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作者:半娄烟沙   文案:   三千小世界中,总有那么些个孤注生的恶女   月老长叹一口气,来吧,牵红线叭   “血煞阴树精”“魔教女魔头”“食心白狸妖”“异能大杀器”“夜间女医生”   拉天上一截红线,扯地上一段姻缘   这是几个“恶女”甜甜的爱情故事   ——————————————————   原以为她软香温玉色多娇,没想到她心狠手辣蛇蝎肠   男主们:……好像哪里不太对,却又很心动。   ——————————————————   甜文,正儿八经的甜文   平平淡淡无挫折,舒舒服服谈恋爱那种的流水沙雕文   文笔苍白无力,每天发誓要努力,但还是写不出词藻华丽的动人诗篇   介意的请原谅则个,谢谢   如无意外,每天晚上19点   这个树精不吃素(已完成)   田螺姑娘会杀人(已完成)   毛茸茸她想食心(已完成)   硬邦邦的小软糖(已完成)   医生她总不睡觉(已完成)   一句话简介:恶女们甜甜的爱情故事   立意:爱能感化邪恶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甜文 快穿   主角:所有女主们 ┃ 配角:所有男主们 ┃ 其它: 第1章 1、地荷花   “周少将军回来了,周少将军回来了!”   “你知少将军此次归京为何?……”   “为了与太傅嫡女结亲之事呀!……”   “……嘘!修得胡言,此事切莫再提及,小心你的舌头根!”   碎碎细语如一条条无形的河流,徐徐流淌,蜿蜒辗转,绕过了占地千亩的庭院,在丫鬟、护院、侍卫们的身侧耳旁穿梭而过。   一品将军府占地宽广,房屋数百间,光是侍从就要上百人,每日杂言碎语就如一出无主大戏,恁得聒噪。   最终,这条无声的言海交织汇聚在了将军府的后院。   宽阔的后院里,有一棵粗壮的老树,据先人们说,这颗老树可有年头了,少说也要上千年,光是那树腰,四个成年壮汉手拉手都合抱不了。   此树常年开花,一年四季,永远炽烈。   就算枯萎,也是极短暂的,一个深夜的时间凋零,第二天一早,就又火红的绽放了。   树上所结花朵硕大,犹如池中荷花,一片花瓣都有幼童手掌之宽。颜色比荷花要浓艳,血红色的花瓣,就像石榴的外皮。   因此,人们都称此花为地荷花。   冬日站在皑皑白雪中望去,一片银装素裹,唯有那枝头红得触目惊心,乍眼一看,心头不禁一跳,花瓣闪烁着诡异的光泽,竟红得发紫。   观花之人心头怯怯,连忙将视线移开,不敢再多窥一眼。   就像桃木可辟邪,传闻地荷花树也可以驱鬼避煞。   只不过,桃木有那些色彩瑰丽的神话传说,地荷花却只有让人心惊胆战的魑魅鬼话。   据说,地荷花唯有在死尸繁多之地才能抽枝发芽。   世人皆云,唯有武将家里才敢养地荷花。   他们身上带煞,手上无不攥着数百条性命,养地荷花就是为了避那些前来索命的孤魂野鬼。   “啾啾啾。”   鸟儿一展双翅,落在了地荷花的枝头。   它黑豆般的眼睛眨了眨,小脑袋一顿一顿的左右摆动。掀开左臂翅膀,将头拱到翅膀里,想要整理一下内翅的绒毛。   忽然,鸟儿警觉的将头从毛茸茸的内翅中抬起,双翅一展,似乎想要从枝头起飞。   可鸟儿还没来得及鸣啼,它落于枝头的黄色嫩爪,须臾间便化成了一滩血水。   血水顺着它嫩黄色的嫩爪向上攀爬,两个呼吸间,一只灵动的小鸟,就被融化成了一滩血水,吸进了树干之中。   清风吹来,树干一如往常,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是一场春日的幻觉。   地荷花树枝随着清风摇摆,像是在享受着阳光与微风。枝叶茂盛的树干之中,伸出了一只透明的手臂,那手臂的颜色逐渐加深,就像透明的蜻蜓薄翅,逐渐丰满了血肉。   手臂缓慢的向前伸,从粗壮的树干之中,爬出来了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子。   她懒懒的趴伏于树干上,方才还吸食鸟儿的诡异树干,此时就像普通树枝一样,稳稳的驮着她。   将面前的长发拨弄到脑后,女子露出了面容。   洁白如玉的面庞,墨玉般的瞳仁。   唇红齿白,眼波流转。   血仙这一觉睡得并不久,若不是近来将军府下人们的话语有些多,她可能还要再睡上个几年。   睡梦中,她仿佛听到有人说:“周少将军回来了!……与太傅嫡女结亲之事啊……”   周少将军?   修长莹白的手指在空中点了点,一节树枝从另一侧绕了过来,树枝的前端,挂着一个小木鼓。   木鼓侧边系着两条红缨穗,缨穗的颜色有些暗,木鼓上涂得红色颜料斑驳脱落,这东西显然有些年头了。   血仙伸出手,抓住了木鼓的把手,轻轻的晃了晃。   随即,木鼓两旁挂着的木珠左右摇摆,发出了“咚咚咚”的悦耳鼓声,缨穗也随着木珠的摇摆左右翻动,就像两朵在空中翻腾的浪花。   少年人临去边疆前的面容浮现在眼前,血仙手指微顿,心道,他要结亲?   他怎么可以结亲?   睡了这五六年,血仙只有片刻的清醒。敲了敲树干,这些年的事,她得找个活物来问问。   敲击三下后,树下的地面上鼓起了一个小土包。先是露出一片毛茸茸的棕色背部,接着伸出来了一条细细的尾巴,顶端带着点黑色毛发。   最后,头部露出了地面。   小巧的耳朵,圆溜溜的黑眼珠,不断嗡动的小嘴巴,竟是一只地鼠。   此地鼠名叫遁地虎,是个成精四百余年的地鼠妖。   他圆溜溜的大眼珠子灵活的转动两周,待看到树干上趴着的血仙时,长长的胡须不自觉的抽动了数下。   耸拉在身前的两个爪子有个习惯,一紧张就会抖动,不自觉的左爪打右爪,右爪抽左爪。   “血、血仙大人,您、您醒了。”   见血仙苏醒,遁地虎差点吓破了胆子。   这千年老精怪,怎么这么快就醒了?!   土鼠妖遁地虎在这方圆几十里,也算是一个响当当的妖精。百年以内的小妖,都得尊称他一声爷爷。   正所谓人外有人,妖外有妖,遁地虎他家风水不好,家外面就有一只千年树精。   若说千年还有点不准确,他曾听有交情的土地公说,当年众神仙下界遨游,乱葬岗中,只见此树光秃秃在阴风中摇曳。   虬结的树根深深的插在森森白骨与血肉之中,不辨邪恶,也无因果。   “此树有机缘。”   佛陀如是说。   佛音刚落,鲜红色的花蕾就似吸饱了血肉一般,刹那间开满整个枝头,这棵树便有了精魂。   此后经过成千上万年的斗转星移,这精魂才开了灵智,变成了一个粉妆玉砌的女娃娃,普通人的肉眼并不可见。   五年前,血仙精魂变化成的身体一寸寸的拉长,一股困意袭来,她双眸微阖,身体如被泥浆吞噬的石像般,徐徐没入本体树干之中,沉沉的睡了过去。   又过了这许多年的光阴,女娃娃才幻化成了大人模样。   土鼠妖想,当年他变为人形,足足睡了将近一百年,这树精再厉害,也得睡个十余年。一想到自家能过十余年的安生日子,遁地虎喜上眉梢。   可这才短短五六年光景,她怎么就醒了呢!   这佛陀跟树精有没有机缘他不知道,他们一家子可真是跟她有天大的“缘分”。   鼠类本就善于繁衍,况且他还有七个鼠老婆,以一年七窝,一窝三只的频率,一百年的光景,少说他得有二千一百只儿子,还不算儿子再生孙子!   他原本是多子多孙多福寿的命啊!   结果呢,这树精居然不吃素!还一点都不能缺嘴!   冬天没有鸟儿落枝头,她就把树根插他的洞里去吃鼠崽子。   他年初勤勤恳恳在母鼠身上挥汗如雨,生了一窝又一窝,年底肥了壮了,眼看着他要当爷爷了。   她全都给化成血水吞了!连根毛都不剩!   遁地虎不是没想过要去拼命,可还没靠近枝干,他就怂了。   墨黑色的树干里,散发着久久不散的血腥味,将他本就不大的老鼠胆,搅成了一盘散沙。   打不过,跑路吧!   遁地虎带上七个老婆和仅剩的五个儿子,连夜就跑了。在地下钻了十多里地,一窝土鼠战战兢兢,毛茸茸的拱在一起,睡了个久违的好觉。   第二天早上醒来,遁地虎绝望了。   他又回到了地荷花下方的土鼠洞里。   之后他又跑了好几次,每一次醒来,都会再次回到这个地洞中。   后来他明白了,这棵树精上千年真不是白活的,这方圆十几里的土地深处,都是她虬结如盘龙的树根。   纵使他能跑得更远一些,她那树根也能把他一家原封不动的搬回来。   遁地龙不跑了,他怕哪天惹了树精厌烦,直接把他一家都给吞了。她没把他儿子都吃光,还算是有些良知。   血仙低头打量着许久不见的小东西,她容忍这一窝鼠辈在她的树根下打洞,全因他们一家繁衍的速度快,她每次饿了,就把树根伸下去打打牙祭。   “方醒不久。”   遁地虎左右爪控制不住的来回拍打,哆哆嗦嗦道:“恭、恭喜血仙大人,化成人身!”   由于她醒来的过早,血仙的这幅躯壳还不太稳定,要在本体地荷花树旁待上七七四十九天,来固精魂。   她洁白的雪臂托腮,黑白分明的眼眸向将军府内飘去,启唇问道:“云砚回来了?”   土鼠反应了片刻,才想起来这是周少将军的名讳,周云砚,字子湛。   遁地虎答道:“少将军他前几日好似回来了。”   按人世间的说法,他遁地虎现在住的这方地界是归属将军府。   周家出了两个将军,为了区分,才在周云砚的称呼前加了个“少”字。   遁地虎常年光顾周家伙房,他的七个老婆最爱周家女人们用的点心,也算是受了他家不少恩惠。   千年树精微颔首,语气平淡的道:“他要结亲?”   遁地虎知道周少将军年幼时,与女娃娃模样的树精见过几次面,也算是有些渊源。   回想了一下将军府里下人们的对话,道:“好像确有此事。”   “他怎么可以结亲呢。”   听到这,遁地虎才听出了不对劲,短短的脖子抬起,就见血仙薄凉的目光看向院内,淡淡的道:“他结亲的女子是太傅家的嫡女?”   “好、好像是。”   “你可知太傅家在何方位?”   遁地虎越听越心惊,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心头涌起:“知、知道。”   京城这块地,他遁地虎闭着眼睛都能弄清方向。   血仙轻启唇,漫不经心的说道:“你去把他欲结亲的女子带来。”   她纤长的手指缓缓的摩挲褪色的缨穗,一根、两根。   “不、不知大人、要将那女子……?”   血仙双眼淡漠,就似冬日的清冷冰泉。那千年树精的眼眸里,从来都没有怜悯。   粗大的树干迟缓的动了,血仙随着树干的挪移,由趴着转为倚靠在主干上的姿势。   她一身白袍忽的化成了水红色,与身后炙热的地荷花交相辉映,红的浓烈。   遁地虎的心里升起了一个猜测,让他抖得更厉害了。   “自然是吞了她。”   血仙说得漫不经心,仿佛活人在她眼里,与鸟兽无异。 第2章 2、结亲家   土鼠遁地虎一紧张就会不自觉的左右爪轮流拍打,左爪拍右爪,右爪打左爪,打得“啪啪”作响。   “大人,这、这可使不得,何至如此啊……”   他们妖类再不懂人间事,这些命格高贵的大人们还是知道的,太傅之女,说吞就吞了?   虽然这树精与它们这些精怪不同,一来她真身乃抽芽于白骨血肉之中,二来她是由佛陀亲自点化,就连土地公都得敬着她,更别说它们这些小小妖类。   可是,这树精的进食未免太杂了些,小的如飞禽走兽,大的如猛虎巨狼,就连人类,她都能活吞,忒的血腥残忍。   “他周云砚去边疆前,将整个将军府托付于我,如今他归来,怎可娶其他女子?”   血仙眉色淡淡,不辨喜怒的说道。   “周少将军临行前把将军府托付给大人了?”   这怎么可能呢?   黄口小儿幼时眼睛亮,多可见精怪鬼神。   待少时智开,便不可再见这些魑魅魍魉,连幼时记忆也会一并消散。   周少将军走时已有十四岁,怎么也不可能看到幼童模样的树精啊!与精怪的前尘往事,应当都忘得一干二净才是。   血仙沉吟了半刻道:“当日,他手覆于树干之上,慢道:‘子湛要去边疆了,还请树仙大人多多庇佑周家。’这不是托付又是何?”   遁地虎:“……”   不是,你从哪儿听出来的托付?   周少将军就是走之前看一眼后院的老树,毕竟他少时就常在树枝间攀爬,这棵常年开火红花朵的地荷花是他少有的儿时玩伴。   遁地虎身后的尾巴抖了抖。   这树精因未幻化成人形,除了树根能从地底向外延伸,精魂与本体千年来便都在此处。将军府修建好后,她一直未出这个院子,不高的院墙,愣是围住了一只千年树精。   女娃娃模样的血仙,每日就在将军府的屋脊上来回游蹿,观察着这些“活人”。虽说在她眼中,偌大的将军府跟一窝老鼠崽没什么区别。   但活人还是有意思的。   女眷们会穿五颜六色的华服,葱葱玉指点在唇畔上娇笑,还会用木头做的小物,梳那如缎子般的长发。   待女眷们走远,血仙就钻进屋,把那木头做的小物拿走了。   她满头乌发散落肩头,头发乃树藤所化,散发着柔软坚韧的光泽。   跟着女眷们的脚步,血仙一边梳头,一边走进了大院子。   这院子里的布置甚是奇怪,高高的红顶棚,下面搭一台子。   女眷们坐在台子对面,中间主位上坐着个满头华发的老太太,女眷们巧笑嫣兮的说着什么,看起来十分欢喜雀跃。   血仙走过去,直接跳上了那老太太的膝头,坐了下来。   活人们都看不到她的身影,就算坐在老太君的膝头,老太君也什么都感受不到。   她学着方才看到的女眷,慢悠悠的梳头,因她手执木梳,旁人便看不到那上下动作的木梳子。   女眷们的笑闹声渐渐止歇,皆抬高脖颈,望向前面的红台子。   高高的台子前垂下两匹红布,红布正在缓慢的向两侧拉开,一个脸上贴着假胡子的男人,随着拉开的红布,逐渐展露出面容。   他右手腕微抬,左腿绷直向前伸,头向台下猛地一甩,提嗓唱道:“呀~~~~”   血仙彼时心智犹如孩童,好奇的跳上了台,坐在武净的肩头,伸手去摸他的假胡子。   武净觉得下巴一痛,他的胡子就掉了。   台下的女眷们:“……”   这是戏里的哪一出?   先不道后来这出戏是如何的兵荒马乱,就连端庄的青旦,头顶的发饰都散落了一地。   台上的戏子们乱作一团,血仙却觉得甚是有趣。   打那以后,血仙闲来无事就常来看戏。   女眷们听戏,大多喜欢听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因此血仙也跟着听了一脑袋的鸳鸯话本与爱恨情长。   可偏偏她不识情爱。   戏里男女成亲又是免不了的必要桥段,且带着戏剧独有的夸张手法。多少亡命鸳鸯,私奔路上就已私定终身。   血仙看得懵懵懂懂,却兴致盎然。   她见过的生男屈指可数,说过话的,只有年少时,略可见精怪的周少将军。   不得不说,这周少将军虽是武将,因从小就在国子监伴读,身上少了那股武将的莽劲儿,年少时便已相貌堂堂。   不识其他生男的血仙,自然就把这颇有渊源的周少将军当成了她的所有物。   当年周将军外出征战,直接就把十岁的周云砚也一并带走了。   按周将军的原话说,一个顶天立地的儿郎,整天泡在宅子里,迟早要被这一群女人养教成个绣花枕头。   周将军就想让自家儿子继承他的衣钵,做一个有着铮铮铁骨的武将,莫去掺和朝堂里那些勾心斗角。   周云砚不负所望,虽还没成他爸那样的猛将,倒也可以被称一声少年将军。   小小年纪,便有了大将之风。   周少将军一走便是四年,十四岁才归京一趟,不出一月便又走了,这次是去边关。   听说自家孙儿要去那苦寒之地,老太君很是心疼,在将军府门口给他送行之际,一直望到他的人影消失在远处,才泪眼婆娑的招了招手,在众人的搀扶下往回走。   武将大多都是要吃苦的,况且这些年边关总是不太平。   这一走,就又是五年,周少将军已经十九了,在他这一辈中,没成亲的就剩他一个。   老太君不是没想过给外孙房里添俩人,陪房丫头也好,还因此事特意给周云砚写过书信。   周少将军的回信是,边关黄土漫天,不适合女子生存,他一年之中有大半都在外出兵,军营里更是禁女眷,还是不要给他安排房里人了。   眼看着孙子一天天长大,他堂弟房里都添丁了,老太君坐不住了。   刚巧,李太傅这边有了结亲的意向。   周将军和老太君衡量一番,他们周家在朝堂上始终保持中立,既不拉帮结派,也不去给谁当靠山。   这太傅家也差不多,就算两家结姻,也不会惹了圣上的猜疑和不喜。   这才有了周少将军归京一事。   老太君的意思是,不用多,云砚归京三日便足够。   对八字,下聘礼,先把这婚事订下,明年开春再办喜事。   这厢,遁地虎还在不停的拍着爪子。   “这、这……”   要他来说,这周少将军真是冤枉。他压根和这只树精没有什么,只能说命运弄人……他命不好。   但凡这树精再晚个几十年开灵智,或者他奶奶老太君少听点情爱戏码,事情都不能发展到今天这步。   “你在磨蹭什么?”   树枝一寸寸的拉长,血仙的身子又趴回到了树干上。   墨玉般的瞳仁毫无温度的盯着肥硕的土鼠,舔了舔嘴唇,红红的唇瓣亮晶晶的。   被血仙这么盯着,遁地虎肚子上的软毛都立起来了,心一横,道:“小的这就去!”   真是要死了!这树精谈情爱,为何要波及到他?   这周少将军也真倒霉,回来订个亲,新嫁娘马上就要没了!   血仙趴在树上歇息了片刻,坐了起来,她轻轻抽动鼻尖。   奇怪,这将军府中周云砚的气味甚是淡薄,仿佛他人并不在府中一般。   遁地虎四爪着地,在地道中快速的奔跑,约摸着已到太傅家时,他先是挖了个小洞,悄声无息的从地下向外面窥探。   一股香气从外面飘进了地洞里,遁地虎仔细看了看,这应是伙房。   “你说,咱们太傅这下子不就得罪了将军府吗?”   两个烧火婆子在灶台前说着什么,遁地虎听到“将军府”三字,停下了动作,屏吸聆听。   “那可不呗!这眼瞅着八字都要对完了,大小姐跟人跑了!这传出去,太傅的脸都得被丢光!”   左边的烧火婆子看了眼周围,确认没人后说道:“哎,我跟你说,你别跟别人说啊。”   “什么?不说不说,你快说。”右边婆子八卦的凑近耳朵,催促道。   “我听说,大小姐是跟那家的小儿子跑了!”   “那家?”   两个婆子心照不宣的对了个眼神,左边的婆子接着道:“就不知咱们老爷怎么抉择啦。”   “这都私奔了,人家将军府哪还能要。虽然是庶子,好歹是丞相家,也算可以了。”右边婆子砸吧砸吧嘴,略带品鉴的说道。   洞里的遁地虎:“……”   跑了?   那也就是说,他不用去掳人了?   以防万一,遁地虎还是走了一趟太傅家的主屋,去探了一下虚实。   正院房中,太傅正一脸愁容的在屋里来回踱步:“这可如何是好?!”   太傅夫人坐在雕花木椅上,眼睛望向关得严严实实的纸窗,一言不发,就像一个不会言行的木偶般怔愣。   “我就说,萧淑与丞相家的那个庶子走得太近!让你看着点!可倒好,她说去诗会,你就让她去?!都要结亲了,不在家里备嫁妆,去什么诗会!这下好了,人没了!你是没看到昨日周震的那张脸,都想把我砍了!”   一日前,将军府。   女儿私奔了两天,一点线索都没有,李太傅没办法再偷偷找了,只能硬着头皮去跟周家道出实情。   周家上下都以为李太傅是为了亲事而来,周将军,也就是周云砚的父亲周震听到通传,立即派小厮去叫少爷来正厅,与他未来老丈爷多打几次照面。   周云砚此次归京只有三日的期限,今日太阳落山前,就要返程了。   周震严肃的面容难得露出笑脸,在正厅满脸喜意的迎接客人。   就见未来亲家李太傅一脸愁苦的走了进来,那两步走得,下盘无力,虚无缥缈,竟像个软弱的小娘子般。   这是怎么了?   前日周云砚归京时,周震带他去李太傅府上走动过,那日李太傅还不像今日这般虚弱。   周震哪里知道,他带周云砚去拜访的那天夜里,李太傅的嫡女李萧淑就跟情郎私奔了! 第3章 3、周云砚   面对周震壮硕的体魄,逼人的气势,李太傅战战兢兢,两腿瑟瑟的将实情道了出来,说的时候,心中不住的大骂孽子!   他这女儿从小就刁蛮,因是嫡女,便宠爱有加,处处都随着她心意,没想到酿出这么大的祸事来!   周震一听,虎目一瞪,粗声道:“莫非你家女儿与丞相家小儿早就有交情?”   太傅不敢直视周将军的眼神,吞吞吐吐的嗫嚅道:“这、也不能说有交情,就是……一同去过诗会。”   他自然知道自家那个任性的女儿与丞相家的小儿子走得近,若是那小儿子是嫡子,他也就顺势推舟了。   可那小儿子偏偏是个庶子,生母也没有什么显赫的背景,这是万万嫁不得的。   怕夜长梦多,女儿也到年龄了,太傅就想快点把女儿嫁出去,等成了人妇,她就消停了。周围看了一圈,能配得上他家嫡女的,便是周将军的嫡子周云砚。   虽说年岁上比他女儿长了几岁,但好儿郎志在建功立业,稍微大点也好,能顺着他任性的女儿。   听到与周家结亲的消息,太傅之女李萧淑哭得眼睛都肿了!   她不嫁!她就要嫁赵郎!   “糊涂!”   李太傅苦口婆心的给女儿讲道理,作为庶子,还是小儿子,丞相肯定不会偏向赵意,也就比普通人好那么一点点,这辈子吃喝无忧罢了。   若是那赵意才高八斗,有勇有谋,能为自己谋出路也行,可赵意就是个会说点蜜话的小白脸!也就能骗骗涉世未深的深闺女郎。   李太傅万万没想到,待他与将军府说拢,八字都要合上了的时候。   他女儿直接把他的如意算盘打翻在地,摔了个稀巴烂!   女儿私奔是第二天发现的,她只留了一纸文书,大体意思是,爹娘没有设身处地为她着想,就是想用她嫡女的身份拉关系,这身份她不要了!她要与赵郎双宿双飞,缠缠绵绵到天涯。   当时太傅脑袋就是“嗡”的一声沉鸣,眼前一片片黑影飘过,晃晃悠悠就要倒,幸亏被伺候的小厮给托住了。   李萧淑私奔的第二日,李太傅悄悄给赵丞相写了封信,意思是,你儿子带我女儿跑了,你看看怎么办吧!   赵丞相当天下午就给他回信了,简洁明了的说,这事闹大了对你女儿名声不好,我们都把这事吞进肚子里,假如哪天两个孩子回来了,我就让赵意娶你家李萧淑。   总而言之,赵丞相不怕丢人,一个不起眼的庶子能娶太傅家的嫡女,他们家怎么也是赚了。   想到此处,太傅心窝里一阵阵的绞痛,他千金玉贵养出来的女儿,怎甘心嫁给一个软囔囔的庶子?   可是,和将军府的这门亲事,终究是黄了。   正厅内的另一位当事人周云砚,脊背挺直的坐在木椅上。   周云砚常年在外,从十岁就随着周震在马背上征战,矫健的腱子肉隐藏在长袍之下。手指与虎口上皆是厚厚的茧子,举手投足间自带一股威严之气,并不粗俗。   他年幼曾做过皇子伴读,在外空闲时也会多读书。   周震并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一个只会打仗的莽夫,因此时常督促他要多阅览各种书籍,虽然以后不用去做文章,也要懂哪些人说得是哪方鬼话。   也许是这一页页文章的功劳,周云砚不动武时,看起来气质沉稳,且面容俊逸。   就是下颌边有几道细小的疤痕,不能算破相,但与女郎们心中的如玉公子,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就是再儒雅,也不会被人错认为读书人。   周云砚站起身,向李太傅行了个武将的抱拳礼,启唇道:“这门亲事,就此作罢吧。”   他自知年龄不小了,但他在边关既是镇守的将军,也算半个父母官,因此根本没有闲心去顾及婚事。   边关地界辽阔,原本派来的知县只有八品,但因有驻兵,同时环境过于恶劣,没人想来这吃不饱的地界,凡是来边关的,均提一品,为七品知县。   如今边关的知县姓守,家里没有什么背景,好不容易考上了进士,留给他的都是些苦差事。   权衡了一下利弊,守知县咬咬牙,就带着老娘和媳妇,来了这黄土飞扬的边界。守知县想,好歹升了一品,值了!   在边关吹了两年黄沙,长相清秀的守知县彻底成了当地人,又黑又瘦!   围绕着如何改善边关的生存环境,守知县是愁秃了头,与周云砚相熟之后,常来周云砚这里吐苦水。   他们这本来就穷,也没有人才愿意来,那些有志的学子们宁愿窝在翰林院里吟诗作对,蹉跎光阴,也不想来这苦寒之地造福人民。   在边关待久了,周云砚也对边疆的事情极为上心,他这次回来,定亲是小事,他得去向皇上述职,看能不能给边关再捞点好处。   其实没人重视边关这事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邻国的敌人们虎视眈眈,三天两头来边界打秋风。种的粮食,养的牲畜,就怕给他人做了嫁衣裳。   反正也种不活,索性就舍弃了。   边境不是被画上了一条明眼可见的线,也不是中间被劈开,两国之间隔着一个悬崖峭壁。   边界处只立了一个碑,离远些,就说不清哪是哪儿了。   他在边关驻了这许多年,吃了不少苦,与邻国交锋无数次,还打了两场漂亮的胜仗,完全可以凭着这些,风风光光的回京。   小辈的武将里,无人能出其左右。   周震还问他,开了年要不要转回京中?   周云砚想了想,还是决定再呆五年。   太傅家与将军府的联姻不可避免的崩了,当老太君听闻此事时,不禁觉得自家孙儿真是苦。   常年在外不说,这么大个儿郎,每日风里来刀里去,屋里连个心疼他的人都没有。   衣服、鞋袜,都得一个大男人自己收拾,老太君越想越觉得自家孙儿可怜。   “要不,给云砚带两个丫头走吧。”老太君建议道,虽说周家并不兴养妾侍通房,但派两个娇俏侍女去伺候他起居还是省得的。   周震正好来跟老太君说退八字的事,听闻此言,立马反驳道:“军营里怎么能有女眷?母亲切莫再说这话了。”   老太君:“……你就忍心让云砚一个人孤零零在那苦寒之地受累?连个给他做鞋袜的人都没有?!不还有个军营外的宅子吗?安排在那里可好?”   周云砚的岁数,在京中未娶亲的儿郎里算是大的了,正常十四、五岁就应当成亲。   他这些年在外,被耽误了十成十。   这么大个岁数,连荤都没开过,连二房的小儿子都要成亲了!   周震满不在乎的道:“云砚他不执着于这些儿女情长,也不差这一两年。”   老太君觉得她没法跟她儿子沟通,她得赶紧再替云砚寻一个媳妇。   这次不能只看家世,得仔细打听打听女郎的为人。   想到这,老太君不禁叹气,她这么好的孙儿,姻缘怎么就这么坎坷。   临行前,周云砚来向老太君辞行,老太君泪眼婆娑的看着她的大孙子,道:“云砚要是遇到了可心人儿,要娶要收都随你,给家里来封信就行,也让祖母开心开心。”   周云砚郑重的向祖母行礼,道:“孙儿此去还要数年才能归来,不能在祖母面前尽孝,万分遗憾,待云砚回京,再叨扰祖母给云砚择一贤良女子。”   老太君:“……”   她这孙儿压根就不想找,就等着回京后再说!   “快走吧,日头快落山了!”   老太君摆手,你别说话了,赶紧出发吧。   将军夫人,也就是周云砚的母亲只生了周云砚一个儿子,后来连生了两个女儿。   一品官员的家里不说妻妾成群,起码有两三通房,但周震后院里一个吃闲饭的都没有。   女人多了,后院势必乌烟瘴气,沾酸吃醋平生祸事。再说他常年来回奔走,在家的日子本就不多,要那么多女人作甚。   将军府的人口本就不少,他们是大房,还有二弟、三弟两家,一家子兄友弟恭,兄弟三个都不算好女色,屋子里一个比一个干净。   大房就只有周云砚这么一颗独苗,老太君是恨不得让他赶紧生两个。   当遁地虎打听完消息,来向血仙禀报之时,周云砚早已启程一天一夜了。   怪不得这上百间屋子里,没有一处传来周云砚浓郁的气味。   血仙听完遁地虎的回禀,左手托腮,黑黑的瞳仁望向远方,道:“他昨日就已出发了?”   遁地虎抽动了两下鼻尖,回道:“正是,少说也过了将近十二个时辰了,早就不知行出多少里路了。”   周少将军的宝马迅疾如风,虽不至千里,也少不到哪里去。   血仙伸出修长的食指,轻轻的抚摸枝头绽放的花朵,红艳艳的花瓣深处,是嫩黄与嫩粉色相交融的花蕊。   遁地虎以为这事就此告一段落,谁知血仙的下一句话险些让他脚底打滑,跌回蜿蜒的地洞中。   血仙轻描淡写的道:“那我去找他便是。”   她已经不是那个看起来如小娃娃般的透明精魂,既已修成了肉眼可见的身躯,她大可以也跟着去那叫边关的地界。   她在这院子里呆的太久了,这堵墙的外界,只有树根爬出去过,对她来说,还是全然陌生的。   在血仙心里,她与周云砚就是那戏文里所说的青梅竹马,那自然也要郎情妾意。   “他想结亲,我便圆了他这个念想,与他结亲就是了。”血仙轻道,那语气就像满足孩童的请求一般,还带着那么点纵容。   遁地虎眨了眨圆溜溜的黑豆眼,他用活了几百年的脑袋瓜,也实在是想不明白,这树精与周少将军,顶多就是家里老树和小主子的缘分,哪值得这树精奔赴千里,去找他结亲呢? 第4章 4、去边关   若从有精魂说起,血仙不知已经活了多少岁,即便其中的大部分时间,她都是在粗壮的树干之中假寐。   她对岁数没什么概念,也就不在乎自己比周少将军究竟大了多少个轮回。   遁地虎拍了拍爪子,有些迟疑的道:“小的有一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血仙扫了他一眼:“我怎知你当不当讲。”   这鼠辈的话真是有趣,她怎么知道他想说什么。   遁地虎抖了抖胡须,还是说道:“……大人刚刚化成大人模样,此时着实不宜离开本体。”   先不说这树精为了这点情分值不值走这一趟边疆,她刚从女娃娃修成人形,理应在本体地荷花这棵大树旁呆上七七四十九天,才能让精魂稳固在这副躯壳中。   精魂不稳,无论对妖还是精怪来说,都是大事。   血仙微微转动脖颈,静了两息后,纤长的柔夷伸向下方,五指在空中如飞旋的花瓣,依次缓慢收回手指。   “咔嚓”一声脆响,地荷花树下方一条粗壮的枝干从主干处整齐的断开,主干的横截面颜色逐渐变深,直至看不出断痕。   这条粗壮的枝干缓缓升起,长度约为一孩童身量,粗细也有海碗般大小。   待枝干升到血仙的高度时,飘向她轻握的拳头。   血仙伸开五指,这条枝干便如石沉大海一般,缓缓的陷入了她的掌心。   枝条边缘盛开的地荷花在被吞入前,还随着微风轻轻晃动。   将枝干吞进手掌后,血仙再次握了握拳。   既然不能离开本体,那她就带一截枝干走,两三年的光景,怎么也够用了,待下次回来时,她再在本体边好好休养一段时日。   遁地虎心想,他该提醒的也都提醒了,血仙就算真有什么,也怪不到他身上。虽然以血仙的道行,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就是了。   他都可以想象到,这只树精会在遥远的边疆,如何将其他精怪吓得瑟瑟发抖。   血仙要离京,这对遁地虎来说绝对算一件好事。   至少这段时间,他既不用担心自己的鼠崽子们被吃,还可以在血仙不在的这些时日横行霸道、狐假虎威一番。   遁地虎心中喜不自胜,小胡须不断的抖动,尽量掩饰自己愉悦的心情,以免惹了血仙不喜。   遁地虎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血仙会带着他一起走。   遁地虎:“……”   我做错了什么?他不在京,他的七个老婆可怎么办?   京城外官道上,一女子身穿白色襦裙,外披红色绸衫,头上戴一顶树枝编成的草帽,从草帽檐上垂下一片薄纱,透过纱罩,隐约可见女子姣好的面容。   此女子便是化作寻常人打扮的血仙。   官道上空无一人,血仙脚底生风,若有人见了,定会惊诧不已。   一个娇女郎,为何能走得如此之快,比那驰骋的头等骏马还要迅敏。就似一阵风,再眨眼,便只能看到她的背影。   女郎手里提着个东西,临近了看,是一只肥硕的土鼠。   遁地虎像一只死土鼠一样,随着血仙神行太保般的飞驰腿速左右摇摆,黑溜溜的眼珠子只占眼眶的一半,剩下一半都是眼白。   当他听到血仙的话时,他顿了半晌,欢喜雀跃的心情就如被射落的大雁,从天空中直线坠落,一命呜呼。   “大、大人为何要带小的同去?”   这只树精去结那莫名其妙的亲,他去干什么?增加边疆土鼠的种类吗?   血仙幽幽的看着他,看得他鼠毛倒立,瑟瑟发抖。   “我不懂这人间事,你活了这许多年,想必何事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   血仙对这人世间的一切,都是从戏文和将军府内得来的,可以说,出了这扇墙,她什么规矩都不知道。   就因为小爷“见多识广”,你就要带我去边关吃黄沙?   遁地虎拍了拍耷拉在胸前的小爪子,他这话是肯定不敢对血仙说的,他想了想:“大人过奖了,小的也只知道个皮毛。不如这样,小的为大人引荐一只燕子精,它年年走南闯北,知道的肯定比小的多。”   “是在将军府正院柳树上搭窝的那一只?”血仙问道。   遁地虎点头:“正是那只燕子精,他能说会道,还熟知这沿途风光,与他一同上路,大人一定不会过得烦闷。”   对不住了,老弟,你还是个单身汉,不像我有老有小,你就跟着走这一遭吧。   血仙掀起眼皮,淡淡道:“那只燕子,已经被我吞了。”   她睡觉的时候,树根会自主进食,她醒来便会知道,自己吃了哪些东西。   遁地虎:“……”   他抬起颤抖的爪子,捋了捋胡须,想着还有哪个精怪可以“引荐。”   “你不想去?”   头顶上方传来血仙的声音,犹如流淌着的厚重水银。   遁地虎不敢抬头,抽了抽鼻子,弱弱的道:“大人说笑了,自是想去的。”   血仙凝视他毛茸茸的头顶半晌,启唇道:“那便好。”   千年树精的血腥之气吓得遁地虎后颈生寒。   若他不去……   遁地虎拍拍自己的爪子,心道,切莫再动鬼心思,他就是再修炼几百年,也不够这只树精填牙缝的。   因此,被血仙像死土鼠一般提着的遁地虎,早已进入了无念无我的境界。   一精一妖连续赶了几个时辰的路,天色便已擦黑。   血仙睡了这许多年,此时根本无需睡眠,她只想快点追上周云砚。   夜晚的官道上,一女子提着一只死土鼠疾驰,旁人看了定会觉得万分诡异。   这一段官道两旁均是山林,若有人晚上赶路,必然要夜宿在乡间野外。   血仙与遁地虎在夜间也可平常视物,并能将远处之物看得清清楚楚。离着好远的距离,两人就看见了官道旁的火堆,七八个身穿短打的男子围在火堆旁。   男子们身穿的短打样式统一,左臂绣着一个李字,看样子像是哪一家的家仆或是护院的侍卫。   血仙天资聪慧,对文字更是过目不忘。她看过百家姓,自然能认出那个“李”字。   她晃了晃手上的遁地虎,眼睛盯着远处的那伙人,问道:“那些人可是李太傅府上的?”   因在黑夜,远处的护卫们看不到距离他们百步之外的血仙。   遁地虎抬起毛茸茸的脑袋,他不太识字,但“李”字还是识得的,圆溜溜的土鼠眼仔细看了看,没错,这些人身上穿着的衣服,与李太傅府上侍卫穿的衣服相同。   “这些人应是李太傅府上的。”   李太傅府上的侍卫们大半夜为何会在荒郊野岭?   结合他们所去的方向,这些人多半就是李太傅派出去追李家嫡出小姐的人。   出了京城,只有南北两个官道,既然他们走这个方向,必定是得到了什么线索,或是两个方向都派了人去追寻。   遁地虎忐忑的问道:“大人是想?”   李家让周家丢了这么大的脸,不说结仇,但这梁子肯定是结下了,哪怕李萧淑现在反悔,这门亲事也是回不来了。   但血仙并不希望她被李家找回来。   既然已经跑了,就跑得远远的,这辈子都别被找到才好。   血仙没说话,从裙摆下伸出了一条树枝,将在地上用双脚站立的遁地虎一卷,继续提步向前走。   遁地虎觉得自己就是一摆设,这树精想拿就拿,想放就放。   李家的七八个侍卫围在火堆前吃干粮,他们出京城前买了些油饼,足够今晚果腹,明日想必就能看到人烟。   “你说出了这官道,我们往哪儿找?”一个侍卫啃着油饼,不满道:“小姐也真是糊涂,那个软脚虾,哪里比得上周少将军!”   “主子的事,哪是我们能议论的,你少说两句吧。”   坐在中间,看似侍卫头子的男子用树枝勾了勾火,道:“小姐是千金之躯,没吃过苦,也不懂得乔装打扮,即使再小心翼翼,也会露出马脚,我们沿途多打听,定能找到线索。”   太傅家的嫡女,从小就是被李太傅捧在手心里长大的,真正的掌上明珠。   几天还好,日子久了,一定受不了吃糠咽菜,躲躲藏藏的生活。   侍卫们正说着,便听到了由远及近传来了脚步声。   此人左右脚变换甚是迅速,多半是会些武艺的。   仗着人多,侍卫们大胆的望向来路,借着火光,逐渐显露出一个步履迅捷的身形。   黑天半夜,此人带着一盏白纱帽,看不清面容。但从曼妙的身姿,可见是一位女子。   一个女子敢深更半夜独自行走在官道,必定是有些本事。   那女子步履神速,一眨眼,便离他们只有几步之遥,众人才看清,女子腰间似乎插着一条树枝,枝条前端呈现圆形,里面套着一只皮毛锃亮的肥硕土鼠。   土鼠随着女子的脚步左右摆动,不辨生死。   女子向着他们的方向走了过来。   在外面不可掉以轻心,侍卫们下意识的将手放在腰侧的剑柄上。   “你们是李太傅家的?”   距离他们还有一步的距离,女子停下脚步,向他们问道。   女子声音清清冷冷,透过纱罩传来。   侍卫首领站起身,右手始终放在剑柄上,回道:“正是,请问姑娘是?”   他话音刚落,鼻端就嗅到一股异香,众人下意识的抽动鼻端,那香气似是有了生命,如蝌蚪般钻进了他们的鼻孔中。   鼻腔内倏地一麻,连带着脑浆都变得昏昏沉沉,身子一歪,七八个壮汉瞬间就失去了意识。 第5章 5、寻云郎   地荷花的花蕊成嫩黄色与嫩粉色相间状,被层层艳红色的花瓣包裹,人们一眼望去,总是会被艳丽的花瓣吸引,常常忽略花蕊的好颜色,也就并不知道,它具有强烈的迷幻作用。   足足吸了两息花蕊香,这些壮汉至少得昏睡个五六天,醒过来时,那李家嫡女早就跑到更远的地方了。   火堆旁,油纸散开,里面还有没吃完的油饼。   血仙走了过去,道:“这是何物?”   在她还是女娃娃时,经常见老太君用膳。   一来二去,血仙看出了点名堂。这老太太在府里的地位应当是最高的,她不动筷,无人会动筷,好吃的都紧着这个老太太。   布膳的丫鬟给老奶奶夹菜,老太太若吃了皱眉,血仙定不会尝。   老太太吃了若微颔首,她就尝一块。   人间界的吃食不符合她的口味,她喜欢生鲜血肉。   做熟了的食物早就没了血腥之气,有的甚至会放血后再烹饪,吃起来更没甚滋味。   遁地虎作为一只土鼠,本就喜油米,见到油饼忍不出吞咽唾液,短短的脖子动了一下道:“是油饼。”   “好吃?”   “甚是好味。”   地上横躺了七八个人,血仙视若无物,学着方才侍卫们的样子,坐在火堆旁的石头上,在遁地虎垂涎的目光中,拿起一块油饼,先嗅了嗅。   嗯,一股子油气。   轻轻咬了口,入口没过一息,血仙就将饼吐了出来。   “难以入口。”   血仙将剩下的油饼扔给遁地虎,毛茸茸的土鼠接过油饼,小小的嘴巴大口大口的咀嚼起来,嘴边两撇小胡子随着咀嚼上下摆动。   还不住的道:“谢谢大人。”   先前卷住遁地虎的枝条舒展,又将它重新蜷起,遁地虎手疾眼快,连忙捡起油纸上剩下的饼。   旁边倒地的侍卫手上也攥着吃到一半的饼,遁地虎掰开他的手,将油饼薅了出来,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眼睛还不住的来回打量。   若是可以,血仙不太喜欢吃人。   她初有精魂时,一片混沌,唯有进食这唯一的欲望。因长在乱葬岗,她没少吸食人类血肉。   但人与飞鸟走兽相比,有一点不好,就是他们穿衣裳。   像头发、指甲、动物的皮毛,虽然不好吃,但勉强可入口。   衣服更不好吃,比油饼还难以入口。   就连她没开灵智的时候都知道,尽量把人的衣服扒了再吃。   血仙扫了眼地上躺着的侍卫们,当她看见他们身上繁琐的服饰与佩剑,她就倒尽了胃口。   如今想着他们刚吃完那没甚滋味的油饼,她的食欲彻底没了。   衣摆微微抖动,水红色的外袍下伸出了几条粗壮的树枝。   树枝在火堆上用力的抽打,火遇木,本应该燃烧的更旺,但地荷花的树干中蕴含着浓浓的血气,若轻抚树干,会发现它略微潮湿。   燃烧着的火苗眨眼间就被扑灭了。   接着,树干将散落在地上的侍卫们一卷,扔到了树林中。   熄灭的火堆被树枝抽到了官道上,以防火星再燃烧起来。   虽然血仙是只树精,但她不怕火,可其他没什么本领的草树花苗怕极了这个跳动的东西。   树枝收回时,地面上的嫩草似是为了表达感谢,轻柔的拂过她血腥之气浓郁的树枝。   血仙动作微顿,扫了眼地面上的嫩草,卷着大快朵颐的遁地虎,走回了官道。   这外面的草木,比将军府里的要聪明许多。   她哪里知道,将军府里那些花花草草,在她眼皮子底下过活,就怕抢了地荷花的风头,一株株犹如假花一般,毫无生气。   牡丹不敢开得太艳,天天少喝水,花期没开满就早早自尽。   水仙花不敢太高洁,得空便往泥里钻,若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从地底钻出来的番薯……   在血仙眼里,将军府的花草都不太有灵性。   遁地虎吃了个肚滚圆,适应了血仙的步速后,他竟有点昏昏欲睡。   “你可知这人世间是怎么成亲的?”听到血仙的问话,遁地虎的瞌睡立马就跑没了。   “成亲?”   “除了要穿红衣,还要做何事?”   血仙对于成亲的认知全部来源于戏台子,戏中公子小姐结亲时,均会换上一身红,新娘子头顶红绸,随着那新郎进了屋。   房门一关,台上的“房间”里,蜡烛就灭了。   台下的女眷们用手帕遮着脸,羞答答的捂着嘴,窃窃的偷笑。   血仙也学着捂嘴,不知她们在笑什么,如今她就是变成了人形,也不知她们在笑什么。   女眷们生动的表情她却记得,看起来真真有趣。   戏台子上只能表现个大概,基本省略了迎亲、抬轿、踢轿门,拜天地,进洞房就算是表演的升华了。   遁地虎虽不通人间事,但他有七个老婆,总归是知道怎么回事。   “还要洞房。”   遁地虎坦荡荡的说道,他们这些妖精,没人间那些羞耻之心。   “洞房?”   夜空中繁星闪烁,迎面的夜风吹得遁地虎的皮毛都蓬松了起来,黑豆眼微眯,道:“就是凡间男女阴阳交行之事。”   血仙懂了,就像这鼠辈繁衍一样,结亲洞房原来就是要做那繁衍之事。   她在将军府内来去自如,如打更人般游荡了这许多年,理所当然见过男女之事。   第一次是在将军府二房,也就是周震他弟弟的房中偶尔撞见的。   周二爷和夫人在床畔间颠鸾倒凤,并不知道一只千年树精正在床边津津有味的瞧着他们。   脸上似欢愉又似痛苦的表情,让血仙十分好奇,她直接跳到了床上,雪白的小脸蛋离周二爷的脸只有一个指头的距离。   周二爷呼吸粗重,额头上翻起了薄汗,血仙还伸出手,替他擦了擦,周二爷只觉得额头一凉,以为是头发扫到了脸上。   幸亏周二爷看不见血仙的脸,不然一定会吓出后遗症来。   小娃娃般的血仙面无表情的往床后走,待看清楚两人的动作,她微微睁了睁水汪汪的大眼睛。   等周二爷结束就寝时,血仙才穿墙而出。   就像知道人会进食、沐浴、梳头一般,男女之事对血仙来说,就是很普通的一件事,原来男女除了在练武场对打,还有这样的交流。   遁地虎心想,她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想起血仙之前说,她要去和周云砚结亲……遁地虎顿时目瞪口呆,左爪不自觉的开始拍右爪。深夜空无一人的官道上,拍打爪子的声音来回回荡。   血仙低头瞥了他一眼,这鼠辈不但口味独特,似乎脑子也不太好。   精怪与人相爱,全是话本里的故事。   遁地虎成妖这么多年,愣是一次都没遇到过,就更别提血仙这种连人都吃的树精了,血仙哪天把周少将军吃了他都不奇怪。   原本对她结亲之事半信半疑的遁地虎,这下觉得这树精可能是动真格的,并不是在说笑。   可人类怎么能与妖精成亲呢?还不得吓破他们的胆?   黑夜逐渐褪去,从天边开始泛起鱼肚白。   早起的鸟儿在枝头上叽叽喳喳,正欲吃树枝上爬动的虫子。   一条树枝横空飞来,树上的鸟儿振翅便想逃走,那树枝盘旋而上,鸟儿似乎也懵了,这树枝怎么还会动呢?   树枝没给它逃走的机会,从相接处的翅膀开始,两只鸟儿瞬间便化成了血水,被树枝吸收的一干二净。   同样被树枝卷着的遁地虎瑟瑟发抖,就怕这树精吃开心了,把他也化成一滩血水。   收回如巨型尾巴般的枝干,血仙吸了吸鼻子。   她能嗅到周云砚残留的味道了。   沿途都有他淡淡的气味,随着晨风吹来的味道,她知道他们离的越来越近了。   血仙脚步不停,途中遇到飞禽走兽就拽过来吃掉。   树林中的许多动物她都没吃过,味道不错,关键是比鸟儿要大得多,非常顶饱。   遁地虎一脸麻木,每次血仙从裙子下面伸出枝干,他就不由自主的一哆嗦。   沿途官道上终于有了行人,但看她一个姑娘带着一只比猫都要大的土鼠,步行的速度比马儿都快。   显然不是普通人,因此没有人敢上来攀谈。   途中她还赶超了好几辆马车。   其中一辆马车里坐着某家的公子哥,他百无聊赖的掀开帘子,就见一头戴纱帽的女子以非人的速度,超过了他两匹宝马拉着的马车。   公子哥:“……”   掀开帘子,望着女子渐行渐远的背影,公子哥冲小厮吼道:“两匹马都撵不上一个姑娘?!你怎么驾的马车!”   小厮无从辩白,他也想知道,那姑娘怎么走得那么快!莫非是会什么草上飞的功夫不成?   夜幕再度落下时,血仙早已出了官道,一路向西北走,道路逐渐变成了崎岖的小路,两旁的景色也在逐渐变化。   看到远处的火光,血仙逐渐放慢了脚步,松开树枝,遁地虎落在了地上。   遁地虎抬头向前方望去,小路旁拴着十余匹骏马,两个士兵打扮的人在火堆旁聊着什么。离火堆不远处有几个简易帐子,里面传出了轻微的打鼾声。   “随你去哪,明早前回来。”   血仙对遁地虎说了声,抬腿就向帐子走去。   还没待她走近,守着火堆的两个士兵就向后倒去,呼呼大睡起来。   她这次飘的花蕊粉不多,顶多就够这些士兵睡到明日清晨。   循着气味,血仙走到了最里面的帐子,她掀起帘子。   借着清冷的月光,可以看到一高大男子仰面睡在地面的布巾上。   男子的佩剑与绑发的布帛放在身侧,长发披散在用衣服团起的枕头周围。   他双目紧闭,因花蕊的作用,正陷入沉睡之中。   墨条刻画般的浓眉,高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下颌,即使多年未见,血仙也能认出来。   此人正是周少将军,周云砚。   她走进帐中,放下了身后的帘子,挡住了几十步之外遁地虎偷偷窥视的鼠目。   月色正美,她也正好准备了红衣。   她本就是来与他结亲的,难得有如此良辰美景,正适合洞房。 第6章 6、你是谁   距离血仙上一次见到周云砚,已经过了五六年的光阴。   血仙缓步走近,蹲下身来,与周云砚熟睡的脸庞不到半掌的距离。她伸出手指,轻轻的点在周云砚饱满的额头,像是与他玩耍一般,顺着他高高的鼻梁向下画。   微微凹陷的人中,薄薄的嘴唇,以及下颌的伤痕。   血仙抽动了下鼻子,轻声道:“转眼不见,你已长得这般高大了。”   周云砚临去边疆才只有十四岁,还是一个初见雏形的毛头小子,如今身量如此高大,比她还要高出两头多。   血仙抓起周云砚的手,将自己的掌根与之相对,比量了一下两人的手掌大小,周云砚的虎口与指肚上布满了茧子及细小伤口,宽大的手掌把血仙的柔夷衬托得无比娇小。   熟睡的周云砚不知道正有一个千年精怪对他上下其手。   血仙用指肚摩擦周云砚手掌里的厚茧,又硬又粗糙。她低下头,轻啃他的手指。   她不敢用力,否则能把他的手指咬个对穿。   周云砚喜净,即使睡在荒郊野外,也会尽量用布巾沾着冷水擦拭身体,此时身体清清爽爽,一丝汗臭味也无。   血仙的鼻端,嗅到的都是周云砚骨血里的味道,与他洗不洗澡没什么关系,但清爽的身体总是好的。   咬够了茧子,血仙跪坐起身,开始扒周云砚的衣服。   身高八尺五寸的周云砚被血仙像香蕉一般,三下五除二扒个精光,连最后的遮羞布也被这树精给扯了下去。   血仙想着戏文里的洞房花烛夜,歪了歪头,她还缺一盏红烛台。   她起身拉开帘子,便见遁地虎变成了人类模样,穿着一身黑衣坐在火堆旁吃守夜士兵的干粮。   遁地虎背对着帐子的方向,听到血仙出来的脚步声,啃饼子的雪白牙齿一停,转过身向回望。   遁地虎化成的人形并不丑陋,身高七尺,面容也算是清秀,但总改不了鼠类习性,一双大眼睛叽里咕噜的来回乱转,双手习惯性的耸拉在胸前,看起来一脸贼相。   “大人?”   血仙问道:“成亲可要红烛台?”   遁地虎也是个二百五:“不一定非要烛台吧。”   血仙点头,这荒郊野岭她确实没地方弄烛台。   况且周云砚已在眼前,她万万不可能因为一盏红烛台就罢手。   精怪本性贪婪,决不会让到嘴的鸭子飞了。   血仙走到火堆旁,也不怕烫,徒手从里面扯出来一截熊熊燃烧的木柴,就这个吧。   “莫要多看,小心你那一双豆眼。”   血仙举着燃烧的木柴,头也不回的说道。   遁地虎脖颈一缩,就是借给他两个胆子,他也不敢去偷窥血仙的洞房花烛,他怕被血仙抓去当成鼠油点红烛。   “小的明白,这就闭耳。”   两侧的招风耳一闭,遁地虎顿时什么都听不到了。   血仙举着那巨大火把回到帐子,怕那火舌将帐子点燃,她生出几条树枝拢住“火炬”,橘红色的火光将她的脸蛋照得火红。   “待这火光熄灭,你我就算成亲了。”   周云砚像白斩鸡一般静静的躺在那里一言不发。   血仙也不用他回答,戏文里都说,春宵一刻值千金,当初她观那周二爷,确实废了不少时间。   拢住火把的枝条收紧,“红烛”倏地就被熄灭了。   将熄灭的木柴扔出账外,血仙像朵柔软的地荷花般,轻飘飘的落了下来。   周云砚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不可思议的是,他知道自己正在做梦。   即使在梦中,他也不是一个孟浪之人。   可是,徒手能拉开巨弓的周少将军,就算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也无法撼动那女子分毫。   那女子犹如一座巍峨的高山,任凭他百般抗拒,也逃脱不了。   周云砚:“……”   这梦怎么会如此之怪?   正人君子的周少将军浑浑噩噩的迷失在这桃色的梦境中,梦中的感官如此鲜明,所有的事情仿佛真的发生了一般,他甚至能嗅到汗水的味道。   帐外,遁地虎又变回了土鼠的模样,窝在一棵大树下补眠。   守夜的士兵幽幽转醒,意识到自己居然昏睡了过去,士兵连忙从地上起身,天边已经泛起了白光。   “醒醒。”   士兵推了推自己的搭档,另一个士兵也是一机灵,翻身坐了起来,抹了把脸:“我睡着了?”   “怪了事了,我也睡着了。”   后醒的士兵看了眼天色,天已经快要大亮了。   “将军还没醒?”   “还没,估计昨日赶路累了吧。”   将军每日天不亮就会醒,独自进行早训,像今日这般倒是少见,可见多日的赶路连将军也会感到疲劳。   遁地虎在第一个士兵醒来的时候就睁眼了,打量了一眼远处的帐子,犹豫着要不要去看一眼。若是看到了不该看的,他又怕血仙挖了他的眼睛。   帐中,常年习惯早起的周云砚从睡梦中醒来。   做了一晚上的荒唐梦,周云砚此时脑袋里一片混乱。   他眉头微皱,想抬起右手揉一揉太阳穴,可右臂像是有什么东西压着一般。   “醒了?”   耳畔响起女人的说话声,这个声音他莫名的有些熟悉,似乎在梦里模模糊糊听了一整夜。   周云砚猛地睁开双眼,下意识的抽回手臂,惊疑的望向右侧。   一个女子左手托腮,墨黑色的瞳仁坦荡的望向他,见他抬起上半身,她也跟着爬了过来。   “你是谁?!”   周云砚快速看了一眼周围,这还是他睡前的那个帐子,那这女子是怎么进来的?他为何会一点都没有察觉?   睡梦中的周云砚虽然不错,但能说会动的周云砚更好。   血仙仔细的打量他的神情,淡淡的说道:“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我了。”   周云砚皱眉:“我认识你?”   女子的视线落在他的脸上,慢慢的从薄被中伸出手,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了一个孩童玩的小鼓,小鼓看起来很旧了,两侧的缨穗和鼓身都有些褪色。   血仙轻轻晃动了一下小鼓,盯着他的眼睛道:“这是你给我的。”   周云砚对这个鼓没有一丝一毫的印象,他甚至可以说没有见过这个鼓。   如果不是他的记忆有问题,就是眼前的这个来历不明的女子在说谎。   “无碍,你会想起来的。”   周云砚魂魄纯净,幼时眼睛极亮,可见那些常人无法看见的鬼怪精魄。就算现在他什么都不记得,但她只要呆在他身边,他早晚会想起来。   周云砚见女子手腕一转,小鼓忽的就不见了。   ……又塞回被子里了?   周云砚这才意识到,他俩此时盖的是同一张被子,他睡前盖的那张薄布。   这张布不算宽大,也就勉勉强强能容纳下他一个人,由于质地很薄,卷起来不占多大空间,他常年外出的时候都会带着。   现在被里多出来一个血仙,这点被子明显就不够用了。   他方才太过惊讶,现在才发觉,他整个上半身都在被子之外,那女子也与他差不了多少。   顾不得羞耻,周云砚把脸别开,看向帐子的角落处,道:“你昨夜用了迷魂香?”   若不是,他不会这么大的动静都没醒过来。   都不用看被子下的情况,他就知道,昨夜的那场梦,应该并不是梦,是真实的存在过。   “迷魂香,那是什么?”   见周云砚的眼睛看向别处,血仙也跟着爬了过去。   “你别动!”   周云砚双手张开放在身前,对血仙摆出安抚的姿势。   血仙一动,被子就跟着动,连带着周云砚身上的被子越来越少,险些就要露出不该露的地方。   血仙活了这么久,就没有人敢吼她,就连幼时的周云砚都不敢,她不禁觉得有些新鲜。   “你为何这么大声?”   “你先不要动!”   血仙不动了,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周云砚此时进退两难,他紧紧的拽着仅剩的被子,他只要一松手,就会被不蔽体……   他还不能叫帐外的士兵,他这幅模样要是被看见了,长一百张嘴也说不清。   就算他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一觉醒来就这样了,有谁会信?   武功了得,警觉机敏的周少将军,还能被一个女子给制住了?   “你是谁,究竟有何打算,直说便是。”   周云砚想,莫非是谁想要掌握他的把柄,才使出如此下流手段?或者是恨他入骨的木辛古?   “我来跟你成亲的。”血仙望着他说道:“要跟你去那边关。”   周云砚:“……”   这女子简直一派胡言。   “你究竟是谁派来的,若不说实话,就只能冒犯姑娘了。”   血仙眨了眨眼:“怎么冒犯?”   周云砚深吸一口气:“还请姑娘从实招来。”   “你要我说何实话,我从京城追了你一天一夜,终于追上了你。你想结亲,我特意赶来圆了你这念想。”   周云砚听得云里雾里,这女子处处都透着古怪。   莫说她一个女子是怎么从京城追上的他,就说昨夜这些事,她是如何让他睡得如此之沉,丝毫没有醒来?   “姑娘切莫胡说,若姑娘所说真是实情,还请姑娘立即回京,边关苦寒之地,且我常年在军中,不宜女子出入。昨夜之事,无论对错,我定会负责。稍后会写一封书信,还请姑娘带去将军府,父亲大人自会代我与姑娘家议亲。”   他只要写出事情的因果,他父亲定能将这女子的来历查个水落石出。   若这女子胡搅蛮缠的狡辩,他就只能先动用武力制服她了。 第7章 7、心头肉   血仙沉吟了一声,道:“你常年在军营,且里面不可有女子?”   周云砚不知她为何要问这个问题,颔首答道:“正是。”   他在边疆虽说有个简易的将军府,但此时还是不说为好。   “那我变成男子不就好了。”   周云砚:“……”   这女子说的什么胡话,他怎么听不懂?   只听“嘭”的一声,周云砚吓了一跳,抬头望去,方才还娇艳的女子,此刻胸前一马平川,竟变成了一个男子!   血仙拍了拍自己光洁的胸膛,她的相貌未变,此时搭配上男子的宽肩,倒有些像男身女相的弱美男。   周云砚彻底懵了,眼前的女子刚才所使出的并不是什么障眼法,再高明的手法也不能把自己变成一个男人!   倒像是神仙故事里,那些妖魔鬼怪变化的本领。   “缺了点什么。”   血仙有些新鲜的摸了摸自己健壮的臂肌,拉起薄薄的被子向自己的大腿望去:“原来是少了这个。”   树精本就不分男女,只不过当年她开灵智之时,莫名就化成了一个女童,精怪一旦决定,便不可以再更改。   还好当年她不是变化成一个男子,不然听了这一脑门子戏,想必早就将周家的女儿掠回去当夫人了。且树藤加身,不许她逃出自己的掌心。   所以,即使她按照周云砚的身体,将自己变成了一个男人,她的下面还是空空荡荡,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假男人”。   “你把你的给我看看,我用树枝变化出一个便是。”   血仙说着,就要去拉周云砚仅剩的那一小片被子。   就像移花接木一般,她可以仿照一个一模一样的,装在身上就好。   周云砚哪能让她把被子掀开堂而皇之的凑近看?他顾不得她是什么东西了,连忙拉紧被子,对血仙斥道:“荒唐!”   觑着周云砚生动的表情,血仙只觉得他真有趣。   “不看就是了。”血仙坐在周云砚的衣物上,伸出修长的双腿,光线透过薄薄的帐子打在她的肌肤上,白到发光。   周云砚这个君子立马将头转开,脑海里却若有若无的浮现昨夜梦境中,这双腿环住他腰身的剪影。   他紧皱眉头,遏制住自己脑海里不受控制的回想,向血仙问道:“你不怕烈日?”   许多传说中都说,妖魔鬼怪最是怕光,日头打在身上时,全身骨肉会如被烧焦般皮开肉绽。   “你以为我是什么?”   血仙饶有兴趣的问道,他莫不是以为自己是那怕光的邪崇?   周云砚小心探问道:“你是妖怪?”   可能是血仙一开始就没伤害他,所以周云砚对血仙更多的是惊,少了人类对于妖精的那份惧怕。   “岂能拿我跟那些妖怪并论?”   “嘭”的一声,血仙又变回了美艳的女树精,周云砚拿起一旁的衣服,扭着脖颈,生怕看到血仙一寸皮肉。   快速的将衣服罩在她身上,催促道:“快将衣服穿好!”   血仙指了指周云砚的腿边:“你把小衣给我。”   小衣就是红肚兜模样的东西,周云砚深吸一口气,他周少将军就没遇到过如此窘境。   像是拿过烫手的烤石头一般,周云砚几乎是将小衣扔给了血仙,动作飞快。   或许是因为小衣一直在周云砚的腿边,吸收了他的体温,周云砚拿过时,长有厚厚茧子手指自然触到了那温热的布料。   即使将手里的东西丢了出去,手指上的触感还很鲜明,反而更加灼热起来。   血仙的衣服皆是她自己用树叶和花瓣所化,其实根本不用一件一件的拿回,再变化一套就好,她就是在逗周云砚。   周云砚似乎非常抗拒与她有眼神和身体上的接触,一旦越过他的舒适度,他就会炸毛。   血仙慢悠悠的穿着衣服,道:“我是精怪,精乃天地元气所化,天生地养,妖怪却不同,大多都是飞禽走兽修行来的,一个不好还容易误入邪途。”   不像她,有精魂起就没走过正路。   “你我有因果,昨夜既已成亲,你就莫让我再走,我还能护你这一路周全。”   周云砚既是她的“情郎”,也算是她的小辈,所以她不会跟他太过计较。   周云砚想不出,他是何时与这只精怪有了因果?   他不信鬼神之说,先不说他跟随父亲上战场,就说这些年,他斩杀了多少邻国探子,若真有怨鬼索命一说,他早就恶鬼缠身了。   他微微转头,确认血仙已经穿好衣服,正视她说道:“若云砚执意让姑娘回京又如何?”   血仙整理好衣带,不知又从哪拿出了一柄木梳,那木梳看起来也用了好多年了,闪烁着滋润的光泽。   她慢条斯理的梳头发,道:“你不能仗着我宠你,便提这些无理要求,我自是不依的。”   她若是想去哪儿,十个周云砚也拦不住。   周云砚:“……”   她说什么?宠他?   周云砚也确实不放心让这个精怪回京,她若真去了将军府,对他的家人做出点什么事,他追悔莫及。   既然她说与自己有因果,虽不知真假,却也只能先将她带在身边了。   “将军?”   帐外传来士兵的声音,天色已经大亮,将军还没有出来,他们不禁觉得有些奇怪。   “醒了。”   周云砚下意识的拿过被子,将坐在旁边的血仙罩住,不去想自己现在是何副模样,周云砚拿过一旁的袍子开始往身上套。   越是着急,手就越是笨拙,周云砚额头的青筋都绷起来了。   第一次觉得,短打上要这么多绳子做什么!   “我帮你?”血仙扯下头顶罩着的被子,见周云砚一个人在那里手忙脚乱。   “姑娘!非礼勿视!”   血仙才不管什么礼不礼,周云砚整个人都是她的,她想看便要看。   “将军?”帐子外的士兵听到周云砚的声音,出声询问道。   “无事!”   也不管带子系得周不周正,周云砚手脚麻利的套好衣裳,对血仙说:“千万别出去。”   他掀开一条缝,从帐子里钻了出去,又将帘子掩好,外面的人窥探不到分毫。   周云砚出了帐子,血仙便又懒懒的躺回地面铺的薄布上,千年树精惬意的伸了个懒腰,眼睛微眯,道:“真妙。”   怪不得那周二爷累得满头大汗,呼哧带喘还乐此不疲。   裙摆下探出一条树枝,先是钻入地中,在距离帐子有一段距离的树林,树枝从地里钻了出来,刚好一只野兔跑过,瞬间就被树枝化为了血水。   帐子外的遁地虎时刻留心着帐子里的情况,见周云砚走了出来,不一会,隐约可从前方的树林里嗅到血腥气,估计血仙是把树枝伸出来进食了。   他才敢蹑手蹑脚的走到帐子边,小声唤道:“大人?”   “进来。”   里面传来血仙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没什么起伏。   遁地虎将自己放平,摊成一张毛茸茸的鼠饼,将帐子下面的土挖出来些许,勉强钻了进去。   “恭喜大人,与周少将军喜结连理,百年好合。”   趁着这树精心情好,遁地虎先拍了一波马屁。   血仙墨黑色的瞳仁望向帐子顶,说道:“不是百年。”   遁地虎:“……?”   莫非过几年,她厌烦了之后,就要吃了周少将军不成?   血仙道:“百年未免太短了些。”   能让周云砚续命的方法太多了,最简单的便是,在他的□□凡胎不中用之后,她就给他刻十个木头身子。   地荷花木刻的人偶,本就带着血气,一般的邪崇不敢靠近,给他做身子刚刚好。   遁地虎:……真是太惨了,连死了都得继续陪着这只树精。   帘子被掀起,躺在地上的血仙仰头看去,就见周云砚又走了回来,身上的衣袍明显比方才出去的时候整齐了许多。   刚掀开帘子,周云砚就嗅到了帐子内的甜香之气,就似女儿家带得香囊一般,甜的他鼻子发痒。   但他没法打开帐子通气,会被外边的士兵瞧见。   视线划过躺在地上的血仙后,周云砚看到了角落里站着的遁地虎。肥硕的土鼠像人一般用两只爪子站立,也同样愣愣的看向他。   周云砚方才进帐子前听到血仙在讲话,以为她是在自言自语,原来帐子里还有其他活物。   早上刚见过血仙的“大变活男”,他理所应当觉得这只看起来非常有灵性的土鼠,应当也是个妖怪。   周云砚清了清嗓子,屈膝坐了下来,指着土鼠对血仙说:“姑娘的……友人?”   见周云砚坐下,血仙伸出雪臂,抓住他的衣摆,在周云砚不解的目光下,她用力一拽,自己的身子就窜了上去,臻首妥帖的枕在了他的膝头。   周云砚:“……姑娘,这于礼不合。”   周云砚的“礼”未免太多了,非礼勿视,于礼不合,全都有礼。   血仙:“你我之间,没那么多礼。”   周云砚活这么大岁数,都是青青白白一男子,从遇上血仙开始,他的原则就被血仙扔到了九霄云外。   “你我已圆房,按照你们人间界的说法,我就是你的枕边人、心头肉,你要耍赖不成?”血仙枕在他的膝头,仰视他道。   她修了这上千年,终于修成了人身,她能碰触活人,活人也能摸到她,再不是她一个人的自说自话,好不快活。 第8章 8、给名分   周云砚本就不是话多的性子,血仙这句黑白颠倒、煞有介事的话让他呆愣了半晌。   他们这种情况怎么能算是圆房?   无媒无聘,更无家中长辈,既不是两情相悦,也不是门当户对,甚至跨越了人妖界限,这怎么说都不能算是亲事。   况且他昨夜能睡得那么熟,肯定有这精怪的手笔。   但他周云砚不是冥顽不灵的迂腐之辈,无论对方是妖精还是人类,他都是要负责的。   “姑娘切莫将……”周云砚实在是重复不了血仙说的话,什么圆房,心头肉,哪是一个姑娘家会说的?   “切莫将这些话语放在口头,云砚自是会对姑娘负责。待到边疆,便会给家中书信一封,给姑娘一个名分。”   周云砚虽不知妖精要不要这名分,但他还是要给的。   名分什么的,对一般女子来说是极重要的,若是没名没分,那就是做不得数的无媒篝和。但对血仙来说,名分这种东西却是一文不值,都比不上一只能打牙祭的土鼠。   她活了上千年,这些名分、名声,诸如此类从他人之口吐出来的东西,不论好坏,血仙全然不在乎。   在她心里,他俩已然成亲,周云砚就是她的,从很早以前便是她的,不需要他人来承认。   她如黑玛瑙般的眼珠仰视着周云砚,看得周云砚不自在的别开脸,也顾不得她还枕在他的膝头。   周云砚生得俊朗,就算下颚有那些细小疤痕,在血仙眼中也是好看的。   血仙看得是他的魂魄,那个通体晶莹的无垢之魂。   血仙不懂羞怯,什么话她都能面不改色的说,于是她接着道:“你就是我的檀郎,我为何不能讲这些话?”   她看过的情戏多了去了,将军府的其他女眷每每看到男女互诉衷肠时,都会悄悄的捂住唇畔,娇羞的轻笑。   只有小娃娃般的血仙,灵动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台上,过耳不忘,记了个十成十。   周云砚:“……”   她不是精怪吗?这都是从哪里听来的?   血仙一脸坦荡,周云砚也只能微微叹息,这精怪确实与人不同,好似不知羞怯为何物。   “你方才说那名分,你给不给我,我都不甚在意。只要你日日在我身边,与我恩爱缠绵,旁的我都可以不要。”   她想要的,她自会去拿,就连周云砚,在她眼中,也是她想要的一个人罢了。   血仙这话说的一丝怯意也无,周云砚听得一脸复杂。   这精怪明明是在表白心意,可她说得太过坦荡,就连男子都做不到她这样的面不改色。从血仙的表情,实在是看不出来,她究竟懂不懂自己说的这番话的意思。   “或许对姑娘来说,那名分不甚重要,但云砚还是要给的。”无名无分的跟着他,周云砚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情。   男子汉大丈夫,担当是一定要有的,即使这个姑娘并不是人,行迹还很可疑。但无论如何,按照人世间的规矩来说,他确实占了人家姑娘的便宜。   周家没有养妾的习惯,应该给血仙什么名分,还需要从长计议。   除了被蛊惑之人,没人会把有过一次露水姻缘的妖精做为正妻。   血仙颔首:“既然你要给,那我就收着。”   在血仙的心里,她就没想过要正妻之外的名分。周云砚漫长的余生中,也没有纳妾这个选项。   他若是纳妾,那就等于给血仙“喂食”,他纳几房,她就吞几房。   “此事需禀告祖母和父亲,由他们定夺,望姑娘不要着急。”周云砚说道。   “我不急。”   血仙一点都不着急,这东西她要不要都可以。血仙左手盖嘴,打了个小哈欠。   一旁的遁地虎心想:她能急?你死后她都不放过你,几千万年的光阴,她能急就怪了。   周云砚眼角瞥到站着的遁地虎抖了抖胡子,方才想起帐子里还有一只活物。   “这位是姑娘的友人?”周云砚望着角落里,看起来颇有灵性的遁地虎,向血仙问道。   血仙瞥了眼那鼠辈,友人?   “不是。”   “小的名叫遁地虎,从懂事起,一直住在将军府后院的地洞中,这些年全盖将军府的庇佑,能当面跟周少将军道一声谢,真是小的莫大的机缘。”遁地虎两个爪子搭在一起,文绉绉的给周云砚作揖问好。   正常人看到一只大耗子像人一样口吐京话,势必要吓个一大蹦。   但周云砚天生胆大,且见识过血仙的大变活男。   经过一个清晨的奇妙遭遇,他再碰到耗子会讲话这种千古奇谈,反而没那么震撼了。   就是有种说不出来的违和感。   听到遁地虎这番话,血仙笑道:“莫信这鼠辈的话,他还偷吃过你奶奶的寿桃儿呢。”   遁地虎连忙解释道:“……小的在洞中嗅到寿桃儿的芳香,实在是饥肠辘辘,难以忍耐,才偷偷尝了那么一小口。”   老太君每年做寿都会蒸寿桃儿,馋的那一窝土鼠在洞里窜来窜去,每年都要偷吃那么一两口才算快活。   他哪成想,这只树精都看在眼里了。   这土鼠妖住在将军府的地界里,还偷吃他祖母的寿桃儿,面对这样一个妖怪邻居,周云砚正想着应该说什么时,发现血仙在他的膝头蹭了蹭,雪白的柔夷有顺着衣摆往上摸的架势。   周云砚:“……”   “姑娘或许不懂这人间的规矩。”周云砚隔着衣服捉住血仙不规矩的手腕,另一只手托着她的后背让她坐了起来。   “未婚姑娘家,万万不可对生男做出如此举止。”   周云砚加深语气,一脸正色的说道。   血仙歪了歪头:“为何?”   周云砚:“对姑娘的名声不好。”   周云砚做了这些年的将领,身上自带一股气势,不露表情时,有着武将独有的冷峻。   遁地虎紧张的拍了拍爪子,他们这些小妖怪,很怵武将身上的煞气。   血仙是喝血吃肉长大的,枝条里都带着血气,一点也不怕周云砚通身的气势。   她似没有骨头一般靠在周云砚托她起来的手掌上,觑着他道:“精怪不在乎那些东西,在我这,昨夜你我便已成亲,何来未婚之说?”   血仙油盐不进,就似一滩软蜜,任你百般推拒,她又粘又甜,就是脱不开手。   周云砚一噎,道:“姑娘既想在人间行走,还请姑娘注重这人世间的规矩。就算是夫妇,光天化日之下也不可做出如此孟浪之举。”   血仙盯着周云砚的眼,道:“你比少时古板许多。”   周云砚:“少时?姑娘之前说,你与云砚有因果,还请姑娘告知,究竟是何年何事,云砚兴许能回忆起些片段。”   血仙坐直了身板,拍了拍自己的绸衫,鲜红色的外衫瞬间幻化成了粉红色,就如枝头绽放的桃花瓣。   “这么大吧。”血仙比量了一下,她对岁数不是很有概念,只大约记得应是周云砚这般高的时候。   周云砚:“……”   血仙比量的大小,最多也就五六岁的男童身量。五六岁的记忆,除非天资聪颖过目不忘,否则根本无从回忆。   “别总是叫我姑娘,我叫血仙,仙子的仙。”   血仙手指一转,一截木棍出现在手心,她一笔一划的在土地上写出了名字。   “这就是我的名字,你可不许再忘了。”   血仙黑亮亮的眼睛盯着周云砚,光洁如玉的脸颊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色泽。   这只名叫血仙的精怪很美。   今日清晨惊醒之时,匆匆瞥过血仙的容颜,周云砚的震惊里有对突发状况的惊慌,以及对血仙容貌的诧异。   这是一张精怪的容颜。   若不是精怪,又怎能如此的勾魂夺魄。   “你若再忘,我便吞了你。”   血仙仿佛玩笑般,笑着说道。   遁地虎打了一个哆嗦,他可不觉得血仙在开玩笑。   “血仙”两个字在舌尖滚过一圈,周云砚道:“可还有其他的线索,只从身高,确实无从想起。”   血仙想了想:“鼓,清晨给你看的那只鼓。”   周云砚浓眉紧皱,脑海中确实一点片段都没有。按理说,遇见精怪这种事情,即使是年龄小,也不应该一点记忆都没有。   血仙眸光一闪,又恢复到平日的神情,淡淡道:“不过,你们人到了一定年岁,的确会将小时见精怪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你不必执着,只要日日与我恩爱,自会想起来的。”   周云砚:“……姑,血姑娘说话总是如此……直白?”   什么日日与我恩爱,听得周云砚额头青筋都要绷起了。   “血仙,不要唤我血姑娘,甚是难听。”   若非关系非常熟稔,否则根本不会直呼姑娘家的芳名。   周云砚犹豫了半晌,想着就算反驳,这树精也不会听,遂妥协道:“……血仙。”   血仙听得顺耳,心情愉悦,便再次往周云砚身上扑了过去。   “……!”周云砚连忙往后躲:“血仙是忘了方才的话了吗,莫要在人前做这孟浪之举。”   血仙:“哪里有人?”   周云砚看向角落里的遁地虎,遁地虎立即警觉,双眼一闭:“小的什么都没看到。”他怕血仙直接把他的罩子给挖了。   眼看着血仙越来越近,周云砚伸出手掌:“……等,我还有一事想问。”   血仙虽然想扑他身上与他亲香,但看周云砚躲来躲去,也觉得甚是有趣,便停下动作道:“你说。”   周云砚堂堂八尺多的男儿,第一次被一个女人,不是,女精怪追得满帐躲。见血仙停下来,他暗暗的呼了一口气:“不知血仙是何精怪?”   听血仙方才的话,他猜想,既然是天生地长,那就应是花草树木、山林河川之类。   就听血仙道:“我是树精。” 第9章 9、断手指   树精这种精怪,听起来就不善于战斗,跟其他的虎妖、豹妖相比,光是名头就很弱。   一种是食肉的猛兽,一种是喝雨水的植物,没有可比性。   周云砚试探性的问道:“你会用火吗?”   不怪周云砚会这么问,世人所听的鬼怪神话中,经常会有那些能用水火的大妖。   什么九天玄火,惊天雷鸣,或者有个厉害的兵器,总之,神话故事中的妖怪都是神秘且强大的。   血仙摇头:“不会。”   她一个树精怎么能会火呢,不过再大的火都烧不死她就是了,就连天上神仙的至阳真火,也对付不了她这个至阴的血煞树精。   周云砚:“会用水吗?”   血仙:“不会。”   她为什么要用水呢?她又不是龙王,她是用血的。   周云砚心里已经明白了个大概,问道:“那你可有什么兵器?”   血仙:“没有。”   她有无数条枝干,要什么武器呢?   望着血仙生动的眸子,周云砚点了点头,心想,真被他猜对了。   于是,他不抱什么希望的问道:“你会什么?”   血仙想了想:“进食,变化,还有让人睡觉。”   行了,周云砚彻底明白了。   进食不用说,谁都要吃饭。   她唯二会的两项,一个是让人昏迷,一个是变化身姿,已经全都向他展示过了。   血仙的所有本领加一起,能做的最大的坏事,可能就是“骗婚”了,再没有其他。   哦,或许还可以让人昏迷,偷走财物。   望着血仙有些懵懂的脸庞,周云砚不觉得她会做出那种事情,她可能连钱财的概念都没有。   可以肯定的是,血仙是一只非常非常弱的精怪,且有些单纯。   周云砚猜想,也许他少时与她真有什么机缘,让她会错了意,才会千里迢迢从京城来找他。   可能她根本不觉得,她昨夜做的那番是错的。   遁地虎在旁边听了个一清二楚。   看着周云砚一脸复杂的表情,遁地虎忍不住在心里腹诽:你个大傻蛋!你以为那树精是吃素的吗!她是吃血肉的!她能把你吃的骨头渣都不剩!   “你这一路是怎么找来的?”周云砚问道。   这么弱的一只树精,想必一路吃了不少的苦,能找的这么准确,也算是厉害了,毕竟他们走的是小路。   血仙不知道她的情郎脑补了那么多,她指了指鼻尖道:“顺着你的味道。”周云砚骨血的气味。   周云砚喜洁,闻言十分想嗅一嗅自己的衣裳,他身上有酸臭味不成?   这时,帐外传来了士兵的声音:“将军,何时拔帐启程。”   将军今早没有晨练,吃了点干粮又回了帐,着实奇怪,往常这个时辰早就出发了。   “两刻钟后,其他帐子可以拔了。”   周云砚说完,有些发愁的看向血仙。突然多出来一个活人,这可怎么解释。   血仙听到士兵声音,有些兴趣的问道:“一会要骑马?”   周云砚颔首:“是要骑马赶路。”   血仙双眸一亮,道:“我也想骑马。”   说着,她就向周云砚扑了过去。周云砚身后是帐子,避无可避,被血仙抱了个满怀。   甜香萦绕鼻端,周云砚方知,这满帐的香气,都是血仙身上的味道。   周云砚双手向两侧张开,丝毫不沾血仙的身,他觉得自己先前跟她说的那些话,可能一个字都没有传进她的耳内。   “云砚,你带我骑马。”血仙搂着周云砚肌肉结实的腰身,仰头说道。   她仰颈专注的神情,看起来就像撒娇一般。   周云砚不敢大声说话,怕被帐子外的士兵听到,压低声音道:“不成!”   “为什么?我没骑过马,就想尝尝是什么滋味。”   血仙吃过马,但着实没骑过,毕竟她这一路都是靠自己的飞毛腿追上来的,因为马的速度比不上她的脚程。   但现在她已经追上了周云砚,也与他成了亲,她想做的事都已实现,往后就是陪他度过这几十年的光阴罢了。   血仙黑黑的瞳仁带着点希翼的望向他,周云砚张了张嘴,他没法答应。   先不说多出来一个血仙怎么解释,就是他怀里抱着个女人,一群士兵骑马跟在后,就十分不成体统。   “你若是想骑马,我以后可以让你骑,今天不可。”   见周云砚一脸为难,血仙伸手,摸了摸他下颌的伤痕。周云砚全身的肌肉倏地绷紧,颈部僵硬,头部极力的向后躲。   “血仙!”   背后没有了闪躲的空间,周云砚低声斥道。   “不让抱,不让摸,也不让我亲香,你是雪做的?一摸便会化不成?”血仙一点也不怕他,该怎样怎样,就像个对周少将军上下其手的女流氓。   她似乎知道周云砚不会把她怎么样,就算他要做什么,他也打不过她。   “胡闹!”   周云砚抬臂去抓她的手,血仙顺着他落臂。袖子向下一甩,袖口中的一截树枝就掉了出来,是她方才用来写名字的那截。   血仙瞥了眼,袖子里的手指一缩,右手顿时少了跟手指。   她伸出少了一根手指的手,在周云砚眼前晃了晃,道:“你把我手指甩掉了。”   周云砚动作一僵,那修长漂亮的玉手,少了一根手指相当刺眼,他愣了愣,道:“我弄的?”   血仙点头:“你弄的。”   “……痛吗?”   “痛的。”   周云砚左右看了一圈,将那截树枝捡了回来,不得要领的道:“这、这要怎么接回去?”   他晓得血仙弱,没有想到这么弱。轻轻一碰,就断一根手指?   “戳进肉里。”血仙眼睛始终盯在周云砚脸上,左手没规没矩的隔着衣服摩挲。   周云砚顾不上训斥她胡作非为的手,拿着那截“断指”,皱眉道:“生生戳进肉里?那不是很疼?”   血仙调整姿势,跨坐在他的膝头,点头道:“刚才断指的时候更疼。”   周云砚不说话了,比量了几次都不知道如何下手。   遁地虎在一旁看着这个大型碰瓷现场,一脸沧桑。   他有种浓浓的预感,这个周将军不出一个月,就得被这只树精吃的死死的!   周云砚比量了好一会,额头都急出了一层薄汗,他稳了稳心神,将宽阔的右肩向前送,说道:“我要给你接手指了,你要是痛,就咬我肩膀。”   血仙唇角轻抿,眨了眨长长的睫毛:“我不咬你,不忍心让你痛。”   这话说得,让周云砚十分无地自容,直道:“方才是我不对,再不会这样做了。”   他若知道血仙这么脆弱,肯定不会用力抓她的手腕。   血仙眸光闪了闪,道:“我想骑马。”   专心致志准备“接肢”的周云砚叹气:“这次不行,怎么解释你的由来,都是个问题。”   血仙歪了歪头,道:“那不让他们看见我不就好了?”   周云砚不解:“这是何意。”   血仙追问:“若是他们看不见我,你可愿带着我骑马?”   周云砚皱了皱眉,血仙抬起断了一指的右手,轻轻吹了吹断指处,淡淡道:“疼。”   周云砚:“……”   他咬牙点头:“好,我答应。”   他话音刚落,就见血仙的右手断指处,又重新长出了一截手指,指甲圆润,且泛着粉光。   周云砚:“……”   他看了看手里的树枝,又看了看血仙完好无损的右手。   血仙坐在他膝头,一双长腿晃啊晃。   “一言既出,你可不能反悔。”   周云砚皱眉道:“你骗我?”   血仙:“没有。”   “你明明能长出来,还让我给你接指?”   “我是树精,当然能长出来新的树枝了,你给我接上也是可以的,你没听过“移花接木”吗,这不算骗你。”   周云砚无言反驳,拿着那截“断指”扔也不是,留着也不是。   血仙抿了抿唇,样子看起来极欢喜。   她拿过周云砚手上的树枝,扔进嘴里,喉咙一滚就咽进了肚。   “下去!”周云砚板着脸向血仙下“逐膝令”。   血仙不恼,慢悠悠的退下他的膝头。   周云砚快速的站起身,距离血仙两步远,压低声音说道:“你方才说的,不让别人看见你是怎么回事。”   血仙也站起身,拍了拍嫩粉色的裙摆,道:“我这就变化给你看。”   只听“嘭”的一声,原地就没了血仙的身影。   周云砚微眯眼,道:“你是变无形了?”就像穿墙功,隐身术一般?   “我在这!”   血仙的声音在他的右侧响起,就是音量小了许多。   周云砚立即向右侧望去,只见血仙变成了他半个手掌般大小,不仔细看,以为是一朵粉色的花朵。   “这样小,他们就看不到了。”血仙顺着他的肩膀走,像一朵会走路的花仙子,一直走到了周云砚的耳边。   由于身体变小,血仙的话音变得如幼儿般娇嫩。   她冲着周云砚的耳廓说:“你把我放进你的怀中,带着我骑马便可。”   周云砚的外袍里面就一件内衬,把血仙放进去,骑马时,怀里的血仙一定会随着他上下移动,一个不小心,血仙就会滑进他的衣服内。   周云砚斥道:“怎可如此!荒唐!”   耳边传来痒痒的触感,周云砚意识到血仙在往他耳朵里爬。   “你在做什么?!”   只听血仙道:“周云砚,你的耳朵好脏。”   周云砚的耳朵其实没那么脏,血仙就是想逗他一下。   周云砚听闻,立刻单脚站地,歪头控水一样控耳朵,急道:“血仙!出来!” 第10章 10、操碎心   崎岖的山路上,十余匹骏马在快速的奔驰。   打头的是一匹通体纯黑色的宝马,骑马之人身穿软甲,黑发被束于头顶,腰腹前倾,很奇怪的是,肩膀却下意识的保持垂平。   马屁股后面吊着一只肥硕的土鼠,被颠得左摇右晃。   骑马之人正是周云砚,他之所以拉直肩膀,是因他将一只变小了的树精放到了他的肩膀上。   防止血仙在途中摔下去,周云砚用他束发用的预备布帛,将血仙绑在了软甲里侧,除非软甲脱落,否则血仙绝对掉不下来。   血仙坐在院墙上看过其他人骑马,更多的是在戏台子上,武旦坐骑马状,双腿捣腾的飞快。   周云砚的宝马是他父亲周震替他挑选的,万里挑一的好马。   说起奔跑的速度,若说它疾如风的话,那是有点吹。   但与普通的马相比,速度是极快的。   今日马儿不知为何,从出发时就有些焦躁,奔跑起来更是像受惊一般,四个蹄子一齐腾空,奔出来了逃亡的架势。   血仙觉得这匹马儿颇有灵性,无论是数百年妖怪的遁地虎,还是千年的血仙,都让马儿警觉恐惧,受惊的直接表现就是疯跑。   由于领头马的心烦意乱,导致整个马队的速度都提升了一个等级。   离远了看,还以为这一帮人马在执行什么生死急速的任务。   血仙独自一精赶路时,脚程虽然快,但与骑马的感觉完全不同。   尤其血仙是一个不怎么爱运动,一千年仅在那一亩三分地晃荡的树精,非常喜欢骑马这种解放双腿的赶路方式。   她决定到了边关,便让周云砚给她弄匹马,她以后也要骑马出行。   迎面吹来的凉风非常舒服,春日的风是不同的,带着春日独有的味道。   周云砚的头发很长,发尾来回垂荡,总会在血仙眼前荡漾,就像戏台上垂下来的帘子。血仙转头看她的情郎,周云砚目视前方,专注的骑马。   他的脖颈修长,用力时,脖颈两侧的青筋会微微鼓起。   血仙在软甲里呆够了,身子再一次缩小,轻松的从发带里面钻了出来。   留意到血仙动作的周云砚:“……”   他生怕血仙被甩下去,连忙小声道:“你怎么出来了?”   马儿奔跑的脚踢声很大,后面的人听不到周云砚的说话声。   只见血仙的双手化成了两条长长的柔软树枝,平时将各种飞禽走兽转眼间化为血水的树枝,此时非常温柔的勾住了周云砚的脖颈。   一个借力,血仙就窜到了周云砚的脖子旁。   周云砚脖颈周围的感觉变得格外的清晰,他能清楚的感受到,血仙似乎将她的脸贴到了他的脖颈上,左右蹭了蹭。   周云砚缓缓咽下一口唾液,血仙好奇的打量他大大的喉结,道:“你再咽一口。”   周云砚当做没听见,血仙也不催他,像玩耍一般,摸一摸他的下颚,拽一拽他的胡茬,一会又把他的头发当树藤爬。   闭合的口舌难免生津,周云砚实在忍不住吞咽口水的欲望,又咽了一口唾液。   血仙早早等在他的喉结前,抱住他的喉结,感受那块骨头像大球一样划过她的脸蛋、胸口,肚子。   玩够了喉结,血仙又把手臂拉长,变成项链的长度,她像吊坠一样,在周云砚的身前来回荡。   周云砚真是跟她操碎了心。   沿途两边多树枝,周云砚怕哪截树枝把她刮走,骑马的时候还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又怕她一个没挂住,胳膊折了或者腿断了,那么小的东西可怎么找。   骑马拐弯,或者有坑洼的地方,他就伸手扣住她,捂在自己的胸口,低声道:“莫要再荡了,小心掉下去。”   低头看血仙,没有他掌心大的人儿眼睛亮晶晶的,看起来像孩童一般。   血仙伸腿,脚尖竟也生出树枝,似尾巴一般软软的勾着周云砚的尾指,道:“有云砚拴着我,掉不下去。”   周云砚急道:“要是你腿断了可怎么办?”   血仙:“断了自会再长。”刚说完,血仙拴在他手指上的枝条就断了。   周云砚:“……”   他的心脏随着颠簸的马匹,跳到了喉咙眼,眼疾手快的将血仙按在胸口。就见一支软软的树枝从他的指缝伸了出来,重新勾住了他的小拇指。   “你看,这不就又长出来了。”   “你是故意的?”周云砚怒道。   血仙见他生气,左脚也生出一条树枝,勾住了周云砚的大拇指,松开双臂,一跃站到了他的掌心。   周云砚骑术了得,右手扯住缰绳,左手托着她。   “你生气了?”血仙喜欢与他亲香,抱住周云砚的大拇指,用粉嫩的脸颊蹭了蹭。   血仙不懂羞怯,周云砚可不一样。   一个昨夜还与他在梦中荒唐之人,变成了小小的娇姑娘,示好似的搂住他粗糙的手指。   他常年练武,全身遍布大小伤痕无数。宽大的手掌和指腹上,长着又粗又硬的厚茧、血仙整个人都是软的,就像柔软的花瓣,他是不敢抓,也不敢蹭。   周少将军心底窜出一股热气,清了清嗓子,温和的道:“我信你便是,别用脸蹭我的手指。”   他的手茧太硬,怕蹭破血仙的一身细皮嫩肉。   血仙歪头,打量了几眼他的手指。   别说他的手指,就是用玄铁铸的斧头劈,也无法伤血仙分毫。她是地荷花树化成的人儿,不说铜皮铁骨,也不是凡间的东西能伤得了的。   周云砚左手手指微动,道:“我常年舞刀弄棒,手掌粗糙得很,莫伤了你的皮肉。”   血仙抬起小小的手臂,像摸巨大的石碑一样,去摸周云砚的大拇指指腹,道:“我乃树精,就算伤了皮肉也会再生,无碍的。能与云砚亲香,我心中欢喜,便是薄茧,我也喜欢。”   树精说得坦荡,周云砚听得耳根火烧火燎。   “莫要说胡话。”   血仙知他这句话不是训斥她,在他的手心稍作停留后,以免打搅他骑马,她双臂伸出藤蔓,勾住他的肩膀,回到了他的肩头。   周云砚看了眼空空的手掌,轻轻的握了握。   一行人清晨出发,如今已经行了两个时辰。   血仙本就刚化成人形,赶了这许多里路,昨夜又披星戴月的埋头苦干,不禁有些困乏。   她顺着周云砚的衣领,滑进了他的胸口,在衣襟与软甲交汇处的凹陷里找了个位置,蜷缩起手脚,对周云砚说了声:“我睡了。”便打起盹儿来。   周云砚感觉她滑进了自己的衣襟,身子一僵,便听到了她的声音。   血仙扯过周云砚的头发,像被子一样盖在身上,很快便睡着了。   从清晨遇见血仙起,她便又扑又抱,一刻不让周云砚安生,此时安静的窝在他胸口睡觉,看起来乖极了。   周云砚的头发随着马儿的奔跑来回甩荡,因此,血仙一会有被子,一会没被子……   周云砚眼睛扫了一圈,马背上并没有其他东西,只得将之前系在他软甲上的发带解下来,像宽面一样卷了卷,盖在了血仙的身上。   怕血仙吹风会冷,周云砚想着她已经睡着了,便将她包裹着放到了内袍里侧,用外袍和软甲盖好。   先不说血仙和他究竟有什么前尘,若是血仙想害他,昨夜有大把的机会。   她对他没有丝毫的恶念。   所以他理应护着她点,周云砚对自己说道。   过了晌午,途径一处茶棚,周云砚举起右臂,示意士兵们停下来在此处休息。   放马儿们在一旁吃草,周云砚等人要了几壶凉茶和简单吃食。这种沿途供歇脚的茶棚,能提供的就只有些粗粮。   边关少吃食,周云砚在边关什么都吃过,不重视口腹之欲,能填饱肚子便可。   “将军,今晚是继续赶路还是找个地方歇脚。”袁副将给周云砚倒了杯茶,看了眼日头问道。   周云砚喝了口茶,道:“继续赶路,争取早点回去。”   茶棚的大娘端来了一簸箕干粮,周云砚拿起一个,大口咬了下去,嚼着道:“等过了俞燕山,就找个地带你们吃顿好的。”   过了俞燕山,离边关就只有二十天的路程了。   周云砚虽然年龄不大,但论心性和武功,众人无不竖大拇指。就说这张嘴就能喝一口黄沙的边关,有几个背景显赫的嫡长子能呆下去?   如果能呆下去,又有几个真的能和士兵吃一样的苦?   周云砚他能。   几月不食鲜果,满嘴起大泡,他也能咬紧牙关继续练兵。   试问少将军都能如此,他们做手下的怎么能喊苦?   眼角看到自己的宝马黑云动了动,周云砚看过去,就见当了一路死老鼠的遁地虎不知怎的,一荡就掉在了地上。   随后一步三晃,四脚着地的爬了过来。   周云砚:“……”   他都把这只“邻居”给忘了。   “这土鼠是只活的?真肥啊!将军留着晚上吃的?”   袁副将眼冒金光,盯着遁地虎直淌口水。   遁地虎猛地打了个哆嗦,在心里不断咒骂树精:这还没到边关呢,这土匪似的士兵就对他虎视眈眈,他若去了那不毛之地,不得成戏文里的唐僧肉?   遁地虎下定决心,到边关他立马变成人形!   周云砚轻咳:“这只不能吃。”   袁副将不解:“这么肥,不吃拿来做什么?”   遁地虎眼睛盯着菜饼子,顾不得廉耻,双手合拢,啪啪作揖。   他跟树精不一样,那树精吃饱一次能挺好久!他是富贵命,必须顿顿吃米面,要不然准得瘦。   望着像狗一样作揖的遁地虎,周云砚眉头微动,把手里的饼子扔给了他。   ……妖,都这么放得开吗?   袁副将可惜的看着菜饼子,追问:“为啥不吃啊,将军,你看它的毛,做个皮帽子多暖和!”   袁副将的心里,已经把遁地虎从里到外安排明白了。   周云砚想了想,眼睛看向别处道:“不能吃……它,我用来配崽。”   袁副将大手一拍:“将军,妙啊!这种土鼠,我在边疆确实没见过!配崽好!”   遁地虎尖尖的嘴巴一顿,心里想:呸!老话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周少将军和那树精,都不是什么好人! 第11章 11、初相见   吃完了菜饼子,周云砚借口去树林里小解。   走进林子里,树木遮掩了身影,周云砚拉开软甲,用大拇指和食指夹住衣襟,看向胸前熟睡的血仙。   小小的血仙被绑头的布帛裹了个严实,随着衣襟的形状,将自己蜷缩成一团,就像一朵娇花。   面色红润,睡得十分纯熟。   见血仙没有醒来的迹象,周云砚移开视线,尽量不多看血仙熟睡的容颜。   小心翼翼的合上衣襟,又将软甲盖在了外面。   身后传来脚步声,周云砚向后望去,是几个士兵过来小解。   士兵们常年在外,与兄弟们同吃住,一起解手更是家常便饭。在离周云砚稍远些的地方,几个士兵扯开裤子便尿。   “哗哗哗”的解手声,周云砚皱了皱眉,他怕血仙被声音吵醒,连忙用手轻扣住胸口,快速往外走。   在外面闲聊的士兵们,就见周少将军右手护着胸口,一副西子捧心状,步履敏捷的出了树林。   袁副将吃好了干粮,正在给马梳毛。   遁地虎吃了个饱,虽是简单的菜饼子,但这荒郊野岭的,他就不挑什么了。走到周云砚的骏马旁,遁地虎自动自觉的一跃,稳稳的套进了绳子里,用爪子紧了紧绳套,他靠着马屁股,开始闭目养神。   看这土鼠一番有灵性的动作,袁副将来了兴趣,走到遁地虎身边左右打量,轻声自语道:“这土鼠颇有灵性啊。”   听是夸自己,遁地虎伸了伸脖颈,尾巴晃了晃。   袁副将又道:“等你这土鼠配出了崽子,我定要向将军讨一只来把玩。”   遁地虎:“……”   猫、狗、鸟,不好吗?他们这帮人怎么就惦记他的鼠崽子?!   见遁地虎又变成了一副死鼠模样,袁副将好笑的伸出手指,点了点他圆滚滚的肚皮。   周云砚从树林里走了出来,袁副将抬眼望去,问道:“将军怎捂着胸口,练武拉伤了?”   练武之人,拉伤抻伤是常有的事情。   “无碍。”   周云砚摆摆手,长腿一抬,翻身上马。待所有人准备好,一行人便再次启程。   血仙在周云砚的衣襟里睡得香甜,贴着他温热的皮肉,听着他的心跳声,鼻端也是他血肉的味道。   许是见到了旧人,触及心中所想,血仙的睡梦中,浮现出了她初见周云砚时的情景。   血仙常年在将军府中游荡,无人能看见她模样,二房三房的幼童们眼睛不够亮,见不到血仙这样的精怪。   大房周震娶妻后,很快便生了个儿子,这孩子便是周云砚。   周云砚出生时,周身自带常人肉眼不可见的光晕,是少有的无垢之魂。多是祖先庇佑,又或是有大机缘之人才会有如此干净的魂魄。   周云砚哇哇坠地的哭声太吵,靠着树干打盹儿的血仙被吵醒,循着声音找了过去。   血仙一路进了屋,跳上了床,站在他的襁褓外,饶有兴趣的打量这个皱巴巴的红团子。   按照里说,刚生出来的娃娃是看不见周遭的,可周云砚仿佛能看见她一般,黑黑的瞳仁看向她,咧嘴吃吃的笑起来。   喷了一口的口水泡泡。   血仙没有恼,好奇的看了他许久。   周云砚再长大些时,将军夫人常抱着他在后院遛弯,指着开得灿烂的地荷花道:“云砚,看花花,这是保佑我们将军府的树仙。”   小小的云砚咬着手指,大眼珠透过繁盛的枝叶,看向了坐在枝头的血仙。嘴巴一咧,云砚就露出了一个无齿的笑容,淌着口水“哦哦”的咕哝着听不清的话语。   血仙知道,那小小的孩童,说的是“花花”。   周云砚从懂事起,便跟着周震学武,后来皇上为了彰显对周家的器重,还特意恩典周云砚去给皇子做伴读。   豆丁般大的周云砚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血仙光是看就觉得累,这小娃娃竟比他老子还要辛苦。   起初,周云砚是不乐意早起的,又哭又闹。被周震抽了一顿之后,痛定思痛,抽抽搭搭的出了家门。   若说同龄玩伴,周云砚还真没有。二房三房的孩子启蒙晚,就如普通的幼童,和被迫小大人的周云砚实在玩不到一块去。   五六岁的周云砚每日归家后,除了读书,便在后院练武。   血仙睡醒了,就坐在高高的枝头,百无聊赖的看这只小东西。每天都像猴山的猴子般,上蹿下跳,拿个棍子满院跑。   直到有一天,血仙刚进食完,坐到了稍低一点的树枝上。   周云砚抱着他的木棍又来了,大大的眼睛扫过粗壮的老树,忽然定住了视线。   他似是奇怪般的歪了歪头,又揉了揉眼睛。   脸蛋还带着那么点婴儿肥,红扑扑的看起来非常好捏。   他往前一步一顿的迈了两步,随后便跨开大步,向着地荷花树跑了过去。   周云砚眼睛亮晶晶的看向血仙,好奇道:“你是谁?”   小娃娃模样的血仙也愣了愣,道:“你能看见我?”   周云砚兴奋的点头,道:“你是怎么爬上去的?我也想上去!”   血仙不回答,像观察动物般打量这个小东西。将军府里无人能看见她,想不到居然出了一个例外。   周云砚不等血仙回答,他跃跃欲试,踩着树干就想往上爬。可他短手短脚,树干上又无踩脚的地方,他怎么也不得章法。   周云砚不气馁,搓了搓手,继续向上爬,边爬边问血仙:“你说话呀,你怎么爬上去的?”   一次不行就两次,小云砚吭哧吭哧爬了两刻钟,也没能爬到血仙的高度。   血仙坐在枝头,低头瞧他,小腿晃啊晃。   只听“唰”的一声,小云砚一抬头,就见一条柔软的树枝垂了下来。   他一愣,顺着树枝望去,那树枝的另一端居然连在了那女童的手腕上,就像从她的手腕里长出来的一般。   寻常人若是见到了此种景象,必定要惊慌失措的大喊,或者吓得屁滚尿流的转头就跑。   但周云砚天生胆大,顿了片刻后,他眼睛更亮了,兴奋的道:“你是妖精!”   血仙淡淡的道:“你还上不上来?”   “上!”周云砚抓着树枝,手脚麻利的爬了上去。   血仙心想,还真是只猴儿。   周云砚一脸的惊奇,左右打量这只好看的妖怪,一双脏脏的小手似乎按捺不住摸妖精的心情,在虚空中来回抓。   血仙觑着他的手道:“你想碰我?”   周云砚累的呼哧带喘,全身都是汗,连喷出来的气都是热的,就像个小火炉。   他跨坐在树干上,重重的点头:“可以吗?”   血仙瞧了瞧他,道:“可以。”   热热的,又有些脏的小手颤巍巍的伸了过来。血仙没被活人碰触过,她接触到的都是死尸白骨,冰凉恶臭。   原来活人的温度是这样的,抚摸着她脸蛋的小手暖暖的,软软的,就像她今早吃的嫩鸟儿。   当周云砚的手穿过血仙的身体时,他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瞪大了眼睛道:“我的手怎么穿过去了?”   血仙一脸平常道:“我是精魂所化,还没有实体,你自然摸不到。”   周云砚缩回手,挠了挠汗湿的头发,有些纠结的问:“手穿过去痛吗?”   血仙摇头:“我是精魂,不会痛。”是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那软软的小手陷进了自己的身体里,连带里面都变得暖呼呼的。   “你叫什么?我叫周云砚。”   血仙想了想,她是有名字的,被佛陀点化的时候就有了,只不过这么多年都没人唤,她都要忘了。   “血仙。”   她轻轻道。   周云砚今日方学了一个新字,于是他便问道:“是仙子的仙?”   血仙只知道她叫什么,并不会写字,她歪了歪头,重复道:“仙子?”   周云砚觉得这妖精甚是好看,比他妹妹还要好看。小云砚抠着自己脏脏的手指,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你生的这么好看,必然是仙子的仙。”   血仙笑了,她喜欢别人说她好看。   虽然她是第一次听到。   打那以后,将军府周边的妖精们再向她作揖时,血仙便道:“我有名有姓,莫只称我为大人。”   ……   山林里夜露重,周云砚见天色已晚,便示意士兵们停下来,今晚就在此处拉帐。   怀里的血仙还在沉睡,没有醒的意思。   她睡了整整一天,周云砚不知血仙平时的睡眠时间都是论年算的。见她睡了这么久,不禁皱了皱眉头。   晚上众人还是吃中午买的菜饼子,还有京城带出来的酥油面。   一种瓜子、芝麻、胡桃和面粉猪油炒出来,再晾凉的粉状物,用热水一冲便可食用,特别适合他们这种经常在外夜宿的人。   到了地方,遁地虎自动从绳子里跳了出来,围着周云砚啪啪开始作揖。   没办法,为了吃的,脸面什么的,都可以扔掉。   袁副将爱逗弄这只土鼠,拿着菜饼子就开始逗他。遁地虎极没原则,转屁股就去投奔袁副将。   周云砚吃饱了晚饭,来的时候看到这附近有条小河,于是便跟其余人交代了一声:“我去冲洗一下。”   到了河边,他小心翼翼将软甲和外袍脱掉,用外袍做了个“窝”,将熟睡的血仙放了进去。以防血仙被走兽叼跑。脱下的内袍,也罩在了上面。   这才打着赤膊,走到溪水边去洗漱。   银色的月光洒落,周云砚腰臂紧实,腹肌线条流畅,极有男子气概。   洗到一半,借着月光,周云砚在侧腰发现了一个小牙印。   周云砚:“……”   不用说,肯定是血仙干的。   周云砚憋气,一头扎进了冰凉的溪水中。 第12章 12、喂水喝   月上中天,帐子外的篝火烧得“噼啪”作响。   周云砚躺在地上,对他来说,打地铺,甚至睡在地面上,都是习以为常的事情。躺在地上睡时,难免会嗅到地上的土腥味。   今天却一丝土腥味都没闻到,反而是一阵若有若无的甜腻气味。   周云砚叹口气,支撑着手臂坐起身。   在他简易的枕头旁,是用自己的外衫做出来的一个小窝,血仙维持着入睡的姿势,显然还在睡梦中。   心里想着非礼勿视,不可多看,周云砚视线在血仙与他处徘徊,十分犹豫。   她怎么还没醒?   思索片刻,周云砚定下心神,眼神又重新移回血仙的方向。他缓慢的伸出手,用食指指肚,轻轻的碰了碰她的脸蛋儿。   有温度,还很软。   梦中的血仙似是有所感应,双臂抱住他的手指。她嗅了嗅味道,差点就将触摸到的活物化为血水给吞了。多亏血仙朦胧的意识到,这是周云砚的骨血味儿。   她咕哝了一声,磨牙似的轻轻咬了咬他的手指,又睡过去了。   见她有反应,周云砚放下了心,想要收回手重新躺下,可血仙把他的手指抓的牢牢的,他收不回来。   周云砚:……   试了几次,血仙就像和他的手指连在一起了一样,丝毫不动。   没有办法,周云砚只能面向血仙的方向,侧身躺了下来。   血仙抱着他的手指,与他面对面躺着,身量还没有他的头颅大,甚是可爱,就像只认主人的小奶猫。   回想今日一整天,发生了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顿觉十分漫长。   周云砚凝视着面前这个,坦坦荡荡说要与他“日日缠绵”的树精,不由得轻笑:“荒唐。”   血仙的皮相看起来顶多十六岁,就似普通人家刚及第的姑娘。回想她的言行,周云砚猜想,她应是刚成精不久,才不懂这人间的种种。   他要怎么安置这只精怪?   通房是不行的,名分太低。   妾?   想起白日里往他身上扑的血仙,黑玉石般的双目波光潋滟,说着:“我不要名分,只要你日日在我身边,旁的我都可以不要。”   周云砚叹了口气,妾……好像也不行,太委屈她。   这可真是难倒了不识风月的周云砚。   他对儿女情长没有太多执着,原本想着全凭家中长辈做主便好。哪成想有天会蹦出来这么一只精怪,偏要把他扯进这世俗中。   周家没有养妾的传统,周云砚也打算只娶一房正妻。   倘若一个女子向他托付真心,他必是要一心一意待她好的,屋里多添一人,夫妻俩必定会有隔阂。   周云砚最不耐后院乌烟瘴气,不如就安置一个人,绝不会有那些风浪。   如今多出来了一个血仙。   他就算是个男人,也听过后院里的那些龌龊事。   不是发妻磋磨小妾,就是小妾仗着宠爱压发妻一头,你来我往。有些手段下作的,还要伤及幼童。   从长计议,此事还是再想想吧。   手指维持着被血仙环抱住的姿势,周云砚缓缓闭上了眼睛。   夜深人静,帐子内周云砚呼吸匀称,陷入了熟睡中。   还在沉睡的血仙,仍然身处于朦胧的梦境之中。   两个幼童,一个坐在稍矮的树枝上,另一个站在地上,手里捧着一个什么东西,正在抬头说话。   虽然脸庞非常稚嫩,但她还是认了出来,坐在树枝上,眉色淡淡的女童是自己。另一个站在树下的男童是周云砚。   “血仙,你看看,这是什么?”   小云砚怀里抱着一只雪白的活物,红红的眼珠,不断嗡动的三瓣嘴。   他妹妹养了一窝小兔子,足足有六只,前两天放到院子里玩,不知怎么都跑丢了。院子里里外外找了个遍,小兔子们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将军夫人想,多半是挖洞跑了,或者跳到了其他院子里,让仆人们多留意。   就剩这最后一只,在笼子里打盹,才没有跑丢。   他看妹妹十分喜欢这些小兔子,想着血仙应该也喜欢,便捉了一只,来给血仙玩。   血仙看了看兔子,道:“你要给我?”   小云砚想了想,道:“这是我妹妹的,你若想要,便给你吧。”   血仙顶多就在后院玩耍,等她玩够了,他再给她妹妹还回去便是。   血仙点点头,从手腕里伸出了长长的树枝,卷住了云砚怀里的小兔子。没想到,似是感受到了血仙的接近,小兔子发疯般的挣扎起来。   小云砚没想到兔子会挣扎,双手一松,整个人扑在了地上。   血仙右手在虚空一抓,柔软的树枝登时变得犹如铁鞭般坚硬,牢牢的卷住了这只想要逃跑的兔子,拉回了树干上。   小云砚再抬头望去时,挣扎的兔子已经不见了。   “兔子呢?”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   “我吃了。”   拉到树上的一瞬间,血仙便将兔子化成了血肉。   小云砚:“……”   他有些不可置信,呆呆的问:“吃了?”   血仙点点头,张开小嘴,从嘴里拿出来了团东西。兔子的血肉她已经消化了,但毛还没有。   小云砚仔细看,那团白绒绒的毛,确实是兔子的。   他……他是想抱来给血仙玩的。   血仙跳下了树枝,走到他面前,问道:“你不高兴?”   小云砚拽了拽衣摆,他不是不高兴,就是有点懵,问道:“好、好吃吗?”   血仙点头:“好吃,我昨日在你妹妹的院子里就吃过了。”   小云砚:“……”   怪不得找不到那些兔子,他妹妹昨日哭了半夜,这最后一只也被他弄没了。   血仙不懂小云砚此刻复杂的心情,用精魂变化的小手虚虚的拉着他的手,道:“今日还爬树吗?”   他给她送兔子吃,虽然不怎么顶饱,但她也要投桃报李一番。   一听说爬树,小云砚对妹妹的歉意瞬间就被压了下去,点头道:“爬!”   血仙用树枝拉着他,爬到了树梢头。   小云砚兴奋的“哇哇”叫,还好离地面够高,又掩在枝叶繁茂间,无人能看到。   “血仙,母亲给我买了小鼓,我明日拿来给你玩。”云砚眺望着远处的红瓦高塔,兴奋的说道。   枝头的地荷花开得火红,小血仙黑色的眼珠定定的看着他,绕着他周身的树枝,轻轻的随风摇了摇。   ……   血仙这一觉睡了许多天,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若不是脸蛋还是温热的,真就像一个逼真的人偶一样。   周云砚实在忍不住了,趁着其他人没看到,悄悄问遁地虎:“她还没醒,会不会有什么事?”   遁地虎心想,就是你死了,她都不会有事。   摇头道:“无事,她上次一觉睡了五六年。”   周云砚:“……”   遁地虎接着道:“不过上次是有些特殊,正常的话,顶多睡个十天半个月便会醒来。她是树精,你让她多晒晒太阳,多……。”刚想说“喝血”,遁地虎顿了下,改口道:“多喝水。”   那树精除了进食,便是喜欢在枝头晒太阳。   当日,周云砚想着遁地虎的话,提前扎帐。   赶在太阳没落山前,带她去偷偷晒了会太阳。   夜晚,周云砚将血仙小心翼翼的托在手心上,尝试给她喂水。变小了的血仙嘴巴更小,也就一粒米那么大。   周云砚左右比量了一下,慢慢抬起茶杯。   可惜,他无论怎么小心,效果都无异于,像是一盆水扣在了血仙脑袋上。   血仙不但头发和脸被打湿了,水顺着脖颈留下,衣服全都打湿了,湿乎乎的贴在身上。   全身上下的曲线,一览无余。   周云砚:“……”   他是看也不行,不看更不行,没法给她擦水。   手掌里躺着湿乎乎的血仙,周云砚脸颊赤红,急的直皱眉头。   将她衣服换下来?那肯定不行。他也没有那么小的换洗衣裳。   不然,烤烤火吧?怎么烤,连人带着衣服烤?可是……她是树啊,会不会像木头一样直接燃烧了?……   周云砚一番思索过后,叹了口气。   嘴里念叨着,“还请莫怪。”   他将血仙放在布上,眼睛看向前方,伸出双手的食指与大拇指去拉血仙的衣襟。   忽然,他的手背上传来了冰凉的触感。   他惊诧的低下头,便见血仙一寸寸的变大,身上的衣服也随之拉长,变成了正常的尺寸。   血仙方才还在睡梦中与小云砚坐在枝头,玩着他母亲给他买的小鼓。   忽然天空就下起了雨,那雨水还不是一串串的雨滴,而是倾盆大雨,一片片的雨幕。   被这么一番折腾,本就快要醒的血仙,自然就醒来了。   便见周云砚眼睛看向前方,想要拉开她的衣裳。   “我身上怎弄得这般湿?”血仙话音刚落,衣服上的水珠就被皮肤吸收了,变得干干爽爽。   周云砚像烫到了一般,猛地收回手。   起身后退两步道:“血仙切莫误会,我见你久久未醒,想喂你喝点水,谁知水却撒了。方才是想……褪下你的外袍,烤干了在给你穿上。”   血仙拉了拉松垮垮的外衫,不解道:“喂水?便是泼我一身?”   周云砚:“……还望血仙谅解,是我没掌握好分寸。”   血仙不计较,她刚才梦中重温过两人幼时相处时光,一觉醒来只想搂着周云砚好好亲近一番。   周云砚忽得感受到两边传来了拉力,抬眼看去,是两条树枝缠住了他的臂膀,紧接着,散发着甜香的娇躯便扑了过来。   周云砚想躲也来不及了,血仙压在他的胸口上,亲昵的用脸颊蹭他的下颌。   她似是十分喜欢他下颚的伤口。   “血仙!”   周云砚想把她推开,可又怕伤了她,不敢用尽全力,只能被血仙逼得连连后退。   “你们人常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睡了这些日,便是好几年未见你,自然想亲香一番。”血仙眨着大眼睛,一脸天真的说道。   周云砚头一次听到这种歪理邪说,斥道:“莫胡说。”   血仙从上方凝视着他,这只美艳的树妖一点一点的缩短两人脸部的距离,就像在周云砚的头顶上方悬了一把要命的利刃。   周云砚梗着脖颈,目光看向别处。   心跳声“咚咚咚”的响起,不知是气的,还是其他缘由。 第13章 13、你悦我   血仙也侧过头,偏偏要与他对视。   周云砚生得浓眉深目,高高的鼻梁侧面,在夜里融成一片剪影。   “你不想与我欢好?”   血仙凝视着他的眼睛,没羞没臊的问道。   周云砚目光一凝,瞳孔躲闪,就是不与血仙对视。   “云砚昨日便已说过,这种事情要禀告家中长辈,明媒正娶过才可。人与妖虽不同,可也不能如此行事。”周云砚听似掷地有声的说道。   他没有正面回答血仙的问题,血仙便再次凑近,鼻尖与之相对。   周云砚被她按倒在地面,早就没有了退路,眼看着血仙白嫩嫩的翘鼻尖贴在了他的鼻尖上。   血仙也学着周云砚压低声音,用气音说道:“真是啰嗦。我在问,你不想与我欢好?”   周云砚下意识不去想这个问题,他眨了眨浓密的睫毛。帐子内静悄悄的,两人的呼吸清晰可闻。   血仙笑了,细碎的眸光滑过周云砚光洁的额头。   她伸出手指,又像之前一样,慢慢的描绘他光洁的额头与鼻梁。   周云砚垂下眼睛,这一刻,他觉得自己被这只精怪看透了,看到了他的骨子里。   血仙的指尖微凉,似乎还带着没吸干的水汽。   她将头侧到他的耳边,轻声道:“呆子。”   周云砚放在身体两侧的拳头倏地握紧,他闭上眼睛,深深的呼了一口气,手臂上的毛孔仿佛瞬间张开,又猛地收缩,胸腔里热热的。   “你若执意那些人世间的条条框框,那我便等你禀告家中长辈。”血仙已等了这些年,也不差这一两日。   “不交行,亲香亲香可好。”   血仙说着,双臂环住了他的颈项,去咬他的薄唇。   黑色的帐子中,隐约可见银色的月光。   不知何时,周云砚放在身体两侧的双臂被血仙抬了起来,扣在了她的纤腰上,唇畔呢喃间轻声道:“扶住,莫让我滑下去。”   周云砚稍稍僵硬,终是没有收回手臂。   他觉得自己可能被血仙给蛊惑了,思绪早就飘荡到了天边。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血仙慢慢坐了起来。   “去哪?”周云砚见血仙要去外面,于是问道。   血仙:“去吃些东西,你睡罢。”   她睡了两日,又不像之前,根部可以自动进食。   他们人类与她不同,没到晚上便要睡眠,否则第二天没有精神。   周云砚坐起身,刚要说什么,血仙早已掀开帘子走了出去。   他怕血仙被守夜的士兵瞧见,拉开帐帘看了一眼,守夜的士兵正在火堆旁假寐,完全没注意到这边的情况。   他向四周望去,哪里还有那只树精的影子。   血仙进了树林,就如同进了市肆,十多条树枝从粉色的裙摆中狰狞而出,枝头上休憩的,树林中奔跑的,以及地洞里酣睡的。   都被看似柔软,实则坚韧的枝条化成了一滩滩血水。   遁地虎光是嗅到树林中的血腥气,就原地发起抖来。   几日未进食的树精此时就像暴饮暴食的大胃王,源源不断的吸取着大自然的生灵。   血仙其实不算贪嘴,一次吃饱可以挺好久,就是胃口大了些,吃饱要废些时间。   血仙能明显感觉到,这里比她上一次进食的地方,少了许多生灵,且有越来越少的架势。等到了那边关的地界,想必生灵会更少。   生灵少就代表食物少,那就必然有人会吃不饱,   她如果不进食,即使有饥饿感,也不会有什么事。可云砚不行,他现在还是人身,不能少了吃食。   望向远方,血仙裙底又多伸出来一条树枝。   能吃饱的时候,先把这一顿吃饱。   周云砚仰躺在帐中,有一点风吹草动,便看向帘子。   他估摸着,血仙出去了将近一个时辰,可还没有回来。   她能不能出什么事了?   他想,再过一刻钟,若是她还没回来,他就出去找找她。   在他打算穿衣服出去之前,帐子帘忽的一动,一股浓郁的香气霸道的挤了进来,瞬间将整个帐子都染上了香气。   周云砚所嗅到的这股香气,其实是血仙身上的血腥之气。   血仙知道常人受不了血腥味,才混合了地荷花的花香,孕育出了一种新的味道。她吃的越饱,香气就越浓。   “还没睡?”   血仙夜能视物,走到周云砚身边,坐到了地上铺的布巾上。   “刚要睡,你吃饱了?”   周云砚不知血仙吃的是什么,他猜想,树精这种精怪,估计吃的是露珠?或者草?或者花?才会这么香吧。   “饱了。”   “你们人若是少眠,第二天会头痛疲乏,快睡罢。”   血仙说着,撩起周云砚脚边的被子,整只精钻了进去。   周云砚:“……!血仙!”   他掀起被子,就见血仙在被窝里,从他脚边向上爬,一眨眼就钻进了他的臂弯之中。   “叫我?”   血仙枕在他的手臂上,睁着大大的眼睛道。   她的动作太快,等周云砚看清,血仙已经跟他面对面了。   “下次不要从下面钻进来。”   周云砚憋出这么一句来。   这点小事,血仙应他。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开始动手玩他的长发。   周云砚满头墨发长到腰椎,血仙把它当被子盖的时候,便觉得十分顺滑。   他俩现在的姿势十分的于礼不合,周云砚已懒得再说她。   说了也没用,她还能顺杆爬,做出让你更上头的事情。   他说他的,她做她自己的,不能说她丝毫不听,但可以说是完全没往心里去。   “云砚。”   血仙唤他。   寂静的夜里,周云砚眼不见心不烦,闭着眼睛开始睡觉。   “子湛。”   子湛是周云砚的字。   周云砚掀起一只眼:“你知道我的字?”   血仙:“当然。”   静了一会,周云砚问道:“你说我少时曾认识你,不知那时我俩关系如何?”   他十分好奇,他小的时候,是如何与这树精相处的。   血仙把玩他的头发,道:“你小时初见我便赞我好看,比如今洒脱许多。”   周云砚:“……”   那是洒脱吗,那就是孩童不懂事,看什么便说什么罢了。   血仙接着道:“关系自然是极好的,我知你悦我,才会来找你。”   周云砚听闻,心中叹了口气,这些他全都不记得了。就算记得,那也是童言无忌罢了。   血仙用他的发梢点着他的心口窝,道:“就算不记得也没关系,你必然会再次心悦于我。”   血仙的声音淡淡的,没有多少起伏,她说什么话都是如此,好似天生没有太多的语气转折。   但周云砚就是能从她的眼神与语气中,听出她的细微情绪,似乎很欢喜。   他沉默半晌:“……你说我……还会再次心悦于你?”   血仙淡淡的笑了,用周云砚墨黑的头发,在他的脖颈上来回轻扫。   “你们人惯会说谎,却骗不了我。”   血仙不会窥心之术,但精怪的直觉十分敏锐,周云砚看她的眼神不会说谎。   周云砚拂开扫他脖颈的发梢,似乎是无言般,闭目沉睡。   血仙将他的发梢摆成扇子的形状,学着戏台上的公子哥,遮住了樱桃小嘴,说道:“莫害羞,我也心悦于云砚。”   周云砚的无垢之魂极为纯净,若真心爱慕一人,便只容得下这一个人。   当初听到周云砚要成亲,血仙唯一的念头便是,谁要跟他成亲,她便吞了谁。   实在听不下血仙的肉麻话,周云砚左手快速的捂住她的嘴。   语气略带严肃道:“睡罢!”   血仙大眼睛眨了眨,道:“周云砚,你几日未洗头了?”周云砚捂住她嘴的时候,头发不小心进了嘴里,吃起来涩涩的。   周云砚从血仙嘴里将头发扯了出来,还好是黑夜,看不到他脸红。   他心里还想,他前日洗的头发,这么快就有味道?看来明日路过溪边得洗了。   身体不让摸,脸蛋不让碰,现在连头发都不让玩了。   血仙想到了一个词,特别适合周云砚。   身娇体贵。   接下来的日子,都在赶路中度过,过了俞燕山,就像过了一个分水岭,气候明显的发生了变化。   血仙每日变小,窝在周云砚的袍子里。   风沙逐渐变大,周云砚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生怕大风把她吹飞了。马屁股后边吊着的遁地虎,原来只是被马颠,现在经常被风吹的来回摇摆,肥嘟嘟的身材,活活瘦了一大圈。   晚上扎帐,夜风有些冷,士兵们坐在火堆旁烤火。   “还有两日吧。”   袁副将搓了搓手,望着月朗星稀的天空道。   他们这一次,虽说是护着周云砚回京,其实也是跟着沾光回家里看一眼。   周云砚搓了搓手上蹭的灰,右手习惯性的按了按衣襟,血仙从衣服里,像是回应他,推了推他的手掌。   “明日就把衣服换上吧。”周云砚说道,端起土坛子,抿了口酒。   边关的夜晚与京城边上没法比,越离近,晚上风越大,不喝点酒,在野外根本睡不着。因此每次路过俞燕山,周云砚都会带手下士兵吃一顿好的,再买点烈酒带上。   “今早就备好了。”袁副将轻车熟路的说着,摸了摸身上的衣料子,感叹道:“何时边关也能吃饱穿暖就好啦。”   他们身上的这身短打,料子上乘,回京时穿刚好,但回了边关,这身料子就可惜了。   黄沙地里滚两天,就跟麻布衣服没什么区别。   所以一接近边关,武将们都会习惯性的换上粗布短打,天冷时外面套上皮毛和软甲。   “将军,你说这次那白花花的东西,能种活吗?”袁副将所说的,是这次带回来的细棉。   周云砚也不知,边关的土壤种什么都难活,为了阻挡风沙,这些年守知县种了不少树,不能说一点用没有,但效果甚微。   一场沙风暴,种的树苗能死一半。   边关不止缺吃的,还缺穿的。绫罗绸缎基本不用想,百姓们大多穿麻衣,就连麻的收成也不是很好。   动物皮毛虽然可以用,但量根本不够。   所以这次他要来了细棉种子,死马当活马医,种来试试。   边关这个地界,连他们这一群大男人都得咬牙过,他怀里这个软乎乎的人儿可怎么办?   周云砚想,不然就让她回京吧。   他最初担心,血仙会做出对他家人不利的事情,如今他的想法已经改变。   与其让她跟着吃苦,不如让她回京享福。家里有祖母和母亲,他很放心。 第14章 14、到边关   夜晚回到帐子,血仙从他领口蹦了出来,一团粉蓉蓉瞬间变大,又成了让周云砚头疼的那只女树精。   血仙等着周云砚褪下软甲,从怀里掏出了梳子,道:“我给你梳头。”   周云砚叠软甲的手一顿,道:“不用了,你自己梳吧。”   即使两人夜夜盖同一床被子,他也不习惯如此亲密的举止。   血仙也不跟他啰嗦,等他坐下,血仙就爬了过去,半跪在他身后,一点一点给他顺头发。周云砚的发量浓密,浓黑坚韧,血仙很喜欢把玩。   周云砚僵了一下身子,就随她去了。   “血仙。”周云砚唤道。   “唰唰唰”,木梳在发丝中穿过的声音响起,倒有点像淘米的声音。木梳用了好多年,梳齿的头端被磨得圆润,力度均匀的划过头皮,传来了麻酥酥的舒适感。   血仙:“嗯?”   柔软的枝条从裙摆下伸出,像猫咪的尾巴一般,垂在周云砚的膝头,一甩一甩。   周云砚已经十分熟悉血仙的树枝,毕竟赶路的时候,血仙时常将手臂幻化成长长的树枝,挂在他脖子上荡秋千,吓得他每次都忍不住斥她胡闹。   树枝似是想要跟他玩,拍打数次他的膝头后,轻轻的缠绕住他的手指。   周云砚不敢动,怕一扯就像上次一样,把血仙扯残疾。   “再有两日就要到边关了,这几日我想,那里环境实在太苦,你还是回京吧。我会给你写一封信,你拿着去将军府,家中长辈自会将你安顿好。”   周云砚轻轻摸了摸手指上盘旋的树枝。   这柔软的嫩枝确实不适合跟他一起吃苦,他也舍不得。   “我不答应。”   血仙语气平淡的说道:“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无论身处何处。”   对于血仙来说,在哪儿她都能活得不错。   她拥有强大的武力值,打从开了灵智,就不曾惧怕过什么。   唯有一点,她不愿意跟周云砚分开。   这话周云砚听得心头一动,苦笑着摇了摇头,傻精怪。   “到了那里,你若住的不习惯,莫要忍着,一定要告知于我。”他随时做好让她回京的准备。   血仙收回梳子,身影一晃,就倒在了他的膝头,大大的眼睛从下仰视着周云砚,说道:“我不会让你一人去那荒芜的地界,到哪儿我都会陪着你。”   直到他的魂魄消逝,她与他都会纠缠在一起。   血仙收回枝条,拉起周云砚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顶,道:“云砚,你摸摸我头发。”   夜深人静,帐子内外都静悄悄的,血仙的呢喃细语听起来格外清晰。   周云砚鬼使神差的伸出手,轻轻的抚摸血仙的头发,脸庞,软软的触感,却灼的他手心一片滚烫。   第二天清晨,周云砚一大早起来晨练。   无论天气如何,除了初见血仙的那天,他一天都没有停过。   血仙躺在帐子里,树根伸到外面去进食。   等周云砚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清洁过了身上的热汗,手里还提着一个包袱。   血仙好奇的凑过去:“这里面是什么?”   “粗布衣裳,还有些种子。”   周云砚从里面掏出了两套粗布衣裳,看起来已经穿了很久,边边角角已经起了毛边。   血仙再不识人间货,也能看出绫罗绸缎和粗布麻衣的区别,她问道:“为何要换成这种衣裳?”   老太君和将军府其他人,不说件件绫罗绸缎,起码也是舒适的棉衣。   周云砚若是想,他也可以天天穿的舒舒服服的。   可当身边的人,尤其是百姓都衣不裹体的时候,周云砚实在是穿不下祖母给他备的那些绸缎锦衫。   周云砚给血仙解释:“那边天气不好,这么好的衣服,穿着都可惜了。”   血仙:“向你祖母讨要不就好了吗,那个小老太太可是有许多私房,日日念叨着要多给你留些。”   血仙在将军府打了这么多年更,各个房里的钱财都放在哪儿,她知道的一清二楚。她对那黄白之物没什么兴趣,但观察人似乎都很喜欢。那些小厮丫鬟,得点碎银便乐得不行。   周云砚:“……莫称呼祖母为小老太太。你不懂,若只我一人穿得好,不如不穿。”他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血仙见过我祖母?”   他猜想,莫非血仙是将军府周围的某棵树?   “自是见过。”   不止见过,还一同看过好些年的戏。   在血仙眼中,确实没有将老太君看成长辈,那老太君才几十岁而已。   血仙在将军府听过,这绫罗绸缎都是用蚕吐得丝线做成,于是问道:“多养些蚕不就好了?”   “桑树养不活,其他的树也少,若是菜叶子,人都吃不上,哪有空余给蚕吃。”   周云砚趁着血仙说话,没对他动手动脚,赶紧换好了衣裳,道:“所以这次拿了好些棉花种子回来,也不知道能不能养活。”   边关没有这方面的农耕能手,都是靠当地人自己摸索。   血仙道:“你把种子给我。”   周云砚以为她想看看,便打开包裹,拿出来少许。   血仙是树精,这些花草树木再弱,也确实是她的同类。无论是嫩草、鲜花,甚至是苟延残喘的断枝,都有其灵性。   周云砚见血仙接过种子,对掌心的种子道:“你们容易活吗?”   周云砚:“……”   这么问种子,真能知道是否能养活?   周云砚看不到,但血仙能看到,一团透明的白绒绒从种子里飘了出来,颤颤巍巍的给血仙做了作揖。   在这些植物眼中,血仙就是整个植物界的食物链顶端。   就算初次照面,也能嗅出血仙枝条中的血腥气。   看来这树精不止在植物界横行霸道,想必连动物也吃。   棉花薅了薅自己的白卷发,小声道:“小的们在日照充足的地方容易活。”   血仙问周云砚:“边关日照充足吗?”   周云砚一愣,答道:“日头很烈。”   血仙点头,指着棉花道:“那它就能活。”   周云砚:“……”   他半信半疑的说道:“他们惧风沙吗?”   棉花弱弱的道:“小的们虽耐旱,但没有风沙却是更好的。”   “他们说,没有风沙是更好的。”   周云砚叹了口气:“关键还是在这,那里还需多种树。”   边关这个苦地方,愣生生让他这个将军都成了半个治风沙专家。   血仙道:“种树?这有何难。”   周云砚给她解释:“树根不深的,一场风沙就都吹折了。”   血仙歪了歪头,道:“云砚,你怕是忘了,我是树精。”   “你若是想让那边关变绿洲,对我来说也并非难事。”   周云砚没想到血仙还有这样的本领,他道:“你此话当真?”   血仙黑润润的眸子觑着他,道:“我若真有办法,你会快活?”   血仙不会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她对天下苍生也没有救济之心。   若不是周云砚心系那荒凉之地,她就算看百姓在她眼前活生生的饿死冻死,她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周云砚望着血仙笑了,他并不相信血仙有这样的能力,毕竟她十分孱弱。   似是为了鼓励她,周云砚用哄孩子般的口吻说道:“若血仙真有这样的本领,我自然会快活。”   血仙点了点头,不再多言。   小棉花在一旁听得清楚。   荒地变为千亩良田,黄土地上便眼皆绿,对于其他植物精怪来说可能散了几百年的修为都不够,但对千年树精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若这树精真能为人世间的生灵们出力,做成了此事,那她就是造福了这一整个边关的人们。   有了树林便能遮风沙,有了良田,这些人们便能吃饱,是天大的功德。   血仙才不在乎有没有功德,她只要他的云砚快活。   因为周云砚是个呆子,别人不穿好衣,不吃好食,他也跟着苦熬。往年血仙是无法跟着来,既然她也跟着过来了,她就见不得周云砚吃苦。   她要让她的云砚吃好的,穿好的,比任何人都要快活。   迎面黄沙漫天,那松软的沙子随着巨风飘到了天上,犹如大自然的一片黄色沙帐。遁地虎耸拉着爪子,望着一眼看不到边的黄沙,不禁一脸悲怆。   他七个老婆环绕,每天睡到自然醒的日子真正的离他远去了。   这个破地方真的是太苦了!   什么米油白面,想都不要想了,喝风吧!   边关与京城截然不同,无论是环境,还是人们的精神面貌。   京城里一片祥和歌舞升平,人们穿着各种各样的锦衫绸缎,头戴宝钗玉冠,犹如活在安乐乡。   边关一眼望去,仿佛连衣服都被染上了土黄色,这里的人们就像黄土中奋力挤出来的绿草,坚韧不屈,洋溢着顽强的生命力。   从周云砚带着士兵们进关,两边就不断有看热闹的百姓涌了过来。   “将军回来啦!”   “吃了没有,这有现烤出来的糙饼子!”   ……   看得出来,人们十分崇敬这个驻守边关多年,又为他们劳心劳力的少将军。   这种百姓与官兵毫无隔阂的相处景象,是在京城绝对见不到的。   血仙站在他的衣襟处向外望,这一路都急着赶路,她都不曾逛过集市。   边关的集市虽不比京城热闹,但有着边关独有的风情。   当地的女儿家们很少戴金饰,银饰居多。   他们还会用其他材料,做出许多便宜,但是非常好看的首饰,头链,额坠,手链,点缀着铃铛与彩色的石头,走路时,链子随着步履摇晃,闪现出阳光照耀的美丽光泽。   由于气候原因,这边的肉通常都会做成风干肉。沿途买肉干的铺子上挂着许多的红色肉条,远看就像漂亮的灯笼果。   血仙未曾见过这些光景,竟比老太局台子上的大戏还要生动,让她看得眼花缭乱。 第15章 15、木辛古   邻国三皇子府   “法师!周云砚那厮回来了!”   木辛古大刀阔斧的坐在木椅上,身后墙上挂着一颗化为白骨的牛头。他握着酒杯,目光沉沉的凝视着送信的探子,兴奋得对一旁的黄衣法师说道。   那法师手里拿着一根断掉的拂尘,身披黄色镶金绸袍,胸前还带着一串大珠子。   法师掐指一算,所谓的掐指,就是用大拇指从小拇指开始抠,一直抠到食指。禅意悠悠的拖着长音道:“时候已到。”   木辛古听闻,猛的仰头,喝干了杯中酒,用力将铜器往地上掷去,有点怒摔的架势。   铜器十分结实,在铺了动物皮毛的毯子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随后一路滚跑,沿路发出“咚咚哒哒哒”的声音,与厅内严肃的气氛十分不符。   眼看着那杯就要滚到看不前的地方,木辛古冲着一旁伺候的人道:“……快把杯子捡起来!”   伺候的仆人不太有眼力见,应了一声后,像追小狗一样,追着杯子就开始跑,好不容易才捡了起来。   “拿着杯子滚出去!”木辛古怒喝道。   “是。”仆人拿着杯子向外走,途中不小心被绊了一跤,杯子落地,再次滚跑“咚咚哒哒哒”。   木辛古:“……!”   两年前,在两国最近的一次交锋中,他大败于周云砚,还被周云砚百步穿杨,射穿了他的大腿。   伤处至今仍有余痛,每到刮风下雨天,被刺的大腿缝里都会传来阵阵痛楚。   自那以后,他就越来越不受父王的重视,兄弟们见他,也会明里暗里的劝他,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再适合马上征战,不如就在府里了做个闲散皇子。   木辛古不死心,他恨毒了周云砚,恨不得挖他的心头肉来吃!   上次打了败仗后,两国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和平,他也只敢在边关搞点小动作。   前些日子,他再次向父王进言。   他们已经蛰伏了两年,是时候再次出兵了,这次他必要拿下那边关城!   可能是上次他出兵耗得财力与粮草有点多,也可能是上次死伤太过惨重,父王并没有答应,只想维持两国的和平。   还用非常复杂的目光看向他,让他觉得十分恼怒。   木辛古觉得父王老了,被邻国打怕了。   在马上驰骋的父王早就不在了,如今就剩一个贪恋权势的老糊涂。   木辛古看不到因为征战而备受其苦的百姓们,他心中只有一个执念,他要让周云砚死!   正当他愁闷抑郁之际,因缘际会结识了一个法师。   法师自称“黄陂法师”,一直辗转各地修行。木辛古见识过他的本领后,直接将他引到了皇子府,好酒好肉的供着他,还给他做了一件镶金法袍。   并偷偷告诉他,若有朝一日他显贵了,必将他奉为国师。   原本黄陂法师还有些犹豫,但木辛古又送金衣,又表衷肠的,黄陂法师一改推拒之意,有些为难道,既然三皇子如此重视我,本法师便只能肝脑涂地了。   木辛古想让黄陂法师替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掠来他的心头大患周云砚。杀了还不行,他就要活的,他要自己亲自动手,慢慢的折磨那厮到死!   黄陂法师的手下有五个能人,其中一个能日行千里,且极善于隐藏身影,特别适合去干拐子,人称千里手。   “三皇子莫急,就算千里手没有成功,但他善于逃跑,可让他去探一探那周云砚,黄陂再去考量下一步要怎么办。”黄陂一副高人的模样,悠哉的说道。   木辛古:“若是能一举成功当然是最好的。”   他已经等不及要还周云砚这些年的“恩怨”。   这厢,进了关里,周云砚先送血仙去了镇关将军府。   “你先在此处好好休息,莫要乱走,我晚上自会回来。”血仙坐在他的对面,大眼睛左瞧右看,根本没在听他说话。   周云砚:“……”   “听到了。”   血仙转过脸,冲他点了点头。   “后院里有井,我刚给你舀上来一桶水,放在了后院,这里很少有人来,你若是听到了什么响动,你就变小,等我回来再说。”   放血仙一个精怪在家,周云砚非常不放心,但他接下来还有正事,不便带她一起去。   血仙掩唇打了个哈欠,道:“这是云砚的屋子?”   周云砚还在想有什么没叮嘱到的,听到血仙的话后点了点头,道:“其他的屋子还没收拾,你先在这屋歇着,别嫌弃。”   他很少回将军府,回来了也就用一用书房和他的寝室,其余的房间一直空在那里。他打算今晚先让血仙睡自己的房间,他去隔壁侧房睡。   “我喜欢云砚的味道。”   血仙说着倒在了周云砚的床铺上,长长的头发散落满床,拉起周云砚一旁的被子嗅了嗅。   周云砚:“……”   他清了清嗓子,视线从血仙脸上移开,有些不自在的道:“被褥这些日子都没洗,还是……莫要嗅了。”   “没洗才好。”   血仙将被子一拉,整个人都钻了进去,黑溜溜的眼珠微眯,看起来十分陶醉。   周云砚对血仙是一点招都没有。   说是说不了的,血仙落落大方,什么都能说出口,没说两句,他就会败下阵来。动手就更不行了,周云砚做不出对血仙动手动脚的行为。   他若是敢碰血仙一下,血仙能立刻就扑上来,把他抱满怀。   所以无计可施周少将军只能忙乱的交代几句,随后落荒而逃。   血仙饶有兴趣的看他手忙脚乱的背影,裙底伸出一根枝条,慢悠悠的抽打着床铺,就像一脸餍足的猫咪。   血仙喜欢这个地方,到处都是周云砚的味道。他用过的被子,睡过的床铺,穿过的衣服,到处都是周云砚生活过的痕迹。   从他十四岁到十九岁,血仙昏睡的五年里,没有看见过的周云砚,就是生活在这里。   躺了一会,血仙从床上爬起,拉开了房门。   刚才进来的时候她简单的看过,这里真是太小了。   血仙常年在京中的将军府里穿梭,见识过将军府的广阔之后,再看这里,还不及将军府的一座院子。   虽说是镇关将军府,但原来就是个富贵人家的院子,后来被用来做将军府。在边关这吃不饱的地界,也就没人在乎那么多。   周云砚也是个不挑吃穿的,换个牌匾就当将军府了。若是周家老太君看到孙儿居然住的这么简陋,估计又得心痛了。   按理说,再简陋的将军府也得有十几名士兵严密的看守,周云砚用不着,从白日到黑夜,只需两个士兵在门前守着,来回换班。   士兵们通常也不会进到院子里来,所以血仙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也没人知道。   见血仙出来,等候在门边的遁地虎做了个揖,他已经变成了人的模样,佝偻着身子坐在门口。   血仙看了他一眼,道:“你去把门口那块地里的死根刨出来。”   这院子里有几处花圃,里面都是死花烂根,看起来已经好久都没有人打理。   遁地虎刚变成人形,就被血仙叱令变回了土鼠,勤勤恳恳去挖地。不愧是挖土家族,不出一会的功夫,遁地虎便将前院的的地挖好了。   血仙袖子一挥,方才还什么都没有的花圃中就长出了许多嫩绿的芽,嫩芽随着微风快速的生长,不一会便长到了及腰的高度。   花骨朵像一个个破壳的鸡蛋,绽放出一朵朵姹紫嫣红的好颜色。   待两边花圃里都变得五彩缤纷,血仙觉得少了点什么,手指在空中点了点。   花坛旁迅速的长出一颗树,树木同样快速的生根发芽,不一会便超过了院墙的高度,枝头结起一朵朵硕大的花朵,红得沁人心脾。   在大门守着的士兵听到响动,向后望了一眼,对身边的人,奇怪的道:“将军院子里何时种了棵地荷花?”   另一个守卫的人也回头望了眼:“以前就有了吧,可能才长到这么高?这地荷花开得好艳啊。”   整理完了院子,血仙又走回房中。   周云砚的屋子是典型的单身武官房,遍眼所及没有一点新鲜的颜色。   血仙甩了甩衣袖,她方才抱着的被子就变成了柔软的粉色,桌子上的白色茶壶,上面逐渐显现出了花朵的形状,好似用染料画上去的一般,栩栩如生。   不知自己家里已经被装点成一片花海的周云砚正在与守知县讨论种棉花的事情。   守知县摸着手里的种子,有些发愁的说:“这种子,能种活吗?”   周云砚放下茶杯,想着血仙之前告诉他的话,说道:“这种子耐旱,喜日头,可以先少种一些,看看收成。”   守知县道:“当真?你听何人所言?”   周云砚:“……听,一位善于农耕之人说的。”   守知县叹道:“那姑且先试一试吧。若是那善于农耕之人也能来边关就好了。”可惜,他们这留不住人。   放下种子,守知县面带歉意的道:“周兄你堂堂镇关将军,每日还要帮我操心这农耕之事,守某实在是愧疚。”   周云砚摆摆手:“我既是镇关将军,这关里的大事小情都与我息息相关,守兄莫再说这般话。”   守知县好一番道谢,才想起来周云砚此番归京是为了定亲,忙问道:“周兄定亲之事如何啊?”   周云砚动作微顿,慢慢拿起了茶杯,道:“未成。”   “哎?周兄临行前不是说和李太傅家结亲吗?”   李太傅嫡女与人私奔之事实在是不好说,周云砚省略了此番周折,轻描淡写的道:“八字没有合成。”   守知县叹口气,在他看来,周云砚真是个好儿郎。   铁骨铮铮,忠君爱国。   怎么这么一个好儿郎,至今都未婚配呢?过了二十若还未娶亲,那真是极少的。   守知县正想着要如何安慰这个好兄弟,就听周云砚说:“不过,云砚此行确实没有白回。”   守知县:“此话何解?”   周云砚右手握拳,放在嘴边轻轻咳了咳,道:“云砚……已有了想要求娶之人。” 第16章 16、知本体   守知县听闻,微微惊诧。   周云砚不是孟浪轻率之人,若是短短相见,便能让他生了求娶之意,那应当是相当欢喜的。   “不知周兄是在何处遇见的,哪家女子啊?”守知县好奇的问道。   是她自己追上来的……天生地长。   周云砚眨了眨眼,道:“普通人家女子,原来……便有过数面之缘。”   守知县打趣的说道:“想必那女子定是兰质蕙心,才能让周兄你这棵铁树开了花。”   若说血仙兰质蕙心……那是肯定没有的。血仙的优点,周云砚觉得自己知晓就好,无需与他人分享。   周云砚颔首,算是默认。   “那周兄何时给家中长辈写信?若听你因回京有了这番缘分,定会为你欢喜。”   看了眼水中漂浮的茶叶,周云砚想起途中,血仙看他大口喝粗茶,于是便说自己也要尝尝。   周云砚想她真是小孩心性,就要给她倒一杯新的。   血仙示意他不用,把他喝剩的一口倒进了嘴里,周云砚想阻止都来不及。   “呸!”   血仙连着茶叶和茶水吐到了地上,拽起他的衣袖擦嘴,说道:“如此难吃,你们人的口味真是奇怪。”   周云砚端起眼前的茶杯,可能是喝惯了,也就不觉得苦了。   “明日刚好有信使会回京,争取赶在他启程前吧。”周云砚放下茶杯说道。   “守某就先在这里恭喜周兄了。”   待周云砚回到简易将军府,从墙外面就看到了那颗地荷花。院里只有一只树精,想就知道是谁搞出来的。   守门的士兵热络的问:“将军何时种的地荷花?开得真真好。”   “……回京之前。”周云砚硬着头皮撒谎道,还好他院子里不常来人,要不然都不知道怎么解释。   推开院门,他彻底愣住了。   走之前还颇显凄凉的院子里,此时各色花朵齐放,连房屋的侧墙上都爬满了绿色的树藤,犹如书中山林深处的世外桃源。   一棵地荷花在院子里开得张扬热烈,花朵硕大艳丽,颜色极漂亮,一点都看不出这是在黄沙漫天的边关。   ……   那只叫“遁地虎”的土鼠是他的邻居,且与血仙相识。血仙说她是树精,还与年幼时的他颇有渊源。   周云砚忽然意识到,血仙的本体,最有可能就是将军府后院的那棵地荷花。   想起家中后院那棵地荷花,周云砚心里顿时升起一股亲近之意。   小时记忆不清,现在回想,他八九岁时,还时常在树枝间攀爬。夏日常坐在树下乘凉,地荷花枝叶繁茂,能打下好大的一片阴影。   世人都说,地荷花带煞,只有武将家里才敢种。   将军府里的主人们确实不怕这大树,每到初一十五,他母亲还会亲自去给地荷花浇水。他临行前往边关前,也曾去向地荷花辞行。   如今想来,若血仙真是地荷花,他确实与她有许许多多说不清的缘分。   可能是察觉到他回来了,血仙推开了门。   傍晚的夕阳中,血仙一身粉衣倚着门框,手里拿着一件衣服。   周云砚一个人在外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有人在门口等他归来。   “让你久等了。”   迈开步,周云砚向血仙走去,视线绕过血仙,看到屋中的好颜色时,他不禁脸上一僵。   原本单色调的主房,现在变得极为多彩,就连被褥都变成了水粉色。   “这、这是血仙变得?”   血仙点头:“我还给你做了许多件衣裳。”   周云砚衣柜里的衣裳都洗到发白,穿来穿去就那么几件。   血仙的衣裳都是花瓣幻化成的,看着与普通衣服没有什么不同,但一穿上去就会发现其中区别。   软软的,真就如花瓣裹在身上一样,就是颜色有些一言难尽。   “血仙,男子不宜穿粉色。”   周云砚虽然不想打击血仙的一番好意,但粉色的衣裳,他实在没法穿出去。   血仙:“那我给你变一个颜色。”   一眨眼,手里的衣裳就变成了黑色。   “你想要什么颜色,我就给你变什么颜色。”   周云砚有些复杂的看着眼前的衣裳,犹豫的问道:“变化的这些衣裳,会不会突然变没,或是裂开?”   若像血仙的手指一样脆弱,衣服穿一穿,忽的就碎了,在大街上只穿里衣,那后果真是不堪想象。   血仙摇头:“这比你们的绫罗绸缎要结实许多,用刀砍都砍不坏。”   地荷花花瓣做成的衣服,就是火烧都没事。   周云砚只当她说笑,接过了她手中的外袍,想着穿的时候,里面多套几件里衣罢。   血仙拉着他往床铺走:“你快套上给我看看。”   周云砚顺着她的力道往前走,望着血仙的侧脸,问道:“血仙,你的本体可是将军府后院的地荷花?”   血仙停下脚步,转身微微惊讶道:“你想起来了?”   周云砚摇头:“还没有,看见院中的树,由此联想到,血仙你可能就是地荷花。”   听他没想起来,血仙也没有失望,她点点头:“确实,我就是那株地荷花,无碍,你慢慢自会想起来。”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周云砚和血仙越熟悉,有些画面在脑海里便越清晰。待他细细看去,那些画面的表面就像蒙上了一层薄纱般,看不真切。   周云砚想起,上次血仙向他展示完两大技能后,睡了好几天。   他猜想,精怪应当与人一样,不可能有源源不断的力量,用多了之后,应该也会疲劳。   于是问道:“血仙你变化院中的这些花草,还有这些衣裳被褥,会不会疲累?”   若血仙的本体在边关,别说这等小事,就是将这里变成绿洲,也只是十天半个月的事情。可她现在精魂不稳,只用一根枝干来定魂,确实比原来容易疲累。   血仙转过身,向他走近两步,与周云砚只余两指距离,踮起脚,抬头仰望他的眼。   周云砚被血仙盯得挺直腰板,上半身微微向后仰:“怎么?”   血仙凝视着他不断躲闪的视线,道:“你在关心我?”   周云砚薄唇紧闭,下颚绷紧。   被一个女子,不,女树精逼迫得眼神连连闪躲,实在是有些不男人。他梗着脖子,强迫自己不要转头,垂眼看向血仙道:“是。”   血仙笑了,眉眼潋滟,轻声道:“我无碍。”   血仙捏了捏他宽大的手掌,拉着他继续往床边走:“你快换上给我瞧瞧,我再给你多变两件。”   幸好周云砚不算白,否则现在必是一张大红脸。   周云砚肩宽腿长,天生的好体魄,自然穿什么都好看。   血仙让他试了一件又一件,周云砚突然回想起了一件事,遂问道:“你的衣服也是自己变化的?”   血仙正在给他的衣角变出一朵地荷花,就像绣上去的一样,小小的,不是很显眼。   “是,我全身上下,就连皮肉都是地荷花树所化。”   “无论多少件,血仙都能变出来?”   血仙歪歪头,道:“现在本体不在这里,若连续变化的话,也就几十件吧。”   就见周云砚盯着她道:“当日在帐中,你让我给你小衣……是故意的?”   周云砚才反应过来,血仙根本不用让他递小衣,那都是她自己变得,她还能再变出几十件!用不着像人一样,一件一件的往身上套。   血仙面上一丝歉意也无,坦荡说道:“那日看你神情着实有趣,确实是骗你的。”   周云砚:“……”   见周云砚一脸无奈,血仙把他的袍子往旁边一放,轻轻拍了拍手:“云砚你看。”   就见一件小衣“啪”的从她掌心蹦了出来,白色的小衣就像只白兔儿一样。   周云砚连忙转开头:“莫要胡闹,快变回去。”   血仙爬过去,脸蛋抬起,周云砚坐在床边的木凳上,他想站起身,血仙先一步按住了他的双腿。   肌肉结实的大腿瞬间紧绷,周云砚低头看她,就见血仙两眼亮晶晶的,看起来兴味盎然。   “你为何不敢看小衣。”   难为了老实正直的周云砚,还得回血仙如此的刁钻问题。   “女子的贴身之物,怎能让男子看?”   血仙:“你我的关系也不可以?”   周云砚坚定的摇头:“自是不可。”   “因为我现在还没有名分?”   这和有没有名分没什么关系,就算他俩成亲,周云砚想象了一下,他也做不到对血仙的小衣面不改色。   “也不可。”   血仙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长音,周云砚听得后背汗毛竖起,直觉没有什么好事。   果然,下一刻,血仙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狡黠。   十多件小衣从上方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五颜六色,要什么颜色都有。   周云砚:“……”   这还不算完,血仙拿过一件红色的,在自己的身前比量了一下,问道:“云砚,你说我穿这件好看吗?”   血仙肤如凝脂,白的发光,穿水红色极为好看,就像一道可口的红梅酪乳。   “血仙!”   一股热气冲到了头顶,周云砚索性闭上眼睛,眼不见心不烦,结果就算闭上眼睛,黑色的前方居然也模模糊糊出现了血仙的倒映。   血仙慵懒的凑近,用鼻尖轻轻滑过他的侧颈,道:“你少时常在我枝头攀爬,骑跨在树干上好不开心,你可知,那树干就是我的腿,我的腕,我的腰肢?”   周云砚面红耳赤,竟不能再直视自己少时在树梢玩耍的样子。   血仙笑够了,变化出来的小衣发出“嘭”的一声轻响,具都化为了红灿灿的花瓣,撒了满床满地。   “睁眼吧,都没了。”血仙说道。   周云砚不相信,轻轻眯了一下眼睛,见确实没有了,放敢睁开眼睛,下一秒,就被力大无穷的树精拽到了床上,按在了那一片花瓣中。 第17章 17、忆往事   金乌西落,逐渐给暖色调的屋内打上了一层暖融融的光影。   周云砚大半个身子倒在床铺上,轻飘飘的血仙压在他的身上,笑着对他道:“今日你不出去了吧,不如我们早早歇下吧。”   周云砚不与血仙对视,眼神看向房顶,喉头一滚,说道:“既然已经回到了关内,从今日起,我在隔壁的侧房睡。”   血仙一听,道:“为何要分房睡?”   回来的一路上,他俩每日都是在帐子里同住,为何到了他的宅子,反而要分床睡?   周云砚试图跟她讲道理:“回程时每夜露宿荒郊,我不放心你一人住在外面,没有办法,只能在同一个帐中歇息。”   既然已经回来了,两人还未成亲,他自然不能让血仙跟他一起住。   这傻树精糊里糊涂,什么都不懂,难为了周云砚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天天坚守底线。   血仙听了,自然是不依。   只听“唰唰唰”几声轻响,周云砚抬头望去,门栓内侧便被缠绕了数段柔软树枝,将门缝都堵死了。   血仙缓缓将头低下,绸缎般的秀发划过周云砚的侧脸,眼神在他的脸庞上来回游走。   她轻声道:“你若执意从房里出去,就将那些树枝扯下吧,他们都是我的身躯所化,若扯断了会如何,我想你知晓。”   血仙毫无心理负担的诓骗周少将军。   她的云郎心软的很,必不会忍心看她难受。   周云砚确实信了,他眉峰微皱,看了看门,又看了看血仙,权衡片刻,终究是叹了口气:“收回来吧,我不走就是了。”   血仙像只猫咪一样在上方伸了个懒腰,这可苦了周云砚,恨不得将身体沉进被褥里,不碰触到血仙分毫。   “晚上你只管安心睡下,我说了不吸你元阳,便不会强迫你。”血仙承诺般说道。   周云砚非守这些人世间的俗规,她便陪着他等。   周云砚:“……这种话少说。”   什么元阳啊,吸啊,强迫啊,周云砚听得头热。   血仙:“你真真奇怪,在帐中时,我们还时常亲热,为何到了你的地界,反而要忍?”   周云砚:“……”   那是亲热吗?那是血仙说扑过来就扑过来,按着他就是一顿拱,又亲又咬。   周云砚像是下定决心般说道:“明日我便书信回京,告知家中长辈你我之事。”   总是让血仙主动,他未免太弱势了些。还是早日订下来,他也早点从这煎熬中脱身。   血仙眼睛一眨:“真的?”   周云砚有些不好意思的点头,刚开始只有血仙急,现在不知为何,他也急迫了起来。   血仙:“送信的来回要几日?”   周云砚他们回来一路都是快马加鞭,信使的速度不及他们,来回要花上两倍的时间。   “数月吧。”   血仙对时间没什么概念,毕竟活了一千年,时间的敏感度着实不太高,数月也就是眨眼间。   被按在满床花瓣中的周少将军忽觉一阵大力,他就被血仙翻了过来,变成他笼罩在血仙上方的姿势。   周云砚手忙脚乱的想起身,血仙像是知道他会闪躲一样,直接用腿缠住他有力的腰身,一副“你若敢躲,我就给你表演断腿绝活”的表情。   周云砚:“……”   无奈,他只能膝盖抵在床铺上,身体僵硬的罩在血仙上方。   血仙躺在满床的地荷花花瓣之中,唇红齿白,眸光潋滟,不像树精,倒像是一只专门诱惑青年的花妖。   双臂双腿微微用力,血仙迫使周云砚弯曲手臂,身体逐渐向她接近。   飘着香气的柔夷环绕住周云砚的脖颈,血仙吐气若兰的蛊惑道:“你让我一个人在这将军府独守空闺一下午,回来了还不与我亲香?”   “独守空闺”这词是这么用的吗?再说……一下午,算很久吗。   血仙双手托住周云砚充血的面庞,让他的眼神没有办法再闪躲,轻声道:“云砚。”   周云砚仿佛被那总是眸光淡淡的双眼吸了进去,满脑子的于礼不合与寡廉鲜耻,在这一刻都被淡化了,所有的君子行径都被喂了狗。   他双臂撑在血仙的两侧,缓缓低下了头。   长发落下,与血仙的黑发混在一起,就像一条蜿蜒流转的墨色溪流。   周云砚的体温偏高,连嘴唇都是热的,两片唇相贴,就像一点就着的火星,大火瞬间燃烧起来。   肌肉紧实的右臂温柔的抚摸血仙的脖颈,他觉得自己要溺在这片花海中了。   片刻后,周云砚抬起头,就见血仙双眼亮晶晶的望着他,红唇微微撅起:“还要。”   周云砚:“……”   他清了清喉咙,当没听到,道:“让我起身吧。”   认识血仙之前,周云砚不知道自己是一个这么没定力的男人。   他想,若是他与血仙成亲了,他大约此时已经将帐帘落下。   血仙显然还没亲热够,道:“那你让我再看看。”   她伸手去摸周云砚下颌的疤痕,道:“这是怎么弄的?”   周云砚手肘撑在床上,血仙一碰触他的脸,他就下意识的收紧脖颈。   他身上的伤痕太多了,武将身上很少有溜光水滑的。他想了想:“少时练武,还有之前打仗的时候。”   血仙大眼睛滴溜溜的瞧,看得十分专注。   周云砚不在乎相貌,但被心上人这么瞧着,他便有些拘谨,直道:“莫看了。”   血仙:“我的云砚生的这般有男子气魄,为何不让我看。别人却能看得?”   周云砚:“旁人?谁?”他听得糊涂,还有谁像血仙这样,天天离着极近的距离,像观摩名家真迹一样瞧他。   “随行的士兵,还有那尖嘴猴腮的袁副将,哪个不是每日都能随意看你的脸?他们陪你的时间比我在你身边的时间还要长。”血仙慢悠悠的说道。   周云砚:……那能一样吗?   练兵时,整个军营的人都会一齐望向他,周云砚连眉头都不带皱一下。   身姿挺拔,不动分毫。   周云砚叹气,苦笑道:“你与他们自然不同。”   血仙一个眼神,他都会全身紧绷。   血仙似是听懂了他这句话的意思,勾着他腰的大腿轻轻蹭了蹭,周少将军登时又僵硬成了一截木头人。   血仙时常说他长得有男子气概,周云砚倒是从来没觉得自己长相有什么优势,也可能是他从未仔细瞧过自己。有那个时间,不如多练练武。   在他眼中,血仙才是真正的仙人之姿。   他很少会留心女子长相,但就他所知,无人能及眼前人。   被这样一个活泼热情的树精绕着,周云砚不是顽石,喜欢上血仙真的是太容易的一件事。   周云砚眼前一晃,一断剪影在脑海中忽的浮现出模样。   “……你生得这般好看,必是仙子的仙。”   小云砚拿着书本,坐在地荷花粗壮的枝条上,一点也不怕掉下枝头。因为他的前后左右都有一圈树枝围着,防止他摔下去。   他在教小娃娃模样的血仙识字。   血仙耳灵目聪,凡事看过的字,皆是过目不忘。不过一会,小云砚就没有能教的了。   他想了想,顺着树枝爬下去,跑回了自己的院子,拿了毛笔和砚台来,要教血仙画水墨画。   血仙初次握毛笔,姿势便极标准。   只见小女娃握着毛笔,蘸了蘸墨水,在小云砚鼓励的目光下,没画在宣纸上,反而在小云砚的脸蛋上龙飞凤舞的写了三个字:“血仙的”。   小云砚脸上一痒,不由得伸手去擦,直接把三个字擦成了一团黑。   血仙淡淡的笑了起来,犹如一阵春风拂过。   画面一晃,同样的地荷花树,不同的景象。   小云砚怀中捧着一只鼓,笨拙的给鼓系上了鲜艳的红缨穗,放到了血仙的手里。   血仙手腕轻晃,小鼓发出了“咚咚咚”的轻响。   血仙望着那小鼓,一次又一次的晃动,乐此不疲。   小云砚的目光盯着血仙雪白的脸蛋儿,见她开心,他便也跟着笑起来。   红着脸挠头道:“血仙喜欢,便给你吧。”   周云砚仿佛回到了那年的那个午后,他甚至能嗅到血仙淡淡的香气,将两个娃娃的神情尽收眼底。   这些记忆就像被揭开了面纱,清晰的浮现在他的眼前。黑白色的山水画,被涂上了各种颜色,变得鲜活起来。   从两人相识,到送鼓的记忆一股脑的在脑海中复苏。   送鼓之后的事情虽然他还没想起来,但他知道,就像血仙说的,他早晚都会记起来。   “血仙。”   周云砚哑声唤道。   他手臂微微用力,将身下的人儿抱进了怀里。   血仙回抱住他,周云砚鲜少主动,她有些诧异的挑眉:“怎么了?”   周云砚嘴拙,满腔的热意挤不出来一个字,只能将脸埋在血仙的墨发里,轻唤她的名字。   发乎情,止乎礼。   说的就是周云砚这种憨憨。   一腔怜爱憋不出来一个字,绝对不越雷池半步。   天边刚露白,周云砚就起来了。跟血仙交代了一声,便急匆匆的赶去了军营。   带着一群士兵开始兢兢业业的晨练。   今日练的格外猛,一群士兵寻思他可能是刚从京城回来,所以势头格外高昂。   练完兵,周云砚在军营的议事房,也就是他的书房中歇息了片刻,坐在桌前给家中写信。   提笔前静坐了一刻钟,接着便毫无犹疑的开始在宣纸上挥笔泼墨。   先是报平安,再向家中问安,林林总总写了半页纸之后,终于进入了正题。   “……云砚心慕一女子,想娶为……”   连续两日,周云砚都是早出晚归,血仙只有晚上才能与他相见,简直就像金屋藏娇一般。   第三天,血仙趴在床边看周云砚屋里的书。   周云砚性子正直有余,风月不足,看得书也是一股子死板劲儿。兵法,史书,连个游记都没有,更别说话本子了。   翻书页的枝条抖了抖,“啪”的一声,枝条直接将书合上了。   她当初在京城,起码有将军府那么大的地方让她散步。这个镇关将军府,都不够她伸展枝条的。   血仙从床上起身,她当初是没人身,现在化成了人形,怎么也不能总在宅子里圈着。   她要出去。 第18章 18、俏郎君   房门被“吱嘎”一声打开,坐在门外的遁地虎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   “大人,要出去吗?”   遁地虎寻思,周少将军不是不让这树精出府吗?连带着他也被困在了这一方院子里。   遁地虎这一路是真正的“颠簸流离”,周少将军骏马的尾部毛发都要被他蹭秃了。   看了看男子打扮的遁地虎,血仙想起周云砚说过,军营里不能进女子。   “嘭”的一声,身着粉衣的血仙就变化成了一位白袍公子,力求逼真,不但把胸变没了,还给自己变化出了一个假喉结。   就是长得太好看,雌雄莫辩的艳丽面容,让人转不开眼。   “自是要出去。”血仙颔首,对遁地虎说:“你就装作是我的小厮。”   她当初带遁地虎来,就是因为这鼠辈懂得许多人间事,省了她的麻烦。   血仙抬了抬下巴:“开门。”   遁地虎连连点头,他原本就有点佝偻,卑躬屈膝的样子还真的挺像大户人家的小厮。   镇关将军府外门被打开,守在外面的两个士兵一愣,这院子里还有旁人?将军临走前也没说啊。   血仙没想过要跳墙或者从地底下遁出去,她就是要光明正大的出去,以后她要住在这里,怎么能躲躲藏藏。   她嗅到门口有人的气息,想来就和将军府一样,有士兵把守。   守门的士兵看到血仙时都顿了片刻。   血仙这一身白袍在边关实在少见,应该说即使穿的是白袍,吹了一天风之后,早晚得变成黄袍。   再就是,血仙本人容姿矜贵,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瞥了眼喉结……公子。   只是这样的公子是什么时候进到宅子里的?   看愣神归愣神,两士兵还是落下了长矛,交叉与血仙面前,盘问道:“请问公子是何人,我们今早未曾听将军说过,镇关将军府中还有他人。”   血仙想,她现在是作男子打扮,而且,为了能时常出入军中找周云砚,她得给自己找个名正言顺的名头。   士兵见她久久未回答,不由得沉下脸来:“还请公子亮出身份,不然我们只好压着公子去见将军了。”   血仙宛如世家大族的高贵公子,墨黑色的瞳仁望向前方,一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模样。   淡启檀口道:“周将军没告诉你们?”   声音清雅悦耳,丝毫不惧眼前锋利的长矛。   血仙还真没把这两杆长矛当回事,她若是想,轻而易举就能把这长矛给扭成波浪状。   两士兵对了个眼神,道:“将军未曾告知。”   这公子着实不像贼人做派,莫非是将军忘了?   血仙微颔首,给自己编了个身份,道:“本人善农耕,是周少将军本家帮他请来的。”   她既然要帮他种树种粮,这个名头最为合适。   遁地虎连忙笑着帮血仙补充了两句:“我们少爷出发比周少将军晚了一日,所以昨夜才到。周少将军原本想让我们公子再歇息几日,可是公子素来勤勉,便是一日也闲不下来。”   血仙颔首,觉得没白带着个土鼠来,口舌很是伶俐。   遁地虎觉得自己真是有病了,被这个血腥树精颇带赞赏的看了一眼,居然会感到高兴!   门口的守卫是倒班站岗,所以他们也不知道血仙到底是不是昨日来的。   两士兵见她和遁地虎不像说假,又觉得她这幅样子实在不像是善于农耕的,一时犹豫不决。   左边士兵道:“请稍后片刻。”说着,就向远处跑去,看样子是去叫人来了。   血仙也不着急,她能静坐看天空一整日,最擅长发呆。   看在士兵眼里,就是这位公子胸有成竹,从容不迫。   不过一刻钟,那士兵就领回来了五个人。血仙身后的遁地虎探头望去,其中领头的还是个老熟人,袁副将。   袁副将听士兵汇报后,觉得事情有蹊跷,他就没听周少将军说过这件事,所以连忙赶了过来。   见到血仙,他不禁也怔了一瞬,这公子还真是生得一副好相貌。面白如玉,眸如星辰,就是太好看了,有点男身女相。   袁副将上前握拳行礼,道:“请问公子贵姓。”   血仙学着回礼,葱白似的十指握拳,有种说不出的美感,怎么也不像是搞农耕的。   “在下血仙。”   袁副将没听过这个名字,又道:“在下周少将军旗下副将,实不相瞒,袁某并未听周少将军提及过公子的事情,因此,还得请公子跟随我去见一下周少将军。”   袁副将的另一个意思就是说,他得压着血仙去找周少将军对峙一下,看她是不是在说谎。   听到能见周云砚,血仙十分配合的点头。   由袁副将带路,一行人往军营走去。   袁副将带来的四个士兵成四方形站在血仙与遁地虎的周围,以防他们逃跑。   血仙不在意这几个人,眼睛在四周来回打量,她到了边关之后,只有第一天看到了这繁华的街市,今日还是第二次出来。   血仙生得招眼,惹了一路人的目光。   边关民风淳朴,当地百姓与驻守士兵的关系都不错,有的胆子大的,还敢上前问袁副将这是谁。   袁副将打着哈哈道:“京城来的。”除此之外,什么也不多说。   边关没那么多礼仪教条,即使血仙做男子打扮,还是有许多男子被这张脸迷了心智,冲血仙吹口哨。   血仙歪了歪头:“他是怎么做到的。”声音像鸟儿一样。   袁副将侧头,见血仙就像个涉世未深的贵族小公子,一脸的懵懂。   他其实不知,血仙大多数时间都没什么表情,只有见到周云砚,眉眼才会生动一些。   “你没见过?”   血仙摇头:“未见过。”   袁副将动了动腮帮子,右手食指与中指比量了一下,放入口中,用力吹气,短促响亮的声音就传了出来。   血仙睁了睁眼睛,黑宝石一样的大眼睛极为生动,看得袁副将直皱眉头,这个公子也太好看了。   血仙也学着袁副将的模样,试着吹了吹,但喷出来的都是气音。   等到了军营,血仙才终于吹出来了一个悠长的哨音。   屋内,周云砚听到口哨声,以为士兵们在互相比斗,旁边看热闹的在吹口哨。   “将军,袁副将有事要见您。”   周云砚放下手中正在看的卷宗,对门口通传之人道:“让他进来。”便又低头看手中的纸张。   过了片刻,周云砚忽得嗅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   这味道绝对不应该在军营中出现,应该在他的镇关将军府才对。   周云砚猛地抬起头,就见不远处几个人向屋内走了过来,走在中间的,不是血仙又是谁?   血仙与周云砚四目相对,见他眼里似要喷火一般,蹭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血仙不慌不忙的摆了个姿势,冲周云砚吹了一个长长的口哨。   袁副将在一旁看到血仙与周云砚的反应,看来这公子真的与将军认识。   路过的士兵都纷纷侧目看血仙。   没办法,这边关好看的女子本来就少,一群士兵一天苦哈哈的熬,好不容易见到一个好颜色的,甭管男的女的,先饱饱眼福再说。   血仙胆子大,周云砚是知道的。   但他还真没想过,血仙真的会做男儿打扮来军中看他。   “胡……”   周云砚咬牙把“胡闹”咽了下去,就见袁副将领着血仙走了进来。   袁副将讲了一下前因后果,一个没见过的人从周云砚的府中出来,他们当然要查探一下虚实。   血仙大眼睛盯着周云砚,还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   周云砚此时大脑充血,又惊又气。   他深呼两口气,点了点头:“血……血兄确实是昨日到的边关,今早出门匆忙,忘了叮嘱守门的士兵。”   周少将军都亲口承认了,袁副将也就放心了。   见不断有士兵向里面窥探,就连袁副将也频频转目望向血仙,周云砚的脸彻底黑了。   “都出去吧,我与血兄有话要说。”周云砚摆摆手道。   袁副将奇怪周云砚怎么心情不太好,便应了一声,临出去前还对血仙道:“今日是袁澈鲁莽了,作为赔礼,袁澈今日做东,请血兄喝一杯如何?”   血仙自然不想去,有那个时间,她定是想和周云砚待在一块的。   还没等她拒绝,一旁的周云砚便插话道:“血兄今日与我有约……不止今日,血兄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都会很忙,应该不便。”   袁副将没多想,以为血仙真的很忙,毕竟最近要开始春耕了。   血仙把遁地虎也打发到了外面,待房门一关,周云砚就沉下了脸,有些无奈的道:“你怎么来了?我不是跟你说过,这不是女子能来的地方吗?”   周云砚太了解他手下的这群士兵,就方才这一路,这些人的眼睛都要长在血仙的脸上了。   血仙慢悠悠的道:“我一个人在院子里无聊的很,十分想念你……”   墨玉般的眼睛在书房里四处打量,周云砚的书房与他的寝室如出一辙,一点多余的东西都没有。   血仙说话声音不小,周云砚连忙快走两步,掩住了她的嘴唇,压低声音道:“小点声!”   血仙扯下他的手,视线转回周云砚的脸上,用唇形道:“我想念你,便来见你了。”   血仙的手软软的握着他的手背,水润的眸子与他对视,周云砚一脑子的规矩就堵在了嗓子眼,吐不出来了。   血仙双手趁机搂住周云砚的腰,仰头道:“再说我伪装做的十分好,你看。”她仰了仰头,露出小巧的喉结:“我是按照你的来变化的。”   周云砚内心十分复杂,自己心爱的人儿便装成了一个男子,还仿照他的喉结变了一个假的,他一时之间着实不知作何反应。   “下次莫来了,有事你找人告知我,我去见你。你若白日在院中沉闷,我派几个人带你去街上逛一逛。”   周云砚体谅血仙一个人在院子里,必定是极其乏味。   他原本想着,等家中长辈来信后,血仙有了身份,便是他将军府的女主人。   若是在府中呆闷了,他就派几个士兵跟着她,她想去哪儿逛逛也不是不可以。   没想到,没等他安排,血仙就先跑出来了。   血仙认真道:“我跟你说过的,要帮你种树,并不是玩笑话,怎能总窝在宅子里。”   这里的环境确实不适合生灵居住,无论是人还是植物。她当然不能眼睁睁看着她的云砚为此事所愁。   周云砚想起他那个葱葱郁郁的边关将军府,觉得血仙可能真有些本领。但边关太辽阔了,千万个小花园那么大,血仙的本领不易于杯水车薪。   他不忍给血仙泼冷水,便道:“你有这个心便好,种树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血仙颔首,压根没把周云砚的安慰听进去。   她像蝴蝶一样在周云砚面前转了一圈,微抬下颚道:“我像不像俏郎君?”   周云砚看她单纯的模样,无奈笑道:“像。”   血仙这一身行头打扮,还真的挺像哪家府里的俊俏郎君,一点苦都没吃过的那种,细皮嫩肉的。   血仙笑了,只听“嘭”的一声,一马平川的胸前眨眼间便鼓了起来。   血仙拍了拍胸前的起伏,道:“就是这胸前的几两肉总得变没,忒是麻烦。”   周云砚:“……” 第19章 19、要好处   屋外,士兵们兴致勃勃的说着方才的俊俏公子,谁也没想到,屋内,他们的将军会被这个君子逼到墙角。   周云砚“唰”的把视线从血仙的胸前移开,腰背笔直的往后仰,低声道:“...这是在军营。”   军营里都是练武的士兵,周云砚身边的将领更是耳聪目明,血仙稍微大点声,外面肯定能听到动静。   血仙柳眉微挑,她可没有周云砚的担忧。   她觉得周云砚哪儿都好,就是有点古板,总是遮遮掩掩。   这戏台子上的郎情妾意与生活中的男女相处一定是不同的。   戏台子上的情爱,为了戏剧效果,特意使用夸张的表达手法,对白大多都是通俗易懂的肉麻情话。   血仙看了这许多年戏,被里面的情节荼毒的不轻,觉得那就应该是她与周云砚的相处方式。   血仙上前,双臂又环住了他的腰,抬头问道:“你今日又要到晚上才能回来?”   周云砚按住她的双臂,防止她来回乱摸,道:“对,我前些日子回京,压了好多的事情还没有处理。”   血仙眉头微蹙:“你这个将军的活怎的这般多?”   像他父亲,周将军,这几年没有战事,整个人都胖了一圈,在血仙看来非常无所事事,哪有周云砚这么忙,出了家门一整天不见人影。   周云砚解释道:“我作为镇关将军,自然要为这一方百姓做事。”   近来两国边界格外的平静。   木辛古有多恨他,周云砚再清楚不过。自从两年前他射穿了木辛古的大腿,木辛古手下的人便三天两头在边界搞事情。   他原本以为,在他回京的这段时间,木辛古会按捺不住,因此走之前,仔细交代了驻守的将领们一番。   但是木辛古一点动静也没有,再加上近来莫名其妙的平静,那只能说明一件事,他在酝酿着什么。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周云砚并不惧。   无论什么样的状况,驻守的士兵们都做好了十足的准备。唯一能让他发愁的,就是如果陷入持久战,边关的粮草可能会不够。   他之前回京述职时,曾与他父亲探讨过这个问题。   邻国近两年出兵的几率很低,可以说微乎其微。   毕竟两年前的那场仗,他们损失的更多,没有个五年八年,根本恢复不了元气。   这些涉及邻国的事情,周云砚就不会跟血仙细说了。   人各有所长,周云砚的长出就在于做一个好将军。   但他也有弱点,弱点就是……着实不知道怎么制住血仙。   “你说说,都有什么事情,看我能不能帮你。”血仙道。   人们愁的事情,对她来说真的是小事情。   就像将军府里的女眷们,每日总有那么多要愁的事情,血仙看来都是一些根本不用多想的问题。   她睡几日醒来,发现这些女眷自然就忘了。   周云砚想了想,岔开话题道:“比如春耕,今年又不知能收成几何。”   去年的收成不好,守知县只能舔着脸上书朝廷,再向临县借。   临县和他们差不多,都属于吃了这顿愁下顿,结果就是一起挨饿,一直熬到了朝廷的救济粮拨下来。   他们军营还好,毕竟是朝廷供养着,但看到百姓们饿成皮包骨的模样,没有士兵的心情能好起来。   血仙眨眨眼:“这有何难?”   周云砚想起她给自己编得名头,道:“血仙不但会种树,连农事也会?”   血仙想了想,道:“虽然我没种过,但是应该不难。”   她可以像问棉花那样问种子,你怎么种才能活?需要进食什么?   那些种子们要什么,她就给它们什么。   周云砚听她没种过,便想着不能让她胡搞。   万一出了什么纰漏,那就等于损失了许多粮食,对于缺粮的边关来说,可不是闹着玩的事情。   她毕竟是只树精,也算是家学渊源,种树成功的可能性会高一些。   周云砚也有私心,他不想让血仙承担过重的负担。   于是温言道:“还是先劳烦血仙去种树吧,治理风沙更重要。”   血仙看了他半晌,话题一转,对他道:“若种成了的话,云砚给我什么好处?”   周云砚:“……”不是无偿的吗?   无偿是不可能的,血仙不是一只乐于奉献的精怪,她献出的每一份都要有所回报。   若按照她自己的心意,她才不会用自己的法力去干那劳什子的种树开荒,她只想把周云砚掠到身边来,好好盘他。   盘他个千年万年。   这是非人之物的本能,骨子里都是贪婪。   周云砚在血仙的心中是不同的,她为了周云砚,可以屈尊降贵,陪他在人世间走这几十年。   她是不谙世事,但是并不傻,毕竟活了一千年,光是将军府这个地界发生的事,她就看过太多了。   所以,她一开始并没有想把周云砚掠到身边来,而是奔去了他的身边。   周云砚这么弱,她让着点是应该的。   周云砚显然不知道,在血仙心中,他是这么一个形象。   血仙也不知道,在周云砚的心中,她也只是一只柔弱如浮萍的小树精。   双方都把对方划到了自己的保护范围之内。   周云砚低头望血仙,道:“好处……你想要什么?”   心脏砰砰砰的跳个不停,他想,血仙若是说,要与他做什么于礼不合的事情,他该怎么办?   心中不禁盘算,那封信走到哪儿了?   谁知,血仙亲了亲他的下颌,便松开了手臂:“你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些才子佳人的话本吧,你房中那些,真真无趣。”   怀中一空,带有香气的热量瞬间流失,周云砚听到血仙的要求后愣了愣,道:“就这些?”   他不会承认,心中居然有些小失落。   血仙:“你看我像挟恩求报之人吗?”   还没等周云砚表态,血仙便道:“我就是这种人。”   周云砚:“……”   “嘭”的一声,血仙又变成了那个面容俊美的俏郎君,淡淡道:“这算是你的订金,等我办成了,自然要更大的好处。”   周云砚:“……什么好处?”   血仙不知道从哪变出来个扇子,轻轻一抖,用扇子遮挡住了下半张脸,眸若星辰的道:“云砚你知晓的。”   血仙的眸光带着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穿透力,就像那一夜在帐中一般,周云砚觉得他自己又被血仙看透了。   心底的那些龌龊心思,无所遁形。   血仙还真没有这个意思,她看人都是看对方眼睛,看周云砚是格外专注,就显得有些压迫感。   “还有,话本要越缠绵越好。”血仙收起扇子,抖了抖衣襟。   周云砚终于知道,血仙这不要银两般的缠绵话都是从哪来的了,莫非是话本看多了?   那倒不是。   血仙是话本与戏剧都越有涉猎,并认真吸取其中的好词好句。   由于血仙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务农专家的名号,袁副将等人也知晓的情况下,周云砚只得领着她去见守知县。   守知县前两天还念叨手底下没人用,结果周兄马上就给他送来了一个。   就是这人长的确实不像会干农活的样子,也太好看了些。那双漂亮的眼睛望向他,守知县心头一跳。   心里想,幸亏他早已娶妻,要不然这袖子怕是得断……   前些日子刮起了风暴,新种的一批树苗折了一半,守知县心疼的两天没睡着觉,正愁着怎么办,血仙就来了。   “不知血兄是擅长种树还是庄稼?”守知县问道。   血仙不谦虚的道:“凡事有根的,都擅长。”   这话说的,着实有点狂。   周云砚只看过自家小花圃,血仙终究有多大能耐,他确实不清楚,听到这话,他轻轻的咳了咳。   意思是,话别说这么满。   血仙显然没理解他的意思,老神在在,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守知县感叹,这就是有能耐,所以有底气啊,一点都不带虚的。   “那这批树苗,就拜托血兄了。来,血兄喝茶。”守知县喜出望外道。血仙还记得茶的味道,又苦又涩,实在难以入口。   她站起身,摆摆手道:“茶就不喝了,带我去看树苗吧。”   早点干完,早点回家等周云砚。   守知县一听,连茶都不喝,就要去干活?   血兄看着一副不能干活的娇公子样,没想到居然这么有干劲儿,真是人不可貌相。   周云砚瞥到守知县激动,又带着点敬佩的神情:“……”   他肯定是误会什么了。   树苗和种树的地方都比较远,光靠脚程走到天黑也不够。   守知县询问血仙是坐马车还是骑马。   这的马车可不比京城,京城大户人家的马车有棚顶,马车里面装饰的舒适整洁,还有软枕和茶桌。   守知县所说的马车就是用木头板子搭得简易马车,遁地虎瞥了一眼,这马车太吓人了,感觉跑一跑都能散架。   血仙则是压根就没想着坐马车,她要骑马。   遁地虎一只土鼠精肯定没学过骑马,但他在马屁股上颠簸了这些日子,练就了一个本领就是,在马背上找平衡。   遁地虎表面上作为血仙的侍从,被分到了一匹马。   守知县道:“那血兄与我共乘一匹?”   一旁的周云砚插话进来:“我带她。”   守知县:“周兄也去?”   周云砚原本打算,把血仙送过来就走的。但想着他若不去,血仙就要与守知县共乘一匹,他当时就扯了一下缰绳,他也去。   “我去看一看,回来了还没去看过。”   血仙想,如果周云砚不去的话,她就把他这匹马借过来骑一骑。周云砚的黑马看见血仙乖的很,连蹄都不敢撂。   拉住周云砚伸出来的手,血仙直接坐在了他的身前,周云砚扯着缰绳,从守知县的方向看,就像周云砚抱住了血仙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守知县就是觉得有点古怪。 第20章 20、看树苗   守知县没想明白,索性也不多想,招呼道:“我们出发吧。”   遁地虎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一人一精离的太近了。   毕竟他亲眼见证了这只树精是怎么一步一步,把一个正直的少将军给圈进树洞里的。正所谓烈女怕缠郎,烈郎碰见缠女,也没什么抵抗力。   周云砚可能是想护着这只树精,握着缰绳的双臂抬得比平时高一些,刚好把血仙框在了他怀里。   也许是由于近来身体接触多了,周云砚对这种程度的接触已经习惯了。   随着骏马奔跑起来,两人的大腿不可避免的前后贴到了一起。周云砚大腿绷紧,见血仙望向前方,一脸坦荡,他便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是正常的,没办法,马儿跑起来肯定会碰到。   十分的自欺欺人。   走路需要来回两个时辰的路程,骑马两刻钟多一些就到了。   血仙先看了看树苗,这种树叫向阳树,大多生长在阳光炽烈的地区,根茎很深,能深深的扎进土中,去吸取地里深层的水。   血仙又摸了摸土,心里就差不多了。   守知县被晒得满头暴汗,见血仙在炎炎烈日下被晒的发光,居然一点汗都没留,着实羡慕。   “血兄,你看怎么样。”   血仙拍了拍手上的土:“能活。”   她看了看远处稀稀落落的矮树和满目的黄沙,补了一句:“保证下次刮沙暴,树也不会倒。”   守知县难以置信:“真的?”   他们是各种方法都试过了,种树的间距,阻挡风沙的隔断……没有太大用。   血仙道:“我从不说谎。”   守知县也不管血仙是不是吹牛了,情不自禁的扣住了血仙的肩膀:“血兄!就拜托你了!”   周云砚看得皱眉,拉住血仙的胳膊,扯到了一旁:“血兄,你再来看看这个。”不着痕迹的将她从守知县的双手下带了出来。   两人走出一些距离后,周云砚小声说:“你要记得,你是女子。”   血仙眨眼:“我自是女子,我下面没有你的那根。”   周云砚:“……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劝她的周云砚反而弄了个红脸,血仙这什么话都敢说的性子他实在是没辙。   血仙觑他:“你想说什么?”   “我是说……”周云砚看了眼血仙一脸懵懂的表情,觉得自己十分小心眼,但该说的话还是得说,遂咬牙道:“你与其他男子莫要走得太近。”   血仙的心里没有什么男女大防,守知县在她看来,就是一只活物,说粗俗点,是可以吃的东西,和土鼠没什么区别。   周云砚看她可能还没明白,索性心一横,忍着羞耻说道:“你是我还未过门的妻子,我不知道你们精怪都是怎么个规矩,我们俗世,你的头发丝到脚趾尖,通通不可以让外男碰。”   说白了就是,能碰血仙的异性,只有他周云砚,旁人谁都不可以。   血仙见他如此生动的表情,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是周云砚在表达在乎她的一种方式。   就像动物有领地意识一样,她被周云砚这个雄性,归在了自己的范围当中。   血仙意味深长的笑了,悄声道:“只给云砚碰。”   周云砚说完就涨红了一张脸,心跳噗通噗通的停不下来。   他觉得自己与血仙接触久了之后,性情仿佛变了一个人。   之前打死他都绝对不会吐出口的话,现在居然能毫不知耻的说出来。   但瞥见一旁,血仙一脸猫儿偷吃到鱼的餍足表情,周云砚顿时心便软了。   算了,血仙喜欢听这些,说了便说了罢。   看完了树苗,守知县道:“不知血兄想何时下种,守某好安排一些熟手来。”   那么一大片树苗,守知县需要提前安排好人手。   人手实在不够的时候,他只能厚着脸皮去跟周少将军借人。   血仙心情正好,说道:“随时,今日都可以。”   守知县道:“今日怕是不成了,等干活的人赶来天都要黑了。”   血仙道:“那就明日。”这事赶早不赶晚,那么一大片树,得种好些时日。她想赶紧种出成果来,好去向周云砚要好处。   守知县感激道:“那便明日吧,等一会回去,守某便去召集人手。”   回程的路上并不赶,守知县与周云砚两匹马并行,守知县向血仙问道:“血兄打算借住在将军府?”   血仙坐在周云砚身前,左手在下面拉着周云砚的手指头,周云砚怕守知县看出什么来,只得用衣袍挡住两人的手,提心吊胆的陪血仙搞小动作。   除了周云砚,对于旁人,血仙都没什么兴致,听见守知县的问话,她淡淡的应了一声。   守知县心想,周兄一个边关将军,帮他找人,还帮他安顿人,他实在过意不去。   便对血仙道:“血兄毕竟还要住一段日子,守某帮血兄找处宅子吧。”也不能一直麻烦周少将军。   血仙还没说话,周云砚便眼皮一跳道:“无碍,我不常回将军府,血兄住刚好。”   这树精胆子忒大,若一个人出去住,说不定会干出什么事来。   低头看了眼眉眼精致的血仙,周云砚右手紧了紧缰绳。   况且,他也不放心她一个人。   守知县还要再说,周云砚斩钉截铁道:“就这样吧。”   血仙自是不会与周云砚分开,若是可以,她倒是想变成小娃娃,日日窝在周云砚的内袍里。   细嫩的左手在周云砚手里打了个卷,用手背蹭了蹭周云砚宽厚的掌心,又用指头像猫儿一样轻挠。   周云砚被她挠的手心也痒,心里也痒,只得稍用力攥住她的手指,无奈的摇了摇头。   血仙都能想象出来,若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周云砚一定会说:莫胡闹。   将血仙先送回府,周云砚在门口叮嘱道:“要是想出去的话,记得带上一个士兵。”   跟门口守卫的士兵交代了一番,周云砚才策马离开。   待回到军营,周云砚才想起给血仙买话本的事情,按着额头叹了口气,周云砚叫来一名守门的小兵。   “将军。”   周云砚掏出来点碎银:“你去帮我买几本话本。”   小兵接过碎银:“将军喜欢看什么样的?武侠还是游记。”   他们小兵识字不多,通常都是轮休的时候去茶馆听。男人们就喜欢听保家卫国,或者武林高手闯荡江湖的故事。   阳刚又热血!   周云砚闭了闭眼睛,按着额头,一脸的生无可恋。   “……去买几本才子佳人的话本。”   小兵:“才子……才子佳人?”   小兵瞪圆了眼珠子,以为自己听错了。   周云砚清了清嗓子:“对,才子佳人的。”顿了下,补充了句:“不是我看。”   听起来相当的欲盖弥彰。   小兵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张了张嘴,应了声退下了。   望着被放下的帘子,周云砚哭笑不得。   家里的这只树精真是让他头疼。   他想起儿时回忆,自然也就想起来,最早是谁教血仙认字的。   是他。   晚上,周云砚回府。   血仙没在屋子里,而是赤脚坐在院子里的地荷花树上。   院子里的地荷花体积与将军府的没法比,树干不算粗壮,但却能稳稳的托住血仙。   血仙一只脚盘起,另一只脚垂下,来回的晃荡,手里还拿着个什么东西。周云砚看了眼,是一双鞋,黑面白底,尺码颇大,一看就是给他做的。   血仙看他回来了,手腕一转,鞋就不见了,作势就要往下跳。   周云砚也跟着心头一跳,将手中的书一扔,下意识的就奔了过去:“血仙!”   他似乎忘了,血仙是只精怪,就算从树上跳下来,也会毫发无伤。   血仙像是在配合他,衣袂翩飞,在空中放慢了速度,就像一朵粉色的地荷花,稳稳的跳进了周云砚的怀里。   周云砚惊魂未定:“下次切莫这样了。”   血仙环着他的脖颈,点了点头。   两人的姿势着实不太雅观,周云砚有些不好意思:“下来吧。”好不容易让周云砚主动抱她一次,血仙怎么可能下来?想得美。   血仙双腿一夹,像只寄居蟹一样箍住周云砚,黑灿灿的眼珠盯着他的瞳仁:“你抱着我回去。”   周云砚:“……胡闹,快下来。”   血仙不但没松手,双手双臂还紧了紧:“那就这么抱着吧。”   不回去就不回去,她不怕。   她还想和周云砚在这院子里相拥到天明呢,好不惬意。   周云砚:“……”   血仙瞥了眼地上的书,周云砚就听“唰”的一声,从血仙的裙子下面伸出了几根枝条。   之前血仙在他面前展现枝条都是从手和脚开始延伸,裙子底下冒出这么多条粗壮的枝干还是第一次。   枝条将地上洒落的书卷起,慢吞吞的收了回来,全都卷回了裙子底下。   一个女孩子,从裙子底下伸出粗壮的枝条,确实不大好看。   周云砚眨了眨眼,都有点看愣了。   “血仙,书呢?”   都塞裙子里了?   血仙:“在里面。”   说着就要掀起裙子给他看。   “不用了!知道了!”周云砚赶紧叫停她:“……血仙,女子不能随随便便掀裙子。”   血仙直白道:“你是我情郎。”   周云砚:“……那也不可以。”   血仙慵懒的伸了伸脖颈,道:“那以后怎么欢好。”   周云砚深呼一口气。   边关一到晚上就大风呼啸,他倒是有点热。   “……那种事情不一样。还有,不要总把东西往裙子底下放。”   他还记得那次,血仙给他看完小鼓之后,就塞进了被子里……这个总喜欢塞东西的习惯可不好。   血仙:“那放哪?”   周云砚只能道:“……放我这。”   血仙看了看他,裙子里又发出了“簌簌”的摩擦声。周云砚低头望去,就见方才看到的树枝又从她的裙子底下探了出来。   周云砚:“……”   深绿色的树枝就像一条条尾巴,轻柔的环绕上周云砚的腿。   树枝的触感毕竟与皮肤不同,硬硬的,还有点凉。   圈着书本的枝条缓缓蹭过周云砚僵硬的腿,像条蛇一样爬到了他的衣襟重叠处。   周云砚看的心里暗道不好。   血仙见他神色甚是有趣,不由得淡笑道:“那就放你这。”   说着,那条位于周云砚衣襟处的枝干,前端便分出了一条小岔,像小手一样拉开了周云砚的前襟。   那条小岔似乎有些害羞,在周云砚的注视下居然开出了一朵淡粉色的花骨朵。   血仙眼眸直勾勾的盯着周云砚,口吻带着蛊惑道:“云砚,你吹吹她。”   周云砚看的有些耳热,他知道,无论是身上的枝条,还是这朵小花,都是他面前的这朵血仙。   他抿了抿薄唇,轻轻的吹了一下。   花骨朵在他的呼吸转瞬间绽放,开成了一朵硕大的地荷花,柔软的花瓣拂过他的嘴唇,触感像极了血仙有些凉的薄唇。   血仙凝视着他的情郎道:“她喜欢你。”   血仙面上毫无女儿家的娇羞,与平时无异。   她从来都是这样,我欢喜你,我便要告诉你。   周云砚视线微垂,清了清嗓子。   虽然血仙的枝条都缠在他身上,但是并没有禁锢住他的双臂。   他抱住轻的仿佛没什么重量的血仙,层层衣袍滑过周云砚的手腕,他低声道:“我抱你回去。”   血仙笑了,边走边把书往周云砚的怀里塞。   想打趣他,方才是谁不肯抱她回房?但想到周云砚脸皮薄,遂才作罢。   周云砚抱着血仙刚走出两步,就发现往他怀里塞书的枝条们不太老实。   他忍了忍……终究没忍住,涨红着脸道:“血仙,把你那条枝条收回去!”   血仙看似不知,狡猾的笑着问道:“哪条?”   周云砚面红耳赤,沉稳的模样早就不见了,应该说他遇到血仙就沉稳不了。   “……往内袍里钻的那条!”   血仙笑道:“哦,这条真是太调皮了。”说得像她毫不知情一般。   周云砚:“……” 第21章 21、尖嘴鹰   第二天,血仙起了个大早,天刚蒙蒙亮,就在周云砚怀里伸了个懒腰。周云砚浅眠,血仙一动他就醒了。   血仙醒来后,习惯性的往周云砚颈窝里拱了拱。   周云砚被迫成长,对于血仙的这些小动作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起来吗?”周云砚问道。   血仙嘟囔了一声,吹的周云砚脖子痒痒的。   柔软的枝条从她的身后延伸出来,仿佛也像刚睡醒一般,软塌塌的爬上周云砚的手臂,将他的手臂强硬的拉到了血仙凹陷的腰窝上。   周云砚:“……”   龙精虎猛的周少将军毕竟是个二十岁的健壮小伙子,看着心上人在自己面前撒娇懒床,不免心猿意马。   周少将军生无可恋的看着床顶,心中默念金刚经。   血仙眯了会眼,慢悠悠的从床上坐起身,可能是刚起床的原因,声音有些哑:“早。”   “嘭”的一声,长发披散肩头的树精眨眼就变成了俏郎君。   血仙的这手大变活男,周云砚每次看都觉得不可思议。他就想到,等以后他与血仙成亲了,对看过血仙男装打扮的人,可怎么解释?   周云砚叹口气,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周云砚忽然感觉身上一重,垂目望去,好不容易爬起来的树精又倒回了他的身上……   趴在他的胸口,眼睛亮晶晶的道:“云砚,你的马借我。”   周云砚觉得,成亲前,若他每天早上都要遭受血仙的撒娇攻击,他往后定力必会异于常人。   脑中无缝衔接上段金刚经,周少将军转移视线,说道:“你会骑吗?用不用我给你安排马车。”   血仙:“那鼠辈都会骑,我当然会骑。”她和周云砚共乘那么多次,凭她压榨动物的天赋,别说一只马,一个马群她都能摆弄的服服帖帖。   说起那只土鼠邻居,袁副将昨天还问周云砚,那只土鼠哪儿去了,他还等着配崽呢。   周云砚只能硬着头皮说跑丢了。   通过他的观察,那只土鼠邻居似乎有点怕血仙。   周云砚纳闷,血仙这么弱的树精,哪儿可怕了?他不懂妖精之间的这些弯弯绕绕,就没去细想。   让血仙骑他的马,周云砚也放心一些,他的黑云颇有灵性,昨日他与血仙共同乘骑的时候,黑云也没有排斥。   送血仙出门时,周云砚活像一个送女儿出行的老父亲,要不是军营有兵还等着他晨练,他说什么也要跟过去。   “骑慢一点,若是害怕了就拽紧缰绳。”   周云砚安排了两个士兵与血仙同行,又细细的叮嘱了一番。   血仙冲他摆摆手,与遁地虎慢慢骑远了。   骑出一段距离,血仙回头望。   周云砚还站在将军府前,见她回头,还举起手臂挥了挥。   遁地虎在一旁看得十分牙酸。   骑马来回一个时辰多一点,他俩晚上就能见到,做什么舍不得的样子。他当初和家里七个老婆告别时,都没有这么黏糊。   等血仙到昨日种树的地方,守知县已经派人等在了那里。二三十个壮丁,一看就是干惯了农活的人,皮肤黝黑,典型的边关人相貌,精瘦的身板,一点多余的肉都没有。   往年都是这些人在栽树,往上说,可以追溯到他们的爷爷辈,就在这黄土飞扬的边关种树。   当看到带领他们种树的是血仙这样一位细皮嫩肉的小公子,他们的眉头不禁皱了起来。   这哪像会种树的样子?!   血仙面色淡淡,精致的面容上一点热乎劲都没有,看起来十分不好相处。   她先看了眼天色,今日阳光不是很足,刚好适合种树。   其实每一次树苗在运来的途中,树根都会部分受损,再加上土壤有些硬,风沙大等一系列原因,导致树的成活率不高,好不容易活了,遇到沙尘暴,就得再折一批。   守知县见血仙来了,立即应了上去,简单寒暄后,给血仙介绍了一下种树的百姓,然后问道:“血兄,你看怎么做?”   血仙没回答他,伸出手,摸了摸向阳树的树干。   接着,从向阳树里钻出来了一个小男孩,眼睛圆圆的,脑袋上面都是树枝,连鼻子里都钻出来了两片叶子。   血仙再血腥也是一株树,因此小向阳树望着她甜甜道:“地荷花姐姐。”   血仙掀了掀眼皮,无声对向阳树道:“我会给你接根,你无需烦恼生死问题,只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坑安家便好。”   普通人是看不到的,所以在守知县的眼中就是血仙在摸着树干沉思。   “血兄?”   血仙看了他一眼,开始同声转述向阳树的安家条件:“树坑挖的要大一些。”血仙指着之前挖好的树坑道:“比这个再深两掌,下树苗前倒一舀子水……”   血仙声音清亮,吐字清晰,说的条理分明。   除了比以往的树坑大之外,其余的种树步骤与往年并无太大出入。   守知县道:“血兄不知,我们每次都是这么种的。”他想说,这次坑挖的大一点就能活了?   血仙面色淡淡道:“说了能活,不会食言。”   守知县张张嘴,看来血兄对他们这的情况还不太了解。对血仙充满希望的守知县,现在也有点说不准了。   但是,就算血仙不来,这些树原本也是要种的,现在也只能这样了。尝试一下也没有什么,如果万一成活率提高了呢?   守知县还有其他事情,见血仙并不想跟他多言,就长话短说交代了两句便回去了。   今天的日头不烈,但长时间站在阳光下劳作,大家还是出了一身汗。干活间隙,众人抬头向那个血公子望去。   眉清目秀的血公子站在日头下,一滴汗都没流。他在种好的树苗前每个停留一段时间,不知在想什么。   “你们说,那个小公子想什么呢?”李四搓了搓手上的土,向同来的几个人问道。   同来的一个种树熟手看了眼道:“这树有什么好看的,还看直眼了?”   血仙不是在看树。   每新种一棵树,她就走到旁边,从脚底板下生出枝干,将地荷花的树枝作为延长根,续在向阳树的根部。   地荷花的生命力及其顽强,生长的速度完全由血仙掌控。   嫁接的树根能让树苗扎的更深,吸取更多的地下水。   只要地荷花根茎不死,这棵树就不会死。   最开始的几批树血仙会费点功夫,等树苗栽种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形成天然屏障。   天然屏障可以阻挡大部分风沙,到时候再栽种树苗,成活率就高多了。   晌午,种树的人们三三两两坐在大树下的阴凉处歇息。   他们帮官府种树,官府包当天的午饭。   李四啃着干粮,望着还在树苗前走走停停的血仙,对旁边的人说:“他不吃饭?”   “不知道,这一上午好像连口水都没喝。”   血仙表面上是没喝水,其实脚底延伸出去的根茎一边在接根,一边从地下水源吸取水分,还顺便吃了点生活在土坑里的边关动物。   吸取水分的同时,血仙发现有两处地下水源非常充裕,若是挖开,完全可以作为一个水源补给处。   但血仙没这义务,也没有这个功德心,她并不关心人类的吃水问题。   远处运水的驴车来回拉水,搬水的汉子们累的汗流浃背,血仙眉头也没有皱一下。   遁地虎也在帮忙挖坑,其实他的原型比人形好用,但现在无法伸展。   “遁公子,用饭吗?”给种树人分饭的士兵扯着嗓子问了一嘴。   遁地虎看着干粮,吸溜了一口哈喇子:“用!”   先吃饭,吃饭最大!   遁地虎拿着饼子蹲在树下啃,种树的熟手们好奇的打量他,遁地虎脾气好,冲他们友好的笑了笑。   种树的人们就按捺不住了,跟遁地虎搭话道:“您从京城来的?”   遁地虎点头:“对。”   一个穿麻衣,看着年龄四十岁左右的壮汉道:“京城可大,人可多了吧。”   遁地虎一只常年在京城地下游走的鼠辈,对地面上的事没什么兴趣,应付的点头道:“是,地方挺大,人不少。”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遁地虎百无聊赖的来回看。   右方不远处忽然传来“刷拉”一声,像是刨土的声音。   人是注意不到这么小的声音的,遁地虎不同,他是只土鼠,自然能听到刨土这么熟悉的声音。   遁地虎挑眉,呦,怕不是同类。   就见一只毛茸茸的脑袋从地下钻了出来。   遁地虎吃饼子的手当时就顿住了。   他看到了一只母鼠,纯种的边关拨土鼠,毛发偏黄,在这一片荒凉的土地上,是非常好的保护色,一般人发现不了。   母鼠的毛很长,兴许是这里日光充足,所以这里不光人的发毛重,连拨土鼠的毛也很长。   那母鼠也注意到了遁地虎,歪了歪头。   遁地虎看那母鼠飘逸的长毛,忽然就觉得,这边关也不是那么苦了。   配崽这事……似乎也挺不错。   旁边树下的种树人还在感慨京城的繁华,就听从京城来的小兄弟幽幽的道:“边关真不错啊,真带劲。”   种树人看了眼稀稀拉拉的树苗和满眼黄沙:“……”   什么带劲?   这时,远处的人群忽然发出了一阵惊呼,人们都有看热闹的天性,众人寻声望去。   便见一只大鸟从天空上直线坠落,刚好落在,正在看树苗的漂亮公子脚前。   “那是尖嘴鹰吗?怎么落下来的啊?”   “是那个漂亮公子打下来的?”   ……   众人议论纷纷,好奇的张望着。   方才那只大鸟在血仙头顶上空来回盘旋了许久,也许是距离太远,它没有发现站在树苗里的这个人类是只精怪。   这种大鸟叫尖嘴鹰,专门喜欢啄嫩树苗,它也不是吃,就是欠,喜欢啄着玩。   一般人也不敢打它,尖嘴鹰大,翅膀长,爪子也锋利,据说能把人的头皮连带头发都拽掉。   这只尖嘴鹰不断在上空徘徊,就是想去啄新种的树苗。   种树的人们见血仙不闪不躲的站在那儿抬头看,便善意的提醒道:“公子小心啊,这种鸟可凶了,能把人抓破相。”   血仙面无表情的看了眼说话的汉子,手腕一转,不知从哪掏出来了一截树枝。   汉子们心想,这是要干什么?难不成要打尖嘴鹰不成。   这小公子没被尖嘴鹰叼过,还不知道这种鸟的厉害。反正他们劝都劝了,不听就没办法啦。   汉子们摇了摇头,在离血仙稍远些的地方看热闹。   等尖嘴鹰再一次降低飞行高度,打算俯冲下来的时候,下面站着的血仙动了。她抬起右臂,眸中寒光一闪,一截树枝就像有生命一般被用力投了出去!   尖嘴鹰本能的想躲开,可是那截树枝太快了,力道极其凶猛,直接把它穿了个透心凉。   一旁看热闹的人们顿时发出一阵惊呼。   没看出来啊,那个俊美的小公子还是个练家子!   血仙拎起死不瞑目的尖嘴鹰,走到树边扔给了劝说过她的汉子们,道:“去那边的荒地,没有树的地方,烤了吧。”   李四咽了口唾液,他们好久没吃鸟肉了,不好抓,这里的鸡也少。   “真的?现在就烤?”   烤熟的东西血仙不爱吃,她点点头:“给你们了。”   吃完了好干活。   这只尖嘴鹰不小,腹部全是厚厚的油脂,烤起来滋滋冒油。不光这些农家汉子,连分饭的士兵也好久没吃烤鸟了。   为了方便储存,这里人们食用肉干比较多,又硬又柴。   “血公子,您不吃吗?”李四等人招呼还在看树苗发呆的血仙。   血仙摇头:“不吃。”   那大鸟中的血气都被烤没了,吃起来没什么滋味。   李四等人心想,这小公子看起来冷冷的,脸上也没个笑,没想到还挺好相处。   周云砚不放心血仙,上午迅速的处理完了手头的事情,趁着晌午吃饭的时间,快马加鞭的赶来看她。   就看见一群农家汉子,一脸感激的望着血仙,频频招呼她一起来树下烤鸟吃。   周云砚:……看样子,血仙和他们相处的还挺融洽。 第22章 22、来刺客   见周云砚来了,血仙立马放下接根的工作,迎了上去,眸光闪亮的道:“你来看我?”   周云砚仔细打量血仙,见她面上没有疲惫之色,便放下心来,视线移到了一旁的树苗上:“是。”   他确实不放心血仙一个人才赶来看她,没有必要不承认。   血仙知他脸皮薄,闻言愉悦的笑了。   周云砚仰了仰下颌,冲着烤鸟的方向道:“他们烤的是尖嘴鹰?”   烤鸟的地方离树苗有些距离,当地的百姓都有这方面的意识,千万不能在有树的地方生火。   因此,生火前他们先挖了个坑,用完了就盖土扑灭,燃烧的木柴也不容易吹跑。   现在正是晌午吃饭的时候,血仙向周云砚问道:“你用饭了吗?”   周云砚急着过来看她,还真没吃饭。   血仙伸手就要去摸他的腹部,周云砚一惊,连忙退两步,小声道:“这是在外面!”   血仙眨眼:“在你宅子,你也不让我随意摸啊。”   周云砚张了张嘴:“……”   “我带你去吃鸟肉。”血仙扯住他的衣袖,往烤鸟的方向走,周云砚却停住脚步,冲血仙摇了摇头道:“我不能去。”   那只鸟再肥也就那么大,根本不够种树的农家汉子们吃的。   他们一年到头吃鲜肉的机会比周云砚少多了。   血仙定定的看了他几眼,道:“那你等等。”   云砚晌午饿着肚子来看她,她肯定不能让他再饿着肚子回去。   周云砚看她走远,直到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小点,血仙的上方,同样有两点在空中盘旋,看样子像是尖嘴鹰。   周云砚:……   她不会想再捉两只吧?尖嘴鹰那么好抓的?   周云砚刚这么想,就见两只尖嘴鹰从空中直线坠落……   血仙把原本给她准备的干粮也要过来,一股脑的塞进了周云砚的肚子里,再加上现烤的鸟肉,周云砚吃了个肚滚圆。   他都不禁怀疑,他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见周云砚吞咽口水,血仙问:“想喝水?”   周云砚出来的时候没带水,这边种树用的水都不是很干净,不能喝。   人喝的水倒是有,但晌午吃饭的时候,一人舀一碗,喝的都差不多了。   见血仙起身,周云砚问:“你去哪?我不用喝水了,吃完这点东西我就走了。”   他初衷就是来看看血仙,见她无恙,他就可以回去了,谁知被血仙喂了这个多吃的,才耽误了些时间。   血仙摇头:“你来回奔波,我怎么舍得你一滴水不喝就回去?等着,我去找水。”   周云砚和血仙坐的地方离他人休憩的地方有点远,但周云砚还是面热的左右望了望,见似乎没人听到血仙的话才放心。   血仙不等周云砚多说,拿过一旁种树用的铲子,扔给了还在欣赏边关拨土鼠的遁地虎。遁地虎被吓的一机灵,转过头一看是血仙:“大人,这是?”   血仙:“跟我来。”   血仙接根接了上午,对这一片的地下了解个大概,哪儿有水源自然清楚,拉着遁地虎到一旁,指着一点道:“挖。”   遁地虎:“挖多深?”   血仙:“有水为止。”   遁地虎:“……”这不是开玩笑吗,那地底下的水有多深,他这个土鼠再了解不过了。   血仙淡淡的道:“最多两刻钟,我没耐心。”   遁地虎大喘一口气,把屈辱的辛酸泪咽下,点头道:“没问题!大人!”   其余的种树人陆陆续续的开始干活了。   遁地虎使出看家本领,手脚并用,两刻钟刚过,就在周云砚吃饱了午食,要回程之时,便听遁地虎大声喊道:“大人,有水了!”   周云砚以为是叫他,连忙奔了过去,从小土坑里不断往外冒的可不就是水吗?   想起血仙方才说的给他找水,就是找了个水眼的意思?   ……这也太阔绰了。   找到水眼不是小事,周云砚也没功夫呆了,他得去告诉守知县,让他派人来修储水池。   血仙见他匆忙的走了,脸上身上都是热汗,刚回来几天,周云砚就晒黑了不少。   血仙抬头,看了眼离她远远飞着的尖嘴鹰。   不知道这鸟的繁殖能力怎么样,周云砚看起来还挺喜欢吃。   接下来的几天,血仙每天下午回来,手里都会抓两只尖嘴鹰。   周云砚以为她是带回来吃的。   他想起来了小时候的事,自然想起来了血仙吃兔子的事情。   他现在也好奇,血仙是怎么吃的?   回来这么久,他没见血仙坐下来细嚼慢咽的进食过,每次都是坐在一旁看他吃。他每次问她要不要一起吃的时候,血仙就摇头说她吃过了。   还有一次,血仙指着裙底伸出来的树枝,那些枝条都钻进了地里,血仙对他说:“我也在进食。”   周云砚猜想,血仙或许像植物一样,还能吃土?   结果,血仙把捉回来的尖嘴鹰脚上都绑了链子,一只都没吃。   周云砚:“你想养尖嘴鹰玩?”   血仙摇头,她不会养动物玩,她只养云砚。   血仙看着被链子拴住脚的尖嘴鹰,说道:“让他们生蛋,以后就不用抓了。”   就像她树根下的那窝土拨鼠一样。   周云砚:……她这是为了长长久久的吃,打算像养牛和羊一样养尖嘴鹰啊。   遁地虎想起被血仙吃了的子子孙孙,不禁左手打右手,瑟瑟发抖。   这只树精不是人啊。   他原来一直觉得血仙是良心未泯,才会留他和几个老婆一条命,现在想来,这树精就是留着他配崽啊!   尖嘴鹰性子猛,边关没人养这个,怕一不小心就被啄了眼挠了皮,周云砚也不放心,怕这些鸟伤了血仙。   可怪就怪在,这些在边关上空作威作福的尖嘴鹰,见了血仙就像耗子见了猫,连爪子都不敢伸,真真奇怪。   血仙手里什么兵器都不拿,连树棍都没有,可尖嘴鹰就像被吓破了胆子,站在那一动不动。   周云砚哪里知道,尖嘴鹰们也是生灵,自然怕血仙这个满是血腥之气的精怪。血仙对待除了周云砚以外的其他活物,可没有那么好的耐心。   所以尖嘴鹰们只能选择,是乖乖听话,还是现在就丢了小命。   血仙盯着他们,命令道:“配崽。”   一旁的周云砚:“……”这鸟能听懂吗?   就见大鸟猛地一抖,就开始啄身旁的雌鸟,十分乖顺。   周云砚一脸木然。   边关没有玩的,袁副将来找周云砚禀告事情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满院子的尖嘴鹰,十分心动,想养一只去玩玩。   这是血仙的东西,于是周云砚就问血仙的意见。   血仙:“给他两只,一公一母。”   周云砚还想着血仙挺大方,就听血仙道:“等生蛋孵化了,让他还两只。”   精怪没有无私奉献,只有等量交换,还是看在周云砚的面子上。   这次树苗种植的速度特别快,也许是因为血仙连续几天给他们加餐,干活的农户们变得非常积极,再加上有了水源,就不用来回运水浇树苗,省了许多的时间与人力物力。   守知县一腔谢意无处挥洒,见到周云砚便要夸一次血仙。   周云砚觉得自己也怪,别人夸血仙,他听了特别与有荣焉,比夸他自己还高兴。   守知县夸得口若先河,从血仙主动狩鸟给农户们加餐,既防止了尖嘴鹰去霍祸树苗,又能让农户们吃顿好的。   再到血仙为了不让农户们受累,利用休憩时间找水眼等等。   “没有想到,血兄不但会种树,会农耕,还会找泉眼!”   周云砚承认血仙做的这些事情,造成的结果都是好的,但是,她的出发点应该……没有那么纯粹。   但他肯定不能说,她打泉眼就是为了给我找水喝,至于打鸟,周云砚想了想,以血仙的性格,可能单纯是觉得这大鸟碍到她的眼了……周云砚清了清嗓子,硬着脸皮糊弄过去了。   守知县又说到春耕的事情,想着也让血仙带头去指导农耕。   这件事情,周云砚持保留意见。血仙是树精,可能对种树有天然本能。   但庄稼就不一样了,这关系到整个边关人民一年的口粮问题,马虎不得的事情。   经过与守知县探讨,决定划分出一小块给血仙试试,若成功了,明年再交由她来办。   守知县迟疑:“明年血兄还会留在这吗?”   他有自知之明,他们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留不住人。   周云砚顿了一下,他今天穿的是血仙给他变化出来的棉袍,袖口内侧是一朵小花,刚好贴在他血管处。   周云砚抿唇笑了笑,锋利的眉眼都柔和了下来,道:“她会留在这的。”   守知县听后无比欢喜,热情的询问道:“对了,血兄今年年岁几何?娶妻了吗?若还没有,可不能耽误血兄的大事。”守知县两眼放光,一副要做媒人的的架势。   周云砚脸僵了僵,清了清嗓子道:“定亲了。血兄今年……十六、七吧。”   他小的时候,血仙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他下个月就要二十了,血仙看起来却只有十六七的样子。   守知县笑道:“血兄真是年少有为!想必血兄未来娘子也一定是花容月貌,与血兄刚好是一对才子佳人。”   知道血仙定亲了,守知县顺嘴说了两句好话。   毕竟血仙长得太好看了,守知县每次见到都忍不住感慨。   跟花容月貌一点都没沾边的周云砚:……   “婚嫁之事,怎能只看相貌?”   守知县看周云砚,这怎么听着还有点气不顺呢。   也许周少将军的未婚娘子,可能不是那么好颜色?   守知县连忙道:“关键还是要人品好,正所谓娶妻娶贤。周兄的亲事何时订下?”   周云砚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血仙如何从如今的血公子过渡成他的娘子。   追溯到血仙为什么会做男子打扮的初衷……   这就像周云砚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一步步走进去,“咣当”躺坑里了。   晚上到家的时候,血仙正在房里看书,周云砚瞥了眼书名《俏书生》。   周云砚的眼皮跳了跳。   怪不得血仙总喜欢用扇子遮下半张脸,就是平时这种话本子看多了。   嗅到周云砚的味道,血仙把话本子一放,光着脚就下地了。   周云砚快走两步迎上去,连忙道:“地上凉,把鞋穿上。”   血仙状若未闻,赤着脚去迎他,走到他眼前时,顺势就把脚踩在了他的靴子上,双臂搂着他的颈,道:“我跟你共穿一双鞋。你走一步,我走一步。”   雪白的小脚踩在他黑面白底的靴子上,看得周云砚心一软。他不舍得把她拉下去,让她在冰凉的地上赤脚。   只能轻轻的环住血仙,像抱着孩子一样,一步一脚往床边挪。血仙黑眼珠凝望着他,周云砚就一句斥责话都说不出口了。   他和血仙一样,也喜欢和她亲香,但与血仙不同的是,他得时时刻刻守着底线。   苦哉……   血仙微不可查的瞥了眼房顶。   周云砚没发现,一步一步,托着他的树精到了床边,血仙乖乖的穿上软底鞋,把周云砚推到床上坐好。   周云砚以为她要扑上来,无奈的张开双臂,对她道:“慢点,别撞到哪儿了。”   这时,屋顶上的人动了。   血仙仿佛丝毫没有察觉。   一两只活人,在血仙眼里跟土鼠无异,她有些好奇,这个人想干什么。   弄清楚之后,她就要把这个活人吞了。   原因无他,她不喜欢被别人窥视,尤其是她和周云砚两人独处的时候。   屋顶上的人忽的从房顶滑了下来,迅速的闪进屋内。他的速度非常快,一眨眼便来到了血仙的身后。   当这个人滑下屋顶的时候,周云砚便听到了房顶的响动,他第一时间便是想去拉身前站着的血仙。   巧合的是,血仙像被吓到了一样,刚好微微一晃,袖子就从他指缝间滑了下去,周云砚抓了个空。   他再一次向前探身,动作如猎豹般迅猛,想把血仙搂到身后,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刺客抓紧时机,直接从身后掠住了血仙,右手执短剑,锋利的剑刃抵在血仙的颈前,泛着寒光。   刺客面带黑色面巾,头发也用黑布拢起。   个头不高,眼睛很大,露出的部位并没有眉毛,看起来有些怪异。   “周将军。”刺客开口叫道,声音听起来又尖又细。   盯着血仙喉管前的短剑,周云砚稳住了身形,慢慢的直起腰版,面容严肃道:“何必要对女子动手。”   看到周云砚的神情,刺客嘿嘿嘿的笑了:“不这样做,周将军怎么能好好听小的说话呢。”   “周将军,三皇子让小的给您带句话。”   刺客尖锐的嗓音就像箭头划过剑身的摩擦音,让人感觉非常不舒服。   他缓缓道:“三皇子说;血债,必须得血偿。”   周云砚面色不变,心里猛地一沉。   作者有话要说:  是时候让血仙脱下“软弱”的外壳了,嘿嘿   这章下面留言4月11日23点前   前50名发红包   实在不知道发什么   就写“嘻嘻”吧 第23章 23、千里手   刺客正是黄陂法师门下的大弟子,千里手。善于隐匿身形,身手敏捷,且脚程飞快。很得他师傅黄陂法师的器重。   进了关内,千里手最早的想法是混进军营,凭借他灵敏的身手,偷偷溜进伙房,在他们的伙食里下药。   不但能掠走周云砚,还能刺探一下军情。   可惜,军营内外有两重士兵把守,将军营围得水泄不通。   要是有花草树木遮掩身形还好,光秃秃的土地上,千里手连脚都遮不住。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了遮掩的千里手也难以隐匿身形。   别无他法,千里手乔装打扮,打听到了周云砚的镇关将军府。堂堂一个镇关将军,宅子不但如此简陋,还只有两个守卫。   这对千里手来说,偷偷潜进宅子简直是易如反掌,犹如囊中取物。   尤其当他从屋顶偷窥到周云砚在宅子里养了一个女人后,千里手觉得机会来了。   女人,都是祸水。   千里手面露奸笑,这时,耳边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动静,他立刻警觉的望去,就看到了好多只尖嘴鹰。   一只挨一只,蹲坐在院中的地荷花树上,看起来非常乖顺,就是有点挤得慌。   没看出来,这周将军还挺有生活情趣,不但院子里种得花红柳绿,还又养女人又养鸟的,就是这鸟看人的眼神让他不太舒服。   千里手不知道,那是尖嘴鹰们同情的眼神。   化成原型的遁地虎在宅子外面挖了个洞,美美的躺在里面休息。   周云砚给他安排了一个离主屋有些距离的房间,但遁地虎住不习惯,木床上没有让他安心的土腥味。   他也看到了房顶上趴着的那个人。   这院子里多了一个人,凭血仙的感知能力,肯定第一时间都会察觉到。   血仙动手是早晚的事情,他就当看戏了。   遁地虎捋了捋他的小胡须,不知道周少将军发现他的美人是只会吃人的蛇蝎美人,会做出什么反应?   遁地虎一方面想看热闹,一方面又不希望周云砚做出什么让血仙恼怒的反应。   毕竟血仙如果生气了,遭罪的肯定是他和这些鸟。   思及此,遁地虎没心情躺了,赶紧起来刨坑。刨得深一点吧,最好那树精看不见他。   千里手善于隐匿身形,说通俗点,就是趴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   看到血仙把周云砚推倒,并站到周云砚的身前时,千里手知道时机到了。   他没有想到周云砚的反应会这么迅速,几乎是他一动,周云砚也跟着动了,连忙去抓他身前的女人。   千里手想着要糟,如果这女人被周云砚拉到了身后,他和周云砚正面打的话,他的功夫并不如周云砚,可能不下二十招就得落败。   因是偷袭,他连随身准备的阴损暗器也没来得及掏出来。   那女人似乎被周云砚突然紧张的神情吓了一跳,身体晃了一下,周云砚抓了个空。   千里手暗道:天助我也!女人都是累赘!   千里手毫无迟疑的从身后掠住了那个女人,看到周云砚紧绷面容下的动摇,千里手阴恻恻的笑了。   “将军好雅兴,外面黄土滔天,你这院子里不但有红花绿草,还有娇美女眷,好不快活。”千里手讥讽道。   战场上挥斥方遒的大将军,此时只能隐忍的听他大放厥词,他心里感到一股扭曲的舒适感。   周云砚对他的嘲讽充耳不闻,眸光冷然道:“木辛古吩咐你如何,我听便是,别伤了无辜人。”   千里手嘿嘿嘿的笑了,侧头看自己正挟持的血仙。   待看清楚血仙的相貌,千里手暗道,这女子长得真是标志。   白面红唇柳叶眉,黑溜溜的瞳仁直勾勾的回望他,一点都看不出来怯弱。   “……”   千里手觉得有点不对劲,这女子看起来怎么一点都不害怕?吓呆了?   他没有多想,毕竟这么一个娇弱的女子,还能在他手里翻出花来?   千里手一边打量着血仙,一边阴险的笑道:“周将军真是好艳福,夜夜驰骋如此美丽的女子,你军中的将领们可知道?”   见千里手露骨的目光在血仙身上徘徊,周云砚面色不变,双手隐隐握拳。   他状似对千里手的污言秽语充耳不闻。   这种人,你越是因为他的话感到羞恼,他就会越开心。   千里手鼻子凑近血仙的脖颈,做吸气状,一脸陶醉的说道:“香,真香。”   望着周云砚的冷峻面容,千里手忽然就想到了一个阴损的点子,他眼珠一转说道:“周将军,我们三皇子就是想请你回去坐坐,不过周将军你武艺超群,以防你途中做出什么让小的难做的事情,就请您先把自己的手筋挑了吧。”   千里手说的轻飘飘的,仿佛挑个手筋就像脱衣服那么容易。   “你自己挑右手手筋,我替你挑左手。”   千里手似乎非常高兴,声音都染上了兴奋的笑意。   周云砚废了一双手的手筋,基本上再无握剑的可能,别说是当将军,就是正常生活恐怕都难以维持。   想到堂堂一个镇关将军沦落成一个废人,千里手激动的忍不住笑出声来。   “快点,周将军,你要不动手,我就动手了。”   抵着血仙脖颈的短剑动了动,尖锐冰冷的剑刃贴在了血仙的颈动脉上,千里手微微用力,想放点血给周云砚看。   想必这个面容凛冽的周将军一定会目眦欲裂。   剑刃抵住血仙的脖颈,向里按了按,别说流血了,血仙的脖子上连了红印子都没有。   千里手:“……”他的力道太轻了?   他再次用力压了压,这次的力气稍微大了点,他都怕把这女子的动脉割了。   结果呢,愣是一滴血都没流。   不对啊,千里手想,他的这把短剑可是削铁如泥的宝贝,怎么可能连个脖子都割不断?   周云砚看他在那比划来比划去,以为是想吓唬他,让他就范。   他确实在犹豫,他在想怎么才能带着血仙全身而退。但无论哪一种假设,他都怕这个刺客狗急跳墙,直接把血仙的喉咙管割了。   眼前的血仙和往常一样,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不知是吓傻了,还是恐惧的说不出来话,从被挟持的那一刻起,血仙就未曾吐出过一个字。   周云砚长呼了一口气,望着血仙轻轻的笑了笑,用唇形告诉她:别害怕。   当血仙和他的一双手放在他的眼前让他选时,周云砚发现自己没有丝毫的犹豫。   他要保血仙。   周云砚再无拖沓,眸光森然的看向千里手,带着觉悟对他说道:“我答应你,但你必须放了她。否则,就算拼了我这条命,我也不会让你踏出这间屋子。”   千里手还在那儿纠结为什么短剑不锋利了,闻言道:“好,我就应了周将军的要求!”   他心想,等你手筋挑了,你还能奈我何?   等周云砚手筋尽毁,他就要在他面前羞辱他的美人!   周云砚深深的看了眼血仙,握紧的右手张开,去拿一旁的剑。   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血仙开口了。   她转头,一点也没把削铁如泥的宝刀放在眼里,对她身后站着的千里手问道:“你在威胁周云砚?”   千里手也吓了一跳,这个女子的脖颈几乎是蹭着短剑划了过来,可是却一点伤痕都没有。别说割开颈动脉,就是连油皮都没蹭破。   千里手满目惊疑,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短剑还需要磨剑吗?用一用就会钝?   血仙听到这,自然听懂了这个活人的意思,他是把她当成筹码,来要挟周云砚就范。   “姑娘还是莫轻举妄动,刀剑不长眼,可别伤了你。”千里手心底一片慌张,面上带着一丝阴狠对血仙道。   若这女子真抹了脖子,周云砚一定是要跟他拼命的!关键是,他可打不过盛怒的周云砚!   血仙仿佛根本没听到他的威胁,黑漆漆的眸子盯着千里手,继续道:“你让他割了自己的一双手?像他这样拿剑的人,若是没了一双手,不就等于毁了他?”   血仙声音平淡,真的就像是不懂问题在询问一样,没有一丝一毫质问的语气。   千里手:“……”   这女子莫非是有点傻吧。   他不就是这个意思吗,用说出来吗。   血仙轻轻颔首:“你知道,对云砚来说,无论是手,还是我,都是他难以抉择的,所以,你就是在让他痛苦。”   像是做完了总结,血仙的脖颈又贴着短剑转向了周云砚。   千里手觉得现在的状况他有点不明白了。   但能确认的是,他的短剑真的不好用了……   周云砚同样看得心惊胆战,就怕血仙一个没转好,就把自己的脖子割了。   他全身的汗毛都竖立了起来,吓出了一身冷汗。   听到血仙为他说的话,周云砚怎能不动容,他轻轻对血仙摇了摇头,忍不住道:“你莫要再动头了。”   血仙望着她的云郎,听见周云砚为了她而放弃双手,血仙是欣喜的。   她在乎周云砚,周云砚也同样在乎她,甚至不惜放弃他的一双手。   “云砚,我想抱抱你。”   血仙望着周云砚,淡淡的说道。   这句话听得面容冷峻的周少将军眉角微动,他扯出一个笑来:“血仙等等,马上就结束了。”   他的血仙一定怕极了。   就听血仙说:“我这就过去。”   什么“这就过去?”   周云砚和千里手都听得一脸糊涂。   只听“唰”的一声,就像十余柄长剑穿刺过血肉般的声音在屋内响起。   紧接着,便传来了千里手痛苦的嘶吼声。   血仙的裙底钻出十多条粗壮的树枝,那是周云砚见惯了的景象。   那些树枝是柔软的,是爱撒娇的,是会缠着周云砚往他衣服里伸的。   如今,那十多条枝干从千里手的身体中穿过,将他桶成了筛子。随后,又把他像烤架上的动物一般举到了半空中。   千里手七孔流血,就连两只耳朵都被细细的树枝穿透了。   左耳进,右耳出。   滴答滴答,粘稠的暗红血流淌了一地。   周云砚忽然想起了年少时听过的古怪传说。   “……地荷花啊,唯有在尸骨繁多的地方才能生根发芽……”   作者有话要说:  哇哦,血腥芭比 第24章 24、小血仙   十多条墨绿色的树枝逐渐变为深褐色,就像一条条长满锯齿的食血虫,将千里手早就没有了生气的尸体分食了个干净。   就连地上氤氲的一滩鲜血,也被吸食的干干净净。   若不是千里手那件被鲜血浸透了的残破衣裳还留在地面上,方才的一切就好像是一场噩梦。   屋外,尖嘴鹰们噤若寒蝉,连地荷花的树枝也不敢落脚了,乖乖的蹲在树下,后颈绒毛纷纷立了起来。   遁地虎趴在坑里装死土鼠,大气也不敢喘。   这树精看来气的不轻……如若不然,她通常都是直接把食物化为血水吞掉,并不会虐杀。   周云砚眼睁睁看着千里手从被捅成筛子,到被分尸化为血水,全程只不过是几个呼吸间。   窗外的夕阳如血般映照进屋内,随着灿烈的夕阳,血仙的周身散发出了浓郁的香气。这个味道周云砚非常熟悉,每次血仙进食过后,身上的香气都会格外的浓郁。   他之前一直以为这是花香,血仙是棵树,枝头开满了艳丽的地荷花,香气浓郁些也属正常。   直至今日,亲眼目睹了血仙的“进食”过程,他心里某处忽然升起了一个猜想。   这浓郁的香气,会不会是化不开的血气?   鼻翼嗡动,霸道的香气源源不断的钻进鼻腔,香甜的花靡之气熏得他后颈发寒。   若是常人看到了这个景象,可能早已夺门而出,落荒而逃。   周云砚却像脚底生了钉子,无法挪动分毫。   全因面前这个食人的精怪是血仙。   是会变出一朵花来对他诉衷肠的血仙。   周云砚少时听过不少关于地荷花树的鬼魅传说,在这一刻竟都鲜活了起来。他忽然意识到,他可能从未了解过血仙。   血仙没觉得自己吃人有什么不对,她脸上和身上满是虐杀千里手时喷上的血迹。她抬起手舔了舔手背上的血珠,抬眸看向周云砚,发现他的神情不太对。   他怔怔的望着血仙,目光晦暗不明。   血仙放下手,淡淡的眸光看向他,问道:“为什么这么看我?”   周云砚的眼神看起来有些悲伤,这让血仙有点不舒服。   周云砚启唇,却说不出来话,他轻轻的咳了咳。   血仙没有像往常一样扑到他身上,与他对视片刻,道:“你怕我?”   周云砚下意识的摇头,他并不怕血仙。   即使血仙是一个啖人血肉的妖怪。   他说不上来现在是怎样一种心情。一直以来,他眼中的血仙都是柔弱的,还带着点天真。当然,也有许多他怀疑的地方。   比如,无论遁地虎那只土鼠,还是血仙后抓来的尖嘴鹰,看到血仙都像耗子见了猫。   再比如说,当他知道血仙是地荷花时,脑海中不由得也飘过了那些魑魅魍魉的传说,但他并没有去细想,或者说他不想去深究。   当一切真相被揭开的刹那,他所想的一切的反常,似乎都能说得通了。   周云砚清了清嗓子,道:“你一直都食人?”   血仙红红的唇瓣动了动,她微微皱眉,张开了红唇,似乎想要呕吐一样,身子微微前倾。   待看清血仙口中的东西时,周云砚倏地睁大了眼睛,抬步向血仙走了过去。   “快吐出来。”周云砚急道。   血仙嘴里不是别的,正是千里手用来威胁她的短剑,被她一并吞进了肚子。   就见血仙慢慢的把那柄短剑从嘴里吐了出来,就像儿时的那卷兔毛。   周云砚皱眉:“张嘴,让我看看你的嗓子。”   血仙张开嘴,眼睛望着他,闪过一丝笑意。   周云砚仔细看了看,血仙里面的牙齿也一样洁白漂亮,口腔内部没有一丝的伤痕,他才喘了口气,道:“下次这些东西就不要吃了。”想了想,加了一句:“人……也少吃。”   说完之后,周云砚才装作若无其事的看向血仙,想看她会是怎样一副表情。   谁知,血仙一直都盯着他,刚好与他四目相对,还望着他眨了眨黑漆漆的眼珠。   “他要伤害你,我自然要吞了他。”血仙说着伸出手,环抱住了全身僵硬的周云砚,仰颈对他道:“谁都不能伤你分毫。”   周云砚僵硬的身体逐渐放松,垂眸望向她,心里一片滚烫。   “再说,我也不愿意食人,又要扒衣服,又要吐配饰,太麻烦。”血仙看似有点嫌弃的说道。   周云砚:“……”原来是这样吗?   人在血仙的食谱上这么不受待见?   血仙睫毛垂下,淡道:“这是你第二次与我说不要食人。”   她的声音有点小,周云砚没有听清,他问道:“你说什么?”   血仙望向他深邃的眼,道:“你少时曾说过一样的话。”   “什么话?不让你食人?”   周云砚话音刚落,眼前就断断续续的滑过了数个画面,那些记忆深处的空白片段就如上次一样,突然被填充上了音容笑貌。   银白色的雪地上,鲜红的血液如地荷花般绽放。   脑中忽得传来剧痛,就像头顶骨被重重的撞击过一般,周云砚双腿发软,眼前一白,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最后映入眼帘的,是血仙睁大的瞳孔,惊慌扶住他倒下的身体。   眼前是一片白茫茫的冬夜,周云砚仿佛能感受到那刺骨的寒风,吹拂过他的脸颊,往他单薄的衣裳里钻。   这是哪?   周云砚转头左右看了看,待看到右侧的地荷花树时,周云砚意识到这是在将军府的后院。   侧方传来了孩童的声音,周云砚抬步向声音处走去。   他的黑面白底靴子踩在皑皑白雪上,却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他知道,他现在身处于幼时的回忆中。   有过一次经验的周云砚不出所料的看到了幼时的自己与血仙,比他上一次在记忆中看到时要大了许多。   血仙虽然还是五六岁女童的模样,他看起来却应有十岁左右。   “缨穗的颜色淡了啊。”小云砚端详着面前的小鼓说道。   血仙点了点头,伸出手指点了点鼓身:“不红了。”   当年红漆油亮的鼓身,在血仙的把玩下,早就退了那亮闪闪的红色,有些发暗。   “我明日休息,刚好帮你重新上色,再换条缨穗可好?”小云砚温柔的对血仙道。   他已经有了些翩翩少年郎的样子,因常年练武,所以比同龄的孩童要高大一些,   血仙颔首:“还要红色。”   两小无猜,说得正是周云砚与血仙。   小云砚笑了:“好,还给血仙涂红色。”   血仙瞅了他一眼,淡道:“莫要用对小娃娃说话的口吻,我若化成人身,可是要比你大许多的。”   精怪一旦化成人身,外貌都是十六、七岁打底。近两年周云砚的身量见长,对她说话时,常常像诱哄孩童一般。   小云砚顺着她说道:“血仙若先长大了,还请多多照顾我。”   血仙垂目颔首,就像个小大人一般道:“那是必然的,我若有了人身,定会多多爱护你。”   看着血仙一本正经说要爱护他,情窦初开的小云砚红了脸,顿了下道:“我等着。”   小云砚摸了摸手中的鼓,看了眼天色道:“那我先回去了。”太晚的话,额娘该来后院唤他了。   血仙接过他手中的鼓,道:“明日见。”   小云砚一步三回头的回去了,血仙站在银白色的雪地里,目光透过层层院墙,送他进了院子。   待云砚回了屋里,血仙才跳上枝头,靠在树干上看月亮,时不时的摇晃几下小鼓。   在这活了一千多年的树精心中,周云砚早已是不同的。   她若化成了人,也要像周云砚对她一般护着他。   周云砚专注的望着树干上坐着的血仙。   心境不同,看时的感受也全然不一样。   上次看到幼时记忆时,他就像一个旁观者,在看过去发生的事情。   如今他被这只树精吃的死死的,再看见幼童般的血仙时,不禁露出了笑容,想再仔细的看一看她。   她幼时原来是这个样子,还能从她幼时的眉眼之中看到她长大后的影子。   也许是幼童的模样,看起来格外的可爱。   他若和血仙生了个女儿,会不会也这样玲珑可爱。   ……周云砚耳热的清了清嗓子,他在想什么有的没的。   下一秒,树上的血仙动了,倏的看向了他的方向。   周云砚懵了:……血仙能看到他?   血仙从树干上一跃而下,步履飞速的从他身边绕了过去,向里面的院子跑去。   周云砚连忙追了上去,她要去哪?   血仙连跑带跳,速度比周云砚快上许多,但周云砚是在将军府长大的,跑到半路便认出来,血仙奔去的地方,是他的院子。   血仙的速度太快了,等周云砚翻过院墙,看到院子里的景象时不禁怔住了。   他回忆起了他幼时的一件事。   在他幼时,曾有一次差点被敌国的探子抓走,还好巡逻的守卫听到了动静。   待他们闯进院子时,照顾周云砚的小厮们已经被杀,院子里除了昏倒在地上的周云砚和邻国探子,还有一件染血的衣裳。   他似乎在那一晚受到了不小的惊吓,连续高烧昏迷了几天几夜,再醒来时,居然把那一晚发生的事情都忘了,记忆中的很多地方都出现了空白。   若不是在回忆中重新让他看一遍,那份记忆仿佛永远都会被藏在阴影里,他一丝片段也想不起来。   后来,据说那个敌国的探子醒来后一直嘟囔着“树妖!鬼!吃人!”,状若癫狂,不久就在牢中死掉了。   就连他父亲周将军都说,那探子应该有失心疯,疯言疯语,并不像是装的。   看到院子里真实情况,周云砚便知道了,那个探子并没有说谎。   见到邻国探子手上被揍了一拳,堵住嘴的周云砚,千年树精刹那间暴怒了。   周云砚是她的!   谁都不可以动他一根头发!   小云砚能见到血仙,连忙摇头,睁得圆圆的眼睛好像在说:想办法让别人知道!   邻国的探子看不到血仙的精魂,只能看到小云砚冲着院子的某处不断摇头!探子看了眼空无一人的院子,心里毛毛的。   啐了句:“乖乖别乱动,我对小孩可不心软!”探子刚要抬手把周云砚打昏,旁边同伴的喉咙深处突然发出了诡异的“咔咔”声,就像骨骼被捏碎的声音。   探子转头,就看到了让他吓到屁滚尿流的一幕。   地底下不知何时钻出了数十条粗壮的树枝,就像一窝密密麻麻的黑色蟒蛇,看得人头皮发麻。   黑色的蟒蛇犹如尖锐的利器,从他同伴的脚底板钻了进去,贯穿身体的每一寸骨节,最后从天灵盖钻了出来。   他的同伙就像一个被穿在黑色筷子上的蜡人,眼白鼓起,脑中白色的固体随着鲜血流了下来。   探子感觉就像有一双无形的手扼住了他的喉咙,他用力的喘气,进气却没有出气多,他想大声的呼救,一个短促的气音卡在嗓子眼,墨黑色的枝条像蛇一样从他的脚底盘旋而上。   “不要过来!怪物!”他开始发疯般的嘶吼,却怎么也挣脱不了黑色的枝条。   小云砚也被吓得冷汗岑岑,那虬龙般的枝条接近他时,他本能的后退。   方才还凶猛的袭击活人的枝干突然停了下来,试探性的在空中晃了晃。   小云砚咽了口唾液,看向院中站在一团枝条上的血仙,用颤抖的声音问道:“血仙?”   枝条在空中摇了摇,仿佛在回应他的问题。   小云砚望着一旁快要被血仙勒死的探子连忙道:“别杀他,留着审问。”   缠绕住探子的枝条停止了绞杀的动作,将已经翻白眼的探子甩在了地上。   枝条踌躇了片刻,又向小云砚爬了过去,小云砚全身紧绷,却没有再拒绝,因为他知道,血仙不会伤害他。   枝条帮他松了绑,取下了嘴里塞着了布团,还替他顺了顺后背。   血仙站在漆黑的院子里,道:“你们人就是胆小。”   那些女眷们,看到一只老鼠都会叫。   血仙隐隐约约知道,人类看到她的这幅模样,可能也会害怕,如无意外,她不想让云砚看到她进食的样子。   小云砚动了动唇,兴许是惊吓过度,毕竟才九、十岁的孩童,得知安全后,他忽的有些脱力,靠着血仙的枝条滑座到了地上。   “血仙,你一直都食人?”小云砚用说不清的眼神望着她,有些落寞的说道。   血仙微微皱眉:“我不喜食人,吃起来麻烦。”   小云砚顿了顿,道:“……那以后,便少食人吧。”   毕竟他也是人,会感觉怪怪的。   或许,他可以给血仙买许许多多的兔子?   小云砚累极了,惊恐和疲累让他控制不了脱力的身体,一会便睡了过去。   血仙没有想到,周云砚这一觉睡过去,便把她忘得一干二净。   她听其他精怪说过,人这种动物到了一定年岁,会变得再也见不到她们这些精魂。   坐在高高的树枝上,血仙遥望院子里的那个少年,他一觉醒来后,就再也没来见她了。   她试着从他身前走过,他视若无物,似乎根本没有看到她的身影。   孩童模样的血仙歪了歪头,抱着怀里的小鼓,对看不见她的周云砚道:“你说好了,帮我给鼓上漆换穗,怎可食言?”   可小云砚,再也听不到了。   第二年,便随着周将军一同行军去了。   这不高的院墙,彻底拦住了血仙的脚步。   周云砚十岁那年第一次启程,无人能看见,一只小小的千年树精坐在门口的石狮子上,目送着她的云砚远远的离开。   十四岁那年,周云砚随着周将军一同回朝,俊秀的少年郎意气风发,却根本看不见与众人一起在门口迎接他的血仙。   他在家中的每一日,血仙都呆在他的身边。   白日他练武,血仙在枝头上盯着瞧,晌午他看书,血仙就坐在他的膝头休憩,晚上他就寝,血仙就宿在他的枕侧。   周云砚去边关前,曾抚摸着地荷花树祈祷,希望她保佑家里一切平安。   血仙在旁边静静的听,淡道:“我自会护你家人周全。”   目送周云砚出家门,老太君泪眼婆娑的在门口呼唤。   血仙不会哭,她也没哭过。   她只不过是托着褪色的鼓,轻轻的问根本不会回答她的周云砚:“你何时给我上漆换穗?”   远处,周云砚望着这一幕幕,胸口一阵阵的绞痛,鼻腔与眼眶都染上了热潮。   他周云砚,欠血仙的。   他还记得,那天清晨,血仙问他:“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周云砚现在就想狠狠扇他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他怎么能,把他的血仙给忘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回忆结束 第25章 25、涂红漆   穿过冗长的梦境,周云砚感觉自己的身体被轻轻的摇晃,他慢慢睁开潮湿的眼眶,便见血仙坐在床边,双手箍着他的双肩,左右摇摆,一边晃一边唤他的名字。   见周云砚醒来,血仙才收了双臂,平日里凉薄的双眼现在也没有多少热乎气,只不过正专注的盯着他,道:“你好些了?”   周云砚的情绪还停留在梦境中,没有缓过劲儿来。   此时是既愧疚,又心痛,还有对血仙浓浓的情谊,一股脑涌了上来。   就见周云砚伸长有力的双臂,猛地将血仙搂进了他的怀中。   周云砚难得主动,血仙顺势倒在他的怀里,侧脸贴在他的胸膛上,眼睛眨啊眨:“云砚?”   胸膛里传来周云砚有力的心跳声,寂静了片刻,周云砚深呼一口气,微微抚平自己失控的情绪,带着歉意的哑声道:“对不起……我竟然把你忘了。”   周云砚还在这自责愧疚,便听他怀中的人儿说:“怎么想起来说此事了?无碍,这次别再忘了就好,你若再忘了,我便吃了你。”   周云砚一腔浓浓的感动还没来得及抒发,就被血仙这句话卡住了:“……”   他当时以为这话是闹着玩的。   血仙枕着的胸膛温热厚实,还能听到周云砚的心跳声,那是血仙所没有的。   她想了想,道:“但是你们人太脆弱了,脑子也不太好,时常会忘这忘那。所以你若是再忘了,我便再等等你,等你想起来吧。”   她曾许诺过要爱护他,便让着点他吧。   周云砚笑了,慢慢的抬起手,去抚摸血仙的秀发,坚韧的长发像缎子一样铺散在床铺上。   他的动作虔诚又珍视,他要好好的待她,将他这些年的空白都弥补回来。   “明日,我帮你给小鼓上漆。”   他欠血仙这句承诺将近十年,也应该还了。   趴在他胸口的血仙听到这句话才抬起了臻首,眸子眨了眨,羽扇般的睫毛缓缓升降,她启唇道:“你全都想起来了?”   周云砚愧疚的道:“让你久等了。”   原本以为血仙会埋怨他,谁知血仙手腕一转就把小鼓掏了出来:“还等什么明日,今日便涂吧。”   周云砚:“……”   他怎么感觉,他想起了旧日情谊这件事,还没有涂鼓重要?   血仙说着爬了起来,拉着周云砚就要去侧面堆放杂物的房间翻找红漆。   周云砚环住就要往外跑的血仙,在她不解的目光下掏出了帕子,帮她擦脸上已经干枯的血迹。   周云砚晕倒之后,血仙一直守在他的身边,脸上的血迹都干了。   他低头专注的凝望着血仙的面容:“以后你若想吃活物,我给你抓,莫再食人了。”不都说妖孽食人是会遭天谴的吗,他不想他的血仙也遭受到责罚。   血仙仰颈让他擦脸,道:“又不是我想食,是那人非要往我口中钻。”   周云砚:“……”敢情这个邻国刺客在血仙眼中就是一味小食。   墨绿色的树枝又从血仙的裙摆下爬了出来,软软的搭在了周云砚的手腕上,就像一条墨绿色的镯子,如果这个镯子不来回乱蹭的话。   见识过了这些枝条的威力,如今见它们软软的冲着自己撒娇,周云砚心中升起一股暖意。待给血仙擦完脸,周云砚望着左手手腕的那截树枝,轻轻的摸了摸。   树枝敏感的动了动,似乎很欣喜他的碰触,直接爬到了他的手心里,在里面来回打滚,一旁的血仙眼睛亮晶晶的望着他,与撒娇的树枝看起来莫名的神似。   周云砚耳热的咳了咳,道:“……我摸树枝,血仙能感受到?”   血仙颔首:“当然,它是我的一部分。”   周云砚想问,它是你的哪部分?   这话在口中转了一圈,周云砚把它咽了下去,还是不要问了,问完了以后不敢直视树枝了。   血仙觑着他的神情,眼波一转道:“就似你们人的经络,我的树枝与身体都是连在一起的,无论你摸哪儿。”   周云砚一愣,低头看了看手心里像泥鳅般打滚的树枝,不禁咽了口唾沫。   血仙微不可查的笑了下,用其余树枝环住周云砚的身体,拉着他去找红漆。   周云砚被一团树枝围绕,这也不敢碰,那也不敢摸,只能跟在血仙的身后。   “血仙,我把你忘了,你没怪过我吗?”   他忘了血仙这么多年,她没怨过他吗?   走在前方的血仙头也不回道:“我怎可与你一般见识,我自要护着你一些的。”   自打有精魂说起,血仙已经活了上千年。这上千年的光阴太过漫长了,在那时间的长河中,那几年的时光只不过就是沙滩上的一捻细沙。   人之所以难忘情爱,是因为一生太短暂了,只有短短数十年,最长不过百年。因此一段情爱可以在他们的人生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   但那些纠结的情爱若放到一千年的漫长生命当中,想必早就消磨殆尽。   即使周云砚那些年把她忘了,在血仙的生命里,也没有泛起多大了涟漪。她一个长眠都能耗费几年的光阴,周云砚忘了她将近十年又算得了什么。   但是周云砚毕竟是不同的,他是第一个触摸了血仙,教她习字,陪她玩耍的人。因着周云砚的这份特殊,血仙才生出了执着。   精怪的债是欠不得的。   后来,血仙看多了戏剧和话本,她才明白,她与周云砚,不就是里面说的青梅竹马吗?   那就应当郎情妾意,蜜里调油。   周云砚深邃的双目望着前方的血仙,轻道:“血仙,我必好好待你。”   他第一次见血仙时,血仙便要跟他成亲,还一口一句欢喜他,周云砚曾经怀疑过,血仙究竟懂不懂情爱。   但现在这已经不重要了,她若不懂也没关系,只要陪着他,让他用接下来的岁月来疼她就够了。   血仙摇了摇枝条,道:“我也好好待你。”   躲在地洞里的遁地虎原本以为会有场好戏,谁知那周少将军居然晕倒了!   这招太妙了,以后他若跟老婆吵架吵不过的时候也装晕!   等周云砚醒来,遁地虎觉得好戏要开始了,结果呢?   这一人一精开始黏糊起来了!血仙那血气浓郁的枝条将周云砚围了个结实,若是他的话,早就尖叫了。   周将军居然敢伸手摸!   真没看出来了,周将军好胆色啊!   月朗星稀,银色的月光洒进房中。   周云砚坐在椅子上,血仙坐他怀中,看他给小鼓上色。   周少将军做什么都一本正经,认认真真。手执朱笔,一条一条的涂了上去。   血仙坐他怀里也格外认真,摸摸他的脖子,吹吹他的衣襟,枝条还非常配合的将周云砚的衣襟拉开了。   一精一枝配合的非常默契。   周云砚:“……”这还怎么涂得下去?   “血仙,莫闹。”他放下手中的小鼓,叹气垂眸道。   血仙抬眼望了望他,像盘窝一样,在他怀里蹭了蹭,不动了,只留一条树枝顺着他的衣襟往里钻。   周云砚望着一脸无辜的血仙,一时只能苦笑。   血仙这几个习惯他得好好跟她说一说,一个是总喜欢往裙子下面藏东西,一个是总想钻进他衣服。   “血仙,你的枝条不能总往我……袍子里钻。”   血仙看着他,学着他的口气道:“于礼不合。”   周云砚:“……”   血仙:“我喜与你亲香,这又不在外面,为何不可以,你少时也常常摸我。”   周云砚:……他小的时候那纯粹就是好奇啊,童心未泯的小孩子看到妖精能不好奇吗?这话到了血仙嘴里就变了一个味道。   周云砚堂堂八尺多的男儿,怎么也没有想过,有一天他的心上人会这么执着于钻他衣裳!   “再等等。”等他祖母与父亲回信,他就可以娶她了。   血仙眼睛一转道:“你方才还问我,怪不怪你,我都等你十年了。”   血仙脸上并无怒气,听起来倒有点跟他开玩笑的意思。   一听这个十年,周云砚就像被定住了的木偶,彻底没辙了。   他有个预感,以后血仙或许经常会用这个十年来吓唬他,偏偏他重情义,就吃这套。   血仙见他不吭声了,枝条就顺着他的袖子钻了进去。   周云砚面红耳赤,绷紧了一身的腱子肉。   过了片刻,周少将军忍无可忍:“血仙!不可再往下伸了!”   血仙舔了舔红润润的唇瓣:“那香一个吧。”说着,就拉下了周少将军的脖颈,香了上去。   难为了周少将军手里还捧着小鼓与毛笔,刀削般的下颌绷紧,浓眉微压,眸中一片深情。   有刺客进了将军府,这可不是小事,第二天一大早,周云砚就去了军营。   他还特意问了下昨夜把守的两人,有没有听到什么响动,毕竟千里手那样震破嗓子的嘶吼声,外面也应该听得见才是。   把守的两人摇了摇头,什么都没有听见,周云砚暗忱,应该是血仙做了什么。   等血仙晚上回来的时候,镇关将军府的前后左右都安排了士兵重重把守,与军营一样围得水泄不通。   别说刺客,是个活人都难进去,如果能偷偷潜进去,那就是请君入瓮。   另一头,木辛古与黄陂法师等啊等,也没等来千里手回归的身影。   木辛古皱眉道:“莫非,千里手大师已经遭遇了不测?”   黄陂法师心里也在琢磨,他手底下的五个弟子,千里手是最能逃跑的,深得他的真传,不应该会被擒住。   或许是还没完成任务,困在了关内?   黄陂法师心中坠坠,面上却稳得一批,眼睛拉长,嘴角上扬,高人模样的笑了笑。   “三皇子莫要担心,千里手他脚程飞快,断不会轻易被人捉住。”   木辛古:“可他怎么一点信都没有?”   黄陂法师心想,这些年他也没好好教过手下的弟子们认字,千里手自然写不出来什么信。没有信是正常的,有信才有鬼。   “三皇子莫要担心,以防万一,这次派我余下的四位弟子前去,定能将那周云砚带回来。”黄陂法师老神在在的说道:“如若不成,我们不是还有一个杀手锏吗?”   他剩下的四位弟子都是实战派,别说是人间界的将军,就是妖怪他们也能手到擒来!   木辛古暗暗的笑了,目光恶毒的看向远方:“对,我们还有一个杀手锏。”   作者有话要说:  来了来了,反派们又来搞笑了   ——————————————   血仙这两大习惯是改不了的,云砚你多担待吧 第26章 26、沙风暴   这一日天气晴朗,遁地虎跟着血仙去侍弄分给她的几亩不算肥沃的土地。   基本上是遁地虎在下面松土,血仙在田边观望,其实是树枝从脚底板伸了出去,在土地里大快朵颐。   血仙在田垄边站着的几个时辰,引得路过的男女老少都纷纷侧目。   活泼少女们一边偷瞄她一边娇笑,嘁嘁喳喳的不知在说些什么。   还有的会在路边摘一朵花,然后羞答答的送给血仙。   花离了根茎就离死不远了,血仙接过花朵,随意的插在腰间,细细的树藤在众人看不见的地方给花朵接了条根,等下午回到宅子,再把花种到院子里。   关边的花儿们胆子比京中将军府里的植物要大,还敢在血仙面前舒展花瓣,来表达对血仙的感激。   大姑娘小媳妇们看来,就是血公子腰间别了几朵花,花朵在风中开得摇曳生姿,衬托着血公子矜贵俊秀的面容,相得益彰!   遁地虎心想,当初这树精幸亏没化成一个男童。   如若不然,这些人间女子不都得被她迷了眼?   下午回到镇关将军府,周云砚难得早早归家。   相貌堂堂的周少将军今日没有穿软甲,而是披着一身血仙给他变化的长袍,衬托的他肩宽腿长。   见到周云砚,血仙原地一蹦,直接就跳到了他的身上,裙子下面伸出许多条树枝,软软的缠上周云砚的腿,还有几条像是玩一样,在他的头发中穿梭。   “你今日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周云砚托着她,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眼血仙身后的遁地虎。   遁地虎识情识趣又惜命,进门与周云砚打了个照面后,直接就钻进了土坑里,不出来了。   见遁地虎变回土鼠进了坑,周云砚清了清嗓子道:“今日下午似要起沙风暴,所以就早回来了。”   边关常遇沙风暴,小则将院子里吹得一片狼藉,大则摧毁房屋良田。   血仙带头种的树苗运气显然不大好,刚种上就遇到了沙风暴,虽然血仙保证这些树苗都能活,但守知县是不太信的。   毕竟血公子连沙风暴都没见过,怎么知道这些树苗能抵抗得了飓风呢。   血仙可以让植物回春,但却不能阻止自然现象。   风霜雨雪,飓风骇浪,这些人世间的不可抗力,是妖精们没有办法更改的。   精怪动物们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因此上午血仙和遁地虎就觉得有些不太对,似乎所有的动物都在惊慌的藏匿身形。   她俩没有沙风暴的经验,现在想来原因就是于此。   “腰间怎么插着这么多花?”周云砚低头便看见了血仙腰带前后插着的花朵。   细细的枝条从腰间伸展,将这一朵朵花转移到了旁边的花圃中。   “旁人给的。”   血仙并不想收,但看这些花蔫巴巴的就要没命,血仙就拿回来装点花圃了。   周云砚浓眉微微挑起,问道:“旁人是谁?”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给另一个人送花。莫不是哪个男子被血仙的美貌冲昏了脑袋,开始荤素不济了?   血仙:“就是那些女人家。昨天还要给我香囊,我要那个做什么,我不够香吗?”   周云砚:“……”   他仔细打量怀中托着的血仙,不得不说,血仙眉眼淡淡,看人的时候自带着点漫不经心,正中那些未婚女子的芳心。   周云砚:“对,统统不要收。”   血仙想了想:“要是活物的话,还是可以收的,就算我不吃,可以拿回来给你吃。”   周云砚:“……那也不能收,旁人送的东西,一概不能收。”   周云砚抱着血仙,慢慢往屋里走,心虚的想,血仙能听出他的别有居心吗。   血仙黑黑的眼眸眨了眨,道:“就和不能让外人碰一样,旁人的东西也不可收?”   周云砚没想到血仙还记得他说的这句话,顿时涨红了一张脸,轻咳道:“……对。”   他的血仙,自然不能收旁人的示好之礼。   无论对方是女子还是男子。   刮沙风暴的日子,街上空无一人,家家户户门扉紧闭,都在家中等待沙风暴刮过。   刚过晌午,便能和周云砚两人在家中相亲,血仙觉得沙风暴也没有什么不好。   对血仙来说是甜蜜的时光,对周云砚来说,就是一个教导树精如何不要做出超格举止的时间。   “……血仙。”   血仙正在给周云砚梳头发,周云砚一头长发到腰间,发丝很粗,梳子穿过的时候会发出“唰唰”的响声。   若只是梳头就罢了,血仙的树枝顺着他脖颈就滑了进去,无比自然。   听到周云砚无奈的声音,血仙把不太老实的树枝收了回来,问道:“怎么了?”   周云砚:“……”   针对血仙的这几个习惯,周云砚已经念叨过无数次,周云砚觉得自己仿佛成了年迈的老人家,总是会重复说过的话。   血仙是屡教屡不改,屡教屡还犯。   让周云砚十分头痛。   血仙身子一软,从周云砚的侧边探出头来,将臻首枕在了他的腿上。抬手拾起周云砚的发梢,慢慢的给他通头发。   周云砚一个大男人,一头长发从来都是不羁放纵爱自由,洗完了随风而干,随便用束发带一绑,整齐就好,哪里会像血仙一样,一遍一遍的梳。   “血仙怎么……总喜欢给我梳头?”   点点阳光洒进房中,血仙轻声道:“这是会陪着你最久的东西。”   周云砚没听懂,道:“什么意思?”   血仙:“几十年后,等你的□□老去了,我就给你刻许多木头身子,把你的这头长发装在那木头人身上,便有你的味道了。毕竟是给你魂魄常驻的木头人,我自然要认真做盘算。”   周云砚先是一愣,问道:“我死后,也可以陪着血仙?”   血仙抬头盯着他道:“这是自然,你要陪我长长久久,千年万载。”   几十年的光阴太短暂,况且周云砚还是个刻板性子,这个不行,那个不让的,浪费了多少光阴?几十年够做什么的。   周云砚确实想过,若某天他老去了,血仙要怎么办?   他自是不舍得血仙一只树精孤零零的坐在枝头空候的。   血仙接着说:“但是你们人的话,到了一定年岁头发就会变白。在变白前,我就把你这一头黑发剃掉,然后,等你留了一头白发时,我再把你的白发也剃掉,你就可以两个轮流换着用了,若是两个不够,就多剃几次,多做几顶。”   周云砚:“……”   什么意思?要给他剃成秃子?   周云砚:“……头发都剃掉?这是不成的。”   先不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就说顶着光头出去……成何体统?   血仙慢悠悠的道:“活着的时候,剃掉了你头发还能长,若是不做假发的话,云砚就要做千万年的秃子了,或者,你喜欢树枝的话,我可以给你接满头枝条。”   周云砚:……   那也是不成的,光是想象自己顶着一头盆栽,周云砚脑袋又开始痛了。   “此事先让我考虑考虑。”周云砚不禁在心中盘算,假使五十岁头发开始有青丝,六载光阴能长一头长发的话,他最多能做五顶假发,还是从现在开始……   血仙身后的枝条在被褥上轻轻拍打,就像猫儿心情愉悦时来回拍打的尾巴。   屋外的风逐渐大了起来,周云砚进屋前就在纸窗外加了木板。这是家家户户都知道的防沙常识,如若不然,那黄风会吹破窗户纸,直接灌入屋中。   新种的树苗在沙风暴中左摇右摆,每当飓风要将它纤细的枝干吹断时,地荷花的接壤根就会从底部缠绕着树干盘旋而上,强势的稳定住树苗的根基,任凭大风如何肆虐,也没有一棵树苗被吹倒。   血仙自然能感受到外面的大风,从木头板的缝隙中向外看去。   周云砚随着她的视线向外看,说道:“这里一年数次沙风暴,这次并不算大。”   他经历过最大的沙风暴,差点把房盖给吹飞了。   血仙趴在周云砚的腿上,双臂环住他的腰,身后伸出几结柔软的枝条,钻进了他的掌心,在厚厚的茧子上来回打滚。   “往后有我在,就算有沙风暴你也不用怕。”   周云砚笑着“嗯”了一声,枝条从他的指缝中钻出来,又从旁边的指缝钻进去,就像给他带了五个黑黑粗粗的扳指。   血仙:“云砚若是被吹飞了也无事,我再把你拽回来,就像放风筝那样。”   周云砚:……   双手的五个“扳指”同时收紧,周云砚才发现自己的五指被并在了一起,动不了了。   血仙像是什么都不知道一样,缓缓从他腿上起身,黑黑的眼珠子盯着周云砚,就像盯着自己的猎物。   眼看着血仙越来越近,周云砚面热道:“……血仙,把我手松开。”   血仙:“外面风太大,我听不见。”   周云砚:“……我不会躲。”   他一个大男人,当然想跟心上人亲香,只要不到最后一步,他没理由拒绝。虽说每次血仙对他动手动脚他都义正言辞的拒绝。   其实他内心深处还挺活跃……或者说蠢蠢欲动。   血仙像猫饼一样趴在他身上,脸埋在他的脖颈处嗅了嗅。   侧脖颈处是颈动脉,随着血仙的呼吸,周云砚脖颈痒痒的。   枝条缓缓的从周云砚的指缝中退了出去,像是为了表达血仙舒适的心情,几根枝条在她身后左右摇曳,顶端不约而同的绽开了几朵地荷花。   若是旁人见到墨黑色的树枝在空中张牙舞爪,定是得吓得惊恐大叫,严重点的得直接昏厥。   许是爱屋及乌,周云砚看血仙身后的枝条竟也觉得很可爱。   周云砚抬起手,拨开血仙额前的头发,露出她光洁的额头,在血仙直溜溜的目光凝视中,周云砚抚着她的脖颈,想要仰颈去亲吻。   血仙哪里用周云砚主动,直接就低头咬了上去。   外面黄沙漫天,屋中人与精怪口舌之争,难分伯仲。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能难分伯仲呢,一定得分出胜负! 第27章 27、洗枝条   沙风暴过后,守知县第一时间赶去看上次种的树苗。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的树苗,竟然一棵都没折,整整齐齐的站在黄沙上,就是叶子有些蔫,就像被人薅秃了头发。   与此同时,镇关将军府的院子里,周云砚正在搬出沐浴用的大浴桶,不是他洗,他要给血仙洗枝条。   周云砚早就想说了,血仙的那些枝条一天什么都吃,哪儿都钻,经常插土里不说,插完土里有时候还想往他嘴里钻……   正好现在阳光明媚,外面的天气也不算冷,特别适合给树精刷枝条。   周云砚倒个水的功夫,血仙的枝条也不闲着,一会帮他挠挠耳朵,一会在他喉结上画圈圈,从远处看,那几条枝干仿佛长在周云砚身上一般。   周少将军忍受着伴侣的“骚扰”,终于将大浴桶灌满了。   血仙慢悠悠的走过去,觑着他道:“你真要给我洗澡?”   周云砚:“……咳咳,不是给你洗澡,是洗枝条。”   血仙想说,那不是一样的吗,这些枝条都是她。   一人一精大眼瞪小眼片刻,周云砚卷起袖子,露出精壮的手臂,道:“把枝条伸出来。”   血仙眼睛黏在他的小臂上,道:“伸几条?”   周云砚才意识到这个问题,愣了愣:“有几条?”   血仙眨眨眼:“数不清。”   周云砚一噎:“常用的那几条吧。”   就是经常往他衣服里钻,还喜欢在他手心里像泥鳅一样打滚的那几根。   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血仙的裙底下伸出了七八根枝条,在周云砚看来,这些枝条长得不说一模一样,但也差不多,根本分不清哪条是那条,就是长短有些不一样。   洗完了一条,放进树枝堆里,立马就会混淆,分不清哪个洗了哪个没洗。   周云砚问道:“血仙能分得清哪条是哪条吗?”   血仙当然能分清,就像自己的左腿和右腿,再像也不会分不清。   但血仙想让周云砚也能分得清她的枝干。   她想了想,手腕一转,手里就多了一截树枝,递给周云砚道:“你给他们写上记号吧。”   周云砚接过树枝,迟疑道:“用这个写?”   血仙颔首,伸出一条树枝给他试写:“这条是那天晚上,你一吹就开花的枝条。”   周云砚瞬间回忆起了那天的场景,有些耳热的接住枝条,想了想:“就叫这根花花吧。”   周云砚给她枝条起什么名字,血仙都会开心,无论什么东西,一旦起了名字,都会不一样起来。   周云砚攥着树枝的右手紧了紧,酝酿了两下才郑重的下笔,写上:花花。   树枝接触枝干表面的感觉非常神奇,很顺滑,就像拿着毛笔在枝干上写字一样,“花花”两字呈金色,周云砚字体大气,有种霸王花的气势。   周云砚写完端详片刻,有些不大好意思道:“我的字不算好看。”   血仙收回枝条,离近看了看:“比我写的好看。”她就像拿到了一个新奇的玩具,来回把玩。   剩余的几条树枝都往周云砚的身边凑,虽然知道这些枝条都是受血仙的控制,但打眼一看,还真像一群要糖吃的孩子。   周云砚笑着拉过其中一条,问血仙:“这条呢?”   血仙道:“这条是经常往你袍子里钻的那根。”   周云砚:“……”   叫登徒子可好?   这条树枝最后定名为“调皮”,常在周云砚手心里打滚的两条叫“黏黏”和“糊糊”……还剩最后一条,周云砚问:“这条呢?”   血仙想了想,这条还真没怎么跟周云砚接触,就在他面前露过一次脸。   “分食过上次那个人。”指得是探子,千里手。   周云砚心中不禁有点复杂,思索片刻,道:“叫清道夫吧。”   周云砚不由得想到:“哪天其余几条分食探子的树枝是?”他的眼神在起过名的枝条上滑过。   就见“黏黏”,“糊糊”,“花花”等纷纷抬了起来,血仙道:“除了他们几个,还有两三条。”   周云砚:……   再可爱的名字,也改变不了他们吸血的本质。   给树枝起好了名字,周少将军就可以给他们下水了,先洗花花。   周云砚不敢用刷子刷,怕把树皮刷破,就用布巾沾着水慢慢擦,其余几条树枝都被泡进了水里。   就像第一次下水的小水蛇,在盆里恣意的舒展着枝条。   血仙坐在高椅上,方便把枝条伸进桶里,望着巨大的木桶道:“我也想进去。”   周云砚:“……不成。”   光天化日,她怎么能在院子里泡澡呢,周云砚定是不会同意。   “它们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它们都可以进去,为何我不行”   周云砚叹口气:“它们是树枝,你现在是人,人是不会在院子里泡澡的。”   血仙想了想,她似乎真没见过周云砚泡澡。   自从家里有了血仙,周云砚哪敢在家里泡澡,顶多冲洗两把身子,速战速决。   “云砚,你下次沐浴给我看吧。”   血仙说的坦坦荡荡,周云砚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一股热气直接把脸涨个通红。   周云砚索性闭嘴,闷头洗刷刷。   血仙一会一个主意,转眼便道:“一起洗可好?你们人不常说鸳鸯戏水吗?这交颈鸳鸯……”   周云砚听不下去了,伸手去捂血仙的嘴:“就到这里,莫胡说了。”   见他满脸都写满了羞耻,血仙小手附上他宽厚的手背,眼睛圆溜溜的道:“不是胡说,我想与云砚一起洗澡。”   周云砚能说什么,他什么也说不了,他的寡廉鲜耻还颤颤巍巍的没有倒下。   血仙的想法再简单不过,就是两人互相洗刷刷。   云砚给她洗枝条,她给周云砚擦后背,性质是一样的。   周云砚给她又摸又搓的洗枝条她都没有害羞,周云砚为何要不好意思。   血仙想了想,微微动了下枝条。   周云砚擦着擦着,感觉手中枝条的触感变得越来越软……就见被水打湿的深色树枝逐渐变浅,竟然变成了一条长长的腿。   这条腿周云砚还是很熟悉的,毕竟血仙睡觉的时候,双手双腿都会像树枝一样缠着他。   每天清晨醒来,面对肚子上压一条腿,他已经能做到面不改色,自然记住了这条腿的模样。   将手里的腿无言的放进水桶里……非常像被分解的尸体。   周云砚深深的闭上眼,感叹自己为什么提出给血仙刷枝条这么愚蠢的要求。   他无可奈何道:“变回去。”   血仙的“断肢”是花花变得,它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外形现在有多么惊悚,在桶里游来游去,就像一截浮尸。   周云砚:“……”   “它们本来就是我的身体,只不过变成了人体的样子。”   “变回枝条,不然没法洗。”   有种看灵异话本的感受,香艳又惊悚。   血仙仔细的打量周云砚半响,凑近盯着他的脸瞧:“你又不好意思了?”   周云砚拿过布巾擦了擦手上的水:“不变回去就不洗了。”   血仙看了看他,下一秒所有的枝条都缠绕到了他的身上,周云砚暗叫不好,紧接着,血仙就拽着他连带着自己都浸到了大木桶中。   血仙还振振有词的道:“我自己洗,你陪着我,我也给你洗洗。”   周云砚哪里用她帮忙洗,连忙往浴桶边推:“血仙,你让我出去!这不成体统!”   血仙才不管什么体统不体统,枝条们就像快乐的小水蛇,纷纷往周云砚身上撩水。   守知县来的时候,周云砚刚刚被血仙洗了个干干净净,就连鼻孔里的脏污都清理了。   被迫洗刷刷的周云砚一脸的看破红尘,觉得血仙已经把他的寡廉鲜耻彻底的薅了下来。嗅到门外的气味,血仙枝条一缩,顺手将周云砚和自己衣袍上的水吸干,还替他理了理衣襟,自己也变成了一个翩翩美男子。   刚打理好,大门就被推开了,又黑又瘦的守知县走了进来。   周云砚毕竟方才还在和血仙人树戏水,有点心虚的挺了挺脖颈,迎了上去。   守知县笑着对他点了下头之后就略过了他,一脸激动的看向血仙:“血兄啊!”   眼看着守知县的双臂就要搭上血仙,周云砚插了进来,不着痕迹的让守知县扑了个空。   “何事如此欢喜?”周云砚搭话道。   守知县先是一脸兴奋的说了树苗一株都没有倒的事情,这是可喜可贺的大事。   紧接着,他拐外抹角的问血仙能不能帮忙再种一批树,若是可以的话,再帮忙找几个水眼。   血仙答应了帮忙种树就不会食言,但是找水眼她可没有答应,她见周云砚一脸期许,便用两人能听到的声音对他道:“你若答应常与我鸳鸯戏水,我便答应。”   周云砚猛地咳嗽了起来。   守知县:“云砚兄身体无碍吧。”   周云砚举手摆了摆:“无碍。”就是头疼。   血仙对除了周云砚以外的人都没什么兴趣,任凭你是知县还是一方首富,一视同仁,都没看在眼里。   第二日,血仙照常带着遁地虎去种庄稼,血仙让遁地虎记下来,这些种子都爱吃什么,有什么需求。   遁地虎不识字,拿着毛笔在本子上游龙走凤,是个人都看不明白。   “在人间走怎能不识字?”血仙瞥了他一眼道。   遁地虎点头连连称是:“大人说得对,小的今日回去就好好学字。”   他心中腹诽,我一只土鼠,学认字做什么?认识“米”和“油”不就够了吗?   在血仙面前他肯定是不敢说的,还得像小跟班一样,对着细棉及一系列种子问道:“血仙大人问你们,都喜欢吃什么?”   植物们在血仙面前都畏畏缩缩,有的道:“喜食草木灰。”   血仙:“草木灰?”   粮食种子颤巍巍道:“就是草与木料稍后的灰烬。”   遁地虎心想,木料,那不就是树吗?血仙也是树,三下五除二那不就是要吃血仙吗?   小厮模样的遁地虎瞪眼道:“大胆!你竟然敢觊觎……”   没等他叭叭完,血仙道:“闭嘴。”   遁地虎立马收:“大人,你听他说的话,他要食草木灰!”还不是生吃,要烧成灰!   血仙耷拉着眼皮,慢悠悠道:“粮食吃了草木灰结成果实,你又吃了粮食,那不等于你也吃了草木灰?”   遁地虎:“……”   血仙淡淡道:“天道轮回,众生皆为一环,不用太在意。”   遁地虎看向身侧的千年树精,觉得她瞬间高大了不少。   就听血仙道:“所以我食土鼠,也是其中一环。”   遁地虎:“……大人说得是。”   呸!   一颗颗种子问过去,吃的东西都大同小异,直到有一颗种子的口味让遁地虎大开眼界。   血仙也微微挑眉。   遁地虎十分不解:“你喜欢吃什么?粪便?你怎么能喜欢吃那个东西?”   种子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们都爱吃这个。”   遁地虎又想起了血仙方才的逻辑,种子们吃粪便,长出粮食被他吃了……   不管遁地虎脸上又青又白,血仙仔细询问种子们得知,她得先找人挖个坑来装粪。   她倒是可以用枝条来挖,又快又好,但周云砚不让她在将军府以外的地方伸展枝条。一只遁地虎又不太够用。   血仙正想着问守知县要人的时候,没想到居然碰上有四个人夜刺镇关将军府!   血仙心想,巧了,正好给她用来挖粪坑。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人手怎么办,敌人给我们送! 第28章 28、家信至   夜刺将军府的四人组不是别人,正是黄陂法师座下的四个弟子。   有了上一次千里手的刺杀,现在的将军府早已今时不同往日,从这四个人潜入将军府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是瓮中捉鳖。   中途师兄弟四人看形势不对想逃跑,一旁看热闹的尖嘴鹰们被血仙盯得后颈一寒,齐齐引颈高啸,发疯般的开始啄咬刺客。   士兵们原本还怕这几只鸟发疯误伤他们,可这些尖嘴鹰异常的有灵性,只啄刺客,没动士兵们一分一毫。   后来在侍卫们口中就传开了,将军有一招绝活,驭鹰!   什么也没做的周少将军:“……”   这四个人被捉之后,眼看没有了指望,也不想受皮肉之苦,没费多少力气就全说了。   包括他们和师傅黄陂法师,这些年是如何进行的坑蒙拐骗。   周云砚才知道木辛古身边又多了一个所谓的“法师”,上一次来刺杀的刺客也是这法师的徒弟。   遁地虎在这四个人身上嗅到了一缕妖气,血仙在第一次吃千里手的时候就已察觉,他们身上都有股黄皮子味儿。   遁地虎搭着爪子道:“他们那个黄陂法师,是只黄鼠狼吧。”   他怕血仙,可不怕其他妖怪。   遁地虎不禁感叹,这黄皮子要是知道它惹了什么精怪,估计得吓得连夜逃窜。   血仙淡道:“黄鼠狼身上虽有股味道,收拾干净了,冬季用来做个围脖也不错。”   她在将军府打更时,每年冬天府中贵人们便会穿动物皮毛,尤其老太君,狐狸皮做的暖手套一股子狐狸味,还用得津津有味。   周云砚寒冬腊月肯定也是要练武的,给他做个黄鼠狼围脖刚刚好。   远在邻国的黄陂法师不知道自己这一身皮肉已经被人惦记上了,还在兢兢业业的当骗子,给极为意气用事,脑子还不太好的三皇子木辛古画大饼。   千里手,再加上其余四位徒弟迟迟未归,黄陂法师也有些担心起来。   他倒不是怕他们五人会失手,毕竟千里手拿着他给的削铁如泥的短剑,其余四位弟子也各有各的长处,就算失败了,也不至于无法逃走。   他哪里知道,他的好徒儿千里手已经一命呜呼,连带着短剑也被血仙给了周云砚,剩下四个徒儿也被拴着铁脚铐,每天吭哧吭哧的挖粪坑。   挖粪坑的第一天,四个徒儿见只有几个士兵和一个细皮嫩肉的血仙盯着他们,坏脑筋一动,就想趁机逃跑。   熟不知,别说是一个血仙,就连派来盯着他们干活的士兵,都是周云砚细心挑选的精锐。   结果,都不用这些精锐出手,他们就被血仙一脚踹进了粪坑里,从新教他们如何做人。   血仙一个嗜血树精哪里懂得如何做人,所以教导他们的手法略微残暴,导致四个徒儿从此就萎了,不逃了,安安心心做挖粪男儿。   血仙身板看着弱不禁风,踹人的时候脚脚到肉,发出“砰砰”的闷响。听得一旁的士兵们后颈发寒,血公子没想到这么下得了狠手。   随着粪坑越挖越大,时间匆匆流逝,转眼到了夏季。   弟子们一去无影踪的黄陂法师坐不住了,便劝谏三皇子使用最后一个杀手锏。   三皇子此时对黄陂法师的能力已经半信半疑,别无他法,只能硬着头皮用最后一招……   这日傍晚,周云砚从军营回家的路上,途径过集市,见一处闹闹哄哄,特别热闹。他不是喜欢凑热闹的人,就随便看了一眼。   周云砚:……站在人群中的不是血仙又是谁?   “血公子,快尝尝,我这肉干新烤出来的!”大娘的脸上笑出了一朵花,将烤好的肉干用纸包好,就要往血仙手里塞。   血仙今日早早的结束了田间的工作,就是每日去跟种子们慰问一下,有什么需要的,让遁地虎去解决,再顺路去看看挖粪男孩们。   现在挖粪男孩们除了挖粪坑,还多了一个改造项目就是挖水眼,血仙找,他们挖。   在血仙的“做人”教育下,黄陂法师的四个徒弟挖坑的手艺直奔遁地虎,越来越优秀。   有了水源,人们生活条件比原来便利了许多,再加上今年血仙种的树一棵都没倒,最近又陆陆续续种了不少地荷花树。   其他的树苗经不住风沙的肆虐,血仙懒得一棵棵的接树根,索性就变化出了许多棵地荷花树,再让周云砚找个由头拉回来。   这一排排的树形成了天然屏障,所以今年的风沙比往年都要小,大大的改善了人们的生存环境。   百姓们的眼睛是雪亮的,尤其在没有什么娱乐项目的边关,一点小事人们都能口口相传聊很久。   所以血仙理所应当的受到了整个边关人民的热情回应,再加上“血公子”长得俊俏,小至女娃娃小姑娘,大至阿姨大妈,就没有不喜欢多看她两眼的。   血公子常年寡淡着一张脸,没有什么笑模样,也不喜欢跟别人说话。   你要是不喜欢这个人,你就会觉得她孤高,你要是喜欢她,就会觉得男人这样才是有城府!比嘴巴一张,巴巴乱说的好太多了!   血仙知道买东西要给钱,因为她之前看到感兴趣的东西顺手就拿走了……周云砚赶紧帮她付了钱,又告诉她不能白拿人家的东西。   这世上,她只能白拿周云砚的东西。   血仙对大娘说道:“我没钱。”   大娘笑了:“您在田边挖的那个水眼,可帮了我们好大的帮啊!不要钱,您拿走吃吧!”   不由分说的把肉干塞进了血仙的手里,还顺势摸了把血仙的手背。   大娘心想,这血公子的手真滑啊!   血仙觑着手中的肉干,她其实不大想吃,没滋味。   边关的这些活人过于热情,不是给她吃的,就是给她手帕。   血仙做这些事情并不是为了他们,她是为了向周云砚要好处,顺便改善周云砚的生活环境。   她对人从来都没有怜悯之心,所以也就不太懂他们的感激之情。   血仙挑出一块塞嘴里,嗯,还是一样的难吃。   于是,人群之外的周云砚就见他的血仙一路逛,一路被人塞东西。   血仙一句:“我没钱。”   众人纷纷:“不用你掏钱!”   然后血仙就心安理得的拿走了……   周云砚:……怪不得最近他每次回家都有一桌子吃的,血仙一口不碰,都塞进了他的肚子。   血仙鼻头一动,就嗅到了周云砚的味道,一转头就看到了她的情郎。   周云砚把过于受人们喜爱的血仙领回家,血仙把吃的用的往桌上一放,有好几样东西都是用布包着的,血仙好奇的打开看了看。   红色的布包里静静的躺着一个香囊,上面绣着一朵牡丹。   周云砚:……   上次有姑娘给她送花,这次好了,直接绣了一朵!还做了一个香囊!他一个大男人都没收过这些东西,血仙一收就收五六个!   血仙放在鼻端嗅了嗅:“又是香囊?”   周云砚干巴巴的道:“……挺香。”   血仙顿了下:“你觉得这个香还是我的花香?”   周云砚一脸复杂,他不想闻,随口敷衍道:“都香吧。”   刚说完,鼻端就是一凉,周云砚低头,见“花花”不知什么时候伸了出来,顶端开出一朵花,刚好放在他的鼻子前。   血仙道:“应当没有我的花香,你闻闻。”   在一棵能开花的树面前,怎么能说其他的东西香,或者其他的树叶绿呢?   就如同对着心爱的女子说,你看,刚刚过去的那个女子,长得多标致,效果差不多。   周云砚思及此,俊逸的面容不由得露出一抹笑:“自然没有血仙香。”   血仙面色淡淡的颔首,“黏黏”和“糊糊”也从她的长袍下面钻了出来,顶端均开出两朵花,三条树枝并在一起,就成了一束花,贴着周云砚的心口来回蹭。   周云砚笑着捧过来,仔细嗅了嗅一束花,道:“真香。”   血仙没说话,三条树枝倒是在空中转了个圈。   “吃肉干。”血仙把肉干塞进周云砚的手中。   周云砚:“一起吃。”   血仙摇头:“太难吃了,你吃吧。”   周云砚:“……”   口中的肉干忽得就有些干硬,周云砚想起他要对血仙说的话:“血仙,下次拿别人东西时,一定要给钱。”   周云砚从怀中掏出装银子的布袋:“给你,银子用光了再问我要。”   一品将军的嫡子,周云砚银子还是够花的,况且血仙吃穿都不用他给,他就负责她平日花销,绰绰有余。   血仙接过布袋,打开看了一眼,又扔还给周云砚:“不用你给,我有。”   说着,血仙微微张嘴,就像吐兔毛和短剑一样,血仙开始“吐钱”。   周云砚有点懵,但见铜钱和银子源源不断的从她嘴里往外吐,他赶紧拿过一旁的布开始接钱。   看布单都要装满了,血仙不吐了,红舌一收。   周云砚将这一包袱钱放到桌子上,担心的道:“你吐这么多东西没事吗?”   他看了眼血仙平坦的肚子,里面怎么装的这么多钱?   血仙摇头:“无碍。”   这些钱都在她肚子里好多年了,她一直懒得把它们吐出来。当初她意识混沌时吞食了不少尸骨,而且人这种动物,钱财总喜欢贴身放!   她把外衣扒了也没有用,这些钱还是进了她的肚子里。   周云砚张了张嘴,他觉得他不用问了,基本上能猜出怎么回事。   毕竟血仙吐出来的铜币里面,有一些已经不用了……   第二天,镇关将军府来了一封信。   周云砚去军营了,血仙接过信,问:“是谁送来的。”   信使看到血仙的容颜差点看直眼,红着脸道:“是周将军家里。”   血仙拆信的手一顿,随后将大门快速关上。   然后将信封“唰”的扯开,书信一展!   一目十行,血仙看得眉头都皱起来了,写信的是周将军。   周将军一手狂草写得犹如血仙虬结的树根,她是一个字也看不懂!   傍晚周云砚回来的时候,血仙难得没在院子里的树上坐着,也没躺在床上看话本,而是两眼发光的盯着他,就像在看垂涎已久的猎物。   周云砚警觉的直起脊梁,血仙上一次这么看他,还是把他薅进浴桶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你的警觉是对的 第29章 29、守约定   周将军给周云砚回的这封信中,老太君的话占了四分之三的篇幅,剩下的四分之一才是周将军给他写的话。   周老太君首先对周云砚有了心上人这事表达了无限的喜悦之情,自家孙子终于有着落了,她胸口的一块大石头也放下了,随后便开始细细的询问关于血仙的事情,以及婚宴要如何办。   老太君的意思是,若是可以,两家就快速订下个日子。   她为了最疼爱的大孙子,亲自操持婚事,争取让他回去直接就走礼入洞房。   若是她孙子等不及了,也别委屈了人家姑娘,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洋洋洒洒写了几页篇幅。   周云砚硬着头皮给血仙念完了周老太君的话,才开始看他爸的内容。   他爸上来先写了一句,关于你的婚姻大事,你自己好好决定,男子汉大丈夫,切莫婆婆妈妈,心悦了就去追!我和你奶奶的观点是一样的!   随后写了一下普通的叮嘱,最后结尾是,若是怀了孩子,一定带回来生!   周云砚:“……”   身旁的血仙拍了拍他,眼睛圆溜溜的盯着道:“何时圆房?”   周云砚一口气卡在了嗓子眼:“……咳咳,再等等”   他张了张嘴,忍不住补充了一句:“血仙,这些话……不应女子来说。”   血仙眨着长长的睫毛:“可是你也不说啊。”   周云砚无言的想了想道:“……九月可好。”   天高气爽,收获之秋,他也好好筹备一下。   他要娶血仙,定是要明媒正娶,八抬大轿抬回家。血仙在不在意是一回事,他给不给是另外一回事。   血仙显然等不下去了,淡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九月不好,今日正好。”   周云砚眼睁睁看她裙子一抖,下面钻出了“黏黏”“糊糊”“花花”和“调皮”,它们无比自然的搭在了他的手脚上,然后收紧。   周云砚:“……”   “你原来说要等家中长辈的回信,现在信已至,你要失信不成?”血仙慢悠悠的说道,黑凉凉的瞳仁盯着周少将军俊秀的面容,枝条收紧,将他拖了过来。   周云砚一个男人,再懂得礼仪约束,平时也不免心猿意马,但他时时刻刻坚守底线,就是想和血仙成亲之后,名正言顺的行使他相公的权利。   血仙又道:“种树前你曾说,树要是活了,你要给我好处,这好处可还未兑现,你莫不是忘了?”   周云砚:“……”   他无言的张了张嘴,望着目光灼灼的血仙,索性心一横。   他和血仙必然会成亲,还会一起相守千年万年,他也不该太过迂腐,毕竟他娘子不是人……不能用人世间的规则来束缚她。   周云砚轻叹,伸手抚上血仙的枝条,正打算深情的许下承诺:“血仙,我周云砚定……”   没等他把“不负你”说完,血仙看他松动了,直接就伸出了几条树枝,把周少将军扒了。   周云砚:“……”   他俩怎么有点反过来了?有这么做娘子的吗?上来就扒相公衣裳?   他还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仿佛发生过同样的事情。   ……   长夜慢慢,睡什么睡?   周少将军有幸亲身体验了地荷花树精枝条的多种玩法,他永远不知道血仙的枝条会何时何地从哪冒出来。   其间充斥着周云砚无数次无奈的道:“血仙……把你的枝条收回去……”   血仙当做没听见,还用枝条将周云砚满头的发丝束了起来。见周云砚额头渗出薄汗,血仙瞬间开出两朵花,给他扇风。   辛苦耕耘的周云砚见血仙仍然非常从容,还有心情变出一朵花来给他扇风,心中顿觉十分复杂。   一条条枝条包裹住周少将军健硕的脊背,血仙雪臂前伸,想去够周云砚的脖颈。   周云砚低头,微阖双眸。   没过两个呼吸,血仙红嫩嫩的舌尖就长出了两条细细的枝条。   周云砚赤红着面容,含糊道:“……收回去!”   往后的好多天,屋外的遁地虎和尖嘴鹰,就见这一人一精浑然忘记还有他们的存在,亲密的没眼看!   那个血煞树精恨不得长在周云砚的身上!   周云砚只要一归家,血仙就坐在树枝上等他来接住她。   “小心点。”周云砚宠她,自然是张开双臂等在树下。   尖嘴鹰们眼观鼻……它们没鼻子……眼观嘴,嘴观心,一声不敢吭,连毛都不敢掉,心里想着,这只树精还用小心吗?!   周少将军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脑袋不正常了!   任血仙再厉害,在周云砚眼中都是他的人儿,宠着点,护着点都是应该的。   血仙落到他怀里,再爬到他背上,双臂环着他的脖颈,脸蛋贴在他的侧脸亲了亲:“今日有些晚。”   周云砚被血仙一亲就面热,双臂向后箍住她,慢慢往屋里走。   周云砚生的宽肩窄腰,血仙趴在他的肩背上,轻声跟他的情郎说话:“今晚给你掏耳朵。”   回到屋中,血仙坐在床褥上,拍了拍腿,示意周云砚枕在她的膝头。   周云砚有些不好意思,血仙二话不说就“轻柔”的把他的头按在了自己的腿上。   周云砚:“……”   血仙的枝条极为灵活,待周云砚躺好,细细的枝条就爬进了他的耳朵。   周云砚喉结来回滚动,感觉耳朵深处传来酥酥的麻痒,双拳不由得握紧。   血仙清理耳朵又快又好,清理干净了就亲亲他的耳朵,周云砚就算默背金刚经也拽不住心头横冲直闯的公鹿了!   等血仙清理完他的耳朵,周云砚翻身就把这只树精压了下去。   血仙从容的伸出枝条,将床铺前的帐子落下,还能分心用枝条把周云砚的鞋袜也脱了。   往年周云砚在边关的生活非常乏味。   物质上的匮乏,每日重复枯燥的练兵,无论是在军营,还是回到宅子,都是他独自一人。   血仙来了之后,周云砚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无论他在做什么,无论身处何处,他都会不由自主的牵挂她,想她今天干没干什么出格的事……   他虽然每天叹气无数次,但习惯了有血仙的日子后,他没有办法想象,若是回到原来的日子会怎么样。   血仙偶尔还是会偷跑到军中看他,吓他一大跳,或者变小了藏在他的衣服里,跟他一起去军营。   再突然变大,让他大吃一惊。   他在书案前写文字时,血仙就化作巴掌大的小人,疯狂的磨墨……血仙很喜欢看墨一点点变浓。   加点水,磨一磨,就像只快乐的小毛驴。   周云砚想到这个联想笑了,血仙见他笑,放下墨条,整只小人一跃就跳到了他的脸上。   她太小了,小小人儿与周云砚亲香时,整张脸都贴到了他的嘴唇上。   周云砚:“……”   他用掌心托住他的娇姑娘,心里想着,就一刻钟,血仙专门来看我,他理应陪陪她,先把正事放一边……   “云砚,你张嘴,我帮你看看牙齿。”   气氛正好时,血仙经常会蹦出一两句让他哭笑不得的话。   周少将军选择没有听见,并亲了亲娇姑娘粉嘟嘟的脸蛋。   血仙水汪汪的眼睛望着他,铁血柔情的周少将军心里软的一塌糊涂,忍不住用脸去蹭血仙。   血仙没有痒痒肉,不会感觉到痒,因此任由周少将军像吸猫一样吸她,她还顺便抱住他的脸蛋回亲。   亲得周少将军满面赤红,心思早就不在工作上了。   周少将军凭借着惊人的意志力完成了手头的事物,转动了一下手腕和脖颈,去看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血仙,待看到血仙的模样,不由得轻笑了起来。   在周云砚忙公事时,血仙闲来无事,扯过了一张纸,用双手双脚沾满了墨汁在纸上踩着玩。别说,血仙的小手以掌根为支点,转圈按手印的结果就是,特别像一朵黑色的菊花。   黑色的菊花下面是一串她自己的小脚印。   血仙画完了画,忽的觉得有些疲累,她打了个哈欠,蜷缩在画纸上就睡着了。   周云砚小心翼翼的用手帕沾清水给她擦手,发现墨汁根本擦不掉……   周少将军苦笑着用手帕将血仙包好,捧在手心里看她熟睡的容颜。   血仙醒着的时候,周少将军是不好意思看的,现在血仙睡着了,周少将军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看他的娇姑娘了。   深邃的双目中满是血仙熟睡的倒影,周少将军的脸庞逐渐接近。   他缓缓的伸长脖颈,温柔的轻吻在了血仙满是墨汁的脸蛋上。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鼻端都是血仙浓郁的花香,满面赤红的周少将军轻柔的将血仙放进了自己的内袍之中。   过了晌午,血仙还在熟睡,周云砚走出书房,就见到了在门口跟士兵聊天的遁地虎。   周云砚偶尔会跟这位邻居说话。   他招了招手,把遁地虎叫到了一边。   遁地虎不明所以的问道:“将军有什么事?”   周云砚左右看了看,右手握拳,清了清嗓子道:“是有一事想请教。”   遁地虎觉得自己没什么事能帮得上周将军的,若说一定有的话……关系到那只树精?   “将军但说无妨,小的一定知无不言。”   周云砚看似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云砚想知道,这精怪是否也会有孕?”   遁地虎简直是目瞪口呆,这人和妖精好上的例子,他活了这么多年,就见过他俩这么一对。   这周少将军真是好气魄,居然想让那只树精给他生孩儿?   就叫什么,这叫老母猪爱屠夫,想死想疯了!   遁地虎习惯性的左手拍了拍右手,有些犹豫不决道:“将军可知,这地荷花乃千年树精,精怪……它们没有心的。”   古有仙鹤报恩,狐狸精爱书生,都是些动物修成的妖怪!没有精怪一点事!   周云砚收了面上的表情,道:“云砚知道。”   遁地虎:……你知道个屁!完了,看周将军这表情,彻底陷进去了。   从血仙第一次坦坦荡荡说心悦他,到血仙从来不知什么是脸红心跳,周云砚早就猜到了,血仙根本就没有那根筋。   但是呢,就是这样的血仙,为他等了十年,还千里迢迢的来找他。   这样的血仙在周云砚看来,比有心还要难得。   血仙在乎他,且只在乎他。   想到这,周少将军的脸庞不由得红了。   遁地虎:……不是,你脸红什么?   周云砚正色道:“云砚心中有数,只想好好的守着她。”   遁地虎叹了口气,索性不说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自讨没趣,于是道:“你若想生孩儿,那树精能给你生成千上百个。”   周云砚愣住了:“这是何意?”   遁地虎道:“她是树精,想开多少花就多少花,想结多少果就多少果!”   周云砚想象了一下满院子都是“小血仙”的场景:……头疼。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看到评论里的“周树人”   哦,天秀儿(鼓掌鼓掌) 第30章 30、探子信   遁地虎的“百子千孙论”萦绕在周云砚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接下来的几天,他有意无意就会盯着血仙的肚子看。   血仙被他看得莫名,歪头道:“云砚你在看什么?肚子?”说着,血仙就要掀起褥裙,露出皮肉给他看。   “不用掀裙子!”周云砚连忙把血仙已经提到膝盖的襦裙扯了下来:“我就是看看……你最近胖没胖。”   血仙眉眼淡淡的道:“我这身子是地荷花树所化,不会胖也不会瘦。”   周云砚就是随便扯个借口,他总不能说,他就是想看看,他这么努力的每日被动耕耘,会不会结什么果子。   血仙打量他神色半晌,见周云砚的视线若有若无的往她身上飘。血仙挑挑眉,“唰”的就把帐子落下了,粉嫩的裙摆直接将周云砚的头蒙住,往后轻轻一推,周云砚就倒了。   一脸懵逼的周少将军忽然就眼前一片粉:“……”   他也就没有心力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了。   小两口每日蜜里调油,周云砚等着家中的回信。   上一封家书中,他先给血仙编了个身世,交代了一下两人的近况,表达了一下希望能尽快办婚事的想法。   接下来就是等家中回信,看他和血仙何时启程,快马加鞭回京把婚事办了。   这日,周云砚回家时,见血仙正坐在院子里晒太阳,阳光把她整只精都晒得闪闪发光。   血仙手里拿着一团黑乎乎像丝线一样的东西在缠绕,周云砚凑近瞧了瞧。   那一团黑黢黢的丝线,好似是……头发?   “这是头发?哪来的?”周云砚伸手去摸,放在手里搓了搓,还真是头发。   血仙侧靠在椅子把手上,道:“你不是剃了头之后不想顶着光头吗,我就替你做了几顶假发,剃了头之后可以用。”   周云砚:“……”   他还没有想好这个问题,血仙就已经替他准备假发了?   周云砚顿了下道:“那我百年之后……直接用假发不可以吗?”   说自己百年之后,真的是有点怪怪的。   血仙摇头:“那就没有你的味道了,我要你的头发,你的味道。”   周云砚听血仙这么说,瞬时就没了抗拒,剃就剔吧。   “何时剃?”他先问清楚,做好心理准备。   血仙想了想:“秋冬吧,不然这天气太热,你带着假发不舒服。”   算了算还有大半年,周云砚舒了一口气。他实在想象不到自己带着假头套拜天地的场景……   见周云砚脸上被晒出了一层薄汗,血仙裙子下方伸出了两条树枝,枝干上迅速的生出多条小树枝,小树枝上瞬间爬满了花朵。   一团花朵挡住了阳光的照射,遮挡在周云砚的上方,给他一片阴凉。   “过来坐。”血仙拍了拍身边的空椅。   周云砚往前走,他头顶遮阳的花团也跟着往前走。待他坐到了椅子上,血仙拿着假发,慢吞吞的坐到了他的腿上,头顶的花棚瞬间扩大了两倍,将两人遮挡的严严实实。   血仙又多开出了两朵花,给周云砚扇风,不一会,另一条树枝又从屋里给周云砚端出来了一壶凉茶。   血仙不喝茶,所以家中的凉茶都是给周云砚泡的。他喝完了口中会有茶叶的香气,血仙总是会凑到他的唇边去嗅。   周云砚接过凉茶,发现这条树枝是整壶给他端过来的,没拿杯子……   他索性就端着茶壶,对着壶嘴喝。   血仙看得新鲜:“我喂你。”   她拿过茶壶,微微抬起,茶汁就顺着壶口流了出来,进到了周云砚微微张开的口中。   周云砚心下十分感慨,觉得自己已经被血仙这朵娇花腐蚀了,他原本最看不上让女子喂酒喝的男人,泡在脂粉堆里,成何体统!   他现在怀中软香温玉,张着嘴像死鱼一般喝茶,心里还特别美,一片火热。   完了完了,默背金刚经都不管用了。   ……可是,是不是喝的有点多?   血仙足足灌了他一壶凉茶,还问:“够吗?我再拿一壶?”   周云砚摆手:“够了。”   血仙点点头,不知从哪又灌回来一壶水,放到周云砚手里:“你喂我。”   周云砚宽厚的手掌在衣服上擦了擦,端起茶壶。能够百步穿杨的周少将军此时却笨手笨脚。   血仙的红唇不大,张开也就那么一点,看得周云砚心跳加速,尤其窥探到其中的小舌与贝齿,周云砚直接眼睛一闭,凭感觉喂水……   结果就是,晕湿了血仙胸前的一大片衣领。   血仙吸干衣襟上的水,道:“你总是打湿我衣裳。”   周云砚尴尬的放下水壶,他上次给变小了的血仙喂水,也是泼了人家一身……   血仙在他怀中伸了个懒腰,望着花团顶外的烈日晴空,道:“这天气真是适宜泡澡。”   周云砚没说话,身体蹦的紧紧的,脑海中天人交战,呈现想洗澡一边倒的局势。   “善解人意”的血仙没让他烦恼太久,就用树枝拖来了大木桶,“调皮”和“花花”几根枝条疯狂打水。随着水眼的增多,现在关边吃水也不再是老大难。   等浴桶装到三分之二,周云砚脸红如猪肝,像是下定了决心,猛地从椅子上起身,把地荷花树下的尖嘴鹰们吓了一大跳。   “咳咳,你不用下地了,我抱着你去。”周少将军一双鹰眸看天看地就是不看血仙,耳朵烫的吓人。   血仙双臂环上他的脖颈,懒洋洋的“唔”了一声,还不忘用花毯子给周云砚的头顶遮阳。   周少将军险些顺拐,腰背挺直的抱着他的血仙去夏日清凉。   血仙很喜欢数周云砚身上的伤痕,数到一个亲一口。   周云砚一个身高体壮的大男人羞耻的头发都要着火了!   他原本还怕身上的狰狞疤痕吓到她,谁知血仙眼睛都没眨,上去就“叭叭”亲了两口,道:“这没痊愈的时候疼吗?”   周云砚绷紧了浑身的腱子肉,非常男人的说道:“不痛。”   血仙:“以后不会再添新的了。”谁敢碰周云砚,得先问过她。   周云砚:……   他知道血仙是心疼他,可一个大老爷们被娘子这么“爱护”着,总是有点怪怪的。   血仙在他伤痕上的浅吻就像一柄小毛刷子,在周少将军滚热的心头蹭来蹭去,毛孔都立了起来。   眼眶泛红,呼吸紊乱,心中暗道:这天怎么还不黑?!   转眼第二天,周云砚在家中收到了一封信。   看到信封上的署名,周云砚便沉下了脸色,拿着信快步走进书房,   木辛古能驱使探子来刺杀周云砚,周云砚自然也有人手安插在他的身旁,不是别人,正是端东西不太稳,总是掉杯子,看起来粗手粗脚,脑袋不灵光的杂役。   为了隐藏身份,没有太重要的事情,探子不会写密信。   密信中先写了黄陂法师与他的五个徒弟,探子叮嘱周少将军一定要万分小心。那五个徒弟各有各的绝活,简直是无所不能!   周云砚十分疑惑:……他们俩遇到的是同一批弟子吗?   信中第二部 分写的便是木辛古与黄陂法师想要使用的杀手锏,周云砚看到其中的两行字,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个杀手锏……还真是跟他有点渊源。   因为这杀手锏,正是私奔的那对野鸳鸯。   李太傅的嫡女与丞相的小儿砸。   这对野鸳鸯阴差阳错,错过了来追寻他们的丞相府众人。   而最有可能找到他们的李府侍卫也被血仙强行睡眠,一觉睡过去,这对小鸳鸯直接就一路向北了。   野鸳鸯们从小就没吃过苦,花光了盘缠之后,果真就受不了了,但两人还有一种迷之执着,穷成这个样子也不愿意回京城认错,就喜欢在外面飘。   在生活的压迫下,李太傅之女李萧淑,一直在情郎赵意面前维持的温柔小意彻底崩塌。在某次住店的时候,由于小二瞧不起他俩没钱,阴阳怪气的说了他们两句。   李萧淑终于忍不住了,她歇斯底里的吼道:“你们这些贱民!知道我是谁吗?!我爹是当朝太傅!”   说了一次就会说第二次,自然就被有心人听到了耳朵里,这对手无缚鸡之力的野鸳鸯没过多久就被绑了。   转了几手之后,被卖到了黄陂法师的手里。   若是三皇子木辛古和黄陂法师有那么一丢丢的大局观,把这对野鸳鸯上交给皇上。   凭借这对野鸳鸯的身份,一个是太傅之女,一个是丞相小儿子,哪个都能做两篇文章。   可惜,他俩没有“大局观”这样的东西,直接就把人扣了。探子在信的末尾提醒周云砚一定要小心,因为这俩脑子都不太好,说不定会想出什么损招。   周云砚看完信,就要把信合上给烧了,他身后突然伸出了一只手,白皙柔嫩。   周云砚:“……”   他回头,就看到了眼睛盯在信上的血仙,她道:“我还差两行没有看完。”   这个探子写的字体一笔一画,血仙都能看懂。   周云砚叹气:“血仙,这是密信。”   血仙点点头,她晓得什么是密信,看完最后两行,她直接把信一搓,丢进嘴里吃了。   “快吐出来!”血仙这个什么都往嘴里塞的习惯也不大好。   血仙疑惑的看向他:“你不是想烧了吗,我吃了它更方便。”   周云砚被她弄得哑口无言,顿了半晌道:“我烧了就行,别什么东西都吃,闹肚子怎么办。”   血仙摇头:“我不闹肚子。”   对,血仙属貔貅的,只进不出。   “上面写的都是真的?”血仙问道。   周云砚沉吟道:“应当是。”   这两个人质,还真是个麻烦。   血仙没说话,掏出旧木梳,慢慢给周云砚顺头发,“唰唰唰”。   第二日,周云砚一出家门,血仙也同时出了镇关将军府,她直奔挖粪男儿们劳作了地方。   黄陂法师的四个徒弟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个俊俏公子,一看到她就瑟瑟发抖。   血仙让遁地虎留下来监工,她随意的薅了一个徒弟,带着这个徒弟就走了。   血仙右手抓着徒弟,高大的壮汉在她的手中犹如小鸡仔,跟着她一路风驰电掣。血仙的脚程飞快,没到晌午,她就到了邻国的边城。   徒弟早就被她颠的口吐白沫了,翻翻着眼皮一脸要死的模样。   血仙可没有什么耐心,“啪啪”给他两巴掌,打得他直接吐出了一颗大牙。   血仙冷冷的问道:“清醒了吗?”   徒弟不顾满嘴的鲜血,连连点头:“醒了醒了。”   血仙淡淡的说道:“别做多余的事情,想杀你太容易。”   血仙连日来的暴力施压,在挖粪男儿们的眼中,她就是武力的化身,尤其她用那双没什么热乎气的眼睛看向他时,徒弟一时间是又痛又怕,大老爷们都忍不住开始啜泣。   徒弟一边哭一边点头:“明,明白。”   血仙垂眸问道:“三皇子府怎么走。”   三皇子府中,木辛苦还在和黄陂法师讨论如何高效运用他们的杀手锏。   黄陂法师正在侃侃而谈,忽然,黄陂法师猛地一抖,惊恐的向屋外看去。   木辛古不知所以:“法师?”   黄陂法师鼻子上下抖动,看起来分外怪异,他大大的眼珠惊恐的左右打转,右手食指放在嘴前“嘘”了一下,低声道:“您没有嗅到一股血腥气?”   这味道太霸道了,不是在血中泡过上千年的邪物,不可能有如此浓郁的煞气。   他来三皇子府这么久,第一次嗅到让他心神动荡的血煞之气,险些一下变回原形。   三皇子一个普通人,自然闻不到血仙的血腥之气,左右看了看:“没有啊。”   那味道越来越近,显然是冲着他们过来的!   黄陂法师“蹭”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左右手勾起,做爪子状,他很少露出不像人的举止。   但他现在太害怕了,做爪状的左手不停的蹭自己的脸颊。   三皇子也被他反常的模样吓到了:“法师?”   法师的神情,怎么那么像……一只动物?   就在黄陂法师犹豫要不要逃跑的时候,一个人从大门黄明正大的走了进来,由于逆光,三皇子和法师都只看到了她的一个轮廓。   只见她晃了晃手里抓着的大汉,指着屋内的两人问道:“就是他俩?”   大汉边哭边点头,含糊的念着:“师傅,对不起啊,我……我没办法啊!”   看到昔日骁勇善战的徒儿被这人像孩童一般提在手中,黄陂法师的脑中传来“嗡”的一声震颤。   血仙巨大的杀意瞬间放出,黄陂法师的喉咙中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嘶吼,他全身动弹不得,只能不断的颤抖,佝偻的趴在地上,来表达他的臣服。   他只想到了两个字。   完了。   三皇子不知来人是谁,透过缝隙,他看到了满院子倒下的人,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生死不明。   血仙答应了周云砚少食人,便没有吃木辛古手下的这群仆人,只是让他们多睡一会。   至于眼前的木辛古和黄陂法师,一个心黑的不似人,另一个是只黄皮子,她就没那么多忌口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该吃吃,该喝喝   ——————————   血仙出手就是快准狠   这篇故事要接近尾声啦 第31章 31、固精魂   血仙当天下午回来的稍微晚了一点,在粪坑边监工的遁地虎远远的就嗅到了她的血腥气,那味道随风一飘三四里,连粪坑的味道都遮掩不住。   血仙左手拎着状似一滩烂泥的黄陂法师的徒弟,徒弟状态十分不好,灰头土脸不说,面若痴呆,眼睛直勾勾的望着前方。   她另外一只手里拎着的东西让遁地虎顿时一哆嗦。   那是一只死黄皮子!   遁地虎眼睛一转,他就猜到血仙去哪儿了。   忍着惧意,遁地虎迎上去:“大人回来了,我帮您拎着吧。”   遁地虎甚至觉得,这树精对他还挺不错,至少没把他杀了做皮帽。   血仙摇头,对他说:“你雇辆马车,把他俩送回京城。”   遁地虎向后看,这才看见血仙身后还跟着两个人,这两人也是满脸黑灰,瘦的像难民一样。   这两人正是那对野鸳鸯,还别说,患难见真情,这两人来回被卖了这么好几手,几次都危在旦夕,还真的磨练出了一些战友情。   血仙答应了周云砚少吃人,要不然说什么也要把这对野鸳鸯吞了。   这对野鸳鸯早就没有了从前的纨绔子弟样,不断给血仙作揖:“请问恩公姓名,来日必定……”   血仙眼皮一掀:“用不着。”   野鸳鸯:“……”   至于让周云砚和野鸳鸯见一面什么的,血仙觉得不用了,那长得跟猴一样的李萧淑毕竟是周云砚原来要娶的妻子,血仙怕自己一个激动把她吃了。   周云砚不知道,在他和袁副将商讨要如何拯救人质的这一下午,他的血仙已经帮他解决了所有,顺便解放了人质。   周云砚回家的时候,血仙正在监督遁地虎收拾黄皮子。   “到秋天给你做个围脖。”血仙指着黄皮子道。   周云砚还纳闷,这附近没有黄鼠狼啊,血仙是从哪儿抓的?   又过了几日,邻国传出了三皇子木辛古失踪的消息。   血仙听闻此事时,正在老神在在的雕刻梳子,周云砚给她找了块上好的檀木,要给她做把新梳子。   木工活也算是血仙的一项“家学渊源”,于是,她就把木头要来,得空就雕刻一两下,慢慢雕琢。   对于木辛古的“失踪”,周云砚认为那是他的又一个奸计,毕竟他的手中还有俩人质,说不定在谋划着什么。   周少将军等啊等,等了大半个月,也没等到木辛古的诡计。   周云砚想,木辛古现在这么能沉住气了吗?到现在都不动手?   直到血仙有一天吐钱时,吐出了一块令牌和几枚邻国的铜钱。   周云砚看那令牌十分眼熟,拿起来一看……这不是木辛古的令牌吗?   木辛古常年别在腰间,血仙吞的时候也一并咽了进去。   血仙状若无事的捡起铜钱,十分认真的问:“你们人为什么都喜欢把钱藏在衣服里面。”   周云砚差点被她打岔,连忙问道:“你去了?”   去的哪儿,不言而喻。   血仙舔舔嘴唇,道:“你说了少食人,但没说不能食。”   周云砚:……   他明白了。   木辛古这次的“失踪”是真的没了,彻彻底底的没了。   “你什么时候去的?”   血仙想了想:“就是那天,我晚上回来还变小钻你衣服里了。”   “咳咳咳咳。”周云砚好悬没呛到,他当然记得那天晚上,没办法,记忆太深刻!   那天晚上血仙洗完澡后,趁他不注意,瞬间变小钻进了他的袍子里!   周云砚想把她捉出来,可血仙显然把他的衣服当成了嬉戏玩耍之地,就是不出来,急得周云砚上蹿下跳,活像羊癫疯。   “那个,黄陂法师呢?”周云砚整理一下面部表情,又继续问道。   据说连那个黄陂法师也一并失踪了,所以现在邻国上下都在搜索那个黄陂法师。   血仙指了指院子里晾的黄皮子,道:“那只。”   周云砚:“……黄陂法师是黄鼠狼?”自从认识了血仙,周云砚觉得他生活中的妖物骤然变多。   血仙点头:“我看它皮毛油亮,刚好拿来给你做一个围脖。”   ……这个围脖谁敢戴?他是肯定不会戴的。   “你怎么不同我说一声?”周云砚叹气道:“我不是在怪你,我是怕万一,你一个人只身去,若是遇到了什么,你想救你都来不及。”   “黏黏”从血仙的裙底钻了出来,贴着周云砚的胸口蹭了蹭,血仙道:“下次我同你说。”   血仙一服软,周云砚就没话说了。   他才想起来那俩野鸳鸯,问道:“他俩还在三皇子府?”   血仙算了算日子:“快到俞燕山了吧。”   周云砚按了按额头:“……你还有多少没告诉我的?”   他要和他的仙儿好好聊一聊。   夏日一过,就迎来了秋收。   分给血仙的那几亩地里,所有的庄稼都长得格外的喜人,就连今年边关新种的细棉,收成也出乎意料的好。   血仙现在无论去哪儿都会受到整个边关人民的欢迎,当第一个媒婆要给血仙说娘子的时候,周云砚觉得他不能再等了!   可能是秋收太繁忙,近来血仙经常会疲累,跟周云砚说说话便会睡过去。   周云砚低头看她,担忧的道:“不如休息几天?”   他想带血仙去看大夫,又想到,普通大夫能给精怪看病吗。   他当初就不想让血仙跟着他吃苦,虽然血仙从来不说累,但看她一天又种树又下地,周云砚也确实是心疼。   血仙趴在他胸口打了个哈欠,道:“精魂不稳,我得回去换根树枝。”   周云砚听得一头雾水:“什么意思?”   血仙睡眼朦胧的给他讲,当初为了早点来找他,没有在本体旁呆满七七四十九天,只截了一条本体的树枝定精魂。   原本这条树枝能用个三年两载,可血仙今天给树固根防沙暴,明天又变出一大片地荷花树苗……   折腾了这些时日,这条断枝使用过度,精魂理所应当就不稳了,所以才会三天两头犯困。   周云砚听了大惊失色,对于凡人来说,听到“固精魂”三字,他就已经吓得一脸煞白。   “若精魂不稳……会如何?”   血仙第一次化人形,这方面没经验,就唤屋外的遁地虎。   遁地虎最近过得挺滋润,这边关的生灵都知道他是跟着那个血煞树精混的,所以对他都高看一眼。   他又梅开二……不是八度,和边关的一只长毛拨土鼠好上了,每天我给你梳梳毛,你给我剔剔牙,也挺美。   听见血仙的召唤,遁地虎连忙跑进屋,就看到那树精偎依在周少将军的胸口,看得他大牙发酸。   周少将军不知道是不是跟这个树精待的时间长了,也不懂害臊了,看他进来都像没看见一样,担忧的望着有些蔫的血仙。   “大人有何吩咐?”   血仙问:“精魂不稳会如何?”   遁地虎这才有了点正经模样,上下打量了血仙两眼,道:“精魂不稳,轻则重新修炼,重则……”   遁地虎咽了口唾液道:“重则散尽精魂,重开灵智。大人若是精魂不稳,最好立即回本体旁去固精魂。”   若是重开灵智,就等于变成了一个死物,从混沌期开始重新修精魂。   血仙却没有什么大反应,她淡淡的应了一声:“照这么说,我是得回去一趟。”   她若是重修精魂,就不知道要多少年,等她再有了人身,周云砚是不是活着都说不准了。   周云砚听闻遁地虎所言,连呼吸都顿住了,当即拍板:“血仙,你现在就回去!”   血仙不愿意:“我等你家中长辈来信再回去,算算日子,也就这几天了。”   周云砚:“说什么胡话,你的命比什么都重要!”   他等家中长辈来信就是为了与血仙成亲,若是这只树精没了,他有什么好等的!   镇关将军自是不可善离职守,周云砚当天晚上就决定,让遁地虎同血仙先回去,等家中的书信来了,他再看能不能尽快赶回去。   周云砚想给她备一辆马车,血仙摆摆手:“我的脚程更快。”   周云砚骑着马,让血仙坐在他怀里,一路相送,从天黑送到了天明。   遁地虎:……天都亮了!这是要送到俞燕山吗?!   周云砚知道他不能再往前送了,不舍的看了血仙半晌。   顾不得遁地虎在一旁,他抬手摸了摸血仙缎子般的秀发,低声道:“你在府里好好等我。”   血仙望着他,“调皮”和“花花”从裙子下摆钻出,依依不舍的缠着他的衣角,看得周云砚心口一疼,差点就想把这镇关将军的头衔扔了,和她一同回京。   但他不能,这是他的责任。   血仙从袖口里掏出了个什么,递给周云砚,道:“等我精魂稳固了,就用这个同你说话。”   周云砚低头一看,是一个小娃娃,与变小了的血仙一模一样,皮肤细腻如脂,就是紧闭着一双眼。   “好,我等着血仙跟我说话。”周云砚温柔的望着血仙道。   周云砚叹了口气,清晨气温低,一吐便是一串白雾。   他抱了抱他的血仙,才清了清嗓子道:“快走吧,我也该往回走了。”   周云砚喉头滚动了两下,心里想着大丈夫怎么能婆婆妈妈!   血仙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才慢慢的收回了两条树枝。   周云砚忍着不去看她远走的背影,过了一会,终究是没忍住,抬头望去,只见血仙面朝着他的方向,一路后退着行走,步伐速度飞快。   周云砚:“……”   “云砚,你早些回来。”血仙抬起右臂,左右摇摆。   周云砚笑了,剑眉一仰:“看着点前面的路,别摔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像不像女儿去远方上大学……   ——————————————   ……你够了。 第32章 32、回京城   守知县听闻血仙家中有事连夜回京,惊讶道:“这么大的事跟我说一声啊!我也好送送血兄啊!”   周云砚板着脸说瞎话:“血兄他不想麻烦别人,说他很快便会回来,不要担心。”   秋收还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周云砚又重新开启了他苦行僧一般的生活。   说“苦”也不太对,由于血仙种出的一大片树,除了第一次的沙风暴较大,其余的几次越来越小,甚至就是普通的大风天。   再来,由于细棉的丰收与深井的增多,大大的改善了边关人民的生活条件,比起原来满嘴喝黄沙的“苦”,现在的“苦”根本不算什么。   就连吃的,血仙都给他备好了那么多只尖嘴鹰。   不知不觉间,生活的处处都染上了血仙的色彩,就连在街上,都时时有百姓问他血公子哪儿去了?   外部条件虽然被改变,内心却像空了一个大洞。   尤其到晚上,周云砚捧着栩栩如生的小人,想血仙想得辗转反侧。   若是血仙还在,现在一定会趴在他身上,不是跟他闹着玩,便是用树枝缠着他,让他一刻都安生不了。   “仙儿。”   周云砚叹息般念到,他的仙儿现在到哪儿了,还好吗?   他的仙儿此时开启了最快的脚程,拎着遁地虎走的飞快!   左摇右摆的遁地虎:……她真的精魂不稳吗!?比他精魂稳当的妖怪还要能耐!   千年树精还是千年树精,就是精魂不稳,都不是普通百年妖孽能匹敌的!   血仙只有一个念头,快点回本体固魂,在本体旁待满七七四十九天,她就再也不用因为精魂不稳而被迫离开周云砚了。   不出十天,周云砚就瘦了一大圈,整个人看起来异常的憔悴疲惫。   活了二十年,没尝过相思之苦的周少将军是吃不香,睡不着,睁眼闭眼都是那只精怪,就像被妖精迷了眼的穷书生。   而就在这时,将军府的回信终于到了。   信上先写,回信晚了一段时间是因为周将军去帮他请婚假了,周云砚单身到这么大岁数,就是因为在边关保家卫国,所以这个假很容易被批了下来。   让周云砚准备准备,回家先成个亲,家里都给准备好了,不会占用多长时间。   这封信对于此时的周云砚来说,犹如天降甘霖。   跟守知县打了声招呼,又与袁副将交代了一翻后,周云砚带着随行的士兵连夜回京!   况且现在木辛古也不在了,两国边界从未有过的和平。   途中,周云砚常常在半夜掏出胸襟内妥善存放的小娃娃,就像血仙真的在他怀中酣睡一般。   轻轻勾画着小娃娃的眉眼,周云砚深邃的眸子中一片温柔,低声道:“再等等。”   当天晚上,周云砚做了一个梦。   血仙赤脚坐在地荷花树的枝头,懒洋洋的对他道:“你快点回来,我现在哪儿都去不了,只等在这树梢上等你。”   周云砚在梦中焦急的道:“还有不到一个月的路程,我马上就到了!你还好吗?”   血仙摇了摇自己的手,周云砚才看到她的手腕里抽出了一条树枝,连接在树干上。   “等你回来了,我的精魂就固好了。”   血仙想了想又道:“遁地虎那鼠辈的七个老婆都跑了,这秋天鸟儿也少,我连个牙祭都没得打。”   周云砚:“……”   他原本以为自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听血仙这么一说,他忽然意识到,他可能真的在和血仙说话。   他刚要说两句什么,忽的就从梦中醒了过来,转头去看身边的小娃娃,还是紧闭着眼眸。   “你昨夜托梦给我了?”周云砚点了点小血仙。   小血仙当然不会回答他。   只不过在周云砚将她放入衣袍的时候,她的脚趾微微动了动,周云砚并没有发现。   又过了两天,夜晚下帐休息,周云砚疲惫的伸了一个懒腰,把小血仙从袍子里取出。   他习惯性的先亲了亲她的脸蛋,刚要对着血仙娃娃说话,小娃娃的手忽然抬了起来,捧住了他的下颚,有些淡薄的眸子直勾勾的望着周云砚。   小娃娃红唇撅了撅:“云砚,再香一个。”   周云砚:“……”   他顿了两秒,愣愣的望着掌心的小娃娃,直到血仙不等他行动,自己亲了上来。   周云砚猛的反应过来:“血仙?是血仙吗?”   血仙:“邪崇不敢上我的木人身子,自是我。”   血仙毫不避讳思念之情,脸蛋在他的脸上好一顿蹭:“我好想你。”   周云砚又何尝不想她,简直是又惊又喜:“你现在能用这个身子跟我说话了?不会影响你的精魂?”   血仙:“前夜在梦中不是告诉你了吗,等你回到京中,我就全好了,现在同你说说话还是省得的。”   她现在只能用这个小身子跟周云砚说话,不能变大,也不能伸出树枝,就是一个普通的木头娃娃。   但对周云砚来说,这已经足够了,他能碰触到她,跟她说话,就是无限的喜悦。   接下来的路途,随行的几个士兵明显感觉周少将军的精气神又回来了,连晨练时的吼声都变大了。   周云砚每次回将军府,府中的众人都会在门口迎接他。这次与往常一样,将军府众人都在门口翘首以盼……周云砚的未婚娘子。   以老太君为首,均引颈往他身后看。   一看,啥也没有,只有几个随行的士兵。   老太君急了:“云砚啊,你的……未婚娘子呢?”   不是一同回来吗?又出什么变故了?   老太君这一口气颤颤巍巍的就怕周云砚说出她不想听的话。   周云砚忘了这茬了,连忙道:“她承马车,晚些到。”   老太君:“那你就跟着晚点回来啊!回来这么早做什么!”她老人家又不是为了看他!   周云砚:“……”   不都是有了媳妇忘了娘,他家是有了媳妇忘了孙吗?   毕竟是自己的大孙子,老太君让他先进屋休息一下,一会再出来接他的未婚娘子。   周云砚与众人简单寒暄,便捂着胸口的小人,一路跑到了后院。   硕大的千年老树矗立在院中,树干粗壮,四个成年人手拉手都合拢不了的粗度。   树冠巨大,树枝招展,开满了灿烈的地荷花,在这萧瑟的初冬,她开得如火般妖冶,红的发紫。   周云砚定睛看了看,他视力极好,一眼便看到了那树枝遮掩间的人儿。光着白皙的脚踝,一晃一晃,看得他一阵眼热。   胸前一空,他用力按了下,胸口的小娃娃一眨眼便跳下了他的胸口,一路跳上了巨树的枝条,落到了那个人儿的手上。   周云砚平稳了下呼吸,他一步一步向着硕大的千年老树走了过去。   每一步的脚印仿佛都踩在了自己的心跳上,他的呼吸都放慢了。   终于走到树下,他抬起头,一如当年的那个孩童,望着美丽的树精道:“血仙,我来了。”   下一秒,美艳树精就伸出了枝条,把他薅到了枝头上。   周云砚:“……”   他满心重逢的激动,望着眼前的女子想问她好多好多的话,却发现他的血仙一点也不想跟他说话,还想扒他的衣裳!   “这是在树上!”周少将军震惊的差点忘了抵抗,连忙按住血仙的双手低声道。   还是在他家后院!人人都能看见的地方!   血仙舔了舔红唇,眼眸潋滟道:“放心,没人能瞧见我们。”   “那也不行!”周云砚的廉耻还没碎成渣渣,知道什么是不可为!   血仙定定的瞧着他,轻声道:“我好几个月未与你亲香了。”   可怜巴巴的样子看得周云砚一下就心软了,血仙眸光一闪,趁他病必须要他命!   周云砚再想义正言辞的拒绝时,已经来不及了,窘迫道:“这!这怎么!”   “嘘!”血仙右手食指比在嘴前:“他们瞧不见,但能听见。”   周云砚是吼也不是,不吼也不是,憋得一张俊脸红了个彻底!   ……   周少将军归家可是大事,小厮们端着东西忙进忙出。   “哎,你看那地荷花树是不是动了?”   “什么动了?”   “上面的树枝,是不是摇晃的特别厉害?”   小厮细细看去,道:“没有啊,风吹的吧!”   另一个小厮歪歪脖:“我看错了?”   “就是你看错了。”   “不过,今年花开得真艳啊,比往年都要红。”   ……   待小厮们走远了,那高高的树枝间,又轻轻的晃动起来。   周云砚从小到大都没有过如此窘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又荒唐,又刺激……   “下次不可这样了。”   周云砚涨红着一张俊容说道,不知是在劝自己,还是在劝血仙。   血仙漂亮的眸子觑着他,淡淡的笑了。   周云砚轻轻的咳了咳,感觉自己忘了什么,想了想忽然道:“糟了!还都等着接你呢!”   虽然晚了一些时候,但在天黑前,周云砚还是弄来了一辆马车。   被七个老婆抛弃了的遁地虎重操旧业当小厮兼马夫,送未婚娘子血仙到了将军府。   血仙自是做不来闺房女子的那些温柔小意,举止大方磊落,因做了这么长时间的俏郎君,神情中还带着点风流。   将军府女眷们看到血仙的容颜时,都是倒抽了一口气。   俗话说,好饭不怕晚,云砚就是个活生生的好例子啊!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是这个故事最后一章啦 第33章 33、画尾声   周云砚了解血仙的性子,她其实天性有些凉薄,除了对他以外的人和事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致。   说明白点,对于血仙来说,所有的活物分为两类,周云砚和其他能吃的活物。   周云砚有些担心她在女眷里会呆的不自在,或是一些客套话听不明白,因此时刻注意着她的动向。   谁知,老太君居然与血仙一见如故。   老太君在年轻时也是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因此很是欣赏血仙这样落落大方的性格。   从周云砚的信中知道血仙是个“孤儿”,老太君觉得这孩子可怜,看她的眼神中都带着关怀。   晚上一家人共同用饭时,血仙想了想,便学着人的模样给老太君夹菜。   她毕竟跟着老太太一同食过许多年的饭,再没有人比她更懂老太君喜欢吃什么了。往年都是老太太看什么好吃,她才会跟着尝两口。   周云砚目瞪口呆的看着眉开眼笑的老太君,觉得自己的想法都是多余的。   因两人这次回来时间紧任务重,所以从回家第二天起就一直在忙,婚服虽然做好了,但还需要细微的调节。   就这么忙,老太君还能挤出时间请血仙看戏。   这一看戏更不得了!   血仙和老太君喜好惊人的相似,连想打赏的点都能默契到一块去!   周云砚私底下暗暗称奇,血仙淡淡的说:“我同这小老太太……”想起周云砚的纠正,血仙道:“我和你祖母看过几十年的戏,自然知道她的喜好。”   周云砚哑口无言。   不光是祖母,血仙跟将军府内其他女眷的关系相处的也都不错。   怎么说呢,草原上飞翔的雄鹰,和家养的金丝雀,不是一个品种。   周云砚发现他的几个堂妹看到血仙,甚至会娇羞脸红。   周云砚:……   等两人成亲过后,返程回边关时,众女眷依依不舍的送血仙,老太君哭的最真诚,比送周云砚的时候还要真诚。   周云砚觉得他十分的多余。   但血仙受到家中亲人们的喜爱,周云砚很受用。   回到边关,人们见到女装打扮的血仙时,不出意外,都惊呆了。   血仙男装时就俊俏,女装更是能看掉人的眼珠子,守知县来来回回上上下下看了两遍之后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周云砚眉头都皱起来了,直接挡在血仙身前不悦道:“男女有别。”   守知县连忙道歉:“实在是太惊讶了,唐突了,抱歉抱歉。”   周云砚早就想好了理由,就说血仙是自己的未婚娘子,但未成亲前不好说出口。   守知县想,怪不得当初他问周云砚,血兄明年还会来这里吗,周云砚如此的笃定,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血公子一朝男变女,可碎了边关许多女子的芳心,与此同时,本就沉溺在血仙盛世美颜下的男人们沸腾了!   于是,繁忙的周少将军就多了一件事,时时提防登徒子!   想来边关的男人们一是忌惮周云砚的武力值,二是知道血仙也不是好相与的,忘了人家徒手射鹰了吗?   忘了不要紧,去看看挖粪男儿们,现在看到血仙还是会精神性颤抖……   所以众人顶多就是偷瞄两眼,那周少将军护的紧着呢!   周云砚是真正的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含在嘴里挺好,别人就看不到了。   周少将军脸一红。   血仙来边关第二年的春天,又开始了新的一年的春耕,今年春耕由她领头,干得红红火火……准确来说,是她在田边动嘴皮子,其他人干的红红火火。   挖粪男儿们最积极,他们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辛苦劳作,已经坚定不移的转变的人生方向。   由一个“诈骗团伙的打手”转变为了“挥洒热汗的庄稼汉子”,区别是什么,就是他们努力干活,就不会被血仙教“做人”。   周云砚又一次感慨,他的娘子居然比他这个镇关将军还要忙!   边关太和平,他除了练兵……就是带着士兵们去帮忙种树,还能多看两眼血仙。   因为成亲等一系列事情,周云砚的剃头大计被延后了小一年的光阴。   在一个凉爽的秋日午后,他满头的秀发终于还是被血仙给剃了。   头顶一片凉,这让周云砚很不习惯,摸了两下就要去套假头套。   血仙夺过假头套,一脸兴味的瞧着他。   周云砚俊脸一僵:“别闹,给我。”   血仙眨了眨长睫毛,道:“云砚,你唤我女施主来听听。”   周云砚:“……”   这是要做什么?   血仙也不着急,拿着假头套道:“你不叫我女施主,我就不还给你。”   周云砚铁骨铮铮的好男儿,不知为什么,异常的羞耻。   “……女施主,好了,快给我。”   血仙眼睛“啪”的亮了,枝条“唰”的从裙底伸了出来。   周云砚直觉不好,双手挡在身前,连忙道:“别胡闹。”   “师傅,你喜欢嗅花香吗。”血仙凑近,枝条环上周云砚宽阔的肩膀,目光燃燃道。   周云砚简直无法直视“嗅花香”这三个字,硬着头皮道:“血仙,别闹。”   “莫叫我血仙,叫我女施主。”   周云砚:……   周云砚觉得自己一脑门子的官司,明明知道自己不应该跟着血仙瞎胡闹,偏偏却有一股热气在身体里横冲直闯!   周云砚咬了咬后槽牙,不管了,他现在就想好好教教这个女施主如何尊重光头!   没等他动,“女施主”先动了:“师傅,你们出家人可怕精怪?”   他现在什么也不怕了!   把血仙打横抱起,周云砚迈着八字步往屋里走,道:“我在庙中就是侍弄草木的!”   自家娘子!他有什么可避讳的!   从此以后,血仙只要一摘他假头套,周云砚立马就像被“草木师傅”上身了一样,形成了连锁反应……   后来周云砚发现,血仙看的话本子里,有一本叫做《女施主与还俗师傅》。   周云砚:……   他也不知道,是让她少看点,还是多看点……   时光荏苒,仿佛一眨眼就到了周云砚与血仙离开边关的日子。   守知县已经提前一年离开了,由于在边关大改造做的漂亮,他下一次被分到了一个富庶之地。   他收到调令时还有点懵,他没想到自己会去那么个好地方,可能在边关被虐惯了,也可能看着一个地方在自己的手中一年一个大变样很有成就感,他并不太想去富得流油的地界。   周云砚倒是劝他,富庶之地并不比边关好管理,与当地大户的勾心头角,还有上下级的官场往来都是一门学问。   穷的地方能改善,富的地方能治理,他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守知县听后备受鼓舞,还开玩笑道:“大不了就再被派回边关,也挺好,哈哈。”   周云砚见他心性比原来要豁达许多,想必去哪儿都不会太难做。   而正如周云砚所想,守知县这一路走得颇为顺畅,官越做越大,最难得的是不忘本。   后来,还是他牵头做起了边关贸易,更大的改善了边关人民的生活环境,这都是后话了。   待周云砚和血仙离开边关时,那里的环境真的就如血仙当初所说的:遍眼所及皆是绿洲,黄沙荒地变为农田。   边界上的大片地荷花树林成了边境的象征,随着地荷花树的增多,边关的人们越来越喜欢这种树。   首饰上,服饰上,处处都能看到地荷花的花朵图案。   花朵大,艳丽,好养活,还不容易折……就连沙风暴都奈何不了她。   这滔天的大功德……血仙根本不在乎,每天除了搞基建,就是缠着周云砚快活。   遁地虎倒是咂摸出了点滋味,当年佛祖说的“此树有机缘”,是不是就是造福边关呢?   七个老婆都跑光了的遁地虎也不再沉迷“多子多孙”了,觉得像血仙这样,一人一精也挺好,不用雨露均沾,打肿脸充胖子。   遁地虎现在一心一意陪着他的长毛拨土鼠,那一身蓬松的长毛把他迷毁了!想着等血仙回京城了,他也一并把长毛拨土鼠带走,还给她起了个名,穿地龙!   穿地龙、遁地虎,绝配。   周云砚和血仙离开边关时,百姓们依依不舍,十八里相送。   血仙看着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又哭又笑的欢送她,她好像忽然懂了点什么。   “我们还会再来看他们吧。”   血仙没什么感情的眸子淡淡的看向百姓们,对一旁的周云砚说道。   周云砚有些惊讶的挑了下眉毛,随后笑了:“会的。”   回到京城的第二个年头,血仙在后宅里也算混得如鱼得水,老太君整天把她当个宝。   某一日,周云砚回宅子,血仙带他去后院看花。   看着高高的地荷花,周云砚面红耳赤,成亲这许多年了,他还是这么容易……不好意思。   “我还未曾沐浴。”周云砚瞥了眼高高的树梢,暗示性的说道。   血仙看了他一眼,伸出手指着枝头道:“你看那朵花。”   周云砚:……真的是看花啊。   他清了清嗓子,抬眼望去,有一朵花骨朵又大又红,让他看得心头暖融融的。   奇怪,他平时看花心头也不会暖融融的啊。   “好看。”周云砚感慨道。   血仙点点头:“自然,那是我们的孩子。”   “哦。”周云砚应了一声。   三秒过后。   “孩子?!!”矜持的周少将军差点吼破音。   为了与常人无异,血仙从那日起,肚子便逐渐大了起来。   周云砚比她还忙,除了照顾她,还得去后院给那朵花骨朵浇水,一边浇水还一边说话。   “父亲母亲都在等你开花啊。”   路过的小厮:……少将军在说什么?   十月过后,花开了,一个粉嫩嫩的娃娃也“哇哇”坠地了。   待血仙和周云砚活了成千上万年,周云砚终于体会到了遁地虎当初说的话。   幸亏他后来控制了他和血仙孩儿的数量。   要不然,估计得像桃李一样……满天下吧。   等周云砚的□□凡胎到了一定的年纪,他决定在自己还能动,没有老态龙钟之前,用自己的这幅身躯,陪血仙多去一些地方。   于是就把这些俗世的事物都交托给了大儿子。   大儿子:……你们就这么撒手不管了?   大儿子的性格也不知是随了谁,虽然是一只半人半精,但他从小就不想当人,就想当一棵树……   大儿子稍微懂事些,知道自己不能当树的时候,哭了好些天,终于把血仙哭恼了,用枝条劈头盖脸把他一顿抽,老实了。   血仙盯着大儿子若有所思的道:“不愧是我们的孩儿,与你少时一样。”   周云砚:……你是在指我父亲抽我的事吗?   将家中之事都托付给大儿子,夫妻俩心安理得的去撒手云游了。   他们每到一个地方,周云砚都会给家中写封信。   许多年后,等周云砚的□□终于维持不住的时候,血仙给他换上了早已备好的木头身子。   于是,周云砚发现,他也能抽出枝条了……血仙挑挑眉,迅速的找到了夫妻间枝条的多种玩法。   心理年纪一把的周云砚一面心中默念晚节不保,一面……乐此不疲。   没办法,谁叫他老婆是一只玩心未泯的树精呢?   ……   月老系好了红线,敲了敲自己的老腰。   终于把树精的姻缘续上了。   不然没人牵扯住这只树精,那后果可是不堪设想啊。   拿过下一段红线,月老细细的摸了摸,长叹一口气!   这女子,命中到死了才会有姻缘!没等红鸾动,她就死了!   月老扯了扯这根线,本来以为是废线,没得救了,谁成想,这红线居然比一般红线要长了一倍!   呦,这是两世为人啊。   月老眉毛一动,有救了。   可这女子的红线尾端,居然还颤巍巍的勾着一截破线头……   线头,通常都是要人命的烂桃花。   月老皱皱眉,三千小世界中常有这样强扭的姻缘。   没办法,谁让这些小世界,形成的方式千奇百怪。有书本绘成的,有传说化成的,还有世间生灵脑中的幻想编织成的。   月老望向另一头,此女子第一世,余命不多时遇到的姻缘。巧的是,那人也是个孤注生的命。   太好了,两个孤注生,正好搭伙过日子!   至于那截破线头……就让那女子自己做决定吧!   作者有话要说:  血仙和云砚的故事结束啦   —————————————   下一篇故事   是一个先婚后爱?报恩?的故事吧 第34章 1、芙蓉面   阴森的地牢中,蓬头垢面的犯人双膝着地跪在坚硬冰凉的泥土地上,双手被锁在身前的木拷之中,动弹不得。   谏皇司里负责审讯的司侍们,人人都是上刑的一把好手。   敲指剥甲,活撕皮肉,刻面挖眼,会的都是让人一听就忍不住缩肩闭眼的痛活儿。   站在犯人身前的司侍面无表情的颠了颠泛着寒光的铁锤,用平平的声音道:“钟大人若执意不说,小的就要得罪了。”   钟大人年约五十岁上下,中等身材,从进了谏皇司的地牢,就一直嚷嚷着要见皇上。   谏皇司的司侍们这句话听的多了,下地牢的这些大人们,十个有九个都想见皇上,就是不肯好好跟他们说话。   司侍干巴巴的声音道:“钟大人想必也知道,若不是皇上亲自下令,您也到不了我们这儿来。”   钟大人目眦欲裂的瞪着司侍手中的铁锤,歇斯底里的喊道:“你们谏皇司滥用刑法!草菅人命!”   司侍闻言,恭敬的看向上位坐着的男子,等候他的决断。   大刑,还是先来点见面礼。   背光的阴影中坐着一个男子,短暂的沉默后,听他缓缓道:“是不是滥用刑法自有皇上决断,钟大人您若好好交代,本司也不想让您一把年纪吃苦头。”   钟大人显然不领情,他怒瞪阴影中坐着的男子,破口大骂道:“柳白昭,你个整日与阉人沆瀣一气的奸佞!老夫跟随先皇报效朝廷时,你还在你那下堂妇的亲娘肚子里!不用假惺惺!老夫若死在这地牢里,必定化为厉鬼去索你狗命!让你不得好死,断子绝孙!”   阴影里坐着的,正是被骂“断子绝孙,不得好死”的柳白昭。   听人当面对自己破口大骂,柳白昭连眉头都没有动一下。   骨节分明的右手转了转左手大拇指上的白玉扳指,柳白昭的肤色呈现没有血色的惨白状,仿佛能与那白玉扳指融为一体。   苍白的肤色显得眉毛与瞳仁又黑又亮,高挺的鼻梁与眉眼,勾勒出了一副鬼斧天工的好相貌,就是看起来有些瘦弱。   钟大人似狗吠般的唾骂似是根本没入了他的耳。   谏皇司的官服以黑色为底,后面是绣娘精巧技艺描绘出的大幅刺绣,神兽谛听。   谛听为地藏王菩萨经案下的神兽,长着虎头、犬耳,狮尾,可听辨世间万物。按佛典来说,谛听原身是条犬。   犬,为忠。   谏皇司司长柳白昭虽说才三品,但谏皇司却有着可以直接进谏皇上的权利。   涉嫌朝廷官员,甚至是皇室成员的大小诸事,都能看到谏皇司的影子。   谏皇司隶属于通天廷之下的三司之一。   通天廷和其余两司,均是隐匿在众人的视线之外,人们只知通天廷的掌廷之人是皇上的心腹德公公。   其余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可以说,谏皇司便是这一廷三司在外行走的门面。   谏皇司在明,通天廷在暗。   所以经常会有那些自视甚高的清廉文人在酒后大声斥责柳白昭,说他整日与阉人为伍,为人所不耻。   这些话是个文人都爱听,尤其是那些郁郁不得志的文人。但他们也就敢在酒后过过嘴瘾,青天白日,有些话还是不好说的。   柳白昭轻轻抬起右手,食指在桌面上点了点,绣着梵天彩云的衣袖贴着手腕微微摇晃。   行刑的司侍了然的点头,在钟大人口不择言的惊恐之下高高抬起了铁锤。   对钟大人来说,铁锤落下的一瞬间仿佛被无限的拉长,那铁锤敲击面上,仿佛还残留着没有擦干净的血肉。   随着铁锤落下,手指骨节碎裂的声音在地牢中响起,宽阔的密室中回荡,接着便是犯人痛不欲生的惨叫。   那叫声不太像人,反倒像野兽的哀嚎。   刚才还口不择言的钟大人此时全然没了体面,鼻涕、口水肆意流淌,一股骚臭味传来,竟是失禁了。   地牢中只有小小的一处通风口,柳白昭掀起眼皮。   屋外残阳殷红,竟已是这般时候。   “给钟大人好生包扎好手指,本司明日再来。”   柳白昭站起身,抖了抖坐皱的官袍。脊背挺直,淡薄的眼眸落在钟大人身上数秒,道:“皇上只想知道令公子那本书是哪儿来的,钟大人只要告知令公子去处,本司保证,不会动令公子分毫。”   钟大人像老牛一样呻吟着,豆大的冷汗从额角滑落,他闻言冷笑道:“与其落到你手里,不如让他客死他乡!”   很好,有气节。   柳白昭垂眸,身后的司侍眼观鼻,鼻观心的上前,手脚利落的给他披上白狐大氅。   这是他夫人耳提面命的叮嘱。   柳白昭在冬日外出,必须穿大氅,不然怕他染上风寒。   “多看着点钟大人,有什么要求,你们都记上。”   柳白昭话的意思是,盯着他,别让他自尽了。有什么要求也别答应,转告他就好。   司侍们跟随柳白昭多年,自是了解他话中的意思。   沉重的铁门在身后缓缓关闭,柳白昭迈步走出地牢,室外的残阳看似灼热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温度。   “查到什么了?”   跟在柳白昭身后的司侍上前一步,躬身道:“钟大人的二儿子平日里游手好闲交友深广,小的正派人挨家走访。据说,钟大人的二儿子对钟大人是出了名的儒慕,去年钟大人五十寿辰,他还亲自去岫玉的产地掏玉石,找名家给钟大人刻了一对青松。”   望着远处的红云,柳白昭思索片刻道:“把钟大人的碎指挂在皇城门前,就放在他儿子的通缉旁,记得,要配上贴文,得叫人知道这是谁的指头,为谁敲碎的。”   哪个孝顺儿子看见自己老子为了他在地牢中受苦还能无动于衷?   司侍领命,道:“大人,那指头涂防腐粉吗?”   柳白昭:“不用。”   就让这断指自然腐烂,看那颗孝子心熬不熬得住。   毕竟光复前朝那种诛九族的大罪,钟大人的二儿子都敢掺和。那就等于将整个钟家的命都放在了这盘无底豪赌之中。   生死由天,不得反悔。   皇上最忌讳的就是前朝的那些人和那些事,因为当今皇家有一个众人皆知的秘密。   当年太祖打进京城,推翻前朝统治之后,发现前朝的皇孙竟在他们眼皮子底下逃出了皇城,与其一起失踪的,还有镇国玉玺。   这就成了太祖心中的一块病。   当今圣上从小就被太祖耳濡目染,自然继承了这种执念,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这次事情是由一本书引起的。   钟大人的二儿子钟庆和,不知从哪儿倒腾到了一本宣扬光复前朝的反书,看完之后竟像魔怔了一般,联合他的狐朋狗友,天天偷偷摸摸的宣扬光复前朝这等大逆不道的言论。   还给他们起了一个道貌岸然的名头,叫锄奸光复会。   这个“奸”里,就包括了通天廷的掌廷德公公和谏皇司司长柳白昭。   本来他们这种小打小闹并不会被人发现,关键就在于钟庆和狐朋狗友们的胆子太小了,没过多久,就有一个人顶不住压力,把钟庆和给举报了,还把那本反书作为了证物。   皇上本就年轻气盛,又对前朝有着不小的执念,当即就唤了柳白昭来。   查!   一个人都不许漏掉!   钟庆和也不是傻瓜,发现自己的反书被偷了之后,当天就跑了。   皇上一听,勃然大怒!   限柳白昭一个月之内必须查到钟庆和的下落,最重要的,要查到那本书是出自谁的手笔,又是怎么传到了钟庆和的手中。   当今圣上的龙椅坐的还算稳当,但也不是那么舒服。   先不说前朝旧怨,就说朝中这些跟着太祖推翻前朝的三代元老们,就够当今圣上喝一壶。   倚老卖老,舍得了脸皮,凭他们身上那层开国的勋光,就够他们长笑到老。   皇上在做各种决定时,势必碍手碍脚,更别提那些靠着家中大树躺活的官宦弟子,一个个就是附着在元老身上的蛆虫。   先皇走得早,没来得及“卸磨杀驴”。   识时务的老臣们早就告老还乡,回家含饴弄孙。毕竟他们跟随太祖到先皇,已经走了两代。一朝天子一朝臣,下一朝的新人们上来,他们也该让位了。   但有些就是站着位置不挪坑。   先皇仙逝之后,那些不挪坑的就更不会主动告老还乡了。   忍得当今圣上牙根痒痒,还奈何不了他们身上的开国功勋。   因此当今圣上需要一把刀,来应对朝中这些倚老卖老的“缚骨之蛆”。   就是这一廷三司。   柳白昭之所以能一路走得这么横,就是因为他甘心做皇上的一把刀。   薄,且锋利。   做皇上的刀,就要做好相应的觉悟,朝上诸位都有可能成为他的碎刀石。   有朝一日,他若失了皇上的信任,那他柳白昭肯定不会有好下场。   柳白昭初登谏皇司司长,就接手了一个涉及当朝二品大员的受贿案。   若说这个二品大员,还真跟柳白昭有那么点关系。   朝中众人面上不显,心中都等着看他的笑话。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柳白昭会难做时,他绷着一张清凌凌的芙蓉面,一声不响的把案子查得明明白白,连受贿金额都摸索的清清楚楚。   直接给全天下人表演了一个教科书版的“大义灭亲”!   没错,按照辈分来说,他得称呼这个二品大员为外公。   只不过,这个外公跟他没有一点的血缘关系。   从此柳白昭就在“大义灭亲”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先是把他外公搞的回家养老,紧接着就把他外公的大儿子,也就是他的大舅也给薅了下来。   理由是,孝期出去喝花酒,还“碰巧”被同僚撞上了,不但撞上,还因为一个烟花女子大打出手。   这种丑闻,谁家都不会扯开里子给外人看。   为官世家,在乎的就是名声。   柳白昭倒好,参他大舅的本子上写得绘声绘色。   不但描绘了他大舅为了红楼女子是怎么勒紧裤腰带一掷千金,还从各个方面写了他怎么与人“大打出手”!   见文中用白描的手法写道:“……他在春楼为烟花女子斗殴的叫喊声,竟比家中丧曲吹的唢呐声还要大……”   文武百官:“……”   真狠啊。   谁家里有这么个当官的,祖坟都得自燃了!   但也有人在私底下偷偷说,柳白昭与他生父的关系原本就不好,他这是在公报私仇!   结果呢,柳白昭第二天就给皇上上书了。   先是说,自己为皇上做事,一心只求公正,但求无愧于天,无愧于地,无愧于皇上的信任!   接着再说,就算他这么秉公执法,居然还有人偷偷摸摸诋毁他!说他公私不分!   他冤枉!   亲友犯罪,他痛心棘手,但与国家大义相比,他柳白昭势必要忍痛选择大义!如此高风亮节的骚操作,居然有人质疑他!   皇上对柳白昭与他生父的事情有所耳闻,但柳白昭确实凡事公事公办,无论是不是自家亲人,他都没放过就是了……   所以皇上狠狠发作了一通,为柳白昭稳稳的当了一回大靠山。   打那之后,柳白昭就停止了大义灭亲。   不是他刻意避着亲友,想要让他人也“雨露均沾”,而是他生父一家老实多了,谁都挑不出错来。   地上落着薄薄的一层白雪,柳白昭身姿挺拔,就是有些消瘦,再配上一张惨白的美人面,让人一看就后颈生寒。   “还有一事。”司侍有些犹豫的说道。   “户部张大人之子张潇,昨日喝醉酒跌进了护城河,今早才被发现。”   柳白昭想了片刻,记起是哪个张潇了。   毕竟这人前几日还在茶楼引经据典的骂过他。   柳白昭目视前方道:“有蹊跷?”   司侍:“通天廷的廷卫刚好昨晚在附近,看到了几个武林人士,似是涂欢教的。”   涂欢教在京城有家赌场和玉石楼,这些有头有脸的武林门派都在谏皇司的小本本上有备注。   世人只知谏皇司隶属与通天廷,通天廷的掌廷是德公公。   并不知道剩余两司加起来的权利都不及谏皇司。   所以这通天廷,虽说是德公公掌廷,其实真正有权利的是柳白昭。   大事小情,都得过他的耳。   树大招风,皇上才特意把德公公放到了这个位置上,帮柳白昭分散点火力。也算是对心腹臣子的一片爱护之心。   听到涂欢教,柳白昭顿了片刻,道:“此事与我们无关,告诉德公公不用管。”   “是。”司侍鞠躬退下。   柳白昭提步向外走。   “咯吱咯吱”的踩雪声回荡在地牢外的这一方黑墙之内。   跨出朱红色的大门,等在大门外的小厮走上前,给柳白昭恭敬的递上暖手铜炉。   铜炉外包裹着乳黄色的铜壶罩,上面绣着吉祥如意四个红红的大字,字体圆润,绣工一般,瞧着有些稚嫩,与柳白昭身后的地牢格格不入。   就像一只刚出壳的小鸡,被放在了关着猛虎的铁笼之中。   柳白昭接过铜炉,温热妥帖。   手指在“吉祥如意”上摩挲了两下,在小厮的搀扶下,踩着脚踏上了马车。   车帘要落下时,柳白昭捂着铜炉,半阖双眸道:“绕路去北雀大街。”   小厮名叫土豆,跟着柳白昭有些年头了,闻言连忙应了一声,想了想,补了一句道:“夫人昨日说,想吃脆麻花了。”   柳白昭闻言颔首:“先去买脆麻花。”   再绕道去北雀大街,给她买桃胶羹和缠丝饼。   那么平的肚子,也不知怎么容下这么多的东西。   想到家中人,柳白昭冰凌白雪般的面容松动了少许。   土豆落下帘子,拉起驭马的绳子,轻轻一抖。   心中不禁感叹,老爷每日都冰着一张俊容。   唯有提到夫人,才能宽得了他的眉梢。   作者有话要说:   今儿是肥章吧嘻嘻 第35章 2、顺着娘   屋内暖意融融,无烟碳在炉子里炎炎燃烧。   黄鹂用钩子挑了挑煤,簌簌煤灰落在地上,点点红星燃尽,堆成了一小簇轻灰。   “水月,绣好了吗?”   屋内长榻上摆着一张黄花梨木桌,左边坐着一个年约四十左右的妇人。   妇人似是眼睛不太好,看一会便会快速的眨几下眼皮。   日积月累的眨眼习惯,使得妇人眼角生了数余道长长的深皱纹。   妇人腿上抱着一只肥硕的白猫,伸长脖子看向一旁名叫“水月”的女子,女子手中端着绣花撑子,小心翼翼的穿针引线。   水月看起来双十出头,身姿纤长,比一般女子要高出些许,一双长眉极有硬气,微微皱起时,有些不怒自威的架势。   水月手中端着绣撑,眉宇间严肃凌厉,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做什么需要深思熟虑的大事情。   “好了。”   收针打结,水月像是扔掉了什么烫手的山芋一般,将绣好的手帕往妇人手中一塞。   “娘,你看看。”   妇人正是柳白昭的亲生母亲,杨氏。   当年柳白昭考取了功名,第一件事便是带着余水月和他母亲搬了出来,省得受他人磋磨。   杨氏微微眯眼,端详了半刻,笑着道:“水月的绣活越来越好了,这幅猛虎斗鹰,绣得惟妙惟肖,尤其这苍鹰的凶猛姿态,绣得十分传神。”   其实余水月的绣活称不上好,甚至可以说是粗糙,但杨氏夸得并不违心,余水月比原来绣得强出许多。   余水月端茶的手停了片刻,随后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她生了一双丹凤眼,瞳仁有些大,看起来十分有灵性,若是眼眸微眯,双眼便会显得很有压迫力。   余水月瞥了眼被杨氏连连夸赞的“苍鹰”,微微歪了下头,眸中闪过一丝疑惑。   “都这个时辰了啊。”   杨氏放下绣好的手绢,想抱着肥猫站起身,可是这猫太沉了,杨氏愣是没抱起来。   右侧伸过来一只手,余水月提着白团子的后颈肉,把它薅了起来。白团子猛地睁开双瞳,惊诧的看向一旁的余水月,开始强烈的挣扎。   余水月本来想把它扔地上,但杨氏在旁边,她就手腕一转,抱到了膝头上,死死的按住这只肥猫。   “白团子太沉了,都要抱不动了。”杨氏觑着余水月膝头“乖巧”的白团子笑道。   在丫鬟的搀扶下站起身,杨氏道:“娘去走一走,坐了一下午,腿都要麻了。“她看向屋外的夕阳,接着道:”白昭也快回来了。”   余水月点头:“我去伙房看一眼,就去陪娘迎他。”   杨氏应了声,在丫鬟的搀扶下慢慢往外走去。   看杨氏出了屋,余水月一松手,被迫压在她膝头的白团子猛的跳下她的膝头,撒丫子的跑了出去。   这猫虽说是她买回来的,但跟她一点都不亲。   也不怪白团子,余水月可不像杨氏一样爱护小动物,可爱的猫猫狗狗,在她眼中与鸡鸭鱼是同等地位。   可能还不如鸡鸭鱼,因为不能吃。   吃了白团子,杨氏会哭抽过去。   黄鹂耳聪目明,确认屋外除了百雀没有他人后,踱步到余水月身旁,微弓腰抱拳道:“禀告教主,张潇已死。”   余水月端起一旁的手帕仔细打量,道:“嗯。”   “就是……徐达他们从护城河回来的时候,碰巧遇到了两个通天廷的廷卫,打量了他们几眼。”   余水月抬起头,丹凤眼看向黄鹂的额顶,不辨喜怒。   被余水月这么盯着,不出两秒,黄鹂就忐忑了起来。   “教主恕罪。”说着,“噗通”跪下,双手伏地,额头“嘭”的叩到了地面上。   她们教主看着沉静斯文,其实性格相当暴躁,就像肚子里吞了一球子火,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喷出来。   门口站着的百雀看似平静,实则望着逐渐降落的夕阳,轻轻咽了口唾液。   房间内鸦雀无声,余水月暗忱了片刻,启唇道:“下次注意。”   不光黄鹂,门口站着的百雀闻言也小心翼翼的喘了一口气。   余水月将手帕从绣活撑子上慢慢解开,打量着手帕上的绣活,对黄鹂道:“做的干净吗?”   黄鹂连连点头:“没有留下蛛丝马迹。”   余水月点点头,拿起手帕问黄鹂:“你看这是什么?”   黄鹂不明白,疑惑的道:“不是猛虎斗鹰吗?”   余水月放下了手帕。   她绣的是猫戏彩蝶。   她疑惑,莫非彩蝶的脑袋绣的太大了?   说起昨日被余水月派人杀了的张潇,还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仗着他老子的势,外加亲姐姐是皇上的美人,就每天花天酒地。若是只喜欢睡窑街还行,他有一恶癖,喜欢强占民女。   暗地里曾经逼死过两个良家妇女,在他父亲和姐姐的操作下,他都平安无事的避了过去,继续逍遥的做他的纨绔子弟。   最近某次与狐朋狗友聚会中,他脑袋一抽,借着酒劲,失口痛骂了一个人,就是谏皇司司长柳白昭。   他之所以骂柳白昭,并不是正义感作祟,而是因为他喜欢的一个窑姐十分钟情于柳白昭的那张脸,还当着张潇的面夸赞了一句。   本来在酒桌上过完嘴瘾的张潇第二日也挺后怕,毕竟追究下来,辱骂朝廷命官可是要挨板子的。   结果没想到,他没等来板子,反而有好几个酸腐文人因此对他大加赞扬。   他们不敢骂,可以鼓励别人骂,他们听!   从来都是被他爸唾弃的张潇第一次被人吹捧,那颗极度自卑又强烈希望别人认可的心一下就膨胀了。   然后就做了一件大事!   回去选了个良辰吉日,招朋唤友,齐聚茶楼,在众目睽睽之下,引经据典的把柳白昭骂了!   此事当天就传进了柳白昭的耳中,骂他的人多了去了,他也没有太在意。就是记住了这父子俩的名字,有机会还是得“报答”一下,张潇的小辫子想必一揪一个准。   还没等他着手去查,这个张潇就死了。   起因就是,余水月也听到了这件事。   与柳白昭成亲这几载,不得不说,睡出了点感情……   余水月深知柳白昭的为人。   他是手辣,但心嘛,不算狠。   若没有切实的证据,他从来不会残害忠良。   所以骂柳白昭的,不是屁事不顶用的酸腐文人,就是确实不是什么好鸟。   无论哪种人,她余水月下起手来都不会手软。   再一打探张潇的为人,余水月望着窗外的冬日雪景,直接轻描淡写的对黄鹂道:“宰了。”   这几年柳白昭查了不少得罪人的案子,别说骂他,搞小动作的人比比皆是。   有一次,打扫院子的小厮在清晨刚把大门打开,就被吓的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   因为柳府的门口,被横七竖八的扔了十多只开膛破肚的死老鼠。   柳白昭当时就把这事压了下去,告诉下人千万别让余水月和杨氏知道,怕她俩受惊。   但余水月还是知道了,她知道柳白昭也不会闲着,可她更快,当天晚上就动手了。   柳白昭也很快查到了是谁干的,因为这么拙劣的恶作剧,显然不是有城府的人能干得出来的。   扔死老鼠的是一个官员的小儿子,这个官员因为一件案子被判了全家流放,只有这个十几岁的幼子被留在了京中。   奇怪的是,待柳白昭去抓这个幼子时,人居然不见了。柳白昭还以为这个幼子是因为做完蠢事,害怕他报复就潜逃了。   其实真相是,余水月当天晚上就派手下把这个幼子给掠出了京城,送去跟他爸妈“团圆”去了。   余水月觉得,流放喝风再吃点苦,有益于孩子的成长。   所以京城之中还有一个偷偷流传着的传言。   谁与柳白昭作对,似乎都没有好下场。   “夫人,鸡汤炖好了。”   余水月起身,拍了拍青色长袍,软底鞋走在屋中还好,走在土石地上真是不舒服。她穿了这许多年都没习惯。   进了伙房,下人们都停下手中活来问安。   余水月扬了扬手,走到菜板旁,熟练的拿起一掌宽的大刀,将洗好的水嫩香葱切成均匀的细末。   余水月的手长得不好看,掌心都是厚厚的茧子,一看就是做惯了活的人。   若是有习武之人细细看去就会发现。   那茧子并不是做家事磨出来的,而是暗器兵器等铁物磨砺出来的老茧。   将香葱细致的洒在咕嘟的鸡汤上,余水月道:“摆菜。”   她说好今日要给他煲汤,这汤还是她从王夫人那要来的食谱。   可她并不会。   除了切菜,她不会一点厨房把式。   余水月看了眼翠绿的葱末。   行了,这汤就算她做的了。   出了二进院,杨氏已经等在了大门口,右手把着门框,无名指微微蜷缩。   杨氏的右手无名指是个废指,因为被人掰断过。   余水月让教中的大夫给她看过几次。   她向杨氏与柳白昭介绍时,当然不能说这大夫是她教里的,只说是家中长辈原来的至交之子。   柳白昭还莫名打量了大夫好几眼,余水月就怕他看出什么端倪。柳白昭的眼睛非常毒,总能注意到别人忽略的细节。   还好,柳白昭并未多说什么,还多给大夫包了点诊金。   教中大夫姓钱,钱大夫自是不敢收,转天让黄鹂转交,又回到了余水月的手里。   余水月让黄鹂还给钱大夫,传话道:“教主相公给的,收着吧,好好治。”   钱大夫:就是不给钱,他也得好好治啊!   杨氏的指头若是旁的大夫来看,估计没有指望,还好遇上了钱大夫。武林各门派中的大夫,别的不敢说,骨科都是专业中的专业。   再治个两年,也就差不多了。   “水月,过来,能看见白昭的马车了。”杨氏冲她招手,笑着唤她。   只要柳白昭上差,无论再晚,杨氏都会让余水月陪着她一起接柳白昭。   每次回内院的路上,余水月在左边搀着她,柳白昭在右侧扶着她,杨氏就会笑得像是过年了一样。   余水月两世为人都没娘,所以在这种小事上都会惯着杨氏。   她曾见过黄鹂的母亲站在教中练武场,双手叉腰,横眉倒竖,像泼妇一样对着黄鹂破口大骂。   能徒手接暗器的黄鹂板着个脸,一个字都不敢还嘴,只能愤愤的小声嘟囔:“你也就是我娘,要不然……”   娘嘛,那东西不就是顺着的吗?   余水月心想。   作者有话要说:  余水月:谁敢动我相公? 第36章 3、王夫人   马车在视线中越走越近,到了司长府的大门前,土豆拉停了马匹,从马夫坐跳了下来,恭敬的掀开马车帘子。   先是从里面拿出了用油纸包好的吃食,余水月瞥了眼上面的标记,都是她想吃的。   余水月少时练功苦,涂欢教也没有尊老爱幼这一概念,能吃饱就不错了。长大成人之后,余水月才有时间,有精力和余裕去琢磨吃食。   她才发现自己爱吃甜的。   上辈子临死前,她也吃了不少甜食,共同点就是,都是柳白昭给她买的。   余水月每次吃柳白昭给她买的甜食时,心底就会升起一股说不出来的感受。   所以这个报恩性质的“田螺姑娘”,她做了一年又一年,然后……就睡出感情来了。   余水月转念一想也挺好,就这么过下去也行。   像柳白昭这种她看不腻的脸,世间少有。   况且谁能想到,柳大人的妻子,会是涂欢教的教主呢?   或许,这张脸是因为长在柳白昭的脸上她才多看一看?   余水月不习惯想这些数不清理还乱的事情,索性什么都不想。   小厮木墩接过土豆手中的点心,向余水月问道:“夫人,东西放到?”   余水月眼角看到杨氏要下去接柳白昭,连忙扶住她,顺手帮她系好有些松散的皮草围脖。   杨氏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其余都被余水月给围住了。   “一分为二,一半送到老夫人房里。”   杨氏也爱吃零嘴,但她前十余年吃苦吃多了,性子有些软,想吃什么,想要什么,总是不好意思提。   余水月用不着她提,她是天天要吃甜食的,直接给杨氏分一半。   在土豆的搀扶下,穿着白狐大氅的柳白昭从马车中探出了头。   初冬夕阳下,青年人的艳丽面容更显瑰丽。   “娘,我去扶一下白昭。黄鹂,扶着点老夫人。”   余水月说着,脚步飞快的下了台阶。   柳白昭手中抱着铜炉,上面的吉祥如意还是她绣的。   见柳白昭要下马车,余水月示意土豆让开,在柳白昭不赞同的目光下,她轻松将比她高了一头半的柳白昭从马车上抱了下来,安妥的放在了地上。   柳白昭:“……”   余水月自然的将手覆在柳白昭惨白的手背上,微微点头:“挺好,手挺暖。”   柳白昭身子骨弱,这是与余水月相比的结果,同平常人相比,也就是一般人。   他怕冷,有一年冬天柳白昭染上了风寒,从来就冰凉凉的人,烧成了大火炉,满面赤红,闭上眼就流泪珠。   平日里高山雪莲般的面容,平添了一丝媚气,眼角泛红,高挺的鼻梁微皱,看起来有些可怜。   刚开始还有意识,后来烧糊涂了,就无声的流眼泪和鼻涕,哑着嗓子,一声声唤余水月的名字。   余水月搂着比她高大的相公,疯狂给他灌药。   从那次之后,每年冬季,余水月都会给他备好过冬物件。   保暖大氅或者棉衣是必须的,还有暖手炉,暖脚毯,姜汤,都得备好。   柳白昭握着壶的手动了动,手掌一翻,白到透明的大掌就握住了余水月的手。   “你摸摸,手心也暖。”   柳白昭墨黑色的瞳仁低垂,凝望着妻子的侧脸。   两人也算老夫老妻了,余水月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满意的点点头,拉着柳白昭往杨氏的方向走。   “娘等你好一会了。”   柳白昭握了握两人交握的双手,跟在余水月的身后慢慢踱步。   老爷夫人的互动是府里见惯了的事,有时柳白昭在书房办公到深夜,不小心睡着了,余水月就会把熟睡的柳白昭抱回卧室。   告诉下人们谁也不许说漏嘴,不然老爷身为大男人的自尊心又要作祟了。   小厮丫鬟们:……夫人,您平日里把老爷从马车上抱下来的举动……也很伤自尊。   柳白昭平日里面上很少有笑意,可能与从事的差事有关,必须要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余水月觉得这个说法可能不算对,她认识柳白昭的时候,他就不爱笑,那时他还不是谏皇司的司长。   柳白昭总是眉眼耸拉着,有着淡淡的疏离感,很多人从里面看到了睥睨的味道,因此说柳白昭自恃清高看不起人。   其实有点冤枉他,他生的眼角稍挑,看起来确实有点不近人情。   余水月偏偏就欣赏他这个不吃嗟来之食的清高样,冷冷的冰山雪莲,融化的时候才更好看。   陪杨氏吃完饭,小两口才并肩往院子里走。   “过几日可要去赏梅?”柳白昭牵着余水月,回廊中也落了些飘雪,冻成了滑滑的冰面。   余水月不懂得这些赏梅赏花的乐趣,有什么好看的?   她不怕冷,但杨氏和柳白昭都怕冷,冻得鼻头滋遛滋遛的吸鼻涕,落雪的冬梅越看越冷,真不知道好看在哪。   “好,哪日你提前订好,我让下人备东西。”   但还是得去,杨氏需要出去多走走,柳白昭公事压力大也需要适度散心,她就是个陪客。   柳白昭用大拇指在她手背摩挲,道:“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会比较忙,若是晚上回不来,我就让土豆给家中传口信。”   看来这次的案子不小,余水月想起皇城外贴着的通缉令,似乎与前朝有关。   想到前朝的祸患,余水月眸中微光一闪,点头道:“你尽管放心,我若是想你了自会去看你。”   想看自家相公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她想了,便会去看。   望着眉眼灵动的妻子,柳白昭掀开自己的狐皮大氅,想要把她一并搂入怀中。   他刚掀起一条缝隙,就被余水月按了下去:“怪冷的,别掀,马上到院子了。”   柳白昭:“……”   他就是想在银月高挂的雪夜,将妻子搂在怀中浪漫一下。可惜,他娘子怕他冻着。   柳白昭拉拉着一张脸,跟着余水月进了他俩的院子。   入了屋,屋中暖气扑面而来,余水月才批准他脱外套。   柳白昭觉得他娘子可能没有感受到他情绪不好,谁叫他平时也是拉拉着一张脸,着实看不出来不高兴,还是很不高兴。   “你看,我给你绣的手帕。”   不管是虎戏苍鹰还是猫戏彩蝶,余水月好歹废了不少时间,送还是得送。她为别人做了什么,都会让对方知晓。   她做不来默默付出那么伟大的事情,余水月自认,她品行算不得高尚。   接过手帕,柳白昭明显气质柔和了许多。   看到上面的绣品,柳白昭挑挑眉。   他娘子的绣工画风与常人不同,这是他早就知道的事实。   这是虎?不对,若是虎的话,水月一定会在它额头绣一个“王”字,再结合这只动物灵巧的动作……这是只猫。   另外一只不明飞行活物……脑袋有点大,一双眼睛绣得有些凶……但是,如果那只是猫的话,这个大小比例……扑棱蛾子?   柳白昭垂眸,道:“猫戏……蝶?”   余水月点了点头,她就知道,柳白昭的眼神是家中最好的。   杨氏眼睛有旧疾,黄鹂……她自己都不会绣,哪里懂得绣品,还是柳白昭识货。   柳白昭看了眼余水月的表情,嗯,猜对了。   将手帕叠好,柳白昭揣进袖兜中:“谢谢水月。”   他娘子的绣活和手艺一向不走常规路线,书法中有草书,水月的绣技也能称得上是“草绣”。   破马张飞,毫无章法。因是余水月绣的,对柳白昭的意义就不同起来。   “今日的鸡汤很好,比上次进步许多。”   柳白昭想起席间余水月为他煲的汤,不禁夸奖了两句。   这汤的好坏着实跟她没关系,应该是伙房大娘的手艺进步了。余水月脸再大,也没法把汤的味道归功到自己切的葱花上。   余水月:“嗯,往后常给你煲汤,王大人的夫人说,她家大人日日喝汤,否则没精神,想必还是有用的。”   官员的夫人间经常会找个由头聚一下,通常是谁买了个新东西,想跟旁人炫耀,或是家里有了什么好事,讲来给别人羡慕羡慕。   余水月一个刀里来剑里去的魔教教头,对这些女人家的东西十分不耐。   夫人们之间的交往也有一套处世准则,若她家大人的官位高,那这个夫人通常会占据主导位置,坐在那里听其他夫人的吹捧。   相对应的,若她家大人官位低,那这个夫人就会殷勤的捧着高官夫人,而对那些相公职位低的夫人们又是另一幅脸面。   两人相公的职位差距大的话,通常不会有什么摩擦。   □□味最浓的,就是相公品级差不多的夫人之间。   余水月所说的王夫人,她家王大人是刑部的三品官员,按品级来说,确实与柳白昭不相上下。   因此王夫人总是喜欢明里暗里的与余水月比较。   当然,这都是王夫人单方面的,余水月要是想治她,都不用五根手指。   余水月初次应邀去茶话会时,王夫人第一个迎了上来,满脸虚情假意的跟她说了几句,品鉴过她的容姿后,暗地里瞥了瞥嘴。   见余水月坐在那不声不响的吃东西,王夫人心中笑她没见过世面,一副好欺负的样子,便带着丝恶意,佯装不懂道:“听说谏皇司大半都是阉人,柳大人日日在谏皇司,身上不会沾染到些许味道?”   常有人说柳白昭与阉人沆瀣一气,余水月从来不在乎这些话。   她还是魔教教头呢,说出来得吓死这些娇娇弱弱的夫人们。   王夫人是王大人的发妻,王大人没考取功名前就娶了她,发迹之后也没改变心意,难得的有情郎。   王夫人当年刚参加夫人茶话会时,也被挤兑过不少次,她生性泼辣,弄清楚哪些人是能得罪,哪些人是不能得罪的之后,她就像一只斗志昂扬的小母鸡,开撕!   撕了这许多年,看到与她境遇相仿的余水月,不禁在心底暗暗比较。   同样是三品,柳白昭比她家老王小了十多岁!那说明什么,以后前途肯定比老王宽啊!   再看余水月,据说也是从地方小户人家出来的,家中是开镖局的,那等草莽生意,京中权贵们是看不起的。   但余水月一点也不怯场,除了沉默了点,没有什么丢人的举止,几个高管夫人也对她赞赏有加。   王夫人不知,她们赞赏的可不是余水月,而是她身后的柳白昭。   这么一对比,王夫人就心理失调了,就想拿出老人的范儿,来教一教这个新夫人。   余水月听到她说的话,掀起眼皮瞥了她一眼,还不忘往嘴里塞一块牛乳饴糖,这东西精贵,还难买。   余水月彼时才刚刚做“官员夫人”,没有经验,偶尔控制不住身上的“霸王之气”,丹凤眼中带着一簇凶光,一下子就把王夫人压住了。   王夫人对上她的视线,心中突的一慌,竟不敢再去直视余水月的眼。   余水月大拇指与食指搓了搓,厚厚的茧子发出沉闷的摩擦音。   “王大人也时常跟死囚共处一室,身上有死人味儿吗?”   王夫人一噎,她张了张嘴,没再去争辩。   她可真是看走眼了,这个余水月,可没有看上去那么好相处。   旁边听到两人对话的夫人们对了一个眼神,不愧是能做出“大义灭亲”壮举的柳大人的娘子,性格一样独特。   王夫人没再跟余水月搭话,可缘分就是这么奇妙,每次余水月来,她俩都能被安排到一起坐。   王夫人想换位时,其他夫人就说:“王夫人你和柳夫人关系好,多和她说说话,免得她拘束。”   王夫人:……你们哪只眼睛看到我俩好了?她拿话怼我的时候你们没听见吗?再说那女人也不用她陪啊,她一个人从开始吃到最后挺开心的啊!   其他夫人捂嘴娇笑:“之前王夫人与柳夫人不是相谈甚欢嘛,我们都没和她说过话呢。”   确实,余水月不喜欢那些客套话,点下头就算打过招呼了。   王夫人:……   作者有话要说:  王夫人与水月的“友情”还很长 第37章 4、王对王   俩人“同桌”坐久了之后,王夫人发现,余水月真是个怪人。   茶话会一半的时间在吃,一半的时间在发呆,嘴里偶尔还念叨两句什么,怎么看怎么不正常。   王夫人自动自觉的在两人中间画出了一道无形的“楚河汉界”,后世叫做三八线。   余水月其实是在默背心法,坐在那儿调理内息。   这日,王夫人跟身边另一位夫人探讨烹饪,她原意是想向别人炫耀一下她的厨艺,以至于她家王大人的胃被她抓的死死的,每日都得喝她做的羹汤。   王夫人出身市井,与大户人家的夫人相比,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所以经常会吹嘘标榜自己一番。   上次她吹嘘,自己最近在临摹名家字迹,这是一个风雅,又能磨练心性的爱好。   写字需得静下心来练习,可王夫人的心是热络的,静不下来。   写一写就得扯扯头发,王大人回来时,见到家中夫人,一头青丝张牙舞爪,还以为是女囚跑他家来了。   这次茶话会前,王夫人在家中冥思苦想了好几天,决定吹嘘自己的煲汤手艺,毕竟做了这么多年饭,还真是颇有心得。   旁边很少跟她说话的余水月动了,咬着蝴蝶酥,凑近道:“你会煲汤?”   王夫人心中有点怵她,但又想炫耀,便像小母鸡一样挺直腰板:“会啊,我家王大人日日都要喝我做的汤!”   余水月嚼着点心道:“汤有那么滋补?”   她对厨房之事一窍不通,成亲这么多年也没有奇迹发生。   柳白昭身子骨弱,倒是可以给他煲点汤来滋补一下,杨氏也能跟着喝个一两碗。   见余水月一脸“佩服”的神情,王夫人不由得有点飘,骄傲的说:“我会五十八种汤,从脑壳到脚底板,能补到骨头缝里。”   余水月了然的点点头,端起茶喝了一口,对一旁的黄鹂说:“去取个纸笔来。”   王夫人警觉的问道:“干什么?”   这女人不会是想要汤品做法吧?脸皮那么厚的吗?   余水月:“你给我讲讲,我不贪,十种汤就行。”她学着王夫人的用词到:“我也想让我家柳大人日日都要喝我做的汤。”   当真这么厚脸皮!   王夫人不禁也被噎了一下,圆溜溜的大眼睛眨了眨,说道:“……这,这都是娘家学来的祖传手艺。”   意思就是说,独门绝学,不好告诉外人。她也没想到这个余水月居然张嘴就要。   余水月:“你家是开汤浦的?”   她记得这个王夫人的爹是布庄的账房,跟汤浦没关系。京中这些夫人们的底子,她早就派手下去查过,摸的细细的。   王夫人:“……不是。”   “不做买卖,就不算断人财路,我就放心了,王夫人你也放心,我就在家煲煲汤,不告诉外人。我心中念着王夫人你的好,以后有机会了,定会投桃报李。”   黄鹂借来了笔墨,余水月直接把这个递给王夫人,一副不容推拒的架势,面上还少见的带了个笑。   王夫人攥了攥手里的手帕,真是又气又悔,伸手不打笑脸人,都被抬到这了,她也不好再拒绝。   什么念着她的好?她不要!   王夫人喘着粗气,瞪着眼前的笔墨纸砚,不可置信道:“我自己写?”   让她给方子就算了,还让她自己动笔?!   余水月理所当然的说道:“我字迹拙劣,王夫人上次茶话会不是说最近在临摹名家书法吗,刚好让我学学。”   王夫人:……她那是在吹牛啊!   她没有写字天赋,这么多年也就算是字迹工整。   “还是柳夫人自己写吧,我今天手有点疼。”王夫人心虚的道。   余水月眸光微动,压下眉梢,做出关切的表情道:“快让我看看,不瞒王夫人说,我家也有家传绝学,就是看伤筋动骨。刚说投桃报李,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机会,快伸手给我瞧瞧。”   作势就要去拉王夫人胖嘟嘟的手腕子。   她当年练功,胳膊腿摔断是常有的事情,经年累月的断骨接骨,还真是半个接骨师傅。这两年钱大夫给杨氏看手指,她也跟着听了不少。   王夫人头顶都要冒烟了,她余水月听不懂真话假话吗?!   “不用了,又好了,我来写吧。”王夫人勉强维持住僵硬的笑脸,接过了余水月手中的毛笔:“没那么疼,写两笔字还是可以的,就是字迹可能不那么好看。”王夫人歪心思一动,就想写狗爬拉字。   “没事,王夫人毕竟是临摹过名家书法的人,字迹肯定拙劣不到哪里去,稍后我可要观赏观赏,想必其他夫人也想观赏一番。放心,我至多给她们看一道汤。黄鹂,给王夫人磨墨。”   余水月敲打一二,提醒王夫人,自己吹的牛,可得自己圆回去,既然立了牌坊,就得日日立,时时立。   王夫人现在就想把笔摔到她的脸上!大家都看,她怎么写狗爬拉字!不想再跟余水月多言,王夫人闷头开始奋笔疾书。   想着自己吹出去的牛,王夫人一笔一划,写得比平时临摹的还要好。   余水月瞧着,满意的点点头。捻起一片蝴蝶酥,学着王夫人娇嗒嗒的样子塞进嘴里,还冲她笑了笑。   看得王夫人目眦欲裂,咬碎了一口银牙。   在旁的夫人看来,就是王夫人与柳夫人的“友谊”更好了。   柳白昭还真不知道,他喝的汤里还有这么个小故事。谏皇司和刑部经常会有走动,公事上也有许多往来。   柳白昭认得这个三品王大人。   身量不高,体格壮硕,话也不多。   刑部官员这点倒与谏皇司很像,嘴巴严。   每天接触的事情都不是能随意乱说的,日子久了,自然就变得寡言。   余水月在京中没有朋友,私底下从不与别家夫人一起出去逛街聚会,也就从来不提别家夫人的事情,这种互相“探讨厨艺”的事情还是第一次。   “白日你在家若烦闷,可常与王夫人出去走动。”   柳白昭从来不会拘着她,想出去便出去,都随她的意。   他哪里知道,有时他刚出去,余水月就跟杨氏找了个借口补眠。随后点脚就上了房梁,一跃就出去了。   涂欢教在京中有一家赌坊和一家玉石楼,因涂欢教的总教坛在西城,那儿的特产就是玉石,每次玉石从西城运到京城,押韵玉石的涂欢教教徒就会和黄鹂接头,汇报一下近来教中状况。   教中一百多号人都是吃饭的嘴,不做点生意都得饿死。正经的武林门派能广招徒子徒孙,收他们的学武经费。   那些徒子徒孙的家中长辈不差钱,大把大把的真金白银往外掏。   她们涂欢教,从根上来说,就是个魔教,因为开教的祖奶奶练的不是什么能见得光的功法。   余水月擅长的穿顶掌也极为霸道,掌风带着韧劲劈在人的天灵盖上,余波顺着脊椎一路漾开,只听“啪啪啪”的几声脆响,轻则瘫痪,终则脑花四溅,直接去见阎王。   如此霸道的功法,名门正派是不会练的。   谁家孩子练武会送到魔教来?心那么大的吗,学完了去干什么,危害百姓?去衙门踢馆?或者炸皇城?   所以涂欢教很穷,在余水月小的时候,一直以为全天下都在闹饥荒,后来才知道,只有他们涂欢教在闹!   人在极度严苛的环境当中,通常会磨砺出坚忍不拔的品性,涂欢教就算这么穷,都没阻碍得了这群穷鬼练功,还越练越好,臻入佳境。   等余水月接手了涂欢教之后,她才开始认认真真的帮涂欢教赚钱。   有了钱,教中整体的武学水平都不低,涂欢教自然就在武林上有了一席之地,只不过由于教中人练功练得五花八门,他们也一直没能入得了正经门派的门槛,别说门槛,距离大门远着呢……   听到柳白昭的话,余水月应道:“我知道。”   她若常约王夫人出去,王夫人估计得从炸毛小母鸡气成圆鼓鼓的珍珠鸡。   “水月,你听说过涂欢教吗?”柳白昭突然问道。   柳白昭换上了在家中穿的白袍,白面白衣,看起来就像陶瓷做的美人。   美人眼眸微阖,长睫挡住了眸光。   余水月拿起一旁的茶壶,正打算给他倒茶。   “涂欢教?知道,家中镖局经常会帮他们押运东西。”余水月给他倒了半杯茶。   柳白昭喝多了茶会睡不着,但他吃完饭就喜欢喝点茶清口,每次余水月都会给他倒半杯,过过嘴瘾。   “涂欢教怎么了吗?”余水月感兴趣的问道,视线与柳白昭相对,想看出点什么。   “没怎么,就是最近赌场铺的有点招眼。想着水月的老家也在西城,好奇就想问问。”柳白昭端过茶杯轻啄一口。   “他们在京城还有赌场?我都不知道。”余水月道:“我只知他们在京城有玉石楼,父亲帮他们押运玉石的时候,让家中给我捎带过东西,就是初秋的那匹布。”   涂欢教在西城其实还有一家镖局,余水月当年初遇柳白昭时,顺嘴说家中开镖局,这谎一扯,就扯了这么多年。   所以就连西城当地人都不知道,余家镖局其实是涂欢教的产业。   镖局给涂欢教压玉石不是能瞒得住的事,她先挑明,省得以后被看到了再解释,有些欲盖弥彰。   招眼可不是个好事情。   余水月顺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边啄边打量对面的男人。   柳白昭似乎在认真的饮茶,长眉淡舒,薄唇微启。   柳白昭是个聪明人,他不太可能说一些没有深意的话。   余水月知道,柳白昭一直怀疑她和涂欢教有关系。   如果不是试探什么,那就应该是在警示她什么。   进来发生的也就张潇这一件事。   余水月猜想,应是通天廷的廷卫将见到徐达等人的事情告诉了柳白昭,他觉得涂欢教与她有关系,所以点一点她。   这么想就能说得通了。   一旁的黄鹂听到柳白昭的话,不由得晃了下心神,连忙低下头,怕被柳白昭看出什么。   “黄鹂,去给我备洗澡水。”   “是,夫人。”黄鹂听后,急步走了出去。   柳白昭眼角余光瞥到黄鹂略显急躁的脚步,不动声色的抿了口茶。   余水月喝茶喝酒都喜欢一饮而尽,她举起茶杯,仰头喝光,眼角扫向柳白昭,就见他偷偷伸出了手,还打算倒一杯……   她一把将茶壶提了过来,给自己满上:“你不能喝了,再喝睡不着了。”她喝多少浓茶都不会影响睡眠,柳白昭可不行。   柳白昭修长的五指抓了抓,伸直脖颈,收回了手臂:“我没想倒茶。”   余水月挑眉:“那你方才在做什么。”   柳白昭一脸从容:“伸伸手臂。”   余水月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柳白昭坦坦荡荡与其对视,余水月从他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看出了笑意。   她举起茶杯,显摆似的喝了一口,还砸吧砸吧嘴:“香”。   她心中暗忱,徐达他们确实大意了。   至于赌场,还是得再低调一点。   你赚多了,别人肯定会眼红,饺子就那么多,你多吃了,别人就会少吃,心里就会不平衡。   余水月并不怕柳白昭知道什么,同床共枕几载,身边这男人把她放在什么位置,她心里还是有数的。   柳白昭眼含笑意,烛光微荡,柔和了他的眉眼。   他始终不去深究涂欢教与余水月的关系,因为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改变他的立场。   他柳白昭算计谁,都不会算计她。   作者有话要说:  老夫老妻的,看破不说破   柳白昭:我一直以为她是涂欢教中的小喽喽…… 第38章 5、伤自尊   沐浴过后,余水月拿过杨氏给她买的香膏涂身子。   她从小练功,全身上下的疤痕数不胜数,杨氏之前同她一起去泡热汤,刚开始还不好意思,后来见她身上疤痕,就开始淌眼泪……   热汤本来就烫,再看杨氏热泪盈眶,不要钱似的往外流,余水月看得十分烦躁,却又不好喊乎她。   从热汤回来之后,杨氏就开始热衷于给她买香膏,都是涂身子用的,有的据说能淡疤消肿。   疤痕淡没淡,余水月没看出来,她就是觉得太香了。就像把人泡在了花蜜里,泡了七天七夜,还天天让她吃花瓣那么香。   不涂更不行,杨氏会淌眼泪,柳白昭表面上不说,但只要她想偷懒,他就会把香膏放在床头的柜子上。   余水月想着趁柳白昭不注意,把香膏倒了吧,余水月又有点良心上过不去,虽然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良心这东西。   所以每晚沐浴过后,她就木着一张脸在床头涂香膏,涂得整个帐子里都是那股子味道,余水月觉得自己现在就跟个女人家一样。   学会了绣花,画眉,现在整个人还香喷喷的!   余水月心中叹气,手掌快速的在腿上把香膏涂抹开,油乎乎的,泛着肌肤的光泽。   余水月原本的皮肤颜色并不白皙,毕竟一年四季在外练功,大太阳下面晒着,肤色若是仍然洁白,那肯定是有病。   桌边,柳白昭像模像样的端着一本书,一个字都没进脑袋里。   眼角瞥到他娘子在涂香膏,四肢匀称,这些年捂得白了许多,看得他静不下心来做学问。   柳白昭想着接下来一段日子他都会很忙,估计没有时间温存。   所以今夜想与余水月亲热亲热。   他暗示性的解开了墨发,对襟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片洁白的胸膛。   然而余水月无动于衷。   柳白昭:……   平时看到他这样,他娘子早就扑上来了。   用“扑”这个词,也许显得柳白昭不够伟岸……但他确实身板子不行,累活都得指望余水月。   余水月挺乐衷于夫妻亲密无间的活动,可她今日与那副猫戏彩蝶缠斗了一下午,眼睛有些疲惫。   她相公每日睡前都要看几页书,可能是为了在梦里做学问,她心想。   余水月不打扰他,把香膏放回床边的木柜之中,直接钻进了被窝里,她明日要去赌场给下属们“紧皮子”,下午还得陪杨氏去取前些日子做的棉衣。   “兼职官员夫人”余水月的一天是非常忙碌的。   “兼职”这个词,是她上辈子死后,看到的那本书里学来的。   桌边独自绽放的柳白昭:……   柳白昭想喝茶,想起余水月的叮嘱,他顿了一下,伸手去拿另一个壶,里面装着热水,已经有些温了。   喝着温水,柳白昭望向窗外的银白色月光,孤单的月亮独自挂在天幕,不知是月亮更孤单,还是他更孤单。   但柳大人可没时间孤单了,他再不说点什么,他娘子都要睡着了……   借着烛光与月光,柳大人用杯中温水看了看他的面容。   长眉明眸,挺鼻薄唇,就是脸色有点苍白,但黑灯瞎火的,吹了蜡烛就看不清脸色了。   柳大人深知,他娘子十分喜欢他的容貌。   可柳白昭并不喜欢他自己的相貌,他觉得不够威武。他曾经尝试留胡子,可他毛发稀疏,留起来不伦不类。   他面上不动声色,问余水月对于他“稀疏”胡子的看法。   余水月笑了,那笑容就像看见孩子穿了大人的衣裳,带着点怜爱,还有一丝安慰。   柳白昭:……剃了吧。   从此他就再也没留过胡子。   “要睡了?”   柳白昭从椅子上起身,将一个字都没看进去的书合上,踱步向床边走去。   余水月梦中都快到二道岭了,听到柳白昭的声音,掀了掀眼皮:“明日要陪娘出去,想早点睡。”   余水月睡在床铺里侧,柳白昭睡在外侧,他坐在床沿上,白色绸衣泛着珍珠般的光泽。   像这种绸衣,余水月是不耐烦穿的,尤其是真丝衣裳,她指腹粗糙,一划就容易将衣服刮画。   柳白昭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光滑的不得了,穿起绸衣来格外好看。   凝望余水月半梦半醒的面庞,柳白昭伸出了手,矜持的按了按余水月的肩膀。这对正经的柳大人来说,就是最大的暗示了。   显然,余水月没有感受到她相公的多方面暗示。   她伸了伸脖颈,以为柳白昭是要帮她揉肩膀,直接翻身趴了下去,道:“两边肩膀都捏捏,使点劲。”   柳白昭僵了片刻,双手抚上余水月的肩膀,开始认真的按摩。   “对对,再使点劲。”余水月点评道。   柳白昭的手劲真的不大,连黄鹂都不如。   黄鹂的名字是她娘给她取的,并不是因为黄鹂有着清脆的嗓音,就是因为她的声音太粗了,她娘亲想让她像百雀一样有个好嗓子,就想给她起名叫“百雀二”。   “百雀二”这个名字受到了黄鹂强烈的抗拒,她娘亲与常人不同的脑袋瓜一转,就给她起名叫黄鹂了。   都是鸟,差不多。   柳白昭吭哧吭哧按了一刻钟,他不能再按下去了,再按下去就没有力气做别的事了!   修长的双手停了停,柳白昭绷紧了脸皮,按摩的双手轻轻的落在了余水月的腰上。   余水月的腰,线条流畅,肌肉紧致,一丝赘肉都没有。   习武之人最忌讳把后背面向他人,就连自家相公也不例外,余水月习惯性的会保留一丝警惕。这是身体每一寸肌肉强迫记忆的结果,改不了。   当柳白昭双手下滑的一瞬间,余水月条件反射,猛地翻身向后,一个冲劲差点将柳白昭掀翻。   还好余水月及时拉住了他的手腕。   对于余水月有功夫这事,她从一开始的解释便是,因家中开镖局,还只有她一个女儿,所以她从小就跟着习武。   至于她身上的大小伤痕,都是幼时习武练的,父亲比较严格,希望她一个女儿家能撑得起门面。   余水月的“便宜爹”还没死,所以还不用她继承镖局。“便宜爹”能活到多大岁数,都是余水月说的算的。   被余水月差点掀翻的柳白昭,此时一双漂亮的凤目直勾勾的盯着他的娘子瞧,一点都没有被差点掀翻在地的后怕,因为柳白昭已经习惯了。   刚成亲的时候,余水月的反应更迅敏。   夜半柳白昭睡醒,想把余水月搂进怀中,结果被余水月一脚踹下了床,幸亏余水月出脚的时候猛然惊醒,及时收住了脚力,不然柳白昭这个小身板估计就没有“然后”了。   为了减少误伤柳白昭的事件继续发生,余水月秉承着不想谋杀亲夫的想法,新婚后的一段时间内,余水月都会主动与柳白昭肢体接触,想着熟悉了他这个人,应该就不会总是“伤害”他。   就像余水月贴身带的飞镖一样,时间长了,就熟悉了。   柳白昭从小就面白条顺,因此对“羸弱”之类的词非常敏感,余水月每次“打了”他就会问他疼不疼。   能不疼吗?   大丈夫心里作祟的柳白昭淡然道:“不疼。”   余水月:“嗯。”   心想,漂亮的薄唇都抿上了,看样这次下手太重了。   为了不再挨打,柳白昭也积极配合余水月的肢体练习。   但在外人眼中,这一对新婚夫妇就是孟不离焦,焦不离孟。   就连柳白昭去茅厕,余水月都得拉着他的手去,柳白昭比余水月高出一头多,大半个身子都靠在了余水月身上。   为什么呢?   因为柳白昭想亲亲她午睡的脸庞,结果被余水月一个飞掌打得摔倒在地,脚崴了……   所以余水月不得不搀着他去茅房。   拉拉着一张脸的柳白昭决心今日与他娘子再练习五十次亲亲,让余水月从此对亲亲麻木!   大半夜不睡觉,披头散发的盯着她瞧,刚喝过水的红唇水润润,还怪漂亮的,就像一只心怀鬼胎的艳鬼。   余水月方才的一个过江龙翻身,将这点睡意都翻没了。   她后知后觉的上下打量她的漂亮相公,心下了然,于是道:“想晚点睡?”   柳白昭从来不会面红耳赤,仿佛根本没有那个神经。   他见余水月终于看懂了他的暗示,点了点头,动作迅速的开始脱衣服。   余水月每次都心生感慨,她相公看着清心寡欲,其实还挺色。   偏偏体格不好。   月上中天,余水月瞧着柳白昭满脸的大汗,还真有点美人香汗的意思。   “……停一停,休息一下?”   柳白昭今天表现不错,就是有点贪多,导致时间拉长,对他来说就是极限运动了。   余水月拿起一旁不知道谁的衣裳,凭感觉摸应该是柳白昭的绸衣,给他擦了擦汗。   柳白昭喘了几口粗气:“等等。”   清风明月般的柳白昭手无缚鸡之力,最近由于公事繁忙,就断了每日的晨练。   虽说在余水月看来,柳白昭晨练的那套拳法,打得还不如教中孩童的启蒙拳。   但这话她不能说,伤人自尊。   柳白昭最后“等”的时间有点久,余水月就不耐烦了。   她直接跟不甘心的柳白昭换了个主导权,很快就结束了这场战役。   第二天一大早,柳大人天没亮就爬了起来。   他一动,余水月就醒了,揉了揉眼睛,问道:“茅房?”   墨发披散在身侧,柳白昭挺直了脊梁,初醒的声音略带沙哑,道:“去晨练。”   余水月一听,差点没笑出声,但她细微的表情还是让柳白昭动了动眉梢。   听着屋外柳白昭练拳时的低喝声。   余水月双臂枕在脑后,躺在被窝里心想,看来这次是刺激大了。   她其实也想让着他,可惜,柳白昭一个只能玩权谋的文官,连跟她“安能辨我是雄雌”的体力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柳白昭吧……是这篇文里最漂亮的……男主   嗯,最漂亮,其他的就不要多强求了,咳咳 第39章 6、前尘事   余水月是一个孤儿,从她懂事起,她就已经在涂欢教了。   白日跟着教徒练功,做苦力,晚上回到住的地方继续练。其实她根本不是练功,就是吃不饱,晚上饿的睡不着。   教徒们睡的地方是一个大通铺,破布一卷就算行头了。   她等其他人都睡着了之后,打着练功的名义,屋前屋后捉老鼠。胡乱的拍死,再想办法弄熟,偷偷吃独食。   余水月曾经想过,她之所以后来能掌法了得,很可能就是小时候耗子拍多了。   她每天夜里都得练习拍耗子。   怕把别的教徒吵醒,她还得拍得又快又好,直接“导致”她的动作越来越灵敏,掌法越来越纯熟。   都说宝剑锋从磨砺出,余水月十分赞同,她觉得下一句就应该是“穿顶掌自劈鼠来”。   她不分昼夜的吃独食,除了练成了超乎常人的手速,同时磨炼了她敏锐的洞察力,稍有点风吹草动,她凭感觉就能琢磨出大概方向。   余水月在一众教徒中并不算凸出,因为长期练习拍老鼠,她习惯了隐匿身形,所以在诸位长老挑选徒弟的时候,余水月并没有被选上。   她也不在乎,长老院子里那么干净,瞧着就不像有老鼠的样子。   然而金子这种东西,是遮掩不住的,因为她会反光。   那年发生了一件改变余水月人生轨迹的事情,就是教主选徒弟。   为了公平起见,让教徒们自由斗殴,最后选出三人收为关门弟子。   余水月原本不想去,但当她听说当了教主徒弟,能天天吃饱饭后,蔫蔫的余水月顿时精神了,还有这等好事?   那必须去!   不出所料的,默默无闻的余水月一战成名,后来别人才从跟她同屋的教徒们那听说,余水月有多么刻苦!天天半夜不睡觉跑出去练武!   不但练武,还帮她们烧炉子,整个冬天屋里都暖烘烘的。   为人仗义,爱护同辈,还能吃苦,命中注定她要成大事!   烧炉子?   余水月对这个飞来的好人好事表示沉默。   她肯定不会告诉别人她是为了烤耗子。   一直到老教主退位,余水月都醉心于武学。   不为别的,为了等老教主退位,她好坐上那个位置,以后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老教主早就摸清了她的脾性,经常欲言又止,觉得她学武的心思不正。但转念一想,他们是魔教,不正就不正吧。   等余水月年龄长大些,接手了涂欢教,不再盯着眼前的那一碗大米饭,她才算是真正的成了一个有担当的“教主”。   和两袖清风的老教主不同,余水月是苦日子里爬出来的,知道这么穷下去,涂欢教迟早得玩完。   到时她也不用做涂欢教教主了,可以和丐帮商量一下,成立丐帮西城分帮……   那时她才开始大刀阔斧的整顿,做生意!买粮食!   凭借涂欢教这个不太好的名头,她们的生意之路走得颇为顺畅。   毕竟很多人还是吃软怕硬的。   魔教有事找你商量,你敢不答应?   余水月本身不太懂做生意,但是她懂得最简单的道理,物以稀为贵。   她还知道,她们西城产玉石。   那就好办了,折腾玉石出去卖就行了。   除了玉石楼,余水月想了想她们还能做什么。   市肆和酒楼她第一个否决了,就教中这些人,能把酒楼吃垮了。   窑子也不行,她怕自己动手宰嫖客。   想来想去,她们好像只能开赌场,就算有人来闹事也不怕,黑吃黑,看谁的牙口硬。   她那时显然没有想到,她下辈子会把赌场开到京城去。   从此往后,涂欢教一路走得顺风顺水。   余水月的左膀右臂,石榴负责武,百雀负责文,还有一个尾巴黄鹂做她的贴身丫鬟。   诸事顺遂,生意兴隆。   余水月怎么也没想到,她上辈子还没享受够的人生会戛然而止。   一切事情都从教里来了一个新人开始说起,这个新人是一个面容俊逸的年少书生,名字叫做孙辉鄞。   孙辉鄞来的时候灰头土脸,除了一个老仆,就拿了一个包袱。   据他说是家中遭了匪,全家人都被灭了口,他和家中老仆刚好外出躲过了一劫,一路逃难来到了西城,想投奔亲戚,却发现亲戚早就搬家了,误打误撞上了山,遇到了涂欢教。   听说涂欢教正在招账房,他和老仆想在这做工。   后来余水月才想到,正常人投奔亲戚无果,哪里会上山去投奔魔教的?   余水月彼时没太把孙辉鄞放在眼里,一个文弱书生,至多就在这里住几年,能掀起什么风浪?余水月半掌就能送他去见阎王,还觉得这事颇为新鲜。   孙辉鄞长得不错,在歪瓜裂枣的魔教众男当中,更是显得潇洒俊逸。他似乎走过很多地方,知识渊博,出口成章。   教中聚会喝酒,孙辉鄞也来参加,看着明月就想念诗,可惜他声音太小,在一众粗汉子中间,一个音都没传出来。   余水月看他伸长个脖子,吼的像只鸡,还挺有意思,便伸手压了压。   看到余水月的手势,教中众人声音猛地一顿,整个大堂瞬间鸦雀无声。   “你念。”余水月指了指孙辉鄞。   她没念过多少书,但还是挺欣赏读书人。   众人猛地收声,让孙辉鄞也吓了一跳,他似乎没有想到,大堂上方坐着的那个女人,居然有如此的震慑力。   他望向余水月的目光瞬间变得狂热起来,张嘴便要高声朗诵:“……”   可能是太紧张,他有点卡顿,停了下道:“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他的眼神犹如实质,似乎在等待着余水月的赞美与惊叹。   可惜,余水月不懂诗词,也不会一个人独酌,还很煞风景的问他:“那两人哪来的?”   孙辉鄞噎了一下,眨了眨眼睛道:“那是……那是小生心中的幻影,明月,小生,和小生的影子。”   余水月:“那不还是你一个人吗。”   孙辉鄞可能觉得,余水月的反应与他想象的有些不同,他擦了擦额头上根本不存在的汗,有些尴尬的道:“都是想象,想出来的。”   余水月当时就觉得,他容易得失心疯。   但孙辉鄞还是有好的地方,他好像……特别天真烂漫。   有一日,他意气风发的举着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来给余水月看,说那个东西是他发明的,叫“自行车”,还告诉余水月,想让她帮忙在教中贩卖这个东西,若是卖好了,他可以给她分钱,说是算她入股。   余水月听“入股”这事颇为新鲜,让他坐下来慢慢说。   见余水月让他详谈,孙辉鄞顿时两眼发光,开始滔滔不绝的讲什么叫股东,什么叫入股,什么叫分成。   余水月听了半天,这不就是合伙做生意?只是合伙的人数多与少罢了。   但是孙辉鄞分得更细,还给这件事换了个专用的名字,说到最后,孙辉鄞好像肚子里没有存货了,来来回回反复说,再没了新鲜。   余水月就听不下去了,让他先回去。   孙辉鄞一听急了,道:“那小生的自行车生意……”   余水月摆摆手:“那个不成。”   孙辉鄞:“为什么?”他一脸不可置信,仿佛余水月是不经教化的野蛮人。   余水月:“有轻功用什么自行车?脚尖一点就能几丈远。”   孙辉鄞:“可是,教里还有不会轻功的人啊!”   余水月:“不会轻功就更不能用了,这么大的东西,那不就是靶子吗?怕人一箭射不死你?”   见孙辉鄞一脸要晕倒的样子,余水月掏出了点碎银,道:“我买几辆,替教中孩子们买着玩,你做几个小的。”   孙辉鄞像是受到了什么侮辱,抬起自行车就要走,但自行车太沉,他身子一个打晃差点摔倒。   他更加羞愤了,想要弃车而去!   但是他不能,这个破自行车废了他所有的脑细胞!   于是,余水月就见他骑上了自行车,晃晃悠悠的远走了。   孙辉鄞没有坐在宝马车里笑过,但是他尝试了一把坐在自行车上哭。   哭花了的眼睛没看清前方的石头,自行车直接仰壳了,轮子都摔掉了……   余水月心想,这玩意不能给孩子玩啊,太容易坏了。   受到“股东”的启发,余水月做了个假身份,用涂欢教的钱开了个镖局,之所以没有打涂欢教的牌子,就是怕普通人会惧怕他们的名头,或者怀疑他们吞货。   孙辉鄞安静了一段时间后,又来找余水月了,余水月只把他当成个解闷子的,道:“又有何事?”   孙辉鄞说,他认识了一个人,说是想与涂欢教合作谋大事。若是成功了,就是天大的好事,泼天富贵一辈子都花不完!   余水月知道他不靠谱,但没想到他还能被这种话骗到,兴致缺缺的问:“什么好事。说来听听。”   孙辉鄞左右瞧了瞧,煞有介事的凑近。   余水月:“你离我远点。”   孙辉鄞又露出了受到侮辱的表情,他努力的整理了一下绷不住的笑脸,捂着嘴,悄声道:“前朝秘事,光复大事!”   闻言,余水月脸上的表情消失了。   就像流干了水分的石版画,变得坚硬又冷漠,让人感到深沉的压迫感。   孙辉鄞不自觉缩起了肩膀,被余水月看得心中忐忑:“教主,怎,怎么了?”   余水月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道:“武林与朝廷向来不接壤,涂欢教以前不会,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她没想到,孙辉鄞还是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老鼠。   一个不好,是会撑死的。   孙辉鄞呐呐的张张嘴,涨红了一张脸,活像脱水了的红麟鱼。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没有暗射任何一篇大男主爽文!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孙辉鄞的戏份不出三章   因为水月这个女主嫌他膈应…… 第40章 7、书中界   从那以后,孙辉鄞就沉寂了,安安生生在山上呆了几年。   听教中人说,他最近总往隔壁山头跑,说是去什么写生。   荒山野岭的,也不怕被豺狼虎豹叼走。孙辉鄞的那个老仆,山前山后的跟着他翻山越岭,都要累掉胯了。   余水月没再管他,因为有其他的事情绊住了她的脚步。   她发现自己近来经常头疼。   刚开始是短暂的阵痛,慢慢发展成整天整夜的头痛,就像一根钉子从天灵盖往里钻。   过了一段时间,她开始出现突然陷入昏睡的症状,随之而来的是全身筋脉逆流,每日都会呕血。   她第一个反应就是,练功走火入魔了。   她招来钱大夫给自己看病,钱大夫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回去抱着医典翻资料,一点头绪都没有。   她一天天的消瘦下去,病得越来越严重,整日卧床不起。   石榴、黄鹂和百雀每天轮流守在床边,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看得她心烦。   于是就把她们都撵走了。   除了送饭,其余时间不许进她的屋子。   她知道,她命不久矣。   有一天她醒来,忽然发现自己置身于荒郊野地里,她出声唤了唤,没有人回应。只有她自己的声音,虚弱的回荡在丛林间。   她动了动手脚,虚弱的一点点往外爬。   看来是有人,想让她死在这荒山老林之中。   天色逐渐昏暗,余水月望着深蓝色的苍穹,在心底默默盘算,究竟是谁这么恨毒了她。   崎岖的山路上空无一人,只有动物穿梭过草丛的声响。   余水月趴在草丛中,艰难的用手指从袖口的暗兜里掏出暗器。   想着若是有野兽来了,她就缠斗一二,总要死得体面一些。   忽然,远处传来一串模糊的马蹄声,余水月听着它由远及近,不由得高声呼喊“我有银子!”   这种时候,呼喊“这里有人!”是行不通的,钱财能使鬼推磨,自然能盅惑得了人心。   余水月听那马蹄声越来越近,借着昏暗的天色,看到一行人从远处而来。领头人身着白袍,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   来人似乎不怎么会骑马,紧紧拽着缰绳,在马背上东倒西歪,每次他快掉下去了,旁边的人就不着痕迹的扶他一把。   余水月的眼神早不如她的鼎盛时期,她微微眯眼,看清了马背上坐着的人。   那个东倒西歪的白色身影。   很俊美的一个男人,眉眼精致,就是冷冰冰的,眼神里都仿佛结了冰碴子。   那一坨冰碴子被高大的白色骏马颠的七零八碎,看得出来,他很不会骑马。   由于男人身着白衣,与白色骏马仿佛融为了一体,就像一个人面马身的动物。   余水月见他收紧了缰绳,慢慢稳住了马匹的脚步。   余水月眼神飘过男人的官服与腰间配牌,看来是一个当官的。   她现在能保持清醒,全凭着一口气吊着,这帮人要是走了,大半夜再难遇到他人。   更别提,就算有人经过,听到深山老林里传出女人的叫喊声,谁敢接近?   “我是涂欢教教主。”   眼前这个男人显然不在乎银子,相对而言,涂欢教教主的名头,说不定能稳得住他一二。   男人冰凉的眸子打量她半晌,给身后的人做了个手势。   余水月心里一松,很好,她应该能死得体面一些了。   男人将她救起,还给她找了个大夫。   当然不是无偿的。   做了涂欢教这么多年的教主,江湖天下事,余水月知道得不少。起码能替自己换来一个薄葬。   不必担心死后尸体被野兽啃食。   大夫的表情就是一脸“这女人没救了,准备摆丧吧”,白衣男人神色未动,做了个手势,应是让人领着大夫去抓药。   不用大夫说,余水月也知道,自己就是这十天半个月的事儿了。   男人每天都会来屋中,问她一些关于山贼和西城的事情。   余水月都要死的人了,懒得去想他是谁,为了什么来西城,总之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男人救她,就是为了知道一些常人所不知道的事情。   礼尚往来。   但他从来没有问过余水月为何会在荒山野岭,又为何成了这副鬼样子。   余水月当然也不会主动提起。   两人一个坐着,一个躺着,一个脸色苍白,一个形如枯槁,气氛却格外的和谐。   可能知道她要死了,白衣男子对她少了几分戒心。   他经常会坐在她房中沉思,一坐就是一下午,余水月大多数时间昏睡,偶尔清醒,跟他说两句话。   倒是品出了一丝悠然静好。   她心中感叹,人要死了,就算是她,心里也会有些软塌塌的,不利落。   有一日,余水月又开始呕血,她已经习惯了,拿起手帕擦了擦嘴,随口叹道:“嘴里没味道,想吃点甜的。”   茶桌前坐着的男人没说什么,下午她房里就被送来了一盅甜羹和一包桃花饼。   从那往后的每一天,一直到余水月咽气。   她房中日日都会被送来这些甜兮兮的吃食。   余水月吃着甜羹,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男人的脸。男人似乎有些水土不服,惨白的脸上挂着淡青色的黑眼圈,看起来十分疲累。   瞧着这张芙蓉面,余水月心想,若是有下辈子,她也可以学一学田螺姑娘。   男人大约是身居高位,所以举手投足间总是拿着点范儿,看人的时候不会直接看向你的眼睛,先是漫不经心的耸拉一下眼皮,再慢慢的抬起视线。   他不经意的转身时,官服上绣着的那只虎头独角的神兽正对上了余水月的眼。   狰狞的神兽在背光处闪着邪魔般的艳色,一双圆目微阖。   无怒意,无慈悲。   余水月望着这只长相不讨喜的神兽,无力的抬起两根手指,全当跟它打个招呼。   男人提步向外走,衣服上的阴翳向下滑,刚好遮住神兽的身子,就像神兽害羞般,退到了暗影中。   余水月扯出来了一个无声的笑。   谛听,谏皇司。   ……   余水月走的那天天气很好,是梅雨季节少有的好天气。   她走的非常安详。   那日她忽然精神状态特别好,慢悠悠的从床铺上支起身子。   从微敞的门缝中向外望,看到了阳光,绿草,还有听到小厮报信,紧忙赶来的男人。   余水月用视线描绘了一下他的眉眼,淡淡启唇道:谢谢。   余水月之前跟孙辉鄞说的并不是谎话,她确实不沾染朝廷事,但有些人她还是听闻过的。   比如说克死了两任妻子,还热衷于“大义灭亲”的柳白昭。   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就是这么回事。   这么俊美的恩公,她若有来生,一定得好好报答他。   所以余水月再次醒来的时候,她是十分诧异的。   她还没死?   余水月警觉的向四周望去,四周白茫茫的一片,她以为是棉花,于是伸出手去摸,却发现那一片白茫茫的东西像雾霭,一摸就从指缝中溜走了。   眼角看到自己的手,余水月惊了。   这不是那双卧病在床之后干枯瘦弱的手,而是她生病前,那双长满薄茧的有力双手。   再低头看自己的身体,她还穿着临死前套着的那件白色内袍,只是里面的身体换了样子。   她也许真的死了,不然这些都没有办法解释。   那么她现在在哪?   阎王殿和奈何桥呢,怎么只有这一片白茫茫?   “哗啦”   忽然,身后不远处传来了书本快速翻过的声音,余水月猛地转头看去,就见方才什么都没有的白雾地面上,被放置了一本书。   余水月提声喊道:“请问能否露出真容?”   白茫茫的一片,没有人回答她,仿佛那本书原本就在那里,没有任何人出现过。   余水月环视周围,踱步向那本书走去。   她并不喜欢读书,看清封面上的名字后,就更不想读了。   书名叫做《穿越武林世界的我去一统天下》,用的是她看惯了的繁体字。   余水月皱眉,这是什么意思?   与那本书默默无言的对峙了一刻钟,余水月还是把书拿了起来。   看到主人公的名字,余水月才开始有了些认真,因为他叫“孙辉鄞”。   故事的开篇,讲的是一个余水月无法想象的世界。   孙辉鄞从小生长在一个和平稳定,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但他并不满足,整日挥霍大把的光阴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他时常怨天尤人,抱怨原生家庭不够好,抱怨女朋友嫌贫爱富,抱怨老板不会挑选人才,没有看到他这匹千里马。   似乎除了他自己,别人都以为他是只骡子。   书中描绘的世界,是余水月这个在古代武林世界土生土长的人,所没有办法想象的。   文明社会?什么是文明?她看了看,明白了,像她这样的,在文明社会就属于“安全隐患”。   文明社会的人们不会武功,出门都靠飞机,轮船,轿车,最次也要自行车。   余水月想起孙辉鄞做的那辆自行车,她不由得皱眉。   孙辉鄞那么眷恋文明社会,以至于到了余水月的世界,还要去做文明社会才会有的东西,那为什么不在原本的世界好好活,反而要怨天尤人?   但余水月仍然认为,轻功比轿车好。   尤其看到书中写孙辉鄞因为醉驾去世穿越了之后,余水月更加坚定了轻功好的想法。   穿越之后的故事情节,在余水月的眼中来看,很多都是胡说八道,她几次三番忍住了撕书的冲动,想看看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孙辉鄞穿越到了一个架空的世界,原身的主人已经咽气了,他刚好借尸还魂。   醒来发现身边有一个老仆,老仆告诉他,他从山上摔了下来。   在现代社会郁郁不得志的孙辉鄞发现自己穿越了,容貌比原来更潇洒了之后,他刹那间宛若新生,他觉得自己就是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   这片古代的土地,需要他去发掘,去改造,去解放思想!   想到其他穿越异世前辈们左拥右抱的幸福生活,他觉得他也不差什么,也可以娶七八个老婆,在这里尽享人间富贵。   尤其当他听老仆说,他是前朝皇族的遗孙,传国玉玺还在他这之后,孙辉鄞热血沸腾了!   这就是他来这里的使命!他就是来推翻新政的!   孙辉鄞知道自己在哪儿了之后,他用自己不太灵活的思维,在一刻钟之内规划出来了未来的奔死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  明日让他领便当   ————————————   所以,这真的是一个报恩的故事 第41章 8、再为人   孙辉鄞回想他看过的穿越小说,总结出来了一个男主定律:书中男主都是有机缘和妹子的!   大多时候,机缘与妹子呈相辅相生的关系。   听闻山上有个家大业大的涂欢教,孙辉鄞的“男主雷达”瞬间发动!   涂欢教教主还是个女人?   好啊!这就是妹子!是后宫!   孙辉鄞再看涂欢教,就仿佛能想象到他未来带领着涂欢教去造反的盛况了,还有个美人教主为他披荆斩棘!   看到这本书的“美人教主”现在就想钻进书中一掌劈死他!   书中将余水月描写成了一个不懂风情,言语粗鄙,大字都不识一个的武林莽妇!   莽妇!看到这两个字,余水月怒极反笑。   孙辉鄞望月背古诗,正常女子都应该倾慕于他的才华,可余水月居然问他“那俩人哪来的?”   再比如说,孙辉鄞想发明自行车推动人类的科技发展,建造自己的科技王国,让余水月这种古代土著只能对他的才华望而生叹。   可惜,余水月艺高人胆大,用不到自行车这个东西。   孙辉鄞怒急攻心,他也不会其他的了,想着要不然就露出真身,用前朝遗孙的身份征服她!   谁知,余水月让他的希望再一次落空了。   孙辉鄞觉得,可能余水月就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牺牲品,她代表的是冥顽不灵的老旧派土著思想。   在这期间,孙辉鄞又找到了另一个造反合伙人,隔壁山头的一伙山贼,据说那伙山贼一直就有着光复前朝的夙愿,与孙辉鄞不谋而合。   孙辉鄞显然也不想放弃涂欢教这么一大块肥肉,就想里应外合山贼,把涂欢教吞了,但前提是,得先杀了余水月。   孙辉鄞最开始是想用自己的才华征服她!   可惜余水月是个莽妇!   孙辉鄞退而求其次,想卖弄他的风姿引诱她!   可是余水月居然嫌弃他!   古代连个淋浴和热水器都没有,洗澡还要自己打水,洗完头还得风干。   孙辉鄞心想,他不就是懒了点,洗澡洗的迟了点,头发油出的多了点……她居然嫌弃他!   没有办法,他也不敢对余水月用强的,只能走个极端路线。   杀了她。   这个时候,孙辉鄞的金手指就出来了,伺候他许久的老仆不知从哪掏出了一包毒药,据说无色无味,瞬间就能要了人的命。   余水月不禁硬着头皮,把前面的剧情又看了一遍,她怀疑这包药是不是这本书的作者为了杀她临时加的!   这个老仆基本上没有几句台词,一张口就拿出来了一包绝世毒药?   果然,这包药确实不太靠谱。   也许是余水月的身体素质太好,所以她喝完了这包掺在热茶里的毒药并没有立即死。   这可把孙辉鄞吓坏了,就怕余水月查到他的头上。   可显然,作为金手指的这包药,还是起了作用,余水月一天天的衰弱了下去。   亏得余水月本人,一直以为自己是走火入魔了。   山贼催的紧,余水月又老不死,孙辉鄞等不及了,直接在一天下午,和老仆两人偷偷潜入余水月的卧室,将她偷渡出来,扔在了深山老林之中。   余水月病了之后,也不喜他人为她守房门,这才让他俩有了可趁之机。   再往后的故事,就没有余水月的身影了。   孙辉鄞得到山贼的支持想要造反,仿佛广阔天地,已经在他的面前展开了!   但是他忽略了一点,推翻前朝是民心所向,现在国泰民安的,谁会想去造反?   况且他和山贼里应外合吞并涂欢教的打算也落空了。   涂欢教毕竟是个正儿八经的魔教,不是什么人都能轻易吞并的。   连着余水月生死不明的事情,涂欢教把这些都算在了孙辉鄞的头上,轮番派人去暗杀他,搞得一窝山贼全都为了保护孙辉鄞内耗了。   最后,孙辉鄞造反失败,在压去京城的路上被人暗杀。   他死死的看向远处的身影。   杀他的人颇为眼熟,是途欢教的一个教徒,叫什么来着,黄鹂?百雀?石榴?   他已经记不得了。   眼睛一闭,他又回到了现实世界,犹如做了黄粱一梦。   看完了整本书,余水月重重的合上最后一页,再也不想多看一个标点符号。   她上辈子死的时候就想,究竟是谁这么神通广大,能把她从房间带出来,还能不被人发现?   涂欢教上下耳聪目明,听到风吹草动一个个比猴都快。   她曾设想,除非几个人联手,否则根本不可能躲过黄鹂她们的耳目,将她掠出来。   所以她选择不再去思考这件事情,她回忆中的那几个丫头,还是原来的样子。   哪曾想,是这两个废物把她偷出来的?!   就算她是书中的一个莽妇,写这本书的人也好不到哪儿去!   为了让她死,先是弄出来一包毒药,后来直接让整个涂欢教的人成了睁眼瞎!   余水月并没有发现,合上这本书的瞬间,周围一片白茫茫的流动逐渐变得缓慢,就像天气晴朗时天空中飘荡的云朵,懒洋洋的。   她还在考虑是把这本书撕了,还是用穿顶掌拍为粉末。   当白茫茫的一片渐渐稀薄,余水月的眼角余光察觉到了变化,她抬头望去,就见一个白髯垂地的老头不知何时站在了前方,手里拿着一串红线,笑盈盈的对她说:“快去重来一次吧。”   重来一次?什么意思?   余水月刚要开口问老头这是哪,突然脑中一片晕眩,昏迷前她不由得心想,这毒这么厉害吗,死了还有后遗症的?   再一睁眼,余水月看着眼前的场景静默了。   这个地方她再熟悉不过了,涂欢教的大堂。   黄鹂和百雀站在她身侧,石榴拿着一个薄本翻来翻去,皱着眉头问身前灰头土脸的两个人。   “叫什么名字,干过账房吗,能做多久?”   再见孙辉鄞,余水月眯了眯长眸,仔细的打量他。   有点不对劲。   上一次,或者说上辈子,孙辉鄞第一天来涂欢教时,眼神中带着些许期待,还有一丝忐忑与盲目的自信,甚至眼底还有一些贪婪。   余水月原本以为那是他对新生活的憧憬,可是现在她知道了,在孙辉鄞那个异想天开的小脑袋瓜里,应是把整个涂欢教当成了他的猎物,等着他的采撷。   可是眼前这个孙辉鄞,眼神中没有憧憬,甚至连自信都没有,只有满满的震惊与惧怕。尤其当他看到黄鹂和百雀的时候,简直肉眼可见的颤抖起来。   那种颤抖并不是他能控制得了的,而是发自心底的恐惧,导致的肌肉颤抖。   “你抖什么,这么害怕的话来招什么工?”石榴性子暴躁,不耐烦的瞪着他吼道。   孙辉鄞身旁的老仆也对这样的情况有些诧异,他扶着快要瘫软在地的孙辉鄞,对石榴陪着笑脸道:“我家公子初来西城,之前家中遭匪,就剩他一个了,受到惊吓还没好,请姑娘多担待。”   上位的余水月忽然笑了,大堂中忙碌的教中众人闻声向上望去,看到余水月的表情后,都不由得缩起了肩膀。   余水月长相普通,唯独一双瞳仁饱满的丹凤眼让人过目难忘。   她虽然在笑,瞳仁中却没有一丝笑意。   “这老驴说的对,你家确实就剩你一个人了。”   其余的都在□□攻皇城时被杀干净了。   余水月的这句话让孙辉鄞和老仆两人齐齐变了脸色,话中的真意只有他们俩才懂得。   老仆惊犹未定的打俩余水月半晌,托起身边的孙辉鄞道:“老奴还是带公子回去吧,我们不做工了。”   “这怎么能行呢?”   余水月薄唇裂开一个残忍的笑意,露出森森白牙。   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人是唯一会用露牙齿来表达善意的动物。   其他动物,都是用呲牙来释放出威胁与杀意。   此时的余水月,让人看不出她究竟是动物,还是一个人。   孙辉鄞对上余水月的眼神,猛然定住了动作。   他目光游移,像得了癔症般,口中不断的碎碎念:“我已经回去了啊,为什么还会来这里……”   余水月笑问道:“孙辉鄞,你说我们又活了一遍,还是在地狱相见了?”   她森然的语调就像地狱里招魂的冰凉水草,滑过耳畔时,让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堂上众人听不懂他俩说的话,但都知道,在余水月心情不好的时候,沉默是最好的应对。   孙辉鄞突然大吼了一声,脚步踉跄地向大堂外奔去。   余水月等他跑出了大堂,她才跟了出去,毕竟她不想弄脏大堂的地面。   孙辉鄞发疯般的狂奔,余水月看似闲庭信步,步伐速度却快的惊人。就像追逐活人的鬼怪,悄声无息的缩短她与孙辉鄞两人的距离。   孙辉鄞徒劳的奔跑,猛然回头,就看到了眼前余水月突然放大的脸。   她森然笑道:“你跑什么。”   当余水月的手掌如鹰爪般抓住孙辉鄞的头皮时,孙辉鄞哭的泪眼婆娑,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他绝望的恳求道:“你放过我吧,我错了,我是一时鬼迷心窍,我这次……”   “嘘。”余水月示意他安静。   孙辉鄞抿住颤抖的嘴唇,恐惧的眼神中透出浓浓的悔意。   他回到现实世界还没到半天,谁知又被拉回来了!   临死前百雀与黄鹂的那个眼神对他影响太大了,导致他一看见她俩,本能的就开始颤抖。   原本看到上位坐着的余水月时,孙辉鄞短暂的稳定了一下心神,他对余水月还是有些愧疚的,想着若是真的能重来一遍,他也不一定非得杀了她。   但仅限于上辈子的余水月。   对于这个仿佛死后重生的余水月,孙辉鄞只有惧怕。   余水月收了脸上的笑,面无表情的盯着他痛哭流涕的脸,用两人能听见的声音道:“我只想对你说一句。“   ”你无论来多少次,只要让我看到你,就会杀了你。”   说罢,余水月运气,从孙辉鄞的天灵盖猛地一震。   孙辉鄞的老仆在后面呼哧带喘的追,刚刚跑到他俩身边,就看到了孙辉鄞软软落地的尸首与震碎的脑壳。   那场面确实不太文雅,就连涂欢教众人都是惊得后背起了一层凉汗。   “你怎么,怎么敢!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可是最后的血脉啊!”   老仆哭的撕心裂肺,就像余水月把他家祖坟挖了那么愤慨,也像当年在她病入膏肓时,黄鹂等人哭的那么悲伤。   余水月没给他太多鬼哭狼嚎的机会,一掌送他去跟真正的孙辉鄞相见。   余水月直到此时此刻,都以为这是她死后地府给她的特殊关照,就像你生前有什么遗愿,在活着的时候没办成,死了弄个假象,让你过过瘾。   了却这个执念,好再去投胎。   杀完了这俩主仆,余水月觉得她心愿已了,站在大堂外面的空地上等着那个白胡子老头来收她。   一刻钟过去了。   两刻钟……   一个时辰后,孙辉鄞和老仆的尸首像破布一样摆在院子里,教中众人如一只只鹌鹑,怂脖杵在那,看他们的教主像祭天大典一样,坦坦荡荡的站在大太阳底下。   ……日观天象吗?   作者有话要说:  男配角,卒 第42章 9、柳家事   招工招到一半,教主突然杀人,负责招工的石榴非常懵。   在黄鹂和百雀的眼神暗示下,石榴给自己鼓了鼓气儿,用蚊子般的声音对大堂外的余水月问道:“教主,晌午了,您用饭吗?”   用饭,在余水月的心中是无比神圣的事情,可以跨越生死范畴。   “吃。”卧病在床好几年,到最后吃饭都费劲的余水月对食物有着强烈的执念。   “这两人身上的东西,先给我翻出来。”余水月指着地上的尸首道。   余水月可记得那包药呢,毕竟毒死过她一次。   石榴应声就去翻尸体,一点没有忌讳。   至于余水月为什么无缘无故杀人?   没人会去问教主这个问题。涂欢教以强者为尊,又是余水月带着他们吃饱穿暖,撑起了这个涂欢教的大梁。   教中众人对余水月有种狂热的信任,别说她要杀人,就是孙辉鄞真的劝说动了她去造反,教中人也不会反对余水月的决定。   换句话说,孙辉鄞的金手指还真不是那包药,也不是那伙山贼,而是余水月。   就算谋反失败,他若有余水月的关照,想必也不会死的那么惨,大不了以后就隐姓埋名罢了。   可惜,他一手好牌打得七零八碎。   “教主!”石榴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般,怀里抱着几样东西,眼神锃亮的凑了过去。   余水月坐在一旁阴凉处喝茶水,百雀和黄鹂给她捏肩膀。   这和她想的有点不一样啊,好像真的不用死了。   她想起白胡子老头说的那句话,是真的让她重活一次?   “教主!那老头是个没把的太监!”石榴双眼放光道:“我第一次看见活的……不是,曾经活过的太监啊!”   余水月:“……”   毕竟是伺候前朝遗孙的,余水月一点也不好奇那老头是不是个太监。   “没别的?”   石榴举起一个比拳头大两倍的布团:“还有这个,看着像是块刻印章的边角料,可能料子挺好的,这老头还用布包了好几层。”   余水月打开布包,仔细打量那块石榴口中所说的“边角料”。   百雀在一旁仔细观摩了片刻,倒吸了一口气,凑到余水月的耳边道:“教主,这东西好像是传国玉玺。您看,侧面还刻了两条金龙。”   那两条金龙刻得惟妙惟肖,连胡须都根根分明,仿佛随时能从玉石印中飞腾上天一般。   余水月光想着杀人和那包毒药了,把传国玉玺给忘了……   “拿去垫我房里的床腿。”余水月漫不经心地道。   她不用多叮嘱,黄鹂和百雀绝不会多说。   一旁的黄鹂:……   拿玉玺去垫床腿吗,那不就是龙床了?   越是贵重的东西,就越不能让别人知道它贵重。   这是老教主教给余水月的至理名言。   余水月:“还有什么?”   那包药呢?   石榴把杂七杂八的东西摆地上,旧衣破布中,余水月终于找到了那包药,还真不起眼。   余水月当天晚上酒足饭饱,跑到后山顶,打开了那包粉末。   回想起缠绵病榻的日日夜夜,头痛欲裂的那些过往,余水月手掌一翻,粉末瞬间随风飘远了。   白茫茫的仙宫之中,被月老扔到犄角旮旯的《穿越武林世界的我去一统天下完结篇》随着这包粉末的洒落,纸张逐渐变得透明,消散于天地中。   余水月不知道,其实这本书在原世界卖得非常好。   作者趁热注水,写了又臭又长的第二部 完结篇。   讲得是孙辉鄞又重新回到了这个世界,这次他选择去挑战高岭之花。   与魔教教主“余水月”虐死虐活的爱来爱去,爱了大半本,导致余水月这个“莽妇”,人设彻底写崩了。   叱咤武林,掌法出神入化的“余水月”在完结篇里,她的掌法仿佛变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摆设,一会施展,一会收柜子里藏起来……   有人打孙辉鄞的时候,她不是用穿顶掌把箭拍飞,而是用肉身去挡……为了替孙辉鄞挡箭,搞得差点武功尽失丢了性命。   当然,这次孙辉鄞的造反大业还是没有成功,他最终选择与“余水月”隐退江湖。   一系列的剧情下来,“余水月”就变成了一个武功三流,被孙辉鄞迷得死去活来的后宫人。   可是,现实世界永远伴随着啪啪打脸和脑壳碎一地的声音。   余水月命中红线上的这截“烂线头”,在她刚重生之时,就被她自己亲手扯断了……   这篇胡说八道的完结篇也就不存在了。   待重生一段时间之后,余水月确定了,她是真的回来了。   那么,有些事情就得考虑考虑了。   比如说,报恩。   比如说,杀山贼。   她余水月就是这种人。   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   余水月先派百雀去查当初跟孙辉鄞联手造反的那伙山贼。   余水月看那本书的时候没想到自己还能重活一世,所以关于山贼的很多地方都略过了,只记得那伙山贼是在隔壁山头,名字叫做“长风寨”。   百雀探查了一番后,发现隔壁山头并没有叫“长风寨”的山贼团伙。她又在周边几个山头巡查了一番,这些山贼不敢惹涂欢教,一个个主动去自报家名,都没有余水月想找的那伙人。   余水月这才想起来,距离她中毒卧床不起,还有几年的光景,现在是孙辉鄞刚进涂欢教的时候,也就是说,这个什么“长飞寨”还没混出名头。   这就好比,你想去找敌人算账,可是发现时光逆流,你的敌人还是个奶娃娃。在一群幼童之中,你实在分不清,这些裹着尿布的软绵绵,哪个才是他。   “一旦有长风寨的消息,立刻告诉我。”余水月吩咐道。   “是。”百雀领命。   报仇的事先放在一边,余水月想起了自己的“恩公”。   算算日子,恩公现在应该还没出仕,朝堂上还没有那个大义灭亲的柳大人。   余水月上辈子听过一些柳白昭的传闻。   比如他与生父的关系很不好,可谓是势同水火。   所以柳白昭显贵了之后,直接干净利落的大义灭亲。   因为那对柳白昭来说不是“亲人”,是仇人。   柳白昭的生父柳天复出身一般,与柳白昭的生母杨氏成亲之后,杨氏用家底供他读书赶考。   柳天复长得一表人才,从柳白昭的面上就能看出柳天复年轻时的绝顶风姿。   虽然柳天复有着俊秀的脸蛋,但学问做的着实一般,考了几年都没考出名头。   然而,在某次诗会上,他凭借着那张脸,入了一个人的眼。   当朝二品大员,内阁学士郭大人的女儿,郭茹夷的眼。   郭茹夷性子刁蛮,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主,想要什么,就一定要拿到手。   柳天复有颗向上爬的心,但没有往上走的才,嗅到了郭茹夷抛出的香帐邀,他没有任何犹豫的就从了。   他原本就是个乐于吃软饭的人,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换了个饭碗,   从杨氏的碗中,换到了郭茹夷的锅里。   郭大人本是不同意的,但耐不住女儿的央求,于是便派人去跟杨氏说,自愿下堂还是想要被休。   他堂堂二品大员的女儿,肯定是不会做平妻的。   杨氏每日做针线贴补家用,原本以为等来的会是好日子,谁知竟等来了这么个结果。   低头看了看抱住她袖口,大眼睛懵懂的眨着的柳白昭,杨氏咬牙含着泪道:妾身让。   一步错,步步错。   郭茹夷并不是能容人的性子,即使杨氏每日默默的窝在小屋,在整个家中就像个透明人,郭茹夷也还是看她不顺眼。   大晚上让杨氏给她赶绣活,一点盈盈烛火根本看不清绣撑上的图案,杨氏眯眯着眼,熬坏了一双明亮的眼睛,脊背也渐渐变得佝偻。   连白日里看东西都变得模糊起来,长年累月的眨眼睛,让她的眼角生了多条深长的皱纹,明明还是年轻妇人,看起来却已显老态。   这还不够,郭茹夷日日想着法子磋磨她,杨氏越发不爱出院子,就怕冲撞她。   柳天复就当什么都不知道,不去看杨氏,也不关心柳白昭,整日里捧着他的老丈爷,做着自己那没什么实权的七品官。   郭茹夷与柳天复成亲的第二年,给他生了个儿子,取名叫柳正瑞。   柳天复对待这个儿子的态度与对待柳白昭截然不同,他亲自给柳正瑞启蒙,将他对老丈爷多余的热情都倾注给了柳正瑞。   果不其然,柳正瑞就养歪了。   柳天复的学问做的不怎么样,还偏偏要给柳正瑞启蒙,直接导致柳正瑞也成了绣花枕头,一肚子草,年纪轻轻就和一帮纨绔招猫逗狗。   柳正瑞从小除了接受他爸养老丈爷式的父爱,就是看他妈去磋磨杨氏。   郭茹夷一天在宅子里闲的很,除了偶尔出去与夫人们小聚,就是在家立威。   柳正瑞跟他爸学完了“做学问”,就跟他妈学“整治妇人”,夫妻俩联手,给他们大儿子上了十多年的废物教育。   柳正瑞学他妈,小小年纪不学好,心情一糟糕,就去揍柳白昭。   柳白昭的吃食比不上柳正瑞,府里人也都把他当成透明人。   明明他比柳正瑞大了四岁,身量却跟他差不了多少,白白瘦瘦的,就像一副晾衣服的衣架。   若是柳白昭肯服软,可能还不至于吃太多苦,关键就是他不肯服软。   脊背挺直的站在那儿,板着消瘦的脸颊,眉眼已初见俊秀的轮廓,双眸看着脚下的土,一言不发。   他就是穿着普通的麻衣,看起来也带着清凌凌的气质,如玉如松。   柳正瑞看了更不开心,就让小厮狠狠的揍他。   杨氏这些年就是为了柳白昭才忍,看柳白昭挨打,她直接扑了上去。   柳正瑞年纪小小,心思却歹毒,索性让人按着杨氏,猖狂地威胁道:“除非你给小爷跪下认错,不然就掰断你娘的手指头!”   杨氏就是被杀被剐,也不忍心让柳白昭受辱,连忙跪地给柳正瑞赔礼,可惜那柳正瑞一副小人得势便张狂的样,就是不松手。   柳白昭脸色惨白,咬紧了一口牙,黑黝黝的眼睛像是一滩无底墨泉,连月亮的倒影都没有。   “少爷,小的错了。”   双膝跪地,柳白昭弯下笔直的脊梁,结结实实的给他的“弟弟”磕了个头。   柳正瑞狞笑,右手用力一压,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院子里便响起了杨氏忍着剧痛的哀嚎声。   “记住,别跟小爷犯横,要不然还折你娘的手指头!”柳正瑞松开手,像是嫌弃一般,接过小厮的手帕擦了擦手,丢在了柳白昭的身上。   柳白昭额头点地,像是被打碎了全身的脊梁,死了一般的匍匐在地,低声回道:“小的知错。”   没有人知道那个单薄的少年心里在想什么。   在经历着怎样的煎熬。   就像是有人点了一把灼烧他心智的地狱之火。   那火种就在他的胸膛里徐徐地燃烧了起来。   这些事情还是余水月上辈子听说的,毕竟关于柳白昭身上的这些事,很符合老百姓的口味,适合在茶余饭后偷偷摸摸的说上几嘴。   有意思的是,按照里说,柳白昭母子在郭府生活的那些细节是不应该被传出来的。   郭府的人一定不会说,因为郭茹夷和柳正瑞做的都不是什么好事,说出去影响名声,也影响柳正瑞的仕途。   上辈子这些事传开之后,先不说柳白昭对他生父一家的赶尽杀绝,就是柳正瑞压根连出仕都没成。   延续了他从小到大的唯一熟活,做个废人。   那这些事是谁传出去的?   余水月舔了舔牙龈。   不言而喻。   作者有话要说:  柳白昭虽然身子羸弱,但内心世界非常强大 第43章 10、见故人   余水月按照年号算了算,柳白昭中探花是一年半之后的事情,他这一年半在哪儿?郭府?   就冲着上辈子临死前,柳白昭对她的照顾,余水月就不能这么袖手旁观。   她在柳白昭落魄时提他一把,以后等柳白昭显贵了,定会记得这份人情。   如果她要去京城的话,最好把铺子也开到京城。   教中留石榴坐镇,她带着百雀和黄鹂走。   还得把镖局也开起来,有了镖局,不但运东西方便,还能帮她传递消息。   上辈子执掌魔教那么多年,余水月重生一回更是得心应手。魔教不用像武林正派那样注重脸面,做什么都讲究体面排场。   涂欢教什么也不在乎,油得很。   就在余水月派教徒去京城打探,准备转移阵地的时候,她遇到了一个人。   那日下着小雨,余水月带着石榴和黄鹂去山下买东西,往回走的途中,离很远就看到了一个黄褐色的东西。   “那是什么?猴?”   由于离得太远,石榴也看不太清,遂问道。   待走近了,才发现是一个身穿黄褐色麻衣的人,蜷缩着躺在那。   石榴:“大下雨天怎么还躺外面了?咱们教的?”   涂欢教的人别说大下雨天在外面睡觉,就是再傻的事,他们也能干出来。   石榴上前把人翻了个面,看到那人的脸,余水月动了。   就算年轻了好几岁,余水月也不会不记得这张脸。   “教主,是个俊俏书生。”石榴打量了几眼,指着旁边的竹篓道:“我见过这个竹篓,就镇子里那个书院的。”   涂欢教一个正经魔教,从来不和书院这些一身正气的单位打交道。   且不提京城有多少更出名的书院,就说西城到京城那么远的路……柳白昭为什么会在这念书?   余水月千算万算,没想到恩公就在她的眼皮子底下。   把身上的外袍脱掉,余水月将它盖在了柳白昭湿漉漉的身上,蹲下身,摸了摸他的额头。   很烫,呼吸喷在她的手上热热的。   余水月直接将他打横抱了起来,才发现他身上根本没有几两肉,那么高的一个男娃娃,瘦的就跟干柴火似的。   “去山脚下的屋子。”   为了方便余水月去镇上办事,山脚下搭了个屋子,余水月时常会在那落脚。   石榴和黄鹂举着伞跟在余水月身后。   “黄鹂,你去把钱融叫来,让他带几套他的衣裳。”钱融是钱大夫的本名。   对于瘦成皮包骨的柳白昭,余水月毫无邪念的给他换了身干净衣服。   小屋中只放了几件余水月的旧袍,就先凑合给他套上了,等钱大夫的衣裳拿来了再给他换上。   黄鹂脚程快,往返没到半个时辰就把钱融带了过来。   “这书生身子弱,又受了风寒,得好好补一补,不然底子都空了。”钱大夫摸着柳白昭的脉道。   十七八的书生,正是火力旺的年龄,不说燥得浑身冒汗,也应该是热乎乎的。   可床上躺着的柳白昭,脸色惨白,嘴唇抿的紧紧的,手腕脚腕纤细,锁骨仿佛能盛水般凹陷。   余水月还纳闷柳白昭为什么会在西城念书,她转念一想就明白了。   上辈子就听说柳白昭钟灵毓秀,才思敏捷,主母郭茹夷和柳正瑞一定会看他不顺眼。   不让他念书是不行的,大户人家这点面子工作还是要做的。   但又不想让你念得太舒服,怎么办?   那就给你送地远远的,寻个偏僻的书院,苦读去吧!   让柳白昭去远方游学,这借口说出去也好听。   银子给的不多不少,单单吃饭是够的,可读书是个费钱的事情,笔墨纸砚衣,统统都要钱。   柳白昭只能从嘴里面省。   余水月自认不是什么好人,没想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个姓郭的主母,一手掌里乾坤玩的妙啊!   她光是想象,这掌心就开始发痒了。   镇子上的那个书院,说得好听是书院,说得不好听就是小私塾。   余水月觉得,若不是柳白昭自己肯努力用功做学问,那上辈子,他多半也是出不了头。   以至于他后来为什么会恨毒他生父一家,也就能说得通了。   “教主,药好了。”   石榴把药端到床铺前。   教主从捡了这个书生,就一直陪在床边。石榴又瞧了瞧那个书生,由于发热,柳白昭的面庞熏得有些发红,唇红齿白的芙蓉面,不用睁眼睛,就已是这般好颜色。   “给我。”   余水月接过碗,见石榴还杵在那,道:“怎么?”   “教、教主您亲自喂药?”   余水月挑眉。   石榴连忙缩肩:“小的先退下了。”   石榴蹿进伙房,见黄鹂在那儿给鸡脱毛,就凑到她边上道:“黄鹂,你说咱教主是不是看上那个小白脸了?”   黄鹂拔着鸡毛道:“看上就看上呗,我看找个老实点的挺好。”那小弱身板,一看就不禁揍。   石榴也帮忙扒葱,道:“我娘说,小白脸都没有好心眼。”   黄鹂眨巴眨巴眼:“我不懂,这人长得丑,也不全是好心眼啊。”   石榴一顿,觉得挺有道理,抓过一旁的花生,扒开吃。   嚼着花生道:“不过,跟咱们教主成亲的男人,估计也不敢有歪心思,不然……”   石榴右手用力,花生“咔嚓”就裂开了肚。   石榴吹吹花生皮,道:“不然,教主就能把他亲手超生。”   会手动超生的余水月正在给柳白昭喂药。   柳白昭紧闭着嘴唇,一点也不给药汁可趁之机,一滴都没滑进去。   余水月看了看柳白昭,看了看药,直接仰脖自己灌了一口,像哺育雏鸟一样,拉开柳白昭的下巴,哺喂了进去。   一碗药一会就见了底。   余水月松手,发现柳白昭的下颌被她捏出了深深的两个红手印,根据颜色推断,一时半会是消不掉了。   柳白昭当天晚上没有醒,第二天早上,余水月坐在床边喝粥,配菜是凉拌鸡丝和清炒豆芽。   感觉右侧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余水月端着碗转头,就对上了一双眼睛。   上辈子余水月见到柳白昭的时候,柳白昭已经是堂堂的柳大人,举手投足间都带着谏皇司司长的范儿,那一双犹如墨玉般的眼睛仿佛没带着人间烟火,根本看不出喜怒哀乐。   眼前的这双眼黑白分明,由于刚睡醒,还水蒙蒙的,远山青黛雾漫天。   由于年岁还小,没有经历过官场的洗礼,显得有些稚嫩,没到段位,就藏不住少年人的情绪波动。   余水月浅浅的笑了。   心想,上辈子你救我,这辈子我救你。   咱们的初相见,似乎总有一人身体不康健。   柳白昭显然不明白眼前的状况,先是看了看余水月,随后看了一圈房内。   “这是……”   余水月给他端过一杯水:“先喝点水。”   柳白昭盯着水看了几秒,咽了口唾液,缓缓的抬起了修长的手,握住了余水月手中的水杯,小小的抿了一口后,将杯中水一饮而尽。   “我昨日在山脚下捡到了你,见你发烧,就把你带回来了。”   “谢谢。”柳白昭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的并不是他的衣服,他不动声色的透过门缝打量了一眼门外,黄鹂和石榴在厅里吃饭。   发现这个家中并没有男人,柳白昭就把到嘴边的问话压了下去。   余水月喝了口粥道:“你的衣裳是我给你换的,药也是我喂的。”   柳白昭想尽力掩饰情绪,但目光还是游移了一瞬,道:“谢谢姑娘。”   “你吃粥吗?”   被人救了不说,还让人帮着换衣服喂药,柳白昭是个凡事不求人的性子,当然没有办法再腆着脸喝粥。   “咕咕——”   但是显然,他的胃拒绝不了白米粥的邀请。   柳白昭微微垂颈,按了按自己的腹部。   余水月起身走出房间,不一会拿回了一碗粥。   转身将桌子搬到了床边,把粥往他面前一放:“吃吧。”   柳白昭望着眼前的粥,慢悠悠的拿起一旁的调羹。   余水月不管他,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过了一会,柳白昭才开始动勺。   带着大米香气的白色蒸气从饭碗中升起,柳白昭小口小口的喝粥,看似不着痕迹的去打量对面的姑娘。   年龄看起来与他差不多,腰背挺直的坐在那儿,一双丹凤眼微挑,眸光灵动。   余水月当全然没发现他的偷瞄,见他只喝粥,便把菜夹到了他的碗中。   “吃菜,第二顿就不好吃了。”   柳白昭又停了片刻,才慢慢的动了。   很像被人投喂了的食肉动物。   先是观望,再嗅一嗅,再观望,才会去动嘴。   柳白昭吃饭的时候是安静的,筷子不会碰到碗边,咀嚼食物的时候不会吧唧嘴,就连牙缝都看不到。   吃完了饭,柳白昭喝水漱了漱口,透过杯中水的倒映,他看到了下颚的红印。   看起来非常像手印。   余水月瞥了眼道:“灌不下去药,我就将你嘴扒开了。”   柳白昭抬手按了按下颚,低头向余水月道谢。微弯的脖颈,白嫩嫩的犹如嫩葱白。   柳白昭从小长在杨氏的身边,杨氏为了不让郭氏挑柳白昭的错,从小就一遍遍的教导柳白昭各种规矩。   柳白昭行走坐立,用膳安寝,那些规矩已经刻在了骨子里,所以他总是挺直了脊梁,再加上个子高,看起来身姿纤长。   “在下柳白昭,多谢姑娘相救。”   余水月:“举手之劳。我姓余,余水月。”   柳白昭眼神扫过余水月略微粗糙的十指,适用于步行的短靴,和腰间悬挂的短剑。   这位余姑娘显然不是闺房娇女,能坦坦荡荡告诉他人姓名的姑娘,多数是在江湖上行走的。   “搭救之恩,柳白昭一定铭记。”   柳白昭弯腰,以示礼节。   柳白昭不是会夸下海口的人,他不会夸张的说什么报你大恩大德,来世结草还绳之类的空头话。   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什么都做不了,所以只能记得这个恩情。   余水月点点头,指着放在一旁的书篓道:“你在镇子上读书?用不用帮你给书院捎个话,你现在的身子骨走不了远路。”   柳白昭摇摇头:“书院春休,不用麻烦。”   每年清明节前后都会有二十余天的春休,让学子们回家祭祖,或是家中人手不够的,回家中去帮把手。   有点家底的学子们就趁这些日子回家整顿休息一番,好迎接秋日来的考试。   柳白昭虽然想回去看一看他娘,但他想了想还是作罢,省着点盘缠,等秋日考试过后,他可以用这省下来的银子给他娘亲多置办点东西。   余水月没有追问,道:“那你就在这安心住下,等你身子好了再说。”   眼前瘦成皮包骨的柳白昭,就像一件从土里刚挖出的,沾满了泥土的破旧瓷器。   余水月接着道:“这房子平时也没人住,你住这刚刚好,还能有点人气儿。”   她要把这瓷器上的泥土擦掉,碎掉的部分补好,让它重新成为一只价值连城的瓷瓶。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说一下你俩初见的情形   余水月:上辈子,我第一次见他,就知道了,骑着白马的,不一定是白马王子,还有可能是个有点白色控的文臣,这辈子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把他全身上下看光了!   柳白昭不动声色的喝茶,默默的暗示。   余水月:哦,还有,亲了,嘴对嘴,喂药。   柳白昭满意的点了点头。   作者:……我这是被秀了一脸吗? 第44章 11、身子虚   柳白昭推辞几次,余水月都不松口,最后他半推半就的就在这小院里住了下来。等能下床走动之后,见缝插针的帮着做些活。   涂欢教的主要营生,赌场的营业时间,通常是晚上人最多,所以余水月大多数时间都是白日来小院,到了下午就不见人影。   白日里余水月拿着本子涂涂画画,有想不起来的字了,就去问一旁坐着看书的柳白昭。   与上辈子似曾相识的情景,两人就算无言的坐在屋子里,气氛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尴尬。   柳白昭坐椅子只占三分之二,腰背绝不沾椅背,与窝在椅子里,东倒西歪的余水月形成鲜明的对比。   “哎,那个字怎么写来着,就是凳子的凳。”余水月提笔忘字,墨水顺着毛笔尖下垂,眼瞅着就要滴在纸上。   柳白昭看书看到一半被打断,一点也不嫌她烦,将书本合上放到一边,拿过余水月手中的毛笔。   双手交接时,柳白昭冰凉的指尖在余水月的手中一点而过。   把毛笔上多余的墨汁沿着砚台边润掉,柳白昭手腕垂直于纸面,端端正正的写了一个“凳”。   等他放下毛笔,余水月道:“你等等,我给你拿个东西。”   她起身走出屋子,不一会,从外面拿进来了一个小铜炉,粗略的用布包好,塞进了柳白昭的手中,然后想也没想,就用自己热乎乎的手掌包裹住了柳白昭冰凉的手背。   柳白昭的手比余水月要大,手指修长,手背白皙,隐约可见下面凸起的青筋。   “你捂一捂。”   粗鲁的在柳白昭的手背上搓了搓,余水月才收回手。   柳白昭除了一开始抖了一下手之外,就没有再动,紧紧的抓着手中的暖炉,仿佛他不死死的按着它,这个铜炉就会爆掉。   “等会布要是烫手了,你就告诉我,我再给你换一块布。”   余水月真没什么其他的心思,毕竟眼前的这个柳白昭就是一个单薄的少年,想起上辈子的柳大人,余水月两相对比,心里就有点不得劲。   若不是亲眼所见,她想象不到这个年纪的柳白昭会瘦成这么一副鬼样子。可能太瘦了的原因,整个人看起来非常阴郁。   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上辈子她遇到柳白昭时,柳白昭已经“报仇雪恨”,掀翻了压在他身上的那块巨石,破掉了多年来的执障。   所以看起来虽然有些冷,但是少了郁。   中午余水月和柳白昭一同吃饭,为了给柳白昭补肉,她让黄鹂今天烧鸡,明天卤肘子,顿顿得有肉。   可柳白昭就像个深渊,吃了多少肉,还是那么瘦。   余水月忍不住去掐了掐他胳膊上的皮:“你怎么干吃不长肉?”   柳白昭目光盯着余水月掐着他胳膊的手指半晌,垂下眼帘道:“让余姑娘破费了。”   余水月瞥了他一眼,少年郎单薄的坐在那儿,沉默的垂着眼睛,余水月心里又不得劲了。   温热的手掌覆在了他的头顶,柳白昭微微一缩,抬头望去,余水月揉了揉他的头发,道:“不瞒你说,我家大业大,真不差你这点肉,敞开肚皮吃。”   柳白昭与她对视半晌,移开视线道:“余姑娘……今年芳龄几何?”   余水月虽然心理年龄比柳白昭大,但实际情况是,她现在身体年龄跟柳白昭差不了多少。   “跟你差不多。”   柳白昭闻言点点头,不再多言,闷头吃饭,一口一口,十分秀气。   余水月打量着她的恩公,不着痕迹的笑了笑。   柳白昭见余水月日日晚出早归,并且看起来不像是回家休息,而像是晚上出去搞营生。   有一日他终于按捺不住,在余水月做账的时候,看似无意的问道:“余姑娘家是做酒肆的?”   大晚上开工,只有那么几个工种,最正常的就是酒楼市肆了。   余水月摆手:“干不了那种正经生意,给人吃出毛病来怎么办。”把人吃坏了肚子,是要惊动官府的。   柳白昭默默的盯着自己暖手的手炉,心里想,余姑娘家中到底是做什么的。   余水月做完了帐,把笔一落,伸了个懒腰,颈部前后左右转了一圈,骨骼发出“咔咔咔”的脆响。   见柳白昭出神的望着他的手指,余水月起身道:“外面裹的布烫手不?我给你换一条。”   余水月拿起他手中的铜炉,三下五除二的换好了新的布,又塞进了他的手里。   柳白昭忽然动了,用温热的手背贴了贴余水月的手背,道:“余姑娘的手,总是很热。”   余水月:“我从小习武,火气旺,你若是有兴趣,我以后教你练两招。”   主动去摸别人可以,余水月不习惯他人的亲近,差点将他的手给拍开。   柳白昭点点头,心想着余水月话中的“以后”。   又想到,余水月会武,西城这片别的不多,就会武的人多。   山上就有一个魔教,连绵的山脉,还孕育了几伙山贼。   但大晚上会出去搞营生的……莫非是打手?   窑子和赌场里都有打手,柳白昭这些事还是知道的。   柳白昭:“余姑娘家中都习武?”   余水月扫了他一眼,笑着道:“对,我家是开镖局的。”   刚开没几天,还没走活儿。   许多镖局都是晚上结镖算账,这就能说通了。   以至于往后的很长时间,柳白昭真的以为余水月家是开镖局的。   现在的柳大人还只是个少年郎,余水月想了想还是没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他,以后再说吧。   等书院的春休快结束时,也到了柳白昭回去的日子。   “承蒙余姑娘这些日子的照顾。”柳白昭穿着来时的麻布衣裳,彬彬有礼的弯身,表达余水月连日来对他照顾的感激之意。   比起余水月刚捡起他的时候,柳白昭气色好了许多,身上奇迹般地长了点肉。   阴郁还是阴郁的,面上也没见他笑过。   余水月觉得她这个恩报的还不够彻底,毕竟柳白昭上辈子可是把她“送走了”……   “黄鹂。”余水月摆摆手,黄鹂就递上了一大包东西。   “给你,拿书院去吃。”   柳白昭这个小身板需要多多吃肉,长期吃肉,一天两天的,治标不治本。   柳白昭接过这个有他半个身子大的包袱,好悬没一屁股坐地上……真的是太沉了。   余水月一看,直接把东西拿过来,往自己后背一甩,对她来说轻飘飘的,根本算不上重物。   毕竟她年少时经常驮着石磨盘在山间跑。   “我送你去书院。”余水月对黄鹂和百雀吩咐了一声,对柳白昭说道。   柳白昭长这么大,头一次因为自己弱不禁风的身子骨苦恼,他扯了扯麻衣袖:“还是不麻烦……”   余水月停下脚步,转身打断他的话,问道:“你能提动吗?”   柳白昭张了张嘴:“能……”说的很没有底气。   “你别走半路又累倒了,我还得去拣你,走吧,我就送你到书院拐角。”余水月不由分说的提着包袱就往前走。   余水月就算提着包袱,也还是如履平地,步伐飞快,柳白昭只得小跑才能跟上她。   “余姑娘,慢点走,山间路多泥泞。”柳白昭喘着粗气,对着前方潇洒的背影道。   他要跟不上了……   他原本还想着赶上去,将那硕大的包袱接过来。余姑娘再怎么结实,那也是个姑娘,柳白昭实在做不出让女子给他拿包袱的事儿。   可是……余水月的步伐太快了,他愣是没追上!   柳白昭一路上连跑带颠,跑的满脸红霞,气色都好了许多。   等余水月终于停下脚步的时候,已经到书院侧门了。   “我就送到这了。柳公子,后会有期。”   等我下次再来投喂你。   柳白昭的防心重,一下子逼太紧了可不好,余水月倒是想给他在镇子上租个舒适的房子,可柳白昭绝对不会收,所以她就没提。   余水月笔直的站在那,丹凤眼含笑。   一缕春风拂过,吹乱了柳白昭两鬓的青丝,让他汗湿的脸颊感到了一阵清爽。   “后会有期。”柳白昭张了张嘴,感觉喉咙有点干。   余水月转过身,背朝着他,手臂抬起,洒脱的摇了摇。   柳白昭望着她的背影,似乎想说点什么,但却一个字都没吐出来。   回到书院的小房间,柳白昭打开大包袱,静默了几秒。   里面塞了满满当当的腊肉,卤鸡,还有几套棉布衫,因衣服与食物放在一起,棉布衫上也被沾染上了卤鸡肉的味道。   一向喜洁的柳白昭没有把衣服拿去浆洗,反倒是抱着衣服坐了小一刻钟。   柳白昭没接收过无缘无故的善意,因为他身上没有什么可值得人家图谋的。   上辈子生得一张芙蓉面的柳大人,现在还没张开,差了点火候,所以根本不会自恋的想人家姑娘是不是看上了他的脸。   抱着棉衣,柳白昭忽然就想到了他刚被余水月救起的那天,余姑娘帮他换了衣裳。   青年人默坐了片刻,将棉衣放到了床铺旁边的柜子里,拿起包袱里的吃食去找书院院正。这么多肉,他吃到肉放坏了也吃不完。   书院每十日就会有一天休沐,住在本地的学子会回家,家里比较远的,就给家中写封信,再出去玩一玩。   柳白昭的休沐日与平时没什么两样,早起晨读,给家中母亲写信,吃个淡饭,然后看一天书。   家信通常都是托走生意的人带回京城,柳白昭这日刚去送完,往书院走时,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   听见熟悉的声音,他猛地转身,但觉得自己转的可能太快,显得不矜持,所以做出一副寻找状,仿佛没听清声音是从哪儿传出来的。   余水月坐在酒楼的二楼,从窗户里探出小半个身子,招呼他:“这!柳公子,上来!”   石榴在余水月身后,小声道:“教主,柳公子他不光身子弱,这眼神也不行啊,耳朵好像也不太好使。”   大街上,柳白昭终于“找”到了呼唤他的声音,余水月笑着冲他招手,她今日穿着水绿色的长衫,衣袖在空中飘摇,就像春日的柳条。   “余姑娘。”   柳白昭也抬起手,轻轻摇了两下,他很少做出这种举止,浑身都有些僵硬,手指用力的握了握。   春日暖阳,细碎的阳光点点洒落在柳白昭白净的面庞。   “上来,二楼!”   见柳白昭抬步往酒楼走来,余水月一边看着他,一边对石榴说:“去,再给他加两斤酱肘子,这是身子虚,才哪儿哪儿都不好使。”   作者有话要说:  哪儿哪儿都不好使,被老婆嫌弃的柳白昭:……   —————————————————————— 第45章 12、夏日到   柳白昭穿着跟上次差不多的麻衣,慢步走上台阶,显得非常从容,其实脚趾在鞋子里轻轻的蜷了蜷。   石榴跟他见了礼,就下了楼。   “快点,菜都要凉了。”   柳白昭连忙快走两步。   离近余水月,他的身体仿佛变成了提线连起来的木偶,僵硬的不知道怎么摆,只会直愣愣的坐在那儿。   “余姑娘,今天是?”   柳白昭提起话头,刚说完又觉得自己有些唐突。   “我刚跟着镖局走了一趟镖,回来肚子饿了,菜刚上来就看见柳公子你了。”余水月笑着给他从木钵里盛了满满冒尖的大米饭。   她确实是刚走了一趟镖,毕竟这是镖局第一趟走镖,她得沿途敲打一下这些山贼,昨晚刚回来,今儿算准时间,就坐在这守株待兔。   柳白昭觉得自己每次遇见余水月都是白吃她的,因此盯着眼前的米饭道:“不用,还不……”   没等他推拒完,他的肚子先叫了:“咕咕……”   柳白昭:……这肚子不要也罢。   余水月仿佛没听见,道:“就当陪我吃点,一个人吃不香。”说着把筷子递给柳白昭。   柳白昭只得接过筷子。   面前冒尖的白米饭上,很快就被放上了一块牛肉。   “我这次跑的是陆城,那儿的木器活好,顺便给你买了样东西。”余水月吃着酒酿豆腐,把旁边放着的布包推给数米粒儿吃法的柳白昭。   柳白昭顿了一下,看了看布包:“我?”   “对,打开看看。路过的时候,看到这个就觉得你应该也能用得着,就买了俩,你一个我一个。”   柳白昭做不来余水月那样一边吃饭一边干别的事,他放下筷子,用随身带的手帕擦了擦手,才去解布包。   打开了布包,里面放着一个包好的笔架。   深色檀木,上面雕刻着栩栩如生的蔓藤,仿佛就是一个缩小了的褐色瓜棚。   “别说什么这太贵重了,东西就是买来让人用的,你用的顺手,那这东西就值。”   柳白昭有笔架,是柳正瑞用剩的东西,柳白昭对人不对物,就算是柳正瑞用剩的,他也能接着用。   每次提笔时,看到那个笔架,还总能呕一呕自己。   疲累或者想放松时,落笔总会看到那个笔架,就会回想到整个柳家给他的屈辱,立马就不困了,也不累了。   余水月显然不知道柳白昭的笔架是他自己的自虐发奋工具。   “谢谢。”   柳白昭小心翼翼的将笔架包好。   “不客气,我正好有事麻烦你。”   柳白昭:“但说无妨。”   “镖局每次走镖都要签走镖书,誊写走镖书的秀才刚好病了,你若是有空,帮我写个十份八份,我一样给你算钱。”   柳白昭:“钱就不用了,几张宣纸的事情。”   “那可不行,这一码归一码,大不了我给你十张的钱,你给我写十二张如何,要不然就不麻烦你了。”   余水月想着法的给恩公塞零花钱,就怕柳白昭不肯收。   柳白昭想了想:“那便如此。”   那他就写上二十张,再用余水月的润笔费请她吃顿饭。   “好,我告诉你镖局在哪儿,你写好了给我送来就行。”   吃完了饭,石榴回来了,手里提着一个大大的包袱。   柳白昭眉梢微动,觉得这个架势有些眼熟,问道:“……这是?”   余水月笑着道:“拿回去补补,柳兄你太瘦了!”   任凭柳白昭连连婉拒,余水月还是一路给他送回了书院,然后转身就走,一眨眼就不见了人影。   望着余水月渐行渐远的身影,柳白昭想她之前说的那句话,他真的太瘦了?   书院里都是一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柳白昭观察了几天,觉得他的身板也就是普普通通。   很快就到了下次休沐日,柳白昭誊写速度飞快,两天就写完了,剩下的日子,每天多誊写一页,就当是练笔了。   休沐日当天他起了个大早,等街上的人多了,他才往镖局走。   镖局里的人不多,柳白昭不动声色的打量这些粗犷的汉子们,再看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无言的移开了视线。   他似乎……还得再多吃一点。   自从柳白昭给镖局写走镖书后,他就再也没听余水月提过那个生病的秀才,仿佛那个秀才就此一病不起了……   柳白昭就当什么都没察觉,照常帮余水月写走镖书,每次都多写许多张,余水月给他的润笔费用红纸包好,从来不让他当面拆,他回去一看,果真是多了。   夏日一到,书院里顿时变得闷热起来。学子们热的静不下心来做学问,一会扇扇风,一会出去洗把脸。   余水月每次遇到柳白昭都会给他一大包袱吃的,柳白昭也吃不完,就交给院正,院正就分给其他人一起吃。   所以原本跟柳白昭关系一般般的,因为吃人嘴短,跟他快速的拉近了距离,柳白昭现在走到哪儿,都有人跟他打招呼。其他学子投桃报李,今天借他一本书,明天给他两张上品熟宣纸。   独来独往惯了的柳白昭一开始有些不习惯,时间长了之后,觉得这样也不错。   这日,柳白昭照常给余水月送走镖书,余水月接过去,就道:“天气太热了,你们书院有冰吗。”   书院不注重享受,院正最推崇的就是那种头悬梁锥刺股般的学习方式。   学子们连连叫苦,院正满头冒大汗,跟他们苦口婆心的道:“吃得苦中苦!”   结果当天晚上他老人家就中暑了……   院正夫人坐不住了,将院正好一顿训,院正才松了口。   非常炎热的天气,可以在堂上打蒲扇。   柳白昭身子骨弱,春秋冬都怕冷,但不代表他夏日不怕热。   他一样怕热,还经常半夜热醒。   柳白昭摇摇头,下意识的不想在余水月面前示弱,道:“不热,心静自然凉。”   余水月看了眼他汗湿的鬓角,道:“今日下午会运来一些冰,你明日能不能请个假出来?”   学子们若是有事,那个教学质量不怎样的书院还是可以请假出来的。   柳白昭:“不用麻烦余姑娘了。”   他受余水月的恩惠太多了,不想再欠她人情,冰这个东西精贵,跟大米白面可不一样。   余水月没说什么,临走前送给他了两扇大蒲扇,非常好扇,适合柳白昭这种手腕子没有什么力气的书生。   夜半,柳白昭在床上翻来覆去。   窗外知了声嘶力竭般的鸣叫,屋内空气潮湿燥热,弥漫着一股黏糊糊的潮气。   刚洗的身子,没到两个时辰,就又出了一身汗。   “咚咚。”   漆黑的夜里,他仿佛听见了敲窗的声音。   睁开沉重的眼皮,瞥了一眼窗边,柳白昭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余水月右手食指放在嘴唇前,比量了一个“嘘”,她小声道:“我进去。”说着,她右手撑在窗台,轻松的翻了进来,左手还提着一个包裹。   柳白昭愣愣的看着她走到床边,余水月指了指他的领口,柳白昭下意识的低头看,才发现自己敞着怀,露出了一大片洁白的胸膛。   他睡觉的时候都会穿着内衫,今日天气实在是太热,他才会敞开衣襟。   柳白昭有条不紊的合上衣襟,就是动作稍显慌乱。   在他整理衣裳的时候,余水月已经将包裹打开了,一股凉气从包裹中飘散了出来。   柳白昭转头望去,包裹里面有个木头底座,上面是一大块冰,冰中央放着一碗红红的东西。   余水月小声说:“吃过刨冰吗?”这还是上辈子那个姓孙的教的。   夜里到处静悄悄的,余水月刻意放低的声音增添了一份做坏事的紧张感。柳白昭咽了口唾液,慢慢的摇头:“没吃过。”   “你肯定没吃过,我才吃第二次。”   余水月像捏豆腐一样,从一整块大冰上掐下了一块,双手一合,坚硬的冰块瞬间就化为了冰渣,手心沾满了冰块化成的水,顺着手腕流了下来。   余水月连忙舔了舔。   孙辉鄞当初的提案是做一个刨冰机,余水月心想,这跟拍豆腐差不多的活,用什么刨冰机?   将冰碴放进捣碎的梅子酱碗中,余水月四周看了一圈,拿起柳白昭放在桌上的手帕垫在了碗底。   “快吃,一会好化了。”   柳白昭听话的接过碗,看了看碗中的碎冰,用勺子舀起了一勺,放进口中。   “好不好吃?”   见他一勺下肚,余水月也凑了过来。   今天冰一到,她就拿过来给柳白昭了,自己还没尝过。   “勺子借我。”余水月拿过勺子,也吃了一勺。   酸酸甜甜,味道不错。   柳白昭低声道:“好吃。”   “那你吃大半碗吧,别吃多了坏肚子。”柳白昭这个小身板,吃多了凉的还真不好说。   柳白昭黑白分明的眼珠落在了余水月的嘴唇上,慢慢的点了点头。   余水月把勺子还给他:“你吃完了我再吃。”   柳白昭右手攥了攥,将一勺冰舀进了口中。   脑海里却一直回放着余水月舔手腕时,伸出的那截小舌头。   而不是她赤手空拳拍刨冰时的英勇瞬间。   “这笔架用上了?”   柳白昭吃东西的时候,余水月在他屋里看了看,果然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柳白昭吃着刨冰,看向余水月手中的笔架,道:“好用,谢谢余姑娘。”还泛着檀木的香气。   他原本打算左边摆柳正瑞的笔架,用于自虐发奋。   右边摆放余水月的笔架,用于安神静心。   不知道为什么,他焦躁时,看一看那个笔架就会静下心来。   可是他刚摆上,就觉得这俩笔架不应该放在同一张桌上。   于是当天下午,他就把柳正瑞的笔架送去伙房烧火了。   对物不对人,他用不上了。   看余水月的笔架,他一样能发奋。   想要出人头地的那种发奋。   作者有话要说:  手拍刨冰,小时候最想要的技能…… 第46章 13、幺蛾子   等柳正瑞吃了大半碗冰,余水月将剩下的冰冰水水一饮而尽,长呼一口气,十分舒爽。   “你的木盆在哪?”余水月问道。   柳白昭从床上起身,去替她拿木盆。   他穿的内衫十分薄,从后面就能将他的身形尽收眼底,隐约可见下面的肤色,余水月没有移开视线,反而多看了两眼。   待柳白昭拿来木盆,余水月将冰放了进去。   这些冰差不多还能化两三个时辰,刚好够柳白昭睡个好觉。   “那你快睡,我走了。”   余水月大晚上做完了田螺姑娘,就打算打道回府,去赌坊再吃点刨冰。   柳白昭见她要走,下意识的扯住了她的衣袖:“余姑娘……”   他眸光暗暗的盯着她瞧,这些日子脸上被她养出了点肉,到真有点前世柳大人的模样了。   余水月停住脚步,想要问他什么事,却忽然耳朵一动,视线向外看去。   “有人来了。”余水月压低声音道。   来人的脚步声越走越近,余水月快速的将冰盆塞进柳白昭的床底下,黑灯瞎火,床底下看不真切。   然后打横抱起柳白昭,三步并两步走到床边。   把柳白昭摆了个侧身的姿势,后背向外,随后她爬上床,窝进了柳白昭的怀里,还不忘用棉被把两人盖好。   全程被当木偶摆弄的柳白昭:……   他……是被余姑娘打横抱起来了吗?   他堂堂一个八尺男儿,虽然瘦了点,居然被人像女人一样抱起来了吗?   “听脚步声是个老者,应该是你们院正。”余水月窝在他怀中,小声说道,凉凉的呼吸喷在柳白昭的脖颈。   窝在柳白昭怀中,余水月才察觉到,柳白昭虽然单薄,但一点都没妨碍他长骨头架子,侧卧在床,竟把她挡得严严实实。   她“小鸟依人”的窝在他的胸膛,十分娇气,让她有点不自在。   感受到脖颈间的凉风,柳白昭垂眸望去,刚好对上了余水月的丹凤眼,正专注的盯着他看。   余姑娘是勇猛的,是飒爽的,是能手劈冰山的!   这么厉害又温柔的余姑娘,此时悄悄的窝在他的怀里,还小声跟他说:“别动啊,他要进来了。你们院正大晚上不睡觉来回走什么?”   柳白昭:……   院正自从中暑了之后,就像一个被蛇咬了的农夫,每夜都要查一下房,看看有没有学子中暑。   该说不说,院正虽然学问做的也不怎么样,但品行要比柳白昭他亲爹好出十万八千里。   推开柳白昭的房门,院正被凉风吹的一哆嗦,这屋怎么这么凉?   旁边的屋子都热得发闷,推开门犹如刚炼完丹的炉子,柳白昭这屋却一点热乎气都没有。   床上侧躺的柳白昭后背都僵硬了,他心理素质虽然好,但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包庇女囚的书生。   他手臂下意识的紧了禁,搂住了怀里的余水月。   余水月被他搂的一懵,差点就反射性的把他推开。   她在暗处打量他的面容,柳白昭一双眼睛睁地圆溜溜的,全然没了白日里的翩翩公子样,像是受到了惊吓的兔子。   明明很激动,面上却看不出端倪,只有一双眼睛咕溜溜的眨。   柳白昭的脸一直都是好看的,余水月舔了舔嘴唇,思考起恩公能不能“吃”的问题。   门口的院正非常不可思议,柳白昭这屋越待越凉,越凉他就越害怕。   非常迷信的院正胆战心惊的在屋里看了一圈,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柳白昭的床底下居然有一坨黑影!   院正的眼神不大好,他眯着眼睛,哆哆嗦嗦的向柳白昭的床底看去,越看越心惊,甚至出现了那坨黑影正在冒白烟的幻觉……   院正后颈阵阵发凉,看了眼熟睡的柳白昭,转身就向外走去,就像有什么在后面追赶他一般。   出了柳白昭的屋子,热浪迎面扑来,院正头一次觉得大夏天的还是热热的好。   他明天要跟柳白昭说说,要不要给他换个屋子,或是做个法?   听着院正逐渐远走的脚步声,柳白昭低头去瞧余水月,就见余水月眼睛直直的盯着他。   双目相对,无言的对视了几秒。   静谧的夜里悄声无息,柳白昭张了张薄唇,嗓子眼却吐不出什么东西。搂着余水月的手臂肌肉开始无意识的僵硬,头慢慢的向着余水月的方向滑了下去。   缓缓低头的单薄青年面上毫无表情,矜持而拘谨,瞧着不太像低头去吻姑娘,而是像去嗅一朵花。   距离余水月还有两指的距离时,柳白昭停下了动作,他深深的呼吸了两次,鼻端仿佛能嗅到余水月呼吸的味道。   两人的呼吸没有了凉气,热络的交缠在一起。   余水月就那么笑着看他,见他停下来也不催促。   柳白昭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终究没有再低下头,而是十分理性的道:“院正走了。”   “我听到了,我也该走了。”   余水月没有反扑上去,她干净利索的起身,仿佛刚才古怪的气氛根本不存在一般,单臂撑着窗台,垫脚就飞出了柳白昭的屋子,翻身上了房梁后,不见了踪影。   柳白昭抬头去看房梁,想听一听是否能听到她踩着瓦片的声音,但却没有一丝声响。   他摸了摸余水月躺过的床铺,慢慢的躺了下去,冷静又克制。   这厢,在瓦片上跳跃的余水月觉得自己特别像一个钻姑娘闺房的登徒子,人家“姑娘”还想亲她。   凉风在耳畔滑过,余水月松动了眉眼。   人家“姑娘”不主动,她可不好出手。   冰山雪莲化了就是好看,清凌凌的,让她的心也暗戳戳的痒了起来。   柳大人即使年龄再小,也是一个矜持而守礼的柳大人。   再次见余水月时,他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还是那个模样,举止礼仪恰到好处。   “你手腕上戴的什么?”余水月见他手腕上系着一段黄绳,出口问道。   柳白昭静默了两秒,道:“院正给我辟邪的。”   那一晚院正来查房,第二日不知怎的,旁敲侧击的开始游说柳白昭换房。   若是原来,柳白昭就换了,可现在余水月来过,这平平无奇的小屋子立马就变得不一样了。   但院正似乎特别执着于这件事,转弯抹角的说柳白昭那屋可能有东西,晚上会冒凉风。   柳白昭:……   他知道怎么回事了。   柳白昭表示他住了这么久都没事就不换了。   院正老人家见劝说不动他,就给他求了个黄绳,说什么也让他系手腕上,辟邪。   余水月看他一副阴气重的样子,道:“挺好,你带着吧。”   柳白昭听出来她是在打趣他,便道:“院正那晚来查房,觉得我屋中有凉气,不干净。”   余水月眨了眨眼,笑道:“你们院正直觉很准,你那晚房中确实有‘女鬼’。”   听她调侃自己,柳白昭也动了动眉梢。   余水月知道,这就算柳白昭的笑模样了。   夏日的西城,炎热而潮湿。   柳白昭来西城读书两年,基本上都窝在书院里,休沐日也没有余韵和闲心出去玩耍。   认识了余水月之后,余水月带着他从西城东玩到了西城西。   余水月是半个粗人,不喜欢赏花赏月这种无病呻吟的东西。   所以她带着柳白昭去下水采莲藕,去玉石场赌石,去山上猎野兽,让柳白昭这个书生好好开了一把眼界。   柳白昭运气好,赌的玉石开出来是块墨绿色的墨玉。   余水月笑着道:“你想打个什么,我认识老匠人。”   柳白昭看了看:“一直承蒙余姑娘多照顾,就打两个玉吊坠,一个送给余姑娘可好。”   余水月挑眉:“真的?那我算沾了柳公子的光了。想要什么样式的?”   柳白昭看向余水月的侧脸道:“余姑娘呢?”   余水月教中就是干玉石楼的,想要什么样的玉石都有,但还真没给自己打过物件。玉这东西不禁摔,她这个能动手就不动嘴的性子戴不了这个。   但柳白昭提出来的,她肯定不会拒绝。   她想了想道:“玉连环?就像就像九连环那种的,两个环连在一块。那东西刻出来可要手艺。”   柳白昭颔首:“那小生也麻烦余姑娘了,也要玉连环。”   余水月笑道:“交给我。”   玉连环,相生相连,解不开的。   这个时候,原本被余水月派去京城探查柳白昭现状的教徒回来了,还带回来了一个消息。   余水月听手下人汇报完,简直要给这个郭夫人鼓掌了,真是幺蛾子天天有,夏日尤其多。   “你回京城,想办法照顾点杨氏。”余水月想了想,对百雀说:“百雀也去,就说,你家姑娘与柳公子有交情,顺便去踩踩点,寻觅一下开玉石楼的地段。”   百雀做事细心,余水月放心让她去照顾。   京城那边,可能怕柳白昭秋日进京考试的成绩太好,郭茹夷先是把柳白昭的生母杨氏赶到了破旧庄子,说是杨氏得了病,怕传染府里人。   又给柳白昭寻了一门亲事。   她作为柳白昭的主母,有资格给他定亲事。   只不过这个新嫁娘在床上躺了十多年,能不能撑到拜堂都两说。   余水月上辈子听说过柳白昭克死两任夫人的事情,当时就觉得有蹊跷,就柳白昭那个小身板,能克死谁……   现在她才明白,原来都是郭茹夷这个主母给他配得好姻缘。   这到嘴的冰山雪莲,她余水月是肯定不会吐出来的。   不如……她就田螺姑娘做到底,嫁给他?   还没等余水月有什么动作,柳白昭倒是先收到了家中的书信。   展开信,一股香靡之气升起,柳白昭修长的手指一顿。   信纸熏香,显然不是他娘亲杨氏会做的事情。   饶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看完郭茹夷字中淬毒的这封信,还是让柳白昭险些失了体统。   他紧紧的捏着这封信,目光死死的盯着它,就像盯着一条要咬他的毒蛇。   他忘了,他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赶考学子。   同余水月相遇过后的日子太过舒适,麻痹了他的神经,险些让他忘却了自己的身份。   他柳白昭,在柳家,郭家的眼里,还不如一个下人。   一个他们可以随意践踏,毁掉人生的下等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的配角都很忙,熟悉工具人的所有工作流程   使坏、助攻……咳咳 第47章 14、说点事   夏日的傍晚下起了蒙蒙细雨。   被派去盯梢柳白昭的教徒回来跟余水月回禀,柳白昭收到了家中的来信。   余水月正在镖局中忙,为了方便柳白昭找她,大多数时间她都在镖局的书房处理事情。   闻言从纸张中抬起了微蹙的眉头,道:“他有没有什么异常?”   教徒回禀道:“柳公子把信收好了之后,跟往常一样,正在看书。”   不对劲。   如果收到的是郭茹夷的信,他不可能还有心思看书。   余水月把面前的走镖书一推,看了眼外面的天色,天幕逐渐变得灰暗,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   “我出去一趟。”   对黄鹂吩咐了一声,余水月推门就上了房顶,小毛毛雨,她懒得撑伞。   熟门熟路的走梁翻墙,到了书院,悄声无息的向下一跃。双脚落地时,从敞开的纸窗向里望去。   柳白昭腰背挺直,脖颈微弯,神情专注认真,时不时拿起一旁的毛笔做做批注。   余水月眯了眯眼,仔细打量他的神色。   如果是正常人,遇到了如此屈辱之事,想必会自怨自艾,或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再不济,也得趁着蒙蒙细雨出来淋淋雨,吼两嗓子,以发泄心中的苦闷。   柳白昭不但没有歇斯底里,反而安静的犹如一具没有生命寄居的瓷器。   欠缺血色的面容略显憔悴,双眸沉静,宛如深夜里静谧的湖泊。   安静,沉默,又压抑着满满的克制。   就像把水坛里装满了恶鬼,再用一个木头盖子死死的压住他们。   表面看起来风平浪静,按着盖子的那双手却早已布满了力竭的青筋。   犹如一张随时会崩掉的弓,随时会瓦解的坝,又或是随时可能流出滚烫岩浆的活火山。   “柳白昭。”   余水月敲了敲窗沿,唤他的名字。   她一直唤他为柳公子,还是第一次连名带姓的叫他。   柳白昭握笔的手微顿,他没有立即抬眼,而是缓慢的调整了下呼吸。   窗外的毛毛雨大了起来,一股雨水的潮气扑进屋中,漫天席地的雨幕模糊了余水月身后的背影。   “我去给你拿伞。”   柳白昭始终没有抬眼看她,他站起身,似乎要去给她拿伞。   余水月:“你不让我进屋?”   柳白昭背对着她,宽而薄的肩膀拉成了线条流畅的一字肩。   他没有回答她,也没有转身,就那么无声的站在那里。就像有一面无形的墙,立在了窗户边,将两人隔绝开来。   “女子还是不要进男子房间为好。”   沉默半晌,柳白昭吐出了这么一句话。   他像是背后长满了冷漠的长刺,将余水月无情的隔离在了他的世界之外。   余水月笑了笑,右臂撑窗,自己跳了进来。   “那么见外做什么?”   余水月见不得柳白昭难受的样子,就像现在这样,仿佛泡在化不开的悲伤里浸了几天几夜,才让他整个人都变得冷冰冰的。   听见余水月翻窗进屋的声音,柳白昭后背下意识的僵硬,整个人呈现出一种非常拘谨的状态。   余水月就站在他的身后,他甚至不用回头,就能清晰的感受到她这个人所带给他的动摇。   理智在胸膛中摇摆不定。   片刻后,理智占了上风。   他闭上了墨潭般的深眸,启唇道:“余姑娘,小生家中已为我定亲。”   他没说出来的话是,你我就不应该再有过多牵扯。   余水月没说话,柳白昭背对着她,听她半天没了声响,不禁睁开了眼睛,绷紧了惨白的面容,死死的看向前方的一点。   忽然,臀部传来一阵推力,柳白昭僵硬的身体反应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这是余水月在踹他屁股。   柳白昭愣住了。   犹如走钢丝般的内些世界也停下了脚步,他不知道此时应该作何反应,只能呆呆的站在原地。   “你喜欢她吗?定亲的那个。”余水月的语气与平时一般无二,她甚至还有闲心看一旁柳白昭书本上做的批注。   柳白昭声音滞涩:“什么?”   “我说你喜欢定亲的那个吗?”   怎么可能会喜欢,连见都没见过的人。   柳白昭:“……这并不重要。”   余水月嗤笑:“那就是不喜欢,不喜欢算个屁,娶什么?”   可柳白昭又有什么办法,一个父母之命就能压死他。   “哎,柳白昭,我跟你说件事,你转过来。”   柳白昭没动,他的脚板就像贴在了地面上一样,晃都没晃一下。   他像是在做最后的挣扎,恪守自己一直以来所有的底线,理智的压抑着所有的欲望。   余水月不着急,她又踹了踹柳白昭的屁股,别说,他虽然瘦,屁股还有点肉。   “柳白昭,不如我嫁给你吧,虽说私定终身是不孝了点,但总比娶个你不喜欢的强吧。”   这句话就像是一把钥匙,“咔嚓”,插进了柳白昭那扇封闭的心门。   “你看啊,我给你换过衣服,还嘴对嘴给你喂过药,你在床上搂过我,我还救过你,把你喂的长了这许多肉,当然应该归我所有,你说是不是。”   柳白昭压了压嗓子,道:“我什么都没有。”   此时的柳白昭确实什么都没有,没有家世背景,没有真金白银,还有一屁股的烂亲戚。   若是他爹柳天复那种人,可能早就顺杆爬,说自己有才华,先把女人骗到手再说。   柳白昭与他爹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他骨子里是有一份骄傲与执拗的。   同时还有超乎常人的忍耐力。   他不在乎屈辱,不在乎疼痛,因为他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一定能爬起来,从这烂沼泽一般的境遇里爬出来。   可是他再有才华,再有抱负,也改变不了他现在两袖清风……可能连清风都没有,袖口太窄,连风都灌不进去。   余水月道:“我有,我家虽然是开镖局的,但家底颇丰,还就只有我一个姑娘,改日我爹仙逝,都是我俩的,还不用你做上门女婿,你就该读书就读书,想考试就考试,读一辈子书都行。”   说到这,余水月倒是真说出了点真情实感。   如果因为她的重生,导致柳白昭没有成为上辈子的柳大人,而真的成为了一个普通的读书人的话,她也不在意。   人生数十载,不枉走过就可以。   大不了她就让柳白昭去涂欢教当个账房,再给他开个书院,做个教书先生,肯定比那个大半夜不睡觉的院正强。   柳白昭:“……我家中有些复杂。”   余水月:“我家人口简单,刚好互补。”   柳白昭家中的那些个人,她可以替他慢慢收拾。余生慢慢,必须找点乐子。   余水月像玩一样左右脚来回动,踹他的屁股道:“你转过来,这么重要的事情,咱俩面对面的说。”   柳白昭的双脚在鞋中蜷了蜷。   他终于动了,像是下定决心一般,猛然转过身。   余水月还在踢他屁股,没想到他会突然转身,正好踢中了他不可言说的地方。   柳白昭:“……”   他霎时间脸色变得苍白,不是那种没有血色的苍白,而是快要疼抽过去的那种惨白。   余水月:“……”   这也太猝不及防了,这一脚不能踢出毛病吧。   刚转过身的柳白昭,紧接着就以一种特别别扭的,双腿夹裆的姿势跪在了地上。   “疼不疼啊,快看看,是不是踢坏了?”   余水月连忙蹲下身,作势就要去翻看。   “不……没事,让我缓一缓。”   柳白昭现在特别想变成一只乌龟,脑袋和四肢都缩进壳子里,让他一个人无声无息的自闭一会。   余水月怕他坐在地上受凉,为了不碰触到他的痛楚,就以公主抱的姿势,将他抱了起来。   “地上太凉了,我把你搬床上。”   柳白昭:……   这是第二次了。   被余姑娘像女人一样抱是第二次了……   余水月将他放到床上,自己也不见外的挨着床边坐了下来。   柳白昭倔强的侧过身,后背朝向她。   这与之前背对着她不同。   之前的背身代表着拒绝,现在是柳白昭伤自尊了。   余水月推了推他:“你往里点。”   柳白昭像蜗牛一样往窜了窜。   余水月顺着就躺了下来,还拉起被子给他和自己盖上,柳白昭全程身子硬邦邦的,一动不动。   “我今儿从早上一直忙到现在,你让我歇会。”   余水月的额头在柳白昭的后背蹭了蹭,右手环住他消瘦的腰身,闭上眼假寐起来。   行了,吃冰山雪莲这事基本上是成了,她也能歇会了。   “你有没有多余的枕头。”余水月问道。   柳白昭就只有一个小竹枕,只够他一个人用的。   柳白昭:“……没有。”   过了一会,柳白昭轻手轻脚的转过身,伸出了他那条没有几两肉的胳膊。   将余水月的头小心翼翼的放在了他的胳膊上,好让她睡地舒服点。   柳白昭以为余水月快睡着了,谁知余水月顺势就滑进了他的怀里,还在他胸膛拱了拱:“等我睡醒了再跟你说成亲的事。”   柳白昭登时就不敢动了,又过了半晌,他缓缓垂眸看她。   窝在他怀里的余水月这次仿佛真的睡着了,呼吸匀称,甚至带着点小呼噜。   柳白昭知道他不应该将她扯进来。   可他也是人。   认识了余水月,他意识到自己也是一个渴望温度的人。   他自以为他已经刀枪不入,就是天大的事情也无法动摇他分毫。   然而余水月告诉他,你还是太年轻。   没有人不喜欢善意。   他想拥有怀中的这个女子,他有错吗?   假使他柳白昭一辈子只能做一次不顾一切的选择,他亦不后悔。   因为在余水月面前,他觉得自己是一个人。   一个有血有肉,有喜好,有缺点的人。   颤抖的手臂收紧,柳白昭轻轻的凑近,带着些许的紧张与无措,坚定的吻在了她的额头上。   下一秒,睡梦中反射性动作的余水月,就将柳白昭掀翻了。   还好他没躺外面,否则怕是得掉地上。   第一次偷香的柳白昭:“……”   余水月眨了眨睡眼:“你碰我了?我睡着的时候你最好不要动我。”会挨揍。   柳白昭:“……知道了。”   柳白昭板着一张脸,眼眸挫败的耸拉着。   还没锻炼到喜怒不形于色的柳白昭,失落的样子还是能看出分毫。   余水月瞧着他笑道:“正好我醒了,你刚才要怎么做来着?”   打了一巴掌,不给个甜枣她心里过意不去。   柳白昭僵了下,抬起修长的食指点了点额头,微垂脖颈道:“想亲你的额头。”   多大点事。   余水月爬了过去,掀起额前碎发道:“来,随便亲。”   礼尚往来,等你亲了我,我好有借口去亲你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本次主题“待我们苦尽甘来,回头讲讲来时的路”!请讲!   余水月:来时的路?都宰了,半章都没用上   柳白昭无声喝茶   作者:……柳小白?   柳白昭掀起眼皮:没什么好说的。如果翻越刀山火海就是为了见到她,就是舍了这身皮肉也会去。   余水月摆手:不至于,我有轻功,抓住你就飞过去了   作者:……行了,下线吧,我酸的慌 第48章 15、喜事来   若说一开始余水月对柳白昭有没有什么山盟海誓,至死不渝的爱慕……那必然是没有。   上辈子的感激,加上柳白昭的面白条顺,还有他性子里那份隐忍的内敛,让余水月有些好感,顺水推舟提出了成亲。   她总不能让柳白昭这辈子也尝两次丧偶的滋味。   至于成亲了之后要在一起多久,余水月没有想过这方面的问题,好的时候在一块,哪天两看相厌了,就散。   活了两世的余水月性情中多了一份豁达,但仅限使用在她身边的人。   就连余水月自己,都没想过她的田螺姑娘会做那么久……最后直接变成了田螺夫人。   他俩成亲的过程非常仓促,没有什么八抬大轿,也没有大摆宴席,就在镖局里面,余水月叫来了在镖局里帮忙的教徒,又招呼柳白昭叫来书院里的同窗,还有那个大半夜不睡觉的院正和院正夫人。   不大不小的镖局里坐得满满登登,一眼望去,泾渭分明。   左边一众涂欢教教徒,或者膀大腰圆,或者尖嘴猴腮,一看就不像善茬,就连里面的女客,都比男人要野蛮,直勾勾的瞅着书生们瞧。   另一边书院的书生们,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弱不禁风的杨柳之姿,在魔教教徒们的凝视下,犹如被野猫盯上的幼鸟,瑟瑟发抖。   书院里没有不许学子成亲这样的规矩,世人成亲普遍较早,大多数书生都已成家。   “白昭兄啊。”   柳白昭身穿红色喜袍,衬得没什么血色的脸庞微微泛着红光,他正准备去后院接新娘,几个同窗欲言又止的凑了过来。   “何事?”   几个同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推出一个期期艾艾的问道:“你……你是心甘情愿?不是被胁迫了?”   对面的亲友团怎么看也不像正道上混的人……再看弱不禁风的柳白昭,不怪他们多想。   柳白昭:“……”   他无言半晌,道:“心甘情愿,她是我柳白昭想求娶的姑娘。”   闻言几个同窗刚放下心,又听柳白昭道:“不过,她家中开镖局,三教九流都有涉猎,对面的宾客之中确实有刀口舔血之辈。”   看几个同窗吓傻了的表情,柳白昭眸光闪了闪。   他惯常素着一张脸,说出来的话十分有可信度,也就没人察觉他其实在故意吓唬他们。   余水月这个新娘十分配合,没有让任何人刁难柳白昭。   毕竟柳白昭的身子骨经不起教中教徒们的闹腾,他们若是敞开了闹,估计洞房就可以直接跳过了。   就是在拜高堂的时候出了点状况。   余水月的“便宜爹”是教中的一位长老,姓刘,至于为什么找刘长老,因为他看起来很显老,在一众教徒之间,最有爹的样子。   当余水月和柳白昭二拜高堂时,看眼着余水月这个教主就要给他磕头,刘长老坐不住了。   他虽然长得老,但他真不敢倚老卖老,只听“咚”的一声,本应坐在高堂之位的老丈爷也跟着跪下了。   柳白昭听见响声抬起头,就看到了“老丈爷”跟他对拜的头顶。   柳白昭:“……”   这是什么习俗?三角拜?   余水月拉平眼角,木然的盯着刘长老的头顶,冷冷的道:“爹?”   你在做什么,怕穿帮的不够彻底吗。   刘长老打了一个寒颤,从语调就能听出来,教主要生气了。   他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动作着实有点蠢,不符合当爹的人设。   这也不怪他,他也是第一次当爹,还是个冒牌货,没有实感。   刘长老绞尽脑汁,硬着头皮继续演。   “贤婿啊。”刘长老伸出手,看似是非常激动,难以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才跟着一起趴倒在了地面上。   他拉住柳白昭的手腕,想要扯着柳白昭一同站起身。   柳白昭本来想搀扶老丈爷一把,谁知老丈爷身子骨太好,直接把他拽起来了……   柳白昭:“……”   不愧是水月的亲人。   刘长老被余水月盯得有些害怕,不禁濡湿了眼眶,倒是看起来非常应景,十分像不舍女儿嫁人的老父亲。   “水……”刘长老尝试想直呼教主的名讳,“水”了半天都没把那个“月”补全,在一众书生们看来,就是活脱脱一个激动到失语的老父亲。   涂欢教众教徒默默替刘长老捏了把汗,这活太难了。   刘长老再次运气,努力把老父亲托付女儿的话讲了出来:“……她文静乖巧,睿智善良,典雅贤淑……以后就拜托给你了,多担待!”   余水月:……不是,你这是在说谁?   书生宾客们:……怎么有点怪怪的。   不是应该说一些自家女儿的缺点,再托贤婿好生照看吗?   贤婿柳白昭却觉得老丈爷这番话说的有道理。   余水月不说话,静静的在那写账本的时候很文静乖巧,她当然很善良,否则不会在山脚下捡到他,睿智更是不用说,比许多男子都要强。   老丈爷和新郎官围绕着新嫁娘互相尬吹了一通,剩下的流程就快多了。夫妻对拜之后,余水月就下场去拼酒了。   魔教就没有新嫁娘不能陪宴席这一说,书生们那桌虽然有点懵,但也不好说什么,后来更是说不出话来了。   因为都被灌倒了……   柳白昭酒量不行,两杯下肚就不喝了,脸蛋红红的坐在那吃菜,毕竟今天晚上才是重头戏。   余水月千杯不醉的海量,正喝到兴头上,感觉有人拽了拽她的衣袖。   她转头望去,脊梁永远挺得笔直的新郎官,如玉的面上带着点薄红,水墨画般的眉眼瞧着她,轻轻的拽了拽她的袖口。   余水月舔了舔牙龈,咽了口唾沫。   眼睛看着柳白昭,右手冲着石榴等人摆了摆,道:“不喝了!”   石榴:“还有五坛就喝完了!”   说完就感受到了一股阴凉之气,习武之人对于杀气与恶意十分敏锐,她猛地转头,便见柳白昭斯斯文文的在擦嘴。   见石榴瞅他,他还抬眼冲她点了点头。   石榴也回了一个礼,心想,她感觉错了?   柳白昭放下手帕,手帕面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余水月:“不喝了,跟你们这些单身汉有什么好喝的?!”   不如回房里灌柳白昭,唇红齿白的,多好看。   涂欢教一众:……   教主,您到昨天不也是单身汉吗?!   “走吧,回去。”余水月牵起柳白昭宽大的手掌,柳白昭冰凉凉的玉手回握,站起身来。   柳白昭今早接亲的时候匆忙看了眼余水月的闺房,所以现下不由得有点紧张。   余水月镖局的这个房间就是用于落脚,狡兔三窟,余水月可不止一个房间,赌坊一个,镖局一个,山脚下一个,教中一个,玉石楼还有一个。   所以每个房间都只放着一些很普通的生活用品和几套换洗衣服。   进了房间,两人都没说话,余水月拉着他的手往床铺走,柳白昭一步一步跟在她身后。   柳白昭没有跟人如此亲近过,也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做,他模模糊糊就只知道一个大概。   待走到床边,看到鸳鸯戏水的被子和紧靠在一起的一对枕头,柳白昭脑子里顿时卡壳了。   动作领先于大脑,在他的想法还没跟得上之前,他已经伸出双臂,将余水月紧紧的搂在了怀里。   余水月还在想谁睡里面,谁睡外面,猛然被柳白昭一扑,她稍稍有些上头的大脑没受得了控制,一个大鹏展翅,直接把扑在她后背上的柳白昭给甩了下去。   洞房花烛夜……新娘子就把新郎给甩飞了。   仿佛就已经奠定了他们婚姻的整体基调……   “不好意思,我没控制住,你下次从正面抱我,我知道是你就好了。”余水月连忙转身去查看她的新郎官,柳白昭一屁股坐在地上,看样子摔得不轻。   余水月蹲了下去,从下往上打量柳白昭的表情,他脸上红扑扑的,酒意还未消,瞳仁泛着水汽。   “疼不疼,哪摔疼了?”余水月伸手去摸他的腰和臀部。   柳白昭再漂亮也是个大男人,外表非常有欺骗性的男人。   “水月,你似乎总喜欢瞧我的脸。”柳白昭没有忽略在他腰椎徘徊的那双手,他反手握住,在腰上按了按,示意那儿有点疼。   余水月:“你长得好看,你不晓得?”   余水月这话是实打实的实事求是,没有一点的阿谀奉承。   美而不自知的柳白昭却很意外,没人夸过他的长相,因为他原来太瘦了,没长开。   拉起余水月的手,柳白昭把它放到了自己的脸上,叹息般道:“那你多看看。”   余水月觉得他可能有点喝多了,说话逐渐开始没羞没臊。   “让我好好瞧瞧。”   余水月捧着他微醺的脸,缓缓地低下头,亲了亲他的眼睛,低声道:“这眼睛好看,睫毛长得扎嘴。”   顺着睫毛向下亲,余水月咬了咬他的鼻梁,道:“鼻梁也好看,像线条流畅的山坡。”   柳白昭秉着呼吸,微阖着双眸,修长的脖颈上泛起一层细密的绒毛。   余水月舔了舔他鼻梁上的牙印,撩起他耳边的头发,露出白皙的耳朵,捏了捏他的耳垂道:“来,你看看我长得怎么样。”   柳白昭与她对视半晌,道:“不如我们回床?”   余水月满意他的直接,早知道就早点给他灌二两酒了,她笑道:“走,我抱你上去。”   柳白昭单手撑地,坚决要自己站起来:“……我能走。”   可能蹲的时间有点久,也可能是喝多了之后反应变慢,柳白昭发现自己的腿非常不争气的麻了……   余水月忍着笑,不费吹灰之力的把她的新郎官抱了起来,亲了亲柳白昭板着的一张俊脸,道:“入洞房!”   柳白昭顿了顿,道:“……水月,你明天教我些强身健体的拳法可好。”   他俩体力相差的确实有点悬殊。   余水月终于没忍住,哈哈大笑,笑黑了新郎官的一张俊脸。   作者有话要说:  柳小白:作者,我不要面子的吗? 第49章 16、秋日至   余水月的概念里,洞房花烛夜,就是得等到花烛燃尽方可休止的意思。   但是新郎官柳白昭显然跟她看的不是同一本注解词集……别说花烛燃尽,就是三分之一都没到。   余水月不懂这方面的事情,但魔教中人向来荤素不济,教中的那些男人们非常喜欢在酒后说荤话。   她经常会听到一句话,大体意思是,如果有一把巧夺天工的武器,那必定会事半功倍。   长久日子以来,余水月一直把这两个词在心中画了等号。   武器好,打斗起来的场面就一定会非同凡响。   但事实……那群男人纯属胡扯。   武器再好,让个书生拿还是没有什么用。   “没事,今天太累了,早点睡。”   余水月一点不像新嫁娘,反而像个初次尝鲜的新郎官,还得安慰“娇弱”的另一半。   “你累不累,用不用给你打点水擦擦身子?”   余水月把长发在头顶上一盘,左手在空中一推,雄厚的掌风顺势而出,将纸窗推开了半扇。   屋子里太热了,通通气。   一脸死寂的柳白昭无言的躺在床上,黑发沾在汗湿的侧脸,眉头微皱,看起来十分赏心悦目。   胸膛缓缓的起伏,似乎刚做完什么消耗甚大的体力活。   “不用,睡下吧。”   柳白昭生气归生气,但都是怨自己不争气。   听到余水月唤他,就伸出了臂膀,示意余水月躺下来。   余水月欣然枕了上去,抽动鼻子嗅了嗅,柳白昭出了点薄汗,身上却一点味道也没有。   “你这身上一点汗臭都没有。”完全不像教中那些糙汉子。   加深关系之后,余水月更加肆无忌惮,光是嗅一嗅还不够,凑上去亲了亲他的耳垂。   柳白昭看着清心寡欲,跟菩萨座下的童子似的,其实很喜欢与余水月亲近。   “我今日洗了两遍。”柳白昭淡淡的道。   知道要洞房,他今早就洗漱了一遍,临出发前,又洗了一遍。   “都想什么了?还洗了两边澡。”余水月挑眉,没看出来,她还以为柳白昭是吃素的。   无论是上辈子的柳大人,还是这辈子的柳白昭,看起来都是清冷冷的,热乎起来格外好看。   柳白昭顿了顿,道:“……一些不太好言说之事。”   余水月笑了,道:“柳白昭,你这是话里有话。”   “噗”的一声,蜡烛被一阵夜风吹灭了。   刚熄灭的蜡烛升起淡淡的白烟,夫妻两人躺在床上,依稀还能听见前院喝酒的声音。   吵杂纷攘的烟火气,让柳白昭紧了紧抱着余水月的手臂。   这样静谧温和的夜晚就像一场梦境,可柳白昭一次都没有梦到过,没想到在现实里却成了真。   “水月可想知道我家中的事情。”   温存的气氛柔化了柳白昭的思绪,他很想对他的妻子说点什么。   在这世上,除了他母亲之外,他有一个共度一生的亲人。   就像玉连环一样,相生相伴。   他没有在成亲前细说家中的这些事,是因为他有点说不出口,同时还存了点私心。   听到了这些烂事,余水月会不会就后悔了?   所以他一直没有提起。   这个谈话的开头,余水月表示很喜欢。   她鼓励的抱了抱他:“给我讲讲。”   柳白昭的这些糟心事若发生在余水月的身上,可能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因为余水月翻掌就能要了柳天复的命。   柳白昭不同,他寄人篱下这么多年,又饱尝苦楚,他强大的内心淡化了这一切,不代表这些事情不会给他留下心理阴影。   那些创伤他不会对人说,连他的生母杨氏也不会。   他不想再增加杨氏的痛苦。   余水月没插话,静静的听他讲。   柳白昭不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声音平淡没有起伏,激动处也不会进行情绪渲染,仿佛在讲述别人的事情。   他讲的越轻描淡写,余水月就越不是滋味。   “其实也没什么,至少我还能念书。”   余水月摸着他的脸庞,道:“我……”她差点把“我替你宰了他们”说出口,幸亏连忙止住了,这不符合家中开镖局的女儿口吻。   “我在这,以后你不用靠他们念书。”   柳白昭:“我身无长物,只会念书。”   他没有比此刻这样感到无力,他想出人头地,就算是为了余水月,也要往上爬。   余水月心想,她相公可太谦虚了,就是前世那么不如意的情况下,你也考出来了个探花。   “不用在意那许多,大不了将你娘亲接过来,在西城一起住。”   柳白昭常常会有一个感觉,就是余水月好的不像一个真人,她仿佛活在他的幻想里。   她爱护他,关心他,对满身泥泞的他伸出了手。   将他拉出了那个浑浊的,几乎让他溺顶的深坑。   而她什么也不要。   “你为何会想要嫁我?”   借着月光,他认真的描绘着她的眉眼,就怕她下一秒就从眼前消失。   余水月:“你不知道?”   柳白昭:“不知。”   余水月点了点他的鼻尖:“若一项一项说,那可太多了。总而言之就一句话,我见不得你不痛快。”   余水月也说不清是为什么。   若只是报恩,她也没有大度到可以随意嫁人的程度。   那些细腻的小心思,她懒得去追究,婆婆妈妈的不痛快。   柳白昭安静的搂着她,夜里静悄悄的,余水月可以清晰的听见他快速的心跳声,“噗通噗通”。   就像油锅里滚炸的食物,噼里啪啦的冒着激烈的油泡。   第二天清早,睡了一夜好觉的柳白昭先醒了过来,低头去看怀中的余水月。   他缓缓的低下头,想要亲近一番,刚亲上去,就被余水月给抽了……   典型的记吃不记打。   成亲短短几天,余水月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这么打下去,柳白昭这个小身板怕是耐不住。   “这样,我们每天多亲近亲近,时间长应该就习惯了,对不住。”余水月一边给他上药,一边道。   柳白昭眉梢微动,点头应允。   从那往后,两人只要有空呆在一块,那就是孟不离焦焦不离孟。   余水月连椅子也不坐了,基本上就坐在柳白昭的腿上。一开始余水月怕压坏他,想要柳白昭坐在她腿上,但被柳白昭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他虽然没什么表情,余水月愣是从那张俊容上看到了写满的抗拒。   拉手拥抱更成了家常便饭,有时余水月忘了,柳白昭就会悄悄牵起她的手。待余水月猛地转头,柳白昭就道:“练习。”   余水月点点头,没看到柳白昭微闪的眸光。   柳白昭开心时,一双眼睛就像青天白日下的清泉,清澈见底。   柳白昭打着练习的名号,闲来无事就去亲余水月。   一段时间之后,余水月终于有些习惯了,至少不会出现把柳白昭踹下床这种惨事。   随着柳白昭秋日进京赶考,余水月顺势把安排人照顾他母亲的事告诉了他,让他安心考试。   柳白昭不是会说花话的人,他对余水月的感情与日俱增,余水月本人没有多大感受,黄鹂却是看得一清二楚。   柳白昭若是身后有条尾巴,那见到教主必定会慢慢摆动,就像见到了腥味的猫。   等到了秋日,余水月将石榴留在教中,带着黄鹂,跟随着柳白昭去了京城。   离京城越近,柳白昭似乎越紧绷。   等马车驶入京城的城门,柳白昭的拘谨也到达了顶峰。   余水月也来不及欣赏京城的城门了,因为柳白昭把自己冻成了一尊冰相,从头顶到脚底板都冒着凉气。   余水月拉了拉他的手,柳白昭僵硬的转动脖颈。   “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怕。”大不了就把他们都宰了,带着他回西城做魔教相公。   柳白昭盯着余水月瞧了半晌,才慢慢的软了下来。   手臂一个用力,想要把余水月拽到怀里,可惜没拽动……   余水月凑了上去,环抱住她的相公。   柳白昭似乎很喜欢跟她肌肤接触,所以一开始才会挨那么多揍。   在柳白昭的心里,余水月就是他的凝神剂,拥着她,他就会自然而然的静下心来。   柳白昭紧紧的抱着她,把脸埋在她的头发里,用力的呼吸,像是要把肺子里的呼吸都换成她身上的味道。   “我两天没洗头了。”余水月说道。   竟顾着赶路了,她两天都没洗澡了。   一天能洗两遍澡的柳白昭一点也不觉得余水月的头油味难闻,还咬了口头发。   余水月被他逗得笑了起来,直接把柳白昭推倒在了马车上,去咬他的脸蛋。   柳白昭白嫩嫩的脸庞,一咬就是一个牙印,余水月住嘴之后才发现留了印子……   柳白昭原本的紧张都被这一个牙印弄没了,直接就顶着这个牙印回了府。   柳家和郭家人都把他当成透明人,自然没人来迎接他。   余水月陪他在郭家等了半天,在下人们诧异的打量下吃光了两盘子点心水果,还不忘给柳白昭喂食。   郭茹夷打算晾一晾柳白昭,回来就给他立立威,让他空等了半个时辰才姗姗来迟。   就见一个女子端着水果盘,把葡萄递在柳白昭的唇边道:“这葡萄真甜,西城没有这品种,不愧是京城。”   向来矜持到阴郁的柳白昭,一扫出京城时的阴霾,不但脸上长了点肉,面上还顶着一个大大的牙印。   估计刚咬不久,还红着。   他张嘴吃了葡萄不说,还顺势帮那女子擦了擦手。   这些都是两人亲密练习之后的后遗症,改不过来了。   郭茹夷:“……”   这人真是柳白昭??   作者有话要说:  士别几日……认不出来了吧 第50章 17、见杨氏   郭茹夷愣愣的打量了半天,才确定这人真的是那个整天没个笑脸,不招人喜欢的柳白昭。   柳白昭见她出来,按照礼数见了个礼,可由于他嘴里含着颗葡萄,脸颊上顶着个牙印,于是怎么看都不太正式,少了份敬意。   郭茹夷保养的很好,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了许多。她张扬跋扈惯了,喜好厌恶都写在了脸上,一点心思都藏不住。   头上插着满满的金钗,走路的时候,满头的金钗随着她微微摇晃,就像头顶开出了一朵朵金花。   “这是……?”郭茹夷疑惑的看了看余水月。   她怀疑柳白昭是不是去偏远地区念书念傻了,怎么会将举止如此无礼的女子带回府?这女子还直勾勾的盯着她瞧。   郭茹夷皱了皱眉,她十分不喜这女子的眼神,就像瞧什么稀奇古怪的新鲜事物一般。   柳白昭垂眸淡道:“没来得及告知家中,年前白昭因身体不适在山脚晕倒,多亏了水月相救才捡回一条命。白昭孟浪,便对水月提了婚事,之后才收到家中给白昭婚配的来信,已是来不及了。”   把时间顺序颠倒,再把真的原因加到里面,真真假假,就说不清了。   郭茹夷听了这话,越发看余水月不顺眼,怎么就救了柳白昭呢?他死了多好啊!   郭茹夷是个只会在宅子里争风吃醋的妇人,由于她的竞争对手杨氏常年弃权,她没有什么勾心斗角的机会,所以多年来都没有什么长进。   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反映在脸上,简单来说就是四个字,毫无城府。   余水月当时就看出了她脸上的遗憾,心中不禁冷笑,再看柳白昭,他仿佛什么也没发现,还是一副孝子模样的站在那,面上毫无表情。   郭茹夷给柳白昭配的女子,是个小官的女儿,就是因为那女子缠绵病榻十多年,郭茹夷才选了她。   活蹦乱跳的那么多,找个命不久矣的真是太难了,还得找个对柳白昭未来没有丝毫助力的老丈爷,可让她一顿苦找!   谁知这个像是没开窍一般的柳白昭,自己就把婚事在外面解决了。   郭茹夷这才仔细的打量起了余水月。   这女子一看就不是大户人家出来的,除了腰间挂着的墨玉连环,从头到脚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   头发也没梳成妇人模样,而是像姑娘家一样盘在脑袋上,还是那种小门小户,没有见识人家的盘发,连个钗子都没有。   郭茹夷像品鉴物品一样打量余水月,余水月本人毫不在意,还饶有兴致的和她对看。   无论郭茹夷母子如何对待他,柳白昭都毫不介意,他可以视若无物。   但见郭茹夷用如此轻蔑的视线打量余水月,柳白昭整个人的气场更冷了,微垂的眼帘内,眸光如冰,他刚想启唇,袖子就被余水月拽了拽。   余水月面上一点气儿都没有,还冲他眨了眨眼。   “你家是做什么的?”郭茹夷看不得他俩这种做派,出声问道。   余水月转头,坦坦荡荡的与她对视:“走镖的。”   郭茹夷满意的点头,很好,这等粗鄙人家,配柳白昭刚刚好。   还枉得她绞尽脑汁给他找了个官员家的病秧子,他到直接找了一个对他未来毫无助力的小户人家。   郭茹夷面上笑得十分真诚,那点子虚伪和坏心眼毫不避讳,假模假样的训了柳白昭,说这么大的事怎么不跟家里面说一声。   但也没提要给余水月补聘礼和宴请宾客之事。   她哪里能想到,她对面站着的这个女子,是一个正儿八经的魔教教主呢?   当柳白昭提出想去庄子看他生母时,郭茹夷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快去吧,她对你甚是想念。”   潜台词就是,没有什么事就不要回来了,一直跟你娘窝在那吧。   柳天复不在家,柳白昭没有多待,当天晚上就带着余水月走了,余水月走前还不忘多要了点吃食。   郭茹夷就当家里来了个要饭的,他们不在家里碍她的眼就好。   余水月抱着几串葡萄,还有一包点心,道:“就这点?”   府中丫鬟:“……夫人说,多了怕……二少夫人您拿不动。”   余水月心想,你把我当柳白昭了?   她懒得跟丫鬟多说,直接走到门口,在众目睽睽之下,单手拎起了重达几百斤的石狮子,还颠了颠,道:“我拿得动。”   这么晚了,她到哪买新鲜水果。   第一次见柳白昭的生母,她肯定不能空手去,不懂礼数。   郭茹夷看呆了眼,越发庆幸自己没留她在家中磋磨,没看出来,这女子还是个会武功的!   这么粗鲁,又会武功,威胁性立马就大了起来,郭茹夷现在只想让余水月赶紧走!   没见过富贵的人,别被府中的摆设迷花了眼,不想走了!   “快!把水果,还有一些肉食,都给二少夫人装上!”   柳白昭在府中还是有称呼的,二少爷。   明明比柳正瑞虚长几岁,却讽刺的被称为二少爷。   柳白昭在府中向来没有什么存在感,他站在那看着丫鬟小厮们忙得团团转,心情莫名的有些愉悦。   余水月转手给他塞了串葡萄,道:“你慢慢吃,累了找地方坐一会。”   余水月似乎从来都不知道“怕”字怎么写,遇事不慌,总是能把事情拐到自己熟悉的节奏上来。   让柳白昭原本有些不稳的情绪,随着吃饱的肚子,也逐渐稳了下来。   吃饱喝足,还拿走了一筐的东西。   “谢谢夫人,我再来!”余水月一副草莽做派,笑着对郭茹夷摆了摆手。   她知道郭茹夷瞧不起她,她索性就顺着“莽妇”往下走,不用遮掩更好。   郭茹夷理都没理她,在丫鬟们的搀扶下转身就回内院了。   心想,她可别再来了,连吃带拿不说,那副自来熟的样子看得郭茹夷心里堵得慌。   当天柳天复回府,想要一个人小酌一杯,可惜府里瓜果吃食都没了……只能对月空饮。心中感叹,柳白昭这次去西城看样吃了不少苦,原来也没有这个连吃带拿的毛病啊。   不过,柳天复对柳白昭的这点关爱之心,很快就随着几两酒下肚而消散了。   另一边,柳白昭和余水月坐着马车,连夜赶到了杨氏居住的小庄子。   柳府气派又奢华,与之相比,杨氏住的小庄子又破又旧,就连普通人家都比不上。   待看到连个窗户都没有的小屋时,柳白昭手背上的青筋都鼓起了。   看到杨氏的第一眼,余水月觉得她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皮包骨的柳白昭。   杨氏没有当初的柳白昭那么瘦,但整个人看起来灰蒙蒙的,就像存了死志一样,眼中没有光亮。   屋中没有点蜡烛,杨氏孤零零的坐在床上,不知道在想什么。听到响动慢慢转过头,反应了一会才认出来人是谁。   “娘。”柳白昭走进屋中,屋里黑漆漆的,除了门口没有一丝的光亮。   余水月让黄鹂从包袱里掏出蜡烛,先点个三四根,明天再去买灯罩。   一旁杨氏拉着柳白昭的手,默默无语的淌眼泪,竟比失声痛哭还要让人可怜。   等柳白昭给杨氏介绍了余水月,杨氏淌眼泪的对象就换成了余水月。   余水月见不得身边人哭,左手顺势伸进了柳白昭的衣襟里。   柳白昭:“……”   余水月从他怀里掏出手帕,迅速的给杨氏擦了擦眼睛,道:“来日方长,娘先别哭了。”   杨氏似乎不太会用语言表达,她只会用那双悲伤的眼睛望着你,看得余水月心头一阵阵烦闷。   第二日,百雀一大早来给杨氏送吃的,就看到了她久违不见的教主,黄鹂笑着迎了上去,跟她热络的说起她不在这些日子发生的事,还有就是那个弱不禁风的柳公子成了她们的“教主相公”。   余水月之前就派了百雀来照顾杨氏,百雀给杨氏买了许多吃食,白日里就会来陪她说说话。   余水月给她做了个手势,告诉她其他的事情晚点说,她现在很忙,陪一个多愁善感的老婆婆,让余水月十分心累。   当前最要紧的,是她得给杨氏的屋子开个窗户,再让百雀去寻觅新宅子,这个破庄子没法住人。   杨氏每天拘在小黑屋里流眼泪,正常人都得憋出毛病来。更别提受了这许多年委屈的杨氏,这么躺下去,整个人就得躺废了。   杨氏似乎非常抗拒出房间,余水月想带她出来,她走到门口就不动了,站在门口向外望。   余水月是很没有耐心的一个人,但见到杨氏的这个样子,她不知怎么就想到了上辈子卧病在床的自己,透过门缝往外看时的心境。   又或许因为杨氏是柳白昭的生母,所以余水月天然就对她多了一份宽容。   她不愿意出屋子,余水月就找了个借口:“娘,你那屋要开窗户,尘土飞扬的,我给你找个椅子,你坐门口可好?白昭也要温书,你陪他一起坐门口。”   杨氏犹豫了半晌,才终于迈出了房门,和柳白昭一起坐在房檐下的阴影里,陪柳白昭一起看书。   她望着湛蓝的天空,又转头看了看认真读书的柳白昭,不知在想些什么。   余水月白日里打着买菜的名头出去办事,回来就陪他们娘俩说话。   京城的女眷们似乎很喜欢装扮,脸要涂得白白的,还要把自己的眉毛剃了,画成长长的柳叶眉。   余水月从来不在乎自己的相貌,更不耐烦这些东西。但杨氏每天早上都会在她的小黑屋里画眉,她甚至不用照镜子,就能画出一个差不多的样子。   有一天,坐在房檐下吹风的杨氏忽然对余水月道:“水月,娘给你画眉吧。”   余水月:“……”   她十分想说她不用,那是女人家事情。但看杨氏一脸期待的表情,余水月舔了舔牙龈,行吧,娘嘛,就得顺着点。   她认命般的点点头:“画吧!”   柳白昭从屋中取出了笔墨,还给她俩画了一幅画。   画中杨氏一脸认真的给余水月画眉,余水月斜眼打量旁边枝头上的鸟儿,心不在焉的表情跃然纸上。   又过了一些日子,杨氏可以在院子里面慢慢的走了,不再像蜗牛一样,只敢坐在屋檐下,生怕自己的壳掉了。   “娘,过来看。”   余水月在墙边唤她,杨氏走了过去,发现余水月手里捧着一只翅膀受伤的鸟。   余水月刚想说,咱们烤了吃了吧。   就见杨氏又开始了默默无语两眼泪。   余水月:“……”   杨氏哭着道:“一定很疼吧,水月,你给它包扎一下。”   余水月张了张嘴,行吧,日行一善!   杨氏似乎很关心这只断臂鸟。   关注这只鸟的时间明显超过了柳白昭,就连吃饭的时候,她都要喂这只鸟吃几口大米粒。   余水月看了眼鸟,越来越肥了,肚子都要垂到爪子上了。   那胖鸟的生命力十分顽强,不到一个月,翅膀就能重新扑腾了。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里,杨氏打开笼子把它放了。   看着天空中展翅飞翔的胖鸟,杨氏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潮湿了眼眶。   余水月以为她是舍不得那只鸟,差点用轻功飞上去,把那只胖鸟逮回来。   她仔细观察杨氏的表情,她好像不止是为了那只鸟。   余水月无奈,只能给她递上手帕,说道:“娘,你喝点水补充补充?”   眼眶不会哭干吗?   杨氏听到她的话,“噗嗤”一声笑了。   自这鸟儿飞走,杨氏哭了一场之后,余水月才觉得,杨氏像是真正从那个小黑屋里走了出来。   她看了看杨氏的废指和不太好使的眼睛,心想,时候差不多了,可以让钱融来了。   日子总得过下去。   先医心,再医身。   作者有话要说:  水月是另类的华国好媳妇,哈哈哈 第51章 18、秋日试   柳家人就像把柳白昭和杨氏忘了一样。   从余水月和柳白昭回来那天到现在,连过来挑刺的人都没有,单纯而毫不做作的忽视了他们。   余水月乐得清闲。   杨氏的精神面貌刚好一点,她可不想杨氏再受什么刺激,重新钻回小黑屋就麻烦了。   柳白昭和杨氏娘俩身体都不好,前些年亏了身子,无论怎么吃,人都不见胖。   柳白昭年轻,还能稍微长点肉,但真的就是一点点。杨氏更别提,瘦的就如秋风里的破布条,看得余水月连连叹气。   杨氏下午通常会在院子里晒太阳,余水月看她望着天空怪寂寞的,就给她找了个好活,浇花。   眼睛不好使没事,浇个大概就行。至于杨氏的废指,余水月选择忽略它,有些东西别人越在意,当事人就会越不自在。   刚成亲的时候,她就说要带着柳白昭练拳,这下好了,顺便带着杨氏也一块练,全家一起强身健体。   “明天早上开始,我带着白昭练拳,他天天看书,一坐一天腰都坐软了。”余水月抓了一把炒瓜子,左右手同时一握,双手的瓜子皮“啪啪啪”的裂开。她再一晃,轻飘飘的瓜子皮就都掉进了筐里。   听余水月说他的腰,柳白昭不自觉的挺了挺身板。   回来之后余水月见他看书挺辛苦,晚上就没闹他,柳白昭几次欲言又止,余水月都没发现,只当他在大喘气。   “娘,吃点瓜子,先别浇了。”再浇那花都要在水里游泳了。   扶着杨氏在柳白昭旁边坐下,余水月给柳白昭也塞了一把瓜子,对杨氏道:“娘你也起来跟着一起练,活动一下筋骨。”   杨氏慢悠悠的吃着瓜子,有些不好意思道:“我不会。”   余水月:“简单,交给我。”   涂欢教里三岁孩子怎么教,就怎么教这娘俩。   ……就三岁,不能再高了。   京城的房价与西城没法比,余水月想要的规模,在这里的价钱至少要西城的五倍以上。余水月让百雀慢慢找,毕竟要住很久,不能凑合了。   没找到之前,她们就先住在这个小庄子。   余水月来的第二天,就把庄子上的几个屋子都开了窗,手动开窗……好悬没把房子一拳击倒。   他和柳白昭住的小屋就在杨氏小屋的侧面。   柳白昭夜里常常看书,防止他把眼睛看坏,余水月买了几盏灯罩,将屋子里弄得灯火通明。   这天夜里,余水月闲来无事也拿了一本柳白昭的书来看,没看到两页,眼睑就开始呈现缓慢下降的趋势。   身边床铺一沉,余水月反射性的睁开眼睛,就见柳白昭直溜溜的盯着她看。   “看完了?”余水月往里蹿了蹿,给他让出位置。   柳白昭把头发解了,长长的头发垂在腰间,走起路来发尾一荡一荡。   他下床把烛火吹灭,借着月光摸黑往床的方向走。   钻进了被子后,手掌非常自然的放到了余水月的小腹上。   余水月:“……白昭?”   怪不得直勾勾的盯着她瞧,原来是这么回事。   柳白昭的眼睛在夜里非常亮,长长的睫毛缓慢的睁阖,很像外表矜持的猫科动物。   柳白昭别有深意的道:“今日躺下的有些早。”   就没了下半句话。   余水月拉起他的手,转身就压倒了他的身上,撩起他额前的碎发,亲了亲他高挺的鼻梁,小声道:“一会你可别出声,娘能听到。”   柳白昭:“……”   青年抿紧了嘴唇,绷着一张俊容,看得余水月心痒痒。   不怪余水月说这个,柳白昭累了的时候,时常会发出干体力活的声音。   就像一个腰不怎么好的老者弯腰捡东西,蹲下身的时候,嘴里会不由自主的发出“哎呦”,起身的时候对应来一声“啊”……   柳白昭倒不至于那么明显,他通常像猫呛毛了一样,发出几声鼻音,闷闷的,沉沉的。   余水月挺喜欢听他累死累活的鼻音,还总是鼓励似的亲他,可当住在一个不隔音的泥土房中时,就不太好了。   余水月心中再次感叹,一个三进院子是多么的重要。   所幸,余水月的叮嘱起了作用,也有可能是柳白昭的大男子心作祟,今日真的一点声音都没出,就是憋红了一张脸。   余水月捧着他的脸亲了亲,柳白昭低下头,就像乖顺的长颈鹿,让余水月亲的方便一点。   第二天一清早,柳白昭和杨氏都想着要练拳,早早的就起床,梳洗了一番。   余水月先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最基础的启蒙拳,以一个金鸡独立的姿势结尾。   “不用都记下来,能记住两三个招式就好。”余水月对他们娘俩的要求真的不高。   柳白昭娘俩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记住是记住了,但是身体明显不太听大脑的指挥。   就算知道这个动作要扎稳下盘,右臂挥出,拳变掌,柳白昭做出来的感觉就是和余水月相差悬殊。   下盘虚浮,由于臂力不够,柳白昭的右臂不是挥,只是单纯的甩了出去,拳变掌更像是在划醉拳,还是喝了相当多的醉拳。   经过武学造诣登峰造极的余教主一刻钟的教导,柳白昭和杨氏只学会了最后的那个结束动作,金鸡独立……俗称单脚站。   余水月长呼一口气,行吧,对一个读书人也不能要求太多不是。   “今天就学马步和金鸡独立。”余水月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一年之内教会这娘俩一套拳法。   ……还是两年为期限吧。   柳白昭还有十多日就要考试,余水月不能让他累到,所以带他们娘俩只练了两刻钟就散了。   杨氏光是练金鸡独立都能出一脑门子汗,让余水月啧啧称奇。   白日里余水月打着买菜的名义去看玉石楼的进程,做生意一定得地角好,这点钱不能省。   回去的路上,余水月想着小院里那些要被杨氏浇死的花,觉得她应该再给杨氏找个活,丰富一下她的中老年生活。   别一天天只看着花,等到了秋天,她都怕杨氏哭着唱葬花吟。   刚好看到路边有小贩卖猫,她想着杨氏喜欢这些飞禽走兽,还见杨氏逗过野猫,于是就迈步走了过去。   从里面挑出了一只看起来最好养活的,毕竟要是养死了,杨氏估计得哭昏。   把猫崽带回家,杨氏果真很高兴,再也不去每日三遍浇花了。   杨氏怜爱的抱着喵喵叫的猫崽,问余水月:“水月,你说它叫什么好啊?”   余水月看这猫通体雪白,便道:“白猫。”   杨氏:“……”   余水月瞧了瞧杨氏,看样这名字不太喜欢,便道:“娘你起一个吧。”   杨氏摸着猫崽顺滑的白毛,道:“就叫白团子可好?”   余水月笑道:“这不和相公同辈了吗?都是白字辈。”   杨氏也笑了:“白团子长得真有点像白昭。”   白团子半阖着圆溜溜的蓝眼睛,矜持的挠了挠身子底下杨氏的手,随后窝在那不动了。   杨氏似乎有一种能力,可以喂胖所有的动物,除了柳白昭。   之前的鸟,现在的白团子,全都以气吹一般的速度胖了起来,尤其是白团子,离远了看,特别像一只羊羔。   白团子虽说是余水月买回来的,可这白毛畜生跟她一点都不亲,看到她撒腿就跑。   动物,有着天然趋利避害的本能。   余水月没考过试,所以不懂得正常学子考试前的状态,但她猜想,应该和柳白昭不一样。   柳白昭没有在最后几天拼命读书,反而整个人都松弛了下来,等到了考试当天,余水月见他也没有一丝紧张。余水月带着黄鹂送他进了考场,柳白昭用力握了握她的手,看了她一眼,便走了进去。   柳白昭上辈子二试过后一路顺畅,直到最后的殿试。   读书这方面,余水月帮不了他什么,只能在他考试前和考试后好好的照料他,不让其他东西分了他的心。   期间柳家派人来说要接柳白昭回去吃饭,余水月一想就知道那家人肯定没有什么好心思,直接推托说柳白昭染了风寒,去不了。   好的不灵坏的灵。   柳白昭冬日考完了二试,一出考场,等在外面的余水月就看出了他的不对劲。   眼神直勾勾的不说,脸颊上飘着异样的潮红。   考场里有规矩,以免发生舞弊案件,不让穿有夹层的厚外衣进去。   进入考场前还要在池子里面泡一下,以防身上用笔墨涂抹些文章。   不冷不热的水一泡,考试隔间的风一吹,考试压力都憋心里的柳白昭直接就中招了。   凭着惊人的毅力做完了文章,柳白昭出考场的时候,脑袋里面已经成了一片白絮,昏昏沉沉。   眼皮沉重而滚烫,稍稍闭合就会不由自主的流眼泪。   踏出考场外面的大门,就看到了拿着厚厚外套,站在那里的余水月。   柳白昭悬在半空的心瞬间就稳了,仿佛是疲惫了的孩子,他烧红的眼眶泛着水光,可怜兮兮的望向余水月。   对上柳白昭的眼神,余水月脚尖一点,直接略过了众人,在旁人惊愕的目光下,把外套往柳白昭身上一盖,抱起他就跳到了屋梁上,施展轻功往回飞。   黄鹂捡起柳白昭考试用的东西,跟在了身后。   柳白昭顾不得什么大丈夫心作祟,他面色潮红的喘着粗气,双手死死的抓着余水月的衣裳,把脑袋窝在外套里,眷恋的蹭了蹭。   “水月,难受。”   面上风轻云淡,从来都不叫苦不叫累的柳白昭,只会下意识的去依赖余水月。   毫无保留的将全身心的脆弱与委屈打开给她看。   听得余水月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忍忍,马上就到家了。”余水月横抱着高大的相公,像哄孩子一样哄道。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几章,柳小白就要变成柳大人啦 第52章 19、三试过   钱融前两天刚从西城赶了过来给杨氏看眼睛和手指,正好给柳白昭看病。   似曾相识的情景,上次柳白昭是晕倒在山脚,这次是险些烧昏在考场门口,都是余水月把他抱了回来。   以免杨氏担心,余水月就说柳白昭受了风寒,怕传染杨氏不让她过去。   杨氏虽然着急,但也知道不应该添乱,就抱着白团子老老实实的呆在屋子里,晚上还叮嘱黄鹂给余水月热饭。   柳白昭持续高烧,烧得有些意识模糊,刚开始还有知觉,咬紧牙关不哼哼,双手牢牢的抓住余水月,就是不松手。   钱融给他开了汤药,说是捂一宿汗,夜半再喝一回药,明日应该就会退热。   柳白昭嘴唇闭的死死的,什么也灌不进去,余水月只得故技重施,拉开他的下巴,疯狂给他喂药。   后来难受的狠了,柳白昭就开始唤余水月的名字,粗哑的嗓子一遍遍的叫,声嘶力竭,光是听这一声声的叫唤,余水月就忍不住皱了眉头。   余水月抱着他,用烧酒给他擦手心,前胸,听他叫一声就应一声,亲亲他的额头。   等后半夜,第二遍药过后,柳白昭的烧才退了下去。   余水月也不用睡了,叫来黄鹂道:“去买大氅,最厚的!还有暖手炉,暖脚毯,统统都买!”   要是每年冬天都来这么一回,她可受不了。   太揪心。   柳白昭第二日醒来时,脑子还是懵懵的,他想说话,却发现嗓子是哑的,发不出声音来。   坐在床边进食的余水月,见他醒来忙道:“少说点话吧,你说了一夜了你知道吗?”   柳白昭眨了眨眼,一脸的不解。   余水月掰手指给他算:“你至少叫了上百次我的名字,就连白团子估计都知道我叫什么了。”   柳白昭本人也愣了下,半晌后,他伸出了修长的手,扯了扯余水月的衣袖。   黄鹂端着药走进屋,余水月放下饭碗,把药接了过来,递给柳白昭,道:“自己喝,我嘴对嘴喂了你一夜,满嘴都是药味。”   柳白昭惨白的手顺着余水月的衣袖钻进去,拉住了她的左手,他还没有什么力气,软绵绵的。   余水月又怕他拿不住药碗,便递到了他的嘴边,示意他张嘴。   柳白昭乖乖的张嘴,眼睛一直盯着余水月瞧。   苦涩的药汁进肚,他眉头都没皱一下。   没什么力气的左手还有功夫在余水月的手背上蹭了蹭,就跟挠痒痒一样。”   病去如抽丝,柳白昭这一病就躺了好几天。   余水月就发现了一个问题,生病的柳白昭很粘人。倒不是谁都黏,而是只粘她。   余水月要是有事出去,柳白昭也不说话,就那么眼巴巴的看着她。   苍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角微微下垂,再配上两侧披散下来的长发,看得余水月十分不舒服。   “……我就出去买点东西,很快就回来。”   余水月心虚的说道。   “嗯。”柳白昭微微点头,慢吞吞的躺了下去,眼睛还盯着余水月的方向,让余水月有些于心不忍。   想一想事情也不是那么急,余水月索性对黄鹂道:“你去吧。”   黄鹂:……赌坊开业这种事,她做不了主啊!   听余水月不出去了,柳白昭眉头舒展,又吭哧吭哧的撑着手臂坐了起来。   余水月走过去扶他,柳白昭顺势就拉住她的手,任由余水月把他捂得像个粽子,他垂着眼帘看她,手指欢快的在她手背摩挲。   看得黄鹂很是牙疼……英雄难过美人关!她们教主也是区区一凡人啊!   柳白昭平日里很矜持,对自己严标准高要求,把自己板得紧紧的,坚决不做不符合他气质的事情……就算要做,也做的比较隐晦。   病了的柳白昭就像个反应慢半拍的迟钝美人,但他的迟钝只限于余水月在他身边的时候。   只要余水月在房间,他就这不舒服,那不痛快。   他通常会先按按太阳穴,也不说话,就静静的按着。   余水月就会问:“头疼?”   柳白昭默默点头,沉默不语,余水月就会让他躺下来,给他揉两把头发。   余水月没伺候过人,按摩什么的一律不会,都是照葫芦画瓢,把柳白昭满头青丝揉地乱起毛。   柳白昭一点也不在意,还在余水月给他揉脑袋的过程中,枕到了她的膝头。   晚上睡觉的时候,柳白昭就是一个大号人形无尾熊,乖乖的搂着余水月,嗅嗅她的头发,耳朵。   余水月觉得他病了之后习性逐渐趋向于猫狗……多了许多没有的习惯。   舔睫毛,亲发际线,嗅颈窝的味道……整个人的习惯呈现一种匪夷所思的方向。   余水月打量他清凌凌的芙蓉面,觉得这个改变方向也没什么不好的,就是她现在很像被猫爸爸舔毛的猫崽子。   柳白昭犹如一只傲娇的大白猫,矜持的伸长柔软的脖颈,蓝色的眼珠微眯,微微张嘴,从两颗尖锐的下齿中间伸出一条长满短刺的舌头,慢慢的舔舐她的额头,还发出了“呼呼呼”的鼻音。   听起来舒服又惬意。   但余水月不在房间的时候,柳白昭就还是原来的柳白昭,该干什么就干什么。看书写字一点不耽误,还能走出房间跟杨氏聊两句。   看过柳白昭前后反差的百雀:……她还是不要讲了……姑爷分明就是见人下菜碟。   说白了,就是借着生病的劲儿,跟余水月“撒娇”。   不出所料,柳白昭的二试也通过了,接下来就等着三试。   三试就是没过也没关系,柳白昭已经不能算是白身。   若是三试过了,前一百人就有机会参加殿试。   柳白昭的考试之路,似乎比他上辈子还要顺畅。   余水月不想去想象他上辈子的境遇。   面对考试的巨大压力,柳郭两家人对他的折辱,妻子没过门就去世的噩耗,还有旧疾缠身的杨氏。   无论哪个,都能轻松压垮一个青年的脊梁。   还好,这辈子的柳白昭,命中多了一个余水月。   柳白昭三试结果发表,日子也来到了第二年的春天。   余水月已经订好的将来要住的院子,地价不菲,但位置极好。   离涂欢教教徒居住的地方也近,她怕放远了,教徒们皮子就松了。   要是闹出了什么事,在京城不好收拾。   宅子离皇城也不算远,去集市方便,以后柳白昭若做了官,上朝也方便。   她做不来惊喜那一套,房子敲定前先带着柳白昭和杨氏去看了看,要是行,她就买了。   杨氏很是震惊,她倒没发现,自己的儿媳妇居然是个富贵人。   在京城买宅子可不是上嘴皮碰下嘴皮的事,要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杨氏听柳白昭说过,余水月家中是开镖局的,所以余水月会一些闺房女子不会的把式,比如徒手劈柴,橫抱相公……   京中女子们会的手艺,诸如洗手作羹汤,绣花缝手帕,余水月半点都不谦虚,她是一概不会。   杨氏不求别的,找个儿媳妇只要对柳白昭好就可以。   比起郭茹夷原来给柳白昭找的病秧子,余水月不知道好出多少倍。再说人都是相处出来的感情,杨氏看余水月哪儿都好,就是农家出身,她也不在乎。   她吃了半辈子的苦,最懂得人心冷暖。她时常对柳白昭说:“白昭,你一定要对水月好,你若是以后敢纳妾,娘就跟水月搬出去住。”   柳白昭断然道:“我此生都不会纳妾。”   余水月要是听到了杨氏这话,准得笑出声。   娘真是太看得起柳白昭的小身板了,要是多两房妾侍,柳白昭都得死于“马上风”……   余水月看杨氏有些拘谨,便道:“这宅子花了我所有的嫁妆,我以后可一个铜子都没了,娘可别嫌弃我。”   杨氏忙道:“哪会嫌弃你,这孩子说的什么话。”说着就要给她些碎银做零花,余水月也不推辞,笑嘻嘻的收了。   柳白昭白日里没说什么,晚上回屋后,对余水月道:“如果改日我能有所成,赚的银两都归你。”   他不能让她没有嫁妆,两手空空。   余水月伸脚踹了踹他,笑道:“就算你当了一品大员,没有个十年八年,你都赚不回来这个宅子。努力干到告老还乡吧。”   柳白昭:……   余水月心想,等你以后做了官,别说银子了,家里不进刺客就算好事。   柳白昭的差事,风险可比一般的活计要多许多。   也不知道柳白昭这辈子会不会进谏皇司。   余水月觉得,他十有八九还是会跳进谏皇司的坑里。   毕竟没有家世背景的帮衬,若想要出头,只能走险路。余水月不会阻止他做什么,只会给他帮衬一二。   柳白昭三试过后的某一天,家中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日天气不错,初春的阳光暖融融的,空气中带着点凉爽。   余水月在院子里帮杨氏给白团子剪指甲。   这肥猫最近到了发青期,一到半夜就开始鬼哭狼嚎,情之所至还要挠点东西。它爪子尖,轻轻松松就把余水月给杨氏买的新布料挠花了。   这还能忍?余水月当机立断,给它剪指甲。   立刻,马上。   若不是杨氏阻拦,她甚至想给它戴上爪套,把四只爪子裹成小馒头。   是个猫都不喜欢剪指甲,白团子也不例外,但它再厉害,也抗衡不了说一不二的余水月。   余水月直接把它牢牢的按在腿上,犹如一个要被施刑的犯人。杨氏看到白团子缩着脖颈,瞪大了的眼珠子,也被逗笑了。   动弹不得的白团子,很快就被剪了指甲,待剪完最后一剪子,余水月刚松手,它嗖的就钻回了杨氏的屋子里,不出来了。   经过钱融的针灸,杨氏的眼睛好了许多,至少白日里看东西是没有问题。晚上余水月压根不让她过度用眼,到了点就睡觉,若是实在用光,就和柳白昭看书时一样,满屋弄得灯火通明才好。   杨氏正和余水月笑着说话,突然,门被“咣当”一声踹开了。   余水月不用回头,光听声音,就知道这门应是被踹开的。   她来京城这么久,终于有乐子找上门了。   作者有话要说:  柳小白默默发动无声撒娇大法 第53章 20、柳正瑞   听见门被踹开的声音,杨氏吓了一跳。她转头看向大门口,笑脸瞬间就凝固了,眼神中还多了一份惊恐。   余水月来京城这么久,没怎么接触过普通人,教中玉石楼和赌坊的相关事宜都是百雀和教徒出面,以免余水月以后穿帮。   余水月对杨氏和柳白昭能耐着性子,“温柔贤淑”,但对其他人她就做不到了。   平时接触的人当中,多半都是她的教徒,她也不用好脾气,直来直往就好。所以性子里带着的那份霸道一直都没收敛,她自己反而没什么自觉。   余水月慢条斯理的把白团子剪掉的指甲聚拢到一起,用布包好,才慢慢的从椅子上站起身,看向来人。   领头的是一个年轻男人,五官与柳白昭稍稍形似,气质却大相径庭。   年轻男人的眼眶发青,眸光浑浊,白生了一副好皮囊,看起来一点都没有青年书生的干净劲儿。   “看样子在这住得还挺不错啊,这是……”年轻人带着三个小厮大模大样的走进院子,目光轻挑的在余水月身上打量了几眼道:“这是弟妹吧。”   哦,柳正瑞。   柳天复确实长得不错,因此两个儿子的长相都不差。   余水月心里咂咂嘴,暗道,真是云泥之别。   “白昭呢?回京城这么久了,都不来看看哥哥?哥哥都等不及了,所以就不请自来了。”   杨氏又惊又怕,身体都开始不自觉的颤抖起来。   正当杨氏六神无主之际,余水月弯下腰身,视线与杨氏平齐,安抚的眨眨眼。   她双手抚上杨氏的手背,用力的握了握道:“不用怕,娘,你坐这看着,儿媳给你表演一个水月训狗。”   杨氏一愣,被惊吓占据的大脑反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余水月说的话。   余水月安慰完杨氏,直起身扳,转头问柳正瑞:“你不用准备考试?”   柳正瑞没想到余水月会问他这个问题,于是下意识的回道:“二试没过,我准备什么考试?”   他一试能过,都是靠了些不入流的手段,二试考完就知道没戏了。   果然,二试的成绩一出,他就被他娘郭茹夷给训斥了一顿,罚他在家半个月思过,哪儿都不许去!   又说柳白昭那厮都考上了,你怎么还不如他?!   柳正瑞不服,觉得柳白昭能考上,那纯粹是比他虚长几岁,多学了几年的原因!跟他的资质没有一点关系!   但这并不妨碍他嫉恨柳白昭。   郭茹夷前脚刚放他出来,他后脚就来找柳白昭麻烦!   总不能他柳正瑞没考上,让柳白昭金榜题名!那他的脸往哪儿搁?   尤其这些天来,郭茹夷在柳正瑞面前提了许多次柳白昭,每听一次,柳正瑞就多嫉恨一分。   他恨不得将柳白昭的手指也掰断,让他再也做不成文章才好!   “哦,落榜了啊。”余水月点点头,又道:“我家相公三试过了,今日正好在家补眠,不宜见人,你回去吧。”   “黄鹂,送客。”   黄鹂应了一声就要去送客,柳正瑞先觉出不对劲了,这个弟妹是在装傻啊。   “慢着!你不会真以为我是来看柳白昭的吧?”柳正瑞眯了眯眼,他相貌长得其实属于清秀卦,但偏偏面部表情要往猥琐的方向努力。   所以看起来不但不吓人,还有点滑稽。   “那你来干什么的?串门?”   “串什么门!我是来让柳白昭给我见礼的!弟妹不会不知道我是怎么疼爱弟弟的吧?他没跟你说过?”   余水月眸光微凛,皮笑肉不笑道:“没听过,你说给我听听?”   柳正瑞对上余水月的眼神,不知为什么,总觉得有点后颈发凉。   “不过我劝你还是别说了,以后也别说。”余水月冷笑道。   柳正瑞偏不信邪,觉得一个女人家有什么好怕的,于是梗着脖子道:“柳白昭那贱……”   没等他说完,不知从哪飞出来一个黑色的东西,直直的戳进了柳正瑞的口中。   柳正瑞和身边的小厮都没反应过来,下一秒,柳正瑞的口中忽的喷出了一大口血。   小厮们一下子惊了,连忙扶住要倒的柳正瑞,从他张开的口中看去。   柳正瑞的嗓子眼被血呛住,不断的咳嗽,喷出一口口的血沫,疼痛和恐惧涌上心头,他想说出什么,却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看到他口中的景象,众小厮都是吓了一跳,后背一凉。   柳正瑞的舌头从中间被切断,只有一小截还连着,被切断的大半截舌头,在口内随着柳正瑞的呼喊,如肉片般来回滚动,好不渗人。   而切断柳正瑞舌头的东西……众人仔细看了看,居然是一片柔软的柳叶!   这简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一片柳叶,居然能如此锋利?   “这怎么了?怎么还吐血了?”   余水月推开几个小厮走上前,柳正瑞眼泪鼻涕混着血流了满脸,看见余水月下意识的往后躲。   余水月哪能让他躲。   “快让我看看,什么东西飞嘴里了,别咽进肚子就糟了。”   余水月毫不轻柔的拉开柳正瑞的下颌,将手伸进了他的口中,抓住了那条,还连着点肉的半截残舌。   “这舌头怎么断了啊?”余水月不可思议的说道。   柳正瑞连连推拒,口中发出“呜呜”的悲鸣,眼中盈满了脆弱又可怜的恐惧。   院子里这么大的阵仗,理所当然的将屋中补眠的柳白昭吵醒了。   他走出房间,就看到了满院子的闹哄哄。他的娘子被几个小厮围在中间,右手正从柳正瑞的嘴里掏出了个什么东西。   “呦,真的断了,快带你家公子去看看吧。”   余水月面上带着一丝惊讶,动作却利落又果断。   她右手微用力,柳正瑞随着她的动作猛地抽搐,就像被雷劈中的活物般整个身子都抖了起来。   余水月轻飘飘的扯下那半截舌头,被血染红的右手从柳正瑞的口中抽出,将半块血肉模糊的断舌递给了一旁焦急的小厮。   柳正瑞意识模糊前,看到的正是余水月不似活人的笑脸。   她似乎在说,乱说话的舌头,不要也罢。   温软的半截舌头被突然放到手上,小厮吓了一跳,手心一抖,“啊”的大叫一声,直接就把那断口整齐的半截舌头扔到了地上。   余水月挑眉,看着地上沾满泥土的半截舌头,心中为小厮的手抖鼓掌。   “快把大少爷的……舌头捡起来!”另一个黑衣小厮尖声喝道,自己反而不去拣。   没了半条命的柳正瑞不住的呛血,软软的倒在黑衣小厮身上。   “快带他回去看看,兴许这舌头还能接上。”余水月看热闹般的说道。   黑衣小厮心头乱糟糟的,回去夫人若见到大少爷的样子,一定会责罚他们,听到余水月的话,连忙问道:“怎么接?”   “缝上呗,像缝衣服那样。”余水月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着说道。   风邪自伤口入,柳正瑞的舌头基本上没救了,就连他本人会不会死,都得看造化。   “他怎么了?”身后传来柳白昭的声音,余水月转身,便见柳白昭站在她身后,看着柳正瑞问道。   杨氏在黄鹂的搀扶下,捂着嘴坐在那,看样子是被那半截舌头恶心到了。   也许因为杨氏恨毒了郭茹夷和柳正瑞母子,见到如此血腥场面,杨氏虽然害怕,却对柳正瑞没有丝毫的怜悯同情。   就算被舌头恶心的欲呕,杨氏也没有回房间的打算,而是捂着嘴,双眼冒光的在那看,隐约还能感受到她的快意。   黄鹂觉得老夫人的表情有点渗人,眸光十分诡异。   余水月:……娘,别这么明显,收一收。   “他说要来找你叙旧,回来这么久了也没看到你,谁知道突然就飘进嘴里一个东西,一个寸劲,舌头就断了。太吓人了,我怕他把舌头咽肚子里就帮他掏了出来。”余水月“实事求是”的说了一下众人都看到的局面,以防有心人“栽赃陷害”。   余水月还冲刚才把舌头扔了的小厮道:“我说的对不对,刚才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小厮捧着舌头,吓得有些木木的,都没听清余水月说什么,愣愣的点了点头。   蓝衣小厮见柳正瑞隐隐有抽搐的症状,便道:“快点,扶住大少爷,搬到马车上!少爷这是要抽筋,小心别让少爷把舌头咬了!”   捧舌小厮:“……少爷舌头在我这。”   蓝衣小厮:……他忘记了。   柳白昭面色淡漠的站在院子里,不带任何感情的双眸平淡的打量着吐血的柳正瑞。这个曾经给他无数次羞辱的人,现在虚弱的像是会原地去世。   余水月想了想,对了,还差点什么。   她看了百雀一眼,右手食指和中指微微弯曲。   柳白昭的余光看到了她的动作,接着,百雀往门边的方向走了两步。站在离众人稍远的门口,柳正瑞等人的后面。   痛到意识模糊的柳正瑞忽然感觉双膝一软,像是有什么东西打在了他的麻筋上。柳正瑞冲着柳白昭的方向,“噗通”一声就跪下了。   小厮们没想到大少爷会突然下跪,连忙去拽他疲软的身子。   柳白昭当做没有发现余水月和百雀的小动作,淡淡的舒展了一下眉头。他知道,余水月这是在给他出气。   当柳正瑞被折腾没了大半条命,终于被抬出院门的时候,他才敢抬眼去看看院子里站着的那个女人。   活生生把他舌头扯掉的余水月。   余水月笑着望向他,用唇形道:疼吗?   她在心里道,柳白昭过去这么多年,日日夜夜都是这般疼。   她要柳正瑞用皮肉,也尝尝痛苦的滋味。   作者有话要说:  柳正瑞,出局 第54章 21、入官场   舌头被扯掉的痛楚与余水月丧心病狂的笑容,给柳正瑞涂上了厚厚一层的心理阴影,他眼睛一翻,彻底昏了过去。   “百雀,把院子收拾一下。”余水月吩咐道。   柳正瑞的血零零散散的洒落在地面上,晕湿了土地,变成了暗褐色的圆点。   杨氏的目光仍然呈高度兴奋,灼热的看向院外,追逐着柳正瑞马车的方向。半晌过后,杨氏才后怕道:“郭……大夫人要是来找麻烦……”   余水月摆手:“那几个小厮都看着,纯属他运气不好,才会遇上这么邪门的事情。娘放心,不会有事。”   只要柳正瑞不死,他估计是没有胆子再来触霉头。   余水月收拾人的手段通常是一击致命,打到你怕,让人从心底对她产生畏惧,就不会再有什么风浪了。   若柳正瑞不小心死了,郭茹夷一定要找麻烦的话,那也不用担心。   死人就不会找麻烦了。   尘归尘,土归土。   余水月不是良善之辈。   她可以对柳白昭好,对杨氏好,对涂欢教的人好,其余的人,她丝毫不会心慈手软。   因为她知道,世间最大的恶,都来自于人心。   感觉袖子被拽了拽,余水月看向身边的柳白昭。   柳白昭看着她沾满血迹的手掌道:“我带你去洗手。”   柳白昭牵着她的手往厨房的方向走,也不在乎蹭上未干涸的血迹。   到了厨房,柳白昭给她打了盆水,加了些灶上的热水,试了试水温,才将她的手泡进盆中。   余水月一摸,水是温的。   柳白昭长发束于脑后,今日穿的是一件灰色的长衫,看起来斯文俊秀。   他认真的给她洗手,指尖指肚指缝,每一寸都洗得异常认真。   余水月低头瞧他的眼睛,想看他是不是瞧出了什么。   柳白昭见余水月看他,就停下洗手的动作,探身去亲了亲她的额头。   柳白昭的神情与平日无异,仿佛刚才院子里的那出戏没有对他造成任何的影响。但还是有些不同的,余水月发现他目光特别的柔软。   余水月抖了抖手上沾的水,道:“你不用怕,凡事有我。”   柳白昭拉过余水月的手,掏出帕子给她擦干净。他微微躬身,将余水月的手贴在了他的面颊上,侧过头亲了亲。   余水月被他亲的手心发痒,蜷了蜷手心,将他往下一拉,亲了亲他的嘴角。   柳白昭觉得他被自己的娘子骗了。   他娘子可能根本就不是镖局家的姑娘。   哪个镖局家长大的姑娘能面色不变的掏舌头?   余水月眸子里的杀意可不是没见过血的样子。   柳白昭想了想,他娘子不太能是山贼,反倒有点像是西城魔教,涂欢教的教中人……   据说涂欢教的女子多,就连教主都是女人。   再看黄鹂和百雀,柳白昭觉得他的设想更能说得通了。   他娘子,可能是涂欢教的一个小管事,专门负责帮教中做买卖。   “你若一直在,我便不怕。”   柳白昭垂眸看她,颇有些认真的说道。   他怕她哪天忽然就不见了。   天下这么大……嗯……柳白昭想,也不是那么大,他可以去涂欢教找。   ……但如果他猜错了?   余水月奇怪的打量他两眼:“我不在这我去哪?”   柳白昭隔着水盆,将她往怀中带了带,余水月没看到他眼中执拗的神情。   “你要一直在我身边,直到寿终正寝。”   余水月:……这是在诉衷肠吗?怎么这话听着这么怪?   她相公可能是读书读多了,所以不太会感情这方面的表达,小到夫妻俩说悄悄话,大到夫妻夜晚生活,平时一点就透的柳白昭,这方面非常……“憨”。   余水月当天晚上派百雀去柳府打探消息,柳正瑞那厮命还挺大,捡回了一条命。   但是以后怕是都说不了话了,郭茹夷和柳天复围着他团团转,等柳正瑞身子骨稍好些后,郭茹夷果然就想去找柳白昭和杨氏的麻烦。   谁知一向爱欺负柳白昭的柳正瑞此时却一反常态,死活不让他母亲去找柳白昭。   他实在是怕极了余水月,他怕他娘也落得一样的下场。柳正瑞连比划带呜呜,郭茹夷仿佛在玩猜谜游戏,有时根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就拿来纸笔让柳正瑞写,柳正瑞的文学造诣跟他爹差不了多少,不会写的就画圈,郭茹夷就更看不懂了,满肚的火没处发,就去找柳天复的麻烦。   你是怎么给儿子启蒙的?这些年书怎么读的?连句话都写不明白?!   柳家这边一团乱的时候,柳白昭却一路顺遂。   三试,殿试,探花,他的考试之路走得比上辈子还要顺利。   正如余水月所想,他果真还是走了老路。   入了皇上的眼,进了谏皇司,两年后被升到了谏皇司司长,开始了他轰轰烈烈的大义灭亲。   余水月瞧他,气质到举止,越来越像上辈子的柳大人。   柳白昭是一个对自己要求十分严苛的人,时刻自律,时刻清醒。   余水月怕他过劳死,经常观察他的状况,若崩的太紧了,她就帮他松一松。   虽说他与上辈子的柳大人相像,但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   他冰的没有上一辈子那么扎手。   还知道累了,倦了,回家对余水月“撒娇”。   柳白昭是一个很记仇的人。   他可以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将苦楚与屈辱深深的压在心底。   但这些伤痛他永远也不会释怀,更别提宽恕。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他恨一个人,可以恨到极致。   可心里若真放进去了谁,那也确实掏不出来了。就仿佛长在了他的心上,连着皮带着肉,一扯就会撕心裂肺般的疼。   柳白昭刚入谏皇司的几个案子,处理的并不顺利,他没有什么背景,又还是个新人,没有人把这个长相漂亮的年轻小伙放在眼里。   余水月记得最清楚的,是赵大人被杀案。   那个案子,仿佛拉开了一个序幕。   柳白昭为了这个官员谋杀案连续在谏皇司待了十多天,甚至郭大人还出言点了点他,年轻人不要太冲,要审时度势。   这个郭大人不是别人,正是柳白昭的“外公”,郭茹夷的亲爹。   彼时郭大人还没有被薅下来,觉得他有义务“教导”一下他这个“外孙”官场的道理。   柳白昭全程躬身聆听,一言不发。   随后干出来的事,都说明了一件事情。   他把郭大人的话当屁放了。   半个标点符号都没听进去。   赵大人表面上看是死于意外,失脚掉下了山崖。但其实他是被抛尸于山谷中,掉下山前就已经咽气了。   他的死因是窒息而亡。   柳白昭调查一番后,才明白他的好外公郭大人为什么会出言提醒他。   因为赵大人死于官场争斗。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分歧,就会产生派别,整个国家最大的权利争斗中,死几个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想必赵大人的一方也只把他当成一个弃子。   柳白昭平时不苟言笑,入谏皇司这么长时间,甚至还有人还没听过他的声音。   比起说,他更善于听和归纳。   别人说过一次的事情,无论真假他都会记下来,尤其是他没听过的认知盲区,他听得尤其认真。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赵大人的案子要结束的时候,柳白昭站了出来。   用他那没什么起伏的声音将赵大人的真正死因,死前见了哪些人,最近又在着手什么事,一桩桩一件件的说了出来。   听得他外公稀疏的头顶不断冒出冷汗。   朝廷百官之中,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愚人,就连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小透明,肚子里都有一圈弯弯绕绕。众人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只不过没人把事情扯出来说而已。   一不小心,别说当官了,可能连命都不保。   老狐狸们漠不关心的站在大殿里,心中想的是,这个年轻人命数到头了。   柳白昭的这个举动,倒是让皇上看到了他。   这个滋生腐败与党派的朝堂中,就需要有一个这样的人,一个不怕死的人。   柳白昭被奉命继续调查赵大人的案子,刚查到第三天,就出现了意外。   柳白昭在进谏皇司前,余水月一直都有派教徒暗中保护他。进了谏皇司,那里武功好的太监有许多,怕被察觉,她就撤回了人手。   没想到这么快就出了事情。   柳白昭今日上午和谏皇司的几个人去赵大人被抛尸的山崖查探,本来应该下午天黑前就回来,可是太阳都快落山了,也不见人归来。   余水月当时正在与针线缠斗。   杨氏被逼迫做了许多年的针线,导致她很长一段时间都看不得绣活物件,那也是余水月最轻松的一段时间……   自从柳正瑞来找麻烦,反倒断了舌头的那天起,杨氏就像忽然被点亮了生命之光。   她整个人都容光焕发,精神状态更是好了许多,就是有点渗的晃。   甭管是什么原因,只要能调动起杨氏的积极性,余水月觉得就算是好事。   尤其杨氏对余水月更好了,黄鹂觉得她亲娘可能都没有杨氏对教主这么好。   精气十足的杨氏一扫疲态,就像从心结里迈了出来,她不再排斥绣活,闲来无事还会绣几针。   余水月很赞成她又给自己找了个活,丰富她的内宅生活。随后她就赞成不起来了……因为杨氏开始教她做针线了。   余水月一个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魔教教主,哪里会什么针线?   就算把针递到她手中,她至多能用针当个暗器……   顶着杨氏满含期待的目光,余水月硬着头皮,沉默了半晌道:“……绣!”   不就是绣花吗,能有多难?   答案是:……险些让她把杨氏的针线都给拍碎。   没有图案的长衫不好穿吗?扎身子还是怎么着,为什么非得绣花?   听见黄鹂悄悄来报,余水月手上的针线应声而断。   “晚了多长时间?”   黄鹂道:“本应一个时辰前回,可到现在也没音信。”   “白昭今日去的哪儿?”   黄鹂:“徐达说,他今日在城门见到姑爷时,看他行进的方向,应是赵大人失足跌下的那座山。”   余水月将烂线头与断针扔进筐里,拍了拍手上的碎屑道:“给老夫人再买套新的针线,若是她问起了,就说我去谏皇司给相公送东西,让她先吃饭。”   搬到这个新宅子后,杨氏就多了一个习惯,每日拉着余水月在门口等柳白昭归家。   其实余水月是想带她出去走走的,但杨氏就是不肯出府中大门。   余水月也不强求,就让她站在门口看看。   说不定哪天就能出去了呢,就像当初她从小黑屋里走出来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柳小白,顶着最娇嫩的脸蛋,查着最硬气的案砸 第55章 22、半条命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除了余水月,还有谏皇司派出的司侍,一同上山去寻找柳白昭。   他们最先找到的不是柳白昭,而是跌下山谷的几个随行司侍的尸体。从那么高的地方跌下来,手脚都呈现出一种很别扭的姿势,有的大腿骨直接从皮肉中刺了出来。   谏皇司的司侍们平时见多了死人,早就对尸体麻木,但当死者是谏皇司的同僚时,不禁还是惊怒了半晌。   余水月无视现场的惨状,带着黄鹂和百雀走上前,冷静的将尸体一个个翻过来,确认还有没有活口。   庆幸的是,有两个人还吊着一口气,但已经陷入昏迷,只能搬回去疗伤。   这些人中,没有一个是柳白昭。   余水月面色不变,一点没有相公涉险时应有的慌乱,完全不像一个深闺妇人。   谏皇司众人讶异于她的胆色,原本想让她的山脚等的话,也不由得咽进了肚子里。   只有百雀和黄鹂知道,她们教主现在的状态是不正常的。   余水月冲着谏皇司众人点了个头,便施展轻功飞走了。众人这才知道,柳大人的娘子居然会武功,看起来还很高超。   余水月大声呼喊柳白昭的名字,从山脚处开始找,直到夜幕挂满了繁星,她也没有听到熟悉的声音。   无论是亲眼见到的场景,还是了无音讯的搜寻,基本上都在传达一个事实。   柳白昭很可能遭遇了不测。   余水月不信,她坚定而固执的想着,上辈子他都能活到平安无事的去见她,这辈子他怎么可能刚刚入官场,就死在这个名字都没有的破林子里?   黄鹂和百雀都不会劝她,因为她们知道,劝也没用。   教主根本不会听。   现在去劝,就等于火上浇油。   月上中天,可视度明显下降,就算打着火把也看不了多远的距离。   摸黑寻找显然不会有什么进展,谏皇司的人决定今日先行告退,明日再继续搜寻,临走前他们跟余水月打了声招呼。   余水月看了他们一眼,跳上山壁继续找。   她一遍遍呼喊他的名字,心里有一个声音也在跟她说,为什么不派两个人跟着他?就算被发现了,又能如何?   总比现在要强,人、尸,都不见踪影。   余水月知道自己在懊悔,在发怒。   她还记得今早出门时,柳白昭低头亲了亲她的眼角,薄唇又薄又凉。她拉下他的脖颈,嗦了嗦他的薄唇。   柳白昭的嘴唇一嗦就红,他抿了抿,就顶着又红又亮的薄唇去上工了。   余水月站在门口,倚在大门上笑着冲他挥手。   望着月亮,余水月长呼了一口气,喉咙因干渴而略带沙哑。   长时间的搜寻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与耐力,她茫然的大脑中生出了一股焦躁的执着。   她要找到他,无论生死。   也许冥冥之中真的有指引,在天快要蒙蒙亮的时候,余水月终于听到了一个微弱的回音。   “……这,水月,我在这。”   余水月觉得自己可能是找了一夜出现幻听了,但在脑子反应过来之前,她已经冲着声音飞了下去。   拨开遮掩的树枝,她在一个山壁微微凹陷的地方,看到了她牵肠挂肚的人。   那处地方非常小,可能只够一只脚站立,柳白昭身子贴在山壁凹陷处,双手扶着石头,一只脚站在山岩上。   当柳白昭望眼欲穿的透过层层树枝,看到余水月逐渐露出的脸时,他的双眼微微睁大,整个人紧绷的状态都放松了下来。   柳白昭抿了抿薄唇,轻呼一口气,清晨温度稍低,吐出了一丝丝的白雾。   他温润的双眸望着余水月,轻声道:“还好跟水月学了金鸡独立,不然怕是撑不了这一晚。”   他一只脚来回颠倒,歪歪扭扭的在这陡峭的悬崖峭壁上站了一个晚上。除了身上的一些皮肉伤,就只有轻微的拉伤。   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   他不能死。   水月还那么年轻,他要是死了,水月一定会改嫁。   天底下俊秀的郎君那么多,水月她最喜欢俏郎君,说不定哪天就把他忘了。   要是那样,他一定会死不瞑目。   这些真真假假的胡思乱想倒是真的激发起了他的求生欲,直到天边露出鱼肚白,他听到了余水月唤他名字的声音。   他偏执的相信,如果有人会找到他,那第一个一定是水月。   余水月几乎是飞扑了上去,将柳白昭的手臂放在她的肩膀上,竖着将他抱起,缓解他腿部的酸痛感。   “你要吓死我了。”余水月叹道,呼喊了一晚上的嗓音早已沙哑,她用力的抱了抱柳白昭,像是要确定真的找到了这个人,而不是她一夜没睡出现的幻影。   柳白昭扶着石壁一晚上的双臂后知后觉的开始颤抖,他缓缓的环住余水月的肩膀,用双臂仅剩的力量来回抱住她。   余水月的肩膀不算宽,肌肉结实有力,还有少时练武留下的疤痕。   柳白昭将脸贴在余水月的侧脸厮磨,阖眸轻声道:“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晨光下,两人无声的拥抱,像是为这次重逢而短暂庆祝,也在确认彼此的温度与心跳。   柳白昭道:“我这一夜都在想你我认识之后的事情,没想到天这么快就亮了。”   “哪里快?我都要把这座山翻遍了。”余水月笑道。   不远处传来黄鹂的口哨声,余水月松开双臂,回了一个尖锐的口哨。   转过头,开始确认柳白昭的身体状态,见无大碍,又重新抱起他道:“要下去了,你抱紧我。”   柳白昭抱紧她的肩膀,余水月施展轻功向下飞。   脚尖在悬崖峭壁上轻点,余水月一边下落一边说道:“我们成亲才几年,能回忆的事情还太少。一辈子还长,足够你七老八十的时候慢慢回忆。”   柳白昭顿了顿,突然问道:“我若死了,水月会改嫁吗?”   余水月稳当的匀速下落,闻言拍了拍他的臀部:“……你这一晚上都想什么了?你知道嫁人是多麻烦的一件事吗?”   “要先选相公,要是瘦的话,还得给他喂胖了,为了熟悉你的接触,我们练习了多少次?还要千里迢迢随你到不熟悉的地界……付出了多少时间,银两……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余水月说的感慨非常:“这么麻烦的事,我肯定懒得做第二遍。你给我好好活,活个百八十岁,不然值不回我买猪肉的钱。”   柳白昭轻吻她的侧脸说道:“我好好活,省了水月的麻烦事。”   余水月:“努力吧,下次随身带个升天弹,里面塞烟火那种,你一拉炮,我就能找到你了。”   她越想越觉得是个好办法,但是也得看准时机,可别她还没到,别人先找到他了。   柳白昭点点头,道:“我以后大约还会遇到如此险境,水月可会怪我。”   余水月目视下方,说道:“不会,回去就给你找两个会武功的小厮。”   柳白昭最安全的生活方式就是呆在家里哪都不去,但那不现实。余水月不可能禁锢他的人身自由,柳白昭有权利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活人不能被尿憋死,既然有人想要他的命,余水月就多找几个人保护他。   柳白昭看着身后倒流的背景,回抱怀中温热的余水月,轻声道:“水月。”   余水月:“嗯?”   已经能看到下面的树顶了,很快就要着陆了。   柳白昭:“……我昨夜在想,若真的死了,最怕死前没能见到你。”   柳白昭感情一向内敛,许多事情都不会说出来,只会放在心里窝着。   这次站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柳白昭忽然就想说点什么。   柳白昭轻声道:“我若这么走了,怕是投不了胎。”   他的半条命还在人世间,他走的不安心,怕是得成为这世间弥留的恶鬼。   余水月没说话,她舔了舔牙龈,收紧抱着相公的手臂。   她知道柳白昭在乎她,但听他这么说出来,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突然就有些后怕,要是这人真的死了,她问谁要他?   那个白胡子老头还能再让她重来一次吗?   “知道是谁动的手吗?”余水月轻了轻嗓子问道。   她小心翼翼补好的瓷器,居然有人想敲碎,她怎能不动怒。   柳白昭点头:“知道。”   他这一次没白坠崖,还做了一回引子。   柳白昭昨日与平时一样来勘察山崖,一个司侍突然趴到了地上,说是有脚步声在靠近。   以防万一,这个司侍先把柳白昭藏进了有树枝遮掩的山壁凹陷处,以防他碍手碍脚,没想到柳白昭因此躲过了一劫。   刺杀柳白昭,说严重些就是刺杀朝廷官员,蔑视朝廷。   皇上当然不会姑息这种行为,不如说小皇上也想借着由头拉几个老油条下马。   柳白昭在家养了三天,余水月正好替他寻觅了两个家事清白,会武功的小厮,一个叫土豆,一个叫木墩。   只要柳白昭外出,余水月就会暗中派两个教徒跟着他,将他保护的十分周到,往后再没出现过这种命悬一线的事情。   京中的杀手再厉害,也没法和江湖中的魔教教徒相比。   就像正经人家认认真真养的家猪,和日天日地的森林野猪……不是一个品种。   对于杀手来说,杀人打斗是他们的职业,对于教徒们来说,那就是生存的必须事项,从小就已经成为了生活中的一部分。   柳白昭这边有了皇上的恩准,查起案子来更是毫不手软,没出一个月,赵大人的案子就破了,生生扯了两个官员下马。   柳白昭没有得意,还是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就算被皇上嘉奖,也没有个笑模样。   他知道这两个官员并不是主谋,而是弃子。   能生生扯下外公郭大人战营的两个官员,柳白昭抖了抖衣袖,下颚微抬,气色看起来十分好。   下朝时,柳白昭特意慢走了一会,去给他气歪了一张脸的好外公见礼。   作者有话要说:  半条命,啧啧啧,柳小白你情话不说则已,一说我就起鸡皮疙瘩…… 第56章 23、现如今   黑色官服后背纹绣着色彩斑斓的神兽,随着走动微微摇晃。   柳白昭站定,躬身行了一个礼,微低头,轻声道:“多谢郭大人前些日子的教诲,白昭笨拙,性子莽撞,最不会审时度势。将来若有得罪郭大人的地方,还请郭大人不要海涵。”   柳白昭说话的声音很轻,下朝时,整个大殿都回荡着众人的脚步声,因此郭大人以为自己听错了,他皱着眉头道:“海涵?不知柳大人想做出什么事情,还需要老夫海涵?”   他是看出来了,这小子是不打算加入他的麾下,还想烧他的阵旗!   柳白昭双眸微敛,闻言慢慢抬起头。   目光与郭大人短暂相接,柳白昭不咸不淡的眨了眨眼睛,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透着点理智过头的凉气。   柳白昭虽自称下官,眼神中却连一丝恭敬都没有。   郭大人身居高位这么多年,还没被人用这种眼神看过,一时间都忘了发怒。   “郭大人年纪大了,耳朵可能不太好。”柳白昭慢条斯理的缓缓直起身,手执白玉如意,语速不快的说道:“下官方才说的是,将来若是哪里有得罪的地方,郭大人也千万不要海涵。”   郭大人不满于他的无礼,道:“你究竟是何意思?”   柳白昭反倒扯开了话题,说起了其他事情:“下官常常想,如果将这朝廷比作是一片黄沙,那郭大人您就犹如扎根在这连绵黄沙中的白帐,一根根长钉深深的扎在地里,无人能撼动它分毫。”   这话听起来像是在夸郭大人,说他在朝中有众多拥护者,牢牢的捍卫了他的地位与荣耀,这么多年也无人能参得了他。   郭大人皱眉:“那又如何?”   柳白昭略微点头,他逆着光,大殿外的阳光只能照亮他白底黑面的靴子,柳白昭的上半身隐匿于阴影之中。   他闪烁的眸光在暗处格外显眼,就像一条藏匿在黑暗中的不明动物,静静的在那里候着他的猎物。   他非常有耐心,可以为了一个目的静静的蛰伏,沉稳的等待,没有流露一丝的焦急,甚至连眼底的贪恋都不可寻迹。   柳白昭抬步向外走去。   郭大人见他往外走,便急道:“你回来!你到底要说什么?!”   柳白昭这些日子可给他找了不少麻烦,单单一个赵大人的事情,就让他吃不着也睡不香,只得扔两个人,草率的收尾。   柳白昭向着阳光明媚的大殿外走去,边走边道:“郭大人可千万不要海涵。”   出了殿门,柳白昭抬手遮在额前,望着前方雄伟的宫门,红色的殿壁,闪烁的琉璃瓦,深蓝色的牌匾。   柳白昭侧身看向焦躁的郭大人,薄唇微微扬起。   轻声道:“因为下官我……要拔帐。”   将你这白帐周边的深钉一颗颗的拔起,让你无所依附,无所仰仗,最后只能成为一块破白布,粉碎在暴烈的飓风烈焰之中。   柳白昭心头的这盏复仇之火从未消灭,它在他心头静静的燃烧,险些灼毁了他的心智。   还好,有余水月。   她是他的凝神剂,也是他的镇魂锁,让他不至于成为一个被仇恨所奴役的人形兽。   但不代表他会忘却郭柳两家带给他的屈辱。   他要让这把复仇之火,在这两家人的血肉之上燃烧。   直到消失殆尽。   郭大人还没被人放过如此厥词,他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但又莫名的心惊,因为他感受到了一种陌生的威胁。   还没等他反唇相讥,柳白昭就先告礼走出了大殿。   阳光洒落在他的身后,五彩的谛听反射着瑰丽的色泽。   另一方面,余水月也没有闲着,官场上的事情由柳白昭来解决,杀手的事情就由她来出面。   术业有专攻。   天底下人第一次听闻柳白昭这个大名,都是他升到谏皇司司长,把他外公薅下来的时候。   没人听说过,他花了两年的功夫,终于将他外公身边的牛鬼蛇神一只只的拉下马,才让郭大人成为了一块真正的白布。   风一飘,就上天了。   柳天复见柳白昭出人头地,不是没有巴结的心思。   但看看断了舌头的柳正瑞,再看看晚节不保,被薅下来的老丈爷,还有早不如当初的郭家……   柳天复就歇了这个攀高枝的心思。他是想过富贵生活,但是他也最会欺软怕硬,审时度势。   自从郭家没落,郭茹夷的脾性反而越发刁钻,时常咒骂柳天复:“都是你那个好儿子!当初就应该掐死他!”   柳天复全当没听见,左耳听右耳出。   世人都知道柳白昭跟他关系不好,就算他有了一个出息儿子,柳天复反而一点好处都没捞到,别人还想离他远远的,就怕跟他扯上关系。   郭茹夷见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更来气,讥讽道:“你怎么不说话啊!你去找你的好儿子啊!我告诉你柳天复,他最恨的人就是你!你等着,那个小杂种早晚有一点要收拾你!”   柳天复掏掏耳朵,屁都不回一个。   他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现在郭家没落了,他也不用伏低做小了,大家都是一路货色。   “你!你!”   郭茹夷看他就气不打一处来,见柳天复没有反应,郭茹夷更生气了,直接顺手拿着个东西就打了上去。   “哗啦”一声,气红了眼的郭茹夷才发现,她拿起的东西可不是什么软物件。   而是柳天复最喜欢的紫砂茶壶。   茶壶应声而碎,直接给柳天复开瓢了……   柳天复和他儿子柳正瑞一样命大,捡回来一条命,就是伤了元气,身子大不如前。   对这父子俩来说,也不知道命大是好事还是坏事……   回想这一路走来,若说容易也容易。   余水月觉得,她除了保护柳白昭,哄杨氏之外,没干什么。   若说难,也难。   柳白昭一个文臣,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柳大人,光是提起名字,就能被酸腐文人大骂佞臣,在余水月看不到的地方,不知付出了多少。   余水月双手枕在脑后,想起那些人骂柳白昭的话,她倒是有点想笑。又有谁知道,如今十大酷刑都不眨眼的柳大人,在第一次行刑时,当晚回家都没吃得下去晚饭。   大半夜还被惊醒了一次,搂着余水月不撒手。   酷夏的夜晚,余水月差点热的长痱子。   她轻轻拍着柳白昭的后背,亲吻他的脸颊。   亲一亲,余水月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便停下亲吻要入睡。   柳白昭就会轻轻扯一扯她的衣袖,将脸往她唇边凑凑,也不说话,乖顺的躺在那,意思是,你再亲亲。   余水月:……   柳白昭刚开始每次见到酷刑都会来这么一出,余水月受不了了,先不说大晚上那么热,就是成宿成宿的亲,她嘴都要麻了。   还好,柳白昭“见好就收”,及时的调整好了心理状态,慢慢就习以为常了。   太阳升起,金色的阳光洒进房中,听到院外杨氏的声音,余水月伸了个懒腰,从床上蹦了起来。   套上长衫,头发随意的一绑。她只有外出的时候,才会让百雀给她梳个妇人头。   柳白昭升官之后余水月多了许多事,比如官员夫人间的聚会,比如出门要注重穿着打扮,起码看起来像个三品官夫人……   虽然她还是经常会在房梁上走动,若是被谁不小心看见,估计得吓一大跳,头上的金钗来回晃,就像在房梁上跳大神。   若说柳白昭升官之后的好事,就是他的月奉涨了,皇上还时常赏赐他些宝物作为奖赏。余水月算了算帐,再过两年,柳白昭就能赚回她买宅子的钱了。   清风明月般的柳大人,时常会拐外抹角的问余水月,宅子钱还差多少?   余水月给他报个数,柳大人听完,默默点头不语,第二天又努力去工作了。   每月的奉银一点私房钱都不留,尽数上交,十分接地气。   他也没什么用银子的地方,衣食度用余水月都给他准备好了,他下差之后也没有跟同僚出去喝酒的习惯。   一是因为他不胜酒力,二是同僚少,大多数都是太监,除了工作,跟他没什么共同语言……   余水月会定期给他些银子,让他分给手下的司侍们,让他们自己出去喝酒,就当柳白昭请的。   柳白昭念书的时候,在学堂里分余水月给他的肉,柳白昭当官了,在谏皇司给手下分余水月备的零花钱。   柳白昭被动的从中懂得了一个道理,要让马儿跑,草是一定要给的。   每次案件结束后的论工分赏,他都会给手底下的司侍们争取最大的利益。   太监们没有子孙,唯一执着的就是银两和权势,柳白昭没有必要克扣他们。   有能力,有城府,还赏罚分明,不像通天廷的德公公,钱进手里了一个子儿都不会往外漏。   相比通天廷廷卫的公事公办,谏皇司的司侍们就尽心尽力多了,一片良好的工作氛围。   推开门,清晨凉爽的风迎面而来,余水月深吸一口气,笑着对杨氏道:“娘,早。”   杨氏在缓慢的练推掌,几年功夫下来,杨氏的身子骨早不可同日而语,软绵绵的打一套拳法还是省得的。   在余水月的不懈努力下,就喜欢“宅”在宅子里的杨氏,也开始往外走了。   余水月带她去买胭脂水粉,去挑布料,去做一切余水月觉得“别扭”的事情,杨氏果真都很喜欢……   再看柳大人,比杨氏的学习进度快了一大半,已经开始练第二套拳法了。   余水月假模假样的走近,指导柳大人的拳法,顺便小声道:“我今早不是笑话你啊,昨晚表现不错,继续努力。”   柳白昭姿势标准的出拳,匀称的呼吸。   过了一会,才轻声说了句:“还会更好。”   给杨氏纠正动作的余水月挑眉,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什么小声音都能听到。   “等你这个差事忙完,我再检验一下成果。”余水月道。   杨氏问道:“什么成果?”   柳白昭收招,双臂水平,垂直压下手掌。   轻呼一口气道:“水月要与我切磋,让我好好练。”   杨氏笑道:“白昭你再练十年怕是都打不过水月。”   一点不给柳白昭留面子,实事求是的说道。   柳白昭:……   擦了擦额头上的薄汗,柳大人一言未发,矜持的去沐浴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是傲娇的柳小白 第57章 24、审案情   马车缓缓的在谏皇司大门前停下,土豆轻拉驭马绳,待马车停稳,他跳下马车,将后面的薄帘拉起,扶着柳白昭下车。   身穿白色皮毛的柳白昭被余水月裹成了大白胖,将手中捂着的暖炉递给土豆,柳白昭在司侍们的躬身问好中,缓步踏上台阶。   离近谏皇司,周边都变得安静下来,除了枝头鸣叫的鸟儿,再没有了活物的声音。   昨日给柳白昭汇报的司侍从里面迎了出来,干净利索的给柳白昭见了个礼。   司侍名叫青耳,在谏皇司中专门负责打探消息。   他天生长了一张大众脸,放进人群里一抓一大把的长相。   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非常容易被忽略。   柳白昭脚步未停,向着地牢的方向走去。两根修长洁白的手指从白皮大氅中伸了出来,在空中点了点。   青耳才直起腰板,退后半步,轻手轻脚的跟在柳白昭的身侧,汇报到:“昨日大人您走了之后,他一句都没有多说。”   指得是压在大牢中的钟大人。   “伤势如何。”柳白昭望着黑漆漆的地牢,一步步的往前走。   青耳:“昨夜发了微热,今早已经好多了。”   “还没有钟庆和的消息?”   守门的司侍躬身向柳白昭见礼,替他打开沉重的地牢门。   青耳:“一点风声都没有,从昨夜挂了断指后,小的一直派人在那蹲守,没人看到钟庆和的身影。”   地牢内只有几扇小窗,昏暗潮湿,通过小窗照射进的光束,可见空气中漂浮的灰尘。四周点上了几盏烛台,柳白昭借着微弱的光,慢慢走下台阶。   这里他来过上百次,就是不点蜡烛,也能知道怎么下台阶。   青耳继续汇报道:“他有可能乔庄打扮,或是隐匿在周围的酒楼旅馆,小的还没有派人去排查,以免打草惊蛇。”   柳白昭:“不用排查,盯紧来看手指的百姓,如果有可疑之人,就跟在他的身后,先不要抓捕。”   他若是钟庆和,必定会想亲眼看一看那截断指,不可能只是远远的望上一眼。况且四周酒楼的位置都较远,可能连手指的轮廓都看不清,只能隐约看到一个小黑点。   两侧司侍上前,帮柳白昭褪下皮毛大氅。   柳白昭转了转手上的白玉扳指,这扳指是余水月为他做的,说他皮色白,带白玉好看。   走近关押钟大人的牢房,地牢中的特制牢门是整面密不透风的墙,只有一处可开关的缝隙,也就巴掌那么大。   关闭了缝隙后,地牢中一片漆黑,经常有犯人耐不住这无边黑暗,不知道时间流逝了多久,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整天整夜只有无尽的漆黑。   暗无天日的黑暗与寂静,通常会放大人的感官与想象力,因此有许多犯人耐不住煎熬而用头撞墙。   为了防止犯人自戕,关进特制牢房前,都会锁上犯人的手脚,控制住他们的动作。   柳白昭做了个手势,青耳上前将那巴掌大的缝隙打开,从里面传出了一股骚臭味。   钟大人的双手被牢牢的绑在身后,也就意味着,无论他是小解还是其他,就只能不堪的溺在裤子里。   铺满茅草的地面上,放着一碗被吃了一半的饭食,没有手和筷子,可以想象吃相会有多不堪。   青耳将烛台抬高,柳白昭向里面望去。   钟大人蓬头垢面的躺在地上,胡子和胸前都是沾着的饭菜,他浑浊的眼珠死死的望着柳白昭的方向。   若是人的恨意能化作杀器,柳白昭想必早已被他捅了上千刀。   面对钟大人的滔天恨意,柳白昭垂眸,表情没有丝毫动摇。   似乎没有什么,能扰乱他的心房。   “老夫什么都不会说!不然你就杀了我!”   柳白昭先给他时间色厉内荏。   人在极端愤怒与恐惧之中,就喜欢用激烈的言辞来释放情绪,或者说自我鼓舞,壮胆子。   等钟大人吼累了,柳白昭启唇道:“昨日下官将钟大人的断指挂在了令郎的通缉令旁,您说,令公子会不会去瞻仰一番?”   柳白昭没什么起伏的音调,听起来十分讽刺。   钟大人破口大骂:“你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   柳白昭洗耳恭听,等钟大人说完,他接着道:“您骂人的功底着实不如令郎。”   钟庆和私底下没少骂柳白昭和德公公,用词丰富度远远超过他老子的车轱辘话。   柳白昭:“下官昨日在想,钟大人您跟随了三朝天子,怎么会容忍儿子做出此等大逆不道的事情。”   钟大人骂累了,躺在茅草上喘着粗气。   “造反可是要株连九族的罪名,您府中的每一个人,就连您大儿子最近喜得的麟儿,才四五个月大吧。”柳白昭伸出一根手指,白到透明的右手食指仿佛能透过橘色的烛光,就像裹着透明肉皮的白骨。   柳白昭眼睛盯在钟大人微微变色的脸上,轻声道:“一个都跑不了。”   诛九族,就意味着,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活口。   老、幼、女,统统无例外。   钟大人绷紧了面容,死死的咬着牙关,生怕露出一点多余的反应。   柳白昭微垂眼帘,道:“所以下官由此猜想,钟大人您可能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钟大人盯着牢房内未知的黑暗,双目瞪得如铜铃,像是那里面有什么吸引他驻目的好东西。   方才还破口大骂的人,此时却异常的安静。   柳白昭又道:“若是您察觉到了二公子的所作所为,不可能不加以制止,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二公子的这个‘锄奸会’才开始不久,您还没来得及劝阻。”   “……二公子平日交友虽广,但都是京城内的高官子弟们。下官想,他们不可能有这个胆子。”   要不然也不至于害怕到将钟庆和卖了。   况且京城内有什么风吹草动,可逃不过通天廷的耳目。   老百姓的事情纷杂紊乱,不好里出头绪,但是这群高官子弟们,在通天廷的面前就如一张张白纸,一目了然。   钟大人闻言动了动。   直到钟庆和被捅出造反的事,他才知道这个二儿子干出了这么大的祸事!   但他什么也不会说。   造反是诛九族的罪,从钟庆和逃跑的那一刻起,他家就不会再有活口。   现在只有钟庆和还活着,他为了这个孽子,他们钟家唯一的血脉,他也不会多说一个字!   柳白昭放下手指,道:“那么令公子是怎么接触到这些反贼的?”   柳白昭状似思考般静了两息,道:“令公子近两年来只出了京城一次,就是您做寿前,他去为您买岫玉。”   钟大人没有动,年过半百的身躯佝偻在那里,像是没有了活气。   柳白昭说的这些话,他不会没有想过,但一想到钟庆和是给他买岫玉时接触到了反贼,他就既懊悔又难过,还有对孽子的恨铁不成钢。   柳白昭与他无言沉默半晌,动了动手指。   青耳看到动作上前,关上了牢门上的木片。   柳白昭转身向外走,对青耳吩咐道:“查,钟庆和是在哪买的玉。”   产玉的地方就那么几个,钟庆和给他老子做寿时弄得热烈招摇,很容易便能查出来。   青耳:“钟大人这?”   柳白昭:“关到普通牢房。”   这个老官,怕是到赴刑场,也不会吐出一句有用的话。   “那截断指若是烂了,就再换一根,挂在那指头的旁边。”柳白昭道。   青耳:“还是从钟大人手上……?”   柳白昭摆手:“随意剁根死囚的手指,找个年龄差不多的文人。”   青耳:“会不会看出不同?”   柳白昭指了指眼睛,道:“人们只会看到他们想看到的东西。”   “……大多数人并不是用眼睛看的,是用脑袋来看的。”   待钟庆和看到这根手指时,眼中也许会夹杂着对父亲的儒慕,对做下错事的悔恨,对家族的愧疚……这些都会变作鱼饵,来引诱鱼儿上钩。   柳白昭想了想,接下来,就看那截手指能不能钓上鱼了。   这时,地牢大门被推开,走下来了一个司侍,他躬身对柳白昭道:“大人,刑部王大人来拿上个案子的书卷。”   谏皇司的许多案子都是与刑部联合调查,结案之后,刑部会将所有的审讯书卷带回去,备份存档。   刑部的人与谏皇司的人属于合作关系,有的时候也会是竞争关系,互相权衡。因此两方通常不会过多交流,公事公办的走流程。   刑部几次三番输给了谏皇司,本来就有些没脸,再加上谏皇司阉人多,所以他们经常被人在背后嘀咕,还不如个阉人……   所以来谏皇司取东西这活没人愿意干,既然没人愿意,那就雨露均沾,轮流去!今日恰好轮到了王大人。   柳白昭问道:“三品王大人?”   刑部里姓王的大人好几个,柳白昭也习惯用品级去记。   司侍道:“正是。”   柳白昭:“招呼他坐下,上茶,再去给他拿书卷。”   司侍微微诧异,随即领命走了出去。   青耳也有些纳闷,平日里大人可从来不跟刑部官员套近乎。   青耳道:“大人,这个王大人有什么蹊跷?”   不怪青耳多疑,柳白昭可从来不会无缘无故的请人喝茶。   柳白昭伸出袖子,让司侍们给他披上白毛大氅,淡淡道:“他家内人与本司夫人交好,时常会切磋厨艺。”   青耳:“……”   他怎么不信呢。   柳大人的夫人,怎么也不像会探讨厨艺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青耳:真的吗?我不信。   余水月:你别说你不信,我这么自信的人都不信。 第58章 25、姐妹花   柳大人的夫人,在整个谏皇司都赫赫有名。   柳白昭未升成司长前,有一次遇到危险,他家夫人当天晚上,披星戴月的在山崖间施展了一夜的轻功,当时就把谏皇司的探子们镇住了。   这轻功是真好啊!   顶级轻功要像蝴蝶般轻盈,像大雁般持久,还要像雄鹰般敏锐。   柳大人的夫人,轻功已臻入佳境。   柳大人上任司长后,余水月常来谏皇司看他。有次刚好碰上探子们训练,她就下场过了两招。   结果谏皇司顶尖的探子们,居然没有一个打得过她!连她身边都没挨上,狠狠的丢了一回脸。   余水月从来都是浅尝截止,根本不给他们看出是哪家功夫的机会。   柳白昭瞧出青耳满脸的不信,于是出地牢前补了一句,道:“本司夫人切的葱花,无人能出其左右。”   每一片都薄厚均匀,没有一丝偏差。   喝汤的时候看看葱花,口舌生津,特别下饭。   柳白昭太了解余水月了,理所当然能猜到,她这么多年厨艺一点都没长进。尤其家中有了厨娘后,余水月的厨艺更退步了。   青耳:……一向英明神武的柳大人哪儿去了?葱花跟饭菜好不好吃有关系吗?   世人都道,情人眼里出西施,柳大人更厉害,西施是谁啊,根本不够!   柳大人看他夫人哪儿都好!整个一完人!   人无完人的那个“完人”。   王大人来谏皇司这么多次,第一次被邀请喝茶,不禁心下存疑,连忙道:“不劳烦了,下官还有其他事,拿了书卷就走,茶就不喝了。”   司侍摆出一个僵硬的笑脸,整个谏皇司平日里都很少笑,冷不丁让他招呼客人,确实有点不太会。   “王大人哪里的话,喝杯茶的时间还是有的,快请上座,稍稍等候,小的这就去给您拿书卷。”   说着,就将体型敦厚的王大人推到了椅子上。   王大人:……   被动坐下的王大人环视谏皇司的大堂,白色的墙壁,黑檀木打的座椅,正中央挂着一幅画,足足有一面墙那么大,是一只大大的神兽谛听。   王大人觉得,谏皇司的这个大堂,特别像邪、教的议事堂……那种信奉邪兽的宗教。   王大人抬头去看谛听,那只硕大的神兽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仿佛通过画布在与他对视。   王大人的一口茶直接就卡在了嗓子眼……太渗人了。   听到脚步声,王大人连忙放下茶杯,起身打算见礼,刚站起来,又被来人推回了椅子里……   柳白昭道:“王大人您坐,不用拘束。”   王大人觉得自已就像个不倒翁,来回重复起来坐下的姿势。就算坐着,他也用双手在胸前见了一个礼:“柳大人。”   王大人很少有机会近看柳白昭。   柳大人是出了名的好相貌,就是白的过头,再加上谏皇司的名头,看着就有些渗人,和堂中挂的谛听一样的渗人。   “喝茶。”柳白昭在司侍的帮忙下褪下外衣,招呼王大人用茶。   王大人也弄不清柳白昭的意思,顺势坐在那喝起热茶。大冬天里喝口暖呼呼的,十分舒畅。   王大人本人对柳白昭没有任何偏见,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是很佩服柳白昭的。   男子汉大丈夫,果断,冷静,睿智,柳白昭都算占了一份。   两人静静的饮了半晌茶,王大人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口,滋遛滋遛,一杯茶就进肚了。   青耳给王大人满上茶,王大人正打算再喝的时候,柳白昭说话了,他道:“王大人经常喝汤?”   是因为他茶喝太多了?王大人摸摸嘴:“是,常喝。”   柳白昭垂眸点点头,道:“托令夫人的福,本司最近也饱了口福。”   王大人愣了一下,他夫人是怎么帮柳大人饱口服的?   柳白昭放下茶杯道:“本司夫人平日很少与其他夫人走动,想必与令夫人很是投缘,才会互相探讨厨艺。今日刚好有机会,就想与王大人道个谢,令夫人的汤谱确实了得。”   王大人张了张嘴,道:“哪里哪里,她……内子确实喜欢研究厨艺。”   他压根就不知道他夫人会教柳大人的夫人做汤这事……再说他老婆也不是这么好心的人啊。   王大人太了解王夫人了,那绝对是不爱与其他人分享的性子……莫不是,收了柳大人夫人的银子了吧!   柳白昭:“若是王大人夫人有时间,还请多多相邀我家夫人出去。”   余水月整日拘在宅子里,也没有玩得好的夫人,柳白昭好不容易知道一个,定要多多支持。   王大人还在猜测,他家夫人是收了什么好处才肯教余水月煲汤,于是心虚道:“柳大人客气了,内子不懂事,还请柳夫人多多关照。”   柳白昭:“也托王夫人多照拂,王大人,喝茶。”   官员的夫人间关系好,势必会影响到相公们。   王大人托了他夫人的光,跟整个谏皇司的关系都好了起来。想必他从此以后,每次来谏皇司,都能喝上一杯热茶。   余水月不知道他相公上工都能给她“找朋友”,王夫人就更想不到,她和余水月的“友谊”莫名其妙的就上升到了相公之间都知晓的高度。   王大人下差归家,王夫人迎上去给他脱外衣,就听她相公道:“娟儿啊,为夫今天才听说,你和柳大人的夫人私交甚好?”   王夫人的姓氏是赵,赵春娟。   王夫人:“哪个柳夫人?”   京城姓柳的夫人太多了,她一时间没想到是哪个,但是肯定不会是柳白昭的那个夫人。   王大人拍了拍头发上的寒气,道:“柳大人,谏皇司的柳大人。”   王夫人:“……”   真是谁造的谣?!还传她相公那去了!   王大人没看到自家夫人的脸色,接着道:“好好相处,为夫很敬重柳大人。”   他今日回刑部,同僚问他怎么去那么久,是谏皇司拖延了吗?   王大人就“隐晦”的不好意思道:“柳大人非要留我喝杯热茶,就耽误了点时间。”   刑部官员们:“……那个柳大人?”   王大人:“谏皇司还有其他的柳大人?”   刑部官员们:“……王大人,您跟我们说说,是不是查探到了什么重大案情?所以才留你喝茶?”   官员们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不然谏皇司能留刑部的人喝茶?   王大人:“……没有。”   刑部众人上下瞧了瞧王大人,继续猜测道:“那是你目击了通缉令上的犯人?”   王大人:“……没有。”   刑部众人莫若两可道:“……你犯事了?”   王大人:……   被众人这么一问,王大人就有点说不出口,他是因为夫人的关系,才喝上了这杯茶,跟他没什么关系……   王大人在刑部属于中等偏上的三品官,平时没有什么存在感,在谏皇司喝了一回茶,存在感立马就上来了。   王夫人看着认真叮嘱她的相公半晌,都忘了反驳。   王大人:“你听到了吗?平日多约柳大人的夫人出去走动走动。你们女人家不是喜欢逛胭脂水粉铺子吗,约上柳夫人一块去。”   王夫人把王大人的衣服往丫鬟手里一甩,一屁股就坐到了凳子上,一脸不高兴的道:“我不去!”   王大人给自已倒了杯茶,道:“为什么?你不是和柳夫人关系不错吗?我还听说了,你还教人家煲汤了。”   不提煲汤还好,一提煲汤王夫人都要气炸了:“别跟我提煲汤!”   王大人忽然想到了什么,道:“对了,你给柳夫人汤谱,没问她要什么银两之类的吧?”他家夫人哪儿都好,就是小户出身,有点爱占便宜,贪财。   王夫人直接站了起来,瞪着眼睛道:“还要银两?!我什么都没要!还亲手给她写的汤谱!”   为了挣一口气,她写得比临摹字帖时都要认真!   王大人一听,这是真“友谊”啊!他媳妇居然没占人家便宜,还亲手写的汤谱!   “挺好,以后都这样,正好你练了那么久的书法都无用武之地。”   王夫人:“我练字帖又不是为了给她写汤谱的!”   王大人:“那你打算写什么?”   他家夫人有段时间练书法练到成“疯”成“魔”,一头青丝薅的张牙舞爪,状若癫狂。   王夫人张了张嘴,她就是想去夫人聚会上显摆,显摆她有文化底蕴!   但这话肯定说不出口啊!   王夫人挺着脖子,如公鸡打鸣般扯着嗓子吼道:“我是为了陶冶情操!修身养性!”   王大人看到情态如此“生动”的夫人,不禁道:“春娟啊,你先把说话声音放轻,能细声细语的说话之后,再谈修身养性。”   王夫人:“……”   王夫人气得犹如打鸣卡到嗓子眼,怎么也吐不出来的小公鸡,瞪着一双大眼睛,扑腾起翅膀道:“别叫我春娟,我有号,梅花散人!”   王夫人一直觉得自已的闺名不够秀气,就连柳夫人的闺名,水月,都比她的名字好听,她就给自已起了一个号。   梅花散人。   王大人挠了挠头:“……不是梅花居士吗?”他记得是居士啊,他记错了?   王大人没记错,是王夫人觉得散人更潇洒,昨天刚改的。   王夫人:“我说散人就散人!”   王大人看着要原地气炸的娘子,道:“散人,你说什么人就什么人,老人都行。”   两夫妻这么一斗嘴,直接就把王夫人和余水月的友情之事打岔了过去。   因此王大人一直坚信,他家夫人与柳夫人,是情比金坚的“姐妹花”。   作者有话要说:  王夫人:啊!!!!(黑熊在雪山顶歇斯底里的怒吼状)   余水月:你相公,想象力挺丰富   王夫人:啊!!!!!(两只黑熊在山顶歇斯底里的怒吼状) 第59章 26、钟庆和   通缉令前围着一圈百姓,指着挂在墙边的那一截断指品头论足。   “让一让。”   谏皇司的司侍吼了一嗓子,百姓们应声让出一条路,暗暗的小声嘀咕,眼睛滴溜溜的打量着谏皇司手中的东西。   那是一截刚砍下不久的残指。   谏皇司的司侍们走上前,其中一位像串猪肉一样用铁钩与麻绳穿过那截断指,与另一根已经皱巴的断指隔了一些距离。   比起小官小吏,百姓们还是比较怕谏皇司的司侍们。   见惯了血肉与大刑的司侍们,脸上总是不见热乎劲。再说跟着柳白昭这种不苟言笑的司长,即使有活泼性子的,也早就磨平了。   谏皇司要的是稳,不是欢脱。   挂好了手指,谏皇司的司侍们原路返回,多一句话都没有,也没有百姓敢上去搭话。   百姓外围站着两个男子,一个胡子拉碴看不出面容,另一个年龄约三十左右,长相粗旷。两人不像平常百姓那样小声嘀咕,似乎只是路过,短暂的驻足观望。   看到新挂上去的手指,大胡子男人像是被恶心到了,猛地弯下身子,状似欲呕。   “大哥,你没事吧,我扶你去旁边坐坐。”粗旷男子扶着大胡子,担忧的道。   见前方百姓转头看向他俩,粗旷男人赔笑道:“不好意思,我大哥坐了两天的马车,胃口不舒服。”   大爷见他面善,便道:“刚来京城?从哪儿来的啊。”   粗旷男人道:“……西城。”   大爷点头:“那儿啊,我年轻的时候去过,是产玉吧。”   粗旷男人似是不欲多说,点头道:“对,大爷,我先带我哥去休息。”作势就要扶着大胡子走。   大爷摆摆手:“快去吧,你们是时候不好,才赶上了挂手指,一般人确实看不了这个。”   大胡子突然抖动起来,头随着胃部的呕意前后摇晃,“哇”的一声,直接吐在了粗旷男人的长衫上。   大爷连忙躲开,道:“呦,这么严重啊,快找个大夫去看看吧。”   粗旷男人:“……”   你要是不说话,他能吐吗。   大胡子挣扎着抬起头,一张脸涨得通红,向大爷问道:“为什么要换手指?”   大爷热衷于国事天下事,听到有人问,不禁侃侃而谈:“你们从外地来的,可能没听过钟大人的事儿,我给你讲讲?”   大胡子似是没看到粗旷男人不快的脸色和满身的污秽物,他诚恳的对大爷道:“老人家请说。”   大爷见他确实想听,也不卖官司,道:“钟大人啊,还算是个好官,可惜,让他二儿子给拖累了!你们猜,他二儿子干什么了?”   大胡子声音涩道:“不知道。”   大爷声情并茂的道:“他二儿子胆子好大的哦!居然敢意图光复前朝!光复前朝你懂吗,就是造反。”   大爷啧啧啧的摇头道:“他家二儿子钟庆和惹了祸事拍拍屁股就跑了,钟大人这家人跑不了啊,连老带小全给抓进去了,几个月大的孩子都没放过!”   粗旷男人一旁插话道:“哥,我们先去休息,一会再说。”   大胡子执拗的摇头,道:“大爷,您继续说。”   大爷疑惑的看了看他俩,接着说道:“前面挂着的手指,就是钟大人的。上一根手指风吹日晒这么多天,就算大冬天,该烂也还是烂了,哪成想,今儿又给换上了一根新的!这得遭多大的罪啊!要我说啊,这个二公子也是作孽,他要造反就一人做事一人当,他跑什么呢?”   大胡子慢吞吞的擦了擦嘴,道:“您说的是,他二儿子就是个畜生。”   大胡子说着红了眼眶,像是在感叹钟大人的遭遇。   大爷打量了两眼大胡子的手,白皙柔软,一看就不是干活人的手,与他的邋遢面容形成了鲜明对比。   粗旷男人注意到大爷的眼神,他连忙拉住了大胡子的手,道:“哥,我先带你去换身衣服吧。”   大胡子就像是没了魂的木偶,他简短的跟大爷道谢,木然的顺着粗旷男人的力道往前走。   待大胡子和男子走进酒楼,方才八卦的大爷像是看够了热闹,哼哼着小曲走开了。   大爷穿过两条街,走进了一条小巷。   不一会,从小巷里走出来了一个面容清俊的司侍,手里拿着一个包袱。   司侍跳上屋顶,几个闪身就回了谏皇司。   柳白昭听见书房门口的司侍汇报,便道:“让他进来。”   名叫千盛的男子提着包袱走进屋,对柳白昭见了一个礼,道:“禀告大人,今日上午小的见到两名男子有些不对,便留下两个人在通缉令旁盯着,先回来禀告。”   柳白昭示意他细说。   千盛道:“其中一个贴着满面的假胡子,看皮肉骨相,也就二十余岁,与钟庆和极为相像,另外一个男子称呼他为大哥,两个人的行为举止有些奇怪。”   柳白昭点头:“派人跟上了?”   千盛:“他们进了酒楼,一楼安排了人在那喝茶。”   柳白昭转了转白玉戒指:“盯着他,只要他们住店,就安排人谈论钟家的事,越惨越好。”   千盛领命:“是。”   千盛口中的大胡子与男子进了酒楼,开了一个房间,正在换衣服。   房门插好,大胡子一把将胡子扯掉,一张脸的皮肉都扯红了。   露出的年轻面容,正是众人找了许久都没有音信的钟庆和。   “长风大哥,我真的挺不住了,你快想想办法,帮我救救我爹吧。他年龄大了,身子吃不消啊。”钟庆和眼眶泛红,鼻音浓重,一副要哭的架势。   名叫长风的男子退了两步道:“先换衣服!”   呕吐物的酸爽熏得他作呕。   钟庆和红着眼眶换衣服,嘴里还不住的说:“长风大哥,你想想办法,小弟只能靠你了。”   又道:“……不然我们去劫地牢吧!”钟庆和异想天开道:“长风大哥的手下有那么多好汉,一定能从地牢里救出我的家人。”   长风:……你把谏皇司的地牢当成了什么?鸡棚吗?想进就进?   长风现在十分后悔拉拢了钟庆和,他就没想到,京中的这些权贵子弟都是一群软蛋,蠢货!   没等别人动手,他们自己就先崩盘了!   柳白昭猜的没错,钟庆和就是在去给他爹买玉的时候结识到了长风。   钟庆和很少接触江湖人士,盲目的崇拜这些所谓的武林中人。   两人相约一同喝酒,长风席间话里话外的捧他,又道他如此青年才俊,为何不受重用?在他长风看来,以钟庆和的“才华”,便是二品大员都做得。   钟庆和被他夸得自信心爆棚,便道:“哪里,小弟我才疏学浅,入不得天子的眼。”   长风眼睛一转,道:“那还不是有人挡了天下学子们的道?”   钟庆和不懂,问道:“谁?”   长风别有深意的道:“谏皇司和通天廷。”   钟庆和连忙“嘘”了一声,道:“小心隔墙有耳。”   长风大笑:“贤弟不必惊慌,在这西城,就没有不能说的话!”   钟庆和一听,更加仰慕长风了。   他天真的以为长风在整个西城都有着跺一脚,就能使西城晃三下的实力。   其实,真实情况是,整个西城习武的粗人比重较大,直接拉低了他们的各种素养。   就是你上街骂皇帝老儿,别人也都能跟着笑一笑。   并不是因为你骂的人是皇帝,单纯是因为骂人的这一行为。   你无论骂谁,他们都会笑一笑。   被朝廷大官的儿子仰慕,四舍五入就是被朝廷大官佩服了。   长风心中十分受用,便道:“若不是有柳白昭与德公公之流,贤弟你一定会入得朝廷,平步青云!就是有这些淤泥,整日在皇上身边进谗言,你们这些高官之后才没有出头之日。”   钟庆和酒精上头,本来就晕乎乎的脑袋瓜更是空得厉害,直接就被长风忽悠瘸了。   以至于后来长风提出应该建一个“锄奸会”,钟庆和立马双手双脚赞成:“对!长风大哥所言太对了!就是因为有这些小人,我等高官之后才不会被重用!”   长风趁热加了把火:“你们的老子都是为国为民的大官,大善人,你们是他们教养出来的,必定更加优秀百倍,重用你们才是顺应民心,顺应天道!”   “对!顺应民心!顺应天道!来,为了我们的锄奸会,小弟敬大哥一杯。”   长风潇洒的一饮而尽,吃了口菜道:“不瞒小弟说,大哥我虽说是草莽出身,可一直心系天下大事。其实若按我来看,这天下如今,确实不如人意。”   钟庆和被烈酒辣的紧鼻子夹眼,整个一个五官大集合,就没搭上话。   长风:……你这不搭话,我可怎么下套。   长风装模作样的呼出一口气,长叹道:“我少时常听家中长辈说起前朝之事,十分向往。”   钟庆和:“前朝?”   长风点头:“往上数三代,哥哥我的先人们,是侍奉前朝太子的官人。”   钟庆和有点懵,道:“侍奉太子……那不是太监吗?”太监能有后吗?   长风:“……侍卫。”   侍卫说出来名头不响,所以他一直简化称为官人。   钟庆和晕乎乎的点头:“厉害,怪不得大哥一身风骨,卓尔不群。”   长风:“所以为兄时常在想,若是能有幸回到前朝,像我们这样的人,定会得其所用。”   钟庆和顺着长风的话一路走偏,直到长风建议说,我们何不光复前朝?   这句话可把钟庆和吓坏了,忙到:“这不成的,这可是重罪!”   长风摆手:“实不相瞒,为了光复前朝,哥哥我早就召集了一方人马,而且,我最近还听闻了前朝皇孙的动向,不在别处,就在这西城!当今皇上丢失的玉玺,听说就在皇孙的手中!这不是天助我也吗?”   钟庆和还是不肯答应,长风只能退而求其次道:“那这样,我们就好好做我们的锄奸会,哥哥给你一本好书,还请贤弟多多分享给你的友人们。他们也都是高官之后,想必胸襟中定能有沟壑!我们要拧成一股力量,去对抗腐朽的势力!”   钟庆和稀里糊涂的上了贼船,那本书,就是后来被人检举的反书。   里面的许多内容,其实都是打擦边球,但被人一说,有了心理暗示再来看,这就是一本实实在在的反书了。   钟庆和发现书不见了之后,当天晚上就在长风的帮助下逃跑了。   就一直在长风寨躲到了现在。   这次长风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带他来京城,并不是因为他耐不住钟庆和的恳求,而是他想出了一个摆脱钟庆和的办法。   ……若钟庆和“畏罪自尽”死在京城,那谏皇司的人估计就无从追查下去了。   长风看着一脸怂蛋样的钟庆和,深深的吸了口气,道:“贤弟可要吃点什么?”赶了一夜路,饿死他了。   钟庆和眼睛立马红了:“我爹,在牢里能吃上饭吗?我听说,那牢里都是蛇虫鼠蚁,吃的都是馊饭烂菜,呜呜呜。”   长风:“……”   一个大老爷们每天像个软蛋一样哭哭唧唧,真是够了!   此时的长风没有想到,他这次来京城,会有去无回。   作者有话要说:  长风寨,钟庆和,反贼,谏皇司,涂欢教   串一起了   可以召集掉马甲之力了,哈哈哈 第60章 27、陆夫人   天气晴朗,灿烂的太阳高高悬挂在天空。   “娘,地上滑,你先别动,我把你搬上马车就好了。”余水月像抱小孩一样单手举起杨氏,快步走到了马车旁,将杨氏往里一塞,她也跟着坐了上去。   余水月的这手绝活已经演示过千百遍,杨氏还是不由得眨了眨眼睛,抚着余水月粗细均匀的手臂道:“水月啊,你这力气真大。”   余水月吩咐黄鹂驾车,拉下车帘,将零食筐往杨氏手里一塞,示意她吃着解闷。   “练功练的。”   她小的时候也就是比其他孩子有力气了一点点,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一点点就像麦芽糖一样无限的拉长,成了许多许多。   杨氏吃着果脯,眼睛亮晶晶的道:“什么武功,我能练吗?”   练会了一套拳法之后,杨氏莫名其妙的燃起了武学的热情。   余水月捏开一个开心果。   她不想打击杨氏的积极性,转弯抹角道:“娘若是想练力气,那就练习每日拿重物,一点点增加重量,也能变成大力气。”   马车平稳的前进,余水月和杨氏聊着天,车厢内放着香炉,升起冉冉白烟,伴随着一阵阵香气,让人神清气爽。   今日余水月要与杨氏去看布的花样。   冬天的衣物前两天刚取回,今天是去定做春天的衣物。   余水月自己肯定耐不下心来做这些事,不是交给百雀,就是随意订两批成衣,花式和颜色随布店老板安排。   杨氏前十几年是没机会自己做主,现在有机会了,十分热衷于这些事情,余水月就当尽孝了。   “若是有好纱,给水月你做件裙装吧,春日踏青穿极为漂亮。”杨氏似乎在想象余水月穿穿纱裙的样子,一脸欣慰。   余水月看过其他妇人穿纱裙。   一层层的纱像千层饼一样缝在一起,走起路来,裙摆一路漾开,就像水面上漂浮的层层叠叠的花瓣。   余水月听完脑袋就开始疼,那东西怎么穿,走起来跟裙子碎了似的,一晃一晃的头皮发麻。   看其他妇人穿,她觉得赏心悦目,轮到自己,她当时就想说不成不成。   还没等她说,杨氏又道:“还可以给白昭的外衫也絮上纱,你俩一起穿,想必更好看。”   余水月想象了一下柳白昭穿纱衣的情景,砸吧砸吧嘴,不错,唇红齿白的,一定很赏心悦目。   “娘,你也做一件,我们一起去踏青。”   三人都穿纱衣,就跟水母家族一样,喜庆。   “夫人,到了。”   黄鹂停下马车,给余水月和杨氏拉帘。   店里的伙计看到柳大人家的马车,跟身边的伙计交代了一声,快速跑到楼上去叫掌柜。   柳大人家的女眷可是万中挑一的好客人,杨氏脾气好,从来不会挑刺,余水月不耐烦计较这些婆婆妈妈的事情,差不多就行了。   余水月在吃穿度用上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只要杨氏喜欢,她就掏银子,出手阔气。   掌柜听到伙计的通告,快步从二楼走了下来,引杨氏等人去二楼挑布料。   一楼是伙计跟着客人一起挑,二楼是贵宾坐在那喝喝茶,吃吃糕点,伙计把布拿上来给贵宾过目。   余水月陪着杨氏看了两套,就开始心不在焉了。   “水月,你看这两匹布哪个颜色好看?”杨氏指着伙计手上拿的布问道。   余水月左手撑着下巴,看着布料微微叹气,左边嫩黄色夹杂嫩青,右边嫩黄色夹杂浅蓝……   要她看来,都一个样子,也不知道有什么好选的。   余水月在心中默默划酒拳,杨氏和掌柜们看来,就是她在认真的思考。   螃蟹一啊爪八个啊……谁先喝!   左手赢了。   余水月指了指左边:“这个好看。”   杨氏笑着道:“娘也觉得这个好看,嫩黄嫩青与春日最搭了。”余水月嘴里塞了块芝麻糖,附和着点头:“搭,最搭了!”   黄鹂:……教主应当什么都没想……瞧这敷衍的迎合。   从二楼能看到一楼的景象,余水月听见声音向下望,见是几个妇人走了进来,看那前呼后拥的架势,应当是哪个高官的夫人。   果然,伙计立马就上来叫掌柜了。   掌柜满脸歉意道:“不好意思,小的稍后再来陪着老夫人挑料子。”   杨氏通情达理的点头:“掌柜您去忙,无碍的。”   余水月觉得掌柜的作用可能还没有她大,杨氏多半都是问她的意见,她在心中问醉拳……   余水月一个职业“高官夫人”,并且长期参加夫人间的茶话会,见过脸的,她基本都能叫出名字,虽然她在外面见到了从不搭话,没什么好聊的。   看掌柜小跑到一楼,像是要邀请这几位夫人二楼上座,二楼的贵宾间有好几个,中间有隔断,相邻的客人相互不会影响。   余水月缩回了头,三心二意的陪杨氏挑纱布,想着晚上吃什么。   王夫人给的汤谱都煲遍了,味道不错,连府中厨娘都开心的说,这些汤谱写得极为详细,有一些她都没听过。   余水月觉得她有必要跟王夫人再联络一下“友情”了,因为家里想换新的汤谱。   前两天她去谏皇司给柳白昭送汤的时候,柳白昭还提了一句,他跟王大人说了一下两人夫人之前的友情。   余水月想,王夫人若是听到了王大人对这段友谊的赞成,估计会气到打鸣。   “这匹布,是王夫人先看上的。”掌柜的声音从一楼传来,清晰的落在余水月的耳朵里。   她还心想,姓王的大人真多啊。   就听一楼传来了一个女声:“这匹布确实是我先看上的,就这一匹了,不知能不能让给我。”   余水月:……   余水月嚼着芝麻糖,探头向下望去,在那挣布的,不是王夫人是谁?   果然,高官夫人多的地方就有争执,有争执的地方,多半就有王夫人……   但王夫人今日的口气可一点都不冲,破天荒的还有些要讲道理的架势。   余水月看了眼争执的对方,她就明白了。   对方是户部一个从二品姓陆的官员夫人,带着她的几个小跟班。   王夫人很会审时度势,官比她相公大的,她从来都不去惹。   今日居然会出言,想来是很想要那匹布了。   余水月看了看那布,是一匹软布,适合做孩童的贴身衣物。   皮肤娇嫩,或是容易过敏之人,用这种布做内衬也是极好的。   像柳白昭和王大人这样经常需要审犯人,并且在透风不好的大牢里面长待的人,到了夏日常常会捂出一身的汗,王夫人想必买来是想给王大人做内衬。   陆夫人上下打量了一下王夫人,用不太礼貌的口吻道:“不知道王夫人要用这匹布来做什么?”   陆夫人很喜欢用身份去压人,所以身边总是会带一串给她捧臭脚的人。   王夫人虽然总是跟同级别的夫人们撕扯,但她很怵这些大官夫人,于是有些气短道:“给我家大人做衣裳。”   陆夫人笑了,带着点轻视道:“王夫人可能不知道,这种布啊,最适合给孩童做内袍,我家中的二子皮肤娇弱,一年四季都要穿这种软布,王大人一个堂堂男子,想必穿普通棉布也可。不然这样,你把这匹布让给我,我给你买几匹棉布可好?”   王夫人咬了咬嘴唇,道:“抱歉,我家大人确实需要这匹布。”   王大人每年到了春季后背都会起疹子,敷上了药后,穿这种软布会舒服一些,但这种事情,王夫人嘴巴再大,也不好往外说的。   陆夫人收了笑脸,道:“王夫人可能是没听懂我的话,这种料子最适合给孩童做内袍,王夫人家又没有孩童,何必非得用这种布,换个其他软布不好?还是王夫人特意要跟我争执?”   王夫人忙道:“绝没有这个意思!我找了许多家铺子,才找到这匹软布,不知陆夫人能不能让给我。”   陆夫人:“我也找了许多家铺子,凭什么让给你?”陆夫人索性不再好言好语,冷笑道:“什么人穿什么衣服!还是说王夫人好事将近,买这些软布准备回家备着?”   陆夫人这话就有些欺负人了,英勇好战的王夫人霎时眼睛都气红了。   什么叫什么人穿什么衣服?!这娘们就是看不起她家老王出身百姓!她要是个普通人,王夫人早就吐她一口唾沫了!   提“好事将近”更是戳王夫人的心窝子。   王夫人和王大人成亲这么多年,就是不显怀,也不知道是她有毛病还是王大人不行,总之一点风声都没有。   王夫人最忌讳的这两点,都被陆夫人给戳了!   瞧着王夫人气红的眼眶,陆夫人笑着道:“这人啊,要有自知之明。不过呢,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知道王夫人懂不懂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你看看你身边的人,再想想你为何开枝散叶得晚,就能说得通了。”   陆夫人一呈口舌之快,想起王夫人与柳夫人的关系好,她就顺便指桑骂槐。   你俩不是玩的好吗,那互相传染,都怀不上!这几个出身百姓的夫人,她是一个都看不上。   陆夫人接着道:“都说啊,这人命债欠多了,会影响子孙运的!王夫人,你说,那地牢里一日能死多少人?这些人若去地府,会不会诅咒些什么。”   王夫人听的简直要双眼喷火!她嘴唇上下颤抖的道:“你,你真是!”   想想陆大人的品级,王夫人忍着气,硬生生把“满口喷粪”给咽了下去。   陆夫人扶了扶头上的金钗,笑道:“别那么瞧着我,冷静,为了这匹布,不值当。”   王夫人心想,这好话赖话还都让你说了!   “陆夫人这话说的可没有道理,你们陆家多子多孙,一个姨娘能生三四个,陆夫人怎么没近朱者赤多生几个?”   陆大人近女色,府中有名分的姨娘就四五个,没名分的就数不清了。   陆夫人一愣,抬头向上看去,就见余水月双手支在二楼的栏杆上,笑着对她道。   余水月嚼着糖,似笑非笑的说:“人命债欠多了会不会牵扯子孙我不知道,不过这瞎话说多了,是要被割舌缝嘴的。你看,我家大哥,就是嘴上不积德,前两年舌头莫名其妙就断了。你说是不是?”   别人不知道,这些个大官们可都猜测过,柳正瑞的断舌八成和柳白昭有关系。   一片柳叶,怎么就能把舌头给割了?!   陆夫人对上余水月凉飕飕的眼神,不禁缩了下肩膀,不敢再与她对视。   余水月冲她笑了笑,道:“再说,买什么东西都讲究先来后到,陆夫人可不能因为自己是二品大人的夫人就恃强凌弱,你更应该以身作则,宽容,大度。”   余水月盯着陆夫人,慢悠悠的又重复了一遍:“宽容,大度。陆夫人,你说,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作者有话要说:  王夫人:你为什么要帮我?   余水月:因为友谊?   王夫人狐疑:真的?   余水月微笑:嗯   (其实是因为她想喝新的汤了) 第61章 28、打雀牌   柳白昭是出了名的记仇,睚眦必报。   如不然,也不能让他老子和外公一家落魄到今日的境地。   这样报仇不要命的人,就像瘟神一样,没人想招惹。   陆夫人方才就是嘴上说开心了,看着王夫人一脸吃瘪的表情,她就没管住自己爱自由的嘴。   此时看到二楼冲她招手的余水月,陆夫人心虚的咽了口唾液。   正所谓当面说人错处,身后莫论人非,   她不但背地里指桑骂槐,还被当事人给听见了,可以说非常尴尬。就连余水月反呛她家钟大人爱女色,府里姨娘像下猪仔似的生,她都不好回嘴。   “原来柳夫人也在啊,我和王夫人说笑的。”陆夫人尬笑了几声,冲着掌柜道:“那匹软布我不要了,让给王夫人。”   王夫人看出来了,这陆夫人跟她一路货色,吃软怕硬!还偏偏她自己就是那个软!   还什么让给她,本来就是她先来的。   陆夫人一个人尬演了一会,随便挑了两匹布,就和跟班们一同灰溜溜的走了。   王夫人觉得,余水月可能单纯就是因为自己被牵扯了,才会出声反驳陆夫人,但于情于理她得去道个谢。   余水月已经从二楼走下来了。   她今日穿着一身银灰色长衫,头上虽梳着妇人头,但金钗插的歪歪扭扭,走路的时候,金钗跟着一晃一晃。   王夫人见不得余水月这幅没什么正形的样子,忍了忍,还是忍不住道:“你的钗子歪了。”   余水月伸手摸了摸金钗,顺手用它挠了挠头,道:“无碍。”   钗子又细又长,刚好能搔到痒处。   王夫人:……怪不得钗子斜了,她是用它挠头啊……   余水月有多不按常理出牌,王夫人是太了解了!   当初余水月是怎么腆着张脸,用三言两语哄骗了她十道汤谱,她到现在还历历在目。   但有一说一,今日要是没有余水月出言,估计她什么都捞不到,还得受一肚子气。   王夫人认认真真给余水月道了个谢。   余水月摆手:“没什么,她也不单单说你。”   王夫人打量了她两眼,忍不住好奇道:“她说你生不出孩子,你不生气?”   余水月笑着看了她一眼:“气什么?”   关于柳白昭和她成亲这么多年,一个孩子都没有的风言风语她听多了,还不算那些天天诅咒柳白昭断子绝孙,说他和太监混一块,也成了个假太监的闲言碎语。   余水月让钱融给她和柳白昭诊过脉,两人的身体一点问题都没有。   余水月就不用说了,壮得都能上山打老虎,真正的力拔山兮气盖世,月事来的比二十四节气还要准。   柳白昭年少时亏了身子,但现在好吃好喝的供着,播个种,结个果还是没有问题的。   虽然世人嘴上说着柳白昭,但相比起男人,他们对女人的要求更加苛刻。   生不出来孩子,问题多半都会被归咎在女人身上。   皇上曾经在年庆的宴席上调侃过柳白昭。他说,听说柳大人后院空空,要不要给他赐几个美人一展雄风。   柳白昭语气平淡的拒绝了。   不是欲拒还迎,是非常坚决的拒绝。   皇上反而来了兴致,问柳白昭为何不想多纳几房,是惧内不成。   柳白昭直言道:“多谢皇上美意,大夫曾说微臣身子虚,不宜多近女色,二来微臣与夫人情比金坚,便是相守一生都不够,再没有空余分给第二人。”   皇上光是听他前半句就哈哈大笑起来,从那以后就再没提给他赐美人的事情,反倒经常用他身子虚一事来调侃他。   清风明月般的柳大人,也就这点能让人捉住的缺点了。   那年宴会结束,皇上还多赏赐给了柳白昭一盒人参。   余水月后来听说这件事,没什么诧异的,她仿佛就是知道,柳白昭不可能往院子里收人。他疑心重,心眼多,就算没有余水月,他也不会轻易往院子里收人。   那盒人参倒是挺好,柳白昭吃完觉得自己中气十足,想要一展雄风,余水月趁热打铁,吃完饭就把他带回了房间。   结果呢,柳大人确实短暂的假性燥热了一下,中途就开始流鼻血……   余水月还吓了一跳,兴致正浓,柳白昭的鼻血就滴在了她的肚子上。   余水月当时就一个翻身坐起,把柳白昭先放平,再让黄鹂去叫大夫。   因为她怕柳白昭是马上疯……   马上疯是一种由于极度兴奋所导致的猝死,在烟花之地十分常见。因死之前一直在驰骋,所以被称作“马上疯”。   大夫急忙赶来,看完松了口气,说道,柳大人就是补大了,歇歇就好。   余水月还纳闷,人参红枣煲乳鸽,她也没见柳白昭吃那么多啊,是这人参太补了?   柳大人惨白着一张脸,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他肯定不会告诉水月,他偷偷嚼了两片人参。   王夫人瞧余水月好似真不在乎,就道:“背后说你生不出来,你不生气?”   余水月没说话,单手将旁边比人还高的花瓶举了起来,惊呆了一众伙计。   “你看我这个身体,有问题吗?”   王夫人:……   那个大花瓶,至少得有一个人的重量,这女人单手就拎起来了……她身体能有什么问题?体格太好了?   余水月轻轻的放下花瓶,道:“不说我,说说你,单是听你的声音就知道中气十足,应当也没问题。所以只是时候没到,生什么气?”   余水月瞧着愣愣的王夫人道:“说不定你家王大人比你还急。回家少说点生孩子的事情,别刺激到他,男人啊,很脆弱的。”   余水月从来不在柳白昭面前谈这些事,她听完了能左耳进右耳出,柳白昭不能。   他说不定听完了就记心里了,大半夜翻来覆去睡不着,默默在心里问自己为什么生不出来……   柳白昭在某些方面,比余水月还要像一个夫人。   王夫人觉得余水月说得很有道理,往日她听到这些话,晚上回家肯定要说两句,还要老王配合她播种。   王大人就会叹气。   现在想来,王大人说不定比她还愁。   若是王大人知道他媳妇怎么想的,一定会说:梅花散人啊,你想多了,我就是怕你气坏了身子。   等两人聊完了生孩子的事,余水月冲王夫人笑了笑。   王夫人直觉没有好事,果真,下一秒余水月就道:“王夫人给的汤谱确实好喝,我家相公赞不绝口。就是那十种汤品都做过了,不知王夫人还有没有其他的汤谱?”   王夫人:……来了来了,厚着脸皮张嘴就要的劲儿又来了。   想着余水月方才出言帮她,又想到他王大人的叮嘱,王夫人有些不情愿的道:“……有。”   余水月笑道:“我就知道王夫人的煲汤手艺天下一绝,绝对不会让我失望。”   王夫人受不得夸,得意的仰了仰下巴,又道:“这次你自己写啊!”   她可不写了,手腕子疼。   余水月揶揄道:“上次是想观瞻一下王夫人的书法造诣,这次不用了,我让黄鹂来写。”   经由此事,王夫人和余水月还真成了一对半真半假的“姐妹花”,虽然王夫人时常被余水月气到小鸡炸毛。   余水月闲来无事会陪杨氏打雀牌,通常是余水月,杨氏,百雀和黄鹂,和王夫人熟悉之后,余水月问她要不要打。   王夫人一听乐坏了,王大人没考取功名,还在老家的时候,王夫人最喜欢和一群老娘们打雀牌了!   听到余水月邀约,王夫人按下心底的躁动,佯装平静道:“既然你们三缺一,我就陪你们打吧。先说好,我赢了你不许耍赖不给铜钱!”她觉得自己在老家打过那么多年,肯定是要比余水月强的。   余水月笑着道:“好,不耍赖。”   有了王夫人的加入,黄鹂就退出了战局。   余水月打牌的风格不紧不燥,一边吃着零嘴一边出牌,还能抽空给杨氏扒个橘子。   杨氏是四人之中牌技最弱的,但架不住余水月和百雀的连环喂。在牌场上,就算是柳白昭,余水月都能把他喂肥。   有个余水月和百雀这两个“扮猪吃老虎”,牌桌上就呈现了一个非常戏剧化的局面。   最弱的杨氏,反而赢得最多,而壮志满满的王夫人,面前的铜板都要输光了!   王夫人觉得十分不可思议,杨氏的打牌水平那么差,怎么稀里糊涂又吃又碰的就胡了?她吭哧吭哧小赢两把,转头就输个大的!   敢情她就是在为杨氏攒钱啊……要不然不够杨氏一把胡的!   余水月垂眸笑了笑,吃着橘子道:“王夫人莫着急,这牌跟你不熟,多摸摸就好了。”   王夫人:“还有这个讲究?”   余水月:“这打牌也有讲究,有舍才有得,不有一句话说的好嘛,先赢的是纸,后赢的才是真金白银。”   王夫人输的急了,觉得余水月说的十分有理。   但打牌和做生意可不是一回事,做生意前期投入的银钱,在正常的经营下,后期会有规律的一点点回本。   打牌可是一个毫无规律的行为,更没有先输就一定会赢的说法。   所以当天的战果,以王夫人的惨败为告终。   杨氏都赢得有些不好意思了,王夫人给她点炮她都不胡,结果自摸了……   余水月看王夫人一张三九腊月般的脸,简直比外面的寒冬还要凉。   “前些日子我娘家给我捎了些风干肉脯,你拿些回去吃吧。”余水月吩咐黄鹂去给王夫人包吃的。   把私房钱都输光了的王夫人蔫蔫的,看到肉脯后眼睛才亮了起来。   “给我这么多?这个肉脯不便宜吧。”   南城的肉脯非常有名,王夫人很少买,太贵了,运到京城的货不多,价格一直偏高。   余水月笑着道:“没事,我家还有许多,你拿回去吃吧,就当你给我写汤谱的谢礼。”   今天杨氏赢王夫人的银两,都够买不少肉脯了,里外里,王夫人自己掏钱换了肉脯,还陪杨氏解闷了一下午。   余水月觉得坑人不能太过,又让黄鹂给她装了些别的,用马车把王夫人送回家了。   王夫人反倒挺开心,就算她输了不少,但得了这么些东西,怎么想都是她赚了。   过了段日子,反倒是王夫人自己先提出来,要不要打雀牌?   王夫人就像一只不信邪的小母鸡,总是觉得自己下次能飞得更高,一雪前耻。   结果呢……小母鸡是飞不起来的,因为跟她玩牌的是只老鹰。   还是只开赌坊,会算牌的老鹰。   作者有话要说:  王夫人:你说说你,有意思吗?! 第62章 29、回娘家   事情再说回余水月在布坊遇见陆夫人的这件事。   当天晚上就传进了柳白昭的耳朵里。   柳白昭听完没说什么,晚上回家后倒是有些反常,一改以往的柔弱,想要大展雄风。   但是,想象通常与现实有不小的距离。   柳大人雄风展得还算伟岸,勉强撑到了第二局结束。余水月用行动表达了她对柳白昭的赞赏……热烈的鼓掌。   “进步了,辛苦了,快歇会。”余水月没事人一样的套上内袍,双手一边鼓掌一边下床去给柳白昭倒水。   活像一个鼓舞士兵的将领。   面对孱弱却意志力顽强的小兵,给予最大的鼓励与支持!   气喘吁吁,双颊潮红的柳白昭:……   拿过一旁的手帕,柳白昭擦了擦光洁白皙的胸膛,上面出了一层薄汗。   等一切都收拾完,柳白昭拿过了一个布团,在余水月疑惑的目光下,垫在了她的腰下方。   “这是?”余水月不懂这是何意思。   柳白昭垂了垂眸子:“容易受孕。”   余水月眼睛一转就懂了,估计陆夫人的事儿传到了柳白昭那,别人说余水月生不出来,他先不得劲儿了。   按照柳白昭的想法,要不要孩子都无碍,他还乐意跟余水月两个人白头到老。   别人说他断子绝孙,说他像个没把的阉人,他都不在意,但说余水月,他就很在意了。   余水月:“你躺下。”   柳白昭倚言躺下,余水月把布团一丢,就钻进了柳白昭的怀里。   柳白昭习惯性的收拢手臂,嗅了嗅余水月头发的味道。   余水月戳着他长了点肉的手臂道:“我若是一直生不出来,你要换人不成?”   柳白昭:“绝不可能。”   他低头看向余水月,窗外的月光朦朦胧胧的映照在她的侧脸,余水月笑道:“那就不用计较那么多,就我们两人也挺好。”   柳白昭:“是我的问题。”   余水月头疼的想,来了来了。无论遇到什么问题,只要跟余水月有关,柳白昭总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还认死理。   就说生孩子这事,你一个大男人想到天亮也是没结果的啊!   余水月拉下他的头,亲了亲他的下巴:“胡说,钱大夫不是说了吗,你什么事都没有。别瞎想,快睡觉。”   柳白昭在夜里无声的寂静了片刻,道:“吃点药膳……”   余水月当机立断的打断他的话,这么下去,他估计得自省一晚上!   “白昭,我看你还是不累,有体力,再战一局?”   柳白昭果真不说话了,静了几息,道:“可以。”   语气非常正经,就像两人在探讨什么严肃的话题。   余水月翻身就压了上去。   月上中天,柳大人终于停止了每日八省吾身,累的沾枕头就睡着了。   一夜好眠也没能除了柳大人心中的这口气,第二天下朝,他装作无意的走到了陆大人的身边。   陆大人虽说是二品,但无论从皇上心中的分量,还是手握的职权,都与谏皇司司长这个头衔没法比。   陆大人与柳白昭互相寒暄后,柳白昭跟着他一边向外走一边道:“下官前几天翻阅书籍典故时,恰好看到了陆大人当年做的文章。”   陆大人年轻的时候自诩风流才子,要不然也不能妻妾成群,外面粉红知己一片。   陆大人饶有兴趣的问:“不知是哪篇?”   柳白昭:“君子守口那一篇。”   陆大人听到了很是高兴,那是他很自满的一篇文章。   中心大意是,君子肚中的学识越多,他的口舌就应该越沉默。   少开,慎开。   许多学子仗着肚子里有些墨水,就喜欢侃侃而谈,恨不得向所有人卖弄一下自己渊博的学识。但这样的事情反而显得他不够有城府,太轻浮,连带着肚中的学问都被打了折扣。   所以要少开。   对于他人之事,或者某件事情的看法,都是掺杂着本人的主观意识的,若是盲目发表意见,很容易暴露一个人的品行与素养。   所以要慎开。   柳白昭又道:“每每读到这篇文章,都不禁赞叹于陆大人的才学,言之有物,言之有理。”   陆大人被柳白昭这么捧,当时心情就飘了。   他不懂,柳白昭最喜欢的说话方式就是欲扬先抑。   先捧你,捧得高高的,再让你摔下来。   柳白昭:“下官不才,觉得这篇文章应该再加一个‘开’。”   陆大人感兴趣道:“柳大人快请讲。”   柳白昭垂了垂眸,道:“应该再加一个‘免开’。”   陆大人:“免开尊口的免开?”   柳白昭轻轻颔首。   陆大人:“做何解?”   柳白昭道:“慎开至多会暴露一个人的学识与品德,但有些时候,说得多了,不但会暴露自己的短处,还会引来祸事。”   柳白昭停下脚步,面向陆大人道:“引来祸事与争执之事,与其说慎开,还是‘免开’更为妥当,陆大人您看呢?”   陆大人赞许的点头:“柳大人之言十分妥当。下官回去就整理出来,扩充到君子守口这篇文中,放心,陆某一定会标注,这话出自柳大人之口。”   柳白昭摆手:“那倒不用,就是做完这篇文章,最好拿给您的夫人看看。”   陆大人还没听说他夫人在布坊中那一出,闻言十分诧异:“柳大人是何意?”   柳白昭素着一张俊容,眸光沉静。   探讨文章时,陆大人还不觉得,现在看来,柳白昭惨白的脸色搭配上深邃的眸子,着实有些清冷。   柳白昭手底下过的人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日积月累,自然酝酿出了一股让人忌惮的气势。   在余水月面前他会自动收敛,就像刺猬下差回家了,进门前就先把满是长刺的外衫脱了。   只留一团软乎乎的皮肉。   柳白昭声音不高不低的道:“陆大人的夫人似乎很关心下官的夫妻之事,连有没有孩童都要出口指点。”   陆大人一听,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肯定是他夫人说了什么得罪人的话,柳白昭这是来替他夫人出气了!   陆大人急忙道:“内人嘴笨舌拙,若是说了什么让人误会的话,柳夫人可千万不要往心里去。”   柳白昭有多小心眼,整个朝堂就没有人不知道。   柳白昭:“陆大人此言差矣,说出来的话,怎么能不忘心里去?下官的夫人待人接物极为和善,想必十分敬重陆夫人,断然不会将陆夫人的话,左耳进右耳出。”   柳白昭当年为了他夫人都能拒绝皇上赏赐的美人,由此可见他有多宝贵这个夫人。   陆大人在心里暗暗着急,家里的瓜婆娘,惹谁不好,惹柳白昭一家做什么!   陆大人:“陆某回去一定好好问清楚,若是内人真的说错话了,必让她向柳夫人赔罪。”   柳白昭:“那倒不必。”   陆大人:“不不,这是一定要的。”   柳白昭看了他一眼:“下官夫人心思细腻,想必不想再多见令夫人。”   不是跟你客气,就是单纯的不想再见。   陆大人:“……”   柳白昭道:“下官夫人是明事理之人,陆夫人说的话她一句都不曾跟我抱怨,下官还是听他人转述才得知此事。因此只是想出言提醒陆大人,陆夫人这次说的是下官,若下次说了其他大人,事情可能就不会如此善了。”   陆大人想说,说别人他还真不怕,因为都没你这么小心眼。   “柳大人说的是,陆某回去一定好好教导夫人。”   这话倒不是作假。背后说柳白昭第一次没事,第二次可就说不准了!他夫人还是当着人家夫人面说的!   一想到这,陆大人头都大了。   柳白昭点头:“下官自是信得过陆大人,毕竟您能写出君子守口这样的文章来。”   柳白昭这话无不讽刺。   陆大人自己写文章教别人少开金口,结果他老婆是酸话界的个中翘楚。   严严寒冬,陆大人被臊出了一脑门子汗。   余水月后来才听说柳白昭给她出气了这回事。   据说当天陆大人回府,冲着他夫人狠狠发作了一通,夫人间的聚会上,很长时间都没看到陆夫人的身影。   再出现时,陆夫人直接就绕着余水月走,比原来老实多了。   通缉令旁的手指挂到第三根的时候,余水月收到了西城的来信。   信是石榴写的,就两件事。   一是隔壁山头新搬来了一伙山贼,名字叫做“长风寨”。   二是长风寨的人与涂欢教发生了摩擦,动手了好几次。   余水月掐指一算,原来时间都过去这么久了。   黄鹂在一旁道:“教主,我和百雀回去,把这个山寨端了?”   黄鹂和百雀知道教主一直在找这个长风寨,但肯定不是想跟人家做朋友……   余水月摇头:“我亲自去。”   有些恩怨,得自己亲手做个了结。   当天晚上用晚饭时,余水月就对杨氏和柳白昭道:“快过年了,我爹给我捎信说,让我年前赶回去一趟,他给娘和白昭准备了不少年礼,刚好和回西城的镖局一起走,路上安全。”   余水月每次遇到教中有事,需要回去看一看的时候,缘由都是“回娘家”。   杨氏一听:“亲家太客气了,我还什么都没准备,水月你哪天走?”   余水月:“不用麻烦,他什么都不缺。”   柳白昭放下汤碗道:“娘放心,我来准备。””   出发当天,余水月看着整整三辆马车的年货,长叹了一口气。   她体会到当年她给柳白昭送一包袱大肉的心情了。   腻得慌。   黄鹂:“……教主,姑爷还给您‘爹’准备了古玩核桃,桃木拐杖和鼻烟壶。”   这些东西都给谁用啊?   余水月:“……我用!”   一点都不能浪费了。   作者有话要说:  快了快了,激动地搓小手手   ——————————————   明天是我的结婚纪念日   请了三天年假出来玩   有空就码两行字   晚上再整理到电脑上   ——————————   我家憨子道:……老婆,你看隔壁看你的眼神   我:怎么?   憨子:她可能觉得你在假装商业精英,就是电影里那种对着电脑屏幕,疯狂敲键盘的哔——   我:……   ——————————————————   飞快的设置完存稿,么么哒   祝愿大家有个美好的夜晚。 第63章 30、长风寨   余水月前脚刚出京城,钟庆和与长风这边就出了事情。   经过青耳的查探,没出几天,就查出了钟庆和是在西城买的玉。   另一边,千盛换了套行头,每日蹲守在钟庆和住的客栈内,只要钟庆和下楼,他就安排人开始表演。   按照柳白昭的吩咐,就讲钟大人是怎么样的惨,钟家老小又有多么可怜。   钟庆和本来就既愧疚又后悔,闻言一听,更是没了吃饭的胃口。   他几次三番跟长风提起救人的事情,长风嘴上应着,可却没什么表示,连个章程都没有。   钟庆和再傻,也察觉出来长风是在糊弄他。   他不禁疑惑,长风既然不想帮他,那又为什么千里迢迢把他带回京城?   心中有了疑惑之后,钟庆和便再也忽视不了,他不由得开始从新审视他与长风的相识。长风除了一开始夸他两句,又派两个人手在京城保护他之外,似乎什么也没做。   反倒是他,又开锄奸会,又去宣传反书,把一家老小都搭进了里面。   说到底,他钟庆和与前朝一点关系都没有。但别人不会知道他只是个帮忙的,而长风才是主谋。   心中的天平在自首与维持现状中间摇摆不定时,长风倒是下定了决心。   长风觉得钟庆和这几天神情恍惚,他若再多留钟庆和几天,说不准钟庆和会不会哪天趁他不注意,偷溜出去干什么蠢事。   京城有谏皇司又有皇卫军,要是想抓他,他插翅都难逃。   以免夜长梦多,长风在心里定了个日子,随口说了个由头,请钟庆和去酒楼吃饭。   算是给他的上路饭。   钟庆和这两天本就想得有点多,下意识觉得这顿饭没那么简单。   长风几次劝他多吃,他都以没胃口推托了。   长风也不强求,钟庆和没胃口好些日子了,他一点没起疑。   当天夜里,长风就动手了。   还好钟庆和当时正在头脑风暴,一点睡意都没有,听到响动他立马转身,就看到长风手握匕首站在他的床边。   大晚上乌漆墨黑,匕首在月光下闪着寒光,钟庆和差点吓尿裤子。   “长风大哥?你这是做什么?!”   长风一脸冷漠道:“贤弟,对不住了。”   你必须死在这。   说着,长风就举着匕首刺了过来。   长风的武功与余水月不同。   余水月是正儿八经的魔教,学的是正统的武学秘籍。   长风说白了就是个山贼,哪学过什么轻功掌法,杀人打架全靠武器和自身条件来拼。   钟庆和这些日子没胃口,掉了好几斤皮肉,好处就是动作比原来更敏捷了。长风这一刀下来,钟庆和猛地往旁边一躲,锋利的匕首擦着他的左胳膊刺在了被褥上,他惊险的躲过。   钟庆和一个翻身滚下了地,边喊救命边往外跑。   他这下可想明白了!   长风会带他来京城可不是因为长风念他思念家中亲人,而是想让他死在这!说不定还会把他摆成畏罪潜逃的假象。   长风哪里能让他跑,两步就追了上去。   他身子比钟庆和壮实,步伐都比钟庆和要大,两步就把钟庆和抓住了。   钟庆和撕心裂肺的惨叫,双手拼命的挣扎,为他自己争取了些时间。   就在他以为要命丧于此时,负责每天给他表演苦情剧的谏皇司等人冲了进来。   谏皇司的司侍虽说没有人能打得过余水月,但收拾一个长风还是绰绰有余。   一番缠斗都没用上,长风就被带回了谏皇司。   钟庆和哭的歇斯底里,哆哆嗦嗦的主动上前道谢:“多,多谢救命之恩,请问,请问各位是?”   他还纳闷,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   千盛打量他两眼,道:“谏皇司。”原以为钟庆和会吓一大跳,谁知都没用司侍们动手,钟庆和就激动的道:“快带我走吧!我招!我全都招!能不能把我和家人关在一个牢房?”   千盛:“……”这么积极吗?那你当初跑什么?   钟庆和看到千盛古怪的脸色,以为他不乐意,就道:“相邻的牢房也可以。”   千盛:“……地牢不是客栈,哪儿能你想睡哪就哪。”   钟庆和造反事件的来龙去脉,比想象中还要简单,没有什么外表纨绔子弟的心机反贼,只有一个彻头彻尾被人利用了的傻公子。   余水月刚启程回娘家,柳大人当晚就望月开始思念妻子。   不善言辞的柳大人打算写首思念妻子的小诗,等余水月回来了之后与她一同品读,他刚让木墩磨好墨,千盛就来禀告,钟庆和抓到了。   柳白昭:“……本司现在就去。”   一直熬到大天亮,钟庆和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和长风寨的具体位置都交代清楚了。   柳白昭让司侍誊写了一遍钟庆和的供词后,直接就进宫去见皇上。   熬了一个通宵,柳白昭脸上挂着疲惫,看起来很是憔悴。   他又开始想念余水月了。   每次他通宵审犯人,回到家的时候余水月总会先亲亲他的眼睛,安排他吃饭沐浴,陪他一同补眠。   有时候他在浴桶里睡着了,余水月就把他捞出来,抱回卧室……   想到今天他回家后,没有亲眼睛,没有余水月,更没有一同补眠,柳大人抖了抖衣袖,神情更晦暗了。   ……或者,等他了结了钟庆和的案子,跟皇上告个假?   他可是好久都没见到老丈爷了。   想起长风寨在西城,柳白昭不动声色的沉思了片刻。   嗯,还有一个办法。   “柳大人,皇上有请。”德公公笑眯眯的从殿内走了出来。   “谢德公公。”柳白昭微微点头,抬步走了进去。   向皇上禀告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柳白昭道:“长风寨虽然表面是山贼,但因他们的首领是长风,下面人或许也抱着同样光复前朝这等大逆不道的想法,据微臣所见,还是早日铲除为好。”   皇上思索了片刻,道:“据爱卿所看,派哪位前去妥当?”   柳白昭微抬首,道:“微臣不才,愿自愿前往。”   皇上:“……”   就你那个小身板,能打山贼吗?   柳白昭慢条斯理道:“若派武将前往,难免太过招眼。以免反贼起疑,微臣打着通天廷给皇上采购玉石的名义去,到了当地探完虚实,再做打算。”   根据钟庆和的供词,长风寨也就几十个人,若都是长风这个级别的,谏皇司的人就能收拾得了。   但钟庆和的供词是有待考证的,也许长风没有让他看到真实的情况,所以柳白昭有必要去打探一番。   再决定是借助当地衙门的力量,还是就近调官兵。   皇上觉得柳白昭说的有理,便道:“朕给当地衙门和驻守兵各书信一封,让他们配合你来行事。”   柳白昭躬身:“谢皇上。”   皇上:“爱卿何时出发?”   柳白昭:“事不宜迟,今日就打算动身。”   皇上:“……这么快?”   柳白昭正色道:“长风迟迟不归,微臣怕山贼们有所察觉。”   皇上沉吟:“可,爱卿下午启程前,来取书信。”   皇上不禁感慨,柳卿真是爱国为民的好官,一刻都不容自己多休息。   柳白昭出了皇城后直接奔家,吩咐土豆给他收拾行李。   心中想着,他赶路速度要是快一点,能不能追上水月?   至于为什么要打通天廷的名头?   柳白昭明面上会说,为了掩人耳目,通天廷去西城为皇家采购玉石听起来名正言顺。   实际上,柳大人只是想给他夫人一个惊喜罢了。   余水月显然不知道她相公在给她准备惊喜,她正在快马加鞭的回娘家。   刚出京城时还不觉得,随着分开的距离越远,余水月就越想柳白昭娘俩。   柳白昭自己能好好吃饭吗,杨氏一个人在宅子里会不会太闷了?还好她走之前跟王夫人提过,多来她家陪杨氏走动走动。   就连厨房的厨娘和白团子都没落下,余水月全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往年她在西城有那么多落脚点,可她离开西城的时候,她哪儿都不想。   百雀见教主神色不虞,便道:“教主?”   余水月把玩着手中的玉环,道:“没事,就是想他们了。”   百雀:“教主想家了?”   余水月一愣,原来是这么回事。   她把京城那个宅子当成家了。   于是她就更加的心急火燎,想把长风寨快速的收拾掉,然后火速归京。   夫妻俩都为了能快点见到彼此而飞速赶路,马不停蹄。   进了西城城门,余水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望着眼前熟悉的景象,她略微收紧马绳,喝道:“驾!”   待行至山脚下,黄鹂提气吹了一声暗号,涂欢教的守门人听到,立即派人去禀告石长老,再沿途点上火把,照亮从山顶至山脚的路。   石榴听到教徒来禀,直接从床上翻了起来,快速的套好衣服,“咣当”一声就将房门推开了。   “教主回来了?”   “回禀石护法,守门的听到暗号,应当是教主回来了。”   “教主啊!”石榴掠起轻功,几下跳跃后,身影就隐匿在了山路中。   余水月远远就听到了石榴的呼喊声,顺着声音望去,就见到了一脸真情流露的石榴。   余水月一走就走了几年,一年之中最多回来两次,平日里都靠镖局传递信件维持联系。石榴是个跳脱性子,一想到黄鹂和百雀跟着教主在京城吃香喝辣,还能切磋几招,她就觉得自己简直生无可恋。   若是别人,估计恨不得余水月直接不回来了,她正好上位。   但石榴可不这么想。   她就怕余水月不回来!   这么多账本,还有这么多张吃饭的嘴,她得累死!   上山的一路,石榴的话就如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余水月忍受完石榴久别重逢的热情,到了涂欢教的议事厅后,开始询问长风寨的事。   一提起长风寨,石榴的眉头就皱了起来:“石榴我刚听长风寨这个名字就觉得耳熟,后来我才想起来,这不是您一直要找的那个山寨吗?!”   余水月喝着热茶,道:“看你信中说,和对方有争执?”   石榴啐了一口:“我还没去找他们的麻烦!他们到先来烦我们了!问我们教中有没有叫孙辉鄞的书生,带着一个老仆。”   余水月顿了下,淡淡的笑道:“有这么个人吗?”   石榴早就忘了那对被教主宰了的主仆俩,于是连连摆手道:“教主您知道,咱们教就没有一个文化人!连个名字都写不全,哪有那种文绉绉的名字!唯一一个写走镖书的秀才,姓李,叫李大亮。根本没有叫什么孙辉什么的。”   余水月:“然后?”   石榴道:“我就跟他们说,没有!结果他们还不信。说有人看到他上山了!那不纯属胡扯吗?哪有书生敢上我们这座山的!这不是小母鸡给黄鼠狼拜年,找刺激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夫妻俩齐聚西城,哈哈哈   ————————————   昨日的留言我都看了   感谢大家,么么哒 第64章 31、偶相逢   见石榴说的绘声绘色,余水月笑着点头道:“继续说。”   石榴:“他们还三天两头来!我就觉得他们是来者不善,就把他们揍了!结果他们还挺有瘾,被打了之后还不知道老实,居然又派人来挑衅!这时候我才想起来,这不是教主您要找的那个山寨吗,就给您写信了。这些日子他们也不消停,不敢上山了,就在山脚转悠,就跟癞□□似的,不吓人他恶心人!”   石榴接着道:“教主,您说怎么收拾他们?”   她这段时间之所以没打去隔壁山头,就是因为余水月要找这个长风寨,她肯定不能坏了教主的大事。   余水月放下茶杯,道:“老规矩,后天翻山头。”   她这几年没在西城,这群山贼可能忘了涂欢教的规矩。   涂欢教三不杀,不杀纯良之人,不杀懵懂幼童,不杀濒死残命。   相对应的,涂欢教杀人就简单多了。   三番两次挑衅,再加上前愁旧怨,长风寨稳稳当当的坐落在可杀范围之内。   余水月现在想来,有可能不是孙辉鄞去找的长风寨,很有可能是长风寨也想找孙辉鄞啊!   究竟是怎么回事,她抓到长风寨的寨主问问就知道了。   石榴好奇的问:“那明日干什么?”   后日是什么良辰吉日?   余水月道:“买年货。”   她话都说出去了,怎么能不去准备年货,还得拉满满的三大箱回去……   余水月第二日一整天都在准备年货,还没买全,只得将杀人的计划再往后推移一日。   第四天,余教主召集了手下,大摇大摆的冲着长风寨而去。   于此同时,一队人马快马加鞭踏进了西城城门。   领头之人在马上晃来晃去。   刚到城门脚,他就在身边侍卫的搀扶下摇摇摆摆的下了马。   芙蓉面上一片惨白,胃部的不适让他一抽一抽的抖肩膀。   “柳大人,您没事吧?”   柳白昭刚要摆手,就听有人道:“哎,我听砍柴的说,涂欢教的人去隔壁山头啦!”   “终于要打起来了吧!”   “要我说,也是长风寨太张狂,你看哪个山贼敢惹涂欢教?”   “涂欢教女流那么多,也未必能打得过身强体壮的长风寨!”   ……   青耳听到百姓的对话,凑到柳白昭耳边道:“大人,您看这……?”   他们此次来就是为了探查长风寨,一旦他们和其他帮派打起来,一定会多出许多麻烦。   听到“涂欢教”三个字,柳白昭睫毛动了动,对青耳道:“你带上陛下的信速去官府调动人手,本司先走一步。”   柳白昭心想,水月跟涂欢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涂欢教去打长风寨,若是水月也在里面,得有多危险。   柳白昭仿佛忘了他娘子能单手把他抱起来的事,担忧得一张脸更白了。   而柳白昭心心念念的余水月,此时已经到达长风寨的寨门口。   长风寨守卫一脸震惊的看着浩浩荡荡的人群,壮着胆子喝道:“何人敢闯长风寨?!”   石榴率先冲了上去,高声道:“你祖奶奶!”一脚就把他踹翻了!   另一个守卫见形势不对,立马向寨子里面跑,扯着嗓子喊:“涂欢教的人来啦!她们打……”   还没等他说完下半句,一枚石子就打在了他的后颈,守卫眼睛一翻就晕了过去。   余水月信步前行,就像在自家后院一般自在,长臂在空中一挥,对身后的教徒们道:“把他们寨主给我揪出来!”   在余水月的带领下,涂欢教就像一群去羊窝中觅食的狼,整个长风寨立刻就热闹起来了!   石榴打到兴头上还要冲天嗷两嗓子:“嗷嗷嗷。”就像一匹活狼。   石榴运足底气,声音传遍了整个长风寨,连带着山脚下的柳白昭等人也听到了嚎叫声。   千盛疑惑道:“大人,您听,这是什么声音?”   另一个司侍道:“听起来像是狼嚎,这山中还有狼?”   柳白昭脸色更白了:“加快脚步。”   居然还有狼!真是太危险了!   余水月等人一路遇贼砍贼,直通到了长风寨的老窝。   长风寨二当家还算是个爷们,没有临阵脱逃,想要拼死一战,结果黄鹂根本没给他机会,一个擒拿手把他揪住之后,顺手就把他胳膊卸了。   在二当家的惨叫中,黄鹂把他拎到了余水月的面前。   余水月在屋中扫视一圈,墙上与主位上垫着老虎皮毛,里面看样子还有一个房间,周边零零碎碎摆了些财物,茶桌上还有没收拾的骨头。   “你们大当家呢?”   二当家疼的头冒冷汗,闻言道:“大当家他不在啊,他去京城了!”   余水月皱眉:“京城?什么时候去的?”   二当家:“两月有余了!”   余水月心想,这二当家若是没说谎,她跟大当家是刚好岔开了。   余水月道:“他自己去的?”   二当家支支唔唔回答的莫若两可:“嗯。”   黄鹂见状,直接把他断臂一扭。   二当家:“啊!我说!我说!别扭了!”   黄鹂放开手,二当家惨兮兮的摸着断臂,道:“和钟庆和公子一起走的。”   余水月一听,钟大人的二儿子原来是躲到西城来了!还跟他们长风寨有一脚。   余水月盯着二当家,对黄鹂说:“绑了,带回去慢慢问。”   想到柳白昭最近在查的造反案,余水月觉得她有必要把这个二当家“巧妙”的送给谏皇司。   “教主!”石榴急急忙忙从外面冲了进来。   余水月:“怎么了?”   “在长风寨门口放风的人说是看到有人上来了!”   余水月诧异道:“什么人?官府?”   她几年没在,西城官府有长进啊,敢管武林门派的私事了。   她还在的时候,西城官府就是个摆设,遇到涂欢教的事情立马两眼一闭,安静如鸡……   余水月想的没错,西城官府还是当年的西城官府。青耳奉柳白昭之命,拿着皇上的亲笔信去搬救兵。   西城城知脑袋都大了!   不是因为他们西城出了这么大的事,来了这么大的官,还带来了皇上的“介绍信”。   而是因为,居然叫他们去阻止涂欢教!   跟这些魔教是没有办法讲道理的!   官府捉人还要看证据,还要量刑,涂欢教用吗?   肯本不用!   他们不讲究量刑,只讲究杀你还是无视你……   “大人?”青耳狐疑的看着西城城知难看的脸色,心想莫不是他与哪方有瓜葛?   西城城知哆哆嗦嗦的戴上顶上花翎:“本、本城知,这、这就派人。”   他就觉得那个长风寨没有个好嘚瑟劲!看吧,嘚瑟大了吧!   在西城城知拖拖拉拉的行事作风下,当然没有及时赶到长风寨……可以说,一点作用都没起到。   这边,石榴回道:“官府哪敢管我们的事!我们一年要交多少税银!”他们现在可是半正经武林门派,朝廷纳税大户。   “说是举了个旗,旗上面写了‘通天’二字。”   余水月诧异道:“通天?”   黄鹂:“教主,怕不是通天廷?”   余水月纳闷,通天廷怎么还来西城了?若是查到了反贼之事,来的人也应该是她相公的谏皇司啊。   再说她出京城的时候,也没听说通天廷要来西城。   余水月思量了片刻,指着二当家道:“带上这个人,我们先回教。”   “石榴,你带上几个教徒,把他们后院的财宝包好带回去。”余水月想了想,又道:“要是有好白玉,记得给我包好。”   石榴问道:“教主要打物件?”   黄鹂在一旁道:“呆子!教主是要拿来给姑爷打物件。”余水月没说话,表示默认。   来了一趟,怎么能空手回去。   再说,黑吃黑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原本这些东西也不是好路得来的。   吩咐教徒将长风寨后院的财宝包好,一行人与来时一样浩浩荡荡的下山去。   长风寨中一片狼藉,伤的伤,跑……倒是没有跑的,都被涂欢教的教徒给抓回来了。   一个都不能少。   涂欢教众人下山的时候,柳白昭等人正在上山。   不出所料,双方人马在看到对方人影的时候都戒备了起来。   假扮成通天廷的谏皇司司侍们警惕的观望着这群魔教教徒,而他们的司长柳白昭正在一众教徒之中寻找他的爱妻。   他远远的就看到了那个走在众人之前的女子。   柳白昭虽然体格不好,但他眼睛好!   自己同床共枕多年的心上人,就算是易容他怕是都能认出来,更别提余水月走路时的姿势,他闭上眼睛都能在脑中重现。   由于牵扯到余水月,柳大人的脑袋短暂的不太灵光,他没去想自家夫人为什么会走在众人之首。   离的越近,他就越确定那是他家夫人。   见余水月身上没有任何外伤,他悬着的心才放下了。   而另一头,涂欢教的众人刚刚打斗过,还属于兴奋之中,一脸好奇的打量从山下而上的通天廷众人。   余水月自然也看到了那个吭哧吭哧爬山的身影,当时就是一顿。   “百雀,把手帕给我。”   百雀也看到了姑爷,连忙从怀中掏出手帕递给余水月。   手帕有点小,余水月将就着把它围在了脸上,道:“你和黄鹂去后面,别被他看见了。”   余水月有些惊诧,不说是通天廷的人吗,怎么是她相公?   双方离的越来越近,余水月微微低头,想要装作彼此都没认出来。   这时,带领手下去抬宝物的石榴赶了上来,就听她声音洪亮的道:“教主!我把长风寨的老底都搬空啦!哈哈哈!”   余水月:“……”   藏在后面的黄鹂和百雀:“……”   见柳白昭慢慢瞪大了眼睛,余水月咽了口唾沫,想装作没听见石榴的呼喊。只要她不答应,就没人知道她是教主。   可是石榴能动性强啊!   她在空中灵巧的翻了两根空翻,落在了余水月的身旁。   “教主,您戴着个面巾做什么?”   余水月想往旁边避一下,原本就有些小的手帕松垮垮的落了下来。   石榴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对面走上来的通天廷根本没在她的眼里。   “教主,您看,我刚才搜刮时找到的白玉,您不是说要寻块白玉,再给姑爷刻个……教主?”   只见余水月的脸色越来越阴沉,就像暴雨前缀满的层层乌云。   对面迎上来的谏皇司众人,以柳大人为首,所有的司侍都愣住了。   这不是……柳大人的夫人吗?   柳大人有点茫然的望着他的爱妻,一时间也不知应该作何反应。   余水月用力的闭了下眼睛,咬牙切齿道:“风紧,扯呼!”   石榴眨眼:“什么意思?”   下一秒,余水月就垫脚飞上了树梢,冲着涂欢教的方向飞去!   事发突然,她需要静一静!   “水月!”   见她要走,柳白昭连忙去唤她,余水月已经不见了踪影。   黄鹂和百雀连忙跟上,回头冲着石榴吼道:“蠢货!”   又对众教徒道:“跟紧教主,飞回去!不会轻功的跑回去!”   石榴脚一点就跟了上去:“这是要比轻功不成!教主,等等我!”   百雀放慢轻功速度,与石榴平齐道:“你方才看到通天廷前面站着的那人了吗?”   石榴挠挠头:“我看他作甚。”   百雀:“……那是姑爷。”   石榴反应了两秒,霎时瞪大了眼睛:“姑爷!?”   作者有话要说:  石榴:姑爷太不厚道,怎么还能“微服私访”?!   ——————————————————————   这个故事开始倒数啦 第65章 32、喜相聚   刚见面时,余水月怕柳白昭吓到,才没有说出真实身份。毕竟无论谁,新认识一个人,对方说:知道涂欢教吗,就山上那个魔教,我是教主。   ……   那对方一定会觉得余水月有毛病,或者下意识的敬而远之。   余水月也没有想到两人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好吧,她可能想到了那么一丢丢。但也确实没有一个好的时机让她说出这件事,就一直耽搁到了现在。   况且她就算要说,也是她和柳白昭两个人单独坐下来,慢慢的说。   而不是今天这样,轰轰烈烈,恍恍惚惚。   余水月皱着眉头长叹了一口气,这事难办了。   朝廷不与江湖有牵扯,是历来心照不宣的事情。哪有一个堂堂魔教教主,嫁给朝廷三品官的?   有神偷嫁给刑部官员的吗?肯定没有!   她要是哪个武林正派的掌门还好,可她是魔教头子,这就有问题了。这事可大可小,对柳白昭的仕途来说绝不是好事。   柳白昭在朝廷里得罪了多少人,余水月心中有数。抓到他勾结魔教这么大的把柄,有不少人估计得排队扔石头。   石榴顺着门边小心翼翼的向里望了一眼,就对上了余水月的眼神。   石榴心虚的进屋,一改平时的大大咧咧,一幅做错事的样子,“噗通”一声就跪下了。   “教主,小的知错了。”   余水月没说话,看着窗外放空。   石榴打量着她的脸色道:“……不然,我替您去把姑爷抓回来?”   柳白昭身边的那些司侍,她还真没看在眼里。   余水月:“……你抓他回来做什么?”   石榴:“您不是担心,姑爷知道了以后会躲着您吗?把他抓回来不就成了。”   柳白昭会躲着她?余水月并不觉得。   柳白昭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识过,胆量不是一般人可比拟的。   只不过就是枕边人换了个营生……虽然镖局和魔教,差的确实有点远。   余水月越想越烦,索性回房运功调息。   另一个山头的柳白昭,眼看着余水月消失在树林里,表面上不动声色,内心却十分焦躁,他很怕余水月这一飞,他就找不回来了。   但还有一堆的烂摊子等着他去收拾。   他这次来就是为了打探长风寨,这下好了,长风寨直接没了……   等西城城知两股战战,姗姗来迟时,柳白昭这边已经将人和东西分类归好,就等着压下山了。   长风寨里值钱的东西被涂欢教搬空了九成,所以整理起来十分容易,就跟搬家之后打扫卫生一样……   柳白昭对一众司侍道:“今日之事,回京之前不许擅议。”   谏皇司的司侍们一个个嘴巴比死蚌都严,不用柳白昭下令,他们也不会乱说。   柳白昭原本想给她夫人一个惊喜,没想到他夫人更优秀,还他一个更大的惊喜。   虽然有些意外,但多少也在情理之中。   若自家娘子负责涂欢教在京城的生意,那涂欢教的教主未免太信任她。京城的赌坊和玉石楼每日银钱过的如流水,就让他夫人一个人做主?   他还曾设想过,百雀和黄鹂是否处于一个监督他夫人的位置。   但他怎么看也不像,毕竟黄鹂和百雀目光里的崇敬是骗不了人的。能伪装得了一时,伪装不了这几年的光阴。   若余水月就是教主本人的话,也就能说得通了。   余水月的功夫是柳白昭所见之人中最好的。   他曾想,如果涂欢教做买卖的都有这么好的武功,那教主不得上天?……原是他想太多了。   思及此,柳白昭又想起另一件事。   这些年,但凡惹过他的人,似乎都没有好下场。   近的就如刚死不久的张潇。   再联想廷卫们见过的涂欢教赌坊打手。   柳白昭就明白了。   这些年,都是余水月在为他出气。   柳白昭转了转大拇指的白玉扳指,恨不得现在就去隔壁山头。   可惜,他的差事还没做完。   余水月从傍晚等到了晚上,又等到了第二天早上,柳白昭都没有来找她。   余水月一边调息,脑子里也没忘了想事情。   她突然回想起上辈子她见柳白昭的情景。   上辈子柳白昭为什么要来西城?   好像问了她不少西城山贼的事情……   余水月猛然顿悟,连忙算了算时间。   没错了,虽然有少许偏差,但柳白昭上辈子也是差不多的时候来了西城。   现在一看,多半和长风寨有关系。   上辈子长风寨被涂欢教搞得如风中残烛,这辈子更好,直接吹灭了……   余水月就想,她记得上辈子初见柳白昭时,他穿的是谏皇司的官袍啊,这辈子怎么打着通天廷的名号来了?   她做梦也没想到,手无缚鸡之力的柳白昭,会带队上山剿匪……不然她说什么也要弄个铁头套,将脸部遮得严严实实!   第二天傍晚,余水月坐不住了,她决定下山,去找柳白昭说个明白。   余水月做不来那种两人互相憋心里的事情。   我不告诉你我在想什么,你也不告诉我,两人都靠想象,通常都会往坏的方向想,越想越难受,但其实还真不是那么回事。   嘴是用来做什么的?说话啊。   还没等余水月动身,她的房门就被敲响了。   “教主!姑爷来啦!”石榴大声道。   余水月“噌”从床上挑起,三步并作两步将房门打开,探头道:“柳白昭?”   石榴猛点头:“对,姑爷,正在大堂等着!”   余水月抬步就往大堂走,她似乎从来没这么激动过,两世为人的时候没有,杀孙辉鄞的时候也没有。   大堂的门敞开,里面站着一个男人。   男人穿着通天廷的官袍,外面披着一件厚外套,向来梳的整整齐齐的发丝有些凌乱,少许碎发落在额前。   一丝不苟的官服与官靴也变得皱巴巴的。   余水月就笑了。   柳白昭正在喝黄鹂给他上的热茶。   黄鹂尴尬的端着木盘站在一边,就听柳白昭稀松平常的问了句:“你在教里是做什么的?”   能常跟余水月左右,那肯定不是普通丫鬟。   黄鹂顿了顿:“……长老。”   柳白昭喝了口茶,静了两息又问:“水月的‘爹’是……真的?”   黄鹂双目放空,觉得她就不应该来上这杯茶…百雀太奸了,估计早就想到姑爷会问,才叫她来上茶!   柳白昭了然的点头,他惯会察言观色,黄鹂的一个表情他就明白了。   怪不得他总觉得老丈爷怪怪的,哪有爹会怕自家女儿的?   水月当初要跟他去京城,“老丈爷”不但没阻止,还一脸欣慰,隐隐还能看出点开心……   “张潇之事,水月让你派人做的?”柳白昭问道。   这可是涉及人命的事情,可以在朝廷命官面前说实话吗?   黄鹂十分茫然,又有些诧异。   姑爷早就察觉了?什么时候?察觉多少了?   柳白昭掀了掀眼皮,道:“下次做得干净些,不够细。”   黄鹂:……朝廷命官教人杀人,算犯法吗?   待看到余水月跨进院门,黄鹂简直像是看到了神仙下凡,连忙道:“姑爷,夫……教主来了!”   方才还四平八稳的柳大人将茶杯往桌上一落,捋了捋自己凌乱的头发和衣袍,低声问黄鹂:“本司瞧着,还算整齐?”   黄鹂:……瞧瞧,姑爷善变的容颜。   百雀原来说,姑爷看着稳重,其实特别擅长看人下菜碟。   黄鹂今日算是见识到了!   柳白昭站起身,余水月快步上前,距离他三步远的地方停下脚步。   柳白昭微微挑眉,他抬脚向前走了三步,刚好与余水月面对面站好,两人中间还不到半掌的距离。   望着空荡荡的大堂,和两个恨不得贴在一起的人……黄鹂觉得她很多余,识情识趣的从侧门出了大堂。   “怎么这幅样子。”余水月笑着将柳白昭的碎发别到了耳后。   柳白昭:“很乱?”   余水月:“还好。柳大人钟灵毓秀,就是蓬头垢面也好看。”   柳白昭显然很受用,矜持的转了转白玉扳指。   柳白昭眼眶发青,一看就没休息好,估计一直忙到现在,直接就赶过来见她了。   余水月道:“都忙完了?”   柳白昭:“还有一个二当家没抓到,山贼们说,他应该是趁乱跑了。”   余水月尴尬道:“……二当家?在我们这。”确实,她们把二当家绑起来的时候,没有小喽喽在场。   她回来之后就一直在调息,还没有审问他。   柳白昭:“……稍后可借为夫一用?”   余水月摆手:“原本就是要问他反贼长风的事情,你来了刚好,给你了。”二当家在她这就像个没什么用的物件。   “对了,你们为什么要打着通天廷的名号来?”   她才会这么措不及防,毫无准备。   柳白昭垂眸:“……本想给你一个惊喜。”   余水月懂了,柳白昭是快马加鞭赶来的西城,打算偷偷给她来个大变活人。   余水月环住柳白昭的腰,笑得前仰后合:“不知我的这个惊喜大不大?”   柳白昭微微动了下嘴角,眼含笑意道:“娘子大能,是为夫输了。”   余水月笑够了,才道:“我这魔教头子的名声,会不会挨到你的仕途?”   柳白昭环住她,淡道:“大不了就辞了官,陪娘子回西城做个魔教相公,说不定更逍遥。”   他原本入朝廷就是为了报仇,现在仇报完了,功成身退也不是不可以。   但余水月知道,柳白昭还是挺喜欢查案子的。   余水月:“没什么别的办法让这事翻篇?比如说把反贼团伙连窝端这种大功?”   柳白昭沉吟:“不好说。”   余水月想啊想,突然想起来什么,道:“那再加块玉、玺呢?”   她昨晚打坐的时候觉得床脚不平,弯身下去看,才想起这块玉石。   柳白昭沉寂了一秒:“……水月,你说什么?”   余水月:“玉、玺,就是刻两条龙那个东西。”   柳白昭:“在你这?”   余水月:“当初从什么前朝皇孙那翻出来的,我拿去垫床脚了。”   柳白昭:“……”   拿玉玺垫床脚?   ……不愧是他的夫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他俩不会有任何的误解与猜疑,嘻嘻 第66章 33.3、好茶艺   柳白昭熬了一天一夜,见到余水月才算稳下了心神,好好睡了一觉。   清晨醒来,发现余水月早就不在房中了。   柳白昭梳洗了一番,收拾整齐后踏出房门,便见到了面色有些古怪的青耳。   青耳的面前摆了一桌子菜,十分丰盛。   见到柳白昭出来,青耳连忙放下馒头,擦了擦嘴上前:“大人。”   柳白昭看了他一眼,又瞧了瞧早点,道:“你找来的?”   青耳快速的把嘴里的东西咽肚,道:“小的见大人一晚未归,以防万一便来寻大人。”   陡然知道柳夫人是魔教教主,这事情的走向确实有些惊人。   想到柳大人只身前往魔教,青耳和千盛寻思了一晚上,还是忍不住上了山。   柳白昭淡道:“本司与夫人团聚,一晚不归有何不妥。”   青耳:……   这话说的,放在其他人身上是没毛病,但放在这么个大前提下,就有些说不准了。   柳白昭道:“罢了,其他人呢?”   青耳禀道:“千盛在涂欢教的教门口,其余人在山脚下候着。”   青耳今早来的时候心里有些犯嘀咕,这涂欢教究竟会不会让他进门。   以防发生意外,他还让千盛在离教门口一段距离的地方候着。   没想到涂欢教不但让他进了教门,余水月还出来迎了迎,问道:“吃了吗?”   青耳:“……还没。”   余水月身穿练武短打,闻言吩咐黄鹂:“给青司侍弄点吃的。“又对青耳说:”白昭他还没醒,等你吃完了,让黄鹂带你去见他。”   青耳静默了片刻,硬着头皮道:“还是不麻烦了,小的直接去司长门口候着便可。”   余水月笑了笑:“行。黄鹂,带青司侍去,顺便把饭菜摆门口。青司侍你就坐那吃吧。等你吃的差不多了,白昭也就该醒了。”   听完来龙去脉,柳白昭道:“你吃完了先下山,本司忙完了就会下去。”   青耳:“还是让小的守在大人身侧为好。”   柳白昭拿起桌上的馒头,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道:“你能打过本司夫人?”   青耳顿了顿:“……惭愧,小的不及夫人。”   别说他,整个谏皇司也挑不出来能打赢余水月的……   柳白昭舀了一碗粥,坐下来慢慢吃:“那留着你也没用。”   青耳:“……”   这话听着有点伤人,但确实是事实。   柳白昭接着道:“本司还有其他事交由你去做。”   青耳忙道:“大人请示。”   “长风寨的二当家现正在涂欢教,你将他带回去好好审问。务必搞清楚,除了这长山寨,还有哪些我们没有掌握的反贼。”   青耳叩首:“是。”   打发完了青耳,柳白昭招过一旁的教徒,问道:“请问教主在何处。”   教徒热情的道:“教主正在练武场与大家切磋。”   余水月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教中众人纷纷安耐不住,想要与她切磋两招。   柳白昭用手帕轻轻按了按嘴角,看似随意的问道:“大家?男女皆有?”   教徒:“那当然,教主好不容易回来一次,难得能让她指点。”   柳白昭放下手帕,站起身道:“今日有幸,能一睹风采,劳烦带路。”   教徒听柳白昭对切磋感兴趣,不由得更热情了。   去练武场的一路上,教徒都在源源不断地向柳白昭说着他有多么憧憬余教主,教中又有多少热血男儿随时都可以为余教主肝脑涂地!   听得柳大人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柳树,一不小心就容易头顶一片绿荫。   柳白昭垂了垂眸子,对教徒淡道:“您劳累了,歇歇吧。”   柳大人一个文化人,说不出来“你闭嘴吧”这种直来直往的话语。   教徒忙道:“不累不累,姑爷且听我说,当年教主年少时,小的还有幸和教主睡过一间屋子……”   柳白昭:“……一间屋子?”   教徒:“对啊,我们都睡一个大通铺。我脑袋空空,太阳一下山就想打瞌睡。教主可不一样,一直练功到深夜,还替我们烧炉子。”   教徒巴拉巴拉说了一堆,就听柳白昭道:“那水月睡在哪,大通铺上?”   教徒挠挠头:“姑爷这么一问,我还真记不得了,似乎,我从来没见过教主睡觉。”   余水月起早贪黑拍老鼠,困了就窝在离炉子不远的地方浅眠到天亮。   一个人窝在那,舒服又暖和。   柳白昭点了点头,眉头不自觉的舒展开来。   以他对水月的了解,她肯定不会去挤大通铺。   “到了,这就是练武场。”教徒自豪的说道。   柳白昭跨过大门槛,向里面一看,一张芙蓉面不由得就凉了下来。   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将余水月围得左三圈右三圈,一个个的还都打着赤膊,鼓鼓的肌肉泛着古铜色的光芒。   脊背似猛虎,腹肌壮如牛。   柳白昭生得细皮嫩肉,宽肩窄腰好颜色,与场内蓬勃的男性气息形成鲜明对比。   余水月还在与教徒们过招,忽然就感受到了一阵凉飕飕的视线。她一愣,转头看过去,就看到了杨柳之姿的柳白昭。   柳白昭轻轻咳了咳,双肩微拘,腰部微弯,嘴角轻抿,一眨眼,就从一个面色有点白,但是很健康的青年人,变成了一个看起来有些不舒服,却强撑着的青年人。   场边给余水月端水的百雀无声的抽了抽眉角。   来了,姑爷的拿手好戏,两面三刀。   后世叫做,“茶艺”。   余水月一掌劈开切磋之人的手背,喝道:“到此为止。”   说完,就推开众人向柳白昭的方向走去。一群壮汉为她让出一条路,看起来十分拉风。   “不舒服?”余水月把手上的汗在衣服上蹭了蹭,去摸柳白昭的额头。   柳白昭微微弯腰,轻声道:“这些日子都在赶路,可能有点累到了。”   “那还来干什么?走,回去休息。你吃了吗?”   柳白昭轻声道:“方才恰好遇到青耳在用早饭,就跟着吃了点。”   余水月:“那肯定吃不饱。”   她转头去看给柳白昭带路的教徒,道:“姑爷的早餐,你怎么不给准备上?”   教徒一脸懵:“姑、姑爷没说啊。”   再说,姑爷刚才已经喝了一碗粥,吃了两个馒头了……   教徒刚要说,就听余水月问道:“你吃早饭了没?”   教徒下意识的回:“吃了。”   余水月:“所以说,吃早饭这么简单的事还用人说?”   “善解人意”的柳白昭扯了扯余水月的衣袖,轻声道:“算了。”   围观的百雀:“……”   余水月见柳白昭似乎很不舒服,便道:“我带你回屋。”   练武场上的汉子们见余水月要走,不禁失望的道:“教主,不练了?”   “您还没跟我过招啊?”   “教主,咱们再过十招,不多,就十招!”   ……   余水月不耐烦的皱眉道:“找百雀黄鹂去!”   待余水月扶着柳白昭走出了练武场。   柳白昭才微微侧头,凉薄的眸子划过练武场内的一众肌肉汉子,轻轻的挑了挑眉,淡淡的翘了下嘴角。   眼巴巴望着教主的众汉子:……   教主相公那眼神是什么意思?   不熟悉宅斗的他们不太能体会这种“胜利”的阴笑。   但他们直觉感到有些不舒服……甚至还有点牙痒痒。   百雀一脸木然,心想,这就是段位。   武功再高,肌肉再健硕有什么用,都比不上姑爷的一个“西子捧心”。   柳白昭深知自己的长处。   水月喜欢他的脸。   他纵然没有虎背熊腰,但他可以凭气质取胜。   余水月与柳白昭在西城住了段日子,等柳白昭处理完长风寨的事之后,才慢悠悠的返京。   石榴因为之前的莽撞行径,再一次被留在了西城。   余水月也就没告诉她,打算把涂欢教搬到京城近郊的事情。以免她性子跳脱,又做出什么荒唐事。   柳白昭在涂欢教呆了这许多天,自然见到了余水月的“便宜爹”刘长老。   两人是偶然在涂欢教的大厅相遇的,双方沉默半晌,柳白昭率先道:“……怎么称呼您?”   刘长老擦了擦汗:“姓刘,您称呼我为老刘就好。”   干巴巴的聊了几句后,两人纷纷快速结束了对话,没有其他原因,因为太尴尬。   刚到京城,柳白昭就带着玉、玺去面圣了。   余水月的身份能瞒住普通人,但日子久了,未必能瞒得住圣上,所以柳白昭就主动把这件事挑明了。   皇上听完也是震惊了半晌,他忽然想到别人参柳白昭的本子,说凡是与柳白昭有牵扯的人,似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但那些个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了。   柳白昭据实以报之后,皇上状似无意的说起了这件事,问道:“……不知这些参本所言可实?”   这就等于在问柳白昭,原来与你作对的那些人,莫非是你夫人收拾的?   这些人当中,大多都与朝廷官员沾亲带故,事情若是捅大了,还真不好收场。   柳白昭丝毫没有慌乱,他动作沉稳的鞠躬禀道:“无证之词,不足为信。”   余水月做得非常干净,有算是有瑕疵的地方,时间过去这么久了,早就无从考证。就算有人证物证,柳白昭也打死都不会松口。   皇上的视线犹如实质的盯在柳白昭的颅顶,殿内檀香袅袅,一片祥和中带着诡异的寂静。   “涂欢教可有招安的打算?”皇上若有所指的说道。   柳白昭想都没想,便答道:“下官无权替夫人做主,但下官曾听家中夫人说过,涂欢教绝不会插手江湖之外的事。”   也就等于变相的拒绝。   皇上面上带笑,声音冷然道:“爱卿就不怕朕将你扣押了,来逼她就范?”   柳白昭拍了拍衣袍,向皇上行了一个大礼,道:“皇上说笑了。如真到那时,不知皇上能否看在微臣进献玉、玺有功的份上,容臣带着夫人回故乡隐居?”   若是没有余水月的这回事,凭借找回传国玉玺的功勋,柳白昭可以直接往上升一大截。   但他并不后悔。   如果要用他来让水月招安,那他不如不做这个官。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还有一章半 第67章 33.6、春踏青   皇上看了他半响,忽然笑了起来,道:“你想得美。谏皇司那个破摊子,可没有哪个卿家愿意接。”   柳白昭维持着大礼的姿势,没有回答,也没有起身。   皇上又道:“罢了,以后管好你的夫人,可不能想动手就动手,这是京城,不是江湖。”   这话就等于在旁敲侧击的告诉柳白昭,管好你的夫人。   哪能让她想杀人就杀人,朝廷不要脸面的?   柳白昭闻言,语气平平道:“微臣的夫人最是温柔贤淑,从来不会无中生有。”   能让她动手的,就没有什么好人。   皇上:……一个魔教教主,你怎么看出来她温柔贤淑的?   “起来吧,快点去把钟庆和的案子结了!”   柳白昭这才慢悠悠的直起身,道:“不知钟大人与钟家老小要如何处置?”   钟家人从头到尾被蒙在鼓里,可以说十分无辜。   但罚是不能省的,不然人人都有样学样,皇家的威严往哪放。   皇上沉吟片刻,道:“钟庆和判流放,至于钟家上下,就贬为庶民吧,抄家之类的琐事,就交由你去办。”   至于长风,皇上不说柳白昭也懂。   长风只有死路一条。   柳白昭:“臣遵旨。”   说完了正事,皇上突然好奇道:“柳卿,你是不是很惧怕家中夫人?”   才不敢纳妾,又不敢去喝花酒。   柳白昭斯斯文文的站在那,轻启檀口道:“臣确实怕。”   皇上心道:果然,天下男人就没有不好色的!   就听柳白昭接着道:“臣最怕的,就是她哪天厌倦了府中生活,弃臣而去。”   所以,柳白昭打算再干个十来年就辞官还乡,陪着余水月去游山玩水。   皇上顿了顿,甩袖子道:“……退下吧。”   这些话他听着都腻得慌,也不知柳白昭怎么能一本正经的说出来,还一点都不害臊!   余水月不知道柳白昭是如何禀告给皇上的。   但其他人另当别论,她想要亲口告诉杨氏。   离家一段日子,杨氏激动的拉着她的手就开始叙家常。   亲家怎么样啊,回去的路上累不累啊,水月和白昭是在半路遇上的吗?   聊了一会,余水月找准时机,清了清嗓子说道:“娘,我想跟您说点事情。其实我是……”   听完余水月讲的前因后果,杨氏嘴唇微张,怔在了当场。   余水月以为胆小的杨氏会害怕,已经想好了要如何安抚她。谁知,她一抬头就看见了一个眼熟的场面……泪流满面的杨氏。   杨氏正在表演她的拿手绝活,默默无语两眼泪。   “水月小时候一定吃了许多苦吧。不然也不能满身都是伤。”杨氏抽抽搭搭的啜泣着,目光里满是对余水月的怜惜。   听见杨氏的话,余水月心里松快了不少。   但见杨氏不住的掉金豆豆,余水月又开始头疼了:“娘,快擦擦眼睛,别哭了。我们要往好处想,少时不吃苦,我怎么能当教主呢?”   暴露身份最大的好处就是,余水月再也不用藏着掖着她的私产了。   出门办事还可以光明正大的走正门,不用偷偷摸摸的□□了。   余水月想着女人都喜欢饰品,便哄着杨氏道:“娘,明日我带你去玉石楼挑首饰,看中哪个拿哪个。”   杨氏擦着眼泪道:“那不成,不像样子。”   余教主财大气粗道:“娘不用跟我客气,媳妇我的私房,少说都够在京城买五套四进宅子。”这还是保守估计。   杨氏可真惊到了:“五套?”那得多少银两?   余水月:“还不算西城的。”   余水月说到做到,第二天就带杨氏去了玉石楼,顺便去赌坊也转了一圈。   乌烟瘴气的赌场里就两个女眷,身边还围着那么多个打手,自然吸引旁人的视线。   当有人认出那是柳大人的家眷时,不少蠢蠢欲动的有心人便开始顺藤摸瓜的往下查了。   杨氏这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夫人,初入赌场不由得心中忐忑,寸步不离余水月的身边。   余水月提议道:“娘要不要玩几把?”   杨氏喜欢打雀牌,应该会有兴趣想要玩两把。   杨氏有些拘谨的道:“娘不会。”   “没事,我带你玩,就玩赌大小。”   余水月光是听骰子的声音就知道它们是哪面朝上,所以她光明正大的放水,轻松让杨氏赢得盆满钵满,都忘了紧张。   杨氏玩到最后,甚至激动的忍不住给自己拍了拍手。意识到自己的动作后,杨氏有些不好意思,抿着嘴冲余水月笑了笑,还像孩子一样缩了下肩膀。   见杨氏开心,余水月便满意了。   哄娘开心,她这也算是尽孝道。   余水月没了遮掩之后,行事也不再顾忌。   没过几天,就有人寻摸出了蛛丝马迹,向皇上参柳白昭“勾结魔教教头”!   皇上老神在在的坐在上首,一副天下事尽在掌握的模样。   柳夫人这么大的马甲,作为天底下悉知最多八卦的男人,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参柳白昭的长胡子官员有点懵,呐呐的道:“可,可朝廷官员……怎可与魔教结亲?”   当事人柳白昭如松柳般站在那,毫无惊慌,也不替自己辩驳。   圣上道:“为何不可?”   长胡子官员:“……”   对啊,为何不可?   朝廷官员勾结武林门派,能做的最可能的坏事就是造反或是涉政。   柳白昭这么聪明的人,会脑袋一热就造反?或者拉帮结派?   那肯定不会。   忘了当初他是怎么把郭大人的小团伙瓦解的了?   柳白昭最厌恶拉帮结派!   再来就是名声问题,说出去不好听。   别人家娶的都是名门望族,大家闺秀,他倒好,魔教教主……   关键是,柳白昭他要脸皮吗?   他被天底下读书人和顽固派指着鼻子骂了这么多年,他认真动过怒吗?   压根没有。   他就像块沾刀白肉,你爱怎么说怎么说,他压根不忘心里去。   那还有什么“不可”的理由?   对了,传言。   谁与柳白昭做对,谁就没有好下场的传言。   有些人根据这些传言,得到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柳夫人在暗中帮柳白昭铲除异己!   这个罪名若是能落实了,确实够柳白昭喝一壶。   可传言之所以是传言,就是因为没证据,并且那些没有好下场的人,也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其中有的渣滓,甚至可以说是百死难恕其罪。   到最后,这么大的事情愣是没掀起一点风浪,轻飘飘的揭过了。   当余水月再去夫人聚会时,发现原来咋咋呼呼的夫人们都老实多了,就像一群刚刚出窝的幼鸟,非常乖巧。   余水月不管她们是怕她,还是惧她,还是其他,比起叽叽喳喳,她更喜欢现在这样的“病鸡”氛围。   王夫人倒是让余水月另眼相看。   王夫人一点没躲她,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余水月好奇的问道:“你不怕魔教?”   王夫人梗着小脖子,道:“我原来得罪你都没事,现在与你交好我怕什么?你又不是变了个人,还是原来的柳夫人就成!”   余水月闻言笑了,道:“没想到王夫人心思如此通透,大善。”   王夫人得意的撇了撇嘴,道:“不都说朋友要有福同享,你现在正是好时候,风头正盛,可没人敢惹你。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我算是借了你的东风,你看看她们,谁还敢跟我耍硬?”   余水月:“……”   王夫人忽然看到了什么,她拽了拽余水月的袖子,小声道:“哎,你看,陆夫人来了,我去会会她。”   陆夫人,就是当初和王夫人抢布的那个高官夫人。   王夫人整理了一下衣袍和金钗,犹如一只充满蓬勃战斗力的小母鸡,冲着陆夫人就过去了。   余水月远远看着陆夫人表情生硬的尬笑。   陆夫人全程躲闪,似乎很想远离王夫人的可见范围。   再看王夫人,一脸的惺惺作态与得意张狂,一副狐假虎威的做派,特别像宫里心思不太纯良的公公。   余水月:……   罢了罢了,就替她撑撑腰吧。   等柳白昭结完了钟庆和的案子,冬天已经过了。   赏雪看梅是没机会了,于是柳大人便带着爱妻和母亲去郊外踏青。   杨氏喜欢看风景,也喜欢接触飞禽走兽。   余水月让黄鹂给杨氏在树荫下铺好垫子,又准备了一些喂鸟用的谷物。   让杨氏坐在树下乘凉喂鸟,她去林子里捉点活物。   柳大人也想跟去林子里帮忙。   余水月指着琵琶道:“你别去了,你陪着娘在这等我,闷了就弹个曲子来听听。”   狩猎就用不到柳大人了。   余水月带他进林子,碍手碍脚不说,还得分神照顾他。   被嫌弃的柳白昭:“……”   等余水月钻进了林子,柳白昭四处望了望,见杨氏在那喂野鸟,柳白昭便抬步走了过去。   他虽然帮不了他夫人,但陪他娘说说话,喂喂鸟还是可以的。   谁知他刚走近,四五只野鸟听见响动,立即煽动翅膀,纷纷飞走了。   杨氏喂鸟的手一顿,倒是没说什么,就是看了他一眼,挤出来一句:“你去弹琵琶吧,水月不是给你带了吗?”   第二次被嫌弃的柳大人:“……”   余水月在林中就听见了柳白昭的琵琶声。   弦声缥缈,如泣如诉,活像要卖身葬父的孤女。   余水月:……这是怎么了。   余水月提着几只肥兔子跳了回去,就见她的美人相公板着一张芙蓉面,玉指下的琵琶音相当扰民。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这个小故事就结束啦 第68章 33.9、画尾声   余水月把兔子递给黄鹂收拾,擦了擦手,向柳白昭的方向走去。   柳白昭见她来了,便微垂眼睑,往旁边蹿了蹿,给她让出坐的地方。   余水月毫不客气的挤着他坐了下去,还伸手掐了掐他的耳朵,笑道:“相公不是爱吃兔腿吗,我多抓了几只。”   柳白昭“嗯”了一声,眉梢微动,玉指轻挑,方才还哀婉幽怨的琵琶音立即就变了音调,   听起来如叮咚泉水,沁人心脾。   “相公琵琶弹得真好。”   余水月头靠在柳白昭肩膀上,仰望天空中流动的白云,趁热打铁补了一句。   果然,经余水月一夸,柳大人的琵琶音更是不得了。   音传十里,让人回味无穷。   后来甚至吸引来了几批踏青人,想要一睹弹琵琶人的真容。   群山环绕,碧树成荫,一身白衣的柳白昭低头抚琵琶的画面十分美。   余水月一边看美人图,一边烤兔子,还得趁柳大人弹琵琶间隙,看准时机问他:“多点盐?”   柳大人文雅的抚琵琶,接地气的回答:“稍稍多些。”   踏青归家后,余水月根据当时的记忆画了一幅画,又绣成了手帕。   “娘看看,我绣得如何。”   余水月自认绣得不错,人物,绿油油的草坪,还有那种空荡荡的意境,拿捏的死死的。   杨氏看后连连赞赏:“这幅老翁抱子垂钓图,绣得相当传神,水月又进步了!”   余水月不明白,是她的绣技太抽象,还是杨氏的想象力太丰富,每次总能看到其他人看不到的图。   也许换个人,就能看出她想表达的内容?   于是余水月又拿着这幅“柳白昭抚琵琶”的绣品,问刚到京城的石榴。   因为要迁移涂欢教的教坛,石榴这些日子在西城与京城两地来回奔波。   “石榴,你看教主我绣得如何?”   石榴哪里懂得绣品,她先是拍手称赞:“教主都会绣花了?!您原来连穿针都不会呢吧!”   余水月:“闭嘴,看图。”   石榴装模作样的仔细看了看,道:“这是个老头,怀里抱了一条鱼?一个孩子?在河边干什么呢?打坐?这是什么心法图不成?腰间怎么还挂着一个唢呐。”   余水月抽回绣品,摆摆手:“去干活吧。”   ……   等柳白昭晚上归家,仔细斟酌片刻,道:“水月这是绣的我。”   余水月笑着扑了上去,冲着他的脸蛋“叭叭”亲了两口:“还是我相公聪明!眼神好!”   柳白昭将脸蛋凑近,想让余水月多亲几下。   他心中暗道,得亏他看出了那人腰间有一串小小的玉环,不然他也得猜错……   春末夏初的时候,余水月准得犹如二十四节气的月经破天荒的延迟了。   余水月没当回事,又过了一个月……还是没来。   心里大约猜出来怎么回事的余水月去把了个脉。   同去的黄鹂百雀一脸激动,回程路上扶着余水月小心翼翼,恨不得把马车驾到床边……   当事人余水月反而像个局外人,非常冷静沉着,回家的途中还去买了些零嘴和布料。   打算开始准备小孩子用的尿布等等东西。   余水月表面看着十分沉稳,其实脑子里是一团浆糊,没有怀孕的实感。   毕竟是第一次当妈,纯新手。   当天晚上一家人吃晚饭,余水月想着什么时候说呢,想着想着就吃撑了。   吃完饭,余水月想着再不说,杨氏好回院子了,便道:“我有身孕了。”   寂静了几秒,只听“哐当”一声,向来镇定的柳大人一个仰壳摔倒在了地上。整个人懵懵的,清晰的口齿也变得不利索起来:“身,身孕,我有了吗?”   曾在无数个夜里问自己怎么生不出来的柳大人,几乎是下意识的脱口而出:“我真有了?”   余水月:“……是我有了……也不是不可以说我们有了。”   就是听起来有点别扭。   余水月还寻思杨氏今日很淡定啊,转头就看见她默默无语开始流眼泪,嘴唇像鱼一样颤抖,以至于说不出来一句话。   孕妇余教主叹了口气,脑子里的一团浆糊忽然就清晰了。   从她相公和婆婆的反应,她终于有了怀孕的实感。   显然,这俩人看着比她还需要安抚……   她右手把相公从桌子底下拉起来,左手给婆婆递手帕:“快起来,地上凉。娘,擦擦眼泪,要掉茶里了。”   ……   自从余水月怀孕,王夫人就三天两头往柳府跑。   摸摸余水月的肚子,跟她说说话,眼神十分的腻味人。   几次之后,余水月先受不了了:“你是来干什么的?”   王夫人:“嘘,小点声,别吓到孩子。”   余水月看了看自己平摊的小腹:“……你快吓到我了。”   王夫人偷偷摸摸道:“我在蹭你的孕气,等你平安生产了,你就把现在用的这套被褥给我,我拿回去用。”   余水月:“……几天不见,你比原来还神叨了。”   王夫人瞥了她一眼:“你别埋汰我,这都是有讲究的!”   还没等王夫人把这套被褥接回家,她的好事也到了。   余水月觉得王夫人能怀,跟孕气什么的没一点关系,纯粹是她这一年来心情开朗,自我调节的成果。   王夫人不再来缠她了,但是家中的杨氏和柳白昭还在……   英明神武的柳大人时常盯着她的肚子瞧,不敢碰,也不敢摸,就那么瞧。   余水月:“……你摸摸,没事,别害怕。”   柳白昭伸出修长的手指,像摸火苗一样战战兢兢的摸了一下,睁大眼睛道:“水月,是热的。”   余水月:……   不是,有活人是凉的吗?   柳大人的迷惑行为还不止于此。   他原本就对余水月有种迷之眷恋,现在更是上升到了不正常的程度。   余水月觉得她现在要是失踪了,柳白昭能立马得癔症。   怀孕的余水月母爱泛滥,时常抱抱她的柳大人,柳白昭回抱着她,满足的长舒一口气。   在凉爽的午后,室内放着冰块,两人一会就眯睡着了。   ……   说到杨氏,前些日子发生了一件事,这事还与柳天复有关。   郭家现在早没了以往的风光。   柳正瑞舌头断了之后整日酗酒,郭茹夷作天作地的在府内耀武扬威,柳天复无所事事。   因为老丈爷倒台,他的七品官也丢了。   柳正瑞就拿着点碎银,整日穿梭在大街小巷买酒喝。   就说这一日,柳天复可能是酒壮怂人胆,拿着酒瓶就来到了司长府。   余水月和柳白昭都不在家,杨氏刚好在院中给白团子梳毛,听见门口嚷嚷,她就向外看了两眼。   不偏不倚的和门外的柳天复对上了眼。   柳天复早不是当初的翩翩美中年。   衣着邋遢,面相一片愁苦,还带着点无赖劲儿,看到杨氏,他立马做出了一副可怜状:“是我啊,天复啊!”   他不出声还好,柳天复一出声,杨氏这么多年的委屈突然就爆发了!   余水月不在家,待她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了门口的一滩血,便问怎么回事。   木墩绘声绘色的道:“……老夫人拿着给猫梳毛的器物就冲了出去,使出了夫人教的两套拳法,打得对方毫无还手之力!”   杨氏这些年的拳法还真没白练,都用在柳天复的身上了,一点没藏私……   她也不会什么出招退招,就是顺着拳谱从第一式打到最后一式,就跟做早操一样。   柳天复喝的醉醺醺的,一招都没躲开,吃了个严实。他哪曾想到,当初文文弱弱的杨氏,会成为一个出手利落的后院女侠……   杨氏见柳天复被她打得鼻口窜血惊慌逃窜,她累得喘着粗气,问一旁的木墩:“我,我打得还行?”   她可是第一次用拳法打人,吓死她了!   木墩看着门口的一滩血,咽了口唾沫:“……老夫□□法了得。”   余水月听完觉得挺好,她当初教杨氏打拳就是想让她强身健体,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妙用。   杨氏几天才消化了这种兴奋的心情,往后一听到门口有动静,她就会抬头看两眼。   余水月问道:“娘你找什么呢?”   莫非是上次吓到了?   杨氏有些拘谨的道:“我看看,是不是那个畜生又来了。”   余水月心想,果真是吓到了,才会听到点声音就立马抬头看。   就见杨氏抿嘴笑了笑,道:“不瞒你说,上次娘啊,突然就觉得对着人打拳真有意思。可我不敢打别人。就想着,他要是再来,我就再打他一顿。水月,你懂我的意思吗?”   余水月咳了咳:“…懂,我教中之人,很多都喜欢切磋。”   杨氏摇头:“不是切磋,就是打人,我打他,他没法还手。”   余水月:“……”   余水月觉得,她可以给杨氏做个沙包放在家里,要不然怕耽误她的武学热情。   等涂欢教搬到京城近郊,杨氏还真的三天两头往涂欢教跑,到了老年虽然没成一代宗师,但一般的武林人还真近不了她的身。   ……因为杨氏的拳法,属于无差别攻击……就是转圈打,谁都挨不得。   柳天复也没有再来过,又过了一段时间,郭家出事了。   郭茹夷死了。   被柳天复绞死后埋在了院子里。   柳白昭和杨氏听到这个消息后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   也许是这些年该报的仇早就报完了,他们那一家人往后怎么样,都与他们无关了。   与此同时,余水月要生了。   余水月是个不怕疼的人,生孩子也就皱了皱眉头。   倒是孩儿他爸柳白昭,一点没有男人不能进产房的自觉,坐在床脚,握着余水月的手就湿了眼眶。   漂亮的柳大人偶尔红红眼睛,还挺好看。   余水月刚生完,声音有些沙哑道:“……你还真是娘的亲生儿子。”   深得杨氏真传,悄声无息流眼泪的神态非常相像。   “柳大人,快来看看孩子,是个小公子!”喜婆抱着孩子喜气洋洋道。   柳大人一个眼神都没分给小公子,凑到余水月的床头,帮她把头上的碎发都拢起,亲着她的额头道:“再不生了,再也不生了。”   余水月笑了:“那不行,我还想要女儿。”   柳大人顿了顿,拉起余水月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胸口上:“你摸。”   余水月:“活蹦乱跳,挺好的。”   柳大人抿着苍白的嘴唇,一副心跳过快要昏厥的模样。   余水月笑着掐了掐他高挺的鼻尖:“我们柳大人辛苦了,没晕倒,值得称赞。”   柳大人亲了亲她的手,道:“我一直在掐自己。”   余水月一瞧,果真,柳大人白皙的内侧手臂上,印着两个深红色的指印。   余水月安慰道:“没事,我多生两次你就习惯了。”   柳大人一听,脸色煞白,纤纤玉手又开始哆嗦了。   余水月哈哈大笑,清亮的笑声穿过产房,荡过云层,飘到了天上。   ……   仙云朵朵,袅袅白雾。   月老笑眯眯的将红线系好,放在了永生石上。   三千小世界,无数个生灵中才能结出这么一段天造地设的姻缘。   如此宝贵,方得永生永世幸福才好。   月老伸手去拿下一条红线。   这条红线的边缘像是被打磨过,有数段毛刺。由此可见,红线主人的性子应当十分霸道乖戾,隐隐有入魔之相。   月老头痛的卷起这段红线,便见这条红线的另一端,不知何时缠进了另一条金光闪闪的红线之中。   月老惊愕的瞪大眼睛,出声道:“糟了!”   缠进天地山君的红线中了!   天地山君是天上的一个散仙,修的是百生道。   每一千年就要去世间走一遭,感受一下世间众生的悲欢离合。   因他修的道法不同,所以修为绵延深厚,比许多正统仙帝都要高出一截。   又因他能与动物共情,因此他也是天界的养殖大户。   就连各位神仙大能的坐骑病了,都会请他去看一看。   天地山君此次下界前,月老察觉到他的红线不太稳,就将他的红线挑了出来。   按天帝的话说,天地山君独身上万年,是天界有名的“老大难”,红鸾星好不容易动,便让月老给他接段好姻缘。   好姻缘的概念是,别扯什么烂桃花。   也别爱来爱去,爱个几千年,一个好好的神仙,什么活也不干了,天天就谈恋爱,那他的工作谁来干?   带薪谈恋爱吗?!   天母小世界里的戏剧看多了,说话越来越现代化,直接影响到了天帝的谈吐……   月老是千挑万选,没想到一个不留神,就让这个快入魔的红线把天地山君勾走了。   月老抻了抻……   纠缠的牢牢的,竟是解不开了。   天命自有规律,姻缘如是。   月老砸吧砸吧嘴,哎,那就这么着吧。   作者有话要说:  水月和白昭的故事就到这儿了   感谢大家的喜欢   —————————————————   下一个故事是原本写在文案中的那一段   白漓:妖怪吃人,天经地义,我何错之有?   天地山君淡定的敞开衣襟,道:来,吃。   ——————————————————   是一场进化论似的爱情   天地山君这人吧……换个文都当不了男主角……   ————————————————————   明日休息,后天开始新的故事,么么哒 第69章 1、一只仙   天上众神仙皆知,天地山君是个散漫性子。   别的神仙忙着去渡劫,忙着去攒修为,再不济也要去三千小世界中历练一番,积累些功德,待日后渡劫时能遮挡些天雷。   而天地山君的认知里,似乎就没有“忙”这个字。   天地山君修的是百生道。   何为百生,就是这世间的所有生灵。   也有神仙说,百生道是最“懒”的道派。   相比起断情绝爱,把自己炼成木头人的无情道等热门派别,百生道的修炼方式颇有些不同。   百生道属于沉浸式体验。   要感受过百种生灵的生活方式,且不入邪魔外道,方能修成此道。   随后的每千年下界走一轮回,积攒些修为与功德。   所以,百生道不用舞刀弄棒,不用肝肠寸断,躺着就行……   当然,关键得看天地山君每次体验的是什么。   如果是花草,那确实就是原地睡个几年到几十年,生命力长点的植物,可能要睡个几百年。   如果是食草动物,就不能躺着了,白天得出去溜达溜达,晒晒太阳,嚼嚼草,边走边吃一整天。   如果是猛兽,它们不像食草动物,遍地都是食物,他得自己去狩猎,所以天地山君从“出生”到离窝,永远是最晚的一只。   狩猎多累,吃现成的多好。   每次都得母狮子或者母豹子将他赶出领地,他才会一步三回头的走远,心想,你不再留留我了?   找个地方先躺一个白天,饿的眼冒金星,才晃晃悠悠起来捕食……   神仙下界修炼时,通常都没有记忆,与普通生灵投胎别无二致。   以仙体去世间走,那不叫修炼,那叫渡生灵或者点化生灵,又或者就是纯粹的游玩。   天地山君也一样,得百生道重走一遍后,这些年的光阴才会从他脑中如走马灯一般闪过。   看到自己就为多吃一口肉,冲着母豹子撒娇耍赖皮,天地山君丝毫不觉得羞耻,仔细琢磨了一下,是否有更巧妙的方式,能在窝里赖更久……   其他神仙靠着自身的修炼方式有一定成果后,都会收徒弟,养坐骑,撰写仙法。   天地山君不一样。   带徒弟麻烦,撰写仙法更麻烦。   至于养坐骑……可以考虑考虑。   天地山君本名岁悠。   岁月悠悠。   ……得过且过。   听他的名,基本就能猜出他的性子。   岁悠百生道修成正果,最大的感受并不是悟到了什么生命的真理,也不是看破了什么执障。   万事不忘心里去,千事心头不执着。   烦恼?执障?   岁悠打了个哈欠,不用想那么多,岁月到头都是一捧灰,神仙还不如人,一捧灰都没得,直接变成一缕烟去修补天上的云桥了。   岁悠的这套“云桥”理论吓坏了不少同期的小神仙,导致跟他一起升仙的那批神仙中,修无情道的人最多……   到头来就一缕烟,还得去补天桥,要什么情啊爱啊,没用!多活几年吧!清心寡欲最长寿!   由于受他影响,同期的一个小神仙中途改修了无情道,硬生生斩断了姻缘,这可把他的道侣惹毛了。   当初说好要做神仙伴侣,上了天就变成“我”和“你”?先吃我一剑!   这个伴侣在人间界是个剑修,剑术了得,刺得那个仙人立马感受到了生命的痛楚,呼喊道:“我改!不修无情道了!师妹,师妹你别刺了!”   他要是继续修无情道,估计他的伴侣能立马把他宰了去补天云……   始作俑者岁悠坐在一旁,看热闹看得最起劲,还吹了声口哨。   岁悠修百生道,可以说冥冥之中自有注定。   不是他选择了百生道,而是百生道选择了他。   为什么?   无他,心大也。   话说回岁悠修成了百生道后,天帝以为他会稳重许多,至少不那么懒,会有些担当。   结果呢,岁悠并没有悟到什么生命的真谛,或者说,他早就活到了超然的境界,许多寻常人的烦恼,他压根就没有。   他化身为各种动物轮回了上百次,最终决定搞天界养殖……   就养他托生过的各种动物,往后的成千上万年,他都钻研此道,成了天界的养殖大户。   天帝:……行,他只要不在仙宫躺着就成。   转眼又到了岁悠下界走一圈的时候。   这日,月老来找他,小老头颤颤巍巍,终于在一群天马中找到了打盹的岁悠。   见有生人来,通灵性的天马们让出一条道,在岁悠耳边搭了个响鼻,另一头用脑袋拱了拱熟睡的岁悠。   意思是,快起来吧,来人了。   月老:……是天地山君在养天马,还是天马在照顾他?   岁悠先是微微睁开左眼,瞧见来人是谁,才慢悠悠的睁开双眼,打了个哈欠,声音被哈欠拉长,就像变调的二胡。   “您老人家来我这做什么?我这的动物都是自由配对,不用劳烦您。”   岁悠长得很耐看,长眉润目,总是懒懒散散的,带着点风流相。   月老抽了抽嘴角:“不是动物,是天地山君你的红线动了,特来告诉你一声。”   岁悠揉揉眼睛,指了指自己:“我?”   “就是你。”   岁悠衣襟松松垮垮的敞开,隐约可见条理分明的腹肌。   他挠了挠白皙的胸膛,百无聊赖的问道:“是什么东西?人?动物?神仙?”   月老:“……还未知。”   不愧是天地山君,就算是动物也省得。   单身了几万年的岁悠一点也不关心自己的姻缘大事,比旁观的月老还要随便,道:“那就随天意。”   岁悠伸了个懒腰,又窝了回去。   月老:“……山君没有其他想问的?”   比如说什么时候来啊,是好桃花还是烂桃花啊……   岁悠摆摆手:“无所谓。”   就是多了一个生灵陪他一起在仙宫窝着罢了。   岁悠想,要是动物就好了,他会梳毛,能梳得她软乎乎的肚皮都露出来。   月老愣愣的站在原地:“……”   岁悠扭头,睁着一只眼睛看他道:“您还有事?无事我要睡了。”   月老张了张嘴,觉得自己来得这趟有点多余。   “无事了。”   岁悠轻飘飘的摇了摇手,全当道别,转眼就睡了过去。   月老也不禁疑惑,就天地山君这性子,得配个什么样的姻缘?!   知道天地山君不靠谱,月老特意将他的红线挑了出来,以防他的红线缠上什么奇奇怪怪的姻缘。   月老没想到,千防万防,到底是和一条来路不明的红线缠到了一起……   抓起那截毛刺繁多的红线仔细端详,月老惊异的拢起白眉。   这条,好像是只动物变化而来的妖怪啊。   就见那条金灿灿的红线一点一点的向上缠绕,就像一只死皮赖脸的蛇,在积极的追求着配偶。   配偶一身毛刺,他也丝毫不介意,捋平了,捋顺了,再抱进怀里,就不撒手了。   ……从红线上来看,天地山君还挺主动……   三千小世界的时间与天界并不相通,按照天界的时间来算,天地山君才走了几百个日夜,在小世界中却已过完了几十辈子。   相比于人,大多数植物与动物的寿命确实很短。   白云飘荡的幽深山谷中,长着一株其貌不扬的青草。   他不像旁边的青草一样想要努力的吸取阳光,快速的拉长身段,成为一株茁壮的草。   而是懒懒散散的扎在地里,有雨就喝,有阳光就晒,一点不主动。   这株其貌不扬的草,就是天地山君。   就算没有记忆,也不知道自己是谁,也改不了他“懒”的毛病。   “懒散”仿佛已经写在了他的神魂里……   他瞧着旁边的草一天比一天大,一天比一天高,然后在某一天,就被山间的野狍子吃了。   野狍子嚼着草,看了眼岁悠,似乎嫌弃他长得小,撂了撂蹄子就跑远了。   天地山君看着旁边的土坑,心想,这是第几株努力拼搏的草了?无一例外,都是绿颜薄命。   其貌不扬的小草喝了口晨间的露水,今天也继续稳稳的猥琐发育。   即便他再懒散,在周边一众绿颜相继薄命的状态下,他到底成了资历最老的,最高最绿的草。   他已经见过无数次的死亡。   食草动物的嘴一张,一咬,一拽,将小草连根拔起,再一嚼。   一株漂亮的绿草就寿终正寝了。   岁悠没有惧怕死亡,他在静静的等待吃它的动物到来。   如果可以,他希望那只动物的牙齿能干净一些,不要都是黑黄色的草垢,影响他死前的心情。   很快,草科里就传来了“唰唰唰”的声响,是某种食草动物在拼命咀嚼食物时所发出的声音。   周围的小草开始瑟瑟发抖,在风中来回摇曳。   岁悠没有动,不是他不想,而是因为他已经是一株成熟的大草了,他随着微风动不起来了……稍微大点的风,他还是可以跟着摇摆一下的。   岁悠虽然懒,但他还有些骨气,说白了,就是很能装样子。   越是直面死亡,他显得越是从容,一株草,愣是表现出了一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模样。   听着草丛里传来的声音,岁悠大概能确定,这是一只兔子。   兔子是最没有原则的食草动物。   无论这株草高矮胖瘦,它们瞪着一双红眼睛,张开三瓣锯齿嘴,木着一张圆脸就是吃。   当声音越来越近,岁悠从青草的缝隙中看到了那双堪称青草界阎王爷的红眼睛。   兔子嚼着嘴里的青草,直勾勾的打量着岁悠。   岁悠算着两人之前的步伐距离,就见兔子一个大蹦,一步到位的缩短了它与岁悠的距离。   岁悠:……   面前的三瓣嘴缓缓张开。   岁悠异常的冷静,还有闲工夫去看它口中的牙齿。还好,这兔子应该还年轻,牙齿的草垢还不太厚。   就在三瓣嘴即将覆盖住他身体的时候,侧边忽然窜出了一抹白影。   速度堪比雷雨天的闪电,快的甚至让岁悠以为是生命尽头的光环。   笼罩在上方的阴影消失了。   岁悠快速的向旁边望去。   就见方才差点吃了他的兔子,现在却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一只通体雪白的动物,嘴里大口撕咬着兔子的血肉。   鲜红的血液打湿了她的毛发,她毫不在意,用长满软刺的舌头一舔,白色的皮毛上就被染上了一道道血痕。   就像白雪皑皑的地面上洒落了一片热腾腾的鲜血。   既血腥,又美丽。   作者有话要说:  所谓“达尔文进化论”似的爱情   就是从草开始的   毛茸茸与懒洋洋的爱情 第70章 2、一只妖   岁悠短暂的青草生涯中,没有见过这只动物。   乍眼一看非常像狐狸,但是吻部比狐狸稍短。   她通体雪白,蓬松的毛发犹如新晒好的棉花,一根杂毛都没有。   鼻尖成嫩花苞一般的淡粉色,张开的尖嘴中隐约可见尖锐的牙齿,一双深蓝色的眼睛泛着食肉动物的杀戮凶光。   耳朵立起,耳尖带着抹嫩粉。   蓬松的大尾巴垂在身后,后方的爪子蓄势待发般的蹬住地面,似乎随时准备跳跃。   她警惕的扫视着四方,大口大口的狼吞虎咽。   她进食的速度非常快,一只野兔一眨眼就只剩下皮毛。她伸出长舌,舔了舔嘴巴两侧的胡须,用爪子蹭了蹭嘴边的软肉。   岁悠呆呆的望着她的一举一动。   从她进食,到结束后整理毛发。   白漓是只幼年的白狸妖,还不会变化成人形,也不会说人话。就连能化成人形的父母所说的话语,她也是一知半解。   纯粹的追随着本能,厮杀,啃咬。   填饱肚子的白漓餍足的用后爪挠了挠耳朵,尾巴轻轻敲打了两下地面。   她感觉后背有些痒,便一个打滚,躺在了草地上,恣意的左右蹭了蹭。左前爪顺势抓过一旁最粗的一株草,玩耍似的用牙齿咬了咬。   岁悠感觉那带着肉垫的爪子霸道的按住了他。   就见白色皮毛的美丽动物张开了嘴,咬了咬他的脖颈。   直接就给他咬了个对穿。   但他一点都不疼,甚至感觉有些痒。   白漓像只猫一般,抱着那株草扑腾了好一会。   用爪子拍它,扯它,再咬它。   好悬没把这株草送去投胎。   至于白漓为什么没把它咬断,纯粹是因为岁悠在草中算是“老”草。   就连老牛都知道要吃嫩草,为什么不吃老草,卡嗓子啊。   玩够了,白漓抖了抖皮毛,甩干净身上的草屑,后爪一蹬,就跳到了树上,几下之后,就不见了踪影。   岁悠大难不死,还多了一道“保命金符”。   它虽然身上被咬穿了几个洞,但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白漓的气味和口水。   食草动物远远就会闻到这种霸道的气味,大多会警觉的绕路跳走。   周围的小草们都在感叹生命的玄妙。   原本以为会死,谁知阴差阳错,被一只食肉动物给救了。   岁悠却在考虑另外一件事。   他不想死在食草动物的口里了。   他想成为一株,死在食肉动物口中的青草……   准确的说,他想死在那只白色皮毛的动物口中。   岁悠确认过,那只动物的口中没有草垢,没有异味,只有长满软刺的舌头与尖锐的牙齿。非常适合做他短暂一生的长眠之地。   ……   白漓不知道自己被一株草给惦记了。   她悄声无息的跳上石洞,两个前爪交替踩着石头,想要窥探一下里面的情况。   忽然,她后颈的皮肉就被温柔的提了起来。   白漓四爪腾空,嗅到身后的味道,她自觉的收拢尖爪,就像偷吃了鱼儿被抓到的小猫,左看右看,就是不看提着她的来人。   “你啊你,又去林子里吃动物了?”容貌艳丽的夫人晃了晃手中的白漓,叹了口气道。   白漓听不太懂人话,但大约能猜出她娘说的是什么意思。她甩了甩尾巴,道:“嗷嗷~”   白漓不是在撒娇,相反,她在为自己辩解:那么多的肥畜生,为什么不许吃!   小白狸的叫声天然带着点奶音,非常讨便宜。   白漓的娘是一只白狸妖,她爹是一只白狐妖,家中兄妹一共有两只。   一哥一姐早早就修炼成人,出去闯荡,自立门户了。   像他们这种大妖,就跟老虎差不多。   一山容不得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就是她爹和她娘……不能再多了。   况且大家的食谱都相同,可一座山造,早晚得坐吃山“空”。   为了不发生这种惨事,白漓的爹娘在孩子们修炼成人之后,将他们都撵出了自己的地盘。   几年见一次面就可以了,毕竟妖怪的命长,没有见一面少一面的心酸。   家中最小的白漓,完全继承了美狐爹的好皮相,皮毛油顺光滑,一双蓝色的眼睛就像大海的投影。   可性子与爹娘完全背道而驰。   不像她爹一般狡黠,也不像她娘一样端庄,反而既霸道又凶猛。   美狐爹时常感慨,是不是白狸娘怀她的时候,豺狼虎豹吃多了,才沾染上了这股野蛮劲儿。   白漓的哥哥姐姐在幼时就有了为妖的基本素养,刚出窝就开始两条腿行走,无论是人话,还是妖法,学习速度都可谓是一日千里。   只有白漓,这么大了都没学会人话。   至今还用四脚着地在山间奔跑,就像一只普普通通的野白狸。   野性难驯,喜食生肉。   天天吃的鲜血淋漓,牙缝里都是碎肉渣。   白狸娘拿过一旁的树枝,熟练的帮白漓将牙缝中的碎肉挑了出来,对白漓道:“娘不是不许你吃,可你要吃的斯文一些啊。”   白狸娘不禁发愁,等白漓下山独自闯荡,若是这么个吃相,保准能被道士给瞧出来!   白漓道行还不够深,遇到了道士准得吃亏。   可留她在山中更不行,不出两百年,她就能把这座山上的活物吃光……   白狸娘生老大老二的时候非常轻松,生下来之后基本属于散养,没让她操一点心。   老大老二刚出窝,她和美狐爹就去山外历练了,将孩子留在了山上。   妖怪之间心照不宣的互不侵犯领地,她和美狐爹的名头也够响,没人敢上山来找麻烦,便是道士也不敢贸然来。   等时间差不多了,白狸娘和美狐爹才赶回来,教教孩子妖法,就把他们撵下山了。   到白漓这,原本他俩也是这么打算的。   可动物修成的妖怪,虽不用经历天劫,但每逢百年,便会有一年的圆沌期。   所谓圆沌期,便是以一年为期限,所有的妖法都回归圆沌,变成一片虚无。   若圆沌期来临时,刚好是兽,便会如普通的野兽般活一整年,若是人,便如人般度过这一年。   妖怪通常会选择在圆沌期时化身成人形来度过。   动物身并不适合在人间行走,躲到野外,一不小心就真没了性命。   化成人形的话,就像普通人一样,随便在哪度过这一年便好。   大妖们通常会隐匿在闹市,或是自己的地盘中。   白狸娘恰巧逢遇圆沌期,美狐爹一寻思,就叼着媳妇回自家山头了,正好看看自家的小白狸。   夫妻俩回到山上一看,造型颇为别致的石洞中此时一片狼藉……   给白漓准备的衣服,被她撕成了碎片,像动物絮窝一样乱七八糟地铺在了地上。   见夫妻俩回来,白漓竟然都没认出这是她的爹娘,目露凶光的扑了上来。   还好美狐爹眼疾手快,不然白狸娘就得被白漓撕掉一整块皮肉!   夫妻俩也有点懵,老大老二当初都没这样啊……   见白漓荤素不济,人畜不分,统统敢张嘴咬的架势,夫妻俩对视一眼,不由得庆幸,幸好他们回来了!   如若不然,这孩子长大,怕是得吃人。   妖怪都是由动物修成的,想要成大果,必须要多修行,或者多行善事攒功德。   当然,有的妖怪就是想走邪魔歪道,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有个性的妖怪,必然会得到一个有个性的结果……   人杀人,要入十八层地狱。   妖杀人,罪加一等。   造了杀孽的妖物,轻则下畜生道恕罪百年,重则灰飞烟灭。   为了防止煞气四溢的白漓将来干出什么孽事,夫妻俩从回山便开始苦口婆心的告诫她:“白漓啊,你看,就是穿这种布料,像爹娘一样两条腿走的动物,你不可以吃,懂吗?”   白漓歪头打量了衣袍两眼,“嗷”的叫唤了一声,随即向上高跃,轻松扯下了白狸娘手中的袍子,用利齿叼着衣摆左右摔打,只一下,便从衔咬处裂开了一条大口子。   白狸娘:……这是什么意思?   白漓虽然根据气味认出了爹娘,但不代表她能听得懂人话。   白狸娘反反复复,从冬天说到了夏天,白漓方才记住了这句话。   穿衣服的,两条腿走的,不能吃。   白狸娘稍感欣慰。   过了两日,白狸娘带白漓去林中采果子,白漓全年三百六十五天吃肉,白狸娘便想给她换换口味。   途中刚好看到一只猴子,身上披了一件不知从哪捡来的破布衫,双爪抓着树干,双脚站立在下方的树干上,望了眼白狸娘她们的方向。   白狸娘看那猴子一副人的做派,就想考验一下白漓,便问道:“这只能吃吗?”   白漓平日里基本不吃猴子,太瘦不说,咬起来吱哇乱叫。   听到白狸娘的话,白漓伸出舌头舔了舔吻部两侧,冰蓝色的双眸看向枝头站着的猴子。   穿着衣服,且双脚站立。   见白漓犹豫,白狸娘满意的点头,虽然白漓还分不清人和猴子,但能记得住她的要求就好。   下一瞬,白漓就如离弦的箭一般跳上了枝头。   她的动作太快了,正值圆沌期,妖法尽失的白狸娘还没反应过来,就见白漓用嘴扯碎了猴子身上的衣服,凶猛的将它从枝头撞了下去。   猴子直接从枝头掉了下来,不偏不倚的跪在了地上。   这下好了,既没衣服,也没双脚站着,可以吃了。   白漓轻轻一跃,一爪子拍倒想要逃跑的猴子,冲着白狸娘叫到:“嗷。”   意思是,我不想吃这个,你想吃?   白狸娘:……   显然白漓根本没理解不能吃“人”的重要性。   白狸娘只得不厌其烦的再次从头讲起……   作者有话要说:  原以为是想为自己找块“墓地”   ……原来这叫“一见钟情” 第71章 3、一株草   待白漓好不容易理解了“人”不能吃之后,白狸娘又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白漓野性难改。   白狸娘和美狐爹,虽然偶尔会变成动物替对方舔舔毛,但大多数时候,他们都维持着人的姿态,做着与人相仿的动作。   动物们互相舔毛发是一种非常普通的亲密行为,妖怪之间的肌肤相触也同样自然。   对于他们来说,互相舔手,舔耳朵,嗅味道,都很正常。   可绝大多数的妖怪在修成人形,或者意识到自己是个妖怪之后,便会收敛动物的天性。   比如说吃活物,还吃的鲜血淋漓,就是一种十分不像“人”的做派。   白漓却丝毫不懂得收敛,且乐中此道。   白狸娘替她剔完了牙缝中的碎肉,便将白漓放在了膝头,帮她梳理蓬松的毛发。   白漓的毛长而浓密,加上她在地上树上来回蹭,使得白毛经常会结球团,或者粘连在一起。   “白漓啊,你偶尔吃些素可好?”   白漓舒服的肚皮朝上,微微眯眼,喉咙里挤出来一声:“嗷嗷。”   意思是,我不吃,不好吃。   白狸娘和美狐爹修成人形这么多年,为了修身养性,每餐都会意思意思,吃点绿叶。   比如说肥嫩嫩的烤羊腿,中间夹点野菜,也算是“如素”。   白漓吃肉,是一点沙子都容不得,叼住肉之后左右甩,里面夹的野菜就像掉落的鸡毛,纷纷落地。   白狸娘绞尽脑汁想要改一改白漓的习性,尤其是她的进食习惯。   白狸娘在人世间行走,见过许多德高望重的高僧道长,有的也曾交过手。   就白漓这种血气四溢的野兽模样,以后在人间行走必会露馅。   白狸娘想象了一下,待白漓化成人形,应当是个长相水灵的貌美少女。   如此可人的少女两眼冒绿光的盯着活鸡流口水,呲着红嫩嫩的牙龈,喉咙里挤出“嗷嗷”的低吼声……任凭谁看了都会觉得不正常。   白狸娘就想,就算不能彻底改变白漓的口味,也得让她多吃点菜叶子,说不定还能收敛些性子。   人世间的那些高僧都是众生如素,所以才能沉稳如山,戒得了蛊惑人心的嗔贪欲。   白漓不懂她娘亲的良苦用心,四只爪子直直的向前伸,来表示抗拒。   白狸娘想了想,哄着她道:“漓儿若是每日食些青草,为娘就每日替你梳毛。”   白漓一听,“梳毛”两字她懂,舒服得令她昏昏欲睡。   她立起尖尖的小耳朵,蓝眼睛圆溜溜的瞅着她娘,伸长脖子嫩嫩的“嗷”了一声。   当真?   白狸娘笑道:“娘不骗你。”   白漓在娘亲膝上打了个滚,蓬松的白尾巴欢快的甩了甩。   成交!   答应的时候容易,真到了吃草的时候,白漓不禁抗拒的原地踏了踏脚。   她百无聊赖的在树林里打圈圈,走着走着就来到了前几日吃兔子的地方。   嫩绿的草丛中央长着一株又粗又长的绿草,叶身上有几处被牙齿咬穿过的痕迹,叶子的末梢微微泛黄,余命不长的模样。   白漓舔了舔嘴巴两边的软肉,她记得这株草。   虽然有点老,但是不苦。   随着白漓的走近,她惊奇的发现这株草也在向着她的方向靠拢。   若是所有的草都向着她的方向倒,那估计就是被风吹的。   可周围的嫩草都是一动不动,只有这一株草在奋力的向她眼前凑。   白漓停下了前爪,歪了歪脖颈,她不明白,这株草怎么还能无风自摇?   若是仔细感受,只有那么一丝丝的微风。   白漓并不知道,这株草为了让她吃掉自己,正在拼尽全力的“借东风”……   岁悠被白漓咬了之后,残破的身体让他迅速的枯萎,尖端已经干枯成了黄叶,寿终正寝是迟早的事情。   但他心愿未了。   小小的青草,有着大大的梦想。   他想以身饲狸……   白漓绕着这株草转圈,饶有兴趣的观察它。   就见这株草,居然开始顺着她的方向旋转自己的身体。   仿佛白漓是颗金灿灿的太阳,而这株草是朵狂热的向阳花。   太阳走到哪,它就跟到哪儿。   除了爹娘,整座缥缈山没有活物敢与白漓玩耍,一不小心,就会从朋友变成口粮,风险太大。   大部分生灵,但凡嗅到过白漓的气息,都会撒腿就跑。   只有山中的大型猛兽见到白漓不会逃跑,通常都会无视她。   它们不怕白漓,可惧怕她的爹娘。   现在的白漓还太小,对它们造不成什么威胁。   没有幼年玩伴的白漓忽然就被挑起了兴致,她前爪向前伸,头部压低,屁股翘起,做出狩猎的姿势,蓬松的大尾巴在空中来回摇摆,由此可见她的好心情。   “嗷嗷。”白漓冲着青草嚎叫。   它的声音嫩生生的,带着动物幼崽独有的奶音。   青草听到她的声音,像海带一样原地晃了晃,顺着微风,更加拼命的向她的方向伸展。   白漓见它越伸越长,被牙齿穿过的空隙随着大力的拉伸发出撕裂的脆响,只听“撕拉”一声,竟是一半断掉了。   青草用尽全身力气向前一扑,轻轻的滑过了白漓脸侧的软肉,如蜻蜓点水一般。   白漓猛地往后退了半步,便见那株草已从中间折断,剩下的残躯还没有原来的一半长。   青草看起来半死不活,蔫蔫的垂着半截残身。   白漓挠了挠脚下的黄土,转身钻进了草丛里。   岁悠清晰的感受到,他全身的水分正在从叶身断裂处迅速的流失,他目送白色动物消失在草丛间,直到声音走远。   他闭上了眼睛,蜷缩起残叶,减少水分的蒸发。   虽然他没有实现被她吃掉的心愿,但他碰触到了她嘴边的软肉。   那么凶猛的动物,吻部的软肉居然像鲜树莓一般软。   春天的时候,飞过的鸟儿不小心从爪子里掉了一颗新鲜的树莓,落在了岁悠的眼前。   树莓红红的,软软的,泛着果实的清香。   ……   静静等待死亡的岁悠蜷曲起身体,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感觉到了一阵清凉。   舒展开脱水的叶子,他看到了一簇白光。   白漓并不想让这株草就这么死了,这么古怪的草她还是第一次见,比会害羞的草还要有趣。   她跑到了河边,含了一大口水,将长长的吻部都撑得鼓鼓的,又快速的奔回草丛边,一股脑的吐在了这株草的头顶上。   便见这株草慢慢的抬起了头,又开始像向阳花一样追逐她的身影。   几天之后,白狸娘察觉到白漓似乎总往外跑,还不像是去捕猎。   为了一探究竟,她悄悄摸摸的跟了上去。   就看到白漓含了一口水,运到一株半死不活的青草旁边,“哇”的一口,掺和着口水吐在了草上,又歪着头,冲着草“嗷嗷”嚎叫。   而那株草更奇妙,像大风刮过一般疯狂抖动,虽然是一株草,但摇出了犬类摇头摆尾的架势。   白狸娘:……   没想到,白漓不愿意吃草,竟喜欢养草……   白狸娘仔细看了看那草,若不是没有妖气,她都怀疑那草成精了!   白漓用爪子拍了拍青草,那株青草就顺势贴着白漓爪中的肉团磨蹭。   白漓很少咬它,怕一不小心就把它咬死了。   林中雾浓的日子,白漓便伸出长满倒刺的舌头,舔一舔叶子上面的水珠。   青草就会如泥鳅一般,拼了命的忘她嘴里钻。   青草执着的想要死在白色幼兽的口中,甚至主动躺在它的牙尖上,只要她轻轻一咬,他就能原地升天。   可白漓并不知道它的心愿。   她用舌头把它顶了出来,歪着小脑袋瞧这株草,压低声音冲他:“嗷嗷。”   意思是,你别总往我嘴里钻,会咬死你。   岁悠:……   心存死志的青草并没有如愿以偿,硬生生从夏天活到了秋天,甚至比周围嫩草活的都要久。   到了秋末,青草逐渐变得枯黄。   他到年龄了,这次是真的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白漓不懂,生命怎么能如此脆弱,夏天拼命往她嘴里钻的青草,现在蔫的就像一截枯草绳。   岁悠努力往白漓的方向摇了摇,扑在了她嘴边的软肉上。   白漓等着枯草再次像海带一样摇摆,可是它却再也不会动了。   她舔了舔这株草,从天亮等到天黑,最终,她用前爪挖出一个小坑,将草埋了进去。   白漓蔫蔫的甩了甩尾巴,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心情不好,但她想要大吃一顿来发泄这种烦闷。   当晚回到山洞,白狸娘就看到了胸前吃得一片鲜血淋淋的白漓。就像母亲看到了弄脏衣服的孩童,白狸娘也不禁捂额长叹了一口气。   就算这株草陪她玩了两个季节,记吃不记事的小白漓很快就把这株青草朋友忘在了脑后。偶尔路过那片已被白雪覆盖的草地,白漓会驻足望几眼,便继续向前奔跑。   她懵懂的感受过了朋友分离的滋味,但很快就被新鲜兔肉给治愈了。   冬天到了,可以在冰河上凿洞捉鱼了。   青草死后,一缕生灵不可见的金光慢慢飘到了空中,它飘飘荡荡,穿过了树梢,穿过了空荡荡的燕子窝,如萤火虫般慢慢的随风向前飘。   飘到了冰封的河面上空,它看到了一只白色的幼兽,尖尖的吻部探进了冰河中。   它一点也不怕凉,在冰冷的河水里张了张尖嘴,吧嗒出来一串的水泡泡。   金光停住了前行的脚步,它缓缓的落在了白漓摇晃的尾尖上,顺着蓬松的白毛一路滚到了它尖尖的耳朵。   这缕金光已经没有了青草时的记忆,它现在就如一个普通的,即将投胎的懵懂生灵。   但不知为何,它会不自觉的想要亲近这只幼兽。它似乎早就想把脸埋进它的白色皮毛中,大大的吸上一口气。   时间过了许久,金光才恋恋不舍的从白漓的耳尖滑了下来,跳进了冰河之中。   金光缓缓的坠落,在幽深的河底,它就如一颗闪烁的火种,一点点的放大。   一条红色的大鱼刚好游过,金光被红鱼体内莫名的吸力牵引,逐渐隐匿在了大鱼的身体中。   大鱼毫无察觉,它一如往常般摆动鱼尾,消失在漆黑的河水深处。   作者有话要说:  岁悠这辈子结束。   下辈子我想你们已经猜到了。   鱼。 第72章 4、一条鱼   树林里的冬天是寂静又慢长的,但白漓多了一个乐趣。   寻找冬眠的熊仔。   当然不是为了找他们玩,就是单纯为了吃。冬眠的熊仔就像待宰的羔羊,一抓一个准。   春天的时候,白漓还对付不了一头健壮的熊仔。   冬天来临,她像气吹的一样迅速的生长起来。动物的生长速度要比人快许多,不经意之间就长成了一只白色巨兽。   为了抵御严寒,白漓新生了一层厚厚的绒毛,让她整只狸看起来胖了一大圈。白狸娘伸出双手去抱她,想要手臂合拢,脸蛋必然会扑到一片毛茸茸之中。   体型增大,意味着战斗力的增强。春夏时节的白漓只有狼崽那么大,现在她已经比白狸娘的原型还要大了。   就像一匹白色巨狼,只看背影,又有点像刚长大的白狮。   白漓已经能轻轻松松拖拽起一头比她还要大两三倍的熊仔,这也意味着她的狩猎范围变得更加的广阔。   整座缥缈山正式成为了她的粮仓。   没有她不敢吃,也没有她不能吃的。   从前只会无视她的猛兽们,如今远远闻到她的味道,就会快速的躲开。   林子里三天两头响起熊仔的惨叫声,动物们听到,都不禁瑟瑟发抖,感慨今年的冬天真是太冷了……   但是白漓不单单只吃走兽,她也食鱼生。   鱼、虾,就连贝类她也吃。   贝类的壳闭的紧紧的,丝毫不给她可趁之机。白漓就会叼起贝类,跳到树上,再松嘴。   许多贝类坠地后就会裂开,偶有顽固的贝壳,白漓就用爪子拨弄过一块岩石,将贝壳放到下面用力撵。   撵的贝肉横飞,贝壳四溢,十分凶残。   白漓再伸出舌头一舔,鲜美的贝肉就进了肚子。   与此同时,冰凉幽深的河底,一条红色的大鱼在缓慢的游动。   它的产卵期是在每年的夏季,今年却有些反常,明明是寒冷的冬天,它却想要产鱼卵。   大鱼缓慢的摆动鱼尾,游进了一簇河藻丛。   它瞪着圆圆的眼睛,嘴巴一吐一吐,红色的鱼鳞在河底泛着艳丽的光。   大鱼静静的在河藻丛中停留,过了一会,一颗黑核鱼籽从她的身体中游了出来,鱼籽外侧包裹着一层透明的膜,是小鱼儿生长前的避风港。   鱼籽在水中慢吞吞的下坠,落进了河藻丛中。   大红鱼并不会养育自己的鱼卵,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鱼卵需要在这里慢慢长大。   大红鱼有些纳闷,她这次怎么就产了一颗呢,别的鱼好像都是产一串呀。   大红鱼的记忆力比金鱼好不了多少,还没吐几个泡泡,它就开始记忆错乱了。   可能它记错了吧。   脑容量还没有花生大的大红鱼摇了摇尾巴,顺着水流向前游动。很快便与其他红鱼群汇合,一群红红的大鱼,就像游动的红色波浪,根本分不清哪条是哪条。   河藻丛中的鱼卵随着时间的流逝,由一颗黑色的鱼卵,渐渐长成了一个小小的黑点点,黑点点穿破了鱼卵外层的保护膜,变成了一条小小的鱼儿。   记忆连一秒都维持不了的鱼儿,却不知为何,非常想游到河面上去。   它想去做什么呢?   小鱼想了想……哎?它方才在想什么来着?   小鱼长得非常快,待冰雪消融的时候,他已经长成了一条肥硕的大鱼。红色的浓密鱼鳞,木呆呆的鱼眼,一副脑瓜不太好的样子。   他从来不去河藻丛中找好吃的东西,通常都是木然的张着嘴,什么跑进嘴里了,他就吃什么。   见过它的河中生物都知道,那条大红鱼脑子好像有问题,虽然它们鱼脑子都不太聪明就是了。   贝类和河蟹们猜测,也许是因为这条大红鱼是在冬天出生的,脑子被冻坏了……   大红鱼每日都会往各个冰冻缺口处游,有的时候甚至会从水平面跳出半个身子,差点把自己搞成冰冻河鲜。   路过的水中生物纷纷侧目,一只河虾忍了许多日,实在忍不住便问他:“你在做什么?”   大红鱼望着河面上空,入了河水后变得皱巴巴的太阳光,呆呆的回道:“我想去河面上。”   河虾:“……你不是动物,你是条鱼。你也不是青蛙和河龟,上去会死的。”   河虾惊诧于这条大鱼一点都没有水中生物的意识,这就好比一个人,天天跳河里,别人问他,你想做什么啊,他说,我想成为一条鱼,生活在水里。   ……   听到这种答案,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会觉得说话的这个生物……应该是哪里出问题了。   大红鱼一下一下的吐着泡泡,慢吞吞的道:“我想去看白色的……”   河虾:“白色的什么?”   大红鱼摇了摇尾巴,白色的什么来着,他想不起来了。   河虾看了看冰洞外,正好看到了一层白雪,它道:“你想看雪?”   大红鱼也向外面望,看到了冰河表面覆盖的白雪,它顿了顿,直觉的摇了摇头,道:“不是,不是这个。”   大红鱼说不出来自己想要找什么,它每天像巡逻兵一样在各个冰洞口穿梭。   某日,它像往常一样在冰层下游动,就看到了一截尖尖的白嘴,探进了冰河之中。   长着粉红色鼻头的尖嘴稍稍张开,长满倒刺的舌头从冰河中卷起水,搂进口中。   河中生物看到这截嘴,纷纷四下逃窜,只有那条大红鱼,居然迎“白”而上!   大红鱼像是被勾了魂一样,愣愣的望着那截尖尖的嘴,从水下看,这只白色巨兽的头部被倒映放大了一圈,看起来非常凶猛。   尤其那双蓝色的眼睛,会让动物联想到冬日凛冽的寒冰。   河虾连忙叫住大红鱼:“别去!这白狸爱吃鱼!”   大红鱼没有停下摆尾的动作,他望着河面上的巨兽,快速的吐着泡泡道:“我找到了。”   碧蓝的大海之中,有为了心爱的王子奔赴上岸的“海的女儿”,冰封的河流之下,也有为了一缕白色奔赴河面的“河的大傻儿子”……   河中生物的游动使得河水来回荡漾,河虾没有听清,它又问道:“什么?白色?   大红鱼摆动着大尾巴,在河水甩出一条细细的白泡。   “白色,我找的白色。”   河虾想了想,才弄懂大红鱼的意思,它目瞪口呆的看向河面上的巨兽,没错,确实是白色。   河虾:“……不是,你这不是在找白色,你是在找死啊!”   大红鱼不为所动,他欢快的摆动鱼尾,向着巨兽的嘴边软肉游了过去。   白漓今日来河边并不是为了进食,她就是口渴了,想喝点清凉的冰水。   白狸娘圆沌期就快要结束,开春便要离山。所以这些日子一直在教白漓说人话和变化之法。   若说天生条件,白漓比她的哥哥姐姐们还要有优势。   她体内的妖丹圆润,妖气充盈,若是好好修炼,定能成为一方大妖。   可白漓就是不开窍,至今连个完整的人身都变不全。   上次好不容易成功了,却只成功了两条胳膊。   能想象吗,一只堪比巨狼的白狸,两条前爪是孩童的白嫩胳膊。   看起来非常渗人。   白狸娘:……   白漓却觉得挺好,她像小狗一样坐在地上,用双手抓过桌子上的熏鸡,一下就撕扯开了。   “嗷嗷。”   她“嘎嘣嘎嘣”的嚼着鸡骨头,表达对双臂的满意。   没有胳膊的时候,她想要吃东西,不是一口吞下去,就得放到地上用爪子按着吃,有了手臂后非常方便,用手掐着吃。   是的,掐。   白漓还没学会拿,扶之类温柔的动作。   她本能的抓,扯,撕,掐,将手当爪子用。   白狸娘不禁又开始叹长气。   白漓现在就像神话故事里兽首人臂的妖怪,还吃骨头吃的嘎巴响。   显然,距离白漓能变成一个完整的人身,还需要一段时间。   很快,白狸娘就发现,白漓自从变出了一截胳膊之后,吸收妖法的速度就越来越快,没过几天,她就能变出一双腿了。   虽然四肢是人,但她的头部还是白狸……且四肢伏在地上趴。   白漓不懂她娘为什么一直让她修炼成“人”,做动物不好吗?   每日忙于收拾山洞和做饭的美狐爹就会抽空告诉她,成了人,你就可以去行走天下,去看遍这世上的山川河流,去见识“各种各样”的人。   美狐爹爱干净,虽然自己是只长毛动物,但他受不了山洞中到处都是毛发,所以每日都兢兢业业的打扫卫生。   美狐爹接着说,人这种动物,比森林里的野兽要有意思得多。   有善良的,有奸诈的,有徒有其表的,还有表里如一的。   美狐爹还告诉白漓,你以后若是下山行走,一定要注意那些道貌岸然的人。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好人,也有打着修仙之人的名头,为了收集妖丹而肆意虐杀妖怪的坏人。   白漓不太懂他爹说的话,但光是听到“虐杀妖怪”四个字,白漓身上的长毛都竖立了起来,呲出獠牙,发出威胁般的“呜呜”声。   美狐爹笑着抚摸她的长毛,道:“漓儿好好学习妖法,便是遇到有些能耐的真人、道士,他们也无法耐你何。”   白漓前爪扑到狐狸爹的身上,叫到:“嗷嗷。”   爹所说的真人、道士,有好人吗?   狐狸爹道:“并不是所有能降妖之人都是坏人,你以后会遇到许多好人,我们做妖怪讲究因果,别人对你好,你当然也要对他们好。”   说完,狐狸爹拿起一旁的小笤帚,扫自己身上沾着的白毛,结果发现地上不知何时又掉了一层白绒毛……   狐狸爹“呼噜呼噜”的安抚了白漓几声,挽起袖子,开始新一轮的打扫。   白漓听的一知半解,后腿翘起挠了挠耳朵,又挠掉了一地的白毛。   ……   白漓喝着冰凉的河水,想着爹娘教给她的变化之法。   忽然,它嘴边的软肉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白漓警觉的从水里抽出嘴巴,低头瞧了瞧,便见一条红色的大鱼,从水中探出了半截身子,向她不住的张嘴。   白漓抖了抖耳朵尖,奇怪的打量这条像是想跳上岸的大红鱼。   她在树林里见过,不小心撞树上,就一头撞死了的小动物。   她不由得想,这条鱼在做什么?   他想自杀不成?   作者有话要说:  他在求偶。 第73章 5、一个人   若是平时,看到如此肥硕的红鱼,白漓一定会看准时机把它从水里叼出来,连着鳞片和鱼刺一同吞进肚子里。   但这条鱼明显不正常。   他一次又一次的从水中探出头,张着圆圆的鱼嘴,冲着白漓张张合合。   白漓狐疑的打量着这条频繁探出河面,行为诡异的大红鱼。   白狸娘曾跟她说过,有疯病的动物吃不得。   白漓见过得疯病的野牛,在树林里横冲直闯,瞪着一双红眼睛,就像掉进了刺猬窝一样,被扎得癫狂的摇摆。   白狸娘说,得了疯病的动物身体里不干净,就像腐烂的菜叶子一样,不能吃。   白漓在冰面上挠了挠,舔舔嘴边的软肉,离开了那块河面,去找另一片开裂的河面喝水。   她踱步走到不远处的另一块河面,刚好下面有一只小鱼游过,白漓看准时机,猛地将吻部伸进河水中!   在她看不见的冰层下,大红鱼见她走到另一处,他便也从河面下快速的游了过去,见那截白嘴想要吃小银鱼,他想都没想就冲了过去。   大红鱼记忆错乱的大脑很难记得住事情,但他的心里仿佛有个执念。   他想死在她温热的口中,而不是冰冷的河流里。   白漓刚要合拢牙齿,一个红影便钻了进来,硬生生将她口中的小银鱼挤了出去。   白漓合拢的嘴巴停住了动作,她忽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她想起了夏天的那株青草朋友,也是动不动就往她嘴巴里钻。   大红鱼在她口中一动不动,只有按耐不住激动的尾巴在水中小幅度的摆动。   红鱼的眼珠子用力向上翻,想要看清白漓的样子,有些凸的鱼眼睛呈现翻白眼的状态,看起来非常诡异。   白漓垂下眼帘,就对上了那对“死鱼眼”。   白漓:……   她确定,这条鱼应是有什么毛病。   白漓舌头一伸,红鱼就被她从嘴中推了出去。   红鱼见她把嘴从水里收了回去,他急忙再次跳出水面,来吸引她的注意力。   他的动作非常活泼,就像年画上的大鲤鱼。   神话传说中的鲤鱼跃龙门是为了化身成龙,他不一样,他就是一心求死,才玩命了似的疯狂腾空   白漓舔了舔爪子,反正闲来无事,便坐在冰面上观看雄鱼花式跳水。   大红鱼本是想用自己肥硕的身子引起白漓的食欲,可他不知道,看到他这么神经质的行为,估计没有几个动物会有食欲。   白漓越看这条鱼,就越觉得他像那株草。   毕竟整座缥缈山,敢在她面前疯狂摇摆的生灵,目前就这么两种,虽然他们根本不可能有关系。   看见白漓望着自己发呆,笨笨的红鱼忽然变得非常开心。   他喜欢这只白色巨兽注视着他的目光。   就算这只白狸不看他,只要他能感受到她的存在,他就兴奋。   兴奋的直接表演形式就是,花式跳水。   “啪啪啪”,红色的鱼身撞击着河面,发出清脆的响声。   他高高的跳起,在空中翻转,再砸进水中,溅起一片水花。   这条红鱼用力的摆尾,攒足了力气,高高的向上一跃!红色的鱼身弯成了一个圆环,金色的阳光洒在他的鱼鳞上,看起来光彩夺目。   白漓也被光线晃了一下眼,她微微眯起眼睛,见红鱼像红色石榴一样坠进湖中,溅起的水花甚至浇到了她的尾巴上。   白漓抬起尾巴尖,舔了舔上面的河水。   她等着这条疯鱼再次跃起,可是等了半天,这条鱼都没有动静。   白漓晃了晃尾巴,四只爪子往前走了几步,黑色的爪尖在冰面上踩出“哒哒哒”的声音。   白茸茸的大脑袋向前一探,就见那条鱼像死鱼一样横躺在河面上,慢慢的向下沉。   若不是他的嘴巴来回张张合合,看起来与死鱼无异。   红鱼方才跳得太高,以至于摔下来的时候冲击力太强,流动的河面仿佛变成了坚硬的寒冰,直接把它摔晕了。   白漓还是第一次见到跳水跳晕的鱼,她甩了甩尾巴,见那条鱼无事,便慢悠悠的往回走了。   过了几天,白漓再次去河边,她刚吃两口小鱼,便见一个红色的肥鱼像水中怪影一样飘了上来   漆黑的河水中飘上来一抹红影,强势挤开河面附近逃窜的鱼群。在白漓的注视下,开始了他的招牌表演,花式跳水。   白漓:……   大红鱼的这种迷惑行为让白漓很是疑惑。   她不来的时候,这片河面风平浪静,只要她一来,这只鱼就像能嗅到她的气味一样。   准确无误的找到她的所在地,然后赤条条的跃出水面。   旁观的河虾河蟹们越来越觉得,这条鱼的行为,好像,大约……是在求偶。   不能怪他们这么想,大自然界中的动物们,求偶的时候都会在另一半的面前“搔首弄姿”。   鸟儿们会秀自己漂亮的羽毛,清脆的歌声,雄性动物们会互相斗殴来获取竞争的机会,而鱼类会展示自己闪烁的鱼鳞,会在水中摇头摆尾,绕着雌鱼爱的转圈圈。   大红鱼这样激烈的花式跳水,水中生物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白漓也察觉出来,这条鱼一遇到她就会特别的兴奋。   虽然不太可能,但白漓不由得想,难道这条疯鱼是想同她玩?   她歪着头看了一会大红鱼,试探性的将尾巴尖放进了冰河中。   大红鱼刚开始没发现,他的眼睛长在头部的两侧,视线盲区非常多,一个角度就会少看到很多的东西。   待它第二次落入水中后,他凸凸的眼珠子才看到了那截尾巴,随后他就猛地游了过去。   白漓也吓了一跳,向来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她忽然感觉一阵激灵,这鱼的眼神像是要吞了她的尾巴一般。   他若是敢咬她的尾巴,白漓就会把它拍上岸!   就见大红鱼飞快的摆动鱼尾,游到了白尾巴尖附近,他张开圆圆的嘴巴,并没有用力的咬,而是像呼吸一样的轻柔,缓缓的张嘴闭嘴。   白漓感觉尾巴尖痒痒的,她低头看去,就见大红鱼在殷勤的帮她清理尾巴上沾着的泥垢。   待红鱼整理干净她的尾巴尖,白漓把前爪也探进了水中,便见红鱼又凑到了她的爪尖,帮她咬出来爪缝中的食物残渣。   河中有一种小鱼,专门替河龟清理身上的脏污,但没有一条鱼,会帮巨型白狸啃咬爪子中的渣子。   白漓在河边躺了一个下午,晒着暖洋洋的太阳,两只爪子伸到河里,将头部枕在爪子上,看着大红鱼在她的尾巴尖与爪子间来回穿梭。   太阳西斜,白漓从冰水中抽出爪子,甩了甩水。   见她要走,红鱼又从水中跳了出来,在空中来回翻腾。白漓摇了摇尾巴,跳进了林子里。   等白漓走远,大红鱼才回到冰河中,在松动的冰层下来回游动,等待着白色巨兽再一次的来临。   河虾看那只白狸走了,它才敢游到河面附近。   见红鱼在河面处欢快的游来游去,它不禁好奇的问道:“你不怕那条白狸吃了你?”   大红鱼知道“白狸”就是那只白色巨兽,他转了转眼珠子,慢吞吞的道:“她,可以吃了我。”   河虾不明白:“为什么?”   还有什么比命重要的?   大红鱼也不知道为什么,它笨笨的脑子里断断续续的挤出来了几个字,说道:“她,嘴巴,软软的。”   河虾:“嘴巴软?那野猫的嘴巴也软,也可以吃了你?”   大红鱼嘴巴张张合合,道:“不一样,不一样。”   河虾不会懂大红鱼的执着。   大红鱼也无法用语言来描绘出他心中的想法。   他想让她吃掉自己,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   冬日即将结束,动物厚重的皮毛逐渐开始脱落,白漓觉得自己身上的浮毛又重又热,每次一动,身上的毛就会刷拉拉的往下掉。   狐狸爹也处在脱毛期,尾巴经常会痒,便将尾巴放在了衣袍之外。   家中随处可见的白色长毛让狐狸爹十分难受,他随身带一把扫帚,整日在屋中扫毛。   尾巴一荡,白毛就会脱落,一边扫,一边荡,一边掉毛,成了一个死循环。   白狸娘圆沌期还未结束,维持着人形的她不用担心脱毛,坐在石凳上看着脱毛脱到焦躁的父女俩笑。   浑身的厚重毛发惹的白漓性子十分焦躁,她近来身体经常会不受控制发生变化。   一会儿突然变化出一双腿,一会儿又突然伸出一条胳膊。   尤其是在狩猎的过程中,她本来已经用双爪扑倒了野鹿,下一秒尖锐的双爪忽然变成了一双孩童的胳膊,不够坚硬的指尖使不出来力气,白漓只得用力按住野鹿,一口咬断它的喉咙管。   弄得自己手忙脚乱。   白狸娘告诉过她,这意味着她要变化出完整的人形了。   小妖们通常是先变化出身体的一部分,然后是幼童形态的人类,一开始,它们并不能控制变化的时间和频率。   待能控制之后,人类形态的身体才会发育。   等人形长成了大人,妖法纯熟后,便可以出山闯荡了。   白漓托着沉重的浮毛,蹑手蹑脚的踏上冰层。随着天气的转暖,冰层逐渐融化,每日都有冰块碎裂,融化成河水。   白漓在一片片碎冰上跳跃,她并不怕跌入水中,她懂得水性,夏日经常在河水中消暑。   忽然,她感觉到了一股从妖丹弥漫而出的绵柔之力,一股热气在她的身体里四散开来。   白漓后腿微弯,喉咙里发出“吼吼”的低鸣声。   大红鱼在河水中慢慢的游动,突然,它停住了动作,下一秒,他调转方向,向着某一处飞快的游了过去!   河中所经之处,留下一串细密的水泡。   白漓压制不住妖丹内的灼热,她耸拉下耳朵,感觉身体渐渐被撕扯开来。   四只爪子最先变成了孩童的四肢,随后,蓬松的白毛逐渐变得稀薄,脊背幻化成了光洁的后背。   吻部缩短,眼睛变圆,耳朵隐匿在头顶,变成了一个银发蓝眸的少女模样。   少女呲着牙齿,双手抓着冰面,焦躁的从喉咙里发出“赫赫”的声响。   动物形态的白漓会水,且非常擅长。   但人形的小白漓,是只彻头彻尾的旱鸭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白漓变人成功   岁悠……还早着 第74章 6、一个盆   白漓四肢着地趴在流动的冰层上。   漂浮的冰块化得仅剩薄薄的一层,似乎随时都会瓦解。   白漓左右张望,指尖焦躁的挠着冰面,冰层随着她的动作轻微摇晃,好像她一不留神,下一秒就会掉进冰冷的河水中。   白漓后颈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她不能再在这个冰板上逗留了,不然掉进河里是迟早的事情。   就在这时,右侧前方由远及近漂浮过来了一块厚厚的冰板。   白漓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蓝眼睛瞄准前方的冰板。同每次在冰河上跳跃的动作一样,她四肢猛地用力,向前跳了出去。   但是白漓高估了人形的跳跃能力。   她还并不能熟练的使用妖法,身体就和十几岁的女孩差不多。腾空跳起之后,后劲明显不足,   她惊慌的发现自己的身体一点都不轻盈,没到一半的距离,身体便开始下坠。   只听“啪”的一声,她掉进了冰河之中。   冰冷的河水寒冷刺骨,白漓瞪大了蓝色的眼眸,她感受到了一股生命收到威胁的恐惧感,紧接着她就呛了一大口水。   水流顺着鼻孔和喉咙灌了进去,白漓不住的咳嗽,鼻涕口水都喷了出来。   她顾不得那么多,双手双脚毫无章法的在水中用力挣扎,伸长脖颈“嗷嗷”的嚎叫。   但这并不能阻止她身体下降的趋势,她用力伸手想抓住身边离她不远的厚冰层,但结果却是推动水流,使冰层越飘越远。   此时,冰凉的河水之下,一条大红鱼冲着这个方向快速的游了过来。   他奋力的摆动鱼尾,远远便看到了那一片银白色。   白漓幻化出的一头银发像银色水藻一般飘在河面上,阳光穿过她的头发,将她整个身子都照耀的闪闪发光。   大红鱼没有见过这个陌生的少女,但不知为何,他就是知道,她是那只毛茸茸的白狸。   大红鱼迟钝的脑袋瓜里忽然动起了一个念头……   漆黑的河水深处经常会跌入失足的小动物,有的受了伤,有的是不小心滚了进来,不会飞的动物们通常只有一个下场。   长眠于此。   它们的尸体会被河底的动物们分食干净。   大红鱼望着眼前的银白色,忽然涌起一阵强烈的念头,这个念头在不停的催促着他,将她拖入冰冷的河水深处。   让这片耀眼的莹白色永远在河底陪伴他,他就不用每日奔游在河面找寻她的踪迹。   大红鱼摇摆着鱼尾,下一秒,他就把这个想法抛开了。   他想起了河水中腐烂的动物躯体。   他不想让这抹银白色也变成那个样子。   他希望她保持生气,尾巴尖会动,爪子会轻轻的拨弄河面的水流。   幸好大红鱼没有动歪脑筋,不然熟练手撕烧鸡的白漓拼死一搏,定能把他撕成生鱼片……   就在白漓感觉全身都在下沉的时候,她忽然感受到了一股推力,一个冰凉的东西游到的她的臀部下方,用力的托着她向前游动。   白漓慌乱的拨弄水流,手脚并用,努力的向前游,眼看着面前的冰层越来越近,她知道自己这次一定要跳到冰层上,否则会将冰层越推越远。   她专注的盯着冰层,缓缓的伸出双臂。   内体的那股暖流不知何时又流动了起来,她的指尖忽得拉长,变得坚硬又锐利,颜色也由透明变成了浓郁的绛黑色。   她品尝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   她能清晰的感受到水流的方向,就连冰层与水面接壤处,一点点融化的声音都变得清晰可闻,她的感官仿佛被放大了无数倍。   在这一刻,她与这幅肉身紧密的链接在了一起,她又成为了那个经验老道的捕食者,而不远处飘动的浮冰就是她垂涎已久的猎物。   她看准了时机,身体微拱,借靠着河面下的推力,猛地向前一扑!   终于,她的爪尖插进了厚厚的冰层之中。   白漓灵巧的爬上冰层,抽出手指,就见坚硬的黑色指甲慢慢变淡,又变回了普通的手指。白白嫩嫩,被冰凉的河水冻得微微泛红。   她敏锐的感官也瞬间恢复了正常,仿佛刚才的一切是她的幻觉。   她不熟练的用双手挤压头发,将里面的水按压了出来。双脚盘坐在冰块上,一点也没有自己没穿衣服的自觉。   她探头去看方才推她的那股力气,若是没有那股助力,她想必还要吃些苦头。   她看到了那条大红鱼。   平时一见到她就疯狂跳出水面的大红鱼。   大红鱼游动的姿势有点怪,他身子微微向左偏,左侧的鱼鳍处于静止状态。   白漓仔细看了看,才发现红鱼的左半边身子变得惨不忍睹。   几处的鱼鳞都被剐蹭了下来,一片斑驳,有些鱼鳞脱落时,甚至拉扯掉了一整块鱼肉。   显然这条大红鱼是为了帮她,才把自己搞成了这幅鬼样子。   白漓舔了舔冰凉的指尖,蓝色的眼珠滴溜溜的望着这条疯鱼。   大红鱼就算跳不起来了,也能在水里偏着一半身子,绕着白漓的这块冰板转圈游,卷起了一层水泡泡。   “漓儿!”   白漓听到远处的呼喊,她转过头,就看到白狸娘和狐狸爹从远处奔到了河岸边。   他们在山洞里就听到了白漓的嘶吼声,虽然声音只有一瞬,但还是顺着声音找了过来。   白狸娘看见自家□□裸的姑娘,又欣慰又想笑。   欣慰是她终于能化成人形了,笑是因为果然是个孩子,什么礼仪都不讲究。   结果下一秒,白漓的人形就维持不住了,“嘭”的一声,变回了毛茸茸的白狸,并冲着自家爹娘嗷嗷叫。   白狸娘听见叫声愣了愣,问狐狸爹道:“漓儿她说什么?我好像听到她想养鱼?”   自家一顿饭能吃一桶鱼的漓儿想养鱼?   白漓之前养草她还能理解,白漓不爱吃草,既然草不能吃,就只能用来养着玩了。   但是鱼?   狐狸爹望着引颈嚎叫的白漓,道:“不是有养来吃的吗,就像人一样。”   人类通常会养一些牲畜在家,给他们好吃好喝,把他们喂肥喂胖了之后,过年的时候再宰掉来吃。   虽然白狸娘觉得自家女儿没有那么长远的计划。   狐狸爹找来一块巨石,双手变爪,飞快的掏空石块,做了一个简易石盆。   白漓将受伤的大红鱼轻轻的叼起,放到了石盆里。   大红鱼全程配合,一动不动,他中途以为白漓终于要吃他了,还有点小激动。   待意识到白漓不想吃他,想带他回家的时候,大红鱼摇了摇尾巴,吐出一串水泡泡,拖着残躯在石盆里游来游去。   河虾没有想到,这条脑子不好的大红鱼居然真的完成了他的愿望。   大红鱼说过,他想去岸上。   但想到大红鱼此去大概凶多吉少,河虾也不知为他高兴还是难过。   大红鱼并不知道河虾小兄弟的担忧,他正在过自己梦寐以求的日子。   不用为吃什么而愁,白狸喂他什么他就吃什么。   住的地方他更不挑,就算一直让他呆在同一个地方他也不会厌烦,心安理得的过起了小“白”鱼的生活。   做鱼嘛,懒懒散散最快活了。   大红鱼是真正的咸鱼本鱼,将“得过且过”四个字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每天十二个时辰,他能睡十个时辰,半个时辰进食,剩下的一个半时辰用来看白色巨兽。他对现在的生活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唯一一点还有待努力的,就是让白狸吃了他。   大红鱼就觉得此生圆满了。   白漓不知道鱼要吃什么,她尝试着撕了些叶子给他,他吃。   她把吃剩的动物碎肉给他,他也吃……   好像就没有什么他不吃的东西。   吃饱了就睡,睡饱了再吃,这么没有规律的生活,导致大红鱼到春天的时候整条鱼胖了一整圈。   白狸娘和狐狸爹不由得加深了这条鱼是被养来吃的想法。   伴随着冬天的结束,白狸娘结束了一年的圆沌期。   她先是变成白狸本体,用力的伸了个懒腰,和女儿嬉闹了一会,帮她舔舔毛。   圆沌期的结束,意味着白狸娘和狐狸爹又要离开了。   野兽们不会手把手的教育孩子长大,大妖们更是不会。白漓相比于她的哥哥姐姐们,已经是一个例外。   白狸娘临走前给她留了几本书。   她们只教了白漓一些简单的常用字,让她有空的时候自己坐下来学一学。别以后出山了,俩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懂。   她倒不是怕别人笑话白漓,就怕白漓恼羞成怒,去收拾别人……   但是白漓对看书毫无兴趣,每次看不到一页,就像屁股生了钉子一样来回动弹。   白狸娘还告诉白漓,待她妖法大成,一定要出山去闯荡闯荡,不能就窝在这巴掌大的缥缈山,练个几百年也顶多成为一名好猎手。   白漓就像个顽皮的孩童,爹娘的叮嘱能记住两句就好不错,第三句就开始走神,还插嘴道:“嗷嗷。”   意思是,我会好好修炼,变得和娘一样厉害。   白狸娘与狐狸爹算得上是赫赫有名的一方大妖。   白狸娘表面看着温柔娴熟,但她的一双尖爪可比削铁如泥的宝刀还要锋利,可以轻松劈开玄铁,就连金咒加持的困妖绳也奈何不了她。   狐族善媚术,狐狸爹擅长蛊惑人心,能让其他生灵看到他想让他们看到的东西,心智脆弱点的生灵根本无法与之交手。白漓若是能学点皮毛,外出行走时就够用了。   白漓这次冰河里走一遭,头一次感受到了生命受到威胁时的惊慌。   她想变得像爹娘那样强,再也不怕遇到各种险境。   她之间跳上冰层的时候,进入到了一种无法言说的状态。   待她再去找感觉的时候,却发现怎么也变化不出来了。   送走了爹娘,白漓又开始了一只妖在树林里修炼的生活。   与之前不同的是,如今有了一条懒惰成性的大红鱼陪着她。   每次白漓回到山洞,大红鱼就会跳出石盆,在空中弯出一个漂亮的红圈。   白漓舔舔嘴,走到盆边将爪子伸进去,大红鱼就像迎来了客人的热情小二,摇头摆尾的开始帮她做足疗……不,鱼疗。   作者有话要说:  其他雄性动物:我们可以给配偶唱歌跳舞   鱼:我会花式跳水,鲤鱼跃龙门,爱的转圈圈   其他雄性动物:我们会天天为配偶准备可口的食物   鱼:本鱼就是她的移动餐车,想吃哪就切哪,新鲜   其他雄性动物:……我们还会给配偶梳毛!   鱼:我不但能舔毛,我还会做足疗。   其他:…… 第75章 7、一点光   银发蓝眸的少女身上胡乱的披着几块碎步拼成的衣服。   她肤色雪白,粉嫩嫩的嘴唇无意识的撅起,眉头微皱,小心翼翼的将手伸进石盆之中。   石盆里的红鱼早就迫不及待的应了上来,在她的指尖和手掌心蹭来蹭去。   白漓右手轻轻的摸了摸大红鱼的鱼鳞,再缓缓张开手,没有一片鱼鳞掉落。   白漓眨了眨水汪汪的蓝眼睛,呼出一口气。   她终于不会弄伤他了。   直到不久之前,她还不习惯变成人形的身体,总是会不自觉的四肢着地,丝毫不顾及自己还是赤条条模样。   她的头发太长了,在树林里跳来跳去的时候非常碍事。   白漓就拿出洞中的石片,扯住一绺头发用力割,好不容易才割断了一截,“嘭”的一声就变回了一只巨型白狸。   手指也变回了兽类的爪子,石片从爪子缝中掉了下去,砍断的银发也飘飘荡荡的落在了地上。   白漓觉得侧颈有些凉,她走到石盆旁边,借着水中倒映看了看,就发现自己的右颈毛发脱落了一大块。   参差不齐的横截面,就像被什么东西胡乱割断的一样。   白漓:……   白漓虽然不说,但她很宝贵这一身与她爹娘相同的蓬松毛发。   她忘记了,她的头发都是毛发变化而来,剪了头发,毛发必然会有影响。   沮丧的甩了甩白色的大脑袋,白漓的耳朵尖都耸拉了下来。   石盆平静的水面忽的泛起波浪,呆呆的大红鱼从下面探出了头,圆圆的鱼嘴一张一合,刚好含住了白漓粉嫩的鼻头。   大红鱼嘴巴张张合合,轻柔的动作就像是在安慰白漓,软软的鱼鳍轻拍着白漓嘴边的软肉。   白漓没有动,伸出长满软刺的舌头,舔了舔大红鱼光溜溜的白肚皮。   就见大红鱼白白的肚皮像波浪一样动了起来,似乎在回应白漓粗糙的大舌头。   时间不长,大红鱼就开始缺氧了。   他翻着白眼,嘴巴快速嗡动,仿佛一口气上不来就会原地升天……   白漓只得将他再推回石盆中。   到了晚上,白漓趴在地上吃生肉。   吃到一半,熟悉的热流又涌了上来,白漓咽下嘴里的肉块,下一秒就变成了人形。   白漓变化前一直用爪子按着生肉,因此手上沾满了血迹。   她用手腕外侧胡乱蹭了蹭嘴,嘴边也蹭的鲜血淋漓,银白色的头发上也沾上了少许。   美丽的少女全然不顾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么吓人,她扯过一旁白狸娘为她准备的衣服,只不过稍稍一用力,衣服又从中间被撕裂出了一条大口子。   白漓呲了呲牙,她又要把破布拼一块了,真的太麻烦了。   胡乱的套上破布,系不上的地方就松松的打一个活结。   她不习惯双脚站立行走。   她的姿态非常别扭,弯腰蹲在地上慢慢的前进。布料拖地,发出“唰唰唰”的声音。   她皱着眉头,非常困难的磨蹭到的石盆前。   红鱼在石盆里来回游动,感受到上方的气息,他瞪着木鱼眼向上望去。   白漓习惯性的舔了舔嘴角,右手五指缩了缩,慢慢的将脏兮兮的右手伸进了石盆之中。   红鱼迎上去亲吻她的手指,白漓惊奇于这种触感,轻柔的鱼嘴温柔的划过她的手指,就像花瓣落在头顶一样。   她想摸一摸那闪着红光的鱼鳞,然而她还控制不好下手的轻重,稍微一用力,一片鱼鳞就被抠了下来……   白漓顿了一下,从石盆中捡起那片薄薄的鱼鳞。   大红鱼的鱼鳞不是红色的,而是透明的白色。白漓举起鳞片,薄薄的鳞片仿佛经不起她用力一捏。   白漓将鳞片拿近,用鼻子嗅了嗅,一股鱼腥味。   她又伸出舌头舔了舔,有点咸。   不知是鳞片咸,还是她手上的血水咸。   白漓不会抚摸,不会用手指轻轻的点,她只会破坏性的抓,挠,扯。   但这样是不行的,大红鱼经不住她这么凶猛的亲近方式。   白漓皱着眉头,再一次轻轻的将手伸进石盆之中。   不一会,又有一片鳞片从大红鱼的身上掉了下来……   白漓没有放弃,她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她也想像鱼嘴碰触她一般,轻柔的抚摸这条救过她的疯鱼。   霸道的白漓,在这只红鱼的身上学会了如何温柔的去抚摸一只生灵。   在她不懈的努力下,大红鱼掉了一池子的鳞片之后,白漓终于学会了不伤害红鱼的亲近方式。   她将大红鱼脱落的鱼鳞都攒了起来。   红鱼的鳞片晒干之后非常坚硬。   白漓学着白狸娘用石子做项链的模样,先将鳞片扣个洞,再用线将鳞片歪歪扭扭的串了起来,做成了一条莹光闪闪的鱼鳞项链。   这条鱼鳞项链有和尚的佛珠那么长,白漓将它小心的挂在脖子上,轻轻的拍了拍。   鳞片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石盆中的红鱼欢快的吐着泡泡,红色的大尾巴灵动的掀起一层层的水花。   水花朵朵漾开,化成了一颗颗大小不一的心形水泡。   白漓伸出手指,轻轻抚摸红鱼,嘴巴缓缓撅起,口齿不清的吐出了一个字:“……鱼。”   初次说出人话的白漓非常惊奇,她掐了掐自己的嘴巴,手指伸进嘴里摸了摸牙齿。   牙齿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么锋利,嘴唇微微张开的时候会呲出两颗长长的犬齿。   白漓反复的摸,口水都流了出来。   她擦了把口水,眼睛闪闪发光的盯着大红鱼,又一次叫道:“鱼!”   大红鱼像是回应她一般,“嘭”的从石盆中跳了出来,在空中翻了一个后空翻,鱼尾擦着她的掌心滑过,“噗通”跳回了石盆。   从此,白漓的生活中又多了一个事情,对鱼说话。   白漓的吐字并不清晰,有的时候说不明白了,就会烦躁的低吼。   可大红鱼不在乎。   反正无论白漓是吼叫还是说人话,他都听不懂。   但物种之间的不相通并没有妨碍到他们的交流。   白漓叽里咕噜的说着人都听不懂的人话,大红鱼在石盆里摇头摆尾的来回游动,一狸一鱼之间达到了一种堪称大自然奇迹般的和谐。   随着时间的流逝,说话支支吾吾吐字不清的白漓,口舌逐渐变得清晰。   她已经能用一句完整的语言,来说出她的想法。   白漓会对树林里的野鸡说:“站住!再跑我就把土豆塞你肚子里烤了!”   会对四下逃窜的兔子说:“你是自己出来,还是等我把你一家老小都掏出来?”   会对缥缈山上的野兽们说:“我衣服扯破了……让我看看你们几个哪个毛长,适合做外衣。”   ……   还会对石盆里的红鱼说:“疯鱼,那是你自己的鳞片,吃不得!……你分不清自己的粪便和虫子吗?”   红鱼的岁数大了,比从前更笨了。   时常分不清白漓给她捉的小黑虫和自己的粪便,嘴巴一张一闭,就“自产自销”了。   白漓这只野性难驯的巨型野兽,只有面对大红鱼的时候才能耐着点性子。   二日给它换一遍水,过几天就把石盆端出去让他晒晒太阳。   大红鱼数年如一日,见到白漓的影子,就像上了发条一般自动翻跳。   白漓只要一把手伸进水中,他就会凑过去帮她清理手指。   大红鱼是在一个夏日的清晨走的。   白漓像有心灵感应一般,猛地从床上翻滚而下,她睡觉的时候都会恢复野兽的模样。   白色巨兽两步就奔到了石盆旁。   石盆用的年头久了,外面生了一层厚厚的绿苔,带着一股潮气。   红鱼木木的望着白漓,圆圆的嘴巴缓缓的张开,再慢慢的闭合,它似乎想要表达什么,可是白漓不懂。   白色巨兽低垂着冰蓝色的眼眸,喉咙里发出阵阵低吼声。   整座缥缈山都仿佛笼罩在了一层浓浓的白雾之中,遍眼所及皆是一片朦胧。   大红鱼用最后一口气吐出了一个大大的泡泡,它在说:你,能吃了我吗?   白漓望着那个泡泡“啪”的一声碎裂,大红鱼的目光也失去了神采。   语言不通,导致的结局就是,白漓不懂大红鱼的心愿,不但没吃他,还把他埋了……   大红鱼活了整整五个春秋,在他们族群之中算得上是“喜丧”。   白漓又一次失去了她的朋友。   但与青草不同,或许是因为红鱼陪伴她的时间够久,红鱼的逝去,让白漓闷闷不乐了许多天。   她跑去河边抓了几只一模一样的鱼回来,一股脑的放进了石盆里。   很快她就发现,即使这些鱼长得像“他”,也并不是他。   他们不会见到她就跳出石盆,也不会轻咬她的指尖,更不会她给什么就吃什么,根本没有红鱼那么好养活。   白漓很生气,她知道,她想要的东西,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生气的白漓需要做些什么来发泄。   她把自己抓来的鱼全都捞了起来,狼吞虎咽的吃了个干净。   连根骨头都没剩。   ……   树林深处,一缕金光从大红鱼埋身的土壤中飘了出来。   它在森林中漫无目的地游荡,就像水中无根的浮萍。   混沌的神魂中飘过一缕缕白色的残影,毛茸茸的耳朵,银色的长发,呲出来的獠牙,冰凉的指尖……   金光飘啊飘,他要去哪?   对了,他要去找她,他想让她吃了他。   ……她为什么不肯吃了他?是因为他不够可口?   金光在树丛间慢悠悠的漂浮,略过树梢,略过野花,略过正在进食的肥硕野猪,略过……   金光停了下来……朦胧的意识中,金光忽明忽暗,他慢悠悠的往回飘,飘到了那头野猪的上方。   野猪正在吃落在地上的野果,它鼻头“哼哼”的耸动,嘴巴不住的咀嚼,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   这头野猪膘肥体壮,深灰色的肉体对食肉动物充满了诱惑力。   金光在夜空中反复闪烁……过了几息,他毫不犹豫的飞了下去,几乎是迫不及待的钻进了母猪的肚囊中。   金光的神魂深处,仿佛有个声音在不断的指引,告诉他……就这个了!快去投胎!   作者有话要说:  白漓:他不会回来了……   岁悠:哼哼哼,吧唧吧唧   ——————————————   岁悠:我可能是本书最没有男主光环的男主 第76章 8、一头猪   灰色的野猪在林子里吃着新鲜的嫩叶,长长的獠牙从嘴巴两侧延伸出去。   他离开野猪群三天了,独自踏上一头野猪的成长之路。   野猪性情粗暴,稍稍不如意就会用獠牙去顶对方。   尖锐的獠牙很容易将对方顶得肠串肚烂,从野猪心宽体胖的外表,很难看出他如此的残暴血腥。   可是他不同,他不怎么会动怒。   兄弟姐妹之间我撞你一下,你拱我一下,这种事情不足以让他发脾气。   从出生到现在,他的整体体重增加了几十倍,说一声膘肥体壮都不为过。   他不挑食,从腐肉到虫子,就没有他不吃的东西。   这种吃遍天下的架势,使得他的体格是兄弟姐妹中最强壮的。跑动的时候,浑身的肉都会随之颤动。   按照一头强壮雄野猪的猪生轨迹,他应该在接下来的一年达到性成熟,然后找一头雌性野猪,为整个野猪群的新鲜血液增砖添瓦。   然而他不是一头正常的野猪,从小的时候起就有些不一样。   他很喜欢白色的东西。   白色的花朵,蝴蝶,每每看到白狐狸,他都会忍不住跟过去,一路尾随白狐狸回窝……   每当这个时候,猪妈妈就会连忙赶上去,用嘴叼着他的尾巴将他拖拽回来,阻止他这种给食肉动物加餐的行为。   肥硕鲜美的小野猪对绝大多数野兽来说,都是上好的美食。   但随着野猪崽一天天的长大,他变得腰肥体壮,两根粗粗的獠牙能轻松扎死一头猛兽。理所当然的,他被彻底隔绝在了食肉动物的猎食名单之外。   除非走投无路,否则没有一头野兽会去挑衅正值壮年的灰野猪。   这头野猪明显感受到了野兽们对他态度的转变,他们望向他时,不再会贪婪的流口水,也不再会用想要袭击他一般的危险目光打量他,而是……夹起尾巴快速避开。   这让野猪非常难受。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仿佛调动不起一只食肉动物的兴趣,对他来说是天大的烦恼。   野猪妈妈和他的兄弟姐妹们不懂他的烦恼,并且认为他脑子有病。   等野猪结束了成长期,他告别了他的母亲和兄弟姐妹,开始了他的旅程。   野猪妈妈目送他一边走一边吃的渐行渐远,觉得他远离族群是一件好事情。   虽然他非常强壮,但他很不善于与他人分享,用大白话来说,就是喜欢吃独食……   不久之前,群中有一头年轻的母野猪向他抛出了橄榄枝,吃了一口他的食物。   母猪们都是这样,试探性的吃一口公猪的食物,公野猪只要不傻,都会让给母野猪,并暗暗的献殷勤。   可是这头野猪不同,当母野猪吃了一口他的嫩草后,他毫不留请的将母野猪拱翻了,呲着两颗獠牙道:“这是我的。”   母野猪:……   母野猪被撞得有点懵,它张了张嘴,道:“你不懂我什么意思?”   野猪是有点怪,但是并不傻,闻言他便明白了母野猪的意思,道:“……你没有白色的长毛。”   母野猪:……   灰黑色的野猪身上都是粗粝的黑色短毛,根本不会长白色的长毛。   野猪的这句话,就仿佛对一株草说,你怎么不开花呢,是一个道理。   对母猪来说,这句话的侮辱性就更大了,这头野猪不但拒绝了它,还是以一个十分荒谬的理由!   不出一天,所有的小母猪都知道了这件事。   因此,按照如此发展,这头野猪势必会在野猪群中打一辈子光棍。   野猪妈妈觉得他出去走一走也是件好事,说不定就能碰到一只长着白长毛的小野猪呢……虽然野猪妈妈觉得,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野猪从缥缈山的南山走到了北山,一路上,他遇到了白色的老鼠,白色的鸟儿,白色的兔子……可是都不是他要找的。他要找的白色更凶猛,更锋利。   ……   干净的石洞中,白漓幻化成人形坐在地面上,身上穿着的还是那条拼凑起来的衣裳。   她比夏日时又长大的许多,体格拉长,长着些软肉的四肢逐渐变得骨骼分明,修长漂亮。眉眼长开,出落成了一个带着大自然灵韵的美丽姑娘。   她正皱眉盯着五指微弯的右手,口中碎碎念着犹如古老咒语般的妖法。   随着口中法诀的唱诵,五个指甲的颜色逐渐加深,由白色转为灰色,直至变成黑色,指甲的尖端慢慢延伸。   “拉长!”   白漓控制着力道,黑色的指甲一点一点,犹如竹笋般拉长,长成了坚硬的兽性爪牙,足有一根树枝那么长。   白漓五指收拢,感受到身体中的力量在均匀的遍布于五根手指。   她小心翼翼的端着自己的右手站起身,就怕一不小心,右手就变回原样。   她走到了洞口,尝试着用右爪去抓了抓洞口的树干,在她的爪下,树干仿佛是枯叶堆成的,轻轻松松就被她掏出了一个缺口。   白漓舔了舔嘴唇,冰蓝色的眼睛里泛着兴奋的光芒。   她又尝试着用爪子去抓坚硬的岩石。   以往经常会剐蹭她皮肉的岩石,此时变得就像是一块软塌塌的油脂,白漓用爪子一抓,石头就被她掏了心。   白漓继续挖,不知不觉就挖出了一个石盆的形状。   白漓愣了愣,右爪就忽的变回了正常的手。   只要心神稍稍不稳,爪子就会变成原型,一双十指修长的白手。   白漓抬起石盆,将它放在洞口的阴凉处,那里已经有了三个相似的石盆。   她每次练习用爪子掏石头的时候,都会无意识的把它们掏成石盆。   白漓拍了拍手上的灰,正打算继续练习,就听到了草丛中窸窸窣窣的声音。   她动了动耳朵,看了过去。   石洞周围基本没有动物会来光顾,无意中闯入的,都是一些没有脑袋的小虫子。   杂乱的绿草间,透过层层间隙,白漓看到了一双眼睛。   眼睛又黑又圆,圆圆的眼眶周围长着粗粝的灰色短毛,长长獠牙从眼睛下方的长嘴中呲了出来。   是一头野猪。   森林里的所有动物都在白漓的狩猎范围,野猪当然也算在内。   但这头野猪有些不一样,他望向她的眼神,让白漓莫名的熟悉。   莫非她在树林里见过他?   白漓倏地变回原形,将衣服叼起,白色巨兽抖了抖长毛,颇具威胁力的眸光与野猪对视几秒,喉咙里发出阵阵低吼。   这是野兽的警告。   她在警告这头野猪,不要踏进她的领地。   若是识相的动物,此时就应该立即掉头离开,还要庆幸自己捡回了一条小命。   白漓甩了甩尾巴,准备转身回石洞。   就见草丛里的野猪突然撒开蹄子,向她奔了过来。   白漓冰冷的眸子盯着这头野猪,常年走在食物链顶端的她用爪子蹭了蹭地面,就像在漫不经心的擦拭着自己的兵器。   野猪的奔跑速度很快,随着大步伐的跨越,他口中发出了“呼哧呼哧”的喘息声。   就在距离白漓五步远的地方,野猪停下了脚步。   在白漓审视的目光下,他低下头,从嘴里吐出了一颗杏。   他用爪子轻轻一踢,沾着口水和泥土的杏就滚到了白漓的脚下。   白漓猛地向后一退,狐疑的盯着眼前的果实。   就是一颗普普通通的熟杏,因坠下地面而摔得裂了口,雪上加霜的是,上面还沾着野猪的口水,和他参差不齐的牙印。   裹着一路滚动的泥土,到了她的脚边。   这是什么意思?   白漓没有动那个杏,她微微眯了眯冰蓝色的眸子。   对面这只野猪身上没有妖气,就只是一只普通的野猪。   但据她所知,没有一头野猪会与其他野兽分享食物,尤其这头野兽能要了他的命。   ……   半日前,野猪途中口渴,他顺着水声,找到了一条清澈的河流。   喝着清凉的河水,看着河中游动的鱼虾,他感受到了一种熟悉。   他茫然的内心莫名升起了某种期待,他顺着河流不断的向树林深处走去。   浓密的高草遮挡住了前方的视线,他在草丛中穿梭前进,嗅到了杏子熟透的芳香。   杏子又软又甜,他哼哧哼哧的连吃了四五个。   他大耳朵扇了扇,叼着最后一颗没吃完的杏往前走。   他胖胖的身躯穿过绿油油的青草,透过杂草交织的缝隙,他看到了一个生物。   一个长着满头银发的美丽生物。   野猪愣住了,他不由自主的向着那个生物走了过去,像痴汉一样窝在草丛里窥探。   对方非常敏锐,很快便注意到了他,下一秒,这头美丽的生物就变成了一只白色巨兽,蓬松的发毛在风中微微飘荡。   野猪瞬间头脑一片空白。   他仿佛找到了自己生存的意义。   他忽略了对方警告的低吼,四肢不受控制的奔了过去。   因为他满心满眼都是她。   想起嘴里叼着的熟杏,野猪停下脚步,将杏子放在地上,讨好般的踹了过去。   他从来没有分享过食物,但他想分享给她。   如果她想,他可以把这身皮肉都给她当食粮。   然而,在白漓眼中,就是一头野猪在冲她不住的拱鼻子,还一边流着口水,一边发出“哼哧哼哧”的可疑声音。   白漓终于意识到这种熟悉感是从何而来了。   这股不怕死又不要脸的劲儿,和某条鱼太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岁悠:这就是爱   白漓:……这是变态 第77章 9、一束花   即使这头野猪给她的的感觉与那条鱼再像,他也不可能是那条大红鱼。   白漓不想吃这头野猪,她警告般的呲了呲牙,转身往山洞走。   野猪见她不吃杏,便上前两步把杏吃了,然后,没脸没皮的跟在她身后,非常自来熟的想跟她一起回山洞。   白漓:……   她停下脚步,转过头冲着野猪怒吼,意思是,识相点,滚!   野猪甩了甩大耳朵,鼻子一耸一耸的,也不知道他听没听懂。   白漓恼怒的伸出尖锐的爪子,用力挠向一旁的树干。   树干上就留下了三道深深的爪印。   她用行动来警告他,她不是说着玩的,他若再跟着她,她就会狠狠的给他一爪子。   野猪凑到树干旁,耸动脖子嗅了嗅她留下的爪印,在白漓不可置信的目光下,他还伸出舌头舔了舔。   白漓:……   白漓突然升起一种很荒谬的想法,她似乎对这种得了疯病的动物,有种莫名的吸引力。   当然,不止是动物,她想起了自己幼时的青草朋友。   现在想来,那株草也不太正常。   这样的想法让白漓更焦躁了,她呲出牙齿,冲着野猪一通吼叫,来表达她的愤怒。   就见野猪认真的听着她的吼叫,在她吼完之后,他吧唧吧唧嘴,学着她的样子也叫了起来,虽然野猪的叫声是:“哼哼哼。”   白漓:……他是在挑衅?   野猪来的一路上,见到了许多鸟儿。   成双结对的鸟儿非常喜欢“对叫”。   先是一只鸟儿激动的引颈高歌,听到叫声的另一只便会跟着叫起来,两只鸟就会并排站到一条树枝上,给彼此亲昵的用嘴叼毛。   野猪模仿鸟儿,对着美丽的白色巨兽哼哼哼。   白色巨兽的吻部拱起,呲出尖锐的牙齿。   这是一头野兽爆发前的预兆,但野猪不在乎。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从小就有一个执念。   如果要死,他想死在一只凶猛的白色巨兽口中。   当一只动物不再惧怕死亡,它就天下无敌了。   直接表现方式,就是极度的不要脸……   撅着肥硕的大屁股,他哼哼着向白色巨兽走了过去。   迎接他的,是白色巨兽的滔天怒火!   白漓扑了上去,毫不留情的挠了他两爪子,直接把他肥硕的身子挠得皮开肉绽,尖锐的牙齿咬住他肥大的耳朵,一次就给他穿了三个耳洞……   再往前咬一口,这头野猪的喉咙管就会被她咬开。   但白漓停下了进攻的动作。   因为她发现身下的这头野猪不躲不闪,仿佛一点都不怕疼。甚至还胆大包天的嗅了嗅她侧腹的毛发,小心翼翼的收敛着自己的獠牙,怕刺到她一样。   白漓愣了一下,她不知应该惊讶于这头野猪对她的冒犯,还是他不怕死的疯劲儿。   野猪冰凉的软鼻头蹭了蹭她的侧腹,非常陶醉的哼哼哼,还流出了两道口水。   白漓猛地推开他,跳到了一边。   野猪耳朵和背部的伤口都很深,鲜血淋漓的外翻着。但野猪一点也不在乎,他回味似得动了动鼻子,又向白漓的方向走了过去。   身上的伤口随着他的走动不断的流血,沥沥拉拉,滴答滴答。   白漓的爪尖上还沾着他的血肉。   白漓缩了缩爪子,冲着野猪吼叫,意思是,不许过来了!   野猪感受到了白漓的抗拒,他停下了脚步,身后的尾巴停止了摆动,看起来竟有点可怜兮兮的。   白漓烦躁的挠了挠地面。   她好好的在山洞外练妖法,草丛里就跳出来了一头疯猪。   吓唬不好用,咬他也不走,她吼他,他居然还表现得很可怜。   ……这头野猪真是太无耻了。   是不是皮厚的动物,都不怎么懂得羞耻?   白漓甩了甩脑袋,快步走回洞中。在山洞中舔毛的白漓感受到野猪光明正大的偷窥,灼热的视线让她忍不住数度冲着他怒吼。   但并没有用。   野猪呆呆的望着她,就像脖子断了,只能维持这个姿势一样。   白漓变成人形,拿过一旁狐狸爹做的栅栏,挡在了洞口。   白漓打算忽视那头野猪,说不定过两天,这头疯猪就找到了其他吸引他注意力的东西。   虽然白漓隐隐觉得,这头野猪有可能会像大红鱼一样,就此黏住她……   把他吃了?   白漓甩甩头。   她不想吃他。   第二日,白漓走到洞口,透过洞口的栅栏向往望。   就对上了一双又黑又圆的大眼睛,正在一眨不眨的向里窥探。   这要是普通生灵,估计得被吓够呛,胆子小点的,准得被吓昏。   而白漓是直接怒了。   她推开栅栏,把伤痕累累的野猪又打了一顿。   野猪不躲,哼哧哼哧的嗅她皮毛的味道。   白漓索性回山洞变成人形,披上碎布,出来用脚踹他:“滚!”   白色皮毛的白漓很美丽,人形的白漓也很漂亮。   野猪把软乎乎的鼻子贴到白漓光滑的小腿上,像水蛭一样吸取她的味道。   白漓头冒青筋,一脚就把他踹出两米远,野猪肥硕的身子一路滚动,撞到树才停了下来。   他被撞得有点懵,甩了甩大脑袋,颤颤巍巍的晃了晃,又迈步向白漓奔了过去。   野猪皮糙肉厚,又是少见的肥硕,就像一团无骨肉一样,非常耐打。   白漓打累了,就回山洞休息,野猪就趴在洞门口守着她。   从这往后,一狸一猪就开始了奇奇怪怪的邻里生活。   白漓发现这头野猪非常懒,若不是维持生命的必要事情,他似乎能一直睡下去。   野猪很中意洞口摆放的石盆。   有一次下大雨,待雨停了之后,石盆里就被蓄满了水。野猪走到石盆旁,将整个脑袋塞了进去,好悬没憋死自己。   他把头从水中□□,舔了两口盆中的水,往后就一直用这个石盆喝水。   彻底把石盆变成了食盆。   白漓若有所思的看了眼疯猪和石盆,野猪感受到她的视线,“唰”的扭转脑袋,没脸没皮的凑了过来。   挨了白漓一顿打才消停。   野猪什么都吃,他很快就在周围发现了许多棵可口的果树。   于是,白漓便经常会在洞口看到果子。   野猪似乎知道白漓嫌他脏,便用鼻子将果子拱到大叶子上,拖回洞口。一路上叶子磨碎了许多张,他一点也不嫌麻烦,还乐此不疲。   刚开始白漓没动。   她以为她只要无视,疯猪就会停止这种莫名其妙的行为。   但疯猪就是疯猪,执着的贯彻始终。   白漓不吃,野猪就跑过去吃掉。   第二次看到鲜果,还是会给白漓拖回来。   十几次之后,某日,白漓弯腰拿起地上的果子,在野猪的注视下,将果子放进了嘴里。   很甜。   野猪开心极了,长鼻子一拱一拱,眼瞅着就要凑过来。   白漓冷冷的瞥他一眼,道:“滚。”   被白漓骂,野猪也很开心,他长长的獠牙蹭着树干,又圆又大的眼睛腻歪歪的瞧着白漓。   礼尚往来,白漓吃剩的碎肉和残渣都会扔给野猪。   野猪就像垃圾回收站一样,全都吞进肚子里。   不下雨的日子,白漓就会往石盆里注满清水。   白漓给他添水,野猪就会晃头晃脑的哼哼哼,再给白漓拖回来更多的果子。   白漓一度怀疑,这头野猪是不是母的,才会母性大发的经常给她弄吃的。   直到野猪性成熟,来到了发青期。   白漓才确定,他是一头公野猪。   那段时间白漓打他的次数更勤了。   野猪只要一冲她哼哼,她就揍他!   被白漓揍,成为了野猪发青期唯一的慰藉。白漓撵他,冲他吼,把他赶到树林里。   不过一会,他就又会没皮没脸的跑回来。   鸡飞狗跳中,野猪结束了伤痕累累的发青期。   这日,白漓坐在洞口吃烧鸡,她爪子运用的越来越熟练了,即使稍微分神,指尖也不会缩回去。   细细碎碎的声音传来,白漓嘎嘣嘎嘣的咬着鸡骨头,就见野猪的屁股先从草丛中挤了出来。   白漓:……   她又想踹他了。   野猪倒退着,慢慢的退出草丛,哼哼唧唧的转过身。   白漓才看到,他威风凛凛的长獠牙下,嘴中叼着一把红灿灿的花。   野猪慢悠悠的走过去,将红花放到了白漓的身前。   白漓啃咬鸡骨头的动作停了下来。   她在想,如果这头疯猪是只妖的话,他的人形应该是什么样子?   一定是长着粗重的毛发,壮硕魁梧的身子,一脸呆相。   这种红花的花蕊很好吃,甜甜的,吃完整个嘴唇和舌头都会被染上水润润的红色。   白漓吃光了整整一束花蕊,野猪凑过去,望着白漓红润润的嘴唇,将剩下的花瓣都吃了。仿佛他吃的不是花瓣,而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见白漓心情不错,野猪试探性的舔了舔她赤着的脚底板。   白漓没踹他,就是瞪了他一眼,以示警告。   野猪又试探性的舔了舔她的小腿。   果不其然,又被揍了。   与此同时,缥缈山的山脚下,来了几个修仙打扮的男子。   “师傅,就是这里了,缥缈山。”一个年约三十余岁的蓝衫男子望着烟雾缭绕的高山道。   “师傅,您说我们此次一定能抓到那只小妖吗?”另一个年岁相仿的绿衣男子对三人中最年长的人问道。   段空真人捋了捋长长的黑胡须,笑道:“不错,按时间来算,那个小畜生应该还没有出山,现在正是抓她的好时候。”   蓝衫男子喜道:“抓了这个小畜生,掏了她的妖丹来享用,师傅的修为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绿衫男子连忙道:“不但要挖她的妖丹,还要用她来引那一对畜生现身,师傅,您说我说的对不对?”   段空真人赞许的点了点头。   他想要那一对孽畜的妖丹太久了。   可是那对孽畜的妖法太厉害,一不小心就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他才想抓了他们的子女来引他们现身,倒时设下天罗地网,来个一网打尽。   妖怪的妖丹不但可以练兵器,还可以提升修为,乃是大补灵药!   那些道貌岸然的真人修士们惺惺作态,都不屑他的如此作为。但他不在乎,妖怪这种东西,在他眼中和普通牲畜并无二样。   为了他的修为大业,皆可杀。   作者有话要说:  白漓:我为什么总是吸引奇奇怪怪的东西   作者:是他是他还是他   ——————————————————   待猪猪领便当,还有一世动物,就变成人了   不用着急,岁悠这个性子,可以想象他变成人是什么样子…… 第78章 10、一伙人   白漓最近发觉,习惯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   当她一旦默许一头野猪住在她的洞口后,这头野猪便会得寸进尺的侵占她的生活。   比如说,一开始她只允许野猪呆在离她五步开外的地方,不知从何时起,野猪一点一点的缩小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到如今,这头膘肥体壮的肥猪都敢堂而皇之的在她脚边打瞌睡。   她记得第一次,野猪在她脚边睡觉的时候,她一脚把它踹飞了出去。   但是这头野猪,似乎不懂什么叫“教训”。   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在白漓的忍耐度上反复横跳,直到某一天白漓懒得踹他了,便默许了这种行为。   日子久了,就会变成一种习惯。   现在白漓偶尔还是会踹他。   但对野猪来说,白漓踹他的动作仿佛在跟他开玩笑一样,他还能翻个身,让白漓继续踹。   白漓:……   每当白漓对他这种无耻行径瞠目结舌时,她就会对自己说。   她是只妖,有成熟的思想,还能看懂人世间的书籍,跟他这种畜生不一样,不用在意。   有的时候自我劝慰不管用了,她就会跳到野猪的身上,骑在他脖颈上捶!   野猪开心坏了,白漓打他的痛楚很容易就被忽略了。   他驮着白漓,欢快的跑进树林,带白漓去看他最近发现的果树和漂亮的花朵。   树林里的小动物和小妖怪们对这个动物搭配啧啧称奇。   白狸妖想要个坐骑,他们可以理解,但为什么偏偏是只猪呢,野鹿野马不好吗?   野猪快乐的哼哼哼,看到熟透了的果子,还有漂亮的花朵,他就用牙齿叼起,甩到身后。   这是个技术活,一不小心就容易把果子甩到白漓的脸上,熟透了的果子便会摔成一滩果泥。   白漓抹掉脸上的果泥,咬牙切齿的忍住杀猪的欲望。   不知何时,野猪托着她出去逛,也成了一种习惯。   有的时候白漓不想去林子里逛,野猪就会特意惹她生气,舔舔她手啊,用凉凉的肉鼻子蹭她的腿啊。   等白漓气的跳到他身上,野猪就会连跑带颠的冲进树林,途中若遇到动物,野猪还会显摆似的托着白漓转一圈。   白漓不懂他的这个动作,单纯的以为他就是多动。   白漓很快便发现了野猪故意逗她生气这件事,她偏偏不想如他所愿。   野猪舔她手,她不动。   野猪蹭她的腿,她忍着。   对于白漓的大度,野猪简直眉飞色舞,胆大包天的去嗅她侧腹的毛发。   白漓怒了!   她发现,无论她是冲他发脾气,还是忍受他的“骚扰”,他都很开心。   白漓不懂,莫非这是他的发青期后遗症,真把她当成了小母猪不成?   白漓不会知道,无论他托生成什么,他都会因为她的注意而欢喜。   缥缈山中的一片祥和,在一个午后被打破了。   山中的飞禽走兽纷纷四散开来,林子里遍布动物们惊慌的鸣叫声。   修仙之人很少有不知道狐狸白狸夫妇的。   这两只大妖从不为非作歹,一心一意修炼,游历四方。   当初有眼馋他们妖丹的修士,趁着白狸娘产子的时候善闯缥缈山,落得了一个修为尽失的下场。   所以渐渐的,便没有人再敢来缥缈山。   段空真人是听闻他们又生了幼崽,并且已经离山,这才动了歪心思。   他想趁着幼崽还未出山,捉了她,来个一石二鸟。   缥缈山中的小妖们不少,他们借着狐狸夫妇的名头,躲在这深山之中修炼。   他们没有什么野心,也没有什么恶意,就只是想找个安身之所罢了。   段空真人进了缥缈山,就仿佛进了自由市场。   他眼底泛着贪婪的光,吩咐两个弟子道:“将小妖统统抓了,一只都别放过。”   山下小妖们的惨叫声传到了山顶,白漓耳尖动了动,从爪子上抬起毛绒绒的大脑袋,警觉的望向山下。   随着她的起身,野猪也晃晃悠悠的抬起肥头大耳,冲着白漓哼哼。   白漓抖了抖身上的毛,她有种不好的预感。   上一次缥缈山中响起此起彼伏的惨叫声,还是她幼时不懂事,掏熊仔吃的时候。   应是有什么人进了缥缈山。   白漓焦躁的来回踱步,山间凄厉的叫声,就仿佛是一道道催命符,在催促着她快些逃跑。   直到她听到了一个声音,在凄厉高声喊道:“快逃!有人在捉妖!”   下一秒,那声音就变了调,像是野兽临死前的悲鸣,响彻了整座缥缈山。   白漓后脊的长毛都立了起来,她瞪圆了冰蓝色的眸子,怒吼着向山下跑去!   狐狸爹曾经说过,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好人,也有人面兽心的坏人。   他们会虐杀妖怪,比畜生还没有人性。   爹娘也曾经告诫她,不可杀人。   白漓在树丛间飞快的奔跑,野猪哼哧哼哧的跟在她的身后,很快就被她甩下了一大截。   小妖们嚎叫的声音越来越近,惨厉的尖啸让白漓心神震动。   穿过一片草丛的遮掩,白漓看到了让她目眦欲裂的景象。   数只松鼠妖的尸体被随意的丢在地上,他们的腰腹中央都被开了一个巨大的血洞。   一只松鼠的尾巴和脚趾还在微微的颤抖。   应是活生生被挖了妖丹。   看到白色巨兽现身,段空真人笑着将手中的狐妖尸体扔了出去,从怀中掏出手帕,擦了擦满是鲜血的右手。   很自然的道:“本真人还以为你吓得躲起来了。”   白漓头部压低,做出攻击的姿势,尖锐的牙齿从口中呲了出来,从喉咙里发出野兽的低鸣。   她从未感受过如此愤怒。   大自然自有一套生存法则,优胜劣汰,物竞天择。   那是没有人类情感的生灵们,为了存活所做出的选择。   食肉动物们会尽量让食物感受到最少的痛苦,心存敬畏的吃下每一口血肉。   这与有目的的虐杀是不同的。   白漓没有见过人类,她只见过人形的狐狸爹与白狸娘,最多加上她自己。   狐狸爹说,人是多种多样的,非常有意思。   会降妖法术的人类也不尽相同,有善良的,势必就会有狡诈的。   白漓有野兽敏锐的直觉,眼前这个人类,让她感受到的只有贪婪与邪恶。他只是那么望着她,就让白漓感受到了强烈的威胁感。   “师傅!”蓝色衣袍的修士从木盒里面掏出一截困妖绳,递给段空真人。   段空真人的困妖绳是用百年妖兽的鲜血浸泡过的,对于白漓这种不出百年的小妖来说,根本无法抵挡。   “小白狸,过来。”段空真人左右手拉开困妖绳,笑着向白漓走了过去。   困妖绳上传来的血腥之气让白漓很不舒服,她下意识的想要躲开,怒视着段空真人,后爪慢慢的向后退。   段空真人笑的更加得意,他说道:“世人都说你爹娘是仁义双全的大妖,可你为何如此胆怯,就连这一截困妖绳都怕?”   白漓闻言停下后退的脚步,她想变成人形,伸长她的利爪,将眼前这个长胡子老头撕成碎片。   可她还是修炼不够,心智不稳导致连人形都化不得,更别提用兽型施展长长的尖爪。   段空真人见她停下脚步,奸诈的一笑,右手在身后做了个手势。   蓝衣男子与绿衣男子看到手势后,双手做印,同时从左右两方向白漓跑去。   白漓警觉的看向三人,察觉到事态不对,转身就想逃跑。   她刚转过身,随着蓝衣绿衣修士的念咒,白漓的前方出现了一道由黑线交织成的密网。   白漓猛地撞向密网,才发现那网上萦绕着许多黑色烟雾,就像在燃烧着的黑色火焰。   黑色火焰与白漓毛发相交接的地方升起烧焦的黑烟,一阵阵烧灼的剧痛传来,白漓忍不住弯曲四肢,将烧焦的皮肉在地上来回摩擦。   黑色的火焰仿佛有生命般,无论白漓怎么磨蹭都不会熄灭。直到燃烧的部位被蹭到血肉模糊,那一团火焰才渐渐消失。   白漓狼狈的趴在地上,她现在身后是黑色火墙,左右两边是蓝衣与绿衣,迎面向她走来的是不断大笑的段空真人。   白漓颤颤巍巍的爬起身,勉强做出攻击的姿势。   她知道,今天她怕是无法全身而退。   既然这群修士想要她的妖丹……白漓努力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自己的妖丹周围。   她宁可自爆妖丹,也不会让他们讨到便宜!   “不愧是那两只孽畜的孩儿,死到临头都没有气软。”   段空真人抖了抖困妖绳,笑着道:“以防你咬人,本真人得先把你给绑起来。”   段空真人右手一甩,困妖绳便飞了出去,白漓想要闪躲,然而那困妖绳对妖物来说是相生相克的物件。   对付大妖,需要用八重缚妖索穿过他们的脊椎骨,才能禁锢得了他们的行动。   可是对小妖来说,一截困妖绳就能让他们动弹不得。   眼看着困妖绳向她扑来,白漓准备要自爆妖丹之时,姗姗而来的野猪从黑火网中一跃而出。   烧焦的黑火在他全身游走,瞬间飘出了一股浓浓的烤猪香味。   原本应该束缚住白漓的困妖绳,阴差阳错的绑在了他的身上。   可野猪就是一头普通的野猪。   对于妖怪有用的困妖绳,对他来说就是一截泡过血的绳子。   泡了妖怪之血的困妖绳虽然加大了对小妖的杀伤力,同时不可避免的染上了浓浓的妖气。   黑火只燃烧妖物,对于普通的动物,他就是一团普通的明火。   段空真人眼睁睁的看着他的特级困妖绳,出场还没到一刻钟,就在烤野猪的身上被黑火点燃了……   这么宝贵的困妖绳,不但用了咒法加持,又在百年妖血中浸泡了九九八十一天。   为了防止妖血在夏天放酸,他还找了个阴凉处,让蓝衣绿衣轮流拍蚊子。泡晒好之后,又花二百两银子买了个拉风的镶金檀木盒收纳。   由于困妖绳上的妖气太过厚重,没等段空真人反应过来,这截绳子就被烧成了渣渣,风一吹,就飘走了……   蓝衣绿衣:……   这头猪,哪儿蹦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段空真人:我的法宝……就这么草率的没了?   作者:啊,你以为呢,我这是甜文!快点换衣服,去演下一场!   段空真人:……我想问问,我还有几场戏?   作者翻翻大纲:你下场领便当。   段空证人:……作者啊,我也会爱的转圈圈,也会男子跳水,要是观赏性不够,我还可以男子三人跳水   作者:快去演下一场!松鼠群演身上的血浆都要干了! 第79章 11、一只魔   野猪在地上打了个滚,强行扑灭了身上的火焰。   散发着烤猪香气的他小跑到白漓的身边,用大脑袋拱了拱白漓的头。见白漓伤痕累累,野猪难受的哼哼起来。   他不敢去舔白漓身上的伤口,焦急的长鼻子一耸一耸。   白漓任由他的肉鼻子蹭着自己颈边的毛发,安抚般的从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对面的段空真人愣愣的看着飘远的黑灰……   他珍贵的困妖绳,就这么没了?   绿衣蓝衣知道这截困妖绳对师傅有多么重要,两人对视一眼,没人敢上前说话。   段空真人怒视着眼前的野猪,咬牙切齿道:“老子要宰了你这个畜生!”   白漓用头撞了撞野猪,用低吼声催促他赶紧离开。   这段空真人有些能耐,想杀一只普通的野猪可谓是易如反掌。   但野猪并没有离开,他反而往前走了两步,挡在了白漓的身前。   粗长的獠牙上翘,凶猛的野猪后腿猛地一蹬,就向段空真人冲了过去!   白漓想制止他,立即高声喊道:“疯猪,快跑!”   野猪从来没听过白漓的话。   无论是白漓让他离远点,还是不许他嗅自己的味道……似乎白漓说什么,他都充耳不闻。   那对大耳朵仿佛就是个摆设。   见白漓想要跟上去,蓝衣绿衣连忙从怀中掏出预备的普通困妖绳向白漓甩了过去。   白漓忍着疼,拖着残躯慌忙躲开,蓝衣绿衣再次甩动困妖绳,白漓只得打起精神应对,无暇再去顾忌野猪。   此时,段空真人从法宝囊中掏出长剑,向着一路疾驰奔来的野猪甩出了一道凌冽的剑意。   野猪的战斗力连白漓都不及,更别提手拿长剑的修士。   剑锋贴着地面滑过,从下至上,只听野猪一声嚎叫,一道由腹部延伸而上的刀口将他开了膛。   段空真人狞笑道:“竟敢毁了本真人的困妖绳,定让你不得好死!”   野猪鲜红炙热的血从肚囊中喷出,洒在了黄色的土地上。泥土吸收了红色的血液,晕染成了一道笔直的黑色血痕。   听见野猪的叫声,白漓不顾向她甩过来的困妖绳,猛地转头看向野猪。   那一片红色像是火山喷发后的岩浆,灼伤了她的眼睛。   两条困妖绳趁机盘旋而上,牢牢的捆绑住了她的身体,体内的力量瞬间流失,就连迈一步都变得困难。   白漓伸长脖颈,喉中无意识的发出悲鸣,野兽绝望的嘶吼声让整座缥缈山都震动了。   鸟儿们拍打翅膀,飞翔到了空中,从嗓子里挤出了乌鸦般的沙哑鸣啼。   即使被开膛破肚,野猪也没有停下进攻的脚步,他怒目圆睁,高昂着粗壮的獠牙,不畏惧死亡,也不惧怕痛苦。   没有什么能停下他的步伐。   段空真人笑着道:“你若是只妖,或许还能有一番造化,可惜啊,就是一头野山猪。”说着,他高高抬起了手臂。   白漓冰蓝色的眼眸圆睁,眼前的一切仿佛都慢了下来,她能清晰的看到段空真人每一个动作的变化,他这次要劈的,是野猪的脖颈。   刹那间,围绕着妖丹的妖气重新流动了起来,缓缓的汇入白漓的四肢百穴。   在绿衣蓝衣惊恐的目光下,白漓身上的毛发迅速缩短,毛茸茸的大脑袋变成了一颗小小的头颅。   十指的指甲以惊人的速度飞快的延长,变得又黑又粗,泛着血气汹涌的寒光。   “师、师傅!”   蓝衣惊慌失措的大叫,他们跟着段空真人抓过这么多次妖,太了解如何衡量一只妖的战斗力。   困妖绳奈何不了的,绝不是泛泛之辈。   段空真人还在忙着杀猪,听见弟子的叫嚷,他分神看了一眼,随即惊叫道:“还愣着做什么,快冲上去杀了她!”   蓝衣无措的问道:“师傅,那,那妖丹怎么办?”生挖的妖丹和死后的妖丹,功效相差甚远。段空真人:“先别管妖丹!”   白漓现在的状态,和她娘亲白狸娘太像了。   段空真人还记得当年白狸娘手撕三大道士,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一个不好,就得交代在这!   绿衣蓝衣只得硬着头皮,掏出长剑冲了上去!   他俩向来都是跟在段空真人身后狐假虎威,没有什么真本事,突然让他俩对付大妖,直接就乱了阵脚。   绿衣不禁想,这困妖绳在她身上怎么一点都不顶用啊!   白漓突然化成人形,身上没有衣服,只有两节困妖绳。方才止住她动作的困妖绳,现在就如两条普通的草绳。   白漓扯过困妖绳,像衣服一样缠在了身上。   娘亲曾跟她说过,不可杀人。   人杀人,要入十八层地狱。   妖杀人,罪加一等。   可白狸娘忘了,三个孩子中,白漓的兽性最凶猛。   野兽不懂得仁慈,更不懂得宽恕。   他们只知道以牙还牙。   浓稠的红膜从眼底升起,遮挡住了白漓蓝蓝的眼珠。   她没有理会左右而来的蓝衣绿衣,而是直接冲向了段空真人。   爹娘的话语在她脑中不断的重复闪现。   “漓儿,穿衣服的人,不能吃。”   “妖不可吃人!”   幼年的白漓懵懂的问:“那要是吃了呢?”   白狸娘叹了口气,无奈的重复道:“轻则畜生道轮回百年,重则灰飞烟灭,漓儿啊,杀人是要赎罪的。”   见白漓向他扑来,段空真人疯狂的挥舞起长剑,嘴里喊着:“绿衣!蓝衣!快拦住她!”   白漓轻轻的呼出一口气。   周边的空地上,横躺着数具被生挖妖丹的妖怪尸体。   被开了膛的野猪还在努力的奔跑,但他的速度越来越慢,腹内的一窝肠肚,撒在了他来时的路上。   白漓呲出尖锐的獠牙,在段空真人惊惧的目光中,她愤怒的吼道:“即便要赎罪,我也要杀!”   白漓拱起五指,直直的掏向段空真人的胸膛,丝毫不畏惧他的剑锋。   你开他胸腹,我便要掏你心肠。   段空真人一边喊着:“别过来!”一边发疯般的劈出四五道剑意。白漓的肩膀上,一条伤痕深可见骨,她丝毫没有手软,用力的将指甲牢牢地扎入他的心脏!   反而是绿衣蓝衣,被段空真人胡乱劈砍的剑意弹了出去,喷出一口鲜血。   温热的血,从段空真人的胸膛喷溅而出,殷红了白漓如雪的双颊。   段空真人的嘴巴张张合合,瞳孔逐渐扩散,不敢置信的看向自己被掏空的胸口。   白漓掐住段空真人的心脏,一点点的向外拉扯,就像他生生挖掉了妖怪们的妖丹时一样。   “松,松手。”段空真人双目放空,木木的呢喃着。   血肉撕裂的声音与生食动物血肉时的咀嚼声非常像。   蓝衣绿衣早就吓得两股战战,跌坐在了地面上。   段空真人的心肺被掏空,他徒劳的捂着自己空空的胸腹,身体向后倒了下去。   “你,你可知,妖杀人,是会入魔的!”绿衣颤抖着说道。   段空真人的鲜血染红了白漓银白色的长发,她缓缓的张开嘴,在蓝衣的尖叫中,洁白的牙齿紧紧的闭合。   她仿佛在吃鲜嫩多汁的蜜桃,而不是段空真人仍带着余温的心脏。   充沛的血水如桃汁般一涌而出,白漓一口一口,咀嚼的声音就像入魔的前奏,绝望的响在绿衣蓝衣的耳侧。   “入魔,有何惧?”白漓淡道。   妖物入魔,别说是轮回投胎,就连畜生道也下不得,最后必定会消散在这天地间。   奔跑的野猪不知何时已经倒在了地上,望着她的方向,长长的鼻子有气无力的耸动。   他肚子里的脏器已经流空了,不知是什么样的力量才支撑他走到了最后。   白漓吃完最后一口,舔了舔嘴唇。   她慢慢将野猪流出的肠肚都捡了起来,捧着软乎乎的肠子,白漓蹲下身,摸了摸野猪渐渐转凉的鼻头。   白漓知道,就算野猪没有被开膛破肚,他从火墙里钻出来,全身的皮肉都熟透了,也活不久。   野猪回应似的蹭了蹭她的手,黏糊糊的哼哼起来,只是声音要比以往虚弱许多。   白漓想把他肚子里流出来的东西塞回去,又怕这样会弄痛他。   她想了想,轻声说道:“我把你吃了吧……吃在我肚子里,你就又完整了。”   野猪的眼睛忽然亮了,他昂起头颅,像是使出了生命中最后一股力量,道:“嗷嗷嗷!”   白漓没笑,她张开嘴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蓝衣和绿衣看到她这个样子,更是觉得这只白狸妖要入魔了,两人相互搀扶起来,就想逃跑。   然而,等他们刚站起身,就看到了树林周围一双双泛着寒光的眼睛。   整座缥缈山的妖怪都听到了这里的打斗声,不约而同的聚集而来。   白漓仿佛没听到身后的吵闹,她专心致志的吃着口中的肉。   野猪肉又硬又柴,一点都不好吃。   她从傍晚吃到了天黑。   野猪早已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一缕黄光从他的身体中升起,颤颤巍巍的飘在空中,凝望着趴在一滩血迹中的白色巨兽。   这缕金光花了三世的时间,终于得偿所愿,被这只白色巨兽吞噬的干干净净。   可他并不满足。   甚至感受到了深深的悲伤与空虚。   金光迷惑了,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死后的神魂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多做停留,他一步三回头的飘到了天上。   金光在空中闪烁,了无生趣的飘荡。   他飘过河流,飘过了山间小路,飘到了灯火通明的人间小镇。   他看到了一只黄狗。   黄狗陪在主人的身旁,摇头摆尾好不快活。   金光懵懂的神魂深处,非常不靠谱的归纳总结道……原来,他就像这条大黄狗一样,只是想陪在她身边罢了。   ……那他再陪她一世,是不是就可以了却对她的执念了?   金光缓缓坠落,他原本应该落在大黄狗的腹中,谁知突然蹦出来了一条小黑狗,拦腰就给他截胡了……   金光还没来得及挣扎,就被小黑狗吸进了身体中。   小黑狗眼睛大大的,耳朵尖尖的,小巧玲珑,十分可爱。   短短的黑毛,皮包骨的身材,常年一副吃不饱的样子。   这种狗,品种叫做吉娃娃……   缥缈山之上,白漓在林中苏醒。   她踏过绿衣与蓝衣的残躯,眼中的红膜渐渐脱落,恢复到了蓝色的眼仁。   脸上的血痕已经风干,白漓扯过地上染血的碎布裹在了身上。   林间的寒风吹拂过她的银发,白漓抚摸着鼓鼓的肚子,那里还有没消化完的皮肉。   她在心里对他说,她要去人世间。   屠尽天下的无良修士。   挖其心肝,啖其血肉!   作者有话要说:  直呼女大佬   —————————   岁悠:一开始我只是想让她吃了我   后来我就是想陪陪她   再后来… 第80章 12、一只犬   岁月匆匆,弹指之间,缥缈山又迎来了一年冬天。   山顶的石洞中,少女将头发挽起,梳成漂亮的盘发,露出纤细的脖颈。   白漓照着铜镜,耐心的将衣襟抚平,双手轻轻抚摸自己的头发和眼睛,一头银丝就变成了黑发,冰蓝色的瞳仁瞬间成了黑色。   白漓仔细打量自己的装扮,看哪里不像一个真正的“人”。   想要在人世间行走,不露出一点妖怪的痕迹,她要学习适应的东西还有很多。   不可以呲牙,不可以从喉咙发出威胁的低吼,更不可以动不动就伸出长爪。   白漓皱了皱与父亲相似的长眉,低头看了眼脚,圆润的脚趾蜷缩了一下。   她又忘记穿鞋了。   常年赤脚在地上走,她没有穿鞋的概念,最近才试着每日套上那软软的布鞋。   走路滑滑的,一点都不踏实。   白漓从椅子上站起,学着姑娘家的步伐,走着均匀的小碎步。   时刻忍住想要四脚着地的冲动,腿一打弯,白漓就羞恼的嘀咕一句。   墙上挂着一串鱼鳞项链,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细细的碎光。项链旁边的架子上,放着两颗长长的獠牙。   獠牙被擦拭的非常干净,白漓有空时,就会将它拿下来擦一擦。   野猪生前臭烘烘的,这两根獠牙却一点臭味都没有。   雪花初降的那一天,白漓在洞门口发现了一只蜷缩成球的小东西。   白漓看了一眼,并没有理会它,穿着布鞋向林中走去。   走到一半,才想起来正常女孩子家是要撑伞挡雪的。   匆匆撑开油纸伞,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雪打湿了一半。   她要去林子里寻觅些吃的。   自从吃了那头野猪之后,白漓的进食习惯发生了一些改变。她不再执着于吃肉了,尤其是野猪肉,她再也不想吃。   去冰河之中抓了几条鱼,用草绳串好,回程的路上再捉两只山鸡,采一把野果。   白漓往回走,离洞口还有些距离的时候,她发现那只小东西醒了,瑟瑟发抖的站在雪地里,一双大大的眼睛有些向外凸。   白漓没见过这种狗,在树林里,这种瘦骨嶙峋的小东西是活不下去的。   走到洞口,白漓放下吃的,抖了抖油纸伞上面的雪。炙热的妖气在身体表面游走一圈,衣服就被熏干了。   升起一缕缕白气。   白漓无视狗,拿起吃的走进洞里。   那条狗说来也怪,就在洞口趴着,不叫不嚷,大眼睛滴溜溜的望着白漓的方向。   白漓就当没看见,自顾自的将食物烤熟。   她不熟练的拿出筷子,非常别扭的进食。   吃到最后终于没了耐性,将筷子一丢,动物的骨头一股脑的塞进嘴里,嘎嘣嘎嘣嚼了。   她无意间向洞口看了一眼,那只小狗安静的看着她,神情让她非常熟悉。   白漓放慢咀嚼的速度,从嘴里掏出一截还没咬碎的骨头,扔给了洞口的狗。   吉娃娃眼睛一亮,扑了上去,双脚抱住骨头,慢慢的啃咬。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白漓已经习惯了,总是会有莫名其妙的动物缠上她。   比如说大红鱼,野猪,还有这条瘦的过头的狗。   白漓刚开始以为他是只幼崽,但等这条狗在洞口趴了半年,还是这幅饿死鬼投胎的样子时,她才恍然大悟,这条狗就是这个模样。   狗很安静,也很会卖可怜。   水汪汪的眼睛盯着她瞧,嗓子里挤出细细的呜咽。   白漓化作兽型趴在洞里乘凉,听到他的呜咽声,就晃了晃尾巴,像逗幼崽一般。   狗立刻就不叫了,并胆大的爬了进来,趴在她蓬松的大尾巴旁边。   白漓支起一只眼睛看了他一眼,就听之任之了。   狗太小了,比她巴掌大了那么一点点,她要是用足力气一拍,这只狗就得上西天。狗虽然小,但食量并不少。   除了白漓给他的残羹剩饭,他自己也会寻觅吃的,小虫子,刚死不久的动物,总能想办法把自己弄饱了。   白漓到河边洗澡的时候,吉娃娃就像跟屁虫一样跟过去。   对于白色巨兽来说,那水才到她胸口,而吉娃娃,直接就没顶了……   但是狗天生会狗刨,白漓在水中洗澡,吉娃娃就围着她狗刨。   吉娃娃很黏她,白漓去哪他就跟去哪,就连白漓去小解,他也会跟过去,再被白漓给吼回来。   白漓在山洞里看书的时候,吉娃娃就会一点一点的蹭进来,窝在白漓的脚边就不动了。   白漓全当没看到,等低头去看的时候,吉娃娃已经打起了小呼噜。   捡到吉娃娃的第二年秋天,白漓给吉娃娃用动物皮毛做了一个窝。小家伙太瘦了,冬天常常冷的浑身发抖。   白漓见过他打喷嚏。   小小的狗子,仿佛用全身的力气在打喷嚏,还摔了个大跟头。   到了冬天,白漓将她做好的窝放在了洞内,离她的床有一段距离的地方。   吉娃娃非常会顺杆爬,他屁颠屁颠的跑进了洞内,在新窝躺了一会之后,就开始探索洞内的天地。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都是趁白漓不注意才敢偷偷进洞,如今白漓允许他搬进来,他喜不自胜的开始在洞内跑来跑去。   他再小,也是一条公狗,有自己的领地意识。   吉娃娃的公狗天性让他情不自禁的翘起了一条腿,刚想在洞壁上撒尿来宣示主权,就听白漓低声道:“你若是敢尿,我就把你骟了。”   骟,又名阉。   吉娃娃后背一凉,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小细腿“唰”的放下来,加紧尾巴不敢尿了。   白漓开始更加频繁的出入人类所居住的城镇。   厚厚的毛皮斗篷里,吉娃娃乖巧的窝在她的怀中。   吉娃娃从记事起就偷偷跑了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单纯的顺着直觉一路向前奔。   进入缥缈山后,为了防止被野兽吃掉,他每天都过的战战兢兢,直到他找到了一个石洞。   陌生又熟悉的味道一股脑的钻进他敏锐的鼻孔。   他伸长脖颈向山洞内望去,就见一个少女在山洞里别别扭扭的练习着走路的姿势。   吉娃娃感受到了一种归属感,他知道,他找到了。   他要呆在这里,作为一条忠诚的狗,在这里度过他的一生。   白漓白日在城镇中观察,晚上回到洞中,按照白日看到的进行练习。   人类少女说话前要微垂眼睑,未语先笑。   白漓也垂下她长长的睫毛,嘴角微微挑起,冲着吉娃娃巧笑嫣兮道:“不许钻鞋!”   吉娃娃很喜欢往她的鞋里钻,小小的布鞋,鞋口被狗子撑得松松垮垮……   野兽们的成长速度比人要快许多,他们从出生到离群,最快的不超过一年。   而从一个野兽变成人类,则需要太久的光阴。   她要遮掩自己的本性,改变一直以来的生存习惯,还要收敛身上的煞气。   白漓不厌其烦的练习走路,举止,说话,乃至看人的目光。   从寒冬到酷暑,从金秋又到寒冬。   天空中洋洋洒洒飘起了雪花,吉娃娃在雪地里翻了个滚,抖干净身上的雪花,他快速跑回了山洞。   白漓端坐于桌前,悬腕书写着什么,眼角扫到某只小东西一路从外面跑了回来。   吉娃娃往白漓膝盖上一扑,白漓笔尖微顿,墨水就印晕了字迹工整的长诗。   白漓:“……”   吉娃娃非常聪明,他瞪着圆溜溜的眼珠子,伸长脖颈看了眼长诗,下一秒就把小脑袋依靠在了白漓的双膝上,认认真真的装可怜。   白漓扫了他一眼,放下毛笔,单手提起他的后颈肉,抱在了怀中,道:“你扰我何事?”   见白漓未生气,吉娃娃摇了摇尾巴,扭头看向洞外。   白漓顺着他的视线向外望去,就看到了空中飞舞的点点莹白色。   吉娃娃很喜欢雪。   也许是因为白漓在冬天捡到的他,他便像雏鸟一般,喜欢上了这寒风刺骨的冬天。   白漓抱着吉娃娃走到洞口,依靠在洞壁上看雪。   吉娃娃用脑壳蹭了蹭白漓的下颌,见白漓不反对,便蹬鼻子上脸,伸出小舌头舔她的脸蛋。   白漓低头瞧了他一眼,揉了揉吉娃娃的脑袋。   她呼出一口气,白花花的气体向外飘,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空中。   吉娃娃陪了白漓许多年,就连白漓也记不得具体的年数。   可以确定的是,每一次的离别都让白漓学会了很重要的东西。   曾经无风自摇的青草教会了白漓什么叫怜悯。   一蹦半尺高的大红鱼教会了白漓如何温柔的对待生命。   没皮没脸的野猪让她知道了什么是奋不顾己。   吉娃娃闭眼的时候,白漓再一次感受到了陪伴的重量。   白漓收拾好包袱,梳起精致的发簪,穿好繁琐的衣裳,撑着油伞,小步踏出了阴凉的山洞。   包裹里有闪着碎光的鱼鳞,打磨光滑的獠牙,和一块旧狗窝的碎片。   ……   所谓百生道,每一千年便要在人间走一遭。   从蚊蝇鼠卵到花草鱼虫,再到飞禽走兽。   最后一世,才会托生成百灵之首的人。   金光在空中飘浮,他比上一世更加迷茫了。   他原本以为,他只要再陪伴她一世,便可了却所有的执念。   可他错了。   每经历一世,他就变得越加贪婪。   陪了她一世,便想再陪她一世,永生永世才好。   ……永生永世?   望着白漓下山远走的背影,金光想,他可能……知道自己要什么了。   原地一闪,金光消失了踪影。   白漓若有所觉的回头,却什么都没看到。   ……   一年之后,京城某富贵人家。   媒婆用红布裹着白胖胖的婴儿,贺喜道:“岁老爷恭喜,是个公子哥!”   岁老爷激动的打量自己的小儿子,道:“这小子怎么不哭啊?”   媒婆笑道:“小公子懂事,不想吵到夫人,方才出生时嘹亮的叫了几声,便再也不闹了!”   岁老爷人逢喜事,眉开眼笑的接过酣睡的小儿子,连道:“好!赏!”   人到中年,喜得幺子,岁家大摆宴席三天三夜。   岁老爷唯愿幺子岁岁平安,悠然自得。   遂取名,岁悠。   作者有话要说:  到齐了,开戏~~ 第81章 13、一个人   窗外的知了断断续续的鸣叫,声音粗粝燥耳,任谁听了都会皱两下眉头。   夫子非常纳闷,在这样的干扰下,为什么还会有人睡的香甜无比,均匀的打起了呼噜?   七八岁的顽童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幸灾乐祸的捂嘴偷偷向后瞄。   学堂倒数第二排中间的桌子上趴着一个男童,头发松松散散的梳在脑后,将头伏在胳膊上,睡得浑然忘我,好似不知今夕是何年。   夫子额头青筋鼓起,忍不住高声道:“岁悠!”   听见有人叫他,岁悠才翻了翻沉重的眼皮,慢悠悠的露出一双眼睛。   看见叫他的人是夫子,岁悠懒散的从书桌上支起身子,白净的脸蛋上还有衣裳压出的睡痕。   “夫子,您怎么入我梦中来了?”岁悠睡的迷糊,以为还在梦中。   孩童们听到哄堂大笑。   夫子拍了拍桌子,冲岁悠吼道:“不是我入你梦中,是你在堂上睡大觉!”   “哦。”   岁悠应了一声,立起桌上的书本,将头倚在左臂上,还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坐没坐相,站没站相,东倒西歪,迷迷糊糊。   若是其他孩童,早就慌张的站起身,鞠躬给夫子道歉。   岁悠从来都不会,仿佛只要他足够镇定,他在堂上睡觉就不会是什么大问题。   夫子:“……站起来!”   岁悠一动不动,一点没有对号入座的意识。   夫子:“岁悠,站起来!”   “哦。”岁悠慢慢的站起身,衣服松垮垮的,头发睡得有些乱。   夫子:“站到下堂!”   岁悠对罚站早就习以为常,他捂嘴打了个哈欠,擦了擦眼角挤出来的眼泪,口齿不清道:“好。”   夫子叹了口气。   他对岁老爷的小儿子很是头疼。   岁悠从小天资聪颖,一点就透,一听就懂,非常有灵性。   但他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懒散。   打从刚出生,他就爱睡觉。   别的婴孩夜中醒四五次,岁悠最多一次,哼哼几声来表达自己的要求,喝完奶,或是给他换了尿布,他转眼就能睡着,不用你多费一点心。   小时候的优点,长大来看就未必是好事了。   他睡得有点太多了。   白日在学堂上睡,归家在长塌上睡,晚上回床了还能睡。到哪都像一滩软泥,没个正形。   多亏他长得钟灵毓秀,看起来很讨喜。   岁家老爷夫人一度担心,自家的幼子是不是得了什么嗜睡的病症。招来数位京城名医,没有一个能看出名堂。   反倒岁老爷一个颇有修仙造化的朋友看了岁悠半响,对岁老爷说:“不如,您找修仙之人看看?”   这话一听,岁老爷就泛起了嘀咕,莫非自家幼子被什么脏东西沾到了?还是有什么修仙机缘?   可修仙之人要夏练酷暑,冬练严寒,他能吃得了那个苦吗?   岁老爷越想越觉得煞有介事,就将这件事揣进了心里。   待岁悠八岁生辰刚过,京城里来了一位不得了的修士,玄道宗的天冥真人。   玄道宗乃是赫赫有名的三宗之首,有名的修士遍布全天下,单拎出哪一个,都是响当当的名头。   岁老爷正想带着岁悠去找天冥真人看看,没想到天冥真人倒是先在人群中瞧见了岁悠。   年龄超两百岁的天冥真人白发白须,笑起来就像慈眉善目的老寿星。   见天冥真人朝着这个方向走来,人们纷纷让出一条路,好奇的看着这位上下一身白的真人要去哪儿。   天冥真人最后在岁悠面前停下了脚步,笑着问岁悠道:“小友灵根清明,可有修仙之意?”   听到真人的这句话,身后随行的修士们都瞪大了眼睛,惊讶之情溢于言表。   不得了啊,真人这是要收徒啊!   天冥真人两百余岁,只收过两个徒弟。   一个是威震四方的剑修达坤,另一个就是玄道宗的宗长,璧琨掌门。   哪一个都是一方大能。   这样的天冥真人,居然要收徒?   修士们认真打量岁悠,想看看这娃娃究竟有何不同。   岁悠丝毫没有天选之子的自觉,他挠了挠头,看了眼白胡子白衣服,连眼睫毛都是白色的老头,道:“没有。”   非常的干脆利落。   修士们:!!   无知顽童!   岁悠不给面子,岁老爷可是个人精。   他虽然不懂修仙圈子里的弯弯绕绕,但天冥真人的地位他还是略有耳闻的,连忙摆出待客笑脸,对法师道:“小儿懵懂,还请法师勿要责怪。”   天冥真人慈祥的笑了笑,问岁悠:“为何啊?”   除了自家爹娘,很少有大人会耐着性子跟岁悠讲话,他不由得多看了老头一眼,道:“为何要修仙?他人所愿,并非我所愿。”   人人都想修仙,人人都想考取功名,可岁悠并不想。   成仙就好了?当官就赢了?人生数十载,对别人重要的,并非对他重要。   天冥真人哈哈大笑,道:“小友还未修,哪里知道这是不是你所愿?”   岁悠歪头想了想,这时,站在天冥真人身后的修士不小心手抖了一下,宽袖中的画桶就掉了下来。   十余张画洒落在地上,刚好有一张飘到了岁悠的鞋面上。   岁悠弯身将画捡了起来,打量了一眼画中人,便再也移不开视线。   干燥的宣纸上,用墨汁画了一个人。   身形纤细,发丝飞舞在身后,女子抬起宽大的袖子,捂住了下半张脸,只能看到一双犀利的眼睛。   “她是谁?”岁悠认真的打量着画中人,喃喃问道。   天冥真人身后的修士正在捡地上的妖图,天冥真人看了看岁悠手中拿的妖图,回答道:“她是只白狸妖。”   “妖怪?你认识她?”岁悠颇感兴趣的问道。   天冥真人笑着道:“我不认识她,她杀了几个修士,才被绘到了妖图上。”   这只白狸妖一年前才出山,很快便名声远扬,虽然不是什么好名声。   她杀了几个修士,并掏空了他们的心肝。很奇怪的是,她只杀修士,并且都是些劣迹斑斑的修士。   因此许多名门大宗,都只是绘了她的妖图放着,没有专门派弟子去抓捕。   听到妖怪杀人,岁老爷吓了一跳,脑子里立马开始浮想联翩。   可岁悠面不改色,仿佛妖怪吃人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   岁悠盯着画上的人,问道:“那几个道士做了什么才惹怒了她?”   平常人听到妖怪杀人,都会下意识的去联想这只妖怪有多么恐怖,多么惨无人性,而岁悠丝毫没有被结果所引导。   他的直觉告诉他,画中的白狸妖不会无缘无故的杀人。   天冥真人想了想道:“老夫也不知,得找到这只白狸妖,亲自问她一下才好。”   这只白狸妖为何会杀人,天冥真人还是有些头绪的。   有些修士,做了不该做的事,惹怒了一只妖罢了。   虽说妖杀人杀多了会入魔。   但有些妖杀的“人”根本不配称之为人,天道自有是非善恶,不到最后,谁都算不清当中的因果。   岁悠将画认真的折好,抬头问道:“我若修仙,能否有机会见到她?”   天冥真人笑着点头:“这事老夫无法许诺,但小友若是不修仙,见到她的机会便更小。”   岁老爷这才听出了不对劲,还没等他阻止,就听方才还斩钉截铁拒绝的岁悠点头道:“那我入宗。”   “哎!等等!”岁老爷连忙插话进来,对天冥真人陪笑道:“真人稍等,我再问问我家孩儿。”   岁老爷将岁悠拉出人群,掏出手帕擦了擦脑门子上的汗。岁老爷中年发福,走两步就一头热汗。   岁悠跟着他爹往前走,右手非常自然的将白狸妖的画像塞进了衣服里,明目张胆的偷了画。   “悠悠啊,修士可做不得呀,一不小心就容易没命的,你没听天冥真人说,妖怪会吃人啊!”   岁悠:“修仙之人自会学保命的本领,爹爹不用担心。”   岁悠是很懒,还总没个正形,但他很有主意,一旦做了决定,便不容易更改。   岁老爷真是太后悔了!他今天就不应该带岁悠来!   “你为什么突然又想修仙了?想抓妖?”岁老爷不明白,自家儿子怎么能三言两语就改了心思。   让岁悠做他不想做的事情,简直比登天还难,若是没有足够的好处,他绝对不会动心思。   岁悠一大早就被亲爹拉了出来,有点犯困了。他揉了揉眼睛道:“我想要那只白狸妖。”   岁老爷隐隐察觉到不好,他咽了口唾沫,道:“杀,杀人的那只白狸妖?”   岁悠:“是。”   “要,要那只妖做,做什么?”   岁老爷希望从他儿子口中听到“为了除暴安良”“为了逝去的道士”……   然而,岁悠却道:“我想要她陪着我。”   岁老爷脑袋上的汗更多了,他有些结巴道:“陪着你?一直?”   岁悠想了想,小大人似的道:“等我长大了,就娶来当媳妇。”   岁老爷眼冒黑光,靠在树干上好悬没晕过去,他想着童言无忌,孩子还小,说不定长大就忘了。   “可那妖怪,她吃人啊!她把你吃了怎么办?”   岁悠想都没想就道:“那就让她吃,她想要什么我都给。”   岁悠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打从看到了那副画,他的心魂都被画中人吸了进去。   岁悠想,她是白狸妖,身上的毛一定又白又长。   他想抱住她,将头埋进去,然后……疯狂的吸气!   作者有话要说:  岁悠:漓儿,快过来,让为夫亲亲抱抱举高高   白漓:……你真是够了 第82章 14、一个宗   岁老爷怎么也想不明白,单凭那一纸画像,自家无利不起早的小儿子居然真的就被蒙蔽了心智。   岁老爷和岁夫人苦口婆心的劝说岁悠,在家继承家产不好吗?   有他大哥和二哥罩着,岁悠就算当个闲散公子,吃一辈子红利都足够。   可惜岁悠志不在金钱,就在美狸乡。   任凭家中众人如何劝说,岁悠最终还是跟着天冥真人走了。   玄道宗不讲究斩断尘缘。   逢年过节,弟子们想回家还是让他们回家。毕竟修仙之人的岁命那么长,能在父母眼前尽孝也是他们的福分,修炼也不急在这一朝一日。   岁老爷和岁夫人眼眶泛红,拉着岁悠依依不舍,不住的念叨,受不了苦就回来继承家业吧!   天冥真人带着修士们等候在一旁,给他们一家告别的时间。这次一走,估计再见就得一年之后了。   相比于家中长辈们的万分不舍,岁悠却很淡然,一副随遇而安的模样。   岁悠拿过岁老爷攥在手心里的手帕,垫着脚,伸长胳膊,给双亲擦了擦眼泪,道:“爹娘莫哭,待孩儿学有所成,找到了白狸妖,就带回来给你们瞧瞧。”   岁老爷一听,“哇”的一嗓子,都快哭抽了。   他哆哆嗦嗦的叮嘱小儿子:“这话你要放心里,不要总是拿出来说……还,还有,悠悠啊,此事你再多想想,你还小啊。”   一个捉妖的修士,整日就想着女妖怪,说出去不好听。   岁悠认真的点头,说道:“爹爹放心,孩儿一定不说空话,必会找到她。”   岁老爷:……我放不下心啊!   身后的修士们一个个耳明目聪,岁老爷也不好说得太明白,只能欲言又止,重重地拍了拍岁悠的肩膀。   岁悠被亲爹拍的晃了晃,差点摔倒。   望着小小的岁悠远走的背影,岁老爷和岁夫人十分不舍的送了又送,直到胖胖的岁老爷走不动了,这才作罢。   岁悠就此开始了他的修仙生涯。   玄道宗的女弟子非常少,男弟子们一心修仙,不问世事,修为积攒到一定的程度后,便开始辟谷。   比庙中的和尚还要清心寡欲,活脱脱的苦行僧式生活。   岁悠虽然年龄小,但由于他的师傅是天冥真人,因此他的辈分很高。   作为玄道宗宗长的师弟,谁见到他都得叫声小师叔。   岁悠的脸皮从小就厚,从来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从容的劲儿非常有师叔范儿。   天冥真人看得不错,岁悠很有修仙的慧根,其他小弟子怎么也想不明白的事情,他一眼就能窥破其中的奥秘。   最妙的是,岁悠虽然还是松松散散的状态,可他一点都不懒。   该学的学,该认真听的就会听。   夫子若是见到岁悠如此乖巧的样子,想必会觉得十分纳闷。   原因很简单,岁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他想能早一点独当一面,外出历练。   每日入睡前,岁悠都会将那幅图拿出来看一眼,摸一摸她的眉眼。   天冥真人后来没有向他要那副画,而让画师重新绘了一幅。   岁悠手中的这一张经过长年累月的摩擦,颜色早就淡的看不清了。   岁悠就自己临摹了一张,买来最好的染料。   将蓝松石磨碎,细致的点亮她犀利的瞳仁。   望着那双眼睛,岁悠便是看一天也看不够。   春天,岁悠会带着这幅画去采春,将花瓣采下来,均匀的铺在画上。   夏天,他会揣着画去游湖,小舟在湖面上荡漾,他对着画中人吹笛子。   秋天,岁悠这个小师叔去帮忙收拾藏书殿。   他经常看一看就入迷了,拖拖拉拉一点没帮上忙,晚上回来再对画像说他这一天看了什么。   冬天,岁悠很喜欢雪,他会揣着这幅画一起在窗边看雪。   画中遮着半张脸的白狸妖闪烁着蓝色的光芒,仿佛在认真的回望着他。   过年的时候,岁悠跟着其他回家的修士一同回了京城。   岁老爷一年没见小儿子,激动的老泪纵横,直到吃饭的时候,岁悠从衣服里拿出一张画,铺在了他的膝头。   岁老爷低头一看:……   还是那副画。   岁悠在玄道宗是自己一个人住,平时不会在人前拿出画像,回家就不一样了。   丑媳妇也得见公婆,况且白狸妖一点都不丑。   岁悠明年就要辟谷了,现在还能尝尝口腹之欲。   以后,就得靠白狸妖撑起他所剩不多的“私欲”了。   岁老爷见岁悠非常自然地进食,岁老爷张了张嘴,脸色都变白了。   这显然不是一天两天能形成的习惯,想必岁悠已经这么做了无数次。   没有一个人会将一幅画当成人来对待,更别说里面画的根本不是人。岁悠就像灵异故事里,被画中女妖勾了心智的草包修士。   岁老爷忍不住道:“悠悠啊,那是画。”   不是活的。   岁悠奇怪的看向他爹:“我知道。”   岁老爷:“……你,你不能,像对待活物一样的对待它。”   岁悠现在明显不正常,正常人不会跟画有眼神交流,更不会对画说话。   岁悠点头,认真道:“她若是活的,我便无心吃饭了。”   他会把她抱在膝头,蹭蹭脑袋,摸摸她口中的牙齿,哪儿有心思吃饭。   岁老爷:……作孽啊!这比去玄道宗之前还严重了!   忧心忡忡的岁老爷打着送儿子回玄道宗之名,去拜访了岁悠的师傅天冥真人。   “真人您看,我家幺儿,他这个样子,不对啊!”岁老爷急的连连跳脚。   天冥真人笑了笑:“有何不对,非当事之人,哪里能评断事情的对错。”   岁老爷非常愁,他幺儿的师傅是个单身了两百年的老真人。   别说父母对儿女的担忧之情,他就是连儿女之情都不懂,根本说不明白!   岁老爷焦急的道:“他跟一副画说话!还把画铺在膝头上陪他吃饭!真人,若不是被迷了心智,悠悠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   天冥真人第一次听说这件事,他也略微诧异的捋了捋白胡须,道:“对画说话倒不是什么大事,老夫的师傅常对星辰雨露说话,老夫也经常与微小的生灵对话。”   岁老爷:“微小的生灵?”孩子吗?   天冥真人:“蚯蚓,蚂蚁。”   岁老爷:……这就没有一个正常人!   天冥真人又道:“无论人还是神仙,万物皆有执着,若无执着,便没了在这世上存在的意义,所以岁老爷不必担忧。岁悠神台清明,若非自愿,断不会被脏东西迷了心智。”   岁老爷:“……关键是,他是……是自愿啊。”他不但自愿,他还想娶那只妖当媳妇!这话他实在是说不出口。   天冥真人:“若是自愿,就更没有对错。生灵若是自愿做某事,但必然会牵扯因果,因果乃天地轮回趋势,强扭不得。”   岁老爷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真人,您说的话,我不懂。”   天冥真人慈祥的笑着,言简意赅道:“顺其自然。”   “她是妖怪啊,她不是人啊!”   天冥真人淡笑道:“在妖的眼里,我们也不是妖。”   谁嫌弃谁还不一定。   听完这句话,岁老爷更愁了。   岁悠并不知道他爹的烦恼,他仍在用心的修炼,还在藏书殿找到了一本《百妖典籍》。   其中有记载白狸妖的习性。   可岁悠迷恋的白狸妖,并不是纯种的白狸。   根据白狸妖与银狐妖的习性,岁悠渐渐勾勒出了她的性情。   凶狠,暴躁,同时又有着银狐的狡黠,聪慧。   通过想象,岁悠脑海中的白狸妖变得越来越丰满,他甚至闭眼就能幻想出她呲牙低吼的样子。   岁悠一头扎了进去,他开始在脑中幻想他见到她时的情景。   要怎么做才能放下她的戒心。   没有人知道,一本正经修炼的岁悠小师叔,脑子里一直都在肖想着一只妖怪。   凭着对白狸妖的执念,岁悠的修炼速度一日千里,到达了同龄修士们所到达不了的高度。   而在这期间,白狸妖又杀人了。   岁悠那时刚刚开始辟谷,在藏书殿找白狸妖相关书籍的时候,听到了其他人的议论。   “听说啊,那几个修士的心肝也被挖了出来!”   “挖出来扔了?”   “笨蛋,她吃了!”   几人瞪大了眼珠子:“吃了?!真的吃了?”   “我听说,连一丁点碎肉都没留,全吃了!”   几个人在殿外说的正热闹,就听见上方传来了一道声音:“白狸妖受伤了吗?”   几个新人抬头看,就看到了他们绝顶聪明的小师叔,双脚勾着窗沿,呈一个金钩倒挂的姿势,长长的头发垂下来,就像一个女鬼。   “小师叔!”几人连忙问好。   岁悠又问道:“你方才说的白狸妖,受伤了吗?”   被点名的小师侄连忙回答道:“没,没听说受伤。”   岁悠点点头,像做悬空仰卧起坐一样坐起身子,对几人道:“谢谢,有新消息了,劳烦告知于我。”   小师侄问道:“关于受伤修士?”   岁悠:“不是,关于白狸妖。”   说完,岁悠一晃就消失了身影,钻进藏书殿开始读书了。   藏书殿中有关白狸妖和银狐妖的书籍被他翻了个遍。   他甚至都想看一看,有没有专门写白狸妖和人类生育繁衍,或者产后坐月子方面的书籍。   白狸妖与人结合,生出来的是人,还是动物?白狸妖生幼崽的时候会不会变成兽形?……   他想知道的知识真是太多了,浩瀚如海,人生做舟,得不断前行。   活到老,学到老。   可惜,这么重口味的书,藏书阁里没有。   几个小师侄仰慕的望着岁悠消失的窗口,说道:“小师叔不愧是真人的徒弟,时刻留意着害人妖物的动向。”   “是啊,想必等小师叔出山,一定能捉到这只白狸妖!”   ……   作者有话要说:  岁悠,一个没有下限的男主角 第83章 15、一女子   玄道宗位于高山之上,四季分明,风景如画。   今早的雾有些浓,打湿了青年挥剑的衣摆。   青年身穿白色窄袖长袍,墨发高高的束在脑后,随着挥剑的动作,甩动的墨发闪耀着缎般的光泽。   最后一招,青年甩了一个干净利落的剑花。   轻轻呼出一口气,掏出软布擦拭剑身上的水滴。   远山眉舒展,青年深邃的眼珠认真盯着手中的剑。   他的鼻梁很高,唇色偏淡。   “小师叔!”远处传来呼唤声,青年慢慢将剑插入剑鞘,才看向来人。   来人一男一女,虽说叫他小师叔,但年龄与他相差无几,都是双十年华。   “岁悠小师叔!”   女生穿着水粉色的襦裙,看到岁悠就露出了笑脸。   岁悠收好剑,淡然的看向来人。   他常年都是这幅睡不醒的样,偏偏长得好看,很得宗里女修士们的喜欢。   今天对岁悠来说是个大日。   他苦练了十余年,终于得到了师傅的认可,可以出山了。   岁悠按了按胸口,他已经不知道绘了多少副白狸妖的画像。   白狸妖已不是当年那个刚出山的小妖,天底下的修士与妖怪基本没有不识她名头的。   她林林总总杀了四十多个修士,无人能找到她的踪迹。   也多亏她,近十几年来,修士中的败类越来越少,都要被她杀光了……   因此,除了自家宗门有人被杀之外,其余的宗门并没有正儿八经的通缉她,也很少有人再看到她的真面目。   岁悠几年前才又得到了一张她兽型的模样。   巨大的白狸有狮那么大,她趴在高高的石头上,百无聊赖的看向来人,那是强者看弱者的眼神。   根本没将来人放在眼里。   察觉对方只是勿入林中的修士,白狸妖没有理会他们,自顾自的舔爪上的白毛。   这群修士吓得屁滚尿流的逃出了林,才有机会给白狸妖绘了这幅图。   岁悠听到前因后果,恨不得立刻冲去那座山,可惜消息传到他这里时,已经过去了很久。   那些打着正义的名号,想去杀妖的宗门,他们召集了几百修士,待赶到那座无名山时,白色巨兽早已离开。   又过了几年,岁悠终于可以出山了。   有两人与他一起同行,岁悠的两个师侄,女生叫如兰,男生叫付息。   岁悠也在年初有了自己的封号,悠然真人。   他们三人这次有两件事,一是去东风村,村里最近无缘无故的消失了几个妙龄少女。   东风村的村长给玄道宗写了封信,希望能去帮着查探一番,是不是有什么邪物在作祟。   第二件事,便是玄道宗要去讨伐一只蛇妖。   那蛇妖滥杀许多无辜百姓,留着就是个祸害。   待天冥真人查到那孽畜的消息,便会传信给三人。   集几大宗门之力,共同铲除这个恶妖。   “师叔,我们几时启程?”如兰掏出手帕,想给岁悠擦汗。   岁悠虽然看着全身破绽,但身手极为敏捷,他脚步半移,如兰就擦了个空。   “现在就启程。”岁悠念了个清身咒,身上的汗液就消失了。   付息是个憨厚性,见岁悠往前走,他便也跟着往前走。   如兰愤愤的噘起嘴,不甘心的把手帕塞进了衣服里,小跑跟了上去:“师叔,师兄,等等我啊。”   岁悠单恋某只妖十几年,早就被白狸妖给洗脑了,对其他女人没有一丁点兴趣。   付息是个剑修,除了修炼就是修炼,憨得很,就更不懂得怜香惜玉了。   娇滴滴的如兰跟着他俩,从出宗门起就开始吃苦……两人的步伐速度都不算慢,更别提岁悠一心揣着白狸妖,恨不得早点解决完东风村的事情,他就能立刻去找寻白狸妖。   如兰一路连跑带颠,清洁都靠清身咒,一头青丝不过几天就变得乱蓬蓬的。   将她对岁悠那点小心思都给颠没了……   原本两个月的路,三人花了一个多月就赶到了。出宗时水灵灵的如兰,看到东风村所在县的路标时,差点痛哭失声!   付息呆呆的问:“师妹,你怎么哭了。”   如兰哭唧唧的道:“终于不用赶路了!呜呜呜。”   付息:“啊,是啊,可能要杀妖了。”   一听杀妖,如兰的眼泪瞬间滂沱了,她以为赶路就够苦了,没想到还要杀妖!她连妖都没见过,哪里敢杀啊!   如兰非常后悔,她就应该耍赖,跟着小师弟去轻松的秘境探险,而不是被岁师叔的脸迷惑了!   付息挠了挠头:“你怎么又哭了,等杀完妖,我们还要继续赶路的,下次有可能还要杀蛇妖,师妹,你开心吗?”   如兰痛哭着捂住耳朵,冲着付息嚷嚷:“师兄,你不要再说了!”   付息低头看着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如兰,他觉得师妹应是跟他一样开心。毕竟学了这么多年剑,他就是为了斩妖除魔。   待三人走到有人烟的地界,才知道东风村出事了。   “是女消失的事情?”岁悠临近找了家茶楼,招来店小二问道。   他靠在桌上喝茶的模样,一点都不像修士,倒像个不误正事的公哥。   “不是不是,那都是老黄历啦!”   小二摆摆手说道:“各位是沿途听说的吧。”   岁悠做出一副沿途经过的样,点头道:“正是。”   就听小二煞有介事的道:“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话说这东风村连续失踪了好几个少女,东风村的村长虽给玄道宗送了信,但少女该失踪还是失踪。   一时间整个村都人心惶惶,很多人都带着女儿回隔壁村的娘家暂住。   恰好,这时村里来了一个修士,说是能帮忙看一看。   东风村的村长只好死马当活马医,让这个修士先试一试,不行还有玄道宗的修士们。   没想到的是,这个修士在村里住了几天,少女居然真的不再失踪了!   如兰好奇道:“真的?那修士是什么来头?”   小二叹口气:“姑娘听我说,这故事才刚开始。”   见到这修士神通广大,东风村的村长便再不敢怠慢他,好酒好肉供着。   见修士吃开心了,连忙问他,少女究竟是何原因才无故失踪,失踪的少女们还能找回来吗?   修士说,你们这东风村地下原本是一个穿山甲怪的洞府,他在地下睡了几百年,最近刚醒,便想抓些少女来吃,你们若是想以绝后患,有两个办法。   一是举村搬走,二是给他三百两银,他要买三百只王八作法,将穿山甲引到深山老林里去。   举村搬走肯定是不行的,东风村人的祖坟都在这一亩三分地,怎么可能搬走。   村长叫来村民合计了一下,决定凑出三百两给这个修士作法。   听到这里,岁悠咧嘴笑了。   他们是修士,又不是道士,做什么法。   再说他就没听过用三百个王八作的法事。   如兰和付息听得频频皱眉,这修士不对劲啊。   付息向岁悠问道:“师叔,这穿山甲妖在地底下还能睡这么久?”   岁悠抓了一把花生,一边吃一边道:“穿山甲,它们是穿山,不是钻土,为何会在土中睡觉。”   纯属一派胡言。   小二打量几人道:“几位也是修仙之人?”   如兰刚要骄傲的报上玄道宗的名头,就听岁悠说:“略懂皮毛,小二哥还请继续讲。”   小二看了看他,觉得岁悠确实不像修士,便继续道:“然后,就在修士作法的这天晚上出事了!那修士死了,还被什么东西挖了心肝,肚皮里的东西流了一地!”   只听“哗啦”一声,刚才还吊儿郎当的岁悠倏地瞪大了眼睛,花生从手中脱落,撒得到处都是。   付息见岁悠神情不对,问道:“师叔?”   岁悠哪里还顾得上他,瞪大了一双黑眸,向小二追问道:“那修士是怎么死的?”   小二被他吓了一跳,回到:“就,就是心肝被掏了出来,地上还有些碎肉,像,像是被什么东西把心肝挖出来吃了!”   这个死法非常耳熟,付息想了想,眼睛一亮:“师叔,是白狸妖!”   岁悠忍住拔腿就跑的冲动。   他绷紧全身肌肉,让自己不至于激动到浑身颤抖,继续向小二问道:“修士死后,村里还有少女消失吗?”   小二:“公您这是问到点上了!这修士就不是个东西,他把那些少女都藏到了后山的一个深坑里,上面铺了层草皮。等离开东风村,就打算把她们卖掉,还能从村里骗一笔银!就是个畜生!若不是一个少女从坑里逃了出来,那些女都得活活饿死!”   岁悠眯了眯眼睛:“有个少女从深坑里逃了出来?”   小二叹了口气:“那姑娘也是可怜,听她自己说,是被这个禽兽修士从其他地方抓过来的,现在还在东风村养伤。所以我们都说啊,那修士就是坏事做多了,才遭了报应,被野兽吃了!”   那么深的坑洞,普通女孩如何能爬下来。   再说为何如此之巧,那修士刚死,女孩就爬了出来。   仿佛就是为了让人知道,后山深坑里还有等待家人来救的姑娘。   “谢谢小二哥。”岁悠付了钱,站起身,外披微微掀起,小二才看到了里面的长剑。   岁悠出了茶楼,步履飞快的向东风村奔去。   付息紧随其后,如兰望着两人一晃就不见了的身影,一边哭一边往前跑:“师兄,师叔!你们怎么越来越快了啊!!”   东风村,一个容貌艳丽的少女坐在土坯房中。   她身穿简单的棉质衣袍,头发梳得非常整齐,一双眼睛又亮又圆,若是仔细看,会发现里面带着微弱的蓝光。   白漓揉了揉额头,她尾随这个恶修士来到了东风村,没想到她前脚刚宰了这个修士,后脚就迎来的圆沌期。   出生以来第一次的圆沌期非常突然,庆幸的是,她正好维持了黑眸黑发的人类模样,要是兽形就麻烦了,得在东风村旁边的树林里躲上一整年。   白漓想了想,她可以先去二哥那落脚,再回缥缈山。   拿过床边的包袱,整理了一下里面的东西。   一对獠牙,一串鱼鳞项链,一块旧皮,还有杂七杂八的东西。   刚把包袱系好,门外就响起了说话声。   “真人,白姑娘就在这边休养……对,多亏了白姑娘……”   真人?   白漓皱了皱眉,哪儿又来了一个修士?   村长敲了敲门:“白姑娘,玄道宗的真人们来了,想要见见你。”   听是玄道宗,白漓呲了呲牙。   她最不想碰到的就是玄道宗的修士。   想着自己正值圆沌期,没有妖气,白漓便压下心头的烦躁,道:“无事,进来吧。”   门刚刚打开一条缝,白漓就从缝里看到了外面的一只眼睛。   眼睛又黑又亮,这种让她后背汗毛倒竖的视线仿佛似曾相识……   那双眼睛在看到了白漓的脸庞后,瞬间就亮了,直接就从半开的门缝里挤了进来,差点将旁边的村长推倒。   岁悠在梦中无数次描绘过这个眉眼,即使她换了个发型,换了个眸色。   即使岁悠从来也没有见过,画中袖下的半张脸。   但他知道,她就是“她”。   白漓见这个修士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挤了进来,走到她的面前,微微喘息着说道:“唐突姑娘了,鄙人岁悠。”   相逢不相识的两人并不知道。   他们经历了一世草,三世兽。   眼前这个男人追逐了她五世光阴,才终于对她说出了这句话。   白漓狐疑的打量着这个名叫岁悠的男人。   这男人看她的眼神,怎么像是要吃了她一样?   她都能听见他鼻里呼出的热气声了!   作者有话要说:  鼻子里喷热气……还有没有点帅哥包袱了? 第84章 16、一花生   面前的男人一副见到失散多年亲人的模样,双手不自觉的微微颤抖,看起来就像是要发病了……   白漓不知道,岁悠是忍着多大的冲动,才不至于伸手去碰她。   白漓仔细回忆了下,她并没有见过这个人,应该说,不可能有哪个修士看到她的表情会如此的激动。   但是不知为何,白漓觉得他给自己的感觉既诡异又熟悉,仿佛似曾相识。   “小女姓白。”   白漓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自动忽略了岁悠的古怪。   这时,被岁悠挤到一旁的东风村村长走了进来,向白漓介绍道:“白姑娘,这几位都是玄道宗的修士,这位是悠然真人,这两位是他的师侄。老朽原本是托人给玄道宗送了信的,没想到还是被人钻了空子。”   白漓听村长解释了一番,才明白这三个修士来的原因。   只因她救助了那些少女,作为天下第一大宗的玄道宗修士,假模假样的来称赞她一番,很符合他们的作风。   就是,那个叫岁悠的悠然真人,看着她的目光有点太热烈了,想忽视都忽视不了……   莫非她露出了什么马脚?   不应该啊。   她看到过各大宗门中流传着的她的妖图,只露出了一双眼睛,什么也没有,常人根本分辨不出来她的模样。   就像付息与如兰,刚进屋的时候打量了白漓半响,不动声色的将探妖轮放在怀中探了半天,整间屋子里一丝妖气都没有,说明这个白姑娘,就是个普通姑娘。   岁悠见白漓不看自己,便非常自然的往前走了半步,插进了村长与白漓的谈话中,再一次将村长挤了出去,牢牢占据了中间位,不挪地方了。   村长:……   白漓下意识的向后躲,微微皱眉。   身前站着的这个男人很高大,肩膀很宽,将他身后的事物遮挡的严严实实,就只能看到他仿佛在发光的眼睛。   他用打量奇珍异宝般的眼神,目光缱绻,一寸一寸的滑过白漓的脸庞。   喉咙一滚,还咽了口唾液,活脱脱的一个登徒子。   白漓:……他这是,在肖想我?   白漓杀过的恶修士太多了,其中不乏有贪恋美色之辈,莫非这个悠然真人也是如此?   思及此,白漓微垂眸,从上方看,是女儿家娇羞的低下了头,其实她的眼中一片冰冷。   “白姑娘?”   耳朵旁边突然传来的声音吓了白漓一跳,她转头看去,便见岁悠不知何时蹲下了身,正从下往上看她的脸庞。   也就是说,她方才的冷漠神情,说不定被看了个一清二楚。   白漓还没习惯妖力尽失的圆沌期,岁悠快速的动作,让她反应不过来。   “白姑娘,方才来的路上,听村长说你要走,不知白姑娘接下来要去哪?”岁悠丝毫不见外的问道。   他脖颈向上抬了抬,白漓甚至能看到他脸上的汗毛。   白漓忍住想扇他巴掌的冲动,用力闭了下眼睛,才掀开眼皮看向他。   岁悠大大方方的与其对视,恨不得钻进她的眼睛里。   很奇怪,岁悠的眼睛里没有什么龌龊。   心思不纯的修士,眼神也是邪恶的,白漓有野兽的直觉,看人非常准。   白漓疑惑的微微皱眉,稍稍偏移了一点视线……还不到两秒,岁悠的视线就如影随形,闪亮亮的追了上来,笑着对她道:“白姑娘?”   白漓:“……”   岁悠看得她头皮发麻,差点想呲牙低吼。   他就像一条滑腻腻的蛇,顺着她的脚踝往上爬,热烈的桎梏住她的躯体。   “我要去……”白漓刚要说出二哥所居住的城镇,但一想到,二哥常年盘踞在那,还是不要给他找麻烦了。   岁悠身后跟着的两个小修士倒是不足为惧,头疼的是这个还在盯着她的岁悠。   他虽然看着不正常,但实力不容小觑。   白漓眼睛一转,说:“我要去鲁镇。”   鲁镇距离缥缈山很近,正常人走个四五天就能到。   岁悠听后点点头,笑着说道:“那岁某送白姑娘一程吧。”   语气无比自然,仿佛早就准备好了这句话,就等着吐露出嘴皮子了。   他身后的付息忙道:“师叔,我们不是要等祖师爷的信儿吗?”   岁悠蹲在白漓的前方,仰头望着她的脸,觉得自己这十多年修仙修得太值了。   他当初若是没入玄道宗,怎么会来到东风村,更别提见到他心心念念的白狸妖。   “你们先去找我师父汇合,我送白姑娘一程,等师父他老人家找到了蛇妖的方位,你们再给我来信。”   捉蛇妖什么的先放一边,反正师父一年半载也找不到蛇妖。   况且,这次要是让她溜了,他去哪儿找?   动物修成的那些妖怪,什么公豹子,公狐狸,一个个没羞没臊的,若是缠上了她可怎么办。   岁悠显然没意识到,最没羞没臊的就是他自己。   白漓连忙摆手道:“不用,小女自己归家便可。”   怎么想一出是一出,他们修仙这么随便的吗?   “白姑娘说的哪里话,怎么能让一个姑娘独自上路,我自当要送一送。”岁悠一脸诚恳的说道。   走是一定不能让她一人走的。   岁悠猜测,白狸妖估计是入了圆沌期。   一点妖力都没有……这是多么好的机会!她想溜走都不成。   白漓:“……真人不知,鲁镇距离这十分遥远,来回得花将近一整年的时间,还是不耽误真人了。”   岁悠摆摆手:“无碍,我们修士外出历练,并没有特定的地点,特定的路线,所遇之事皆可是历练,我送姑娘去鲁镇,说不定还会遇到什么机缘。”   机缘个屁!遇见妖怪还差不多!   白漓觉得这个悠然真人就像个粘糕,转弯抹角的跟她打马虎眼,就是不肯松口。   什么人会执着的送一个姑娘回老家,不是大善人,就是心里有所企图。   悠然真人的眼睛里,一腔涌动的热情都要满溢出来了,显然不是什么大善人。   他想要什么?或者说,他想从她这里得到什么?   白漓暗忱半晌,莫非这真人演技了得,心底的龌龊把她都给瞒过去了?   见如何也推托不了,白漓便笑着道:“真人心善,那小女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白漓想,她现在没有妖力,走这一路确实有许多不便,多了个修士送她,说不定还能少许多麻烦。   若见他有何不对劲,待她的妖力回来后,就把他杀了。   岁悠见白漓松口,一点不见外的站了起来,拿过白漓的包袱问道:“白姑娘还有什么要收拾的,我来。”   白漓:“……没有了。”   你要是不这么热情就更好了,她吃不消。   付息和如兰思来想去,与其跟着祖师爷去找蛇妖,不如跟着小师叔天南海北走一趟,更有意思一些。   于是白漓一只妖的回山之路,就变成了一只妖外加三个人。   她很快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岁悠待她过度的热情,已经超越了一个正常的范畴。   比如几人走了一个时辰的路之后,岁悠问她累不累。   想着正常女子的体力,白漓佯装说道:“有些累。”   岁悠立马就蹲了下来,冲一脸懵的白漓道:“白姑娘,上来,我背你。”   白漓像被踩到尾巴了一样,瞬间退后了一步,道:“不用。”   她从来没跟人类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更别提让一个人类背着她。   一旁的如兰见此瞪大了眼睛。   向来冷淡的小师叔何时对女子如此的上心过,与之前让她一边哭一边跑,遛狗似的赶路待遇简直是天差地别。   如兰不开心的撅起嘴,扯了扯付息的衣裳。   付息低头道:“别扯松了,我就带了两套。”   如兰瞪了他一眼,问道:“师兄,你说我和白姑娘谁好看。”   付息看了眼前方还在不断推拒的白姑娘,对如兰道:“看的人不同,得出来的答案也不同。”   如兰别扭的道:“那你猜猜,师叔觉得谁好看。”   付息呆呆的道:“白姑娘。”   如兰高声道:“为什么?!”   付息想了想,反问道:“师叔背过你吗?”   如兰没动静了,别说背,她连岁悠的衣襟都没沾过。   付息对如兰这个说哭就红眼眶的习惯感到十分诧异,不管过程如何,如兰总能把自己弄哭了。   付息挠挠头,他不会傻的还以为这是师妹喜悦的泪水。   他干巴巴的道:“别哭了,有这个时间,你练练速走不好吗?”   如兰一听,哭得更凶了,抽泣着问道:“师兄,你是想说我扯后腿吗!”   付息不敢说实话,但他又不想撒谎,索性就闭嘴。   如兰不敢找岁悠吵,可她敢跟她师兄耍赖!   “你不让我扯!我非要扯!”如兰一边扯付息的衣裳,一边往他身上蹭眼泪。   另一头,听着身后吵吵嚷嚷的声音,白漓在心里不耐烦的“唰唰”挠爪子。   别的修士至少要做表面功夫,去哪都一副正统修士的模样,带着点仙风道骨。   这三个倒好,一个呆的像木头,一个吵的像山雀,还有一个想法设法缠着她。   白漓猛然间察觉到,她吸引乱七八糟生灵的体质又回来了……   “真的不用,我可以自己走。”白漓绕过岁悠往前走。   谁知,岁悠维持着蹲着的姿势,垫着脚尖,像螃蟹一样在白漓身前横着走起来。   白漓往左他往左,白漓往右他往右。   白漓:……   “白姑娘,我们还要走一下午的路,我就背你一段路,就把你放下来。”   白漓见他说得诚恳,懒得再跟他纠缠这件事,便爬了上去。   岁悠道:“白姑娘,你把我身后包袱中的外衣抽出来。”   白漓依言从里面扯出来了一件长袍,岁悠右手抓着长袍一甩,另一头就甩到了左侧,他左手捉住衣袍另一角,将左右两节在身前一系。   刚好用长袍盖住了白漓的腰部以下,省得从后面看不太美观。   白漓诧异于他的细心,没说什么。   岁悠眉目含笑,毕竟肖想了十几年的人儿,现在就在自己的背上,他能感受到她的体温,她的呼吸。   然后……   白漓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她警觉的低头,就见背着她的悠然真人,正在流鼻血。   白漓:“……真人,你先擦擦鼻血吧。”   岁悠吸了吸鼻子,从容的笑道:“可能最近吃了太多上火的东西。”   付息听到两人的对话,从后面大声道:“师叔,你都辟谷十多年了,怎么还上火了?”   岁悠状似回忆了片刻,道:“……我今日上午吃了一粒花生米……”   白漓叹口气,从衣服里掏出手帕,“啪”的按住岁悠的鼻子:“……你别说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只要智商不滑坡,借口总比冷场多。 第85章 17、一个月   作为一个叱咤一方的大妖,白漓见过的修士数不胜数。   有的端着架子,有的慈祥和蔼,还有的冷静严肃,但都有自己的风骨,不会与常人牵扯过多。   灵异神话中,总有那么几只胆大包天的妖怪,自不量力的想要去诱惑修士。   但没有一个故事是,修士想要诱惑女妖怪的。   直到白漓遇到了岁悠,才体会到了一句话。   生活远比话本子要丰富多彩,远远超乎人们的想象。   “白姑娘……”   来了,又来了。   在人间行走十多年的白漓都已经懒得维持笑脸,因为就算她板着个脸,岁悠也不介意,照样会贴上来。   白漓非常疑惑,悠然真人是不是看上她的脸了。   不怪白漓这么想,他俩从见面到现在,满打满算才一个月,她秉承着少说话少露马脚,岁悠一问她,她就装羞怯,“唰”的低下头。   对一个不了解的人感兴趣,那只能是看上对方的脸了。   非常肤浅。   白漓不知道,悠然真人熟读白狸妖的所有文献,是一个对白狸妖有着非分之想的动物研究爱好者。   尤其对她的习性,了如指掌。   “真人,有何事。”   白漓将手从河水中抬起,甩了甩未干的水珠。   她一转头,一截叶子就放在了她的嘴边,白漓垂眸扫了一眼,是用叶子盛的一捧清水。   “白姑娘,喝水。”举着叶子的岁悠笑着说道。   用手鞠水喝的话,水很容易顺着手臂滑下,晕湿衣袖。   昨日她就弄湿了衣裳,来来回回甩了许久。   没想到居然被岁悠注意到了,今日就殷勤的用叶子给她盛了水。   “谢谢。”白漓接过叶子,喝了几口,想把剩下的水倒在地上。   “给我吧。”   岁悠将叶子接了过去,然后准确无误的找到白漓方才喝过的地方,将叶子里的水一饮而尽。   白漓:……   她全当没看见,刚要抬手去擦嘴。一条手帕又被递了过来:“白姑娘,擦擦嘴。”   岁悠虽然只有两只眼睛,但两只眼睛分工明确,有条不紊。   一只眼睛用来正常生活,另一只眼睛用来盯着白漓。   “师叔,我也想喝水。”   如兰见岁悠这么照顾白漓,小姑娘家爱比较的心思又活泛了起来。   况且天气这么热,不喝点水她都要晒干了。   岁悠看了她一眼,道:“凡事都习惯依赖他人,如何才能自立?如兰,你的心智还不够成熟,需要更多的历练,这样吧,我给师傅修信一封,你跟随他老人家一起去追寻狐妖的踪迹,磨练一下心性。放心,师叔让你师兄送你去。”   快走吧,两个师侄在岁悠眼中就是两个大灯笼泡,碍事极了。   白漓差点咳嗽出声,就喝口水的事儿,用提升到这种高度吗?   如兰也吓了一跳,连忙摆手:“师叔,我不喝了,您别送我去。我现在去给白姑娘拾柴!”   跟着一群长老祖师爷,她得闷死!   如兰知道自家师叔在乎白漓,连忙溜须拍马去拾柴。   他们三个辟谷,什么都不用吃,但白漓得吃,所以每顿都得拾柴生火。   岁悠微微点头,示意她快去拾柴。   “白姑娘今日想吃些什么?”   白漓一点没有风餐露宿的实感,岁悠就像个移动市肆加全年无休的伙计。   每天十二个时辰,全方位照顾着她的生活。   白漓一开始以为岁悠是好色,现在才发现,对于其他的美丽女子,岁悠看都不看。   似乎只好她这个臭脸色……   “鱼?还是肉?方才来的途中,岁某看到了几头野猪。”   白漓微不可见的轻蹙了一下眉头,道:“我不喜食野猪肉。”   岁悠辟谷十多年了,对食材早就没有欲望。   很奇怪的是,白漓说她不想吃野猪肉,他的心底升起了一股酸酸甜甜的感触,像在与她的话产生共鸣。   岁悠不说话,白漓便抬起头,就看到他露出了一种迷之表情。   那可以被称之为笑,但笑的特别腻人,看得白漓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真人?”   岁悠摆摆手,道:“白姑娘或许会觉得岁某在胡扯,但岁某觉得,白姑娘前世与我应有缘。”   如若不然,为何他第一次看到她的画像,就一头陷在里面爬不出来了。   白漓打量了一下岁悠,眉眼生动的岁悠顶多二十岁。   她比他大了将近三倍,若要说前世,也是她遇到了前世的他。   “岁某昨日看到白姑娘包袱中有一对獠牙,才以为姑娘喜食野猪肉。”   白漓踏步往前走,岁悠帮她在树下铺了一块布巾。   她回忆着慢慢说道:“那是我从前养的。”   电光火石间,白漓忽然想起了什么,怪不得她总觉得这个悠然真人有种似曾相识之感,他看她的眼神,太像那头疯猪了!   随即白漓就甩了甩头,那头疯猪说不定早就轮回到哪一世了,怎么可能会是这个修士。   岁悠:“白姑娘留着这对牙是用来纪念?”   是纪念吗?   也不全是。   白漓只是想要记住当时的感受。   随着她吃的人心越来越多,她觉得自己对于生命的感悟越来越迟钝。   她庆幸自己当初留了这几样东西在身边,不然她怕自己哪一天把它们都给忘了。   “对,算是留个纪念。”   白漓淡淡的说道。   “白姑娘真是一个长情之人。”   岁悠真是太嫉妒那头野猪了。   能享受到她的养育不说,死了都能让她记挂在心头!   “不过,岁某庆幸自己是个修士,可以活许多年,能够常伴姑娘。”   他的年龄长,白狸妖的岁命也长,他们可以一直相伴彼此到几百年之后。   白漓:……   这句话什么意思?   白漓眨了眨眼,道:“真人此话怎讲?”   岁悠与她并排坐了下来,侧头望向她道:“岁某的意思是,我不会留白姑娘一个人,会一直常伴姑娘左右。”   这话就有些露骨了,其中的深意溢于言表。   活了几十年的白漓,第一次被人袒露爱意,还是一个修士。   她有点懵,还有些恼怒,一个区区人类,怎么敢肖想她?!   “白姑娘?”   白漓拢了拢碎发,道:“真人并不了解我,何言常伴,你我之缘,只不过是这一程罢了。”   他若知道她是个妖怪,还是个食心的妖怪,不得吓得屁滚尿流?   岁悠不辩解,他道:“白姑娘就是白姑娘,即使你是妖魔,与岁某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同。”   白漓心里“咯噔”一下,难道他看出了什么端倪?   如果没看出来的话,那这句话就是向姑娘表白心迹时的鬼话,不足为信。   “真人不知,我的脾气十分暴躁。”   岁悠笑道:“岁某倒是想见识一下白姑娘的暴躁。”   若是此时有妖力,白漓真想拉长她的尖爪给他掌掌眼,当她开玩笑不成!   休整结束,一行人继续赶路,走了不到五里地,岁悠非常自然的蹲了下来,白漓也习惯了,直接爬了上去。   反正无论她拒绝多少次,他还是会一样的蹲下去。   岁悠除了第一次流了鼻血,现在已经基本能控制住了。   就是笑得有点恶心,还好白漓在他背后,看不到他的表情。   “白姑娘,给。”   白漓趴在他背上百无聊赖的打瞌睡,鼻端忽的传来了一股甜香,她睁开一只眼,是一串红红的甜果。   伸手接过来,白漓尝了一个,非常甜。   就她一个人吃好像有些不地道,白漓在岁悠的耳边问道:“你吃吗?”   温热的气息喷在耳廓,岁悠左半边身子都酥了,还得装出一副神色不变的样子。   “吃!”   妖怪习惯于身体的接触,白漓虽然在人间行走这么多年,还是难改一些根深蒂固的习惯。   毕竟小的时候白狸娘时常给她梳毛舔耳朵,她对岁悠的抗拒就只维持了一个月。   现在岁悠的后背在她眼中,就是趴熟了的床板。   白漓觉得很正常的事情,在身后的如兰眼中,已经大大超越了年轻男女的接触范畴。   如兰虽然很中意小师叔的脸,但看着漂亮的白姑娘和小师叔之间的互动,如兰看得双颊绯红。   “好好啊。”如兰捂着滚烫的脸颊叹息道。   付息看了一眼前方,以为如兰是羡慕白姑娘给小师叔吃的,就对她道:“如兰,你背我,师兄也喂你吃甜果。”   如兰顿了一下,诚恳的转过脸,道:“师兄,没有事少说话。”   ……   白漓摘下果子,放到岁悠的嘴边,岁悠眼角能看到红红的果子,白白的手指,侧腕下的青色血管。   白漓的皮肤白到透明,就像刚出锅的水晶点心皮。   指尖一热,白漓诧异的看去,就发现某个没有脸皮的真人,连着果子和她的手指一同咬进了嘴里。   不是挑逗式的轻咬指尖,而是实实在在的将她的五个指头咬进了嘴里。   亏他的嘴巴能撑得那么大!   白漓额头青筋凸起,咬着后牙槽道:“真人,把我手指吐出来!”   岁悠咕哝了一声,慢慢的张开嘴,白漓快速的抽出手,将手指上的口水都擦在了岁悠的肩膀上。   岁悠一点也不反对,双手上颠,让白漓往上窜了窜。   “真人,您方才的行为十分唐突。”白漓出言道。   岁悠笑着应了一声,显然没听进耳朵里。   白漓忍住想打人的冲动,将甜果核咬得嘎嘣响。   就听岁悠幽幽道:“白姑娘,你能在我右耳再说一句话吗?”   白漓皱眉:“为何?”   岁悠笑着道:“方才你在我左耳说话,麻了我左半边身子,有些不匀称。”   白漓被他这句话震住了……她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无耻之人……   岁悠:“白姑娘?白姑娘你怎么不说话啊,白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嘻 第86章 18、一段路   火焰熊熊燃烧,飞溅的火星发出“噼啪”的响声。   如兰添了些碎柴火,向正在给白漓烤野鸡的岁悠道:“师叔,我们这一路也没听说白狸妖的消息,她应是向东逃了?”   白漓闻言心里动了一下,表面不动生色,佯装好奇的道:“白狸妖?”   岁悠把野鸡翻了个面,将果子挤碎,果汁均匀的涂在上面。   他笑着道:“对,我们原本去东风村,是为了解决女子失踪的事情,那个修士的死法,刚好与白狸妖的手法很想象。”   修士的那截残躯收都收不全,就被恨他入骨的村民们扔到了树林子里。   岁悠他们当日到东风村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太久,早就没有了白狸妖的痕迹,就连修士的残骨都被山中的野兽吃干净了。   想查看一下他是哪个宗门的都没办法。   白漓对于自己做下的事情没有一丝悔意,她杀的每一个修士都是有凭有据,没有错杀一个无辜之人。   “好吓人。”白漓一副受到惊吓的模样,微缩肩膀道。   旁边传来一声轻笑,白漓转过头,就见岁悠像看笑话一样看着她,笑得非常开心。   白漓:“……真人,你笑什么?”   她演得这么活灵活现,活脱脱一个胆小少女,有什么好笑的。   岁悠摇摇头:“岁某不是在笑白姑娘。”   他就是在笑她。   在岁悠眼中,装普通女子演柔弱的白漓真是太可爱了。   “白狸妖手法虽然血腥了些,可不见得心肠就是黑的。”岁悠先扯下一个鸡腿,递给白漓。   白漓:“心肠不黑?何出此言。”   岁悠看着火苗,笑着道:“就像之前东风村遇到的修士,他没有杀过一个人,就是倒卖了不少女子,诈骗钱财,而白狸妖专门喜欢杀这些行为不端的修士,让白姑娘来看,白狸妖和这个坏修士,哪个心肠更黑一些。”   白漓愣了下,道:“……坏修士?”   岁悠:“倚岁某看来,白狸妖的做法虽然暴烈了一些,相反,可以震慑住许多心思不轨的坏修士,少了许多惨事。万物总有阴阳两面,看事情也如是。”   岁悠松散的坐在那,轻声细语娓娓道来,很有真人的样子。   白漓:“真人不想捉白狸妖?”   岁悠:“想捉,当然想。”   白漓眸光一闪,吃着鸡腿道:“捉到她怎么办,杀了她?”   他说了那么多,最终还是跟其他修士一样,不是杀了她,就是想得到她妖丹罢了。   岁悠将烤好的鸡肉放在叶子上,忽得凑近白漓,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小声道:“养她。”   白漓:“……嗯?”   岁悠笑眯眯的从怀中取出两张纸,白漓低头一看,咬脆骨的嘴就停下了咀嚼。   这是她的两张妖图,岁悠还把图给染上了颜色,白漓心里一惊,这两幅图与她太像了。   “白姑娘,你看这个蓬松的大尾巴,她的毛发。”岁悠像评论宠物一样说道。   白漓:“……真人,这都是您自己上的颜色?”   如兰见小师叔和白姑娘凑在一起说“悄悄话”。一脸了然的拉起木头师兄,走到了一边。   如兰刚出山时,是被岁悠的脸迷了眼。但小姑娘的心思来得快,去得也快,见师叔对她一点都不怜惜,那点小心思彻底的飘到了九霄云外。   岁悠余光看到两个师侄走了,心中赞许他俩会看眼色。   他笑着道:“是,岁某搜寻了十几年白狸妖的消息,才从他人的口述中稍稍添了几笔,涂了颜色。”   白漓有点懵:“你,你方才说你想养她?”   岁悠一脸向往的看着白漓道:“不瞒白姑娘,岁某很想摸一摸白狸妖蓬松的毛发,掌中的肉脯,软乎乎的肚……”   白漓“啪”的捂住他的嘴,不自在的道:“我知道了,你不用说了。”   当着她的面,亲耳听别人肖想自己的身子……白漓一时间不知作何表态,只觉双耳燥热。   手腕被温热的东西环住,白漓下意识想抽回手。   只见岁悠松松的环住她的手腕,将嘴巴贴在她的手心里,迫使白漓继续“捂住”他的嘴。   白漓:“……真人,手松开。”   岁悠恋恋不舍的松开,盯着白漓飞快收回的手,万分可惜的道:“白姑娘若是觉得岁某哪句话说得不是,随时都可以捂住岁某的嘴。”   白漓:……   她选择左耳进,右耳出还不行吗。   白漓岔开话题道:“真人喜欢皮毛长的动物?”   岁悠摇摇头,目光灼灼的盯着白漓道:“岁某只喜欢白狸妖。”   一见白狸误终生。   当年他就是因为一幅画才舍了万贯家财,入了宗门。   有那么一瞬间,白漓心神巨震,她觉得岁悠仿佛已经看穿了她的真身。   下一秒,岁悠便笑了,瞳仁反射着火光,隐隐绰绰。   白漓清了清嗓子:“真人的喜好实属古怪。”   哪有修士会喜欢妖怪的。   岁悠只望着她笑,一脸愉悦。   白漓拽了拽热乎乎的耳朵,觉得无良真人望向她的眼神都要化成糖水了。   腻得慌。   周围没有落脚的城镇,四人只能在野外露宿。   岁悠殷勤的帮白漓铺好铺盖,白漓面向着树干刚躺下,就感觉后面被笼罩上了一层阴影。   白漓面无表情的转过身,果不其然,没脸没皮的悠然真人正侧躺在她的身后。左手不知从哪掏出了一柄扇子,似要给她扇风。   “白姑娘,你睡吧,岁某替你赶蚊虫。”岁悠右手撑着脑袋,慵懒的笑着道。   白漓有的时候很佩服岁悠,怎么就能非常自然的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   “不用了,真人,您去睡吧。”   “白姑娘不用担心我,岁某自会修炼补眠。”   白漓深呼一口气:“真人,您在一旁我会睡不着。”   岁悠想了想,道:“好,我换个地方。”说着就起身站了起来。   白漓刚躺回去,就发现岁悠爬上了树,跨坐在枝头向下瞧。   从下往上看去,就像从树冠中爬出的吊死鬼。   这鬼还眼神发亮的盯着她,右手从树上垂下来,慢悠悠的给她扇风。   一阵阵阴风吹得白漓后颈发凉……   白漓双眼紧紧的闭上,想要忽略上方的岁悠。   她躺下不到一刻钟,就听见了许多碎小的噪音。   岁悠一会拍蚊子,一会赶苍蝇,又过了一会,还吸了一声口水。   白漓十分纳闷,都辟谷十多年的岁悠,吸什么口水?   她睁开眼,好悬没被眼前的人头吓得尖叫。   岁悠双脚勾住树枝,像蝙蝠一样大头朝下,打量着白漓的睡颜。见白漓睁眼,他还笑了下。   “白姑娘安心睡。”   一头墨发来回荡漾的岁悠露出一个笑脸,正常人见了估计得做噩梦。   白漓:……她还睡什么?怎么安心?   白漓头疼的叹口气,道:“下来吧。”   她都怕他双脚一松,砸她头上。   正值圆沌期的她就是个普通人,怕这么一砸直接就升天了。   岁悠仿佛就等着这句话,顺杆就爬了下来,与白漓隔着大半个身子的距离,侧躺在她的身后。   “白姑娘的头发真顺滑。”   岁悠目光缱绻的望着白漓的背影,忍着不要扑上去的冲动,疯狂的打扇子。   白漓不理他,却也忽略不了身后人的目光。   他身上的味道很干净,就像缥缈山中的青草香。   这个男人真是太怪了。   白漓睡着前,还在默默唾弃着岁悠。   显然没有察觉,她自己在一点点的卸下野兽的警觉。   听见白漓均匀的呼吸声,岁悠知她睡着了。   轻手轻脚的蹭近,从上方偷看她的睡颜。   熟睡的白漓看起来乖极了,鼻头嗡动,偶尔会轻轻磨牙。   岁悠贴着她躺了下去,解开她梳头的绳子,偷偷塞进了锦囊中。   他在心中默默许愿。   望以后的每一日,都可以躺在她的身侧……要是可以随心所欲的搂着她就更好了。   悠然真人恬不知耻的用宽大的手掌,轻轻覆盖在了白漓的手背上。   第二天醒来,白漓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头绳。   岁悠状似什么也不知道,拿出自己备用的头绳递给了她。   接下来的一段路途,天气进入到了梅雨季节。   每日都会下几场淅淅沥沥的小雨,每当这个时候,岁悠就会将外衫脱了,凑到白漓的身边,将布衫罩在两人的上方。   布衫不过一会就被打湿了,软软的垂在岁悠的头顶,还在往下滴水。   白漓:“……真人,打伞不好吗?”   当她不知道,他就是借机凑近乎吗?   岁悠睁着眼说瞎话:“伞找不到了。”   白漓:“你包袱里面呲出来的东西是什么?”   岁悠打着哈哈道:“原来是把伞啊。”   白漓:……   付息和如兰跟着他俩身后,付息没有带伞,如兰只带了一把油伞,勉强遮住两个人。   付息没有迟钝到让如兰浇雨的地步,大部分的伞都打在了如兰的头顶。   如兰见他的肩膀都被打湿了,刚要道谢,就听付息道:“师妹,为了给你打伞,我衣裳都湿了,你记得给我洗干净,师兄只带了两件。”   如兰木然道:“到下个城镇,我给你买两套。”   付息:“不用,那多不好意思。”   如兰不耐烦道:“天天念叨你那两套破衣裳!我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   前方,白漓嘴角抽搐,咬着牙齿道:“真人,你确定要这么走?”   岁悠从包袱中拿出伞,随后站到了白漓的身后,两人就像连体婴儿一样一同前行,连步伐都需要一致。   岁悠笑道:“这样多好,我们就都不用淋雨了。”   好什么好!   岁悠那么大的一个人,像背后灵一样紧紧贴在她的身后,如影随形,亦步亦趋……   从后背就能感受到他灼热又古怪的气息,白漓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了!   岁悠还嫌不够,装可爱似的弯曲双膝,将下颌点在白漓的肩膀上,歪着头道:“你说呢,白姑娘?”   白漓忍无可忍,挤出来一个:“滚!”   岁悠一点也不生气,见好就收的站直了身子,就像画着笑脸的不倒翁,让白漓气得牙痒痒……   作者有话要说:  甩也甩不掉,吼也吼不走…… 第87章 19、一个村   一路上走走停停,吵吵闹闹,不知不觉就迎来了秋季。   这日,见白漓一直在找东西,如兰好奇的问道:“白姑娘,你在找什么?我帮你找。”   如兰性子单纯,时间久了,自然与白漓熟悉了起来。   白漓手里的动作不停,说道:“我的木杯不见了。”   用叶子喝水不方便,白漓在途径上个城镇的时候买了一个木刻的杯子,还没用几天就不见了。   不光是杯子,这几个月以来,她零零总总丢了不少东西。   杯子,木筷……头绳,各种各样,统统不见了。   自从出山,她一个人行走了十多年,从来没发现自己有丢东西的习惯,难道是圆沌期的来临,导致她各方面都变得迟钝了?   “怎么了?”   岁悠捧着一叶子鲜果从林子里走了出来。   如兰一边帮白漓找,一边回岁悠道:“白姑娘的杯子不见了。”   岁悠招呼道:“到下个城镇再买吧,白姑娘,我刚洗好的鲜果,你过来尝尝。”   白漓想,她也许是昨天喝水的时候落在河边了,便不再寻找。   这几个月来,一行人也遇到了几只妖怪。   都是些没有多少道行的小妖。   岁悠和付息当没看见,只有如兰看到眼儿红红的兔子妖时,捂着嘴惊道:“好可爱啊。”   兔子妖一惊,钻进树林吓跑了。   白漓打量岁悠几眼。   岁悠发现白漓看他,立即凑到她的眼前,笑着道:“白姑娘,你在看我吗?”   白漓:“……刚才,那个不是普通兔子?我看到如兰姑娘的探妖轮动了。”   岁悠笑着道:“确实,那是只兔子妖。”   白漓:“……你不抓?”   岁悠:“为何要抓?”   白漓:“它是妖啊。”   你们修士,就算不掏妖丹,连妖都不抓吗?   岁悠想了想,说道:“白姑娘,还记得岁某之前跟你说的白狸妖吗?”   白漓一愣:“嗯,还记得。”   怎么提起她了。   岁悠道:“如果白狸妖遇到我们这样,没有做过坏事的修士,你觉得她会掏我们的心肝吗?”   白漓:“……不会。”   岁悠点头道:“就是这么回事,我们也没有理由抓这些无辜的小妖。”   岁悠今日穿着淡青色长袍,凉爽秋风中,悠然真人笑得风淡云轻的说道:“修士修炼,重要的并不在于成仙,也不在于屠杀妖怪,白姑娘,你知道什么最重要吗?”   白漓不理解。   不为除妖,不为成仙,那为了什么?   岁悠笑着道:“为的是,无论中途崩陨,还是得道成仙,都能够从容的去面对。这才是一个修士大能应有的风貌。杀妖取丹,或是被身外之物迷了心智,都不会有他想要的结果。”   岁悠笑得非常温柔,浓密的睫毛上洒落着碎碎的细光。   白漓很久都没有回想起爹娘的话了。   “人这种生物,比森林里的野兽要有意思得多,有善良的,有狡诈的……”   “并不是所有能降妖之人都是坏人,你以后会遇到许多好人,我们做妖怪讲究因果,别人对你好,你当然要对他们好……”   白漓垂下眼睑,淡道:“受教了。”   白漓忽然觉得,他日待岁悠修成大果,她未必是他的对手。   虽然岁悠看起来没个正形,但在许多事情上,他比任何人想得都要通透。   岁悠低头,在白漓耳边道:“岁某还差得远,因为岁某的心里有白姑娘。这个执障若是不成,难成大果。”   白漓:……她收回方才的想法。   “倚真人所说,若是真人未成大果,还是小女的错不成?”白漓抬眸与其对视,墨黑色的瞳仁里泛着蓝光,看得岁悠心儿砰砰跳。“那必然不是白姑娘的错。是岁某无能,打动不了姑娘。”   “你这油嘴滑舌,做修士屈才了。”   岁悠放轻呼吸,两人的鼻尖相距不过两指的距离,有些认真的说道:“岁某从不后悔入宗,要不然也遇不到白姑娘。”   白漓的耳廓微烫,她下意识的呲了下牙,岁悠看到她尖尖的牙尖,差点原地翻个跟头。   意识到自己呲牙,白漓抿了抿嘴唇,道:“若……”   白漓想说,若你哪天发现,我不是真正的“我”呢。   这时,去前方探路的付息跑了回来,大声道:“师叔!前面有个村子!”   白漓将话吞了回去,垂眸道:“今晚终于有地方落脚了。”   见白漓将话咽了下去,岁悠笑脸一僵,板着脸看向付息:“什么村子?”   付息再傻也听出来了他话中的不悦,挠头不解的问:“师叔……心情不好吗?”   如兰长叹一口气,他师兄还好是个剑修!稍微用点脑子的都不得行。   看岁悠训斥付息,如兰拉着白漓,在一旁幸灾乐祸的偷笑。   刚踏进村子几步,如兰和付息身上的探妖轮便转了起来。   如兰的笑容一下就顿住了,看探妖轮转动的速度,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小妖。   “师叔?”   岁悠站定,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浓郁的妖气迎面扑来,但并没有死气与血腥味。   妖怪在人间行走,大多都会想办法遮掩妖气。   这么浓重的味道,很有可能是妖怪故意为之,就像在宣誓自己的领地一样。   “无碍,见招拆招。白姑娘,你不要离开我的身侧。”   岁悠将白漓拉到身后,转头笑着道:“别怕,这里没有死人味儿,应是只善妖。”   白漓:“我不怕……真人,就是你的手?”   白漓甩了甩岁悠趁机握住的手晃了晃。   岁悠的手比她的手大了一圈,像个小火炉一样包住她的手,紧紧的握着她。   白漓不知道某真人趁她睡觉偷偷握住了许多次,她只觉得这手又大又烫,让她恨不得马上甩开。   “白姑娘,以防万一,岁某唐突了。”   岁悠丝毫没有收手的架势,还把五根修长的手指插到了她的指缝里。   白漓的内心中,两只尖爪在地上“唰唰唰”的挠啊挠,尾巴尖都热起来了。   晚霞照耀下,村子里被镀上了一层薄红色。   “师叔,你看,好多风筝。”如兰说道。   一眼望去,几乎每家的门口都挂了一个风筝,做成各种各样的模样。   村里人见有人来,笑着上前招呼道:“哪来的?”   岁悠笑着道:“我们是路过的修士,想在村中借宿一夜。”   听来人是修士,村里的人们好奇的涌了上来:“修士?哪个宗门的啊,我还是第一次见修士呐!”   岁悠自报家门道:“玄道宗。”   一听玄道宗,村民们更震惊了,谁没听过玄道宗的大名啊!   “快去叫村长!”   村长是个年过五旬的小老头,身手矫健的赶了过来,热情的邀请四人去他家中坐。   岁悠看似在回答村民们的问题,眼睛却一直在打探着四周,他感受到了一种违和感,似乎缺了点什么。   “师叔,为什么要亮出宗门?”村长派人张罗晚饭的时候,如兰插空问道。   岁悠向来低调,不会主动提起宗门。   岁悠安排白漓坐下,轻声道:“既然对方摆明了罩着这片村子,我们就应当亮出身份以示尊重。”   同时,能起到震慑之意。   谈话间,岁悠无意般问道:“来的时候看到好多家的门口都挂了风筝,是当地的习俗?”   村长笑着道:“不是,那是蜿夫人给孩子们做的。”   说到孩子,岁悠恍然发现,怪不得他觉得少了点什么。来了这么久,居然一个孩童都没看到。   岁悠:“村里有学堂?”   “蜿夫人给孩子们上课,教他们识字,我们这小村里,还有许多秀才呐。”   岁悠:“蜿夫人是?”   村长回忆着说道:“蜿夫人是十多年前路过这儿的,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孩子还生了重病,我们就让她住到孩子病好。后来,蜿夫人就在这落户了,她心灵手巧,还会教孩子们识字,我们沾了许多光呐。”   不一会,外面响起了孩童们叫嚷和奔跑的声音。   “呦,孩子们回来啦。”村长也出门去迎自家孙子,岁悠几人也跟着走了出去。   妖气愈发浓重,一男一女被孩子围在中间。   活泼好动的娃娃们亲昵的拉着两人的手,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   你争我抢,热闹极了。   待那一男一女走近,才看清他们的容颜。   女人大约三十余岁,端庄优雅,男人做书生打扮,十几岁出头的模样。   “麻烦蜿夫人将孩子们送回来啦。”村长笑着跟蜿夫人寒暄,顺便介绍道:“这几位是玄道宗的真人们。”   蜿夫人盈盈屈膝作礼,眼神在岁悠身后的白漓身上一闪而过。   “见过几位真人。”   如兰年龄小,初次见到这么气势摄人的妖怪,不禁有些露怯,紧张的微微颤抖。   岁悠笑着还礼,像是丝毫未察觉对方是妖怪,自然道:“方才从村长处听了蜿夫人的事情,蜿夫人为村里孩童做了这许多,让人敬佩。”   蜿夫人微微垂颈,谦虚道:“真人说笑,小女子所做的事情,如点点萤火,不值言说。”   岁悠:“蜿夫人不是住在村内?”   不然村长不会说,感谢她将孩子送回来。   蜿夫人温声道:“是,小女子带着冰儿住在靠树林的小屋中,那也是孩子们的学堂,可以让真人们借宿一晚。”   岁悠看了眼天色:“那要多谢蜿夫人了。”   蜿夫人维持着文雅的笑容,眼仁中犹如一滩死水,没有一丝亮光。   岁悠等人在村长家吃完饭,才与蜿夫人踏上归路。   天色阴暗,银色的月光洒在蜿夫人的华服上。   与这偏僻小山村格格不入的精美华服,表面用金色细线绣着栩栩如生的图腾。   进入树林后,蜿夫人走路的声音越来越小,仿佛她不是在走,而是在飘。   “胆子真大。”   蜿夫人的声音陡然变细,说罢,轻轻的笑了起来。   如兰晚饭都没吃好,听到蜿夫人女鬼似的音调,吓得脸都白了,“唰”的藏到了付息的身后。   岁悠面色不变,牵住白漓的手,挡在她身前道:“蜿夫人相邀,我们若是不从,岂不更失礼。”   蜿夫人花枝乱颤的笑了起来,只听“噗嗤”一声,精美的华服碎裂,蜿夫人的三寸金莲变成了狰狞的模样。   粗壮的尾巴,遍布细鳞的有力后爪。面上端庄的假面撕碎,盈着虚假的冷笑。   一旁的“冰儿”更是直接变成了一只彻头彻尾的蜥蜴,黄色的眼珠冷漠的盯着这几个外来的修士。   作者有话要说:  岁悠正经起来还是挺帅的   虽然他大多时间都不正经…… 第88章 20、一段事   “明知道村里有妖还要不请自来,几位真人,不知所为何事?”   蜿夫人懒得再演戏,一甩白色金丝长袍,声音不辨喜怒的说道。   “岁某倒是想知道,夫人为何会盘踞在这小小的山村。”岁悠笑着回道。   这蜿夫人少说也有五六百年的道行,不应该藏身在这小小的山村才是。   蜿夫人面上逐渐浮现出蜥蜴皮的纹路,黄色的瞳仁打量岁悠半晌,吐了吐细长的舌头,又看向他身后的白漓,竖瞳微眯。   “村长不是与你们说了吗。”   蜿夫人不再卖官司,她抚摸着儿子滑溜溜的头顶,尖尖的声音娓娓道来。   她当年正值圆沌期,带着刚刚化型的冰儿,差点被修士杀死。   一路逃窜来到了这个小村庄,所幸被村民们所救。   如果没有村子里的人帮她一把,她和冰儿可能早就不在这世上了。   “这村子与我有恩,我自要护他们百年周全。”蜿夫人有些倨傲的说道。   她们这些规规矩矩修行的妖怪,向来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绝不赖账。   如兰一听,瞬间觉得这个造型恐怖的蜥蜴夫人,仿佛没有那么可怕了。   岁悠点头,说道:“夫人果真有大造化。”   蜿夫人轻哼了一声,道:“你们又是来做什么?”   岁悠诚恳道:“我们就是路过此处,想要借宿一晚。”   蜿夫人怀疑的盯着岁悠道:“当真?见到我这样的大妖,也不想要我的妖丹?”   岁悠笑道:“与人类有善果的妖,岁悠只愿越多越好。”   蜿夫人竖瞳锐利的看向岁悠,岁悠坦荡荡的与之对视。   片刻后,蜿夫人笑了,尖尖的声音十分刺耳。   她伸了伸细长的舌头,道:“你这真人,怕不是个冒牌货。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希望妖越来越多的真人。”   岁悠的这句话仿佛戳中了蜿夫人的笑点,她大笑着转过身,冰儿慢悠悠的爬到了母亲的背上。   蜿夫人背着儿子向前走去:“跟我来吧,我给你们安排住的地方。”   刚走两步,蜿夫人又转回了头,黄色的竖瞳滑过白漓,落在了岁悠的身上,犹如夜间鬼火,幽幽的笑着道:“真人,我也送你一句话。”   上了道行的蜥蜴妖,眼睛犹如地下阴物,可略窥往生。   岁悠双手抱拳道:“愿闻其详。”   蜿夫人细长的舌头灵活的上下翻滚,笑着道:“真人,你与妖有缘。”   岁悠笑着点头:“谢夫人吉言。”   他当然与妖有缘,岁悠对此坚信不疑。   蜿夫人咧开长长的嘴,满含深意的收回目光。   望着蜿夫人左摇右摆的身影,如兰小声对付息说道:“祖师爷说的不错,这世上真有许多善妖。”   “小丫头,我吃人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蜿夫人一句话幽幽的飘了过来,吓得如兰一下就红了眼眶。   蜿夫人又尖尖的笑了:“我说笑的,我们蜥蜴可不像杂毛畜生,什么都吃,你们的尸体太臭啦。”   蜿夫人侧过半张脸,黄油油的眼睛盯着如兰,嘴馋似的舔了舔嘴角。   也不知她哪一句话是真,哪一句话是假。   如兰一眼眶的眼泪流也不是,落也不是,委屈巴巴。   付息替她擦掉眼泪,说道:“有师兄,别怕。”   如兰刚要呜呜,就听付息道:“师兄若是打不过,还有师叔。”   如兰一噎,瘪嘴小声吼道:“你就不能直说前半句吗!”真是个二愣子!   白漓忽略某爬行动物夹枪带棒的话语,看向前方肩宽挺拔的背影。   她之前还有过一个想法,若是遇到百年大妖,这个男人是不是就会动邪念。   结果他还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动摇。   对于这样的结果,白漓心里的某处,缓缓的松了一口气。   “白姑娘,你今天能好好泡澡了。”岁悠转过头,笑着说道。   白漓点头,她不会清身咒,每次洗澡都很麻烦。   “我替白姑娘守门吧。”   白漓:“……不用了。”   她还记得某真人喜欢偷听她洗澡的声音。   蜿夫人的小房子远比她自己说的要豪华,从她精美的衣裳就可以看出一二,是个很喜欢享受的妖怪。   白漓和如兰被分到了一个房间。   岁悠殷勤的给白漓搬来了洗澡水,又从蜿夫人那要来了一套新衣裳,磨磨蹭蹭的不肯出去,说要给白漓试水温,美其名曰是怕她烫到。   白漓二话没说就把他赶了出去。   刚泡了不到一刻钟,身后忽然响起了蜿夫人尖细的说话声:“没想到,最喜欢吃修士心肝的你,会和修士缠到一块去。”   白漓一动不动的泡在热水中,她已经有些日子没泡热水澡了,需好好搓洗一番。   她方才就猜出这条蜥蜴应是看出了她的真身,因此,没有一点大惊小怪的说道:“你看过我的妖图?”   蜿夫人滑到白漓的正面,看着她被热气熏红的脸蛋儿道:“我见过你的母亲,才认出了你。小白狸,那几个修士要是知道了你是谁,会不会捉了你去玄道宗。”   白漓认真洗澡,回道:“捉走我之前,我不介意吃一顿蜥蜴肉。”   “就算是圆沌期,嘴还是这么硬,就不怕我杀了你?”蜿夫人趴在桶边,危险的笑着道。   白漓微垂眸:“你若是杀了我,那真人就是走到天涯海角,也会取你的性命。”   这话说完,白漓也是一惊,她什么时候有了这种想法。   蜿夫人笑了,她凑近白漓的面庞,低声道:“看你是小辈,我不与你计较。还可以告诉你一件有意思的事儿。”   白漓未说话,蜿夫人桀桀笑着道:“那修士,前世与你有缘。”   白漓冷淡道:“你如何可知。”   蜿夫人:“你爹娘没告诉过你,蜥蜴大妖,可看往生。”   每个妖怪都有自己的一招半式,旁的妖便是想学也偷学不到。   像是白狸娘擅于用爪,银狐爹擅于惑人,就连小小的蚂蚁妖,都有举起十斤米的能耐。   白漓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了几只莫名其妙的动物。   蜿夫人微眯双眼道:“你不信?”   白漓:“不足为信。”   嘴上虽然是这么说,白漓心里不由得开始联想。   他是猪,还是狗,又或是那条鱼?   怪不得她总能从他身上找到一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经蜿夫人一点,白漓恍然间茅塞顿开。   “白姑娘,洗完了吗?”   听见岁悠的声音,蜿夫人笑着消失在墙壁中,白漓冲外面道:“稍等。”   待她包好头发,换好衣裳,才从里面打开门栓。   岁悠背对着门站立,看起来一本正经,耳朵却一直在听里面的动静。   身后的门被打开,一股热气溢了出来。   岁悠转过身,便看到了正在擦头发的白漓。   蜿夫人给白漓准备的新衣裳,是一件白色襦裙,外披水红色的细纱,衬得白漓肌肤如雪。   岁悠脱口而出:“白姑娘,你穿红色也好看。”   白漓慢慢的擦头发,掀开眼皮,就看到了岁悠一副色急攻心的脸。   ……别说,越看越像那头猪。   岁悠当初托生几次,草与鱼的时候还太懵懂,所处的环境也有局限性。   当狗的时候,他误认为自己只是想陪她一世,便可了结夙愿。况且吉娃娃做出再猥琐的动作,也就是小狗狗在撒娇罢了。   只有野猪的那一世。   噘着长长的獠牙,又时常看着白漓流口水的模样,简直就是他的缩影。   “我把水抬出去,你慢慢擦。”   岁悠走进屋子,大大的吸了一口气,房间里还飘荡着白漓沐浴的香气,于他来说,犹如世外桃花源。   白漓:……   明明看起来月朗星稀的真人,偏偏动作如此猥琐。   满满的一桶水,岁悠轻飘飘的抬起,路过白漓的时候,还借机用胳膊蹭了蹭她的湿发。   望着岁悠抬水而走的背景,白漓缓缓呼出一口白气。   她走到房中,打开自己随身携带的包袱,取出了那两截獠牙。   抚摸着滑滑的牙齿,白漓忽得笑了出来。   过了许久,她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岁悠不将水倒在门前的花圃中,大半夜的,抱着这桶水去哪?   白漓推开门,刚好看见付息送如兰回来。   “真人呢?”白漓问道。   付息憨憨实话实说:“师叔在泡澡。”   白漓直觉不好,头冒青筋的问道:“……是不是深黄色,外壁写了一个福字的桶。”   付息点头:“里面还有花瓣,蜿夫人真讲究。白姑娘你怎么知道?”   她怎么知道?!   那桶水就是她泡过的啊!还在里面搓了好久!他就拿去接着泡?   “岁悠!!”   白漓咬着后牙槽狠狠的念道。   待白漓冲到岁悠的房门前,岁悠刚好泡完澡,松垮垮的套着白色内袍,蹲在门口的花坛前,将大桶里的水倒进里面。   “白姑娘,你怎么来了?”岁悠脸不红心不跳,一点没有做了坏事的心虚。   一想到他有可能是那头野猪,白漓心绪翻涌,垫脚就扑到了他头上,劈头盖脸的捶打他。   “别摔了。”   岁悠乐得被白漓打,索性坐在地上,托住她的细腰,让她在自己的脑袋上作威作福。   “懂不懂羞!我洗完的水你怎么还能接着用!”   白漓越打越起劲,顺着岁悠力道骑到了他的肩膀上,薅着他的耳朵吼道。   一如许多年前,她骑在一头野猪的身上,连打带踹。   “还香着,能用。”   岁悠托着他的白狸妖,愿打愿挨的笑了起来。   白漓从未与他如此亲密过,岁悠仿佛看到了一只毛发蓬松的白狸,热烈的扑到了他的身上。   冲着他张牙舞爪,怒吼嘶鸣。   他期待了很久很久的东西,似乎就要触手可及。   “岁悠,你是猪吗!脏水都能用来洗澡?”白漓咬着他的肩膀,咬牙切齿的吼道。   岁悠侧过头,别扭的姿势勉强能看到白漓的眼眸,他笑着道:“只要白姑娘能消气,岁某不但是猪,还是小狗。”   她说他是什么,他就是什么。   白漓不禁想到,他这辈子简直是变本加厉。   猪狗不如!   无耻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  白漓:我早就想揍他了!   作者:为什么忍到现在?   白漓:怕他碰瓷!!   作者:现在就不怕了?   白漓:……嗷嗷嗷   作者:某只一害羞就不说人话(摊手)   ——————————————————   端午快乐~ 第89章 21、一座城   在如兰的印象中,小师叔从来都是一个人。   不是一个人穿梭在藏书殿,就是揣着剑去练武场。   小师叔休息的时候,总是懒懒散散的,似乎没有什么能挑起他的兴趣。   直到遇到了白姑娘,小师叔突然就“活”了,变得活色生香,五颜六色……   说起白姑娘,初次见面时,如兰觉得白姑娘就像一个漂亮的陶瓷娃娃。   她虽然总是笑着,遇到为难的事情会微微低头,或是婉转的视而不见。   但在如兰看来,温文尔雅的白姑娘,周身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墙。   墙里面是她自己的天地,不准任何人进入,她也不会主动出来,始终与他人保持着适当且疏远的距离。   然而,小师叔凭着一腔热意,将白姑娘与外界的墙壁硬生生撕出了一道口子,然后恬不知耻的钻了进去。   结果就是,被矜持有礼的白姑娘骑在脖子上捶打……   付息和如兰赶到的时候,对眼前的景象目瞪口呆。   一向进退有礼的白姑娘正骑在小师叔的身上,累得呼哧带喘。   人类的身体就是不禁用,稍微出点力气就会汗流浃背。   “你们回房吧,我和白姑娘闹着玩。”   岁悠全然不顾自己的脑袋被白漓抓成了爆炸头,笑着对付息他们说道。   见有人来,白漓松了爪子,慢吞吞的从付息身上爬了下去,拍了拍压皱了的襦裙裙摆。   “白姑娘,消气了吗?”岁悠恋恋不舍的扯住白漓的衣袖,那意思是,没消气你再打会儿。   白漓呲了呲牙,若不是付息两人在场,她还要再打一回合,好好教训这个无良真人。   “如兰,我们回房。”白漓从岁悠手里扯出衣袖,仰起下巴,带着欲言又止,一脸八卦的如兰回了房。   岁悠摸着一头乱发,望着白漓余怒未消的背影,站在原地回味无穷。   情不自禁的抬起胳膊冲着白漓背影摇了摇:“白姑娘,明日见。”   白漓充耳不闻,还甩了一下裙摆以示羞愤。   “师叔,你没事吗?”付息见他露出一脸古怪笑容,不禁出声问道。   岁悠砸吧砸吧嘴:“当然没事,你还稚嫩,不懂这些。”   付息从上到下,仔细打量了一遍像个大疯子一样的小师叔,心想,他还是不要懂了,怪不得世人都说痴男怨女,情会让人发疯。   他师叔疯魔的不轻……   第二天,四人决定在村子里再休整一天。   这一夜,白漓泡完澡,没再给岁悠捡漏的机会。   她板着一张小脸,像监工一样盯着岁悠,亲眼看他将水倒进了花圃里。   岁悠的表情,就像在倒什么琼浆玉酿。   就连路过的蜿夫人,都不由得抽搐了下嘴角。   临行这一天,白漓在屋中收拾东西,神出鬼没的蜿夫人又从墙里面钻了出来。   幸亏如兰不在,不然得被吓到尖叫。   白漓视若无物,一边收拾行李,一边道:“你前几日说,我与他前世有缘,你可能看出他前世是个什么东西?”   蜿夫人今日穿的是一件流光长衫,就像一只镀了金的大蜥蜴,光芒万丈。   “你信我的话了?”   蜿夫人捂着唇笑了笑,道:“那真人前世或许有些功德,他的前身我看不清。”   若是普通人,蜿夫人毫不夸张的说,她至少能看清那人的前三世。然而到了岁悠这,她就只能看出大概的轮廓。   她莫若两可的说道:“……应该不是人,有一张桌子这么大,很宽,两个长长的,似角非牙的东西……还有个阴影很小很小,好像是个犬或者猫。”   蜿夫人看岁悠的前世,就是些黑乎乎的影子,隐隐绰绰,看不真切。   她的眼睛再明亮,也看不出天地山君一百世前的真身。   白漓不着痕迹的勾了勾嘴角,轻声道:“多谢。”   离开了小山村,几人再一次向鲁镇进发。   这一路上东逛逛,西看看,耽误了不少的时间。本来半年就能到的鲁镇,愣是花了八个多月,还没走到。   冬至刚过,天空就飘起了雪花。   “下雪啦!”如兰像小孩子一样冲出客栈,双手高举,接着天空中飘飘扬扬的雪花,欢快的喊道。   白漓正值圆沌期,不用担心今年冬天又会长出一身厚厚的毛皮。听见如兰呼喊,她抓了一把牛肉粒,走到了窗边。   她想起某只狗很喜欢冬天,尤其是下雪天。   岁悠叫来小二给白漓加炉子里的炭火,看白漓站在窗边看雪,他也凑了过去,道:“真快,这就到冬天了。”   等小二出了门,岁悠将门关好,非常自然的走到了白漓的身后,寄居蟹一样从身后环住她,眼睛盯着白漓的动作,她一旦羞恼,他就马上收手认错。   谁知白漓很难得的没说他,全当不知道他的小动作。   岁悠的秉性就是,不懂得见好就收,就喜欢火上浇油……见白漓默不作声,他继而开始得寸进尺。   他先是试探性的向前凑了凑,用胸膛轻轻抵住白漓的后背,又将两个手臂贴在了白漓的手臂外侧,呈现一个全方位围拢的姿态。   白漓还是没有反应,连啧舌都没有。   这下轮到岁悠诧异了,他探头看向白漓道:“白姑娘,你今日不舒服吗?”怎么不揍他?   “就没见过你这种人,找打没够。”白漓抬头瞥了他一眼,索性向后一靠,倚了上去。   又香又软的身躯冷不丁的倒进怀中,岁悠下意识的抱紧,愣了几秒。   心脏噗通噗通的跳动,岁悠快速的咽了两口唾液,向来口齿伶俐的嘴巴变得结结巴巴:“白,白姑娘?”   白漓抿嘴,眼底笑意涌动着道:“我不叫拜拜姑娘。”   惊喜来的太突然,岁悠反应了几秒才发现天上真的掉馅饼了。   “啪叽”砸到了他的脑袋上。   他用力的搂紧白漓,激动的语速微微加快道:“白姑娘,你或许不知,岁某惯会占便宜……爹娘曾对我说,我小时候抓周,抓到了一件白毛皮,就连睡觉都不松开,爹娘没办法,只得将毛皮剪成两截。白姑娘,岁悠就是想说,白姑娘你自己跌进来,岁某可就不会松手了。”   岁悠越说越快,就像鱼儿飞快的吐出了一串串的泡沫,不给白漓任何反悔的机会。   “白姑娘,岁悠的心思远比姑娘想的要沉,要贪……”   他朝思夜想,盼了这许多年。   他曾临摹了无数遍她的妖图,就连梦中都是她的那双眼。   每次听到她食人心,岁悠一是她怕受伤,二便是想,若是能得到她,挖了他心头肉,他也甘愿。   而如今,这只白狸终于掉到了他的怀里,他怎么可能放她走。   别说这十几二十年,就是百年又百年,他也不可能松手。   白漓放松的向后躺倒,她知道岁悠会托住她,不会让她伤到分毫。   “我又不是不知道你的德性。”白漓小声嘀咕了一句。   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反正这蠢货无论投生了几次,似乎都会乖乖的回到她这里来。   白漓还真想知道,他若是知道自己就是他找了许多年的白狸妖,会是什么反应。   幸福突然来哐哐敲大门,将岁悠直接就敲晕了,紧紧的搂着白漓不松手,整个人晕晕的。   沉默了半晌,岁悠才慢慢找回神智,说道:“白姑娘,岁悠有个不情之请。”   白漓心情好,望着飘飘扬扬的雪花道:“你说。”   “岁某,想摸摸白姑娘的牙齿。”   白漓呲牙的时候他看到过两次,尖尖的,可爱极了。   就像一根轻飘飘的羽毛,在他的心头来回骚动。   白漓:…   她忘了,这男人的怪癖不是一般的多。   “今天不行。”   白漓想,等她恢复了妖力,他若还是缠着她不放,她就满足他的心愿。   ……可是,乖乖张开嘴巴让他摸牙,想想还挺不自在。   岁悠虽然遗憾,但白漓说的是今天不行,那说不定以后就行了呢?   过了一会,岁悠又神色如常的说起了上门大事。   “白姑娘,岁某送你归家后,如有可能,想拜访一下白姑娘家中二老。”   他恨不得现在立刻就带着白漓回家,给他爹娘看看,什么叫有志者事竟成。   白漓一听,瞪大了眼眸。   这么快吗?   可关键是,白狸娘和银狐爹正外出云游,现在还真不知道在哪儿,再说她的那个山洞,也没法给人看啊。   白漓不知道,岁悠早早就把白狸产后护理的典籍都看完了……保守来说,就是万事俱备,只差她同意。   “还早着,此事再说。”白漓含糊了过去。   就在白漓琢磨到了鲁镇要如何之际,天冥真人给岁悠等人传来了飞信。   一个巴掌大的盒子,突然间凭空出现。   玄道宗的人早已见怪不怪,岁悠看过信后道:“师傅寻觅到了蛇妖的踪迹,让我们现在就启程前往方城。”   蛇妖东躲西藏狡猾至极,若不是她忍不住馋,想要偷吃婴孩,这次也不会露出马脚。   如兰:“那白姑娘?这儿距离鲁镇还有小半个月呢。”   岁悠看向白漓道:“我先给你找个客栈住下,等我杀完了蛇妖,再回来接你,送你回家。”   他不能让白漓跟着他去杀妖。   白漓本身就是个妖怪,当着她的面杀妖,有些太过残忍。   白漓想都没想,便道:“我同你一块去。”   那只蛇妖她略有耳闻,喜食婴孩与女子,其毒液极具腐蚀性,据说能溶解玄铁宝剑。   白漓算了下时间,等到了方城,她的圆沌期差不多就结束了。   那群修士究竟有多少能耐她不清楚,但她不能眼睁睁看着岁悠去涉险。   万一他不小心,成了那条蛇的口粮呢?   她就是把那条蛇做成蛇皮灯笼,他也回不来了。   最重要的是,他下辈子要是又托生成个动物可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又托生成动物怎么办?   岁悠笑着道:我不介意   白漓:我介意!   ————————————   岁悠,再加把劲,你就能抱得美人归啦 第90章 22、一锦囊   听见白漓想要一同前往,岁悠喜不自胜的道:“白姑娘可是担心岁某,才会想要同去?”   担心他来生托生成动物……也算是担心吧,白漓勉强点了点头。   然而在岁悠眼中,这就是白漓对他的安危“牵肠挂肚”。   哪怕会亲眼目睹同类被杀的残忍局面,也再所不惜。   情之所至,岁悠轻声唤道:“白姑娘。”   白漓抬头,就迎上了岁悠一脸腻人的笑容,其中深情就像黄泥沼泽,险些让她没法呼吸。   “你做什么这个恶心的样子?”白漓赶紧退后一步,皱着眉头道。   岁悠耳朵里自动忽略“恶心”二字,旁若无人的踏步上前:“岁某知晓白姑娘的心意……”   白漓倒退着向后躲,就怕岁悠挨着她,忙说道:“你应是误会什么了。”   她深知岁悠在她的问题上,想法明显异于常人。她斩钉截铁的对岁悠道:“把你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统统扔掉!我不是那么想的!”   岁悠点点头,一脸“你不用说,我懂”的表情。   白漓:“……你懂个什么!”   “你别过来!”   眼看着岁悠要扑过来,白漓撒腿就往前跑。   静若处子的白姑娘掀起水红色襦裙裙摆,跑得比狍子都快!   白漓当年毕竟是缥缈山一霸,漫山遍野像流氓一样掏冬眠的熊仔。   如今就算是人类的躯体,也还是能跑出人猿的速度来。   “白姑娘,你慢些。”岁悠嘴上虽然这么说,也跟着大步流星的跑了起来。   “你别追,我就不跑了!”   岁悠跑动的时候,气息没有丝毫的紊乱,还能维持住满面的笑容,对白漓道:“白姑娘,与你这样我追你赶,让岁某十分激动。”   他不仅激动,他还兴奋……   男女之间的你追我赶,原本应像风儿恋沙一般浪漫。   到了白漓和岁悠这里,就变成了风驰电掣争第一……   白漓已经对他的无耻免疫了,索性看准时机,猛地一个回马枪。   见白漓扑来,岁悠躲都不躲,打开宽阔的胸膛迎了上去。   白漓冲到他面前时“唰”的躬身,一个鞭腿就把他踹倒了。   岁悠浑身上下都没用力,才会被她轻易撂倒,腰间的藏宝锦囊刚好松动,里面的东西顺势就撒了出来。   “挂啦”一声,里面的东西掉了一地。   岁悠从师傅那儿得来的藏宝锦囊中,原本应该放着兵器,珍贵的典籍,又或是其他秘宝。   然而里面流出的东西让白漓简直是额头青筋暴起!   木杯,头绳……就连她穿破了,在半路扔掉的布衫,都被他捡起塞进了锦囊里……   “岁悠!”   白漓一直就纳闷,自己怎么总丢东西,原来贼就在眼前!   岁悠不慌不忙的爬起来,把东西一件件的收了回去,还笑着对白漓道:“锦囊的绳子没系紧。”   “你还笑!你把东西给我拿出来!”   白漓蹲下身就开始拣,她方才没仔细看,如今细细看来,居然连她脱落的头发都有!   “你、你拣这些东西做什么?”   拣她的杯子和绑头发的布巾她还可以理解,要头发做什么?   趁着白漓惊到手停下来的功夫,岁悠连忙将她手里的东西拿过来,塞到了锦囊里。   听到白漓问她,岁悠笑着道:“白姑娘……真想知道?”   白漓:……   岁悠吞吞吐吐,遮遮掩掩的姿态,让白漓直接炸了毛,瞪着大眼睛道:“说!”   岁悠摸抚手里的发带,将它贴到脸侧,轻声道:“岁某……”   白漓打断他:“不用说发带!我就问你,拣头发有什么用?”   不用岁悠说,白漓都能猜出来她的那些物品的用途。   倚岁悠的习性,不是经常拿出来嗅一嗅,就是手伸进锦囊里摸一摸,说不定还能用她的木杯喝喝水……   岁悠想了想:“头发,岁某还没想到要如何用。就是丢了太可惜,便拾了起来。”   白漓:“……岁悠,你知不知道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毛发即使掉了,还会长出来新的。”   岁悠一脸无辜:“岁某自然知道。”   “那你拣这个做什么!我每次沐浴,头发掉的像水藻一样,难不成你都要拣起来?!”白漓简直无法想象,一个修为有成的真人,会拣别人的头发藏在锦囊之中。   说出去,不怕别人笑掉大牙,估计都没人会信……   “自是不同,这是白姑娘与岁某两情相悦前掉的头发,不瞒白姑娘说,岁某确实攒了不少。”   岁悠内敛的笑了笑,像兜售水藻的商人一样,从锦囊里拿出了一绺头发。缎子般的秀发用红绳绑好,看起来已经攒了一些时日。   白漓呆立了半晌,不知道应该先问他关于“两情相悦”的理解,还是先问这绺像是要拿来做法事的头发。   “你,你什么时候觉得,我们是两情相悦了?”白漓决定还是先问他这个问题,顺便从他手里将头发抢了过来。   岁悠想了想:“不是两情相悦,那是情有独钟?心有灵犀?”岁悠干净利索的将这个问题带歪了。   白漓懒得跟他费唇舌,作势就要将这缕头发丢掉。   岁悠抿了抿嘴唇,黑溜溜的瞳仁就那么望着她,见白漓看他,他还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小心翼翼的。   白漓深吸一大口气。   心想,明明是他做的不对,他像个癔症一样,连她的头发都要拣!   可看他这么可怜巴巴的,白漓愣是狠不下心来扔。   白漓索性把头发往他身上一甩,烦躁的道:“随你便了。”   岁悠为何会拣她的东西。   说简单点,就是喜欢她罢了……虽然喜欢的方式有些超出常人的接受范围……   如兰全程站在一边,当自己是个假人,什么都没听到,没看到。   付息不明白,挠了挠头,问如兰:“师妹啊。”   如兰“啪”的捂住他的嘴,凶巴巴的压低声音道:“别问,问你也理解不了!”   ……   如果一个人偷东西被发现,正常情况下,这个人会控制自己的这种偷窃行为,并以此为耻。   然而,岁悠显然不被列分为正常人的范畴。   或者说,遇到跟白漓有关的事情,他就有着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迷之执着。   当岁悠光明正大的指着白漓用过的杯子,问她:“白姑娘若是不用了,可以给岁某吗?”   白漓先是顿了一下,想象了一下岁悠的心路历程。   他是怎么从一个露馅了的小偷,进化成伸手就要的乞儿。   “真人,小女有一事想问。”   白漓语气难得平静,岁悠笑着道:“白姑娘请讲。”   “玄道宗被奉为天下第一大宗,真人修士遍布天下。像您这么杰出的真人,贵宗门多吗?若是多的话,脸皮加起来,岂不要比贵宗门的历史还要深厚?”   岁悠腼腆的笑了笑:“岁某不才,曾得师兄与师傅赞誉,说是百年难得一出的逸才。”   白漓拉下脸:“你真没听懂我话中的意思?”   岁悠笑着道:“师傅曾说,无论世人如何评说,都要守住自己的本心,让它不得丝毫动摇。当然,白姑娘说岁某厚颜,岁悠觉得姑娘说得有理。”   你骂他,他不恼,说他,他也不怒。   白漓一口气没撒出来,索性在桌子底下踹了他一脚。   这一脚不痛不痒,岁悠居然笑得更开心了。   岁悠面容端正,带着点懒散,笑时双眸闪烁,自有一股风流。   非常欠揍。   “白姑娘,你的杯……”   白漓咬牙道:“喝完就给你!……你攒那么多杯子,打算开茶楼吗?”   ……   随着方城越来越近,季节的变幻也在悄悄地流逝。   沉睡的妖丹渐渐苏醒,白漓能够清楚的感知到,自己的力气一天比一天大,精神一日比一日足。   也就意味着,她的圆沌期即将迎来结束。   白漓的状态日益渐好,在其他人的眼中,就是越来越漂亮了。   “白姑娘,你好白啊。”如兰羡慕的望着坐在桌前饮茶的白漓。   阳光打在她的脸上,莹白色的肌肤仿佛会反光一般。   现在想来,白漓初次见到岁悠等人的时候最落魄。   突然迎来了圆沌期不说,还受了轻伤,一丝妖力都没有。   岁悠听到如兰的话,不着痕迹的挡在了白漓的身前,将她整个人挡得严严实实。   白漓:……   她是雪做的吗,被人多看两眼就会化了不成?   “真人,你让开点。”   “岁某帮白姑娘遮太阳。”   白漓身后是窗户,外面是炙热的太阳,身前是一堵名叫岁悠的墙。   这挡的是哪儿的太阳?屋顶长出来的吗?   岁悠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白漓的脸蛋,看一眼,喝一口茶。   白漓忍不住道:“……小女是佐茶点心?”   岁悠:“看着白姑娘饮茶,岁某犹如高坐云端,饮着仙酿。”   一旁的如兰推了推付息,小声道:“师兄,学着点。能学师叔一招半式,你就不愁孤独终老了。”   “哦。”   付息有样学样,眼睛看着如兰,端起茶杯猛地一灌。   在如兰的惊叫中,付息成功将茶水灌进了鼻孔,并下意识的一喷,溅了如兰满身。   ……   而此时的方城,以玄道宗为首,已经聚集了赫赫有名的几大宗门。   一众修士一朝齐聚,在距离方城二里地外的山道上探讨捕蛇。誓要捉到食人蛇妖,为民除害。   玄道宗虽说是天下第一大宗门,但为人都非常低调,从宗主到天冥真人,都是能动手就不要多说的性格。   既然已经决定要杀蛇妖,就不要再说没有用的。不如省些时间来养神,以防蛇妖偷袭。   看玄道宗无人出来主持大局,另一个赫赫有名的宗门,祥云宗的宗长就蹦了出来。   端着一幅大能的模样,得得嗖嗖的开始杀妖前的演讲。   待岁悠等人赶到时,山路上已经站满了人山人海,他们只能站在最外围,遥遥望着前方。   旁边宗门的小弟子道:“哎,你们是哪个宗门的,怎么才来?”   岁悠搂住白漓,防止别人挤到她,笑着回道:“玄道宗。”   小弟子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明显不信的表情道:“玄道宗的都在前面呢。”   哪有可能跟他们这样不入流的小门派站在最后。   岁悠笑了笑没有解释。   这时,白漓忽然感受到了一阵浓郁的妖气从地底向上蔓延开来。与此同时,最前方的天冥真人睁开了闭目养神的双眼,右手微微抬起。   因地底妖气的刺激,白漓逐渐苏醒的妖力受到了牵引,瞬间冲破了禁锢,如倾轧的洪水一般,在身体四处湍急的流动起来。   只听“哧啦”一声,白漓身后传来了布帛碎裂的声音。   小门派的弟子听见响声,抠着鼻子,无所事事的看了过去。   就看到了一条又粗又长,毛茸茸的大尾巴……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是沙雕恋爱文,切勿深究岁悠的各种痴汉行为,谢谢 第91章 23、一道伤   单是看尾巴,这妖怪少说也有百年的妖龄。   小弟子维持着抠鼻子的姿势,哆哆嗦嗦的顺着尾巴向上看,方才还肤白貌美的女子,瞳仁不知何时变成了冰蓝色。   淡漠的妖瞳与他大眼瞪小眼的对视了一秒,随即转了一圈道:“你不知道,他们玄道宗的真人,就喜欢养妖物,我是他养的白狸。”   小弟子双腿来回的打颤,一个惊喘后,嗷的一嗓子吼了出来:“有妖怪!”   白漓:……这现编的借口就是不行。   她表面看着淡定,其实胸膛里小心脏也在噗通噗通的跳。   身后的真人双手还扣在她的腰侧,不知他是吓傻了,还是没反应过来。   白漓舔了舔嘴唇,睁着蓝眼睛慢慢的转过头。她有些激动,又有些忐忑的向后望。   虽然岁悠说过他想养白狸妖,但白漓还是不敢确定,他若发现她是妖怪,真的会毫不介意?   岁悠他没有惊讶,也没有恐惧,而是用力的咽了两下口水。   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盛着满满的渴望,在白漓的大尾巴和蓝眼睛之间来回摆动,似乎不知道应该先看哪个才好。   岁悠手臂收紧,将白漓的尾巴和她整个人一并搂进了怀中,缓慢低下头,压低声音道:“白姑娘,岁某终于找到‘你’了。”   白漓眨巴眨巴蓝幽幽的瞳仁,歪了歪头:“……什么意思?你早就知道我是白狸妖?”   还没等岁悠回话,前方就传来了巨大的声响。   一条粗大的红斑黑蛇从地底凶猛的钻了出来,一口就叼住了正在嘚吧嘚的祥云宗宗主。   大蛇一跃蹿到了半空,从胸腹中传来张狂的大笑:“今日你们统统别想跑!”   修士们一片哗然躁动,大吼道:“蛇妖!”   “纳命来!”   “快摆五星降蛇阵!”   ……   一时间,所有杂宗修士们乱成一团。   蛇口里的祥云宗宗主双手双脚顶住蛇口,拼命的垂死挣扎,高声对下方的祥云宗弟子们道:“弟子们!弟子们!”   祥云宗群龙无首,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人群中的声音又太大,根本听不清祥云宗宗主的声音。   蛇妖的喉咙里传来阵阵熏人的恶臭,祥云宗宗主被熏得欲呕,强撑着吼道:“屁的降蛇阵!祥云宗弟子,快来救我!”   就在祥云宗宗主快要支撑不住之时,一条绳索软软的缠在了他的腰上,下一秒,他就被一阵大力从蛇口中拖了出去,蛇妖快速合拢嘴巴,只堪堪咬到了一口。   祥云宗宗主稳稳的落在地上,才发现是玄道宗的宗主用缚妖索将他拽了出来。   顾不得屁股被蛇妖咬了个大洞,祥云宗宗主捂着屁股道谢,一旁的弟子见他得救,连忙赶了过来,给他披上一件新袍子。   对付大妖,困妖绳就像一根绳子,没有丝毫的作用。   除非用八重缚妖索穿过他们的脊椎骨,才能封住他们的行动。   “这蛇妖的动作虽迅猛,但我们如此多的人,一人一剑,便可送它归西。”祥云宗宗主从锦囊中掏出自己的宝剑,想着如何报自己的暴露菊花之仇。   玄道宗的宗长,璧琨掌门外表看起来是个四十余岁的硬朗汉子,黑色络腮胡,浓眉大眼的长相就像过年时贴的门神。   璧琨掌门摇摇头,沉稳道:“蛇妖周身沾满了剧毒,最好不要让它近身。”   见修士们畏畏缩缩的模样,红斑黑蛇张狂的张开血盆大口说道:“得道大能们,竟都是些鼠辈!”   粘稠的透明液体萦绕在蛇妖的周身,粘液落地,随着“沙沙”的声响,土地被毒液溶出了一个圆坑,飘起阵阵白烟。   前方修士们见了都大惊失色。   这样的毒液若是被浇到了身上,非得褪下一层皮肉不可。   大蛇更加嚣张,阴毒的吐了吐红舌道:“本大仙要将你们都融成血水!”   人群后方,嘈杂的喧闹声直接覆盖住了小弟子的喊叫,更可怜的是,随着人流的拥挤,小弟子被不断的推向白漓的方向。   白漓看那小弟子,就像油桶里来回跑的老鼠。   “妖怪!有妖怪!”小弟子哭的稀里哗啦,好不容易走出一步,又被人潮给推的倒退了两步,一回头,还是白漓那双蓝眼睛。   小弟子哭出了鼻涕泡,扯着嗓子吼:“妖怪!”   几次之后,弟子刚被推回来,白漓就盯着他,先一步张嘴喊道:“妖怪!有妖怪!”   还细心的道:“我替你喊。”   小弟子:“呜呜呜!”   妖怪还学他说话……   前面的修士不了解小弟子的处境,被他的哭声惹烦了,不耐烦的道:“哭什么哭!我们来不就是为了抓蛇妖吗!”   由于人流太过密集,除了岁悠,如兰和付息,就只有那个小弟子看到了白漓的异样。   如兰已经懵了,结结巴巴的问:“师兄,是我出现幻觉了吗?”   付息看向岁悠,他小师叔哪有心情看他,盯着白漓的一双眼睛眨都不眨,快要出红血丝了。   “没有。”   如兰:“白,白姑娘是,是妖怪?”   她跟妖怪同吃同住那么久,还睡过一个房!   付息仔细瞧了瞧白漓,道:“白姑娘,应是白狸妖。”那双蓝眼睛,与师叔的妖图中一模一样。   怪不得一路上他们都没寻觅到白狸妖的踪迹,原来是这么回事。   如兰一个吸气,差点没把自己呛到。   她刚想说,师叔一定非常吃惊吧!   就听付息道:“师叔应早就知道。”   如若不然,不可能一脸得逞了的模样。   如兰震惊的瞪大眼睛。   付息虽然憨,但并不傻,对如兰道:“师妹,你想白姑娘被抓住吗?”   如兰转头看白漓,恰好看到了师叔眷恋的双眼,仿佛怀里抱着的,是他的宝物。   如兰想了想,下定决心般说道:“师兄,待杀了蛇妖,我们帮白姑娘逃走吧。”   通过与白漓这些日子的相处,她并不相信白漓是乱杀人的邪恶妖怪,况且白漓杀的修士净是些人间败类。   要是她,也恨不得宰了他们,来清理修士的门户。   突然,前方传来了此起彼伏的惨叫声。   随之而来的,是璧琨掌门浑厚的声音:“各位同门,仔细脚下,蛇毒会溶解皮肉。”   话音刚落,几人前方的地面就鼓起了一个大包,一截蛇尾从地底钻了出来,蛇尾上黏着的毒液随着尾巴的摇摆四处飞溅。   毒液一旦沾上皮肉,便会腐蚀掉一大块肌肤。   被腐蚀的皮肤发出阵阵恶臭,以极慢的速度继续向周边腐蚀,除非将这块肉割掉,否则会一直向外蔓延。   众人还来不及尖叫,一条条沾满了毒液的尾巴就从地底伸了出来!   战场前方,璧琨掌门用一道火墙将众人与蛇妖隔开。   毒液一旦遇火便会化为一道道黑烟。玄道宗其他真人将脚下冻上冰层,待蛇尾钻出时,就将其冻成冰凌。   天冥真人坐在大后方,面对如此劣势,他面色不变,从容淡定。   想要制止住这只蛇妖,先得封住她的动作,才能在远处将她斩杀,否则她一动,就会甩出大片毒液,伤了许多无辜小修士。   见地上窜出一条条蛇尾,岁悠反手将白漓放到了自己的背上:“搂住我。”   白漓需要一刻钟让妖力在全身融会贯通,她乖乖搂住岁悠的脖颈。   岁悠从锦囊中翻了半天,才从一堆破烂中找到了自己的宝剑。   白漓:“……你就不能分两个锦囊来装吗?”   岁悠腼腆的笑着道:“师傅就给了我一个。”   左前方蛇尾猛地一甩,岁悠往后一跳,右手挥剑,同时对付息到:“火!”   剑落蛇尾断,付息与如兰同时念咒将蛇尾烧成灰烬。   但地下的蛇尾就像一批批的韭菜,越砍越多,速度越来越快。   如兰累得气喘吁吁,刚松一口气,右边的地面就鼓起了一个大包。   如兰心里叫糟,白漓看到,直接抓住她的后背衣裳,千钧一发之际甩到了付息的方向:“接住!”   付息接住如兰后,也像岁悠一样,将如兰甩到了后背上。   如兰歇了片刻就道:“师兄,放我下来,我还可以。”   如兰虽然性子娇弱,但知道自己作为修士的使命,现在不可以撒娇耍赖。   “如兰,帮师兄看着后背,别被偷袭了。”   付息没有松手的意思,他握了握剑柄,对如兰叮嘱道。   如兰不再说话,她腰部用力稳住身形,头看向后方,坚定的道:“师兄,你后背交给我。”   这时,前方的蛇妖倏然发疯般的开始嘶鸣,声音扩散到每一个角落,让人头皮发麻。   “发生什么事了?”   “尾巴更多了!”   “蛇妖的眼睛被师伯射瞎了!”   ……   七嘴八舌的声音传来,岁悠等人才听了个大概。   祥云宗宗主为了报暴菊之仇,与弟子合力射瞎了大蛇的一只眼睛,以至于让巨蛇突然间发狂。   蛇尾出现的频率越高,蛇妖就越容易力竭,同样的,受伤的人就越多。   如今蛇妖毫无规律的大肆甩着毒液,显然是想拼个鱼死网破的结果。   随着大量毒液的挥洒,一片片修士惨叫着倒下,整个山林里都弥漫上浓浓的恶臭。   “白姑娘,岁某想问你一个问题。”岁悠一边砍蛇尾,一边问道。   白漓在他身后也不闲着,帮他看四周偷袭的蛇尾。   “什么问题?”   “白姑娘的名字叫什么?”   白漓一愣,岁悠一直叫她白姑娘,她好像真的没说过她的名字。   “白漓,漓水的漓。”   “原来是漓儿。”岁悠笑着道。   白漓耳朵一热,呲牙道:“都这个时候了,还有闲心想这些,这蛇妖怕是要与你们不死不休!”   岁悠摸了把脸,白漓刚好向前望,就看到岁悠一手的鲜血。   白漓一惊,直接从他背上跳了下来。   “岁某以为是不小心划到了,没想到是毒液。”岁悠笑着掏出小匕首,就要去割脸上的腐肉。   岁悠的左脸被毒液腐蚀出了食指那么长的一条伤痕,灼伤的伤口深可见骨。   白漓拉住他的手,胸腔中的怒意瞬间上涌,蓝蓝的眼眸被镀上了一层血红的薄膜。   修仙之人皆知,那是入魔前的征兆。   即使白漓所杀的修士都不是良善之人,但她食了那么多的人心,终究不是好事。   只能用更多的功德来弥补。   岁悠心中想,如果可以,他想把自己所有的功德都给她,就算来世做畜生也好,他不想让她吃一点的苦。   在这一刻,白漓忽然想起了岁悠的前世。   先是为了守护她,将满肚肠子撒了满地的野猪。   野猪死后,这个生灵化为犬类,又赶来陪了她一世。   终于托生成人,可还是傻傻的花了十多年的光阴来找她。   她却又让他受伤了。   她说过,别人挖他肚腹,她就要刨他人的心肠。   “你低头。”白漓低声道,她的声音变得沙哑含糊,就像一头野兽在模仿人类的话语。   岁悠笑着低下头。   就算这只白狸想要咬他的脖颈,他想必也会乖乖的递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欢迎收看明天的动物世界,白狸手撕毒蛇   ————————————————   岁悠是一个泰山崩于前,都不忘揩油的人…… 第92章 24、一顿饭   白漓的头顶缓缓长出了白色的耳朵,满头青丝化为银发,双手的指甲渐渐拉长。   在如兰与周围修士惊诧的目光中,她的前齿变得像兽类一样尖锐,从红唇中呲了出来。   白狸妖微眯血红的眼睛,伸出长满软刺的舌头,轻柔的舔过岁悠脸上的腐肉。   岁悠先是感觉到一阵疼痛,随后,伤口处传来了细微的麻痒。   白漓粗粝的舌头舔了舔嘴巴,她的眼神已经不大像人了。   仿佛是人的脸上,被镶嵌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她双手按在岁悠的肩膀上,低声道:“你摸摸。”   岁悠伸手摸了摸,那凹陷进去的地方,竟然长出了新的嫩肉。   “等我吃了那条臭虫,再慢慢与你说。”   扔下一句话后,白漓转身向前走,谁知岁悠忽然一扑,从身后搂住了她。   宽大的身躯将她笼罩住,还趁机抓了两把蓬松的大尾巴。   白漓停下脚步,抬起头,没什么情绪的血红眼睛看向他:“嗯?”   常人不敢与其对视的深红双眸,在岁悠的眼中,比世间少有的红宝石还要炫目。   岁悠轻抚白漓银色的长发,温柔的笑着道:“岁某与漓儿同去。”   战场前方,祥云宗宗主虽然打乱了大蛇的阵脚,但同样造成了许多伤亡,大蛇的滔天怒火向他们汹涌的奔腾而来。   “璧琨,起灭邪阵!攻蛇!”   时机已经成熟,天冥真人合掌,对前方正在堆砌火墙的璧琨掌门道。   璧琨掌门闻言,双手在身前画了个半圆,十几丈高的火墙瞬间瓦解,大蛇见状猛地俯身向下,就要去取璧琨掌门的首级。   蛇妖还没来得及俯冲,就发觉自己庞大的身躯瞬间变得无比沉重,仿佛有十几座大山压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动弹不得。   蛇妖疑惑的向前望去,发现地上突然钻出了许多泥鳅般的绳状活物,像猫儿寻鱼一样找到蛇尾,顺势如藤蔓一般将蛇尾牢牢的攀住,从里面吸取大蛇的妖力。   大蛇的毒液腐蚀性很高,绳状活物却丝毫没有被溶解。   若是仔细看,就会发现绳状活物不是没有被腐蚀,而是新生的速度非常之快,快到以为没有被溶解过一般。   而强大的再生速度,都依赖于天冥真人深厚的修为作为支撑。   短时间还好,若是拉长战线,天冥真人会元气大伤。   天冥真人之所以现在才起阵,就是为了弄清楚地下究竟有多少条蛇尾,遍布多大的范围。   璧琨掌门提起宝剑,带领身后一众弟子高喊道:“玄道宗众弟子听令,跟随我去斩杀了这条妖蛇!”   对付蛇妖,最好的方法是从远处斩杀。可她动作太过灵活,就算被限住了行动,也能扭出九转十八弯。   璧琨掌门对着天冥真人的方向遥遥一拜,举剑就要向前冲。还没迈出脚步,就见一缕巨大的白光冲着花斑黑蛇凶猛的扑了上去!   璧琨掌门:“??”   那是只什么?   玄道宗众弟子们目瞪口呆的看着这只不知从哪跳出来的巨大白狸妖,张开满嘴的獠牙,像馋蛇肉了一般扑向蛇妖。   “师兄!”   “掌门!”   听见熟悉的声音,璧琨掌门回头,就看到了自家小师弟岁悠,还有玄道宗的两位小修士。   “悠然,你何时到的?”璧琨习惯称呼岁悠的名号,悠然真人。   “在后方有些时候了,是师父开了灭邪阵?”   看到蛇尾旁边的吸妖虫,岁悠就猜出了个大概。   “正是。”璧琨掌门看向不远处的白漓巨蛇大战,有些迟疑的道:“这是白狸妖?”   也没听说过白漓妖和巨蛇有仇啊。   “是,师兄,我去帮白狸妖,师兄为师父守阵吧!”   岁悠说了一句,提着剑就冲向巨蛇。   璧琨掌门还没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刚想问问如兰和付息,就见这两个小弟子拔剑就开始砍尾巴。   下手快准狠。   比起方才滑不溜秋的尾巴,现在好砍多了。   璧琨掌门:……   出去修炼一番,胆色都这么大了?   璧琨掌门也不迟疑,连忙跑去大后方帮天冥真人固元气。   源源不断的输出,对任何修士大能来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还好其他宗门的大能们也知道这个道理,纷纷在天冥真人身边坐下护阵。就像打算玩丢手绢的小娃娃,围着天冥真人坐了一圈。   待璧琨掌门到达的时候,都挤不进去了……   另一边,岁悠提着剑就想去帮白漓杀蛇。   岁悠没见识过妖力充盈的白漓在盛怒状态下的战斗状态,也就无法想象美丽的白漓发怒起来有多么凶猛。   暴躁白漓,手动撕蛇。   白漓一爪子下去,巨蛇就被掏掉了一大块皮肉。   “你这只狐不狐狸不狸的白毛畜生!”大蛇痛的直打哆嗦,忍不住破口大骂。   白漓充耳不闻,张开巨口就将它尾巴咬断了,咔嚓咔嚓,连着骨头都吞进了肚。血红色的眼睛虎视眈眈的瞧着巨蛇的身段,似乎在打量下口吃哪儿的肉。   作为妖物,白漓有一定的抗毒性,这点腐蚀毒液,对常人来说是硫酸,对她来说就是刺激性稍微有点强的液体。   就是伤了也无事,再生就好,不比天冥真人阵法中的吸妖虫速度慢。   岁悠站在旁边观摩了一会,发现根本没有他的用武之地。   之前他还担心白漓看到巨蛇被杀,同为妖类,心中会有些不舒服,哪成想,她打杀得最起劲……   白漓对付巨蛇,原本可以算是平分秋色,打起来也是一道菜名,龙虎斗。   可现在大蛇被封住了行动,基本上就成了白漓的单方面屠杀。   周围的一众修士们,刚开始还存着看热闹的心态,甚至有替白漓鼓劲的,毕竟方才他们吃了这条巨蛇许多苦头。   可待白漓拍碎了大蛇的头骨,将它剥皮抽筋,活生生的抽了蛇胆时,众修士们又开始发憷了。   害怕这只白狸妖吃得开心了,一会收不住闸,想要吃人。   白漓吃的差不多了,舌头一舔,叼着巨型蛇胆,甩给了一旁的岁悠道:“吃了,这个好。”   那么大的一个蛇胆,都快有岁悠等身高了。   白漓给他的东西,他怎么也得弄进肚子里。   “师叔,这东西,能吃吗?”随后赶过来的如兰,看着青紫色的蛇胆,一脸敬而远之。   “付息,如兰,师叔母一向关爱你们,来,一人舀一碗。”岁悠一副长辈模样,从锦囊里掏出一个大海碗,直接就舀了满满一碗。   如兰:“……”   师叔,白姑娘知道你给她改称呼了吗?   看着青黑色的蛇胆,如兰一边摇头一边往付息的身后躲。   付息看了看蛇胆,老实的接过。   “师兄,还是别喝了。”如兰瞧着蛇胆,小脸皱巴成了一团,嘴里不住的呕酸水。   付息:“蛇胆是好东西,以毒攻毒,去除身体里的晦气。”   付息一仰脖,将一海碗的蛇胆一饮而尽,在如兰佩服的目光下,付息再一次抬头,将喝了的蛇胆都喷了出来。   彻彻底底的天女散花。   如兰抹了一把头上的蛇胆汁,咬牙切齿道:“师兄!!”   付息一脸木然道:“师妹,对不住,实在是难以下咽。”   如兰:“那你吐地上啊!”   岁悠看到付息的反应后,在蛇胆上方打了个结,放到了一旁,笑着道:“师叔打算回去慢慢享用。”   白漓给的东西,扔是不可能扔的,岁悠想着,回去后怎么能让它更好吃一点……起码能入口的程度才好。   如兰与付息望着小师叔一言难尽,并没有发现,付息身上被毒液擦过的细小伤痕正在慢慢的长出新肉。   叱咤风云的巨型蛇妖,被白漓收拾的奄奄一息。   “白,白狸,你放我……”   还没等蛇妖说完最后一句话,白漓张开巨口,将它整个碎掉的脑袋都吞进了肚子里。   白狸妖胸前的白毛上沾着的都是蛇妖的碎肉,吻部两侧,鲜血还在滴滴答答的流淌。   如兰望着白漓豪迈的吃相,咽了口唾液道:“师叔,白姑娘不会吃坏肚子吧。”   毕竟那么大的一条毒蛇,白漓将它吃的干干净净,吃完了还舔了舔爪子。   岁悠满面笑容的望着白漓舔爪子的动作,说道:“刚好,师叔给你师叔母留了蛇胆解毒。”   进食时间结束,白漓甩了甩尾巴,一转眼就变回了银发红眸的美丽女子。   就是女子的嘴边还沾着没擦干净的血迹。   白漓用身上的白毛幻化成了一套白色的衣裳,呆呆的望着岁悠的方向,抬步走了过来。   所经之处,两旁的修士们都给她让出了一条路。   他们对白漓是又惊又惧,毕竟那么厉害的蛇妖,她说吃就吃了,不但吃,还打包了蛇胆当晚饭……   “师叔。”   如兰有些迟疑的唤道。   白姑娘说到底,是个食人的妖怪。   私底下的事情无人追究,但在台面上,一个修士是万万不可与食人妖邪有勾结的。   岁悠忽然笑了,他敞开双臂,用不小的声音道:“漓儿,岁某在这。”   这蛇妖毒性太大,白漓觉得自己就像吃了十只毒蜘蛛,脑子反应有些迟钝。   听见岁悠唤她,白漓加快了步伐,微张嘴:“嗷。”   岁悠眸光闪动,望着向他跑来的白漓,对如兰轻声道:“为了她,就算不能再入宗门,岁悠也无悔。”   众目睽睽之下,玄道宗天冥真人的关门弟子,百年难得一遇的逸才,快步跑向了那只白狸妖。   他身后仿佛有条无形的尾巴,在疯狂的甩动。   就在两人相距不到半尺的距离时,一段锁链从白漓的后方快速的甩了过来。   岁悠的笑脸瞬间僵住。   他倏然变了脸色,瞪大眼睛喊道:“漓儿,躲开,你身后有缚妖索!”   白漓的反应慢了半分,她刚要转过身,一道凌厉的缚妖索以强劲的速度,狠狠的穿过了她的脊椎骨!   从脊椎传来的剧痛瞬间传遍全身,白漓发出野兽般痛苦的嚎叫。   下一秒,另一条缚妖索从左侧趁势甩了出来,再次穿过白漓上方的脊椎。   两条锁链同时发力,绷直拉紧,穿过白漓的脊椎骨,将她吊在了半空中的山壁上。   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白漓的嘶吼在岁悠的耳腔中不断震荡。   岁悠不顾一切的奔向白漓,却被身后的修士们拦了下来。   “悠然真人,还请三思!”   “莫去,她是妖物啊!”   ……   “你们放手!”岁悠瞪红了双眼,想去掏锦囊中的宝剑。   他现在就像一只濒临崩溃的野兽,在绝望的边缘游走,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他要将白漓救下来。   “你这修士,切莫要让妖怪蒙蔽了双眼!你可知道,她是食了四十余人心脏的白狸妖!”一个身穿黑衣的修士走到岁悠的眼前,略带鄙视的说道。   方才就是他趁着白漓不备,甩出了那截缚妖索。   岁悠双目赤红,泪光闪烁,他咬牙道:“若不是她,你岂能站在这里说话!说不定早就被蛇妖融成了一滩血水!”   黑衣修士觉得没脸,拉长面容道:“本修士能得救,都得依靠你师父天冥真人,与这妖畜有何干?”   这时,被穿了脊椎骨,吊在半空中的白漓忽然放声大笑。   她的笑声嘶哑尖锐,就像森林里鬼魅的妖兽。   “你们这群修士,得了便宜还卖乖。过河拆桥,不分善恶,这世上最大的恶,就是你们!”   白漓高声尖啸,声音传遍方圆几里。   鸟儿们纷纷展开翅膀,在空中来回盘旋,发出同样尖锐的鸣叫声。   黑衣修士何曾被这么骂过,怒喝道:“孽畜,还不乖乖闭嘴!”   白漓血红的双眸滑过岁悠,轻轻闭上了眼睛。   她被缚妖索穿了两重脊椎骨,没那么容易解开。   这些修士若是一同进攻,她未必是对手。   为今之计,她得先将岁悠推开,撇清与他的关系。   待她逃出升天,再找他说清楚便是,她想岁悠应懂她的意思。   她缓缓睁开眼,嘴角勾出妖物般的邪笑,尖锐的爪牙在空中虚虚的一抓,轻笑着对岁悠道:“真人,我本欲食你心头肉,可你这肉,似乎不合我口味,便作罢吧。”   白漓的分手戏码演得如此情真意切,让如兰差点看红了眼。   按照这个套路,岁悠接下来该表演出被妖物欺骗感情后的失落癫狂……   可惜,岁悠偏偏不按白漓的剧本走。   就见岁悠快速的掏出宝剑,猛地一个用力,甩开拦住他的修士们。   岁悠一个箭步蹿上前,将前方站着的黑衣修士一脚踹翻!半点没留情!   随后一跃跳上山壁,冲到了白漓的高度,将她挡在了身后。   “你个傻子!”白漓低声暗道。   岁悠帅气的甩了一个剑花,站得高,望得远。他看到了师傅,师兄,玄道宗的众人,以及各宗门有头有脸修士们。   岁悠用两人能听到的声音道:“岁某说过,白姑娘去哪,岁某就在哪。”   黑衣修士灰头土脸的爬起来,指着岁悠道:“你要为了这个妖怪,叛变宗门不成?”   岁悠长剑翻立,瑟瑟站于风中,他笑着高声道:“今日只要岁某不死,谁也不许动她。”   光看他执剑的动作与宽阔的背影,怎一个帅气了得。   白漓还没来得及感动,就听岁悠用极小的声音道:“漓儿,你帮帮我,我打不过这些老骨头。”   白漓:“……”把她的感动还给她。   岁悠继续小声道:“待会儿我将你身后的缚妖索拔了,你看看,咱俩能不能逃走?”   作者有话要说:  岁悠,还是原来的岁悠……帅只是一时的。   ————————————————————   今天是大肥章,哈哈哈 第93章 25、一掌门   岁悠对自己的实力有一个很清楚的认知,不会头脑一热就觉得自己天下第一。   冲冠一怒为红颜是存在的,否则也不会从人群中一跃而出,挡在白漓的身前。   但怒完之后……也就结束了。   白漓木然道:“……你打不过他们还要跳出来?”   岁悠淡定从容的将手向后伸,拉住了白漓十指尖锐的爪子。   从他跳出来的那一刻,就已经下定决心,无论最后的结局是什么,他都不会后悔。   “当然要跳,因为岁某的心在这。”   人没了心,岂不与行尸走肉无异。   血红色的眸子缓缓闭合,红色的血膜仿佛流动的红绸,渐渐变得稀薄,露出了下方冰蓝色的眼仁。   白漓望着两人交握的手,道:“就算能逃出去,你要与我去四处奔逃不成?”   岁悠腼腆的笑了:“若是可以,还想与白姑娘共同繁育一窝毛茸茸的小白狸。”   白漓:“……荒唐!”   这个无良真人,脑袋里究竟都装了什么!现在还能开出这样的玩笑来?   岁悠:“岁某唐突,这话放在心中,已是好多年了。”   白漓拉住他的手扯了扯:“你向后靠过来一些。”   岁悠倚言向后倒,肩膀上感受到了一丝重量。   岁悠侧头,就看到白漓将下巴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不知何时变回的冰蓝色眼珠瞧着他,沾满血迹的右手环住他的身体,尖尖的指甲轻点他的胸口说道:“白漓我少时性子顽劣,让娘亲很是头疼,长大后也未有多大改变,只有你这痴儿,对我执迷不悟。”   白漓用脸颊蹭了蹭岁悠的侧脸,微阖眼皮道:“小狸妖可不好养,尤其像我这样冥顽不灵的白狸,若是一窝,可够你喝一壶。”   想象着一窝毛茸茸的小白狸嗷嗷叫爹的情景,岁悠又露出了腻死人的笑容。   别说一窝,就是一群他也能养。   不知为何,岁悠对自己养动物的技能非常有信心。   “呆子。”   白漓淡漠的望着下方的修士们,收回自己的下颚,对岁悠道:“你替我把身后的缚妖索拔了。”   缚妖索穿过的伤口足有拳头那么大,皮肉外翻,鲜血淋漓。   破损的皮肉想要自动修复,但碰触到缚妖索后又被烫的停止不前。   光是看着白漓背后的伤口,岁悠就已经咬紧了牙关,嬉皮笑脸的面容一板,神情严肃中带着些怒火。   下方的黑衣修士见岁悠要拔缚妖索,立即高声喝道:“无知小儿!那缚妖索拔不得!”   岁悠充耳不闻,想着如何能快速的拔掉这截缚妖索,让白漓少吃些苦。   找准了姿势后,岁悠抓住缚妖索道:“漓儿,你忍着点,岁某要拔了。”   白漓神色不变:“拔。”   岁悠握了握缚妖索,右臂猛的用力,将穿在白漓上脊椎的锁链一口气拔了出来!   白漓闷吭一声,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喉音:“继续拔!”   黑衣修士眼看不好,这白狸妖的锁链要是都被拔了,第一个就饶不了他!   “不可再拔了!不然本修士就不客气了!”   岁悠恍若未闻,着手要拔另一截缚妖索。   黑衣修士怒吼道:“吴山宗弟子们听令,杀了这修士!”   白漓勾唇一笑,阴冷的道:“你大可一试!就算被穿了一截缚妖索,对付你这种无名无派的小人,还是绰绰有余。”   “孽畜!修得放肆!”   黑衣修士甩袖子吩咐身后弟子们:“上,杀了那个要拔锁链的修士!”   白漓双臂张开,十指倏然拉长,就像十条钢钉,狰狞的冲向吴山宗的修士们:“来一个,我撕一个!”   吴山宗是个中流宗门,没出过什么大能。   唯一出名一点的修士,还是个走歪路子的,前几年被逐出宗门后,被白漓掏了心肝……这次攻打蛇妖,吴山宗的掌门突然闭关。于是临时让黑衣修士吴能,替他暂行掌门之责。   吴山宗的弟子们根本没想到自家代理掌门会来这么一出……打完了蛇妖,回去不好吗?连玄道宗都没说什么,你出头逮什么白狸妖?   看弟子们还愣着,黑衣修士,也就是吴能大吼道:“还愣着干什么!”   众弟子们:你说干什么!那白狸妖的爪子有多尖锐你没看到吗?连满身毒液的蛇妖都能撕成手抓肉,他们上去了就是送上门的肉枣!   在吴能眼中,这是吴山宗弟子与白狸妖大战前千钧一发的紧张时刻。   在吴山宗众弟子眼中,这是想着如何劝代理掌门“放下屠刀”的头脑风暴时间。   他们忍不住在心里碎碎念,你学学掌门多好,一有事情就闭关,什么时候事情结束了,什么时候出关!   就在双方想法截然相反,场面即将变得非常尴尬的时候,从丢手绢的圈圈中间抽身的天冥真人与璧琨掌门带着玄道宗的众人赶了过来。   听吴山宗的代理掌门要杀岁悠,玄道宗直接就怒了!   好歹我们是天下第一大宗,岁悠还是天冥真人的关门弟子,你说杀就杀,把我们玄道宗至于何地?   “谁敢动我师弟!”璧琨掌门一声大吼,浑厚的嗓音如音浪般一圈圈震荡开来。   吴山宗的弟子们看见玄道宗,眼睛立马亮了。终于有人来阻止代理掌门装逼了!   “没有,没有,误会,”吴山宗弟子们连连摆手,同时向后退了一大步。   跟玄道宗作对,以后在道上还怎么混,别忘了是谁止住了蛇妖的行动。   说到蛇妖,明眼人都清楚,没有白狸妖的话,他们受伤的人数还会更多。因此在白狸走向岁悠的时候,没有人前去阻拦。   管人家是要和悠然真人私奔,还是怎么着,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知道就蹦出来一个吴山宗的代理掌门!   自身没有几斤几两重,非要窜上天当大呲花……   吴能见玄道宗的人赶来,先是向天冥真人与璧琨掌门拜了个礼,接着道:“真人,您的小弟子悠然真人被妖魔迷惑了心智,还要替白狸妖解缚妖索,本修士正打算阻止他!”   璧琨掌门从远处看了个大概,当然也听到了自家师弟非常拉风的那句“今日只要岁某不死,谁也不许动她。”   那句话实在太过霸气,十分不像他无利不起早的小师弟。   怪不得白狸妖会帮着修士杀蛇妖,原来是这么回事。   少时璧琨经常看到小师弟坐在藏书殿看动物典籍,他尤其喜欢看白狸。   璧琨真人原以为他是喜欢动物,没想到他是真的“喜欢”动物。   天冥真人捋了捋胡须,笑着对上方给白漓解缚妖索的岁悠道:“悠然徒儿,你可是被迷惑了?”   白漓与普通的白狸妖不同,父亲是银狐,她也略会迷惑之术。只因她的兽型与白狸更为相似,才被称为“白狸妖”。   岁悠从上方回:“弟子一切追随本心,并未被迷惑。”   也就是痴迷了十几年罢了。   天冥真人点点头,对吴能道:“老夫的徒儿并未受迷惑。”   吴能:……问题的重点在这吗?在他要给妖怪解缚妖索啊!   “可,可是,他要将那白狸妖放出来啊!”   天冥真人总是笑眯眯的,看起来就像个老寿星,他笑着道:“能否告诉老夫,您为何要抓她?”   ……天冥真人这反应不对啊。   吴能:“因,因为她杀了四十余个修士,还挖了他们的心!”   天冥真人向白漓问道:“你为何要杀那四十余个修士?”   白漓眯了眯眼睛,坦坦荡荡回到:“因为他们做了禽兽不如之事,天道不收他们,我替天道收!”   “又为何要掏他们的心?”   白漓:“他们可以活挖妖兽的妖丹,我为何不可挖他们的心?众生皆平等,你们能做的,我同样可以!”   吴能听白漓说的头头是道,急的吼道:“你不仅挖,你还吃!”   白漓大笑道:“你们现在虽然辟谷,但你们还是人之时,吃了多少生灵,你们可曾数过!我吃他们,于我而言,不过是食物的一种,妖怪吃人,天经地义,我何错之有!”   白漓正说得癫狂洒脱,就听身后的岁悠道:“漓儿,你憋憋气,我要拔了。”   白漓停住大笑,顿了下道:“……拔!”   吴能急出了一头汗,双手连比划带挥舞:“不能拔!不能拔啊!天冥真人,这白狸妖若是放出来了,不堪设想啊!”   天冥真人半点不着急,还笑着问他:“方才那只白狸妖的话,你可听进了耳朵里?”   吴能哪能听进耳朵,他就想捉了这妖怪,为自己以后做掌门奠定一个功绩。   天冥真人捋着胡须道:“方才白狸妖说她杀的修士尽是禽兽不如之辈,老夫记得,里面有你吴山宗的一个修士。”   吴能一顿,他当然知道,那个修士还算是他的师弟。   那师弟喜欢活剥妖丹的事情,他略有耳闻,后来还被逐出了宗门。   但吴能觉得,那修士的手法虽然残忍,可不是不能饶恕的,人自是比妖怪高贵。   天冥真人垂眸,笑着道:“有些事情,还是不要被各大宗听到为好,您说呢?”   吴能无言了片刻,他知道,天冥真人这话是在敲打他,毕竟各大宗并不耻用妖丹来修炼之事。   吴能有些不甘道:“可妖物岂能与人相提并论?”   天冥真人维持着笑脸,抬起眼皮,锐利的眼神看向吴能,让吴能瞬间没了言语。   “没想到,一个修仙之人,想法竟如此浅薄。”   天冥真人此话一出,周围骤然变得安静,冷汗顺着吴能的脸颊滑下。   天冥真人很少用严厉的言语去点评小辈,被他这么说过的人,想要当上掌门,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不说世间,就是仙界又有多少妖物飞升的仙人?方才那白狸妖有一句话不知你听没听进去。”   天冥真人睿智的双眼略带怜悯的看向吴能,这个年岁都看不破,往后也再难有大成。   天冥真人沉声道:“万物皆平等。”   无论是人还是妖怪,没有高低贵贱。   白漓或许有做得过火的地方,但天道自会评定。   这时,白漓脊椎里的最后一截缚妖索被抽了出来。   吴能听见锁链落地的声音猛地一抖,转身看向恢复自由的白漓。   原本以为白狸妖会冲上来杀了他,谁知白漓看都没多看他一眼。   白漓背后的胡蝶骨收拢,背上的伤口开始快速的修复。   白漓遥遥望着天冥真人,对身旁的岁悠道:“我给你的蛇胆在哪?”   岁悠掏出手帕擦白漓脸上的血,说道:“在如兰他们那。”他方才来的太急,把蛇胆给忘了。   白漓向下看,就看到了付息拖着的蛇胆。   白漓高声对天冥真人道:“真人,那蛇胆可治蛇毒灼伤。我将蛇胆给真人,您可否放我和他走?”   这满场的人加起来,可能都没有这老头厉害,白漓投桃报李,算是替自己和岁悠交了“跑路费”。   天冥真人笑了笑,道:“悠然乃我玄道宗弟子,不知你要带他去哪儿?”   听了天冥真人这话,如兰先是笑了出来。   白漓皱眉:“什么意思?”   岁悠倒是听懂了,这是师傅没有将他逐出师门的意思。   天冥真人转身对周围的一众修士们道:“此次多亏白狸妖相助,才能这么快了结蛇妖。不知各位能否听老夫一个请求。”   “今后之事暂且不论,今日,可否让悠然带白狸妖离去。”   没等人回答,天冥真人就对上方的岁悠道:“快带白狸妖回玄道宗养伤吧。”   天冥真人又对身旁的璧琨掌门道:“璧琨,你去问问,哪个宗派同意老夫的请求。同意之人,来取蛇胆疗伤。”   老头子的意思非常明确,说是请求,其实就是通知你们一声。   不同意?   不同意别舔着脸来要蛇胆!   作者有话要说:  回宗!   终于可以撸白狸了   ——————————————————   明日要陪家人过周末,请假休息一天   后天见,多谢理解   愿大家周末愉快,么么哒 第94章 26、一场话   白漓从未想到,有一天她会跟着一个修士回玄道宗。   玄道宗的众弟子们也没有想到,他们原本是去杀妖,回来竟又带了一只妖……还是他们的小师叔母。   既然已经被人识破了真身,白漓也就懒得装成人的模样,怎么舒服怎么来。   头顶支棱起一对尖耳,身后伸出一条长长的尾巴,冰蓝色的眼睛如野兽般敏锐,百无聊赖的骑在岁悠的背上。   众弟子们:……白狸妖,不是,小师叔母在师叔的背上骑了一天了吧?   白漓身上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一跃能跳出一大段距离。   为了拉齐众人的步伐速度,岁悠非常积极的提出要背她。   被岁悠背了一年,白漓早已习惯。   在玄道宗众人好奇却又遮遮掩掩的目光中,凶猛桀骜的白狸妖熟练的爬上了岁悠的背,双手环住他的肩膀,双腿夹住他的腰,脚在身前交叉,蓬松的大尾巴还在身后甩了甩。   众弟子:……甩动的尾巴,怪可爱的。   圆沌期结束,白漓的兽性也一并归来。   岁悠很快留意到了她的小动作,比如嗅到刺鼻的味道会忍不住皱鼻,严重点会打喷嚏。时不时会伸出舌头舔一舔岁悠的后脖颈。   每当这时,岁悠就会将脖颈转成不可思议的角度,笑眯眯的看向白漓。   白漓心情好的时候就顺便舔舔他的脸蛋,就像动物给幼崽舔毛一样。   启程回宗的第一天,白漓除了岁悠,如兰和付息,并不熟悉其他人,打量他们的眼神中都带着些警惕。   如兰期期艾艾的凑到她身边,欲言又止。   白漓看了看她道:“没有告诉你我是妖怪,对不住。”   听见白漓道歉,如兰倒是吃了一惊,连忙道:“我才是,刚出山时对妖怪存了太多偏见。”   白漓:“无事,我对修士也没有好印象。”   如兰:“……白姑娘,我还可以经常找你说话吗?”   如兰的话很多,这一路上,她和白漓住在一个房间的时候,都是她在巴拉巴拉的说个不停。   “叫师叔母。”岁悠从一旁插了进来,将水杯递给白漓:“漓儿,喝水。”   白漓茫然的眨了眨蓝眼睛,道:“什么是师叔母?”   白漓对人际关系的称呼不太擅长,什么堂弟,表弟,她统统搞不明白。   岁悠温柔的望着她道:“我是他们的师叔,你是师叔母。”   白漓伸出舌头舔了舔水,歪头道:“你的母亲?”   如兰:“……”   岁悠笑着解释道:“师叔母,是师叔夫人。”   岁悠说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白漓会抽他的心理准备,谁知白漓只是点了点头道:“哦。”   岁悠:“漓儿?”   看照白漓的脾性,这个时候早就应该扑上来了。   白漓不欲再说这个事情,对如兰道:“可以,就是少说付息的事情,我听够了。”   如兰的话很多,语速也很快,说一说就能引到付息的身上。   把付息从头评论到尾,仿佛付息的头发丝都在冒着傻气。   付息憨憨道:“师妹说我什么了?”   如兰刚要阻止,就听白漓道:“她说你的脑袋瓜就是用来长头发的,没有什么大用途,还说你们剑修都没什么桃花,养个剑当老婆,搂着睡觉也不怕给自己放血,还有……”   如兰连忙捂住白漓的嘴。   她没想到,白姑娘能把她的原话都记下来……   付息倒没觉得如兰这是在说他坏话。   他确实不够聪明,到现在都没老婆也是事实。   “师妹,原来你这么关心师兄。”   如兰忙解释道:“……师兄,你误会了。不是,你不好意思什么?”   他想到哪儿去了?!她是在埋汰他啊!   如兰不知道,付息这一路,从岁悠身上学到了一个非常欠打的本领。   就是一定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凡事都往好的方向去想象,并且迷之坚定。   傍晚,天冥真人和璧琨掌门将岁悠叫了过去。   先是询问了他这一年多来的情况,聊了一会后,话题开始进入正题。   天冥真人慈祥的道:“本宗门从成立之初,就没有明确宗规定说不可收妖物为徒,又或是修士伴侣不得为妖物。因此悠然你不用担心,带着她住下就好。”   话锋一转,璧琨掌门接着道:“既然她随你进了玄道宗,悠然,你就要负起责任来,你也不想她入魔才是。”   岁悠对着两人一拜,道:“弟子知晓。师傅、师兄尽可放心,若哪天有了万一,弟子愿负一切责任。”   他当然想带着白漓攒功德,将一身的魔障洗去。   但他并不会勉强她。   ……   天色渐渐晦暗,玄道宗的弟子们开始找各自打坐的地方。   许多修士晚上都不会睡觉,而是用打坐来代替睡眠。   白漓找了一棵树,坐在树下等岁悠。   岁悠回来的时候,就看见白漓乖乖的坐在树下,用长长的指甲拨弄花草。   “漓儿。”   岁悠走过去,将白漓抱在了腿上。   白漓侧身窝进他怀里,伸了个懒腰,尾巴左右甩了甩。   白日身边总有其他人,现在两人终于能单独聊一聊。   其他的修士们见状,都自觉的拉开一段距离。   “岁某仿佛还在梦中。”   岁悠亲了亲她尖尖的毛耳朵,就要洋洋洒洒的发表自己深情的感想。   白漓瞥了他一眼:“你不用说了。”   岁悠的那些话,她不用听就能猜出个大概,估计听完了一定会起鸡皮疙瘩。   岁悠笑着闭上嘴,但是动作可没停着,一会揉揉她的手,亲亲她的眼睛,兴之所至还哼哼起歌来。   白漓半呲着牙,忍着他亲昵的动作,问道:“你还未告诉我,何时知道了我是白狸妖。”   岁悠笑着道:“第一眼。”   初次见面,只看到那双眼,他就知道,这是让他魂牵梦绕的那只白狸。   白漓一愣:“这么说,你这一路上都是装不知?”   岁悠笑着点头:“不知漓儿还记不记得我的话?”   白漓脑袋一转,就回想起了岁悠的话。   他说过他喜欢白狸妖,想养她,还想摸她的毛发。   如今想来,这个男人揣着明白装糊涂,里里外外对她说了许多句荒唐话。   “漓儿让我养吗?”   岁悠亲吻她的银发,轻叹着说道。   白漓望着不远处的火堆,道:“你都让他们称呼我为师叔母了,还能改口不成。”   岁悠就像一个干渴的旅人,一路寻找,一路奔波。   终于找到了他的绿洲。   滋润了他的喉咙,也温暖了他的心田。   “你还记得蜥蜴妖吗?”白漓说道。   夜风起,岁悠用外袍裹住膝上的白漓,轻吻她冰凉的鼻尖,道:“蜿夫人?”   岁悠的亲吻很温柔,就像蒲公英一点一点飘过。   白漓环住他的腰,说道:“她认出了我,还对我说,你与我前世有缘。”   蜥蜴大妖的能耐,岁悠略有耳闻。   他笑道:“蜿夫人可看出了我上辈子是什么?”   白漓勾了勾唇角:“好似是野猪与犬。”   岁悠想到了白漓包袱里的那截獠牙,便道:“是那头猪?”   白漓:“大概是吧,其他野猪我并无印象。你也是我吃的最后一头野猪。”   岁悠笑道:“为何?”   白漓微阖眸:“你为了救我,被修士开了肚囊,拼都拼不完整,我就将你吃了。”   岁悠咽了口唾液:“自那以后,漓儿就开始吃人了?”   白漓轻描淡写的道:“嗯。”   无需多言,岁悠一想便明白了。   心底涌上一阵酸楚,岁悠清了清喉咙道:“岁某早就知道,应是前生与漓儿有缘,才会在第一眼看到你的妖图时就栽了进去。”   白漓只知道他有许多手绘妖图,倒没听他说过初次看妖图的事情。   “初次看妖图是什么时候?”   岁悠笑着道:“漓儿可想知道我为何入的玄道宗?”   白漓:“……你还是不用说了。”   她应该能猜到了。   见白漓一脸木然,岁悠搂着她忽得笑了起来,胸膛一震一震,无比快活。   岁悠笑意渐歇,道:“那年我八岁,师傅来京城,父亲带我去凑热闹,正是那个时候,师傅要收我为徒,我原是不愿的,修仙多累啊。”   白漓:“原来你小时就如此散漫。”   岁悠的懒是刻进了骨子里,一点都不怕人说。   “那头野猪也懒吗?”他好奇的问道。   白漓回忆了一下:“……懒。”   能躺着就不站着,她还见过他躺着进食……   岁悠又笑出了声:“那应是岁某了。”   白漓:……这是什么好事情吗?你笑得这么开心做什么。   岁悠接着道:“然后,师傅身后站着的弟子,不小心将妖图桶弄掉了,撒出了许多副妖图来。漓儿的那一副,刚好就落在了我的脚面上。”   岁悠回忆道:“师傅同我说,你是食人白狸妖。你知我当时想了什么?”   白漓:“害怕?凶残?”   岁悠摇头,目光柔软的看向白漓,轻声道:“当时我就想,他们定是惹恼了你,你才会动怒。”   也许是岁悠的眸光太过认真,白漓缩了缩脖颈,说道:“你未曾见过我,怎就能笃定。”   “或许修士们是对的,岁某是被蒙蔽了心智。就算漓儿你要杀尽修士,我大概也会站在你身旁替你挡剑。”   “呆子。”   白漓抓着他的衣襟,半天未说出一句话。   “在漓儿面前,岁某确实是个呆子。”   白漓蹭了蹭他的胸口,闭目凝神片刻,低声道:“我问你,我若再食人心,是不是终有一天会成魔。”   岁悠:“是啊。”   白漓:“我若成魔,化为烟末,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岁悠吻着她的额头,道:“岁某答应过你,你在哪,我在哪,你若是成魔化成了烟末,我就随你化成一缕烟。”   两缕烟相互交缠,再不分彼此。   白漓久久未回话。   待月上中天,岁悠听到怀中的白漓轻声对他道:“你能随我化烟,我也能陪你攒功德。”   人心可以不食,修士,也可以不杀。   最开始,她不过是为了给他报仇。   入魔不可怕,但再也见不到他……她无法忍受。   岁悠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无论白漓选择什么,他都会追随。   没有任何的原则。   作者有话要说:  双向奔赴叭 第95章 27、你做梦   玄道宗位于高山之上,比缥缈山要高出许多。   这次出来讨伐蛇妖,来的都是宗门里的中流砥柱,大体说都比较沉稳。   就算对白漓又惊讶又好奇,也顶多是看两眼,就强迫自己移开视线了。   回到玄道宗,宗门中的小弟子们还年轻,性子不够稳重,与刚出山时的如兰差不多。看到一只小小的兔子妖都要激动一会,更别提大名鼎鼎的白狸妖了。   被一群年轻修士们盯着瞅,白漓皱着眉头,在岁悠背上舔了舔手背。   妖物们都有些兽性,做人打扮时,为了不被发现,经常会压抑天性。一旦变回兽形,立马就松懈了。   因此时常会舔自己的爪子,毛发,就像人类擦手擦脸一样。   小弟子们像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激动的都结巴了:“快,快看,她在舔手!”   “她有耳朵……耳朵还会动!”   白漓木着脸想,她耳朵又不是假的,当然会动。   白漓还未做出反应,岁悠就反手将她打横抱在了身前,长袍一盖,将白漓脸手遮挡的严严实实。   白漓从衣服里面露出两只大眼睛,问道:“怎么了?怕我吓到他们?”   岁悠低下头,将外袍掀起一小块,像钻进蚌壳中亲吻珍珠一样,亲昵的吻了吻白漓的脸蛋,随后又合上了衣襟,笑着道:“岁某不想让漓儿被他们盯着瞧。”   周围修士们:……   白漓知道岁悠原来就有这个毛病,当初就连如兰多看她两眼,岁悠都会充当人形屏风。   没有了那么多双眼睛,白漓倒是轻松,窝在岁悠怀里,用衣服遮住光,闭眼睡觉。   围观小弟子们细碎的话语钻进岁悠的耳朵里。   他听见有人说:“白狸妖……比妖图上还要好看。”   妖类化成人形的长相都不算丑,有思想的大妖们更是人间绝色。   就说白狸娘和银狐爹,走哪都得被人误以为是富贵人家的老爷太太。   岁悠听见这话,眼神像冰刀子一样往人群中看了一眼,对一旁的如兰道:“如兰,将你包袱中的外袍给我。”   如兰掏出外袍递给他,就见岁悠将她的外袍裹在了白漓的脚上。   白漓就像一个大蚕蛹,被裹得严严实实。   如兰:……多热啊。   岁悠小师叔带了只白狸妖回来,养在了自己的院中,这消息快速的传遍了宗门中的每一处角落。   连条狗都很少养的玄道宗,多少年来第一次住进一只妖。   不是做了错事被抓回来的妖怪,而是堂堂正正从山门走进来的妖物。   小弟子们都激动了,纷纷找借口要给岁悠请安,其实是想去看一眼白漓。   岁悠轻笑,都多大的人了,玩心眼谁能赢过他?   不是找借口不见,就是他一个人去见,让小弟子们十分失落。   话说白漓刚进岁悠房门的时候,着实是惊住了。   岁悠这一年都在外出,他的屋子会有小弟子们定期打扫。   房间里面并不脏,灰尘都没有。   就是从天花板到墙壁,大大小小像狗皮膏药一样贴满了白漓的妖图。有兽形的,也有人形的。   就像一个人站在贴满她画像的房间门口,房间主人对她充沛的情感一股脑的涌了出来……看得白漓头皮发麻,差点伸手去撕画。   白漓:“……你屋子,一直都是这样的?”   岁悠怀念的环顾自己的房间,笑着道:“知道要外出,我还取下了几幅放在了锦盒中,下午就挂上。”   白漓按了按额头:“你还是不要拿出来了。”   岁悠问:“嗯?为何?”   白漓认真脸道:“我会忍不住想撕了它。”   岁悠淡笑道:“好,那我就挂在书房慢慢观赏。”   白漓咬牙:“书房也不行!”   最后,那几幅图被贴在了书房的天花板上,白漓每次进去的时候,都要忍住不向上看……   环顾屋子四周,白漓叹为观止道:“你这样的房间,别人进来不会说什么吗?”她本人看得都直皱眉头,更想不出来其他人的心情。   岁悠抚摸着墙上的画,笑着道:“除了打扫的小弟子,无人会进我的房间,他们也未曾说过什么。”   给师叔伯打扫房间的事情都是小弟子们轮流来做的,也不会私底下评论什么,就是给岁悠收拾完房间的小弟子们,再看到岁悠时,眼神都会有些奇怪……   白漓:“我住不了这样的屋子,你给我找一间没有画像的。”   每天一睁眼就是自己劈头盖脸的画像,跟住在镜子屋中有什么区别?   岁悠为难了:“岁某院落的屋子里,每间房都有漓儿的画像。”   白漓不耐烦道:“撤了!”   岁悠想了想,笑着道:“不然这样,将漓儿房中,都换成我的画像。”   白漓呲牙道:“不要!”   想看岁悠的话,走两步就能看到,要什么画像!   ……   玄道宗还有一些没辟谷的小弟子,到了傍晚,山中飘起了袅袅炊烟。   岁悠给白漓端来满满一食盒的饭菜,拿起勺子就要喂她。   白漓侧躺在床上,尾巴在身后一甩一甩,道:“你放那,我自己吃。”   她算是看出来了,岁悠比之前还要严重。   话没说清楚之前,岁悠顶多是腆着脸凑上来,现在他直接光明正大的“腻味”她。   具体表现在,如母亲般的关怀与形影不离的关注上。   岁悠看她的眼神,已经超越了正常的喜爱范围,与信奉邪门歪教差不多的狂热。   白漓吃饭的时候,尖锐的牙齿总会撞到勺子,发出“叮叮”的响声。   岁悠看得一脸陶醉,就像欣赏珍稀动物在表演花式绝活。   白漓放下勺子,忍不住道:“你别看我!把头转过去!”   岁悠笑道:“好。”   他走到桌边给自己倒了碗茶,再没了猥琐的窥视。   直到白漓吃完饭,岁悠都没有转过身来。   白漓刚想说他还挺听话,这么长时间都没小动作,一束光就晃进了她的眼睛。   她皱眉望去,就见岁悠拿着一个小铜镜,隐蔽的放在身前,从镜子中偷看她吃东西。方才晃到她眼睛的光芒,就是反射的烛光。   白漓:“……”   见白漓发现了他的镜子,岁悠非常从容的透过镜子,对白漓微微一笑,丝毫没有心虚。   白漓咬牙道:“岁悠!”   岁悠收好小镜子转身,笑道:“吃好了?”   “你不都看见了吗?!还问!”   岁悠起身将白漓吃完的碗筷收拾好,像照顾孩子一样给她倒了杯水,还滴了几滴甜甜的花蜜。   白漓满肚子的气,被岁悠的“温柔小意”给伺候的泄了气。   她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忍就忍了。   他就是这样的人,情感太过于丰富而表达过度。   “吃饱了?”岁悠自然的伸出手,去帮白漓揉她鼓鼓的小肚子。   动物进食后肚子都会有短暂的鼓胀,消化之后就会变得平坦。   白漓挺佩服岁悠这种无师自通的厚脸皮,他动作自然的让她都不好说什么。   白漓舔舔嘴唇:“饱了,不好吃。”   玄道宗重视口腹之欲的不多,小弟子们为了早日辟谷,心思都没放在吃上,所以厨子手艺相当一般。   岁悠闻言说道:“明日我去雇一个新师傅。”   白漓好奇的问道:“你们辟谷之后,真的没有口腹之欲?”   她就算修炼百年,也做不到什么都不吃。   岁悠笑着道:“不是不能吃,是不想吃。”说完之后,他又补充了一句:“修士不进食,也没有多少世俗之欲,很省银两。岁某的银子,都可以给漓儿花。”   白漓:……还别说,修士真的很省钱。买一把宝剑,用着用着就有了主仆之情,再厉害点还能用出来剑魂……因此一把剑直接就能用到飞升。   衣裳也不怎么花钱,就像付息,两套衣服穿了大半年,如兰看不过去了才给他买了两套。   修士们的衣裳,大多不是白就是黑,这套袍子穿破了,就和那套的裤子拼成一套继续穿。   在常人眼中,修士自带修仙之人的光环,因此穿的好坏根本无所谓。   修士之间,除了注重仪表的修士,正常修士都不会在乎,大家都差不了多少。   妖怪就更不在乎修士穿什么了,他们就算赤身果体,妖怪照样也都会逃跑。   所以说,修士的服装和长相,长久以来都被众人抛在了脑后……结果就是,破罐子破摔,随心所欲的向阳而生……   衣食住行,最花钱的四个地方,他们直接就灭了两个。   住和行,他们回玄道宗的一路上基本都宿在荒郊野外,也没花多少银两。晚上睡觉前一个清身咒,烧水沐浴的柴火钱都省了……   总体来说,找修士做伴侣,很划算。   白漓正在这算账,就听岁悠道:“……漓儿打算何时吃?”   白漓没听明白:“吃什么?不是才吃完吗?”   岁悠笑道:“漓儿那日说想吃我心头肉,岁某自是赞同漓儿的话。”   就见岁悠一边说,一边就要脱外袍的架势。   白漓隐隐觉得他说的方向好像不太对,这好像不是通往餐桌的话题……   “你等等。”白漓右手向前伸,头顶的耳朵都立了起来。   岁悠内敛的笑着道:“漓儿还说,妖怪吃人,天经地义。岁某觉得漓儿说得很对。”   外袍褪掉,岁悠身着白色内袍,看似腼腆却一点都不羞涩的说道:“‘吃’的方式有许多,岁某要是说出来,不免太过孟浪……”   白漓“噌”的跳起来,指着没羞没臊,充满暗示性的岁悠道:“闭嘴!你怕不是疯了!不知羞!”   这男人,怎么就能说出这种话!   还“吃”他!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   吃人无数的白狸妖快速跳下软塌,赤着脚就奔了出去。   岁悠赶紧套上外袍去追,在她身后道:“不吃,不吃,我给漓儿磨牙也行啊!”   白漓红了耳尖:“闭嘴!”   白漓不知玄道宗的构造,四周空灵环绕,整个呈现回音般的效果。   开宗祖师爷建宗时,原本是为了营造出余音绕梁般的仙境。   谁知岁悠这一句高声喊出去,真就如无限循环的音浪一般,在整个玄道宗的上空被无数次的循环回荡……   “……我给漓儿磨牙也行啊!”   “……磨牙也行啊!”   “……也行啊!”   “……啊!”   众弟子们:……磨牙,怎么磨?   作者有话要说:  在岁悠的概念里,没有“大型社死现场”只有“公共场合示爱”…… 第96章 28、不放心   妖物在某种意义上,比人类要不拘小节。   但凡岁悠矜持一丢丢,白漓都不至于用这种态度对他。关键就在于,他的神情太猥琐了,猴急的鼻孔都张大了!   夏日燥热,多亏玄道宗位于高山之上,气候才清爽许多。   白漓化成兽型,巨大的白狸躺在横榻之上,将软乎乎的肚皮紧贴下方的凉席,这样能舒服一些。   岁悠用治敌法术在房间四周手工制冰,还用线串了几柄蒲扇,上下翩飞,阵阵舒适的凉风吹向白漓,白色的皮毛像雪浪一般翻滚。   白漓舒服的微阖眼皮,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边软肉,昏昏欲睡。   感觉到岁悠凑近,白漓掀起眼皮瞧了他一眼,便不再看他。   岁悠笑着道:“我帮漓儿梳毛。”   岁悠梳毛的手艺很不错,毕竟幻想着白漓梳了十多年的皮毛,手艺堪比老师傅。   拿出檀木梳,岁悠先是老实的抬起白漓的厚爪子。   肉乎乎的肉垫摸起来非常有弹性。   在白漓匪夷所思的目光下,岁悠将爪子中央的肉球按在了自己的脸上,像按印章一样来回按。   白漓:“……你在做什么?”   他平时揉捏她的手就算了,用她的肉球在脸上快速的按又是什么意思?   岁悠笑着道:“漓儿为何能生得如此可爱。”   白漓看了看自己爪子中间的那块肉:“……许多动物都有不是吗,猫,狗,举不胜数。”   岁悠:“不可同语。”   大抵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岁悠光是看白漓爪子上的肉垫,内心都要融化了。   摸完了爪子,岁悠满面笑容的给白漓梳毛,借机摸了一把她软乎乎的肚皮。   白漓的睡意彻底被他搅和没了,肚皮是非常薄弱的部位,野兽的天性使得白漓忍不住呲牙。   她现在的外形是白狸,如果是个人的话,那岁悠就是在摸她的肚皮。   有哪个女人会敞开肚皮让情郎摸的……那画面太诡异了。   听见白漓的呲牙声,岁悠识情识趣的转移阵地,去摸毛茸茸的尾巴。   待给白漓梳完了毛发,她全身白毛蓬松,看起来又大了一圈,威武又美丽。   岁悠轻手轻脚的弯下身,将头渐渐靠近,见白漓没有反对……其实白漓是想看看他要做什么。   就看岁悠缓缓将脸埋进了白漓一片雪白的长毛之中。   吸气,呼气。   岁悠胸膛中的幸福感似流动的水般满溢出来,呼吸的频率就像一个漏了气的鼓风机。   白漓选择忽略他这种不正常的行为。   动物之间互相舔毛是常有的,但没有动物会将脸埋在别人的毛发中呼吸。   岁悠的喘息声越来越大,光是听就觉得他呼吸困难。   白漓:“……你抬起头喘口气?”   岁悠粗粝的呼吸声就像随时会昏厥。   岁悠软软的摆手,乐不思蜀的心情溢于言表,仿佛想溺死在这一片白茫茫的长毛中。   白漓打算放任他的诡异行径,直到她感受到了一丝湿意,就像皮毛里面被撒上了水。   白漓看过去,就先岁悠意犹未尽的抬起头,右手还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呼吸间,一缕白毛从他的鼻孔里飘了出来。   白漓:……他居然没打喷嚏。   岁悠好似嗑了木天蓼的猫咪,一脸上头的笑容,双手缓缓摩挲白漓的毛发,侧脸又贴着毛皮躺了下去,还发出了满足的喟叹。   白漓心想,她的皮毛躺起来有那么舒服?   她等了一会,见岁悠老实的躺在那儿,白漓也轻轻闭上了眼。   一人一妖偎依着浅眠,凉风阵阵,舒适妥帖。   傍晚,白漓起身进食。   最近岁悠从山下找了个新师傅,味道比原来好了不是一星半点。   吃饭的时候白漓变回人的模样,耳朵和尾巴大咧咧的露着,尾巴还会左右摇摆。   到了晚上,岁悠磨磨蹭蹭的起身回屋,这时,白漓的大尾巴“啪”的拍在了他的腿上。   岁悠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意思,还问道:“还要什么?”   白漓没说话,蓝色眼珠直勾勾的盯着他,还伸出光洁的脚裸踹了踹他。   岁悠是个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人,电光火石间,他忽然就懂了白漓的意思。   “漓儿。”   岁悠情难自溢的唤道。   白漓呲牙:“别做那个恶心的样子!”   岁悠明明长得很潇洒,却总是要做出一副肉麻兮兮的表情……   白漓干净利索的落下帘子,开始了名副其实的妖精打架。   一人一妖棋逢对手,斗得难分伯仲。期间岁悠数次被白漓踹到了墙角,他丝毫不介意,又屁颠屁颠的爬了回去。   第二天,岁悠顶着脖颈和脸上的爪痕走了出去。   小弟子猛地一看,都钉住了视线,以为他被白漓揍了……可是,被揍的人会笑得这么让人起鸡皮吗?   岁悠一朝铁树开花,周身彷佛萦绕上了粉红泡泡,欲要乘风上青天。   小弟子们上前询问:“师叔您没事吧?”   岁悠看了他一眼,笑着道:“你还小,不懂这些。”   小弟子们:……他们确实小,但师叔的表情实在是让人牙根痒痒。   岁悠原本伺候白漓的方式就跟孝敬父母差不多。   现在更上一层楼,就差把白漓供上了。白漓估计他再这么伺候两年,就能让堂堂的白狸妖躺成半瘫了……   悠然真人每日修炼,撸狸,快活似神仙。   这日,宗中几个小弟子从山下捉了一只猴妖。   这只猴妖做成人的打扮,在集市里偷东西,刚好被小弟们撞见。   猴妖很聪明,待到了玄道宗之后,他三言两语就哄得小弟子们解开了困妖绳。   趁小弟子不备,转身就跳出墙,钻进了山中。   几个小弟子道行尚浅,哪里能找得到狡猾的猴妖。   正当他们着急之时,白漓右手扯着猴妖,像拖个麻袋一样从林中走了出来,将晕了的猴妖甩给了小弟子们。   最近她时常在玄道宗附近的山林里奔跑,用胃袋来丈量新的树林。   住在玄道宗周围的生灵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些修士有一天会抓了妖回来霍祸它们……白漓俨然成了山中新霸主。   晌午,白漓在院子里呆闷了,就跑到附近的山上散步。   她刚打算抓点野鸡打牙祭,就见一只猴妖窜了出来,后面还传来了小弟子们追喊的声音。   “猴妖,不要跑!”   小弟子们声音洪亮清脆,可以清晰的辨别他们的方位,是个妖怪都知道怎么躲着他们逃跑。   还是太嫩了。   猴妖见到巨型白狸大吃一惊,同样是妖类,他当然知道自己不是她的对手。   猴妖还没来得及说两句,白漓就一爪子上去,直接拍晕。   她慢条斯理的化成人形,拖着猴妖往小弟子的方向走。   许多小弟子只听说过小师叔院中的白狸,但是从未见过。只有当天去接师叔等人的小弟子才见过白漓的真容。   没想到白漓竟是一位美丽的女子,冰蓝色的眼珠淡淡的滑过他们,说道:“捉妖不是这么捉的,它们大多比你们人类要聪明。”   想要在人世间行走,哪个妖怪都是下过苦功夫的。   小弟子们羞的脸都红了。   不知是因为自己没本事,还是因为这白狸妖太漂亮了。   待他们抬头时,白狸妖早已窜进了林子里,只有昏迷的猴妖还翻着白眼倒在地上。   白漓没想到,她无意间的出手相助,还收获了几个小迷弟。   其他小弟子听了几人的描述后,越加想看看师叔院中的白狸究竟长什么样子。   江山代有“人才”出,每一批小弟子中总有几个胆大包天心思活泛之辈。   这批弟子中,一个叫同安的小弟子最调皮,十多岁的大小伙子,心性跟个娃娃差不了多少。同安听了几人的描述之后,抓心挠肝的想去师叔院子里瞧一瞧。   这日,岁悠刚好外出。   同安自告奋勇要去帮小师叔打扫院子。   来岁悠这打扫的小弟子们都很乖,就在岁悠的书房和屋子中打扫,其余的房间一步都不进。   同安打着打扫的幌子,向院子里面走,想着若是被人撞见了,就说来打扫房间。   直到走到距离主屋不远的一个房间,同安听到了微弱的响声,便听里面传来一个女声:“谁?”   女声有些沙哑,让同安忍不住咽了口唾液,他稳了稳心神道:“打,打扫。”   里面静了几秒,同安便听到女人低低的笑了,道:“撒谎。”   打扫房间的小弟子,可不敢走到这来。   同安心里一惊,这时,房门被一阵风从里面猛的推开,大风迷了同安的眼睛,他抬起衣袖遮了遮。   等风势渐小,同安眯着眼睛看了过去。   待看清房中妖物时,同安不禁放慢了呼吸。   一只巨大的白狸躺在长塌之上,用那双带着点狡黠,又仿佛洞悉一切的蓝眼睛打量着他。   那一身雪白的毛发带着圣洁的光辉,让同安的心脏“咚咚咚”的跳动起来。   他忍不住向前迈了一步,又迈了一步,还没待他说话,便听到身后有人道:“你怎么在这?”   同安吓了一跳,转头望去,就看到了岁悠师叔似笑非笑的脸。   “我,我,打扫。”   同安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慌乱,心中不由得想到,师叔怎么在这?   同安不知,白漓的屋外早就被岁悠设下了结界,只要有陌生人进入房间,岁悠就会第一时间赶回来。   即使身在玄道宗,对于涉及白漓安危的事情,岁悠只相信他自己。   听到小弟子的辩解,白漓笑了起来,身后的尾巴甩了甩。   同安看着那条大尾巴,更是转不开眼了。   岁悠的脸也更黑了,道:“你跟我来。”   说是跟他来,岁悠几乎是提着同安的衣领,将他薅出了房间……   作者有话要说:  低速消音列车缓缓驶过 第97章 29、回岁家   玄道宗众弟子口中的悠然小师叔,是一个总是带着和煦笑容的小长辈。   同安刚进宗门不久,岁悠就下山了。   所以同安对小师叔的了解,都来自于众人的口口相传中。   然而现在,同安觉得众人所说的那个温文尔雅的小师叔,与他面前站着的本人有很大出入。   岁悠连方才似笑非笑的古怪表情都省了,面容严肃且生硬,眼角微微拉长,瞳仁表面闪动的流光就似开封的刀刃。   岁悠沉默的盯着同安的头顶,同安被他得看心中惶然,两股战战。   同安低头看着脚下的地面,不敢与其对视。   周围的空气都变得凝重起来,他小心翼翼的呼吸,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时间过得无限漫长,恐惧让同安的体温渐渐下降,指尖冰凉。   同安小时就活泼好动,到了玄道宗,各位师兄前辈也不会与小孩子一般计较,同安也就没有多少收敛,直至踢到了岁悠这块镀金铁板。   “今日不应是你来打扫。”岁悠开口,语速缓慢的说道。   “是,是打扫的人,他病……”   同安硬着头皮撒谎,可他还没说完,就被岁悠打断了。   “不要说谎,我知道许多让你说实话的法子。”岁悠的语气非常平淡,没有一丝恐吓或是威逼的意思。   同安抿了抿嘴唇,小幅度的抬起头,就对上了岁悠深不见底的双眸,其中寒意让同安忍不住微微发抖。   他第一次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犯错了。   “我,我想偷看白狸妖。”同安声音颤抖的回答道。   岁悠低声说道:“你不可称呼她为白狸妖,她是你师叔母。”   同安睁大了眼睛,他原本以为那些是谣言,没想到白狸妖真的成了他们的师叔母。   岁悠垂眸:“她也不是你想看就能看的人,若是你再敢踏进这个院子,我便视你为罔顾伦常,觊觎师叔母,你听懂了吗?”   大山一般的罪名压下来,直接把同安砸蒙了。   他就只是想偷看一眼白狸妖,怎么就提升到觊觎师叔母的高度了?   岁悠看他一脸茫然,开口道:“你方才见到你师叔母,可否一直盯着她瞧了?”   同安下意识的点了点头:“瞧,瞧了。”   岁悠眼睛微眯:“这便是不可为。”   岁悠给同安讲了一个时辰的伦理道德,配上他的阴间语气与表情,直接给同安上了难以磨灭的一课。   也将某个少年,对妖怪的一丝丝绮念连根拔起了。   往后的许多年,同安就算成为了真人。旁人一提岁悠小师叔,他都会生理性颤抖。   白漓平日里还是会去树林里走动,又陆陆续续遇见了不少宗门中的弟子,她的迷弟们也越来越多。   白漓来玄道宗,对弟子们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他们见识到了妖物的另一面。   不是所有的妖物都代表恶,也有善良的妖怪,还能当他们的小师叔母。   眼看着白漓在宗里的人气越来越高,岁悠忍不下去了。   当天晚上,他一边给白漓梳毛,一边提成亲的事情。   对白漓来说,见不见家里人都无所谓,大妖之间不讲究这些。   岁悠虽然是个修士,但他的父母是普通人,也就意味着他的父母早晚会先一步踏入轮回。于情于理,她应该陪着他成个亲。   “好,我明日给二哥写封信,让他传话给爹娘。”   白漓的二哥在人间混了许多年,专做妖怪的营生,因此一年能见到几次爹娘。   岁悠闻言一喜:“就劳烦二哥传话,我们在岁家老宅等着爹娘。”   岁悠这个张嘴就认亲的自来熟劲儿,让白漓无语的甩了甩尾巴。   “尾巴怎么了,梳的力道太重了?”岁悠放轻手劲,缓缓的顺毛。   “没怎么,我要睡了。”白漓后腿蹬了蹬岁悠,示意他滚蛋。   岁悠熟练的下床吹灭蜡烛,然后又摸黑回到了床边。   白漓夜间也能视物,她今夜懒得变回人身,侧躺在床上,奇怪的望着岁悠道:“你回你的屋子。”   岁悠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褪下外袍,说道:“无事,漓儿原形我也喜欢。”   白漓:“……??”   岁悠笑眯眯的刚爬上床沿,就被白漓一爪子拍下了床!   岁悠:“漓儿?”   白漓羞愤的呲着牙齿,甚至找不出词来形容他!   无耻,不要脸,这种直白的表达已经不能够容纳白漓心中喧腾的情绪。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又太过文雅,难以宣泄她的愤怒。   白漓在床上来回踱步许久,冲着他吼道:“道貌岸然,衣冠禽兽!”   岁悠笑着道:“别生气,夏天生气多热。”   白漓:“还笑!你不知道我在气什么吗?”   岁悠实话实说道:“漓儿无论何种形态都很美,岁某自然心生向往。”   白漓呲牙:“你还说!”   岁悠坐在地上,微笑且矜持的闭嘴。   过了一会,待白漓气消了一些,岁悠悄悄伸出手,摸了摸她的爪子,白漓不理他,从他掌中抽了出来。   若是轻易放弃,岁悠就不是岁悠了。   白漓甩了几次之后,果真就烦了,呲牙冲他低吼了一声,便趴在床里面开始假寐。   岁悠很会审时度势,看准时机爬了上去,轻手轻脚的环住白漓,亲了亲她软乎乎的长嘴。   白漓掀起眼皮,警告似的看了他一眼。   岁悠笑道:“漓儿安心睡。”   白漓瞧了瞧他,下一秒就变回了人形,翻身就把岁悠压了下去。   “以后你再想那些荒唐事,我就咬你!”   岁悠飞快的拉开衣襟:“咬,漓儿你想咬哪儿都行。”   白漓:“……我是让你以后别再想那些有的没的!”   岁悠笑了笑,意味深长道:“好。”   白漓不信任的瞧着他,道:“你真知道我指的是什么?”   岁悠小声道:“漓儿把耳朵凑近些,为夫同你说。”   白漓不计较他嘴上讨便宜,将耳朵凑近听他说。   岁悠从他满脑子的幻想里挑出了两个说给白漓听。   他觉得这两个不算很出格,白漓应该不会有多大反应。   白漓听他说完,耳朵从耳根红到了耳尖!她简直不敢相信,岁悠整天都在想什么!   还没等她训斥,岁悠先一步行动,一口含住了她毛茸茸的耳朵,凭借着惊人的腰腹力量,不但坐起了身,还把白漓抱起来颠了颠。   白漓刚想用力推他的肩膀,就听岁悠在她耳边道:“岁某最喜欢漓儿。”   “都是岁某的不是。”   ……   一串串的好话不要钱似的往外蹦,岁悠双手搓着白漓的耳朵尖,细密的吻着她的脸蛋。   白漓的火气都被他堵在了嗓子眼,又羞又气道:“不气了,你别说了。”   情话原本就是另一半的特权,更别说岁悠感情真挚的话语,比在师傅面前发誓还要诚恳……   岁悠不会掩饰自己的感情,也不想掩饰。   他就想用自己的语言,动作,行为,所有的一切来表达对白漓的喜爱。   这份喜爱或许过于沉重,出格,甚至超越了某些常理范畴。   但幸好,白漓是只依靠本能,且追逐力量的妖物。   这样凶猛的爱,与她来说刚刚好。   第二天,岁悠顶着脸上的几道伤疤去寄信。   刚拉开一丝院门,就看到了门口佯装路过,实则一直往里面窥探的小弟子。   小弟子们一看到岁悠,立马低头做出过路的模样,结果一刻钟都没走出去两米。   岁悠冷冷一笑,不行,这破地方不能呆了。   岁悠雷厉风行,接下来的几天完成了向师傅辞行,给白漓二哥写信,收拾行囊等一系列事情。   岁悠懒是真的懒,行动起来比谁都快。   这就是,雄性在求偶路上遇隐形情敌的明显外在表现……等岁悠把白漓裹成木乃伊,抱上了马车,落下帘子,挡住一众小弟子的目光之后,他才露出了愉悦的笑容。   玄道宗真不是什么好地方,男多女少之外,还都是青壮年,说不定里面就出几个比他还有出息的真人。   他才百年难得一见,说不定还有千年难得一见的!   时刻保持警惕心的悠然真人拉紧驭马绳,毫不留恋的高声喝到:“驾!”   如兰早起赶来给白漓送行,结果连白漓的脸都没看到……   “师兄,我怎么感觉师叔好开心啊。”   付息沉思片刻道:“师兄要是带如兰归家见双亲,师兄应该也开心。”为了表现自己的开心程度,付息又加了一句道:“到时师兄准备两辆马车,你一辆,我一辆,一人躺一辆。”   如兰:“……”   她的心情非常复杂。   有那么一丢丢开心,但更多的是惆怅……两辆马车,亏他能想得出来,半路一个走错路,就是分道扬镳……   付息又道:“我的马车在前面,你的马车拴在我的马车后面,你躺着就行。”   如兰眨了眨眼,不可思议的看向付息。   付息继续道:“我们轮流来,你睡醒了你来驾马,我去后面躺着。我们日夜不停歇,一个月就能赶到师兄家。”   如兰:“……”   她就知道!他们又不是运货,赶那么快干什么!   付息摸了摸头:“因为如兰你要是答应了我,我可得快一点把你带回家,免得你反悔。”   如兰被他来来回回,起起伏伏了几次,忍不住道:“师兄,你下次说话就说一半,剩下的直接省略!懂了吗?!”   付息点点头:“哦。”   岁悠的马车飞快的驶远,感觉轮子都要腾空了……   如兰望着前方,鼓了鼓腮帮子,提起勇气道:“师兄,你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其实师兄也挺好,忠厚老实,剑术了得,身材魁梧,长得也挺耐看。   付息闻言回道:“我对如兰。”   说到一半没了。   如兰:“师兄?”   付息:“师妹,你不让我说一半吗?”   如兰握了握拳,狠狠的捶了他一拳。   对于壮硕的付息来说,这就是在玩闹:“如兰?”   如兰心想,怪不得白姑娘总喜欢打师叔,太解气了!   “你跟剑过一辈子去吧!”   如兰吼完,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往回跑。   付息连忙跟上,在后面不断的重复那半句话:“我对如兰,我对如兰……”   如兰猛地转身:“付息,后半句!!”   付息乖乖道:“有意思,有意思……”   如兰:“……”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这个故事里的男主男配都是什么妖魔鬼怪?? 第98章 30、见亲家   出了玄道宗的地界,白漓就从木乃伊里面爬了出来。   岁悠带着草帽,双腿盘起,嘴里还叼了根草,嘴边哼哼着一曲小调。   见白漓从车厢里出来,岁悠拍了拍腿,笑着道:“漓儿,坐过来。”   白漓爬过去,坐进了他盘着的腿中,轻轻打了个哈欠。   岁悠单手搂着她,另一只手拉着缰绳,低头轻吻她长长的睫毛:“没睡醒?”   岁悠几乎是天刚刚亮就把白漓从床上抱了下来,将她捂得严严实实的塞进了马车里。白漓只需继续睡觉,其余的他来搞定。   白漓一觉睡到了晌午。   刚睡醒的白漓有点恹恹的,耳朵软软的耸拉着。   白漓依靠着岁悠的胸膛,头顶在他的下颌蹭了蹭,看得岁悠心里软软的,不住的亲吻白漓的额头。   爪子蜷缩了几下,白漓在岁悠怀中伸了个懒腰,才逐渐清醒过来。   小两口一路上不慌不忙,悠闲的坐在马车上看夕阳,看繁星。   白漓饿了,岁悠就背着她去树林里找东西吃。   从拔毛到烤熟,岁悠动作一气呵成。   烤熟了之后,他就充当移动餐桌,抱着白漓看她进食。   白漓吃一口,他就亲一口,怎么看都看不够,直到把白漓亲烦了,他才意犹未尽的住嘴。   到了夜里,两人就钻进了马车里。   不出意外,岁悠一夜里总得被踢出马车几次。   外衫松垮垮的披在身上,岁悠猛地从马车中飞出来,将枝头的猫头鹰吓了一大跳。   岁悠毫不在意,手脚麻利的爬上车,像小偷一样轻手轻脚的钻了进去。   迎面看到的,就是白漓光滑的脚踝。   岁悠握着她的脚来回摩挲,见白漓气消了,就又笑着凑了上去。   待两人回到京城,为了不引起恐慌,白漓变回了人类的模样。   知道岁悠回来了,岁老爷和夫人激动的跑到门口接儿子,看到岁悠身旁站着的白漓,夫妻俩对视一眼,这双眼睛,好像在哪见过啊。   岁悠每年回家都会带着白漓的画像,看了这十几年,岁老爷两口子把这双眼睛记了个十成十。   有时突然想儿子了,岁老爷和岁夫人脑海中最先浮现的并不是岁悠的脸,而是这双眼睛……   没办法,岁悠随着年龄渐长,样貌逐渐发生变化,但这幅画不是啊,十余年如一日,一点变化都没有。   “爹,娘,这是漓儿,我给你们看过画像。”进了主厅,岁悠非常自然的给爹娘介绍白漓。   十多年啊,多少个日日夜夜,终于被他给带回家了!   岁老爷和岁夫人笑容一僵,脑袋里“嗡”的一声,心想,这天到底是来了……   岁悠不在乎白漓食人心,但岁老爷怕啊!   岁老爷双手不受控制的开始颤抖,他咽了几口唾液,强迫自己稳下心神,不要太紧张。   “白,白姑娘,坐。”岁老爷同手同脚的走了两步,僵硬的给白漓引座。   白漓对岁悠以外的人类都很讲究礼仪。   她微微颔首,腰板挺直的坐在了木椅上。   “白姑娘,喝茶。”   岁老爷让丫鬟把要晕倒的岁夫人扶回房,硬着头皮招呼白漓喝茶。   白漓小口小口的啄饮热茶,动作姿态无可挑剔,根本看不出来是个妖怪。   岁悠熟练的拿过白漓的茶杯给她吹凉,笑着道:“漓儿你等等,我给你吹一吹。”   白漓的舌头是个猫舌头,吃不得太烫的热茶。   岁老爷一脸复杂的看着自家小儿子熟练的照顾白漓,想必两人已经认识许久了。   “白姑娘这次是来?”岁老爷先问道。   若是来玩,他就好吃好喝的供着,若是有事,他能帮的就帮一把。倒是妖怪能有什么事呢?   岁老爷正思索着,就听自家的小儿子笑得无比灿烂的道:“爹,我带漓儿回来商量我们的婚事,她爹娘也正在赶来京城的途中。”   岁老爷先“啊”了一声,紧接着他就停下了动作,像是不太明白一样歪了歪脑袋,睁圆了眼睛道:“幺儿,你再说一遍,你们回来干什么?”   岁悠笑道:“商量成亲,”   只见胖乎乎岁老爷像被定住了一般,两眼一翻就要晕,岁悠连忙拉起他,开始用力按人中。   “我爹就是太高兴了。”岁悠笑着对白漓道。   白漓喝着被吹凉的茶,怎么看岁老爷都不是高兴到晕倒的样子。   岁老爷是真没有想到,自家的小儿子能这么有“出息”。   一言既出,马跑瘸了都没追上!   岁老爷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他当年怎么就心血来潮带岁悠去凑热闹了呢?   如果他没去,岁悠没进玄道宗,那岁悠现在……肯定在家当个闲散少爷啊!   不就是多睡点觉,懒了一点吗?他家又不是养不起!   但看岁悠如此喜悦的神情,岁老爷又觉得,自家儿子乐意就好了,和他其实也没多大关系。   再说了,他儿子能降伏得了白狸妖,也是能写进族谱里的大事了……   岁老爷扯了扯岁悠的衣袖,小声问道:“她还吃人吗?”儿媳妇吃人,岁老爷总觉得后脖颈有点冒凉风。   没等岁悠回答,白漓就先答道:“不吃了,以后也不会再吃。”   她说要陪岁悠攒功德,便会去做。   岁老爷没想到她的耳朵这么灵,但一想,妖怪嘛,肯定跟常人不太一样。   岁家上下与白漓战战兢兢地相处了几天之后,发觉白狸妖其实非常好相处。   根本不像灵异故事里那些青面獠牙的妖怪,倒像是个富贵人家的小姐。   白漓也觉得,岁老爷一家人都圆乎乎的,为人和善,很讲信用,要不然也不能把生意做成这么大的家业,就是胆子特别小……   岁悠显然是岁家的异类,一点都不圆,胆子还特别大。   白狸娘和银狐爹紧跟着白漓的脚步,十天之后就到了京城。   说来也是巧,白漓的二哥在收到她信的第五天,白狸娘和狐狸爹刚好路过,就去看了眼二儿子,才知道自家无法无天的小女儿要成亲了。   白漓出山之后干的这些事白狸娘夫妇自然知晓,他们每次想去找白漓谈谈,白漓总是躲着他们。   前些日子他们听到了蛇妖的事情,才知道自家小女儿跟随修士去了玄道宗。   他们正是打算去玄道宗要人,顺道看一眼二儿子,就听到了这个消息。   夫妻俩对视一眼,实在想象不到自家小女儿会选一个修士成亲。   妖怪和修士,古往今来头一遭啊!   按照人类的礼仪,夫妻俩肯定不能空手去亲家府上,于是连夜准备厚礼,奔向了京城。   白狸娘和银狐爹虽然年纪一大把,但面上看起来也就三十余岁,跟岁老爷的大儿子差不了多少……甚至比他大儿子还要年轻一些。   岁老爷面对两个看起来跟他儿子一般大的亲家,掏出手帕擦了擦手心里的汗。   全是妖怪啊!连儿媳妇到亲家,没有一个是人……   岁夫人的胆量不够大,全程低头喝茶,连续去了三四趟茅房。   与白漓相处了几日,她对白漓的恐惧削弱了许多。比起笑眯眯的亲家,她选择离儿媳妇近一些。   白漓:……   “第一次登门,也不知道带点什么来,就备了些薄礼。”白狸娘笑着掏出锦盒,放到了桌上。   “太破费了。”岁老爷看着花纹精致的锦盒,连忙说道。   银狐爹斯文的笑着道:“应当的,岁老爷太客气了,我们两家以后还要常常走动。”   岁老爷客套的问了一句:“贵府是在?”   银狐爹顿了一下道:“……缥缈山。”   他们妖怪不讲究宅院,大意了。   岁老爷:……那座因白漓而赫赫有名的妖山,他还是不要去了。   双方尴尬半晌,银狐爹推了推锦盒:“也不知您的喜好,就准备了一些补品,您打开看看。”   岁老爷是个见坡就下的社交达人,顺着银狐爹的邀请就道:“好,这就打开。”   掀开做工精致的锦盒,岁老爷往里面一望,就看到了一只活乌龟。   岁老爷:“……这是?”   银狐爹为了搞来这只百年王八,在王八洞口蹲了一天两夜。   “这只乌龟吸了百年灵气,乃大补之品。”   可能是乌龟看起来没什么精神,银狐爹还用手戳了戳它。   岁老爷刚要说话,就听见与他大眼瞪小眼的乌龟动了动脖子,可怜兮兮的开口说话了:“我很补的,很补。”   岁老爷:“……它,它开口说话了?”   银狐爹笑道:“当然,这么多年道行,它也算是妖,但不妨碍吃,吃起来跟普通乌龟一个味道。”   岁夫人一听,手一哆嗦,气若游丝道:“身体忽感不适,先失陪了。”   岁夫人向来都是小步挪动,第一次走出了亡命的速度,非常没有同情心的将岁老爷独自一个人留下了。   岁老爷心想:……这谁敢吃……他是绝对不敢吃的。   “那这个是?”岁老爷颤抖着手指,指了指另外一个盒子。   “这个是用来辟邪的。”白狸娘打开锦盒,里面放着一颗拳头那么大的珠子。   岁老爷松了一口气,不是活物就行,玉石古玩之类的,他可以接受。   岁老爷拿起珠子仔细端详起来。   珠子通体晶莹,连一丝杂质也无,非常的纯净。珠子中间有一块小小的结晶体,散发着霓虹光泽。   岁老爷还真没见过这种石头,好奇道:“这是什么石?天然的?”   白狸娘想了想道:“应该算天然的吧,我们叫它上古龙珠。”   岁老爷:“上古龙珠?”   岁悠放下茶杯,笑着对自家爹解释道:“就是道行上了五百年的黑蛇妖眼珠子。可辟邪,因为样子好看,经常被妖怪拿来装点洞府。”   岁老爷:……   “悠悠,快,把爹手上的珠子放进锦盒里,爹手抖,要拿不住了!”岁老爷用尽全身的忍耐力,才不至于将珠子扔了出去……   白狸娘夫妇见岁老爷如此激动,他们也十分开怀。   看来他们的礼品,选得恰到好处。   作者有话要说:  双方家长的初次见面,“宾主尽欢”   ————————————————   这个故事也开始倒数啦 第99章 31、四小只   岁老爷感觉这颗冰凉凉的眼珠子仿佛正在他的掌心升温,越来越烫。岁老爷一忍再忍,还是没忍住……   岁悠刚要去接,就见岁老爷双手一松,珠子就落了地。   “珠子!”   眼睁睁地看着珠子落地,岁老爷心想,坏了坏了,亲家第一次给他送的礼,这要是摔坏了就太不吉利了。   谁知珠子落地后并没有像玉石般碎裂,而是如软软的皮球般,触地反弹了回来,稳稳的落回了岁老爷的掌心。   圆珠内的晶体刚好冲着岁老爷的方向,仿佛在看他一样。   岁老爷瞪圆了眼睛,惊诧道:“……它,它怎么还能弹起来?”   白狸娘捂唇笑道:“因为它是眼珠,不会摔碎。”   岁老爷一时间不知该做何表情,又害怕,又庆幸……   为了能早点把两位亲家送走,岁老爷非常积极的商讨小儿子的婚事。   白狸娘与银狐爹都是一方大妖,自然有许多妖怪朋友。   若是在岁府办婚宴,聚集这么多的妖怪于京城,定会引起恐慌。   岁悠便建议道:“在玄道宗办婚宴可好?”   一来玄道宗乃天下第一大宗,有弟子们聚集授课的场所,办个婚宴不是问题。   二来有那么多的修士坐镇,各方大妖们想必也会顾忌一些,不会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事情。   玄道宗是岁悠的宗门,白狸娘与银狐爹不会反对,岁老爷就更不会反对了。   三只妖怪他都吓成这个德行,上百只妖怪的话,他得吓到婚宴的桌子底下……   意见达成一致,岁悠立马给他师傅天冥真人修书一封,讲明了前因后果。   从大层面来考虑,岁悠与白漓的婚事,算是修仙界第一次在正式场合与妖物握手言和。想必会结出许多的善缘,天冥真人没有理由不答应,笑眯眯的回了信。   到了天冥真人的修为境界,已经可以说是半只脚踏进了仙门,说不定哪天就飞升了。能在走之前再沾一沾尘缘,也算是好事。   从婚宴的布置到各种采买,岁悠忙得像个陀螺一样,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都定了下来。   成亲当天,白狸娘和银狐爹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一点都没有嫁女儿的伤感。   很少有妖怪是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的。   白漓满打满算,也就享受了一年的亲子时光。   出山之后的十多年来,白漓都没有见过爹娘。白狸娘自然就没有闺中女儿出嫁的伤感,只觉得多了一个人照顾白漓,高兴还来不及。   银狐爹也心想,太好了,找个如此稳重的女婿,不怕女儿再走歪路了。   另一边,儿子娶亲的岁老爷,圆乎乎的脸蛋皱成了一团,双目湿润,似要落泪。   要是不知道,还以为嫁女儿的是他……   当天来参加婚宴的妖怪,占了大半面的宴席。大妖们都做人类打扮,美艳俊俏的娘子郎君,看花了在场修士们的眼。   敢来玄道宗参加婚宴的,都是有些道行的妖怪,小妖们连玄道宗的正门都不敢进。   与白漓等人打过交道的蜿夫人,听闻他俩成亲的消息,也带着冰儿来吃席了。还笑眯眯的对白漓贺喜道:“恭喜恭喜,佳偶天成。”   岁悠和白漓的婚事仿佛打开了一把无形的锁,一道人与妖物之间隔阂的墙。   有一就会有二,有无穷尽……   往后的许多年,修士与妖物结成的伴侣,便像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婚事办完,白狸娘与银狐爹告辞,并顺路送岁老爷一家归京,虽然岁老爷百般推脱,也还是没能成功……   白漓跟随岁悠外出修行历练,慢慢积攒她的功德。   中间回来了一次,因为付息与如兰结成了道侣。   成亲三载,在岁悠孜孜不倦的努力下,白漓的肚子终于大了起来。   人类怀胎要九个多月,白漓才短短三个月,肚子就鼓成了一个皮球……岁悠见状,连忙打开书房的暗格,将他珍藏多年的宝书都掏了出来。   大肚白漓好奇的翻开一本书来看。   页面上画着一只栩栩如生的白狸,图旁边的注释字迹工整,应当是岁悠看后总结的心得,每一页都写得密密麻麻。   白漓越读,眉头就皱得越高,脸皮也一阵红一阵白。   这本书主要记载了白狸的发青期和生活习性,事无巨细。   “你这看的都是什么东西!!”白漓双手扯着书页,作势就要撕。   岁悠连忙哄她道:“漓儿,别撕,这都是为夫的珍藏。”   白漓一动气,肚子里面也开始咕噜噜的滚动起来。   这可把岁悠吓坏了,打横抱起白漓,将她小心翼翼的放到了床上道:“漓儿,你躺一会,我去找师父!”   天冥真人一把年纪,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了,可是不代表他接生过……   “师父,快些,漓儿那么大的肚子,一直在动!”岁悠急得满头大汗,一句话说得颠三倒四。   天冥真人有些茫然:“……悠然,为师……”没接生过啊!   等岁悠带着天冥真人回到了院子的时候,他灵敏的耳朵捕捉到了小小的一声“嗷。”   岁悠一愣,倏地顿下脚步:“师父,您听没听到?是我的幻觉?”   天冥真人当然听到了,推了推傻掉的弟子:“快去看看吧。”   岁悠猛地反应了过来,拔腿就往屋子里跑。   刚推开房门,岁悠就闻到了一股特别的味道,同时更加清晰的听到了幼崽脆嫩的声音。   “漓儿?”   岁悠轻手轻脚的进门,反手将门关好。快步走到床边,缓缓拉开了床头的薄纱。   就看到两只胎毛未褪,手掌般大小的小白狸紧紧的闭着眼睛,贴着兽形白狸的腹部软肉,嗷嗷叫着。   白漓掀起眼皮看了岁悠一眼,道:“我没想到这么快。”   岁悠前脚刚跑出房门,白漓就觉得肚子不太舒服,她下地走了两圈,肚子越来越疼,里面的幼崽像要从肚皮里钻出来一般。   为了缓解疼痛,她变回了腹容量更大的兽形,舒服了不少。   她爬上床,打算眯一会,养精蓄锐等岁悠回来。   就在这个时候,肚子又开始动了,她警觉的抬起头,就看到两个血球滑了出来。   白漓:……??   白漓也吓了一跳,待仔细看,才发现是浑身包着血膜的小家伙。   生的过程并不痛,可以说没什么感觉,还没有方才的阵痛厉害。   岁悠弯下腰,双目潮红的亲吻白漓长长的吻部。   白漓眼睛一睁:“还有!还没生完!又要出来了!”   岁悠低头就要去看,白漓呲牙吼道:“滚!”   生产期的白狸可不是好脾气的小动物,左爪毫不留情的给了岁悠一爪子。   岁悠没躲开,硬生生挨了一爪子。   亲眼看到小白狸们出生,岁悠感受到了满满的喜悦与感动之情。   堂堂的八尺男儿,和刚出生的小白狸们挤在一起,贴在白漓的腹部流眼泪。   白漓:……他一点忙没帮上,还很碍事。   白漓这一窝一共生了四只小白狸。   小白狸们闭着眼睛,用软软的小奶音嗷嗷叫着,爪子还没有岁悠的小拇指大。   一窝迷你版的小白漓,彻底将岁悠的心萌化了,笑得一脸痴相。   产后修复半个时辰就该什么干什么,丝毫不受影响的白漓踹了踹他,道:“出去,我要喂奶。”   一听白漓要喂奶,岁悠的瞳孔闪了闪,道:“漓儿,你喂,我在旁边帮你。”   白漓额头上的青筋登时鼓了起来:“……出去!”   当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吗?   岁悠露骨的表情就像是要跟小白狸们抢粮食一样……   岁悠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出了屋。   小白狸们可爱的日子非常短暂,等他们睁开了眼睛,会爬会咬会上下乱跑之后,小可爱们就变成了小魔王。   白漓这胎生的有点多,正常的话,应该像白狸娘那样,一胎一到两只,结果她一下就生了四只。   两只女孩子,两只男孩子。   四只小白狸非常聪明,很快就弄清了家中成员的地位。   妈妈是天花板,爸爸是……地基。   岁悠很喜欢抱着四小只玩。   随着四小只的牙齿爪子越来越锋利,岁悠的脸上和身上也增添了不少伤口,可他本人并不介意。   但白漓介意。   凶猛的食肉动物不会允许其他动物在自己的伴侣身上留下伤痕,孩子也不可以。   白漓冲四小只严厉的低吼,四小只缩成团团,可怜兮兮的嗷嗷叫。   白漓不吃这一套,她也是小白狸修炼来的,白狸小的时候就是外形和叫声讨便宜,杀伤力可一点都不小。   被白漓叼起来甩了几次后,四小只老实了,对亲爹也开始不下死手了。   岁悠终于体验到了他梦寐以求的生活,一窝小白狸四脚朝天的躺在他身上爆睡,还打起了小呼噜。   然而他很快就发现,有了小白狸们之后,白漓陪他的时间明显被压榨了。   甚至吼他的频率都减少了,因为都转移到了四小只的身上……   在岁悠的心里,白漓始终是最重要的,其次才是四小只。   岁悠眼睛一转,对白漓说:“爹娘年纪大了,将四小只送去陪陪他们吧。”   白漓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和岁悠一起带着四小只来到了京城岁府。   岁老爷和岁夫人心情复杂的看着窝里的四只白团子。   白团子圆溜溜的眼睛回望着他们,嫩嫩的叫了起来。   岁老爷摸了摸离他最近的一只,僵硬的笑着道:“……孙子,好乖啊。”   岁悠看了一眼道:“爹,小四是女孩。”   岁老爷:“……”   这长得一模一样,可怎么分辨。   作者有话要说:  岁老爷:这和我想象的含饴弄孙,有些不一样…… 第100章 32、要低调   为了防止四小只尖锐的牙齿和爪子伤到岁老爷岁夫人,岁悠找工匠做了两幅铁丝手套。   岁老爷沉默的看着铁丝手套,觉得自己就像塞外的养鹰人……   四小只和岁老爷岁夫人还不太熟,对望可以,但总是保持着微妙的距离感。   岁悠非常了解自家这几只,抓了一把肉干给岁老爷道:“爹,你用肉干引他们。”   岁老爷只见过用肉干逗狗,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会用肉干逗孙子……   岁老爷尝试性的捻起一块肉干,还没等他逗,早就闻到味道的四小只就冲了上来,两只扑大腿,两只仰脖嗷嗷叫。   岁老爷低头看着小白狸们嗷嗷待哺的模样,蓬松的小尾巴在身后来回的摇荡,突然就生出了一种奇怪的怜爱之情。   岁老爷心想,这就是爷爷疼爱孙子的感情吧……或许,还夹杂了那么一丢丢,老年人养狗的复杂情感。   看到岁老爷与四小只其乐融融,尽享天伦之乐的模样。   岁悠放心的将四小只短暂托付给了爹娘,带着白漓去过二人世界了。   四小只看着小,但加起来的战斗力能抵得上一只成年大妖,白漓对此非常放心。   临出发前,以防岁老爷分不清四小只,岁悠给四小只挂了四只名牌,名字也非常好记,春夏秋冬。   名字是白漓起的,可以说相当随意了。   按照岁悠的想法,孩子的名字中至少得带上父母的期许,像什么天泽,云赐之类的才好。   白漓看了他一眼道:“妖怪不讲究名字,你知道我为何叫白漓吗?就是因为我长得像我娘,我要是像我爹,我就叫银狐了。”   岁悠好奇的问道:“大哥和二哥叫什么?”   白漓:“大白和二白。”   岁悠:“漓儿为何没叫小白?”   白漓:“如果我再有个弟弟妹妹,应该就是小白。”   ……   四小只挂上了名牌之后更可爱了,就像四只小狐狸狗。   也许是血浓于水……岁夫人除了一开始惊讶之外,很快就接受了四小只的存在。   还给四小只做了四套小衣服,每只的领子颜色都不同。   白日里,岁夫人和岁老爷一人抱两只出去散步,就连去酒席也一同带着。   岁老爷的老朋友们笑着道:“呦,这小狐狸狗真乖啊,吃完了还懂擦嘴!”   岁老爷:“……”   他总不能说,这是他孙子。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他这么有胆色,敢与妖怪做亲家。   岁老爷显然已经忘了他第一次见到亲家,吓得双腿颤抖的模样。   到了岁老爷的年纪,肩上的重任大都转交给了儿子们。   大儿子与二儿子一人生了两个孩子,孙子们都已经到了考秀才的年纪,不符合含饴弄孙的年龄段。   符合条件的,只有人话都不会说的四小只。   岁老爷交友圈的年龄层跟他差不多,都是喜欢炫耀孙子的年纪。   岁老爷一边给四小只喂肉,一边听张老爷眉飞色舞的说道:“我孙儿最像我了,才三岁不到,就能背诗词了!那么长的诗词,亏得他能全记下来!”   张老爷得意的大笑,仿佛那首诗不是他孙儿背的,而是他孙儿写的。   岁老爷怕小四咬不动脆骨,把大骨头上的脆骨和肉撕开喂她,小四耳朵一耸一耸的嚼着肥肉,舌头一抿,将脆骨也拢进了嘴里。   “小四,咬不动就吐出来啊。”岁老爷担心她卡到嗓子,低头仔细瞧她。   小四舔了舔嘴边软肉,直接将骨头叼了过来,趴在岁老爷腿上慢慢啃。   “岁老爷!你听没听到我说话!”见岁老爷总低头看狗,晒孙儿的张老爷不乐意了,高声问他:“听说你小儿子带着孙儿回来看你了?孩子多大了,会说话了吗?我家小孙子说话可早了,翻身走路学得比一般大的孩子快多了!”   岁老爷拿起手帕擦了擦手道:“才九个月,会爬了。”   不只会爬,还会大跳……昨天岁老爷就看到四小只为了吃肉干,直接跳到了柜子上头!   那柜子比他都高。   他就是怕小家伙们吃积食,才放到了上面,没想到小家伙们轻松跳到了柜子上,还歪头不解的冲他嗷嗷叫。   以为岁老爷故意逗他们玩……   张老爷又问道:“能吃米糊糊了吗?我家小孙子牙齿长得那叫一个快!”   岁老爷低头,就见小四张开小嘴,尖锐的牙齿将大骨头轻松咬开。那么硬的骨头,对她来说就像吃酥肉一般脆。咬得“咔嚓咔嚓”响,看得岁老爷不由得咽了一口唾沫。   “能,能吃米糊糊了。”岁老爷干干的笑道。   心想,我孙子孙女的牙口,能徒口碎大石……   “小家伙们一刻都消停不下来,可累坏我这把老骨头了。”岁老爷笑着端起酒杯。   张老爷一听,诧异的问道:“不是一个孙子?”   岁老爷抿了口酒道:“四个,两男两女。”   张老爷脸上的笑容一僵:“四,四个?”   岁老爷憨厚的笑了笑,轻轻抚摸小二和小四雪白的毛发,道:“是。”   桌上的人都吃了一惊,一胎生四个!真是太少见了!   张老爷的风头一下子就被岁老爷抢了过去,他不甘心的撇了撇嘴。   不行,回家让小孙子再背两首诗,下次一定得赢回来!   岁老爷虽然觉得张老爷这种用孙子来争风头的做法有点为老不尊,但也把启蒙的事放在了心上。   第二天,四小只躺在院子里晒太阳,一只占据一个角落,非常有领地意识。   岁老爷拿着一本书,往正中间一坐。   四小只尾巴摇了摇,好奇的看了看爷爷,翻个身继续睡。   岁老爷也不知行不行得通,硬着头皮念起了启蒙书。   岁夫人拿着四小只的点心过来时,岁老爷已经读了半个时辰的书,直接把四小只念睡着了……   四小只听没听进去还不知道,岁老爷倒是温故而知新,装了一脑袋的古诗词。   岁夫人见岁老爷学得头昏脑涨,便提议要不要带四小只出去玩玩。四小只怎么说也有一半的白狸血统,应该很喜欢树林。   岁老爷听完觉得有理,便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带着岁夫人和四小只,还有两个仆人去离京城很近的景山玩。   景山绿树成荫,风景优美。虽然没有玄道宗的山高,也没有缥缈山磅礴,但别有一番秀丽滋味。   岁老爷看着眼前的美景,不由得诗意上涌,开始朗朗背诵起他前几日看的启蒙诗。   岁老爷咏诵的正上头时,围着岁夫人的四小只忽然止住了动作,头部一致的看向了某一个方向。   凝神静听片刻后,四小只纷纷做出了攻击的姿态。压低头颅,俯身下压,喉咙里溢出阵阵带着奶味的低吼声。   其余人见状,也都转头看向了树林深处。   刚过两息,岁老爷便看到了一抹花纹,待他仔细看去时,身边的两个仆人忽得“啊”的大声惊叫起来!   景山虽然有猛兽出没,但猛兽很少会走到树林的边缘地带。   两只膘肥体壮的猛虎如散步一般,从容且强势的从树林中踏步而出。   猛虎一点一点的靠近,对着一行人虎视眈眈。   “你们两个,带着四小只和夫人走!”   生死关头,胆小的岁老爷反而不怕了。   岁夫人瞬间红了眼眶,道:“老爷!”   岁老爷注视着猛虎的动作,咽了口唾液道:“你带着小家伙们走!”   跟着岁老爷来的两个仆人都是岁家的老人,自然知道这四只可不是小狗,而是岁老爷的孙子孙女。   老仆与岁夫人泪光闪闪,绞尽脑汁想办法时,就见四只小白团“唰”的冲了出去!   岁老爷:“……!!”   岁夫人想去扑,将小家伙们拦下来,结果扑了个空!   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岁夫人凄厉的喊道:“春夏秋冬!”   然而,众人想象中,四小只被猛虎一口咬死的血腥场面并没有发生。   现实是,四小只流着口水扑了上去,开始了阔别已久的野生大餐。   四只看起来乖巧无比的小可爱,就像分食巨兽的食人鱼,将两只老虎从头到尾啃食的干干净净,就剩下一张不完整的虎皮。   四小只还算孝顺,懂得给岁老爷和岁夫人留了一条老虎腿。   岁夫人哆哆嗦嗦的摆手道:“乖,乖啊,你们吃吧,爷爷奶奶,呕……奶奶不要。”   四小只这下可真吃饱了,回去的路上止不住的打嗝。   岁老爷和岁夫人回家这一路上,想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共识。   他们的小儿子,是真正的勇敢……   四小只都这么厉害了,很容易想象,他们的儿媳妇又有多厉害。   也许是因为四小只混合了人类的血液,刚满一岁,四小只就摇身一变,变成了四个溜光水滑的奶娃娃。   奶娃娃们以极快的速度学会了坐爬滚,等他们的爹娘回来的时候,小家伙们都能满院子跑了。   一岁多的小娃娃满院子跑……又可爱,又惊悚。   小娃娃们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也惊人的一致,不是爸爸妈妈,也不是爷爷奶奶。   而是:“我想去景山玩。”   一边说,一边流口水,圆圆的大眼睛还会冒星星。   白漓:“嗯?景山是哪?”   岁老爷和岁夫人:“……”   ……   小家伙们变成娃娃后,岁老爷更是去哪都带着这一串小家伙,赚足了眼球。   张老爷终于等来了机会,也带上了自家的小孙子。   席间,张老爷得意洋洋的道:“背首诗给爷爷们听听!”   哼,生的多有什么用!他们老张家是以质取胜!   四小只像看猴戏一样好奇的打量张老爷背诗的小孙子,嘴里还不忘了塞吃的。   张老爷的小孙子有些紧张,背得磕磕巴巴,背完马上就缩回了张老爷的怀里,涨红了一张脸。   桌上都是岁数大的爷爷辈,自然鼓励性质的给他鼓了鼓掌,夸他聪明。   张老爷美滋滋的喝了口酒,觉得今天的酒格外香醇。   “岁老爷,不知道你家的孙子孙女们,启蒙了没有啊?”张老爷光自我满足还不够,还想用打压对方,来获得更大的满足感。   岁老爷的启蒙向来都是单方面的……就是他读,小家伙们睡觉。   岁老爷哪能不懂张老爷的意思,他刚要客套的岔开话题,就听吃虾的小四,忽然开始流利的背起古诗。   四小只睡觉是真的睡觉,但自家爷爷天天念咒似的来回读,他们不想记得都没用,脑子被迫上工,都记了下来。   虽然四小只不知道为什么背诗会被夸奖,但看张老爷的孙子背了一首,桌上的小老头们都开始啪啪鼓掌,他们便也背了起来。   小四吃完了一只虾,刚好背完一首。   张老爷尴尬的张张嘴,心想,可能就这一个聪明,其他的都不会。   然而,现实对张老爷很残忍……四小只从启蒙诗集的第一首开始背,一人背一首,直接把整本书背完了。   桌上的老头子们都惊呆了,这可不是死记硬背,是真正的天资过人啊!   岁老爷也有点懵,自家这四个只会睡和吃的小白团,居然这么聪明吗?   老爷子们看到这么聪慧的四个小娃娃,不由得笑着问道:“你们还会什么啊?”   小四擦擦嘴巴上的油,道:“有点多。”   上得了山,下得了河,打得过人,斗得过妖。   岁老爷怕再说露馅,连忙战略性的结束了此次晚餐。   作为今晚最出风头的小老头,岁老爷拍拍肚皮,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控制住了面部表情,不要笑得太张扬。   作者有话要说:  岁老爷:低调,做人要低调……嘻嘻。   —————————————————— 第101章 33、飞升了   大妖们都不会亲自养育自己的孩子,白漓也不例外。从四小只能灵活变成人形开始,她就一直想把他们扔到哪个山头去自力更生。   岁老爷和岁夫人可不放心。   即使四小只能徒口撕猛虎,在他们眼中,也还是四个白嫩嫩的小娃娃。四小只很会看眼色,白漓一凶他们,四小只就躲到岁老爷身后嗷嗷叫。   气得白漓瞬间化成白色巨兽,冲着四小只一通怒吼!然后……岁老爷就吓晕了。   岁老爷晕的正好,白漓更没了顾忌,两爪子就把四小只拍到了柱子上,开始手动教育!   四小只是看明白了,在绝对的武力值,也就是他们的生母面前,一切花招都是纸老虎。   他们太聪明了,小时候不好好教,以后说不定要闯出什么祸事。   但比起白漓小时候,四小只比她好教导多了。   因为他们的生父是人,又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所以从小就有不能吃人的概念。   待四小只长到十六岁,白漓觉得不能拖了,硬生生把四小只赶出了家门,自己闯荡去吧。   四小只再不走,景山就要被他们吃空了!就像白狸娘当初担心白漓会将缥缈山吃光一样……   也许真是爷爷奶奶带大的孩子,四小只每年都要回岁府住一段日子。   能从小年,一直住到二月二龙抬头。   白漓觉得四小只不太像外出闯荡,毕竟他们一点苦都没吃上。   年头年尾住爷爷家,年中跟着外公外婆玩……不是,历练。兴许是隔代亲的缘故,白狸娘和银狐爹非常乐意照顾四个小外孙。   四小只见到了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都会想着带给爷爷奶奶。   什么会跳舞的人参,能延寿的娃娃果……岁老爷和岁夫人虽然害怕,但想着是孩子们的心意,哆哆嗦嗦的都吃了。   误打误撞,岁老爷和岁夫人多活了许多年,甚至活到了岁悠飞升……   白漓与岁悠做了几百年的夫妻,走遍了名山大川,积累的功德够一个凡人投成十世好胎。   好事做的太多,岁悠时刻担心自己忽然就飞升了。   毕竟他师傅天冥真人就是刚沐浴完就飞升了,差点赤果着去见天帝……导致岁悠每次沐浴都速战速决,如果第一次见未来同僚就赤身果体,未免有点太过尴尬。   他师兄飞升前的一年,一次都没有沐浴过,靠净身咒挺过了一年。   白漓发觉,随着岁悠飞升之日的临近,这位玄道宗现任掌门最近越发魔障。   成亲这么多年,岁悠的爱好一点都没有改变,始终如一。   收集一切与白漓相关的物品,画白漓的肖像,甚至想用法术将白漓的画像印在自己的心口。   被白漓强烈的否决了!   两人拥抱的时候,一睁眼就是自己的画像,还是自己绝对不会露出的“甜美微笑”……白漓光是想象,头发就已经立了起来,爪子开始阵阵发痒了。   岁悠这些年收集到的白漓毛发,已经能装满十多个锦囊……   白漓数次想偷出来烧掉,奇怪的是,岁悠每次都会发现,然后就会做出一脸悲伤又强颜欢笑的表情望向她。   白漓还能怎么办,只能恨自己心太软!   最近,白漓发现,岁悠积攒的十多个锦囊里的头发都没了。   扔是肯定不可能扔的。   就连当初她生产后脱落的胎膜,他都晾干了保存了起来……白漓不小心发现的时候,还以为是干紫菜。   几百年的光阴,岁悠对她诉说过无数次的爱意。   有肉麻的,有腻歪的,还有让人起鸡皮疙瘩的……   白漓已经听腻了,每次岁悠一张口,她就能猜出来他是要说情话还是情话。   “你每天说这些话,不腻吗?”白漓有些好奇的问道。   几百年如一日,这个坚持力一般人可做不到。   岁悠想了想:“岁某找不到其他让漓儿知道我心意的方法了。”   他除了多说,多做,还有什么办法呢?   白漓听完耳朵抖了抖,耳尖微微泛红。   当天晚上,白漓终于知道岁悠拿她的头发去做什么了。   因为岁悠给她展示了一个很大很大的结。   这种结叫做姻缘结,祈祷两人姻缘和美,百世相随。   岁悠用白漓的头发,毛发,加上自己的头发编了一个大大的结,他拿出姻缘结给白漓看的时候说:“等再攒十袋锦囊,岁某就再编一个。”   白漓指了指他缺了一块头发的头顶道:“再编几个你就好秃了。”   白漓的头发和毛发长得都很快,但岁悠没有。   他们修仙之人几百年,头发也还是那么长。多薅几次,一定会秃头。   岁悠感觉自己要飞升,便先去拜访了岳父岳母,相约飞升后再聚,女婿先一步上去找个差事。   再去看自己的爹娘,感谢今生的养育之恩,来世再相逢。   最后看了眼四小只,让他们就不要再来玄道宗道别了,最后的一段时间,他要和白漓两人度过……   见完该见的人之后,岁悠回到了玄道宗。   白漓就察觉到,他的眼神比原来更火热了,经常大半夜不睡觉盯着她看。   白漓看了眼天色,再瞅瞅他,想着他飞升之后可能很久都见不到,就掀开被子叹道:“要吗?”   岁悠安静的笑着,就像墙壁上雕刻的浮雕,安静平和中带着一丝诡异:“不用。”   白漓应了一声,打算翻身睡觉,就感觉某个真人跟着贴了上来。   白漓:“怎么了?”   岁悠略带腼腆道:“漓儿有此意,我不好拒绝。”   白漓:“……”   战斗结束,岁悠压着白漓不肯动。   白漓推了推他:“又重又热,让开。”   岁悠慢慢抬起头,面孔隐匿在阴影中,目光灼灼的盯着白漓。   白漓皱了皱眉头:“你想说什么?”   倚岁悠的个性,飞升之前一定会哼哼唧唧的肉麻一番,她早就做好了准备。   岁悠没有像以往一样表达爱意,而是有些悲伤的看着她道:“漓儿,我飞升之后,若是再也见不到你了怎么办?”   白漓心想,来了来了,终究还是来了。   白漓伸出胳膊,拽了拽他的耳朵,道:“这我无法保证。飞升要看个人机缘,这你比我懂。若我无法飞升,你就保佑我来世还能转世为活物,你再来找我。到时你就是神仙了,一定有办法能够让我想起来。”   岁悠握住她的手,轻轻啃咬她的手掌道:“漓儿永远想的比我要透彻。”   白漓一向果断,不会拘泥于没有办法的事情上。   白漓没说话,她什么也做不了,能与他做了这几百年的夫妻,她已经十分满足。   岁悠常说,遇见漓儿,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幸事。   白漓又何尝不是。   寂静的深夜,窗外偶尔传来猫头鹰的叫声,风吹动树叶,发出沙沙沙的轻响。   “我一想到,若是只有我一人飞升,从此再也见不到漓儿……”岁悠缓缓低下头,用力的咬住白漓的手掌边缘。   岁悠从来没弄痛过白漓,但他今天下口有点狠,估计手掌心要留印子了。   “不如杀了漓儿,带着你的骨灰一同走。”   从此世间再无白漓,他也没了牵挂,带着她的骨灰飞升就好。待她转世,再把她拐来身旁,让她找回记忆。   黑夜总是会放大内心深处的想象,岁悠松开口,捧着白漓的脸蛋轻吻。他无数次吻过这个脸庞,深情又专注。   白漓先让他亲过瘾,然后伸出手臂环抱住他,拍了拍他的后背,轻声道:“你害怕了?”   岁悠咬着她的鼻梁,舔舐她的唇角,热热的呼吸喷在她的侧脸,鼻音浓重道:“漓儿,你说如何是好?不然为夫就造些杀业,没了飞升的机缘,能陪你过这一世也好,少说还能再活几百年。”   白漓在夜间也能视物,她能清楚的看到这个男人的不安,游移,焦虑,和对她深深的执着。   “呆子,你杀了我,不也是造了杀业?倒时你飞升不了不说,我也没了……再者,你能杀得了我吗?”   杀了白漓,先不说白狸娘和银狐爹,四小只就饶不了他。   他也是情绪集中到了一起,想昏头了。   岁悠低低的笑了,他将全身的重量压在白漓的身上,紧紧的搂着她,带着点歇斯底里的毁灭欲。   “放心,你都用你我的毛发编了姻缘结,不说百世,两世,三世的姻缘我们肯定会有的。”白漓在他的耳畔说道:“岁悠,你等我,我晚些去找你。”   岁悠一个翻身,将白漓翻到了上方,撩起她额前的碎发,隐忍的笑道:“真的?”   白漓低头,咬住他的脸颊,保准他明天脸上留一个圆圆的齿印。   她满意的打量了一下,笑道:“一言九鼎,我何曾食言。”   岁悠笑了,白漓却忽然变脸道:“你脑袋里都想得什么乱七八糟的,还想杀了我?我看你是不知道自己的斤两!”   她打岁悠,那是绰绰有余。   岁悠飞升的不是很突然,那天他正给白漓画肖像画,他已经挑选出了最喜欢的一箱……是的,一箱,打算带去仙界,饱尝相思之苦的时候用。   白漓耐着性子陪他画,外面的天空突然飘来了许多朵乌云,接着电闪雷鸣,一道光束从天而降,穿过房顶,包裹住了岁悠。   岁悠连忙想去拿自己那一箱的画,可能光束也见不得他痴汉的模样,直接限制住了他的行动。   岁悠只能拿起这幅新画的白漓吃桃图,两眼泪汪汪的与白漓道别。   白漓从横塌上跳了下来,抓紧时间道:“我会去找你的!”   如此感人肺腑的时刻,岁悠早就准备好了想对白漓说的话,谁知光条突然加速,他像烧鸡一般被吊了上去,只来得及说一句:“漓儿,你飞升的时候,记得把那一箱画带来!”   白漓:“……”   你就没有其他想说的吗?   这倒也像岁悠的风格。   白漓冲着他摆手,看着他越来越小,鼻头不禁有些泛酸。   而同一时刻,岁悠的凡胎一到仙界,领路的天兵还什么都没有说,就见这个大活人原地消失了。   新来的天兵吓了一跳,连忙去问老天兵。   老天兵看了眼名单,笑着道:“是天地山君。”   新天兵:“天地山君是?”   老天兵:“你才刚来,我慢慢跟你说。”   ……   天地山君最后一世的岁悠,原本应是一个闲散富贵人,活到九十岁寿终正寝。   可由于他前几世的走偏,直接就将岁命多延长了几百年……   天地山君的神魂迟迟不归,月老只能来帮他照看这些天界的活物。飞禽走兽,应有尽有,可把月老累坏了。   听见身后有动静,月老回过头,就看到沉睡的天地山君终于清醒了过来,高大的身躯从床上懒洋洋的爬起。   “山君啊!你可醒了!”   山君姻缘一成,月老就可以回自己的仙宫了!   一束束彩色光线滑入天地山君的颅顶,百世的回忆,如走马灯般一同滑了进去。   “山君啊,你这次去的有点久啊,老夫看你红线已成,不知……”   还没等月老说完,就见向来慢悠悠的天地山君忽得从床上蹦了起来,撒腿往外跑。   月老急忙问道:“您去哪儿啊!”   这才刚回来,怎么又走了!   回忆早已飘进天地山君的脑海中,就听他大声回道:“我去接我娘子!”作者有话要说:  痴汉有痴汉的可爱之处   下章是这个故事最后一章啦 第102章 33.9、画尾声   回顾与岁悠做夫妻的几百年,白漓发现自己居然从来没有一个人独处超过三日。   就算会短暂的分别,岁悠也会以火烧屁股的速度后脚跟上来。   神奇的是,无论白漓去哪儿,岁悠总有办法知道,等白漓回首时,总能看见岁悠笑眯眯赶来的身影。   岁悠刚飞升的前几日,白漓在两人的屋中躺了几天几夜。该吃吃,该喝喝,吃完就睡,脸蛋差点吃成了婴儿肥。   心里空荡荡的,总觉得屋子里太过安静。   白漓午觉醒来,甩甩尾巴,半阖着眼眸轻声道:“岁悠,给我梳毛。”   说完,才想起来岁悠已经不在了。   这种感觉很不好。   白漓在床上打了个滚,变成人形钻进了蓬松的棉被中,她敏锐的嗅觉还能嗅到岁悠残留的味道。   正当白漓打算酝酿一下情绪,小小的伤感一下时,房门突然“嘭”的被推开了。   整个玄道宗,可没人敢这么无礼的推开她的房门。   白漓翻手掀开被子,想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正好撞在了她的气头上!   迎面冲进来一个高大的男人,与岁悠差不多高,眉眼与岁悠有九成相似,唯一的区别在于眼神,还有就是头型的差异。   几百岁年龄的岁悠,与天地山君的岁悠,眼神自然不同。   “漓儿!”岁悠张开双臂,满含深情的呼唤道。   这个熟悉的呼唤,这个肉麻的表情,还有狗腿般的气质……   白漓不敢置信的上下打量他,不是,去一趟仙界,还帮美化一下仪容仪表吗?再说,他怎么刚走就能回来?   白漓刚刚酝酿出的小伤感,彻底被岁悠这一出搞没了……就是有点懵。   岁悠穿的衣服做工精美,泛着粼粼微光,左右衣摆垂着两条金色丝带,上面缝绣着天地山君的字样。   天上一日,地下一年。   即使岁悠紧赶慢赶,也还是差了这么几日。   岁悠记忆的回拢,自然想起了之前的几世光阴,原来不止是野猪和犬类,他还在她身边当过鱼和草。   “漓儿,为夫还是鱼,是草啊。”岁悠一时情难自溢,大跨步走向床边。   白漓:“……说什么胡言乱语的?”   岁悠一副久别重逢的模样,上前抱住白漓后,一起滚进了床铺里。   “为夫慢慢跟你说。”岁悠宽大的手掌捧住白漓的脸蛋,劈头盖脸的亲吻:“漓儿,为夫甚是想念你。”   白漓向后躲,皱眉道:“你才离开四天!”怎么搞得像几辈子一样!   岁悠:“对为夫来说,有些话确实隔了几辈子。”   白漓听的云里雾里,踹了踹岁悠的长腿:“你先把嘴用来讲话!不要亲了!”   岁悠飞升前还在想,以后的日子没了漓儿怎么办,谁知道这么眷顾他,又能见到了!   一种失而复得的庆幸让岁悠有些激动,他揉乱了白漓的一头银丝,在白漓快跳脚前,才搂住她,满足的说道:“这事有点长,起码得说半个时辰……”   岁悠的语速不快不慢,言语之间充斥了大量主观臆断和对白漓的美化……但并不影响白漓理解,就是有点起鸡皮疙瘩。   白漓躺在岁悠臂弯里,还在消化他方才说的话。   怪不得,她当初就觉得那条鱼不对劲,哪有天天想上岸的鱼?   更没想到,那株青草朋友也是他!   这么说来,岁悠简直是伴随了她的一生,从幼年期到现在,到处都是他的身影,虽然千姿百态……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岁悠教会了白漓许多。   白漓的第一个朋友,第一个玩伴都是他。   甚至可以说,与岁悠的分别和相见,贯穿了白漓的整个生命。   “你当草的时候,心思就那么多了?”   白漓叹道,不愧是岁悠,当草都能想那么多!   “岁某那时以为,只是想让漓儿吃了我。”岁悠有些怀念的说道。   后来才知道,那叫一见钟情。   喜欢你喜欢到,想让你吃了我,成为你的一部分。   单身了成千上万年,一旦结成姻缘线,便一发不可收拾。   白漓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原本的性格也是这样?”这么胡搅蛮缠?   岁悠内敛的笑了笑:“是,岁某知道漓儿喜欢。”说着抓起白漓的尾巴,欲语还休的望着她,轻轻地咬了咬。   白漓:“……”   虽然白漓什么都没说,但她的心里某处还是松了口气。   还好,还是他。   即使外貌有了些变化,内里还是那个没脸没皮的岁悠……   像白漓这样的仙界编外人员,即使是神仙的伴侣,想要跟随岁悠一同去天界还是有些困难。   况且白漓虽然攒了许多功德,但她食心的罪孽并没有全部抵消,最少还要走三世的畜生道。   对于这样的结果,白漓从容接受。自己造下的孽,还干净了才好。   岁悠笑着环住她:“漓儿不用怕,为夫和你同去。”   他不会让白漓独自去吃苦,再说,他做了那么多次的动物,早就轻车驾熟。   岁悠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庆幸,还好自己修的是百生道,如若不然,怎么会走这一遭。   就更不会与漓儿相识,也不会生一窝小白狸。   岁悠原本就爱极了白漓,如今再添上几世的情谊,他就快“走火入魔”了。   天地山君沉溺于陪老婆走畜生道,将月老忘得一干二净……   难为了月老一大把年纪,又是给天马挑粪,又是给玉兔看牙,忙的头昏眼花。   白漓畜生道的第一世,是一只喜欢钻土的蚯蚓。   岁悠此次并不算走百生道,就像神仙下界来游历一般,保留着所有的记忆。   岁悠也变成了一条蚯蚓,随着白漓绕来绕去,两只软体动物经常就系到了一块去。   下雨后,蚯蚓们纷纷从土中探出头。   岁悠出来的早了一些,被路过的野鸡一下捉住了尾巴。岁悠猛地一拽,身体从中间断开,分成了两截。   蚯蚓的生命力是顽强的,被分成两部分的身体快速的钻进土地中,回到了白漓的身边。   岁悠玩出了兴致,直接将身体从中间断开,白漓一觉醒来,就发现五条岁悠正在围着她转。   白漓愣是从蚯蚓的脸上看出了猥琐……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生了五条小蚯蚓,在妈妈面前撒娇打滚。   白漓:“……”你一点仙君的包袱都没有吗?   白漓的畜生道第二世,好巧不巧的,是只家猪。   畜生道最难熬的地方就在于,所有的妖怪和人,都保留了所有的记忆。   原本是颇带屈辱意味的畜生道,因为有了岁悠的加盟,整体氛围就发生了改变。   有过家猪,野猪等丰富猪生经验的岁悠很快就占领了猪圈里的主动权。   岁悠用自己肥硕的身躯将白漓与其他猪隔绝开来,给她营造了一个十分舒适的家猪生活环境。   白漓一直觉得自己很能吃苦,但比走百生道的岁悠来说,还是有点差的远了。至少她肯定不会用鼻子去拱其他猪的臀部……   不知道是不是物种变化的原因,白漓觉得所有的食物都变得空前的美味,她居然会闻着米香味流口水。   白漓和岁悠越吃越肥,养猪人打量他们的目光也越来越炙热。   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白漓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有人想吃她……这可能就是她吃人心的报应吧。   白漓警觉的望向栅栏外的人,对岁悠道:“不逃跑吗?”   虽然被宰了也不错,就能到下一世了。   岁悠哼哧哼哧的吃食,道:“再蹭两天吃的,人类一般都过年杀猪,我们年前逃跑就行。”   白漓:“……”   腊月二十刚过,岁悠就带着白漓跑了。   具体操作是,岁悠变回了人身,抱起堪比石盆重的白漓,在一窝猪的嘶号中,逃跑了。   但毕竟蹭了这么久吃的,岁悠给养猪人留了点好东西,够他再买两头成猪了。   岁悠陪了白漓一世又一世,直到白漓赎清了身上的罪孽。   等岁悠带着白漓回到天界时,月老正在与哮天犬抢着什么东西。   “哮天犬!松嘴!”月老跑得就像个老疯子,在跑掉了一只鞋之后,终于从哮天犬的嘴里将东西扯了下来。   那是一团乱麻似的红绳,若仔细看,就会发现两条红线的颜色并不一样。   一条鲜红,红的热烈,还掺杂着点金线,另一条暗红,就像是吸饱了血液,红的发黑。   “乱套了!又乱套了!”月老试图将缠绕在一起的红线解开,可怎么也找不到线头在哪。   待他刚里出头绪,一眨眼的功夫,又被朱雀给叼跑了!   朱雀甩动翅膀,一会就不见了踪影。   月老只得乘着白云上去追,都没来得及跟天地山君说上一句话。   岁悠也没来得及感谢他,帮着照看了这么长时间的动物,想着以后见面再说吧。   “漓儿,跟为夫来。”   岁悠微笑着牵起白漓的手,带她参观他们以后的住所。   白漓本身就是兽,又走了几世的畜生道,所以变得很擅长与动物们相处,帮助岁悠养动物,可谓是找到了对口专业……   岁悠在前方走,白漓眼角一瞥,就看到了他袖子里面藏的锦囊。   岁悠的前科数不胜数,白漓挑挑眉,用大拇指和食指将锦囊捻了出来。   待看到里面的东西后,白漓不禁呲出了牙齿,怒吼道:“岁悠!”   她就知道!   他偷偷藏起来的肯定没什么好东西!   锦囊里面塞满了画纸。   有托生成昆虫的白漓,有托生成山鼠的白漓,最过分的,就是白漓托生成猪的那一世,四脚朝天的熟睡模样,被岁悠栩栩如生的画了下来!   即使露馅了,岁悠也不惊慌,还含蓄的露出了一个笑容:“漓儿的这些场面,为夫此生难得一见,自然要画下来。”   白漓提声道:“我看你是讨打!”   说着,白漓就扑了上去,对着天地山君开始又打又咬。   天地山君托住娘子,亲昵的贴了贴她的脸蛋:“手打疼了吗?为夫给漓儿吹吹。”   他的漓儿热情又快活,这就是他全部的向往了。   “漓儿,右边也咬咬。”   “岁悠!!”   “多叫两声,为夫喜欢。”   “呸!老不知羞!”   “为夫也是知羞的,若漓儿将……呜呜”   “闭嘴!流氓!”   ……   月老累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逮到了朱雀,恨不得把它烤了!   扯下朱雀口中一团乱麻似的红线。   只见其中红的发黑的红线一动不动,没有一丝的生命力。   另一条红色镶金的线与它完全相反,就像一条探索新世界的幼虫。小心翼翼的伸出触角,碰了碰黑红色的线,下一秒又怂怂的缩了回来,过了一会,又忍不住去碰了碰黑红色的线,欠欠的。   月老翻了翻红线,完了,线头已经融合了,解不开了。   并不是所有的红线缠到一起都会融合,有互相排斥的,有相触及自燃的……能融合到一块去,只能说有缘分了。   虽然有些不搭噶……   作者有话要说:  岁悠和白漓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啦   有机会的话,很想写一个痴汉单篇   嘿嘿嘿男主和暴力女主真是我的心头好~   ——————————————————   还是一样,明日休息,后天新故事见啦 第103章 1、刚出院   “随着人类异能的觉醒,异能者的犯罪率也在逐渐升高,为了阻止这些杀伤力破表的歹徒,华国异能管理局开展了新的部门,目的是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定和平的生活。欢迎你,成为异能特别行动队的一员!……”   巨大的荧幕上,滚动播放着异能特别行动队,简称“异动队”的新人欢迎词。   新人们一走进大门,便会看到这个占据了一整面墙,高五米,宽十五米的巨大屏幕。   队长王民热情洋溢的介绍着异动队的历史,曾经创造过的辉煌战绩,以及获得过的荣誉。   将这份工作光鲜亮丽的一面讲得热血澎湃,激情昂扬。   异动队的薪水很优渥,根据任务的简易程度,异能管理局还会单独给队员颁发奖金与荣誉勋章。   因此,新人们有从学校毕业的异能者,有突然觉醒异能的警察,还有为了高额薪水而拼命的人。   聚在大屏幕前围观的新人们,大多数都红着脸庞,充满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脑海中已经开始想象,自己执行完任务,意气风发的模样。   应该是拿着一把钞票尽情享受,又或者被记者们围住争相采访,光是想象,有些人就已经笑出了声来。   与新人们躁动的氛围格格不入的,是角落里的一个女生。   她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体恤,上面印着某豆油品牌的宣传标语。   若是在超市或者豆油卖场,她穿这件衣服一点都不会引起别人的注视,可这里是华国新区的异能管理局。   意味着这些人已经经过重重筛选,不但通过了异动队的审核,还被留在了新区,全国异能者的最高峰。   新区异动队的任务通常是解救人质,保护国家领导人等,需要高武力、高技能与高智商的任务。   因此,在这些高手云集的新人中,这个女生非常显眼。   就算一个人再不注重外表打扮,那起码也应该穿件白衬衫以示尊重。   女生T恤上印的某豆油品牌,若是上网查一查,就会发现这家豆油厂五年前就倒闭了。也就是说,这件衣服至少是五年前生产的。   裤子是一条普通的黑色运动裤,下面踩了一双已经发灰的旅游鞋。   看完她的这一套穿着,估计没有人不好奇她的外表。   视线偏移向上,再向上……就被一头乱发给挡住了。   女生的头发并不长,也就到肩膀,但因她天生自然卷,发质也偏硬,头发就像一顶乱七八糟的黑色草帽,胡乱的顶在头顶上。   长长的刘海下方,露出的鼻子、嘴巴,消瘦的下巴,都十分秀气。再往上瞧,透过层层叠叠的刘海,隐约可见下面的一双眼睛。   很大的一双眼睛,黑黝黝的瞳仁里空空荡荡。睫毛又长又密,微微向上翘,就像一个洋娃娃。   女孩认认真真,连续看了几遍屏幕上的讲话。   她的手里抓着一个档案袋,牛皮纸上写着两个大大的字,阮六,名字下面有一个A。   女孩的指甲很短,里面有一些黑黑的脏污。   “你也是新来的吗?”   听见有人跟她说话,阮六慢慢转过头,身边的女孩看起来年龄跟她差不多大,二十二、三岁的样子,有些忐忑的望着她,似乎怕她不高兴自己突然的搭话。   阮六的动作有些迟缓,她轻轻点了点头。   “我也是新来的,我叫润柳。”   润柳今年刚毕业,胆子有些小。她在人群里看了一圈,和她年龄相仿的女生只有阮六一个,才鼓起勇气过来搭话了。   阮六懂得最简单的人际交往,她黑黑的大眼睛望了望润柳,说道:“阮六。”   她每天说的最多的就是“吃了”“好”“嗯”,十个指头都能数得过来。因此舌头微微打结,声音有些含糊。   听见阮六的回答,润柳笑着道:“阮六你好,你去几组啊?”   阮六拿起档案袋看了看:“A组。”   润柳开心的道:“太好了,我也是A组!我们正好一起去报道!”   阮六不知道什么叫报道,她没有上过学,连幼儿园都没去过,理所应当的不知道许多常识。   她跟着润柳,一边听她说话,一边打量四处的风景。   短短的一路上,润柳就把她异能怎么觉醒的,又是如何受家人的鼓励投的简历……大到她的职业规划,小到她家狗叫美美,全都说了出来。   “阮六,你是哪个学校毕业的啊?”   阮六第一次遇到这么能说的人,还好她会瞬时记忆,不然就忘掉润柳一开始说的内容了。   阮六的打扮有些显眼,沿途有不少新人侧头看她。   老人倒是步履匆匆,丝毫没有分神给这些新人。   阮六答道:“我七岁开始一直在院里,三天前刚出来,没上过学。”   其实她出院那天,院长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她准备了一件白T恤搭配黑色运动裤。   阮六出来的第一天就把白T恤弄碎了……起因是白T恤脏了,她就脱下来洗,手劲太大,直接就撕碎了。   润柳一听,以为阮六从七岁就一直住院,顿时抿了抿嘴:“对不起,我嘴太快了,什么都往外蹦。”   阮六淡道:“没事。”   她不屑去隐藏,也没有什么能撼动得了她的情绪。   润柳不会想到,阮六所说的“院”,并不是医院,而是异能少年特殊管教院。   专门监禁杀伤力S级以上,且有前科的异能少年犯。   两人说的内容南辕北辙,却一点也没影响润柳的聊天热情,待她们走到异动队办公大楼,阮六连她家的住址都知道了。   走进大楼,迎面而来的是两只机器狗,身高一米七左右,顶着一个面无表情的狗头,眼睛里射出两道光。   两只机器狗负责排查进入大楼的可疑人员,如果有携带杀伤性武器的陌生人进入,隐藏在地面之下的机器狗就会倾巢而出。   光束从阮六两人的头顶一直扫描到脚底,两只机器狗伸出特殊材质做的舌头,从喉咙里发出大喇叭一样的电子音:“汪汪,隶属于——新市异能特别行动队A组,扫描通过,未发现武器,请直行乘坐电梯到22层。”   阮六没见过电子狗,就连真正的动物,对阮六来说,大多存在于电视屏幕里。平面,立体,没有味道,也没有温度。   阮六伸出手,摸了摸电子狗的金属舌头,冰凉的金属舌尖瞬间分成两瓣,从里面伸出一截细管,顶端有着一个小小的喷头。   “要消毒吗?”电子狗发光的大眼睛盯着阮六,她若说是,电子狗就会吐出消毒液。   阮六面无表情的脸动了动,道:“不用。”   一楼人来人往,比起方才看到的新人,大楼里面的人反而比阮六的穿着还要引人注目。   有穿比基尼的男士,顶着一米高头发的女士,还有皮带敞开,胖成了一个球却一直在不停吃东西的人妖……   润柳捂着自己的嘴巴,就怕自己惊叫出声。   “不愧是异动队,什么样的人都有。”   等电梯的时候,润柳一边看着身后的人,一边在阮六耳边小声说道。   阮六想了想,回答道:“不一样,很好。”   她在院里被关了这么多年,所有的少年犯都是一样的穿着,一样的发型,每天日复一日做着同样的事情,吃着同样的饭菜。   阮六某天上完厕所,忽然想,他们的排泄物会不会都是一样的。   她蹲在厕所旁边看了能有十分钟,少年院的监守则在外边紧张的盯着她,就怕她被关久了,导致心理变态,从而去吃翔。   “叮”的一声响起,电梯门缓缓的打开,里面亮起粉红色的灯光。   电梯升至三层的时候,润柳才发现,电梯里的灯光是在不断的变化,粉红,明黄,荧绿……都是些明亮且晃眼的颜色。   润柳转头,余光瞥到阮六的后颈上方。   阮六后脑勺被剃掉了一撮头发,一枚硬币的大小,上面还有拆过线的痕迹。   “阮六,你头后面是手术的刀口吗?”润柳不忍心的皱起眉头,想看又不敢看的样子。   阮六摸了摸后脑勺,说道:“不是,里面有块定位微片。”   “那是什么?”   阮六淡漠的望着电梯上升层数的显示屏,粉红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脸上,语速不快的道:“可二十四小时监控我的行踪,若发现我有任何犯罪行为,它会麻痹我的大脑,或是自爆。”   润柳眨了眨眼,她听的有点懵:“嗯?”   电梯上升至二十二层,梯箱里响起一段古怪的爵士乐。   就像阴雨天被浇湿的贴身牛仔裤,又紧又不舒服,却没有办法在大街上脱掉。   光滑的电梯内门倒映着阮六的脸,洋娃娃般的大眼睛缓缓闭合,她说道:“他们说,我是危险级。”   润柳看着阮六有些脏兮兮却漂亮的小脸蛋,“噗嗤”一声笑了:“阮六你真有意思,太适合讲鬼故事了。电梯到了,我们下去吧。”   阮六从来不说谎,也没人说过她有意思,还有……什么是鬼故事?   A组的办公室占据了22到25层,22层今天专门用来迎接新人。   迎接她们的是一个穿着深蓝色维修工作服的男人,他正在调整录读机的参数。   原本只要将新人的档案放进录读机扫描就好。   机器会自动备份存档,并发邮件给相关负责人员。   半个月前录读机就坏了,大家都在外面出任务,就把这件事忘了。今天新人报道,这些人才想起来,连忙叫陈伟来修。   陈伟是维修队的队长,特殊能力是人体发电,所以很擅长电器维修。   “叫什么名字?”陈伟擦了擦手上的灰,拿起一旁的手机存放盒,上面贴了新人的名字。   “润柳。”   “阮六。”   陈伟把电话发给她们,顺眼打量了一下,他诧异的挑挑眉。   A组的女孩子非常少,更别提一下来了两个,想必是很稀少的异能。   “手机后面有本机的电话号码贴纸,确认之后将手机号码记下来,号码贴纸贴在自己的档案上,放到左边的箱子里。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负责你们的前辈会给你们打电话,等实习期过,才会给你们发微型联络器。”   润柳记好号码,将号码贴纸端端正正的贴好,把档案放进了箱子里。   阮六随后也将档案放了进去。   “A组欢迎你们,好好干,还有记住,什么都没有命重要。”陈伟拿起工具,又开始低头干活了。   “是!我会努力的!”润柳紧握异动队的防监听手机,激动的脸都红了。   阮六看了眼时间,下午3点35分。   作者有话要说:  阮阮啊,一点都不软……   不怂,就是干!   哈哈哈 第104章 2、分配会   “我先走了。”   阮六将手机揣进兜,转身向外走了出去。   润柳职场新人的兴奋劲还没过,见阮六走了,她连忙对着修理的陈伟道别:“前辈,我们先走了,以后见。”   便追着阮六跑了出去,阮六已经按好了电梯。   “阮六,你去哪儿啊,我载你一程。”润柳今年刚考的驾照,目前还是新手期,有人坐在车上,她会觉得更踏实,无论对方会不会开车。   阮六掏了掏兜,拿出来了一个皱皱巴巴的信封,道:“分配会场。”   润柳一听,涨红了脸蛋,双手捂唇惊呼道:“阮六你的分配票已经到了吗?”   阮六点头:“出院前寄到的。”   她出院还有三周前的一个周一,这封通知书被寄到了少年院。   这是阮六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信,她来回看了好几遍,已经能把里面的内容倒背如流了。   少年院里当然不会有学校,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与人道主义精神,少年院会实行义务教育。   没有作业,没有考试,自然也不会有人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们念书。   因为这里关着的,大多都是披着儿童外皮的恶魔。   他们天生没有同理心与同情心,不知道痛,也不会对他人的悲伤产生共情。   但阮六是个例外。   她最开始进少年院的时候瘦瘦小小,总是面无表情。   监守和院长一度以为她是自闭症或者其他精神疾病,因此做过几次检查。   他们发现,阮六的性格对外界环境异常敏感。   她与监守、医生、院长呆在一起时,通常都很乖,没有任何的过激行为。   有时候看看电视,还会一个人笑起来。   若是与其他少年犯处在同一个环境,尤其是罪行斑斑的少年犯,就会引起阮六的暴躁情绪。   所有的少年犯,刚来的时候都觉得自己会成为少年所的第一把交椅,通俗点,就是大姐大。   然后,阮六就会教她重新做人,早日治好中二病。   所以阮六出院的那天,在铁栅栏围成的院子里,放风的少年犯们都沸腾了!   她终于走了!太吓人了!比蹲少年院还吓人!   院长及其他监守:“……”   他们的心情十分复杂。   话说回这封信,其实是一封通知书。   随着少子化的增高,结婚率的下降,异能之间相互排斥等一系列因素下,国家推行起了造福广大单身同胞的配偶分配制度。   每个人的配偶都是经过大数据与高科技精准调配,于茫茫人海中找到比较适合你的那一个,并安排两人见面。   全程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为国民创造最适当的约会环境。   第一次见面,两人可以在分配会场共进晚餐。晚餐由国家买单,通常是平时很难吃到的豪华料理。   见面后,若对方的谈吐或长相引起你的极度不适,可立即拒绝此次分配,对方也不会知道你的详细信息。   若能一直进行到晚餐结束,会场管理人员会发给每人一张卡片,上面写着两人的匹配程度。   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假设两人结成连理,可达到的平均关系程度。   五级为视若无物,四级为同床异梦,三级为相敬如宾,二级为情投意合,一级为如胶似漆。   像尽力交瘁,苦不堪言这种级别就是六级以后的状态了,大多数收到通知的,都是二到三之间。   分配制度全程遵守自愿原则且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灭绝一切安全隐患。   润柳兴奋的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长什么样,里面有照片吗?……啊!阮六你紧张吗?我怎么比你还紧张啊!……那你要去……”   阮六:“没写,不紧张,不知道。”   润柳与阮六进了电梯,电梯门缓缓闭合。   待电梯门关上,旁边的电梯刚好到达22层。随着皮鞋踏在地面上的声音逐渐接近,陈伟修理的手停了下来,他抽动了两下鼻尖。   转头向门口望去,就看到了一只堪比孔雀开屏般昳丽的男人。   “我一闻香水味,就知道你来了,你喷了多少香水,太熏人了。”陈伟调侃道。   唐锌今天穿了一套剪裁修身的西装,里面是熨烫妥帖的白色暗纹衬衣,搭配墨绿色窄版丝绸领带,上面绣着一只只粉色小绵羊,有羊脑袋,还有毛茸茸的羊屁股。   柔软的微卷黑发向后竖起,看起来高贵又迷人,就是有点浪……   “女人挑男人,先得看外表,才能看内在。恰到好处的香气,也是外表的一部分。”   唐锌调整了一下袖口的长度,微微露出红碧玺镶金袖口,还有若隐若现的腕表。   他穿着打扮的原则是,身上的东西都只是陪衬,不可以露太多,显得既俗不可耐,又喧宾夺主。   主角只有一个,他。   陈伟知道唐锌的这个调调,笑着道:“你这是去约会?”   唐锌平时的打扮虽然夸张,但不会喷这么浓的香水。   唐锌从西服的内侧兜里掏出一个纯皮夹,微微露出一角,在陈伟面前晃了晃。   “分配通知书?”陈伟诧异的瞪大眼:“你当年的匹配不是没有吗,就算刚出生,这才过了不到三年,你去领养啊。”   当年唐锌单身了好几年,实在是憋不住了,就给分配管理局写了封信,希望能尽快得到分配。   结果人家给了回复,他是很少见的,无匹配对象。   无匹配对象大多分为三种,一是坚决的单身主义者或是由于各种信仰决定终身不婚的人。   二是与谁都不匹配,跟谁在一起的匹配指数都是五级以下,那这种人通常不适合婚姻,只能自行解决。   三就是唐锌这种,跟谁都能评到四到三级,没有三级以上的最高匹配者。通常这种都是自由恋爱,不需要浪费国家资源。   唐锌挑眉:“不用羡慕,你早晚也有。”   陈伟扭了扭酸涩的肩膀,道:“你先成功二次约会再说吧。”   唐锌看了眼时间:“五点开始,我得早点到,去给她准备茶水。你快把我负责的档案给我。”   陈伟指了左边的盒子:“你自己拿,一共来了八个,不知道你带的新人来没来。”   唐锌今日的心思都在配偶分配上,队长告诉他人名的时候,他就顺耳听了一下。   唐锌回想道:“好像叫什么闰,流。”   陈伟:“呦,是刚才来的女生吧,你们这次少见,招了两个女生。”   唐锌一眼就看到了最上面的档案,写着大大的“阮六”。   闰……流?阮六?   “对了,你回来告诉我分配会场是什么样的,等我下次去了好有个经验。”陈伟说道。   唐锌拿起阮六的档案袋,刚好就听到了陈伟的话,道:“好,等我成功了,让你嫂子给你讲。”   陈伟笑着拿过名单:“叫什么名,我帮你把名勾掉。”   唐锌又看了一眼档案:“阮六。耳刀旁右边一个元的阮。你刚才看到了?”   陈伟回忆了下:“瘦瘦的,头发有点乱,穿衣风格……有点独特。”   唐锌没所谓的耸了耸肩:“反正我也带不久。”   陈伟:“你要换组了?”   唐锌右眼闭了下,笑着道:“得让队长给我调个男的,我带女生,你嫂子吃醋怎么办。”   陈伟点了点他:“走走走!等人家不同意的!”   唐锌像只花蝴蝶一样拿着档案,哼着歌走了出去,迎面就遇到了同队的赵峰。   两人在同组呆了好几年,出生入死完成过许多次任务。向对方轻轻举了下手,就算是打过招呼。   赵峰个子很高,体格很壮,光头上纹着一个紧箍咒模样的图案。   “刚领完。”唐锌晃了晃手上的文件袋。   赵峰从头到脚看了他一遍,道:“你终于要去下海了?”   打扮的像头牌牛郎一样。   唐锌一脸灿笑,用气音说道:“我去跳爱情海。”说完还用舌尖啧了下舌。   赵峰被他恶心的头皮发麻,连忙道:“回头见。”   唐锌摆了摆手,笑着去按电梯。   赵峰踏进办公室,先跟陈伟打了声招呼:“我领档案,阮六。”   陈伟皱了皱眉:“你是不是记错了,唐锌刚才领的就是阮六。”   陈伟翻了翻名单道:“你领的是不是润柳?”   赵峰也是电话中听到的指示,阮六与润柳又太过相似,想着自己可能听错了?   就算领错了人也不要紧,之后再调换回来就好,一开始都不会遇到什么紧急行动。   赵峰:“嗯,那我领润柳。”   正在开车的润柳,并不知道自己的档案不小心被拿错了。   润柳的行驶技术,堪比一条公路上的贪吃蛇。只看前方的话,她一定会开偏。   阮六不会开车,但她能察觉出来润柳始终在蜿蜒前行,因为她的方向感与平衡感就像测量仪那么准。   “你的车技,可以上路吗?”阮六没有害怕,只是有些好奇,若是整条马路上的车都这样,很容易造成新闻报道里的连环撞击。   润柳不好意思的红了脸,手一抖,车就向旁边滑了一下,吓得旁边的轿车狂按喇叭。   “教练说,我上路不用害怕的……嗯,害怕的是我,旁边的车。我,我考了五次了,比,比原来好多了。”润柳小声的说道。   她考试的时候,最后一次路考完成的不错,就是一上路,她整个人就会不由自主的紧张。   阮六点点头:“你教练说的对。”   润柳红着脸道:“阮六,不好意思啊,你害怕了吧?”   阮六摇头,淡定的道:“我不怕,为什么要怕?”   润柳咬咬嘴唇:“你放心,我慢点开,一定不会让你受伤。”   阮六没说话,她还贴心的帮润柳打了右转灯,她都看会了。   路上有点堵车,再加上润柳的慢摇式车技,到达会场的时间是4点40分。   “阮六,你电话多少啊,我们交换一下聊天软件账号。”   阮六掏出异动队发的手机,打开看了看。   她只在电视屏幕里看过手机,她拿着手机的动作,就像一个老爷爷。   但她想,她应该很快就能搞懂。   阮六摆弄了一会防监听手机,发现它只能打电话。   润柳想说,你没有自己的手机吗,话在嘴里转了一圈,她还是咽了回去,这问题有些不礼貌。   润柳善解人意的道:“那你告诉我这个电话的号码吧。”   两人交换电话号码的时候,花孔雀唐锌从停车场走了出来,眼角瞥到邋遢的阮六,唐锌皱了皱眉。   这位小姐真是太不修边幅了,与她匹配的,不得穿卖大米白面的宣传衣?   豆油和大米,油粮店标配。   所以,当她看到豆油小姐走进会场,并向着他走来时,唐锌先是左右看了看,然后露出客套生疏的微笑,礼貌的对阮六说:“不好意思,我不买豆油,我只吃橄榄油。”   阮六看了眼工作人员给她的号码牌,没错,与面前这个男人胸前戴的一致,69。   她面无表情地对唐锌道:“我是你的分配配偶。”   唐锌先是笑了笑,长长的睫毛眨啊眨,不可置信的左右摇了摇头,道:“excuseme?”   阮六一顿,这个漂亮的男人是个外国人?怪不得他刚才说的话,她有点不太懂。   “PEI配,OU就是偶。”   唐锌还是一脸迷惑,并用眼睛死死的盯着阮六的号码牌,想看出来这个号码牌是不是假的,又或者是96?   阮六想了想,她中文都说不利索,就更别说英语了:“你,U,我,I,LOV…….”   唐锌打断她的话,一本正经的招手,对工作人员道:“这里有位可疑人士,麻烦核实一下,谢谢。”   居然会出这么大的纰漏,真是太搞笑了。   他一定要告诉他大哥……不,还是自己写一封投诉信吧,不然难以纾解内心的怨气。   他工作好,家世好,那活儿也大,没理由会匹配出这么个结果。   唐锌打量着阮六,心里想,他这种俊美中带着性感的男人,匹配的“真命天女”,也应该是只美丽可爱又温柔善良的小孔雀……不然也得是只热情火辣的黑天鹅。   这是什么?油淋鸡吗?   作者有话要说:  给唐孔雀一张真香警告 第105章 3、出结果   在过去的三分钟里,唐锌度过了他人生中,迄今为止最荒谬的三分钟。   “不好意思,你再说一遍,我可能听错了。”   唐锌试图纠正工作人员犯的口误。   会场负责人面带职业微笑,吐字清晰的说道:“已经重新审核,没有任何错误,您与这位小姐是此次分配的第69对配偶。”   阮六坐在唐锌的对面,面前摆放了一杯热茶。是唐锌方才提前准备的红茶,点了恰到好处的柠檬汁。   见阮六拿起杯,唐锌张了张嘴,他从小的绅士教育不允许他打断一位女士饮茶。   唐锌秀气的眉头又皱了起来,因为他看到了阮六指缝里的黑色污垢。   阮六轻吹热茶,在唐锌惊愕的目光下,将滚烫的热茶一饮而尽。   热茶太烫了,刚入口就灼伤了阮六的上颚。   阮六舌尖上卷,舔了舔上颚,舌尖蹭下来一层皮。   伸出舌尖,阮六脏兮兮的手指将舌头上的软皮捻起来,仔细看了看,又凑近鼻子嗅了嗅。   对面目瞪口呆的唐锌:“……”   那薄薄的一层是什么?她烫秃噜皮了?   不疼吗?   唐锌指尖搓了搓,用毅力制止住了自己不合时宜的职业病。   眼看着阮六那沾满细菌的手指要去摸烫伤的上颚,唐锌差点尖叫出声。   “别摸!你根本不知道你手上有多少菌!”   阮六被他喊的动作一停,将手指缓缓放了下来,又卷起舌头舔了舔。   唐锌并不知道,阮六口中的伤口已经恢复如初。正常人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愈合的伤口,对于阮六来说,就是眨眼的功夫。   看了眼阮六面前的空茶杯,唐锌又是泡,又是挤柠檬,就为了给未来伴侣一个好印象。   结果来了一只油淋鸡,把这杯茶一口闷了……   唐锌一口气堵在了嗓子眼,上不去也下不来,别提多难受了。   “先生,请问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会场负责人礼貌的问道。   唐锌闭上眼,呼出一口气,有气无力地道:“没了。”   “那祝您约会愉快。”负责人正了正领结,露出标准的八颗齿笑容。   愉快?他一点都不愉快!   他今天回去就要给分配管理局写投诉信。   一天写一封,先连着写上一个月!   亏他一大早又是弄头型,又是选香水,又是挑衣服……现在想来,自己就像个跳梁小丑,一个着陆不稳,直接大劈叉,将裤裆撕裂了。   照他看来,这个大数据什么的,彻底坏掉了,要不然就是进病毒了。   不然的话,像他如此优秀的男子,怎么能单身到现在,又怎么会跟一道菜配偶?   唐锌觉得他没有必要再待了,他糟心的看了眼对面的油淋……不,这样称呼女士太冒犯。对面的豆油小姐,正在摆弄桌子上用餐布叠的餐花。   她用脏兮兮的手抓起餐花,然后……戴在了头上。   唐锌脸更绿了。   想到自己的配对配偶居然脑子有问题,唐锌不禁开始怀疑,这个高科技究竟是以什么为依据,给他做的这个选择?   唐锌拿起旁边的湿毛巾擦了擦手,脸上维持着表情崩裂前的祥和,尽量心平气和道:“小姐,我觉得我们并不合适,不如我们……”就结束此次的配对吧。   共进晚餐之类的就算了,他光是看到豆油小姐的手指,胃里就已经开始呕酸水。   可他的话还没说完,对面阮六的肚子里就发出一声幽长的腹鸣“咕——”。   唐锌的嘴巴一顿,睫毛浓密的大眼睛冲着声源望了过去。   阮六把帽子模样的餐巾摘下来,摸了摸肚子。   唐锌清了清喉咙:“呃,小姐,请问,你饿了?”   豆油小姐全身上下的打扮就像从旧衣市场淘回来的,还是最便宜的一摞衣服。   没有一个工作稳定的人,会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除非是想单身一辈子,否则没有人会穿这一套来分配会场。   豆油小姐若不是脑子不清楚,就是生活太过拮据。   阮六想了想:“饿了吧。”   什么叫“饿了吧”?   唐锌:“……你中午饭吃了?”   阮六摇头。   唐锌:“……早饭?”   阮六还是摇头。   唐锌:“……你上顿饭什么时候吃的?”   阮六语气平常道:“三天前。”   现在是科技高速发达的新时代,就连最贫困的地区都能达到三餐温饱,这位豆油小姐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唐锌犹豫,要不要让这个豆油小姐蹭一顿免费的晚餐。   那就意味着,他要忍受她的邋遢到晚餐结束。   如果他开餐前离开,豆油小姐一个人不会得到晚餐。   就在这时,方才的会场负责人拿起了话筒:“感谢各位于今日来参加配对……”   唐锌木着张俊脸想到:好了,不用烦恼了,这顿饭是吃定了。   台上的负责人声情并茂的讲述国家推行配对政策后的成果,还放了一个回顾以往配对成功的视频。   原本应是充满了粉红色心心的浪漫VCR,在此时的唐锌眼里,就是一个恶俗的相亲节目视频。   “……来吧,了解对方的第一步,从自我介绍开始吧!”   负责人以一个激昂的上升调,结束了餐前的讲话。   如果没有拒绝与对方共进晚餐的话,那么说明,至少是想尝试了解对方的。   负责人的话音刚落,会场内的灯光就被调成了暖色调。   桌与桌之间都有着一段距离,中间更是有隔断,以确保给两位新人足够的空间。   阮六从收到通知书的那天,就从头到尾看了数遍。   她不太懂得信上的意思,监守就给她解释。   “国家给你分配一个共度一生的人,你要去看看,他与你是否合适。”   阮六没有正常人收到通知书时的感动,也没有即将见命定之人的雀跃。   因为她的脑海中没有伴侣的概念。   第一道菜是蔬菜浓汤,炖的软烂的番茄红红的融化在浓郁的汤汁里。   阮六拿起汤碗就要干,对面唐锌忍不住一个大声咳嗽。   见阮六停住动作望向他,唐锌脊背笔直,坐姿端正,姿势优美的执起勺子,微收下颌道:“汤用勺子一口一口喝才好喝,一口闷除了烫和咸,什么都喝不出来。”   阮六学着他的样子,拉直脊背,执起勺子。   她想起方才负责人的餐前发言,于是说道:“我叫……”   “不要说!”唐锌连忙伸出右手,摆出停止的姿势。   他的手指修长,食指上带着一枚黑色宽版戒指。   “自我介绍就免了,我想我们吃完这顿饭,也不会再见面了。”唐锌肯留下来吃这顿饭,纯粹是动了恻隐之心。   豆油小姐和他并不合适,所以两人的关系到此结束就好,连名字都不要交换。   “你下次再重新参加配对吧,我们不合适。”   唐锌擦了擦嘴,端起水杯喝了一口。   被他这样帅气的男人拒绝,豆油小姐想必会很难受。唐锌叹了口气,哎,俊美的男人烦恼总是要多一些。   没办法,帅者多劳。   唐锌吃饭礼仪很好,不说话,不东张西望,也不会一边吃饭一边做其他的事情。   对面刀叉频繁的撞击盘子,由于声音实在太大,唐锌装作若无其事的扫了一眼豆油小姐。   豆油小姐一点都没有因为他的拒绝而沮丧,大口吃肉,大口吃面包,还端起汤碗,对工作人员说:“再添一碗汤。”   唐锌:……?嗯?   阮六见唐锌看她,便道:“你也要吗?”   唐锌眉角拉低,脸臭臭的道:“不用,谢谢,餐前汤……”唐锌张了张嘴,把话咽了下去,因为豆油小姐全身心都投入在了晚餐里,没有余韵来听他的话。   阮六不管什么餐前餐后,这的饭菜比院里好吃多了。见阮六要去咬贝壳,唐锌连忙道:“咳,咳咳!”   阮六啃了啃,发现这东西咬不动,就扔在了一边。   等阮六终于吃完,唐锌就像洗了一个小时的桑拿,火急火燎,身心俱疲。   吃完了饭,工作人员开始发两人根据大数据算出的匹配程度,加上今日的晚餐,回去考虑一下要不要接受第二次约会。   唐锌根本不想要这个匹配结果,他跟豆油小姐最多也就是五级,视若无物。   阮六喝光了杯里的水,学着唐锌的模样,擦了擦嘴边的油渍。   接下来,她从脖子里掏出来了一个什么。   唐锌吓坏了,他就怕她掏出来一个塑料袋,然后挨个桌去收剩菜。   阮六的脖子上带了一个怪模怪样的项链,像是用绑头发的皮筋连起来的一样,中间挂着两块骨头。   唐锌看了两眼,抿了抿嘴唇。   那是两截人的手指骨。   阮六搓了搓骨头,又塞回了领子里。   唐锌一刻都坐不下了,这是个变态啊。   有谁会把人的手指骨做成项链带的?!   “让您久等了,这是您的匹配结果。”   唐锌拿起卡片,猛地从桌前站起,大步流星,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他一秒钟都不想再多待!   阮六没有拦他,见他走了,就把他吃剩的甜点抓了过来。   这个男人长得好看,还香香的,就是有点毛躁,上蹿下跳的,就像一只穿着漂亮衣服的猴。   她在电视里看到过,穿的花花绿绿的猴子机灵的来回蹦跶。   匹配结果的卡片外皮是粉色夹杂着嫩黄色的花样,看起来很温馨。   黑黑的指甲翻开卡片,写在最中央的匹配等级是:   恭喜你……   这边,唐锌刚坐回车上,烦躁的拢了两把头发。   他斜眼看了一眼匹配结果,移开视线……又移了回来。   终究,他打开了卡片。   散发着甜甜花香的卡片用娟秀的字体打印着:“恭喜你,匹配结果为一等。”   一等级比中彩票头等的几率还要小,毕竟“如胶似漆”大多存在于纸面上。   “大傻X!”   彬彬有礼的唐锌忍不住破口大骂,拿出手机,激动的手都抖了!   按了好几次,才按对了电话号码。   对方刚接起来,唐锌就像连珠炮一般道:“我要投诉!对!我要投诉给我匹配成了一等!……不是结果不满意!你和精神病配成了一等,你开心吗?!我又不是傻子!……什么?我才不去检查!我有什么病!”   呸!配对什么的,纯属骗税、金!   唐锌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以为此生再也不会见到的豆油小姐,没出一个星期,以另一种身份,又跟他见面了……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 第106章 4、又见面   赵峰带着润柳的档案先去了16层的资料室。   打开外面的纸袋,里面是一张记录储存卡。   每个人的档案储存卡都会有防窃取密码。   个人档案密码只有本人和资料室的人知道,若是S级以上级别的档案,则要去询问队长以上的级别。   带新人的前辈需将新人的电话号码记录下来,然后将档案存到资料室,并登记在案。   如果有人想要调取润柳的资料,资料室会第一时间通知赵峰,询问是否允许查阅。   待新人正式转正,她的档案管理权会自动转接到她自己的身上。   除非有指令,否则带新人的前辈也无权查看新人的档案。   赵峰走完流程,存好润柳的档案,才四点多一点。   难得有时间早下班,赵峰打算先去洗个光头,做个头部按摩,再买外卖回去吃。   挂在耳朵上的微型联络器轻微震动,响起“喵喵”的提示音。   赵峰的提示音是他家猫的叫声。   轻按按钮,微型联络器里传来了队长王民的语音信息。   “辛苦了,关于你今天带的新人,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第一,她是一个3S级,后脑有装入定位微片,如果一旦暴走,请立即封住她的行动。”   听到3S级别,赵峰一脸果然如此,赵峰带过不少S级的新人,但3S级别还是第一次。   他的异能比较特殊,可以封住方圆一百米之内的异能,并可以同时限制住3个人的行动,使他们像木头人一样僵住身体,最长能保持三十分钟。   他的异能非常适合带有进攻性和危险性的新人,一旦他们暴走,就可以制服。   同时他的异能相对于被动,在战斗中,限制住别人行动的同时,他没有办法移动身体,所以需要一个攻击型队友去解决敌人。   但他的异能属于消耗型,若是三十分钟以内,新人没有被控制住的话,他就该头痛了。到时只能申请麻痹新人的脑内微片。   语音信息接着说道:“第二,她是少年犯,有过杀人前科,性情会因环境而躁动,出任务的时候请务必小心。”   听到这,赵峰就懂了。   随着异能觉醒的越来越早,少年犯的年龄也一再下降。   因为是未成年人,就算杀人,最多也就十几年。   从少年院出来,有家的回家,没有家,或者家里人不愿意跟他们相认的,以防他们再走歪路,国家就会将他们“回收再利用”。   让3S级别的少年犯加入异动队,另一方面是为了监视他们的行动。   当然,这是可以利用的少年犯,还有一些反|社会性人格的少年犯,国家对他们的处理就另当别论了。   “第三,她的异能比较特殊,是……”   听完第三点,赵峰愣了一下,随后叹了口气。   这个异能,哪里是比较特殊,是太特殊了。   另一位前辈,唐锌领到档案的当天,去会场前就将阮六的档案给交了。   唐锌一肚子气回到家,先是泡了一个香薰浴,浴池边像摆阵一样围了一圈的樱桃味香薰蜡烛。   闪烁的烛光和幽幽的香气,连香薰疗法都没能治愈他糟糕的一个晚上。   唐锌将卷发拢到脑后,毛巾用热水打湿,敷在一阵阵疼痛的额头上。   手机传来语音通话的提示音,唐锌摘掉毛巾,拿起遥控器按了一下,语音通话就通过连接器接上了浴室的音响。   “锌锌,是妈妈啊,你去分配会了吗?”   电话背景里,传来唐爸爸怪腔怪调的说话声:“像他那么好吃懒做,谁能看上他?!”   唐妈妈:“你少说两句吧!”   对于唐爸爸的嫌弃,唐锌充耳不闻,拿起一旁准备好的面部按摩膏,挖出了一坨,慢慢按摩脸。   “去了。”   唐妈妈兴奋的道:“什么样的姑娘呀?”   一想起阮六那一身行头,唐锌手一抖,按摩膏一不小心就涂进了鼻孔。   唐锌:“……”   用手抠也不是,擤出来也不是,唐锌伸长胳膊,扯过一张擦脸用的一次性绵柔纸巾,将鼻孔里的按摩膏抠了出来。   唐锌:“系统出错误,分错人了。”   即使他打了投诉电话,对方也说不可能分错人,还特意给他查了他与豆油小姐的匹配指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就跟亲子鉴定一样,永远不会有百分之百,九十九点九就是最高标准了。   气得唐锌差点就把电话砸了。   唐妈妈:“怎么能分错人呢?这么多年也没分错过啊。”   要是有分错的例子,早就成大新闻了。   唐爸爸幸灾乐祸的道:“估计是人家女孩没看上他!”   唐爸爸之所以这么怪腔怪调,还得从唐锌小时候说起。   唐爷爷那一代,是异能觉醒的第一代,无论是唐爷爷,唐爸爸,还是唐锌的大哥唐概都属于粗旷热血型的男人。   唐家祖上就是军|人,所以唐爸爸和唐大哥从事的都是比较有危险系数的工作。   唐大哥也是这几年才转到了高层,但也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性子,经常会卷到异动队的行动当中。   唐锌从小的理想就是找一个安稳的工作,一直干到老。   他的异能也比较佛系,就是让伤口快速痊愈,一个十成十的奶妈技能。   唐锌非常满意,他都已经想好了未来的梦想职业,找一所异能学生多的学校当校医。   寒暑假双休不说,女老师还多,总能找到他的真命天女。   无论唐爸爸怎么阴阳怪气,说好男儿就应该去异动队抓凶徒!你就是个怕死的软蛋!老唐怎么能生出你这么个玩意?   唐锌吹了吹新修的指甲,骂就骂吧,他一个字都不往耳朵里进。   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   唐锌觉醒了第二种异能,光速转移。简单来说,就是能从一个地方,在几秒之内转移到另一处。   本来这个技能只适合送快递……可搭配上唐锌的治愈系技能,他就变得炙手可热了起来。在战斗中,最需要这种能快速移动的奶妈了。   堪称战场上的移动充电器。   若是旁人,知道自己觉醒了第二技能,想必会十分开心,在异能时代,多一种异能,就是多了一个人生赢家的筹码。   目前人体的极限,最多觉醒两种异能。   唐锌本人一点都不高兴,隐隐觉得要糟。   果然,不久他就收到了异动队的通知书。   唐锌根本不想去,但唐爸爸说,他要是不去,就从老唐家的人口登记册上将他除名!   没有办法,唐锌只能硬着头皮去了异动队。   由于他爹和大哥的名头太响,他从来都不说自己的家里事,旁人若是不查档案,根本不会知道。   做了几年异动队的队员,唐锌也成了异动队的老人。   有了出生入死的队友,还救下了那么多的人,友情和成就感自然就牵绊住了他,不知何时,想辞职的念头就不见了。   但他爸看他还是不顺眼,觉得他不够勇猛!   原因是,每次他参与的任务,没有一次是他接受参访。   唐锌:他是后勤奶妈!怎么可能出风头?去洒奶吗!   唐锌不想讲豆油小姐的事情,他今天身心俱疲,就想好好睡一觉。   在唐爸的骂声中,唐锌结束了此次通话。   接下来的几天,唐锌享受了一个短暂的假期。   健身房撸铁,全身按摩,美肤玉石蒸汽,再吃一顿海鲜大餐。   好了,又是水灵灵的唐公子了。   与此同时,微型联络器中也传来了讯息。   要他带着新人去出任务。   手机刚按下拨通键,对面就被接起了。   新人并没有说话,电话里传出了许多杂音,仔细听去,好像是动物的叫声?   唐锌道:“喂?阮六?”   自从拿到手机,阮六还没接过一次电话,她按下接听键,等着对方说话。   阮六:“是。”   即使电话中的声音与真人的声音不同,唐锌还是皱了皱眉,这声音怎么好像在哪听过?   没时间想那么多,唐锌言简意赅道:“现在出发去光汀广场,现场有异能者在无差别攻击,达到地点之后等待我的指令,不要轻举妄动。”   阮六从第二句话就听出来了这个声音,跟她吃过一顿饭的分配配偶。   阮六:“是。”   唐锌挂了电话,快速赶往现场。   出这次任务的当然不会只有他和新人两个人,他这次主要是带新人去现场见识一下。   新人第一次出现场都会紧张,再严重点会呕吐晕厥,甚至造成心理阴影,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选择其他的职业。   从某种方面来说,也许是因为唐锌的异能是治愈,所以他对血腥场面的接收能力很高。   唐锌前几天也收到了队长的语音通知,他带的新人异能是增幅。   比如说,他一次最多可以救五个人,有了新人的增幅加持,他就可以加大救治范围。   目前为止,唐锌带的新人,都与治愈系有着某种联系。   距离现场还有一段距离,唐锌就遇到了四散逃开的人群。   逆行穿过人流,终于看到了正在作战的异动队三人,唐锌打量了一眼战局,先为捂着手臂的队员疗伤,问道:“异能犯罪者几个人?”   手臂受伤的队员姓周,使用的异能是比较常见的巨力,顾名思义,就是比正常人的力量要大许多倍。   周队员皱着眉道:“有两个人,一个会用沙,另一个会化石。”   沙子的异能是,可以自由的运用周围的所有沙子,可形成盔甲,也可用沙子化成圆形的弹珠,射穿对方的皮肉。   化石异能更麻烦,能够随意变化出各种大小石头,两个石头相互撞击,可轻松夹碎人的骨头。   周队员的手臂,就是被两块巨石所夹碎的。   这么血腥的现场,哪里是能带新人来见识的级别?!   唐锌今天穿了一件黑色T恤,搭配宽松灰色长裤,为了方便活动,脚上是一双白色的一脚蹬。   又是用沙又是用石,这两个人是搞工程的吗?   心里虽然在吐槽,唐锌表面上还是很稳重的问道:“其余两位队员的异能是?”   周队员:“另一个也是巨力,还有一个是水系。”   唐锌一听,巨力和水系,在工程队异能面前一点用都没有。   为今之计,只有等待支援。   看来是他来早了!   “放心,支援来之前,我是你们最坚实的后盾。”唐锌摘下右手食指的黑色宽版戒指,治愈系异能瞬间加大。   周队员瘫软的手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骨骼发出“咔咔”的响声。   周队员感动道:“太谢谢了!”   唐锌:“这是我分内之事。”   你们要是倒了,我就只有被工程队活埋的命,你们一定要挺住!   想起自己带的新人,唐锌道:“你们有看到一个会增幅异能的女生吗?”   周队员想了想:“没有。怎么了?”   唐锌:“她是我带的新人,我们约在广场集合。”   正当这时,唐锌眼睛往旁边一飘,就看到了一个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真是造了孽了,这就是分配配偶的魔咒吗?出个任务都能偶遇的?!   唐锌连忙低下头,假装没看到。   谁知正在疗伤的周队员喊道:“快离开!这里有异能犯罪者!”   豆油小姐的目光就转了过来。   唐锌:“……”   豆油小姐看起来比前几天更脏了,身上还沾了许多动物的毛,还有一些黄黄黑黑的东西,唐锌不想去辨别那是什么。   唐锌即使不抬头,也能感受到豆油小姐的目光,以及她逐渐靠近的脚步。   唐锌用力闭了下眼,咬牙抬起头,道:“请您配合异动队的工作,离开现场。”   阮六圆溜溜的眼睛望着他,从兜里掏出来了一部手机,在唐锌不可思议的目光下,说道:“你让我来广场找你的。”   唐锌:“……你,你是阮六?”   阮六点点头:“是。”   没错了,与电话里的声音一样。   怪不得他听着耳熟。   唐锌浓密的睫毛眨啊眨,心想:这些巧合难道都是分配配偶的后遗症吗?   ……如果是的话,他选择原地出家。   作者有话要说:  小唐有点抖|M倾向……   —————————————— 第107章 5、搞错了   周队员是一个热情且充满了正能量的人,听见阮六是新加入的队员,立刻仰起了“大家都是一家人”的微笑,伸手没有残疾的左手,对阮六道:“你好,我姓周,欢迎加入异动队。”   阮六将手在身上蹭了蹭。   她这些年一直在少年院,有监守提醒她准时洗手,洗脸,洗澡。   出院了之后,她一是没有住的地方,二是她根本不在乎别人异样的眼光,就邋邋遢遢的到了现在。   阮六伸出脏兮兮的手,就要跟周队员握手时,洁癖的唐锌终于忍不住了,掏出口袋里随身带的湿巾,扔给阮六道:“擦擦手!”   唐锌又对周队员道:“自我介绍的事情一会再说,前方先拜托了。”   两个异动队的队员正在与异能犯罪者缠斗,非常明显的处于劣势。   身上尽是被沙弹打穿的伤口,还有石块的砸伤。   对付化石异能的队员是一个水系异能,他除了能将石头冲刷的一尘不染之外,没有什么能与之相对抗的招数。   周队员先将另一个巨力异能队员换了下来,由唐锌运用光速转移,将巨力队员移到安全处为他疗伤。   “最快的支援还需要十五分钟。”巨力队员按了下微型联络器,对唐锌说道。   唐锌招呼一旁的阮六道:“快来帮忙!”   在唐锌的理解里,阮六的技能是“增幅”,有了增幅的加持,他就能够迅速治愈这个队员。   但是他不会想到,由于档案拿错了,他对阮六的异能有很大的误解。   阮六正在用湿巾认真的擦手。   她的分配配偶每次见到她,情绪都很激动,原来是因为喜洁。   听到唐锌的指示,阮六将湿纸巾往兜里一揣,也不管它会不会晕湿她的裤兜。   “好。”   阮六说完,就面无表情的冲着战场跑了过去。   唐锌愣愣的看着她跑向战局,在后面喊道:“你去哪?!喂!阮六!”   这个大傻子!   新人出任务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他第一个受牵连。   先不说批评,就说阮六万一出了点什么事,他良心上也过不去。   唐锌在心里连着骂了三句大傻X!   他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以防自己被气得脑溢血。   “你,还能挺一会吗?”唐锌询问不断流血导致脸色苍白的巨力队员。   巨力队员:“还好,但是……”   唐锌打断他:“那你就再忍一会吧。”   说着,他心里骂骂咧咧,表面一脸英勇就义的追着阮六跑了过去,造型讲究的黑色卷发随着奔跑变得乱七八糟。   “阮六!你听没听见!停下来!”   周队员正在举起地上的水泥钢板,想要以此来抵挡沙弹的攻击。   沙子异能犯罪者高高瘦瘦,脚底忽然生出了一座沙台,直接比钢板高出了一大截,可以轻松从上方狙击周队员。   周队员感受到了头部上方的阴影,警觉地抬头,就见沙子异能犯罪者露出狂喜的表情道:“你逃不掉了。”   周队员余光往旁边看去,想要躲进旁边的废墟下,但这一路一定会中沙弹。   只要保住致命处,一切都好说。   周队员看准时机就要躲的时候,发现沙子异能的视线忽然从他身上移开了,转而去看他的身后。   身后传来呼喊声,听声音像刚才给他疗伤的唐锌:“给我站住!喂!”   透过钢板反光,周队员模糊的看到,方才的那个新人以极快的速度向着他的方向冲了过来!   “快离开!这里太危险了!”   新人阮六充耳不闻,右脚一个起跳,踩着周队员的肩膀就蹦到了空中,眼瞅着就要撞上沙子异能者。   沙子异能者只需要射出几个圆沙弹。   如果能正中她心脏的话,阮六必死无疑。   唐锌看到这一幕,只能展开光速移动。   望着阮六像是要与敌人同归于尽般的背影,唐锌满脑子都在想:完了……   他从小到大,没有出过一次风头,因为他的人生宗旨就是:保命要紧。   异动队的队员常说,什么都没有命重要。   因为他们一不小心,就会丢了性命。   周队员也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的一呆,下意识的就要去接阮六,以防她受伤之后从空中坠落。   就在唐锌光速转移到周队员身边的时候,他们听到了“唰”的一声。   就像长刀穿过皮肉的声音。   他们抬头,就看到那个脏兮兮的新人阮六,右臂的前小臂忽然拉长,变成了一个刀型状的“肉刃”。   肉刃的前端忽然闪现出一点银光,随着“唰”的声响,肉刃从前端到刀身,变成了一把锋利的巨刀。   与此同时,她的左手同样变成了一柄巨大的肉锤,又在眨眼间变成了真正的巨型铁锤。   “轰”的一声巨响,阮六一锤子砸向沙子异能者的沙子高台。   沙子异能犯罪者目光与阮六相撞,这个女孩的眼睛里空空荡荡,甚至连一丝浮动都没有,就像一个冷血的机器人。   沙子异能右手五指张开,密密麻麻的沙弹从他的掌心中射出,准确无误的射进了阮六的体内。   由于两人背对着周队员和唐锌,所以他们没有看到阮六中弹的景象。   然而下一秒,坚硬的沙弹就化成了流沙,像流水般从伤口中流了出来,阮六身上的伤口,眨眼间便恢复如初。   “怎么可能?”   沙子异能者不敢置信的轻声呼道。   阮六面无表情的抓住他的短发,低声道:“你太弱了。”   她厌恶恃强凌弱,更讨厌乱用异能。   所以她不介意让这堆沙子,也来尝尝受害者的痛苦。   说着,阮六右手的巨刀手起刀落,剁了沙子异能者的左手。   “啊!!!”沙子异能者发出歇斯底里的惨叫,想要挣脱阮六的桎梏。   阮六手底下没个轻重,一个不小心就将他的头发连着头皮都撕扯了下来,一时间鲜血淋漓,沾满了阮六的豆油T恤。   没了头发,抓着耳朵又不顺手,阮六的侧颈就鼓起了一个肉勾,打眼一看,就像多变出来了一个头颅。   肉勾瞬间变成了锋利的铁勾。   无视沙子异能者的挣扎,阮六轻松将铁钩勾进了沙子异能者的后颈。   “我带你去见你的朋友。”阮六说着,就像牵着一只被扒了头皮的动物,扯着沙子异能者向化石异能者的方向走去。   阮六道:“变化出一座沙桥。”   两处有些距离,化石异能者站在石碓上,所以有沙桥会更方便。   沙子异能者满脸鲜血,双手无措的摸着自已没了头皮的头顶,眼泪与鼻涕糊在脸上,发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呼咽。   阮六拽了拽铁钩:“快点。”   铁钩上忽然生出了两排倒刺,沙子异能者崩溃的大哭,两股战战,听话的变出一座沙桥。   阮六觉得这个沙子异能者很好用,当他的同伴惊恐的化出一堆碎石砸向他和阮六的时候,他为了不受伤,甚至还会一边大哭着说“对不起,对不起……”,一边变出沙墙来抵御。   因此,他身后的阮六一点油皮都没擦破。   “你和你朋友真有意思。”阮六忽然笑了,就像一动不动的洋娃娃在午夜里忽然露出的诡异微笑。   “你们就像矛与盾。”   站在下面的周队员和唐锌此时早已目瞪口呆。   看着阮六左铁锤、右尖刀,周队员咽了口唾沫:“她,她的异能是增幅吗?还,还有第二异能?”   唐锌望着上空堪比恐怖片的战斗,这个新人的异能显然不是增幅。   若是有第二异能,队长不会不通知他。   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他领错新人了。   阮六这个级别的新人,显然不是他一个奶妈能够带得了的。   “你稍等。”   唐锌立刻点开微型联络器:“呼叫队长。”   三秒钟后,唐锌的微型联络器亮起。   “唐锌?”   四周闻讯驶来了几架无人摄录机,均是异动队默许的官方媒体,将战斗现场一五一十的录制了下来。   这些内容,需经过删减和异动队的审核后,才能够公开播放。   唐锌看了眼无人摄录机,又看向阮六的方向。   阮六正在唆使沙子异能者,用沙子灌入化石异能者的口鼻。   她能一举杀了化石异能者,可她更像是在玩。   无论是上次在分配会场,还是方才,阮六始终一脸漠然,像是什么事情都无关紧要。   然而此刻她笑了。   看到化石异能者因为沙子的灌入而逐渐窒息,阮六露出了孩童玩沙子般的表情。   “队长,我可能……拿错档案了。”   唐锌攥了攥右手,虽然有些丢人,但他确实害怕了。   王民队长:“什么意思?”   唐锌:“……我现在带的新人叫阮六,她的技能是躯体变形。”   王民沉默了一瞬,道:“我现在还有点事情,一会给你回电话,记住,她若是暴走,就用微片麻痹她,微片的执行口令是……”   听到“微片”两个字,唐锌咽了口唾液。   果然,是个S级以上。   眼看着化石异能者就要失去生命体征,唐锌深呼吸几次,尝试性的对高处的阮六喊道:“阮六,任务结束,下来!”   他想好了,若是阮六执意要折磨异能犯罪者致死,他就只能启动微片麻痹她。   阮六听到唐锌的呼喊,面上的笑容渐渐隐去,将两个犯罪者一丢,交给一直在旁边默默观望的水系异能者处理。   她慢慢走回唐锌的身边。   唐锌看到她从兜里掏出了个什么,仔细一看,是他方才给的湿巾。   阮六认认真真的擦手,一点也看不出来是方才大杀四方的大杀器。   随着她的擦拭,湿巾变得越来越脏,黑黑红红,有泥巴有鲜血。   但现在唐锌一个字都不敢说她,因为他害怕……   微型联络器响起,唐锌看了眼阮六,走到一旁的无人处接通。   “队长。”   王民:“嗯,她本来应该是赵峰带,但赵峰与新人在出任务。出完了这个任务,赵峰随后还有一个紧急任务,你先带她一段时间,等赵峰回来就给你换回来。”   “不行!”让他带这个阮六一段日子?那肯定不行!   “队长,我和她的武力不是一个级别的,她手‘啪’的一甩,就能甩出一把刀,队长你能想象吗?就是卖西瓜那种大砍刀!”   他一想都浑身发抖。   “还有大锤子,两锤子我就得进ICU!”   作者有话要说:  嗯,阮阮是个大杀器   ———————————————— 第108章 6、住五天   王民无语的沉默半晌:“……你知道她的微片执行口令,你怕什么。”   唐锌:“队长,我是治愈系!你让我伤害别人,这违背我的职业信仰!”   他是死活都不会松口的!不带!坚决不带!   王民想了想:“你带她五天,我找人替你。”   唐锌:“队长!我……”   王民严厉道:“再说就一个月!”   唐锌据理力争:“……从今天开始算!”   王民捏了捏鼻梁:“好。”   唐锌刚想着这五天他哪儿都不去,就在家里躲五天,就听王民道:“这五天你让她先住你那儿,队里会给你补助。”   唐锌瞪大眼睛道:“她不可以住我家!我家一个单身男人的公寓,她去了影响我的风评!”   唐锌回头看了眼,阮六站在角落里,还在默默的擦着手指。   见识过她战斗的三个异能队队员虽然嘴上不说,但都下意识的跟她保持一段距离。   唐锌抿了抿嘴唇。   阮六抬起头望向他,乱发丛中,一双大眼睛沉静如水。   王民:“她刚跟你去了现场,战斗结束太过激动,会比较容易受刺激。以防发生万一,你就带住她五天,这是命令!”   唐锌:“……”   王民挂了联络器,才想起来,忘了跟唐锌说阮六的第二异能。   但她的第二异能没有任何杀伤性,不说也罢。   唐锌按下结束按钮,走向阮六。   阮六见他过来,就伸出手道:“我擦干净了。”   唐锌看了一眼,忍不住道:“你这哪儿叫擦干净了?!那手指缝里,看没看到?!那东西怎么还会动!”   阮六瞧了瞧:“是蚂蚁?”   唐锌失声道:“你家蚂蚁是圆的,还长了八条腿吗?!”   阮六伸手就要去抓虫,唐锌声音陡然升高:“不许抓,甩掉!快甩掉!”   比起对她恐惧或是无视的人们,面前又叫又蹦的男人活泼多了。   阮六故意往唐锌的方向甩了甩,就听唐锌炸毛道:“阮六!你必须,马上,立刻去洗手!”   说不定上面沾了多少细菌!   唐锌光是想象就浑身发痒,根本顾不得害怕了。   但他俩还不能走,唐锌要等支援来,并给方才受伤的几人疗伤。   阮六能感受到其他三人的闪躲,她坐在稍远一些的地方,用唐锌新给她的湿巾擦手。   “她是S级的?”周队员站在唐锌旁边,偷偷摸摸的问道。   唐锌眉头微动,他正在给另一个被沙弹打伤的巨力异能疗伤,回道:“是。”   水系队员听到后,表情有些不自然的说道:“她是少年院出来的?”   水系队员这么想的理由大家都懂。   若不是少年院出来,以阮六的杀伤力,不可能现在还没出名。再说,如果她是正统招进的异动队,不可能是现在这幅打扮。   唐锌右手治愈技能微收,将黑色宽版戒指带好。   戒指是他的辅助工具,可以储存他平时多余的异能。   “不清楚。”   唐锌从小受到的良好家教,让他没有办法背后说别人的坏话。   他可以说阮六强的不像人,也可以说她不讲卫生,但他不会评价她的私事。   像她是否从少年院出来的,又是因为什么进的少年院,他都不会去讨论,更不会因为她手段血腥,就说什么贬低她的话。   毕竟那个用沙子异能和化石异能的犯罪者,最开始可是想要杀了他们的。   唐锌没有圣母心,他虽然有点口是心非,但事事都能拎得清。   看出唐锌不欲多说,周队员将话头引开。   五分钟后,同支援队一起赶来的,还有采访的记者。   每次异动队战斗结束,都会有记者采访。   无人录像机将现场的情况拍摄的清清楚楚,这场战役中,最出风头的人是阮六。   作为阮六的带领前辈,唐锌不出意外的一同接受了采访,这还是唐锌职业生涯中的第一次。   因为阮六身份的特殊性,唐锌也不想在电视上抛头露脸,就提出让各大官方媒体后期做些处理,不要将两人的真实面容公布出去。   “阮队员今天是第一次参加战斗,请问你激动吗?”   每次采访都是固定的几个问题,来回来去的问。   在异动队待了几年,唐锌就算没被采访过,也听了许多次。   记者并没有对阮六的打扮有什么惊讶,毕竟异动队里,喜欢穿奇装异服的太多了。   阮六看了眼身旁一脸假笑的唐锌,道:“不激动。”   唐锌:“咳咳咳!”   阮六:“激动?嗯,激动。”   记者:“……”   “听现场的周队员说,阮队员虽然初次参加战斗,却丝毫不胆怯,并带头冲了上去,请问,你那时的心情如何?”   阮六看了看唐锌,说道:“没……”   唐锌:“咳咳咳!”   阮六:“我感到……”   她当时没有什么想法。   唐锌让她帮忙,她就上了。   唐锌见阮六卡壳,只得小声提示道:“你很自豪,很荣幸!”   阮六:“你很自豪,很荣幸。”   记者:“……”   阮六意识到人称不对,补了句:“我很荣幸。”   终于结束了采访,异能队的周队员上前与两人告别,剩下的两人在稍微有些距离的地方,微微点了点头。   唐锌皱皱眉,对阮六道:“我们走。”   周队员有些过意不去道:“别见怪,他们没有其他意思……”   就是有点怵阮六。   唐锌随意的摆摆手,心里想着,呸!   等走到车边,唐锌才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若让阮六坐他的车,回去他就得里里外外将车消毒一遍。   他思考了一下让阮六坐车顶的可行性……容易被交警拦下。   “你在这等等。”   唐锌走向一旁的支援队,阮六站在车边等他,从车窗的倒影中,她能看到自己蓬乱的头发,和被黑红色血液染红的T恤。   “把这个套身上。”   唐锌拿回来了一套男士用的大号雨衣,能将阮六从头裹到脚。   “接下来的五天你要跟我一起住,所以我要先带你去洗澡。”   在个人卫生问题上,唐锌绝对不会退让。   “去你家住?”   阮六慢吞吞的套雨衣。   进少年院前的记忆是她的禁区,可无论是进院前还是出院后,她都没在其他人家住过。   唐锌用手机查找最近的浴场,闻言道:“这是队里的命令,你要回家取东西?”   话说,阮六她有家吗?   唐锌虽然不喜欢背后聊八卦,可不代表他不好奇。   他好奇死了!   阮六摇头:“没有东西。”   她除了脖子上的骨头项链,和队里的手机,就什么都没有了。   唐锌好奇道:“你住在哪?”   阮六一边给雨衣系扣,一边说道:“昨天,住的是北山动物园。”   唐锌:“……?嗯?哪?”   阮六:“动物园。”   唐锌不知道是自己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阮六的回答震撼到了他。   他想了想,再一次确认道:“你睡在动物园?”   阮六点头:“那有吃的有喝的。”   那天与唐锌共进晚餐之后,阮六就想去看猴。   她只在电视里看见过,也没有钱买动物园的套票,她就从野兽放养区,翻过后山的栅栏,爬进了动物园。   活的小猴子很可爱,还会冲她吱吱叫。   阮六发现动物园里的动物都是由饲养员准时喂食,她就跟着蹭了几天。   唐锌干巴巴的眨了眨眼:“我,我要是不跟你说,你今天还要回动物园?”   阮六摇头:“不去了,就在这附近睡。”   由于事故,这附近今晚应该不会有人来,她可以在废墟里安静的睡上一觉。   唐锌觉得自己遇到了都市鲁滨逊……得哪儿睡哪儿。   “你不能找个旅店睡吗?”   阮六不解的道:“为什么?”   居然问他为什么?!   唐锌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你没有换洗衣服?”   阮六低头瞧着自己布满脏污的豆油T恤,道:“这个洗洗还能……”   “穿个毛!”   唐少爷不禁暴躁了,对阮六道:“先上车,去给你买衣服!你有钱吗?”   阮六摇摇头。   唐锌:他就知道!他不禁包睡,还得包吃包用!   “把头发塞进帽子里,都塞进去!不许露出来!”   面对张牙舞爪的唐锌,阮六一点也没生气,乖乖的整理好了自己的头发。   看到一只小猴子冲自己上蹿下跳,想必没有巨型金刚会生气。   ……同理,阮六也不生气。   唐锌的跑车和他本人的风格很像,橘色流畅车身,外加嫩粉色尾翼。   车里的空间很大,阮六裹在雨衣里,抬头看唐锌挂在车头的铃铛。   绿色的铃铛就像一颗颗饱满的青枣,轻轻震荡就发出悦耳的铃声。   按下引擎按钮,唐锌转头看阮六,她已经系好了安全带。   阮六坐过一次润柳的车,她能记住这些基本常识。   “对了,你,那个也没有备用的?”唐锌比量了一下胸的形状,非常难以启齿的问道。   阮六没懂:“什么?”   唐锌深呼吸,控制住涨红的脸颊,道:“胸衣,穿里面的!”   心里还在不断地碎碎念:为什么!为什么他要说这么可耻的话!   阮六在少年院里穿的都是带胸片的内衣背心,出来之后,因为嫌麻烦,就找了块布缠住。   “我用布。”   阮六轻轻一扯,里面的布条就开了。   “就这个。”   她将布条扯出来,在唐锌面前晃了晃。   唐锌:“……!!你,快系上!不,不许掀衣服!”   打扮花哨的唐少爷,至今还是个没近过女色的黄花男子……面对没有常识的阮六,他眼睛简直不知道放在哪儿!   “你手,不许乱摸,快缩进去!”   唐锌有种可怕的预感。   他潇洒平静的生活……可能,大概,要一去不复返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心心念念的,给阮妹洗白白 第109章 7、三个S   从小生活在优越环境下的唐锌很难想象,世界上还有阮六这种不知道打扮为何物的女人。   “你是自己选,还是我去帮你买?”   将车子停好,唐锌向后拢了两把弯曲的卷发。   阮六:“我没买过。”   唐锌认命道:“……好。”   阮六全身脏兮兮的,显然不适合走进商场。   唐锌拿出平板电脑,连接上商场的服务器,拉出所有的女装品牌。   为了方便不喜欢外出买衣服的客人,很多商场的线上服务都开启了模拟试装与查询。   将平板电脑递给阮六,唐锌道:“你选,看好了就放进衣橱里,我去买点喝的。”   平板电脑上,虚拟模特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在屏幕前笑着摆出各种姿势。   阮六望向他:“我不会。”   唐锌心想,行,送佛送到西。   “我教你,右下角有这个衣橱标志,看好了点一下就行,你入队前不是体检过吗,将你的个人号码输入进去,会自动调取你最近的体型,给你选合适你的号码。”   唐锌的手指修长白皙,搭配宽版黑色戒指非常好看。   淡淡的香水味飘了过来,阮六动了动鼻尖。   “看会了吗?”   阮六点头。   唐锌:“我把车里空调给你开着,有人接近车子的话我会收到讯息,你有事情给我打电话,你私人用的手机号码是多少?”   阮六:“没有,只有队里发的。”   在现在这种科技时代,居然有人没有基础的通讯设备?   唐锌露出一脸“你赢了”的笑容道:“好,我去买,队里的手机你最好只用于队内。还有,你有擦脸的吗?”   见阮六一脸迷茫,唐锌维持住干涩的微笑道:“知道了,你慢慢选衣服吧。”   推开车门,唐锌又转回身问:“你想喝什么?”   阮六只喝过水,橙汁,还有唐锌给她倒过的红茶。   唐锌扶着车门,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带孩子的月嫂。   “我这么问吧,你喜欢喝什么口味的?哈密瓜,草莓,牛奶?”   阮六睁着大眼睛与他对望,没有不自在,也没有羞怯,非常平静的回道:“我没喝过。”   唐锌抿了抿嘴唇,弯腰探进车里,抬起驾驶座侧方的支手垫,下面放着一个玻璃罐子,能看到里面花花绿绿的糖纸。   “粉色是草莓味,绿色是哈密瓜,紫色是葡萄味……你都尝一遍,就知道喜欢哪个味儿了。”   唐锌一边掏糖,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人家可不用你可怜,一锤子就能送你上西天。   阮六比之前干净了不少的手指拿过一个绿色的哈密瓜硬糖,拨开透明糖纸,放入口中。   唐锌不知道给她买哪种味道的鲜榨果汁,索性就一样买一种,喝不了就带回去放冰箱里,让她明天继续喝。   打开驾驶座与副驾驶侧方的双层折叠台,将饮品放入里面的凹槽,这样就不容易撒了。   余光看到阮六掀开杯盖就要喝,唐锌连忙制止她:“看到塑料盖中间的十字开口了吗,这个是让你插吸管的意思。”   唐锌将吸管替她插好,微微弯曲吸管头,调整到阮六刚好能喝的高度。   “选得怎么样了?”   唐锌喝着冰咖啡,凑近看了看。   阮六点头:“选好了。”   她张开嘴,嗦了嗦吸管。   喝到里面的东西后,阮六瞪圆了眼睛,鼓起腮帮子开始吸。   唐锌拿过平板电脑,打开她的衣橱,里面选的衣服真是一言难尽。   “这个是童装!”唐锌指着其中一件印着大白兔头的T恤道。   他原来还猜测阮六是没有钱,没有办法了才会穿豆油T恤。敢情是他想多了,阮六就喜欢这个穿衣风格。   她选的衣服,印的不是动物头,就是各种文字,最扯的一件,后背是绿色,前方是白色,中间印着一个红红大大,占据整个正面的“發”。   ……这是什么魔鬼审美?   想到这五天里,阮六有可能穿成这样跟他出去,唐锌立马生理性拒绝。   “你这不行,挑两件你回来当睡衣,其余的我帮你选。”   唐锌就像阻碍女儿穿衣风格的爸爸,开始皱着眉头在商城选女装。   他就纳闷了,正常的衣服到处都是,她是从哪几家店挑出了那几件的?真是取各家之糟粕,来丑化自身。   其实穿什么衣服,阮六没有太大的喜恶。她在少年院待的太久,一年到头都是白色统一着装,猛的放出来,穿衣风格有些叛逆。   就喜欢夸张的。   唐锌花了半个小时给她选衣服,其间的十五分钟都用于取消她原来的订单。   她挑的衣服设计太刁钻,均是十年八年都卖不出去一件的款式,老板们自然不想让唐锌取消订单,用打折和返现连番轰炸他!   若不是唐锌有基础审美,估计就从了。   唐锌觉得,阮六可以去时装品牌搞个副业,凡是她看好的,就不用再加批量生产了……   搞定了衣服,唐锌顺便帮阮六把护肤品和手机也买了,然后线上结账,自行去商场取衣服。   至于阮六的内衣,还好有她的体检数据,不然唐锌都不知道怎么带她去买。   挑衣服的时候,唐锌无意间瞥到了阮六的三围……别说,挺出乎他的意料。   豆油T恤宽宽大大的,什么都看不出来。   取好衣服,唐锌带她去洗浴,顺便剪头。   如果允许的话,唐锌甚至想给她剃个光头。谁知道里面有没有虫子和细菌?!   现代化的洗浴中心有各种服务,唐锌直接选择了“特殊人员护理。”   特殊人员护理主要是为残疾人,智力有缺陷的客人提供服务,帮助他们做全套清洁。   唐锌没有办法跟着阮六进女洗浴,他将新买的手机迅速安装好常用软件,给阮六设定好号码。   “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发信息。”   唐锌又对服务人员道:“麻烦记一下我的电话,她如果有什么事请第一时间联络我。”   服务人员笑着道:“您真是个好哥哥。”   唐锌在前台登记说的是,他是阮六的哥哥,他妹妹智力发育异于常人,所以需要特殊人员护理。   唐锌谦虚的笑了,心里想,我怕她发疯。   “我在外面等你。”唐锌对阮六道。   阮六身上还套着大大的男士雨衣,走起路来哗啦哗啦,服务人员替她拿起换洗衣服,走进女士浴池。   见阮六进去了,唐锌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拿出手机联络赵峰。   “你看过阮六的档案吗?”   消息发送,对方并没有查看、出任务的时候,赵峰都不会动手机。   唐锌想了想,给资料室打去电话。   “您好,这里是资料室。”   唐锌:“我是唐锌,想要调阅阮六的档案,就是登记在我名下的新人。”   资料室:“请问是否有上级的查阅指令?”   唐锌:“没有。”   资料室:“很遗憾,没有上级的查阅指令,带领前辈无权查看她的个人信息。”   唐锌:“嗯……好,那你可以帮我查一下,她进异动队之前是在哪儿吗?因为是这样的,她比较特殊,我知道这些情况后,会更好的开展工作。关于她家庭的私事,我并不会过问。”   资料室静了片刻道:“那请您稍等。”   唐锌掏出一块糖扔进嘴里,等啊等,过了能有五分钟,资料室的人才重新接起电话。   唐锌:“喂?”   资料室的人停顿了一下道:“非常抱歉,由于她的档案是3S级,关于她的信息都无法查看。”……不是S,是3S?   糖块滑到了嗓子眼,唐锌的喉咙里发出了食物卡住的干呕声。   引得整个洗浴中心大厅的人都看了过来。   资料室:“请问,没事吧?”   唐锌咳出了泪花,他吐出糖块,清了清嗓子道:“没事,我知道了,麻烦了。”   撂下手机,唐锌深呼几口气,回想方才在车上,他有没有对阮六过于“出言不逊”。   越想他的脸色就越黑。   不行,接下来的几天他得改头换面,好好做个人。   不能怪唐锌胆子小,毕竟据唐锌所知,3S级别的人,一双手都能数得过来。   S级被称为警告级,2S级被称作双杀级,意味着可以同时绞杀两个S级。   3S级就是异能者的金字塔尖,危险级。   从S级到3S级,它们的递进关系不是相加,而是倍乘。   唐锌再次翻开通讯录,一页页的浏览。   熟悉的名字成群结队的滑过眼帘,手指猛地在某个名字上停了下来。   唐锌手指悬空半晌,按下了拨通键。   “……您好,是,我是A组的唐锌。我正在写事件整理报告,有些资料需要异能少年院管理部门协助调查一下。对,就是近半年来出院的少年犯名单……”   ……   天色渐暗,唐锌靠在洗浴大厅的沙发上,吃着刚买来的薯片充饥。   感觉有人冲着他的方向走来,唐锌抬起头,看到来人后不禁一愣。   进去之前像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阮六,此时变得干干净净。   指甲被修剪的圆润光滑,甲缝中的黑色污垢都被清理了出来。   “你妹妹真乖,一点都没乱动。”服务人员用塑料袋将阮六的旧衣服包了起来。   阮六刚要去接,唐锌立马道:“烧了,不是,扔了。”   那一堆脏兮兮的东西,他肯定不会让她带回去。   阮六皮肤很白,甚至能看清白皮下的青色血管。   她生的一头自来卷,洗柔顺了之后就像柔软的海藻,蓬松的自然垂下。   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像猫儿一般,能一动不动的注视一处很久。   在这一刻,唐锌似乎明白了,为什么阮六会是他的分配配偶。   如果数据没出错的话,她和他的长相,确实很般配。   阮六穿着唐锌给她选的黑色半袖连衣裙,乖乖的站在那,就像夜幕下安宁的白鸽。   心底某处,唐锌鬼迷心窍的想,确实是3S。   Supersupersweet。   唐锌猛地一机灵。   什么乱七八糟的,看来他今天真是累了,都出现幻觉了。   举起薯片,唐锌道:“饿不饿,先吃点薯片。”   心里碎碎念,她三天不吃饭都没事,怎么会饿呢?   作者有话要说:  嗯,过两天你就该梦见油淋鸡了   ————————————————   哦,这一片马赛克的评论区   该说不说,我很喜欢,哈哈哈 第110章 8、黑烟雾   阮六的身体构造与常人不同,即使不吃不喝十天半个月也不会失去生命体征,只是会虚弱一些。   身体就像没电了的电脑一样,自动进入休眠阶段。   阮六有过饥饿的经验,她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儿,显然不是一个白天。   香辣鸡翅味的非油炸薯片泛着黄色的食物光泽,黄色是最能调动食欲的颜色之一。   “吃。”   阮六接过薯片,伸手就抓了一把,洗得干干净净的手瞬间又变得油乎乎的。   唐锌:“……”   保持着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唐锌对服务人员道:“谢谢,我去结算,对了,再加两包湿纸巾。”   什么夜幕里的小白鸽,有白鸽在薯片袋子里打滚吃的吗?!   阮六对自己的位置和行程没有任何疑问,仿佛唐锌带她去哪儿都行。   唐锌结完帐回来的时候,阮六已经将半袋薯片吃完了,嘴边还沾着碎渣渣。   唐锌拿出新买的湿纸巾,对阮六道:“擦手,擦嘴,以后你吃完了东西都得擦。”   阮六:“没有脏东西也擦?”   唐锌指着她的嘴唇道:“你嘴边一圈油,你不觉得油乎乎的吗?”   阮六像小孩子一样舔了一圈嘴边,大眼睛望着唐锌,示意他已经干净了。   唐锌忍不住抽出纸巾,端起她的脸蛋替她擦!   他原本想用力抬起她的头,以表示他的忍无可忍,再用狂风扫落叶般的动作,像钢丝球擦锅底一样擦干净她的嘴!   可当他的指腹接触到阮六的脸颊时,唐锌发现,阮六的皮肤非常软。   就像糯米糍外面的那层糯米软皮,似乎他稍稍一用力,里面就会流出泛着甜香的奶油。   阮六顺着他的力道抬头,一动不动的望着他。   唐锌比阮六高出了一大截,微微低头时,阴影刚好笼罩在阮六的上方。   指尖倏地一麻,唐锌像是“扔出去”一般松开了手,把湿巾往阮六手里一塞道:“……你自己擦,擦嘴。”   眼神移开,唐锌搓了搓手指,疑惑的皱眉。   为什么会麻酥酥的,这也是分配配偶的后遗症?能人体导电?   “你,皮肤很好,都是怎么保养……”唐锌说到这,想起阮六什么都不涂。   比他早三层晚三层的涂,还要光滑。   唐锌干巴巴的笑道:“哈哈,天生丽质,我懂我懂。快点擦嘴,一会带你去剪头发。”   阮六全程静静的站在那,看唐锌一会激动的手舞足蹈,一会又尴尬的左看右看,非常有意思。   唐锌带着阮六去了最近的一家美发室。   “请问要做什么项目?”美发师傅笑着询问道。   唐锌观察镜子中的阮六,他发现,洗干净的阮六,配什么发型都好看。   真是,太莫名其妙了。   阮六满头都是自来卷。   那种非常顺滑的蓬松卷,与唐锌烫出来的波浪完全不同,既不用花钱,也不会死板,天生的。   “不染不烫,不用拉直,剪到齐耳。”唐锌道。   美发师:“好的,请您稍等。”   唐锌在旁边的等候椅上坐下来,看阮六乖乖的望着镜子里自己,他说道:“我去自助台拿喝的,你在这等着。”   等唐锌端着两杯西瓜冰沙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景象让他双手一颤,脑中警铃连声大作!   “快松手!”唐锌放下沙冰,去查看阮六的手。   阮六正在玩侧边架子上放的直板夹,她无意中打开了开关,直板夹迅速加热,阮六察觉到温度升高,就好奇的用手去摸。   唐锌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他甚至能听到肉皮接触直板夹时所发出的声音。   “吱——”   “疼不疼?”   唐锌将直板夹甩到一边,拉过阮六的手指查看。   白白净净的五指,别说伤口,连根刀枪刺都没有。   是他看错了?唐锌皱了皱眉。   “这种会加热,会烫伤的东西不适合玩,懂吗?你要是闷了,可以玩手机。”   唐锌耐心的对阮六说道。   阮六没有一点正常人应有的生活常识,她就像一个误打误撞,闯进现代生活的外来者。   凡事都需要唐锌慢慢教。   感觉到掌心痒痒的,唐锌低头看,发现阮六正用食指好奇的描绘他的手心纹路,还点了点他的宽版戒指。   唐锌松开阮六的手,拿过她的手机道:“我给你找几个游戏玩,鲜血屠城?不不,这么血腥的游戏不适合你……嗯,玩这个吧,美丽花园,或者打地鼠也不错。还得给你下载一个聊天软件。”   唐锌手指灵活的摆弄着手机,展示给阮六看。   显然,手机不止是个说话的工具,它还可以……缓解某些微妙的气氛。   “……那个东西很适合夹肉。”   唐锌转过头:“哪个?”   阮六:“就是会加热那个。”   唐锌:“直板夹?”   阮六点头:“夹一块,熟一块。”   每一块都可以趁热吃。   唐锌:“……”   阮六的聪明才智,总是这么不合时宜。   结账的时候,唐锌不但付了阮六的剪发钱,还付了摔坏的直板夹的赔偿费用……   看了看阮六清爽的齐耳蓬松发,唐锌不由得心想,剪得不错,多余的钱就当小费了。   “您女朋友真漂亮。”美发师恰到好处的送上赞美。   唐锌一愣,就听阮六道:“我不是他女朋友。”   唐锌:……他都没解释,阮六解释什么?嫌弃他?   唐锌气得差点笑出来,像他这种肩宽窄腰大长腿的俊美男人,她还嫌弃他?他都怕阮六无福消受!   唐锌刚要说话,就听阮六接着道:“他是我分配配偶。”   分配配偶,遵循国家政策谈恋爱,唯一结局就是修成正果。   美发师:……?这是在秀恩爱?   唐锌清了清嗓子,没说什么,冲理发师点点头,带着阮六走出了美发室。   走到停车场,唐锌左右看了看,小声说道:“别在其他人面前说我们是‘前’分配配偶,我们吃完了那顿饭就已经结束了,尤其是在队里,绝对不能说,懂吗?”   原来不是嫌弃他。   唐锌打开车门,从车窗的倒影里悄悄打量自己的脸。   一如既往,帅气逼人。   唐锌不着痕迹的抿嘴笑了笑。   由于剪了短发,后面没了头发的遮挡,空荡荡的。   阮六抬起胳膊,轻轻抚摸自己的后颈,就看见唐锌似乎很愉快,又强迫自己不能笑似的板了板脸,替她拉开了车门。   “我们现在去吃饭,你花的钱,包括你损坏的物品,还有消耗掉的湿巾,等你发工资都得还我。”   唐锌系好安全带,手握方向盘,从后视镜中看着阮六说道。   蓬松的齐耳短发衬托得阮六脸蛋更小了,她拿开一块橘子味的硬糖,放嘴里的同时点了点头,非常敷衍。   异动队的薪水很高,再加上阮六这次大出风头,想必奖金不会少。   “到时你得连本带利还我,阮六,你听没听见我说话,其他人带新人,新人都是要送礼的,再不济也得吃顿饭。”   哪有像他这样倒贴的!   阮六打开一块草莓糖,在唐锌又要说话之前,塞进了他的嘴巴里。   唐锌下意识的张嘴吃掉:“草莓味的?”   他狐疑的想,阮六怎么知道他喜欢草莓味。   唐锌上次出现在阮六的面前,系的领带就是墨绿色底搭配粉红色的羊羔。   他的车又是桔色搭配粉色尾翼,阮六下意识就给他塞了个粉红色的草莓糖。   “阮六,你多大?”   蓬头垢面的阮六别说年龄,就连性别都分不清。   洗干净了一看,也就十八九的样子。   阮六伸出手指,糖块在嘴里贴着牙齿滑动,发出“咯咯”的碰撞声。   “二十二。”   阮六的眼神太过干净,比实际年龄看起来要小很多。若是穿一件校服,准得被以为是学生。   唐锌今年二十八,瞬间觉得自己不应该跟阮六一般见识。   毕竟大人家六岁,他没那么小气……再者说,人家的武力级别,他惹不起。   想着阮六方才说了夹肉,唐锌就带她去了烤肉店。   腌制好的牛肉烤到微微泛起油光,唐锌夹到了阮六的碗里,叮嘱道:“吹一吹再吃。”   他见识过阮六吃饭喝汤,每一口都烫秃噜皮的架势。   阮六的嘴巴小小的,吃饭的时候腮帮子会鼓起来,一动一动。   眼睛圆溜溜的盯着烤肉板,对唐锌道:“还要。”   唐锌因为开车不能喝酒,点了杯没有酒精度数的代啤酒饮品,慢悠悠的给阮六烤肉。   心里想,他堂堂唐家二少爷,什么时候这么伺候过人。   但看阮六吃的嘴边都是油,唐锌不由得想,算了,比他小那么多呢,什么好的都没吃过,怪可怜的。   “阮六,你脖子上戴的是什么?”   唐锌喝了口饮品,将杏鲍菇放进烤盘里,状似无意的问道。   阮六咀嚼的动作不停,右手从领子里掏出头绳连接成的项链,中间吊着两块骨头模样的东西。   唐锌瞥了眼。   没错,确实是人的手指骨。   阮六语气平静的说道:“我母亲的手指骨。”   乳白色的杏鲍菇在烤盘的烘烤下逐渐升温,就像烤熟的棉花糖一般,逐渐过渡到了淡黄色。   阮六右手摩挲了两下骨头,将它们又塞进了衣领中。   “涂了透明保护剂,才没酥掉。”   她在少年院住了整整十五年。   每个少年出院的时候,都会领取自己进来时的随身携带物品。   她只有这个项链,和一张纸。   遗体火化的技术早在几十年前,就可以将整个躯体化为灰烬。   无论是大粒骨头残渣,还是生前移植到体内的耐高温零件,都会被烤成灰烬。   除非是家属特别提出。   或者……   唐锌拿起一旁的剪刀,替阮六将大片的牛外脊剪成小块。   “咔嚓”   锋利的剪刀相互交叉,将汁水饱满的牛外脊一分为二。   或者,她母亲生前,就已经失去了这根手指。   才会骨节完整的,被保留下来。   对面坐着的阮六,乖巧的吃着烤肉。   她的周身仿佛萦绕着一圈黑色的烟雾,稍微离近一些,便会将烟雾吸进肺中。   唐锌将杏鲍菇夹给阮六,自然的岔开话题道:“沾这个酱吃。”   他和她在一起最多住五天。   再多谜团,也和他没有关系。   手机提示音响起,唐锌看了一眼。   消息提示:“少年犯的名单整理好了,明天发给你。”   作者有话要说:  唐锌:我不好奇,一点都不好奇……嗯,要不,就告诉我一点点? 第111章 9、咳咳咳   手机屏幕闪烁,唐锌出神的望着屏幕,直到屏幕自动变暗。   感受到四周聚集而来的目光,唐锌疑惑的左右看了看。   没错,旁边的人确实在看他们这一桌。   准确的说,他们的视线看的是阮六的方向。   唐锌转过头,就明白了众人在看什么了。   方才唐锌望着手机发呆,阮六舔着油油的嘴唇等了等他,便自己动起手来。   左手变铁夹子,右手变剪刀。   省了用筷子的步骤,一边剪一边吃。   唐锌很快就联想到了前因后果,便道:“……阮六,变回去。”   虽说有异能的人越来越多,但阮六这种稀少异能无论在哪都很抓人眼球。   周围进餐的人纷纷望过来,还有人举起手机拍起视频。   阮六可惜的舔了舔沾满油的剪刀和夹子,一瞬间就变回了一双嫩手。   邻桌的小孩看得双眼放光,不禁发出“哇哦”的赞叹声。   “姐姐,你好厉害啊,你是异动队的吗?”   男孩妈妈不好意思的向阮六点头,对男孩道:“别打扰姐姐吃饭。”   阮六“咯吱咯吱”的嚼着杏鲍菇,晃了晃自己的右手:“厉害?”   见阮六回话,男孩兴奋的点头:“太帅了。”   阮六想了想,右手轻轻一摔,就变成了一个肉块,下一秒就变成了铁绞刀,就像榨汁机里的大号绞肉刀。   唐锌吓了一跳,连忙小声道:“别变凶器。”   男孩更开心了,引得其他桌的孩子都放下了筷子,转头来看阮六。   毕竟“变形金刚”现实生活中可不少见。   “姐姐,你能变成汽车人吗?”男孩声音欢快的道。   男孩母亲连忙拉住自家儿子:“不能这么没礼貌。”   阮六:“汽车人?”   男孩:“就是像机器人一样,可以变成车。”   唐锌怕阮六真的在店里变成汽车人,砸坏了东西出钱赔还是小事情,上新闻就麻烦了。   他清清嗓子,给阮六夹了一个烤好的扇贝道:“哄小孩玩玩可以,不可以一比一的尺寸来变。”   阮六想了想,右手又一甩,还是先变成肉块,肉膜眨眼间褪掉,掌心变出了一辆手掌差不多大小的汽车模型。   唐锌也好奇,抬眼看去。   橘色的车身,粉色的尾翼……   唐锌喝了口麦芽气泡水,又看了看车模型的里面。   从真皮座椅到车头挂的绿色风铃,都一模一样。   阮六在周围人好奇又惊叹的目光中,将袖珍车门打开,掀起座位中间的小柜子,拿出里面的迷你糖果。   一颗颗小糖果只有小米那么大,就像精致的模型。   阮六左手一抛,五颜六色的糖果就进了嘴里。   下一秒,跑车模型不见了,又变回了原来的那只手。   围观的客人们纷纷鼓掌,孩子们嚷嚷着还想看,被父母们拉了回去。   孩子们还小,什么都不懂。   但父母们能看出来,那女孩子最初变的绞肉刀,是实实在在有杀伤力的武器。   唐锌好奇的问道:“你变出来的糖还能吃?”   不都是肉变的吗?   阮六张嘴,吐出了几条指甲碎,再看阮六的手,指甲确实变得有长有短。   唐锌:“……”   阮六只能变出她看过的东西,比起车子、糖果,她擅长变化的是各种冷兵器。   因为她是最完美的人形兵器。   吃完饭,唐锌载着满车的衣服和阮六回家。   “虽然你在我这只住五天,但是该遵守的事情我还是要跟你说。”   将车在停车场停好,唐锌开始给阮六讲住宿规则。   “我家只有一个卧室,所以我睡卧室,你睡沙发。我每天早上要冥想,晚上要健身和泡澡,这段时间我不希望你打扰我,还有,你一定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阮六吃完了三块硬糖,唐锌的舍管演讲才算结束。   唐锌所住的高级公寓,安保设施完备,进门设有人脸识别系统。   在一楼刚好遇到了公寓管理员,他认得唐锌,笑着打了声招呼。   顺便向唐锌身边的阮六点头微笑,距离保持的恰到好处。   阮六看这个人与唐锌认识,她想起之前唐锌的话,于是就说道:“我不是他分配配偶。”   唐锌的社交笑容僵在脸上:“……”   神他妈此地无银三百两。   管理人员只能露出客套的笑容,小碎步走回一楼警卫室。   电梯门关闭,唐锌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他咬牙道:“你不用说也可以!只要别人不问,你就不用说!”   阮六:“那要是问了?”   唐锌忍不住提高声音道:“谁问你,你就变出来把刀给他看!管别人私事!纯属吃饱了撑的!”   电梯到达楼层,唐锌气冲冲的提着阮六的衣服和生活用品下了电梯。   他的绅士作风让他不得不将行李拖出了后备箱,并一路提到了家里。   唐锌不由得在心里咒骂,他这该死的温柔!   打开房门,房间里的音响同时启动,流泻出了缓缓的流水声与钢琴曲。   白噪音有助于舒缓神经,钢琴曲对于唐锌来说就是一天辛苦工作后的耳朵清洁剂。   听古典音乐有助于大脑更好的运作,还可以促进睡眠。   听见熟悉的音乐,唐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疲惫的一天终于结束了。   正当唐少爷深呼吸来调整心情时,身后的阮六说道:“你家里有人吗?怎么还有声音?”   唐锌:……忘了,他还带回来了一个祖宗。   唐锌解释道:“家里音响系统自动放的钢琴曲,你多听听有好处。”   可以平静躁动的内心。   阮六耳朵动了动:“你家漏水了?”   唐锌:“……这是仿造的流水音!叮咚泉水!亲近大自然!OK?”   说起亲近大自然,再没有人比阮六更有话语权了。   “你可以去动物园住两天,那里建造的跟电视里一样。”   有植物,有动物,还有未及时清理的粪便和蚊虫。   真真正正的大自然。   唐锌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你打不过她,也不能把她撵出去,认了……忍了。   调整好情绪,唐锌仰起僵硬的笑容道:“你先进屋,坐沙发上等我一会,我找一个便携箱子给你装衣服。”   阮六脱掉新买的凉鞋,赤着脚踏上地板。   之前在洗浴中心,服务人员给阮六全身都涂了润肤露,脚底也涂了一层香香的玫瑰味润肤膏。   白嫩嫩的脚丫眨眼间就在深褐色的地板上踩了一串的脚印。   “穿拖鞋!”   唐锌套上自己的铁灰色拖鞋,顺手拿出一双米白色的备用拖鞋。   “抬脚。”   阮六抬起脚,唐锌抓着她细细的脚踝,把拖鞋套了上去。   阮六低头就能看见他卷曲的头发,涂了一层又一层的发胶。   摸起来有些硬,就像刚才吃的饭后甜点,脆皮巧克力雪糕。   感觉头发被摸,唐锌顿了一下,抬起头向上看,阮六的指尖刚好落在了他的眉毛上。   “你摸我头发了?”   阮六歪了歪头:“它是硬的。”   唐锌摸了摸自己的发型:“它当然是硬的,我喷了几次定型喷雾。”   唐锌站起身,指着沙发道:“你坐一会,还有两个你没喝完的鲜榨果汁,自己拿来喝。”   他背过身,抿了抿嘴唇,又拨弄了两把头发。   唐锌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像苦力一样帮一个女人收拾衣服!   在他的想象中,他的伴侣应该是小孔雀,白天鹅级别的。   那么漂亮的女孩,别说化妆弄头发,就是选衣服首饰的品味都不用他操半点心。   哪像那个坐沙发上玩打地鼠的阮六,连洗澡都不能自主进行!   全都整理好之后,唐锌从冰箱里拿出冰好的杯子,放上冰块,倒上威士忌和苏打水。   喝完了这杯,他就去洗澡。   走进客厅,阮六坐在沙发一角,拿着手机看向他。   唐锌在沙发另一角坐下来,关掉流水音和钢琴曲,打开了电视。   唐锌往中间凑了凑,说道:“这是遥控器,每个按钮做什么的,上面都有写。你闷了就自己打开看,调到多维频道,还可以选电影和电视剧。”   他把遥控器交给阮六:“你试试。”   拿起茶几上的酒,唐锌抿了一口。   这种感觉非常奇怪。   他的家里从来没来过女人,哦,也不能这么说,他的母亲来过。   唐锌每天回家都是自己一个人享受生活,他总能找到舒适的休闲方式。   在他的设想中,阮六来了之后,对他来说一定是个灾难。   没想到,他俩相处的居然如此自然。   唐锌抽出一张柔纸巾擦了擦嘴,眼睛瞥了眼阮六的侧脸。   她的大眼睛全神贯注的望着电视,一点也看不出大杀器的气场。   唐锌又抿了一口酒,看向了电视屏幕。   “咳!”   唐锌差点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这已经是他今天第二次呛到了。   “这怎么做的剪辑?!”   他不可置信的看着电视中的新闻,正是今天下午他们参加的那场战斗。   由于阮六的战斗场面太过血腥,最后能留下来的,只有她乱锤敲击的画面。   两人采访的部分也应了唐锌的要求,将两人打上了密不透风的马赛克。   兢兢业业的官方媒体一番剪辑下来,就成了最终画面。   先是打马赛克的阮六抡起锤子哐哐砸下,就像电影里的变态杀人狂。   紧接着,更劲爆画面出现了。   他俩的采访,就是布满屏幕的马赛克,声音经过处理后,听起来就像两个犯罪嫌疑人的案后采访。   阮六尖尖的声音还好说,唐锌不停地用变调的声音在旁边“咳咳咳咳”,让人听得恨不得给他灌两瓶急支糖浆。   与此同时,通过特殊渠道知道自家弟弟要上新闻的唐大哥,召集了唐家老小来看唐锌的采访片。   唐爸爸嘴里说着“他能有什么能耐?”,结果走的比谁都快,第一个坐到了沙发中央。   唐家人翘首以盼的唐锌电视采访首秀终于开播。   就见唐锌被打上了比爱情动作片都要厚的马赛克,像肺痨一样“咳咳咳咳”到了最后。   唐家上下:“……”   唐妈妈:“……那个一直咳嗽的,是锌锌?”   唐爸爸皱眉道:“他又不是见不得人!打什么马赛克?我看人家那个小姑娘都比他强!他还带新人?!别被他带歪了!”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咳 第112章 10、不许问   望着屏幕里被打了厚厚一层马赛克的自己,阮六歪了歪头。   长这么大第一次上电视,即使有马赛克滤镜,也丝毫不影响她的欣赏。   少年院中,关于少年犯们观看的节目,以及观看的时间,都有严格的规定与审核标准。   恐怖片,犯罪片等一系列题材绝对不会给他们播放,唯一带点武打戏的,是动画片《都市变装少女》,讲的是一个女孩与异能犯罪者战斗的故事。   每集二十五分钟,其中的五分钟都是女主在换战斗服。   阮六一度在思考,是不是女主没了这套衣服,就不会战斗了。   故事情节就如少年院一成不变的每一天,单调,乏味,都是虚假的,没有一点温度。   不像此时电视里的她和唐锌。   即使被打了厚厚的马赛克,即使她说的话都是唐锌教的套话。   但却是不一样的,是真实的。   阮六站了起来,走到屏幕旁,伸出手,摸了摸电视屏幕中的自己。   唐锌还在无语于官方媒体的后期制作。   他是需要被和谐的内容吗?   他从没见过这么密集的马赛克,简直赶超了爱情动作电影中的特殊部位……   “阮六,坐过来看,离太近对眼睛不好。”   唐锌从沙发上起身,带着一肚子气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削好皮的水果盘。   “吃水果,我去冲澡,等我洗完了你再去刷牙洗脸。”唐锌说道。   他一分钟都不想浪费在这个新闻上。   沙发的周边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阮六赤脚踩在上面,脚底软绵绵的,仿佛踩在棉花上。   唐锌进卧室取了套真丝睡衣。   出来的时候,阮六像踩沙子一样,踩在羊毛地毯上玩,还蹲下身摸了摸。   阮六摸够了,就屈膝坐了下来。   用遥控器调到了多维频道,电影板块里跳出了许多电影简介。第一部 电影叫做神圣的祈求。   大体内容是,一村子的人都想要生异能儿。   每当孕妇将要生子时,村里人都会在床边摆上一排蜡烛,用烛火点燃村里去世的异能人的毛发。   阮六眉头微动,换到了下一个影片。   浴室里,唐锌将蜜柑精油滴入浴盐,泡了一个香喷喷的晚浴。   当然,肯定少不了既能烘托气氛,又能散发芳香的香薰蜡烛。他跟以往一样,在浴缸旁摆了一圈。   泡完澡,唐锌用干发帽将头发包好,涂完爽肤水,敷了一张男士专用去油补水面膜。   推开门,浴室里的香气就飘了出来,唐锌整个人就像是一只扒了皮的橘子,散发着热腾腾的蜜柑香气。   阮六吃着苹果,向里面望了一眼,就看到了那一圈蜡烛。   “你想生异能儿吗?”   阮六好奇的问道。   好巧不巧,唐锌正好看过那部《神圣的祈求》,他心里碎碎念着,不要跟她一般见识,一边咬牙道:“不一样,那是蜡烛,我点的是香薰蜡烛。”   阮六歪了歪头:“不都是蜡烛?”   唐锌指着电视道:“……那个,电影里那个不香!再说,我是男的,生不了孩子。”   面上的面膜因为丰富的表情而微微起皱,唐锌拍了拍面膜,对阮六道:“吃完了那块别吃了,过来刷牙洗脸,我教你怎么涂护肤品。”   阮六吃完最后一块苹果,从羊毛毯上起身。   唐锌站在洗手台旁边指导阮六搞个人卫生:“对,最里面的牙齿也要刷。”   阮六故意做出要吞咽的动作,唐锌双手捂着面膜高声道:“不许咽下去!”   唐锌拿出今天给阮六买的洗脸发箍,洗脸的时候防止头发落下来碍事。   发箍上缝着两只长长的兔耳朵,随着阮六的动作一动一摇。   洗完了脸,唐锌指导阮六怎么涂今天买回来的瓶瓶罐罐。   阮六单纯的问道:“不可以搅在一起涂吗?”   唐锌深呼吸一口气,说:“把这个想法从你脑子里扔掉!”   见阮六上手就要掏一大坨面霜,唐锌连忙阻止她:“不要像抓薯片一样一把抓!这不是有小勺吗?一小勺,用手指点在脸上。”   唐锌将面霜轻轻的点在阮六的额头,两个脸蛋,下巴,说道:“涂得时候想着口诀,公、共、汽、车。”   最后点一下鼻头,唐锌模仿公共汽车喇叭声:“哔哔。”   “记清楚了吗,公共汽车,哔哔,五个地方涂均匀就行了。”唐锌拿出教小孩子涂香香的口诀,来教阮六涂面霜。   唐锌的手很大,手指也很长。   他的指腹轻轻地点在阮六的脸蛋上。   阮六的面部神经瞬间变成了一窝鱼苗。唐锌点哪儿,它们就聚集到哪儿。   涂完护肤品,脸蛋都能反光的阮六换上今天买的睡衣,就是那个很有标示性的“發”,搭配一条绿色裤子,就像麻将公司的吉祥物。   唐锌帮她将客厅温度调好,给她拿出一床新被子。   “看电视别看到太晚,有事给我发信息,不要随意进我屋子,我半夜会果睡,你要是看到了,我会向你收费。”唐锌竖起戴戒指的右手食指,一本正经的说道。   见阮六点头,唐锌抓了抓吹干的头发。   他的头发洗掉了发胶,弯曲的柔软发丝便都垂了下来,俊美的五官看起来很贵气。   唐锌进卧室不久,就发现阮六将客厅的电视关掉了。   唐锌喝了口水,打开加湿器,将屋内灯光调成星空模式,准备入睡。   先是仰躺,过了几分钟,他又换成了侧躺,又过了一会……   唐锌从床上猛的坐了起来。   为什么?   是真丝不够滑,还是精油不够香?他为什么睡不着!   是因为家里来了个新人?   不,人家阮六乖乖的睡在外面,连个磨牙的声音都没有,他有什么可睡不着的?   唐锌望着屋顶的模拟星空,想让月光来给他答案,结果发现,他买的这款星空灯光,只有星星,没有月亮。   唐锌叹了口气。   没错了,就是因为他这“该死的温柔”。   即使这是他家,即使阮六能以一打十,但让阮六一个女孩子睡沙发,他一个大男人睡软乎乎的床……   这种事情实在有违他的绅士素养,才让他辗转反侧,夜不能眠。   唐锌忽然想起了一首很古老很古老的歌曲,歌词是这么写的。   “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   这是病!   虽然心里骂骂咧咧,但唐锌还是从床上爬了起来。   轻轻打开门,借着屋里的模拟星光,唐锌看了看睡在沙发上的阮六。   阮六小小的一只蜷缩在沙发里,就像温顺的猫咪,头发贴着侧脸,睡得很熟。   看她可怜巴巴的窝在沙发上,唐锌抿了抿嘴,曲起戴戒指的右手食指敲了敲门框。   阮六睡眠质量非常好,堪称闭眼就能睡,但稍有一点风吹草动,她马上就能醒来。   平静的睁开眼睛,就像从未熟睡一样。   唐锌认命道:“你进来睡,我睡沙发。”   唐锌打开客厅的灯,将自己的被和枕头拿到了客厅。   阮六问:“为什么?”   她哪儿都能睡,就连猴山她都能睡着,就别说沙发了,简直不要太舒服。   唐锌摆摆手,口是心非的道:“屋里太热了,你去睡吧。”   阮六看了眼舒适的大床,再看唐锌的表情,他脸上明明白白的写着“虽然做好人好事,但我不想说出来”。   阮六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唐锌帮阮六把被子和枕头拿进卧室,站在门口说道:“屋里有厕所,你就不用出来了。”说完,还替她关好了门。   阮六的目光从关闭的门扉,滑到了天花板。   纯白色的天花板上缀满了闪烁的繁星灯光,比外面真实的天空还要明亮。   阮六鼻头动了动,真丝床单里浸染了唐锌的蜜柑味,就像酸酸甜甜的橘子糖。   身娇体软的唐少爷睡不惯沙发,没到五分钟就躺到了地毯上,眼睛一闭,终于结束了繁忙的一天,逐渐沉入深层睡眠。   第二天,屋里的音响准时响起,模拟鸟鸣在屋内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唐锌双手向上伸了一个懒腰,一睁眼,就看到了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   阮六坐在地毯上,腮帮子鼓鼓的,平静的望着他。   唐锌睡的有点懵,看见阮六后一个翻身就坐了起来,思绪慢慢回笼,才想起自己昨天睡在了客厅的地毯上。   “你几点醒的?”   唐锌右手按住眼角,状似无意的抠了抠眼角。   抠完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看了眼手指,很好,没有眼部分泌物。   阮六指了指他的鼻梁:“这,刚醒。”   唐锌:“什么?”   阮六:“你抠出来的,沾鼻梁上了。”   唐锌:“……”   他佯装镇定的转过身,快速的抽出一张纸巾,胡乱的擦了擦脸。   “明天你要是早醒了,就自己打开电视看,不要盯着我!”   唐锌抱着被站起身,咬牙接着道:“我要练瑜伽,冰箱里有吃的,你自己找来吃!”   真是的,他从来都没分泌过这么多的眼睛分泌物!偏偏让她看见了!   是上火了吗?   阮六乖巧的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找吃的。   唐锌放好被子后,拉出瑜伽垫子,跟随着清晨宁静的白噪音,舒展自己的身体。   单脚着地,一手前伸,一脚后伸,头部向左偏……就看见阮六喝着酸奶,饶有兴味的打量着他。   唐锌:“……”   大眼瞪小眼片刻,唐锌放下了腿和胳膊,一脸麻木的走向阮六,道:“早餐想吃什么?奶酪鸡蛋三明治?”   阮六不挑吃的,闻言点了点头,像小尾巴一样,跟着唐锌进了厨房,她张了张嘴,想问唐锌刚才在干什么,摆出那么奇怪的姿势。   唐锌声音猛地提高,就像被踩到了尾巴的猫:“别问!问就让你吃没有鸡蛋的鸡蛋三明治!”   作者有话要说:  小唐虽然精致了点,但很绅士 第113章 11、玩不起   异动队的工作时间相对灵活,除了出任务,定时去队里打卡就好。   虽然只是暂时带阮六,唐锌还是从电脑里调出了新人须知:“有一些待遇问题,估计你进队的时候就给你讲过了,我再给你补充几点队内要求。”   “每次出完任务,奖金都会在任务结束后的五天内打入你的个人账户。”   唐锌算了算,刚好是阮六离开的那天。   唐锌今天穿的是一件黑色棉T恤,袖口与衣服下摆缝了一圈粉红色的边,左胸前还绣着一只戴眼镜的粉红色小狐狸。   黑色卷发上稍微涂了些啫喱,恰到好处的蓬松柔软,耳垂上带了两只简单的宽版白金耳圈。   即使在家,精致的唐少爷也不会蓬头垢面。   早上,唐锌见阮六迟迟不换衣服,看她的架势,似乎打算穿着那件“發”,过完接下来的几天……   唐锌立马从箱子里掏出了昨天给她新买的白裙子。   白色的底,上面点缀着粉红色的圆圈,若是仔细看,会发现那不是圆点,而是一只只粉红色的小河吨。   唐锌从打扮阮六的事情上,得到了一种奇异的满足感。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女生都喜欢玩洋娃娃了……   讲完了队里须知,唐锌想了想,道:“玩会游戏?有队里联网的射击游戏。”   他虽然想把阮六扔在客厅里,让她自己打发时间,但又觉得这个做法有些不厚道。   他拿出游戏手柄,调出游戏。   游戏规则是,每人带领十五个队员的分队,在废墟上互相狙击,全员最先丧命的算失败。   游戏手全程可以代入十五人中的任意视角。   也可以选择大型杀伤力武器,但若误伤到了己方的人,便算输。   锻炼准头是一方面,主要是为了锻炼游戏手的统筹能力。   阮六没玩过,手柄操作的不够顺畅,理所应当的射偏了前几次的狙击。   唐锌在玩游戏方面,与大多数男人一样,都很计较输赢。   见阮六吃瘪,他表面佯装安慰似的说道:“没事,你多打几把就好了。”   从见到阮六后,唐锌一直处于下风,终于让他逮到了机会,可得好好得意造作一回!   唐锌没有想到,就像他说的一样,阮六对射击有着天生的敏感度,掌握了玩法之后,接下来的游戏就是阮六对他的单方面屠杀。   唐锌望着自己被血洗的阵营,麻木道:“……你不是没玩过吗?”   阮六手里动作不停,点头道:“第一次。”   赛到中途,唐锌拼死抵抗,可他无论躲在哪,只要稍微露出头,阮六就能把他一枪爆头。   明明是个射击游戏,被唐锌玩成了躲猫猫……   很多异动队的队员都在玩这款射击游戏,游戏的全程会录屏保存一周,有兴趣的可以点开来看。   唐锌已经能想象到,别人看到他被压着打时的吐槽了。   “小小年纪,别那么较真!”唐锌咬着牙说道。   就不能放点水吗?!   打这么狠,给你奖金吗?!   阮六双手操纵游戏柄,眼睛在屏幕与单人视角来回切换。   唐锌眼睛死死盯着屏幕,他的异能之一是光速移动,所以很擅长找移动点。   最佳移动点就是,转移的时候刚好没人,又不会被狙击到。   但很奇怪的是,每当他想要移动到安全点,阮六总是能先他一步,将他爆头。   游戏画面右侧闪出竖行信息,显示队内正有25人观看两人的游戏。   唐锌:“……阮六。”   阮六:“嗯?”   唐锌:“你知道吗,玩游戏不用那么认真,适当的放松一下更好玩。一直赢多没意思。”   心里想:……他现在就是光屁|股拉磨,转圈丢人!   阮六歪了歪头:“我在放松。”   言下之意,她还没拿出真本事。   唐锌:“……”   玩什么游戏!玩手机多好!   游戏接近尾声,唐锌就剩一个士兵,阮六还有11个。   观看人数已经涨到了78人,唐锌忍不住在心里碎碎念:你们都不用出任务吗?   点出武器列表,唐锌选了一个炸弹。   不玩了,老子跟你同归于尽!   与此同时,阮六刚好将视线切换到了一个高位视角的士兵身上,狙击抢瞄准唐锌战营的最后一颗独苗苗。   在独苗士兵破釜沉舟般扔出地雷的同时,阮六也扣动了扳机。   GAMEOVER   唐锌将游戏手柄一扔,拢了两把头发道:“不玩了,没意思。”   就像幼儿园里输了的小朋友,非常的玩不起。   唐锌迅速退下游戏,对阮六道:“看电影吧,别玩游戏了,浪费生命。”   他再玩,就好成异动队的笑柄了。   方才说玩游戏的是他,现在反悔的还是他。   阮六大眼睛盯着他,仿佛能看出他的小心思。   唐锌眼神左右飘了飘,道:“怎么了?我这不是玩不起啊。”   阮六摇了摇头,嘴角微微弯起,转瞬即逝。   把时间倒回一天前。   赵峰带着润柳去执行任务。   彼时赵峰还不知道他领错了人,以为润柳就是3S的新人。   直到战斗开始,现场进入了诡异的宁静。   王民队长原本的构想是,由唐锌带润柳,最大限度的提高治愈力。   赵峰带阮六,一方面牵制她的行动,以防她暴走,另一方面弥补了赵峰薄弱的攻击力。   然而,由于双方领错了新人,就造成了另一幅局面。   唐锌搭配阮六,奶妈配杀器,还算是高效率。   但赵峰一个封闭性异能,再加上润柳的增幅,非常深刻的诠释了一句话,一怂怂一窝……   赵峰双手按住太阳穴,头顶上如紧箍咒般的纹身缓缓漂浮到了空中,并逐渐变大,犹如滴落在水中的墨圈。   随着黑色圆弧的扩张,以赵峰两人为中心,方圆一百米之内的敌人都丧失了异能。   赵峰对身后的润柳道:“该你了。”   这一路上,他一直在观察润柳。   她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一个“3S”级少年犯。   但这并不是什么好事,越不走寻常路的少年犯,就越有可能深藏不露。   赵峰打起精神,想看看润柳有多厉害。   润柳不知道赵峰此时的内心活动,她听到赵峰叫她,便大声回道:“是!”   右手掌心向外,手背贴在额头,润柳向赵峰使出了增幅技能。   瞬间,赵峰的封闭网成倍的扩散开来,所有的敌人都停住了行动,像木头人一样静止在了原地。   赵峰在封闭敌人异能的同时,并不能做出任何举动,也就是说,他没有任何的攻击力。   感受到封闭技能在快速扩张,赵峰愣了愣,不对啊,这好像是增幅啊。   “你的异能,是增幅?”赵峰转头,有些诧异的问道。   润柳用力点头:“是!”   赵峰:“……你能进攻吗?”   润柳不解的道:“我是辅助技能。”   别说进攻,润柳就连肉搏都困难。   赵峰:……   他忽然想起了那天取档案的一幕。   “你们,那批新人里,有叫阮六的吗?”赵峰回忆着问道。   润柳眼睛一亮:“您也认识阮六吗?她跟我一起报道的。”   赵峰用力闭上眼,为自己的低级错误感到无语。   他就应该再确认一遍。   那天录读机故障,导致所有的档案需要手动归档。   再加上她俩的名字十分相似,才会造成拿错的局面。   那么问题来了,他动不了,润柳也不会进攻,接下来要怎么办?   像玩木头人一样保持不动,一直等到支援小组来吗?   结局是,他们真就一动不动,最终等来了支援小组……   战斗结束,赵峰才看到唐锌发的信息,他立刻就意识到,唐锌已经知道他领错人了。   赵峰先给王民队长报告了情况,再领了自己接下来的任务。   第二天,他给唐锌回复了信息:“我不知道她的具体情况。”   唐锌收到信息的时候,正在给阮六拿冰淇淋。   玩游戏太伤自尊,唐锌选择跟阮六看电影。   手机铃声连续响起,唐锌叼着汤匙,点开手机。   第一条是赵峰的。   第二条是少年院管理部门发来的名单。   瞥了眼旁边大口吃巧克力冰淇淋的阮六,唐锌右手大拇指蜷了蜷,最终点开了名单文档。   第一页,第二页……在第五页,唐锌找到了阮六的名字。   唐锌将阮六的名字与少年院复制粘贴,附上问题又转发了回去。   他的问题是:“她因为什么罪名入的少年院。”   阮六看电影看得津津有味,唐锌漫不经心的看向屏幕。   只见屏幕里的男女主角相互拥抱,动情深吻,发出“啾啾啾”的声音。   唐锌:“……咳咳。”   他一把拿过遥控器,直接十六倍速度快进略过。   阮六:“为什么快进?”   唐锌:“少儿不宜……你还小……”   讲道理,阮六已经到了能结婚的年龄,根本不算小孩。   但她的神情和眼神都太干净,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少女。   微型联络器亮起,唐锌看了眼提示,抓过联络器扣在耳朵上,对阮六说:“你慢慢看,我去卧室接电话。”   将卧室门关好,唐锌按下接通键:“队长。”   “嗯,她情况还好?”   唐锌看了眼门的方向:“还好。”   王民停了停,说道:“你在托少年院管理局查她的资料?”   唐锌坐在床边,心想,要查3S级的资料,果然会惊动队长。   “是,就是查一下基本资料。”   王民:“即使只带五天?”   唐锌笑着道:“我工作认真。”   “我劝你还是不要再查,她的资料属于保密文件,我想你清楚。”   唐锌身体向后仰,望着天花板道:“什么罪名都不能说?”   王民沉默了片刻,说道:“真想知道?”   唐锌:“我保证履行守秘原则,可以去队里签字归档。”   对面安静了半晌,王民道:“阮六的罪名是故意杀人,她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   唐锌看向床边的矮桌,台灯下面放着阮六用过的发箍,两只大白兔耳朵尖尖的竖起来。   “我会保密,谢谢队长。”   “别再查她的事情,她,有些特殊。”   挂掉联络器,唐锌走出卧室。   听见声音,阮六转头望向他,嘴边还沾着一圈巧克力冰淇淋。   从唐锌的方向,能看到阮六后脑植入微片的伤口,增生肉块向外微微凸起,上面盖了一层柔软的头发。   唐锌坐到沙发一角,对阮六道:“演到哪儿了?”   “弑|父”两个字听起来确实让人后颈发凉。   但对一个孩子来说,她无论是蓄意,还是无意。   那一定不会是个美好的回忆。   虽然与阮六才相处了2天,但唐锌并不觉得阮六有心理疾病。   她很正常,各个方面。   唐锌端起冰淇淋,想要挖一勺来吃,却发现里面被掏空了。   唐锌:“……阮六,我的这份你也吃了?”   阮六面不改色的道:“再不吃就好放凉了。”   唐锌:“冰淇淋还能趁热吃?!”   作者有话要说:  当初是谁说自己不好奇的? 第114章 12、五天后   关于阮六当年的新闻,在官方媒体上只占据了小小的一个角落,比广告位还要小。   人们看过,顶多唏嘘一番,感叹一下异能带来的惨剧,然后该干什么干什么。甚至今天中午吃的午餐,都比这条新闻重要。   不发生在自己身上,永远不会真正的感同身受。   唐锌关闭网页,清除搜索痕迹。   再过几天,就会有其他人来带她,他对阮六的好奇,就到这里结束。   唐锌点点头,对,就这么办。   他并不需要去了解她幼年犯罪的隐情。   像阮六杀伤力这么强的异能,以后一定会去执行难度系数较高的工作,与他这样普度众生的异能一点不搭,说不定都不会组队去战斗。   ……唐锌舔了舔牙齿,嘴里发出“啧”的一声。   虽然心里有些不痛快,但唐锌没有再想这些事。   坐在沙发里乖巧看书的阮六,与几天前一手刀一手锤的形象大相径庭,仿佛那都是一场幻觉。   唐锌做饭的时候,阮六就会站在旁边,帮他递个醋,端个碗,还学会了做简单的早餐。   接下来的几天,阮六不用唐锌提醒,每天起床就知道要洗脸刷牙涂香香,然后穿上干净的裙子。   唐锌右手捂额,看着阮六扔进洗衣机里的内衣,咬牙道:“阮六!这些不能一起混着洗!”   唐锌涨红着一张脸,指着两片圆形布料拼接起来的衣服,对阮六道:“你这的贴身衣物拿出来,放进洗衣袋中单独洗!不要问我为什么!”   设置上洗衣机,启动扫地机器人后,唐锌就会带阮六去附近的超市买些食物。   最开始的两天,唐锌选择在网上下单,让商家送到家。   第三天,唐锌在家里宅不动了,决定带阮六去附近的超市逛一逛。   可以看得出来,阮六是第一次逛超市。   她身无分文,自然也不会提什么要求。   不张口要,也不会显出特别的喜欢。   唐锌将她的反应尽收眼底,不禁开口道:“想吃什么自己拿,等你薪水下来了再还给我。”   阮六抬头望着他道:“真的?”   唐锌索性将阮六看过的东西都塞进了购物车,一点都不考虑接下来的几天她吃不吃得完。   两人推着满满的两车东西排队结账。   唐锌打量了眼购物车,百分之八十都是零食,各种饼干和点心。   “你这么喜欢吃零食?”   他光是看,就觉得甜的牙疼。   阮六语气平常的回道:“少年院里没有零食。”   朴素的一日三餐,没有好吃与不好吃的概念,只有能不能填饱肚子。   唐锌沉默了一瞬,在想自己应该怎么回答。   是应该问,你说的少年院是那个少年院?   还是直接略过这个话题。   阮六看向他,黑黑的大眼睛仿佛能看穿他的想法。   唐锌移开视线道:“该我们了。”   推着购物车往前走,阮六跟在他的身后,微微垂下眼帘。   “阮六,这个想不想尝尝?”   阮六抬头,就见唐锌举着旁边货架上的巧克力夹心软糖问道。   阮六摇了摇头:“没吃过。”   唐锌直接就将软糖放进了篮子里,又从旁边抓了些其他味道的糖果,统统扔进了篮子。   “没吃过就多尝尝。”   唐锌叹了口气,就当他日行一善。   零食买的有点多,两个人天天吃,没有小半个月都吃不完的量。   唐锌想,若是到阮六走的那天还没吃完的话,就让她都带走。   但他还是低估了阮六的实力。   从买回来,他就没见阮六的嘴巴停过。   唐锌不得不警告她:“刷完了牙就不可以吃了,更不可以含着糖睡觉!”   阮六奶糖吃多了,全身都带着股奶糖味儿,她吃冰淇淋喜欢舔勺子,勺子上也裹上了一层奶香。   到了阮六应该离开的第五天,零食已经被她吃的见了底。   唐锌替她收拾好衣服和生活用品,还送给她一个行李箱。   “走,我先带你去取钱。”   今天刚好也是阮六开薪水的日子。   入住唐锌家的第一天,阮六是空着手来的,走的时候不但提了一个箱子,还打扮的清爽漂亮。   阮六平静的站在一旁,在唐锌快要关门的时候,阮六冲着空无一人的屋子摆了摆手,轻声道:“再见。”   阮六第一次入住别人家,这五天过得非常愉快。   唐锌抿了抿唇,道:“我们去商业区,先给你办理账户,顺便带你买点东西,那附近还有房屋中介。”   阮六安静的听着。   唐锌想了想,忍不住道:“我不知道接下来谁带你,但你得找个住的地方,你懂吗,就像我家这样的公寓。你不能总是住别人家里,万一下一个也是男人呢?”   想象了一下阮六住在其他男队员家的情形,唐锌皱眉道:“那太糟糕了,对方一定会很不自在,他的女朋友十有八九会生气,你……”   阮六按下电梯,打断他的话道:“你没有困扰吗?”   唐锌下意识的快速回答道:“我?我不困扰。”   也许是觉得自己回复的太快,唐锌又补了一句:“我也没有女朋友,我为什么要困扰。”   阮六:“哦。”   看阮六一幅左耳听右耳出的样子,唐锌舔了舔嘴唇,苦口婆心的接着说道:“即使,你下一个男前辈没有女朋友,但你去了之后,他会有很多的不方便!早上起来不能遛鸟……就是男人早上都喜欢无拘无束的状态,家里多了一个女生之后就会有很多拘束……”   唐锌啰里啰嗦的一直说到了停车场,他甚至都忘了最开始他想说的内容是什么。   等阮六系上安全带,唐锌终于理清了思绪,总结陈词道:“一会你办理业务的时候,我去旁边的中介拿宣传单,有空的话,晚上就带你去看房。女孩子得找一个安保系统好一点的,你可不能像原来一样得哪儿睡哪儿。”   唐锌似乎忽略了,以阮六的异能,她就算天天睡桥洞,也没人能把她怎么样。   五天前的唐锌以为,只要阮六搬出了他家,他就再也不用跟她扯上关系,可以恢复自己潇洒平静的生活。   五天后,唐锌诡异的发现,他居然担心的事情更多了……   “等你领完薪水,顺便去給自己再买些衣服,别自己住之后,又穿得邋里邋遢的。”   现在回想起初见阮六时的样子,蓬头垢面,衣服上沾满了脏污与油渍,还有动物的毛发。   不知道为什么,唐锌居然觉得有点心酸。   阮六说道:“我要还你的钱。”   唐锌说让阮六给钱,刚开始都是气话,后来就成了一个幌子。   就像在超市,他想给阮六买吃的。   可他做不出无事献爱心的腻味举动,于是嘴上说着让阮六还钱,其实心里早就把这茬给忘了。   “再说吧,你第一次开薪水,多买点自己想要的东西。”   待车子开到了商业区,唐锌先带阮六去银行办理业务,阮六设置完密码,接下来就是等初次取款的手续。   唐锌说道:“你在这等着,完事了之后,要是我没回来,你就四处逛逛。我去中介问一问,一会电话联系。”   阮六总要学会自己独立购物,她也需要多接触人群。   唐锌就像一个操心的老父亲,叮嘱了阮六一番后,一步三回头的走远。   每次回头望,阮六都站在原地,大大的眼睛望着他的方向。   唐锌深深的呼吸,右手几次想点开联络器,但都放了下来。   这样就好,他现在只需要去中介给她要一些资料,再带她去看看房子,他的任务就算结束了。   他显然没意识到,他的任务里并不包含带阮六逛中介……   阮六在银行里坐了二十分钟,结束了业务的办理。   工作人员道:“都取出来吗?您可以将余额转移到您的网络账户,不耽误您的使用。”   阮六摇头:“都取出来。”   她将准备还给唐锌的钱放到了信封袋里,阮六拿着其余的钱去给唐锌买了些东西。   她再缺少生活常识,也懂得基本的人情世故,别人照顾了你,你就要有所回馈。   但她什么都没给自己买。   她并不需要身外之物,也不需要打扮的光鲜亮丽。   她之所以穿成这幅干净的模样,是因为唐锌喜洁。   商业园区中间正在举行什么活动,阮六看了过去。   几个青年身上套着条幅,手里举着活动板报,声情并茂的讲着什么。   路过的人们,有的直接略过,有的驻足停留,还有的捐了点零钱之后匆匆离开。   “……请为了这些家庭,贡献出您的一份力量!”   随着异能犯罪者的增多,不可避免的引发了许多惨剧。   望着板报上孩童懵懂的眼神,他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孩童的双眼与记忆中的自己相重叠,阮六抬步走了过去……   唐锌拿着几张房屋信息走出了中介,这几所房子的安保设施与位置都很不错,并且有个共同的特点……离他家很近。   看了眼时间,唐锌右手握了握,点开了微型联络器,给王民发了一条语音信息。   “队长,暂时带阮六的人定下来了吗?……如果还没……”   唐锌顿了一下,双击按钮,将语音信息删除。   如果还没有,难不成他要再带几天?   烦躁的捋了两把头发,唐锌按下按钮,打算重发信息。   突然,联络器里传来了紧急联络的警报音:“请注意!请注意!”   不远处同时传来了“轰”的一声巨响,随即响起了人们的呼喊声。   “请注意!商业区发生异能犯罪,请最近的队员前往支援!请注意!……”   唐锌将中介信息折叠,揣进了裤兜里,逆着人流,快速向巨响处光速移动,同时打开手机拨通阮六的电话:“你在哪?!”   作者有话要说:  五天前的小唐:不行!坚决不带阮六!最多五天!   ——————————————————————   给小唐第二次真香警告,哈哈 第115章 13、救人质   听见巨响,阮六向声源处望去。   人群很快乱成一团,四下寻找逃生通道离开。   手机铃声响起,阮六左手拎着袋子,右手拿起电话。   “喂,我是阮六。”   “你在哪?”   为了躲避慌不择路的人群,阮六原地起跳,左手变成铁棍当支杆,一跃翻上二楼的栏杆。   “我在二楼。”阮楼左右看了看:“这里有一家儿童摄影。”   唐锌:“一楼北出口附近出现了异能者,我就快到了,你小心点过来。”   阮六左手瞬间变成铁锁链,用力向前一抛,搭在了另一侧的栏杆上。铁锁链前端变成铁勾爪,阮六拽了拽,纵身向前一跳。   连接栏杆的锁链快速的缩短,阮六轻松滑到了另一侧,双脚变成铁弹簧,在墙面上用力一踩,左手变出的锁链再次拉长,甩到了远方。   “我很快赶到。”   两人手机保持着通话,阮六能听见唐锌移动时“唰唰”的摩擦音。   唐锌也能听到阮六锁链晃动的声音。   距离声源处还有50米的地方,唐锌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吸了过去,他想抓住什么稳住身形,可四周能被抓住的东西都被吸走了。   方才发出的巨响就是北门出口的装饰柱被吸到墙上的撞击音。   “艹!他的异能是吸力!”   所料未及的吸力使得唐锌手一松,手机就从掌心飞了出去。   “咣”的一声,唐锌的手机撞击在了其他物体上。   北侧门的墙壁吸附着十几个人,姿态各异的贴在墙面上,都因为猛烈的撞击而陷入了不同程度的昏迷。   唐锌即使做好了心理准备,后背剧烈的“砸”向墙壁时,心里还是忍不住咒骂。   就像后背被石板猛烈的拍打过一般,唐锌的整片后背传来火辣辣的疼痛。   他微微动了动肩膀,向前看去。   一个年约四十的男人站在前方,头发乱蓬蓬的,穿着普通的衬衫和西装裤,看上去就像个上班族。   他的双眼充满了细密的红血丝,仿佛熬了几天几夜没睡觉,嘴唇张张合合,无声的嘟囔。   男人像是在等待着什么,焦躁的看着四方。   直到官方媒体的无人摄录机驶近,男人才动了起来。   他先是看向满墙的人,刚好与唯一清醒的唐锌对上了眼神。   看到男人那双狂躁的眼睛,唐锌直觉不好,下一秒,他的前胸就传来了与方才同样的吸力,将他的白色T恤揪成了一团。   男人抬起左臂,唐锌觉得自己就像块铁,而男人像块吸铁石。   他一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男人,被这个吸力男轻松的吸了过去。   唐锌的脖颈正正好好的卡在了男人的右手虎口处,男人的右手只要稍用力,唐锌就会感到窒息。   唐锌双手上举,做投降状,表示自己不会抵抗。   异能犯罪者的动机千奇百怪,唐锌从来不会低估这些人的精神病程度。   对于这种人,不能太畏缩,也不能太激进,保持平和,并表示自己不会反抗是最稳妥的做法。   男人看了他一眼,右手微微紧缩,喉咙被压迫,唐锌忍不出咳嗽,脸部迅速涨红。   男人望着无人摄录机,大声道:“我要见异动队的人!我知道你们能看见!”   在这种情况下,唐锌决定按兵不动,他若亮明身份,这男人说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他不由得担心,阮六会不会贸然的冲过来。   男人继续道:“从现在开始,来一个异动队的人,我便交换一个人质!若三十分钟内没人出现,我就三十分钟杀一个!”   无人机在上空盘旋,四周的人都跑光了,偌大的商业区空荡荡的,回荡着男人的怒吼声。   唐锌好不容易停下闷咳,他哑着嗓子道:“你,与异动队有仇吗?”   男人瞥了他一眼,右手再次用力,喉咙传来压迫,唐锌剧烈的咳嗽起来。他毫不怀疑,若三十分钟内没有人来,这个男人真的会杀了他。   “异动队的人,都该死!”   男人恶狠狠的说道。   “他们都在小看我!我就做个大的给他们看看!”   男人癫狂的大吼,墙面上晕倒的人被吼声惊醒,先是因疼痛皱眉,随后惊恐的打量四周。   “谁若敢叫,我就杀了谁!”   男人对着墙上贴着的人们,烦躁的怒吼。   墙上的人们噤若寒蝉,咬紧嘴唇绷住破碎的声音。   男人眼睛盯着北侧门上方挂着的摇摆钟表,秒针在迅速的旋转。   “我是异动队的队员。”   听到熟悉的声音,唐锌微微将头向左偏,尽量做得不让吸力男起疑心。   阮六将手上巨大的袋子放到一边,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宽松版麻布裙,灵动清爽。   她的眼神平静的看向吸力男。   男人眼中的狂躁与歇斯底里,阮六十分熟悉。   或者说,她在少年院见惯的少年犯,刚进来的时很多都是这个眼神。   比起唐锌,润柳,她更擅长与这种人相处。   她的骨子里流着同样狂躁的基因,只需一个小小的挑动,就可以让她的杀欲弥漫而出。   即使眼前的女孩子看起来与普通人无异,吸力男也不敢掉以轻心。   他向阮六道:“你的异能是什么?”   “唰唰”的两声,阮六的双手同时变成了镰刀,她淡漠道:“躯体变形。”   男人咽了口唾液,他深知,若是一对一战斗,他一定不是这个女孩的对手。   男人扬声道:“你将胳膊切了,再来换这个男人。”   说着,他提起唐锌晃了晃。   唐锌双手忍不住扒住男人的手,双脚点着脚尖站在地面上,一边剧烈的咳嗽,一边大口的呼吸。   他右手食指与中指微微弯曲,蜷缩,伸直,重复了几遍这个动作。   这是异动队的暗号,意思是:“等支援,不要轻举妄动。”   异动队的其他队员应该正在赶来的路上,想必很快就会到达这里。   吸力男选的北侧门前方是一个休闲大厅,平时人们逛累了,会坐在这里喝咖啡。   如今所有的桌椅被吸飞,就成了一大片空地。   很难布置狙击手。   唐锌正在预想最坏的结果,就是男人会动手杀了他。   他如何看准时机用光速移开,并运用异能给自己疗伤是当前的首要问题。   以正常人的思考来看,再英雄主义的人,也不可能为了一个熟人,就剁了自己的手臂。   就在这时,唐锌听到了阮六的回答。   她说:“好,我答应你。”   唐锌:“……?嗯?”   他瞪大了双眼,顾不得被吸力男看出什么端倪,急迫的转过头。   就见阮六抬起了右手变化的长刀,并缓缓抬起,仿佛下一秒,就会重重的剁下来。   这可不是削块肉,划个刀口一般的小伤。   剁下一只手,意味着阮六这辈子都会缺一根胳膊,还有可能因为大出血和感染而丧命。   他唐锌可付不起这么大的恩德。   “我,我也是异动队的!”   心里咒骂自己打肿脸充胖子,但向来惜命的唐锌还是忍不出大声道:“不用她来换我!我也是异动队的!”   “噗通噗通”   唐锌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参加过这么多次任务,他第一次如此的紧张。   唐锌的嘴唇微微颤抖,他咬了咬牙,对吸力男说道:“她是新来的,我才是异动队的正式成员,你用我做人质,会比她有用。”   吸力男皱眉,视线在阮六和唐锌身上徘徊,最终落在了唐锌的脸上,说道:“你怎么回事,你这么弱,怎么会是异动队的?”   唐锌:“……”   他弱吗?   ……跟阮六比,他确实不算厉害。   吸力男:“你的异能是什么?”   唐锌实话实说道:“光速移动,你放开我,我证明给你看。”   吸力男一脸看傻子的表情,说道:“你以为我这么好骗吗,放你跑吗?”   唐锌:“……我还有第二异能!”   吸力男半信半疑道:“你说。”   唐锌弯曲了一下自己戴戒指的右手食指,道:“我会治愈,不信你弄伤一下自己,我可以疗伤给你看。”   吸力男右手猛地收紧,恶狠狠的道:“你在耍我?”   喉咙传来窒息感,唐锌头部上仰,脚尖点地,艰难的吸着微薄的空气。   他好不容易说一次实话,犯罪者居然不相信!   吸力男看起来很不悦,他提起唐锌,对阮六道:“你切不切,不切我就杀了他!”   唐锌咳嗽的脸红脖子粗,也不妨碍他大声对阮六喊:“不许切!”   阮六站在不远处,嘴角上扬,忽的笑了起来,却看得唐锌头皮发麻。   他还记得,上次阮六收拾沙子男的时候,脸上就是这样的笑容。   右手变化的大刀高高抬起,在唐锌的嘶吼中,阮六手起刀落。   与上次剁沙子男手时一样痛快,干净利落的砍掉了自己的左臂。   浓稠的血液从伤口处喷涌而出,阮六面不改色,右手变化的大刀迅速拉长,向后一轮,将她的右臂也整齐的切断。   右臂维持着大刀的模样,“嘭”的落在了地上,还微微的回弹了一下。   短暂的寂静了几秒后,墙上苏醒过来的人质们发出了惊恐的尖叫!   唐锌愣愣的看着阮六用脚踢开自己的断臂,两臂的伤口还在不断的流着鲜血,染红了她白色的长裙。   阮六却连眉头都没有皱,她嘴角带笑,踱步向吸力男走去。   吸力男面部僵硬,冷汗顺着头顶流了下来。   在他原本的设想里,这个女人会迟迟不敢动手,他就可以用言语来肆意诋毁异动队,并在无人录像机的拍摄下,虐杀掉手中的人质!   狠狠的打异动队的脸!   可他没有想到,异动队的人这么不要命!   一双胳膊跟大白菜似的,说砍就砍了!比他还像犯罪者!   这可怎么办?换人吗?   就在吸力男犹豫的时候,阮六已经走到了距离他三步远的地方。   明明她浑身是血,下一秒就要英勇就义的伤势,但吸力男却在她的目光下,愣是往后倒退了一大步。   作者有话要说:  吸力男:作者,我是反派,她是正义的主角,我没拿错剧本吧   作者:……咳咳,她是主角没错,正不正义……那什么,不好说 第116章 14、有未来   唐锌从来都没有当救世主的愿望。   上小学,老师让孩子们写作文《我的梦想》。   班里有异能的孩子们,十个有九个都会写,长大了想加入异动队,成为其中的一份子,为国家发光发热。   而唐锌想成为的,是在旁边鼓掌的围观人群。   救世主固然有光环,他们帅气且强大。   但人们只会看到救世主光鲜的一面,也可以说,人们“只想”看到他们的这一面。   他们不会看到救世主的另一张脸。   异动队的许多成员,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   白色等冷色调会刺激人的大脑,尤其是不锈钢与白色瓷砖的反光,很容易引起高压人群的不适。   因此,异动队的电梯灯光被改成了温暖绚丽的颜色,搭配婉转的音乐,来转移队员任务结束后的注意力。   队员们出任务时,都会互相说那句:什么都没有命重要。   只要活着,才有以后。   但唐锌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扮演人质的角色。   而且出乎意料的,当人质的感受比当救世主更不好。   当他看到阮六反手将自己的右臂砍掉时,唐锌忽然觉得鼻腔一阵酸涩,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双目变得滚烫。   他知道,这是他的生理反应。   收到刺激后,产生的自然反应。   他死死的盯着阮六流血的伤口,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   他治不好。   即使他是治愈系,他也治不好阮六的断肢。用创可贴治断肢……想都不要想。   她是疯了吗?   随着阮六一步步走近,唐锌剧烈的挣扎起来,他头冒青筋,对着吸力男愤怒的大喊:“你他妈,放我下来!”   阮六的胳膊必须立刻接上!   必须!马上!   唐锌双腿抬起,发疯般的踹向吸力男:“松手!她必须马上去医院!”   吸力男被阮六“唰唰”两刀震住了,他毫无防备的被唐锌踹了个准,腹部突然的疼痛让他缩了一下身子,松开了右手。   就在这时,阮六猛地加速,吸力男下意识想要去抓唐锌,但阮六的速度比他更快。   唐锌用力挣扎,顺着惯力一屁股跌坐到了地上。   顾不得后背与臀部的疼痛,他连忙抬头,双手撑着地面想要爬起来,抱着阮六立即逃走。   只听“噗嗤”一声。   犹如武器穿过肉|体的声音。   从阮六血肉模糊的伤口处,快速的生出了两条巨蟒般的圆柱形肉瘤。   它的尖端迅速褪掉肉膜,变成了捶肉用的尖锤状,有成年男人的拳头那么大。   阮六将圆柱形肉瘤向两边分开,就像张开了畸形的双臂。   下一秒,两臂带着风力快速合拢,在吸力男惊恐的目光下,顶端的双锤重重的在他头部两侧敲击而下!   吸力男的头部发出了熟透西瓜般的脆裂声,开口处缓缓流下了鲜红浓稠的血液。   唐锌整个人处于摸不到北的状态,甚至不清楚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看见阮六两条巨蟒状的肉瘤慢慢缩回,变回了一双胳膊的模样。   一根手指都没少。   唐锌:“……”   他看了看阮六的胳膊,又看了看被砍断的残肢,一时间不知从何问起。   被开瓢的吸力男软绵绵的倒在了地上,因为他的昏厥,吸在墙上的人质们像墙皮一样掉了下来,尖叫着四散跑开。   显然被吓得不清。   不知是被阮六吓的,还是被吸力男吓的。   若不是阮六的连衣裙上满是血迹,唐锌都得以为之前是自己的一场梦。   “你的胳膊?”他不解的问道。   阮六向他伸出手。   白嫩的五指,连根多余的毛刺都没有。   唐锌有点懵,那是阮六的障眼法?那么逼真的吗?   “你随身带血浆吗?”剁一刀,呲一包血浆。   问完这个问题,唐锌就觉得自己太傻了。阮六一个连钱包都没有的人,怎么可能有血浆?   探手向前,唐锌将手放在了阮六的手心上。   她的手心暖暖的,是正常人的体温。   阮六将他拉了起来,道:“你不知道我的第二异能?”   王民忘了告诉唐锌,他自然不清楚:“什么异能?”   阮六望着他道:“无限再生。”   唐锌一愣:“无限再生?真有这个异能?”   唐锌见过的再生异能,最多能再生一个刀口,显然不是阮六这种随随便便就能变出来两条胳膊的级别。   阮六松开两人交握的手,眼神短暂的放空,道:“并不是天生的。”   嗯?   那是什么意思?   唐锌拉过阮六的胳膊,沿着她切断的伤口仔细看了看,方才还有的一条红色疤痕,现在已经变成了淡粉色的肉痕,就像妊娠纹一样,并在逐渐变淡。   “什么都能再生?”   作为治愈系,唐锌自然有些好奇,但他更好奇的是另外一个问题。   阮六任由他打量,道:“除非头部损坏,否则都可以立即再生。”   阮六接着道:“但我没试过头部损坏,所以不知道。”   唐锌:“那是谁告诉你的?”   阮六淡漠道:“一个医生。”   唐锌眼神微动,没有继续追问。   他更好奇的是:“阮六,你不疼吗?”   阮六顿了一下,她圆圆的大眼睛有些不可思议的看向唐锌,像是第一天认识他一样。   唐锌:“怎么了?你不疼吗?”   就刚才那两刀,他要是自己断臂,估计得疼晕过去。   阮六嘴唇张了张,她似乎不太理解这个问题。   唐锌看到她的表情,不由得沉默了下来,安静地等待着她的回答。   阮六想了许久,远处都能看到支援队的人影时,她开口说道:“应该,疼?”   她从幼时起就熟悉了“疼”的感觉,甚至比舒服还要习惯。   当一个人第一次摔倒时,他会觉得摔倒很疼。   但当他被利器割伤时,他就会发现,割伤比摔倒还疼。   而等他进一步感受到更为剧烈的疼痛时,他就会忽略摔倒的疼痛。   相对于其他人来说,阮六的痛觉神经趋于麻痹的状态,疼痛对她来说就是短暂的忍耐。   很快,就会恢复如初。   所以痛觉尤为难能可贵。   她甚至想过,若是能一直痛下去,是不是就会死去。   当陌生人知道她有无限再生的能力时,通常会惊诧与感叹,毕竟这是一个几乎不存在于现实的异能。   能结束她生命的,只有当她自然老去。   可时间一久,她就会成为人们眼中不会死的怪物。   阮六看她自己,也是一个怪物。   她看待自己的目光,与看待少年犯的目光并无区别。   所以她不会心疼自己,不会打扮自己,甚至连口腹之欲都不会满足自己。   她是一个行走的躯壳,并且没有结束这具躯壳的方法。   她自己本身,就是人类野心与膨胀欲望的产物。   她是一个怪物。   一个没有未来的怪物。   唐锌抿了抿嘴唇,右手温柔的拂过她的头顶,整理好她乱蓬蓬的头发:“疼就是疼,哪有什么应该疼。”   唐锌的手掌非常温暖,阮六头顶向上蹭了蹭,微阖双眼道:“那就是疼吧。”   “走,我带你先去换件衣服。”   阮六的这件连衣裙简直就是血洗出来的,跟医院的床单差不多。   唐锌转过身,看到迎面而来的异能支援队。   其中一个人看起来有些眼熟,唐锌眯眼一看,这不是前些日子见过的周队员吗?   周队员也认出了唐锌和阮六,笑着向他们招手。   唐锌跟他打了个招呼,指着无人机道:“上面有录像,具体情况你自己看,犯罪者在这,头部重创,但也应该不会死,我先带她去换件衣服,有什么事一会再说。”   堵住周队员满肚子的话,唐锌拉起阮六的手向外围走去。   阮六指着不远处的大包道:“那是我买的东西。”   唐锌:“你买的什么?”   阮六:“送给你的。”   唐锌意外的挑挑眉,走近了一看,是一大包的发胶,少说有二十几瓶。   唐锌:“……为什么买这个?”   这些至少够他用到三年后了。   将头型做成超级赛亚人都不成问题。   阮六:“我看你每天都用,还有,这是还你的钱。”阮六将准备好的信封递给唐锌。   唐锌把装钱的信封推了回去:“不用,就当前辈给你买的进队礼物。”   前些日子口口声声说让阮六还钱的唐锌,把钱原原本本的退了回去。   “给自己买什么了吗?”   阮六摇头:“没有。”   “存着也行,存的网络账户?”   阮六:“我捐了。”   “什么?”唐锌停住脚步,看了眼满身是血,全部家当就只有微薄一信封纸币的阮六,都被她逗乐了:“全捐了?”   阮六:“都捐了。”   唐锌:“……你要参加感动华国吗?全身上下兜比脸都干净,还捐款?”   阮六:“裙子没有兜。”   唐锌:“……不说有没有兜,怎么都捐了?不能给自己留点?”   阮六望着他,道:“用在我身上是浪费。”   唐锌皱眉:“什么意思?”   “他们比我更需要。”阮六黑黝黝的大眼睛平静的看着他,就像陈述句般说道:“我不用,我……没有未来。”   她不需要钱,也不需要改善自己的生活。   那些人有想要的,有梦想,有明天。   而她,什么都没有。   唐锌嘴巴张了张,“啧”了一声道:“怎么没有未来?阮六,你活着,还在喘气,你能摸到我手的温度吗?能吗?”   唐锌的声音逐渐变大,不知道他在吼阮六,还是在吼其他的什么,远处的异动队队员不断的往这边张望。   阮六看着他涨红的脸,道:“能摸到。”   “那你就有知觉,有痛觉,有思想,你还活着,并且有未来!别再让我听到那些狗屁话。”   唐锌眉眼生动的大声说道。   “什么有没有未来的,你这两天就是文艺片看多了,多看点现实主义!你天天吃三碗饭的时候,怎么不想着有没有未来?你要是没未来,怎么会成为我的分配配偶,怎么,法定提前丧偶啊?”   俊美的唐少爷,机关|枪一样突突个不停。   他显然忘了,他亲口说过,不许阮六再提他俩是“前”分配配偶的事情。   看在阮六眼里,唐锌仿佛被镀了一层金光。   既聒噪,又灿烂。   作者有话要说:  从前有一块糖,她虽然是硬糖,但叫阮阮   后来,糖厂厂长给她加了一个“糖心”   她就变成可口的夹心糖啦 第117章 15、不可能   平时热闹的商业区此时空无一人,连个结账的店员都没有。   唐锌带阮六进了家运动服饰店,给她挑了一套方便活动的运动装。   看了眼标价后,唐锌掏出钱包,在桌面上放了几张整钞,用桌面上的订书器压好。   将衣服递给阮六,唐锌道:“你去换衣服,里面有试衣间。”   唐锌的白色T恤被吸力男扭来扭去,扭出了一堆皱褶。   他从衣架上找了一件灰色的男士POLO衫,带着衣服走向试衣间。   试衣间一共有两个小房间,阮六听到响声道:“唐锌?”   “是我,我在你旁边换衣服。”   两个试衣间上方相连,因此唐锌能听到阮六衣服的摩擦声。   搓了搓发红的耳朵,唐锌将T恤脱下来,用试衣间里的镜子看了看自己的后背,红了一整片。   估计到了晚上就得发青发紫。   唐锌动了动肩膀,想着一会回家得给自己疗伤。   他连撞到墙上都这么疼,阮六切掉胳膊又该有多疼?   “阮六,你很喜欢锤子?”唐锌边穿衣服边问道。   阮六在另一侧回答:“没有。”   “那你怎么总变化锤子?”   阮六:“我只能变化我见过的东西。”   她只见过各种冷兵器,有些还不适合近距离作战,所以可选择种类不多。   阮六进少年院的时候还不到十岁,她是从哪看到的锤子和长刀,还有铁钩子?   在少年院里?   唐锌摇头,少年院连血腥电影都不放,不可能放置凶器。他张了张嘴,将问题咽了下去。   两人换完衣服往回走,沿途路过自动贩卖机,唐锌给阮六买了瓶果饮。   他想起之前揣进裤子后兜的宣传单,伸手一摸,什么都没有,估计是被吸飞的时候窜出去了。   一会还要口述报告,等他们忙完,估计附近的房屋中介都快关门了。   微型联络器“滴滴”的响了起来,唐锌看了眼喝果汁的阮六,按下通话键。   “队长。”   王民:“我看到显示了,你在商业区刚执行完任务?”   唐锌:“……”   他可以说吗,他就是当了二十多分钟的人质,什么忙都没帮上。   唐锌干巴巴的道:“多亏了阮六,才能这么快制服犯罪者。”   他就吼了几嗓子,剩下的时间全程像只鸡一样,被犯罪者提着脖颈子……   王民“嗯”了一声,接着道:“是这么个情况,能暂时带阮六的人我还没找到,她的微片执行口令越少人知道越好。”   唐锌舔了舔嘴唇,道:“那,她今天怎么办?”   王民:“她如果状态稳定,你要是不想带的话,就让她自己回家,过两天我会联系她。”   唐锌心想:家?阮六可没有那东西。他都怀疑阮六会不会在商业区找个角落窝一晚。   唐锌咳了咳,阮六看了过来。   被她黝黑的大眼睛盯着瞧,唐锌扯了扯衣服领,在心里对自己说:怎么做好事还做上瘾了?养了五天孩子还不够,还想继续养?!地板没睡够吗,大床多好啊。没了阮六,他就能回归潇洒的生活了!   虽然是这么想的,但唐锌摸了摸鼻梁,说道:“队长,没人带她的话,我申请,带她到赵峰回来。”   王民也是一愣,前几天死活不同意的唐锌,怎么这么快就变了?   王民:“你怎么改主意了?”   唐锌顾左右而言他的道:“……嗯,这两次出任务,阮六帮我不少。多带她几天也没什么……再说,她也不是很难带……”   唐锌越解释,听起来越像是有什么。   王民忽然有了一个猜想,但又觉得不太可能。   等唐锌长篇阔论的解释完,王民提醒他似的说道:“听说你的分配票下来了?算算日子该第二次见面了吧。”   分配配偶的见面流程分为三次,初次见面是在分配会场,两人一起共进晚餐。   过一段时间后,会统一安排第二次约会。期间如果感觉不合适的话,可以在第二次约会通知来的时候,选择拒绝。   唐锌:“……”   这可从何说起。   他分配配偶正在他旁边喝果汁。   唐锌:“是,快……第二次见面了。”   说话,第二次还去吗?   王民语气严肃的道:“唐锌,对待配偶问题一定要认真,已经有了分配配偶,就不要再想三想四。”   这是什么意思?   唐锌连忙道:“不是不是,队长,您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王民:“你问你自己,有没有以公谋私的想法?阮六不用你带了,我会再找人带。”   唐锌茫然的站在原地。   ……按队长的意思,他听起来,像对阮六有意思?   这太荒谬了。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唐锌:“队长,您想错了,不是这样的!”   唐锌给阮六做了个手势,走到一旁,手捂着嘴解释道:“队长您听我说,我这几天与阮六保持着良好的男女距离,没有发生一点逾越的事情!”   王民是过来人,看得比唐锌要透彻。   现在是良好的距离,再住几天可就不一定了,因为人是会动的动物,不可能像水泥柱子一样钉在那!   一男一女同生共死出任务,还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话,稍微有一点火花,就会变成熊熊大火。   当然,前提是两个人要互相有感觉。   显然,唐锌自己都没察觉到,他的孔雀屏早就打开了。   王民:“稳妥起见,你还是不要带她了。”   他要对队员负责,对队员的配偶也要负责。   唐锌张了张嘴,犹豫了半响,闭眼道:“队长,其实还有一件事。”   他本来不想暴露他与阮六的这重关系。   尤其是在配对没有成功的情况下,被队里的人知道了的话,会非常麻烦,也会很尴尬。   以阮六的性格……估计不能理解什么是尴尬,也就是说,最后有可能感觉到尴尬的,只有他。   但现在显然不能再瞒了,不然王民就好以为他在耍流氓了……   他真是太不容易了,一个堂堂黄花大小伙,居然搅在了一个不存在的三角恋里。   他,阮六,和他的“分配配偶”。   唐锌深吸一口气,有些悲怆的道:“队长,我的分配配偶,其实是阮六。”   安静,死一般的安静。   等了十几秒,唐锌:“队长?您还在听吗?”   王民:“……你怎么,什么时候的事?你一开始就知道?那你一开始拒绝什么?”   唐锌没有办法解释自己这几天纠结的心路历程,千言万语化成一句话:“……我矜持。”   王民:“……”   他就没看出来,唐锌平日里一副随时要下海的打扮,怎么一遇到分配配偶就矜持了?   王民:“你们俩发展……她给你讲入少年院前的事情了?”   唐锌正色道:“没有。”   联络器对面,王民叹了口气,说道:“这样吧,你就暂时带她,这两天有时间,来队里一趟,我跟你讲一下阮六的事情。”   唐锌:“是,队长,还有一件事。”   王民暴躁了:“你还有什么没说的?!就不能一口气说完吗?”   唐锌右手捂嘴,小声道:“您千万别跟队里人说我的分配配偶是阮六,不然在队里不好展开工作。”   王民:……他天天这么忙,有个屁时间去聊八卦!   “滴”的一声,王民关闭了联络器。   唐锌瞥了眼联络器,队长这脾气越来越大了,是要更年期了吧。   鉴于上次密不透风的马赛克给唐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采访的时候,唐锌叮嘱道:“马赛克一定要轻薄,淡淡的,若隐若现的最好。”   媒体工作人员:……轻薄的马赛克?那可怎么遮住?   等一切结束,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唐锌帮阮六提起那一大包发胶,道:“接下来的一段日子,还是我来带你。”   阮六面无表情的点头,好像并没有因为这个消息而高兴,仿佛谁带她都一样。   唐锌挑眉:“我带你,你不开心吗?”   她从他家走的时候,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还冲着空屋“拜拜”,敢情是他想多了?   阮六点头:“开心。”   为了让唐锌能直观看到,阮六十分赏脸的翘了翘嘴角……虽然有些敷衍,但因为太过稀少而难能可贵。   低头打量阮六安静的模样,唐锌一仰下巴,抿着嘴道:“都是我帮你据理力争的结果,不然你今晚就得露宿街头。”   阮六:“大街上也挺好睡,凉快。”   吹着凉爽的夜风,阮六能一觉睡到天亮。   唐锌闻言脸一拉,像马脸那么长。   阮六瞳仁微动,说道:“但还是你家住着舒服。”   有好吃的,有柔软的床,还有聒噪的唐锌。   唐锌眼皮一掀,想要得意却忍着不要太张扬的样子,摆了摆右手道:“算了,不用太谢我。”   两人累了一下午,唐锌提议回家点外卖。   经历了血肉模糊的战斗,唐锌不太想吃肉,尤其阮六的那两条残肢还被队里带回去的情况下。   打开门,悠扬的钢琴曲与流水声流泻而出。   唐锌深深吸了一口气,就听阮六道:“流水声……”   唐锌点头:“嗯,你感受到它的美妙之处了吗。”   大自然的声音,充满了神秘的治愈力量。   阮六摇头:“听得我想上厕所。”   唐锌:“……”   鉴于阮六接下来还要住好些日子,唐锌把阮六行李箱中的衣服都摆进了他的衣柜里。   唐锌深蓝色的西装旁,是阮六白色柔软的裙子。   “阮六,先洗澡,你身上的血都干了。”唐锌一边收拾,一边喊道。   阮六拿着睡衣和兔子头箍,走进了浴室。   等两人洗漱一番后,点的清淡外卖也送到了。   阮六鼓着腮帮子喝粥,头顶的大白兔发箍一晃一晃,脸蛋红扑扑的。   唐锌望着那对灵动的兔子耳朵,心情很好的打开了餐盒,里面是酱色的卤凤爪。   唐锌:“……”   想起阮六的断肢,唐锌胃部一阵翻江倒海。   阮六拿过凤爪,道:“这是我点的。”   看着阮六大快朵颐,唐锌忍不住问道:“阮六,你这算以形补形吗?”   作者有话要说:  唐锌:我对阮六有意思?笑死人了,不可能! 第118章 16、我病了   客厅里的电视闪烁,阮六笨拙的扒着桃子皮。   唐锌眼睛虽然看着电视,没过几秒就会往阮六身上瞥一眼。几次过后,唐锌忍不住道:“给我。”   桃子果肉太软,稍稍一用力,指甲就抠到了桃子的果肉里。   阮六把桃子递给唐锌,吸了吸自己沾满了桃汁的手指。   唐锌抓过一旁的湿巾,放到阮六的眼前。   阮六吃完了东西总喜欢吸手指,就像个孩子。   新闻片头曲响起,最先播放的是节目导播。   随后就开始报道今天有关异能犯罪者的新闻。   想着今天会有他和阮六的报道,唐锌扒下一块桃子皮,上面还沾着点果肉,他塞进嘴里嚼了嚼。   抬眼看电视屏幕,让他咀嚼的嘴唇不禁一顿。   与上次铺天盖地的马赛克不同,这次的马赛克确实很轻薄,就像一千度的近视眼摘掉了眼镜的视觉效果。   一片模糊,仿佛污染值高升的雾霾天。   同一时间,唐家众人也坐在电视机前等待唐锌的新闻。   唐妈妈疑惑的问道:“……这镜头是沾灰了吗?”   搭配上调音过的声效,呈现出了舞台上干冰用过头的魔幻效果。   唐锌顿悟了,他下次一定不会多嘴马赛克的处理效果,随便吧。   感觉衣袖被拽了拽,唐锌转过头,见阮六大眼睛水汪汪的盯着他手里的桃子,轻声道:“可以吃了吗?”   就像一根细针,轻轻的在心脏表皮扎了一下。   唐锌低下头,认真扒桃子皮:“马上扒好,你等等。”   刚才是怎么回事?   让阮六等等怎么了,他又不是她的帮佣,凭什么帮她扒桃子?   虽然心里碎碎念个不停,唐锌扒桃子的动作却越来越快。   扒好了之后,他拿过一旁的小碟子和水果刀,快速切成几片,把中间的桃核剃了出来。   动作一气呵成,就像训练有素的餐饮专业人员。   桃肉上插上牙签,才放到了阮六的面前。   喜洁的唐锌一点都没计较自己满手沾着黏糊糊的桃汁,又扒又切了半天,还一口桃肉都没吃到。   阮六叉起一块,塞进了嘴里,汁水丰盈的桃子让她瞬间圆了眼睛。   “甜吗?”唐锌拿过湿巾擦手。   阮六上下点头,兔耳朵一晃一晃。   唐锌轻了轻嗓子:“嗯,也不看谁扒的。”   阮六又叉起一块,非常自然的递到了唐锌的嘴边:“你也吃。”   唐锌矜持的坐直了身子,觉得他俩这么亲密的举动好像不太好。   但是,这是他扒的皮,他吃有什么问题吗?   根本没有。   唐锌对自己说道,心安理得的张开了嘴。   嗯,真甜。   “叮咚”“叮咚”   连续两声信息提示音响起。   阮六和唐锌拿起手机。   唐锌看了眼发信对方——分配管理局。   阮六出少年院之前没有自己的手机号码,因此只能选用最原始的方式通知她,也就是书信。   如今她有了手机号码,这样全民联网的时代,分配管理局自然第一时间知道了她的联系方式。   唐锌嚼着桃,瞥了眼旁边的阮六,她已经点开信息开始看了。   唐锌点开信息,果然是第二次见面的通知。   第二次约会不像第一次那么死板,有三个方案可以选择。   一,温泉度假,二,丛林探险,三,游乐嘉年华。   所有的费用均由国家买单,配对的两人只需要去约会,好好谈恋爱,考虑两人要不要第三次约会就好。   唐锌咽下嘴里的桃子,问道:“……还去吗?”   他可还记得上次共进晚餐的时候,他最后扔下的“豪言壮语”。   “自我介绍就免了,我想我们吃完这顿饭,也不会再见面了。”……   他那个时候是多么的干净利落,还给阮六起了个昵称,豆油小姐。   阮六的视线在游乐嘉年华上停留了几秒,道:“不用了。”   阮六的面部表情没有太大变化,但唐锌还是看出来了她的些许期待。   ……唐锌现在就想顺着时间线爬回去,对当时的自己说:“闭嘴!憋回去!”   嘴痛快是一时的,真的,只有那短暂的几秒。   唐锌不想承认,他确实有那么一丢丢后悔了。   嘴怎么就那么快呢?马上三十的人了,说话不经脑,走牙龈神经吗?遇到虫牙就短路了?   阮六一根牙签串起三块桃子,一口塞进嘴里。   她虽然好奇,但去不去都可以。就算和唐锌两人呆在家里,也挺有意思。毕竟唐锌本人就是一个马戏团,热闹极了。   唐锌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两眼阮六的表情,说道:“也不是不可以去。”   阮六望向唐锌,见他一脸欲言又止,支支吾吾的模样。   阮六虽然没有生活常识,但她非常通透,唐锌的面部表情她一看,就能猜出个大概。   唐锌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巴,说道:“毕竟我们一年交那么多税,免费享受一下国家的福利也不错。”   唐锌心想,阮六一个没有童年的人,肯定没去过游乐园。   他都能想象到,阮六若是看到了那些游乐设施和花车表演,估计小脸快乐的都能发光。   想象的画面太过生动,导致唐锌大脑一热,脱口而出道:“去吧,对,我们去!”   觉得自己可能表达的太过明显,唐锌连忙解释道:“你不要误会,也不要多想,我不是那个意思……那个,就当做免费一日游,有吃有喝有玩。你今天还救了我,就算我投桃报李了。”   阮六嘴角微微上扬,腮帮子鼓鼓的塞着桃儿,轻声道:“谢谢。”   又来了。   这次不是一根小针,而是一圈的大头针,唰唰唰的刺进了唐锌的心脏。   体温迅速上升,伴随着心跳频率的加快。   唐锌移开视线,看天花板,看新闻里的马赛克,就是不看阮六。   “客气什么,我也不是,不是特意陪你去的。”   阮六一脸了然的点头,配合唐锌道:“嗯,我知道,谢谢。”   唐锌:“……我也不是这个意思,我吧,是有一点点想去的,不完全是为了陪你。”   阮六点头:“嗯,我懂。”   唐锌越说脑子越乱,都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了。   唐锌:“你懂什么了?”   他自己本人都说晕了。   阮六望向他,说道:“你想让我开心。”   唐锌一噎,他想否认阮六的“自作多情”。   电视屏幕的反光照耀进阮六的眸光中,看起来就像池塘中若隐若现的白色鲤鱼。   “你想那么理解,就那么理解吧。”唐锌搓了把脸,起身道:“我去酒里,拿个厨房……”   阮六歪头:“?”   唐锌右手在空中甩了甩,道:“口误,口误,我去厨房,拿个喝的。”   转过身,唐锌用力闭了下眼。   他在激动什么?   手机聊天软件的提示音响起,唐锌点开。   是陈伟发来的信息。   “哪天出来喝酒?”   唐锌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干净的酒杯,放进冰块和酒。   他回复:“去不了,我病了。”   陈伟:“发烧感冒?出来喝点,酒精杀杀菌就好了。”   唐锌从冰箱里取出苏打水,拧开瓶盖。   将苏打水倒进杯子,看到细碎的气泡逐渐上升,就像他不断往上飘的心脏。   他回复道:“陈伟,我居然觉得油淋鸡看起来很好吃。”   陈伟:“?什么意思?”   唐锌:“这不是病了吗?那么不健康的东西,我居然觉得很好吃!”   陈伟:“你喝多了?”   这都是什么胡言乱语?   唐锌也不管对方能不能听得懂,他就是需要有个人听他诉说此时砰砰跳个不停的小心脏。   唐锌:“我觉得,她有第三异能。”   陈伟:“谁?人类还有第三异能的?”   唐锌从敞开的门框,往客厅看了一眼,并猛地灌了一口酒。   威士忌放多了,浓郁的烈酒入喉,一股热流顺着胃顶了上来。   阮六刚好往旁边看,视线相对,唐锌连忙往后退了一步,就看不到客厅里的阮六了。   他躲什么?   唐锌又喝了一口酒,按下语音键,小声对陈伟说:“她的第三异能,就是迷惑我!”   肯定是那个什么分配配偶之类的东西,他才会像被下咒了一样。   想起白日里王民队长的话,唐锌放下威士忌,用刚握过冰酒的凉手擦了擦脸。   过了几秒,陈伟回复了一条语音。   唐锌点开,他忘记了是公放模式。   只听陈伟笑着说道:“屁的迷惑,你就是看上人家了!谁?你的分配配偶?”   阮六拿着装桃的碟子走进厨房,刚好听到了公放。   唐锌眼角看见阮六,立即去捂手机,手机的喇叭因为遮挡,转移到了听筒模式。   唐锌尴尬的道:“吃完了?”   她没听见吧?   阮六点点头。   表情没有变化,应该没有听见。   唐锌干巴巴的笑道:“陈伟,就是你报道那天见到的人,他跟我讨论,他的迷惑,他看上的,分配配偶。”   唐锌结结巴巴的东拼西凑起来。   感觉手机已经没有了声音,他移开手,聊天软件瞬间从听筒模式,切换成了公放模式。   “屁的迷惑,你就是看上人……”   唐锌眼疾手快的拿起手机,“啪”的往墙上一摔。   彻底安静了。   阮六指着屏幕仍然发亮的手机道:“手机,怎么摔了?”   唐锌睁眼说瞎话:“中病毒了,摔一摔就好了。”   阮六黑黝黝的眼睛盯着地上的手机页面,说道:“哦。”   唐锌不知道,阮六一百米开外的东西,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更别提平摊在地上,一米外的手机屏幕了。   作者有话要说:  唐锌:我中蛊了   作者:……你想象力比我丰富多了,来,笔给你,开始你的表演 第119章 17、是病毒   昏暗的地下室里,衣着白色长袍的男人认真的看着电视屏幕上一片模糊的马赛克。   马赛克就像清晨化不开的浓雾,即使他知道没有用,还是忍不住伸出手擦了擦屏幕。   男人带着厚底金丝框眼镜,眯着眼睛看了半响,碎碎呢喃道:“你终于出来了。”   地下室内凌乱的摆放着一些器皿,药剂,和电子仪器,就像没有营业执照的灰色诊所。   唯一的一张桌子上,堆着乱七八糟的实验数据,墙上挂着一个长一米五的白板。   白板上写着几个时间,一片杂乱的字迹中间,写着两个大字“阮六”。   阮六的名字被圈上了一个红圈,非常显眼。   ……   唐锌给手机“手动杀毒”的后果就是,第二天要去修手机。   手机的屏幕虽然会亮,但没有任何的声音,还会自然闪退,像是在抗议他昨天的暴力行径。   唐锌今早给阮六用发胶换了个发型,阮六一掷百金买的那些发胶,不快点用,唐锌都怕会过期。   将阮六蓬松的卷发涂上发胶,做成刚洗完头发般的质感,看起来成熟了不少,多了些时髦感。   阮六里面穿着打底的白色麻质长裙,外面套了一条黑色裙子,脚踝处刚好露出一圈白色衬裙的底边。   唐锌里面同样穿了一件白色T恤,外面套一件黑色的半袖,露出白色打底衫的袖子边,搭配一条黑色七分裤,显得更年轻了。   阮六指着两人的衣服道:“有些像。”   岂止是像,双边的造型看起来就像情侣装扮。   阮六打扮的成熟了些,唐锌年轻了点,刚好一对情侣模样。   唐锌带着黑色宽版戒指的右指挠了挠鼻子,道:“不像!哪儿像?你是裙子,我是T恤。”   虽然嘴上这么说,唐锌暗戳戳的偷看电梯内铁门的倒映,打量了一下他和阮六。   别说,真挺配。   唐锌不着痕迹的拨弄了一下刘海,嗅了嗅自己手腕的男士香水,嗯,万无一失。   还是这么帅。   他今天不光要去修手机,还要再给阮六买些衣服,还有女孩子打扮用的项链,时装戒指等等。   这次算是他俩第一次正经出去玩,阮六不会想着打扮的问题,他得想着。   他的女伴不说艳压群芳,也得让人眼前一亮。   将手机送去维修店,两人去吃中午饭。   选了一家印度料理,唐锌给两人点餐。   旁边坐着几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子,拿着手机在聊着什么。   “你看,我老公好帅啊!迷死啦!!”   “这才几天,你老公就换人了?”   “你不懂,都是我老公!我都要!”   唐锌听得一头雾水,转过头去看了看,这个女生举着手机屏幕给另一个同伴看。   哦,原来是追星。   唐锌意识到,阮六好像没有特别喜欢的明星,也没有说过,哪个男生怎么怎么帅气。   阮六的话太少了,通常围绕在必要的生活层面上。   黄油鸡肉咖喱上桌,唐锌帮阮六将馕一分为二,状似无意的问道:“阮六,你有没有喜欢的明星?”   阮六歪头:“明星?”   “就是你经常看的电视,有没有特别喜欢的?   阮六想了想:“拉拉多。”   拉拉多,就是都市变装少女的女主角,一个存在于二次元的战斗少女。   唐锌:“……那不算,活的,真人,有没有?”   阮六咬了一口馕,想想道:“异能新闻主播。”   就是每天报道异能新闻的女主播,早间新闻,午间新闻,晚间新闻,只要跟异能有关的,基本上都是她来播报,站在主持台前三十多年,再过几年就好退休了。   唐锌:“……那也不算。”   阮六嚼了嚼,鼓着腮帮子道:“没有了。”   唐锌:“……”   他吃了几口,决定曲线行动。   “阮六,把你手机借给我。”   唐锌拿过阮六的手机,上网查了一个当红男艺人的照片。这个艺人的异能是冰系,整个人的气质偏冷,但长相好又有礼貌,因此粉丝很多。   “阮六,你觉得这个男生怎么样?”   唐锌把照片给阮六看,有些忐忑的等着。   阮六要是喜欢这一趴,那跟他完全不是一个类型。   唐锌挑的照片,是男艺人正在使用异能的照片,站在冰山上唱歌,很有舞台震撼力,就是后期打扫比较麻烦。   阮六看了一眼,说道:“太弱了。”   唐锌:“嗯?”   阮六指着男艺人浮夸的冰山道:“他的异能,太弱了。”   唐锌觉得方才忐忑的自己就像个傻瓜。   “不是说他的战斗能力,就说他的脸,你觉得……嗯,好看吗?”   唐锌眼睛左右飘了飘,故作轻松的问道。   阮六眼神滑过唐锌,用馕沾着咖喱道:“还行。”   她对人的皮囊没有过多的执着。   现代科技太发达,人们想要换一张脸,是分分钟都能够实现的事情。就算想要和偶像做成一样的脸,也不是不可能。   因此一个人内心的东西才变得格外重要。   就像唐锌,外表是个精致的风流少爷,其实细心又温柔,就是有点口是心非。   唐锌又找了几个男明星的照片给阮六看,有唱跳酷帅型的,有活力男孩型的,还有魅力熟男类型的。   阮六的评价大同小异,“一般”“还行”,甚至有些疑惑的问:“这和刚才不是同一个人吗?”   唐锌:“……不是,他俩的整形医生是同一个人……”   阮六说好看,唐锌担心,阮六说一般,唐锌更坐不住了。   阮六的眼光很高!   唐锌虽然觉得自己帅得一批,根本不输偶像巨星。   但他刚才给阮六看的几个男生,都是现在人气飙升的男艺人,哪个的长相都可谓是鹤立鸡群。   可是,阮六一个都没说好看。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阮六可能不喜欢男人啊!   确实,阮六没有表现过什么男女大防,也没有说过自己的性取向。   但是,如果阮六不喜欢男人的话,大数据不可能将她分给自己做配偶啊。   阮六看着对面的唐锌,脸色一会红,一会白,这会都开始发青了……   阮六喝了口果汁,想了想说道:“你很好看。”   唐锌还沉浸在自己的脑海中,闻言道:“什么?”   阮六看着他,一字一句道:“你很好看,比刚才看过的都好看。”   唐锌先是一愣,反应了一会后,从脖颈开始泛红。   就像斟满了红酒的酒杯,从底缓缓上升,红晕爬过鼻子,眼眸,直到登顶。   “咳咳。”唐锌右手捂住半张脸,掩饰般的咳嗽了几声。   “你不用奉承我,我心里有数。”   唐锌心想,没想到,阮六还会欲扬先抑啊。   她以为,她随口夸他几句,他就会让她为所欲为吗?不存在!   他绝对不会因为这么肤浅的夸奖而开心。   想当年,他上大学的时候,还有学妹给他写过情诗!   他现在就特别想给阮六读一读那首情诗,来证明她那两句夸奖,对他一点杀伤力都没有……   即使心里这么说,唐锌的舌头却像打了结一般。   “再,再给你点一份馕?吃饱了吗?阮、阮阮……六。”他顶着一张红扑扑的俊颜,用力张了张嘴。   嘴型做成夸张的动作,就像普通话练习一样,无声的发音。   “a、o、e……”   太奇怪了,这个“六”怎么就说不出来了?   更奇怪的是,他一说“阮阮”,心底都开始荡漾起来了!   阮六擦擦嘴:“我还想吃个蜜烤鸡腿。”   唐锌举起手:“服务生,三份蜜烤鸡腿!再来三份打包带走!”   看见对面阮六抿嘴笑,唐锌捂着自己的胸口,狠狠灌了一杯水。   他仿佛看到一只散发着香气的油淋鸡,得意洋洋的爬上了他的心脏,站在上面耀武扬威……   艹……完了。   彻底完了。   拎着给阮六买的衣服首饰,还有打包的鸡腿,唐锌和阮六回了家。   下午没事,阮六问道:“能玩上次的射击游戏吗?”   唐锌想起来,应是15人的狙击游戏。   他拿出手柄,调出游戏,对阮六道:“线上有其他队友,你可以跟他们对战。”   阮六玩游戏的时候,唐锌用新修好的手机查,什么是爱情。   “爱情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确实,一点都不听话。   他现在的心脏都被油淋鸡占领了,都快孵出小油淋鸡了。   “爱情让人欣喜,又让人忧伤,它仿佛可以牵动你的神经与情绪。”   没错了,他对现在的状况感到十分忧伤。   自己养了二十年的心脏与大脑,突然就被阮六给攻占了。阮六开心,他也神经兮兮的感到开心……他又不是传感器?!   “爱情总是突如其来,它不会给你任何的预警……”   何止是突如其来,简直是晴天霹雳!   连接游戏的电视屏幕忽然闪现出特效,唐锌放下手机。   就看到游戏对手给阮六送了一捧花,还发信息道:“打得太棒了,你是新人阮六?”   阮六把对手杀的片甲不留,反而让对方提起了兴致。   不太会用游戏手柄打字的阮六笨拙的一个一个拼音输入。   后面伸过来一只大手,将阮六的游戏手柄拿了过去。   阮六转头,就看到了唐锌铁青的脸。   他硬邦邦的道:“对面中病毒了,以后记得,游戏里给你送花的,统统都是病毒!”   不好好玩游戏,瞎聊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小唐:……彻底完了。 第120章 18、游乐场   结合昨天晚上看到的短信页面和唐锌对待她的反应,阮六懵懂的琢磨出了一个答案。   “唐锌。”阮六伸出手,拽了拽旁边坐着的唐锌。   被阮六一碰,唐锌就像被火烫到了一样,猛地往旁边一躲,瞪着眼睛道:“干什么?”   “我想喝果汁。”   “不会自己拿吗?”嘴上这么说,唐锌快速的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跑进厨房给阮六拿了瓶果汁,又从冰箱里拿出了一小碗荔枝。   阮六喝果汁的功夫,唐锌连荔枝的皮都扒好了。   阮六转过头,打量唐锌的侧脸。   唐少爷保养得宜,生活精致,皮肤吹弹可破,脸上从来不见胡子茬。   唐锌把剥好的荔枝推到阮六的面前:“这个荔枝核小,别卡到嗓子。”   即使是阮六的童年时期,她也没有被很用心的呵护过。   在唐锌的身上,她感受到了妈妈般的温暖,和一个父亲应有的豁达。   唐锌还不知道,在阮六的心中,他是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就营造出了一整个和谐家庭的氛围。   但除此之外,还有些其他的东西。   与唐锌相处,阮六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放松。虽然很可能来自于唐锌家政工作人员般的关怀……更多的是,唐锌在关注着她。   从第一次见面,阮六就觉得唐锌很“干净”。   衣着精致的坐在那,说话的时候,眼睛灵动的会发光。   她不太懂得什么喜欢,爱情,因为她没有这样的概念。   但她不讨厌唐锌成为她的分配配偶。   ……   几天后,分配管理局第二次的约会如期而至。   唐锌给阮六挑了一件公主风的白蓬裙,卷卷的头发里绑上白色的发带,上方系上一个蝴蝶结。   脖子上带着一颗红玉髓的心形项链,手腕上是细细的珠串。   “等回来了,你这首饰都得还给我。”   看着漂漂亮亮的阮六,唐锌抹了把脸,嘴巴还得欠欠的补上一句。   阮六点头:“好。”   “我就是看你没有多少钱,才替你垫付的首饰钱,你不要多想。”唐锌嘴硬的说道。   去游乐园的一路上,唐锌都在从后视镜里偷偷打量阮六。   阮六全当没发现,看风景,吃零食,顺便给唐锌投喂。   等到了游乐场,看到里面的游乐设施,唐锌的脸才开始微微抽搐。   他不是生理反应强烈的恐高症,而是单纯的怕高,站在高的地方,腿会不由自主的颤抖。   游乐园里的设施,很多都会到达高处,像是摩天轮,跳楼机……   唐锌指着跳楼机对阮六道:“这个不要玩了,我这辈子都不想体验跳楼的感觉。”   阮六拿着游乐园的地图,在想要玩的设施上打勾,听到唐锌的话,她将跳楼机涂掉。   “你给我看看。”唐锌拿过阮六的地图,将墨镜拉到鼻梁上,皱着眉头看。   阮六挑选的,净是些高空作业,什么360度旋转轮,一下子飞上天空的穿越太空球,一个比一个刺激。   唐锌:“……”   他默默无语的拿起旁边放着的黑笔,在许多设施上都打了星星。   阮六好奇的探头望:“你在画什么?”   唐锌:“……不适合老年人和儿童……还有心脏承受能力差的人玩的项目。”   其实就是他不敢玩的。   唐锌的星星遍布了整个地图,他看了看剩下的游戏设施。   碰碰车,旋转木马,摇摇车。   整个就是儿童乐园的标配……   “算了!”   唐锌拿起橡皮,快速的擦掉他画的星星,将地图往阮六手里一塞,仰头道:“就按照你想玩的来。”   他豁出去了!   不就是游乐设施吗,他快三十岁的人了,还能怕这些?   阮六想玩的项目里,离的最近的是360度旋转轮。   游乐园今天招待的都是第二次约会的情侣,所以基本没有人排队。   大多数情侣选择能慢悠悠聊天的摩天轮,毕竟都是奔着谈恋爱来的,又不是为了生死急速。   在旋转轮上落座,冰凉的金属护栏缓缓下降,扣住了唐锌的肩膀。   与之一同下降的,还有唐锌的心脏……汗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立了起来。   阮六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自然感受到了他全身的僵硬。   “你害怕吗?”   “我怎么可能害怕,不要说胡话。”   唐锌双手紧紧抠着黑色休闲裤,手背上绷起青筋。   他岂止是害怕!他头皮都开始发麻了!   “嘟嘟嘟”的提示音三声响过,机器瞬间运作起来。   唐锌感觉身子一晃……然后他就大头朝下了……   唐锌后知后觉的闭紧嘴巴,强迫自己一定不能呼喊出声。   “唐锌,你还好吗?”   在机器三百六十度的颠倒下,阮六的声音连颤抖都没有。   唐锌头顶青筋鼓起,双眼上翻,挤出来两个字:“没事!”   一圈又一圈,这个游戏就像没有尽头一样来回翻滚。   怎么这么长时间还没停?   这点程度的翻转,对阮六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她反而时刻留意旁边唐锌的状况。   唐锌觉得自己就像滚筒洗衣机里的袜子,在滚筒里甩来甩去,脑浆都要搅在一起了。   过了几分钟,机器终于停了下来,肩膀上的铁扶手开始缓慢上升。   阮六站起身,唐锌还坐在座位上没动。他的发型随着不断的摇摆而变得格外飘逸,脸色煞白,一脸怀疑人生。   “阮六……扶我一把……”   唐锌左手扶着机器把手,右手握住阮六,在阮六的帮忙下,就像老人家一样站了起来。   他发誓,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玩这个劳什子360度了!   他非常不明白,这种发明出来除了折磨人,一点都没有用的游乐设施,究竟有什么价值!   期间他数次想要运用光速移动从机器上跳下去,可惜铁扶手将他锁得严严实实,哪儿都去不了。   阮六扶着唐锌,在附近的木椅上休息了一会。   唐锌用湿巾擦了擦额头,恢复了一些元气后,他佯装无碍,风淡云轻的道:“我昨天没睡好……今天才会这么晕。”   阮六点头,对他道:“不玩了,回去吧。”   再做几个项目下来,唐锌就得在游乐园躺尸……   唐锌摆手,就像个顽固的老爷子:“不,接着玩!来都来了,你把地图给我。”   唐锌查看地图上面的宣传图,其中有个图片吸引住了他的视线。   图片中,一个花朵造型的杯子,里面能够容纳下五个人坐。游玩者围成一圈落座,笑容满面的聊天,看起来优雅又愉快。   宣传语是:花仙子们的茶话会。   “这个,旋转杯子,就玩这个,我们也去买俩杯红茶!”   茶话会,一定不会太激烈。   工作人员看到两人手上的饮品,连忙说道:“不好意思,不能带饮品进入游乐设施,请谅解。”   唐锌心想,真是不懂得变通。   等真的坐进杯子里,设施开始运转之后,唐锌在心里已经骂开了。   确实是花朵造型的杯子,确实不会上下翻滚,但是……它会转圈!   十多个杯子来回转圈圈,越转越快!   见鬼的花仙子茶话会!茶都得浇脸上!   唐锌咬紧牙龈,因为忍着晕眩感,俊脸有些走形。   唐锌觉得自己仿佛被卷进了厕所的水流中,不断的旋转,没有止境。   终于,唐锌屈服了,他右手捂着额头道:“阮六,你别动,让我躺一下。”   唐锌说完,身子就一软,躺在了阮六的腿上。   桃子润肤乳的香气传来,唐锌意识到,这是阮六的香味,这润肤乳还是他买的。   下一秒,阮六感觉腿上一轻,向外面一看,发现唐锌已经运用异能转移了出去。   就像是一个喝多了的大叔,四仰八叉的倒在了游戏设施外的草地上。   工作人员可吓坏了,这怎么还飞出来了?   “先生,没事吧?!”   唐锌摆摆手:“我就是今天有点不舒服,才用异能瞬移了出来。”   工作人员听后松了口气,不是安全隐患就行,笑着道:“我想也是,您还是第一个玩旋转杯子晕倒的客人。”   唐锌:“……你们的宣传语应该改一下,不应该是花仙子的茶话会。”   要是一群人真的端着茶坐里面,还喝什么茶,就是泼水节!   工作人员感兴趣道:“您请说。”   唐锌坐起身,头晕脑胀的道:“应该是人体陀螺体验,我都要被转成饺子馅了!”   在阮六出来的时候,唐锌已经休息的差不多了,能打起精神继续“装”下去。   他拽了拽衣服,一脸无碍道:“走,继续下一个。”   阮六:“你不用再休息一会?”   唐锌:“不用,我现在精力充沛,跃跃欲试。”   工作人员:……你刚才可不是这么说的。   唐锌拿起地图,开始了极其艰难的选择,看了一圈后,他指着一个图标道:“去鬼屋吧。”   唐锌虽然怕鬼,但比起飞天遁地的游戏设施,他选择跟鬼玩。   阮六:“鬼屋是什么?”   唐锌:“就是会有人打扮成鬼的模样,突然跳出来吓唬你。不吓人,都是人装的。”   阮六长这么大,还真没被什么吓到过。   唐锌没有想到,为了让配对情侣们增加多接触的机会,今天的鬼屋员工做了特别安排。无论从特效,音乐,和服饰化妆,恐怖等级都上升了一个档次。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要去外地,我尽量抽时间码完   如果没码完,我会在评论区里请假,多谢理解 第121章 19、吃多了   刚进鬼屋,一阵阵阴风就迎面吹来。   唐锌搓了搓手臂,向上环视一圈黑压压的屋顶:“冷气开的挺足。”   往里走了一会,沿途出现了几个打着绿光的恐怖摆设。   伸出一只手的马桶,带血的脚印,眼睛会发光的齐刘海人偶。   感觉到两人的接近,齐刘海人偶犹如喝了生发液,像豆芽一样开始疯长头发。   阮六想伸出手去摸,连忙被唐锌拉住了手臂:“别乱摸,这都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了。”   唐锌咽了口唾沫,肾上腺素开始快速分泌。四周静悄悄,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都会下意识的一激灵。   阮六走的如履平地,无论黑屋子还是大晴天,对她来说没有什么不同。   走一走,阮六转过头,发现唐锌不知何时退到她身后去了,微缩肩膀,眼睛瞪得大大的,就像个贼……   阮六想了想,还是不问唐锌他是不是害怕了。   很明显,他怕的都缩了。   阮六从兜里拿出一块糖,塑料糖纸相互摩擦,发出“咔嚓咯吱”的响声。   唐锌猛地后腿一步,惊恐的看向声源:“什么东西响?”   “酸梅糖。”   阮六把糖放进嘴里,摇了摇糖纸。   唐锌惊讶道:“你在鬼屋居然还敢吃东西?万一尖叫的时候卡进喉咙就糟了,快吐出来!”   “嘎嘣嘎嘣”阮六索性把糖咬碎,全咽肚子里。   她不是很明白,这个屋子除了黑了点,冷气足了点,节约用电了些,有什么好怕的?   就算害怕,为什么要尖叫,跑不就行了吗。   论逃跑的速度,谁能超过唐锌。   唐锌扶着阮六的肩膀:“你在前面好好走,我,我替你断后。”   阮六不戳穿他,继续往前走。   刚走几步,阮六突然停下了脚步。   唐锌惊恐的瞪大眼睛往前看:“怎么了?什么出来了吗?”   他其实非常想闭上眼睛,让阮六拉着他走完下半程……但他的绅士心和男人魂作祟,不能做这么怂的事情。   阮六:“没有,他在那躺着。”   前方一米处,场景被装扮成了破旧医院的废弃科室。   沾着血的绷带,胡乱摆放的手术器皿,还有手术台上一具盖着白布的尸体。   阮六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   她讨厌这个角落,也讨厌空气中为了营造氛围而喷的消毒水。   唐锌像只蜗牛一样,从阮六的身后慢慢探出头,想要看清前面有什么。   就在这时,一直躺在手术台上的“尸体”动了。   它起床的姿势非常独特,就像没有关节的提线木偶,先是四只着地,双手双脚同时用力,腰部从手术台上顶了起来。   阮六指着卖力扮鬼的“尸体”道:“他的姿势,跟你每天练的瑜伽很像。”   唐锌:“哪儿像?我练的瑜伽可没有下腰!”   尸体:……他在表演,这对情侣的反应这么平淡吗?不应该看到他动弹,就尖叫着互相拥抱,瑟瑟发抖吗?   长时间下腰确实有点累,尸体晃了晃,准备模仿伽椰子爬下手术台。   他从白色床单里露出涂满白色油彩的脸,在青色灯光的映照下,就像死而复生的恶鬼。   双目上挑,尸体裂开红色的血盆大嘴,口腔里的牙齿提前涂上了可食用黑色染料。   “你~来~看~我~了?”他的声音又尖又细,就像掐着嗓子说话的太监,声线摇摇欲坠。   看到那张人不人鬼不鬼的脸,唐锌终于没绷住,“嗷”的一声喊了出来,下意识的攀住身边的阮六,半边腿都搭上去了……   “阮,阮六,你拉着我往,往前走!”   唐锌像鸵鸟一样弯下腰,将脸埋在阮六的脖子里,坚决不看前面涂得一脸煞白的精神小伙。   阮六安抚性的拍了拍唐锌的后背,对还在下腰的工作人员道:“你让开一点,吓到他了。”   尸体:……   半牵半抱着唐锌,阮六绕过愣住的尸体,继续往前走。   尸体停顿了几秒,觉得自己不能白领工资,得发挥一下自己的作用,打算追上去。   听到身后诡异的脚步声逐渐接近,唐锌闭着眼睛一下窜到了阮六的前面,从正面抱住阮六,道:“他是不是跟上来了!阮六,你回头看看!”   唐锌不由得在心里碎碎念,干什么这么敬业!差不多就行了!   被唐锌抱的严严实实,阮六根本没法转身,耳朵被他震得嗡嗡响。   追在身后的“尸体“紧赶慢赶追上两人,他调动了一下情绪,刚要念台词,便见阮六露出的手臂后方突然凸起了一层小包。   眨眼间的功夫,小包就破了,变化成了一排尖锐的长钉,冲着”尸体“的方向,犹如猛兽现出了獠牙。   ”不要再跟上来了。”   阮六侧过头,薄凉的瞳仁扫了一眼身后的“尸体”。   唐锌:“你跟它没法讲道理!快,我们快走!”   唐锌松开阮六,拉着她的手就往前跑,没有发现,身后的“尸体“真的停下了脚步。   “尸体”被阮六手臂后侧的一排钢钉吓出了一身冷汗。   这女生的异能也太吓人了,是不是他再往前凑一凑……“尸体”摇摇头,不能想了,还好他懂得审时度势。   唐锌不管不顾的往前跑,忽然撞上了一面软绵绵的墙。   阮六一把扶住了唐锌。   面前确实是一面墙,甚至有涂大白的痕迹。   “墙是软的?”唐锌方才被墙弹了回来,他疑惑的伸出手去摸。   软软的触感,就像厚厚的海绵垫。   上方传来声响,唐锌抬起头,就见软软的墙体中间,忽然浮现出了一张脸。   那脸生的青面獠牙,就像水中的浮尸一般,顺着软绵绵的墙面,滑了下来。   显然,这不是什么特效,这个打扮成青面獠牙的人,应是会什么异能,能把墙面变成柔软如面团般的物质。   唐锌想都没想,拉起阮六的手就开始跑。   这条路修得非常窄,左右两面都是白墙,一抹哪里都软绵绵的。越往里面跑,墙就越粘。   唐锌本能的逃跑因子发动,直接让他下意识的运用起异能。   软绵绵的墙体眼看着两人被他夹在了墙角,就要凑近去吓一吓他们,他的任务就算结束了。   谁知眼前忽然一闪,两个人就不见了。   软绵绵墙体:……人呢?   此时,五米之外的唐锌打横抱起了阮六,一边跑一边道:“不玩了!”   好好的一个鬼屋,被唐锌玩成了马拉松。   他不是在跑,就是闭着眼睛,让阮六拉着他跑……   别人需要半个小时玩一圈的鬼屋,他俩没用十分钟就结束了全程。   打横抱着阮六冲出鬼屋的一瞬间,唐锌犹如获得了重生。   唐锌掏出纸巾擦了擦脖颈上的汗液,对阮六道:“你是不是在笑话我?”   阮六喝了口水,歪头道:“你本来胆子就小,我笑什么?”   唐锌虽然不怕流血现场,但是对鬼怪什么的,害怕得不得了,所以从来不看非科学的电影。   唐锌:“……”   中午两人在游乐园内吃的快餐。   在鬼屋里运动量过大,唐锌中午多吃了一份鸡米花和薯条。   阮六为了配合唐锌的身体素质,下午尽量选择了一些不需要太多体力消耗的游乐设施。   一下午风平浪静,唐少爷又觉得自己行了。   “阮六,我们再玩个刺激的。”   唐锌又看了一遍地图,在众多游乐设施中,找到了一个看起来不算很惊险的海盗船。   他上中学的时候学校春游,曾经玩过海盗船。   古早的记忆复苏,让他对自己有了些迷之自信。   “就这个!”唐锌指着海盗船,信誓旦旦的说道。   他要来个帅气的收尾!   然而,现实再一次与他的预想背道而驰。   唐锌上初中时玩的海盗船是适合中小学生游玩的难易度,并没有上升到与地面平行的高度。   刚上船的时候,船体微微摇晃,就像婴儿的摇篮,非常舒适。   唐锌还有余裕用肩膀撞阮六。   随着船体越升越高,动荡幅度越来越大,唐锌的脸色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与他们相差一排,坐着的女生娇声道:“摇的好高啊!我都不敢睁眼啦!”   唐锌在心里附和,对,太高了,高的不正常!哪里是海盗船,快赶上宇宙飞船了。   女生身旁的男伴大笑道:“这是海盗船,不是在天鹅湖泛舟,乘风破浪当然要晃!”   唐锌:……你还挺入戏……   摇晃的船体真的犹如航行在海平面上,还是波涛汹涌、惊涛骇浪的大海!   中午多吃的鸡米花和薯条汉堡包随着滔天巨浪,从胃里一起翻涌了上来!   前方女生双手按住裙摆,嗔着嗓子喊道:“每次下降,我的心跳都要停止了!啊!!”   身旁男伴:“哈哈哈哈,我们身后是海军,前方是巨浪!丽丽,抓紧我的手,害怕了,你就掐我!我扛得住。”   唐锌:…鬼的海军,你的身后是我!   名叫丽丽的女生牵住男人的大手,反而叫得更厉害了!   “我害怕!”   “丽丽!有我在!不用怕!”   前方情侣你来我往,声音越来越大。   唐锌的胃囊一阵阵收缩,呕意越来越汹涌。   阮六:“你没事吧?”   唐锌想说没事,他按住胸口,开口道:“我…”   “丽丽,看到了吗?远方的大海!蔚蓝的大海!你闻到海风的味道了吗?清泠泠的海水拂过,好清爽!”   唐锌刚张嘴,蓄势已久的消化物瞬间如决堤的大坝,翻滚而出:“呕!”   丽丽:“我看见大海啦……唉?好像有热热的东西浇我头上了?”   唐锌:“呕!不,不好意思,呕!”   酸臭气迎面扑来,丽丽猛然意识到了这是什么。   擦也不是,不擦也不是。   丽丽崩溃的大喊:“停船!快停船!”   可惜,海盗船不是说停就能停的。   它就像贼船一样,上了就很难下去…   即使强制停止,也依然晃悠了几分钟。   伴随着丽丽的尖叫和唐锌的呕吐声,场面分外热闹。   唐锌吐的一塌糊涂,肚子里的酸水都呕出来了……   从海盗船上下来的时候,唐锌就如被海盗劳役的苦工,秽物吐了一身。向来干净整齐的打扮早就不见了踪影。   等赔偿完丽丽和海盗船的清理费,天已经快黑了。   阮六背着比她高出许多的唐锌,踩着夕阳慢慢往停车场走。   唐锌狼狈的靠着阮六,两人走着走着,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这事不许说出去。”唐锌下巴枕在阮六肩膀上,蔫蔫的说道。   金灿灿的夕阳洒在阮六的睫毛上,她勾了勾嘴角:“好。”   唐锌揪着自己衣服领子左右嗅了嗅,虽然他已经淑过口,也用水擦过衣服,但还是觉得有味道。   “真臭!”   阮六:“没事,我不嫌弃。”   唐少爷挑挑眉,想笑又忍住没笑,抿了抿嘴。   阮六:“但确实有味道,你鸡米花吃多了。”   唐少爷:“…”   作者有话要说:  在机场码文   真的腰疼   有我WB的能看到   我忙里偷闲还喝了一杯…ORZ   因为用手机码的如果格式有问题   我之后改么么哒 第122章 20、小阮六   吐得昏天暗地的唐少爷,当天回家钻进浴室里洗刷刷了一个多小时。   从浴室中出来的时候,唐锌的手指肚都泡皱了。   穿着柔软的棉T恤,唐锌缓缓的舒了口气,才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拨弄了两把吹干的头发,就听坐在沙发上的阮六道:“你要是这么害怕,应该早点告诉我。”   “谁说我害怕了?”   唐锌拿起桌上的橘子,自然无比的开始扒皮,嘴硬的道:“我那不是害怕,就是昨天没休息好。”   把剥好的橘子放进阮六的手里,唐锌问道:“你呢?玩得开心吗?”   阮六点点头。   她没去过游乐场,看什么都新鲜。   唐锌心想,他就知道这小孩肯定会开心。   余光一瞥,他看到了阮六脖颈上戴着的那两块骨头,笑容渐渐隐了下去。   “阮六,下次放假,我再带你去。”   阮六小时候不知道吃了多少苦,他怪不忍心的。   阮六摇头:“不去了,去了你还得吐。”   唐锌:“……”   把他的好意还回来!   看见唐锌拉的长长的马脸,阮六轻轻的笑了。   唐锌瞥她:“笑什么!”   阮六:“谢谢你。”   阮六的唇色很淡,扬起和煦的笑容时,就像被清风吹皱的柔软花瓣。   唐锌移开视线:“嗯。”   他轻轻按了按胸口。   太不争气了!   这心啊,明明就是他自己的,怎么就不听话呢?!   改姓阮算了!   约会后的第三天,队长王民终于抽出时间来见唐锌了。   自从报道那天之后,阮六还没来过异动队的大楼。   唐锌顺便带阮六参观了一下异动队的各个部门。   每年异动队都会有一次集训,主要是专业异能考核,团队合作,还有几个必练项目。   转了一圈之后,唐锌带阮六来到餐厅,给她点了杯喝的,还有一块蛋糕。   “你在这吃点东西,我半个小时就回来。”   唐锌来到王民办公室的时候,王民正在看报告,办公室的门敞开着,能听见外面的脚步声。   看到是唐锌,王民摆了摆手中的报告道:“我正好在看你上次处理的案子。”   唐锌想了想道:“会吸力的那个?”   王民点头,指着办公桌对面的椅子道:“把门关了,坐过来。”   王民长相周正,板寸头,脸颊有些消瘦,年约四十岁上下。   唐锌:“他交代犯罪动机了?”   王民把报告递给唐锌:“他两次报名异动队,都被刷了下去,因此对异动队不满。”   异能犯罪者中的很多人,都是由普通人突然觉醒的异能者。   就像迟来的中二病,坚信自己是世界的拯救者。立即就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起来,会凭空多出许多盲目的自信。   异动队选择队员时,心理状态稳定是首要标准,如果反社会人格成为了异动队的队员,那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像阮六这种有案底的少年犯,才会被植入微片,以防他们做出超格的行为。   唐锌扫了一眼报告。   王民:“对了,他录口供的时候还说到你了。   唐锌抬头:“我?”   王民拿起电子烟,打开办公桌旁的净化空气装置,笑着道:“他说,像你这么弱的都能进异动队,他为什么不行?”   唐锌:“……他抓我当人质的时候也说过。”   王民笑着抽了口烟,丝丝白烟从鼻孔飘了出来,被吸进空气净化装置中。   笑容渐收,王民道:“你看报告最后一页。”   唐锌闻言翻到最后一页,里面写的并不是犯罪者的事情,而是阮六的那两条残肢的分析报告。   看到上面的文字,唐锌顿了一下,逐字逐句的看起来。   王民捏了捏鼻梁,说道:“我之前跟你说过,她比较特殊。所以,上面一直想查查她的异能细胞。普通体检抽的血液根本查不出来什么,但我们又不能活体解剖……”   唐锌放下报告,抬眸道:“所以就找来她的残肢解剖。”   王民点头:“对,就是这么回事。”   唐锌:“可这份报告说她的异能细胞没什么不同,队长,我不懂,阮六特殊在哪?”   王民吸了口烟,复杂的看了他眼道:“怎么你的分配配偶就偏偏是她!对了,你们怎么样了?我前两天偶然见到你哥,听说你不是很同意啊。”   唐锌一噎,他第一次见面确实不同意来着。   王民看了一眼就明白了,摆摆手:“行了,甭说了,我也不想问。”   唐锌张了张嘴。   这事真不怪他,要怪就怪他这颗痴阮怕硬的心……   “你坐好了,别激动,她的事,一句两句说不清楚。”   王民打开办公桌下的抽屉,拿出了两个文件夹扔给唐锌。   “你一边看,我一边跟你说。”   “她的异能细胞确实跟你们没什么不同,都是基本变异,但是。”   王民咂咂嘴说道:“她的异能细胞无法复制,简单的说,无限再生的异能无法复制。”   唐锌皱眉:“为什么?异能细胞不是都可以复制吗?”   当代的克隆技术发达,别说一个人,就是一个人的异能都能原封不动的复制过来。   王民:“原本是想复制她的再生细胞,看能不能用于医学方面。异动队的死伤人数每年都不少,若是能运用她的细胞,好好开发的话,能救回不少队员。”   唐锌:“之前不是还有能够微幅度再生的异能者吗?那些呢?”   王民:“那些异能者的细胞可以复制,但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况且他们普遍都是单向异能,无法参与战斗。而阮六不同,她有杀伤力很强的躯体变形,还可以迅速再生。”   唐锌皱眉:“那为什么她的细胞不可以复制?她有什么病?”   王民点了点资料:“都在里面写着,你看吧……阮六,她的第二异能,可以说是天生的,却又不是天生的。”   唐锌:“什么意思?”   王民:“你还记得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活体实验吗?”   唐锌当年还是个学生,吃喝不愁的唐少爷只是看了眼新闻,就抛在了脑后。   “姓元的那个博士?叫元呈?后来好像非正常死亡。”   王民:“嗯,就是他,他是阮六的父亲。”   唐锌瞳仁微闪。   他有猜想过阮六的童年,以及她的犯罪动机。   最有可能的是异能突然觉醒下的失手。   越是厉害的异能,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就会越高。   或者是她的父亲对她的母亲和她造成了某些伤害,她才会单纯的使用异能杀死对方。   再或者,她的父亲有可能是个激进科学者,尤其在自己女儿身负稀有异能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不计后果的事情。   因为阮六很讨厌消毒水的味道,唐锌用消毒纸巾给她擦手时,她都会下意识的往后躲。   王民叹口气接着道:“要说起来,这个孩子也挺可怜。她的母亲,或者说生她的母体,也是元呈的实验体,叫做阮初。”   “元呈的异能也是躯体变化,但他的变化幅度很小,只能变出巴掌大的手术刀,再加上他后来从医,想要将异能变强的念头便越来越膨胀。”   “他当时着手的实验是异能克隆,没错,他克隆出了会微弱再生技能的阮初。”   阮初是元呈按照自己喜欢的模样来克隆的假人,她就像一个懵懂的孩童,被塞满了元呈畸形的欲望。   王民呼出口烟:“然后,他就有了一个疯狂的猜想,他想要一个既会躯体变形,又能再生的孩子,可是克隆的人类,在那时并没有办法生孩子。”   唐锌听得后背一紧:“他,给她换了活体子宫?”   王民:“其实就是体外合成了他与阮初‘本体’的种子,又放进了阮初的体中。”   “三年后,阮六诞生了。”   唐锌:“花了三年?”   王民:“这三年间,四个种子被移植到了阮初的体内,但都没有存活,阮六是唯一幸存下来的那一颗。”   王民认真的看着唐锌道:“若是我,我会想成为死掉的那个,而不是阮六。”   元呈没有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她就只是一个实验品。   阮六确实如他所想,拥有完美的躯体变形异能,但是她的第二异能并不突出。   王民接着道:“但是,元呈有一天突然间发现,阮六的身体有伤口耐受性。比如说,一开始切了她一刀,她要半个小时才会修复,但第二次切她时,她可能十分钟就好了,并且越来越快。”   一股怒气从心底升起,唐锌双目逐渐充血,道:“然后他就变本加厉?”   王民点头:“对,刚开始是小刀,后来是小锤,接下来是电钻……当年现场那些照片,我看了都不忍心。”   “后来她终于忍不住了?”   王民看了他一眼,道:“她忍住了,这才是开始。”   阮六的痛觉越来越麻木。   她从小就生活在实验室,她见到的人除了父亲,就是带着口罩的助手。   她不太会笑。   因为在幼儿生长发育的黄金期,会自觉学习大人面部表情的年龄,没有人对她笑。   有谁会对小白鼠笑吗?   没有。   她也不懂得羞耻与恐惧。   但她知道,她喜欢母亲的怀抱。   或许从一开始元呈就没把阮初当成人来看,她只是他一个成功的实验品,一个接近封神的垫脚石。   他忘了,阮初虽然是克隆人,但她有自己的情感。   她喜欢她的孩子,也喜欢她的爱人,但她没有办法违抗生而畸形的命运,因此她的眼睛里总是弥漫着浓浓的忧伤。   小时的阮六不懂,并将母亲的怀抱当成唯一的安乐窝。   “阮六就像个气球,元呈对她每一次的破坏,就像往里吹了一口气,这个气球鼓啊鼓,有一天……啪,破了。”   王民低声道:“她的再生异能不再起作用,脏器也开始快速的衰弱……就像是某种形式的反噬,之前受过的伤,一下子反扑了上来。”   照这样发展下去,阮六必死无疑。   “元呈不允许这种事情的发生,因为当时他已经与另一个机构签订了协议,要帮对方克隆出阮六这样的人形兵器。”   “那个机构后来被查封了,该进监狱的进监狱,一个都没跑。”   唐锌:“……那阮六,是怎么熬过来的?”   王民看着天花板,幽幽道:“若让她自己来说,她可能并不想活下去。元呈……他将阮初的脏器移植给了她。”   “紧接着……奇迹发生了,阮六又重新活了过来。”   “接着就是漫长的手术,一次又一次。”   “每一次,元呈都许诺,只要她乖乖的,他就会让妈妈来见她。”   唐锌哽咽了喉咙,他已经能想象到那个结局。   王民:“嗯,她并没有见到‘完整’的母亲,按后来的推算,元呈当时的精神状态并不稳定,才会带阮六去见她母亲的尸体。”   不怕疼,不会哭的阮六,看到碎片般血肉模糊的母亲。   她小心翼翼的拉起母亲的小拇指,轻轻的握了握,就像之前的每一次。   她没有想到,手指轻而易举的就被扯了下来。   元呈在她身后癫狂的大笑:“阮六,你要感谢你的母亲,她创造了你,和我共同创造了你!你是一个奇迹,你知道吗?你是真正的无限再生!”   圆圆的大眼睛望着眼前的手指,阮六呐呐的说了一句话。   元呈蹲下身,从下往上望着阮六,轻声道:“你说什么?”就像怕吓到她一样。   “我是怪物,你也是个怪物。”   母亲给她讲过王子对战怪物的故事。   吃人的怪物,就该被杀死。   第二天,元呈及助手们的尸体被发现在了实验室。   阮六将母亲断指的骨节涂上了实验室里的防腐材料。   打开头绳盒,将母亲给她梳头的皮绳连在了一起,挂在了脖子上。   ……   “就是这么回事,她可杀了不止一个人,又没有收容家庭敢领养她,就一直关满了十五年,被我们接收了。”   唐锌迟迟不说话,王民从烟雾缭绕中抬起头,便见唐锌哭的满脸泪痕,他咬着嘴唇,强忍着不出声,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王民忍不住轻笑,将纸巾丢给他,道:“我还以为你得吓的马上把她推出去。”   以唐锌的性格,太有可能因为害怕而怂了。   唐锌扯过纸巾擦了把脸:“她要是普通新人,我早就不带了!”   为了个新人,他绝对犯不上。   可这个人是阮六。   “妈的!”   他现在就想奔出去,抱紧阮六,与她抱头痛哭。   ……但阮六估计不会哭。   那他就男人一点,替她哭吧。   他想告诉阮六,你知道吗,我们俩的匹配度是九十九点九。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往后余生,唐锌会给阮六许多许多的爱。   即使她是别人口中的怪物。   也有王子会爱上怪物。   给她一个希望,带着她一起走到未来。   王民等啊等,终于忍不住道:“别哭了,大老爷们哭哭唧唧的,要哭去外面哭!”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个肥章(哦,让我叉会老腰!)   ——————————————————   这两天太忙了,明天休息一天,多谢理解 第123章 21、考虑下   乳酪蛋糕带着浓浓的奶香味,阮六吃着蛋糕,大大的眼睛盯着餐厅屏幕上的异能新闻。   餐厅里此时没有几个人,有的打着盹,有的带着无线耳机在闭目养神。   “阮六?”   听见有人叫自己,阮六放下叉子转过头。   “我是润柳,和你一起报道的,你还记得吗?”   阮六的样子与报道当天判若两人,润柳打量了片刻才敢上来搭话。   阮六今天穿着一条黑色及膝连衣裙,简洁大方。   手腕上,脖颈上,带着一串叮叮当当的饰品。   从游乐场回来的那天,阮六本来想把这些首饰还给唐锌。   但他一个大男人要这些干什么,本来就是找借口买给阮六的首饰,半推半就都给了她。   阮六从小就是没有太多行李的人,若是衣服少的话,她能都套在自己身上。   若不是有唐锌阻止她,她估计得在艳阳天穿的像是要去北极探险一样。   衣服穿不了,阮六就把小部分首饰都带在了身上,得亏她长得好看,链子和戒指叠戴也不算丑。   阮六点点头,礼貌的拉开身边的椅子,招呼润柳道:“坐。”   润柳笑眯眯的坐了过去:“你今天来干什么啊。”   阮六:“熟悉异动队的环境。”   “你自己一人来的?”   “和……”阮六想起,唐锌说过,不许告诉别人,他们俩是前分配配偶,尤其是队里人。   阮六:“和带我的前辈。”   润柳闻言点头,指着阮六的首饰,好奇的问道:“你现在兼职卖首饰吗?”   阮六:“……”   润柳眨眨右眼睛:“异动队不允许副业,你放心,我给你保密。”   阮六的话很少。   除非在舒适的环境下,才会多说几句话。   润柳是个话匣子,都不用阮六搭话,她就能源源不断的说下去。   “我现在换了一个带领前辈,跟着一个治愈小组在活动,我第一次出任务的时候太惊险了,我跟你讲……”   天然呆润柳讲的口若悬河,打算喝杯水继续说的时候,阮六转头看向了电梯口的方向。   润柳也转过头:“什么?”   肩宽腿长的唐锌今天穿的是一套修身西装,搭配墨绿色底,银色蛇形刺绣的领带,有了些长度的卷发向后拢,整个人利落又帅气。   就是眼圈有点红红的。   只见这个帅哥直线冲着阮六的方向,快步走了过来。   他的脚步坚定而迅速,带着些迫不及待与汹涌而出的情感,直接表现就是面部表情有些严肃。   润柳捂嘴小声道:“阮六,你认识他吗?他好像要来找我们吵架。”   阮六:“认识,应该不会。”   唐锌和阮六,根本就吵不起来。   离近阮六,看到她沉稳如水的眼睛,唐锌喉头轻滚,他方才想了那么多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想起他第一次见到阮六的时候,她脏兮兮的站在那儿,面对他人的打量,一脸麻木。   唐锌抿抿唇,心里很不是滋味。   “阮六,走了,回家。”   他的大手轻抚阮六的头顶,向润柳点了下头。   拿起阮六吃剩的盘子和杯子,对她道:“我去窗口还餐具,你拿好东西后过来。”   润柳八卦的眼神在两人身上飘移,唐锌走开后,她小声对阮六问道:“他是你前辈?还是分配配偶?”   她还记得上次跟阮六分别的时候,她正要去分配会场。   阮六站起身,将椅子推进桌子里,想了想道:“都是。”   润柳惊讶的轻呼了一声:“还有这么巧合的事!”   她连忙说:“你快跟上去吧,下次见。”   阮六点点头,叮叮当当的跟了上去。   唐锌已经按好了电梯,背对着阮六站着。   电梯门打开,电梯内交替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彩灯。   两人走进电梯,唐锌按下关门键和楼层数。   阮六侧过头,打量他略微红肿的眼皮,问道:“你哭了?”   唐锌右手张开,用大拇指和中指按了按眼眶:“啊。”   阮六:“怎么了?”   唐锌深吸几口气,放下右手,低头去看身边站着的阮六。   阮六歪头:“我?我惹你生气了?”   唐锌抬起左手,轻轻扯了扯阮六的耳垂。   他含糊的说道:“我刚才去找队长,听说了一些你小时候的事情。”   阮六眉头微动,没有说话。   幼时的记忆太遥远。   刚进少年院的时候,她经常会反复回想小时候的事情。   过激的情况下,还会做出想了结生命的举动。   可是她死不了。   她明明很难受,为什么就不能从难受中解脱呢?   阮六后来想明白了。   这是对她的惩罚。   从那以后,阮六整个人就变得死气沉沉。   与此相对,面对乱用异能的犯人,她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狂躁暴怒。   就算异能队给她植入了微片,但她清楚,她跟其他人不一样。   即使她暴走,微片也杀不了她。   她没有什么期待,也没有什么未来。   一天一天,只是在混日子过活,直到这个罪恶的生命自然终结。   就是在这个时候,阮六收到了一封信。   来自分配管理局。   她不懂信上的内容。   院长就解释给她听:“国家要给你分配一个配偶,就是要与你共度一生的人,你去看看,他与你是否合适。”   没有人能理解,这封信对于阮六的重要性。   阮六不曾期待什么,她没有希望,期许,甚至是想象都没有。   因为生活不曾给她这样的选择。   当她看到唐锌干干净净的坐在那,与她四目相对时,她轻轻握了握手中的号码牌。   ……   电梯逐层降落,阮六不解的望着唐锌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哭?”   她小时候的那些事,没有什么值得哭的。   就只是一群怪物们生存过的事实而已。   阮六:“你害怕了?”   确实,唐锌胆子那么小,听了会毛骨悚然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唐锌舔了舔牙龈,刚刚止住的热潮又开始往上涌。   他探下身,拉起阮六的手。   他的骨节很大,与阮六的五指相交握,扣得严丝合缝。   “阮六。”   唐锌清了清嗓子,道:“过去的事情,我们都没有办法,即使我想要填补,也无从下手。”   阮六瞳仁微闪,抬头看向唐锌的眉眼。   唐锌的眉毛又黑又浓,多余的杂毛都被他薅了下去。   “我想说,等我们第三次约会结束后,你要不要考虑,与我一起生活。”   阮六顿了一下,她微微歪头,有些不太明白:“我们现在不就住在一起吗?”   唐锌从衣服内兜掏出手帕,擦了擦眼角。   妈的,明明是他在求爱,他哭的像个新娘一样是怎么回事!   唐锌用力握了握她的手,有些紧张的道:“我的意思是,你我结成配偶的那种生活,当然,这不是强迫……虽然我也强迫不了你……你要是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我们慢慢培养,我条件还算可以,长得也……还可以,先不提匹配度,你单纯的考虑一下我这个人。”   阮六黑黝黝的眼珠盯着他的眼睛,未发一语,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唐锌想起了阮六的“高眼光”,还想起了曾经“口出狂言”的他……恨不得穿越回去,呸自己两口!   唐锌心里有点悬,眼神飘了飘道:“你可以考虑考虑,慢慢想一想,我们还有很多时间。”由于紧张,他右手甩了甩,想到什么说什么:“我厨艺一般,但看你每次都吃的挺香……我们岁数相差六岁,这是小事,不差半辈子都不算事……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考虑考虑我。”   虽然平时总说自己帅,但唐锌还真没自大到,觉得自己帅气,就能让阮六对他爱意绵绵。   相反,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唐孔雀除了三百六十度晒自己的优点之外,连高声打鸣都做不到。   甚至因为喜欢对方,反而对自己没那么有自信。   等啊等,电梯“叮”的一声响起,停车场的楼层到达。   电梯门缓缓打开,望着黑洞洞的停车场,唐锌的心也变成了黑洞洞。   他这段时间对阮六,可谓是“温柔小意”,把地板都要睡出包浆了……当然,这都是他自愿的。   可是被油淋鸡占领的心脏,还是不由自主的疼了起来,就像在榨油一样。   “唐锌。”   下了电梯,停车场的感应灯逐渐亮起,一排又一排,明亮闪烁。   唐锌没精打采的回道:“嗯?”   阮六淡道:“我没有第三异能,也不会迷惑。”   唐锌愣了一下,猛然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是他与周伟的聊天记录!   “你看到了?!什么时候看到的?”唐锌脸皮瞬间爆红,觉得先前装得跟个人似的自己,真是蠢透了!   阮六指着停车场最远处的注意标语,在唐锌看来,跟蚂蚁差不多大小。   阮六道:“我能看见最前面的字。”   唐锌:……他知道了,当天晚上阮六就看到了。   阮六歪头道:“我就想知道,油淋鸡是我?”   唐锌:“……没有,是,是。”   他闭了闭眼,混乱的大脑实在编不出什么好借口。   他认命的懊恼道:“是我嘴欠!”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 第124章 22、水晶瓶   唐锌小的时候非常喜欢顶嘴,虽然长大了也没有多少改变。   每次唐爸爸说他,他都会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   看得唐爸爸血压飙升,顺手抄起个东西,对他就是一顿物理教育。   唐锌很了解他爸,一旦他爸开始咬着牙,左右张望的找“武器”,他就撒丫子开跑!   后来他想,是不是因为他小时候跑多了,第二异能的光速转移才会觉醒。   回到现在,见阮六对他的表白没有任何表示,唐锌心里多少有点委屈。   他抿着嘴,很想问阮六,你之前不是说我比男艺人还好看吗?   再说,他这么没有魅力?   可惜,他没有什么用的自尊心不允许他说出这么掉价的话。   但没有关系,阮六还住在他家,他还有机会。   说不定哪天,随着相处的时间拉长,阮六就喜欢上他了。   唐锌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场自我安慰秀。   他整个人都有些蔫,漂亮的孔雀尾像拖把一样耷拉在了地面上,走一路,拖一路。   “啪嗒啪嗒。”   两人一前一后往车的方向走。   等能看到橙色车身的时候,阮六开口了,她轻声道:“我考虑好了,好。”   唐锌眼睛不行,但是耳朵灵。他猛地停住脚步,一个反身回马枪。   不敢置信道:“??你再说一次,什么好?”   阮六看着他,口齿清晰道:“一起生活的事情,我说好。”   阮六的很多决定,都是追随自己的内心。   她喜欢与唐锌一起生活,一直过下去也可以,虽然她不懂这算不算喜欢。   “我跟你说阮六,这事可不能开玩笑。”唐锌跨步走近,与阮六面对面站好。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激动。   几种情感交织在一起,都顶在了他的喉咙管。   他忍不住连珠炮一般说道:“你要是反悔,就是玩弄我的感情,要上升到感情道德高度的!”   说完他就后悔了,这会不会说的太沉重了?   可他是个正正经经的黄花大小伙,连交往经验都没有过。   阮六想了想,学着电影里的情节道:“那我吻你证明一下?”   他是不是就能像女主角一样闭嘴了?   唐锌诧异的看了她两眼,仿佛她说了多么了不得的话!   阮六没谈过恋爱,自然不懂得弯弯绕绕,于是道:“太快了?那再等等。”   “不用!”   唐锌从西装内兜掏出薄荷糖,快速吃了两颗,脸也红心也跳的道:“既然你有这样的要求,我也不是不能配合你,等等。”   他往手心里快速哈了两口气,嗯,味道挺正。   唐锌弯下脊背,面颊泛着薄红,戴戒指的右手食指勾了勾,道:“来,KISS。”   唐锌无疑长得非常帅气,高挺的鼻梁,饱满的嘴唇。   阮六伸出双手,捧住了这张俊脸,立即感受到了他的紧绷。   唐锌有点不好意思,眼睛左右看了看,用舌尖顶了顶嘴里的薄荷糖,发出“嘎啦嘎啦”的响声。   阮六缓缓的靠近,唐锌的心脏仿佛变成了一面大鼓,十几只油淋鸡在上面欢快的跳着踢踏舞。   “噗通噗通。”   阮六回想了一下电视剧中的情节,学着霸总壁咚的精髓,猛地亲了下去,大有把唐锌鼻梁撞塌的气势。   双唇相触,唐锌本能的想化被动为主动,掌握亲亲的节奏。   他双臂不老实的上举,想要环住阮六的腰时,阮六突然松开了手,嘴唇也随之一触即分。   就像肥美的羊腿肉已经蘸好了佐料,唐锌刚咬下去,还没用味蕾去感受,梦就醒了。   唐锌干巴巴的收回胳膊,吧唧吧唧嘴:“这,这就完了?”   阮六:“你每次只让我看到这。”   唐锌:……   为了保护阮六不被剧中亲密戏荼毒,每次看到相关剧情,唐锌都会火速快进。   导致阮六只学到了霸总的“强制爱”前半段,后半段的唇舌之争是一帧都没看到,自然也就不会了。   快进结束后,男女主角通常会随着应景的背景音乐,慢慢放开互相揪着的脖领子,女主也会变得很安静,叭叭个不停的小嘴瞬间转为静音模式。   就像现在,唐锌也安静了。   阮六不知道,唐锌是无语的安静。   在接吻这件事上,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唐锌沉默了两秒,决定回家再与阮六探讨。   坐进车中,唐锌给阮六系上安全带,状似无意的说道:“阮六,我们回去之后,再试试?”   阮六:“试什么?”   唐锌想看她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阮六双目纯净如水,什么都没有。   两人凑得有些近,唐锌又不由自主的看了看阮六的嘴唇。   阮六很上道,低头就啾了唐锌一口。   唐锌被啾的老脸一红:“干,干什么。”   阮六指着他脸:“你脸上写着,想让我亲你。”   “写,写着?什么字体写的?”唐锌摸了摸脸,微红的双颊有些热,阮六突然的啾啾,杀伤力还挺大。   唐锌犹疑道:“我脸上,还写什么了?”   他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写在脸上了?   阮六歪了歪头,对他开玩笑道:“你脸不大,写不了多少字。”   唐锌清了清嗓子,启动汽车,说道:“我开车的时候,你不能突然亲我……我会分心。”   阮六:“好。”   唐锌顿了顿,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等红灯的时候,也不是不行。”   口是心非的唐少爷每到一个红灯,便会吃两颗薄荷糖,看一眼阮六。   阮六吃着车里的水果糖,车载电视调到儿童频道,跟着里面的老师学用糖纸折兔子。   吃了一肚子薄荷糖的唐少爷,说话都冒凉风。   阮六好奇的道:“那么好吃吗,你都吃一盒了。”   唐锌:“哪有一盒……也就吃了四分之三。”   阮六:“我想尝尝。”   唐锌很想说,我嘴里就有,我们亲亲一个?   憋啊憋,想啊想,唐少爷把薄荷糖递了出去……   妈的,太没出息了!   唐锌从后视镜中看到,阮六正在打开薄荷糖的糖盒。   脖颈上挂着几条项链,最里面的皮筋项链贴身放在衣服里。   唐锌看了眼地图,打方向盘向左,驶入商业区。   “我去买点东西,你去对面饮品店买两杯果汁。”唐锌在停车位上停好车,对阮六说道。   饮品是凉的,杯子外面挂了一层细密的水珠。阮六用纸巾裹在外面,上车等唐锌。   过了二十分钟,唐锌提着一个白色的小纸袋回来了。   从纸袋里掏出一个盒子,拆开表面的包装,里面是一个用水晶做的小瓶子,瓶子上连着一条铂金项链。   “把你母亲的手指骨给我。”   阮六停了一下,将脖子上的皮筋解了下来。   “把骨头放进密闭空间会更好,还不容易被剐蹭到。”   唐锌先是心怀敬畏的向着手指骨拜了拜,才取出车内的工具盒,拿出小镊子,将两块骨头小心翼翼的放进了水晶瓶中。   将瓶塞盖紧,唐锌将它递给阮六:“这样就好多了。”   阮六轻轻抚摸水晶瓶,能清楚看到里面的骨头。   “谢谢。”   “客气什么。”   他早就想给她买一个装骨头用的容器了。   用皮筋穿两块骨头,他看不过去。   “转过去,我给你戴上。”   阮六握着瓶身,透过车窗玻璃的反光,看身后的唐锌。   唐锌专注的系着项链。   阮六脖颈上的链子更多了,她看起来不像卖珠宝的了,而像迪拜来的富婆。唐锌:“……阮六,你下次不要戴这么多项链,会打结……再说,不沉吗?”   他光是看着,肩颈都开始泛酸了。   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就跟古代的狱卒一样……   昏暗的地下室内,董新穿着白大褂,坐在电脑前编辑着信息。   董新今年四十出头,是一个研究异能细胞重组的学者,十五年前,他还是学生的时候,有幸听过两次元呈的演讲。   元呈当时讲的正是“创造无限再生的可能性”。   董新深深的迷上了这个课题,并以此为动力,想要进元呈的研究小组。   可后来元呈却离奇死亡了,与之一同消失的,还有元呈研究小组的助手们和资料。   董新的直觉告诉他,元呈的死亡,可能并不是一场简单的意外。   花了整整十多年的时间,董新机缘巧合找到了线索。   当他看到元呈女儿,也就是阮六的资料时,他简直欣喜若狂。   没有想到,元呈他竟然成功了!   若是能将阮六无限再生的秘密解开,董新可以预见,他的下半辈子,一定会名利双收。   多方打听,董新知道阮六进了异动队。   之前跟她一起上新闻报道的人,名字叫做唐锌,是一个治愈系异能者。   董新没有信心能够正面与阮六对抗。   某种程度上来说,除非阮六自愿,否则她没有弱点。   所以他动了动自己的小脑袋瓜,决定要收买阮六身边的人,从而达到目的。   最能诱惑人的东西是什么?   金钱。   于是,他用经过处理的号码,给唐锌发了一条信息。   ……   此时,唐锌刚给阮六戴好水晶瓶项链。   两人之间的气氛正好,唐锌低头就能吻到阮六的额头。   唐锌咽了口唾沫,正要低下头,就听手机信息提示音响了起来。   唐锌:……   他深吸一口气,面色不善的点开手机屏幕。   看完了信息内容,嘟囔道:“什么玩意!”   阮六:“怎么了?”   唐锌把手机递给她看:“你看好了,凡是这种内容,还显示未知来电号码的,都是骗子!”   短信内容是:你想一夜暴富,荣华富贵一辈子吗?等你联系我。   “耽误事!”   好好的气氛,都被这个消息搅没了!   另一方面,董新等啊等,从白天等到了晚上。   唐锌都没打电话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 第125章 23、集训日   加入异动队的第三个月,阮六迎来了异动队一年一度的集训。   集训为一周,将全体异动队队员分成三批,每批分成十二组,每组为五人。   唐锌与阮六恰巧分到了一批,但是不同组。   这几天都要在异动队过夜,每人一个房间,吃饭也都是在餐厅,两人的交集时间并不多。   很巧的是,阮六同组的异动队队员里还真的有一个熟人。   前两次出任务时认识的周队员。   见到阮六,周队员熟稔的走了过来,笑着道:“阮队员!你也在这组?”   阮六穿着异动队统一发放的着装,白色宽松T恤,黑色防水材料的裤子,头戴一顶黑色鸭舌帽。   阮六闻声抬头,冲他点了点头。   大家都在训练场等候集合,最前面立了十二个牌子,是十二个队伍的代号。   “阮队员是第一次参加集训?”   阮六:“是。”   周队员道:“我参加四次了,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周队员生得浓眉大眼,一脸正气。   阮六:“谢谢。”   “咕噜噜。”周队员的肚子突然响了起来。   他揉了揉肚子,笑道:“来太急了,还没吃饭。”   阮六褪下唐锌给她准备的双肩包,拉下拉链,里面装着满满一包零食。   焦糖蛋酥,巧克力泡芙,芝士球,应有尽有。   她这准备不像是来训练,倒像是来春游的。   “你怎么带了这么多吃的?”周队员惊讶的问道。   阮六:“唐锌怕我吃不饱。”   她平时在家,除了一日三餐,嘴巴也基本不停,总能嚼点东西。   周队员感叹道:“唐队员真是个好前辈!”   他带新人的时候,从来没有如此细心过。   这些零食都是唐锌买给她的,阮六不想送人,她从里面挑了两块买零食送的试吃小面包,递给周队员。   周队员:“我可以吃?”   阮六看了眼时间:“嗯,你已经没有时间去便利店了。”   阮六眼睛大大的,长长的睫毛微翘,就像漫不经心的猫咪。   周队员有些不好意思的拿过面包:“我下次还给你。”   阮六:“不用,我吃了一个了,不好吃。”   周队员:“……”   撕开包装,周队员刚咬了一口,就感觉有人看他。   他叼着面包回头,就看到了即使穿着统一服装,也还是能穿出时尚感的唐锌,正板着脸站在远处。   唐锌这两天刚去剪过头,两边剃的短短的,上面的卷发稍微剪短,左右三七分,比原来的发型显得更有阳刚之气。   由于异能队对首饰与打扮没有太严格的要求,他双耳带着小尺寸的纯银宽版圆环,脖颈上带着一条白金蛇骨链。   双手插兜,带着黑色墨镜,面色不善。   周队员疑惑的歪歪头,还摆摆手,对远处的唐锌打了个招呼。   唐锌仿佛根本没看见他,直接扭过了头。   周队员以为他没看见,便不再摆手,转头跟阮六说起话来。   无非就是,你最近参加什么任务啦,快要转正了吗,之类的问题。   他们异动队里的女生本来就少,周队员毕业之后一心扑在工作上,没什么机会与女孩子接触。   阮六不喜欢说话,但她很擅长聆听。   周队员越说越起劲,过了几分钟,他又感受到了从后背传来的目光。   他敏锐的转过头,可并没有发现有谁在看他。   只是方才带着墨镜的唐锌不知何时将太阳眼镜戴到了头顶上,低头摆弄着手机。   周队员环视一圈,转过头继续跟阮六说话。   这厢,见周队员转了过去,唐锌调出手机程序,镜头对准周队员的后脑勺。   跟他分到一组,会发电的陈伟好奇的问道:“你在拍什么?”   唐锌皱着眉头说道:“这是一款读唇语软件,能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陈伟不解的看着手机屏幕:“你拍的是他后脑,又不是嘴唇动作,这还能透视?”   唐锌:“你给我打掩护,我往旁边窜一窜,能拍到他侧脸。”   陈伟:“你拍他干什么?你认识他?”   唐锌没说话,等走了两步,陈伟看到周队员遮挡到的阮六时,才明白唐锌为什么拍他。   陈伟脑筋转了转,惊讶道:“你前些日子说的人,那个分配配偶是她?”   今时不同往日,唐锌根本没想藏着掖着,便道:“啊,怎么了?”   陈伟仔细打量了两眼阮六,比起第一次见面,简直判若两人。   唐锌晃了晃手机,不满道:“这个读唇语软件怎么一点也不好用?”   扫描侧脸的唇语,软件翻译出来的结果就是“啊啊哦哦哈哈”等等意思不明的拟声词。   陈伟:“你想听,过去搭话不就行了?”   用得着跟间谍似的遮遮掩掩?   唐锌瞥了他一眼,道:“那显得多没有身价,好像挺在意似的。”   陈伟:“你确实不是‘挺在意’,是‘在意的不得了’。”   唐锌:“……”   周队员正在和阮六说到两人的异能,他感慨道:“与你的异能比起来,我的巨力太普通了。”   阮六看了他一眼,说道:“异能不分上下。”   阮六想了想,给他举例子道:“如果遇到事件,有普通人被压在石板下需要救助时,你的异能比我要有用。”   周队员被说的一愣,随即不好意思的笑了,周正的脸庞上泛着中暑般的红晕,看得远处的唐锌牙根痒痒。   唐锌虽然看不清周队员说的话,但是能看到阮六的脸。   唇语软件将阮六的唇语翻译个八九不离十。   唐锌咬着下嘴唇碎碎念:“救治伤员,我这种治愈系不是更有用吗?怎么不见她夸我?”   陈伟一脸受不了的表情道:“……你是在吃醋吗?”   简直就像小学生一样,好像在说,她为什么跟他玩,不和我玩……   唐锌:“什么?”   陈伟:“你,是在吃醋吗?”   唐锌先是紧了紧自己皱着的眉头,好像不太理解陈伟话中的意思。   随即他的眉头一展,双眼微微睁大。   他是在吃醋吗?   他整理了一下此时内心的心理感受。   焦急,拧巴,气愤,还有点委屈。   唐锌忽然就意识到,他确实在吃醋。   唐锌:“我吃醋是正常的,她是我配偶。”   他说的理直气壮,仿佛两个人已经领证了一般。   陈伟:“哦,还没结婚吧,那就不算。”   唐锌据理力争:“我俩是参加过分配会的,现在处于半同居。”   陈伟:“那是老王让你带新人,再说,配偶结婚也有离婚的。对了,咱们队里好像没有人知道你的分配配偶是她。”   唐锌:……是他拜托队长不要说的。   他现在非常后悔。   果然,早早立下的旗,终究得自己腆着脸拔了。   训练场内喇叭声响起,众人抬头向前方的台子上望去,王民带着十二个集训教练走上了台子。   先是例行讲话,随后每位教练带着自己的五个队员去不同的训练场。   十二个组之间,只有中午吃饭,才能在餐厅相遇。   阮六组的专业异能技术都很过硬,所以上午训练结束的非常快,等唐锌的小组来餐厅的时候,阮六组已经吃上了。   周队员为人热心,组里又只有阮六一个女孩,虽然比他们四个男人加起来都要厉害,但周队员还是细心的帮她端来了一碗汤。   唐锌刚进餐厅,就看到了周队员的暖男行为。   唐锌脚步一顿,很想冲过去把汤夺下来自己一口闷了!   秉承着眼不见心不烦的宗旨,点完菜,唐锌对陈伟道:“你去那边坐。”他要背对着阮六这桌,要不然他得脑溢血。唐锌一上午没看见阮六,即使两人相隔了好几排桌子,唐锌也还是能感觉到她的存在。   服务生端上来饭菜,唐锌突然道:“陈伟。”   陈伟刚吃一口白米饭:“嗯?”   唐锌:“咱俩换位子。”   陈伟:……说要坐那的是你,现在要换位置的还是你……   两人迅速换了个座位,唐锌一抬头,就对上的阮六的视线。   大大的黑瞳仁,看得唐锌心一下就软了。   紧接着,周队员拿起了旁边的卤蛋,问阮六要不要吃。   阮六哪里知道唐锌肚子里的弯弯绕绕,毫不介意的拿过卤蛋,塞进了嘴里。   唐锌:……   “你说她是不是故意的?”唐锌问对面的陈伟。   陈伟正在大口吃菜:“什么故意的?”   唐锌筷子指着阮六的方向:“那个女人,就是姓阮的,特别招人喜欢那个。”   陈伟:“……你不能直接说阮六吗?”   唐锌左右看了看,小声道:“你看她,她是不是故意让我吃醋?”   陈伟转过头,阮六腮帮子鼓鼓的,吃的正香。   陈伟:“……我觉得,她应该不是故意的。”   唐锌:“你不了解她,她就是故意跟那个傻大个互动,在惹我生气。”   陈伟:“傻大个?”   唐锌:“就她旁边坐着的那个,像民国剧里拉黄包车,扛大包的那个。”   陈伟:“……”   唐锌越看越气闷,“啪”的把筷子一放,站了起来。   陈伟差点呛到:“你干什么?别冲动。”   唐锌就像没听见一样,直线向着阮六的餐桌走了过去。   阮六见他过来,自觉加速,把碗里的米饭吃光。   桌边忽然笼罩上了一个高大的阴影,周队员等人抬头,就看到了面色不虞的唐锌。   阮六拿起一旁的背包,道:“我吃完了。”   来的路上,唐锌本来一肚子火,但一对上阮六的眼神……   唐锌清了清嗓子,“嗯”了一声说道:“走,我带你去吃甜点。”还细心的接过了阮六的背包。   本来有些紧张,怕唐锌冲过去吵架的陈伟愣在原地。   就如一只怒气四溢,引颈高嚎,恨不得啄掉别人一块皮肉的大孔雀。   在别人以为他要发飙之时。   他突然火气尽消,还特别怂的张开了尾翼,弯下修长的脖颈,仿佛在问:你要不要,摸摸我?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 第126章 24、小迟钝   给陈伟打了个手势,唐锌带着阮六出了餐厅,去了隔壁的饮品店。   吃甜点只是个借口,他就是想和阮六两个人单独呆一会。   唐锌:“一杯黑咖啡,一杯芒果奶昔。”   阮六问:“甜点呢?”   唐锌无语的看向她。   他很想问,你真是为了吃甜点才跟我出来的?   几秒钟后,唐锌还是放弃了,因为他不想“自取其辱”。   点好之后,两人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能看到外面的风景。   “上午训练累吗?”唐锌问道。   阮六摇头:“不累。”   专业异能训练,就是对每个人异能的考核。   异能随着反复的使用与历练,可以达到稳步增长,反之,长期不用的话,它也会一点点的退步。   为了防止队员们松懈,异能队才会每年一次集训。   集训的结果关系到涨工资和奖金,因此没有人会怠慢。   饮品和甜点被送上桌,阮六叉下一块蛋糕,举到了唐锌的嘴边。   唐锌左右看了看。   阮六想起唐锌的话,问道:“被人看见不好?”   唐锌:“不是,是店里人不够多。”   他现在的想法与之前一百八十度转变,恨不得让所有人看见阮六喂他吃蛋糕。   灵光一现,唐锌道:“阮六,你明天跟我一起吃饭。”   说完,低头把叉子上的蛋糕吃了。   他要让周队员看看,他和阮六的关系是多么的特殊。   动嘴说显得太流于表面,关键是得让别人亲眼所见。   阮六咽下蛋糕道:“集训教练说,最后一天有团队合作测试,所以尽可能与团队共同行动。”   唐锌当然懂得这个道理,可一想到阮六要和那个大傻个子一起呆五天,他就浑身不舒服。   是的,他虽然不想承认,但他就是一个小心眼的男人。   唐锌忍不住道:“那你就不想我吗?”   恋爱中的男女,不都是恨不得每一分每一秒都能看见对方的吗?阮六看见他,好像还没看见甜点兴奋!   说完唐锌就后悔了,连忙补充道:“我是说,你就不想陪我一起吃饭吗?”   阮六盯着他,想了想问道:“你想我?”   唐锌一噎。   说不想吧,那是不可能的。   从跟阮六分开,他就开始想。   她一个人会不会出状况,别人看到她的异能会不会疏远她,组员之间会不会有摩擦?……他简直操碎了心。   在餐厅看到她,他不由自主地想多看她两眼,现在她坐在对面,他自然想抱抱她。   说想吧,又有点太主动,一个大男人,儿女情长的,十分丢面子。   阮六本来就天不怕地不怕,万一知道他想她,更肆无忌惮了。   想是这么想,说的时候,唐锌还是忍不住小声嘟囔道:“……能不想吗?”   他掏心掏肺,表白来的女孩,怎么可能不想。   桌子底下,阮六的脚趾在鞋子里蜷了蜷。   “我吃完饭就去找你。”   唐锌诧异道:“哪?来我房间?”   每个人的房间都是单独一间,唐锌的楼层在阮六的下一层。   阮六点头:“我去你房里睡。”   唐锌立马结巴道:“我,我房里睡?”   阮六:“我的房间是双人房,有两张床,你的不是吗?”   唐锌:“我的也是。”   阮六:“我们一人睡一张。”   唐锌猛灌一口咖啡,点头道:“行。”   他看十分行!   虽说是分床睡,但唐锌的脑袋里早就开始浮想联翩。   在家里,阮六一直都睡在他的卧室。   他有时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有时睡在地上,全看当天的情况。   吃完点心,喝完饮品,时间也差不多了。   结完账,两人往训练场走。   唐锌犹豫了半晌,还是忍不住提点道:“阮六,你要时刻注意,你是有分配配偶的人。”   阮六点头:“我知道,怎么了?”   看阮六一脸茫然,唐锌右手食指轻点她的鼻尖,说道:“保持与他人的距离,距离,懂?”   阮六似懂非懂,秉承着不懂就问的原则,她问道:“不懂,具体几米?”   唐锌:“……”   他无语中,带着点小庆幸。   像阮六这么迟钝的人,要不是他直说,估计她这辈子都体会不了。   也不用担心别人对她有什么想法,因为阮六根本领会不到。   唐锌:“没事,你看着来就行。”   他想了想,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让你保持距离吗?”   阮六诚实的摇头。   唐锌:“……不重要,有空我再跟你慢慢说,你先去训练。”   下午的训练结束,唐锌婉拒了队友的邀约,说要回房间吃。   与组员们告别后,他给阮六发了条信息:“哪儿呢?”   阮六刚吃完饭,回复:“在餐厅喝免费果汁。”   唐锌笑了,回复道:“你帮我点份外卖,我在房间等你。”   跟阮六发完信息,唐锌冲进浴室,快速冲了个澡。   涂完护肤品,将头发吹到半湿半干的程度,喷了点男士香水。   香气浓郁,经久不散。   感觉自己忘了点什么,他想了想:“对了,薄荷糖。”   太刺激的他不敢想,但亲亲应该还是可以的。   想着一会自己吃完饭,要是立即去刷牙,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所以还是准备好薄荷糖为上策。   穿上白色衬衫款睡衣,左胸印着一朵复古的大红色玫瑰花,搭配同款的宽松睡裤,唐锌在镜子前弄了弄自己的刘海。   嗯,还可以,不能说大帅四方,迷住一只小阮六应该没问题了。   唐锌有点激动,他用力搓手心,拍了拍脸。   这么紧张干什么,他又不是什么青少年!   漂浮膨胀的自信,在门铃声响起的瞬间,像蒲公英一样凌乱了。   唐锌右手用力按胸口,心脏嘭嗵嘭嗵狂跳。   仿佛心脏里有一万多只小唐锌,在兴奋的叫着:阮六来了!阮六来了!   唐锌正了正衣领,打开房门。   阮六左手提着外卖和饮品,右手拿着自己的换洗衣服站在门外。   她仰着头,小幅度的泛起微笑。   做好了心理准备的唐锌被一击即中,忍不住在心里叹道,真可爱。   “你,你笑什么?”   阮六:“你第一次给我开门,有点新鲜。”   两人平时回家,都是一同进家门,没有唐锌给阮六开门的机会。   唐锌让开半个身子:“进来。”   他顺手接过阮六手中的东西。   阮六在房间里看了一圈,总体格局跟她的房间一样。   她抽了抽鼻子:“好香。”   唐锌绝口不提自己涂香水的事情,佯装不知道:“是吗?沐浴露吧。你想睡哪?靠门还是靠窗?”   阮六:“都行。”   唐锌心想:那跟我一起睡行不行?   唐锌:“你挑,我随便。”   阮六最后挑了靠窗的位置,她脱下鞋子,道:“我去洗澡。”   她下午出了一身汗,还沾了餐厅的油烟味。   唐锌:“嗯,啊,去吧,里面有我的洗漱用品,你随便用。”   唐锌强迫自己不要注意浴室里的流水声,打开电视放声音,一边吃外卖。   他的饮食习惯很健康,阮六给他点的也是蔬菜居多。   手机铃声响起,唐锌拿过看了一眼。   看到内容他不禁皱眉,他手机的防火墙很好,但最近总能钻进来骗子信息。   前些日子有骗子问他想不想一夜暴富,今天这个更有意思。   短信内容是“我想和你谈一个三百万的生意,有兴趣给我回信息。”   “有毛病。”   唐锌低声念叨了一句,把信息删除,又加了一道防火墙,禁止陌生号码的短信。   唐锌吃完饭,把餐盒收拾好放进阳台的垃圾桶。   听浴室里的水声渐小,唐锌眼睛盯着浴室门,连忙拿过纯净水喝了一口,漱干净嘴里的残渣,快速塞了两颗薄荷糖。   刚放下薄荷糖,身后浴室门传来打开的声音。   唐锌缓了两下呼吸,才慢慢转过身。   阮六上半身穿着绿色“發”字睡衣,搭配绿色睡裤,就像用萝卜刻的麻将。   唐锌:“……”   什么男女共处一室,什么旖旎的气氛,一瞬间灰飞烟灭。   阮六吹得干爽的自来卷有些蓬松,白皙的皮肤被热水冲的泛红,犹如蒸气四溢的点心。   唐锌也不想那些有的没的了,倒了杯水给她:“补充点水分。”   阮六咕咚咕咚喝了一杯。   唐锌:“擦香香了吗?”   阮六摇摇头,乖乖去涂香香。   小脸涂得锃亮,才坐到床边。   电视里播放的是一部有些年头的电影,故事叙述的普普通通,没什么亮点,唐锌原来就看过。   但他却看得非常专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电视屏幕,仿佛是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影片。   阮六见他看得认真,便也看了起来。   她看过的电影屈指可数,因此每部老电影对于她来说,都是新的影片。   她没发现,看似专注的唐锌,其实一直用余光打量着她。   唐锌看眼时间,已经九点多了,阮六逐渐有沉迷电影的意思。   这怎么行?   他俩好歹是恋人,至少得啾啾一下啊。   想归想,唐锌知道,以阮六迟钝的神经,这部电影演完了,她都不会主动。   行吧,做男人就得勇敢点。   唐锌从床边的沙发上起身,阮六听到动静,望了过去。   唐锌动作一顿,还是涨红了脸,凑了过去,大咧咧的坐到了阮六的旁边。   阮六面色如常的转头去看他。   唐锌不自在的捋了把头发:“怎么,你这床不让坐?这个屋子都是我的。”   阮六盯着他的脸,看得唐锌心头小鹿疯跳,故作镇定道:“干嘛看我?”   阮六:“你想亲我?”   一个阮式直球,打得唐锌措手不及。   阮六的左手,与唐锌的腿部不到十厘米的距离,唐锌感觉,自己的大腿外侧似乎感受到了无形的吸力,变得麻酥酥的。   唐锌梗着脖子问道:“不行吗?”   阮六翻身就凑了过来,黑瞳仁牢牢锁住他的双眼,一点不害羞的道:“行。”   她喜欢唐锌的亲亲,很绅士,很温柔。   仿佛她不是什么人形兵器,而是一个被珍视的娃娃。   唐锌闻言,大手温柔的托住她的后脑,低头吻了上去。   不同于两人上次的“碰碰”,高大的唐锌将阮六抱上膝头,含糊的对阮六道:“不许咬我舌头。”   阮六睁着一双大眼睛:“嗯。”   唐锌:“……闭上眼睛!”   被她盯着,他总会手忙脚乱。   作者有话要说:  唐锌:她一点都不娇羞,更不懂得气氛!   作者:你就说你喜不喜欢吧   唐锌:…… 第127章 25、你无情   阮六坐在唐锌的膝头,砸吧砸吧嘴。   两人头顶相靠,唐锌用鼻尖蹭了蹭她,小声道:“再亲一个?”   趁着他薄荷糖的味道还没消散。   这次换阮六,双手环住他的脖颈,来了个仰脖啾。   房间电视里还在播放电影,外国演员说着流畅的台词,就像一首舒缓的催眠曲。   唐锌轻吻阮六的鼻尖,脸蛋。   阮六的脸蛋软软的,一按便会弹回来,仿佛在往唐锌的嘴边扑一样,引着他连亲了好几口。   唐锌把她往怀里圈了圈,就像抱着一个大娃娃,时不时低头亲亲她的脸蛋。   阮六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唐锌连忙啾住,亲了下道:“你先别说话。”   前车之鉴,阮六每次说话都会破坏气氛,严重煞风景。   唐锌觉得自己被阮六下蛊了,三百六十度,怎么看都好看,越亲越喜欢。   好不容易“住嘴”,唐锌用高挺的鼻梁抵住她的脸蛋,微垂眼帘,温柔的凝望着她的眼睛,用鼻音道:“你刚才想说什么?”   阮六舒适的靠在唐锌的手臂里,说:“我想喝水。”   啾来啾去,阮六有点渴了。   唐锌:“嗯,我去帮你拿。”   阮六:“不用。”   说着,阮六的手臂拉长,左手变成了一个娃娃机里铁夹子一样的东西,轻松夹住水瓶,又缩短手臂,抓了过来。   阮六突然这么一伸缩,让唐锌从旖旎的气氛里清醒了大半。   阮六仰脖喝了一口,问唐锌喝不喝。   唐锌意有所指道:“你喂我。”   唐锌双眼露出期待,嘴巴也非常配合的噘了噘。   等待他的不是甜蜜蜜的啾啾喝水,而是阮六把水瓶怼到了他微噘的嘴唇上:“喝吧。”   唐锌:“……”   他就知道,不能跟阮六说什么隐喻,必须得直白的告诉她,他想要什么!   唐锌喝了一口水后,把水瓶推开,道:“下次我再让你喂我,你就自己喝一口,再喂我嘴里。”   为什么,他非得说这么难为情的话!好像他是什么大色狼一样!   阮六疑惑的问道:“不脏吗?会有口水。”   “那是情调,懂吗,情调!亲亲也不有口水吗!”   阮六似懂非懂的点头。   唐锌:“嗯,喂我。”   阮六嘴巴看着小,内容量可一点都不小,一个卤蛋吞嘴里都轻松的容积。   她猛灌了一口水,便像水龙头一样,给唐锌灌水。   唐锌:……她怎么一口能喝这么多!   别说什么甜蜜了,唐锌差点喷出水来。   一口喂完,阮六:“还要吗?”   唐锌连忙摆手:“不用了。”   再喝两口,他肯定会起夜。   电视里播放的电影已经结束,开始播放浪漫的片尾曲。   唐锌看了眼时间,已经十一点了。   从阮六过来,这一个多小时仿佛一眨眼就过去了。   唐锌:“睡觉?”   阮六点头:“好。”   她从唐锌的膝头下来,怀中的温度骤然流逝,唐锌下意识的伸手拉住她。   阮六:“怎么了?”   唐锌握了握手心,道:“一,一起睡?就是单纯的睡觉。”   他发誓,他真的没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就是想搂着阮六睡一觉。   阮六没有丝毫迟疑,道:“好。”   虽说是双人房,每张床的尺寸都不小。   唐锌一听,立即把阮六搂了回来,被子一扯,往两人头上一盖,就钻进了被窝。   黑漆漆的被子里,除了心跳和呼吸,什么都看不到。   两个灵魂相互吸引,两人相握的双手仿佛生出了许多无形的丝线,将两人紧紧的连接在了一起。   只凭气味与触感去找寻对方。   没有了光亮,唐锌的占有欲被黑暗所放大,没有什么不好意思,他紧紧抱住阮六,温柔的亲吻她。   临睡前,唐锌才爬起来去刷牙。   阮六喝了果汁,也要清理一番牙齿才能睡。   唐锌伸开双臂,阮六正面抱住他。   唐锌虽然没有什么武力值,但日常健身,身材也算挺拔,抱着阮六走进浴室还是绰绰有余。   将阮六轻手轻脚的放在洗面台上,唐锌拿过两个一次性牙刷,给两人都挤上牙膏。   唐锌刷出了满嘴的白色泡泡,脑筋一动,欠欠的凑过去,亲了阮六的脸蛋一口。   干净的脸蛋上被印了一个白色泡沫的唇印。   阮六刷牙的动作一停,唐锌连忙往旁边躲。   谁知阮六的屁股下方突然变形,延伸出了一截铁梯子,轻松将唐锌逼到了墙角。   唐锌:“……你这是作弊。”   阮六才不管什么作不作弊,她撅着嘴,将白色泡沫涂了唐锌满脸。   清爽的牙膏泡泡,在脸上像碳酸一样发出“咻咻”的声音。   唐锌咬牙道:“阮六,你等着。”   阮六笑了。   洗干净泡沫,唐锌抱起重新涂完香香的阮六,回屋睡觉。   接下来的几天,由于每个组完成训练的时间各不相同,两人基本没在餐厅相遇,   只有训练完,才能在房间相聚。   别说出去秀恩爱了,天天就像偷情一样……   为期五天的集训很快迎来了尾声,不出所料,阮六各项体能训练都无可挑剔,最后的团队模拟作战结果也十分优秀。   阮六组里就她一个女生,实力又是碾压般的恐怖级别,因此四个男人都有点惧她,最后的团队作战也是以她为中心施展。   阮六圆满的完成了第一次集训,还被评选为了荣誉队员。   每年集训结束,大家都会出去吃顿饭,简单聚一下,多认识几个队友。   说不定下一次见面,就在战斗中了。   王民队长提前给队员们预定了一家自助餐厅,一楼还有点歌台,供众人娱乐。   阮六很少有面部表情,训练时稍显冷漠,但在私底下,这种冷漠就显得有些呆萌。   唐锌组里的队员,都是入队三年以上的老人,大家进队的时间都差不多,有很多能一起聊的话题。   虽然想去找阮六,但唐锌觉得,他不能太拘着阮六,得让她多尝试与他人相处。   心里是这么想的,但唐锌还是忍不住四下张望。   就看到阮六与同组人坐在一起,姓周的大傻个子正在给她倒喝的。   唐锌不悦的抿了抿唇,让自己不要老去注意阮六。   但他的心脏已经被油淋鸡攻占了,非常“身不由己”。   陈伟端起酒杯跟他碰了碰:“唐锌,看什么呢,干杯。”   唐锌心不在焉的跟他碰了碰杯,灌了一口酒后,还是扭身往外看。   陈伟好奇的看过去,就看到了在大吃特吃的阮六。   陈伟:“……你至于吗?”   相隔十米都不到,不看着点,阮六还能消失了?   唐锌用牙签叉起一块西瓜,塞进嘴里,瞥了他一眼道:“你是单身,你不懂。”   陈伟:“……你这有点人身攻击了啊。”   唐锌抽出牙签,点了点远处的周队员,问陈伟:“他和阮六是不是坐的太近了。”   陈伟:“你总不能不让她与人来往。”   唐锌吐出西瓜籽,道:“她又不是小狗,我当然不能把她关在家里。”   看远处阮六与组员互动,那四个男人的殷勤样,就像大姐与她的四个小弟。   唐锌:“陈伟,等你以后有恋人就知道了,男人在感情问题上,就没有几个胸襟宽广的。”   陈伟看他这出,又好笑又气人。   他开玩笑道:“这话你别跟我说!你去跟阮六说,说你吃醋了。”   唐锌眼睛灵光一闪,他指着陈伟道:“对!你说的对!我得让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知道,她有多伤我的心!”   他一个人在这吃闷气多亏,他得让阮六看见!   陈伟:“……这不好吧。”   他光是想象,都有点起鸡皮疙瘩。   唐锌说干就干,端着酒杯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陈伟有点懵:“你要干什么去?”   唐锌一口喝光杯中酒,今天是集训结束日,所以他换上了正经的西装白衬衫,扯了扯宝蓝色的领带,眼睛瞪着阮六的方向道:“刷我的存在感!”   陈伟瞬间有了不太好的预感。   他的直觉告诉他,唐锌接下来要做的事,多半会有些丢人。   唐锌大步走向点歌台。   前几分钟刚有一个男队员点了一首很有男子气概的歌曲,唱得一干队员热血澎湃。   阮六自然看见了唐锌上台,她眨着圆溜溜的眼睛望向他。   唐锌选好歌曲,按下“点歌”键。   随即,场内播放的音乐风格一变,一下子把众人拉回了几十年前。   陈伟听到伴奏,无语的沉默了半秒。   这是一首非常……悲情的歌曲。   唐锌拿起无线麦筒,紧紧的盯着阮六,控诉般的唱道:“……你怎么狠心看到我难过,你这个无情的女人……”   陈伟:……   周队员一愣,干巴巴的道:“唐队员,听的歌曲挺独特……”   不仅仅是独特,还能听出浓浓的怨妇气息。   唐锌却像唱上了瘾一般,唱了半个小时的怀旧金曲。   就像被同一个女人甩了二十次一样。   周队员不由得问道:“唐队员,失恋了吗?”   阮六听的很认真,歌曲中途还给他鼓了好几次掌。   她摇头道:“没有失恋。”   周队员诧异道:“阮队员见过他恋人?”   阮六喝了口葡萄酒。   低度数酒精对她没什么作用,就跟喝果汁一样。   她点头道:“嗯,他恋人是我。”   “我先走了。”   不管周队员等人的反应如何,阮六背起书包向台上的“凄惨男”走去。   从方才起,唐锌一直在瞪她,她就算再迟钝,也懂得唐锌的意思了。   果然,她刚走到歌台边上,唐锌就把麦克风一放,抱起阮六就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陈伟:……别说我认识他,太丢人了 第128章 26、换壁纸   唐锌想耍帅气的单手抱着阮六走到打出租车的地方,可惜他单臂的承受能力太弱,还没走出自助餐厅,手臂就开始松动了。   阮六适时的双臂一搂,环住他的肩膀,稳稳的固定住身体,帮唐锌减轻了一大半的重力。   阮六低头,凝视着他的眼睛问道:“你怎么了,饭不合口?”   她用指尖摸了摸唐锌硬邦邦的头发,涂了厚厚发胶的发丝,被一丝不苟的固定在了脑后。   唐锌:“……不合口我就少吃点,犯不上生气。”   阮六:“为什么生气?”   唐锌:……敢情他唱了一晚上的无情女人,这个女人根本没往自己身上套。   阮六热热的呼吸喷在他的脸侧,飘着葡萄酒和烤鸡翅的香味儿。   唐锌头微微往后仰,打量了一下她的嘴边:“吃完饭擦嘴了吗?”   他一点都不怀疑阮六会把油蹭他脸上。   阮六点点头,凑近给他看了看。   唐锌一肚子的火气瞬间扑灭,拉着脸啾了她一口,心里才算回甘,还有心情说起情话:“我眼睛疼,好像进东西了。”   阮六作势就要伸手去掰。   阮六下手没个轻重,唐锌连忙道:“不许动手,光用看的!你的手离我眼睛远点!”关键是阮六一松手,他就抱不稳了!   阮六双手像小猫咪一样软软的放在了他的肩头,小脸凑近去看他的眼睛。   “看到什么了吗?”唐锌改双手托着她,意有所指的问道。   阮六看得很认真,唐锌眼睛里除了分泌液,什么都没有。长长的睫毛每次下落,都会在瞳仁上洒下一片阴影。   “没有。”   唐锌咳了咳,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有你,你好好看看。”   听的人面色如常,说的人倒是弄得一脸赤红。   阮六愣了一下,后知后觉道:“你这句话有什么深意吗?”   ……古有对牛弹琴,今有对阮诉情,他就是个大傻叉。   阮六看了眼唐锌的表情,伸手捧起他的脸。   唐锌:“嗯?”   阮六把大眼睛往前凑了凑:“你看,我眼睛里也有你。”   她虽然不太能理解这句话有什么含义,那就说回去,看一看唐锌的反应。   阮六沉静如水的瞳仁里,清晰的倒映着唐锌的面容。   心里一荡,唐锌仰脖就亲了口阮六的脸蛋。   真是,怎么这么招人喜欢?   回到家,打开家门的一瞬间,熟悉的流水声与钢琴曲飘荡了出来。   唐锌今晚喝了些酒水,听到潺潺流水声,膀胱很不争气的与之互动了。   阮六自然看到了他的反应,道:“你去上厕所,我把行李拿进去。”   她又补充道:“听这个流水声,确实会想上厕所。”   唐锌想反驳,但却没有多少说服力。   唐少爷有些屈辱的去放了水。   唐锌从小就喜欢照镜子,看到了镜子总喜欢调整调整发型,或是扯一扯衣服。   他脱下西装外套,简简单单的白衬衫,搭配西装裤,唐锌不由得感慨,多帅。   阮六这个女人,有这么帅的恋人,还有心思去看别人?!   唐锌承认自己小心眼,但他没什么根据的想,人太帅了,总得有点缺点,好给其他男士一些活路。   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唐锌觉得,他现在唯一能感到自信的机会,就是照镜子的时候。面对阮六,他的气势就像泡沫一样,说破就破。   “啪”的一声,自信,面子,什么的都不重要了。   脱下领带和衬衫,条理分明的肌肉在白色T恤下隐约可见,唐锌对镜子里的自己吹了声口哨。   解开西装裤,往洗衣筐里一丢,唐锌非常不中肯的评价自己:嗯,人帅多金,身材好,生理条件也很优秀。   问题来了,这么优秀的他,怎么迷一个小阮六就那么难!   阮六把行李拖进来,在客厅里等了半天唐锌都没出来。   又过了几分钟,唐锌才从里屋走了出来。   阮六喝着冰箱里刚取出来的果汁,问道:“你上大号了?吃坏肚子了吗?”   “你才上大号!我是洗手比较认真,耽误了点时间!”   阮六起身去换居家服,等出来的时候唐锌正盯着她的手机。   “你要用吗?”   唐锌:“啊,对。”   唐锌心虚的拿过手机,先是看了一下锁屏屏幕。   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一看就是随机屏幕。   这绿油油的大草原,看得他心惊……   唐锌拿过阮六的左手,解开手机上的指纹锁。   很好,待机屏幕也是随机屏幕,浩瀚无垠的星河。   “阮六,没想到你这么热爱自然。”   唐锌有些纳闷,虽然他没交往过,但他还是见识过恋爱中女人的状态的。   就算不设屏保,起码他的联系方式要添个备注吧。   他打开阮六的通讯录,他的号码名字就是“唐锌”,没有任何备注。他又打开聊天软件,这下确实有备注了。   他聊天软件的昵称是“唐”,阮六备注“唐锌”。   不能说十分冷漠,但可以说是毫无特殊待遇。   唐锌:……   唐锌手指动了动,一个没忍住,在阮六的手机上大改特改。   “用完了。”唐锌眼睛飘了飘,把手机放回桌子上。   阮六很少用手机,她一开始没有注意到唐锌做的小动作。   直到异能新闻推送当天消息,阮六扫了眼手机屏幕。   绿绿的大草原不知何时被换上了一张唐锌的照片。   不是普通的自拍,而是摄影棚里的摆拍照,唐锌压低眉峰,深邃的双眼危险的望着镜头。   好看是好看,就是有点做作。   唐锌按兵不动,静候阮六的反应,她要是敢换回来,他就,他就……抗议……   阮六拿过手机,点开屏幕,发现待机屏幕的浩瀚星海也被改了,变成了她和唐锌的合影。   去游乐场时,在入园处拍的合影。   照片中,阮六微微勾唇,身姿挺拔的唐锌,用眼神偷偷看向她,刚好被照了下来。   阮六伸手摸了摸屏幕中的她和唐锌,轻轻的笑了。   坐在她旁边佯装镇定的唐锌像照片里一样,用余光偷偷的瞄着她。   阮六想了想,打开聊天软件,将随机的头像深山瀑布也给换了。   唐锌看到她的动作,挑了挑眉,右手轻捂唇,盖住下面遮挡不出的笑容,点开聊天软件。   待看到阮六新设置的聊天头像后,他的笑容戛然而止。   阮六把头像换了,换的不是别的,就是那次去游乐园,海盗船工作人员拍的几张照片之一。   游客在游玩的过程中,这些游乐设施会自动抓拍几张照片,由于实在惨不忍睹,因此唐锌当天一张也没要。   阮六觉得,不要的话有些可惜,就让工作人员传到了她的手机上。   图片里,唐锌双眼上翻,脸色煞白,一脸被裹小脑了的表情。相反,身旁的阮六除了头发被风吹乱了些,可以说是从容不迫,两人呈现出了很大的反差。   唐锌咬牙道:“……阮六!”   阮六:“这张很可爱。”   平时的唐锌太注意自我形象,肯定不会拍这么出圈的照片,多一张,就是多了一张黑历史。   “你这是审美有问题!快换掉!”   唐锌不依不饶的拿过阮六的手机,快速换成了另一张双人合影,跟待机画面同一张照片。   夜晚的时间悄悄流逝,唐锌看似在看电视,其实一直在偷偷观察时间。   同时在思考一个问题,他今晚上睡在哪儿?   睡过一次床的人,肯定不会想要睡沙发。   时针刚过十二点,阮六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与之前一样,打算独自进屋睡觉。   唐锌侥幸的问道:“上厕所?”   阮六摇头:“睡觉。”   唐锌不由得脸一拉,忿忿的控诉道:“阮六,你没有心!”   这女人简直冷血无情!啾过就扔!   真就舍得留他一个人在客厅睡沙发!   唐锌狠狠的扯了张纸巾,眼睛瞪着阮六,一条一条撕纸……   阮六瞧了瞧他,明白了他的意思。   她不介意和唐锌睡在一屋,先不说两人本来就一起睡过。   再者说,阮六和动物都能挤在一起,自然不介意香喷喷的唐少爷。   阮六问道:“你要进屋一起睡吗?”   唐锌心想,他一定要坚定的拒绝她!让她尝尝被拒绝的滋味!   她以为他是什么,给个甜枣就上套?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吗?   唐锌轻轻的“哼”了一声,手里的纸条往桌子上一拍,嘴巴张张合合,挤出来一个字:“睡!”   ……真没出息……   唐锌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和阮六一起躺在自己的大床上,望着天花板的星光灯,周边萦绕着香薰精油的香气,安静又幸福。   转过头,就能看到阮六熟睡的脸庞。   ……等等,熟睡?   唐锌一个人在这激动了半天,蓦然回首,阮六已经睡得十分香甜。   唐锌哭笑不得,轻轻点了点阮六的鼻尖,凶狠的道:“小没良心的!”   与凶狠的语气不同,唐锌轻手轻脚的将阮六拢进了怀里。   阮六瞬间睁眼,发现是唐锌在搂她,阮六缩回指尖冒出的钢钉,舔舔嘴唇窝了进去。   唐锌身上总是香香的,十分有助于睡眠。   唐锌亲了亲阮六的额头,道:“晚安。”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 第129章 27、新发型   阮六平稳的度过了她在异动队的试用期,转为了异动队正式的一员,也就意味着,她可以独自去出任务了。   这段时间,她出了几个不同的任务,人狠话不多,几乎每次都会被电视台采访。   某次,唐妈妈给唐锌打电话,说道:“你爸爸说,你这次做的不错,新人教导的很好。”   唐锌:“……”   他除了教阮六谈恋爱,真没教什么正经事。   通常就是吃喝玩……   两人迟早要结婚,唐锌想找个机会带阮六回家见见他的家人。   但是唐锌还不敢带阮六去见他爸,以他爸那种性格,十有八九会对阮六说:“你真看好他了?他不行,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不然你再想一想?”   唐锌泡在热水中,用按摩膏揉了揉脸,心想,不行,不能让阮六见他爸这个程咬金。   他在阮六心中的形象向来是正面的,是帅气的,可不能被他爸给抹黑了。   熟不知,他最早在阮六心中就是只猴……   还是先见他妈妈吧。   第二天,唐锌给唐妈妈发了条信息:“我谈恋爱了。”   没过三十秒,唐妈妈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刚接起电话,就听唐妈妈语气快速的说道:“在哪认识的,多大了?你俩交往多久了?……”   唐锌看了眼在写任务报告的阮六,悄悄走进了卧室,小声回到:“就是我的分配配偶……也是跟我一起参加采访的那个女队员。”   唐妈妈听的有点懵,唐锌解释了半天,才把前因后果解释清楚了。   听完整个过程,唐妈妈非常激动,不住的说:“缘分,真是缘分!”   唐锌刚想说,安排哪天让唐妈妈见见阮六,就听唐妈妈道:“那什么,锌锌,抓紧时间结婚吧!”   唐锌:“……不早吗?我们还年轻。”   他还想和阮六享受一下谈恋爱的甜蜜时光。   唐妈妈:“不早,是人家小姑娘还年轻。你看你爸,谢顶的特别早,你估计也得步他的后尘,那你就得带假发举行婚礼了。”   唐妈妈太了解自家小儿子了,爱美的程度不低于一个女孩子。   唐锌听的胸口哇凉,赶紧摸了摸自己浓密的头发,道:“我……应该不能吧。”   唐妈妈:“说不准,你看你哥,都秃到后面了,从背影看,跟你嫂子就像两辈人。你过了三十,也就差不多了……”   唐妈妈的话就像一道魔咒,搅得唐锌好几天都没睡好觉,闲着没事就拿出梳子梳两把。   陈伟有次见到,非常无语的道:“你知道你像谁吗?”   唐锌一边梳头发,一边道:“哪个刚出道的男明星长得像我?”   陈伟幽幽的道:“很像我姥姥。”   老人家随身带把梳子,跟老姐妹们聊天的时候,总是梳一梳。   唐锌一顿,瞥了他一眼,道:“你眼睛怕不是有大病。”   默默的将梳子收了回去。   阮六发现唐锌近来特别爱护自己的头发,原来的洗护用品就很多,发油,发膜,清爽精华……直到她看到了生发剂。   阮六不动声色的看了两眼,晚上两人吃饭的时候,阮六道:“你脱发吗?”   唐锌第一个反应就是:“浴室的下水道被头发堵了?”   想想又不可能,他放了吸发网,不可能堵。   阮六:“我看到生发剂了。”   唐锌打哈哈道:“那是养护头发的,新陈代谢快,头发就掉得快。”   阮六点点头,没多问。   唐锌清了清嗓子,状似无意的问道:“阮六,你想不想见见我妈?”   阮六吃鱼的动作慢了半拍,大眼睛看向他。   唐锌莫名有点紧张,他动了动嘴巴,让自己别在这种时候吐字不清。   “我们不是以后要结婚吗,我就想带你见见我妈。”   阮六对结婚没有什么概念,她有点茫然的点点头。   唐锌看到她的表情,立马炸毛道:“阮六,你可答应跟我一起生活了!亲也亲了,睡也睡了,你不能关键时刻又反悔了!”   阮六的反应,明显不懂什么是结婚。   阮六:“不反悔。”   唐锌本来有点急了,但看阮六真的不明白,不禁有点难受。   她没见过,自然不懂。   唐锌伸手,揉了揉她的头顶,道:“你不用明白,你就知道,自己多了几个家人就好。”   他的家人,就是阮六的家人。   新娘同意,一切就好办了。   唐锌也不由得想入非非,想问问阮六对于“婚前某些行为”的意见。   但每次对上阮六明亮的大眼睛,唐锌就只能把话咽进肚子里,并默默的拿出梳子开始梳头。   这话不好说,说了好像他很猴急一样……   但事实上,唐锌确实很着急,最近的电视剧,甚至允许阮六看男女主亲密镜头了。   看的时候,唐锌还在心里嘀咕,这尺度也太小了!   一关灯,就第二天早上了!   唐锌用力咬着牛肉干,碎碎念到:“我差你这点电费吗!不能多开会灯吗!”   阮六:“什么?”   唐锌:“……没什么,就是这电视,天亮的太快了,都不拍……不拍主角夜生活。”   又不是古人,哪有六点就睡觉的?窗外还亮着呢!   几天后,唐锌去美发室做发型。   短信铃声响起,他举起手机瞥了一眼,是个未知号码。   又是垃圾短信?   点开信件,看到里面的内容后,唐锌皱起了眉头。   短信内容是:“你想知道阮六的秘密吗?”   唐锌回:“你是谁?”   阮六的三围和生理期他都知道,她还有什么秘密?   “后天下午两点,你一个人来西郊205号,不要耍花招。”   唐锌想都没想,回道:“我不去。”   让他一个人,还去那么远的地方,傻子也知道有猫腻。   唐锌在想这个人是谁,为什么想让他一个人去赴约?   他的仇家?   不可能,像他这么怂,别说仇家,至今离犯罪者最近的一次经验,还是当人质……   阮六的仇家?   或者说,知道阮六过去的人?   对面估计没想到唐锌的反应这么清奇,他反应了一会,又回了一条信息。   “阮六的秘密若是传出去,你说会不会引起轩然大波?她可是真正的无限再生。”   身旁的美发师问道:“唐先生这次想做什么发型?”   唐锌的心思都在短信上,瞥了眼发型板,指着其中一个道:“这个。”   两个发型缩略图离得有些近,美发师没看清,指着另一个图片确认道:“这个?先剪再染?”   唐锌没抬头,顺嘴回:“对。”   美发师给唐锌做了好几年发型,倒是头一次见他想剪这么短的。   除了中间的稍长,但也就是平头的长度,两侧基本剃秃,再染成枯叶黄。   这个发型非常挑长相,帅气的人会显得五官很立体,普通人……就是比卡丘。   唐锌想了想,给对方回道:“后天我会去,你想要什么?”   过了两分钟,对方回道:“就你一个人来,不许告诉其他人,等你来了我再告诉你。”   唐锌:“好。”   回复完信息,唐锌立马用微型联络器给王民发密信:“队长,有不明人士联系我……”   他怎么可能不告诉别人,万一他有个三长两短的,队里都没有办法救他。   王民很快给他回了消息,防止消息泄露,两人用微型联络器的防泄密方式,完成了暗码交流。   商讨一番过后,王民队长暂定道,后天唐锌出发时,王民会带着其他队员在不远处待命。   以防对方在西郊205外有探测装备,王民不会贸然前进。   如果没有意外,等联系人出现,唐锌就运用光速移动离开,由其他队员将联系者逮捕。   王民同时派人去查,西郊205号的所有权在谁手上。   唐锌犹豫一下,问:带阮六去吗?   王民:有可能是当年的漏网之鱼,让阮六确认一下,她见没见过。   等唐锌与王民联系完,他一抬头,就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   男美发师笑着道:“刚剪完,您看看怎么样,没有问题的话我就要染了。”   唐锌懵了三秒:“怎么剪这么短?!”   像海豹一样。   美发师疑惑的问:“您不是要做这个发型吗?”   他贴心的把发型展示模板搬到唐锌的眼前。   唐锌:“……”   也不能怪人家美发师,是他自己没好好确认。   中学毕业以后,唐锌就没剪过这么短的头发,凉飕飕的。   美发师发现自己搞错了,连忙道歉,问:“还染吗?”   唐锌摆手:“不用道歉,是我没听你讲话,不染了。”   染完就成土豆了。   唐锌的五官很俊美,完全能驾驭这个发型,显得他很有男人味,可惜,他本人欣赏不了。   出了美发店,唐锌先去买了顶鸭舌帽,将自己短的犹如从监狱刚出来的短寸遮挡了起来。   去做发型之前,唐锌想的非常美。   他换一个帅气的发型,回来迷一迷小阮六的眼。   结果呢……到家都半个小时了,他还带着顶帽子。   阮六好奇的问:“不热吗?”   唐锌帽檐压的低低的:“不热。”   阮六凑了过去,歪头看他帽檐下的脸,突然看出了违和感。   阮六:“你的刘海呢?”   唐锌平时用发胶定住头发,不会戴帽子,相反,戴帽子的时候,他的头发都是软趴趴的。   唐锌:“……剪了。”   阮六:“你不是说今天要去换发型吗,让我看看。”   咬了咬牙,唐锌把鸭舌帽一掀。   阮六微微惊讶。   唐锌右手食指点住她的嘴唇,道:“关于我的发型,你千万不要评论,我现在受不了刺激。”   阮六的嘴像是开过光一样,明明都是无心说出来的话,却总能戳唐锌的心窝子……   阮六点点头,慢悠悠的道:“你新买的那些头发用品怎么办?”   又是头油,又是生发剂,还有护发精华……就这小葱苗般的头发,涂哪儿?   唐锌羞愤的道:“我就算光头,也得涂护发素!”   板寸头显得唐锌的眼睛更大了,炯炯有神的瞪着,像会发光一样。   阮六抬高上半身。   唐锌:“你干什么?我告诉你阮六,不许玩我头!”   阮六还真没去摸他的头顶,而是吻了吻他的额头。   唐锌停住了动作,发现阮六在亲他,立马碰瓷似的,往前凑了凑。   阮六“叭叭”亲了两口,道:“好看,你剪什么发型都好看。”   唐锌将脸埋在阮六的肚子上蹭了蹭,闷闷的道:“……小没良心,你再多夸我两句。”   被阮六一夸,他莫名其妙的就舒服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阮六的故事也接近尾声啦   ——————————————   最近这两天,鄙人日日沉迷奥运会   ……真好嗑! 第130章 28、遇险情   夕阳从布满灰尘的窗户照射进屋内,唐锌双手抓着铁栏杆,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平静,没有动摇。   铁栏杆是从天花板突然降落的,很好的封闭了唐锌的光速移动。   显然对方很了解唐锌的异能。   “阮六三十分钟内若是不来,我就杀了你。”   铁栅栏外站着一个身穿大白褂的男子,他年约四十岁,头发蓬乱,厚厚的眼镜下,一双眼睛里透着疯狂。   唐锌咽了口唾液,慢慢的掏出兜里的手机。   白褂男子,也就是董新,右手举着一个巴掌大的遥控器。   “快点!你只有三十分钟的时间!”   唐锌眼角瞥了一眼身后,就在距离他不到一米的地方,整整齐齐的摆了一排炸|药,足以将他这个小身板炸成筛子。   点开通话记录,他来西郊205之前,最后联系的就是她。   右手大拇指滑过“小没良心”,唐锌拨通了电话。   ……   时间倒回半个小时前。   唐锌与王民通过微型联络器交流了基本信息,西郊205原本是一家民宅,后来被收购改成了餐厅。   餐厅倒闭之后,店主倒卖了出去,现在的主人是一个姓张的人,如今并不在国内。通过查询租赁消息,这是个二层小楼,外加地下一层,一年前被租给了一个姓董的科学家。   由于时间很紧急,王民简单的调查了一下这个姓董的人,名字叫董新,半年前将研究所的工作辞了,目前属于无业。   唐锌出发前,给阮六打了通电话。   “阮六,我要是有事了,你得第一个冲进来救我。”唐锌笑着道。   阮六:“你放心。”   唐锌走进西郊205之前,都在揣测这个人的真实意图。   他给上次的号码发了条信息:“我到了。”   对方回道:推门进来。   餐厅倒闭之后,这个二层小楼一直没改,门口还贴着“欢迎光临”。   “吱嘎”一声打开了大门,空荡荡的一楼什么都没有。   唐锌眼睛打量着四方,左右看了看,出声道:“我来了。”   一楼回荡着他的声音,没有人回答。   眼角一瞥,他看到左侧白墙下,用红布盖着什么东西。上面贴着一张白纸写到“揭开红布”。   这种稀奇古怪又来历不明的东西,唐锌当然不会用手打开。   他看了一圈,一楼连个扫帚都没有。   他想了想,小心的接近红布,距离红布还有两步距离时,他伸出脚,踩住了红布的一角。打算踩着红布角将它拉下来。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咣当”一声巨响,就像什么东西落下来的声音。   他猛地转过身,就见身后落下了一排铁栅栏,他心里暗叫失算。   “你终于上钩了。”   白褂男子右手拿着小型遥控器,从拐弯处走了出来。   “我约了你那么多次,你都拒绝了,不过没关系,你这不是被我抓到了吗?”董新古怪的笑了起来。   唐锌仔细打量董新,他很善于记人,他并没有见过这个人。   “你什么时候约过我?”   董新提醒道:“我给你发过几次信息,你都无视了我。”   唐锌绞尽脑汁想了想,灵光一现道:“三百万?一夜暴富?”   董新:“你这不是还记得吗?”   唐锌:“……”   董新摆了下手:“没事,我最终还是抓住你了,你掀开身后的红布看看。”   唐锌犹疑了半晌,还是用脚将红布踩了下来,里面的东西确实吓了他一跳。   一排炸|药。   唐锌:……他就觉得这个男人可能神经不太正常,没想到这么丧心病狂。   董新从拐角处拖出来一张椅子,右手如尚方宝剑一般举着遥控器,咧嘴笑道:“我们可以好好谈一谈我想要的东西了。”   男人缓缓道:“我想要的,是阮六。准确的说,是阮六的细胞。”   他想要的,并不是一个会笑会跳的“人”,而是一个能供他解刨做实验的“物”。   唐锌:“什么叫她的细胞?”   董新面带憧憬道:“她能无限再生,也就意味着,可以用她做活体解剖。就算不能复制她的细胞,那是不是可以用她的细胞做实验?”   唐锌面色阴郁道:“她是个人。”   董新眼神望向唐锌,就像从幻想中清醒过来一般,理智的道:“我当然知道。你说,我要是像元呈学习,让她生下我的孩子,那个孩子会不会也能无限再生?”   这句话彻底踩了唐锌的雷点,他怒极反笑道:“你想得美,她能把你脑袋削下来当水瓢!”   董新听了很不悦,他晃了晃手中的炸弹遥控器,说道:“不是抓住你了吗?你说她会不会来?”   厚厚的镜片反射出冷光,董新道:“你给她打电话,开公放,不然我就炸死你。”   他认真的表情,没有一丝笑意。   时间回到现在,唐锌的电话在“嘟”的一声响后,被阮六迅速接起。   阮六没有说话,话筒对面静悄悄的,但唐锌却仿佛听到了她的呼吸声。   唐锌觉得挺丢人,他这辈子的男人尊严在阮六面前基本是丢干净了。   从一开始被抓为人质,到后来游乐园狂呕,再到这次被俘虏,似乎每次他想帅一帅,总是不如他所愿。   他为什么这么执着于在阮六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   因为阮六每一次都太帅了。   无论是自断双臂救他,还是把他背回来,亦或是平时的种种。   所以唐锌憋着鼓劲,总想弯路超车一把,可以每次都翻车……   “阮六。”   唐锌温柔的唤她的名字。   阮六的声音很沉稳:“嗯。”   紧要关头,他发现他真没办法说出让阮六救他的话。   这座房子里说不定有什么机关,这个男人不可能不做任何的准备就让他叫阮六来。   即使队长等人能赶过来,要是这个男人真的引爆了炸弹,那死伤可就不止一个了。   唐锌舔了舔嘴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因为他对阮六想说的话太多了。   他们还没去第三次约会,他还没带阮六去见唐妈妈,他还没有和阮六去旅行。   人生前半场,他怂了那么多年,到底是该让他还回来的时候了。   这时候,电话对面的阮六说道:“我现在就去。”   不用唐锌多说一句话,阮六就知道,他的处境很危险,不然以唐锌的性格,早就连珠炮般开始说了。   唐锌刚要叫他的名字,阮六却已经挂断了电话。   董新的视线牢牢的盯在唐锌的脸上,他问道:“你来之前跟她说了在哪?”   唐锌:“……她可能偷看了我的信息。”   董新未可知否,他扔下一句:“你乖乖等在这,不要耍心眼。”就消失在拐角。   唐锌怎么可能乖乖等着,他在这一亩三分地看了半天,没有他能逃跑的缝隙,更没有铁栅栏的按钮。他一边找着逃出去的机会,一边给阮六打电话。   阮六的手机一直是未接听的状态。   他刚要尝试给王民打,拐角处便传来了走路声。   董新拎着一个皮箱,阴沉着脸走了出来。   这个屋子他租了两年,才住了一年。   但阮六能知道,就意味着异动队的其他队员也一定能知道,所以他得带着阮六走。   当然,不能是“健全”的阮六,因为他带不走。   健全的阮六,杀伤力大到无可估量。   董新看了眼笼子里的唐锌,这个男人的可利用价值比他想象的要高。   早知道就不用浪费那么多的时间来约他,应该直接把他抓了来威胁阮六。   十几分钟后,在董新的望眼欲穿下,阮六打开了房门。   阮六今天穿的是异能队训练时发的运动衣,就算弄脏弄碎了也没关系。唐锌给她买的衣服,她舍不得弄脏。   看见活的,会动的阮六,董新整个人都颤栗了。   他高高的举起右手,道:“我手里有炸弹的遥控器,你若是不想让他变成肉泥,最好不要轻举妄动。”   阮六望了眼铁栅栏后的唐锌,没受伤,没流血,她就放心了。   唐锌可不放心,他紧张的看向阮六,她居然真的单枪匹马就来了。   阮六淡漠的眼神滑过董新,道:“你不应该对他出手。”   董新已经什么都听不进去了,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未来的研究成果,攀登上了无人能及的巅峰。   他左手指着一楼中间的某处,对阮六道:“你站过去。”   右手举起握着的遥控器,威胁似的晃了晃。   唐锌双手扶着铁栅栏,大声吼道:“你别过去,他说不定在地板下面放了炸弹!”这个疯子很有可能在下面放个小型炸|弹。   阮六没有理会唐锌,从容的走到了董新指定的地方。   董新低低的笑道:“把你后脑的微片挖出来。”   距离他的成功,只剩下最后一步了!   阮六后脑的微片,除了解开指令,否则只能将周围的一块肉一并挖去,不然就会触及警报。   阮六听后,右手变成铁爪子,面不改色的将后脑的微片连着肉挖了下来。   董新看着那一块肉,再看看仍旧充满生命力的阮六,开始疯狂的大笑:“你真的是奇迹!”   正常人后脑被挖了一大块肉,别说活着,就连保持意识都不可能。   大笑过后,董新右手伸进了裤兜,脸上露出了愉悦的笑容道:“阮六,我们来日方长。”   唐锌下意识觉得不对,下一秒,随着嘭的一声爆炸声,橘红色的火焰从地板下喷薄而出,瞬间蚕食了阮六的身体。   一截断臂随着热流飞了出来,落在了董新的脚边。   唐锌呆呆的望着那一团火。   小型炸药的威力虽然不大,但炸一个人还是绰绰有余。   他知道阮六能再生,可是阮六变成了碎肉,她还能再生吗?   董新奇怪的问唐锌:“你怎么哭了?”   豆大的泪珠从唐锌的眼中滚了出来,他嘴巴微张,喉咙里发出猛烈抽气的声音。   一股强烈的痛楚从胸底钻了上去,让他的每一次呼吸都疼的仿佛喘不过气。   “你放心,她还会再生的,也许,对脑袋会有点影响?”董新用脚踢了踢阮六的残肢,说道:“真浪费,除了主肢体,其他的部位就无法再生了。不如吃了?”   唐锌对他的话语没有任何反应,他眼睛望着那一团燃烧的身体,希望能看出阮六的模样。   谁也没有注意到,阮六断掉的残肢,手指轻轻的蜷了蜷。   作者有话要说:  淡定,阮六是这个故事的异能天花板 第131章 29、她走了   董新轻蔑的瞥了眼满脸泪痕的唐锌,笑着道:“让你眼睁睁看着我带她离开,对你来说太残忍。但我现在还不能引爆炸弹,不然这房子会塌。”   唐锌听了他的话,没有丝毫的反应。   董新有些无趣的耸耸肩膀,拿出了一个小型灭火装置,对着阮六燃烧的躯体喷去。   唐锌将脸抵在铁栅栏上,用力的向外张望。   火焰熄灭,唐锌看清楚了阮六的模样。   她的后脑经过方才的挖肉与爆炸,被削平了一半,双脚与左臂呈现一个别扭的姿势。她匍匐趴在地上,全身的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以极慢的速度在恢复。   “你看她,就是个怪物,也是个奇迹!”   董新双手张开,陶醉的凝视着阮六的躯体。   如果只是单一肢体,阮六再生的速度非常快,但因伤了大脑,并且全身多处损伤,将她的再生速度整体拉得慢了下来。   唐锌低声道:“你才是个怪物。”   董新轻笑了一声,说道:“人都是怪物,只不过每个人的欲望不同。”   董新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一个电锯。   唐锌在栏杆里吼道:“你要做什么?”   董新:“她的胳膊腿太碍事,不好装进箱子里。”   就在董新插好电,打开电锯,高高扬起的时候,董新从余光里看到了一个黑影,以极快的速度冲向他的手臂。   他的右手毫无防备,猛地一松,势不可挡的电锯便向着他的方向劈了下来。   董新想要后退躲开,可他忽然感受到了一股剧烈的疼痛。   董新不可置信的低头,就看到了自己被开了一个大洞的腹腔。搅拌机一样的铁刀片旋转着在他的腹腔洞口来回绞肉。   就像家用搅拌机一样,很快便在他的腹腔开了一个巨大的开口。   同一时间,倒下的电锯锋利的嘶吼,咆哮着埋进了他的前胸腔。   口中溢出鲜血,董新用尽最后一丝余力,向一边望去。   就见方才他踹过的那截断肢,从伤口的横截面里生出来了一条铁管,连接着铁搅拌机。   “为什么……她的残肢,应该不能……”   还没说完话,董新就双目半睁着咽气了。   电锯还在他的主人体内“嗡嗡”的刨着鲜肉。   铁搅拌刀片从伤口中退出,收回到了残肢内。   “阮六!”   唐锌大声呼叫阮六的名字。   他没有比此刻更加庆幸阮六更够再生。   只要她还活着,只要她好好的,他就足够了。   很奇怪的是,阮六赤果着被熏黑的后背,静静的趴在那里,头发被烧得乱七八糟,一动不动。   唐锌再次大声喊:“阮六!你给我回个话!”   阮六没有任何的回话。   她的再生速度变得越来越慢,唐锌甚至感觉不出来她在再生,直到伤口不再凝结,黑红色的血液从伤口中流出来时,唐锌的呼吸都要停止了。   “阮六,阮六你别吓我,你不是能再生吗?阮六!”   “嘭”的一声巨响,王民队长带着队员掐着时间冲了进来。   众人看到一楼的血腥场面都是一惊,王民立即派两个队员去解救唐锌,并对医疗队道:“快看看阮六。”   唐锌在铁栅栏里吼道:“谁也不许碰她!”   医疗队的人跟唐锌是老交情,唐锌也算是其中的一员,闻言看了眼王民。   王民:“还看什么!快把他放出来!”   就连他这个门外汉也能看出来,阮六的状态很不好,仿佛丧失了再生能力。   唐锌从铁栅栏中跌跌撞撞的爬出来,把身上的短袖外套脱下,罩在阮六的身体上,也不管丢人不丢人,把裤子也脱了下来,套在了阮六的残肢上。   “你怎么恢复的这么慢?”   唐锌穿着四角花裤衩和T恤,将阮六翻了过来。   待看到阮六前方的伤势时,医疗队的人都吸了一口气。   阮六的腹腔像董新一样,开了一个大洞,内脏所剩无几,她戴在脖颈上的水晶瓶项链已经被炸碎,里面的骨头不见了踪影。   唐锌将右手食指的异能储备戒指摘掉,覆盖在阮六空荡荡的腹部上方,徒劳的释放着治愈异能。   “阮六,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他轻轻的吻着她的额头,眼泪打湿了阮六黑乎乎的脸蛋。   异能队的众人看到此幕,都有点于心不忍。   唐锌抬头,恳求的对医疗队说道:“能把我的四肢和内脏分给她吗?”   医疗队的人也不由得红了眼眶,他们很遗憾的告诉他:“不能。”   唐锌:“她的内脏都是她母亲移植给她的,说不定我的刚好也可以。”   医疗队:“……对不起。”   阮六的再生异能若是不起作用的话,他们无能为力。   唐锌双目木然的睁着,眼泪顺着脸庞无声的流,额前的青筋绷起。   铺天盖地的悔意就要把他淹没。   “阮六,你醒一醒。”   ……   阮六能清楚的听到唐锌的话语,她想告诉他,她正在努力的再生。   与之前不同的是,每次她再生的时候,伤口都会传来一阵阵温热的灼痛,但是今天并没有。   伤口很冷,凉风仿佛从伤口钻了进来,让她冷的微微皱眉。   她想用力的睁开眼睛,沉重的眼皮怎么也睁不开,眼前是一片黑暗。   她听见唐锌带着哭音,恶狠狠的说:“阮六,我告诉你,你要是敢死,我就把你的骨灰放家里的音响上,天天让你不得清净!”   死?   她能死吗?   人人忌讳的“死”,在她这里却像是一个诱人的馅饼。   若是一年前,阮六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死亡。   可现在她不能死。   她若是死了,唐锌会哭的。   她都能想象到,唐锌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模样。   前方是一片黑暗,静谧的黑暗中,阮六能够清晰的听到她自己的心跳声。   一声比一声衰弱,一声比一声慢。   阮六再次尝试想要睁开眼睛,忽然,她的“眼前”闪出了一道光。   阮六向光源望去,一个人影出现在了光圈之中。   待看清那个人是谁,阮六觉得自己在大脑中奔跑起来了,她跑得踉踉跄跄,跌跌撞撞,向来从容的面庞带着一丝焦急。   可她怎么跑,仿佛也跑不到那个光源的周围。   她伸出手,大声喊道:“妈妈!”   阮初的面容与生前不同,眉宇之间少了哀愁,神情平静祥和。   她用温柔和煦的目光看着阮六,柔声道:“阮阮。”   阮六奋力奔跑。   即使光源像太阳一样,她怎么也追不上。   这时,阮六的头顶上方又传来了唐锌的哭腔:“阮六!你到底醒不醒!妈的,天都快要黑了!”   阮初笑了,指着上方对阮六道:“阮阮,你也该走了。”   “妈妈爱你。”   ……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   王民看了眼时间,狠下心对唐锌道:“她已经没气了。”   唐锌充耳不闻,牢牢的抱着阮六的残肢,嘴里还在碎碎念着什么。   王民叹了口气,给医疗队使了个眼色,道:“把他拽走。”   总不能让唐锌抱着尸体在这坐一晚上。   唐锌死死的抓着怀中的阮六,任凭医疗队的人怎么拉扯,他就是不动,还抱着阮六,来了一个光速转移。   王民声音调高,对唐锌道:“快松手!这是命令!”   唐锌低低的笑了,道:“我不干了。”   王民:“你说什么?!”   唐锌瞪着他,道:“我不干了!这异动队队员我不当了!妈的,我就不应该听你的,我要是不来,阮六就不会死!”   队中其他人连忙去拉架,替唐锌解释道:“队长你别听他说的,他就是心里不痛快。”   王民没生气,停顿片刻,他对唐锌道:“是我判断失误,你说的对。”   唐锌不理他,抬手帮阮六捋了捋额前的碎发。   他想阮六。   大眼睛一眨一眨,仿佛会说话的阮六。   心口止不住的疼,唐锌一闭眼睛,眼泪就会不由自主的流下来。   “阮六。”   唐锌声音沙哑的呼唤着她的名字。   五秒之后,他听见了一声回音:“嗯。”   屋内的队员们皆是一愣,唐锌用下巴蹭着阮六的额头,自言自语道:“我开始出现幻觉了。”   “不是幻觉,你松开点,我要长胳膊。”   唐锌:“……”   下一秒,唐锌猛地低头,就看到阮六脏兮兮的小脸上,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专注的仰视着他。   她右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长了出来,炸飞了的内脏也在迅速的恢复。   唐锌绷紧面容,抿住烧麦似的嘴唇,深呼吸数次后,还是破防了。   “你,你把我这辈子的胆子都吓没了!”   唐锌哭的眼泪鼻涕混了一脸,不住的往阮六的脸上蹭。   阮六抬起右手,摸了博胸口的水晶瓶,里面的骨头已经不在了。   唐锌哭的上气不接下气道:“一会,我,我帮你找。”   阮六轻轻摇了摇头:“不用了,妈妈已经走了。”   唐锌:“什么意思?”   阮六微笑道:“妈妈说,你很好。”   唐锌:……虽然有点不尊敬长辈……但他现在确实有点背后冒凉风。   “伯母,她来了?不是,阮六,你的异能还能看见……丈母娘吗?”   身后的医疗队员们无语的将唐锌拉开,道:“先让我们看看她!”   方才死死地抱着阮六的唐锌,此时就像是用尽了洪荒之力,医疗队员们轻轻一拉,他就自觉配合,坐到了阮六的侧边,不耽误医疗队给她检查身体。   唐锌感觉光溜溜的大腿一热,就见阮六的小手爬了上来,还扯了扯他的腿毛。   阮六道:“谢谢,我听见你说话了。”   唐锌心里一暖,鼻子一酸又要红眼眶。   她终于回来了。   “嗯,哪句?”   他可说了不少肺腑之言。   阮六:“你说要把我的骨灰放音响上。”   唐锌:“……你就不能听点重点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两章,这个故事就结束啦   —————————————— 第132章 30、事件后   唐锌眉梢下压,吸着囔囔的鼻子道:“你能醒过来就好了。”   短短的几个小时,他们经历了一场生离死别。   医疗队给阮六简单检查了一下身体。   阮六以极快的速度完成了再生,从心跳等各项指标来看,她没有任何问题。   医疗队队长看了下数据,对王民说:“保险起见,阮六今晚还是回队里做一个全身检查比较好。”   内脏等其他部位,尤其是重创的后脑,都需要做一个全身扫描。   唐锌立即道:“我陪着她去!”   王民瞥了眼他:“你先去找条裤子。”   大花裤衩配T恤,真是太清奇了。   还好医疗队有一次性病号服,不然唐锌真就得以这个姿态回去。   阮六想自己走上车,但无论是医疗队还是唐锌,都否决了她这个想法。   唐锌将阮六背起,双手托住她往上抬了抬,道:“你现在刚刚恢复,若是有个万一,我受不了。”   他微侧头道:“乖乖听话。”   阮六双手环住他的脖颈,闻言双腿夹住他的腰身。   阮六下午把唐锌吓得不清,他时不时就会看看阮六,确认她在不在。   每次阮六与他对望,他不禁都心怀感激,她还好好的在这里。   阮六连夜回队里做检查,王民等人在封查董新的住所。在地下一层,他们发现了许多关于阮六的研究分析报告。   王民翻看了两页,基本都是董新在已知情况下的各种推算。关于阮六的异能细胞复制,还是一个未解的谜题。   翻着翻着,王民的动作一顿,他忽然有了一个猜想。   “你说,是不是阮六自身对于复制细胞有排斥,才隔绝了这个可能性?”王民向医疗队的队长问道。   阮六的异能细胞无论是再生性还是变动性都很高,完全有可能延伸出新的一种可能。   如果阮六的细胞能够简单的复制,那她就变成了一块加了刀片的唐僧肉。即使吃不进嘴里,也会想要舔两口。   稍微有点野心的人,都会想要自己培养一个不怕死的人形兵器军|队。   医疗队队长沉思片刻道:“我们知道的资料,是她移植了她母亲内脏后的报告,那时确实已经没有办法复制了。”   王民:“她母亲啊……”   出于保护的角度出发,隔绝细胞的再生,很能说得通。   微型联络器响起,王民按下接听键。   对面传来医疗队队员的声音:“队长,我们刚给阮六做完检查……”   阮六的大脑以及内脏非常健康,根本看不出来受过那么严重的伤。她的细胞还是不可复制,没有改变。   王民“嗯”了一声道:“这也不能说是个坏事。”   医疗队队员:“怎么说?”   王民望着窗外的路灯,说道:“人的欲望,适当收敛是好事情。”   若是阮六的异能细胞能够复制,有现代科技的加持,甚至能移植到正常人身上的话,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了这个诱惑。   无论受多重的伤都不会死。   那生命的珍贵性就会因此打折。   最坏的发展是,当阮六的细胞流动到犯罪者的手中时,那就不是奇迹了,而是灾难。   “队长,她脑后还用植入微片吗?”   王民想了想,笑道:“你转告那个不想干了的唐锌,让他麻溜的带阮六去结婚,一个月之内,阮六没有监护人的话,我就给她植入微片。”   医疗队的人也笑了,道:“好,我这就告诉他。”   唐锌听到队员的转告后,眼神微动,一本正经的对吃宵夜的阮六道:“你听没听见,为了不让你植入微片,我们一个月之内就得去登记,你说我好不好?”   唐锌的心里面不断的上升粉红泡泡,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   阮六腮帮子鼓鼓的咬着馄饨,头发被火烧得参差不齐,引得唐锌总忍不住想掐她的脸蛋。   阮六点头:“好。”   唐锌帮阮六拧开果汁,说道:“我今天为了你,把□□都要哭掉了,你以后得好好对我,不能总是用话怼我。”   阮六对唐锌非常包容,似乎唐锌说什么,她都会点头。   “男人的眼泪,最能俘获女人的芳心,阮六,你懂我说的意思吗?”   医疗队队员:“……”   你俩非得在这说吗,吃完馄饨外卖,回家说不行吗?   阮六摇头,她不懂。   唐锌:“……你不懂也正常,我的意思是,我这辈子用于俘获女人芳心的眼泪已经用光了,你得对我负责。”   阮六想起她前几天看的偶像剧,剧中女主角泪眼婆娑的道:“你要对我负责!”   当时男主角怎么回复的来着?   阮六喝口果汁,学着剧中台词道:“我娶你。”   唐锌一噎:“……是你嫁我!”   阮六无所谓的点点头,把最后一个馄饨吞进肚子里:“好,行,听你的。”   唐锌:……这个女人根本没有听他讲话,一心都用在了馄饨上!   第二天,王民着手调查董新的这件事。   有意思的是,元呈当年的那一番话,似乎只触动了他一个人。   其余帮助元呈做实验的狂热助手们,当年都被阮六给杀了。   在阮六的心里,这些人是杀害她母亲的凶手,没有一个人无辜。   毕竟爆炸的动静不小,当天异动队也是出动了不少人,王民接受采访时,将事件定性为异能犯罪者对于异动队的直接行为。   没有说一句关于阮六的事情。   每天的异能新闻太多,这条新闻也就打起了一朵小小的水花,很快便隐匿在众人的谈资中。   既然一个月内要领证,唐锌决定带阮六回一趟家。   阮六当天穿了一套婉约的白色连衣裙套装,搭配唐锌给她买的小粒珍珠项链,剪短的自然卷灵动又俏皮。   阮六并没有多紧张,或者说她天生大心脏,没有什么能刺激她的神经。   明明是回自己家,唐锌却比阮六还紧张,红灯间歇右手食指在方向盘上疯狂抖动。   阮六看了看他的侧脸,问道:“你好像很紧张。”   唐锌立马否认:“我不紧张。”‘结果右手一抖,不小心按上了喇叭“哔——”。   唐锌:“……”   抻了抻脖领,唐锌清了清嗓子道:“我先给你打个预防针,我爸这个人比较谦虚,可以说过度谦虚,咳咳,所以他从来不夸我,还喜欢夸大事实来泼冷水……所以一会他说了什么,你都不用往心里去,懂吗?”   阮六点点头。   提前给阮六上了眼药,唐锌就放心多了。   “阮六,给我喝口水。”前方红灯,唐锌抻着脖子道。   他从昨天晚上就紧张,一晚上翻来覆去,都上火了。   阮六打开柠檬水,把吸管放到唐锌嘴边。   唐锌猛地喝了几口,嗓子才舒服了点。   唐锌的大哥大嫂在外面住,今天刚好上班,没有办法回来一起吃饭,唐大哥还给唐锌发了条信息,说是吃饭的时候视频一下。   唐大哥的工作原因,之前在采访的视频中看过阮六的脸,也看过未经剪辑的战斗视频。   阮六的战斗视频,无论哪一个,加点背景音乐,就能上线当血腥恐怖电影。   他没有想到,从小喜欢在脸上糊猪油般涂化妆品的弟弟,居然找了个异能这么强的女孩子。   唐爸和唐妈早早的就等在了一楼大厅,唐爸爸虽然满嘴嫌弃,还是时不时的往窗外瞥一眼。   直到视线里出现了那辆乍眼的粉色轿车。   唐爸爸是爱车一族,最喜欢有爷们气质的越野车,车身暗色调,高底盘,耗油量像“喝油”一般的大车。   所以当他第一次看见二儿子的粉嫩跑车时,直接对唐锌道:“重新去涂个色!”   当时唐锌年轻气盛,还处在喜欢跟唐爸唱反调的年龄,不但没去重新涂色,还在家中院子里来回转圈圈,嚣张的排尾气。   气得唐爸举起家中两公斤小哑铃从二楼往下砸,唐锌车技很好,蛇形走位,唐爸一次都没砸中。   唐锌见好就收,一脚油门逃跑了。   小粉跑车一开就开了这么多年。   “老子早晚有一天要把他这辆车砸了!”   粉色轿车可能感受到了一阵寒意,平地还打了一个晃,橘色尾翼快速飘移,甩出来了一个橘色的小勾勾。   唐妈妈对唐爸道:“锌锌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你一会少说点。”   唐爸爸哼了一声,坐在沙发上不说话。   唐妈妈去门口接人,不一会就传来了唐锌的说话声。   唐爸爸眼角瞥了眼唐锌,从沙发上站起身。   阮六静静的站在那,就像一个将要毕业的女大学生,看起来非常乖。   “叔叔阿姨好,我叫阮六。”   唐妈妈听唐锌说过阮六的事情,原本就觉得这孩子太苦了,如今看到真人,更是击中了唐妈妈的母爱之心。   “阿姨叫你阮阮吧,快进来,先喝杯凉茶,外面热吧。”   阮六大大方方的道:“车里有空调,不热,还是唐锌开车辛苦了。”   唐妈妈一听这话,更觉得阮六懂事。   倒是唐锌不由得挑了挑眉,这话不像是阮六会说的啊。   唐妈妈招呼两人进屋坐,唐锌小声问道:“你这话从哪儿听来的?”   阮六掏出手机,唐锌低头一看,打开的屏幕上,文章的标题是《甜嘴儿媳指南》。   其中有一条就是,夸!使劲夸!没有母亲不喜欢别人夸自己孩子!就算你是昧着良心也没事,她们会对号入座的。   唐锌:“……”   她这都是从哪找出来的?   手指一划,唐锌关闭了页面,小声对阮六道:“你平时什么样就什么样,不用绷着……要是实在想夸我,也不是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 第133章 31、换新床   距离吃午饭还有一段时间,唐妈妈端出水果,客厅里放着电视,几人坐下来聊天。   唐爸爸和唐锌属于话不投机,一句话也不说。   唐妈妈在中间做柔和剂,关心了一下阮六的工作,还叮嘱道:“工作固然重要,身体更重要,千万不能厚此薄彼。”   唐爸爸在一旁插嘴道:“阮阮是好同志,没看新闻报道吗,每次都冲在前面!跟你掉头就跑的小儿子可不一样!”   唐妈妈的脸颊抽动了一下,无视了唐爸爸的话。   唐锌把叉子塞进阮六手里,道:“吃草莓。”   原本以为这篇翻过了,没想到唐爸爸又道:“每个异动队队员出任务的时候都是有觉悟的!再累再苦,也不能临阵逃脱!”   唐妈妈的笑脸逐渐维持不住。   唐爸爸:“阮六,叔叔看你是好孩子,很负责的告诉你,我这个小儿子真的没什么上进心,也缺乏荣誉感,战斗时的武力值也不够,你真想好了?”   唐锌:……他真没低估他爸,还是这么棒!   唐爸爸批评他的时候,唐锌能左耳听右耳冒,但当着阮六这么说他,唐锌就着急了。   他好不容易带回来的小没良心,要是跑了他找谁说理!   唐锌还没说话,阮六就说道:“他很善良,为人正直,他的工作内容跟我不一样。如果说我的工作是为了抓住一个犯罪者的话,他的工作是救治更多的受伤队员和民众,比我要有意义。”   唐锌听了这话一愣,转头看阮六,小丫头一脸背课文的表情。   唐锌:……   这番话阮六还真是提前准备好的,电视里不都那么演吗,恋人爸妈先谦虚客套一番,等着主角说出这个人的优点。   阮六准备了半天,才总结出来这段话。   就是唐爸爸说的比电视里狠多了,一点都不像假装的。   唐爸爸确实不是假装,虽然听阮六说自家儿子的优点他很欣慰,但这小子就是欠归拢,得有一个人不断推着他往前走。   显然,阮六不是推着他,是背着他往前走。   唐爸爸十分怀疑,在战场上战斗的时候,他儿子会不会躲阮六后面指手画脚。   唐妈妈的笑脸彻底绷不住了,对唐爸爸道:“老唐,你跟我进屋一趟。”   唐妈妈外表看着温柔贤淑,说话柔柔弱弱的,发起火来唐爸爸都捂不住。唐家两个兄弟,从小就被自家娘亲收拾的服服帖帖。   唐妈和唐爸在书房里花了五分钟,就解决了家庭矛盾。   从书房里走出来的唐爸爸,就像掉了毛的大公鸡,板着脸一语不发。   唐妈妈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笑眯眯的对阮六道:“阮阮,你是爱吃肉还是鱼啊?”   阮六:“都爱吃。”   唐妈妈:“好,阿姨都给你做。”   阮六:“我来帮忙。”   阮六说是帮忙,其实就是帮唐妈妈试味道去了。   唐妈妈和阮六一边做饭一边聊天,阮六某种程度来说非常单纯,很讨妈妈辈的喜欢。   唐锌坐在旁边看着,好几次想提醒他妈,这是你儿媳妇,不是孙女……眼神也太慈爱了。   唐锌帮着把菜上桌,唐大哥的视频刚好打了过来。   单看面孔,唐大哥的五官和唐锌很相似,就是体格更加壮实,头顶的发际线有严重的退潮趋势。   唐大哥跟阮六简单寒暄,对唐锌道:“你把手机立在哪儿,我这也要吃饭了,咱们边吃边聊。”   唐锌将手机放在了手机支架上,把手机连着支架摆在圆桌的一角,就是这个摆法有点奇怪。   四个大活人,和一个手机一起吃饭,手机屏幕上,是唐大哥的半身像……   “还是家里饭菜香啊,我这就一般了。”   唐锌:……越听越怪,就像不在一个世界一样。   中途光线反射,唐大哥的画面直接变成了黑白色。   唐大哥长得有些严肃,可能怕吓到第一次见面的弟妹,表情僵硬的开玩笑道:“真香,光是看着,我都能闻到饭菜的香味了。”   手机屏里半身像的唐大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唐锌实在忍不住了:“……哥,下次我带阮阮找你吃饭,先挂了。”   唐大哥的脸凑近镜头:“不用挂,我也刚好吃午餐。”   屏幕被一张突然放大的脸占据,唐锌眼疾手快的关了视频!   太渗人了。   阮六这顿饭吃的很香,唐妈妈不住的给她夹菜。阮六的食量大,唐妈妈喂多少都能照单全收。   唐妈妈忽然感受到了投喂大胃王的快乐,看阮六的眼神,和蔼中闪着亮光。   六人都够吃的菜量,最终被阮六包圆了。   阮六走的时候,唐妈妈依依不舍,显然没喂过瘾。   “阮阮,下周再来,阿姨给你做香酥小鸡腿。”   阮六点头:“好。”   “锌锌要是出任务,阮阮你就来阿姨这吃,二楼有客房,在这住也行。”   唐锌适时的插进两人的对话中,对唐爸唐妈道:“我们先走了,妈,我们下次再来。”   再不走,看样子是要留阮六吃晚饭!   回去几天后,唐锌找了一个良辰吉日,带着阮六去登记了。   由于他俩没参加第三次约会就成为了伴侣,分配管理局会将第三次约会的预算金,兑换成购物券送给他们,用于购买婚后的用品。   两人登记后,直接拐去分配管理局领票。   窗口办理人员将两人的名字和分配日期输入电脑,出现了两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前两次的见面情况,其中有一条,前面打了一个三角感叹号。   工作人员面带职业微笑,对唐锌道:“唐先生之前的分配配偶投诉电话要取消吗?”   唐锌:……他忘了这茬了,当初和阮六第一次见面后,他可是打过投诉电话的。   唐锌装作不知情的样子,矢口否认道:“我没打过。”   工作人员:“我们在电话开始前经过您的同意,将电话录音了,您要重新确认一下吗?”   唐锌:“……”   阮六歪头问道:“什么投诉电话?”   工作人员刚要回答,唐锌一个猛烈的咳嗽,遮盖住工作人员的声音,连忙说道:“我投诉,为什么不早点把你分配给我……三年前,分配管理局告诉我没有最佳人选。”   阮六想了想:“三年前我还没出院,所以晚了些吧。”   唐锌一想,说不定还真是这个原因。   他又对一旁的工作人员说:“取消取消,都取消。”   真是哪壶不该提哪壶。   领完了购物券,心里早有预谋的唐锌对阮六道:“我们换个大床?”   唐锌现在的床也不小,但是两个成年人想在上面博弈,还是有点拘谨。   唐锌心里面的小九九,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只有阮六不明白。   阮六:“好。”   阮六向来没有什么物欲,若不是有唐锌心疼她,她一件衣服能穿到破为止。   两人在家具城逛了一下午,终于挑选好了一个最大尺寸的床,配套床垫加北欧风床头柜。   运送公司相当效率,当天晚上就把床送到了家。   望着卧室崭新的大床,唐锌迫不及待的上去滚了一圈。弹,软,舒服!   十点一过,唐锌从沙发上“嘭”的窜了起来,阮六转头看他。   唐锌指了指手表:“十点了,阮六,最好的睡眠时间,要从晚上十点开始。”   阮六:“你不是一直都十二点睡吗?”   唐锌:“……我要开始养生。”   阮六:“哦,晚安。”   唐锌张了张嘴:“你不睡?”   阮六指着屏幕:“看完这个电影就睡。”   阮六很喜欢看电影,由于长期缺乏娱乐,所以有许多陈年好片可以补。   唐锌看过这个电影,张嘴就道:“不用看了,我告诉你,这个男的后来死了,就结局了。”   阮六:“……”   就像你非常期待某件事,正打算去完成它,另一个做完的人欠欠的对你说,特别没意思,然后用干巴巴的语言告诉你这件事的整个过程。   阮六不懂这种感觉叫做“被剧透”。   唐锌:“走吧,回房睡觉。”   阮六没滋没味的关闭电视,跟着唐锌回房睡觉。   唐锌一肚子的花花肠子都要打结了,想怎么才能不动声色的暗示小阮六。   点开香薰加湿器,星空灯,阮六往新床上一趟,闭眼就要睡觉。   唐锌猛地咳嗽几声,可惜阮六没什么反应。   唐锌抿抿唇,听似不刻意的道:“新床怎么样?”   阮六其实没感觉有什么不一样,就是大了点而已。   就像木头长椅与木桌,没什么不同。   阮六道:“挺好。”   唐锌眼睛瞪着天花板,一点也不像要睡养生觉的人。   他深呼吸两次,意有所指道:“你觉得新床结不结实。”   阮六有点不明白,还是回道:“结实。”   唐锌舔舔上颚,道:“你说这么结实的床,适不适合做些剧烈运动。”   阮六:“剧烈运动?”   唐锌心虚的在床上颠了颠,道:“对,做剧烈运动,应该也不会有影响。”   阮六:“试试不就知道了吗?”   唐锌眼睛一亮:“试,试一试?”   他求之不得!   阮六说着一个鲤鱼翻身跳了起来,在唐锌充满期待的目光里,打了一套异动队集训时学的擒拿术。   动作标准,气势逼人,出手利落,虎虎生风。   床垫和床板确实结实,一点多余的噪音都没有。   唐锌由一脸憧憬,变为了一脸漠然。脸拉得比世界最高峰还要长,且终年积雪,不见阳光。   阮六一套擒拿术练完,拍了拍床垫道:“我觉得可以,你要是觉得不够结实,可以加一块床板。”   唐锌:……行了,他这床买早了。   作者有话要说:  庆祝八一   截止8月2号23点前   本章前三十个留言的送红包   么么哒 第134章 32、画尾声   唐锌叹了口气,算了,等举行完婚礼再说吧。   阮六自然察觉出他的情绪不对劲,很有可能是自己误会了他的意思。   阮六想了想,语气平稳的对唐锌道:“你是想和我进行X行为?”   少年院有基本义务教育,当然也会有生理课,尤其这群少年犯的心智都比较早熟。   唐锌躺在床上一愣,积雪般的脸忽然涨红:“你非得说的这么直白吗?”   阮六:“那怎么说?”   唐锌用胳膊肘撑起上半身,舔了舔嘴唇道:“说的含蓄一点,比如……”   阮六:“比如?”   唐锌的花花肠子多,自然不像阮六,能把这种事情说得堂堂正正。   唐锌用鼻音暗示道:“比如,嗯嗯。”   阮六:“嗯什么?”   唐锌:“……”   阮六将耳朵凑近了些:“你大点声。”   唐锌:这种事情怎么能大点声?!   阮六一脸坦荡荡,一点娇羞都没有。   唐锌索性心一横,拿起床头的遥控器,把星空灯一关,像小豹子一样扑了上去。   别说了,跟阮六说这种事,能掰扯到天亮!   直接身体力行!   阮六只知道原理,还真不清楚应该怎么操作,一脸好奇的瞪着一双大眼睛。   唐锌无奈道:“……闭眼!”   阮六:“一直闭眼?”   唐锌:“总之现在闭眼!”   唐锌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又吃了好几次瘪之后终于达成所愿。   阮六身体素质好,吧嗒吧嗒嘴,尝出了点滋味,中途就把眼睛张开了。   两人四目相对,唐锌涨红着脸庞,在黑夜中格外好看。   他刚想低头去亲吻她,就被阮六一个翻身压在了下方。   唐锌:“……”   不对啊,这不是他想象的展开啊。   阮六俯身“叭”的亲了他一口,蜷曲的短发灵动的洒在额前,与他额头相抵,纯净如水的眼睛安静的望着他。   唐锌红着脸,喉头有点发痒。   阮六抬起上半身,右手按在他的胸口。   阮六的手掌不大,手心热乎乎的,烫的唐锌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虽然很不争气,唐锌还是不由得想:阮六有的时候,比他这个男人还帅……   两人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醒来时还紧紧的抱在一起,阮六头发乱蓬蓬的,就像一只小羊羔。   唐锌比她先醒几分钟,半睁眼看了下钟表,屋子里的香薰加湿器已经烧干了。   掀起被角,他轻轻瞄了眼熟睡的阮六。   阮六小脸在被子里捂得红扑扑,小嘴微噘,睡得很熟。   看到这样的阮六,唐锌脑袋里变得晕乎乎。   他将头探进被子里,偷偷亲了几口,还趁机轻咬了一口阮六的脸蛋。   其实他一动,阮六就醒了。知道旁边是唐锌,阮六往他怀里拱了拱。   唐锌泡澡时的精油和入浴剂都很香,阮六很喜欢嗅他的味道,就像一碗捣碎了的熟花瓣,又加了一勺蜂蜜。   阮六用软软的睡音道:“你今早不练劈叉了?”   唐锌:“……今天不练瑜伽。”   阮六“唔”了声,一点没有相拥早起的浪漫,还伸了个懒腰。   唐锌忍不住用脚踹了踹她:“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的?”   这种值得纪念的第二天清晨,就算不四目相对,也得说句“我爱你”来烘染气氛啊!   阮六也踹了踹他,想想道:“今早吃什么?”   没有什么比早饭重要,如果有的话,应该是午饭和晚饭。   唐锌没忍住,把人拉过来又狠狠的咬了一口。   “你个小没良心。”   阮六被这么叫惯了,每次唐锌这么叫她,肯定就是她忽略了什么。   她问道:“我哪儿弄错了?”   唐锌捋了把头发,他头发一点不像唐爸爸,长得又多又快,前些日子的小平头,很快就变成一指多长的韭菜苗了。   他故意用力掀了掀被,被子里灌进来一股空调冷风。阮六没怎么样,他先冻的打了一个哆嗦。   高高抬起,轻轻放下的拍了拍阮六的小屁股,狠狠道:“你没弄错!吃什么?!”   嗯,看样子是有点生气了。   唐锌的心思真难猜。   阮六猜不中唐锌的小心思,但她知道怎么让他开心。   她像鱼一样在床垫上变换了一个方向,身子向前一窜,趴在了唐锌的腿上,还扯了扯他的腿毛。   白白净净的唐锌,只有毛发旺盛,感觉整个老唐家的优良毛囊都长他一个人身上了……   阮六下巴枕在他腿上,大眼睛向上望着他。   果然,唐锌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回暖,大手揉了揉阮六的卷发。   阮六心想:真好懂。   唐锌心想:真可爱。   双目一对,迟来的早安吻将要落下时,唐锌还是收住了,道:“先刷牙。”   早上刚起来,连口水也没喝,总感觉不舒服。   拉着阮六起来刷牙洗脸涂香香后,两人才在浴室里啾了两口。   唐少爷看了眼浴室里的自动清洗座便……嗯,在这里啾啾是有点那什么,不过,算了吧,偶尔而已。   唐锌和阮六的婚礼请了不少异动队的队员,唐锌还特意邀请了周队员和其他对阮六很热情的男队员。   唐孔雀羽翼展开,身穿修身黑色礼服,带着阮六在婚礼现场炫耀的走了好几圈……   阮六疑惑的问司仪:“彩排的时候不是一圈吗?”   司仪:……那是新郎强加的啊!   司仪出于职业素养,笑着道:“会场走九圈,意喻长长久久。”   走完了九圈,也没有多少时间走其他环节了,直接开始播放两人从相知到相爱的视频。   唐锌和阮六没照过几张相片,仅有的几张就是在游乐园里拍的,录像就更别提了,只有在现场的采访视频。   唐锌提议,把马赛克消了播放。   马赛克消了之后,唐锌发现,有点不适合在婚礼现场播放。   阮六的战斗方式太过血腥,每次接受采访,都能把自己弄得像沾满番茄酱的薯条一样。   刚好,婚礼菜单里还有一道番茄滑肉片……   无奈之下,只能加上轻薄的马赛克。   最终,宾客们在婚礼现场看到的最终影片,与普通的婚礼录像有很大的不同。   先是两人在游乐园的照片,由于唐锌不让放他的“失态照”,于是就只有几张照片像电脑小广告一样来回播放。   等照片终于放完,宾客们心想,终于能看到动态的了,这幻灯片一样的东西,太晃眼了。   可是,接下来,他们看到的不是甜甜蜜蜜的动态视频,而是打了马赛克的异能新闻。   宾客们:……婚礼现场放这个?……还有,为什么打马赛克?   唐爸爸倒是很满意,觉得他儿子的觉悟又提高了!   两人蜜月地的备选项有很多,最后唐锌选了不用爬山,不用长时间坐交通工具的海岛。   原以为这是个好选项,没有想到居然又遇上了异能犯罪者。   唐锌当时正在海边晒日光浴,阮六躺在他身边吃水果,小脚丫在沙子里来回扑腾,看得他想上去咬一口。   他刚把手放在阮六的腿上,沙滩就响起了警报:“有异能犯罪者出没!”   唐锌心里碎碎念,真是见鬼了!   阮六今天穿了一套黄粉色相间的比基尼,远看就像可口的草莓芒果冰淇淋。   她听到警报声,跟唐锌对了个眼神:“我先去,你看有没有伤者。”   就算唐锌再不愿意,也还是从沙子里爬了起来,他除了一条大浴巾,连个外套都没拿,只能穿着泳裤去战场。   沿途有不少伤者,他们像中毒了一样,躺在地上抽搐呕吐。   唐锌点开微型联络器,对阮六道:“对方应该会用毒,你小心点。”   当地的异动队队员很快赶了过来,唐锌把伤员交给他们之后,立刻光速移动去了阮六的所在地。   就见他老婆左手变为铁叉,将一个似人似水母的异能犯罪者叉在了地上。   异能犯罪者哪里能想到,这个静谧的小海岛上会有这么一个煞神!   他赶紧喷出毒液来自我保护,阮六一躲,毒液就喷到了墙上,白墙发出被酸类物质溶解的“滋啦”声。   阮六第一次看到这种异能,左手一个铁叉就把他叉到了地上,脚踩在他的脑袋上,好奇道:“你往地上再喷一口给我看看。”   所以唐锌来的时候,就见这个犯罪者像小媳妇一样,委委屈屈的喷毒液给他老婆看。   阮六看到他过来,右手摆了摆:“已经结束了。”   唐锌:……不愧是阮六,碾压。   简直就像小孩子在海边逗海星……   随后赶来的异动队员们惊叹于阮六的实力,一听她的名字,才知道是那个总上新闻的阮六。   唐锌才意识到,自家小没良心的居然这么出名了!   阮六不光在队员里出名,在犯罪者的圈子里更出名。   犯罪者们由于打怵阮六,比原来消停了许多,犯罪率逐步稳定的下降。   阮六和唐锌结婚了好几年都没有孩子,队医也说不出是因为什么。   两人的身体都很正常,唯一有可能的理由,就是阮六的异能给身体带来的影响。   没有孩子也无所谓,唐锌只求阮六能健健康康的陪伴他走到最后。   再说,就阮六这个性子,他已经感受过养孩子的辛苦了……   但是,好事总会突如其来。   这天阮六刚出完任务,甩了甩右臂上残留的血,总觉得身体有些不对,全身暖呼呼的。   唐锌察觉到她的不对,回去就带她去了队医室。   一番检查下来,队医欣喜的恭喜阮六怀孕了,都三个月了。   阮六歪了歪头:“怪不得我觉得最近力气比原来大。”   队医哈哈笑着道:“有可能宝宝是个大力士。”   唐锌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孩子会不会对阮六有什么影响。   队医开玩笑道:“阮六身体这么好,不会有影响,孩子应该对你有影响。”   唐锌一脸懵:“我?”   宝宝出生后,唐锌才理解了队医的这句话。   有一个二十四小时不需要睡觉,力气比成年人还要大的宝宝,真的给唐锌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影响……   要时刻提防宝宝像二哈一样拆家。   当然,快乐要比烦恼多的多。   尤其是阮六靠着他打盹,宝宝坐在他腿上吃手手时,唐锌就会有种充实的满足感。   因为等她俩醒了,勤劳的唐爸爸就又得进厨房了。   哎,没办法,谁叫他绅士又温柔呢。   唐锌亲了亲阮六的头顶,他也眯一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  阮六和唐锌的故事结束啦   谢谢大家的阅读   昨日的30个红包已发出   ————————————   最后一个故事啦 第135章 1、女朋友   云层之上,天宫之中。   月老晃着慢悠悠的步伐,将黑金交缠的两截红线挂好。   他近来解决了不少三千小世界里的老大难,虽然有些是歪打正着,瞎猫抱上了活耗子……   月老掐指算了算,再扯一对红线,他就可以休假了。   小老头美美的捋了捋胡子,扯过下一段红线。   刚上手他就觉得不对,这线冰冰凉凉,跟冰蝉真丝一般,一点人气儿都没有。   他惊讶的举起,端详片刻,才发现这不是人……   给她配个什么姻缘才好?   正待小老头烦恼之际,他往后一看,这条冷冰冰的线不知何时早就勾上了另一条。   恰好,另一条线泛着正红色的光泽,热的发烫。   月老啧啧称奇。   冷配热,夜配日,阴阳调和,最好不过了。   他的休假看样是有着落了!   ……   走廊里的脚步声一点点靠近,深夜时分,只有外面的马路上,还能传来一阵阵的汽车声,隔着窗户都挡不住。   正值盛夏,外面是一露头就要冒火的炎热,屋里的空调打得非常足,这样,在屋里工作的人才能从闷热里稳下心神。   空调直对着几面锦旗,吹得锦旗穗子像小麦一样来回摇摆。   “孙队,还不走啊?”   张琦提着外卖走进重案组的办公室,发现里面小屋灯还亮着,看了眼时间,已经过下半夜二点。   孙魁听见张琦的声音,看了眼工作手机,正好二点二十分。   拉开抽屉,孙魁点开私人手机的屏幕,有一个条未读信息。   他松开鼠标,捏了捏鼻梁,点开信息。   发信人是元柔,他的女朋友。   元柔十点给他发的信息:晚饭别忘了吃,我今天想早点关门回家,你要是过来的话,给我发条信息。   孙魁一边回信息,一边对张琦道:“这就走。”   孙魁回信:你回家了吗?我刚结束。   过了三十秒,元柔回道:我在诊所等你。   孙魁将结案报告保存,关闭电脑。   这个案子他们跟了好几个月,终于结束了。   张琦吸着酸辣粉,大口咬着牛肉馅饼,诱人的香味让孙魁饥肠辘辘的胃部发出了“咕——”的一声响。   张琦咬饼的动作一顿,满嘴油光道:“孙队,我这边没咬,你来口?”   今天队里有省领导来,孙魁难得穿警服,鼓囊囊的肌肉把衣服撑得有些紧。   孙魁身高一米八七,肩宽背阔,全身都是大块肌肉,身体线条非常明显。   双臂拱起时,就像两只巨型螃蟹爪。常年在外追案子,果露出的部位都是深棕色。   他生得面容坚毅,不苟言笑,眉毛又浓又长,高高的鼻梁显得眼睛非常深邃,眸光锐利,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凶。   这个行业做久了,眼神都像生了刀子一样,心虚的人都不敢与其对视。   前几年追捕凶犯,孙魁与歹徒搏斗时,右脸被刀子划了一个大口子,缝了好多针。从此右脸就留了一个十厘米的疤,但是幸好没伤到眼睛。   要是其他人,估计就留个稍长的侧发,多少遮一点。   他到好,常年把头发剃的短短的,两边更是直接推没,就像个短针刺猬。   煞气十足的眼神与魁梧的体格,孙魁一直不是婚恋市场上受欢迎的型,再加上他的职业,更是劝退了一大批女士。   经过孙魁妈妈的安排,他也相亲过几次,都是无疾而终。   甚至还有一个女生差点被他吓哭了,对介绍人说,他长了一张会家暴的脸。   孙魁听完没往心里去,他不可能打女人,这是做人的底线。   虽说先成家后立业,但成家这事,并不是自己想成就成的。   当然也有看中孙魁,觉得他人挺靠谱,想要以结婚为前提交往的,接触两次,孙魁觉得不行,就立马说开了。   孙魁不能算母胎单身,但也差不多,一腔热情都投给了工作和锻炼身体。   连他妈妈都打算随缘的时候,孙魁居然交上了女朋友。   还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医生。   孙魁拿起两个手机和钱包,摆摆手:“你吃吧,我女朋友应该给我准备了。”   每次他去接元柔,元柔都会给他准备吃的,不然就回元柔家,她给他做点。   张琦吧唧吧唧嘴,忽然觉得有点噎:“嫂子准备什么吃的啊?”   孙魁:“不知道,我爱吃的吧。”   元柔很细心,孙魁喜欢吃什么,她都会记下来。   张琦干巴巴咬了口馅饼,唉,有女朋友真好。   孙魁:“你明天休息是吧,好好歇一歇,辛苦了。”   张琦:“孙队也好好休息,辛苦了。”   孙魁这几天连夜录口供,改报告,终于能排休两天了。   开车到最近的24小时超市,孙魁给元柔买了两斤樱桃和西瓜。   元柔自己开了间夜间诊所,下午7点开业,凌晨4点关门。   她有很严重的紫外线过敏症,稍微晒一点太阳,就会浑身不舒服,甚至起红疹子。   车停在诊所前方的停车场,孙魁关闭引擎,推门下车。透过玻璃门和窗户,他看到了正在往门边走的元柔。   元柔长相偏艳丽,柳叶眉,含雾眸,天生嘴角带笑,一头长发温柔的挽在脑后,就像一条蜿蜒的河流,能细无声的流进人的心田。   诊所是她自己开的,穿着打扮也随着自己的心情来。   收腰款式的白色外袍,里面的衣服从来不重样。   开叉连衣裙,素色旗袍,喇叭腿收腰牛仔裤配泡泡袖的衬衫,穿什么都好看。   左右两家店,一家药房,一家炸串店,两家店员工每天下班前最大的乐趣就是观察元医生今天穿什么。   据说,药房的老板还猛烈的追求过元柔,但被她婉拒了。   推开诊所的大门,元柔今天穿了一件米色蕾丝连衣裙,衣领处镂空设计,能看到大片雪白的肌肤,修长的脖颈上带着一颗小小的红宝石项链。   来诊所的一路上,孙魁的心情都很雀跃,直到看到元柔的脸,他整个人都松快了。   元柔未语先笑,待孙魁走上台阶,她拉住他厚厚的大手,柔声道:“今天穿警服啊。”   孙魁平时很少穿警服,他道:“今天有领导来,看着别扭?”   “你先帮我关门。”元柔指着大铁门道。   孙魁拿过一旁的铁钩子,将玻璃门打开后,将诊所前的铁门拉下锁好。   元柔检查了一下窗户,将窗帘拉上。   “让我好好看看。”   元柔走出诊疗室,走到孙魁眼前,来回打量。   孙魁比她高出两个头,壮壮的站在那,任由她笑着来回看。   “孙警官把我逮捕吧。”   元柔双臂勾上孙魁的脖颈,随意的脱下高跟鞋,穿着丝袜的小脚踩上了孙魁的大脚。   她双眸含情的望着他,就像在看自己的英雄。   孙魁点点头,双臂一捞,单手就把她托了起来,左手扶着她的后背,以防她往后仰。   元柔快活的笑了,她的笑声就像午□□院中的暖阳,舒适又柔软。   涂着奶油色的长指甲轻轻刮着孙魁的喉结,她笑着道:“孙警官打算把我关哪儿?”   孙魁不会说俏皮话,跟他打交道的除了警|察就是罪犯,以男人居多,说话都比较糙,他道:“你想被关哪?”   元柔状似犹豫的转了转眼球,涂着唇蜜的饱满双唇亮晶晶的,道:“我有点犹豫。”   孙魁双眼像铁钩一样盯着她,道:“你说,我帮你做决定。”   元柔食指向下滑,点了点他鼓鼓的肌肉,轻声道:“我想被关在孙警官的衬衫里。”   孙魁是个自制力很强的人,集中力也非常高,但还是不由得会回想一些发生过的事情。   元柔右脚隔着裤子蹭了蹭他的腿,两人的脸部很近,不到一指的距离。呼吸喷在彼此的脸庞,热乎乎的暖流熏得两人忍不住双眼微眯。   双方都忍着不去接吻。   有的时候,接吻远没有两毫米的纠缠缠绵。   两个成年人很懂得暧昧的乐趣,他们的头部相互交叉,鼻尖不经意的相抵,但就是不接吻。   孙魁低声道:“还有?”   由于抽烟,他的声音有些低,别人听起来是严厉,听在元柔耳里却是麻酥酥的,让她浑身起鸡皮疙瘩。   元柔双眸迷离道:“回家再说?”   孙魁非常赞成这个决定,他的左手温柔的按下元柔的脖颈,轻轻的吻她的额头。   一触即分。   元柔从有力的手臂上跳下,弯身拎起高跟细,透过浅米色丝袜,能看到里面涂了绛紫色指甲油的脚趾。   她抬高脚,调皮的蹭了蹭他的手腕,孙魁顺势挠了挠她的脚心。   元柔又笑了,她的笑声很有感染力,能让听的人心情很放松。   两人没有做什么,但空气里却充满了浓郁的荷尔蒙。   每一次对视,指尖的每一次蜷曲,都染上了特殊的含义。   关灯,检查药品室的空调与电源,元医生才脱了白褂子。   放下旖旎的黑色波浪,牵着孙魁的手回家。   “你明天休息吗?”   孙魁替她拉开车门,道:“明后天都休息。”   元柔惊喜的拍手:“我们后天去约会吧。”   孙魁当然想跟她一起休息,关上车门,自己也钻进车里,道:“我听你指挥。”   元柔揉了揉自己挽了一天的长发,笑得幸福又温柔。   车子开上路,孙魁道:“我妈让我谢谢你,说你买的丝巾很好看。”   两人交往半年的时候,孙魁就把元柔领回家了,孙妈妈和孙爸爸都是老师,为人和善。   元柔逢年过节都会给二老送礼物,就连有的时候孙魁忘了,她都会发短信提醒,再替他准备好。   重案组聚餐时,队员都开玩笑,说是孙队对嫂子死心塌地,平时连个女人脸都不看。   孙魁清楚,遇到元柔,是他捡到宝了。   “阿姨很喜欢吗?太好了,下次我再给阿姨选。”   元柔开心的笑着,尖尖的指甲在两旁路灯的照映下,闪烁着走马灯般的流光。   回到家中,元柔将孙魁买的水果放进冰箱。   元柔的家离诊所很近,开车十分钟都不到的距离。   她住的这栋楼有25层,好几家都去她的诊所看过夜诊。   比如半夜突然胃疼,小孩子发热,又或是附近的烧烤摊酒吧打架的伤者,各种职业,什么样的人都有。   元柔现在住的房子刚买两年,买完之后她装修了一下,打算长期在O市定居。   与元柔的打扮不同,她家里的装修颜色偏男性风格,非黑即灰,就连窗帘都是丝绒材质的黑色厚窗帘,里面还有一层遮光帘,就算白天也能打造出夜晚的视觉效果。   孙魁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有点惊讶,以为甜美的元柔住的房子也应该是热烈鲜活的色调。   元柔当时笑着说:“我紫外线过敏很严重,你看我的眼球。”   孙魁低头,元柔的瞳孔颜色偏淡,接近于浅棕色,带着点异域风情。   “要是直视强光几个小时,我的眼睛有可能会失明。”   这话可把孙魁吓到了,他以为紫外线过敏只会痒,起红疹,严重了还会失明吗?   孙魁:“你白天不要出去了,现在快递这么发达,有什么你就点快递。”   元柔“噗嗤”笑了,扑进他怀里:“我跟你开玩笑呢,哪儿那么容易失明。”   孙魁:“……”   元柔很喜欢开玩笑,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泛着笑容,欢快的,温柔的,狡黠的。   元柔放好水果,从冰箱里拿出两个碗:“你肯定没吃晚饭,我今天中午做的,你要不要吃点?”   孙魁忙起来就忘了吃饭,他心虚的摸摸鼻子:“什么?”   “红烧排骨和冬瓜汤。”   果然,都是他爱吃的。   孙魁点头:“我自己热。”   元柔笑着摇头:“我给你热。”把两个碗放进微波炉,设定好时间,元柔上前,对高大的孙魁道:“你低头。”   孙魁听话的弯身低头,元柔凑近,在他的耳边小声道:“我先喂饱你,你再喂饱我。”   说着,轻轻咬了咬他的耳垂,吐吐舌尖:“咸。”   元柔热热的呼吸喷在他的耳廓,孙魁挺直脖颈,盯着她低声道:“成交。”   元柔清脆的笑出声来。   她向来热情,从不拘泥于男女之事。   “等热好了你先吃饭,我去洗澡。”   室内的灯光很暗,就像即将要落山的夕阳。   孙魁吃饭速度快,吃完了饭,麻溜的把碗也刷了,放进了晾碗池中。   卧室的浴室里传来流水声,元柔应该还在洗澡。   孙魁看了眼时间,时针刚过三点。   脱了衣服,健硕的肌肉在暗色灯光下仿佛被涂上了一层蜜蜡。   穿着平腿内裤,孙魁敲了敲浴室门。   元柔的笑声就传了出来:“进来啊。”   孙魁拉开浴室门,水蒸气夹杂着香气涌了出来,就像轻柔的羽毛,拂过他的脸庞。   元柔在一片水蒸气中,宛若唇红齿白的妖精。   孙魁大步跨进去,水蒸气犹如大片水母,在空中缓缓游动,模糊了他的背影。   …   元柔的头发荡漾在白色的床单上,白白的牙齿,丰厚的嘴唇,浓密的睫毛。   微笑时微微闪烁的眸光,都化成了夜里的一抹春水。   她热情,且充满了活力,就像一团炙热的粉色火焰,在孙魁的掌中燃烧。   天边泛出珍珠贝母般柔和的白光时,元柔仿佛若有所感的看了眼黑色的窗帘。   孙魁大手抚摸她的头发,从后背亲吻她的肩膀:“怎么了?”   元柔用光滑的小腿蹭了蹭他的小腿内侧,声音哑哑的笑道:“你太沉了。”   孙魁翻过身,将她捞到怀里:“你方才可没说这话。”   元柔亲了亲他冒出青色胡茬的下颚,起身往后爬去。   孙魁掀开被子,坦荡荡的问道:“你要去哪?”   点开床边柜上的手机,时间5点36分。   元柔含笑望着他,顺着他的身侧滑了下去,直接下了地。   捞起一旁的真丝外披套上,笑着道:“厨房。”   孙魁:“喝水?床边有。”   元柔摇头:“我想喝果汁。”   孙魁:“我去给你拿?”   元柔扶着门框,半边腿搭在门内,只露出一双眼睛道:“你在这等我,我马上回来。”   孙魁把枕头放在后背,倚靠了上去,等门外的元柔回来。   客厅里很快响起元柔用鼻子哼出的小调,曲调带着些西洋风情,就像遥远的西方,人口稀少的小镇上,孩童哼着的歌谣。   孙魁跟着曲调,右手在被子上打起节奏来。   厨房里,元柔打开冰箱。   冰箱内的白色灯光,将她的面容打上了一层青色的白膜。   元柔的脸上还泛着情|事过后的潮红,汗液黏湿了她的碎发。   冰箱内侧有个不起眼的黑色保冷杯,   掏出保温杯,元柔哼着小调拧开杯盖。   她愉快的仰头喝了一口,如番茄汁般粘稠的红色液体沾湿了她的嘴角。   微启的红唇里,一对獠牙转瞬即逝。   棕色的瞳仁深处,一抹淡红若有若无的漂浮涌动……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设定出错了,久等了   是个大肥章~   ————————   元柔大佬是个食肉系   ——————————   明天我休息一天   后天见,么么哒 第136章 2、女医生   “孙队,您这两天休息去哪儿了?”杨风嚼着肉丸,笑着道。   孙魁连休了两天,再上班整个人神清气爽,大步走得虎虎生风。   孙魁正在给元柔发信息,问她起床了没有。由于工作原因,元柔是个十足的夜猫子,经常一觉睡到下午两三点。   孙魁瞥了他一眼:“怎么?”   杨风:“我下周能排两天休息,不知道带我女朋友去哪儿玩。”   张琦在一旁插话道:“玩什么玩,我要是像你有女朋友,我就带她在家里玩!玩个几天都不够!”   杨风翻了个白眼:“所以你才单身,禽兽俩字都写脸上了!”   张琦扒拉两口饭:“我是还没到时候,你看你,三十脱的单,咱孙队,三十二才遇到嫂子,我才二十八,我不着急。”   杨风:“那可不一定。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前三十年没女朋友,后三十年你就习惯了。”   张琦一噎,道:“滚滚滚!晦气。”   杨风笑着道:“孙队,您还没告诉我,去哪儿玩好?”   孙魁的第一天休假,真就像张琦说的,哪儿都没去,在元柔家混了一天……   客厅,卧室,浴室,吃饭,睡觉,亲|热。   半梦半醒中,两人无意识的接吻。不看手机的话,根本不知道外面是几点。   周围是一片静谧的黑色,唯一的反光源是两人的眼睛,还有元柔光滑的后背。   饿了就点外卖,他给元柔买的水果,被他自己吃了大半。   元柔的饭量很小,每次像小猫一样只沾两三口。孙魁两只大手掐住她的腰,双手食指几乎能够相触。   “你多吃点。”   元柔坐在他怀里左摇右摆,就是不好好吃饭:“我饱了。”   孙魁看了眼元柔拨给他的饭,几乎是一口没动……   “放心,我营养均衡,身体发育很好。”   元柔拉过他的手,放在有肉的地方,坏笑着道:“是不是肉不少?”   孙魁:“……狡辩。”   他无奈的叹口气,只能把饭拿起来吃了。   元柔看向食物的目光,远没有看孙魁热烈。   她目光灼灼的盯着孙魁的动脉,舔了舔嘴唇。   不得不说,这么黏糊的休息日,他很受用。   第二天休假,两人又是睡到了下午两点多。   太阳逐渐落山,孙魁提议:“今晚去外面吃?”   元柔笑着点头:“好啊,我洗澡化妆。”   说着,她就像花蝴蝶一样下了床。   元柔向来喜欢把自己打扮得精致漂亮。   她的皮肤细嫩如内酯豆腐,就算离近了看,也看不到毛孔。   孙魁不懂女生的皮肤好坏,只知道元柔的脸蛋特别滑,感觉使点劲真能掐出水。   元柔家放了几件他的衣服,方便他来的时候第二天换。   他快速的冲了一个澡,换上了半袖和休闲裤等元柔。   “我好了。”   孙魁从手机屏幕抬起头。   元柔穿了一条水红色的连衣裙,露出一大片光洁的后背,罩了一件薄薄的外搭。黑色波浪散在肩头,耳朵上带了一对大圈。   丰满的嘴唇涂了鲜艳的橘红色,显得面色白里透红,气色非常好看。   孙魁从沙发上起身,拎过她的包:“好看。”   元柔环住他健硕的手臂,右眼眨了一下道:“谢谢,把你迷住了吗。”   孙魁:“早就迷住了。”   元柔笑了,纤纤五指钻进孙魁的指缝之中,与他十指相扣。   元柔轻轻攥了攥左手,曲起左臂,红唇在孙魁古铜色的手背上落了一个吻。   元柔指着唇印笑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孙魁:“印章?”   元柔含笑的双眼中眸光一闪:“证明你是我的所有物,别‘人’看了就不敢动嘴了。”   孙魁:“我?没人想吃,能崩掉牙。”   元柔笑道:“我就喜欢吃。”   元柔说话向来没有顾忌,荤素都沾,听了却不让人觉得露骨。   情侣约会做的事情都大同小异,吃饭,逛街,娱乐,看电影。   由于一起做的人不同,感受也会变得不同。   没有和元柔谈恋爱之前,孙魁的休息日大多泡在健身房,买东西都是在网上解决,生活用品一次性买一打。   出去吃饭也就是和队里人一起喝酒,聊一聊案子,听听他们各自的牛皮和牢骚,带着浓浓的烟火气。   每次喝完酒回家,热闹的氛围一下子变得安静,冷冷清清。   成倍的孤独感就会随着开门时的黑暗一拥而上。   即使孙魁自己不承认,但这一刻他孤单的。   孙魁从回忆里抽出来,把碗里的汤喝光,对杨风道:“去看电影吧,前两天刚看完,《没有食材的晚餐》。”   杨风:“我看预告了,好像是个悬疑恐怖片。”   孙魁:“不算悬疑,凶手的线索太明显。”   就像医生看医疗题材的电视剧一样,刑|警看拙劣的悬疑剧时,职业病让他们总是忍不住在脑子里吐槽。   孙魁吃完最后一口饭,道:“音效配的挺好,可以去看一看。”   电影里为了增加恐怖的氛围,音乐整体基调就像断了弦的二胡,会在不应该有人出现的地方忽然蹦出一个人来。   电影院里就会响起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孙魁不怕这些大惊小怪的东西。   他好像天生火气重,从小就不怕这些鬼啊怪的。   初中军训,有调皮的在关灯后讲鬼故事,青春期的男孩子拼着一口气,吓死了都不说害怕。   孙魁一点都不怕,还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有可能是播放鬼片的原因,影厅里的氛围诡异的安静。   元柔捂住自己的眼睛,五指中间微微分开,求助般的小声道:“我不敢看了。”   见元柔小兔子般依靠了过来,原本看得意兴阑珊的孙魁一下子就精神了。   “别怕,都是人。”   孙魁搂住元柔,轻抚她的长发。   元柔紧紧的抓着他的衣服,脸埋在他的怀里,只敢露出一只眼睛。   忽然,空无一人的屏幕上,突然出现了一张狰狞的人脸。   “啊!!”   电影院里瞬时响起众人的尖叫。   元柔吓得浑身一激灵,全身缩进了孙魁的怀里,尽可能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她恨不得双膝弯曲,将脚蜷在椅子上,仿佛不放上去,就会有东西想要咬她的脚。   “没事,你看,就是一张人脸,比较大一点而已。”   男演员的脸盘子有点宽,突然出现在屏幕上,确实很有恐惧效果。   元柔不听,埋首在他的胸口。   他们坐在最后一排,孙魁索性将她抱到了腿上。   “别怕。”   他安抚性的拍着她的后背,双腿微颠,抱着她来回晃。   元柔双手环抱住他的脖颈,下巴枕在他的肩头,眼睛里挂着一抹狡黠的笑意。   她两只脚来回摇摆,在孙魁的耳边不住地道:“太吓人了,我不敢看。”   孙魁顺着道:“不看了,我们出去?”   元柔摇头,闭着眼睛,轻声说:“可我想知道结局。”   孙魁还能说什么呢,只能搂着她,一点一点给她讲故事的进度。   ……   “剧情吓人吗?”杨风笑道:“我怕我女朋友不敢看。”   孙魁喝了口水:“对女同志来说,可能会害怕。”   杨风:“嫂子跟你一起去的?”   孙魁:“对,她还好。”   基本没看电影,全程出于听戏状态。   看完了那场电影,孙魁嘴巴都讲干了。   张琦好奇道:“孙队,您和嫂子怎么认识的?”   他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孙魁掏出烟盒:“你这好奇心多用在案子上,别用在我这儿。”   点燃打火机,孙魁吸了一口。   他和元柔的初遇,只能算是缘分。   两人认识了一年多,刚认识几个月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到现在为止交往了将近一年。   孙魁还记得,那天他连夜查完案子回家。   开车回家的途中,也许是工作结束后放松了神经,才意识到右臂有些疼。   今天在逮捕歹徒的过程中孙魁受了点轻伤,伤口虽然长,但没到缝针的地步。   去医院简单做了一下处理,打了针破伤风,孙魁就继续投入到了工作当中。   直到下班才意识道,右臂的伤口有些渗血。   要是去医院的话,他就得将车调头。   孙魁皱了皱眉头,余光刚好瞥过路边。   夜间诊所四个字滑过他的眼帘。   这附近什么时候开了一家诊所?   这条街上有不少饭店,孙魁休息的时候偶尔会过来吃烧烤大排档。   右手打方向盘,孙魁将车开到了诊所的门口。   诊所内白炽灯泛着柔和的光,一个身穿收腰白大褂的女医生背对着大门。   她的头发卷在脑后,白色大褂下露出光洁的脚踝和透明鞋带的凉鞋。   出于职业习惯,孙魁总是会下意识的打量对方的体貌特征。   女医生似乎是若有所感,在孙魁开门的瞬间,她也转过了身。   看到女医生的一双眼睛,孙魁不动声色的眨了下眼。   两人对视了两秒,带着口罩的女医生道:“哪儿不舒服?”   她的声音很温柔,似乎带着笑意。   孙魁抬了抬右臂:“想重新包扎。”   女医生的视线滑过他的手臂,挽了一下耳边的碎发。   “先坐下来,我看一看。”   “哒哒哒”,三厘米高跟凉鞋在地上有规律的发出声响。   她的十指修长,长指甲上做着文静的白色法式美甲。   她轻柔的解开孙魁手臂上的纱布,指甲若有若无的擦过伤口周边的皮肤。   揭开伤口上的纱布块,女医生微挑眉头。   她显然能看出来,这是个刀伤。   孙魁侧脸一道伤疤,板寸头,鼓鼓的肌肉,面容也带着一股子生猛。   确实不太像正道人士。   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孙魁掏出自己的证件道:“我是警|察。”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 第137章 3、新开店   女医生双眸弯起,轻笑着道:“您工作辛苦了。”   她的眼睛很明亮,瞳仁湿润,泛着点点白光。   孙魁收起手机,“嗯”了一声。   从前方的玻璃窗里,他能清楚的看见女医生的倒影,她的动作非常轻柔,专注的盯着他渗血的伤口。   孙魁甚至都没感觉到疼,他的伤口就已经处理好了。   “洗澡的时候小心点,不要碰到水。”   孙魁扯下半袖,盖住上臂的伤口:“嗯,多少钱?”   他抬起头,就见女医生摘掉了口罩。   她很漂亮,嘴角含笑的模样,让孙魁分神了半秒。   女医生道:“只是重新包扎而已,不收钱。”   孙魁:“材料和问诊费?”   女医生收起用过的棉块和绷带,走到一旁的水池洗了洗手。   她一边擦手一边道:“没用多少纱布,我就看了不到五分钟,就不收问诊费了。”   平白无故受人好意,孙魁有点不习惯。   女医生笑着道:“那您帮我换桶水吧,就算是收费了。”   饮水机上的纯净水桶已经见底,孙魁二话没说,把空水瓶撤下来,将地面上放着的备用饮用水桶抬了上去。   这一桶水的重量对女生来说,确实不算轻。   女医生的视线滑过他宽厚的脊背与腰身,孙魁的直觉非常敏锐。他放下水桶,向后望去。   女医生正弯腰,从问诊桌下方的迷你冰箱中拿出了一大壶凉茶。   她笑着道:“谢谢,要喝一杯吗?”   说着,她已经用玻璃杯给孙魁倒了一杯。   孙魁在外面很少喝别人给他倒的饮品,更别提对方还是他第一次见到的人。   他看了眼女医生左胸前别着的名牌。   似是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女医生笑着道:“我叫元柔。”   她端起凉茶,喝了一大口。棕红色的茶汁润过嘴唇,她丰满的嘴唇中间,唇珠微微凸起。   孙魁看了眼茶,端起杯子抿了一口。   茶香带着微微发涩的口感,应该是红茶。   “孙魁。”   元柔笑道:“孙警官是负责这一片的?”   孙魁隶属市公安局重案组,负责市内的重案要案,勉强可以说是负责这一片。   孙魁:“是。”   孙魁打量了一圈诊所,一个诊室,一个等候区域,里面应该是输液室,还有几个小房间。   元柔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开玩笑道:“我这儿没有什么违规的吧?”   孙魁收回视线,低头喝茶:“不好意思,职业习惯。”   无论去哪都会先看一圈周围,从后门出去是哪条街。   元柔道:“没事,我这儿很小,就只有我一个人。”   孙魁指着门口的标志道:“营业时间只在晚上?”   元柔双手握着水杯,点点头道:“对,下午七点到早上四点。”   孙魁顿了下说道:“就你一个人的话,还是安装一个监控摄像头比较好。”   女子深夜一个人在诊所,不远处还有夜市大排档,怎么想都不大妥当。   元柔视线微下垂,笑着道:“我买这个门面的时候,房东告诉我对面有监控器。”   孙魁:“监控器是有监控范围的,隔壁门口也装了监控器,离你还更近,但是也看不到你这的状况。”   孙魁接着道:“关店后的警备装置有吗?”   元柔:“有。”   诊所关门后,若是有人破门而入,警备系统便会报警。   孙魁:“你可以咨询一下,警备公司都会有这种业务。”   元柔听完,点头道:“我明天就打电话问问。”   孙魁看了眼杯中的茶,不知何时被他喝的就剩一口了。   他停顿了半刻,端着玻璃杯道:“你这开了多久?”   元柔:“才开一个月。”   怪不得他之前没有看到过。   门口的玻璃门传来被打开的声音,孙魁与元柔转过头,两个十多岁的女孩子走了进来,一个搀扶着另一个。   被搀扶的女孩面色苍白,右手捂着小腹部,紧皱着眉头。   另一个女孩刚要说什么,看到孙魁后咽了下去。   元柔起身,对孙魁笑着道:“孙警官,我先去忙了。”   孙魁喝光杯里的茶水,对元柔道:“谢谢。”   绕过女孩子们,孙魁推门走了出去,与凉爽的室内不同,外面的空气炎热又潮湿。   走出几步,孙魁用脚尖蹭了蹭地上的瓷砖,停顿半秒后,往车的方向走。   直到打开车门,孙魁才回头望了一眼。   漂亮的女医生带着口罩,在跟女孩子说着什么。   孙魁坐进车里,落车闸,开引擎,驶向主干道。   元柔对女孩道:“经常月经痛吗?月经周期稳不稳?”   她的眼神飘过窗外亮灯的轿车,收回了视线。   轿车平稳的行使在路上,前方红灯,孙魁停车,将车窗开了一个小缝,点上一根烟。   异性之间相互吸引,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元柔。”   他念了念她的名字。   一个“柔”字念在嘴里,牙根有点发痒。   空无一人的车里,烟头红光闪烁,他吐出一口烟。   心里想,真漂亮。   身材好,笑声好听,性格看起来也不错。   通常这么漂亮,又娇嗒嗒的女孩子,大都不喜欢他这种糙汉子。   她们喜欢斯斯文文,坐在办公室里,细皮嫩肉又能赚钱的富家公子哥。   会乐器,会打高尔夫,还会讨女孩子的欢心。   他会什么乐器?   孙魁想了想,他可能只会KTV里的沙锤。   高尔夫?   他更喜欢打篮球,踢足球,练散打。   讨欢心?   孙魁弹了弹烟灰。   不嫌丢人,他这个生龙活虎的年纪,就想把她往床|上带。   弄哭了才好。   一团白肉般的人儿,怎么哭都好看。   可惜,他估计不在她的考虑范围。   还是别瞎想了。   黄灯,绿灯。   孙魁把念头一抛,踩油门回家。   一晃过了几天,孙魁的伤口已经修复的差不多了。   这天,他晚上在办公室里待到了十点多。   坐在车里抽了根烟,才开车往家走。   从警局回家的路有两条,这个点哪条都不堵车。   孙魁想了想,将车子开了出去。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POLO立领衫,欧码修身款,里面虽然穿了一件打底白T,还是能看出他肌肉的轮廓,以及壮硕的手臂。   路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小店,孙魁稍微放慢车速,看似不经心的向路边看去。   上次来时没什么人的夜间诊所,此时乌泱泱的站满了人。   略微一看,至少有十几个男子。   仔细一看就会发现,这应该是两伙人,就算听不到他们的讲话,也能感受到其中的剑拔弩张。   元柔带着口罩,白色一次性胶皮手套覆盖着的双手,在非常专注的处理着患者的伤口。   身前吵得不可开交的十余人仿佛一点都没打扰到她。   双方骂骂咧咧,气势汹汹,恨不得捅对方一刀的模样。   但也就仅限于口头吵吵,没有一个动手的。   “报销你妈X的医药费,老子一分都不给你!”站在左边的黑汉子嚣张的道。   右边比他稍微年轻一点的黄毛也毫不示弱的道:“你店里的人我把兄弟开瓢了,你一分都不给?养的狗把人咬了都得给钱,你凭什么不给钱!”   黑汉子:“又不是我们先动手的!我们这算正当防卫,你个文盲!”黑汉子说完,还瞟了一眼元柔。   黄毛:“防卫你妈的!你们先推的人,别想抵赖!”   发现黑汉子总偷看元柔,黄毛道:“看鸡毛看,元医生是有素质才不说你,你那俩眼珠子跟个流氓似的,恶不恶心!”   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   这两伙人还真不是第一次来诊所。   黑汉子和黄毛是附近海鲜大排档的老板,两家店相邻。   黑汉子做的时间久,黄毛才来一两年,但是黄毛的菜总出新花样,各种APP的优惠宣传做的勤。   无论是上班族还是大学生,年轻人都喜欢去黄毛的店里吃。   一来二去,黑汉子也开始学,你家出海鲜军舰,我家也出,比你家还便宜!   于是,两家正式撕破脸,开始抢客人。   毕竟离的近,一个月总能吵吵一回。   自从元柔开了这家诊所,省了他们不少事。   打伤了一起来看病,互相碰瓷。   无论是黑汉子和黄毛,都很在意元柔。   人长得漂亮,还温温柔柔的。   不像医院里的夜班医生,总是大声吼他们。   元柔这哪儿都好,就是每次都会给他们验血,还时不时劝说他们献血。   他们这么壮实,在美女面前哪里会认怂,伸出胳膊,豪气道:“元医生,多抽点,我结实。”   元柔就会摘下口罩,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   他们瞬间就觉得抽血一点也不疼了。   就在双方吵架逐渐趋向于小学生斗嘴时,诊所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高大的男人出现在门口,他眼眸锐利,一身的腱子肉,脸上还有一道疤。   他眼神像刀子一样扫过几个人,冷声道:“打架斗殴?”   黄毛在元柔面前不想丢脸,一副不耐烦的模样道:“你装什么□□!打了,怎么的?”   元柔忽然笑了。   黄毛倏地转头:“元医生,怎么了?”   元柔摇摇头,眼神与孙魁对视了一下。   隔了几天不见,突然对上眼神,孙魁不动声色的转移视线,板着脸对黄毛等人道:“承认了就好,跟我去趟警局。”   黄毛:“……你是?”   孙魁冷声道:“专门治打架斗殴的。”   孙魁掏出工作电话,让张琦开车来接人。   黑汉子见状不对,连忙陪笑道:“警察同志,我是良民,我可没打架斗殴。”   孙魁关闭电话,道:“闭嘴,有事一会回局子里再说。”   这时,元柔正好处理好了伤者的伤口,她一点都不惊讶于事件的突然发展,还笑眯眯的打了一个蝴蝶结。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 第138章 4、抢杀案   不一会,三辆警车就开了过来。   “警察同志,真的不至于,我们就是小打小闹,算不上打架斗殴。”黑汉子伏低做小的求饶道。   孙魁无视了他的话,对推门进来的张琦等人道:“都带回去。”   张琦平时跟同事插科打诨,工作的时候又是另一幅模样,板着脸对黑汉子等人道:“排队出来,三人一辆警车,麻溜的。”   黄毛早就没了嚣张模样,蔫蔫的垂着头。   孙魁拦住他,指着刚包扎过的两人道:“你一伙的?”   黄毛想着,他们这有伤者,是不是就能轻罚了?连忙道:“对,我店里的伙计!”   孙魁:“你替他们把医疗费结了。”   黄毛一愣:“啊?”   孙魁冰碴子般的眼睛盯着他:“看病不交钱,我看你是想在拘留所多住几天。”   黄毛连忙去掏手机:“交钱,我马上交钱。”他转头问道:“元医生,多少钱?”   元柔已经准备好了收据,递给了黄毛。   黄毛扫了下二维码,用手机支付成功。   等诊所里的人都走了出去,孙魁拿过桌上的便签纸,写了一串号码道:“下次遇到类似的事情,可以给我打电话。”   元柔扫了眼电话号码,笑着道:“他们又没在诊所闹事,我不至于报警。”   孙魁:“……热心群众举报,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打架斗殴,绝对不是值得鼓励的事情。”   元柔笑了:“举报有奖励吗?”   孙魁:“有。”   元柔:“什么?”   孙魁顿了两秒:“奖状。”   “哈哈哈。”这句话仿佛戳中了元柔的笑点,她一笑起来,整个人宛若一朵灿放的花。   修长的手指捂在唇边,元柔含笑道:“好,我下次一定向孙队举报。”   孙魁知道自己该走了,他鬼使神差的问道:“你几点下班?”   元柔长长的睫毛缓缓的眨动,指着门边写的事项道:“凌晨四点。”   孙魁看了眼手表,现在才十一点多,他就算把这群人送回局里,做完笔录也不会到四点。   若是四点来接她,就太明显了。   “不过今天我想早点回家,等孙警官走了,我就关门。”   孙魁:“开车回去?”   元柔:“今天开车。”   孙魁点头,道:“注意安全。”   元柔右手五指摆了摆:“孙警官晚安。”   孙魁拉开玻璃门,走出几步,感觉到她在看他的背影。   缓下脚步,他侧过身望了一眼。   就见元医生靠在桌子上,笑着对他摆手。   孙魁顿了两秒,才僵硬的举起手,像元柔一样,冲着她晃了晃。   “孙队?”   张琦在他身后叫道:“这三个坐您的车?”   元柔走到门口,拉开玻璃门,拿过一旁的铁杆将铁门勾了下来。   孙魁放下手,转过身又是板着的一张脸,冷飕飕的瞥过黑汉子等人,低声道:“上车。”   将十几人拉回局子,这种打架斗殴的小事,就不用他们重案组了。   交接完,孙魁开车回家,再次路过诊所的时候,已经关灯了。   往后的半个月,孙魁时不时的就会看一眼工作手机,希望接到“热心群众”的举报。   每次看到陌生号码打来,他都会有点激动。   但每次都不是他等的热心群众。   他每天下班时都会路过诊所的那条路,透过玻璃窗,能看到她认真工作的身影。   诊所里没有客人的时候,她就坐在等候区域看电脑,或者慢悠悠的喝红茶。   无论诊所里有几个人,孙魁总是能第一眼就看到她。   她很少穿一样的衣服,几乎每天都不重样。   孙魁承认,他对医生这个职业,似乎有着很严重的刻板印象。   他印象中的医生,应该是严肃,严谨,服装就像统一批发出来的那么死板。   不会像她,今天带耳环,明天戴珍珠项链,后天又涂个艳红色的口红。   口红透过口罩时,她会摘下来,再换个新的。   孙魁蹲守犯人的隐蔽功夫终于有了其他施展的机会……   他知道,他这种行为非常不正确。   过度的关注,就会衍生出跟踪等犯罪行为。   因此,他决定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三天后,O市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入室抢劫杀人案。   这个案子造成了非常恶劣影响,上级领导开会时说道:“一定要抓紧时间破获这个案子!”   案子的第一报警人是死者的老公,他出差回家,刚开门就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妻子,还有被翻得一片狼藉的房间。   夫妻俩都没有在家放大量现金的习惯,家里值钱的只有一块名牌手表和数码产品。   经过清理,确认丢失的物品只有钱包里的现金和手表,其他的都还放在原处。   像这种案子,排除真正的入室抢劫,第一时间都会怀疑死者关系亲密的人。   比如他的老公。   死者家住在2楼,又是一片老楼区。   虽然外面有监控摄像头,但确实有许多死角,无法确认当天有几个人曾经进过死者的家。   二楼一共有三户人家,对面是一对夫妇,出事当天,丈夫上班,孩子上学,只有妻子一个人在家。   中间住着一对小情侣,女生照常去上班,男方前两天刚刚辞了工作,上一个工作的压力太大,想要休息一段时间。   重案组当天就把死者的老公陈某带回了警局。   经证实,陈某确实出差了,还在高铁上买了一份盒饭。   巧的是,售货员确实记得陈某。因为他买完之后,还嘟囔了一嘴:“六十,真贵!”   在杀人事件里,越巧的事情,就越有蹊跷。   车厢头和车厢尾也有他上车下车的监控,除非他从高铁上面翻出去,否则根本不可能离车。   正当这时,死者的尸检报告也出来了。   死因是头部遭到了撞击,并且死前发生过性|行为。   张琦皱眉道:“有被强的痕迹吗?”   法医是个40岁左右的男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姓陆。   陆法医声线平稳的道:“没有撕伤,应当是正常的性|行为。死者体内有少量□□残留,经过比对,DHA与死者丈夫不符。”   张琦睁大眼睛:“她红杏出墙了?”   孙魁想了想道:“杨风,你去调取她邻居,两个男性的DNA,陆法医,麻烦你对比一下。”   走回刑讯室,死者丈夫陈某趴在椅子前方的台子上,一脸憔悴。   听见动静,他抬起头:“警察同志,能放我走了吧,我还要回家给她处理后事。”   孙魁没说话,杨风道:“还要再问你几个问题。”   陈某苟着脊背坐在那里,满面愁容。   杨风:“你老婆平日的行事作风怎么样?”   陈某疑惑的皱眉:“行事作风?警察同志,你为什么要这么问?”   杨风看了眼孙魁,就见他点了点头。   陈某焦急的追问:“到底怎么回事?”   杨风:“你老婆死前发生过性|行为,且不存在强迫,你懂我说的意思吗?”   陈某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谬论,他摇着头,脸涨红着道:“不可能!春熙她最保守了,从来不跟男的多说一句话!”   陈某与死者是大学同学,两人在学校就交往了,尤其是死者的父母,非常满意陈某这个女婿。   两人大学毕业后,迅速结了婚。   陈某在外企上班,每个月的收入都不错,明年就能付首付买新房了。   死者吕春熙在一家地产公司上班,做问讯处前台。   这个工作不累,还清闲,就是工资比较少。   “警察同志!春熙一定是被强迫的!她不可能做出对不起我的事情!我们明年本来定好买新房,生宝宝的!您们一定要好好查,不能让犯人的手法蒙蔽了双眼!”   陈某就像是掌握了真理一般,冲着杨风大声喊道。   似乎他这么做了,死者就真的是被强迫了一样。   孙魁一直在默默的观察着陈某。   进屋子前,他设想了三条假设。   一是死者外面有人,而丈夫一直不知情,死者当天与情夫发生口角,并被其杀害。   二是陈某当天回家,刚好撞上了吕春熙与奸夫的行径,并痛下杀手。   三是真如陈某所说,歹徒用胁迫的方式,让吕春熙乖乖就范。   但假设只是假设,需要证据来证明。   当天晚上,其他两人的DNA对比结果就出来了,与死者体内的DNA不符。   48小时之后,由于没有证据,陈某被释放。   正当众人觉得陷入僵局的时候,好消息传来,他们从DNA数据库中找到了与死者体内精|子相同的DNA。   数据联网的好处,就在于能快速的锁定嫌疑人。   嫌疑人姓刘,是死者工作的地产公司副经理。   当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没有逃跑,反而一脸早就料到的表情,颓丧的垂着头。   在公司众人的众目睽睽之下,刘某被带回了警局。   回到警局,还没用杨风等人审问,刘某就像准备了许久一般流利的说道:“我就知道,早晚得找上我,但是我真没杀人啊!”   杨风:“来我们这十个有九个都说自己没杀人,还有一个是证据确凿无从抵赖!说一说,当天你几点去的案发现场,又是几点离开的!你们是什么关系!”   刘某今年三十五岁,戴个金丝框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我当天下午一点半左右去了她家,她跟我说,她老公的高铁四点才到O市,我就呆到了三点,我俩就是那种关系,都不想破坏对方家庭,就是放松一下。”   杨风:“找别人老婆放松,你这业余爱好难度很高啊。”   刘某缩了缩脖子,文绉绉的道:“我们是自愿的,她也渴求我。”   杨风:“别扯没用的,继续说!”   刘某:“我离开她家之后,先去给车加了个油,然后就回家了,我儿子今天放暑假,约好了要一起吃饭。”   杨风简直想翻白眼了,一家团圆吃饭的日子,他还能抽空去出轨!   刘某:“当天晚上我就听说她死了,我就知道,你们早晚得找上我。”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 第139章 5、捋案情   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推算在下午三点到四点之间,刘某杀了她之后再去加油,时间也一样来得及。   刘某知道自己的嫌疑大,他绞尽脑汁想了想道:“对了,我下楼的时候,刚好看见有个男人在二楼拐角,往吕春熙她们家看。我怕是他家的熟人,连忙低着头走了。”   杨风:“你能记得住那人的长相吗?”   刘某:“跟我差不多高,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好像是阿迪的,我没敢跟他对视,记不住长什么样子。”   刘某这句话说了等于没说,穿白色阿迪运动衫的男子,在大街上一抓一大把。   孙魁的工作手机震动响起,他对杨风道:“问问他俩什么时候好上的,死者老公有没有可能知道。”   走出审讯室,孙魁接起张琦打来的电话。   张琦:“孙队,现在能接听吗?”   孙魁走到吸烟室,点燃一根烟:“你说。”   张琦:“我刚走访了死者家附近,住他们楼上的老太太说,吕春熙她家对面的一家三口,夫妻总是吵架,房子外面都能听见。她看到过好几次,对面的丈夫帮吕春熙拿东西。吕春熙她老公总出差,老太太很少看到他们夫妻俩走在一块。”   孙魁:“还有其他的吗?”   张琦:“没有了,我顺便查了一下,对面一家三口,当天妻子一个人请假在家,是因为她身体不舒服,所以昏睡了一天。”   也就意味着,没有人能证明她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孙魁弹了弹烟灰道:“他隔壁家的那个失业男子,有打听到什么吗?”   张琦:“根据周围邻居说,他原来好像是干销售的,整天都特别累的样子,还总是喜欢发呆,好几次看到他站在五楼阳台上看风景。大白天的,把邻居吓够呛。”   孙魁:“你正好去一趟,让物证组再确认一遍现场。”   陈某当天回家,看到血泊中的吕春熙后,第一时间就打了120,同时报了警。   因此现场被保存的还算完整。   从现场调取的头发与指纹,最鲜明的就是陈某,吕春熙,和刘某。   孙魁抽完烟,回到办公室等杨风来汇报。   吕春熙与刘某在同一个公司工作了好几年,吕春熙性格比较内向,平时接触的异性也不多。   刘某是个出轨老手,很擅长与女人交流,一来二去两人就看对眼了。   吕春熙似乎很喜欢他,就连刘某在公司跟实习生多说两句话,她都要生气。   刘某说:“我本来打算今年就跟她断了的,我真的没有必要杀她啊!警察同志,说不好听的,我这个长相,还有钱,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我犯得上杀了她吗?”   孙魁坐在椅子上,翻着杨风做的笔录。   杨风站在白板前梳理案情:“孙队,您看啊,这两个人,一个丈夫陈某,一个出轨对象刘某,作案时间,作案动机都具备。虽然刘某嘴上说他犯不上,但是,从他的话里能听出来,他把吕春熙迷得够呛,吕春熙要是以两人关系为要挟,想跟他发展更光明正大的关系,也不是不可能。”   孙魁看了眼案情梳理图,道:“还有一个可疑点。”   杨风:“什么?”   “楚某。”   隔壁的失业青年。   孙魁:“刚才张琦来电话,说吕春熙她家对面夫妻经常吵架,邻居外面都听得到,说明他们那儿的隔音很差。吕春熙家被入室抢劫,她甚至被杀害,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   “根据现场的证言,楚某说他当时在家看了一天电视,但是他家客厅与吕春熙家的客厅只有一墙之隔,就算没有大的声响,他也应该能听到一些动静。”   杨风点出其中的可疑之处:“可他却说什么都没听见!”   孙魁点头,道:“把他带来谈一谈。”孙魁又问道:“手表有消息吗?”   一旁的男警员俞晓汇报道:“暂时没有消息,我去咨询了这块表,他们品牌的表在购买时都是有登录手表番号的,嫌犯只要出手,我们就能找到手表。”   孙魁:“再去走走那些不挑食的典当行,一个都不能漏了。”   俞晓:“是,孙队。”   谁知,还没等杨风去找楚某,楚某下午自己找来了警察局。   他有些拘谨的跟在领路的警察身后,看到杨风时眼睛一亮:“您是那天的警察。”   当天第一批去现场的正是杨风与孙魁等人,因此与楚某和对面的一家三口打过照面。   杨风道:“跟我来。”   审讯室里,孙魁已经坐在了椅子上,听见开门声,他望了过去。   室内光线较暗,孙魁的双眼却很明亮,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楚某,道:“坐。”   楚某今年28岁,个子不高不矮,长相普通,整个人看起来有些拘谨。他似乎很怵孙魁,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不过这是常有的事情。   第一次见面就敢盯着孙魁瞧,还敢明晃晃的冲着他笑的,没有几个人。   一个含笑的身影滑过脑海,孙魁把不该有的念头撇开,状似无意的道:“办公室里不好讲话,这里凉快。”   楚某笑了笑,坐了下来。   孙魁接着闲聊天般说道:“外面热吗?出了这么多汗,后背衣服都透了……你这运动衫,我好像也有一件。”   楚某今天穿的是一件阿迪的黑色短袖,闻言道:“三件打八折的时候买的。”   孙魁:“哪个店?”   楚某顿了一下,想了片刻道:“记不清了。”   孙魁不再多言,茬过了这个话题。   “你今天来什么事?”   这种情况下,潜在嫌疑人出现的缘由大约分成两类。   一类是真的做了什么,又担心案情的发展,便坐不住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隐瞒了某些决定性的情报。   楚某双手放在大腿上,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道:“我前两天说谎了。”   孙魁:“什么谎?”   杨风打开文稿,准备开始记录。   楚某皱着眉头道:“我前两天太害怕了,又怕被歹徒知道,就没敢说。其实,我那天听见了。”   杨风:“听见什么?”   楚某咽了口唾液:“听见吕春熙在喊救命。”   杨风看了他一眼,追问道:“几点还记得吗,他们家有没有传来什么异响?”   楚某想了想:“好像是三点左右,我正准备看三点的综艺重播。就听见隔壁特别吵,我本来想,她要是再这么吵,我就去敲她家房门。”   “她吵了不久,我突然听到一声‘救命’,然后‘咣当’一声响,隔壁屋就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杨风:“闹出这么大动静,你就没出去看看?”   楚某点头:“我确实出去了,但他家一点响声都没有了,我就贴在门边听了听,也没听到什么声音。”   杨风:“你就回去了?”   楚某:“没有,我怎么想刚才都不是幻听,就想着要不要敲门问问,这时候我听见她家门突然响了,我站在别人家门口也太奇怪了,就站到了二楼的拐角,然后我就看到一个男人走了出来,我敢肯定,这人不是吕春熙的老公。”   孙魁突然插话道:“你们做了多久的邻居?”   楚某没想到他会突然问这个,想了一下到:“我搬过来的时候,他家就已经在了,二三年了。”   孙魁:“你觉得他们夫妻感情怎么样?”   楚某:“不好不坏吧。”   孙魁:“你是第一次看到这个陌生男人吗?”   楚某:“应该是,我上一个工作挺忙,经常不按时回家,很少碰到邻居。”   楚某的反应速度很快,回答的滴水不漏。   孙魁点头:“你跟我说说,那个男人长什么样子。”   楚某:“比我高一点,一米七五左右吧,不胖不瘦,带个眼镜,看起来挺斯文。”   孙魁:“他离开吕春熙家之后,直接就走了吗?有没有跟你对视?”   楚某连忙点头,心有余悸的道:“对视了,他还瞪了我一眼,那眼神好像就在警告我,不要乱说话。所以我才瞒到了现在。”   孙魁的表情没有变化,他问道:“你觉得,他有可能是杀害吕春熙的凶手吗?”   楚某:“……这个我说不准,但是他走了之后,我就没听吕春熙家的门打开的声音,四点二十多,我才听到了隔壁的开门声,然后陈大哥突然嚎了一嗓子,我就知道出事了。”   楚某:“过了一会,警察和救护车都来了,我就打开门看了一眼,陈大哥已经哭得蹲在那儿了。”   孙魁:“好,谢谢你的情报。”   楚某抠了抠手指:“我应该再早点说的,说不定就能更早破案了。”   孙魁:“没有水落石出之前,什么都不好说,还是谢谢你的情报。”   楚某从椅子上站起身,他似乎比刚来时从容了不少:“警察同志,那我就先回去了。”   孙魁:“你直接回家?”   楚某点头道:“我这两天一到晚上就害怕,您也知道,隔壁房子出事了,肯定睡不踏实,所以想趁着天黑回家,不然我女朋友也害怕。”   孙魁:“没想过搬个家?”   楚某笑着道:“这的房租低,等我找到新工作再说吧。”   孙魁看了眼手表,起身道:“正好我也要再去一趟吕春熙家,我送你回去。”   楚某连忙摆手:“不用了,太麻烦您了。”   孙魁:“不麻烦,我刚好想问你一下其他事情,怎么样?”   楚某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那就麻烦孙队了。”   孙魁看了杨风一眼,打开审讯室的门。   “不客气,举手之劳。”   背对着楚某,孙魁腰背挺直,眸光似冰。   作者有话要说:  元柔明天出来   么么哒 第140章 6、鼻子灵   孙魁坐在驾驶位,楚某坐在副驾驶,两人看似轻松的在闲聊。   孙魁掏出烟,冲向楚某:“抽烟吗?”   楚某笑着抽出一根道:“谢谢孙队,”   孙魁单手拿烟盒,叼出来了一根,先把火给楚某,随后点燃自己的。   吐出一口烟,孙魁接着道:“小楚你上一份工作是什么?”   楚某:“产品销售。”   孙魁:“销售不好干吧。”   楚某左手弹了弹烟灰,道:“是,挺受气的,压力也大,每天都很焦躁。”   孙魁:“下份工作想干什么?”   楚某:“暂时不想干销售了,想干些松快的。”   孙魁眼神滑过他的手腕小臂,干干净净,没有任何新添的抓伤或是伤痕。   楚某摸了把头发,道:“警察更辛苦吧,无论几点都得出现场。”   孙魁:“就没有不辛苦的工作,习惯了就好。当警察有一点好,其他职业比不了。”   楚某:“维护社会秩序?”   孙魁摇头:“能光明正大的上班开小差,想抽烟抽烟,想喝茶喝茶。”   楚某笑了笑,抬手去摸自己的后脑。   他好像很喜欢摸自己的头发,光是今天,他就摸了不下五次。   注意到孙魁的视线,楚某顿了一下,放下手道:“我有点脱发。”   孙魁点点头,眼睛看向前方,一个身影吸引住了他的视线。   在前方几米远的阴凉处,站着一个女人。   她穿着水绿色的碎花长裙,裙摆垂在脚面上。   头发披散在肩头,头顶打了一把巨大的伞,将她整个人的面容都遮挡在伞下。   要是在白天,这幅景象并不奇怪,毕竟O市的阳光对于爱美的女性来说,有些太过于充足。   可现在是下午5点多,太阳即将下山时分。   就算只看到下半张脸,孙魁也认出来了这个人。   元柔。   想了想,孙魁对楚某道:“我看到一个朋友,打声招呼,不耽误太多时间。”   楚某连忙道:“没事。”   孙魁打右转灯,顺嘴问道:“对了,小楚,你刚才说,在二楼拐角看到了一个男的,要是给你几张照片,你能认出来吗?”   楚某停了一下道:“长得太像的话,估计认不出来。”   孙魁:“你说他戴副眼镜,斯斯文文,比你矮一点是吧。”   楚某:“不是,他比我高一点,一米七五左右。”   孙魁点点头,车子减速,停靠在路边,他掏出工作手机道:“我刚收到条信息,你稍等。”   楚某:“好,不着急。”   孙魁打开相册,里面基本上都是与案件有关的照片,他找出一个极其符合楚某所说“戴眼镜,斯斯文文”的男性半身照片。   孙魁装作刚收到照片的模样,把屏幕冲向楚某:“正好,小楚你看看,是不是这个人?”   楚某看了不到三秒就道:“不是他。”   孙魁:“真不是?你再看看。”   楚某又看了看,肯定道:“不是。”   孙魁面露遗憾的收回手机,返回桌面。   楚某眼睛扫过孙魁的手机,问道:“这是嫌疑人?”   孙魁摇摇手:“没事。”   他收好手机,刚要下车窗跟元柔打招呼,一回头,发现元柔举着大伞,已经走到了他的车窗旁。   浅灰色的指尖轻轻的点了点车窗,她戴着一副墨镜,含笑道:“孙警官。”   上次见面,还是在她的诊所,一晃已经过去了许多天。   孙魁摇下车窗,元柔的黑伞实在太大,遮挡住了上方的光线,将两人笼罩在了昏暗的小空间内。   孙魁问道:“你去哪?”   元柔眼神瞥过孙魁后方的楚某,眸光微闪,收回视线笑着道:“想打车回诊所,现在是出租车交班高峰期,好几辆都不载我。”孙魁道:“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送你一程,但我得先去一趟莲花路。”   元柔开心道:“真的吗?好啊,我不着急。”   孙魁:“上后座。”   他转头对楚某道:“小楚,我先送你,再送我朋友。”   楚某道:“没关系,孙队您怎么方便怎么来。”   元柔在车边迅速收伞,钻进了车内,仿佛外面正在下大雨一般。   钻进车里以后,孙魁才发现她头顶上还有一顶遮阳帽。   这得是有多怕晒?   元柔摘掉墨镜,露出一张漂亮的美人面。   楚某从后视镜里往后看了一眼,刚好与元柔对视,她轻轻的冲他笑了笑。   楚某点头,有些腼腆的微笑了一下。   孙魁看到后视镜中两人的互动,对元柔道:“那群人最近有来诊所吗?”   指的是上次两个烧烤店的老板。   元柔从随身携带的羊皮腋下包中拿出手帕,按压了几下额头上的薄汗,道:“没有,他们若是来了,我早就有借口给孙警官打电话了。”   孙魁:“给我?”   元柔笑道:“领奖状啊。”   孙魁眼含笑意道:“我备好奖状等着元医生。”   元柔身上带着柔和的花香,她皮肤白皙,就像一块散发着浓郁香气羊脂玉。   元柔看向副驾驶的楚某,笑着道:“孙警官,这位是?”   还没等孙魁说话,楚某自己说道:“您好,我姓楚,叫楚贺龙。”   元柔:“您好,我姓元,您也是警察?”   楚贺龙摇头:“不是,孙队只是顺路送我回家。”   元柔“哦”了一声,微笑着结束了这个话题。   元柔长得很好看,还总是带着笑容。   楚贺龙无意识的就会通过后视镜往后看两眼。   孙魁突然间插话道:“小楚,出事那天,三点钟重播的是什么综艺来着?”   楚贺龙几乎是下意识的回答道:“《问题状元》,一档科普类栏目。”   孙魁:“我很少看综艺,讲的什么内容?”   楚贺龙想都没想,就开始复述他看过的内容。   孙魁的记忆力很不错,尤其是当他怀疑一个人的时候。   楚贺龙无论是对刘某的描述、确认,还有综艺节目的复述,都非常精确。   待楚贺龙讲完,元柔笑着道:“原来楚先生在协助孙警官查案,我还以为您跟我算半个同行,是法医。”   楚贺龙奇怪道:“哎?为什么这么说?”   元柔笑着道:“气质吧。”   孙魁将车停在楼下可随意停车区域,对楚贺龙道:“到了,今天多谢你了。”   楚贺龙解开安全带:“谢谢孙队,你不是要看现场吗,跟我一起上去?”   孙魁:“不了,刚才的信息我还没有回电话,你先上去吧。”   楚贺龙:“那我就先走了。”   他向后座的元柔摆了摆手,下车走了。   孙魁凝视着他的背影,问道:“元医生刚才为什么说他像法医?”   元柔右手握着乳白色的手帕,笑着道:“不瞒孙警官说,我当医生也是有缘由的,我从小鼻子就很灵,尤其对血腥味,比鲁米诺还灵。”   这倒是个新奇事儿。   要是别人说了这事,孙魁估计听完就扔到了脑后,因为纯属胡扯。   但元柔一说,他就有兴趣听一听。   元柔道:“我说了孙警官也不一定信,我们可以玩个游戏。”   孙魁有兴趣道:“你说。”   元柔想了想,指着街道斜对面的鸡肉铺道:“孙警官,麻烦您去买一斤鲜鸡肝。”   孙魁:“行,你等着。”   元柔:“我转给你钱。”   孙魁刚想说不用,话到嘴边又吞了下去,他掏出手机,点开聊天软件的二维码,非常自然的摆到元柔眼前:“我们还没加好友。”元柔笑了:“对,一直都忘了。”   好友添加成功,元柔给他发了一个鸡肝红包。   元柔的头像是一扇弯月,两侧张开了一对俏皮的小翅膀。   “我去买鸡肝。”   下了车,太阳逐渐落山,夜风也变得凉爽。   孙魁右手握着手机,背对着元柔握了下右拳,就像是胜利后的庆祝手势。   轿车上,夕阳透过车窗照进车内。   元柔笑容微收,缓缓呼出一口气,被太阳晒了许久的左臂居然像烤熟的肉一样,泛起薄薄的云烟。   办理各种业务的公共机构,营业时间通常都在周一到周五,从早八点到晚六点,有的更加丧心病狂,五点半就结束。   对元柔这种夜猫子来说,只有白天营业的规定,简直是令人发指。   为什么不可以夜晚营业?   长期上夜班的人,不早起就办理不了业务了?   一点都不人性化。   她今天要不是为了办个证明,也不用这么早就出来。   斜对面的鸡肉铺,孙魁提着黑色塑料袋往回走,元柔用手帕擦了擦冒烟的胳膊,像干冰一样冒烟的双臂,瞬间就恢复如初。   孙魁开门上车,将鸡肝递给元柔:“买好了。”   元柔:“孙警官不用给我,你用纸巾沾点鸡肝上的血,随便藏在哪儿,放几块都可以,我能用鼻子闻出来。”   见她说得信誓旦旦,孙魁没说话,从遮阳板下方的凹槽里抽出一张抽纸。   元柔捂住耳朵,闭上眼睛,不去看他的动作。   孙魁将纸撕成了三条,每条沾上一点血,团成一团,分别藏在了裤子侧兜,脚底,以及车载烟灰缸。   “好了。”孙魁在她面前拍了拍手道。   直到把东西都藏好,孙魁也没指望元柔能指出来,她又不是警犬,鼻子怎么可能那么灵。   元柔松开双手,睁开眼睛,那一瞬间,孙魁觉得她的眼神变得非常缥缈,仿佛过了很长的时间。   下一秒,元柔又仰起了熟悉的笑脸,右手指着道:“左脚鞋底中间凹的部分,左手裤兜,还有烟灰缸里。”   孙魁愣住了。   元柔似乎很得意:“我厉害吧。”   岂止是厉害,这么灵的鼻子,他还是第一次看见。   元柔眼眸微垂:“如果是大量的血,过了几天我也能闻出来,因为血的味道跟其他东西不一样。”   孙魁忽然想到了什么:“你说楚贺龙像法医是因为?”   元柔舔了舔嘴唇:“他身上有血腥味,他自己的,还有别人的。”   孙魁:“他自己?”   元柔伸出手指,指了指后脑:“他后脑这片区域,有个外伤,应该是人咬的。”   孙魁掏出工作电话,立马给陆法医发信息。   元柔身子前倾,双臂搭上驾驶座的靠椅,笑着道:“孙警官,我这个情报,值不值一个奖状?”   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起了我家汪星人   骨头拿走了好几天,它也会回去闻一闻……   ————————————————————   杀人动机,昨天有人猜对啦~ 第141章 7、新证据   从楚贺龙主动提出新的情报,孙魁就觉得他很可疑。   先是他对于刘某的描述,精准到十分刻意。   除非是特别笃定,又重复记忆过的片段,否则不可能那么鲜明的存在于一个人的记忆中。   况且,当人重复回忆某件事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加上主观色彩,很可能已经与真实情况不符。   比如说,刚走过去一个人。   有人问你:“刚才那个人穿的什么颜色衣服?”   你会想一想,莫若两可的道:“蓝色?”   你干扰他:“不是,应该是红色。”   红色这么鲜明的颜色,看过的人基本上不会搞错,但因为对方纠正的太斩钉截铁,于是当事人即使心存犹疑,也会符合道:“可能是红色,我记错了。”   无论刘某说没说慌,假使他真的与楚贺龙擦肩而过,并且用眼神警告了他。   那楚贺龙真正应该记住的,是他的眼神。   就好比电影中女主角的回眸一笑。   过了几天,人们可能不记得剧情,但不会忘了那个经典的笑容。人们不会在乎她的发型,她的身高。   更不可能像楚贺龙一样,将对方身高准确到一米七五。   所以孙魁随便找了张相似的照片来试探他,并加以心理暗示“你看看,真不是?”   如果只是擦身而过,基本不可能清晰的辨别一个人的面容。   但楚贺龙记得非常清楚,就连几天前看的综艺内容都能倒背如流。   现代人每天生活在大量的信息当中,社交软件,各种公众号,小视频,综艺,电影,头脑被大量的信息不断的冲刷。   当你突然问一个人:“哎,你前两天打法时间看的综艺讲的什么?”   正常人只能说出几个记忆点而已。   况且按照楚贺龙的证词,他三点多听到了隔壁动静,还跑去楼道里蹲刘某,哪里能看那么久的综艺,又记得那么牢?   满身的破绽。   孙魁没有指出来,是因为他需要点证据。   假设刘某说的是真的,他当天在楼道里真的低头匆匆走过,那楚贺龙能准确的形容,并认出他的样貌,只能说明一点。   他原来就见过刘某。   孙魁想起了张琦的电话。   根据邻居的口供,楚贺龙原来经常喜欢站在五楼的阳台发呆,很有可能就是那个时候,看到了来吕春熙家偷情的刘某。   至于作案动机。   人的作案动机千奇百怪,孙魁一点也不怀疑人性之恶。   很多杀人动机,听起来就像个笑话。   孙魁原本想再走一遍现场找找证据,没想到元柔给了他一个惊喜。   无论她说的是不是真的,他姑且想要求证一番。   当他联系陆法医的时候,没想到陆法医刚好也打算联系他。   陆法医在电话中说道:“孙队,我刚好要给你打电话。死者的双手与口腔都太干净,应该被清洁过,尤其是牙齿,于是我就又仔细查了一遍,你猜被我找到了什么?”   孙魁想了下:“头发?”   陆法医:“……你怎么知道?对,就是一个短头发茬,她生前应是用力咬的,卡在了牙缝里。”   无论孙魁相不相信元柔的鼻子,但这确实对上了。   孙魁:“现在就将头发与楚贺龙的DNA对比,我就在他家楼下,等你的消息。   孙魁撂了电话,给杨风发信息:“带两个人来莲花路,吕春熙家楼下。”   他编辑着信息,对后座的元柔道:“元医生,不好意思,我这有点事……”   元柔笑着道:“办案子重要,这离诊所不远了,我打车就能回去。”   孙魁:“要不你等会,我同事来了,我先送你。”   元柔看了眼手表:“我还要回去准备开诊所,就不麻烦孙警官了。”   孙魁点击发送,转头道:“多亏了元医生。”   元柔笑了:“不及孙警官才智多谋。”孙魁想了想:“作为感谢,我下次请你吃饭。”   元柔摇头:“不用,您有空多去帮我换两桶水就好。”她指着那一袋生鸡肝道:“要不这个给我吧,我爱吃。”   孙魁马上递给她:“卤着吃?”   元柔:“生着吃,鸡肝刺身。”   孙魁以为她开玩笑。   元柔抿唇笑了笑,拿起遮阳伞与腋下包,打开了车门:“孙警官,那我先走了。”   孙魁推门,先一步下了车:“我送你上车。”   元柔弯身,水绿色的V型领口露出大片洁白的肌肤。   孙魁眼神连忙移开,替她遮起大伞。   “你这伞真够大的,跟流动餐车上的差不多了。”   元柔捂唇轻笑:“我怕晒。”   孙魁:“元医生你这么白,确实得小心晒伤。”   元柔的视线刚好能看到他宽阔的肩膀与结实的肌肉,眸光微动。   “我给你打车。”   孙魁撑着伞,将她送到了路边。   两人并肩站着,孙魁很想跟她聊些什么,可能由于太过在意,反而不知道说什么。   “孙警官脸上的疤,是办案子的时候造成的?”元柔先开了口,上来就问孙魁脸上的疤。   孙魁本人对这条疤痕不太在意,他本来就没长一张斯文脸,添一道疤绝对算不上容貌尽毁,顶多算雪上加霜。   但被有好感的女孩子问,孙魁还是挠了挠脸,道:“被歹徒划的,没躲开。”   刚好看见一辆空车,孙魁伸手拦车,道:“看着吓人?”   别说小孩,就连成年女性都有些怵他。   空车停下来,落下副驾驶的窗子,伸头道:“往那边走?”   孙魁弯腰:“安路夜市。”   司机不耐烦的摆手:“不拉不拉,我要交车。”   孙魁从怀里掏出警官证,面无表情的对司机道:“拒载?”   司机一噎:“……没有没有,听错了,快上来。”   孙魁:“来回十五分钟都不到,不影响你交车。”   他拉开后驾驶的门,举着伞对元柔道:“你先进去,我给你收伞。”   元柔笑着坐进车里,接过孙魁递来的伞,待关上车门后,她将车窗开了个小缝,对孙魁道:“不吓人,看起来很硬派。”   她笑着对孙魁摆摆手,合上了车窗,对司机道:“师傅,麻烦了。”   孙魁望着开走的出租车,以及里面带着帽子的背影。   很想问她:你喜欢硬派的男人吗?   骨头硬,拳头也硬。   孙魁目送元柔没多久,杨风等人就赶到了现场。   “孙队!”   孙魁倚在车门边抽烟,冲着杨风招手道:“上车再讲。”   给小组组员讲了一下他的推测,杨风道:“我就觉得这小子不对劲!还挺聪明,会栽赃啊!”   杨风接着道:“孙队,手表还是没消息,连最近网上发布的二手消息都查了,没有。”   孙魁吐出一口烟:“他还没脱手。”   孙魁往吕春熙家的方向看了一眼:“等陆法医的消息,搜查令一下来,你们就去给我搜。”   没过多久,陆法医就传来了消息。   头发的DNA与楚贺龙高度一致。   孙魁撂下电话:“走,请他再走一趟。”   杨风:“好嘞!”   敲响楚贺龙家的房门,出来开门的是他的女朋友,她似乎很诧异:“警察同志,你们怎么来了?”   孙魁眼神看向屋中的楚贺龙,他正沉默的坐在沙发上抽烟。   “想让小楚跟我们走一趟,有几个可疑点需要他解答。”   孙魁盯着他道:“小楚,手表还没脱手吧。”   楚贺龙手一抖,烟灰掉在了裤腿上。   楚某女朋友奇怪道:“什么手表?”   楚贺龙熄灭烟头,笑着道:“没怎么,我回来跟你说,孙警官,我跟你们走。”   楚贺龙的态度非常配合,上了车后也没有多言,进了审讯室后,他才道:“我那天说谎了。”   杨风瞪着他道:“你把警察局当儿戏吗?!你要知道,你说的话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楚贺龙不慌不忙道:“其实那天,戴眼镜的男人走后,我去了吕春熙的家。可我去的时候,她已经死了,我一时鬼迷心窍,就从他家偷了一块表,还有现金。”   杨风心想,编,继续编。   “为什么不报警?”   楚贺龙:“我偷完了就后悔了,怕你们觉得我是凶手,就没敢说。”   杨风:“你上午说,戴眼镜的男人在楼道里瞪你,是真的假的?”   楚贺龙一脸真诚的道:“这是真的。我直觉吕春熙肯定出事了,才会去看的。”   孙魁:“你确定你进去的时候,吕春熙已经死了?”   楚贺龙点头:“我探了她的鼻息,确实没气儿了。”   孙魁点了点头。   楚贺龙双肩微落,满面懊悔。   杀人与在案发现场偷东西,刑法差了十万八千里。   孙魁锐利的眼神看向他,沉声道:“你很聪明。”   楚贺龙大拇指下意识的蜷缩,干笑道:“孙队什么意思?”   孙魁:“你说,你进去的时候,吕春熙已经死了,刘某走后,吕春熙家门就没开过,直到她丈夫回家,是吧。”   楚贺龙不明所以的道:“……是。”   孙魁:“那你告诉我,你后脑的伤口,是吕春熙什么时候咬的?”   楚贺龙倏地顿住了:“什……什么伤口?”   能看得出来,他在努力平稳自己的情绪。   孙魁指着后脑:“这,你下午坐车的时候,来回摸了好几下,当时你怎么说的?脱发?”   楚贺龙干笑道:“孙队误会了,这个不是什么咬伤,是我不小心摔的。”   孙魁:“那你告诉我,吕春熙牙缝里为什么会有你的头发?”   这句话就像个定身法术,将楚贺龙钉在了椅背上。   孙魁坐在暗处,将楚贺龙的表情尽收眼底。   他的声音有些粗,很典型的烟嗓,缓缓道:“你慢慢想,我等着听第三个版本的证词。”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 第142章 8、献爱心   楚贺龙前两版的证词虽然是他胡编的,但里面真真假假,听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   想在短时间内将前两版证词推翻,再合理的解释那根头发,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楚贺龙可以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从他家到警局的时间并不充分,所以他第二版的现编证词更是漏洞百出。   比如说,他是如何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进了吕春娟家的门?   从一开始,重案组就并不觉得这是抢劫杀人案。   吕春熙家的门锁完好无损,阳台上也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只能是吕春熙自己开门让人进的家,那就说明,很大可能是熟人。   楚贺龙沉默了十几分钟后开口道:“孙警官,我现在主动交代案情,还能争取宽大处理吗?”   孙魁盯着他道:“你给我们讲了一天故事,还企图栽赃陷害。你觉得,能宽大处理吗?”   楚贺龙听后,有些颓然的摸了摸后脑,眼神看向身前的椅子桌板,缓缓说道:“我一开始,真没打算杀了她……”   之后,楚贺龙顺利的交代了他的犯罪动机与犯罪过程。   就如孙魁所猜想,楚贺龙经常喜欢站在楼顶的阳台抽烟。   刚开始,他以为刘某是这栋楼的住户。他平时工作忙,与楼上楼下的邻居并不熟悉。   直到有一次,他刚好上楼,看到了这个男人从吕春熙家偷偷摸摸的走了出来。   这个男人一出来,吕春熙非常迅速的合上了门,楚贺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过了段时间,他刚好休假,看见这个男人又来了。   楚贺龙早上才碰到去出差的陈某,也就是吕春熙的丈夫。   他越想越不对劲,每次隔壁陈大哥一出差,这个男人十次有八次都会来找吕春熙。   于是,楚贺龙有个一个猜想。   吕春熙外面有人。   这个发现让楚贺龙非常兴奋。   刚开始,他只是喜欢偷偷摸摸的观察,偶尔在楼道里遇到吕春熙时,还会跟她打招呼。   吕春熙很内向,即使在楼梯道,与男人擦肩而过时,她都会侧过身子,微微低下头。   楚贺龙心里想着,真看不出来。这么老实的一个女人,胆子这么大。   事件冲突的爆发点,是从楚贺龙工作不顺开始的。   他被连抢了几个大客户,但他还不能说什么,因为抢他单子的,是老板刚毕业的小舅子。   与他的失意相比,隔壁陈某的工作顺风顺水,据说明年就要在市中心买房了。   巨大的差异感像尖刀一样滑过他的心脏。   凭什么?   凭什么你能活得这么舒服!你一出差,你老婆就偷人你知道吗?   工作的压力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时刻提防老板小舅子“摘桃”,抢了他的功劳。   最后他还是决定要辞职。   想要换一个职场,来缓解内心的焦躁。   又在这个时候,陈某买了一块名牌手牌,据说价值不菲。   “小楚,你看这个标志,我这个手表能看两个国家的时间,还能自动校时,后面的设计能看见齿轮……”   陈某举着他的腕表,呲着黄牙像胜利者一般炫耀。   楚贺龙看他的嘴巴张张合合,可是他什么都听不进去了。   嫉妒像虫子一样蚕食了他的理智,他想要做点什么,来发泄心中的这股怨气。   于是就有了案发当天的事情。   他本来只是想从吕春熙那里勒索一些钱,但看见吕春熙别有风情的相貌,楚贺龙的心里,忽然就蹦出来了一个黑影。   她能跟那个四眼睡,怎么就不能跟我睡?   陈某不是给他秀腕表吗,他可以睡他老婆来解气!   没想到,吕春熙虽然出轨了,但是个很注重感情的人,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的。   陈某是她丈夫,刘某是她真爱,楚贺龙?对她来说什么都不是!   楚贺龙没想她会这么激烈的反抗,而且力气还挺大!   吕春熙抓他,咬他,还想用烟灰缸砸他!   他好歹是个男人,抢过烟灰缸,顺手就是一轮。   等他反应过来,吕春熙已经没气了。   这可把楚贺龙吓坏了,但他又足够冷静。他用仅剩的时间清理了现场,又做出入室抢劫的样子。   陈某因为出差,怕弄丢了新表,就把它放在了家里。   楚贺龙将表和现金带走,套上他女朋友用的胶皮刷碗手套,用消毒纸巾将吕春熙的牙齿与指缝里都擦了个干净。   电视剧里经常演,指缝里容易留皮肤屑,所以他将吕春熙指缝里的东西都清理了出来。   他的身上有些许吕春熙抓出来的伤痕,但基本都在上臂与后背,所以即使他穿半袖,也不会被人看出端倪。   “孙队,您说我为什么会走到今天呢?”楚贺龙交代完之后,目光游离道。   孙魁经手过的案子数不胜数,很多凶手别说编故事了,连擦指纹的概念都没有,杀完就跑。   楚贺龙在里面还算是聪明的。   生活在这个充满金钱欲望的世界,最怕的就是迷失自我。   “这要问你自己。”   孙魁起身,拍了拍杨风的肩膀。   杨风:“孙队您先回办公室吧。”   走廊里,白炽灯散发着冷漠的白光。   擦肩而过的警员们向他点头打招呼:“孙队!”   孙魁点头示意,走进吸烟室,动作熟练的点上香烟。   干他们这个活,时间久了会产生一种很矛盾的心理。   通常他们最先接触的是死者,在已知一个人已死的情况下,除非特殊原因,否则你很难与之共情。   随后接触的是各种各样的嫌疑人,最后锁定的是凶手。   凶手在成为凶手之前,他先是一个人。   是人,就会有他的成长轨迹。   了解的越多,就越会觉得人性的复杂。   所以尽量做到一案毕,一案结。   在自己的心里也打上结。   不要有过多的牵扯。   吕春熙的丈夫很可怜,但是他真的没有察觉妻子出轨吗?   楚贺龙很狡猾,但是还在家里等他回去的女朋友呢?他进了监狱,他女朋友接下来要去哪,一个人能交两个人的房租吗?   等等的一切,都不能去细想。   孙魁不同情任何罪犯,只要犯了法,在这个人越出底线的那一刻,无论什么原因,他的欲望就已经彻底控制住了他的大脑,丧失了“人”的基准。   掏出私人手机,孙魁划开微信,刚好是元柔发给他的“鸡肝红包”,他还没有收。   他想了想,点了接收。   点开元柔的头像,她的朋友圈内容还挺丰富。   新做的美甲,新买的包包,还有去献血站做义工的照片。   献血车前,元柔带着黑色口罩,头顶裹着黑色头巾,全身罩着白袍,就像一个□□……   孙魁不由得轻笑。   兴许是因为孙魁接收了红包,元柔给他回复到:“孙警官辛苦了,还在工作?”   孙魁很少跟女孩子发私人信息,上一次还是他相亲时的对象。   发现不合适,对方下一秒就删了他的微信,唯一留着他的,是一个家具销售,因为她经常在朋友圈发广告,孙魁这样的未婚男壮年,是她的潜在客户……   孙魁:“元医生也在工作?”   元柔:“我在喝石榴汁。”   孙魁看了眼时间,刚到十点。   他想了想,编辑道:“元医生今天需要换水吗?”   编辑好后,他犹豫了片刻,才按了发送键。   他和元柔现在算熟人?朋友?警察与市民?   太久没谈恋爱,孙魁很难捕捉男女之间的距离。虽然只要元医生同意,他立马可以抱紧她。   孙魁抽完了两根烟,元柔也没有回复信息。   是他发的太直接了?   回到办公室,张琦正在吃外卖,招呼道:“孙队,我买了烧麦和羊肉汤,您和杨风的都有!”   孙魁走过去,拉着椅子坐了下来。   张琦给他拿一次性勺,问道:“那边说了?”   孙魁:“说了,杨风在结尾。”   “不愧是孙队,这个!”他高高竖起大拇指,吹了个彩虹屁。   孙魁:“不是我,多亏了陆法医和……”   张琦一口一个烧麦:“谁?”   孙魁摇摇头:“陆法医回家了?”   张琦:“没有,下午又送来一具尸体,我也给他买了一份,坐办公室吃呢。”   张琦接着道:“我还跟他开玩笑,你不能一边看着尸体一边下饭吧,您知道他说什么?”   孙魁想都没想,回道:“陆法医不会做不尊重尸体的事情。”   张琦:“对!他说怕把汤撒上面!这要是吃不掉渣的东西,他就真能那么吃了?!”   孙魁喝了口汤,对他道:“跟人学学,这叫专业素养。”   手机提示音响起,孙魁放下汤,点开微信。   元柔回道:“刚才在忙,好啊,刚好要喝完了。”   还附带了一张快喝完的水桶照片。   张琦探头:“怎么了,有案子?”   孙魁锁屏,道:“嗯。”   张琦:“什么案子?”   孙魁嚼了嚼烧麦,道:“偷心案吧。”   张琦:“啥?”   孙魁:“等案情捋明白了再告诉你。”   孙魁快速吃完饭,给杨风打了个电话,对张琦道:“我先走了。”   张琦还没吃完:“这么早回家?”   孙魁点着他道:“你这工作时间概念得改,都几点了,收拾收拾回家,警局一个月电费都是被你开空调蹭的。”   见孙魁真走了,张琦忙道:“您真回家?一会完事去撸串啊?”   案子结了,孙魁经常会带着几个人去吃夜市。   孙魁看眼手表:“等杨风忙完,点好了串叫我。”   张琦:“您去哪啊?”   孙魁用纸巾擦了擦嘴上的油,锃亮的目光看向前方,道:“去群众家里献爱心。”   张琦没听清:“什么?”   孙魁已经转过拐角,下楼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去打了第二针疫苗   刚开始活蹦乱跳   现在慢慢开始发蔫了,要发烧的节奏……   我明天要是状态不好,会在留言里请假的   多谢理解,么么哒 第143章 9、万圣节   乐于去群众家里献爱心的孙警官,自那以后,下班路过诊所时,就有了光明正大停下来的理由。   帮元医生换饮水机的大桶水。   元柔大部分时间都在看诊,其余时间就坐在诊所里面喝茶。   孙魁从来没看见过她吃夜宵,顶多吃点水果。   也许是因为晚上可就医的地方少,或者是上班族加班到太晚,即使难受也不想折腾去医院,能在小诊所看的病尽量就近解决。   因此,夜间诊所的生意很好。   孙魁虽然想和元柔独处,但每次不是有一个电灯泡,就是有两个以上……   孙魁会查案子,会格斗术,还会耍双截棍……但就是不会谈恋爱。   这段时间,他除了弄清诊所的订水电话和换桶频率,什么进展都没有。   一晃,炎热的夏天就过去了。   国庆节一过,重案组接手了两个案子,孙魁忙的脚不沾地,连去诊所献爱心的时间都没有了。   忙活了将近一个月,两桩案子才算结案。   杨风坐在座位上喝可乐,翻着手机道:“哎?今天万圣节啊。怪不得路上贴了那么多南瓜。”   孙魁不过这些西方小节日,耳朵里一听而过。   待下班后,他终于抽出时间去了诊所。   刚下车,透过玻璃,就看见了里面元柔的身影,她今天的打扮有些特殊,看得孙魁一愣。   来的一路上,他看到不少穿着奇装异服的小年轻。   有打扮成古代僵尸的,还有打扮成木乃伊的,应有尽有。   此时,站在诊所里的元医生,穿着一条收腰小黑裙,脚踩黑色丝绒高跟鞋。两扇大大的黑色羽翼从背后伸展而出,像鸟儿一般收拢在背后。   似乎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元柔转身看向门外。   O市入秋后,气温迅速降了下来。   孙魁今天里面穿了一件白色V领T恤衫,外面套了一件灰色皮夹克,搭配一条黑色休闲裤,大跨步推门而入。   “晚上好,孙警官,好久不见。”元柔笑着打招呼。   孙魁点头道:“晚上好。”   孙魁走近后才发现,元柔今天不单身后背了一对假翅膀,耳朵好像也画了特效妆,像精灵一样,耳朵尖尖的。   她的眼角似乎涂了红色的眼影,微微泛红,浓密的睫毛落下,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有魅力。   元柔转了一圈,笑着道:“我这身打扮怎么样。”   也许是元柔每天一套裙装让他看习惯了,万圣节来了,她COSPLAY孙魁也没觉得有什么。   孙魁:“很适合你,翅膀和耳朵很逼真。”   这还真不是恭维话。   元柔身后的那对翅膀应该是造价不菲,不然不能做出这么精美绝伦的羽翼,就连胶水黏结的痕迹都没有。   耳朵尖更是与她的肤色融为了一体,就像她原本就长了这样一对耳朵一般。   元柔嘴角微勾:“谢谢。”   打完了招呼,孙魁刚要去换水,就发现水桶是满的。   元柔道:“以为孙警官今天不会来,我刚刚自己换了。”   来这唯一的借口没了,孙魁想了想,他要不要编个借口说他哪儿难受?   还没等他想好,元柔便招呼道:“您坐啊,我去给您倒杯茶。”   孙魁倚言坐了下来,元柔一转身,一个黑影从后背飘落了下来。   孙魁眼角一瞥,原来是一根黑羽毛。   他弯下身去捡,元柔回身:“怎么了?”   孙魁晃了晃羽毛道:“掉毛了。”   羽毛做的非常精细,犹如新鲜的乌鸦鸟羽,没有透明塑性胶水的质感,还泛着羽毛淡淡的自然光泽,根部是漂亮的淡白色透明组织,甚至还有一点温度……   嗯?温度?   是元医生身上传来的温度?   两指间捏住的羽毛被取走,元柔晃了晃轻飘飘的羽毛道:“人还会掉头发呢,长翅膀的当然会掉毛。”   一听她就是在开玩笑。   孙魁问道:“你这身是在扮什么?”   元医生随手把羽毛插进了浓密的秀发中。   这缕羽毛就像生在她头皮上了一样,随着元医生摇曳的身姿,轻微摇摆,就是不掉。   元柔掏出茶杯与茶壶,笑道:“孙警官你猜猜。”   孙魁看过的神话志异太少了,唯一从头看到尾的,只有封神榜和西游记。   他想了半天,试探性的问道:“雷震子?”   扮演这个东西,应该不分男女吧,他还看到有男人穿女装的。   元柔泡茶的手一顿:“什么?”   孙魁挠挠头:“就是封神榜里,一对黑翅膀的那个。”   静了两秒,元柔“哈哈哈”的笑了起来。   孙魁就知道,自己肯定猜错了。   元柔灰色的长指甲擦了擦眼角笑出来的泪珠,道:“孙警官,你真有意思。”   孙魁:“不好意思,我不怎么看童话故事。”   听了孙魁的话,元柔笑得更厉害了。   她弯弯的眼睛里满是水汽,孙魁清了清嗓子:“我帮你泡茶。”   元柔笑着摇头:“不用,只是简单的茶包而已。”   孙魁:“……元医生,你叫我孙魁就行。”   元柔按下电动热水壶的出水键,说道:“那您也别叫我元医生了,叫我元柔就好。”   孙魁右手握拳,点头道:“好。”   热水接满,元柔盖上壶盖,轻轻晃动了片刻茶壶。   右手托着一个木制小托盘,上面摆了两个茶杯。   孙魁连忙起身,接过她的托盘和茶壶。   待茶泡好还要几分钟,元柔从迷你冰箱里拿出水果招待孙魁。   她拢了一下裙摆,坐在了等候区的沙发上。   “我啊,扮的是吸血鬼。”   孙魁还是知道吸血鬼的。   只是一提起吸血鬼,人们大多想起的是古堡中的吸血鬼伯爵。   梳着一丝不苟的大背头,带腰封的晚礼服,再搭配上一对尖锐的獠牙。   肯定没有元柔这样,风情万种的吸血鬼。   那世界上异性恋的单身男人,没有几个能抵挡得了。   孙魁:“牙呢?吸血鬼不都有牙吗?”   元柔捂唇一笑:“有啊,在里面。”   说着,她红唇微启,真的呲出了一截尖锐的獠牙。   孙魁下意识的后颈一凛,他的直觉非常准,每次遇到危险情况,都会第一时间感知。   元柔微微露了一下,就收了回去,笑着道:“逼真吧?”   孙魁心里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可能是太疲劳,突然被元柔一吓,才会突然一惊。   他好奇的看了两眼:“还能收回去?不戳嘴?”   元柔笑着道:“收缩式,塑料做的,不戳嘴。”   孙魁想了想道:“我记得吸血鬼是肉翅来着,像蝙蝠那种。”   元柔:“我扮的是纯血,所以是黑羽翅。”   孙魁不懂什么纯血混血,但凭字面意思也能明白,就是高级一点的吸血鬼。   “茶好了,喝茶。”元柔左手执透明玻璃壶,右手按住壶盖,慢慢斟满两杯茶。   孙魁端起茶,吹了吹后,轻轻抿了一口。   “薄荷?”   元柔:“薄荷胡椒。”   孙魁又喝了一口:“喝不出来胡椒味。”   元柔解释道:“胡椒比例少,这个茶喝完清神醒脑,对肠胃也好。”   孙魁这行,吃饭从来都没个准点,年轻的时候还好,过了三十之后,经常饿的胃不舒服。听到元柔的话,他又多喝了两口。   元柔:“你最近应该挺忙,估计也没有好好吃饭。”   孙魁低头“嗯”了一声,像牛一样,把杯子里的茶喝了个精光。   元柔:“我再给你倒一杯。”   孙魁向外看了看:“今天还没来患者?”   元柔边倒茶边道:“还没到时候,过了十二点人就该多了。一到节假日,诊所的人总不会少。”   孙魁接过茶杯,道了声谢,说道:“局子里也一样。”   元柔笑道:“酒驾、斗殴?”   孙魁:“嗯,天一黑,再喝点酒,人的羞耻心就和影子一样,都没了。”   喝点黄汤,脑袋就不受控制的人太多了。   极度的亢奋之后,就是欲望伺机而动的时候。   元柔笑了,随口问道:“孙警官你多大?”   孙魁抿了口茶:“今年三十二,怎么了?”   元柔左手托腮:“才三十二啊,孙警官你这么沉稳,真看不出来。”   元柔眨了眨眼,接着道:“别问我年龄,我是不会说的。”   她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   但想到她待人接物的态度,和工作阅历,简单推算一下,少说也得三十出头,说不定比他还要大个一两岁。   孙魁不在乎对方年龄与家庭状况,除了对方本身,其余都只是一个附加条件。   孙魁握着茶杯,琥珀色的茶汤在杯中晃动。   透过清茶的倒映,他能看到自己严肃的面容,看起来很凶,就像□□在讨债,一点也不像在追求女人。   他微微用力扯了扯嘴角,让自己看起来别那么死板。   元柔:“怎么了?口腔溃疡?”   孙魁:……   他摆摆手,缓了几个呼吸道:“元……医生。”   无论同事还是相亲对象,他都是直呼人的名字,到元柔这,他就叫不出来了。   元柔笑着道:“嗯?”   孙魁的肤色属于古铜色偏黑,从小到大也没红过脸,表情总是很沉稳,看不出来他的动摇。   右手微微握拳,他开口问道:“元医生有男朋友吗?”   元柔喝了一口茶,身后收拢的翅膀微不可见的颤动了一瞬。   她笑着道:“你想我说有还是没有?”   孙魁:“……”   见孙魁还想再问,元柔笑着道:“来诊所只能看病,感情类的私人问题,一次只能问一个。”   孙魁:“……那我明天再来。”   元柔脚尖点了点地,勾唇笑道:“好,我倒想问孙警官一个问题。”   问他有没有女朋友?   孙魁点头,一个“没有”都要脱口而出了。   就听元柔道:“警察为什么这么喜欢穿皮夹克?”   孙魁:“……因为,穿一个秋冬,都看不出来脏,还保暖。”   大多时候,都不止一个秋冬,左三年右三年都可以。   元柔听到后,又忍不住笑出了声,听起来非常愉快。   作者有话要说:  孙魁:就算比我大,也就一两岁   元柔捂唇:嘻嘻   ——————————————————   好得差不多了,多谢大家关心,么么哒 第144章 10、怎么追   第二天,孙警官盯着手表等到了五点半,眼看着就要准时下班的点了,突然来了一件案子。   杨风驾车,孙魁坐在副驾驶,编辑着给元柔的信息:“临时有工作,今天就不去打扰元医生了。”   很快,元柔给他回复:“注意安全。”   孙魁摸了摸元柔的头像,一不小心,就被屏幕过度解读成了双击……   屏幕上显示:孙魁拍了拍元柔水嫩嫩的小脸蛋。   孙魁:……   他转头问后座的张琦:“聊天软件那个,头像双击拍一拍,能撤销吗?”   张琦闻言道:“那个有BUG,发之前都不跳出来个确认。我上次还拍我爸的脸蛋儿了!”   孙魁:“……撤不了?”   张琦:“撤不了,孙队,你拍谁了?咱局长?”   孙魁心想,要是局长还好说,解释一下就行,元柔可怎么解释。   手机震动,孙魁低头看,元柔发来:“孙警官,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触碰异性脸蛋,可以报警吗?”   孙魁:“……可以跟我报警。”   元柔:“怎么罚?”   孙魁想了想,回道:“换一百桶纯净水?”   他在元柔的诊所,把这辈子的纯净水的份额都给换了……   元柔:“孙警官先把上次的奖状给我了再说吧。”   说的是楚贺龙的杀人案。   孙魁回复道:“好,下次去的时候带过去。”   楚贺龙的案子能破那么快,还多亏了元柔神乎其神的鼻子。但他没往上报,不是为了占功劳,而是不想打破元柔平静的生活。   过了两秒,手机震动,屏幕显示。   “元柔”拍了拍“孙魁”软乎乎的小脸蛋。   元柔回复:“就算扯平了。”   孙魁:“谢元医生高抬贵手。”   就算是出于礼貌,最后一条结尾信息,通常都是由孙魁来发。   就像打电话时,他不会先切元柔的电话一样。   孙魁一忙就连续忙了好几天,第五天才排到休息。   休息前一天的晚上原本打算去看元柔,结果被局长拉去喝酒,就喝到了凌晨一两点。   把车子扔在警局,孙魁招了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师傅问:“去哪儿?”   孙魁酒量很好,白的一斤往上,今晚也就喝了三分酒。   他想了想,鬼使神差的道:“安路夜市的岔路口,左拐一百米有个诊所。”   说完一愣,张了张嘴,就没想再改口。   出租车到达地点,孙魁手机付账下了车。   夜风一吹,酒醒了大半。   他知道自己一身酒气,不适合进诊所。他只是想看看她的脸,再回家而已。   去旁边小超市买了一包烟和运动饮料,孙魁咕咚咕咚喝了半瓶。   诊所路边有一棵大树,孙魁靠在树边,点燃烟吸了一口。他今天穿的一件黑色翻领衬衫,外面套着还是上次的灰色皮夹克。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感觉穿的时间久了,磨得有点发亮……   孙魁的头发两侧剃得很短,冷风吹过来有些冻头。他搓了搓头发,心想过两天得找带帽子的衣服穿了。   透过玻璃门,他能看到里面正在忙碌的元柔。   下半夜一两点了,元柔这里却很忙。里面有两对夫妇抱着孩子,一个孩子不住的干呕,另一个蔫蔫的趴在母亲的背上。   元柔有条不紊的忙着,一边量体温,一边询问另一个孩子的父母问题。   忙碌间隙,元柔的视线若有若无的向窗外看了一眼。   孙魁断断续续抽了几根烟,喝光了一瓶饮料,风越吹越凉,皮夹克摸起来像凉席一样。   诊所内的父母和孩子应该去了里面的输液室,他能隐约看到元柔走来走去的身影。   看了眼时间,都快三点了。   孙魁搓了把脸,想看的人也看到了,该回家睡觉了。   他走到路边,等着路过的空出租。这个点的出租车,基本上都是空车。   身后传来脚步声,孙魁一顿。   每个人走路的声音都不一样,走路的习惯,脚掌着落的位置,不一而同。   这个脚步声孙魁太熟悉了,他高大的身躯缓缓转回,就看到了身穿白袍,里面穿着黑色修身毛织连衣裙的元柔。   将口罩拉下,元柔双手插兜笑着道:“来多久了?”   孙魁把空饮料瓶顺手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道:“路过,不久。”   “哦。”元柔走上前,伸出手,用手背探了探孙魁手背的温度,挑了挑眉道:“那冷得够快的。”   孙魁控制住习惯性握拳的动作,说道:“看你在忙,就没进去。”   元柔点点头:“我记得孙警官说过,你家好像离这不远?”   孙魁不明所以的点点头:“嗯,现在不堵车,坐车很快就到。”   元柔:“你进来等我,孩子们点滴打完了,我就送你回家。”   孙魁:“不麻烦了,你下班还是直接回去休息吧。”   他虽然想和元柔独处,但不想延迟她的休息时间,熬夜有多费神费力,他很清楚。   元柔看了眼手表:“没事,孩子们的计量少,四点前就能结束,可以提前下班,刚好先送你。”   孙魁:“……我今天喝酒了,身上酒味有点大,不适合进去。”   不光酒味,还有烟味。   元柔探头,微微抽动两下鼻尖。   孙魁也不由得闻了闻自己。   他吹了这么久的风,味道早就散的差不多了,但他就是觉得有味道,   元柔嗅完他,就掀开了白袍的右侧衣襟,对他道:“你闻闻。”   孙魁一愣:“闻什么?”   元柔:“你闻了就知道了。”   也许是酒后的副作用,孙魁的心跳犹如出租车的跳字表,快速的跳动起来。   他有些紧张的弯腰,与元柔保持半个头的距离,小心翼翼的闻了闻,试探性的问:“消毒水?”   元柔点头,落下白袍:“你身上的酒味,还没有我身上的消毒水味重。”   孙魁半信半疑:“是吗?”   元柔索性扯住他的袖口,拉着他往前走,她知道孙魁不会甩开她。   果然,人高马大的孙警官就像被拷住了手,乖乖的随着元柔的脚步走。   进了诊所,元柔指着问诊室的小床道:“你要是没醒酒就躺一会,坐哪儿都行。”   温暖的室内与外面截然不同,孙魁搓了搓手:“我坐等候区的沙发就行。”   元柔点头,一会就给他端来了一杯热茶:“生姜茶,能驱寒。”   孙魁接过茶,刚喝一口,就听元柔道:“下次别站在门口盯着瞧,我差点给你打电话报警。”   幸好孙魁有定力,才没一口茶喷出来。   “不好意思。”   一脸凶狠的孙魁乖乖低头认错,看得元柔差点笑出声,口内尖锐的獠牙慢慢蹭过舌头,元柔道:“没关系,我没生气。”   等两个孩子的吊水打完,元柔才关了店门,有趣的是,孩子父母们在看到孙魁时,都下意识的绕着他走了过去。   “走,我送你回家。”   元柔脱下白袍挂好,检查完全部的电源,才从后门出去。   元柔的车与她的外表很不符,是一辆大排量的越野。   “我不认识路,你给我指路。”元柔解下发绳,揉了揉自己的长发。   孙魁坐在副驾驶,看了一下车里的装饰。   没有玩偶,没有吊坠,除了黑色的皮质靠垫,什么都没有。   就连方向盘的套子,都是纯黑色。   孙魁:“顺着这条路,走到财经大学,往右拐。”   元柔的开车技术很稳,停车也不会或急或慢。   元柔说道:“想抽烟就打开窗户,烟灰弹在一次性杯子里,你前面的抽屉里有。”   孙魁:“不抽,没事。”   他酒早醒的透透的,头脑就像刚睡醒的清晨,异常的清晰。   元柔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你胡茬冒出来了,长得真快。”   孙魁摸了摸下巴:“一熬夜就冒胡茬。”   他看着前方昏暗的凌晨路,除了车头的两个探照灯和路灯,就只有他和身边的元柔。   大街上的行人非常少,空荡荡的。   前方红灯,元柔停下车,掏出一颗口香糖。   车内很安静,犹如风雨欲来前的天空,充斥着无形的对流。   元柔率先打破了安静:“上次的问题,孙警官你还记得吗?”   孙魁像是早就做好了准备,立马回到:“记得。”   元柔转头看向他,大眼睛含着笑意道:“还想继续问?”   孙魁坐直身体:“请务必让我问。”   元柔笑着道:“这次想问什么?还是有没有男朋友?”   孙魁:“这个不用了,我已经知道了。”   元柔挑眉:“哦?说来听听。”   前方绿灯,元柔踩下油门,顺着道路前行。   孙魁:“如果你有男朋友的话,不可能长时间不与对方联系,至少我来的这些次,没有见你发过一条私人信息。”   元柔:“说不定他是早睡一族,我不忍心打扰他睡觉呢?”   孙魁:“好,假设像你说的这样,那你至少开门和关门的时候会给他发个信息报平安。至少对我来说,你若是我的女朋友,我一定不放心。”   到了财经大学门口,元柔拐弯,笑着道:“也许他就是疏于对我安全的考量,不关心我,而我自己愿意呢?”   孙魁道:“你不是那种性格。”   元柔:“那么肯定?”   孙魁:“肯定。”   元柔的性格看似柔弱,其实很有自己的主见,也很有魄力。   元柔笑着点头:“好,就算你猜对了,那你今天想问什么问题?”   孙魁说道:“靠路边停就行,我住左手边这栋楼,15层。”   元柔借着路灯看了看,缓缓停下车。   孙魁解开安全带,说道:“我想问,元医生介意和其貌不扬的警察谈恋爱吗?”   元柔笑了:“有多其貌不扬?”   孙魁比量了一下自己的脸:“就这样。”   元柔笑着道:“那得看他怎么追我。”   作者有话要说:  谈恋爱是要有过程哒,不要着急~~   元柔这么大岁数,想动心可不容易   她看孙警官……就像在看一条小狼狗吧 第145章 11、过敏症   怎么追一个女人?   孙魁活了三十来年,就没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   他第一反应就是直接表白,要说其他的他也不会。   身边人不是单身汉就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情侣,所以他连个取经的人都没有。   那就先从早安晚安开始吧。   早安都编辑好了,孙魁想起来,元柔的作息时间跟他不一样,就算发早安,也该中午发。   孙魁的休息日非常简单,早起吃点东西把肚子填饱,再把屯着的衣服洗了,跟家里人发发信息,一个月回家吃顿饭。   下午泡在健身房里,热身,无氧器械,最后有氧训练。   长跑或者游泳他都擅长,因此肩膀非常宽,穿起西装宽肩腿长,一看就不像走正道的……   游泳后冲了个澡,孙魁换上黑色圆领毛衣,灰色运动裤,手里提着运动包,一边擦短头发一边往电梯走。   看了眼时间,下午两点。   孙魁编辑的早安,终于发了出去。   电梯到达停车场,他走下电梯回车。   点上一根烟,孙魁连续看了几眼手机,并没有收到新的信息。   抽完了烟,孙魁将车开出停车场。   路过中央广场,广场东侧的路边停着一辆献血车,车上的喇叭正在宣传播放。   孙魁随意的看了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可疑分子”。   她身上像沙特女性一样用黑布裹的密不透风,就连头发都遮挡的严严实实,左手举着一把堪比流动餐车的大伞。   孙魁最先认出的是那把伞,他还替她收过。   元柔只露出了一双眼睛,像在指导献血者填写资料。   孙魁看了眼广场侧边的收费停车场,将车子停了进去。   他还记得之前在元柔诊所带回去的两个大排档店主,就说过元医生很热心于公益事业,经常劝他们去献血站献血。   “元医生。”   听见身后有人叫自己,元柔转过身,就看到了宽阔的胸膛。   不用看脸,光是闻到他的气味,元柔就知道是谁了。   “你今天休息?”元柔放下手中的本夹,将伞抬高,笑着问道。   “嗯,刚去完健身房,元医生今天是?”   元柔:“献血宣传志愿者。”   孙魁:“无偿志愿者?”   元柔眨了眨右眼,调皮地道:“包一顿饱饭。”   包志愿者一顿午餐太正常了,孙魁以为她在开玩笑。   孙魁看了一下周围,问道:“要做到几点?”   元柔下意识的想看手表,才想起来自己今天包的太严实,就没带腕表。   她问道:“现在几点?”   “两点半。”   元柔:“我到三点。”   孙魁点头:“那我等你,一会顺路送你回去。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元柔看了看他,没拒绝他的好意,便道:“你帮我把这些资料整理一下,按照血型分开。”   元柔跟身边的志愿者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孙魁,便又走了回来。她捂得严严实实,又打那么大一把伞,确实很显眼。   见孙魁老看她的头巾,元柔笑道:“觉得我包的太严实?”   孙魁诚实的回道:“嗯。”   上次白天见到元柔,他就觉得她很怕晒,但没想到能怕到这种程度。   元柔笑着道:“我有严重的紫外线过敏。”   孙魁手里分资料的动作不停,说道:“一晒会发红?”   元柔右手食指摇了摇:“可不止。”   她用肩膀与脖子夹住伞,摘下双手的手套,卷起了左臂的袖子,露出雪白的皮肤。   “孙警官,你看。”   元柔将左手臂伸出伞下的阴影外,露在秋日暖阳之中。   很快,她的皮肤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红,起了一团一团的红色疹子,让人头皮发麻。   孙魁立马放下手中的资料,将她的手臂拉了回来,道:“不用真晒给我看!”   白嫩小臂上的红疹很是乍眼,孙魁举起她的手臂,轻轻的吹气,问道:“这要怎么才能消?要涂药膏吗?”   “过敏”的元柔本人,反应比孙魁还要平静,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一点都不觉得难受。   她双眸凝视着孙魁的头顶,云淡风轻道:“不用涂,不严重。”   “这还不严重?”   孙魁诧异的反问道。   这过敏要是长在他身上,即使是皮糙肉厚的他,也算严重。   更别说细皮嫩肉的元柔。   元柔笑了,她说道:“真不算严重,晒冒烟了才算严重。”   孙魁:“我没跟你开玩笑。”   元柔眸光微闪:“我也没跟你说笑。”   孙魁不跟她扯皮,转头去问另一个志愿者医生:“您好,有冰水吗……”   元柔没插话,捂着黑色口罩在一旁笑。   看孙魁找来冰水给她擦红疹,凉丝丝的透人心脾。   等元柔结束志愿者的工作后,孙魁接过她的巨伞,自己站在面向太阳的方向,高大的身躯将元柔遮挡的严严实实。   让元柔坐在后座,孙魁拿过一旁遮在挡风玻璃内侧的折叠遮阳板,挡在了元柔的身前。   元柔不由得笑了。   孙魁发动车子,从后视镜中看向她,道:“什么?”   元柔:“我觉得自己特别像养在栅栏里的动物。”   孙魁心想:要是能养的话,他早就养了。   孙魁:“去哪?”   元柔:“我家。”   孙魁停了几秒,问道:“元医生住在哪?”   元柔右手在驾驶座背后点了点,道:“我给你指路。”   孙魁的方向感很好,去过的路基本一次就能记得很清楚。   等到元柔家楼下时,他甚至能复述来时走过的小路。   “就停在这吧。”   元柔拿过伞和包,笑着道:“谢谢孙警官,我就不邀请你进去喝茶了。”   除非元柔主动邀请,孙魁绝对不会提出要去她家看一看,他做不出这么厚脸皮的事情。   彼此尊重,才是一段感情的基础。   待元柔举着大伞的身影进了公寓,孙魁才发动汽车离开。   电梯升至十二楼,穿过灯光柔和的长廊,元柔打开了家门。   一片漆黑的室内就像夜晚的山坡,恐怖而寂静。随着防盗门关闭,元柔眼中的“阳气儿”一扫而空,溶于室内密不透风的黑暗之中。   元柔解下身上一层层的黑布,侧躺在了沙发上。   她深深的,缓缓的吸了一口气,双眼微眯,陶醉的闭上眼。   “大块头真好,可以遮太阳……”   往他怀里一钻,就一点都晒不到了。   ……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   没有希望的情况下,即使再喜欢,也不会影响日常生活。   一旦有了一点希望,尝过一点甜头,就会逐渐变得贪心。   正是孙魁此时的真实写照。   这段时间工作忙,一转眼已经两周没有去诊所了。   于是,工作间隙,喝茶休息,就连抽根烟的时间,孙魁都会下意识的想给元柔发微信。   越是见不到,联系不上,心里就越是不消停。   孙魁弹了弹烟灰,面色不虞,看起来十分暴躁。   张琦跟杨风对了个眼神,悄声道:“今天别戳孙队气管子啊,得爆炸。”   杨风瞥他一眼:“你皮子绷紧点,可别犯错误了。”   等赶完结案报告,孙魁的脸色才算回暖。   他今晚终于能去看元柔了。   十二点刚过,孙魁点完保存,跟几人打了声招呼就走了。   杨风琢磨了片刻,凭着警察的第六感,他总觉得孙队最近有点不对劲,就像……着急下班去见谁一样。   杨风推了推张琦:“你说,咱孙队是不是谈恋爱了?”   张琦听后立即摆手:“不可能,孙队的大老婆就是工作!二老婆就是抽烟!”   杨风懒得跟他说话,扭头不聊了。   张琦:“还有三老婆呢,你咋不听我说完?”   杨风瞥他一眼:“你嘴里没个正经,我听个屁!”   张琦:“侮辱人了啊,我也是正经学校毕业的!不过,就咱孙队那个面容,怎么说呢,威猛?煞气凛然?……反正我是觉得,谈恋爱这事,对孙队来说有点难,比查案子难多了!”   此时,煞气凛然的孙队刚在诊所前停好了车。   他向里面望了一眼,门口挂着一个牌子,写着“稍等片刻,有事外出。”   去买东西了?   这附近最近的小超市,就是他上次买烟的地方。   孙魁今天穿了一条牛仔裤,上面是黑色卫衣和黑色薄外套。   他之所以没穿皮夹克,是怕元柔觉得他不注重个人卫生。   一件夹克都要穿包浆了……   小超市旁边有一条小路,可以抄近路去夜市。   附近的餐馆和大排档多,很多人喝多了之后,就喜欢在小路里上小号。秋冬季节还好,一到夏天,小路里一股子骚味。   前两年,为了警告这种行为。   市政府在小路的侧墙写上了标语:“您不是宠物,请勿随地大小便。”   据说,今年还要在小路里多装两个监控摄像头。   政府的宣传还是起到了作用,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在小路里上厕所,即使夏天也没有骚味了。   听见小路里有动静,孙魁警觉的往里面看了一眼。   路灯有些昏暗,孙魁只能隐约看到两个人的身影。   一个稍高,看起来应该是个体型稍微偏胖的男人。   另一个身材相对娇小,她穿着白色的真丝衬衫,搭配包臀鱼尾裙,从背影就能看出她曼妙的身材。   男人双臂张开,似乎是想要扑上来的架势。   孙魁锐利的眼睛一亮,抬步就向小路里走了进去。   只看背影,他就认出来了元柔。   深更半夜,一个女子被男子拦住去路,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事!   作者有话要说:  元柔:人形遮阳伞好好用啊 第146章 12、谈恋爱   元柔身前站着一个年约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他应是喝了不少酒,满脸通红,光喘气都是一股酒味。   这个人姓庞,是诊所不远处茶牌室的老板,今年刚跟第二任老婆离了婚。   为什么元柔会知道?因为庞老板没离婚前就经常光顾元柔的诊所。   一个人频繁的去餐厅,去商店,那他可以被称为是常客。   若是经常去诊所或医院,用“光顾”来描述,就会有些奇怪。   会经常去医院的人,要么就是体弱多病,要么就是另有所图,无论是做保险的,还是搞募捐的,就连临终关怀,都属于后者。   庞老板显而易见,也属于后者。   他今天头疼,明天心绞痛,变着法儿的装病。   元柔看破不说破,毕竟这些脑袋里塞满了金钱与美女的生物,为她源源不断的提供了不少“好处”。   “元医生……”庞老板长期不规律的生活习惯,与大鱼大肉的饮食特点,从他的体型与面色就能看出一二。   他今天穿了一件巴宝LI的条纹衬衫,高档服装也矫正不了他无处安放的肥肉,以至于外面的黑色外套甚至无法系上拉锁。   庞老板喝得有点多,从他虚浮的脚步和朦胧的视线,以及眼神中藏不住的欲望就能看出,他现在的脑子里,装的就是一滩呕吐物。   “元医生,你,你开个价!”庞老板尽量捋平自己的舌头,想要说出一掷千金的气势来。   这个蠢男人想要做什么,元柔一清二楚,毕竟他也不是头一次说出这件事。前两次都被元柔巧妙的略过了话题。   “你,你别看我,我离婚了,我还有钱,就茶馆,我在O市有七八家,市中心我有三套房子,两,两套门脸!你嫁给我,就不用开诊所了!山珍海味,珠宝名牌,想要什么都有!”庞老板比比划划,非常自豪的炫耀他的身家。   元柔笑了,她拢了下耳边的碎发,银色的月光洒在她裙摆,就像一圈水波纹。   “可我不喜欢吃山珍海味。”   庞老板一摆手:“你想吃什么!天上跑的,水里游的,就是保护动物,我也能给你搞来!”   元柔吸了吸鼻子,深深的呼出一口气。   别看庞老板又蠢又色,但是“气味”非常好。   元柔感慨:“吃美酒佳肴养出来的皮膘就是不一样……”   庞老板没听清,他凑近了两步:“元医生,你说什么?”   肥硕的庞老板,此时在元柔的眼中,就像是一道香喷喷的人间珍馐。   元柔的脸蛋漾出一抹不自然的晕红,每当她饿的时候,表情总会带着一丝陶醉与些许病态。   她下唇微收,尖锐的獠牙露出了半截白嫩嫩的牙尖,水光潋滟的眸子扫过庞老板的肚腩。   一截红舌从口中探出,慢慢的滑过丰满的唇珠,她声音低沉,好似盅惑般道:“你靠近一点。”   她好下口。   庞老板哪里能抵挡住元柔的风情,欲望彻底占领了理智的高地,肥硕的肚子一颤,双臂一张就扑了上来。   丝毫没有察觉出元柔眼中的寒意。   她并不是在看一个人,而是一种食物。   就在庞老板想要扑上来的时候,一股熟悉的味道从元柔身后飘了过来。   元柔抽动鼻尖,显然这个味道她更喜欢。   就像准备大快朵颐的饿肚皮,忽然看到了自己最喜欢的佳肴,元柔一个食欲上涌,就流出了口水……   元柔已经很多年没有流口水了,所以嘴角一凉,让她也愣了一瞬。   脱缰的食欲瞬间止住,理智像拖死狗一样将“食欲”拽了回来……   没等元柔转头,身后高大的男人就窜了上来,有力的长腿一脚踹出,载着风声,踹在了庞老板丰满的肚皮上。   肚皮上的肉看起来就像一大块晃动的缓冲剂,但是显然不能帮他缓解生理的不适。   胃里的酒精与食物一起上涌,庞老板都没来得及叫唤,便趴在墙角干呕起来。   元柔抬手,想要去擦口水,谁知踹倒庞老板的孙魁并没有急着去看他,而是转身看向了元柔。   小道里的灯光不是很明亮,孙魁的个头高,把仅剩的月光也遮挡了大半。   所以只能隐隐看清元柔闪烁的双眼,赤红的脸蛋,可能是被吓得太过激动,让她的呼吸也不太稳定。   “……孙警官。”元柔的声音很小。   “是我。”   元柔抬起手,擦了擦嘴边的口水,看到那些晶莹的液体,孙魁呼吸一顿,粗声道:“你哭了?”   元柔:“……吓的,自然反应。”她扯出一个干巴巴的笑。   在孙魁看来,就是她受委屈了。   然后元柔就看见,遵纪守法的孙警官猛地转身,冲着趴在地上呕吐的庞老板气势汹汹走了过去,“砰砰”就是两脚,踹的庞老板没有形象的嚎了起来。   路上有人听到惨叫声,探头往小路里看,随后就掏出了电话。   踹完了庞老板,孙魁又走了回来。   元柔指着外面:“有人报警了。”   孙魁面无表情,冷声道:“嗯,没事。”   孙魁脚步未停,两三步就走到了元柔的眼前。元柔抬头,男人坚毅的面庞认真的凝望着她,似乎想要确认她的状态。   孙魁脱下外套,披在了元柔的肩膀上。   身子一暖,元柔眨了眨睫毛:“孙魁?”   看见陌生男人扑上来的一刹那,孙魁承认,他很愤怒。   裹紧黑色外套,孙魁长臂一拢,就将元柔搂进了怀里。   他的胸膛非常结实,搂着她的双臂也很健硕,鼓鼓的肌肉将她围住,男人的味道一股脑的钻进她的鼻腔。   他的心跳很快,很鲜活。   孙魁的拥抱有些克制,但又很温暖。   “别害怕,我在这。”孙魁搂着她,声音沉稳的说道。   被孙魁抱住的一瞬间,元柔僵硬了片刻。   她发现,这个男人此时对她并没有什么邪念,似乎只是想安慰她而已。   安慰?   元柔抿了抿唇,才不至于笑出来。   身后是温暖的黑色外套,身前是怀抱着她的孙魁。   不知为什么,元柔的笑意慢慢就消失了。   她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心情。   腰部一紧,孙魁低头,发现是元柔回抱住了他,并将脸蛋埋在了他的胸口。   拉起黑色外套上的帽子,孙魁将元柔罩了个严实。   “孙魁,我害怕。”   帽子下方,元柔声音闷闷的说道。   闻言,孙魁将她搂紧了一些:“一会我送你回家。”   元柔:“你抱得再紧一点。”   孙魁:……   他就算再呆,也知道正常男女关系不会搂的这么紧,真正被吓到的人,也不可能跟他开玩笑。   身上一痛,孙魁才意识到自己被外套下面的人给咬了。   他掀开一条小缝,就看到了眸光闪烁的元柔。   两人对视了两秒,双眼的瞳仁后方仿佛临时长了两块磁石,在互相的吸引。   周遭的环境都变成了摆设,由远及近的警车鸣笛,大道上窃窃私语的人群,以及趴在墙角□□的庞老板,在此时都变得不再重要。   几乎是同一时间,元柔双臂上举,搂住了他的肩膀,孙魁左手搂住她的腰,右手隔着外套帽子,托住她的后颈,本能的低下了头。   鼻尖相贴,孙魁带着烟草味的呼吸喷在元柔的人中。   元柔微眯双眼,用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你不会追女人。”   孙魁诚实的答道:“……嗯。”   元柔呢喃:“喜欢我?”   孙魁轻了轻嗓子:“嗯。”   “什么时候开始的?”   孙魁:“……不知道。”   元柔:“撒谎。”   孙魁:“……第一次见面。”他当时还想,元柔这种类型的,应该喜欢富家公子哥。   元柔挑眉:“那刚才怎么不说,觉得没面子?”   两人的上唇微微擦过,孙魁粗声道:“……怕你觉得我肤浅。”   一见钟情,那钟的都是脸。   元柔望着他,小声道:“那怎么又说了?”   孙魁:“不想跟你撒谎。”   越接触元柔,他就越喜欢。   元柔:“我觉得你可以把下唇也放下来了,不然警察就要到了。”   先是试探性的碰触,唇瓣之间相互的打招呼,随着警察的走近,孙魁用外套罩住元柔,用力啃咬一片黑暗中的她。   看到警察的到来,庞老板也不难受了,扶着肚子站起身,先告状道:“警察同志,他打我!”   孙魁熟练的掏出警官证,对外套里的元柔道:“先等等。”   左手搂着元柔,孙魁对警察简洁的说道:“那个男人意图对我女朋友不轨,我在安慰她。”   警察:“……安慰完了吗?”   孙魁看了眼手表:“您先带那个男人上车,给我两分钟。”   庞老板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一脸凶相的男人居然是个警察。   等警察把庞老板带回警车,孙魁看了眼手机,掀起帽檐,元柔挑眉道:“安慰我?”   孙魁:“……说错了。”   说着,孙警官又把头探了进去,并被守株待兔的元医生咬个正着。   ……   等几人从派出所出来,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   孙魁知道元柔紫外线过敏,用衣服把她包严实,趁着太阳光不充足前往家赶。   认识四个多月,孙魁终于追上了元柔。   刚交往的男女正值热恋期,恨不得时时刻刻都黏在一起。   可是不行……因为孙魁要去上班……   看着睡眠不足,一脸铁青的孙魁,元柔扯了扯他的衣袖。   孙魁:“嗯?”   元柔:“今天诊所休息,你晚上来我家,我请你吃饭。”   孙警官坐直了身子,停了两秒道:“……我要带什么来吗?”   元柔坐在副驾驶,轻描淡写道:“牙刷我家有新的,你带换洗内裤就好。”   孙魁:“……好。”   熬一夜算什么,条件允许的话,他今晚还可以继续熬夜……   作者有话要说:  其他故事:男女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全剧终   他俩:男女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故事才开始一半……   ———————————————————————— 第147章 13、吃晚餐   十点太阳高照,一片勃勃生机。   孙魁靠在吸烟室的墙壁上,眯着干涩的眼睛,默默的抽烟。   凌晨,他把元柔送回家后,先回家洗了个澡。   然后从衣柜里翻出了两条新内裤。   拿着内裤呆看了几秒,才塞进了斜挂包的最里面。   用手机看了眼时间,距离上班还有几个小时。   他本来想眯一会,结果一想到晚上要去元柔家,孙魁立马就精神了,比涂风油精还精神……   他穿什么衣服去?   秋冬天他最常穿的就是套头衫和卫衣,因为他头发剃的比较短,一到这种天气就冻头皮。   不穿带帽子的衣服,就得带个帽子。   但今晚不一样,他要去元柔家吃饭,说不定还要留宿。   孙魁想了想,拿出了衣柜里最正式的一套。   硬材质衬衫搭配利落的西装。   孙魁的身材非常标准,肩宽腿长有腹肌,背部肌肉明显,侧腰线条流畅。   这样的身材穿西装,可以完美的展现出身材的优点……就是脸凶了点。   见孙魁穿得这么正式,吃包子的张琦好奇道:“孙队,今天真帅!下午请假去参加婚礼啊?”   孙魁打开电脑,头也不抬道:“晚上去女朋友家吃饭。”   张琦反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孙魁说的是“女朋友”。   “……嫂、嫂子?孙队您有女朋友了?!”张琦一嗓子嚎出去,办公室里的人们一顿,纷纷停下了手头的动作。   孙魁这才抬头道:“很奇怪吗?”   张琦连忙摆手道:“没,没有,就是没听说过。”   怎么是很奇怪!简直是太奇怪了!   他昨天还跟杨风胡侃,说孙队肯定没有老婆!结果今天就蹦出来了一个女朋友!   孙魁瞥了他一眼:“别那么八卦,吃完饭去干活。”   张琦咬着包子点头,还是忍不住问道:“孙队,等忙完案子,带嫂子出来吃顿饭啊!让我们都认认人。”   能看上他们孙队的女人,是何等的彪悍,张琦着实好奇……   重案组其他人一听,纷纷附和:“对,孙队,您问问嫂子,我们请她吃饭!”   孙魁从进了警察局,这些年一直都是单身,如今终于有了女朋友,重案组的大家更多是为他高兴。   孙魁拿着烟起身,冲众人道:“我回去问问她。”   扪心自问,孙魁当然想把元柔介绍给他的警员们认识。   但两人刚处还没到二十四小时,一切都不算一落一稳。   孙魁不是有了什么东西都喜欢炫耀的人。   刚才张琦问他,他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自己也有些意外。   深呼吸两口气,心里告诉自己要沉得住气。   十点左右,随着炙热的暖阳,一阵阵困意涌了上来。   今天没有案子需要在外跑,孙魁只能来回去吸烟室抽烟提神。   中午,趁休息时间,他在车后座上补了个眠,整个人才算醒了过来。   下班时间一到,也没有案子搞突然袭击,孙魁终于准时准点下班。   张琦贱兮兮的带头鼓掌:“祝孙队百年好合!”   其他人跟着起哄:“和嫂子甜甜蜜蜜!”   张琦继续口无遮拦:“百子千孙,金枪不倒!”   正好办公室里现在没女生,几个男人笑得东倒西歪。   孙魁:“……”   他原来还没注意到,组里人还挺关心他个人感情问题……   想着不能空手去,孙魁今天中午就用手机软件订了一束花。   在孙魁的概念里,花就那几种,最能表现爱意的,就只有玫瑰了。   九朵玫瑰再加点小点缀,裹成的小花束非常精致漂亮。   店员贴心的问:“要写卡片吗?”   孙魁不懂这些,说道:“女生收到会开心?”   店员笑道:“会的。”   孙魁想了想:“要一张。”   “现在写吗?”   孙魁:“……一会写。”   拿着花束走出店门,路过的行人们都会打量两眼。   可能是一束花朵柔化了孙魁坚硬的外表,让他整个人的气质看起来更加温和,还有女高中生指着花,跟旁边的朋友说笑。   孙魁有点不习惯,他拿着花钻进车里,思考卡片上写什么。   我爱你?   太俗了。   脑海中灵光一现,孙魁拿出车里备着的圆珠笔,一笔一划的写了一句话。   将卡片叠好,插进了花束中。   车子刚到停车场,元柔的短信就发了过来:“到了的话按门铃,1202。”   孙魁:“到了,我买点喝的上去?”   元柔:“酒和茶家里都有。”   孙魁在车里静坐了三十秒,拿着花束走下了车。   按下楼外面的呼叫装置,元柔给他打开了大门。   坐进电梯,孙魁的眼睛盯着楼层上升的数字盘,直到升至十二层。   电梯门打开,外面站着一个人。   “这是给我的?”   元柔今天穿了一件香槟色吊带长裙,露出白皙的前胸与后背,一头大波浪随意的盘在头顶,看起来温柔又居家。   就是长裙的领口有点大,让孙魁晃了一下眼。   “是。”   孙魁走出电梯,姿势有些僵硬的递出玫瑰。他显然不善言辞,连句“希望你喜欢”都不会说。   元柔双手接了过去,将脸埋在花朵里吸了一口气,能看出来,她很喜欢。   “还有卡片?”元柔惊喜的挑了挑眉。   孙魁:“……花店给准备的……我的字体不太好看。”   元柔不急于现在打开。   手写的卡片,要在更加私密的地方阅读。   眼神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孙魁,元柔右手牵住他的大手,笑道:“你穿西装很性感。”   性感?他?   虽然不是很明白男人的性感,但孙魁还是礼貌的点了点头,并轻轻的反握住了元柔的小手。   之所以不用力,是因为元柔的手太软,他怕握疼她。   “走,先进屋。”   孙魁送元柔回过几次家,但一次都没进过屋。   等走进元柔的房间,才发现里面的装修风格与她本人的打扮着实不符,更倾向于她车里的简约设计。   厚重的窗帘,黑色的布料,亮度调暗的灯光,让整个房间的氛围看起来很容易入睡。   元柔脱下凉拖,光着洁白的脚丫走在深棕色的地板上:“你可以穿拖鞋,也可以光脚。”   孙魁:“我脚底有汗,穿拖鞋吧。”   元柔:“在你右手鞋柜里,有一双新的大号拖鞋,我搬来之后,除了搬家工人和保洁,你是一个人客人。”   孙魁换鞋的功夫,元柔找来了一个容器装玫瑰花。   装花的容器材质类似于银器,外面镀了湛蓝色的珐琅,不规则的凹凸设计让整个容器看起来风格独特。   放好了花,元柔才用手指将卡片夹了出来。   孙魁这个写卡片的当事人有些不好意思,拿着斜挎包走进客厅。   他下意识的环顾了一下四周,一个客厅,一个餐厅加厨房,一个浴室,还有两个卧室。   元柔看到卡片上的内容,不由得露出了笑意,她像猫一样优雅的走到孙魁的身前,将卡片内容冲向他道:“你亲口念给我听。”   孙魁轻咳了两下,还好他够黑,看不出来不好意思。   他缓缓念道:“我是你的终身换水员。”   他的声音低沉,配上一脸严肃的表情,就像在念什么演讲稿。   仿佛这句话不是他写的一样。   元柔笑了起来,右手轻点孙魁的胸口:“孙警官,你的梦想真别致,别人都想当骑士,只有你想当换水员。万一我家换自动净水装置,不喝桶装水了呢?”   孙魁一本正经道:“……我会修电器,净水装置有了问题,应该也可以。”   元柔:“现在的电器都保修。”   孙魁:“保修服务都有工作时间限制,我二十四小时上门。”   元柔:“谁家会需要半夜修电器?”   孙魁低头,握住元柔在他胸前轻点的手,认真道:“你家,因为你开夜间诊所。”   元柔“哈哈”的笑了起来,扯过孙魁的大手,在他手背上咬了一口,又亲了亲牙印。   “没想到我们的孙警官,还挺能诡辩。”   孙魁锐利的眼神盯着自己手背的牙印,说道:“审犯人审多了。”   元柔小脚踩了踩他:“你说我是犯人?”   孙魁想起自己很久之前的胡思乱想,说道:“嗯,偷心贼。”   元柔吐了吐舌头,笑道:“真土!”   孙魁点头:“我不时髦。”   孙魁弯腰,环抱住元柔的腰肢。   元柔非常舒服的靠在他的臂弯里,双臂环上他的肩膀,抬头望他,带着点撒娇的意味道:“你今天怎么背包了?”   平时只揣两个手机一个钱包和一包烟。   孙魁:“……因为要装换洗内裤,塑料袋会被别人看见。”   元柔又笑了,她右脚顺着孙魁的西装裤上滑,问道:“知道我为什么让你带换洗衣物来吗?”   孙魁想了想:“……知道,但不太确认。”   元柔直视他的双眼问道:“你觉得太快了?”   孙魁诚实道:“如果可以,我不介意现在就开始。”   假使能时光倒流,甚至可以提前到几个月之前。   元柔凑近,轻吹他的喉结:“那你觉得我们现在应该干什么?”   正确的回答是,吃饭。   因为孙魁已经看到了餐厅里丰盛的晚餐,可是他的大脑显然不太理智。   他双臂用力,轻松将元柔托起,他抬头看着她,目光灼灼道:“我觉得我现在应该吻你。”   元柔笑着低头:“警官大人,勇敢点。”   勇敢的孙警官就像头出笼的狮子,在元柔的一声令下,迅猛的脱笼而出。   凶猛的亲吻她,温柔的拥抱她,热烈的表达他的爱意。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 第148章 14、热恋期   在孙魁的印象中,元柔一直是温柔的,柔弱的。   他没有想到,元柔小小的身体中,能蕴含这么大的能量。   他甚至怀疑,她跑个全程马拉松,可能都不是问题……   在这场博弈中,敌我双方互不相让,尽全力的攻破对方的堡垒。使得这个游戏充满了激情的碰撞与力量的冲突。   孙魁是个典型的力量型选手,全身的肌肉为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能量。   元柔刚好与他相反。   她就似一滩白沙,在沙滩上舒展着自己的身体。   用手穿过白沙,纤细的沙粒会悄悄从指缝中溜走。它看似绵软,实则坚韧,一团白沙,时聚时散。   灯光昏暗的客厅,地板上凌乱的散落着西装外套,西服裤子,白色衬衫。   顺着一地狼藉前行,室内传来阵阵压抑的低吼与紊乱的呼吸声,时不时,还会传来元柔的笑声。   在孙魁来之前,元柔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因此,你侬我侬的两个人,都不用大半夜跑出去买小雨伞。   真是可喜可贺。   凌晨一点多,屋子里静了下来。   孙魁轻轻的亲吻元柔的额头,两人拥抱着彼此,躺在卧室的地板上,身上裹着一床被子,既当床单,又当被子。   元柔头发乱蓬蓬的,任由孙魁帮她拢到耳后,露出柔软的耳廓。   “咕——”孙魁的肚子响了起来。   元柔笑了,眯着眼睛去亲孙魁的脖颈,拍了拍他坚实的腹肌道:“饿了?”   孙魁从中午到现在什么都没吃,肚子里的东西早就空了。   “你呢?”   云柔舔舔嘴唇,道:“你抱我起来。”   这等美差,孙魁肯定不会拒绝。   右臂搂住元柔的脖颈,左手环住她的腰,就像负重仰卧起坐,将人扶了起来。   元柔撒娇,环抱住他的肩膀不肯起身。   孙魁不催她,索性直接抱着她站了起来,贴着她的脸蛋问道:“在哪儿吃?”   元柔晃了晃腿:“热一热,在客厅吃?”   孙魁点头表示同意。   到了厨房,元柔从他手臂上跳了下来:“我热饭餐,你把红酒醒上。”   为了今晚的浪漫晚餐,元柔准备了一瓶好酒。   孙魁穿着平腿内裤,肩膀上点点红痕,就连腿上还有几圈小牙印。   元柔把头发盘在头顶,有条不紊的将菜放进微波炉,炖菜和汤重新回锅。   她还穿着之前的香槟色睡裙,裙摆一团皱褶,光洁的后背与后颈,一串串的红晕,宛如盛开的花骨朵。   醒好酒,孙魁走到她身后,低头亲吻她的后颈:“疼吗?”   元柔笑着回头:“不瞒你说,我以为我要被你吃了。”她调皮的张嘴,做出咬人的动作。   从来都是她吃人,她可从来没有被吃过。   孙魁看她的眼神既炙热又灼烈,就像是想要把她吞食入腹。   当然,她也啃了孙魁许多口,每次都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呲出牙齿。把他咬出个血洞就不好了。   孙魁和其他的食物不一样。   孙魁:“……”   他见元柔总咬他,以为她也喜欢这样。   元柔勾勾手指,孙魁低下头,元柔轻咬了一口他的脸颊。   孙魁脸庞消瘦,脸上没有一两肉,元柔一口下去也就磨了磨牙。   她眨眼道:“别控制,我喜欢你的热情。”   他脖颈上的薄汗,青筋鼓起的额头,粗重的呼吸,元柔看得很享受。   孙魁收紧手臂,将下颚放在她的肩膀。   元柔用脸蛋蹭他的侧脸,两人微微的摇晃。   锅中,汤汁随着热气“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厨房的玻璃窗户上布满了水汽,模糊了两人的身影。   谁也没有多说话,无声的拥抱有时更加缱绻。   饭菜热好,两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吃迟来的晚餐。   电视里放着某个不知名的刑侦剧,也许是深夜的原因,一直连续演了好几集。   孙魁饿狠了,一眨眼的功夫就塞了一碗米饭。   元柔似乎不太饿,吃吃这个,尝尝那个。孙魁虽然在吃饭,但眼神一直没离开过她。   就发现他的女朋友,似乎在玩。   是的,她根本没有认真吃几口饭。   发现他看自己,元柔用脚踹了踹他:“看我干什么,好好吃饭。”   孙魁:“你没吃多少。”   元柔双眸低垂,双脚晃了晃:“我晚上吃的少,你多吃点,我不饿。”   孙魁不疑有他,给元柔夹了几筷子素菜。   元柔做菜的手艺了得,至少孙魁觉得,他天天吃也吃不够。   元柔盛了一碗汤,刚喝了一口,就烫的吐了舌头。   孙魁放下筷子:“烫到了?”   元柔双手捂着嘴,舌头微微伸出,含糊不清道:“我是猫舌头,吃不了烫的。”   元柔的舌头构造特殊,不太能吃热食。喝热茶的时候,也是小口小口的抿。   滚烫的麻辣烫,豆腐脑,她吃起来会很费力。   孙魁轻轻抬起她的下颚:“伸出来,我看看。”   元柔目光闪烁,闷闷的道:“你亲亲它。”   孙魁拿过一旁的红酒喝了一口,当做是漱口,才把烫的红红的舌尖卷了进来。   红酒冰凉,微涩的口感在口中化开,元柔捧住孙魁的脸,主动亲了上去。   元柔似乎玩上了瘾,吃两口饭,就跟孙魁说她烫到了,娇得不得了。   孙魁自得其乐,一顿饭沥沥拉拉吃了一个小时。   两人的酒量都不错,一瓶红酒下肚,只是吐气微微发热而已。   双目相对,这就像个信号,使得双方同时扑向对方,继续吃饭前没结束的事情。   元柔很热情,她总是面带笑容,时时刻刻充满了活力。   孙魁工作到筋疲力尽时,只要看到元柔的脸,在她家柔软的大床上睡一觉,所有的疲劳都会随之消散。   交往之后,孙魁近一步走进了元柔的生活。   工作的原因,她夜晚基本不睡觉,早上根本起不来。   她不怕冷,冬天穿一条丝袜也不会冻到发抖,但她怕热,两人一起去泡温泉,不到两分钟,元柔就从温泉池中蹦了出来。   就像一条被扔进油锅的美人鱼,看得孙魁猛咽了一口唾液,差点呛到。   她的一些小动作,也会让孙魁看得会心一笑。   过年的时候,孙魁提出想带元柔回家看一看。   据元柔自己说,她的父母住在国外,几年才会回来一次,因此元柔找了个机会,让孙魁跟她的父母进行了一个短暂的视频通话。   第一次见元柔父母,孙魁非常的紧张,敏锐的洞察力大打折扣,忽略了很多细节。   以至于他虽然觉得有哪儿不对,却说不出来是为什么。   视频通话的全程都是由元柔主导,她的父母似乎知道她要说什么一样,总能准确的接住她的话题,看起来就像事先排练好的。   这样的想法只在孙魁脑海中出现了几秒,就被他甩了出去。毕竟父母和女儿有默契,是很正常的事情。   另一方面,孙魁的父母非常满意温柔端庄的元柔。   孙魁不善于言辞,但他很擅长说元柔的优点。   例如她利用休息时间去做献血志愿者,经常做义工,十分乐于助人。   多年从事教育工作者的孙魁父母听到元柔的种种优异表现,更是对她赞不绝口。   元柔嘴甜,知识面又广,孙魁父母今年五十多,聊老话题的时候,她也能跟着聊几句,一点没有时间的鸿沟。   其实,元柔就算有代沟,那也不会是与孙魁父母……   所幸,她是一个善于学习,每天上网看新闻,保持与时俱进的“人”。   在元柔身上,孙魁找到了他对女性的全部向往。仿佛这个女人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满足了他所有的幻想。   凌晨睡觉前,孙魁会借着月光,一直凝视她的脸庞。   元柔双眸半阖:“怎么了?”   孙魁轻吻她的额头:“没什么,睡觉。”   元柔这么好的女人,没有人会不喜欢。   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够让她生气,至少两人交往的一年来,他俩从没有红过脸。   元柔偶尔会撒娇,使些小性子,孙魁非常享受这种时刻,他喜欢哄着她,再狠狠的欺负她,再被她欺负回来……乐此不疲。   任谁来看,他俩都是热恋中的一对情侣。   孙魁偶尔去外地查案,两人几天几夜见不到的时候,元柔就会给他发语音信息:“我想你了。”   孙魁点开,反复听十多遍,再回复一条文字信息:“尽快回去,等我。”   待孙魁查完案子,第一件事就是往元柔家赶。   每次他刚到,元柔就像心有灵异一样,早早的等在了停车场。   孙魁三步并作两步,一把将她抱起,低头去寻找她的嘴唇。   元柔总是低笑着,双腿环住他的腰身,热情的回应。   每当这时候,孙魁就会在心里想到,他要娶她。   没别的原因,她只能是他的。   ……   中午,孙魁带着杨风等人在警局附近的小炒店里吃午餐。   急促的脚步声从外面传来,孙魁咬断面条,抬头看了一眼。   张琦面色凝重的走了进来。   “出什么事儿了?”杨风边吃边问道。   张琦拉了条椅子坐了下来,在孙魁和杨风等人的注视下,小声说道:“孙队,郑北出狱了。”   闻言,众人下意识的看向孙魁。唯有孙魁,继续大口吃面,一点没受影响。   “他就判了那么几年,掰手指头也能算出来。”   张琦张了张嘴,忍不住道:“孙队,您小心点,他八成……”   孙魁打断他的话:“找我?找我干什么?再给我划个口子?”   端起碗,孙魁喝了几口汤,呼出一口热气道:“那我就再把他送进去。”   送进去一次,就能送进去第二次。   郑北当年涉嫌故意伤害,孙魁在逮捕他的过程中与之发生冲突,他反手在孙魁脸上划了一道,就是如今侧脸上的那道疤。   原本以为能让郑北在监狱里呆上个十几年,可因为种种原因,他被判了正当防卫。   最后还是因为他袭警,并使用管制刀具,才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他们警察只负责查案,抓人,最终到判刑,还要走好几步。   郑北这人就没干过什么好事,一直游走在法律边缘,进去是迟早的事。   但他这个人很狂,也很自傲。所以对把他送进监狱的孙魁,他可以说是恨之入骨。   孙魁不怕他,但他今时不同往日,他确实有害怕的东西。   他叼出一根烟,对张琦道:“给你嫂子附近的派出所打电话,平时拜托他们多盯着点周围。”   一旦有风吹草动,他就申请家属保护。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 第149章 15、不会跑   元柔提前做好了晚餐,用便当盒装好,带来了诊所。   孙魁下班之后,只要有时间,就会来诊所看她。   今天做了炖猪脚,搭配蒜泥豆瓣酱。   诊所里有个小小的休息室,里面有简单的料理工具,微波炉和电磁炉。   自从两人交往,元柔才正式开始用这个小休息室。   “你最近下班了别自己回家,我来接你。”   以防味道飘进诊所,孙魁坐在休息室的最里面,用手啃猪蹄。   元柔喝着冰咖啡,问道:“附近出什么案子了?”   孙魁嗦了嗦手指,摇头道:“有个犯人放出来了,以防他干出什么事,这段时间我接送你下班。”   元柔抽出一张湿巾,拉过孙魁的手擦拭:“他犯什么案子进去的?”   擦完了手,元柔抬起孙魁的下巴给他擦油乎乎的嘴。   孙魁乖乖的抬头:“罪名是袭警,但不止。”   确认擦干净了,元柔把湿纸巾扔掉,侧坐在孙魁的腿上,浅吻他的嘴角道:“袭警?袭击你了?”   孙魁环抱住她,点头道:“记得原来跟你说过,当时没注意他带着刀,脸就被划了一道。”   “原来是那个人。”   元柔右手捂唇,一脸担忧的表情。   她抬起手,轻轻抚摸孙魁脸上的疤痕,心疼的道:“当时一定很痛。”   孙魁:“不疼,当时光想着要抓住他,没怎么感觉出来疼。”   处理好伤口,药劲儿过了之后,孙魁疼的一夜没睡好。   孙魁从来没觉得自己帅,但脸上多了道疤,也没人会开心。   严格来说,属于破相了。   元柔皱眉道:“胡说,怎么可能不疼。”   孙魁垂眸,说道:“你不觉得难看就行。”   “不难看,孙警官你不知道,你在我心里有多帅气。”元柔按下他的脑袋,亲吻他的眉头。   孙魁舒适的闭眼,心道,元医生你也不知道,你在我心里有多美。   元柔轻吹他的睫毛:“你的睫毛好长。”   孙警官睫毛长,腋毛浓,体毛能长到肚脐。   元柔经常口无遮拦的开玩笑:“我觉得自己像是闯进了史前人类的洞窟。”   孙魁刚开始没听懂,反应了两秒才明白元柔在说他毛多。   孙魁:“……剃了会比较好?”   元柔听完,笑得倒在床上,长长的指甲轻挠他的手背,头发散落在四周,声音清脆道:“孙警官,你知道为什么极寒地区和热带地区的人,体毛都比较重吗?”   孙魁:“抗寒,防紫外线?”   元柔点头道:“体毛都是有用处的,况且还这么性感。”   元柔经常说他性感,虽然孙魁本人完全体会不到自己的“性感”。   孙魁开玩笑道:“体毛多看起来不干净,像不像狼人?”   电影里的《金刚狼》,那一身□□当邋遢。   元柔右手晃了晃:“狼人可没法跟你比,他们身上一股野蛮的味道,就像一个月没洗澡一样。”   孙魁见元柔说的一脸认真,不由得忍俊不禁:“元医生见过不成?”   元柔眨了眨右眼,神秘的笑着道:“我见过啊。”   ……   连续两周,孙魁每天下班,即使再晚也要来送元柔回家。   到了元柔家倒头就睡,第二天直接出发去上班。   来回奔波,孙魁当然会累,有的时候元柔给他刚热好饭,孙魁已经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元柔没有叫醒他,她坐在地板上,微眯双眼,头埋在孙魁的脖颈细嗅。   脸颊微微浮起潮红,元柔舔了舔孙魁的眼角。   孙魁很敏锐,几乎是同时醒了过来,他揉揉眼睛,撑起身子道:“我睡着了?”   元柔:“嗯,饭热好了,你吃一口快睡。”   孙魁脱下外套,摸了摸元柔的脸蛋:“对不住,因为我的关系,让你整天跟着提心吊胆。”   元柔:“你为什么要跟我道歉?”   就算要道歉,也是那个犯人才对。   孙魁抿了抿嘴,也许是累了,他眉梢微落,低声道:“怕你觉得跟我在一起很累,就跑了。”   不怪孙魁会这么想,当伴偶的工作时间超过陪伴时长,又因工作给对方带来危险的话,很多人会选择退却。   孙魁见过太多因为他们工作的原因,而选择分手或离婚的伴侣。   他不希望,有一天他和元柔也会走向那个结局。   所以他尽量抽出时间来陪她,这种特殊时刻也尽量与她一同度过。   元柔愣了一下,她望着眼前的男人。   孙魁一直是奇怪的。   他会想安慰她,爱惜她,亲近她,还会怕失去她。   在元柔的意识中,无论什么东西,即使失去了,也还会有新的。   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   如果哪天孙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或者说他的□□到达了寿命。   元柔会怎么做呢?   她想了想。   如果是一年前的元柔,答案应该是无所谓。   她或许会独自生活一段时间,再去找一个与孙魁相似的人。   成熟男性这么多,相似的就更多了,总能找到一个与孙魁相似的人。   “孙魁,我要是哪天死了,你会怎么做?”元柔忽然问道。   孙魁皱眉:“不会的,怎么会?”   元柔:“假如呢,我想知道?”   她像猫一样趴了下来,枕在他的膝头。   孙魁凝望着她,沉默了许久,开口道:“这个问题,我没办法想象。”   元柔:“很难吗?”   孙魁:“很难。”他大手抚摸她的头发,由于低头,看不清他的面容,只能听他说道:“我现在想象的婚后生活,中年,老年,都是在有你的情况下。”   孙魁接着道:“没有你?……生活应该不会对我这么残酷。”   “不过我说这话不是让你有心理负担,要是你哪天觉得,跟我分手会更幸福的话,记得告诉我。”   大腿一痛,发现元柔在咬他。   元柔笑着道:“好话赖话都让你说了,让我不要离开你的是你,让我自由选择的还是你。”   孙魁张了张嘴,没说话。   元柔戳了戳他硬邦邦的腹部,笑道:“这房子我才买不久,打算在O市定居,我不在这儿,我往哪儿跑?”   孙魁目光灼灼的盯着她,元柔指着厨房里的饭菜道:“再不吃就凉了。”   孙魁低下头,温柔的俯吻。   元柔想摸他的头发,可惜孙警官向来是寸头,只能搓一搓小平头了。   “孙魁,我会一直在这。”   到你的生命结束为止。   至于孙魁去世之后怎么办。   元柔发现,她的大脑开始拒绝思考这个问题。   每次她想要想象,她的眉头就会皱起,思绪下意识的绕开这个雷区。   一周后的某天,孙魁接到了一个未知号码的来电。   看了眼时间,下午八点。   “哪位?”   对面没有声音,孙魁停下手头的笔,警觉地抬头。   “郑北?”   话筒里传来几个模糊的杂音,就像揉搓纸团的声音。随后,响起了模糊的说话声:“孙警官,好久不见。”   孙魁没说话,将元柔的私人号码和诊所的电话号码写了下来。   给张琦比了一个打电话手势,把纸条递给了他。   张琦明白,立即拿起电话打给元柔。   郑北继续道:“这两天一直想给孙警官打个电话叙叙旧……当年那一刀是我失手了,没捅瞎你,这五年我天天都在后悔。”   孙魁:“就你的身手,确实有点难。”   郑北低低的笑了。   孙魁:“恐吓警察,郑北你在里面没好好学习法律?”郑北:“孙警官,我希望你一会也能这么从容。”   一旁张琦指着两个号码摇头,口型比划道“没人接。”   电话中,郑北说道:“放心,您身手这么了得,我肯定不会冲着你来。……五年没见,孙警官都有女朋友了,还这么漂亮。”   孙魁握了握拳:“……郑北,你才刚出来,别又把自己的人生毁了。”   郑北哈哈大笑起来:“几年没见,你也会讲这些没用的屁话了!怎么,该说你成长了,还是变软了?”   张琦在一旁用口型说道:“我刚给诊所旁边的派出所打了电话,让他们去看一眼。”   郑北笑够了,用低沉的声音道:“孙警官,我对付女人的法子多的是,你应该明白。”   孙魁双眼像刀子一样看向前方,沉稳的道:“……郑北,现在和五年前不一样,到处都是摄像头,我劝你收手……否则我一定让你后悔。”   郑北笑道:“巧了,我也想做一些让孙警官后悔的事!等着,我会给你发照片的,或者,你喜欢录像多一些?”   随着郑北的大笑,他挂断了电话。   孙魁知道自己现在一定要冷静,最主要的是先找到元柔。   当务之急,他要确认元柔最后出现的地点在哪。   思维很清楚,但孙魁不由得眼前一片恍惚。   他深深的吸气,迅速的吐气,想要平稳住自己的心跳。   怒气与恐惧就像无形的手,紧紧的扼住了他的心脏。   “嘭!”   重案组办公室里的几个人被吓了一跳,转头去看孙魁。   只见他们向来沉稳的孙队,猛地摔了电话,右手按住额头,低声道:“杨风,拿上车钥匙,我们走。”   他现在的状态没法开车,手都是抖的。   张琦的电话响起,他接起电话,随即激动的大声道:“孙队!派出所的人找到嫂子了!说她刚才去小超市买牛奶了,手机放在诊所里没带。”   闻言,孙魁拿起钱包就冲了出去,还不忘叮嘱张琦道:“给我把郑北翻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郑北:前几个故事里的反派起码还能露露脸,我是个什么??   作者:一定要说的话,声优?   郑北:…… 第150章 16、黑色球   时间回溯到一个小时前。   下午七点,元柔准时将诊所开门。   保温盒中带来的清蒸鱼放进迷你冰箱,等着晚上孙魁来吃。   七点半左右,元柔刚看完一个患者,她状似无意的向门外看了一眼。   对面过道的咖啡厅里坐了三个人,从诊所开门就坐在那,隐蔽的向诊所内观望。   “元医生,我这几天是不是不能吃辣?”女病人皱着眉头,嗓音嘶哑。   元柔笑着道:“你扁桃体都发炎了,不光是辣,刺激性的食物最好都不要吃。”   给患者开完消炎药,元柔拿出外出的牌子,挂在了玻璃门上。   想一想,将手机也放在了桌子上。   万一孙魁给她打电话,无论接不接都需要编借口。   脱下白大褂,元柔今天穿的是一条镂空米色连衣裙,披上黑色的薄外套,元柔拿着环保购物袋走出诊所。   她似乎毫无察觉,向着小超市的方向走去。   咖啡厅里的几个人见她外出,也随即跟了上来。   元柔撩起耳边的碎发,白嫩的耳廓微微拉长,耳唇上凭空出现了一个蝙蝠形状的小耳钉。   她敲了敲耳钉,拇指大的小蝙蝠突然晃了晃,一眨眼就飞了起来。   它的大小与苍蝇差不了多少,在黑夜里丝毫不显眼。   它围着元柔转了两圈,很快就变成了三只小小的蝙蝠。   元柔漾起微笑,嘴唇似涂满鲜血般炽烈。   三只小蝙蝠逐渐向上飞,渐渐溶于朦胧的夜色中。   身后跟着的三人快步追了上来,装作熟人般喊道:“元医生!”   卷起环抱购物袋,元柔停下脚步,转头问道:“请问您是?”   郑北给了身边两人一个眼神,两人面带笑容的走近:“元医生,我们去你诊所看过病。”   元柔看起来不疑有他,认真的听着两人说话。   待两人走近到一定距离时,才露出了狰狞的面孔。左边男人一个箭步,猛地向前冲,从身后一把捂住了元柔的嘴。   右边稍矮些的男子从兜里掏出匕首,贴在元柔的侧脸,凶狠的道:“医生,你最好不要出声,我可不想在你漂亮的脸蛋儿上下刀。”   元柔并没有闪躲,甚至连挣扎都没有,她仿佛被吓傻了。   郑北的个头不矮,一米八出头,也许是刚出狱的原因,他的头发比较短,面色阴鸷。   他凑近瞧了瞧元柔,阴郁的脸上扯出一个残忍的笑容:“你这脸蛋,卖去国外能替我赚不少。”   郑北不会再想回到监狱里,所以他会做的非常干净。   最利落的方法,就是让孙魁再也找不到元柔。   就算以后孙魁能找到元柔,她估计早就疯了。   他打给孙魁的电话,就只是为了恶心他,孙魁越难受,他就越舒服。   元柔双目低垂,一副柔弱的小白花模样。   掏出无号码电话,郑北给孙魁打了一通电话。   要刺激对方,那就一定要找到对方的痛点,拉回戳刺,勾出脓带出血才好。   元柔一直在旁边听着,她的耳朵很灵敏,能清楚的听到孙魁的声音,以及他有多么的着急。   落下电话,郑北开起来很开心,脸上的笑容遮都遮不住:“元医生,该把你送走了。现在世道变了,哪儿都有天眼,所以得让你多转几手,放心,一路上都会有兄弟招呼你。”   郑北冲着高个挥了挥手,高个松开捂住元柔嘴唇的手,矮个连忙警告她道:“不许叫。”   元柔没有叫,也没有哭。   她将手伸进兜,矮个凶狠道:“你要拿什么!”   元柔慢悠悠的拿出条手帕,冲着三个人晃了晃,笑着道:“别这么紧张,我擦擦嘴而已,后面这位应该没洗手,有点味道。”   元柔的表情很耐人寻味,她好像一点也不害怕。   这让多疑的郑北心底涌起了不安,他眯着眼睛道:“我要把你卖了,你不害怕?”   元柔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道:“我不喜欢杀人,毕竟在人类世界生活,杀人有点忘恩。况且,要是杀了一个,我看待你们的心态就会发生变化……那种感觉不好,很不好,我尝试过。”   就像一个乔装打扮,生活在鸡群中的小鹰。她试图融入这个社会,每天只摄取少量的食物。   一旦某天她轻易的杀死一只鸡……这一切的平衡,就都会被打破。   她会意识到,周围的这些生命有多么的脆弱,她可以肆意妄为。   郑北三人有些摸不着头脑,觉得这个女人是不是有点神经错乱。   她都是在说什么胡言乱语?   擦完嘴唇,元柔将沾满口红的手帕叠好,塞进衣服口袋。   她不能扔在这,孙魁这么敏锐,要是看到会起疑心。   元柔继续说道:“你知道吗,我到现在连他一口都没咬,你居然敢划那么长的一道口子,你说,我怎么能放了你呢?”   元柔说话的语气很轻柔,与平时跟患者讲话时的语气并无二致。   郑北觉得自己的眼睛有问题,眼前女人的肤色越来越白,擦干净口红的嘴唇越来越红,漂亮的双眼空空荡荡,看得他后颈发凉。   矮个咽了口唾沫,对郑北道:“大哥,这个女的,有点邪乎。”   郑北瞪了他一眼道:“三个男的,还能怕她?她今天就是个女鬼,也得把她绑上车!”   “还愣着干什么,快绑了!”   郑北等人没有发现,在他们三人的上方,不知何时蛰伏了三只巨大的蝙蝠。   黑色蝙蝠将近两米长,它们倒立在墙边,犹如无声的黑色巨影,红色的眼珠隐藏在黑色肉翅下,窥探着几人的动作。   郑北一声令下,矮个与高个同时动手,墙上的两只大蝙蝠早就迫不及待,俯冲而下,在两人还没反应过来之际,叼着头颅拖拽上了墙。   两人甚至没有时间发出惨叫声。   突然出现的黑影把郑北吓得够呛,他立即转头去看,就看到了墙上的庞然大物。   比人大的红眼蝙蝠贪婪的盯着他,郑北登时吓丢了魂,下意识的想大吼,却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来。   他双手按住自己的喉咙,张开嘴巴想要大喊,除了气流声,什么也没有。   “你们真双标。希望别人不要出声,自己却想大喊大叫。”元柔右手勾了勾,两只大蝙蝠将高个矮个一口吞进了肚子里。   在郑北不可置信的目光下,巨型蝙蝠逐渐缩小,变成了鹦鹉般大小,纷纷下落,乖巧的落到了元柔的肩头。   元柔伸出手,两只蝙蝠张开嘴巴,吐出两颗鸡蛋般大小的黑色圆球。   圆球像是用橡胶做的,轻轻一捏,还会反弹。   郑北颤抖着嘴唇,无声的问:“你,你让怪兽吃了他们?”   元柔晃了晃两个球,笑着对郑北道:“蝙蝠吃水果,花蜜,昆虫,它们怎么会吃人。你的好朋友们就在这个球里,他们能看到你,你看不到他们。”   “他们同样能感受到疼痛,感受到饥饿和困倦,但他们睡不了,吃不到,也死不成。放心,我关你们十几二十年,就会放出来。”   元柔微笑着道:“我说过,我不杀人,你要感谢我的善良。”   郑北并不觉得在黑球里会更好,比死还痛苦的折磨,也就是如此了。   看了眼腕表,元柔可惜道:“没时间了,我还要去买牛奶。”   做戏总要做全套。   郑北不认为这是个好消息,这个恶魔一般的女人,一定不会放过他。顾不得那么多,他撒腿就往小路外跑。   谁知他刚一动,早就等得不耐烦的大蝙蝠瞬间落下,将他吞进了腹中。   元柔打开购物袋,点了点肩膀上的两只小蝙蝠,蝙蝠们蹭了蹭她的手指,与尖尖的精灵耳一样,瞬间消失。   最后一只巨型蝙蝠逐渐变小,也在元柔的掌中吐出了一颗小球,蹭了蹭元柔的手背,同样消失在黑夜中。   兜里揣着三颗球,元柔以极快的速度去买了牛奶,回到诊所时,刚好遇到要撬门的派出所民警。   又过了二十多分钟,熟悉的车开到了门口,孙魁率先从副驾驶跳下车,并无视了诊所内等候的民警。   几跨步进屋,坐在沙发上的元柔微笑着与他打招呼,孙魁面无表情的走近,双腿一软就单膝跪在了地上,将元柔用力搂进了怀里。   他太害怕了。   从接到郑北的那通电话,他的心就一直悬在嗓子眼。   就算电话里听到元柔平安无事,但一眼没看到她,他就放不下心。   孙魁的反应在元柔的意料之中,他总是这么在意她。   元柔觉得这样的孙魁有些可爱,还有点想笑。   她能感觉到,孙魁抱着她的手臂在微微颤抖,他的胸膛很炙热,她甚至能感受到他急促有力的心跳。   周围的民警和重案组的组员们有些尴尬,纷纷用自我介绍来缓解突然安静的空气。   元柔侧过头,吻了吻他的侧脸。   有股汗味,还有烟的味道。   元柔轻抚他的后背,柔声道:“没事了,你看我,还好好的在这。”   察觉到自己有些失态,孙魁用力抱了抱她,才蹲坐到了地上,两只大手握住她的手掌,轻轻合在一起。   他锐利的双眼从下往上与她对视,粗声道:“……太好了。”   她没出事。   元柔歪头,佯装不懂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孙魁:“你刚才出去的时候,有没有遇到什么事情?”   元柔瞳仁向上看,状似认真的想了想道:“走小路那儿的时候,好像看到了几个男人聚在那,我害怕,就绕道回来了。”   孙魁神色一凛:“上次那条小路?”   元柔点头:“我去的时候走的小路,回来的时候怕遇到上次……就是庞老板那次的事情,就绕路了。”   元柔说的一大半都是事实,她回来的时候,确实是“走”的大路。   张琦等人听后,直接带着民警往小路的方向赶去。   元柔后知后觉的问道:“是你上次跟我说的那个人?”   孙魁点头,后怕道:“这几天你诊所休息一下,等我逮到郑北再说。”   元柔听话的点头,对孙魁道:“你也小心点。”   元柔面露担忧,长指甲伸进兜里,深深的戳进黑球之中,来回撕扯。   压力球什么的,真是伟大的发明。   一番巡查过后,众人并没有发现郑北的身影。   重案组的人们连续查找了一周后,得出的结果是。   郑北失踪了。   带着他的两个手下,在那个夜里失踪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元柔她与柔弱善良之类的词,一点都沾不上边边……   ————————————————————   话说,如果太甜的话,是可以加辣椒的   虽然我不会加辣椒,这对会一直甜到最后~~ 第151章 17、买婚戒   三个大活人,平白无故的失踪了。   这话讲给谁听,谁都不会信。   警方更倾向的解释是,郑北带着两个小弟躲起来了。   恐吓警察,预谋绑架,无论哪个,都是能找他好好“谈一谈”的理由。   事后,警方查看了诊所周边的监控器,果然在对面的咖啡厅里找到了三人的身影。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元柔出去买东西的时候,这三个人也尾随跟了上去。   监控摄像头最终结束在小路的拐角。   说来也奇怪,因为之前庞老板的事情,为了扩大监控范围,小路拐角新增了一台监控器。   而那台监控器,当天晚上突然间就黑屏了。   将监控摄像头拆下来才发现,是被什么东西敲碎了。   警方推断,这很有可能也是郑北一伙人所为,目的不言而喻。   为了防止元柔出现意外,附近派出所的民警加强了巡逻,每晚都要来转几次。   一个月下来,一切风平浪静。   郑北三人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一般,没有任何消息。   除非他们逃到了国外,否则不可能消失的这么彻底。   无论结果如何,元柔终于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也不会再有民警大半夜的来诊所里夜访。   孙魁还是风雨无阻的来接她下班,有时困了,就在休息室补眠。   元柔见他整天折腾,累得黑眼圈发青,索性将营业时间改为了下午五点到十二点。   五点左右的天空,还丝毫未有天黑的迹象。   元柔只能将诊所里的窗帘降下来,等着太阳下山。   除非在炙热的烈阳下被晒十个小时以上,否则并不会对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她的胳膊偶尔会冒烟,纯粹只是想散一下热而已。   元柔不喜欢热的东西,无论气温还是食物,除了孙魁的体温,她无法忍受任何热源。   孙魁睡觉的时候总是喜欢搂着她。   正着抱,侧着搂,从后背环绕,各种姿势,总能把元柔捞进怀里。   三十多岁的成年男性,正值精力旺盛的年龄。   孙魁也不例外。   只要元柔休息,两人能一直腻在一起。   深夜时分,孙魁睡得酣熟,元柔睁着一双大眼睛,没有一丝睡意。   鼻端萦绕的是孙魁的沐浴露香气,飘着淡淡的薄荷香。   人类的生命太短暂了,今天还生龙活虎,几十年后就变成了一捧白土。   元柔往孙魁的怀里钻了钻,孙魁睡觉很轻,元柔一动他就醒了。大手温柔的轻拍她的后背,哑声问道:“怎么了?”   元柔摇头,装作睡糊涂的模样:“没什么。”   孙魁轻吻她的额头,缓缓的拍着她的后背,直到元柔的呼吸逐渐平稳,孙魁才闭眼睡了过去。   第二天,两人都休息,下午要去买些家里用的东西,顺便外食。   “这个怎么样?”元柔笑着拿起鸡腿模样的抱枕问道。   孙魁翻了翻抱枕,从里面翻出来了一个黑色的翅膀抱枕,道:“这个?还可以配一对。”   他记得去年万圣节,元柔扮的是吸血鬼,应该会喜欢这种款式。   果然,元柔接过翅膀抱枕揉了揉,问孙魁:“你觉得这个好看?”   孙魁点头,比划道:“去年万圣节,你后背装过假翅膀,我觉得好看。”   这话仿佛戳中了什么点,元柔随即露出一个笑容,拿了四个抱枕道:“诊所放俩个,家里放俩个。”   将抱枕扔进购物车,元柔环住孙魁的胳膊,亲密的走在一块。   孙魁有时会在家里锻炼身体,两人又去买了点家用可拆卸哑铃片。   买完东西,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元柔摘掉遮阳大帽子,拢了拢长发。   外出吃饭的情况下,元柔向来都让孙魁选择,因为她去了也吃不了多少,纯粹做做样子。   她深谙假吃之道,舌头一卷,牙齿一嚼,食物就被推到了牙齿外侧,再想办法把它滤出来。   大多数时候她会咽下去,但并不会吃很多的东西。   除了鲜血之外,她吃什么东西都没有太大的味道。   味同嚼蜡,丝毫不夸张。   她会备很多的储备粮,以防不时之需。   今晚孙魁吃的是羊蝎子锅,热腾腾的看起来非常美味,看他吃的那么香,元柔也抿了一口。   只有羊膻味,别无其他,难吃的让她差点呲出獠牙。   晚上到了诊所,元柔掏出黑色弹力球,拿过未开封的针管,将针头推进压力球。   郑北等人的比例虽然缩小了,但总体的含血量没有减少。   抽出一罐热腾腾的鲜血,元柔拆掉针头,像吃果冻一样往嘴里推。   吃晚饭时她问孙魁:“那么好喝?”   孙魁点头道:“新鲜,好喝。”   元柔砸吧砸吧嘴,也叹道:“新鲜,好喝。”   熟不知,压力球里又疼又怕的郑北看到她大啖鲜血的模样,吓得差点魂不附体。   孙魁没有文艺男的浪漫细胞,但他有一点好,就是所有的节日都会送礼物送花。   由于送花的频率高,他直接在花店办了个会员……   花店会给会员发花束样品照片。   孙魁也会动一动他没有什么色彩搭配概念的大脑。   不像一开始只会送玫瑰,。   元柔家的花瓶,从第一次装了花之后,似乎就没空过。   孙魁有次好奇的问:“这原来装什么的?”   元柔:“就是摆设。”   孙魁:“这个多少钱?”   看着挺好看,价格合适的话可以再买一个,放在他俩的床头。   这个珐琅银瓶是几十年前元柔弄到手的,一直摆在了家里,偶尔会拿到银品店清洁。   元柔有许多财宝首饰,她将一部分拿去变现搞投资,另一部分放在了保险库。   正经来说,元柔是个富婆。   元柔算了算市价,报了一个数。   孙魁立马把瓶子放下了,还擦了擦上面不存在的浮灰。   他原来就觉得元柔家里用的东西讲究,没想到价钱更讲究。   元柔给他买东西的时候,也经常没有金钱的概念。   情人节,元柔给他买了一件黑色的皮夹克,皮质很柔软,穿起来舒服保暖,又不会很沉,春秋冬都能穿。   孙魁对牌子之类的没太大概念,前两天和队里人去撸串,把外套脱了下来。   张琦无意看了两眼,眼睛一瞪,竖起大拇指道:“孙队!真有钱!这件皮夹克多贵啊!”   孙魁咀嚼的动作一停,问:“很贵?”   张琦诧异道:“不是您自己买的?这夹克国内买不到,加上代购费少说小一万。”   孙魁差点没呛到,他以为一两千顶天了。   孙魁:“嗯,你嫂子买的。”   张琦:……   皮夹克是不能退回去的,但这礼物得还。   买什么好?   孙魁沉思了片刻,决定明天去看戒指。   他的年龄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元柔到现在也不肯告诉他年龄,想必也不小了。   他想早点娶到她,从他俩交往的那一天,他就一直这么想。   第二天,孙魁就去了婚戒店。   一辈子就买一次的东西,肯定不能省。   即使以后元柔会买其他的钻戒,但意义肯定不能与求婚钻戒媲美。   孙魁选了一个六爪经典钻戒,为了方便男士求婚,戒指买回去如果尺寸不合适的话,可以免费调整一次。   孙魁做决定非常快,从选定到付款,没超过一个小时。   揣着兜里的戒指,孙魁前所未有的紧张。   他要去做一件大事情,去求婚他心爱的元医生。   想象着元柔开心的笑颜,孙魁也不由得露出一个微笑。   心爱的人快乐了,你也会跟着快乐,这是一种很奇妙的心情。   刚坐进车里,工作电话的铃声就响了起来。   孙魁按下接听:“孙魁,请说。”   杨风:“孙队,不好意思,您的休息泡汤了。”   孙魁掏出烟,叼出一根点燃:“说。”   杨风:“有件刚转到重案组的案子,被害者两名,案发时间与地点不同,但从作案手法上来看,凶手应该是同一个人。”   孙魁启动引擎:“我现在回局里,等我到了再说。”   撂下电话,孙魁拍了拍兜里的戒指盒,低声道:“等我办完这个案子。”   再去找你求婚。   戒指盒静静的躺在他的外套兜里,白色的缎带闪烁着珍珠般的光泽。   同一时间,一只如苍蝇般大小的小蝙蝠拍打着翅膀穿过了墙壁,落在了元柔的手背上。   小蝙蝠抖了抖翅膀,元柔伸手挠了挠它的头顶,说道:“辛苦了,知道了。”   她抓过一旁的樱桃递给蝙蝠,小蝙蝠捧着樱桃,小口小口的咬。   元柔起身换上外套,戴上宽大的遮阳帽,走了出去。   ……   等红灯的功夫,孙魁给元柔发了条信息:“今晚要查案,可能接不了你。”   元柔很快回复:“你慢慢忙,没事。”   到达警局,孙魁进门的时候,重案组的白板上已经写好了案件的重要人物与进行时间。   杨风把资料递给孙魁,继续解说道:“两名被害者现在都处于重度昏迷,没有复苏迹象。第一位受害者姓刘,女,25岁,自由职业者,第二位受害者姓陈,男,23岁,大学生。”   孙魁翻了翻资料,皱眉道:“造成昏迷的原因是?”   杨风:“失血过多。”   孙魁:“外伤?”   杨风莫若两可的道:“据说没有外伤,只有颈动脉附近的两个血孔。”   孙魁疑惑道:“没伤及颈动脉?”   杨风似乎也很不解:“没有,医生说伤口也不算深,但很奇怪的点就在这,血没了。直接失血过多休克了。”   孙魁:“医生没说别的?”   杨风张了张嘴,犹豫道:“医生没说,小护士说,受害者颈侧的圆孔非常蹊跷,就像……像被吸血鬼咬过。”   孙魁沉声道:“胡说八道。”   “没有鬼怪,只有做鬼怪之事的人。”   从第一天进重案组,孙魁就明白这个道理。   作者有话要说:  快了,快掉马了 第152章 18、新案子   若将世界上所有蹊跷的事情都归咎于鬼神,那警察一定会少查许多案子。   在孙魁的职业生涯中,遇到过许多起用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   但最后抓到的犯人,往往都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所谓的鬼怪。   这次也不例外。   孙魁仰脖喝了口水,转头问杨风:“张琦去现场了?”   杨风:“去了,给您打完电话就去了。”   下午七点二十分,第一个受害者出事地点。   距离警戒线一段距离之外,元柔身着黑色连衣裙,拎着一个圆筒状灰色牛皮包,就像路过的行人,看到警戒线才停下脚步,驻足打量两眼。   “嫂子?”   听见有人说话,元柔支起笑脸转过身。   面前的青年很眼熟,高高壮壮,还带着亲切的笑容。   元柔的记忆力很好,很快就从孙魁的一帮同事中找到了这个人的身影。   庞老板那件事之后,孙魁带元柔参加过队里的聚餐。   元柔长相出众,放人群里都能一眼看出来的漂亮,有种特别的气场。   再加上她很会说话,什么话题都能聊几句,自然给重案组的小伙子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琦常年单身,对美女非常没有抵抗力,撸串的时候眼神总是忍不住往元柔脸上飘。孙魁铁青着脸,把他踢到了旁边那桌。   组里人心照不宣的对了个眼神:没看出来,咱们孙队是个醋坛子。   后来他们才知道,孙队长不但爱吃醋,还是个宠妻狂,除非工作需要,否则多晚都要去接元柔下班,雷打不动。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元柔摘掉帽子,折叠起来塞进了包里,笑着跟张琦打招呼:“你今天休息?”   对上元柔水汪汪的大眼睛,张琦有些拘谨的揉了揉鼻子,说道:“不是休息,在附近勘察现场,嫂子今天不开业?”   队里的人都知道,元柔是个医生,开了个夜间诊所。   他们这个工作经常日夜颠倒,有点头疼脑热的都没时间去医院,认识元柔之后,队里的人经常去光顾诊所的生意。   元柔:“我刚好到附近买点东西,一会回去就开门。”她好奇的向前看,状似无意的问道:“前面发生什么案子了?”   张琦挠挠头:“是出事了……嫂子,工作原因,不方便细说。”   元柔点头道:“理解,我就不问了,你们注意安全。”她刚要走,似是想起什么,回头问道:“孙魁他现在也在查这个案子?他说这几天都回不来。”   张琦笑道:“对,孙队在局子里呢,嫂子放心,我们一定督促孙队休息,适当放松。   元柔笑着道:“那就麻烦你们了,下次请你们吃饭。”   元柔微微点头,走进了人群中,在黑夜里很快不见了踪影。   穿过一条小路,元柔找了一个没有监控的角落停了下来。   从兜里掏出黑色弹力球,在掌心里搓了搓,黑色弹力球便像热巧克力一样逐渐开始融化。   元柔将融化的弹力球往地上一抛,一眨眼,地上就多了一个人。   郑北双腿包膝,惊恐的蜷缩在地上。   他太害怕元柔了。   从莫名其妙的被关在圆球里开始,郑北仿佛每一天都活在灾难片里。   元柔时不时的给他放血,还会像玩弹力球一样把他们往墙上摔,诊所里经常会有小孩,元柔就把几个弹力球拿出来招呼孩子。   小孩子们手上没有轻重,又啃又咬,还会用脚踩。   有好几次,郑北都觉得自己忍不下去了,但也都挺了过来,没有办法,他们没有死的权利。   长时间心理及生理的施压,让他本能的畏惧元柔。   他穿的衣服还是失踪当天的那件,头发清爽,身上也没有伤,看起来非常健康。   元柔勾起笑容,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道:“晚安,在里面休息的好吗?”   郑北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他也不晓得这个女人为什么把他放出来。   元柔也不想要他的回答,她只是顺嘴说一下而已。   郑北左右看了看,四周都是墙,前方是一条封闭的小路。   这让他想起了被元柔抓起来的那天,以及那条幽暗小路,郑北顿时生理性的不适,有点想呕。   “别紧张,你帮我做件事,我给你一个好处。”元柔笑着道。   郑北缓了几秒,抬头道:“什么事?”   太久没有跟人说话,他的吐字有些慢。   现场的血腥味太杂,交织着很多人的鲜血味,而鲜血味掩盖了凶手自身的味道。   除了受害人的鲜血,其他的味道很难辨认。   这事是重案组监管,所以元柔不方便自己去收集信息,万一露出马脚……她还不想这么快就换城市生活。   也舍不得她热情的孙警官。   非人生物想换一个地方生活非常麻烦,除非生活在深山老林,否则就要有个人身份证明,驾照,现在科技发达,连指纹都要联网。   过个几十年,元柔就得简单的变一变。   她有很多同类至今还生活在深山老林,过着山顶洞人一般的生活。   昏暗潮湿的洞穴里,他们一睡就能睡很久。   比如她的父母,她也不知道,现在他们在哪个深山古堡中生活。   她们出生时只是一团黑色的肉球,用鲜血浇灌几年后,便会在棺材里陷入沉睡。   某个月圆之日,才会从棺材里爬出来。   她们这个物种之所以在月圆之日会兴奋,其实就跟人类过生日一样,总要与平时有些不同。   元柔爬出来的时候,她父母早就不见了。   但是没有关系,她们本能的就会去捕食,去生存。   元柔初入人类社会的时候很有意思,觉得这里简直遍地是肥羊。   可当她与人类有了交集之后,元柔发现她没有办法把他们只当做食物。   口腹之欲固然重要,但她是拥有高等智慧的纯血种,与只会流着哈喇子喝血的杂血们不同,她会追求生活的品质。   她喜欢有意思的生活。   而不是简单的吃饭睡觉,那和动物有什么两样?   人类社会也有自己的一套行事方式。   电视里播报的杀人放火,只要不在元柔的地盘之内,她从来不插手。   那是人类世界的事情,她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恣意妄为。   但若真有其他同族进了她的地盘,还随意进食的话,她就必须得跟它讲讲“餐桌礼仪”了。   要是对方不听,她不介意没收它的餐具……也就是拔牙。   元柔慢条斯理的从包里拿出黑手套和帽子,递给郑北:“戴上。”   郑北忐忑的接过,戴的过程中,手臂一直在颤抖。   元柔笑道:“放轻松,你现在的状态就像是要去抢银行的新手。”   郑北尽量让自己不要发抖:“你要我,我干什么?”   元柔没有回答他,而是话题一转说道:“我劝你一会出去了不要轻举妄动,警察一直在找你,因为你身上背着恐吓警察和预谋绑架的嫌疑。”   郑北心底隐隐想要逃跑的欲望被元柔一针刺破。   元柔微笑着道:“你若是逃了,说再多关于我的话都没有,没有人会信。惹毛了我,我会让你成为真的失踪人口,听懂了吗?”   郑北懂的不能再懂了,他连续剧烈的点头。   元柔满意的拢了拢头发:“很好,我这人赏罚分明,你好好做,我给你‘减刑’。”   减刑这个词太美妙了,郑北不争气的眼圈都红了:“我好好做,一定好好做。”   元柔:“你从这看外面,能看到人群吗?”   郑北好久没看到灯光与人群了,他贪婪的望着:“看到了。”   元柔:“前面发生了案子,你去问一问具体情况。”   郑北:“杀人案吗?”   元柔咧唇,呲出一对凛冽的獠牙:“你去问问就知道了。”   郑北从初中就在道上混,没混出名头的那些年,给人转圈做小弟。   他有些小聪明,说话很有一手,打听点事情还是不在话下。   他在小卖铺门口抽烟,装作看热闹的人,很快就与其他人攀谈起来。   小卖铺老板神神秘秘的说道:“我跟你讲,我看到那个女孩子了,脖子上都是血啊,两个血洞,就像被吸血鬼咬了一样!”   郑北险些没拔腿就跑,以至于他回到元柔这的时候,脸色煞白。   元柔红唇微启:“打听到了吗?”   郑北不敢直视她:“打听到了。”   元柔笑了:“来,讲一讲。”   郑北抓了抓裤腿,他想问这个人是不是元柔吃了。   可他没有胆子问,倒是元柔一眼就看出了他的犹豫,笑道:“我有你们三个储备粮,不用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吃外食。”   郑北:“……”   就在郑北给元柔汇报的时候,重案组的办公室里,张琦也在向孙魁汇报。   “……经过初步勘察,现场的情况与转交过来的资料相吻合。”   孙魁用黑笔在两名受害者的名字下方画了一条延长线,写道:共同点。   像这种出现多名受害者的案件,除非凶手是无差别杀人,否则一定会有共同点。   张琦突然想起了什么,对孙魁说道:“对了,孙队,我看见嫂子了。”   孙魁看向他:“在哪?”   张琦抓过汉堡咬了一口:“就我刚才去案发现场的时候,嫂子也在那,好像是买东西,看见人挺多就停下来看了两眼。”   孙魁看了眼手表,这个时间段,元柔应该在诊所才对,就算要买东西,也没有必要跑音大附近去。   可能找跟乐器有关的东西?   元柔家有一个尤克里里,她似乎还会弹钢琴。   想到女朋友,孙魁扭了扭脖子,继续投入到工作中。   早一点结束工作,他就能早一点去求婚。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 第153章 19、查案情   由于天色已晚,孙魁等人决定第二天再去第二现场看一看情况。   杨风梳理着目前为止的线索说道:“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受袭的两人并不认识,他们唯一有交点的地方,就是两人都在同一所乐器教室学习。这个乐器班离O市音大不远,距离两个受害者被袭击的地点也很近。”   “孙队,您看一下第三页,这个案子转交到我们这之前,侦查组曾经去过这个乐器教室,从当天任课的老师到校长,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连监控摄像都有。他们学校每个小教室里都有监控摄像头,好像是为了秉承公开透明的学习环境,也是为了避免一些特殊事件,毁了学校的声誉。”   孙魁简单翻了一下口供记录:“明天先去这个乐器教室,再去第二现场。”   看了眼时间,孙魁起身道:“杨风留局里,张琦跟我去趟医院。”   两人赶到医院,直奔受害者的病房,主治医生已经下班,两名警察在病房外守着。   值班医生抽空接待了两人。   孙魁开门见山的问道:“他们还有多久能醒?”   想要取这么多血,想必需要一段时间来作案,受害者很有可能看见过凶手的脸。   值班医生姓张,四十多岁,有点微胖。   他摇了摇头道:“他们已经度过了危险期,按照里说早就应该醒了,可就是没有苏醒的迹象。”   孙魁:“在您看来,他俩的伤是怎么造成的?”   张医生沉吟了一下道:“这个不好说,如果是用锐器造成的,在不伤及颈动脉的情况下,并不会造成如此大量的出血。就算是用器具抽,人体内的血液也不会像水桶里的水一样,源源不断的被吸走。况且他俩失血的速度非常快……所以很难说清楚他俩的伤究竟是怎么造成的。”   张医生起身,将一旁的小型电脑拿了过来,点开存图文档,一张照片跳了出来。   看见照片上的景象,见惯血腥的张琦也不由得皱眉:“烂了?”   张医生指着图片说:“一开始我们推断造成他们伤口的原因应该是利器,可是今天中午开始,先是姓刘的女性患者,然后是姓陈的男患者,他们的伤口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溃烂。已经给他们做过消毒,可没到两个小时,他们的伤口边缘又开始溃烂。”   孙魁:“清理伤口也没有用?”   张医生:“没用。警官您知道脉管炎吗,血管坏死,肌肉组织变黑溃烂,患者往往都需要截肢来保命。”   孙魁点头:“知道。”   张医生推了推眼镜道:“他们现在的情况和脉管炎很像,皮肤组织一点点溃烂,先是切掉一块腐肉,接着越来越多,时间长了……”   孙魁:“会死?”   张医生:“如果照这个情况发展,最坏的结果是迟早的事情。不过您放心,我们也一定会想办法医治,先找出造成腐烂的原因。”   孙魁点头,掏出名片递给张医生:“他们若是醒了,还请第一时间告诉我们,谢谢。”   张医生接过名片收好。   孙魁:“您能把照片再给我看一看吗?”   张医生把平板电脑递给孙魁:“前面还有没腐烂前的照片。”   孙魁点开照片,放大图中的伤口。   两个直径1.5厘米的圆孔,深黑色的血洞就像两只墨黑色的瞳孔,散发着死亡的味道。   晚上回到警局,孙魁重新看了一遍现场的报告。   姓刘的受害者是一名自由工作者,也就是没有固定的工作。   她在视频网站上开了一个频道,专门解说一些冷门电影,点击量最多的视频也不超过二千,所以根本没有办法糊口,只能说是她的兴趣。   她还会打些零工,有的周结,有的日结。   像她工作这么不稳定,收入来源也不会多。   还有闲情与余裕来学乐器,是因为她爸是某装修公司的老板。   刘某并不缺钱,她的零碎工作大多是兴趣爱好,她喜欢旅游,绘画,音乐,是个活得很积极的富二代。   刘某受袭当天,她照常上完钢琴课回家。   乐器教室邻近O市的音乐大学,沿街的店铺有很多,刘某通常会买杯奶茶,再打车回家。   当天她就是在去奶茶店的途中,被凶手袭击了。   但是除了脖颈周边的伤口,刘某并没有其他的外伤,衣服也好好的穿在身上。被人发现的时候,她一脸安详的躺在地上,如果忽略鲜血淋漓的伤口,她就像在熟睡。   现场除了刘某的脚印,并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脚印,但是墙壁上却有些许土痕,就像有人垂直踩在墙壁上一样。   显然,这是凶手的把戏,他似乎很喜欢装神弄鬼。   现场当然也没有凶器。   一切都透着古怪。   孙魁揣上烟,走去了吸烟室。   第二天,在办公室窝了一夜的孙魁从办公桌上爬起来,转动了一圈脖颈,点开私人手机。   凌晨四点,元柔给他发了条信息:我睡觉了,晚安,你也注意身体。   孙魁看了眼墙上的钟表,上午七点五十。   他给元柔回复道:早安,这两天天气转凉,你多穿点衣服。   元柔怕热不怕冷,秋天也是光腿穿裙子,孙魁跟她一起出去,总忍不住把外套盖在她腿上。   掏出办公桌下备着的洗漱工具,孙魁拿着东西去了洗手间。   用刷牙杯接满凉水,再浇到头上。头皮被凉水一激,孙魁瞬间清醒了过来。   刮完胡子,洗漱完毕,他拿出元柔给他买的男士擦脸霜,胡乱往脸上一抹,非常糊弄。   张琦拿着两个塑料袋进屋,将其中一个放在孙魁的办公桌上:“孙队,包子豆浆。”   他和杨风是昨天半夜回的家,睡醒了又马上起来赶回组里。   孙魁用微信给他转了钱,道:“谢了。”   张琦打量另一扇被孙魁写满的白板:“孙队,您有什么新发现?”   孙魁塞了一个包子,道:“都是猜想,没有进展,吃完了你给受害者家里打个电话,下午我们去走一趟。”   从一个人的屋子和手机能了解到很多的事情,他们需要两个受害人更多的细节。   吃完早饭,孙魁带杨风先去了乐器教室。   乐器教室的校长接待了他们。   女校长姓黄,今年四十多岁,圆润的脸庞带着一丝愁容,两个学生连续出事,给学校或多或少带来了一些影响。   黄校长很配合警方的调查,她回忆着说道:“……刘乐她学的是钢琴,陈鑫学的是架子鼓,他们学的乐器一点交集都没有。我们这种兴趣学校,老师都是外聘的,所以每个乐器的学习时间都尽可能集中在同一天,他们的老师也不一样,所以应该没见过。”   孙魁:“学习的教室每次都是随机的?”   黄校长:“我们就是个小规模的乐器班,教室就那么几间,都是随机使用,他们的随身用品都要随堂带走的。我们有监控器,您要是想看,可以给您找出来。前三个月的记录都有。”   孙魁:“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想见一下他们的乐器老师。”   黄校长:“等等,我看下课表。”   她拿过这个月的课表看了看道:“今天下午教钢琴的秦老师会来,架子鼓的季老师得后天才会来。”   孙魁:“那就麻烦您安排我们见一下秦老师。”   距离秦老师来还有一段时间,孙魁和杨风看了一下两名受害人前几次的上课录像。   非常普通的课程录像,没有任何奇怪的地方。   同一所音乐学校,受害者还是年龄相仿的一男一女,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   问题的关键是,这两个人压根不认识,还都是单身,也没有牵连到额外的第三者。   中午杨风和孙魁在附近吃了午饭,路上随处可见三三两两的音大学生们。   两条街上,除了各种小吃,还有服装铺,乐器店,美甲店,非常热闹。   杨风要了碗排骨面,往里加了很多的辣椒。   “孙队,我总觉得这个案子云里雾里的,不透亮。”   孙魁要的是干拌面,他吃了两口道:“不知道作案手法,云里雾里很正常。”   作案手法,凶器,一切都是未知,他们就像在大海里找盐,一头雾水。   他们现在能做的,就是捧起海水,一点一点的研究。   总有办法将无边无际的海水烧干,找出那搓盐。   吃完饭,孙魁和杨风在乐器学校见了教钢琴的秦老师。   秦老师是音大的研究生,正在准备读博。他今年27岁,个子不高不矮,很斯文。   “我最后一次给刘乐上课是上个月月末,她的工作时间不稳定,所以经常会改上课时间。”   杨风:“刘乐最近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秦老师摇摇头:“没有,我们很少聊私事,上课的时间基本上都在练习,每次我会给她五到十分钟的时间提问题。她都会问一些练习,还有钢琴方面的问题,除此之外,我们就没聊过其他的。”   杨风:“私底下也没有?”   秦老师认真道:“当然,我私底下很少跟学生有交流,尤其是年龄差不多的学生,您知道,万一有了什么,说出去很不好听。”   老师要是和学生谈恋爱,传到校长耳朵里一定不是好事情,如果两人后来再分手了,那就会更麻烦。   孙魁一直在观察秦老师的肢体语言和反应。   他看起来有些紧张,一般人遇到警察问话都会紧张,这是正常现象。   至少在孙魁看来,这个秦老师并没有可疑的地方。   下午两点多,孙魁两人与黄校长打了声招呼,约定后天来见教架子鼓的季老师。   “孙队,咱们现在去哪?”   孙魁钻进副驾驶,系上安全带道:“第二个现场。”   张琦带着其他组员已经在第二个现场勘查了一上午,孙魁来了之后直接向他汇报。   第二个现场与第一个相同,没有留下凶手的痕迹。   这个人的鞋底仿佛带了把扫帚,一边走路一边就把痕迹抹消了。   孙魁绕着现场看了一圈,不远处的监控摄像头进入了他的视野,那是对面火锅店的停车场监控。   孙魁:“走,去对面借监控看看。”   张琦:“那个角度照不到现场,有墙挡着。”   孙魁:“不是看现场,是看有没有嫌疑人。”   作案手法越花俏的嫌疑人,就越享受把别人耍得团团转的优越感。这种类型的凶手,有很大可能会重回现场看热闹。   火锅店停车场的监控刚好能拍到警戒线外看热闹的人群。   乌泱泱的一片人,还是黑白色,根本看不出来哪个人可疑。   从案发当天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即使是八倍速,孙魁等人也看了很久。   最大的问题是,很难辨别监控上的身影。   忽然,孙魁眯了一下眼睛,道:“停。”   杨风按下暂停键:“孙队,看到可疑人了?”   可疑不可疑不知道,但孙魁确实看到了一个他们翻遍O市也没找到的人。   即使他带了口罩,还有意的躲避监控摄像头,但孙魁还是认出了他。   此人正是“失踪人口”,郑北。   作者有话要说:  孙队的业务能力很在线 第154章 20、看监控   孙魁之所以能在监控摄像头中一眼就察觉到郑北的身影,是因为他身上穿的衣服。   郑北失踪当天,孙魁等人曾在诊所对面的咖啡馆看过监控录像。那时郑北穿的衣服,与此时监控摄像头中完全一致。   监控里,郑北先是在案发现场慢悠悠的转了一圈,然后钻进了旁边的便利店,二十分钟后,他才从便利店中走出来,手里还拿了两听啤酒。   孙魁点了点监控,对杨风道:“你去问问,便利店的人对他有没有印象。”   杨风自然认出了监控录像中的人,点头道:“是!”   一个失踪这么久的人,突然穿了一件失踪当天的衣服出现,怎么想都不对劲。   不一会,杨风就赶了回来,向孙魁汇报道:“当天便利店人很多,但店长对戴口罩的男人有些印象,说他一直在打听第二个受害人的事情。店长以为他也是闲聊八卦的,就跟着聊了一会。”   孙魁:“确认是郑北?”   杨风:“我给他看了照片,店长说他戴了口罩,但是眼睛很像,眉头那有个挺深的痘印。”   郑北的眉头处,恰好有一个深坑。   杨风纳闷道:“这个郑北,他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孙队,我们再派人去找一找他?说不定他跟这个案子有什么联系。”   孙魁:“派两个人去找找。”   孙魁隐隐觉得,他们这次还是找不到郑北。   郑北仿佛会隐身术,想出现的时候出现,不想出现了就隐身。   脑海中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孙魁将最后一点监控看完,带着杨风去拜访受害人家属。   去第一个受害人刘某家中的时候,她的母亲早就等在了家里。她的精神状态看起来很不好,双眼充血,眼眶发青。   她的声音很轻,仿佛说话对她来说是很难的事情:“……我一直劝乐乐回家住,想学钢琴的话,就让老师来家里教……可她说想要自由的生活,不想被我们约束,我就让她一个人住在外面了……早知道……”   刘母的状态很不稳定,说一说就红了眼眶。   孙魁拿过桌边的纸巾盒递给她:“您今天也去医院了?”   刘母道了声谢,边擦眼泪边道:“我一大早就去了,医生在给她的伤口换药,我没办法看,我心疼啊,你们不知道,看乐乐躺在那,我恨不得能替她受罪,我的乐乐,凶手怎么忍心下得了手!”   孙魁打量了一圈四周,问道:“您先生去工作了?”   刘母点头:“他工作忙,这几天都要出差,没办法。”   孙魁:“我们这次来,主要是想看一下刘乐的房间,可以的话,想查看一下她的手机,最近的聊天记录或者交友状态,说不定会有什么线索。”   刘母点头:“好,都可以,警察同志,我们都配合。乐乐她基本不回来住,我知道她在外面的公寓,我让司机开车送我们去。”   孙魁:“我们开车来的,跟在您车后面走。”   刘乐租的公寓是标准间,卧室客厅加厨房,墙上贴满了便签和图画。   有她拍的照片,还有手绘的涂鸦,便签大多是待办事项或者一两句读起来挺像那么回事,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话。   有些便签没了黏力,掉在了地上。   孙魁和杨风戴上手套,翻了翻她的书桌和床头。   她的书桌上堆满了书、乐谱、杂志,喝剩一半的饮料瓶,还有一本手账,记载着她的打工时间。   杨风问道:“您好,我们可以把她这些东西带回局里吗?之后会还回来。”   刘母:“可以,还有这个,是她的手机和平板电脑,密码是她的生日。”   孙魁接过:“谢谢。”   刘母泪眼婆娑道:“您一定要尽快破案,抓住凶手!”   孙魁沉声道:“我们会尽全力。”   从刘乐家出来,孙魁两人又去了陈鑫家。陈鑫是个大学生,虽然家在O市,但他基本上都住在学校。   陈鑫的父母是普通的上班族,薪水不错,属于小康家庭。孩子突然受袭,给两位家长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陈母握着茶杯,缓缓道来:“陈鑫他一直想学架子鼓,高中的时候我们不让他学,怕耽误学习,上了大学之后,我们才松了口。他也争气,平时业余时间打打工,说要自己攒钱买架子鼓……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出事……”   两名受害者的父母虽然都居住在O市,但交友圈和工作上没有任何交集。   双方为人都很和善,不像是会与谁结仇的样子。   陈母问道:“警察同志,现在有什么进展了吗?”   杨风:“目前案子还在调查当中,您放心,有什么新的突破,会及时与您联络。”   陈父深深鞠了一躬:“就麻烦您了。”   杨风连忙去扶他:“不用这样,这是我们的工作……方便的话,我们想把他宿舍里的东西和手机电脑拿回去研究一下。”   陈父:“可以,能帮得上忙的东西,您都拿去。”   忙活了一下午,杨风和孙魁才回到了局子。   杨风招呼人把东西卸下来,转头见孙魁靠在车边抽烟,眼神望向远方。   “孙队?”   孙魁吐出一口烟,打开车门钻进了驾驶座:“杨风,把车钥匙给我。”   杨风:“您去哪?”   该去的地方他们都去了。   孙魁:“我再去趟案发现场,两个案子都在音大附近,一定有什么联系。你让张琦安排几个人,在音大附近转一转。”   像这种连环凶手,得逞了两人之后,很有可能会找第三个人下手。   虽然聪明人应该不会再在音大附近动手,但难保“他”喜欢找刺激。   杨风:“那我和您一起去。”   孙魁弹了弹烟灰:“不用,你吃完晚饭快去查刘乐和陈鑫的物品,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车挂D挡,孙魁将黑色轿车驶出警局。   左拐上国道,直行两公里,前方是一个丁字路口。   向左拐,是去音大的路。   孙魁面无表情的打下右转灯,将车并到最右侧,轻打方向盘,向右驶去。   从上午看到郑北的录像开始,他的脑海中就一直盘旋着一些模糊的念头。   最后一个见到郑北的人是元柔,所以他忽略的某些问题。   下午六点,孙魁将车开到离诊所一段距离的地方停下。   他拿着手机、烟和钱包走下车,慢慢步行。   秋季的天气很凉爽,是个不用考虑穿太多或太少的季节,一个短袖加一个皮夹克刚好。   孙魁往对面看了眼,诊所还没有开门。   元柔为了配合他的作息时间而更改了营业时间,可最近她的开门时间似乎总是不准时。   走到目的地,孙魁推门走进咖啡厅。   孙魁之前来查过监控,咖啡厅的老板自然记得他。   孙魁:“老板,关于之前嫌疑犯的事情,我想再看一遍监控……”   监控摄像中显示,当天元柔七点四十五分从诊所里走出来,郑北三人随即跟了上去。   元柔回到诊所的时间是八点零七分。   而在这之间,八点左右,郑北给孙魁打了一通挑衅的电话。   按照孙魁对于郑北的了解,除非他真的抓到了元柔,否则他不太可能先打电话给孙魁耀武扬威。   郑北虽然张狂,但是不自大。   走出咖啡厅,对面的诊所还是没有开门。   天色渐渐变暗,孙魁走到拐角,点燃一根烟。   他忽然很想见元柔。   就算是听听她的声音也好。   这么想着,他掏出手机拨通了元柔的电话。   “嘟嘟”两声过后,电话被接通。   话筒中传来她带着笑意的问候:“孙警官?”   孙魁清了清喉咙:“你在哪?”   元柔:“我在家,今天诊所休息。”   孙魁:“我刚才路过诊所,看你没有开门。”   元柔:“你路过?早知道我今天就开门了。”   孙魁抽了一口烟,大拇指蜷了蜷。   听到她的声音,孙魁心窝有点堵,还有点热乎。   说不上来是舒服还是难受。   元柔:“你这个案子什么时候忙完?”   孙魁:“……还得一段时间。”   元柔用指甲刮了刮通话口,轻声道:“抽空来看看我?”   孙魁:“好,我明后天看一看。”   元柔笑着道:“来了我得给你好好洗澡,得臭死。”   孙魁:“……确实没洗澡。”   元柔软绵绵的语气道:“我就知道……孙魁,我前两天在网上买了一套内衣……”   她笑着道:“你努力工作,我有奖励给你。”   孙魁干巴巴的笑了笑:“……能提前领奖吗?”   元柔笑道:“可以,我可不像孙警官,奖状拖了一年都没给我。对了,你再忙也得好好吃饭,听到了吗?”   望着天边绛紫色的残云,孙魁低声应道:“嗯。”   ……   落下电话,孙魁僵硬的笑脸也一并消失。   点开手机的计时功能,手指在开始上方停留半晌,他按下了开始键。   孙魁大跨步前行,顺着大路,用他最快的速度,跑到了诊所附近的小超市。   几乎是进门的同一时间,他按下了计时结束。   跑得太快,孙魁微微有些气喘,他掏出警官证,对超市老板道:“有个案子需要您配合调查,可以让我看一下监控吗?”   超市老板吓了一跳,连忙道:“可以可以,这边请。”   为了防止小偷小摸,超市里面装了很多架监控。   “我自己看就行了,你去忙。”孙魁对超市老板说道。   超市老板:“好,有什么事您叫我。”   超市的监控记录每几个月就会自动清理,郑北失踪那天的录像,还没有被删除。   孙魁掏出手机,他刚才沿着大路,从诊所门口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超市,花了三分钟。   他将监控调到下午八点,按下播放。   八点零一,零二……直到八点零五,他才从收银台的录像中,看到了买牛奶的元柔。   先不说元柔是如何只用两分钟就沿着大路回的诊所。   她七点四十五离开诊所,到买牛奶的超市是八点零五分。   如果是走小路,她不可能会花这么长时间。   根据元柔的说法,正确的监控时间线应是这样的:   七点四十五她离开诊所,走小路花了五分钟到超市,七点五十到五十五买牛奶,又花了十二分钟从大路回到诊所。   结果显而易见,她撒谎了。   孙魁死死的盯着监控视频中的元柔,她微笑着接过小票,提着牛奶走出了超市。   孙魁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他愣愣的看了一分钟的屏幕,接着毫不犹豫的拖动鼠标,将这日的录像点了删除。   几十天的监控摄像,不一个一个找,没人会发现。   超市老板探头道:“您看完了?”   孙魁若无其事道:“看完了,没找到,对了,你这的购物小票会记载购物时间?”   超市老板:“都有,精确到秒。”   孙魁问道:“购物记录保留多少天?”   超市老板:“原来是两个月,我觉得没用,就改成一个月了,警官您要看?”   孙魁摆手:“不用了,谢谢配合。”   一个月,那她的购买记录早就删除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孙队遇到了一个死局问题   嘻嘻 第155章 21、共同点   如果元柔想在两分钟之内跑回诊所,她只能走小路,还要跑着回去。   很巧,小路前方的监控那天刚好坏了,警方一直以为是郑北做的手脚。   超市的监控录像,只能说明郑北的失踪或许与元柔有关。   孙魁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有着绝对正义感的人,但出于他的工作,他会比许多人更公平公正。   到头来,他也不过如此。   没有真正毫无瑕疵的人。   他非常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孙魁走出超市,深呼一口气,将双手伸进皮夹克的兜里。   他的动作停顿了片刻,从右兜里,掏出来了一个小盒。   里面是他准备要向元柔求婚的戒指。   他用力握了握盒子,又将它揣进了兜。   回到车里,孙魁点上烟,头靠在座椅上回想他和元柔认识的经过。   他爱元柔,这点毋庸置疑。   元柔性格爽朗,喜欢开玩笑,知道他的所有喜好。   他也从来没有如此的用尽全力去喜欢一个人。   直到这一刻,他发现自己似乎并不了解她。   他只知道她的父母生活在国外,她自己一个人搬到了O市,开了一家诊所,她之前在B市的一家医院上过班。   她有紫外线过敏症,挑食严重,还是个夜猫子。   但她喜欢亲吻他的侧脸,喜欢把冰凉的脚钻进他衣服里恶作剧,还喜欢趴在他身上,在耳边叫他的名字。   元柔的可疑之处就像淅淅沥沥的雨点,在孙魁想要警觉的时候瞬间都冒了出来。   而她的好,就像丝丝入缝的凉风,微弱却无孔不入的吹透了孙魁的衣衫。   他有多爱她,就有多怀疑。   元柔就像沾了花蜜的毒针,在他的思绪中来回穿梭。   既失望又颤栗。   孙魁表面上看着沉稳,但他的性格并不是一个安于沉稳的人。   他的工作充满了血腥、谎言与暴力,他从来没有怕过,反而跃跃欲试。   就像他看到元柔的第一眼。   这个女人美丽又神秘,还有些说不出来的东西。   孙魁现在才意识道,那是他直觉告诉他的讯号。   危险。   电话铃声响起,孙魁手一抖,一截烟灰掉到了衣服上。   他用车上的小卡片将灰铲起,摇下车窗扔了出去。   接起电话,传来杨风的说话声:“孙队,去找郑北的组员回来了。”   孙魁重重的吸了口烟:“没找到?”   杨风:“没找到。”   这在孙魁的意料之中。   想找到郑北,他知道应该去问谁。   孙魁:“还有什么事?”   杨风:“张琦带着几个组员去音大附近了,说是没看到您。”   孙魁:“我现在正往回走,你查刘乐和陈鑫的物品有什么发现?”   杨风:“没有什么太大的线索,等您回来再说。刚才医院来电话,说是刘乐和陈鑫的伤口正在逐渐愈合。”   孙魁:“那就好,我先开车,一会再说。”   回警局的路上,孙魁买了一碗酸辣粉和三张香酥牛肉饼。   他忽然想起了元柔吃酸辣粉的样子。   她很怕烫,吃热食向来都是吹了又吹,还得吐出舌头探一探才敢吃。   她好像从来没有吃过酸辣粉,刚舔了一口,她的眼眶就红了,可怜兮兮的。   孙魁不由得露出一个笑容,随即僵在嘴角。   回到局里,他把皮夹克一脱,一边吃东西一边听杨风讲。   杨风:“刘乐的交友圈比较广,她干的兼职五花八门,所以认识的人比较多,陈鑫就是个学生,也是偶尔打打工,他俩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朋友圈发的也不频繁。刘乐的朋友圈都是一些文绉绉的话,配个风景图,陈鑫发的更少。”   “网页的浏览记录大多都是和音乐有关的查询。演奏视频,乐器网站,都是这些东西。”   孙魁唏哩呼噜的把酸辣粉吃完,擦了擦嘴道:“书桌上的杂物看了吗?”   杨风:“小说和乐器有关的书,我都挑出来了,剩下的就是杂志,还有杂七杂八的东西。”   孙魁:“让我看看。”   杨风把两个篮子搬过来,顺嘴问道:“孙队您今天不去嫂子那?”   孙魁手里的动作不停:“不去。”   杨风:“那您今天回家?”   自从交了女朋友,孙魁很少有回自己单身公寓的时候。   孙魁:“……不回,打听我干什么?”   杨风笑着道:“嫂子脾气真好,我要是好几天不回家,我女朋友准得发脾气。”   孙魁:“……你女朋友会发脾气?”   杨风:“何止发脾气,上次出差去临市那次,差点跟我闹分手。不是我说您,嫂子脾气好归好,那也是女人,得陪着哄着。”   孙魁意识到,元柔似乎从来没因为这种事情跟他吵过架。   他忙案子,顾及不到她的时候,元柔在干什么?   孙魁把这些胡思乱想抛开,专心去翻两名受害者的物品。   没有什么可疑物品,就连相同的书都没有。   把筐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就只有散落在最下面的几张卡片。   孙魁把卡片拿起来看了一眼,是买乐器的乐器行名片。   将名片放到一边,孙魁动作一顿,又看向了名片,对杨风道:“你说他俩的浏览记录,有卖乐器的网站?”   杨风点头:“有,都是,下午陈鑫他妈妈不还说,他在攒钱买架子鼓吗。”   孙魁又拿过名片,一张一张看了过去。   从乐器学校出来,到音大的一路,有许多家乐器行。   “杨风,你查查另一筐,有没有乐器行的名片。”   杨风将另一筐的东西掏出来,很快就看到了下方散落的名片。   杨风:“您觉得跟乐器行有关系?”   孙魁:“不知道,如果凶手不是无差别杀人,那他们一定会有其他的共同点。”   他对杨风道:“你把陈鑫拿的名片摆在右侧。”   顺着杨风摆好的名片,孙魁将一样的乐器行摆在了左侧,一目了然。   两人共同拥有四家乐器行的名片,还有一家只有陈鑫有。   杨风:“明天去查这几家?”   孙魁看了看,觉得少了点什么。   那天他和杨风走出乐器教室时,看到的乐器行可不止这些。   点开搜索引擎,查询乐器教室周边的乐器行。   “他们俩都是年轻人,很有可能在网上查询过后才去看,所以留了很多查询记录。杨风,如果你要买乐器,你会去什么样的店?”   杨风想了想:“东西全,店面大,口碑好。”   孙魁点开电子地图缩略页面,递给杨风道:“这几家店离乐器教室都很近,店面也很大,他俩不可能不去看,可是这里并没有这些店的名片。”   “反过来想,面对购买欲高涨的客人,店家会不留联系方式吗?”   现在各行各业,为了销售业绩,都尽量与客人保持联系,尽可能存活在客户的朋友圈里。   杨风推测道:“……如果要是凶手,不留联系方式就说得通了。”   因为不想进入警方的视野。   孙魁拿回手机:“当然,这些都是猜测,可能他们真的没去过。但这几家店明天都要去看一下。”   接下来的两天,杨风和孙魁一直在排查乐器学校周边的乐器行。   不出他们所料,刘乐和陈鑫确实有买乐器的打算,周边的这些乐器行也都比较过价格。   其中的两三家并没有给他们名片,而是直接加了他俩的微信。   只有一家“春天乐器行”既没有给两人发名片,也没有加他俩的微信。   孙魁是在第三天的下午和杨风去的春天乐器行,那天上午他们去见了教陈鑫架子鼓的季老师。   季老师三十多岁,自己有一个小型的架子鼓培训班,兼职在这边教架子鼓。   “陈鑫非常喜欢架子鼓,他还想和朋友一起组乐队玩,就上个月,他还发短信给我说,毕业了想要买套鼓,但是不知道放在哪儿,没有隔音装修,准得被投诉。”   杨风问道:“他跟你说过要去哪家买吗?”   季老师想了想:“附近的乐器行他都问过,像巴黎,小百灵,春天,这几家都去过。”   杨风和孙魁对了个眼神:“你确定他去过这几家?”   季老师点头:“确定,他跟我说完,我还给他推荐了我朋友的店,就在音大门口。比巴黎和小百灵便宜,春天半年前换了个老板,没有原来的老板懂行……”   季老师很擅长聊天,杨风给他抛个问题,他就能自我发挥的展开延讲。   与季老师告别后,孙魁两人去了春天乐器行。   春天乐器行距离乐器学校只有二十几米,店铺不大不小,营业时间与其他几个不同,从下午两点到十点。   乐器行的窗户上贴满了乐器和唱片的海报,推开门走进去,室内明显比外面要暗了几个度,幽暗的灯光吊在上方。   音箱中播放着旋律绵长的曲调,搭配哥特风的装潢,仿佛置身于中世纪的精品店。   杨风搓了搓胳膊,小声道:“孙队,这怎么弄得跟鬼片拍摄现场似的。”   孙魁习惯性的看了一遍店内陈设,店铺内摆放着琳琅满目的乐器,室内的灯光昏暗,很难看清细节。   杨风走向里面,喊道:“老板在吗?”   店铺的最里面摆放了一架钢琴,孙魁不懂乐器,但也知道钢琴不便宜。   走近瞧了瞧,孙魁微眯眼,右手在钢琴上方摸了一把。   将手指凑近看了看,一层薄灰,显然好久没有清理过了。   过了一会,才从里面慢慢的走出来了一个人。   杨风抽动鼻头,小声对孙魁道:“孙队,有没有闻到什么怪味?”   孙魁当然闻到了,是一股腥臭味。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是老板。”   人影走近,才看出来是一个身高约一米七的男人,年龄大约三十多岁,脸色铁青。   他的嘴唇干裂,都是白色的碎皮。   张开嘴说话时,露出了一口黑黄色的牙齿。   不太像是四环素牙,而像是被烟渍浸过的牙齿。   杨风这才知道臭味是哪儿来的。   男人一张嘴,味道就溢了出来。   这男人估计是牙槽化脓,胃口也不好,才会这么臭。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双更,明日休息   后面还有一章 第156章 22、你信吗   “我姓杨,杨风,有件案子需要你帮忙配合调查一下。”   杨风改用嘴呼吸,尽可能正常的与乐器店老板打招呼。捂鼻子之类的动作太过失礼,他干不出来这种事。   乐器店老板身穿黑色毛衣和黑色休闲裤,伸出了骨瘦如柴的右手与杨风握手。   杨风打量了一下他的体型,干瘦枯瘪。   杨风见过吸|毒把自己吸成人干的,但这个乐器店老板,简直比吸毒人还要瘦。   他仿佛只要一用力,这个老板的胳膊就得被他扯下来。   别说袭击别人了,就是一个普通女人,估计都能撞倒他。   “我叫姚远,是这儿的老板。您先坐,我给您倒茶。”姚远冲着两人点了下头,又走了进去。   杨风用两人能听到的声音道:“孙队,不是我小看人,刚才握手,我都怕把他手腕扯脱臼。”   孙魁没说话,他在店内转了两圈,看似好奇的摸了摸这个,又敲了敲那个。   “您对乐器感兴趣?”背后突然响起说话声,把正在看吉他的杨风吓了一跳。   转头就是姚老板铁青的脸……这个姚老板走路一点声都没有!   他旁边孙魁一脸如常道:“我女朋友喜欢弹尤克里里。”   姚老板放下白底青花茶碗,扶着椅背坐了下来,他似乎腿脚不太好,坐下去的姿势很别扭。   姚老板示意两人喝茶,说道:“女生手小,尤克里里好弹一点,手不够大的话,吉他不好弹。两位警官坐,喝茶。”   孙魁和杨风在姚老板的对面落座。   孙魁端起茶杯,用茶沾了一下唇,佯装喝过。   杯中的茶不是热茶,而是凉茶。   杨风等人出于职业习惯,在外面尽量不碰进嘴的东西。   孙魁:“姚老板原来也是搞音乐的?”   姚老板摆头,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道:“我没有音乐细胞,搞不来音乐,这店也是半年前朋友转给我的,他和家人去国外定居了。”   孙魁:“那您原来也住在O市?”   姚老板:“我住在W市,半年前才来的O市。今天两位来,是调查前面乐器教室两个学生的事吗?”   孙魁:“您听说了?”   姚老板轻轻的咳了咳,道:“这一片都听说了,说是两个孩子被袭击了。”   孙魁掏出手机:“确实是为了这事,这是照片,您见过两名受害者吗?”   姚老板接过手机仔细端详,莫若两可的答道:“来我这的学生太多了,有些记不住,应该来过吧。”   孙魁:“没有印象?”   姚老板笑了,露出黄黄的牙齿:“我这一天至少得来几十个学生,确实不记得。”   孙魁看了眼手表,道:“从我们进店已经过了快半小时,一个客人都没有,您这的生意几点人多?”   姚老板喝了口凉茶,幽幽道:“得晚上,现在孩子们还都在上课。”   孙魁点头:“原来如此,既然您不记得,我们就先走了,您要是想起了什么,还希望您联系我们。”   姚老板接过孙魁的名片,道:“好,不好意思,我没有名片。二位警官,不把茶喝完再走?”   孙魁起身:“就不喝了,我们还有其他事要忙,感谢配合。”   姚老板:“我腿脚不好,就不送了。”   孙魁:“不用客气。”   杨风与孙魁一前一后出了大门,孙魁回头,就看见姚老板端起杨风喝过的茶,凑到了嘴边,一张嘴,露出一口深黄色的牙齿。   孙魁皱了皱眉,这个姚老板给他的感觉,就像没毛的爬行动物。   孙魁和杨风走到车旁,钻了进去。   杨风嗅了嗅自己的衣服:“孙队,我身上全是姚老板嘴里那味儿。”   孙魁点了点方向盘,对杨风道:“派两个人来盯着他。”   杨风:“他那个小体格,能干坏事吗?”   孙魁看向他:“人不可貌相,再派人查一查这个乐器行之前的老板。”   从春天乐器行回来,孙魁抽空回家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回家的路上他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没有开向元柔家的方向。   他现在还不能见她。   他怕自己的情绪会失控。   张琦已经在音大附近转悠了两天,并没有什么异常。   姚老板干枯的双手和浑浊的眼神一直在孙魁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他想了想,对杨风等人道:“我去音大附近转转,你们今天忙完先回家好好休息,明天再继续第二阶段。”   到达音大附近,孙魁找了个收费停车场将车停好。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衬衫,牛仔裤,外面是元柔给他买的皮夹克。   他就像逛夜市的普通上班族,穿梭在音大附近的小路上。沿途他还看到了在车上待命的张琦等人,其中一个组员正在人群里穿梭。   孙魁:……他们这个分配,倒是很适合抓小偷。   O市音大是个老牌学校,周边近两年进行了二次开发,增加了许多新楼盘。   剩余的老房子与小路交织,很有旧时代的风情。   路灯幽暗,隐隐绰绰,橘黄色的灯光照在墙壁上,洒落一片薄薄的光影。   下午去过春天乐器行之后,孙魁一直觉得哪儿不对劲。   一个贩售乐器的商店,老板却对店里贵重的商品不闻不问,任由贵重的钢琴盖上落了一层薄灰。   没有商人会这么做,除非他根本就不想开这个乐器行,又或者把乐器行当成了什么幌子。   用来洗钱?   孙魁在小巷里越走越深,这的小路相互交叉,就像一个粗糙的迷宫。   同一时间,不远处的五层楼上,一只一米多长的蝙蝠乖乖的趴在地上,它黑色的肉翅上,坐着的是一脸兴味的元柔。   她将头发挽在脑后,穿着一条修身黑色蕾丝裙,漂亮的大眼睛在小路里来回打量。   事实证明,郑北连去了两个现场,打听的情报基本没什么用。   郑北只打听到了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在哪个医院,是什么姿势被抬出来了的……   她并不知道,因为郑北,她的马甲已经被扒了一半。   她想要了解更多,只好去夜探受害者的医院。   她当了这么多年医生,装个护士进去看一眼受害者,对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行就让门外守着的警察多睡一会。   她这样的做法显然不符合规章制度,可惜,她不是“人”,所以没有什么法律观念。   或者说,没有什么能约束得了她。   除非她自愿。   看到受害人溃烂的伤口,元柔可以确认,这不是人类干的。   这是一只不挑食的杂血。   根据吸血量的不同,被吸血鬼袭击的人类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少量吸血,被袭击者可能几天就会转醒。   中度血量,被袭击者要昏迷三到五天,再休养三到五个月。   第三种就是过度吸血,受袭者在经历昏迷之后,伤口会被吸血鬼的唾液所感染,出现大面积的溃烂。   挺不过来的话,就会死亡。   能挺过来……就会变成杂血吸血鬼。   要是以前的元柔,估计会静观其变。   若是成为了杂血吸血鬼,作为同类,她会把他们赶得远远的。   要是死了,只能说他们命不好。   现在这个案子是孙魁在办,无论这两人是死,还是变成吸血鬼,都会很麻烦。   元柔长指甲拨弄了两下腐肉,嫌弃的皱了下眉头。   她耸耸肩,自言自语道:“我可是为了你能早点结案……虽然你也不知道。”   轻轻打了一个响指。   小蝙蝠们凭空出现,围绕着元柔扇动肉翅。   右手指甲戳破皮肤,元柔把血滴在了腐烂的伤口上,对小蝙蝠们道:“涂匀了。”   第二天,两名伤者的伤口奇迹般的停止了腐烂。值班医生立即把这个消息汇报给了警察。   ……   元柔猜测,这只杂血似乎很饿,也很虚弱。   普通杂血的力气和一个成年男子差不了多少,就多了一个会飞的本领。   要是长了一张讨喜的脸蛋还好,就像元柔,总有不长眼的粮食会扑上来。   什么都不占的话,会饿肚子也不奇怪。   浓郁的恶臭味随着风飘散而来,大蝙蝠抬起头,元柔拍了拍它的大脑袋,笑着道:“来了。”   孙魁还在小巷里来回乱窜,也许是这两天发生的事有点多,他的心里很不踏实,总感觉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忽然,一丝微弱的声响从不远处的小巷深处传来。   孙魁脚步一转,向着声源处跑了过去!   “姚老板,您不是要带我看竖琴吗?”一个年约二十岁的女孩子不安的拽了拽背包,忐忑的看向身边的男人。   她姓张,叫张维维。是音大的一个学生。   她练的乐器是竖琴,问了好几家乐器行,春天乐器行的报价最便宜。   姚老板跟她说,新的竖琴在新仓库放着。   她来过春天乐器行几次,所以不疑有他跟了上来。   姚老板抬起苍白的脸,双目在黑夜中闪烁在白天没有的光。   张维维心脏猛地一跳,随即脸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   她发现姚老板嘴里的臭味不见了,变成了迷人的芳香,就像花园里刚采的鲜花,就连他的面容,看起来也不再干枯。   眼眸深邃,鼻梁微弯,带着异域风情。   “维维,我很喜欢你。”   姚老板低下头,张维维脑袋晕乎乎的,她的心里涌上了一股情绪,模糊了她的理智。   红润的脸蛋上泛起陶醉的微笑,她双目空荡荡的仰视姚老板,说道:“我也喜欢你。”   姚老板咧开嘴唇,轻轻环抱住了张维维,将嘴唇贴上她的颈动脉,露出了獠牙。   突然,姚老板竖起了耳朵,他动了动耳尖,警觉的甩开张维维,双脚离地,化成一只蝙蝠,快速的消失在夜色中。   张维维全身变得软绵绵的,像棉絮一般倒在了地上。   元柔慢悠悠的从天而降,她捂着鼻子,拍了拍身边的大蝙蝠。   大蝙蝠双臂扇动,认命的当大型风扇。   这只杂血真的是太臭了,这次没有其余味道的遮掩,元柔顺着他的味道,就能追寻到他的踪迹。   她看了眼张维维的伤口,并不深,失血量也不多。   应该是中了吸血鬼的盅惑,才会一脸安详。   等她醒了,休息几天就能恢复。   在她的伤口上按了按,确认没事,元柔才收回手指。   她拍了拍大蝙蝠,大蝙蝠停下扇风,瞬间变小,化成耳钉回到了她的耳垂上。   元柔刚要顺着姚老板的味道去找,就听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元柔停住了脚步,这个声音她很熟悉。   都怪杂血的味道太浓,她没有注意到他的味道。   元柔并不想让孙魁知道她的身份,如果可以,她希望隐瞒他到死亡。   她缓缓的转过身,漾起艳丽的笑容,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笑着道:“我说我是路过,你信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这两章一起看才会连贯   ——————————————   所以今天双更,明日(8月26日)休息~   么么哒 第157章 23、说实话   幽深的小巷深处,一个女子昏倒在地,脖颈上开了两个与之前受害者相同的血洞。   前方不远处是高墙堆砌的死胡同,周边环绕着老旧的砖墙,以及稀疏的树木。   遍眼望去,除了昏迷的伤者。   就只剩下形迹可疑的元柔。   孙魁知道,他现在应该做的,就是将眼前的元柔带回局里审问。   太多的疑问犹如即将崩塌的雪山,在孙魁的头顶摇摇欲坠。   无论是郑北的失踪,第二现场突然的出现,还是此时身处犯罪现场,有着绝对嫌疑的元柔。   他想问她的问题太多了。   在孙魁看到超市里的录像,意识到元柔在说谎时,一个猜想就跳过了他的脑海。   有没有可能,她认识郑北?   又有没有可能,从一开始的相遇,她就有所图谋?   但是,很快他就否决了这个想法。   没有人会知道他那天刚好会受伤,也没有人能预料,他会走诊所的那条路。   更没有人能算到,他会爱上诊所里的那位女医生。   他想问她全部的疑虑,不知道应该从何说起。   孙魁稳定住自己的情绪,他蹲下身,探了探张维维的鼻息。   张维维面色红润,呼吸流畅,伤口也不深,似乎没有大碍。   元柔看着他的动作,抬起右手食指,指了指自己,轻笑着说道:“现在的情形看来……我是犯罪嫌疑人?”   孙魁抬头,刚好能看到她指尖残留的血迹,是她翻看张维维伤口时蹭上的。   元柔注意到他的视线,瞧了瞧自己的手指,不由得笑了。   “孙警官,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百口莫辩?”   眼前的女子与元柔长着一模一样的脸,说话的时候未语先笑的习惯也如出一辙。   但她与元柔又有着些许差别。   她仿佛挣脱了某些无形的束缚,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就如一阵凉爽的夜风,随时会消失在原地。   伤者,血迹,死胡同,交织成了一个完美的犯罪现场。   孙魁面无表情的站起身。   元柔没见过他如此严肃的神情。   孙魁在她面前一向是收敛着的,掩盖掉周身的煞气,甚至有些呆愣。   这样的孙魁也不错,看得元柔忍不住舔了舔獠牙。   孙魁没有回答她的玩笑话,他静静的凝视着她的双眼,一字一句说道:“我想听你说实话。”   元柔眯眼,笑道:“我说了你便会信?我这么可疑,你不怀疑?”   孙魁没说话,他将手伸进兜。   元柔好奇的望着他。   他会掏出手铐?还是枪?   孙魁的手很大,元柔很喜欢用脸蛋在他的手掌内摩擦。   上面有握枪磨出来的薄茧,还有大大小小的伤口。孙魁的指甲周围很容易起倒刺,他不喜欢用指甲刀,通常都会用牙齿或手指撕掉。   所以经常会有小小的出血口。   元柔就会扯过来,眼神凝望着他,细吻他的指尖。   他从兜里掏出来了一个小盒,上面系着白色的缎带。   这个戒指从买回来,在他的兜里滚来滚去,又被掏出去了好几次,白色的缎带早就被搓的一团皱。   他沉默的解开缎带,露出一个深蓝色的丝绒盒。   在元柔诧异的目光下,孙魁打开了盒子,露出了他准备已久的戒指。   元柔笑了:“这是什么?”   孙魁看着戒指说道:“我买来向你求婚的戒指。”   元柔掏出手帕,擦了擦指尖的鲜血。   向前一个跨步,若无其事的绕过伤者,走到了孙魁的身前。   孙魁没有躲开,即使眼前的这个女人充满了谜团。   元柔伸出手,从戒指盒里掏出了那枚钻戒。   她的双眼亮晶晶的,笑着对孙魁道:“什么时候买的?”   孙魁低头,深邃的双眼里倒映着她的笑颜。   “前几天。”元柔似乎对这个戒指很满意,她打量着戒指,说道:“你现在还想送给我吗?”   即使她是个嫌疑犯,还是个爱说谎的女人。   她听见孙魁道:“你要你告诉我实话。”   元柔抬眸,与孙魁四目相对。   他眼中有化不开的压抑,他的眼神太悲伤了,以至于感染到了元柔的情绪。   她笑容微收,道:“这个女人跟我没关系,但我能帮你找到凶手。”   孙魁:“怎么找?”   他们排查受害者身边的人际网,才刚刚里出头绪而已。   元柔点了点鼻子:“有这个。”   孙魁知道元柔的鼻子灵,从第一次起,他就有过疑惑,一个人的鼻子,怎么能比警犬还灵敏?   有些念头逐渐在他的脑海中成型,模糊又荒诞……   静了几秒,孙魁问道:“郑北在哪?”   元柔挑了挑眉:“你知道了?”   孙魁:“……嗯。”   元柔丝毫没有隐瞒的意思,更没有被揭穿后的惊慌失措,她好奇道:“你怎么发现和我有关的?”   孙魁:“超市监控。”   元柔恍然大悟的点点头,笑道:“是我大意了。”   她居然把这么明晃晃的证据忘得一干二净。   “不愧是孙警官。”   话锋一转,她举起双手,做出配合的动作道:“我是不是得跟您回局子里走一趟?”   先是郑北,再是第三个受害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想,她都拉满了怀疑值。   她的眼神中没有试探,仿佛以嫌疑人的身份去趟警察局,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孙魁低头,盯着她的双眼道:“我要你亲口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你和郑北认识?”   三个活生生的大男人,元柔根本没有办法让他们瞬间消失,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他们认识。   元柔听后,忽的哈哈大笑起来:“你觉得我们是串通好的?”   孙魁不说话,似乎想从她欢快的笑容里找到什么破绽。   可惜,什么都没有。   元柔笑得前仰后合,甚至双臂一环,扑到了他的身上。   孙魁:……   身体的惯性太可怕,他几乎是下意识的环抱住了她的腰。   元柔身体向后仰,她知道孙魁不会让她摔倒。   “我们要是串通好,你早就没命了。”元柔舔了舔嘴唇,视线在孙魁的下唇游移。   她现在的身份,可能不太合适与孙警官发生亲密接触。   可惜,她对自己的欲望向来没什么约束力。   一个垫脚,元柔就叼住他的下唇,用力嗦了一口,大眼睛亮晶晶的仰望着他,满是得逞后的得意。   和满脑袋怀疑猜测,深陷渎职自责与悲伤中的孙警官不同。   元柔属于站在房梁上看戏,一清二楚。   她以为像孙魁这么富有正义感的人类,在注意到她的不轨行径后,会第一时间跟她撇清关系。   想到那,元柔皱了皱眉头,那会让她很不舒服。   但等她看到孙魁的挣扎,猜测时。   她的烦闷瞬间一扫而空,甚至有点想笑。   看他这么难受,她笑出声来又有点不厚道。   孙魁:……   他知道自己应该推开她,告诉她触及法律是多么危险的行为。   脑袋里是这么想的,警报声也在不停的狂叫,三十多年的道德感折磨得他头痛欲裂。   元柔下巴抵在他的胸口,眉眼生动,轻声道:“……你想我吗?在这见到你虽然是意料之外,但我很高兴。”   他想她吗?   只要是人,皆有理性与感性。   孙魁一直认为,感性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东西。   无论是什么样的情况,都要将理性放在第一位。   这样才能得到一个正确的结果。   理智。   理智……   去他妈的理智。   有力的双臂向下一捞,孙魁将元柔双脚离地抱了起来。元柔兴奋的环住他的肩膀,顾不得自己还穿着裙子,右脚顺势勾住他的腰。   孙魁的手臂非常用力,就像坚不可摧的枷锁,紧紧的拥抱住她。   他抬起头,在元柔散落的碎发中寻找她笑个不停的嘴唇。   元柔任由他亲吻,右手顺着他的脖颈伸了进去,抚摸他坚实的背肌,长长的指甲轻轻的抓挠。   他们不需要言语。   不去考虑对方的立场,也不去想她做了什么。   他用力亲吻她的鼻梁,脸颊,额头相抵,感受彼此的呼吸与心跳。   孙魁低声问道:“告诉我,郑北在哪?那天晚上到底怎么回事。”   元柔调皮的晃了晃右腿。   孙魁:……   他太熟悉她的小动作,元柔腿一晃,多半会开玩笑。   果然,元柔笑着道:“我要是说我杀了他,你会怎么做?……不用怀疑,我能做到。”   孙魁仰头,迎着她充满笑意的眸子道:“我会带着你去自首。”   元柔吹了他一口气:“我以为你会放我走。”   孙魁认真道:“主动交代,且有情可原的前提下,能够申请宽大处理。你放心,我会等你出来。”   元柔:“等我出来,都是老太婆了。”   孙魁:“不会那么久……你是老太婆,我也不会年轻。”   而他,也会去坦白,承担他的错误。   元柔眼珠一转,危险地道:“我把那家超市烧了不是更快,没有了监控,谁能发现疑点?”   她的语气里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   孙魁:……   他怀中抱着的这个女人,似乎真的不在乎,“法治社会”这四个字……   孙魁叹了口气,低声道:“我已经删了。”   元柔一愣:“什么?”   孙魁撩起她耳边的碎发:“监控,我已经删了。”   元柔眨了眨眼:“……为了我?”   孙魁:“你知道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  不可能有误会   有误会就要说开嘛   ——————————   有感情,彼此信任,肯为对方付出   怎么可能分手呐~ 第158章 24、送给你   元柔静静的看了他半响,随即缓缓的低头,在孙魁的眉间轻轻的落下了一个吻。   孙魁从她手中拿过戒指。   他的手指很粗,拿着小巧的戒指看起来十分不搭,显得有些笨拙。   他牵过她的手说道:“你刚才问我,这戒指还想不想送给你……这就是为了你买的,不送给你送给谁。”   元柔伸出无名指,向戒指的方向递了递,笑得没心没肺。   孙魁觉得之前烦恼到彻夜难眠的自己,就是个大傻子。   他将戒指缓缓套进她的手指,说道:“你若是做了什么错事……那我们共同承担。”   他爱的是元柔这个人。   无论她做了什么,是好人还是坏人,并不会对他这份感情产生影响。   她错了,他就陪着她改过。   戒指的尺码刚好合适,元柔五指并拢,抬起来瞧了瞧。   她在人类世界呆了这么多年,自然知晓戒指与婚姻的意义。   孙魁想跟她结婚,并用他短暂的一生来忠于这份爱情。   与她相比,人类的生命真是太短暂了。就如夏天的一场阵雨,昙花一现,转瞬即逝。   刨去长身体的青少年时期,就只剩下短短的几十年。   用这仅剩的几十年来忠于一段感情,对于生命无休无止的她来说,既可怜,又可爱。   ……且非常浪漫。   看见元柔似乎很喜欢的样子,孙魁抿了抿唇,低声道:“办完这个案子,我会申请下放。”   元柔看向他:“什么是下放?”   孙魁:“就是不在市重案组了,下调部门。”   元柔不解:“为什么?”   他的洞察力非常优秀,又善于查案,为什么要下调?   孙魁:“……因为删了证物。”   元柔歪头:“那个录像?那我还是去把超市烧了吧,以绝后患。”   孙魁:……他好歹是警察,她真是一点都不避讳。   “……跟超市没关系,是我的问题,我违背了职业信仰。”   他并不后悔删了监控。   就算让他重新选择,他也会这么做。   但不代表他觉得自己做的是正确的。   元柔刚要说话,忽然,她转过头,凝神屏听了两秒。   孙魁转头向后望,没有看到什么,问道:“怎么了?”   元柔把他的脸转了回来,凑近在他耳边道:“你可下放不了。”   她目光灼灼道:“凶手,郑北,我都会送给你……你就等着拿奖状吧。”   孙魁没听懂,待他想要细问时,就听元柔道:“有人过来了,我先走了。”   孙魁拉出她的手:“你从哪走?”   这三面环墙,怎么出去?   孙魁看了一圈,指着右边的墙道:“那边矮,你踩着我的肩膀上去,等人多了,我想办法让你逃出去。”   方才一本正经说要让她自首的孙警官,现在正在绞尽脑汁帮助她逃跑……   元柔点了点他的鼻尖,轻声道:“有件事我一直瞒着你。”   孙魁:“你瞒着我的事还少了?”   元柔:“……这事比较重要。”   人的说话声逐渐接近,已经到了孙魁都能听见的程度。   他抱着元柔往墙边走,想把她推上去。   元柔抓紧时间,在他耳边轻声说道:“其实,我不是人。”   孙魁:“什么?”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唰啦”一声。   两扇羽翼丰满的黑色翅膀在孙魁眼前瞬间张开,油亮的光泽映照在他的眼底。   这对翅膀他似曾相识,好像还捡过它散落的毛……   元柔肩膀拉平,脚尖轻点墙边,一跃飞到了半空中。   她举起戴着钻戒的右手晃了晃,比划了一个打电话的姿势,小声道:“郑北没死,等我消息,我都会告诉你。还有,我没做任何你们人类所谓的‘错事’,你大可放心。”双翅展开,随着夜风,元柔很快消失在了茫茫的黑夜中。   她的黑翅膀与黑裙子是最好的保护色,孙魁愣愣的看着她飞到了天上,还冲他眨了一下右眼……   一切发生的太突然,孙魁站在原地怔愣了几分钟,脑子里乱成了一团。   ……那么大个翅膀,哪儿来的?   不是,现代科技已经发达到,一对翅膀就能上天了吗?   他好像在新闻里看见过起飞装置,像迷你飞机翅膀一样的模型,并不是这种栩栩如生的翅膀……   直到有人走近,看到倒在地上的张维维,发出了刺耳的尖叫。   孙魁才微微回神,掏出手机给张琦发定位。   他们离此地最近,几分钟内就能赶过来。   孙魁对一旁尖叫的几个学生道:“我是警察,请保持适当距离,不要破坏案发现场,手机也收起来!”   他忽然想起元柔方才站过的地方,连忙打开手机手电筒,照着看了看。   什么都没有,别说鞋印了,连一丝痕迹都没有。   孙魁下意识的握了握拳,才发现手里好像攥着什么东西。   摊开手掌,借着路灯一看,是一根富有光泽的黑色羽毛。   根部圆润,微微发热。   孙魁的大手动了动。轻轻的,像是怕吓到它一样,摸了摸掌心的羽毛。   上一次万圣节,他在诊所也摸过黑羽毛。   那时的感受与现在完全不同。   假的羽毛……和女友身上掉落的羽毛,从情感角度出发,看待方式天差地别。   无论怎么想,元柔的这幅翅膀都不可能是假的。   她今天穿的是黑色连衣裙,孙魁抱住她的时候,后背可没摸到什么道具翅膀。   黑色羽翅目测单扇就超过了一米,那么大的东西,孙魁没道理忽视。   脑海中疑惑又荒诞的想法再一次涌了上来。   孙魁不信鬼神之说,他相信科学与现实。   现实就是,他女朋友有翅膀,会飞,还会掉毛……   其实仔细想想,元柔有许多异于常人的地方。   她怕阳光,怕热食,她笑着说过:“……不严重,严重会晒冒烟。”   在献血站,她说:“我来这做义工,能吃顿‘饱饭’”。   “……我见过狼人。”   去年万圣节,孙魁问她:“你在扮雷震子?”   元柔笑着道:“不是,是纯血吸血鬼。”   “……其实,我不是人。”   ……   一切的一切,都导向了一个最终结果。   一个荒唐却板上钉钉的事实。   孙魁终于知道了,元柔是如何在两分钟之内,就从超市“走”回了诊所。   又是如何只靠血的味道,就能准确的分辨出来结果。   张琦与救护车随后赶来,现场充斥着救护车的鸣笛与围观人群的说话声,狭窄的小巷被挤得水泄不通。   在张维维被搬上救护车之前,孙魁再次查看了一下她的伤口。   两个圆润的血洞,呈对称的形状,与之前两个伤者的伤口如出一辙。   她安详的躺在那里,就像在午睡。   如果说,这几个被害人真的是被某些不明物种所袭击,那很有可能的结果就是,吸血鬼不止元柔一只。   “孙队!”   听见有人叫自己,孙魁转过头。   张琦在音大附近蹲了好几天,除了抓到几个小偷,其余的一无所获。   谁知道孙队一来,就碰上了!   张琦:“您什么时候来的?”   孙魁:“我路过你们车的时候,你正在吃烤面筋。”   张琦挠了挠头:“晚上没吃饭,饿了。”   孙魁瞥了他一眼,问道:“有什么发现?”   张琦汇报道:“跟前两个现场一样,地面上只有受害者的脚印,还有就是墙上的土痕。她钱包里有身份证,更够确认身份,正在用她的手机联系认识人与家属。”   孙魁:……   前两个现场的墙壁上,也有类似脚印的痕迹。   孙魁之前以为是凶手装神弄鬼,可今天他看到了元柔“起飞”前的动作。   在墙上蹬了一脚。   可能他们这个物种,起飞前都喜欢蹬一脚?就像短跑前的助跑一样?   孙魁:“我先去趟医院,今晚你们多走走小巷。”   不能因为凶手今晚已经做过案,就放松了警惕。   张维维没有像之前两位伤者一样大出血,说明凶手今晚并没有得逞。   不排除会二次作案的可能。   孙魁赶到医院的时候,张维维的伤口已经做好了包扎。   值班医生认识孙魁,打了个招呼说道:“患者的伤口与前两个患者相同,但并没有失血过度,快的话,明天就能清醒。”   孙魁:“前两个患者的状况怎么样了?”   医生:“伤口基本愈合,身体各项指标正常,就等他们苏醒了。”   孙魁点头:“谢谢,辛苦了,我们正在联系她的家属。”   走出医院大楼,孙魁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并没有新的消息。   他每隔几分钟就要看一眼手机,确认有没有来自元柔的信息。   晚上没吃饭,稍微有个休息时间,孙魁的肚子就咕咕叫了起来。看了一眼时间,凌晨四点多。   医院附近有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孙魁买了个盒饭填饱肚子,点燃一根烟。   一刻没有元柔的消息,他就一刻无法安心。   她现在在哪儿?   如何能找到凶手?   她和凶手认识?   人类分男女,吸血鬼是不是也会分男女?   如果袭击被害者的吸血鬼更凶残,元柔会不会有什么不测?   他的眉头紧皱,编辑了几遍信息,最终没有发出去。   电话忽然响起,孙魁连忙接起:“喂?”   电话另一头传来张琦的声音道:“孙队,我们刚刚联系上了张维维的父母,她父母说,张维维晚上给他们发过信息,说是要去春天乐器行看竖琴。”   孙魁道:“查姚远家住哪!查到了立马发给我,我去一趟春天乐器行。”   想起浑身恶臭,形如枯槁的姚老板,孙魁下意识的皱眉。   信息提示音响起,正打算开车的孙魁点开一看。   元柔发来的一个位置定位,附言道:来这里。   点开地图,位置的标志正是,春天乐器行。   作者有话要说:  孙魁:她会不会遭遇危险?   郑北:……呵呵   姚远:……呵呵呵   元柔:嘻嘻 第159章 25、姚老板   凌晨时分,街上几乎没有行人,零星几辆车在马路上奔驰。   孙魁一路风驰电掣,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春天乐器行。   将车停在距春天乐器行一段距离的拐角,孙魁沿着墙角的阴影前行。   乐器行正门的铁门已经落下,沿着侧面向后走,就是乐器行的后门。   取下武器,孙魁熟练的上膛,双臂伸直向下,试探性的拉了下门把手。   后门并没有锁,孙魁收敛力道,轻轻的打开后门。   一股腐臭与腥味交织的味道从房间里溢散了出来。   孙魁微微皱眉,待眼睛适应了屋内的昏暗后,孙魁发现这是乐器行的厨房。   作呕的腥臭味让他头皮发麻。   这可不是牙槽化脓或者胃口不好就能散发出来的味道。   这个味道他很熟悉,是尸体的腐臭味。   厨房正中间摆放着一个饭店后厨会用的那种大型冰箱。   冰箱旁边是一个洗碗用的大铁池,里面似乎堆了一些东西。因为光线较暗,他只能看到模糊的轮廓。   后背紧贴着墙壁,双臂弯曲,枪口向上,孙魁顺着墙壁向乐器行的大厅走去。   从墙壁上,能看到大厅反射出来的灯光。   为了不发出声音,孙魁冷静的将鞋脱掉,黑色袜子踩在地面上,没有一丝的声音。   他就像灵敏的猎豹,收敛气息,向着猎物前进。   忽然,他听见了几声模糊的声响。   他顿时定住了动作,竖起耳朵去辨别声音。   杂乱的声响中,夹杂着模糊不清的人声,就像是忍着痛的呻吟。   意识到这有可能是元柔的呜咽,孙魁周身紧绷,身体先大脑一步做出了选择。   他大步向着大厅跑去   电灯的亮光越来越近,孙魁大步踏进大厅,视线立即捕捉到了大厅里的两个人影。   他还没看清,双臂就已举起,大声喊道:“不许动!警……”   还没等他喊出来,眼前的景象让他一愣,甚至忘记了接下来的话。   元柔笑着冲他摇摇手:“真快,你刚进屋我就闻到味道了。”   这个屋子里除了腐肉,就是杂血的臭味,让元柔的脾气有些暴躁。   当孙魁从后门走进厨房,他血液里的新鲜味道就像美妙的花香,随着空气,传到了元柔的鼻端。   她当时正在给杂血拔牙,才没第一时间就招呼孙魁。   春天乐器行的大厅内,姚远被元柔绑在了椅子上。   干枯的姚老板此时就像干瘪的尸体,后背上是两片血肉模糊的伤口,地面上满是鲜血,还有两片残破的黑色肉翅。   一片肉翅有马葫芦盖那么大,从根部残缺的伤口来看,应该不是被一刀切掉,而是被硬生生撕扯下来的。   姚老板的头,被两只黑色蝙蝠向后牢牢地扯住,让他动弹不得。   他面部充血涨红,口中冒着鲜血,不断的向外咳。   “太臭了。”元柔嫌弃的皱了皱鼻梁,将拔掉的牙齿放到一旁的青花瓷茶杯里,把茶杯递给孙魁道:“给,这就是凶器。”   眼前的发展,显然与孙魁的想象不同。   ……元柔不但没事,按现场的情况来看,她对付姚远,应该是绰绰有余。   说的直接点,就是在吊打。   接过茶杯,孙魁看了眼里面的东西,两颗黄色的獠牙。   有小拇指那么长,根本不像人类的牙齿,反而像是猛兽的獠牙,直径约有1.5厘米粗。   元柔用湿巾擦了擦手,无视掉一旁苟延残喘的姚老板,走到孙魁的身前。   孙魁见她过来,就把杯子放到了一旁:“你还好吗?有没有哪儿受伤?”   元柔摇摇头,抬起双臂,热情的拥抱住孙魁,点起脚尖,将头埋进他的胸膛,模糊道:“你让我闻一闻,都要臭死我了。”   她的嗅觉本就灵敏,姚老全身上下散发的味道,对她来说就像刺鼻的气体武器。   与孙魁分别之后,她顺着姚老板的气味,一路跟到了春天乐器行。   她从后门破门而入时,姚老板正在收拾细软,他知道自己肯定不是这只纯血的对手,打算连夜潜逃。   不光是这只纯血,似乎警察也对他起了疑心。   后厨房的冰箱里放着春天乐器行原老板一家三口的尸体,被发现是早晚的事情。   还没等他收拾好行李,元柔就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她看了眼厨房,鄙夷的道:“怪不得这么大的味道,原来你吃腐肉。”   吸血鬼虽然是鬼,喜欢喝鲜血,但是没有吸血鬼会去吃死尸。   就像人类,再怎么喜欢吃肉,也不会去吃腐肉。   姚老板吓了一跳,情急之下,他变出两扇肉翅想要与元柔拼死一搏,再趁机逃跑。   可惜,他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也低估了元柔的残暴。   元柔没有浪费时间,在姚老板冲上来的时候,两只一米多长的蝙蝠从她身后窜出,一只叼住姚老板一根胳膊,将他直接拖到了乐器行的大厅。   元柔在屋子里找了找,翻出来一个工具箱。   提着铁钳,元柔走向被蝙蝠提在半空中,瑟瑟发抖的姚老板,冷笑道:“你管不住自己的牙,那不如不要。”   姚老板连忙求饶道:“我们都是吸血鬼,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闯入你的地盘是我不对,你放过我,我保证,再也不在O市出现!”   元柔摇头:“你吃了三个人,还差点让我成为嫌疑犯,很遗憾,我得把你交给警察。”   姚老板简直不可置信:“我们是吸血鬼啊!吃人是天性,你难道不吃人吗?”   元柔扯过凳子,示意蝙蝠们把他放下来。   “我和你不一样,吃的都是别人自愿献的血,我可不会用盅惑这种招数来进食,还差点将对方吸干。”   某种意义上来说,元柔说的是对的。献血站里的血,确实都是捐赠者自愿捐献的……   她也用义工的方式,做出了相应的劳动。   她一只吸血鬼,顶着大太阳做义工,足够有诚意了……   蝙蝠们将姚老板放下,元柔拿过绳子,无视掉姚老板的求饶,将他牢牢的绑在了椅子上。   然后,她扯住他身后的肉翅,冷漠的道:“你的吃相,太难看。”   说完,她右手一用力,将他的肉翅连根撕扯了下来。   吸血鬼的翅膀就像人类的躯体,一旦拔掉,便不可能再生。   姚老板疼的撕心裂肺,一双獠牙都呲了出来,双目赤红,成摊的口水从口中溢出,早就没了人类的假面。   所以当孙魁赶到的时候,没了肉翅与獠牙的姚老板,早就没有了威胁。   往后余生,他若想活,就只能像吃果冻一样吸血,再也没办法用牙齿来咬人了。   整个过程把元柔熏坏了,她需要多闻闻孙魁来洗鼻子。   孙魁尴尬道:“……我没洗澡,身上有汗味。”   绝对不能算是好味道。   元柔埋在他胸前,疯狂的吸味道,埋头含糊道:“好闻,比那只杂血要好闻多了,你好香啊。”   胸口一湿,孙魁身体下意识的紧绷。   他低头去看,发现元柔像小猫一样,在隔着衣服舔他,仿佛在吃冰淇淋。   孙魁:……再说下去,他都得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体香了。   “原来你们是这种关系……”   气若游丝的姚远怨恨的望着不远处相拥的一人一鬼,他恶毒的盯着孙魁,哑声道:“你和她在一起,早晚有一天要付出代价!”   姚远一开始并不是吸血鬼,他只是一个生活不太顺利的普通人。   有一次,他随团去丛林探险,不巧,落单的他就被一只杂血吸血鬼袭击了。   刚开始变成吸血鬼时,姚远非常庆幸。   杂血虽然比纯血吸血鬼更怕光,但他们同样有着无穷无尽的生命力。   除了改变饮食与作息习惯,他过的比原来好多了。   有了盅惑的技能,他可以睡任何自己看上的女人,得到所有他想要的东西。   这么舒适的生活,渐渐让他感到厌倦。   他不再满足于现状,想要追求更刺激的生活。   于是,他开始尝试将人吸干。   看着英明神武的警察被他耍得团团转,姚远的内心生出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尤其当被他咬过的人,也变成了吸血鬼时,他感觉找到了自己的使命。   仿佛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变成了站在顶端的神。   又过了很久,他又不满足于这种“神”的游戏了。   人的欲望没有止境,鬼的欲望更没有。   他想要杀人,想要鲜血,并开始吃人肉。   从他开始吃人肉起,事情发生了转变。   他的身体迅速的虚弱起来,他能明显的感觉到,自己作为吸血鬼的生命在迅速的耗竭。   对于人类血肉的渴望,却日益加深。   他不再游刃有余,甚至浑身开始散发腥臭的味道。   他变成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   “……她再像人,也不是人。她是只鬼!吃人肉喝人血的鬼!纯血吸血鬼,从出生起就是只彻头彻尾的鬼!”   看着眼前相偎依的一人一鬼,姚远的怒火从心头升起。   他感到不满,嫉妒,愤慨!   为什么,同样都是吸血鬼,她就能活得像个人!   明明他一开始是个人,而纯血一开始就是只鬼!   要不是有这些吸血鬼,他怎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他以为孙魁会受到他的挑拨,推开那只纯血,露出满面的惊恐与疑惑。   谁知,孙魁只是瞥了他一眼。   他温柔的搂着元柔,低头问道:“臭味闻久了你鼻子会不会不舒服?我把窗打开散散味?”   猫狗的鼻子灵,刺鼻的味道闻久了就是一种伤害,他怕元柔也会难受。   孙魁牵着她的手,走向侧窗,将上面糊住的海报揭开,推开了窗。   新鲜的空气涌入,一点点稀释屋内的腐臭味。   挑拨未遂的姚老板:“……”   这个警察耳朵是不是不好!   能不能尊重一下他?他说的不够惊悚吗?!   你可可爱爱的女友是鬼啊!   作者有话要说:  孙魁冷漠脸:哦,所以呢? 第160章 26、要自由   大抵是家庭教育与工作的原因,孙魁比同龄人要成熟许多,心智也同样坚定。   姚老板声情并茂的控诉,听在孙魁耳中没有任何的分量。   他已经过了冲动易怒的年纪,不会因为别人的怂恿就产生动摇。   见孙魁没有反应,姚老板再次说道:“你是个好人,我才忠告于你……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千万别当耳旁风。”   元柔拉过凳子,让孙魁坐下。   孙魁坐下之后,元柔顺势坐在了他的腿上。   身体向后一靠,她侧脸贴着孙魁的侧颈,皮笑肉不笑的对姚老板道:“你继续,带点感情说,比刚才大喊大叫有意思。”   姚老板:“……”   这简直就是侮辱!   姚老板气得仰天长咳,吐出了一口老血。   那一口血,随着地球引力原路下落,全浇在了姚老板青紫色的脸上,一滴都没浪费。   满脸粘稠的鲜血,姚老板看起来更吓人了,就像从绞肉机里爬出来的血葫芦。   孙魁:……   姚老板又疼又气又怕,恨不得冲上去咬一口老神在在的元柔!   可惜,他被绑的动弹不得。   两颗獠牙都被拔了,别说咬人,说话都漏风。   元柔穿了一晚上高跟鞋脚有点酸,她将鞋一脱,白嫩嫩的脚踩在了孙魁的鞋面上,偶尔用脚勾住他的小腿。   女朋友热情是好事,就是有点不合时宜。   孙警官在心里默默提醒自己,切勿心猿意马,对面还有只杀人恶鬼……   姚老板羞愤的吼道:“早晚有一天,她会露出本性!吃了你!”   元柔笑了,用脚踹了踹孙魁的小腿道:“杂血就这点不好,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贪欲,还总把别人想成和他一样。”   元柔动来动去不老实,孙魁怕她滑下去,便从后面抱住她。   元柔双手覆盖在他的手背上,笑着对姚老板道:“别把我和你混为一谈。”   姚老板冲着孙魁道:“你听她说的好听!她一定也吸过活人的血!吸血鬼一旦尝过那种滋味,便再也戒不掉,犹如缚骨之蛆。她的凶残,我再了解不过!”   这句话似乎踩到了元柔的雷点,她不再一副开玩笑的表情。   凉薄的眼神看向姚老板,她笑着问孙魁:“犯人死了,是不是很麻烦。”   孙魁几乎是瞬间就察觉到了她情绪的转变,他将她搂的紧了些,说道:“是很麻烦……更麻烦的是让他如何交代案情。”   元柔直接把凶手送给他,这确实是个不小的惊喜,但随即而来的问题就是,凶手不是人,要怎么结案……   在孙魁的潜意识里,他并不想让人把这个案子与“吸血鬼”联系在一起。   元柔歪头:“不难,让他以为自己是人就行。”   孙魁:“什么意思?”   孙魁不懂,姚老板可太懂了,毕竟他曾经向那么多人施展过。   纯血吸血鬼的盅惑本领远远不是杂血能想象的。   只要纯血想,他们轻而易举便能催眠对方,甚至是麻痹对方的大脑。   模糊对方的记忆,使对方成为一个听话的傀儡,彻底失去自我。   姚老板抗拒的摇头道:“你不能篡改我的记忆……我配合你,我假扮自己是个人!”   元柔捂唇笑了:“假扮很容易穿帮的,能骗过你自己的人,只有你自己。”   对上元柔毫无同情心的目光,姚老板转移目标,向着孙魁的方向求饶道:“你一定不能让她这么做,不能让他抹杀我这个人……”   忽然,姚老板亢奋的情绪瞬间平静了下来,他的脸上带着失神的茫然,呆呆的望着元柔的方向。   元柔晃了晃腿,笑着道:“你叫什么名字,做了什么?”   姚老板面部表情僵硬,他就像被线操纵的木偶,一字一句,声音毫无起伏的回答道:“我叫姚远,袭击了三个人。用仿造的动物獠牙刺穿了……”   元柔转头,一脸得意道:“怎么样,这个可不可以交差?你再问问他犯罪经过,他会想办法自圆其说。”   孙魁:“……他怎么了?”   元柔右手指了指脑子,轻描淡写的道:“让他这里失去控制能力,只能说我想让他说的。”   元柔是可怕的,无论她的血腥手段,还是这些超过孙魁想象的本领。   但元柔在他面前,始终是无害的。   元柔若想害他,他可能早就死一百八十回了。   她没有什么同情心,甚至可以说,她有些冷血。   姚老板就像个永不断电的机器人,交代完袭击三个人的经过后,他开始交代是如何杀了春天乐器行原老板一家三口。   讲完了这些,他的记忆向上溯源,继续挖原来的老底。   不听不知道,姚老板的案底还真不少。   就连孙魁都有点惊,小型犯罪团伙,都达不到姚老板的累计作案数量。   倒是元柔有些听烦了,她右手打了一个响指,呆愣的姚老板就停止了播报。   “你把他带回局子里慢慢听。”   孙魁:“他会不会恢复意识。”   元柔在他怀里蹭了蹭:“不会。”   她不会告诉孙魁,姚老板的脑袋现在就是一个蓝牙音箱,没有了思考的配置。   孙魁:“郑北呢?”   元柔才想起来这件事,她招招手,一只小蝙蝠就从姚老板的背后飞了出来。   孙魁没有近距离看过蝙蝠,被它红溜溜的眼睛盯着,孙魁头往后仰了仰。   小蝙蝠缓缓长大嘴,一个黑黑的圆球就从它的嗓子眼里挤了出来,落在了元柔的掌心。   孙魁:“……它,吐了?还是下蛋了?”   蝙蝠是蛋生吗?他怎么记得是胎生……   元柔哈哈大笑起来,还勾着他的脖颈亲了一口。   孙魁:……他应该是什么想错了。   元柔晃了晃黑球,冲着球道:“穿好衣服,我放你出来。”   孙魁:……她在跟球说话?   元柔把黑球往空中一抛,随着一股白烟,一个男人从半空中落到了地上。   地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失踪已久的郑北。   一晚上连续的冲击太过频繁,所以当元柔给他表演大变活人的时候,孙魁都惊讶不起来了。   郑北还穿着失踪当天的衣服,这么久过去了,好像一点都没脏。   郑北的脸上曾经写满了张狂,他不但敢在孙魁脸上开刀,出狱后还敢去预谋绑架元柔。   但是此刻的郑北,就像一个独自在海上漂泊了十多年的老水手,内心装满了凛冽的海风与沧桑。   人家鲁滨逊飘到了孤岛上,还能吃吃海鲜,看看美景,做个假人跟他说话。   他呢,就连人类最基础的愉悦,大小号的快乐都被剥夺了。   对元柔来说,他就是个无偿献血包,唯二两次派他出来打听事情,可能是他表现的不好,最终减刑两天……   从郑北出狱,孙魁只接过一次他的威胁电话,记忆中的郑北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角色。在牢里蹲了五年,都没能把他引向正途。   郑北抬头,待他看到孙魁时,眼里冒出了激烈的火花!   孙魁面色一凛,还没等他说什么,便见郑北像看到了失散的亲人一样,激动的扑了上来!   “孙警官!你还记得我吗,我是郑北!我自首,我坦白,我图谋不轨,你带我去坐牢吧,去服刑吧,我想回监狱做圆珠笔!”   近两年监狱的劳改项目有所更改,很多地方的监狱,都开始改做圆珠笔。   郑北是再也不想回黑球里了,元柔心情好了,把他拿出来给小孩子们玩会,虽然能看到外面,但基本上是处于天旋地转的状态……   更多的时候,元柔是把他存在蝙蝠的肚子里。   一片漆黑,暗无天日,再这么下去,他早晚有一天会成为神经病。   郑北牢牢的抱住孙魁的大腿,他早就没面子了,脸面算个什么。   自由!   他现在就要自由!   就算是厕所床铺都集中在一个房间的八人小监房,他起码能活得像个人!   郑北简直是声泪俱下:“……孙警官!我手巧,做圆珠笔做的可快了,一小时能比他们多做好几根!我错了,我不应该威胁警察!关键是我不知道你女朋友不是人!但凡你给我一点暗示,我都不能做出这种傻事来!”   孙魁:……   他现在的心情十分复杂。   五年监狱都没改的人,在元柔的手底下能改的这么彻底……   孙魁想把腿收回来,但郑北就像薅住了最后一根稻草,死活不撒手。   最后还是元柔出手,将他又塞进了蝙蝠的肚子里,变成了一个小球。   元柔抛着小黑球,问道:“你觉得什么时候合适,我就把他给你送到警局门口。哦,还有他的两个小弟。”   见孙魁一直盯着球看,元柔把黑球递给他。   孙魁对着灯泡看了看黑球里面,不透明的黑色,什么都看不到。   孙魁:“当天他在小巷里堵的你?”   元柔回想道:“对,他要把我卖了,还在我面前给你打了个电话。按照你们人类的标准来看,他应该也不是什么好人,我就把他关起来了,想着十年二十年后再放出来。”   孙魁好奇道:“球里面是什么样的?”   元柔:“能看到外面,不能吃不能睡,大多数时间我把他放在蝙蝠肚子里,可能会有点黑。”   孙魁:……他明白了,为什么郑北会这么怕,宁愿坐牢都不想再回到元柔的手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元柔对姚老板做的   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liao~ 第161章 27、案子结   窗外的天边逐渐泛白,元柔不适的皱了下眉头,转头看向窗外的天空,云层的颜色正在逐渐变淡。   天要亮了。   “孙魁。”元柔唤他。   孙魁还在研究手里的小黑球:“怎么了?”   “刚才杂血说的那些话,你有没有听到。”   杂血,指的是姚老板。   孙魁看向她,等待她的下文。   元柔笑着道:“他说的没错,我需要吸血来填饱肚子。对你们人类来说,确实是一个威胁。”   她的物种决定了无论她的寿命还是力量,都要比孙魁优越。   孙魁沉默的看了眼窗外逐渐亮起来的天色。   元柔继续说:“为了让我们的关系公平一些,我可以告诉你几个弱点……”   据元柔所知,与人类做伴侣的吸血鬼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为了让孙魁有足够的安全感,她并不介意告诉他一些自己的小秘密。   这些弱点虽然让她头疼,但也不会致命就是了。   还没等她说完,孙魁就快速脱下了皮外套,并罩在了她的头上。   孙魁抱着她调转一个方向,用自己的身躯将她遮挡的严严实实。   “别说傻话。”   孙魁看了眼躲到阴影里的蝙蝠,尝试着对它们道:“你俩,把窗户关上。”   小蝙蝠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只动弹。   孙魁问元柔:“……它们听不懂人话?”   元柔说话的时候,它们好像都能听懂似的。   忽然,孙魁嗅到了一股焦味,他转头看去。   一脸呆滞的姚老板,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下,冒起了青烟……   “元柔,姚老板冒烟了!”亲眼看到姚老板冒烟,吓得孙魁立即收紧双臂,对元柔道:“你千万别出来!”   元柔裹紧皮夹克,在孙魁怀里轻轻的笑了。   ……   孙魁到了春天乐器行之后一直没跟张琦等人联系,张琦和其他队员一看时间,他已经去了将近一个小时。   以防打草惊蛇,他们没有给孙魁打电话,而是直接驱车赶到了现场。   待他们冲进春天乐器行后门时,元柔早就让小蝙蝠们处理好了姚老板的翅膀和血迹。   趁着街上的行人还不多,元柔披着孙魁的皮外套,在高空一路飞回了家。   张琦和杨风第一个冲了进来。   孙魁穿着黑衬衫,站在大厅中央,晃了晃自己的手机:“刚想给你们打电话,发现没电了。”   现场血迹不多,姚老板很时髦,穿了一件露背衣。   背后开了两条大口子……露出了单薄的后背。   以防万一,元柔用了一个障眼法,抹掉了姚老板翅膀断裂的伤口,嘴里也给他变出了两颗假牙。   又让孙魁在姚老板的脸上补了两拳,适当撒点鼻血,做出与孙魁缠斗了一番的假象。   杨风收起抢,吩咐组员打急救电话,快步走到孙魁面前:“孙队,您受伤了吗?”   孙魁面无表情道:“……不是我的血,我没事。”   他除了最后在姚老板脸上用力揍了两拳,什么事都没干……   警察快速封锁了现场。   在后厨电冰箱与洗碗池中发现的残肢头颅,正是属于春天乐器行原老板一家三口。   扑朔迷离,人心惶惶的袭击案真凶,终于落网。   回到警察局,姚老板幽幽转醒,他的反应有些呆滞,除了交代案情,不说一句废话,这让孙魁松了一口气。   姚老板没有丝毫抵抗,如实的供述了自己全部的罪行。   在整个叙述过程中,他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一个人形读字机。   除了案情内容,他对自己其他的情况绝口不提。   他供述的内容,有些让杨风这种多年的老警察都不禁皱起了眉头。   可姚远本人似乎没有人类的情感一样,继续述说着他的犯罪手法。   任何人看了他的状态,都会觉得他精神有问题。   一般的罪犯在阐述罪行时,多数是懊悔,少数是茫然,像姚远这样毫无情绪起伏的几乎没有。   审问过后,杨风和孙魁在吸烟室抽烟,杨风弹了弹烟灰道:“……他这样,是想做精神鉴定?”   他和孙魁之前去春天乐器行时,姚老板虽然阴阳怪气了点,可没像现在这样半死不活。   孙魁:“……应该不会。”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姚老板说完自己的全部罪行后,就像磁带走到头的录音机,不再开口说一个字了。   警察也懒得管他,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他犯的案子,够他死十个来回。   有些犯罪经过虽然有些匪夷所思,但他本人拒绝详谈。   结果在第二天一早,孙魁就接到了姚远死亡的消息。   他在前一夜突然暴走,嚷嚷着自己无罪,自己不是人,还企图将蹲便砸碎,用瓷片来当做武器。   就在监管打算使用强制手段时,姚远忽然浑身颤抖的倒在了地上。   他眼球上翻,口吐白沫,浑身抽搐,短短三十秒就停止了抖动。   待看守所监管冲进房间,确认他的情况时,他已经死了。   别人不知道,但孙魁了解,这跟元柔应该有关系。   无论结果如何,姚远这种彻头彻尾的怪物,死了确实是一件好事。   姚远的事情告一段落,孙魁终于要回家休假的时候,派出所门口出现了三个人。   失踪多时的郑北和他的小喽喽。   张琦等人为了找他们可废了不少功夫,连个人影都没找到!   “快说,你们这段时间躲哪去了?!”   郑北看看张琦,又偷偷窥视了一眼孙魁,缩微肩膀,蔫蔫的道:“……就在家里,哪都没去。”   张琦:“胡扯!”   他家门口蹲着的警察,人数多到都能去打篮球了!   一朝放出来,郑北犹如重获新生,死对头孙警官,在他的眼中都变得比原来顺眼多了。   郑北想了想,他肯定不能说实话,孙警官是真正的“黑”白两道通吃。他原来以为自己是古惑仔,是□□大哥。   在元柔手里走一圈,他明白了,他还“黑”的不够彻底。   郑北挠挠头,道:“警官,您知道黑洞吗?……就是,能把人吸里面,就出不去了……”   张琦以为郑北在耍他玩,怒道:“你再胡说八道试试!”   孙魁:……   郑北没招了,只能道:“偷渡船,我躲偷渡船上了。”   都怪他嘴欠,当初在元柔面前瞎叭叭,又说要把她卖到国外去,又说找兄弟招呼她……   结果呢,把自己的老底全掀了。   今早元柔放他走的时候,还皮笑肉不笑的道:“去了交代清楚点,什么船啊,买卖啊,你聪明,知道该说什么。”   郑北能怎么办,大不了以后不混了,也不想再回小黑球里去了。   他的两个手下一次都没被放出来过。   今早三人久别重逢,他一看两人,痴痴呆呆的,说话都不利索了。   张琦一听,瞪大眼睛道:“偷渡船?什么偷渡船?!”   郑北将他知晓的部分都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为警方后来破获的一起跨多国的人口买卖案提供了很多重要的线索。   说完了重头戏,郑北又说了他当天是如何威胁的孙魁,又是怎么预谋要绑架元柔,可因为没有机会下手,才躲了起来。   鉴于郑北实施未遂、主动自首,坦白了重要线索,且“有意向”成为警方线人的情况下,对他的处罚并不重。   但被郑北义正言辞的拒绝了,他道:“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能对我从重处罚!”   短时间内,他不想出去了,监狱里很安全,元柔想进也进不来。   他就怕元柔一个反悔,又把他逮回去了。   他现在该交代的都交代了,连“戴罪立功”的筹码都没了……   张琦都被他逗笑了:“你这思想觉悟,怎么突然间上来了?”   孙魁在一旁默默的喝了口水……   在警局连续忙了好几天,孙魁觉得自己身上都臭了。   忙完自己手头上的工作,他以最快的速度翻出放在警局的备用外套。他的皮夹克借给了元柔,一直没拿回来。   “孙队,连休好好休息。”张琦打了个大哈欠道。   孙魁头也不回的向外走:“辛苦了,你也赶紧回家。”   张琦在他身后喊道:“等杨风来换我就走。”   孙魁摆摆手,拐弯下楼。   他先是给元柔发了条微信:“我忙完了,现在可以去你家?”   从两人在春天乐器行分开,就没有见面。   孙魁搓了搓手,点上一根烟。   很快,元柔给他回复了信息:“好,我在家等你。”   将窗户开一条缝,清爽的秋风吹了进来,孙魁点开音响,启动车子。   路过花店的时候,花店刚好开门,孙魁想了想,就去买了一束百合。   店员问:“要写卡片吗?”   孙魁点头:“写,谢谢。”   车刚停在元柔家楼下,元柔的短信就发了过来:“我给你定了外卖,马上到,你拿上来。”   孙魁举着花走到楼下,外卖小哥正好骑着摩托抵达。   左手提花,右手拿外卖,孙魁坐上了电梯。   每次元柔都会在电梯口接他,不知道这次会不会。   孙魁握了握外卖袋子,楼层数一到,随着电梯门缓缓打开,他就看到了一个人影。   黑色吊带长裙,弯曲的长发,带笑的嘴唇,以及身后的一对大翅膀。   孙魁:……嗯?翅膀??   孙警官看了眼电梯和楼层监控,抱起元柔就往她家跑。   直到进了家门,孙魁才道:“你就这么出去了?被人看到怎么办?”   长着翅膀的人,要被送去解剖的。   元柔笑着接过他手里的百合,狡黠的道:“看到了也没人觉得会是真的。”   无论谁看到,都得以为是道具。   孙魁:……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 第162章 28、很诚实   谈了一年多的女朋友,有一天突然发现对方不是人。   胆子小的男人或许会像神话故事里的怂书生,惊慌失措下拔路而逃,往昔恩爱缠绵犹如鞋底撩起的灰尘,随风而散,弄得一身灰头土脸。   更有甚者,屁滚尿流逃跑不说,还要扯着嗓子吼:“妖怪!别过来!”   熟不知,妖怪想要他们的小命,简直易如反掌。   这种男人通常都是胆小又懦弱,最后连“喜欢”过这样的心情,都要归咎于妖怪的手段。   孙魁从小就不喜欢看神话故事,估计他看了,也会在心里骂一句“孬种”……   房间内,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窗外的阳光。   天花板上的灯光一如既往的昏暗,可见度与电影院差不了多少。   元柔指着餐厅道:“你把外卖取出来,我把百合放进花瓶里。”   孙魁依言去拆外卖,元柔摆好花之后,取出了里面的卡片。   她双翅微动,步伐轻快的来到了餐厅,孙魁刚好把外卖摆好,拆开一次性筷子。   元柔晃了晃卡片,忽略掉自己的椅子,坐到了孙魁的腿上。   一双大翅膀在身后微微颤动,孙魁看了眼菜,又看了眼翅膀,在想毛会不会掉进菜里。   他伸出手,在半空中停顿两秒后,又收了回来。   察觉到他的动作,元柔把翅膀拢到了孙魁的眼前,道:“随便摸。”   孙魁盯着眼前的翅膀看了几秒,才缓缓伸出了宽大的手掌。   翅膀的温度和人的皮肤差不多。   羽毛光泽油亮,摸起来也同样顺滑,   孙魁沿着翅膀外侧向里摸,内侧是更加细小的绒毛,摸起来也更暖和。   这要是元柔的胳膊,孙魁可能就不会摸的这么肆无忌惮……就算要摸,也会挑个场合,而不是在餐厅。   但是翅膀不一样,他更多的是好奇。   暖呼呼的绒毛深处,是与皮肤的接壤处。   位于光滑的后背中间,两扇胡蝶骨的中央。   接壤处微微拢起,摸起来不像肌肤,而像薄薄的软肉,与嘴唇的触感很相似。   听见轻笑声,孙魁转头,就见元柔右手执卡片抵在唇边,饶有兴趣的盯着他。   孙魁默默收回手:“……不好意思。”   翅膀毕竟是长在元柔身上的东西,不可能会没有知觉,要是一个人反复摸他的胳膊,他也会觉得很奇怪。   元柔把他的手又按了回去:“别撒手啊,继续摸。”   孙魁:“……会痒?”   元柔没回答,而是揉了揉他的肩膀,摸了摸他紧绷的后背和上臂,还用长指甲挠了挠,发出“唰唰唰”的响声。   孙魁下意识伸直脊背,麻酥酥的感觉从后背延伸至后脑。   元柔笑道:“和这个感觉差不多,痒吗?”   孙魁:“……不痒。”   元柔亲了亲他的下颌:“很舒服。”   孙魁抻了抻脖颈,觉得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元柔心想,孙魁的手很大,掌心温热,手指又有力,最适合给翅膀做按摩了。   元柔翻开孙魁给她写的卡片,孙魁的字很大,笔锋硬朗。   说的好听是硬朗,不好听就是潦草……   上面写着:“无论哪个你都很好。”   孙魁很少说,“喜欢”、“爱”之类的话。   一个男人,整天把这些话挂嘴边,太女气。   但有些话该说的时候,也不能省。   元柔笑眯眯的合上卡片,晃了晃腿道:“吃饭吧。”   至于吃完饭干什么,两人心知肚明。   孙魁应了一声,问道:“你吃什么?”   现在他终于理解元柔为什么会挑食了。   你让狮子吃草,它能大口大口吃就怪了。   元柔看向他:“不用管我,我之后吃。”   孙魁:“喝血?我吃饭,你喝血,我们一起吃。”毕竟要过一辈子,不可能总让元柔一个人吃饭。   元柔:“你不介意?”   孙魁:“我只是看着你,又不是自己喝,没事。”   元柔都能陪着他吃没有食欲的蔬菜,他也同样可以。   元柔深深的看了他一眼,从他的膝盖上滑了下来,走到冰箱旁取出保冷杯。   孙魁来元柔家这么多次,自然见过这个杯子。   他一直以为这是用来装什么果饮,或者桃胶燕窝之类的东西。   元柔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拧开瓶盖道:“你吃你的,我吃我的。”   孙魁点头,拿起筷子,先吃了一口五谷米饭。   他饿得不清,肚子里早就没东西了。   吃了几口,他忽然觉得有点不对。   孙魁又夹了一块五花肉。   越嚼越觉得,这个外面的手艺,和元柔做给他的菜肴味道非常像。   他吃过很多次元柔做的食物,自然能分辨出里面的味道。   坐在对面一直观察他的元柔笑道:“是不是觉得跟我做的很像?”   孙魁:“……是。”   元柔把吸管插进保冷杯,嗦着吸管道:“像就对了,都是一个人做的。”   孙魁:“嗯?”   元柔指着这几道外卖道:“我受不了羊肉的膻味,蔬菜的味道也辨别不出来,所以我不会做饭。你到现在为止,吃过的饭菜,都是我点的‘外卖’。”   无论是孙魁来元柔家,还是在诊所里吃的便当,没有一道菜是元柔亲手做的。   她每次都是点外卖,提前备好,再放在锅里热一热,看起来就像她自己做的一样。   左手托腮,元柔叼着吸管道:“我不会做饭,你会失望吗?”   会不会做饭,对孙魁来说不是什么问题。   元柔能帮他点外卖,还费心思瞒着他,给他热菜,他就很开心了。   一到家就能吃上热乎饭菜,心里慰藉总比真正的口腹之欲要重要。   怪不得他总觉得元柔做的饭菜分量刚刚好,就连鸡丁的大小都能切得那么均匀。   而且奇怪的是,元柔家的抽油烟机和灶台看起来非常新,他还以为是她经常清扫的原因。   哪成想,都是因为在外面买的……   孙魁摇头道:“不用你做,以后我来的时候顺路买外卖。”   元柔吸了一大口饮品,腮帮子都鼓了起来。   孙魁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问道:“你本名叫什么?”   吸血鬼,算是一个外来物种吧。   欧洲国家?   元柔的鼻梁高,眼睛长得很传神,确实有混血的味道。   元柔吐出了一串话,听的孙魁满头问号。   孙魁:“哪国话?”   元柔笑道:“吸血鬼的鬼话。”   孙魁:“……什么意思?”   元柔把最后一点底喝完,吃饱了的元柔非常放松,因此孙魁就看到元柔的耳尖像精灵耳一样立了起来。   她双颊泛着红晕,眸光闪烁,瞳孔的颜色逐渐过渡,变成了红玉髓般纯净透明的深红色。   元柔:“就是圆圆的,很柔软的意思。像我们这样的纯血,刚出生时的样子都差不多,就像什么呢,黑雾球一样。”   元柔给孙魁比量了一下大小,她的指甲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伸长。   “吸血鬼给孩子取名字不像你们那么麻烦,又要算命,又要占卜,还要查字典。”   元柔刚进入人类社会时,对那种给孩子起名字,放一个连家长都不认识的生僻字的行为,感到十分费解。   孙魁:“……不是所有父母都这样。”   元柔无所谓的耸肩道:“我刚开始不太识字,以为‘元’就是‘圆’,后来懒得改,就一直这么用下来了。”   孙魁又想到:“跟我视频的叔叔阿姨,是你的真父母?”   元柔脸不红心不跳的道:“哦,那个是花钱请的。”   孙魁:“……”   果然,他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元柔“父母”的回答就像提前准备好的一样。   孙魁想了想,还是问道:“那叔叔阿姨……还健在吗?”   怎么说,对方也是元柔的父母,要是可以的话,他还是想见一面的。   元柔舔了舔保冷杯的杯口,道:“哪个深山老林里吧,我们都一百多年没见过了。”   纯血吸血鬼可不是群居动物,除了伴侣和自己化出来的蝙蝠,他们不会亲近其他的活物。   虽说他们需要吃人血来获得生气,可人类热腾腾的血液,一点都没能温暖他们的冷心冷肺。   孙魁的筷子停了下来:“……一百多年?……元柔,你多大?”   他有想过元柔比他大,但没想到大的不是一位数,有可能是三位数……   元柔舔了舔嘴唇,狡猾的道:“不多,也就一百多岁。”   一百零一是一百多,一百九十也是一百多。   孙魁想起了元柔去他家,跟他爸妈侃侃而谈的样子。   他当时觉得元柔懂的多,现在才知道,她不过就是把自己经历过的事情,讲一遍罢了。   “你说过的,我就算是老太婆,你也无所谓。”   放下保冷杯,元柔白嫩嫩的脚丫踹了踹孙魁的腿:“我这个年龄在吸血鬼里,算是年轻人。”   孙魁放下筷子,扯过纸巾擦了擦嘴。   可能是元柔性格的原因,她就算两三百岁,在孙魁这也没有多大实感。   他反而比较在意另一个问题:“……在你看来,我会不会太稚嫩?”   见他吃完,元柔垫脚就扑了上去,用翅膀将孙魁裹了个严实。   元柔捧着他的脸道:“你这样刚刚好,你再看看我真实的样子,会不会觉得很怪。”   孙魁的目光看向元柔的红瞳仁,又滑到尖锐的獠牙,再转移到立起的耳朵。   元柔轻声道:“害怕吗?”   刚问完,元柔就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低下头。   孙魁尴尬的抹了把脸,解释道:“……嗯,太久没这么近……”   他不但没害怕,还升旗了……   元柔挑眉:“你喜欢我这个样子?”   她满意的点头道:“很好,再好不过了。”   孙魁转移话题道:“去……洗澡?”   元柔抖抖翅膀,双臂环着他道:“……真色。”   孙魁:“对你好色,不行吗?”   元柔笑道:“你闻起来真好吃,比你刚才吃的东坡肉还要香。”   这本应该是很血腥的一句话,却听得孙魁非常激动,并毫无保留的表现了出来。   元柔诧异的笑道:“孙警官,你真诚实。”   孙魁抱着她站起身,道:“我忠于伴侣,忠于内心,不会撒谎。”   说得坦荡又忠诚。   作者有话要说:  诚实是传统美德 第163章 29、去度假   孙魁一直以为他是一个除了抽烟喝酒之外,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的人。   今天他才知道,他在某些方面的适应力非常强,还能接受很多不得了的新事物。   从两人交往开始,孙魁就发现元柔很喜欢咬他。   他满是汗液的粗壮脖颈,结实的手臂,在元柔的眼中看来,都性感极了。   她喜欢孙魁的汗味,呼吸的味道,下颌残留的剃须保湿液的香味。   孙魁的毛发浓密,胡须粗硬,剔完胡须的时候,下颌会很干燥。   有的时候太忙,孙魁就糊弄着刮,经常把下颚刮出小口。   孙魁身上的小口,对元柔来说就像掀开了一角的珍馐,让她饥肠辘辘。   所以她给孙魁买了擦脸霜和剃须水,让他的脸别一刮就破。   孙魁摸了摸脖颈,黏糊糊的,不知道是他的汗液还是元柔的口水。   从脖颈到后背,到处都有元柔的牙印。   他原来以为是元柔太热情,现在想来,元柔咬他可能就和狗狗舔食物包装袋差不多……   把空调温度降低,孙魁用被子将元柔包住。   元柔缩回翅膀,红眼睛微眯,尖尖的耳朵立起,这让她感觉很放松。   就像女孩子回家卸了妆,随意的把头发挽起来一样,惬意极了。   孙魁看了眼时间,他来元柔家的时候还是上午,现在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但谁也不想起来,元柔能从背后感受到他的体温和心跳,她抓过他的大手,在幽暗的房间里,帮他挑指甲边缘的肉刺。   孙魁安静的看着她的动作,温柔的亲吻她的头顶,问道:“……来O市前你在A市?”   元柔把他的手拉过来,亲了亲他的掌心,又把脸贴了上去:“嗯,在A市住了十多年。”   她几十年如一日,样子一点都不变的话迟早会被人看出端倪。   毕竟她顶着差不多的脸,名字也没有变化。   所以她每几十年就得换个城市,光是大学就上了许多次。   她挺喜欢念大学的,就是住宿舍里不方便吃饭,连个冰箱都没有。   多亏了那些心术不良,总喜欢对女大学生下手的蠢货们,她才能每天都面色红润神清气爽。   再来就是军训和运动会,一到这种日子,元柔就得装病,惯用手段是呕血。   人类很有意思,只要她一呕血,无论她说什么,别人就都不会反对了。   一看到她呕血,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都会冲上来,焦急的问她:“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   元柔就会跟电视里面学着说:“老毛病了,歇会就好了。”   人们就会施以同情的目光,无视掉她不肯参加室外活动的行为。   把自己感兴趣的科目上了个遍,元柔最终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方便她“监守自盗”。   孙魁听了她上大学的心路历程,有些哭笑不得。   同时又有些小遗憾,他要是认识学生时代的元柔就好了。   元柔继续道:“在医院里做了几年,我就出来开了间诊所,后来就来了O市。”   孙魁:“怎么想来O市了?”   相对于A市这种一线城市,O市远不及A市繁华,相对的,生活节奏比较慢,很适合养老。   元柔将胳膊探出被子,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道:“就是A市太发达了,信息流通太快……”   元柔作为吸血鬼的先天优势,很容易分辨出一个人的病症,因此诊所的口碑很快就建立了起来,再加上殷勤校友们的帮助,诊所的病人每天都络绎不绝。   生意太好了,对元柔来说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她不想抛头露面,也不想扩大知名度,更不想每天累的脚不沾地!   就好比一个逃犯,躲在了一个小山村,不知内情的村民们给了他一块地,他耕种这块地就是为了填饱肚子。   哪成想,他居然种出了人参果。   十里八乡都来看热闹不说,惊动的人越来越多,人们都想要人参果,他在田里种的都快累死了!   这种情况下,钱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就是销声匿迹。   所以元柔跑到了O市,开了一家只有夜间开门的诊所。   元柔本身不缺钱,她也没有人类过多的欲望。   珠宝首饰,名车豪宅,对她来说没有什么诱惑力。   她觉得重要的,或者说有意思的,都是花钱买不来的东西。   孙魁听的忍不住勾了勾嘴角,手臂一拢,将元柔搂进怀里,低声道:“那就一直陪我住在O市。”   元柔翻了个身,凝视着他的眼睛道:“好。”   孙魁把被子一拉,罩了上去。   ……   孙魁连休了两天,一回警局,就拿着申请书去找领导。   即使郑北归案了,但他必须去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   见孙魁来,领导笑着招呼他道:“小孙啊,我刚要去找你,坐。”   孙魁挺直腰板坐了下来,问道:“您有什么事找我?”   领导喝了口茶道:“最近这几件案子你办得很不错!我都给你记着呢。今年局里优秀称号的名额,我也给你报上去了!”   领导以为孙魁会高兴,谁知他一点也不激动的说道:“领导,这个荣誉还是给其他人吧。我今天来,是想跟您说调动的事情。”   领导笑着点了点他道:“我还以为你能沉住气呢!这样啊,你先不要急,明年我使使劲,争取让你去省重案组!高不高兴!?”   孙魁:……   “不是,领导,其实我是想下放到下级单位。我觉得自己思想觉悟不够,需要改进。”   孙魁这句话把领导弄懵了,他问道:“你怎么思想觉悟不够了?去年思想先进个人,选的不是你吗?”   孙魁不能说出删视频的事,他一说,就得把元柔牵扯进来。   他想了想道:“我自认为还不够,需要更多的历练。”   领导端起茶喝了一口,盯着低头的孙魁看了半响道:“小孙啊,你是不是思想有什么压力啊?”   领导就没见过几个比孙魁思想更端正的人。   业务能力没得挑,做人也很仁义,重案组的皮猴子们都很信任他。   唯一的解释,就是最近的工作给他造成了什么心理负担。   说起最近的大案,也就是春天乐器行的杀人案了。   莫非他是看到了太多冲击画面,心理产生了问题?   干他们这行,得心理疾病的太多了。   孙魁莫若两可的点了点头。   领导心想,果然!   “这样啊,小孙。”   领导起身,打开了办公桌后面的抽屉。   “你也没犯错误,没有理由给你下放,就算你不想呆在重案组了,那也是转到普通刑侦组。再说,我要把你调走,你手底下的那几个猴子,杨风,张琦,都得不消停。”   领导在抽屉里翻找了一会,掏出了两张票,递给孙魁。   孙魁一看,是两张温泉度假山庄的票。   孙魁:“这是?”   领导掏出烟,没用孙魁点火,自己点上道:“心理出问题了,那就得去调节,不能憋着,别久了得憋出大病!”   孙魁:……   听领导的话,八成是误会了。   孙魁:“领导,我没事。”   领导摆手:“有病的人一开始都不知道自己有病。这票是我媳妇他们单位发的,多了两张,本来就是要给你的。我给你批半个月的假,你不是有个要结婚的对象吗,小两口去玩玩,散散心,不行的话,回来再去看心理医生。”   孙魁:……他根本就不用去看医生。   领导一心认准了他是受了什么刺激,否则不可能申请下调。   孙魁没有办法,只得道:“领导,我不申请下放了,您不用给我批假,我没事。”   领导:“你本来假期就压了一堆,赶紧去休息休息,别废话,就这么定了!”   元柔早上刚目送孙魁去上班,没过一个小时,他就回来了。   元柔擦着头发,不解道:“警察局还有集体休假?”   孙魁:“……此事说来话长。”   待听完孙魁的话,元柔笑得倒在了沙发上。   孙魁看她笑得那么开心,不由得也跟着笑了起来。   笑够了,元柔翻身从沙发上蹦起来:“既然给了你假,我们就去玩。”   元柔好奇道:“你领导给的什么票?”   提到这个,孙魁从兜里将领导给的票掏了出来:“……温泉山庄。”   巧的是,元柔和他去过这个温泉山庄,他也是从那次后才知道,元柔怕热。   洗热水淋浴可以,低水温的泡澡也不是不能忍受,温泉是万万不行的。   果然,元柔犹豫了下道:“去吧,那儿的游泳池很大,我可以去玩水。”   当天下午,孙魁给温泉山庄打了个电话。   预约好酒店,元柔带上她的保冷杯,向着山庄出发。   走到一半,天色就暗了下来。   元柔摘下太阳镜,摇下车窗,一头长发在风中飞扬。   她哼着悠扬的小调,就像遥远西方小镇的童谣。   孙魁敲着方向盘,轻轻的打着节奏:“这首是什么歌?”   元柔笑着道:“……我也不知道,好听吗?”   孙魁点头。   他喜欢元柔随意哼哼出来的旋律。   平淡温柔,安静祥和。   他似乎伸出手,就能抓住名为幸福的东西。   他伸出手,抓住了元柔修长的五指,牢牢的握在了掌中。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就是两情侣的恋爱纯享章节,嘿嘿 第164章 30、长气势   温泉山庄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客人,温泉分为室内,室外,以及房间内的独立小温泉。   小温泉适合对隐蔽性要求较高的客人,池子比浴缸要大许多,引流而来的滚烫温泉水飘着袅袅青烟。   池边是透明的大块落地窗,外面是葱葱郁郁的森林,享受着大自然的绝美风光,听着鸟鸣,泡着温泉,还可以喝点小酒。   可惜,元柔理解不了这种享受。   热气蒸腾,烟雾缭绕的室内,元柔坐在一米多的大蝙蝠上。   她身上裹着一条黑色浴巾,一双长腿又白又直。   元柔小心翼翼的把脚趾探进温泉里,就不肯再动了……   她的对面,孙魁坐在温泉池里,两只小蝙蝠蔫蔫的站在他的肩膀上,还有一只大头朝下挂在他的后背,看起来生无可恋。   整个温泉池里,除了他,剩下的夜行生物们好像都不是很开心。   与其说是享受,不如说在受刑。   孙魁:“……很烫吗?”   这水温顶多四十度,为了照顾元柔,他调了很多凉水。   元柔点了点头,将左脚大拇指收回,右脚大拇指探了进去。   孙魁怕她烫到,于是建议她要不要泡足浴。   元柔确实听从了他的建议,只不过不是足浴,而是脚趾浴……   庞然大物般的大蝙蝠也眨着红通通的大眼睛,一脸哀怨的望着孙魁,就好像孙魁要把它煮了一样。   孙魁用水擦了把脸,道:“……不泡了,我们出去。”   元柔:“外面介绍不是说了吗,泡温泉对身体有好处,能促进血液循环。我喜欢你身上浓厚的血液味道,你多泡泡。”   孙魁:“……你不用陪我,可以去外面等。”   元柔:“没事,我坐在它身上,不算热。”她拍了拍无精打采的大蝙蝠。   孙魁感觉他肩膀上的小蝙蝠们都要一头栽进热水里了。   陪孙魁泡了十分钟的脚趾浴后,元柔擦擦脚趾道:“我去游泳池玩,你慢慢泡,泡完了来找我。”   孙魁指着肩膀上欲言又止的小蝙蝠们:“它们跟你去?”   元柔:“它们三个留下来陪你。”   孙魁低头,很不可思议的,他从蝙蝠的脸上看出了“绝望”二字。   很少有人会觉得蝙蝠这种生物很可爱,孙魁也不例外。   但因为这几只蝙蝠是元柔变出来的,看久了之后,他便觉得这些张嘴只能发超声波的小动物们,也挺可爱。   毛茸茸的小脑袋,圆溜溜的眼睛,动不动就把翅膀一团,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一脸自闭的表情。   元柔一走,屋子里变得更加空荡。   三只小蝙蝠热的受不了,都倒挂在了窗帘的杆子上,三双红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孙魁将毛巾晕湿,僵硬的擦了擦脸。   望着朦胧的玻璃,孙魁想起了一个问题。   元柔穿什么去游泳?   他还记得,上次元柔来玩时穿的泳衣,可谓是活色生香。   想到这,“哗啦”一声,孙魁从池子里站了起来,用浴巾将腰一围,跨出池子去找泳裤。   孙魁常年健身,腰腹肌肉健硕,没有多余的赘肉,穿上平腿泳裤,成熟男性的荷尔蒙就满溢了出来。   如果眼神不像刀子似的,就更好了。   看他要走,三只小蝙蝠也跟了上来,纷纷落在他的肩膀,张着嘴巴无声嚎叫。   孙魁:“……你们几个能不能变小?”   他看见元柔将他们变小过,小小的一只,像耳钉一样挂在元柔的耳垂上。   中间的小蝙蝠闻言迅速的变小,贴在了孙魁的耳朵上。   粗粗壮壮的男人,戴一个小巧的蝙蝠耳钉,怎么看都很别扭。   孙魁清了清嗓子:“……不太搭调。”   小蝙蝠拍拍肩膀,不情不愿的飘了下来。   孙魁:“……能不能变成其他样子?山庄不让带宠物。”   带蝙蝠住酒店,也算是头一遭了。   三只小蝙蝠互相看了看,方才变成耳钉的小蝙蝠慢慢的变大,越来越薄,就像一张蝙蝠饼。   然后缓缓的贴在了孙魁的前胸上,薄薄的一层,很快与皮肤相融合,看起来就像一个贯穿前胸的大蝙蝠纹身。   孙魁无语的看了半响,另外两只小蝙蝠看他没反应,也纷纷下落,贴到了他的手臂和后背上。   ……总比耳钉强,大不了披件外套。   孙魁叹口气道:“你们贴牢一点,不要滑下来。”   贴在他胸前的小蝙蝠转了转红红的圆眼珠,平面的纹身突然动了,视觉效果非常惊悚。   孙魁张了张嘴,忍不住叮嘱道:“……出去了,眼睛不要乱动。”   孙魁披上酒店准备的浴袍,拿起房卡、手机和钱包走了出去。   即使他将浴袍系得很严实,可小蝙蝠怕热,小心翼翼的将头转到了他的正胸口,浴袍领口的上方,露出一对鲜红的眼球。   与孙魁擦肩而过的人都不禁多看两眼,纷纷给他让出一条路。   感受到四方传来的视线,孙魁警觉的低头,就对上了那对红眼珠。   孙魁:……   小蝙蝠与他大眼瞪小眼片刻,充当纹身,一动不动了。   孙魁将领口往上提了提,还没走进游泳馆,就听到了人们玩乐的喧闹声。   转过拐角,透过巨大的玻璃墙,就能看到游泳区域的各种玩乐设施,以及坐在休息区聊天的年轻人们。   今天虽然是工作日,但晚场游泳馆内的人还真不少。   孙魁走近游泳馆的大门,感应门自动从中间打开。   孙魁眯眼向乌泱泱的人群中望去,似乎有某种感应,他下意识的往右看,一眼就看到了泳池边躺椅上的元柔。   元柔将头发盘起,穿着一套嫩粉色的比基尼,V领与腿部边缘,都是白色布料做成的花边,就像盛开的绚丽花朵。   她懒懒散散的躺在躺椅上,嘴边叼着一个吸管,喝保冷杯中的饮品。   元柔旁边的躺椅上,坐着两个二十多岁的小年轻,就像两只躁动的活猴子,在元柔身边蹦了蹦去。   “你自己一个人来的吗?”   “加个微信?我们是公司部门搞团建,就住在这个酒店三楼。”   ……   两个年轻人长相还不错,身材也算可以。   应该是偶尔会去健身旁跑两圈的类型,没有肚子,但也没有孙魁身上的野性。   就因为对自己的容貌太自信,才会在游泳馆随意去搭讪。   元柔笑了笑,咬着吸管道:“你俩想约我吃饭?”   其中嘴比较油的男生一看有戏,便顺杆爬了上来:“有机会的话,一起吃顿饭?”   元柔白皙的脚趾蜷了蜷,她刚才在池子里面游了几圈,神清气爽,脾气还算温和。   “你们得问问他。”   两个男生顺着元柔的眼神向后望去,就看到了一堵墙似的孙魁。   孙魁面色不善的走了过来,直接插进元柔与两男生的中间,脱下浴袍披在了元柔的身上,从脖颈到小腿,遮的严严实实。   冰碴子一般的眼神滑过两人,孙魁问道:“你们干什么的?”   浑身煞气的孙魁直接将两个小男生镇住了。   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显然不是走正道的。   脸上一道狰狞的刀疤,胸前纹了一只阴鸷的蝙蝠。   坐在孙魁对面的男生都不敢正眼去看他的“纹身”,总觉得那只蝙蝠在瞪他!   孙魁背后的男孩子更是吓得一声不敢吱。   孙魁并不知道,贴在它身后的蝙蝠为了给他震士气,把自己拉得又大又扁,直接占据一整个后背。   一片青黑。   那已经不能说是纹身了,就像长了一整个后背的大痣……   正常人不可能把自己后背纹成一片黑,至少得有个图案。这得是多么剑走偏锋的审美,才能把自己后背纹成这样。   太变态了……   这个人可惹不起。   孙魁拿过桌上的汽水,问元柔:“你买的?”   元柔好奇的打量他后背贴着的小蝙蝠,看了眼瑟瑟发抖的小年轻道:“他俩给我买的,要约我吃饭。”   孙魁端起汽水闻了闻,确认没有异常后喝了一口,面无表情道:“你们要约我老婆吃饭?”   方才还一脸风流的小年轻立马赔笑道:“听错了,听错了,我们刚才就是问问,要是没吃饭的话,楼上餐厅挺好吃,我们就是推荐推荐。”   孙魁莫若两可的点头,道:“下次管住自己的嘴,年轻人别太轻挑。”   两个小年轻连忙点头:“记住了,记住了,我们能走了吗?”   孙魁摆摆手,两个小年轻立马转头就走,半点都不回头。   元柔很少看见孙魁板着脸的样子,她饶有兴趣的枕到他腿上,仰头看他。   “生气了?”   孙魁把浴袍给她盖严实,说道:“不是冲你生气。”   元柔转了转眼珠,坏笑着用鼻音道:“……你……嗯嗯?”   人类的占有欲越旺盛,就越容易对接近自己伴侣的异性产生敌意。   不光是人类,吸血鬼也一样。   孙魁把她耳侧的碎发别到脑后,点头道:“……是不是不成熟?”   在孙魁的眼中看来,成熟稳重的男人,至少得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元柔咬了咬他的手指,笑道:“都表现出来,我喜欢。”   他越在乎她,她就越高兴。   孙魁陪元柔在游泳池里又游了半个小时,元柔后来犯懒,就趴在他的后背,让孙魁像海豚一样驮着她游。   元柔手还不老实,摸摸这,亲亲那,活脱脱一个女流氓。   还好孙魁没什么表情,不容易让人看出端倪。   比起其他人的小花臂,他的大黑背实在太打眼,因此周围的人非常少。   孙魁还纳闷,这个游泳馆里的人真有素质,直到他冲澡的时候看到了自己的后背。   孙魁:……幸亏没遇到熟人。   淋浴是单间,左右两边都有隔断,孙魁低头小声道:“……你头呢?”   把自己的身体扯这么大,小家伙的头藏哪去了?   话音刚落,一对红通通的小眼睛就从他的腋下挤了出来,还无声的张了张嘴。   那意思仿佛在说:我给你长脸吧!多有气势。   孙魁默默无语地看了它几秒,道:“……藏回去吧。”   ……嗯,没错。蝙蝠这种动物,虽然看似不怎么聪明,但是还挺可爱。   网络流行语怎么说的来着。   孙警官冲完澡,擦水的时候才想起来了那个词:蠢萌……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 第165章 31、看夜景   晚餐是在房间里解决的。   孙魁泡了那么久的温泉,又游了半个小时的泳,精力再旺盛的人也会感到疲累。   他点了一个海鲜锅,麻辣口味,里面有虾,扇贝。   锅子下方点着酒精块,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泡。   元柔点了一瓶烧酒,加了半杯冰块,小口抿着。   孙魁吃得满头热汗,嘴唇通红,看起来很有食欲。   元柔探头看了眼道:“好吃吗?”   孙魁点点头:“还行。”   孙魁拿过旁边的毛巾擦了擦脸,举起酒杯,和元柔轻轻一碰:“干杯。”   这个牌子的烧酒入口不辣,回味也不冲,孙魁两口就喝了半杯。   他吃了口贝肉,发现元柔眼睛发亮般盯着他。   孙魁:“想尝尝?”   元柔穿着浴衣,双脚放在孙魁的腿中间,想用脚趾夹他腿上的肉……太硬,没夹动。   元柔:“那么好吃?”   孙魁的吃相很好,吃什么都让元柔觉得他在吃山珍海味,可那些食物到她嘴里就变了味。   元柔活了小两百年,从来没羡慕过人类的味觉。   直到她找了一个吃相非常诱人的男人……   元柔虽然吃不出食物的好坏,但吸血鬼都能喝出酒的味道,就是不太容易醉。   孙魁想了想,用筷子轻轻沾了一点汤汁,像给小孩子尝味道一样,举到元柔嘴边:“你尝尝。”   迄今为止,孙魁给她尝的东西,没有一个好吃的。   但元柔还是伸出舌头,快速的舔了一口。   辣、苦、还有海鲜的涩,就像舔了一口海泥!   元柔皱着眉头憋了憋嘴。   孙魁见惯了她这个表情,每次吃到热东西,元柔就会可怜兮兮的皱眉头,然后用亲亲“漱口”。   孙魁放下筷子,等着女友跑到他怀里来。   谁知元柔这次没扑过来,而是端起烧酒喝了两口,压下了嘴里的怪味道。   孙魁:……   动作停止半晌,孙魁又默默拿起了筷子。   对面元柔将杯子里的烧酒喝光,绕过矮餐桌,爬到了孙魁的旁边。   “我杯子里的喝光了。”   元柔拿过孙魁的杯子,小口啄里面的烧酒。   孙魁:“我给你倒。”   元柔摇头:“我们用一个杯子喝。”   她的脚很自然的搭在了孙魁的腿上,看他一看,喝一口酒。   孙魁饶是再有定力,被元柔这么盯着瞧也会不好意思。   见孙魁肉眼可见的全身僵硬,元柔被他逗笑了:“你继续吃。”   孙魁嚼东西的时候腮帮子微微鼓起,喉结也会上下浮动。   元柔端着杯子又凑近了一些,把脸埋进孙魁的胸口,深深的吸气,叹道:“……真香。”   孙魁:……   他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饭还有大半碗,不吃的话有点浪费,再说他还没吃饱。   元柔惬意的叹息,顺着孙魁的浴巾向上闻,一口咬在了他的脖颈上。   并不是用力的撕咬,更像是情侣间开玩笑的玩闹……虽然很少有情侣会互相咬脖子玩……   脖颈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部位,就算只是轻轻一碰。   孙魁腰杆挺得更加笔直,脖颈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元柔咬完之后,又用力的舔了舔。   不带任何挑逗的意味,就像动物之间相互亲密的舔舐。   元柔笑道:“你吃菜来配酒,我也是。”   孙魁:……   她说的很有道理,他对她来说,也算是一种食物。   元柔进食的次数并不是一日三次,她有时好多天才会吃一次。   有的时候,她会小频率的打开保冷杯,一天喝几次,每次喝一点。   她的进食频率……大约是随心情。   孙魁快速的把饭吃完,喝了口清水漱漱口。   将饭桌搬到一旁,孙魁和元柔躺在松软的毛毯上喝酒。   孙魁温柔的抚摸着她的头发。   元柔窝在他怀里,咬一口,又舔一下,就像找奶吃的猫咪。   孙魁:……   他虽然面上没什么表情,目光却温柔又纵容。   世界上有很多用来形容美好事物的词语。   可爱,美丽,等等,哪一个用在她身上,都不为过。   元柔双眸赤红,轻声嘟囔着:“……好想咬你。”   孙魁将她往怀里拢了拢,宽厚的肩膀将她整个罩住,他目光看向她,低声道:“真想咬?”   元柔在他怀里拱了拱:“我就只咬一小口,一点点。”   大拇指与食指中间留出一丝小空隙,她笑着道:“就这么一点点。”   孙魁二话没说的歪头,将脖颈凑到她的嘴边。   “你可以咬,多少都可以。”   元柔盯着他的脖颈咽了口唾液,嘴唇轻启,露出两颗獠牙:“那我真咬了?”   孙魁右手比了一个OK的手势。   元柔狡黠的笑了笑,用獠牙轻轻蹭过他的脖颈。   孙魁身体下意识的僵硬,他解释道:“身体自然反应。”   元柔似乎不知道从哪儿下口,一对獠牙来回蹭。   徘徊了许久才找到了落口的位置,尖锐的齿端向下压了压。   孙魁能感受到她口中飘出的热气,尖锐的獠牙抵在他的侧颈。   让他颤栗又激动,犹如吸了木天蓼的大猫,朦胧中带着前所未有的敏锐。   他并不抗拒,反而有些跃跃欲试。   侧颈忽的一热,没有刺痛,而是软软的触感。   孙魁转过头,发现元柔已经收回了牙齿,窝在他的肩膀偷笑:“我现在不会咬你。”   孙魁没有问为什么不是“现在”。   他温柔的托住元柔的后脑,去亲吻她的嘴唇。   忽然想到了什么,孙魁问道:“……你咬过人吗?”   元柔看着他的双眼,笑着道:“你说呢。”   孙魁:“男人女人?”   嗯?   元柔想了想:“若说咬过的,都是男人。”   献血的情况下,就是有男有女了。   孙魁:“……怎么咬的?咬的哪儿?”   ……即使有点丢人,但不得不承认。   他就是这么小心眼的男人。   元柔笑着张开嘴,一口牙齿又白又齐,口腔两侧的软肉红红的,泛着口水的光泽。   长长的指甲指着自己的牙齿,她压低声音道:“用牙咬的,至于咬的哪儿……”   她双手环过孙魁的脖颈,拉下他的头,在他耳边轻声道:“自然是脖颈,还得是洗干净,用酒精消毒过的脖颈。”   手腕出血量虽然也很大,但不如脖颈好用力。   一旦被咬住脖颈,人类便会像被猛兽叼住的小动物,动弹不得。   猛兽捕猎,在可能的情况下,都会一击致命咬住脖颈。   元柔在孙魁耳边黏糊糊的说道:“……他们可没有你的待遇,想让我咬哪儿就咬哪儿。”   孙魁要是皮肤白,估计得老脸一红。   “……那些人后来?”   元柔:“没死,也没变成吸血鬼,我没有那种嗜好。”   孙魁撑起上半身,轻柔的抚摸元柔的嘴唇:“以后不要用嘴咬了。”   元柔用鼻子“嗯”了一声:“为什么?”   孙魁:“……因为嘴唇是非常隐私的部位。”   “怎么个隐私法?”   孙魁:“……就像我们不会吃垃圾一样,脏东西不应该用嘴碰触。”   元柔笑着听他瞎编:“好,我以后就只用针管抽。”   孙魁点头,缓缓的低下脖颈。   肩膀一疼,元柔笑着问正在咬她肩膀的孙魁:“你在干什么?被我传染了吗?”   孙魁:“我在礼尚往来。”   ……   此次的温泉山庄优惠券,两人可一点都没浪费,一直住到最终退房时间。   在温泉山庄呆了两天一夜,荒唐到带来的小雨伞全部告罄。   孙警官此刻的心情就是,痛并快乐着。   本来距离还有最后一朵小雨伞的时候,孙魁已经是闭眼睛就能睡着的状态了。   元柔翻了翻,拿着最后一个道:“就剩一个了,用了吧。”   吸血鬼与人类属于不同物种,所以基本没有生宝宝的可能性。   但元柔属于老树开花头一次,什么都想试试……   孙魁看了眼手机,就快日出了,日出元柔就会短暂的温顺,现在处于她最后的疯狂。   咬咬牙,孙魁翻身迎战。   男人……是肯定不能说自己不行的。   但他忘了,回去还有不短的车程。   元柔在白天根本不会开车,如果能选择,她恨不得跑后备箱里趴着。   所以开车这个对腰不是很好的活,最终落在了他的身上。   等回到家,下午二点多。   一人一鬼倒在床上就不动了,一直睡到太阳落山。   太阳一落山,元柔就精神了,她的生物钟开始自动运转。   她一动,孙魁就醒了。   孙魁喝了两口水,给元柔喂了一口,两人懒作一团。   相互依偎,你碰碰我,我亲亲你,非常惬意。   刚醒的孙魁声音有点沙哑:“晚上出去逛逛?”   元柔:“我带你去看夜景?”   孙魁拿过手机,环抱着元柔,两人一起看:“观光塔还是坐缆车去山顶?我在网上先买票。”   元柔转过头,神秘的眨眨眼:“我带你去个新地方,你肯定没去过。”   孙魁挑眉:“我可是O市人。”   元柔但笑不语。   一个小时后,孙魁知道自己浅显了。   愚昧无知了。   耳边风声呼呼作响,孙魁没有恐高症,但在他迄今为止的生活中,最高的距离就是飞机外的景色。   飞机是安全的,有玻璃,有机舱,有座位,还有走动的餐车。   他现在手里抓着的是方才在夜市买的烤肉夹馍,右边坐着张开一双翅膀的元柔,下面是一只能够托起他和元柔的蝙蝠。   前、后、左,别说机舱,连个栅栏都没有。   只余呼啸而过的秋风,吹得他透心凉。   元柔指着下方道:“能看清吗,那是你们警察局。”   孙魁让自己的表情尽量看起来自然,他顺着元柔的手指看去。   一片光点,就像圣诞树上点缀的小灯泡,可爱极了。   别说警察局,就连O市的象征,O市观光塔,他都看不到……   孙魁:“……等下次,我带望远镜。”   别人是向上看,他是向下看。   元柔哈哈大笑,她笑的前扑后仰,看得孙魁心惊胆战,总是想去扶她。   元柔笑得更厉害了:“我有翅膀,掉下去也没事。”   孙魁:……是了,他连个降落伞都没有。   刚开始的不习惯过后,孙魁尝试着伸开双臂。   大蝙蝠适量的降低飞行高度,孙魁便能模糊的看到街道的缩影,就像小型积木,很有意思。   见孙魁看得兴致勃勃,元柔也勾起了嘴角,哼起了小调。   悠扬的声音在黑夜中飘荡,飞到了很远很远。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 第166章 32、办婚礼   晚风吹了半夜,还好孙魁穿的是皮夹克,不然一定会感冒。   突如其来的休息,让孙魁久违的放松。   两人半夜去看了一场午夜电影。   大半夜来看电影的大多是成人,因此偶尔会放一些国外的R级影片。   恐怖片,惊悚片,灾难片等等。   孙魁想起元柔看恐怖片时,总是喜欢嚷着害怕,往他怀里钻。   他好奇的问道:“……你看电影,真的会害怕吗?”   他俩今天看的是一部西方恐怖片,讲一个男人为了复仇,展开连环杀人的故事。   元柔拉起两人中间的座位扶手,笑着偎依了过去,抬头望着他说道:“你猜?”   孙魁:“……不害怕?”   若说鬼片,元柔也算鬼的一种,同类没有必要怕同类……   悬疑片里的杀手,还没有她厉害,就更不应该害怕了。   元柔舔舔嘴唇:“我看这种血肉模糊的电影,总容易肚子饿。”   确实,到处都是血,对孩子来说,就像糖果屋一样。   孙魁:“……”   元柔眨了眨长长的睫毛,坦白道:“不过往你怀里钻,单纯就是想撒娇。”   害怕是不可能的,她只不过想让孙魁惯着她宠着她罢了。   孙魁将她当做普通人类女性般守护,元柔自认挺享受,所以总是装弱势。   元柔说的坦坦荡荡,倒是让孙魁听得耳热。   他环住元柔的肩膀:“尽情撒娇,我全都接收。”   元柔与他十指交握,脸贴着他的肩膀蹭了蹭。   看了十多分钟,元柔忽然扭过头,窝在孙魁怀里不动了。   电影里正在演连环杀手追杀仇人的镜头,地上墙上,鲜血淋漓。   孙魁轻拍元柔的后背:“累了?”   元柔摇摇头,嘴里发出“吸溜”的声音。   “太馋人了,我缓缓再看。”   就跟饥肠辘辘的人看到香喷喷的烤肉一样,不流口水就怪了。   孙魁愣了几秒,无声的笑了。   真可爱。   终于看完了电影,元柔提出回诊所拿吃的,顺便写个休假告示贴门口。   等孙魁的休息结束,她再重新开诊所。   孙魁还真不知道元柔把“食物”都放在哪儿。   诊所里两个小冰箱,一个在前面放饮品,另一个在休息室。可孙魁从来没在小冰箱里见过保冷杯。   元柔走进药品储藏室,指着里侧的保冷柜说道:“都放在这里。”   打开里侧的保冷柜,陈列着许多黑色的保冷杯。   元柔拿出一瓶,看了看道:“哦,这瓶是郑北的。”   孙魁:“……还有他的?”   元柔微笑道:“都是他自愿的。放心,我从来不强迫别人献血。”   孙魁:“只有这一瓶?”   元柔:“还有几瓶,等他放出来了,你再让他来献点。”   孙魁:……怪不得郑北要求从重处罚……   取好食物回家的路上,孙魁摸着方向盘,从后视镜里看了看元柔。   元柔端着手机,似乎在看电视剧。   孙魁好奇道:“什么电视剧?”   元柔很少看电视剧,她更喜欢看新闻。   毕竟活了那么久,需要时时留心局势变幻,才不会思想老龄化。   元柔转过屏幕给他看,屏幕里一个男人涂得一脸煞白,穿着一套晚礼服,大半夜在房顶吹风,头发都吹乱了。   孙魁:“……这是?”   元柔退出影片,点开简介念道:“《吸血鬼爱情故事》,讲述一个女人在俊美吸血鬼与财阀富二代中挣扎徘徊,最终排除万难,正视心中情感,嫁给富二代男友的浪漫爱情故事。”   孙魁:……哪儿浪漫了,他一个大男人都觉得这个故事太现实了。   孙魁:“那吸血鬼呢?”   元柔点开评论道:“网友剧透说,吸血鬼抹去了女人的记忆,离开了这个城市。”   这都是什么剧情?   孙魁看了看元柔:“那都是故事,你别相信。”   元柔点头道:“正常来说,这只吸血鬼会把这个女人吃了。”   孙魁:“……什么?”   元柔评价道:“这部片子里把吸血鬼描绘得太‘善良’,还有些莫名其妙。”   吸血鬼是鬼,鬼是私欲与邪恶的化身。   为了一个不属于他的女人做出牺牲,真是笑死人了。   元柔:“吸血鬼没这么好脾气,即使要去其他城市,也是因为一个城市呆太久了,多年不变样子,很容易被人怀疑。”   “你看这个女主角,越看越比吸血鬼老。还有她的富二代男友,名头这么大,曝光率又高……对于吸血鬼来说,这种人最麻烦了,离得越远越好。”元柔有些嫌弃的说道。   孙魁:……   他想得有点多,显然元柔根本不会在乎这些。   孙魁想了想道:“对了,明天我们去趟婚礼策划工作室?”   他看似镇静,其实十分忐忑的从镜子里看了看元柔。   元柔把肥皂剧一关,看向了他。   注意到孙魁挺得笔直的后背,若有若无飘向后视镜的眼神,元柔缓缓的笑了。   “好啊。”   孙魁心里的小人比了个YES,并用力握了握拳。   第二天刚好是个阴天,伴随着暴雨与乌云,是个适合非人生物出行的好天气。   孙魁早上提前打了个电话,车刚停到门口,工作人员就撑伞走了出来。   “是孙先生与元小姐吧,小心脚下,雨天路滑。”   孙魁先下车,举着雨伞绕过车头,帮元柔打开车门,雨伞举在她的头顶,左手挡在车门上方,小心她撞到头。   工作人员在一旁看着,不由得想,真恩爱。   元柔带着一顶黑色遮阳帽,今天穿了一条赫本风的小黑裙,搭配两条叠戴的小珍珠项链,红唇微翘,非常有魅力。   见惯了新娘子的工作人员都不禁一愣,真漂亮啊,怪不得新郎这么宝贝。   两人撑伞进屋,工作人员说道:“没想到,说下雨就下雨了。”   人与人之间最快拉近距离的方式就是聊天,工作人员最开始与客户聊的,都是些没什么营养的小事。   元柔笑道:“这么完美的大阴天,真是天公作美。”   工作人员:……这话怎么听着有点怪呢。   元柔和孙魁坐下后,工作人员自我介绍道:“我姓乔,您叫我小乔就行。”   小乔是一个年龄大约三十岁左右的男性,微胖,穿着一件粉色的衬衫,膨胀色显得他更胖了。   一点儿也不像三国里的“小乔”。   “不像小乔是吧,哈哈哈,客人经常说我像喜剧演员乔山!”小乔哈哈笑着说道。   笑话很容易打破彼此之间的距离,因此他每次都要说这么一句,客人多半会跟着笑出来。   新婚夫妻,由于太幸福,很容易被逗笑。   可惜,元柔不太看综艺,孙警官就更不看了。   因此只有小乔一人尬笑,对面的两人一脸茫然。   元柔:“……乔山?是天龙七步里的大哥?”   她好像在电视里看过。   孙魁纠正道:“是八部,不是七步。”   武侠类的电视剧,他还是看过不少的。   元柔点头,莫若两可道:“哦。”   小乔:……不是,重点是七步和八部的问题吗?   小乔清了清嗓子,重振旗鼓道:“……嗯,两位是想哪天举行婚礼,酒店选好了吗?”   孙魁点头:“酒店正在选,日子的话,我们不看阴历,想找一天周末,亲朋好友都能来聚一下。”   小乔:“金秋时节和五一一样,都是结婚旺季,酒店很满,越早订越好。”   刚才来的路上,元柔和孙魁提过,要在晚上举行,不然遇到艳阳天就糟糕了。   孙魁当然赞同她的决定,因此补充道:“酒店应该不难,我们想在晚上办婚礼。”   小乔:“……嗯?什么时间?”   孙魁:“晚上,太阳下山之后。”   小乔做这行好几年了,其他地区的特殊习俗另当别论。   在O市,结婚都是早上去接新娘子。   晚上结婚的,多半是二婚。   小乔自认为看透了局势,一副了解的语气道:“哦,那恕我冒昧的问一下,您们是第二次步入婚礼的殿堂?”   元柔挑眉,言简意赅道:“二婚?不是。”   孙魁也道:“一婚。”   孙魁面相本来就有点凶,严肃起来更有压迫感。   小乔自觉失言,连忙补救:“不好意思,是我词不达意,我是想问,您晚上办的这一局,是回请吗?”   如果在新郎家办过婚礼,再回请的话,确实有晚上办的,但很少有请婚礼策划的。   元柔:“不是回请。”   她爸妈还在深山老林里呢。   虽然她有派出小蝙蝠们去找,但能不能找到都是两说。   小乔:“……那是?”   元柔笑道:“因为我上夜班,白天必须睡觉,生物钟倒不回来。”   小乔:……这种缘由,他还是第一次听见。   往后流程进行的非常顺利,从捧花,到花门,到司仪等等。   小乔整理了一下要求道:“还有其他的要求吗,比如灯光明亮一些之类的。”   小乔不说元柔还没想到,她说道:“灯光不用太亮,暗一些。”   小乔:“……好,我会备注上……您婚纱选好了吗,服装要换几套?”   元柔笑道:“那个不着急,对了,我要COSPLAY。”   小乔歪了歪头:“……COS什么?”   除了婚纱,结婚通常穿红色,喜庆。   元柔比划了一下:“吸血鬼,黑色翅膀,搭配黑婚纱。”   这个建议是孙魁说给她的。   他想娶原原本本的她,最真实的她。   小乔愣了几秒,连忙鼓掌,想要调和这个尴尬的氛围:“……黑,黑色啊,吸血鬼,太,太有创意了!黑色好,黑色辟邪,寓意吉利!”   小乔:……他真是长见识了,新婚穿黑色,头一遭……   多亏了孙魁这次充裕的休息,之后的几天,两人一起去选了婚纱,敬酒穿的旗袍,连酒店都订好了。   元柔的身材搭配上旗袍,就像大上海画报里走出来的美艳佳人。   孙魁看了半晌道:“这件买了!还有其他能定做的款式吗?”   他要回家慢慢欣赏。   ……   婚礼最终订在了十月中旬。   孙魁的父母知道元柔有严重的紫外线过敏症,很理解小两口在晚上举行婚礼的决定。   至于COSPLAY什么的,是年轻人的潮流,他们尊重新婚小夫妻的意见。   距离婚礼还有几天,一天晚上,孙魁下班去接元柔,发现她提前关门回家了。   回到家中,元柔坐在沙发上,另一侧蹲着两只蝙蝠。   孙魁以为是小一小二,就是元柔经常变出来的两只。   元柔见他回来,态度平淡的介绍道:“哦,这是我爸妈。”   孙魁反应了两秒:“……!”   他连忙挂好外套,坐在了元柔的身侧:“叔叔阿姨好。”   孙警官脑袋里此时乱成一团。   他这属于没征求叔叔阿姨的同意,就擅自结婚了?   吸血鬼,会不会不想找人类做女婿?   谁知元柔的爸妈什么也没问,因为他们一声没吱……   孙魁心中忐忑,趁着和元柔一起进厨房的时间,小声问道:“叔叔阿姨怎么不说话?”   元柔:“他们晕机,你不用紧张。”   虽说是她的父母,但真没在一起住几天。   她的父母喜欢互不打扰的生活方式,根本不会对她的选择有意见。   孙魁:“叔叔阿姨坐飞机来的?早知道去机场接他们。”   元柔喝口凉茶,举起来喂了孙魁一口,道:“接机口接不到。”   孙魁:“VIP通道?”   元柔摇头:“他们太久没出来,忘了怎么买飞机票,就想飞过来,半路遇到行驶的飞机,就贴到了飞机上面,蹭了一路。正好遇到气流,就颠晕机了。”   孙魁:“……”   ……哦,那接机口确实接不到。   作者有话要说:  就快完结了,放心,会是好结局   ——————————————   顺嘴提一下,文中的喜剧演员   我是特意把他名字用的同音字   因为真名真姓出现在文中不太好   就酱~ 第167章 33、这一生   元柔的爸妈在浴室帘子的杆子上倒吊了一晚上,才把晕机的劲儿压下去。   孙魁看了眼在浴室里吊着的岳父岳母,忍不住对元柔道:“让叔叔阿姨睡在主卧?你跟我去我家睡?”   元柔笑道:“蝙蝠只有死了才会躺平,那么吊着很舒服,我变成蝙蝠的时候也喜欢倒吊着。”   孙魁:“……”   第二天,孙魁才见到了岳父岳母的人形。   看起来大约三十多岁,元父挺鼻深目,瞳仁偏淡,个头很高,与孙魁差不多,一说话就会笑。   元母长得与元柔很像,没有多少表情,只有看元柔和元父的时候,瞳仁才会动一动。   一家三口坐在一起,就像兄弟姐妹一样。   元父喝了口凉茶笑着道:“哎呀,这个司机开飞机太不稳了,我一只鬼都差点吐了。”   元柔:“下次你好好买票,不要蹭飞机。”   元父拢了拢飘逸的头发:“我和你妈妈现在属于‘黑户’,没有身份证明,买不了机票。”   元柔:“我会给你俩弄两个证明。”   元父笑道:“那真是太好了。”   孙魁:……当他一个警察的面,说这些真的好吗。   元父看向孙魁,爽朗的笑了,人模人样地道:“她从小就凶,你多担待。”   孙魁从来没听过元柔小时候的事,好奇道:“很凶吗?”   元父回忆着说道:“那时她才一个足球大,就是一团黑气聚成的球球,只要有活物爬进黑气里,没一个能爬出来。”   孙魁:“……吃了?”   元父露出一个八颗牙齿的笑容:“当然。”   孙魁:……   聊了几句,元母扯了扯元父的袖子,元父连忙道:“对了,第一次见女婿,我们也准备了见面礼。”   紧接着,孙魁就看到元父召唤出了一只大蝙蝠。   蝙蝠吐出来了一个箱子。   “你们人类似乎很喜欢这些,都给你。”   打开箱子,耀眼的珠光宝气让孙魁不禁闭了闭眼。   金条,宝石,还有一些一看就很贵的古玩。   孙魁:“……这太贵重了。”   元父笑道:“不贵重,礼尚往来,我听女儿说你是警察,能不能帮我搞点活的死刑犯。”   元父笑得人畜无害,俊美的脸庞闪着善良的光芒。   孙魁还没说话,元柔便道:“多看点普法节目,你刚才的言论就是犯法。”   元父高举双手道:“哈哈哈,开玩笑,我懂我懂。”   孙魁:……他并不觉得他的岳父在开玩笑。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元父元母每天晚出早归,玩得自得其乐,一点没用他这个女婿操心。   很快就迎来了婚礼当天。   婚礼进行的非常顺利,小乔安排了全程摄影,将婚礼的所有步骤都拍摄了下来。   唯一让宾客们有些在意的,就是现场的灯光十分昏暗。   坐在后面的宾客基本看不到桌子边缘的菜是什么……能吃到什么菜,都是看缘分。   刚举行完婚礼,元柔的父母就拿着新的身份证明走了,老两口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要到处去看看。   婚后的生活与之前并无区别,孙魁搬到了元柔家,将他原来的住所租了出去。   三十岁后半的时候,孙魁从面上看,也就比元柔虚长了几岁。   待他四十以后,与元柔看起来就不是那么般配了。   元柔十年如一日,还是一样的漂亮。   要是早个几十年,元柔这样的个例一定会上报纸。   科技发展的好处在于,元柔可以随意撒谎而不穿帮了。   诊所里的很多女性患者会问元柔是怎么保养的,元柔把原因统统归结为医美……   待孙魁五十岁的时候,他和元柔走出去,若是不知道内情的人,多数会猜两人是不正当关系。   年轻貌美的元柔在骗老头……   少数会觉得他俩是父女。   老夫少妻……还在孙魁的忍耐范围内。   父女……就有点伤自尊心了。   可孙警官不服老,每天早起锻炼,腰板永远笔直,即使五十多岁,照样有一身的肌肉。   每当别人猜错他俩的关系,元柔就会笑着搂住孙魁,轻扯他的耳朵让他低头,亲亲他的嘴角。   孙魁不喜欢用染发剂,有白头发就放任它随意增长,不知不觉他就长了满头的白发。   他还是会剃的短短的,一摸就扎手的程度。   无论孙魁多大岁数,长了多少皱纹,元柔永远会笑着说他帅。   孙魁退休前,他的父母相继去世了。   老两□□到八十多岁,也算是寿终正寝。   孙魁一下子仿佛苍老了许多。   元柔让他请了一个长假,带着他去西北旅游。   途中她紧握着他的手,孙魁累了,她就让他枕在自己的腿上睡觉。   她一直陪着他,正如这么多年他守护着她一样。   西北的旅程很累,孙魁眼看着就要六十岁的人了,再不服老,体力也大不从前。   元柔扶着他,笑着道:“慢慢走,我陪着你。”   一步,两步……待登到高山之巅,孙魁心中的阴霾也随着一路的汗水逝去,轻快了许多。   孙魁握了握掌心里的手,看向前方的层峦叠嶂,说道:“等我退休了,我们搬到郊外去住?”   元柔笑着点头:“修个院子,再盖个房子养蝙蝠?”   孙魁笑了,眼角的鱼尾纹看起来非常绅士。   “好。”   孙魁向来一言九鼎。   退休之后,他们果真找了一个院子,修了一个二层小楼,周围修上墙。   再建造一个小屋,用来养蝙蝠,后来,元柔的爸妈来玩的时候,还在里面住了好几天……   孙魁退休之后并没有得退休综合征。   他仿佛早就想好了,退休之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早上起来,他先去浇花,中午看会书,吃完午饭去叫元柔起床,下午两人看书,看电影。   吃完晚饭,元柔会召唤出蝙蝠,带着他去看城市的夜景。   有时家里东西不够了,两人就去逛24小时超市,再用蝙蝠驮回来。   生活平淡而惬意。   孙魁不去谈元柔年龄的问题,他只知道,他要珍惜与她度过的每一天。   幸福的日子就像午后舒适的暖阳,它很温暖,让人眷恋,却一眨眼就容易逝去。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孙魁的腰杆不再笔直,抽了半辈子的烟,他有根深蒂固的咽炎。   晚上睡觉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咳嗽。   是了,他连陪元柔熬夜的力气都没有了。   但元柔总会陪着他,即使她不睡觉,她也会躺在他的身边。   每当孙魁咳嗽的喘不过气时,元柔就会温柔的抱起他的上半身,轻轻的替他顺背。   就像孙魁年轻时,总会环抱住她一样。   元柔把头埋在他的脖颈,去嗅他的味道。   孙魁的血液早没有了青年时的香气,而是犹如破被子般的旧味。   元柔仿佛丝毫没有察觉,她搂着他,用力的搂着他。   这一天,孙魁一觉睡到十点,很奇怪的,元柔居然先醒了,坐在床边静静的望着他。   “这件衣服啊,你穿还是这么好看。”孙魁苍老的声音说道。   元柔穿的是他俩结婚时的那件黑色婚纱,一对翅膀在身后张开,美的不似活人。   孙魁眷恋的看着她,缓缓伸出满是皱褶的手。   元柔笑着低下头,将脸蛋贴了上去。   右手托住他的手背,元柔问道:“你中午想吃什么?”   这几年都是元柔给他做饭,她的手艺不好,经常把面不改色的孙魁吃的面色僵硬。   小老头一脸纠结,还硬着头皮说好吃,看得元柔哈哈大笑。   孙魁想了想:“吃肉吧,现在还不饿,柔柔,我想去外面走走。”   “好啊。”   元柔戴上帽子,召唤出大蝙蝠。   大蝙蝠似乎若有所感,一双红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孙魁瞧。   孙魁费力的爬上蝙蝠的后背,元柔盘腿坐上去,打上家里最大的伞,将大蝙蝠也遮的严严实实。   大蝙蝠轻车熟路的从窗户飞出,向着森林的方向飞去。   元柔牵着孙魁的手,他的手还是这么大,只不过手背的皮都松了。   孙魁看着大伞的内侧,似乎在想着什么。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孙魁问道。   元柔笑了:“记得。”   孙魁:“我很庆幸,那天下班走了那条路。”   孙魁的视线似乎透过了伞顶,飘向了更远的天边。   元柔曾经有无数次想要吸干他,但每次下嘴时,她都会犹豫。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想要永生。   他是一个人,她应该给他作为人走完这一生的权利。   待最后时,她才会让他做出选择。   孙魁轻声笑了,他转过头,望着元柔道:“辛苦你了,等了我这么久。”   元柔:“什么?”   孙魁:“你陪我走完了这一生,现在该我陪你了。”   元柔静静的望着他。   他的眼球不再明亮,甚至有些浑浊。   元柔勾起嘴角道:“你要知道,变成了吸血鬼,你会怕光,怕热,再也没有办法享受你作为人时所喜爱的一切,并且这种日子要持续成百上千年。”   孙魁了然的道:“……你知道的,我想陪你走下去。”   元柔:“就算变成鬼?”   孙魁缓缓道:“是啊。”   他没有办法放她一个人在世界上。   让她再找一个像他一样爱她的人类?   他孙魁还真没这么宽大的胸怀。   元柔晃了晃脚,笑着道:“这是你说的。”   孙魁点点头,向他的姑娘敞开胸怀。   双翅一震,元柔猛地扑了上去。   她张开血盆大口,呲出尖锐的獠牙。   孙魁微笑着,包容的环抱住她,轻轻抚摸她的长发。   他等这一刻太久了。   他很感激元柔陪他走过的这段“人生”。   眼睁睁看着伴侣一天天老去,即使她有能力,却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元柔要比他难过得多。   但他们都不后悔这个选择。   这段短暂的人生,无法代替。   可以在往后的成千上百年中,两人慢慢的回味。   尖锐的牙齿刺破肌肤,孙魁能够清晰的听到血肉搅拌的声音。   元柔野兽般的热气喷在他的侧颈,从伤口处传来一阵阵的麻痒,就像有许多种子顺着血管流遍他的全身。   着床,发芽,抽枝,生长。   ……   不知过了多久,孙魁的意识从朦胧的黑暗中挣扎而出。   他的头脑从未有过的清醒,他能听见十米二十米之外的鸟鸣,流动的风声,甚至是露珠掉落在叶子上的涟漪。   他动了动手指。   知觉从尖锐的指尖向上蔓延,腹部,胸口,肩膀。   他感受到了温热的舌尖在用力舔舐他的伤口。   孙魁嘴巴动了动,一双獠牙从上唇无声的呲出。   元柔停下舔舐,抬头打量昏迷的孙魁。   从回到家,孙魁已经昏睡了三天。   即使知道这是必要的过程,但元柔还是忍不住想把他叫醒。   孙魁呲出了獠牙之后,从头发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变化。   他的头发重新长出了浓密的黑发,松弛的皮肤逐渐变得紧致,修长的手指重新恢复到骨骼分明。   他的个头也在不断的拉长,佝偻的身躯就像捋直的卷尺,不断的向上拉伸,甚至比他活着的时候还要高。   元柔愉悦的看着他的变化。   他又回到了曾经的他,富有生机与力量。   孙魁松松的握了握拳,随后睁开了眼睛。   赤红色的双眼犹如被泉水冲刷过的红玉髓,明亮深邃。   元柔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她也是第一次把人变成吸血鬼,一切都是未知。   孙魁涣散的瞳孔逐渐有了焦距,他愣愣的望着元柔,一动不动。   元柔笑着问道:“你感觉怎么样?饿不饿?”   孙魁的眼球转了转,紧接着他伸出手,想抢一样把元柔抱了过来。   他热情的吻着她,用牙齿不得章法的撕扯她的嘴唇。   孙魁双手捧住她的脸,气喘吁吁的道:“我终于明白你的意思了。”   元柔:“什么意思?”   孙魁抽动鼻尖,陶醉的道:“你好香。”   纯血当然是香的,况且孙魁是她变成的吸血鬼,先天对她有眷恋。   元柔回应着他的亲吻,摸着孙警官久违的小脸蛋,她忽然察觉到有些不对劲。   “先等等!”   元柔身体向后仰,仔细的端详了一下孙魁的面容。   孙魁擦了擦嘴,不明所以道:“怎么了?”   元柔:“……你好像,有点年轻过头了。”   是的,眼前的孙警官前所未有的嫩,顶天也就十七、八,脸上嫩的都能掐出水,连侧脸的疤痕都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就是完结啦   —————————— 第168章 33.9、画尾声   少年拥有古铜色的健康皮肤,脸蛋少了些棱角,多了一丝青春的朝气。   就像一头早熟的小狼崽。   元柔掐了掐他细嫩的脸蛋道:“你能变得再成熟点吗?”   孙魁第一次当吸血鬼,业务能力并不熟练,他茫然的摇头:“怎么变?”   元柔简单地给他讲了下原理,可惜孙警官没有听懂。   毕竟孙魁是连神话传说都不看的人,确实有点难为他。   鲜嫩多汁的孙警官就在眼前,元柔舔了舔嘴唇,眼中闪过一抹深意。   几十年的默契,几乎是元柔一动,孙魁就秒懂了她的动作,先一步扑了上去。   ……   某种意义上来说,孙魁也算是重振雄风了……   交叠的身影,犹如浓稠的牛奶巧克力,不分你我。   孙魁出了一身的热汗,他扯了扯头发道:“太热了,贴头皮。”   一朝变成吸血鬼,不仅指甲长了,连头发都长了。   元柔:“我帮你剪?”   孙魁立马点头,抱着元柔翻身下床找剪刀。   客厅窗帘竿子上,几只小蝙蝠从翅膀里露出红眼珠,发现是他俩,就把头又缩了回去。   元柔这些年给孙魁剪过很多次头,刚开始像修草坪一样乱剪,近两年孙魁年龄大了,元柔秉承着尊老的原则,时常刀下留情。   没想到刚尊完老,她还得接着爱幼……   剪完小平头的孙魁,看起来更像高中生了。   元柔亲了亲他的后颈,孙魁反手搂住她,抱到了腿上。   元柔笑道:“你要不要去上学?回味一下学生时光?”   还能让他在校园里度过吸血鬼的磨合期,一举两得。   孙魁眨了眨红眼睛,年少的他眉峰还不够锐利,严肃的时候显得有点愣。   看得元柔忍不住在他的左右脸蛋咬了一个牙印。   孙魁:“你也去?”   元柔笑道:“我可以陪你,当然,给你当家长也行。”   当家长肯定是不行的,孙魁对元柔的所有权从来都不容得侵犯。   做人时是这样,成鬼了难免更执着。   孙魁想象了一下元柔学生时代的样子,不由得抖了下立起来的耳尖,连身后的黑翅膀都颤了颤。   他的翅膀只有元柔的一半大,还有得长。   作为吸血鬼新人的孙警官,小心思在耳朵尖与翅膀的扇动中暴露无疑。   元柔掐了掐他的耳朵尖儿,笑着道:“那我就陪你重温下校园时光。”   重新弄两个身份证明,再编造出来两对并不存在的父母,元柔还是花了一段时间。   ……   一年半后,某高中高二一班。   由远及近的脚步声响起,同学们互相打眼色,小声道:“班主任来了,快回座位上。”   班级最后一排,一个高大的男生正在全神贯注的做着数学题。   他旁边的女同学撑着胳膊躺在书桌上,边看他边笑。   女同学长了一双艳丽的明眸,丰满的嘴唇总是未语先笑,引得班级里许多男生时不时就要装作回头,偷偷看两眼。   “做不出来?”   女同学伸出腿,轻轻踹了踹旁边的男同学。   男同学用力的握着水笔,腰板挺得笔直,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的脑门子上都是汗珠。   这个男同学不是别人,正是重回校园走一圈的孙魁。   然而,他想象中的校园生活并没有如期而至,先一步到来的是各种考试和知识点。   是的,办案能力卓群的孙警官,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学渣……   这道题他看了有十五分钟了,一点头绪都没有。   元柔一双白腿在裙子下晃啊晃,晃得孙魁心猿意马。   他义正言辞的对元柔道:“你不要影响我学习。”   他说得太正经,以至于元柔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   孙魁:“……”   元柔肆无忌惮的笑声,对走进教室的班主任林老师来说,就是□□的挑衅。   林老师带着一副金丝框眼镜,头发盘得一丝不苟,由于发胶涂得太多,两侧头发坚硬的好比锅巴。   她高声道:“孙魁,元柔,你俩放学到办公室来!”   高中正是对男女关系感兴趣的年龄,班上的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照不宣。   孙魁上学的时候虽然学习不好,但他纪律好,不但能管住自己,还能管住其他人。   因此,他从来没被老师叫过家长。   办公室里,林老师先喝了口茶,恨铁不成钢的看了眼元柔。   接着视线平行往左移,想顺势瞪一眼孙魁,可惜他太高了,平移只能看到肩膀……   林老师无言的抬高脖颈,升到与孙魁视线相对时,立马狠狠瞪了他一眼!   “知不知道老师为什么叫你俩出来!”   元柔头一次被老师叫出来,还挺新鲜,她笑着回道:“因为不遵守课堂纪律?”   林老师:“这是一方面!孙魁,你上课不要总是影响元柔!”   元柔的成绩在学年里名列前茅。   一是因为她聪明,二是她上过好多次学,同样的知识学个几遍,谁都能学会。   孙魁:……   他影响了吗?   他一直是被影响……   元柔嘴唇一抿,差点笑出声。   林老师叹口气,又道:“不光是这件事,还有一件事,你俩有没有头绪?”   见元柔和孙魁一脸茫然,林老师咳了咳道:“有人举报你俩早恋。”   孙魁:“咳咳咳!”   元柔一愣,笑道:“老师,举报我俩什么?”   林老师指着她:“还笑!举报你俩早恋!”   见元柔心这么大,林老师不禁苦口婆心的说道:“现在对你们来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高中时期不好好念书,以后能干什么?!”   元柔真是严肃不起来,林老师看着老,但岁数还没有她的零头大。   元柔接话茬道:“当警察。”   孙魁:……再次被老婆戳一枪。   林老师:“胡扯!警官也是要上大学的!不好好学习知识,怎么和高智商罪犯斗智斗勇!”   孙魁见林老师越说越气,以防元柔再开玩笑,他连忙道:“老师放心,我们一定抓紧最后这两年,好好学习。”   孙魁怎么也没想到,现在学生的题都这么难,通篇卷子看去,一道题都不会……   从林老师办公室出来,两人一前一后走到楼梯拐角。元柔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孙魁无奈的看着她,也忍不住笑了。   随后他就在想,林老师是怎么发现他俩“谈恋爱”的。   他与元柔相爱几十年,猛地被说早恋,他都懵了两秒。   是有人看到他们放学后牵手了?   还是在教室接吻被看到了?但他记得当时教室里没有人。   又或者是两人逛街的时候,有人看到他背元柔了?   元柔笑得扑在了孙魁身上,前仰后合。   孙魁四下看了一圈,弯腰低头。   听到脚步声,孙魁扫了眼,轻轻松开嘴,替元柔整理好头发。   等元柔笑够了,她揉了揉扁扁的肚子问道:“放学我们去哪儿?”   孙魁脸色僵了僵:“我的卷子还没做完……”   结果就是,两只吸血鬼在家做了大半夜的卷子。   还没等孙魁想到是怎么露的馅,打小报告的人倒是自己跳了出来。   孙魁生得人高马大,看人基本上都是从上向下看,在个子不是很高的男生看来,就是他的态度很不友好。   原来的职业习惯,孙魁很容易记住别人的脸。   “学委刘同学?”   学习委员刘旻带着一副无框眼镜,站直了小身板,义正言辞的对孙魁道:“孙同学,请你立刻与元同学分手!”   孙魁从上到下打量他一遍,他的眼神本就不是很和善,打量别人的时候更有压迫感。   孙魁眯眼道:“你打的小报告?”   刘旻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怂,拧着脖颈道:“是!”   孙魁:“想让我们分手?”   刘旻点头:“是!元同学与孙同学你不同,她的成绩非常好,再努把力的话,完全可以进更好的大学,拥有更光明的未来!你这样的行为就是在拉她的后腿!”   孙魁心想,她最讨厌的就是光明了。   “不会分手,你死了这条心。”   孙魁斩钉截铁的说道。   他一眼就能看透这个学习委员的小心思。   刘旻据理力争道:“现在对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冲刺时刻!你怎么能让她与你一起退步!”   ……什么叫一起退步,他每天做卷子做到半夜,也是在进步的……虽然慢了点。   孙魁不欲再跟他多说,小孩子,他连警告都省了。   只不过,孙魁还是说了一句:“有一点你说错了。”   刘旻:“什么?”   孙魁挑眉道:“我们不是在谈恋爱,她是我老婆。”   纯情的刘旻右手抬起,指着他大声道:“你真是!幼稚又无耻!我们还不到二十岁,怎么怎么能叫……那个称呼!”   孙魁无所谓的绕过他,补了句:“学委也要好好学习,不要惦记不是你的人。”   刘旻:“……你!你!”   孙魁头也不回的往前走,不可否认,他确实有那么一丢丢的生气。   就算情敌年龄再小,那也是雄性!   晚上,孙魁难得不在书海里遨游,搂着元柔轻轻的舔吻。   “……那个。”   元柔:“嗯?”   孙魁有些不太好意思道:“……能说句喜欢我吗?”   元柔诧异的看了看他,看得孙魁不自在的僵硬了表情。   元柔笑着道:“我喜欢你啊,孙魁,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了。”   元柔话就像一支箭,向着孙魁的胸口一击即中。   望着孙魁窘迫到紧绷的面容,元柔道:“好了,现在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孙魁:……他表现的这么明显吗?   听完孙魁的叙述,元柔倒在他怀里差点笑出来超声波。   “跟你一起上学,真是太有意思了!”   元柔之前上过那么多次学,没有一次这么有趣。   高考结束,孙魁拼死拼活以吊车尾的成绩上了公安大学。   与此同时,平静的生活里,突然闯进了一件不算小的事情。   他俩忘了吸血鬼与吸血鬼是可以生孩子这件事……   所以当元柔肚子鼓起来的时候,刚好是领取完成绩回学校感谢老师的时候。   林老师看着元柔鼓起的肚子,在办公室里直接就晕倒了……   不过林老师是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很关心自己的学生。   知道两人的父母都在“国外”,元柔怀孕后,林老师时常就会去她家送温暖。   有次觉得元柔家光线太暗,对孕妇眼睛不好,林老师就给元柔家送了两个锃明瓦亮的大灯泡……一直被孙魁放在储物室,从来没拿出来用过。   最近孙魁回到家,总是能看到一个只有恐怖片里才会出现的场景。   元柔安详的躺在新买的棺材里,神情宁静平和。   毕竟当了几十年人,孙魁对这样的情景还是有些不习惯。   他连忙放下东西,想要把元柔抱出来,   元柔知道他回来了,伸出双臂等着抱抱。   这个新棺材是给宝宝买的。   纯血吸血鬼要在棺材里睡到身体形成。   元柔伸了个懒腰道:“好舒服啊,我今晚想睡这。”   孙魁:“……”   元柔:“你陪我睡,我们挤一挤。”   凡事都听老婆话的孙魁挣扎了不过两秒,就道:“……好。”   他作为“人”死亡时没躺过棺材,没想到变成鬼之后有了这个待遇。   “你先躺躺试试。”元柔拉着孙魁又倒了回去。   也许是变成吸血鬼的原因,真正躺在里面之后,孙魁发觉棺材其实挺凉快,挺舒适。   元柔窝在他的怀里道:“我们还是买个大棺材吧,一家三口都能睡在里面。”   孙魁:……这是要合葬吗?   “都听你的。”   就算元柔想要建地宫,他估计也会二话不说,第一时间就去买地皮。   到时候他可怎么去订棺材呢?   “一家人都能躺进去的尺寸?”   棺材店不会报警吧……想到这,孙魁笑了。   元柔亲亲他的鼻梁道:“你在笑什么?”   孙魁:“我在想……”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惬意的说着悄悄话。   他们还有很长的时间,去共同品味美好的岁月。   ……   遥远的天宫之上,月老笑眯眯的将红线缠起放好。   正当月老想去扯下一截红线时,只听“啪”的一声,一本书刚好从三千小世界的窗口中掉落了出来。   黑色的书皮,黄色的纸张。   封面中央是两个遒劲有力的红色大字——《杀生》。   月老弯腰捡起书,笑道:“当真是缘分,就是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最后做了一个《他没有我会杀生》的小广告,哈哈。   但是下篇文不更《杀生》,会更《师妹你真逗》   具体时间到时会写在文章公告栏中   在这章下方留言,九月八号上午十点前留言的都会发红包(统一发放)   ————————————————————————————————   从三月份起笔到九月份落笔,这篇文刚好走了半年   写东西就像慢跑,没有办法一天写出五十万字   只能每天一点点的写,勤耕不辍   我常常在想,这是耐力的比拼吗(哭笑)   ————————————————   因此,衷心感谢一路陪伴我的大家   有你们的喜欢,这篇文才会存在   你们鼓励了我,让我有更多的动力在键盘上噼里啪啦   ————————————————————————   我现实生活中很少看爱情类的影视作品   我老公之前问我:你也不看谈恋爱的,灵感哪儿来的?   我:……实不相瞒,我的灵感没有一个是从恋爱影视中衍生的   我老公懵了:那从哪儿?   我:恐怖片吧,还有悬疑类的,我最近在看《sweethome》(一个有一丢丢重口的韩剧)   我老公:……哦,我果然不太理解你们写文章的   我:你不用理解,爱我就好,嘻嘻   ————————————————————   更完这篇文章会休息一段时间   因为职场有一些考试,嗯……(少年孙魁同款茫然脸)   ————————————————————————   小的时候,妈妈说:努力学习,上了大学就轻松了   ————————————————————————   嗯,这是本世纪最大的谎言……虽然妈妈的谎言不止这一个就是了   但我们都不会计较,这可能就是人类情感的奇妙之处了   如果我的拙作,也可以让大家感受到一丝丝温暖的话   那我就十分满足了   ——————————————————   最后的最后(你有完没完!)   真诚的感谢大家   祝大家身体健□□活顺遂   咱们后会有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