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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发户的前妻重生了[年代]_分节阅读_第230节
小说作者:浣若君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937 KB   上传时间:2021-07-10 20:51:13

  胡小华对书没兴趣,看阎军拉开箱子,顿时差点眼花:“哥,一箱子美金?”

  阎军有八万美金的稿费,加上自己这些年攒的两万美金私房钱,总共十万,全取成现金装在箱子里,一沓又一沓的,十沓美金,是够惹眼的。

  他自己也是头一回拿这么大数额的钱,伸手抚摸着,说:“这是给我父亲的,大概我父亲并不在乎,但羊有跪哺之情,作为孩子,即使他们不爱我们,我们也必须回报父母。”

  胡小华顿时惊的合不拢嘴:“大哥,你可真有出息。”

  在他这种文盲眼中,阎军就是成功的典范了。

  当然,阎军自认自己还算优秀,抛开麦克的自杀不说,几个孩子教育的也还算成功,心里有股隐隐的自豪感,一笑说:“过奖过奖。”

  跟阎肇没话找话,他说:“小肇,听说你家几个孩子也很优秀。”

  胡小华抢过话茬说:“阎望奇什么奥什么数的,在咱们西平市考全市第二,阎明琅那枪法,谁看了不羡慕。”

  阎军更懂,说:“奥数吧,小肇爱人,辛苦你了,培养一个孩子可不容易。”

  “还行吧。”陈美兰说:“全靠自觉,我没怎么管过他们。”

  “你太谦虚了,自己不辛苦,怎么能培养得好孩子。”阎军其实是在为自己开脱,而且想让阎肇理解自己这些年的辛苦,又说:“当孩子出生,属于我们的时代就过去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当初我出国,接受了娘赠予我的财产,是对不起小肇和小卫,但我也是为了孩子着想,你们能理解我吧?”

  老调长谈,这是他拿走母亲所有的财产,还能厚着脸皮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理直气壮的理由。

  阎肇向来作事,说话,从不给人留情面的。

  当然也不会给阎军留情面,是而立刻问:“大哥家的孩子是孩子,我家的就不是,阎卫家的呢,也不是孩子,当时麒麟正在生病,娘要有钱,能不先给麒麟治病,要给你儿子?”分明他就是偷拿,非要说是赠予,混淆视听。

  阎军愣了一下,才磕磕巴巴的说:“小肇,当时东西确实是娘主动给的,大哥不否认自己有点自私,但从哲学的角度来说,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爱,以及爱的传承,而娘,她爱我,她愿意把自己的东西给我,因为她希望我能有所成就,而我现在也证明了自己,大哥做到了,大哥出了本书……”

  阎肇还以为,大哥半路跳下招商局的车,是有所悔悟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现在看来,他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哲学成了他为自己辩解的武器。

  “所以呢,娘的爱让你连她的家底儿都变卖了,把她脖子上的玉都摘了,你给儿子们的爱呢,就是逼的麦克在军校里接连自杀三次?”阎肇再反问。

  于父母,人生最大的失败是什么,就是自己养的孩子去自杀,不论他是因为什么原因。

  而几乎没有任何一对父母,会因此而反省自己。

  相反,一旦事情发生,他们会想尽办法的找理由,为自己开脱,就比如此刻的阎军。

  “美国军队有极为严重的种族歧视,而且尤其针对亚裔。”阎军连忙辩解。

  美国有很严重的种族歧视,在军营里,种族歧视又会被放大无数倍。

  麦克回家后跟他说过,在军校里,教官喊他是叫娘们,婊子,以及各种难听的字眼,而且在日常训练中,对亚裔比对黑人和白人要严苛得多。

  阎肇随即反驳:“可大哥您一直认为美国是天堂,既然是天堂,怎么会有歧视?明知有歧视,你还把儿子送去,这就是你给你儿子的爱?”

  阎军夫妻是为了拿绿卡才让麦克去考的西点,过程有多艰辛就不说了。

  他也反思过很久,但并不认为自己有错,反而,他又说:“可别的亚裔孩子熬过了那种歧视,为什么麦克就不行,我想,他的心理疾病大概是天生的。”

  所以,他非但不为拿走苏文的东西而觉得耻。

  从Jim身上,阎肇分明能看到他那种压教育的后果,可现在事情出了,孩子九死一生,阎军还在试图为自己找理由,找借口。

  “别人家的孩子都好好的,怎么就你闹自杀了?”

  “别人家的孩子都能扛得过去,怎么就你不行?”

  这就是阎军所持的教育理论。

  阎肇刚想说话,陈美兰的电话响了。

  打电话来的是圆圆,接通电话就说:“妈妈,我小旺哥哥跑出院子啦,而且我从楼上看到了,他上了一辆公交车。”

  小旺,是家里最不服管束的孩子。

  西平市天宽地广,他去哪儿陈美兰都不会管,毕竟那是他的地盘。

  但现在是在首都,城市那么大,三教九流的人又多,而且就在前天,还有个身高跟小旺差不多高的小混混,想骗小旺的钱呢,所以今天,陈美兰出发前叮嘱过圆圆,让她看着点,要小旺敢悄悄出门,就一定要打电话告诉她。

  这不,小旺果真跑了。

  “你看到是哪路公交车了吗?”陈美兰问。

  圆圆说:“楼太高啦,看不见。”

  收了电话,陈美兰对阎肇说:“你儿子大概真被那个小骗子给勾走了,昨天才考完试,他今天一个悄悄溜出门了。”

  阎肇想了想,说:“走吧,先去王府井,找他。”

  “你怎么知道他会去王府井?”陈美兰问。

  阎肇说:“前天他问我要过几张肯德基和麦当劳的餐券,大概就是想请那个小骗子吃饭的。”

  “六万的大生意,拿几张餐票在肯德基吃着汉堡谈?”陈美兰忍俊不禁的说。

  说起小旺的荒唐,阎肇也破天荒要笑一下:“孩子的世界总归天真。”

  可不可笑,12岁的小旺,见了一个个头跟他差不多高的小骗子,居然给迷的三魂五道,还正儿八经谈投资去了。

  方向盘一打,陈美兰直奔王府井。

  阎军大概听得出来,阎肇的儿子应该是被什么人骗了,骗去搞投资,做生意,而六万块,即使在美国也不是小数目。

  他很惊讶于阎肇夫妻此时的轻松,在他看来,一个优秀的孩子就不该去经商,他们应该从事研究,或者医生,律师,这种更赚钱的行业。

  而且他的几个儿子,为了学习能够高效,从小没有度过假,只要放学就回家,他也从来没让孩子们教过朋友。效果是显着的,孩子不用浪费时间在无效社交上,成绩一直都是全校最优。

  此时,阎军心里隐隐找到了些平衡。

  自己培养的儿子在闹自杀,阎肇家的,才多大,就背着父母悄悄出去谈生意。

  他们都足够爱孩子,但孩子总会背离父母的期望。

  所以,麦克的自杀与他无关,也不是他的错。

  也许就像刘秀英总念叨的,就是给孩子吃的太饱,生活条件太好,没让他们吃过苦,受过罪,他们才那么脆弱的,

  “扔到青海的戈壁滩上,就着冰碴子吃几顿杂粮窝头,什么狗屁的抑郁症,百病全消,就是惯的。”刘秀英总会这样说。

  阎军也赞同这个理论,麦克之所以那么脆弱,就是被他们保护的太好了。

  过了一个小时,车进市区,不一会儿就到王府井了。

  先到肯德基,落地的大窗户,里面坐的满满的都是人头,陈美兰和阎肇一起观望,并没看到小旺。

  于是陈美兰再开一段,要往麦当劳去。

  才开了一截儿,阎肇说:“停车,他在那儿。”

  停了车,两口子并不下车,反而一起扭头望着窗外,看着孩子。

  “要不要喊回来?”胡小华殷勤的说:“首长,我下车帮你逮孩子去?”

  阎肇说:“不用,我记下那个人的相貌既可,让小旺玩去吧。”

  阎军于人群中,一眼就看到阎肇的儿子了,长得跟阎肇有三份像,七分像周雪琴,是一个特别标致的小男孩,但只看他瘦瘦的样子,顶多也就十一二岁,坐在台阶上,端着麦当劳的餐盘,口若悬河的,正在跟一个脑袋很大,非常瘦,眼睛也很大的小孩子聊着什么,聊得眉飞色舞。

  “小肇,你应该下车把孩子喊回来。”阎军也提议说。

  既然数学好,就应该让他不间断的学习,努力成为一名数学,物理方面的专家。而大好年华,让他浪费在跟人交朋友,吹牛上,这要阎军,不可能允许。

  更何况刚才陈美兰都说了,这孩子将被骗走六万块钱。

  阎肇侧首,冷冷问他大哥:“我为什么要把他喊回来?”

  “他会被骗的。”阎军说。

  “社会如此复杂,他要不从小吃些亏,上些当,长大之后又怎么能分辩出现在生活中的人,谁是要欺骗自己的,谁又是真正对自己好的?”阎肇再反问。

  “可他是在浪费时间,时间就是生命……”阎军是个哲学家,能辩不过个握枪杆子的阎肇?

  阎肇紧接一句:“在我看来,上当也很有意义,至少吃了亏,他在将来就懂得如何自保,不让自己上当,否则,像大哥一样都四十四了,还天真的认为顾霄是个好人,不就是因为父亲从小把你保护的太好了?”

  这下,哲学家阎军给弟弟这个大老粗,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陈美兰也没停车,一把方向,直接就开车走了。

  而且决定了,只要小旺跟对方谈定了,真想投资,她会给钱的。

  因为她发现跟小旺谈投资的并非跟他同龄的小孩子,那个人至少二十六七岁,而且她还认识。在将来,他是全华国的女人都要喊爸爸的首富,不过是对方个头矮,瘦,他们才会误以为是个小孩子。

  首富也有落魄时,显然,现在正是首富的创业阶段,因为他要搞的是互联网产业,在这个年代几乎没有正经投资人会投资那种产业,他才会荒不则食,跟小旺个孩子谈合作。

  估计真要谈得好,他应该会上门拜访,来说服她和阎肇投钱的。

  给首富投资,小旺这辈子的赚钱路算是稳了。

  她又有什么理由不投。

  这是阎肇的功劳,要不是他放任几个孩子大胆上当,小旺还撞不上这么好的投资机会。

  这方面,陈美兰的心胸比不过阎肇。

  且不说这个。

  阎军从很小的时候上了首都,阎卫有王戈壁母女照料,他和阎佩衡几乎可以说是自生自灭,从9岁的时候开始自己做饭,生煤球,煮的面条经常是生的,吃的他和阎佩衡俩常常拉肚子。

  相比之下,阎肇和阎星在老家有母亲疼爱。

  他向来认为自己才是爹不疼娘不爱的那个,唯有奶奶最爱他,他父亲还蛮横的把他从奶奶身边夺走了。

  是积怨,也是阎军的潜意识中,从来没有认为父亲爱过自己,他思索了一会儿,拨高嗓门说:“小肇,父亲要真愿意保护我,怎么会把我送到青海去插队?他醉心工作,只为自己,要不然他能和娘分居两地那么久,娘死的时候他不也没回去,他爱过谁,除了对阎卫稍微好一点之外,他谁都没爱过,要不是因为他的无情和冷酷,我又怎么会想到出国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阎军知道自己是不孝。

  但他觉得父亲比自己更不堪。

  二十年的分居,临死时都不回去奔丧,阎佩衡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也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

  “我是对娘不好,但咱爸呢,咱娘死的时候他都没回去过,你说他爱我,保护我,这不可笑吗?”怕激不起阎肇的怒火,阎军又重复了一句。

  之所以他愿意跟着顾霄一起来,就是因为在他的意识里,父亲除了稍微疼爱阎卫一点,对家里几个孩子都漠不关心,他冷酷无情,醉心工作,连妻子死了都不奔丧,这样的父亲,又怎么能赢得孩子们的尊重?

  而且他认为这点可以说服阎肇。

  因为阎肇也属于从来没有被疼爱过的孩子。

  阎肇蓦然回头,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母亲去世是83年7月份,当时我在前线,抽不开身。正好长江有水灾,陆军总军区,所有留守中部战区的人全员参于抗洪,去了整整一个月,父亲还曾被洪水冲走过,失踪了好几天,你不知道?”

  那件事阎肇虽然很生气,但也无话可说。

  因为当时前线要打仗,国内还有水灾,阎佩衡也忙的焦头烂额。

  所以他是怨恨父亲,但那是因为父母二十年的分居,而不是因为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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