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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_分节阅读_第109节
小说作者:岩城太瘦生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486 KB   上传时间:2021-05-31 19:47:17

  赫连诛居高临下地俯视他:“乱世当王,唯朕一人。”

  他说的是鏖兀的一句民歌,天神阿苏陆降临人世时,对草原众生说的一句话。

  “你自己选。”

  你现在改道还来得及。

  赫连诛说完这话,就拉着阮久离开了。

  他才懒得在这里守灵,不过是为了给大巫施压,才把地点选在这里。

  现在话说完了,他要带着阮久回去睡觉了。

  他拉着阮久走到殿门前,忽然想起什么,回过头,举起自己与阮久交握的双手。

  “谢谢你给我送来的王后。”

  倘若没有那一句批命,恐怕阮久也不会过来。

  *

  大王离开之后,庄仙朝大巫伸出手,要扶他起来:“诶。”

  大巫一把拍开他的手,猛地从地上跳起来,一把将他按在地上。

  他骂了一句什么,庄仙没听清。

  *

  坐上回宫的马车时,阮久还有些怀疑。

  “你就说了一句话,有用吗?要是大巫还是不站在你这边,那该怎么办?”

  “不会的,他自己拎得清楚。”赫连诛挑了挑眉,“他说什么不破不立,这些年也没做什么大事,他还是不忍心动手,这只是他荒废这些年的一个借口。”

  “从前他是没得选,他以为我会为了批命的事情记恨他,他每次见我的时候,都很心虚。他害怕我报复他。他不是说,赫连家的人,都暴戾吗?他其实很怕我。”

  “只是我没想到,他竟然早就不忠于先王了。”

  “现在要他在我和摄政王叔当中选,他会选我的。比起现在的我,摄政王叔更像先王,而他又憎恶先王。”

  先王也挺厉害的,这么多人对他恨之入骨,做大王,怎么能做到他这么失败?

  赫连诛笑了一下,然后抱住阮久,把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

  他最近蹭蹭地长,尽管阮久还在长高,但是显然已经追不上他了。

  他已经比阮久高了,再做这样的动作,实在是有些别扭,但是他很喜欢。

  阮久还在想着大巫的事情,丝毫没有察觉赫连诛又在弄他的喉结了。

  成长中的小猪,对阮久身上的一切都很好奇。

  为什么阮久这么白?为什么阮久这么软?为什么阮久闻起来香香的?

  为什么他最近一看见阮久,一和阮久单独相处,他就觉得自己身上怪怪的?怪闷怪热的,也怪胀的。

  他真的一点都弄不明白。

  要是这些事情,也和朝政一样简单,那就好了。

  赫连诛偏了偏头,摸摸阮久的耳垂,耳垂也软软的,阮久身上就没有摸起来不舒服的地方。

  *

  正如赫连诛所料,翌日清晨,在定好的夏祭之前,大巫就进宫了。

  赫连诛恋恋不舍地从阮久怀里出来,洗漱之后,接见了他。

  大巫是和庄仙一起来的,两个人跪坐在软垫上,腰背都挺得很直,一言不发。

  赫连诛来了,他们才都起身行礼。

  “大王。”

  赫连诛抬手,让他们都坐。

  他也在两人面前坐下,看向大巫,等他开口。

  大巫一夜未睡,上半夜听庄仙说话,下半夜一个人会了府,思量了许久。

  他没几年可活的了,先王背离初衷之后,他就一直灰心丧气,低沉消极。先王死后,他还想出那么荒诞的理由来支持太后。

  现在看来,竟像是一场大梦。

  他垂眸,袖中的手握紧了:“太后在行宫的这几个月,大王想在朝中做什么……”

  “就做什么。太后那边,先前一直是胡哲瀚在写信,接下来由我亲自写信,放假消息,稳住太后,不惊动她,不让她知晓尚京城内真正的局势。她传来的指令,我会从中拦断,实在拦不住的,我会将这些事情对大王的威胁降到最小。如果可以,我会尽可能拖延她回来的时间。”

  赫连诛满意地点头,却没有说话。他在等着大巫继续说下去,大巫看了他一眼,道:“就是这样。”

  赫连诛仍是一言不发,大巫深吸一口气:“等大王需要什么批语,我也照办,就像当年说大王‘不可近女’一样。如果大王需要调动鏖兀巫师,我也可以从中协调。”

  他一口气把这段话说完,便将刚才吸进去的长气全都舒了出来:“这总可以了吧?”

  赫连诛淡笑:“再好不过。”

  大巫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又重新卷入朝政了,分明这么多年都没管过了。

  几十年了,他也不像从前那样年轻了,陪着一个十几岁的大王,替他谋划。

  他是真的不知道,在自己卜错的这么多卦里,这一卦是不是对的。

  *

  远在行宫的太后断然想不到,她留在尚京,用来监视朝中局势、执行她的命令的大臣,其中那个最有威信的,被赫连诛策反了。

  或者说,大巫从来都没有忠于她过。

  大巫能过来,阮久高兴得很,这几天都缠着他玩儿。

  “我只是喜欢大巫帽子上的三根羽毛。”

  大巫问起原因时,他只是这样说。

  大巫笑笑,然后抬手摸摸头上的羽毛:“这个还不能给你,等我要把大巫之位传给你的时候,再送给你。”

  阮久也朝他笑:“那大巫要教我卜卦吗?”

  “好啊。”

  阮久只是说说而已,但大巫却真的从袖中拿出三颗彩色的小石头,要教他认鏖兀的卦象。

  “这三种颜色的石头,是天神阿苏陆用来炼制鏖兀的三种石头。”

  阮久点点头:“嗯。”

  大巫不再说下去,却问他:“小啾啾,红色是什么颜色?”

  “是……”阮久这才想起,大巫是看不见颜色的,他想了想,握住他的手,使劲搓了搓,“就是像烤火的时候一样,这么暖和的颜色。”

  大巫笑了笑,继续教他。

  虽然他自己辨不清颜色,但他大概还知道什么卦象代表着什么寓意,这些内容也都有书卷记载。

  他没有儿子,也没有传人,如果阮久肯学,那就最好了。

  他教阮久,庄仙就有些不高兴了。

  他质问阮久:“你到底是谁的学生?”

  阮久专心摆弄小石头:“我是老师的学生呀。”

  “啊!”庄仙极为恼火,转头面对大巫,“我还以为这种迷信在你这里就结束了,反正你又没有传人,你做完大巫就算完了,你怎么又弄出来一个‘小巫’?你让我怎么改制?”

  大巫不理他,轻声指点阮久,阮久连连点头。

  “嗯嗯,懂了懂了。”

  大巫怜爱地摸摸他的脑袋:“要是你是大王就好了。”

  阮久被他吓了一跳:“啊?我可不行,我又不抗打,我只能做王后的。”

  “要是抗打的人就能做大王,那最该做大王的就是豪猪。性情宽厚的人才是鏖兀理想的大王,赫连家的人都不行。”

  庄仙道:“你偷着说吧,大王听见了,该不高兴了。”

  大巫道:“我从好几十年前就这样想了,我都忍了好几十年了,我都这么老了,总该让我说出口了。赫连煜,有疯病。”

  赫连煜是先王的汉名。

  这一句话,庄仙表示赞同。

  *

  阮久结束了一天辛苦的学习,送走两位老师,回到房间。

  他走到床边,刚准备躺下歇一会儿,却没想到床上有人。

  赫连诛张开手臂,把他给接住了。

  奇怪。阮久疑惑,这时候赫连诛不该睡觉的,他一向很勤奋,现在应该在看奏章才对。

  他回头:“你怎么了?”

  赫连诛隔着被子,蹭了蹭他,撒娇道:“软啾,我难受,不知道为什么。”

  阮久摸摸他的额头,好像是有点烫:“什么时候开始的?”

  “午饭之后。”

  “午饭?”阮久再摸摸自己的额头,“我和你吃的一样啊,我怎么没事?大夏天的,也不会着凉吧?你还吃了别的什么?”

  赫连诛想了想,最后道:“鹿血。”

  阮久呆住:“对哦,我忘记了。”

  就是今天中午,格图鲁从外边回来,还带了一头鹿回来,放了血,他们中午烤鹿肉吃。

  他当时看见鹿血,“咦”了一声,格图鲁看见他嫌弃,当即不高兴了,跟他说鹿血可是好东西,大补之物,非让他尝一尝不可。

  阮久才不喝,扭头就跑了,但是格图鲁还是弄了小半盏,让乌兰给他。

  他死活不喝,就捏着赫连诛的下巴,给他灌下去了。

  阮久弹了弹舌头:“这个……我、对不起……是我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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