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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_分节阅读_第7节
小说作者:momocha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1020 KB   上传时间:2021-08-26 19:25:43

  程泠:“……我不是娇气包。你让开,我要过去。”

  “就不让,就不让,有本事你就飞过去,啦啦啦啦~”毛蛋儿似乎很开心,朝她做起了个鬼脸,还故意扭来扭去。

  这孩子是有什么毛病?程泠无语。她看了看田垄下面都是水田,再看了看自己的拖鞋,并不想下田。而且田里会有蚂蟥,她只要一想到鸡皮疙瘩就起来了。

  求教如何对付熊孩子?

  程泠吓唬他:“你再不让开,我就告诉你爸妈,让他们打你一顿。”

  没想到这句话好像戳中了毛蛋儿的痛处,他尖叫:“你个告状精!”

  他像个小炮弹一样的撞了过来,程泠慌忙的想要躲开,一脚就踩到了田垄下的水田里,白色的塑胶小凉鞋顿时就陷入到了泥里。毛蛋儿冲到她面前,把自己手心捧着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往她手上一扔,咯咯的笑。

  “让你告状!”然后飞快的跑走了。

  程泠看到一只小癞蛤蟆从自己的手上蹦跶到胳膊上,尖叫一声,手中的水壶直接砸落在了田垄上。她已经顾不得水壶和自己的鞋子了,只能崩溃的甩手,终于把那只小癞蛤蟆给甩到了田里。

  “咕~~~”小癞蛤蟆叫了几声,像是嘲讽,迅速的消失在水稻田中。

  “怎么了?”这边离宋家的田已经不远了,听到了外甥女的叫声,宋一成赶紧上岸跑过来看个究竟。

  程泠都快要吓哭了,气愤的把刚才的事情添油加醋的和舅舅说了一遍,没想到宋一成不怒反笑:“多大点事儿啊,不就是一只蛤蟆嘛,别怕别怕。”

  她摸了摸自己的手臂,刚起的鸡皮疙瘩还没消下去呢,狠狠的瞪了舅舅一眼。

  “不过刘家这小子是挺讨厌的。下次碰到他,揍他一顿就行了。”宋一成赶紧改口然后出主意,他这外甥女吧,啥都可爱就是被程家养得太胆儿小了,他加上一句:“泠泠,你得和你妈小时候学学,这要是你妈,刚才她得把那小子给揍死。”

  程泠一愣:“妈妈还会打架吗?”

  她印象中,妈妈性格是比较强势,但没想到,还会打架?

  宋一成哈哈大笑,带着点怀念:“我姐,也就是你妈,当时可是桂花潭村的孩子王,就是打架打出来的。男孩子都打不过她。整个村里没人敢惹她,除非是皮痒想要挨揍了。”

  连带着他和宋绣,从小都活得比较滋润,没人敢欺负他们。

  他一边帮程泠收拾东西,一边把宋锦小时候的丰功伟绩告诉程泠。他还记得自己刚在镇上上小学的时候,别人不知道他是宋锦的弟弟,把他给揍了一顿,他那时候小,不敢还手,后来被宋锦知道了。

  “妈妈干嘛了?”

  “你妈把揍我的那人叫到学校后面打了一顿,然后告诉我要是以后还这么怂,就连着我一起揍。”宋一成想起往事,一言难尽。

  程泠听着听着,仿佛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来,还可以这样的吗?

  她若有所思。

  第二天,她又又遇上了毛蛋儿。

第11章

  毛蛋儿,大名叫刘茂,今年五岁。爸妈都是农民,没有念过什么书,也不识字,而且还好吃懒做。在之前的公社时代,桂花潭村在宋永丰的带领下开办了好几家工厂,村民们但凡勤劳点儿就能拿到八到十个工分,日子过得有声有色。但刘茂爹妈,日常维持在五到六个工分,维持一下家里日常吃用可以,但绝称不上滋润。后来分田到户了,别人家都努力捯饬自家的几亩田,但他家的田,草比水稻还要高。

  养孩子也懒,给个衣服穿,每天照着三餐给点吃的,孩子活了就好。其他方面,能不花心思就不花心思,像养猫养狗一般,随意放养。刘茂四岁的时候,第一次扯了小女娃头发,渐渐发展到拿毛毛虫去吓唬人,不是没有被别的家长找到过家里,但他妈敷衍责骂几句后就再也没有了后续。

  久而久之,刘茂觉得,反正也没人管,惹起祸来更是肆无忌惮。

  当然,村里的大孩子他不敢招惹,会被揍。最喜欢的就是吓唬那些小女娃,可好玩了,被吓得哇哇叫只会在原地哭,偶尔碰上几个脾气厉害的也跑不过他。只是,村里的女孩子他都已经吓遍了,乐趣也逐渐在减少。好在,毛蛋儿忽然发现宋家新来了一个小女孩儿,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小女孩儿,胆子还小,上次把小癞蛤蟆扔到她身上,毛蛋儿看到她都要哭了,可太好玩了。

  毛蛋儿心满意足,决定这几天再找机会吓她一下。

  没想到,第二天就在河滩上又遇到了她。

  毛蛋儿嘿嘿一笑,正好身边不远处有一株苍耳,他摘下苍耳子,蹑手蹑脚的走近,趁她不注意,把苍耳子拍到了她的头发上,然后哈哈哈大笑几声,打算等跑远一点才做个鬼脸逗逗她。

  没想到,对方愣了一瞬后居然追了上来!

  程泠今天依然被吴枝花扔给了宋英宋莲两姐妹,行吧,来都来了,那就好好享受五岁的童年时光。她不想承认昨天玩跳皮筋其实玩得蛮爽的。

  不过,今天不玩跳皮筋了,三人决定今天玩打石子。也是她小时候很爱玩的游戏,需要用到大小合适的光滑的小石头。她们决定去不远处的河滩上找,那里有很多鹅卵石,被河水冲刷得光滑锃亮,大大小小的都有。

  这样的盛夏天,在河滩上吹着凉风还挺舒服。程泠正聚精会神的弯腰捡石子,忽然之间感觉到有人拍了自己的头,然后毛蛋儿的笑声就响了起来。她被吓一跳,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毛蛋儿已经跑了五六米远,又在朝着自己吐舌头做鬼脸。

  程泠一摸自己头发,上面粘了好几颗苍耳子,再看看毛蛋儿的鬼脸,气到抓狂。她脑子里想起舅舅的话,一时之间怒向胆边生,一把就追了出去:“你给我站住!别跑!”

  毛蛋儿一愣,撒腿就跑。

  两人在河滩上你追我赶。程泠虽然瘦,但身高在五岁小朋友里算是很不错的,跑步速度居然不差,毛蛋儿一不留神就被她给抓住了衣领,硬生生的给扑到了地上。

  在远处的宋英宋莲怕她吃亏,赶紧的跑了过来,一过来就看到程泠像是个小豹子一样的把毛蛋儿给压倒在河滩上,浑身散发出凶气,拿着随手捡到的一块破木板正在打他的屁股。

  宋英宋莲:……这的确是那个看着娇娇气气的县里面来的小姑娘吧?

  “还吓不吓唬人了?”

  “还往不往女孩子身上扔虫子了?”

  “手还贱不贱了?知不知道错了?”

  问一声,打一下。

  程泠看着瘦,但实际宋锦把她喂养得身体很健康结实,论身体素质绝对是要比毛蛋儿这个纯放养的要好。她使出吃奶的劲儿,加上宋英宋莲两人在旁边帮忙,毛蛋儿竟然挣不开,屁股上传来一阵疼痛,只能鬼哭狼嚎。先是骂,最后受不了了就只能求饶。

  “我错了……我再也不吓唬人了……呜呜呜。”

  “那你要不要道歉?”

  “对……对不起……呜呜呜。”

  程泠这才放开他,结果他还在哭,哭得眼泪鼻涕在脸上混成一团。毕竟是小朋友,她想了想,把自己的手绢在河里面打湿了,递给他:“擦擦吧,难看死了。”

  毛蛋儿嚎哭,不接。

  程泠嫌弃的把手绢往他脸上一蒙,粗鲁的上下左右擦了擦:“你看你,又不注意卫生又爱吓唬人,难怪村里面的小朋友都不爱和你一起玩。不过你现在知道错了,改正还来得及。别哭了。”

  她说的时候,宋莲在旁边狂点头表示认同。

  毛蛋儿终于止住了哭声,转为了抽噎。程泠第一次打架后忐忑的心情终于平复了下来,看了看自己脏脏的小手绢,索性把它塞到毛蛋儿怀里。给他好了,不想要了。

  “走吧,我们继续去捡石子。”她站起来,招呼宋英宋莲离开。用力过度,腿有点软,还是宋英赶紧扶了她一把。

  宋莲看着她两眼放光:“哇,泠泠,没想到你跑起来那么快。”

  宋英也有点好奇的看着她:“而且你居然会打架!哎呀,你头发上还有苍耳子,我帮你拿下来。”

  三个小姑娘停在河滩上,程泠坐下来方便她们帮自己清理头发。苍耳子全是小刺,一缠住头发很难弄,要一点一点的拨开,不然很容易就会把头发搞得像鸡窝一样毛躁。

  果然没打错,程泠狠狠的想。她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刚才完全是靠爆发的怒气才能把毛蛋儿压制住。不过,打架,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嘛……

  记忆中的一件小事忽然在脑海中闪现。那是上一世的小学时期,三年级还是四年级的时候,她在学校里被一个男生欺负了,那男生坐在她背后,老是来扯她的辫子,有一次还很过分的用剪刀把她的辫子尾给剪了下来。她很生气,想要回去告状,但一回到家,家里所有人都在围着她刚出生的弟弟转,根本没人注意到她的头发短了一截。在嘴巴里转了好几圈的话就这样被咽了回去,从此之后,在学校受了欺负她都没有对家里说过。

  程泠看了看自己的手掌,握成拳,忽然笑出声。

  真傻啊,当时就应该直接打他一顿。

  宋一成完全没想到,自己无心的一段话,给外甥女悄悄的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

  在程泠重建三观的时候,她妈宋锦正式和程建军离了婚,领到了那本墨绿色的离婚证。程建军把包着报纸的厚厚一沓纸币递给她。

  “一千块,你数数。”

  宋锦倒没有真的在大街上打开报纸数钱,她把它放进自己的挎包里:“我回去再数。放心吧,少了一张我都得去你家再要回来。”

  程建军:“宋锦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可理喻!?”

  宋锦看着他嗤笑一声:“都离婚了,我再不可理喻那也不关你的事,看不惯就闭嘴离远点儿。”

  程建军一噎,他一向不擅长于和人尤其是女人吵架,心里本来是有火气的,但看了看宋锦,这份气愤又烟消云散了——宋锦今天气色极好,眉目如画,衬着尾端翘起的短发,显得娇艳又明媚。他忽然生出了几分不舍,忍不住开口:“你以后自己一个人过,脾气要柔顺一点,遇到什么困难的话可以来……”

  还没说完就被她不耐烦的打断:“行了,程建军,你少在这儿给我摆出一副情圣模样叽叽歪歪。以后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你有这份心思,还是放在你妈和温小雅身上吧。”

  这男人就是这样,明明自私自利到了极点,在外面却一定要装模作样一番。

  宋锦看着程建军,他依然是帅气的,她能看到过往的小姑娘们都在偷偷的瞄他,就像是以前的她。不过现在她却已经清醒过来了,脸帅固然好,但这张脸若长在人渣的身上,却不一定好。

  她看也不再看他一眼,抬腿就走。

  宋锦和同事换了一天班,本来下午是要回一趟娘家交代一下的,不过现在她却有更重要更紧急的事情做。她搭上了一辆去市里的公交车。

  县城到市里需要坐大约一小时左右的公交车,车次不多,依然是人挤人。柳市只是个小城市,市区面积也不算大,从这头走到那头估计也就是一个小时的脚程。但对于此时的宋锦来说,却足以令她留下繁华的印象。她这几年陆陆续续的来过很多次市区,除了经常带程泠逛的公园和少年宫,最常去的就是城南的“小香港”一带。

  “小香港”原本叫做陆安街,但自从前年开始,一群温州人陆陆续续在这里开了很多家个体小商店,什么理发店布料店南货店之后,这里一下子就变得繁华了起来,成为了柳市年轻人们最爱逛的地方。据说他们卖的东西大多是从香港和广州来的,所以这里也就被大家叫成了小香港。

  但实际,它也就只是两条斜十字交叉的窄街。

  宋锦熟门熟路的走过陆安街,再拐进旁边的小巷子,最后在一栋二层小楼外面停下,敲了敲门。一个烫着头发的中年妇女开了门。

  “陆姐,是我。”宋锦笑起来:“我想过来问一下,您之前说的那件事还算不算数?”

  作者有话要说:

  我查了资料,八十年代有那种黑白的离婚协议书,但也有说是绿色的离婚证。好像还有很多人根本只是住在一起都没领结婚证。我就暂且当85年的柳市是绿色的离婚证吧。

  我们市,八十年代真的有个小香港,很多温州人来做生意,我妈说的,哈哈。佩服温州人做生意的头脑和闯劲。之前我有看过好像是余秋雨的书,说无论在哪个偏僻的国家,都能找得到一家中餐馆,而那必定是温州人开的。之前我在米兰,遇到的中餐厅也是温州老板,还送了一条鱼给我们,非常nice。

第12章

  宋锦虽然人没回桂花潭村,但却托人带了一封信回去。她知道娘家人都在惦记着她离婚的进度,如果不顺利的话他们早已时刻准备着来县城给她撑腰。

  信里简单的写了一下她已经离婚成功,并且分得一千块现金和程泠抚养权,详细的等她回来再说。宋永丰和宋一成看到信后总算是放下了心,宋一成心中依然气愤,心里暗暗想着等着什么时候一定要去县城找到姓程的打一顿给宋锦出气。吴枝花看到事情顺利也好受了很多,但依然不免在暗地里哭了一场,夜里辗转反侧想着女儿太命苦了,以后可怎么办之类。但所有的人在程泠面前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生怕被她看出什么端倪。

  程泠:……大可不必。

  不过想到自己的确不知该作何反应才符合现在的身份,她也乐得如此。只是问了一句:“妈妈什么时候来接我呀?”

  吴枝花帮她整理好小辫子:“快了,妈妈说等她上完这段时间的班就过来接你。怎么,泠泠不愿意和外公外婆待在一起了?”

  程泠:“……不会呀,我喜欢外公外婆。”

  还得装出五岁小女孩儿的撒娇嗲嗲音,好累……不过外婆家的确是好玩的,这几天她和宋英宋莲一起玩,把自己小时候的游戏统统回忆了一遍,倒是找出了不少乐趣,心里的各种情绪和想法也都慢慢放下了,真正像是小女孩儿一般,轻松自在得很。

  嗯,妈妈再晚来几天也是可以的。

  另一边,宋锦却陷入到了指指点点之中。

  她对这个情况早有预料。

  这年头,离婚的人太少了!虽然早在五年前,就已经颁布了新的婚姻法,遇罗锦轰轰烈烈的离婚案件还引起全国人民的大讨论①,但柳市地处偏远,而偏远的另一个含义也就是闭塞——市内可能相对会好一点,但他们这个县城,却如同死水一潭。离婚?不不,没人会选择离婚的,大家宁愿凑合着忍耐着过也不会选择离婚。况且,现在离婚的主角还是程建军和宋锦!这不啻于在水潭中扔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响动瞬间传遍了大小角落——在这个大部分人都和钢铁厂有关系,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县城里,拜颜值所赐,他俩算是小有名气。

  宋锦在上班途中,就遇到不少人对着自己指指点点,窃窃私语。这里面有惊讶,有猜测,有鄙视,有羡慕,她装作没听到,目视前方,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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