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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_分节阅读_第68节
小说作者:青柚nice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229 KB   上传时间:2021-05-18 18:50:39

  “不了,我的小胳膊小腿都不够她掰几次。”按照许朝歌说的,便只是一次,他估计都受不了。

  “你不惹她生气的话,她不会经常掰你的胳膊、腿的,顶多偶尔掰几次练练手。这毕竟是她的工作之一,太久不掰的话,容易生疏。”顾北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道。

  “偶尔掰几次都要命,还经常。算了,我不配。”他本来就一事无成,一无是处,再缺胳膊少腿,日子还怎么过。

  “你到底是想撮合霍昀和小刀,还是想吓跑小刀的追求者,让她非你不可?”林晩问顾北平道。

  顾北平没想撮合霍昀和许朝歌,也没想吓跑许朝歌的追求者,让她非他不可,他就想说大实话,顺便吓吓霍昀这个怂包。

  “当我没说,你继续。”这话他是对霍昀说的。

  霍昀都被他吓跑了,还继续个锤子。

  “我觉得自己一个人也挺好的。”

  “但你家里人不这么觉得,你迟早要找个对象的。我觉得像你这么弱的,就该找一个像小刀那么强的,你想象一下,如果小刀是你对象,你只要哄好她,就没人欺负得了你了。就算你哄不好她,能欺负你的,也只有她一个,她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林晩道。

  霍昀按她的话想象了下,莫名联想到了他娘和他爹。

  他娘很弱,但因为有他爹在,就没人敢欺负她,他爹在别人面前很强,但在他娘面前却百依百顺,生怕惹她不高兴。

  许朝歌肯定不会像他爹对他娘一样,对他百依百顺,生怕惹他不高兴,但会像他爹保护他娘一样,让他除了她外,无人可欺。

  这么想想,找个许朝歌那样的对象,好像也不全是坏处,换作找个林晩这样的,在外面能保护他,在家里对他百依百顺,生怕惹他不高兴,那不就是他爹那样的嘛!

  相比许朝歌那样的,他更喜欢他爹那样的。

  因为找个他爹那样的,他才能真正地无人可欺。

  想到这里,他便问林晩道:“你家里还有姐妹们吗?”

  “有个姐姐,但她和我不一样,一点也不强,相反还有点弱,你可以参考一下杨晓莹,我姐可能比她更弱,也更傲。”林晩道。

  “那算了。”杨晓莹那样的,他已经避而远之了,比她更弱,更傲的,他完全不考虑。

  “所以,你这是看不上小刀,看上林大忽悠了?”顾北平问道。

  他这话一出,陆少钦马上又用眼神凌迟霍昀。

  霍昀见了,赶忙解释道:“没有,我就是觉得她那样的不错。”

  “觉得她那样的不错,不就是看上她了。”顾北平道。

  “没有,你能不坑我吗?钦哥都要去厨房拿刀了。”霍昀白了他一眼道。

  “有这么夸张吗?”顾北平说这话的时候,还看了一眼陆少钦,然后,发现还真有,忙又道:“我开玩笑的,你别动刀。”

  “别拿我媳妇开玩笑。”陆少钦冷言道。

  “好的。”顾北平乖巧的应了声,生怕他砍完霍昀,再砍他。

  霍昀比他更怕,所以,他转移话题道:“我觉得小刀也不错,就是只喜欢天鹅,不喜欢癞蛤一蟆。”

  “谁说我只喜欢天鹅!我也喜欢过癞蛤一蟆,就是我二哥,因为他做饭好吃,你做饭好吃吗?”许朝歌问道。

  霍昀做饭还是会的,来岛上之后学的,厨艺一般。

  “勉强能吃,但我可以学。”一时做不好吃,不代表一直做不好吃,只要他肯学,应该还是能抢救一下的,至于救到什么程度,这个需要实践才能知道。

  “那就等你学好了再说。”没学好之前,一切都是空口说白话。

  “万一学不好呢?”学做饭,还要做得好吃,是要讲究天赋的,他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学不会我自然不会跟你处对象,但你也不亏,至少你知道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以后有需要,不用再次尝试。”许朝歌道。

  “那学好了,你一定会跟我处对象吗?”霍昀又问道。

  “不一定。我连你什么时候学好都不知道,怎么可能答应你,等你学好了,一定跟你处对象,万一你学好之前,我四哥突然愿意跟我处对象了,等你学好后,我总不能抛弃他,改跟你处对象吧!我真要那么做了,和耍流氓有什么区别?或者,你学个十年八年才学好,我难道也要等你十年八年吗?”她今年都十八岁了,不是八岁,十年八年后,她的孩子可能都好几岁了。

  霍昀想想也是,不过……

  “那我岂不是有很大的概率白学了。”

  “怎么会是白学呢?你要是没有这方面的天赋,花不了多少时间就该知难而退,要是有这方面的天赋,学好了,就算不能跟我处对象,也能讨好别的女孩子欢心,再不济也能讨自己的欢心,这种对自己百利而无一害的手艺,我要不是实在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早就自己学了,哪里用得着指望我未来的对象。”她从来就是一个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人,有需要的手艺,她大多都会学,大部分也都学会了,学不会的,也懂些皮毛,唯独厨艺,她是半点也没学会。

  霍昀对讨别的小姑娘欢心的事情,并不是很上心,但对讨自己欢心这件事情却十分上心,甚至远比跟学好了有机会跟她处对象的事情更让他上心,因为他也是个吃货。

  他一开始说要跟许朝歌处对象,只是为了证明给顾北平看,他找得到对象,顺便撬顾北平的墙角,并不是真的想跟许朝歌处对象,对此自然不是很上心,对为了跟她处对象专门学厨艺的事情,同样不是很上心,但听了她这一席话后,他突然也觉得学厨艺这件事情百利而无一害。

  “好,我学。钦哥,你可以教我吗?”陆少钦是他们公认的做饭做得好吃的人,他想学厨艺,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他。

  “可以。”陆少钦爽快地应下,旋即又对顾北平道:“你也跟着一起学。”

  “我学这玩意儿干什么?”他一来不想跟许朝歌处对象,二来不想讨其他女孩子欢心,三来不是个吃货,完全没必要学这玩意儿。

  “做饭给自己吃,我不可能给你做一辈子的饭,你总要学会自力更生。”最重要的是,他没那闲工夫教完霍昀,再教他。

  顾北平想说他会做饭,不需要学,但又想到自己做的饭菜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偶尔吃几顿还好,要是天天吃,那就是一种折磨。

  “行吧,那我也跟着一起学。”他只学点皮毛,应该花不了多少功夫。

  于是,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陆少钦每次做饭的时候,身边都有两个跟他一起学厨艺的人。

  两人一个学得认真,一个天赋不错,一段时间下来,倒是都小有成就。

第71章 挑拨离间 你真的打算一辈子留在这个岛……

  转眼就到了农历四月份。

  天气开始暖和起来, 小奶包也开始牙牙学语。

  他开始牙牙学语后,林晩每天就多了一件打发时间的事情,就是教他说话。

  她最先教他说的是“爸爸”这两个字, 想给陆少钦一个惊喜, 结果教了好几天,小奶包愣是没学会, 最后还是先学会了叫她妈妈,再来就是叫陆嘉乐哥哥。

  叫陆嘉乐哥哥,倒不是她教的,是每天和她一样闲的陆嘉乐自己教的。

  教完小奶包喊他哥哥后, 他还教他喊陆少钦爸爸,喊吴秀芬奶奶,喊许朝歌小姑,喊顾北平四叔。

  当然, 林晩也教了, 重点还是教他喊爸爸。

  他学了几天,就会喊奶奶、姑姑、叔叔, 爸爸还是没学会。

  林晩不由得有些纳闷,跟陆少钦道:“照理来说, 爸爸这两个字应该是最好学的才对,为什么他就是学不会?”

  这个陆少钦也不知道。

  不过,上辈子他家尧尧刚开始学说话的时候, 也没喊他爸爸, 而是喊他爹爹。

  “你教他喊爹爹试试。”

  他让教,林晩就教了。

  然后,教了没几遍,小奶包就学会了, 发音还特别标准。

  林晩因此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

  “他大约是不喜欢爸爸这两个字。不然,怎么会其他都学会了,唯独爸爸这两个字学不会。”

  “可能吧!”除了这个解释,陆少钦也想不到其他解释。

  教完小奶包喊家里的人后,林晚陆陆续续又教了他很多,渐渐地,他会的话就越来越多了,每天用他的小奶音“吧啦吧啦”像个小话痨一样。

  这天下午,天气不错,林晩上就抱着小奶包出去走走。

  路上,遇到了许久未见的江燕燕。

  自从嫁给陆少钦后,她和江燕燕见面的次数就越来越少,平常也就上工的时候,偶尔能见上一面。

  开始害喜后,她就没去上工了,两人见面的次数更少了,也可以说基本见不到。

  距离她们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大半年了。

  这大半年来,她身上的戾气更重了,几乎藏也藏不住。

  当然,也可能是她觉得没必要在她面前隐藏。

  见她身上的戾气这么重,林晩怕她伤害到小奶包,本来想无视她,直接抱着小奶包从她身边走过,结果还没走过,就被她拦了下来。

  被她拦下来后,林晩便用心声对嗨皮道:“我就知道她会拦住我,你帮我留意着点她,别让她伤害到尧尧。”

  江燕燕真的不放过任何一次跟她单独接触的机会,哪怕她们已经撕破脸了,她也会厚着脸皮到她跟前蹦哒。

  嗨皮:“小说里的反派大多都喜欢在主角跟前蹦哒,给主角找不痛快。”

  “可我又不是这本小说里的主角。”她就一女配。

  嗨皮:“所以,她才大半年没到你跟前蹦哒,也没给你使绊子,她平常可没少在顾北平和小刀跟前蹦哒,给他们俩死绊子。”

  “有吗?”为什么她从来没有听顾北平和许朝歌提过?

  嗨皮:“有的,只是他们俩有主角光环,她使的绊子大多都绊不住他们俩,所以,他们俩才没有在你面前提过。”

  “原来如此。”

  她和嗨皮用心声说话的时候,拦住她的江燕燕也没闲着,开口问她道:“你真的打算一辈子留在这个岛上吗?”

  林晩听了后,原本想说一辈子留在这个岛上也不错,只又想到高考马上就要恢复了,她迟早要离开,避免将来被她打脸,便道:“我会离开这里的,但不是你希望的抛夫弃子,是带着我老公和我儿子一起离开。”

  江燕燕听了后,冷笑一声道:“你嫁人后,倒是越发天真了。”

  “我老公宠的。”林晩略得意道。

  江燕燕:“……”

  她是在讽刺她,不是在夸她。

  “你想带你老公和你儿子一起回城,谈何容易。”

  “是不容易,但我想自己回城就很容易吗?”林晩问道。

  “至少比带着你老公和你儿子一起回城容易。”江燕燕道。

  “是比较容易点,但也只是一点。只这一点,并不值得我抛夫弃子。我想换作是你,在你老公对你百依百顺,不需要你干任何脏活累活,你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的情况下,应该也不会蠢到为了回城抛夫弃子吧?就算会,那也是因为你蠢,我可做不出来这种蠢事。”她又不是原主,对回城没有执念,还跟她撕破脸了,怎么可能因为她的三两句话就抛夫弃子。还说她天真,她看她才是真的天真。

  江燕燕不蠢,自然做不出这种蠢事,但她觉得林晩蠢,所以,才过来游说她。

  “那你的理想呢?你不想证明给你爸妈看你不输给你哥他们吗?”

  “不想。”林晩不假思索道。

  江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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