久久小说网
最新小说 | 小编推荐 | 返回简介页 | 返回首页
(好看的言情小说,尽在久久小说网,记得收藏本站哦!)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加大 ]   
选择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三万行情书_分节阅读_第31节
小说作者:荔箫   小说类别:言情小说   内容大小:300 KB   上传时间:2019-05-04 21:49:06

  “我发贴的时候没想那么多。但刚才我想了想……如果你和陆总性别互换,我可能就不会信陶然的话了。”她讪讪的。

  谢青点了下头:“我知道。”

  所以她才会一下子联想到这个方向,因为在这种方面,大家就是有这样的刻板印象,她在读书的时候已见识过很多次类似的恶意。

  “真的抱歉。”叶玲神色颓然,“其实在网上我还……我还挺键盘侠的,特别讨厌性别歧视的事。”

  却就这么毫无意识地自己当了一次歧视者。

  谢青沉默着斟酌了会儿,告诉她:“我不会在陆总面前为你说好话,但如果他查,我会把这些如实转达的。”

  叶玲点点头:“谢谢。”

  .

  不过,陆诚一时没有精力在贴子的事上多分心.

  因为星期四的时候,《诉风月》的第一轮网络营销,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24H内的评论都戳了,不过戳的有点抽,如有遗漏请告知

  ================

  注释:

  【授权期5年,首印量20000册,版税10%,单本定价不低于32元】借玉篱大大的合同聊一下出版的事儿。首先“版税”指的是作者从每一本书里能拿到的钱,比如单本定价32,版税10%,作者就是每本赚3块2。首印量20000册的话,一般合同的规定是图书上市之后就要先把这两万册的钱打给作者,至于能不能卖出去作者是不承担责任的。#如果你拿到合同发现上面写的是卖多少给多少本的钱,那说明出版社在坑你##还有就是修完稿交稿要先付20%-30%的定金,防止图书无法上市你的修稿工作变成无用功#

  然后,首印量。

  在我小学的时候……大概十几年前吧,比较红的作家出书,动不动首印量十万二十万册都是有的。但是现在出版行业属于夕阳产业,一般新作者的首印量范围是6000册-10000册,版税5%-7%。

  所以,20000册的首印看起来量不大,但是在实际情况里是很可以了,而且版税10%呢。

  我要什么时候能签个20000,10%的出版,睡觉都能乐醒。钱多钱少不是事儿,这是个成就!!!

  陆诚还敢说要谈到30000册,我一边写一边觉得:呵,您口气很大吼!

  #是的,身为作者的我,酸了。#

  

  第24章

  其实认真算的话, 这场营销应该已是第二轮。过年的时候已经有过一回预热了,但预热时为了不显得刻意,大家选择了漫不经心的画风,造成的影响有限。

  微博营销, 基本是四家公司的地盘。陆诚和其中两家都有合作,《诉风月》交给了其中一家。

  预算不高, 只有5万。

  营销公司提供的策划有两份, 主要是涉及的营销号不一样。方案A里包含大量的推文及读物博主,方案B则是其他类别居多。

  最后是魏萍拍板定下的方案B, 她说:“推文博和读物博基本都是圈内人, 粉丝也大多已经是网文圈读者,转来转去没出圈;但如果由其他博主扩散开,很多隐藏读者会被挖掘, 至于圈内,看到一篇文在外面名气大了, 自然而然会注意的。”

  所以, 最终是以一位拥有百万粉丝且活粉占比不小的科普博主为核心, 其他营销号转发造势。

  那条核心微博的内容简单得出奇, 博主以随手发博的口吻说“最近偶然看到篇新文叫《诉风月》,好好看,文笔在线情节动人,目前没看到什么雷点。等我再追追,好看的话写一篇书评安利你们!”

  没有附链接,没有提及任何渠道, 甚至没有提起这位被称为“诚书文化的神秘人”的作者,“安利”卖得完全不迫切。“等我再追追,好看的话写一篇书评安利你们”这句话,更显得矜持诚恳。

  底下有人询问在哪里可以看,博主也只是很随意地写一个公众号的名称留在评论里,并不把它转发出来。

  当日白天,这条微博的转发量并不算高,只有四五百条。

  转发内容也都很简单,大致都是“马一下”“文荒,回头看看”。

  第一个小爆点在晚上十点多出现——博主的闺蜜,粉丝量200W+的另一位红V突然转发了这条微博:“我去看了!!!真的好看!!!卧槽看得我浑身舒爽!!!我命令你们都去看!!!!!”

  和原博的矜持形成巨大反差,有效地刺激围观群众的好奇心。

  转发量用大半天的时间突破3000关口,临近中午的时候,又有几位名气不小的红V悠哉转发。

  “转”。

  “马克”。

  “留着有空看”。

  都是简单的用词,好像就是无意中看到一条感兴趣的微博,随手一转。

  第二天晚上七点,转发量突破8000,然后数据增长速度放缓下来,但还在继续涨着,突破10000大关不成问题。

  彼时《诉风月》还没有更到任何高|潮情节,作为预热,万转达成的传播量已经可以了。

  巧妙之处在于,在上万的转发及几千的评论里,没有人怀疑这是营销。

  因为平常大家推文也是这样推的。背后并无推手和资本运作,却这样意外走红的文,在网文圈里数量不少。

  现在,《诉风月》的第一个高|潮在连载中出现了,正式的营销随即跟上。

  谢青写这个情节时还在过年,当时公众号运营手里还有没用完的存稿,每天晚上按时发出就行,让她不用着急邮寄新的稿件。

  所以这份稿子她是前几天回北京后才交上去的,依旧是手写稿,签完骑缝签名按完手印交给陆诚。

  当时陆诚没顾上看,直接交给编辑去录入。

  两天前的晚上,编辑突然在微信上狂戳谢青:

  “谢青大大!!!!”

  “谢青大大!!!!!!!!”

  “大大你出来!!!!!”

  谢青:“?”

  编辑:“我敲上一章的时候没多想,今天敲新一章,突然反应过来……裴珩是真死了吗???”

  谢青:“……0.0是啊。”

  编辑:“???以后还复活吗???”

  谢青:“复活什么啊,凉透了。”

  编辑:“……”

  然后是昨天早上。

  谢青到诚书文化的时间从来不会太早,反正一大早也没什么灵感。

  在她走进大楼的时候,陆诚恰好从外面开了个会回来,两个人一起乘电梯,陆诚当中看了她好几次,好几次欲言又止。

  弄得她忍不住问:“陆总怎么了?”

  “那个……”陆诚轻声咳嗽,“我早上看了新稿,那个裴珩……”

  鉴于编辑已经问过一回,谢青猜到了他要说什么,神色淡淡:“死了。”

  陆诚:“那他……”

  谢青:“不复活,凉透了。”

  陆诚在电梯里给她演示了一个满脸懵逼。

  谢青很疑惑,反问:“陆总不是看过大纲?他不是男主啊。”

  陆诚:“……是。”

  他是看过大纲,也很清楚裴珩不是男主。但在之前接近十万字的连载中,裴珩完全是男主般的存在。

  在行文过程中,虽然不时能感觉到裴珩过于瞻前顾后,和性格爽利的女主并不相配,但因为大纲中并未具体写到裴珩的结局,陆诚便自动脑补他会在男主出场后退居二线了。

  ——这是网文中常见的处理方式。正面的男配或女配,就算并不完美也通常不会死,真的要死多半是结局前的大高|潮里死。

  在十万字这样的长度里,读者完全不用为这种角色的死活提心吊胆。

  但她竟然就这么把这人写死了。

  情节张力很够,氛围烘托也到位。山林里,大雨夜,天人妖三界杀手狭路相逢,轰轰烈烈地战了七天。

  山石崩裂,女主在呼啸的狂风中用尽法力,化作一缕白光,护送灵丹冲出层层围攻。

  这场打戏写得很长,气氛也愈显悲壮。站在读者视角,能感觉到接下来应该会发生点什么悲剧,比如女主法力尽失之类,作为一个人物觉醒飞升前的低谷。

  没想到,和女主相伴一路的裴珩死了。

  死在天道的乱箭之下。

  陆诚心情复杂地盯着眼前这张说出“不复活,凉透了”的脸:“为什么这么处理?”

  谢青抬抬眼皮:“为什么不呢?”

  陆诚说:“太突然了一点。”

  “很多人的离世都很突然啊。”她道,“车祸、医疗事故、食物中毒……除却寿终正寝和疾病之外,其他离世方式基本都不会让人有准备。”

  顿了一顿,她斟字酌句地解释:“我觉得在写到战争或者类似于……我这章的大型‘斗殴’的时候,让读者觉得主要人物一定不会死其实很没劲,也不现实。古代大型战争里将军的主要职责是排兵布阵,不一定自己次次冲杀,阵亡的将领也不少呢。”

  说完又想了想,补充道:“不过陆总要是觉得太不合适,我改改也不是不行。”

  她对文章有自己的坚持,但这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小点。如果他出于市场角度的考虑对这个情节有顾虑,她可以尝试修改。

  然而陆诚旋即摇头:“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他失笑,“只是站在读者的角度,有点诧异。”

  她的架构能力是在线的。

  作为读者,他确实觉得这个情节很突然,但是不突兀。

  裴珩的死让人悲痛,但不会有那种认为作者是在瞎写的愤怒。

  .

  新一轮营销就是针对这个情节专门安排的,和上次的方式不同,但与上次衔接。

  他们找了一位古风画手大V,为这个情节画了简单的条漫。只有线稿,但是线稿很精。

  配词是:

  “过年在微博上刷到《诉风月》这篇文,不知不觉追到现在。”

  “今天,缅怀一下wuli裴公子。”

  下面还配了三个流泪的表情。

本文每页显示100行  共100页  当前第31
返回章节列表页    首页    上一页  ←  31/100  →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小提示:如您觉着本文好看,可以通过键盘上的方向键←或→快捷地打开上一页、下一页继续在线阅读。
也可下载三万行情书txt电子书到您的看书设备,以获得更快更好的阅读体验!遇到空白章节或是缺章乱码等请报告错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