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唐皇室退休生活》 作者:十月瘦瘦子   文案:   二十五岁生日那天,身材爆好却其貌平平的宅女萧依依,对着穿越之神许了三个愿望:   第一,她想穿越到一个繁华的朝代;   第二,她想要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蛋;   第三,她要嫁给天底下最尊贵的男人!   穿越之神:好的。   一觉睡醒,以为自己变身古代白富美的萧依依,惊觉自己成为了大唐贞观四年的隋炀帝萧皇后。嗯,一个美得不行的中年阿姨。   她看向王座上的老男人,怯生生地问:“陛下,谈恋爱吗?我超乖哒!”   那人笑得温柔,一把搂住了她,答曰:“朕愿为皇后做一辈子的菜,可好?”   本文又名《我老公是太上皇》、《我的便宜儿子是李世民》、《我是恶犬太后》、《中老年人的黄昏恋》……   ①三穿,CP:全天下我最美的神奇女主X毕业于新东方做菜学院的太上皇男主,   嗯,两人在现代的金毛狗儿子也穿过来了。   ②甜爽,美食文,日更   ③快来收藏我!双击666,老铁们给个双击可以吗?   内容标签:随身空间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萧依依,李渊 ┃ 配角:李世民等人 ┃ 其它:双穿,美食   一句话简介:穿越女和伪太上皇的退休生活 =============== 第1章 爱要坦荡荡   “爱要坦荡荡,不要装模作样到天长。要你很善良,就算对我说谎也温暖……”   “轰轰轰……”   伴随着打蛋机工作的声音,轻快的音乐在从手机里播出,凑成了不太和谐但又有点融洽的气氛。   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看着不锈钢盆子里面打发的蛋白,能拉出小小的弯勾,硬度正好,可以烤出蓬松柔软的戚风蛋糕。   今天是室友萧依依的生日,他准备为她做个海盐奶盖爆浆蛋糕。淡黄色的戚风蛋糕上覆上丝滑浓郁的奶盖,增加些许咸味,吃起来不容易发腻,对于减肥的女生而言,又爱又恨,堪比“热量炸弹”。   这款网红蛋糕最近非常火爆,在朋友圈和小红书上,都被大力推荐。但萧依依嫌贵不舍得花钱,一直都只能看着眼馋。   李渊看出来了,他心疼萧依依,便打算今日做这一款蛋糕,满足她的心愿。   依依姐比他大几个月,他们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好伙伴。为了共同致富的梦想,两个年轻人肩并着肩,冲动之下,就从农村来到了首都。   北京居不易,生活艰难,两人从十八岁高考失利开始,熬了足足四五年,也只是能满足温饱需求。   他们没有大学文凭,在工作中一直爬不上去。萧依依声甜会哄人,从事电话客服的工作,而李渊在新东方做菜学院学了几年,给五星级酒店做一个小帮厨。   “汪汪汪。”   李渊脚边的金毛大狗被奶盖卡仕达酱的香味吸引,吸了吸鼻子,把前爪搭在了桌子上,企图想要品尝到美味。   它自认为,它是主人的儿子,只要它撒娇,肯定能成功的。   “蛋黄派,不行哦,要等妈妈回来才可以吃。”   在金毛蛋黄派的心中,李渊是爸爸,萧依依是妈妈。它听到爸爸的残忍拒绝,耷拉着脑袋,趴在地上,用两只小眼睛偷瞄着李渊,好不可怜。   它知道妈妈要到天黑才回来,那要等好久啊,它太想吃啊。   李渊看到蛋黄派发脾气了,无奈地笑了笑。他擦干了手,从柜子里面的玻璃盒中,取出两根烤得酥香的鸡胸肉干,朝蛋黄派丢去。   秘制鸡胸肉在空中飞出两道美丽的抛物线,蛋黄派一个飞跃,以不符合体重的敏捷身影,把肉干抢到了嘴里。   聊胜于无,蛋黄派吃到了零食,又恢复了活力,它甩着金色的大尾巴,乖乖地坐在李渊脚边,看着门口的方向,期待着妈妈的回来。   “叮。”   烤箱发出悦耳的提示声,蛋糕独有的甜香味,馋得蛋黄派伸长了舌头。   李渊带着厚厚的隔热手套,把蛋糕倒置,待冷却后脱模。这款奶盖蛋糕的制作已经完成了大半,他洗干净双手,给自己倒了杯水,搂着蛋黄派,思念着心中的人儿。   “依依姐应该在路上了吧,不知道她今天开心吗?我希望她天天都能开心。”   “蛋黄派,你也想妈妈了吗?我想她了,可是她总是看不到我。”   “依依姐喜欢吃甜的,蛋黄派喜欢,我也喜欢。我们一直在一起,该多好啊。”   ……   半个小时后,萧依依拖着疲惫的身躯,爬上了老旧的公寓楼,打开了熟悉的房门。今晚房子里黑漆漆的,不像是平常那样亮着灯,萧依依很疑惑,李渊这是出去了吗?   黑暗中,“踏踏踏”的脚步声传来,一条湿漉漉的大舌头伸出来,舔着萧依依的小腿。   “蛋黄派,你爸爸呢?去哪儿啦?”   萧依依脱下沉重的高跟鞋,卸下工作的包袱,蹲下狂撸金毛的狗头,享受着狗子热情的欢迎。   话音未落,客厅里亮起来一丝烛光,微弱的光点越变越多,好像夜空中的繁星一样美丽。   李渊捧着海盐奶盖爆浆蛋糕,走向了萧依依,笑着大喊:“Surprise,依依姐,生日快乐!”   萧依依最近忙坏了,连自己的生日都没记住。她捂着嘴,看着烛光中的蛋糕和陪自己过生日的小伙伴,非常感动。   “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李渊,你真是太好了,你这样会宠坏我的。”   从小到大,她因为脸上长着一大块红色的胎记,别人都不爱带着她玩,还骂她是丑八怪。   只有邻居家的李渊愿意和她玩。自己长得不好看,萧依依就在工作中比别人更加努力,还利用空闲的时间,健身锻炼,养成了前凸后翘的魔鬼身材。   可该丑的还是丑,公司里面的男同事悄悄地评论:“瞅着后面想犯罪,看见前面想自卫”。   萧依依有自知之明,不爱争辩这些,她做电话接待的工作,口齿清晰有礼貌,是全组里面业绩最好的。但就因为她相貌不好,她拉来的客户,公司总是派别人去跟进,升职的机会也轮不到她。   萧依依冷眼看着,面上不显,内心却一阵阵地扯着疼。   “在这个世界,除了蛋黄派和李渊,大概就没有人喜欢我了吧……”   萧依依吃着诱人的海盐奶盖蛋糕,嘴角是笑的,但是泪水却吧嗒吧嗒地流了下来。   青年察觉了,温柔地展开双手,想要抱了她。他的体贴入微,让萧依依哭得更厉害了。   “我那么丑,我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从来都没有人追我,我好苦啊啊啊啊啊!”   “没人追,我追你啊。”   李渊用纸巾擦干了萧依依脸上的眼泪,嬉皮笑脸地说着。   萧依依一把将他推开了,根本就不相信。她和李渊相处了那么久,是好兄弟,是基友。李渊长得不差,在酒店多少服务生小妹喜欢他了,他又怎么可能看上自己这个丑八怪呢?   由于自卑,萧依依被蒙蔽了双眼。她望着奶盖蛋糕上的蜡烛,头一次起了逃避的心态。她双手合十,双目紧闭,非常虔诚地向穿越之神许下了生日愿望:   “神啊,可以给我来一次穿越的机会吗?我很贪心,想要许下三个愿望:第一,我想要去一个繁华的朝代;第二,我想要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蛋;第三,我想要嫁给天下最尊贵的男人。”   李渊看见这样的萧依依,十分心疼。只有对现实生活失去希望的人啊,才会想要穿越吧。   他像着电视剧里的书生一般对萧依依作揖,笑着问:“小姐,带小生一起穿越吗?苟富贵,勿相忘。”   “好,带你一个!”萧依依被他逗笑了,小手一挥,表示答应。   “汪汪汪。”   妈妈,带我去吗?   大金毛用前爪抱住萧依依的膝盖,摇着尾巴,积极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好,蛋黄派也去,咱们一家都去。” 第2章 南柯一梦   为了给萧依依庆祝生日,李渊还开了一瓶红酒,这瓶红酒不贵,但是也代表了他的心意了。举杯消愁愁更愁,生活不如意,萧依依好像喝水一样,举着高脚玻璃杯,把红酒大口地往嘴里灌。   她的酒量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一杯倒。喝着喝着,暗红色的酒液顺着她白皙的脖颈,流到她的白衬衫上,晕开了一片红色的绮丽。   她笑得肆意,笑得张扬。   她醉了。   萧依依双眼朦胧,好像看到了晋江小说里面大帅哥,站到了自己的面前。她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女王,指着眼前的大帅哥,一声令下:“你过来,快服侍朕,朕舒坦了,赏你一个妃位,也是行的。”   大帅哥轻笑了一声,乖乖地走到她跟前,把她抱到了龙.床上面。身为女王,她抽出了手臂,瞟了大帅哥一眼,示意他来一套全身按摩。   “好的,就请陛下好好享受。”   大帅哥笑得更灿烂了,他低下头去,撸起衣袖,揉按着萧依依手臂上的肌肉,恰到好处的力度,让萧依依舒服得轻声哼哼。   “很好,继续,朕的腿也酸着呢。”穿了一天高跟鞋的女王扯了扯大帅哥的衣摆,指了指酸胀的小腿。   这帅哥服务也真不错,她决定了,如果他天天都来她的梦里按摩,她就许下贵妃之位,赏黄金万两,赐住翊坤宫吧。   至于悬空的皇后之位?   那是留给她心爱的彦祖和德华两大美人,竞争上岗的!   萧依依笑得跟个痴汉一样,合不拢嘴,“嘻嘻,嘻嘻……”   梦里真好,啥都有。她是高高在上的女王,还有大帅哥伺候。   大帅哥把她的小腿从袜子里解放出来,把双手化成拳头,轻轻捶打。他的手经过了小腿,按在了她膝盖附近,刺激着足三里的穴位,这个穴位多按按,对人的身体有好处的。   “疼,这个位置疼,别按啊,别啊。”大概是女王的肠胃不好,大帅哥一按这个部位,她疼得快要跳起来了,“来人,把他拖下去砍了,竟敢伤害龙体!”   听到女王的吩咐,帅哥的手停下来了。萧依依皱了皱眉,半眯着眼,似乎对这次的服侍有些不满。   “你怎么停了?朕的脚底酸着呢,来套脚底按摩,继续!”   “微臣可以继续,但请陛下回答我一个问题。”   还要朕回答他的问题?这个大帅哥真是胆大包天!   不过看在他的一手大保.健技术还不错,当然是原谅他啦。   萧依依挥了挥手,把白皙的脚丫伸到李渊的手边,“你问吧?”   大帅哥俯身,凑到了她的耳边,诱惑着说:“依依姐,我喜欢你啊,你喜欢我吗?”   什么依依姐?她明明是女王!   萧女王揉乱大帅哥的短发,大声地吩咐:“继续,你要是不好好表现,朕不封你做贵妃了!”   “好啊,臣妾一定好好伺候陛下的。”大帅哥把头埋到了萧依依的脖子上,嗅到了她发间的清香。在他的眼里,依依姐并不丑,他在依依姐身后追了那么多年,他终于要如愿以偿了。   大帅哥为了使女王满意,使出了毕生所学。他用手指描摹着她如秋水一样的眼眸,她秀气俏挺的鼻子,还有她的红色胎记。   那片红色的胎记好像绽放的鲜花一样,开在了她的脸上,让她看起来极为艳丽。她真的不丑,只是别人都看不到她的美罢了。   “正好,只有我看到你的美,这样就没有人和我抢了……”   李渊看着怀中酒醉睡去的女人,爱恋地在她脸上落下轻轻的吻,给她盖上被子,调好了空调的温度。   黑夜中,好像有人传来一声沉重的叹息,惊醒了趴在地上的蛋黄派。金毛犬警惕地抬起头,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陌生人。它眨了眨眼,大呼一口气,趴在了爸爸妈妈的床边,也沉入梦乡了。   窗外的月光斜斜地打落在房间中,形成了极为美丽的光圈,罩住了睡梦中的一家三口。   萧依依做了一场美梦,她的嘴角弯弯,笑得可开心了。   在梦中,她成了高高在上的皇后,住进了坐落首都一环的超豪华宫殿。那房间大得哟,让穷了半辈子的萧依依看直了眼,没几个亿绝对拿不到手!   萧皇后把玩着陛下的大手,装模做样地感叹:“唉,我都劝了陛下要雨露均沾,可他就是不听,非要宠我,宠我!”   周围的妃嫔们都用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着她。   有个年轻的小妃子不服气,还来挑衅萧皇后,竟敢污蔑皇后勾结前朝。结果,被足智多谋的萧皇后识破诡计,不仅被狠狠地打脸一番,还丢了位份。   “你算什么货色?本宫可是看了许多《后宫绿帽传》和《后宫堕胎传》的,经验理论可是非常丰富的。”萧依依让人把她拖下去,打入冷宫!   小妃子哭得梨花带雨,朝着龙椅上的男人求救:“陛下,陛下救救臣妾啊!”   男人不为所动,反倒搂着萧皇后,体贴地问:“依依姐,你想吃什么,朕都给你做。”   皇帝亲自下厨?   这有些奇怪哦。   萧依依安慰自己,在梦里嘛,一切皆有可能。她窝在男人的怀里笑得甜蜜,随着自己的心意点了一顿夜宵大排档的菜。   “撸个串可以吗?烤韭菜烤鸡翅烤馒头片烤腰子烤羊肉串……”   “可以,可以,朕这就去给皇后做菜,要不要来杯肥宅快乐水?”   “要的!陛下,我真是爱死你啦!” 第3章 随身空间   “嘶——”   昨夜喝多了酒的后果就是,萧依依的头疼得快要爆炸了。   她微微睁开双眼,看到的第一眼便是鹅黄色的绣兰床帐。她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一口咬在自己的大拇指上,刺痛的感觉和深深的牙印,告诉她这一切都是真的。   萧依依深深地抽了一口气,惊得捂住了嘴巴。她向穿越之神许愿,也只是开个玩笑罢了,哪想到会真的穿越啊!   心中又悔又恨,她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她的李渊呢,她的蛋黄派呢,她什么都没有了……   初来乍到,有些害怕的萧依依没有开口说话,而是瞪大了眼睛,悄悄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嗯,很好,枕头和被褥都是丝质的,床边的帷幔上绣着精美的花纹,可见这具身子的主人生活还算富足,不必吃苦下地。她身穿白色襦裙,是古代汉服的模样,腰间系着透亮的凤凰白玉佩,质地温润,价格不菲。   确认自己是个古代白富美后,萧依依又摸了摸自己的脸蛋,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她的脸蛋光滑不粗糙,双手白皙柔软,本尊应该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女人。   这具身子是一个女人,不是一个少女。   就算保养得再好,但萧依依也能看得出来,这身皮肤上有着岁月的痕迹。“她”年纪应该在三十岁以上,身材极品,维度数据非常优秀,比前世魔鬼身材的萧依依还要胜过几分。   “她”应该结过婚的女人了。   天呐,万一“她”的丈夫寻来,萧依依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她昨天生日,才刚刚迷迷糊糊地接受了身边的李渊。李渊一觉醒来之后,会发现她不在了吗?他会不会像她一样害怕?他会报警吗?他会去找她吗?   除了李渊和蛋黄派,大概没有人会记得过她的存在吧。   越想越慌,萧依依担忧得无声地哭了,她的眼泪默默地流下来,顺着她的下巴,把绣花枕套都沾湿了。直到她的眼皮子被泪水泡肿,她才疲惫地睡过去。   恍恍惚惚之中,萧依依闻到一股湿润的水汽。她睁开眼,发现自己站在了一泓清澈的泉水旁边,汩汩的清泉流满了一个椭圆形的小池子,看起来如明珠一样美丽。   萧依依紧紧地护住脑袋,四处张望:“我这又是怎么了?又穿越了?还是得到了穿越者必备的空间金手指?”   她扯了扯自己的长发,很痛,使她清醒了一些。穿越到古代已经让她难以接受了,难道她又从古代穿越了一次,到了荒蛮时代了吗?   她环顾着四周,没有看到有动物活动的脚印和粪便,这让她长舒了一口气。水是生命之源,如果附近有动物生存,它们肯定会来池子这里喝水的,从而留下痕迹。她拍打了几下发软的小腿,双臂环抱着身子,以一种防御的姿态,向前方走去。   前方有一层浓郁的白雾,笼罩着这个地方。萧依依碰了碰,白雾看似无形,但把她伸出去的手挡住了。萧依依明白过来,按照穿越小说的理论,这个地方应该就是她的空间。   “喂,有人吗?”   没有人回答。   “喂,芝麻开门。”   周围也没有反应。   “药药切克闹,煎饼果子来一套!”   “How are you ?I am fine, thank you, and you?”   “撒浪嘿呦?四米马赛?笨猪?雷猴?”   转换了几种语言,萧依依都站在原地,她有点急了,她要出去,她要出去!   这个念头刚起,眨眼之间,萧依依又发现自己躺在木床上了。   她捏了捏自己的脸蛋,很确定刚刚的泉水和池子,并非是自己的幻觉。萧依依再次集中精神,想着泉水旁边的景色,顿时她又出现在白雾包围的地方了,她往回走,便再次看到了那一池子泉水。   连续试了几次,萧依依顺利从木床和泉水旁边来回往返,觉得不可思议。她的脑子里一片混乱,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前一秒,她以为这是幻觉,下一刻,她又觉得这是真的。直到她把原身的枕头和被子都放在泉水边,再回来,看到空空的木床,她才不得不承认,这个空间是真的。   萧依依无声地说着,想着以后该怎么活下去。“不得了啊,穿越必备的空间泉水都有了,我应该是小说女主吧。”   既然“她”结婚了,又被自己带着空间水穿越,那都是些什么小说套路啊。原配逆袭?前妻黑化?正妻打脸?总该不会是调.教不孝子,变成炮灰他娘吧?   在晋江文学城看多了穿越小说,萧依依的猜测方向也是很合乎常理的。   她在脑子里拼命回想,也没有记起来前身的记忆。她默默地叹了一口气,抱着被子,打算到了明天再见机行事吧。   “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第二天公鸡一鸣,整夜没睡好的萧依依就醒了。房间外面好像有人在走动,但萧依依不熟悉环境,不敢轻举妄动,就偷偷闭着眼睛,装睡偷听。   这时,有两个年轻姑娘走进来萧依依的房间。她们唤了几声,见床上的人儿睡得正香,就把洗漱的水盆和丝帕放到一旁,退到了门边。她们暂时手头上也没有活干,就看着蒙蒙亮的天边,轻声地聊了起来。   一道清脆的女声说着:“萧娘娘这也太命苦了吧,她苦苦周旋,杨氏后人居然以她为耻。”   另一道尖细的女声反驳着,显然对两人谈及的“萧娘娘”羡慕嫉妒恨。“苦什么呀,这就是好命!萧娘娘跟了五个皇帝,哪个不是待她如珠如宝,我要是有这样的皇后命,死了也甘愿了。”   清脆的女声中燃起了八卦之火,暧昧地说着,显然是联系到最近的传闻。“那倒是,萧娘娘生得这般美,即使年纪大了,也是一等一的美人啊。你说,萧娘娘这次回到大唐,陛下会不会宠幸娘娘啊?”   “我看会呢,萧娘娘虽然四十多了,但也风韵犹存啊。要是萧娘娘进宫受宠了,我们说不定可以跟着享福呢。”尖细的女声中充满了向往,不知道是为了萧娘娘的未来,还是为了自己。   ……   两个丫鬟七嘴八舌地说着,聊着萧娘娘的桃色新闻,也说着长安城里面的趣事。她们摇着葵扇,商量着各自的前程,哪里想到,木床上躺着的萧娘娘,魂魄早就换成了二十一世纪的萧依依。   萧依依被她们两人的对话,吓得懵了,紧紧地捂住嘴巴,生怕自己发出一点声响。   她是嫁过很多个皇帝的萧娘娘?现在是大唐?萧娘娘从突厥回来长安?   要是小丫鬟单说萧娘娘,萧依依还不知道“她”的身份。但她们提到,这萧娘娘嫁过很多个皇帝,以及现在是大唐的时代背景,萧依依就知道“她”是谁了。   在《隋唐演义》热播的时候,宅女萧依依也是追过剧的。剧中那么多帅哥男演员,萧依依都没有粉上,她最喜欢的角色,就是妩媚动人的萧皇后。这位萧皇后的人生中,成为了隋炀帝的皇后、宇文化及的淑妃、窦建德的宠妾,还有两代突厥藩王的王妃。她最后的归宿,是唐太宗李世民的昭容。   她的传奇人生,让萧依依很是羡慕,也被后人调侃为“六味帝皇丸”。可是,当这份人生的牌局落在萧依依手上时,她却笑不出来了。   天呐,别人穿越都是年轻貌美小姑娘,找个帅哥谈恋爱。她倒好,美貌是有的,就是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中年阿姨……   刚过了二十五岁生日的萧依依,自认为还是个小姑娘呢。她一觉之间,就变成了四十多岁的老阿姨。   不,叫阿姨都是年轻了的。在古代,四十多岁的女人,都是孙子满地跑、当奶奶的人了。   被窝中的萧依依小声地喃喃着,她抱着被子,痛苦地翻了个身。   “开局一手烂牌,这叫我怎么活啊!”   两个丫鬟察觉到床上的动静,以为萧娘娘醒了,纷纷朝床边走来。其中说话声音清脆的那个丫鬟,隔着鹅黄色的床帐,轻声地喊着:“萧娘娘,起身了吗?今日陛下举行宴会,邀请您出席呢。”   哦?今天要见到李世民了吗?   “那就起来吧。”   萧依依伸出胳膊,让两个丫鬟把她扶起来打扮洗漱。   她坐到了铜镜面前,看清了这张脸蛋的模样。她眉宇间和二十一世纪的模样有几分相似,但脸上没有了大片红色的胎记,反而在眼下有一颗鲜艳的红痣,衬得她好像美人带泪,十分动人。   一夜之间,除了胎记的改变外,如今萧依依的脸长得好像用美图秀秀修过图一样,还开了美颜滤镜,美得像大明星一样艳丽夺目。她的一双桃花眼非常水润,波光流转之间,好像含着万千情思。她的嘴唇未上半点胭脂,却带着嫣红的颜色,微微勾唇,引着人好想尝一尝滋味。   洗过脸后,萧依依拒绝了两个丫鬟的服侍,打算自己化妆。唐朝美人的浓妆太吓人了,一脸的白色脂粉,估计一笑,能掉下来一地的粉呢。还有那夸张的腮红,红扑扑一大片,比猴子的屁股好不了多少。最让萧依依难以接受的,是那对比毛毛虫还要难看的眉毛,又短又粗,这真是太可怕了。   因为这张脸蛋的底子超棒,萧依依没有打算化很浓艳的妆容。她趁丫鬟不注意,她用手指沾了点空间泉水,当爽肤水拍在了脸上。   空间出品,当属精品,不知道是她心理作用还是空间水的灵气,半晌之后,她的皮肤似乎变得细腻了一些。 第4章 老人痴呆症   萧依依涂了一层羊油膏先做保湿工作,然后轻轻地描一下眉毛,再扑上淡淡的腮红,涂点口红,颜值就非常能打了。她的眼角有点小细纹,不靠近是看不见的。   对此,她也不苛求了,在四十多岁的年纪,还有如此美貌,若是在二十一世纪那会儿,她肯定会笑得合不拢嘴吧。   打扮完毕后,萧依依换上了一套银蓝色的齐胸襦裙,露出白皙的锁骨。这套衣服并不耀眼,只用白色的丝线,绣成了几星零碎的花纹。但穿在她的身上,几星小花,好像天上掉落的星辰一样,衬出了她的飘渺之姿,胜过月宫的仙女一样。   两个丫鬟看呆了,一时之间,满室寂静。半刻之后,她们才咽了咽口水,大声赞叹。   “萧娘娘真是太美了,葵儿猜想,仙子应该就是这个模样吧。”   “芦儿敢说,长安里面没有比您更美的女人了。”   丫鬟的夸赞,让萧依依很是受用。她前世当了这么久丑八怪,直到现在,才有人赞她是大美女呢!她抬起了头,用团扇遮脸,骄傲地笑着,眉眼间风华天成。   又折腾了半天,萧依依胡乱用了些早膳,就带着声音清脆、看起来比较老实的葵儿,登上了进宫的马车。   原身萧皇后很少出门,因为她多嫁以苟且偷生,世人对她的行为大多是嗤之以鼻。回到长安之后,有萧氏的族人偶尔来请,她也自惭形秽,拒绝出席宴会。所以长安的贵族圈子里,都知道有这样一位传奇女人,但也一直没有机会得见。   这次皇帝李世民相邀,萧皇后推脱不得,便只好答应进宫,参加宴饮。   全城的贵族官员们都对她很好奇,能让多个皇帝争抢的女人,其倾国的颜色,究竟能美到什么地步。   “应该如同天上的神女一般吧。”   这会儿,李二陛下想到萧皇后的美貌,也十分期待。按道理,隋炀帝是他的表叔,萧皇后是他的表婶,他小时候见过几次,每次为她的绝色容貌所撼。可惜啊,这位萧皇后没有生下个女儿,不然他肯定会策封这位表妹为贵妃的。   后宫皆说他宠爱隋炀帝的女儿杨妃,让她生下两个儿子。但杨妃的相貌和萧皇后相比,就如同夜空中的星光一样,哪能与明月争辉。   和李二陛下一样,在唐宫之中,也有人期待着萧依依的到来。他抱着一只刚睁开眼的幼犬,心情七上八下,恨不得立刻就要见到萧皇后的样子。   “蛋黄派,你说那萧皇后会是依依姐吗?”   “汪汪汪。”   我猜是的,那一定是妈妈。   “我希望那是依依姐,这样我们一家三口就能团聚了。”   “汪汪汪。”   我也希望啊,我超想妈妈哒。   话说李渊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是和萧依依完全不一样的际遇。他一睁开眼就看着一个穿着古装的老头正要往自己脸上扎针,吓得整个人都跳起来了。   “你们是哪个剧组的?恶作剧吗?”他骂骂咧咧的,“叫你们导演出来,别想着作弄我!我要在微博上曝光你们!”   李二陛下和御医们:“……”   太上皇这是怎么了?怎么他说的话,大家一句都听不懂啊。   “耶耶(父亲),耶耶(父亲)。”   李世民见李渊醒了,便凑了上去,想要说几句软话。唉,不知道是谁在太上皇耳边说了些关于建成太子的话,他父亲本就对自己弑兄夺位有心结,这会儿好了,把太上皇气晕了过去。   等龙床上的老男人再次睁开眼的时候,里面的芯儿都换了。   李二陛下挤出一丝笑容,想要把父亲扶住。可谁知他被李渊一把用力推开了,差点摔在了地上。   “叫什么爷爷?老子连儿子都没有呢!”李渊怒目而视,“别以为你们人多,我就会怕你!这天底下还有没有王法?”   是是是,您老人家就是王法。   李二陛下理解错李渊的意思,以为父亲还在生气,说的都是气话。旁边的长孙皇后素来贤惠,即使发生了宣武门之变,太上皇也对她多有称赞。她见老公吃瘪,就挺身而出。   她从贴身宫女的手中接过了一个汤碗,里面炖得是极烂的羊肉,只说:“公公,别气坏了身体。儿臣让人给您炖了些好汤,趁热用一点吧。”   公公?什么公公?   我可是有把的铮铮男儿呢,别乱喊!   “你看你,长得也不差,干嘛来蒙我?”李渊指着长孙皇后,不想理会她,“我不认识你,快放我回去,我要萧依依,我要找萧依依!”   太上皇竟然不认识皇后娘娘?!   这事情可就大了!   李二陛下的眉头紧紧皱着,回想起之前的对话,他终于发现不对劲了。他使了个眼色,长孙皇后和一堆御医都跟着他退到了偏殿里。   他有些心虚地问:“说吧,耶耶这是怎么回事?”   该不会他真的把父亲给气疯了吧?   “这……这……”   御医们面面相觑,说太上皇这是疯了吧,肯定是不行的。李二陛下最爱贤名,哪里会让人知道自己把父亲气疯了?要是他们真敢这样说,全家老小都跟着人头落地吧。   太医院的院首是个博览群书的医生,他记起医书上的一些记载,犹豫地说:“陛下,太上皇患的是老人痴呆症啊。”   老人痴呆?   听起来是个老头子可以患的病!   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都松了一口气,示意院首继续说下去。   人头暂时保住的御医们,都抬起头来,面带感激地看向院首。不愧是最厉害的老大,竟然敢胡诌出一个病症出来!   “老人痴呆症,就是人上了年纪,会失去一些记忆,只记起年轻时候的事情。”院首回想着看过的案例,“看太上皇这个样子,应该是把这几十年的事情都忘记了。”   李二陛下和皇后对视了一眼,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窃喜,忘了好啊,忘了好。   他乐得做个孝顺儿子,把太上皇当祖宗一样伺候,只要父亲别揪住玄武门之变,天天搞事就行。   “那这个老人痴呆症能治好吗?”长孙皇后追问道。   “很难,几乎是不可能的。”院首摇了摇头,“在很多案例中,患上老人痴呆症的人,会对着年轻时候的事情格外执着,怎么说都不听。”   李二陛下有些头疼:“行,那你们都退下去吧。”   等御医们走了之后,他握住长孙皇后的手,压低着声音说:“无垢,耶耶多次提到了那个叫做萧依依的女人。”   长孙皇后点点头:“是的,臣妾也留意到了。”   “可是我记得,耶耶年轻的时候,身边并没有姓萧的侍妾。”这才是叫李二陛下头疼的地方,“若论萧氏美人,耶耶认识的,只有隋炀帝的萧皇后了。”   这……   这个桃色新闻,也太劲爆了吧!   仪态端庄的皇后也忍不住抽了一口冷气,难道说在几十年前,太上皇尚是臣子,就敢觊觎隋炀帝的皇后?   这样的皇家丑闻,传出去真难听啊。   李二陛下也想不到法子,只好派人把萧皇后传入宫中。若是萧皇后能让李渊活得开心,他也不介意在宫中养多一个女人。   伪太上皇:“我要萧依依,依依姐在哪儿啊?”   李二陛下:“朕保证,您的依依姐,过几天肯定会来的。”   伪太上皇:“好吧,姑且信你一回。”   在大安宫里瞎溜达了半天,李渊终于弄懂了自己穿越的事实。他原来穿成了太上皇,贞观大帝李世民是他的便宜儿子。之前他误以为是女骗子的人,是历史上有名的长孙皇后。   “莫名有些小爽是怎么回事?”   李渊前一秒还在得意地笑着,但一想到萧依依在吃苦,他就闷闷不乐了。   看到太上皇不开心,有个善于奉承的老太监送来了一窝刚下的狗崽。毛绒绒的小狗不到两个月大,一身奶膘,摸上去软绵绵的,叫声又嫩,可爱极了。   太监笑了起来,显得有些憨厚老实:“陛下,这是宫中驯养的狗儿,都特别乖巧听话。”   “这是什么狗呀?”李渊指着其中的一只大耳朵的黄毛小狗,它和蛋黄派有几分相似哦。   “老奴也不知道是怎么的,这只狗儿和其他崽子相貌不一样,毛长了一些,耳朵也大了一些。”太监捧起这只黄色的小狗,“它的眼神是最灵动的,仿佛会说话似的。”   李渊点了点头,“嗯,这狗不错,留下它吧。你叫什么名字?过来伺候朕。”   “谢陛下恩典,老奴叫陈大宝!”   老太监陈大宝自以为一步登天,混不到李二陛下的身边,来伺候太上皇也是很好的。老虎老了也还会吃人,运作得好,宫里哪个小瘪三敢不喊他一声陈爷爷?!   等太监走远了之后,李渊抱起这只小狗,越看越觉得有缘。他摸了摸狗头,喊道:“蛋黄派?蛋黄派?”   小狗“呜呜”地叫着,舔着他的手心。幼犬的腿没劲,但它把两只前爪搭在一起,只用两条后腿站立,做出了最擅长的“恭喜”动作。   “蛋黄派,真的是你吗?”李渊激动极了,他抱着狗子,在这个异时空中获得了莫大的安慰,“若是能和依依姐团聚,那就完美了。” 第5章 狂野男孩李渊   五月份的长安气温逐渐上升,街上的百姓穿着单薄的衣裳,不时会传出一阵阵叫卖声。经过几年的休养生息,长安的百姓从战争的阴影中走出来了。他们的生活安顿下来,虽然不能吃上大鱼大肉,但温饱也是可以满足的。   马车上的萧依依掀开了车窗帘子,好奇地看着这千年以前的大唐风貌。   与电视剧里面红红绿绿的阿宝色风格不一样,劳动百姓穿衣多是褐色或灰色,色彩比较单调。小贩们挑着扁担,在闹市中朗声叫卖,兜售着各种小物件。   萧依依偶尔看到了几位身穿鲜艳襦裙的姑娘,头上戴着金银簪子,那一定是富贵人家里的大小姐吧。   长安城有一条宽敞的主街道,送她进宫的马车拐过三个弯后,进走上了这条大街。萧依依瞧着,街上的两边都是青砖灰瓦的房屋,院子面积估计不小。高高的石榴树伸出了院墙,让路过的行人都能看到红艳的石榴花。   一刻钟后,马车停了下来,萧依依下车被核实了身份,便跟着领路的宫女,一步一步地走入唐宫当中。   “萧依依,别怂,你现在是大美人,是萧皇后。”她扶了扶发髻上的金步摇,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打气鼓劲。   面对巍峨大气的大明宫,萧依依的手心冒出了细细的汗珠,她有点慌,她的双腿有点发软。这可是要见贞观大帝李世民啊!她前世连市长都没机会见过呢,一想到要见这位千古大帝,她的情绪是又激动又害怕。   “宣,兰陵萧氏觐见。”   萧依依双手紧紧地握住团扇,轻挪莲步,慢慢地走进了大明宫中。她紧张得不敢看人,殊不知全殿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   在座的文臣武将,都早已听闻过萧皇后的大名,他们伸长了脖子,要看看是何等美人。以魏征为首的谏官,也早就准备好几千字的稿子,一旦李二陛下看上萧皇后,要像之前的五个皇帝一样,把此女纳入后宫,他们开口逼逼的机会就到了。   魏征看到萧依依的相貌,先是一愣,没想到四十多岁的萧皇后,竟然还风采绝伦。   半晌后,他摇了摇头,回过神来,在心中不屑地说:“萧氏果真是祸国之色,肯定是故意不化妆,想以弱示人,来达到魅惑陛下的目的。”   这话要是萧依依听到了,肯定大呼冤枉。她只是化了个裸妆,怎么就成了故意魅惑了呢?   不过现在她都管不了那么多了,当她走到大殿正中心的时候,她才发现一个可怕的事实:她居然不会行大唐的礼仪!   见了皇帝该怎么办,在线求啊!   磕头?作揖?鞠躬?总不会是抱拳吧?   萧依依手足无措地站在那儿,急得都快哭了。李二陛下瞧着不对劲,正要开口问话时,一个身穿明黄色冕服的影子,飞奔着从隔壁的皇座上跑了下来。   李二陛下定睛一瞧,这不是耶耶吗?   天呐,他耶耶的老人痴呆症又要犯了,看见萧皇后就要作妖啦!   (李渊:不不,你才老人痴呆呢。我只不过是穿越一趟,啥记忆都没有,装傻装了几天。)   李渊一个熊抱就要搂住大殿中央的萧依依,大声喊着:“依依姐,是你吗?我是李渊啊,给你做奶盖蛋糕的李渊啊!”   这几天他太痛苦了,一个人独自在这个古老的朝代,格格不入。若不是后来他找到了蛋黄派,他说不定都以为自己疯了,出现了妄想症。   萧依依被这猛然一抱,吓得不轻。当她看到面前熟悉又陌生的脸孔时,她扑哧一笑,眼角渐渐湿润,“李渊,你怎么老了那么多了,真丑。你看看我,我现在多好看啊,成了大美女了。”   “是啊,真好,真好。”李渊激动得快要哭了,他不顾宴会中的众人,牵着萧依依,就回到了他的座位上。   他见便宜儿子频频侧目,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对他这样的做派有些不满,就故意大声地招呼:“依依姐,你要吃什么,喝什么,不要客气。我是太上皇,天老二我老大,谁敢欺负你,我替你打回去。”   这几天,他习惯了太上皇的身份之后,就肆意起来。读完高中的李渊也是上过历史课的,玄武门之变是什么,他大概知道个一知半解。李世民得位不正,对他又充满了愧疚,无论他做些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被偏爱的人,都有恃无恐!   在座的大臣们都以为太上皇对当今不满,所以今日特意大闹整这样一出,不给李世民面子。只有李二陛下在心里默默安慰自己,耶耶病了,不要跟他计较。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耶耶都一把年纪了,朕还能怎么样,当然是原谅他啊。”李世民看着隔壁你侬我侬的两人,别过头去,那个歪腻的劲儿,差点亮瞎他的狗眼。   萧依依挽着李渊的胳膊,紧紧不松手,身边的男人是她在大唐唯一的安全感。李渊心疼地把她耳边的碎发拨上去,用就餐的小刀割下了席上的烤肉,喂到了萧依依的嘴边,温柔地说:“依依姐,尝尝这大唐的烤肉吧,羊腿肉,嫩着呢。”   闻言,萧依依乖乖地张开嘴,把羊肉含着,嚼了两下,咽到腹中。   萧依依撇了撇嘴,小声地嘀咕:“这烤肉不如你以前在家烤的好吃,缺了迷迭香和罗勒叶,没那么香。”   李渊听了,鼓掌大乐,洋洋自得地说:“那是,我是什么水平,好歹是在新东方专门进修了几年的优秀毕业生!你今晚就跟我住吧,我的宫里有厨房,我们可以做好吃的。”   “那感情好哩,我们穿越这一回,不仅住上了大房子,还是市中心一环呢。”   “这样说起来,还真不亏。来了就有吃有喝有房子,能少奋斗三十年!”   有了伴,又是穷人乍富,萧依依和李渊的心态都放松了不少,渐渐飘起来了。他们在座位上喝着西域进贡的葡萄酒,嚼着带有肉馅的胡饼和烤肉,点评这宴席上的歌舞表演,别提有多舒坦了。   但有人看不得他们如此快活,待宴会将要结束之前,魏征第一个站了出来,义正言辞地对着李二陛下告状:“陛下,臣认为,太上皇此举大大不妥啊。兰陵萧氏原为隋炀帝皇后,寡居之人,怎可陪伴君侧呢?”   “臣附议。”一个文官走了出来。   “臣附议。”两个文官走了出来。   ……   长孙无忌看到这一幕,举起酒杯,心中暗骂:“呵呵,这群傻子,没看到陛下对太上皇有愧吗?一个妇人罢了,陛下不会说什么的。”   “耶耶,你看看这?”李世民瞧着下面的臣子和隔壁的老父亲,不好评判些什么。话音一转,决定把皮球踢给李渊这个始作俑者。   “看什么看,老子就要和依依姐在一起,你管我啊?”李渊见居然有大臣反对萧依依和他一起,正生气呢,他瞪着带头的魏征,“我不吃你喝你的,你又不是我老子娘,你凭啥管我?我昨天拉不出屎,你咋不来管?我今天放不出来屁,你咋不来管?”   魏征听着着这满口的屎尿屁,他和他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您这……这……于礼不合啊!”魏征知道太上皇最近放飞自我,但没想到他说话变得如此粗俗啊。   文官们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武将中的卢国公程咬金,见这些卖弄嘴炮的文人哑口无言,一掌拍到了案几上,大笑起来:“哈哈,太上皇您是真男人啊,合该得到萧娘娘这样的美人!”   皮肤黝黑的秦琼也摸了摸胡子,笑着大赞:“是极,英雄难过美人关。”   尉迟敬德看了看同僚和李二陛下的脸色,对着太上皇举起酒杯,高声祝贺:“臣祝太上皇和萧娘娘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这场风波,就被武将集团定下了基调,顺利化解了。李二陛下瞅了瞅拉着李渊细声说话的萧皇后,还有听得频频点头的老父亲,他长吁了一口气,感觉压力山大啊。   不过,自古男人爱美人嘛,即使太上皇的荒唐行径被传出宫外,也不算难听。   唉,他本来见到萧皇后的好颜色,还有一点小想法的。   呵呵,现在他只求耶耶不作妖,带着萧皇后好好过日子就成了。   宴会结束后,李渊拉着萧依依离开的席位,准备回家给蛋黄派喂狗饭。两人初见,心情非常激动,十指紧握,紧紧地牵着手。   众人瞧见这一幕,仿佛噎住了上千斤狗粮。天呐,这老房子着火了,烧得是轰轰烈烈啊。这黏糊劲儿啊,比刚成婚的小年轻还猛呢!   “这萧皇后果然厉害,一出手,就把太上皇勾住了。”   “是啊,人家虽然年纪大,但是美啊。”   “如果我家婆娘有这般美,叫我少活十年也甘心呢。”   贵族官员们打着眼色,猥琐一笑,对太上皇的行为表示理解。李二陛下无奈地摇了摇头,只要太上皇不插手大权,他爱干嘛就干嘛吧。   刚刚太上皇路过的时候,他还听到李渊对着萧皇后说:“蛋黄派肯定饿了,我们得快点回去喂狗了。它见到爸爸妈妈回去,肯定很高兴的。”   天呐,耶耶太狂野了,居然认狗做儿子!耶耶肯定是对他太失望了!   李二陛下低垂着头,抽了抽鼻子,沮丧地走了。 第6章 大安宫夜话   李渊牵着萧依依回到了大安宫,不出意料地获得了她惊艳的眼神。   想当初,他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看到大安宫的雕梁画栋和围着他的李世民,差点没吓晕过去。   萧依依站在磅礴大气的宫门前,惊讶得长大了嘴。大安宫直径约六十多米,与色彩浓艳的北京故宫不一样,以青色为主色调,恢弘大气,梁柱之上,以太上老君的坐骑青牛作为雕饰。   她伸手摸到了双人才能合抱的殿柱,摸到了精美的花纹,摸到了用青金石研磨制成的昂贵颜料。萧依依第一次深刻地意识到,她来到了这个古老的朝代,她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人。   她不是过客,她正身处其中。   萧依依看见跪地行礼的几十个宫人,她坐在大唐的龙床上,翘起二郎腿,感觉比成为全国首富还厉害。她得意地感慨:“行啊,李渊你真行,混得比我还好哇。那么大的皇宫,都是你住的吗?”   李渊拍着胸脯,大声地承诺:“是的,都是我的。依依姐你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亲爱的,你真是棒极了。”萧依依心中喜悦,抱住中老年版李渊,“啵”的一声,亲了一口。   李渊追了萧依依那么久,除了自己在萧依依生日那晚偷偷亲下去,这次还是他第一次被人亲呢。他老脸一红,有点不好意思。他看了看大安宫的宫人们,别人也是眼观鼻鼻观心,低下头去,装作看不到。   “汪汪汪。”   我饿啦,我的饭饭呢。   幼犬嫩嫩的叫声,打破了这暧昧的气氛。   萧依依顺着声音,惊喜地找到了宫殿左角的超豪华狗窝。她抱住了饿得哇哇叫的黄毛小狗,激动地说:“蛋黄派,是你吗?我是妈妈,妈妈来找你了。”   蛋黄派睁大了小眼睛,用鼻子往萧依依的身上拱了拱,伸出小舌头舔了舔萧依依的手心。   虽然这个女人的相貌和妈妈不一样,但是气味是不会骗人的。这就是妈妈的味道,比以前还更好闻了一些,好吸引狗啊,比大骨头还香。   “依依姐,狗饭来啦,蛋黄派肯定饿了。”李渊让宫人端来了煮得软烂的米饭,又和了些羊奶和鸡胸肉粒进去,拿来勺子,一并递给了萧依依 。   萧依依吹了吹,用手摸了摸狗饭,确定不烫嘴之后,才一勺一勺地喂着蛋黄派。蛋黄派饿了一天,早就饿了,它把头埋到了饭盘里面,吃了个不抬头,连胡须上都沾着饭粒。   “蛋黄派,还有这儿,这儿两颗饭饭,不能浪费哦。”萧依依把小狗漏吃的米粒刮到勺子里,蛋黄派张嘴一舔,也吃进去了。   吃饱了的小黄狗摇着尾巴,用小爪爪搭在妈妈的绣花鞋上。萧依依会心一笑,把蛋黄派抱在怀里,她给狗儿子擦干净嘴巴,才坐到了李渊身边。   她看着周围的宫人,朝李渊使了个眼色。她端起了娘娘的架子,吩咐道:“你们先退下去吧。”   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她想要单独对李渊说。   李渊挥了挥手,宫人们立刻如潮水一般退下。萧依依再三确定了没有旁人,才指了指桌上的茶杯,“李渊,你拿个杯子给我吧,我给你变个魔术。”   魔术?   依依姐什么时候会变魔术了?他怎么不知道?   李渊瞧着萧依依神秘地笑着,好奇地问:“依依姐,你想做什么呀?要喝水吗?我给你倒。”   “不,我现在倒杯水给你,你可别眨眼了。”   萧依依把纤细的手指伸到了茶杯边缘,一道清澈的水流慢慢地填满了杯子。她得意地笑着,欣赏着李渊目瞪口呆的表情,“来,喝水,这可是我的空间泉水呢。”   李渊确实惊呆了,但他没有接过杯子,反而一把抱住了萧依依,紧张地说:“依依姐,你这是随身空间吗?会对你身体有害吗?”   他有点害怕,因为天下没有白食的午餐,所以他对于空间的存在,抱有一种极强的防备心理。他不敢喝这泉水,他怕这充满灵气的泉水,是以危害萧依依的生命为代价的。   “喝吧,我没事,这可是穿越福利呢。”萧依依被李渊抱得紧紧的,她亲了亲李渊的额头,安慰地摸着他的后背。   她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把口水都要说干了,才对李渊普及完随身空间和穿越女主的基本套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倍儿棒,她还边唱边跳,来了一段“卡路里”的广场舞。   “每天起床第一句,先给自己打个气,每次多吃一粒米,都要说声对不起……美丽我要美丽,我要变成万人迷!”   萧依依扭腰踢腿,跳得非常带劲,还学了个宣仪小姐姐的标准性wink。她喝了一杯空间水,自我感觉就是个超级巨星!   跳完舞后,萧依依想给李渊验证空间水对身体的好处。她在蛋黄派的喝水的小碗中,倒了满满一碗泉水。   “咕噜,咕噜。”   蛋黄派感知到这水对自己有好处,它大口大口地喝着,直到小肚子涨起来了,还不舍得走开。泉水还剩下半碗,但幼犬怕别人偷了它的水,还把喝水的小碗,叼到了李渊的龙床下。   萧依依看着贪心的蛋黄派,好气又好笑。   她揉了揉蛋黄派软软的小脚脚 ,向狗子承诺:“儿子啊,如果你明天乖乖的,去院子里面定点拉屎拉尿,那妈妈就再奖你一碗这样的泉水。”   “汪汪汪。”   真的吗?有这样的好事?   蛋黄派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怎么,你不信妈妈吗?妈妈拉着爸爸一起保证,蛋黄派做到了,就奖励蛋黄派。”怕狗子不信,萧依依还握着李渊的大手,摸到了蛋黄派的头顶上。   蛋黄派高兴地摇着尾巴,它伸长了舌头,好像咧开了嘴巴在笑。   折腾了那么久,萧依依又有点饿了。她在宴席上被几个大臣指着鼻子骂,吓得饭也吃不好,除了开头的几块羊肉和一些葡萄酒,她再也没吃过东西了。   李渊见她摸了摸肚子,心知她肯定是想吃夜宵了,他主动牵起萧依依的手,带着她绕到了大安宫后面的厨房。   进到厨房的李渊,好像回到了战场一样。他扫过厨房里面每一样的食材,拿出指点江山的气势:“依依姐,你爱吃什么,我给你做吧。”   “那么晚了,吃个麻辣烫可以吗?”   萧依依以前下班回来,最爱吃麻辣烫了。每逢她走过麻辣烫的小店门前,都会被这股浓香麻辣的味道吸引。一份不到二十元的麻辣烫,麻辣鲜香,足够把她的胃口填饱。汤上浮着层红红的辣椒油啊,配上一大勺蒜蓉,还有那一颗颗爽滑弹牙的肉丸,真是又香又鲜啊。   李渊拿起了锅铲,信心十足地回复:“行,虽然难点,但应该也ok。”   他逐个掀开了厨房的大锅,看到有熬好的羊肉汤。他用勺子舀了一口,嗯,熬的时间不够长,不够醇香,膻味有点重,但也勉强能用。   他吩咐一个厨子开火熬汤,另一个擅长面食的厨子揉面做汤饼。唐人的汤饼和后世的面条差不多,宫里的厨子手艺不错,做的汤饼劲道好吃。然后,他再叫来两个臂力好的厨子,现场制作猪肉丸子、鱼肉丸子和鲜虾丸子。   唐朝杀牛犯法,李渊没有做牛肉丸,萧依依也不介意啦。   “剁剁剁……”   “啪啪啪……”   三个盆子,分别是处理三种肉类。厨子们挽起衣袖,挥动着胳膊,大力搅打着盆里的肉糜。他们看着厨房里面四处忙活的太上皇,还有背着手等吃的萧娘娘,几人眉眼横飞,只敢低头干活。   天呐,太上皇把这萧娘娘都宠到天上去了,居然亲自下厨,给萧娘娘做吃的。   这天底下,哪有男人做饭给女人吃的道理?这萧娘娘是狐狸精变的吧,把太上皇迷住了,一把年纪还为她洗手作羹汤。   “李渊,我帮你剥蒜吧。”萧依依见人人手里都有活计,就她坐着等吃,有点过意不去啊。   李渊擦了擦手,给她递过去茶叶坛子,温柔地说:“你给我泡个茶吧,好水泡的,我还没喝过呢。你的手保养得那么美,被蒜汁腌了,多不合适啊。”   哦哦,这是要喝空间水吗?   萧依依会意,她要来了一个小茶炉,趁着身边的宫人不注意,把里面的水换成空间水,等待着煮沸。一刻钟后,黄铜炉嘴里面冒出了水雾,萧依依闻着,好像有点变精神了。   她喝不惯唐人的加姜加蒜加盐的点茶,就摇头拒绝了宫女端过来的泡茶配料,只取了少许茶叶,用空间泉水泡了杯清茶。   她擦了擦李渊额头的汗珠,贴心地把放凉了一些的茶水,递到了他的唇边。“李渊,你尝尝,看好喝不?”   李渊一饮而尽,嘴上尽是甘甜的回味,比五星级酒店泡给vip客户的大红袍,还要好喝呢。给太上皇的茶叶自然是最好的,但萧依依的空间水更是不凡。他喝过水之后,今日的疲倦一扫而空,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这空间泉水真是个好东西啊,萧依依得了如此宝物,他也替她高兴。   他凑到了萧依依的耳边,看着沸腾的羊肉汤,提出了一个建议:“依依姐,不如,我们把这泉水放到汤里面去吧,可能麻辣烫会更好吃呢。”   “这个好,我也想尝尝空间水做的饭菜。”   李渊借口要看看汤熬得怎么样,支开了灶前的宫人。萧依依亲密地挨到李渊身边,好像做贼一样,悄悄把手指放到锅的上方,注入了大量的泉水。   有了泉水的加入,这锅底汤好像多了股清香,李渊舀了一口尝尝,满意地点点头。他让人加大了柴火,只等汤变得再香浓一些,就可以下丸子和汤饼了。   麻辣烫的关键,在于麻辣二字,在大唐没有辣椒,李渊只好用大量的茱萸来提取辣味。他用半勺猪油起锅,待油热后,爆入草果、花椒、胡椒、茱萸、八角、甘草等香料,用高温逼出霸道诱人的香味。   香料炒好后,他把麻辣料加入肉汤中,整锅汤的滋味瞬间变了,从柔和变成了刺激,又该死的吸引人。   萧依依抱着李渊的肩膀,更馋了。“好香啊,我更饿了,我要吃一大碗。”   李渊笑着,把丸子和汤饼都烫进去汤里,不到一刻钟,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麻辣烫就做好了。   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吃麻辣烫,那可是秦始皇都没有的待遇!   等宫人们都退下去后,萧依依有些热,便豪放地脱掉外衣,只留下抹胸襦裙,光着膀子吃麻辣烫。她给自己倒了一杯空间水泡的好茶,迫不及待地吃夜宵了。   “唔,这个丸子好吃!”   用虾肉和猪肉混合现做的丸子,口感非常弹牙。裹上了麻辣的汤汁,又鲜又辣,比后世的淀粉丸强上何止百倍。萧依依贪心地连吃两个,把腮帮子都塞满了。李渊见她爱吃,还把自己的瓷碗中的鲜虾丸都舀给她。   “不用啦,我吃太多会胖的。”萧依依摇了摇头,但眼光没有从鲜虾丸上离开过。   “汪汪汪。”   妈妈,你不吃给我嘛,我饿。   原本睡着的蛋黄派闻到麻辣烫的香味,伸了个懒腰,醒了。它用湿漉漉的眼睛装可怜,歪着头坐直了身体,盯着两人的汤碗,想要讨一点食物。   “我可以给它一点吗?”萧依依被萌出了一脸血,蛋黄派好乖哦。   李渊义正言辞地拒绝:“不可以,蛋黄派不可以吃辣的。”   哦。   蛋黄派耷拉着耳朵,垂头丧气地趴在地上。萧依依心软,给它喂了点空间水,它这才摇了摇尾巴,又扑到两人脚边撒娇。   今晚,萧依依抱着李渊的胳膊,躺在了大安宫的龙床上。她看着李渊的侧脸,想试试把他带进去空间里面。   “进去。”   萧依依心念一动,两人瞬间就站在了空间的那个小水池旁边。   “乖乖,这了不得啊。眼睛一眨,天鹅变鸭。”李渊虽然做了心理准备,但也好奇地张望着空间的景象。   他伸手摸了摸池子里的泉水,水是温热的,并不凉。他捧着喝了一口,入口温润清甜,比在夏天喝冰可乐还要爽快。他又摸了摸地上的泥土,是非常肥沃的黑土地,若是能种上合适的作物,应该会丰收的。   “李渊,你说我们在这儿能种些东西吗?我看穿越小说啊,别人女主的空间,都能种人参,种灵芝。吸收了空间的灵气,人参有萝卜那么粗,灵芝比雨伞还大呢。”   萧依依想象着,空间以后遍地宝物的场景,美得哈哈大笑起来。   李渊对随时空间小说一知半解,但他选择相信萧依依的话。他憧憬地看着这片土地,蹲下来抓了一把泥土,说:“放心,我过几天找人要些种子来,我们肯定能种出好药材,赚个盆满钵满。”   萧依依补了一句 :“对了,还有那个啥,天山雪莲花和极品何首乌也能种呢。”   “好,我们也种,都种!” 第7章 两女拜见   “你知道吗?太上皇把萧娘娘带回去大安宫了。”   “我问了在大安宫当值的宫女,昨晚是萧娘娘侍寝的。”   “而且,我听说太上皇要把萧娘娘册封做太上皇后呢!”   萧依依和李渊两人都没意识到,他们随心所欲的行为,在唐宫中掀起了一阵风言风语。不出几个时辰,宫女和太监们都听闻前隋的萧皇后不仅进宫,还深受太上皇的宠爱。   昨夜在大安宫厨房里打杂的小太监,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太上皇为了萧娘娘下厨呢!   这还得了?萧氏竟然如此受宠?   后宫中的女人都坐不住了,长孙皇后和杨妃是最先出动的两人,她们带着儿女,来到了大安宫的门外。皇后掌管六宫,理应过问此事。而前隋没有灭亡的时候,萧氏是杨妃的嫡母,杨妃也应该来拜见请安。   杨妃显然是对于嫡母进宫的事情,感到有些尴尬。她的美目流转,看着长孙皇后不敢放肆:“姐姐,你看这事闹的……”   她就怕李二陛下因为萧氏的行为不当,而迁怒到她母子三人身上。   “没事,陛下也是同意萧娘娘进宫的。”长孙皇后安慰杨妃,但没有透露出太上皇患了老人痴呆的事情,“只要太上皇高兴,我们这些做子女的,为何要阻挠?”   因为萧依依在唐宫中并没有位份,称其为萧皇后又不太妥当。所以长孙皇后也避重就轻,喊她一声“萧娘娘”,算是给面子了。长孙无垢很清楚,太上皇把萧氏看得这般重要,连病了都忘不了她,可见是用情至深。   若是他们不给萧氏脸面,那就等于是在太上皇的脸上扇了一巴掌!   在进门之前,长孙皇后看着身边的皇子皇女,特意吩咐道:“见了萧娘娘,你们要喊皇祖母,要尊重她,知道了吗?”   孩子们异口同声地答应:“知道了!”   长孙皇后所生的城阳公主尚在襁褓,所以她这次只带了太子李承乾、次子李泰、三子李治和长女李丽质过来。而杨妃则是带了三皇子李恪和六皇子李愔。   为了表示对太上皇的尊重,皇后领着众人向大安宫的太监通报后,才慢慢走进去这座宫殿。   一进门,他们看到了皇座上坐着一个女人,她已经不算年轻,可是依旧容色倾城,体态极美。她的皮肤水润有光泽,朝着众人微微一笑,似乎保养得比长孙皇后还要好。   孩子们直喊皇祖母,面上都非常恭敬。杨妃和长孙皇后都把她当作长辈看待,也行了一礼。   “免礼,诸位请起。”女人温柔地说,然后她躬身向前,给地位最高的皇后和太子还了一礼。   别看萧依依脸上云淡风轻,其实她的内心紧张得一逼。她对大唐的宫廷礼仪还不了解,就怕露馅丢脸,连累李渊被人看轻。   “当不起,当不起。”长孙皇后把萧依依扶住,“萧娘娘住得可习惯?有没有什么缺的?”   萧依依:“没什么缺的,就是缺个烤箱,做吃食不方便。”   长孙皇后:“……”   我就客套问问,没想到你真的提出来了。   “行,儿臣一定给萧娘娘办好。”长孙皇后点点头,应了下来,“只是不知道这烤箱……该是何物?”   烤箱的具体工作原理,萧依依是不懂的。她只会吃,但她有厨房小能手李渊!   “李……不,陛下,请过来一下。”她朝后面喊了一声,“皇后娘娘问你那个烤箱是怎么做的。”   “等一下!”有个男人应答了一声。   一刻钟之后,李渊急急忙忙地从大安宫的厨房里出来,他戴着厚厚的隔热手套,捧着一盘刚出炉的蛋挞。为了给萧依依烤个蛋挞,他可算操碎了心。在大唐这个没有烤箱的年代,他浪费了足足近五十枚鸡蛋和好几桶牛奶,才掌握住火候。   太上皇的手指缝里都是面粉,头发上也沾了一些,看起来莫名的滑稽。   他的这副模样看在众人的眼里,可谓是把萧依依疼到骨子里去了。   杨妃和长孙皇后都看直了眼,天呐,原来太上皇为了萧娘娘洗手做羹汤的传闻,原来都是真的!他不仅做羹汤,还烤点心呢。   半大少年的李承乾和李泰、李恪也对视了一眼,眼神中都是难以置信。可怕,皇祖父居然为了一个女人,变成这样。   这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长乐公主李丽质看向萧依依的目光中,则满是羡慕。她才九岁,还憧憬着美好的爱情,若是她以后的夫君像皇祖父待皇祖母这般体贴,那该有多好啊。   而最年幼的李治和李愔还非常天真,他们闻到好香的点心味,有点馋了,只想要尝上一口。   李渊无视殿内的众人,只看到萧依依一个。他给她倒了杯清茶,递过去一枚蛋挞,温柔地说:“小心烫,配着茶吃不腻呢。”   “唔……我就最爱吃这个!”萧依依笑开了花,三两口就把一个蛋挞吃完了,似乎吃独食有点不好意思,她朝底下的皇子皇女招手,“孩子们,都过来吃蛋挞吧。”   太子李承乾等人没有伸手,他们首先看的是李渊的脸色。他们都清楚这个叫做蛋挞的新式点心,是皇祖父为了皇祖母做的,就怕他们吃了,皇祖父不高兴啊。   李渊不是小气的人,他朝几个便宜孙子点头示意:“吃吧,也尝尝朕的手艺。”   听到他的允许,孩子们就不客气了。   这时候长孙皇后还活得好好的,夺嫡之事也没到白热化的地步。李世民的子女们关系还是比较融洽的,总而言之,都正是爱吃爱玩的小学生年纪。   为首的李承乾先拿取了一枚蛋挞,外面的酥皮混了猪油(牛油替代品),变得金黄酥脆,他的手上没个轻重,差点把蛋挞抓烂了。   幸好蛋挞外面还有纸托盛着,不然他真要在弟弟妹妹的面前出丑。   爱面子的太子轻轻地捧着蛋挞,咬了一口,奶香味、蛋香味和甜香味瞬间充斥着他的味蕾。唐朝皇室有一部分胡人的血统,都是极爱吃奶制品的,李承乾也不例外。而用牛奶和鸡蛋制成的酥点,无疑是很合他的胃口。   太子李承乾:“这道点心的外皮又酥又脆,还香。里面的馅儿嫩嫩的,想必城阳这样的幼儿也能吃。”   李渊只烤好了这一炉,蛋挞的个数不多,李承乾看着弟弟和妹妹都只拿了一枚蛋挞,不好意思说自己想要多吃一个。于是机智的太子拐着弯,在皇祖父面前刷一刷城阳妹妹的存在感。   如果皇祖父大方的话,应该会说:承乾不如带些回去,和城阳公主分享。   然后,皇祖父会再烤一炉点心,装在食盒里,让他带回去。紧接着,他就可以蹭着城阳妹妹的分例,多吃一枚蛋挞啦!   可惜,李渊并没有get到李承乾的点。他摇了摇头,认真地说:“城阳不足一岁,哪里能吃这种甜腻的东西?我念你写,记下几个幼儿的辅食食谱,你回去好给你的妹妹做着吃。”   李承乾:???   所以,您老人家不但要自己下厨,还要拉着我下厨吗?   一国太子下厨?这算什么破事儿啊?   长孙皇后怕传出去对大儿子不好听,便柔声提议:“公公,不如让儿臣记下食谱,儿臣日日照顾城阳,也好做了给她吃。而且,请问那个烤箱是怎么做的?儿臣一定给大安宫添置齐全。”   李渊:“土烤箱的制作一点儿也不难的,要准备一个铁桶,一根做烟囱的管道,几个固定件和合页,一个烧烤盘,再加上一个砂轮锯,一根木棒,将铁通搭建起来,固定好,安装上烟囱……所以,你听懂了吗?”   长孙皇后:明明每一个字我都认识,但是我就是没听懂。   她抱歉地躬着身,承认道:“是儿臣愚钝,没懂公公的意思。”   “你找个匠人过来吧,术业有专攻。”李渊挥了挥手,也不指望这后宫女子能听懂其中的原理,“你们还有事情吗?没事就离开吧。”   你们快走吧,我可不想留你们这些闲杂人等用饭,差不多该给依依姐做饭了。   众人理解到太上皇脸上的赶客之意,纷纷告退。   杨妃留了个心眼,派人买通了大安宫的一个小宫女。等她回到自己的宫殿时,那个小宫女正传出消息,说太上皇给萧娘娘做了一大桌好菜,做的蜜汁蒜香鸡,那叫一个肉香味浓,味儿飘了整个宫殿都是……   “唉,人比人,气死人啊。”还没吃晚饭的杨妃没打算探听到什么大事,却不防被这狗粮填饱了肚子,“往日里我总以为陛下待我,已经是宠爱之极,没想到这太上皇这一手,才叫真的宠爱啊。”   唉,若是她有嫡母那么美,肯定能把陛下的魂都勾住了。别说是太子之位,连皇后之位也肯定是她的囊中之物!   杨妃看着大安宫的方向,羡慕嫉妒恨。长孙皇后的脑海中,何尝又不是这样的想法?   女人都是自私的,她们恨不得夫君的眼里心里,只装满了自己一个人。虽说嫁入皇家,便不该奢求太多,但是今日她们看到李渊待萧依依如此体贴入微,内心对爱情的渴望,又燃烧了起来……   这几天,李二陛下前往皇后和杨妃的宫中,都觉得这两个人怪怪的。一会儿说什么口渴,想要他倒杯茶水过来,一会儿又说什么饿了,要他递一枚点心过来。   被这反常的一幕,弄得浑身都不自在的李二陛下暗自吐糟着:“女人就是矫情!” 第8章 老公老婆   因为萧依依受宠,长孙皇后想要讨好太上皇,于是给她拨了好多衣料布匹和器皿宝物。早就有善于女红的宫女嬷嬷给她赶制衣服襦裙,都是长安时兴的款式。一朝得志的萧依依翻出了好多件漂亮的衣服,在李渊面前晃悠着,问他穿哪一件好看。   她装模做样地行了一礼:“陛下,这件红色的好看还是那件粉色的好看啊?”   “红的吧。”李渊指了指她身上的这一套,上面开满了艳红的牡丹花,“红色的,衬得你跟新娘子一样呢。过几天我让太史局选个好日子,一定要让依依姐当太上皇后!”   皇后?!她居然还有皇后的命!   萧依依笑得像个大傻子一样,“哈哈哈哈,我是皇后,我是皇后!”   “对啊,依依姐那么好,理应成为我的皇后。”李渊从后面给萧依依戴上金镶玉的瑞凤步摇,上饰凤凰金花,并有五彩珠玉垂下,行走时随步态而摇动,衬得她非常美丽,“依依姐,喊老公,我都没有听过你喊老公呢。”   萧依依嗲着声音,好像掺了半斤蜜一样:“老公,老公我爱你啊!”   这样的顶级高富帅去哪里找啊?都是她的,她的。   她何其有幸,能在时空穿梭中遇到爱自己的人。虽然大家的样子都变老了,但也没关系啦。   心态决定年纪!   李渊等了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句。他亲了亲萧依依的额头,笑得眼中有星星:“乖,老婆是最好的,我也爱你哦。”   两个人爱来爱去的言论,被大安宫中服侍的宫女和太监都听到了。他们保持着专业的微笑,显然没有太过震惊。   自从萧娘娘来了之后,太上皇的厚脸皮程度已经屡次刷新。萧娘娘是太上皇的心,是太上皇的肝,宫人们习惯了他们这股恋爱的酸臭味,抗狗粮能力已经提高了数倍。在没有八卦杂志的年代,连聊天都是高级的消遣方式,他们这群宫人把乐于萧娘娘的宠爱程度,当作新闻一样,分享给自己的姐妹同乡。   没多久,六宫妃嫔都听说过了。   “你知道吗?太上皇和萧娘娘互取情.趣外号呢!”   “那么劲爆?他们都怎么称呼的?”   “太上皇叫萧娘娘做老婆,萧娘娘叫太上皇做老公。”   老公老婆?   听起来有点土,但有着白头偕老,恩爱一生的意思啊。   后宫里的女人们,都羡慕得眼都红了。尤其是太上皇原身的妃嫔们,万分嫉妒,恨得都快疯了。本来退位的太上皇就不如李二陛下位高权重,她们这群太妃太嫔能分得的宠爱和分例就少。现在好了,还多了一个萧氏跟她们抢饭碗,怎么不气!   西宫的一处偏殿里。   柳宝林无力地瘫坐在地上,无声地哭了出来。侍女草儿和兰儿都坐在外头的门槛上,两个小丫头面面相觑,留意着屋里的动静,就怕主子想不开。   (注:宝林是一种妃嫔位份的称呼,唐朝后宫有设宝林二十七人。)   草儿扯了扯兰儿的衣袖:“你今天不是跟着宝林出去的吗?怎么她哭得这般伤心?”   兰儿垂着头,丧气地说:“别提了,宝林今天想去御花园偶遇太上皇,结果被萧娘娘追了过来,讨了个没脸。”   “那萧娘娘就这般霸道?把太上皇管得死死的?”草儿一脸疑惑,太上皇以前不是爱好酒色的性子吗?怎么变得这么快?   兰儿见柳宝林没有瞧她们这边,就压低着声音和同伴解释:“可不是么,宫里的传言都是真的!”   今日,柳宝林不知道从谁那儿得知消息,说太上皇正在御花园里采茉莉花呢。她这个月里都没有承过皇恩,自然是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匆匆地画好妆容换了衣裳,就过去了。   刚开始的时候,宝林看到远处那个身穿明黄色袍子的男人,惊喜万分,正要过去请安行礼。她把兰儿留在原地,装作小女儿姿态,想要像往常一样撒娇。然而太上皇似乎没有认出宝林,还愣了一下,过了半晌才叫人起来。   李渊:“你是谁?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柳宝林:“嘤嘤嘤……陛下,你忘了臣妾吗?我是在清景湖畔的柳春莲啊!”   呵呵,我还是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呢。   李渊耸了耸肩,对于原身的风流债感到有些尴尬。出于礼貌,他把这个自称是太上皇妃嫔的柳春莲叫了起来,让她别跪了。   这一叫,就让柳宝林看到了希望。她见太上皇彬彬有礼(就是男主习惯性有礼貌而已),还以为太上皇在心疼自己呢。   “陛下,”柳宝林抬起头来,装得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她按照以往老男人最爱的套路,上前一扑,“陛下,臣妾好想你啊……嘤嘤嘤,您不过来,臣妾日日都睡得不香,吃得不好。”   李渊往旁边一躲,惊险地避过了。   妈的,你睡得香不香关我屁事!我可是有老婆的人!   这个女人好不讲理,一上来就动手动脚的。而且化妆还那么浓,脸上的脂粉涂得跟鬼似的,白得瘆人。那个嘴又涂得那么红,血红血红的,活像吃了两斤小朋友一样。还有那两条眉毛,又粗又挫,和四眼狗差不了多少。   李渊小声地嘀咕着:“真是见鬼了……”   幸好,他不是一个人。新收的老太监陈大宝正陪着太上皇溜达呢,陈大宝见他面色不虞,立刻上前拦住,把再次要扑的柳宝林挡了回去。   在下面等候的兰儿看到柳宝林的这副样子,就知道她肯定是争宠失败了。   这时候,萧娘娘也正在御花园另一角,她远远地朝太上皇的方向望了一眼,就快步走了。兰儿本来还长舒了一口气,这萧娘娘也没有传闻中的那么可怕嘛。只要萧娘娘不发火,太上皇应该也不会把宝林怎么样的。   顶多就是冷落一下罢了。   谁知,那太上皇见萧娘娘跑了,立刻跟着追了上去,嬉皮笑脸地向萧娘娘求原谅。太上皇说话的声音可大了,当时在场的人都听得见。什么“我再也不敢了”、“依依姐原谅我吧”、“我是无辜的”、“都是她一厢情愿的,与我无关”、“她那么丑,我怎么可能喜欢她”……   太上皇在萧娘娘面前,听话得跟孙子一样。柳宝林听到这些话,顿时害怕得脸都白了。   兰儿当时扶住宝林,什么都不敢看不敢问不敢说,吓得腿都软了。   故事话本里都说君王无情,时至今日,兰儿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以前的太上皇对宝林多好啊,还赏赐金银珠宝和绫罗绸缎,如今一转眼,他就把宝林忘得一干二净。   从那天之后,太上皇就像是把柳宝林忘了一样,听说天天都歇在大安宫里,和萧娘娘形影不离。他除了偶尔去御花园采些新鲜花朵以外,都不爱出来了。   出了柳宝林这件事,太上皇的其他妃嫔们哪里还敢凑上来啊?   事已至此,她们才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萧娘娘该是何等的受宠。   兰儿在草儿的耳边悄悄地说:“也不知道萧娘娘是不是会什么妖术,把太上皇的魂魄迷住了。”   草儿吓了一跳,“你快别说这话,要是让旁人听到,你休想活命。”   “唉,我也知道是这个理儿。但我就是替宝林着急啊。”兰儿叹了一口气,“我们跟着这样的主子,一点儿油水也没有,如今连脸面都没了。”   在屋子里面,柳宝林其实是能听到两个丫鬟的说话声音。但是一想到她们在谈论自己,回想起在御花园中的那一幕,她心中难堪,连主子的派头都维持不住,更别提阻止她们了。   还未进宫的时候,她曾想过要努力伺候太上皇,争取给家里添光彩,最好还能提携一下父兄。她也是曾经受过太上皇宠爱的女人,这突然从天上掉到地上的滋味,比一直都出不了头的可怜人,要难受百倍不止。   虽然在萧氏进宫后,太上皇都不再传召她了。但她心里总在等待机会,说不定她再见太上皇一面,旧情复燃,她就能复宠呢?   然而,事实狠狠地给了她一巴掌。   她被人挡住的时候,太上皇看着她的眼神,一丝波动也没有,没有爱也没有恨,就像看一个毫无相关的人一样。她感觉她连太上皇身边的老太监还不如,但是萧娘娘一个眼神,太上皇的表情一下子就生动起来,屁颠屁颠地跟上去了。   柳宝林哭得眼睛跟核桃一样肿,掌心都抓破了,骂道:“真是个狐媚子!”   屋外,草儿和兰儿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摸了摸肚子,该是吃晚膳的时候。草儿让兰儿留下来,道:“我去膳房提饭吧,你今天都出去一天了,歇歇吧。”   兰儿自嘲地笑了笑:“那敢情好,我怕出去被人说闲话。”   草儿提着食盒,路过了西宫的宫殿群,她遇到了王才人身边的丫鬟青儿,就相伴着一起去膳房。她们还没走近膳房,就见到掌勺的大师傅对着一个年轻姑娘点头哈腰。   膀大腰圆的厨子讨好地笑着,道:“芦儿姑娘,这些都是萧娘娘的分例呢,您瞧瞧够不够?”   “够了够了,就只有我一个人吃。”芦儿昂首挺胸,骄傲极了,“我们萧娘娘都是吃太上皇的小灶,娘娘的分例压根用不到。她体恤我们这些当奴婢的,不忍浪费,就把她的一些好菜赏赐给我。”   “是极,萧娘娘都是和气人。”   “多好的主子啊,我也想跟着萧娘娘呢。”   “萧娘娘爱吃什么?老奴亲自给娘娘做了送过去。”   膳房里一片拍马屁之声,芦儿与有荣焉地抬起头,被拍得通体舒畅,提着食盒走了。一旁的草儿都气红了脸,什么和气人,都是假的,还不是欺负她们宝林。   可惜她人微言轻,不敢争辩,只能低下头躲过众人的视线。   青儿是个厚道的姑娘,她挡在草儿的身前,怕别人顺带着嘲笑草儿和柳宝林。   等芦儿彻底走远了,草儿才敢从青儿身后走出来,怯怯地靠近膳房门口。她对着端菜的小太监也底气不足,低声地说:“请问,请问柳宝林的晚膳在哪里?我是来取膳的。”   小太监头也不抬,敷衍着说:“这会儿那么多妃嫔都等着,你们宝林再等一会儿吧。”   “好的。”草儿只好站在外面候着。   五月的太阳还是很晒的,这会儿还有半个时辰才太阳下山,地上还是滚烫的。草儿站了好一会儿,也没人给她倒杯水,她晒得脸红红的,汗水都把后背浸湿了。   等到太阳彻底落下的时候,也没有人叫她。   草儿的脑海中想了很多,萧娘娘得宠,连服侍她的芦儿也得脸。她们的宝林还没拿到饭,那个芦儿估计已经吃完了大师傅做的好菜,正在饱得打嗝呢。她看见大师傅和小太监都在紧着萧娘娘,分配给那边的鸡鸭鱼肉放了满满一个案板。   即便如此,萧娘娘还从不点这膳房里的饭菜,都赏给下人了。   草儿再等了一会儿,见打杂的小太监都走出来透气,才问:“请问柳宝林的饭菜好了吗?我都等了好久了。”   “对不起,是我们怠慢了宝林娘娘。”小太监见居然有主子的饭菜还没上,心里顿时一慌,但他又听闻是姓柳的宝林,想到了最近的传闻,又放松下来,“柳宝林的是吧?你跟着来吧。”   草儿千恩万谢地跟着小太监,见他指了指灶边的两碗汤饼。这碗汤饼泡的时间长了,早就坨了,压根不好吃。   “这……这就是我们宝林的饭菜?”草儿难以置信。   小太监毫不在意地甩了甩手:“可不?不吃拉倒。”   膳房的大师傅们最擅长看人下菜,也爱从中抽些油水。柳宝林不受宠,他们都乐意去踩一踩,从她的分例里刮油呢。胆大包天的厨子只留了两碗冷掉的汤饼给柳宝林,反正这个女人废了,没见着太上皇都不看她了吗?   提着两碗汤饼回来,草儿不知道该如何向柳宝林开口。兰儿打开她手中的食盒,也傻了眼。   宝林好歹也是个主子,这些人竟敢……当真可恶!   兰儿劝道:“宝林,横竖吃上一些吧。”   “不,我吃不下了,你们两人拿去分一分吧。”柳宝林哭都哭饱了,见自己的宫女又在膳房受辱,哪有心思吃饭啊。   兰儿憋了半天,看到宝林这副憔悴的模样,想要说些安慰的话,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她端着碗,悄悄地退了出来。草儿看到了,用眼神问她是怎么回事。   “宝林让我们吃了吧,那正好,我们都还没吃饭呢。”   自小进宫的小丫鬟什么苦没吃过?她们也不嫌弃,把汤饼都倒到煎茶的炉子上,热一热,总算能入口了。她们聊着天,吃着糊塌塌的汤饼,也吃得有滋有味。   草儿:“要是膳房天天都这样,我们该怎么办啊?”   兰儿:“怕什么,天塌下来有高个的顶着,在宫里总有一口吃的。”   虽说如此,她们还是盼着柳宝林能好的。若是宝林能再次受宠,那该有多好啊。她们也许就能像萧娘娘身边的芦儿一样,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了。 第9章 依依吃醋   远远的,萧依依看到李渊和一个妃嫔在御花园里会面,她气得狠了,心里憋了一肚子火,走路都带着风。   这个李渊,他当了太上皇就是牛啊,都敢去撩妹了!说什么给她采茉莉花,做茉莉蜜茶,都是假的。她看呐,这人就是动了花花肠子,想要享齐人之福,开种.马后宫文呢!   “娘娘,娘娘我们不等等太上皇吗?”芦儿说话都喘气了。   她跟着萧依依身后,小跑追着。她怕萧娘娘给太上皇甩脸色,从此失了宠爱啊。好不容易她这个小丫鬟才蹭着萧娘娘的福气,过上了人人羡慕的好日子,她可不想回到以前那个落魄的境地。   “等什么等?人家是太上皇,是陛下,哪个宫里不能住?哪儿都是他的家!”萧依依讽刺地笑着,“男人啊,都是靠不住的。”   这会儿,李渊也追上来了,他也真是冤啊。他一门心思去采茉莉花做菜烹茶,哪里会想到前身的风流债会落到自己的头上?他三步并两步走,冲上前去抱住了吃醋的萧依依。   “依依姐,我是无辜的。都怪那个女的一厢情愿,二话不说就要扑过来……”老男人可怜兮兮地眨眨眼,活像一只被遗弃的大狗,“她那么丑,我怎么可能喜欢她?化妆化得像个鬼一样。”   萧依依斜了他一眼:“那她化妆好看了?你就喜欢她?”   李渊抽了一口气,这可是送命题!   他挺起胸膛大声保证:“我,李渊,只爱萧依依一个!依依姐原谅我吧,我再也不敢在采花的时候搭理别人,我以后一定不跟她们说话……”   穿着明黄色常服的男人跟着萧依依的身后,乖得像个小学生一样,还不忘提着装着茉莉花的小花篮。众人都听到太上皇爱的宣言,震惊!   没想到萧娘娘的功力竟然恐怖如斯,把曾经沉迷酒色的太上皇降服了!   回到大安宫中,萧依依的气已经消了大半。不过她还板着脸,不肯轻易饶过李渊。   有一就有二,说不定下一次扑上来的小妃嫔摸对了李渊的审美观,画了个清丽动人的淡妆呢?她可不敢小看这些妃嫔,能进宫来的女人,除了有过人的家世,她们的五官轮廓都是很不错的。她们只是化妆风格和现代人不一样,若是改一下,说不定柏芝冰冰一类的美人,都不少啊!   她的这副身体都是四十多岁的半老徐娘了,哪里能和这些青春无敌的真少女们竞争?   萧依依有点不高兴,在殿内抱着蛋黄派不想说话。黄毛小狗舔了舔她的掌心,似乎在安慰着妈妈。   “汪汪汪。”   妈妈别怕,有我呢。   “蛋黄派,还是你最好呢。”萧依依把脸蹭在小狗的肚皮上,“你爸爸不听话,我们要不要欺负他呀?”   “汪汪汪。”   要的!我站在妈妈这边!   喝了空间泉水之后,蛋黄派的智商高了很多。它察觉到萧依依的情绪不高,她是因为李渊而生气的。于是,蛋黄派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早就学会自己上厕所的幼犬跑到李渊的脚边,抬起后腿,故意对着他的龙靴撒了一泡尿。   李渊:“……”   萧依依:“……”   太上皇和他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萧依依扑哧一笑,她看到李渊的窘况,终于高兴起来。果然是蛋黄派最好,最知她的心意!为了奖励蛋黄派的打击报复行为,她还给狗碗里倒了半碗空间泉水。   “吧嗒吧嗒,吧嗒吧嗒……”   蛋黄派几口就把泉水喝完了,琥珀色的大眼睛盯着萧依依,又跑过来蹭她的脚边,好像撒娇似的,说:妈妈我还要,还要好喝的水水!   “蛋黄派要是乖乖的,今晚还有。”萧依依摸了摸它的小肚子,不让狗子喝太多,“等会儿要吃饭了,蛋黄派喝水饱了就吃不下饭饭啦。”   “汪汪汪。”   我乖,我要吃饭。   蛋黄派本来听到没有泉水,正有点小郁闷呢。但听完萧依依说的下一句,它又开心起来了,绕着萧依依小跑起来,黄色的大耳朵一颠一颠的,非常可爱活泼。毕竟比起清甜的泉水,它还是更爱吃拌了肉末的狗饭。   大安宫里的太监和宫女都知道它是太上皇和萧娘娘的爱宠,伺候起狗来,比伺候亲爹还用心。他们特意挑出来没有刺的鱼肉,或者是剁碎一些鸡胸脯肉,用来喂蛋黄派吃。甚至还有会女红的小宫女,在帕子上绣上这只黄毛小狗的图案,唤作“蛋将军”。   吃好喝好的蛋黄派,毛色油亮有光泽,跑动的时候长毛飘逸,确实挺威风的。   李渊看到相处甚美的母子俩,无奈地摇摇头,脱下那双湿哒哒的鞋子。呕……好恶心啊,一股狗尿骚味直冲他的鼻子,偏生他又不敢对蛋黄派发火。   这狗大概吸收了空间的灵气,越发聪明了。   自然是有太监把这双靴子拿下去,清洗干净的。他们见黄毛小狗如此放肆,太上皇居然还忍着它,越发坚定了要好好伺候李渊的想法。太上皇能个包容的主儿,总比那些爱胡乱发脾气的妃嫔好太多。   当宫人的,最怕那种喜怒无常的主子了,要真遇到那种人啊,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萧娘娘来了大安宫几日,宫女和太监们心中也有了成算。别看萧娘娘娇纵,但是她也是不爱为难人的。她不爱旁人跟着贴身伺候(其实是因为怕暴露空间),宁愿抱着狗儿玩耍……   今天这么折腾下来,萧依依的火气都散了,但还是没什么胃口。李渊给她泡了一杯茉莉蜜茶,就挽起了衣袖进入厨房。   “暑气有点重,我给依依姐做个皮蛋瘦肉粥吧,这个好消化。”他从角落里搬出了一个白瓷坛子,一股有点臭的味道扑鼻而来,“光喝粥有点少,再来个葱油饼吧,这个香。”   见太上皇又要下厨了,厨子们从一开始的震惊变成了习以为常。不过他们的视线总会偷偷地瞄向李渊这边,看看他在做什么新菜。   大安宫的厨子们都知道,太上皇做的菜富有新意,都是他们没有见过的样式。最擅长厨艺的总管甚至偷偷地想,如果太上皇去当厨子,肯定会扬名天下的。   李渊从坛子里取出两个被泥巴裹着的鸭蛋,吩咐打杂的小太监把上面的泥巴洗干净。然后,他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中,剥开了蛋壳。   “哇,是黑色的蛋!”一个清脆的女童声音响起,她的小手指着李渊手里的皮蛋,“皇祖父,这个蛋是坏掉了吗?”   原来,趁众人不注意的时候,长乐公主李丽质溜进了厨房。   自从在大安宫吃过一次蛋挞后,她就念念不忘,想要再来这儿吃点心。今日在征得长孙皇后的同意后,她终于能出来跟皇祖父玩耍了。在她心中,皇祖父对着皇祖母(萧依依)如此体贴,肯定是一个好人。   九岁小公主的世界观,就是如此简单。   李渊也看到这个便宜孙女了,他笑得很和蔼,解释道:“丽质,这个叫做皮蛋,应当是棕黑或者黄色的。你看,它外面的蛋白,是不是跟虎魄一样的颜色?”   虎魄,是琥珀的古称。古人认为琥珀石乃是虎死精魄入地所化,拥有像老虎一样威武无畏的能量。   李丽质从小体弱,因此也有佩戴琥珀手串。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都希望这个女儿,能像小老虎一般健康。小女孩看了看自己的手串,又看了看李渊掌心里的皮蛋,的确是有点像哦。   “皇祖父,我可以把它叫做虎魄蛋吗?”长乐公主提议,这样听起来很好听,“这个蛋好吃吗?”   “好吃呢,比光吃鸭蛋强多了!”   光说不练假把式,李渊切了一个皮蛋,显摆在盘子上。他又把大蒜和茱萸剁细,香菜生姜葱花切成末,一起放入碗中,加入酱油、醋、糖调匀,淋在皮蛋上,这道快手的凉拌皮蛋就做好了。   “尝尝,好吃呢。”李渊把盘子推过去,立刻有小太监给李丽质拿了碗和筷子,“刚吃可能觉得味道有点奇特。”   棕色的皮蛋蛋白上分布着好看的花纹,里面的蛋黄是黑色的,有种流动的质感。长乐公主虽然觉得这个蛋可能坏掉了,但是她还是在皇祖父的鼓励下,鼓起勇气,闭着眼睛吃了一口这个黑色的蛋。   唔……味道确实奇怪,上面淋了一层糖,带一点儿甜,有点香,有点好吃。   李丽质嚼了两下,越发觉得这种不起眼的味道,有股独特的香气。似乎是回甘,味道醇厚,非常鲜美。   “真好吃啊,皇祖父,我可以把这个虎魄蛋带回去给耶耶和阿娘吃吗?”   “当然可以。”   李渊揉了揉小女孩的头顶,捡了四五枚皮蛋装进去坛子里面。他也喜欢这个听话懂事的小女孩,若是他和依依姐有了孩子,应该也是这么可爱吧。   这天傍晚,李二陛下去到了皇后的宫殿里,正想和子女们聚聚吃顿饭。他看了一圈,见太子李承乾和李泰、李治都在位置上坐好了,最小的城阳公主也被乳娘抱着,唯独不见他最疼爱的长乐公主。   李二陛下挑了挑眉,有点不乐:“丽质去哪儿了?”这几个臭小子有什么好看的,他想见一见萌萌哒的乖女啊。   长孙皇后温婉地给他上了盏茶,才说:“丽质去了公公那儿,应该是快回来了。臣妾想着老人寂寞,有孩子们陪着也好。”   哦,陪我老爹啊?那就算了,老人要紧。   李二陛下没什么意见,就吩咐众人开饭吧。当他吃到一半的时候,李丽质抱着个坛子回来了。   小公主的力气本就不大,坛子又不轻,外加放了几枚鸭蛋,早已让她累得气喘吁吁。她的小脸高兴得红扑扑的,似乎捡到宝物一样。   李二陛下好奇地问:“丽质寻了什么宝物?是太上皇给你的吗?”   “是呀,这是皇祖父最新的研究成果呢!”李丽质笑得很骄傲,仿佛是她的功劳一样,“皇祖父只送了我一个,别人都没有。”   哦?是真的吗?   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还有几个皇子都凑了过来,想要见识一下是什么好东西。   只见李丽质打开坛子,从里面抓出来两枚沾满泥巴的椭圆形物体。小女孩拿出指点江山的气势,大声喊道:“皇祖父把这个叫做虎魄蛋,可好了!”   李二陛下:什么鬼?这个是虎魄?   天呐,耶耶的老人痴呆症更严重了?已经退化到玩泥巴的幼儿状态吗? 第10章 他入地狱   长乐公主身边的宫女琴儿,早就打来了一盆水。小公主李丽质从坛子里抓出了一枚皮蛋,先在水里把泥巴洗掉,青白色的鸭蛋壳就露出来了   李二陛下疑惑极了:“这是鸭蛋糊了泥巴那么久,早就坏掉了吧。”   “才不是呢!”小女孩跺了跺脚,极力反驳,“父皇,这就是好吃的,我都吃过了。”   李二陛下:这……朕要准备一些御医吗?耶耶和乖女都拉肚子该怎么办   怕皇帝不信皮蛋的好滋味,李丽质还加了几句:“皇祖母也吃了,皇祖父用这个皮蛋熬粥,我们几个人都没吃完。剩下的分给了宫人,大家都直说好呢!”   李二陛下:一堆人都吃了,若是今晚一群人拉肚子,那酸爽啊……   长孙皇后显然也想到这一点,她微微皱起双眉,担心地朝女儿看了一眼,寻思等会儿要不要把所有御医都召集过来加个夜班。丽质年纪小不懂事,萧娘娘也不懂事吗?一群人纵着太上皇胡闹,也不知道劝劝。   宫女琴儿递过来一个精致小锤子,给长乐公主把蛋壳砸开。李丽质的动作小心极了,害怕自己手上一重,就损坏了琥珀色的蛋白和美丽的松花。似乎捧着宝物一样,她把这枚晶莹剔透的蛋举到了身前,还递给了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让他们都好生看看。   小公主的两眼亮晶晶地望向父母:“耶耶,阿娘,你们都瞧这个虎魄蛋,多好看啊!”   确实是如同琥珀一样的颜色,摸上去软软的,还挺好看的。   这对天家夫妻不忍打击女儿的积极性,都微微点头。   “长乐,这个真的能吃吗?”太子李承乾问了大家都最关心的问题,“这个蛋都黑了,该怎么吃啊?”   他从父母的手中接过这枚蛋,又递给四皇子李泰和九皇子李治瞧瞧。小胖子青雀(李泰的小名)虽然爱好美食,但见到这样的鸭蛋也摇摇头不想吃。不足三岁的稚奴(李治的小名)倒是没有嫌弃,他听到是姐姐从皇祖父那里出来的美食,一脸跃跃欲试。   蛋挞的好滋味,他还记得呢!   李治举起了小手:“姐姐,我想吃虎魄蛋!”   “还是稚奴最有眼光!”本来看到父母哥哥都不肯吃,长乐公主还是有点失望的,但是有弟弟的追捧,她又高兴起来,“琴儿,我从皇祖父那儿要来的食谱呢?给稚奴煮个虎魄蛋瘦肉粥!”   虎魄蛋瘦肉粥?   听起来是煮过的,应该不会吃坏肚子吧……   李二陛下早年带兵出征,条件艰苦下来,什么没吃过?臭猪肉都吃过呢!   他最宠爱丽质这个女儿了,丽质从小体弱,难得有这样高兴的时候。叹了一口气,李二陛下让厨子们把这个黑色的蛋煮久一点,火能杀万物,多煮一会儿应该吃不死人的。   大约半个时辰后,宫女们捧着一个砂锅,说是虎魄蛋瘦肉粥煮好了。   李二陛下怀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心情,让人给他盛了一碗粥:“那就端上来吧,朕先尝尝。”   作为个疼爱老婆孩子的有担当男人,他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他看着粥面上飘浮的黑色不明物体,深吸了一口气,用汤匙舀了一小口。嗯,入口不难吃,和往日的粥不一样,这种粥里面有种特别的风味。有种回甘的绝妙滋味,再咬一口皮蛋,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了。   不知不觉地,他吃完了一碗。   “再来一碗!”李二陛下把碗推了出去,这瓷碗太小了,还没尝清楚味儿就吃完了,“那个叫虎魄蛋的?给我多舀点。”   长孙皇后和诸位皇子留意到李二陛下嘴角的笑容,才明白过来这个虎魄蛋的味道当真不俗。李治早就伸着小手,闹要吃粥粥了。   可恶,明明是给他的粥,为什么耶耶阿娘还有两个哥哥都要分去一大半?   小时候的稚奴可是很护食的!   李丽质见父母兄弟都吃了这个虎魄蛋煮粥,比自己吃了还要高兴。她就说嘛,这个蛋那么好吃,怎么可能是坏了的呢?她留意到了稚奴渴望的眼神,亲自给他舀了一小碗,喂着他吃。   “啊,稚奴张嘴。”小公主极有耐心地哄着李治。   坐在座位上的小豆丁乖乖地张开了嘴,像嗷嗷待哺的幼鸟一样。小嘴巴含住了勺子,咕噜一下,就咽到了腹中。   他吃到了好吃的味道,笑得非常灿烂,活像个小白团子一样,可爱极了。   “姐姐,你真好呢,稚奴喜欢姐姐。” 第11章 鲛人公主   虎魄蛋的滋味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李丽质高兴极了,第二天还说要继续去皇祖父那儿玩。皇祖父那儿的好东西太多了,又会吃又会玩,而且皇祖母也和蔼极了,会给她讲各种新奇的故事。   长孙皇后是个贤惠的女人,她看到女儿期盼的表情,也同意道:“丽质要听话哦,要尊重太上皇和萧娘娘。”   “知道啦!”长乐公主乖巧地点点头,就带着宫女琴儿过去大安宫了。   在大安宫的萧依依,昨天和李丽质约好了继续玩,早就翘首以盼了。她特意让李渊烤一盘小孩子都爱吃的奶油曲奇,打算用来接待可爱的小公主。丽质这个孩子长得漂亮又有礼貌,一见面就让萧依依喜欢极了。   这么好看的小女孩,遗传了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的优点,长得比芭比娃娃还要精致几分。   在唐宫中,萧依依不爱和李渊原身的那些妃嫔交流,自然也交不到朋友。如今没了手机和电脑,连聊天都是一种高级的娱乐项目了,她在大安宫里闷得发慌,见到有小朋友来玩耍自然是热烈欢迎。   真是一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她正想着呢,一个小女孩的清脆声音就着门口响起:“皇祖母,丽质又过来啦!”   “快进来,今天你皇祖父给你做了好东西呢。”萧依依笑意盈盈地拉着长乐公主的手,把她带进了内殿。   她也不叫宫女上唐人爱喝的茶,而是亲自给李丽质递了一杯奶茶。这杯奶茶是她用空间水泡的茶叶,再加上牛奶和少许糖制成的。和外面卖的容易发胖的高脂高糖奶茶不一样,萧依依自认为她做的是健康饮品,对丽质的身体也有好处。   李丽质双手捧着奶茶,只尝了一口,便赞道:“好喝哦,这茶比我那儿的清香多了。皇祖母是精于茶道吗?”   哪里哪里,这都是空间水的功劳。   萧依依谦虚一笑,道:“一般一般,天下第三。”   不明实情的长乐公主:皇祖母当真厉害!   小女孩眨着一双卡姿兰大眼睛,纤长的睫毛让人羡慕。她有礼地坐在胡床上,规矩极好:“皇祖母,今天您准备了故事吗?丽质想要听新故事。”   新故事啊……   萧依依打算给小公主讲一个后世的经典故事——《海的女儿》。   她清了清嗓子,娓娓道来。   从前,在大海里建立着鲛人的王国,他们水性极好,却从不和陆地上的人沟通。鲛人都有着一条长长的鱼尾巴,美丽的面容,还有一把动听的嗓音。王国的小公主是最美的鲛人,在她的身边,连最耀眼的珍珠都会黯然失色。   在小公主十五岁那年,她得到了父皇的批准,可以游上海面瞧一瞧外面的世界。在夜色的遮掩下,小公主看到了海面上有一艘大船,上面灯火通明。英俊的王子正在船上举办宴会,却不料遇到风浪,被打落水中……   “呀,这可怎么办才好啊!”善良的李丽质惊呼出声,这个王子是要丢掉性命吗?   萧依依停下了喝了口水,润润喉咙,继续把故事讲下去。   鲛人的小公主把王子救起来,推到了岸上后,她就躲起来了。没多久,一个姑娘路过这儿,她发现了王子,大声呼救把王子唤醒。王子以为是这个姑娘救了自己,顿时心生感激,一见钟情。   鲛人公主其实在救他的那一刻,就喜欢上那个王子。她得知王子要迎娶那个顶替了自己功劳的姑娘,伤心极了。她找到了鲛人王国的巫婆,用自己美妙的声音换取了双腿,脚疼得像踩在刀尖上一样。   她走到了岸上,走进了王子的宫中,见到王子正要和那个姑娘举办婚礼。   巫婆曾交代过:如果你想要回到海里,就把王子的心头血取出来,淋到了自己的脚上。   听到故事发展到这里,李丽质瞪大了眼,她先是气急了王子有眼无珠,居然和冒牌货结婚。又心中一紧,鲛人公主这是会杀掉王子,回到海里吗?   她拉着萧依依的手臂,焦急地问:“皇祖母,那鲛人公主是如何选择的?这个王子真坏啊。”   萧依依想起唐朝的公主都是很彪悍奔放的(好像形容得不太对?),原来的那个结局大概不太适合她们的口味吧。于是,故事的画风一转,变成了:鲛人公主站着王子的面前,狠狠地捅了他一刀,鲜血流到了地上,染红了这个皇宫。   鲛人公主随手把匕首一丢,纵身跳入护城河中,顺着河水游回了大海里,和亲人们又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李丽质:“……”   虽然在意料之中,但是怎么总觉得哪里不对?   萧依依把鲛人公主初见王子时后的朦胧爱慕,和前往皇宫时候的意志坚定,都讲述得跟亲眼所见一样。等到鲛人公主在爱情梦碎的那一刻,自然就显得无比痛苦忧伤。   李丽质把整个故事听完,有点心塞,泪水默默地漫了上来。真惨啊,王子也惨,鲛人公主也惨。   “丽质,别哭啊。”萧依依这会儿也察觉不对了,她手忙脚乱地哄着长乐公主,“我们吃点心,好吗?有好吃的点心呢。”   回头,她向厨房那边喊着:“李渊,奶油曲奇好了没有?丽质等得都快哭了!”   听到皇祖母的话,长乐公主顿时哭不出来了。才不是因为等点心哭呢,明明是您把故事讲得那么惨,惹着我哭的。   小女孩擦干了眼泪,只见皇祖父捧着一个烤盘出来,随着他走过来,还有一股浓郁的牛乳香味。听说阿娘把那个叫做烤箱的东西送到了大安宫,想必皇祖父是用那个烤箱做新式点心吧。   李渊见到这个孩子又过来了,看她眼边红红的,便安慰道:“丽质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可以吃一顿点心哦。如果不行,那就再吃一顿!”   “嗯嗯。”长乐公主点点头,好奇地问,“皇祖父,这个是什么点心呀?”   李渊摸了摸便宜孙女的头顶,笑着说:“这个叫奶油曲奇,是用面粉、鸡蛋、糖和奶油烤的,可香了,丽质可以用两块。”   只有两块吗?   这皇祖父也太小气了!   长乐公主不解地看过来,这么奶香浓郁的点心该是有多好吃啊,只能吃两块,太少了。不等她问,萧依依便替李渊解释道:“丽质,这个曲奇用高温烤过,可能你吃多会上火嗓子疼。我们长乐公主的声音多好听啊,要是像鲛人公主那样说不出话来,多惨啊。”   是这样吗……   李丽质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   “不过,今天丽质过来玩,皇祖母特许的,能多吃两块!”萧依依打算等会儿给她泡一杯菊花茶,去去火气,“剩下的都留给丽质,丽质可以带回去和哥哥弟弟分享哦。”   配着清香四溢的菊花茶,吃了四块小饼干,长乐公主李丽质突然觉得,人生的享受也莫过于此。金黄色的奶油曲奇入口就化,酥得掉渣,一与唇齿接触,就会化成比酥酪还要好吃的香甜滋味。而采用了空间水泡的菊花茶,芳香微甜,让小女孩连吃四块曲奇都不觉得甜腻。   “皇祖母,你这儿的茶好,点心也好呢。”   “好就明天再来玩!”   “嗯嗯,丽质明天会再过来的。”   这天傍晚,长乐公主成为了皇后宫中最受欢迎的人了。为何?皆因她大方地把一盒曲奇都分给兄弟们,与大家共享美味。   太子李承乾、李泰和李治都各拿着一枚奶油曲奇,一边吃着,一边听着妹妹(姐姐)讲述她今天听的新故事。   李丽质:“……所以,最后鲛人公主把刀插在王子的心口上,让心头血流到了自己的脚上,使得双脚变回鱼尾巴,重新回到海里去了!”   在座的几名大唐皇子:“……”   突然觉得心口一痛是怎么回事?   他们都觉得哪儿不对劲,但是又说不上来。而李治的年纪最小,他听到王子要被捅了一刀,吓得都快要哭了。这太可怕了,他以后一定不要遇上鲛人的公主,不然他会被这个女人杀死的!   在门外偷听的李二陛下,也担忧地皱起眉头。他走进去殿内,李治立刻扑到了他的怀里,害怕得鼻涕都流出来了。   李二陛下无奈地抱住小儿子,劝道:“稚奴,男子汉大丈夫,不要听个故事都哭。”   眼泪忍不住流出来的李治:“耶耶,我不要死啊,我不要遇到鲛人公主,我的奶油曲奇还没吃够呢……”   这是什么神奇的脑回路?要死了还记挂着那一块小点心?   李二陛下也懒得再安慰儿子,他担忧的是另外的事情。这个故事是萧氏讲给丽质听的,很有可能就是萧氏自己编出来的。从这个结局他听得出来,这女人在感情中是个敢爱敢恨的,气量不大,极度小心眼的!   天呐,他的耶耶和这样一个女人好了,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啊?萧氏彪悍如此,会不会他的耶耶看两眼别的美人,就把他给剁了啊?   老父亲随时有生命危险,怎么办?在线等,急!!! 第12章 超级肥料   在萧依依和李渊一起吃早餐的时候,太监陈大宝在殿外喊了一声,说是宫中送来了好多种作物种子。   他心知太上皇不喜欢别人打扰自己和萧娘娘独处的时光,故而没有直接走进去。   李渊和萧依依都惊喜地对视了一眼,迫不及待地说:“进来吧,你把东西都拿过来。”   这几天里,他们手头上没有种子,空有个随身空间也种不出什么神奇植物出来。   两人平常喝着富有灵气的空间水,觉睡得香,胃口也好,身体素质都比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好了不少。如今有了种子,他们就更期待把空间的作用开发出来了!   按照空间种田文的套路,用空间种出的水果药材肯定是一级棒的!不能拿出去宫外卖钱,自己吃着也好哇。   陈大宝见两人的心情都极好,才打开了一个包裹,怯怯地说:“陛下要的人参灵芝大多是野生的,宫人们也找不到种子。不过他们从太医院要来了几株金银花苗和白芨苗,说开花的时候好看,也能入药。”   他没把陛下交代的任务完成好,老太监的心里忐忑极了。   他又指了指包裹里的几样种子,见太上皇面上没有生气,接着说:“这几样是石榴、柿子、枣子和梨子的种子,也有果树苗子放在殿外,那个结果更快。老奴不知道陛下需要的是哪一种?都要过来了。”   萧依依听到没有人参灵芝种子,还愣了一下。回过头想想,这倒也合理,毕竟生活不是爽文小说,一下子都能应有尽有。不过,有些水果种子也很不错啦,她可以在空间里种水果,晚上和李渊两个人偷偷躲在床帐里吃果子!   想想都觉得刺激!   李渊想的也是一样的,他并没有为难宫人,而是让他们把那几株果树苗、金银花苗和白芨苗都种在大安宫的院子里。剩下的水果种子他也收起来了,打算趁着四下无人的时候,和依依姐一起把种子埋到空间的泥土中。   种在院子里的树苗,被两人用空间水浇过,一天过去了,还耷头耷脑的,和拿回来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   萧依依感到有些失望,难道空间水对植物不起作用?   “不过,只是一天而已,说不定过几天就好呢。”李渊安慰着她,“我们又不缺那一口吃的,当兴趣玩玩呗,种不成也没关系的。”   萧依依恍然大悟:“是哦,是我钻牛角尖了。”   被李渊哄好了,她又让宫女芦儿给她拿了个盆子,倒了空间水在里面,泡一下水果种子。她打算把这批泡过空间水的种子种到了随身空间里面,做个对比试验,看看和院子里的果树有什么区别。   第二天早上,萧依依和李渊都记挂着院子里的植物,没吃早餐就跑出来了。   大部分植物都和往常一样,没看出来有什么改变,倒是其中有一棵石榴树,变得格外精神,葱葱绿绿的,好像喝了十全大补汤一样。   似乎一夜之间,石榴树被注入了大量生机,它的叶片舒展饱满,枝头上隐隐要爆出几个小花苞。毫无疑问的,若是再过一段日子,这棵树肯定能开出红艳艳的石榴花,结出又圆又大的石榴果。   李渊问了问周围的宫人,他们都摇摇头,说这棵树和别的树都是一齐种下去的。也不知道为什么,独这一棵长得特别好。   一个小宫女试探着说:“莫非这是石榴精?是妖怪?”   李渊:“……”   萧依依:“……”   我们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谢谢!   石榴精是不可能有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有的。就在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个毛绒绒的黄色身影冲了过来,抬起后腿,在石榴树下哗啦哗啦地拉了一泡尿。   无辜的蛋黄派:你们都看我干啥?不许在这里尿尿吗?   萧依依把目光投向蛋黄派,眼前一亮。莫非蛋黄派的尿就是相当于一个空间灵气转换器?超级有机肥料?蛋黄派日日都是喝着空间水,膘肥体壮的,按道理来说,它的尿液中应该也有不少的灵气吧。   大概,也许,可能吧……   萧依依自觉找到了答案,便在这一天内给蛋黄派喂了大量的空间水,再次做起了实验。蛋黄派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妈妈规定它只能在石榴树和柿子树下面尿尿,它也照办了。   整天都肚子鼓鼓的,憋了一大泡尿的蛋黄派:我为这个家实在是付出了太多,太多了!   结果如萧依依所料的一样,当蛋黄派在指定地点上厕所后,第三天早上,他们就发现石榴树和柿子树的长势惊人,变得生机勃勃。   当然,也许是因为萧依依频繁给蛋黄派灌水,超级肥料浓度下降的原因,柿子树的生长变化并没有第二天的石榴树那么明显,但也能用肉眼发现区别了。   至于空间的那些种子,才刚刚发了芽,离结果还远着呢。   有了蛋黄派生产的超级肥料,果树的生长情况一天比一天好。爸爸妈妈还教会了它雨露均沾的道理,让它每棵果树都去宠幸一下。   蛋黄派:“汪汪汪。”   妈妈,我觉得我肾亏了,需要补一下!   蛋黄派的提议,萧依依和李渊自然都是听不懂的。   但是大安宫的宫人们见这只黄毛的狗儿越发受宠,都乐意捧着它,给它喂大骨棒啃着吃。甚至,他们还偷偷搞了一根新鲜的牛腿骨过来(唐朝杀牛犯法)。李渊乐得装傻,看着自己的狗儿子吃得开心,他也开心极了。   果树生长得再快,也不可能一夜之间结出水果。萧依依是个急性子,想要块点享受到空间出品的滋味,李渊便让人拿来了一些萝菔(白萝卜)种子,给萧依依种着吃。   白萝卜的种植周期大概是两个月左右,有了超级肥料的加成,大概能一个多月就吃到了嘴里。   萧依依和李渊都是农村出身的,也不嫌狗尿脏。他们小时候哪里有什么高档水果,啃个清甜酥脆的白萝卜,也觉得挺美的。   埋下白萝卜的种子,发芽,生根,在蛋黄派的努力宠幸后,只用了四十日左右,就收获了一批水灵灵的白萝卜。大唐的萝菔长度本是十余厘米左右,长得不如后世小腿粗的白萝卜大,但是李渊种的这一批萝菔,个顶个的粗壮,宫人们都声称没有见过这样大的。   李渊得意极了,对着大安宫的众人吹牛逼:“哈哈,朕乃是天命所归,种的萝菔自然该是最大的!”   “是极,陛下是神人,种的萝菔当然不同一般。”   “陛下是真龙天子,种什么都是最强的!”   “陛下,陛下还需要什么种子,老奴都是给您寻来!”   知道事情真相的萧依依:“……”   我默默看着你吹牛,并且向你扔来了一坨狗屎。   男人在外面嘛,肯定都喜欢吹牛逼的。萧依依轻笑一声,也不阻挠李渊这样幼稚的行为,她向她的好朋友长乐公主发去邀请,请她来一起拔萝卜,共享这一份收获的喜悦。   这天下午,李丽质就带着她的兄弟们一起过来大安宫了。他们都听说皇祖父最近爱上了种地,种了半亩萝菔还有各种果树,心里都大感好奇。   对于这群高贵的皇子皇女而言,种地这种东西,离他们太远了。除了皇帝在祭祀的时候会搞一下形式主义,推几下犁以外,他们接触泥土的机会并不多。   最小的李治连萝菔是什么都不知道,拉着太子李承乾的手,积极提问:“大哥,你知道什么是萝菔吗?它长什么样子的?”   太子李承乾:“是一种蔬菜,里面的肉是白色的。”   抱歉,太子爷只吃过烹调后的萝菔,不知道它原本长什么样子的。   心虚的李承乾拉着弟弟,恨不得块点走到皇祖父的宫殿里面。他的头垂了下来,心中万分羞愧,身为一国太子,居然连萝菔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真是太没用了。   李泰则不然,他爱好美食,也知道萝菔长什么样子的。他对于皇祖父种的萝菔非常感兴趣,想要在自己的宫里也试着种半亩萝菔。   他心想,若是自己亲手种植的萝菔长出来了,他一定会高兴得写一篇《萝菔赋》。   顶着太阳,走了大约一刻钟,这一群小孩都来到大安宫的院子里。   他们看到院子里葱绿茂盛的景象,都惊讶地瞪直了眼。没想到有一段日子没来皇祖父的宫里玩耍,这里的景致竟然变化如此之大!   走到院子里,枝繁叶茂的果树遮挡住太阳光,给他们带来一股清凉之感。然后,他们留意到院子的另一边是长有绿色缨子的作物,底下还露出了一些白色的根茎。   太子李承乾立刻明白过来,想必这些就是萝菔吧。   长乐公主李丽质和萧依依的关系最好,她经常来这里玩耍,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她兴奋地站在地里,也不怕弄脏鞋子,大声地喊着:“皇祖父,皇祖母我们都过来啦!”   “来了就拔萝卜,不,拔萝菔,就等着你们过来呢。”李渊笑着走出来。   这对于孩子们而言,都是新奇的体验。他们可从来没有收获过萝菔呢,半大少年的李承乾和李泰力气最大,手上鼓着劲儿,顺利把白白嫩嫩的大萝卜拔.出来。而李丽质力气小,把萝卜缨子都扯断了,屁股重重地跌在地上,也没有把萝卜拔.出来。   萧依依见丽质的手掌磨得红红的,就先带着她回内殿,给她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至于小豆丁李治?   他坐在皇祖父的怀里,吃着削好皮的新鲜白萝卜,笑得露出了一对小酒窝。   小孩吃到了清甜爽口的味道,高兴得拍着小手:“皇祖父,这个是梨子吗?和梨子一样好甜!”   “不,这个是萝菔,不是梨子。”李渊见有人捧场他的大萝卜,非常得意,“朕种的萝菔赛梨子,对不对?”   “对,赛梨子!”美食家李治非常认同。   把这批白萝卜都拔.出来后,太子李承乾、李泰、李丽质和李治都握着一大块白萝卜,吃得挺嗨皮的。   自己劳动收获的果实,吃起来总是特别好吃的。更何况用超级肥料种出来的白萝卜,本身的品质就是好,又甜又脆,爽口好吃!在夏天啃上一口,暑气都全消了,有点干涩的喉咙变得顺畅起来,整个人都舒爽许多。   临走前,孩子们一人提着一篮子白萝卜,都挺高兴的,直到——   他们看到了皇祖父宠爱的那一条黄毛狗儿,在种植白萝卜的那片土地里,尿了。它极力控制着膀胱,多次抬起后腿,在每个萝卜坑里都均匀地尿了少许。   太子李承乾觉得有些不安,向大安宫的宫人问道:“这狗是天天都在这里尿吗?”   “是啊。”宫人笑得非常骄傲,“太上皇都夸它聪明呢,有了蛋将军施肥,地里的萝菔长得特别好!”   李承乾:瞬间不想吃了,呜呜呜呜呜…… 第13章 萝卜人设   听了大安宫小太监的话,李承乾、李泰和李丽质都抽了一口冷气。这群不事生产的孩子们,都没想到他们吃的萝菔,是这样得来的!   于是,作为孝顺孩子,太子李承乾领着头,和弟弟妹妹都心照不宣地去了太极宫,把这几篮子白萝卜,都送给了李二陛下。毕竟太上皇种出来的东西,不是谁都资格享用的。长孙皇后似乎还不够格,那就给皇帝吃吧。   太子李承乾:耶耶,您处理朝政辛苦了,吃个萝菔吧。   四皇子李泰:耶耶,皇祖父种的萝菔特别好吃,都留给您!   长乐公主李丽质:耶耶,这个萝菔甜,比梨子好吃。   九皇子李治:耶耶,我……我爱吃萝菔,您别吃我的,可以吗?   孩子们都笑得一脸真诚,让李二陛下感动极了。他自动忽略了小儿子的不情愿,伸手把这几篮子白萝卜都收下了。自从玄武门之变,他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为了减弱内心的愧疚感,他就更渴望看到父慈子孝的情景。   看,他的儿女们多孝顺啊,得了个萝菔都记挂着他呢!   太子李承乾是个聪明机灵的孩子,他猜到李二陛下的心思,更是笑得实诚。他亲自给白萝卜削了皮,切成小块,才递给皇帝:“耶耶,尝一尝吧,稚奴刚才吃得停不下嘴呢。”   “嗯嗯,真的很好吃,皇祖父说这是赛梨子。”李治看自己被点到,看向萝菔的眼神更加不舍。   小孩的内心非常不理解,皇祖父给的萝菔多好吃啊,为什么哥哥姐姐们一转身,都把萝菔送出去呢?   生吃白萝卜对李二陛下而言,是一个从来都没有过的体验。也没有用水洗,只是削了皮,他轻轻地咬了一口,就吃到了里面白色的果肉。嗯,一股清淡微甜的味道立刻钻进了他的舌尖。这个萝菔吃起来一点儿都不干涩,也不辣,反而带有一股香甜之感,吃起来非常的爽口多汁。   原来萝菔都是这么好吃的吗?   这几天天气炎热,李二陛下上午又和大臣们喝了点酒,喉咙正有点干涩呢。吃完了半个白萝卜,凉凉的,肚子里面瞬间暑气全消,变得舒服多了。   他有点好奇地向女儿询问:“丽质,这些萝菔都是从你皇祖父那里拿来的吗?他居然种得这样好的萝卜?”   这几个小孩都兴奋的点点头,不过都没有提到李渊用狗尿施肥的事情。李治举起了小手,大声地说:“耶耶,皇祖父对我可好了。他给我削了一大块萝卜,甜甜的真好吃。”   “稚奴就这么爱吃萝菔吗?”李二陛下和蔼地笑着,他削了一小块白萝卜,塞到了小儿子的嘴里。   小男孩又吃到了这股清脆爽甜的味道,瞬间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于是,得了几篮子白萝卜的李二陛下,心情颇好,他吩咐厨子们每天都拿这些萝卜做菜。他每吃一口都感动极了,除了因为是好吃,还因为这些都是儿女们给的孝心啊!   这几天,来太极宫开会的大臣们,都发现了这样一件事儿。每逢吃饭的时候,李二陛下的案几前必有一味是萝卜做的菜:或是萝卜炖鱼、或是萝卜瘦肉汤、或是萝卜丸子,甚至是把萝卜直接削了皮,当作是水果啃着。   本来因为政见不一样,想要开口逼逼的魏征,这会儿也难得保持了沉默。   他们的君主,竟然过的是这般的苦日子,比他家里还不如呢!他的老妻炒菜,起码也每天换着不同的菜蔬啊,哪像李二陛下这样,天天只能吃萝卜的,多惨!   “陛下,要不到微臣家中吃顿便饭?有酒有肉的?”卢国公程咬金提议道。   陛下吃得太寒酸了,连他这个做臣子的都看不下去。   李二陛下正吞咽着几根萝卜丝,也从他们的眼神中get到了这一点。他装模作样地皱起眉头。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天下百姓都还尚未吃饱,朕应当与众人同甘共苦。朕能够吃上萝菔做的汤,已经是很满足了。”   其实他喝着萝卜汤,肚子里暖烘烘的,刚发了一层薄汗,身上也挺舒服的。白萝卜的清香都被炖出来了,还放了一整个鱼头一起熬,奶白色的汤汁又鲜又浓的。切成细丝的萝卜,吸收了鱼的味道,软烂入味,一抿就快要化开了。   看到大臣们感动的表情,表演欲望非常强烈的李二陛下还给自己加戏,“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父母。朕宁愿吃糠腌菜,也要让耶耶和孩子们都吃好喝好。”   啊,我们的君王是多么的贤明!啊,我们的君王,还在过着苦日子呢!   在李二陛下有意无意的推动下。当今皇帝天天吃萝菔的消息,就传到了宫外。同时,太上皇也传出去不少新奇的菜谱,什么烧鸡啊、烤鱼啊、烤乳猪啊、炖大鹅啊……   两相对比之下,百姓的心中都有了一杆秤,李二陛下在民间的支持率大幅度提升。百姓们都认为,太上皇是个生活奢靡的,爱吃大鱼大肉的。而我们的当今陛下,生活节俭,理政清明,他才该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个啊!   而且当今的那一句“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父母“,深深地戳中了百姓们的心,被当作至理名言,传播开来。   陛下不仅是个孝顺儿子,还是个疼爱孩子的父亲,他该是一个多好的人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同理可证,李二陛下肯定是个仁爱百姓的君王。   嗯,逻辑似乎没毛病。   坐在太极宫中的李二陛下,听到探子们回报来的消息,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他也没想到只吃了几天萝卜,就给他换来了这样珍贵的民心。   虽然踩着老爹上位不道德,可是皇帝都是自私的,耶耶您就牺牲一下,成全儿子吧。   身处太极宫中的李渊,正在给萧依依种植新的蔬菜呢。他若是知道了便宜儿子踩着自己上位,肯定气得跳起来骂人了。   好你个李世民啊,吃着老子种的萝卜,还在刷人设?有本事你把老子种的萝卜吐出来啊,都吐出来啊! 第14章 盗将行   外面的风言风语,李渊和萧依依两人都并不知道。此时的他们正在大安宫的院子里。看着树上的石榴,笑得一脸欢喜。   种了好几个月,终于在农历八月的时候,石榴树上结出了又红又大的果实。每个石榴的外皮都好像刷了一层红色的油漆一样,闪闪发亮。石榴的大小就像小儿的头颅一样(似乎这个比喻有点恐怖),个头比往常的石榴大了三倍不止。   远远看去,这一树红彤彤的石榴,就好像红灯笼似的。   这不,这满树的果子,就把宫中的小贼给吸引过来了。   六皇子李愔和七皇子李恽都是七八岁的小孩,正是调皮淘气的时候,可谓是臭味相投。他们留意到大安宫的墙头上,伸出来一个个硕大饱满的石榴,便谋划着要把这果子给偷下来。   李恽有些胆怯:“六哥,你说我们去偷皇祖父的石榴,他会不会不高兴呀?”   “没事,皇祖父和蔼得很,他一定不会怪罪我们的。”李愔在大安宫吃过一次蛋挞,李渊还笑着跟他说话了。在他心中,皇祖父这样和气的人,一定不会生气的。   李恽点点头:“那行,你在下面看风,我偷偷上去摘。”他的体重比李愔轻上一些,在树上的动作也更加敏捷。   这一天夜幕落下的时候。两个小贼就偷偷的潜伏到大安宫的旁边。他们让自己的小太监把李恽举起来,翻过墙头,悄悄地爬上了石榴树的枝干上。   不多时,李恽的小手摸到了石榴的果实,正想用力把它拧下来,抛给墙外的李愔。   “接,六哥接住果子啊……啊,啊,这怎么有狗?”   树下的一只黄毛大狗摇着尾巴,就望着他们流口水呢。李恽有些害怕,六哥带着他偷石榴,可没说皇祖父的院子里有狗啊。天呐,这么大的狗,有他双臂展开那么长,肯定能吃不少东西吧。他这样的小孩子皮肉最嫩了,这狗肯定会一口把他吃掉。   “呜呜呜呜……”越想越悲催的李恽,哭了出来。他紧紧地抱住树干,不敢动了。   宫墙外的李愔接到了石榴,等了半天,却没有看到七弟下来。他也慌了,跑到大安宫里去寻人,只见皇祖父养的那条狗正蹲在树下,虎视眈眈。   没办法,这两个做贼的,只好大声喊人,好让皇祖父把李恽救下来。   萧依依从内殿走了出来,大喝一声:“蛋黄派,回来!”   黄毛大狗立刻摇着尾巴,乖乖地回到了她的身边。它用爪子指了指两个小孩,又指了指石榴树,说这两人在偷果子呢。幸好它机智,守护住一树的果实。   萧依依仔细地看着这两个穿着富贵的小孩,似乎是李渊原身的便宜孙子,便领着他们进殿,让李渊问问他们事情的经过。   “说吧,你们都在来这儿干什么?”李渊先是没收了他们摘的果实,萧依依也睡眼朦胧地坐在他旁边。   两人睡得正香呢,却不防一下子被人喊起来,外面还传来小孩的哭声。吓得他们都以为出了什么大事,用冷水糊了把脸,清醒一下就出来了。   李愔低着头,很有担当地承担下罪名:“我……我们就是看您这儿的石榴长得好,就想偷,不,是借两个吃吃。”   “借?你们借了我的石榴有得还吗?”李渊被这两个臭小子气笑,皇子偷水果,跟农村的小孩也没什么两样嘛,“你们要吃石榴,来跟朕说一声就行,不必去偷偷摸摸的,多丢人啊。”   萧依依捧着孩子们摘的石榴,有些可惜:“现在的石榴还不是最大的时候,我瞧着它还能多长几日,再长大一圈呢。”   蛋黄派生产的超级肥料太给力了,萧依依猜测这些石榴能长到皮球那么大!   “是吗?那我们摘的这个果子岂不是可惜?”李恽见萧依依生得好看,应该是好脾气的样子。他也不怕这位皇祖母,凑了过来。   “是啊,我还想过几天叫你们过来摘果实的,没想到你们今天竟偷偷地来了。”萧依依把石榴还给两个小孩,“但是你们做了错事,必须要受到惩罚。就罚你们写一篇《石榴赋》,记下这个果子的色香味,写好了交给你们的耶耶。”   李愔和李恽两个小孩读书不行,最怕的就是写作业。皇祖母叫他们写作文,比打了他们还惨。最终这两个小孩各抱着一个大石榴,欲哭无泪地走了。   几天后,李二陛下的案桌前收到了两篇作业。是李愔和李恽交上来的,说是《石榴赋》,写的还真是不错!这两个孩子平常的读书不认真,没想到这篇《石榴赋》写得倒是颇有真情实感。   瞧瞧那描写石榴的外皮,又红又润,还有那石榴的果肉,他们写“颜色深红,胜过玛瑙远矣”。作文中写石榴的味道,酸甜可口,果香浓郁,榨汁喝或者掰着肉吃都好,石榴籽很软,还能吃着不吐籽儿,看得他都馋了。   其中写得不好的,就是他们写作文喜欢用夸张手法,说什么石榴有三个男□□头那么大了,怎么可能?   而且这两个小子还喜欢拍马屁,拍就算了,还瞎拍。居然在作文最后一段,还写什么?祝愿皇祖父和皇祖母多子多福,如同石榴一样,哗啦哗啦的全是籽儿。   杀了李渊几个儿子的李世民:“……”   要不是这篇《石榴赋》是自己的儿子写的,他肯定以为这人用的是讽刺手法。   不过,在八月十五这一天,李世民就见到了《石榴赋》中描写的石榴。皆因太上皇李渊选了这一天作为好日子,要册封萧依依做太上皇后。唐宫中大摆宴席,太上皇邀请群臣和他们的夫人儿女进宫,共同参加宴饮。   而李渊也大方地贡献出自己的所种的石榴,摆到众人的案几上。石榴多子多福,虽然两人的身体都不年轻了,但他还是也希望自己和依依姐的婚姻能得到众人的祝福,最好还能生下属于他们两人的孩子。   唐朝皇室举行宴会,都喜欢君臣同乐。李二陛下先是下场了,尬舞一段。他表演的是秦王破阵乐,来祝贺耶耶的新婚,同时也展示一下自己的威武之气。   而轮到太上皇李渊的时候,大家都瞅着想要看好戏呢。前些日子,因为李二陛下的萝卜人设,太上皇在民间的风评一落千丈。众人都想,按照李渊小心眼的性子,肯定在憋着大招吧。   李渊也没想到要表演节目啊,他可不会跳舞。他的老脸一皱,手心里已经冒汗了。萧依依正坐在他的旁边,低声地说:“李渊,你不如唱一曲《盗将行》,你以前去卡拉OK不是最爱上唱这个吗?”   ”行,那就唱一曲呗。“李渊硬着头皮上了。   没有伴奏,萧依依在一旁鼓掌,和声跟着唱,为老公加油鼓劲。李渊清了清嗓子,找回了一些唱k的感觉,便开口了:   劫过九重城关,   我座下马正酣,   看那轻飘飘的衣摆,   趁擦肩把裙掀。   踏遍三江六岸,   借刀光做船帆,   任露水浸透了短衫,   大盗睥睨四野。   枕风宿雪多年,   我与虎谋早餐,   拎着钓叟的鱼弦,   问卧龙几两钱。   蜀中大雨连绵,   关外横尸遍野,   你的笑像一条恶犬,   撞乱了我心弦。   谈花饮月赋闲,   这春宵艳阳天,   待到梦醒时分睁眼,   铁甲寒意凛冽。   夙愿只隔一箭,   故乡近似天边,   不知何人浅唱弄弦,   我彷徨不可前……   烽烟万里如衔,   掷群雄下酒宴,   谢绝策勋十二转,   想为你窃玉簪。   入巷间吃汤饼,   笑看窗边飞雪,   取腰间明珠弹山雀,   立枇杷于庭前。   唱完歌,李渊腼腆一笑,就带着萧依依先行离开了喜宴。他也不敢在这宴会上呆太久,若是等会儿还要叫他一起尬舞,他可不会呀!   太上皇走得干脆,却不想自己的一曲《盗将行》,在众人的心中激起了惊涛骇浪。   窃钩者诛,窃国者王!这哪里是再说什么盗贼啊,分明是太上皇在说自己!   在座的众人记下了歌词,把这首歌当做高考的阅读理解一样。他们回到家中的书房,反复阅读,仔细回味其中的深意。   按照歌词所说的,“看那轻飘飘的衣摆,趁擦肩把裙掀”,体现出少年人的风流爱恋,可见太上皇觊觎萧氏已经很久了。说不定在隋炀帝还在世的时候,他就看上了萧氏的美色!   还有那几句“劫过九重城关”、“夙愿只隔一箭”,是解释他为了萧氏,才起兵造反的。   其造反之心最明显的那一句,“拎着钓叟的鱼弦,问卧龙几两钱”。太上皇是在自比做渔翁,表面上是在问鱼的价格,实际上是想要问鼎皇位啊!   面无表情的李二陛下:“……”   所以耶耶当年带着儿子们搞事,就是为了一个女人?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男人们看到的更多是政.治,而女人们看到的则是爱情。参加宴会的贵族夫人们,都为这首歌而着迷。虽然这首歌写的文采不好,用词也有点不伦不类,但这不妨碍他们从中,看到太上皇对太上皇后的深深爱意呀。   这是多美的歌词啊!   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征战天下。而且得到天下之后,却不图权势,只想和她一起好好过日子。   歌词中写到“掷群雄下酒宴,谢绝策勋十二转,想为你窃玉簪”,就是在讲太上皇退位的事情。皇位并非是他所愿,他要的,不过是为太上皇后带上一支玉簪罢了。   一位大官的夫人在厢房里,轻轻地吟唱这首歌,每唱一遍,都感动得泪流满面。这太上皇后的日子实在是太让人羡慕了。若是她有这样的命,当真是死了也甘愿。   与李二陛下的萝卜人设不同,太上皇的深情人设,迅速在民间走红。为了红颜而建国的事情,可是连话本都不敢这样写的。无数少男少女,把太上皇李渊当做偶像,当作.爱情路上的导师。   这是多美的爱情啊!得到皇位之后,他还能和心爱之人重回平凡的日子,在巷间吃一碗汤饼。   一时间,长安的汤饼销量大幅度提升。更有甚者,汤饼铺子的老板整天都唱着这首《盗将行》,日夜打歌,还宣称太上皇和太上皇后都在他这儿吃过汤饼。   李渊:代言费请给我,谢谢。   “你的笑像一条恶犬,撞乱我心弦”,这种奇特的比喻,也非常有新意。有唐朝野史记载,唐高祖把这位萧太后比作恶犬,说她相貌极美,但性格却非常凶悍,把自己管得死死的,跟母老虎差不了多少。   萧依依要是知道后人把她称作“恶犬太后”,肯定会恨不得打死那个建议李渊唱《盗将行》的自己吧。 第15章 秋日小宴   秋天到了,宫中的菊花开了一大片金黄金黄的,看着就特别好吃。   对,就是特别好吃。   萧依依和李渊两个人早就瞄中了宫中的菊花。他们日日带着蛋黄派到那附近遛狗,还吩咐它多施点肥,好让菊花长得更好些。菊花的用处可大了,不仅可以用来泡茶做菜,剩余的还能晒干,用来做几个菊花枕头。   唐朝贵族的枕头外表由丝作成,饰以金玉,内里填充丝或者木棉。萧依依老是睡不惯,感觉都快睡出颈椎病了。   她寻思着,若是菊花还有多的,她想做几个枕头,送给可爱的孩子们。自己和李渊两个人占了太上皇和太后的威风,对原生的子孙不做些什么,总感觉有些惭愧。历史上记载,李世民的几个子女身体都不算太好,若是能有空间的灵气滋补一下,他们应该能长寿许多。   于是,前几日还犹如“满城尽带黄金甲”的唐朝宫殿群,不到两日时间,就让太上皇派人给撸个干净。唐宫占地超过四个北京紫禁城,地方极广,种植的菊花可是装了几大.麻袋。给几人晒干做成枕头以外,还能留着泡菊花茶。   李渊和萧依依偷偷摸摸地用了空间水,亲自把菊花花瓣酿成了酒。   上好的菊花酒,是清澈偏浅黄色的。度数不高的酒液中散发着浓郁的菊花香气。喝上一口,感觉自己都变成了花仙子似的,带着一身的芬芳。   萧依依小酌了一杯,赞叹道:“真香啊。”   这时候,蛋黄派抽了抽鼻子,在旁边蹭着萧依依的裙摆,看起来也对菊花酒产生了兴趣。疼爱它的妈妈给它倒了两口,看着它吧嗒吧嗒地伸着舌头,喝了个精光。   蛋黄派:“汪汪汪。”   好东西,我要,我要!   唉,看在蛋黄派努力生产超级肥料,给菊花施肥的份上。萧依依再给狗子添了小半碗酒,喝得它拼命摇着金色的大尾巴。也许是受到了前世的影响,蛋黄派长得越发像金毛犬的模样,倒不像大唐本土的小黄狗了。   没多久,一人一狗都喝醉了。萧依依笑得像个大傻子,还说自己是超级大美人杨贵妃,要给陛下唱《贵妃醉酒》。长毛的大狗跳上了龙椅上,高声地嚎叫着,似乎在给她伴奏呢。   “爱恨就在一瞬间!”   “呜——”   “举杯对月情似天!”   “呜——”   “爱恨两茫茫!”   “呜——”   “问君何时恋!”   “呜——”   李渊看着她喝得红扑扑的脸,笑得一脸温柔。他的依依姐怎么可能是薄命的杨贵妃呢?他想要和依依姐长长久久地活着,总是在一块儿。他打横把喝醉的女人抱起来,黄毛大狗摇着尾巴跟在他们的身后,回到内殿里睡觉了。   几天后,萧依依向唐宫中的皇子皇女发出了邀请,搞了一个秋日小宴,说是请他们来品菊吃螃蟹。   下午,太子李承乾就带着弟弟和妹妹过来了,偷过石榴的李愔和李恽也来了。他们都知道皇祖父和皇祖母最是会吃会玩的,哪里有不应之理?   九皇子李治一走进大安宫,就闻到了一股特殊的香味,“皇祖母,这是什么呀?”   好香哦,是不是能吃的东西?   “这是菊花,这是把菊花晒干泡成的茶。还能做成菊花酒,可惜稚奴年纪小不能喝酒,喝个菊花茶也是可以尝尝味道的。”萧依依给小孩倒了一杯茶,得到了他甜甜的道谢。   李治捧着茶杯,坐得乖乖的。嗯,这个茶有点甜,但又不是糖的味道,真奇怪呀。   长乐公主李丽质也凑了过来,她和萧依依的关系不错,便直接问:“皇祖母,我们今天吃什么呀?”   她最喜欢来大安宫这里吃饭了,皇祖父会做的好菜可多了。可惜他都不乐意单独给他们几个做,她只能蹭着皇祖母的饭菜,吃上几口。   “今天我们吃大闸蟹,满满蟹黄的大闸蟹。”   李渊从厨房里出来,身后跟着一群宫人。为首的太监捧着一个白瓷盘子,上面的螃蟹堆得跟小山一样,数量大约有十数只。蒸熟的螃蟹带着一股扑鼻而来的鲜香味,红色的外壳也非常诱人食欲。众人透过它毛茸茸的的小腿和夹子,似乎还能想象到它生前在江河当中,作威作福的样子。   李治年纪最小,还不会剥螃蟹,自然有小宫女服侍着她吃。他一口吞掉鲜美的蟹黄,又吃到了饱满的蟹钳肉,开心得笑起来,直夸:“真好吃,真好吃,比鱼好吃呢。”   “其鲜,远胜于鱼与熊掌。”四皇子李泰文绉绉地说。   他和李承乾都是半大少年,用白瓷小酒杯喝着菊花酒,一口酒一口蟹,乐得差点连自己姓啥都忘了。尤其是文学水平极高的李泰,还嚷嚷着要现场创作一篇《菊花赋》,记录这次秋日小宴的盛况。   螃蟹好吃,菊花酒也好喝,兄弟和妹妹也不错,他想他会记住这顿饭的。   写什么菊花赋啊?李渊听着古人“之乎者也”的样子,就觉得头大。   他开口转移话题,说起了绕口令:“一只螃蟹八条腿,两只眼睛一张嘴;两只螃蟹是十六条腿,四只眼睛两张嘴;三只螃蟹,二十四条腿,六只眼睛三张嘴;四只螃蟹,三十二条腿,八只眼睛,四张嘴……”   然后,他拍了拍太子李承乾的肩膀,眼神示意:该跟你说了。   太子李承乾:“……”   五只螃蟹有多少腿?多少只眼睛?多少张嘴?   对不起,这是一位口算能力极差的太子。   等了半天,他都没有接上来。还是兄弟李泰看着他可怜,吃力地算出来:“五只螃蟹,四十条腿,十只眼睛,五张嘴。”   其实李泰的算术能力也不算特别强,只不过是矮子里面挑将军罢了。说完,他停了下来问李渊:“皇祖父,你这段行酒令用的是《淮南子》当中的九九歌吗?”   什么九九歌?我们上小学的时候都说是九九乘法表呢。   李渊点点头,他也看出来这群孩子,除了爱看书的李泰之外,都是没怎么背过乘法表的。于是在他们临走之前,他给所有人都布置了一项作业:熟背九九乘法表。   “皇祖母,这个好难啊。”小公主李丽质扶着萧依依的手臂撒娇,不想背书。   在她看来,素来疼爱她的皇祖母应该和她在同一阵线上的。   “喊皇祖母也没用,这对你们的生活用处极大。”萧依依熟悉得倒背如流,“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一四得四……八.九七十二,九九八十一!”   你看,我都背出来了,你们要是不会背,那岂不是比我还笨?   这群聪明孩子都是不肯服输的,嘴里念念有词的,就离开了。他们只是没有被要求背诵九九乘法表而已,若是他们真要学,大概不到一天就能背下来。   回去之后,这群小孩晚上躺在床上却不睡觉,他们枕着清香无比的菊花枕头,口中都念念叨叨的,说什么“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是走火入魔了。   孩子们的反常情况,都被伺候他们的太监宫女汇报给长孙皇后和李二陛下。夫妇俩及关心子女们的生活状况,便把几人都叫到跟前询问。   李二陛下:“承乾啊,你们这些日子都在干什么?晚上不睡觉,嘴里都在背些什么呢?”   “哦,我们都在背皇祖父布置的九九歌呢。”兄妹几人牵着手,齐声背诵,“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一四得四……八.九七十二,九九八十一!”   他们背得流利极了,也很自信。   背完之后,太子李承乾走到了李二陛下的身前。皇祖父还给他布置了一个作业,他还没搞懂啊。   “耶耶,皇祖父嘱咐除了让我们背九九歌,还交给我一道鸡兔同笼的题目: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雉兔各几何?耶耶,你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吗?”   面无表情的李二陛下:“……”   对不起,我不知道。   作孽呀,是谁那么闲得蛋疼把兔子跟鸡关在一起的?这到底是干啥来着?炖着一锅吃吗? 第16章 希望小学   李二陛下直言自己不会这道题目,便让李承乾把它抄在纸上,待明日再去向老师们请教。负责给太子讲学的,是陆明德和孔颖达两位儒学大师,他们的专业水平都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算术方面的造诣嘛?   还真不好说。   身为孔子的第三十一世孙的孔颖达看着纸上的这道题目,什么兔啊?鸡啊?看着就头晕,老头子有些生气,太子这是在不务正业!   一国之君应该学的是治国理政的技巧,算学是七八品小官才需要掌握的东西。   “太子何必学这种奇淫技巧的东西?”他质问道。   太子李承乾非常重视:“可是,这个题目是皇祖父给我的。”   这是太上皇出的题么?一时间,孔颖达哑口无言,恕他愚钝,没有看出来君王的深意。   找老师问了一遍,还得不到答案,李承乾又拿着这张纸回去找自己的耶耶。皇帝起身就去了大安宫,打算找自己的父亲问问这是怎么回事。   一进入大安宫,李二陛下就发觉这座大气恢弘的宫殿和他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了。院子里的果树还长着枝叶,与外面植被的萧条景象不一样。石榴的果实已经摘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三四个约莫几斤重的大石榴,还挂在枝头上。   而枇杷树的枝头上开着黄色的小花,比桂花大一些,星星点点的,还吸引了几只蜜蜂在采蜜。也许,明年就能结出酸甜可口的枇杷。   这种种新奇的景象,对于李二陛下来说都是陌生的。他像是第一次进入大安宫一样,仔细地观察着这座太上皇居住的宫殿。   不得了,不得了,他怎么感觉这座宫殿比他的太极宫还舒适呢?   早就有人来报当今陛下来访,李渊整理了一下衣服,打算见一见这个便宜儿子。他看到站在庭院里的年轻男人,便直接问:“你来这里做些什么?”   李二陛下有点不好意思,自己太蠢了,“耶耶,我是来请教您那道题目的答案。”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李二陛下虽然爱面子,但他也在自己父亲的面前说了实话。   “鸡兔同笼的那一道题吗?很简单啊。”李渊当着他的面,在地上捡了两根枯枝,在泥地上写着解答的过程:设x跟y两个未知数,x+y=35,2x+4y=94,合并解方程组。   半刻钟的时间都不到,李渊就把答案算出来了。旁边的李二陛下看得云里雾里的,没搞懂父亲写的都是什么鬼画符。正在他走神的时候,只听得太上皇开口了,说:“兔有十二只,鸡有二十三只。”   李二陛下拿着算筹,艰难地算了一回,承认李渊算的结果的确是对的。但是耶耶用的算术方法,他并没有看懂,似乎是一种很厉害的东西。难道在他不留意的时候,老头子学了什么新东西吗?   说好的一起当学渣,你却背着我偷偷看了书。   好学的皇帝指着地上的方程式,问:“耶耶,这个是什么呀?”   “哦,这是西边传来的一种算数方法,还有这些数字,叫阿拉伯数字。”李渊的脸上云淡风轻,实则装了一手好逼。   “那您可以先教我这个阿拉伯数字的用法吗?”   “可以,你看这是一,这是二,这是三……还有这是九。”   李渊指地上的数字,给李世民上了一堂小学一年级的数学课。然后他又粗略的讲了一下竖式计算法,虽然这次李二陛下有点消化不下,但他听得格外认真。他敏锐地察觉到,这个数字以及其中的算学知识,能给大唐的发展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大处而言,户部的账本记录会变得更加明晰,国库财政的支出也能更好管理。从小处而言,街上卖菜的大婶都能算计得一清二楚,把自己的小家照顾得妥妥当当。   李二陛下抚掌大乐,赞曰:“大善,大善!”   为了试验这种新的算术方法是否可行,他建议,在皇子皇女中设立一所学校,提供算学课程,让他们跟着李渊学习阿拉伯数字等数学知识。   “不如就叫小学吧。”李渊也同意这个想法,李世民的儿女都不足12岁,正是该上小学的时候。   “甚好,都听耶耶的。”李二陛下也有盘算,“朕的儿女都是大唐的希望,不如这所小学就叫做希望小学?”   李渊:“……”   行行行,你喜欢就好。   于是在贞观五年的春天,全国顶尖学府国子监当中多了一所附属小学,名曰“希望小学”。皇子皇女中六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的适龄儿童都去上小学。除了文学课、音乐课、体育课以外,最重要的一门课就是太上皇讲授的算术课程。   李渊:我一个新东方做菜学院毕业的,居然能来清华附属小学当校长!   太上皇是希望小学的校长,辈分最高,地位也尊贵。这群皇子皇女们听到皇祖父来给他们上课,出门前都被母亲交代过了好几次,要听话,要认真。   上课铃刚响,李渊迈入课室。他看着一双双认真的小眼睛,开场那段话便是:“吃不穷,花不穷,算计不到一世穷。举个例子吧,比如你们用的宣纸要八十文一刀,你们买了五刀宣纸,该是给多少钱呢?你们身边的太监问你们要五千文,你能给吗?”   “三千文!”“五千文!”“一万文!”   底下的小学生还不会口算,随意乱喊了一堆数字。当李渊问小太监要用五千文买纸的时候,大多数孩子都说给。   李渊无奈地摆摆手:“可实际上买五刀宣纸,只需要四百文呢,你们都被小太监骗了。”   脾气有点火爆的李愔,抢着说:“他敢骗我,那我打死他!”   在窗户外旁听的教导主任李二陛下:“……”   这个儿子不守纪律,待会跟其他先生好生讲讲,让重点关注他。   “所以这就是算数的妙用,我们学会了算术,就能自己算的该给多少钱。多给了几千文,我们就亏了一木车的饴糖!那么多饴糖啊,足够让全班同学都吃得饱饱的!”   光说钱,这群天生不缺钱的皇室小学生还没什么感觉。但说少了一车的糖,他们都心疼极了。哪个小孩不爱吃糖?一想到没了一车的糖,他们就仿佛失去了一个亿!   从这话题引入,一节课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越小的孩子脑子越是灵敏,很快就掌握了阿拉伯数字的用法。   他们拿着毛笔在纸上一笔一画的写着,工整极了,虽然小孩的手腕力度还是不足,但比起李渊念小学时候的字已经好上太多。   大约上午巳时(九点)的时候,外面有人敲响铜锣,这是打响了下课的铃声。千年前的小学生和千年之后的并没有什么差别,一听到下课的铃声,他们都像撒开腿的兔子一样,课本一丢,想要往外跑。   李渊伸了伸僵硬的老腰,拦住要走的皇子皇女们:“说先别走,还有课间餐呢。这是每日必有的,你们喝一杯学生奶再吃个包子,补充一下.体力。”   课间餐?学生奶?   这都是什么玩意儿?   迫于皇祖父兼校长兼数学老师的压力,小学生们都听话地回到座位上。   打扮朴素的萧依依从前门进来,她身后跟着四个健壮的太监,他们抬着一口超级大奶锅,给每个小学生都倒了一杯爱心牛奶。另外的两个人抬着一个大筐,里面都是刚蒸出来的奶黄包,还热乎着。   一股浓郁的奶香味在课室里四散开来,说不上来和往日喝的牛奶有什么不一样,但今天的牛奶就是香!还有那又白又软的奶黄包,每个都比他们的手掌还要大。掰开一看,浅黄色的奶黄馅仿佛能流出来,吃上一口,当真是又香又软又甜。   “真好吃呀……”   一个小公主捧着包子,笑了起来。她的阿娘是个并不受宠的小妃嫔,能吃到的好吃食并不多。   萧依依看她生得可爱,高鼻梁大眼睛长睫毛,头发还带着自然卷,似乎是混血儿的样子,“你叫什么名字?我是你的皇祖母哦。”   小公主笑得个面团子一样,说:“皇祖母,我叫高阳,排行第十七。”   羔羊?果然是一个又甜又软的名字。   萧依依见她喜欢喝牛奶,还给她多倒了半杯:“喝牛奶长得高,身体也好。你的皮肤这样白嫩,以后肯定会是一等一的大美人!”   高阳公主羡慕地看着萧依依的脸,想要摸一摸:“像皇祖母这样美吗?您比我的阿娘还好看。”   萧依依最臭美了,有小女孩赞美她的容貌,心里都乐开了花。她看着吃得喷香的小学生们,自信满满地挺直了腰板,笑得像个饭堂大妈一样。   当然,她没有分饭手抖的毛病。   夫唱妇随,李渊来当校长,她就要来开学校饭堂!她的随身空间能催生出好蔬果好食材,不干出一番大事业,对不起这个穿越金手指啊!   她昨天写了一份计划书,打算先从小学课间餐试水,争取在两年内做大做强,承包国子监的初中高中大学饭堂。然后她定一个十年计划,承包首都国企及机关单位的饭堂,让每个大唐员工,都求着她:   “小姐姐,可以给我多打两勺菜吗?” 第17章 依依的农场   萧依依通过多次实验证明,直接使用空间水对植物的效果并不大,反倒是动物喝下空间水后,产出的粪便尿液能对植物有着极大的促进生长作用。宫里只有蛋黄派一个施肥,产出的肥料也不够用啊。   在李渊任职希望小学的校长之后,萧依依就寻思着,她要不也干一份自己的事业吧?总在宫里当家庭妇女的,都快闲出毛来了。   说干就干,萧依依打算开一个农场,养些牛羊和家禽之类的。再利用它们产下的超级肥料给植物施肥,这样一来,农场的果蔬和肉类品质都能大大提高。她想承包希望小学的食堂,这样农产品的销路也有了。   光是她一个人开农场,太显眼了。萧依依还去找了长孙皇后和杨妃,问他们要不要入股。   “儿臣每日都要处理大量的宫务,恐怕抽不出时间运营。”长孙皇后给她递了一盏茶,“不过儿臣这里还有些积蓄,不如娘娘都拿去建设农场吧。”   “不用太多,李渊把他的钱都给我,我有大把的钱呢。”萧依依无意中撒了一把狗粮。   长孙皇后:“……”   可恶,当今陛下从来没有把他的私房钱交给我。   亲兄弟明算账,萧依依还是收了长孙皇后三成的钱财,打算用来买牛买牲畜。她最喜欢这种不插手运营,只等着分红的股东。要是大家都抢着出主意,底下人到底该听谁的?   至于杨妃,她一听到萧依依说要开农场,想都不想就说要算她一份。她没想着挣钱,只想着和太上皇和太上皇后拉近一下关系。她生的李恪和李愔有着前隋的血脉,当太子是不可能的。杨妃只求她的儿子们和两人关系好,以后分得一块好点的封地。   杨妃低眉顺眼地说:“阿娘,我这里有钱,阿娘尽管开口。”   “这样吧,皇后入股占三成,你占两成,是否愿意?”萧依依想着杨妃不能和长孙皇后平起平坐,那就少分一股吧。   “愿意,儿臣愿意。”   于是,半个月之后,萧依依派人在长安城郊找了一个块好地,约着杨妃一起出宫,去看农场。   长安城的街头,对于这两个女人来说,都是很陌生的。杨妃自小就在宫中生活,后来又嫁给了表哥李世民,出宫的机会根本就不多。而萧依依穿越不久就进了唐宫,也没什么机会瞧一瞧街道行人。两个女人兴奋得像春游的小学生一样,甭管农场赚不赚到钱,心情上都高高兴兴的。   有乔装打扮的侍卫驾车护送,带着她们去到了长安城郊的刘家村。马车离开了长安市区,在一道岔口拐上了一条乡村小道。繁华的闹市被抛在身后,喧哗声也听不见了,只余下乡间的虫鸣和鸟叫声,显得有几分宁静。   这条村子原是隶属于太上皇的食邑,附近的治安比较好。农户人家大多姓刘,也都是些良善之人。   “这就是刘家村了,大约有数十户吧。”侍卫指了指前面的方向。   两女顺着侍卫手指的方向,极目望去。一路上都是土砖烧制的房子,不算破败,院墙上不知道种植了什么爬藤的瓜果,看到了大片嫩绿的瓜蔓。   车停下来后,侍卫引着他们来到一处山脚下的农家小院外面。这是村里最好最大的房子,窗明几净,可见不时有人来打扫。这原本是预留给皇族偶尔过来落脚歇息的,萧依依说要建农场,这处房子便给了她。   院子里种了一棵枣树和一棵桃树,正长出新的嫩叶,如今正开春了,也绽放出勃勃生机。东南处有一片田地,上面插着篱笆,只种了小葱和韭菜,西北角有一口大水井,打出来的水还温着,喝上去带点微甜。   “这房子还不错,有几分乡趣。”杨妃在屋里屋外转了两圈,说道。   她还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农村地方,学着农人的样子掐了一小片韭菜叶,放到嘴里嚼着,逗得萧依依哈哈大笑。   随行的侍卫表明了身份,向刘家村的村长要来了钥匙,打开了堂屋的木门。   “这就是刘家村,东边有山,往日贵人们也爱带着一大群人和猎狗猎鹰,在林子里打猎。没事就别上山,听说在严冬时节,有狼下山吃过人呢!”村长刘大福也跟着过来了,唠磕道,“不过我们村子里人多,那畜生也不蠢,没来我们村子里。”   杨妃吓得脸都白了:“当真如此可怕?”   “没事,你们带着那么多壮小子过来,那狼也怕啊。”刘大福憨厚地笑着,和普通老头差不多。   从前隋到贞观年间,因为战争和贫穷死的人太多了。他不傻,最会看人眼色,才能留住了性命,还在村子里混了点名头。这老头瞧了瞧主人家带的一群侍卫后生,好家伙,那眼神,估计都是见过血的!   惹不起,惹不起。   刘大福越发恭敬了,他带着大家在东西两侧的厢房看了看,都收拾得很整洁,墙面也重新刷过,非常平整。窗户上糊的纸还没黄,估计是打听到有新主人过来,前几天才换上去的。   拿着开业基金,萧依依早就派人先买五头牛养着,其中四头是正产奶的母牛,一头是半大的小公牛。屋后的牛棚里传来牛群“哞哞”的叫声,它们伸长着脖子,似乎知道有主人要来了。后院里还养着十几只鸡,咯咯咯地叫着,估计都是下蛋小能手。   萧依依满意地看着这一切,她问刘大福要来了一个水桶,亲自给牛群喂水。然后趁着旁人不注意的时候,她把手伸进水桶当中,偷换出空间的泉水。   “主子,可还有什么缺的?要喊村子里的人都过来见一见吗?”刘大福不仅拿来了木桶,还拿来了扫把木盆等家什。院子外面早就围着四五个小孩,他们听到贵人来了,都非常好奇地张望着。   萧依依想了想,说:“暂时不缺了,不过我想雇七八个勤劳的妇人,每日给母牛挤奶,放牛,清理牛圈和鸡舍,再种几亩应季的菜蔬。牛粪和鸡粪都是好东西,不能浪费,给地里施肥果蔬都能长得好。”   雇人?   这对村子来说可是一个好消息!   家家户户里若是能多得几份银钱,孩子们的冬衣也能厚实一些。这些年打仗频繁,男人都上战场了,村子里有几户寡妇带着孩子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   萧依依和杨妃问清了村子里的情况,亲自选了八个面相老实的年轻妇人,约莫二三十岁,都是能干有力气的年纪。杨妃心善,建议先付半个月的工钱,安定人心,萧依依也同意了。   众人都千恩万谢,说一定好好干活。   临走前,萧依依在院子的水井里灌了大量的灵泉水,交待几人用这个井水喂牛喂鸡。村里的人只当贵人讲究,平日里她们都是带着牛羊去河边喝水的。但是拿了工资,她们也不问,只管按照主子的吩咐办事就行。 第18章 小学食堂   清晨,刘三嫂擦了把脸,用清水漱了口,就从家里出来了。天才蒙蒙亮,但她在村子里没走多远,就发现前头是刘五娘的身影。五娘本是村子里长大的,早年死了男人,就带着个孩子和婆婆回来刘家村了。   乡亲们同情五娘孤儿寡母的,平日里对她也多有帮衬。   刘三嫂朝那个女子喊了一声,挥挥手:“五娘,你怎么比我还早?”   “哎,三嫂子早啊。”五娘应答了一声,“我家的多金醒得早,我给他把了尿,喂了一回,就出来上工呗。”   刘三嫂八卦地问:“那你婆婆不闹啊?她以往不是不喜欢你出来的吗?”   “她?家里穷得响叮当了,我不出来干活,她喝西北风去?”五娘是个气性大的,见婆婆不在,说得更加起劲了,“她倒是想贵人雇她做工,可是她看着比贵人还老,谁请她啊?”   刘三嫂和刘五娘都见过萧依依的模样,别说是男人,她们两个女人都看呆了。据说贵人都是当祖母的人了,可那皮肤又白又嫩,笑起来比花儿还美,比二十多岁的五娘还好看百倍!   “听说贵人是皇族的人,应该是哪个贵族老爷家里的夫人吧?”   “我看不是。”五娘摇摇头,她在集市里卖帕子的时候远远见过王爷家的妃子,还不如贵人好看,“贵人这般容貌的,恐怕是天家的人。”   “天家的?那岂不是……”刘三嫂惊呼出声,没想到主子竟然是这般尊贵的身份。   一想到这儿,两人都不敢再继续往下说了。贵人地位那么高,不是她们能挂在嘴边的谈资。她们默默地走着,不多时就来到山脚下的院子外面。敲了敲门,木门便被守夜的九伯打开了。   老头子的脸上红红的,大概是昨晚夜里喝多了酒,还没缓过劲。   刘三嫂提醒了一句:“九伯,以后少喝点,让人见着不好。”   “晓得,晓得,我就是得了工作,高兴才喝了两杯。”   刘三嫂和五娘都先是在井里打水,然后再提去到屋后的牛圈,把井水倒到牛群喝水的木槽当中。还剩下半桶水,那是喂鸡喝的,两人合力干着,不到半个时辰就把这项任务干好了。后面又来了几个同村的年轻妇人,互相间打了招呼,那几人牵着牛走出去了。   放牛、放鸡、挤奶、捡蛋……   刘家村的人把牛奶、鸡蛋、韭菜和豆角等新鲜食材送到国子监附属小学饭堂的时候,已经是辰时(上午八点)了。天空已经大亮,厨子们早就做好了豆沙包子,就等着热一大锅牛奶,送到课室里给小学生当课间餐。   红豆是外面买的,做出来的豆沙包子肯定不如奶黄包好吃,因为奶黄包用的牛奶和鸡蛋都是农场里面产的,口味都特别香浓。但是厨子们的手艺不错,熬出来的豆沙细甜绵软,小学生们也勉强接受。   至于热乎乎的牛奶,是孩子们的最爱。上课累了,再喝杯醇香四溢的牛奶,感觉比喝肥宅快乐水还好啊。春天的天气还带点凉意,温热的牛奶滑落到肠胃里,别提有多舒坦了。   尽管这个年代的小孩并不知道肥宅快乐水是什么,但不妨碍他们表达对热牛奶的喜爱。   这群得瑟的皇二代小学生,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去到国子监的初中部和高中部炫耀自己的课间餐。这群同学兼兄弟姐妹的小孩,都握着个大包子,带着喝牛奶的水杯,跑到别人的课室门口吃饭。   李愔咬一大口奶黄包:“七弟,我们今天吃什么来着?”   李恽咕噜咕噜地喝了一大口牛奶:“包子配牛奶呢,皇祖父说营养好!”   特别是吃奶黄包的那天,在双重的奶香味夹击下,国子监的青年学生连字都写不稳了。这么香的味儿,闻起来比东市最有名的酥酪浇樱桃还好吃。还有浓郁的面香,估计那个包子肯定特别软,刚出锅没多久,还烫手吧。   嗨呀,好气!   多缺德啊,这是人干的事吗?   可这群小孩就喜欢看着青年们吃不到喝不到,又得忍着馋虫听课的样子。   偏生这群小学生都是李二陛下的子女,地位比谁都高,这些青年人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也不敢搞校园霸凌那一套。只能听着肚子咕咕叫,看着前面讲课的先生,继续上课。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好久。直到教导主任李二陛下喊停,才制止了这种行为。   吃完了课间餐,又精力充沛地上了一节课,就差不多该是吃午饭的时候了。下课铃还没打响,小学生们的目光已经偷偷瞄向门口,期待能看到那个金色的毛绒绒身影。   它是谁?   它是大家最爱的蛋黄派啊!   萧依依每天都带着蛋黄派上班,它聪明极了,每日中午都来给李渊送饭呢。它的大嘴巴衔着食盒的提手,里面装的都是爸爸的饭菜。因为喝了灵泉水,又吃了农场生产的好食材,蛋黄派长得越发神骏,体重近百斤,前天长乐公主李丽质忘了带课本,还是蛋黄派跑回去宫里给她带的。   金色的大狗跑得比丽质身边的小太监还快。幸好皇后宫中的宫女太监也认得它,凭着长乐公主写的纸条,让它顺利拿到了课本。   虽然,大狗衔着课本,口水把外面包着的油纸都打湿了。但是小学生们还是忍不住羡慕地看向拿到课本的长乐公主,蛋黄派正在她的手下撒娇,露出白白的肚皮,这是多棒的事啊。   “哇,蛋黄派真聪明啊!”   “我真的很喜欢蛋黄派!”   小学生们只恨蛋黄派还没有崽子,不如他们肯定抢着抱养一条小狗。   今日中午,蛋黄派如约而至。它衔着原色食盒,出现在课室的门口。见李渊还没下课,它便乖乖地趴在地上等着,大鼻子一抽一抽的,贪婪地闻着食盒里的饭菜味儿。   真香啊,一闻就知道特别好吃!   等啊,等啊,终于等到下课了,蛋黄派在小学生的簇拥下走进了课室。李渊接过食盒,打开一看,里面被划分成了好几格,左边放着的是豆角焖面,右边放着的是两个韭菜盒子。底下那层还有一个小炖盅,炖的是山药排骨汤。   这是饭堂按照他给的菜谱做的,有萧依依进行试吃把关,色香味也都不错。   讲课久了,嘴巴有点干,李渊先是喝了一口炖汤,评价道:“火候不错,材料也放得足。”   和后世那种兑水的味精汤不一样,小炖盅里的山药都被炖烂了,排骨也酥掉了,骨头可以轻松地脱离开来。细细地品尝一口,汤鲜味美,还撒了几颗红色的枸杞点缀,又好看又滋补。   “面条筋道,挺香的。”   一口气喝完了汤,李渊夹起了一筷子豆角焖面,大口吃面的感觉就是爽!虽然不如他做的好吃,但在饭堂菜当中已经算是非常可口。豆角和面条都吸收了五花肉的味道,不显得腻,反而都带着一股肉香味。尤其是豆角嫩极了,还不失一股清香,每咬一口都迸发出鲜嫩的汁水!   这个年代的猪肉还不是后世那种大白猪,吃起来有点膻,但被厨子秘制的酱料掩盖住了,煸炒过后,酱香味浓很好吃。   半饱之下,他又把筷子伸向另一边的韭菜盒子,表皮被煎得酥脆金黄,韭菜香味浓郁多汁。他一吃就知道这肯定是长安农场的产品,这韭菜滋味鲜美,拌了嫩嫩的鸡蛋和咸鲜的虾米作馅,他还从没有吃过这么香的!   李渊摸了摸肚子,感慨道:“这顿饭吃着真不赖啊。”   直到,他看到了最后一块韭菜盒子的面皮上,沾着一根金黄色的毛。那条毛那么长,比手掌还长,那条毛那么细,比发丝还细……   “蛋黄派!你给我出来,你是不是从我的食盒里偷吃了!” 第19章 道士神符   刘家村   农场的瓜果蔬菜长得好极了,端的是生机勃勃,收获颇丰。一大串豆角挂在篱笆上,嫩绿多汁,几乎都把竹子编的架子压垮了。和往日里常见的细长豆角不一样,这回种的豆角比大人的小臂还长,没有荤肉,拌着豆酱蒸着吃,也爽口微甜。   而地里的韭菜更是一把一把的,叶片肥厚,香味浓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连隔壁的野草也长得茂盛极了,惹了一大群啃食的小昆虫。萧依依雇了几个五六岁的小童,说把地里的野草除了,或是捉了虫子喂鸡,就给他们换牛奶吃。   “夫人,这是真的吗?”一个小女孩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竟有这样的好事。   “是真的,”萧依依摸了摸她头顶发黄的头发,“你们把虫子和野草赶走了,韭菜长得好,你们都是大功臣!”   萧依依在村子里行走,自称夫家姓李,让人称呼她作李夫人。   她也不在乎孩子们能不能干,只是看着他们瘦瘦的小脸有些不忍。如今小学生的人数只有二十多人,每日的母牛产奶量除了供给饭堂那边,还剩下一些。萧依依借此机会把牛奶分给村里的小孩,希望能给他们补补营养。   当然,给不能白给。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她还是知道的。   蔬菜长得太快,小学生们也吃不完。眼看着豆角和韭菜都要老了,萧依依摘了不少,给刘家村的乡亲们送了一些。乡间邻里的,你摘我一把菜,我摘你一个瓜,那也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   “这是夫人种的韭菜?是长得挺嫩的。”村长刘大福有些不以为然。   要说种地,他可都是好手。他这些年割的韭菜,大概能堆满一个屋子都不止,他并不认为贵族夫人派几个妇人种出来的东西,能比他这个老农种得还好。直到,他的老妻把韭菜剁成馅,做成了胡饼的样子——   胡饼的内馅是深绿色的,散发着浓郁的韭菜香气。他的小孙子已经迫不及待地把手伸向饼子,小孩被烫得上颚都快掉皮了,还不舍得把饼子放开。绿色的汁水顺着小孩的嘴角流下来,狗蛋大口地吃着,小眼睛笑得眯起来,比吃肉还带劲!   刘大福摇摇头:“狗蛋,吃个饼子罢了,怎么像个饿死鬼投胎?”   狗蛋从桌上摸了一块饼子,跑出去和小伙伴炫耀了,“祖父,这个香哩,特别香!”   老头子不信,但是尝过一口之后,就对自己种的菜没有食欲了。这韭菜嫩嫩的,非常可口,吃着一点儿渣都没有,被包在面饼里慢火烙着,都烤出汁水来了。   自那日之后,村中便人人感叹:种了一辈子菜,才第一次知道菜是什么味儿。   在农场里干活的刘三嫂和刘五娘等人与有荣焉,她们在村子里宣传了一下种植的各种果蔬,竟吸引得人人都来看稀奇。乖乖,这贵族夫人种的菜比别人家的长得好,吃着比别人家的更鲜,当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了!   今日,趁着萧依依来农场上班,一堆乡亲们都围上去了。她摸不着头脑,这是什么回事呀?   一个老婆子腆着脸问:“夫人,你这种菜是什么门道呀?真香啊,我家的小孙孙吃过之后,都不爱吃自家的了。”   她知道自己问别人家的秘方不好,但是她心疼自家的小孙子啊。自家小娃子看着农场的生茄子流口水,真是造孽啊……   “我没有秘方。”萧依依只有空间水和动物产出的超级肥料。   众人的目光一下子暗淡下来,也对,有秘方的都说没秘方,怕别人抢了她的饭碗呢。   “我这是找道长作过法的,他给井里镇了符,说用这样的井水能六畜兴旺。”萧依依放空了眼神,找了个很扯淡的理由,“袁天罡道长,你们听说过吗?就是找他要的灵符!”   袁天罡?!   “嘶……”   众人都抽了一口凉气,这可是一位了不得的人物!   传说此人能凭风声风向,可断吉凶,他又精通面相、观星等风水玄学,曾为多位贵人算命,都累验不爽。坊间有不少故事,都把袁道长说得跟神仙似的,还能断人生死。   没想到夫人的本事这样大,竟能把袁道长请出来,给她画符呢!   “那……那,夫人,我们可以用您的井水吗?”老婆子试探着说。贵人运道足,福气也旺,能漏出一两点出来,她的小孙子就能吃得饱饱的。   “行,没问题,不过道长说这个符主要是管牲畜的,家里的鸡鸭牛羊用了这个井水,能长得肥些。”萧依依大方地挥了挥手,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原先想着那粪肥是好东西,用到了地里,地肥了,种菜也强。”   众人似懂非懂地点头,好像是这个理儿。   于是,半信半疑的乡亲们都用了萧依依的井水,没多久,他们就发现家里的鸡下蛋勤快了一些,往日两日才下一个鸡蛋的,现在每日都能下一个鸡蛋了。还有家里养狗的,村口的大黑狗长得壮壮的,毛色油亮,吠叫声雄壮有力,见着山上的蛇也敢上去一战!   “夫人是多么好的人啊,把这样的好水给我们用,我们要惜福,要感恩。”   不约而同的,刘家村的人没有把这口神奇的井宣扬出去,他们看着家里越发肥壮的牲畜,笑得合不拢嘴。为了回报萧依依的恩情,各家半大孩子们还在山上采了好几斤野生蜂蜜,用一个大坛子装着,说要送给夫人尝尝。   金黄色的蜂蜜非常浓稠,那甜香的滋味沁人心脾。那群孩子们都馋得流口水了,却不舍得偷吃一口。   萧依依嘴上甜着,心里也甜。她想,她有点喜欢大唐,喜欢这儿的人了。 第20章 扩大规模   农场的主要产出是牛奶和鸡蛋,以及各类应季蔬菜食材,品种还是太少了。选了个好天气的日子,萧依依雇了数十个能干的村民,打算挖几口鱼塘,在放入空间灵泉水,养出肉质鲜美的鱼虾水产。   雇人多了,产出多了,挣钱也多。这是一个良性循环,萧依依想慢慢把农场和饭堂都搞起来,嗯,员工福利也要做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她见村子旁边的小河里趴着不少黑色的长条状东西,辨认出是黄鳝苗,瞧着一大窝有数百根的样子,旁人瞧着可能会觉得恶心。但萧依依双眼放光,一点儿也不害怕。   “汪汪汪。”   妈妈,这是什么呀?   跟着萧依依上班的蛋黄派没见识过这种生物,狂吠了几声,又跃跃欲试地想要跳进河里,一展身手。   “嘿,这可是好东西!”萧依依不怕这个,她撸了把狗头,又朝村子里玩耍的小孩喊了一声,“狗蛋,你带着伙伴们过来捉黄鳝苗啊,若是还有泥鳅和其他小鱼的,我也收,一斤苗子能换一文钱!”   一文钱买一斤鱼苗?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   村里的小孩都一窝蜂地跑过来,以村长刘大福的孙子狗蛋为首,他们拿着水桶和破鱼网,还有拿着自己吃饭的陶碗来捞鱼。四五文就能换一斗米,足足能让全家人吃好几天饱饭了,孩子们动作利索灵活,摸几斤鱼苗还不跟玩儿似的?   “夫人,那我们开始捉了哦?”能玩还能挣钱,小朋友们惊喜地笑着。   萧依依立下承诺,又偷偷在河里倒了些灵泉水,吸引鱼儿过来,“去吧,要是捉得多,等鱼苗养大了,再给你们一人分几斤鱼肉哩。”   等鱼儿长大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小孩对着一时吃不到嘴里的肉也没什么兴趣。但是夫人说今日捉到多少鱼苗,都给他们现场换成铜钱,他们都动力很足,恨不得给家里挣上十几文才好。   随着灵泉水在河中流动,附近的生灵仿佛闻到味儿一样,都涌过来了。除了有不少鱼苗,水下应该还藏着大鱼!它们的鱼尾巴在太阳下反射出银灰色的光,抢着吸收空间泉水的灵气。   “哇,哇,小苗你看,这水里有好多鱼,还有大黄鳝和河蟹。”狗蛋看着水面的鳞光,惊叫出声,“小苗,快过来这边啊,这边有鱼!”   “狗蛋,别催啦,我……呜呜呜,我摔倒了。”一个小女孩被大鱼绊倒,摔得满嘴是泥。   狗蛋朝着身后不远处的一个小男孩挥手:“树墩,你过来帮帮我啊,我的破网不管用啊。”   在金钱和大鱼的双重刺激下,这条往日里平静的小河里泛起无数波澜,孩子的嬉闹声不绝于耳。蛋黄派见孩子们都下水了,它也不甘示弱,跳到河里寻摸了起来。它看明白了,妈妈是想要河里的鱼呢。可惜那群小孩力气小装备也差,能捉到都是不足巴掌大的鱼苗。   它就不一样了,瞄准了河底水深处的大鱼!   金毛大狗一跃跳进去河里,溅起一滩巨大的水花。它一眼瞄准了一条体长半一米的大青鱼,以狗爬式游泳的姿势,快速游动上前。这鱼真肥真大,肯定会特别好吃。   蛋黄派的体重接近一百斤,身长一米五,四肢粗壮有力,在水里像座小坦克一样,威力十足,吓得四周的鱼儿惊慌逃窜。   它张开大嘴,啃到了大青鱼的腹部,那条大鱼受到了攻击,在水中激烈地挣扎起来。蛋黄派继续发起进攻,一掌拍到鱼头上,试图把这条大家伙拍晕。这么大的动静,吸引了众人的目光,连另一边捉鱼的孩子们都停下手来,喊着大狗要捉鱼。   萧依依看着河里的毛孩子,比自己下去捉鱼还紧张:“蛋黄派加油啊,今晚吃大鱼,分肉给蛋黄派!”   “是啊,大狗快咬它,咬它!”   “冲啊,大狗好厉害。”   “哇,我也想有这么大的狗,给我捉鱼吃。”   大草鱼见势不好,想要沉到水底逃窜,可谁知这狗在水底也不放开自己,死死地咬住鱼身,还想要往岸边拖去。就这样浮浮沉沉,蛋黄派和大青鱼你来我往地争斗了许久,大狗凭借着体力优势,始终站着上风,足足过了一刻钟,才把肚皮流血的大青鱼拖到了萧依依的面前。   “这鱼有多大?”这个时候村长刘大福在萧依依身边问道,“这样的好狗,怕是比得上山里的野狼!”   “唔,应该有十六七斤吧。”萧依依不怕脏,伸手就抱着湿漉漉的大金毛,她太高兴了,蛋黄派是最能干的好孩子!   众人都看清楚这条鱼的模样,只见大青鱼的后背近乎是黑色的,给它在河中披上了一层极佳的掩护色。它身上的鳞片还泛着光泽,硕大的鱼眼睛还冒着凶猛的光。它本是这条河里的大王,没想到一朝差错,竟面对着被端上餐盘的结局。   乡亲们见这条狗能捉到这样大的鱼,不由得发出几声赞叹。光是肚子里的鱼肠鱼肝,都能做两盘荤菜,下酒吃着得多带劲啊。   “恐怕不止十七斤,我看这鱼肉结实,肯定至少有二十斤,刘家村几十年都没有见过这样大的青鱼了,夫人的运气简直是绝了……”   “夫人,我收拾鱼的本事最好,您要现在杀鱼吗?我替您杀了吧,只要一副鱼肠子就行……”   见萧依依没回复,还有个刘大宝家的老婆子还壮着胆子问,“夫人,我家儿媳这两个月的工钱都不要了,就想要条大鱼,我的女儿刚生产完,想要吃着补补。”   “两个月的工钱?还拿儿媳的活计来补贴女儿?你这老婆子好不要脸,这样大的鱼卖到酒楼里,能值好几两银子呢。”一个看热闹的婆娘嘲笑出声,臊得刘大宝家的老脸都没法搁了。   回头一看,萧依依才发觉几乎全村人都围在她身后,足足有近百人呢。鉴于她是贵族夫人的身份,好多人都没有上前,只是远远地瞧着这边的情况。更有甚者,还翻出好大张渔网和鱼竿,也想要捉到大鱼。   这可是天生天长的肉啊,不要钱的肉!   萧依依让侍卫借来村子里最大的木盆,勉强把大青鱼养着,说:“我家老爷最好美食,我拿回去给他尝尝。”   蛋黄派跟着她甩了甩尾巴,像个得胜过来的将军。   给孩子们付了捉鱼苗的钱,又雇了四个人照料鱼塘,给农场各处都灌下好几桶空间泉水,萧依依才带着人马回到了大安宫。下班回来后的李渊看到这样的好鱼,笑得眼睛都眯起来,爱下厨的人啊,看到顶级的食材就走不动道了。   “依依姐,你今晚就等着吃大餐吧!”   太上皇挽起袖子,系上围裙,给萧依依做了一大桌全鱼宴,来了个一鱼八吃。两人一狗肯定是吃不完的,隔夜又不好吃,萧依依干脆派人邀请皇子公主们,让大家一块儿来吃鱼。   鱼头焖饼、孜然烤鱼、鱼尾萝卜汤、酸甜鱼块、酥香鱼排、凉拌鱼皮、红烧划水、干炸鱼骨……样样都好吃,吃得在座的小孩都满嘴流油。   太子李承乾和四皇子李泰都讲究礼仪,面对着美食还能勉强控制住自己,但半大小子都是长身体的时候,进食的速度丝毫不慢。长乐公主李丽质是个胃口偏小的女孩子,每道菜尝一下,肚子就饱了。而九皇子李治就放飞多了,他仗着自己人小,让伺候的小宫女给他满桌子夹菜,连脸蛋上沾着棕色的酱汁都不知道,吃得跟馋嘴的小花猫差不多。   “乖,稚奴再吃就该肚子疼了。”萧依依照顾着年纪最小的李治,让人给他泡一杯蜂蜜水,“稚奴喝杯蜂蜜水好不好,甜甜的真好喝。”   李治捧着杯子,笑得很天真:“好哦,嗝……皇祖母真好。”   萧依依看着小孩的笑脸,边聊边吃,吃了三两口就饱了。李渊给她夹了好几筷子嫩嫩的鱼腩,说:“你往日不是最爱吃这个吗?我瞧你光顾着说话,怎么吃得少了?”   他只想给依依姐做饭,这群打扰他们二人世界的小崽子?滚一边儿去!   “我……我在减肥呢。”萧依依趁孩子们没留意,低声地说,“如今年纪大了,再发胖了该多难看啊。”   “你啊,无论变成什么样子,都是我喜欢的样子啊。” 第21章 灵气福地   刘家村   一大早,村里的乡亲们都拿出了渔网,把池塘里养了半个月的大鱼都网起来,捉到了大水桶里。夫人交代了,今日要给小学饭堂送鱼过去,太阳一晒鱼就容易缺氧死掉,他们手下的动作丝毫不敢放松,就怕送过去的鱼不新鲜。   “五娘,你带着其他人推车去送鱼吧。”村长刘大福指了指池塘边的两个女人,“手脚麻利点,见着夫人记得问声好。”   刘五娘点点头,又对身后的乡亲问了一句:“你们有什么要带的不?我到城里可以帮你们带一带。”   她孤儿寡母地回来刘家村,亲戚们对她也多有照顾,她总想在力所能及的时候给帮一帮。   “不买啦,钱都攒着花呢。”一个皮肤黝黑的汉子把水桶搬上木车,“我家的小儿刚满月,家里多了农场的这份营生,我想攒一下给他买个银珠子戴着。”   “哟,刘大勇你这是发了?”村人调侃道。   “没什么发不发的。”叫做刘大勇的汉子给刘五娘搭把手,“五妹你力气小,我陪你去送鱼吧,我手上力气大,不会耽误你们的事情。”   刘五娘笑了笑,也不推辞:“那就谢谢大勇哥了。”   刘大勇是她的堂哥,不怕别人说闲话,五娘乐于接受他的好意。   除了鱼,还有每日必有的牛奶和鸡蛋,割了半亩菘菜,摘了一筐茄子和一把小葱,一行人从刘家村出发了。几个年轻妇人挑着扁担,后面的刘大勇推着木车,有说有笑的,倒也走得顺畅。   只是走到一半的时候,“咔嚓”一声,木车的轮子突然间崩掉。眼看就要翻车,刘大勇用力扶住了木车的手柄,可是也来不及了,装鱼的木桶一歪,下一刻就要滚落到地上。   天呐,这里面可都是鲜鱼!摔死了可怎么向夫人交待啊!   旁边走着的女人们刚回头,都差点要惊叫出声。   “没事吧,小伙子。”一个老头子以不符合他年纪的敏捷身姿跨了过来,他的双手稳稳地抱住了木桶,“有水声,莫非你们运的是河鲜?”   老头子大约将近六十岁,穿着道士的衣裳,他的须发皆白,但是皮肤却红润有光泽。也许是习了什么内家的养气功夫,他的力气很大,抱着装鱼的大水桶一点儿也不吃力。   “唉——”虚惊一场,众人都长舒了一口气,纷纷道谢,“谢谢道长出手相助,敢问道长的名讳是?”   老道笑得非常和蔼:“我姓袁,就是路边算命的神棍,顺便糊口饭吃。”   几月前他算到了一卦,卦象上处处都显示出不同寻常的东西。似是老树发新芽,又似是平地上砸起了一响惊雷。弟子李淳风也算了一卦,也得出同样的卦象,甚至涉及了大唐的国运,老道没想通是怎么回事,便只好往长安走一趟。   于是就有了今日这一遭。   一听这老头子是个会算命的,刘家村的一行人都露出惊讶的眼神。风水玄学这种东西,不明觉厉,老百姓婚嫁丧事的时候都喜欢问上一问。刘大勇受了老道的帮助,好奇地问:“道长,您看我这面相?今年能吃饱喝足吗?”   年轻汉子并不奢求大富大贵,只求心安。   老道:“我算替人卦都是要收钱的,规矩不可破,最少你也要给我一文钱。”做卜算问卦这一行,若是不收钱,双方的福泽都会受到影响。不一定要收大钱,但是不给钱就是不行。   “行,我出一文钱,就请道长替我算算。”刘大勇咬着牙,答应下来,“不过我身上没带钱,道长若是愿意,就跟着我们一路,回去村子里取钱吧。”   这位道长帮了他,看着是个热心人,应该不是那种招摇撞骗的神棍吧……若此人真的说不准,刘大勇也不傻,他自然就不给钱了。   “可以。”   老道仔细地盯着刘大勇的五官,非常诧异。此人眼下的子女宫显示有三个儿子,左眼下布满罗纹,原该是幼子早夭,三子存二。可是看他人中又显示出勃勃生机,并无死气,是子孙满堂之相。   这样前后矛盾的面相,可当真少见!   “这位后生,你最近是新得了一个小儿子吧。”老道寻思了半晌,才笑着说,“你肯定是能吃饱喝足的,三个儿子,儿孙福气在后头呢。”   刘大勇正想给小儿子攒颗银珠子呢,听了老道的话,喜笑颜开:“道长真是高人!我的婆娘一个月前正是生了个儿子!”   没看出来,这道士算得可真准。刘大勇家里的事,谁都没有在道士面前提过,谁知这老道竟说得一样不差,连他生了几个孩子都知道!按照老道说的话,刘大勇今年定是能过上好日子吧。   刘五娘见这个道士似乎是有门道的高人,也凑了过来,腆着脸问:“道长,你看看我的脸哩,我攒了钱,不过身上没带,得回去村子里取。”   老道打量着五娘的脸,这个女人的颧骨高贴眼尾,是典型的克夫相,人中如豆大,生子不送终。明明此女是克夫克子的面相,但是她的卧蚕部位绒毛旺盛,该是能生五六个孩子。   他暗叹一声,怪哉,怪哉!   今日相了两个人的面容,怎么都是有矛盾之处的?!   老道活了那么久,都深知旁人爱听好话,他想了想,才说:“这位娘子,应该是能再得佳缘的。前者逝去不可违,您的缘分和福气都在后头呢。”   前者已逝,再得佳缘?这不正是说刘五娘会寡妇再嫁吗?   几人都听明白老道的意思,笑着祝贺刘五娘再觅一位有情郎。贞观初年,战场上的男人死得多,国家也大力鼓励寡妇再嫁。刘五娘曾考虑过这样的心思,只是见儿子多金还小,她不忍心丢下儿子不顾啊。   “道长,那我再嫁,多金怎么办啊?”刘五娘的眼圈红红的,她带着个还在吃奶的儿子,以后肯定花费大,傻子才愿意供养她和儿子呢。   老道不肯轻易下结论:“那要结合您儿子的面相,才能说得准。”   其实刚才说的话,他心里也没底。今天看了两个奇怪的面相,他都只挑了好听的话来讲。这会儿,老道对这条村子的人非常感兴趣,他走南闯北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么稀奇的面相,和逆天改命差不了多少。   “正是,正是。”众人见老道不说话,心中都认为今日是遇到高人了。   一行人走到国子监的小学饭堂,先是送完了食材,然后由刘家村的几人带路,领着老道回去村子里。   老道跟随众人的脚步,环顾村子里的境况,心中啧啧称奇。   村子圈了一片果园,里面种植了不少果树,共有桃树、梨树、李树、杏树、柿子树这五种。这批树苗刚种下去不久,都还没有结出果实。不过山脚下的院子里原本种了一颗枣树和一颗桃树。枣树还在开花,但是桃树枝头上的桃子已经熟了大半,过几天就可以摘了。   一个个白里透红的桃子挂在指头上,沉甸甸的,光是看着都能想象出它香甜多汁的味道。   村子里的小孩见了嘴馋,但又不敢吃夫人的果子,只得围在树下流口水。   萧依依同情这帮小孩,便许诺他们可以每日摘一个尝尝味道,但要好好给桃树浇水施肥。孩子们笑着答应了,伺候这颗桃树比伺候爹娘还勤快。若是有偷吃果实的鸟儿,他们用弹弓把那鸟打下来,护住着一树的桃子。   “这桃树有灵啊!”老道吃着孩子们送给他的桃子,满嘴都是浓郁的果香味,他指着这棵桃树粗壮的枝干,“我行走了这么多年,还没有见过这样繁茂的桃树,若是砍来做道家法器,定能不惧鬼邪。”   什么?你要砍树?   树下的孩子们对他怒目圆瞪,村长的小孙子狗蛋站了出来,骂道:“你这老头子,不许砍树,树是夫人的!”夫人说给桃子他吃,砍了他还吃个屁啊。   “狗蛋,不许失礼。”刘五娘知道这个道士有点本事,连忙拉住了小男孩,“夫人说要给地里除草,才能换牛奶吃呢,你今日吃了牛奶,还不干活去?”   农场产的牛奶比集市上卖的香浓许多,村子里的小孩都爱喝,他们每日都抽空给地里的蔬菜除草捉虫,用自己的劳动换取牛奶吃。很多时候孩子们孝顺,自己不舍得吃,特意留了半碗给家里的大人和长辈。   “是哦,我该去除草了。”狗蛋顾不得骂人,一蹦一跳地带着小伙伴们走了。   刘五娘不好意思地朝老道道歉,老头子大方地表示不计较。她和堂哥刘大勇都付了算卦的钱,邀请老道留在村子里吃饭。   老道答应下来:“那就不客气了。”   饭一时半会儿还没做好,刘大勇就带着老道四处转悠。老道隐隐能察觉到村子里灵气四溢,人人生活都过得饱足,脸上都挂着微笑。村中种植的作物长得好,连养的牲畜都比别处肥壮,尤其是村子里的几条狗和牛,眼神清明恍若有灵智一般。   莫非,此处就是传说中的灵气宝地?   “你们这条村子有灵。”老道感慨一声,“地灵人杰,不过如此。”   “不是有灵,是有贵人相助。”刘大勇见老道不像是爱说闲话的,就偷偷地说,“贵人在我们村子里开农场,她请了特别有名的袁天罡道长,画了一道六畜兴旺的灵符,镇在了井水里……如此一来,我们村子的牲畜长得好,施了粪肥,果蔬自然也长得好了。”   老道:“……”   我什么时候画了这么牛逼的符?我怎么不知道? 第22章 买二送一   袁天罡的这顿晚饭,是在刘大勇的家里吃的。   全家都听闻来了个算命很准的高人,对他的光临表示热烈欢迎。刘大勇的婆娘刚出月子不久,在房间里奶孩子,并未露面。负责做饭的是刘大勇的亲娘黄氏,她打算做几道自己的拿手好菜——蒜蓉烤茄子和韭菜鸡蛋牢丸,凉菜是一盘凉拌豇豆。   说是她的绝招,也不过是学了几个月罢了。   黄氏指了指菜篮子的几样,问:“不知道道长有没有什么忌口的?这几样都可以吃吗?”   “吃得,都吃得。”袁天罡捋了捋花白的胡子,“老夫吃惯了粗茶淡饭,这几样就很好咯。”   见道长不嫌弃,黄氏就放心大胆地做饭了。她的儿子刘大勇不时去小学饭堂送菜,和那里的厨子闲聊了几句,瞅了别人做菜的花样,回家跟她一说,自己便尝试着做了几回,味道也不错。不过,他们都知道偷学别人的做菜方子不好,就没有传播出去,只是自家吃着好就行。   黄氏先洗了两个大茄子,用来做蒜蓉烤茄子。这道菜费时间,也费柴火,但是味道香浓绵软,连家里的小孩都爱吃。   一整头大蒜的蒜蓉被细细剁碎,然后把茄子剖开两边,放在大锅里蒸一会儿。当茄子蒸软后,取出放凉,热锅放油炸蒜蓉,再加点花椒粉和茱萸碎翻炒,关火后加点芝麻油拌匀提香。接着,她把茄子铺在烤肉的架上,淋上调好的蒜蓉酱,慢火进行烘烤,烤到茄子的表皮略微发焦,茄肉收缩,汁水变得浓郁,蒜香四溢的时候,就算是做成了。   “唉,几十年前好年景的时候,大勇他爹买的烤肉架子。”黄氏叹了一句,“如今肉吃得不多,烤个茄子倒还成。”   刚烤好的茄子油汪汪的,带着浓烈的香气,闻着都馋死人了。两个小男孩凑在黄氏的身边,眼巴巴都看着,都喊道:“祖母,我饿,我饿!”   “等会儿还做牢丸,那个更好吃呢。”黄氏爱怜地模模两个孙子的小脸,让他们先和面,用来包牢丸。   两个小男孩利索地解开家里的面粉口袋,舀了两碗面粉:“好哦,我们最爱吃牢丸了!”   牢丸,又称汤中牢丸,是水饺在唐朝时期的称呼。古时祭祀典礼上把牛、羊、猪这三种牲畜称之为“牢”,牢丸最早的意思,是指使用猪羊牛肉为馅,搓成丸子性状的圆形麦粉类食物,后来渐渐演变成带馅的饺子。   包好的牢丸在汤中煮熟,形状圆滚滚的。今天包的是韭菜鸡蛋馅的牢丸,味道清香不腻,吃起来非常爽口。韭菜是农场里种的,员工每日都可以摘一些来食用,刘大勇被夫人雇去做工,黄氏就在农场的菜地里割了一大把韭菜。   刘家村的人都知道,农场里的菜比自家种的还好吃!   家里养了几只老母鸡,黄氏又捡了四枚鸡蛋,打散,放点盐炒香了,炒成碎碎的鸡蛋块,放在碗中晾凉。刚收割的韭菜嫩得一掐就断,韭菜香味非常浓郁,趁着这会儿功夫,黄氏把韭菜洗净切碎了,放好调料和鸡蛋一起拌均。   小娃子见祖母弄好了馅料,邀功地喊着:“祖母,面醒好了。”   他和哥哥都是经常帮黄氏干活的人,家里刚生下小弟弟,要是他们都跑出去玩,祖母和娘亲得多累啊。小娃子的哥哥大娃子还拿出了擀面棍,正准备把面团擀薄,包牢丸。   “哎,大娃子去包牢丸,你力气小。”黄氏接过擀面棍,一张张面皮瞬间从她的手下甩出来,“大娃子会包吗?”   大娃子重重地点头:“会的,上个月我还包过一次,还记得呢!”   “我也会,祖母我也要包。”小娃子见自己没有被安排任务,也举起了小手,“我也记得,我包的肯定不会露馅。”   “那好,小娃子也来吧。”   多了两个小助手,这顿饭很快就做好了。凉拌豇豆快手又方便,把豇豆煮软,沥干,拌上蒜末和少许醋、香油、豆酱即可。大娃子和小娃子见饭菜都做好了,连忙跑出去找爹爹和那个老头子。祖母和爹爹都说那个老头子是客人,对他要有礼貌。   “爹,祖母说饭菜都做好啦!”   “来啦,就来啦!”   生怕高人吃得不满意,黄氏拿出家里最大的碗,给老道盛了满满一碗韭菜鸡蛋牢丸。她又装了一整条蒜蓉烤茄子和一大碟凉拌豇豆,递到了老道的面前。   “真是叨唠了,难为老夫人费心。”袁天罡这辈子吃过不少好东西,但他知道面前朴素的饭菜,已经是农家小户能提供最好的东西。   “当不得什么夫人,我不过是一个糟老婆子。”黄氏哪敢在高人面前摆架子,“道长快趁热尝尝,凉了就不好吃了。”   袁天罡先夹起了少许蒜蓉烤茄子尝尝,入口的浓香让他眼前一亮。因为职业需要(说话忽悠人),他很少吃大蒜这种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以往他总和达官贵人打交道,满嘴大蒜味儿多尴尬啊。不过今日和乡亲一起吃饭,就不用计较这些小节。   蒜香味都渗透进每一丝茄肉里面,绵软微甜,带有一股独特的鲜香味,比吃肉还香。这种新奇的茄子吃法,是袁天罡从来没有尝试过的。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比外面做的茄子更香更鲜。   尝过了茄子的美味,怕牢丸放凉了不好吃,袁天罡的筷子又伸向这碗堆得跟小山似的面食。   他暗赞一句:乡亲们就是实诚,待人真热情。   他原本想着,自己年纪大了,哪里吃得完那么多牢丸啊。可吃了一口,他就发现出不一样的地方了。刚才的茄子带有一股特殊的清香味,如今牢丸里的韭菜鸡蛋馅也同样如此。不,不是清香,该是一种无形微弱的力量,吃到腹中之后,整个人都舒坦起来。   “难道这是蔬菜中吸收的灵气吗?”老道不敢肯定。   这个发现太惊人了,他紧接着又夹了一筷子凉拌豇豆,也同样感受到这股力量。   这股力量很小,若不是他这种六感灵敏的人,大约只会赞一句饭菜好吃。但是他学习道法多年,说能修炼长生,那都是假话。他只是摸到天道的一点点规律,六感灵敏,能预感推算出一些事情的征兆。   袁天罡状似不经意地提起一句:“今日的饭菜真好吃啊,我在外面吃过那么多菜蔬,还没吃过这般好的!”   “那是自然,这都是农场里的菜蔬,比外面卖的都好。”刘大勇笑了笑,牙齿缝还沾着韭菜叶子,“除了我们这群员工吃以外,农场里的菜蔬都送到小学饭堂,听说是给国子监的小学生吃的。夫人说等情况稳定下来,农场还要继续扩大哩。”   小学生是什么来着?   老道并不知道,但他对于小学饭堂、农场和两者背后的夫人都感到深深的兴趣。那位“李夫人”冒了他的名,说在井里镇了什么六畜兴旺的灵符,来骗过全村的人。   事情的根源,应该就是在那个女子身上吧。   吃完了饭,老道先是给刘大勇家的大娃子和小娃子看了相,给出了衣食无忧、夫妻和睦、有子有女的评价。   “我们家里是什么底细,自家人都清楚,能吃饱穿暖便是福气,难道还能飞出个金凤凰不成?”黄氏对高人说的话很满意,嘴上连连道谢,还叫两个孙子给袁天罡磕头。   两个皮小子磕了头,趁着刚吃完饭天还没黑,就一溜烟地跑到村子里去玩了。   “大娃子,你们怎么来得怎么玩?”有同伴问了一句,“我都等你们半天了。”   大娃子牵着小娃子,莫名地有点骄傲和兴奋,“今日有高人来我们家做客,给我算命,说我和弟弟都是大富大贵的命。”   在大娃子的心里,吃饱穿暖,那就该是富贵人家的日子了。听说富贵人家能顿顿吃肉,吃半斤扔半斤,那该是有多好啊。   “哇!大娃子你这命也太好了吧。”   “有算命先生说大娃子会很有钱!”   “大娃子,我以后跟你玩,你请我吃肉,可以吗?”   大娃子吹牛逼的话,就好像投下了一枚炸.弹一样,瞬间就把大家炸懵了。孩子们都没心思玩了,跑回家里找爹娘,都说大娃子是能顿顿吃肉的好命。   小孩们说的话,大人们都不太相信。但他们听闻刘大勇家里来了个会算命的道长,都感到很好奇,想要去瞅个新鲜。若是这个道长真说得准呢,那这就是找高人指点迷津的好机会啊!   袁天罡坐在刘大勇家的房子前,正在消食呢。刚才吃了一大碗牢丸,可把他的老胃差点撑坏了。可偏生他舍不得食材里的灵气,大口大口地吃着,直到撑到嗓子眼,才停了下来。   就在这时,他看到一群村民都向他蜂涌过来。好几户都拖儿带女的,领着婆娘过来了。看着超过百人,以青壮为多,人多势众,难以与之匹敌。   “道长,算命吗?一文钱一卦?我们家三口人,能不能只收两文钱啊?”   袁天罡:“……”   算命还要求打折的,我还真没见过。   想当年,老子都是几百两一卦,连皇帝都求着我算命呢!如今竟然沦落到一文钱一卦,还要买二送一?   太难了,这生活真是太难了! 第23章 娘娘有喜   给人看面相是袁天罡的拿手绝活,自然是难不倒他的。   “这位娘子,看你天庭额头光洁发亮,横纹规则,相比子女运不错,老来能享福呢……”   “这位后生,你的眉眼浓密有神,可见子嗣长荣,是能健康长命的……”   “哟,这位老夫人的耳朵上长有垂珠,色泽红润,是能省心顺遂,孩子们都听您的话……”   他善用语言的艺术,讲得头头是道,让村里的乡亲们都听得似懂非懂,都直呼高人算得真准!他往别人的脸上一瞧,就能准确地说出旁人家里有多少个子女,或贫或富,最近是否遇上什么心烦的事情。   “道长,请到我家里去做客,我去打二两酒回来。”一个中年男人拉着袁天罡,俨然把他当成了指点人生的导师。   “不,我家里更大,道长去我家吧。”另一个矮墩墩的婆娘说着,笑得比见着亲爹还亲,“道长收徒吗?瞧瞧我家的浩子怎么样?”   一个尖下巴的小孩应声而出,正是妇女口中的浩子。   众人都见识过老道的本事,把他当作上宾看待,都热情万分。最后老道推脱不过,决定留在村长刘大福的家中借宿。刘大福的辈分在村里最高,也受人尊敬,乡亲们都没有再跟上来了。   “多谢刘兄替我解围。”袁天罡擦了擦额角的汗珠,“乡邻间实在是太热闹了。”   刘大福哈哈大笑,他给老道递了杯茶,让老道润润嗓子,“道长说了半天话,先歇一会儿吧。等会儿我让婆娘做点煎饼当夜宵,以农场的芋头磨成泥作馅,道长可要用一些?”   不,我的肚子还是涨涨的……   但贪恋食物灵气的老道,说出口的话却是:“如此甚好,谢谢刘兄款待。”   富含淀粉的熟芋头在陶盆里研磨成细腻的芋泥,只加了少许盐和猪油,再用揉好擀薄的粗粮面团包裹住,压扁,小火慢煎。不到一刻钟,内陷顺滑咸香的芋头煎饼就做好了。   老道心想,嗯,我就再吃一口。   但他的手却不由自主地伸向下一块饼子,外酥里嫩的口感再次征服了他。真香啊,他敏锐地感知到,芋头里面也含有少量灵气,若是日日吃着这样的蔬菜,说不定他真的能长命百岁哦!   夜里吃多了油煎烙饼,又说过太多话。第二天,袁天罡就发现了一个悲惨的事实——他的嗓子哑了。   经过一晚上的相处,乡亲们都不当老道是外人。老道提出要跟着他们去给小学食堂送菜,顺便拜见一下夫人,村长迟疑了一下,也答应了。   刘大福寻思:“道长莫非是想要攀上贵人,混个官职当当?”   道长懂得那么多,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袁天罡换下了自己的道袍,向乡亲们借了一件短褐,穿在身上就好像一个普通的农家老头子一样。他挑着扁担,前面的筐里正装着十数个粉糯的大芋头,后面的筐里装着半筐紫黑色的大茄子。   与他同行的刘大勇推着修好的木车,水桶里装着几条鲜鱼。   刘大勇怕累着老道,指了指车上的空位:“道长,累了就坐在车上歇歇?”   “无妨,这点东西不重。”袁天罡哑着嗓子,谢绝了年轻汉子的好意。   他们的脚程不慢,很快就走到了国子监附近。国子监位于长安城外郭城之务本坊,孔庙坐落于国子监大门后最显著的位置。一行人从偏门进去,避过了上下学的生员和讲课的先生,来到了一处小院子里。   时辰尚早,院子里却飘出了淡淡的炊烟。   袁天罡心想,这就是小学饭堂吧。   刘家村的乡亲熟门熟路地把菜蔬搬进去厨房,他们见到一个身形窈窕的妇人站着厨子身侧,似乎在指导着他们做菜。她的身侧卧着一条金色长毛的大狗,半阖着狗眼,似乎在打瞌睡。她穿着普通的襦裙,却丝毫掩盖不住倾国之色,她的皮肤细腻光滑,状似三十岁出头。   萧依依见有食材送过来了,逐一检查过品质,才满意地笑了笑。   她这一笑,好像整个世界都变亮了。   尽管见过多次,但是送菜的妇人们还是为她的好颜色震惊,更别提刘大勇这样的年轻男子。   在他们身后的老道,也惊讶地看着这张美丽的脸。眨眼之间,过去事如潮水一般涌了上来。   老道沙哑地说着:“娘娘……娘娘,您过得还好吗?”   他数十年前见过此女一面,没想到时光已逝,他都老了,此女还像当年一样风采绝伦。隋末,隋炀帝刚逝去时,他料到国家倾覆的大事,曾劝过她出去躲一躲。但当时的女人眼神如同死水一样,面无表情地说:   “躲?我这张脸能躲到哪儿去?”   “臣定会护娘娘周全!”   “呵呵……你这个大傻子。我的命,你早就算到了吧。”   “我——”   年轻的袁天罡说不出话来,他虽然尚未入道,但已精通算面之术,眼前的女人无疑是极美的,就像落水桃花,一生漂泊,最终会落得个零落成泥的结局。那次别过之后,他穿上了道袍,以四海为家,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了。   直到贞观四年,萧氏归唐。   他见到了站着厨房里,活生生的她。   萧依依见这个老头子一直盯着她,还喊了声“娘娘”,莫非是曾经认识萧皇后的故人不成?   “我和这位先生有话要说。”她让刘家村的人先回去,引着老道进去待客的办公室里,“先生,请喝茶。”   蛋黄派摇着大尾巴,闻了闻老道身上的味道,见不是坏人,才乖乖地回到萧依依的身边。   接过了滚烫的茶水,老道的眼前有点模糊,想了一肚子的话,却只说了一句:“娘娘,娘娘大概不记得我吧?”   也对,他老了那么多,她肯定认不出他来。   “对不起,因为一些事故,我的脑子记不起往事了。”萧依依心虚地笑了笑,她压根就不是那个萧皇后啊,“请问您是……”   “鄙人姓袁名天罡,是个道士。”   袁天罡?这名字有点熟。   袁天罡!她这是被正主找上门来了!   萧依依尴尬地笑了两声,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在别处得了个神符,只是那人不许我透露出他的姓名,便假借了道长的名讳。实在抱歉,我真是太失礼了。”   “没事,没事。”袁天罡认真地看着萧依依的脸,舒了一口气,整个人都轻松下来,“应该是娘娘得了大机缘吧,这是好事,我会替娘娘保密的。娘娘的命格已改,往后的日子都会事事顺心的。”   萧依依:“……”   这古代的道士都这么牛逼的吗?一眼就看穿我的外挂!   “娘娘的子女宫微微泛红,似有异常。”袁天罡低垂着眼,“我学得不多,医术也略懂皮毛,娘娘若是信得过我,可以替娘娘诊脉。”   哦哦,这道士还会医术啊。   萧依依不明觉厉地伸出了手腕。   袁天罡的右手轻轻地搭在萧依依的脉搏上,十几秒之后,他便收回了手。他看了看萧依依的脸,沉思了半晌,也不说话。   正当萧依依以为自己怀了什么不治之症的时候,袁天罡抬起了双眼,终于吐出了几个字:   “娘娘,您有喜了!” 第24章 留与不留   有喜了?   我是怀孕了吗?   我真的怀孕了吗?   天呐,我居然怀孕了!   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如同在平地上响起惊雷一样,把萧依依整个人都砸懵了。直到蛋黄派舔着她的手臂,她才回过神来。她这具身体都是中年妇女了,没想到在空间水的帮助下,她和李渊努力了好几把,竟然能怀上属于他们两人的孩子。   “袁道长,这是真的吗?”萧依依激动得快哭了,“您要不要再诊一下?”   袁天罡:“不用了,娘娘怀孕大概两月有余,身体康健,并无大碍。”   他也想不到,到了如今这般年纪,娘娘还能怀上一胎。看娘娘的表情,想必是很钟爱那人吧……   这天上午,还没到下课吃课间餐的时候,萧依依已经站在课室门口,看着在里面教小学数学的李渊。他一抬眼,就留意到萧依依的反常,在课本上选了几道题目,吩咐小学生们认真完成,便走了出来。   “依依姐,你这是怎么了?”他见萧依依抿着嘴,“是有人欺负你吗?我替你打回去!”   握住李渊的手,萧依依没控制好表情,差点就要哭出来:“我怀孕了……我们有孩子了。”   怀孕?怀孕!   李渊一下子就傻了,他这是要当爸爸了吗?   他的目光落到了萧依依的肚子上,那里还是平坦如昔,很难想象那里正孕育着一个幼小的生命。他原本以为自己和依依双双穿越,能在陌生的时空中相知相伴已是莫大的福气。嘻嘻,如今宝宝也要来啦,他想他会努力做一个好爸爸!   “我给你搬个椅子?你快坐下吧。”李渊反应过来,急匆匆地跑回去课室,从里面抗了一把椅子出来。这会儿,他才留意到萧依依身后还跟着一个老头子,并不是他认识的人。   李渊挑了挑眉:“这位是……”   袁天罡恭敬地行了一礼,回答:“鄙人袁天罡,略懂玄学风水之术。”   他在来课室的一路都打听清楚了,娘娘如今嫁给大唐的太上皇,颇受宠爱,太上皇要来国子监的小学讲授课程,娘娘一时兴起,就办了个农场和小学饭堂。   如此也好,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他趁着娘娘和太上皇对话的时候,也给陛下相了一面。原本此人命数极贵,却乱于家宅,子嗣不睦,老年破败凄凉,郁郁而终。但如今这人娶了娘娘,大概也算得了机缘,面相中的郁气尽散,反而破出了一条生路。   “风水玄学?那就是大师啊!”李渊惊叹一声,今日竟遇上了历史有名的大神棍!   他一起看电视上那些算命的大师,感觉特别神奇。什么招桃花啦,旺财啦,旺人缘啦,还有“这几个小妙招牢牢拴住老公”、“震惊!不知道这一点就好像亏了几个亿”、“男女老少都应该知道”、“快转发,看到就是赚到”等等。   从小老人家也有讲过诸多禁忌,晚上不要扶墙壁(因为鬼爱贴着墙走)、晚上不要在人家晾晒的衣服下面走(可能附有神奇生物)、鞋子掉进去河涌里不要捡(水中生物想要勾你下去)、别人烧纸不要看(能量波动体会以为你想要抢它的)……   李渊对袁天罡有礼貌地寒暄了几句,这种特殊人才尤其珍贵,应该留在长安才对。他派人帮袁天罡安顿好,然后等到下课后,就径直带着萧依依回家去了。   大安宫   “太上皇传唤了五六个御医,不知道所为何事?”一个小宫女低声地说。   “也许是娘娘身体不舒服吧,我刚才看见太上皇一直扶着娘娘。”另一个小宫女说。   内殿里,太医院的院首已经到了。他看到太上皇扶着太上皇后进来,连忙跪下行礼。上次就是他诊断太上皇得了老年痴呆症,如今瞧着太上皇口齿清晰,目光炯炯有神,便心知是自己医术不精,诊断错了。   院首的心情有些忐忑,就怕君王问罪,可他察觉到太上皇眉目间皆是压抑不住的笑意,心中又安定些许。   “你过来,”李渊指着这个据说医术最好的御医,“你给太上皇后诊脉,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下官遵旨。”   有太上皇在场,也不必搞悬丝诊脉拉帘子的那一套。院首低着头,不敢直视贵人的容色,宫女芦儿把萧依依的手放在垫子上,盖了条丝帕在上面。   两只手的脉搏都号过,院首心中有数了。他虽然惊奇太上皇后一把年纪还能怀孕,但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老蚌怀珠,也许是娘娘运数到了,命中就应当有这一子。   “下官想问问娘娘近月来的饮食起居。”为保稳妥,他看着太上皇的眼色,还想向萧依依身边的宫女确认一番。   芦儿早在太上皇进来的时候,就隐约猜到了几分。主子这个月还没有换洗,连胃口都不开。前几天太上皇做了一大桌鱼,那个味道又鲜又香,连她都快馋死了,可主子没吃几口,就说饱了。她是个机灵的丫鬟,回答着院首的问话,先是笑眯了眼。   半刻钟后,院首笑着道喜:“恭喜陛下,娘娘这是有喜了。”   太上皇看着内殿的方向,“嘻嘻嘻”地笑着,在那儿傻乐呢。   李渊乐了半天,又问:“那太上皇后这一胎几个月了?怀得还好吗?”   院首:“两个月有余,娘娘年纪大了,这一胎只怕有些艰难。但娘娘身体健康,暂时并无大碍。”   李渊点头,拿出了小本本:“那要做什么准备事项吗?孕妇有什么不能吃不能喝的?孕妇要每日运动吗?散步以多长时间为佳?每天几点睡觉,几点起床?这宫中的熏香还能不能用?你等会儿留下来检查一下,连带宫女们的胭脂水粉也检查了……”   他不仅要把诸多孕妇注意事项记录下来,说不定还要帮依依姐宫斗呢。   看多了后宫绿帽传,李渊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是很强的!   什么脂粉啊,熏香啊,首饰啊,甚至衣服啊,都是后宫女人害人的利器!   院首:“……”   陛下,您是不是想太多了?   这个年代的宫斗大戏还是比较淳朴的,堕胎神器红花和麝香还没登上舞台。看不顺眼的,骂人动手扇巴掌的,也不是没见过。   不过院首不敢反驳,领命下去后,他带着一众御医,把大安宫的摆设物件都翻查过一遍。就连大安宫里的宫女太监和他们的住处,也被御医们仔仔细细地检查过。李渊甚至还想说,不许宫女们用胭脂水粉,但在萧依依的劝说下,没有再提。   这样大的阵仗,不到半日,就传遍了整个唐宫。   “你知道吗?太上皇后怀孕了?”   “真的假的,这才多久啊,居然怀上了?”   “我看呐,怀上不算,能生下来才算。”   “快噤声吧,要是告到太上皇那里去,你十个头都不够砍啊。”   太极宫   作为唐宫中的大BOSS,李二陛下是最快得到消息的那个人。他正和大臣开会呢,不料身边的侍从悄悄地走了过来,拼命向他使眼色,似是有要紧的事情禀报。   “众爱卿先退下去歇息一会儿,等会再议。”李二陛下挥了挥手,让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都退到侧殿用些点心,才把太监招了过来,“说吧,是什么事情?”   太监压低着声音:“陛下,大安宫那边传出消息,说太上皇后有喜了,已是两月有余。”   什么?!   李二陛下吓了一条,差点惊叫出声。乖乖,他本想着在大安宫多养个女人不算什么。只要耶耶再续前缘,后半辈子快快乐乐地活着,那就行了。但他没想到,耶耶和萧氏还能整出个儿子出来啊!   以萧氏的受宠程度,这胎又是嫡子,又是幼子。万一耶耶执拗起来,又要搞什么事情,那大唐的江山,就……不是他心窄,若是耶耶记恨玄武门之变的事情,又有小人在旁边煽风点火,这事说不定还真能成。   李二陛下抽了一口冷气,不敢再细想下去。   他传令下去,让大舅子长孙无忌留下了,其余的大臣都自行离开。   “陛下,这是被什么所扰?”长孙无忌一进来,就看到李二陛下的脸黑得像锅底一样。   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他们在偏殿待了不到半刻钟,皇帝就变成了这副表情?   等太监和宫女都退下去后,李二陛下让大舅子靠过来,一脸苦逼地说:“辅机,耶耶又要多一个儿子了。”   儿子?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长孙无忌有点无语,太上皇近年来沉迷酒色,说句难听的,生得越多说不定死得越早。陛下难道连太上皇生子都要管吗?如今陛下正值壮年,皇权在握,那些小妃嫔给太上皇生的儿子,根本不足为惧。   “太上皇后怀上了,这可是嫡子啊!”   “嘶——”   长孙无忌总算明白过来了,陛下这是担心太上皇会偏宠小儿,甚至动摇国本啊。唉,皇帝的心就是黑,难道陛下要使些什么阴招,让这个胎儿……   “那,陛下要不要臣?” 第25章   “那, 陛下要不要臣?”长孙无忌做了个提刀的动作。   “不, 先等等吧。朕记得有个叫袁天罡的,精通玄学,算命看相极准,你派人把他找来。当年建成太子还在时, 他给朕相过一面, 说如潜龙在渊, 朕才坚定了决心。”   天子垂眸, 心中闪过一丝狠戾。他不能心软, 太子承乾还小,并不足以独当一面。他有无垢,有青雀, 有丽质,有稚奴,还和正在吃奶的城阳, 还有别的妃嫔生的一大群子女。若是他不狠, 当年在玄武门死的人就是他了。   “如果这孩子的命数好,那就留下吧。”   若这个孩子是坐在龙椅上的命, 那就留不得了。   李渊和萧依依都不知道,他们心心念念的孩子正在迎来一场危机。   袁天罡到了长安没几天,他的行踪也并未散播出去。他问刘家村的村民要了山脚下院子那棵桃树的树枝, 打算做点小物件,送给萧依依当护身符。   相传在鬼蜮里有一座山,山上有棵绵延千里的大桃树。金鸡栖于树上, 每逢清晨金鸡长命的时候,夜出游荡的鬼邪必会赶回鬼蜮。若是不回来,鬼蜮大门边的两位门神,会用桃枝鞭鬼,把他们捉去喂虎。   鬼邪皆惧怕桃木,若非大凶,桃木对付这些恶意绰绰有余。   “院子里的那棵桃树受了娘娘的恩惠,灵气充沛,已不是凡物。”袁天罡手下雕刻的动作丝毫不慢,“若是娘娘有什么事情,也能替娘娘挡一挡。”   在他的刀下,桃树枝渐渐有了人形的身段和五官,身形苗条,从五官依稀可以看出是个女子的形象。他问萧依依要了一条随身携带的帕子和一小缕头发,萧依依虽是不解,但见这人不像是害她,倒也给了。   萧依依:“你要这些来做什么?”   “娘娘莫怕,我弄个小物件,是挡煞驱邪的。”袁天罡指了指那条帕子,“以后这种随身物品,娘娘莫要再给别人,若是那人起了坏心,恐怕会影响娘娘的身体。”   萧依依:“哦……”   这是黑魔法吗?还带自动定位隔空打我的那种?   袁天罡把萧依依的帕子裁剪成小布料,用缝作衣服的样子,裹在桃木娃娃的身上。他又挑了些最纯的朱砂,描绘出娃娃的五官眉眼,和萧依依有几分相似。变身古代手办达人的袁天罡,没多久功夫就把一个精致俏皮的女娃娃做好了。   额,除了头顶还是秃的。   “还差点最关键的……”   他捡起座位上萧依依留下的一缕头发,分成两半。一半粘在娃娃的头皮上,充当娃娃的头发,另一半则填进去娃娃的心脏部位。如此一来,这个娃娃便是萧依依的替身。   如今局势不明,太上皇和皇帝之间的关系也说不上好,娘娘怀孕实在说不上是什么大喜事。他当过官,自然不蠢,前朝和后宫肯定都会有人蠢蠢欲动,想要加害于她。   袁天罡在一个铜盆里倒入八卦井水和无根雨水制成的无根水,让娃娃浸泡其中。三天后,他用一条新的帕子,把娃娃擦洗干净,再用茶油给娃娃点睛,才算开光完毕。他看着娃娃越发鲜艳的眉眼,仿佛看到娘娘一样。   “有了它,娘娘就可以安心一点了。”   几日后,萧依依见到了打扮一新的袁天罡。没想到这老袁收拾一下,看着也是个帅大叔的模样,年轻许多。他把胡子刮掉,只束起一头白发,比起爱进厨房一身烟火味的李渊,多了一种闲云野鹤的高人感觉。   当然,还是老公更好看一些!   袁天罡先是打过招呼,然后就把一个木盒子递给了萧依依,“娘娘,这是我做的桃木娃娃,切不要让旁人触碰了。娘娘把它藏好,别被人发现了,能预防万一。”   萧依依:???   当了那么久的唯物主义者,她的价值观正在动摇。   “谢谢你,我很喜欢这份礼物。”萧依依打开了木盒,看到了一个精致的手办娃娃躺在里面。桃木被打磨得很光滑,一点儿也不扎手,它身上的小衣服也做得很精致,发髻用特小银簪盘起。嗯,就凭借着全手工制作,起码能卖一千块。   按照老袁的说法,这个娃娃不仅好看,还有着实际的用途。   萧依依和李渊两人都对这种东西很好奇,但怕宫女太监发现,他们决定把娃娃藏进去空间里面。这样一来,谁都不会发现了。   从小学食堂里出来,袁天罡闲得无聊,便向人打听,走入了城中最好的酒楼。   招呼客人的小二见他打扮得光鲜,似是不缺钱的主儿,引他到二楼临窗风景最好的座位上,上了茶,便推荐道:“这位客人是慕名而来的吗?我们这儿的菜式,都是从太上皇那儿流传出来的,比宫里的滋味都不差什么呢!”   哟,这皇帝还会做菜?   袁天罡翻遍了史书,还没听说过这种传闻呢。   他打量着小二,见他不似说谎,问:“太上皇会做菜?我还第一次听过呢。”   “嗨,您不是长安人吧,这都传了几个月了。”小二冲皇宫的方向拱拱手,表达对太上皇的崇敬之情,“自从娶了太上皇后啊,太上皇一改往日的作风,为了娘娘洗手做羹汤呢。他还创作了一首《盗将行》,唱的都是倾慕娘娘的心路历程。”   “有点意思。”袁天罡喝了口茶,“我刚来长安不久,还没有听说过呢。坊间有传闻什么是娘娘爱吃的吗?给我上几道好果子吧。”   “得嘞,您稍等。”   小二见不是饭点,就给袁天罡上了一碟蛋挞和一份鲜奶蛋糕。女子都爱吃甜的,这两种新式点心都是太上皇研发的,众人都说娘娘肯定最爱吃这个。其实啊,能拿到那么多太上皇的食谱,这家酒楼显然是背后有人的。   城中的权贵都知道这一点,除去阴谋,这儿的美食还真不错。   小二见这些点心都是甜腻腻的,还好心地提醒道:“客官,要不要换一壶清茶?宫中都流行这个吃法,说喝清茶配点心,不容易腻呢。”   “那就有劳了,把煎茶换成清茶吧。”袁天罡笑着说。   大唐的煎茶和后世的泡茶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用沸水将碾成粉末的茶粉煎煮,将茶汤出城黏糊绵滑的茶浆,而且还喜欢放姜、葱、枣、橘皮、茱萸、薄荷等调味料,一起烹煮。萧依依和李渊两人都喝不惯这种煎茶,就借口吃点心腻着,换成了只用茶叶泡开的清茶。   没想到开水泡茶流传到宫外,竟也变成一种潮流时尚。   袁天罡喝了一口回甘微甜的清澈茶水,把目光落在了桌上的点心上。   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想来那人待娘娘一定很好吧。   他先拿了一枚蛋挞,烘焙得恰到好处,酥脆金黄,富含油脂的饼皮都快要掉渣了。一口咬下去,外酥里嫩的口感让他的眼睛微微眯起,真甜真香啊。这馅儿还有一股奶味,又放了蔗浆,嫩得跟鸡蛋羹似的。   吃完了蛋挞,他又尝了尝另一碟鲜奶蛋糕。蛋糕很蓬松柔软,比硬梆梆的馒头饼子好上百倍不止。戚风蛋糕的奶味没蛋挞那么浓,更加细腻轻爽。他这辈子还没吃过那么柔软的点心,眼前的蛋糕看着体积大,里面的孔洞都是空气,没几口也吃完了。   吃罢,喝着略带苦涩的清茶,袁天罡的眼神非常柔和。   “我不如陛下远矣……”   如此看来,她会幸福的。   此刻还不到饭点,酒楼里的客人并不多。袁天罡看着接待他的小二,也没什么事情干,就朝小二招了招手,在桌上摆了一把铜钱:“刚才你说那首盗将行是什么来的?能给我唱一唱吗?”   看到有钱,小二笑得跟见到亲爹似的。年轻人清了清嗓子,就唱了起来:“劫过九重城关,我座下马正酣,看那轻飘飘的衣摆,趁擦肩把裙掀……烽烟万里如衔,掷群雄下酒宴,谢绝策勋十二转,想为你窃玉簪。入巷间吃汤饼,笑看窗边飞雪,取腰间明珠弹山雀,立枇杷于庭前。”   唱罢,小二如同脑残粉一样,和袁天罡讲着《太上皇偏要宠我宠我》的系列故事,简直把李渊当成爱情路上的启明导师。   年轻人惆怅地叹了一口气:“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遇到我心爱的姑娘呢。”   深受流行歌曲的荼毒,年轻人的爱情观也有点宁缺毋滥的意思。他等啊等啊,就想找到那个值得他珍爱一生的好姑娘。   “不远了,不远了。”袁天罡看着小二的五官,“你的眼尾至太阳穴出,光彩红润,多主异性缘旺,身边接触到的姑娘应该不少吧。”   小二大惊:“我同村的姑娘好几个都对我示好,可是我不喜欢她们啊。”   “那个姑娘总是在帮助你,家境应该比你好上一些。你回想一下,肯定知道那人是谁了。”   “这……”年轻人想了半晌,突然间一拍大腿,惊叫出声,“我知道是谁了!我知道是谁了!”   他这一叫,把酒楼里其他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掌柜小步跑了过来,对其他座位上的客人连声道歉。掌柜不好责怪袁天罡,就把小二拉到一旁,训斥了几句。   一刻钟后,小二跑了过来,脸上一点也不见沮丧,反而因为袁天罡指点了他几句,神情兴奋莫名。在袁天罡临走之时,他多问了一句:“高人,敢问你的名讳是?”   “我姓袁,不过懂点玄学风水罢了。” 第26章   第二日, 袁天罡依旧来到昨天吃过的酒楼。   昨日招呼他的小二见他来了, 就眼前一亮,认出了这位能算命的高人。年轻人笑着把他引到靠窗的位置上,此时正值饭点,年轻人问他是吃点心还是用些饭食。   “吃饭吧。”袁天罡看向窗户外皇宫的方向, “你们这儿有什么好菜?给我上两道宫里最爱吃吧。”   年轻人的嘴皮子功夫可厉害, 噼哩哗啦地顺口而出:“盐酥鸡、椒麻鸡、炖大鹅、烧乳鸽、八宝鸭、卤水鸭、干炸小排、红烧肉、酒焖豚脚、清炖羊肉……鱼头焖饼、孜然烤鱼、豆豉鱼腩、糖醋鱼、龙井虾仁。”   袁天罡:???   这都是什么菜?我听都没听说过。   唐人对于肉类的烹饪方法, 除了蒸煮以外, 炙品和脍品都是最受欢迎的高档做法。其实就是烤肉和生肉片。   什么盐酥鸡、椒麻鸡?听得袁天罡云里雾里, 连烹调过程都猜不出来。炖大鹅倒是能想象出来,应该是加了酱料一起煮的。小二报的菜谱极杂,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 全都囊括其中了。   应该都是好吃的吧。   擅长装逼的他装作思考了一会儿,干脆利落地说:“就要一道龙井虾仁,配一碟煮菠菜, 上米饭。”龙井?莫非是指娘娘农场里那一口神奇的井吗?   “好的, 请您稍等。”小二做成了一单生意,快活地走了。   等了不到两刻钟, 菜就上来了。袁天罡刚把筷子伸向那道满怀期待的龙井虾仁,耳旁就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请问我可以在旁边用饭吗?别处的座位都没有了。”   袁天罡抬头一看,见是一个年约三十岁的中年男子, 眉眼含笑,举止有礼。可惜他温和的眉眼中暗藏着一丝桀骜,是个心气极高之人。这个人身穿青色圆领袍衫, 看似朴素,但平底靴子上却绣着繁丽的花纹,腰间的香囊散发出昂贵的香料味儿。   确认过眼神,是个贵且富的人。   可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挤在他的座位旁边呢?   这样的贵族通常喜欢在最繁华的礼平康坊,伴着美人,听着小曲,享用美食佳肴才对!   袁天罡心中有点疑惑,他点头答应了,这人就径直坐了下来。他在吃饭的时候,旁边的人一直在说话。似乎是个健谈的人,这人一路引着自己聊天,从长安城的趣闻聊到了皇室八卦,又聊到长安城中最近似乎有一个算命很准的道士。   “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有发达的时候呢?真想请大师给我指点指点啊”那人说道。   袁天罡:“……”   他要是没看出来这个人在探他的话,那就白活几十年了。   他看向这个人的脸,额头饱满厚长,眼睛有神,应是寿贵之相,加官进爵。可惜偏偏生了一个尖下巴,貌似秀美,却失了福气,晚年为人所害,衣食也难以富足。   袁天罡夹起一块虾仁,还带着茶叶的香气,真鲜啊。茶叶翠绿,虾仁白嫩,味美益清,极雅又俗。虽然他没有从这道菜里感受到类似农场作物的灵气,但滋味确实不错。配着这道龙井虾仁,夹两口烫菠菜,他能吃光两大碗米饭。   若不是旁边有人吧嗒吧嗒地说话,他肯定会吃得更香的。   “这位郎君的额头光洁圆润,眉眼俊朗,可见胆识过人,是个懂得奇货可居的商人。”吃饱了肚子,袁天罡才回应了这人,“郎君的这一笔投资,想必心中引以为傲。”   那人鼓掌,大呼今日是遇到高人了。   “高人,请随我来,我还想请高人继续解惑。”长孙无忌不疑有他,他对袁天罡发出了邀约,声称无论袁天罡需要多少卦金,他都一一奉上。   傍晚   袁天罡坐进了入宫的马车,见到了太极宫的李二陛下。他早年见过秦王一面,赠了几句,如今见到这个身穿黄色常服的男人,坐于殿内,哪里会不认得?   这个男人生得一双龙睛,抬眸之时气势逼人,不可直视。他通身萦绕着帝皇的紫气,五官面相皆是贵不可言。   袁天罡纳头便拜:“参见陛下,小人袁天罡愿陛下福寿康泰。”   “起来吧。”李二陛下抬起双眸,看着这道士一头白发的样子,虽然没有穿道袍,但应该是挺专业的。   “朕要问你一件事,你可猜到?”   “小人不知,但卦象上显示的是枯木逢春,老树结果。”袁天罡恭敬地回答,心里却想着大安宫的萧依依。   他在入宫的路途上卜了一卦,除了刚才他说的那些,他还推算出此卦暗藏杀意,隐隐有雏龙化血,凤落哀鸣之意。能让皇帝动用朝廷官员,去对付一个女人,大概就只有宫里怀孕的娘娘了。   “是也,是也。”李二陛下的眉头并未解开,他使了个眼色,除了长孙无忌一人,宫女和太监们都退下去了。   “这枚果实……对于朕而言,有毒否?”   总算问到自己最关心的问题了,李二陛下的身体微微前倾,神情十分专注。他以为,太上皇后怀孕的消息还没传出宫外,想来袁天罡应该是不知情的。此人精通卜算,若是算出那个孩子与他相冲,那便留不得了!   “今日小人夜观星象,有西宫白虎所属的胃宿(二十八星宿其一)光芒大盛,多有吉意。胃宿主天宫之仓库,能囤积粮食,若逢此星,有田园五谷大丰登。”   袁天罡抬头看向外面的天空,在殿内来回走了几步,嘴里念念叨叨的,好像一副很认真的样子。他要护住娘娘,又要骗过天子,还要装作不知情,当真是操碎了心。   “星宿吗?”长孙无忌不太相信这种东西,“还有管丰收的星宿?”   “当然有,若是小人没猜错的话,凡间应该有些许征兆了……胃宿胃宿,没什么主宰天下的大用,好美食,主丰收,所过之处,必定六畜兴旺硕果累累。”   袁天罡一脸严肃认真,还瞪了插话的长孙无忌一眼,显然就是“不会就别逼逼”的意思。   李二陛下:敢情我的幼弟,是老天专门给他赏饭吃的?   嗨呀,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连他也有点羡慕呢。   他想起耶耶娶了萧氏之后,大安宫里种植的一片果蔬,长势都超乎寻常。也许这就是他的幼弟,自身带来的福缘。还别说,萧氏和皇后杨妃合伙开的农场,结了大桃子,前几日还抬了几筐进宫。他从来都没有吃过那么皮薄多汁的桃子!   一捏都是水,果肉都直接化作香甜浓郁的果汁,当真是名副其实的“水蜜桃”。   这样想来,这个道士说的话似乎有几分道理。李二陛下让长孙无忌送袁天罡出宫,沉思了一会儿,叹了口气,打算做个好人。   “如此稚子,就把他当作是增产的瑞兽,供着就行。”   以后若有苗头,再狠心不迟。   正被李二陛下念叨着的萧依依,正在和李渊一起做桃子果酱呢。今天他们有空,就打算把桃子都做成桃子酱,抹在面包和馒头上都非常好吃。山脚小院种的那棵桃树,结出了一树的大桃子,比皇宫里专供太上皇食用的水果更好吃。   “真甜啊,都是汁儿,这个桃子好哩。”   因为年纪小,还不用写小学作业的李治坐在小凳子上,捧着一个比脸还大的桃子,小嘴吧嗒吧嗒地吸着,眼睛瞄着做果酱的两人。李渊让人摘了芦苇管子,给小孩当吸管用,可把他乐坏了。   长这么大,稚奴还是第一次吸水果!   蛋黄派趴在小孩的旁边,大尾巴一甩一甩,一双狗眼可怜兮兮地瞅着他。它用狗头拱了拱小孩的羊皮靴子,渴望能分得些桃子吃。   “汪汪汪。”   好人,给点吃的吧。   李治摸了摸狗头:“蛋黄派也想吃吗?”   “汪!”   “那好吧,我给你倒一点儿。”   富有爱心的李治拍了拍膝盖,站了起来,表示愿意与狗子分享美味。金毛大狗立刻跑进去屋里,叼着自己喝水的小碗出来了。小孩小心翼翼地挤出一碗桃汁,自己也所剩不多了。   唉,他在关爱狗子和吃独食之间,挣扎得很是痛苦。   “皇祖母,这些桃子都要做成酱吗?”李治看着筐里的大桃子,非常不舍得,“留着喝果汁多好玩啊。”   他还没喝够呢,这种甜甜的桃子汁比农场产的热牛奶还好喝。若是他以后当王爷,去到了封地,一定要种漫山遍野的桃树,这样每天都能喝上鲜美的水蜜桃了。   嗯,如果四哥养母牛产牛奶,长乐姐姐种萝菔(萝卜),那就更好了,这都是他爱吃的,他们可以换着吃吃喝喝!   还不是唐高宗的李小治,内心竟是如此的单纯。   萧依依捏了捏小孩的小胖手,解释道:“桃子太熟了,过几天就要坏了。稚奴也不吃坏桃子对不对?做成果酱,稚奴可以抹在小蛋糕上吃呢。”   桃子味的小蛋糕?   小脑瓜想了想,美食家李治表示可以接受。   桃子好吃,但外面的桃毛就挺让人讨厌的。李渊在桃子表面撒少量食盐,让宫人们轻轻地揉搓,再用水冲一冲,桃毛就被清除干净了。帮工的太监和宫女动作都很轻,生怕抓烂了薄薄的桃皮,惹主子生气。   粉红色的桃皮之下,都是软烂的果肉。每个桃子都比男人的拳头还大,重量接近一斤。李渊用筷子把果皮一戳开,一大股浅粉色的果汁就顺着流到了小锅内。灶下开着小火,慢慢地熬着,锅里的果汁冒着小泡沸腾着,散发出浓郁的果香味。   没用柠檬汁,李渊就加了少许柚子汁,取其清新的滋味,来调和一下果酱的味道。   “好吃吗?”他涂了少许果酱在一片面包上,喂到了萧依依的嘴边。   “唔——好次,好次!”   萧依依不拘小节地啃下半片面包,酸酸甜甜的滋味瞬间在她的舌尖上绽放。和外面卖的香精果酱完全不一样,自制的桃子酱只有浓浓的清香味,吃起来一点儿都不腻。多亏了空间水和超级肥料,她才能吃到这么好的桃子啊。   李渊看见萧依依吃得香,比自己吃了还开心。依依姐怀孕后的胃口一直都不太好,连肉蛋米饭和各类甜食都不爱吃了,只吃几口果子填肚子,这怎么行?   他盘算着用桃子酱做面包,做蛋糕,做点心给萧依依当早餐和下午茶零食。不知道依依姐怀上的是个女宝还是男宝呢?若是女宝,一定长得非常可爱,脸蛋像红扑扑的桃子一样……   “皇祖父,我也要吃果酱!”九皇子李治拉了拉太上皇的裤腿,把畅想未来的李渊叫醒了。   李渊抱起来据说会当皇帝的李小治,看了看小孩的五官,大眼睛高鼻梁,长得也玉雪可爱,以后应该是个大帅哥一枚。最近父爱爆棚的李渊舀了一勺果酱,喂到了李治的嘴边,逗得小孩咯咯直笑。   “如果依依姐怀的是男宝,肯定比李治还好看!”李渊自信地笑着。 第27章   桃子果酱做好了, 光是萧依依和李渊两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萧依依向皇子皇女们发出邀请, 让他们来拿些果酱回去吃。   不多时,一个小公主就来了。   她的头发带点自然卷,小嘴红红的,皮肤又白嫩, 像个芭比娃娃一样可爱。高阳公主甜甜的笑着, 她的阿娘是个西域的舞姬, 连带她从小就学会看人眼色。她知道太上皇最紧着太上皇后, 一进来大安宫就朝着萧依依问声好。   高阳甜甜地笑着:“皇祖母真好, 皇祖父也好。”   “高阳来啦,多带点回去尝尝吧。”萧依依拉着小女孩的手,把两个白瓷小坛子装进小篮子, 递给了她。   坛子里面装的都是香甜的果酱,给小孩当零食吃也好。高阳母女的分例不多,萧依依同情这个小女孩, 特意多给了一罐果酱。   经常给国子监的小学生分饭, 她把宫中的皇子皇女都认清楚了。听到这个名字后,过了几天她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眼前的小女孩就是给驸马带了一顶绿油油的大帽子、喜欢辩机和尚的高阳公主。   据说高阳在偷情,驸马给她看门把风?   萧依依看见小女孩乖巧听话的样子,想象不出她的未来竟然会变成这个样子。她盯着高阳的小脸, 出神了。   “皇祖母,皇祖母,我的脸上有什么吗?”小女孩叫她看得心里有点慌。   萧依依回过神来, 含糊其辞:“哦哦,没事哦,见高阳生得漂亮。”   天色不早了,高阳提着小篮子,就告辞了。她回到一处陈旧的宫殿,径直走进去偏殿。房间里面也没有任何饰品宝物,庭院中的杂草丛生,也没有人处理打扫。   听宫中的老宫女说,若不是她的阿娘有了她,说不定连这等的偏殿都住不上呢。   榻上的女人五官深邃,似是生病了,失去了美丽的容貌,但依稀可见昔日的动人之姿。阿依见高阳回来了,便坐直了身子,挤出一丝笑容,她摸了摸女儿的小脸,又握住女儿的小手。   “阿娘,皇祖父和皇祖母都送给我两坛果酱,可好吃了。”高阳像献宝一样,开心地笑着,“你尝尝吧,吃了肯定会开心。”   “高阳吃吧,阿娘就不吃了。”   阿依的家乡在很远的地方,她的族人都死了,只剩下她一个女人。她原以为进了宫就会过上好日子,但是事实告诉她,自己舞姬的出身,在世家贵女面前不值一提,只能连累高阳跟她一起受苦。   若是……若是她不在了,皇后素来贤德,会不会待高阳视如己出呢?   若是没有她拖后腿,高阳自幼聪慧,一定能争得陛下的怜悯和宠爱。   想到这一点,阿依便不愿自己的病好了。   高阳并不知道母亲内心的想法,她环抱着女人的胳膊,还在撒娇:“阿娘,尝尝嘛,你多吃点病就会好了的。”   高阳最渴望的事情,就是阿娘能健健康康地活着。感谢皇祖父开了个小学,她每天都能去上课学习,中午还能吃到好吃的饭菜,日子比往常好太多了。   她认真学习,刻意结交她的小学同学们,以“把作业借给你抄”的形式,获得了不少兄弟姐妹的友谊。   “阿娘,等我有了食邑和封地,我就把你带出去!一起过上好吃好喝的日子!”高阳语气天真,但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那些欺辱过阿娘和她的人,她一定,一定会……   拗不过女儿的心意,阿依试吃了一口果酱。今晚膳房送来了热乎乎的蒸饼,母女俩把果酱涂在蒸饼上,吃得挺美的。高阳喜欢看月亮,坐在院子里抬头看天空,小口地吃着。酸甜的果香味四溢开来,飘远了。   类似这样的一幕,发生在很多出宫殿里。皇子和公主们得了新吃食,都挺高兴的。一群小学生发挥着想象力,大肆地描述萧依依和李渊做果酱的场景,一个小皇子还叹了一句:   “可惜皇祖母怀孕了,皇祖父留下许多果酱给她吃。不如,我们还能分得多些。”   暗处有个女人听到了这番话,恨得牙都快咬碎了。她深深地朝大安宫的方向看了一眼,又看看手里拿着的东西,狠下心来。   【可恶,那人凭什么可以得到太上皇的宠爱!】   【若是她死了,太上皇是不是就会看到我了?】   【孩子是我的,是她抢了我的孩子!】   ……   夜里,萧依依翻来覆去都睡不着,心神有些不大安宁。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仿佛喘不过气似的,整个人都很难受。她悄悄地起床把门窗打开,好像听到了一些声音,当她凝神仔细听的时候,声音又没了。   身上有一股凉意,大概是在窗边吹了风。   “可能是做果酱的时候,累到了?应该是听错吧。”她小声嘀咕了一句,没有多想。   第二日,她没什么胃口,连昨日爱吃的桃子果酱都吃不下了。看到李渊精心烹调的一桌佳肴,她只觉得难受,真的感觉到喘气都隐隐作痛。唤了太医来看,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院首摸过两手的脉搏,摇摇头,只说:“臣……臣没诊出什么异常。”   “可是依依姐连喘气都难受!”李渊急红了眼,真想要打人。   他不要当什么太上皇了,这里没有高科技的诊疗检查,也没有X光拍片。依依姐不会骗他,那只能说御医们医术不精。他气极了,依依姐一整天什么都吃不下,连呼吸都疼,这怎么能行?   昨天好歹她吃了很多水果和果酱面包配煎蛋,外加一小碗骨头汤下的面条。今天她不但孕吐,还呼吸不畅,这肯定是病了!   李渊看见跪在下面的一群御医,恨不得说一句:“若是治不好娘娘,你们的头就砍了吧。”   但是这都是人命啊……对不起,他接受过二十一世纪的教育,并不是一个生杀肆意的皇帝。   “李渊……”萧依依轻声地说,“你让他们先下去吧,我想喝点水歇歇。”   哦,这是要喝空间水的意思吗?   李渊会意,让底下战战兢兢的御医们和宫女太监都散了。知道妈妈身体不舒服,蛋黄派舔着她的手腕,不敢捣蛋,萧依依拉着狗子的爪爪和李渊的手,一家三口都进入到空间当中。   如今的空间与刚穿越时相比,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先前埋在地里的水果种子生根发芽,长成半人高的小苗,李渊在空间泉水的附近搭了一间草屋,供两人偶尔进来歇息小住的。   “李渊,我的身体不难受了!”萧依依惊奇地喊了出来,“我饿,我想吃东西,要吃果酱面包,还有烤羊肉串!多撒点孜然和黑胡椒的那种。”   这会儿,她的食欲一下子都涌上来了,人也精神一些,起码不会像刚才那样呼吸也疼了。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在大安宫里整个人都不得劲,懒洋洋的,一进空间就生龙活虎,饿得能吃完半头羊肉。   “行行行,都答应你。”   李渊赶紧从空间里退了出去,不到一刻钟,又抱着一大堆食材进来。他在空间泉水的旁边搭了个土灶,先打了一个鸡蛋,把今天刚做的厚切吐司片蘸过蛋汁,放到平底锅里慢火煎香。面包片吸收了蛋液,在高温下与油脂产生美妙的碰撞,一股诱人的香味顿时从锅里飘了出来。   是的,平底锅都被苏出来了。太上皇亲自画图让工匠打造的铁锅,是个挺好用的不粘锅,煎蛋炒饭一流!   “汪汪汪。”   好香,好香。   蛋黄派的大鼻子抽了抽,口水滴答滴答地流到地上。大金毛被萧依依抱着,眼神忍不住瞄向平底锅那边,不过它知道妈妈一天都没吃饭饭了,它不能要,它就看看,看看就好。   六个面都被煎得金黄酥脆,再淋上桃子果酱和糖浆,这份西式早餐很快就被萧依依消灭干净。面包柔软蓬松的结构,让它能吸收更多的味道,尤其是外面酥香的吐司边,带着浓郁的油香和蛋香,又脆又甜,真是太好吃了。   还要,还要!   垫了一点肚子,她发现自己更饿了。李渊正在把羊肉肥瘦相间地穿着木签子上,他换上了烤肉的炭炉,要给萧依依烤羊肉串。   木炭被烧得火红,烤得羊油滋滋作响,带出微焦的肉香味。李渊一边烤羊肉还一边哼着歌,一时是“想念是会呼吸的痛,它活在我身上所有角落”,另一时又是“分手快乐,祝你快乐,你可以找到更好的”。   他唱得投入极了,陶醉之时还闭上了双眼,抓着羊肉串的动作丝毫不慢,还不忘撒上一层调料粉。   刚才还呼吸困难的萧依依抱着蛋黄派,气得肝都疼了。   你想分手吗?还会呼吸的痛?   信不信我用羊肉签子打你啊!我超凶哒!   羊肉还没烤好,萧依依放松了思维,突然想起袁天罡给她的娃娃。今天生病的事情不寻常,连御医都诊不出来。可为什么她一进入空间,就整个人好了呢?   细思极恐。   她赶紧打开一个木盒子,里面正躺着一个做工精致的桃木娃娃。萧依依仔细一瞧,心中一慌,“啪”的一声,和她有几分相似的替身娃娃就摔到了地上。   “依依姐,来撸串吧,肉刚烤好了。”李渊拍了一下她的后背,往前一瞧,手中的肉串差点没抓牢,“这……这……这不会是真的吧?”   原本五官光洁的桃木娃娃,仿佛被火燎过一样,面目变得焦黑。它直直地躺在地上,无声无息,好不可怜。 第28章   萧依依和李渊都很确定, 他们把娃娃放进去空间之后, 就没有再碰过了。可是如今,娃娃的眼耳口鼻却变成了焦黑……   “难道有人害我?”萧依依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老袁做的娃娃真的能替我挡灾吗?”   她蹲在地上,握着这个小巧的桃木娃娃, 手心里都是汗。不详的预感让她想要后退, 后背一阵发凉。她想起昨天半夜里起床, 身上觉得有点冷, 可如今正值夏天, 哪里来的凉风?   一定是有人在害我!   这种不能用科学解释的事情,让她害怕极了。她的宝宝还没有出生,她还没有活够呢。   李渊也怕极了, 他温柔地哄着身边的女人,心思飞快地掠过唐宫中的每一个人。要害依依姐的人,除了他的便宜儿子有作案动机, 最有可能的就是原身的妃嫔。他也是看过《后宫堕胎传》的人, 女人狠起来,都跟不要命似的!   “依依姐, 我出去一趟,把老袁找来给你看看。”这种超自然事件,找御医也不管用。   李渊让萧依依留在空间里吃烤串, 自己去到宫外,找到了袁天罡的住所。老袁正在院子里画符,似有所感, 笔下的朱砂一松,鲜红的朱砂如血迹一样晕开,原本好好的平安符硬是毁了。   一阵焦急的敲门声响起:“笃笃——笃笃——有人吗?”   “来啦,来啦。”袁天罡收起桌子上的东西,推开了门。   知道他住这儿的人不多,平日里他和附近的邻居也不大交流,一直都是冷冷清清的。袁天罡打开了半扇门,在门口看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太上皇李渊。   李渊的额头上都是汗珠,显然是急的。他大口喘着气,拉着袁天罡就要往马车上跑,“道长快上车,依依姐出事了。”   好像依依是娘娘的闺名?   袁天罡握了握拳:“娘娘出事了吗?有没有受伤?伤得重不重啊?”   李渊的脸色显然不好:“她昨晚没睡好,今天早上起来就呼气都疼。你给她的桃木娃娃,面目已经变得焦黑一片,可能是有奸邪所害。”   桃木娃娃居然有变!   袁天罡的表情凝重起来,他给娘娘做的娃娃是以防万一,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农场里的那棵桃树有灵,平常的小鬼都不敢靠近。能使那个桃木娃娃和娘娘都难受的,应当是夺人性命的大灾!   刻不容缓,太上皇的马车一路疾驰到大安宫门口。哒哒的马蹄声在庄严的唐宫中,格外清脆响亮。   有过路的大臣看到有人竟然在宫中驾车,不满地摇摇头。   “无礼!宫中跑马,这是置天子的尊严于何地?”一个文官掏出小本本,准备记下来明天上朝逼逼。   “是极,如此无视规矩,应当下马步行。”他的同僚看着这一幕,痛心疾首,仿佛是皇权受到践踏。   “切,”卢国公程咬金嗤笑了一声,“你们看到拉车的马有多少匹吗?”   “六……六匹。”   众官都意识到这个数字,不敢说话了。天子架六,他们刚从李二陛下的太极宫里出来,很明显,马车里的人并不是当今皇帝,而是太上皇李渊。   太上皇是什么性子,大家又不是不知道。虽然他新娶了皇后,性情似乎变得温和许多。但谁知道他什么时候犯病发怒?   跟太上皇讲道理,是没什么可讲的。他不要贤名,也不要大权,你还能把他咋滴?   还真不能把他咋滴。   李二陛下要名声,以魏征为首的谏官逼逼,他都会听一下。而大臣们去劝谏太上皇?   李渊: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侍卫们快马疾驰,不到两刻钟,李渊和袁天罡就来到大安宫的门口。袁天罡没有急着进去殿内,而是围着宫墙转了一圈。   他低头喃喃道:“这气不对……好重的煞气!”   从随身装备包中掏出罗盘,他的眉头紧紧地皱着。作法的人没有打算害大安宫的男主人,而是剑指娘娘,要取她性命。   房屋风水布局,他也懂得不少。房屋的四个角落,传闻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又可以理解为:东面为青龙,西面为白虎,南面为青雀,北面为玄武。   青龙方位象征男主人,而白虎方位则指的是女主人。   袁天罡挖开西面的墙根,只见里面有一只槐木刻成的老虎,笼罩着一股暗黑色的邪气。虎眼是红褐色的,带有一股腥味,应该是用血点上去的。   “这人好生歹毒!”他狠狠地把槐木老虎丢进去火盆里烧了。   两虎相争,身为正宫的萧依依自然会重伤。白虎主杀,虎气猖獗,更是会招来血光之灾,见人吃人。况且这只木老虎是用槐树做成的,槐树招鬼,为虎作伥。   袁天罡看着这个槐木老虎被烧成灰烬,才进殿去拜见娘娘。   萧依依脸色好了许多,坐在宫中也不难受。但她还是害怕,到底是谁在害她?!   萧依依亲自给救命恩人递了杯茶,问:“袁先生,我……我这是怎么了?”   袁天罡怕吓到萧依依,轻描淡写地把破阵的过程说了一遍。离开的时候,他对李渊说了一句话:施法之人会遭到反噬,陛下不如留意宫中哪人突然死于非命。   “多谢道长提点。”李渊恨得咬牙切齿的。   谁敢害依依姐!他绝对不会放过那个人!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那人敢取依依姐的性命……就用命来还吧。   第二日   老太监陈大宝接到了消息,趁着太上皇后不在太上皇身边,便行过来轻声地说:“陛下,那人查到了。”   李渊的眼神一暗:“是谁?”   “柳宝林刚去了。”陈大宝低着头,不敢直视圣颜。   昨天太上皇后莫名就病了,连御医都查不出来,直到袁天罡道长来做法了才好。为了这件事,陛下一直都不安,他这个当下人也整天提心吊胆。   这下总算查出来了,柳宝林当真是祸害!   他也没料到,这些小妃嫔的胆子居然那么大,敢用法术谋害太上皇后。若不是有袁道长这样的高人,太上皇后有没有那个命享福都不知道呢。   李渊一脸茫然:“柳宝林?柳宝林是谁?”   他没招惹过这个女人,穿越过来之后,他连别的妹子都不敢多看两眼。   陈大宝有点印象:“有次您去御花园的时候,有个小妃嫔扑了上来,那个就是柳宝林。”据说是个曾经受宠过的女人,从云端上跌下来的滋味,不好受吧。   李渊:“……”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那个柳宝林,却因为披了太上皇的壳子,连累依依姐被这个疯女人针对。不行,原身在唐宫里还有多少妃嫔来着?   “大约有三四十人吧。”陈大宝回答道。   哟,那么多人,都快凑成一个班了。   那么多女人,见萧依依怀孕受宠,难免有人心生嫉妒。只有千日做贼的,哪里有千日防贼的?   李渊想到萧依依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做了一个决定。   太极宫   “什么?耶耶你要搬出去宫外住?”   李二陛下看到自己的老父亲执拗的样子,头都大了。自古以来,哪有皇帝住到宫外的?他要是敢让耶耶出去住,肯定会被唾沫星子淹死的。   别人骂道:瞧瞧那个狗皇帝,不但弑兄夺位,还把父亲都赶出去宫外!老皇帝真可怜,摊上了这么一个不孝子!   为了自己的好名声,李二陛下极力挽留,说得口水都干了:“耶耶,您在宫里需要什么,朕都给您送过去吧?选些年轻貌美的宫女可好?外面哪里好,旁人伺候得不周全……”   “我不听,我就要住到外面去!”李渊斩钉截铁地说。   他想好了,依依姐在刘家村开了农场,那儿的山脚下有一座约几百平米的院子。他和依依姐搬到那里去住,已经足够宽敞了。两人自小都是村子长大的,肯定能适应这样的生活。   更重要的是,他再也不用担心被那些女人害依依姐了。   依依姐有空间,他又挂着太上皇的高级职称,在哪儿都饿不着的。还可以约上老袁当邻居,这种特殊人才既懂医术,又懂些超自然学说,实在是居家旅行必备人选。   隔壁老袁:住在娘娘隔壁,求之不得!   “耶耶,您真的一定要走吗?”   “一定要走,我要去开拓农村的新天地!依依姐怀孕了没胃口,我要给她种几亩蔬菜果子吃。”   李二陛下:爱情是什么?居然让一个皇帝冲昏了头脑,不仅要下厨,还要下地。   为老父亲的爱情深深感动(并不),李二陛下终于同意了李渊的要求。他盘算着,耶耶一辈子都没住过农村日子,也许是出于新奇,玩两天就会回来的。   不过嘛,做一下面子工程,还是要的。   李二陛下把掌管长安事务的京兆尹韩皋叫了过来,向李渊介绍道:“耶耶,这个是韩皋,您在宫外哪里不舒坦,都可以去找他。”   韩皋这次奉旨入宫,没想到太上皇竟然闹着出宫。而太上皇出宫后的生活困难,居然要由自己给他解决?   挂着职业微笑的京兆尹表示压力很大。   无奈之下,他躬身对着李渊一拜:“臣韩皋拜见太上皇,愿吾皇身体安康,福寿绵长。陛下有什么吩咐,尽可去找下官。”   “免礼。”李渊把这个担任长安市长的男人扶起来,“韩大侄子,我以后就是你的二叔了。在外头别称什么陛下,称我二叔就好,以免惊动百姓们。”   脸上笑嘻嘻,心里MMP的韩皋:二叔你好,二叔再见! 第29章   一周后, 萧依依带着李渊和蛋黄派, 来到了刘家村的小院里。   土路上有一些碎石块,她扶着肚子,走路比往常小心了几分。虽然孩子才刚满三个月,但她已经很注意保护宝宝了。   头一回, 刘家村的小孩看到夫人带着老爷从马车上下来, 都好奇地张望着。夫人大方又好看, 给他们吃牛奶和果子, 不知道她的夫君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人呢?还是像城里的官老爷那样威严?   为了庆祝萧依依的到来, 这群熊孩子还从山里摘了一大捧野樱桃。这种天生天养的果子不如后世的智利樱桃大,外皮是大红色的,胜在味道酸酸甜甜, 非常可口。   山里野果多,孩子们都认识不少。像野樱桃、野梨子、野柿子、野板栗之类的,从夏天开始都陆陆续续地成熟, 孩子们上山转悠, 几乎每天都会有收获。   若是去晚了,准会被山里的小动物吃个精光!   当然, 大人们都交待了不要进深山,小孩都记住了,只在外围逛逛。   收拾屋子的萧依依察觉到, 有个人影一闪而过,她抬头问道:“谁呀?是谁在外面?”   一个梳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探头探脑,露出了半个身子。近月来喝了农场的牛奶补身体, 她的皮肤白了一些,小脸上也多了健康的光泽。她身上的衣服还打着补丁,但是干净整洁,给人好感。   萧依依朝她招招手:“过来玩呀,不用拘束。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了?”   小女孩手中的碗盛满了野樱桃,冒尖了,“夫人,我叫小苗,今年六岁了。阿娘说您怀孕了,吃点樱桃吧。”   她的阿娘怀小弟弟的时候,总是吐,吃这个就好了。小苗记在心里,就约上小伙伴一起上山为夫人摘点樱桃。   这时候,萧依依才留意到,小女孩身后还跟着四五个小孩。他们的衣领上还挂着几滴暗红色的果汁,显然是在山里吃了个肚儿圆。   “夫人,你以后就住着这儿吗?”一个小男孩问。   “是啊。很高兴认识你们哦。你们都叫什么名字?”萧依依接过孩子们递给她的樱桃,笑得很开心。   “我叫树墩!”   “我叫狗蛋!”   “我是大娃子!”   “我是小娃子!”   “我……我叫……”   他们期盼地看向萧依依,年纪最小的多金说话还不流利。小孩站在哥哥姐姐的身后,腼腆地笑着,把手中的樱桃递过来。   “谢谢你们哦,我很喜欢这份礼物。”萧依依朝屋后喊了一声,“李渊,带过来的点心呢?给大家分一分吧。”   怕太上皇在外面吃得不好,宫中的膳房给两人装了一大车零食。萧依依吃不惯用羊油烙的煎饼,就把行李中的饼子都分给村里的孩子们。   “谢谢夫人,您怀的一定是个男孩。”   “夫人你真好,比我娘还好。”   “这煎饼真好吃啊,里面还有油好香。”   几个小孩吃得满嘴流油,乐呵呵地笑了,祝福的话像不要钱一样的,一骨碌地往外蹦。煎饼可是个好东西,过节才能吃到呢。夫人的煎饼肯定是用好多羊油做的,又酥又脆,都是一股羊膻味。   孩子们仿佛吃了半斤羊肉一样满足!   真好啊,这就是有钱人过的日子吗?   李老爷长得也好看,就是比夫人老了一些,看起来跟他的祖父差不多大。有钱就是好啊,能娶像夫人这么好看的女人当媳妇。   李渊还不知道他被盖上了一个“有钱人”的戳,即使他知道了,他也会一笑置之。   院子里的枣子已经挂上了红影,渐渐开始成熟了。满树的枣子把枝干都压低了,俨然是一位超生大户。“啪啪”几声,两三个枣子被鸟儿啄下来,落到了地上。李渊捡起来,在衣服上擦了擦,直接塞到了嘴里。   嗯,现在的枣子不是最甜的时候,但已经发酥,吃起来也清甜微酸。憋了一天的蛋黄派在枣树下尿了一大泡,施了超级肥料,自觉帮了爸爸妈妈的大忙。   “你们要进来打枣子吗?”李渊对门口的孩子们发出邀请。   枣树上的枣子太多,要打下来一些,剩下的才能生长得更好。这时候打下来的枣子也能吃,用来蒸馍馍会减少它的酸味,只剩下清香和淡淡的甜味,非常好吃。   孩子们齐声答应:“好啊!”   有得吃,不答应的才是傻子呢。   李渊个子高,拿着竹竿在枣树下打,噼哩哗啦地一阵枣子雨,引得树下的几个小孩大声尖叫。金毛大狗被枣子砸到了,躲避不及,“汪汪汪”地吠着。   萧依依看到众人狼狈的样子,大笑:“哈哈哈哈……”   小苗带着自己的小伙伴,把院子里的枣子都捡起来。小孩眼睛尖,一颗枣子也没有遗漏,认真极了。这回足足打了近十斤枣子,萧依依和李渊吃不了那么多,只留了两斤枣子用来蒸馍,其余的都分给村里的小孩。   一群小孩每人都得了将近两斤枣子,唱着歌儿,一路回家了。他们的情绪有些激动,把今日的所见当作新闻,绘声绘色地将给父母和兄弟姐妹听。   小苗:“老爷生得也挺好看的,和夫人很般配。”   狗蛋:“老爷请我们打枣子,这些枣子都是他给的。”   树墩:“夫人家的金毛大狗很听话!”   大娃子和小娃子:“老爷也听夫人的话,给我们吃煎饼。”   多金:“吃……吃吃……”   今晚,所有乡亲都知道夫人带着丈夫住进村子里。虽然他们不太理解为什么贵人要住到他们这条偏僻的小村,但不妨他们为此事感到高兴。他们跟村子刘大福打听,都说李老爷是当过官的人,连长安的京兆尹都去拜访他。   原先看守院子的九伯声称,韩大人在李老爷面前,乖得跟孙子似的,喊老爷做“二叔”。   对于村民而言,这可是大好事!   村子里有贵人罩着,旁人都不敢小瞧他们。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旁人说不定能看在李老爷的面子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话说,我们要不要拿些东西去拜访李家?”   “要吧,可是贵人怎么会看上我们的东西?”   “山上不是有野鸡吗?城里的贵人来打猎,都爱吃那一味呢。”   “行,那我明天看能不能捉到野鸡。”   话题主角的李渊倒没有别人想得那么多,他正忙着给萧依依蒸枣馍。   枣子去皮磨碎,碾成枣泥,再加上少许蔗浆,熬成浓浓的枣酱。然后他把枣酱、温开水、面粉和老面一起混合,揉成一个大面团,放着温暖处进行发酵。等面条膨胀到两倍大的时候,他给面团排气,先揉成长条形状,再分成一个个小剂子,揉成光滑的馒头形状。   用剪刀在馒头上剪十字星,再醒大约五分钟。锅中烧开后放如枣馍,蒸一刻钟就好了。   “好香啊,有点像水果的味道。”萧依依闻了闻,对于今天的晚餐非常期待。   在蒸汽的热力之下,透过锅缝,枣子的清香味慢慢散发开来。   萧依依回想起以前的事情,嘴角露出怀念的微笑。这种加了枣子和糖的馍馍,是她小时候最爱吃的点心了。李渊的妈妈是一个巧手的妇女,她会蒸上一大锅馍,然后唤她:“依依,过来吃枣馍咯!”   “好嘞,谢谢婶子。”   年幼的小姑娘捧着半个馍,还烫手着,却舍不得丢开。   这一顿饭,让萧依依找回了童年的感觉。刚出锅的馒头有点粘,但是香甜柔软很好吃。由于枣子还没成熟,枣馍有种淡淡的酸味,回味无穷。枣味完全融入到面团当中,每一口都甜丝丝的,完胜白面大馒头!   金毛大狗用两只后腿站立,两只前爪搭在了灶台上。两只小眼睛鬼鬼祟祟地瞄着,试图伸长狗头把灶上的枣馍够下来。   它也想吃啊,它看到爸爸妈妈都干掉好几个馍了。   李渊摸摸了大狗子的肚腩肉,它又胖了一圈,“乖,还热着,蛋黄派还不能吃,放凉点再吃。”   “汪汪汪。”   好吧,我是个乖孩子。   月亮下,一家三口都坐在枣树下,吃着枣馍。怕萧依依噎着,李渊还给她煮了碗蛋花菠菜汤。鸡蛋和菠菜都是农场生产的,味道鲜美,让人食欲大开。吃了两块馍,喝了一大碗汤,萧依依捧着饱饱的小肚子,笑得一脸满足。   “离开了皇宫,过得真舒坦啊。”萧依依感叹道。   她再也不用担心从哪儿冒出来的宫女和太监,会发现空间的秘密。   她是自由的,就好像琼瑶剧里的小燕子离开了皇宫,连空气都变得清新许多。宫中人人都羡慕她,觉得她受尽宠爱,锦衣玉食。   但她从来都没对别人说过,她内心的压抑和恐惧。   好多人面上都奉承她,私底下却骂她一把年纪还勾搭太上皇,真是个狐媚子。宫中的美人那么多,那么年轻漂亮,多少人都想往太上皇身上靠啊。她会患得患失,害怕李渊会喜欢上别人。   不过现在不用怕了,她把李渊带出来,他就是她一个人的。   李渊低下头,抱住心爱的女人:“你若是喜欢,我们就不回去了。”   斜阳照墟落,穷巷牛羊归。   野老念牧童,倚杖候荆扉。   雉雊麦苗秀,蚕眠桑叶稀。   田夫荷锄至,相见语依依。   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   他偶尔读到了这首诗,第一反应就是想起依依姐。当时他想着,在宁静的农家院子里和依依姐一起看月光,听虫鸣,聊着说不完的话儿。眼中只有彼此,便是人间真实。 第30章   清晨   地平线上升起一丝光亮, 公鸡的啼叫声已经“喔喔喔”地响起, 响亮又富有穿透力,似是要驱赶黑暗,把睡梦中的人唤醒。   萧依依听到鸡啼声,打了个哈欠, 揉了揉脸, 就准备起床了。屋后传来奶牛“哞哞”的叫声, 有母鸡下蛋的声音, 还有蛋黄派追逐打闹的声音。外面有鸟儿在吱吱喳喳地叫着, 让她的心情非常惬意。   “我想要有一间房,不用面朝大海,只要春暖花开。”   乡亲们都是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她和李渊也学着早睡早起,近日来身体都养得不错, 精神也比在宫里居住的时候好了不少。   好好地收拾过房子后, 山脚下的小院变得更加诗意盎然,也多了生活的烟火气。   院子里枣树和桃树枝繁叶茂, 郁郁葱葱。像手臂那样长的嫩豆角挂在架子上,沉甸甸的,掐下一把豆角炒个鸡蛋, 蒸上馒头或者米饭,就是清香爽口的一餐。   还有紫色的大茄子和绿色的胡瓜,上面还粘着清晨的露珠。这样的农家场景, 让萧依依产生了留在这里住一辈子的念头。   不用担忧房贷和金钱,自成一方小天地。   “依依姐,我给你烧点热水吧。”李渊醒了过来,他利索地披上外衣,就往厨房那边走。   以前网上都说,小仙女早上是要用温水洗脸的,说这样对皮肤好。虽然不知道这是不是确实有效,但他见萧依依也有这样的习惯,便主动承担了烧水的活儿。   萧依依也没有闲着,她在盛水的大缸里放满了水:“用泉水吧,那个更好。”   感谢这个穿越的金手指,她和李渊日日用空间的灵泉水,身体健康,皮肤有光泽,看起来比同龄人年轻多了。若是李渊站在李二陛下隔壁,不认识的人,说不定会认为这是兄弟俩呢。   这还真不是假话。   李二陛下是个勤勉的皇帝,日日处理政务,睡得比狗还晚,醒得比鸡还早,熬得鱼尾纹都出来了。整天加班,白头发也冒出来不少,眼袋和黑眼圈都浮出来,看起来比真实年龄硬生生老了十岁。   反观李渊,自从和萧依依团聚之后,心态乐观自在。有吃有喝有房子,哪里还会不满足?   他喝的是空间水,吃的是农场里种植的灵气蔬果,身体素质越来越好,甚至头上发白的头发,也慢慢变成灰黑色。有些大臣恶意猜测太上皇娶了萧氏,说不定就会像萧氏所嫁的前几个皇帝一样,被克死了。   可谁知,他竟活得越来越年轻!   不少人骂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萧依依接过李渊兑好的温水,用帕子泡湿后,洗了把脸,精神一振,这又将是美好的一天。今天早上打算吃葱油拌面,李渊负责和面,她负责在院子里摘点小葱。   院子里种了大约一平米的小葱,叶片肥厚鲜嫩,平日里蛋黄派也会来这儿施点超级肥料。萧依依掐了一根葱叶,浓郁的葱香味直冲鼻腔。   “这小葱比外面卖的都香。”她对于早餐期待极了,“用油炸出葱油,再拌一拌,我能吃三两面条呢。”   她拔了一大把小葱,放到了菜篮子里。她用井水把小葱清洗干净,稍微晾干上面的水珠。葱油拌面只要绿叶部分,不要葱白和葱头,她也在砧板上处理好了。   她看向正在切面条的男人:“李渊,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不用啦,很快就可以吃咯。我刚热了牛奶,你要喝一点吗?”李渊正在制作手工面,手起刀落,薄薄的面皮在他手下变成了一缕缕面条。   萧依依捧着热牛奶,看着给她做饭的男人。真好啊,她肯定是用了几辈子的福气,才把他换过来的。   为了防止面条粘连,男人将面条抖散,再撒上一些面粉,放着旁边备用。这是淡黄色的面条,李渊特意打了个土鸡蛋进去,做成鸡蛋面,更加筋道营养。   接下来就是做葱油的时候了,一碗葱油拌面香不香,葱油的影响力甚至远远超过面条。面条的要求不高,可以用挂面泡面手擀面,但葱油要现炸才是最好吃的。   李渊把锅烧热,倒入猪油,把切成段的葱叶用小火慢慢炸透。碧绿的葱叶变成了焦黄色,霸道的葱香味在热油的夹击下,一下子充满了这个厨房。然后,李渊把豆酱和糖混合好的酱汁,倒入锅中,“哗”的一声,油锅中炸开噼哩哗啦的小泡,这锅葱油的味道越发香甜醇厚。   用锅铲缓缓搅拌,防止糊锅,等葱油和酱汁的味道完全融合,就能关火了。烧水下面,煮熟后把面条捞出,淋上两勺葱油,这碗酱色的葱油拌面就做好了。   萧依依迫不及待地捧着大碗,吸溜了一口面条,朝着李渊竖起了大拇指:“香,真是太香了!比上海老师傅做的面,差不了多少!”   “你喜欢就好,多吃点,锅里还有呢。”李渊见她吃得开心,也给自己盛了一大碗面条,埋头吃了起来。   鸡蛋手工面有韧劲,口感爽滑筋道,非常好吃。裹在面条上的葱油鲜美十足,葱香四溢。浓浓的葱味让人食欲打开,若是配上一块炸猪排,那就更绝了。   不过早餐不易吃得太油腻,炸猪排就算了,今晚再吃!   喝着热牛奶,大口吃着葱油面,嘴巴都塞得满满的。萧依依连吃了两碗面条,才停了下来。她摸了摸肚子上的肉,惆怅地叹了一口气:“唉,再这样吃下去,我都要长成一个大胖子了。”   李渊搂着她的肩膀,从背后看起来,她的身形还是非常窈窕,“胖什么胖,唐朝都是以胖为美的,依依姐一点儿也不胖呢。”   她怀着他的孩子,不吃多一点怎么行?之前柳宝林的那件事真是把他整怕了,他最怕的就是萧依依吃不下饭,不知道是不是又被人害了。   吃完了早餐,大约是七点半左右。萧依依和李渊都收拾了一下,准备去国子监的附属小学上班。   虽然怀了宝宝,但萧依依自觉不是什么娇贵的体弱女子,在现代社会女同事怀孕了也照样上班,她觉得自己的身体还不错,能完成力所能及的工作。   国子监   小学生们见到萧依依来了,都热情地跟她打招呼。他们不太了解事情发生的缘由,但他们都知道皇祖父和皇祖母搬到宫外去住。这几天没见到皇祖母,还真有点想念啊。   为啥?   还不是因为萧依依分饭从不手抖!   古今中外的饭堂大妈都有一个毛病,那就是盛菜分饭喜欢手抖。明明瞅着是舀了三片肉,她能硬生生地给你抖掉两片,只剩下一片给你。萧依依就不一样了,她对孩子们都极好,还不时给他们加餐分点心,每次她给学生分牛奶的时候,还能续杯呢。   况且她人生得美,从不摆架子,孩子们对她的印象都挺不错的。   长乐公主李丽质靠了过来:“皇祖母,你好几天没来了,我们都想念你。”   六皇子李愔非常好奇:“皇祖母,你在外面好玩吗?外面的房子是不是特别有趣啊?”   高阳公主摸了摸萧依依的衣袖,小声地问:“皇祖母,高阳想你,你能不能带上高阳一起住啊?”   萧依依的身旁围着七八个小学生,他们的小眼睛都看着她,显然对她在刘家村的新住处很感兴趣。萧依依跟他们描述了刘家村的样子,母牛会在小山坡上吃草,公鸡跳上树枝啼叫,路边的草堆里有比手指还大的蚂蚱,村口的大黑狗还会捉兔子。   “哇,这种地方我们还没去过呢!”   小学生想象着农家小村的样子,不时发出几声惊呼。他们日日住在宫里,从来都没有见识过这种地方。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般的,山上能摘到野果,路边会有兔子出没!   萧依依自豪地笑着:“还不止呢,前几天蛋黄派在山上掏了一窝小兔子回来,可好看了。”野兔的毛是灰色的,萧依依这个吃货,净想着把兔子养大了吃肉。   她的房子入住了几天,还没宴请过亲朋好友。在大唐她没什么朋友,如果孩子们来玩几天,她会很高兴的。   萧依依提议道:“那……那你们要不要来我那儿玩一下?我让太上皇跟陛下说说?”   “好的!”“这太好了!”“哇,可以出去玩。”   几个小孩都拼命点头,不想错过这次出游的机会。他们还小,都没有出宫玩过。听说皇祖母那儿种了好多果子,这会儿去正是吃枣子的时候,一树的枣子将近有上百斤呢。甜酥酥的枣子能用来做好多点心,枣花酥、红枣发糕、枣泥山药糕、枣泥核桃糕……   他们约好了,等着旬休日不用上学,就可以过去玩一趟。这群孩子兴奋极了,恨不得一眨眼就到放假的那天。   等孩子们上课后,萧依依闲着无聊,就在国子监里随意逛着。国子监的官员和先生都知道她的身份,即使女子在国子监行走似乎有些不妥,但鉴于她背后的太上皇,大家都没有说些什么。   直到,她看到一群人高马大的青年堵在她面前,他们约有七八个人,都穿着丝质的袍子,俨然一群贵族子弟。   萧依依有些警惕地护住肚子:“你们是谁,要做些什么?”   她知道朝堂上有些大臣是反对自己当太上皇后的,莫非这群人想要害她?   为首的青年见她一脸防备,尴尬地挠了挠头,挤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娘娘,请问你什么时候能扩大饭堂的规模?我们也想在学校吃课间餐和午饭啊。” 第31章   为首的青年见她一脸防备, 尴尬地挠了挠头, 挤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娘娘,请问您什么时候能扩大饭堂的规模?我们也想在学校吃课间餐和午饭啊。”   哼,那群小学生总是拿着饭跑过来他们那儿炫耀,真是太气人了。打又打不得, 赶又赶不走, 他们肚子饿得咕咕直叫, 连先生说什么都听不清了。   陛下管过几次, 这群小屁孩答应得倒好, 消停不到三天又过来耍了。小学生的饭菜真是太香了,就连一食肆美酒闻名的礼泉坊的酒菜,闻起来还不如饭堂菜新鲜可口。   还有饭堂的牛奶啊, 不知道是怎么热的。他们在家里让下人也煮过几次,闻着都不如小学生手里的那杯奶香浓。   青年们都一脸期盼地看着萧依依,齐声恳求道:“我们都有钱, 早就盼着吃饭堂菜了。”   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和尊重, 他们站成一排,弯腰九十度, 朝着萧依依深深地鞠了一躬。   萧依依:“……”   没想到在二十一世纪不大受欢迎的饭堂菜,在大唐竟然变成了有钱都不一定吃的到的奢侈品。   也难怪,有皇室小学生做代言, 加上李渊提供的菜谱和农产特产的蔬菜,味道好极了,想不火都要难。   “国子监的生员太多了, 要扩张食堂还需要些时日。”萧依依摇了摇头,在青年们失望的眼神中,又加了一句,“我打算在学校内开一间小卖部,提供一些吃食饮品,你们课间可以过来买。”   小卖部?   这是青年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词儿。   不过从字面上的意思理解,大概就是一个货物品种较少的杂货铺子。如果这家铺子卖的东西,和小学生的饭堂菜一样好吃,那他们肯定会花钱的。   那时候他们就可以站着吃,坐着吃,躺着吃,打着滚吃!   小卖部提供的食物要美味、随意携带、味道不能太重口,汤面汤粉麻辣烫这类食物,肯定要划掉的。萧依依和李渊商量后,准备在小卖部出售几种包子。   至于饮料嘛,那就是奶茶和红茶菌。   奶茶是什么?人人都知道的。但红茶菌是什么?可能大多数人都不了解。   红茶菌是用糖、茶、水加菌种发酵后生成的物质,菌群呈白色光滑状,外观像肥猪肉一样,是酵母菌、醋酸菌和乳酸菌的共生体。用红茶菌发酵的饮料,喝起来酸甜可口,对肠胃有着特殊的保健作用。   若是不加糖,便是民间俗称的“醋蛾子”。   萧依依在刘家村的醋坛子里,见有长着醋蛾子,就问村民要来养着。她每日都往坛子里加入空间灵泉泡的茶水和糖,把菌种养得越来越肥,发酵出来的饮料酸甜中带有清香,非常好喝解暑。   三天后   萧依依在刘家村建了个小作坊,雇了几个手巧的妇人和汉子,盘算着做羊肉大葱包子、酸豆角肉沫包子、和甜口的奶黄包。   大葱、豆角、牛奶和鸡蛋这几样都是农场产的,多亏了空间金手指,味道都特别好。用同样的配方,做出来的包子比外面卖的香了好几倍。   员工们试吃了几个,都直夸好。问他们和外面食材做的有什么区别,他们也说不出,但就是吃着好香。   “夫人,这个羊肉大葱的,太好吃了。大葱羊肉馅里的汤汁,又嫩又鲜,比炖羊肉还馋人。”   “夫人,酸豆角酸爽带点啦,和肉沫一起作馅很爽口,连吃三个都不腻!”   “夫人,我觉得奶黄包又香又甜,比吃牛奶强多了!孩子们肯定会喜欢这个口味的。”   萧依依个人认为,最好吃的还是奶黄包。轻轻掰开,淡黄色的馅料都快流出来了,浓郁香甜,让人忍不住大口吸上去。若是吃得慢了,奶黄馅都快要滴到地上,多可惜啊。   她安排了几个健壮的汉子,把各种口味的包子分别放入竹筐中,然后取了干净的纱布盖在上面。太上皇的能量就是大,只用了三天时间,她的小卖部已经装修好了。她带着人把食材带过去,可以开业了。   小时候,她怀着一个梦想,就是当小卖部的老板。   这多棒啊,整天吃吃喝喝看铺子就行了!没想到来到了大唐,她实现了这个儿时的梦想。   小卖部位于国子监的西北角,原本是一处放杂物的房子。萧依依说要做吃食买卖,掌管国子监的官员就把这处地方划给了她。   她的嘴角挂着笑容,满意地看着员工把包子放在蒸笼上保温。她支起了一个大锅,正在用茶叶加糖加奶,煮成香喷喷的奶茶。   红茶菌不用煮,早就发酵了一大缸。谁要是来买上一杯,随时用竹筒舀就行了。   奶香面香茶香的味道,顺着几缕清风,一路飘远了。   几刻钟后,大约是下课了,陆陆续续有生员在国子监内走动。有嗅觉灵敏的,闻到了风中的香味,小声地嘀咕:“今日的小学生过来了?好饿好饿,有食物的味道啊。”   同伴们回头张望,疑惑地说:“没有啊?他们这个点还没有下课呢,往日里要迟上一些,他们才会过来。”   “可这个味儿是哪儿来的?”   “去瞅瞅便是了。”   他们顺着风中的味道,一路走着,找到了角落旮旯里的小卖部,只见一个美貌的妇人盘着头发,正摇着蒲扇,她看到有人过来了,露出了热情的笑容。   “客官,要买一些吃食吗?和小学饭堂里的一样好呢。”   萧依依一开口,就让青年们愣住了。天呐,太上皇后在看铺子?还亲自接待他们?   这可是难以想象的事情啊!   她生得如此貌美,国子监里的学生们惊鸿一瞥,就再也忘不掉了。   即便大家都知道她都是当祖母的年纪,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青春期的男生都忍不住偷偷倾慕她,把她当作女神看待。   若是他们以后娶的妻子像娘娘那么美,不,只要有三分美,他们估计做梦都会笑醒吧……   同伴捅了捅杜构的后背,让他立刻回过神来。   杜构见到萧依依的脸,神色有点害羞,低声问道:“娘娘,都有什么卖的?构腹中饥饿,正想进食。”   “你爱吃咸的还是甜的?咸口的有羊肉大葱包子,酸豆角肉沫包子,甜口的有奶黄包,都是三文钱一个。喝的有奶茶和红茶菌,都是两文钱一杯……你们几个人,都要吃些什么?”   萧依依掀开了蒸笼,包子的香味一下子就爆发出来。柔软蓬松的大包子静静地躺在那里,每个都足足有男人的拳头那么大。   出于对女神的支持,杜构大方地掏出钱:“那我每种笼饼,不,每种包子都要两个。奶茶和红茶菌各要三杯。”   唐人习惯把包子称作“笼饼”,包子这个称呼真是新奇,是包着馅料的意思吗?   美食当前,他也没想太多。热乎乎的大包子被握在手里,以它柔软白胖的身体朝着众人大喊,“来,吃我!”   好,这就把你吃掉!   杜构是莱国公杜如晦之子,在几人里身份最高,也是最有钱的主儿。他豪爽地把另外几个包子和饮料分给同伴,只留了一个羊肉大葱包子和一杯奶茶。   年轻人哪里有不爱吃肉的?   他往包子上咬了一口,满嘴肉汁在舌尖上流淌,让他立刻就后悔了。   啊,买少了,这样美味的吃食,应该多买几个才对!   肥瘦各半的新鲜羊肉被剁成肉馅,再拌入切碎的大葱,羊肉的膻味和葱香味混合在一起,变成了一种特殊的香气。皮薄馅大的羊肉大包子在锅上一蒸,鲜美的肉汁都蒸出来了,直接顺着杜构的指尖,就要往下流……   这会儿还顾及什么礼仪,直接大口啃啊。   青年吃得满嘴流油,胃口大开,反倒更饿了。他敢说,全长安都没有这么美味的蒸饼。他终于体会到小学生们日日吃饭堂菜的心情,啊,真的好幸福啊!   他若不是年龄超了,他也想回去读小学!   吃完了包子,杜构把手伸向了那杯奶茶。煮好的奶茶放了一会儿,还微微烫口,他把奶茶捧在手心,先闻了闻。   嗯,是放了茶叶和牛奶,带着一股甜香味。   入口很顺滑,奶香浓郁,因为加了茶叶进行调和,不显得甜腻,很是清爽。这喝胡人喝的奶茶有点像,但是他们爱放盐和各种香料,不是这种放糖的口味。   确认过眼神,是甜的更好喝。令人惊喜的是,奶茶底部有些比指头还小的丸子,颜色透明,吃起来软糯微甜,很有嚼头。   根据娘娘的说法,这种小丸子叫“珍珠”,这杯是珍珠奶茶。   “是吗?还挺有意思的。”杜构评价道。   甜甜的热奶茶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回去上课后,杜构觉得自己上课的注意力更加集中了。午饭的时候,他拒绝了仆人送来的饭菜,而是和同伴一起走去小卖部那里,打算买包子当午餐。   课间买的包子,他还没吃够呢。   等他去到小卖部附近的时候,一条数十米长的队伍正在以龟速前进。前头有买到包子的人,都迫不及待地吃着,露出了快乐的笑容。   他眼睛很尖地发现了,平日里不苟言笑的先生,也藏在人群当中!   他依稀记得,这个秃顶的中年男人,前几天还在批评饭堂菜的出现,说这是“哗众取宠,故弄玄虚”。   当时的先生很气愤,似乎替太上皇后自甘堕落的行为,感到痛心疾首:“身为皇后,不思考如何为天下女子作表率,反而锱铢必究,搞什么农场饭堂,羞也,羞也!”   谁知,今日的先生居然会握着两个大包子,左边啃一口,右边啃一口,一脸满足地赞叹道:   “真香!” 第32章   对于在国子监博士李如枫而言, 今天和往日一样, 没什么异常。   直到——他看到下课后的学生,都一窝蜂地跑出去了。   还没下课,一群年轻人就带着一脸兴奋和期待,不住地往外面望去。他们摩拳擦掌, 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在发生。下课铃一响, 他们拔腿就跑, 一眨眼就不见了人影, 好像被狗撵着一样。   李如枫皱了皱眉头, “读了那么久书,怎么还是这般毛毛躁躁?”   这可真不像是读书人的举止。   平日里彬彬有礼的学生,怎么都变成了这样?国子监的学生大多都是出身高门, 面见陛下也是常有的事情。这会儿他们却像个山野里的穷小子一样,毫无姿态礼仪可言。   “跑快点,迟了人多, 包子就卖完了。”一个青年从后面冲了出来。   “是啊, 我在上课那会儿都想着吃大包子。”两个青年跑得满脸通红。   “可不?我也馋啊,连先生讲什么都听不进去了。”三个青年跑得鞋子都快掉了。   李如枫疑惑地看着学生们反常的行为, 快步跟了上去。他倒要看看,是谁在国子监捣鬼,让学生们都没了学习求学的心思。   真是太气人了, 他认真讲了那么久课,居然有学生说听不进去?   那个“包子”究竟是何等妖物,竟能迷惑住学生们的心智!   他不服, 决定和“包子”决一死战。不是它死,便是他亡。   跟着众人的脚步,他来到了国子监的西北角。原本这儿是一处杂物房,芳草萋萋,十分幽寂。今日摇身一变,此处变成了一间美食屋,附近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小屋旁边都站满了人,娇媚的女子叫卖声与国子监这样的男校,显得格格不入。   “羊肉大葱包子,还热乎的,肉多管饱!”   “酸豆角肉沫包子,酸辣鲜香,要尝尝吗?”   “奶黄包要两个?都是甜口的,好嘞。”   “饮料要什么?珍珠奶茶或者红茶菌,奶茶奶味浓,红茶菌是酸甜的……”   萧依依正站在小卖部的蒸笼旁边,把包子装进油纸里,递过去给饥肠辘辘的学生。蒸笼的热气熏得她的脸蛋通红,但她一点儿也不觉得累,反而因为赚了钱,快活极了。   真好,这就是收钱收到手软的好日子!   李如枫被后面的人群挤着,不知不觉地加入到队伍当中。他看到每个学生的手里都捧着类似笼饼的吃食,啃上一口,都不经意地露出满意的微笑。   他心想,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也许是学生们见到美人,才觉得这种东西好吃吧。   唉,太上皇也不管管,居然让太上皇后出来卖吃食呢。堂堂皇后抛头露脸的,真是让人感到羞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大唐皇室都吃不起饭了?连皇后都供养不起?   这是人性的缺失,也是道德的沦丧。   痛心疾首的博士李如枫,排了一刻钟左右,终于轮到他了。只见貌美的妇人穿着普通百姓的衣裳,发髻上只戴了一支银簪子。她的笑容很真诚,和长安的贵妇小姐都不一样,一点儿架子也没有。   “客官,要买什么?咸包子有羊肉大葱馅的和酸豆角肉沫馅的,甜包子有奶黄包,都是三文钱一个。”   这个像笼饼一样的吃食,要三文钱一个?   有点贵啊。   李如枫愣了一下,三文钱在长安能买两斤米,足够一家人吃一顿饱饭。这个包子里面放了肉和菜,也不该卖那么贵啊。   长安西市的胡饼,只要两文钱三个,还填了羊肉馅呢。   瞧着太上皇后的脸,一副理所当然的的表情,他在心里忍不住纳闷:难道大唐皇室的日子真的太穷了吗?想通过这种方式赚钱?   要一个女人出来赚钱,太难了。   怀着对生活不易的同情,李如枫摸了摸怀里的钱袋,咬了咬牙:“每种包子都给我两个吧,奶茶和红茶菌各要一杯。”   萧依依从蒸笼里挑出六个包子,笑着递了过去,“尝尝吧,不好吃不要钱。”   她就是这么自信!   博士李如枫肃然起敬,他抓了包子狠狠地咬了一口。酸辣爽口的滋味让他眼前一亮,唾液急速分泌,根本停不下来。   白面包子蓬松柔软,略带甜味,比他平常买的笼饼好吃了一些。   酸豆角腌得正是时候,酸辣中带点蒜味,越吃越香。剁碎的肉沫沾满了豆角的味道,增添了不少独特的风味。   他毫不犹豫地说,和这个包子相比,他以前吃的都是垃圾!   他认为,最好吃的要数靠馅的包子皮。这部分的面皮吸满了肉馅流出来的汤汁,吃起来满嘴是香,酸酸的味道很开胃,勾得他的馋虫都出来了。   面皮的麦香,豆角的酸香,猪肉的鲜香,三者紧紧地抱在一起,每吃一口,都是极致的享受。   “啊,真香!”   李如枫幸福得都快哭了,他理解到学生们跑过来买包子的心情了。他在长安待了那么久,都没有吃过这样美味的主食。   左一口包子,又一口包子,人生最快乐的时刻莫过如此。   也许陛下的宴席菜品会更好吃,但那也轮不到他这个小博士去吃啊。   怀揣着几个包子和两杯饮料,这位秃顶的中年男人环顾四周,快步地离开了。他留意到小卖部剩下的包子已经不多,后面人群的队伍却有十米长。   这就注定了,有些人是吃不到包子的。   不行,他要快点走了。   不然同僚们发现他买了那么多包子,问他要上几个吃吃,他的包子就保不住了……   熬到下班的时候,博士李如枫提着一个油纸包和一杯饮料,径直往家里走。   他暗自窃喜,同事们去晚了,都没有吃到美味。全办公室只有他这个天选之子,吃到了娘娘卖的包子。   同僚刘霖发现了他的身影,好心地跟他打招呼:“如枫,这么快就走了啊?咦,你身上是什么味儿啊?好像是吃食的味儿。”   “哈哈,没什么,就是中午吃的饭菜味儿吧。”李如枫从饭堂菜的怀疑者,变成了饭堂菜的忠实支持者,“太上皇后开了一间小卖部,那里的包子可好吃了,喝的也好。”   “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刘霖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他可是知道的,前几天老李还批评娘娘出来开饭堂的行为,没想到一眨眼,老李居然对此不吝赞美。   “我骗你有什么好处?”李如枫懒得废话,谁吃谁知道,“我家里还有点事,我就先走了。”   他的阿娘胃口不好,连饭食都用得少。但这样美味的包子,阿娘肯定会喜欢吃的。   李家   回到家的时候,天色还没完全暗下来。李如枫进门就喊了一声,“阿娘,桂敏,我回来了。”   屋里的两个女人都迎了出来。一老一少,见到男人回来,都挂着笑。   他解开了油纸包,露出了三个大白包子,献宝似的递到黄氏的面前,说:“阿娘,这是我在国子监买的包子,可好吃了,你尝尝吧。”   “哟,这可难得,你们读书人地方卖的东西,不便宜吧。”   黄氏感动于儿子的孝心,又有点心疼钱。儿子只是一个博士,算不上大官,俸禄也不高,一家人的日子一向是过得紧巴巴的。   不过买都买了,那就热热吃吧。   她的胃病不好,不舍得花钱找大夫瞧瞧,疼得最厉害的时候,她都是在床上躺一躺,死撑着缓过来。她没跟儿子提过这件事,只说没胃口吃饭,喝一碗稀粥就行。   这个傻儿子就当了真,到处给她寻摸好东西吃。   儿媳桂敏把包子放到锅中,热了将近一刻钟,等完全蒸软了才拿出来,递给了婆婆。   儿媳讨好地笑着:“娘,我闻着好香,夫君特意带回来,你就用一个吧。”   黄氏点点头:“行,那就吃一个吧。”   黄氏随手拿了一个包子,她的胃口不大,吃一个肯定饱了。掰开一看,香甜的味道直接钻进她的鼻子里。   嗯,奶香味很足,又甜又软的真好吃。   黄氏小口吃着,浓郁的牛奶味蔓延开来,软软的馅料不费牙,一吸就全到肚子里面去了。似乎是放了鸡蛋,还有一股蛋香味,比家里蒸的鸡蛋羹强多了。   神奇的是,她的胃病严重,吃什么下去都难受。可今日吃了这个面团包着的吃食,胃里暖洋洋的,没有再扯着疼了。   黄氏好奇地问:“这是什么吃食?我都没见过呢。”   李如枫:“这叫奶黄包,听说是用面粉、鸡蛋、牛奶和糖制成的。还有这个叫做红茶菌,阿娘喝一杯吧,倒也可口。”   他给阿娘的茶盏里到了一杯浅黄色的液体,刚刚他尝了几口,酸酸甜甜,挺好喝的。   “哦?红茶菌?”黄氏相信儿子不会害她,捧着杯子就喝了起来。   入口先是一股幽幽的茶香,然后是酸酸的味道,再接着是清甜的滋味。和她喝过的茶水不一样,这个红茶菌喝到肚子里,非常舒服。   再吃几口包子,当真越吃越想吃,越吃越开胃。   不过,黄氏知道自己的身体,克制地吃了一个包子,喝了一杯红茶菌之后,就再也不肯吃了。   吃得太多,她的肠胃可承受不住。   “唉,若是我的胃好起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黄氏摸了摸肚子,回味着包子的香甜滋味,“这该是多好的日子啊。”   用过了晚饭,有儿媳桂敏在料理家务,黄氏放心地拿着蒲扇出门了。这是老街坊们难得的消遣,她们聚在一起,聊聊东边的小媳妇,说说西边的大孙子。   黄氏见到了老姐妹,首先开口了:“我今天吃了一个叫做包子的吃食,又香又软,里面的馅儿都是奶味的!”   唐人爱吃乳制品,她这样一说,瞬间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哦,是什么吃食?比樱桃浇酥酪好吃吗?”一个老婆子凑了过来。   “酥酪怎么能和它比?”黄氏骄傲地挺直了腰板,“那叫奶黄包,是国子监特供的!外面都没得卖呢,只能是国子监的官员和学生购买。”   众人:“……”   其实你不是在炫耀包子,是炫耀在当了公务员的儿子吧。 第33章   国子监   排了大约半个时辰, 杜构和同伴们终于排到了小卖部的门口。   然后, 在他满心期待的时候,耳畔响起了令人心碎的声音:   “这位客官,我们这儿的吃食都卖完了。”   卖完了……   人生第一次,杜构恨自己没有像骏马一样, 长着四条腿。不然, 他就可以跑得比所有人都快, 吃到心爱的大包子。   就因为他跑得慢了一些, 小卖部的吃食就全卖光了!连奶茶和红茶菌也一滴不剩!   没买到大包子的杜构失望不已, 耷头耷脑的,像一只失落的大狗,“娘娘, 您怎么不多卖一些?包子很好吃。”   萧依依灭了灶下的火,把蒸笼都收拾起来。她略带歉意地笑了笑,“我今天早上带人做了三筐包子, 没想到生意那么好, 一下子就卖光了。”   三筐哪里够?十八二十岁的小年轻一下子吃四五个包子,跟玩儿似的, 肚子大得像个无底洞。   杜构觉得娘娘带三百斤包子过来,也照样会卖完的。不过他不敢说这样的话,听说娘娘已经怀孕了, 若是因此过分操劳,累坏了身体就糟了。   没买到包子,他转头揪住眼熟的同窗, 语气有些不满,“你怎么买了七八个包子?我们后来都吃不上了!”   不怪娘娘,都怪你们这些排前面的。若不是他们买那么多,他就能啃着热乎乎的包子了。   那个同窗也是个官二代,对上杜构一点儿也不怵。他挺直了腰板,大声地说:“我爹娘还没吃过呢,百行孝为先,我要让我的爹娘都尝尝这样的美味。”   杜构:“……”   说得好有道理,竟无法反驳。   萧依依望着因为没买到包子,而不肯离去的学生,当即表示:“明日我一定多带点包子过来,如今人手还不够,还请大家见谅。等过段时间吧,我一定多雇点人,保证大家都能吃得上美味的包子。”   听到她的话,学生们的情绪稍微安定了下来。有人还表示家中奴仆众多,若是娘娘需要,他就把人送过来。   萧依依:谢谢了,这万恶的封建主义。   她还接受不到把人当作奴隶使唤,她都是通过雇佣的方式,让乡亲们获得工钱。长安居不易,她的连锁企业若是能壮大起来,雇的百姓越多,大家的生活也许能变得更好。   她的脑子很笨,她既不懂朝堂上的风云变幻,也不懂后宫当中的争宠站位。她的能力很小,做不了兴国安邦的大事,也不会做肥皂造玻璃弄大.炮。   但是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的人能吃饱穿暖。   刘家村   今日的火爆销售让萧依依充满了信心,她又雇了四个善灶的妇人,把小卖部的供应作坊扩大了一倍。   嗯,吃食的种类也太少了,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的。   “夫人,我们这是要做什么?”刘三嫂低声地问。   她被夫人升为管事,工钱多了一百个铜板,干活也更有劲了。她领着新雇的妇人洗手洁面,又把头发用布包好。待几人整理干净后,她才把下属带到萧依依的面前。   夫人说了,做吃食这一行最要干净,尤其是饭菜里绝不能掉头发进去。   萧依依拿着炭笔,思考了一会儿,在李渊写好的菜谱上圈了两样。   今天她自己观察过了,男生都爱吃肉,咸包子明显比甜包子更受欢迎。她打算再推出羊肉烧卖和鲜肉烧卖,肉馅满满,男生应该会喜欢的。   烧卖的制作并不复杂,用烫面为皮,裹上肉馅包好,在蒸笼上蒸熟便可食用。烧卖又称“捎卖”,原意是“捎带着卖”。早年这种小点心在茶馆里出售,一壶浓浓的茶水,配上一笼热气腾腾的烧卖,便是最受人欢迎的搭配。   烧卖的口味很多,在北方内蒙地区,流行的是羊肉配以大葱鲜姜的烧卖,而在南方一带,有三鲜烧卖、猪肉冬笋烧卖、鲜虾烧卖甚至蟹籽烧卖。   想起烧麦的滋味,萧依依的肚子有点馋了。   “你们几个,是烧卖组,负责剁馅擀面包烧卖,可能做到?”   几个妇人连连点头:“能的,能的。”   “烧卖”这个吃食的名字,她们没听说过,但剁馅擀面的活计,她们都是会的。包烧卖不会,但她们会包牢丸(饺子),估计也不会太难。   几人听着萧依依的安排,顺利把烧卖蒸了出来。一掀起锅盖,鲜香四溢,让人不由自主地吞咽口水。   还冒着热气,烧卖的皮子晶莹透明,惹人垂涎。身为主家的萧依依夹了一块,用筷子稍稍拨开,肉汁瞬间流到小碟上。品上一口,香而不腻,羊肉的味道一点儿也不膻,肉质非常嫩。   她赞了一句:“不错,明天就加上这个。”   刘三嫂领着几人,对视了以眼,顿时松了一口气。太好了,夫人吃得满意,她们就能保住这份工作。   萧依依又夹了一个鲜肉烧卖,和羊肉馅的不一样,这种烧卖偏轻爽口感。剁碎的冬笋有很棒的提鲜作用,带点微甜和清香,还能吃到笋粒的口感。   笋是附近的山上挖的,村里的半大孩子去挖了几筐,萧依依按照一斤一文钱的价格,都收购过来。   她个人是偏好猪肉口味的,吃着爽口,但目测唐人会更喜欢吃味道更浓的羊肉烧卖。   猪肉在大唐这个年代,还是处于“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的阶段。国子监的学生大多是贵族,自然更青睐羊肉馅的。   试菜完毕,萧依依端了一盘烧卖回去,给李渊当夜宵。其余的,都分给员工们当福利,可把她们乐坏了。   “福利”这个词,是她们向夫人学的。夫人手头松,又是体贴人的主儿,每逢推出什么新吃食,都总忘不了她们。   刘三嫂和其余几个女人,各拿一个碗,给自己装了三枚烧卖,眉眼中皆是笑意。这样有肉的美食,明日就要做这种吃食,拿到国子监里卖。   国子监是什么地方?   那是官老爷们讲学的地方!有钱没权的还进不去呢。   女人们把烧卖端回家里,不约而同的,都让给了家中的孩子吃。就如同奢侈品一样,官员同款的点心让孩子们吃得非常珍惜。   小男孩小口嚼着,直到肉馅完全嚼化了,才把嘴巴里的东西咽下去。哈一哈口气,还带着羊肉的膻味呢。   “娘,这个好吃哩,明日还有吗?”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这是你吃的吗?是大官吃的!”   女人们嘴上说着训斥的话,心里却忍不住畅想起来。她们从夫人那里得了工钱,等儿子再大一点,就送去跟先生学字吧。   说不定儿子以后能出人头地,天天都能吃上这样的点心了……   第二天的小卖部营业,忙得跟打仗似的。   萧依依很有先见之明,把村里的刘五娘喊了过来,与她一起看店。五娘待人大方不拘谨,口齿清晰,的确是一个做买卖的好帮手。   下课铃响起不到十分钟,小卖部门前就排起了长队。学生们跑得仪态全无,只为吃上一口美味的包子。   嗨呀,为了这一顿包子,他们连早膳都没心思吃了。和小卖部里的吃食相比,街上卖的汤饼一点滋味都没有。   摸了摸咕咕直叫的肚子,杜构谎称身体不适,提前从课室里溜了出来。他是第一个排队的,看到蒸笼上氤氲的热气,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娘娘,今天有包子吗?我最爱吃羊肉大包子。”   “不仅有包子,还有烧卖呢。羊肉烧卖和鲜肉烧卖都很好吃,皮薄馅大,要来一个吗?”   杜构好奇地望了望,只见数十个形似石榴的点心,散发出阵阵香气。面皮很薄,能隐隐透出肉馅的颜色,小孩子才做选择题,大人当然是两种烧卖都要试试啊。   他拿出了指点江山的气势,斩钉截铁地说:“要的!两种烧卖各要三个,羊肉大包子要两个!”   五娘听到这个年轻公子的话,立刻给他装了满满一大包吃食。怕这人烫着舌头,她还好心地提醒道:   “烧卖皮薄,肉汤一下子就流出来了,客官小心烫嘴。”   “谢谢。”   杜构挥了挥手,表示听到了。他的眼里只有那包点心,恨不得坐下大吃一顿。回到了课室里,正好已经下课了,他美滋滋地倒了一壶茶水,解开了外面的油纸包。   食物的味道立刻飘散开来!   众人的目光瞬间凝聚到了杜构……案上的包子和烧卖。   一个厚脸皮的同学蹭了上来:“杜构,你是在小卖部买到的吃食吗?分我一点可好?”   “子曰:唯美食与生活不可辜负。”杜构装模做样地叹了一句,“今日新出了烧卖,大口吃肉的,你们快去买吧。”   迟了可就买不到了。   好几个有钱的同学,拔腿就跑,美食正在向他们的灵魂发出召唤!而一些家中不太富裕的同学,则痛苦万分地闻着食物的香气,瞧见杜构大口地吃着。   别人吃着你看着,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   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浅黄色的肉汁从杜构的嘴角,滴落到衣服上。羊肉的霸道香气在课室里弥散开来,勾得人心痒难耐,勾得人神魂失守。   薄如蝉翼的面皮被汁水浸透,吹弹可破,青年的嘴巴一吸,就把肉馅带汤全吸到肚子里。半肥瘦的羊肋肉剁成的馅,吃起来特别鲜香,不柴不老,佐以大葱和姜蓉调味,更是滑嫩无比。   烧卖不大,在众人可惜的目光中,一口就被吃掉了。   “啊,鲜美至极。”杜构赞叹了一声,把手伸向下一个烧卖。   同学们:“……”   这人是谁?快把他打死吧! 第34章   小卖部开张没几天, 那里的吃食都还没有吃够, 学生们就迎来了一个开心又痛苦的日子——   旬休日。   高兴的是明天不用上学,痛苦的是,他们明天吃不到好吃的烧卖和包子了。   想一想失去了羊肉大包子、酸豆角肉沫包子和奶黄包,他们连吃饭都提不起精神了。外面酒楼卖的点心哪里有小卖部的好吃?   那个羊肉大葱馅包子哟, 吃得满嘴流油, 还有那个奶黄包, 奶香浓郁, 又香又甜。最重要的是那一屉屉烧卖, 又鲜又嫩,一口一个别提有多爽了!   啊,人生就是如此的艰难。   为什么要在我吃到美味的时候, 又要我离之远去呢?   青年学生们叹了一口气,把课本笔墨收拾好,勾肩搭背地走了。而在国子监小学部, 则是完全相反的情景。   这群皇子皇女都兴奋得小脸通红, 吱吱喳喳地聊着天,恨不得一闭眼就是明天早上。耶耶说了, 明天他们可以去皇祖父的新房子里玩玩,听说那里有好吃的大枣,附近的山上还有野兔和小松鼠。   李丽质看向同父异母的妹妹李高阳, 兴致勃勃地问:“欸,高阳你也去吗?你说我明天穿什么样的衣服好?粉色的裙子还是蓝色的裙子?”   “粉色那一条吧,衬得姐姐像花儿一样。”高阳笑得一脸天真。   李丽质心中高兴, 牵着妹妹的手登上了回宫的马车:“就你嘴甜,我打算带点零食过去,明天你和我一辆车,我们偷偷吃零食呗。”   “姐姐最好了。”高阳捂住了嘴偷笑,仿佛偷吃了油的小老鼠一样,“我一定不告诉旁人,就我们两个吃。”   有了共同的小秘密,爱吃零食的两个小女孩变得知己一般,嬉笑打闹起来。在高阳的刻意结交下,长乐公主很快就喜欢上这个可爱乖巧的妹妹。   长孙皇后所生的城阳公主还不会说话,哪里有高阳来得贴心?长乐心善,对待弟弟妹妹都很好,而高阳从小就会看人眼色,从不惹事,更是合她的心意了。   有了长乐的照顾,高阳的日子好过了一些。她的阿娘身体依旧不好,也不得宠,但宫中送来的分例好上了许多。   “阿娘,我明天要去皇祖父那里玩耍,你要照顾好自己。”   “去吧,高阳玩得开心点,记得对着太上皇和太上皇后问声好。”   “知道啦,知道啦。”   第二日   大唐皇族来人的时候,李渊正拿着本《诗经》,对着萧依依肚子里的孩子念书。《诗经》是他问小学部的其他老师要的,听说是小儿必学的课外读物。   两人坐在枣树下,时光非常惬意,直到李渊翻到了一篇:   “与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李渊看到了高中背过的《氓》,绘声绘色地表演起来。别的诗他也看不懂,但这篇《氓》,他还记得,讲的就是渣男抛弃老婆的故事!   小时候说好要一生一世,长大后的真情却喂了狗。   他入戏极了,面部表情非常丰富,仿佛一个怨妇一样,怒目而视,强力谴责面前的渣男。   萧·渣男·依依:“……”   别这样看我,我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啊。   李渊唾沫横飞,抑扬顿挫的样子,看得众人的眼珠子都都快掉出来了。因为太上皇平常待人都温和有礼,说话都不重。没想到他到了农村不到一个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嗯,非常有活力的样子。   萧依依一看到来人了,推了推老公,让他回过神来。她笑得有些尴尬,“你们来了呀?都坐,都坐。”   真糗啊,刚才被人看到了。   除了一群孩子都好奇地望过来,连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都来了。太上皇出宫的事虽然没有掀起太大波澜,但是一些刺耳的声音还是有的。   什么当今容不下父亲啦、当今得位不正啦、太上皇太可怜啦、皇室争家产大战啦……   无奈之下,李二陛下听拖家带口地过来了。他也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若是耶耶在宫外快乐自在,那就再好不过。   但如果耶耶过得不好,他便把父亲接回宫中。万一……万一是谁煽动耶耶出宫的,准备搞事的,他一定要把那个离间父子感情的小人找出来!   九皇子李治年龄最小,上头有哥哥们顶着,性子其实有点懦弱胆小。他第一次来到农村的陌生环境,刚开始的时候感到拘谨,躲在父母的身后,不敢往前走。但看到金毛大狗从屋子里跑出来,舔舔他的小手后,他就什么都不怕啦。   蛋黄派是条好狗,宫里的人都知道。   小孩蹲下来,抱住了金毛的狗头:“蛋黄派,我想你啊,你想念我吗?”   “汪汪汪。”   我也想你啊,你老是给我吃零食。   他被蛋黄派引着,悄悄脱离了队伍。金毛大狗带着他去到后屋的牛棚,那里正养着一头母牛。健壮的母牛见到了蛋黄派,仿佛是见到了熟人一样,它“哞哞”地叫了两声,身上散发出一股奶香味。   “哇,它身上有点香。”李治惊喜地叫着。   小孩小步靠了过去,伸直了小手,母牛低下头来,友好地闻了闻他的脸蛋,喷出来的热气逗得他呵呵直笑。   自认为得到了母牛的友谊,李治就更加放得开了。母牛乖乖地蹲了下来,李治连忙在旁边吃力地跨着小腿,小手用力地爬着,试图骑到牛的背上。   别问他为什么想骑牛,因为大安宫的老子骑青牛浮雕,就是这么画的。   老子是他们李家的祖宗,小孩的行为是在向祖宗致敬!   母牛的脾气很温顺,被李治扯掉几根牛毛,也不闹腾。金毛大狗看出来小孩的意图,从后面拱着他的屁股,费了不小的劲,终于让小孩稳稳当当地坐在牛背上。   “架!架!……架!架!快跑!”   李治擦了擦头上的汗,高兴得小脸红扑扑的。感情他以为自己是骑士,乐呵呵地喊着。   屋后的小孩声音,提醒了屋前尬聊的众人。长孙皇后觉得这声音好生熟悉,回头看了看,咦,小儿子怎么不见了!   “稚奴,稚奴你在哪儿啊?”她不顾礼仪,紧张地喊了起来,又看向其他孩子,“你们看到稚奴了吗?”   高阳指了指屋后的方向:“母后,弟弟好像往那儿走了过去……”她没提到蛋黄派,怕皇后责罚这条机灵的大狗。   萧依依和李渊身为主人家,连忙带着一行人去到屋后的牛棚。只见李治坐在牛背上,得意非凡,若不是母牛拴着,他说不定就骑着牛跑了。   “耶耶,阿娘,这儿好玩啊!”他在牛背上站了起来,朝大家招了招手,还蹦了两下。这么危险的动作,吓得长孙皇后几乎晕过去了。   李渊不动声色地靠了过去,把牛背上的李治抱了下来。他面不改色地说:“稚奴不可以自己骑牛哦,要等大人陪着的时候才可以骑。”   小孩笑得很高兴:“好吧,那我现在可以继续骑吗?”   “可以。”李渊又把他放回牛背上。   李二陛下略微皱着眉头,也觉得有些不安全。但是稚奴开心的小脸,又不舍得责怪他。他们李家的名誉祖宗骑牛,他的小儿子骑一下牛,又咋滴?   这更能证明李家根正苗红呢!   李渊在建立大唐后,把李耳当作自己的祖先,自称是老子的后裔,奉老子为“圣祖”。李二陛下也奉道教为国教,借此来抬高李唐的血脉,借以表明李唐有统御天下的资格。   他想到的,太子李承乾也想到了。   他渴望地看向牛背上的弟弟,没有嫉妒,只是也想上去骑一骑。骑牛多带劲啊,他骑过不少好马,但是还没有骑过牛。   “耶耶,我想……”少年站了出来,义正言辞地说,“稚奴独自骑牛,恐怕是不安全的。承乾愿上去,护着弟弟。”   李二陛下点了点头,表示答应了。   太子李承乾爬上了牛背,把年幼的李治搂在怀里。牛背很宽,坐两个人也不用挤,反而是兄弟间更加亲密了。   小孩不停地说着话,像一只快乐的小麻雀,无忧无虑的。   “大哥,骑牛真好玩啊,我喜欢骑牛。”   “喜欢就多骑一会儿吧,长大后你就要学骑马了。”   “可是我觉得骑牛比骑马好玩啊,牛这么可爱,我不想骑马。”   “长大了,你就不会这样觉得了。”   几十年后   恒山王李承乾身处王府中,望向太极宫的方向,叹了一口气。也许有些事,从一开始便是注定了。   懵懂不知事的稚奴爬上了牛背,便是对兄弟们最好的选择。他也愿意护着这个弟弟,护着大唐。即使他失了太子之位,但他也没有恨过。   因为他找到了自己最爱的人呐。   他学着皇祖父的样子,种了几亩瓜果和小葱,日子过得悠然自得。他拿起了水瓢,认真地给果树浇水。脸颊旁边滑下了一滴汗珠,落到了土地里。   大概是人有天赋,不得不承认,他种出来的东西就是不如皇祖父种的好吃。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得到的已经够多了。   “承乾,我给你擦擦吧。”身后有一个长相秀美的男子走了过来,他拿起丝帕,眉眼温柔,“你今晚想吃什么?我给你做吧。”   看到这个人,李承乾的眼神一下子柔了下来:“称心,我们腌个酸瓜吧,那个好吃。”   拿着金碗吃酸瓜,也亏李承乾想得出来。   “行,酸瓜配白粥,夏天吃这个开胃。”   称心和李承乾摘下架子上的胡瓜,两人的嘴里还哼着歌,露出满意的笑容。下午的阳光打在那人的侧脸上,衬得他越发白净。   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   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   三摘犹自可,摘绝抱蔓归。   他们都不知道,是那一对异世而来的夫妻,改变了他们的人生。才能有数十年后的李承乾,摘下亲手种的胡瓜。 第35章   李治骑牛倒是爽了, 几个小公主也不遑多让。   她们捉住了院子里的小兔子, 揪住两只兔耳朵就要抱着。蛋黄派从山上叼下来的小野兔已经长大了许多,胖乎乎的非常可爱。灰毛的小兔子摸上去软乎乎的,像是一个自动小暖炉一样,几个小孩也不嫌热, 一直抱着不肯撒手。   有金毛大狗在, 这几只兔子不敢撒野, 也没有反抗。   “耶耶这儿挺舒坦的。”李二陛下径直把自己当成主人, 拿起竹竿就要打枣子吃。   一大早就带着孩子起来, 又尬聊了一会儿,他的嗓子都快冒烟了。他瞄中了枣树上的枣子,每个都有差不多有鸡蛋大小。青皮上的红影极艳, 仿佛能透出里面的蜜意。好家伙,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大的枣子。   味道应该不会差。   他从小习武, 臂力极好, 几米长的竹竿在他的手里并不算重。他绷着手臂的腱子肉,噼哩哗啦的, 硕大的枣子劈头盖脸地打下来,引得几个孩子又叫又跳。几人躲避不及,头顶脸上和身上都被打到了。   “耶耶, 这枣子砸下来好疼。”长乐公主李丽质被枣子打到脑瓜,忍着疼在地上捡枣子吃。   长孙皇后赶紧拉着女儿:“还没洗过的,不干净。”   “直接吃吧, 这儿的气候干爽,连风沙都少见。”李渊每日都吃几枚枣子,味道好极了,自己种的可是绿色食品。   长孙皇后听到公公的话,有些不好意思。自己是后辈,是客人,怎好比太上皇还挑剔。她和孩子们都学着萧依依的样子,直接把枣子在衣服上擦了擦,就塞到了嘴里。   嗯,这个枣子又甜又酥,枣香味特别浓。吃了几口,口舌的干燥就完全散去,比喝了蜜水还舒服,感觉非常舒爽。她就忍不住赞叹起来:“真好吃,比宫中采买的果子好吃多了。”   “阿娘,我想要天天都吃这个枣子!”李丽质摸着几个枣子,像个藏食的小松鼠一样,偷偷就往自己的小兜兜里塞,也往高阳身上装。   萧依依看到两个小女孩的样子,好气又好笑,从屋里拿出了几个竹筐,说:“我们两人吃得不多,丽质装几大筐回去,和兄弟姐妹都分享。”   “好哦,谢谢皇祖母。”小孩们都开心极了。   看着快到准备午饭的时候了,李渊提议到鱼塘里网几条大鱼,众人无所不允。   “吃鱼好啊,味道鲜美。”李二陛下难得到农村一趟,也新鲜极了。他替李渊拿起水桶和渔网,带着一群孩子呼啦啦地跟着。   这样的大阵仗,让村民们都注意到了。   “李老爷,您的儿子过来啦?”一口黄牙的刘九伯朝李渊打招呼,笑得满脸褶子。   “是啊,难得孩子们有空。”李渊叹了几句,扭头看着便宜儿子,“看什么呢?你这孩子还不给九伯打个招呼。”   九伯?   我们李家可没有排第九的长辈。   李二陛下愣了愣,低头作了个揖,干巴巴地说了几句。   满脸皱纹的老汉赶紧摆了摆手,侧身避过了:“不敢受,不敢受,公子是读书人,哪里用得着给我行礼。”他一看就知道李老爷的公子气度不凡,说不定还是当官的哩。   瞧瞧别人一家的衣裳,都是用丝织的,田地里一整年的产出都不够买一套啊。   “没事,都是自家孩子。”李渊从衣袖里掏出几枚枣子,给村里的孩子分了。他都认得村里的小孩,逐个夸了夸,还顺带指了指自己的便宜儿孙,“我家的几个啊,都没有下过地,一个赛一个懒……”   没下过地的李二陛下:“……”   对不起,我以后肯定会学种地的。   这么一捧一逗,刘九伯也不觉得拘束,城里人嘛,不也一样吃饭打嗝放屁吗?他年纪长李渊几岁,在村子里生活了一辈子,是一把种地的好手。萧依依雇佣他在牛棚附近守着,这可算是农场的重要财产了。   打开了话匣子,九伯听说几人要去网鱼,好好心地提出要帮忙。“……前几年啊,可没有这么大的鱼,年景不好,鱼都吃光了。他娘没奶,刚出生的娃儿饿得哇哇直叫,我们就从山上的潭里捞些鱼回来,才让几个孩子活了下来。”   九伯叹了一声,回忆起来。   李二陛下听得可认真了,和往日里作秀不一样,这才是百姓们真正的生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他是懂的。他想要知道,自己治下的大唐,是否变得更好了。   他脸不红心不跳地追问:“那现在生活怎么样了?我听说当今是个性子不错的。”   “哟,现在挺不错的,能吃上饱饭了。”   李二陛下听得笑眯眯的。   “多亏了夫人雇了我们村子里的人,我们得了钱,今年孩子们的冬衣能做得厚实一些了。”   “……”   原来不是我的功劳吗?李二陛下有些沮丧地低下头。   不过,他是个内心强大无比的君王,没过多久,他就恢复过来了。他放下了架子,问老汉一年有多少收成,有多少结余,一天能吃几顿,能不能吃上干饭之类的民生问题。   老汉也一一回答了,只当是城里人没见过农村日子,好奇罢了。他指着给李渊撒渔网的半大少年,还有在池塘边呐喊的孩子,笑着问:“这些都是公子的子女吗?看着好福气啊。”   前几年生活不好,能好吃好喝地供养那么多孩子,这李家的生活一定很富裕。   “嗯。”李二陛下点了点头,眉眼中骄傲极了,“家中还有几个小的,没有带出来。等他们长大些,再出来见见长辈。”   别的不说,他生孩子的本事就是强!   说起孩子,九伯回家拿了几个小坛子,说送给李治几个小的玩,这个能捕些小鱼。   几个皇子皇女看看李二陛下的眼色,见父亲点头了,才收下这个小玩意,又向老汉道谢。   这种“小坛子”并非陶瓷做的器皿,而是一种捕鱼小工具。外面是用麻布做的,呈圆柱形,坛子里开了几个洞,又用竹条支撑着,能让鱼儿钻进去之后,就再也出不来了。   李渊也用过这种玩意,他让孩子们掰些面饼丢进去坛子里,一头用绳子系在案上,专往鱼虾多的地方扔。一个时辰后再提起来,里面就会有许多小鱼小虾。   “祖父,这样就可以了吗?”李治老往他身边蹭,皇祖父懂得真多啊。   “行了行了,你们在旁边玩着去吧。”他拉住渔网的一角,让蛋黄派下水赶鱼。   池塘里的蛋黄派,战斗力堪比小坦.克,它灵活地游着,把大鱼都往渔网上赶。青黑色的鱼鳞在太阳下闪闪发光,它们自以为逃出升天,谁知却是自投罗网。   李承乾和李泰拉着渔网的另外几个角,使劲地往上走。蛋黄派也衔住一头,以狗狗式泳姿往池塘边靠。李二陛下接过老父亲手里的网,稳住下盘,用了足足两刻钟的时间,才把大鱼都刮上来。   “哇,大鱼,耶耶好厉害啊。”丽质和高阳吃力地提着水桶,想要捉住大鱼,把它放到桶里。   可她们力气小,哪里是近十斤大鱼的对手?   鱼尾巴用力往上一扇,差点打到两个小女孩的脸上。她们心中一慌,这鱼又扑腾着回到池塘里去了,还游了几圈,仿佛在示.威似的。   长乐公主撇了撇嘴,眼睛红红的,都快要哭出来了。   “汪汪汪。”   别哭,别哭。   最懂人心意的蛋黄派又跳进池塘里,把刚才逃脱的鱼重新捉了回来。怕大鱼再次逃脱,它还用爪子划烂了鱼肚子,鱼血顺着它的爪子,落到了地上。   金毛大狗把鱼推到女孩们的面前。   死不瞑目的大鱼:我死得好冤呐!   几个女孩子也哭不下去了,鱼肠子流了一地,开膛破肚的,太可怕了。她们生在在皇宫中,哪里见过这样血腥的场景?捂着眼睛,就要往父亲的背后躲。   李二陛下摇了摇头:“唉,你们这些孩子太娇贵了。”   打仗的时候,他杀过的人成千上万,何况是一条死鱼。他反而有点兴奋,伸手摸了摸金毛大狗,以示鼓励。这条狗真不错,模样神骏,对孩子们好,还能帮人打猎。   他寻思着,若是这条大狗有了崽子,他肯定是要养上一条的。   中午做的饭是贴饼子配鱼肉乱炖,李渊取了两条大青鱼,先是取鱼刺最少的腩肉,煎成了鱼块,然后摘了些茄子和菘菜,在锅里炖上。   萧依依在给他打下手,在锅边贴了一圈面饼,这样做的饼子滋味最足,一个不慎掉进去鱼汤里,那就更美味了。饼子吸收了炖鱼的味道,又鲜又香,靠近火的那边被烤得金黄焦脆,外酥里软,麦香浓郁。   李治等人放的小坛子也被取出来了,里面都是活蹦乱跳的小鱼,还有不少小虾。李渊把小杂鱼煎了,配上豆腐熬了一锅奶白色的浓汤,撒点葱花,闻着就特别香浓。这些小鱼没鱼刺,小孩吃着都不用吐骨头。   还有六条七八斤的大鱼,全做了也吃不完,一条做成炸鱼,剩下的都放进去水缸里养着。鱼肉被裹上面粉,撒上调料,连带鱼刺都被炸得酥脆。   饭菜一时间还没做好,一群小孩把炸鱼当着零食吃,咔嘣脆的,别提有多享受了。他们直接伸手就拿,和村里的孩子都没什么两样。   “耶耶,这个好吃。”李治握着还热的炸鱼,好像捧着世间罕有的珍宝一样,拉了拉李二陛下的衣袖。   这个多香啊,他喜欢吃这个。里面的鱼肉好嫩,就像豆腐一样,却比豆腐鲜美多了。   男人接过了小儿子手里的炸鱼,吃了一口,“嗯,不错。”不知道耶耶什么时候学了这一手,比宫中膳房做得还好吃。   其他皇子皇女也有样学样,把炸鱼递过去给父亲。李二陛下心情颇好地享受着子女的孝敬,直到他看到了自己的衣袖上全是黑乎乎的油印子……   “稚奴,别再用手抓炸鱼啦!你看你,满手都是油!别以为朕看不到,你是不是趁机把油全往朕身上擦!” 第36章   为了款待孩子们, 李渊还准备了一道特色菜——油炸知了猴。   知了猴就是蝉的幼虫, 当它发育完全了之后,就会选择在天黑了以后,从地里面爬出来。抓知了猴都是夜晚去,它们不会飞, 只会沿着树干往上爬, 很容易抓到的, 一晚上运气好能抓上百只。   昨日刘家村的孩子摸黑捉了一大盆知了猴, 送给了萧依依, 她也没舍得吃,就打算今日和众人分享。   这可是一道难得的美食!   在面糊里加入磨碎的香料粉末,撒少许盐, 把知了猴在上面滚一圈,下锅用猪油一炸,满院子都香了。知了还没炸酥, 一群皇子皇女就眼巴巴地站在厨房门口, 想要快快吃到嘴里。   “好香啊,这个虫子应该能吃吧。”   “姐姐, 我们试一个吧,就尝一个。”   “大哥,我也要吃炸虫子, 嗷,闻着很好吃啊。”   往日里他们可没见到这种吃食,刚开始看到一盆知了的时候, 几个孩子都快吓哭了。李二陛下眉心微微一跳,也没有说些什么,虫子罢了,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灶上的热油翻滚着,把知了猴都炸透了,让众人都暗地里吞了好口唾沫。大家也从最开始的抗拒心态,变得好奇,期待。这味道真香啊,闻起来比炸鸡还诱人,直勾勾地钻进去你的鼻子里,把食欲都勾起来了。   没多久,费时的鱼肉乱炖和杂鱼汤也熬好了,每人手执一块锅边贴饼,蘸着浓浓鱼汤吃,吃得畅快淋漓,直夸美味。每一样菜式都很普通,可吃到嘴里的滋味又鲜又美。   那炖鱼里面的茄子又软又嫩,全吸了鱼肉的鲜甜,当真是鱼香茄子。还有那菘菜,带着一股甘甜,吃到嘴里多汁饱满,连一向爱吃肉的四皇子李泰都多夹了几筷子。   大家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连形象都顾不上了。   几个大人还好,稍微能克制自己,几个小的围着一盘油炸知了猴,为谁多吃一口,飞起了眼刀子。最后由太子李承乾出面,给每个弟弟妹妹的碗里拨了四五只知了猴,分了个精光,才算罢休。   年纪最小的李治,塞得满嘴都是,油滴顺着嘴角流下来,还摸着肚子想要再吃哩。   用过了午饭,萧依依给大家都泡上一杯菊花茶,放凉后加了少许蜂蜜。这边的山里有不少野菊花,清香四溢,饭后喝上一杯,都是极致的享受。   闻着杯子里的茶香,听着远处的犬吠和虫鸣,李二陛下看见在遮阳伞下葛优躺的老父亲,心中不由升起一阵深深的羡慕。   嗨呀,好气!   他抢了个皇位回来,自己累得跟狗似的,日日还要看见大臣们的老脸,和他们扯皮逼逼。自己的耶耶倒好,把烂摊子一丢,吃饱了就躺着,多舒服啊。   搞得他李世民好像是不要钱的长工,他老子是地主家老爷似的。   “耶耶……”要不你回去吧?   他本来想要劝父亲回宫的话,顿时说不出口。他总算明白为什么耶耶不想回宫了,在外面有吃有喝,好不自在。要不他老了也像耶耶一样,到宫外住着?   好像也不错啊。   天子的心思动摇了一瞬,但下一刻他又摇摇头,回过神来。不行,他是个皇帝,他很勤政,他爱加班!   至于这份乡村的休闲生活,等退休后再想吧……   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带着孩子们在院子里歇了歇,就准备离开了。毕竟这对大唐最尊贵的夫妻,身上的担子也很重,总不能一直在宫外逍遥快活。   临走的时候,他们带走了不少新鲜蔬菜和几筐打造,连水缸里养着的几条大鱼也带走了。几个孩子都说,村里养的鱼比宫里的鱼羹更加鲜美,想要日日吃着才好。   众人离去以后,家里又剩下萧依依和李渊两人了。   “我们种植的瓜果蔬菜,味道又甜又脆,你说李世民会不会察觉到什么?”萧依依见别人都走了,靠在了老公怀里,“我好几次看到他握着枣子,好像在怀疑什么……他好几次瞄了我的肚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有什么好怀疑的?怀疑我什么时候点亮了种植金手指?”李渊毫不在乎地耸了耸肩,摸了摸萧依依微微隆起的肚子,“就算他怀疑又咋滴,他没有证据,种地能造反吗?不能啊!”   只要别造反,他相信他的便宜儿子很乐意把自己当作吉祥物供着。   他盼啊盼啊,就等着依依姐产下两人的孩子。不知道这个孩子是男宝还是女宝?是一个调皮的臭小子还是萌萌哒的乖女呢?   过了旬休日,夫妻俩又去国子监上班了。   一传十,十传百,小卖部的生意越发红火,大部分学生都喜欢在这里买上几个包子和烧卖,再配上一杯珍珠奶茶或者红茶菌,当作一顿美滋滋的午饭。   如此一来,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迎风楼的外卖生意急速下降。   迎风楼是国子监附近最好的酒楼,主打的是各式肉馅的胡饼和胡椒烤羊肉,主打大口吃肉大口吃饼的西域风味。大师傅们做菜也舍得放昂贵的香料,一直都很受贵族公子的欢迎。   据说它背后的主人是世家大族的人,掌握众多烹饪秘方,自开业以来就生意火爆。在长安的众多酒楼当中,一提到迎风楼,谁人不是竖着拇指夸顶呱呱的?   国子监里的学生大多出身好,兜里也有钱,午饭都是直接叫迎风楼送来的。只是近日来,迎风楼的外卖订单越来越少了,往日里有近百单,今天居然只剩下十几单!   这还得了?   肯定是有人在抢我们的生意!   掌管迎风楼的崔管事找到了在国子监上学的崔氏少爷,正要一探究竟。这个略微发胖的中年男人特意提着一食盒的好菜,就等着下课的时候,上前去问候:“少爷,酒楼里的好菜,都是您喜欢吃的那几个口味……”   他的话还没说完,青年拔腿就跑。   “欸,欸,少爷,少爷你去哪儿啊?”后面的人一直招手,跟在少爷后面跑着。   “别拉我,我要上小卖部买东西吃。跑慢了可没有。”崔行功好不容易撵上同学们的脚步,拍到了队伍的末端,他大口地喘着气,暗自庆幸,“还好,人不算太多,应该能买到的。”   买什么?   崔管事一脸懵逼地站在自家少爷旁边,他把食盒往前递了递,说:“少爷……我们中午有饭菜了,不用买。”   怕少爷不信,他还微微掀开了食盒的盖子,让烤羊肉的味道飘了出来。这可是迎风楼的招牌好菜,贵族公子们能一口气能吃几斤肉呢。   崔行功摇了摇头,暂时收下了饭菜,打算等会儿请同学们吃。   青年想象着羊肉烧卖的美味,指了指前面的小屋子,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忠叔,这是太上皇后开的小卖部,专卖羊肉大葱包子、酸豆角肉沫包子、奶黄包和烧卖,比酒楼里的饭菜要好吃多了。所以……”所以我们才不吃外卖。   崔管事掏了掏耳朵,难以置信地看向前方。   那是太上皇后开的店?!学生们都爱那里的美食?!   在做吃食这一方面,崔管事一向自信,他可不相信一个女人折腾出来的小生意能比得过他的大酒楼。他站在自家少爷的身后,低声地请求:“少爷,能否让小人尝一尝小卖部的吃食?”   要是不好吃,那迎风楼的生意肯定会回来的。   崔行功有些迟疑:“这……”   不替外人买小卖部的吃食,是每个国子监学生暗中遵守的原则。娘娘卖的东西那么好吃,要是都让外人吃去了,他们吃什么呀?   本来小卖部的供应就不足,再这样搞下去,大家都喝西北风去吧。   拒绝代购,从我做起。   前几天有个学生把整整两屉烧卖拿走了,送到了外面的宴席上装逼。好巧被几个同窗发现,传到了学校里,如今大家都不爱带那个人玩了。   有同学评论道:都怪他,我那天才吃不到烧卖!我的烧卖啊,又鲜又嫩,里面的笋粒超好吃的!   不过崔行功看着从小照顾自己的忠叔,也说不出拒绝的话。他寻思着,自己多买三四个包子,应该没什么事情吧?   顶多就是背后排队的同学瞪他两眼呗。   “客官,你想吃什么呀?有各种大包子和烧卖,还有珍珠奶茶和红茶菌。”帮忙看店的刘五娘问道。   “每一种都来两个,都吃得完的,我胃口特别大。”崔行功打着哈哈。   他把吃食分了一半给崔管事,就回去课室用餐了。而崔管事早在靠近小卖部的那一刻,就知道迎风楼彻彻底底地输了。   往来的学生都面带幸福的表情,他们或是啃着一个拳头大的笼饼(包子在唐朝的称呼),或是捧着一杯奶茶,笑得……笑得像个大傻子一样。   越走到前面,食物的味道就越浓。这是一股面食的麦香带着肉味,和迎风楼的咸香味胡饼不一样,这种味道非常丰富,让人闻上一口,灵魂都会忍不住大喊:   “要吃!”   天呐,这些笼饼怎么那么松软,隔壁那个学生一口咬下去,那浓郁的羊肉味连他都闻到了。   还有那个叫烧卖的小点心,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花样,瞧见那个大个子一口一个,笑得跟吃了糖豆一样。   珍珠奶茶是什么?奶茶里面加珍珠吗?哇,太上皇后开店也太拼了,居然在茶水里加入如此豪奢之物!   崔管事:比不了,是在下输了。   珍珠奶茶:珍珠奶茶没珍珠,谢谢。 第37章   崔管事把小卖部的几种吃食都吃遍了, 半晌, 才叹了一声:“食材好,难怪生意如此红火。”   羊肉大包子皮薄馅大,肉香味浓;酸豆角肉沫包子酸辣开胃,馋得人吸溜口水;而甜口的奶黄包最是松软, 蛋奶的香味勾得人魂都快没了, 只懂得一口接一口地吃下去。   什么包子烧卖的技术含量不高, 善于烹饪的大师傅看一眼就会了。他敢肯定, 在技术层面上, 迎风楼的厨子甚至能做得更好。但至于这种鲜美的味道嘛?   他们做不来。   他天生味觉灵敏,只吃一口就察觉到包子烧卖当中带有的清香,比酒楼里的食材好上几倍。尤其是甜口的奶黄包, 奶香格外浓郁,和鸡蛋一起调的馅特别香甜。他带着酒楼的大师傅试着做几回,都做不出这个口味。   他摇了摇头, 面带苦色。   一个擅长做面食的大师傅开口:“管事, 我觉得这个包子不错,客人们肯定会喜欢的。”   “唉……”你懂什么?小卖部里的奶黄包比这个好吃多了!   吃过了小卖部里的点心之后, 崔管事终于明白,为什么学生都不爱叫外卖了。和小卖部的吃食比起来,酒楼的饭菜差了好几个档次。   他的目光闪烁, 抽了张发黄的纸,写了几句话,送回了主家。   接下来该怎么做, 就让家族决定吧。太上皇后的小卖部,不是轻易他能动的。   数天后   几个年轻的公子骑着马,来到刘家村附近。近日来天气不错,崔家旁支的公子提议出来踏青野餐,骑马打猎。他们知道这座小村子背靠着山林,可以借宿歇脚,便来这来玩几天。   他们骑着健壮的骏马,还有几个露营做饭的大包裹。腰上的佩环碰撞出清脆的声音,头发只用丝带束着,旁人看到了都忍不住赞一声俊俏的儿郎。   “崔二,你说的地方是这里吗?我怎么看着不太像?”韩闵睁大了眼睛,挠了挠头。   在崔二的描述中,刘家村是一条不太富裕的村子,饮食器皿也不全,所以他们把干粮都带过来了。王秉那个大傻子,连胡瓜都塞了数斤,茄子带了好几条,说要拿着这个做烧烤。   崔二环顾了四周,一脸茫然地说:“我也不知道啊……以前来过这儿,都不是这般样子的。”   眼前所见,两旁绿树成荫,黄土铺成的乡村小道平整了许多,连碎石块都被清理赶紧。村口有两个小男孩在玩斗草的游戏,乐呵呵地笑着,小脸胖乎乎的,一点儿也没有面黄肌瘦的影子。   小孩身上的衣服整洁干净,即使身上有一两个补丁,也无伤大雅。   这样的场景,在长安城中都算罕见。   大唐建国不久,百废待兴,民众的生活虽有好转,但像这里那么和乐的场景,非常罕见。好多家贫的小孩都没有一条裤子,谁出门就谁穿衣服,可不是一句谎话。   “这可真是稀奇!”崔二赞了一声,翻身下马,他朝路边的小孩招了招手,问道:“请问这里是刘家村吗?”   小娃子略带警惕地看着他,又看了看身后的哥哥,没有说话。大娃子瞅了瞅几人不像坏人,握住了弟弟小娃子的手,才点点头:“这里是刘家村,你们是在干什么的?”   村里开了农场,还有一口六畜兴旺的神井,阿娘说了,都不要告诉旁人。   “我们是来行猎的,请问可以在村里借宿吗?”崔二挤出了一个笑容,还从荷包里取出了两块芝麻糖。   这可是好东西,浓浓的芝麻香味飘散开来。   大娃子看得口水都要流了,他小心翼翼地接过糖块,飞快地朝村子里跑去。“村长,有人说要借宿?我们要让他进来吗?”   崔二:“……”   一个小破村,搞得好像有什么大秘密一样。   我这种富家公子,怎么可能是坏人呢。   “欸,欸——”刘大福顶着草帽,很快就从农场里出来了,他的眼睛没花,远远地瞧见有骑马的年轻后生。哟,在这个年代能养马的,家里都不穷哩。   他上前作了个揖,笑着问:“公子是要在村里里借宿吗?我们村里有的是空房子。”   只要不是有心搞事的,让几人进村也无妨。村里有几户家庭不太富裕,若是接待了贵族公子能得几个赏钱,倒也不错。   崔二和同伴们商议了一下,虽然感觉这条村子有点奇怪,但也同意在这里落脚。二十岁的年轻人最是爱冒险了,胆子也大,拉着马匹就进了一处农户家中。   他们进的不是别家,正是大娃子和小娃子的家里。   两个小男孩都望着这群人,目光中带有好奇。   大娃子的祖母黄氏是个有眼色的女人,见有贵客立刻笑了。她给公子哥们都上了一杯热茶,是用茉莉花泡的,清香微甜,她见夫人摘过茉莉花做菜,就学了过来。   “这茶不错,有几分野趣。”韩闵面带惊喜,没想到崔二介绍的地方挺有意思的,“这是用花来泡茶?好浓郁的花香。”   和他喝惯的点茶不一样,这杯茶水中飘着几朵白色的小花,香味淡雅,却不容忽视。刚刚在路上晒了半天,喝上一杯花茶,感觉整个人的暑气尽散。   嗯,这个茶可以学一学,下次在宴会上可以装逼。女子们应该会喜欢这个口味,若是他在长安中推行开来,那肯定会形成时尚!   为了做一个最潮的小鲜肉,韩闵也是蛮拼的。   王秉也是被崔二邀请过来,他出身太原王氏,是个健壮黑皮的肌肉男。因为自己的相貌不符合主流审美,也没有得到姑娘们的青睐,他不爱这些花啊茶啊,倒喜欢打猎。   他不耐烦听韩闵问这些茉莉花的若干制作工艺,直接朝大娃子喊了一声:“小子,村中有没有好的猎户?我们打算上山去打猎,想找人领路呢。”   “村里的猎户是八伯,不过他太老了,不上山了。”大娃子含着糖块,如实回答,“不过村里的几条狗都很厉害,能在山上捉到野兔,前几天狗蛋家里炖的兔子肉,香死人,酥烂多汁……”   有能捉兔子的好狗?   那就带着狗一起去打猎!   烤兔肉贼香的,在山里就地挖个坑,填上一些柴火,烤几只肥兔子吃,当真是别有风味啊。   崔二、韩闵和王秉骑着马,带着从村里借来的土狗,还有指路的大娃子,“驾驾驾”地上山了。   男人们都干活去了,村里只剩下几个老头子,老骨头都不大愿意动。七岁的大娃子人小机灵,对山里的情况也熟悉,他自荐给公子们当向导,几人迟疑了一会儿,终是答应了。   大娃子坐在韩闵的怀里,兴奋坏了。这可是他第一次骑马,小孩握了握拳,祈祷老天爷让公子们打到猎物的!   一阵阵山风吹过,特别两块,况且山上的树木茂盛,也不会晒得肌肤生疼。三个年轻人难得进山打猎,看什么都稀奇,一时摘朵红色的大花插在脑门上,那副骚包的样子看得大娃子都傻眼了。   大娃子:原来这就是城里人的时尚?   不懂,不懂。   几条农村的大土狗在前面撒欢地跑着,还没有捉到猎物。不过志在参与嘛,他们也不恼,在马背上看着山间美丽的风景,感觉舒爽宜人。   没有长辈的斥责,没有师长的约束,天地间只有自己,还有几声寥寥的鸟鸣。   “汪汪汪——”   前面的几条狗速度猛地加快,似是追逐着什么。犬吠声让他们回过神来,王秉是射箭准头最好的那个,他立即搭弓,还没等箭射出去,大黑狗就叼着一只棕毛的大兔子回来了。   其余的狗围在大黑狗的身边,蹭了蹭它,摇着尾巴仿佛在庆祝一样。   “好狗。”众人兴奋地赞了一句,那只兔子又肥又大,王秉掂量了一下,重量差不多有十斤!   这样的大兔子肯定是活了几年,经验丰富,跑得又快。狡兔三窟,寻常的猎人想要捉到这样的兔子都难。   王秉从荷包里掏了些肉干,抛给了大黑狗当作奖赏。又走了几步,大娃子偷偷地拽了拽韩闵的衣服,眼睛盯着一处灌木丛中,“公子,那里有野鸡。”   “野鸡?”韩闵眼神一亮,这可是好猎物。   顺着大娃子手指的方向,他费了好大的功夫,才看到了灌木丛旁边露出的半解彩色羽毛。他朝同伴打了个手势,悄悄地拉近了弓弦,猛地一松手。   “咻”地一声,羽箭飞行的声音瞬间把躲在草丛的野鸡惊了起来。   它被擦中了鸡脚,扑腾着翅膀就要飞走。群狗一拥而上,一下子就把野鸡咬断气了。   “嘿,今晚吃鸡!”韩闵眉开眼笑地捡起地上的野鸡,收获了同伴羡慕的眼神。刚才除了狗捉到的兔子,还没有人捕到猎物呢。   “韩兄运气真好啊……”   “我今天还没射中过呢……”   “哪里哪里,不算什么……”   商业互吹了几句,吹得韩闵的心痒痒的。   突然间,远处一处草丛中传来“沙沙沙”的声音,还伴有凌乱的脚步声。群狗的后背都弓住了,做出攻击的姿势,好像遇到大敌一样。   崔二以为有猎物,兴奋地耳朵都红了。正当他的羽箭射出的时候,“咻”地一声,一双绿色的野兽眼睛直直地看过来。   紧接着,十数双绿油油的瞳孔步步逼近。   大娃子脱口而出:“狼?山上有狼!”   小孩害怕地想要往后缩,众人脸色刷地一下绷紧了,嘴里发苦,都说不出话来。要知道这趟进山会遇到狼,他们打死都不上来了。   这不单是有狼,还是一群狼啊!   “这,跑啊!”   “驾……驾……” 第38章   几人骑着马, 连路都不看了, 直接在山林里横冲直撞。   跑了大概有半个时辰,马匹不知不觉间跑进了三米高的一个小山洞。漆黑的洞口仿佛是一张大嘴,能把万物吞噬,看得人心里发毛。崔二、王秉、韩闵和大娃子都硬着头皮下马, 走进了洞穴身处。   四人找了一块平整的地方, 也不嫌弃上面的土, 干脆做了下来。   崔二四处看了看, 大口地喘着粗气, 问道:“好险……这是哪里?我们等会儿还能回去吗?”   大娃子摇摇头,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小孩轻声唤了几声,没有看到摇着尾巴的土狗。   众人一回首, 才发现狗可能在逃跑的过程中跟丢了。   “唉,我们的狗呢?可别是跑丢了。”韩闵也累得满头大汗,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他不但要骑马, 还要顾着身前的小男孩, 呛得胃都快吐出来了,“也许等会儿狗会过来吧, 不是说狗鼻子很灵吗?”   “那就只有这样了。”王秉无奈地叹了口气。   现在形式不明朗,他们都不敢冒险再在山里瞎逛。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歇了半天,他们的气息终于平静下来, 崔二抽出了腰刀护身,在山洞口来警惕地张望着。   太阳的光线很猛烈,高高地挂在天空上。刚才紧张地逃命还不觉得什么, 如今整个人放松了一些,才觉得腹中鸣叫如鼓。   “大概是申时(中午三点)?太阳还没下山,村里的人也不会料到我们在山上被困住了。”韩闵也站了起来,他从马背上卸下一个包裹,银壶里装的是葡萄酒,油纸包里装的是几个胡饼。本来预算是没有打到猎物,就吃这个先顶一下,没想到现在居然派上了大用场。   他大方地把这个跟同伴们分食了,补充一下.体力。王秉贡献出肉干,崔二拿出自己的芝麻糖。   几口微涩的葡萄酒下肚,在酒精的作用下,大家的精神镇静了许多,连大娃子也伸手要了两口喝的。小孩肚子小,只嚼着半块胡饼就已经饱了。   刚刚捕到的兔子和野鸡也不敢烤着吃,就怕味道太大把其他猛兽引过来。   “汪汪汪——”   “嗷呜——”   众人听到远远的犬吠声,脸上先是一喜。但是随之而来的狼嚎声,让他们脸色都变了。嘈杂混乱的声音步步逼近,几个年轻人拉紧了弓弦,打算一看到狼群冒头就把他们射杀。   连大娃子都握住自己打鸟的弹弓,公子说了要专打狼的眼睛,让它无法辨明方向。   “打!”   王秉猛地松开了弓弦,一声破空的呼啸声,射中一头狼的后腰,疼得它一下子就倒下了。铜头铁骨豆腐腰,腰是狼最脆弱的部位,相对于坚硬的头盖骨而言,攻击它的腰部更能阻碍它的行动。   韩闵也紧盯着前方的情况,瞄准了一双绿色的狼眼,干脆打瞎了一只公狼的眼睛。灰毛的公狼嗷嗷地嚼着,声音尖利凄惨,它在地上挣扎翻滚,想要减缓疼痛。   可惜,羽箭插得很深,鲜红的血液流到了土地上,宣告了它的丛林生涯就此告终。在弱肉强食的大山里,很多时候,受伤就意味着死亡。   “公子,你们真厉害啊……”大娃子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恨不得自己也有这样一手。   但是弓箭的保养太贵了,村里除了猎户,几乎没有人会射箭。   两头狼的受伤,彻底激怒了狼群。它们双眼通红,越发凶猛残暴,一时近不了山洞那边,就对着土狗们疯狂地撕咬。   眼看着土狗们敌不过,最机灵的大黑狗深深地看了几人一眼,带着后背和脖子的重伤,引着狼群朝着另一个方向去了。几人先是送了一口气,然后又忍不住担心。   狼群会不会去而复返?   除了狼,山里还有没有其他野兽?   狗群一走,便是一个时辰。眼看着山里的光线都要变暗了,几人决定不再等待。虽然还能听到狼在不远处活动,但大约有数百米之远,应该可以逃得掉的。   逃得掉吧……   小娃子被韩闵抱着坐上马背,他听力最好,似乎听到了有微微的震动声。很多,不知道是什么动物。   “是什么东西过来了?”小孩眯着眼睛,想要看得更清楚一些。   只见山中不知何时扬起了一片尘土,黄色的灰尘扑了满天。声音越来越近,像是什么脚步声,崔二等人互相望了望,心又提了起来。   别是狼没走,又来了老虎?   从远到近,飞扬的黄土朝山洞这边移动着。韩闵揉了揉眼睛,难以相信眼前看到的画面——   “……什么东西?狗吗?”一只金色长毛的大狗一路狂奔,几只苍狼围着它攻击,可是却被它狠狠地咬下一大口。   这条狗很大,身长超过一米五,体重肯定超过一百斤。它的毛发柔顺发亮,一看就知道是家养的狗。它的身后声势浩大地跟着二十多条土狗,大的有近五十斤,小的只有十多斤。   而跟着崔二等人进山的几只土狗,各个挂着彩,也混迹在狗群里回来了。   显然,它们是把狼群引开,再去搬救兵。   “大白,大白快回来!”   “米粒,米粒你怎么跑了?”   “黑妞,黑妞!”   金毛大狗长啸一声,狗群立刻跟上来,没有一个贪生怕死的。一大群村民在山脚下呼唤着自己的狗,却毫无作用,狗子们一溜烟地跟着进山了。   “是夫人家的蛋黄派,是蛋黄派来救我们了!”大娃子惊喜地叫出声来,朝着外面挥手,“我们在这儿,在这儿。”   韩闵:“……”   蛋黄派?就是为首的那只大狗吗?   这狗看起来真厉害!   它不但勇猛进攻,还指挥着狗群从几面包抄。好几条大狗正面刚,小狗就在旁边趁机搞偷袭。   “汪汪汪。”   黑妞,你去把它拱翻。   “汪汪汪。”   大白,你去咬它的后腿。   “汪汪汪。”   米粒,你去咬它的棍.子。   “汪汪汪。”   对,就是这样,大家干得好!   洁白锋利的狗牙把狼群折腾得够呛,而金毛大狗身上的血也越来越多。不是它的血,是喷溅出来的狼血。   一条小白狗的嘴边也沾着血,看得几人大腿一凉。   惨,实在是太惨了!   其他的狗听到了老大的命令,也有样学样。这招真好使啊,能让狼群的战斗力尽失,再也站不起来了。它们越战越勇,心中丝毫不惧。   众人:“……”   好可怕啊,这些狗是怎么会这种招式的?   五六条狗对付一匹狼,还是很有胜算的。一扫而过的狼尾还没发挥出实力,就被扑上来的狗咬住了前爪,掀翻了它。剧烈的疼痛之下,骁勇善战的狼终于低下了头颅,再也没有反抗之力。   不到两刻钟,狗群就把狼咬死了。几人在狗群的簇拥下,顺利地找到了下山的路,回到了村里。   他们的马背上挂着几条狼尸,虽然皮毛烂了不能用,但是那几颗狼牙都是好货色!   若是让朋友们见到,保准羡慕死了。嗯,这是勇猛的象征!尽管他们出力不如狗群多,但是冷箭也是放了不少,当了一把好辅助。   而为首的金毛大狗跑了出去,没多久又跟上了回村的大部队,它叼着一个毛绒绒的小动物回来了。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众人都没有看清楚是什么,只管随它去。追到了半山腰的村民看到他们狼狈的样子,还吓了一跳。   一个汉子忐忑地问。“公子,公子你们这是怎么了?”别是出了什么坏事,等会儿会赖到村子头上吧。   “没事,今天还要多亏了村子里的狗。”崔二的心脏紧张得怦怦直跳,没有完全从狼狗大战中回过神来,“要不是狗把狼都咬死了,我们今日可当真危险。”   “是啊,那条金毛的大狗是哪一家的?它最是勇猛,我们想到他的主人家感谢一番。”韩闵指着蛋黄派,问道。   “是李家的狗,夫人和老爷大概都回来了。”汉子回答道。   夫人和老爷?   听起来是村里的有钱人家。   蛋黄派叼着个小动物,像个得胜的将军一样昂着头,快活地摇着尾巴。今天救了人,是做了好事呢,爸爸妈妈肯定会奖励它多吃一个大鸡腿的。   它叼着嘴里的小动物,侧身从狗洞里钻了进去。把灰毛的小可爱放在自己的狗窝里,给它盖上自己的绣花小被子,又把装水的小碗放到它旁边。   这可不是普通的水,是神奇的水!喝了这个水之后,它才变得那么聪明的 !   自觉万无一失后,蛋黄派走到了正厅,要去找爸爸妈妈要吃的。   正厅里除了爸爸妈妈,还有一个中年男人。蛋黄派认得他,每次他来,都会送好多东西,衣服、首饰还有好多零食。妈妈不爱吃他送的,经常都塞给它吃。   李渊拍了拍京兆尹韩皋的肩膀,客套地夸了一句:“韩大侄子,谢谢你送东西来啊,真是贴心,比我家儿子都强!”   “哪里,陛下仁爱,日日都念着您呢。” 韩皋的冷汗都冒出来了,让人听到太上皇夸他比陛下好,陛下的面子往哪儿搁啊。   李渊嗤笑了一声:“瞧你紧张的,大侄子,要不要留下来吃个饭?”中国人的习惯嘛,留你吃饭不一定留你吃饭。   快走吧,该吃饭了,老子要给依依姐做饭呢。   “小侄随便吃吃就行,二叔二婶多保重啊。”韩皋顺着竿子往上爬,退到了门口,准备告辞了。刘家村的人都知道,李家有个大侄子,特别懂事感恩,每旬都会送东西过来呢。   上好的吃食布匹跟不要钱一样,一车一车地拉过来。   这样的一幕,不知道羡慕死多少村民。   真好啊,这家不但儿子孝顺,连侄子都做到这般!   不远处的韩闵看到了自己家的小叔,再次揉了揉眼睛,都惊呆了。往日里板着脸的京兆尹大人,居然挤着笑容,乖得跟孙子似的?! 第39章   不远处的韩闵看到院子外面的中年男人, 他再次揉了揉眼睛, 都惊呆了。这不就是他的小叔吗?平日里老爱板着脸的京兆尹大人居然挤着笑容,乖得跟孙子似的。   天呐,这个太少见了!   谁不知道这位掌管长安的大人最得陛下信重,被誉为韩氏第一人。即使回到家里的时候, 小叔的架子可大着呢, 族中人人谁敢不看他的眼色行事?   可如今, 自家的小叔居然在这条小农村里对人点头哈腰!   韩闵亲耳听到, 自家小叔称呼院子里的人为“二叔”。小叔的二叔就是叔公。莫非这里住着他们韩家的长辈, 辈分特别高、能力特别强的那种,连小叔也比不过……   还没搞懂其中的关系,与他们同来的大娃子就朝院子里面的人, 挥了挥手。   小孩的脸上还有点害怕和兴奋,喊道:“老爷夫人,今天多亏了蛋黄派来救我们啦。不然, 我们可真得在山里被狼群困住了。”   听到有人提到蛋黄派, 李渊从院子里走了出来,他发现了有几个年轻人在门前站着, 欲言又止的样子。这几个人见他出来,都有礼貌地笑了笑,对他拱了拱手。   李渊见是不认识的人, 随口打了声招呼:“请问……你们是?”   “小叔。”韩闵第一个作出回应,他走到了韩皋的身边,对着李渊纳头便拜, “我叫韩闵,是他的侄子。今天那条金毛大狗是您家的吗?其有勇有谋,使闵在狼嘴下获得一线生机。请恩人再受我一拜。”   话音未落,他就在地下跪下。   李渊:“……”   用有勇有谋来形容一条狗?你确定没有用错成语?   狼?今天他们上山遇到狼了?   韩大人听到后面的话,立刻反应过来。他围着侄子转了一圈,看到他身上没少什么东西,才松了一口气,镇定下来。他有点生气,骂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你们几个人单独上山打猎,逞什么匹夫之勇?家中奴仆不少,你们若是多带点人,如何会落到如此狼狈的境地!”   中年男人认出了韩闵身旁是崔氏和王氏的后生,不好骂别人,就揪住韩闵一个人来骂。   “行行行,别骂孩子了。”李渊瞧着这个挺帅的小伙子像鹌鹑一样低头领训,看起来忒怂的,好言劝了一句。   今天蛋黄派带着狗群上山的事情,他也在村子里听说了。原来是这几个年轻人在山上遇到状况,惹得群狗相助,看他们的脸都白了,显然是吓得不轻。   “要不要进来吃顿饭?歇歇再走吧。”李渊客套性地邀请道。   “好哇——”韩闵一口答应下来,却没有留意到自家小叔在旁边疯狂使眼色。   韩皋:太上皇做的饭,是给你吃的吗?这小子也不怕吃了折寿。   李渊:我就是说说而已,这个傻小子居然当真了。   没办法,那就多煮几个菜呗。李渊打开了院门,把三个年轻人都迎了进去。韩大人无奈地看了几眼,又不好意思制止。只好对着三人交待了几句,要有礼要谦卑,万万不可惹事生非。   几人对着李渊行了一礼。神情态度都很认真,喊道:“叔公。”   他们见到了院子里的萧依依,先是惊讶于有如此绝色的美人,然后很快地反应过来,行了一礼,喊道:“叔婆。”   萧依依:有毒……穿越一趟,我从一个青春美少女变成了一个老婆子。   不过她也不是斤斤计较之人,见有人来作客,热情地端出来一大盘枣子,请三个年轻人尝尝。崔二等人也拿出自己今天打来的猎物,说要送给叔公和叔婆。   “哪里用得着这么客气?”李渊嘴上说着,伸手的动作却丝毫不慢。那么多肉啊,可以做一大桌好菜了。   这些都是野味,在二十一世纪要吃上这么一桌,可不便宜。他盘算着,打来的野鸡拿来炖汤,给依依姐补补身体,这个非常有营养。兔子的毛皮很完整,让人制过之后,可以给新生的孩子做一件小袄。至于几个年轻人吃什么,那便是他们带来的狼肉得了。   狼肉味咸,性热无毒,肉质比较粗糙,炖烂之后却别有一番风味。崔二等人都没有吃过狼肉,听说这个就是他们今晚的主菜,惊讶之余,又有点跃跃欲试。   这可是狼肉,不是谁都吃得上的!要不是他们今日勇武过人(自夸就是这么不要脸),那就是狼吃人,而不是人吃狼了。   他们要记住这狼肉的滋味,回去长安城里跟朋友们好好炫耀吹嘘!   院子里的灯都亮起来,光线充足,把打来的猎物都照得非常清晰。   “哟,你们可真不错,有七匹狼呢。”李渊检查着这几头狼,叹了一声,“可惜啊,就是狼皮都被咬坏了。要不然谁家的老人冬天腿疼,盖着这个是最保暖的。”   “皮毛坏了,就直接剥掉不要了。”围观的萧依依提着野鸡跟野兔,手里沉甸甸的,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这是什么?哇,真是太缺德了!咬成这样,蛋都烂了。”李渊拿刀剔下两条狼腿,看到狼尸上残破的躯干,腿上一凉。   似乎感同身受,王秉瞄向了院子撒欢的蛋黄派,小声地解释道:“这是狗咬的,他们不知道怎么会使这个法子,专咬那个部位。”   在他看来,家里的狗能教出这副模样,这家的主人肯定是个奇葩。   “真惨啊,不然我还打算拿这玩意给你们补补呢。”李渊面不改色地收拾着,得意地夸了一句,“我就不需要补了,我家娘子正怀着孩子呢。”   萧依依脸上一红,没有说话。   男人拿着刀把狼尸剥皮洗净。再把狼的肚子划开,将内脏都全部分离开来。还有一些难处理的部位,他也丢了出来。萧依依给他拿了有几个大盆子,把这些不要的肉端了出去。   如今天气热,又没有冰箱,这些肉类在常温下没放多久就会坏掉。他们夫妻俩不在乎这几口肉,几个贵族公子更加不在意了。她干脆就把这些吃不完的狼肉,给村子里分一分。今天村子里的土狗同心协力,才把几人都救下来。   大娃子住的离李家不远,他和弟弟小娃子一边玩着游戏,一边看着这边呢。可是爹爹说公子在李家做客,他不能去打扰。   “大娃子,过来呀。”萧依依朝小男孩招了招手,“这些都是狼的内脏,也有一些肉。今天大家平安归来,有你一份功劳。你挑完之后再问村里养狗的人家,谁家要吃肉,要的就过来拿。狼肉做起来味道有点重,但也算是荤腥,多放点葱姜蒜,是可以吃的。”   “谢谢夫人,谢谢夫人。”大娃子知道有肉吃,小脸顿时就笑了起来。小娃子不知道哥哥在山上有多惊险,但想着能吃肉,也不停地说谢谢。   几个大盆子堆得跟小山一样高,足足超过有百斤狼肉。各户都拿回家里去,村子里肯定像过年似的,家家有肉吃呢。   大娃子喊上弟弟小娃子,跑到村里的每一户人家拍门去了。一听说有肉分,好多人都冲了出来,生怕跑慢了吃亏。他们每人都端着大碗,拿了三四斤肉,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自己家的狗真有本事,懂得给家里挣肉吃了!   “黑妞,今天你出了力,多吃点狼肝。”   “米粒米粒,肉啊,今天给你分肉吃。”   “大白大白,香吗?忒香的,给你留了一口。”   狗子们头一回得到了允许,坐到了饭桌旁边。它们吃到了喷香的肉,可开心了,尾巴摇得跟小风扇差不懂,动力十足。   果然是要听金毛老大的话,跟着老大有肉吃!   而此刻的小院子里。李渊拿出来另外一个大盆,放上满满一盆腿肉和排骨,用空间的泉水把狼肉都泡在里面。这样能把血水都浸泡出来。等洗过狼肉之后,再用开水煮一遍,狼肉的骚味就能大大的减少。   狼肉和狗肉有点像,炖肉的时候多放点酒和姜葱,口感能更上一层楼。但是这肉太补了,吃着容易上火。   总共换了四盆泉水,才把狼肉清洗干净。崔二等人也没有闲着,挑水的活就是他们干的。他们以为这是韩氏的长辈,也不好干坐着等吃。   李渊把狼肉放入一口大锅,开火烧水。整个锅都炖不完几条狼,他只放了排骨跟几条前腿,就已经足够几个人大吃一顿了。等水煮开之几分钟后,狼肉的肉质收缩,变得发白,拿出来用冷水焯洗一遍,还得再次进锅炖煮。   这次的汤里面放了卤肉的香料,有葱、姜、蒜、花椒、八角、茴香、胡椒、花椒、茱萸等调料。狼肉闻起来有点臭臭的,葱姜放得尤其多。   灶上慢火炖着,香料的味道渐渐被炖煮出来,混合成了一股浓郁的香气,盖住了狼肉的腥臭味。   趁着锅里炖着的时候,李渊把几人猎来的野鸡处理干净。放入红枣、生姜和几粒枸杞一起清炖。这样炖出来的汤,最适合依依姐的身体,原汁原味,营养满满。   杀鸡取出来的鸡杂就更简单了,摘上一大把菠菜,来做一道鸡杂炒菠菜。他用少许的鸡油起锅爆香,金黄色的鸡油包裹住碧绿的菠菜,使得味道非常鲜美。   等到月上树梢的时候,这顿饭总算是做好了。   大锅里炖着的狼肉已经完全烂乎,散发出一阵一阵诱人的肉香味,馋得几个年轻人在院子里面直流口水。蛋黄派摇着尾巴,在厨房里转悠着,眼巴巴地看着爸爸,想要分上一块肉吃。   “香啊,真是太香了。”崔二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出狼肉的滋味,该是何等的鲜美。他捅了韩闵一下,问,“这是你家哪位长辈?厨艺竟如此了得!还有那位叔婆,不知道是出身哪个家族,不仅相貌生得美,连你叔公都做饭伺候她。”   “我也不知道哇……要不是今天看到小叔,我怎么会认得这位长辈?”韩闵挠了挠头,一头雾水。   “问那么多干嘛?吃就是了。”王秉闻着空气中的香味,心想这趟打猎还是挺有收获的。 第40章   霸道浓郁的肉味勾得几人口水直流, 有点像外面酒楼卖的酱肉滋味, 却比酱肉香太多了!   崔二等人出身世家大族,都是兜里有钱的主儿,说是吃遍长安也不过分。尤其是崔氏家族中经营的酒楼生日也不错,可他们也没有吃过那么香的肉啊。   他们的目光随着锅里的肉, 一刻也移不开眼。   若是意念能吃到肉的话, 估计满满一大锅肉早就被他们吃空了。   “哟, 这肉那么多, 保准你们吃个够。”站在灶台前的李渊, 连头发丝都沾染了炖狼肉的味道,用大料料理的肉果然是好吃的,自制版十三香效果杠杠的。   他用筷子戳了戳锅里的狼肉, 见完全炖得酥烂脱骨,才熄灭灶下的柴火。然后他拿着竹编笊篱,把大锅里的肉往外捞, 捞了两大瓷盆。   萧依依站在他身边, 手里拿着汤勺,把香浓的卤汤浇到肉的上面。   褐色的卤汤浸泡出肉的精华, 上面浮着零星油花,还有香料的味道,馋得人肚子咕咕直叫。若是下把面条, 淋上两勺肉汤,撒少许葱花,肯定会入味极了, 一吸溜就是一碗下肚。   “好吃不?”李渊用筷子撕下来少许狼腿肉,喂到了身边人的嘴边,“尝尝是什么滋味的。”   萧依依认真地嚼了嚼,点评道:“炖得很透,味道足足的,就是肉质糙了点儿。”   “狼肉本来就是这样,肯定是没有羊肉嫩。咱们就开饭吧,我看那几个小子都饿了。”李渊指了指厨房外的三个人。   夫妻俩把厨房里的饭菜都端到正厅里面,稳坐C位的炖狼肉瞬间吸引了几个年轻人的注意力。   咕噜……   他们的唾液在快速分泌,在灵魂深处大声地叫唤:“要吃!要吃!”   “别客套,就当是自己家里的,该吃吃,该喝喝。”李渊拿出了一坛自己酿造的果酒和一套精致的白瓷酒杯。他给几人倒上一杯,自己先干为敬。   甘甜的酒液滑倒喉咙,他满足地感叹道:“有酒有肉,这就是生活啊。”   听他如此一说,三人都放松了些许,没那么拘谨了。喝到嘴里的果酒比他们在山洞里喝的葡萄酒好上几倍,浓郁的果香味甜得心都快化开了。   “叔公,这是何处买来的好酒?居然是桃子味的!”韩闵平日里就爱喝几口小酒,今日啃着狼腿,大口肉配小口酒,喝得更美了。   长安城里贵族流行喝的是西域贩来的葡萄酒,他还从来没有喝过桃子味的果酒呢。   李渊见他识货,心中欢喜,又给他倒了一杯酒,“是我自己酿的,外面都没有卖。如今桃子过季了,你们早几个月来,院子里结的桃子比你们的拳头还大。”   “原来如此,我们一定多来拜会叔公的。”   喝了些酒,又吃了一大碗肉,大家的情绪都彻底放开了。   美酒美食,实在难得。崔二是个性子活泛的,酒量也不咋地。果酒香甜好入口,他就多喝了几杯,还没二两下肚,他就醉了。他眉飞色舞地向夫妻两讲述他们今日的打狼过程,说得兴起,直接站起来比划比划。   他的描绘非常生动,听得萧依依大呼过瘾。   “说时迟,那时快,且看那头狼从左边一扑,我一闪,就闪在了头狼的背后。那狼猛地发怒,把腰一扭,企图掀我起来,我又飞快地躲开了。我本无杀生之意,无奈畜生就是自寻死路,争斗了数百个回合,我才狠下心来,揪住它的灰皮,一圈圈砸下去,砸得它再也站不起来……”   为了展现出自己的英姿,他瞄准了和狼长得差不多的蛋黄派(狗和狼是像吧),想要来一回现场打狼!   可惜该配合他演出的蛋黄派,演视而不见。   金毛大狗“嗷”了一声,叼着一大块狼肉,一溜烟地跑回去狗窝。徒留下喝得满脸通红的崔二,伸手伸脚地进行无实物表演。   韩闵:“……”   王秉:“……”   明明是躲在山洞里放冷箭的人,居然说自己在近身搏斗,这人太不要脸了!   算了,他们还是多吃两口肉吧。看着崔二在卖力地表演,还是挺下饭的。   几个年轻人都是能吃的时候,加上心情激动,两大瓷盆的狼肉,很快就被一扫而空。李渊又从锅里捞了一盆肉出来,筐里的馒头蘸着肉汤,也被他们啃得半点不剩。吃到最后,再一碗熬好的鸡汤,给肠胃溜溜缝,夹两口菜蔬,才结束了这风卷残云的一餐。   “啊,说时迟那时快,我一拳打倒一匹狼……”   崔二的嘴里还喋喋不休地说着,韩闵和王秉扶着他回到借宿的大娃子家。他们摸了摸饱饱的肚子,相视一笑。   大娃子的祖母黄氏给他们烧水,打扫好家里空着的厢房,让城里的公子好好歇息。也多亏这家的男孩子多,建的房子也多,别的人家可没那么多空余的房间。   洗漱完毕,几人躺在晒过的被褥上,软软的,上面还带着一股皂角的清香味。喝醉的崔二早就睡熟了,韩闵和王秉吃多了狼肉,身上有些燥热难受。往日在城里还好,如今在村里有韩氏的叔公住着,他们可不敢闹出什么荒唐事。   问黄氏要了几壶清热下火的花茶,熬了半夜,他们才把那股劲压了下去。   ……   第二天早上,他们是被吃食的味道唤醒的。   那是一股甜甜的面食味道,几乎笼罩着整条村子。供应给国子监小卖部的吃食作坊已经扩大了数倍,雇佣了十几个员工,刘家村几乎每家都有人在农场里打工,每日都能领到两个包子作为福利。   大娃子的祖母黄氏是个有成算的老妇人,她知道作坊里做的包子比城里酒楼的还好吃,就打算买上一盘,用来招待家里留宿的贵族公子。   那些有钱人手松,不会白吃她的,她一转手肯定能赚上几个银钱。萧依依听到了她的申请,不但没有要钱,还把招牌的包子和烧卖装了一小筐,让她带回家去给三人当早饭。   昨晚几个帅哥在她家里吃饭,举止有礼,都是值得交往的人。况且他们都喊她一声“叔婆”,就当请小辈吃顿饭好了。   “公子,这是我们村子产的包子和烧卖,还热乎着。”黄氏回到家里,笑得非常殷勤,“肉馅的和奶馅的都有,还有一壶热牛奶,是夫人叫我拿过来给你们的。”   夫人?是叔婆吗?   韩闵接过了早点,指着外面的方向,好奇地问了一句:“是那处院子里的夫人吗?家里养了一条金毛大狗的那一户?”   “正是哩。”黄氏点点头,表情非常崇拜,“夫人在我们村子里开农场,还在国子监里开了小卖部,专卖包子和烧卖几样吃食。今天这一筐点心,都是要送去给国子监的老爷们吃的!”   崔二几人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惊讶。   他们都听说过,国子监里新开了一家食铺,那里的点心味道极美,胜过外面的酒楼许多。可惜他们几人年龄超了,无缘进去国子监读书。而且他们尝试让国子监的学生搞代购,想要尝尝这点心好吃到哪里去,谁知都被人拒绝了。   崔二的堂弟崔行功倒是在国子监里读书,有段时间崔行功回到家里食欲大减,连吃饭都不香了。   问之缘由,答曰:“家中笼饼狗不理,非人食哉。”   这东西太难吃了,连狗都不吃,哪里是人吃的东西?   敢这么回答,堂弟当即被他爹劈头盖脸地打了一顿。小时候不是吃得跟喂猪一样,啥都吃的吗?上了几天学,就开始文绉绉地说家里的饭不好吃了。   儿子不吃饭该怎么办?多半是装的,打一顿就好!   这起事故,崔二是亲眼目睹的,当时他也以为堂弟是装的。直到今天,他吃到了国子监同款的包子和烧卖,才知道自己错得离谱!   一掰开绵软的包子皮,一股酸香味就扑鼻而来,刺激着他的食欲。这是一个酸豆角肉沫馅的包子,酸辣可口的滋味使人停不下来。豆角很嫩,腌的酸豆角带着一股清香,酸的程度刚刚好,让人觉得开胃,却不会酸得牙都掉了。   肉沫被爆炒得恰到好处,撒了少许胡椒粉,肉质馅嫩,肉汁被牢牢地锁住,没有流失一滴一毫。咬上一口包子,酸咸香辣的滋味一拥而上,给舌尖带来极致的味蕾享受。   嗯,的确是比崔家的笼饼好吃多了。   吃着大包子,确实挺爽的。就是有点口干,几人又掀开了黄氏带过来的热牛奶,鲜牛奶的醇香飘了开来。   温热的牛奶又香又浓,没有了鲜牛奶的那种膻味,只剩下香甜的奶味。唐人爱喝奶,也喜欢食用奶制品,三个年轻人长得高大,平日里也没有少喝牛奶。   他们一喝就知道,这杯牛奶和外面的不一样!喝到肚子里暖暖的,非常舒服,整个人的身体机能都被彻底唤醒了。   “韩闵,你说我们找你叔婆买一些吃食和牛奶,她会答应吗?”   “……我也不知道啊,我现在连人家名讳辈分都还没搞懂。”   这顿美好的早餐,给三个年轻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来国子监卖的东西是从刘家村做好的,他们似乎探听到很重要的商业机密啊!   他们鬼鬼祟祟(光明正大)地靠近那处吃食作坊,嗯,就是包子和烧卖很好吃,他们想买几个回去。不用太多,五六筐就好。若是他们买到了这些点心,在长安城中搞一场宴会,肯定会一炮而红的。   神秘的国子监小卖部,将由他们来为大家揭秘! 第41章   三个年轻人跑到村里的吃食作坊, 正想要和叔婆谈谈买些包子和烧卖事儿, 谁知扑了个空。   “夫人和老爷都出去了,这会儿不会在村子里的。”看门的九伯坐在作坊门口,手里还摇着一把蒲扇,“公子等一等吧, 他们晚些便会回来。”   崔二:“晚些是多晚?”   九伯答曰:“大约是太阳下山的时候吧。”   于是三个人留在村子里, 玩耍了半日。他们这些在城里长大的公子哥儿, 到农村里来, 看什么都新鲜。   连大娃子见怪不怪的野生兰草, 都被他们兴致勃勃地抱起来,打算回家养着玩。村里的小孩知道这几个人身上有油水,也乐意带他们一道, 他们在山林的外围摘了一大筐野果,酸甜可口的,吃得人口水直吸溜。   村里的母牛爱在这附近活动, 这些牲畜的粪便就是最好的肥料。动物喝了灵泉水, 超级肥料的效果极佳。连带这本来酸得不能入口的野果,都变得好吃了许多。   这是一种身红色的浆果, 果实上有细密的绒毛,在向阳的山坡上、荒地里、和小溪边都能看到它的身影,小孩们都叫它“泡儿刺”, 算是日常里不错的零食果子了。小巧玲珑的果子汲取了山间的灵气,吃起来饱满多汁,特别水灵。   韩闵把一把浆果往嘴里抛, 红色的果汁一爆而开,酸酸甜甜的,非常解渴。在山边走累了,他学着大娃子把鞋袜脱掉,将大脚板泡进了清凉的溪水中,“爽啊,这沟里的水洗洗脚也不错。”   按道理,他所受的高级贵族教育,是不允许他在外面光脚戏耍的。但是难得出来自由自在,同伴们都把身心沉浸在大自然当中。   哟,这会儿可不流行老古板那一套。   边吃边泡,比在城里有姑娘们伺候着还舒坦。流水不腐,水中还养着一些拇指长的小鱼儿。它们见到人一点儿也不怕,游了上来,啃食着脚上的死皮。   “啊,痒痒的,这鱼在咬人!”崔二差点吓得一跳,不过见连小孩在水里伸长着小脚丫,他也不好逃跑。   这股痒痒的感觉,蔓延到四肢,传递到神经末梢上,慢慢变得舒服起来,好像有人在给脚底按摩一样。待久了,众人都体会出其中的好处,用脚板在水中轻轻地搅动。   崔二摸了几个浆果,惬意极了,“这鱼挺神奇的,不知道家里能不能养。”   直到脚底泡得发白,几个人从把脚抽出来,甩了甩上面的水珠。大娃子的祖母黄氏送来了几双草鞋,三人也不介意地换上。还别说,脚上不穿袜子露着风,挺凉爽的,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分外轻盈。   “婶子,中午我们吃些什么呀?”韩闵和大娃子一同回去刘家,向黄氏询问道。   黄氏:“公子们可以吃素菜吗?保准不比肉的滋味差。”   “行,那就吃顿素的吧,清清肠胃。”王秉点点头,表示答应。   昨夜里的狼肉吃多了,那股燥热的劲儿真难受。几个年轻人吃多了大鱼大肉,也不是太馋着吃肉。偶尔来一桌素菜,还挺新鲜的。   老婆子在鸡窝里摸了四五枚鸡蛋,又让大娃子和小娃子去农场里摘了各种应季的菜蔬。不到半个时辰,两个小男孩提着菜篮子,小脸红扑扑地回来了。   大娃子进门就喊:“祖母,我给你摘了豆角、茄子、芋头和小葱。”   小娃子也一脸表功的神情:“还有我,我摘了胡瓜,菠菜。”   掌勺的自然是黄氏,她本来就是个心灵手巧的老妇人,又学了萧依依传播开来的新菜式,做农家菜也颇有一番风味。她做了豆角炒鸡蛋、鱼香茄子、咸蛋黄焗芋头、拍胡瓜这四道菜,主食是菜团子。   小娃子帮着黄氏烧火,大娃子去院子里抱来柴禾。崔二等人倒是想要搭把手,但是都被黄氏推了出来。   “哎哟,我的公子啊,厨房可不是你们进来的地儿。”灶台前面的黄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你们这一身衣服那么好,勾掉一点线头都不够我们赔的。”   没一会儿,饭菜的香味就飘了出来。大娃子深深地闻了一口,眼中的渴望表露无疑。   “就那么想吃吗?这可没有肉啊。”王秉好笑地逗了逗他。   “你们不懂。”大娃子认真地看向菜篮子的蔬菜,“这是农场种的,蔬菜的味道都特别好!做的菜特别香!”   崔二不由得一乐,这孩子怕不是傻的。这普天之下,菜蔬的味道都相差无几,素材再好吃,也做不出肉的滋味来吧。但当他把午饭吃到嘴里的时候,他不由得愣住了。   这是他记忆中的素菜吗?   怎么吃起来比肉还带劲呢!   昨晚他喝醉了,还不觉得什么。今天他细细品味,就吃出不同来了。这儿的豆角又爽又脆,茄子软烂鲜甜,胡瓜水嫩多汁,芋头粉糯微甜。看似普通,却每一种都不一样。   尤其是那一道鱼香茄子,不知道是怎么烧的,竟烧出了鱼肉的风味,鲜味十足。还有那一味咸蛋黄焗芋头,沙沙的,外面包裹着金黄色的咸蛋黄,咸香味浓,里面微甜的芋头,粉粉的,形成了强烈的味觉碰撞,让人欲罢不能。   这一顿饭吃得众人响当满意,连王秉也称赞了几句,敞开了肚皮一直吃。大娃子和小娃子人小不懂得节制,吃得小肚皮鼓鼓的,还忍不住夹菜,吓得黄氏飞了两个眼刀,把小孩的碗筷都收走了。   吃过饭后,在院子里铺了张席子,崔二等人就直接躺下了歇了一会儿。   山上吹来了几阵清风,吹得人懒洋洋的。   “你说我们要不要在这里多玩几天?感觉这里挺有意思的。”   “崔家的酒楼不是说分给你练手吗?你不回去当你的崔老板?”   “切,那个小破酒楼谁爱管谁管去,我可不爱管。”   “哟,这口气真大!要是你能从叔婆那里进货包子,应该有赚头吧。”   “说起来倒是这个理儿。”   崔二一下子愣住了,他坐直了身体,感觉此事大有可为!若是崔氏的迎风楼能卖出这种吃食,那他们的生意应该能再上一个台阶!   他没把山脚小院的那对夫妇和太上皇太上皇后联系在一起,毕竟太上皇出宫居住的消息,被李二陛下牢牢把控住,没有传到宫外。而他们听说过国子监小卖部的背后有太上皇的势力,但谁能想到,这母仪天下的太上皇后,会在小卖部看店卖吃食呢?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大概打死都不会相信吧。   夕阳西下,等萧依依和李渊下班的时候,这三人热切地围了过来,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请求。   萧依依想了想,不太确定地说:“迎风楼的生意……你月底再过来一趟吧,我不知道这儿能不能供应得上,所以不能给你一个准信。不过你们说要买些包子和烧卖回去,我可以给你们打个八折。”   八折能便宜多少?   这几个算术不太好的年轻人真的算不出来。   当然,他们买到了好吃的东西,也不太在意这种细节。赶在晚上宵禁之前,他们骑着马回城,成为了家里最受欢迎的人了。家人都听说过国子监小卖部的吃食好吃,但究竟是怎么个好吃法,他们也没试过啊。   “三哥,这个奶黄包好好吃哦。”年幼的韩小妹拉着韩闵的衣袖,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我明天还想吃这个笼饼,不,包子。明天还有吗?”   小女孩吃完一个包子的时间,桌上的包子就没了大半,再这样下去,她明天就吃不到呀!   韩小妹瘪了瘪嘴,有点想哭。那个奶黄包又香又甜,淡黄色的奶馅超好吃,她刚才吃得很珍惜,小口吃着,却没有爹爹吃得快!爹爹已经吃完了三个大包子,还塞了两个烧卖。   韩闵抱了抱三头身的韩小妹,笑着说:“小妹爱吃,我下回再去买便是。包子是叔公和叔婆做的,小妹要一起去拜访叔公和叔婆吗?”   “好呀。”韩小妹抱着哥哥的胳膊,甜甜地笑着。   叔公和叔婆?   韩家人都一头雾水,他们什么时候多了这个辈分的长辈了。没听说过呀,逢年过节也不见有这样一门亲戚。   父亲叔伯都把目光看向了韩闵,想要他解释一下。   “我……我也不清楚那位长辈的名讳。”青年有点尴尬,求救似地看向小叔韩皋,“小叔,那天您喊的二叔,那位长辈就是?”   京兆尹韩皋:“……”   这谎话越来越难编下去,太上皇的马甲都快要掉了。   瞒不下去,就不瞒了。尤其是韩闵这个臭小子,还真把天子当叔公,小心连什么时候死的都不知道。中年男人吸了一口气,才说道:“女人和孩子都先下去吧,这件事事关重大。”   虽然不理解,但韩小妹和姐妹们都乖乖地跟着母亲走了。   男人们坐得端正,生怕错过了一丝细节。韩皋生性谨慎,不是无的放矢的人,他如此小心翼翼,恐怕这事会关乎到韩家的前程。就在他们都紧张得屏住呼吸的时候,掌管长安的韩大人终于说话了:   “闵儿在刘家村见到的长辈,其实是大唐的太上皇。”   众人:???   什么?!我们韩家的长辈是太上皇!   小辈们都看向上首的韩老太爷,最怕空气中突然安静。一股难以描述的情绪传播开来,众人的眸光明明暗暗,各自心思飞快转动。太上皇是我们韩家的长辈,那么——   到底是韩家劈了腿?还是李家出了轨? 第42章   到底是韩家出了轨, 还是李家劈了腿?   可回想一下韩老太爷和韩老夫人的模样, 跟李唐的皇室长相没有一丝相似啊。陛下生得一双细长的丹凤眼,微眯着眼睛看人的时候,仿佛能把人的心思看透。   而韩家是祖传的大双眼皮,韩氏子弟凭借这副大眼帅哥的俊朗外表, 在朝堂上占有一席之地。   唉, 没搞懂, 没搞懂。   韩皋顿了顿, 在旁人脑洞大开的时候, 低声解释道:“太上皇出宫别居,不愿暴露身份……陛下恐怕照顾不周,便让我与太上皇叔侄相称, 也好有个照应……”   哦,原来是这样。   众人恍然大悟,咳咳, 这是李二陛下信重韩皋的表现!   韩老太爷松了一口气, 拍了拍小儿子的肩膀,要他好好为陛下效力, 照顾好在宫外居住的太上皇。   “这是你和皇家的缘分,太上皇待你一分好,你定要用三分好去敬他。”老头子指着下面一群探头探脑的小辈, 吩咐道,“既然太上皇不欲别人知道,你们千万不能把此事传播出去。若是在刘家村见到了太上皇和太上皇后, 你们定要谦虚有礼,当做是自家长辈一般孝顺。”   “是,祖父。”小辈们齐声应道。   从刘家村里回来的韩闵本来正咬着半口烧卖,这会儿吐也不对,咽下来又不是。听到了如此重要的消息,他一下子就懵了。   原来刘家村的那人是太上皇?太上皇还亲自下厨,给他做了一顿狼肉!   他喊着叔公,非常顺口,而那天在刘家村的太上皇也和煦极了,一点儿架子也没有,丝毫不像掌握生杀大权的天子。太上皇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不但给他炖肉吃,还让他多喝酒呢。   说起狼肉,韩闵倒记起来,包裹里还有一大坛子肉呢。   超过百斤的狼肉用鲜香四溢的卤水卤了好几锅,他和崔二王秉都分了数十斤,打算让家里人也尝尝。太上皇夫妻年纪都不小,吃不下太多狼肉,就打发他们把熟肉都带走了。   “祖父,我先出去一趟。”韩闵向韩老太爷请示,“我从刘家村带过来的,有太上皇送给我的。”   “那便去吧。”韩老太爷笑了笑。   在韩老太爷看来,韩闵这小子和太上皇关系好,倒也不是一件坏事。近年来太上皇和陛下的关系越发和缓,听说太上皇还在国子监里对皇子皇女传授一门数学的课程,和算学有点相似,但并未推广开来……   要是韩闵能学到一手最新的知识,那他们韩家何愁不能站在时代的前列!   没多久,韩闵就捧着一个大坛子回来了,“祖父,这就是太上皇送给我的。”   年轻人把坛子搬过去上首的韩老太爷身边,请他打开上面的盖子。   顿时,一股肉香味飘散开来,比迎风楼的酱肉烤肉还香。韩老太爷好奇地看向坛子里面,装着是酱色的大块肉,显然是入味极了。   老太爷年岁已高,味觉早已退化,别的肉也吃不出什么滋味,好赖都一个样。唯独今日的肉闻起来挺香的,让他产生了久违的食欲,饥肠辘辘。   有点膻味,是羊肉吗?但是又好像不是。   韩老太爷伸手夹了一块,细细品味,肉质有点粗糙,但是滋味挺足的, “这是宫中送给太上皇的羊肉?”   “不是,是狼肉。”韩闵眨了眨眼,放出一个轰天雷,“崔二约我去打猎嘛,我们打了几头狼,太上皇就把这狼肉卤了一大锅,剩下的都让我们几个人分了。”   韩老太爷夹肉的手都抖了,一大块肉落到了碗里。   什么?这是太上皇亲自做的肉?   虽然听闻太上皇近日来爱好变了许多,也不沉迷酒色了。但是在这个“君子远庖厨”的年代,谁能想得到太上皇会亲自下厨,给几个小辈炖狼肉呢?大家都以为太上皇是一时兴起,玩玩而已。   韩老太爷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太上皇炖出来的肉啊,是他这种人吃的吗?他自问生性谨慎谦卑,天子的餐食供奉,不是他应该享用的。   韩闵父辈的男人也伸长了脖子,满脸一言难尽的表情。天呐,这坛子里都是太上皇烹调的狼肉,当真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要新奇!   “祖父,你就尝尝吧,我们在村子里都吃了好多。”   韩闵见韩老太爷进退为难,便好意地劝道。这坛子的肉卤得比他头一回吃的时候更香了,这是腩肉的部位,薄薄的脂肪变成了诱人的浅金色。肥瘦相间的肉块裹满了卤汤,一口咬下去,肯定甘香醇香,满嘴流油。   “唉……闵儿把肉与众人都分了吧,也好尝尝这狼肉是什么味儿的。”   韩老太爷叹了一口气,继续动筷子。   这肉光是放着也不是事儿,放久了会变臭坏掉,干脆都分着吃了吧。   有韩老太爷做榜样,其余的人也动手夹了一块。韩家族大人多,分了一轮下来,坛子里的肉也都见底了。   韩闵是个心善的,他偷偷把坛子放在自己的脚边,打算等会儿给小妹拌饭吃。   太上皇的福气够大的了,他们韩家从天子的手指缝里蹭上一星半点,也许一辈子都受用无穷了。   怀着这样的心思,往日里最爱大口吃肉的男人们都小口地吃着,比娘们还斯文几分。他们以虔诚地态度对待每一口狼肉,仿佛这是上天的恩赐一般。   这是普通的肉吗?   不,这是神圣的肉啊!   嗯,花椒和茱萸等香料的混合香气,让舌尖上升起点点麻辣的痛感,不会太刺激,但却让人胃口大开。柴火和卤汤把狼肉的蛋白质都熬化了,只剩下独特的风味。这是一种带有原始野性的美味,不同于肥美嫩滑的羊肉,想象着狼生前厮杀的场景,众人吃得更兴奋了。   等结束这顿晚饭后,韩闵悄悄地捧着坛子,回到了他们这一房居住的院子里。   “小妹,刚才你们下去,都吃饱了吗?”他朝院子里玩耍的小女孩招招手。   韩小妹最喜欢三哥了,她小步跑了过来,摸了摸肚子,想要撒娇,“没呢,我想吃肉肉,好吃的肉肉!”   阿娘说爹爹和哥哥们都在议事,不能过去打扰他们。可是她分明闻到了肉香味,比家里做的肉肉还要好吃,馋人得紧。她把小脑袋埋在三哥的肩膀上,他衣服上都是那股味儿。   韩闵最了解这只小馋猫了,他向小厨房要来一碟软乎乎的蒸饼,又让侍女用茶炉把坛子里的狼肉带汤热上一热。   多亏韩家没有用汤拌饭吃的习惯,所以他才能把卤汤盖着的那片狼肉留了下来,偷偷与小妹分享。   一刻钟后,烫口的大片肉被侍女捞了出来,她小心翼翼地把蒸饼破开,然后把卤肉切碎,塞到绵软的蒸饼里做馅儿。   怕光吃饼有点干,韩闵还在肉馅里浇了一勺味鲜香浓的卤汤。   “好吃吧?”他得意地笑了笑,“我也是向叔公学来的做法。”   韩小妹捧着哥哥给她做的饼,一脸满足。她的小嘴上都沾着肉丝,可爱极了,“叔公是谁?这个肉也是他做的吗?”   韩闵:“额……叔公就是叔公,住在刘家村里,他会做好多好吃的菜。”   韩小妹:“好啊,我要去找叔公玩,让他给我做好多好吃的!”   韩闵:“哦……”   小妹的志向真是远大啊,就连陛下也不敢要求太上皇给他做菜吃。   小女孩人小胃口也不大,吃了半块大唐版肉夹馍,就蹦蹦跳跳地走了。韩闵吃着妹妹剩下的半块饼,想起同去刘家村打猎的崔二和王秉 。   不知道他们的卤肉都吃完了吗?   他们知道“叔公”就是太上皇吗?   他们听到真相那一刻,表情一定是相当精彩吧……   崔家   崔二拿着一个奶黄包,在堂弟崔行功的面前走过,气势嚣张极了。哼,他不在国子监读书,也吃到了国子监同款的包子!   他大大地咬上一口,甜香的面食味儿和蛋奶香味融为一体,比城里卖的樱桃酥酪还美味几分。软绵绵的奶馅流动着,入口极化,香味浓郁。   “你吃的是什么?”果不其然,崔行功拦住了堂哥崔二,“国子监竟有人敢做代购?真不要脸啊。”   确认过眼神,这和国子监里卖的奶黄包一模一样。   国子监学生原则第一条:拒绝代购,从我做起。要是学生都把小卖部的吃食拿去倒卖,那他们吃什么呀。   “奶黄包啊,骂谁不要脸呢?”崔二挺直了腰板,“我准备进货包子和烧麦,拿到迎风楼去卖!”   崔行功狐疑地看了崔二一眼,这大傻子莫不是被人骗了?小卖部是太上皇后的产业,太上皇后会放着国子监的钱不赚,去卖给外面的酒楼吗?   那也太蠢了!   自己单干吃独食,该多好啊。   崔二以为堂弟被自己震惊了,他打开了话匣子,喋喋不休地说:“我在刘家村看到了做吃食的作坊,那里的包子和烧麦就是供给国子监的小卖部。那间小作坊是叔婆开的,她人生得极美,性子也好,我准备月底再过去一趟,谈生意呢……”   “什么?是一个貌美的女子?”   崔行功打断了崔二的话,据他所知,在国子监里开小卖部的太上皇后,相貌比他见过的世家贵女都要美艳……   崔二竖起了大拇指:“是啊,京兆尹韩大人也去拜访那一对夫妻,对男主人声称二叔。话说那韩家的叔公真是好福气啊,一把年纪还得了如此美人,正怀着孩子,当真是我辈楷模!”   崔行功:“……”   我大概猜到那对夫妻是谁了,我这堂哥,大概真是个大傻子吧 。 第43章   清晨   天蒙蒙亮, 刘五娘和婆婆就沿着刘家村附近的大山, 去到了山的另一头的村子——大山村。   她早逝的丈夫都是大山村的人,适逢忌日,她就向萧依依请了个假期,说要回大山村祭拜一下。两人之前的相处并无不满, 只是前夫福薄病逝。说起刚结婚的那段日子, 前夫体贴温柔, 五娘的心里还是有几分怀念的。   “现在年景好了, 可惜他却不在了。”年轻的妇人被着个背篓, 里面正装着一个小娃娃,“多金,还认得这条路不?你就是在大山村里生下的。”   小娃娃一脸迷惘, 显然都是认不得的。   他还吃着奶的时候就被抱去了刘家村,大山村是什么?梳着冲天辫的小娃娃听都没听说过。   五娘的婆婆也心疼自家早逝的儿子,她人老力气小, 但也坚持背了一背篓的吃食点心。不多, 便是几个包子和烧卖罢了,还是今早刚蒸出来的, 冒着热气呢。这是农场给员工发的福利,她和五娘都不舍得吃,打算祭祀的时让儿子和自家老头“尝尝”。   老婆子想起在大山村里的一些事儿, 眉头略微皱起。隔壁一房的人好不讲理,以她儿子早逝为由,把分给他们家的田地和屋子都占去了, 只留下一间破柴房,说给他们祖孙几人住!   那怎么行?这分明是欺负他们家里男人都死了!   虽说老婆子看五娘这个儿媳妇不太顺眼,但对于家里唯一的小孙孙,她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没了房子和田地,她们的多金靠什么养大?喝风长大吗?   若不是艰难至此,她也不至于腆着老脸,跟着去儿媳妇娘家的刘家村过活去了。   刘五娘见婆婆脸色不好,便猜到对付回忆起大山村里那些恶心人的事情。她心中也不乐意,但如今她有了农场里的工作,收入可观,养着儿子长大绰绰有余。   “娘,别想这些了。”她拍了拍老婆子的手,安慰道,“我们现在天天有吃有喝的,不比他们大山村的强多了吗?这叫什么来着……叫绝处逢生!”   “对对对,就是绝处逢生!”老婆子的腰挺得更直了。   那些人不管他们一家的死活,绝对没想到他们在刘家村里过得更加逍遥自在。别的不说,就说那农场给的福利包子,可都是用筛过的白面做的,那个香哟……嘿嘿,等会儿就要馋死那些人,别人吃着杂粮糙饼,他们吃的都是白面包子,还带肉的!   刘五娘走到印象中的大山村村口,还是和几年前一样宁静荒美,没有什么变化。   也依旧是那么贫穷。   村子里有几个吸溜着鼻涕的小脏娃,看到有陌生的行人,好奇地朝屋里面喊着:“阿娘/耶耶,有人过来了。”   “我看看是谁家的客人?”有好事的婆娘从屋里走了出来。   只见一个约莫二十岁的年轻妇人,带着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婆子走到了村子里。她们都背着背篓,装了好些东西,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娃娃从背篓里探出头来,他揉了揉眼睛,撒娇似地抱着五娘的脖子。   好家伙,那小娃娃的脖子上用红线穿着一颗小巧的银珠子,在这个年代可不多见。   再看看那两个妇人身上的衣裳,都没有大块的补丁,真真是个体面人了。   一个满口黄牙的婆娘凑了上来,只觉得两人眼熟,但她在村里常转悠,谁家的婆婆媳妇都认得一清二楚。   这两人究竟是谁呢?   “请问,你们来大山村找谁呀?”兰婶子犹豫了半天,终于问了出来。   “我们是大河家的。”五娘的神色有几分哀伤。   她的前夫名叫李大河,以往大山村的人都称呼她做“大河娘子”。   “大河?是大河家的!你们在外面过得好吗?”   一听到这个名字,兰婶子瞬间就想起这两个妇人是谁了。她的脸上都是同情,大河是她看着长大的后生,是个挺能干的小伙子。可惜命不好,早早就去了,留下一家孤儿寡母。   可怜啊,她当年看着这两人离开,还悄悄地给五娘塞了一颗煮鸡蛋,让她补补。   五娘的婆婆和这个婶子也熟,她特意抬高了声音,炫耀道:“阿兰,我在外面过得好着呢。”   西楚霸王项羽说过,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老婆子不认识项羽这样的人物,但不妨碍她领会其中的精髓。她抱着白胖的孙子多金,笑得非常得瑟,“我们在外面有吃有喝的,还挣了点钱。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还给多金买了一颗小银珠子戴着。”   看到没?她的多金打扮得多好啊!   老婆子怀里的多金睁着一双大眼睛,小脸红扑扑的,看起来健康又可爱。他是个不认生的,见人就爱笑,又幸运地喝到农场里的牛奶,养得越发好了。   “这样的胖娃娃,好多年都没有见到了。”另一个婆娘凑了上来,羡慕地摸了摸多金的小脸。   这脸蛋上圆润有肉,是没有吃过苦的。还有那双小手上,又胖又白,跟藕节似的,一圈圈都是肉。这孩子生得太好了,不像大山村里的小孩子,吃着杂粮泡开水又是一顿,饿得跟瘦猴差不多。   老婆子收获了一大批羡慕的目光,得意非凡。她的孙子就是好,将来也有福气。   她抱着多金去到埋葬儿子和自家老头的坟地上,那里只有两个小土包。远处有一座青色的房子,老婆子看见就来气,“呸”了一口唾沫,扯开嗓子就要骂开来了:   “那些臭不要脸的哟,活该烂了心肠!霸占了我们大河的房子和田地,也不怕睡到半夜有鬼来拍门。看什么看,骂的就是你们二房的那一窝臭虫,我咒你们生儿子没□□,生一个死一个……”   二房的李大江一家,正听说李大河家的回来了。他们从房子里走了出来,目光闪烁。   “大河婶子,大河去了我们也伤心。要是大河的儿子养不起,可以过继来二房,我们会好生养着的……”李大江和稀泥地说,还假装慈悲地感慨了几句。   “我呸,你这些贼,不但偷了大房的东西,还想要断了大河的根,休想!”老婆子抱紧了小孙子,指着面前人高马大的男人,“多金,他害了我们家,快上去骂一口。”   小娃娃听话地“呸”了一声,奶声奶气地骂:“你欺负我祖母,我要打你。”   要是一个七尺大汉说这句话,就是威胁。小娃娃多金说着这样的话,看在其余村民的眼里,那就只剩下可爱。   二房的李大江被小娃娃吐了一脚唾沫,脸色都发青,想要发作。这几个女人怎么还不死,要是她们死了,这大河的孩子也死了,那么就没有人回来争夺原属大房的田地和房子了。   鸠占鹊巢的人,俨然把自己当作是主人。   李大江的婆娘汪氏是个嘴碎的,她看到五娘一家的打扮,先是羡慕嫉妒恨,这几个人竟然比她过得还好!她眼珠子转了转,想到了什么,当着众人的面高声问道:“大河娘子,这几年上哪里快活呀?莫不是干了那些勾当,来钱快呗。多金这孩子啊,到底是不是李家的种,也不知道呀——”   “啪——”   老婆子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一巴掌扇到了汪氏的脸上,“小贱妇你在骂谁?今日我老婆子就要好好教训教训你!”   她一把扯掉了汪氏的头发,骑在她身上一拳拳砸下去,没几下就揍得汪氏直叫唤。老婆子年轻的时候是个泼辣的娘们,干架骂架从来没怵过。   最终来劝架的,还是刘五娘。   她也恨,但是夫人跟她讲过,狗咬了人一口,难道人要咬回去吗?她的多金还小,前程未定。等上十数年,多金有了大出息,那就是夺回一切的时候了。   五娘神色淡淡地抱着儿子,让他给地下的大河和祖父磕了几个响头。然后她把背篓里的吃食都摆开来,倒了一碗酒,烧了一些东西,仿佛面前坐着那个熟悉的男人:“大河,我来看你了,这是多金,是我们的儿子。我回到刘家村之后,被夫人雇去做工,如今三餐有靠,还能攒下一些家底……”   老婆子也蹲在了坟头,想起老头子和儿子,也忍不住落泪:“死鬼老头子,你死得早,为何又要把大河带走?要是大河还在的话,我们哪里会被这些小人欺负啊……老头子啊,一定要多庇佑多金,让孙子活得久一些,要是没有多金,我也不想活了!”   互诉衷肠一番,两个女人的心中都散了一股郁气。她们拿起土包上的祭品,虽然已经凉了,但还是好吃的。小娃娃多金捧着一个羊肉大葱馅的包子,懵懂地吃着,还掰了好几块块,指着土包说:“你吃呀?这个好吃的。”   众人听得小娃娃天真的话,吓得心中发毛。   莫非李大河还没走?在看着他们这些人?   五娘倒是不害怕,她哄着儿子:“快吃,你爹想要你多吃,长得高。”   小娃娃乖巧地点点头,把剩下的吃食给了祖母和阿娘,感动得老婆子近乎要落泪。小孙子多孝顺啊,以后肯定是个好孩子。   三人坐在小土包旁边,吃着大包子和烧卖,馋得围观的村民咽了一大口口水。这些吃食白软香甜,还带着肉香呢。看那滴肉汁,直直地落到地上,似乎还带着油花呢。   徒留一地叹息。   “要是我能吃到那一口肉汁,该多美啊。”   如今吃得肉少,人人鼻子都像狗鼻子一样灵。那一星半点的肉味啊,馋得人们的魂都快没了,勾得人心发慌。 第44章   刘五娘和老婆子回到大山村的消息, 很快就传得人人皆知。   村民们都说她们俩在外面挣了钱, 过上了吃肉的日子哩。连带那李大河的儿子多金,也生得胖乎乎的,戴着银珠子,吃着肉馒头。   “切, 我瞧呐, 说不定是那大河家的专门挣男人钱呢。”有个羡慕嫉妒的黄脸婆娘窃窃私语。数月不见, 那个刘五娘居然长得比以前俏丽白净, 哼, 一点都不像是守寡的样子。   肯定是在外面有人了!   旁边一个中年女人也煞有其事地点头认同,还左顾右盼,故作神秘地说:“我看就算不干那行, 也差不了多少。挣钱多难啊,她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怎么可能挣得比男人还多!”   “是这个理儿。”围观的一些人听着, 也附和道。   谣言越传越烈, 竟说得有板有眼的,仿佛是有人亲眼看到有男人钻进五娘家的房子似的。当然, 他们没敢在刘五娘和老婆子的面前说闲话,毕竟她们和多金都穿戴好,谁知道她们攀上了什么贵人?   若是惹上什么麻烦, 那就不妙。   说者无心,听者有耳。有一对年约十二岁的双胞胎姐妹俩听到村里八婆们说的这些浑话,握了握拳头, 跑去了兰婶子的家里。   刘五娘与婆婆带着多金,正在兰婶子家里歇歇脚。她们与兰婶子的关系不错,以前也能说上几句话。现在太阳正猛,走了半天山路,两人都是腿脚酸软的时候,婆媳俩就商量着,歇上一个时辰再赶路回刘家村。   “大河娘子……”大妮和二妮在外面探头探脑的,不知道该不该进去。   听到久违的称呼,刘五娘愣了一下,她一回头,就看到了两个怯生生的小姑娘。那两张相似的小脸上都是菜色,一看就知道是平日里吃不饱的样子。   刘五娘有几分同情,她朝这两个小姑娘招了招手,温柔地问:“进来吧,你们是有什么事情找我吗?”   大妮咬了咬牙,牵着妹妹小妮就走了进去。她不敢抬头,只问:“大河娘子,你们在外面的工作还雇人吗?我和妹妹都想要去帮帮忙……我们吃得很少,很能干的,只要少少的工钱就行。”   只要给钱,大妮和小妮什么都肯干,即使是见不得人的脏活。   她们的耶耶跌断了腿,家里就断了营生。阿娘又是个不能理事的,家里还有一个小弟弟,日子过得越发艰难。在半个月前,家里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日日只能吃一餐。大人还好些,给自己灌了个水饱,骗骗肚子。   可是弟弟才三岁,哪里懂什么?   他在半夜里饿得大哭出声,涨得满脸通红,哭得都岔气了。   没有办法,她们悄悄地听到娘亲跟耶耶提议,说要让她们去“享福”。   说是享福,不过是把她们卖掉罢了。但她们都不怪娘亲,因为这是唯一能让全家都吃上饱饭的办法。   小妮还怀着一丝期盼:“说不定能被卖去大户人家,当丫鬟呢。”   大妮抿了抿嘴,没有说话。   她的心思比小妮成熟一些,也猜到外面的规矩。她们姐妹俩出身乡野,长得又不美,脸黄肌瘦的,大户人家买丫鬟也不会买这种。倒是听说在穷乡僻壤里,有些汉子娶不上媳妇,兄弟几人共娶一个的……前些年好像有个大着肚子的姑娘逃出来了,但没多久又被抓回去了。   越想越怕,大妮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小姑娘的心思千回百转,忍不住抬起头,希冀地看着刘五娘,“大河娘子,我可以跟着您去工作吗?”   妹妹小妮也勇敢地站出来:“还有我,我也要去做工。”   即使像那些婆娘们说的,大河娘子是去干那种活,但只要她们能拿钱回家,她们就愿意干。外面雇工都没有雇女人的,她和妹妹熬一熬,也许全家人都能活下去吧。   此时的大妮,心愿就是如此简单而又伟大。   “行,我带着你们回刘家村吧。”   刘五娘本性善良,现在自家日子过得好了,能帮一个是一个啊。她看了看大妮和小妮,目光清澈,看着都是质朴心肠的小姑娘。夫人前几天正唠叨说缺人呢,这两人去了刘家村,说不定就能补了那个缺了。   “谢谢大河娘子,谢谢大河娘子……”大妮和小妮下定了决心,连连道谢。   得到刘五娘的同意,两个小姑娘跑回了家里。她们不敢在旁人知道这事儿,只好对着自己的阿娘轻声地说:“阿娘,我们跟着大河娘子去做工,家里就全靠你照顾弟弟和耶耶了。”   瘦弱的女人抹着眼泪,不敢看女儿们的眼神。   家里实在是艰难,若是有条件,谁愿意让女儿去干那种活?说出去都丢人,可是他们全家,却要靠两个女儿出去“挣大钱”。   “耶耶,弟弟,我们出去一趟。”   “欸,早去早回。”   屋子里的男人和小男孩并未听到村子里的传闻,只以为女儿是去附近采野菜,没多久就会回来的。他们没有料到,姐妹俩一走,她们的人生就彻底改变了。   大妮和小妮跟着刘五娘,忐忑地去到刘家村。她们压根没有行李,身上穿着的这套衣服,已经是最值钱的东西了。她们的手心都冒着汗,一想到要“挣大钱”,就有些害怕。   “别怕,夫人是个很好的人。”刘五娘安慰道,“等会儿我带着你们去拜见夫人,你们不用紧张,自在些就好。”   傍晚的时候,她领着两个小姑娘,去到山脚下的小院门口。一条金色长毛的大狗竖起耳朵,听到外面有动静,立刻从院子里窜了出来。   蛋黄派摇着尾巴,热情又活泼。   “狗,好大的狗!”小妮吓得往旁边一跳,被刘五娘扶住了。   “没事,这是夫人家养的狗,不吃人的。”刘五娘蹲下了身子,朝蛋黄派问道,“请问夫人在吗?我们可以进去吗?”   大妮疑惑地抬起头,但又不好说些什么。这狗怎么能听得懂人话呢?大河娘子怎么朝着狗说话?   “汪汪汪。”   进来吧,妈妈在家。   蛋黄派摇着尾巴,还人性化地推开了院子的木门,它回头看了看几人,用眼神示意她们进去。   这是一座小而精致的农村小院,种着各种宫中送来的花卉种子。萧依依闲着没事干,就在院子里种上了好几丛。不同与山间的零星野花,或白或粉的芙蓉花姿态艳丽,尽展风情。   大妮和小妮都好奇地瞧着这座院子,心想能有闲情种花玩的,应该是一户有钱人家。   不多时,她们就看到了一个相貌极美的妇人从正屋里走了出来。她的肚子明显隆起,显然是已经怀孕了。但是她的身段依旧纤细,容色并未减弱一分。与她艳丽的眉眼相比,院子里的芙蓉花也黯然失色。   话还没说,大妮就牵着小妮,要给萧依依磕头。   她们都不是呆瓜,长得这么美,又穿着丝衣的女人,肯定就是刘五娘口中的“夫人”了。她看着真有钱啊,光是头顶的玉簪子,卖了她们一家人都不够买的。   “快快请起。”萧依依把两个小姑娘扶了起来,“你们又是做什么?我这儿不兴这些虚礼。”   她让几人在院子里坐下,认真地聆听两姐妹的出身和经历。半晌,她寻思了一下,点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虽然两个小姑娘不如二三十岁的女人手劲大,做面食上没什么优势,也毫无烹饪经验可言。   但她还是愿意给她们一个机会,两个小姑娘就像是两张白纸,没有那么多弯弯道道的心思。若是培养好,说不定能成为她的企业中的未来骨干。   “你们就暂时在五娘家里住下吧。”萧依依开口道,“过几日我就让人在作坊旁边修建员工宿舍,你们就可以搬过去住了。”   宿舍?听起来就是住的房子!   大妮和小妮没想到她们能住上新房子,都抿着嘴微微笑着。当天晚上,刘五娘领着她们熟悉了吃食作坊的工作流程,也简略地介绍了村里的农场。夫人说她们两人都差几个月才满十二岁,算小孩,还能去农场里帮工,领牛奶吃呢。   小妮有些不好意思:“姐,我们已经是大人了。”   大妮哄着妹妹,一滴眼泪落到了碗里:“让你吃便吃,哪里来那么多废话。”   喝着两碗热牛奶,她们的心情一下子就放松下来,又哭又笑。原来大山村的人都说错了,大河娘子的生活竟是这般好,认真工作就能挣钱。她们两人什么都没有,只去农场里摘了一大把豆角,用清水煮了一大碗,吃得喷香。   两个傻姑娘都想着,豆子能填肚子,豆角应该都一样吧。   还别说,这豆角又嫩又甜,吃起来非常可口。虽然她们不会什么烹饪技巧,但是这盆煮熟的豆角,已经是她们这半个月来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刘五娘的婆婆在家熬了一大锅小米粥,给两人都送了一碗。她是个面凶心热的,语气泼辣不饶人:“吃了我家的粥,就得多看顾多金。要是敢不听话,你们就自个儿回大山村去!”   其实老婆子一个人照顾多金,绰绰有余,哪里用得着两个小姑娘来帮忙?   “谢谢婶子,谢谢婶子。”大妮捧着碗,把粥喝得一干二净,一粒米都不剩。   她和妹妹都主动地承担起刷碗的工作,又帮着刘五娘做了些家务,才一起洗漱休息。两人窝在一个小房间里,躺在木板床上,枕头里填了一些干草,还带着一股天然的清香味。   “小妮,这里的日子和我想象的不一样。”   “姐,我好像有点喜欢这儿了,能吃饱呢。” 第45章   清早, 大妮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 看到陌生的环境,差点吓了一跳。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   半晌,她才回过神来,她已经离开了家里。   为了赚钱养家, 她和妹妹小妮跟着刘五娘, 来到了刘家村。昨天她吃了一顿饱饱的晚饭, 今天就要去给夫人上工了。   小姑娘推了推旁边睡得正香的妹妹, 喊道:“小妮, 起来了,我们今天要干活去!”   “哦——”小妮惊醒过来,她像兔子一样蹦跳出去, 外面的乡间小道上已经有人在行走,“姐,我们得赶紧收拾一下, 要是去晚了就不好。”   刘五娘的婆婆已经起来了, 老婆子看到两个刚睡醒的小姑娘,端来冷水给她们擦擦脸, 就催促她们快快去到吃食作坊里。那里的员工能蹭一口吃的,这两个孩子都是长身体的年纪,肯定饿了吧。   “谢谢婶子的提醒。”大妮笑得露出两只小虎牙, 牵着妹妹一路地往前跑。   远远地就看到烟囱里冒出的白烟,很明显已经有人在作坊里干活了。早晨是吃食作坊最忙的时候,因为要赶在国子监学生们下课之前, 把包子烧卖的半成品都做好,运送过去小卖部。   两个小姑娘悄悄地走进去作坊里面,刘五娘已经早早去到那儿了。她们靠过去五娘的身边,像两只听话的小鹌鹑一样,拘谨又认真。   萧依依看到两个小姑娘,朝她们招了招手:“过来呀,今天我们多了一项新产品,你们都过来学学。”   “是,夫人。”   除了这一对双生姐妹,萧依依还从附近的村子里雇了几名健壮嘴严的妇人。如今多了几个人手,正是该推出新产品的时候。她今天带着几个人制作的,是陕西省的特色小吃——腊汁肉夹馍。   腊汁肉夹馍的制作包括腊汁肉和白吉馍,其中腊汁肉好吃与否,就是决定一个肉夹馍生死的关键。萧依依拿着李渊给她写的食谱,前几天在家里做了一回,肉鲜饼好,才决定在作坊里推出这个新产品。   她派人采购来猪肋排下面的带皮五花肉,必须是肥瘦五层以上的。用配制的卤水腌好之后,五花肉的口感变得肥糯软嫩。姜片、八角等香料降低了太多的油腻感,又在汤汁里加了少许糖,反而使腊汁肉变得甘香可口。   炖好的腊汁肉香气四溢,那股浓郁的肉香馋得众人都口水直流。萧依依很满意员工们的反应,但是美味还远远不止。   发酵好的面团被揉至光滑,分成几个圆圆的面剂子。这些小巧可爱的小圆团在妇人们的手下,被搓成细长的条状,擀平,折叠,卷成螺丝卷,再擀平成饼子的形状。   起锅不放油,她们把饼子放入锅中,慢火烙熟。不到一刻钟,面团的麦香被烘烤出来,白吉馍的内侧有一圈焦黄的火色线,外脆里软,用小刀破开,尽是香甜的滋味。   萧依依指点着员工:“卤好的腊汁肉先剁碎,然后浇上卤汤和少量香菜,把肉填到馍里面。”   这样下来,一个肉夹馍算是做好了。萧依依见大妮和小妮两个姑娘人小,也没有安排太重的活,只让她们负责腊汁肉的卤制,让她们炖肉看火,别让肉烧糊了。   还热乎的肉夹馍看上去满满都是肉,大妮和小妮分食了半个,两人拍着胸脯地承诺道,一定要好好给夫人干活。这样能吃肉的好日子,是她们做梦都没有想到的。   啊,这肉的味道,真是香啊。   国子监   下课的铃声一响,学生们都翘首以盼,前几天娘娘都说了会在小卖部推出新吃食呢。他们打赌了好几天,大家都猜会是另外一种馅料的包子,咸党和甜党已经争斗了好几回,只为证明自己的口味才是人间真理。   “我猜肯定是咸香的肉馅包子!”杜构是坚定的肉食动物,“肉多好吃啊,大口吃肉才是男儿本色!”   嗯,羊肉大包子和肉沫包子,都超好吃啊。塞个满嘴是肉,连打嗝都带着肉味。   有几个同学不服气,站了起来:“才不是呢,肯定是甜包子,软软甜甜的,像奶黄包一样好吃。”   甜食最好吃,不用怀疑。   “不,是咸包子!”   “甜包子才是最好吃!”   “甜叽叽的有什么好吃啊?”   “咸的腻人,才不好吃呢。”   咸甜两党都不服气,高中部的学生分成了两个阵营,他们都说服不了对方,干脆往小卖部门口跑,等着一探究竟。哼,他们打赌说好的,输了的要围着国子监跑十个圈。   本来杜构还想说,要边喊“我输了”边跑的,但他怕自己万一输了,那岂不是丢脸丢大发了。   萧依依正和刘五娘忙活着,说是忙,也是刘五娘负责了小店里的大部分事情。萧依依的肚子有五个月了,学生们知道她身份高,怀着太上皇的孩子,所以都不敢劳烦她。   “娘娘,今天有新吃食吗?”有学生往前瞅着。   萧依依笑着招呼道:“有啊,今天新推出的是腊汁肉夹馍。”   肉夹馍?这是什么新吃食?听起来像是咸包子?   学生们赶紧有序地排成一条长队,杜构也身处其中。他激动地搓了搓手,有肉的,这场争斗的结局肯定是属于咸党的胜利!   等了一刻钟,终于轮到杜构了。他面带笑容,以必胜的姿态,骄傲地说:“给我来两个什么馍?要有肉的!”   “两个腊汁肉夹馍,六文钱,吃香菜吗?”   “吃得,吃得。”   刘五娘把砂锅里的肉捞出来剁碎,撒了少许香菜,填进去烤得酥脆的白吉馍里面,晶莹的肉汁在面皮里流动着,还浇了一大勺浓浓的卤汤。要方便学生们拿着吃,肉夹馍的外面还过了一个油纸袋。   杜构麻利地给了钱,提着两个肉夹馍就回去了课室。他在甜党面前转悠了一圈,装模做样地叹了一口气,“哎呀,小卖部的新吃食里,塞满了咸的肉啊。”   “可这个不是咸包子,所以我们的赌约作废。”同学梗着脖子反驳道。   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杜构也没想着真的把关系闹僵。他故意把肉夹馍在甜党面前晃了晃,道:“这是咸的吃食,你们应该不喜欢吧。”   同学别过脸去:“切,谁稀罕。”   说是不稀罕,但是目光却忍不住看向杜构大口咀嚼的样子。熬足了火候的腊汁肉软嫩鲜美,搭配着外酥里软的白吉馍,吃起来非常满足。虽然这个年代还没有汉堡包这种食物,但这不妨碍着杜构领会到那种大口啃着汉堡包的快乐。   腊汁肉夹馍,简直就是中式汉堡包。   第一个肉夹馍五六口就吃完了,杜构在甜党动摇眼神下,把手伸向下一个油纸袋。   “说是肉夹馍,但是叫做馍夹肉会更贴切些。”他含着一嘴食物,含糊不清地评价道。   他原本是不爱吃香菜的,但是肉夹馍里的几星香菜却不让他讨厌。香菜独有的清香味给腊汁肉增色不少,显得更加诱人鲜美。如同一个本是丰满动人的美人儿,身上喷了几滴香水,衬得她的姿色更加迷人娇艳。   别人吃着你看着,可谓是世间最痛苦的事情。   甜党的萧锐心神渐渐失守,在食物香气的攻击下,他的抵抗是徒劳的。这样细细想来,似乎咸包子也挺不错的……当然,杜构吃着的肉夹馍闻起来比肉包子还好吃啊。   他低声地喃喃道:“这肉夹馍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确实就是这么好吃!   下课的休息时间很快就过去,萧锐想着肉夹馍的滋味,连接下来那堂课都没听进去。腊汁肉的味道还在课室里飘着,他一闭上眼睛,似乎就能想象到眼前放着一个肉馅爆棚的肉夹馍。   可恶,这吃食怎么这般馋人?   青年的意志挣扎着,终于又熬过了一节课。他趁着甜党的战友不注意,叛逃到小卖部门前的队伍中。不行了,他需要吃上一个肉夹馍,才能以更加充沛的精力去迎接下午的学习任务。   多吃肉才能有精神嘛。   萧锐默默地给自己找了个理由。   他跟随着队伍缓慢地前行,闻得到砂锅里的卤肉味道,早已用灵魂大吃特吃。这肉的香气比之前杜构吃的,更浓烈了,多炖了一节课的时间,腊汁肉入味极了。肥糯的五花肉染上了酱色,土猪肉的鲜甜被尽情激发出来。   “真羡慕排在前面的人啊。”萧锐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好不容易轮到了他,萧锐看着小卖部的老板娘,不好意思地喊了一声:“见过姑母。”   他的父亲萧瑀是萧皇后的弟弟,是南朝梁明帝的后代。理应是去拜见一番的。但在贞观初年,因为他的父亲和陛下争执,被罢免所有官职,回家闭门思过,所以萧氏一组也没有和萧依依取得联系。   “姑母?”萧依依有些疑惑,但下一秒又露出了笑容,“你是萧氏的子弟吧?你的父亲是?”   萧锐恭敬地行了礼,道:“回娘娘,家君萧瑀。”   “哦……”萧依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其实她也不知道萧瑀是谁,但大约是原身的兄弟吧。回去得偷偷找人问一下,都差点掉马了。   萧依依:“侄儿你要吃些什么?当作是我请你的,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你都长这么大了。”   “劳姑母费心。”萧锐觉得太上皇后真是亲切极了,他看了看附近没有甜党的出没,才小声地说,“我吃个肉夹馍就好。”   闻言,萧依依亲自给他装了一个肉夹馍,看着这便宜侄子的A4腰,她还特意多塞了一倍的腊汁肉。这孩子那么瘦,要多吃点补补。   萧锐看看别人的肉夹馍,再看看自己的那个,脸红红地走了。姑母真好人啊,给他的肉夹馍特别大,沉甸甸的都是肉。没有什么烦恼是吃肉不能解决的,如果还有,那就再吃一口。   他宣布,以后他也是咸党的一员了! 第46章   国子监的肉夹馍因为肉馅多, 一举俘获了好多男生的心。   “你吃肉夹馍了吗?”成为了学生们之间的交流必问对话, 要是在国子监里不买上一个腊汁肉夹馍,大口吃着,那你就落伍啦。继包子和烧卖之后,肉夹馍成为了小卖部的拳头产品, 闻名而来的学生和老师不知几何。   相比之下, 国子监附近的酒楼外卖生意就更惨了。崔氏集团开的迎风楼首当其冲, 对于国子监的外卖生意又下降了三四成。崔掌柜都急得额头冒烟了, 这可怎么行?生意都做不起来, 酒楼等着关门倒闭吗?   但是新上任的老板崔二和崔掌柜的反应完全相反,年轻人一点儿也不担心。不仅不担心,他看到小卖部生意红火, 还乐呵呵地偷笑呢。   “二公子这是为何?”掌柜不解地问。   崔二坐在迎风楼的二楼,望向国子监里面的生员,露出了志在必得的微笑:“我找到了供应给国子监小卖部的吃食作坊, 从那里直接进货, 我们的酒楼里就能卖和国子监里一样的吃食了。”   “那我们何不直接买了那个方子?”   “你傻啊。”崔二横了一眼,看得掌柜低下了头, “那作坊是韩氏的长辈经营的,哪个韩氏?就是京兆尹韩大人家的亲戚。”   如今韩氏势大,虽不如世家大族, 可是他们出了一名掌管长安的大官,那就不容小觑了。谁家没有几个到处惹事、不知轻重的小辈?落到了韩皋的手里,可大可小, 搞你一个扰乱治安的罪名,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掌柜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一拍大腿,懊恼自己差点就误了崔氏的大事。没看出来这新来的东家调查得这么仔细,应该也是个能干实事的,他自愧不如。   崔二享受着掌柜赞同的目光,挺直了胸膛,骄傲极了。   嘻嘻,等他去刘家村进货了,他才不瞄着国子监那群客户呢。十几岁的穷学生哪里有几个零花钱,像他堂弟崔行功似的,家里管得可死了,生怕他学坏了去吃喝嫖赌。   他要赚学生他爹妈的钱,用“国子监同款”的噱头打响名气,请大人官员们享用,那才叫棒啊。国子监的学生不搞代购,外界对传闻中的国子监美味早已非常好奇……   月底,崔二带着掌柜来到了刘家村。   年轻人还不知道萧依依夫妻俩的真实身份,但他对做成这单生意,也是诚意满满的。   萧依依也正盼着他来,农场里的产出越来越多了,小卖部和饭堂那边也吃不完。   她跟牲畜贩子新购进了三头母牛,和之前养的黄牛不一样,这次买的可是水牛。水牛是南方那边繁殖的牛种,牛奶的膻味较少产量更大,口感非常香甜醇厚。煮开之后,连村子里的小孩都吃出不同,连连夸好。   “不知道是怎么好法,就是比黄牛的好喝一些。”大娃子指着池塘里泡水的黑皮大水牛说。   小孩子们的嘴巴旁边都是一圈白白的奶渍,衬着有点肉的小脸蛋,可爱极了。他们都喜欢夫人,夫人来了几个月,他们的日日给农场帮忙除草,就能换取香香的牛奶。   萧依依把这三头大水牛分给了村子里十二三岁的半大小子,吩咐他们去放牛挤奶。不是她亏心雇佣童工,实在是这些在后世才小学毕业的孩子身形单薄,像一棵豆芽菜似的。他们到长安城里也讨不到活儿,还不如留在村子里干些轻省的工作,也能给家里降低负担。   在没有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前,谈什么读书明智,那都是瞎扯淡。   牛多了,牛粪也多,拉得遍地臭烘烘的,也不是事儿。刘家村里四五十岁的乡亲们已经算是老人了,他们的劳动力不如年轻人,但也闲不下来,想要多挣几个钱。   在他们表达了这个意愿后,萧依依思考了一下,每户雇了一个人,让他们把捡来的牛粪丢进去造农家肥的大坑里。牛群喝了零泉水,用这些粪便沤出来的肥料能让植物增产。乡亲们看在眼里,都知道这是个好东西呢。   平日里他们从粪坑里舀两勺浇到自家的菜地里,那小白菜和胡瓜长得越发水灵的。大家的心里快活,更要想着为夫人好好干活。偶尔出去走亲戚的时候,他们还好心地把亲戚介绍过来刘家村打工。   只要是品性善良,有一技之长的,萧依依都把人留下来了。   这样不声不响的,萧依依已经拥有一个员工近百人的企业了。   不得了,当真不得了。   这一天崔二和掌柜过来谈生意,先是实地考察了一番,尝了各种吃食的滋味,然后就指定说要包子烧卖和肉夹馍。崔掌柜那天在国子监里远远地瞧见过萧依依一面,今天一看到这个所谓的韩家的长辈,就认了出来。   如此眉眼艳丽的大美人,即使是老了一些,但是在长安城里也不多见啊。   乖乖,这太上皇后居然住在这儿?这是人性的缺失,还是道德的沦丧?   掌柜的心中转过了无数的想法,看向萧依依的目光同情又敬佩。肯定是宫里把太上皇后赶出来了,所以她一个弱女子才要做生意,来养活自己吧。   怀着这样的想法,掌柜也没有主张压价,吃食的批发价格都按照萧依依说的来。崔二是个新手老板,擅长花钱玩乐,就更不会管事了。在双方商议了半天之后,他们和萧依依签订了合同,说好每日要定包子各一百个,烧卖五十屉,肉夹馍五十个的量。   “公子不尝尝我们村里的牛奶吗?可香了!”   事毕,萧依依让人递上来一壶热牛奶和一壶热奶茶。吃食的销量那么好,能赚来一大笔钱,她是真的很高兴。但是村里多余的牛奶还没卖出去啊,这迎风楼不知道能不能吃下这批牛奶呢?   崔二闻着那股浓郁的奶味,一股馋虫就被勾了起来。谈了半天生意,嘴巴正有些干,说了谢谢就给自己倒了一大碗奶茶。这个比热牛奶多了一股茶香,嗯,甜甜的越喝越想喝。茶叶的甘甜和全脂牛奶的浓香混合在一起,给他造成了了心灵暴击。   这股味道说不上有多精妙,但是味觉体验却丰富极了,甜蜜回甘。咕噜咕噜的一大口,解生活带来的烦躁。   他在奶茶的漩涡里跳跃、迷失,如同数千年后的小青年一样,想要每天都喝奶茶,不喝就浑身不得劲。   崔二捧着奶茶,笑得像个大傻子一样。崔掌柜没有喝奶茶,而是选了另一壶热牛奶。   原汁原味的水牛奶带着微甜,温度微微烫口,比外面卖的牛奶更加香浓。掌柜一喝就知道其中的妙处,便开口问:“娘娘,不,夫人您这农场的牛奶怎么卖吗?”   牛奶可以用来做各式各样的点心,尤其受女子的喜欢。这种独特的优质食材,再配上迎风楼掌握的方子,能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绝对完胜其他酒楼!   萧依依正等着这句话呢,她的面上没有什么,但弯弯的嘴角泄露出她的好心情。“这牛奶嘛……分为两类,有黄牛奶和水牛奶。水牛奶正是刚才热的这一壶,而黄牛奶的味道有些许差别,但也挺香的。”   “那就都尝尝吧。”崔二和崔掌柜都同意了。   萧依依让人喊了一声,吩咐放牛的小子赶着牛群回来。为了表示没有弄虚作假,她让员工现场挤奶加热,递过去给崔家两人。黄牛奶的膻味大些,添加进去做糕点,倒能掩盖一二。而水牛奶则适合用来直接加热,当作饮料直接喝。   最终,崔二以迎风楼的名义,又和萧依依约好每日要五十斤的黄牛奶和五十斤的水牛奶。水牛奶的价格稍贵一些,但崔二咬咬牙也答应了。他们酒楼大,搞一批推广,应该都能吃得下的。   若是把握好机会,他们的迎风楼定能成为长安城里一等一的大酒楼!   哼,之前长孙家的酒楼蹭着太上皇在宫里做过的吃食方子,超越了崔氏的生意,忒气人的。   萧依依目送着两人离开,仿佛看到了小钱钱长着翅膀向她飞来的情景。她现在每日能卖好多包子烧卖肉夹馍和牛奶,别看她单价都是几文钱,但数量上去后,这一眨眼就有几千块钱了。自己农场的食材成本极低,出去买肉的大头和人工费用,一个月挣十万完全没有问题。   “若是钱再攒一点儿,那就在村子里开个扫盲班?”她兜里有钱,底气也足了许多。   萧依依和李渊都凭借着原身的身份,是能从宫里领皇室工资的。她以后的孩子也是大唐的王爷,只要不干杀头的事情,那就能一辈子衣食无忧。其实她做饮食业这一门生意,除了为村里提供一些岗位外,她自己却不是那么缺钱。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村里的小孩子若是能识两个字,以后谋生活也能好过一些吧。她亲眼看着,村里的每个小孩的小脸都长胖了一些,比她刚来的时候好看多了。她一个人的力量很小,只能改变几十甚至上百个人。   但她已经很知足了。   “不知道老袁回来了没有?他说过要把徒弟带来长安的。”   萧依依有点想念袁天罡这个高级人才了,老袁天文地理都会一些,连物理化学都很懂(神棍要忽悠人也是很难的)。这种综合类人才,还精通语言的艺术,在这个年代当真少有,“老袁这种人才搞个小学课程,什么自然课啊科学课啊,肯定都妥妥的!” 第47章   “你知道吗?迎风楼有包子和烧卖, 和国子监里的一模一样!”   “大包子, 大包子,羊肉大葱馅的大包子。”   “奶黄包,肉烧卖,一天不吃馋得坏。”   在不知不觉中, 迎风楼竟打出了“国子监”同款的广告, 说那里有国子监小卖部的神秘美食。半信半疑之下, 兜里有钱的贵族老爷们闻风而来, 指名要点国子监的学生最爱吃的那一款。   尝尝鲜嘛, 谁不稀罕呢?   长安城中的时尚男女早就听说过包子和烧卖等招牌美味,这可是有钱都买不到的。他们想要找国子监的学生做代购,可是压根没有人搭理。据说, 这些神秘美味用的是宫里的吃食方子,只有国子监里的读书人才能享用。   管你是王爷国公呢,不卖就是不卖。   至于太上皇后是小卖部的老板娘, 日日看店的事情, 国子监的学生们都没有向外界传播开来。他们见萧依依长得好看,心中本就偏袒同情。   人家一个女人抛头露面地做生意多可怜啊, 要是被世人所编排误解,那活得就更艰难了。   这次迎风楼出售国子监同款美食,早就吸引了一大波流量了。那些贵族老爷们都知道儿子在学校里吃得好, 但究竟是怎么个好法,他们也不知道哇。   可恨那不孝子,帮亲爹带个包子都不肯。   “你们这里都有什么卖的?听说国子监里的读书人最爱吃那个小卖部的点心了。”一个挺着小肚腩的中年男人坐在了酒楼的一楼, 皱了皱眉头,“家里那小兔崽子在国子监吃了那个之后,回家吃饭都不香了。”   要不是家里只有这个独苗苗,他早就揍死这个臭小子了。毛都没长齐就对着家里的饭菜嫌这嫌那,有本事他上外面喝风去。   小二的脸上挤出了职业微笑,先是作了个揖,才说道:“我们这儿新制的有羊肉大葱馅包子、肉沫酸豆角包子、奶黄包、羊肉烧卖和鲜肉冬笋烧卖,都是国子监里顶好的吃食,鲜嫩多汁,让人吃一口还想再吃一口。”   说着,小二自己都馋了,差点滴了一大滴口水下来。   昨天他有幸分了两个烧卖,太香了。软薄的面皮里填上滑嫩的羊肉,和滋味浓烈的炖肉是不一样的风味,不知道那个味儿是怎么调的,带点姜蓉大葱提香,反正就是一个鲜字了得!   中年男人看到小二的反应,不觉得他失了礼仪,反而是对吃食的味道更加期待了。他的腰上缠了一大串钱,“哐当”一声,都砸在了桌面。虽是有点不舍得小钱钱的远去,但还是花钱更加快乐!   “每一样吃食都要两份,那个奶……奶什么包来着?是甜的吗?甜的就给我装起来,等会儿带走。”   “奶黄包打包带走,一共二十文。”小二点点头,表示记下了,“客官,我们这儿还有现烤的肉夹馍,外酥里嫩,也是国子监里的好吃食,最近几天才推出的,您要尝尝吗?”   中年男人有些犹豫,但还是说:“都要吧,赶紧上菜。”足足二十文啊,能买十几斤米了,要是让家里婆娘知道了,肯定会骂他败家的。   小二都一一记下来,笑着跑开了。这种肯花钱的客人,永远都是最受酒楼欢迎的。   男人下的单还没有上来,他左顾右盼,瞧着旁边的食客都在吃些什么。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哟,这个叫做包子的笼饼,真大真白啊,有他的拳头那么大了。之前因为价格稍贵而产生的少许不满,一下子就烟消云散。   他眼睁睁地瞧着,这里面装着都是大块的羊肉馅啊,这么多肉和白面可不便宜。而且人们都知道羊肉味道重,可他闻着,旁边那桌的羊肉大包子一点儿都不膻,反倒是透出一股鲜香。   嗯,应该是用了秘方的,怪不得这般好。   隔壁桌的小男孩坐在父亲的怀里,撒娇道:“耶耶(父亲的意思),我要吃奶黄包。”   “行行行,小组宗慢点吃啊。”领座的男人看到孩子吃得高兴,比自己吃到嘴里还乐呵。   约莫二十岁的青年男子也是个娇惯孩子的人,他怕孩子噎着,打算把奶黄包掰开两半。谁料那香甜的奶黄馅料如同流沙似的,眨眼间就滴到小孩的衣服上,引得孩子哇哇直叫。这小孩用手指蘸着衣服上的奶黄馅,在舌尖上舔着,笑得像个偷油吃的小老鼠一样。   “好吃,这个是牛奶味儿的,还甜甜的。”小孩乖乖地捧着半个奶黄包,吃得满嘴都是。小二又给那一桌上了两杯热牛奶,那香浓的滋味让父子两人都满意极了。   热乎乎的牛奶散发着甜香,搭配着不同口味的大包子,食物吃到肚子引发出多.巴胺的产生,让人感受到愉悦轻松。大人和小孩都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容,笑得一脸幸福。   一阵风卷残云般的吃喝,隔壁桌的父子两人打着奶味的嗝儿,牵着手离开了。   “耶耶,这家酒楼的点心好好吃。”   “好吃就下回再来!”   这一桌的中年男人围观了全程,又目送这父子俩远去,腹中早就饥饿难耐。平时还不觉得,可这会儿看了一回现场吃播,馋得他的口水快速分泌,都快要饿坏了。虽然他没有看过后世的吃播视频,但这不妨碍他理解到看吃播的时候越馋约想看的心情。   就在他的灵魂即将被饥饿折磨疯的时候,一阵天籁之音把他唤醒了。   “客官,这是您要的吃食。”逆光而来的小二如同天神一样,把他的灵魂唤了回来。   小二在托盘上摆上了好几个小而精致的蒸笼,里面都是刚出炉的包子和烧卖。另外一个红瓷小碟中放着一个肉夹馍,还送来了一壶不知道是什么的茶水。   “客官,这是茉莉花茶,喝着非常清爽。”小二把东西都摆在中年男人的面前,加了一句,“不要钱的,算是请您喝的。”   不要钱的?那当然得试试!   中年男人得了赠品,心情非常舒爽。这迎风楼的老板就是会来事啊,那么一大壶茶虽然不用花多少钱,但却能留下来更多客人。能白占人便宜的事情,谁不爱啊?   氤氲的茶香熏人的眼,带着清幽的茉莉花香,最受文人雅士的追捧。什么“其香高洁”、“清逸远扬”地扯了一大堆,作诗作赋来赞这花茶有多好多好。仿佛喝了这壶茶,连人的品性道德都能变得高尚许多。   这便是新老板崔二的营销手段之一。   可惜,中年男人也不是那爱读书的,他闷头喝了一大口,只能说一句“好喝”来表达自己的喜爱。配着花茶吃点心,鲜香的肉包子和酥脆的肉夹馍,样样都可口无比,一时间胃口大开。   本来他还想把奶黄包也吃了的,但念着家中的妻子,还是收住了手,“她爱吃甜的,这种奶黄包应该合她的胃口。”   想象着婆娘的脸蛋,虽然比不过康平坊的美人儿,但在他的心里,确还是数十年前那个可人的模样。中年男人抬起头,才发现迎风楼里的食客越来越多了。大概是慕名而来,大家都想要尝一尝来自国子监的神奇美味。   “你说这儿什么最好吃?”   “听说包子好吃哩,都是肉的。”   “可老李昨天不是说奶黄包好吃吗?比樱桃酥酪还甜蜜几分。”   大堂里的谈话声越来越响,本来的高档酒楼热闹起来,活像街边坐满人的大排档一样。中年男人擦了擦嘴,提着打包的美食就离开了。在他刚起身的时候,一个眼尖的年轻人走了过来,占住了这里的座位。   “师父,这儿有位置了。”李淳风激动地朝袁天罡招了招手,招呼他过来。   刚才别人吃着他看着,饿得馋虫都出来了。不过瞧着师父面不改色的样子,果然是修为比他高上了许多。也许像师父那也修得大道的人,都不重视口腹之欲吧。   年轻人有点忏愧地低下头。   袁天罡点了一壶热牛奶,来暖暖肠胃。烫口的牛奶一喝到肚子里,他就感受到那股陌生又熟悉的灵气了,这……这和刘家村的食材很像,莫非这牛奶也是因娘娘的机缘而产生变化的?   弟子李淳风在道术上也有几分天赋,他吃着迎风楼的吃食,脸上的表情变换了好几次。他左往四周环顾了一圈,见旁人都在聊天,才压低了声音说:“师父,你瞧瞧这饭菜?不知道是哪里产出的,奶黄包中的灵气最多,肉末酸豆角包子次之……”   “为师也感受到了。”趁着弟子发呆,袁天罡吃喝的速度丝毫不慢,“我等会儿带你去一个地方,那里的灵气比这里还充裕。”   “什么!竟有如此福地!”年轻人压抑不住内心的惊喜,差点尖叫起来。   李淳风美滋滋地想着,若是日日吃着这些含有灵气的饭菜,说不定他真能得到大造化。只要不犯法,他什么都肯干,来换取这一份机缘。   小剧场   萧依依□□叨着这两个人,她看着村口的方向,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老袁来了没?再不来都快要放寒假了,他的弟子也不知道能不能干,能不能把村里的扫盲班搞起来?”   李·精通天文·擅长数学·历史厉害·神棍·淳风(骄傲脸):我什么科目都会,堪称文理科全才!   萧依依:那好,就来当个小学老师兼主任吧,村里的小孩都归你管。   李·精通天文·擅长数学·历史厉害·神棍·淳风:呜呜呜,我不能当校长吗?校长好像很厉害   萧依依:校长是老袁,你有意见?   李·精通天文·擅长数学·历史厉害·神棍·淳风:没意见,没意见。 第48章   神棍师徒都是不差钱的人, 出去忽悠一回, 自然有大把的钱送上来。   况且他们也是真专业人士,来到长安城之后,更是如鱼得水,开口“赠你两句”便赚得盆满钵满。短短数日就承接了许多家宅风水、小儿起名、算命占卜等任务, 他们拿着赚来的钱, 在迎风楼里吃喝得非常开心。   “师父, 要多上一壶热牛奶吗?”   “要!”   “师父, 那个肉夹馍看起来很好吃。”   “要!”   “师父, 隔壁桌竟然有花茶,要喝吗?”   “要!”   弟子李淳风正是能吃的时候,他一边吃着美味的食物, 一边感受到其中微弱的灵气,动以运作全身,吃得就更快了。老道袁天罡更是不甘示弱, 他年纪大了, 但是保养得宜,把自己收拾妥当后, 更像是风度翩翩的帅大叔。   在美味面前,师徒两人和其他食客没什么区别。   一番胡吃海塞之后,弟子李淳风挺着微微隆起的胃部, 满足地打了个嗝儿。嗯,钱好赚,这里的东西也好吃。但是他的肠胃还有几分余力, 起码能晚上再战一顿!   师父说了,要带他去一处洞天福地,那里的食材比这儿的灵气还多,相比是更加美味。   “师父,我们这是出城去?”李淳风被老道领着,看向越发荒凉的乡间小路,心中非常好奇。   “是啊,就在前面的刘家村。”袁天罡不知道娘娘最近是否过得安好,有些焦急,脚程便行走得更快了。   吃饱喝足之下,两人的体力都不错,加上几分道法的奥妙,走起路来健步如飞。离开迎风楼不到两刻钟的时间,他们便远远瞧见一处小村庄,依稀听得几声犬吠和牛叫声,屋舍俨然,还有数十亩方田被规划得整整齐齐。   田地上绿意葱葱,种植的作物也更加水灵硕大,和外面的果蔬完全不一样。   最吸引住李淳风注意的,是一丛肥硕的菘菜。概因它们长得实在是太太太太太大了!   唐朝的菘菜是大白菜的前身,还不具备后世那般肥厚的叶片,只是一颗瘦弱的小白菜。然而眼前所见的菘菜足足有陶盆那么大,目测一棵菘菜就有两三斤那么重,这可是了不得的事情。这样的一颗菘菜,足够做一大盆菜,养活一家老小了。   虽然吃着不顶饿,但也能哄哄肚子。   若是上报给朝廷,说不定可以被定为“祥瑞”,得到皇帝的嘉奖。   李淳风心中火热,他跑到了农场的菜田上,仔细观察,企图找到了果蔬增产的秘诀。他是个很认真的人,在菘菜的旁边蹲了下来,仔细把翻找附近的泥土。然后,他凭借着精妙的六感,辨别出空气中的少量灵气,从菜田往东走去,发现了隔壁的——   粪坑。   黑油油的牛粪被一层薄薄的土层掩盖住,大量的灵气与臭气相互交织着,让年轻人欲罢不能。为了国家,为了道术,他伸出了罪恶的双手,把一大斤牛粪从坑里掏了出来。   哦,今天是成为掏粪男孩的一天(微笑)。   散发着强烈味道的牛粪被挖出来没多久,村里的狗就闻风而来。以一只金色长毛的大黄狗为首,十多只健壮的大土狗簇拥着它跑过来。它们为蛋黄派马首是瞻,十数双兽瞳直勾勾地盯着两人。   “汪汪汪。”   你们,为什么要偷粑粑?   金毛大狗的表情很严厉,语气也很冲,呲牙咧嘴的。妈妈说了,这些粑粑是增产的关键,村里的人都不允许私自偷肥,更何况是这些外乡人。虽然那个年纪大点的人看着有些眼熟,但熟人也不行!   袁天罡见到村里的群狗,暗道一声不好。淳风刚才挖了村里的牛粪,很有可能这正是群狗守着的。他认得前头的大狗是娘娘家里养着的,已开了灵智,能听懂人言。他露出了一个自认为还算和气的微笑,走了上前:   “敢问是蛋黄派大人吗?我们弟子两人是来找萧娘娘的,有要事商量。”   金毛大狗歪着头看人,努力回忆出是在哪里见过这个半老头子。妈妈姓萧,宫里的人也爱叫妈妈做萧娘娘。   李淳风看到这奇怪的一幕,师父竟然和狗商量,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莫非这狗就是传说中的灵兽?还受人驱使?   他偷偷地观察着这群狗,虽然面露凶悍,但是却没有进攻,显然是有组织的。而为首的金毛大狗生得比狼还大,这条狗的骨架子那么大,又浑身是肉,牙齿锋利……肯定是他打不过的。   局势胶着了半天,师徒两人也不敢迈开一步。终于在金毛大狗的第十次审视后,它摇了摇尾巴,吼了一声,十多只土狗立刻有序地让出一条路来。   “汪汪汪。”   你们跟着我走,要是敢搞事我咬死你。   蛋黄派绕着师徒两转了一圈,用眼神示意他们跟着走。掏粪男孩李淳风还不忘捡起手里的牛粪,在他看来,这个东西如此受狗群看中,一定是什么了不得的大宝贝。他为了修道,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唉,臭就臭点吧,只要能吸收里面的灵气,我大吃一斤也行。   牛·大宝贝·粪:想不到我还有躺在神棍手心的一天!   刘家村的村民听着狗群的动静,正想要往外面看看是什么回事。只见之前来过村子里的道士带着一个年轻人,在狗群的守护(监视)下走过来了。   袁天罡的本事,之前村民们都已经见识过了。这样的高人指点你两招,就包你受用无穷啊。他们热情地朝他挥了挥手,喊道:“高人,今晚去我家用饭可好?我们家新出生的小子,不知道要取啥名字。”   一个汉子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高人,高人您又来啦?我最近的运气旺吗?”   还有婆娘带着小孩凑了上来:“高人,我家这小子,说要跟您学习法术呢,您教教他呗。”   袁天罡一一打着哈哈,没有说实话,姑且应付过去。村民们虽然有些失望,但也表示极大的理解。懂风水的高人嘛,听说算卦都要收几百文,轻易不肯出手。要是高人什么都答应,那才叫奇怪呢。   蛋黄派回到山脚下的院子里,对着家里“汪”了一声,院墙内当即传出小兽嫩嫩的回应。   蛋黄派:“汪汪汪。”   妈妈在家没出什么事吧?   灰珍珠:“汪嗷嗷。”   没事,妈妈好着呢。   大狗安心了许多,妈妈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它开始和灰珍珠轮班,坚持陪在妈妈的身边。要问灰珍珠是谁?   那是崔二上山打猎时,狗群杀死的那群狼的幼崽。蛋黄派这个杀千刀的,带着狗群杀了狼群一家,却抢了人家最年幼漂亮的小公主回来。   蛋黄派:谈恋爱吗?杀你全族的那种。   可怜这头出生没两个月的小狼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蛋黄派叼回了家。小狼崽还没断奶,正是个爱撒娇的小宝宝。萧依依在狗窝里发现了这头小狼,起初还以为是谁家的狗崽子丢了,在村子里问了一圈,也没有得到回应。   经验丰富的老猎户刘八伯说:“这灰色的毛皮,有些粗糙……莫非是山中的幼狼?”   这竟然是一条小狼?!蛋黄派把狼叼回了家里?   萧依依看向始作俑者蛋黄派,只见它把眼睛瞄向别处,一副“不关我事”的样子。这头小狼舔着萧依依的手心,叫声又嫩又娇,一双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萧依依,仿佛在说不要将它抛弃似的。   “那就养着吧。”萧依依把小狼抱回了家,给它取名叫灰珍珠,“蛋黄派,这是你带回来的,你要负责养它,给它挣钱买好吃的。”   金毛大狗摇着尾巴,表示同意。这般下来,灰珍珠在小院里总算正式落户了,蛋黄派把小媳妇看得比眼珠子还重,连灵泉水都让给灰珍珠喝。   灰毛小狼天天吃肉喝泉水,性子通透机灵,懂得守护萧依依的安全。连开始颇有微词的李渊,也对它护主的行为连连称赞。   灰珍珠从里面打开了门栓,让蛋黄派从院子外进来。   金毛大狗把袁天罡和李淳风两人带到正堂,萧依依见老朋友过来,立刻就笑开了:“老袁,就等着你过来呢,我想要在村子里开个扫盲班,让大家姑且识几个字,你看行不行?”   “娘娘心善,自然是行的。”袁天罡行了一礼,还把徒弟给卖了,“我还把徒弟淳风带过来了,他对于天文算学都略懂皮毛,可以在扫盲班里传授一二。”   扫盲班?这是启迪民智的意思吗?   听起来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李淳风当过神棍,当过小官,还没有当过老师呢。他本是个心怀天下的人,若是通过传授知识,能启迪民智,这样传扬开来,说不定能成为孔圣人那般的大能。   “谢谢太上皇后看得起在下。”年轻人做了一拜,满口答应,“能为村里的孩子传授知识,是淳风的福分。只是不知道这扫盲班是什么章程?我该如何去准备一二?”   师父已经跟他提点过,眼前的女子是太上皇新娶的皇后娘娘。李淳风没料到,这位大唐最尊贵的女人,竟然会洗净脂粉,过着田园生活。他没有怀疑萧依依的身份,这屋子里的摆设看似不起眼,但是仔细一瞧,做工不凡,样样都是精品。   只是,在李淳风作揖的时候,一坨黑色带臭的物体,从他的手心滑落,掉到了地上。   牛粪静静地躺在地上,享受着所有人的关注。   萧依依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这人居然一直拿着一块粑粑……他是变态吗?居然玩这个东西? 第49章   牛粪静静地躺在地上, 享受着所有人的关注。   众人瞧着这一幕奇异的情景, 一时间空气突然安静。   狼和狗的嗅觉比人类更加灵敏,灰珍珠和蛋黄派看向李淳风的眼神,更是带有几丝鄙夷。这人肯定是穷死了,一直把牛粪握在手里, 说不定是饿了就偷屎吃。   如今连村里的狗都不吃屎了, 这人竟然如此不讲礼仪。   “娘娘……我……”李淳风百口莫辩, 下意识想要把地上的牛粪捡起来, 但又觉得自己的行为似乎不妥。他无助地看向师父袁天罡, 不知道自己怎么解释才好。   老道的表情也一言难尽,他这个傻徒弟哦,居然捡着牛粪拿了一路。都怪这道袍的衣服袖子大, 把手缩在里面,他也没有发现徒弟偷偷捡了一大块牛粪。   唉,淳风什么都好, 就是一心追求大道, 脑子都快学傻了。袁天罡尴尬地扯了扯嘴角,假笑着说:“娘娘, 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先带着淳风下去了。”   “行行行。”萧依依客套地摆了摆手,“院子里有水井, 小李不妨在那里洗洗手吧。村中的牛粪用来沤肥,小李感兴趣的话也可以去体验一下。”   这是要继续当掏粪男孩?   李淳风想要解释自己是对于其中蕴含的灵气感兴趣,而并非有什么特殊的爱好。但看见太上皇后一脸“体谅”的样子, 他只好干巴巴地答应道:“谢谢,谢谢娘娘。”   第一次见面就丢了脸,还是在美貌的异性面前,年轻人的脸皮一下子就红了。他见灰色皮毛的小狗(小狼)绕着他转了一圈,眼神灵动仿佛在说话,便红着脸把牛粪丢出了院子,才跟着灰珍珠去到了水井旁边。   “汪嗷嗷。”   快洗,你真是臭死了。   爱干净的狼公主完成了领路任务,就远远地躲开了。这人的手真臭啊,哼,它一定不会让这个人摸它的毛毛。   说是一头狼,灰珍珠的性格却被养得又娇又嗲,非常亲人。往日里跟着萧依依在村子里逛着,小孩们看它稀罕,想要摸摸它的小爪爪,高贵的狼公主都勉强答应了。   金毛大狗舔了舔小灰狼的头顶,似是在安慰它。别管这个大傻子啦,妈妈说他有大用处呢。   袁天罡从井里打了半桶水,让徒弟过来认真地洗手。可谁知李淳风这个傻孩子,一手捧着清凉沁人的井水,眼神顿时一亮,低下头喝了一大口。   咕噜,咕噜。   “好水!”年轻人大赞一声,“师父,这水里有灵气哩,比牛粪里的灵气多了好几倍。”   袁天罡:“……”   你用拿过牛粪的手直接喝水?   老道捂着脸,不想承认这是自己的徒弟。他推算得娘娘之前得了一番大机缘,将其用于井中,因而村里的牲畜和植物都能吸收到灵气,整个刘家村的气运也因此而改变,不知道改变了多少村民的命格。   不过这种奇遇,他没有对李淳风说过。   不是他不信任这孩子,只是事关重大,若一旦泄露半分,君王说不定会想尽办法夺取娘娘的机缘。古有始皇帝欲上蓬莱求仙,要是让李二陛下得知可能存在的长生之道,娘娘今后的性命就难保了。   “师父,你看看这水中的灵气?”李淳风把手举到老道的面前,还带着一阵阵臭味。   袁天罡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才装模做样地说:“在你来之前,为师在井中镇了一道六畜兴旺符。只要牲畜喝了这井水,便能长得肥壮灵动。”   萧依依之前在村里吹牛逼,就是这般说辞。   年轻人惊讶得合不拢嘴,“哇”地尖叫起来。   六畜兴旺符?竟然有这样的灵符?   要是学会了这个画符的本事,那何愁天下不兴?若是天下的村子都能像刘家村一样,养出灵兽(蛋黄派),种出超级大棵的蔬菜,那百姓们肯定都能吃得饱饱的了。   安得粮仓千万间,大庇天下百姓尽欢颜!   这样的功绩,恐怕胜过大禹治水,要被记录在史书上,让后人所敬仰!   李淳风的心中立刻火热无比,他看向师父的目光就更加崇拜了。没想到师父在外面游历,居然在道法上又精进了一层。井水中洋溢这充沛的灵气,看得他都肉疼极了。常人不懂呼吸吐纳之法,只能通过农场的蔬果和肉蛋,从食物上吸取少量灵气。   而他和师父就不一样了,他们六感灵敏,窥得半分天道。能通过勤习练功的方式,直接吸收此地空气中的灵气。   嗯,若是坐在这座水井旁边打坐,那效果就更好了。   当然,这句话李淳风不敢说,也不敢提。毕竟这是太上皇后的住所,他和师父都是外男,不能长时间逗留。   没见着那两条狗吗?一直瞅着他,比看犯人还严,生怕他搞什么小动作似的……   袁天罡见徒弟的表情变换了好几次,心知这孩子肯定是想太多了。他拍了一把李淳风的肩膀:“走吧,我们该去找个地方落脚了。”   “哦哦。”年轻人拔腿跟了上去,还不忘把院门掩上关好。   师徒两人住的是村子里的宿舍,位于吃食作坊的旁边。萧依依派人在这里建了两座三层高的小楼,算是男生和女生的员工宿舍。男生宿舍里还没有人住过,女生宿舍里已经住满了七八个房间。   除了刘五娘带回来的大妮和小妮外,又陆陆续续有好几个姑娘和年轻妇人从附近的村子里过来。谁家没有几个别处的亲戚?刘家村的村民见刘五娘推荐成功,在走亲戚的时候也跟别的村子里说了一声,只说是招人,工钱多,尤其雇的女子。   半信半疑之下,附近村子里好几户家贫的女人,都过来了刘家村瞧瞧。这一瞧,就留了下来。   住在宿舍楼里的小姑娘们正是好奇的年纪,她们听说村里来了算命极准的高人,正听了一耳朵八卦呢。大妮听得连连称奇,眼睛都瞪圆了,“高人能算出来将来发生的事儿?还能算出来大勇叔有几个儿子?”   刘大勇是刘五娘的堂哥,按辈分大妮喊他一声叔,也是应当的。   “可不?”一个村里的婆娘说得眉飞色舞,竖起了大拇指,“高人一看到大勇的脸,连大勇新生了孩子都知道呢。欸,高人,高人!”   众人谈得兴起,便看到袁天罡和李淳风走向宿舍楼的方向。大家都七嘴八舌地围了上去,堵得水泄不通,想要高人给自己指点迷津。   “高人,你看看我家的狗娃有没有富贵命啊?”   “高人,高人,我的女儿能嫁个有钱人吗?”   “高人……”   “高人……”   李淳风跟着师父,一直都在城里行走得多,何时见过这般疯狂的乡人?他生得俊朗,唇红齿白的,身材修长,非常符合唐人的审美观。人多之下,不知道是谁在偷偷地揩油,摸了他一把。   憋得他有苦不能言,又不好发作,只好眼巴巴地看着老道。   李淳风都急了,跺了跺脚:“师父……”   “诸位,容我和徒儿安定下来,再一一详言。”袁天罡拱了拱手,高喊了一声,“我们和夫人商量过,会在村子里暂住一段时间,届时将会在村子里开一个扫盲班,让各家的娃儿都来听课吧。”   扫盲班?没听说过。   众人面面相觑,先是为高人留在村子里,感到高兴。可是这扫盲班,究竟是什么来着?   袁天罡钓足了人们的吸引力,稍稍带着徒弟走出了包围圈,继续说道:“人嘛,不识字就容易让人骗,跟睁眼瞎没什么两样。夫人心善,愿带娃儿识几个字,以后都不当睁眼瞎。”   哦……   原来是这个意思。   众人回过味儿来,都激动万分,说不出话儿来。这扫盲班不就是启蒙嘛?这是大好事啊!   以往他们村子里穷,请不起教书先生,小娃娃都随意瞎混,给两口饭吃就带大了。在这个年代,能识字都是一件特别金贵的事情,是全村的骄傲。地里刨食的人家想要供一个读书人,简直比登天还难。   刘家村的村民们不贪心,自家的小娃娃能识两个字,说不定就能在城里当个账房先生了。   “高人,你们真好哇。”一个妇人从自己的菜篮子里递过去一个三四斤的大芋头,这原本是他们家今日的晚饭,“我们家里刚摘的芋头,又粉又甜,给高人尝尝鲜吧。”   “欸,我从地里摘的嫩茄子,高人莫要嫌弃。”   “还有我的,这是山上的秋果,能甜甜嘴呢。”   李淳风跟在袁天罡的身后,收着各种菜蔬,收到手软。这儿的村民真热情啊,不仅给吃的,还提出要帮他们打扫房子呢。内心柔软的年轻人一脸感动,刚才的少少芥蒂都散去了。   师徒俩婉拒了村民帮他们做晚饭的请求,自己动手做了一顿蔬菜乱炖。茄子切条,芋头切块,还掰了小半棵菘菜,佐以蒜蓉葱段姜丝和豆酱,煮开了一大锅,实在是毫无烹饪技术可言。   这满满一大锅,肯定是不如迎风楼的吃食美味。但是乱炖中的灵气十分充沛,缓缓地滋养着筋脉,吃得师徒两人非常满足。一整锅食物起码有六七斤,陪着村民们送来的馒头,竟然被这两人联手吃完了!   正当李淳风收拾好碗筷,准备刷碗的时候,一个小小的影子在门口晃了晃。   他警惕地抬起头,大声喝道:“是谁?”   莫非是有什么鬼怪在作祟?   那个瘦小的黑影又动了一下,似是后退了一步,片刻后又往前移动了一下。 第50章   那个瘦小的黑影又动了一下, 似是后退了一步, 片刻后又往前移动了一下。   终于,一个小脑袋从门边露了出来,她怯怯地说:“高人,高人……”   小妮鼓起勇气, 探出了半个身子。她听说村里要开扫盲班了, 让各家的小孩都去识个字儿。她也好想去啊……可惜她既不是刘家村里的人, 也不是小孩了。   李淳风见是一个清秀的小姑娘, 连忙让了让, 示意她进来说话。为了避嫌,他还把宿舍的门口大打开,使得外面路过的人都能看到屋子里的情景。   他好奇地看着这个找上门来的少女, 笑着问:“你这是有什么事情吗?”旁人找他们师徒两人,多是为了算命卜卦的事。   “我……我……我想去那个扫盲班,可以吗?”小妮低着头, 也觉得自己的要求有些过分了, “我不会打扰孩子们上课的,我也不爱说话, 不会给高人造成麻烦的。”   她想着,若是她学会了字,以后回去大河村的时候, 就可以跟弟弟讲一讲。刘家村虽好,但这儿不是她和大妮的家,她想要带着工钱回家去, 给家人买吃的,也好让弟弟不当睁眼瞎。   弟弟还小,正是学习快的时候。若是努力一把,将来说不定就能进长安城打工,当上城里人了。   李淳风愣了一下,没想到这姑娘居然会提出了这样一个想法。这普天之下,除了贵族和大官家里的千金小姐,女子学字读书的实在不多。识字明理,读书修德,这姑娘出身农家,却有这般见识,实在是难得。   他不是迂腐之人,在心中暗暗赞了一句,便开口道:“除了你,村里的其他人有空也可以来听一听,但不许说话扰乱课堂。不过你们本身在村里工作,为了方便大家,扫盲班会在戊时初(傍晚七点)开始,过时不候。”   小妮听到高人的话,眼神亮晶晶的,抬起头来感激地笑了笑。戊时已经下工了,正是有空的时候,她和姐姐都能结伴来听课,多学一点呢。   小姑娘道谢过后,就轻快地跑开了。她先是和姐姐分享了这个好消息,然后才在村里传播开来。这会儿村里的男女老少刚吃完饭,都在树下吹牛逼侃大山呢。大家得了这个消息,有心急的又跑到李淳风那里再问一回,得到确切的消息后,顿时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村长刘大福非常高兴,他指点着村里的男女,连夜搭建了一个宽敞的茅草棚子,姑且算是扫盲班的课室。村民们都恨不得明天就能开课,一鼓作气地干活,都很卖力气。   “村长,你看这样行不?”刘大勇指了指一块将近一百平米的空地,“我们村里的娃娃不多,就算大人也进来听课,应该也足够了。”   刘大福点点头:“这般就可以了,这茅草棚子也是暂时的。冬天快要来了,到时候我们要换个结实牢靠一点的,不然四面漏风会冷着孩子们。”   村民们都附和道:“应当的,应当的。”   谁家的孩子谁疼,冬天坐在草棚子里听课,也确实难受。刘家村的村民们也刚赚了些钱,心思也动起来,说要凑钱买砖瓦,来给娃娃们盖干净明亮的学堂。各人家里都有孩子,即使暂时还没生下娃娃,大人也能去旁听啊,不亏不亏。   刘大勇举手赞成:“我出三十文,我家有三个儿子呢,虽然最小的还不会说话。”   三十文可不低,顶得上半个月的工钱了。村民们瞧见刘大勇这么大的手笔,都调侃道:“勇子这是发了啊,那么舍得花钱,肯定是赚了不少。”   “哪里哪里?”刘大勇笑着退了下去,“这娃娃识了字,便是一辈子的福气。钱没了可以再挣,这样识字的好机会哪里会常有?”   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   有了刘大勇开头,村里的各户都喊“二十文”、“三十文”、“四十文”等等,愿意为学堂日后的建设出一份力,凑钱买砖买瓦。即使村里最穷的寡妇家,也说要出十文钱,让家里的小子去识字。   众人拾柴火焰高,一阵子功夫,刘家村就凑足了四百多文。用来买贵人建房的青砖是肯定不够的,但买次一等的泥砖就绰绰有余。   收好了各家筹了的钱,村长刘大福又想到了村子里的李氏夫妻,这才是真正的有钱人家。夫人从手里漏出来一分半分,就足够学堂里的花费支出了。   等村民们散去后,老头子敲上了山脚小院的门。他先是感谢了一番,谢过萧依依介绍两位高人来村子里教书。然后又委婉地问了一句,问她要不要稍微“支持”一下学堂的建设。   萧依依做生意赚了钱,本就打算用在扫盲班里。   她听懂了村长的意思,先是故作姿态沉思了一下,半晌后才说:“应该的,我住在村子里,也是刘家村的一份子。这样吧,建房子的木料和教学用具,我都包了。但是我要定个规矩,谁要是不学好捣乱的,谁以后就别来上课了。”   “合该是这样。”刘大福非常同意。   扫盲班是村子里的大事业,谁要是敢坏了这份好事,他第一个饶不了这个人。如今又在夫人这里筹得了木料,只待材料都到了,就可以给娃娃们盖一间更大更好的学堂……到时候搞得好了,嘻嘻,隔壁村子的人肯定会羡慕死刘家村!   三天后   吃过晚饭后,村里的小孩都背着小背篓,在家人的陪同下,高高兴兴地跑到搭建的茅草棚子里。耶耶和阿娘都陪着他们来上学哩,都说能认识字,小孩们都一脸兴奋。   一个扎着冲天辫的小女孩看到了小伙伴,连忙凑了过来:“狗蛋,你说我们今天要学什么?”   “我也不知道哇。”狗蛋挠了挠头,“我一个字都不会。”   另外一对牵着手的小男孩跑了过来,正是大娃子和小娃子两兄弟。父亲刘大勇站在了课室后面,显然是想要来旁听学习的。   大娃子:“二弟,我们一定要认真听课,回去还要教给三弟呢。”   小娃子:“对哦,我也要给三弟讲课。”   底下的一群人吱吱喳喳地聊着,比赶集还热闹几分。戊时整点的时候,不知道是谁重重地敲响了铜锣,冲击听觉的声音让众人都安静了下来。   袁天罡带着徒弟走了进来,娃娃们都不敢再说小话了。尽管没有上过学,他们也隐隐约约地知道,在老师面前是要讲纪律的。   “同学们你们好,老夫姓袁,你们可以称呼我一句先生。”老道穿着常服,在课室中央的大木版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会儿还没有造出后世的黑板和粉笔,萧依依就派人买来宣纸,把它钉在木板上,让老袁拿着毛笔在上面写写画画。   袁天罡写的是楷书,字体清逸端正,颇为赏心悦目。   下面的学生们看得大气都不敢出,不明觉厉,这先生真厉害啊。虽然不懂他在写什么,但是就是觉得写字好看。   村里的情况,袁天罡都是知道的,娃娃们也不能像贵族子弟那样买得起笔墨纸砚。老道用眼神示意了徒弟李淳风,吩咐他给小孩子们派发教学用品——   每人一根小棍子和一块石板。   小棍子的粗细和毛笔差不多,钝的一头包了一小块布料,可以吸水,也耐用。娃娃们握住小棍子在石板上练习,能省下买纸的钱。 第一节 课只教授了“天”、“人”这两个字。袁天罡这种专业神棍,最懂得忽悠人了。他不像别的先生那么死板,而是循循善诱,准备给大家讲了女娲补天和女娲造人的故事。   他的语调灵活,时而提高,时而低沉,把天空破了一个大窟窿的情景描绘得跟真的一样,和专业的说书人比不遑多让。众人的心思都沉浸在其中,小孩的脸上露出了害怕的表情。   这天都快塌了,这可怎生是好?   躲,去哪儿躲?   “……只见女娲以巨石为炉,又取五色神土为料,借来太阳烈火,历时九天九夜,炼就了五色巨石三万余一块。然后又历时九天九夜,用三万块五彩石将天补好。”   听到天空没有塌下来,生灵都活了下来,学生们和旁听的家长都送了一口气。   “……话说女娲娘娘啊,她嫌用手捏娃娃的速度太慢了,所以她把蘸过泥浆的藤条往地上一挥,数十个小泥点掉落出来,当即化作了小人,跳了起来。为何有的人丑有的人美?美的都是女娲娘娘之前亲手捏的,丑的都是她随意用小泥点变出来的。”   一边说故事,他一边在黑板上写下了方正的“天”字和“人”字。   狗蛋听得入迷,原来人就是这样来的。他举起了小手,认真地向袁天罡提问:“先生,那夫人长得好看,她是女娲娘娘捏出来的吗?”   袁天罡:“……”   这装逼过火,没法圆啊。   “是的,这个问题狗蛋长大就会知道。”老道只好给出了模棱两可的答案。   讲完两个故事,袁天罡喝了口水,走了下去,指导学生怎样去写这两个字。天字贯穿了女娲补天的故事,而人字就更重要了,大家都是人嘛。   不用老师监督,学生们都握住了小木棍,模仿着前头老道的字迹,在石板上写了又写。水渍干得很快,袁天罡给每个学生都纠正了一下握笔的手法,但这笔头终究不是毛笔,让学生很难掌握好毛笔的写字力度。   老道叹了一口气,不好说些什么。他能说什么?都怪太穷了。   很快就到了下课的时间,学生们把东西往小背篓一装,就跑到外面撒欢去了。   村里的土狗们看到主人们从茅草棚子里出来,都摇着尾巴迎了上去。老道看着这一条条狗尾巴,灵机一动,大声地喊:“大家,大家先别走啊!”   学生和旁听的家长都回头看着他。   “外面的毛笔都是用黄鼠狼的尾巴毛做的,但是村子里有狗啊。”袁天罡指着村里的大土狗,“我们何不剪下狗的尾巴毛,填进去细空心棍子里,给自己造一支毛笔呢?”   村民们都眼前一亮,哟,这事可行。这样自制的毛笔不用成本,花些手工罢了。自家的娃娃拿着毛笔练字,绝对是比拿着小棍子好上几倍。   “汪汪!”   “汪汪汪!”   “汪——呜呜——”   今夜,不约而同的,除了山脚小院的蛋黄派和灰珍珠,土狗们都在主人的狞笑中,被剪光了尾巴上的细毛。看见自己秃尾巴,狗子们都夹着尾巴做狗,情绪极其低落。   呜呜呜,它们的毛毛都没了,摇着尾巴凉飕飕的,好丢脸啊。更有甚者,连身上都好一块秃一块,跟个杀马特似的。   做狗真是好难哦! 第51章 第一节 扫盲班, 让大妮和小妮两姐妹都听得入了迷。   接连几天后, 她们每日都准时站在茅草棚子的后面旁听。小姑娘纤细的手指在手掌上不停比划字形。生怕忘了这宝贵的知识,她们回到家后,还拿着“毛笔”在石板上写写画画,直到一更才歇下。   “毛笔”是那儿来的?   是村里养狗的人家做的, 姐妹俩用三天的牛奶份例换来的。   那户人家的孩子多, 正喜欢农场里的牛奶呢。牛奶香浓孩子们都爱喝, 姐妹俩拿来的是水牛奶, 比黄牛奶还要香气扑鼻, 那就更欢喜了。大人们选了狗尾巴上的软毛,配上掏空的木棍子,作废了几支笔之后, 终于做成了狗毛毛笔。   姐妹俩换了两支笔,打算两人用一支,剩下的带回去给大山村的弟弟。   还别说, 最近村里的狗毛毛笔供不应求, 有些养狗的人家从中看到了商机,趁机小赚了一笔。只可怜村里的土狗群, 被主人捉住剪毛,个个狗子都变成了时尚的杀马特风格。身上少了一大片毛,尾巴上更是一根毛都不剩。   要不是蛋黄派和灰珍珠是萧依依家里的, 这两个肯定也要被捉来剃毛。   “那只金毛大狗身上的毛又长又软,剪下一把肯定能做好多毛笔吧。”一个汉子看到膘肥体壮的蛋黄派,眼馋极了。金色的长毛在阳光下非常耀眼, 方圆百里都没有这样的好狗。   他家婆娘摇了摇头:“可不是么,我瞅着都眼热。可惜是夫人家的狗,碰不得。”   在家陪妈妈的蛋黄派打了个喷嚏:是谁?是哪个刁民要害我?   有了笔,刘家村里的学习热情急速上升,不仅小娃娃都知道了女娲补天、女娲造人的故事,会写了几个大字。连最老的刘九伯,都能在扫地的时候,把落叶扫成“人”字,这可真难得啊。   往日里爱聊八股的婆娘们,这会儿也不爱扯小话了。她们如今最爱的消遣就是去听一听袁先生和小李先生讲课,光是李淳风那张俊俏的小白脸啊,饭都能多吃两碗。   和老道讲的语文课不一样,李淳风的算学极好,在扫盲班里负责的是数学课。   他听闻太上皇在国子监的小学里教数学,还来请教了一番。说实在话,李淳风的数学功底比李渊这个高中学历的要强上不少,出了打工几年,李渊把什么高深的微积分和几何题都忘光了,现在他脑子里牢牢掌握的,只剩下阿拉伯数字的加减运算和一些简单的方程式解法。   即便是这样,李淳风也连连惊叹,声称“大才”。他从小熟读《周髀算经》、《九章算术》,还没见过如此精妙的数字和用法。   年轻人纳头便拜,对山脚小院的男主人行了大礼:“于算学一门,我不如太上皇远矣。”   成功装逼的李渊:“不算什么,快快请起。”   连续几个晚上,李淳风都把李渊当作良师益友,恨不得促膝长谈。他一心求学,李渊也把自己懂的少许小学数学知识教给他。太上皇从不摆架子,面上和煦极了,李淳风听得认真,把这后世的知识点都工工整整地记在了小本子上。   他本来就有八分喜欢这份工作,如今倒变得有十二分欢喜,讲课自然更加带劲了。   数学很实用,在买菜的时候就会用到。天生爱购物的女人们尤其喜欢这门课,自己学会加减乘除之后,出去砍价别提有多溜了,一点儿亏也不肯吃。   一个长脸妇女在赶集上看上了一块花布:“一尺布八文钱,我买两尺给十五文,可以不?”   布店的老板艰难地心算了一回,咬咬牙答应道:“哟,您这算计得真妙啊,少给我一文呢,算了,都拿去吧。”   第一局,刘家村大妈胜!   月末,萧依依给每户都发了工钱,连本来做义工的袁天罡和李淳风都有一份。女人们手里有钱,去赶集的时候手里松范多了。   家里的猪油好像吃完了,买!   蓝布给儿子做衣服好看,买!   这根红绳给妞妞扎头发,买!   大妞和小妞也得了工钱,她们什么也没买。姐妹俩向萧依依请了假,收拾了一个大包裹,准备回家。天气越来越凉了,耶耶、阿娘和弟弟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小妮的背篓里装满了东西,把她的薄薄的后背都压弯了,“姐,你说家里还好吗?我想家里了,弟弟不知道还认不认得我们。”   大妮的眼睛有点红红的,她也想家啊。她们离开的时候家里每日只能吃一顿,她最怕她如今回去,家人都饿死了。   这话她不敢和妹妹说。   “弟弟肯定认得人的。”大妮安慰着妹妹,“耶耶和阿娘也肯定会好好的。”   小妮想着她们带回去的好东西,挤出了大大的笑脸:“我也希望是这样。”   除了工钱,她们还提了半瓮水牛奶,打算带回去给父母兄弟补补身体。农场的牛奶热一热,那香味能飘得满村子都是,那香甜浓郁的滋味,馋得人口水都流了。夫人宽仁,了解到她们家的情况后,还包了三个肉夹馍和四五个包子,说是给她们在路上垫垫肚子。   这哪里是只给她们吃的,分明就是送给大妮一家准备的吃食。   从刘家村到大山村的路途不远,姐妹俩从天蒙蒙亮的时候开始赶路,走到下午的时候,终于又回到了熟悉的大山村。   两个小姑娘手牵着手,因为心情激动,一点儿也不觉得累,脚步越发轻快。   村口有三四个光着屁股的小孩在玩斗草,看到有生人靠了过来,连忙都跑来看个新鲜。   “你们是大妮姐姐和小妮姐姐吗?”一个小男孩看到这一对双生姐妹,他从小到大只见过这么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小孩有些迟疑,不敢相认。这两个人的脸上有肉,看着像那两位姐姐,再仔细看看又不是很像。   “二柱,是我们。”大妮记得这是村头家的小孩子,她摸了摸小男孩的头顶,“我和小妮出去做工嘛,现在回来了。”   孩子们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啊。村子里的人都说,这两位姐姐都“享福”去了,不会回来了。   两三岁的小孩没有听懂大人们的言外之意,围着两个少女,脸上都露出了羡慕的表情。果然是享福呢,大妮姐姐和小妮姐姐都长胖了一些,人也好看,衣裳看着也新。   也许是近乡情怯,大妮和小妮按照回家的路,走路的脚步越发轻了。她们伸长了脖子,远远地就看到了耶耶坐在门口,手里不知道在干什么活儿。弟弟更瘦了,小身板上一点肉都没有,穿着满是补丁的小衣裳,露出了半截小腿,细得跟狗腿差不多。   大妮先是哭了出来:“耶耶,弟弟。”   “啊?”   中年男人抬起了头,揉了揉眼睛,难以置信都看到那个闺女。他瘸了一条腿,平常走路都一瘸一拐的,这会儿他情绪激动,眼眶都红了,站起来就要拉着女儿的手。   “耶耶,我们进屋好好聊聊。”小妮连忙扶住父亲,她压低着声音,“我和姐姐在外头挣了钱,回来好好孝敬你们呢。”   这女子能挣什么钱啊?   李大虫鼻子一酸,都落下泪来。他在两个女儿走了之后,才知道女儿跟着大河家的寡妇(刘五娘)出去打工。村里的人都说大河家的挣了钱,都吃上肉了。   在他看来,女人不如男人能干,在外头人生地不熟的,除了能干些见不得光的活,哪里能挣大钱啊。可怜他的两个女儿哦……都怪他没用,要女儿这样来养家。若是他的腿没断,也不至于让两个女儿落到这般的境地。   两姐妹没有体会到李大虫的痛苦,她们见到了亲人,立刻就笑开了。弟弟臭娃还记得这两个姐姐,眼巴巴地围着她们转。小妮卸下背篓,进了厨房。她把家里的陶罐刷洗干净,把水牛奶倒进去加热。   臭娃拍着小手,又叫又跳:“好香啊,好香啊。”   父亲李大虫也闻到了这股味道,面上却有些担忧:“你们买了牛奶回来?这个可不便宜。”   大山村里没有母牛,只有公牛,市面上牛奶的价格可不便宜。若是哪家小媳妇没有奶,都是煮些米汤给孩子吃的,哪里舍得买牛奶这种养人的东西。   可他的女儿居然买得起牛奶……肯定是在外面受苦了。   老父亲的心里扯得更疼了。   趁着小妮在热牛奶,大妮也把背篓里面的肉夹馍和包子都掏出来。这会儿都凉了,没那么好吃,她等小妮把牛奶端出去后,再把这些吃食放在灶上,小火烙着。   家里没有油,她就多翻面,烤得面皮都变得酥脆,还带着诱人的焦香。尤其是三个肉夹馍,里面的肉汁都流出来了,臭娃眼巴巴地看着,口水流了一地,他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吃过肉了。   这肉和面香味,该死的吸引人。   李大虫也馋啊,但是越馋,他就越想哭。两个女儿为了给家里挣口吃的,在外面受人欺侮,以后还怎么嫁人啊。这种情绪,在他吃到了肉夹馍的时候,达到了顶点。   腊汁肉的肥美滑嫩,让他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外脆里软的馍泡过肉汤,连捧着馍的手指都沾了些油花。这般大口吃肉吃面的日子,是李大虫在过年的时候,也不曾有的。儿子臭蛋喝着一杯热牛奶,笑得甜甜的,自从两个姐姐走了之后,小儿子就很少笑了。   姐妹俩见他们吃得高兴,脸上都笑开了花,比自己吃了还开心呢。   李大虫看见女儿的笑容,愧疚极了,咽下最后一口肉后,他不忍再吃,落下泪来。   “大妮小妮啊,你们在外面干啥啊?咱们回家吧,别干那种活了……”   “啊?我们喜欢这份工作啊,客人们都特别喜欢我们做的,天天来买呢。”嘻嘻,作坊里的肉夹馍销量可高了,她们负责熬的两大锅腊汁肉,每天都能卖完!   李大虫:完了完了,女儿天天出去卖,以后还怎么活啊。 第52章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只是未到伤心处。   李大虫捂着脸, 嗓子一抽一抽就快要干嚎出来。都怪他无用,摔断了腿,才让两个女儿来卖身养家……   大妮和小妮看到父亲哭了,都手足无措, 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本是合家团聚的欢乐时光, 耶耶这是哭什么呀。她们在刘家村挣了钱, 耶耶应该开心才对。   这时候, 一个身形单薄的女人站在门口:“大虫, 你这是怎么了?”   出去采野菜的梁氏端着筐子回来了,她比大妮小妮离家的时候,更瘦了。筐里的野菜都老了, 村民都不爱吃,可她一点儿也不嫌弃。家里没吃食,把野菜剁碎了和杂面混在一起, 蒸软了也算是一顿饭了。   李大虫揉了揉眼睛, 在女儿面前强撑起笑容:“没事,今天大妮和小妮回来了, 我高兴着呢。”   大妮和小妮回来了?   梁氏双眼一红,鼻子一酸,手中的筐子一下子摔到了地上。她这才留意到屋里站着两个十二岁的小姑娘, 她的两个好乖乖又回来了!   比起李大虫,梁氏对于两个女儿的感情更加深厚,也更加复杂。她成婚接近十年才得了儿子臭娃, 在此之前,她一直呵护着两个女儿。甚至还想好若是生不出儿子,她就给女儿们招婿,以后长长久久地和女儿们生活在一起。   只是没想到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差,如今要沦落到靠女儿“养家”。   大妮和小妮围了上去,齐声喊道:“阿娘……”   梁氏落下泪来,又用袖子擦了擦脸:“真好啊,你们都回来了。”   大妮把桌上的肉夹馍塞给了母亲,又倒了半盏牛奶,让她垫垫肚子。见梁氏小口小口地吃着,两姐妹吱吱喳喳地,说着最近发生在她们身边的事情。   “耶耶阿娘,我们在刘家村的吃食作坊里干活,负责熬腊汁肉呢。腊汁肉是什么?便是这肉夹馍里的肉馅。”大妮骄傲地抬起头,“夫人信任我们,把这种关键的活计交给了我和妹妹。城里的客人最喜欢吃这个肉夹馍呢,听说每日能卖上百个不止……”   李大虫/梁氏:“……”   原来女儿干的活,不是他们想的那样?   夫妻俩的眼泪一下子就止住了,对视了一眼,非常惊喜。梁氏还不放心,追问道:“那你们没依没靠的,住在哪儿啊?”要是女儿跟些不清不白的人住在一起,那以后可怎么嫁人?   小妮笑着说:“夫人慈善,在作坊旁边建了房子,让我们搬进去住着。阿娘别担心,那房子里都是单身女子住的,附近还有人养狗,可机警了,有生人经过都瞒不了它。”   “那便好,便好。”   桌上放着几个包子,臭娃闹着要吃,梁氏只拿了一个,掰成两半,递给了儿子和丈夫。剩下的吃食她都不肯动了,这是女儿们挣来了,她了解大妮和小妮的性子,肯定一点儿也没有偷吃。   她把包子推到女儿面前,温柔地说:“你们吃吧,肯定是饿了。走了那么远的山路,累坏了吧。”   “不累,不累。”大妮和小妮见到亲人,心里兴奋,哪里会喊累?不过饿倒是挺饿的,她和妹妹各拿了一个包子吃着,瞧着家里的境况,就把剩下的吃食都收起来,打算留着明天再给臭娃吃。   分享完作坊里的美味,大妮朝小妮使了个眼色,让妹妹把门关上,才偷偷摸摸地在背篓底下掏了掏。她拿出了一个小布袋,里面装的都是夫人发的工钱,一人是六十文,两个人便是一百二十文!   小布袋沉甸甸的,装了满满一袋子铜板。大妮和小妮没有私藏,全部都装进去这个小布袋里,孝敬给父母。   夫妻俩接过女儿递过来的钱袋,看得眼都值了。梁氏捂着嘴巴,差点惊叫出声。这么多钱,不仅能给臭娃做一身御寒的冬衣,还能买上好几袋粗粮,碾碎了熬粥吃。家里的米缸都见底了,这钱来的真及时啊。   李大虫:“这样吧,大妮你去买斤肉,难得回来一次,你们一定要吃顿好的。”   他虽然不舍得花钱,但这钱是女儿们挣来的,他心疼孩子,决定让女儿们补一补。梁氏也一脸喜色地表示,今晚吃顿稠的,管饱。   “管饱”这个词,臭娃好久都没有听到了。家里煮小米粥过日子,稀得跟什么似的,他的小肚肚总是好饿啊。   小男孩拍着手,抱着姐姐的大腿不肯走:“好喔,又有肉肉吃了!”   “是啊,今晚吃肉,也让爹娘尝尝我们的手艺。”大妮抱着弟弟,小妮拿着钱,三姐弟一块出门去了。   她们运气不错,村口的张屠户今天收了一头土猪过来,刚杀好,切割成一块块好肉。大山村的村民大多姓李,张屠户因为娶了李家的姑娘,就在此处落户了。   大妮和小妮这对姐妹花出去“享福”的事情,大山村里的村民们都传遍了。有人骂刘五娘引着小姑娘不学好,去挣男人钱,也有人为两个小姑娘的命运叹息,认为她们都是可怜人。张屠户就是个心善的,他同情这一家子的遭遇,可惜自己穷,也不能帮什么忙。   “这……这是大妮和小妮吗?”他整理着案上的鲜肉,难以置信地看着抱着臭娃的小姑娘。   臭娃这孩子,他是认识的,这小子馋肉吃,总是在肉铺旁边偷偷流口水呢。只是臭娃家里没钱,吃不起肉,只能过个眼瘾。   “张叔,我们得了空儿,特意回来探望一趟。”小妮摸着兜里的钱,问臭娃,“弟弟,爱吃什么,二姐给你买。”   哟,这可真稀奇,臭娃来买肉了!   臭娃的小手坚定地指着案上的五花肉,这个有点肥的,肯定特别香。其实他更想吃几寸脂肪的大肥肉的,可是时人都爱吃肥的,大肥肉的价格比五花肉更贵啊。   懂事的臭娃不想让姐姐破费,就退而求其次,选了带一点肥的五花肉。   “臭蛋选好了吗?”张屠户拿起了一条五花肉,肥瘦相间的红肉看起来很有食欲。一称,足足有一斤一。   小男孩不停地点头,他是选这个了。回头看一看姐姐大妮,她也并没有反对。   张屠户把肉用绳子穿起来,看向大妮和小妮:“那就给我七文钱吧,算作一斤。”   他一张嘴,就减了一两的钱,乐得姐弟三人都连连道谢。一两肉啊,足够吃好几口了,笑得臭娃的小眼睛都眯起来。   小男孩笑得甜甜的:“谢谢叔叔,你是好人。”   “给肉吃就是好人?”张屠户忍不住想逗一下他,“我给你肉吃,来我家当儿子好吗?”   “不好,不好。”小男孩怕这坏大叔把他抢走,催促这两个姐姐快跑。当然,他还没忘记买来的肉呢,小短腿抱着肉跑得飞快。   这孩子……   张屠户轻笑了一声,继续守着案上的鲜肉,等候着下一个顾客上门。   买了肉回家,姐弟三人都很高兴。臭娃坐在了厨房的门槛上,看着两个姐姐做菜。小男孩瞪大了眼睛,瞧见大姐从背篓里拿出一个小包,然后剪开,把研磨成粉状的香料倒进煮肉的汤里,这五花肉就变得好香好香。   说是肉味吧,又比白水煮肉的味道香太多。桂皮、八角、香叶、陈皮等香料的滋味和猪肉结合在一起,就如同给一个丰满的美人,披上一间奢华的衣裳,衬得她越发美丽动人。   “好香啊……”小男孩深深地闻了一口,他已经被厨房封印住了,“大姐,这可以吃了吗?”   “还没好呢,还要炖一个时辰。”   这一个时辰,在臭娃的心里,就好像一年那么漫长。他每次都以为肉快要出锅了,但是问姐姐,姐姐都说肉还没卤透,还能不能吃。酱色的汤汁在火上慢慢地熬着,把绝妙的滋味都熬进去肉里,直到一寸长的肉块被染上了可口的棕红色。   终于,在臭娃第三十次问能不能吃的时候,大妮用筷子扎了一下肉块,确定炖烂了,给出了肯定的答复:“臭娃,去洗手,这肉做好了!再去叫耶耶和阿娘一起吃饭。”   “太好了!”   大妮把肉捞出来,盛了一大陶碗,都冒尖儿了。小妮把熬好的小米粥装在大陶盆里,端了出去。   热乎乎的小米粥非常浓稠,还带有粮食特有的清香味。阿娘说要管饱,小妮多撒了两把小米,看得梁氏都有些心疼。可这时候,谁都不会再关注这一盆小米粥了。   大家都目光都集中在一大碗腊汁肉上!   晶莹光亮的腊汁肉都快被炖化了,肉皮色泽红亮,沁出来的油花非常诱人。这种浓香的大肉块好几年没吃了,李大虫的喉咙动了动,早就馋得满嘴都是口水,发话道:“都吃了吧,别客气了。”   有他这番话,众人的筷子都一致地伸向碗中的五花肉。   这可是肉啊,肥得流油的肉啊!   梁氏尝了一口,立刻明白女儿做肉的手艺比她好多了。她分辨不出是用了什么香料,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好吃”!   她活了那么久,还没有吃过这么香的肉。软嫩无比的腊汁肉入口即化,化成了鲜美的肉汁,从舌尖一直流到了肚子里,带了极美的味觉体验。底层的瘦肉一点儿也不柴,一丝丝肉质纤维令人流连忘返,瘦肉的味道比肥肉更足了,让人一直嚼着都不舍得咽下去。   就连炖肉的汤汁也是好东西!   臭娃用肉汤拌着小米粥吃,连吃两碗,吃得跟小猪崽一样满足。小小的肚皮被撑了起来,难受得他直哼哼。   臭娃这是饱得难受,隔壁的小孩就惨了,馋得难受。隔壁小孩啃着没滋没味的粗粮蒸饼,闻着风中飘来的肉味,口水直流,眼泪直掉。   隔壁小孩疯狂地撒娇:“娘,我要吃肉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娘可没有什么好脾气,一巴掌就扇到这死小孩的头顶,“吃什么吃,从你娘身上割肉来给你吃?快吃,别人家想吃饼都吃不上呢。”   满脸麻子的婆娘看向李大虫家里的方向,意有所指,哼,那家穷鬼吃什么肉,装阔气呢。拿着卖女儿的钱吃肉,也亏这家没良心的吃得下去。   “可是别人不吃饼,吃肉啊!”隔壁小孩反驳道,这肉实在是太香了。他用意念吃了一大口,不管饱啊。   他娘气得半死,这死小孩懂什么。紧接着,“啪啪啪”的打孩子声接连响起。小孩子不吃饭?多半是装的,打一顿就好。 第53章   李大虫一家吃得美极了, 却可怜了附近的人家。   只因那股腊汁肉的味道太香太浓了, 如今北风刮得又紧,一下子就飘散开来,飘得满村子都是。入夜本就气温低了不少,隔壁小孩还特意打开门去闻那股肉味, 冷得鼻涕都挂了一脸, 真是造孽啊。   “阿娘, 臭蛋家煮肉了, 太香了。”   “阿娘, 我也想吃肉啊啊啊啊啊啊。”   “阿娘,求求你了,我们明天吃肉好不好?”   隔壁小孩哈喇子流了一地, 在肉香面前,热乎乎蒸饼显得索然无味。他哭闹着不肯吃饭,被揍了一顿后, 终于乖乖地掰着蒸饼, 脸上挂着泪珠,小口地吃着。谁家的孩子谁心疼, 妇人和丈夫咬了咬牙,决定明天买几两肉吃吃,解解馋。   小孩都馋哭了, 难道大人就不馋吗?   李大木吸溜着口水,平生一次觉得吃饭都不得劲了。往日里狼吞虎咽的样子全没了,脑子里全部都是肥得流油的肉啊。他看向自家媳妇, 一本正经地说:“嗯,冬天该补补了,多买点肥的。”   “当家的说得对,我去切半斤肥肉吧。”满脸麻子的张氏闻着肉香,恨不得一闭上眼睛就能吃到嘴里。   李大木为多吃肉找了个理由:“半斤太少了,这会儿天气冷,买多点放着不坏。”   张氏点点头:“是的,炖了一大锅,能省点柴火,吃到过年了。”   说是吃到过年,哄哄自己罢了。肉这么好吃的东西,一家人抢着吃,哪里能留这么久?张氏看向大妮一家的方向,撇了撇嘴,“哼”了一声。明天他们也吃肉,香死他们那群穷光蛋!   第二日,不约而同的,张屠户的生意特别好,前所未有的好。   村民们蜂拥着去买肉,多的要两斤,少的要三两,都说要解解馋呢。昨夜里的肉香味勾得人心痒痒的,小孩饿得哇哇直哭,躺在床上直打滚。加了香料的腊汁肉比白水煮肉强太多了,浓郁的酱香味是人们从来没有闻过的,勾得人直发慌。   “昨夜里是谁家炖肉?那味儿太香了!”   “可不是么,我长这么大,还没有闻过这么香的肉呢!”   “可怜我家那小子,闻着肉味就走不动了,连做梦都想吃肉。”   “我倒是知道谁在炖肉。”满脸麻子的张氏压低着声音,把众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后,才说,“是李大虫家的,他的两个女儿回来啦……这家没良心的,女儿在外面挣钱,他们也好意思大口吃肉。”   李大虫家的两个女儿?那不就是大妮和小妮嘛!   众人心有所感,数月前李大江家的媳妇说刘五娘在外面“干活”,还把两姐妹给带走了。大家还半信半疑,不大相信两个瘦弱的小姑娘会去干那种事。如今看来都吃上肉了,肯定是姐妹俩“享福”去了。   一个婆娘叹息道:“原来是这样啊……我还想着叫人家教我两手炖肉的法子,把肉做得好吃一些。”现在知道这种情况,她是不敢上门了。   谁知道李大虫家的有没有干些扯皮条的活?平白惹上不清不白的名声,那在村子里怎么做人啊!   得亏他们这般想法,大妮一家人做好吃的,也没有人上门打扰。臭蛋看着昨晚吃剩的肉,笑得合不拢嘴,他不时瞄向门口,生怕有人上门讨吃的。这么好吃的东西,连带那飘满油花的肉汤,他也不像分给别人。   到了傍晚,姐妹俩把腊汁肉再热一热,熬了一锅小米野菜糊糊,算是做了晚饭了。   五花肉在汤里泡了一夜,那滋味比前一天吃的更加入味。柴火一烧起来,肉汤咕噜咕噜地沸腾着,红棕色的肉块上下浮沉,散出去的鲜香味儿,比昨天的还强上几倍。   隔壁小孩又闻到这股味道,比昨天更难过了,嚎啕大哭:“阿娘,我想吃臭蛋家的肉,不要吃我们家的!”   自家的肉只用白水煮过,汤汁也清得跟白水差不多,隔壁小孩闻着风中的味道,吃肉都不香了。   小孩越馋越哭,探出头去望李大虫家瞧,气得他娘差点把筷子都摔了。张氏指了指桌上煮好的一碗肉,板着脸骂道:“你昨个儿闹着要吃,娘都给你做了。你这死小孩,有得吃还挑肥拣瘦……是不是那隔壁的小娼.妇?引着你不学好!”   说着,她一个巴掌就要往孩子身上打去,打得隔壁小孩嗷嗷直叫。这孩子不当家不知道艰难,买这碗肉的钱足足可以买好几斤粮食了。要不是看在这是从自己生的,她才舍不得给小孩吃肉呢。   “耶耶,救我,阿娘要打我!”小孩灵活地跑开了,就躲在父亲李大木的身后。   “莫打孩子,莫打了。”李大木瞧见自家婆娘的样子,不满地皱了皱眉,“你做肉的本事比不上别人,我不也没有嫌弃你吗?”唉,这媳妇的厨艺真是太差了,和李大虫家的没法比。   人家炖的肉才叫肉啊,自家婆娘炖的肉,别说孩子,连他都没有食欲。   张氏见当家的发话了,才悻悻地停下了手,小声骂了两句。她心中有些埋怨,都怪李大虫家的,咋把猪肉整得那么香,连带她家里都吃得不安生。   她尝了自己做的肉,心下知道这同样是猪肉,差距却非常大。两相对比之下,她做的肉没滋没味的,有点膻味,根本没有那种香飘十里的效果。瞅着自家男人和孩子,有一口没一口的,脸上丝毫没有因为吃到肉而感到高兴。   吃着一点儿也不香的肉,一家子心里更难过委屈了。   除了盛出来的这碗肉,家里还有小半锅呢。可是这肉做得不好吃,口腹之欲没有享受到,硬生生白费了买肉的钱,气得张氏的肝都疼了。   她有些后悔了,她要是没在外面传播大妮和小妮在“享福”的八卦,是不是她就可以上门讨教,问问这肉是咋做的,怎么会做得那么香。要是那两姐妹肯帮她把肉一块儿做了,那就更好了……   人生哪有早知道啊!   张氏如今可没那个脸皮上门。   和旁人家里的气氛不一样,李大虫家里其乐融融,剩下的粮食不多,干脆就都煮了,今天吃顿干饭。大妮和小妮带了钱回来,不仅可以买粮食,还可以买过冬的衣裳。   李大虫盘算着,两个女儿一个月能挣一百多文,只要不花钱大手大脚,一家人基本的温饱都是没有问题。他姐妹俩给臭娃讲故事,笑得非常欣慰。   他是幸运的,虽然摔断了腿,但是上天赐下了两个孝顺的女儿给他,帮家里共度难关。他的大妮和小妮是那么好,他不舍得两个女儿小小年纪,就外出打工啊。   要不?举家搬去刘家村?   只要刘家村肯收留他们,他们就肯搬!反正他们一家在大山村也没什么财产,只有这套破破烂烂的房子。房顶漏水,冬天漏风,冷得孩子们直哆嗦,确实不是一个好住处。   这个想法一提出来,就得到了大妮和小妮的赞同。大妮抱着父亲的胳膊,兴奋地说:“这敢情好,刘家村如今开了扫盲班,有两个先生在教大家写字呢。我和妹妹听了几节课,会写十来个字了。”   女儿都能学写字?   李大虫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这刘家村得多富啊,开办免费学堂,还让人人都可以去听课。他的臭娃还小,要是跟着过去刘家村,那臭娃也可以去学写字了。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在这个年代,读书识字的机会是非常珍贵的。要想供养出一个会认字的文化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妮和小妮见父亲似是不信,立刻从背篓里拿出来两根狗毛毛笔,把新的那一只笔送给了弟弟。   “弟弟看好了,这是天字,天空的天。传说在上古时期,天空塌了一个角,然后女娲娘娘采集了五彩的神石,要用来把天空补上……”   大妮把女娲补天的故事细细道来,手上没停,蘸了些水,握着笔在桌子上写了好多个“天”字。李大虫看着女儿认真的样子,不由得一叹,小姑娘听了课,真像个文化人啊。   他是个不会字的,看见女儿写字,顿时不明觉厉。   这天晚上,大妮和小妮分别讲了女娲补天和女娲造人的故事,同时还教父母兄弟认字。姐妹俩教得不多,只结合故事的情节,写了“天”“人”“男”“女”这四个字。一家人都瞅着字形,在手心里认真比划。   李大虫夫妻年纪大了,学习速度比较慢,认了半天,还处于“字认识他,他不认识字”的阶段。弟弟臭娃人小脑子灵活,没几下子,就把字都认全了。小孩握笔的姿势不规范,字也写得歪歪扭扭跟虫子爬似的,可这已经足够夫妻俩惊喜了。   臭娃一脸求表扬的神情,拉着姐姐的手:“姐姐,我这是会写字了吗?”虽然只是四个字。   “是啊,臭娃真聪明呢。”大妮摸摸弟弟的小脑瓜,问道,“臭娃想要去学更多的字吗?在刘家村有牛奶喝,臭娃如果帮夫人干点除杂草的活儿,就能换牛奶吃。”   “好哦,那我要跟着姐姐一起去刘家村!”臭蛋还记得昨天喝的水牛奶呢,有好吃的东西,不去才是傻子哩。   李大虫夫妻俩对视了一眼,暗暗下了决定。   刘家村的生活,对于尚未长成的臭娃而言,无疑是一个改变人生的机会。臭娃能认字,能换牛奶吃,以后的日子就好过多了。他们要是举家搬迁,还能照顾在打工的姐妹俩,大妮和小妮回家就有热饭吃,也不用怕被人欺负说闲话了。 第54章   在冬天下了第一场雪的时候, 大妮一家终于从大山村搬家了。   李大虫咬了咬牙, 把大山村的破房子和地都卖掉,换了两百文,作为家资。他的心中有算计,听闻刘家村的夫人心善, 他带着儿女过去, 只要努力干活, 应该会被接纳吧。   他的腿瘸了, 不能干重活, 但是看门的活绝对能干得好。   他喃喃道:“那个夫人养了那么多牛……肯定要找人看守吧,这都是钱啊!”   妻子梁小娟是个没主意的,但胜在听话。只要夫人叫她干什么, 她就干什么,一点儿也不含糊。李大虫听女儿说村里的农场和吃食作坊,妻子要是能进去其中干活, 那就太好了。   臭蛋娃背着小背篓, 脸上还带着笑:“耶耶,我们这就过去刘家村吗?”他人小不知事, 还不知道父亲带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把房子都卖掉了。   “是啊,我们一家都过去, 只求夫人肯收留我们。”李大虫摸了摸儿子头顶几撮毛,认真的吩咐道,“见了刘家村的夫人, 要笑着问好。夫人见你表现好了,说不定就把我们一家都留下了。”   臭娃握住小拳头,认真地说:“嗯,我一定乖乖听话的。”   在他的眼里,刘家村那就是天堂一般的地方。姐姐说那里有好多牛,小孩每日都能喝到牛奶。村里还种着三四斤重的菘菜,一棵菘菜就能让全家吃饱。姐姐还说了,他再长大一点,就能给夫人放牛挣钱呢!   牛是多么金贵的东西,在大山村只有一头老公牛,而在刘家村居然有几十头母牛。   不得了,不得了。   小男孩有些紧张,他怕自己表现不好,连带夫人都不稀罕他们一家了。   大妮和小妮倒是没有那么多想法,姐妹俩只知道全家都要搬去刘家村,心里正高兴了。虽说村里的日子好,但是她们在刘家村没了父母支撑,说话做事总没什么底气。如今可不一样了,她们的耶耶阿娘都跟过来,她们也是有人疼的姑娘。   一行四个人都背着背篓,像个大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刘家村走去。   当他们走到刘家村村口的时候,大妮伸长脖子望了望,这怎么和平常不一样?村民们都到哪里去了?   怎么都不见了人影?   真是奇了怪了。   大妮摸了摸鼻子,带着父母和兄弟回去自己的宿舍,先把东西都放下。她心中正疑惑,只见一个娘子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从屋里拿了一个水桶,大声喊着:“大妮,过去池塘那边,夫人带着人干塘呢。说每户都能分几条鱼,你快去呀!”   话音刚落,这个娘子又提着桶跑了,生怕跑慢了就分不到鱼。一眨眼,人影又没了。   啊,分鱼?这是有肉吃的节奏!   大妮进屋拿着洗衣服的大盆,往村里养鱼的池塘里冲去。臭娃喊着姐姐,被小妮牵着手,一路小跑着。梁小娟扶着李大虫,也一瘸一拐都走过去那个方向。   “当家的,我们见到了刘家村的夫人和村长,该怎么表现啊?”梁小娟看到池塘办攒动的人头,有些心慌,她生性胆小,不敢冒头,但又怕自己没有出彩的长处,旁人不肯收留他们一家。   李大虫也害怕啊,他搓了搓手,看向人群中被簇拥着的那个女人,想必那位就是夫人吧。只看了两眼,他又低下头去,这个女人太美了,是他这辈子看过最美的女人。   她穿着白狐皮的小袄,脸上只涂了保湿的羊脂膏和少许胭脂,脸色红润有光泽,和村中的妇人相比,犹如天上的明月一样。她的神情温柔,让眉眼之间的艳色降低不少,双手摆在身前,护着微微凸起的肚子。   她生得这样好看,肯定是个贵人吧……李大虫多看她一眼,都好似亵渎了一样。   萧依依察觉到有人看过来,回头一瞧,是没有见过的生面孔。她看着那一对夫妻站在大妮和小妮的旁边,五官和两个小姑娘有几分相似,便朝大妮招了招手,问道:“大妮,这是你的家人吗?”   “夫人,这是我的耶耶和阿娘,我还有一个弟弟。”大妮见萧依依的脸色没有反对,才试探着说,“求求夫人收留我们一家吧。我耶耶腿脚不好,在大山村的日子太艰难了……”   萧依依看着大妮和小妮身后的夫妻,面相老实,腆着脸笑着,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显然是非常拘束。一个大约三岁的小男孩不怕生,跑了过来,脆嫩嫩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夫人,你真漂亮啊。我是臭娃,我喜欢你。”   臭娃想要拉拉萧依依的手,但又怕夫人嫌弃自己。夫人身边有两条狗,一条灰色一条金色的,应该不会咬人吧。   萧依依看着还不到她大腿高的小孩,递过去一个装着核桃糖的荷包。她笑了笑,摸了摸臭娃的小脸蛋:“是个好孩子,吃颗糖甜甜嘴吧。”   如今她怀了孩子,在母性的作用下,同情心更加强了。大妮和小妮本是她培养的小助手,都是性子要强的小姑娘,要不是家里实在艰难,这两姐妹也不会开这个口。   臭娃得了糖,乐得连连道谢。在池塘边看着大人捉鱼的大娃子和小娃子,见夫人身边多了一个新来的小朋友,好奇地围了上来,戳了戳他的后背,要拉着他一块玩儿。   大娃子:“你叫什么名字呀?你从哪里来的呀?”   臭娃:“我叫臭娃,我是从大山村来的。”   臭娃初来乍到,又有几分胆怯。他怕这些孩子欺负他,即使不太舍得,也把又甜又脆的核桃糖和其他孩子分享。棕黄色的核桃上裹满了酥脆的糖浆,外层用一张薄薄的糯米纸包着,是村里小孩都吃不到的好东西。   这是宫中送来给太上皇后的零食,一下子就把这群小屁孩给迷住了。   他们先把糖块含在嘴里,直到糯米纸化开,才轻轻地咬上一口。核桃的果仁香味在唇齿间散开,带有少许植物油脂,越嚼越香。琥珀色的糖浆形成了一层美妙的脆壳,嘎吱嘎吱脆的,甜中带有核桃的清香,吃着一点儿也不腻。   有得吃有得玩,小孩子们一下子就混熟了。   可是李大虫夫妻还没有着落呢,萧依依想起冬天必做的一件事情,脑中灵光一闪,对于这两夫妻的工作立刻有了安排。   她让员工把池塘里捉来的鲜鱼搬去一个新搭建的大院子里,喊上几个熟手的妇人来帮忙加工。李大虫和梁小娟小步地跟在后头,萧依依指着这数筐大鱼,说:“这是晾晒场,在冬天晾腊鱼和腊肉的。你们夫妻俩在这里看守着,工钱六十文一个月,可能做到?”   “能的,能的。”李大虫得了工作,当即激动地上磕了几个头。   晾晒场旁边有一间小房子,不大,大约有三十平米左右,显然是给看守的人预备的。萧依依房子的要是给了李大虫,是允许他们一家在这儿居住了。房子很结实,用土砖加了最细的泥沙建成,冬天不会漏风,春天不会漏雨。   李大虫夫妻俩喜出望外,对未来也充满了信心。   跟来的妇人们看得眼热,没想到这对外村的夫妻能分得个小房子。不过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转念一想,这只是夫人给他们暂住的,又不是给他们住一辈子,嫉妒之心就淡了许多。   李大虫一家正收拾着新住处,晾晒场里的五六个妇人都洗干净手,等待着萧依依的吩咐。   腊鱼肉质有嚼劲,别有风味,这会儿正是做腊鱼的时候。   萧依依坐着,指点着着妇人们把鲜鱼都杀好,不用清洗,直接在鱼身上撒上一层酒液消毒。然后她们在鱼肉上抹上花椒、八角、桂皮、丁香和大量盐打碎混合成的香料粉,用草绳穿过鱼肉,先放在陶盆里腌一会儿。   不时给它翻面揉搓,让味道都渗透每一个角落。   等嫩白的鱼肉腌入味后,她们再把竹竿子支起来,把腊鱼吊在迎风的高处。这样的鱼肉能尽快晒干腊好,防止腐坏。   一阵北风刮过,鼻尖上都是香料和鱼腥混合的奇特味道。不难闻,反而激发出人们的食欲。   “真香啊。”李大虫守着院子里的腊鱼,感到一种丰收的喜悦,“好多年了,我们那儿可少见这么大的鱼。”   妻子梁小娟刚才正帮忙腊鱼呢,她的手里都是调料的味道,“夫人真舍得啊,那么多大料可不便宜,怪不得做肉都好吃。”   出去玩耍的臭娃回到了新家,看到满院子的腊鱼,惊讶得小嘴巴都合不拢了。他人小够不到上面的腊鱼,只能蹲在底下流口水。他知道这肯定不是他们家的,但是看着过过眼瘾也好啊。   “耶耶,我们今晚吃鱼吗?村子里都吃鱼了。”臭娃从好朋友大娃子家里离开,大娃子的祖母正在炖鱼呢。那股味儿啊,又鲜又香,馋得他的小肚子都饿了。   一路跑回来,户户人家都分了鱼,炊烟袅袅,鱼香阵阵。臭娃有些期待地看着自己的父亲,他们家刚搬过来,不知道能不能分鱼?   李大虫指了指小房子,乐呵呵地说:“回屋吃饭吧,你娘做了你最爱吃的蒸鱼。等会儿赶紧给你姐姐们端几块过去,凉了就腥了。”   “好哦,我爱吃鱼,我真喜欢这儿啊!”   臭娃没想到过来的第一天,就吃上鱼肉了。白色的鱼肉很嫩,水产特有的鲜味吃得他非常满足。鱼刺不算太多,小男孩仔细地把骨头挑出来,混着鱼肉,三两口就扒拉完一碗小米粥,把小肚子填饱了。   “耶耶,我出去啦。”   臭娃夹了最嫩的鱼肚子肉,端着一大碗冒尖的鱼肉,朝着姐姐们的女生宿舍跑过去了。   他得跑快点,姐姐肯定还饿着呢。 第55章   今天池塘里捕捉了那么多鲜鱼, 村里家家都乐得吃鱼呢。   在刘家村, 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池塘里养的鱼非常鲜美,比外面河里捉的还要好吃。村民们也不清楚其中有什么奥妙(萧依依偷偷倒空间泉水),这塘里养的鱼刺少肉多, 用来清蒸和熬汤, 味道都好极了。   为了多吃几口, 大多数人家都选择了熬汤的做法。白嫩的鱼肉先煎大约一刻钟, 然后添入几勺清水, 加上三四片生姜炖上一会儿,再开锅时撒少许盐和葱花调味,已经能鲜得把舌头都吞掉了。   作为老板, 萧依依吃的自然是最好最肥的鱼。   大盆里养着一条十几斤的大青鱼,乌黑的鳞片富有光泽,鱼鳃一张一合, 竭力在汲取水中少量的氧气。粗壮的鱼尾巴一扇一扇的, 似乎在等待蓄力一发,跳回去池塘里。一双真·水汪汪的鱼眼睛可怜巴巴地瞧着面前的人, 渴望有人能把它从菜刀上救下来。   萧依依和大青鱼对视了一眼,内心甚至毫无波动。   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大青鱼的鱼生注定是要被人吃进去肚子里去。   “依依姐, 你爱吃什么?我都给你做吧。”李渊擦了擦手,毫不留情地把刀背朝着青鱼的脑袋打去,径直把它打晕了, 这才磨刀霍霍地杀鱼。   水煮鱼、砂锅鱼头、香辣鱼片、酥炸鱼排……萧依依舔了舔嘴巴,这每一样都好吃哇!   不过也许是怀上了男宝宝,酸儿辣女,比起麻辣味的水煮鱼,她尤其想吃酸酸的东西。越酸越好,越酸越带劲,像梅子那么酸的,她吃得更开心呢。   瞧得李渊都牙疼,这孕妇的口味变得真奇怪啊。   “那就吃个酸汤鱼吧。”萧依依一锤定音,“要好酸好酸的,然后多放点豆芽烫熟了吃,不要绿豆芽,要黄豆芽。”   李渊笑着答应了:“都依你的。”   酸汤鱼是贵州的一道名菜,吃起来鱼肉鲜嫩开胃,让人食欲大开。因为原材料的不一样,贵州的酸汤分为好多种,有白酸汤、红酸汤、红油酸汤等等。白酸汤是用米汤发酵变酸而制成的,而最常见的红酸汤则是用西红柿熬制的。   以前在两人楼下就有一家大排档,那里的酸汤鱼可对味儿了。老板用新鲜西红柿做的“红酸”,放入泡菜坛子里,加仔姜大蒜辣椒和半斤米酒,腌半个月后才来搅碎做汤。这种做出来的酸汤酸味醇厚,还带有西红柿特有的清香,喝起来非常爽口。   如今在大唐,西红柿还在美洲呆着呢。李渊即使烹饪技能满点也做不出红酸汤,他把底汤换成了白酸汤,萧依依也勉强接受。   白酸汤是米汤在高温处发酵后的成品,和米醋的滋味差不多,但是色泽乳白,酸味浓厚,越放越香。近日来萧依依爱吃酸的,家中的厨房酿了一大桶白酸汤,那股味儿偶尔飘出来,熏得蛋黄派和灰珍珠两只狗(狼)连连打喷嚏,都不敢靠过来了。   一进了厨房,李渊身上的“烹饪技能”就被激活了。他挽起袖子,拿起了锅铲,俨然是占领了厨房的王。萧依依想给他帮忙,都被他赶出来了。   “你怀着孩子呢,这里多热啊。”李渊怕锅里的油溅到她的脸,侧身把她挡住,“做鱼的葱还没有呢,依依姐帮我洗几棵小葱过来,乖啊。”   “好吧。”   萧依依搬了一张小板凳,坐在厨房门口剥了三棵葱。傍晚的风有点大,她在头上套了一顶兔皮帽子,探头朝里面望去。会做饭的男人真有魅力啊,只见他在热锅里放入姜片和辣椒,煸炒出香味后,倒入酸香四溢的白酸汤。   杀好的青鱼肉放入锅中,再添上几滴香油,加热煮沸。等鱼肉的香味开始飘出来,放入易熟的黄豆芽和菘菜烫熟就行。   萧依依的做菜水平不如李渊的好,但也懂个大概原理。看着快要出锅的时候,她上前递出处理好的葱段,撒在酸汤鱼的,这道大菜终于大功告成了。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酸溜溜的味儿,赞道:“真香啊,吃鱼有营养,对宝宝的身体好着呢。”   “这才到哪儿啊?”李渊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子,“你前几天不是馋以前吃的五谷鱼粉吗?我给你下个粉,正好今晚有鱼,也算是鱼粉了。”   “嘻嘻,你真好啊。”萧依依也不怕油烟味,抱着眼前的老男人就亲了一口。   她没想到李渊把她随意说的话都记住了,从小到大都没有人待她那么好了。她何其有幸,能在陌生的时空中遇上了他,让灵魂不再孤单害怕。灶旁看男人,越看越好看。她踮起脚尖,抱着李渊又啃了一口。   这是她的,她的!   空气中一下子甜蜜起来,把酸汤的醋味都掩盖住了。   蛋黄派和灰珍珠都在门口瞅着呢,瞪大了眼睛比看表演还专注,羞得李渊老脸一红,手里的米粉差点都丢了。灰珍珠还懵懵懂懂,蛋黄派可是认真观看过“爱情三十六计”、“失恋八十八天”等经典爱情电影,懂的可真不少。   金毛大狗鄙夷地看了李渊一眼,爸爸的脸皮真薄啊。它可比爸爸厉害多了!   蛋黄派:“汪汪汪。”   珍珠,过来给我亲一口。   小灰狼歪了歪头,眼神天真,不太明白“亲”是什么含义。不过金毛大哥哥一向对它很好,让它喝好喝的零泉水,它便乖乖地靠了过去,微微昂起了头,用绿色的眸子直勾勾地瞧着大狗。   被小媳妇这样看着?能忍的就是禽兽不如啊!   自认是禽兽当中的猛兽,蛋黄派舔了舔小灰狼的脸颊和头顶的毛毛。狼毛比狗毛硬多了,口感并不是特别好,但是蛋黄派一点儿也不嫌弃。它认真极了,直到小灰狼的脸上都沾满了它臭臭的口气,它才停了下来。   灰珍珠:“汪嗷嗷。”   大哥哥,不要用我的毛擦嘴,你的嘴巴好臭。   蛋黄派:“……”   这不是擦嘴,这是法式湿吻啊!   小灰狼嫌弃地甩了甩头,一下子就跑开了。蛋黄派有些沮丧,决定今晚多吃几斤肉,安慰一下自己受伤的心理。   狗吃肉,人吃鱼,这一顿晚饭一家子都吃得非常满意。滑嫩的鱼片用鸡蛋清拌过,口感清爽不柴,烹调的时间掌握得刚刚好。白酸汤不仅激发出鱼肉的鲜甜,还降低了鱼肉的腥味。配合上姜片和葱花,讨人厌烦的鱼腥味变成了诱人的鱼肉香味。   黄豆芽和菘菜等配菜刚好烫熟,吃起来还非常爽脆,外层裹了鱼汤的滋味,比炒菜好吃了好几倍呢。配上吸足了味道的米粉,撒上炸香的豌豆和一大勺酸豆角,酸辣中爽快十足,让人大口嗦粉停不下来。   这般简单的饭菜,萧依依直接吃了两大碗,连酸汤都喝了半碗。当她第三次伸手要盛饭的时候,李渊终于把她拦下了。   李渊暗暗把碗推了回去:“依依姐,别吃了啊。再吃就会成坏肚子了。”   “没吃完多可惜啊。”萧依依自觉还能再战两轮,酸汤鱼里的鱼片还没吃完呢,“我再吃一碗就不吃了,可以吗?”   “没事,我替你吃了,一点儿也不浪费。”   话毕,李渊把大海碗搬到自己面前,直接把里面的鱼肉都捞出来吃光。这可是萧依依怀孕后的特酸口味,在汤里泡了一会儿,更加酸了,酸得他眉毛鼻子都皱了起来。   吃完了晚饭,李渊在厨房里磨蹭了半天,才从里面出来。他的手里握着一块晶莹剔透的圆形小石子,色泽浅红偏黄,如玉似翡,像个宝物一般。   萧依依接了过来,在手里把玩着。这石头带有一股浓浓的鱼腥味,摸起来湿湿的,她还真没见过。她好奇地问:“这是什么呀?”   李渊用红绳把这块小石头穿起了来,“这是青鱼石,是青鱼咽喉的一块枕骨。等风干之后,给你佩戴的,说是能驱邪呢。”   他跟袁天罡请教过专业知识,等过几日拿去给老道加工一下,也能算是一道护身的法器了。   “这是送给我的礼物吗?”萧依依眉眼弯弯,笑了起来。   李渊抱住了萧依依,有些不好意思。他这个太上皇有点穷,全靠便宜儿子发工资。如今媳妇搞了农场饭堂和小卖部的事业,赚得比他还多,平日里出去逛街吃饭,都是媳妇买单的。他想要送给她最好的礼物,一摸兜里……钱真的不多啊。   他心想,不知道便宜儿子什么时候过来?旬休日快要到了。   李二过来一趟蹭吃蹭喝的,必定会给老父亲孝敬点生活费吧。到时候他狠狠宰李二一刀,不把这不孝子的兜里掏空,他就跟李二姓!   李二陛下:说得好像您不跟我姓一样。   太极宫中的天子身上一冷,打了一个大喷嚏,惊得旁边的长孙皇后立刻奉上热茶和厚衣,劝李二陛下用一用。   “无妨,无妨。”李二陛下摆了摆手,看向皇后的眼神非常温柔,“倒是无垢身子有点虚,要多穿点衣服了。朕的库房里新得了几件好皮子,无垢何不用来裁衣?”   长孙皇后素有贤名,她没有先顾着自己,反而考虑到宫外的太上皇和太上皇后。她劝道:“这冬天严寒,臣妾在宫中有婢女服侍,哪里会冷着。倒是太上皇和萧娘娘,在宫外无人伺候,难免不周到,比臣妾更需要这些……”   “说的是这个理,朕过几日有空,带着你和孩子们去看看耶耶吧。” 第56章   天气越来越冷了, 窝在厚厚的大被子里真舒服啊。   萧依依缩在被窝里, 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翻了个身,不想起床。冬天来了,大唐的棉花正属于于贵族的观赏花卉阶, 产量极少, 连一身棉袄都做不成。她让人收集了鸡鸭鹅的细绒毛, 给家里做了一床羽绒被和几件羽绒外套。   这会儿一降温, 可真派上用场了。   村里虽然有养鸡养鸭, 但是都留着下蛋呢,怎么可能杀了取毛?多亏了她和迎风楼合作,酒楼里生意正红火, 才从酒楼里要来了那么多羽毛。虽然不解其中的道理,但崔氏也送来了几□□袋羽毛。   合作了那么久,崔家如今也知道了她的身份, 格外看重这重关系。崔掌柜还殷勤地问:“夫人, 这些绒毛还要收集吗?”   “要的,多多益善。”萧依依盘算着, 羽绒多了之后,不但她能给李渊做几身保暖的衣服,还能给宫里的小公主小皇子做几件马甲背心。   长乐公主和李治的体质都不算太好, 还有咳嗽的小毛病。小孩在身上搭一件羽绒小背心,保暖又舒适,也算是她和李渊的一点心意了。   至于李世民这个便宜儿子?   他有六宫妃嫔和一大群人伺候着, 哪里用得着他们夫妻俩关心啊。   长安开始落下了好几场雪,外面的路滑,萧依依前几天摔倒在地,幸好肚里的娃娃抓得牢,没出什么差错。她从小卖部里抽出身来,安排刘五娘和十二三岁的树生一起看店,只要每日把账本汇报一下就行。   五娘稳重,树生机灵,两人在扫盲班里学了不少字,基本算数也强,都是可以独当一面的人才。   她非常放心。   留在村子里养胎的萧依依拿着几袋子羽绒,带着五六个擅长针线的妇人,开始做羽绒产品。一打开袋子,一股家禽的味道扑鼻而来(就是菜市场卖鸡那边的鸡屎味),六婶子稍稍退后了半步,疑惑地问:“夫人,这……这用来做什么啊?”   众人心想,那么臭,难道这羽毛还能用来吃?这上面也没肉啊……   “你们可别小瞧这些羽毛。”萧依依俏皮地笑了笑,卖了个关子,“这可是能过冬的好东西呢,穿在身上,像带了个小火炉似的。”   “嘶——”   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这羽毛是什么宝物不成?这冬天一阵阵风灌到衣服里,凉得骨头都打颤,多冷啊。村民们的愿望都很平凡,就是希望能吃饱穿暖。   六婶子是个会来事的,她眼神一亮,头一个站出来,“夫人,您给我们说说,这羽毛是怎么穿在身上的?”   萧依依给几人递上了口罩,把麻袋里的羽毛掏了出来,“你们先把袋子里的羽毛分好,太粗的扎手的不要,只要细软的绒毛。然后你们把绒毛上的沙石尘土除去,整理后用清水漂洗五次以上,待烘干后封到布料里面去,用针线固定好一个个小方格,防止绒毛移动,挤成一坨。嗯,都听明白了吗?”   几个女人一听就懂了,这个羽绒衣服的原理跟缊袍差不多。   普通百姓买不起上好的皮毛衣服御寒,就在衣物里填上一些丝絮来保暖,称之为“缊袍”。高档的丝絮非常贵,而村里有好几户人都买缫丝用剩的零碎边角料来做衣服。缊袍很容易破,但胜在价格便宜,被普通百姓所接受。   再穷点的,只能把稻草或干草填进去麻衣里,勉强挡一挡风。   “夫人,您放心,我们一定能把这个羽绒做好。”六婶子是个有心表现的,拍着胸脯保证道。   她寻思着,要是这个羽绒的东西好用,那她也要抢先攒几袋羽毛,给家里男人做一件厚厚的冬衣。即使今年凑不够一件衣服,那不是还有明年嘛!冬天年年有,这衣服年年都能用上。   概因夫人那句“小火炉”般暖和的描述,实在是太令人心动啦。   不约而同的,众人怀着这种类似的想法,手中的功夫麻利极了。妇人们分拣好羽毛,认真地处理好,再把羽毛打松,才填进去萧依依给的布料里。宫中送来的布料绝对是最好的货色,她们手巧,还多做了好几张换洗的被套和衣服外罩。   一个姓孟的小媳妇在绣花上有几分心思,因为萧依依怀孕了,她特意在暗红色的被面上绣了一副硕果累累的瓜蔓图,说祝夫人多子多福。她绣的图案不算太复杂,不像宫廷中那种华丽复杂的风格,但是却充满了十足的田园气息,寓意也好,让萧依依爱不释手。   以她的眼光来看,绣的甜瓜又大又圆,瓜叶上还有一只嫩绿的小蚱蜢,看着就特别鲜活灵动。这种纯手工刺绣作品,在现代花几万块都买不到啊。   孟氏有些腼腆地笑着:“我手拙,只要夫人不嫌弃就好。”   “哪里,这东西真好看啊,我就没有这一份手艺。”萧依依把剪裁剩下的边角料都给了孟氏,“这布小了,你若是能做些小玩意,就自己用上吧。”   反正她这种只能补补袜子的手残领袖水平,留了也是糟蹋东西。   瞧得众人们都有些眼红孟氏的好运气。   说是边角料,可哪里小了?足足有两尺长(六十厘米)的丝绸布料,上面还有织造的暗纹,一看就知道是花钱也不一定买得到的好货色,只用贵人们才用得上的。   这些用剩的布料只需稍稍裁剪裁,用花纹锁边,就是一条汗巾帕子。系在姑娘媳妇们的腰间,风姿摇曳,穷人家没有比这更体面的了。或是给家中小娃娃裁成小肚兜,夏天的时候只穿这一件,那肯定是街上最靓的崽了!   孟氏得了好处,喜得连连道谢,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其他人虽然眼热,但还不至于嫉妒,只想帮夫人好好做羽绒服,说不定下次就轮到自己得实惠。   于是,在李二陛下带着老婆孩子来到刘家村的时候,他们发现了太上皇和太上皇后,都穿着了格外“单薄”的衣裳。   天呐,耶耶(太上皇)怎么不穿昂贵厚重的皮毛衣服?!   这太上皇的日子艰难至此吗?堂堂天子连皮草都穿不上,这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在主流贵族的思维中,冬天御寒首选当然是动物皮毛做成的大衣。貂毛、狐毛、鹿毛、兔毛等等,都是做冬衣的材料,其中以狐裘和貂裘最为珍贵。一身毫无杂毛的白狐裘,属于顶级奢侈品,价值不可估计。   今日,长孙皇后身上穿的正是白狐皮毛做的裘衣,她的皮肤白皙,衬得她容貌秀丽。而李二陛下穿的是黑熊皮衣,气势威严不凡,为了这一身大熊的皮毛,可是费了好几队人马去捕的。   看到在风中漫步的老父亲,李二陛下往前跑了几步,连忙把自己的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他拉着李渊的手,就要把带有体温的大衣往父亲身上盖。   李渊瞪了便宜儿子一眼,真是莫名其妙:“你搞什么?我不要你的衣服。”这人一定是好几天不洗澡,这衣服上都是一股味儿。   你这臭男人,莫挨老子!   被父亲嫌弃,李二陛下委屈极了:“耶耶,你穿那么少,肯定是冷坏了。快穿上衣服,朕不怕冷的。”   说完,一阵北方刮了过来,冷得他打了个哆嗦。但是孝顺儿子怎么可能退缩,他提着自己的皮大衣,硬要套上去李渊的身上。   长孙皇后也上前劝道:“公公,请快快披上厚衣,若是冷坏了身体可不好。”   天家无小事,她生怕太上皇在宫外冻病了。此事要是让有心人知道,肯定会成为攻讦李世民虐待父亲的一个借口。   她看了萧依依两眼,有些埋怨,却不好说些什么。太上皇后失职了,都没有好好照顾太上皇,让老头子受冷,连累陛下在这儿吹冷风。   萧依依:“……”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萧依依摸了摸身上的羽绒服,又看了一家子都穿了皮大衣的大唐皇室,似乎有点get到了那个点。她回到屋里,拿了一件李渊没穿过的羽绒服,递给了李世民。   “这是用羽绒做的衣服,可暖和了。”她挠了挠头,“我们都是穿这个衣裳,又轻又软,不会受冻的。”   所以你们不要担心,我们过得很好。   李渊也略微点头,示意便宜儿子试一试这套羽绒服。   本着实事求是的心态,李二陛下立刻接过这件青灰色的羽绒服。他的高矮胖瘦和李渊差不多,一穿到身上,就体会到其中的妙处。   一件羽绒服不到一斤,比起重达四五斤的黑熊皮衣,整个人都轻松多了。他穿着这件衣服后,打了几套拳,伸手蹬腿都不受影响,很方便活动。   不到一刻钟,他的额头上就冒出了细汗,后背也热乎乎的。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惊喜,此衣真是个宝物啊!   李二陛下:“耶耶,这衣服真暖和啊。这是用什么做的,若是用到了军中,将士们在冬日作战的能力将会大幅度提高啊!”   “想都别想。”李渊摇了摇头,拒绝了便宜儿子的提议,“这是羽绒服,填了家禽的细绒毛做成的。一只大鹅只能出二两绒毛,产量太少了,难以满足军需。”   “哦。”李二陛下眼中掠过了失望。   不过得了新衣服,他还是挺高兴的。他喊上身后的一群孩子,让他们跟皇祖父打招呼。   “祖父,皇叔什么时候出生啊?”高阳公主好奇地看着萧依依的肚子,想要伸手摸一摸。   “祖父,你们这里真好玩啊。”长乐公主抱着蛋黄派不想撒手的,蹭得一身狗毛。   “祖父,你这儿的小狗好凶啊!”李治想要去捉灰珍珠,被它呲牙咧嘴的,吓得一屁股蹲在了地上。   李渊把这群熊孩子都迎进了院子里,萧依依从屋内抱了几件羽绒薄背心出来。背心的两侧有个小兜兜,可以放点零食荷包什么的。   粉红的浅紫的,是给公主们做的,绣着山间的花儿和枝头的小鸟;一件天蓝色的,是给李治的,图案是游动的金色鲤鱼;尺寸稍大的那两件,是给半大的李承乾和李泰的,倒没有太多刺绣,以祥云和兰草为饰。   皇子皇女们见李二陛下穿着新制的羽绒服,都不穿黑熊皮衣了,哪里不知道这是好东西   他们笑着道谢,立刻把小马甲穿到了身上。   李二陛下想到马车上的礼物,叹了一声。他原本还怕耶耶没有好的皮毛衣服,带了一大堆皮草过来。如今看来,太上皇在宫外的日子,过得可滋润了!   比他还舒坦啊。 第57章   新衣服上绣了大金鱼, 比褐色的鹿皮袄子好看多了!   李治立马脱下鹿皮袄子, 换上羽绒小马甲,兴奋地在院子里跑前跑后。轻薄的小背心护住身体,暖暖的,一点儿也不冷呢。小孩尤其喜欢衣服上面的大鲤鱼,   他把腰上的小荷包塞进去背心的兜里, 用两只小手插着, 生怕旁人偷了他的零食似的。宫里管得严, 伺候的宫人都不敢叫他吃零嘴, 只有偶尔到皇祖父这儿玩一趟,嬷嬷才允许他带一小包吃食。   灰珍珠闻到了这小孩身上的甜香味,用湿漉漉的鼻子拱了拱他的兜兜。它是一个爱吃甜食的小仙女, 它一闻就知道,这小孩身上肯定有好吃的!   “汪汪嗷。”   好人,给我吃点吧。   李治别过头去, 装作没有看到, 刚才小灰狼呲牙咧嘴地凶人,他还记得呢。   见没有得手, 灰珍珠又用小爪子扒拉着李治的鞋面,用粗糙的舌头舔着小孩的手心。小灰狼为了一口吃的,可谓是使尽了撒娇技能, 它露出了白嫩嫩的小肚子,示意李治来摸一摸。   “汪汪嗷。”   你的零食有点香,分我一点儿吧。   “好吧。”四岁的李治勉强伸出了高贵的双手, 摸摸灰珍珠柔软的肚腩肉,软绵绵的狼肉手感极好,令他不禁感叹道,“你这狗真肥啊,腰上都是肉!”   摸了人家的肉,小孩也大方地掏出来自己的零食。小巧的荷包里装着两枚棋子大小的点心,原本是花朵的形状,填入暗红色的豆沙,因为被李治放在兜里动来动去,形状压扁了好多,都变丑了。   李治撇了撇嘴,有点想哭:“这……好难看啊!”   他是个颜控的小孩,最喜欢长得好看的东西了。只见这块半透明的透花糍,从暗红色的花骨朵变成了暗红色的粑粑形状,颜值大降,让人升不起食欲。   他揉了揉眼睛,把透花糍递过去给灰珍珠,大方地说:“吃吧,请你吃点心。”反正他也不想吃了。   小灰狼一口就吃掉两块透花糍,它可就不客气啦。嗯,外面的面皮是用糯米做的,软糯微甜,吃着还不赖。而里面的馅儿是红豆沙,被滤掉了豆皮,口感特别细腻顺滑,入口即化。   吃起来跟爸爸做的冰皮月饼差不多。   灰珍珠边吃边想,俨然是一名孤独的美食家。甜食使小灰狼的心情变好,它摇着灰蓬蓬的狼尾巴,显然是觉得味道不错。   李治见它捧场,吃得小胡须一动一动,有几分可爱的样子。糕点碎沾到了它的脸上,引得小孩想要伸手去抱它。   这不抱不知道,一抱就炸毛了。   灰珍珠好像被点着了炸药桶一样,一下子跳出去几米远,后背的毛发都竖了起来,一双绿色的兽瞳警惕地看着李治。这人趁着它吃东西的时候靠过来,莫不是要抢它吃的?   抢食之仇,不共戴天。   尽管是他给的食物也不行!   野兽的护食本性是很强的,何况李治只是过客,并非日日相处的主人。小灰狼低哄了一声,露出了锋利的牙齿,唬得小孩一个趔趄跌倒在地。   “阿娘,耶耶——”   李治哭着跑开了,皇祖父这儿的狗太凶了,他的屁股还摔疼了。   “稚奴,你这是怎么了?”太子李承乾拉着弟弟的小手,小孩的睫毛下还挂着泪水,鼻子红红的好不可怜。   这儿的动静那么大,大人那边也察觉到了。长孙皇后先是目露歉意地看向萧依依夫妻两人,然后心疼地抱着小孩,检查到他的身上没有受伤,才安心下来。   她用帕子给小儿子擦了擦脸,温柔地哄道:“稚奴怎么哭了?男子汉不可以哭哦。”   “我不是男子汉,我是小孩子。”李治抱住了母亲的衣袖,不肯撒手,“灰狗太坏了,吃完了我的东西,居然还凶我。”   “切。”   李渊嗤笑一声,引得众人向他侧目。他还以为是什么,原来是这熊孩子被灰珍珠凶了。这也不意外,狼就是狼,即使在家里养得再温顺,也还有凶狠的时候。他把其中的道理跟李治细细掰扯,还叫上其他皇子公主过来,说明了灰珍珠是小狼,让他们别去招惹它。   他一本正经地恐吓道:“狼吃肉,狗吃屎,你们惹狠了,灰珍珠会把你们吃掉啊!”   李治疑惑极了:“那它不喜欢我,为什么之前给我摸它的肚子啊?”   “因为你带着好吃的啊。”萧依依笑了笑,解释道,“灰珍珠爱吃甜的,我们平常怕它吃坏了牙,都不让它吃甜食。今日倒好,它逮着稚奴这个冤大头,不吃你的吃谁的呀?吃完当然就走了,不走留下来过年啊。”   “原来是这样啊……”   “这狼真狡猾啊。”   “灰珍珠好聪明!”   孩子们感叹道,这小狼崽真狡猾啊,他们天不怕地不怕的,反而使升起了征服之心,一个个都说要和小狼玩呢。太子李承乾暗暗看向灰珍珠,心中诧异,越发敬佩李渊和萧依依。   皇祖父和皇祖母真是胆识过人,连狼都可以驯服!   他也想养啊,男人嘛,谁没有一个猛犬梦呢?带着野狼骑着烈马,弯弓射大雕,那当真是快意人生。   李二陛下看着气氛正好,指着狼崽子,对着儿女们语重心长地教育道:“这叫什么?先是以弱示人,然后取得稚奴的信任后,就从他的手里抢东西了,再翻脸不认人……禽兽尚且懂此道理,人心难测,更是险恶过千百倍。”   长孙皇后和众皇子皇女微微颔首,认真地回答:“陛下所言极是,臣妾(儿臣)谨领训。”   一脸懵逼的萧依依:“……”   狼崽护食还能引发出如此深刻的哲理思考?   果然是当天可汗的男人,这思想高度和她这种小百姓就是不一样!人性教育的小故事信手拈来,果然装得一手好逼。   李渊可没耐心看便宜儿子装逼,他嫌屋里人多烦躁,提议带孩子们出去村子里耍耍。长乐公主等人早就盼着出去野了,虽然外面下过雪,天气正冷着呢,但是相比起宫里,小农场的风景也别有一番风味。   刘家村的土房子没有宫殿那么大,刘家村的百姓也不穿皮大衣,刘家村里养了许多牛和狗,一不小心就会踩到黄褐色的粑粑。几个小姑娘一惊一乍的,就怕自己的羊皮小靴子上沾了狗屎和牛屎啊。   幸好,小孩子们眼睛尖,都险险避过了。直到——   一阵野兽的叫声响了起来,吓得高阳公主踩了空,一脚踏进去牛屎……旁边的泥土里。   长乐公主连忙拉了妹妹一把,关切地问:“高阳,你没事吧。我嬷嬷多给我带了一双鞋子,你要不要换上?”   “大姐姐,我没事的,不用给我换。”李高阳心有余悸地拉紧李丽质的手,听到后半句,眼神暗了暗。   果然是大唐最受宠的嫡长公主啊,大姐姐身边多的是皇后派去的嬷嬷,就怕伺候得不周到。不像她,亲娘不受宠,只能蹭着大姐姐的面子,在陛下面前多露脸,多争取几分机会。   长乐公主李丽质没想到那么多弯弯绕绕,她见妹妹没什么,又高兴地笑了。别说高阳,她刚才也吓了一跳呢,这是什么动物的叫声?像打雷似的,难听极了。   李渊:“这是杀猪叫呢,好多人都去看呢,你们要去看杀猪吗?”   “要去,要去!”李治头一个举手报名,他最喜欢看热闹了。   太子李承乾和四皇子李泰也有点好奇,他们知道猪肉怎么吃,还没见过杀猪呢。贵族嫌弃猪肉上不来台面,这群皇子皇女顶多看过杀羊,却从来没有瞧过别人杀猪。   “那边都去吧。”李渊在前面领头,带着一群小孩去到村里杀猪的人家,还给大家打了个预防针,“我们说好哦,女孩子看到杀猪不要吓哭,接着一盆盆猪血啊,还能用来做菜呢。”   长乐公主和高阳公主眨了眨眼,像一对洋娃娃般可爱。她们见过父兄打猎,自认为是不怕见血的。   杀猪的是刘大勇这一户,他家里三个儿子,都馋肉吃呢。看着这会儿天也冷了,杀好的肉能放几个月都不坏,他便起了杀猪的心思。他约上四个同村的壮汉,一人扯着一头,把一只黑白花的大猪抬到了板凳上。   一百多斤的母猪感知到危险的来临,嚎得越发凄惨,手脚不停地挣扎,震得整条村子都听到了。   刘大勇的母亲黄氏把一个大木盆放在猪头的下面,几个男人用力把母猪按住。眨眼间,刘大勇握住寒光闪闪的杀猪刀猛地一扎,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鲜红的猪血飚了两尺高,溅了他一脸,才流到了盆子里。   “啊!”   长乐公主惊叫了一声,往身后退了一步。这么血腥的场面,几十斤猪血流了出来,鼻尖闻着都是咸腥味,比打猎时候杀兔子可怕多了。她环顾四周,见刘大勇家的大娃子和小娃子都一脸兴奋的样子,勉强镇定下来,装着自己一点儿也不怕。   李丽质,你可以的,这只是杀猪而已。   高阳公主似乎感受到长乐公主的心情,她捏了捏大姐姐的手,还微微笑了笑。在她看来,就算猪血溅了她一脸,她也不会害怕。宫里的女人杀人不见血,比这可怕多了。   而且,依照皇祖父的性格,肯定会用新鲜的猪肉给他们做好吃的!   有了吃的,那才是最幸福的事情。无论是猪肉包子、猪肉牢丸(牢丸是饺子的意思)、爆炒猪肉、烤五花肉等等都好好吃啊。她在小学饭堂里吃过了一回软糯香甜的红烧肉,惊为天人,感觉比炖羊肉好吃多了。   肚子那么小,想吃的东西太多。唉,这就是甜蜜的烦恼啊。 第58章   一头大母猪, 光是刘大勇一家子肯定是吃不完的。   看得眼馋的村民们手里都有几个钱, 你要二斤他要三斤,都嚷嚷着要买上一块肉,来给家里的孩子们解解馋。这大冬天的,切上几片大肥肉和菘菜茄子一起炖着, 算是满满一锅油水, 看着就让人心生欢喜。再加一勺豆酱调味, 咸鲜味儿都全了, 吃得肚子都不带歇的。   鲜红色的猪肉上布满了白色的雪花脂肪, 刚杀好的肉还带着一丝热气。血腥味已经散去了许多,只有盆里渐渐凝固起来的猪血证明过这头生物的存在。   李治被李二陛下抱着,在外围看着杀猪呢。他有些害怕, 又有些嘴馋,扒拉着父亲的衣襟,就问:“耶耶, 我们买哪个部位的肉啊?猪肉看起来好吃啊。”   李二陛下一脸茫然,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啊。   李世民看向李渊的方向, 在吃这一行,他的确不如父亲精通。   李渊看着村民们都爱吃脂肪多的部位,心里有了盘算。他指了指盆里的猪血和面目狰狞的大猪头, 说:“大勇,我不要别的,就要这两样就行。对, 猪小肠也给我捎带上。”   “这……老爷,您不如要一块猪肚子的好肉吧。”刘大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这李家老爷是村里的贵人,怎么能吃这些。   吃点肥肉不好吗?大家都爱吃肚腩的肉呢,那儿最肥!   “没事,我就爱吃这个。”   李渊也不跟人多唠叨,放下了一小袋铜板,就径直端起了一大盆猪血,足足有几十斤重。幸好他平日里喝了灵泉水,身体也好,力气还挺大的,搬着猪血一点儿也不吃力。太子李承乾是个机灵的小伙子,他知道妹妹们肯定是手不能提的,耶耶正抱着李治这个小孩,而他和李泰两人,肯定是要帮忙拿东西的。   在毛茸茸的猪头和臭烘烘的猪肠子之间,太子选择把猪头抱起来。   四皇子李泰就惨了,轮到他拿着一大串猪肠子。上面还滴着血水,带有一股奇异的味道。   生无可恋的李泰:“……”   我为什么要出来玩?在宫里读书写字不好吗?   于是,一刻钟后,在屋里守着的萧依依和长孙皇后,看到了这样神奇的一幕——   打头的李渊端着一大盆猪血,身后的太子抱着一个死不瞑目的猪头。四皇子李泰手里提着一大串肠子,最后面的李二陛下抱着李治,一脸“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的迷茫表情。   长孙皇后都快要晕过去了,这搞得都是什么啊?她的皇子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这实在是视觉冲击力太强了!   蹦蹦跳跳的两个公主跑了进屋,萧依依给她们倒了一杯热牛奶,先暖暖身子。   紧接着,她帮着李渊把猪血抬进去厨房里面,又接过李承乾和李泰手里的东西,把这两个小伙子解救出来。   “这是要做血肠吗?好久都没有吃过这一味儿了。”她的脸上露出了怀念的神色。   李渊笑着点点头,他就知道她爱吃这个。   血肠有两种,一种是塞糯米做的,另外一种是纯猪血的,别有风味,都挺好吃的。血肠可煎可煮,和酸菜白肉一起炖啊,味道浓香鲜美,那就是神仙般的日子呢。   以前有淘宝的时候,萧依依就喜欢网购几斤血肠,和李渊在出租屋里一起吃着。冬天里吃血肠,围着沸腾的锅子,边煮边吃,油而不腻,整个人都美了。   李渊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那么多猪血啊,能蒸好多血肠了。萧依依在旁边帮忙切葱末蒜末香菜末,蛋黄派闻到味儿,就明白爸爸妈妈又在做好吃的,兴奋地摇着尾巴。   “耶耶,这是做什么?”李二陛下看着一大盆血,心里发麻,想要说不好吃,但又怕被老父亲嫌弃。   “做血肠呢,你去把小肠洗一洗。”李渊指使便宜儿子干活,一点儿也不心疼,“老子做饭你等吃啊?你以为自己三岁啊,咋那么大的脸?”   李二陛下握住半截猪肠子,无奈极了:“好吧,这该怎么洗呀?”   “用盐水洗两次,别,别放那么多盐啊。你这人不心疼,老子还心疼钱呢!”   李渊看到李二陛下手一抖,“哗啦”一声,倒了半斤盐……突然想要把这人赶回去唐宫里。真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比蛋黄派还不如。   蛋黄派屁颠屁颠地从后院里叼来柴火,可积极了。反观在寒风中翻肠子洗肠子的李世民,当真可怜兮兮,好像一棵被人摧残的小草一样。   长孙皇后凑到了丈夫身边,小声地说:“陛下,要不要我帮帮你?”   “无垢,带着孩子们歇歇吧。”李二陛下想要捂脸,这洗肠子的活有损皇家威严啊!幸好这一幕没有被大臣们看到。   猪血中放入盐、胡椒粉、少量淀粉和葱末等等,调匀后灌入绑紧末端的猪小肠里,开始灌制。每一根血肠灌七分满就差不多了,过犹不及,容易爆掉。   等到每根血肠都进锅之后,众人终于送了一口气。尤其是李二陛下,刚坐下来歇一歇,还闻到指尖上的特殊气味,长叹了一声,“这百姓的生活真是不容易啊,吃顿饭都如此艰难。”   “这才到哪儿?”李渊摇了摇头,“猪头还没有处理,如今天冷,正是做腊猪头的时候,用来下酒一流呢。”   李二陛下:“……”   还要干活啊?嘤嘤嘤,这太难了。   猪头上的毛那么多,又粗又硬,用菜刀都不好使。李渊带着李承乾将猪头又烫又刮,又把李二陛下随身携带的小刀都用废了,才处理干净。   猪头以嘴为界,大力劈开,取出猪脑,挖出猪眼,再割下舌头,用清洗了好几遍。   看得公主们都脑袋一凉。   太可怕了,猪头都被开瓢了。她们看着白花花的猪脑子,就想到人脑……   萧依依用碗把猪脑撑起来,这个煮汤可香了,做成麻辣脑花也好吃。她和长孙皇后一起把调料涂在猪头肉上,再平摊于竹筛上,进行烘干熏制。   硕大的猪头被挂在屋檐下,馋得蛋黄派和灰珍珠汪汪直叫。这可都是肉啊,那猪脸壳那么肥,肯定腊好后很有嚼劲。   一咬一口油,甘香可口,想想都要馋死狗(狼)了!   可惜,这两小终究没有吃到腊猪头。   等众人天黑要回宫的时候,李渊大方地把半成品血肠和一个猪头都塞给了李二陛下,感动得他热泪盈眶。   “儿啊,你耶耶这儿没有什么好东西,做了些肉,你都带回去吃吧。”你爸去穷啊,你要不要孝敬一下我啊?   为了从便宜儿子那里多要点养老金,李渊可算是操碎了心。只不过李二陛下感动归感动,似乎没有领会到老父亲的精神。他一大筐吃的往马车里一塞,说了好多赞美父爱的话……   然后侍卫摔了个响鞭,徒留后面的李渊吃了一鼻子灰。   “哼!”李渊跺了跺脚,恨恨地骂道,“不孝子啊,不孝子。来探望老人都不知道给点伙食费,连吃带拿的,真不要脸啊。”   萧依依笑了笑,拉着老男人的手回屋里去了。   “他不养你,我养你啊。”   她,萧依依,有钱!   太极宫   从父亲那里感受到满满的“爱意”,李二陛下的心情好极了。他按照李渊讲述的烹饪方法,让宫人们把血肠拿到厨房去,和酸菜五花肉炖了一大锅,小酌两杯温酒,吃着倒真不错。   这道白菜炖血肠的名菜本就好吃,再加上是他自己洗的肠子,那就吃得更开心了!   腌菘菜的酸香味把五花肉的油腻完全化解,爽口又开胃。炖煮的血肠软软的,非常鲜嫩,再撒上少许香菜,惹得皇帝连吃三个大馒头都不带歇的。   坐在太极宫里吃血肠,真是一种别样的享受啊!   酸香浓郁的味道飘得到处都是,勾得伺候的宫人们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陛下这是在吃什么?太香了,天冷吃个热乎乎的锅子,肯定整个人都很暖和吧。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还没走近太极宫,远远的,就闻到了这股鲜香的味儿。白净脸的长孙无忌摸了摸胡子,感叹道:“陛下真是会吃啊,不知道是何种美食?”   房玄龄:“我也不知道啊,酸的,是醋味不成?”   大臣们加快了脚步,心里有些小九九,往太极宫里走去。李二陛下是个大方的主儿,见臣子们冒着呼啸的北风过来加班,他好意思不请大家吃一顿饭吗?   大家的要求都不高,只要吃刚才那种酸香鲜甜的菜就行。嗯,如果再喝上几杯西域进贡的葡萄酒,那就跟高了。   几人来到太极宫殿外,等候着天子宣他们进殿。一抬头,差点吓得蹲在了地上。   悠悠的灯光打在了屋梁上,只见一个狰狞的猪头悬挂在众人的头顶。两根长长的猪牙没有被拔去,瞧着好不威风,给众人的心灵造成了暴击。   房玄龄捅了捅隔壁的长孙无忌,小声地问:“辅机,这是驱邪用的吗?宫中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瞧着这么大一个猪头挂着屋里,和异族人祭祀鬼神的方式有点像啊。   长孙无忌虽然有个皇后妹妹,但他也没收到消息啊。他压低着声音,只说:“今日陛下去了宫外,是拜访……也许是那边出了什么事情,所以陛下才会这般行事。”   “哦——”   众人高深地点点头,这对尊贵的皇家父子,莫非是又闹了别扭不成?   话说这挂猪头是什么仪式来着?求平安求健康?总该不会是求姻缘求子嗣吧。 第59章   不多时, 诸位大臣被宣进殿内。   他们抬头望去, 只见李二陛下围着一个大锅,吃得满头大汗,酣畅淋漓。这位君王是个平易近人的,他见众人都来了, 连忙吩咐宫人们:“上碗筷, 给诸位爱卿都尝尝这血肠的滋味。”   血肠?用血做的肠子?   大臣们面面相觑, 脸色有点一言难尽, 这吃食听起来不雅啊。大块肉不好吃吗?非要吃什么肠子?   不过既然皇帝请吃饭, 他们哪里会有嫌弃的道理。长孙无忌是李二陛下的小舅子,关系更亲近一下,众人都把离皇帝最近的座位让给了他。他伸手端起碗筷, 在皇帝鼓励的笑容中,头一个夹了一片血肠。   嗯,为了向领导看齐, 他也是很拼的。   虽然他一点都不想吃什么血啊肠子啊的东西。   吹了吹上面的热气, 长孙无忌大口地把血肠吞入腹中。和他想象的恶心味道不一样,这块血肠一点儿也不难吃, “哦?这滋味……毫无血膻之味,反而味道浓郁鲜美,当真是令人意外。”   话毕, 他又夹了一块,顺便瞄准了锅里的五花肉,这肉炖了那么久, 都晶莹剔透,肯定很香吧。对了,腌菘菜也得来一点,这股酸香的味儿搭着肉味,太勾人了,馋得他口水都要流下来。   长孙无忌吃着酸菜炖血肠,一口接一口,和往日里的谦谦君子形象大相径庭。诸位大臣看到他这副模样,哪里会不知道其中的美味?   众人在心里呐喊了一声:“冲啊,抢啊!”   手快有,手慢无!他们下筷子的速度丝毫不慢,挽起袖子就投入到战局当中。烟火的热气熏着众人的眼,让他们只看到锅中浮沉的肉块和血肠。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软糯鲜甜,酸菜汤把油腻化作浓香,蛋白质在唇齿间撕开,嚼烂,咽入腹中。   就连酸溜溜的汤汁也是好物,房玄龄掰了一块蒸饼,蘸着汤汁吃完了。   “嗝儿——”   君臣们大吃了一顿,捧着微鼓的肚子,嘴里只剩下一句:“爽快!”   他们原本加班是干什么来着?吃着吃着就忘记了……   李二陛下从牙缝里剔出一丝酸菜叶子,见无人留意,又丢到了嘴里吞了下去。他看到臣子都吃得挺开心的,嘴角得意一笑,说:“这血肠真是个好东西,便宜,百姓们都吃得起,不浪费。”   “是啊是啊,微臣活了那么久,都没试过这种吃法呢。想必那个发明血肠的人,肯定是感怀百姓生活艰难,才想出这个法子。”长孙无忌接下了话茬,乐呵呵地捧了几句。   还别说,那血肠吃着真的挺香的。   以他对陛下的了解,今天出门肯定是遇到什么奇事,这会儿想要炫耀呢。   “这个血肠啊,是朕和太上皇一起做的。朕今天见百姓家里杀猪,想着这东西倒了也怪可惜的,以形补形,吃着能补血啊。”李二陛下不要脸地把功劳归到自己的身上,他装模做样地伸出双手,感叹道:“就是洗肠子太难受了,大冬天洗猪肠子,朕的手都一股味儿。”   大臣们:“……”   天呐,这陛下竟然亲自洗肠子?太上皇也在做这个血肠?   众人目光相对,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亲自洗肠子的皇帝,估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们是要夸夸陛下心怀百姓,还是要劝陛下不要搞庖厨之事?   瞧着李二陛下这副“求表扬”的样子,还是夸夸他吧。   长孙无忌:“陛下仁厚,实乃大唐之福。”   房玄龄:“这血肠应当推广开来,让万民感悟吾皇之德。”   杜如晦:“陛下心系百姓,微臣远不如矣。”   ……   幸好今天最爱逼逼的魏征没来,所以众人顺利地定下基调,让史官把这“贞观灌血肠”一事,记载在《唐史》当中。我们的君王是多么贤德啊,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他为了百姓们能吃口荤的,亲自发明了这种血肠的做法!   血肠是多么美味啊,可蒸可煎可以做汤,要数那最好吃的做法,还是要和酸菜五花肉一起炖煮。长孙无忌最会拍皇帝的马匹,他当即作诗一首,写了一篇《冬日侍宴太极宫应诏》,来记录今日之事:   金汤扇凝脂,锅热下血肠。   接绶烟筵合,临香紫殿开。   日斜灯影去,风度酸香来。   既承农家豚,愿上万年碗。   装了一手好逼,李二陛下心满意足地和大臣们分享今日的欢乐农家行。众人听得入了迷,还问这血肠的调料比例是怎么放的,如何去除其中的猪膻味?   “这……就放些盐罢了。”李二陛下这个二吊子,可没有帮着李渊放调料啊。他努力地回忆起做血肠的过程,才发现自己差点装逼翻车了。   “大抵是这样吧。”房玄龄看出了陛下的窘况,没有追问下去,猪肉带有膻味的,只放盐可不好吃。他转移了话题,指着梁上的腊猪头,问道:“陛下,这个可是作什么用的?”   看到了那个大猪头,李二陛下又找到炫耀的话题了。他的眉头微微皱起,一脸感动的神奇,眼眶里都快要落下泪来。   他叹了一声,吸引住众人的注意力,才说:“这是太上皇给我做的腊猪头,怕我在宫里吃不好啊,让我下酒吃呢。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耶耶如今一把年纪了,还为我操心,实在是父爱拳拳啊。”   大臣们:“……哦。”   这对天家父子竟然关系如此之好?太上皇给当今陛下做腊肉?   打死他们都不相信啊!   他们谁不知道当今是怎么得来的皇位,太上皇看着陛下,总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即使近年来太上皇的脾气好了不少,不再闹事了,可那杀子之仇,怎么可能一笔勾销?   众人打着哈哈,就把这件事圆过去了。   当日一起吃酸菜炖血肠的君臣们,大概没有想到,《唐史》中“贞观灌血肠”的记载和长孙无忌的那首《冬日侍宴太极宫应诏》,传出了宫外,又被百姓们所喜欢。百姓们感动极了,陛下竟然亲自洗肠子,来发明这一种美食,丰富大家的餐桌。   猪血和肠子都是不值钱的东西,又能煮出肉味,哄着肚子,岂不是一种物美价廉的美食?   百姓们跟着皇帝学做血肠,一代接一代的,竟让这种吃法流传到后世,广为人知。   从此,血肠与腊肉、腊肠等物,成为了冬天必吃的特色菜。而贞观大帝李世民,因为这个亲手洗肠子的美食小故事,被后人称为“血肠皇帝”“肠子皇帝”。要是他知道后人给自己取了这么一个绰号,大概会后悔得肠子都青吧。   谁叫你装逼?谁叫你洗肠子?   天知道,千年之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啊。   千年之后   冬天了,连呼出的气都是白的,这可真冷啊。行人们在路上冷得搓了搓手,匆匆而过,而一家路边小菜馆里,打出了“酸菜炖血肠”的招牌菜,一大锅只要28元,吸引了无数食客蜂拥而来。   一掀起门帘,一股酸香四溢的味道就飘了开来,让人的唾液急速分泌,更加饥肠辘辘。行家一闻就知道,这家放的酸菜正宗!炖血肠的味道肯定也不差!   最好的酸菜是用秋天的白菜腌的,买回来的大白菜洗净晾干,等叶子打蔫的时候,才用刀把白菜切成两块,稍稍在开水中烫一下。再按照一层菜一层盐的顺序,把酸菜缸填满,放上一块干净的石头压实就行。   腌了大约一个月的酸菜,口感极好,吃着非常爽口开胃。这时候金黄的酸菜丝,才能配得上主角血肠和五花肉。这家小餐馆的老板做得地道,血肠和酸菜的味道都好极了,能下两大碗米粉呢。好多食客一坐下,就指明要吃这道28元的的“大唐宫廷美食”。   “来啦来啦,大唐宫廷酸菜炖血肠来啦!”   李老板端着一个大锅,他的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多亏了这道菜,让他的生意红火了起来。酸菜炖血肠不赚钱,可那其余的小菜和啤酒饮料,他可没有少赚。   有食客笑了笑,调侃道:“老李,你这炖血肠,还算什么宫廷美食?你就瞎吹吧,皇帝哪里会吃这种东西啊。”   “这你就说错了。”李二指着锅里的酸菜炖血肠,一本正经地介绍到,“唐朝历史看过不?李世民是谁知道不?那位贞观大帝啊,就是发明这道菜的人。他最喜欢吃这个血肠了,他亲手洗肠子,来做这个血肠呢……”   食客们听到这个解释,半信半疑。   生怕自己的解说不够有说服力,李二还指了指小餐馆中供奉的一副画像,说:“瞧瞧吧,这就是肠子皇帝李世民。我每天都拜拜这个祖师爷,就希望他保佑我,让我的生意兴旺起来!”   食客们认真看着店里的一副古画画像,穿着龙袍倒挺像个人物的。不明觉厉,大家看着眼前的炖血肠,突然有种吃御膳的错觉!嘻嘻,和千古名人同吃一道菜,还挺带劲的,就好像用了皇帝同款似的。   有个眼尖的年轻人,看了看画像又看了看老板的脸,顿时乐了。   “李老板啊,这该不是您家祖宗吧?长得和你忒像的。宽额头,大鼻子的,那细长眼睛的神态哟,跟您亲爹似的。”   李二打着大唐宫廷美食的招牌,实则还没有认真看过那副画像呢。他仔细瞅了瞅,乐了,这画像里面的人和他有五六分相似,说不定还真是他祖宗呢。   次日,小饭馆的老板干得更有劲了,他逢人便说:“我是大唐皇帝的第八十九代孙,祖传宫廷美食,特价优惠酸菜炖血肠只要28……要不要来尝尝啊?” 第60章   入夜   难得今晚陛下驾临皇后的宫中, 长孙皇后的一脸喜色, 屏退了伺候的宫女们,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十寸长的雕花木匣子,献宝似的捧到李二陛下的面前。   “无垢,可是有什么宝物”李二陛下难得看到妻子面露喜色, 好奇地问了一句。   他知道皇后是个简朴的, 连番邦进贡的玉石玩器都入不了她的法眼。这个木匣子……似乎是萧娘娘给她的?难道装的是太上皇给的珍宝?   长孙皇后打开了匣子, 豪气地把其中的东西都倒到了桌面上。只听得“哗啦”一声, 铜钱堆了一桌子都是, 顿时满室铜臭味四散开来,虽然与大气的唐宫格格不入,但实在是叫人新生喜欢。   有谁会不稀罕钱呢?大概没有吧。   李二陛下看得眼都瞪直了, 声音不觉拔高了一个度:“这么多钱?是从哪里来的?”   堆得像小山一般高的铜钱,在灯光下发出柔美的光泽。目测约有十多斤,价值几千钱啊。这么多钱的用处可大了, 够平常人家数年的嚼用。贞观初年, 各地打仗和天灾接连发生,国库里一直不太充裕, 皇后和后宫妃子们都过得紧巴巴的,皇帝家里也没有余钱啊。   说句难听的,这皇帝当得比世家大族还穷。世家攒下了数百年的财富, 比李唐这一户暴发户日子强多了。   “是萧娘娘给我的,还有杨妃妹妹的一份子呢,我刚刚派人给她送去了。”长孙皇后如同平常人家的主妇一样, 为一个家里精打细算,“娘娘说这是一季度挣的钱,年底还能分红呢。”   她从小到大都没有挣过钱,如今和萧依依合伙搞农场,拿到了钱,心中格外兴奋。这笔钱不是宫里的,是她自己的,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花钱,买个首饰包包什么的,不用再担心谏官们说闲话了。   李二陛下读懂了皇后所想,替她高兴之余,又有些惭愧。自己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媳妇却连零花钱都没有,花钱都不得尽兴啊。他握住了长孙皇后的手,把她揽在怀里,感慨道:“朕的私库里还有一些,皇后何必如此。”   “这可不一样。”长孙皇后坐直了身体,调皮地笑了笑,“这是臣妾自己挣来的,挣来的!以后臣妾手里有了好多钱,陛下可不许打臣妾的主意。娘娘说今年还能继续赚一波,那个羽绒服什么的,都可以在城里卖啊……”   “好好好,朕就等着无垢养家。”   “要是陛下当了负心人,臣妾就不养你了。”   “哈哈,朕定不负相思意,不当司马相如。”   一夜好眠   唐宫中帝后恩.爱,而刘家村里的气氛温馨极了。李渊陪着萧依依在院子里散步,虽然天气冷了,但这项常规运动是每日都要进行的。萧依依的月份越来越大,连蛋黄派和灰珍珠都格外小心,不再在院子里疯跑了。   两人两狗在院子里漫步走着,今天的月光格外明亮。   萧依依穿着过膝的羽绒大衣,裹得像个球一样,她感觉到肚皮下的宝宝踢了她一脚,期待地说:“宝宝要乖哦,妈妈爱你,等着你出来哦。”   肚皮下的宝宝又伸了伸手,好像在和她打招呼似的。   李渊把手掌轻轻地按到萧依依肚皮的上方,他也感受到小生命的动作,惊奇地说:“咱们的儿子真有劲啊,一定是个淘气小子。”   萧依依横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是个儿子?”重男轻女可要不得!   “老袁说的啊,他前几天不是给你把过脉吗?”李渊毫不客气地把锅甩到隔壁袁天罡的身上,“老袁说了,孩子大概在明年夏天出生呢,那时候不冷了,也不怕孩子着凉。”   听他这么一说,萧依依的注意力都被转移开来了。她一想到白白胖胖的小娃娃喊她叫妈妈,顿时心都要化了。孩子叫什么名字好?这会是一个安静的小子还是淘气小子?   “对哦,我要给孩子做小衣服小鞋子了。”她突然想到这个问题,“孩子的新衣服和小被子都还没有准备呢。”   于是,她也不散步了,兴冲冲地回到屋里,拿出各种布料,还拿着炭笔比划着,想要立刻给宝宝裁剪出来一套小衣服。宝宝是属虎的,大约会像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吧。她兴致勃勃地在纸上画了好多老虎形象的卡通画,想要让人绣在宝宝的小衣服上。   有种类似给手办娃娃打扮的快乐!   李渊看着她突然间忙活起来,不好意思提醒她这衣服提早那么久做了,到时候就不鲜亮了。唐朝的染色工艺和后世的不一样,衣服放个把月就没那么鲜艳,他的孩子是皇子,肯定要穿最好的。这些提前做的小衣服,就算是给依依姐练练手吧。   他笑了笑,陪着她一起选布料,黄色的看着精神,宝宝穿着一定很好看。红色的瞧着就喜庆,来上一件红色小肚兜,像个锦鲤娃娃一样讨人喜欢。他看着萧依依满心眼里都是孩子,心里一阵阵暖意流动,这是他的媳妇,孩子也快要出来了。   自从萧依依从工作中退了出来,最近没什么事情干,整个人都有点蔫蔫的,看得他都有些心疼。如今做小衣服让她分了心,知道要干啥,心情也快活起来了。   “要不我们再给宝宝做一双虎头鞋和虎头帽子?”萧依依灵机一动,以前农村妈妈做的虎头鞋太好看了,小宝宝穿着绝对萌死个人了。她拿着一副大红色的绒布,在上面写写画画的,大有今晚开通宵,画出个虎头鞋草稿的意思。   李渊摇了摇头,拒绝道:“不好。”   “为什么呀?”萧依依不乐意,撇了撇嘴。   “你该睡觉啦,宝宝肯定是困了。”他靠在她的耳边,小声地哄到。男人的声音逗得她的耳边痒痒的,脸上也烧红起来。   萧依依腹中的宝宝轻轻地翻了个身,好像在调整好姿态入睡了。   她看了一眼老男人的侧脸,想到了些什么,脸红红地别过头去。她脱下羽绒服,钻进了暖暖的被窝,舒服得打了个哆嗦。   “睡啦,睡啦,不说啦。”   灯火被吹灭,熟悉的气息钻了进来,充斥了她整个鼻腔。她闻到了类似皂角粉的清凉味道,还有温热的呼吸,喷到了她的脖子上,让她非常安心。那人的手伸了过来,似是面对着稀世珍宝一样,虔诚地摸了摸她的肚子,然后轻轻的落下一吻。   “依依姐,爱你哦。”   即使在黑暗中,她也看到他亮晶晶的眼神,似乎装着整个世界。   她就是他的整个世界。   蛋黄派和灰珍珠都卧在床脚下,身下垫着柔软的小羊皮毯子,小狼崽没多久就睡熟了。蛋黄派舔了舔小狼崽的头顶,闻了闻那股诱人的少女狼骚味,大吸了一口气,舒服地翻了个身。金毛大狗把爪爪搭在了小狼崽身上,眼睛一闪一闪的,它选的媳妇真是好香。   再闻一闻,啊,这是少女狼的芬芳。   那股狼骚味,绝了!   次日   雪落了一夜,堆满了门口,给整个刘家村披上了一层素裹银装。两只小的不怕冷,一推开门就在院子里跑开了,李渊早早就起来铲雪,看着遍地的小脚印边笑边骂。   “你们快去叫妈妈起床吧?只顾着捣蛋!瞧你们的脚,黑的哟——”   “汪汪汪。”   知道啦,我们这就叫妈妈起床。   蛋黄派冲到了屋子里,先是汪汪了几声,再用大舌头把萧依依舔醒。萧依依睡眼朦胧间被糊了一脸口水,臭死了,看到大金毛活力满满的笑容,又怎么好意思责怪毛孩子呢?   顶着外面的冷空气,她揉了揉眼睛,撸了把狗头和狼头,就起床洗漱了。   厨房里有烧好的热水,李渊正在下好两碗鲜香微辣的米粉。他笑着把早餐端出去,两个人吃得挺美的。   烫熟的米粉浇上一勺肉汤,佐以榨菜、酸豆角、肉沫和一勺秘制香辣酱,只剩下一个“鲜”字,让人大口嗦粉,停不下来。尤其是那一口微辣酸香的酸豆角,简直是点睛之笔,酸得清香,给一碗米粉增色不少。   水灵灵的小葱被切碎,被滚烫的肉汤冲开,葱香味一下子就被激发出来。还有那用五花肉熬成的香辣酱,添加了花椒、茱萸等物,红油都被熬出来了,浓香扑鼻,用来拌饭和拌粉都是最佳的美味。   米粉烫得刚刚好,不会太烂,却也挂住了汤汁的味道。浓浓的米香味已经足够可口,再喝一口稍微烫口的面汤,早上的精神都被唤起来了。   萧依依抹了把嘴,叹道:“要在长安吃上这么一碗米粉,真是奢侈啊。”   长安不产米,时人多爱吃面食。这碗米粉还是李渊派人去江南道买的特产,耗费的银钱可不在少数。幸好夫妻俩从宫里搬了出来,不然被谏官们盯着,连吃饭都不痛快了。   不过人生在世嘛,还是开心最重要。   “你喜欢吃就好,又不是吃不起。”李渊摸了摸她的头发,把碗筷收拾进厨房,才顶着外面的小雪,去国子监上班了。   不多时,萧依依把碗筷收拾好,洗干净后,带上大狗子和小狼就出门了。   迎风楼又送来了好几袋羽毛,她和妇人们商量了,要建一个临时的羽绒小作坊。趁着市面上还没有卖羽绒服的,抢占先机,在这个冬天狠狠地捞上一把!   这种生意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赚个新鲜,旁人把衣服拆开了,也能模仿得八九不离十。她也不贪心,打算只赚今年冬天的钱,有李二陛下和皇子皇女们穿的新羽绒服,那就是替她代言,何愁会没有销量。   亲,皇帝同款时尚冬装,不用998,只要98!   您确定不要来上一件吗? 第61章   刘家村的妇人们得知夫人要组织人做一批羽绒服, 别提有多积极了。   分拣浆洗羽毛的活计并不轻省, 但是轮到后期做衣服的时候,那就舒服多了。只因夫人给的炭火足,在热烘烘的屋子里干活,还有热茶喝, 连骨头都酥了。冬天的活计本来就少, 这样给足工钱的临时工可不好找, 好多人都瞄准这个机会, 想要小赚一点呢。   “你说, 夫人能选上我们去做衣服吗?”一个黄脸的婆娘在人群中缩了缩,小声地聊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啊,不过我猜六婶子和孟娘子应该会被选上。”她的同伴伸长着脖子, 目光转向站在前列的中年妇女和一个小妇人。   六婶子在村里辈分高,人也爽朗能干,不出意外应该会被选上的。而新嫁来的孟氏刺绣功夫不错, 上回给萧依依做被面, 就因为绣了一幅生动传神的瓜蔓图,得了好多零散的布料, 看得人眼热。   妇女们聚在一起,都面露期盼之色。夫人手松,要是选上自己, 多余的布料还能拿回家做点小物件,给女儿做条发带啦,给娃娃做个小肚兜啦。她们也不贪心, 只想在这冬天里赚点补贴,让家里的男人孩子多吃点补补。听闻之前去做工的那几个人,没干重活,一天就拿了十文呢。   乖乖,这可是十文啊!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够一家子吃两顿饭了!   众人正议论纷纷,不多时,萧依依带着蛋黄派和灰珍珠出现了。大金毛生怕别人碰着妈妈,摇了摇尾巴,把别人和萧依依隔开了。小狼崽走路一蹦一跳,非常有活力,它懂得妈妈快要工作了,找了个暖和的位置,就趴下来等着。   人们看到一狗一狼,也不见怪,连忙向旁边让开。她们都知道这两只是夫人家养的,懂事又听话,不会伤人的。   六婶子年纪最长,妇人们隐隐以她为首。她看到老板过来了,先是打了个招呼,笑着问:“夫人,这次要选多少个人做那个羽绒啊?”   她心中默默念叨着,一定要选我!上回只选了五六个人,而小作坊前课足足站了十多个女人。这次要是也选五六个人,那就注定有人是要落选了……   众人都紧张得屏住了呼吸,生怕错过自己的名字。   没想到,萧依依看到那么多人来应聘,正开心呢。她见过每个人的手,都是能干活的样子,当即拍板:“既然来了,那就都留下来吧,我们做这些羽绒服,就是取个巧,赶个新意,要做得越快越好。”不然等外面的山寨货出来了,那就竞争压力大了。   六婶子应和道:“是这个理儿,赶早不赶晚呢。”   她是上次参加过制衣的,步骤都还没忘。萧依依还记得这位特别能侃的大婶,任命她做小组长,分管监督各项流程,把她乐得笑眯了眼。   有了领头的,众人很快都各司其职,投入到工作当中。   萧依依打算羽绒被先做五床,上面用锦缎做好被套,配上一些精巧却不繁复的绣花,寓意福寿安乐,在成衣店里当作高档品销售。嗯,没有上万块,就别买回家的那种。   而主打的款式除了皇帝同款的羽绒外套,还有皇子皇女们穿的薄薄羽绒小马甲。富贵人家室内都有炭炉,冬天都不会冷着,披着这么一件羽绒小背心就刚好,不冷不热。用上好料子做罩布,既能露出来外穿,也不会失了体面。   想了想,萧依依又把虎头鞋和虎头帽的式样拿出来,人人都夸好呢。   “夫人这是要给小孩子穿吗?”孟氏抿着嘴笑,显然是想到夫人怀着的孩子,“夫人不嫌弃我的手工,我抽空替夫人做了便是。这么好的绣样,我看着都眼馋。”   萧依依摸了摸肚子里的宝宝,等他长大一点儿就可以穿上啦,小脸蛋胖胖的估计会很萌。她提议道:“不如我们用羽绒做几双小羽绒鞋子和羽绒帽子,软和保暖,在店里一起卖着,说不定生意更红火呢。”   推己及人嘛,如果她逛街看到好看的小鞋子小衣服,她肯定会舍得给孩子买的。   妇人们手巧,不到一个时辰就做好了一双小鞋子。黄色和红色的丝线勾勒出老虎的头,一双大大的兽瞳看起来威武又可爱,她们还用较硬的黑线做老虎的胡须,若是小孩子穿在脚下,肯定非常可爱了。   羽绒帽子也不难做,用黑色的布料做底,再绣上老虎耳朵和老虎眼睛,添上几根须须,看起来怪可爱的。女人们为了逼真,还用兔子毛模拟出毛茸茸的兽耳,引得萧依依大声称赞。   “帽子和鞋子课真好看啊,村里哪个娃娃差不多大的?抱过来试试吧,看看上身怎么样。”   刘五娘家的多金年岁正当,被老婆子抱来当作小模特,穿着小鞋子和小帽子,瞧着真精神啊。   萧依依从荷包里拿出一块芝麻糖,逗了逗这孩子,哄到:“多金,走几步瞧瞧。”   小白团子在地上乖乖地走了三四步,又蹦跳了两下,小嘴巴笑得合不拢嘴。   多金也是个懂得美丑的小孩,他笑得露出了两颗小白牙,摸摸头顶又摸摸脚,拍着小手说:“好看,好看,是猫猫。”   “不是猫猫,是老虎哦。”   萧依依装作老虎吃人的样子,往前一扑,不但没把多金吓到,反而逗得众人哈哈大笑。女人们帮多金把小鞋子脱下来,他还不乐意地撅着小嘴,直到萧依依说把这套帽子和鞋子送给他,这个小机灵鬼才又笑了起来。   太极宫   大臣们的眼睛可尖了,连续几日都看到皇帝穿着一件青灰色的衣服,看起来有点膨胀,大概像百姓过冬穿的缊袍,填了丝絮在里面?   这怎么行?!皇帝穷到这个地步了吗?   连皮草都穿不起?   大臣们摸了摸自己身上的皮草,心中升起一丝惭愧。他们这群人吃饱穿暖的,皇帝可还在挨冷受冻呢。卢国公程咬金是个心直口快的,他观察了好几天,径直从家里拉了一车皮毛过来,大方地说:“陛下,您这心怀百姓,也不能委屈了自己啊。臣近日猎了几头鹿,这鹿皮暖和极了。”   李二陛下:“……”   我只是穿了件羽绒服,你们都想到哪里去了?   他抬头一瞧,好家伙,大臣们都一脸羞愧和感动呢。   戏精李二眨眼间就get到了那个点,他略微皱眉,目光炯炯有神地看向远方:“百姓们尚在忍受极寒,朕忧心不已啊。朕只愿着素衣,把百姓今日之况,时时铭记在心。”   说完,一滴清泪在他的眼眶中凝结,要落不落的样子。   “天佑吾皇!”   “天佑吾皇!”   “天佑吾皇!”   最爱逼逼的魏征纳头便拜,感动极了。有这样贤德勤勉的君王,真是大唐百姓之福啊。其余大臣们也齐齐跪了下来,能为了百姓挨冷的君王,古今能有几人做到呢?   “贞观冬日着素衣”的传闻,被流传到宫外,赢得了百姓们一致好评。皇帝拒绝皮草,和他们同穿缊袍(其实是羽绒服,不是缊袍),真是让人有种心连心,共命运的错觉啊。李二陛下在民间的风评又好上了一个台阶,有嘴皮子滑溜的人,还把这件事编成了一首小诗,在市集中传唱呢。   闻得百姓冷凄凄,   贞观皇帝着素衣。   天佑大唐日日暖,   洒下阳光冬不寒。   似乎有魔力似的,这段新闻流传开来后,这冬日的阳光也渐渐多了,长安人的身上也暖和一些。心情颇好,他们走到街上逛着,突然发现了城东开了一家成衣铺子,打出口号,说是卖陛下同款的羽绒服呢。   羽绒服是什么?大家都没听说过。   但是陛下同款的,这个倒是不难理解。   有不缺钱的老爷和夫人上门一瞧,哟,这店里的东西看着真稀奇啊。那衣服不知道是怎么做的,拿在手里非常轻,有点像填入丝絮的缊袍,但又和缊袍不一样。   卢国公程咬金拉着一张大嗓门,一进店里就高声喊道:“你们这里有陛下同款的?要是敢胡乱蒙骗旁人,看我不拆了你们的店!”   陛下心忧百姓,可不能让那些无良商贩借着名头来挣钱。   “不会的,我们都是诚信经营。”店主是个年轻的后生,叫刘大麦,也是刘家村里的人。他是个会看眼色的,立刻从衣架上解下一件加大的羽绒服,满脸笑容地说:“这位客官,可以试试穿着怎么样。”   卢国公程咬金神开了手:“那我就姑且试试。”   这衣服一上身,他就感觉到它太轻了,和厚重的皮草完全不能比。但神奇的是,他居然一点儿也不冷,穿着这件羽绒服在街上吹风,程咬金的脸色依旧红润,显然是并未受冻。   有亲卫送上一把剑,老程胡乱舞了几下,又提了踢腿,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层细汗,热乎乎的,跟有个小火炉似的。   “好物,好物!”程咬金这个老妖精,哪里会想不出皇帝是穿了这种羽绒服。当然,他也不会当拆台的那个,他在店里血拼了一张厚厚的羽绒被,又买了两件大衣,四件小马甲才住手。   要不是他钱袋里的钱花没了,他还能再战一回!   回到了家里,因为发现了好物,老程成了最受欢迎的那个。而八卦消息不太灵通的秘书监魏征,直到快开春的时候,才有好友送上一件特价打折的羽绒服。   嗯,质量还是挺好的,穿在身上热死了。   “这……这……”   魏征的眉毛跳了跳,气得说不出话来!   可怜他以为皇帝挨冷穿“缊袍”,连带其余大臣们都一起换上了“缊袍”。他这人正直,为了向领导看齐,穿着不太保暖的缊袍,苦苦熬了一个冬天。谁知道他们那群人都穿着羽绒服,换了新衣服,却偏偏不告诉他。   可恶,当真可恶! 第62章   冬天很快就过去了, 好多长安人依旧没有换上时兴的春装。   为何啊?   还不是羽绒服引发的时尚热潮嘛!今年城里卖得最火的羽绒服, 连陛下都在穿呢,有钱人家早早就买上一件,和偶像一起穿同款。而家里不太富裕的,则等着开春大降价, 也买上一件羽绒背心穿穿。   话说春寒陡峭, 这会儿的长安城不时吹来几阵冷风。羽绒大衣已经没什么人穿了, 但是五颜六色的小马甲倒是很受欢迎。   你一件我一件, 明天开会穿着见。你说好我说好, 衬得精神人不不老!   一时间,城中人人都像背了个壳儿似的,穿着或灰或蓝或红或绿的小马甲。听说有西域来的胡人, 都买上几件回去孝敬给他们的国王呢。   魏征虽然气坏了皇帝搞弄虚作假那一套,不是真的为百姓挨冷。但是他也无可奈何,毕竟是自己第一个感动高呼, 做舆论宣传的。   最重要的是, 这羽绒衣服真的很好穿啊!   俗话说轻如鸿毛,这羽绒做成的衣服穿在身上, 跟没穿似的,一点儿也不重。他的老妻是个畏寒怕冷的,特意买了一张羽绒裤子, 晚上再也不怕腿上发寒。   他正如是想着,推开了家门。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看见了他,立刻从榻上站了起来, 抱着一个小娃娃笑着上前:“老爷,这羽绒降价了,新推出了一款虎头鞋挺好看,我给小五买一双,看着真可爱啊。”   小五是魏征最小的孩子,也是他最疼爱的女儿。   小五看到了耶耶,当即笑得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小娃娃咿咿呀呀的,下意识指了指脚上的新鞋子,眉眼弯弯的真高兴,示意父亲瞧瞧。   和在朝堂上严肃脸的秘书兼不一样,回到家中的魏征待妻儿都和煦极了。他对着三个儿子都是标准的严父,到到了小女儿这里,就是一名妥妥的傻爸爸了。   他从妻子裴氏手里接过年幼的女儿,摸了摸这双软底的小鞋子,做工不错,填了羽绒不怕冷着脚,正适合儿童穿着。他有心逗一逗女儿,故意夸张地大喊一声:“哇,小五的新鞋子好好看哦!要不要送给耶耶穿啊,耶耶也好喜欢?”   小五“哇”的一声哭开了,把魏征凑过来的脸推开。   她的小骨骼正是柔软的时候,以成年人难以比及的柔软度,双手抱住脚不让人碰她的小鞋子。魏征看女儿那么容易就被骗到了,感到有趣之余又不免为她感到一丝担忧,“小五那么单纯,以后嫁人可怎么办啊?”   虽然小五才一岁多,但是魏征已经在为她谋划了。   他知道陛下有意抬举他,想和魏家结亲。陛下的皇子不少,甚至太上皇还生了一堆呢,若是小五嫁给那群只懂吃喝玩乐泡妞打架的富二代……那他真是想拿块豆腐把自己拍死啊。   “那也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裴氏搭了一句,懒得理这个傻爸爸的男人。天要下雨女儿要嫁人,陛下下旨难道他们家还能抗旨不成?“我们的小五生得好看,自然会有夫君呵护着她的。”   裴氏是个标准的“颜党”,在她看来,颜即正义,生得美貌的,干什么都有道理。   老公魏征就是因为年轻时候白白净净,五官俊秀,才被她一眼看上的。照她说啊,要不是魏征有张好脸,陛下整天被他烦着,早就翻脸了!   生得好看的嘛,他骂人看着也赏心悦目,即使再生气,看着美人的脸,火气也能消了一半。   不过这些话,裴氏没胆子对丈夫说。   裴氏满意地看着女儿的小鼻子和大眼睛,夸道:“我们的小五真好看哟,比耶耶更好看,是不是?”   最爱听人好话的小五止住了哭声,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她是个爱美的呢。   裴氏摸了摸女儿的小脸,真嫩啊。这可算是她这辈子最成功的作品了。她出自河东裴氏,是千年的世家大族,基因在容貌上的表达自然是不俗的。裴氏一族娶进来的媳妇个个都不差,生养出来的裴氏当然也是面容秀丽,五官端正。   照着裴氏的想法,女儿只要不跑偏,肯定是长得美的。她的女儿这般美,普通人家肯定护不住,说不定要嫁去给王爷当妃子呢。   “当王妃也好啊,比魏征这个穷打工的有钱多了。”裴氏在心里暗暗嘀咕着。   魏征的工资不算多,他又是偏向爱惜羽毛那一挂的,连“孝敬”都不怎么收。裴氏虽爱重自己的丈夫,但是这老公挣钱不给力,和其他做王妃和国公夫人的小姐妹比起来,她说没有眼红那都是假的。   这羽绒衣服和羽绒鞋子都不便宜,裴氏精打细算一番,才买了。   她在心中叹了一句:“若是我的小五嫁的好,花钱就不用愁了。”   小五看到阿娘似乎有些不开心,她握住了裴氏的手指,笑得不知愁的模样。裴氏和魏征看到女儿开心,相视一眼,也快活起来。   他们一家都不知道,小五的大福气在后头呢。十多年后,小五成功嫁入“豪门”,小五帮着婆婆打下一片商业王国,钱在她的心中只是一个数字罢了。   如今暂且不提。   开春了,山上的香椿树都开始发芽了。萧依依吃着大鱼大肉没胃口,就瞄上了树上的嫩芽,这嫩绿带红的一大片,看着都让人流口水啊。   香椿炒鸡蛋、炸香椿、香椿拌豆腐,甚至做成香椿酱,用来拌面拌饭都超好吃啊!   香椿嫩芽的香嫩可口,带有一股特殊的清香味,是农村春天常见的一道菜。萧依依和李渊都是在农村里长大的,自然都这一口熟悉的风味都颇有怀念。被萧依依这么依说,李渊也有点馋了,这时候正是第一茬香椿芽,集中了一年的养分,味道和色泽都是最好的。   他把钩子绑在竹竿上,带上菜篮子就出发了。   “老爷,你这是干什么去啊?”在农场里除草的大娃子和小娃子看到了他,连忙打了一声招呼。村里的人都说李家老爷最疼老婆了,一把年纪的还体贴极了。   李渊指了指山脚下的几棵香椿树,招呼了一声,“来不来,摘香椿芽,可以用来做菜吃呢,挺新鲜的。”   能吃的?   大娃子和小娃子都眼前一亮,能进肚子的都是好东西啊。虽然他们这一代的不缺一口吃的,但是“能吃”这个字眼,对于时人而言,还是有莫大的吸引力。   “我,我们也要去帮忙呢。”大娃子举起了小手,追了上前,小娃子拔腿跑回家,那家伙去了。   大娃子没吃过香椿芽,对这种大自然的味道非常好奇。他是个不怕生的,小嘴吧嗒吧嗒的讲着话,听李渊描述说得比炒肉还好吃,顿时眼睛都睁大了。   “肉多好吃啊,这叶子当真有那么好吃吗?”大娃子见小娃子还没过来,“嗖”地一声爬到了树上,比猴儿还快。他刷刷刷地往树下扔,连李渊的钩子和竹竿都排不上用场。   大娃子摘了好几把,他怕把这树撸秃了,还留下了中间的小芽。小孩足足爬了好几棵树,摘了两三斤,才停了下来。“老爷,这里够了没?”   “够了,够了。”李渊在树下接着一大篮子香椿芽,一闻,嗯,千年前的香椿树和千年后的没什么区别,应该做菜都是可以的。小娃子眼巴巴地看着哥哥,爬树好像很好玩啊。   李渊看出来这小孩的心思,往小娃子的小脑瓜糊了一把,不许这小孩爬树。天快要黑了,要是小孩自己玩耍不小心跌了下来,那可就麻烦大了。   “要去我家里吃饭吗?”李渊提起地上的篮子,笑着邀请道,“有肉有菜,管够。”   他快要当爸爸了,看着机灵的小男孩也有几分移情。大娃子和小娃子身上干净有礼貌,他也喜欢这样的小孩。   “好哇!”“嘻嘻,谢谢老爷!”   今晚的饭菜,依旧是由李渊做主厨,做了一道香椿炒鸡蛋和一道炸香椿。为了欢迎两个小客人,萧依依还去村里割了两斤肉,做了一大碗肥嫩鲜美的红烧肉。   香椿芽的硬梗去掉,洗过焯水后,再捞出来拧干水分,切成小丁,然后打入葱花、鸡蛋和少许盐,在热锅里翻炒做熟即可。香椿的清香味都被炒出来了,李渊稍微烘得干一些,带出了一股焦香。   而炸香椿也不难,把挤干水分的香椿挂上面糊,用旺火热油炸到六七分熟,再开小火慢炸,变成金黄酥脆的样子。   “好香啊。”大娃子扒在厨房门口,油那么贵,家里课不兴让他们吃油炸食品。“夫人,我们可以尝尝吗?”   萧依依笑着把装满炸香椿的盘子放到了正中央,“吃吧,刚出锅,小心烫嘴呢。”   她这话说得迟了,心急的小娃子早就捏着一块炸香椿往嘴里丢,烫到了舌尖却舍不得吐出来。小孩红着脸忍了半晌,才咔吱咔吱地嚼碎,外脆里嫩的口感瞬间征服了他,炸面皮里加了鸡蛋和少许胡椒粉,老香了,给他一种吃肉的错觉呢。   小娃子吃到了美味,仗着自己年纪小,撒娇道:“夫人,这真好吃,我可以带些回去吗?”   家里的爹娘还没有吃到呢,他们吃到炸得脆香的香椿芽,一定会很开心吧。还有刚长牙的三弟,不知道能不能啃得动香椿芽呢。   “小娃子真孝顺啊。”萧依依喜欢这样的乖孩子,她和李渊两个人本就吃得不多,便拿着一个瓷碗装起来一小半,喜得两兄弟连连道谢。   不过香椿再好吃,比起肥嫩香甜的红烧肉,还是难以匹敌。大娃子和小娃子看懂红烧肉上来了,转往肉块夹,吃得满嘴流油都停不下来。这李家老爷的手艺真是太好了,比他们的祖母黄氏好上百倍不止。   红烧肉拌大米饭,配着清香可口的炒香椿芽,众人吃得一脸满足。   要不是刘大勇在村里喊娃娃的名字,这两兄弟还不想走呢。   “大娃子,小娃子,你们去哪里呀?快回家呀,吃饭了!”   “欸,耶耶,我和弟弟在夫人家吃饭呢!”大娃子跑了出去,喊了一声,又快步地跑进去萧依依的院子里,扒拉了两口肉。他生怕耶耶要他们立刻回去,少吃两口就亏了啊。   唉,这肉真香啊。   酱香味浓的红烧肉入口即化,那种肥美的滋味是植物难以相比的。肉汁在口中绽开,炸得整个人都沉浸在吃肉的快乐当中,无法自拔。吃腻了怎么办?再吃两口炒香椿,还能接着再战一轮。   吃得饱饱的,大娃子牵着弟弟的手,捧着一碗炸香椿,快快乐乐地回家了。   大娃子:“小娃子,夫人和老爷真好啊,请我们吃饭呢。”   小娃子:“哥,我馋啊,要是明天还能吃到这种肉就好了。”   大娃子:“……”   弟弟长得不美,想得倒是挺美的。 第63章   一进入农历五月, 萧依依的肚子就跟吹了气球似的, 大了起来。   她的脸没有太肿,但身体却变得笨重极了。尤其是那个圆滚滚的肚子,活像挂了几十斤肉在身上似的,一双36码的脚估计都肿成了38。她还爱出汗, 动一动就满头大汗, 跟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李渊不敢让她弯腰干活, 怕委屈着宝宝, 连刷碗的活儿, 他都包揽在身上。   李渊:好男人就是我,家务全包不在话下!   “约摸还有一个月,宝宝就要生了吧。”她摸了摸肚皮, 不再白皙,上面分布着好多血管和青筋,看起来丑死了。   转头瞪了李渊一眼, 她嗔道:“你可不许嫌我丑, 这都怪你的崽。”   宝宝把肚皮撑得那么大,生完宝宝减肥可不容易啊啊啊啊啊啊啊。   萧依依握了握拳, 打算这几日少吃一点。近日来肚子见风就长,一天胖个半斤几两的,发胖的速度让她心惊。她摸了摸手腕上越发变紧的镯子, 减肥实在是太难了。   “不怪你和宝宝,都怪我,怪我。”李渊低下头, 轻轻地亲了一下肚皮上的血管和青筋。这是他喜欢的人和孩子啊,他哪里会嫌弃呢?   他和依依姐穿越过来的身体都不年轻了,还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宝宝,简直是上天赐予的礼物。   过几个月,他就能老婆孩子热炕头,还有几百方的首都豪宅,他乐还来不及呢。他不贪心,只希望这个宝宝能健健康康地长大。   即使蠢一点也没关系,毕竟宝宝有个便宜哥哥叫李世民。比起一个足智多谋的嫡出王爷,上位者说不定更喜欢一个蠢萌的弟弟。   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虽然他只在教科书上看过记载“玄武门之变”的寥寥几句话,但他一直都知道,李二是个能狠下心来的人。只要他敢露出让宝宝当皇帝的念头,宝宝恐怕就活不到成人。   李渊无奈地笑了笑:“当个咸鱼还是挺好的。”   起码安全和富贵都唾手可得。   宝宝似乎感受到父母的心情,伸了伸小脚丫,在她的肚皮下撑出了一个印子。他这一动,萧依依顿时扯得吸了一口凉气,她摸了摸小脚踢到的地方,轻声地哄道:“乖宝,你也想要见到妈妈吗?再过一个月就可以出来了哦。”   李渊凑了上来:“爸爸也想你,要听话哦。”   三天后,夫妻俩没想到迎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   一辆朴素的马车驶进了刘家村,马车的规格不显,但拉车的可是好马。枣红色的马儿膘肥体壮,长鬃在烈日下反射出油亮的光泽,通体没有一根杂毛,显然主家的家底不菲。   一个大约二十岁的壮小伙架着马车,他热得抹了把脸上的汗,笑着跟村里的小孩问:“请问村里有一户姓李的人家吗?我们老爷是李家夫人的亲戚,过来拜访一趟。”   这是夫人的亲戚怪不得瞅着也像个贵人啊。   在普通的小农村里,能用上马车,买下奴仆,那就是有钱人了。   不过大娃子有几分警惕,没有轻易说出山脚小院的地址。他拍了弟弟小娃子的肩膀,小声嘀咕:“你去跟夫人老爷那里问一声。 ”   若这群人是坏人,万万不能让他们进村。   小娃子一溜烟地跑了。   他屁颠屁颠地跑到了萧依依的家门口,拍了拍外面的大门,喊道:“夫人,有人过来找您,说是你家亲戚啊。”   大金毛早就听得动静,在妈妈的允许下,直起两条后腿,给小娃子开了门。它摇着尾巴,把小娃子引进了正屋。   小孩跑了进来,他的气还喘着,小脸热得红扑扑的。萧依依给他倒了一杯水,让他喝了一大口之后,小娃子才交代了有人要来拜访的事情。   “我的亲戚?萧氏一族吗?”   萧依依面上云淡风轻,心中紧张得一逼。她没有原主的记忆,可真记不起来自己有什么亲戚。   听说她好几个兄弟,具体叫什么名字的,她都记不住了。   真怕掉马啊……   但是人家都到村子里了,不让人来拜访,也不是事儿。萧依依硬着头皮,让小娃子他们把人放进来村子。她进屋换了一身烟青色的洒金长摆衣裙,又在发髻上戴了两组鎏金透雕卷花蛾纹银梳,力争表现出一副“我过得很好”的样子。   亲人来探望嘛,大概是怕她过得不如意吧。   不多时,不轻不重的敲门声从外面传了进来。   “汪汪汪。”   蛋黄派被妈妈交代过,小跑着去打开大门。狗眼瞅见一老一少的两个人站着门口,它闻了闻这两人身上的味道,见不像是坏人,才把人带到了萧依依的面前。   萧瑀带着儿子萧锐,打量着小院里的一切,眼中闪过了一丝心疼。他的姐姐从小养尊处优地长大,后来嫁入杨家,更是被隋炀帝捧着了手里。若非……她怎么会过得那么苦   这穷乡僻壤的,供奉物资都不足够,他注意到这间房子里是没有奴仆。他的姐姐啊,怎么能住在这里还有亲自烧水洗衣,做菜烧饭   她本该是天上的凤凰,穿着华衣美服,过着呼奴唤婢的日子。   也怪他不争气,不能给姐姐挣脸面,连这大唐皇帝也看不起她,把她和太上皇一块儿丢到村子里“享福”了。   萧依依还没说话,就看到年长的那个男人眼眶都红了。她抱小狼崽坐上首,手足无措的,连忙问:“这是……怎么了?”   看这人的五官面容,眉眼艳丽白净。他的容貌和天涯四美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应该是原身的兄弟。   萧瑀揉了揉眼,眼红红地说:“瑀儿来迟了,早该把姐姐接走的。”他要是早一步,姐姐也不用嫁给太上皇,受人折辱。   他顺带往儿子萧锐的头顶糊了一把,教训道:“见了姑母,还不见礼。”   “萧锐拜见姑母,祝姑姑身体康泰,福寿绵长。”   年轻人立刻行了大礼,萧依依不大爱珠宝珍品什么的,就把原身佩戴的白玉凤凰佩,送给了年轻人。   萧瑀看到姐姐从小戴到大的玉佩,想起往日里的时光,神情一下恍惚。同块白玉雕刻的玉佩,他也有一块,是做蛟龙的形状,是父皇留给他们兄弟姐妹几人的信物。   他和姐姐是南朝梁明帝萧岿的子女,虽然皇朝亡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萧家的家产还是很丰厚的。   起码他把姐姐锦衣玉食地养着,也完全没有问题。   萧依依听得这兄弟要把自己接走,吓了一跳,连连摆手拒绝道:“我如今过得好着呢,孩子还有一个月就要出生了。”   听得她这样说,萧瑀才留意到姐姐宽松衣裙下,隆起的腹部。再看看姐姐的脸色,没有施脂粉,红润有光泽,保养得极好,看来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他叹了一口气,不再劝了。   萧依依看到这兄弟来了,自己不招呼一下,真过意不起。她看得出来,原身和这个中年男人感情不错,刚才一见到萧瑀,她的内心居然酸酸地疼,想要落下泪来。   大约是原本的萧皇后残留的情感吧。   “不如留下来用些点心?”萧依依笑着给两人各上了一杯茉莉蜜茶,她从打开了冰鉴,捧着一个冒着冷气的大盒子。   冰鉴,古代的冰箱是也。夏天在冰鉴里放置冰块,并置食物于其中,便于保存。冰鉴的青铜箱体两侧设提环,顶上有盖板,上开双钱孔,既是抠手,又是冷气散发口。   李渊身为太上皇,宫中怕他住得不舒坦,早早就送了这等好物过来。他闲暇时做了甜点雪糕什么的,放在冰鉴当中,大口吃着,享受这夏日难得的清凉。   萧依依怕伤着孩子,天天瞧得眼馋,却不敢吃一口冷的。如今有客人来了,正好请大家都吃些甜点,也好散散暑气。   萧锐正感觉到有些热,他好奇地伸长了脖子,想要瞧瞧姑母这里有什么好吃的。   他在国子监上学,今年来伙食好上了一个档次不止,全赖这位姑母在学校开了小卖部,又和旁边的迎风楼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售卖吃食和奶制品。   他们这群高中生吃多了美味,个个都壮得像头大熊一样。要不是唐人尚武,估计这群小鲜肉都要变成大肥肉了。   他眼看着萧依依从散发出水雾的盒子中取出白瓷盘,里面放着四五个粉白色的圆形团子。团子的皮看着很软,像是美人薄涂了胭脂的脸蛋一样。   “天气热,吃个糯米糍吧。”萧依依笑着把点心端到两人的面前,扑面而来的冷气让人通体舒畅。   啊,在夏天还有什么比吃冰更快乐的呢?   如果还有,那就是冰过的甜点吧。   作为进过冰箱的雪糕糯米糍,在室温下放置片刻,等绵软的内心稍稍融化,这就是极佳的赏味期了。萧瑀见姐姐盛情邀请,便用小勺挖了一口糯米糍,细细品尝。   嗯,香甜软糯,可与时下流行的消暑圣品“酥山”相提并论。   在夏天,酥山是长安贵族们最爱享用的甜食。底层是冰,上层是以酥油、牛奶、蔗浆做成的唐朝冰淇淋。若说酥山是个高冷的大美人,那眼前这糯米糍便是一个甜软萌的小可爱。   农场产的水牛饮用了萧依依的空间泉水,产下的鲜奶堪称天下第一。因为食材好,糯米糍内的奶油冰淇淋口感润滑甜美,可谓一绝。而用糯米粉掺入少许樱桃汁揉成的面皮,比起传统的白色面皮,它透出一种若似美人肌肤的粉嫩,动人妍丽。   萧瑀是个爱吃甜食的,他连吃了两个雪糕糯米糍,才察觉自己吃得太多,失了仪态。而他那不成器的儿子哟,还在埋头吃着,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客人。   气得他往儿子脑瓜上又打了一下。   “这小子就知道吃,让姐姐见笑了。”萧瑀正想和姐姐多聊几句,外面的大门便被推开了。   回到家来,李渊瞧见屋里的冰鉴和空着的盘子,愣了一愣。他没顾上客人,第一个拉着萧依依的手,担心地问:“依依姐,你把雪糕都吃了吗?有没有不舒服啊?”   他不是不舍得这一点东西,就怕孕妇嘴馋吃坏了身体。   “我没吃,这是我弟弟和外甥,今日来看我了。”萧依依指了指屋里还有其他人呢,萧瑀和萧锐父子俩看得真切,太上皇眼里的关心是骗不了人的。   “啊?小舅子?”   李渊挠了挠脑袋,小舅子这种生物,战斗力可堪比丈母娘啊。 第64章   萧瑀看到李渊, 神色淡淡地行了一礼, 并无太多亲热的表情。   在他看来,也怪太上皇不顶事,才让姐姐在乡间受苦的。若是太上皇真宠爱姐姐,姐姐哪里会在村里受苦, 他的姐姐合该是人间富贵花, 在宫中过着云鬓衣香的生活。   他瞧了姐姐的衣裙和首饰, 看着华丽, 却像是临时才换上的, 脚上的绣花鞋平平无奇,和普通人家的夫人没什么两样。一看就知道是他来了村子后,姐姐匆忙之下才打扮的。   这么一想, 这位小舅子自然不会给李渊好脸。   李渊和萧依依都不知道这位客人想了那么多,身为男主人,李渊见妻子的兄弟来了, 连忙笑着说要招待一番, 留萧家父子两人吃顿饭再走。他朝金毛大狗喊了一声,指了指外面, “蛋黄派,捉只肥点的兔子回来加餐啊。”   一溜烟的,一只近百斤的大狗以不符合体重的敏捷动作, 冲了出去了。它跟村里的土狗学了捕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逮兔子可厉害了!   “这狗会捉兔子?”年轻人萧锐是个好玩的, 他惊奇地看着蛋黄派跑到外面,“姑母,这狗下崽了能不能送我一只啊。”   要是他带着那么大的猎犬,和狐朋狗友们出来打猎,一定会大出风头。金黄色的大狗本就少见,要是像这狗儿一样能干又温顺,不仅可以用来打猎,还能借着狗儿泡泡妞,说不定还能一举成为长安城中的风云人物!   年轻人嘛,最爱还不是遛狗泡妞,吹牛逼嘛?   此事大有可为。   萧依依看着蛋黄派跑出去的方向,一脸自豪地吹嘘道:“蛋黄派可厉害了,屋后面养了几只小兔子,都是它逮回来的。这会儿山里的兔子多出来活动,正是该吃兔子肉的时候,灰珍珠长大了也是打猎的好手,对不对?”   她嫩白的双手撸了撸抱着的小狼崽,惹得这小女狼享受得眯了眼,呜呜地撒娇。   萧瑀看着姐姐抱着的小狗,这一身灰毛和绿色的兽瞳,不太像是狗啊。他有些紧张,姐姐这莫不是认错了狗,引狼入室?   “灰珍珠是一条听话的小狼。”萧依依点点头,她看着一脸期待的萧锐,这小鲜肉讨要小狗的愿望,注定在短时间内不能实现,“这是蛋黄派亲自挑选的小媳妇,别的土狗它都没看对眼,只看上了这头小狼。锐儿要是想讨要一条狗崽子,恐怕是两三年后的事情了。”   “不急,谢谢姑母了。”萧锐摆摆手,他也不过是一时兴起。   李渊从后院的鸡笼里捉了一只肥肥的大母鸡,打算做一道辣子鸡,香辣的土鸡快被爆炒入味,肉质鲜美,香得神仙都馋嘴,令人食欲大增。   “哗啦”一刀,鸡血准确地流到碗里,李渊眼都不眨,显然是把这个动作做了千百次了。然后他把整只毛鸡放在开水里稍稍烫一会儿,再把鸡提起,粗暴而干脆地拔掉鸡毛。   萧瑀没想到太上皇在烹调一道,竟然如此熟练。他看了看一脸自在的姐姐,想说些什么,又不好意思说。   天呐,这男人来杀鸡下厨?   打死他都做不到啊。   他以为姐姐会雇村里的妇人来帮忙做饭,不料挽起袖子干活的却是李渊这个姐夫。姐姐在一旁兴奋地指着那碗鸡血,说要烫着吃鸡血,嫩滑着呢。   萧瑀:“这……”   姐姐竟然吃鸡血这等粗鄙之物?   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这哪是皇公贵族吃的东西啊。   萧依依:的确连魂都换了。   切成小块的鸡丁用秘制五香粉和盐腌好,再放入热锅油炸。待鸡肉变成诱人的金黄色后,捞出,用剩余的油炒香蒜末花椒,没有辣椒,就用茱萸顶上。等热辣的滋味炒香之后,放入鸡肉丁再炒一会儿,撒入芝麻和少许糖调味即可。   辣子鸡这一味,越炒越香,萧瑀深嗅了一口气,差点被这股霸道的香味呛得咳嗽。   他不得不由衷地佩服,太上皇在烹调方面的确天赋甚高!   李渊用一个小碗夹了几块鸡肉,递给了媳妇儿:“试试味儿怎么样?”   “唔……老香了!能下两碗大饭!”萧依依吃得竖起了大拇指,鸡肉酥香不柴,舌尖上香辣的劲儿贼爽。   萧锐扒拉在厨房的门框旁边,这好香啊,比长安城里酒楼里的还香。他都十多岁了,没好意思说让姑父给自己尝一口。他总算看出来,这太上皇眼里只有姑母一人,他们父子两个啊,是顺路蹭饭的。   年轻人正想着,一个毛茸茸的大狗头把他拱开,示意他让一让。   “哦哦,您请进。”萧锐侧身把蛋黄派让进了厨房。   他看得眼热,这条金毛大狗正叼着一只棕毛的兔子回来了,这只兔子好肥,足足有七八斤重。兔子身上没流多少血,只是脖子的部位被大狗咬了几个牙印,兔脚还一动一动抽搐着,明显是还没有死透。   蛋黄派是个聪明的,它直立起两条后腿,把半死不活的兔子放到了处理生肉的案板上。这兔子大概是感受到死期将近,红眼睛一翻晕乎过去了。   李渊看到狗儿子那么给自己长脸,笑眯眯地从柜子里掏出了一盒烤香的鸡胸肉干,给蛋黄派做奖励。金毛大狗得了好吃的,屁颠屁颠地跑到小狼崽身边,和小媳妇你一口我一口地分享了。   “汪汪汪。”   珍珠,我给你挣零食了!   “汪汪嗷。”   大哥哥,你对我真好啊。   两只小的分吃几根肉干,无暇他顾。出去跑了一趟,长毛都乱了,灰珍珠心疼地舔了舔蛋黄派的金毛,给它弄掉粘在身上的枯草叶片。   萧家父子:“……”   还没吃饭,这狗粮已经吃饱了。   那么肥的兔子被劈成两半撑开,在烤肉架子上采用蜜汁的烤法。油汪汪的兔肉抹上一层油,被火舌舔过后,爆发出噼哩哗啦的油炸声,被烤得金黄酥脆。   萧瑀帮着姐姐把吃饭的小几搬到院子里,几人围着烤兔子,又炒了一把水嫩嫩的小白菜,边等边吃。蜜汁烤兔一时半会儿吃不到嘴里,但是辣子鸡的美妙风味就在眼前。刚出锅的蒸饼非常柔软蓬松,夹一块辣子鸡放在上面,连饼带肉的吃下去,让人脑子里只剩下两个字:   “还要!”   喝着零泉水长大的小母鸡,鸡肉肥瘦适中,不会太肥或太柴,口感鲜嫩无比,每咬一口都是又香又辣的快感,令人欲罢不能。花椒的麻、茱萸的辣、芝麻的香和鸡肉的鲜,凝聚成让人魂牵梦萦的味道。   即使萧瑀这等出身皇家的人,也不免大赞一声:“好吃!太好吃了!”   他看到姐姐和太上皇眉眼之间的情谊,也不难理解姐姐的选择了。她应该是幸福的,有这么一个肯为她做饭的男人。话说他要是每天都能吃到那么好的饭食……那住在农村好像也不是什么太难受的事情。   毕竟住在宫里太上皇不好下厨(伺候他姐),小舅子表示非常理解。   辈分最小的萧锐正是能吃的时候,他夹了一块又一块辣子鸡,眼睛却瞄向烤架上的蜜汁烤兔。他瞅着姑丈望上面涂了好几层蜂蜜,香甜的肉味比风格粗犷的西域烤肉更有吸引力,太馋人了,每一次他都期待地抬起头,以为可以吃了。   “熟了,可以吃了。”   终于,就在年轻人以为自己快要幻听的时候,他听到了李渊的这一句话,感动都快要哭了。   在美食面前,谁还不是一介凡人?毫无抵挡能力啊!   肥美的兔腿被撕了下来,上面红亮的蜜汁看得萧锐目不转睛。他听到小刀割开兔肉那一刻,在蜜糖色的脆皮上发出了“咔”一声,酥脆得让人心碎。他眼看着那只兔腿落到了姑母的碗里,心中落下了一阵叹息。   没关系的。   他这样安慰自己,兔子有四条腿,这儿有四个人,他一定会吃上好吃的兔腿。   年轻人的视线直勾勾地看着兔子,实在是让人难以忽视。李渊看到这嘴馋的后生,感到好笑,这大外甥的表情跟没吃过肉似的,当真有那么饿吗?他把另一根右后腿分给了萧锐,果然看到他笑得一脸满足。   真是个天真爱吃的孩子啊。   食客的满意,是厨师最大的嘉奖。萧锐以真情实感的表情,展现出他对蜜汁烤兔的热爱。他直接用手握住兔腿的一段,大口地啃着,嘴唇先是接触到薄薄的脆皮,在牙齿下破碎开来,紧接着舌头碰到了香嫩的烤兔肉,一丝丝兔肉冒着热气,上面还撒了几星芝麻,多了一种独特的焦香味。   一只大母鸡和一只肥兔子,差不多十多斤肉,四个人是肯定吃不完的。萧依依难得见一次亲人,看外甥爱吃肉,就把剩下的好肉用食盒装起来,让萧氏父子带回去家里。   萧瑀和萧锐当然也不是空手而来,他们从马车上取下一大堆绵软的布料,显然是知道萧依依怀孕了,送给她的孩子用的。怕她不懂孕期的准备事项,萧瑀还偷偷摸摸地塞了一个小本本过来,说是他向城中妇科圣手打听的孕妇保养秘笈。   “姐,你要不跟我去城里住一段时间吧。我在长安还有一处别院,家具物事一应俱全,我置几个经验丰富的稳婆,也好照料你生产……”   “弟弟有心了,我很开心你们过来做客。”萧依依在前世没有弟弟,这一世有个老帅哥弟弟关心她,把她感动得眼泪汪汪的。这人管她吃,管她穿呢,真好。   她吸了吸鼻子,握紧了李渊的手:“我住在村里就行,外面看着我的眼睛太多了。”她怕别人发现她有空间的秘密。   萧瑀误以为姐姐怕别人害了这一胎的孩子,因为这是太上皇的嫡幼子,说句僭越话,李二陛下要是暴毙,这孩子在太上皇支持下,登上皇座也不是不可能的。   他微微颔首,不再劝了。 第65章   萧依依的预产期越来越近了, 天也更热了。   入夏以来长安城都没怎么下雨, 晒得土地都干得开裂,挤不出一滴水份。刘家村里的井水有萧依依天天倒入的灵泉水,村民从井里挑水吃水,日子倒还算过得去。其余的村庄里, 人们过得就艰难多了。   “我听说啊, 大山村种的瓜蔓都晒干了, 胡瓜挂在架子上, 硬生生晒死了。”刘五娘的前夫是大山村的, 近日从大山村里找她的人越发多了。以前的旧邻听说她过得好,都想上门来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活计。   村长刘大福叹了一声:“那可真是惨啊, 希望快点下雨吧。”   他们村子过得好,在这大旱之中就非常出挑了。谁家没几个穷亲戚?要是别村的都一窝蜂涌来刘家村,那人多口杂, 会发生什么事情就难以预料了。   “可不是这个理吗?”刘大勇从农场里摘了几个水灵灵的甜瓜, “我这就给夫人送过去,她快要生了, 吃这个润润嗓子吧。”   “快去,快去。”   皮球大小的嫩绿色甜瓜,水灵灵的, 看着就喜人。破开里面都是一肚子的蜜浆,香气浓郁,甜蜜非常, 瓜肉脆爽,村里的小孩和女人都尤其爱吃。往年还不觉得这瓜有那么好吃,村民们都一致认为,今年多亏了夫人向袁天罡请来的灵符,才导致种出来的瓜特别甜。   萧依依:不,是灵泉水和超级肥料的功劳!   刘大勇挑着扁担,筐里装了五六个甜瓜,他顶着烈日,快步走到山脚小院地门口,轻轻地敲了敲门,似是怕打扰别人休息。   “汪汪汪。”   是谁呀?   “是我,刘大勇,给夫人送甜瓜来着。”   不多时,里面传来了门栓落地的声音,一个毛茸茸的大脑袋从里面探了出来。金色的长毛在阳光下耀眼极了,像一团大金子一样。灵动的狗眼看了看人,人性化地咧开嘴笑了,蛋黄派点了点头,用牙咬着筐子,把一筐甜瓜拉回屋里去。   然后关门,叼起门栓,再站起来把门栓插回去。   完美!   大约三十多斤的甜瓜,对于近百斤体重的蛋黄派而言,对付起来绰绰有余。它轻松地把筐子拉到了屋里,看见妈妈还没睡醒,就乖乖地趴在床脚下,把头搭在小狼崽的身上。   灰珍珠一直在护着妈妈,有小媳妇在,它很放心!   萧依依睡醒的时候,大约将近早上九点,这时候太阳生得老高了,但她的睡意还没有完全散去。也许肚子里这孩子是个又懒又馋的,连带她这几日都吃睡都总是不满足,整个人非常疲倦。   “哇,有甜瓜。”   她笑眯眯地从屋子里捡了一个瓜,闻了一口,这股水果的气味真香啊。香甜之气弥漫了一屋子,比什么昂贵的熏香都要好闻。她方察觉肚子里有点饿了,直接把瓜洗了洗,削皮,直接在上面啃了一口。   “唔,好吃!”   熟透的甜瓜有点沙沙的口感,和大西瓜有异曲同工之妙。在这个时代还没有西瓜吃,聊胜于无,吃个甜瓜她也很满足啦。里面带瓜籽的蜜浆像蜂蜜一样甜,还多了一种瓜果的清香味,她连带着籽一起吞下去,满嘴是香,实在是太爽了!   李渊看到她吃瓜吃得像个小母猪(这句话他不敢说),端着裤带面进屋里来了。这几天估摸这依依姐快要生了,他在国子监请了假,回家专门陪着媳妇了。   他眉头微微皱起,有些不大同意:“光吃瓜有点凉,你快吃点面条热热肚子吧。前几天你不是想吃裤带面吗?尝尝我做的带劲不?”   “好哇!”看到红色油亮的辣子和二指宽的裤带面,萧依依这个贪新厌旧的渣男,立刻抛弃了甜瓜,投入到面食的怀抱当中。   裤带面又称biangbiang面,是陕西关中地区的一种传统面食,以前萧依依在馆子里吃过一次,大赞够劲够味,久久没有忘记。裤带面的发明时间已经难以考究,反正在大唐这会儿,它还没有出现。李渊为了给她做这一碗裤带面,废了老鼻子劲了。   他深有体会:“孕妇的口味太奇怪了,想吃什么非要立刻吃到嘴里。”   毕竟从新东方做菜学院毕业的,也不是全能的啊。他想要扯出接近一米的裤带面,在废了好几根面团之后,终于也做成了。   三指宽的面条用大火煮熟,然后捞出面条,大方地浇上一大勺五花肉香辣酱和半勺茱萸粉、葱花和细盐,用热油猛地一泼,发出“嗞啦”的美妙声音,这碗面就算是成了。   萧依依是个爱吃酸的,李渊便给他加了少许醋和豆酱再拌一拌,这味道一上来,就更加丰富了。   听说陕西人吃面,要蹲在地上吃才够劲(参考白鹿原)?萧依依捧着比脸大的碗,倒有心效仿一二,但是这大大的肚子实在不允许她蹲着。不过坐在案几面前吃饭,大口刺溜着,也很好吃啦。   扯出来的裤带面口感劲道爽滑,比方便面强上三四倍不止,只需要稍微拌一拌,面条上就挂着浓浓的肉酱和辣子的味道,又香又辣,勾得人魂不守舍。   配料酱汁弄得好,面条的用料也一点儿都不差。今年新收的小麦刚晒好磨成面粉,和后世的精制面粉不一样,这儿的面粉带点天然的黄色,可谓是全麦面粉,麦香很足。加上灵泉水用来和面,做出来的面条偏米黄色,风格粗犷,但带有粮食特有的微甜,让人停不下来。   李渊看着她吃了一大碗面条,今天依旧是好胃口的一天呢。他把刚才吃剩的甜瓜塞回萧依依的手里,正要把碗筷拿进去厨房的时候,突然听得她痛呼一声。   “啊呀,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流出来了?”萧依依摸了摸裙底,湿了一大片,怪难为情的。   难道是她没憋住尿?胃里的东西压迫了膀胱,把尿挤出来了?   “不对,是肚子疼……”一下一下扯着的阵疼让她回过神来,“是羊水!是孩子要生了!”   李渊吓了一跳,刚刚吃面的碗顿时掉在了地上,裂开了四瓣。他念叨了几句“碎碎平安”,立刻把萧依依抱到了床上,让大狗子看着媳妇,鞋都没穿好就跑出去里找稳婆。   “黄婆子,陈婆子在吗?我夫人要生了,快来啊!”   黄婆子和陈婆子是宫里送来的稳婆,在接生这一方面堪称专业,经手的贵族孕妇没有是个也有八个。李渊把她们安置在自家房子旁边的一处院子里,就等着这一天派上用场。   两人一听太上皇后要生了,心中一慌,很快就反应过来。她们还带着三个大约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也是宫中专门培养的医女,立即拎好工具要为娘娘接生。同时,一个身姿轻盈的女官,骑着快马就往宫中赶去,太上皇后生产的消息,要报到宫中让陛下皇后知晓。   不为别的,需要宫中马上派几个御医过来坐镇,万一有什么不好的……呸呸,不会有这个万一的。   太极宫   李二陛下正和众臣商议政事,今年入暑关中久旱,多日不见一滴雨水,民间百姓已经多有怨言。这天不下雨,作物眼看着就要枯死,可叫人怎么活啊。   “报长安城郊河床裸露,井水水位也大幅下降……田中瓜菜不生,百姓吃水困难,粮价日益增高,望陛下早做决策。”   李二陛下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天不下雨,他还能做什么决策?他的内心升起一股无力之感,莫非真是因为他得位不正,才遭来老天爷接连惩罚?   贞观元年春,河北大旱,夏,山东诸州大旱。贞观二年春夏,关内诸州大旱,京畿蝗虫成灾。贞观三年夏,徐州大旱,蝗灾,秋,德、戴、廓等州大旱,蝗食庄稼。   李二陛下对于近年来的旱灾还记忆犹新,那一年京师大旱,蝗虫四起,黑压压的虫子铺满了天空。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有人说是旱魃降世,有人说是蝗神发怒,但更多人说是天子弑兄杀弟,得位不正,才会遭此大灾。   “蝗”通“皇”,迷信的人皆把目光转向了大唐皇室。   今年是贞观五年,今年还要继续闹旱灾和蝗灾吗?   李二陛下揉了揉眉心,连从宫外进来上报的宫人也被他抛在一边。他沙哑着嗓子,艰难地说:“……就按前几年的经验办吧。”   去他妈的经验,谁想要这种天灾的经验啊!   众臣面面相觑,只好应了下来。有了前几年频繁闹灾,大唐朝廷在处理旱灾这方面已经有了一系列规范和政策。退出太极宫,大臣们抬头看了看高悬的太阳,嘴中皆是苦涩。   下一场雨吧,下一场雨吧。   没有比雨水更能滋养万物的了。   突然,天边传来了一声雷鸣,太阳的光芒变得柔和许多。云层渐渐凝聚在一起,像是收到雨神的通知一样,落下了细如牛毛的雨丝。   滴答,滴答,滴答。   甘甜的雨露地从屋檐下落了下来,众人的脸上皆是笑意。这群大唐的长官们像个孩子一样,不再讲究仪态,用手捧着雨水,感受到这股难得的清凉。   “陛下,下雨了,下雨了!”   “太好了,下雨了,终于有雨了。”   “天佑大唐,天佑大唐!”   众人高呼出声,跪倒在地上,李二陛下大步跑到了殿外,看到了太阳下的细密雨丝,天边的云层还露出绚烂的彩虹。耀眼极了,七彩的折射光好美,看得人心生欢喜。   “哈哈,今天是个好日子啊。”天子开怀大笑,不由得在雨中尬舞起来,“哈哈,下雨了,大旱可解。”   他就说嘛,他是天命之子,老天爷不会不承认他的。   “报!宫外有急报!”京兆尹韩皋派出了手下,有重要事情要报告给皇帝。   “快说,宫外有何大事?”李二陛下看到下雨,心情颇好地在雨中漫步。   年轻的小侍卫声音洪亮,他兴奋地说:“太上皇后于宫外平安产下一子,重达八斤!皇子产下那一刻,天边传来一雷,细雨顿时落到了地上。我瞧得真切,这雨不同寻常,落到花朵树叶上,这作物顿时舒展开来了!”   面无表情李二陛下:“……”   原来我不是天命之子,我那星宿投生的弟弟才是(第26章内容星宿下凡)。   唉,那袁天罡说的真没错,胃宿投生的弟弟,天生就是好吃好喝的,掌管田园无辜大丰登。不过只要这弟弟不造反,他也乐于养着这么一个有神通的孩子。   沉思了一会儿,李二陛下写下了一道圣旨:封太上皇二十二子为滕王,食禄山东滕州。赐下黄金百斤、珍珠八斛、白玉百兽雕一座、翠绿琉璃盏六对等若干宝物。   一时间,宫中朝廷皆有耳闻,都言当今陛下宽宏,善待幼弟。众人猜测,这皇子尚在襁褓之中,就被封为王爷,莫非是太上皇和陛下之间进行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太上皇用了什么利益为幼子换高位?   萧依依刚生产完,她抱着八斤重的胖小子,对外面的事情都不知晓。她想起空间的好处,趁着稳婆们都离开了,抱着孩子闪进了空间,想要宝宝吸收一下里面的灵气。   她站到了灵泉水的旁边,只见那往日满满的几口清泉里,只剩下大约一个洗脸盆的水。不过幸好泉眼里依旧不断地往外面流水,大约等上半天,就会重新填满了。   她大怒,骂道:“是谁?谁偷了我的水?!”   天道:借来用用嘛,别那么小气。   萧依依:那你用什么还我?   天道:还你的孩子一世富贵平安,成交吗?   萧依依:成交! 第66章   即使有点不愿意, 山脚小院还是住进了外人。   是两个三十多岁的妇人, 自称崔嬷嬷和王嬷嬷。   这是宫里派过来伺候太上皇后,据说是这方面的专业月嫂,伺候了长孙皇后好几胎了。萧依依本着请月嫂带孩子的心思,就让她们住在了卧室旁边的厢房, 方便沟通交流。   至于李渊?   他被赶到书房去住了, 好不可怜。   一大早, 崔嬷嬷就烧好了热水, 稍稍兑开之后, 给宝宝擦了擦身体。她一看这胖乎乎的娃儿,就笑了:“奴婢干了这么多年,那么胖的小子可不多见。瞧着小脸蛋啊, 真俊,以后准是个美男子。”   这话不假,穿越后李渊就是一枚帅大叔, 前世的年轻样子在酒店里更是迷倒一大批服务员小妹。而萧依依这世的样子没了胎记, 眉目艳丽如画,儿子要是有三分和弟弟萧瑀相似, 那至少也是个小鲜肉啊。   萧依依听得也笑了。   做妈妈的,谁不爱听别人夸自己的孩子呢。   王嬷嬷托着宝宝的脖子,轻柔地用水浇到了宝宝的身上, 再擦洗干净,才给他重新穿上小衣服。干完这件大事,两人擦干了手, 恭敬地问道:“娘娘可要用膳?”   她们会的产妇专用菜谱可不少,太上皇后使唤她们,他们才有用武之地。听说太上皇后手松有钱,要是伺候一个月能得不少赏钱,那她们就更高兴了。   当奴婢的巴不得得到主子的重用,前提是主子得宠有有钱。   按照这个标准来,萧依依在宫人的眼里,可谓是一块大肥肉了。   萧依依想了想,嘴里有些淡淡的,想吃些有滋味的,边说:“早上吃碗三鲜馅的牢丸,中午就……你们去跟李,咳咳,陛下说,说我中午想吃猪脚姜。”   猪脚姜?这是什么东西来的?用猪脚和姜一起煮吗?   两位嬷嬷疑惑地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一片茫然。听说太上皇有了烹饪的爱好,但是这一把年纪才下厨的半吊子水平……确定不会吃坏了太上皇后?   主子的命令还是要传达下去的,崔嬷嬷一说,李渊就知道媳妇想吃什么东西了。   唐朝的牢丸就是水饺,三鲜馅的水饺做起来并不难。去后院剪半茬韭菜,再去村里的鱼塘捞上几碗虾子,和猪肉一起剁碎做馅。崔嬷嬷帮着擀面做饺子皮,她惊奇地瞧着,太上皇的手上功夫可利索了,比她这个做了一辈子饭的还厉害。   起码那一眨眼就包出来一个牢丸的本事,她可没有。   牢丸从剁馅到煮熟,才用了半个小时多点的时间。王嬷嬷捧着一盘冒着热气的牢丸回到卧室时,萧依依顿时眼睛都亮了。   好吃莫过于饺子!三鲜馅的饺子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十多个圆滚滚的白胖子被放在白瓷盘,散发着一股面食的香气。她迫不及待地夹了一个,蘸了蒜泥和香醋,幸福地眯起了眼睛。韭菜好香,虾肉好弹,猪肉好鲜!   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一加一加一大于三的味觉体验,唇齿之间都是饺子的鲜香味。因为是做给产妇吃的,盐放得很轻,但这更能体现出食材原有的清香和鲜甜。尤其是其中大颗的虾仁,用灵泉水养大的,果然是不同凡响,鲜嫩无比,改天要吃一顿虾饺,肯定更加好吃。   “唔,太好吃了。”萧依依连吃了好几个饺子,每当夹起新的一个,又会重新被这种味道征服。   面皮上沾的蒜泥和香醋,把水饺里的鲜味勾了出来,一咬一口汁儿,比外面的速冻水饺好吃太多。要不是为了喂孩子,她放点辣的蘸料,那就更香了。   意犹未尽地吃完一盘饺子,萧依依擦了擦嘴,吩咐道:“你们去给陛下说一声,说我明天想吃虾饺,皮要透亮的,能看到里面红色的虾肉馅儿。”   “是。”   崔嬷嬷看到萧依依理所当然的样子,嘴皮子动了动,没有说些什么。   王嬷嬷看娘娘吃得开心,心下不住一阵阵羡慕。太上皇对娘娘该有多好啊,都快把她宠上天了,连早饭都是陛下亲手给娘娘做的。她和崔嬷嬷在旁边看着,太上皇做菜的时候嘴角微微弯起,显然乐在其中。   她家男人哪里会这么体贴?能给她倒杯茶就不错了。   她要是有娘娘这般的命,当真是死了也甘愿。   吃过了美味营养的早饭,萧依依感觉身前涨涨的,连忙给家里的胖小子喂了一顿。这小子吃得可真多啊,连续把两边都快吃空了,在满足地打了个小奶嗝,小鼻子抽了抽,又想要睡觉了。   崔嬷嬷帮着孩子尿了一回,换上了干净清爽的小衣服,见萧依依有些睡意,才和王嬷嬷悄悄地阖上门,退了出去。   屋外有一条金色长毛的大狗和灰色毛皮的小狼崽,它们看到两人出来了,瞄了两眼,又乖乖地守在妈妈的房门口。   崔嬷嬷拍了拍胸脯,这么大的狗可不多见,她是个怕狗的,这几日差点吓了一跳。   “莫慌,这是娘娘养的,不伤人。”王嬷嬷劝了同伴一句,“陛下宠着着狗儿,像亲儿子亲闺女一样,我们大方些,不要露怯了。”   “是这个理儿,但这夫妻俩过得实在是太……太怪了。”崔嬷嬷压低着声音说。   她在长安城里伺候贵人们,把狗当儿子养的,也不是没见过。但这太上皇待娘娘的情意,好像是被狐狸精给迷住了一样。娘娘要吃什么,陛下就都给她做,这天底下哪有男人做饭的道理啊?   太上皇富有四海,如今却甘愿为一个女人洗手作羹汤。   她要不是亲手所见,她还真不相信呢。刚才她看着娘娘生得美,按道理来说比自己年纪都大,可这还能产下皇子,日日使唤太上皇做事儿……她想瞧瞧娘娘是不是妖精变的,能迷惑住人心。   话本里,前朝的独孤皇后够厉害的吧,哄得隋文帝只宠她一人,但也没有宠得让皇帝为她做饭的。   此时,“被妖精迷惑住”的李渊正在厨房里,他掀开一口大砂锅,闻到一股酸酸甜甜的醋香味,认真地品尝了一口。   “嗯,还要多放点糖。”他往里面扔了一大块石蜜。   石蜜,是西域那边进贡的固体蔗糖,和后世的红糖有点相像,但又不完全一样。这种糖在市面上价格昂贵,属于高档奢侈品,要不是太上皇有份例,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   不过,在李渊的眼里,这种东西也不过是一种调味品罢了。   锅里正给萧依依煮着猪脚姜,是用猪脚和甜醋一起煲的,是广州那边的传统名菜。锅里放上大块的姜片,给坐月子的女人吃最好,能驱走骨头里的寒气,有能给身体滋补元气。小火熬几个时辰,炖到猪脚酥烂,入口即化的时候,就可以盛出锅了。   崔嬷嬷和王嬷嬷想要给陛下帮忙,却插不上手。她们疑惑地看了看,这种甜腻腻的肉食,娘娘真的会喜欢吃吗?   答案当然是会的。   过了一上午,萧依依听到宝宝的哭声,悠悠地转醒。她再给胖小子喂了一餐,胖小子还没吃饱,她整个人的身体却仿佛被掏空。   太饿了,她感觉自己能吃下一头牛!   幸好,崔嬷嬷端着猪脚姜进来,及时拯救了她。   猪脚本就是下奶之物,本着给儿子攒口粮的想法,萧依依吃起来一点儿也没有心理负担。减肥是什么?早就被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一个大海碗里装着热气腾腾的猪脚,甜醋的香味让她忍不住流口水了。黑色的甜醋让猪脚染上了酱色,变得入味极了,甜味和肉味相逢,吃着一点儿也不腻。还有炖成黑色的嫩姜,入口爽脆,大部分辛辣味都被融化在汤汁当中,不会像老姜那样辣得过火,但也给舌尖留下少许辣辣的刺痛。   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小辣怡情。   萧依依喝了一口甜醋的汤汁,胃口大开,专心向肥美的猪脚进攻。软糯的猪皮口感非常好,底下的肉被炖煮得脱骨,筷子都不用使力,立刻骨肉分离。醋香甜香肉香通通进入了嘴里,只叫人重复咀嚼的动作,配上两口米饭,吃得更有滋有味了。   站在一旁伺候的,崔嬷嬷闻到猪脚姜的味儿,看得都馋嘴了。   乖乖,放了昂贵的糖和肉,能不好吃吗?   萧依依意有所感,笑着说:“等会儿你们去盛上一碗尝尝,也算沾点喜气。我听说岭南道那边,有产妇生小孩了,都会给亲朋好友送上一碗猪脚姜。”   只可惜,她和李渊两人穿越了过来,原本的亲戚朋友都联系不到了。   “奴婢就谢过娘娘了。”崔嬷嬷如愿以偿地笑了笑,表情还故作夸张,“娘娘的福气深厚,奴婢沾上一星两点,就不还了。”   萧依依被她这么一逗,乐了,她摆了摆手,说道:“去吧,去吧,不用你还。”   崔嬷嬷等萧依依吃过饭,又把屋子收拾干净,才和王嬷嬷退了出去。一个上午换下来的孩子尿布可不少,她们又攒了一大盆,打算在院子里洗洗。   当她们到了水井旁边,打算给小皇子洗衣服时,意外地发现清早拎出去的尿布,都不见了!   只剩下一个空空的大木盆在井边。   王嬷嬷不由得惊叫一声:“这是怎么了?难道有人偷衣服不成?”这可不得了,皇子的贴身物品怎么可以流传出去,万一有人捣鬼就糟了。   崔嬷嬷瞪大了眼睛,环顾四周后松了一口气,她指着院子里一条绳子:“你瞧,那上面挂的不就是小皇子的尿布?肯定是太上皇抽空把孩子尿布都洗了,晾在了上面。”   男人爱干活,本该是值得表扬的。   只是,在尿布的旁边,同一根绳子上还挂着一大串菜干。   几十颗翠绿的小白菜被晒得蔫蔫的,在夏日中成为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两人隐隐可以感觉到,尿布上经久不散的气味,顺着盛夏难得的微风,在向着菜干飘去?然后菜干疏松有孔的结构,像活性炭一样,会吸味啊啊啊啊啊啊。   迷之画风。   童子尿驱百邪,想必太上皇也是这个用意的。   嗯,一定是这样!   似乎领会到最高领导人的精神,两人都没有对萧依依说,这菜干是在尿布旁边晒干的。次日,李渊加了菜干熬成鲜美的肉粥,得到了媳妇的高度好评。   萧依依把碗递给了王嬷嬷:“再来一碗!菜干很香,多放点。”   王嬷嬷照做了,给碗里加了好多菜干。   看来,用童子尿熏出来的菜干,味道的确顶呱呱! 第67章   总而言之, 胖小子算是一个挺好养的孩子。   除了吃得有点多以外。   根据两个嬷嬷的说法, 胖小子的食量将近平常婴儿的两倍。为了供养这个胖小子,萧依依每天大鱼大肉地吃着,人却丝毫不胖。反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地恢复了腰身, 瘦了一大圈, 看得李渊都心疼极了。   眼看着要出了月子, 即将在宫中给小皇子举办满月宴。李渊逗着婴儿床上胖小子, 商量着说:“依依姐, 这是我们的孩子呢,我给他取名叫元婴,好不好啊?”   他着重地咬字在“孩子”上, 宫里有那么多便宜儿子,可只有眼前这一个,才是他的亲儿子啊。   “元”有第一、唯一的意思, 元婴, 这是他唯一的儿子啊。   “元婴?是个好名字。”萧依依模模糊糊地记得,大唐好像有个王爷, 也是叫李元婴的。不过她的儿子就叫这个名儿,管他呢。她摸了摸胖小子的小手,轻声地说, “阿娘的小元婴,你高兴吗?”   胖小子意有所感地咧开了小嘴笑,舌头一吐一吐的, 口水把脖子都淹了。   李渊看着媳妇柔美的侧脸,又看看胖小子被挤成一坨的五官。这孩子以后一定要好好减肥啊,不如长大之后真是一胖毁所有。   李渊:“那儿子的小名叫什么?依依姐你取吧。”   萧依依:“叫大胃,隔壁老袁不是说孩子是天上的胃宿托生吗?总要圆回来的。”   因为萧依依身怀空间,这刘家村的改变,是瞒不过有心人的。明眼人都看出来,村里的瓜果蔬菜长得特别好,一样两样还好说,可这遍地作物都生得好,豆角垂着比小臂长,茄子一个有三斤重,那就很难解释了。   李二陛下早就察觉到蹊跷了,幸好有老袁帮忙圆了回去,说胖小子是星宿下凡的孩子,掌管田园农事,才给村子里带来这般变化。   李渊哈哈大笑:“李大胃?哈哈,这胖小子吃得那么多,真不愧是大胃!”   正躺在小床上的滕王,就这样被无良父母决定了小名,甚至被写在了唐史中,被后人称为“大胃王爷”。传闻他吃饭一个顶三,高祖皇帝和孝昭懿皇后为了这个幼子,亲自下海挣钱,就为了让这个儿子吃好喝好。   而又因为一篇入选高中语文课本的文言文,小胖子被万千高三生都记住了。   此处暂且不提。   七月二十日   虽然太上皇已经不住大安居了,但是今日的大安宫被打扫得整洁一新,宫人们互相检查着,只等待陛下和太上皇后带着小皇子回来。   官方对外宣称太上皇在宫外避暑,才不在宫里居注。但大安宫的宫人都认为,肯定是他们伺候得不好,让娘娘出了事故,才致使太上皇带着妻子搬了出去。   毕竟在性命面前,金碧辉煌的宫殿实在不算什么。   原是跟着太上皇近身伺候的老太监陈大宝,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大声呵斥着手忙脚乱的宫女。   “你,你,还有你,那个七彩如意瓶别要搬去显眼的位置,放在角落旮旯里算什么东西?”   “那个驼背的,把后背给我挺直起来,别给陛下丢脸。”   “那个细长眼的,对,说的就是你,那个手指甲还带着泥,怎么来端果子吃食?换个人来!”   老太监陈大宝对这次满月宴非常重视,这可是他陈公公的表现机会啊。那么多年了,宫里又出了嫡出的皇子,太上皇一直在宫外护着母子俩人,可见对这个幼子的看重,生怕别人给害了。   他翘首以盼,只求太上皇把他的能力看在眼里,将他委托重用。他做了一辈子伺候人的活儿,如今主子跑了,他连油水都没有,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要钱没钱,要权没权,要根没根。   听说太上皇后在宫外做生意,太上皇要是能把他带出去,他一定好好做事,替主子挣钱。嗯,顺便抽点油水,买点糖和肉润润嗓子。说不定旁人敬他几分,他这种无根之人,也能当一回“陈老爷”。   他想看看宫外是个什么样子的,他好多年没有走出去了……   老太监陈大宝听得远处的宫门传来沉重的号角声和鼓声,那一定是恭迎太上皇回宫了。他目光明明暗暗,心思千回百转。   李渊和萧依依换上盛装,用薄薄的锦被包着大胃,在众人的注视下重新迈进了唐宫。萧依依听得这远古的乐声,神情有些恍惚,她的手心不由得冒出细汗,心脏紧张得快要跳出来了。   “别怕,有我在。”李渊留意到身边人的状态,主动地牵起了她的手。   其实他也有些害怕,以前的小平民可没有见识过这种大场面。但是不管怎么说,他必须装也得装个样子出来,给妻儿撑起一片天。   萧依依脸上一红,在古代两人牵手,真是害羞啊。她被李渊领着,有种电影明星走红地毯的感觉,不经不觉地回到了大安宫。她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有小宫女送上茶水点心,让娘娘稍作歇息。   “你们可准备妥当了?”她问道。   太监陈大宝满脸笑容:“都准备好了,娘娘看看还有哪些不足,小人立刻让人换上。”   萧依依看着富丽堂皇的宫殿和大气不敢出的宫人们,点了点头,“已经很好了,多谢你们。”   她看着奶娘怀里吃饱的大胃,今日要出席宴会,就让宫中的奶娘替她喂了一顿。这个胖小子倒谁都不忌,有奶就是娘,咕噜咕噜地饱餐了一顿。   醋得萧依依频频侧目。   奶娘被娘娘这么盯着,吓得胆战心惊。   “你啊,谁的都吃。”萧依依捏了捏大胃的鼻子,她原本还担心儿子吃惯了灵气良心奶,不吃奶娘的呢。可谁知这小子胃口太大,一饿起来,连娘亲都忘了。   滕王的满月宴,即将开始了。   在卯时整(下午五点),太阳还没下山,天还大亮着。唐宫里已经华灯初上,张灯结彩。一大群当今陛下的皇子皇女早早围在一起,都想要看看新生的皇叔。   “大哥,这皇叔好小啊。”李治指了指襁褓中的小孩,“比城阳妹妹还小。”   长乐公主李丽质也非常赞同,皇叔那么小,像个白软的团子一样,太可爱了。她趁嬷嬷们不注意,摸了把皇叔的小脸,真嫩啊。   比剥壳的鸡蛋白还嫩。   太子李承乾留意到妹妹的动作,要把那么小的孩子当作长辈,怪难为情的。但他面上调整得很好,只说:“稚奴,丽质,不可无礼。二十二叔是长辈,你要尊重他。”   大胃排行二十二,可见李渊原身的身体之好!虽然退位下来,但孩子真的没少生啊。   而远处边上还有一群七八岁,十几岁的皇子皇女,面上却带着羡慕。他们是太上皇原身的子女,但却不如出生的皇弟受重视。   他们难得和耶耶说上几句话,但弟弟却日日有父亲陪着。阿娘不受宠,几个月都不见天颜,太上皇后却被太上皇捧在手心,还能吃到太上皇亲手做的饭菜。   唉,同人不同命啊。   当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有白面无须的太监尖声大喊:“皇帝驾到,诸人噤声!”   大安宫里嗡嗡嗡的说话声,顿时安静下来。   李二陛下携长孙皇后而来,他们对上首的太上皇和太上皇后行了一礼,坐在了下首的座位上,宴会正式开始了。   萧依依顶着众人的目光,抱着大胃上前,皇室贵族们看到胖乎乎的小脸蛋,不由得声声赞叹。   这么胖乎的小孩子,可真不多见。下巴上堆着一叠叠肉,白嫩红润的小脸蛋,看着就喜气。两个出身大家的女官接过沉甸甸的大胃,在场内绕了一圈,贵族夫人们看得眼热,小皇子伸出来的小手臂像藕节似的,都是肉啊。   真是个胖小子。   这非常符合唐人的审美观。   因为早些年年景不好,能吃得胖的,都是有福气的呢!大胃能长得胖,贵族们非但不觉得丑,只觉得他可爱极了。   况且刚满月的小孩子,白白胖胖的,又能丑到哪里去?   诸位贵族夫人慷慨地结下自己的荷包,尤其是年轻未生育的,又派侍女奉上匣子,送上各种礼物,想要蹭蹭小皇子和娘娘的喜气。她们也想生个胖小子啊,在这个年代,儿子就是底气,就是后半辈子的保证。   她们要是也能生下健康的孩儿,自然能挺值腰身,在夫家更自信了!   太上皇后如此高龄,也能生下儿子。她们那么年轻,没道理生不出啊。大约是有什么怀孕生子秘方吧,她们各自猜测着,恭维的话说得跟不要钱一样。   “滕王健壮威武,以后是个大福气的。”话说一个小孩能看出来威武?   “滕王长得真英俊啊,活像跟太上皇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这满脸是肉的胖娃娃能看出来英俊?   “滕王比我家幺儿壮多了,真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啊。”哼,那小儿是小妾生的,夫人踩起来爽快极了。   女人们偷偷地瞧着,太上皇后的气色好极了,腰身也细跟没生过的差不多。她的眼睛仿佛含情,面如春花,勾得太上皇一刻都离不了她。   真是个狐狸精!   连与大臣们敬酒的时候,太上皇还下意识回头,看着座位上的娘娘。好像一个喝多了两杯,都会被老婆揪着耳朵骂的可怜虫。   偏偏女人就是一种矛盾的生物,心里唾弃着别人是狐狸精,可内心深处却渴望自己能成为这样的人物。夫人们打定主意,一定要和太上皇后交好,多学习几招御夫术。   看以后男人还敢小瞧她们不?   哼! 第68章   在这场满月宴上, 萧依依和大胃可谓是出尽风头。   她笑意盈盈地抿了一口葡萄酒, 脸色越发红润动人。她酒量不好,没喝几口就脸上带着醉意,傻傻地看着李渊笑着。问她有什么事儿,她说没事儿, 眼睛亮晶晶的, 只抿嘴笑着。   “你呀, 叫我怎么放心下来。”李渊把她搂着, 不再离了她去敬酒, “吃点面食好吗?刚烤好的饼子,还热乎呢。”   “好啊。”萧依依点点头,像个乖巧的孩子。   李渊给她掰了半块胡饼, 让她填填肚子,也好解解酒意。宫中的大厨用面粉和羊肉做成的饼,加豆豉和蒜末调味, 再用酥油灌浇, 烤熟后香气四溢,算是一绝。被他这么一掰开, 大滴的羊肉汁涌了上来,冒着的羊油有些许膻味,但却不难闻, 反而诱人极了。   他把大的那一半给了媳妇,肉少的那边就自己啃了。   “好吃不?改天给你做一回。”   “唔,好吃。”萧依依的脸红红的, 笑得一脸满足。   她大口吃着饼,胡饼中羊肉烤得正好,不会太柴,正是最嫩滑的口感。豆豉蒜末和羊肉的搭配别有风味,与大葱羊肉馅的不一样,这种肉馅有种类似豆子酱香的滋味,咸香流油,让人难以忽略其中的美妙之处。   这对最尊贵的夫妻俩同吃一块饼,神色自若,不似作伪,连以恩爱著称的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都做不到这种黏糊劲儿。长孙无垢瞄到了这边的情况,脸上不显,但心中不由得升起一阵羡慕和惆怅。   宫中人人都说皇后受宠,生下三子二女。但陛下还不是照样宠幸其他妃嫔,别人的孩子还不是一个接一个的生出来?   起码太上皇有了娘娘之后,就再也看不进别的女人了。这可真是“改邪归正”啊,以前太上皇的风流性子,比当今还强上几倍。   长孙皇后看着自顾自吃东西的李二,又瞧见频频往这边暗送秋波的小妃嫔,顿时觉得气都气饱了。幸好她还记得自己“贤惠”的人设,脸上依旧保持着得体的笑容,展现出母仪天下的风采。   好多贵族夫人们也把上首的两位看在眼里,这太上皇待娘娘真好啊,连吃一块胡饼都要和娘娘共享。她们要是有娘娘五成,不,一成的本事,也足够把自家男人攥得死死的了。   她们盘算着,要不要找个时间把娘娘约出来,学习一下御夫心得。看着太上皇好像被人下了蛊一样听话,真是叫人羡慕嫉妒恨呐。她们想着滕王这般健壮的小胖墩,算学不到两性心理学,学学生子秘方也好哇。   半个月后   萧依依收到到一张邀请函,纸上写着秀美的小楷,还熏了香。大致意思说是魏国公夫人卢氏在府中设宴,邀请娘娘到府上吃顿下午茶,聊聊天。   嗯,顺便交流一下育儿心得(生子秘方)。   她拿着还似有松竹香气的请柬,疑惑地问:“魏国公是谁?他的夫人又是谁?”   萧依依一脸茫然,她对于贵妇聊天群不是太感兴趣。但近大半年来没有逛街走动了,她正闲得蛋疼,想要去见识一下“大场面”。毕竟放在二十一世纪,省长夫人都不一定够资格参加这种茶话会呢。   殊不知,她才是最大的腕儿。太上皇后出来了,谁不是恭恭敬敬的啊?   李渊想了想:“魏国公……魏国公是房玄龄!他老婆好像是历史上的醋坛子!”   他在国子监混了大半年,对于学生的家长们,也就是长安城里的贵族们出身和封号都了解一二。房家那熊孩子他还教过,是个光长四肢不长脑子的,教的九九乘法表啊,五七四十二,六七三十五,可把他气个半死。   “醋坛子?”萧依依知道房玄龄,可醋坛子是什么来着?   李渊听得一耳朵的贵族小八卦,耐心地给她解释着。   李二陛下作为体贴下属的好上司,登上帝位后,秉着有福同享的道理,在一次酒宴后,给房玄龄赐了两个美人。老房推脱不及,就收下了。   可这夫人卢氏一看到老公领着小三和小四回来,气得整个人都爆炸了。好啊,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这个男人在外头泡妞吃嫩草,那怎么能忍?!不忍了,管他是奉旨包二奶的,卢氏大打出手,把两个美人连夜赶了出府。   这一战,名扬长安。   此事很快就被李二陛下知道了,他也气啊,一届妇人竟敢冒犯自己旨意,如此不贤惠还有理了?他把夫妻两人召进宫里,卢氏拒不认错,于是他便让人赐下了毒酒,只说:“想活着,就别嫉妒,若是嫉妒,就把这坛子毒酒喝了,给新人腾位置吧。”   他本想吓唬一下卢氏,谁知她是个烈性的女子,捧起醋坛子一饮而尽。李二陛下吓了一跳,楞的怕傻的,傻的怕不要命的。他什么也不怕,最怕连命都不要的,毫无顾忌之人。   从此,魏国公夫人卢氏就在长安人称“醋坛子”,人人都知道房大人惧内,他家有个母老虎啊。   “是这样啊……”萧依依笑了笑,“这魏国公夫人真有意思,在这个时代,难得见到这样追求爱情的女子。”   如今以贤惠为女子的美德,恨不得男人包二奶,大婆还给小三收拾位置。男人们都想妻子如同长孙皇后那样美貌又贤惠,享齐人之福,但萧依依自认为,爱一个人之后,人是自私的,心就会变得容不下一颗沙子。   若是她能高高兴兴和小三做真姐妹,那只能说她根本没有爱上。   感怀自身,她瞪了李渊一眼:“你要是敢包小三,我就跟你分手,不,离婚!”   “不敢不敢。”李渊就差竖着几根手指发誓了,“我只要你一个就够了,我一把年纪还搞那么多人,肾亏活不长啊。”   “那就是年轻了,就能搞小三?”萧依依挑了挑眉毛。   李渊:“……”   对不起,我给自己挖了一道送命题。   为了表达自己的决心,李渊打算亲自驾着马车,送萧依依过去魏国公府喝下午茶。他前世买不起车,如今靠着好身份,豪车房子一样都不缺了。他开的可是四驱的悍马!   四头通体洁白的高头大马并列在一起,仿佛复制粘贴一样,整匹马身上没有一根杂毛。这是西域那边专门进贡过来的好马,只供皇室专用。灿烂的太阳光打在马身上,长长的鬃毛泛出雪白的光芒,圣洁无比,恍若神明。   嗯,四头骏马拉的马车,没毛病。   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按照太上皇的身份,本该是用六匹马的马车,但萧依依夫妻俩怕太招人眼,就改用四驱的马车。毕竟在长安,大臣贵族遍地走,开四驱的悍马很正常,不会落魄,但也不会让人瞧不起。   在这个没有驾校的年代,李渊认真学了大半年,终于学会了开车。   虽然是个无证驾驶,还不用看红绿灯指挥。   这可差点把这把老骨头折腾坏了,如今的马车没有避震,坐在里面抖得屁股都疼。最怕哪个缺德的长安市民在路上扔个小石子或者小砖头,那车轮子一碾过去,整个人都快跳起来了。   李渊换上方便开车的胡服,等了大半个小时,媳妇终于化好妆,美滋滋地抱着孩子出来了。他把大胃的婴儿车绑在了马车后座上,这胖小子太重了,一路抱着肯定会累坏了。   萧依依穿了一身象牙白色的襦裙,只裙摆上绣着点点桃花花瓣,衬得面容娇美,又不失温柔。为了不输场子,她在头上戴了一套红宝石步摇,手腕上是同款的红宝石镯子。这么大的红宝石可不多见,成色红亮剔透,看着真是个娇贵的美人啊。   李渊装模做样地吹了一声口哨,逗得她脸都红了。   老司机拉开了车帘子,把媳妇和孩子请了进去,“小姐,上车请系安全带。小朋友在十二岁以下,要在大人陪同下乘车哦。”   萧依依故作矜持地笑了笑,陪着他演了起来:“去魏国公府,师傅知道路吗?”   “知道,知道,现在开始打表计价啊。”踏踏踏,滴滴快车开动了。   还别说,车上真有安全带。这是李渊让工匠们设计的,能保证马车在颠簸的时候,车内的乘客不会被摔了出去。只是萧依依看着土豪金色的绸缎安全带,绣着精美的龙凤花纹,一时语塞,这审美真是……一言难尽啊。   得知太上皇后回来参加茶话会,贵族夫人们提早了一个时辰到达魏国公府,都想要给娘娘留下一个好印象。女主人卢氏早早吩咐了门房的仆人们,要大开正门,以最饱满的精神态度应急客人。   她带着婢女和其他家人,在门口处候着,准备迎接娘娘的到来。好些人说娘娘是狐狸精转世,把男人勾得魂都没了。但卢氏听闻了娘娘的事迹,没有嫉妒,只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感。   唉,终于有人懂她的了!爱一个人嘛,当然要把他牢牢捉住啊。   瞧娘娘那吃醋的劲儿,肯定比她还厉害几倍。娘娘把太上皇拿捏得死死的,还让太上皇甘之如饴,就这功力啊,卢氏自愧不如。   在众人的注视中,不多时,一辆四驱的马车正停在了魏国公府的门口。看门的小厮还没说什么,卢氏的嘴巴长大了,眼神中尽是惊讶。   “那拉车的……好像是太上皇啊?”卢氏小声地问旁边的同伴。   “是啊,陛下给娘娘拉车?不得了不得了,这娘娘……”那位夫人顿了顿,下半句话没有说出来。   乖乖,娘娘都把太上皇当拉车的仆人使唤了。   真牛逼啊! 第69章   李渊在空中打了个响鞭, “驭”的一声, 四头大马便停了下来。   他利索地从前座上下来,从马车后面搬下踏板,然后才掀起车帘字,把车厢里的美人请了下来。萧依依见一群不认识的夫人们都站在魏国公府门口, 她握着绣粉荷鱼戏团扇, 微微笑了笑, 直叫人移不开眼。   “娘娘在看着我呢……”一个夫人喃喃道。   “胡说, 娘娘看的明明是我……”身侧的同伴不打赞同地在内心反驳道。   长安城里哪个女人没有听说过娘娘的威名?好些人都说娘娘是狐狸精, 把皇帝们都死死地握在手里。她们不敢直视娘娘的威仪,只好半低垂着眼,在行礼的同时, 偷偷打量着娘娘的妆容和打扮,盘算着学上一学,把男人的心勾住。   恍如小粉丝见到大明星一样, 往日里风光无限的贵族夫人们, 心情既激动又紧张。   有种自惭形秽之感,她们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魏国公夫人卢氏看着迎面走来的娘娘, 不由得赞叹:“娘娘真的好美啊!”   只见娘娘的脸上薄施脂粉,妆感并不厚重,肌肤的粉嫩色泽透露出来, 恍若十多岁的少女一样。两道柳叶眉衬得一双桃花眼含情似的,眼窝中用了少许浅粉色的眼影勾勒,眼波流转之间, 娇羞无限,欲语还羞。别说是男人,她们一群女人也抵挡不住啊!   还有那唇上不止用的是什么胭脂?带有亮晶晶的蜜色,仿佛引诱着人去品尝……   在众人看得愣神之间,李渊已经把大胃的婴儿车卸了下来。又体贴地交代了一番,叫不要喝酒,约好什么时间来接媳妇,直到萧依依被簇拥着进府,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看得女人们又更加眼热了。   萧依依推着儿子走在正中央的路上,朱唇微启,微笑问道:“哪位是魏国公夫人?今日来访,真是多谢夫人款待。”   “妾身卢氏见过娘娘。”卢氏头一个站了出来,她本是爽朗的性子,引着萧依依进府游玩,“娘娘亲自驾临,当真是蓬荜生辉。男人们都还没回来,姐妹们尽情耍耍!”   “那感情好呢,我也想松快松快。”萧依依捂着嘴笑了。   夫人们见气氛好,也都陪着说笑逗趣,倒有几分真情实感。一时受宠,就把眼睛抬到天上去的小妃嫔,出身贵族的她们也不是没见过。反而眼前不摆架子的太上皇后,待人有礼,就显得非常可贵了。   尽管给人温柔之感,但却条理清晰,不卑不亢。   这在当下是很难得的女性品质。   卢氏把她们带到了府上的花厅,请身份最尊贵的萧依依坐上首,跟众人一起聊天吃茶点。她猜到娘娘可能会带着滕王来赴宴,特地在花厅的东角派人放置了一尺高的竹塌,上面铺满了柔软的被褥,又用厚枕头围了一圈,防止小孩掉落下来。   萧依依对于这么贴心的处理,表示很满意。   大胃在老父亲的马车上颠簸了一会儿,早就困得小眼睛都眯起来。小孩打了个哈欠,睡得很香,连阿娘把他放到榻上也不知晓。   除了萧依依带娃赴宴,卢氏的闺蜜裴氏也带着小五过来了。小五是魏征最小的女儿,在家里颇为受宠,裴氏不放心幼女独自在家,便抱着女儿参加好友的茶话会。   两家的男人关系不错,卢氏当然不会拒绝这么一个香香软软的小姑娘来玩啊。   “小五,快拜见娘娘。”裴氏抱着女儿,打算扶着女儿给萧依依行礼。小姑娘眼神懵懵懂懂的,她还不懂什么叫娘娘呢。   但她看到这个阿姨好漂亮哦。   比小五见过的所有人都漂亮!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是一岁半的小五也不例外。她睁大了一双圆溜溜的杏眼,好奇地看着萧依依的方向。小手还往前一伸,想要抱抱。   萧依依有个胖小子,还没有小闺女呢。她看到这么可爱的小女孩就觉得亲切,“给我抱一下吧,这孩子叫什么?”   裴氏应答着:“女儿叫小五,妾身的相公是魏秘书。”   她脸上一喜,连忙把女儿递到萧依依的怀里。不是她势利眼,只是女儿讨娘娘的喜欢,的确是替家里争光的事儿。魏征是个穷打工的,并不是出身世家,女儿多挣一份脸面,以后嫁人就好过许多。   萧依依抱着软绵绵的小女娃,生怕自己手重把孩子弄疼了。她家的大胃皮厚肉糙,养闺女可不一样。她听着夫人们说着长安城里的趣事,右手一下一下地扇着团扇,留意到小女娃盯着扇子上的图案瞧。   团扇上绣着的小金鱼穿梭于荷塘中,金鳞闪闪,栩栩如生。这是宫中的手艺,绣上去的线采用了“拈金”的古老手艺,听说是掺了真金的,反射出艳丽的金色。   这可谓是非常吸引小朋友了。   小五咿咿呀呀地说个不停,小眼珠一直没有离开过这把精美的小扇子。   不多时,有身段苗条的婢女们鱼贯而入,送上时兴的茶点。萧依依瞧小五看得困了,便让裴氏把小五抱到榻上歇息。   至于同塌而眠的大胃?因为还在吃奶的年纪,众人也不觉得逾矩。   “我和小五有缘,这把扇子就送给小五玩耍吧。”萧依依把绣荷鱼戏团扇给了裴氏,小姑娘得了扇子,一定会很开心的。   不仅女儿开心,裴氏也开心极了。她连连谢恩,只要娘娘不倒台,这种大明星用过的好物,放在女儿的嫁妆里,可谓是非常体面了。   怀里少了个孩子,萧依依顿时轻松了不少。她打量着这大唐的本土点心,心里有些期待。一份是长得像麻花的油炸点心,另一份是拌了牛奶和豆沙的糯米饭。   “巨胜奴和清风饭,请娘娘慢用。”红着脸的小婢女,送上了两碟子点心,偷偷地看了一眼大明星,就退了下去。   萧依依摸了摸脸,她有这么可怕吗?   不管啦,还是吃了东西再说。   在大唐,油炸食品被称作“寒具”,而面前这两块叫做“巨胜奴”的点心,便是酥蜜寒具的一种。上面淋了一层薄薄的麦芽糖,透出琥珀色的光,以炒香的白芝麻点缀,一阵阵甜香味扑鼻而来。   这种点心被做成一口一个的大小,正好可以一口吃完,大约是为了顾及淑女们的仪态。牙齿轻轻一咬,酥脆的声音立刻在嘴里爆炸开来。女人们用帕子挡住嘴巴,但“咔吱咔吱”的,这酥皮破碎的声响挡不住啊!   传闻最好的寒具能“惊动十里人”,萧依依以前还以为是夸张手法,但直到吃了巨胜奴之后,她才发现自己孤陋寡闻啊啊啊啊啊啊啊。   来了大唐那么久,她居然一直用街边小吃来调戏国子监的学生。要不是食材好,早就关门大吉了!   其实这大唐的点心也不差啊,酥香甜蜜,嗯,比驰名中国的天津麻花相比,一点儿也不输。   喝了口茶润润喉咙,萧依依的表情更认真了。她把手伸向下一盘“清风饭”,小瓷盘里还散发着白色的冷气,这是用冰镇过的甜食。   萧依依就更喜欢了!   怀孕期间馋了那么久冰淇淋,坐月子的时候也不能吃凉的。难得出来一趟,李渊也管不着,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用小银勺矜持地舀了一小口甜食。   “唔,好凉,好爽!”她眼前一亮,这个糯米饭好好吃。   清风饭是一道流行于贵族圈的宫廷点心,上好的糯米被蒸得晶莹剔透,内里包裹着细腻的红豆沙,用鲜牛奶一起搅拌,居然做出了一种类似果冻的口感。又凉又糯的甜食旁边,放着一个白瓷小壶,她学着其他夫人的样子,拿起小壶倒出蔗浆。   甜蜜之气弥漫了一室,蔗糖的加入让嗜甜的人更加幸福。   清风饭作为点心,也不过是半个拳头那么多,几口就吃完了。萧依依正在回味着千年前的美味,没想到被一个大胆的夫人cue到了:“娘娘,您能和我们分享一下,额,您是怎么和家人相处的吗?”   她本想问娘娘怎么和太上皇相处的,但话到嘴边不好意思说得太刻意,只好改说家人。   众人一下子集中了精神,挺直了腰身,总算问到重点了!   她们一起吃下午茶,不就是想要向娘娘学习一两招嘛。   “相处?他太好了,总是迁就着我啊。”萧依依笑得跟个初恋的小女生一样,眉眼的温柔都能滴出水来。但是她这种情况不具有参考价值啊!   她环顾了四周,再结合卢氏的“醋坛子”传闻,大致对女人们的想法有了一定了解。她清了清嗓子,在众人洗耳恭听的神色中,一本正经地说:“我觉得一句话,总是很有道理的。男人负责赚钱养家,女人负责貌美如花。”   “女人,就要对自己好一点!省来省去,劳心劳力,容颜易老,新人进门,这都是为了谁啊?”   “要是福气短的,还没熬到孩子长大就一命呜呼。那费心了大半辈子,岂不是换来别人睡你的床,花你的钱,打你的娃?”   “花钱能解决的事儿,那都不是事儿。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图别人喜欢,也图自己高兴啊……”   “还有,女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每天吃个七分饱,饭后走一走,睡前再练一套瑜伽,保持美好身材,做个小腰精。瑜伽是什么?就是一套拉伸筋骨的动作……”   其实萧依依是个光吃不胖,吃饭习惯饱到嗓子眼,从来不爱锻炼的。这都是她以前在网上胡乱看来的,但这不影响她装逼啊!   她吧嗒吧嗒地讲着毒鸡汤,听得女人们频频点头,恨不得拿个小本子记录下来。这才是人间真理啊,她们怎么就没有领悟到呢。怪不得娘娘能把太上皇治得服服帖帖,人家本身觉悟就是高!   以前是她们太傻了,事事要强操心,活活把自己熬成个黄脸婆。家里男人是发达了,可这年轻美貌的小妾也是一个接一个娶进门。她们精打细算大半天,还不如小妾撒个娇,从男人手里要大把钱花啊。   哼,这事儿以后她们不干了!   傻子才干呢!   萧依依没有预料到,这场茶话会,给长安城带来的思想碰撞是巨大的。   不到半个月,贵族圈里的男人都发现了,家里的妻子怎么越发爱花钱,买衣服首饰眼都不眨。她们最近吃得跟猫儿差不多,连烤得流油的羊肉都不能引起夫人的兴趣,只吃点鸡胸肉和水煮鸡蛋。问她一句是不是生病了,她却强忍着嘴馋,说一句“妾身吃饱了”。   天呐,这女人是怎么回事?   男人们摸不着头脑。   但渐渐的,他们察觉家里的妻子变漂亮了,这水桶腰变小蛮腰,跟十多年前一样细,该死的吸引人。本来出身世家的夫人长得就不差,再加上身材变好,舍得花钱打扮,本是四五分姿色的,靠着衣着妆容变成了七八分的美妇人啊。   男人们不爱去小妾们那儿,还是家里的老妻够味啊!   这是回家的诱惑吗?   真是太诱惑啦! 第70章   在大胃六个月的时候, 他开始出牙了。   牙龈痒痒的感觉并不好受, 胖小子挠又挠不到,摸又摸不着,因为这股难受劲儿,硬是把自己给气哭了。这会儿正是冬天, 大胃穿着厚厚的小羽绒服, 小鼻子一抽一抽的, 一双小眼睛被肉挤着, 还快要落下泪来, 看起来好不可怜。   李渊:“依依姐,我们今天吃什么啊?”   大胃:“呜呜呜呜呜呜呜。”   萧依依:“包个鱼肉馅饺子吧,煮点面汤喝着暖和。”   大胃:“呜呜呜呜呜呜呜。”   夫妻俩在聊天的过程中, 一阵阵哭闹声魔音串耳,李渊微微皱了皱眉头,唉, 养孩子真是太难了。但谁叫这是自己生的?他嫌弃不得, 掀开大胃的小衣服,见不是屎尿, 小肚子也不饿,胖小子却依然哭个不停。   “大胃莫不是病了?”老男人非常担心。   “叫我看看吧?”萧依依母子连心技能算是满点,她张开了胖小子的嘴巴, 看到了牙床上有两个白色的小点。洗过手后摸一摸,嗯,是硬的。   她顿时笑了, 对担忧的李渊解释道:“没事,大胃长牙难受,估计是痒的。”   萧依依用细软的帕子湿了盐水,给大胃轻轻地擦了擦牙龈,这小子止了痒,不再扯着嗓子鬼嚎,甜甜地对着亲娘笑了。夫妻俩暂时放下心来,胖小子出牙了,这就意味着需要更多营养。   李渊大手一挥,决定今晚给儿子的辅食里添点鱼肉。   鱼肉的脂肪比猪肉少些,熬汤了给大胃喝,也不用担心小孩拉稀。   他穿上厚厚的衣裳和靴子,把自己裹得像一头大熊。一出门,一阵阵冷空气涌了过来,往他的脸上身上一撞,冷得他打了个冷战。   “今年的冬天真冷啊。”他呼出了一口白气,“蛋黄派我们走,我们网鱼去。”   “汪汪汪!”   金色长毛的大狗小跑着上前,它快活摇着尾巴,想要去雪地里撒欢。   离李渊房子不远处,那户人家似乎听得了蛋黄派欢乐的叫声。一个大约五十多岁的男人立刻推开了门,下意识谄媚地跟上前去,唤道:“主子,等等我,我去给您帮忙吧。”   他面白无须,看起来跟普通人家的老头子没什么差不别。但是他声线较尖和光洁的下巴都显示出——他其实并不算男人。   这是陈大宝,从宫里退出来的老太监。   当今陛下贤明,决意把一部分年老的宫人和宫女放出宫去(其实就是家里没钱,想少雇几个人),美名其曰替太上皇祈福。在大安宫跟过太上皇一段时间的陈大宝无处可去,就求了李渊,能不能在他老人家落脚的村子里,借住一小会儿。   畜生尚懂狐假虎威的道理,老太监没有儿子家人,再不找个金大腿依靠着。就像是一块大肥肉,人人都想从他身上刮下一层钱财。   陈大宝在村里一住,就不想离开了。   这儿的村民会经常笑,好像对生活充满希望似的。不像他刚进宫那会儿,民不聊生,百姓眼神中的光都灭了,人人苟且偷生。   “真好啊,现在的长安变成这样了。”老太监叹了一句。   陈大宝给自己搞了一个中年丧妻的深情人设,嗯,对外装得像个正常男人一样。村民们听闻他兜里挣了些钱,见过大世面,所以举止和糙汉子不一样,都可以理解的嘛。而且他是李家老爷的“好友”,这就更让人信赖了。   除了萧依依夫妻,村里没有人知道真相。   而萧依依和李渊本着关心残疾人(某方面残了)的心态,不戳穿他,反而对陈大宝多有几分关心。   陈大宝虽然年纪大,但手脚力气还是有的,他快步跑上前去,帮着李渊抬网鱼的水桶。池塘面上结了一层薄冰,并不影响底层鱼类的生存,人用铲子轻轻一戳,冰就破了。再加上蛋黄派这个傻大个,像个小炸弹,一下子冲到池塘里,破开的水域就更广了。   透过水光,隐隐可以看到一条条黑色的脊背在游动。那么健美的身躯,和水灵灵的大尾巴,翻腾出白色的水花,真叫人口水都流了。   “酸菜鱼、水煮鱼、红烧鱼、清蒸鱼、糖醋鱼、啤酒鱼……”李渊一边念叨着,眼睛里冒出精光,陈大宝帮他撒开渔网,两人看着在网中绝望的鱼眼睛,无情地笑着,像个残暴的君王。   杀鱼不见血的那种。   蛋黄派咬住了一尾比巴掌大点的鲫鱼,屁颠屁颠地爬上岸,放到水桶里面。紧接着,大狗又跳进了池塘里,想要多捉几条鲫鱼。   妈妈交代过,这个是给弟弟熬汤喝最鲜美。如果有多的鱼汤,也可以给灰珍珠喝点补补身体。   家里的弟弟是谁?是李大胃啊!   蛋黄派想到家里软绵绵的小婴儿和自己的小媳妇,工作起来更有动力了。它一口气捉了四五条鲫鱼,直到爸爸说够了,才甩干身上的水珠,停了下来。这种本地小鲫鱼不大,但味道比后世那种几斤重的鲫鱼好很多,肉嫩味美,除了刺多没毛病。   李渊那边,他和陈大宝合伙收了一条八斤多的大鲤鱼上来。民间有传闻说“李”同“鲤”,李唐建国以来,不许百姓吃鲤鱼。而李渊作为开国皇帝,他自己敢吃,陈大宝便极有眼色地不劝了。   两人一狗都大有收获,开开心心地还家去。李渊扫了一眼跟着的老太监,好心地邀请道:“大宝,不如上我家吃饭去吧,今晚我们包牢丸(水饺在唐代的称呼)。”   牢丸?   这两个字死死地锁住了陈大宝,饺子在国人心中的魅力,在千年以前就已经扎根心中。老太监本想推辞的,怕给主子带去麻烦。但今晚吃牢丸,牢丸那么好吃……那就腆着脸去吧。   陈大宝笑了笑,“那我去村头打瓶醋?牢丸就醋,香死个人了。”   “去吧去吧。”李渊挥了挥手。   他提着大鱼和水桶,回到了家门,一如既往地得到妻儿的欢迎。大胃美滋滋地睡了一觉,正是精神好的时候,他眼珠子看着爸爸的方向,想要撒娇抱抱。   “大胃乖啊,耶耶先不抱你。”李渊身上还带着外面的寒气,怕凉着孩子。他提着大鱼进了厨房,哗哗哗的,剁剁剁的,没多久就捧着一大盆鱼肉馅出来。   他说:“大胃的鱼汤我已经熬下了,我们开始包饺子吧。”   堆得跟小山一样的鱼肉被拌入了暖房里种的韭菜,又加了胡椒粉、花椒水和细盐进行调味,闻起来并不腥气。为了肉馅的口感更加滑嫩,李大厨打了两个鸡蛋进去,蛋清给鱼肉裹上了一层透明的薄膜,这样煮着吃不会老。   萧依依早就在家里醒好包饺子的面皮,就等着他的鱼肉回来。   夫妻俩把包饺子的场地改到了大厅里,让大胃一抬头就能看到爸妈,这才不会心慌哭闹。她做菜的手艺不如李渊好,但擀饺子皮的活儿都是会的。   一张张白嫩的面皮从她的手下甩出,男人的手指灵活地攥动,一下子就包好了一枚鱼肉饺子。   男女搭配,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水平!   一条大鲤鱼刮下来的鱼肉馅好多,包出来的饺子放了好几筐,一顿肯定是吃不完的。这在冬天里完全不用担心,生饺子在外面冻上,那就是天然的速冻饺子啊。   “笃笃笃。”一阵阵敲门声从外面响起。   蛋黄派飞快地跑了出去,打开了门栓,把陈大宝领进来了。   老太监提着醋进屋,主动承担起剁蒜蓉的部分。他之前留意到娘娘爱用醋和蒜蓉蘸着,干得非常卖力。还有晒干的茱萸碎,用热油一泼,油辣子也做好了。   多了一个人帮忙,很快就开饭了。   白色的小面团在热汤中浮沉着,蒸腾出白色的水气,光看到这一幕,陈大宝整个人都暖了。   这是一种类似家的感觉。   他依稀记得,他四五岁的时候,那时候家里年景还好。他缠着阿娘说要吃牢丸,记不清面容的女人就给包了大海碗,全家每人都分得六个牢丸。他捧着缺了一口的瓷碗,吃着嘴里的牢丸,小脸肯定笑得非常满足。   当年的牢丸是什么馅的,他已经想不起来了。   应当是好吃的吧。   陈大宝心想,即使再好吃,肯定也没有太上皇做的牢丸好吃!   他有幸来陛下家中蹭饭,吃到了鱼肉牢丸,面皮下这种鲜美的滋味,是他从来没有吃过的。韭菜鱼肉馅和韭菜猪肉馅相比,少了几分脂肪的厚重,味道非常轻盈。牢丸捞出的时机被把握得刚好,鱼肉刚刚熟的状态,生一分嫌腥,少一分会老。   鼓鼓的水饺里有汤,都是鱼肉原始的鲜美,激得人连舌尖被烫,也不觉得难受。   直接吃能品尝到鱼肉的原味,蘸点醋、蒜蓉和辣油,那就更美了,和热辣的水煮鱼有异曲同工之妙。   “呜呜呜呜呜呜呜。”   在大家吃得正带劲的时候,一阵阵哭声把众人从水饺的沉醉中拉了出来。隔壁小孩闻到好香的味道,却吃不到嘴里,硬生生被馋哭了。   “莫哭莫哭。”萧依依头一个丢下筷子,抱起大胃小声地哄着,“我们吃粥粥好不好?加了鱼汤的粥粥,鲜死个人了。”   她好不容易把儿子哄好,掀开小炉子的盖子,一股白烟带着鲫鱼的鲜味又把胖小子馋哭了。但这小子精着呢,看妈妈在给他做吃的,直勾勾地盯着,就再也没有闹了。   用鱼汤熬出来的米粥,把大米粒都熬化了,熬出了一层厚厚的米油,精华可全在这上面。萧依依捧着儿子的小金碗,自己先试了一口,再吹了吹,才喂给了大胃。   小胖子早就饿了,长大了小嘴嗷嗷待哺。   鱼粥里没放盐,全是靠鲫鱼肉本身的甜味来提味。小孩子的味觉是敏锐的,大胃吃出了好,迫不及待地咽下去,示意阿娘继续喂他。   “大胃,好吃吗?”萧依依逗着胖儿子,给他擦掉嘴边的粥渍。   胖小子报以甜甜的笑容,这个东西好吃哩。 第71章   当春暖花开的时候, 大胃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了。他是个聪明的孩子, 懂得很多字的意思了。   看到妈妈走过,大胃喊了一声:“凉~”   萧依依:“儿砸,什么事啊?”   看到爸爸做饭,大胃流出口水:“耶~”   李渊:“嘿嘿, 我的儿子会喊人了。”   看到从隔壁来串门的老太监, 大胃招了招手:“宝~”   陈大宝:“滕王聪慧异常!”   看到院子里晒太阳的狗子, 大胃想爬过去:“汪~”   蛋黄派/灰珍珠:“汪汪汪。”我超喜欢弟弟!   不过, 在那么多个字里, 胖小子说得最字正腔圆的,就是一个“吃”。毕竟,作为一个从小被爸妈馋哭的小孩, 大胃真是太难了。   在他幼小的岁月里,圆溜溜的小眼睛睁看得分明,瞧着爸妈吃炸鸡、吃蛋糕、吃麻辣烫、吃水煮鱼……各种不同风味的美食味道向他席卷而来, 把大胃馋得口水直流。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坏坏的爸妈从来不把好吃的分给他!   在大胃九个月的时候, 他长出了好几颗小门牙,能吃得动炖得极烂的肉糜粥。从此, 他深刻理解到“吃”的含义,小嗓子嫩嫩地拉长着。   “吃……吃……”他也想吃啊,小孩没人权啊?   可怜的大胃看着爸妈配着酸梅汤吃炸鸡, 大块的鸡肉被炸得酥脆,用蒜蓉黑胡椒腌入味。一进热油锅炸熟,香料味儿快速渗透进每一寸肉质, 连鸡骨头都是香的。   胖小子竖起了耳朵,捕捉到炸鸡脆皮被咬碎的声音,屋子里的炸鸡味很浓,还是蒜香味炸鸡,馋得他的小心肝一颤一颤。   连蛋黄派和灰珍珠都分得两大块酥炸鸡胸肉。而他呢?   只有一碗鸡肉粥。   在霸道炸鸡味的掩盖下,熬足火候的鸡肉粥显得不够看了。垃圾食品的威力可不是盖的,大胃像千年后的小孩子一样,只想沉醉在金黄色的鸡块中。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量变造成质变,愤怒的情绪突然涌了上来,大胃终于被馋哭了。   胖小子的吨位本就比平常小孩大,养得又好,哭闹的声音可谓是震天响,方圆几里都能听到了。这种情况在这几天里,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住在附近的老太监听得滕王又哭了,心疼坏了。他这辈子肯定是没子嗣的,平日里往陛下家里去得多,大胃给他盖了个“熟人”的戳,也爱对他撒娇,小眼神看得他心都化了。   陈大宝恨不得把滕王供着,哄着,把攒了一辈子的钱都给小胖子花。   那么好的小孩,只恨不是他的。他熟门熟路地跑到山脚小院门外,问道:“夫人,要不我带少爷出去耍耍?”   大胃的情绪通常不会持续太久,出门遛弯看看花儿,回家的时候又会高高兴兴了。   “行,大胃不肯吃饭,多半是装的。”李渊和媳妇正在一起重温吃肯基基的青葱岁月,连儿子都不想带了,“蛋黄派也去,看你都胖成啥样子了。”   他往金毛大狗的大屁股上踹了一脚,搞得蛋黄派幽怨地看了一眼。   “汪汪汪。”我不胖,弟弟才胖呢。   蛋黄派展示自己肚子上的一块腹肌(肥肉),表示不服!   大狗打开了门,又从杂物房里拉出来一辆婴儿车。它看着陈大宝又看看大胃,示意咱们一块儿出门去散步吧。   胖小子看到熟悉的老太监,伸出了小手,喊道:“宝~宝~”   “诶,我们逛街去。”陈大宝控制着力度,把胖乎乎的小孩抱到了婴儿车上。他的老脸上都是笑,滕王肯亲近他,他也喜欢滕王。   “好。”爱逛街的小胖子点点头,顿时把炸鸡忘了。   这辆婴儿车和常规的手推式不一样,样式宛如缩小版马车,前面有两条系带,是系在蛋黄派身上的。这是太上皇让让宫中匠人给幼子做着玩,配上华丽的雕花和敞篷设计,效果很不错,大胃这个小司机,都不爱别人抱着走了。   等弟弟坐稳,系上安全带后,金毛大狗缓缓走动,轻便的婴儿车被蛋黄派拉动了。   “汪汪汪。”坐稳了,开车啦。   小司机坐在车里,左顾右盼,比坐在龙椅上更高兴。   陈大宝在旁边小心看护着,摘了一朵可食用的小白花给小胖子,乐得大胃直夸“美”。   老太监笑得褶子都出来了,“少爷开心就好,少爷美。”   小胖子也是个知道美丑的,他骄傲地抬起肥肥的双下巴,露出睥睨之态。他美,凉美,耶丑。   在他的小脑瓜里,一家三口,李渊最丑。   也难怪孩子这么认为,李渊虽然日日喝灵泉水,但还是难敌本身的年纪,眼角上有几条鱼尾纹,从来不防晒,自然瞧着,比萧依依老了。   太阳快要下山了,红红的太阳挂在地平线上,在乡间的小道上洒了一地金黄。嗯,落日像咸得流油的咸蛋黄一样诱人。大胃拍着小手,看着日落,非常开心。   蛋黄派坐在他身边,散发出狗子特有的体味。有点臭臭的,但大胃觉得是好闻的味道。   他喜欢大狗,喜欢身边的一切。在小孩的眼里,这个世界温柔而美好。   直到太阳完全落山,蛋黄派才甩了甩尾巴,带着心满意足的弟弟回家。村里玩耍的小孩看到这辆精美的狗车,羡慕死了。   这辆狗车,在村子里可是独一份呢!   村里的小孩看得眼热,看了之后也回家闹着,想要一辆像大胃那样的狗车。小男子汉对于车的热爱,和千年后男人爱豪车是一样的。狗车也是车,家里没钱买马,坐个狗车也行。   “阿娘,我想要大黄给我拉车!”   “耶耶,少爷的车很好看,我也想要!”   “祖父,你就给我坐做个木头车嘛,叫米粒拉我坐车。”   被缠得烦了,汉子婆娘们捉起熊孩子,往屁股上“啪啪”打了几下。小屁孩要什么狗车,都是吃饱了撑的。   男人看了自家孩子都有一米多高,怼了回去,“少爷多少斤?你多少斤?家里的狗比你还轻,你拉车还差不多。”   “好吧。”小孩撇了撇嘴,一脸失望,“我小时候你们怎么不给我做一辆狗车?”   他看了看二十多斤的土狗,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小肚子,恨不得时光倒流,把自己变做了大胃那么小才好。要是他也几个月大,家里的大黄肯定能拉得动他。   “想什么破事?”汉子一把扇了过来,“你小时候饿得没奶吃,能养活就不错了。”   他叹了一口气,小孩不知愁啊。   他可一点都不想回到过去,以前有什么好的,连肉都吃不上。现在村里有活干,他们家里不时能尝点荤腥,顿顿不饿,比以往过年时候都强多了。   大胃不知道他在村子里溜达了一遭,就惹得一群小孩不得安生。陈大宝和蛋黄派回到了院门前,轻轻地敲了敲门,立刻有一个貌美的妇人打开门,把小孩抱到了怀里。   萧依依抱着胖小子,哄道:“大胃想阿娘吗?阿娘想你啊。”   大胃乖乖地点点头,虽然只在村里逛了一小会儿,但他好像好久没见到凉啦。小孩紧紧地搂着女人的脖子,不舍得放开手,生怕凉又继续把他丢下。   “大胃要跟大宝告别哦,天黑大宝要回家。”萧依依抱着胖小子,从小要教他懂礼貌。   大胃喊了好几声“宝”,对老太监拱了拱手,表达了依依惜别之情。他本还不舍得陈大宝走,但屋里飘了食物的味道出来,他之前没吃饭,早就饿了。   李大胃:“吃,吃!”   之前那顿炸鸡的味儿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大胃忘性大,已经忘了因为没吃到炸鸡而生气的事情。李渊把鸡肉粥重新热一热,儿子也乐意接受。   老男人把幼子抱在了怀里,温热的粥水顺着小喉咙,暖暖地留到肠胃里。   大胃美滋滋地砸吧砸吧嘴,吃到了滑嫩的鸡肉粒,又笑了。土鸡肉美,少许黄色的鸡油被熬出来,浮在米粒上。只需撒少许葱花和细盐,味道已经鲜美至极。   “好,吃。”   小胖子吃得开心,头一次蹦出了两个字。这可叫萧依依和李渊乐坏了,两人对视了一眼,非常惊喜,儿砸说话有了突破性进展啊!   李渊揉了揉儿子的小肚肚,教他说话:“耶耶,大胃说耶耶。”   “凉凉~”大胃看着美人母亲,直喊妈。   李渊:“耶耶,叫耶耶。”   “凉凉~”大胃不为所动,看着萧依依的方向。   老男人看着媳妇的侧脸,有些吃醋了。儿子不认他,就喜欢粘着依依姐。瞧瞧,家门不幸啊,小小年纪就不认爸爸,长大了还得了?   他生气地背过身去。   不多时,一个温热的身躯从后面抱住他,鼻尖上闻到一股甜香。他不自在地红了脸,身子突然间僵住了。   貌美的女妖压低了声线,深棕色的瞳孔像是黑夜里的神灵,想要吸收天子身上的龙气,以化作自身的修为 。女声轻轻的,痒痒的,像是风拂过水面,荡起一阵阵微澜。   “大胃不听话,那我们再生一个好不好?”   “好……”   他被拉进了深渊。 第72章   贞观五年, 大唐平定斛薛部叛乱, 大军于十月终于班师回朝。   打了胜仗的消息传回到长安,国内一片叫好。百姓们夸将士勇猛之余,也狠狠地吐了几口唾沫,叫骂那些捣乱边关的斛薛人。那些狗日的异族人好像墙头草一样, 一时投靠突厥, 一时又投靠大唐。   有奶便是娘, 比家养的狗还不如!   这次叛乱的斛薛部, 原是依附于突厥的一个草原部落。在贞观四年突厥被大唐所灭、颉利可汗被俘后, 斛薛部和许多的突厥部众一样内附于唐,散聚在灵州附近。这次斛薛部叛乱的起因,便是这群异族人与灵州汉人起了冲突, 事态扩大后直捅灵州大营。   当地的唐军因没有防备,损失惨重,闹事的斛薛人一路烧杀, 往北窜逃。   “呸, 那些斛薛人还有胆子来长安?”一个热血青年愤愤不平,“我灵州百姓的命, 就这样白白死去吗?”   “我瞧着陛下肯定不会给他们好果子吃的。”杀猪的汉子对这事也有关注,对天子更是充满了信心。   话说当今上台以来,大唐四处用兵, 版图扩大了不少,民间都赞陛下是个有雄心抱负的。此话一次,附近众人纷纷点头, 画风一转,从斛薛部变成歌颂李二陛下了。至于煽风点火的斛薛小贵族?   哼哼,被捉到长安后,肯定是要受苦受罪的。   阿延蛮作为斛薛部落的首领,被唐军捉拿后押进长安。坐在马车里的年轻人被困住了手脚,面容深邃,手指的关节被捏得发白。他是个有野心的人,本想接着这次机会带着部族人离开灵州……   他们斛薛部能打下水草丰美的草原,合该是自由自在的!   凭什么要看唐人的眼色?凭什么要像猪狗一样被困在城里?凭什么他们要听唐人长官的号令,连高声说话都不敢?   他阿延蛮不服!   密不透风的车厢里,连呼吸都变得压抑。想到了什么,这位年轻的首领轻笑出声,难得语气里带有几分愉悦。   “我这只是棋差一招罢了……呵呵,所谓的天可汗,我可是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啊。”   他不能成功带着族人们逃离,但是恶心一下大唐皇帝,他还是能做得到的。   “金子,你说是不是?我只剩下你了。”   年轻人的手指上长着厚厚的茧,显然是个弓马娴熟的好手。温热的小舌头舔到他的指腹,略显尖细的叫声似乎在安慰着他。阿延蛮想要像往常一样把这只小东西抱起来,双手却被束缚住了。   他有些同情,也许恶心完大唐皇帝之后,他和金子都要死了。   突然,行驶的马车停了下来,外面的大唐将士们骂骂咧咧地掀开了帘子。他们对于捣鬼的斛薛人可没什么好脾气,有人把阿延蛮脚边的小动物捉住,关进了笼子里。一个小士兵喊了一声,“那可是斛薛人给娘娘进贡的好东西,别让它跑了,说是有神通呢。”   机灵的小动物被绳子绑住了后腿,没有挣扎。它金黄色的皮毛很柔顺,在太阳底下恍若金子一样。其实以它的能力和智慧,本是有机会逃脱出去的。   但是金子不舍得从小玩到大的主人,一直留在了阿延蛮的身边。   年轻首领对于将士们的恶言恶语置若罔闻,他是在战报上被记了名的犯人,等待大唐皇帝来处决他的去留。只要皇帝不叫他死,将士们再恨他也能怎么样?   不能把他怎么样。   阿延蛮掩饰住眼神中的疯狂,弯起脊梁,露出两分胆怯和茫然。小士兵看到这人终是怕了,又嘲笑了一番,骄傲地挺直了胸膛。   他的国家就是强!异族人叛乱肯定不会成功的!   即使人人都等着斛薛人出丑,但这种打仗的事情,住在刘家村的大胃是不知道的。小胖子并不理解打仗背后的含义,但他知道今天要和阿娘耶耶出去玩了。   没错,年幼的滕王很喜欢进宫。他把进宫赴宴当作是出门游乐。   宫里房子真大啊,比他家里的大多了。宫里的人也很多,比他在村子里见过的所有人都要多。在宫里吃饭,菜式也特别多,耶耶一顿煮三个菜,宫里一顿做十三个菜都不止!   大胃是个最爱吃喝玩乐的,他好喜欢进宫。小胖子学了好多新词,表达自己的意愿更流畅了。   “大胃要乖哦,我们去见你的哥哥。”萧依依给儿砸穿上了虎头鞋,带上了小帽子。十月的晚上已经会刮起了阵阵凉风,她不想儿子冻感冒了。   “狗,去!”大胃抱着蛋黄派不舍得撒手,“车,车。”   小司机想开着他的狗车去啊,他是个喜欢养狗的孩子,一刻都不想和自己的小伙伴们分离。   萧依依安慰道:“蛋黄派不去,它要看家,不然别人会把大胃的东西都拿走。”今天的宴会是庆祝打仗的大军凯旋而归,给将军们进行表彰大会,那么严肃的场合带狗去不合适啊。   她这么说,大胃可不依了。   小胖子摇了摇头,只说:“有钱,买。”   萧依依:“……”   所以有钱就不怕贼偷吗?被偷了还能继续买?   似乎很有道理,她竟然无言以对。这孩子对自己富二代的身份,有着很正确的认识。   大胃期待地看着妈妈,蛋黄派也一脸兴奋。它还记得皇宫,大安宫的小太监小宫女对它可好了,经常给它喂肉骨头,还给它梳毛。   它被人称作“蛋大人”,小宫女小太监都给它让路,可谓是非常威风。   萧依依知道轻重,坚绝不松口。大胃看着大狗子和油盐不进的妈妈,嘴巴一撇,大声地哭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一阵阵魔音穿耳,震得屋顶都快要塌了。   李渊正在屋子里收拾东西,他看到大哭的儿子和手足无措的媳妇儿,连忙抱起小胖子,哄道:“大胃这是怎么了?谁欺负你啦?”   小胖子的小手指着萧依依,眼泪还挂在睫毛上,看起来可怜兮兮。他望着蛋黄派,撒娇要把狗子带去吃酒席。   “狗,去,要去!”把小胖子逼得两个字都会说了。   李渊笑了笑,倒没有萧依依顾虑那么多,“那便带着蛋黄派一起去吧,拉着大胃的小车。”   小胖子明白自己的要求得到满足,顿时笑得露出四只小白牙。   萧依依不满地看了李渊一眼,这人真是太不讲究了,宠孩子也不是这么个宠法。李渊把儿子抱到了马车上,又带上两条狗,才轻声地解释道:“你没察觉李二来得少了?他这是见我生了儿子,心里不乐意,疏远了。”   皇帝最怕的是什么?是权力被夺走。自从大胃出生以来,李渊和便宜儿子之间那层脆弱的情感羁绊,犹如太阳下的露水一样,瞬间就散了。   大胃小司机开着狗车进宫,虽是荒唐,但也不失是一种保护。但是这种开狗车的自污方式,注定了孩子与皇位无缘。   哪有天子不坐马车坐狗车的?   大胃这么一搞,即使他才比曹植,那也肯定当不上皇帝了。   李渊把其中的道理掰碎了,跟萧依依分析了一下。她心服口服地点点头,名声是什么,能吃吗?她只想她的孩子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别成为皇帝的眼中钉。   唐宫   天子起居的太极宫,有一道正门,正对长安城的中轴线天街和朱雀大街。门外与皇城之间,是一个宽达四百四十米的广场,此时的文武百官和皇亲国戚汇聚一堂,无论是多么尊贵的身份,众人都直接下地行走,无人敢骑马冲撞。   李二陛下在此设宴,准备接见斛薛部的受俘。   可远远的,却听得有车轱辘的声音。   “这是何人在驾车?如此大胆妄为!”一个武官不服气地小声议论,他们为国家出生入死,才换来这场战争的胜利。竟有人在这种严肃的场合里坐车,连走两步都受不了吗?   当真是挑衅天子的威严!   “不像是马车……不知道是什么声音。”有个耳聪目明的将军听得这声音有异,他竖起了耳朵,朝正门的方向望去。   旁人都正想看看是谁如此无礼。   只见一头金毛大狗和一条灰毛大狼拉着一辆长约一米的小车,车身用的都是最好的乌木,雕刻出麒麟、白泽等瑞兽,被打磨得非常光滑。车顶系着青色的薄纱,随风飘动之间还反射出美丽的暗纹,车头拴着一个黄金的小铃铛,铃铛碰撞的声音在空旷的广场里,显得格外清脆。   大胃这出场可谓是很拉风了。   “耶耶,抱。”胖小子从车里探出了头。   李渊立刻抱着乖儿子,又让小太监把蛋黄派身后的马车卸了下来。老男人的脸皮厚极了,他脸不红心不跳地带着妻儿去到了太上皇的座位上,还朝李二举了举酒杯。   李二陛下:“……”   哦,是您啊,请坐请坐。   天子看到有人冒犯自己,本是想训斥一番。但看到是幼弟如此荒唐,他的心下有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有谏官想要上前逼逼一番,他抢先开口, “滕王稚子之心,礼在心而不在行。”   朕的弟弟年纪那么小,就别要求那么多了。   有他这么一句,诸位大臣赞了一番皇帝宽宏大量,善待幼弟,算是定下了基调。个别投机者心思千回万转,叹了一口气。滕王是太上皇的嫡幼子又怎么样?这么一来,算是废了大半,没有夺位的可能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广场上先是演奏了一遍李二陛下的成名曲《秦王破阵乐》,让最高领导人和将军们尬舞一段。李二做了一下项目总结,人人论功行赏,又对军中士气激励了一番。最后才让人把斛薛部的叛乱分子带上来。   “听说斛薛部要献宝?”天子的脸上带着得胜者的骄傲,心情颇好地喝了两杯,“那就带上来吧。”   阿延蛮和金子就是在这个时间,被“请”到广场上的。   金子是一条通体金黄色的狐狸,月光洒在了它的绒毛上,跟衬得它如瑞兽那样不凡。金子像小孩一样站立在阿延蛮身前,双手抱住小拳头,对着天子作揖。狐狸眼直溜溜地转,灵动非常,竟是开了神智的模样。   “天呐,这狐狸还懂得行礼?”广场上有人惊呼出声,这金狐狸莫不是人假扮的?   同伴摇了摇头,这可没有那么小的人,能套进去狐狸皮里面。   李二陛下见了机灵的小狐狸,有几分心喜。他看着老父亲养的狗子们,早就心痒痒的,想要也养一只通人性的宠物。他招了招手,这狐狸竟然懂得跟着上前,它靠到李二陛下的脚边,一副温顺的模样。   “金狐有灵,赏!”   他话音刚落,一阵无形的臭气弥漫开来。李二在朦胧的月光下似乎看到嫦娥下凡,美貌的仙娥也祝贺天子大胜。   这仙娥生得倾国倾城,一双狐狸眼娇媚异常,一个眼神过来,看得人骨头都酥了。她伸出洁白的手腕子,琥珀色的酒液不小心洒在了她手上,邀请道:“此乃月宫佳酿,陛下何不喝一杯尝尝?”   李二深吸了一口气,这酒真香啊,比西域进贡的葡萄酒更香!   哎哟,那装酒的杯子也是不凡,居然是用绿莹莹的夜明珠做的。   正当他要一饮而尽仙娥递过来的美酒,一道童声在他耳边响起:“臭,坏!”   李二陛下晃了晃神,眨了眨眼,刚才那貌美的仙娥却再也见不到了。   他心里纳闷,这是怎么回事?仙娥这是飘走了吗?   他抬头一看,只见那只斛薛人进贡的金狐正蹲在他的酒杯前拉尿呢,哪里有什么荧光绿的夜光杯?那明明是狐狸的一双绿眼睛!   “朕这是着了道!”   李二陛下大惊,这狐狸是个邪物,刚才要不是有人出声打扰,他就真的当众出丑了。   幸好大臣们在座位离得有点远,在夜色的遮掩下,众人又不敢直视皇帝的威严,没能看清楚御案上的情况,自然不知道李二刚刚经历了一段奇遇。他环顾四周,见那个斛薛人嘴角的邪笑,哪里还不明白?那人假意投降,企图用金狐来迷惑他的心智!   “臭,坏!”又是那个小童出声。   李二陛下循着“救命恩人”的声音望去,看到他那个幼弟捂着鼻子,一脸嫌弃。蛋黄派见弟弟不高兴,一个箭步冲了上前,把那只金狐紧紧地咬在嘴下。   皇帝乐了,嘻嘻,他这弟弟是星宿下凡,果然是个旺他的。   “汪汪汪。”   叫你随地放屁?臭死狗了!   蛋黄派的嗅觉灵敏,早就深受其害。它的大口咬着金狐的颈椎,只要一用力,就能把金狐杀死。   李二陛下看到恶有恶报,非但不计较太上皇的狗冲了出来,还差点要报以掌声。   金狐被蛋黄派捉着,刺激的动物荷尔蒙气息,冲得它的头脑晕乎乎的。它原本是草原上的一只狐狸,学会拜月光之后,偶尔得了些天赋神通,连喜好都变了。它没看上寻常的母狐狸,倒变得喜欢金灿灿的东西。   “吱吱吱。”   这个小哥哥好金,好美,好强壮!   嘤嘤嘤,我好喜欢它!   光论颜值,近一百斤的金毛大狗,毛发更长,比金狐生得更好看。耽于美色的金狐看着大金毛友善(凶恶)的大眼睛,酥得腿都合不拢了。它一动不动的,眼巴巴地看着大金毛,连主人交代它的任务都忘了。   月神呐,我好像遇到自己的梦中情狗!   金狐的情绪激动,狐臭味越发猛烈。蛋黄派嫌弃极了,远远地把金狐甩出去,谁知这臭东西快步跑了过来,粘在大金毛身边不肯走了。   “汪汪汪。”   莫挨老子!看清楚点,老子是公的!   “吱吱吱。”   好壮,好猛,我好喜欢! 第73章   被蛋黄派的英俊模样迷住, 修炼多年的金狐堕入了爱河。   它不喜欢灰扑扑的母狐狸, 只以为自己会和主人孤独终老。可月神在上,它竟然在大唐遇到了它的梦中情狗,这浑身金色长毛的大狗真是太美了!尤其是那么粗壮的公狗腰,嘤嘤嘤, 肯定很猛啊。   它无视了广场上的所有人 , 眼里只有那一道金灿灿的身影。它不怕死地窜到了金毛大狗的旁边, 把嘴埋进去大狗身上的长毛。大狗的体味不太好闻, 甚至有点臭臭的。   可狐狸眼里出猛男, 金狐被帅得腿都合不拢了。   “吱吱吱。”   啊,这雄性气息真是太迷人了。   “汪汪汪。”   臭东西,快滚开!   蛋黄派呲牙咧嘴, 大犬牙在月光下锋利无比,它可是有媳妇的狗!灰珍珠多好啊,年轻貌美, 出身高贵, 它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上一个满身骚气的公狐狸?   金毛大狗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扇过去。   可陷入爱情的金狐就是傻子。   它屡屡凑上前去, 即使被大金毛和灰狼混合双打,也在所不惜。它想要和大金毛耍耍,就这么难吗?爱情不分先来后到, 它不过是迟来了罢了。   明明是三个畜生的感情?为什么它就不配拥有姓名?   狐狸眼里含着泪水,可怜兮兮的,仿佛一朵盛世白莲花一样。   金狐开了灵智, 分辨出萧依依身上有好闻的气味,在人类当中是最香的,似乎还带有灵气,堪比它修炼时候的月之精华。它见金毛大狗对这个人可听话了,采取迂回战略的金狐转向萧依依身边,作揖打跟头,就想人家把它一块儿收留了。   “吱吱吱。”   好人,我好乖的,让我和小哥哥一起吧。   小巧可爱的狐狸见萧依依不讨厌它,为了追求爱情,人模人样地在地上磕头了。那个郑重的劲儿啊,比拜见李二陛下还认真。它的原主人是谁?阿延蛮早就被金狐忘记了。   萧依依:“……”   她有这么厉害吗?方圆百里的动物自动臣服?   因为身上有空间,萧依依在穿越之后的动物缘一直很好,村里的牛羊家禽都很亲近她。金狐站在了萧依依的身前,愈发闻到了那股好闻的气息。嘶,深嗅一口,比在月光下修炼一晚上都要强啊!   金狐更是赖着不肯走了。   皇座上的李二瞧了这边的动静,眼神中闪过一丝兴味。他看得真切,邪门的狐狸拜的不是他星宿下凡的幼弟,而是萧氏。   莫非……   这萧氏是狐狸的祖宗不成?是个大狐狸精?   细思极恐。   他瞧见太上皇后艳丽的容色,身材姣好,这种成熟女人的风韵和他后宫里的小妃嫔相比,真是胜出太多了。萧氏年纪也不小啊,怎么这脸还跟二十几岁的少.妇一样,嫩得能滴出水来。   嗯,老实说一句,萧依依的皮肤比长孙皇后还要好。   越想越真,这女人一把年纪还那么美,肯定是个狐狸精!   “这般狐狸精,还是让耶耶承受吧。”李二陛下看着老父亲和萧氏恩爱的样子,后背一阵阵发麻。天呐,这狐狸精把耶耶迷住了,会不会吸人精血,把老头子搞死?   李二的想象能力也是很丰富的。   也许内心也有点想要老头子伸腿腾位子的隐秘想法,他脸色如常,还给太上皇后和滕王送上大军从斛薛部带来的战利品。连同那金狐和阿延蛮,也任由萧依依夫妻两处置,当作是分人头了。   于是,不要脸的金狐跳上了萧依依一家子的马车,从宫中的广场往刘家村驶去。至于阿延蛮,被贬作奴仆,在脸上刺青之后,被李渊丢给了老太监陈大宝带着。   陈大宝在宫里活了一辈子,可不是省油的灯。宫里的小太监小宫女谁敢不乖乖喊一句“陈爷爷”?让这种人去处理刺头儿阿延蛮,最合适了。   “老爷放心,我一定被这小子教好。”陈大宝拿着鸡毛当令箭,对着李渊就更加恭谨了。他看人有几分准头,虽然这个异族人桀骜不驯,但一旦收复了,可是一把干活的好手。   阿延蛮冷哼了一声,不正眼看人。   “你这小子,就是个狼崽子。”陈大宝往年轻人身上踢了一脚,“来了村子可就要干活,我们这儿不养闲人。”   李渊拍了拍老太监的肩膀,以资鼓励。   “对了,这家里要多养一只狐狸,夫人说它生得好看。”李渊在村里说了一圈,怕别人把金狐当作野物,给搞死了就不好。   他和大胃都不喜欢这个溜须拍马屁的小东西,无奈萧依依对金狐的观感甚好。这狐狸虽是个公的,但叫声尖细,眼神灵动,像个娇气的小孩一样。村里的小女孩看个稀奇,给金狐编了一顶小花环,狐狸美滋滋地戴在头上,还站起来转悠了一圈。   它成了村里最靓的崽!   “吱吱吱。”   妈妈,我美吗?   它认准了大金毛,蛋黄派的妈妈就是它的妈妈!   萧依依忍不住想要给金狐做衣服的冲动,大赞道:“天呐,你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吗?”   看腻了大狗子的萧·渣男·依依,一转眼就投入到萌物的怀抱中。狐狸狡猾,惯会讨好人,几日下来,连记性不好的大胃也接受它了。   小胖子忘了狐狸在广场上放屁那回事儿。   只要不放出生化武器,这就是一只讨人喜爱的美狐。金狐屡败屡战地追逐着金毛大狗的身影,成了一个锲而不舍的小三。   “吱吱吱。”   小哥哥,等等我啊。   “吱吱吱。”   小哥哥,我今天美吗?   “吱吱吱。”   小哥哥,我想跟你耍朋友呢。   这么一个小东西一直打扰着,别说蛋黄派,连灰珍珠都烦了!小狼崽从小习惯了跟在蛋黄派的身边,连吃饭都是两个一起分享。蛋黄派是个疼媳妇的,有了大骨头,都不舍得吃,留给灰珍珠啃呢。   突然间多了个捣乱的第三者,嗨呀,真的好气!   灰珍珠在家里一向是听话的,很少发火,温顺得像个大狗子一样。它见家里多了一个小狐狸,也并没有太多厌恶感。直到这一天……它发现那个尖嘴细眼的丑八怪,把蛋黄派留给它的大骨头藏起来了。   “汪汪嗷!”   你这个小偷,把蛋黄派给我的骨头还给来!   灰狼怒发冲冠,后背的毛都竖起来了。它被驯服并不代表是个随意可欺的,狼最是护食,为了一口吃的,血战到底也在所不惜。灰珍珠被金狐抢了食物,那还得了?   狗可忍狼不可忍了!   它低吼了一声,锋利的前爪在地上挠出一条条痕迹,作出即将攻击的姿态。   偏生这狐狸一点把骨头还给它的意思也没有,还挑衅似的舔了舔骨头上的肉。炖好的羊腿骨上面的肉可足了,一丝丝肉香味钻进了金狐的鼻子里。这比生肉香太多了,叫它吃得更加欢乐。   “吱吱吱。”   小哥哥饭碗里的骨头,四舍五入就是我和小哥哥共进晚餐。   羊油沾到了金狐胸前的长毛,灰珍珠就更恨了。   这本是蛋黄派给它的呀,这狐狸居然偷了去!它一个箭步往前扑,想要把这狐狸精撕碎。妈的,不发火还真当它是淑女狼?   它本是凶狠的猎手!   金狐尖叫了一声,叼起骨头就跑。它逃啊逃啊,把这羊腿骨丢到大胃的狗车上,一下子就惊慌地跳开了。   灰珍珠见狐狸认输似的,得胜般窜进去狗车里。大胃的狗车很宽敞,铺了软和的坐垫,蛋黄派和灰珍珠都偷偷上去玩过几次。   嗯,抢回来的骨头虽然少了几口肉,但还是很香的。灰珍珠沉浸在重获食物的喜悦当中,忘我地啃着骨头,没有察觉到有人步步逼近。   萧依依听得院子里有动静,一瞧,哟,这狼居然在儿砸的小车上吃东西?她的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一把上去把灰珍珠从车厢里揪了出来。   萧依依:“你,是不是在车里吃东西?”   灰珍珠一脸诚实:“汪汪嗷。”是的。   萧依依见灰狼还不知错的样子,就更气了,“你怎么那么不听话?大胃的车都被你弄脏了,怎么洗?天那么冷,你去给把坐垫洗干净?”   灰珍珠的脑瓜子转了转,终于明白了妈妈的意思。它嗷呜了一声,非常不服气。它不是故意在车里吃东西的,分明就是那狐狸精把它引到了车里。可惜它不会说人话,只能光着急,不能跟妈妈解释刚才的情况。   暗处的金狐人性化地咧开了嘴,笑了。那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婊砸还跟它斗?它可比这个灰扑扑的野狼聪明多了。论颜值论姿色,它自认为比灰珍珠好看多了。   金狐舔干净脖子上的油渍,仿佛刚刚捣乱的不是它。它在空气中闻了闻,分辨出金毛大狗所在的位置,又一溜烟地跑过去了。   哼,今天又是努力当小三的一天!   为了惩罚灰珍珠弄脏坐垫的行为,萧依依罚它这顿饭少吃两块肉,可把它委屈坏了。蛋黄派心疼小媳妇,干脆把它的晚饭都分给了灰珍珠。   一狗一狼头挨着头,各自吃了个半饱,感情好极了。吃罢了晚饭,两只在院子里晒着月光,灰狼把大金毛当做了靠背,葛优躺得可舒服了。   亲眼目睹的金狐,恨得眼都红了。   哼,叫这臭狼占便宜了。好气啊,情敌居然和小哥哥真·同吃一碗饭。   相比之下,它偷偷啃了两口的大骨头,变得索然无味。   唉,它那么好,小哥哥为什么就看不到它呢?   孤零零的金狐抱着自己的大尾巴,“吱”地一声哭了出来。 第74章   在农场里忙活了一天的阿延蛮, 日子可没有金狐那么滋润了。   毕竟他不是人见人爱的宠物, 还是叛乱的异族人,村民们能给他好果子吃才怪呢。金狐靠着撒娇卖萌,能讨得萧依依的喜爱,不仅有肉吃, 还有新衣服穿。而阿延蛮是个战俘, 裹身的旧衣是有的, 也饿不死。   但再多就没了。   “你们突厥人会放牛放羊吧?”陈大宝带着他到了牛棚, 满满恶意地指着一头正值壮年的小公牛, “去,把大花牵去溜达溜达,它可比你值钱多了。”   阿延蛮皱了皱眉, 没有说些什么。   牛是会认得人的,突然间换了个生人来放牛,牛脾气一上来, 抬起蹄子就踢过去了。这老太监不安好心啊, 分明是借着干活来欺负他。这牛浑身都是肌肉,一脚下去命都能没了半条。   “虎落平原被犬欺, 这等阉人居然敢欺辱我。”阿延蛮嘴里发苦,在心中唾骂了好几句,硬着头皮上前, 解下了牛脖子上的缰绳。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斛薛部的其余族人还分配在长安城里各个贵族家中为奴,他要是敢继续搞事, 连带的斛薛人名声不好,全族人当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大花甩了甩牛尾巴,打了个响鼻,把阿延蛮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哞哞。”   这一届的新人不行啊,胆子那么小。   大花骄傲地昂起头,也不用人带,自顾自走上村里水草最丰美的地方。萧依依借着太上皇的势,跟北边的商人买了不少紫花苜蓿。这是牧草中最鲜美的一种,不仅牛羊爱吃,村里的大妈也爱薅上一把,回去剁点蒜蓉和酱油,凉拌了吃着爽口。   小山坡上种满了嫩嫩的苜蓿,开出了一朵朵紫色的小花,还有几只蜜蜂在花草间飞舞,映衬出一番乡村的美丽景象。阿延蛮懒洋洋地跟着小公牛,开始自己放牛的任务。   “呵呵,我也不过是苟活罢了。”   作为一个已经废了的人,他只想做一条咸鱼。   斛薛人和突厥人同出一支,是北方的游牧民族。以前斛薛部的族人也放牛,爱喝奶吃肉,阿延蛮是年轻的首领,自然也对此了解一二。他百无聊赖地躺在草地上,抽了根青草塞到了嘴里,那清香中带点微甜的味道,一下子就让他愣住了。   外行的看热闹,内行的看门道。   阿延蛮瞪大了眼睛,嘴里嚼了嚼,才“呸”地一下吐开了。他发现这牧草和自己家乡的不一样,甚至好上了几个档次!   “我们斛薛部若是有这么好的牧草,战马健壮,何愁不旺。”他像个孩子一样,趴在地上仔细瞧着,嫩绿的草汁染黑了他的手掌,半刻钟后他又怅然若失地叹了一口气,“我已经回不去了。”   不过嘛,事在人为,老天爷的事儿,谁能说得准呢?   运气好的话,他说不定会有儿子,儿子会给他生下孙子,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怀着一丝隐秘的野心,阿延蛮认认真真地担当起放牛的活儿。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这才发现这条小村子里,竟和外面处处不同,作物都长得特别好!他在山坡上远远望去,看到农家的黄豆豆荚又肥又嫩,若是到成熟的时候,肯定能收获到一大把质量极好的豆子。   时人不爱吃黄豆,但阿延蛮知道,黄豆用来喂马,能让战马长得膘肥体壮,让部族更加强大。   还有,村里养了大约四五十头大牛,每只牛都眼神灵动,腰上臀上都是结实的肌肉,爆发力很强。看得阿延蛮一脸羡慕,他以前的部族里可没有那么好的牛,这么一头大牛,能换一个非常貌美的女奴或两三个青年奴隶。   突然间,他想起自己如今奴隶的身份。   阿延蛮:“……”   对不起,他还真不如大花值钱。   不过,他并非伤春悲秋的人,年轻人带着一种《走近科学》的想法,打算先和村里的小孩亲近起来。大人都记得斛薛部叛乱的战事,小孩子忘性大,对他的排斥心理没那么重。   他赶着小公牛,凑到了两个小男孩的身边,“你们这是喝什么?是牛奶吗?”   大娃子抬头一看,见是宝二爷(陈大宝排名第二)家里的奴隶,停了下来。小孩好奇地瞧了瞧年轻人脸上的刺青,又警惕地拉着弟弟小娃子的手,往后退了一步。   “是水牛奶,比黄牛奶好喝一些。”小娃子抢着炫耀道,“夫人对我们最好了,能给我们喝牛奶。”   阿延蛮讽刺地笑了笑:“那她可真大方啊。”   他明白村里人口中的夫人,便是大唐的太上皇后。那个女人把他的金狐夺走了,真不是个东西啊。照他看啊,那个女人只是长了一张好脸皮,会哄着男人罢了。要不是有大唐太上皇的宠爱,那个从东突厥回来的女人,哪里能过得这么风光?   哼,他这个小部族的首领都知道,萧氏还伺候过东突厥的可汗呢。说句难听的,比女奴还低贱。   小孩对人的感知是最敏感的,大娃子和小娃子都察觉到,眼前这个奴隶虽然是笑着的,但他对娘娘的态度却丝毫不尊敬。这还得了?萧依依简直是村子里的女神啊,她给大家带来了工作,让村民们都能挣到钱,小孩能偶尔尝尝糖块,家里的锅也有油花了。   村民们喜欢她还来不及呢。   大娃子对着小娃子摇摇头,兄弟俩赶着两头母牛,鸟都不鸟阿延蛮。村里的其他放牛娃和大娃子都熟,见他跑了,也跟着兄弟俩走开了。   被孤立起来的阿延蛮:“……”   年轻人见自己没探听出什么,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这唐人崽子真是不好对付……不过,我有的是时间。”他握了握拳,决心先虚与委蛇,等学到核心技术后,再细细谋划不迟。   吃了一肚子气的阿延蛮,完成了放牛的任务后,又捡了半天牛粪,才得到了歇息的机会。   进屋的时候,陈大宝没有正眼瞧他,只是冷哼了一声,给他塞了三个大馒头和一碗芋头炖腊肉。当然,大块的腊肉是没有的,细碎的肉渣比指甲盖还小,但芋头上的油水挺足,在大锅里炖了好久,芋头绵软,把腊肉的香味都吸收进去了。   虽然不喜欢老太监,但阿延蛮也在心里给饭菜打分:“有点好吃。”   腊肉是用村里的土猪晒的,肥瘦分明的五花肉被北风吹干,油汪汪的滋味特别馋人。这会儿的豆酱比后世的老抽还香,抹过豆酱、花椒粒、茱萸碎等香料的大块猪肉,晒出了诱人的酱红色,尤其是脂肪那块,都变得透明了,一股大料的味道冲到鼻子里。   叫人心都要醉了。   阿延蛮干了一天活,早就饿了。他大口地扒拉着饭菜,把馒头掰开,填了些炖烂的芋头进去,一块塞到嘴里。芋头咸香无比,又粉又鲜。连带着那平平无奇的大馒头,被激发出美食的活力。   还有碗底里发现的一丁点腊肉里,简直是宝藏啊,看得年轻人眼都绿了,直到把腊肉含到没有味道,才不舍地嚼烂吞到腹中。   阿延蛮苦中作乐地想到,这当奴隶的生活也不是那么差。   起码在伙食上,没有亏待他。以前他看人买卖奴隶,能喝一碗稀粥就不错了,粥里没多少米,比清水强不了多少。   吃过了饭,阿延蛮睡到了柴房里去,老太监给他搬了半床旧被,能让他在冬天勉强不冻死。年轻人解下了外衣,在那么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长吁了一口气。放松似的,他把自己摔到了床上,突然听得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   异物感是从被子底下传来的。   年轻人掀开了被窝,只见两枚生鸡蛋被压爆了,蛋黄蛋清混成一坨,粘在了褥子里,好不恶心。   “这是谁在整我?”阿延蛮第一时间想起的是老太监陈大宝,“不对,鸡蛋在村里是个金贵的,他才不舍得花两个鸡蛋来教训我呢。”   然后,他在被窝里发现了一根金黄色的毛发。   确认过眼神,是金狐的毛。   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阿延蛮把被窝里的东西清理出去,忍着恶心,直接闭着眼躺在被子里了。唉,小狐狸肯定是怕他吃不饱,在村里偷鸡蛋养他吧。   只是它怕人发现,偷偷放在被窝里,被他一个不留神都弄碎了。   这么说起来,金狐也还是个有情有义的。落难时候多少人没有伸手,只有这个小畜生还惦记着他。   这么一想,阿延蛮的心都暖了……   另一边,因为屡次追求蛋黄派都以失败告终,金狐哭过好几次之后,终于明白了自己难以插足三只畜生的爱情。   失恋的它准备给自己搞点吃的,对于狐狸而言,没有什么是一顿吃鸡解决不了的,如果还有,那就再吃一只鸡!   敏捷的金狐窜到了鸡笼旁边,然后伸出了罪恶的魔爪。   咳咳,它偷了三枚鸡蛋。   “吱吱吱。”   给旧主人送两只,我自己留一只。   自觉做完好事不留名后,金狐抱着一枚最大最美的鸡蛋,回到了自己的窝里。它是个懂得自力更生的狐,若是它自己偷鸡,被妈妈发现后,肯定是不给吃的。但若是它亲自把鸡养大,那么就可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啦。   怀着把鸡蛋孵出来变小鸡,小鸡变大鸡的伟大梦想,金狐看着这枚鸡蛋越发眼热。   也是它运气好,这枚鸡蛋是被母鸡孵过的,被它偷出来没多久就破壳了。一个湿漉漉的嫩黄色小身影从蛋壳里钻了出来。一双小豆子眼瞅着金狐,像是看到了母亲一样激动。   “叽叽叽”   妈妈,妈妈。 第75章   这一天, 萧依依惊奇地发现, 金狐居然偷偷藏了一只鸡崽!   瞧它那个把鸡崽捧在手心的样子,可宝贝了。小鸡崽叫声很嫩,狐狸轻轻地揉了揉鸡崽的黄毛。可光摸不顶用啊,鸡崽的叫声越来越弱。   “叽叽叽。”   饿, 好饿。   金狐看着初生的小鸡崽, 脑瓜子转了几圈, 终于明白是要给鸡崽喂食了。可它是狐狸, 吃肉大的, 鸡是吃什么来着?   它还真不知道啊。   金狐手足无措地看着初生的小鸡崽,见萧依依路过,它拉了一下她的裙摆。   “吱吱吱。”   妈妈, 这要怎么养啊?   萧依依刚开始的时候没用领会到金狐的意思,她看着狐狸指着鸡崽,还以为它想吃小鸡, 便把它拎了起来, 教训了一番,“那么小的鸡不能吃哦, 要养大了才能吃。即使很想吃也不行,要克制。”   说完,她用水把小米泡软了, 再把上层的水倒掉,才喂给小鸡崽吃。狐狸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在掌心里抓了一把小米, 看到鸡崽低头啄个不停,开心地笑了。   “吱吱吱。”   小鸡快长,快长呀。   从失恋中走出来的金狐,不再对蛋黄派爱得死去活来。它有了新的目标——把小鸡养肥,然后吃掉!炸鸡白切鸡炖鸡椒麻鸡……它在妈妈家里见识了很多新菜式,看着尚未长大的小鸡,就能想象到以后的美味!   人当然是不知道金狐的内心想法的,萧依依瞧着金狐不寻常的行为,只觉得神奇。   她看着给小鸡喂小米糊糊的小狐狸,难以置信地喃喃道:“这个世界太疯狂,狐狸都给鸡当干娘。”   不到一天的时间,金狐彻底掌握了喂鸡的方法。   它是个小机灵鬼,看了萧依依喂鸡之后,很快学了这么一手。它不知道从那儿淘了一个破瓷碟回来,专门给它的小鸡当饭碗。刚开始实践的时候,让小鸡喝了太多水,拉稀了,这可把它吓坏了。   “吱吱吱。”   月神呐,请保佑我的小鸡。   幸好,这只小鸡是个命大的,半天功夫后又缓了过来,活蹦乱跳的。   金狐抱着大尾巴,叹了一口气,这养鸡实在是太难了。它伸出毛茸茸的爪子,摸了摸小鸡的头顶。小鸡把它当作了亲娘,嫩黄色的喙啄了一下狐狸的手心。   不疼,有些痒痒的。   “吱吱吱。”   小鸡乖乖,要健康哦。   金狐揪了一大把干草,胡乱给鸡崽揉了一个鸡窝。它见太阳下山了,便捧着鸡崽,把“储备粮”塞回到鸡窝里。好几次探索欲很强的鸡崽想要偷跑出来,都被它按回去了。   “吱吱吱。”   不许跑,晚上鸡要睡觉。   不多时,天彻底黑下来了,金狐在四周留下自己的气味,确保没有其他野兽会来觊觎它的鸡崽。然后它有对着月亮修炼了一番,双手合十地祈祷着:   月神啊,让我快点吃□□。   似乎说错了,金狐又揉了揉脑袋,不对,是吃鸡。妈妈教过它,要说鸡不说吧,文明你我他……   金狐投入到养鸡大业中,无法自拔。它再也不睡懒觉了,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它的小鸡崽还在不在。半年后,它摸了摸越发雄壮的小公鸡,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那个鸡大腿,咕噜咕噜的全是肉啊,还有那个大鸡翅,鸡天天运动,肯定啃着特别香。   果然自己养的鸡,看起来是最好吃的!   “喔喔喔。”   小鸡崽变成了小公鸡,一早就醒了,跳到树梢上打鸣。它的声音洪亮极了,整条村子里都能听得到,它从小喝着灵泉水长大,是村里最美的鸡了。   初生的太阳洒在了小公鸡的身上,衬得它的羽毛金光闪闪。也许凤凰是鸡的祖先?小公鸡的身上长着好几根金黄色的长羽,竟有几分传说中凤凰的风采,村里人人都夸它是个有灵的。   不过金鸡最好的朋友,却是金狐。   它在村里横行霸道,连见着土狗都敢上去战一战。前几天有黄鼠狼想要在村子里偷鸡吃,被它用爪子一撕,直接挠了半边脸,晕乎过去了。   不过对着金狐,它就依旧是个宝宝。它喜欢把身体靠在狐狸旁边,那股狐骚味让它非常安心。   殊不知,金狐闻着这股鸡味,馋死它了。好几次它想要把鸡脖子咬断,又转念一想,还是把鸡养肥点再吃吧。   就这样,金鸡慢慢健康地长大,还不知道自己在狐口下多次逃脱。   说来也是村里的奇观,这狐狸亲手把小鸡崽养大,看得人稀罕极了。日日同进同出,遇到蚱蜢在草丛里,狐狸还会捉来喂鸡呢,当真是一副“母子情深”的做派。金狐喜欢带着小鸡崽在村里散步,它懂得“走地鸡更好吃”的道理呢。   村民们啧啧称奇,往常都听说狐狸偷鸡吃,还没听过狐狸会养鸡的。他们还打赌,什么时候金狐会把这只小公鸡给吃了。   “我敢说,狐狸迟早要把鸡给吃了!”一个汉子擦了擦嘴边的口水,他是个爱吃鸡肉的。养了半年的小公鸡炖着吃,正是骨酥肉嫩的时候,贼香,连鸡骨头都不想吐出来了。   “不要,我不要金鸡被吃掉。”他家孩子听父亲这么说,急得掉下眼泪,“金鸡好看,也好乖,昨天我在林子里遇到蜈蚣,还是金鸡救了我。”   在稚龄小儿的心里,金鸡就像是大英雄一样,保护了他。   “啊?傻蛋你什么时候遇到毒虫了?”汉子一惊,片刻后又反应过来,“说了不要去林子里玩,你非不听,叫我看看有没有咬到?”   说罢,他一把将儿子的裤子脱掉,夹在怀里细细检查,逗得同村人哈哈大笑。小儿是个知羞的,小脸蛋都羞红了,不住地挣扎,要扯着裤子回屋去了。   一个路过的村民们还调侃道:“傻蛋他爹,快让孩子穿上裤子吧。小心金鸡一会儿过来了,当是虫子吃掉呢。”   汉子唾了一口,笑骂道:“你才是虫子呢,你在田边撒尿,金鸡头一个吃你!”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路过的人哄堂大笑,笑得几人不好意思,都拿起干活的家伙,继续劳作了。   今日是十五,按道理来说该是吃顿好的。   金狐瞅着足有八斤重的金鸡,小眼神飘忽不定。吃鸡是它一直以来的愿望,支撑着它走过那一段“失恋”的艰苦日子。可是它瞧着……   这鸡怎么越来越美?!越来越金!   狐狸捂住了自己砰砰直跳的心脏,仿佛是跳的越来越快了,它都听得“嘭嘭嘭”的心跳声了。   糟糕,这是心动的声音。   泛着金色光泽的鸡嘴线条流畅,翅膀毛反射出的金色光泽,一看就富有运动爆发力。最妙的是那弯弯的尾羽,是高贵冷艳的黑金色,仿佛远古的神祗,神秘而又美丽。   狐狸眼一动不动地盯着肥美的鸡屁股,简直移不开眼。   “吱吱吱。”   月神呐,我竟然爱上了我的食物。我该如何是好啊?请救赎你忠诚的信徒。   在食物和爱情之间,金狐第一次做出了兽生以来,如此艰难的抉择。它无师自通地摘了一朵小白花,把花瓣一瓣一瓣地撕下来,进行所谓的占卜。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吃掉,不吃掉,吃掉,不吃掉……   眼看着最后一片花瓣落在了掌心,金狐的眼睛有点湿,养了那么久的鸡,“吃掉”这两个字始终是吐不出来。狐狸眼滴溜溜地转了转,径直把最后白色的花瓣塞到了嘴里,吞掉了。   它自我欺骗地想着,最后卜算出来的结果是“不吃掉”啊。它捡起喂鸡吃饭的破碗,又高高兴兴地给金鸡准备晚餐了。   “喔喔喔。”   金狐,你真好呢。   金鸡从墙头跳了下来,虽然它已经是会自己找食的公鸡了。但它依旧像小时候那样,对金狐非常依恋。红色饱满的鸡冠一抖一抖的,金鸡一口一口地啄食着狐狸撒在碗里的粮食,容忍着金狐偷偷摸自己的尾羽。   老虎的尾巴摸不得,其实鸡尾巴也是一样。   除了金狐,没有人或者动物敢碰金鸡的尾巴。   狐狸摸鸡摸了一通,即使没有吃到鸡肉,但望梅止渴,爪子上的鸡臭味也挺解馋的。金鸡吃饱了肚子,躺回去狐狸给它造的鸡窝里。天快要黑了,金鸡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金狐推了它一把,突然发问。   “吱吱吱。”   你好金,我可以跟你谈恋爱吗?   金狐忐忑不安地盯着金鸡的双眼,生怕听到拒绝的答案。   金鸡猛地睁开了眼,暴起似的朝狐狸的脸上啄去,它的动作极快,唬得金狐来不及躲开。   狐狸心想,糟了,这鸡不接受跨物种恋爱,这是要杀我啊。晚了,晚了,没想到我吃了一辈子鸡,要死在鸡的手里啊,这就是报应啊!   在它害怕得瑟瑟发抖的时候,毛绒绒的脸上被轻轻啄了一口。不是想象中的剧痛,金鸡并没有取它的性命。那一下很轻,就像蜻蜓点水一样,啄得它痒痒的。   “喔喔喔。”   你连我的鸡屁股都摸了?这还不算恋爱?   金狐睁开了眼,只看到一双鸡眼睛里,倒影的是它的影子。   是一只有点胖的金狐狸。   外面的月光开始洒到了金狐的身上,它没有如同往常那样在月光下修炼,而是抱着小公鸡,笑得像个两百斤的大傻子一样。鸡好美,它想和鸡在一起过日子呢。   百因必有果,你的报应就是我。   也许是它这辈子吃鸡太多了,所以月神惩罚它,下半辈子不能再吃鸡了。金狐抱住旁边臭臭的金鸡,甘之如饴。 第76章   有了对象的狐就是不一样!   金狐和金鸡在一块儿, 粘得更紧了。金鸡又金又壮, 双腿有力、鸡嘴锋利,是鸡群里选出来的鸡王。金鸡自觉承担起保护鸡群的重任。而金狐作为新晋皇夫,竟克制住吃鸡的欲.望,帮着维持治安呢。   因为生.殖隔离, 它们俩自然是没有孩子的。公鸡和公狐狸都把新出生的小鸡崽当作是自己的子孙后代, 日夜守护着, 成为了刘家村的里的奇观。若是哪只小鸡崽跑丢了, 金狐都会四处寻找, 把走失的鸡崽带回去鸡窝里。   瞧瞧那心急如焚的小眼神,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它亲儿子走丢了。   金狐四处找村民询问,想要找到小鸡崽的踪迹。村里到处都是小鸡崽走过的地方, 混乱极了,叫它从气味来分辨,实在是太难了。   一个穿麻色短褐的中年男人被金狐扯住了衣服, 他正巧路过这儿呢。   “吱吱吱, 叽叽。”   你看到过一只小鸡崽吗?叽叽叫的那种。   金狐用毛绒绒的爪子比划着,还学着小鸡的声音叫了两声。狐狸找鸡的事儿在村里并不少见, 汉子一瞬间就理解了狐狸的意思,正巧他还真看过一只落单的鸡崽呢。   “金狐又出来找崽崽了。”男人调侃道。他正好留意到一只掉队的小鸡落到了灌木丛里,指路说道, “在前面的草丛里,附近有马尾巴草的那一堆。”   焦急的金狐双手合十,对他作揖道谢。不多时, 它从草丛里把又饿又渴的鸡崽掏了出来,爱怜地把鸡崽捧在手里。   失而复得后,狐狸又生气地教训了一番:“吱吱吱。”   小家伙,你可别淘气了。要是在外面被黄鼠狼叼走了,你就要被吃掉啦。   小鸡崽却丝毫不怕,“叽叽”地叫着。它知道鸡群里有个狐长辈,会把它带回去呢。狐长辈在鸡群里威名赫赫,大鸡们都说狐长辈会修炼,是最厉害的兽了。   “叽叽叽。”我们回去啦,你妈妈该担心你了。   一狐一鸡又开开心心地回家了,在家门口的桃树上,金鸡站得很高,正在等着它们呢。威严的鸡王一个眼神瞪过来,小鸡崽再也不敢放肆任性了。   村里的小鸡连略懂法术的狐前辈都不怕,唯独怕这个王。王很厉害,遇到山上下来的猛兽都敢一战,王很喜欢狐前辈,只有狐前辈能摸到王的金色尾羽。   金鸡没好气地看了小鸡崽一样,用鸡翅膀搂着金狐,偷偷地溜进了厨房。它瞧见主人今天炖了一大锅羊肉呢,金狐爱吃肉,肯定是能吃好多好多。它不是一只笨鸡,狐狸爱吃鸡的习性,已经被金鸡知道了。   它感动非常,金狐为了它,连吃鸡都戒了!   幸福是什么?这就是幸福!   狐狸偷偷摸摸地掀开了锅盖……公鸡在外面给它把门。   锅盖掀开的一瞬间,阵阵酒香扑鼻而来,金狐舔了舔锅边的一点点汤汁,都要香死狐了。一块,两块,三块。它吃得停不下来,这羊肉真嫩啊,用醇香的米酒炖过之后,皮酥肉烂,一咬就化开了。一丝丝羊肉一扯就开,鲜美至极,配合着大料炖煮了火候,是一道能馋死隔壁小孩的大菜!   金狐吃了个烂醉,还舍不得离开,连金鸡给它拼命使眼色,都没有留意到。   “好你个狐狸,竟然敢偷吃!”李渊看到公鸡在厨房门口站着,正纳闷呢,结果往里头一瞧,气得想要把狐狸皮都扒下来了。   那狐狸都快栽到锅里,一双小爪子直接在锅里捞肉吃呢。它的动作很灵活,吃肉的速度比人类小孩差不了多少。   李渊可惜地摇摇头,狐狸都吃过锅里的东西,叫人都不想再吃了。气极之下,他把整锅羊肉都端走,让灰珍珠吃了。   长大的灰狼怀了金毛大狗的孩子,这会儿肚子鼓鼓的,正是要多吃肉补补的时候。灰珍珠看到有羊肉吃,高兴都来不及,狼眼瞧见被罚的金狐被绑在旁边的小凳子,能看不能吃,就更高兴了!   “汪汪嗷。”   哼,你也有今天。   当年金狐陷害它的事情,灰珍珠还记着呢。它露出了锋利的牙齿,连带羊骨头都嚼碎了,吞到了肚子里。它斜着眼瞅着狐狸,嘴里嚼得咔嚓咔嚓,用力极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它在吃狐狸肉。   啊,真香!   吃完好大一锅肉,连汁儿都不剩半滴。灰狼看到狐狸气红的眼,就更满意了。灰珍珠下意识地护住肚子里的狼狗崽子,它可不是狐狸那傻蛋,认鸡当孩子。   它的小狼狗啊,肯定是最棒的孩子……   狼狗生崽不稀奇,狐狸把鸡当儿子,就真的挺稀奇的。人人都说这狐狸肯定是神仙座下的灵兽,会了仙法,通了灵智,在保护鸡群。这个奇谈一传十,十传百,全长安的人们都知道了。   再后来,全大唐的人都知道了。   数十年后,长安城郊有一座狐仙娘娘庙,里面供着一尊金狐狸的塑像。金狐狸的头上戴着花环,身上穿着花布衣裳,看起来人模人样的,是在双手合十作揖的姿势。   在金狐狸座下,是一只金光闪闪的大公鸡,领着一群小鸡崽。信奉狐仙娘娘的人都说,这是娘娘座下的金鸡护法。   “这狐仙娘娘啊,它最是心善,它听了神仙的教诲,连鸡都不爱吃了。娘娘座下的金鸡护法,非常勇猛善战,金鸡一啼,能驱赶黑夜里的邪灵鬼怪,护住人间的安宁。金鸡护法手下的一群鸡崽也不是凡物,它们各有所长,守护着娘娘安全……”   一个牙齿都掉光的老太婆信了一辈子狐仙娘娘,她摇着大蒲扇,对狐仙娘娘的事迹如数家珍。她家住狐仙庙的隔壁,闲来无事就爱在庙门和人唠嗑。说来也奇怪,自从信奉狐仙娘娘以来,家养的鸡从来没有被偷过,连鸡蛋都没少一枚。   老太婆双手合十,在蒲团上跪下,眉目间非常虔诚:“多谢狐仙娘娘庇佑,狐仙娘娘和金鸡护法一定会好好的。”   无形中,似乎有什么从老太婆的眉心飘了出来。   虽然好多人都不知道,他们祭拜的狐仙娘娘其实是个公狐狸。但靠着那么一缕缕细小的信仰之力,金狐和金鸡居然成了半仙,皮毛更金,身体更壮。   它们在看到那一对夫妻双双去世后,又确定滕王没有危险后,才决定离开了刘家村。   “喔喔喔。”   金狐,我们走吧,该是时候了   金鸡不舍地往村子里看了一眼,趁着夜色和金狐离开了。   它和金狐养大了一批批小鸡崽,又送走了一批批小鸡崽。在鸡群的生老病死之间,它明白鸡的寿命不应该是怎么长的,若是它和金狐再不走,就会被人当成是妖怪。   说不定还要连累滕王。   金狐点点头,搓了搓小爪子,像个小人似的,背起一个小包裹,里面装的是一些值钱的东西。妈妈手松,用金银珠宝给它做了一些玩具,这些东西在外头可值钱了。狐狸想着,万一有哪天它和金鸡能变成人了?总要花钱吧,兜里有钱,心里不慌。   金鸡跟着狐狸修炼多时,早已突破了凡鸡的境界,在夜晚里也能看得一清二楚了。它和狐狸相互扶持着,被老虎追过,也差点被洪水淹了,其间历经了不知道多少风波,走遍了大唐的大江南北。   直到了大唐都不在了,它们俩的感情依旧是那么好。   一个小黄毛懒洋洋地从床上起来,对着天一亮就吊嗓子的同伴非常无语。   他打开了水龙头,刺骨的冷水激得他打了个哆嗦,一双灵动的狐狸眼彻底清醒过来,吐槽道:“大冬天的,你也不多睡一会儿,怪不得娱乐圈里都给你一个‘劳模’人设,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没见过谁天天都一早练歌的。”   “金总,这是生理习惯,改不了的。”另一个生得俊俏的小黄毛过足了瘾,才含了一颗润喉糖在嘴里。他日日都要在太阳升起那一刻练歌,练了好多年了。   吃过了金胡做的营养早餐,金基穿着土豪金色T恤衫配一条黑金破洞牛仔裤,两人手牵着手,开车去到了金氏集团的大楼。   前台小妹从第一天的惊讶,已经变成了习以为常的样子。   “看样子,金基说不定会成为总裁夫人呢。”小妹在八卦微信群里说。   金基的粉丝都知道,她们的偶像是个时尚黑洞,最喜欢穿金色的衣服,金色帽子、金色衣服、金色鞋子连穿一个月都不带重样的。金基以歌手的身份出道,一头飘逸的小黄毛就是他的代表,他的歌声很美,让人感到人间正气扑面而来。   似乎用“正气”来形容歌声不太恰当?但确实是这样。   他的一首《日出东方》唱遍了全中国,甚至登上了SSTV春晚的舞台。   心里阴暗人听了他的歌,仿佛感受到黎明打破黑暗,都不想干坏事了。据报道称,在上个月金基的演唱会上,有五个犯罪嫌疑人被歌声感化,在演唱会结束后向警方自首。民间给金基起了个绰号,叫“鸡王”,鸡王一出,谁与争锋!   金基的娱乐圈的名声一向很好,除了实力超群以外,还从不传绯闻……直到在数月之前,有狗仔曝光出特大新闻。   “歌手金基疑被金氏总裁包养,情侣同款金毛终定情!”   视频里两个社会摇的小黄毛,头挨着头,肩搂着肩,笑着一起进了同一间别墅。金基的粉丝们纷纷替偶像澄清,说金总和金基只是好朋友。而黑子们就蹦跶得更欢了,一大批抹黑金基的推文当晚被写出来。   说得好像从金基出道到他获奖,一切都是金总在拿钱捧他。   有红眼病暗中爆料:“瞧瞧他唱得那个衰样,要不是被金总包了,哪里有那么好的资源?”   自从新闻被曝光以来,金胡干脆公开了两人的关系,把金基签到了自己的公司里。金总旁若无人地在公司大楼里路过,忽视掉其他人的目光,温柔地问到:“你中午想吃什么?我亲自给你做吧?”   狐狸很自豪地说,他给金鸡做了一辈子的饭,已经坚持了四十九万天。还有几百天,就能突破五十万大关!   金基:“嗯,烫一点生菜吧,再来一道烤虫子吧,我能吃两大碗呢。”   似乎吃到了顶级的美味,金基馋得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青年的眼睛里好像有光,笑起来很好看。在外面赶通告的时候,他都不好意思吃虫子,肉有什么好吃的?虫子才是人间极品啊!   围观的员工:“……”   天呐,当红.歌手居然沉迷吃虫?   赶紧的,卖给狗仔报社,这个新闻起码能值几万块呢! 第77章   在大胃三岁半的时候, 他已经能流利地说出很多句子, 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啦。   他是个好奇的宝宝,刘家村里已经装不下他的探索欲啦。他最爱在外面逛街,连地上的狗尾巴草都能研究半天,然后问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   “阿娘, 公鸡为什么不能下蛋?”   “阿娘, 为什么这棵树不能结果?”   “阿娘, 为什么小娃子有弟弟, 我没有弟弟?”   “阿娘……”   “阿娘……”   为了不打击孩子学习的积极性, 萧依依总是绞尽脑汁地回答儿砸的问题。可是这长久下来,大胃的提问越来越刁钻,眼看着她快要hold不住了。她朝李渊使了个眼色, 小声地问:“国子监搞不搞附属幼儿园?我们把大胃送去上学吧。”   只要儿子上了学,白天就扔给老师,不用她管了!想想都觉得一身轻松。   李渊也赞同地点点头, 孩子在六岁之前都是最宝贵的学习时间, 学习速度快得惊人,应该交给专业人才好好教育。他商量道:“办个幼儿园是不难, 我这点权力还是有的。大胃要学什么?唱歌跳舞画画练大字写数字学英语?”   他依稀记得以前小区里的幼儿园是搞这些东西的。   在大唐,英语是不必要学的。但是随着大唐在西域那边打仗和交流,学些突厥语吐蕃语什么的, 也挺管用,小语种人才嘛。而且大唐不是流行吟诗那一套?作诗也要加进去课程,骑马也要。   大唐贵族们都爱打马球呢, 马上功夫非常了得。李渊这个西贝货,因为怕露馅,一直以年纪大身体不好为由,从来不参与马球比赛。这会骑马啊,就像是后世会开车一样,都是生存必备技能。   萧依依想了想,建议道:“要不要招些女孩子读幼儿园?男女要平等哩,小孩上课是不是要开点烹饪啊、手工兴趣班?不求他们都变成生活小能手,只求他们别脱离现实。”   别说出“何不食肉糜”这种废话。   “行,那我明天就去找李二说说这事儿。”李渊抱着大胃,儿子笑得一脸开心。小孩还不知道,他即将掉进去一个叫做“上学”的坑里,要过上天天写作业的日子。   并且一读就要读十多年的书,忒惨了。   三天后,萧依依给大胃穿上了新衣服,让他挎上了一个小布包,正准备去上幼儿园。精致的小布包里有一个油纸包,里面包着全是粉红色的水蜜桃软糖。大胃隔着布包摸了又摸,有些馋嘴了。   都是市面上没有卖的好货色!   一颗颗如粉红水晶的软糖,只有小指头大小,晶莹剔透,还带有浓郁的桃子香味。只有产自他家的那棵桃树,才有全长安最美味的桃子,大胃看着耶耶和阿娘亲手取了一大锅桃子汁,熬得浓香逼人,在加少许糯米粉揉成的糖果。   萧依依夫妻俩怕儿子长期住在刘家村,融入不了长安贵族小群体,特意给儿子做的糖,让他请其他小朋友吃。毕竟吃人嘴软,其他孩子吃了大胃的糖,肯定会带着他一块玩的。   “大胃,要听老师的话哦。”萧依依摸了摸儿子的小脸,突然间有点不舍得。   她终于理解到,前世幼儿园家长把孩子送进去学校,自己却偷偷在车里哭得像个傻逼的心情了。养了那么久的崽,一下子要离开去上学,她心里空落落的真是不好受。   大胃丝毫没有领会到妈妈的情绪,他正一脸兴奋呢。耶耶说他今天要去一个叫做幼儿园的地方,能学到好多新的东西,去和别的小朋友玩。玩到下午的时候,耶耶就会把他接回家里去。   “玩”这一个字,对于小孩而言,吸引力是无穷的。   一听说有得玩,无良的滕王瞬间把爸妈都不要了,只想要快点去上幼儿园,去认识一下新的小伙伴。大胃是个爱热闹的,这会儿有十多个小孩要陪着他一起玩,他高兴都来不及呢。   “耶耶阿娘再见!”大胃从马车上下来,被幼儿园的老师牵着小手,一蹦一跳地进园了。   高兴得头都不回的那种。   这名年纪不小的女老师是宫里退休的女官,出身大家,个人素质能力绝对没问题。她看到马车上的太上皇和太上皇后,恭敬地行了一礼之后,才领着小孩进去。幼儿园的老师们都对滕王这个学生非常重视,他们都知道,国子监附属幼儿园这个项目,其实是为了滕王这一个小孩建的。   古有陪太子读书,今有陪滕王玩耍。   长安城里的贵族们闻风而动,都报名要把自家的孩子送来。滕王继位是没有希望的,但傍着一个受宠的王爷,混顿饭吃应该还是可以的。尤其是家中的庶子庶女,地位本来就低,和滕王玩得好的,说不定能从太上皇那里讨点好处。   所以说,这其实还是一个拼爹的社会。   靠着有个皇帝老父亲,大胃顺利地坐到了课室里最好的座位上——至尊VIP前排。只要他有什么小动作,老师准会第一个看到,对他的要求也格外严格。在前排这么一坐,他就坐了十多年,可怜的滕王,从来没有享受过在后排娱乐休息区打瞌睡玩游戏的快乐。   不过,大胃这会儿心情还挺好的,丝毫不知道自己被李渊坑了一把。他掏出了布包里的油纸包,好心地向隔壁的小朋友邀请道:“你们吃糖吗?这是桃子味的,软软的。”   桃子味的?长安城里还没有桃子味的糖果卖呢!   这人肯定在吹牛。   一个眉宇间有点骄纵的小男孩正想要反驳,被身边的一个眯眯眼拉住了。眯眯眼的观察力很强,刚才带这个胖小子进来的,是王老师。王老师最是严肃,是从大唐皇宫国企退休下来的,还服侍过长孙皇后,平日里对着小贵族都板着脸呢。   小朋友们都有点害怕她,可这个老女人偏对着这个新来的胖小子微笑,和蔼极了。   居然是微笑!   眯眯眼断定,这个新来的同学肯定身份不低。   眯眯眼拉着有点骄纵的小男孩,先是自我介绍:“我叫李捷,他叫李佺,我们是堂兄弟,我们的祖父是襄邑王。”其实他有些骄傲又有些心虚,他们家里地位最高的祖父,也不过是太上皇的堂弟,这么一代代下来,这两个小孩和皇室的关系已经很疏远了。   连参加宫宴的机会都轮不到他们两个小的。   大胃笑着点点头,他这是交到了新朋友啦。在比较单纯的滕王心里,互相说两句话的,就已经算是朋友。胖乎乎的小爪子抓了一把糖,分别放到了李捷和李佺的手心,也开朗地介绍道:“我叫李元婴,你们也可以叫我大胃,我耶耶叫李渊,我祖父是……我祖父是谁来着?”   大胃记不起来了,他挠了挠头,想了半天没想出来。他绞尽脑汁地想着,没有留意到同学们嘴巴都合不拢了。   李渊?李渊!李渊……   没有人敢直呼太上皇的名讳,但太上皇的名字在大唐谁人不晓?原来这个新同学就是传说中的滕王!是太上皇的幼子!   在这个年代,没有谁敢冒充皇室成员,同学们对大胃的话都深信不疑。有了这层身份的铺垫后,谁都不敢小瞧大胃请他们吃的糖果。这小孩哪里是吹牛?分明就是只供皇室内部的宫廷糖果!   是最最最高档的奢侈品!连他们爸妈都吃不到呢!   怀着品尝宫廷美食的心情,一群小贵族同学都围着大胃,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个不停。他们听了爸妈的教导,都想要讨好滕王。未来的好处他们还看不到,但眼前跟着滕王有糖吃。   “大胃,我也想吃你的桃子糖,可以吗?”一个小男孩凑了过来,他不是白吃的,用一个一小包糖渍梅子和大胃交换。   大胃同意了这场交易,“可以。”尽管这个同学的腌梅子并不如他爸做的好吃。   “大胃,我,我也想尝尝桃子糖。”一个小女孩鼓着勇气走了过来,“这是我做的香包,我给你。”说是小女孩做的,不过是她选的布罢了,那么小的孩子,还拿不动针。   大方的大胃点点头,看在是个漂亮小姑娘的份上,给她多抓了两把糖,惹得其他同学羡慕极了。   有一就有二,好多小朋友都和大胃交换了小零食或者其他小饰品,都想要试一下长安城里没有卖的桃子糖,究竟是什么滋味的。一开头的李捷和李佺凭着几句话,空手套了大胃一把糖,怪不好意思的。作为回报,这对堂兄弟决定要多照顾滕王,不要让别人欺负了这个堂叔。   是的,家里祖父交代过,按辈分来说,滕王是他们的堂叔。   桃子糖好吃,里面好像含了一汪果汁,在舌尖里爆炸开来。酸甜的桃子味弥漫了一整个教室,让人仿佛置身于桃园里,能看到一个个比拳头还大的桃子。和市面上的硬糖不一样,软糖的口感非常新奇,很适合这群只有乳牙的小家伙们。   如果这群小孩谈恋爱了,肯定会感慨道:“酸酸甜甜的,这就是初恋的滋味。”   因为带了一包桃子糖,大胃成为了班里最受欢迎的小朋友了!   同学们争相和他玩耍,只求他明天多带点好吃的来班里。滕王说他家里还种了橘子树,应该能做橘子糖呢。哇哦,橘子味的软糖,橙黄色的一颗,绝对好看极了。满嘴都是橘子清香味的糖,想想都觉得超级好吃。   大胃旁边的VIP座位被抢占一空,好几个小朋友为了谁坐在滕王的隔壁,差点吵起来了。最后大胃钦点了生得最好看的魏小五,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上。魏小五比别人多吃了几颗糖,乐得她像个偷吃的小仓鼠一样。   “大胃,你真好啊,请我吃糖。”魏小五就是那个拿香包换糖的女孩子,她耶耶是个管得严的,平常都不爱叫她吃零食。   “你的香包也很好啊,比我的糖贵呢。”由于萧依依手残不怎么做针线,导致大胃一度认为手工制品比较贵,比他的糖还贵。   下午来接孩子的李渊,看到儿子手里都拿不住的一大堆小物件,惊得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他的崽崽真厉害啊,交际能力没得说的,瞧瞧早上的那一小包糖,换了一大堆东西回来。李渊留意到大胃的腰上系了一个粉红色的小香包,家里好像没有给他做过这样的啊。   李渊:“大胃,你是不是拿错了别的小朋友的?”   大胃想起他的同学们,兴奋用小胖手比划着:“是魏小五送给我的,她是个很好看的女孩子,眼睛好看,嘴巴粉红色的,我还给她吃糖……”   李渊:“……”   天呐,儿子才刚读幼儿园,就开始早恋吗?   他应不应该把儿子纠正过来,还是放任儿子的“初恋”自然生长?老父亲的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这回真是遇到了天大的难题。   同一片天空下,另一个霸霸   魏征昨天瞅着小女儿“做”好了一个香包,盼了一整天,正等着女儿送给自己呢。小五那么乖,虽然那个香包有点丑,但他一点都不嫌弃啦。带着这样的好心情,今天是魏征难得没有逼逼的一天。   直到……   他发现女儿从幼儿园放学回来,腰上的香包居然不见了,不见了!   魏征强压着吃醋的心情,微笑着问女儿:“小五是把香包送给别的小朋友了吗?”   魏小五点点头,她用香包换糖吃了。她从锦囊里掏出了三块桃子糖,这是她忍着馋,想给耶耶吃的。   魏征吃着女儿给的糖,心情稍微好了一些,乖女的心里还是最喜欢他的。他又问:“糖是哪个小朋友给的啊?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   “大胃是个男孩子。”一说起滕王,魏小五的表情丰富多了,像小喜鹊一样叽叽喳喳,显然今天在幼儿园里,她过得很快活,“大胃的耶耶好厉害,能给他做糖吃。大胃的耶耶会做好多的菜呢……班里的同学都认为大胃的耶耶是最厉害的,连陛下都要听他的话。”   魏征耐心地听女儿说了一通“别人家的爸爸”,不由自主地暗自攀比着。做糖?下厨?别人家的爸爸只会这种粗鄙的活儿,肯定是他这种高级公务员完胜啦!   等他听完了最后一句,才后知后觉,别人家的爸爸岂不是太上皇?   输了输了。   不对,别人家的孩子为什么要泡我的小五?小小年纪就骗走小五的香包?   哼,别以为有个皇帝的爸爸,他就会认输! 第78章   金鸡一啼天下白, 可惜小孩起不来。   大胃窝在被窝里, 睡得正香,家里的鸡高声打鸣显然是影响不了他。小孩的脸蛋红扑扑的,不知道是梦到什么美事,嘴角还挂着口水, 大口吸溜着, 嘴巴吧嗒吧嗒。   拥有一个皇帝爸爸就是不一样, 李渊规定幼儿园九点才上学, 让大胃能多睡一会儿。快八点半的时候, 萧依依一把将儿子从被窝里拉了出来,吼道:“上学啦,快起床啦。”   然后小孩半眯着眼, 小手握着牙刷,胡乱刷了几下。他迷迷糊糊地任由亲妈给他换上衣服,用帕子擦了脸, 总算是清醒了大半。   他嗅到了食物的味道, 双眼亮晶晶,迫不及待地问:“耶耶, 我的饭盒呢?我要带过去学校里吃呢。”   “好了。”李渊拿着大胃最爱的小兔叽饭盒,里面有一个大碗,装着一个巨大无比的汤包, “动作轻点,别跳脱,包子破了你就哭吧。我给你放了两根芦苇管子, 吸着吃。”   “知道啦,知道啦。”大胃摆了摆手,他吃汤包可熟练了。   饭盒的第二层,放着六个小而精致的灌汤包,是李渊特意多做的。他早就瞅准了儿砸是个爱吹牛的,多做的灌汤包是让大胃分给同学们吃。   小孩嘛,有吃有喝的,就铁定能玩得好,孩子的友谊就是那么简单。   其实夫妻俩可以让大胃提早半个小时起床,在家里吃早餐的。但这小子爱炫耀,想要在学校里吃,这两人便随他了。   “只要没有坏心,爱炫耀也不是什么毛病。”萧依依很开明。   她的儿子外向热情,开朗大方,在萧依依看来,这样就很好。有的孩子敦厚老实,这是一种宝贵的品质,大胃本性真诚,爱与别人分享,这难道不是一种长处吗?   最重要的是,大胃天生就能享富贵的,他不必活得像平凡人那么艰难,那么小心翼翼。   小孩只要快快乐乐,吃吃喝喝就好。   大胃想起谢老师上课的要求,连忙问:“阿娘,我的芋头呢,老师说要带一整棵的芋头,连叶子都要。”   “拿了,给你收拾了一棵二十斤的大芋头。”萧依依虽然不懂为什么幼儿园上课要带芋头,但是既然老师这么说,她就按着照做吧。   坑爹的幼儿园老师,在前世她已经早有耳闻。什么带奶粉罐、带哇哈哈瓶子、带冰棒棍子的、什么还要捉蜗牛的……没想到,到了千年之前,这幼儿园老师的思维还是那么奇葩。   其实她这是被大胃误导了,老师说要带一株植物,叶子也要留着,用来对照,上画画课用的。   中国画啊,通常都是梅兰菊竹差不多的,不然画个蔷薇月季牡丹小白花也行。   可谁成想大胃理解错了,把植物=芋头。   所以造成了这个误会。   眼看着就要迟到了,萧依依提着大胃的小书包和水壶,和儿子风风火火地冲上了马车。李渊早就在门口等着了,夫妻俩快马加鞭地把崽崽送去上学。   终于在巳时一刻(九点十五)的时候让孩子进园。   虽然迟到了一刻钟,大胃凭着有个校董爸爸,老师们对这个迟到的学生视而不见。他让耶耶帮他扛着大芋头,一溜烟地去到了课室,光明正大地打开了自己的小兔叽饭盒。   一阵浓郁的鲜香味飘了开来。   “大胃,你这是吃什么呀?”隔壁的魏小五凑了过来,非常好奇,“好香啊,这面皮居然在动,是包了水的包子吗?”   大胃骄傲极了:“这是汤包,里面是汤!”   薄薄的面皮下,是鲜美的汤汁在晃动,大胃拿稳了一根芦苇管子,一戳就破了。他小口地吸着汤,神情十分享受。有两滴汤汁调皮地落到他衣襟上,勾得其他同学更馋了。   天呐,居然有人可以把流动的汤填进去包子里?这是什么神仙手艺啊。   汤怎么做馅儿?   汤不会把面皮都泡软吗?   这是用什么熬的汤?   小朋友发出阵阵惊叹。   可惜滕王只有一个大汤包,他们这些孩子都算知礼,即使嘴馋也不好意思开口。大胃过足了瘾,在同学们的注视下,掀开了第二层饭盒。   底下有六个小灌汤包,模样和大汤包差不多,却晶莹可爱,两口就可以吃完。大胃朝同桌魏小五招了招手,“小五吃吗?好吃哒。”   “好呀。”小五笑得像朵初开的茉莉花那样,又白又软。   她是个实诚孩子,好朋友请她吃东西,她绝对不会扭扭捏捏。小女孩用自己的勺子盛了一个灌汤包,她屏住了呼吸,生怕自己不小心把灌汤包弄破了。   樱桃小嘴凑了上去,轻轻地咬破了一个小口,热乎乎的汤汁流到了她的舌尖。蟹黄和猪肉冻做成的汤汁本来就极鲜,再加上少许姜汁调味,一点儿都不腥,少许姜的辛辣衬得灌汤包更香了。   小五笑得眼睛都眯起来,羡慕地说:“好吃呀,大胃你耶耶真厉害。”她的爸爸就不会做好吃的。   有了她这么说,其他小朋友争抢得更激烈了。他们拿出了自己的饭盒,想要和大胃换着吃,尝尝这灌汤包是什么滋味。   “大胃,我用三个羊肉牢丸,可以和你换一个灌汤包吗?”   “大胃,我的蒸饼里有肉,可以换吗?”   “大胃,我的胡桃糖,想换灌汤包。”   “大胃……”   “大胃……”   擅长做生意的大胃,最终和一个小男孩换了一把酥脆的胡桃糖,又跟另一个小女孩换了一兜子莓果。胡桃糖被炒得很香,带有果仁的香气,用糖裹在一起,脆香无比。莓果酸甜,有小颗的籽儿,虽然味道不错,但很容易卡得牙缝黑黑的。   大胃吃了两块后,就把其他的都分给同学们了。   这么大方的小孩一向很受欢迎。   等他们分吃完之后,一个面容秀美的女人走进了课室。她姓谢,出身陈郡谢氏,虽然家族不如五姓七望在朝堂上得力,但也培养出她这种兰心蕙质的好女。   谢老师擅长画画,一手花草画得极妙,颇有几分巧思。族中的姐妹们都戏称她是画中“谢道韫”,和这位才华横溢的祖姑婆相比,也不差多少。   谢老师的助教把宣纸在板上铺开,为了方便小朋友们学习,她悬腕作画,费力不少。   不过她的工资很高,还能结识到贵族家长,其中就有太上皇。相比之下,这么一些劳累不算什么。   连婆家都高看她一眼,之前不乐意她出来工作的丈夫和婆婆,也变成全力支持,还巴不得她和家长们多“互动”。   那副势利样子真叫人作呕。   谢老师隐去了眼里的晦暗,挤出了一丝笑容。她清了清嗓子,柔声地说:“同学们把植物带过来了吗?我们今天学画画哦。”   “带了带了,我带了一盆兰花。”   “我,我有一枝梅花。”   “我带了一盆西域来的芦荟,在沙漠里长的。”   谢老师的笑容停滞了一下,兰花梅花就算了,芦荟是什么鬼?她还真没画过这种肉质肥厚,还带刺的绿色植物。   她的心理素质不错,眨眼间又恢复过来,笑眯眯地看着坐在至尊VIP前排的学生:“大胃带了什么呀?可以给大家看一下吗?”   滕王身份高,肯定会带一些宫里才有的名贵花卉吧。   十八学士茶花?魏紫姚红牡丹?还是素白的玉翎管菊花?   “老师,我阿娘给我摘了芋头,给我画画呢。”   一道清脆的童声打断了谢老师的猜想。她愣了一下,滕王带了芋头?   大胃吃力地想要抬起座位底下的大芋头,结果人小拿不起来。旁边七八个小伙伴帮着他,用力地扯着芋头的根茎,给出了吃奶的力气,才把芋头搬了出来。   芋头的叶子又宽又大,像大伞一样,能给小小的孩子遮风挡雨。这么一棵大芋头,立起来有一个小朋友那么高,粗·长的芋头旁边,还粘着十多个拳头大的小芋头。   这么一棵巨无霸,占了起码一个平方的位置,在一堆幼小纤细的兰草小花中,显得格格不入。   谢老师:“……”   哦,我们这节课就来画芋头吧。   她感受到了,画画生涯中,最大的挑战。黑黢黢的大芋头怎么画?她还真没画过啊,硬着头皮,她好不容易调出了那种棕黑的颜色,给小朋友们讲解如何画芋头。   在征得大胃同意后,她把旁边的小芋头掰了下来,分给其他的小朋友们,作为参照物来画画。幸好她知道芋头直接摸了会痒的常识,让厨房兑了一些醋,给孩子们涂在手掌。   “首先,我们先画半个椭圆,用棕色或者黑色的颜料……最后画上大片的芋头叶子,就好了。”   在她的画下,一棵肥硕的芋头拔地而起,露出地面的部分很粗,可以预见到泥里肯定埋着个大芋头。宽大的芋头叶子占了半幅画。最奇妙的是,有青色的雨丝吹过,芋头叶子底下有一只躲雨的小青蛙,灵动非常,栩栩如生。   大胃拍着小手,赞叹道:“谢老师画得真好看啊。”   比他在村子里看到的差不多了。只是老师画的青蛙是翠绿色的,村里的青蛙是深色偏土的,有点色差。   不过也很厉害啦!   谢慧没想到,这幅芋头画在后来,竟变成了她的得意之作。小朋友们都带着一副芋头画回家,一棵大芋头有几十棵小芋头附着,滕王说这是多子多福的意思。   “芋头多子?好寓意啊!”   要是家族能像芋头那样,一大串小崽子粘着长,不愁人丁不旺。有个年迈无子的高官起了心思,重金求得谢老师的芋头画,挂在正堂欣赏,不出一个月,家里的老妻居然就怀上了!   这么个天大的好消息,在整个长安里传遍了。   一时间,长安里求子的夫人都不爱买石榴画,爱买芋头画啊。太上皇和太上皇后一把年纪还得了幼子,说不定就是芋头画的功劳!   本是练了一辈子花草画的谢慧,没想到竟然因为误打误撞的芋头画,成为了历史上有名的女画家,专画芋头。不过,这已经是很久之后的事情啦。   眼下最关键的,还是把课室里这颗二十斤的超级大芋头处理掉吧。画画课已经上完了,把芋头扔掉又怪可惜的。   大胃见同学们都看着他,试探着说:“要不,我们让厨房里把它煮了吃?”   芋头炖肉、芋头焖鸡、芋头爆鹅都超好吃啊,或是采了几个巴掌大的河蚌配着芋头做汤,也美味极了。他这么提议,小朋友们哪有不应的,连谢老师都有点期待今天中午的饭菜。   “好啊!吃了这个大芋头!” 第79章   这么一大颗芋头, 可不好做菜啊。   幼儿园里的主厨张小胖, 看着案板上这棵跟冬瓜差不多大的芋头,有点发愁。他叫小胖,体格却是个大胖,腆着个大肚子的圆润身材, 在劳动人民当中真不多见。   张小胖原是长安城里有名的厨子, 平生也痴性, 只用最新鲜的食材来做菜。上一回工作的酒楼为了节省成本, 老是进次等的隔夜果蔬鱼肉, 被他一气之下跟食客捅了出来。   然后他就丢了饭碗,彻底失业了。   幸好,他的手艺确实不错, 萧依依在幼儿园开园之际,把他雇来给孩子做饭。刘家村每日都会送上好的食材过来,即使是一颗小白菜, 也嫩得能掐出水来, 这叫张小胖对新单位非常满意……   直到他看到滕王带来的超级大芋头。   当厨师的,都早早拟好当日的菜式, 这么一棵突如其来的植物,把主厨张小胖的计划全打乱了。负责切菜的小哥有几分了解主厨的脾气,他见大师傅脸色有些不好, 连忙向幼儿园里的婢女姑娘问道:“这位小姐,滕王说是今天是吃这个吗?”   “可不是么?”年轻姑娘笑了笑,“那么大的芋头, 画画完就丢掉怪可惜的。滕王和其他孩子都盼着,想要尝尝大师傅的手艺呢。”   听说太上皇是个擅厨的?家里给滕王做菜的是太上皇呢!   主厨张小胖被婢女姑娘哄了,又激起了几分攀比之心,开始琢磨这么拿这芋头做菜。他打心里寻思,他就不信他做了一辈子菜的人,会输给才老年学厨的太上皇!   张小胖托住沉甸甸的大芋头,棕黑色的芋头皮被他快速削去,露出白色透紫的内瓤。婢女姑娘在厨房门口张望了一眼,对中午的饭菜更加期待了。   嘻嘻,多了一个芋头加菜,她中午一定要多吃一碗!幼儿园里不缺钱,配着做这味芋头,总得多放点肉吧。肉啊肉啊,这是个让人沉迷的好东西。   芋头炒腊肉、芋头蒸排骨、芋头炒鸡、芋头酿肉……   想想就都是粉糯香浓的好滋味!   上完画画课之后,有体育老师带着小朋友们在操场里玩了一圈,孩童的尖叫笑闹声差点把国子监都掀翻了。尤其是跟体育老师对决的麻鹰捉小鸡,担当母鸡的大胃,是叫得最大声的一个,他要护住后面的同学呢!   自认为是小男子汉的滕王,机智地向左右突围而去,带领着同学们躲过老师的魔爪,成功护住了所有“小鸡”。这场游戏真是惊险万分,小朋友们的脸上都红扑扑的,额头后背都冒出了细汗。魏小五排在大胃身后,紧张得直跳,更是叫得嗓子都快哑了。   终于,下课的铜锣被敲响了,体育老师一下子跳出来,大声喊道:“到时间了,莫玩莫玩。”   健壮的体育老师练了多年武术,动作敏捷绝对没话说的。他装作凶狠的老鹰,却频频失手,逗得孩子们都哈哈大笑。刚喊下课的时候,还有小朋友沉浸在游戏当中,见他就躲。   “干什么呢?下课吃饭去!”他把一个小男孩夹在了胳膊里,惊得还没出戏的孩子哇哇大叫。这孩子的父亲和他是至交好友,拜托他在园里多多关照这孩子。   这小男孩被人捉住,刚想哭,下一秒反应过来已经下课了,立刻嘻嘻笑。他被体育老师放回到地上,有细心的嬷嬷把他们分开男女领回去房间里,监督着把汗擦干,叫孩子们换了一套干爽的衣服后,才叫他们回到课室的座位上,准备开饭了。   一个比腰身还粗的大瓷盆没盖好,顺着缝儿飘出了浓浓的香味,这肯定是今日好菜!   大胃和魏小五路过的时候,都闻到了这个鲜香的味道。小五的眼神亮晶晶的,她爱来上学,因为饭菜比家里做得还好吃!她耶耶的工资不高,家里只请得起几名干粗活的仆妇,饭菜都是阿娘和何婶帮忙着做的。   哪里有幼儿园里,大师傅做的好吃?   小五的嘴巴动了动,勉强喝了几口水,润润嗓子。她看向旁边的滕王,好奇地问:“大胃,你猜那是什么菜呀?”   “是芋头和肉呢!”大胃的狗鼻子闻了闻,非常自信。   不多时,有好几个嬷嬷迅速地给学生们分发主食和菜,分肉菜的老嬷嬷端着瓷盆径直走过来这边。她认出了滕王,笑得脸上的褶子都出来了,问:“孩子,够不够?够不够?”   大胃看了满尖的芋头焖鸭,有礼貌地道谢:“够了,谢谢阿姨。”   和众人猜想的不一样,今天的芋头居然是和鸭做搭配,与豆豉一起爆香过的芋头块,和鸭块肉汤一起炖煮,把鸭皮上的大部分油脂都吸走了。酱色的鸭肉很入味,芋头中的淀粉使得汤汁很浓稠。   一看就知道是好吃的呀!   大胃握着小勺子,把汤汁和米饭拌匀,每一粒米饭上都沾满了晶莹的汤汁,比光吃白饭可口多了。小孩子口味轻,这种味道浓重的菜式,李渊也不常给儿子做。   一口接一口,芋头超粉超香,入口即化,吃得滕王非常满意。他点着小脑袋,吨吨吨就吃完了一小碗饭,小孩跑到分饭的嬷嬷那里,申请要加饭。   “嬷嬷,我饿,我饿。”如果不是小肚子微微凸了出来,相比大胃更具有说服力。   滕王胃口好是好事,但老嬷嬷却不敢多喂他了。她记得刚才给滕王舀了一大勺,比隔壁长他一岁的魏小五都要多,她有心讨好滕王,但也不能让小孩吃坏了肚子。   “芋头和肉不好克化,别急,下午还有点心吃呢。”老嬷嬷安慰道,“老奴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见小胖师傅琢磨着用芋头做一道新点心!”   芋头还能做甜点?   大胃还真没吃做成甜的芋头,他乖乖地回到座位上,又喝了半杯水。一刻钟后,些许困意涌了上来,嬷嬷领着小朋友们上了厕所,又安排小朋友们到大铺里睡觉了。这是一张超大的床,可以同时睡几十个小朋友。   幼儿园小孩年纪小,在嬷嬷们的监管下,这些事儿也没那么讲究。有些家境不好的人家,十几岁的兄弟姐们还睡一窝,那才叫尴尬。   大胃戳了一下隔壁的魏小五,偷偷地说:“小五,下午有芋头做的点心呢。”要不是他和小五玩得好,他才不把这个新消息分享给她。   “嗯。”背过身去的小五似乎应了一声,她好困,眼皮子都打架了。   大胃等了半天,都没见小五转过身来,也许是睡着了。他人小鬼大地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没多久就甜甜地进入梦乡。   下午是识字课,虽然对于幼童而言,“李”字和“唐”字都不好写,但这是老师们教的头两个字。今天陈老师带着小朋友们重新复习了“李”和“唐”,叫了几个小朋友上来演示一遍   其中就有大胃,他写得很认真,陈老师还表扬他写得不错,把字记住了。   从讲台上下来的时候,大胃的嘴角都是笑着的。   然后,陈老师又给大家讲了“牛”“羊”“犬”这三个字,配合着宣纸的动物图案,来给小朋友们讲清楚这是什么样的动物。大胃在村见得最多就是这几种牲畜,每一样他都能搭上话来,在老师提问的时候,他口齿清晰地说:“牛能产奶,我见过村子里挤牛奶呢。”   小朋友都“哇”了一声,他们都没试过挤奶,好像是很好玩的样子。   陈老师见课堂的气氛活跃起来,她也挺高兴的,寓教于乐嘛。她请说幼儿园里正在策划搞秋游呢,听滕王这么说,去村子里体验一下农家生活,也是很不错呀。   “李元婴同学请坐下,回答得很好。”陈老师笑着向其他小朋友们提问,“还有其他同学能想起关于牛的词语吗?”   “我记起来,酸奶也是牛产的!”坐在大胃身后的眯眯眼李捷也举起了手,他爱喝酸奶,酸奶也是甜的。   陈老师愣了愣,牛可不产酸奶,酸奶是人工用牛奶发酵出来的。不过她没有打击小孩的积极性,相反,她跟小朋友们大致解释了一下酸奶的制作过程。原理她不懂,但她是个思想开放的,说要以后和小朋友们在课堂上做一次酸奶。   魏小五很喜欢这个主意,小白团笑得很甜,夸道:“陈老师,你真好呢,我也爱吃酸奶。”   崔家迎风楼的酸奶人人爱,就是因为进了刘家村的水牛奶,品质特别好,一小碗能卖到两文钱,加上一勺樱桃酱,要去到三文!魏小五和阿娘在迎风楼吃过几次,酸奶的醇厚口感就被她记住了。   上完了大字课,已经是下午申时(三点)。厨房里送来了一顿美味的下午茶,孩子们吃过了点心,就是收拾书包等人接放学的时候了。   和大胃收到的消息一样,今天的甜点是以芋泥为馅。主厨张小胖用了类似中式枣泥糕的方法,把芋泥填进去,竟做出了类似后世芋泥蛋糕的点心。   蓬松的蛋糕体内是绵软细腻的芋泥,粉甜微凉,和奶油有种异曲同工之妙。外层的金黄色鸡蛋糕充满了蛋香味,又香又甜,吃着一点儿都不腻。   滕王和他的小伙伴们都表示很满意。   为了表示对幼儿园家长们的感激,鬼精鬼精的主厨张小胖还叫帮厨的小子买了几个小花篮,用油纸把刻意做多的芋泥蛋糕包好,放到里面去。最后放学的时候,小朋友们人手一个小花篮,提着蛋糕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魏征看到乖女带着点心回来,心想这幼儿园还是挺靠谱的,起码在吃这方面,真的很不错。甭管学到了什么,能让小五开心就行。   他掰了一大块芋泥蛋糕尝尝,甜软的口味很合他的心意。他不知道里面的馅儿是什么,有点沙口,有点粉糯,透着甜和清香,他还没见过这种淡紫色的馅料。好奇之下,他抱着女儿,哄道:“小五,这是什么呀?多亏了小五,耶耶今天才长见识了。”   “是芋头,是大胃带过来的芋头。”小五被父亲喂了小半块点心,下巴上还沾着碎碎,她高兴极了,吧嗒吧嗒地说:“大胃带了一个比我还高的芋头,中午吃了芋头和肉,点心也是用芋头做的。”   大胃?大胃!   魏征对这个频频出现在乖女话中的词语很敏感,他想起来了,那个叫大胃的小男孩,可不就是滕王吗?   哼,他们李家的,人小心思却不小,居然想要勾着我的小五。魏征斗志昂扬地抬起头,他一定会保护住乖女! 第80章   “阿娘, 快点快点, 要迟到啦。”   “耶耶,我的饭盒去哪里了?我找不到呀。”   “蛋黄派别跟着我,你和灰珍珠在家看家啊。”   太阳已经照得大亮,大胃急匆匆地背上小书包, 催出着爸妈动作快点。这小孩最爱赖床, 每到紧急关头, 就手忙脚乱。他开始爱面子了, 知道上学迟到不好, 便不愿再在同学们的瞩目中走进课室。   萧依依给儿字的水壶里灌了半壶热牛奶,家里的老男人正把早餐装进去大胃的小兔几饭盒里。当家长这会儿,比他们上学那时候还操心。她无奈地摇摇头, 她小时候可没这么好的条件,都是自己早早起床上学去的。   都怪她和李渊太溺爱孩子了,要是早半个小时叫大胃起床, 肯定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她叹了一口气, “不过小孩子嘛,童年只有这么几年, 就应该好好玩,长大的世界就很残酷了。”   大胃见爸妈都跟了上来,蹬着小短腿往马车上爬。他人小不高, 够着车厢有点困难,金毛大狗从下面拱着他的小屁屁,让他成功的爬上去。要不是小司机不会开马车, 大胃还想要自己开车上幼儿园呢。   才刚在儿童专座上坐好,大胃一拍大腿,突然探出头去,大喊:“阿娘,我的酸菜忘了拿呀,老师说要带酸菜过去,今天上课要用呢!”   带酸菜去上课?   萧依依摸了摸脑袋,这还真是稀奇的。前几天带芋头,今天带酸菜,没想到这古代幼儿园的课程也挺接地气的。家里的酸菜腌得正是时候,用了超级大棵的白菜腌足了一个月,炖血肠和五花肉口味可正了。   大胃小朋友看着好奇,也学着爸妈的步骤,用一个小缸子腌了一棵大白菜。李渊直接连酸菜缸子都抱上了马车,老师说要上课带材料,他一向是全力支持。   这很符合他“走近生活”的思想。   作为校董,他曾经和幼儿园的老师们沟通过,要给孩子们教一点实在的东西,别弄那些虚的。孩子们的自然课、实践课、烹饪课和手工课一样不能少,他想要这些贵族小孩懂得怎么生活。   是的,就是生活。   他们应该知道怎么去活,选择自己的活法,而不是只知道过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的日子,只被教会了锦衣玉食。   孩子们应该明白大米是从哪里长出来的,蔬菜要浇水才会长大,果树上不会无缘无故地结出果实,羊不吃草就不会凭空长肉。他不想幼儿园教出来一堆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仙男,万一有一天家境落败呢,起码这群孩子也不会活不下去吧……   教授自然课的骆老师自认为领悟到太上皇的意图,所以在这天让孩子们各带一样蔬菜过来。她计划得不错,教孩子们认识一下蔬菜的种类,也算是很接近自然的一节课了。   这位娃娃脸的女老师走进了课室,小朋友们都跟她亲切地打招呼。   “骆老师,早上好呀。”   “骆老师,我喜欢你的自然课呢。”   “骆老师,我带了一篮子菌子,这个做菜香……”   也许是从滕王那里开了个头,小朋友们都默认了,把菜蔬带过来,中午可以加菜呢。这个季节的新鲜蘑菇可不便宜,那个小女孩的家里也算很支持老师的教学了。   看到小朋友座位旁边的蔬菜,骆老师笑得更开心了。她是个新嫁的媳妇儿,在闺中也受过良好的教育,夫家和宫中也有些渊源,听说太上皇开的幼儿园雇人照顾孩子,她头一个过来应聘了。   她的丈夫是独子,婆家还有四个小姑子没有出嫁,她嫁人后呆了不到半个月,就快要受不了了。幸好这份工作把她解救出来,在幼儿园里没什么心机烦事,又不用整天在家伺候婆婆和姑子。   当真是一举多得!   每月发了工资,她兜里有钱,腰板就挺得更直了。她婆婆是个有成算的,见儿媳妇在外头打工挣钱,还招呼小姑子们替她做饭洗衣,态度好得不得了。   嘴角微微翘起,骆老师走到了课室中间,让小朋友们把课桌围成一个圆圈,这样上课就更有氛围了。她长得脸嫩,还不到二十岁,正像是姐姐一样,亲切极了。   骆老师问道:“同学们,你们今天都带了什么蔬菜过来呀?”   “老师,我带了茄子!”   “胡瓜,我有胡瓜!”   “老师,我有一棵芹菜。”   看到小朋友们都拿出来蔬菜,大胃也毫不客气地打开了酸菜缸子上的盖子,一股浓烈的刺激性气味瞬间飘满了整个课室。激得前面的骆老师都差点捂住了鼻子,得亏她教养很好,才在滕王面前没有露出嫌弃的表情。   她绷住了职业假笑,指着这口神秘的缸子,问道:“李元婴同学,你这带的是什么菜呀?”   “这是酸菜啊。”大胃的表情很自然,不似在故意捣乱,“酸菜也是菜啊。”   “……”   说得很有道理,竟无法反驳。   她就知道,滕王是一个不走寻常路的。之前教画画的谢老师画了一节课芋头,还被同事们调侃了好久。没想到她今天来上课,滕王竟然带着一缸子腌酸菜过来了。   骆老师闻着这股越发浓郁的酸菜味儿,都快哭了。但这太上皇指导着腌的酸菜,是普通的酸菜吗?它是有资格作为幼儿园教材的酸菜!   这位坚强的自然课老师屏住了呼吸,把缸子里的大白菜捞出来,酸溜溜的汤汁滴滴答答到地上,让人不忍直视。唯一值得表扬的时,这棵酸菜真大啊,比新鲜的小白菜大多了,一群小朋友围在了一起,听老师讲解这一种蔬菜。   “同学们请看,这一片是菜叶子,是生在在泥土上的部分。菜根是从这里长出来的,蔬菜就靠着根部稳定在土里……”   从小在村里生活的大胃,对于种菜再熟悉不过了。他留意到同桌魏小五没有拿出蔬菜时,拉了拉小女孩的衣袖,小声地问:“小五,你的菜呢?”   “我……我……”小五瘪了瘪嘴,有些想哭。她没有带任何一种蔬菜来上学,反而是仆妇何婶给她提了一大块五花肉。   和同学们这么一对比,真是羞愧极了。小五是个实诚孩子,这回没做好,眼眶里含着泪,难过得都快要哭了。   旁边的大胃连忙哄着她,偷偷给她塞了两颗最爱吃的桃子糖,才断断续续地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原来魏小五记错了老师说的话,记成了肉菜。魏家不算太富裕,贵族爱吃的羊肉有些贵了,这一家子都是多吃猪肉。   但老师交代的事情,魏征难得大方了一回,足足给闺女买了五斤上好的五花肉!足够同班的小朋友们都吃得饱饱了。他们家世不显,但也不想让别人看轻。   于是就有了后面带着猪肉来上学的事情。   小五看着座位底下的一大堆鲜肉,心里又委屈又后悔。她要是认真听讲就好了,那么她也可以带上一棵菠菜或者莴苣,像其他同学一样。   善解人意的大胃看出了小五的情绪,小男子汉拍了拍胸脯,安慰道:“小五别怕,有我的呢,等会儿肯定人人都夸你。”   等下课后,他叫婢女姐姐把他的酸菜和小五的五花肉送去厨房,指明要吃酸菜炖五花肉。嗯,滕王吩咐了,酸菜要切丝,五花肉要切片。   大胃在家里吃过这道特色菜,依稀记得是这个样子的,似乎还挺好吃的。   厨房里的主厨张小胖,看到滕王派人送来的食材,脑袋都大了。这个滕王,人小主意却不小,想一出是一出的,居然突然间想吃酸菜炖五花肉?真是任性妄为啊。   到底是做了一辈子菜的人,张小胖听了婢女姑娘说的话,一下子就明白这酸菜该是怎么做了。他看着那么肥厚的酸菜啧啧称奇,外面可没有那么大的白菜,能腌出来这么大棵的酸菜。只有刘家村里,才能产出如此神奇又美味的蔬菜。   一时间,他真羡慕太上皇:“这么好的食材,都专供给他老人家。要是到了我手上,肯定能做出一大桌好菜!”   酸菜炖五花肉不难,张小胖把这道菜做好之后,整个幼儿园里都能闻得到这股酸香无比的味儿。这会儿流行用猪油做菜,用猪油煸炒过的五花肉,被酸菜吸去了油份,不嫌油腻,反而更加清爽。   酸菜的清香,非常开胃,吃得小朋友们都想要添饭啊。   大胃很捧场地递出了小碗:“嬷嬷,给我再来一碗米饭!”   他的酸菜和魏小五的五花肉,简直是绝配!汤汁把肉味都炖出来了,沁到了饭里,非常可口。被炒香过后,五花肉变薄,上层的脂肪变得晶莹透亮,酸菜的汁水裹住了每一块肉,太解腻了。肥美的五花肉遇上清瘦的酸菜,爱得如痴如醉,难舍难分,一同被人嚼入嘴里。   啊,这么凄美的爱情,真叫人感动啊。   大胃跟同学们说了小五的功劳:“多亏了小五带肉过来,我们才有得吃呢。唉,你们吃太快了,我也想吃五花肉……”   他三两下又扒完了上面的两块肉,端着碗去到分肉菜的嬷嬷那里,想要多吃一些。可惜冷酷无情的老嬷嬷拒绝了滕王的诉求,认为他吃太多了。   大胃:我好馋,哭唧唧。   今天下午玩游戏的时候,正是玩娶媳妇过家家的游戏。滕王的地位最高,在游戏里总是当新郎官,以往班里的小女生都想着当王妃,嫁给大胃。不过今天眯眯眼李捷提议道,中午吃了魏小五的“喜宴(酸菜炖五花肉)”,那今日就让魏小五当新娘子。   小朋友们对此皆无异议,吃人嘴软,午饭的好滋味,他们都记得呢。   说罢,其他小姑娘在花丛里摘了几朵红色的大花,戴到小五和大胃的头上。当不了新娘子,当化妆师和发型师,也是超好玩的!   今天接儿子放学的时候,萧依依看到头戴大红花的儿子,“噗”地一声笑了出来。这小孩是怎么折腾的?趁着圆润白嫩的小脸,怪可爱的。   大胃看到了妈妈,可高兴了,他摸了摸头上的花朵,噼哩哗啦地说:“阿娘,今天我们中午摆了喜宴,吃了酸菜炖五花肉。下午(玩)娶媳妇。小五当我的新娘子,这是我第三回 娶她啦……”   萧依依(目瞪口呆):啊?   儿子摆了喜宴,她这个当妈的居然不知道?还有儿子是什么时候娶媳妇的?竟然都娶第三回 了? 第81章   儿子小小年纪就早恋?   萧依依的神色有些恍惚, 若是在后世, 小男孩在幼儿园就能泡尽班上的女同学,可谓是人生巅峰了。全靠在唐朝这个王爷的富贵身份,大胃收获女同学们的追捧,不费吹灰之力。   况且大胃生得不错, 白白胖胖看着挺好相处的, 性子也不坏, 乐于与人分享。这样以来, 班上的女同学们就更爱和他玩了。小孩兴奋地和妈妈分享今天摆喜酒和娶媳妇的情况, 显然是对那个叫“小五”的女孩子有几分好感。   “阿娘,小五的眼睛大大的,眼睫毛有点长。”   “阿娘, 小五的嘴巴是粉红色的,她爱吃我们家的桃子糖。”   “阿娘,我跟小五说我们家的事情, 小五想要过来玩呢。”   大胃生怕亲娘不了解, 还手动比划着,描绘出一个可爱小姑娘的模样。魏小五是他的同桌, 两人之间的友谊一向很好。小五的耶耶学问好,她的大字写得比他好。好多大胃不懂的字儿,小五都懂呢。   你请我吃糖, 我教你认字。这么一来一往的,小五和大胃的交流就多了起来。小五的哥哥们都快娶媳妇了,和她也说不上话, 在家里可没有这么好的小伙伴。小五来到幼儿园后,也最喜欢和大胃一块儿玩耍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萧依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提议道,“幼儿园不是要秋游吗?大胃可以跟老师邀请,请同学们来刘家村玩呀。”   秋游事小,认识小萝莉事大。萧依依也想见见儿子口中的“小五”,在这个讲究青梅竹马的年代,说不定这个叫小五的小女孩,生得不差,以后也许会是儿媳妇人选呢?   她这么想着,连晚上睡觉前都不安稳了。天呐,她的儿子才上幼儿园,她就在考虑给大胃找对象的事情。仿佛一眨眼,儿子就要长大,娶媳妇,生孩子了……   夜深了,连蛋黄派和灰珍珠都趴在一块儿,盖着小毯子睡着了。李渊看到老婆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一问之下才知道她在为还没有影儿的事在发愁。   他皱了皱眉,好气又好笑,帮她盖好被子,才说:“你这叫杞人忧天,大胃还小呢,你现在就考虑这些事情,见到人家小姑娘的时候,该多尴尬啊。”   “你把人家姑娘,当普通同学来拜访就好了,别吓着小姑娘。我看那个小五就不错,小小年纪就会做针线,应该是个贤惠的。”李渊早就知道那个叫小五的小女生,他儿子就是牛,第一天上学就把人家的香包拐了回来。   嘻嘻,他帮着儿子把那个粉红色香包,拴在了大胃的小床上。看大胃的模样,好像对那个小女孩挺上心的。   “你居然知道?!还有什么针线?”萧依依差点惊叫出声,怕吵醒隔壁房的儿子,她硬是压低这声音,“儿子早恋的小苗头,你居然瞒着我?”   “你这么一惊一乍的,真是少见多怪。”李渊不以为然地摇摇头,“想当年,我上小学那会儿……”班里的小女生都给我写小纸条呢。   萧依依一个眼神瞪过来:“说呀?当年你怎么样了?”   怪不得她的儿子小小年纪就会泡妞呢,原来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李渊:“……”   他翻了个身去,装作要睡觉了。啧啧啧,吃醋的女人真可怕,连小时候的旧账都要翻出来。   萧依依见这老男人不敢说话,暂时放过他一马。这男人不敲打一下,就是不自在,别以为她不知道,外面想要攀上太上皇的女人,没一百也有大几十的。好多真年轻貌美的,都想要勾住她这老男人呢。   可不能让别人趁机而入!   萧依依的忧患意识很强。   第二天,大胃去到幼儿园的时候,跟同学们提议去他家里秋游,得到全体小朋友们的热烈欢迎,连老师们都非常好奇,一下子就答应了。长安城里的人都猜想,太上皇和太上皇后带着滕王在宫外别居,到底是为什么呢?   堂堂大唐皇室在小农场里住着,这是人性的缺失还是道德的沦丧?   莫非还因为皇权斗争?   女老师们脑补出足足七十多集的宫廷权谋大戏,暂落下风的太上皇夫妻因为棋差一招,退居宫外。不过这对夫妻的内心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一定在暗中布置,想要重新登上至尊的皇座!   越想越像是那回事儿,骆老师激动地搓搓手,她好像是观棋者,有幸在棋局中感受体会一下。这次的秋游,她主动提出帮忙组织,也能到刘家村里玩上一回。她再三和学生们交代过秋游的注意事项,又和同事们手写了好多封帖子,让孩子们带回去告知家长具体的事情。   孩子们得知可以不上学出去玩,高兴还来不及呢。他们向阿娘耶耶撒娇,都想要去大胃的家里看看。   “阿娘,大胃家里有狗,还有狼,有上百斤重哇!”   “大兄,大胃说带我们去挤牛奶,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耶耶,大胃的耶耶做饭很好吃,他说了愿意给我们做饭吃呢……”   府里的官老爷一愣,小儿子刚从幼儿园回来,说要去什么农村里秋游的。本来他不乐意孩子在外头疯玩的,但同学李大胃的父亲给他们做饭吃……妈呀,大胃不就是滕王的小名吗?那大胃的父亲就是太上皇!   太上皇都屈尊降贵给这群熊孩子做饭吃了,他们能不赏脸去吗?   不能啊,铁定要支持支持。   于是,小朋友们每人都装了不少零食糕点,在十月十五这天,从幼儿园门口开开心心地坐上了秋游的马车。萧依依大方地把马车包了,李渊让宫里派人搞一个车队过来,每一辆马车都配了四匹骏马,车厢里面还放了软绵绵的靠枕。   真享受,真气派啊。   一连七八辆马车驶过,还都是宝马,明眼人一瞧就知道是贵人们出行。街上的行人看到这般热闹,一个挑着扁担的路过汉子不由得好奇地嘀咕着:“这么大的仪仗,可是哪位王爷大官出巡?”   “这是幼儿园的孩子们出来耍呢。”一个附近的小老板得意洋洋地回答道。   他做的馄饨好,幼儿园旁边开了个小铺子,放学的小孩不时爱来吃上一碗。因而他的消息也灵通,早早就知道孩子们要去什么秋游。今天孩子们去游玩,说是下午径直回家,不回来幼儿园了,小老板打算早些收摊,也给自己放个假呗。   那么汉子放下扁担,神色不定:“幼儿园?我还没听说过呢。”他住在城外,对这一带不太熟,这幼儿园别是什么大官开的吧,他可招惹不起。   馄饨店的小老板见这会儿没有生意,闲得唠嗑,他挤眉弄眼的,神神秘秘地说:“这幼儿园和国子监差不多,是从小培养读书人的,说来奇怪,居然也收女娃子上学。听说是太上皇主张开的园子,找贵族小孩陪滕王读书呢。”   “原来是这样。”汉子缩了缩头,有些害怕。以后他就不走这条街了,贵人们多走这条道,他怕惹事哩。   小老板看这人没胆识的样子,鄙夷地斜了一眼。正好,旁人都不爱来这儿做买卖,他却敢!这个世道啊,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前天滕王在他这儿吃了一碗馄饨,还好心地提了不少建议呢。   还别说,按照滕王给的方子,在馄饨锅前撒上一小撮韭菜变黄的韭黄,果真是香太多了。没了韭菜的那种臭味,反而变成了一股奇香,馋人得紧啊。还有那不贵的猪棒骨,也是熬汤的好物,加上姜片后去了膻味,能和羊肉熬汤比一比。   小老板搅动了大锅里的汤,香气化作一缕白烟,飘得更远了。   有人停下来脚步:“李老板,来一碗馄饨呢!”   “欸,来啦来啦。”   小老板哼着歌儿,听得有人喊着,连忙应了一声。他露出笑脸,把灶下的火烧旺,快快活活地招呼客人了。多亏他姓李,沾着李唐的光,才在这儿租了个好铺子。他姓李,皇帝也姓李,说不定几百年前是一家人呢……   而另一边,魏小五和大胃坐着同一辆马车,正在去往刘家村的路上。今日不止怎的,小五居然犯起了晕车,随着马车的每一下颠簸,肠胃里都难受极了。身边的小男孩留意到她脸色发白,眼睛紧闭着,立刻从荷包里掏出了两颗梅子,递到小五的嘴边。   大胃是个小暖男:“含着吧,酸酸味儿的不难受呢。”   小五睁开了眼睛,她一向很信任同桌,把梅子吞到了嘴里。首先是一股凉凉的味道,舌尖上都凉了,好似吃了冰块那样。下一秒,一股甜甜的清香味冒了出来,这是用饴糖渍过的呢,甜味让小五稍微精神了一些。   牙齿继续咬下去,唔,是酸得牙齿都快要掉了。梅子的酸意完全释放出来,抢占了小五的全部注意力。酸得她眼睛都眯起来,酸得她连肚子的难受,都没有注意到了。   大胃见小女孩的嘴边残留着梅子渍,拿出小手绢,想要给小五擦擦脸。可谁知这时,马车停了下来,萧依依一掀开帘子,就看到自家儿子都快要亲到人家小姑娘的脸上去了!这小姑娘的眼睛闭上,脸有些白,要是再长大二十年,保准就是那种偶像剧的男女主套路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她是不是打扰了什么?!儿子这发展也太迅速了吧!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萧依依微笑着把马车里的孩子叫下来,不用说,那个扎着两个小啾啾的小女孩肯定就是传说中的小五。她像个怪蜀黍一样,盯着人家精致的小脸,心里更满意了。   哎呦,儿子的眼光不错呀,找了一个小美人呢。 第82章   这是魏小五第一次去这么远的地方, 还没有阿娘的陪伴。   临行前, 魏征对女儿千叮咛万嘱咐,就怕女儿在外面玩耍出了危险。什么水塘边不要去啦、 泥地里不要走啦、山林里不要靠近啦、还有看到旁人家的土狗不要去逗啦、见到陌生人不要跟着走啦、不要脱离了大部队……   老父亲魏征说得口水都干了,还不想停下,生怕有疏漏:“唉, 出门半日难啊, 小五一切都要当心。”   小五用力地点着小脑瓜, 答应道:“我晓得的, 会听话。”   这一桩桩一件件, 说得小五的心里都紧张极了。   晕车的难受劲儿还没有完全压过去,她就被大胃的阿娘抱下了马车,她睁开了眼睛, 小心又好奇地打量着外面的这一方天地。原来大胃说的不是假话呢,他的阿娘生得很好看呢,比她的阿娘还好看。   小五在长安城里, 就没有见过像大胃的阿娘那样漂亮的人了。   “伯母您真好看。”小女孩发自内心地赞叹道。   萧依依得了夸奖, 笑容更加和煦,内心无比得瑟。她今天穿着一条暗红色的襦裙, 外面极了一件雪白的披风,眉眼艳丽,身材丰腴, 像是三十出头的□□。怕没有“家长”的威严,她还特意带了一双暗绿色的碧玉镯子,衬得她有几分端庄。   有种妖娆和沉稳的矛盾之美。   几辆马车上的小孩都陆陆续续下来了, 他们看到站在大胃和小五旁边的美丽女人,说那位就是大胃的阿娘。众人本以为堂叔滕王的母亲嫁个太上皇,肯定是个老树开花的老婆子。   眯眯眼李捷一下子就笑了,说:“没想到堂祖母美貌惊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萧依依生得好看,往日里在家中当小霸王的孩子们,也都愿意听她一两句劝。这么一个大美人柔声跟你说话,你能拒绝她吗?当然是不能呀!   带队秋游的骆老师,惊奇地发现,孩子们在太上皇后的手下,竟然都乖乖听话了。这位夫人把孩子们都先领到了家里,让小孩都喝口水,上过厕所,稍作整顿。然后她才把一行人带去他们上午的形成点——刘家村里的一片柿子林。   一个小男孩兴奋地喊了出声:“哇,这里的柿子好大啊!”   还没走到林子里,从远处就可以看到枝头上红彤彤的大柿子,比男人的拳头还要大,一个有超过半斤的重量。那么大的柿子,透出宝石一样的光泽,仿佛红灯笼一样,看着就喜人。   这种柿子的个头,比长安城最流行的火晶柿子,大太多了。众人看得眼都直了,这莫非是什么新出的柿子品质?   萧依依笑而不语,其实这也是火晶柿子树。不过多亏了空间水和牲畜们产出的超级肥料,才把果实养得这么大。满满的一树柿子,是个标准的超生优生大户哩。   走近之后,站在树下,看到高处的大柿子,小朋友们就更馋了。风中似乎夹杂着淡淡甜甜的果香味,突然“啪”的一声,一个熟到炸裂的柿子掉到了地上,火红火红的果浆从薄薄的果皮中流出,空气中的甜香味更浓了,比打撒了蜂蜜罐子还香,引来了一阵阵伤心的叹息。   老师有些惋惜:“要是我们早早把这个柿子摘下来,就好了。”多好的大柿子啊,就这样掉下来烂了,都不能吃了。   萧依依眼波一转,还没来得及解释呢,只见果园里散步的走地鸡,不知道从那儿闻风而动,一拥而上,抢着分食了这个掉下来的柿子。一大群鸡在金鸡的带领下,足足有近三十只,你一啄它一啄,比人吃肉还凶,那个疯狂的劲儿,唬得树下的孩子们都跑着喊着,退避开来。   “大胃,你家的鸡别咬人吧?”   “老师,我怕鸡啊,呜呜……”   一个小女孩性子有点怂,拉着萧依依的手,想哭:“伯母,这里的鸡好凶,我害怕。别吃我呀,别吃我呀。”   “别怕,这鸡吃了果子,肉特别香呢。”萧依依想起果园鸡肉香皮嫩,保准能香得小朋友嗷嗷叫呢,“那只鸡真坏啊,它吓了大家,那我就罚它中午进锅里,好不好?”   说起有吃的,小朋友都答应了。他们吃鸡的机会不少,但这么原生态和鸡接触的机会,还真没有。好几个胆大的小男孩,瞅中了公鸡金光闪闪的尾羽,想要去摸一摸。可谁知这鸡竟然会飞,跳得比人还高,纷纷窜到别的树上。   徒留下空中飞射而下的一滩黄白色的鸡屎,急得李佺原地跳脚。   小男孩气急了:“哼,我中午就吃了你们!”   不过没多久,李佺的注意力就重新被树上的柿子拉了回来。村里的大妮和小妮两姐妹,递了一个小巧可爱的竹篮子给他,帮忙着招呼这群小游客。   大妮调皮地眨了眨眼睛:“摘个柿子尝尝吧,带两个柿子回家,好柿(事)成双。”   “可是我不会爬树啊。”   柿子的滋味有多好,光是站在树下,都能想象出那股甜蜜的芬芳。李佺后悔没有在自家的后花园里多折腾,不然他今天就可以想怎么摘就怎么摘了。   一群贵族小孩从学认字,学礼仪,可偏生没有学过爬树。他们眼巴巴地站在果树下,手里提着小篮子,不知道怎么是好。小五也有点急了,这么好的柿子,她想要带回家给阿娘也耶耶尝尝呢,吃到了大柿子,耶耶肯定会很高兴的。   可惜她也不会爬树啊。   “没关系,你有我啊。”大胃拍了拍小胸膛,三两下蹬着爬到了树上,惊得同学们“哇”地大叫一声。   回头看看大胃阿娘的神色,竟然是习以为常,想必滕王肯定从小在家里苦练爬树!   小男孩们摩拳擦掌,回家一定要跟耶耶说,滕王在家里练爬树,他们也要练啊!家里不是说要上进要学习吗?他们看来,爬树这项技能就很实用。   在这摘柿子的时候,就派上大用场了。   小孩体重轻,很快就爬到了树顶,他瞅准了指头最熟最红的那个大柿子,双腿用力稳住,两只小胖手一扯,把果实轻轻地放到身后的小背篓。这是给他最最美丽的阿娘,他喜欢阿娘呢。然后旁边稍稍没那么大的柿子,就给小五吧。   他喜欢看到小五开开心心地笑着呢。   大胃的小背篓不大,放下两个大柿子之后,就显得很重了。小孩从树上爬了下来,掏了上面的那个果子,递给了萧依依身旁的小女孩,底下那个大的,当然是给亲妈的。小五没想到同桌还念着她,捧着大柿子,看看萧依依又看看大胃,有些不敢收下。   说到底,这还是伯母的东西呢。   萧依依在内心里感慨了一句,大胃泡妞段位太高,简直是无声胜有声:“没事,我也很喜欢小五,小五收下吧。”   “小五,这个给你吃的,等会儿我再上去一次,包你今天带着柿子回家。”大胃兴冲冲的,也不歇一会儿,就想要又上树。   其他同学们看着小五手里的柿子,有些眼热,想要尝尝味道,又不好意思出声。萧依依正好奇这小姑娘会怎么处理这种人际交往问题,只听得小姑娘轻轻地拉了拉她的手,小声地问:“伯母,这儿有管子吗?吃柿子的那种管子。”   萧依依点点头:“有,自然是有的。”   时人吃柿子,都爱把吸管插进去,大口吸着里面的柿子果肉,比喝果汁还强上几分。听说只有长安这边的火晶柿子才能怎么吃的,旁的柿子没有这么软糯,是吸不出来的。小五摸了摸手里的大柿子,应该比火晶柿子还好,也是能吸着吃的。   她向大妮道谢,接过年轻姑娘手里的管子,然后先招呼了班里的其他小女生,人手一根吸管,将大胃摘给她的柿子贡献了出来。   小五的神情很真诚:“芳妹妹,珍妹妹,兰妹妹……我们一起吃柿子呀。”   萧依依:“……”   要不是小女孩们年纪太小了,真有种看宫斗片的错觉。   六个小姑娘围在小五身边,共享那一枚柿子,小嘴巴吸溜着里面的果汁,脸上都带着笑。班里的男同学也没有意见,和小娘们抢食的事情,他们自诩君子,当然是做不出来。   大妮和小妮都是会爬树的,等大胃第二次从树上下来之后,她们就把小主子劝住了,替换上去摘柿子。她们姐妹俩的速度当真跟猴儿差不多,不到两刻种,班里的小孩人人都吃到了柿子,连小篮子里都装满了。   “好甜,比我府里的要甜多了。”   “伯母,你的柿子卖吗?我想要天天吃你家的柿子。”   “大胃真好啊,有那么一大片果林。”   一个小男孩吃到衣襟上都沾着果汁,还不舍得松开柿子上的管子,不停地猛吸。眯眯眼李捷和李佺分食了一个大柿子,甜蜜的柿肉顺滑好入口,撑得两小孩都快到嗓子眼了。而且柿子里都是甜丝丝的果浆,这都是水啊。   不多时,逼得人都尿急了。   李佺红着脸,问萧依依哪里有茅厕。想要去尿尿。可这半山腰的果园子里哪里有厕所?往日里村民随意找个僻静处,放水得了。   小男孩忍着别扭,被小妮领去了一个一米多高的草丛里,准备体验一下纯天然厕所。可谁知他刚解开裤腰带,“沙沙沙”的声音越来越响,没有一点点防备,一个大脑袋从绿油油的草叶子里探了出来。   “哞——”   啊,有人啊?   牛眼睛和李佺四目相对,一眼万年。 第83章   “啊?”   李佺吓得往旁边一跳, 那么大一颗脑袋, 比他的脑袋还大啊。一双硕大的眼睛,直勾勾地盯过来,似乎还想凑过来。这肯定是山里的妖怪,见他掉队了, 要吃人哩!   “不要, 不要!”   小男孩哭喊着, 心理防线在那一瞬间完全崩溃。幸好他还记得提着裤子, 一扑一颠地跑了出来, 往日里的娇贵之气完全看不到了。至于之前的尿?   倒没有尿裤子,只是吓得憋回去了。   萧依依正看着一群小游客吃柿子,可谁知刚去撒尿的堂孙子(辈分)居然裤头带不系, 就跑了出来。看那个小脸上一脸惊恐,肯定是出事故了。她一把抱住小男孩,帮他提出裤子, 柔声哄道:“莫哭, 这是发生怎么了?”   “有怪物哇哇哇……”李佺哭得都快喘不上气了,小脸发白, “呜呜,草堆里有怪物!有怪物!”   怪物?   萧依依皱了皱眉头,这果园附近被多次清理过, 顶多就是有些食草的小野生动物罢了。哪里来的怪物?莫非是山里的豺狼虎豹下来了?   她正纳闷着,朝大妮使了个眼色。这大姑娘拿着护身的家伙,跑去小男孩刚才的草丛里, 不多时就回来了,手里还牵着一头小母牛。   “夫人,是二花来吃草了,吓着小公子了。”大妮憋着笑,这城里人也太胆小了,见着牛都害怕。   黝黑的水牛似乎也知道自己惹祸呢,它低垂着头,“哞哞”叫着,一双牛眼睛里灵动无比,似乎在叫人原谅它呀。   李佺看到吓着他尿尿的“怪物”,原来是一头牛,羞得脸皮都红了。班里的同学们都瞅着他呢,他自认为是个小男子汉,没想到今日被一头母牛吓着了。也怪他刚刚跑得太快了,只看到草丛里露出的大脑袋,才没认出是一头牛。   若是看到整头牛的身子,他肯定不会认错的。   “我……我……”这误会解除了,李佺的尿意瞬间又上来了。   这回不用旁人带,这个小家伙径自跑到草丛里上了厕所,那淡定的模样,仿佛刚才别吓哭的不是他。萧依依看时候不早了,估计班里也有其他孩子急了,她喊了一声,就叫孩子们排好队,提着各自的果篮子,走回村里去了。   而李佺因为收获了小母牛的道歉,可以在牛背上坐着呢。宽敞的牛背上能容纳两个小孩子,乐得李佺把另一个可爱的鹅蛋脸小姑娘叫了上来,难得享受这个代步的高级VIP待遇。   连滕王也没有哦,滕王在走路呢。   小女孩惊叹道:“哇,坐在上面看得好远!”她能看到到下面村里的房子,和一片片菜田。也许站得更高点,她能看到在城里的家。   “可不是么?”李佺骄傲地抬起头,他扯着一截草绳,护住怀里的小女孩,“以后我家里也养牛,请你一起去骑牛。”   小女孩笑得很甜,丝毫没有察觉自己被搂住了腰:“嘻嘻,佺哥儿你真好。”   牛背上的两小孩笑着闹成一团,当真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小小年纪啊。小孩的声线非常清脆,吱吱喳喳跟唱歌似的,说了大半天都不带歇的。   全程目睹的萧依依:“……”   已亮瞎她的钛合金狗眼。   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泡妞都那么厉害的吗?上一秒还吓哭着,下一秒就能在牛背上和小美人谈笑风生。若是再大上二十年,BGM都能响起了。   【啊啊啊啊啊……让我们红尘做伴,活的潇潇洒洒,策牛奔腾,共享人生繁华!】   萧依依甩了甩头,先把脑子里那团呼吸乱想都摒弃掉。等一行人回到山下小院的时候,众人都有些乏了。日头已经升得老高,厨房里接连不断冒着白烟,那肯定是李渊在做菜。饭菜的香味渐渐飘散开来,让她觉得精神一振,回到家就有饭吃了!   小五被萧依依牵着小手,一上午的时间下来也熟了,好奇地问:“伯母,我们今天中午吃什么呀?”   有点香哦。   “吃香喷喷的大公鸡,好不好?”萧依依笑着把众人领进了院子里,那里早早摆好了吃饭的案几,“饭后还有点心,是用牛奶做的。村里养了好多头小母牛,吃完饭你们还不困,就领着你们去挤奶。”   “不困,肯定是不困的!”一个小男孩生怕没得玩,立刻积极响应。   挤奶算做临时添加的行程,但还不如面前的热饭菜重要。   李渊煮了一大锅手擀面,就准备填饱这群小崽子们的肚子。加了鸡蛋进去揉的全麦面,是淳朴的黄色,不仅有浓郁的麦香,还有鸡蛋的香气。在鸡汤里烫熟后,再叫上一大勺鸡肉卤子,鸡肉香味扑面而来,没有什么比大口吃面更快活的了。   小五坐在大胃的身边,小口地吃着:“好吃,这是什么鸡?”   她看出来了,大胃的耶耶年纪大了一些,但人也好和蔼啊,没有她耶耶那么严肃。她吃相斯文,但速度丝毫不慢,一看就知道是个好胃口的主儿。   李渊看到大胃的小女朋友能吃,他也高兴。强忍住摸摸小萝莉头顶的想法,解释道:“这叫黄焖鸡,贼香。在砂锅里焖足了味道,再加了点香菇芋头和茱萸。”   没有辣椒和土豆,姑且做成了山寨版黄焖鸡,不过看样子,小孩子们吃着挺乐意的。   “皇(黄)焖鸡?果是皇焖鸡。”   带队的骆老师在一旁捧着碗,眼前一亮,这位果然就是太上皇了吧。她看着太上皇把最滑嫩的鸡肚子肉夹给了太上皇后,鲜美的鸡肉上泛着诱人的油光,太上皇后似乎还有点嫌弃,皱了皱眉头,跟吃药一样吃下去了。   萧依依:这鸡皮那么厚,肯定脂肪特别多,唉,又要减肥了。   骆老师看得眼都直了:别,给我呀,我可不嫌弃!   这位年轻的女老师心想,要是她的夫君有太上皇一般体贴,那她真是死了也甘愿。瞧瞧人家的丈夫,特意把好肉都夹给女人吃,她的丈夫呢……不想了,当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李渊杀了三头六斤以上的大公鸡,足够喂饱十几个小朋友和一名带队的老师。鸡肉用秘制酱料炒香,又焖得入味极了,连骨头都不想吐。小朋友们拌着黄焖鸡,肉香面香,个个都敞开了小肚皮,把面条都吃得不剩。   “哎哟,这可撑死我了。”眯眯眼李捷摸了摸肚子,堂爷爷的饭菜做得太好吃了。   他之前和李佺分食了一个柿子,又吃了满满一碗面条和黄焖鸡,这会儿已经饱到有九分半了。这鸡肉真香真嫩啊,果然是林间的走地鸡,要不是堂祖母说还有牛奶点心,他绝对要多吃几块肉呢。   吃过饭后,骆老师主动收拾碗筷,放到洗碗的大盆里。她带着孩子们来太上皇家里蹭吃蹭喝的,在座众人中她的出身地位最低,她帮忙干点活,也是应该的。   “别,老师你回去歇歇吧。”萧依依看到这个女老师还想帮忙洗碗,赶紧劝住了,进门都是客,让老师干活说出去多难听啊,“李……老爷做了双皮奶,您回去看着孩子,尝尝我家男人的手艺吧。”   骆老师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萧依依按回去了。   只见太上皇端着十多碗嫩白香甜的糕点过来,说是糕点,却又有点像羹。每个红瓷小碗都填了八分满,表层的奶皮微微颤动着,仿佛要破开出来了。骆老师帮衬着把每一碗双皮奶分给孩子们,碗边微微烫手,是刚出锅没多久的。   用小勺子挖了一口,含到了嘴里,浓郁的奶香味瞬间把众人都征服了。香、甜、嫩、滑,四个字把双皮奶的妙处完全概括出来,唐人都爱吃奶制品,这么香甜的点心,非常符合大家的胃口。刘家村的水牛奶比外头的更营养,也更香浓。   水牛奶中富含脂肪,对于这个年代的小孩而言,是最佳的营养品。小朋友们人人吃着双皮奶,不费牙,一抿就化了。   哇哦,真好吃!   唯独骆老师的那一碗与众不同,还有浓浓的姜味,她刚想说孩子的别也吃那么多姜,就听到萧依依在旁边轻声地解释。   “老师,您是不是风寒刚发作,喉咙有点难受?我让老爷给您蒸了碗姜撞奶,取的老姜汁,能驱寒缓解咳嗽。”   骆老师点点头,原来如此。她的神色微动,她身体微恙的事情,连她枕边人都没有留意到,没想到这学生家长那么细心,居然为她做了一份姜撞奶!为了回报这份好意,她——   大口地挖着姜撞奶,吃得更加欢乐了!   老姜中的淀粉在煮烫的牛奶中发挥出神奇的作用,使得醇香的奶液和姜汁相遇的那一瞬间,就凝固起来,再也分不开了。骆老师神奇地发现,吃了这碗姜撞奶之后,她的嗓子果真舒服多了,迎着风说话,喉咙也不再痒痒了。   如此妙方,她默默记在心里,以后也可以一试。   这可比吃苦药强多了。   因为小肚子实在是太饱了,小朋友们在院子里小睡了一会儿,才继续挤牛奶的行程。这对于他们这群城里孩子而言,都是新奇的体验。   原来牛奶是这样出来的。   原来牛要下崽才有奶呢。   原来牛爱吃这种草,还爱吃豆渣。   原来牛有黄牛和水牛,水牛的奶更香甜呢。   等到申时(下午三点)的时候,班里另外一个小女孩都被送回家里了,小五才作为最后一个小朋友,被送回魏府。担忧了一整天的老父亲魏征,看到乖女从马车上下来,恨不得抱着举高高。   女儿还小,小脸真嫩啊。等她再长大一些,他就不能再这样抱抱她了。   再过十年,他的小五就要嫁人咯。   一想到甜甜软软的女儿嫁人,女儿控魏征就满身不高兴。就在他兀自生闷气的时候,小五牵着他的大手,嫩生生地说:“耶耶,我送你两个大柿子,好事成双呢。”   嘻嘻,我的小五果然念着我。   魏征身上的低气压瞬间散去,笑得跟个傻爸爸似的。他拿起到小五身边的小果篮,还有一个眼生的水壶,问道:“今天去秋游,小五开心吗?”   小五笑得小酒窝都露出来,可爱极了:“开心,大胃的耶耶请我们吃饭呢。耶耶,这是大胃给我摘的柿子,可好了,好大好甜……”   魏征正想把这柿子吃了,可听到这话,愣住了。   又是这个大胃!气死他了!   这小男孩正事不干,就爱整天泡他的小五,果然是作业太少了!   不过……他瞅着那么大的柿子,红艳艳的,满满的果浆都快要破皮而出,看着真好吃呀。他在长安城里那么久,还没见过这么大的柿子呢,连陛下的案上都没有这么好的。   “唉,算了,还是吃了吧。”美食当前,魏征把管子插进去柿子里,“有得吃不吃,那才叫大傻子呢。” 第84章   在长安城连续下了几天雪后, 幼儿园的孩子们迎来了一个消息。   放寒假了!   到底是孩子, 一听到不用上学后,个个的脸上都是欢喜之色,连爱学习的小五也不例外。她快快乐乐地收拾着小书包,只是临走的时候, 倒有些不舍。她对着同桌说:“大胃, 下个学期要一个多月后才开学呢, 你可别忘了我。”   小五家中的兄弟们都能说亲事了, 自然和这个幼妹说不到一块儿。同桌李大胃是个小话痨, 嘴巴说个一早上都不带歇的,小五听这小男孩说村里的二三事,分吃着大胃从山里打的栗子, 在糖炒栗子的香甜气息中,两人的关系也最好。   大胃捏了捏小女孩的手掌,信誓旦旦地承诺着:“肯定不会忘的, 我下学期还要跟你一块儿坐呢。”   他也喜欢和小五一起玩耍, 其他小男孩喜欢玩打仗游戏什么的,大胃对此兴趣不大。他对画画很感兴趣, 还让小五给他当模特,练手多日。   小孩心想,他画得更好的时候, 就可以给阿娘画几幅画,送给她作为生辰礼物。   大胃最最喜欢的人就是美丽的阿娘。   “对了!”说到这儿,大胃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本子, 里面画了六幅小五的小像,或是写字,或是小憩,姿态各异,连眼睫毛都画出来了,可见画者在平日里是用心观察。   他递给了身边的小女孩,“这是你的画呢,我画得不太好,你别介意啊。”要放寒假了,他打算把之前练手的画送给小五,让小五也别忘了他。   大胃挠了挠小脑瓜,有点不好意思。他的眼睛不瞎,看出了画像上的人和小五本身还是有很大的差距。魏小五长得挺好看的,小翘鼻子大眼睛,可惜他画中的小人只有小五三分好看。   虽然只有三分,但也足够小五惊喜的了!   “哇,大胃你画得很好,真好看呀。”小五翻开了本子,看得津津有味,仿佛是第一次认识自己的模样。画像一直都是皇帝大官才会有的,她没想到她也能拥有自己的画像。   瞧瞧这眼睛,是她哩。原来她的眼睛是生得这样的,一双杏眼比班上的兰妹妹要水润好看!她最爱的一幅画,是大胃画的她在捉蝴蝶,一只亮紫色的蝴蝶落在她的手边,蝶翼翩跹,那只蝴蝶画得尤其好,细长的须角仿佛在振动,下一秒就要从她身边飞离开来。   小五看得入了迷,喃喃地赞叹道:“这蝴蝶好看,比我还好看呢。”   作为感谢,小五把手腕子的一个小铃铛解了下来,送给了旁边胖乎乎的小男孩。银铃铛的响声清脆悦耳,是她最喜欢的饰物了,她把银链子系在大胃的手上,满意地笑了。   “你听到叮当响,就好像我在你身边一样呀。”   “好的。”大胃用力地点点头。   这么一对好朋友,终于又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小五把画像的本子带回了家,每日睡觉前都要翻上一翻,宝贝极了。她把小像放在枕边,想要伸手去摸一模,又怕自己把纸摸坏了。阿娘裴氏想要看看这个神秘的本子,她还不大乐意。   即便这样,快开学的时候,本子上的画纸还是渐渐发黄,这让小五有些不开心。   画里的大蝴蝶变暗了,失去了生命的光泽,奄奄一息。   想了想,小五拿着本子去找耶耶,打算让耶耶找人把画裱起来。她知道,耶耶书房里的好些字画,经过装裱,就能长久地保存啦。   魏征难得看到女儿来书房里打扰他工作,不但没有不高兴,还挺乐意的。他好奇地接过小五手里的本子,笑着问:“小五过来是有什么事儿吗?”   嘻嘻,还是他这个父亲靠谱,小五知道有事找父亲呢。   小五说出了自己的要求:“耶耶能把我的画裱起来吗?我不想它变旧,我好喜欢这些画儿。”   画?小五会画画了吗?   魏征身为一个好父亲,不想错过女儿的成长历程。他翻开了薄薄的画本子,瞳孔立刻收缩,被里面的一幅幅小像惊艳到了。他看得出来,落笔的腕力不足,是出自于稚童之手,但画者的观察能力很强,把小五面部表情的神韵都捕捉到了。   瞧瞧那一双小酒窝,又娇又甜,小五当时肯定是很开心吧。   画像里的小五,已带有几分灵气,若是画者按着这个路子发展下去,成为青史留名的大画家也未可知。   魏征越看越满意,这画里有灵,才能成为大家。若是无灵,顶多成为一名画匠。没想到啊,小五在他不经意的时候,已经成为一个画技过人的小女孩了。   他的女儿真棒,真厉害!   带着这样的想法,魏征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说要用最好的木头,叫师傅帮小五把画像裱起来。嗯,此事他和裴氏偷着乐就可以了,不能对外传播开来。   小五还没有嫁人呢,这人物小像不似花草风景画,不能被他拿来跟朋友们炫耀,真是可惜啊。   半个月后,魏征带着裱好的画像回家,每一幅画都装成一本书的大小。六幅小像连在一起,被他叫人做成小屏风的式样,摆在梳妆台上怪精致的。   “好看吧?”魏征的脸上有得意之色,“没想到我们的女儿还有这份才干。”   裴氏也很赞同,她的女儿自然是像她的,“正是这个理儿,小五最像我,找夫婿的眼光就是好。照这样下来,小五肯定能成为滕王妃,以后享福的日子还长着呢。”   什么找夫婿?什么滕王妃?   魏征脑袋里一团浆糊,他的女儿画画好,跟嫁人有什么关系。   只听得裴氏继续说:“你瞧瞧,滕王对我们家小五多上心啊,这个学期连画了几幅画像,送给小五呢。小五也聪明,把铃铛送给了滕王,这么一换信物啊,滕王也不会忘了她……”   魏征:“……”   啊?这画原来不是小五画的,是那个臭小子画的?!   老父亲的心脏好像被万箭射穿,心痛到无法呼吸。这臭小子来抢他的小五,他还替人把画像裱好。他的双眼失去了光芒,身侧的妻子裴氏还在喋喋不休。   “话说你的官职是不是太低了点?要是我们家的门庭像魏国公(房玄龄)那样,就差不多了。”裴氏畅想未来,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丈夫的级别一直上不去。她语重心长地拍了拍魏征的肩膀,劝道:“老魏啊,你要努力一把,小五才能顺利当上正妃呢。”   不然自家男人不给力,小五身份低了,只能当个侧妃,那叫她闺女上哪儿哭去?   魏征神情恍惚:“哦。”   那他就努力一把,给小五创造一个光明的未来?   不,不对,为什么他的小五要嫁给滕王呢!   论魏征造成了多大的心灵冲击,暂且不提。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寒假,小五在裴氏的指导下,手工活的水平直线上升,她学了打珞子,特意选了翠绿的玉珠和嫩绿色的丝线,给大胃打了一个“事事如意”的绳结。   大胃请她吃柿子,好(柿)事成双,她也愿他事事如意,日日顺遂。   新学期开学第一天,小五带上自己给大胃的礼物,一脸期待地去上学了。她去到了熟悉的课室,那个熟悉的小男孩正坐在前面的至尊VIP座位上。   长高了几寸的小男孩朝她打招呼:“小五,早上好哦。”   他脸上的肉少了一些,身上抽条了。他戴着一顶棕色的帽子,脚上穿着宝蓝色的羊皮小靴。不过眼神依旧是那么友善呢,都是小五熟悉又喜欢的样子。她把书包放到了旁边座位上,白净的小脸上都是笑:“大胃,早上好哦。”   然后她把珞子送给了小男孩,看见他喜欢地笑了,她也高兴极了。   萧依依这个手残领袖从来没有给他打过珞子,大胃还是第一次收到这种礼物。他很喜欢这串编了玉珠的珞子,放学回到家里,还想着明天要穿戴什么,来搭配这串友谊满满的绿色饰品。   唔,穿绿色衣服看起来好像竹子,怪傻气的,不好看。   穿绿色裤子吧,活似藤上的胡瓜,也丑丑的。   换一双绿色的鞋子吧,绿色鞋子沾了村里的泥,太难看了。   大胃小朋友想了想,终于还是戴一顶绿色的帽子吧,保暖又带点初春的气息。可是他在衣箱里找了一遍,都没有找到绿色的帽子。当今晚吃过晚饭的时候,萧依依终于被乖儿子给叫住了。   “阿娘,我想要一顶绿帽子,绿帽子好看呢。”大胃很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需求,怕亲妈不理解,他还拿出了小五给的珞子,强调道:“要搭配这个绿呢,我要戴着去幼儿园,让大家都好好看看。”   萧依依(目瞪口呆):“……”   李渊“噗”地一声,差点喷了一口水出来。这小子小小年纪泡妞就算了,居然还自己提出要戴绿帽子?啧啧啧,真潮,真刺激啊。   想要生活过得去,就得头上带点绿。   此话不假,古人诚不欺我。 第85章   大胃虽然上了幼儿园, 但和村里小孩们的关系也没有疏远。   这天旬休日, 刘五娘家的多金连带小娃子过来喊他,“大胃,去不去游泳,这会儿水大呢!”   游泳?   大胃有些犹豫, 他还不会游泳哩。   但村里的小男孩个个爱玩爱闹, 游泳上树都是家常便饭。他们其实也不是特意来喊大胃的, 多金看中了夫人家的两条大狗呢。尤其是蛋黄派, 下水能捉鱼, 村里的小孩最爱带它到河边了。   蛋黄派这种出力不分钱的傻蛋,哪里去找啊。   不过夫人家的狗,平常都喊不动。多金有点小聪明, 就想借着喊大胃去游泳,把蛋黄派和灰珍珠一块儿叫过去了。灰珍珠是打猎的好手,在河堤上跑一圈, 总有收获的。要不是萧依依看得严, 它肯定能把附近的野兔给捉绝。   看出来大胃不是非常意动,小娃子便加了一嘴:“男孩子哪有那么扭扭捏捏的, 活像个娘们一样。去不去?就一句实话。”   “去,去吧。”   被这么一激,本来只有两分愿意, 变得有五分了。大胃在朋友们的建议下,喊上了蛋黄派同行。灰珍珠生了一窝崽子,要奶孩子呢, 这种外出活动就不参加了。   一群小孩没去养鱼的池塘,去了村里的小河边。那儿有顺着山上流下来的泉水,春天这会儿正是冰雪消融的时候,水温并不高。小娃子脱下了衣服,玩心战胜了春寒,光.溜溜地就进河里了。   “嘶,真冷啊。”小孩的嘴里打了个哆嗦,“喂,你们快下来呀,看看能不能摸鱼呢。”   旁边的多金已经跟着脱掉裤衩,大胃在岸上傻乎乎地点点头,“哦,哦。”   金毛大狗看到有人下水,一脸兴奋呢。好久没有玩水了,它也要玩!蛋黄派好像一枚小炸.弹,“嘣”地一声摔进了河里,溅起的水花之大,攻击力之强,竟然活生生把路过的一条小鲫鱼震晕过去。   小娃子看到有了开门红,更高兴了。他把鲫鱼丢到案上去,呼唤着大胃下来一起玩。   “来呀,大胃,反正都出来了,给家里带条鱼加菜呗。”   “家里”这两个字深深触动了大胃,他是个恋家的小孩,他想要阿娘高兴呢。想到阿娘看到他捉回来的鱼,肯定会夸他懂事能干吧。于是,大胃没有再犹豫,他脱掉了身上的小袄,学着小娃子和多金的样子,扑通扑通就下水去了。   “阿嚏,阿嚏——”   河里的水很冷,激得大胃狠狠打了好几个喷嚏。幸好蛋黄派游过来了,他搂着大狗肥厚的脊背,一点儿也不冷了。这是他第一次在外头玩水,没一会儿,他就适应了水温,开始在河里扑腾起来。   有了蛋黄派这个狗肉游泳圈,他非但没有呛到水,还顺利地摸到了一个小河蚌。   褐色的小河蚌竖着长在河床上,锋利的壳边差点要划伤了他的嫩脚丫。大胃有些讨厌这种生物,干脆把它拔了起来,丢到了岸边。   嗯,这枚蚌只有小孩巴掌那么大,也是肉啊,能吃两口呢。   从这只小河蚌之后,大胃深受鼓舞,他和蛋黄派一块儿,接连捉到了一条小草鱼和一条小鲤鱼。其间他学会了憋气,还发现了一窝拇指大的虾子,要不是没有水桶,他还能把虾子捞回去,用来炒鸡蛋吃呢。   鸡蛋炒虾仁,贼香。李渊做过这道菜,鲜美非常,被大胃给记住了。   “唉,我再钻下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货。”大胃深吸了一口气,扶住大金毛的狗身,把小脑瓜望水下看。   河里有手指长的小鱼,算了太小,没几两肉,就放过它吧。还有横行的小河蟹,蟹肉剥着麻烦,大胃也放过它了。咦,这里有一条大黄鳝,黄鳝肉嫩刺少,这可不能放过它!   这条黄鳝是个狡猾的,察觉到危险后,试图往水深处游去。但大胃和蛋黄派都不笨,主宠扑腾着,把黄鳝往岸边赶,等到水深只到膝盖的时候,大胃就能从水里站起来,和金毛大狗前后夹击。   河岸边战况激烈异常,天知道赶过来找孩子的萧依依,看到这一幕,都快晕过去了!   她的娃不见了,在村里问了一圈,才知道是往河边走了。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还不到胸口高,河水那么深,淹了怎么办?她心急如焚,来了大唐那么久,有了孩子,她才真正踏实安稳下来,要是大胃出了意外……   呸呸呸,她的大胃肯定不会有事的。   当她看到儿子的脑袋在水里沉浮的时候,天都要塌下来了!   只恨自己没有多生两条腿,冲过去把溺水的孩子救起来。她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冲到水里,把儿子搂在怀里才安心。   她摸到还热乎乎的小孩子,眼泪一下子就飚了出来:“大胃别怕,阿娘来救你了。”   “啊?”大胃一脸懵逼,手里刚捉到的黄鳝就要滑出去了,他大喊:“蛋黄派,蛋黄派,黄鳝呢,捉住黄鳝!”   金毛大狗一个飞扑,顺利把黄鳝按死在岸上。顺便把滑溜溜的家伙咬死了,流了一地的黄鳝血。   萧依依:“……”   还记得黄鳝,那就是没溺水。   虽然浪费了她的表情,但孩子没有出意外,当真是万幸。她提着滑不溜秋的死黄鳝和一只小河蚌,身后领着一脸“做错事”的大胃和蛋黄派,回家去了。   小河蚌肉嫩,被取了肉,做成了一小碗蒸蛋羹。熟得刚刚好的鸡蛋又嫩又滑,上面还点了几滴芝麻油,把河蚌肉的鲜味都调动起来了。小河蚌肉不老,肉质肥嫩,少许的腥味被葱花掩盖住了。既然这河蚌是大胃摸的,这碗蛋羹自然是大胃的专利。   大黄鳝有差不多一斤重,去掉骨头之后,咕噜咕噜的都是肉。纯野生的黄鳝肉有劲结实,配上紫苏叶蒜末豆豉爆炒,又是一道家常的好菜。弹牙的黄鳝肉非常好吃,汤汁把味道都煨进去了,一打开砂锅盖子,一屋子都是香味。   大胃吃着美味的黄鳝肉,心不在焉,小眼神飘忽不定。阿娘脸色好可怕啊,是不是要骂人啊?   直到吃过晚饭之后,萧依依收拾了碗筷,才坐下来和儿子讲道理。   “大胃,河边很危险,你以后不要在偷偷下水玩,可以吗?”萧依依的脸上不显,但连蛋黄派都知道妈妈在生气了,“你才那么小,还不会游泳,要是在水里淹着这么办?你耶耶都那么老了,连孩子都生不出来,你要是没了,你叫我们两个怎么活啊……”   李渊:啊?别人身攻击啊。我能行,我一定行!   不对,这孩子怎么到河里玩了?小孩子不听话,多半是装的,打一顿就好。   于是,这场儿童安全教育,从一对一变成了二对一,讲到大胃小朋友再三保证不偷偷到河里玩,才算结束。还有蛋黄派这个从犯,也被揪住大耳朵教育了一番,可怜兮兮的大金毛被罚面壁思过,连零食都被没收了。   没良心的灰珍珠也不替它求情,带着一群狼狗崽子,霸占了一整块狗窝的位置,早早就睡下了。   三天后,幼儿园里加了一项安全教育课,力争让孩子们懂得防水防火防骗甚至防地震的安全知识。出了大胃这起偷偷去玩水的事故后,萧依依和李渊才发现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实在是太疏忽了。这么幼小的生命,经不起折腾啊。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哭都没地方哭。   不行,必须得加课,要孩子们都一起来学!   除了安全教育课,还多了一门游泳课。堵不如疏,叫孩子们不到水边玩,还不如叫孩子们都学会游泳这一项生存技能。虽说善游者溺,但在宫斗宅斗剧里,掉进荷花池什么的剧情,也十分常见啊。   不仅男孩子要学游泳,女孩子更应该学。   自然,在游泳课上,是要男女分班的。孩子们年纪虽小,但这么湿着身体叫异性看见,在这个讲究男女大防的年代总归是不好。教琴棋书画的大家女子好找,教游泳课的女老师可不好找,这么在众人眼里湿着身子,讲究的人家都不爱来。   至于个别性子轻浮的坊间女子,倒有人想来给孩子们上游泳课,但幼儿园的老师们都不乐意了。   最后萧依依拍板,叫刘家村的大妮来给女孩子们上游泳课,才定了下来。   大妮品行端正,在礼仪上有些缺乏,但无伤大雅。她带着女孩子们先学习憋气,在岸上练习蛙泳的动作。等四肢协调后,她才带着女孩子们下水,穿着轻便的长袖长裤,在池子里游了起来。   为了防止外人窥探,女生游泳池是设在室内的,冬天还能烧火调节恒温,规模跟后来杨贵妃的华清池也差不了多少。但由于各家的闺女都有在学游泳(魏征的女儿小五也在),所以以魏征为首的谏官们都难得没有逼逼,同意了这项工程。   其实好多夫人,对于学游泳这件事,都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老古板派认为,女孩子出来上幼儿园已经够出格,还要湿着身体,众目睽睽下学游泳?   那以后还怎么嫁人啊!   原本郑氏家主夫人还对此稍有微词的,女孩子学什么游泳?学些琴棋书画、绣花吟诗就得了。但府中发生的一起事故,让她成为了游泳课的忠实支持者。   遍体绫罗的年轻夫人坐在正堂上,她的眉宇间皆是寒意。她狠狠地盯着跪在堂下的一群人,似乎想要看穿每一个人的心思。   “查!是谁敢害我的芳儿,要不是芳儿学了游泳,连命都没了!” 第86章   郑芳儿是幼儿园一年一班的小朋友, 是进来一个月才学的游泳。   小女孩的细胳膊细腿没有太大力气, 也游不远,顶多就够她从荷花池里多挣扎一会儿。就多出来这几十秒,却拯救了她幼小的生命。   直到母亲的贴身嬷嬷赶了过来,才大喊着把二小姐救起来。一群仿佛呆住的侍女小厮立刻行动起来, 纷纷跳到水里, 往郑芳儿的身边游过去。府上的人都知道, 二小姐虽然不如大小姐受宠, 但说到底才是夫人生的嫡女。   夫人王氏连老爷都敢不给好脸色看, 唯独对着这么一个女儿,疼得跟心肝宝贝似的。她争取了让女儿上幼儿园的机会,就想着女儿和旁人从小玩耍的情分, 以后嫁个贵族哥儿也不难。   王氏处处要强,这一辈子唯一输在了男人身上。郑氏家主的心不在她身上,她也随他去吧。   可谁知, 那些人竟敢!竟敢害她的芳儿!   满头珠翠的正房夫人轻笑了一声, 玩弄着手上的帕子:“这是想弄死芳儿,气死我, 然后给那个贱人腾位置吧。”   她爱怜地摸摸女儿芳儿的小手,看那小脸白的,肯定是吓坏了。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旁人却敢欺到她头上。她也是世家的女子啊,这些争宠的歪门邪道她不屑于去干,但却绝不允许别人伸手去害她的孩子!   王氏派人拿出昂贵的石蜜, 给女儿冲了一盏姜茶,柔声地问道:“芳儿,刚才你可看清楚,是谁推你的?”   惊魂未定的小女孩摇摇头:“不知道。”   众人屏住呼吸,就生怕二小姐指认他/她。郑芳儿这么一说,堂下的奴仆们都舒了一口气。可谁知,二小姐居然接着说:“水里好像还有人捏我的脚,阿娘,我的脚好疼。”   “嘶——”   听得女儿这么说,王氏更加确定这场事故绝不是意外。她情急之下,直接伸手撩起女儿的裤腿子,小孩的脚脖子都淤青了,肉眼可见有三个青色的指印,是遭人捏住的!   这还得了!那小贱人推芳儿下水不止,还要置人于死地。若不是芳儿蹬腿游了上来,想来如今她们母女两人,已经阴阳两隔了……   王氏恍惚了一下,转而怒目看向堂下的众人。她想明白了,肯定是那藏在水里的贼人,趁婢女小厮们下水救芳儿的时候,趁乱从水里出来,又爬上岸的。   “来人,张嬷嬷先去查一查,位子上有哪个缺的,没来上工的。”王氏看着衣服湿透的一群人,发出话来,“你们救小姐有功,都赏两件好衣裳,赵嬷嬷你带着几个人,给他们开几个炭炉,暖暖身子,煨热再走吧。今日你们放半日工,也好休息一会儿。”   堂下的人都纷纷拜谢,连称夫人仁慈,退了下去。   “呵呵,我仁慈?仁慈只会害了芳儿。”   等无人的时候,王氏面无表情地把自己的奶娘喊了过来,这是她最信任的人了。她搂着芳儿,轻声地吩咐:“那贼人在水里呆得最久,再这么一烤火,身上的皮肤肯定会发白起皱的。你等会儿逐个看着,有谁的皮肤跟旁人不一样的,一抹就能搓下泥,那人铁定就是弄鬼 !”   奶娘精神一振,立刻弯腰一拜:“是的,老奴这就下去。”   这位老奶娘照顾了王氏一辈子,把郑芳儿看得比眼珠子还重要。那些小贱人想要害二小姐,看她把他们捉出来,送去吃官司!   当日里,捉出谁人弄鬼,外面暂且不知。但郑府的下人们都听闻,白姨娘生病卧床不起,大小姐最近吃斋,日日不出房中,给姨娘吃斋祈祷。   一个不知事的小丫鬟闲聊道:“这大小姐真孝顺啊,连珠钗绸缎都不爱了,近日来都清减了许多。”   “快闭嘴吧,这姨娘是做错了事,被罚呢。”她的同伴听闻了少许八卦内幕,挤眉弄眼地小声说:“听说姨娘和夫人斗法,斗输了呗。”   “啊,还有这种事?”小丫鬟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那岂不是连累大小姐,大小姐好可怜啊。”   大小姐郑芊儿在府中的形象一直很好,小丫鬟以为她被姨娘所累,都惋惜不已。只有夫人王氏面露讥笑之色,那个小贱种可怜?穿几件江南新制的素衣,白着一张脸叫可怜?   有她的芳儿可怜吗?   可怜她的芳儿在春寒陡峭的时候,在水里泡了那么久,都发热生病了。这回她还是太心急一些,到底没能把那恶心人的东西一网打尽,不过芳儿还在,她还有时间,慢慢来磨死这一家子……   幼儿园   郑芳儿请了好几天病假,都没有来上学了。李佺平日里最喜欢和郑芳儿玩,这会儿小伙伴不来,他都没有兴致上学了。   小男孩托着腮帮子:“芳儿生病了,一定很难受吧,我想要去看看她。”   可是他人微言轻,哪里进得去郑府的大门。他耶耶这一支已经没有爵位了,连给郑府递帖子的资格都没有,唉,不够体面啊。   小男孩眼珠子一转,看到了坐在前面的滕王,连忙把大胃叫住:“堂叔,侄儿有事儿呢,求堂叔帮我!”   大胃疑惑地转过头来,这大侄子是什么事情啊。他回家问过李渊,班上的李佺和李捷确实算是他的堂侄子。只是平日在幼儿园里玩耍,大家都直呼其名,很少以辈分相处。   通常李佺这么喊他,就是有事相求了。   大胃挥了挥手:“什么事情啊?说来听听。”   “芳儿病了,我想去看看她。”李佺拍了拍大胃的肩膀,一副好兄弟的样子,“堂叔你能帮我写个帖子吗?以滕王的名义,我想要去郑府哩。”   大胃的小眉头皱了起来,他会的字不多,还不会写帖子呢。这事儿他没有答应下来,而是回家跟萧依依李渊说了一下,征求父母的意见。   萧依依是个心大的:“你想去探望生病的同学?那就去呗。”   她小时候也爱去同学家里串门,一条街上谁住在哪儿,她都知道呢。但听说那个小女孩是着凉生病了,她怕传染给大胃,就给孩子穿好保暖的衣服,还塞了好几个小口罩,说去到郑府的时候戴上。   怎么写帖子,她也不会。幸好李渊收了一堆原身的帖子,手把手教着大胃,姑且写了滕王的第一封帖子。   【听闻郑同学身体欠康,寝食难安,吾王深感同情。后日已约李佺与一二同学,于申时拜访,亲历之耳。】   大胃年幼,尚未建造府邸,也没有官印。在大胃歪歪扭扭地写上大名后,李渊怕旁人不信他儿子,就用了他的私印,在帖子上盖了一个戳。   “好了。”李渊把字写得极丑的帖子递回给大胃看一看,“我派人把这张帖子送去郑府,你们到时候就可以看望同学啦。”   他随口问了一句:“这生病的同学是男的女的?”   “女孩子呢,叫郑芳儿。”大胃诚实地回答。   李渊的眉毛一挑,这孩子莫非还想要一脚踏两船,除了小五,还喜欢那个芳儿?   唉,也多亏了封建朝代的福啊,大胃喜欢多少个小女生,都可以娶回家了。不像他哟,早早就被家里的母老虎管得死死的,不敢去泡妞啊。   这回他只敢在心里想,可不敢说出来,要是让萧依依听到了,准会抽他一顿。   郑府这边,收到了滕王的帖子,先是送去给郑家家主。那男人一看到上面太上皇的印信,就吓坏了。他以为太上皇人老心不老,想要借着滕王来他们家,约他们一起干大事。他们荥阳郑氏人多势大,不是他自夸,还真有几分实力。   至于嫡女的病情,他倒不放在心上。小孩子嘛,一年病个三天两回的,也不稀奇。这么小的事情,哪里值得太上皇和滕王过问啊。   那到底太上皇为什么派人来给郑家送帖子?   唉,唯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把这张帖子送去给夫人吧,不,还是我亲自去吧。”他好像很久没有去过夫人那里了,这么重大的事情,别人交代不清,他姑且自己去一趟。   才不是他喜欢那个女人呢。   郑氏家主和王氏对于这场豪门联姻,夫妻关系一向是平淡如水。除了过节那几日,家主几乎不进夫人的房子。这时候王氏正在侧房里哄着芳儿吃药,家主过来的时候扑了个空。   于是他又走到侧房里去。   “乖,芳儿喝了药,很快就好起来了。芦苇高,芦苇长,芦花似雪雪茫茫。芦苇最知风儿暴,芦苇最知雨儿狂……多少高堂名利客,都是当年放牛郎。”   在昏黄的灯光下,王氏一脸温柔,她没有化妆,看着竟比白姨娘还小了两三岁,满头青丝只用碧玉簪挽作一个发髻。她捧着白瓷汤碗,露出一截白净的手腕,还哼唱着儿歌,这都是家主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子。   温柔,恬静,美好。   他印象中的王氏,严肃、刻板、没趣。   他总嫌弃王氏没有年轻姑娘的鲜活劲儿,不贴心,和他聊不到一起去。可谁曾想,王氏也有青春年少、眼中有星星的时候,是他亲手把那个她弄丢了。   家主不忍心打扰她,直到她唱完歌儿,芳儿服下药后,才咳了几声。   “额,那个滕王明日要过来,你,你和芳儿稍作准备。”   他把帖子递过去,没有去看王氏的脸色。他逃难似的,迈起步子快步走了。   王氏错愕了一瞬间,又变回来那个严肃的夫人。她认真地看了帖子,勾了勾嘴唇,无声地笑了。她还嫌弃这戏太早谢幕,不料却有人给她又搭了一个戏台子。   “滕王……太上皇……幼儿园里还有哪些家族的小孩来着?”   都可以用一用啊。 第87章   小床边, 王氏用帕子给芳儿擦过了脸, 看到女儿亮晶晶的眼神,心里都是暖暖的。   她笑着说:“芳儿快快好起来吧,明日你的同学来探望你呢。滕王和李佺都过来,说不定还有其他小朋友。”   “佺哥儿来我家啦?他人真好啊。”小女孩的嘴唇有些发白, 但不妨碍她笑得眯起了眼睛。   她没有去上学, 佺哥儿肯定急了。往日里佺哥儿的作业不好, 都是抄她的呢。   王氏愣了一下, 女儿没有说到滕王, 反倒提起了一个叫李佺的孩子。姓李的小男孩,那家世……她留了个心眼,继续问道:“佺哥儿是谁呀, 阿娘要不要做哪些好吃的?来招待你的小客人?”   郑芳儿认真回忆,小嘴吧嗒吧嗒地说:“佺哥儿和捷哥儿是堂兄弟,他们的祖父是襄邑王。佺哥儿爱吃鸡肉, 上次太上皇做的皇焖鸡, 他添了两碗饭呢。他那天带着我一块儿骑牛,可好玩了, 还说要邀请我去他家看牛……”   王氏无奈地笑了一下,都记得人家吃了两碗饭,芳儿肯定是把人家放在心上了。襄邑王?襄邑王在朝中立场不显, 只担任光禄大夫的闲职。但这支宗室圣眷颇丰,听说当今陛下经常赏赐财物与美酒。   她沉思,若是那个佺哥儿性情不坏, 和芳儿倒是有几分相配。   王氏本事世家女,又嫁进了荥阳郑氏,在这场家族联姻之下,感情生活当真说不上和美。芳儿性子单纯,没有一肚子玲珑心肠,日后嫁为世家妇,说不定会重蹈她的覆辙。如果芳儿嫁给给旁支宗室子呢?   以芳儿的嫁妆身份,对上婆婆丈夫,说话也硬气。宗室子只要肯上进,家里总是不难过的,如此操持好自己的小家,岂不是比嫁进大家族里要实惠得多。   佺哥儿姓李,跟滕王的关系应该不坏,要是能在当今陛下那里挂个名儿……那芳儿以后的面子里子都有了!   越想越火热,王氏恨不得能立刻见到那个叫“李佺”的小男孩,把人家里里外外都打探一番。又给女儿喂了一遍水,看着她睡熟后,王氏才悄悄地退了出去。   奶娘凑了过来,见夫人眉梢上难得有些喜色,问道:“夫人,这明日要怎么吩咐?”   “滕王和其他同学过来探望芳儿,你们准备一桌小宴,整六个菜吧,弄些孩子们爱吃的。”王氏点点头,她还记得佺哥儿爱吃鸡,“我记得厨子有一味脆皮鸡做得最好,上这一道。”   “是。”奶娘应了,准备退了下去。   王氏想起一些不乐的事儿,又把老婆子叫住,“白氏那边,可要看好了。别让什么闲杂人等冲撞了王爷。”   老奴斜着眼看向后院那边,什么闲杂人等,说得就是白姨娘和那个小贱种呢。幸好那小妇抢在夫人面前,只生了个女儿,要是生了个男孩,那还不得把府里翻天了啊?   哼,走着瞧!   幼儿园   大胃明日和李佺约好,要去探望郑芳儿。他和芳儿说的话不多,只记得是个笑起来挺可爱的小辫子女生。这么去人家家里,可真有点尴尬啊。   他瞄了隔壁的魏小五一眼,小声地邀请道:“小五,芳儿生病没来,我们明日去探望她,你去不去呀?”   小五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可以啊,一块儿去。”   她是个心地善良的,芳儿请了好多天病假,肯定难受极了。上回她受了风寒,喝了好多天苦药汁子,可痛苦了。去了芳儿家里,她可以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告诉芳儿,还可以把老师讲的课说给她听。   “行,那到时候我和李佺坐着车,去你家里接你。”   “好呀。”   第二天,滕王的马车接了李佺和小五后,就直接来到了郑府的门外。怕儿子让人看轻,李渊特意叫宫里的侍卫们送了大胃一路,给他壮声威。   世家大族里,最是势利眼。有道是“只有千年的世家,没有千年的皇朝”。那些世家族长手里大把资源,鼻子都快抬到天上,有时候连李二都不给好脸。不过最近朝堂上气氛比较平和,世家和李唐之间的关系比较和缓。   大胃领着小伙伴,从进门以来,都没有人敢为难他们。   张嬷嬷和赵嬷嬷算是夫人身边得力的助手,她们一路领着,把几个小孩带到夫人居住的玉锦苑。王氏的表情温柔极了,就像是寻常的同学妈妈一样和蔼,她请滕王和几个小同学喝了杯茶,又让婢女上了两碟时兴的点心。   身后有侍女递上了小碗和筷子,王氏邀请道:“这一碟牛乳酥做得不错,滕王不如尝尝。”   “那就用一用吧。”大胃像模像样地点点头。   小男孩的仪态极好,虽然他从小跟父母住在村里,但是餐桌礼仪一点也不输其他贵族小孩。他在座位上没有乱动乱看,小腿摆得规矩。小胖手夹起了烤得酥脆的牛乳酥,入口有种焦糖的香气,牛乳馅很甜。   唯一不足的,就是牛奶本身不够刘家村的水牛奶品质好,不够香。   大胃的自制力显然不错,他吃了一块点心之后,用帕子擦了擦嘴巴,就不再吃了。魏小五家教严,不是见了吃食就胡吃海塞的人。李佺挂念着芳儿,更加没有多吃。   这叫王氏高看了几眼,这群孩子们的教养真好啊。比起她嫂嫂家里爱吵吵嚷嚷左顾右盼的侄儿,强上何止百倍。一个孩子家教好不难得,一群孩子都教得那么乖,显然幼儿园里的教育水平真不错。   芳儿进了幼儿园学习,这个选择没有错。   客套地问过几句,问候过各家家长后,王氏就领着孩子们去到芳儿的偏房里。她总算认清了,走在前面脸圆圆的小男孩,就是太上皇的幼子滕王,跟在他右侧的另一个丹凤眼小男孩,就是芳儿口中的佺哥儿。   而在滕王左侧的一个小姑娘,居然是魏秘书家的姑娘。   魏家!   王氏心中一动,在朝堂上名声最大的,可不就是那个最爱谏言的魏征吗?这魏家用得好,说不定能成为她手里的一把刀……   在嬷嬷的领路下,李佺终于见到了心心念念的郑芳儿,小男孩露出了笑脸,就像是阳光,能驱散人心中阴霾。他从兜里掏出了一个精巧的小笼子,里面放着一只草编的蛐蛐。   “那天去秋游,我给你捉的蛐蛐,不会养,没养几天就死了。”李佺的脸色有些可惜,他握了握拳,“我先送你一只草编的,等我学会养,再送你一只生猛的。”   郑芳儿很喜欢这份礼物,她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让阿娘把小笼子拴在床边。   她笑得甜甜的,道谢:“谢谢佺哥儿,真好玩呢。”   “还有我和小五的呢。”大胃等大侄子寒暄完,才把他和小五的礼物拿出来。   小五送的是自己做的书签,用的是绿纱浆过的,看起来像是树叶,非常精致。大胃送的是阿娘和耶耶用蔗浆熬的红糖,因为摸不着方法,所以做成的不多。小小红糖被做成元宝的模样,整整齐齐地排列在匣子里,看着比外邦进贡的石蜜还金贵。   房间里伺候的人看到那么珍贵的礼物,都差点惊呼出声。   乖乖,西域贩来的石蜜甜味醇厚,向来是珍贵的调味品。郑府里买得少许,夫人近日来才用石蜜煮了姜茶给二小姐喝。   这个叫红糖的东西,看起来比石蜜还要高档次啊!太上皇也太宠滕王了,这般好东西都给了他。   郑芳儿也是第一次见这个新糖,她好奇地问:“红糖?和石蜜相比如何?”   “自然是胜过石蜜,更甜啊。”在大胃心里,耶耶和阿娘做出来的东西,肯定是最好的。   光说不干都是假把式,芳儿坐了起来,兴冲冲地让婢女姐姐拿上岭南道产的桂圆干,配上红枣和其他干果,用这个红糖给小伙伴们煮了一壶茶。果然,提炼过的红糖比粗糙的石蜜细腻多了,在滚水里融化的速度也很快,在烧开的水汽中,香甜的气息很快就弥漫开来。   按照唐人的口味,一壶类似过芝麻糊的茶被煮了出来,红糖的温润包容了各类果仁,激发出浓浓的香味。   倒也不难吃,婢女细心地把果仁捣碎,还挺填肚子的。   小五吃着这碗茶,拿出了自己的课本,跟芳儿说说老师最近讲了什么课,班里又发生了什么趣事。大胃和李佺在旁边搭话着,四个小孩之间的气氛热闹极了。   王氏进来的时候看到孩子们都在讨论功课,欣慰极了。魏家姑娘是个可交之人,引着女儿在学好。本来芳儿还想趁着病假,多在家里待几天的,听小伙伴们这么一说,还是上学更有趣一些啊!   郑芳儿:“阿娘,我想要明天去上学。”   王氏满口答应:“好好好。”   聊了半天,小五都没有看到芳儿的耶耶,也纳闷。她轻轻地扯了大胃的衣袖,小声地问:“大胃,你要不要去拜见一下伯父呀?”   到人家拜访一回,不去见一见男主人,好像有点失礼哦。小五是女孩子,在这方面不必要,但大胃就不一样,他是王爷,总该意思意思的。   大胃也不太确定:“应该是……”要吧?   这两个人正纠结着,芳儿听到他们说话,就撇了撇嘴,打岔道:“你们要找我耶耶,他可不爱往我和阿娘这儿来。他总认为我处处不如大姐姐,大姐姐样样都是好的。大姐姐什么性子贞静,待人有礼……”   听她这么说,李佺可不高兴。他不认识芳儿的大姐姐,但他觉得芳儿这样就很好。小男孩立刻红着脸反驳道:“你性子活泼,待人大方,我觉得你更好呢。”   “嘻嘻,我就知道佺哥儿人好。”   他这么一夸,郑芳儿顿时就笑了。   王氏也笑了。   这个孩子哟,心眼这么直,也怪可人疼的。模样生得俊,又有几分体贴,要是长大后本性不移,也可以为芳儿的良配。   小五家里没有姨娘小妾之类的,她有点不理解,喃喃道:“这一家子,也分得这样一派?那样一派?”   “可不是么,那白姨娘最可恶了,把我阿娘都气得胃疼。在府里还争宠,假得很呐……”郑芳儿吐槽了差不多一刻钟,但看着王氏试过来的眼色,不敢再说了。   毕竟滕王和李佺还在这儿呢,在男孩子面前说这种话题,也不体面。   小五沉默了一会儿,同情地叹了一口气。这郑府里真复杂啊,还是她家里更好。   王氏见事态发酵够了,趁着芳儿午休的时候,请孩子们到厅里用了一顿饭。她是个会察言观色的,感觉到滕王不喜欢太多人伺候,就退了下去,只留下几个训练有素的嬷嬷。   可谁知在孩子们准备离开的时候,有个小丫鬟溜了过来,探头探脑地问:“启禀滕王,我们家大小姐要来拜见你呢。”   也不等大胃回答是否见人,就拦住了他们。 第88章   大胃还没有反应过来, 李佺就不乐意了。   他的堂叔身份怎么高?哪里是一个庶女说见就见的!   他还记得那个大小姐踩着芳儿上位的事情呢, 论这些大户人家的勾心斗角,李佺倒有几分心得。他和李捷是堂兄弟,都还没有分家,依附着祖父襄邑王一块儿居住。每房人为了在祖父面前多得些脸面, 都出尽百宝, 只求从老人家手里多得些好处。   当然, 他们家是比较得宠的, 不然去幼儿园里上学的名额, 也不会轮到他。   大胃旁边的小男孩刚想要出言拒绝,眼珠子一转,就劝大胃见一见那个所谓的大小姐。   李佺:“既然她说得这般好, 那就见一见吧。”   小五思索着,看来那个大小姐真不简单。   大胃从善如流:“那就见一见吧。”   让大胃去见一个庶女,那是不可能的。几个小孩在郑府的花园里, 选了一处景致好的, 有嬷嬷婢女上了好茶和点心,就等着要见大小姐。   不多时, 有小丫鬟引着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姑娘过来,只见她穿着素白的衣裳,头上戴着一支白玉簪子。手腕上系了一条绿猫眼银链子, 衬得她更加面容清丽,身形苗条纤细。只有唇上涂了少许淡红的胭脂,平添了几分丽色。   少女生得和芳儿有几分相似, 但和郑芳儿的活泼爽朗不一样,大小姐像是风中的白蔷薇,惹人怜爱。   郑芊儿一看到座上的大胃和他的小伙伴,表情就崩不住了。   是谁说滕王来府上的?怎么就几个小孩?   害,她还以为是来了个丰神俊朗的年轻公子呢!当真是化了妆给瞎子看了。   住在深闺的女儿,没有在外面行走,到底是对外界的新闻不够了解。郑芊儿只听闻太上皇宠爱滕王,分给滕王的好东西成山成海,她却不知道滕王年幼,如今还在上幼儿园!   幸好郑芊儿的反应能力还是挺迅速的,她柔柔地俯身一拜,称:“芊儿见过滕王,愿滕王康泰顺遂。”   座上的小孩不为所动。   郑芊儿老半天都没见人叫她起来,弯得腰肢都酸了。她怕是芳儿对滕王说了什么坏话,只保持着行礼的姿势,竖起耳朵,听得上座那几个小孩小声地说。   “她穿得那么白,这是家里死人了吗?”   “不知道啊,刚才芳儿没说死人。”   “就是她样样好吗?我看也不怎么样吧。”   “她没有芳儿好看,我觉得芳儿更好呢。”   小五也点点头,她也更爱和芳儿玩耍。小动物的直觉下,她总感觉这个大姐姐不像是表面看起来那么温柔,有点怪怪的。   郑芊儿听了半晌,恨得牙齿都快咬碎了。芳儿,又是芳儿,这个妹妹要是没了,这府里的小姐就只有她一人。她迟迟不见滕王叫起,念头一动,眼中含了少许泪花,抬眸间越发动人。她跪了下来,正要告罪:   “可是府中怠慢了滕王?若家妹有失礼之处,芊儿替家妹向王爷道歉。芳儿生性顽皮,有时候做事冒失,冒犯了滕王,请王爷恕罪……”   大胃疑惑地挠了挠头,这跟芳儿有什么关系啊。小五和李佺都有些不高兴了,他们和芳儿一起玩耍,明明芳儿不是她说得那么差!   小五想起这大小姐还跪着,扯了扯大胃的衣袖,不停使眼色。小男孩懵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连忙说:“免礼,请起。”   滕王业务不熟练,居然忘了把人叫起来。   这真是笑话了,但没有人敢嘲笑大胃。   旁人看来,是滕王对大小姐不满,故意给她没脸。伺候夫人的赵嬷嬷看到这一幕,差点“嗤”地一声笑了出来,这大小姐自己找上门来,没想到却丢了大脸。   痛快,痛快!   在府中输了场子,郑芊儿并不甘心。她不是个胆小的,见滕王待人和气,又接着提议要带几人在府中逛逛,欣赏一下园里的景致。   “不必了,我们要回家。”大胃约了耶耶接他回去,他是个守时的孩子。   小男孩突然记起阿娘跟他交代的,在郑府不要被传染过病气,要戴口罩。他便从兜里掏出了三个口罩,跟小五和李佺分了,人人都戴着了脸上,一副“冷漠”的样子。   郑芊儿看到滕王在脸上戴了“面具”,越发觉得这是在羞辱她。她就这么不堪吗?滕王居然连话都不想跟她说了。旁边的小丫鬟看到大小姐脸都白了,难过得昏昏欲坠,连忙上前扶住她。   小丫鬟建议道:“小姐,我们回去吧,别打扰贵人了。”   郑芊儿落荒而逃:“回吧,回吧。”   魏家   回到家里,小五的心情都有些低落,闷闷不乐的。魏征还以为她去探望同学,被传染了病气,差点要派人去请大夫过来。   小五:“才不是呢,芳儿和她阿娘真惨啊,整天被人欺负。”   在马车上,她被李佺科普了一顿夫人和姨娘之间的宅斗课程,她脑补出以后自己的家里也会有姨娘,那真是太可怕了。有了姨娘之后,她就会被人骂,也见不到耶耶了。姨娘生的孩子会像郑家大小姐那样,无缘无故就说她不好。   越想越觉得跟真的一样,小女孩的鼻子酸酸的,都快要哭出来了。   “耶耶,我不要姨娘,你不要娶姨娘好不好?”小五握住魏征的大手,声音都带着哭腔,“哇,姨娘好坏,姨娘是坏人……”   魏征被小女儿这副模样,心疼得肝都快炸了。哪个混蛋说他要找姨娘啊?明明他是洁身自好的好男人啊!   难道是妻子裴氏在试探他?   那也不能恐吓小孩,惹到小五都哭了。   “别哭,小五别哭啊,我不娶姨娘,以后都不娶。”魏征手忙脚乱地把小女儿哄好,再三保证后,小五才红着鼻子,破涕而笑。   魏征耐着性子,问小五今天去做什么啦。小女孩断断续续地说,原来她今日去郑府探望同学,芳儿的姐姐莫名其妙就冒了出来,想要给芳儿身上泼脏水。他们几人都没有上当,但是小五就是替芳儿难受。   小五的精神受到了极大冲击:“耶耶,都是一家人,怎么可以这样啊?”   魏征:“……”   他要怎么解释旁人家妻妾争宠的那些事情?   难道他要告诉小五,有妻有妾才是大户人家中的常态?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把小五养得太娇,太天真了,一点儿都不知道人间疾苦,若是小五以后嫁人了,夫君要纳妾怎么办?   他的小五肯定斗不过那些小家妇啊!   不过嫁人都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眼前来说,魏征对于惹哭小五的郑家表示不满。连陛下和太上皇都是爱重发妻,以身作则的。那郑氏倒好,宠妻灭妾的,一个庶女和姨娘宠成这样,这种风气要不得!   一旦在长安的男人个个都这样,那他的小五以后怎么过啊。   不行,必须要举报!   魏征作为谏官,打小报告和逼逼的本事都是一流的。正愁最近没有素材呢,这郑氏正好,可以作为治家不正的题材,禀报给皇帝,来肃正一下长安城内的风气。   于是几天后,没有一点点防备的郑氏家主,就在朝廷上被人告了。   “啊?我宠妻灭妾?”   家主吐了一大口茶,没想到自己屋里的事情,居然被人捅破天了。他皱了皱眉头,第一个想到的是自己的正妻:“可是夫人那边的动作?琅琊王氏?”   弟弟郑善则摇了摇头,只说:“是魏秘书起的头,他那人老古板,王氏还使唤不动他。”他低垂着眼,想起侄女芳儿落水之事,不敢名言兄长家事。   想来是芳儿险些丢了小命,气狠了王氏一族。命人传了出去,被魏征偶尔知晓罢了。   此事只能自认倒霉。   “也罢,我去看看夫人。”家主郑善制送走了弟弟,他的心里沉沉的,走去了夫人王氏的玉锦苑。   他自嘲地苦笑一声,魏征告得也没错,他好像确实宠妾灭妻。白氏是他的表妹,从小相处融洽,往日里他善待一二,并没有错。王氏是他娶进来的妻子,他把家主夫人的权利都给了王氏,给足了体面,自认也没错。   也许,错的便是人心。   人心易变呐。   这会儿正是春天,他走到庭院里,当年成亲那会儿种的椿树,已经长得很高很大了。枝叶上都是嫩芽,迎来了它的春天。但王氏的春天,早早就过去了。   他想喊一声屋里的女子,对方的眼神里已经平淡无波,似乎看见一个陌生人一样。   王氏挂上了习惯性的微笑,问道:“老爷过来可有什么事儿?”   家主郑善制本想问问魏征那件事,但突然间有点说不出口:“没事,只是想过来看看芳儿。”   他坐到二女儿的小床前,才恍然察觉,芳儿都长得这么大了,长成一个跟她很像的小女孩。芳儿的眼睛似她,鼻子似她,嘴巴和他相像,连睡着的时候都抿在一起。   芳儿会长大,长大后的模样就更会像王氏了。   他依稀记得,当年他看到了王氏一族的姑娘,母亲崔氏问他:那姑娘你瞧着怎么样?   “还行吧,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他不经意地回答道。   于是,他和王氏就这样被拴在一起了。令人意外的时,他还记得那是春天的时节,也是椿树发芽的时候,那个穿着鹅黄色衣服的姑娘,笑得张扬又美好。她被其他姐妹们簇拥着,旁人都不能掩盖她的光芒。   原来王氏还有那么灿烂的时候啊。   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化的呢?   大约是在表妹进门后,王氏就冷了下来。表妹跪着求王氏,说喝了避子汤也无用,还怀上了孩子的时候。   当年的王氏姑娘和如今的夫人,两张脸重合在一起,一点儿也没有变。家主郑善制没好意思说自己在外面被人告了,只是留了下来,说要和芳儿一起吃顿饭。   郑芳儿:我耶耶该不是被人换了吧?震惊!   小女孩看看旁边的父亲,又看看母亲,这顿饭吃得奇奇怪怪的。耶耶腆着脸,给她的阿娘夹菜。中途还问她上幼儿园的事情,还说要给她加零花钱。吃过饭还不止,她耶耶还要留在阿娘这儿,不回去了?!   郑芳儿:天呐,我耶耶肯定是被鬼上身了。   不过要是这个鬼赖着不走,那也挺好的。芳儿捧着她耶耶给的零用钱,沉甸甸的,拿去买松子糖请佺哥儿、小五和大胃吃,完美。   在金钱交易下,芳儿对着这个“鬼上身”的耶耶,也热络起来。此话不假,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使儿孝顺。   “耶耶,今天老师教画画,我画的是你呢。”   “耶耶,老师说要带蜗牛回去,是蜗牛,不是田螺!”   “耶耶,今天要摘叶子,要桑树的叶子,不要榆树的,拿来喂蚕的。”   见父亲来得多了,芳儿那活泼爱玩的性子,也自在多了。家主被幼儿园各式各样的作业耽搁着,往玉锦苑这边来得更勤了。不积极不行啊,别的孩子都有,他的女儿没有,上课被老师点名,那多丢脸啊。   天知道他秋天北风呼呼的,带着芳儿满长安找鲜嫩的桑树叶子,这是人干的事情吗?   幼儿园老师不地道啊。   嘴里吐槽着幼儿园老师,但看到芳儿写的小作文《我的耶耶》,家主的嘴角不由自主地翘了起来。这种快乐,既新奇又惭愧。   【我的耶耶以前很少来看我,只有我和阿娘,阿娘不快乐,我也不快乐。别的小朋友都有耶耶,我好像没有耶耶……现在我的耶耶变好了,我很喜欢我的耶耶,阿娘也说他有点好。虽然只有一点点好,再多一点怕他骄傲。】   王氏摸了摸微凸的肚子,大夫说了,这里面是个男娃娃呢。她对这个孩子很保护,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架势。有了这个孩子,她和芳儿母女两人就有靠了。芳儿的夫婿敢待她不好,还有兄弟来替她撑腰。   芳儿对这个尚未出生的弟弟也很期待,她每天都要摸一摸阿娘的肚子,跟弟弟说一会儿话。   “弟弟,幼儿园传了一首诗,蒹葭苍苍,吃饭喝汤。所谓伊人,盆里吃光……”   什么吃饭喝汤,饭菜吃光?   王氏“扑哧”一笑,被女儿逗乐了。这些小人精,乱改名篇,也不怕她耶耶揭了她的皮。   家主郑善制当然不舍得骂芳儿。   芳儿一脸天真地问:“耶耶,弟弟还有多久就要出来呀?”   “还有三个月吧,芳儿要好好教弟弟哦。”家主盖住了芳儿的小手,把他的大手覆盖在王氏的肚皮上。   他侧着头,看到夫人的眉眼自信又得意。   当年在王氏族中遇到的那个小姑娘,又回来了。 第89章   孩子们笑着闹着, 就长大了。   芳儿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好姑娘, 相貌和王氏有些相像,但笑得却更加张扬肆意。在母亲的努力下,她该是幸福的孩子。虽然她依稀记得小时候很少见耶耶,阿娘谈论起那个男人的时候, 脸上也不见笑意。   小时候, 阿娘在夜里独自抱着她, 轻声地叹了一句:“芳儿要乖, 我只有你了。”   年幼的芳儿不知愁, 她摸了摸阿娘年轻的脸,想着她还有好多呢。她有佺哥儿,小五, 和大胃,还有幼儿园里的好多朋友。她有嬷嬷和婢女姐姐陪着,她好像过得还挺好的。   也许是没有对比, 就没有伤害。刚上幼儿园的芳儿, 并不觉得父亲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   但自从她幼时落水之后,阿娘就变了。阿娘不知道做了些什么, 然后她就经常看到耶耶,尝试感受到“家庭”的快乐。原来有了父亲的日子,竟然过得是这般的。   耶耶会给她带来叫得响亮的画眉鸟, 让她带去幼儿园上自然课。   耶耶会带她读诗,在她说“蒹葭苍苍,吃饭喝汤”的时候纠正她。   耶耶给大姐姐买礼物的时候, 也不会再忘掉她的那一份了,甚至她的那一串小手链还更贵重一些。   阿娘开始对耶耶露出了美丽笑容,但芳儿明白,有些东西变了,有些还没有变。阿娘有些时候还是不开心,但她努力维持着和耶耶之间的关系,陪伴芳儿的时间甚至少了。   芳儿刚开始还会因为阿娘忽略了她而难过,但小女孩渐渐明白一个残酷的事实,阿娘是为了她好——   只有抓住了耶耶的心,她才能有好日子过,弟弟也能好好长大。母子三人的命运看着光鲜,但却只能依靠着家主父亲的庇护。弟弟还尚未长成,说句大不敬的话,那个男人若是立刻去了,姨娘还没动手,郑氏一族的人就能逼着阿娘搬出主屋,腾出家主的位置。   阿娘出身琅琊王氏又能如何?   这个世道上,最不缺的就是女儿了。   长大后的芳儿不敢再想下去……   幸好,她是幸运的。弟弟长成了一个贴心孝顺的好孩子,他生得比芳儿高出一个头,能给王氏遮风挡雨了。少年听说亲姐要嫁给一个爵位都没有的旁氏宗室,立刻气得火冒三丈,要找父亲去理论。   貌若青竹的少年脖子都红了,他的仪态全无,,恨得把书摔到地上:“姐,你别拦着我,大姐嫁人那回,本就抢了你的亲事,嫁给了崔氏家族的嫡长子。你呢?你是我们郑氏的嫡出小姐,难道只配嫁给一个破落户?”   在少年看来,李佺实在算不上是良配。李佺的父亲李文暕官没当好,被贬为藤州别驾,没多久竟然被皇帝赐死了。也难怪外人看来,这一家子已经是废掉了。   芳儿握住弟弟的手,把他拉了回来,她劝道:“我对佺哥儿知根知底,有你和家族替我撑腰,嫁过去他们还要捧着我呢,肯定会顺着我的心意。像大姐那样嫁进去大族里,要伺候公婆小姑子,忙得跟丫鬟似的,我还不乐意呢。”   说着,她便背过身去,不理弟弟了。   少年以为亲姐生气,自己也是又气又急。他恨铁不成钢,他姐的人品模样俱全,还是家主的嫡女,嫁进宫里当王妃也做得,何苦吊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   男儿的思维,跟女子的想法,到底是不一样的。   少年跑去亲娘那儿,想要据理力争,谁知阿娘也是被猪油蒙了心,说道:“佺哥儿性格不坏,我看这样也很好。”   好个鬼啊!   少年一脸见了鬼的表情,他那精明的阿娘居然也这样说。什么佺哥儿啊,分明是给他家的女子灌了迷药!   无奈,少年跑出去威胁了未来姐夫几次,还放下了“你要是敢负我姐,我就砍死你,一命换一命”的狠话。然后看着亲姐风风火火地上花轿了。   花轿上的新娘子含着泪,告别娘家的时候还没哭出来。旁边的高瘦少年哭得跟傻逼似的,他孩子气地喊着:“姐,他待你不好,你就回来吧,我养你。”   “我可不要你养,你要把阿娘养好啊。”芳儿用团扇遮住脸,看到人群里的王氏,泪珠瞬间就落了下来。   二十岁的李佺褪去了儿时的骄纵蛮横,在社会的教做人下,变成了一个性子圆滑的青年。唯一不变的,他还是喜欢那个鹅蛋脸的女孩。   小时候他曾对着芳儿说:“以后我家里也养牛,请你一起去骑牛。”   结果,成婚后的李佺送给了芳儿一处庄子,养了足足有三十匹牛!李佺向太上皇后学了一招,养牛这种投资项目,实在是太划算了。   牛能产奶下崽,奶和崽都能卖钱。小公牛犊卖出去,就是最好的劳动力,小母牛留下,养大后又能产奶下崽。   于是,托丈夫的福,芳儿就成为了长安城里养牛最多的女人 :)   在父亲被贬的日子里,佺哥儿过得很艰难,但他给芳儿的书信里从来不说。他嘴角总是挂着笑,看起来有几分狡猾,但坏得更让芳儿放心了。虽然父亲李文暕被皇帝赐死,但在太上皇的举荐下,李佺又爬了上去,还当了管理皇族事务的宗正卿。   这下子谁都不敢小瞧这对小夫妻了。   挺着肚子回娘家的时候,芳儿气色红润,脸上都是幸福。李佺替她拎着大包小包,这都是他和芳儿的心意,要送给丈母娘和小舅子的。当年要不是丈母娘的一力支持,以他的身份,还不能把芳儿娶回来。   啊,感谢通情达理的丈母娘,她看出来他是个潜力股!   在走过园子的时候,芳儿难得看到了早已出嫁的大姐。只见大姐熬得眼纹都出来,再多的脂粉也掩盖不住,当年纤细的腰肢在各种生子秘方汤药的灌溉下,早就走样了。郑芊儿见到了年轻英俊的妹夫,还露出那种含羞欲语的微笑。   十多岁的妙龄姑娘这样笑,再假也是美的。   三十岁的妇人再这样笑,脸上的粉都要掉下来了。   李佺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这是当年那个“性子贞静”的大小姐?看起来忒不正经的。芳儿留意到大姐身后还跟着两个身形婀娜的姑娘,瓜子脸大眼睛的,是大姐给姐夫准备的通房吧?   芳儿撇了撇嘴,幸好大姐抢了崔氏的亲事呢。那个崔氏的公子人模狗样的,内里都坏透了,她听说陪嫁过去的丫鬟就没有不上手的。前几天姐夫在花楼里和国公家的世子打起来了,差点闹到宗正寺那里去,还是佺哥儿带队过去,把人领回来的。   真是丑陋的人啊。   芳儿的心里闪过一丝侥幸,她握住了丈夫的大手,进门去拜见阿娘。王氏坐在堂上,鬓间已经冒出了不少白发,但梳得很整齐,早早就打扮好等着看女儿。   王氏看到双手空荡荡的女儿,和后面拎包的女婿,一张嘴就说:“芳儿真不懂事,叫佺哥儿都拿了,这得多重啊。”她连忙把女婿拿来的东西放下,叫人上茶摆饭。   “阿娘,你可别夸他,夸他两句,他就得飘到天上去。”芳儿装作生气,坐在了饭桌前,端起热乎乎的汤水就喝了一大口。   李佺派人送来了新式的胡凳和胡桌,只因为芳儿怀孕,跪坐太难受了。王氏知道女婿爱吃鸡,指明把桌上那道黄焖鸡放在佺哥儿面前,乐得李佺讨好丈母娘的话,不要钱似的猛说。   “阿娘,你这儿的鸡焖得入味,芳儿做得没那么香呢。”   “阿娘,你这儿的蒸饼又松又软,芳儿现在连馒头都做不好。”   “阿娘,你这儿的腌瓜太下饭了,我等会儿拿一坛子走。”   上了年纪的人,总爱看年轻人吃饭喷香的样子。有李佺这样捧着,王氏笑得乐呵呵的,这都是嬷嬷婆子的功劳,哪里是她做的饭啊。她连连给芳儿和女婿夹菜,只说:“你们爱吃,就多吃点,芳儿有孩子了,更要吃饱吃好。”   李佺见气氛正好,心思转了转,提议道:“阿娘,芳儿最近在家吃饭不香,不如您去照顾她几天?”   这是芳儿和他出门前就商量好的,他也没有意见。他的老子和娘都走了,家里宽敞,他没所谓,芳儿更加是举手赞成。   王氏老了,儿子也长成了,最近跟家主在闹别扭,生气呢。她如今不用求着男人,儿女都成人了,心态一放飞,就看着家里的老男人哪儿都不顺眼。   叫你包二奶,叫你搞小三?   老娘不伺候啦!   王氏的筷子在半空中顿了顿,家里的儿子和儿媳都看出来了,只说劝和。没想到竟是女儿最知她心,肯带她这把老骨头出去逛逛呢。   “好哇。”   王氏一口答应下来,打算在外面耍两天再说。她在外面也是有产业有庄子的人,即使跟女婿女儿过得不融洽,在庄子上玩几天也好。   吃过了这顿饭,王氏拿起一个小包包,就上了女儿女婿的马车。她手里有钱,缺什么都可以置办新的,真是痛快啊。   哼,她走啦!   离开了郑府,王氏顿时吐了一口浊气,整个人都松懈下来。好像几十年来,她都没有那么轻松过了。她知道她很任性,不是时人眼里的贤惠妻子,但她都已经是半只脚埋进泥土里的人了,还不能替自己松快松快吗?   幸好她的芳儿不像她,芳儿的好日子还长着呢。   等芳儿生下个大胖小子之后,李佺差点乐得连自己姓啥都不知道了。他派人做了两大筐喜饼,亲自送去幼儿园,让孩子们和老师们都尝尝。   啊,感谢幼儿园,让他和芳儿相遇。   作为国子监附属幼儿园第一批学生,李佺和滕王都是知名校友,幼儿园里的孩子们就没有不认识他们的。一群小男孩小女孩吃着莲蓉或枣泥馅的烤饼,不停地说着贺喜的话。孩子们的口味轻,喜饼的馅儿并不太甜,用的都是真材实料,能吃到莲子的清香和红枣的甜味。   “堂叔,婶婶生的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呀?”   “堂叔,婶婶肯定能三年抱两的。”   “堂叔,小弟弟要快快长大哦。”   论起辈分来,这群孩子多是李唐的宗室,或者其他有亲戚关系的世家孩子。喊他“堂叔”并不错,但这叫李佺想起他的堂叔大胃。   幼儿园里有一座小小的纪念馆,里面放着是每一届学生的合照。当然,在没有照片的年代,就是孩子们的集体画像了。李佺领着一群小孩子,走进了纪念馆里,他一眼就看到了他们当年的那一副画。   大胃站在第一排正中央,他和小五偷偷地牵着手呢。   这被画师诚实地记录下来。   年幼的他有样学样,也牵着芳儿的手,站在旁边。李佺如今想起来,那真是无忧无虑的日子啊。   除了集体合照,旁边的柜子上都摆着孩子们和老师的精美画作。有谢老师的芋头画,有他用树叶拼的猫头鹰,有李捷用贝壳做的小房子。还有大胃给小五画的小像,画中有一只翩跹的紫色蝴蝶。   在大胃和小五成婚之后,小五听闻幼儿园要建纪念馆,就把这幅画送给幼儿园了。滕王给她画了一屋子的画,她都快放不下了。大胃在幼时的画上题字【贞观九年李元婴赠王妃魏氏】,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们结婚了。   好哇,大胃这个缺德的,撒狗粮撒到幼儿园来了!   好气啊!   千年之后   “一号机位,一号机位准备好了吗?节目要开始了!”   户外导演拿着对讲机,摄像小哥正抬着器材,把镜头对准了正在挖掘的唐代墓室。SSTV好不容易争取了这次采访的直播权,导演握了握拳,一定要抢先报道出第一手消息。   这次的墓室和平常的唐代古墓不一样,据说里面已经挖掘出好多唐代的古书和儿童玩具。专家猜测这个墓室的主人是儿童,而且应该还是个贵族儿童。   这对研究我国古代幼儿教育,有着很重大的意义。   记者魏薇的握着话筒,手心里紧张得都快冒汗了。她刚进电视台不久,这次机会是她过五关斩六将才争取过来的。   她清了清嗓子后,侃侃而谈:“观众朋友们,我现在位于长安市临城街二号至五号路段,近日来收到热心群众的爆料,这里发现了一处古墓。陈河专家及其研究组成员,正在日夜挖掘,试图寻找出墓穴主人的真正身份。陈教授您好,请问有什么最新的考古发现吗?”   结果话筒的老教授表情有些疑惑,他略微皱了皱眉头,说道:“这处儿童墓也许并不只有一个主人……或者我们大胆猜测,它很有可能是古代儿童上学玩耍的地方,并非是墓穴。我们刚才墓室里找到了一批古代的画作,年份大约在初唐。需要经过特殊处理,才能在博物馆里向公众展示。”   “好的,谢谢陈教授的解答,那我们下期节目将追踪到省博物馆,和观众们一起领略唐朝的艺术水平。”   魏薇深吸了一口气,她的心刚才不知道为什么砰砰直跳。她抬眼看去,考古队的成员们正小心翼翼地把那一批画作抬到了车上,其中一幅露出了一角,黑糊糊的。   但魏薇下意识地觉得那是一只蝴蝶。   “我这是在想什么呀?”这位美女记者敲了敲脑袋,大概是她最近太忙了。   这批文物经过检测后,出来的结果在考古界掀起了轩然大波。陈教授通过碳14检测和画迹字迹的对比,得出了一个结论:其中一幅画,就是唐高祖第二十二子滕王所作!   这位王爷工书画、妙音律,喜蝴蝶,以一幅《滕王蛱蝶图》传世。他的滕王阁和滕王亭,都是国内的著名景点。传闻他特别能吃,高祖皇帝给他取了个小命,叫做“大胃”。传闻他宠爱王妃魏氏,给魏氏画了许多画作。   传闻他还是个孝顺孩子,除了王妃,他最喜欢画的人就是他的亲娘,历史上据说嫁过六个皇帝的萧皇后。   但很可惜,他保存到后世的画作实在是太少了。后人满怀着好奇,却不能看到千年以前的美人,究竟美成什么样的。   直到——博物馆里展出那一批修复好的画作,滕王所作的那一幅画里,画了一个杏眼的小女孩,女孩的手边有一只氧化成黑色的蝴蝶。旁边有一行小字“贞观九年李元婴赠王妃魏氏”。   看到画像的那一刻,记者魏薇的话筒都快拿不稳了。她好像知道似的,那只蝴蝶明明是亮紫色的,不是黑色的。   一处别墅   漫画家放下了画笔,打开了电视机。头脑间一时没有灵感,他干脆休息一会儿,看能不能从新闻里找到些启发。   【电视台记者魏薇,正在为您报道。经专家鉴定,临城路大墓的原址应该是唐初的一处幼儿学堂,滕王李元婴有可能就是这里的学生。出土的文物当中,最有价值的是一幅“女童扑蝶图”,专家鉴定为滕王真迹……】   镜头转到那一张发黄的画纸中,墨水勾勒的女童模样还清晰可见。她长得好可爱,眼睛灵动有神。   不知道怎的,青年总觉得她当时肯定是又甜又软。   像个小白团子一样。   漫画家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那一双杏眼。他盯着电视机,也许是想多了,再一看,报道节目的记者也生着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   他喃喃道:“我知道该画什么了。”   铺开画纸,调开了颜料,一个小时后,一个动人的姑娘落在他的纸上。她留着及腰的长发,一只紫色的蝴蝶落在她的手心。她低垂着眼眸,屏住呼吸,生怕惊走这一只蝴蝶。   漫画家觉得意犹未尽,提笔在旁边写下了一首小诗,取名为《唐朝姑娘》。   有一个唐朝姑娘,   蝴蝶落在她的手旁。   她眉眼是可爱模样,   全部印在我的心房。   有一个年幼滕王,   看着那扑蝶的姑娘。   他的眼神闪闪发亮,   作画时如神笔马良。   再好的画技呀,   也画不出唐朝姑娘。   那紫色的蝴蝶啊,   能否代替我飞到你的心上。   滕王的梦啊,   有蝴蝶和那个姑娘。   他建起了高楼朱阁,   想要看看她在何处远方。   但是她不在远方,   她来到了他的身旁。   “嗡嗡嗡……”手机的震动声把漫画家从思绪里拉了出来,他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他的一个好朋友。   “喂,大胃啊,电视台想找人采访你呢。魏薇,那个美女记者,你能不能给个面子啊?”   隔着电话,漫画家都能感觉到好友在调侃,他母胎单身多年,身为高富帅却一直都没有对象啊。青年记得刚才播报节目的那个女记者,好像就是叫“魏薇”?   要是她来采访他,貌似还行?   “好吧,我约个时间和她见面。”漫画家挂掉了电话。   他脸上有些冷淡,但谁都不知道,他的心脏跳得发狂。一下又一下,好像快要跳出来了。 第90章   自从长孙皇后去世以来, 太子李承乾都郁郁寡欢。   有阿娘在的时候, 兄弟姐妹们都一团和睦,宫中也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城阳、兕子和稚奴总有说不完的悄悄话,青雀比他只少一岁,但对着他这个兄长也还算恭敬尊重。但自从阿娘去世之后, 好像有什么悄悄地变了。   李泰被有心人推着上前, 往日只爱看书的小胖子居然生出了几分野心。   虽然四弟掩饰得很好, 但敏感的太子察觉出来了。李承乾应付地对着李泰假笑了一下, 堆积如山的书籍和公文几乎要把他压垮。他娶了一位贤惠的太子妃, 即使他并不爱她。   太子妃生下了一个儿子,李承乾给孩子取名叫做李厥。   为什么要叫“厥”?   因为中二期到来的李承乾,在汉王李元昌的介绍下, 发现了一个好玩的东西——后世俗称的cosplay。   人不中二枉少年,大唐太子也不例外!   他最爱的角色扮演就是突厥人,突厥人的生活多自在啊。大唐太子喜欢打扮成突厥人, 说着突厥话、穿上突厥的羊皮衣, 在草地上放羊喝酒。他不仅自己爱玩,还爱带着自己的小伙伴一块儿玩。   【此时应有BGM: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 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说到底,此时的太子也不过是一个十九岁的小年轻罢了。   爱穿个皮衣皮裤在草地上蹦迪吃烧烤, 再喝点小酒,也不是很过分嘛。何况太子外语学得好,都能用突厥语说rap, 那就更牛逼了!   爸爸再也不用担心他的外语学习了。   杜荷是杜如晦的儿子,从小跟随着太子李承乾长大的。他也是cosplay团队中的一员,玩腻了草地蹦迪后,穿着进口皮衣的小青年忍不住提议道:“太子,我们不如去偷牛吧,突厥人最喜欢偷牛呢。牛肉烤一烤,贼香啊!”   他忍不住舔了舔嘴唇,牛油在火苗下“嗞啦”地融化,那声音和气味实在是太诱人了。   他偷偷吃过几次牛肉,但是杀牛犯法,他只好吃“病死”或者“摔死”的牛。   这哪里有现杀现烤的好吃!   怂恿完太子之后,杜荷悄悄瞄着李承乾的表情,太子并没有生气哩。中二少年都喜欢开烧烤派对,李承乾也爱吃烤肉啊。   太子心想,他将来是天下之主,富有四海,偷几头牛不过分吧?   好像真的不过分。   于是李承乾在杜荷的介绍下,一身突厥人的打扮,骑着宝马,来到了城外据说养牛最多最肥的村子里。   看到山边吃草的五六头小母牛,脸上被刮过阵阵山风,李承乾的心神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   他究竟在干些什么?他在准备侵犯老百姓的财产私有权?   他这样做真的对吗?   良心未泯的太子内心有些不安,一头牛对于老百姓来说,太贵重了,甚至比全家人的性命都重要。他和杜荷偷了人家的牛,人家还怎么活下去?   这和他从小接受的教育相悖,君主应当爱民如子,不要让老百姓生计难过。   勒住了宝马的缰绳,李承乾出声:“杜荷,不如我们回去吧?这样不好。”   “哪里会不好?既然都出来了。”杜荷玩心大,毫不在意地说,“大不了我们烤完牛肉,就再赔他们一头好了。”   李承乾:“……”   说得挺有道理,竟无法反驳。   “既然如此,便玩一次吧。”太子长舒了一口气,继而又警告道,“下不为例!”   这时候正值正午,太阳晒得有点猛,农人们都收拾家伙,回屋子里吃饭去了。   也只有李承乾和杜荷这两个玩cosplay的傻蛋,大热天还穿着皮衣,热得后背的汗不住地往外冒,整个人都跟水里捞出来似的。   杜荷和李承乾都趴在草丛里,警惕地向四周张望,心中莫名有种紧张刺激的快感。   作为战术总指挥的李承乾,在小伙伴的耳边小声地说:“青荷(杜荷的字),你先摘些青草,哄着那头牛吃一些,稳定住它的情绪。然后我从前面牵着牛的绳子,我们尽快把它拉走。”   太子的眼光不错,他看准了前面一只长着膘的小母牛。这头母牛尚未长成,只有两百多斤,体格不算太大,脾气应该没那么凶,肉质也嫩。   杜荷兴奋地搓搓手,鬼鬼祟祟地开始行动:“嗯,我这就去。”   偷牛第一步还算顺利,六花是个温顺的小母牛,虽然杜荷随手薅的青草一点儿也不鲜嫩多汁,但六花还是给面子地啃了几口。李承乾和杜荷的眼睛都发亮了,两人进一步靠近了小母牛的周围。   六花都没有反抗叫唤呢。   胜利的光芒就在前方,李承乾甚至都能想象到烤牛肉的香味了!   他一把扯住了六花身前的麻绳,就要往山下扯,另一边杜荷把牛嘴按住,防止它叫出声音来。   六花这才心知,糟了,这是坏人!小母牛使劲地在原地跺脚,不愿走啊。一双圆滚滚的牛眼睛里都是焦急的情绪,附近吃草的牛察觉到敌情,开始往这个方向靠拢,叫唤。   “哞——”   “哞——”   “哞——”   杜荷在心里大叫一声,不好!他干脆破罐子破摔,抽出腰刀想要把小母牛砍了。前头的李承乾没看到,他还在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地往前拉着牵制小母牛的麻绳。   局势僵持在那儿,六花的生死就在一线之间!   一双牛眼睛里落下了花生大的泪水!   电光火石之间,只觉得一阵山风拂过,一道阴恻恻的声音在两人耳边响起:   “大侄子,你偷东西偷到你叔叔头上?!”   偷牛的两人下意识地回头,只见另一头大水牛的背上,坐着一个身形大约七八岁的童子。那个小男孩戴着一顶绿油油的草帽,脸蛋红润有肉,衣裳整洁得体,跟普通的放牛娃不一样。最时尚的是,他在大热天戴着一条金黄色的围脖。   大热天穿小皮衣的李承乾,表示自愧不如。   那么金灿灿的毛皮围脖,连天子都没有啊。   李承乾和杜荷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恍惚间,那围脖上有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原来这是一条金狐狸做的围脖。狐狸竟然还朝他们一笑……   然后当太子再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和杜荷已经被小童用树藤绑着手,像他刚才拉牲畜一样,被带着去到刘家村。   可恨的是,那小童悠闲地坐在牛背上,他们两人像犯人一样,在地上走着呢。   但是他们不是才看了一眼那条金黄色围脖吗?   怎么突然间就变成这样了?   杜荷心下骇然,这孩子是会妖术不成?他有些怵了,但又看到旁边的太子,狐假虎威起来,骂道:“你可知道我们是谁?敢欺辱到小爷头上,等会儿我派人把你们一家都捉了!”   “哦?”小童不为所动。   李承乾这会儿被人捉了,害怕丢脸之余还有些好奇。他从小到大,还没有经历过这种灵异事件。   他察觉到小童身上的金色围脖没有了,低声问:“你叫什么名字?是这附近的人士吗?你刚才会法术吗?”   会你个大头鬼哦,这全是我金狐的功劳!   一个金色的小脑袋窜了到了小童的肩膀上,指着两人骂道:“吱吱吱。”   后面的两人面面相觑,感情刚才看到的不是围脖,是一只真狐狸啊?世人总说狐狸精,原来真的是有狐狸精哩。   太子李承乾的精神受到极大冲击。   他原本是个信无神论的唯物主义者,没想到在今天居然遇到这番奇遇。旁边的杜荷被人捆住了手,丢脸又难受,一路上都在骂骂咧咧的,牛背上的小童终于转过身来。   他摘下了草帽,似笑非笑地看着李承乾,问道:“大侄子,还不喊叔叔?”   太子刚想张嘴说他才没有这么小的叔叔。不,不对,他最小的叔叔好像就是这个年纪的……   再看看那张跟皇祖父有六分相似的脸,又居住在宫外,家里有好多牛的,李承乾终于想起来这位是谁了!   “小叔叔,求你饶了侄儿吧,侄儿再也不敢了!”大唐太子能屈能伸,他是个要脸的,这事儿要是捅到皇帝和大臣那儿去,他可就糟了。   杜荷被小伙伴的反应吓了一跳,什么?这放牛娃还真是太子的叔叔,这怎么可能啊!   天子的亲戚还不至于穷到这种地步吧。   李承乾小声地跟自己的小伙伴解释一番,听得杜荷脸都白了。   刚才他骂得最响亮,滕王会不会记恨他啊!   这两个干坏事的小青年,牛没偷成,自己反倒被大胃给捉住了。说来也巧,今天不用上学,大胃本来是想到山上采风,找些画画灵感的。合该是六花这头小母牛命好,遇到大胃在旁边,就把它从太子手下救了下来。   “哞哞哞。”   小母牛用舌头舔了舔男孩的手掌,多谢他哦。   回到村里,大胃把牛群带回了牛棚,拴好。既然李承乾都认出他来了,大胃也把大侄子和杜荷手上的树藤松了绑,谅他们两个也不敢偷跑。   一路跟着滕王回到山脚小院,李承乾和杜荷两个心知理亏,低着头跟鹌鹑似的。   大胃抱着金狐,推开了自家木门。人还没进去,太子李承乾就听到皇祖父的声音,中气十足啊。   “大胃快来,今天是个好日子,咱们家吃烤牛肉呢!”   李承乾眼都直了,乖乖,他的皇祖父比他还大胆,公然在家搞违.法犯.罪活动,都吃起牛肉来了。他深深地嗅了一口,空气中都是烤肉的味道,香死个人了。   唔,应该是撒了西域进贡的胡椒粉,还有一些小茴香。 第91章   风中的烤肉香味, 馋得李承乾和杜荷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还没走到后院, 几人就听得“嗞啦嗞啦”的烤肉声音,似乎有人在撒调料,香味有浓郁了许多。杜荷今天本就是为了开烧烤派对,才怂恿太子去偷牛。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甚至还觉得被滕王捉住还挺值得的。   嘻嘻, 等会儿他总能混上吃几片肉吧!   听闻太上皇退位后爱下厨, 他一直没想到, 太上皇的厨艺竟然高深到这种地步!雪白的脂肪纹理分布在红肉当中, 在火上一烤就出油了。年轻人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烤肉签子上的那片肉,舔了舔嘴唇。   然后,杜荷看到太上皇把香喷喷的烤肉分给旁边虎视眈眈的一群大狗!   操, 他恨啊!   杜荷深恨自己身分低,不能讨得最先熟的烤牛肉。狗子吃着他看着,狗嘴流油他馋着, 气得他原地跺脚。   “杜家大侄子, 你可有什么不满?”旁边的小男孩看出了他的心思,“灰珍珠是狼, 胃口特别大哩,旁边的是它和蛋黄派生的小灰毛,胃口就更大了, 能吃一大筐肉呢。”   说着,大胃还瞄向杜荷的身板,似乎大有把他喂狼的意思。   赤.裸裸的眼神唬得杜荷不敢再起心思了。   李承乾也看到围着李渊的一群狗, 他小时候还摸过那一条金毛大狗呢。没想到一别多年,那条金毛大狗都下崽了,生下的小灰毛比蛋黄派还壮。小灰毛作为一条混血狼狗,从小好吃好喝长大,还喝着灵泉水,体长超过两米,体重近两百斤。   小灰毛是村里的打架杠把子,打猎摸鱼不在话下!   灰珍珠头一窝下了好多只崽崽,其他的狼狗崽子都分给人了。怕狼狗夫妻没了孩子伤心,萧依依就留下了小灰毛。   最先烤好的牛肉最嫩,只有三分熟,没有撒调味料,这是喂家里的小家伙们的。   蛋黄派一家三口都叼着饭碗,坐成一排,乖乖地等着分肉肉呢。   而跟随大胃放牛回来的金狐也不甘落后,它回家戴了一顶最花哨的小红帽,试图以可爱取胜。狐狸竖起后腿站立,两只前爪端着饭碗,想要插队。   “到后面去,排队。”李渊可不吃这套,他一巴掌糊到狐狸精的屁股上,赶得它灰溜溜地排到灰珍珠身后。   “汪汪嗷。”   嘻嘻,瞅你这傻样。   灰珍珠嘴贱在骂狐。   “吱吱吱。”   咋地,信不信我打你啊?   金狐举起小拳头,就要反击。   “汪汪嗷。”   打啊,打架的坏孩子没饭吃。   灰珍珠发起嘲讽技能,毛茸茸的狼脸里都是得瑟。   一想到没饭吃,金狐一下子就蔫了。它捧着个大碗灰溜溜地站在后面,活像个讨饭似的。   李承乾好奇地看着这一幕,几个动物人模人样的样子真稀奇啊。他不由得向小叔滕王请教:“它们往常都是这样的?真热闹啊。”   大胃诚实地点点头:“可不是么,吃得比屎桶装的都多。”   屎桶装的……   这个真实又准确的比喻让杜荷的胃口都要倒掉了。   就在他即将发挥丰富的想象力,呕吐的时候,一道清脆的女声从身后响了起来。   “大胃,我们家来客人了?这……这是承乾?”   萧依依正端着一大盆菜蔬,洗完菜回来了。她看着院子里穿着皮夹克的两个傻子,再仔细一瞅,可为首的那个大傻子不就是大唐的太子?   李承乾的相貌和以前相差不大,上次他孩子李厥摆满月酒,萧依依还见过他呢。反倒是大胃和一大群李姓的王爷坐在一块儿,滕王又不是个爱商业互吹的,李承乾对这位小叔叔不太熟。   李承乾一回头,便看到皇祖母笑着向他们走来,这么多年过去了,皇祖母的风采还不输当年,皮肤白皙有光泽,只是眼边笑起来的时候有两道细纹。   不过这也保养得很好啦。   跟后世四十出头的女明星差不多,还是挺美的。   太子李承乾悄咪咪地想,好像皇祖母比他耶耶早年纳的妃子还好看呢。   杜荷还不知道这位风韵犹存的妇人是何等人物,他听得太子爷喊祖母,他便随口也跟着喊祖母。   不,不对,这么年轻的女人怎么可能是太子的祖母?   杜荷觉得他的世界观正在崩塌,遇到的放牛娃是滕王,看到的美人是太上皇后?   他以后再也不敢小瞧别人,乱骂人了。   这机灵孩子一下子就懵逼了。   这么热的天,萧依依看着两个小年轻穿着皮衣,一身臭汗,都替他们出汗难受。她麻利地进屋找了两件李渊的旧衣,塞到两人的手上。她指着西边的冲凉房,说:“那间房间是洗漱用的,有水,我再给你们拿条帕子擦擦,快去换套薄衣凉快一下吧,瞧你们热的。”   玩什么cosplay突厥人,夏天穿着像个神经病一样。   太子从善如流地捧着衣服去了。   杜荷也连忙反应过来,说:“哦,哦,谢谢娘娘。”   小院的冲凉房好大,李承乾和杜荷是光着屁股就一块儿玩耍的小伙伴,也不互相嫌弃,就一起进去了。李承乾围着房间转了一圈,疑惑极了:“说是有水的,这水在哪儿啊?”   都不见有储水的大缸。   “谁知道呢,今天可真够怪的。”杜荷不在意地耸了耸肩,他脱下突厥人的皮衣套装,手贱地把面前正对着的一个木塞子拔.开。   哗啦哗啦的水流一泻而下,滋了他一脸。   “我,我,咳咳咳……”杜荷呛了一大口水,吓得连忙往后退了一步。   手忙脚乱之中,木塞子不知道被他丢到哪里去,他想要把塞子按回去也不行。太子李承乾倒是淡定多了,他光着身子享受起祖父家的淋浴,夏天的水被太阳晒得微微烫手,这正是天然的热水器啊。   舒服得李承乾大赞一声:“痛快,痛快!”   太子从容地打开冲凉房的木匣子,又闻了闻,取了一撮像是皂角薄荷之类药材混合成的搓澡粉。他把粉.末在身上涂抹了一圈,自己挠了几把,嫌不够舒坦,眼珠子一转,就使唤起人来了。   “青荷,帮我挠一挠后背呗,闷一天有点痒啊。”   杜·青荷·搓澡小工:“……”   谁叫他跟太子一起偷牛了,这会儿唯有他帮忙搓背了。   “青荷,上面一点啊,用点力。”   “青荷,对,对,啊,好舒服啊。”   “青荷,嗯,使劲些,我不怕疼的。”   杜荷大少爷忍着恶心,从太子的后背上搓下一层泥。欸,太恶心了,他用来看书写字的手,居然都被藏满了挠下来的死皮!要不是看在太子是未来皇帝的份上,他都想要穿上裤子就走了。   门外给他们送一次性人字拖的萧依依,听得里面的动静,眼睛都睁大了。乖乖,野史里说太子李承乾是个基,果然古人诚不欺我。   这浴室玩耍真是太劲爆了!   她竖起耳朵,只听得水声和太子的声音齐发,还夹杂着杜荷稍带不满的鼻音。等里面两人的声音停了之后,脑补出数十万字晋江小说的萧依依才露出意犹未尽的姨母笑,朝里面轻声地喊着:   “承乾啊,我给你们准备了草鞋,等会儿出来就可以穿了。”   浴室里的太子回应道:“好的,谢谢祖母!”   杜荷眼看着太子露出满意的笑容,从淋浴头下走开来,一身清爽地换上开国皇帝同款夏装,穿上太上皇后给的人字拖草鞋,走了出去。   他心想,该轮到他好好享受这个淋浴吧。   他不求太子给他搓背,他只要痛痛快快地洗个澡!   杜荷一脸期待地站到淋浴头下方,正把头发打湿,涂上清爽的药粉。但下一秒,热水渐渐降温,然后变成了冷水,然后一滴水都出不来了……   “嗷,哪个杀千刀的停了老子的热水!”   头发还在滴水的杜荷感受到人生最大的恶意,他不知道的是,萧依依和李渊这两个物理废,搞出来的全天然热水器是靠晒热的,一次只够一个人洗头洗澡,再多的就要旁人在外面汲水上去,重新晒热。   而不幸的是,杜荷排在太子后面洗,李承乾把热水都快用光了。但李承乾又留下了错觉,他用剩两瓢热水。   自然轮到杜荷那会儿,刚开了个头,连冷水都没有了……   李·杀千刀·太子已经坐在了太上皇的烤肉架子旁边了,动物们都吃过了,这会儿正是轮到人开饭的时候。好心的皇祖父给他递过来一串烤好的牛肋条,鲜美的肉汁立刻在他的口腔里迸发!   七成熟的牛肋条正嫩,含在嘴里还没嚼两下,就像黄油那样要化掉了。把自己当作半个主人的李承乾又看准了一串更肥美的烤牛五花,上面的油光都快亮得可以照人,再撒上少许香料粉,在火上一烤。   浓郁的肉香味让神仙都馋嘴啊!   花椒的麻和孜然的香,不断向人的嗅觉细胞发起进攻。烤五花还烫嘴冒烟,太子已经不能等了。他大口吹气,把烤牛肉稍稍吹凉,“嘶——”地吸了一口气,就都塞到了嘴里。   大口吃烤肉的感觉真是太爽了,李承乾感动得热泪盈眶,他玩cosplay突厥人不就是为了这一口吗?   中二少年瞬间发现了人生的真谛——吃肉,吃肉,吃肉!   “太好吃了,祖父您的手艺见长呢!”李承乾竖起了大拇指,一口撕掉了半串肉下来。偷什么牛呀,他干脆来祖父家蹭饭算了。   殊途同归,他今天没偷了牛,却也吃到了美味的牛肉。他嘻嘻地笑着,挤眉弄眼地问:“皇祖父,您今天怎么吃起牛肉来了?”   吃牛犯法,他皇祖父的胆子真大! 第92章   李渊扫了这小子一眼:“吃还塞不住你的嘴, 还有那么多废话?”   好笑, 他是那种犯法的人吗?!   他可是良好市民哩!   前几日村里有头牛不肯吃草,饿了几天都不管用。有经验丰富的老屠夫查看一番,说牛的胆子里长了牛黄,如此下来会把牛空空熬瘦, 熬到病死。   好奇宝宝李承乾提问:“牛黄是什么呀?能用吗?”   李渊:“能用, 野生牛黄能治病, 很值钱的。你老子爱犯头疼的毛病, 把牛黄晒干, 村里有个治头风的方子,都说管用呢。”   “所以您就干脆杀了这头牛?”太子李承乾的眼里亮晶晶的,嘴里的烤肉更香了。   这牛死得其所, 能治天子的头疼症状,是它的荣幸。   “可不是么,给这头牛报了病, 官府才允许杀牛。”李渊刚被小儿子告知, 太子想要来偷咱们家的牛,气得他差点拿着烤肉签子捅过去了。不过他转了转眼珠子, 想出来一个“教育太子”的好方法。   老男人顿了顿,只问太子:“烤肉好吃吗?”   “好吃啊,皇祖父您的手艺太好了。”太子吃得满嘴流油, 年轻人不怕闹肚子,他更爱吃生点的牛肉。   牛肉烤到五成熟离火,里面的血水在余温的作用下化作鲜美的肉汁。外面被烘得焦脆, 撒上孜然花椒和炒香的芝麻,那就更香了更嫩了。   太子李承乾吃得头都不抬,在皇祖父这儿不用为案牍劳形,当真自在啊。   他在心里还没感慨完,只听得皇祖父又问他。   “那承乾是个孝顺孩子,留在这儿陪皇祖父干几天活计,行不行啊?夏天这会儿活真多啊,我这条老腰都快起不来了。”   那您就派人去干呗……   这句话李承乾还没说出口,就看到滕王朝他这边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太子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了,他就知道!他偷牛偷到小叔叔的头上,小叔叔才不会那么轻易放过他!   这家人忒无耻的,还不知道要怎么作弄他呢。   这会儿李承乾显然忘记他也是姓李,是一家人的事情。   太子思考了一会儿,决定死道友不死贫道:“那我,我把青荷留下来,给皇祖父帮忙好不好?”朋友嘛,就是用来两肋插刀的,捅了杜荷一个,太子会铭记小伙伴的恩情的。   连冷水澡都洗不成,刚走出来的杜荷气得差点原地暴走。   好啊,你个李承乾,自己吃完就跑,想要把他留下来干活受罚?!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杜荷也是个小心眼的,他装作无事的样子,亲亲热热地坐在太子旁边。小年轻一幅忠臣劝谏的模样,似乎为能给太上皇干活而感动极了:“太子,我也想孝顺太上皇他老人家,给他当孙子呢。只恨我不姓李,名不正言不顺的……”   所以还是您这个亲孙子留下来吧。   李承乾沉默一时。   他长这么大,还没有干过农活,也没有在农村常住。要是借着皇祖父的话,那在农村里吃着烤肉喝小酒,放飞自我没人管,似乎还不赖?   山高皇帝远,大臣和耶耶都管不着他啦!   中二少年李承乾算了一笔账,突然觉得在皇祖父这儿放个假,还是挺不错的。   太子没忘着架子上的烤肉,看着肉快熟了,他学者皇祖父的样子,撒上香料粉末,馋得杜荷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拿了一串,给小伙伴递了一串。   “那行,我就和青荷一起,留下来孝顺皇祖父了。”   刚啃着半串肉的杜荷:“……”   所以他是干啥的?他还是要留下来干活吗?   乖乖,太子孝顺他祖父,为什么要拉我下水呢?   为了安慰自己受伤的小心灵,后来的杜荷猛吃了两大盘烤肉,直到萧依依频频劝他,他才不好意思地放慢了速度。   萧依依熬了些解暑开胃的酸梅汤,用凉水镇过后递给两人:“都用点吧,瞧你们吃得多,我也羡慕,年轻就是好啊。”   杜荷打了个饱嗝,羞得红着脸:“好的,谢谢娘娘。”   褐色的酸梅汤里飘着几朵桂花,闻起来除了梅子的酸香,还有淡淡的桂花香味。酸梅的酸中带点水果的清香,并不呛人,也不会酸得牙齿都软掉了。添了两勺土蜂蜜给酸梅汤调味,天然的甜味喝着很清爽。   酸酸甜甜,也更加开胃了!   原先太上皇还给他们烤肉吃,后来这两个小子嫌慢,干脆就自己嚷嚷着动手。杜荷是个最爱烧烤派对的,对火候的掌握竟然不错。烤到酣处,他舞动着烤肉签子,节奏分明,火光的衬托下,差就差没唱起RAP。   萧依依只恨这会儿没有抖音,不然这么一个古风靓仔卖烤肉,准能在网上爆红。   而且洗净的香菇青菜韭菜也能烤一烤啊,撒上孜然面,味道不比肉差呢。   香菇的鲜甜和韭菜的浓香都被烤出来了,路过风一吹,香味带得四处都是,馋得别人家的狗嗷嗷直叫。两个年轻人正是能吃的时候,两人联手,又把萧依依洗干净的菜蔬也干掉了。   吃得十二成饱的杜荷摸了摸肚子:“真爽啊,比西边食肆的胡人烤羊还带劲!”   他打嗝出来都是烧烤的味儿呢。   “那是,也不看看我祖父是谁!”李承乾有心拍马屁,对着摇椅上歇凉的李渊猛夸,“我皇祖父是天才,当得了皇帝,做菜也好吃呢!”   假货唐高祖:不不不,我当不了皇帝。   那么夸他,他受宠真惊啊。   吃过了饭,萧依依先是收拾了碗筷,那么一大堆油腻的签子碗筷,堆得跟小山似的。李渊瞧着自己的便宜孙子一点儿眼力见都没有,往这小子的后背一拍,差点把李承乾吃到嗓子眼里的肉都拍出来了。   老男人使唤起太子来,非常顺手:“还不给你皇祖母帮帮忙,弯腰洗碗多累啊。”   李承乾指了指自己,无声地问:他,太子,洗碗?   从小到大别说洗碗,连喝茶都是别人给他倒好的。太子皱了皱眉,这事儿不该是男人干的吧。男子汉治国理政平天下,洗什么碗,这是女人干的事情。   “不是你,是你和杜家孩子。”李渊又拉了一个壮丁,而且看他那固执的态度,不允许反驳。   李承乾手里被皇祖父塞了一块抹布:“好吧,我这就和青荷去洗碗。”   两个小的虽然心情不平,但吃人嘴短,他们又是小辈,没看到滕王都在擦桌子吗?难兄难弟同时叹了一口气,这洗碗小工的活儿,是逃不掉的。杜荷没有拿到洗碗布,太子刚想要把他的布给小伙伴。   不料,金狐给他递了一块布哩。狐狸做了洗东西的姿势,像个小人精一样。   “吱吱吱。”   你拿走,洗洗。   杜荷不由得夸道:“这狐狸绝了,真是成精了。”   李承乾心想,不止狐狸成精,这家里的动物都成精了。   太子爷蹲在大太阳下,挽起袖子在洗碗。他的动作不熟练,盆里的水放太多,碗碟垒起来像危楼一样,颤颤巍巍。他的动作一大,一个手滑,最上头的碗落下来,摔到了泥地上。   李承乾练过武术,手疾眼快,半空中抢着沾满水的碗。他好像对待宝物一样,郑重地检查几遍:“幸好幸好,没破。”   要是碗被他砸破了,皇祖父铁定会不开心了。   旁边的杜荷拿着布,越洗越觉得奇怪。怎么他洗的碗里会飘出来一条金色的鸡毛?今天明明没有吃鸡啊。再看看手里的碗,怎么没有皂角洗碗粉的清香,倒像越洗越脏,闻起来怪怪的。   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再凑上去一闻,可把他恶心坏了。   “呕……这洗碗布怎么那么臭啊!”打开对着太阳一照,红布上面还沾着黄黄白白的鸡屎,散发着独特的风味。   是谁,是谁在害他!   路过的滕王瞄了一眼,给出了准确判断:“这布谁给你的?这是垫鸡笼的布。”   杜荷哭丧着脸:“是你家狐狸给我的。”   “哦,狐狸这是叫你把布洗了,不是叫你当洗碗布用啊。”   大胃努力憋着笑,这语言障碍下的沟通困难,真是笑死他了。小男孩一路轻快地拿着扫把,在院子里扫地,但肩膀可疑的抖动幅度,还是出卖了他的心情。   杜荷一脸难过,这沾满鸡屎的布,洗过的碗肯定是不能用的。他面带愧意地去请示太上皇,说能不能把这些碗都换了,不洗了。大方的老男人表示同意,但买碗的钱要用他的劳动来还。   李渊挥了挥手:“什么时候你干活能挣够买碗的钱,你就可以走啦。”   杜荷的眼里迸发出光芒,他觉得看到了希望。   冲鸭,他多干点活,把买碗钱抵完了,就可以回家啦!   略略略,留下太子一个在这儿耍吧,他可不玩了。   有了小目标,杜荷干活都有劲多了。他洗干净手,找太上皇后要了一块洗碗布,风风火火地在院子里搞洗刷刷。然而剩下的碗碟都洗完了,太上皇给他计算是工分还没够买碗。   杜荷连带看见蛋黄派一家三口吃饭的大碗,都恨不得拿起来洗一洗哩。   小灰毛凶恶地呲牙咧嘴,誓要护住自己的饭碗。这个人太奇怪了,看着它的狗碗走不动路,肯定是想要抢它的碗,吃它的饭!   杜荷对着狗子们,讨好地笑着:“您好,需要特殊服务吗?不仅洗碗,澡也能洗,洗脚也成。还能提供全身按摩,包您快活过神仙。”   他扬起了洗碗布,扭着小腰,朝着蛋黄派灰珍珠和小灰毛进行揽客。   来呀,快活呀,反正有大把时光。 第93章   于是, 村民看到在小河边, 有一个穿着短褐衣服的大男孩。   他挽起袖子,露出来的手臂皮肤又白又嫩,显然不是农家干活的小子。小青年用力提起半桶水,“哗”的一声, 都浇到金毛大狗的身上。   “蛋黄派, 湿了没?”   搓澡小工杜荷擦擦脸上的汗, 给狗洗澡的任务原来也不简单啊。那么大一条狗, 毛发又厚重, 他用了好多水,底层的狗毛都还没湿透。   “汪汪汪。”   没湿呢,继续。   金毛大狗摇摇头, 正对上杜荷失落的眼神。   小年轻喃喃道:“还没湿吗?你的毛上面都挂水了。”挣钱真的好难哦,他什么时候才能抵回买碗的钱啊。   有路过的村民看得好笑,这不知道是谁家小子, 竟然打水来给狗洗澡, 当真是稀奇。一个老婆子路过,看到那么俊俏的后生给狗洗澡, 睁大了老眼:“这狗不是会自己下水洗吗?还要人弄水来伺候?”   杜荷怀疑的眼神对上了无辜的蛋黄派。   “是你自己下去,还是我踢你下去?”   小炸弹一样的大狗落到了河里,再游上岸时, 上上下下都已经湿透了。跟落汤鸡似的大金毛露出了友善的微笑,伸出大舌头拱了拱杜荷的手:我这样可以搓澡了吧?   哄得杜荷的一肚子气都发不出来了。   金毛的天赋技能点在“亲和力”一栏上,可谓是满分。看到大狗咧着嘴笑, 杜荷的心情都变好了。他学着旁边洗衣服的妇女,用力地揉搓着手下的狗皮。这边揉一揉,多放点洗衣粉,那边也要搓一搓,这样才干净。   动作之卖力,扯到一大坨狗毛掉下来,扯到蛋黄派都翻起白眼了。   看得小灰毛心惊肉跳,这么个洗法,不会肉疼吗?   小灰毛:“汪汪汪。”   爸爸,疼不疼?扯得你毛毛掉了。   蛋黄派:“汪汪汪。”   崽啊,不疼哩,力气大点,活血啊。   小狼狗看着大金毛扯得头皮都变形,有点想要尝试又不敢。它还记得这个奇怪的人想要拿它的狗碗呢,还是等爸爸洗完再说吧。   幸好,搓澡小工的服务还是不错的。杜荷不仅把蛋黄派身上都清洗干净,还把打结的狗毛剪掉,他贴心地问了一句:“您好,需要特殊服务吗?按摩要加钱哦。”   精打细算的蛋黄派思考了一会儿,点了点狗头。   “汪汪汪。”   要的,就来一套大保.健。   “好嘞。”又得了一份外快,杜荷深感回家之日就在前方,他拿起了娘娘给的狗毛刷子,从头刷到尾,还捶了捶狗腿子。   “您好,要用力一点吗?”   “汪汪汪。”好的,这里要重一点。   “您好,是这里需要挠挠吗?”   “汪汪汪。”是的,这里忒痒的。   “您好,还有哪里需要按摩吗?”   金毛大狗指了指肚皮上的一层肥肉,示意来一回肚腩按摩。它最近有点发福长胖了,听说按按肚子能变小呢。   杜荷愣了一下,转而又露出了敬业的笑容。他伸出了双手,揉搓着大狗肚子上的五花肉。这肉感,一只手都拿不住哇,一颤一颤,超足的!   小青年舔了舔嘴唇,不由得想起南方那边流行吃的狗肉煲。都说汉朝皇帝刘邦爱吃狗肉,那么肥的狗,放些大料炖起来一定好香吧。   狗之大,一锅塞不下!   享受着大保.健的蛋黄派顿时尾骨一凉,打了一个大喷嚏。金毛大狗警惕地站了起来,见没有敌情,下一秒又葛优躺了下去。   是谁,是谁在暗恋本狗?   它可是有媳妇有娃的良家妇狗!   趴在地上的大狗长舒了一口气,还别说,做大保健真舒服啊,全身骨头都酥了,连肚子都给它揉了。还有那肥厚的狗爪子,也被杜荷逐个捏了捏,舒筋活络啊。   撸了一个多小时的狗,杜荷拍了拍酸软的膝盖和大腿,心满意足地回去山脚小院。   “哟,回去了。”   他一扬手,金毛大狗便跟在后面,轻快地跑了起来。看那个快活样子,它一定很开心吧。   当了一天搓澡小工的杜荷,从来没有觉得那么有成就感呢。旁边的小狼狗也蹭了过来,想要预定洗澡和大保.健服务。   小灰毛:“汪汪汪。”   靓仔,明天还开工吗?   杜荷:“开啊,叫上你妈过来一起消费,母子同行有优惠。”   小灰毛:“汪汪汪。”   那好哇,我明天和我妈一起来,你可不许咸猪手乱摸!   杜荷:“行行行,明天再说。”   看着小伙伴遛狗回来的逍遥自在,在山脚小院里坦白自己偷牛经过的太子,眼神中透露出羡慕。面对着和蔼的(其实并不)皇爷爷,李承乾说出了自己心理问题:学习压力大,老想出去寻刺激,怎么办?   尤其是身为男人,对着太子妃都没兴趣了。   李渊一听,眉头一皱,寻思这个问题不简单啊。根据芒果台的热播剧,历史上的太子李承乾没有当皇帝,好像还是造反然后死了。莫非这孩子就是从现在出了问题?   萧依依夫妻俩对视了一眼,都觉得有可能。   想着把问题青年掰正回来,萧依依看向太子的眼神有几分“慈爱”。她递了一个芋头酥给小青年,只说:“累了就过来这边耍耍,这儿给你留了房间。这天大的事情有其他人撑着,要是你样样都要强,那还要其他人做什么?吃白饭吗?”   李渊也不想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孩子被逼上绝路,在他看来,那个皇位其实没那么好。勤政的皇帝起得比鸡还早,睡得比狗还晚,多花一分钱建房子都要被人骂。   哪里像他这么自在啊,抱着媳妇热炕头,想撒手不干就不干。月月宫里有工资发,老婆再也不用担心他没有零花钱了。   李承乾啃了一口芋头酥,听得连连点头。在点心的香气中,他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了。染成粉紫色的中式酥皮一碰就要往下掉,他要用手接住才成。用蔗糖、奶油、芋泥打法的内陷,柔软到了极点,入口即化,只剩下满口香浓。   芋头特有的清香味和奶香味完美融合,粉糯香甜,口感极妙。再配上外层美丽的千层紫色酥皮,李承乾觉得这点心摆在宫中大宴都够档次了。   是点心不够甜还是肉不好吃?   回宫批什么公文啊,还是在皇祖父这儿待两天算了。   见老男人准备做晚饭了,李承乾头一次主动帮忙:“皇祖父,我就留在这儿孝顺你呢,不走,不走。”   为了表示自己的积极,他还出手把碗里的大蒜瓣都剥皮了。太子只运笔写字的小白手沾满了浓郁的蒜味,小年轻一脸表功的神情。   李渊:“……”   今晚吃饭不吃面,这傻孩子剥什么大蒜?   算了,就给他们做一道蒜香牛仔骨吧。   牛仔骨并非小牛犊的肉,而是指牛的胸肋骨,这个部位肉质鲜嫩,且不会因烹煮而变得干硬,烤至全熟也不影响口感。家里的牛肉还没有吃完,李渊见这两个小子都是超能吃的,就在院子里铺开了一块薄薄的石板,底下用火烘得旺旺的。   热爱烧烤的杜荷还没见过这种做法,好奇地问:“这石板用来做菜吗?能做牛肉?”   “石板蒜香骨,不吃得你们添饭,我跟你姓!”李渊在石板旁自信地一笑,牛油烧开后爆入大量蒜瓣和花椒八角,在热力的作用下,香味一下子都被炒出来了。   杜荷缩了缩头,他可不敢让太上皇跟他姓。但他嗅觉很准,判断出这是美味的前奏。   继而,用黑椒汁腌过的牛仔骨在石板上一放,暗红色的牛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收缩,汁水从牛肉上流到了石板。   肥嫩的牛仔骨用炒过大蒜的牛油满满煎香,等单面焦脆后,立刻翻面。一家人看到已经煎好的一面,更加期待了,口水都要流出来。   “好香,比羊肉香太多了。”杜荷的目光从牛仔骨上移不开,原来还有这种石板烤肉的做法,他还没试过呢。   回家一定要试一试!   最后再炸脆的蒜片和少许盐调味,七成熟的蒜香牛仔骨就可以装盘。浓浓的蒜香味惹得人欲罢不能,用小刀切开,牛肉显露出美妙的粉红色。李承乾用脸那么大的牛仔骨盖住米饭,浇上酱汁和蒜片,自创了牛仔骨盖浇饭的吃法。   年轻人用勺子挖了一大口,肉香酱香还有米香,叫人陶醉死了。   李承乾:“要是吃牛不犯法,我肯定天天吃这道菜!”   杜荷:“我也是,这牛仔骨太好吃了。娘娘,可以给我加饭吗?”   大胃:“阿娘,我也要,留点饭给我。”   萧依依用饭勺刮着锅边,刮下来最后一勺饭,填到了杜荷的碗里。她对上胖儿子油光可鉴的碗,坚决地摇了摇头。小孩子吃太多会发胖的,大胃这体型够壮了,再胖就不好了。   像四皇子李泰那样,年纪轻轻就胖得要坐轿子。人才一米七,体重也一百七,旁人看着觉得富态有福气,他们夫妻俩看着都想叹气。   大胃将嘴一抹,把碗一放:“好吧,那我去村里玩一会儿。”   萧依依也不担心:“去吧,天黑前要回来。”   小男孩挥了挥手,表示听到了。他的小短腿有劲,没多久就跑远了。   果真吃得添饭的李承乾和杜荷,最后捧着肚子,以酸酸甜甜的山楂片结束了这顿晚饭。两个大少爷自觉洗干净碗筷,这回还顺手把狗碗给洗了。   晚上,躺在萧依依铺好的客房里,李承乾和杜荷小声地说着今天的事情。房间不算太大,奇特的是床做成了双层。两人以猜拳的方式,轮流去上层玩过之后,最后决定让杜荷睡上铺,李承乾睡下铺。   太子没说的是,他虽然贪玩,但怕死,怕从上面摔下来。   “太子,你说明天我们要干什么?我想给小灰毛洗澡呢,它很亲人,很乖的。”   “青荷,你说我们不回去,宫里会不会闹翻天啊?”   “不知道啊,应该不会吧。孙子孝顺长辈,到哪儿都有理啊。”   “也对,想那么多干嘛,睡觉睡觉。”   太极宫里的李二陛下收到了大儿子夜不归宿的报告,说太子去太上皇那儿当孙子去了。皇帝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莫非是太上皇想要笼络太子起事?   还是太子想要借他老子的势?   皇帝夜里睡觉都不安宁,恍惚间似乎又梦回到玄武门那一幕。而握刀的人不是他,那人的脸居然是李承乾!吓得皇帝出了一身冷汗,想要派人把太子召回来。   幸好他还存有理智,深吸了一口气后,自言自语:“还是过两天再说吧,梦里也当不得真的。”   他从被子夹层抽出来兵符,嗯,小黄鱼还在就好。萌萌哒小黄鱼被打磨得发亮,普通人肯定不知道这才是大唐的兵符。 第94章   第二天一早, 太子被窗外的鸡啼声叫醒了。   李承乾迷迷糊糊地喊:“来人啊, 来人。”把那只扰着孤睡觉的畜牲给杀了!   喊了半天没有人,只有上铺兄弟翻身带来的震动。这双层床有一样不好,上铺的人睡觉爱乱动,下面便觉得地动山摇。   这么一震, 再配上金鸡高亢的歌声, 把李承乾仅剩的睡意全部赶跑。他摸了摸填了稻谷的松软枕头, 和身上的薄被, 原来他不是在宫里, 是在他皇祖父家中。   真新奇啊,太子不爱去夜店,还从来没有在外头过夜呢。   这儿没有人伺候, 他就自己掀开被子起床,穿好了衣服。上铺的杜荷睡得跟猪一样沉,被李承乾一巴掌拍了半醒。   “青荷, 起床啦。今天你要干活还钱啊!”   “哟, 青荷姑娘的模样挺俊的……”闭上眼睛说梦话的小伙伴,嘴角流着口水, 显然连自己叫啥都忘了。   正当杜大少爷准备一亲芳泽的时候,美人伸手想要摸他的脸,他嬉笑着把脸递过去。只见美人用力一掐, 揪得他的脸皮子都快要揭下来了。   杜荷睁开了眼,终于睡醒了:“痛痛痛,是哪个小人在害老子!”   同屋的李承乾已经施施然离开, 深藏功与名。   害得杜荷摸了摸俊脸,还以为自己梦里出现了幻觉。要是屋里有镜子,他准能照见自己的小白脸差点被李承乾掐紫了。   今天的早饭准备煎饼果子,一张煎得薄而松软的大饼是大唐没有的吃法。洗漱过后的两个年轻人围着硕大的铁板,都在好奇地看着太上皇能变出什么样的美味。   面粉掺上绿豆面、黄豆面调的面糊,能让煎饼在火上快速成型,还充满了粗粮的清香味。当面糊均匀铺满锅面,快要能翻面之际,只听得李渊在问:“你吃一个蛋还是两个蛋?”   李承乾:“要两个蛋!”堂堂太子爷吃饼只放一枚鸡蛋,那也太寒酸了。   李渊:“好嘞,很快就好了。”   两枚土鸡蛋在锅边一敲,被老男人单手准确打到饼上。戳破,铺匀,撒上葱花,翻面。如行云流水般的熟练动作,看得李承乾眼睛都不眨。然后他看到皇祖父刷上不知道是什么酱料,填上两块炸过的薄脆物体(馃篦儿)、烫得脆脆的小白菜和煎香的后腿肉。   这个年代没有生菜,李渊也随便找青菜替代了。这种搭配跟正宗的天津煎饼果子不一样,但胜在有肉有菜有粮,营养还挺足的。   “来,承乾的煎饼果子做好了。”   李承乾连忙接过祖父给他的食物,闻着还不赖。还没轮到的杜荷看得眼热,他问:“太子,好吃吗?我也想要。”   小年轻啃了一大口,嘴里塞得满满的,直点头。   肯定是好吃的样子啊。   外层的煎饼有着粮食天然的香气,透点甜味,和使用酵母膨胀的面制品是不同的风味。内里馃篦儿很好地丰富了煎饼的口感,炸透的馃篦儿有酥又脆,和煎熟的后腿肉夹在一起,脆、香、嫩、鲜样样俱全。   这样吃起来太香了,有肉哇,档次就上来了。   在大唐这个古早年代,社会生产力还不高。早饭都吃肉,那当真是土豪作风。   毕竟是又煎又炸的东西,入口是香,吃着容易腻呢。没关系,这时候煎饼包裹着的小白菜来救你了,清爽的小白菜在甜面酱的辅佐下,成功造了馃篦儿的反,登基成为了舌尖上的王。   王下令,一个煎饼太少了,必须再吃一个。   于是,美食的俘虏李承乾啃完了手里的煎饼,眼巴巴地看着李渊。年轻人的眼神里欲.望强烈,只有两个字:我饿!我饿!   “你这孩子,吃得忒多,穷点都养不起来。”老男人脸上说着嫌弃的话,手上却很诚实地在舀面糊,摊煎饼。   萧依依和大胃看到太子这副馋样,都笑了。小男孩吃了一个煎饼就饱了,他的小心思不乐意看着耶耶围着别人家的孩子转,有些小嫉妒地说:“大侄子,你吃好多啊。”   他要是也能吃那么多就好了。   李承乾见男孩的脸蛋红扑扑的,有几分可爱,相处下来,他对这个小叔叔的观感挺好的。他对小叔叔的成长寄予厚望,非常真诚地说:“我这不叫多,小叔叔不妨学学你四侄子(李泰),多吃长胖,那才叫有福气的样子。”   李二陛下都说四皇子最有福气,还派人去伺候青雀(李泰小名)的起居饮食,这叫李承乾非常嫉妒。   大胃:“……”   这大侄子莫不是在讽刺我?   在萧依依夫妻俩的审美观熏陶下,大胃并不觉得李泰好看。那么胖,走路都要人搀扶,阿娘说他要是长成那样,小五就不喜欢他了。   大胃是个努力在减肥的男孩子!   摸了摸自己小肚肚上的肉,大胃在经过太子身边的时候,重重地“哼”了一声。他背起小书包就去上学,这大侄子不安好心,想要害他增肥呢。   莫名其妙被diss的太子:我又做错了些什么?   李承乾同母的兄弟姐妹都有一大串,他对于小孩来去如风的情绪深有体会,自然是不会跟大胃计较。吃过早饭后,他和杜荷两人被李渊各发了一个木桶,叫他们到牛场去体验生活。   “村里养的母牛多,都产奶了。人手不够哇,你们两个孩子去挤奶可以吗?回来我要用牛奶做点心呢。”   两人都点点头,挤奶这活他们没做过,但见村里都是妇人给母牛挤奶,想来是轻松的活吧。   到了牛场,有管事亲自给他们科普了一下,如何给母牛清洁,如何挤奶,动作不能太大让母牛疼痛……听得两个年轻人都想要拿个本子记录下来了,原来他们喝的牛奶是这么来的。   只是他们都还没把挤牛奶的知识消化掉,管事便说有事要离开了。在她离开之前,她选了一头妙龄的母牛,把牵牛的草绳塞到两人的手里,让两人自由发挥,摸索着工作。   “啊?她这就走了?”杜荷脑瓜子懵懵的,他还没学会呢。   李承乾看了一眼,确定地说:“是走了,头都不回的那种。”   杜荷:“那我们怎么挤啊?”   李承乾:“就这样,这样,这样再这样?”他一本正经地模拟着刚才教学里的动作,幸好人长得挺英俊的,也不觉得猥琐。   杜荷看向太子的目光非常佩服,难怪人家是太子呢,学习能力就是强,学习速度就是快。他不太自信地问:“所以,那就开干吧?”   太子为了鼓舞士气,狠狠地放出话来:“干它的!”   吓得聪明的母牛往后退了两步。   两人洗干净自己的手,才提着桶蹲到母牛的旁边。李承乾根据学到的知识,用温热的水给母牛稍作清洗,牛的脂肪之大,一手握不下,宫中不缺美人的太子还没有领略过这种神奇的夸张手感。   嘴里只剩下一句:“大,真踏马的大!”   大自然造物下的种族天赋就是强,不是人类所能相提并论的。   温热又柔软的脂肪落在手心,母牛很温顺,并没有反抗两人。杜荷和李承乾分别占领了两坨脂肪,带有少许膻味的无添加牛奶就落到了桶中。   每次松手再握住,都只能迸溅出少量的牛奶,两人手都酸了,才挤满了两桶鲜牛奶。此时他们已经蹲在地上快一个时辰了,小身板都快直不起来。   “嘶——”   太子一站起来,后腰上的肌肉一拉伸,整个人都不好了。杜荷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嘴里囔囔着:“怪不得太上皇要把你留下来干活呢,这活叫老人家干,多缺德啊。”   他年轻的小腰都熬不住,李承乾也深以为然。这时候两个大傻子,丝毫没想到李渊还能雇人来干活。   都怪这太上皇在家里太简朴了,连保姆阿姨都不请一个……   在山脚小院住了两天之后,两个年轻人带着一堆土特产,被太上皇“扫地出门”了。刚被捉住的时候杜荷老想回家,但看到连滕王都往他的包裹里塞野果之后,心中都是满满的感动。   这种红彤彤的野果山上才有,汁水饱满,但去摘果子的路很不好走。显然他夸过一次之后,滕王这个善良的孩子就记住了。   大胃:并不,是村里的小伙伴们送我的,再放要烂了,随手都给了你。   杜荷信誓旦旦地说:“滕王,我们以后再也不偷你家的牛了。”   大胃歪了歪头,所以还是要偷别人家的牛吗?   察觉到小伙伴的话说得不对,太子李承乾帮着改口:“我们不玩偷牛了,偷牛不好玩。”   大胃的脸上露出了微笑,这才对嘛。大侄子这番能改过自新,他这个当叔叔的深感欣慰。   李渊叫宫里来人接走李承乾,不多时,一辆马车就停在了山脚小院的门口。李承乾和杜荷各自提着包裹,就上车去了。唉,坐惯了皇祖父家的改装车,再坐宫里的马车,就觉得硌屁股啊。   太子大动作地动了动身体,不料压倒杜荷身侧的包裹,听得细微的声响,似乎是压烂了些什么东西。他见小伙伴正在看窗外的景色,没有注意到他的动作,就心虚地别过头去。   不多时,血红色的液体从包裹底部沁了出来,但无人看到。适逢路上有些颠簸,杜荷便珍视地把包裹抱在膝上。   马车先送了太子回宫,再送杜荷回家。等杜家二少下车的时候,往来的人都看他看呆了。   “莫非我今天特别帅?”杜荷自恋地摸了摸脸。   他大步地往前走,走路都胯.下生风,在夏天里无比清凉。走过路过的人看得更呆了,人人都直直地盯着他呢。   家中常伺候杜荷的小厮凑了过来,大惊,直呼:“二少爷,您这是来葵水?!您原来是女子啊!”   杜荷也大惊,他怎么就变成了女的?他明明是有把的铮铮男儿!   他顺着小厮的指着的方向一看,心里顿时拔凉拔凉的的。怪不得两腿生风呢,他包裹里多汁甜美的野果被压破了,爆出来的果浆染红了他的衣裳。该死的是,他刚才把包裹抱在怀里,那一片大红汁水在某个部位染上了点点红梅。   “操,是哪个不要脸的弄破了老子的果儿。”   是不是李承乾那厮!   被小伙伴坑害多次,杜荷的直觉也挺准的。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回到宫中的太子打了一个打喷嚏,惹得东宫里的莺莺燕燕地凑了过来,要关心太子的安康。   时值盛夏,一大群年轻貌美的佳人换上薄如蝉翼的纱衣,里面穿上薄薄的丝绸抹胸襦裙。性感的身材一览无余,都想要往李承乾身上靠。   太子坐在上首,不为所动,一幅柳下惠的样子:“咳咳,你们几个就下去吧,孤还有事情要处理。”   恨得一群没吃到肉的女人牙痒痒的,莫非太子在外头住了两天,是有了相好?那可不行,太子是她们的!   崔良娣不信邪,她身材最火辣,上身脂肪最多,太子往日对她也“另眼相看”。她挺直了胸膛,一双洁白的柔荑拉着太子的手望自己身上抓,娇声地说:“殿下,妾最近胸闷,要殿下看看才好。”   看嘛,看看不要钱。   李承乾仿佛回忆起什么,把手一缩,义正言辞地拒绝道:“不了,有事请太医,开点药汤汁子吃才成。”   想当日,他摸到手酸,摸到十根指头都快张不开了。生着两块脂肪算什么,牛生着四块的巨无霸都被他摸遍了。那么大,别说一只手,两只手都捧不住的,他都看腻了。   过尽千帆的李·挤奶小工·太子,惆怅地叹了口气。   他知道的实在是太多了。 第95章   在长乐公主李丽质出嫁之后, 高阳公主心知, 很快就会轮到她了。   小心眼的李二陛下绝不会容许异姓王存在,那嘉奖有功之臣的最好做法,便是与对方结为儿女亲家。儿子娶功臣的女儿当王妃,还可能引起朝廷政局波动。若是把公主嫁给别人, 则完全不会有这种担忧。   最重要的是, 李二陛下有女儿十多个, 每户批发一个, 绰绰有余!   这时候皇帝对高阳公主有几分宠爱, 便打算把她许配给房家的二子房遗爱。   房玄龄如今改封梁国公,以功加封开府仪同三司,在朝廷上深受皇帝信任。在皇子公主们看来, 高阳的这份亲事当真不错。   她只不过是一个庶出的公主,虽然嫁的不是袭爵的长子房遗直,但也足够体面了。   只是高阳公主本人隐隐有点不满意。   满头珠翠的美貌少女身处华丽的宫殿, 她把玩着手里的玉梳, 心里一沉一沉的。她还记得阿娘临死前说的话,突然升起一股命运被摆布的无力感。   “高阳啊, 阿娘走了之后,你能倚靠的只有你自己。靠天靠地都靠不住,把命握在自己的手里, 才能真正的快活。”   当时的小高阳脸蛋上挂着泪珠,倔强地点点头。年幼的高阳公主已经懂得,在这宫里, 一切都要靠自己去争。她不能指望着别人的施舍过活,能攥在手心的才是自己的。   争得了,就有了。   皇帝的宠爱要争,连站在嫡公主李丽质旁边的机会,也是她争回来的。   打小受尽帝后宠爱的长乐公主从来都不知道,同父异母的妹妹李高阳为了在皇帝面前露脸,和皇帝多说两句话。   到底付出了多大的心计和努力。   少女叹了一口气,她花了几乎十年的时间,才和长孙皇后所出的皇子皇女建立深厚的友谊。如今她的婚事还在内部讨论阶段,圣旨还没发出来,尚有回旋的余地。她恳求几位兄弟,帮她看一下房遗爱是个什么样的人。   三天后,长孙皇后所出的皇子都给了她答复。   太子李承乾的评价不带个人主观色彩:“房遗爱从小习武,生得高壮。”   四皇子李泰的脸上略带鄙夷之色:“房家二子不擅读书,性愚钝。”   九皇子李治还没长大,对高个子很羡慕:“遗爱身长八尺,只是皮肤有些黑。”   “是这样啊,那高阳谢过大家。”少女真诚地谢过兄弟们,眉眼弯弯笑着,一如往常。   只是在无人看到的角落,高阳公主的面上不见喜色。她心中脑补出一个体壮无脑的黑皮汉子,如此粗鄙之相,叫她有些失望。无论是李二陛下的皇子们(除了大胖子李泰),还是长乐公主所嫁的长孙冲,都是时下很受欢迎的小白脸类型。   肤白,貌美,大长腿。   怎么想象,房遗爱都跟这个白皮靓仔的标准搭不上边。   高阳公主更加不高兴了。   姐夫长孙冲温文尔雅,和姐姐长乐公主非常般配,看起来像是一对玉人一般。她自问不比姐姐差,难道就要嫁给这么一个武夫似的粗鲁人物?   这叫她怎么在姐妹们抬起头来啊?   正在高阳苦恼之际,有宫女来报,长乐公主来访。   少女抹了把脸,把颓色一扫而空。她雀跃地小跑起来,拉起门口的宫装美人:“大姐姐快来,我就等着你救我呢。”   “呸呸呸,有什么救不救的。我听闻了你好事将近,特意来贺你。”长乐公主李丽质嫁了人,显然婚后生活过得不错。她的脸色红润有光泽,眉眼妩媚,整个人都仿佛笼罩在幸福的光环中。   长姐的模样让高阳羡慕又嫉妒。   对于这位大姐姐,高阳知道她一向心善,是个可靠之人,便向她吐露了自己的苦闷。少女对于未来的婚姻伴侣有些不满,但又不敢对耶耶说自己不嫁房家二子。   说实话,如今的高阳公主看着光鲜,但没有母族和同母兄弟撑腰,到底不敢反抗皇帝的旨意。   听了妹妹吐了一通苦水后,李丽质笑了笑,毫不在意地说:“这又有何难,我找个机会让你亲自考察一番。若是这房遗爱不是良配,我陪你去耶耶那里说情。”   “大姐姐真好。”少女把头靠在美人的肩膀上,手牵着手,撒娇的话儿说不完,“姐姐你说,成亲后是什么样子的啊。”   李丽质俏皮地眨了眨眼:“你到时候就知道啦。”   数日后,长乐公主派人接走了宫里的高阳公主,说是姐妹小聚。但高阳公主上了马车后,看着外面的风景,越发觉得不对劲。   少女掀起车帘子,惊呼出声:“姐姐,这不是去你府上的路吧?怎么越发偏僻?”   长乐公主解释道:“这是去皇祖父家的路呢,皇祖母说有法子,会帮你一把。”   皇祖母?   高阳公主立刻回忆起一位美貌绝伦的女人,她在念小学的时候,皇祖母还给他们分午餐。那时候皇祖母见她瘦小,每次都多给她倒一杯热牛奶,她现在还记得热牛奶的滋味好香好浓。   只是后来皇祖母怀孕了,生下了小叔叔滕王。听说她忙着照顾孩子,高阳也小学毕业不再出来念书,于是两人相遇的机会便不多了。   少女的嘴边不自觉地弯起来:“皇祖母是个善良的人啊。”   皇祖母的善意,温暖了她整个童年。   马车在一处农家小院的门前停了下来,高阳公主和长乐公主都进屋拜见里面的女主人。李渊和大胃不在家,萧依依就端上桂花茶和桂花千层糕,请两位小辈聊天吃点心。   她豪气地摆了摆手:“长乐,高阳都不用拘束,随便吃吃喝喝都行!”   萧依依看着眼前的两个大美女,眼中闪过一丝惊艳。别看李二长得一般般,但生的儿女都颜值挺高的。一眨眼那么多年过去,当年的可爱小萝莉都长大了。   若说长乐公主是天上的仙子,温婉中带有一丝清冷,仙气满满。那高阳公主就是好一朵人间富贵花,五官立体艳丽,娇艳无比。   虽然少女眉宇间的骄傲,像扎手的玫瑰尖刺,产生了距离感。但只要李高阳一笑,能叫人恨不得把世间所有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   这个朝代美人辈出,萧依依都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但她乐观地想,以后她会是个美丽的小老太婆,也一直美美美的。   高阳公主每样都尝了一下,夸赞道:“皇祖母这儿的吃食最好吃了,宫里都没有这样新奇的样子。”   少女捧着一盏桂花茶,氤氲的桂花香笼罩住她全身。金黄色的茶水中飘着零星的桂花,茶香浓郁沁人,还多了土蜂蜜的天然香甜。再尝一口软软糯糯的桂花千层糕,黄色的桂花口味和白色的牛奶口味层层叠加在一起,用小银勺挖下去,味觉体验丰富极了。   花香味极雅,牛乳味极浓,淡雅和浓烈相碰撞,顺着喉咙滑到了腹中。   吃到了甜食,高阳公主的心情一下子好多了。   没有什么烦心事,是一顿甜品解决不了。如果还有,那就再吃一顿!   少女心中的郁气散了许多,她虚心地向萧依依请教情感问题。长安城的女人都知道萧皇后御夫有术,太上皇以前沉迷酒色,自从遇到了她,就跟被下了蛊似的。太上皇本性大改,只宠着萧皇后一个。   这让高阳公主非常羡慕。   她一副小女儿姿态,凑到了萧依依旁边,小声地问:“皇祖母,你说我应该怎么办呀?我也不知道我该不该嫁给房遗爱。”   她想要把自己的命运把握在手里,嫁给一个她爱的人。   萧依依最近听闻了李二打算把高阳公主许配给房遗爱,当时她和李渊就吓了一跳。   房遗爱?!   就是电视剧里面的那个公主偷情、驸马看门的千古绿帽王?然后夫妻俩搞造反,最后挂掉的那一对?   乖乖,李二把这么一对怨侣拴在一起,不是结婚是结仇啊。   不过后面高阳公主会造反的事,她和李渊都不能说。现在的高阳公主还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姑娘,她和李渊只能想法子,看能不能促成这对小夫妻相处融洽,和和美美的过日子。   夫妻恩爱生孩子,就不会闲得四处钻营,乱想些有的没的。   若是这两人真过得不好,结婚了还能和离,到时候她和李渊再使力不迟。   当天晚上,高阳公主应萧依依邀请,就在山脚小院中住下了。她从小是个有眼色的姑娘,见祖父祖母和小叔叔一家多在村里行走,都打扮简朴,便解下了身上多余的珠宝,只留下一根鎏金的发簪挽了发髻。   萧依依拿出了一套新的衣裙,用柳青色的缎子新制的秋装,看着不起眼,但料子都极好。还做了掐腰设计,完美地突出了少女纤细柔软的腰肢曲线。   李高阳快快乐乐地换上了。   再出来的时候,华丽的小公主变成了小户人家的千金。少了几分贵气逼人,多了几分青春活泼。   连大胃看着都忍不住拍着手:“侄女真好看啊,可以当村花了。”   李高阳:“……”   村花是什么鬼?难道不是应该夸她有倾国之色吗?   不过看得出小叔叔是真心赞叹,高阳还是挺高兴的。她天生渴望自由,在村里无拘无束,不到一天的时间,居然跟着大胃学会了爬树。   要是让城里的贵女看到公主这副野丫头的样子,肯定会惊呆了。   村里的桃树结出了甜美的果实,水蜜桃的芬芳对于李高阳来说难以抗拒。熟透的水蜜桃只有薄薄的一层皮,一戳就破了,里面全是甘甜的果汁。   结婚是什么?吃个水蜜桃再说吧。   高阳公主爬到了村里最大的桃树上,她坐在最粗的那根树干上,亲手摘下向阳处的桃子。果皮染上了诱人的粉红色,她小心翼翼地捧着,满足地把芦苇管子插进去,大喝一口。   怎一个爽字了得!   喝完了水蜜桃的果肉,少女毫不在意地把桃核随手一丢,打算多摘几个桃子回家,孝敬祖父祖母和小叔叔。   “操,是谁把东西丢到我头上!”   桃核顺着抛物线作自由落体运动,树下顿时传来一句臭骂。   高阳公主挪了一下,心虚地往下一瞧,见是一个高高壮壮的青年路过。他生得不丑,浓眉大眼的,手臂都有她大腿那么粗,还背着弓箭,想来是附近的猎户。   她这么一动,枝桠抖动,落下了两片桃叶。   好死不死的,叶子落到了青年的头上。头上绿油油的,又痒痒的,青年挠了挠头,抬头一看。   不得了不得了,树上有个大姑娘呢!   高阳见自己被发现,连忙知错就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把桃核丢到你身上的。”   她的脸上带着歉意,又生得貌美,任凭哪个男子都不好意思责怪她吧。   谁知这人是个铁憨憨,表情严肃起来。他抬头看着上面的姑娘,直说:“不行,你砸得我脑壳疼,必须要赔偿。”   高阳的脸色顿时不好看了,本公主已经给你道歉,你还想怎么样?   她又听得树下的青年说,“你砸了我,就用你家的桃子赔我。一个,不,两个才行!”   他老远就看到这儿有棵桃树,树上的桃子又红又大,一看就特别饱满多汁,肯定很好吃吧。只是这有主之物,他不好意思偷,等了半天也没看到主人,没法买两个尝尝。   这下好了,这家姑娘原来在树上吃桃子呢。嘻嘻,他不花一文钱,白得了两个桃,真是个小机灵鬼。   李高阳(面无表情):这是什么人啊?敢讹她的桃子吃!   反了反了! 第96章   “哼!”   树上的姑娘重重地哼了一声, 抿住的嘴唇显然有些不满。但高阳也知道是自己理亏, 她随手摘了两个桃子,就往树下那人的脑袋砸去。   李高阳:叫你吃吃吃,我拿桃子砸死你!   当然,用水果砸人肯定是砸不死的, 青年的身手不错, 他一个闪身, 两个桃子就稳稳地落在他的手里。只是他没料到水蜜桃的果皮太薄了, 力度没掌握好, 软糯的桃子隐隐要被他抓烂。   于是,不拘小节的房遗爱直接把头埋到大桃子上,深深地啃了一大口。   “好吃, 甜!”   他家里不缺钱,但还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多汁的桃子。晶莹的桃子汁顺着他的嘴角流到脖子,又流到他的喉结上, 衬得他的小麦色皮肤在阳光下更加黑了。要是在后世的小姐姐看了, 肯定会高喊一句“行走的荷尔蒙”!   然而这副模样在高阳的眼里,实在是欣赏不来。   她在心里暗暗骂人:吃相粗鲁, 都不知是哪儿来的山村野夫。   跟这样的人呆在一会儿,仿佛都能拉低了她的品味。   少女身手敏捷地爬到更高处,摘了几个日照最充足、香味最浓郁的桃子, 装进背篓里,准备回家了。她宁愿陪着小叔叔滕王玩耍,都不想再遇到这样的人。   只是这回高阳往树下伸脚的时候, 她的脚滑了滑,蹭掉了少许树皮。   她有些害怕了:“我这是怎么上来的?这会儿无处落脚,我怎么爬下去啊?”   倔强的姑娘在树上凌乱。   有谁能把她救下来吗?她再往下一瞧,心中发麻,离地足足有七八米高。层层叠叠的桃叶和枝干,在风中摇曳着,看着都不太牢靠啊。   李高阳害怕成为史上第一个从树上摔死的公主。   这时,树下的青年吃完了桃子,他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抬头看到树上的姑娘僵住了。好奇之下,他问了一句:“你这是怎么了?”   “我……我下不来了,高,我害怕。”少女弱弱地回答。   她扶着枝干,蹲在树上一动不敢动。秋风都把她耳旁的发丝吹开,她看起来好可怜,像被吹乱的小桃花。   青年挠了挠头,憨憨地说:“要不你往下跳?我把你接住?”   这个年轻姑娘不胖,应该不会太重,他能接住吧。   高阳公主思索了数秒,她也没想出解困之计,就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那我喊一,二,三。三的时候你就跳下来。”青年竖起三个手指头,说好了。怕这姑娘砸伤了他,青年还指定她蹭到下面的大树杈上,再开跳。   李高阳听话地点点头。   “三!”   青年话音一落,树上的姑娘就跳了下来。他的臂弯中被重重的分量拽得一沉,连带他差点要摔倒在地上。幸好他从小练武,下盘的马步稳住了。   “嘶——”   巨大的冲击力疼得他呲牙咧嘴。   少女顺利地从他怀里爬了起来。   李高阳看到这个大傻子的手臂被她撞得肿了,心里过意不去。她对这个“猎户”开始改观,人家虽然吃了他的桃子,好歹也把她从树上救了下来。   背篓里的桃子因为她这一跳,有好几个都伤了果皮。高阳顺势把伤的桃子塞到青年的手里,只说:“你帮了我,我请你多吃几个桃子。”   “行,那我就收下了。”   青年一脸不客气地收下了,他用衣摆兜住了果子。高阳拍了拍膝盖上的灰,走向回家的路。后面那人却不远不近地跟着她,高阳回头,那人定住了,她接着走,那人又接着跟。   李高阳警惕感顿生:这厮怎么跟着她?莫非是见色起意想要害她?   身为一个妙龄少女,她对自己的美丽容貌非常自信。   正当高阳瞅准了路边一根手腕粗的大树枝,想要暴起打人时,她听到身后的青年说话了。   “绿姑娘,你知道村里那户人家姓李啊?我要去找那家人呢。”   李高阳:你才绿姑娘,老娘姓李不姓绿!   村里只有皇祖父一家姓李,但她从来都不认识这个青年,看着这人也不像是皇族之人。   高阳下了判断:肯定是这个人想要借搭讪之际,哄她过去,乘机图谋不轨!   机智的高阳公主拔腿就跑,连带身后那人喊她,渐渐也听不见了。她风风火火地跑回了家,急得脸蛋都红了。她紧张得心脏砰砰直跳,手忙脚乱地把院门拴上。   院子里的大胃看到侄女这副模样,还好奇地问:“侄女,你这是怎么了?有野兽追你吗?”   小男孩纳闷了,这附近还算安全吧,应该没有豺狼虎豹。   少女跑得气喘吁吁,连续灌了两大盏茶才镇静下来。她说了自己回家被人尾随跟踪的事儿,惊得大胃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竟然还有这样的人?这天底下皇法何在!”小男孩义愤填膺,拍着小胸膛要为侄女讨回场子,“我带着蛋黄派一家,与你一起,去搞死那人!”   萧依依和李渊夫妻听了这件事,也又急又气。平日里刘家村的治安真不错,没想到差点害着高阳。如此大事,肯定要报官,把那个贼人捉了,然后关进大牢!   另一边   应杜荷邀请来刘家村玩一趟的青年,转来转去迷了路。他正想找那个绿色衣服姑娘问路的,结果那姑娘不知道怎的,一下子跑得比兔子还快。   他还没搞懂怎么回事,只好跟着姑娘的脚印,走到了村口。   白皮靓仔杜荷见任务目标不见了,这会儿正在村里转悠,急得上火。太上皇吩咐他把房遗爱引过来,说要考察一番,如今房二不见了,他去哪儿找个人赔给太上皇啊。   就在小年轻快急得脑袋冒烟的时候,一个大巴掌拍到了他背上,力度之大,疼得杜荷都快哭了。   “欸,青荷,你在这儿啊,我有好桃子呢。”房遗爱献宝似的,兜起他的衣摆,里面的桃子有男人的拳头那么大,“我刚才迷路了,正要找人问路呢,那姑娘就不见了。”   杜荷:肯定是你长得丑,把人家吓跑呗。   小白脸杜荷自认是美男子那一派,往日也不爱跟黑黑粗粗的房遗爱玩。这回他得了太上皇的口信,才勉为其难地把房二约到刘家村里。   这个小年轻对在打工还钱的农村生活还印象深刻,他暗搓搓地想:太上皇肯定会让房二干活,嘻嘻,不累死这大傻子他就不姓杜!   他接过房遗爱递过来的桃子,也不洗,直接就啃了一口。浓郁的果香味让他眼前一亮,吃得更欢乐了。嘴里都是果肉,小年轻含含糊糊地说:“房二,我带你去李叔家里去住。我再说一遍,李叔是我家长辈,你可要恭敬,恭敬,再恭敬。”   “好啊。”房二擦了擦嘴,一副老实孩子的样子,跟在杜荷的后面。   不多时,两人走到了山脚小院的前面。杜荷正要去敲门,谁知门从里面打开了。他看到院子里有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眼前一亮,刚要搭讪。   谁知那姑娘和他身后的房二都叫了起来。   “啊,是坏人!”   “啊,绿姑娘!”   看得杜荷和萧依依一家子都脑子懵懵的。   按照萧依依夫妻俩的计划,杜荷带来的青年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房遗爱。可瞧瞧高阳恨恨的模样,这人莫非就是刚才想要尾随非礼她的贼人?   萧依依的心里大叫不妙,没想到那房遗爱是个坏的,光天化日之下想要非礼美女。这婚还怎么结,不结,不结了。   房遗爱露出了疑惑的表情,转而有有些委屈。他好像一头被骗的大狗子,伤心地说:“绿姑娘,我刚才都问你路呢,说要找姓李的人家。你怎么不理我跑了?”   “啊?”   高阳看这人的表情,不似作伪,让她的脸一下子就羞红了。原来这人不是坏人,是真要问路的。如今人都到了自家门前,她还有哪里不明白的。   少女小声地说:“是我误会你了。”   “原来是一场误会,来来来,都进屋,杜家孩子和这位叫?”李渊眯着眼睛,给事情定下了基调。他打量着门口肌肉发达的大个子,又黑又壮,目测身高将近一米九。五官看着不丑,应该不是奸猾之人。   只是相貌不符合现在的小鲜肉审美罢了。   黑皮青年:“我叫房遗爱,排行第二,李叔叫我房二也行。”   李高阳:啊,这人就是房遗爱?   她愣了愣,又立刻稳住了心神,好歹没有露馅。几人都自我介绍了一番,高阳看向皇祖母,谎称自己姓萧。   闺名就不说了,这不是能让陌生男子知道的。   当天下午,李渊就过河拆桥地把杜荷赶走了。他的理由还很正当:房家孩子会打猎,能帮忙清理最近下山的野兽,你会吗?   杜荷看了看自己白嫩的小胳膊,和白斩鸡似的一块腹肌,缩了缩头。打猎这种事儿,他还处于骑在马上装装逼的水平。叫他跟野猪野狼搏斗?杀了他吧。   而且,他隐隐察觉到娘娘有意把萧家的姑娘跟房二撮合,所以他一脸“我懂”的样子,合上了院门,退了出去。   “唉,那萧姑娘真好看啊,这样的美事怎么不落到我的头上呢?”杜荷自认生得英俊潇洒,无奈人家一家子都没看上他。他大度地想,万一房二不愿意,他还是愿意当接盘侠的。   以萧姑娘的姿色,还是有资格当他的第三房小妾。唔,再多就不行了,顶多多给她几箱聘礼……   李高阳还不知道自己被人肖想,她这会儿正在和皇祖母准备包牢丸(水饺)。皇祖父说要吃三鲜馅的牢丸,还使唤起房遗爱剁饺子馅。   少女偷瞄了两眼,这国公家的儿子,也是锦衣玉食长大的,会乐意干活吗?   谁知这房二还真的愿意了。   “我力气大,剁馅这种功夫难不倒我。”他笑得很开朗,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但是我没干过这种活儿,怕干得不好哩。”   李渊摆摆手,毫不介意:“人都有第一次嘛,我教你,你跟着,剁出来的牢丸馅儿就不会差。”   青年拿着菜刀跃跃欲试:“嗯,我好好学。”   他本来就学武,拿起几斤重的菜刀一点儿也不吃力。他还无师自通了双刀技能,左右手各握着一把刀,一整块猪前腿很快就被剁烂成肉泥。手起刀落,动作之快,有零星的馅儿溅了出来,落到了房遗爱的脸上,可他神情专注,还没有察觉到。   高阳“扑哧”一下,没忍住笑了。   那一小坨饺子馅刚好在他的鼻孔下,放了木耳黑黑的,好像是鼻屎掉落出来。   大胃这个小孩没啥顾及,“哈哈哈哈哈”地大笑起来。   “你们笑什么呀?”房遗爱看别人笑,他也傻傻地跟着笑。那“鼻屎”往下一滑,眼看就要落到他嘴里了。   下一秒,他就僵住了。   穿着绿色衣服的萧姑娘,拿着帕子给他擦脸。她的动作很轻,在他的唇上一擦,如清风拂脸一样,痒痒的。她身上好像有股好闻的味道,有点香,有点醉人,熏得他的耳朵尖都红了。   高傲的少女摊开帕子,说道:“你的鼻屎掉了,我给你擦一擦,不用谢。”   “哦……谢谢你啊。”   房遗爱更羞了,他居然在姑娘面前掉了鼻屎,那真是太失礼了!幸好他皮肤黑,连脸红都掩盖住了。他剁好饺子馅后,因为手指粗粗,包牢丸老是破,李渊就让他在一旁歇着,不用他干活了。   闲得没事干的青年,侧着头看着姑娘的侧脸。阳光洒落下来,连她皮肤上的绒毛都清晰可见。她的嘴唇红红的,像是桃花瓣一样娇嫩。她的脸蛋圆圆的,像是芬芳成熟的水蜜桃。她穿着绿色的衣裙,跟桃叶是一个颜色的。   房遗爱猜想,这姑娘莫非是个桃子精?   她的酒涡很甜,像装满了桃子汁一样。   小剧场   李高阳(叉着腰):“你为什么刚开始叫我绿姑娘啊?”   房遗爱(委屈脸):“你穿得一身绿,又不知道你姓啥,不叫绿姑娘叫什么姑娘。”   李高阳:“……”   说得有些道理,竟无法反驳。   新婚那日,房驸马知道公主喜欢花美男那套文人的调调,特意学了一下,装模做样地要给公主取了表字。   高阳公主眼里都是期待:“好呀,夫君你给我取什么字呀?”   媛?淑?静?姝?慧?雅?   高阳公主想象中的表字都是很高大上的,形容女子的美好性情。   房遗爱深吸了一口气,深情款款地喊道:“绿儿,我爱你。公主就是我的绿儿!”   高阳公主:“……”   爱是一道光,绿得她发慌。   神踏马绿儿,连她的侍女都不取这样俗气的名字。她忍住将要爆发的怒气,听得驸马在旁边情意绵绵地解释,来了一场爱的告白。   “绿儿,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穿着一身绿色的衣裙,掉落到我的怀里。”   “哦,你有两个沙袋那么重,沉甸甸的,砸得我的手都快断了。哦,这不是一百斤的分量,这是爱情的分量啊。”   “天上掉下个绿儿,从此房二就有了媳妇!”   “绿儿……”   “绿儿……”   高阳公主打死都没想到,她这辈子没有给房遗爱戴绿帽。反倒是驸马房遗爱,绿了她一辈子。   有道是:因果有轮回,苍天饶过谁!   房驸马看着公主渐渐大起来的肚子,一脸惊奇:“绿儿,我好开心,我们有孩子了!”   房驸马抱着黑黢黢的胖小子,有些苦恼:“绿儿,我们家孩子好黑,以后娶不上媳妇怎么办?”   房驸马握着公主的手,早已满脸褶子:“绿儿,下辈子我还想和你在一起呢。”   他老了,但还记得那个穿绿色衣服的姑娘,用桃核砸得他脑瓜疼。她那么好,那么甜,肯定是天上下来的桃子精。   他怕她会回去当仙女,他怕下辈子就见不到她了。   “别怕,我还当你的绿儿,不走,不走。”   高阳反握住那双黑黑的大手,把头靠在他的怀里。她闭上了眼睛,没多久就睡熟了。 第97章   三鲜水饺的滋味, 可不是虚的!   萧依依想象着饺子就醋的好味道, 看着生饺子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超百个白白嫩嫩的牢丸被排列在竹筐里,在蒸腾的水汽中,李渊一声令下:“放牢丸!”   “扑通扑通”地溅起一处处小水花,一大锅饺子开始烹煮。   虾仁、韭菜、木耳、猪肉……这些牢丸馅儿被煮出了汁水, 薄薄的面皮被撑大了, 近乎要透出里面馅料的颜色。面汤变得浓稠了一些, 空气中散发出实物的味道。   高个的黑皮青年有些馋了:“这牢丸快好了吧?”他一定要大吃一碗!   今天在路上耽搁了一整天, 他才吃了几个桃子。如今腹中的果肉早已化作一泡尿, 无影无踪了。看着锅边舀牢丸的窈窕姑娘,他的嘴巴有点干,有点渴。   好像是更饿了。   第一锅牢丸被煮熟, 高阳先给祖父祖母盛了一大碗,然后她拿出了小叔叔的专用小兔叽饭碗,给大胃装了十多个饺子。她一回头, 看到扒拉着灶边的大个子, 眼神亮晶晶,仿佛是等待投喂的大狗子。   房遗爱的眼神中分明写着:我要, 我要!   “这人也太馋了。”高阳在小声嘀咕了一下,手却很诚实地拿住家里最大的碗,给房遗爱装了足足三十多个牢丸, 递了过去。   似乎是怕这人饿着,她在海碗里还多舀了一勺面汤。   房遗爱没想到萧姑娘如此心善,没顾着她自己, 反倒是给他盛饭。他脸红红地接过狗碗那么大的碗,嘴巴里全是:“谢谢,谢谢萧姑娘。”   这姑娘是个实诚人,给他吃那么多。   往日里他爹娘兄弟都说他吃得多,不够文雅,吃饭要慢点,吃相要斯文。但今天在村子里吃晚饭,也得入乡随俗是不是?   自以为是个小机灵鬼的房遗爱,捧着大碗,按照想象中的农村画风,哧溜哧溜地吃起来,一点也不客气。这家的小男孩挺好心的,还凑了过来,还展示了他小碟子里的蘸料。   “大哥哥,你吃蒜吗?蒜泥蘸饺子忒香!”   大胃看着未来侄女婿第一次来访,心生“慈爱”(想炫耀一下),让房遗爱羡慕一下他耶耶给他调的秘制蘸料。蒜蓉是李渊用小火慢慢炒香,再加入少许盐和鸡汤熬出来的。大胃能吃微辣的口味,他强烈要求父亲混点花椒油和茱萸油进去。   这就更香了,口味丰富极了。   通常嘛,各人的口味都不一样,像高阳那样的姑娘就不吃蒜。家里的蘸料都是自己调自己的,小男孩也只是找人聊天,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可谁知房遗爱看完还伸手,径直把大胃的蒜泥都倒在自己的大碗里。他露出了感谢的微笑:“吃,怎么不吃,谢谢你啊。”   大胃气极了:“……”   所以你就把我的蒜都抢了,米粒大的蒜沫子都不留给我?   瞧着房遗爱还回来的空碟子,小孩都快要哭了。幸好他还知道自己是长辈,要端着,所以气鼓鼓地别过脸去,决定之后几天都不跟房遗爱玩了。   但很明显,房遗爱这个沉迷于水饺当中的人,并没有感受到滕王的冷落。蘸过了蒜泥之后的饺子,果然是好吃太多!   三鲜饺子的肉馅满满,木耳爽脆,韭菜清香,食材原始的鲜味特别诱人。但是房遗爱是个爱吃大鱼大肉的重口味汉子,虽然爱吃饺子里面的鲜甜,但总感觉有点不得劲。这不,多了几勺蒜泥,浓郁的味道就想坐了火箭一样,突然间都窜上了舌尖。   软糯的面皮,鲜嫩的肉鲜,微辣带麻的浓香型蘸料,一下子就把他给征服了。   他一口能吞三个饺子,头都不抬地大赞:“爽,痛快!”   好吃莫过饺子,这个道理在千年以前同样管用。一口气吃几十个饺子,那当然就是翻几十倍的快乐!   不多时,碗底的最后一个饺子都被他依依不舍地吞到了腹中,连放凉的面汤也喝着溜溜缝儿。他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这快乐的时光真短暂啊。   高阳留意到这边的房遗爱没几口就都吃完了,她瞅瞅人家的大个子,又觉得可以理解。生得那么高壮,肯定是比他们都要能吃。   “好客”(并不)的高阳公主随口一说:“房公子,要不我再给你下一锅牢丸?”   她也只是随口说说,就像是种花人打招呼都说“改天一起吃饭”一样,压根就没想着挪屁股。   可房遗爱听到这句话,眼神又“duang”地一下,加了特效似的亮了。他正回味着饺子的好滋味呢,感觉自己的肠胃还有余力,能接着大战三百回合。   “那就多谢萧姑娘了。”他直接把大碗塞到了高阳的手里,笑得非常开心。   高阳愣了一下:“啊?哦,我这就再煮点。”   在祖父家住了几天,烧水煮开的活儿难不到高阳。她麻利地燃起灶火,把还没煮的三鲜牢丸倒入锅中。但总归是不熟练,她的脸不小心在灶边蹭了一下,一下子脸上黑黑的沾到炉灰。   青年不由得弯起了嘴角,眼神中都是笑意。   沾了灰的桃子精更可爱了,他想起一种晋江不能想的动作。   想归想,房遗爱还是读过几本书,很有道德规范的。他想用衣袖擦去姑娘脸上的炉灰,但又怕自己唐突了姑娘。一时间进退两难,像一条踌躇不前的大狗,眼巴巴地看着主人。   高阳摸了摸脸,被这人看得瘆得慌:“我脸上是有什么吗?你怎么这样盯着我呀?”   房遗爱有些不好意思:“你的脸上蹭了灰,有点脏。”   “是这里吗?还是另一边?”高阳指着左边的脸蛋问道,“算了,还是你给我擦一擦吧。”   粗神经的高阳想着,反正这姓房的都是她锅里的人,四舍五入不吃亏。就算万一谈崩了,崩的也是“萧姑娘”的马甲,不是大唐公主。   这般想着,高阳便递出了她随身携带的帕子。   青年拿起帕子,轻轻地擦掉少女脸颊上的炉灰。但帕子是干的,反倒把炉灰抹匀开来,越擦越黑。他满怀歉意地拿着帕子,打湿,才重新站在了少女的面前。   他生得高,半蹲着给高阳擦脸,湿过水的帕子好凉,在她的脸上蹭过有点冷。房遗爱努力控制住自己的力度,另一只手托着她的脸,生怕把桃子精的果皮擦坏。但即使这样,高阳的脸上还是绯红一片,像是熟透的桃子一样。   一时间手足无措。   “啊?侄女?”   路过厨房的小男孩尖叫出声,下一秒又立刻捂住了嘴巴。从大胃的角度看起来,侄女居然已经亲上了!   别以为那帕子挡着,他就没看到在玩亲亲!   唉,真是女大不中留啊。   大胃:“我什么也没看到,对,我没看到。”   小男孩连忙用手捂住了眼睛,要是手指缝没有张开的话,也许他的话更加令人可信。   高阳的脸红红的,她好像做错了事情一样,连忙去看锅里的水饺。饺子被煮了好久,面皮都破了,煮成了一滩烂糊。她拍了拍脑袋,暗暗唾弃了自己几句。   妈的,太没本事了,竟然看这大黑个看入了迷。   房遗爱也不在意牢丸煮坏了,他黑着(其实是红)一张脸,又捧着大碗吃光了。   吃过了晚饭,房遗爱为了表现自己,说要帮忙扫地。天知道他这个国公之子,从小到大都没有干过家务活,哪里会扫地啊。   他学着小男孩扫地的样子,拿起扫把就在院子里舞得虎虎生风。他把自己练武的元素添加进去,动作威武有力,视觉观赏性很强,看得姓李的一家子大声叫好。   只是筋疲力尽过后,大胃揪住了他的衣袖,小声地说:“大哥哥,你别把尘扬起来啊,这都白扫了。扫地要洒点水,你阿娘没教你吗?”   房遗爱:“……”   他娘压根就没叫他扫过地。   无奈之下,他打来一盆水,重新地在院子里打扫。等他从新打扫完之后,月亮已经高高地挂起,秋风吹得他凉飕飕的。   累得房遗爱差点想丢下家伙走人,回家享受去了。   好在,有个好姑娘踏着月色过来,她身后跟着几条大狗,在月光下衬得跟精灵一样。她穿着水红色的斗篷,真好看啊。风吹得她的脸好白,叫房遗爱心疼坏了。   这姑娘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这会儿吹风要生病头疼呢。   李高阳:“房公子,院里洗漱房有热水,你可以用哩。”   房遗爱顿时疲倦全消,傻傻地笑着:“好哇,谢谢萧姑娘。”   他哗啦哗啦地洗了个热水澡,歇在了客房里。床和被褥好软,有种太阳晒过的清香。他闻得身上沐浴粉的香味,薄荷味带点甜,非常清爽宜人。   恍惚间,他想到了一个问题。他若是和萧姑娘用了同一款沐浴粉,是不是四舍五入就——   有了肌肤之亲?   不得了不得了,房遗爱的心砰砰直跳,都快要窜出来了……   另一间房里,高阳抱着蛋黄派,想着院子里的另外一个人。皇祖母怕她一个人睡觉不安全,特意让家里的大狗子们守护着她。灰珍珠和小灰毛和她不熟,就歇在了房门外。   她和蛋黄派熟,允许金毛大狗睡她的旁边。好多年不见,蛋黄派都有媳妇了,她还是个单身狗。   “蛋黄派,你说房二是个什么样的人?好人还是坏人?”   “汪汪汪。”   “你也觉得他不坏是吧,我觉得他有一点点好,就一点点。”   “汪汪汪。”   “所以我要不要嫁给他?”   “汪汪汪。”   月光照了下来,聊着聊着,高阳和金毛大狗双双睡熟。她的嘴角微微翘起,不知道梦里有没有他。 第98章   一夜好眠。   房遗爱有早起练武的习惯, 外面的公鸡一打鸣, 他就静悄悄地起来了。往日里在府里有丫鬟嬷嬷伺候,还不觉得什么。这会儿洗脸打水都要自己干,倒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一勺凉水泼到脸上,整个人都清醒了。   “哈!”“嗬!”“喝!”   出拳, 侧腰, 踢腿, 风风火火地练了一套功夫, 整个人都热起来了。练到酣处, 青年干脆把上身的衣服围到了腰间,动作在晨风中打得更有力了。   天色渐渐亮起来,不多时, 村子里的声音更多了。西边的厢房推开了门,三条大狗围着那个苗条的姑娘。清晨的气温有些低,她裹着厚厚的斗篷, 脸蛋被风吹得发红, 眼神似乎还在梦境中游荡,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   “早上的桃子精真可爱啊。”青年偷瞄了两眼, 在心里小声地说。   “汪汪汪。”   “汪汪汪。”   几声狗叫声把迷迷糊糊的高阳唤醒了,她看到院子里光着膀子练武的房遗爱,脸“唰”地一下更红了。这人怎么上身不穿衣服?太不害臊了!   瞧瞧那胳膊上的腱子肉, 又大又粗。还有那八块腹肌,原来男人肚子上的肉是这样长的。再往上一瞧……不行不行,自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别人, 真是太失礼了。   从小接受的教育让高阳面部改色地移开了目光,她装作一本正经地样子,还打了一声招呼:   “早啊,房公子。”   殊不知她的心跳得好快,她还是第一次看到男人的身体。   那人也友善地笑了笑,露出一排大白牙:“早啊,萧姑娘。”   见姑娘没看两眼就走了,隐隐想要展示自己的房遗爱,心里头一次升起了沮丧。莫非是他的身材不够好,没看头?萧姑娘咋不多看两眼呢?   看看又不要钱,不看白不看。   往日里他在府中练武,一群小丫鬟都看得目不转睛,大声叫好呢。甚至还有面容姣好的侍女,趁机想要揩他的油,暗示他可以“这样那样”,但都被他一一拒绝了。   他是要练童子功的男人!他要成为一代武林高手!   怎么可以被这种“这样那样”的活动耽误了他的神功!   被武术师傅忽悠了的房遗爱,还是一个很天真的孩子。他从小读书就头疼,读过几本小儿启蒙的教科书之后,就读不下去了。他最爱的还是舞刀弄枪,这种出汗出力的运动多痛快啊,才适合他哩。   脑子里正在胡思乱想着,青年被一道男声叫醒了。   李渊:“房贤侄啊,你能吃豆子吗?我早上打算做豆花面。”   房遗爱连忙点头:“能吃的,李叔要我帮忙推石磨吗?”虽然不知道什么是豆花面,但吃人嘴短,他来了别人家里,总该是要伸把手的。   除了上了年纪的李叔,这户人家都是女的(萧依依和高阳)小的(大胃),推磨多费力啊。叫女人去干这种活儿,自己坐着等吃,房遗爱可干不出来。   “那就多谢房贤侄了,等会儿随便吃,甭客气。”李渊端着半盆泡好的豆子,在旁边指导着青年推石磨。   能有人主动帮忙干活,那就再好不过了。李渊笑眯眯地看着这个未来孙女婿人选,心中非常满意。这个小青年脾气不大,能干,听话,在贵族家的公子哥儿中,算是非常难得的了。   上辈子高阳和他合不来,肯定是没看到这人身上的优点。   虽然是生得黑点,但这小伙子壮啊。要是放在后世的健身房里,肯定有一大堆妹子搭讪加微信。照他看来,房遗爱比长安城那些脸上涂粉的小白脸强多了!   什么叫男人,这才叫男人。   李渊摸了摸自己松松垮垮的肉,表示对这种年轻人的身材很羡慕。可惜他这副身体老了,虽然也算健康,但玩健身也玩不到房遗爱这种水平。瞧瞧房遗爱推着石磨研磨豆浆的样子,呼哧呼哧的,干活非常卖力。   便宜孙女高阳小声地说:“干活比驴都有劲。”   可不是么,连大胃都对这个大个子满意极了。小孩忘记了昨天房遗爱吃光他蒜泥的事情,没一会儿就“房哥哥”前,“房哥哥”后地喊着。   乳白色的豆浆顺着石磨的缝儿,快速地接满了一盆。生豆子的腥味飘了一院子,但人人都不嫌弃那股味儿。   反而是更加期待了。   不加糖的豆浆加水烧开,然后把宽面放进去烫熟,这样煮出来的面条会更加香甜。另一边,用猪后腿筋肉切成肉丁,加点泡发好的虾米香菇,配上葱花茱萸花椒胡椒芝麻煸炒出香味。   等面条熟了捞出来之后,点好的咸豆花铺在上面,再码上炒好的肉酱,配着调料就更香了。豆花面的灵魂薄荷叶也不能少,清凉和热辣相碰,闻着的味道就丰富极了。   李渊给贡献最大的房遗爱乘了满满一大碗,上面的豆花一颤一颤,浇头的肉给得最足,看得青年捧碗的动作都轻了。   生怕一用力,就碰坏了这道从来没有吃过的美食。   萧姑娘说她祖父做饭最好吃,果然不假。虽然姓萧的姑娘有个姓李的祖父,真奇怪啊,但在美食当前,房遗爱可没这个脑子再想别人的家庭伦理关系。   浇头的辣味中带着香料的味道,宽面筋道有嚼头,让青年只想把头埋进去碗里,大口嗦面。柔软细嫩的豆花和香辣味好不冲突,反而极为融洽。洁白的豆花被肉末辣酱包围着,豆香咸香一拥而上,浓郁的滋味叫人难为极了。   热气腾腾的面食,驱赶了秋天的寒气,非常符合长安人的口味。   以两片薄荷叶子结尾,解除热辣警报之余,令整个人都清爽起来了。   咕噜咕噜地吃完一大碗,房遗爱竖起大拇指直夸:“李叔的手艺太好了,你要是在城里开饭馆,我肯定天天去吃。”   李渊笑得谦虚又得瑟:“你爱吃,以后再来就行。”   开什么饭馆,这辈子他是不可能开饭馆的。整天围着灶火油腻腻多难受啊,他的手艺,只想做给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吃。   吃过了早饭,李渊一脸“忧心”的样子,交给房遗爱一个任务:听说附近林子里有野兽,请他帮忙清理一下,至于报酬嘛,就让房遗爱自己看着开。   老男人紧紧地皱着眉头,整个人都加了一个“丧”的状态,好像遇到了天大的难事:“房贤侄可能帮我一回?”他的双手紧握,在那儿装可怜呢。   看得大胃不忍直视:耶耶,你的戏好假。   高阳的眼皮子也抽了抽,皇祖父为了帮她考验房遗爱,牺牲真是太大了。太上皇何时求过人?这个貌美的少女有些感动,皇子皇孙何其多,皇祖父竟然帮她到了这个地步。   哇,感动之余真有些丢脸啊。这剧本谁写的,太生硬了!   事实上,计划不怕旧,好用就行。   显然脑瓜子不太机灵的房遗爱就相信了,他被哄得拍了拍胸脯,应承下来:“没问题,李叔这事儿都包在我身上。”   李渊顺势把便宜孙女推了出去:“那就让高阳和你一道去吧,也好搭把手,有个照应。”   他朝少女打了个眼色:祖父已经帮到这儿了,剩下二人相处就靠你啦。   青年一下子呆住了,他和萧姑娘一块儿去打猎?这姑娘细胳膊细腿的,恐怕也帮不上忙吧。正想要拒绝带妹同行时,高阳吹了一声口哨,蛋黄派一家都围上来了。   她挎着篮子,旁边是近一百斤重的大狗:“我们家的狗很凶,遇到野猪豺狼也有一战之力。有蛋黄派在,不用慌。”   高阳一点儿也不慌,林中野兽那事儿压根就是骗人的。   房遗爱不知情,但看着这彪悍的三条大狗,勉强点了点头。猎狗的忠心世人皆知,有了这几只相护,想必萧姑娘遇到意外也不会受伤。   于是青年怀着打猎的沉重心情,高阳带着郊游的轻松心情,各自想着事情,就一路同行了。   此时正值秋天,山上的树叶变成金黄或棕红的颜色,非常好看。高阳笑着捡了一片火红的秋叶,在手里把玩着,看得房遗爱也朝她笑了笑。   高阳俏皮地用红叶挡着半边脸,问道:“好看吗?”   房遗爱赞叹道:“真好看呢。”人比叶子好看。   桃子精的手好白,红色的叶子衬得她的手超好看!   青年想着,要是寻到好的玛瑙镯子,他想要送一双给萧姑娘。她的手腕子那么细,带着血红色的玛瑙一定是肌肤胜雪。然后他不要脸地想要摸一摸少女的手,一定非常白嫩柔软。   读书不多的房遗爱,能想到“肌肤胜雪”这个比喻词,已经是他对语文学习的最高水平了。   眼睛看着姑娘,余光却在林子里扫着。他害怕突然间有野兽跳出来,伤着美丽的姑娘。   “喔喔……”   “吱吱吱……”   耳聪目明的房遗爱留意到前方有动静,他抄高阳打了个手势后,悄悄搭满了弓弦。屏住呼吸的一刹那,他一松手,箭雨破空的声音在空气中划过。   “咻——”   射下了两根金黄色的毛。   金狐抱着金鸡一闪身,躲开了敌人的偷袭。狐狸连忙扶着鸡屁股一看,幸好幸好,金鸡没受伤呢,只掉了两根鸡毛。   但即使这样,金狐也心疼坏了,四舍五入,它的大宝贝受伤了。狐狸气急了,从草丛里窜了出来,指天大骂,是哪个不要脸的来坏它的好事?   难得金鸡答应和它来一回野外PL ay,红叶纷飞,气氛多好啊,是哪个傻蛋乱射箭?   “吱吱吱。”   该死,该死!狐狸到嘴的鸡飞了,你赔我!赔我!   狐狸一眼就捉住了林子中站着的傻大个,是他,是他,是他,就是他。它不作弄死这个坏狐好事的人,它狐狸就不活了! 第99章   只见林子里的狐狸“吱”地尖叫了一声, 就要朝房遗爱挠去。   好不容易和金鸡两兽相处, 却被这个人给毁了。深秋的晚上得多冷啊,它还偷偷去扒人类的房间的窗户,用心观摩学习了,挨了好几天的冻。现在可好了, 都白学了!   气死狐了, 狐要报仇!   它的一双兽瞳仿佛带着蛊惑人心的力量, 青年一抬起眼睛看着它, 连反抗的动作都升不起来了。眼看着那双利爪要挠破房遗爱的脸, 旁边的高阳连忙高声大喊:“金狐,别啊,这是祖父家里的客人!”   听到高阳的声音, 金狐的动作顿了顿。但它还是气啊,不打脸,那就挠坏他的衣服。狐狸平常看着人畜无害, 但高阳却知道祖父家里的狐狸是最邪门的。   这不, 傻大个还没反应过来,金狐已经把他胸口的衣服划破了。左右两边还挺对称的, 搞得跟后世的破洞装差不多。   幸好狐狸没多伸手几厘米,不如他的心脏也得掏空出来……   直到凉飕飕的风吹到心口上,惹得青年打了个寒战, 他才回过神来。他低头一看,衣服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竟然破开了两个打洞!   他一点记忆都没有。   房遗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疑惑极了:“这是怎么了?我刚才怎么了?”   他用眼光偷看这旁边的姑娘,莫不是这个姑娘如此豪放,想要把他“这样那样”,用药迷晕了他?唉,那也得题前说一声嘛,即使是喜欢的姑娘,起码也得定下亲事才能“这样那样”。   不得不说,他的猜测还真不要脸。   他这才注意到,身侧的姑娘抱着一只金黄色的狐狸,轻声地哄着。奇异的是,脚边还有一只将近十斤重的大公鸡。从院子里带出来的狗似乎都见怪不怪,对着鸡也不下嘴咬。   真是奇怪了。   “这是家里养的狐狸和鸡,不知道怎的跑了出来。”高阳举着狐狸,那只小兽还对着房遗爱的脸吐了一大口唾沫。气得房遗爱想要杀狐,这是什么畜生呀,忒不讲理的。   别以为他没看到,这狐狸在萧姑娘的怀里,偷偷朝他翻白眼。青年觉得这狐狸野性大,从家里跑出来,养不熟,建议道:“这般好的毛皮,不如我叫人给你取皮做衣,做一条大围脖,冬天能暖和一阵子。”   一听这话,狐狸全身毛都要炸了!   “吱吱吱,吱吱吱。”   好哇,这人要杀狐,要杀狐!   金狐坐在姑娘的怀里,小爪子指着房遗爱骂骂咧咧,颇有告状之意。也亏它这般耐性,骂了一路都不停嘴,直到回去院子里了,还在骂人。   萧依依看得好奇,接过高阳手里的毛绒绒,问道:“金狐这是怎么了?是谁欺负我们家的小宝贝啊?”   家里的宠物都是小宝贝,萧·大猪蹄子这话说来没毛病。   金狐委屈极了,它的小脸蛋上落下了泪水,姿态颇为动人。它一边指着埋头吃饭的房遗爱,一边擦泪,狐狸眼里都是害怕:“吱吱吱,吱吱吱。”   主人,救救我吧,那人要杀狐呢。   谁知萧依依看得神奇,居然把一家子都喊来了:“看呐,我还是头一次知道,狐狸还会哭呢!”要是发到抖音上面去,准能一炮而红。   跟看聚众看热闹差不了两样,连大胃都围了上来看稀奇,狐狸彻底哭不下去了。   它歪歪扭扭地带着小红帽,穿着小裙子,跑去找金鸡玩了。耽误了大半天功夫,也没能讨回公道,狐狸决定和金鸡增进一下感情后,就亲手干一票大的……   入夜了,房遗爱刚洗漱完,就看到屋子里有绿光一闪,揉了揉眼睛又看不到了。   他喃喃道:“是我看错了吧,屋里哪里有绿光?”   信奉无神论唯物主义的青年躺在床上,也没有多想,没一会儿就进入梦乡。   今天的梦更外美妙,梦里有美丽的姑娘。萧姑娘生得好看,他是知道的,但他没想到梦里居然有盛装打扮下的萧姑娘,朝着他迎过来。   她的嘴唇红得像血,格外妖娆艳丽,她的脸蛋有些白,眼尾泛红,像桃花一样,笑的时候妩媚非常。她的头上戴着昂贵的珠翠,身穿桃红色的纱衣,里面的襦裙看着很薄,少女的曼妙曲线完全被勾勒出来。   房遗爱的眼珠子不敢乱看了。   虽然知道这是做梦,但他也怕控制不住啊。   姑娘的声音比蜜还甜:“二哥哥,过来呀?不看看我吗?”   梦里真好,什么都有。在家中排行老二的房遗爱心都要酥了,萧姑娘还从来没有喊过他二哥哥。要是她日日都喊他二哥哥,那该有多好啊。   青年摇了摇头,打住,打住。   见他不过来,姑娘便小跑过来,把自己投入了他的怀里。如此一来,房遗爱终于拒绝不住了。他抱着这个比他矮了两头的姑娘,她真小,真软啊。她身上好骚,有点臭,是和初见时那股桃子般甜蜜的体香不一样。   但梦里嘛,也不可能尽善尽美。   房遗爱表示非常理解,情到浓时,他感慨了一句:“你好骚啊。”   “嘻嘻,二哥哥喜欢我吗?”怀里的姑娘抬起头来,房遗爱也顺势低下了头。   正当要一亲芳泽的时候,怀里的姑娘突然间变成了一只大老虎,一张开嘴巴就把青年吞了下去!房遗爱感觉到一阵阵剧痛,全身骨肉都仿佛被老虎嚼烂撕碎,吞入腹中。   疼得他全身都直冒汗,半夜里惊醒了。   “啊?啊!”   青年径直从床上蹦起来来,察觉自己是在做噩梦,才长舒了一口气。这梦真是太真实了,梦中的萧姑娘与真人无异,梦里的老虎更是吃得他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为了压压惊,房遗爱倒了一大杯凉开水,大口大口地喝完了。惊魂未定的他,没有发现这水里飘着一根好细好细的鸡毛。   金狸:深夜全息影院,喜欢吗?还赠送加料版饮料哦。   喝了水,感觉稍微好受了一点,房遗爱又躺回到床上去。他还想着梦里的萧姑娘,有意重温鸳梦,但是腹中升起一阵阵绞痛,痛得他捂着肚子冲出去院子里的公用厕所。   稀里哗啦的,头一回拉还可以接受。   但有一就有二,在这个寒冷的夜里,他足足拉了七回。当太阳渐渐亮起来时,他整个人虚脱地躺在床上,仿佛身体被掏空。   留意到院子里一整夜冲水声的高阳,秀气的眉头皱了起来。她的俏脸煞红煞白,想到了一个严峻的问题:这人整晚上厕所,该不会是肾亏吧?   肾亏的男人要不得啊!会影响家庭幸福的!   在高阳还没探索出青年是否肾亏的时候,小白脸杜荷倒骑着马跑过来了。他揪起脚步漂浮的的房遗爱,紧张地说:“房二,快回去吧,陛下有意让你和高阳公主相看婚事呢。说不定啊,这几日会宣你进宫。”   高阳的脸色一白,耶耶那么快就要下旨了吗?   她觉得考察得还不够呢。   可在外人看来,这分明是萧姑娘为爱心碎了。杜荷看了看院子里一脸坦然的太上皇和太上皇后,不由得感叹有钱人真会玩。他都能打听到的消息,他就不相信太上皇夫妻俩不知道。   这萧姑娘是太上皇后亲戚家的姑娘吧?叫自己外家的姑娘去截公主的胡?   厉害,厉害!   这太上皇也不管管,为了讨好媳妇,连自己姓李的亲孙女都不要了。   杜荷脑补了一大出皇室宫廷大戏,就扯着脑子懵懵的房遗爱回去了。高阳见考察对象都不在了,心知这门亲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她如今都房遗爱的为人有几分了解,认为和这个人结婚还不算难受。   “嫁谁不是嫁呢?”高阳公主的心情不坏,她朝萧依依夫妻俩深深地行了一礼,“谢皇祖父和皇祖母帮我,对了,还有小叔叔。这门婚事算不错了,我嫁。”   房遗爱肾亏她也认了,有病嘛,吃药慢慢治呗,人品不错就行了。   带着几分少女怀春的心思,公主脸红红地上了马车。她猜想,结婚的时候房二见着她,会不会大吃一惊呢?   嘻嘻,想想就觉得有趣!   长安梁国公府   感谢医术精美的大夫们,吃了几剂药,房遗爱的拉肚子就好了。他听闻皇帝要他娶高阳公主,脸色顿时就变了。   他喜欢的是村子里的萧姑娘,不是那个什么鬼公主啊!   可君命不可违,三天之后,他们房家供上了香案,接过了太监手里的圣旨,此事便再无回旋的余地。大兄一脸笑意地恭喜他:“遗爱啊,你和公主定下亲事,我就放心多了。”   弟弟读书不成,是个粗人,手头没有官职,只靠爹娘兄长护着,以后说不定还要看勋贵的脸色做人。房二娶了公主,那就不一样了,妥妥成了吃软饭的人生赢家啊。   只要李唐不败,房二的富贵不倒,爸妈再也不用担心他没钱吃饭了。   高壮的青年呆呆地站在那里,鼻子酸酸的。道理他都懂,可他就是忘不了村里的萧姑娘,他记得萧姑娘的笑,像桃子那样又软又甜。他娶了公主,那萧姑娘怎么办啊?   很渣男的房二心想,他要是娶的旁人,心爱的萧姑娘说不定还能纳回家里做妾。以他家的身份地位……村花萧姑娘,应该是愿意嫁给他做小的吧?   不得不说,时势造渣男。   可娶了公主,他就不能碰别的女人了,他不能再见他的萧姑娘了。一想到这儿,房遗爱就站不住了,他蹲到了地上,鼻腔中的鼻涕终于忍不住了,眼泪鼻涕齐齐流了出来。   一个铁憨憨还哭,这样看起来更丑了。   他前几天还做梦跟萧姑娘“这样那样”,连孩子叫什么名字都想好了。可圣旨一接,他的梦碎了,他和桃子精再也有缘无分。   从此之后,请叫他房敢敢。   他,是个心碎了的憨憨。 第100章   房敢敢最近都很伤心。   所以他的狐朋狗友们约着他, 说要给他开一个成人派对, 去见识一下乐坊里的美人美酒。往日里房遗爱都从不去夜店的,但这回心中郁闷难解,干脆就去了。   他低垂着头,小声地说:“喝醉了也好, 说不定梦里有萧姑娘呢。”   他想念村里的萧姑娘, 可惜佳人人去楼空, 他去到刘家村再也找不着了。他也想在梦里再见一见她, 可也许是萧姑娘知道他要结婚, 再也不肯进他的梦里了。   “遗爱,你想什么呢?看表演啊,今天的胡姬跳舞多带劲啊!”好友程怀亮一巴掌扇到了房遗爱的头上, 他们都是武将集团家的孩子,打打闹闹都力气可大着呢。   一群青年人看着舞台上跳得婀娜多姿的西域美女,眼睛都粘到人家身上了。看看那小腰, 扭得真好看啊。看表演还有零食送呢, 一嘴果仁核桃肉干,配点葡萄酒, 吃得嘴里都是香喷喷的。   房遗爱摸了摸头,惆怅地叹了一口气。   好友程怀亮娶的是皇帝十一女清河公主,看他这副出来泡夜店的样子, 显然是公主不爱管他的。就不知道那高阳公主是不是也是温柔的脾气,能叫他跟萧姑娘再见一面。   房敢敢心都碎了,他只想再见一面吧, 再看一眼那村里的桃子精。   然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从此,他就会是一个没了心的憨憨……   程怀亮看大个子一脸无精打采,顺手塞了一枚果脯过来。他挤眉弄眼地笑着,向好友怂恿道:“房二,吃个桃脯肉,甜甜嘴吧。等会儿还有古丽姑娘出来跳舞,听说她还是个雏儿呢。”   别说他这个好哥们没提醒,趁着现在还没结婚,还能浪一浪。等娶了公主,还想摸一摸古丽姑娘的小腰?   想得美啊!   “什么古丽姑娘?”房遗爱抬头,只看到个五官深邃的西域美人穿着薄薄的衣裙跳得妩媚。可惜他对美人没什么兴趣,嘴里嚼着的桃脯肉也味道寡淡。   “呸——”   青年没吃两口,就吐了出来,这桃子的味道和他在村里吃的大桃子差太多了。旁边的程怀亮吃着还不错,看到他反常的动作,连忙问道:“房二你是怎么了?”   “没事,就是太难吃了,都是渣,还不甜。”房敢敢一脸嫌弃。   他想念村子里可以吸着吃的水蜜桃,饱满多汁,味道香甜浓郁。这外头的桃子看着还行,但吃起来香味上就差了一大截,更别提晒成的果脯,没滋没味的,这生下一点果子的酸味和少许甜味。   程怀亮再吃了几口,不信:“哪里有你说得那么差,这月华楼的东西一向是顶好的。你说的桃子是何处的?带我们去尝尝呗。”他看呐,分明是房二心情不好,拿这果脯发泄罢了。   一提到那个伤心地,房二更难过了。他狠狠地灌了自己一大口酒,语气冲冲地说:“不去了,再也不去了。”   都没了美丽的桃子精,他去干什么呀?   往日的美好都化作一梦,梦碎了,他什么也抓不住。借酒浇愁愁更愁,房敢敢抱着酒壶不撒手,没一会儿就把自己喝得个烂醉。喝醉之后,他便坐在座位上,傻兮兮地笑了。   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那跳舞的古丽姑娘有心在今天挑一位恩客,她眼波流动之间,一眼就看上了那个高壮的青年。这位客官不符合长安白皮靓仔的审美观,但却很合西域人的口味。古丽跳着欢快地舞步,绕着房二转圈呢。   喝醉的房二也不害臊,用武术的动作比划了两下,颇具有力量之美,看得在座的众人大声叫好。   程怀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他也一脸兴奋,扯着嗓子干嚎:“好啊,房二我看好你!”   要是房二能一亲芳泽,那也算给长安城增加了一笔风流韵事。   脸红红的大个子只会傻傻地笑,舞姬递酒过来他也喝了,正当古丽姑娘正要拉他的手的时候,一道女声尖叫起来:   “房遗爱,你竟然敢负我!”   一道马鞭子就抽了过来,那古丽姑娘躲闪不及,一双洁白的柔荑瞬间就肿得像猪蹄一样。古丽姑娘咬了咬嘴唇,顿时这房公子原来是有主的,她也许是惹了人家的未婚妻。   身姿曼妙的胡姬摇了摇头,立刻退了下去。她只是个在长安讨生活的苦命人,没必要跟身分娇贵的大户小姐起冲突。   高阳定了亲事以后,心中有几分满意,行事就渐渐放飞起来。她听闻这月华楼的歌舞最好,就求着哥哥们待她出来玩玩。   适逢太子李承乾学习压力大,也想出来浪,于是就带上女扮男装的高阳公主,齐齐出现在月华楼。一进入大厅里,高阳公主就眼睛很尖地看到了她的铁憨憨。   “他生得真高啊,在人群里一眼就能看到了。”正当她想要打招呼的时候,房敢敢竟然和别的女人拉起小手?   高阳公主可不是能容忍的人,她也有几分皇女刁蛮的脾气,抽出随身携带的马鞭子,用力打了过去。叫他们这对狗男女背着她相会?   吃屎吧!   这么一打下去,房遗爱整个手背都火辣辣的,他的酒意立刻醒了三分。他一睁开眼,他的桃子精正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   以为自己在喝醉做梦的青年,咧开嘴笑了:“喝酒真好啊,喝酒就能看到萧姑娘了。我想你想了好多天,都见不到你啊……”   “见你个大头鬼!”   高阳公主的气还没有消,她伸手就揪住了房遗爱的耳朵,疼得他直翻白眼。持续的疼痛让房遗爱整个人又清醒了一些,他摸了摸自己耳朵上的小手,是温热的,是真的。   是真的萧姑娘在揪他的耳朵呢。   真好啊。   房敢敢又变回了房憨憨,他的心扑通扑通地跳起来。他笑得非常满足,一脸温柔地低下头:“我生的高,你这样伸手揪耳朵,手要累着啊。”   鬼知道一个铁憨憨居然像个孩子那样蹲下来,就为了方便高阳揪他的耳朵?   连太子李承乾都看不下去了。   程怀亮也是认得太子的,他不笨,一看到陪着太子的姑娘满脸怒气地冲过来,就暗暗大叫此事不妙。那姑娘生得美,长相还和他的妻子清河公主有几分相似,莫非就是房遗爱的未婚妻?   传说中的高阳公主?   吓得程怀亮缩了缩头,都怪他,他不该带房二来的。这会儿高阳公主来捉奸,害得房二多丢脸啊。   就在这时候,太子出声了:“咳咳,高阳,注意礼仪。”在外头这么捉住未来女婿,男人的面子还要不要啊!   被兄长这么一说,高阳公主赧赧地收手了。只是在旁人没看到的时候,她狠狠地瞪了房遗爱一眼,眼睛都红了,显然是气得不轻。   没想到啊,这个憨子趁她不在,居然敢出来偷吃?气死她了,分手,一定要分手!   这一眼的风情啊,看得房憨憨脸红心跳,差点连自己姓啥都忘了。   之前又喝了一点酒,壮了胆子,情绪一上来时,青年一把抓住高阳的手,不放开了。他像只大狗子那样,憨憨地笑着,背后无形的尾巴摇得飞快。   他鼓足了勇气,一口气喊了出来:“萧,萧姑娘,我好喜欢你。我不想娶公主,我想要娶你!”   高阳公主愣住了:“……”   额,她自己把自己绿了?   一肚子火气,就这样被房遗爱哄着,烟消云散。女扮男装的少女浅浅一笑,走回去太子的身边。她穿着绸缎袍子,腰间坠着白玉佩,显得一身清贵之气。   李高阳:“真是个呆子啊,这都没看出来。”她都主动掉马了,还不知道她就是公主?   谁知这房遗爱真的是个眼瞎的,他看“萧姑娘”和太子相处亲密,以为心上的姑娘攀上高枝,弃他而去。瞧瞧那样子,村花一身富贵,肯定是被太子包了。   一刹那,铁憨憨落下泪来,心都要碎了,他鼻子一酸,鼻涕眼泪又出来了。   “呜呜呜……”   惨了,失恋了,憨憨的心又没了。   今天还是当房敢敢的一天。   高阳公主:“……”   这人真的是个大傻子,她都掉马了,怎么还哭?   脑子里一团懵的高阳公主,被太子李承乾拉着离开了。徒留下“失恋”的房遗爱,哭得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直到成婚拜堂那天,房遗爱掀开了新娘子的盖头,才知道原来“萧姑娘”就是高阳公主。他心情怪别扭的,自己失恋了那么久,吃肉都不开心的。   活生生熬瘦了五六斤。   他有些不开心,拉着新娘子的衣袖,撒娇道:“你骗了我,要赔,要陪。”   咋赔?赔你个黄花大闺女还不够?   一米九的大个子撒娇,还真够辣眼睛的。   高阳拉着铁憨憨的大手,把男人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上。房遗爱的指尖碰到了姑娘的脸,指腹下柔嫩的触感叫他脸红。刚想要缩手,又忍不住再摸两下。   不对,现在是自家媳妇了,不摸白不摸。   毫无心理负担的房憨憨,摸着她的脸,她的眼,她的眉,又摸到她砰砰直跳的心窝。   “赔你个一生一世,可好?”   “好啊!” 第101章 番外公主的前世   公主府   高阳慵懒地抬起手, 想要抱住旁边的铁憨憨。她半眯着眼, 在被窝里摸索着,但下一秒却发现手感不对,她老公明明是个肌肉发达的大个子,手臂怎么变得这么细?一点儿也不结实?   身上的肉总不可能缩水吧。   她睁开一双美目, 只见一只白皙的手臂环着她。手臂的主人把头埋在她的颈窝, 看不清脸, 但重要的是, 这人的头顶是光溜溜的!头皮比剥壳的鸡蛋还要光滑!   这秃如其来, 吓得高阳从床上跳起来。看到自己的身体,高阳更慌了,她已经与房遗爱成婚了数日, 身上的变化如何不知。这绝对是……绝对是这样那样之后的样子。   这人是谁?她明明是良家妇女啊!   这个和尚分明是要坏她的名节!   高阳都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她知道有姐妹是偷偷豢养男宠的,但她从来没有过啊!   “公主……唔, 高阳醒了吗?”   那人还不自知, 声音有点沙哑。他看向高阳的眼神含着绵绵情意,从被窝里坐了起来。他随手把枕边的衣服披在高阳公主的身上, 哄道:“高阳,我过几日再来看你,你穿好衣服, 莫要着凉了。”   那个和尚的眼神看着不似作伪,看得一阵阵凉意从高阳的脊骨漫上来。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一觉醒来,就变了。”她抱着身子, 低垂着眼快要落泪,趁着男子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往枕头底下摸了摸。   嗯,她习惯放的马鞭还在。   这根马鞭是阿娘留给高阳的遗物,一直守护着她。高阳握紧了马鞭,就像是握住了主心骨一样。寒意从她的眼中闪过,她看着和尚背过身去,人模狗样地穿上袈裟,她立刻往前一跳,双手攥紧马鞭,勒住了和尚的咽喉!   这人害她失了名节,不管是谁要害她,决不能留!   高阳的力气不大,但足以勒得辩机和尚喘不过气。刚开始辩机还以为公主要玩什么新花样,俊脸上丝毫不见惧怕之色,但渐渐的,公主手下的力度加大,勒出了要人命的红痕。   辩机尝到了舌尖上的腥甜。   他满脸通红,双手极力挣扎,喊道:“高阳,高阳你这是怎么了?”他没有错过公主眼中的杀意,分明是要致他于死地的样子!   高阳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表情夹杂着古怪、害怕、愤怒等多种情绪。她手上继续使力,再用力一点,这个侮辱她的贼汉子就能死了。   门外突然想起了敲门声。   听着是驸马房遗爱的声音:“公主可好吗?要侍女伺候您洗漱吗?大师该离开了。”   听得高阳的心里更愤怒,握住马鞭的力度稍稍松开了一些,恨不得立刻出去杀了房遗爱。   好哇,没想到这人是个缩头乌龟,自己妻子被人侮辱,他就在外面看门?!   她的房憨憨变了!   趁着她分神的一刻,辩机终于挣脱开来。他像是脱水的鱼一样,大口地呼吸着空气。他也感觉不对劲,往日里对他非常宠爱的公主为何突然翻脸?以前公主看他的眼神都像是含着蜜一样,今天公主的眼里只有陌生。   他连忙穿好衣服,见高阳抽出匕首要赐过来,急忙一抽身,以男子的身体优势把公主压在床沿。怕公主受伤,他还下意识把高阳往厚厚的锦被上摔。   女子狠狠地瞪过来,不停挣扎着,好像一只受伤发狂的小兽。   高阳:“来人,来人!唔……”   她被辩机捂住了嘴巴,索性一口咬到这贼汉子的手掌上。她好恨,贝齿间沁出了献血,辩机顿时疼得眉头一皱,并没有说什么。   他低下了头,认真观察着公主的眼神,压低着声音:“你是谁?高阳不会不认识我的。”   他和公主相识于草庐,从此私定终身。为了公主,他背叛了信仰的佛门,从此她便是他的神,他的光。   鬼认识你啊!   高阳大大地翻了个白眼,咬得他的血都落到了床边。   他继续说:“你要是能好好说话,就眨一下眼睛,我把手松开。”   无奈之下,高阳眨了一下眼睛,眼红红的,一滴泪珠落了下来。   看得辩机都心疼极了,他的公主这是怎么了?他的公主还能回来吗?   男子松开了手,高阳像躲避瘟疫一样,跳开了。   她躲到屏风后面,穿好了衣服才出来。她摆出了公主高高在上的姿态,不拿正眼看人:“吾名李高阳,帝十七女。尔擅自闯入公主府,当诛杀。”   尤其是“杀”这一字,被高阳重重地吐了出来,毫无爱意。   辩机和尚睁大了眼睛,他和公主相恋多日,深知公主的风华仪态是旁人模仿不来的。他不愿深思,莫非佛家说的万千世界真的存在?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公主在入睡当中,被其他小世界的高阳公主换了魂儿?   “那小僧这就速速离去,不污了公主的眼。”   他拜了一拜,推开房门便离去,如同出入自己后花园一样自在。门外的房遗爱探头往里面瞧了瞧,正对上了高阳公主审视的目光。   唬得房遗爱立刻把头缩回去了。   “你,过来。”高阳对房遗爱招了招手。   大个子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公主可是找我?”   高阳抬眸,直勾勾地盯着这个“房遗爱”。她一眼就看出来,这不是她的铁憨憨。她的铁憨憨会像热情的大狗子,只要她招手,就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搂着她,哄她开心。   而不是眼前的这个男人,连过来都不敢,眼神中只有怯懦。   “算了,你退下吧。”高阳叹了一口气,她打算自己去找答案。   门口那人立刻松了一口气,拔腿就走了。   这座公主府和她昨日身处的府邸有些相似,但却没有人气儿,失了鲜活。没有驸马为她寻来的山茶花,也没有驸马为她新建的秋千。她的心越来越慌,头一个想要寻求帮助的就是皇祖父和皇祖母。   那一对善良的夫妻,肯定会帮她的。   公主朝身边的侍女问:“我有多久没去皇祖父哪儿了?”   侍女莺哥的脸一下子就白了,她凑到了公主的身边,小声地说:“公主莫不是睡迷糊了?高祖皇帝在几年前已经仙逝了。”   “啊?!”   高阳用帕子挡住了自己惊讶的神色,这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她前几日去皇祖父那儿吃烤肉,他老人家还好好的,能吃一大碗米饭呢。   迅速掩盖住自己的表情,高阳低下头,只说:“我梦中看到了皇祖父他老人家,还如同当年英武。”   侍女听了,微笑着附和道:“公主纯孝,奴婢远远不如。”   谁人都不知,高阳的手心里都是汗,连呼吸都顿了顿。她不知道这是可怕的梦魇还是另一个世界,明明在她的记忆中,一切都不是这样。   到底是她疯了,还是世界疯了?   高阳公主派人要来起记载大唐皇室的文书,翻开仔细阅读,只见上面写着:   【贞观三年,高祖得第二十二子,生母柳氏。】   【贞观九年,高祖病逝,谥号太武皇帝,葬于献陵。】   看得高阳一阵阵心惊肉跳,柳眉深深地皱起来。她屏退了伺候的婢女嬷嬷,小声地自言自语:“不对,这些都不对!”   她的皇祖父明明还没死,小叔叔才不是什么柳氏生的。她的皇祖母呢?那个姓萧的美丽女人?竟然仿佛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不知所踪。   四下无人,高阳害怕地抱住了双腿,像个孩子一样蜷缩起来。她的眼中尽是失望,嘴里不住地喃喃道:“皇祖父,皇祖母,小叔叔,你们在哪儿啊?房遗爱,我的房遗爱不该是这样的。”   连续三日下来,公主都不再笑了,她木着一张脸,任何事情都没能引起她的兴趣。   听说那日的和尚传来消息,说要见她一面,高阳并没有理会。房遗爱回到府里,像鹌鹑似的躲着她,很少出现在她面前。   听说“她”塞给驸马两个美貌的宫女作为小妾,高阳半空中的筷子停了两秒,又继续吃喝起来。   如今,唯有吃饭的烟火气,才能让高阳觉得她还活着。前日厨子做了大桌大桌的美食佳肴,公主夹了一口烧得软烂的羊蹄子,只说了一句“好”。厨房伺候的人以为她爱吃这个口味,就日日都呈上烧足火候的肉食。   清炖羊腿、红烧土鸡、酱焖大鹅、干锅鸭子……   各种浓油赤酱轮番上阵,蒸煮炖烤的样样齐来。高阳把郁闷的心情发泄在吃食上,性子越发清冷。今日大师傅做的是醋溜鱼段,开胃的酸甜味闻着不错,但一吃到嘴里,难以忍受的腥味就直冲天灵盖。   “呕——”   高阳把饭菜都吐了出来,吓得伺候的侍女都来扶她。可她的眼前一黑,只听到有人在喊“绿儿”,再也没听到声音了。   当高阳再睁开眼的时候,一个高壮男人靠在她的床边,嘴巴抿着,睡得不大安稳。她认真地盯着这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悄悄地伸手摸了摸。   房遗爱顿时醒了过来,他看着床上的人儿,非常激动:“绿儿,你醒了?你怀孕这几日,怎么叫都不醒,已经睡了三天了。”   哦,绿儿就是房憨憨给高阳起的表字。   她摸着平坦的腹部,瞠目结舌:“我,我,我怀孕了?”   “是啊。”房遗爱把头靠在高阳的小腹上,笑得一脸幸福,“我和绿儿的孩子,一定很好看吧。男孩子生得高,女孩子长得美。”   他没有看到,傲慢的公主眼中泪光闪闪。   她终于回来了,是孩子帮她找到了回家的路。   肯定是她做了一个漫长的噩梦吧。 第102章 番外不负如来   【妖僧辩机判腰斩之刑, 斩!】   只听得这句话落到地上, 他的眼前只剩下一片血红。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双腿和身体分离,剧烈的疼痛让他几乎晕厥过去。在最后的一刻,他似乎听到高阳哭喊的声音。   “辩机,你在哪儿啊?”   “辩机你不要死啊!”   “辩机, 是我害了你, 呜呜呜……”   他像是濒死的鱼, 在地上挪动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合上了眼睛, 喉咙里腥甜涌了上来, 干涸的嘴皮子已经张不开了。天地间顿时失去了色彩,但他还记得心中的那个宫装美人。   他心里大声地喊着:“公主,公主一定要好好的啊。”   从此, 世上再无妖僧辩机……   “啊——”   年轻的僧人直直地从床上坐起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爬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凉水。凉水冷得他的牙关打寒颤, 但却叫他无比安心。   因为这说明, 他终于从噩梦中出来了。   他在黑夜里摸索着点燃灯火,翻开了一卷经书, 迫使自己的精神沉浸在佛经当中。油灯把他的侧脸倒影在铜镜上,这是一张英俊的脸,眉目如画, 袈裟上还熏着淡淡的禅香。他气质出尘,如同冬日的白雪,嘴角总挂着慈悲的笑。   善信们仰慕他的模样, 都说:辩机和尚是真正的得道之人,以后肯定能成为一代高僧。   连辩机本人都是这样以为的。   自他有记忆以来,血色的梦境一直在他的睡梦中重复。他以为这是佛祖给他的考验,他定是天生的佛子。青年握住一卷《法华经》,嘴里轻轻地念了出来:   “诸佛神力,如是无量无边,不可思议。若我以是神力,于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阿僧祗劫……”   这该是佛祖给他的劫,此时的辩机并不害怕。   因为长期被噩梦所困,辩机在意志和心性上反而比其他小和尚更加坚韧。要是心理素质稍微差点的,早就被这种梦境折腾疯了。每天晚上都死一回,无法挣脱,无法改变。   这种感受让辩机痛苦的同时,他也对梦中的“高阳”很好奇。   年轻的僧人捧着茶,浅浅地笑了笑:“莫非我前世对高阳爱得死去活来?”   他天生冷情,待其他人都淡淡的,并不热络。能爆发出如此浓烈的情感,是他难以想象的。但梦中那种撕心裂肺的情感,每每回想起来,都会疼进他的心里去。   像是一种会呼吸的痛,在他全身的血液中流动。   “高阳,高阳。”他反复嚼着这个名字,眼神中平静无波。   这种事情,辩机从来都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他在佛学上修为很高,拜玄奘为师,不仅学习西域诸国语言,还协助翻译从西方带来的佛经。   辩机听着玄奘口述西域的风土人情,对西域各国的生活方式、建筑、婚姻、舞蹈等方面都大感好奇。他在玄奘描绘中,写下了《大唐西域记》一书,当真大开眼界。   他蠢蠢欲动:“原来大唐外面的世界是这样的,真想出去看一看啊。”   这个想法,便如同一颗种子,扎根在年轻僧人的心里。   但在这个年代,出一趟远门都是很艰难的事情。在旅途中生病死人,也常有发生。辩机也只是想想,没有付出太多的行动。   毕竟哪里能有长安繁华呢?   即使是和尚,也偏爱长安城外的大寺庙啊。这儿信众很多,庙里的香火鼎盛,辩机的袈裟是用上好的丝线织成。他日日诵经喝茶,或者和施主聊一下人生。除了不能吃肉喝酒,这小日子过得忒滋润的。   辩机以为,他会一直从繁杂难懂的经书中学习,等老了的时候,熬成庙里的主持。   然后死去,说不定能超脱自然,见到佛祖……   直到有一天,他平静的日子,被一阵哒哒的马蹄声打碎了。辩机那日在郊外歇息,正身处一草庐之中。他听得外面人声鼎沸,似是热闹无比,瞬间掩盖住他念经的声音。   辩机的眉头微微一蹙,但也并未说什么。   但外面的人说话声音越来越大,他的耳力不错,分辨出是一男一女骑着马,带着一大群奴仆,在打猎欢乐。佛祖慈悲,仁爱万物,辩机对这种杀生的行为非常不乐。   正想要出去劝诫一番的时候,他听到那个女子在说话。   “遗爱,快,我看到那儿有一只兔子,能做好大一锅香辣兔啊!”   是她的声音。   是高阳。   辩机愣住了,他绝对不会认错,他在梦里听过千百回的声音。这已经镌刻在他的灵魂深处,和他的记忆融为一体。他起身的动作顿了顿,接着他又听得有个男子在说:   “高阳,你放心,我们等会儿带着猎物去太上皇那儿大吃一顿。”   对了,就是高阳。   辩机的指甲深深地嵌入了手掌,他把草庐的帘子掀开一角,远远望去,看到那马上的人儿。   她身穿着贴身的骑马装,勾勒出美好的身体线条。阳光洒在她白皙的脸上,宛如玉做的美人一样。她挥舞着马鞭,嘴里不知道在嚷嚷着什么,笑得骄傲矜贵。   她合该是天生的贵人,光芒万丈。   辩机不自觉地说了出来:“公主……高阳……”   下一刻,剧烈的疼痛让他昏厥过去了,比梦中经离腰斩之刑更可怕。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眼神中似乎有什么变了,再一看,琥珀色的瞳孔中不知道染上了什么。   他痴迷地看着骑着马打猎的公主,他的高阳啊,他终于又见到高阳了。   但他紧紧地抿着双唇,气质又变回冬日白雪般高冷。他不能再见高阳了,他忘不了高阳那日嘶声裂肺的哭声。   他不想要她哭,他只想要她笑着。   能好好地活着,便好。   从那日起,辩机回到庙里,一头扎进藏经阁中,埋头读书,再也不出来。其他僧人都说辩机开了悟,从经书中寻求大道。   只有他才知道,他的心乱了,他的道也求不成了。   她的身影时时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刻在他的灵魂中。她的嬉笑怒骂都被他记得,她已成为了他的神,他的佛。   终于,他在师父玄奘的禅房中,见到了当今天子。天子对年轻僧人的博学很赏识,谈及如何普渡众生。   辩机淡然一笑:“小僧愿携经书向西而行,至吐蕃传播佛法。若人人心中有佛,便再无伤痛。”   天子抚掌,曰:“大善,辩机果然修得真佛!”   男儿都信佛当和尚,那谁人去拿起杀人的刀?谁人去种植食用的庄稼?当和尚好啊,男人看到不能干活都有饭吃,能不去当和尚吗?   至于是不是都信奉佛祖,谁在乎呢。   大唐皇帝才不在乎呢。   李二陛下觉得这个辩机和尚挺绝的,居然想出了如此毒计。吐蕃是大唐的心腹大患,屡屡烦我大唐边境。松赞干布借口吐谷浑从中作梗,出兵击败青海吐谷浑、党项、白兰羌,直逼唐朝松州(今四川松潘),扬言若不嫁公主,便率兵入侵唐朝。   李二陛下没有选自己的女儿嫁过去,而是选择了宗室的女子。但这口恶气憋在他的心里,早就气了个半饱。   天子不要脸地想,如果大批和尚都去吐蕃传播佛法,带以大批金银法器。看似体面,实则……嘿嘿嘿,华而不实。   如果和尚们能发挥一下洗脑大法,教吐蕃百姓一心向佛,把挣来的钱都供奉给庙里,那就更好了。拔地而起的寺庙,佛祖的金身,这种搜刮钱财的手段,光明正大极了。   在辩机的推动下,公主合亲的队伍里,少了大批能工巧匠,反而多了一批脑袋发光的秃头。这群身负重任的和尚以辩机为首,文化功底极好,都是佛学的优秀人才。   他们怀着一腔热血,还有些天真,誓要把佛教传播为吐蕃的第一大教。   辩机遥遥地望着长安城一眼,心中仿佛卸下了千斤枷锁。   前世他害了高阳,高阳为了他违逆天子,想必她在之后的日子都很艰难了。这辈子,他想要为她的国做一份贡献,若能积下一点功德——   他只愿高阳一生平安顺遂。   在驼铃声中,年轻的僧人拨动着手里的转经筒,默默念着上面的真言。夕阳在草原上撒下了一片金黄,他的脸边落下了一滴泪。   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当辩机老去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都松芒波杰王的座上客。这位吐蕃首领性格桀骜不驯,唯独愿意听圣僧辩机劝两句。   吐蕃百姓都说圣僧有神助,即使年过花甲,面容都如年轻时一样俊美,像是雪山上的莲花,一尘不染。只有眼角的细纹,证明时光在他的身上留下痕迹。   因而,信奉佛教的人就更多了。   松芒波杰王想要出兵大唐,在决策前来询问圣僧辩机的意见:“大师,此事可为吗?”   辩机拨动着转经筒,闭上眼睛,用手指了指南边的方向。   半晌后,他才慢慢地开口说:“南边可为,松州、洮州有天人相护。”   南边是南诏小国,辩机这次祸水东引,不知道能保大唐百姓多久的安危。数年后,听闻松芒波杰王于南诏去世,上台的是主张亲近大唐的赤德祖赞。   圣僧辩机送了一口气,他做到了。   他拨动转经筒的速度越来越慢,服侍他起居的小沙弥也感受到,圣僧终于老了。圣僧每日都爱坐在朝东的方向,看着天边太阳的升起。   他眯着眼,那是长安的方向啊。   没了他,高阳也许会幸福吧。他依稀记得那对骑着马的男女,那是一个善良的男人,不会让高阳为难的。高阳会给他生下一个又一个孩子,儿孙满堂地坐在一起。   只是欢乐之中,没有了他。   一口腥甜涌了上来,在圣僧的袈裟上落下了血红的梅花。小沙弥虽然早就料到了有这一天,但小孩还是一脸紧张地赶紧来扶他,问他怎么样了,有什么想说的话。   辩机的手往东边指了指,小沙弥以为圣僧的意思是,会在东边的人家那里投胎转世。   辩机用小孩听不懂的汉话,艰难地说:“若有来世……我……还是想……”   他想有一个好的家世,能够光明正大地站在高阳的身边。 第103章   长安城中一处小院子   这处院子里住着母女三人, 是杨氏出嫁前的嫁妆。她本是前隋贵族之后,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到底还是有一些产业留下的,若不是前朝败了,杨氏也不至于给木材商人武士彟当续弦。   武士彟出身低微, 年纪又大, 但胜在对她体贴, 生活富裕无忧。而且武士彟的投资眼光不错, 一把押中了尚未称皇的李渊。因而得封应国公。杨氏对丈夫也有几分爱意, 她在成婚后不仅尽力抚养武士彟前妻所出的两子,更是给家主生下三个女儿。   杨氏唯一遗憾的是,她没能给武士彟生下一个儿子。   院子里的妇人牵着女儿的手, 叹了一口气:“要是照儿有个兄弟撑腰,你和英儿姐妹俩也不至于那么艰难。”   武照儿看了看阿娘,又看了看妹妹英儿。她咬住了嘴唇, 心智更加坚定。她想要进宫, 她想要见到皇帝。   “我耶耶不是对大唐有功吗?我去求一求皇帝,我们家的日子总能过下去的。”她们一家回到长安后, 武照儿就找人散播出名声,说是应国公的家人。   少女想要皇帝顾念当年耶耶资助他的情谊,对自家能照顾一二。人人都说天子贤明, 他总不能不顾功臣的妻儿死活,自个儿逍遥自在吧。   杨氏的眼里闪过一丝不赞同,她知道照儿的法子太大胆了。但她也没有更好的方法, 只因武士彟死后,她们母女几人都被家主的两个儿子武元庆、武元爽赶了出来。   杨氏看着两个年轻人眼中毫不掩饰的恶意,和越发貌美的女儿们,她只好离开荆州的应国公府,带着尚未出嫁的两个女儿回到长安。至于长女武顺儿,已经嫁为人妇,顺儿的生活自有女婿贺兰承担。   最小的英儿并不懂母亲和姐姐的担心,她生得玉雪可爱,脸上还没有看到忧愁。她听闻要从家里去国都长安,兴奋得拍着小手,欢呼道:“我们去长安咯,去长安咯。”   小女孩听说长安在天子脚下,肯定特别繁华吧。长安有好吃好玩的,那儿的日子肯定比荆州还要快活。   “英儿这个没心肝的,真高兴吗?”武照儿牵着妹妹的手,笑容还带着少女特有的娇憨,但心里隐隐有些紧张。她们母女三人都生得貌美,没有权势罩着,就如同在街上掉了一块大肥肉。   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垂涎。   武照儿从来不敢去猜测人性的黑暗,从堂兄武惟良那种恶心的眼光中,她已经猜到了很多事情。   一大一小两个美人,去国子监附属幼儿园的门口打了三碗馄饨,打算回家当作晚饭。这儿算是全长安最繁华的路段,往来都是有身份的人,武照儿并不担心在路上被地痞流氓缠上。百姓们都说,那个附属幼儿园是最顶尖的贵族才能念的学校。   英儿这种耶耶已经去世的小丫头,没人护着,学位肯定是轮不到她的。   小女孩乖乖地坐在馄饨铺子里,眼巴巴地瞧着背着小书包放学的孩子们。一个小班里大概有十二三个孩子,有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也有梳着包包头的小男孩,他们的叽叽喳喳地说着话,好些话儿英儿都没听懂。   小女孩羡慕极了,长安的私塾就是不一样,连女孩子都能去读书呢。   在荆州,她的小伙伴都不去上学的。   武照儿看到了妹妹的神情,握住了英儿的小手,嘴巴里都是苦涩的滋味。若是耶耶没死,若是耶耶也在长安,说不定英儿就能去这个幼儿园上学了。   “我想要出人头地,我不想要再这样羡慕别人了……”   一个隐隐的想法扎根在少女的心里。   在氤氲的食物香气中,小摊老板没多久就送了三碗热气腾腾的馄饨上来。武照儿朝老板羞涩地笑一笑,柔声地问:“李老板,我能连带着碗端回去家里吗?等会儿我洗干净再还回来。”   她们一家今早才刚搬来,连碗筷还没置办好。阿娘杨氏在院子里看家,只给了二女儿一点钱,让她随意买点东西回来吃。   小老板看到姑娘这一笑,愣了愣,半晌后才说:“可以的,客官尽管拿去就是。”他长期在这儿摆摊,生得像这个姑娘那么美的,不超过一个巴掌。   虽然这姑娘的衣服有些陈旧,但料子都是好的,气质也不错。阅人无数的小老板猜想,这应该是破落贵族家里的小姐吧。   在这儿开了那么久的店,小老板算得上是长安里的百事通,没有哪家贵族的八卦是他没有听过的。他好奇地问了一句:“姑娘眼生,听口音不是长安这儿的人吧?”   英儿眨了眨眼,没有说话。照儿抬起了头,语调中带着自豪:“我耶耶是应国公,我们一家是从荆州回来的。”   原来是个国公的女儿?   怪不得能养出这样气派的姑娘,外放的国公和长安的大官贵族相比,差了一点。但这姑娘在投胎上的运气,已经胜过许多人了。   不过应国公是谁?街边卖馄饨的小老板真没听说过。   武照儿似乎猜到他心中所想,脸上转而有带着几分悲凄,接着说:“我耶耶姓武,甚是仰慕陛下,他总说要回来长安看一下陛下安好。只是他年纪大了,没等到这一天……”   美人皱起眉头,也是绝美的,旁边还有来吃馄饨的小贵族,听到这姑娘这般出身,眼睛都亮了。长安来了个貌美的武姑娘,可以算是贵族圈里的一则最新八卦了。   似乎觉得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露出悲伤,非常失礼。武照儿小声地和老板道谢后,就左右手各端起一碗馄饨,身后跟着捧着一碗馄饨的英儿,回家去了。   回到院子里的时候,武照儿的哀伤之色已完全褪去,眼里只剩下一些谋算。她看着阿娘在整理家务,顿时笑着招呼道:“阿娘,我买了好馄饨,我们用过饭再忙吧。”   “是啊,这长安的馄饨真好吃哩,比荆州的好吃。”馋嘴的英儿偷偷地用手抓了一枚,快速地丢到嘴里。她的小脸蛋吃得一鼓一鼓的,像个囤粮的小仓鼠一样,惹得照儿去摸她的小脸蛋。   真是可爱的妹妹啊。   馄饨的皮很薄,又吸收了浓汤,在嘴里几乎一抿就要化掉了。里面的馅儿是剁碎的鲜肉和韭黄,还添了新鲜的虾仁,味道鲜甜至极,让照儿恨不得把舌头都吞掉了。   连煮馄饨的面汤都是好物,熬足了火候,带着浓郁的鲜味。照儿只恨自己家里连个盆都没有,不然可以把面汤留下来,用来蘸着吃笼饼,肯定也很美味。   十来岁嘛,正是能吃的年纪,一枚接一枚,一碗十多枚馄饨很快就被少女吃完了。妹妹英儿胃口小,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把自己吃剩的四枚馄饨舀到姐姐的碗里。   “二姐,这个好吃,你吃。”   “谢谢英儿,姐姐以后一定让你吃上好东西呢。”   照儿握了握拳,心中的想法更加坚定。如今耶耶没了,能倚靠的只有她自己,她要是能拼出一条路,那阿娘和妹妹的日子都好过了。   半个月后,有天使(传旨的太监)带人来到小院的门口,传出陛下的旨意,说要宣武氏女进宫。   杨氏有些忐忑,她给天使塞了一个精致的荷包,小声地问道:“大人,这陛下的意思是,让照儿进宫还是英儿进宫?”   要是让英儿进宫,那就有可能让功臣的孩子在宫里抚养长大,以示恩典。要是让照儿进宫,那就有可能是男女之间的意思了。   “大人不敢当,您称我作黄内监就行。”面白无须的太监态度还算和蔼,他看了看武家的两个女儿,指了年纪大几岁的武照儿,“应当是这位小姐,太上皇说应国公有功,选武氏女入宫陪驾。”   啊?   武照儿捏紧了帕子,心下不由得一慌。她猜到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入宫做当今的女人罢了。可太上皇都多大的年纪啊,都是能当她祖父的人了,说句难听的,明天就蹬腿也不稀奇呢。   难道她要进宫陪一个老头子?   然后一辈子守着青灯古佛?   武照儿难免有些不乐意,但回头看看怯怯的妹妹英儿,她又硬下心来。皇命不可违,她不进宫去,难道要英儿替她吗?那么小的孩子进宫,该怎么活下去啊。   她谨慎一点,好歹肯定能活下去的。   若是她在太上皇面前得了脸,那么阿娘和妹妹都终身有靠了。   少女换上太监带来的服饰钗环,又在家里沐浴打扮一番。穿着崭新的绸缎襦裙,又戴上珍珠做的簪子,看着真像是个贵人啊。粉红色的珍珠可不好找,用了数十颗珍珠做的步摇,随风晃动,青春气息满满的。   手腕上又戴上同款的珍珠手链,衬得皮肤又白又嫩,娇俏极了。   英儿渴望地看着姐姐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更好看了。她偷偷摸了摸姐姐的新裙子,只说:“姐姐,你真好看呢。”   她也非常喜欢这些衣服首饰,但她懂得这是皇帝赐下来的,是给姐姐的,她不能要。   武照儿把一个荷包塞到英儿的手里,那是一串小巧的珍珠耳环,她可没有戴上。不知道今日进宫,何时才能相见。她把这么一点东西留给妹妹,当作是留一个念想。   这对耳环是她截下来的,陛下应该不会在意耳环这种细节吧?   小剧场   李渊(求表扬):媳妇,武女皇我叫来了,你要看吗?   萧依依(生气脸):女皇来给你当小三?你怎么想得那么美啊!   李渊(委屈脸):不不不,我就是找人来看一下嘛……谁知到大家都想歪了。 第104章   唐宫   “听闻武氏貌美, 太上皇召她进宫呢。”   “啊?那萧娘娘怎么办?”   “凉拌呗, 太上皇守了她那么久,也该知足吧。”   两个小宫女说着主子们的八卦,眉眼横飞,仿佛看到萧依依跌下神坛一样。说起来, 萧娘娘是全宫女人最羡慕的人了, 太上皇一改酒色本性, 只宠着她一个人。没想到啊, 才不到十年, 太上皇又看上了年轻貌美的武氏。   让人不由得唏嘘,又莫名有点兴奋。   宫人间都传遍了这条八卦,仿佛一座大山终于被人打倒了。好事之人看着别人过得不好, 自己的生活就更有滋味似的。   武照儿也是这样想的,少女坐在马车里,练习着最纯洁的笑容。她想要得到太上皇垂怜, 日子便能好过一分。   人人都说萧皇后把太上皇把握得牢牢的, 是天下第一美人。但照儿自认为胜在年轻,放下身段, 总能搏得一线机会的。   她的嘴唇亮晶晶的,满是蜜意:“只要太上皇多看我一眼,我就能……”   虽是这般想, 但照儿还是有些胆怯。她站在巍峨的唐宫面前,心里不由得发颤。这儿会是她的埋骨之地吗?   她会一辈子都被锁在这儿吗?   武照儿有些不甘心,想要挣脱开来, 但她就像是没有翅膀的鸟儿,她无处可逃。她低垂着眼,一副温顺无害的样子,跟随着领路的宫人,去到太上皇居住的大安宫。   她偷瞄了一眼雕梁画柱,真气派啊。脸上又浮起一丝红晕,不知道她能不能做这儿的女主人。   进了殿里,武照儿慌得手心都是汗,怕君前失仪,她再也不敢乱看了。她低垂着眼,余光扫到殿中坐着一个大约四五十岁的男人,穿着明黄色的袍子。旁边挨着一个气质温婉的中年美人,头上戴着精巧的玉镂雕丹凤纹簪头,连鞋子上都镶着珍珠。   一看就知道是伺候太上皇的娘娘,只是武照儿不知道这是不是萧皇后了。   她更加羡慕了,她戴了一支珍珠步摇,感觉已经很难得了。可惜这般美丽的珍珠,却能给娘娘做鞋子。   人比人,比死人啊。   少女俯身磕头,行大礼,说:“应国公之女武氏,拜见陛下和娘娘,愿陛下和娘娘身体安康,事事如意。”   太上皇还没有说话。   旁边的娘娘倒是出声了:“你就是武氏?快快免礼,抬起头来给我看看。”   “欸。”   武照儿应答了一声,乖巧地抬起一张小脸,怯怯地笑了。她一双丹凤眼生得非常妩媚,但还带着一丝少女的天真和惊慌,像是受伤的小兽一样,惹人心疼。   一下子就戳中了萧依依的萌点!   她的心情有点像见偶像一样激动,原来年轻时候的武女皇,是长这样的。她招了招手,让武照儿小步上前,她顺手摸了一把少女的小脸,哇,真滑啊。   赚了赚了。   “本宫和陛下膝下就缺一个贴心的女儿,如今见你来了,倒觉得十分有缘。”萧依依说出和李渊商量好的对策,“你是叫什么名字?可愿随我们一同?”   啊?原来不是来给太上皇当妃子,是来当女儿啊?   武照儿一瞬间懵了,这和她想好的对策不一样啊。但下一秒她就被巨大的惊喜砸中了,当女儿好啊,有身份有体面,以后还能嫁一户好人家呢!   想来是陛下感恩她耶耶的资助,如今享福的机会竟然落到了她的头上。想起逝去的父亲,武照儿的眼眶红红的,说不出话来。   看在旁人眼里,那就是武氏女兴奋傻了,喜极而泣啊。   李渊派人送上礼物,笑着说:“好孩子,还不改口?这是你干娘萧氏,她为人最好了,你还有一个弟弟,小名叫大胃……”   “喊我干啥呢?”   太上皇的话音刚落,一个小男孩就风风火火地跑进来殿里。他手里握住一只大纸鸢,头上都是汗,显然是在外面玩耍了好一阵子。照儿好奇地看着,这孩子大约是□□岁的年纪,进来殿里也不用行礼,显然是被父母娇宠惯的。   李渊一把捞住这小子,用帕子给他擦汗。小男孩见到殿里有个好看的大姐姐,偷偷地朝少女做鬼脸。   小孩的挤眉弄眼的,非常滑稽:“嘻嘻,你好哦。”   武照儿没料到滕王突然间这般作态,不由得“扑哧”一笑。她进宫没带什么东西,唯独带了一个亲手绣的小荷包。她把这个绣着梅花的荷包送给了小男孩,有些不好意思。   “王爷,我绣工不好,您不要在意哦。”   “不在意不在意,姐姐喊我大胃就行。”   滕王大方地接过来,笑嘻嘻地用身上的糖果作为回礼。他当了那么久的独生子女(其实宫里有一大堆李渊原身的孩子,都被萧依依夫妻俩忽视了),可村里哪户人家不是生十个八个的啊?   大胃早就羡慕别人家有兄弟姐妹了。   今日来了一个漂亮姑娘,耶耶说要给他当姐姐呢。   滕王高举双手,表示非常高兴。   武照儿在太上皇夫妻俩的鼓励下,打开了小弟弟送给她的糖果。这是一颗橙色的软糖,晶莹剔透的,比上好的琥珀还要好看。她小心地捏了一颗放到嘴里,浓郁的橙子味瞬间把她征服了。   这是橙子味的软糖!   她任由酸甜的果香味在嘴里满开,眯起眼睛,享受极了。她在荆州长那么大,还没有吃过这么软的糖呢。小巧的橙子糖软糯香甜,一颗糖果中好似浓缩了一整颗橙子。水果的芬芳仿佛浸透照儿全身,让整个人都快活起来。   大胃一脸表功的神情:“这糖好吃吧?”   “嗯嗯,真好吃,谢谢弟弟。”武照儿的眼里都是笑意,滕王也不难相处嘛。   没有纨绔的蛮横性子,比她在武家的堂弟好多了。   殿里的气氛和煦极了,照儿不笨,没一会儿就“干娘”“干爹”喊得顺口。她收了夫妻俩一大堆礼物,脸上都是濡暮之意,原来皇帝的脾气是这么好的,萧娘娘也从不为难人。   比她见过的许多人好多了。   萧依依心疼这姑娘一大早就起来洗漱打扮,想必是早饭都没有吃吧。这时候也快要中午了,李渊说了两句之后,就起身离开,直奔后面的厨房。   照儿还以为自己说了什么话,惹得太上皇不高兴走人。谁知萧娘娘牵着她的手,笑着说:“照儿有口福了,你干爹下厨做饭去,你有什么爱吃或不能吃的?都说说。”   瞧萧依依那副姿态,明显已是养成习惯。   吓得少女咂舌,这太上皇对娘娘也太好了,还给她做饭吃啊。即使是田里的农夫,也有家里的婆娘烧饭伺候啊,这天底下男人经常给妻子做饭,大概就是太上皇一家了。   照儿不敢有什么要求,她柔声地说:“我什么都吃的。”   旁边的大胃扯了扯她的衣袖,小声地说:“吃鸡,吃鸡。”鸡肉肥嫩,正当发育期的小孩爱吃肉哇。   “就是爱吃鸡肉,吃鸡肉好。”照儿加了一句,惹得大胃偷偷地捂着嘴笑。   萧依依哪里看不到儿女间的小动作,但她乐得照儿和自己儿子能玩起来。她朝后头吼了一声,喊:“李渊,做个□□,孩子们都爱吃!”   “说鸡不说吧,文明你我他。”太上皇的回话中气十足。   刚喊完,萧依依才惊觉自己行为太彪悍了,在外头不好,不好。   旁边的宫人都低着头,仿佛都是聋子,没有听到。只有大胃和照儿都看着她,男孩小声地说:“阿娘,你小声点啊,给耶耶点面子。”   连照儿也点点头:“我也觉得弟弟说得有道理。”   只要干娘待她不坏,她就回报给干娘十倍好。照儿想干娘能长期得宠,哪里能这样吼太上皇啊。她耶耶还没死的时候,她娘跟耶耶说话的声音啊,都是柔声细气的。   额,不会像太上皇后这样大嗓门。   萧依依被这两个孩子逗得哭笑不得,李渊要是敢嫌弃她,当真是胆子肥了!她领着两个小的洗完手,又用了两盏养生的红枣鸡蛋茶,终于到了开饭的时间了。   李渊身后跟着四五个宫人,雄赳赳气昂昂地从厨房出来了。宫人每人捧着一个大碗,上面铺着烧得金黄的脆皮鸡。鸡肉的浓香味缠人极了,肉眼可见还有汁水流出来。表层的鸡皮都烤得酥脆,上面撒着炒香的白芝麻,那就更加香气逼人。   照儿探了探头,好奇地问:“干爹,这是什么菜呀?”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式样的。   武女皇的一声“干爹”,喊得李渊的心忒膨胀的。上辈子做了那么久宅男,谁还没有个干爹梦呢?还是武女皇的干爹啊!   简直就是“斯国一”!   当然,他最爱的还是依依姐,从来没有想过劈腿。但是当一回真·干爹,武女皇给他当女儿的感觉真好啊。多了一个贴心(黑心)小棉袄,他乐意地介绍:“这叫烤肉拌饭,你爱吃鸡肉,就做了烤鸡。”   在丑团和饱了么,总能看到“烤肉拌饭”的身影。如今把这道外卖菜放到了大唐,孩子们都觉得惊奇极了。   搭配上沙拉酱、芝麻酱或者咖喱酱,拌饭的滋味更加美味。米饭的清爽和酥脆的炸鸡被同时吞到腹中,这就是碳水和脂肪的双重出击啊。   不仅美味加成,还更加容易发胖。   当然这个道理,武照儿是不知道的。年轻的姑娘大口吃着拌饭,嘎嘣脆的炸鸡在口中咀嚼着,肉香四溢,真是太爽啦。吃到酣处,再来一杯蜂蜜菊花茶,压住了上火,又能继续大战大过巴掌的脆皮鸡!   沉迷各类烤肉拌饭的照儿,连吃了一个月都不嫌腻。大胃这个爱吃鸡的,也陪着她吃,体重也“吨吨吨”地往上涨,长高了半个头。   下个月萧依依给她量体裁衣的时候,陷入了沉思。   照儿见干娘脸色沉重,小声地问:“干娘怎么了?是我哪里不对吗?”   萧依依:“没事儿,就是你的A4腰没了。”   萧依依瞅着跟“媚娘”扯不上边的小圆脸,和变成眯眯眼的丹凤眼,深觉自己罪孽深重。   天呐,干女儿这么养下去,会不会砸在手里嫁不出去啊! 第105章   在萧依依的注视下, 照儿深吸了一口气, 努力挺胸收腹。   好让自己显得娇小一点。   可是微微突出的小肚子,还是出卖了她的身材。比一个月前的纤细身段,她的腰粗了两寸不止。还有肩膀那儿的衣服也绷得有些紧,应当是后背的肉长多了。   照儿有些不好意思, 干爹做的饭很好吃哇。她和大胃天天比着吃, 又是年轻胃口好, 经常就吃多了。她低头玩着手指, 不好意思地问:“干娘, 我是不是胖得太多了?”   “是有点胖了。”萧依依认真地点点头,“不过你还小,还能长高几寸呢, 这会儿多吃能长高。”   照儿听了这话,又露出了笑容:“是吗?这就太好了。”   于是,青春期的姑娘又快乐地投入到垃圾食品的怀抱当中。   村里的奶牛养得多, 牛奶的味道香浓醇厚, 是别处都没有的。如今村民们懂得从牛奶中打出奶油,照儿最喜欢的就是打法得冰冰凉凉的奶油甜馅儿。丝滑的奶香味在嘴里化开, 甜丝丝的,舀点水果扳着奶油一块儿吃,不比城里的樱桃浇酥酪差啊。   吃馒头, 抹一点,香!吃饼干,再抹一点, 更香!连带她炖个鸡蛋羹,都想要放点奶油,做成甜口的呢。   这个凶猛的吃法哟,看得萧依依嘴里都发腻,只有大胃这熊孩子偶尔也捧场一下。   她好心地劝道:“照儿,你要不要注意一点……这奶油啊,吃多了会胖的。”   可是快活地养着膘的照儿,哪里听得进去啊。甜食是种瘾,一旦染上了,连心智坚定的武女皇也难以抵抗。发胖算什么?在大唐这个古老的国度,身上多几两肉,人人都说这姑娘家世好,不缺吃的。   更何况李渊也说了:“女孩子嘛,嫁人后就难得这么尽情吃喝了。现在孩子长身体,能吃是福。”   照儿赞同地点点头,小脸越发圆润了。   虽然和她想象中的皇室生活不一样,但跟着太上皇夫妻,住在村子里也挺好的。照儿天生有几分野性,也不爱循规蹈矩,被太上皇收养了之后,她连绣花的针线功夫都不做了。   最近,这个姑娘爱上了烘焙。   烘焙好啊,看着一团面粉在在手下成团,变成了精美的点心,这比神仙的法术还要惊奇呢!在浓郁的甜香味中,她还能随心所欲地抹上厚厚的奶油,想抹多少就抹多少!   照儿含着一口刚打发好的凉凉的甜奶油,心都要化了。   最近她跟干爹学了蛋糕的烤法,无师自通制作成后世的奶油纸杯蛋糕。填好的面粉糊倒入小巧的油纸杯里,然后放入烤箱,等待着小蛋糕变得膨胀柔软。当闻到诱人的蛋奶味道时,照儿就知道,蛋糕烤熟了。   少女戴上了厚厚的隔热手套,风风火火地往前冲:“弟弟,给我让一让,我要把蛋糕端出来。”   大胃抱着家里的大狗子,早就馋得书也看不进去了。小孩从小闻着父亲烤点心的味道,一闻就知道照儿姐姐做的蛋糕肯定不赖呢。   小孩贪心地盯着即将出炉的美味:“姐,我要吃两个,不,三个!”   “你爱吃多少个都行。”照儿是个大方的,平日里对大胃也非常宠爱。她笑着问,“还没填奶油的裸蛋糕,要尝一个吗?”   “要!”   小蛋糕还没放凉,大胃眼神亮晶晶的,显然已经迫不及待。照儿就拿了一个烤得最好的,递给小孩。古代的土烤箱虽然也能烤点心,但火候容易不均匀,烤出来的小蛋糕一边高一边低。   活像是蛋糕歪着屁股一样。   照儿给大胃的这一枚,恰好是在烤盘正中央烘焙出来的,膨胀得非常均匀,像是天上柔软的云朵。   大胃洗了洗手,毫不客气就大啃了一口。他的手指缝偶尔掉落些许蛋糕屑,都被蛋黄派舔着吃了。土鸡蛋、糖、面粉做出来的点心,食材原始的香气已经足够美味。蛋糕的内部没有被烤干,熟得刚刚好,却还带有些许湿润。   小孩评价道:“姐姐做的蛋糕好嫩哦,好吃。”   蛋黄派也“汪汪”叫着。   不错,美女姐姐再奖我一个吧。   一人一狗哄得照儿对自己的手艺非常自信,她骄傲地抬起头:“这才到哪儿啊?涂上奶油更好吃呢。”   聪明如她,在奶油中加了少量浓缩桑葚汁,把奶油染成紫红色的,非常好看。似云似雪的奶油中还拌入了少量桑葚果肉,如同一颗颗黑宝石,看起来别致又新奇。   在小蛋糕上挤上盛开的奶油花儿,这盘纸杯奶油蛋糕算是做好了。   照儿作为厨师,自己带头尝试了这种新品。酸甜的果汁和奶油混合后,口感非常清新,吃着不容易发腻。一勺子挖下去,奶油和蛋糕同时被放入在嘴里,嫩滑无比,几乎是入口即化。   “唔,这个味儿正。”   少女陶醉地点点头。   有了小蛋糕,怎么能没有下午茶呢?   照儿学了萧依依吃下午茶那一套,泡了一杯红茶,又打发了奶油,起名为“奶盖红茶”。吃完了奶油小蛋糕后,抿上一口奶盖红茶,人生中的享受莫过于此。淡淡的茶香在喉咙中回甘,这回调的是咸奶油。   醇厚的咸奶油与淡雅的茶水碰撞在一起,反而突出了茶水中微微的甘甜。   吃过这顿热量爆表的点心配茶,整个人都惬意极了。   大胃对于姐姐的美食创作,表示热烈支持。他的小嘴上还挂着奶渍,不小心掉落到地上的奶油,都被蛋黄派舔干净了……   几日后   一辆马车停在了城中一处别院的门口,马车旁边还有护卫守着。年轻矫健的护卫敲响了房门,只喊道:“有人在家吗?武氏女回来了。”   武氏女?还有哪个武氏女啊?   必定是二姐!   在院子里做家务的英儿连忙擦了擦手,喊上阿娘就要去开门。不多时,一张可爱的小脸从门缝里探出头来,热切地问:“是二姐吗?英儿想你了。”   “当然是我,我回来看你们了。”照儿谢过送她回家的侍卫小哥,带着自己的礼物就进去院子里。   杨氏从房间里急急忙忙地出来,她忽然听到二女儿回来,非但没有喜色,脸上立刻一白。莫非是照儿在宫里得罪了贵人,被赶出宫来了?   可是瞧着院子里笑盈盈的姑娘,她悬起来的心顿时放下了。   杨氏难以置信地问:“这……这是照儿?”   照儿进宫才几天啊,居然像发面饼一样胖起来了,个儿似乎也高了一点。原本精致的小脸有向大饼脸发展的趋势,笑的时候眼睛都眯起来了。姑娘挺着高高的胸脯,身上非常自信,一扫被兄长赶出家门的丧气。   能把照儿养得这么憨的,还能是谁?   肯定是得了太上皇的好呢。   杨氏猜想,照儿在皇帝面前,应该是受宠的样子。   “怎么不是我?干爹干娘仁慈,允我每七天回来小住两日呢。”照儿牵着阿娘和妹妹的手,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奶香味。她掀开了带过来的食盒,不出所料收获了两声惊叹。   “哇!”“哇!”   红木食盒里放着六个圆形的点心,是杨氏和英儿都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式。糕体上面的馅儿非常柔软,英儿好奇摸了摸,那粉红色的馅儿就粘在手上了。小丫头不舍得,把手指塞到嘴巴里,甜蜜香浓的味道让她笑起来了。   小女孩眨着一双大眼睛,问道:“姐姐,这是什么呀?我可以吃吗?”   照儿摸了摸妹妹细软的头发,无所不允。她把自己亲手做的奶油小蛋糕带过来,不就是想要和母亲妹妹一起分享的吗?   “这个呀,叫做小蛋糕,还有能做得更大的,大概一人合抱那么大的,就是大蛋糕。上面挤着的花儿是用奶油做的,奶油和酥酪差不多,都是从牛乳得来的……为什么是红色?因为采了山上的浆果,用果酱染红的。”   继而,照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干爹教了我做蛋糕,我学得不够快。干爹还会做好多点心呢,我以后学会了,就做给阿娘和妹妹吃。”   两人听着照儿的介绍,吃着奶油小蛋糕,感到大开眼界。原来宫中的点心是这样的,又香又甜,柔软得像天上的云彩。那个叫奶油的东西也是好物啊,奶香浓郁,英儿这孩子连吃三个,还偷偷伸着小手,想要再吃。   照儿按住了妹妹的手,劝道:“这会儿多吃积食,晚饭就吃不下了。我跟干爹学了几道小菜,等会儿叫你们也尝尝。”   英儿:“干爹?”   杨氏也留意到,二女儿说话中频频提到干爹干娘,这叫她心里涩涩的。她想,孩子在宫里一定过得很艰难吧,听说有些过得不如意的小妃嫔,都要认位高权重的大太监大宫女做干爹干娘。   这般想着,杨氏的眼圈都红了。她的女儿啊,是国公的女儿,本该是金枝玉叶般长大的。如今夫君去得早,她也无用,倒害得照儿要在宫中看人脸色。   连手里握着的小蛋糕,也失去了美味,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照儿看着阿娘的神色,非常不解。她握着阿娘的手,高高兴兴地说:“阿娘,你还不知道吧?太上皇和太上皇后收留我当干女儿,我这段日子陪着他们,过得可好了。还有一个小弟弟,叫大胃,封了做滕王。”   啊?原来太上皇是干爹啊?   杨氏被懵了,下一刻,心里就更难受了。她没想到太上皇一把年纪,人老心不老,居然爱玩这个调调啊。 第106章   照儿本是有些玲珑心肠, 她见阿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便猜到阿娘也许是想歪了。唉,她刚进宫的时候也是那么想,但干爹和干娘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哪里能容得旁人插进去啊。   干娘看着好相处, 也从不为难人。但照儿知道, 一旦自己触及了干娘的底线, 干娘肯定会把自己扫地出门的。   更何况, 照儿的年轻气盛, 对爱情还有几分向往。老皇帝有什么好的,她以后还想嫁个白皮貌美的靓仔呢。   “没事儿,我的日子好着呢。”她在家人面前转了一圈, 露出了手上的镯子,又指了指头上的簪子,“这些都是太上皇后送给我的, 她把我当女儿养, 我也得孝顺她。我得了干娘的教养,以后说亲事也容易。”   说着, 照儿的脸就红起来了。   她说得这般直白,阿娘总该是放心吧。   英儿没理解到母亲的担忧,她听到姐姐被太上皇后管教, 如此机缘,她替姐姐高兴啊。杨氏听懂了照儿的意思,不再难过, 脸上尽是狂喜。   二女儿被太上皇夫妻收养过,那肯定是品貌出众,能迈进了长安的贵族圈里了。以后谁敢小瞧她的照儿,连带小女儿英儿的脸上也有光。   瞧瞧照儿头上的发簪,虽是以乌木为簪,但上面镶嵌的猫眼石可是好货色呢!绿莹莹的猫眼石,有指头那么大,看着尊贵却不张扬。还有二女儿手上的镯子,镶嵌着同样的猫眼石,那么多猫眼石可不好找啊。   女人天生都是喜爱首饰的,杨氏和英儿都流露出羡慕的神情。   照儿得意一笑,又从礼物堆里取出了两个雕工精美的匣子。小的匣子里装着的正是一套碧玉的头面,颜色是深绿色的,在暗处看着不起眼,在阳光下却散发出浓艳的绿色。   杨氏非常惊喜:“这……这……”   照儿点点头:“这套是干娘送给您的,阿娘还不戴上瞧瞧?”   少女把碧玉项链系在阿娘的脖子上,衬得她的皮肤非常白皙。杨氏保养得很好,论年纪比萧依依还小几岁,看着还是个风韵犹存的美人。一对碧玉海棠花纹金背玉梳插在发髻上,垂下的步摇点缀这玉石,映着杨氏的脸庞,瞧着真是个大美人啊。   杨氏对着铜镜,微微一笑,深感满意。   她又叹了一口气:“这是我?好久没有打扮得那么光彩了。”   自从丈夫武士彟死后,杨氏的人生难得有这么风光了。她是前隋之后,虽然有一些私房,但补贴给大女儿顺儿的嫁妆,去了一些。母女几人进长安的路上,又花掉了一些。   如今她带着小女儿过活,只出不进,又花掉了一些。   虽说唐朝玉饰以白玉为尊,但在杨氏眼里,这套碧玉头面已经足够华丽了。她对太上皇后心怀感激,娘娘仁慈,不仅愿意抚养照儿,抬高照儿的身份,还送来了那么贵重的礼物。   “照儿,娘娘照顾你,你要好好孝顺娘娘才是。”   “那是自然,干娘是个值得敬重的。”   英儿看着变得漂亮的母亲和姐姐,忍不住蹦跳起来。   “那我呢?我有礼物吗?”英儿小声地问,眼巴巴地看着姐姐的脸。   照儿打开更大的匣子,笑道:“英儿也有哦,干娘说送你几本教材,你先认真学一学,下月能去国子监附属幼儿园报到上学了。”   她拿出了一整套《三年幼儿园五年模拟》。   英儿:“……”   说好的首饰呢,居然要我写作业?   小女孩的嘴巴顿时就瞥了下来,为什么阿娘和姐姐都得了首饰,只有她得了几本书啊?   照儿摸了摸妹妹的小脸,哄道:“长安城的贵族小姐都是会写会算,还能画画呢。英儿今年都六岁了,是有些超龄。但问题不大,干娘说也让你去幼儿园里读几年。”   英儿的小嘴动了动,但还是不大乐意读书写作业。她羡慕其他孩子上幼儿园,以为人家是去玩耍的。但是要她读书写大字,她连笔都握不好呢。   杨氏不懂读书的重要性,虽知道上学是好事,但在管教孩子上肯定是松散惯的。   照儿一看,这样不行啊。她向干娘求来恩典,妹妹却不大上进。她想了想,决定使一个激将法。   她把书收起来,只说:“你爱学不学,耶耶去得早,还没给你学完开蒙那几本书。放在长安这儿,你就是个文盲。”   英儿隐隐觉得这不是一个好词:“什么是文盲?”   “那就是睁眼瞎,没文化呗。”照儿摊了摊手。   照儿没说的是,她刚被太上皇夫妻收养的时候,也是一个半文盲。天知道,连大胃都懂得九九乘法表,能算出来二五一十。她掰着指头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   幸好,她遇到了那一对善良的人,待她如亲女,给她补习功课。   如今,照儿已经能熟练地背出,九九八十一了!   少女再问:“英儿想要当瞎子,当文盲吗?”   小女孩认真地想了想,还是想要学一点东西。“文盲太难听了,我不当文盲。”   “这才是我的好妹妹嘛。”照儿笑得灿烂,她进屋换了家常的衣裳,兴冲冲地喊,“阿娘,妹妹,我给你们做大餐,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   英儿好奇地扒着厨房门口,姐姐不见几日,到底学会了什么好菜?是像奶油小蛋糕那样的美味,还是像幼儿园旁边那家馄饨那样好吃?   照儿带来的礼物中,就有着一筐子食材。这些菜蔬都是刘家村里种植的,味道比外面卖的更加清甜。干娘怕她不够吃,还叫人砍了一大边羊腩肉回来,足足有四五斤重。   羊腩用火烧过表皮,去掉残余扎嘴的羊毛,然后洗干净切成小块,焯水备用。豆酱姜蒜热油煸炒,炒出香味之后放入羊肉和米酒。唐人酿的米酒偏甜,度数也低,照儿用酒来代替水进行焖煮。   她牢牢记得,干爹说不放水,直接用米酒炖出来的羊肉,能带出肉里的鲜甜。   怕羊肉膻味太浓,照儿还放了少许当归,不仅能增添药香,还能把膻味转化为肉香味。   不多时,酱红色的汤汁把羊肉完全包裹在内,灶下的柴火不停地烧着,厨房里除了烟火味,还有炖肉的香味呢。羊肉的滋味霸道,走浓香型路线,光是在香味这一道儿,就已经勾足了人的馋虫。   英儿被杨氏养着,在吃喝上有些俭省,好久都没有吃到这样丰盛的肉菜了。   小女孩等不及,老是问:“二姐,熟了没,熟了没?”   “没呢,这才到哪儿啊?”照儿浅浅一笑,又拿出好几样配菜。   腐竹入口嫩滑,还能吸收羊肉汤汁的鲜美,还带着自身的豆香,最适合老人小孩这些牙口不好的食用了。荸荠清甜,还有点清热去火的功效,配着羊肉一块吃,温润不燥。葛根富含淀粉,其中的异黄酮类对女性有些好处,听说吃多了能丰胸。   嗯,这些都是李渊跟照儿讲过的。   这姑娘聪明,听一次就记住了。她虽然不太了解什么“淀粉”和“异黄酮类”,但大意就是吃着好呗。   先放葛根和荸荠,腐竹快熟,最好才放。又炖了大约一个时辰,等到太阳都快落山了,照儿才掀起锅盖,任由浓香的羊肉味儿飘了一院子都是。   英儿以为能吃了,急急忙忙地端着碗跑过来。   谁知照儿看了两眼,放锅里丢了些蒜叶,无情地说:“等会儿,再焖一刻钟,就好了。”   “哦……”   英儿失望极了。   杨氏看着姐妹俩相处甚美,笑得非常满足。她没了夫君,又没有儿子,没想到这会儿靠着二女儿,倒能享福了。太上皇夫妻俩把照儿教得很好,照儿学了些厨艺,算有一技之长,以后肯定能笼络住夫君的。   她的想法非常简单。   闻着一丝一缕从锅边漏出来的香气,杨氏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勾起来了。她和英儿等啊等啊,终于等到照儿拿出另一个砂锅,说了一声。   “阿娘,妹妹,能开饭了!”   少女把羊肉舀出来,和汤汁配菜一同,码到了砂锅里面。砂锅下放了一个小炉子,点着小炉子热着羊肉,咕噜咕噜地沸腾着,浓郁的香气飘得越来越远。   这种小火锅式的羊腩煲,也是照儿跟干爹一家学的。   杨氏和英儿都迫不及待地坐下来,首先瞄准了肥嫩的羊腩肉。两层腩肉中间夹着少许脂肪,羊油融化开来,让肉质变得油亮油亮。再吃到嘴里,烫口的羊肉炖足了火候,入味极了,让人哧溜着咽下去,虽烫却不舍得吐出来。   酱香没有掩盖住肉香,米酒的甜味被浓缩起来。一块一寸长的羊腩中,竟蕴含着丰富的滋味,嫩滑无比。   连杨氏都说,比长安的烤羊肉好吃多了。   英儿也夸赞姐姐的手艺:“那是,也不看看这肉是谁炖的!”小女孩的嘴边泛着油光,筷子还夹中了砂锅里的腐竹。   腐竹绵软,小女孩觉得比羊肉还好吃呢。杨氏则喜欢吃荸荠,荸荠爽口,非常清甜,比时令水果都不差。   照儿得了家人的夸赞,谦虚又骄傲地笑了笑。“我会认真学的,这些不算难,听说有一味叫佛跳墙的汤,放鱼翅鹿筋鸭子鸡子慢炖,好多材料要从岭南道那边采买……”   杨氏听得咂舌:“那道汤得花多少钱啊?一来一回路费食材都值千金了。”   英儿也听得入了迷,那么奢侈的汤,怪不得连佛祖都馋嘴啊……   她们一家三口吃着羊腩煲,有说有笑,汤汁被越烧越浓,香味不要钱似的朝外头弥漫。   这可害苦了隔壁的人家!   邻居家的孩子都馋哭了,满院子乱跑,嘴角还流着口水,家里的饭却一口不肯吃。小孩边哭边喊:“我要吃肉肉,好香的肉肉!”   孩子他娘抽起鞋底就打,被家里男人劝道:“莫打孩子,你烧饭不好吃,我不也没嫌弃你吗?”   隔壁家的女人气急,好哇,现在嫌我做饭不好吃,莫不是看上了杨氏那个寡妇?   一时间,孩子馋得哇哇直哭,各家的矛盾一触即发。   附近的人家都知道,这儿新来了一对母女,都生得很好看。有地痞流氓看得眼热,倒想要打这户的主意,可前几天这户人家被皇帝送了一副牌匾,称是名门之后,说这家死去的男人对朝廷有贡献。   如此以来,杨氏母女才得以过上清静日子。   羊肉的香味馋死了附近的街坊们,他们往日和杨氏交往不多,倒不好意思上面去问。可照儿在家里住了两天,一日三餐都变着法子多好吃的。连带英儿出门玩耍,都捧着一碗奶油布丁,上面还烤出焦糖,香死个人了。   隔壁的春花馋嘴,问道:“英儿,能给我尝两口吗?我拿樱桃给你换。”   “可以。”   英儿点点头,收获了一兜子果子。   另外一户人家的朵儿也想吃,小声地说:“我拿两棍子饴糖,和你换吗?”   “行。”   英儿又得到了绞得发白的麦芽糖。   直到照儿回去刘家村,这一带的居民才恢复了安宁。英儿没了好吃的,她以物易物的小生意,也宣告停业。   从奢入俭难,没了好吃的,英儿连看《三年幼儿园五年模拟》都提不起劲来了。她拉着杨氏的手,提议道:“阿娘,你也做好吃的吧,这样我可以拿去换哩。”   杨氏是个宠女儿的,一拍板就答应下来。她的死鬼老公武士彟是个木材商人出身,杨氏对于做买卖倒不嫌弃。她征得太上皇后夫妻俩同意后,用了李渊炖羊肉的方子,专门在家卖羊肉煲。   她家的羊肉口味好,肉量足,深受附近人家的欢迎。后来甚至发展到,谁家做宴席没有武家的羊肉,就是不体面不丰盛。   杨氏貌美,即使在炖羊肉的油烟气当中,也是美的。她自称夫家姓武,眉眼妩媚动人,有爱美之心的男顾客给她起了个称号,叫做“媚娘”。   几年后,“媚娘羊肉”的大名,传遍了长安。人人都说,长安出了个武媚娘,老板娘炖的羊肉汁香味美,可谓是一绝。   那武媚娘生得如何?   眉横烟翠,眼露横波。樱桃口浅晕羊脂,春笋玉手拨羝肉。乌鬓不染膻气,左手调羹;衫袖暗藏大料,右手装盘。锅内浓烂,此味香浓。尽教华元去寻羹,疑是文君改卖羊。   小剧场   李渊:“媳妇,最近城里出了个武媚娘!”   萧依依:“照儿不是在我们这儿吗?莫非我们找错人了?”   李渊:“是照儿他妈,她靠卖肉成了武媚娘。”   萧依依:“啊,她不是去开小吃店吗?怎么改行了?勾搭上李世民了?”   李渊(无奈脸):“你啊……满脑子黄色废料。” 第107章   冬至这一日, 李渊推了宫中的宴饮, 猫在家里吃馄饨呢。   如今他年岁越发大了,按照古代的标准来说,是妥妥的老人。便宜儿子很少管他,他便任性起来, 干脆不出去参加冬至的君臣聚会。   在大唐, 皇帝会在冬至这一天在长安南郊祭天, 并和大臣使节们吃吃喝喝搞大派对。长安的政府官员还有长达五日的假期(全国普遍放三天), 皇帝说不定还会出台一两个赦免犯人的诏令, 以示仁德。   可这些都和李渊无关,他谢绝了便宜儿子的邀请,没有回宫。   他跟萧依依说的是:“酒席有什么好吃的, 我连人家大臣叫什么名字都不认得,去多了得露馅啊。”更何况,他不和大臣贵族联络, 李二心里说不定更高兴呢。   于是, 在外人眼里被软禁的太上皇,实则和家人一同, 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吃喝得挺开心的。今年多了一个新成员照儿,萧依依才发现原来养了一个女儿, 是这般好的事儿!   照儿体贴,会帮着包馄饨。年轻人学得快,包的馄饨又快又好, 一眨眼一枚精巧的馄饨就从白嫩的手掌落在了盘里。大胃看着爸妈姐姐都忙起来,早早就主动申请帮着干活。   还别说,小男孩继承了李渊的好舌头,调的馄饨馅儿可对味了。   大胃握着小勺子,认真地往装馅儿的大盆里加了豆酱和料酒,又把切好的葱姜沫倒了一小碗。李渊向南边的商人高价买来了晒干的紫菜,大胃创新地加入了这一味海产,也泡发了一小把紫菜,放进去馄饨的馅儿里面。   小孩的奇思妙就是多,放了紫菜,还觉得意犹未尽。他思考了片刻后,又选中了厨房里的木耳,泡了一把切成碎,拌进去馄饨馅里。   木耳是附近的山里摘的,一个个如同铜钱大小,口感柔软嫩滑,在民间有“老鼠耳”之称。大胃很精通这种食材之间的运算方法,这般加进去,应该不会难吃的。   刚包了两个,他就让姐姐帮忙煮熟,尝尝味道。照儿和他各吃了一枚,新口味的馄饨也不赖嘛。   “唔,这个味儿好鲜。”照儿眯着眼睛认真回味,给出了高度评价。   于是,冬至这一天,家里就一改以往的鲜肉馄饨配方,改做大胃强力推荐的紫菜木耳馄饨!   为什么今晚吃馄饨呀?   李渊和萧依依也不知道缘由,不过在大唐这儿的风俗就冬至吃馄饨。他们用最好的银丝碳烧了个小火锅,打算把馄饨煮着吃。这会儿天寒地冻的,吃点热乎乎的馄饨,又滑又嫩,想想都暖到心窝子去啊。   照儿的馄饨包得又快又好,惹得大胃也手痒痒的。萧依依看出了儿子的心思,揉了糯米粉的面团,熬了红豆的馅儿,哄道:“大胃,来帮我包汤圆。”   “来啦,来啦。”   汤圆只要把糯米皮包着豆沙馅,搓成圆形就行。这样的活儿难不倒大胃,小孩每包好一个汤圆,把汤圆举到阿娘的面前,尽是一脸表功的神情。   李渊看得好笑,小声地跟萧依依讲:“现在你还能用汤圆哄他,长大了就不好哄了。”   “长大了还是我儿子。”萧依依憧憬地畅想未来,“大胃以后给我们生了孙子,家里就更热闹了。小五那姑娘也不错,听说前几日大胃还给她写信呢。”   不过现在想这些还太早啦。   外面的北风呼呼地刮着,屋子里暖意融融。李渊煮了一大锅酸辣口味的汤,打算用来做煮馄饨的底汤。天气冷,就爱吃口辣的,在这个没有辣椒的年代,他放了少许胡椒、花椒、生姜进行调味,大家都欣然接受。   米醋的酸味不呛人,却非常开胃,光是一股味儿就足够勾人食欲。为了煮出想象中后世的红色酸辣汤,他还加了红苋菜和猪大骨一起炖煮,看着也不错。   熬到红色的油花浮在汤上,小火滚出酸酸辣辣的滋味,再倒进去一盘馄饨,美味的时刻即将到来。   “快,快捞。”   萧依依早就嘴馋了,她等到馄饨漂浮在酸辣汤里翻滚多时,终于按耐不住伸出汤勺,把馄饨都捞起来。她偏疼家里的孩子,先是给大胃和照儿盛了满满一大碗,得到孩子们甜甜的道谢。   正当她要给老公装饭的时候,院子外面传来急促的敲门声,见没有人应答,又继续大力敲着。   这种突发情况让全家人都愣住了。   这会儿是谁找上门了呀?都大过节了呀。   李渊麻利地披上厚实的羽绒服,做了个手势让媳妇孩子们都坐好。他快步走到屋外,鼻孔里出的气儿都瞬间变成了白雾。   “是谁呀?”冷得他跺了跺脚,才推开了门栓。   这个鬼天气啊,连家里的动物都在屋里窝着呢。   门外站着两个人,似乎挺年轻的,为首的一人看到李渊出来,立刻就喊道:“皇祖父,你帮帮承乾吧。”   承乾?   哦,就是大唐太子李承乾。   年轻人的脸上很少露出求人的神色,李渊这才留意到,这孩子还穿着朝服,估计是从宫中大宴里溜出来的。太子身后跟着身材瘦弱的少年,小身板有些单薄,这会儿在寒风里冻得嘴唇都青了。   李渊带着两个人回到屋里,萧依依他们看到来人的时候,都惊讶地瞪大了眼。   太子不在宫里吃酒席,跑来这儿干什么呀?   她连忙起身问道:“承乾怎么过来了?吃饭了没?要不要吃碗热馄饨?”   太子看到吃得热闹的小叔叔,刚想要说出“吃过”的话,但一股酸辣味儿不住地往他鼻子里钻。他在大宴里喝了不少酒,又在冷天骑马,吃了一嘴巴寒风,这会儿看到热气腾腾的吃食,就走不动路了。   李承乾点点头:“谢谢皇祖母,我自己盛一碗就成。”   太子深知在皇祖父家里要自己动手的规矩,接过照儿递来的碗筷就舀了□□枚馄饨。他知道皇祖父收养了武家姑娘的事儿,这会儿见到真人,不由得多看两眼。   照儿也大方,抬起头来笑了笑,起身给太子道了万福。   她并非心智蠢笨之人,在干爹的指导下,早就把大唐皇室成员的名讳都记住了。一听干娘喊来人作“承乾”,她就知道这人是谁了。   “小姑姑好,还是皇祖母会养人。”李承乾见多了矜持作态的贵女,照儿仪态洒脱,他也非常欣赏这种作风。   太子吃完了馄饨,恳求李渊夫妻照顾一下他带过来的少年,又急急忙忙地爬上马背,要回宫去了。他是趁着空隙溜出来的,不能多逗留了。   临行前,他只对少年交代了一句:“称心你要听话,多帮祖父干活。”   少年乖巧地点点头,温顺得像是一只小兔子一样。   他生得一副好容貌,眉目秀丽,连声音都有种雌雄莫辨之美。他的一双杏眼水汪汪的,鼻子秀气衬得他精致极了。照儿也有几分爱美之心,看到这样的美少年,给他舀了一碗酸辣汤,请他喝哩。   她俏皮地眨了眨眼,把碗放在少年的面前,吹嘘道:“尝尝我干爹的手艺吧,这是宫里也没有的好滋味呢。等你喝汤开了胃口,再吃馄饨填肚子。”   少年捧着碗,小心翼翼地说:“谢谢,谢谢姑娘。”   红红的酸辣汤看起来非常喜气,这是称心从来没有见过的。他先是小小地抿了一口,刺激霸道的酸辣味就直冲他的喉咙。火辣辣的,但并不让人难以接受。   他眼前一亮,没顾上烫,又大喝了一口,把嘴里都灌得满满的。药性温热的香料和姜片把他身上的寒气都散去了,他的嘴唇变回原来粉红的色泽,整个人看起来快活多了。   他察觉自己的吃相有些粗鲁,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夸道:“真好吃啊,果真比宫里的好吃呢。”   “你是从宫里出来的呀?能给我说说吗?”照儿只在大安宫里玩过一日游,对宫里的生活一直非常向往。   她性格热情,在她闪亮的眼神下,少年抬起头,慢慢地讲着自己在宫里的生活。   他本姓程,是太常寺乐童,各种乐器都学得不错,嗓音也好,能唱得上几曲。管事的大太监觉得他乐理和性格都不错,就让他改名叫“称心”,推荐到太子李承乾的面前,当一个给太子解闷的玩意儿。   别人都不把他当人,只当他是玩物。但称心知道,太子是真正对他好的,太子待人有礼,不因为他是一个乐童而轻视他。   太子把他当作朋友,还为他寻来魏晋的古曲乐谱。而他也乐于在太子烦忧的时候,静静地听着太子倾诉烦心事。   说着这话的时候,少年的一双杏眼如同月光一样,澄澈美好。   虽然称心明白,在宫里知道太多的人,都是活不长的。   在冬至大宴上,四皇子李泰向皇帝提起,说太子最近非常宠爱一个乐童。太子李承乾喝酒的动作流畅自然,皇帝问起,太子笑了笑,回答最近在研究乐理,颇有兴趣。   李二年轻的时候还创作了气势恢宏的《秦王破阵乐》,他自身音乐水平也不低。这会儿见太子神色如同寻常,他倒觉得李泰多心,还说要送几个技艺高超的乐伎给太子,闲暇时候可以放松压力。   但谁也没看到,太子握住酒杯的手收紧了。他趁着到殿外透风散酒气的时候,脑子一热,就骑着快马把称心送到皇祖父那儿。   李承乾隐隐觉得,如果他不把称心送走,称心可能就要命丧于此……   听了称心说的人生经历,一家人都对在宫里艰难讨生活的孩子表示同情。大胃从小被父母疼着,知道称心爹娘没了,还给他舀了一大碗馄饨。   小男孩看着这位小哥哥好看的侧脸,豪爽地说:“程哥哥,我请你吃馄饨,吃多少都行!”   程哥哥……   听到这个称呼,称心的鼻子一酸,连忙埋头吃了起来,掩盖自己的失态。他在宫中久了,差点都忘记自己原本姓程了。一枚馄饨落入嘴里,外皮裹了酸辣口味的汤汁,内馅的鲜美完全被激发出来。   紫菜的鲜、猪肉的润、木耳的嫩还有葱姜沫的画龙点睛,一切配合在一起,让称心的心情好了许多。他朝众人笑了笑,嘴巴里还鼓鼓地咀嚼着,白嫩的脸蛋可爱极了。   他想,若是他爹娘还在,若是他没有入宫当乐童。是不是他在冬至这一日。也会和家人一道围着炉子,大口吃着馄饨呢?   但那样,他又怎么会遇上太子呢?   太子如同天上的太阳,那么温暖,却不会灼伤人。   太子把他从黑暗里拉了出来,太子将是他一生的荣光。 第108章   称心看着瘦小, 但却是一个能吃的小伙子。   他吃光了一大碗馄饨, 连碗底的汤都喝尽,还意犹未尽地砸吧砸吧嘴。李渊怕这孩子不敢主动要吃的,又给他烫了一碗馄饨。   乐得称心眉开眼笑地道谢:“谢谢老爷,您做的饭菜真好吃呢。”   “没事儿, 我们家里不缺一口吃的, 你在外头肯定是饿坏了。”李渊大方地摆了摆手, “你就暂且在院子里安心住下吧, 我姓李, 你叫我叔父就行。”   “还有这是我的爱人,你可以叫声萧婶子。”   一声“爱人”,让萧依依在大庭广众之下羞红了脸。这老男人真不害臊啊, 古人含蓄,在古代哪里有这么说的。   偏李渊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让她好气又好笑。家里的孩子看着夫妻俩的互动, 也挤眉弄眼的, “嘻嘻”地笑起来。   大胃年纪小,只知道傻乐。照儿和称心已经到了知事的年纪, 笑了笑又低下了头,对于这种浓烈的感情只有羡慕。   照儿心想,她以后的夫婿要是有干爹对干娘那么好, 不,一半好就行。要是她的夫婿也有那么体贴,她铁定一心一意地跟他过好日子。   至于称心, 他对男女之情倒没什么感觉,不知怎么的,他想起了太子。不知道太子平安回宫了吗?这么冷的天,太子会不会着凉啊?   他想要太子好好的,太子合该站在权力之巅上,受万人敬仰的……   吃过了酸辣汤的馄饨,几人肚子里都有几分饱足。但这还没结束呢,李渊端起砂锅,换掉了里面的酸辣汤。他重新拿来另外一个锅,里面煮的是热气腾腾的红糖姜水。   在这会儿,红糖可是个有价无市的奢侈品!   自从李渊夫妻俩做出红糖以来,他们几乎都不往外卖,只作为礼物送给亲朋好友。不为别的,长安不产甘蔗,在长安大规模制作红糖的成本并不便宜。   而且萧依依这个小富即安的性格,有了儿子女儿之后,在家里待的时间更长了。她在长安做的小生意已经够她花用了,她也懒得开拓新的商路,到南边去做生意。   称心闻到香甜的味道,又看到红棕色的汤水,不由得多看了两眼,有些好奇。大胃这熊孩子有心显摆,装了半碗糖水给他,得意地介绍道:“这是用红糖熬的,红糖就是类似西域进贡的石蜜,用蔗浆做的。”   “这真厉害啊。”称心不由得感叹。   舌尖上的甜味非常纯正,还有浓浓的姜味,喝到肚子里很舒服。称心往日深受太子宠信,也吃过昂贵的石蜜,听说全靠商人从西域贩来的,已算是上上之品。但他品着,这红糖比石蜜的味儿更正,更少杂质。   萧依依拿起包好的汤圆,等糖水沸腾起来后,一骨碌地都下进去了。   她眼看着大胃还想继续装逼,笑骂道:“你这臭孩子,哪有让小程光喝糖水的。灌了个水饱,等会儿还怎么吃汤圆。”   大胃做了个鬼脸,没把阿娘的话放在心上。   称心是个善良的,他见小男孩被人说了两句,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是我口渴了,糖水好喝。”他来人家做客,若是害得小男孩不高兴,那就不好了。   “你呀,可别跟大胃贫,他能跟你侃个三天三夜不止呢。”照儿看穿了称心的心思,毫不在意地拿帕子给弟弟擦了擦嘴边的油渍,“大胃不上学那会儿,野着呢,上房揭瓦都是小事。”   “这样啊……”   称心乖巧地点点头,答应下来了。大胃这么活泼的孩子,在宫中是少见的。但比起冰冷的宫里,他更喜欢这儿,这儿的烟火气让他有一种还在家里的错觉。   他原名叫程心,还没进宫的时候,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他模模糊糊地记得家里有好几个姐姐,爹娘在过节的时候,会给他们做好吃的。那会儿年景艰难,最好吃的吃食,大概用杂面面皮包的牢丸馄饨吧。   身为唯一的儿子,还是幼子,小程心是家里最受宠的一个。他的阿娘很疼爱他,总是抱着他坐在膝盖上,轻声地哄道:“阿娘的程心啊,你就是阿娘的心肝,阿娘想要心肝好好的,快快地长大。”   活泼的小程心不知愁,他摸了摸阿娘的脸,笑得非常开心。   可是事与愿违。   贞观初年的几场大旱,把这个并不富裕的农家击垮了。地里收不出粮食,家里的孩子们饿得哇哇直叫。耶耶和阿娘咬咬牙,把姐姐们都卖去大户人家里“享福”了。天下没有不疼爱孩子的父母,家里实在是揭不开锅了,他们想女儿们能混口饭吃,别落得饿死的下场。   那天卖了女儿们回来,正是小程心的生辰。阿娘含着泪给做了一个豆沙蒸饼,让小程心吃了。   “阿娘的小心肝啊,你要记住这一天,等你以后攒到钱了,就要把姐姐们赎回来。”   “一……一定的!”   小程心吃着豆沙蒸饼,一声一声地啜泣着。小孩知道姐姐们像同村的其他姑娘那样,一走就不会再回来了。他想念会给他梳头的大姐,还有给他补袜子的二姐。三姐性格有点迷糊,四姐见生人并不爱说话。   用姐姐们换来的豆沙,吃着是甜的,却是苦的。   村里先是女孩子们去“享福”,然后才是男孩子们去“享福”。   小程心作为家里的唯一一个儿子,他暂且跟在父母身边,有一顿没一顿地活着。但是残酷的大旱并不是结束,接踵而来的——   是蝗灾。   蝗虫连家里的破草房都啃光了,家里一粒豆子都没有了,小程心饿得肋骨都清晰可见。程氏夫妻眼看着都只有卖身为奴的一条路子,索性夫妻俩都把自己给卖了。   他们红着双眼,把得来的银钱拿来贿赂太常寺(管理皇室礼乐的机构)出来办事的小吏,倒贴钱把小程心卖到太常寺当乐童去了。   给谁当奴仆不是奴呢?   去给皇帝当奴仆,说不定孩子还能混出个模样来。   大约是否极泰来,称心没有遇上了皇帝,但他遇到了太子。他的面容已经看不出小程心那副皮包骨的模样,也许他的爹娘见了他,也认不出来了……   在浓浓的姜味中,豆沙汤圆很快就煮好了。称心低着头,轻轻地咬了一口,豆沙馅很香很甜,细腻顺滑,胜过他当年吃的豆沙许多。   这叫他想起姐姐们,他的四个姐姐。还有他的父母,不知道还活着没有。   吃着吃着,称心忍不住落下泪来,大颗的泪珠顺着碗沿滴到地上。偏生他哭着,吃得更凶了,他大口吃着汤圆,都不带嚼的,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看得萧依依一家人目瞪口呆。   这汤圆不至于那么好吃吧?吃得这孩子感动到哭了?   怕这美少年成为被汤圆咽死的第一人,萧依依好心地劝道:“还有,不急,不急。”   她的身体上了年纪,美艳少了一些,眼睛有几条细纹,变得更加温柔了。生了孩子之后,她的神情带有母性的光辉,看得称心的鼻子一酸,他的阿娘若是还在,应该也是萧依依这般年纪了。   他忍不住鼻音很重地解释:“婶,我想起家里了。我姐姐们被卖的那日,我的阿娘就给我做了一碗豆沙的蒸饼。”   是这样啊……   众人表示非常理解,并有意在称心暂住的时候,都不吃豆沙了。   “没事儿,叔,我可以吃豆沙的。”称心含着泪,牙齿上还沾着糯米皮子,看起来非常滑稽,“我要吃豆沙,我要挣钱,把姐姐们都赎回来,嗝儿……”   李渊欣赏这个孩子的骨气,他拍了拍少年并不宽厚的肩膀,没有多话:“你有需要帮忙的,就开个口。”   他看出来了,这孩子需要的不是怜悯,而是平等的对待。   数日后   称心想要挣钱,照儿也兴致勃勃地想要做生意。他们两个嘀咕了两天,打算合伙开个脂粉铺子。少年在宫里呆久了,当乐童还是很看脸的,他对各种宫廷护肤小秘诀都略懂一二。他提议用宫中妃嫔们的脂粉方子,主打高档品牌。   而照儿有些巧思,她想要请干娘帮忙当个品牌代言人,到时候在招牌上说一句:“萧娘娘用过都说好!”   要说长安城里哪个女人最受人羡慕?   非萧依依莫属。   长安城,不,全国的女人都知道有个萧娘娘。她不仅在前朝当皇后,如今改朝换代了,她还当皇后呢。不仅前隋的皇帝爱她,连大唐的太上皇都宠着萧娘娘一个人,对于别的女人不屑一顾。   若说这个年代有追星一族的话,男儿们粉的都是李二陛下,而女人们追捧的则是萧娘娘了。人人都说萧娘娘长得倾国倾城,是狐狸精变的,传闻太上皇都是为了得到她才起事的。   萧依依看了照儿写的商业计划书,对她的脂粉铺子表示赞同。但她想了想,觉得还是不够有竞争力,提议道:“称心,照儿,你们不如开一家美容院吧,比脂粉铺子又更高上一层。”   美容院?   照儿眼前一亮,听着像是给女人保养容颜的。她拉着萧依依的手,兴奋极了:“干娘有什么好主意,快帮帮我吧。”   称心也腼腆一笑,期待地看着萧依依。   萧依依享受完孩子们的崇拜,清了清嗓子,才说:“美容院嘛,就是不单卖胭脂水粉,而是给夫人们提供服务。譬如照儿和我经常用的蛋清蜂蜜面膜,外面不是没有得卖吗?照儿可以培训一大批整洁利索的好姑娘,再打造一批能躺着的椅子。夫人们躺在椅子上聊着天,姑娘们给她们的脸上敷面膜做按摩,不也是好事一桩……”   说得很有道理,听得照儿都拿笔记下了。   称心以往弹琴多,写字不大好,他有些手足无措的,他也想要出力啊。   照儿拉了称心一把,直说:“称心你生得好看,是我们美容院的门面呢。清清爽爽的小哥站在门口招呼着,夫人们肯定都会进来的。”   称心一口答应下来,他还会唱曲呢,声音好听面容秀丽。婶子都说了,他这样的人正是做前台的好人选。   少年信心十足地笑了笑:“是呀,我去招呼人,我能做好的。”   一想到能做生意挣钱,然后再把姐姐寻回来,称心整个人都充满了干劲。他蹬蹬蹬地跑到房间里去,不多时抱着一个薄薄的匣子出来。他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打开了匣子,里面都是打成薄叶片形状的金银,都是太子平时赏给他的。   他叹了一口气,似乎觉得钱太少了:“婶,这些钱做生意够不够呀?我要努力挣钱哦。”   照儿:“……”   这靓仔该不会在宫里被关傻了,连物价都不知道吧。还挣啥钱啊,给称心买十几个姐姐都行。 第109章   在照儿和萧依依的科普之下, 称心这个傻孩子终于明白了民间的物价水平。   他难以置信地眨了眨眼:“所以说,我不用攒钱就能把姐姐们赎回来了?”太子真是个大好人,给他那么多钱, 他以后一定会念着太子的好。   “是这个道理。”照儿点点头,但她继而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可是你忘记了你的姐姐在哪户人家做工,这才是最麻烦的。要打听消息,要费好多人力物力呢。”   长安那么大, 要找几个只知道姓氏的女子, 可不容易。更况且为奴为婢的, 被卖时年纪又小,大多会被主子改名,恐怕称心的姐姐们连自己姓啥都忘了。   称心明白过来, 照儿姑娘的脑子果然比他的好。但他的眼里还有着希望,他小声地提议道:“我们做夫人们的生意,认识的人多, 应该就好找吧。姐姐若是得脸, 说不定能混成夫人身边的大丫鬟呢。”   这个嘛, 照儿想了想,也不算难。   这时候的少女还有着几分热心肠, 她见称心可怜,就一口答应要帮他找姐姐。她的耶耶去得早,可她还有母亲和妹妹相互依靠着,说是艰难, 但也并不难熬。称心身边连一个亲人都没有了,若是他能寻回姐姐,应该会很开心吧。   很少人知道,让无数男女掏钱的大·保健商业帝国,建立的初衷只是想要帮一个少年寻回亲人。   有了开铺子的好点子,称心找到早些年出宫退休的乐伎姐姐们,打算聘请她们做美容院的按摩美容师。虽是因为年龄大退下来,可这些姑娘们也不过二十五六岁,放在后世来说,还是青春正好的年纪。   四个盘整条顺的姑娘,因为都是苦命人家出身的孩子,手里没嫁妆,也还没嫁出去。她们在宫里好歹见识过一场,心气也有点高,没本事的汉子看不上,给男人当小的又不愿意。干脆就姐妹们扶持着,想要做工拿钱来养活自己。   但这会儿可不是后世,除非是卖笑的活儿,做工的多是找男人。这群姑娘出宫了好几个月,没找到工作,这会儿可正愁着呢。   “难道就只有靠男人这一条路吗?”年纪最大的江柔握住了拳头,她不服,她不甘心从此被困在院子里。   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小官员看上了江柔,说要娶她做小妾。可她看着都能当她父亲的油腻男人,一双眼睛色眯眯地打量着她,一想到以后要和这样的人过一辈子,她就觉得难受作呕。   这次听到称心说要雇佣人,她头一个就找上门来了。与她想法一致的还有从宫里出来的三个姐妹,要是这会儿不能找到工作,她们的积蓄花光了,就只有向现实屈服这一条路了。   江柔领着其余三个姑娘,朝照儿深深地行了一礼。她抬起一张白皙的脸,眉宇和她的姓名一样柔美。她浅浅地笑着,说:“我姓江,唤作柔儿,小姐有什么吩咐,我都能学的。”   另外几个姑娘也大方地介绍自己。   “我叫叶卿卿,以前是弹琵琶的,手指特别灵活。”   “我是李蕊儿,往日里是领舞的,除了跳舞会的不多。”   “还有我,我叫白雪,有点就是皮肤特别白。”   美容院是什么?这几个姑娘听都没听过。   但能从宫里全须全尾地出来,都并非心性愚钝之人。她们愿意学,只要这主家肯雇佣她,给她们一个机会。   放在后世,都能组团出道的四个小美人,眼巴巴地看着照儿,都等着她发话。她们有些眼色,都看出来了,称心脾气软,要是他拿主意肯定是叫人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有话事权的是那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姑娘,不知道怎的,才豆蔻年华的姑娘,肃着脸看人的时候竟有几分威严。   照儿认真打量着这群貌美的姑娘们,又仔细看了她们的双手和脸蛋。很好,这都是有一定保养基础的精致girl。美容院嘛,管它的产品有没有效果,首先第一个,店里的姑娘就要生得好看,皮肤要柔嫩。若是自家店里的美容师都不好看,这哪里能叫顾客们信任啊。   终于,她拍板应了下来:“就选你们几人了,你们要先培训半个月,学会了本领再出去卖。”   啊?原来还是要出去卖的啊?   江柔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她正想要说出拒绝的话,只听得那主家姑娘继续说:“你们的脸蛋和手最重要了,要给夫人们护肤美容,首先得自己保养得好。除了盒子里的护肤品,我教给你们几种面膜膏的方子,你们先每天洗完脸敷一下,一刻钟后洗掉。里面含有维生素C,要在晚上睡觉前用。”   其实照儿也不懂什么叫做维生素C,不过干娘这么教她,她就这么教给别人。所谓的维生素C成分,也不过是些胡瓜(黄瓜)和另外几种果蔬的混合汁液。照儿刚开始的时候还不信邪,直到晒成一张小黑脸的时候,她终于“哇”地一声哭出来……   拿着几盒护肤品出来的时候,这几个姑娘还是一脸懵逼的。白雪是个有点娇憨的姑娘,她摸了摸盒子里的东西,笑得像偷吃了蜜糖一样。她打开了一个小瓷瓶,里面散发出清淡的花香,似乎还有一点橙子的香气。   “这份工作真好呢,武姑娘还给我们发放脂粉。江姐姐你闻,这香味比宫里出的还要好。”   白雪用指甲挑了些许,涂了少许面霜在手上。她本是个冷白皮的姑娘,水润的面霜涂在手上非常细腻,怡人的香气让她忍不住闻了又闻。   对于这个没有香水精油的年代,熬出来的少许橙花露,已经足够吸引人的嗅觉。同行的姑娘们都面露惊奇之色,她们发现白雪抹了面霜的手背,皮肤摸上去更加细嫩,还带有一种光泽感。   江柔赞叹道:“真好啊,看来我们这份工作能长久呢。”   她们在宫中为了露脸,保养的功夫可不能省。内行的看门道,江柔一看这产品上手的效果,就知道主家研发的护肤品应当用着不错。只有主家挣了钱,她们这群打工才能跟着喝汤吃肉……   半个月后,长安城中有连着的三处商铺被收购,打通成为一家超级大的店面。附近的街坊看着热闹,众说纷纭,有人说是来做食肆的,有人说这是做书院的。   有路过的公子哥儿爱听些风花雪月,笑道:“怎么就不是开乐坊的?我见到有好几个美人儿出入呢!”   原来是开乐坊的啊?   城里的夫人们有些失望,她们还以为能多个好去处逛逛呢。   不过三日后,贵族夫人们都知道了,那处铺子不做食肆也不做乐坊,是做美容院。你居然不知道美容院是什么?你真是落伍了啊!   她们收到了太上皇后的请柬,说这是她义女开的铺子,请大家多多关照。太上皇后是谁啊,那可是全国万千少女都崇拜的萧皇后呢,一听说萧皇后会分享美容方子,女人们都坐不住了。   谁不想拥有萧娘娘那样的容颜?   谁不想像萧娘娘那样把男人拴得牢牢的?   就来大·保健美容院吧,保证一次性满足你的所有愿望!   萧依依:“额……”   她看着美容院门前的招牌,陷入了沉思。神踏马的大·保健,没想到武女皇居然喜欢这么潮的名字。   偏生照儿还一脸表功的神情,就等着别人夸她:“干娘,我想的名字怎么样?是不是很琅琅上口?保健,保人体康健,我还加了个‘大’字在招牌上,听上去更霸气了。”   大胃从善如流地说:“姐姐真聪明了!”   小孩的彩虹屁,让少女非常受用。她在干娘鼓励(尴尬)的笑容下,拍了拍手掌,随着乐声渐起,四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穿着水红色的舞衣,露出柔软的腰肢,翩翩起舞,丰.胸翘臀,散发出巨大的女性魅力。   引得围观的人群一阵叫好!   领舞的李蕊儿跳得最是精彩,动作妩媚勾人,叫照儿看得都脸红红的。而旁边的伴舞的江柔、白雪、叶卿卿也不差,她们一举手一投足,阳光打在她们的脸上,毛孔几乎都看不到了,皮肤白得都能掐出水来。   “嗯,不错。”萧依依大力鼓掌,这都组成一个女团,可以随时出道了。   唯一让她觉得尴尬的是,姑娘们舞到最后,拍成一列招呼着:“大·保健美容院,萧娘娘用过都说好!”   看姑娘们的身段皮肤,真是羡慕死人了,周围的女人们都蠢蠢欲动。她们也想要变得跟跳舞的姑娘们那么好看啊,莫非这美容的秘诀,就藏在这一家大·保健里?   “好哇,原来这家店叫大·保健呢。”   “姐,要不我们等会儿进去试试。”   “行,只要不太贵,我们就试一回呗。”   用女团小姐姐来当美容师,真是屈才啊。直到一舞完毕,小姐姐们退进去店里的时候,周围的人群都依依不舍的,不想要散开。在这个缺少娱乐的年代,在开业这天整这么一出,足够在长安城里掀起一股八卦的风潮。   如潮水一般的人群,涌进去美容院里,乐得看个稀奇。兜里有钱的女人们看到一个生得精致的美少年,略带腼腆地笑着,朝她们招手。他一双笑眼非常动人,就像是春日林子里的小鹿,皮肤同样是嫩得出水,白嫩无暇。   他年岁不大,大约是十五六岁左右。他的腰身有些细,说话的声音很是好听。   他一开口便是:“夫人,要办张会员卡吗?” 第110章   一个身姿富态的夫人好奇地问:“什么是会员卡?”   她打量着美容院里的布置, 大门口用云母屏风隔开了外人偷窥的视线, 里面是用稻谷填成的古代沙发,坐着等候舒坦极了,倒是一个休闲的好地方。她们挺喜欢称心的脸,这小哥看着也俊, 说话真温柔啊。   女人们看着这么秀气的美少年, 对比起家里的糙老爷们, 顿时还是觉得美容院里的员工赏心悦目。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能多看几眼靓仔, 又不是出轨,毫无心理负担,花费些银钱也是值得的。   “会员卡能打八折, 还能每月参加萧娘娘举办的美容分享会。”称心一直保持着专业的微笑,温声细语地说着,这对他来说并不难。“所谓八折, 就是您在这儿消费了一百文, 就只收您八十文,能免去一部分价钱呢。”   夫人们深吸了一口气, 还有这等好事?   她们都不是缺钱的人,打折优惠倒是其次,可是能学到萧娘娘的美容秘笈, 那就超级吸引人了!   站在柜台前的李夫人当即拍板:“小哥,你叫什么名字,给我办一张卡哩!”   “欸, 我也要办卡,我姓张,住在城东的。”   “你们都让开,我才是第一个来的,我要办三张,给两个女儿每人一张。”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为了听到萧依依的美容小课堂,女人们都像不要钱一样,要把钱袋子扔到称心的前台。少年哪里料想到生意这般火爆,他乐得笑弯了眼,脸蛋兴奋得红红的,嗓子都因为激动而有些沙哑。   “我叫程心,请夫人们都一个个排队,办会员卡能享受八折优惠,进去贵宾室享受姐姐们的美容服务。一张会员卡原价三百八,今天只要八十八,只要八十八!”   一张纸精美的小卡片从称心的手里被递出,上面是以黄铜做底,用白银熔铸成一只可爱的玉兔观月形象。但很煞风景的是,银白色的月亮上雕刻着三个字——“大·保健”。   拿到卡的女人们没有多看,直奔美容院里的贵宾室。开业活动中跳舞的几个小姐姐早就换上了整齐体面的工作服,勾勒出苗条的身材。姑娘们站在一个奇奇怪怪的椅子旁边,微笑着招呼夫人们。   跑得最快的李夫人再次问了出声:“这是什么呀?一个人坐不完那么大的地儿。”   江柔笑着在躺椅上铺了一条长毯,指引着一众夫人们躺下去。她的身上散发着一阵淡淡的香气,俯下身子的时候,李夫人都闻到了,那股香味甜甜的很清爽,叫她一个女人都喜欢极了。   欸,果然是萧娘娘义女开的店,就是会享受哇,伺候的姑娘也模样俊俏。李夫人整个人躺了下来,舒服地叹了一口气,满心期待这美容服务是什么样子的,她只看得江柔给她打来了一盘温水,要洗掉她脸上的脂粉。   “唉唉,别洗啊,我等会儿还要见人呢!”   吓得李夫人差点要跳起来,这做大·保健怎么要洗掉妆容啊。   身为长安城里的时髦女人,头可断血可流,妆容不能乱哇!   其他的夫人们也惊吓不小,她们都不是年轻的人了,这没了遮掩的妆容,岂不是老了十岁?女人们纷纷坐起身来,正要问话。   江柔先是作了一礼,微笑着解释:“夫人们稍安勿躁,我们美容院里今天会推出新的妆容,免费给您上妆。等会儿我们做了美容保养,再化妆,您看看妆后的效果,保证家里的老爷都说您好看呢。”   此话当真?   夫人们互相对视了一眼,又躺了下去,任由姑娘们在自己的脸上捣鼓。若是能学得萧娘娘的新妆容,多一两分美丽,那就不虚此行了。   温水洗尽铅华,然后姑娘们用调制的绿茶洗面奶,轻轻在夫人的脸上打圈。淡淡的茶香味非常自然,浸透到毛孔里还有点清凉之感。李夫人是个爱唠嗑的,她吸了吸鼻子,忍不住问道:“姑娘啊,这个是什么膏脂啊?”   江柔手下的动作很轻柔:“这叫洗面奶,用来清洁皮肤的,脸上爱出油的用这个最好呢。这洗面奶是用明前的清茶研磨制成的,下了雨之后的茶就失了灵气,就不能用了。”   其实哪里讲究什么明前的茶,这套故弄玄虚的说辞是照儿编出来的。姑娘们学了这一嘴,说起店里的产品顿时变得高大上了。   夫人们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原来娘娘的美容法子是这般的,果然脸上的油腻厚重感去了不少。等用温水再清洗一遍之后,皮肤细腻光滑,摸着感觉不错。   李夫人是个大油田,见到了这等好物,哪里会放过。她抢先说话:“那等会儿给我包起来一份绿茶洗面奶吧,不,要两份。”   “行,那就谢谢您的光顾生意了。”江柔拿出了另一个瓷瓶,这还不算完呢。   用过洗面奶,皮肤很容易变得干燥,这会儿正是涂上面膜的好时候。啫喱状的暗红色面膜被涂到了脸上,还带有一股水果的香甜味儿,无端有些馋人。红红的膏状像是玛瑙一样,被均匀地涂到脸上,姑娘们按摩着太阳穴等穴位,倒也非常舒服。   不等旁人问,江柔就首先介绍起来:“这是用葡萄酒做的红酒面膜,从西域贩来的顶级红酒,连灌浇的水儿都得是甜水井,又加了山里的野蜂蜜,才能成的。葡萄里的果酸能使肌肤重新生长,变得光滑如初,若是坚持用上几年,保证变得如小儿一般娇嫩……”   什么叫果酸?   夫人们都不知道,但这不妨碍她们理解,这红酒面膜也是一样好货。等一刻钟后,红酒面膜被清洗下来,她用手摸了摸,惊奇地发现皮肤变得滑滑的,像是喝足了水一样。   年轻的姑娘们用丝瓜水给她们做了爽肤,再加了羊油保湿,才用面脂细细地上妆。今日主打的是冬日裸妆效果,只用炭笔勾勒出两道野生眉,在两腮上打上少许红扑扑的腮红,在清透的底妆下,有种近乎少女的健康美感。   豆沙色的口红晕在双唇上,比起往日里女人们爱用的大红色口脂,少了几分沉稳,却多了几分年轻的活力。虽然在铜镜上只能看个大致的模样,但夫人们互相对视了一眼,已经足够惊喜了。李夫人瞧着隔壁座位上的张娘子,哟,活像是十多年前那会儿的模样呢。   她惊叹了一声:“张大炮,你变年轻了啊!”   “说谁张大炮呢,三花你也是好看了呀。”张娘子不爱人提起她的小名,不雅观地翻了个白眼,逗得姑娘们都抿着嘴憋笑。   李夫人乳名叫做三花,和张娘子是一块儿长大的。未出阁的时候两人还没学会化浓艳的妆容,如今看着对方,眉目间倒还有以前的味道。   大家一致认为,这妆容是朴素了点,但胜在怪年轻的。又听说萧娘娘日日都化这个妆,她们就更想要向偶像看齐了。太上皇宠爱萧娘娘多年,莫非男人们都喜欢这个调调?   有可能。   再加上大·保健店里卖的橙花香水,那就更美妙了。在清甜的香气中享受着姑娘们的按摩,从肩膀按到腰上的穴位,连骨头都快要酥掉了。若是再续上一个六十八的套餐,还能沐足按摩。那泡脚的药汤也不是凡物,都是宫廷御用方子,连陛下都受用。   于是,舒坦惯了的夫人们被美容院掏空了钱袋,还恨不得明天再上这儿享受一番。   没有什么不开心,是做一回大·保健解决不了的。如果还有,那就再加一个冰火两重天套餐,蒸个桑拿呗。   开开心心回到家的女人们,自觉很美地抬起头,看着自家的老爷们。一举手,氤氲的香气从温热的皮肤中散发开来,瞧得家里的老爷子眼睛都转不开了。   李老爷夸赞道:“乖乖,夫人你今天上哪儿去了?眼睛一眨,母鸡变鸭啊。”   家里的黄脸婆是有什么奇遇了?怎么变得如此年轻,跟刚成婚哪儿差不多啊。他回忆起刚成婚的那段甜蜜岁月,婆娘有几分姿色,温柔又体贴,从不高声说话,真是让人怀念的时光。   瞧瞧脸上的水灵劲儿,不施粉黛(直男看不出裸妆),却滑溜溜,香喷喷的。哇,身上都是橙子的香味,叫他今天吃过饭想要吃橙子做餐后水果了。   李夫人抛了个媚眼,撒娇道:“老爷,香吗?”   “小宝贝,真是香死个人了!”果然还是家里的老妻够味啊,都腌出橙子味来了。   李老爷今天开胃非常,闻着夫人身上的香水味,连拳头大的橙子都吃了两个。他看着旁边变得年轻的夫人,橙花香水的味道非常下饭,酸甜中带点青涩,仿佛能看到田间的劳作少女,果真是秀色可餐。   “老爷,我明天还想要去去做大·保健,好不好呀?”   “行行行,钱够不够,这钱花得挺值的。”   做生意的李老爷最会算账,家里的夫人变好看,享受得可是自己。晚上,他看着夫人拿出一堆瓶瓶罐罐的东西,往脸上涂了一层又一层,还自虐似的,拼命拍打着脸,打得脸都红了。   他等了半刻钟,终于等夫人做完这一套。夫人往身上涂了什么?真馋人啊。   他难得搂着夫人的水桶腰,连梦里都梦见去橙子园里摘果子。   那橙子那么大,那么圆,清香的味道冲着他的鼻尖,闻着就特别好吃。他把果子摘下来,直接在衣服上擦了擦,就忍不住剥开皮大咬了一口。   “嗷!”   疼得李夫人在睡梦里惊醒过来,脸上还是红红的牙印。   “是哪个死鬼,敢啃老娘的脸?” 第111章   大·保健美容院开业没几天, 就已经在长安城里引起了一阵风潮。   那儿的美容师姑娘又美, 说话真的超级好听的。还有那儿的产品也好用,什么面膜爽肤水面霜的,用着比普通的脂粉好上几倍,贴合肤色非常自然, 比起假白一片的大浓妆, 看起来有种少女的美感。   最绝的是, 那儿的按摩实在是太舒服了。除了头部舒缓、腰部推拿、香薰桑拿和沐足按摩。姑娘们恰到好处地按摩着你身上的穴位, 或轻或重, 偶尔挠到酸痒处,叫人恨不得哇哇大叫。这么多的新花样,一天下来疲劳散去, 整个人懒洋洋的,只想要窝在美容院里,做一条咸鱼!   当然, 这咸鱼也不是谁都可以来做的。   要花大把钱才行!   不过, 长安城里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了。达官贵人的夫人们兜里有钱,出手又阔绰, 美容院成为了她们消遣的好去处。一时间大·保健的名声鹊起,女人们都想要来这儿一探究竟。   绮翠楼的头牌花魁揽月姑娘已经二十岁了,最近她深感韶华易逝, 皮肤也不如十几岁时那样水嫩。她打听隔壁楼里的老对手都去大·保健里做美容,心思痒痒的揽月就也想要跟风去一回。   揽月在小丫鬟的服侍下,对着镜子梳妆打扮:“这大·保健美容院当真是这般好?”   “奴婢也是听说的, 好些人亲眼瞧见,从店里出来的夫人们都年轻了几岁呢。”小丫鬟吱吱喳喳地说着,眉飞色舞地比划着想象中的场景。她年纪小最爱玩,恨不得自家姑娘带着她上美容院,好歹见识一番。   揽月看出来小孩的心思,抿嘴笑了笑,便去一回吧。她在绮翠楼打工了那么多年,靠着一张好皮子,花费的银钱都是不缺的。做她这一行,最重要的便是脸蛋,揽月也怀着些希冀,希望能重获青春。   她已经二十岁了,在时人眼里都是当娘的年纪。   若是她当年没有被卖出来,只怕也嫁人了。   想起往事,揽月的表情一下子冷了几分。她的五官生得秀丽雅致,幼时只因为家贫吃不饱,生得像个豆芽菜那样瘦弱。自十来岁长开了些许之后,那户人家里的男主人就老用垂涎的眼光看着她,可偏生那户娘子是个容不得人的,稍有察觉之后便将她卖到了青楼里。   说真的,揽月并不恨当年那个娘子。   娘子买了她一回,好歹给了她饱饭吃,给她衣服穿。要不是后来出来那么一段,揽月还打算尽心尽力服侍娘子一辈子。娘子以前唤她二十,说她是用二十个铜板从她的亲生父母那里买过来的。   而揽月,则是绮翠楼妈妈给她取的名字。   至于幼时在家是什么名字?   揽月叹了一口气,大约是没有名字的。她依稀记得家里穷,女孩子不金贵,哪里会起名字。她记得自己好像排行第三,爹娘都叫她小三来着……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活法,揽月对自己的际遇也并不太难过。她如今还算风光,能挣点钱吃上饭,还有个小孩伺候着,不比穷苦人家好过吗?   只是偶尔有些意难平罢了。   小丫鬟给自家姑娘换上了素净些的衣服,衬得揽月如同天上的明月一般,美丽中有带着些许冷情。揽月能在绮翠楼里当上头牌,自然是美貌出众的。她的腰间缀着一个精致的香囊,冷冷的麝香味道叫人着迷。   “姑娘,我们出发吧。”小丫鬟瞧着自家姑娘的行头,真是气派啊。   揽月拿着团扇挡着脸,轻声道:“嗯,你找人问问路,我们这就过去吧。”   到外面逛街,是揽月难得觉得自由的时刻,要不是说去保养容貌,妈妈还不乐意她到外头行走。揽月可是楼里的摇钱树,能在外头白看不给钱,谁还来绮翠楼花钱看表演啊?   揽月带着自己挣的钱,像是个孩子一样,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她买了些小吃零嘴,被小丫鬟带着来到城东一处很大的铺子前。小孩指着旁边的海报,兴奋地说:“姑娘,就是这儿,是这儿呢!”   小丫鬟不识得字,也不会看“大·保健”的招牌。可来往的人都说了,美容院的主家在门口竖了一幅海报,画着婀娜多姿的红衣美人。   啧啧啧,瞧瞧那美人前凸后翘的身段,真是迷死人了。那画师也是构思精妙,没有画出美人的正脸,而是画美人回眸一笑的那一个瞬间。画中美人露出优美的下颚曲线和侧脸,穿着大红色的露肩襦裙,雪白的肩膀引人遐思。   叫揽月这种专业人士看了都觉得好。   她微微颔首:“嗯,这店里应当是不错。”   绕过了云母屏风,她和小丫鬟都看到了一个肤白貌美的少年坐在前台。称心看到有客人上门,顿时眼神一亮,打招呼道:“这位小姐,要办卡吗?”   “办!”   揽月早就听说美容院里推出了一种会员卡,办了卡更实惠呢。她示意了小丫鬟一眼,这孩子立刻掏出了钱袋,笑着堆到称心面前:“小哥哥,这儿够了吗?”   称心点点头,对着主仆俩俏皮地眨了眨眼:“够了够了,只需要八十八文就行。”   这么好看的小哥哥,看得小丫鬟脸红红的,都一时间竟有些害羞起来。小丫鬟一直以为自家姑娘是最好看的,没想到人外有人,这小哥哥看起来似曾见过,也是一样的美貌。   美容院里的客人不少,刚好美容师都忙着,揽月就坐在贵宾室的沙发上,和小丫鬟一块儿等着。不多时,有穿着绿色工装的姑娘上了茶水和点心,柔声说着:“小姐请稍等一会儿,用过点心后大约一刻钟就到您了。”   揽月谢过了这位姑娘的好意,看着新奇,就捧着饮料喝了一口。她喝的正是桃子口味的水果茶,上面打发的奶盖,甜丝丝的非常顺滑,奶味浓郁,醇香无比。这会儿一口一口地品着,悠远的桃子味滑到舌尖,还能咬到小颗的桃子果肉。   这会儿冬桃的价格可不便宜,揽月赞赏地夸了一句:“这店家会做笼络人,舍得花钱。”   “可不是么?姑娘,这点心也好吃哩。”   小丫鬟吃得嘴里都是饼碎,蛋黄酥香气四溢,捧着吃可带劲了。豆沙绵软,蛋黄咸香,在配上层层酥香的面皮,一咬就掉渣。揽月怕胖,把点心都推给小孩吃掉,不到十岁的小丫鬟可就有福了,小脸上都是满足。   在绮翠楼里,妈妈总说小丫鬟是吃白饭的,只配吃些残羹冷炙。要不是有揽月照顾着她,恐怕这小孩长得要更加瘦小。   为了一口吃的,小丫鬟笑眯眯地提议道:“姑娘,我们下次还来。”嗷,这儿的点心好吃,连蛋黄都有油呢。   在这个艰难的年代,有油的吃食就是金贵。   在小孩可怜兮兮的目光中,揽月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哄道:“要是今个儿舒坦,那就下次再来。”   等到体验美容的时候,揽月目不暇接地看着美容师拿出各种瓶瓶罐罐,在她的脸上又洗又涂。她活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看什么都稀奇。不懂就问是个好品质,揽月忍不住和负责美容的白雪聊了起来。   “这个洗面奶好香呀,能一天用五次吗?”   “不行哦,小姐最好一天早晚各用一次,洗脸次数会造成皮肤干燥。”   “这个面膜的东西,我每天都可以用吗?”   “不行哦,小姐您的皮肤不错,可以隔天用一次。”   “欸,这个泡脚的方子是什么呀?我叫我的丫鬟学一学?”   “药汤用的是宫里的方子,老太医说了不许外传的。小姐您可以买我们的药包,回去烧开也是一样的……”   等从头到脚做完保养,连脚丫子都涂了身体乳,揽月自觉果然皮肤水润了不少。她在白雪的安利下,尝试了这儿的冬季裸妆,果然是显得小了几岁。她看着镜子里淡淡的眉眼,突然间有些不认识自己了。   这就是我吗?   我原来是生得这副模样啊。   怎么看起来熟悉又陌生?   想到自己是在青楼里浓妆画多了,揽月并没有疑惑太久。当她带着小丫鬟路过前台的时候,多看两眼美少年的小丫鬟忍不住惊呼出声:“啊,姑娘您和这个小哥哥好像啊。”   称心一抬头,就看到了伪素颜的揽月,他瞧着这个女子的面容,那眼,那眉,还有那鼻子,无端觉得有些熟悉亲切之感。   莫非这就是他的姐姐不成?   要是认错了多难为情啊。   大约类似于近乡情怯的感情,称心的鼻子有些酸酸的,他低声地说:“我叫程心,出身贫户,小时候有四个姐妹,但是都被卖到别的人家去了。”   他伸出了手,颤抖着,想要摸摸这位小姐的脸。但一想到若这人不是姐姐,那他岂不是成了登徒子,非礼了别人家的好姑娘?   想到这儿,快要碰到揽月的手,又快速地收了回来。   可这已经太迟了,太子李承乾刚进店里,就看到了这一幕。一双薄唇紧紧地抿着,肃着脸,显然是非常不开心。   自从称心离宫之后,他就一直闷闷不乐,太子妃和几位良娣来给他分忧,他看着就没劲。说琴艺,称心不算最好的,说容貌,宫中最不缺就是貌美之人。太子自认是阅美无数,没想到自己的心却落在了这个少年的身上。   他不敢说,不敢想,但一闭上眼睛,就仿佛看到称心那双皎洁灵动的眼睛。那少年好似踏着月光而来,宁静美好,驱赶他心中的烦躁。   今日终是忍耐不住了,他抽空从宫里赶了出来看他,先跑去村里没找到人,后来又骑着马急冲冲地来到美容院门口。   可这个小没良心的,居然都泡上妞了?   说好要共建封建主义兄弟情的呢? 第112章   一张矮桌旁边, 坐着三个人, 分别是太子、称心和揽月。   太子脸上的怒气还没有散去,有种类似捉奸的便秘之感。称心的表情倒是期待又惆怅,他害怕自己错过了失散的姐姐,又怕自己认错人了。   揽月捧着茶水, 露出了柔美的神态, 她柔声地问:“这位公子, 不知道寻我来有什么事情?”   她在绮翠楼呆了好几年, 看人的本事学了一些。眼前的公子年岁不大, 但却通体贵气,衣料配饰都是市面上买不到的好货色。   她的心扑腾扑腾的,瞧着对面少年和自己有几分相似的脸, 又低下头来,若有所感。   “称心,你来说吧。”李承乾瞅着称心不知愁的样子, 语气有点冲。   按照正常剧情, 他该是为朋友找到伴侣而感到高兴的。但是一想到称心在外面娶妻生子,他就觉得有些难过。也许称心会在宫外过得很好, 有娇妻儿女相伴。   只是会和他越走越远,最终毫无牵挂罢了。   太子不敢承认,自己是喜欢上一个男人了。他平时在大臣皇帝面前遮掩得不错, 但看着揽月不善的眼神,就出卖了他此时的心情。   称心的手攥得紧紧的,细密的汗沁了出来。他抬头看着揽月, 小声地问:“这位小姐,请问您还记得您的家人了吗?”   “我幼时就被卖了,哪里有什么家人?”揽月自嘲地笑了笑,她看出来称心被人保护得挺好的,比她这种卖笑的可怜人好多了。“这位小哥莫非是觉得我像你的家人?”   称心满怀希冀地点了点头,一双眼睛犹如小鹿一样,非常可怜,惹人怜爱。   太子李承乾的脸色瞬间和缓了不少,原来称心对这女子的亲切之感,不是男女之情啊。   揽月看着这少年的眼神,如果她的兄弟还在,大概是这个样子吧。她丹唇轻启,只说:“我被卖过两回,早已忘记自己原本姓甚名谁了,不过我记得幼时爹娘唤我做小三,家里有姐妹几人,还有个小弟弟。”   “那就是了!”   称心激动得站了起来,忍不住喊了出来。内心的希望之火顿时熊熊燃烧起来,越想越觉得是那会事儿,他握住揽月的手,落下泪来。   “三姐,是我呀,我是小五。”   “小五?”   揽月瞪大了眼,脑海路突然回想起一些情景,电光火石间,她脱口而出:“你是小心肝?家里的小心肝?”   “对,我,我就是小心肝呢。”称心喜极而泣,幼时家里只有他一个男孩,爹娘姐姐们都把他当成宝贝,喊他做小心肝。   太子一看,乐了,这乳名都对得上号,这女子估计是称心的姐姐。李承乾钱多也阔气,见称心认了姐姐,当即说要找处好地方,让他们姐弟俩都好吃好住的。称心是他的好友,四舍五入,称心的姐姐也算是他的姐姐。   称心是个热情的,他好不容易才找回了一个姐姐,当然不愿意放手:“姐姐你住在哪儿?搬到我这儿来吧,我在后院给你留一个房间?”   只是揽月一听,就尴尬地笑了笑。她的弟弟还是个清清白白的好男儿,可她呢?她干那种行当的,说出来只会连累弟弟遭人耻笑。   在外人面前,这兄弟还是不相认的好。   “我……我住在绮翠楼呢,如今我名声响亮,妈妈可不会放人的。”揽月小声地说,她只求自己年老色衰的时候,弟弟能把她带回去吃口饭就行。   称心急了,姐姐既然相认,哪里还能呆在那种腌臜的地方。可他嘴笨不会劝人,只好求救似的看向太子。太子在他的心里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太子出面的话,肯定帮他能把姐姐赎出来的。   李承乾收到好友的信号,心里有些得意,这种被人依赖的感觉真好啊。他先把揽月安置在美容院这儿,找属下打了声招呼,不到一个时辰,一名属下就带着一个薄薄的木匣子回来了。   太子收下了东西,当着两人的面打开,里面放着轻飘飘的一张纸,却是揽月的卖身契。   那种纸上盖着暗红色的手印,已经有些褪色了。年轻的姑娘捧着这样一张纸,手里重如千斤,泪珠子不住地落了下来。   就因为这张纸,她的一生被人攥在手里,连呼吸都被紧紧地压着。现在好了,她终是自由了,不会再有人逼着她笑,逼着她哭,逼着她干自己不想干的事情。   心神一松,揽月忍不住整个人瘫在地上。她发狠般撕碎了卖身契,蜷缩成一团。称心默默地护在她身边,用并不宽厚的肩膀支撑起三姐。   他在心中默念:“三姐已经找到了,其他的姐姐呢?你们在哪里呀?”   太子李承乾退了出去,他给了揽月的小丫鬟一百个钱,找了一户没有孩子的人家收养了小丫鬟,算是了结了一段因果。绮翠楼的人以为是太子看上了头牌揽月姑娘,又惊又怕,哪里还会来追讨。   毕竟太子看上一个青楼女子,算是给他们楼里的脸面了。   绮翠楼的妈妈一副“我懂”的样子,不再谈及揽月姑娘的生平,仿佛没有出现过这个姑娘一样。太子是谁哟?那是要当皇帝的人!   揽月得了太子的青睐,以后说不定当妃子的,得罪不起……   于是,太子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在揽月和称心眼里难以登天的事情,就被李承乾摆平了。   揽月在风月场所呆久了,看到太子瞅着自家弟弟的眼神,猜到了一二。男子之间的情感,她也不是没有见过,可自己弟弟这个懵懵懂懂的样子,分明是还没有开窍。   “罢了,就由着弟弟这样子吧。没有陷进去,就不会受到伤害。”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太子富有四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又喜欢上别人了。”   次日,照儿听说称心找到了三姐,她惊叹小伙伴速度之快,心里也为他欢喜。她一见到揽月就笑了,作了一揖:“这是程哥的姐姐?小妹在此见过程姐姐。”   揽月听说这姑娘是萧娘娘的义女,连忙还了一礼:“武姑娘,你这是折煞我了。”在她这种小平民的眼里,这种皇亲国戚是高不可攀的。   照儿打量着揽月的模样,生得标致,也是个美人儿,比起美容院里的姑娘们也不差。当然,在照儿心里,干娘第一美,她自己是第二美。   这么好看的美人,不来她们美容院打工真是可惜啊。照儿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见着揽月就亲亲热热地问:“程姐姐可有好去处?不如留在我们美容院里吧。”   “那敢情好。”揽月正有此意,她难得和弟弟相聚,也不想离开,“武姑娘的店里可是有活儿,我都能干的,我也不怕吃苦。”   照儿就等着这句话!   她最近正在构思一个新计划,要把美容院做大做强。她瞅着揽月的身形和容貌,觉得这正是一个好人选,细细道来:“我要在美容院新设一个课程,你来当夫子,教授这些……”   “啊?”揽月听完,非常诧异,还有这般新颖的课程?   她有些担心,这样的课程真的有人来上课吗?   揽月看向照儿的脸,这姑娘浑身都散发着自信的气场。她听得照儿说:“你就听我的,最近的饮食和睡眠都要按照我说的来,这将是长安城的一个新流行趋势呢,我们美容院要抢占先机啊……”   宫中的四皇子李泰,越来越胖了,甚至连进宫拜见陛下,都要坐轿子,让一众奴仆搀扶着。这是皇帝给他的特权,李泰也经常沾沾自喜,认为这是耶耶更宠爱他。   这个小胖子变成了大胖子,越发趾高气扬了。   太子李承乾心里说不羡慕,那都是假话。大臣们看在眼里,也都认为胖点的有福气呢。   没看到,皇帝都更宠爱胖儿子了吗?   在这个物产不算丰富的年代,能长胖的,确实就是福气。   宫中的见闻传到了宫外,人多口杂,就变了模样。传到长安城中的时候,就变成了:皇帝最近宠爱一个胖美人,那美人胖得要坐八人大轿,连陛下宠幸她都要搀扶着。   百姓们听了,都深以为然地点点头,那美人能长胖,可不就是有大福气吗?只恨自己家里不够有钱,吃食不够多啊。   不然他们也可以向陛下看齐了。   张娘子看着自己瘦削的肩膀和纤细的小腰,整个人都愁眉苦脸。她听信了流言,回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恍然大悟。怪不得自家老爷不爱来瞧她,原来是她太瘦了。   她握了握拳,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半个月胖两斤的小目标。家里不缺钱,她猛吃猛吃,顿顿吃羊肉,但腰身依旧胖不上去。   摸了摸A4腰,今天又是悲伤的一天。张娘子闷闷不乐:“唉,我什么时候才能长胖啊?”   没有什么不开心,是去一趟大·保健美容院解决不了的。张娘子像往日一样来到了美容院的门口,但今天的店外挤了一大堆人呢,似乎是有什么热闹可看。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张娘子好不容易挤到了人堆前面,看到了店外弄了一个新的海报。尚未出嫁的时候,她学过了几个字,这会儿忍不住地念了出来:   想要增肥吗?想要当个倾国倾城的胖美人吗?   来大·保健美容院参加增肥美体课程,火热报名中!   专业夫子手把手指导您长胖,保证您喝水都胖,绝不反弹,绝不掉秤!   小剧场   武女皇沉迷奶茶配炸鸡,摸了摸自己日渐圆润的脸,写下了增肥课程的商业计划书。她利用八卦新闻先勾起用户的兴趣,再蹭国民偶像的热度,打出一系列广告。   “嗯嗯,女人们都胖起来了,就不会嫌弃我胖了吧。”   “我真是一个小机灵鬼啊。”   这是一个自己胖了就要拉所有人下水的故事,恐怖如斯。 第113章   张娘子瞪直了眼:“增肥课程?”   正是想什么就来什么, 她正发愁自己太瘦了, 没想到这美容院就开设了增肥课程。果然啊,这萧娘娘义女开的店就是潮,总能走在时尚的前沿。   这还等什么?快报名呀!   渴望要做个大美人的张娘子,立刻大迈步走进了店里。她掏出了兜里的钱袋, 对着前台的帅气小哥豪爽地说:“程小哥, 给我报个增肥美体课程!”   “好的!”称心麻利地收钱登记, 笑得眼角都弯起来, 脸上尽是挣钱的快乐。   照儿跟他商量好了, 由三姐揽月来主持增肥课程。每多收一个学生,揽月都能得到二十个钱的提成。这短短的一上午时间里,已经聚集了二十多个学生了。照这样下来, 揽月赚得可不少,可以抬起胸膛做人了。   称心也为三姐感到由衷的高兴。   自从离开了绮翠楼以来,揽月虽是自由, 但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没有了奔头。多亏了照儿的主意,能帮着揽月立起来, 也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报了名后,便有新聘的小姑娘领着张娘子,把她带到了上增肥课程的课室。这个小姑娘生得一张喜气的圆脸, 虽不是什么大美人的五官,但胜在红扑扑的脸蛋白嫩无暇。一白遮三丑,这个白胖的小姑娘看上去非常圆润, 叫张娘子羡慕极了。   “我报了课程之后,能像你这样长肉吗?”张娘子瞧着小姑娘手掌上的肉窝窝,心生向往。   兰儿顿时就笑了。   她露出了洁白的贝齿,叫人感到又甜又憨。兰儿兴致勃勃地介绍道:“这位夫人,我们的增肥课程有吃有喝的,上这种课最好玩了。程姑娘还会给你们传授塑形法子,包您变得比我还好看呢。”   兰儿作为员工内测,上了几趟增肥课,就长出了小小的双下巴。这让她邻里附近的姑娘们都羡慕极了,恨不得也来大·保健美容院打工,多吃长胖。   在这个年代,胖姑娘就意味着家底厚,有福气。   一想到上课吃的奶油蛋糕配炸鸡,穷苦人家出身的兰儿就忍不住咽了下口水。乖乖,还是富贵人家会享受啊,还专门上课来学怎么长肉。她炫耀似地向张娘子透露一二,勾足了旁人的兴趣,引得张娘子频频称奇。   张娘子虚心地听讲:“原来还有这么些招数啊?”   “还有更多的呢,程姑娘要来了,我就不多说了。”   兰儿指了指门口的美人,不再说话,小步地退了出去。张娘子怀着上课的紧张心情,看到了传授的女夫子,立刻正襟危坐,挺直了腰板,不敢再随意乱看了。   揽月进到课室的时候,说话声顿时停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好歹她是当了几年花魁的人,如此场面她倒是一点儿也不怯。往日里,揽月在青楼都是画白底红唇的大浓妆,这会儿她换了轻薄的淡妆,即使是楼里的客人也认不出她来。   她轻柔地一笑,自我介绍道:“我姓程,排行第三,你们可以唤我做三娘。我是你们的授课老师,你们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向我请教。”   “三娘好!”   学生们都齐声地应道,好奇地看着眼前的程三娘。和半个月前的高冷美人不一样,揽月在照儿的指导下,多吃多喝,长胖了不少,看着更加有丰满。不过,美人始终是美人,揽月身上的肉都挺懂事的,只胖在该胖的地方。   她的身材前凸后翘,此时在课室里穿得不厚,胸前鼓囊囊的,后臀和大腿充满了力量感,看起来更加有女人味了。   若放在后世,大概就类似于花旗国那种一百二十斤左右的肉弹甜心身材。   这让一众平板身材的学生们非常羡慕。   一顿饭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增肥是一项持之以恒的事业,戒骄戒躁。揽月先是说了这个道理,然后给学生们普及增肥的原理。   “这增肥的关键,就是要多吃少动。但这少动不是不动,你们要按照我们美容院的塑形动作,配合着锻炼,这样才能胖得美,胖得精致!”   “吃饭怎么吃?主食配肉,顿顿不漏。要想肥,就要用米饭馒头这类的碳水化合物,搭配五花肉这种富含脂肪的肉。碳水化合物是什么?下节课再讲。”   “欸,这个同学的骨架子大,嗯,先天条件不错。这种肩膀宽胯宽的,非常容易显胖。”   得到揽月点名的一位夫人,抬起头来谦虚一笑,又非常得瑟。连三娘都这样说,她肯定能成为增肥班里成绩最好的一个!   练过一套拉伸动作之后,揽月就让人上了点心,说是课堂里的教学用具,能有助于增肥。   神踏马的教学用具,其实就是照儿变着法子卖吃食罢了。   一寸长的杏仁糖被烤得酥脆,金黄色的点心还带着果仁的香气,看着就勾人食欲。上面还淋上了棕红色的焦糖酱,略苦的焦香味突出了糖的甜蜜,和杏仁混合在一起,相得益彰。   杏仁的不饱和脂肪和蔗糖相结合,脂肪加糖的增肥公式没有毛病!   一同上来的,还有抹茶毛巾卷。软糯的浅绿色面皮散发着清幽的茶香,里面包裹着甜丝丝的奶油和熬过的蜜红豆。一勺子挖下来,能吃到茶香奶香和甜香,抹茶的甘苦缓解了奶油的甜腻,偶尔咬到的蜜红豆粉粉的,非常令人惊喜。   啊,增肥神器原来就是这般的。   张娘子听着揽月讲解这两样点心的原理,吃得频频点头。怪不得她之前胖不起来呢,原来是她吃错了方向啊。   三娘说了,羊腿肉瘦肉多脂肪少,吃那个增肥不顶用啊。   暗暗握了握拳,张娘子决定回家吃上一顿烤五花肉配蒸饼。而且揽月给她们布置了一项课堂作业:每天晚上睡觉前一个时辰吃夜宵。   在大唐这个年代,人们睡得早,可没有吃夜宵的习惯。但既然三娘说了,好学生张娘子打定了主意,今晚就先吃一碗酒酿蛋吧。   揽月侃侃而谈:“酒酿蛋能丰胸,女子的一些毛病,如冬日手脚发凉,也能治一治,这可不比吃药好得多?米酒养人,晚上喝上一盅,整个人睡觉都舒服了。”   一节课很快就结束了,揽月带着夫人们吃过了点心,介绍了几道容易增肥的家常菜式,又带着大家练了一套比较简单的瑜伽,就下课了。   学生们都感觉收获颇丰,原来增肥是这样的道理啊。她们看了看自己身前的平原,又看了看三娘的波涛汹涌,学习热情更加积极。   她们也想要变得像三娘那样的胖美人!她们要是学得了三娘的一半美,不,三分美也超满足了……   学会了怎么吃得发胖以后,张娘子惊喜地发现,她在半个月里终于胖了三斤半!这真是一个可喜可贺的进步。不过她在增肥班里的成绩并不算好,最厉害的同学在半个月里,天天吃五花肉盖饭,胖了五斤呢。   只可惜,限于如今大厨的普遍水平,做猪肉的菜式实在不拿手。好些想要增肥的夫人不缺钱,干脆从美容院里点餐吃。   照儿求着干爹李渊帮她培训了几个厨子,糖醋排骨、醋熘肉段、锅包肉、红烧肉都做出来了。这些肉食主打酸甜口味,多油多糖,吃着开胃,夫人们吃得胃口大开,自然更容易长胖了。   于是,银钱哗啦啦地流进美容院的账户里,照儿和称心分钱不亦乐乎。   同时,长安城的好多有钱人家里,男人们惊讶地发现,自家婆娘开始长胖了。   嘻嘻,还别说,女人啊还是胖点好。晚上关了灯,摸上去软绵绵的,热乎乎的,那手感绝了!   增肥班最励志的案例,要数家住城北的一位郭夫人。   有位郭夫人,以前体重都是勉强七十斤的,爹娘给她乳名就是叫“瘦猴”。人如其名,瘦得跟猴儿似的郭夫人,从小到大都没有长胖,在夫家里都抬不起头来了。   婆婆暗地里骂她骗吃骗喝,吃那么多都不长肉。对比起能有九十多斤的妯娌们,郭夫人更自卑了。   她太瘦了,生下的娃儿也跟小猫一样,又瘦又小。婆婆瞧她身前跟后背差不多平,又骂她没用,连奶都喂不了。   幸好,有大·保健美容院的增肥课程拯救了她!   上完一个学期的增肥班后,成绩总是吊车尾的郭夫人好歹长胖了近十斤,终于快要有八十斤了。她摸了摸自己有一些肉的连蛋,对着体重秤喜极而泣,激动得泪水落了下来。   “这真的是我吗?这称没有坏掉了吧?”   “没有呢,你这个学期长胖了九斤八两,要好好保持哦!”揽月温柔地笑着,她热切地鼓励道:“增肥是女人一生的追求,同学们都看好你啊。”   “是啊,瘦猴你回家也不能松懈。”   “瘦猴,加油!”   “瘦猴,下个学期再见呀,我还来报班呢。”   同学们都凑了过来,还递了帕子,给郭夫人擦了擦眼泪。过了好一会儿,郭夫人才缓了过来,她笑意盈盈,整个人都散发出自信的光芒。   她狠狠地立了一个flag:“明年定个小目标,我要长胖二十斤,不当瘦猴了!”   至于郭夫人的小目标能不能实现,天知道呢。   不过长安城大街上的姑娘妇人们,渐渐都以肥为美,小腿跟麻秆似的不流行了,脸蛋如满月般饱满的才好呢。还处在青春期的照儿身处其中,小圆脸带点小双下巴,竟成了街上最靓的崽!   她穿着鹅黄色的绸缎衣裳,外面罩着一层薄纱,行走间衣角翩跹,身姿灵动,衬得她年轻貌美。   少女看着街上行人的变化,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第114章   大·保健美容院在长安城中引起潮流, 可谓是日进斗金。   这么一个好地方, 除了按摩美容服务,还有吃有喝的,能学习增肥,当真是女人的销金窝啊。前台的称心把会员卡卖得火爆, 日日收钱笑得合不拢嘴, 不知道有多少人暗地里看得红了眼。   稍有头脑的贵族都知道这家店是太上皇义女开的, 有天子撑腰, 惹不得惹不得。纵使他们羡慕这般挣钱的法子, 也不敢在城里山寨,抢照儿的生意。   顶多是学了这般经营模式,派人去别的城市开店罢了。   聪明人行事顾虑得多, 总有分寸的。但自作聪明的人做事就不一定了,只看到眼前的利益。   原本在美容院地址上的上一任商家,就是个卖胭脂水粉的妇人。当家的史氏看到美容院生意这么好, 也非常不服气。在她看来, 这间大·保健就是在哗众取宠,哪里有什么真实力啊。   “听说那大·保健姑娘和小哥认了个好靠山, 夫人们看着靠山的面子,去捧捧场罢了。哼,等那金主不捧了, 看谁还会光顾?”史娘子摆弄着自己卖不出去的库存脂粉,打算去大·保健里一探究竟,把人家那一套搬回来。   这个驴脸的中年女人并非出身贵族, 对于照儿和称心的身份并不清楚。街坊有传闻说那两人干了些不干净的行当,才笼络下一间大铺子的。   史氏信以为真。   她收拾了一下,就抬头挺胸地往大·保健美容院的门店走去。她就不信,以她多年的本事还干不过两个十来岁的?   等她把那套糊弄人的学会,就是她重新开业的日子……   半个时辰后,一个驴脸的中年妇人走进了美容院的门店。她目光闪烁地打量着店内的装潢,微微皱了皱眉头,似乎有些不满。店里燃着淡淡的熏香,地上铺得平整又干净,还有那些家具的雕工,都不是她能整出来的。   这套装修太费钱了。   史氏在心中暗暗唾弃:“哼,店里的老板不懂事,搞那么好看不能吃不能喝的,真不会经营。”   坐在前台的称心一看到有人来,连忙热络地招呼道:“这位夫人,这是第一次来吧?要办会员卡吗?能享受八折优惠。”   一道女声斩钉截铁地说:“不办!”   史氏的嘴角扯了扯,这店里想骗她的钱,没门!她老早就听说了,这美容院就爱搞什么优惠,故弄玄虚,一天下来光办卡都能挣几千文呢。   不过,这种变着法子往袋子里搂钱的方法,她可以学一学。等她开店搞个五折,一张卡卖四十文,不,卖二十文就行。一张卡二十文,一天卖十张就是两百文。   足够一家几口一个月的嚼用,不少了。   自觉学到了一点,史氏迷之自信地横了称心一眼,似乎觉得打败大·保健的日子就在眼前。   惹得少年摸了摸鼻子,莫名其妙的。   “莫非我最近变丑了?连顾客都不爱看我的脸?”称心喃喃道,对自己的颜值产生怀疑,“这可不行,太子喜欢我生得好看呢,今晚一定要敷个面膜补补。”   继续走进去美容院深处,是一个叫兰儿的姑娘在领路介绍。这个小姑娘脸圆圆的,看起来气色不错,吃得也好。她身上穿着裁剪合身的春装,都是用好料子做的衣裳,摸上去滑滑的,是员工福利呢。   能挣钱的照儿对手下一向很大方,“败家”的戳再次被史氏盖稳在她的头上。   相比之下,史氏穿得就不怎么样了,甚至还不如兰儿这些员工。她穿着一身鼠灰色的绸缎衣裳,但肉眼看出已经洗得旧了,颜色灰一块白一块。衣服皱巴巴的,想来保存得并不妥当,对比起美容院里的其他精致夫人们,仿佛是从乡下进城的土包子一样。   兰儿一看就知道,史氏这种人不舍得花钱,身上榨不出油水。   但基于职业道德,兰儿还是很尽心尽力地去介绍,去推销。她逐一讲过美容院里的几个皇牌项目,希望能从这位顾客身上挣一点钱。   而史氏怀着要山寨的想法,一路上问个不停。   “这个大房间是什么?怎么那么多人进去?”   “这是学增肥课程的,有专业的女夫子在上课呢。”   “这些人脸上涂得像鬼一样,是什么来着?”   “深红色的是红酒面膜,白的是酵母面膜,还有些透明膏状的,是芦荟面膜。”   “那这个呢?她们脚下泡着的是什么?”   “有好多样不同的药汤,都是宫中专门配的方子,或是治疗失眠多梦的,或是缓解疲劳的,或是使得手脚暖和的……所以,这位夫人您要选什么美容项目呢?”   史氏暗骂店里的每个项目都很贵,在骗钱,送上门来的顾客都是大傻子。但来都来了,不体验一下也说不过去。   中年女人深思了许久,做出了决策:“那就来一次桑拿沐足按摩吧。”无他,这是美容院里最便宜的项目了。   最便宜的也要二十五文啊,这大·保健真是抢钱呢!   看着递出去的几个铜板,史氏的心都快碎了,她肉疼得不行。兰儿帮忙下了单,徐徐地送了一口气,总是完成了一单生意了。   小姑娘保持着得体的微笑,先是安排史氏在桑拿房里先汗蒸,再提来泡脚的药汤。褐色的药汤还冒着热气,散发出阵阵中药味,并不难闻。   但今天遇到史氏,这可就坏菜了。   中年女人眉头一皱,喊道:“这水怎么这么烫?我脚都红了!”   “抱歉,我这就给您加点冷水。”兰儿舀了一瓢冷水。   “这可凉太多了,不够热乎啊!”不够一分钟,史氏又不满地嚷嚷着。   “抱歉,我给您加点热的吧。”兰儿问后院又要了一壶药汤,冲进去泡脚盆里。怕这为顾客又嫌冷嫌热,她伸手进盆里摸了摸温度,才轻柔地把史氏的脚再次泡下去。   “这才差不多嘛。”   看着快满到溢出来的药汤,史氏才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她可真聪明呢,花的一样的钱,可比其他泡脚的人多了一半药汤。泡到酣处,她还忍不住抖起腿来,泡脚水溅到外面去,她还哈哈大笑。   这副占了小便宜的神情,看得兰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这位客人太难伺候了,以后她打死都不想要接待这个中年妇女。不是她势利眼,而是这客人像是领导考察一样,钱花得不多,使唤起人来倒是挺勤的。可这还不止呢,到脚底按摩的时候,兰儿才知道什么叫灾难。   “这儿,重一点啊,你们没吃饭啊?”   “哟,疼死老娘了,叫你轻点没听到,聋子啊!”   “嘶,你的手洗了没啊,别弄脏了我的脚……”   兰儿:“……”   我是一个莫得感情的按摩机器人。   小姑娘干净的手一路按着穴位,这客人的脚还没有她的手干净呢。那脚上的味道啊,一股酸臭味散发出来,连泡脚的药味都掩盖不住,直冲兰儿的鼻腔。黄色的脚板活像是一个月没洗澡的,指甲盖都是黑得藏泥。   而且史氏还嫌弃她按摩得不好,硬是蹭了个免费的美甲服务才肯走。美容院里的自制指甲油并不贵,姑娘们也有做主给点小优惠的权利。   但给不给是我的事,给你是人情,不给你是道理。   直到送走了麻烦多多的史氏,兰儿才忍不住跑到后院吸了一口气。   世界如此美好,她如此烦躁。   这样不好,不好。   数日后,在城北有一家山寨美容院开起来了。开业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史氏。她拉着一张驴脸,招呼着过往的女人进去店里服务。   说是店,也不过是史氏家住的小后院,隔了两个房间出来当经营场所。她的积蓄不多,当然是不能给大·保健的超级豪华门面相比的。   所以史氏颇为遗憾,没把增肥课程和全身按摩睡的躺椅学过来。她抄的,是最简单的沐足泡脚。   “来来来,丽人美容院开业,会员卡五折,五折!”   “哟,妹子来呀,按摩送化妆呢,送化妆!”   “沐足按摩咯,不比大·保健的差,舒坦着呢!”   “姑娘们用心伺候,绝对卖力认真!”   这片区住的人家,大多是不太富裕的,众人都听说过大·保健的名气,可囊中羞涩不能去光顾一回。大家寻思着,史氏也开了一家店,价格便宜实惠,若是能有大·保健一半好,那也值了!   爱看热闹的小娘子们走了进去,一听史氏说沐足按摩只要五文钱,当即都说要享受一番。   “史氏,怎么还没有姑娘们伺候啊?总不会是耍我们的吧?”等了半天不见服侍的人,刚脱下袜子的客人开始叫骂起来。   “来啦……来啦……”   一把沙哑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一转头,街坊们就看到几个老婆子端着木盆,颤巍巍地过来了。那个没吃饱饭的样子哦,生怕老婆子下一秒就会把泡脚盆摔在地上。   几个老婆子伸出黑瘦的手,讨好地笑着,露出了一口残缺的黄牙。她们的手指甲还藏着污垢,就要抓住客人们的脚,把脚按到盆子里,然后像洗衣服一样搓着脚,毫无章法可言。   老婆子笑着问:“客人,这按摩舒服吗?”   “……”   说好的小姑娘来做按摩技师的呢?这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吧?   一看到那老婆子在帕子上擦过的手,留下了黑乎乎的印子。客人们顿时觉得昨夜的饭都快吐出来了,妈的,这伺候的老婆子比她娘还老啊。   这史氏缺大德了! 第115章   几个小娘子忍着别扭的心情, 好歹是做完了一套沐足按摩。   说舒坦吧, 用热水泡脚自然是舒服的。说不舒坦吧,这么个老婆子给你搓脚,怪难为情的。瞧瞧那老婆子背都弓起来了,让人家那么老的来伺候你, 有点亏心啊。   于是, 这第一批顾客都非常有默契的, 不再来光顾了。   不过, 也算是史氏运气好, 撞上了天时地利,生意还真不差。这会儿正是春天忙活的时候,好多人忙得脚不沾地的, 能有个按摩解乏的地方,好多人都愿意来尝试一下。而且那史氏更是个新潮的,她不仅招待女客, 连男客人都招呼进美容院。   有些干苦力活的单身汉子, 最爱来这个山寨美容院了!他们没有婆娘伺候,又没钱去找乐坊里的年轻姑娘, 这家简陋的丽人美容院里有几个老婆子捏脚,他们也勉强接受了。   来一回沐足只要五文钱,干体力活的男人挣得多, 脚皮都长茧子了,也舍得花钱。   “乖乖,这男人钱真好赚啊。”史氏看着路过的壮小伙, 就忍不住扬着帕子招呼道:“小哥,进来玩一下啊,这儿快活着呢!”   这个年轻人并不是住这附近的人,他探头望了望,看不清屋子里的情景。他好奇地问了一句:“这里有什么呀?难道比大·保健还爽?”   长安城里的人都知道大·保健里的姑娘按摩最舒服了,只恨大·保健美容院里不收男客人啊。   史氏得意一笑,有了她的山寨美容院,大·保健又算得了什么。她压低了声调,神神秘秘地说:“我这里面有姑娘伺候呢,给你捏一捏,保管连骨头都酥了。”   年轻人听了这话,眼前一亮!没想到在这片小平房里,居然藏着有姑娘在接活哇!   他的脸微微涨红,目光闪烁,小声地问:“那叫姑娘伺候多少钱一回?”   “只要五文钱,玩一下吗?”   “玩!”   这位并不富裕的年轻人掏出了五个铜板,想象着姑娘身上的香气和姣好的容貌,掀开了丽人美容院的帘子。他有些不安地找了个位置坐下,一时间手足无措,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看了。   史氏当即大嗓门地喊了一句:“姑娘们,出来伺候客官!”   “欸,欸……”   出乎年轻人意料的,远远回答的是一把沙沙的烟嗓。小伙子微微皱起眉头,这姑娘说话怎么如此粗哑?   不过下一刻他又自作聪明地安慰自己,样样俱佳的姑娘可不便宜。他只花了五文钱,只要那姑娘的脸白一些,手软一些,身子香一些……他都是可以接受的。   史氏要是知道他心里想什么,肯定会呵呵一句,花那么少的钱,咋想那么美?   姑娘是有的,不过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老得牙齿都掉了。   只见那个头发发白的老婆子端着洗脚盆,微笑着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她一笑,嘴巴就漏风了,黑乎乎地露出一个洞。她讨好地笑着,就要给年轻人脱鞋:“小伙子,第一次来吧,我叫娟儿,你觉得舒服了下次还可以找我洗脚。”   “……”   年轻人差点就从座位上蹦了起来,这叫姑娘?这比他老娘还老啊!   “娟儿,那个娟儿姑娘。”他扯了扯嘴角,果然是便宜没好货,“你们这儿有年轻一些的姑娘吗?我想换人!”   “有啊。”   老婆子诚恳地点点头,就在小伙子心中一喜的时候,史氏扭着腰走了过来。   中年女人吐了一口唾沫,眼神中迸发出奇异的光芒,笑骂道:“美容院里当家的最年轻,你可真是识货啊。今个儿我心情好,就勉强伺候你一回。”   年轻人:“……”   大婶,其实你不用勉强的,退钱给我就行。   脚都被打湿了,退钱是不可能的。史氏瞅着年轻人按摩后落荒而逃的背影,嗤嗤地笑了一声。好不容易逮着个长得帅点的小哥哥,给他洗脚都是好的。   嗯,洗过脚之后的水还温着,她还能拿来泡一下脚,能省点柴火费呢。   美容院里的老婆子们也是高兴,店里客人用过的热水,她们都可以泡一泡。往日在家里柴火都是钱,哪里舍得这样天天泡脚啊。留有余温的水流淌过黑黄干瘦的脚背,水养万物,美容院里的主仆们都舒服得叹了一口气……   直到有一天,有一名小妇人上门投诉,说就是在丽人美容院这儿沐足后,自己的脚发痒发臭。与她同行的,还有她的相公,男人站在旁边表情非常难看,似乎要美容院给出个公道。   这个小妇人本是良家妇女,平日里收拾得倒也算干净。可这会儿她的脚散发出阵阵臭味,活像是在工地里干活的汉子那样。若是她的相公是个卖苦力的,倒也还好说。   可偏生她相公也是个爱干净的,每天都要自己烧水洗脚呢。   晚上睡觉脱了鞋子时,男人往被窝里一钻,浓郁的臭味挡都挡不住。那脚臭味化作实体,熏得他阵阵作呕。   “你说,你是不是在外面偷汉子了!”男人想到街上臭熏熏的汉子,气得脸都青了,“怎么你身上都是那种臭味?啊,你说啊!”他们夫妻俩本来都不是脚臭的,怎么这会儿妻子的脚臭得如此厉害?   莫非是野男人有了肌肤之亲?!沾染上气味!   听了这话,“唰”地一下子,小妇人吓得手都抖了。她慌张地抱着丈夫,解释道:“没有,我也不知道这股怪味是从哪儿染上的……明郎你信我啊,我没有偷汉子!”   要是真做了还好,可她什么错事都没有做,那当真是冤枉极了。小妇人仔细回想,这脚臭味是四五天前开始有的,那会儿她脚痒。那时候她干了什么特别的事?   吃饭、睡觉、洗衣裳……对了,那天她去了丽人美容院,体验了沐足。   对,她一定是在那儿染上病气的!   似乎是抓到救命稻草一样,小妇人的泪落了下来,她低泣着说:“明郎,那日我和几个姐妹去了史氏开的美容院,从那儿之后才脚臭的。”   “此话当真?”男人的脸色好看不少,在美容院里惹病了,总比是出轨好。   丽人美容院里有病气,明郎身为丈夫,正陪着自家媳妇来讨回公道。他并非贪心之人,只想要史氏把治脚气的药费付了就行。   “什么?你说你从我这儿出去之后,就脚臭?”史氏这几日脚也痒痒的,有点疼,她心虚地把眼光瞄向别处,不想赔钱。   这会儿,正好有以为做完沐足的男客人从店里出来呢。   她想了个缺德的借口,故作鄙夷的神色。她把目光从小妇人和男客人身上来回移动,蹬鼻子瞪眼的。她“切”了一声,骂道:“我一向是清清白白开店的,可别是有人看对了眼,赖到了我的头上!”   这都说的是什么话,分明是映射那个脚臭的小妇人偷人呢。   女子气得脸都白了,她的丈夫瞧着从美容院里出来的汉子,也是那么一股酸臭味的,一巴掌扇到了女子的脸上。   “好哇,你说什么来沐足,原来是来偷人的!”明郎气极,这对于男人而言是何等大辱,火冒三丈之下,男人抡起路边的大石板就要砸烂史氏的店,“你这个老虔婆,开什么美容院,分明就是扯皮条,挣黑心钱呢!”   “哐当”一下,门板烂了。   再一下,连洗脚盆都摔破了。   史氏喊着救命,想要拦着男人砸店的举动。她大喊着“停手”,可如同煽风点火一样,怒气上头的人哪里听得进去。何况她的员工都是几个老婆子,战斗力堪为负数,根本就挡不住一个成年男人的力气。   上前劝架的老姑娘被男人推到在地上,“哎哟”地叫着疼,站不起来了。   这家山寨美容院被砸一事,在长安城里闹得沸沸扬扬的,可谓是年度最广为人知的新闻了。最后明郎一家和史氏都见了官老爷,双双被罚,才就此罢休。   这场民事纠纷,害得小妇人泪如雨下,双眼被泪水泡得跟胡桃似的,才重新获得丈夫的信任。而史氏也觉得自己挺冤的,她也是从大·保健那儿学来的沐足,怎么就惹得顾客患病呢?   一定是大·保健的经营模式不对,从它那儿就错了!   美容院开不下去,史氏的积蓄也赔得一干二净,她不甘心地沿街叫卖脂粉,逢人便说:“那大·保健的沐足按摩害人啊,害得人好端端就得脚气病!”   “嘶,这是真的吗?”有好事者继续问下去,这种新闻太劲爆了。   史氏言之凿凿,状似好心地建议道:“我就是从大·保健那儿学的,你们别去大·保健,小心惹上脚气病呢。”   “不去了,不去了。”   这几天下来,照儿就纳闷了,怎么大·保健的生意萧条了不少,往日里最受欢迎的沐足按摩项目都没什么人做了。她叫个店里小姑娘到外头去打听,不多时,兰儿就急匆匆地跑了回来,她神色慌张,连水都顾不上喝,就大喊着:   “小姐,不好了,不好了!外头的人都传我们这儿有病气呢!”   “啊?”照儿抬了抬眉,她的经营都是按照干娘指点着做的,绝对是干净妥当。“你快说说,是从哪里起的缘由?”   她给兰儿递了一盏茶,让小姑娘顺顺气儿,再把事情说清楚。   兰儿感激地接过主子给的茶,眼前放空回忆着打听到的情报。她看着小姐难看的神色,小声地说:“是一个姓史的女子,说是从我们这儿偷学了沐足之法,也开了一家美容院。”   “然后呢?”   “然后她的店叫人砸了,连累坏了我们的名声。”   照儿没有说话,但在心中却并不担忧。这山寨店砸得好,这种占她便宜的就该这个下场! 第116章   照儿了解全因后果之后, 并不慌张。坏事并非从大·保健这儿传出来的, 只要风头一过,生意也会继续红火。   不过,她并不想坐以待毙。以后谁家山寨搞砸了都连累大·保健?那还做不做生意啊!   她想了想,心中有了法子, 隔日美容院门口便贴出了一张巨大的海报……   “哇, 大·保健又出了新海报?”有过路的百姓眼睛很尖地第一时间发现了。   “咦, 这次的画报上没画人, 只画了几种菜蔬, 芦菔(白萝卜)、生姜、还有什么来着?”   “我不识字啊,谁识字的快念念啊。”   “我念,欸, 这是治脚气病的方子呢,当真是便宜实惠。”一个年轻姑娘在家中读了几本书,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中, 朗声读了出来, “这是主家向宫里太医求来的秘方,盐姜水除脚臭, 在锅中加入生姜、食盐还有清水,大火烧开然后取出放凉泡脚,首先需要搓洗双脚几分钟, 然后再进行浸泡……还有那个芦菔,也是切开薄片熬煮泡脚的。”   芦菔和生姜都不算太贵的东西,普通百姓都买得起。一个汉子听得了这几个泡脚方子, 脸上露出喜色,夸赞道:“这大·保健的主家仁义啊,肯定是听闻城中有人患脚气病。”   无论古今,能治病的方子总是宝贵的,是大夫的看家本领呢。这家大·保健美容院好心向太医买来方子,肯定花了不少钱吧。   附近的街坊们也点头:“是啊,大·保健比那个闹事的丽人美容院好多了。”   长安城里的人都记得,那家丽人美容院有病气,不知道惹出多少小妇人被丈夫责怪。而大·保健美容院的评价一向很高,这次事故中被波及,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给患脚气病的人免费送方子。   谁好谁坏,高下立见!   顾及一些不识字的百姓,照儿特地让人在海报上手绘几种蔬菜熬药汤的做法,让那些在山寨美容院染上脚气病的人也能缓解病情。除了之前的明郎夫妻,光顾过丽人美容院的街坊们可不少。   只是羞于启齿,好些小娘子都不敢说出来自己的脚气病。她们得知大·保健美容院外面张贴了治病的方子,都过来打听一二,把这家美容院的恩德记在心里,逢人就夸。   而且姜水泡脚的方子不仅能治病,还能解乏驱寒。有些没病的家庭也爱这样煮水泡一泡脚,脚底热乎乎的,家里老人睡觉都香了。   没几日,大·保健的风评更上一层楼,但沐足生意还没有完全恢复。   美容院里的客户大多数是贵族夫人,这些女人最惜命了,一听说在美容院洗脚有可能会染病,都不爱做这个项目。照儿心生一计,求着李渊的关系,找到了国子监附属幼儿园,打算策划了一个校企合作的项目。   “干娘的生日快要到了,滕王孝顺,要给干娘洗脚按摩,孝敬娘亲呢。”少女给幼儿园的园长发了一张价值388的会员卡,还往里面冲了千元,“干娘母仪天下,不如设干娘的生辰为母亲节,让孩子们都孝顺一下亲娘,也好体现幼儿园里的品德教育成果。”   园长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最是圆滑,她听得照儿一番话,品出了其中的意思。   母亲节?很有意思嘛。   滕王那么尊贵,都给亲手给萧娘娘洗脚了,其他孩子们不学一学吗?夫人们把孩子养得那么大,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孝顺亲娘那是应该的。要是她的儿子能给她洗脚,她肯定会感动得落泪的。   母亲节活动搞得好,最好能催泪感人,在长安城里上一波热搜,那幼儿园从国子监那里要拨款花费就简单多了。   “武小姐说得有道理,那可否借一下美容院里的场地,让孩子们在母亲节那日实践一下?”老狐狸一样的园长盘算着,手里的美容院会员卡都被她玩出花样来了。   这武家姑娘也真上道,送这个礼物正合她心意。她人到中年,皮肤已经长出了细纹,美容院里的面膜能让皮肤白净水润一些,正是她所需要的。   对面的少女捧着一杯奶盖红茶,嘴角微微翘起,笑得天真又美好。   五日后,大·保健罕见地把上门的客人都拒之门外,不做生意了。这叫习惯了按摩的女人们如何是好?美容院是一种瘾啊,姑娘们给你捶背捏脚可舒服,天天都想要来享受一番。   有个身材圆润的夫人有些不满,嘟囔着说:“有生意也不做?该不会是我刚办了会员卡就想跑路吧?”   周围的群众细思极恐!   有人正想说写什么,只见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挂了一条红绸的美容院门口,几尺长的红绸上用苍劲有力的字体写着:   【欢庆母亲节,感念亲恩,我给阿娘洗个脚吧!】   “母亲节?今天是什么母亲节呀?”   “怎么没听说过有这个节日?”   旁人都有些疑惑,往日里只听说元宵节清明节什么的,哪里听说过有什么母亲节。店里的姑娘们见吊足了胃口,按照主子的吩咐,微笑着向围观群众介绍道:“今日是太上皇后的生辰,娘娘是天下之母,合该今日是母亲节。”   附近的人都听懂了:“哦,原来如此。”   要说谁有资格当母亲节的代言人,除了萧依依,大概就没有谁了。从母仪天下的角度来看,人家不仅是前朝的皇后,还是大唐的皇后呢。   旁边的群众忍不住感慨一番,这萧娘娘就是命好,被好几个皇帝捧在手里,就该是当皇后的好命。就当他们快要聊到萧娘娘与各个皇帝的神秘艳史时,美容院里的姑娘们咳了几声,有近十辆气派的马车停在了美容院门口。   打头几辆马车上,下来了近二十个孩子,都是生得冰雪可爱,衣着亮丽,一看就是贵族家庭里的孩子。小朋友们一个牵着一个的手,防止走散,都眼巴巴都瞅着后面的马车。   今天过母亲节,老师说了不用上学,还请阿娘来一块儿玩呢。   “阿娘,我在这儿,这儿!”   “阿娘,这是我的同桌王小胖。”   “阿娘,老师说我们来大·保健这儿玩……”   孩子们一个个都找到了自己的亲娘,牵着母亲的手,一蹦一跳地走进了美容院店里。往日里大·保健是不招待儿童客人的,一群孩子看到了新奇的装修风格,都忍不住“哇”了一声,差点为一个沙发的使用权而争抢起来。   幸好,三四岁的小孩都没有多胖,三个孩子并排坐在一个沙发上,都是稳稳当当的。休息室里的全部沙发都被孩子们抢占一空,夫人们无奈地摇摇头,坐在了其他硬木座位上。   说组织小孩给亲娘洗脚,可没有那么简单。   照儿找来一个相貌清秀的姑娘,让她先给孩子和夫人们介绍泡脚洗脚的养身原理,以及洗脚盆消毒的方法,避免传染皮肤疾病。   “用热水泡泡脚,既解乏,又利于睡眠。加入药包熬煮出的药汤,还可以起到其他保健美容作用。”   “涌泉穴在足底蜷起来的时候的凹陷处。按摩这个穴位可以以缓解头痛、喉咙干涩、晕厥、耳鸣等状况。”   “用过的洗脚盆必须用开水烫煮,去除病气,而且最好在太阳下把盆子晒干,这样就更加卫生了。我们美容院专门建了一个蒸房,把洗脚盆用药草熏过,绝对不会有脚气病的……”   一场卫生讲座下来,听得众人频频点头,不来做一套沐足,简直就是错过一个亿啊!夫人们蠢蠢欲动,打算明天来美容院里享受一番脚底按摩。她们被领着参观美容院里的蒸房,每一处都是干干净净的,比她们府上还要讲究。   生怕在这儿染上脚气病的想法,顿时烟消云散了。   有姑娘帮忙熬好药汤,幼儿园的孩子们在老师的指导下,给阿娘脱下了鞋子,小手捧着浅褐色的药汤,淋到了亲娘的脚背上。一个小男孩的力气不大,他坐在小板凳上,卖力地搓着阿娘的脚,一点儿也不嫌弃。   他懵懵懂懂地说:“阿娘,我要孝顺你,洗到八十岁。”   “乖,阿娘的三宝最好了。”郑夫人没想到,她还能有被儿子伺候的那一天,“等三宝八十岁的时候,阿娘都不在了。”   “不会,阿娘能活一百岁!”   这话说得好听,郑夫人的心中熨帖极了,有些感动。世间都是以男子为主,她从来没有想象过会让儿子给她洗脚。府上不缺伺候的人,但儿子这番孝顺的行为,让她的心都化了。   唉,还是萧娘娘会教子啊。听说这次母亲节活动,就是从滕王那儿起的头,人家当王爷的,身分何等尊贵,都能跪下给亲娘洗脚。   真让人羡慕萧娘娘啊,不仅太上皇宠她,连滕王也宠她。   得了孩子孝顺的夫人们,在结束这次母亲节活动后,牵着孩子的手快快活活地回家去了。还别说,刚在大·保健里用药汤泡了脚,整个人都轻快多了,走路也有劲。   嗯,以后要多光顾美容院才行。   今天夜里,大官贵族们听说孩子们给亲娘洗了脚,看着妻子眉飞色舞的神色,寻思着要找皇帝建议一下。   男人没人权啊?女人有母亲节,男人们也要过父亲节,让孩子们给他洗个脚!   只是这天下如今两皇并立,父亲节的日子应当是太上皇的生辰,还是李二陛下的生辰呢?   嘶……只是这一不小心,又扯到站位问题了。   细思极恐。 第117章   不过山寨美容院一事, 提醒了照儿还有男性顾客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   各府的老爷们眼巴巴地看着夫人们去做美容按摩, 老羡慕了。他们瞅着夫人们变得容光焕发,心里早就痒痒的了,只恨美容院不接待男客人。   “嗷,我也想变年轻啊, 我也想要小姐姐给我按摩。”   “不公平, 男人也要有美容院!”   “夫人, 你跟武姑娘说说, 问她什么时候开分店哩?”   收到顾客们的反馈, 照儿捧着钱箱子笑眯眯的。她的大·保健好是好,但是白白放着男人的钱不挣,那多亏啊。在这个时代以男人为挣钱的主力, 男人花起钱来,比女人还狠!   于是,应大官贵族们的热烈请求, 专门做男人生意的大·保健分店, 在父亲节这一天正式开张了。店面的名字起得很霸气,就叫“大唐沐足城”!   惯会作秀的李二陛下设李渊的生日为父亲节, 还主动提出参演了剪彩活动的压轴节目一一   【耶耶再爱我一次】   嗯,就是他在沐足城门口,亲自给太上皇洗脚。   捧着老父亲的脚, 李二笑得可开心了(装的)。他一脸濡慕地拿起水瓢,打湿李渊的脚背。洗到酣处,他还捧着李渊的臭脚, 用力地搓得通红。他以四十五度侧向群众,让百姓们恰好看到他的动作和神态。   哦,我们的天子真是个孝顺儿子啊!   李二陛下:“耶耶,力度够不够啊?要不要再大点?”   李渊:“够了,够了。”再搓下去,皮都得掉了。   被这么一个中年男人挤眉弄眼地搓着脚,李渊怪恶心的。他面带微笑地忍着要踹人的想法,配合演出。   李渊:“……”   今天他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工具人。   自从玄武门事变以来,民间对于李二的风评总是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个贤能勤政的,也有人说他太过冷血了,杀兄夺位。   作为皇帝,李二陛下怎么能让自己在史书上因此留下骂名?   他得知大臣们建议过父亲节后,非常大方地表示就应当以太上皇的生辰为父亲节。他身为人子,更应当以身作则,每年的这一日都要给父亲洗一回脚呢。   李渊扯了扯嘴角:神踏马的“年年都有今日,岁岁都有今朝”。   不过这种事情,他并没有拒绝,违背李二的意志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李渊给照儿争取了一点福利,更是建议皇帝到沐足城门口洗脚,要搞就搞场大的,那儿人来人往,百姓们都亲眼瞧着呢。   李二陛下抚掌,曰:“大善!”   果然姜就是老的辣,他老子比他还会作秀呢。   于是,就有了开业那天,这一幕“太宗为父洗脚”。藏匿在围观人群中的史官们拿出小本子,一脸兴奋地写下了“世民跪而洗其脚,号恸久之”。嗯,太上皇不忍直视当今陛下,这个神态要着重描写,肯定是太上皇感动得要哭了。   哦,真是感人啊!   李渊:“……”   明明是老子翻了个白眼。   剪彩完毕后,一行人从门口进去到沐足城里面,不住所料的,照儿听到了一声声“哇”。   “哇,这儿的洗脚盆都是金的!”其实是打磨得发亮的黄铜。   “哇,这儿伺候人的姑娘都很好看!”能不好看吗?都是宫里退休出来的人才。   “哇,前面有个舞台,好似有表演看哩!”照儿和称心联手编排的舞蹈,名曰“飞天”。   只见沐足城里的灯光一暗,阵阵琵琶声传出来。正当人们因为光线变暗而烦躁时,突然间耳边炸响“咚咚”的击鼓之声,舞台上顿时点上了一排排红灯笼,照耀了舞台正中央。   身穿紧身半臂的的美人们,梳着高高的发髻,玉臂上带着金玉手环,展露出柔软的腰肢。她们站在鼓上,一双白嫩的赤足随声而动,腰间的红绸翩跹而飞,眉宇间是金色的眼影,妖娆而又庄重,似是神话中的飞天仙子一样。   或是反弹琵琶,或是举壶而舞,五官深邃的美人们伴随着异域风格的乐曲,在鼓上旋转跳跃。衣裙飘曳,巾带飞舞,横空而飞,舞到高.潮的时候,四周天花飞落。   长安城中的胡人不少,连李唐家都有些许胡人的血统。虽说李唐信奉道教,但是西方佛教也是一个大IP,照儿和称心编排的这场舞蹈表演,看得众人连连叫好。   一舞完毕,美人们对着李渊和李二所在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一躬,露出白皙的脖颈,才退场散去。   台下有男人看得意犹未尽,问道:“这表演何时还能再看啊?来沐足都能看表演吗?”   穿着统一制服的服务生回答道:“姐姐们每日表演一回,客官觉得好,可以点名给姐姐们送花呢。”嗯,就是打赏制度。   照儿为了挣钱,也是花尽了心思。   坐VVIP包厢里的李二一边泡脚,一边从窗户看到窗外的舞蹈。他也是个识美之人,感慨道:“还是耶耶会玩,这儿那么多姑娘跳舞真好看啊。”不得了,他爸在外头都玩起女团来了,怪不得看不上三宫六院呢。   李渊没get到李二的点,只好笑而不语。   “对了,耶耶您是收了个义女吧?叫她上来见一见吧。”李二也知道当年武士彟资助李唐起事,打算赏照儿个脸面,也好认一认人。   不多时,一个身穿深红色胡服的姑娘走了进来。她低着头,露出的双手白嫩无暇,纳头便拜:“参见陛下,臣女武氏愿陛下身体安康,福寿绵长。”   “抬起头来看看。”   这是一张年轻又有活力的脸庞,一双丹凤眼非常好看,脸蛋上还有浅浅的红晕。照儿也不怯,目光流转之间,好奇地打量着面前的皇帝。这人长得和干爹有点像,但气势更足一些,一双龙睛威严非常,似是能看清人心一样。   不过这皇帝虽是当儿子的,但白头发好多,但也没有比干爹好看多少嘛。   以为能看到霸道皇帝的照儿有些失望,悄悄地叹了一口气。   李二陛下把这姑娘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倒激起了一些兴趣。他见过的女人多了,但不怕他的,还真没有几个。眼前这少女不但有好颜色,还有好胆量呢。   而且还听说这姑娘会挣钱,当真是了不起的人才。   俗话说,一个男人对女人有兴趣,离产生感情就不远了。   李渊也是有媳妇和儿子的人,他瞅着便宜儿子的眼神不对劲,就“咳”了两声,让照儿先下去了。他们夫妻俩好不容易才把武女皇从宫廷漩涡里抽了出来,哪里还会让照儿重新回到历史的轨迹里。   更何况他收养了这姑娘一段日子,照儿聪慧懂事,他们也真心相待,不愿照儿进宫去了。她这般的小姑娘,配个半老头子,能有几分好?   历史上的武才人,可不是受宠的。   “我和萧氏平日里最疼爱这个姑娘,一直当亲生地养着,你可别打她的主意。”待只有两人时,李渊把事情都挑明了,“我给她准备了嫁妆,让她好好嫁人过日子呢。”   “她父亲有功,合该是这样的。”   既然耶耶都这样说,心里的一点小火花顿时被浇灭了。李二也并无情丝,只觉得如此佳人不能纳入宫中,有些可惜罢了。他惯是多疑的,忍不住顺着李渊的说法,故作大度地问:“耶耶何不封她为公主?这样也体面一些。”   李渊只说:“异姓女不可为公主。”   李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李渊和萧依依都商量过,历史上武女皇的官配是李治,如果两人长大后又看对眼了,你叫他们两个年轻人怎么办啊?像晋江里的《倾世小逃妃》那样,假死带球跑吗?   而且,公主有公主的义务,大唐的公主也有去和亲的。他们不忍心照儿掉进去火坑里面,万一他挂掉后,之后的皇帝派照儿去和亲怎么办?   那故事可就精彩了……   照儿可没料到萧依依夫妻俩为了她,想了那么多事情。她穿着修身的胡服,配着长裤和靴子,这种搭配在长安城里算是非常时尚了。这样的衣裳便于活动行走,比起飘逸的襦裙而言,又有另外一种动态之美。   沐足城里除了提供洗脚按摩看表演以外,还有个吧台提供低度数的鸡尾酒。她身姿轻盈地往那边钻去,只见一个生得肤白貌美的男孩握住一杯酒,乐呵呵地傻笑着。他打扮得富贵,衣服都是有暗纹的好料子,在暗处隐隐用金线织成。   周围有些人盯上了这个男孩的脸,不怀好意地要往他身边凑过去。   照儿微微皱起眉头:“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在喝酒?”   要是客人在她的店里出事了,那可就不妙。   她往男孩身边靠了过去,闻到酒味不浓,他喝的是简单的樱桃鸡尾酒。紫红色的樱桃汁用清酒冲开,上面用蛋清打发的泡沫喝起来非常顺口。男孩一口一口地喝着,不知不觉就醉了,他本是个一杯倒,被旁人哄着说是果汁,就不由得喝多了。   “正找你呢,你给我过来。”   照儿装作认识他的样子,拉着男孩的手臂,把他带离了吧台,挡住了那些觊觎的目光。男孩也是自来熟,傻乐地跟着她走了。   他看着才十一二岁,在照儿看来还是个小孩呢。她叫人给他冲了一盏温蜜水,喂着他喝了。   “漂亮姐姐,这是什么呀?”   “看在你生得好看的份上,蜜水就不收你钱了。你毛都没长齐,就学人喝酒,幸好遇上我,不然肯定叫人把你活剥了……”   “我,我毛长齐了,不信你看看!” 第118章   一盏温热的蜜水流过喉咙, 因为喝酒而辣辣的喉咙瞬间好受多了。   但是醉意尚未散去, 男孩像是一只乖巧的小兽一样,用脸蹭了蹭照儿的手。这个姐姐的身上香香的,手也滑滑的。他抬起头来,眼神亮晶晶的, 似乎装着满天星辰。   “姐姐, 你好看哦, 比稚奴好看。”   “你这熊孩子, 喝酒难受了吧。”照儿看着男孩红彤彤的脸, 也没打算跟这小酒鬼计较。她忍不住伸手揉了揉男孩的头发,像是在家里撸狗子的样子。   动作粗糙,毫无温柔可言。   可偏生就有人吃这一套, 男孩被人摸着头,鼻音有点重,眼皮子开始打架了:“嗯, 舒服, 姐姐继续……”   话还没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 睡着了。照儿瞧着这个男孩的睡眼,他有一双温柔的杏眼,纤长的睫毛衬得他天真又无辜。他的鼻子很挺, 嘴巴有点薄,连睡觉的时候都非常好看。要是等他再长大五岁,不知道会成亲便宜了哪家的姑娘?   那个姑娘得积了多大的福, 才能嫁给这个小帅哥呢。   照儿晃了晃头,心中无端有些烦躁。她暗笑自己开店管得多,连陌生人都想管一管:“当真是莫名其妙。”   她叫了一个机灵的服务生照看这个醉酒的男孩,若是有他家人找来,便使人把他带走。相逢就是缘,照儿对此并没有惦记太多……   大唐沐足城开业以来,都快被全长安的男人们挤爆了。这儿有美貌的姑娘唱歌表演,还有温柔的小妹给你泡脚捏腿,若是肯花钱再蒸一套桑拿跟搓澡,那就更美妙了。   看着身上的死皮像雪花一样往下掉,整个人仿佛能变轻两斤!   泡一泡,搓一搓,老爷们没爱上了沐足,倒爱上了搓澡。光揉脚底有啥劲啊,把身上搓得跟个白斩鸡那样,那才叫好哩。   一个水汽蒸腾的大池子里,客人们像馄饨那样一个个泡下去,在热水的作用下,全身的毛孔就舒展开了。刚开始还嫌烫,但“哧溜”几句后,身体渐渐适应了温度,连带肚皮下的五脏六腑都暖和着,堪比待在母亲温暖的怀抱当中,舒坦!   每个人的脸上都被蒸得红红的,仿佛喝醉酒一样,却满是享受的神态。   等泡到皮肤发白之后,接下来就是搓灰的环节。   只在身上围一条毛巾,大老爷们光溜溜地躺在台子上。有貌美的姑娘们拿出丝瓜晒干的瓜囊,当作搓澡巾那样卖力地上下飞舞,要搓得人嗷嗷直叫。   “老爷,要用奶搓还是醋搓?”   “奶搓吧,奶搓能皮子白些不?”   “牛奶养人,包您出去的时候皮肤白嫩嫩的。不来个醋搓吗?醋搓去病气,不会生病哩……”   “那就先奶搓,再来个醋搓吧。”   “好嘞。”   搓澡床.上的战斗,这样拉开了序幕了。   搓澡姑娘用手示意,让客人趟到指定的搓澡床上。看到白花花的肉体,姑娘的眼神瞬间变了,仿佛庖丁解牛一样,充满了气势。她把客人当作待宰的羔羊,拿起搓澡巾就要动手。先从头部开始,包括眼皮,毛巾如蜻蜓点水一般在眼皮上一滑而过。   然后就是顺着汗毛,搓过去是手上加劲,然后轻轻带回。皮肤上的泥被搓了下来,整一片后背的皮肤都红了。地上泥土四处飞溅,还夹杂着几块人皮。   床上的客人忍不住痛呼出声:“嗷……”   “没事儿,很快,很快就好了。”搓澡姑娘温柔地安慰道。   和她的语气成反比,她手上的动作毫不客气,越发加重。床上的客人艰难地扭动身躯,想要躲避搓澡巾的次次相比,无奈那姑娘的双掌如同长眼一般,紧紧贴住他的身体,上下翻飞,一掌快似一掌,一搓紧似一搓,令其难有喘息之机。   客人不由暗暗叫苦,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涔涔流下。   终于,一勺热水浇了下来,通红的皮肤顿时松了下来。   就在客人难以再坚持的时候,耳畔听得天籁般的一句:“好了,客官可以走了。”   如此激烈的战斗,酣畅淋漓,征服了不知道多少大老爷们的心。男人就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明明搓澡被搓得发疼,偏偏就最爱点这个项目,为了十天半个月来享受一回,还不惜花上88办了一张会员卡。   这导致了搓澡工严重短缺,到了后来,招不够小姑娘来当搓澡师傅,只得招了一批又一批大妈披挂上阵。   大妈们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她们战斗力极强,还会使用语言的艺术,在搓澡中用语言摧毁敌人的意志,让你忍不住把钱都掏出来。   “小伙子,身上挺油呀,不整个盐搓,搓不干净呀。”   “哟,害羞什么,大娘是什么没看过的,在堂子里见得多了去了。”   “老弟呀,办张卡呗,不仅能打折,还能送个最新的红酒搓。”   很久很久之后,长安城里的男人们无比怀念那个小姑娘给他们搓澡的时光,最初的搓澡姑娘们温声细语,简直是太温柔了。他们带着儿子孙子来一块儿搓澡,只见得那大妈床.上功夫了得,把孩子搓得鬼哭狼嚎,声声泪下。   照儿:“……”   我的沐足城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澡堂子。   算了,管他黑猫白猫,能捉到耗子的就是好猫。   照儿和称心大把地分钱,很虚伪地讲一句,钱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数字。称心的挣到了一桶金,不仅给萧依依夫妇、大胃、照儿、和姐姐揽月送了礼物,他还买了一支白玉做的兰花发簪,仔细地用红绸包装好,小心翼翼地放到了一个薄木匣子里。   这一天,他把太子约到了大唐沐足城里,在一个包厢里心情十分忐忑。   “太子,多谢你的关照,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呀。”   阳光透过窗外洒了进来,少年抬着头,瞧着比他高了半个头的李承乾。少年已经长高了一些,但身姿还是不如李承乾高大。头一回送礼,称心有些不好意思,太子富有四海,恐怕会瞧不上他的礼物呢。   但他还是希望,太子能喜欢他送的簪子。太子的头发乌黑浓密,配上白玉簪子一定很好看吧。他读书不多,但文人都说兰花高洁,最是可亲可敬。   他想着,只有太子这样品性的人,才能配得上兰花吧。   少年一脸期盼地举着匣子,李承乾在嘴角微微翘起,稍稍屈膝,低下了高贵的头颅,说:“既然是称心送给我的礼物,那就请称心替我戴上吧。”   称心见太子接受了礼物,一脸欢喜。   他叫人拿来梳妆的匣子,轻轻地松开了太子的发冠,瞬间一头青丝披散下来,垂至腰间。这是称心第一次看到没有束发的太子,也许是李唐带点胡人的血统,太子的头发并非是直的,而是水波一样浓密,发尾略微卷曲。   一簇调皮的发丝落在了称心的手上,勾得他手心痒痒的,又热热的。   阳光下的长发很美,比宫中的美人乌发都要好看。点点阳光落在了发间,还有点龙涎香的香气,冲到人的鼻尖上,无端有些妖异的美感。   少年被迷了眼,说话都有些小结巴:“真,真好看啊。”   他看看手里的玉簪,突然觉得自己的礼物配不上太子。太子连头发丝都是好看的,天底下所有凡物都衬不出太子的半分威仪。   他合该像神子那样,以烈日为饰,以月华为衣。以彩云作他的腰带,以众生万物为他而欢呼。   “你这傻孩子,不是说要替我挽簪的吗?”   “哦,哦。”   称心摇了摇头,手忙脚乱地拿起玉梳,从头顶往下梳理太子的长发。发丝从他的指尖滑过,又被他抓在手里,少年生怕扯疼了太子的头发,只盘了一个松松的发髻,以兰花簪固定。   一缕调皮的发丝从鬓角偷溜出来,落到李承乾的脸边,衬着他嘴边的笑意,整个人都和煦极了。青年对着铜镜瞧了瞧,夸赞道:“称心梳得真好呢,我很喜欢你的簪子。”   “是吗?有这般好吗?”少年的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趴在太子的肩膀上,抬头瞧着发间的兰花簪。   嗯,果真是很好看。   当然,太子是更好看了。   两人头并着头,两张年轻的脸倒影在发黄的铜镜上。李承乾垂落的发丝掉到称心的脸侧,挠得少年的脸有些痒。浓烈的龙涎香在一室之内散开而来,冲得少年的头晕乎乎的,只知道快活地笑着……   “太子,我想要往北边而去,听说有人在那儿看过我大姐姐的踪迹。”   “你要离开了吗?”   “嗯,我和照儿约好去北边开分店,看能不能把姐姐找回来。”   “那我陪你一起去吧。”   “啊?”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李二陛下没想到,李承乾请辞太子之位的导火索,是因为想要陪着称心去北方边境。这些年来李泰生了争储之心,几派大臣之间的明争暗斗已经弄得李承乾早已厌倦。   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但也知道皇帝是不会允许太子有这样的缺点。   那就,他干脆不做太子得了。   努力了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很轻松。想好放弃太子之位后,李承乾长舒了一口气,整个人都轻松下来。为了当好这个太子,他从小就被逼着往前走,连说话都要顾及太子的身份,不得自主。   这会儿他想起一句市井的俗语,老子不伺候了!   坐在太极宫里的李二听了李承乾的辞职申请,瞪大了眼,直呼:“承乾,你莫非是生病说胡话吧?”   是龙椅不够好?还是皇位不够香? 第119章   “你想好了吗?”   “儿臣心意已定。”   “朕给你三日时间, 若是三日后你还是这般想法, 那就再过来吧。”   “儿臣遵旨。”   三日后   李承乾又重新走进了太极宫,走进这一座他曾经非常渴望的宫殿。这儿是皇帝议政办公的地方,是大唐的权力之巅,只有当上皇帝的人才能做到上首的椅子。   但是, 现在老子不稀罕了!   青年对着龙椅上的天子行了一礼, 他思索了好久, 终于说出口来:“儿臣志愿未变, 愿耶耶另选贤德之人。”   李二陛下放下手里的奏章, 打量着眼前的大儿子,似乎有什么发生变化了。承乾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比起以前绷得像弓弦一般的状态, 整个人都放松多了。不用质疑的,他和长孙皇后都对这个儿子寄予厚望,从承乾一出生便是如此。   以前, 他想要承乾当秦王府的世子。登基之后, 他想要承乾继承大唐的皇位。   而这个孩子也不负众望,挑起了太子的担子。如他所愿那样, 承乾识大体,能听断,对于政务的处理非常出色, 是一位合格的储君了。   对于这个大儿子,李二始终是不同的,用储君的高标准来严要求, 却没想到会酿出今天的苦果。   他对待李泰是放纵的宠爱,对于李治是幺儿般的溺爱,对于有前隋血统的李恪是暗藏防备,而对于其他皇子们,那就是有吃有喝有钱花就行。   “朕想要问你一句,为何要请辞太子之位?你可知道,为了这个位置,多少人会杀得头破血流?”就如同当年他在玄武门上一样。   李承乾低着头,好似要把地上看出花儿来。他想起了皇祖父常说的一句话,再抬起头来时,目光坚定地说:“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李二:“……”   说得有些道理,他竟然无法反驳。   “儿臣想要往北地边境而去,看看我大唐男儿浴血奋战的地方。儿臣还想要往西北,往东南而去,去踏上我大唐的每一处地方。儿臣想要镇守城池,挡住突厥的骑兵,保我长安万世太平!”   李承乾当然不能说自己是陪着称心,才想要去北方的。当了那么多年太子,他对于父亲的想法还是猜得挺准的。殿内的青年一脸正直,说话掷地有声,铿锵有力,令天子恍惚片刻。   是啊,曾经的秦王,也有着这样的志愿,想要领兵保卫国家的每一寸领土。   李二是善于用兵之人,世界那么大,他也想要去看看啊。以往他总觉得太子长居宫中,少了几方血性,多了些文弱,不曾想,这个大儿子却是最像他的人。   一样的倔强,认准了的事情就不回头了。   皇帝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既然这孩子心有成算,那就随他去吧。不过他还是怕承乾说的是气话,皱了皱眉头,问道:“你可是厌了你四弟的争夺?他不过是修了几本书罢了,心性并不坏。”   在父母眼里,孩子都是千般好,李二对于李泰颇为宠爱,并不觉得是自己的纵容养大了李泰的野心。而且,他的潜意识里,恐怕刻意如此为之,太子一家独大,天子的位子就要坐不安稳。   下首的李承乾紧紧地抿住了双唇,指甲重重地刮过手心。他能怎么说?能说他看着弟弟耀武扬威的样子不顺眼吗?   能跟皇帝说:“您管管李泰那个傻样吧?瞧瞧他想要争储都想到脸上了!”   不能啊。   由于皇帝对四皇子李泰的偏爱,这个成年的皇子并没有像其他藩王一样前往封地,而是留在了长安。不仅如此,皇帝还为了李泰建造文学馆,允许四皇子召集文人,主编名著《括地志》。   用后人的诗词来形容,李泰的府邸可当真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李泰养着多少文化人,在长安城里的舆论隐隐将他比作食客三千的孟尝君,说四皇子是个贤能之人。   大胖子李泰对着太子,依旧恭顺,但眼里的心境是藏不住的。与儿时的欢乐玩耍不一样,这兄弟之间的关系已经变了。   如此一来,太子的压力就更大了,李承乾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朝堂上最不缺投机之人了,这兄弟不和,才有了他们赌博获利的机会。像是当年的秦王一样,要是押中了,嘿嘿,那可是一招登天啊……   太极宫里的青年沉默了许久,他敛去了眼里的很多想法。他怨过,怨父亲养大了李泰的胃口。他恨过,恨大臣推波助澜,他恼过,恼李泰有非分之想。   犹豫了片刻,李承乾只说了这样一句:“但愿下一任太子,是我的兄弟吧。”这样大家都能活下去了。   李二:这不是屁话吗?哪个皇子不是你的兄弟?   但片刻后,皇帝苦笑了一下,他懂了。承乾和青雀两派势成水火,这兄不兄,弟不弟,哪里还有什么血肉亲情可言。这心结再发展下去,恐怕和当年他和大哥四弟那样,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他要另选一个继承人,是孩子们的兄弟,这样两个儿子才能好好地活下去……   李承乾回到了东宫,这殿内灯火通明,各式珍贵玩物宝器饰品,规制仅次于皇帝的太极宫。一路上不知道跪了多少宫女太监,向太子行礼,青年挥了挥手,找到了内室里的太子妃苏氏。这是一个温顺的女子,孝顺长辈关爱弟妹,她生得不算特别美,但足以担当起太子妃的责任。   李承乾一向对她挺满意的,瞧着太子妃怀里的儿子李厥,说道:“你这几天收拾一下,若是有什么你珍爱的玩器,都从东宫的内库里直接拿便是,算作我送你的。”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李承乾也不是什么傻白甜,他若是从东宫中搬走了,拿点珍宝玩意不过分吧。想必耶耶也不会说什么,下一任太子更不会说什么了。   他给不了爱情,那就多给点东西,让太子妃和这个儿子好过一些。   “啊?”苏氏惊讶地瞪大了眼,她的脑海里闪过各种情况,“可是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然太子怎么可能叫她把东西私藏起来呢?   李承乾抱过快两岁的李厥,这小子胳膊腿有劲极了。他屏退了其他的宫人,只留下这位名义上的妻子,解释道:“你不必担心,不是发生了什么掉脑袋的大事。只是这太子我不想当了,大概以后要给人腾位子。”   “啊!”   苏氏的脸“唰”的就白了,她以为太子说的是气话,紧紧地揪着李承乾的衣袖,嘴里都说不出话来。   “殿下莫再说这般话了,让陛下听到了不好。”   “没事儿,我今天已经跟耶耶说过了,我想要去北地,往边境那儿走。你和孩子会留在长安的,衣食无忧。”李承乾怕苏氏难过,甚至开玩笑道,“谁要是敢待你们不好,我带兵打回来,给你们讨回公道!”   听了这番话,苏氏一下子就沉默下来。   原来,他早就想着这般离开她们母子吗?   她以为她生下了东宫里唯一的孩子,太子的心始终会回到她这儿的。一个人爱不爱你,真的很容易察觉出来的,她早就知道太子不爱她,甚至不爱东宫里任何一个女人。   太子给了她太子妃的荣耀和体面,给了她一个儿子,却独独把心拿走了。   苏氏曾经看到太子和一个少年相处一室,他们弹琴唱歌,神色是说不出的快活。她在门外偷看了许久,羡慕极了,太子对着那人笑得和煦,像是太阳一样温暖,却不会灼伤人。   只是那份笑容不属于她。   那人离开了之后,太子在东宫里再也没有笑得那么肆意了。但前几日,她发现太子最钟爱戴一支兰花簪,那支簪子做工并非特别上乘,在太子的饰物里算是简陋的了。   但每当太子看着那支玉簪的时候,笑得也是那般温暖。   这样的太子真好啊,可她的心里怎么就这么难受呢?   女人的直觉使苏氏问了出来:“是因为那个人吗?”那个叫做称心的乐童。   “我不想瞒你。”李承乾把眼神看向别处,“你是个很好的人,只是我不值得。”   苏氏自嘲地笑了笑:“妾明白了。”   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打破了,碎了。可自从被选作太子妃的那日,她不是就预料到会有这个结果吗?太子是不可能专宠于她的,即使像长孙皇后那么样样俱好的人,也得不到陛下完全的爱。   也许她还得庆幸太子不是迷恋一个女子,不然她和厥儿的下场也许会更糟。   “厥儿会是我的世子,永远的世子,府中不会有人的地位超过你们母子两人。”   没了太子之位,这是他能唯一给出的承诺。也许长大后的李厥会恨他这个父亲,恨他放弃唾手可得的皇位,恨他害得自己失了问鼎天下的机会。   但他还是想遵从内心,自私一些,为自己活一回。他想要挣开束缚,和相爱的人到外面走一遭。   不再作为太子,而作为简简单单的李承乾。 第120章   四皇子李泰因为“杀子传弟”的惊人言论, 被顺利淘汰出太子竞选赛当中。虽吴王李恪隐隐有争夺之意, 但在以长孙无忌一众大臣的推动下,最终太子之位落到了九皇子李治的手上。   “是稚奴啊,也不错 。”李承乾得知这个消息后,握笔的动作顿了顿, 继而又在纸上落下一字, “小九心性纯良, 也许没有太大的作为, 但当个守成之君还是可以的。”   这样, 他和李泰都能活下来,甚至还活得不错。   本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幼时李承乾和李泰的关系并不差。他跟着耶耶学习政事, 而小胖子则喜欢埋头在藏书阁里看书。闲暇之余,他们都喜欢到皇祖父那儿讨上一块好吃的点心,吃得嘴边满是饼屑, 两人对视一眼, 哈哈大笑。   只是如今,他再也没有办法, 用吃食去维系兄弟之间的关系了。   李泰的野心如同他的体重一样,一去不复返。   小胖子变成了大胖子,而他也变了许多。   稚奴是他们的兄弟, 他们都很疼爱这个弟弟。   这样,便足够了……   贞观十四年,前太子李承乾因病被封为恒山王, 辞去太子一位。同年,年仅十二岁的晋王李治被皇帝立为太子。   这么一场大唐的官场地震,其中有多少人起起伏伏尚不可知。皇帝也许是因为爱子辞去太子之位,深受打击,下旨让留在长安城内的诸王前往封地,不得长驻京畿。   明眼人都知道,这是皇帝给顺阳王李泰和吴王李恪,保存了最后的颜面。其余的一大串封王的皇子,算是被波及的,而太上皇的幼子滕王也在名单之列。   这天放学,大胃背着小书包哼着歌,正像往日那样回到刘家村。不料回到家的时候,没有往日的饭菜香气,父母都愣愣地坐在屋子里,手里不知道在忙着收拾些什么。   “耶耶,阿娘,我回来啦!”大胃试图唤起父母的注意力,该做饭了。   “哦,那你就村里玩一会儿吧。”萧依依看着儿子还是小学生的年纪,心中暗暗骂李二不是人,把那么小的孩子赶去封地里呆着,真是不像话!   “啊?阿娘怎么不叫我写作业?”大胃虽是贪玩,但觉得今天奇奇怪怪的,小孩得寸进尺地问,“那我明天可以不用上学吗?”   他没想到李渊竟然点头,说:“你明天确实不用上学了。”   “哇哇哇哇哇哇!”   不用上学,对于孩子而言就是天大的欢乐。大胃尖叫了一声,忍不住在屋子里兴奋得又蹦又跳,他拉着蛋黄派的小爪爪,快活得就差跟狗子一起跳舞,“耶耶,你是不是……是不是病了?”   宫中有一项礼仪,皇帝病了要叫子女去伺疾,莫非他耶耶病入膏肓了?   大胃是个好孩子,即使不想上学,但也不愿父亲生病来获得假期。他小旋风一样跑过来,担心地摸摸李渊的额头和手心。他病的时候,阿娘就是这么来摸他的体温。   “你这熊孩子,摸啥摸,莫挨老子!”李渊知道这儿子想歪了,揪了揪小孩的脸蛋,一巴掌望他的小屁屁扇了过去。   他和依依姐已经盘算好了,要跟大胃一块儿过去滕州。滕州位于后世的山东一带,属于徐州管制下的一个县城,李二分了那么小的一块地方给大胃,也没安多好的心。比起他亲生儿子分的好地,这可差远了。   不过,这对于萧依依夫妻而言,也挺满足了。他们前世为了在大城市里活得好,忙得跟狗一样,这会儿能得了大片的地,月月有带薪休假,当咸鱼真是爽得一逼。他们都是小富即安的性子,连带大胃也被养得有些天真。   他们向儿子解释了一番后,小孩虽为了暂时不用上学,而感到有些快乐。但大胃一想到要离开长安城的小伙伴们,他就有些不舍得了。他从幼儿园起就结交到好多宝贵的友谊,小五、李佺、还有宫里的大侄子,他都还没有一一告别过。   他呆呆地坐在屋子里,愣了一下,接着开口问:“耶耶,我可以做些点心,作为礼物送给好朋友吗?”   李渊看到了儿子眼里的真诚,哪里会不答应:“当然可以,他们不会忘记你的。”   孩子的世界,总是那么纯真又美好。   大胃想要做的点心,是大福。大福大福,听着真是个好福气的名字,他的耶耶做过一次,他和照儿姐姐都很爱吃呢。   粉白的糯米皮子下,包裹着又凉又甜的奶油,含到嘴里尽是丝滑。最里面包着的,是稍微腌渍过的浆果,山里的浆果酸甜可口,用少许糖拌一拌,混搭上奶油就足够好吃了。外皮软糯,内心入口即化,最后以诱人的果粒作为收尾,又香又甜。   若是爱吃咸口的,还能放上些肉松在里面,奶油配甜咸味的肉松,吃着不容易腻。或是添些抹茶进去奶油里面,浅绿色的内馅里包着小颗甜丝丝的蜜豆,那样的风味就更足了。   大胃日日瞧着父亲做好吃的,他的动手能力和理论知识并不差。只经过李渊稍稍指点,小人系着围裙,站在厨房里就做得像模像样的。   虽然糯米皮子有点厚,打奶油时候手抖了,有点甜,放抹茶的时候不够专心,倒多了。   但也还是挺好吃的嘛!   看着一个个圆滚滚的大福在手下成型,上面撒上少许防粘的糯米粉,怪可爱的。大胃想到了幼儿园同学小五,这大福像是她的脸蛋那么白呢。   不知道他离开之后,小五会不会难过得哭鼻子了。   唉,女人就是麻烦,怪不得耶耶说“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小五又是女子,又是年纪小的人,自然是双重的难养。   等他到了滕州,若是看到有什么好吃好玩的,一定要寄过来长安,好减轻一下魏叔叔的压力。   早恋的大胃陷入了“养媳妇”的烦恼。   晚上   魏征一家人吃过了晚饭,正陪着夫人和女儿聊天。他的儿子们已经娶媳妇了,跟他这个老头子没啥好聊的,都各自回房去了。幸好他的小五懂事又体贴,还能陪他说上两句话。   要是小五嫁出去,恐怕这家里就冷清多了。   小姑娘正处于对事事都好奇的时候,她也听闻朝中发生了大事,忍不住问了一嘴:“耶耶,最近都说太子换人了,好些人都战战兢兢的,我们家里要注意些什么吗?”   “没事,跟平常一样,照样过日子就行。”魏征很乐意自家姑娘有这种政治觉悟,他的小五说不定要嫁到高门里去的,两耳不闻窗外事可不行,“此番是晋王上位了,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此局一定,诸王都被分封到各地,你那同学滕王应该也在此列……”   “啊?大胃要去滕州?”   说到大胃,小五竖起了耳朵,听得更认真了。她的双拳无意中握得有些紧,身体往前倾,如此专注,看得魏征又忍不住醋上了。   好哇,他好不容易把姑娘养得那么大,自家的宝贝却惦念着别人家的臭小子!一想到这儿,魏征就不禁吹胡子瞪眼的,都怪李家那伙人不好,小小年纪就爱勾搭小姑娘!   夫人裴氏看着相公,不由得觉得好笑。女儿和滕王关系好,她是乐见其成的。她的女儿样貌品性都不错,怎么就当不得王妃?   只是家里的老头子看不惯,总爱为难滕王几句,尽是些嘴皮子功夫。   “笃笃,笃笃。”   外面有人敲响了门,是侍女柳儿在说话:“老爷,夫人,外头有个人拜访,说是叫李元婴的。”   李元婴?   这不就是滕王的名讳嘛!   正聊到他,没想到这孩子就登门拜访了。小五心有所感,急匆匆地穿上鞋子就要去给大胃开门。她和大胃见面的机会并不频繁,但两人从幼儿园毕业后,一直有书信往来,关系挺好的。   大胃见着街上有什么好玩好吃的,会给她送来一份。她偶尔做了一些针线,给阿娘看过之后,也给大胃送了几件。   不多时,小姑娘带着一个年岁相仿的男孩,走进了屋里。她进门就喊爹娘,大胃对屋里的裴氏和魏征恭敬地行了一礼,直呼“叔叔”“婶婶”。   “好孩子,进来坐会儿吧。”   裴氏看到滕王来了,笑容真切得跟看见金子一样。她待大胃可好了,又上茶又拿糖,还问小孩爱吃什么爱玩什么,家里都有呢,别把自己当外人。   这个谄媚劲儿,魏征甚是不耻。   他挑了挑眉,倒要看看滕王要耍出什么花样。   大胃举了举手上的食盒,在几人的目光中打开了盒子。里面放着六个圆溜溜的白胖子,一股香甜的气息扑鼻而来。   “呀,是点心!”   小五惊叹出声,这是她没有见过的样式。白白胖胖的糯米团子摸上去软软的,叫她手上不敢使力,怕把这面皮抓破了。   大胃拿了两块大福,下面用纸托垫着,先递给了上首的魏征,再递给裴氏。至于递给小五的那块,是他选的抹茶蜜豆口味,他猜,这小姑娘应该会喜欢吧。   小孩热情地介绍道:“这叫大福,就是大福大吉之意。外面是糯米做的皮儿,里面软香的是奶油打发成的……我明日变要出发去滕州,送些点心给魏叔吃,也好留个念想。”   魏征:我才不会想念你这个臭小子呢,绝不!   小五捧着一块大福,嘴里尽是抹茶的微苦和红豆的甜蜜,就如同两小无猜的感情一样。她抬头瞧着,大胃正对着她笑呢,褪去婴儿肥的小孩生得很好看,一双桃花眼像极了萧依依,高直的鼻梁衬得他有几分俊朗。   他俏皮地眨了眨眼,想要逗小五笑起来,冲去离别的惆怅。   “小五,再见啦,我们会再见面的。”   “嗯,大胃要一路平安哦。” 第121章   离别总是让人伤感的。   照儿都十五岁了, 但还没有找到心仪的如意郎君。在母亲杨氏的催婚下, 这个野性的姑娘不愿意将就,打算跟着称心和李承乾往北边去,看能不能结识一个威武雄壮的套马汉子。   “干爹干娘,还有弟弟, 你们要一路平安啊。”   在长安城外, 少女的眼睛红红的, 她亲手做了最爱吃的奶油蛋糕, 打包好递给大胃。她和萧依依一家就要从此分开, 也许再次见到干娘一家,就是这弟弟大胃回长安成亲的时候了。   “姐姐,我会想你的。”大胃很喜欢这个生得好看, 又会给他做甜点的姐姐。小孩从书包里摸出了一包杏脯肉,塞到照儿的手上,“这是上个月刚晒的, 大概有三四十枚呢, 姐姐吃完了这包果脯,大概就去到边境了, 记得要给我写信哦。”   照儿用力地点点头:“嗯,一定会的。”   萧依依和李渊对这个懂事的姑娘,也有几分喜欢。李渊把自己的一块玉佩送给了照儿, 萧依依则是拿出了一对镯子。玉佩用上好的白玉做成,上面雕刻着云间盘龙,一看就相当不凡。而镯子用了精巧的镂空手法, 把血玉雕作两股缠绕在一起,可让工匠废了老大劲了。   李渊:“以后要是有人欺负你,就找我大孙子帮忙。李承乾那个小兔崽子要是不帮你,你就拿我的玉佩出来。”电视剧里拿着皇帝随身之物,就哗啦啦地跪下一大群人,可不是假话。   无辜躺枪的李承乾:“……”   我又咋啦?我可听话了。   “皇祖父,我一定把小姑姑照顾好呢。”新出炉的恒山王李承乾带着称心,也来给这一家送行了。照儿被太上皇收养做义女,他喊一声小姑姑也不算错。   萧依依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她怕是宫中收得什么消息,不叫李渊走了。她连忙把大胃赶上马车,挥了挥手:“行了,那就散了吧。照儿你们安顿好,就给我们寄个信,也好安心。”   从古到今只有王爷离京,没听说过太上皇跑到外头去的。要是李二不要脸扣住她老公不让走,那叫大胃怎么办呀?   “那就一路顺风!”   “一路顺风!”   大胃第一次出远门,小孩的好奇心很快就冲散了离别的惆怅。他把头探了出去,看着沿途的风景,忍不住哇哇大叫。王爷规格的马车也足够宽敞,蛋黄派一家和金狐夫夫都和他待在一块儿,车里热闹极了。   金狐和金鸡窝在一个稻草窝里,睡得正香。   而金毛大狗探出了长长的舌头,在车窗里呼呼地吹着风,口水顺着空气的惯性一路吹到后头。紧挨着它的,是一头灰毛的母狼,绿色的兽瞳里却十分温顺。小孩抱着肉乎乎的狼狗小灰毛,心里一点儿也不慌。   他拍了拍脑袋都快掉出去的蛋黄派,从马车的暗格里拿出一包牛肉干,抓了三四片小口地啃着。刷过的蜜汁在被烘烤出棕红色的光泽,上面撒了少许芝麻和胡椒,配上牛肉本身的韧劲和肉香味,微甜香辣非常好吃。   这个年代吃牛肉犯法,这种要命的零食恐怕也就李渊敢偷偷地做。   大胃吃得像个小松鼠一样,嘴巴鼓鼓的,又不敢发出声响,叫外面赶车的护卫知道。   其实,都压成肉干的,哪里会看得出来是猪肉羊肉还是牛肉啊。   被嚼烂的肉沫从嘴里飘出味儿,这种压缩的肉干比平日的炖肉焖肉更香了。不多时,一整个车厢里都是芝麻的香气,蜂蜜的甜蜜,牛肉的膻味还有辅佐的胡椒小茴香味儿。这股吃食的味道对于嗅觉灵敏的动物而言,实在是太馋人了。   见他有吃得,车里的小动物都动了动鼻子,一窝蜂地围过来了。这是肉的味道,哪里有食肉动物能抗拒得了的?   蛋黄派辈分最高,身材也最胖,它用流着口水的大嘴巴拱了拱大胃的脚,眼巴巴地看着,口水都要留下来了。   “汪汪汪。”   好人,赏点吃的吧。   大胃点了点头,咬下来巴掌大小的牛肉干,塞到了大金毛的嘴里。   紧接着,是灰珍珠和小灰狼母子,它们姿势端正地坐在大胃身前,两条前腿直立着,仿佛在说:我很乖,奖励一下我吧。似乎觉得表现力还不够,小狼狗嘴里哧溜哧溜的,口水要掉不掉,在吸着口水玩。   大胃嫌小灰毛有些恶心,用三指宽的牛肉干把这母子俩打发走了。   可这还不够,金狐闻到有吃食的味道,毛茸茸的耳朵动了动,眼珠子一转,睡醒了。它拍了拍金鸡的红冠子,小爪子指了指有吃有喝的小孩。   哪儿有吃的,我们不讨点?   讨!   金鸡的长喙轻轻地啄了一下大胃的手心,不疼,痒痒的。一双斗鸡眼瞧着小孩的脸蛋,还扇了扇鸡翅膀,那股认真劲,大有你不给吃就啄你一脸花。   大胃在威胁下,不大乐意地又分了一块牛肉干出来,金鸡一张嘴就叼走了。   金鸡是不吃牛肉干的,但它讨给了狐狸吃。瞧着金狐吃得嘴边都是芝麻粒,金鸡温柔地啄食了芝麻,嗯,挺香的。   一下子没了巴掌大牛肉干的大胃,快要气哭了。   这群孽畜!抢了他的零食!   不服气的小孩红着脸,看着车窗外的林子,不想理会车里这群没良心的。咦,外面远处的树上挂着许多红彤彤的果子,哇,是柿子!   这是一片柿子林哩。   干枯的枝条上长着近百个小柿子,和刘家村里双手合捧大柿子不一样,这儿树上的柿子只有手指那么长,细小玲珑。橙红色的果子被风吹久了,皮有点皱皱的,已经不是最新鲜饱满的时候。但即使果子瘪一点,大概也甜吧。   大胃扒在窗户边上,看得有些馋了。刚吃了牛肉干,吃点果子解解渴,正好呢。   他让侍卫把马车停了下来,后面坐在的耶耶和阿娘也下车了。   “这儿叫什么地方?可有人卖柿子?”   李渊也留意到这片柿子林,他们的马车上只带了干粮,没带不易保存的水果。这会儿见着些果子,他也有意买上一些。   打头的侍卫看着地图,说道:“这儿大概是商州地界,隶属山南道了。主子,我们可要找户人家,来歇歇脚?”商州位于秦岭南麓,山林众多,估计一时半刻可能赶不到城里,也许要在外头露宿一回。   “那就去吧,顺着这片柿子林找去,应该是有人打理的。附近要是有人家,那就说几句好话,给点钱,不要扰了人家。”   李渊带着儿子媳妇,想到今天在外头借宿,有可能别有风味哦。大胃早就等不及了,他叫金鸡飞到树梢上,帮他啄断果蒂,然后灵巧的金狐在地下飞跃着接过柿子,这叫空中接力。   一鸡一狐配合默契,没多久就搞下来小半筐柿子。   萧依依也不怕脏,用衣服擦一擦,就和儿砸各尝了一个,满足地眯起了眼睛。唔,在山林里稍稍风干的柿子非常软糯,比起村里满是果汁的大柿子,这种小柿子也不差啊。   柿子性寒,她节制地吃了两个就不吃了。而随行的护卫都是十来二十岁的壮小伙,可没有这份担忧。他们骑马行了一路,吃了一嘴巴风,早就嗓子眼都干了。这会儿主子说替他们买单,两口就吃掉了一个,可不跟玩儿似的。   领头的护卫队长,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年轻人回来的时候,正看到了一地的柿子皮。正想要问花多少钱的,没想到这后生见了这群人马,就摇了摇头,不要钱了。   “这柿子不值钱,也不能放多久,只是村人们甜甜嘴,其余的都叫鸟儿吃了。”   廖小凡虽然有些心疼果子被吃掉,但瞧着对方有车有马,肯定是贵人来着。他们村里惹不起,几个山果,吃了便是吃了。   他有些胆怯地耸了耸肩,故事里都说,惹怒了贵人,要抄你家的田地,把你卖作奴隶。一想到这儿,廖小凡更害怕了,瞧这这人马里还带着弓箭刀剑,说不定还会杀人哩。   正要往后退时,一个生得好看的小孩戳了廖小凡一下,看着这衣服一个破洞都没有,这孩子的爹娘肯定对他很好。不像他的妹妹,这会儿穿的都是补丁的衣裳,可他们一家在村里也算是挺不错的人家了。   “这位小哥哥,我们可以在村子里借个地方住一晚吗?不会太麻烦的,我们明天就走。”大胃露出了个微笑,牙缝里还沾着橘红色的柿子果肉。   “行,那我就去问问吧。”被这么个小孩看着,廖小凡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他引着一行人进到村子里,手中都沁出细密的汗。天呐,他长那么大,见到最威严的贵人就是县里的长官了。没想到今天在柿子林里遇到的陌生人,竟然比县令还要威风多了。   人家拉车的马,是四匹的,四匹的!   马算作战略物资,价格可不便宜,比一个人还值钱呢。这户人家一辆车都要四匹好马来拉,卖了他们一整条村子都买不起啊。   正想着,沿着一片柿子林,村庄的模样隐隐露了出来。这是一片低矮的屋舍,还有几条老狗在警惕地观察一行人。蛋黄派一家撒了欢似的,前后地跑着,引得土狗想要把这群入侵者赶出去。   “嗷——”   灰珍珠狼嚎一声,呲牙咧嘴的,这股凶狠的模样瞬间把土狗唬得夹着尾巴就逃了。村里的里正廖大仁听得动静走了出来,一对上近两米的灰狼,吓得差点要跪下了。   “狼,村子进狼了!” 第122章   一时间, 村子里鸡飞狗跳。   好些好奇探出头来的娃儿, 被这么大的灰狼吓得哇哇大叫,在村里乱跑开来。往日里大人们都说“不听话就叫山上的狼吃了你”,没想到今天真有狼跑进村子里了。瞅瞅那张嘴里的尖牙,肯定要吃人哩。   “阿娘, 救我呀, 我不要被吃掉呀!”   “大兄, 大兄, 你在哪儿啊?”   “三子, 等等我呀,别,别跑那么快啊。”   跑得最慢的一个小丫头, 被泥地上的一个小石子绊倒了。眼看着狼追上了她,要张大嘴巴吃了她。小丫头吓得都不敢动了,脑瓜子里一片空白, 连小伙伴们招呼她都听不见了。   “灰珍珠, 回来。”   狼嘴并没有咬断她的脖子,而是像狗那样, 伸长舌头问了问她的气味。湿漉漉的鼻子蹭过她的手心,粗糙的大舌头还舔了舔她的手掌。   温热的,还带点狼嘴里的口气, 有点臭臭的。   听得小主人叫它,灰珍珠立刻放下了小丫头,摇着尾巴回到大胃的身边。它丝毫不知道自己吓到人了, 还以为自己跟村里的小孩闹着玩呢。以前在刘家村的时候,小孩们最爱这样跟它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它扮老鹰,其他孩子们演小鸡等着它捉。   没有等来死亡的小丫头,迎面看到了一个穿得很好看的小哥哥。这个小哥哥比她高一个半头,身上穿的衣服都是绸缎做的,在阳光下折射出浅浅的逆光,干净又整洁。   阿娘说过,绸缎是很贵的,若是她听话,就在她出嫁的时候送她一条绸缎的帕子。   嫁人的事情,对于小丫头来说太遥远啦。但这让她知道,这个小哥哥肯定是个有钱的。他一身的衣服,够做多少条帕子啊。   “这位妹妹没事吧?真的很对不起。”大胃见灰珍珠差点扑着人了,揪着狼的耳朵就要替它道歉,“我今晚可以请你吃饭吗?作为道歉的话。”   “我,我……”   小丫头没想到这个有钱的小哥哥会请她吃饭,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别看她在村里爬树下水的,性子也有点野,可对上好看的高富帅小哥哥,谁还不是个腼腆的小姑娘呢?   她的眼珠子溜溜地转:“那不太好吧。”   “没事,我也是初来这儿,请你吃点心呀。”   大胃诚心道歉,他拿出了照儿姐姐给他的食盒,一打开,浓郁的奶香味就扑鼻而来。怕小丫头不肯吃,他亲手拿了一个粉红色的,递了过去。他的教养很好,没有介意小丫头指甲里藏着的黑泥。   “尝尝吧,这在长安也卖得不多呢,我和我姐姐都爱极了吃……”   说起照儿姐姐,大胃的脸上有些怀念,有姐姐在的日子太好了,简直是万事都不用担心。姐姐会挣钱又好看,跟着出去忒有面子的,村里的小伙伴都羡慕他呢。而旁边的小丫头,捧着这么一个柔软的糕点,张了张嘴巴,都不知道怎么下口了。   这么香,这么软,还是好看的粉红色,是她从来没有见识过的吃食。   以前她以为阿娘放了枣子的蒸饼已经是顶好的点心了,没想到这个小哥哥一出手,点心好看得像天上仙人吃的那样。   上面白色软软的是什么?   小丫头用手一摸,顿时蹭了一些奶油下来。就在她手足无措的时候,小哥哥也拿了一枚点心,张大口啃了下去,把上面白色的东西和糕点一口闷了。   “唔,就是这样次,次呀。”大胃示范着吃法,凉凉的奶油滑到喉咙里,和湿润正好的小蛋糕搭配在一起,香甜绵软。   小丫头学着他的样子,也大口吃了下去,这种蓬松柔软的口感一下子就征服了她。她直直地瞪大了眼睛,这点心好甜,像是糖块一样甜!   啊啊啊啊,她好喜欢这种味道,甜的东西太好吃了。还有上面抹着的白色东西,也是甜的,吃起来特别香,还有点油。   在这个年代,有油水的东西都金贵呢。小丫头爱上了蛋糕上的奶油,这比猪油拌饭还要香……   远远跑开去的孩子们,这才察觉七叔家里的桩儿没跟上来,怕是落在后头了。村里都是带着血缘关系的人家,这会儿孩子们开始害怕了,若是他们害得后面的桩儿被狼咬死怎么办呀。   孩子们都不敢想象了。   “要不,要不我们回去找找吧,把桩儿找回来。”   “桩儿,桩儿你在哪里呀?”   “我们拿点树杈棒子,去把桩儿救回来吧。”   “对,对!”   十几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聚在一起,互相壮着胆,从附近抄起“武器”就要往里赶。他们又急又怕,就怕走慢一步,桩儿就被狼咬死了。谁知当他们回到村里的大水井旁时,瞧见桩儿和一个不认识的男孩坐在一块儿,那条驱赶他们的大灰狼就卧在他们脚边。   旁边还有两条其他样子的狼(狗)。   这群没见过大型犬的孩子,把蛋黄派这条大金毛和狼狗小灰毛,都认作是凶恶的狼了。   这会儿,小丫头桩儿知道灰珍珠不凶人,也升起几分兴趣。她不舍得地掰了半个指甲的小蛋糕,小心翼翼地放到旁边,灰珍珠瞄了小主人一眼,大舌头一舔就吃掉了。   “哇,它吃了我给的东西了!”获得灰狼的友谊,是非常有成就感的,乐得桩儿笑眯眯的,挥手招呼着村里的孩子们,“三堂哥,叶子哥,过来玩呀。”   “啊?玩?”   一群孩子提着木棒,大眼瞪小眼的,都不敢上前。但随后,他们闻到了一股浓郁的奶香味,勾得心里又痒又馋。被唤作三堂哥的男孩忍不住砸吧砸吧嘴,问道:“这是什么味儿?”   “是奶油蛋糕,小哥哥请我们吃的。”桩儿双手捧着点心,笑得比过年还高兴。在大胃的点头允许下,每个孩子都分得了半块吃食。   半个奶油小蛋糕不大,两口就没了,但这样的好滋味让人怀念极了。有得吃,每个人的神经也渐渐放松下来,孩子们逐个摸了摸蛋黄派一家,确定这群大狼没有攻击性后,都对大胃羡慕极了。   长安来的贵人就是厉害,吃的点心最香甜,还把狼当作宠物!   他们村子里的都没有这般本事哩。   拍了拍衣服上的饼屑,看了看太阳,差不多是要吃饭的时候了。桩儿跟在大胃身后,好奇地瞧着这群城里人在做饭吃。哇,他们营地里还有一只八斤重的大公鸡呢,桩儿还记得这小哥哥说要请她吃饭的话。   她指着金鸡,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我们今晚吃鸡吗?”   她想吃个满嘴流油的鸡屁股。   “这鸡是家养的宠物,吃不得。”大胃想都不想就拒绝了,徒留桩儿满心的遗憾,“不过今天晚上应该有甜点,你们村里的柿子很好吃。”   啊?吃柿子啊?   桩儿失望地眨了眨眼,村里的柿子虽然好吃,但她前几天才吃了三四个,倒不是非常想念。见吃不到鸡,这小丫头就拍了拍屁股,要回家去了。   没有肉吃,这儿不值得她的留恋。   晚饭做得也简单,护送萧依依一家的侍卫们都是能吃的年纪,李渊让力气大的小伙子揉了一大盆面,又在村子里摘了一大把小葱,在锅里炸得焦香,熬出了一大盆葱油。再豪爽地放入豆酱和糖,来调和味道,葱香酱香,香气飘得一村子都是。   热乎乎的手擀面再加两大勺葱油,左右一拌,这味道杠杠的。   每个侍卫都抱着一大碗面,把头都埋进去了,哧溜哧溜就干掉了一大碗。如此简单的食材,却把人的胃口食欲完全调动起来了,咸香的葱味特别诱人,吸到嘴里的面条都是香喷喷的。   他们也不敢和主子一家一块儿吃饭,每个人找了个地方蹲着吃面,裤腰带都悄悄松了几回。   “老说太上皇会做饭,我还不信哩。没想到这事是真的,太上皇指点一下老刘,就做得比他以前的好吃多了。”   “嘘,小声点儿,别暴露了他老人家的身份。老爷的手艺实在是太好了,嗷,我喜欢!”   “嘻嘻,以为去滕州是个苦差事,没想到这饭好吃,也值了。”   这群糙小伙还没成亲,就图个肚皮舒坦。吃过了滋味十足的面条后,会开火的老刘听着太上皇的教导,烙了些柿子饼做甜品。   柿子锅肉和面粉糯米粉一块儿揉成面皮,再加入核桃仁、榛子仁、杏仁、葡萄干、芝麻、糖和猪油做成的五仁馅。一咬下去,先是吃到果香浓郁的外皮,甜口的內馅,再吃到满满的果仁香气。果仁又香又脆,外皮又软又糯,当真是口口甘甜,回味无穷。   “大哥哥,能帮我把柿子饼送去村里桩儿家的吗?我说了要请她吃饭,可她还家去了。”   大胃叫住了一个侍卫,用油纸包了六个饼。阿娘说了做人要言而有信,灰珍珠吓着别人,那就用这些吃食弥补一下吧。嗯,作为惩罚,灰珍珠今天就不要吃肉了。   “不敢当,少爷叫我赵九就行。”侍卫哪里敢让滕王喊他做哥,捧着柿子饼跟捧着圣旨一样,在村里一路打听,找到七叔家里的桩儿。   小丫头今天没吃到肉,心情正有点闷闷的。她父亲在村子里排行第七,在婆娘生产那日他正砍树呢,砍剩个树桩的时候,女儿就出生了,就有了桩儿。男人瞧见有生人过来,连忙问是怎么回事,自家女儿莫是惹事了吧。   “没有呢,是我家少爷让送点柿子饼过来,说是今日害廖小姐受惊了,非常抱歉。”侍卫口齿流利地解释道,便把油纸包递了过去。   七叔听了这话,当即放心了大半,贵人家给点吃食,也不是什么坏事。他接过了东西,瞎侃了几句,就关门回家了。   桩儿在门口看得真切,说是给她的呢。她就要拆开点心包裹,只见是几个烙得金黄酥脆的饼。外面泛着一层油光,有油的,应该是好吃的吧。   正当她想要尝尝味道时,身后的阿娘一把夺了过来,合上了包裹。妇人是节省惯的,都爱把吃食贮存起来:“哟,是好东西,阿娘给你收起来,过节时候再吃啊。”   “阿娘,这是给我的,给我的!”桩儿据理力争,她想要吃嘛,立刻就吃嘛。小丫头想要耶耶给她帮忙说嘴,可耶耶竟然站在阿娘这一边。   “你娘做得对,小孩家家天天吃好东西,浪费了。”   没吃到现烤的柿子饼,也没吃到鸡,桩儿是双倍的郁闷。她心生一计,要不明天她去碰瓷小哥哥吧,这样她又能得到小哥哥赔偿的吃食了。   想想都觉得是个好主意呢。 第123章   碰瓷是不可能碰瓷的, 因为第二天全村人都忙起来了。   小孩们都被大人交代过, 别到处乱窜。今天村里要做大事,他们若是乖乖的,过年给他们买糖吃。   李渊收购了全村一半的柿子,打算做成柿饼, 留着能吃一年。这儿的柿子不错, 他猜测要是晒干之后, 糖分会更高, 口感会更糯。   村里的里正廖大仁把柿子卖了近千钱, 每户人家里能分得二三十文,不少了,能过个好年。他也有点小聪明, 想要学学城里人是怎么做吃食的,便问:“那就且听老爷的吩咐,可要我们帮点忙?”   “行, 你们就找几个手巧的过来吧。”李渊也心知肚明, 不跟他客气了。   一个柿饼的制作方法,他还不至于看在眼里。村民们学了也是学了, 他也不在乎。   林子里的柿子摘下来后,选出外皮没有破损的果子,削皮, 另要把柿子皮留着。然后烧开了大锅开水,把柿子表面烫一下,避免发霉。之后, 把这批制作过的果子放在簸箕里,晒干,头一回半干的时候,要用手轻轻捏动,把它内里的纤维捏软。   等又过三天时,再用力捏,这会儿可以把果柄捏断,渐渐压成一个棕红色的饼子了。等柿饼彻底晒干之后,李渊吩咐侍卫们找个干净无味的箱子,底下先铺一层晒干的柿子皮,另一层放码好的柿子,这会儿就可以带走了。   水分被日光蒸发掉,果糖浮到了柿饼表面,柿子长出了白花花的糖霜,吃到嘴里分外的甜蜜。马车的轮子咕噜咕噜地转着,奔向东边的封地,大胃握着一个柿饼,吃完再喝口茶,享受极了。   “不知道我给小五寄的柿饼,她收到了没有?”   小姑娘都爱吃零嘴,她过年多了这一样好吃食,招待亲戚客人肯定特别有面子吧。   男孩如是想着。   村里的人学会了柿饼的做法,都夸这是个好法子,能让家里的老人在冬天都能吃到鲜果了。各个老头老婆子为了家里苦熬了一辈子,这会儿最是爱吃香甜软糯的吃食,柿饼就非常好地满足了他们的小心愿。   它特别甜,也特别软,吃着不费牙。   若是连牙齿都掉光了,老人们像吃棒棒糖一样,舔着吃也是好的。   里正廖大仁有些眼光,他瞅着柿饼延长了柿子的保存时间,确实是个挣钱的好物。他领着村里的年轻人们,把贵人们留下的一半柿子,都摘下来做成柿饼。众人也都约好,这要拿去城里卖钱,若是能挣得钱,也算给村里开多一门收益了。   这不,廖小凡就挑着一筐柿饼,来到商州的县城里。他在集市里高声喊着:“柿子,柿子,又香又甜的柿子!”   “柿子做的饼儿,比柿子还甜,比柿子还糯!”   “柿饼柿饼,孝敬老人,吃了不生病哩!”   年轻人的声音清脆响亮,他这么一招呼,集市里好些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来了。这个时令风呼呼地刮着,都快要落雪了,哪里还有什么新鲜果子。   听他这么喊,一些人顿时觉得他扯谎骗人,但却忍不住走了过来,想要看看是不是有真的柿子。若是真有柿子就好了,这几日嘴里干干的,都想要吃点水果润润肺。   “这位大娘子,我们这可都是用顶好的柿子做的。”看着好多人围了过来,廖小凡深感此事可成,他掀开了盖在筐子上的油纸,只见一个个棕红色的饼子排在里面。   站得最前的大妈摇了摇头,这可不是她熟悉的柿子,这人肯定是在糊弄她的。她忍不住骂道:“你这后生,哪里来的柿子?”   “这是柿子晒干的,比柿子好吃千百倍呢。”被人指责,廖小凡也不慌,他掏了一个柿饼出来,用小刀切成了八九小块,用瓷碟装着。他笑得一脸老实,递给最前面的大妈。   “大娘子,尝尝吧,里面都是浓缩的果肉呢。”   “尝尝不要钱吧?”   “不要钱呢,不好吃我也不卖给您。”   既然不要钱,那就姑且尝尝吧。大妈用手轻轻地捏了指甲大的一小块,含在了嘴里,嗯,甜的。她用牙齿细细地嚼动,非常软糯,舌尖上的味道更甜了,当真比她吃新鲜的柿子滋味更美。   正当她想要再试吃一些时,才发觉瓷碟里的柿饼都被分吃完了。   有后来的没有试吃到,正嚷嚷着:“后生,我还没有尝过滋味呢,叫我尝尝吧。”   前面的吃过的也还想白吃,也催着说:“我没有尝清楚,哥儿再切点呗。”   古往今来,能不花钱吃东西的,肯定是最受欢迎的。廖小凡的身前围着一大群人,他护着装柿饼的筐子,不敢再分了。要是人人都光试吃不买,那村子里的生意还怎么做呀。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柿饼,是全村的寄托呢。   他伸长了脖子,朝着头一批试吃的,喊道:“这柿饼两文钱一个,能放到开春过节呢,有人要吗,有人要吗?”   “小哥,给我来五十个,不,一百个吧。不对,我们府里都能给你包圆了。”   站在最前面的大妈不容小觑,当即拍板下了大订单。她是一户有钱人家的采买娘子,她们府里最不缺钱,族大人多,一筐柿饼看着多,但给各房分四五块,就都没了。要是她把柿饼买回去,肯定能得太太小姐们的赏赐呢。   这么想着,大妈笑得牙龈都露出来了。但是她接着说:“后生,我没带那么多钱,你可以跟着我回去,我拿钱给你吗?”   “成。”廖小凡点点头答应了。   其余没有买到柿饼的人,看大户一出手,就差不多包圆了,肯定是好吃的。他们有些失望地散开去,嘴里还问着廖小凡什么时候再来卖这个柿饼。   “后日吧,后日再来。”   年轻人记得村里还存着几筐柿饼,一想到也能卖着挣钱,浑身都有劲了。   这一年冬天,在商州城的大户人家里,都开始流行吃一个新吃食——柿饼。柿饼好吃,县令大人七十岁的老娘,还能每天啃两个呢。老婆子不缺伺候的人,就恋着一口吃的。   “蓝儿,我的柿饼呢?我今天没吃过吧。”   “老夫人,您记混啦,今日已经吃过了,明个儿再吃吧。”   “不行,我今日还想吃啊,你叫我多吃一个,我明日就少吃一个。”   “这话您昨天也是这般说的。”   伺候的丫鬟们都抿着嘴笑了,老夫人为了多吃,性格像是小孩一样,还馋嘴呢。恰好这县令大人是个孝子,他心有所感,在进贡给陛下的年礼里,加了三匣子柿饼。在他写的奏章里,大致意思是这样的:   【柿饼甜软,老人爱极。商州城有后生为家中老人吃得动,专门晒了柿饼,如此孝顺的人啊,全赖陛下您以身作则。陛下您是个孝子,百姓们都向您学习呢。】   这位官员大概不知道,他这马屁拍到马腿上去了。   李二:“……”   妈的,我老子都跑了,我找谁孝顺去。   一想到前往滕州的幼弟,这位皇帝就忍不住醋起来了。他小时候父亲可没这么疼他,现在这幼弟倒是幸福极了,有父母整天围着转。听说幼弟几个月大时,吃的糊糊都是耶耶亲手给熬的。   嗨呀,人比人,气死人啊。   耶耶,我就不是你的崽吗?   为什么丢下我呀?为什么只顾着弟弟呀?   李二陛下一边感慨父亲偏疼幺儿,一边含着泪,把柿饼吃到了嘴里。还别说,这东西挺好吃的,工作疲劳时,吃点小零食享受啊。   正当他吃得欢乐的时候,有小太监报秘书监魏征有事禀报。   “那就让他进来吧。”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吃到了甜食的皇帝心情不错,愿意赏魏征两个柿饼。这位魏大人看着熟悉的柿饼,额上的青筋突突的,心里的火气又冒上来了。偏他要装作感谢圣上恩典的样子,挤出个笑脸出来,太难受了。   何为啊?   还不是滕王给小五寄柿饼,还附带了一封信件。老父亲魏征毫不客气地拆了女儿的信,看了,哟,这小子还学人写诗呢。   只见信笺上写了一首描写《深秋有感》,有言如此:   未晚林间映斜阳,   树影寥落鸦雀鸣。   有果挂枝红似火,   饼甜味美柿中得。   魏征轻声朗诵了一遍,一脸鄙夷:“什么狗屁诗儿,都不押韵。”但他再看两眼时,发现不对劲了。   他眉头一皱,再念了一回:“未、树、有、饼?”   魏、叔、有、病?   “好哇,这小子写藏头诗,倒会转弯抹角地骂人了!”魏征气得饭都吃不下了,可那狗日的滕王还在信里写什么葱油面有如何如何酱香味浓,柿子烙饼又香又脆,看得他又馋又气。   刚到滕州的大胃不由得后背一凉,鼻子一痒,打了一个大喷嚏:“阿……嚏,阿嚏……”   奇怪了,明明穿得挺保暖的,为什么他就是想打喷嚏呢?   他摸了摸脑瓜,想起阿娘说的歪理,不由得自恋一笑:“是谁在暗恋我?莫不是小五在叨唠我吧。”   不,不是小五。   是小五他爹在惦记着您呢。 第124章   且说萧依依一家带着大包小包, 经过多日的舟车劳顿, 终于到了滕州了。   滕州算是后世的说法,放在唐朝这儿,它还是个县,名唤滕县。滕县属河南道徐州, 小小的县城面积并不算太大, 而且附近山林丘陵众多, 百姓们开垦出来的平地很少, 农业也不太发达。滕县的附近就是京杭大运河, 水系资源非常发达。   换句话来说,发大水的时候很可能就把地给淹了。   对比起李二分封给亲儿子李泰二十二个州,李恪的八个州, 大胃只有一个县,这块地方小得跟打发要饭的。   还让王爷靠着这片土地的税收吃饭?   穷得都榨不出油水来了。   天知道皇帝存了什么心,要是大胃真是个传统的古代王爷, 说不定都气得揭竿起义了。不过这个娃儿如今有爸妈带着, 倒不觉得日子难过。这个县的县令听说滕王要来,早就派人收拾出一处最大的园子, 依山傍水的,风景极美。   在园子的旁边,县令李文聪还圈了一块地, 领着民夫建了两层高的小楼,提笔写道“滕王阁”。   终于,在李文聪的翘首以盼中, 滕县终于迎来了它的最高长官——滕王。   滕王不但可以插手行政权,还可以享用县里的赋税,在这个小小的县城里可谓是土皇帝一样了。县令不知道的是,这会儿不仅有滕王来了,连太上皇也来了。   远远地看着四匹马的马车风尘仆仆地赶到城里,县令预料到就是从长安来人了。有兵卒验过文书,李文聪领着手下的幕僚和小吏们纳头便拜,高呼着:“滕县县令李文聪参加滕王,吾王福寿康泰,万事如意!”   “平身。”   马车里传出了一把中年男人的声音,叫李文聪吓了一跳。按理说滕王今年虚岁才十岁,不应当是这样的说话调调啊。   莫非皇室里有其他的王爷跟着来了?   一个滕王已经把他压得要死,再来多几个,岂不是叫他喘不过气来?   就在李文聪胡思乱想的时候,有侍卫服侍着马车上的人下来了。最先下来的是一个大约五十岁的男人,保养得不错,脸上的皱纹不多,看着是个儒雅的帅大叔。紧接着。这个大叔朝车厢里伸手,扶下来一个面容姣好的中年美妇。   李文聪抬头瞄了一眼,他敢说全滕县都没有这样风姿的美人!   看着细腰丰臀的,真够味儿啊。   那妇人没有多看县令一眼,而是朝后头喊了一句:“大胃,下车啦,县令都来接你了。”   “哦,哦。”   这会儿才是儿童的声音,只见后面马车上突然窜下来三条大狗,还有一只金狐狸和一只公鸡。县令李文聪看得头都大了,滕王的兴趣爱好真特别啊,在马车里都带着那么多牲畜。   最后是一个小孩从马车上磨磨蹭蹭地下来了,他的嘴边还沾着肉松,显然刚刚正吃零食来着。他见到穿着官服的男人,领着头在那儿行礼呢。小孩清了清嗓子,想要摆出王爷的威风,问道:“你就是那滕县县令?”   “是,微臣正是。”李文聪脑子里正糊涂着,还没搞清楚马车上这几人的关系,低着头胡乱应答着。   “你来得正好,我正想问该住哪儿呢,要有厨房。”大胃让侍卫们清点好行李,有跑到李渊那儿喊着,“耶耶,我饿,我饿。”   日头生得老高,这会儿都快错过饭点了。   李文聪心里暗暗叫苦,他的小祖宗哟,他也饿啊。为了迎接滕王,他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呢,这会儿肚皮瘪得都快贴到后背去了。   欸,不对!滕王喊那人叫什么来着?!   滕王喊的是耶耶!   天底下,有谁敢做滕王的老子?   前一辆马车上,男子的身份呼之欲出。李文聪张了张嘴,因为过度震惊,竟突然失声说不出话来。再看看滕王和那人的脸,生得有六七分相似,而滕王的眼睛长得像那位美妇人,都是一样的桃花眼。   乖乖,这……这……   怪不得那人会喊他“平身”呢,他是撞了多大的运气,遇到陛下啊!   李文聪震惊之下,都快站不稳了。李渊瞧着这县令像个呆瓜那样愣着,上前又问了一句:“李大人,可是有落脚的地方?”   “有的,有的!还建了滕王阁呢!”   近距离和太上皇接触,李文聪都快幸福得晕过去了。全天下官员都说自己是天子门生,可又有几个人能见到天子呢?他辛苦谋划了半辈子,接触过最大的官也不过是郡守大人,这会儿他居然见到太上皇,太上皇还跟他说话呢!   这位县令走路轻飘飘的,都忘了自己叫谁了。   他在前面领着路,把一行人带到给滕王修的园子里。听说有滕王阁,萧依依握了握李渊的手,眼神里都是兴奋。   哇哦,穿越一趟,居然见到了历史上的滕王阁!以前他们背《滕王阁序》废了老大功夫了。   滕王的园子很大,景致有些粗犷之美,时令正快要开春了,树上的枝叶光秃秃的,不大好看。而众人走到传说中的滕王阁前,只见一座两层的小楼拔地而起,门前的木漆还是新的。屋檐上还雕着些飞禽走兽,这对于一座小县城来说,已经挺出色的了。   县令李文聪有心显摆,故作谦虚地说:“这阁楼修得有些赶,实在是简陋了一些。县里也不富裕,求陛下和王爷降罪。”   “嗯,看得出来了。”李渊微微皱了皱眉,也没说什么真要罚人。   他们夫妻俩有些失望,传说中“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就是这样的啊?这滕王阁也太矮了,跟农村小土楼似的,还不如长安城里的大酒楼气派呢。想象中的滕王阁,起码六七层高吧,然后里面要金碧辉煌,用各种珠宝装饰,那才叫高端大气上档次!   不过,李渊也知道这县里不富裕,他怎么好意思为了给儿子建楼,去搜刮民脂民膏呢?   他叹了一口气,摸了摸大胃的小脑瓜,意志坚定地说:“儿啊,这楼太小了,等为父给你挣点钱,建个体面的滕王阁。”   “披绣闼,俯雕甍,山原旷其盈视,川泽纡其骇瞩。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弥津,青雀黄龙之舳……”   “阿娘,好诗,好诗啊!”   萧依依以前上学的时候,总觉得滕王阁很漂亮,忍不住把这段背出来了。她的声音很好听,大胃以为亲娘在即场发挥,还拍了拍手鼓掌呢。   李渊偷偷笑着,这人就在孩子面前装逼吧。要是他们真能建成这样的滕王阁,那可得花不少钱啊。   吓得李文聪脚底一滑,糟了糟了,太上皇和太上皇后都对他建的楼不满意呢……   李文聪领着太上皇,去到了园子的厨房里。厨子们已经准备好菜蔬,这会儿见到县令大人,吓得都差点把菜刀落到地上。   不是都说君子远庖厨的吗?怎么县令大人进来了?   李文聪官不大,但平日在滕县里就足够威风了。可这会儿他弓着腰,请了另一位中年男人走进出府,掌勺的大师傅以为是来争夺厨房管理权的,脸色刚想发作,却被他手下的小帮厨拉住了。   少年小声地说:“师父,那人穿着绸子,肯定是贵人好奇进来瞅瞅罢了。李大人也敬着他,肯定也是个大人物呢。”   说得也对,大师傅顿时放心下来了,不是来抢他饭碗就好。   可一刻钟后,大师傅就知道自己想岔了,这人不仅要抢他的饭碗,还要拿他的锅勺呢。   李渊见厨房里有发好的面团,便使唤会做面食的厨子擀些面条出来,大胃都饿了,这个能快点吃到嘴里。   “什么叫面条?就是你们说的汤饼,面条是长安里的叫法。对,就是切成比韭菜叶子稍微细点,用汤烫熟了就行。”   “唉,这里做了肉吗?要弄点浇头码在面上,这才香呢。”   大师傅挑了挑眉,他正做了拿手的酱焖肉,在滕县里都是一绝呢。他见那个大人物说要肉,便带着厨师的傲气,把装肉的坛子捧了出来。小帮厨知道这是为他师傅扬名的好时候,高声地说:“这叫坛子肉,连李大人都说吃着好呢。”   鬼知道县令李文聪见太上皇指挥着做菜,都不敢说话了。   “那行,我尝尝。”李渊不客气,取了一双干净的筷子,就从坛子里挑了几块肉出来。   唔,肉炖烂了,跟红烧肉有点像,有点咸,但糖放得不够,味道不够丰富。他砸吧着嘴,只说了两个字:“尚可。”   呵呵,气得大师傅想要把自己的肉拿回来了。   不过,这大师傅也知道,这肉是用厨房里的份例做的,不算是他的。即使他不服气,也得憋着,他倒要好好瞧瞧,这长安来的人是怎么做出来比他更好吃的肉!   红着脸的大师傅,斜着眼睛想要偷师。他冷眼瞅着那个男人把油烧开,然后丢了个透明的块状东西进去,不多时,那东西在油里被熬化了,继而是浓浓的甜香味。   “这叫炒糖色。”李渊解释了一句。   看得大师傅不大明白,这是糖?饴糖可不是这般模样?   莫非是长安的新糖?   紧接着,被切成拇指大小的坛子肉被倒回锅里,翻炒了几下,酱色的肉块很快被裹上了红亮的糖色,看起来更有食欲了。准备好的葱姜蒜继续加入,在油汪汪的猪油下被煸炒出香味,放少许水焖一会儿,就成了极妙的浇头。   大半碗面条,再浇上香喷喷的红烧肉,看得小帮厨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李渊察觉到大师傅探究的神色,微微一笑,盛了一小碟肉端过去。   “这位师傅也尝尝我的手艺,以后我可会常来的。”   啊?还要来啊?   大师傅有些不乐意,但鼻尖上的香味真不赖。他怀着一种说不出的心情,咬了一口被改造过的坛子肉。肉质嫩滑,鲜香可口,糖色的甜味让肉块更好入口,把人的食欲完全调动起来了。还有葱蒜的香气,霸道极了,馋人得紧,比只有豆酱咸味的原版坛子肉好太多了。   眨眼睛,一小碟肉都被他吃光,连眼巴巴瞧着的小帮厨都没能分得点肉丝。   大师傅吃得满嘴油光,心里再也没有不服气了。就冲着这改造过的坛子肉味道,谁的厨艺更好,高下立见。他“啪”地一声跪了下来,肚子上的横肉抖了三抖。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他对着端着面碗的李渊,中气十足地喊道:“师父,请受我一拜!”   如此名师,他怎么可以错过! 第125章   李渊还没说什么, 县令李文聪的眼皮都快跳起来了。   太上皇是何等尊贵的人物?怎么可能给厨子当师父呢?   这厨子想得倒美!   跪在地上的黄老三见长安来的大人物没有反应, 心中急得跟火烧似的。他平生没什么爱好,唯独在学厨上有点痴迷,恨不得一日都钻进去厨房里钻研才好。求学之心占了上风,这大师傅憋红了脸, 继续求道:“若这位老爷当我师父, 我肯定是束修都奉上的, 供养也会给足……”   “我不要你的钱, 也懒得教什么徒弟。”李渊摇了摇头, 黄老三的眼中顿时失望极了。   “不过嘛,以后我过来厨房的时候,你可以给我帮忙, 能学到多少都靠你自己了。”   接下来的这句,让黄老三狂喜至极。这位大人物虽名义上不肯收他为徒,但这为人大方, 居然肯在他面前施展技艺, 这真是他的机缘呢。天知道,各个酒楼的大师傅都把看家本领把得死死的, 生怕别人偷学了去。   听说这位大人物从长安来的,肯定会许多新技艺吧。他若是能学会一二,以后过日子就不愁了……   说了这么几句, 李渊怕面都坨了,叫了几个小帮厨帮他端着面碗回去。这会儿春天还有点冷,菜蔬也不多。园子里好不容易也种了些小青菜, 李渊就叫人烫熟了装盘送过去,清清爽爽的就好。   作为厨房大师傅的黄老三正要腆着脸帮忙,脚还没迈出去,就被县令李文聪轻声叫住了。   这位县令大人的脸上有几分羡慕,问道:“黄老三,你可知道这位老爷是何等人物?说出来吓死你啊。”   “不怕,我有什么没见过的。”大师傅挺着个将军肚,笑嘻嘻的,也生出些好奇,“李大人您知道得多,给我说说呗。”   李文聪把他拉到一旁,压低着声音说:“这座园子的主人是滕王,长安来的王爷,你是知道的。刚才那位老爷啊,是滕王他耶耶,那你说他是谁?”   “是谁?”黄大师傅一愣,脑筋一转,嘴皮子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还能是谁,那就是这个。”县令把拇指往天上一指,不再多言。厨房里人多口杂,不该是谈论太上皇身份的地方。他就是想叫这黄老三尊重点,说话轻点,干活利索点,别委屈了太上皇。   “啊?”   黄老三手里的筐子瞬间落到地上,里面的小青菜都洒出来了。他被吓得手都抖了,连忙捡起地上的小青菜,抖了抖上面的土,脸都白了,嘴里不由得小声说:“罪过罪过,我这手不中用,竟然叫天子吃掉到地上的菜……”   小帮厨凑了过来,问道:“师父,要我给您洗菜吗?”   往日里这些洗菜打杂的活儿,都是他们这些年轻人干的,大师傅可牛气了,只管掌勺上灶那种技术活儿。   谁知,今日却是不一样了!   黄老三义正言辞地拒绝道:“这可轮不到你洗菜,你给我上旁边蹲着去。”   他把菜叶子撑开,逐片逐片地洗着,连洗了三遍水才肯罢休。大师傅的脸上还带着虔诚的笑容,看得小帮厨毛骨悚然。   天呐,他师父不会是鬼上身了吧,怎么今天抢着干活呢。   且说李渊和老婆孩子吃过了饭,中午歇息了一会儿,就打算上街逛逛去。这滕县是大胃的地盘,总要好好盘算,看怎么把这个地方发展起来,让百姓们的日子都好过一点。   小孩不懂事,但夫妻俩身上都升起一种责任感。他们要赚钱!他们要建滕王阁!   一家三口走到了街头,这儿和繁华富裕的长安城不一样,街上的人不算太多,路边的房屋也是平平矮矮的。没有长安那种国都的气魄,但有种小县城的淳朴之感。往来挑着担子的阿婆阿翁,说着滕县的土话,听着和长安城的官话差不少,但多说两句还是勉强能交流的。   他们一家穿着光鲜,气色也不差,看着真像个有钱人啊。   看在小贩的眼里,这可不就是一头大肥羊?   “这位娘子,现摘的香椿,香椿芽香得很呐。”   “小兄弟,要吃梨子吗?最好的刘村酥梨哩。”   “看看,储存起来的栗子,各个饱满甜啊,又甜又粉啊。”   大胃眼巴巴地看着爸妈,明显就是想吃买的意思。一个老婆婆给他切了两片梨子,哇,水分好足,好清甜,也没有渣,挺好吃的。   “那就买一筐吧。”萧依依大手一挥,后面像隐形人一样跟着的侍卫立刻上前,给钱提东西,简直不要太贴心了。   梨子两文钱一个,个个都有男人的拳头大,是从秋天的时节摘下来的。但这个老婆子把梨子保存得很好,现在吃起来都还是新鲜的梨汁味儿。这么一大筐梨,卖了有近百文,在这个年代,对于穷人而言算得上是一笔庞大的财富了。   其他小摊贩都用羡慕嫉妒的眼神瞧着,可把刘婆子神奇坏了。   果然她是最棒的,能给儿子家里多挣点钱呢!换做是别人家,梨子可不能卖出这样的高价。   其实,在这儿一个梨子通常只卖一文钱一个,刘婆子喊的价格都翻倍了。但谁叫她逮着这群从长安来的有钱人呢?   更何况冬天鲜果就难得,大胃捧着超过半斤的大梨子,嘴角都是梨汁,啃得乐呵呵的,一点儿也不觉得贵。   滕王是个贴心的小天使,他看着老人家的腿脚不好,提议道:“这位婆婆,要不我们送你回去吧?我们有车呢。”   “那感情好,谢谢小兄弟啦。”   刘婆子谢了好几回,不客气地坐到了牛车上,有得坐不坐,那才叫傻子呢。马车走土路不如牛车平稳,大胃想要到外头转转,萧依依一家也随他去了。   刘村距离县城不远,走路要半日的功夫,但坐着牛车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村民们见出去卖梨子的刘婆子坐着牛车回来,都惊讶地瞪直了眼,他们可没听说过刘婆子在县里有亲戚啊。哟,这牛车还带着蓬顶,能挡风遮雨,瞧着真气派啊。   刘婆子的儿媳妇没料到婆婆那么快就回来了,赶紧擦了擦手,出门迎接。   “婆婆,你这就回来了?梨子都卖了?有拿钱回来吗?”   “钱钱钱,你这个败家媳妇就知道钱!”刘婆子张嘴就骂去,但眼里尽是笑意,她从牛车上拿下来一个小布袋,沉甸甸的感觉真好啊,“买梨子的小兄弟送我回来,你还不给人倒水去。”   “是是是,我这就去。”   儿媳妇沈氏接过钱袋子,眼睛都移不开了。不过她也算是知礼的,看到马车上有城里人下来,还招呼着别人来她家吃茶。村里也没啥太好的东西,沈氏烧了开水,切了两片姜,也能暖和一下身子。   看着那个买梨子的孩子生得好看,唇红齿白的,她还大方得用筷子搅了两股饴糖,笑盈盈地递了过去。要是她生的东子能生得这样好,以后找媳妇可不愁了。   “小兄弟,吃糖不?甜甜嘴呢。”   “谢谢这位娘子,你真好啊。”   大胃也不嫌弃,双手灵活地动着,不多时就把麦芽糖绞得发白。他的父母和刘婆子叨唠着村里的行情,似乎对这些很关注呢。   刘婆子也是个能侃的,她这会儿心情正好,搬了几个马扎给几人歇着腿,喝着姜茶就聊开了。她瞧着李渊张嘴便说:“我今年都五十三了,还能吃得动肉呢。这位老弟多少岁,脸也白,瞧着真年轻啊。”   “哈哈,我今年都五十五了,您喊我一声哥哥才对。”李渊保养得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四十出头呢。   “果然城里水土养人呢,就是生得年轻。”刘婆子瞪大了眼睛,似乎有些难以想象,但又觉得是情理之中。听说城里人都不用干活,日日舒心,肯定是显得年轻的。   可这人那么老,那小孩是儿子还是孙子?   “这是我们的老来子,前几年得了他一个,疼得跟眼珠子似的。”萧依依料到旁人的疑惑,便自觉解释开来。她生得貌美,刘婆子还以为她是当小的,但瞧瞧男人那个疼爱劲头,又像是正房娘子。   莫非是续弦不成?   这猜想也很符合历史真相了。   几人正聊了几句,突然听得附近有断断续续的哭声。那哭声凄凉极了,渐渐嚎啕起来,哭得嘶声裂肺的,令闻者也有几分动容。   萧依依稍稍皱起眉头,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事儿?要去帮忙了吗?”   刘婆子是知道些内情的,这涛子家的可不是一天两天了。她压低着声音,说道:“我们这条村叫刘村,大多是姓刘的,这片土种梨子好极了,在这附近都有名呢。可不知道怎么,涛子家的地就是种不出好梨子,平日里他肯干苦干,就是没有收成,村里都说是得罪了祖先。他婆娘又大病了一场,眼看着这家就要散了……”   什么得罪了祖先的鬼话,李渊翻了个白眼,是不相信的。   他带着妻儿,有心看看是什么情况,救人救急,也算作一番功德。刘婆子赚了钱,也好心给他领路,嘴里不由得叨唠着:“这位老哥小心脚下啊,这涛子家的懒,地下脏也不管,别蹭黑了你们的鞋。”   可这话还是说迟了,大胃的小靴子蹭到了一个黑石子,鞋帮子顿时就黑了。   小孩瘪了瘪嘴,有些不高兴。他是个爱美的,黑色的灰划过白靴子多难看啊。   “咦,我看这是……这是……”   李渊蹲了下来,捡起地上的黑石块,在手心里摩擦了两下,露出了惊喜的笑容。在众人注视下,他笑着说:“这涛子家不用帮,肯定能发大财呢。” 第126章   “啊?发财?”   刘婆子以为这城里人在开玩笑, 涛子家都穷得响叮当了, 要是能发财,早就发了。在屋里大哭的涛子听得外面的动静,也走了出来,他的双眼通红, 脸皮都凹陷下去, 整个人都被生活压垮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只是未到伤心处。   涛子想着重病的婆娘, 和得不到回报的辛苦劳作, 心态已完全崩溃了。但听到“发财”两个字,他还怀揣着最后一丝希望,焦急地问道:“这位老爷说什么?能发财?没骗人?”   “没骗你, 你这片地上的黑石块,就是金疙瘩。”李渊确定地点了点头,这块地皮的矿产资源太丰富了, 煤块都跑地上, 怪不得种不出梨子呢。   涛子一脸茫然,这人胡说什么, 黑石块怎么变成金子呢。   大胃看着地下的石子,看看阿娘手腕上的金镯子,也不大明白这种东西是怎么转化的。别蒙他读书少, 这么黑漆漆的东西可不是珍贵的金矿石。   “这叫煤炭,可以代替木柴烧火,只是烧煤有可能会产生少量炭毒, 要保持通风才好。”   李渊没说的是,煤炭燃烧的温度更高,可以用来炼钢。钢这种材质的刀具,在大唐极其难得,可谓是战略物资。只是铁矿是要钱买的,价格可不低,他想出了另一样几乎无本生利的玩意儿一一   琉璃!   说是琉璃,或者玻璃也行,是用沙子烧制而成的。在大唐这儿已经有琉璃的玩器,只是因为炉子燃烧温度上不去,而常常制作失败。   滕县有了煤炭,附近的河沙是不缺的,那他岂不是可以……   “你是叫涛子对吧,你家的这些黑石块,有多少要多少。”李渊一锤定音,看着地面上的煤炭双眼放光,“你这片地卖不?我想买下来。”   “卖,怎么不卖!”   涛子一家看着都难熬,年轻男人看着这片“被祖宗诅咒”的土地,早就恨恨的了。他不比别人干得少,却连个梨子都结不出来,婆娘陪着他苦熬,这种滋味只有自己才清楚。   涛子把一块煤块丢进了火里,确实燃烧起来。但他想着这黑石块也没啥用的,顶多替个柴火,也不大值钱。这附近山林众多,大家都会砍柴,谁会买他的黑石块?   还是把这黑石块卖给县城里的老爷,换钱更实惠些。   想到这儿,这个年轻男人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带着希冀问道:“这位老爷怎么称呼?我家的地有五亩,地面上的黑石块都不少呢。”   “姓李,我们可以去里正那里签一份文书。”   大胃瞧着耶耶买了一块地,小孩心里怎么想都不明白。他们家里并不缺碳火,他耶耶也不是为了柴火操心的人。等回到家里的时候,小孩提出了自己心中所想,眼巴巴地等着父亲解答。   “大胃可喜欢琉璃杯盏,琉璃小碗?”   “自然是喜欢的!”   或是红色绿色黄色的琉璃,能折射出五彩的光,昂贵极了,也非常好看。他们家里不缺钱,身份也贵重,可这绿色的琉璃杯盏,大胃只有一套。   幼时他爱玩过家家,摔碎了一个琉璃小碗,可把他心疼坏了,哭了一下午才算止住。   可这黑石块,跟漂亮的琉璃有什么关系呢?   小孩歪了歪头,眼里尽是不解。   李渊看着孩子不明白,认真地解释道:“用煤炭炉子烧的温度特别高,能把沙子烧化了,再吹成琉璃。大胃喜欢的琉璃杯盏,可以做好几套,还能给你娘烧几双琉璃耳坠……”   哇,真好啊!   大胃听得入了迷,若是建起琉璃窑子,他要建一个好看的琉璃屋子,用彩色的琉璃铺做屋顶,再放上小茶几和小沙发,躺在里面玩耍,大概跟身处仙境一样吧。   嗯,可以造几个缩小版的,给小五送一个,给照儿姐姐送一个,给佺哥儿送一个,大侄子承乾也能得一个吧……   大胃盘算着,还拿出了画纸,认真地画出玻璃房子的草稿。他认真极了,毛笔蘸了水彩,落笔如有神。他是个爱画画的,想象着心爱的琉璃宝器,恨不得下一秒就能造出来。   两个月后   县城里的百姓都知道,这块地儿被皇帝老儿分封给滕王,而滕王据说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百姓们听到这儿,既是摇了摇头,又松了一大口气。   小孩好,小孩好糊弄,总比来了一个要养三妻四妾的大贪官强。若是来了个人到中年的王爷,眼珠子一转,那搂钱的法子可多得是,说不定还会干出来强抢民女的事情。   虽说滕王可以享用县里的赋税,可一个小孩家家的,只不过吃喝玩乐,又能花得了多少呢?滕王可劲儿花钱,还能给县里留下一些吧。   大家怀揣着这样的想法,对滕王的存在表示欢迎。   小孩最是好玩的,这不,听说滕王喜欢玩琉璃,问长安城要了几个精通技艺的匠人,要在滕县烧琉璃玩呢!   “当真跟过家家似的,他以为琉璃就这么好烧啊?”路边有大娘吐槽着,但这不妨碍着她回家喊上儿子,要去琉璃作坊里报名应聘。   滕王的作坊里给出的条件非常优越,每天都包两餐,银钱月结,要签契约,就是卖体力罢了。只是选人标准有些奇怪,非得是在大河里会游能潜,屏气时间长的才好。   百姓们有些不理解,有人猜测道:“莫非是作坊建在河边,万一着火时候游泳逃命?”   “大约是这样的吧……”   “还能威胁到性命?那我不去了。”   有人缩了缩头,和同伴一道离开了。   其实,这游泳潜水的,是为了考察应聘者的肺活量,无奈这时候没有测肺活量的仪器,李渊才出此下策。在水里能憋气久的,肺活量总是不差。琉璃在制作过程中,器皿的塑形是靠吹出来的,肺活量少点都不行。   除了普通的工人外,作坊外还写明了要找些能工巧匠,月钱比工人翻倍,还能得到滕王的亲自询问考察,说不定还能得到王爷赐下的赏金。   乖乖,这县里的人见过最大的官,就是县令大人了。   要是能见到王爷,那可是天大的荣光啊!   好些人牟足了劲,就想要在滕王面前得个脸。可他们肚子里没有货,被筛选的考官问了两句,连滕王的面都见不到,就被轰出去了。最后来应聘匠人的,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他身上穿着打了补丁的衣裳,手指上的皮肤都干燥裂开了,皮肤也晒得黝黑。   但他脸上还算精神,应该是洗过澡的,看起来还算整洁。   守门口的侍卫检查过后,就把他放进来了。   考官抬头,先是问了两句:“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年龄几何?”   “我叫墨小雨,家住城西狗尾巷,今年有十七岁了。”年轻人紧张得差点被口水呛住了,他怕这考官不信他,还加了一句,“我,我家是墨子的传人,我也懂得一些……”   说话的声音轻飘飘的,显然没什么底气。   墨小雨偷偷地打量着考官的神色,既希望这儿录取他当匠人,又怕自己不能胜任,被打出来了。他姓墨,据说和那位老祖宗是有血缘关系的。可传到他祖父那一辈,好多技艺和书籍已经在战火中被遗失,更何况他祖父死得早,他耶耶也没学会多少。   换句话来说,他这个当孙子的也没懂许多,光是顶着个“墨子后人”的名头罢了。邻里间有些坏了的家什,他能修一修,孩童爱玩的鲁班锁,他也能造。他给家里的厨房改造了一个炉子,能节省些柴火,一气烧三口锅……   再多的,他就不会了。   这么一想,墨小雨越来越心虚,就当他张嘴想要主动退出时,他瞧见面前的考官对他微微一笑,说道:“会有人领着你去后头的,等会儿见到老爷,要实话实说,别弄虚作假。”   “好嘞,谢谢这位大哥,谢谢。”墨小雨悄悄地摸了额头上的汗,下一关还不知道会问什么呢。   有高大健壮的侍从领着他,去到一处大园子里。园子里种了些蔷薇花和爬山虎,景致更美了,可这会儿路过的人无心欣赏。墨小雨被带到一个亭子前,那儿坐着一个大约四十多岁的男人,发冠上还镶着白玉,应该就是掌权的人吧。   年轻人不是傻子,“砰砰砰”就磕了几个头。他对情况不大了解,怕说多错多,但磕个头总没错的。   那人一脸坦然地受了他礼,开口了:“起来吧,你会什么真本事,都说说。”   “我会做案几椅子,大衣橱和大床其他家什都能造。”墨小雨尽力把话说得清楚响亮,可眼前的人似乎都不大感兴趣,想了想,他又破罐破摔地把厨房的事儿讲出来。   “我改造了家里的灶眼和烟道,这样可以省柴,却能同时烧三个炉子。我还设了个装置,能留点温度,早上不开火也能用上热水了,要不是砖不够,我能把烟道通向房间里,这样处处都能热饭了……”   常言道“君子远庖厨”,体面人哪儿管灶上的事儿。墨小雨心知这一点,他说着就低下了头,没有留意到李渊越发惊喜的眼神。   这种会摆弄火和炉灶的人,正是改造高温煤炉所需要的人才!   和之前不感兴趣的样子不同,李渊在墨小雨转身的时候,喊住了他:“这位墨小哥,别走那么快啊,我们琉璃作坊录用你啦!”   “真的?”年轻人嘴巴微微张开,似乎难以置信。   “珍珠都没那么真,你等会儿签订了契约,不可把作坊的事泄露出去,就可以准备明日上工了。会有人给你发三套换洗的衣物,算作工作服,要穿着来作坊开工的。”   “哦,哦,谢谢你,谢谢您。”   墨小雨摸了摸崭新的衣服,厚实柔软的面料是他从来没有穿过的,比他身上这套“缝缝补补又三年”好太多了。他忍不住把脸在衣服上蹭了蹭,双手摸了又摸,飞快地跑了一路,开心得像个两百斤的孩子一样。   回到家中,他的弟弟小雪围了上来,见哥哥一脸喜色,就知道是事成了。十三四岁的男孩瘦得只剩下个尖下巴,跟别人家十岁的孩子差不多,但还是笑得露出两个酒窝,小雪为哥哥高兴呢。   “哥,今天成了?以后不用去扛米了吧”   “成了成了,这活儿比扛米挣得多,能给小雪买肉吃呢。”   “不吃肉,留着给哥哥娶媳妇。我们家的三口灶,那天可以用。”   “哈哈,也许还得感谢这口灶呢,人家管事的才录了我呢。” 第127章   听到公鸡啼叫的声音, 墨小雨揉了揉脸, 利索地从床上爬起来了。   年轻人握了握拳,先给自己打个气:“今天是去琉璃作坊上工的日子,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他一路摸索到厨房里,打算用热水洗洗脸。可谁知一个小小的身影背对着, 已经蹲在了那儿。   是小雪!   “哥, 我给你烧了早饭哩, 吃了再去。”少年拨弄着柴火, 紧张看着灶里的火苗。旁人都说早上第一顿最要紧的, 他怕哥哥吃得不好,没力气干活。   墨小雨抽了抽鼻子,嗯, 是煮鸡蛋的气味。他们家里不富裕,连老母鸡肚子里也没甚油水,下蛋都没劲儿。要攒半篮子鸡蛋都不容易, 得等上一个月了。   弟弟真好啊, 都给他煮上鸡蛋吃了。   年轻人暗暗下定了决心,挣得第一份工钱后, 一定要给家里买肉吃。给小雪多补补,让他多长点肉!   没一会儿,闻得蛋香味更加浓烈, 少年就知道鸡蛋煮熟了。他用铲子把鸡蛋铲到碗里,用凉水稍微一冲,温度降了些许, 就能开吃了。小雪咽了咽口水,但还是把头看向别处:“哥,你吃吧,吃吧。”   “多亏了我们家小雪能干,我才能吃上热饭呢。”   墨小雨漱过口,又用热水糊了把脸,也不客气地把蛋壳剥开,塞进了嘴里。他知道,他要是不吃的话,小雪是不会放心的。两个鸡蛋对于一个成年男子而言并不多,他几口都能吃光光了。   但最后一个鸡蛋黄被他塞到弟弟的嘴边,“我噎得慌,喝口水润润,不吃了。”   “唔唔……”   墨小雪吃着鸡蛋黄,眼睛眯起来都是享受,土鸡蛋的蛋黄绵软浓郁,什么调料都不放就已经足够好吃了。而且用柴火焖出来的白煮蛋,有一种奇特的焦香味,一点点蛋黄在唇齿间融化掉了,对于穷人而言,这就是最滋补的美食了。   这滋味足够兄弟俩回味一上午。   “小雪,我去上工了,你好好看家。”   “嗯,哥哥再见!”   墨小雨吃过了这顿简单的早餐,轻快地往琉璃作坊跑去。他是认得路的,余光中看到五六个男人都往那头走,脸上都带着希冀之色,大概都是来上工的吧。琉璃作坊是一处被圈了近十亩的庄子,还没走进去,他们就闻到了一股吃食的味道。   年轻人忍不住多闻了几口,真香啊,还带着粮食的香味。   他还没说话呢,就有守门的侍卫上来,验过了发给他们的工作牌,点了点头,就放行了。那人的心情不错,认得墨小雨是招来当匠人的,还跟他说了几句:“往左边去是食堂,招聘时说了包两餐饭的,是早上和中午各一顿。这位小兄弟吃了没?去食堂可以领一份早餐。”   “哦,哦,谢谢这位大哥。”   墨小雨早上虽然在家里吃过了,可这会儿有免费的,哪里会嫌多呢?他感激地朝侍卫点点头,就顺着方向往食堂走。那股吃食的味道更加浓了,似乎又有点鱼腥味,他看到食堂的门口有一口大锅,底下是柴火,上面冒着白烟。   一个黑胖的大师傅朝他招手,吆喝道:“小兄弟,要来碗鱼片粥吗?鲜得很呐!”   说着,他便从旁边拿起一个大碗,舀了一大勺粥水在里面,上面还浮着白嫩的鱼片。他抓了些切开的油条铺在上面,又问道:“吃葱和香菜吗?辣的要不要?”   “都要,都要,谢谢您。”   墨小雨不怕烫地接过碗,不自觉用起敬语。这粥闻着真香啊,这熬粥的大师傅肯定是个有本事的人。做到一条竹凳上,年轻人用勺子舀了一大口,稍稍吹了吹,就心急地吃到嘴里,双眼顿时发亮。   粥里的鱼片刚烫熟,被片成蝴蝶双翅般的形状,好看又好吃。鱼肉鲜嫩,鱼皮还筋道着,还没有鱼刺,这非常难得了。滕县靠河,附近的大鱼便宜又多。大师傅黄老三只选用肉厚味美的乌鳢,能把整条鱼骨都起出来,不留一丝小刺,完全不用担心卡着喉咙。   粥底的大米都被熬化了,用的可是新米,米香味儿很浓。白花花的米粒被熬出了厚厚的米油,吃到嘴里无比顺滑,流到胃里热热的非常舒服。更妙的是,上层的油条蘸了些粥水的味道,外软里脆,嚼着还能听到“咔吱咔吱”的声音,微咸的油香味馋人极了。   点睛之笔是撒上的少许葱花和香菜叶,几滴辣油也不错,吃着整个人都热乎乎的,后背都冒了一层汗。   吃得墨小雨头都抬不起来,只听得嘴里喝粥“吸溜吸溜”的声音。   黄老三看到年轻人的吃相,得意一笑,他从太上皇那儿学了这个粥,滋味相当不错,连他嘴挑的媳妇儿子都说好呢。太上皇说了,这周是给工人们喝粥的,下周就教给他新东西,做新的吃食当早餐了。   就在墨小雨吃得尽兴的时候,好些工人三三两两地过来了。他们都得了一碗粥,四散开来,各自找了个位置吃喝。美食的味道征服了他们,一时间食堂里竟无人说话,都埋头猛吃了。   美味的早餐会带给人一天的活力,此话不假,琉璃作坊里的工人卖力极了。他们性子朴实,得了主家的好处,就唯有用力气来报答回去。墨小雨年纪小,瞧着不算出众,但他顶着个“墨子传人”的光芒,脑瓜子灵活,又有几分巧思,和长安来的匠人讨论建高温煤炉,已经有些头绪了。   年轻人对于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很是珍惜,他手里握着炭笔,在纸上多次画出草图,思考模拟出来的效果。而且他还是个好学的,不懂就问,多番向其他匠人请教。   干这行的,大多都是三四十的大叔了,其他人对于小雨兄弟俩的身世有些同情。相处下来后,都当他是自家孩子了,气氛也不错。   一个络腮胡的胡人大叔招呼道:“小雨,该吃中饭了。”   “欸,来啦,来啦。”墨小雨把笔和工具收拾好,再检查几遍过后,才跟着人群,又涌向食堂。   好吃的鱼片粥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让他对中午这顿更加期待了。远远望去,前面的人手里都拿着一块饼,薄薄的,还能看到里面的馅儿。   “这是什么呀?”有人好奇地问道。   “筋饼,又薄又筋道,用来卷着菜吃。”大师傅搬出来一屉蒸笼,里面正是蒸好的筋饼,面积比帕子还大,他打开了一张饼,往里面使劲塞料,“辣炒豆芽、酱焖豆角、甜酱肉丝、炸油条、烧面筋、酸菜丝儿……孩子,够不够?够不够?”   黄老三都快四十了,眼前的小工人瞧着刚成年,被他喊一声孩子,喊得脸都红了。   “够了,够了。”   小工人拿着饼卷菜,美滋滋地从队伍前头离开了。   “那就下一个……”大师傅重复着手里的动作,往饼里夹菜又快又好。而且他还不会手抖呢,放肉丝的时候都给得足足的,“孩子,够不够,够不够?”   这会儿轮到的是一个肚里没油的汉子,就爱吃口炸得酥脆的:“再给我多家点炸油条,可以吗?”   “可以,够不?”黄师傅没有拒绝他的要求,又添了两块油条。   “够了,好香。”汉子的心愿得到满足,欢天喜地地走了。   那么一句“孩子,够不够”似乎是有魔力似的,一直在食堂上回响着,直到最后一个人拿到了午餐。墨小雨被喊作孩子,一点儿也不脸红,要是每天都能吃到这样的饭,他愿意当一辈子孩子呢。   筋饼很有弹性,卷菜的时候柔软不易碎裂,又被大师傅刷了层专门调制的酱汁,透点儿甜咸味,吃着入味极了。还有卷在里面的各种炒菜,爽口香甜,在这个年代也是很稀奇的。传闻在宋朝才发明的炒菜,这时被李渊提前发明出来,也深受工人们的欢迎。   豆芽爽脆,豆角鲜嫩,肉丝的味道本来就好,还有面筋油条最是吸味的。切成细丝的酸菜,不知道怎么做的,还带点刺激的辣味,让人食欲大开。好多人不知不觉就吃完一份比巴掌还大的卷饼,心里暗暗想着。   “下回被问孩子够不够的时候,一定要说不够,多要点吃的!”   不是贪心,只为这食堂里的饭菜太好吃了!   直到晚上收工回家的时候,还砸吧着嘴,回味着中午的那一顿呢。从作坊回到家中,家里有孩子的男人,忍不住给儿子狗屎夹菜,学了一嘴:“孩子,够不够,够不够?”   差点以为他耶耶被人换了的狗屎:“……”   怎么他老子今天反常了?不揍人了?   不过难得享受一下父亲的关爱,总算是好的。这么一句充满魔性的话,从琉璃作坊开始,竟然在县里流行起来。好些卖个果蔬吃食的小摊贩,见着客人都会热情地问:“孩子,够不够,够不够?”   县令大人李文聪看到这一幕,深感县里的人文素质都好多了,会“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了。他在写给皇帝的奏章里,特意把这当作功绩,写了上去   【陛下啊,滕县里的孝顺老人关爱孩子的风气都好多了。听闻从滕王那儿开始,长辈都会对晚辈说“孩子,够不够,够不够”,生怕孩子们没吃饱穿暖。县里的日子蒸蒸日上,孩子们都有活力,这都是全靠您的庇佑啊。】   李二:“哼……”   好气,他耶耶从来都没有这样关爱过他。   谁还不是个孩子?怎么他老子就不来关心一下他,问一句够不够?   这是太宗皇帝嫉妒幼弟的日常。 第128章   “成了, 成了!”   听得匠人们大喊一声, 刚吃着饭的工人们都立刻放下了饭碗,飞快地跑到琉璃窑附近。他们忙活了好几日,就是为了制成这个用煤炭的池窑,若是此事不成, 那大家迟早得散伙没工作。   作坊里任何人, 都无比希望这个高温琉璃窑能改造成功!   不同以往用柴火烧制的做法, 这次在多名巧匠的集思广益下, 琉璃窑上的烟囱冒出了滚滚黑烟, 熏得眼睛都火辣辣的。可没有人觉得难受,脸上都带着欢喜的笑容,看来琉璃烧制又迈进了一步, 大家伙都能留下来工作了。   傻子才想离开呢,滕王的作坊里给钱多,一日还能吃上两顿有荤的, 去哪里来这样的美事?   连从长安请来的几个匠人, 都对现在的生活满意极了。太上皇还叫人把他们的妻儿送过来团聚,一家子的嚼用给的足足的, 旁人也对他们尊重,活着更有精气神了。   比在长安里对着小吏们弓背哈腰的日子,好上不止一倍。   墨小雨不敢眨眼分神, 一直和几个匠人大叔一起,盯着琉璃窑,不能有半分疏忽。他们看着琉璃土混好沙子, 在池窑里被烧化了,融化成通红的水。然后一个经验丰富的大叔用棍子挑了一些出来,冷却后压制成型。   虽然只是还处于试验阶段,不是用来使用的器皿,但石板上被留下一块绿色透明的小圆饼,让所有人的情绪都沸腾起来了。   “是琉璃,琉璃!”   墨小雨拿着这块小圆片,透过太阳反射出绿色的光,即使不甚清透,但总归是造出来了。年轻人的眼里都惊喜,他忍不住绕着作坊疯狂地跑了两圈,他的工作算是保住了!天知道,煤炭炉子还没改制出来的时候,他承受了多大的压力。盛名之下实在难负,他顶着个“墨子传人”的光芒,生怕别人说他是吃白饭,没本事的。   他很珍惜现在的生活,即使这个作坊是滕王想要玩琉璃,而一时兴起的。   但他非常感谢这个王爷小孩,让他和小雪都过上好日子了……   两个月后   琉璃作坊开始大规模生产了,烧制成功率最高的是绿色的琉璃和蓝绿色的琉璃。大胃是个孝顺孩子,他知道琉璃宝贵,赏赐完作坊里的工匠后,头一件事就是要给阿娘打一对琉璃耳坠。   不,不是一对,是十几对。   王爷亲自画图,画作葫芦的形状,葫芦读音和福禄相近,能表达他对阿娘最真切的感情。怕不够豪华,他还让人做了一把绿琉璃的发梳,刻了绿梅的花纹,插在云鬓上绿莹莹的,肯定很好看吧。   收到礼物的萧依依:“……”   前世看惯了淘宝,这玻璃耳环真是九块九都嫌多。   不过儿子的一片心意,她还是很高兴的。她不缺首饰,但把这绿玻璃当作是玻璃种翡翠,也带出了高档奢侈品的范儿。她摸了摸儿子的脸,哄道:“大胃要不要给小五送些?小五该是穿耳洞的年纪了。”   “阿娘——”   小孩早恋的心事被人说了出来,耳朵尖都红了,怪不好意思的。但他果真听取了萧依依的意见,给远在长安的小五送了一大匣子琉璃首饰。嗯,喝茶吃饭的琉璃杯子还有小碗也要来一套,阿娘说他要把小五养好,小五就不会看上别人了。   和小女友异地恋的大胃,也是很有危机感的!   和儿子小脑瓜想的不一样,李渊则琢磨着怎样用这琉璃挣大钱。光是做琉璃首饰吧,长安城里也不是没有,贵是贵,但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啊。一旦大量生产,很容易价格就跌下去了。   他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不行,我得想个新奇一些的点子。”   李渊想起了后世的玻璃制品,玻璃坛子腌酸菜?那太掉价了。玻璃烟灰缸?这会儿没人抽烟啊。玻璃盆子装水果?别的琉璃作坊一看就学会了。   玻璃酒瓶?得装点好酒才卖得上价啊。   “好酒,好酒……有了,就是它了!”   要在大唐这里弄出高度白酒,李渊也不大会,但他想起了一个点子,就是把梨子装进琉璃瓶子里,美名其曰:“永不分离(梨)”。个大饱满的酥梨用酒液泡着,看着跟从树上刚摘下来一样。可琉璃瓶口那么小,梨子拳头大,这是怎么放进去的呢?   以前李渊也想了很久,后来才在百度上看到,说是梨子未成熟的时候,就装进去的,直至它长大。   正好,滕县属下的刘村就是产梨的,怎么结合着搞起来,又新奇又好看,卖了梨子又卖琉璃,再也不用担心县里GDP上不去了。   刘村   村里酥梨好吃,那是出了名的,眼瞧着梨花谢了,刚结出豆大的梨子,她老人家就接到一笔大订单,每日见着人都乐呵呵的。   隔壁川子家的好奇非常,忍不住问了一嘴:“刘婆子,您家的试验园,给我进去瞧瞧呗?”   “不给,我可是跟县里老爷签了契约的,不许外人看呢。”刘婆子得意一笑,嘴里唤了一声,两条半大的黑狗从果园里跑了出来,摇着尾巴朝她撒欢呢。   “不给就不给,真小气啊。”那人摇摇头便走了。   都是村里的事儿,等梨子从树下摘下来那日,大家总会知晓刘婆子弄什么名堂。   刘婆子没有把村民的话说在心上,她脑子里做梦都想着挣钱呢。也多亏她那次卖梨的机缘,竟让她和琉璃作坊的老爷搭上线了,人家说她的梨子好,要用来做一种梨子装瓶的酒。刚开始听了人家的计划,刘婆子刚想说“胡闹”,却被那高额的定金迷了眼。   乖乖,那定金都快比得上卖成熟大酥梨的钱了。   “这位老姐也不用担心,我们先给了钱,就求您把梨子照料大就行。平日里该怎么种,就怎么种。”李渊如是说。   “那梨子坏在瓶子里,可别怪我老婆子种坏了。”刘婆子没干过这事儿,怕糟蹋了梨子呢。   “不怪不怪。”李渊让人把一个个浅绿色的琉璃瓶拴在枝头上,绑好,“您费心一些,别让人把我这瓶子偷了,这些东西可不便宜,卖了几亩地都不够赔的。”   于是,签了合同的刘婆子让儿子带回了两条黑狗崽子,日日守在试验园这儿。老人睡觉轻,有点风吹草动都惊醒过来,她连吃喝歇息都不离开园子,就生怕出了差池,坏了老爷的生意,把定金倒赔回去。   她看着枝头上有一寸大的梨子,抱着两条黑狗,畅想着事成之后的幸福生活。   嗯,等到秋天,她又能得一笔钱,那时候她能买点肉给家里炖汤喝。要带点排骨的,给两条狗啃啃。   “大黑喝汤吃骨头,对不对?”   “汪汪。”   “小黑也有,也有。”   “汪汪。”   终于,当小狗崽快变成大黑狗的时候,树上的梨子熟透了,散发出香甜的气息。和往日不同的是,这批梨子是在琉璃瓶子里长大的,刘婆子阵阵称奇,这果子塞进去瓶子里的还能长呢。   瞧着该是采摘的时候了,刘婆子守着试验园子,更加不肯离开了。她找手让大黑狗过来,说道:“大黑回家去,叫我儿子过来!”   “汪汪。”   大黑狗摇着尾巴,跑得跟小旋风似的。不多时,它扯着一个大约三十岁的中年男人过来,那人瞧见了园子里的一树奇观,眼里都是兴奋之色:“阿娘,我去琉璃作坊找老爷,让他们过来收货吧。”   梨子即使被套住了,但看样子长得和往日一样好,这回他家一定是发了!   嘻嘻,想想都高兴。   这一批永不分梨,加入了滕县的精酿,发酵了大约两个月后,就被仔细地打包好,从滕县运送到长安城里。头一批酒,当然是以滕王的名义送给皇帝的,表达一下兄友弟恭的感情。后一批酒,才是送往长安城的各大酒楼,以拍卖的方式,竞价出售。   这琉璃瓶子装着梨酒,一在长安面世,就被炒得极其火爆。   游子离家来一瓶!   朋友聚会来一瓶!   夫妻分别来一瓶!   情人重逢来一瓶!   哦,你家孩子的升学宴啊,也可以来一瓶!   “永不分梨(离)”是多好的寓意啊,唐人最是爱写诗,弄些风花雪月,动不动就说写离别惆怅的。这个梨酒雅致极了,还一语双关,吸引了无数文化人自动为它打call。   而且,光是装酒的琉璃瓶子,就价值千金!琉璃越大越难得,众所周知,长安城的琉璃制品大多是小翘的首饰珠子,何曾有那么大的一个瓶子。   这瓶子长宽三寸有余,通体呈幽幽的淡绿色,颜色均匀,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而且最巧的是里面的梨子,倒又倒不出来,当真是无法分梨,完全是很符合名字了。   如此外形装饰下来,跟后世越卖越豪华的月饼盒子有异曲同工之妙,只要里面的酒不是太难喝,都会受人追捧的。   更何况,这酒是真的挺好喝的,刘村酥梨的糖分极高,发酵出来的果酒带着浓郁的果香和柔和的甜味,稍稍回味,还有些甘甜。连酒量不好的女人都能喝上几杯,这就让它的消费者群体更广了。   一时间,长安酒贵,好多大官贵族一掷千金,只为求得一瓶“永不分梨”。   魏府   小五拆开了大胃送给她的首饰,“哇”了一声,嘴角不由得往上翘起来。小女孩捧着匣子,跑到夫人裴氏的身边,炫耀道:“阿娘,这都是大胃送给我的,好看不?”   她立刻换上了一双天蓝色的琉璃耳坠,跟天空一样澄澈通明。小五晃了晃头,感受到耳坠随之而动,自我感觉特别美。   “真好看啊。”裴氏愣了愣神,滕王这小子真是大手笔啊,她和自家老头谈恋爱那会儿,魏征可没那么大方。   前院的魏大人不知道自己被妻子念叨,没忍住打了个喷嚏。最近,他一改在朝堂上的坏人缘,成为最受欢迎的人了!   不少说得上话的官员,都好声好气地喊他一句“魏大人”,腆着脸想要蹭点酒喝。   此时,魏征正举着琉璃酒杯,和同僚们推杯换盏。昂贵的梨酒在他面前跟不要钱一样,连喝了两瓶还不够,正要再开新瓶。他听得同僚们的恭维之词,喝得脸红红的,得意非凡。   “啊嚏!”他揉了揉鼻子,夹了两口菜填填肚子,还继续劝酒,“喝呀,玄龄再喝一杯!”   哼,滕王那小子送那么多酒来,肯定是想要骗走他的小五。   唉,女大不中留,不喝白不喝! 第129章   “永不分梨”在长安城里被抢购一空, 不足两个月内, 就换作了大车大车的银钱。   要不是这是滕王的商队,恐怕会惹人眼红,在路上遭人劫掠!   皇帝看到幼弟的生意如此红火,也多次侧目, 不过他还是要脸的, 先前他分给滕王一块鸟不拉屎的县城, 他也心虚啊。   “难怪他如此自力更生了。”李二陛下忍住不去看别人挣了多少钱, 还挺有良心地多派了一队护卫, 送滕王的商队回去滕县,“顺便给耶耶写封信,问问他在滕县里过得可好?要是不如意, 朕随时派人迎他回来。”   皇帝派遣出去的护卫大约有二三十人,都正是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他们本是长安人,自然身上都养成些天子脚下的傲气。这回没什么油水可捞, 还要他们护送一群小县城来的乡巴佬?   脸上不显, 心里总有些说不出来的憋屈。   那护卫队长姓潘,常吹嘘自己祖先是潘安, 才生得他那样“美貌”。他冷着一双粗眉,体格黝黑高大,身高八尺, 手臂粗得像旁人大腿那样,浑身肌肉迸发出强烈的力量感,站在别人面前非常有震慑力。他看懂了兄弟们的怨念, 自作主张问得商队的领头,要得一贯钱。   “你们要钱是作甚呀?”滕州商队的管事非常疑惑,但是还是把一个钱袋递了过来。   皇帝找来的人,他们得供着,不能得罪。   “我给弟兄们买些干粮,好路上填填。”潘大牛眯了眯眼,瓮声瓮气地反问道,“别在路途中吃得不好,怎么保护你们?”   这话说的,怨气不可谓不重。   明摆着就是不信任商队,怕人家刻薄他们的伙食,或者嫌弃乡下人吃得不好呗。   生在长安,这群长安小伙都对自己家乡的美食,非常自信!   那商队的管事耸了耸肩,没说什么。他带领着伙计们从滕县一路过来,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做生意的最讲究和气生财,没必要和这群心高气傲的长安人起争执。待护卫队转身之后,管事老安的嘴角含着一丝冷笑,等会儿有你们后悔的时候!   商队离城的时候,都将近农历九月了,这会儿天气偏凉,呼呼的风刮得人脸真难受啊。好不容易在戌时末(将近现代晚上九点),行到山南道的驿站,此时的天已经全黑了,一行人决意在此留宿,吩咐好店里的小二用点好料喂马,又定了十数间客房。   “好嘞,好嘞。”   一个十五六岁的年轻人从柜台里爬起来,打着哈欠,眼睛里泪花都出来了。这会儿正是普通人休息的时候,他刚眯了一会儿,蜷缩着睡得正香呢。但有大生意上门,他还是打起精神,热心地招呼着,还烧开了两大壶开水。   小二说话的声音有点轻:“只是这会儿做菜的大师傅都睡下了。”   做菜的大师傅是一家驿站的门面担当,做得好不好吃关乎着店里生意的好坏,平日里可傲气了!   小二可不敢在这时把大师傅叫起来,只得不好意思地解释道:“这时候太晚了,厨房只剩下两笼冷了的蒸饼,还有些猪下水,有个猪肚子,还有些猪肝。后院里养着五六只鸡,地里钟的芹菜叶片都黄了,客官们请原谅……”   “没事儿,这些食材我们都要了,你算算多少钱,我们还得借用一下你们的厨房。”   商队管事老安挥了挥手,不大在意,出来行走哪能讲究那么多。他在滕县被老爷细细交代过,又围观着学了几招,能安排着伙计们做些饭食,味道还不错。   他心下有了盘算,有了主食,再把猪下水都包圆了,还买了两只土鸡。小二说地里的芹菜不要钱,老安就不客气地薅了一大把,嘴角露出期待的笑容,不由自主地说道:“嗯,这顿晚饭吃得迟点,但也绝了!”   看得潘大牛等人一阵鄙夷,乡巴佬就是乡巴佬,吃些猪下水就高兴得跟过节一样。   真是没见识啊!   这位潘队长可不乐意吃这些东西,他拿出了在长安买的羊肉胡饼,跟兄弟们每人分了几个。这是城东那家有名的大胡子胡人做的,放的羊肉挺足,虽然此时变得冷硬了,但再蒸一蒸,还是有些滋味的。   只是,烙得酥脆的胡饼,被水蒸气再次哄热之后,变得软趴趴的,且过分油腻。羊油把整个饼都浸透了,握在手里黏糊糊的,不及往日三分好吃。   尽管如此,几个饼咽下去,饥饿的肠胃得到了安抚,这群护卫队的壮小伙还是很佩服队长的机智。他们看着还没吃上饭的商队伙计,不要钱地夸赞起潘大牛来。   “多亏了潘队,我们这会儿才能吃上点东西呢!”   “可不是吗?那猪下水臭烘烘的,怎么吃得下肚啊……”   “欸,翔子你就体谅一下别人吧,人家生活也不容易。这么粗鄙的东西,说不定是想吃还吃不上呢。”   就在这群长安小伙闲聊的时候,一阵呛鼻的味道满满地窜了出来,窜进了他们的鼻腔里。再闻一闻,勾人得很,是一股肉味,似乎还有什么味儿,又爆发出激烈的浓香。他们见得商队的伙计们围着一只大盆,双眼放光,像是见着宝物一样,蜂拥地围在了饭桌上。   他们手里都拿着碗筷,要把大盆里的吃食往嘴里夹。再嘬上两口温得微微烫嘴的酒,脸上的表情十分陶醉,比上怡春楼还要享受呢。   这么一群人同时咀嚼起来,那肉香味弥漫得得更浓了。   闻着比羊肉胡饼还香,还鲜。   那个叫翔子的不由得伸长脖子瞧着,问了一句:“你们吃的是什么?看着下酒挺好的。”   “可不,爆炒猪肝就是嫩!”应答他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伙计,嘴里说话,眼睛却盯准了盆子里切成薄薄的猪肝,“芹菜梗也老香了,我以前也不爱吃芹菜的,可这么一炒,滋味怎么就这么妙呢。”   “啊,这是猪肝啊?”   护卫队们闻着香喷喷的炒菜,脸上的表情跟便秘似的。他们往日是不屑于吃猪下水的,可真放足了调料的爆炒猪肝真的很香,用黄酒去腥后,猪肝的腥臭味没有了,只剩下了浓浓的肉味。与气味强烈的芹菜相碰撞之后,强强联合,那味道就更馋人了。   猪肝易老,老安也学了这一点。他让人把猪肝猛火爆个八成熟后,果断关火装盆,余温把剩下的猪肝烘熟透了,还能不失嫩滑的口感。   瞧着这边的伙计吃得满嘴油,翔子觉得自己的脸被打得有点疼。   刚才是谁说猪下水臭烘烘难以食用的?   他咽了咽口水,眼神里写满了“想吃”两个字。只是没有人劝他,他红着脸,不好意思去讨吃的。前几秒他才贬低过人家的伙食,没想到这乡巴佬真做出来美食。   “这位小兄弟,也来尝尝吧,别当自己是外人。”老安看着护卫队的脸色变换,心里可得意了,他跟老爷学了几招,还没使出全部呢,这就招架不住了,“这爆炒猪肝再不吃,就凉了。”   “好,好。”   得了这个台阶,那群长安护卫们在队长潘大牛的点头同意下,欢呼着加入了抢食的队伍。他们手持筷子,气势如虹,从陶盆里抢占了一席之地,终于吃到了心心念念的猪下水。   爽、脆、嫩、滑!   这四个字不足以囊括爆炒猪肝的美味,肉片上还沾着蒜粒和葱末和几根调皮的姜丝,入味极了。翔子敢肯定,长安城里可没有人能把猪肝做得如此迷人。那位潘队长自持矜贵,伸手稍微慢了几秒,只捞得最后一片薄薄的猪肝。   潘大牛还没尝出味道,就遗憾地吃完了。再看看大盆里,徒留零星地几粒芹菜,和油亮亮的盆底,证明过这道菜曾经的存在。   聊胜于无,从不吃芹菜的潘队长用勺子把配菜舀到碗里。   嗯,清香味儿还挺好吃的。   下酒的爆炒猪肝,还只是前菜,这群长安的年轻人吃到了滋味,也不再端着架子。他们主动融合进去闲聊几句,队伍里不再泾渭分明了。   美食面前人人平等嘛!   刚过了过嘴瘾,这会儿众人更饿了。老安估计厨房里炖着的汤也熟了,一声令下,有伙计用抹布捏着锅柄,把灶上的汤抬了出来。一掀开锅盖,白色的烟气一涌而出,带着一丝暖意,有点胡椒味儿,闻着应该也不错。   “猪肚煲鸡,驱寒呢。”   这次不再迟疑,护卫队的人都意识到这也是一道昂贵的美味。在大唐,胡椒的价格可不便宜,全靠从西域贩来,在民间有“一两胡椒一两金”的说法。但胡椒在驱寒上有奇效,不仅能预防感冒,还能给菜色增添奇特的风味。   老安守在大锅旁边,给队伍里的每人分了一勺奶白色的浓汤,里面还有切成丝的猪肚和鸡肉,那么烫口的汤小口地喝了下去,整个人都暖了。再把蒸得热乎乎的饼子浸在汤里,吸足了味儿,吃着更香了。   一整天的劳累和饥饿被缓解许多,众人也斜靠着,胡侃起来。几口饭食吞到肚子里,人人都赞好呢。   老安谦虚又得意地笑了笑:“这还不算最好的呢。”   “我以为已经很好吃了。”一个小伙计笑嘻嘻的,牙缝里的猪肚丝有嚼劲,老香了,“安管事给我们说说,还能个怎么好法?”   “再好的呀,用一个四五斤的大猪肚,不切开,把它当作袋子塞进去一只整鸡和几粒胡椒,足足炖上一两个时辰。最精华的部分,就是猪肚里兜着的一碗辛辣浓香的汤汁,热而不燥,香气扑鼻。我们今天想要这汤熟得快,来不及这样做了……”   “还有这样的啊,等到了滕县,安管事再给我们做一回啊。”   “对,再吃一回!”   小伙计面露憧憬,连长安来的护卫队也哄闹起来。老安对这种情况满意极了,当即答应下来。   吃饱了,困意便渐渐涌上来,这都接近子时(晚上十一点),三四人分了一个房间,就歇息去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大师傅闻到厨房里残留的气味,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再闻一闻,确实是有股味儿。   他自恋地想着:“这肉味有点香?莫非是我昨天做饭手艺见长了?”   怀着这般想法,这大师傅听闻滕县的商队指明不吃他做的饭,气得差点把锅勺都扔了。店里暂时没有别的客人,偷懒的大师傅自顾又回去歇息了一天,没再碰过厨房。   直到几年后,“滕县商队最会做美食”的消息通过长安护卫队口口相传,在商路上传得人尽皆知。长安的兵都想要被选进去护卫队,一路蹭吃蹭喝,还能给家里带些在长安很抢手的滕县特产。   这个驿站里的大师傅才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些什么!   “曾经有个偷师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我却没有珍惜……” 第130章   有了老安这样在厨艺上略通一二的, 商队和护卫们在路上并不难熬。   每逢遇到驿站, 老安脑筋灵活,都会和伙计们凑合出几桌炒菜,他舍得放油盐和姜蒜等调料,滋味也很不俗。若是遇到荒郊野岭, 那就劳烦身手不凡的护卫们打些飞禽走兽, 河中游鱼, 也能囫囵作一顿了。   说是吃个随便, 可在这群长安护卫们的眼里, 哪哪都不随便!   没想到,这群乡巴佬让他们这几个首都人大开眼界了。   那秋天的野兔子正肥着呢,扒皮烤熟了脆皮香喷喷的, 再抹点昂贵的蜂蜜在上面,每一丝肉质都是香甜的。还有那射下来的斑鸠,肉少可味鲜, 配上晒干的红枣枸杞山药片, 又是一锅滋补的好汤。   队长潘大牛还射中过两只南归的大雁,一只大公雁就足足有七八斤重, 就地埋下锅灶,用地里摘下的野蒜一爆香,浓油赤酱煮了满满一大锅, 肉质筋道结实,吃得大家都满足得嗷嗷叫。   “队长,其实去滕县, 吃得也真的挺好的。”   “这不是废话吗,翔子你把那长安买的干粮吃完,别浪费了。嘿嘿,我就多吃两块肉……”   “啊?不要啊——”   一群小伙子捧着饭碗打闹着,脸上都带着笑意,看得伙计们和老安直乐。潘大牛想起自己先前问安管事要钱买干粮的事儿,不由得老脸一红。天知道,这滕县人怎么吃得那么好?比他在长安吃过的很多饭馆,都要强上太多。   等商队到了滕县的时候,这群长安小伙都挺不舍得分开的,这次的长途旅行,包吃包喝还真不赖。安管事听从老爷的安排,在县里找了个客栈,让护卫们休息整顿几日。   “那就谢谢安管事了,也谢谢滕王和老爷。”潘大牛正笑着脸把老安送出房门去,心里还有些紧张之感。   他在县里街上走了两遭,大致了解到滕县的情况,他生得粗鲁,但为人粗中有细,脑子也不蠢。他隐约猜到了滕县有一位比滕王还尊贵的那位人物,当时就把他吓得一跳!   别看他身上有品级,也算是一个小武官,可若他的猜想是真的呢?那就太可怕了!   老安能面见天颜,不是他能小觑轻视的了。   幸好幸好,他并未与安管事起冲突,即使最初略有些不愉快,也在旅途中缓和了许多……   商队带着钱回来,自然是最受欢迎的。这会儿都快过年了,李渊看到兜里有钱,心里一高兴,就说要给作坊和出去跑商的人们开个年会,吃顿大酒宴,发点年终奖,再玩些抽奖送礼物。   作坊里的工人听闻有钱发,各个都笑得眯起了眼,别提有多高兴了。   能白吃酒席,谁不爱?能奖励些银钱,谁不爱?   人人都拍着手叫好呢!   墨小雨工作了几个月,得了些工资,家里能给弟弟小雪一天吃一个鸡蛋了。年轻人收拾着衣箱里的衣服,想要找一件干净体面一些的。作坊里的管事都说了,去参加年会要打扮得漂亮一些,别给老爷和滕王丢脸。   “小雪,你看我这件袍子怎么样?能穿出去不?”   墨小雨费了老大功夫,终于翻出来一件深绿色的衣服,眼看着皱巴巴的,但却胜在没有补丁。其他匠人都是大叔级别的了,还挤眉弄眼地暗示过,叫他打扮得好看一些,回头把亲戚家的姑娘介绍给他呢。   少年慕艾,哪里有不想的。   年轻人红着脸,还是有一些渴望的,墨姓只有他和弟弟两个相依为命,到底有个新妇娶进来,家里才算是完整。等弟弟长大些,有长嫂也好张罗着给弟弟说亲。   小雪自然是看出了兄长心中所想,今年难得手里有个余钱,他忍不住建议道:“哥哥,不如你去买一件新衣服吧,这样更好看呢。你都进了作坊当匠人了,日子肯定会更好的。”   “这,这太破费了吧……”   “哪里的事儿?衣服年年都可以穿,又不是单穿这一回。”   年轻人瞧着少年从一个破坛子里摸出一串钱,推着他出门了。墨小雨笑了笑,弟弟的美意他就收下了,看他怎么在年会上大展风采,肯定是街上最靓的崽呢!   除了作坊里的员工,连从长安来的护卫队都邀请过来,被凑了一桌,来吃年会的酒席。这是滕县里的第一个年会,要是这大唐的第一场年会,作为幕后老板的李渊都带着老婆和孩子出席了。   一周后,腾县没有大酒楼,县令李文聪就做主封了几条主干道,让李氏集团滕王分公司的年会就在腾县的街道上如期举行。百姓们谁家没几个在作坊里工作的亲戚?都觉得面上有光呢。   全县城里都喜气洋洋的,孩子们还主动清扫街上的垃圾,好蹭几口酒席上的小零嘴。   哇哦,炸得酥脆的油角,里面包着糖粒和碾碎的芝麻花生,吃到嘴里嘎嘣脆的,糖的甜味和果仁的香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越吃越香。还有那又甜又脆的小麻花,几股扭作一团,上面撒点芝麻,孩子们握在手里,不舍得咬开,一路舔着跑开了。   县令李文聪有些看不惯,小声地问:“老爷,我要不要让孩子们都还家去?”   有孩子伸手要吃食,被读书人看到,肯定会说这太不知礼了。   李渊是当了孩子爹的人,摇了摇头,只说:“算了,让他们去吧。都怪肚子里没吃食,馋的。”等滕县发展起来后,家家户户有余粮,说不定小孩都不爱吃这些了。   换做在二十一世纪,你给他都不吃呢!   大胃坐在爸妈中间,左看看右看看,想要过去一道疯玩,但又自持集团股东的身份,难以融入。他身上带着糖豆,给周围的孩子们都发几颗,瞬间成了最受欢迎的人儿了。   好几个男孩女孩簇拥着滕王,让他得意非凡,捧得他轻飘飘的,差点都往了自己姓啥了。   有路过的大叔看得好笑,调侃道:“平日都不叫他们吃糖,逮着你这冤大头,可不猛吃你的?”   “啊?”   李·冤大头·大胃把糖豆收起来,孩子们见没有好处,连三四岁的小崽子都做了个鬼脸,立刻跑开了。大胃还差点以为自己是天选之子,人格魅力爆棚,人人都爱他呢。   谁知,你们竟然只图我的糖!   男孩气鼓鼓地回到了席上,不说话了。但他的坏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在县令大人冗长的开场白后,上菜开始了。   滕县附近河流众多,大概考虑年会酒席的成本,菜品都多用河鲜,但和往常水煮的做法都很不一样。一排训练有素的小伙子穿着统一的制服,端着木托盘上来了,水产的鲜香味飘到滕县上空,看得围观的群众都大开眼界。   打头炮的是炸得红亮的松子鱼,酸甜口味馋人极了,裹着酥脆蓬松的面皮,连骨头都被炸透了,完全不会卡刺,吃着也不油腻。鱼肉被雕花成松子状,勾芡的汤汁很浓,方便汁水味道能均匀地挂在每一瓣鱼肉上。   好些人一上菜,就瞄准了厚厚的鱼肚子,动作整齐划一,可用“快、准、狠 ”三字形容。   这儿的鱼肉最肥,爱吃的都知道!   主持人拿着竹制扩音器,声音高亢地说着:“这道菜叫红红火火,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日子都红火,有滋有味……”   台下都是埋头咀嚼的声音,有热菜吃,谁还来听他的啊。   可那主持人并不气馁,脸上继续保持着专业的笑容,介绍第二道菜:“第二道菜叫起起伏伏,人生总是又起又落,这并不可怕。但最重要的守住本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有人听得翻了个白眼,要是能事事顺遂,谁想要在生活中经历波澜?   那主持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过这起起伏伏吃着清爽,也挺好吃的。蕨菜干再用水泡发开,吃着鲜嫩有嚼头,汤里漂浮着一大盆鱼丸,弹牙无刺,算是山珍和河鲜的联手出击。这道菜看着不起眼,但舀上一碗奶白色的汤垫垫肚子,还有点不容忽视的姜味,热热的味道让人“激灵”了一下。   “欸,再来碗汤吧。”   墨小雨把嘴一抹,喝点汤暖了胃,他有信心等会儿吃更多!同桌的大叔都对他善意地笑了笑,年轻人就是好,猛吃猛喝也受得住,真叫人羡慕的年纪啊。   一大盆鱼丸蕨菜汤,你一碗我一碗很快就分完了。大家为了吃这场年会大席,都牟足了劲儿呢。还有接着上来的香煎虾饼、咸蛋黄炒蟹、四喜丸子、辣烧豆腐、冬笋炖母鸡、酱烧鸭子,足足摆了八个大海碗,满桌都是滋味十足的肉菜。   还有若干清炒山药、素炒菌子、猪油渣焖白萝卜这样的蔬菜,在吃腻了肉食的时候清清口,感觉自己又能再战三百回合。   至于主持人说些什么?   听的才是傻子了,没看到县令李大人那一桌都吃喝起来吗?   李渊和萧依依对视了一眼,握着琉璃小酒杯,夫妇俩干了一杯。他们内心太有成就感了,这儿的改变都是他们带来的。   “依依姐,我们有了钱,年后就可以开个炼钢的厂子,你想要做些什么,我可以让人专门给你开个炉子造!”李·煤老板·渊就是这么有底气,全县的煤矿都被他死死地把握住了。   萧依依认真地想了想,好像没有什么缺的。玻璃耳环起码还能戴,难道她要戴一对钢铁手镯?   那也太丑了!   “那你呢?你肯定有想要做的。”她没错过老公眼里的精光。   “我呀?”李渊喝了口梨酒,笑得乐呵呵的,“我想要做一套赛过啤酒国的刀具,砍瓜切菜哗哗哗的。要是能造出不粘锅,那烧起火来嚯嚯嚯的……”   萧依依:“……”   果然不能对一个新东方毕业生抱太高期望,李二要是知道你把珍贵的钢材拿来做厨刀,大概想要拿刀砍死你吧。 第131章   在夫妻俩说小话的时候, 年话的气氛越来越热烈了。   美味的菜式被众人一扫而空, 最后每人还得了碗莲子百合羹溜溜肚缝儿。莲子粉糯,百合清甜,还飘着些许嫩嫩的鸡蛋花,再加糖熬成香甜一碗, 连不大爱吃甜食的男人都觉得滋润极了。家里有女儿的胡人大叔, 叹了一句:“若是给妞妞吃一碗, 她肯定美得想上天。”   在场有幸参加年会的工人和侍卫们, 早就美得晕乎乎了。   正当他们饱得打嗝的时候, 主持人热情洋溢地宣布另一个好消息:“诸位,诸位,我们抽奖啦!一等奖是神秘大礼包一个, 只有一人能得;二等奖是永不分梨一坛,有两人能得;三等奖是五十个钱,有十人能得!还有若干优胜奖, 是十个钱, 人人有份哇!”   他这么一嗓子,听得众人心神一阵。   什么?要发钱?   一听到“钱”, 大家都忍不住坐直了腰板,身体往前倾,双眼盯着台上, 神态专注极了。他们在刚开席的时候,手里都被发了一个抽奖券,还没搞懂是什么回事呢, 原来是这般用法。   年会抽奖这种事儿,志在参与,连从长安来的护卫队们也被发了抽奖券。   翔子望着高台上的奖品,有些憧憬,他小声地问旁边的潘大牛,“队长,你说我们能中吗?”最次的奖励是十个钱,即使钱少,那也能买肉哇。   “看运气呗。”潘大牛装作不在意地喝了口酒,但手中的抽奖券攥得更紧了。   翔子点点头,是这个理儿。   最早抽的,是三等奖,足足有五十个钱,让作坊里的工人和一名食堂大叔得了,他们笑得咧开了嘴,都高兴极了。有了这份钱,他们可以过年给儿子换新鞋子,给女儿买两尺扎头发的红头绳,给媳妇买几匹好布做衣裳了。   天呐,五十个钱比一个月的工资还多,都够一家子嚼用好几个月了,可算是一个一份大钱!   “唉,没抽上。”   中将的不是他,酒席上的翔子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潘大牛的眼神也黯淡几分。   再抽的二等奖,是永不分梨一坛,得奖的是匠人墨小雨和护卫队里的瘦猴。   瘦猴生得精瘦精瘦,可力气却很大。他没料到自己能抽到这样难得的大奖,只顾着蒙头吃菜,压根就没听到主持人在说什么。直到队长用巴掌拍了他后背一掌,他才回过神来。   “啊,队长你叫我啊?”   “打的就是你,上台领奖去。”潘大牛羡慕地看着属下,瘦猴是他手下的兵,他也替瘦猴高兴,“注意点看路,别摔着了。”   “哦,哦。”   这个精瘦的年轻人还恍恍惚惚,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   幸好,有服务生小哥核对过抽奖券后,一路领着瘦猴去到舞台上。平日里反应敏捷的瘦猴像是个断了线的木偶人一样,只懂得傻乐地笑着,任由主持人给他胸前戴上一朵大红花,又捧着价值千金的梨酒。   这时吃席都到天黑了,县城里升起许多灯笼,在黑夜里照得灯火通明,比过节还热闹。   琉璃瓶里泡着的梨子瞧着跟新摘似的,饱满极了,里面的酒液一定果香浓郁吧。幽幽的绿琉璃旧瓶看着像玉石一样,不,比玉石还清透明亮。   潘大牛瞧着下台走回来的瘦猴,和其他护卫兄弟为他欢呼。   瘦猴把这坛酒带回去长安,肯定能转手卖上一个大价钱。滕县工人不清楚永不分梨的价值,他们这群从长安来的人还不清楚吗?   大臣贵族们抢着要,无奈市面上的永不分梨供不应求。还有好些稀罕琉璃瓶子的老爷们,居然把泡酒的梨子捣碎倒出来,来个旧瓶装新酒,又能与人吹嘘两句,也算体面极了。   “瘦猴,你得了大奖,回去请吃饭呀。”   “对,请吃饭,请吃饭!”   “行行行,不仅请吃饭,还去绮翠楼看歌舞都行!”   瘦猴抱着酒瓶,都笑得合不拢嘴,比见着亲爹还亲。得了这么一笔意外之财,他贼笑着把手搓热,给潘队长敬了一杯酒:“队长,我把我的好运气送你一点,等会儿你肯定也能中大奖的。”   “承你吉言。”   潘大牛举了举酒杯,一口干了。一等奖只有一个,台下那么多人盯着呢,他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正当他喝完这杯酒,主持人有感而发侃了几句后,就被观众们催促着抽出一等奖的人选。那人也不再瞎吹牛了,正正经经地从抽奖箱里搅了几下,再伸手一捞,抽出一个小小的纸团。   他在灯光下揉开了这张纸,看清楚了上面的数字,跟旁边的监督员一起确认后,大声地喊道:“七八五三号,七八五三号,七八五三号得了一等奖!”   七八五三号是谁?   人群里都沸腾起来了,大家都想要见识一下这个得了头名的幸运儿。二等奖的永不分梨已是非常值钱了,一等奖的神秘大礼包肯定又胜过几倍吧。   “七八五三号不是我,我是七八五一,差了一点儿呢。”护卫队里的翔子听得前三个字,正要大喜,可最后的数字差了,叫他空欢喜一场。   他探头往队长那边一瞧,瞄了一眼,又揉了揉眼睛,难以置信地再看一眼。   “队长,你就是那七八五三号啊啊啊啊啊啊!”   潘大牛也看到了,脸上不显,却手一松,激动得差点把手里的抽奖券落到酒杯里。幸好旁边的翔子眼疾手快地一兜,把抽奖券握在手里,好歹护住了。   同桌的瘦猴也瞪直了眼,他今天的运道这么旺啊?   他给队长敬了杯酒,祝了一句,就让队长中一等奖了。早知道他给队里都兄弟都往死里灌酒,那岂不是人人有奖?   不过,瘦猴也就是想想罢了。要是护卫队把奖都夺去,恐怕会被期望又失望的工人们拦着不让走。   潘大牛被弟兄们簇拥着,上台去领这份超级大奖。远看着,一等奖的盒子还不如二等奖装酒的盒子大呢,雕刻着梅兰花卉,瞧着倒像是个女人的妆盒。潘大牛偷偷打开了盒子,里面一闪而过的光叫他不敢直视。   翔子起哄道:“队长,给我们看看是什么呗。”   “不给,回去喝酒喝酒。”潘大牛手里直冒汗,身上的酒气顿时散了,仿佛那盒子烫手。他不敢在外头再打开这个盒子,里面的东西太吓人了。   瘦猴给队长敬了酒,自觉有一分功劳:“队长真小气,回长安得请吃饭,吃顿烤肉才好。”   潘大牛许诺道:“那是必须的。”   回去长安城后,这位潘队长回到了家中,长舒了一口气,才仔仔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妆盒。这盒子外表看着与平常的无异,但却内有乾坤。一打开盒子,只瞧得里面镶嵌着一面鹅蛋大的镜子,能把人照得毫发俱现,清晰可见。   这是琉璃作坊的新产品,还没有对外销售呢。无色玻璃的背后镀上一层银,再打磨光滑,便是一面与铜镜完全不一样的玻璃镜子。在这个难以分离矿物质的年代,无色琉璃不好得,冶炼十块玻璃里,顶多能出一块无色玻璃。   潘大牛即使不知道其中的工艺,但他一想便知,这妆盒可以堪称世间宝物了。   大唐最尊贵的女人就是皇后,可如今宫中没有皇后,而太上皇后在滕县,应该早就得了这样的镜子。   潘大牛寻思着,还有哪个女人能值得拥有这个妆盒呢?   他的脑海里飘过一个窈窕的影子,自知身份低微,他从未敢妄想这位公主。但现在他有了这个妆盒,献给公主,应该能得她一笑吧。   那就试一试吧。   半年后,潘大牛升任从六品的果毅都尉,走的是驸马房遗爱的关系。他本是勇武有力之人,和习武的房遗爱志趣相投,又得了高阳公主的赏识,人品不错,就走马上任了。   李高阳约上一众公主,叫上几桌好菜,在府中设宴赏花。说是赏花是假,其实炫耀是真。她已经给房家生下个健壮的儿子,驸马一向对她千依百顺,她在皇帝面前也能说上两句话,可把其他姐妹们羡慕坏了。   园子里的牡丹开得正合时宜,但也不及这群宫装美人的风采。全靠都有个美貌的亲娘,公主们的相貌都如玉可人,但春光灿烂,额头上都冒出淋淋香汗。   “呀,这日头太大了,莺哥还不把我的妆盒拿过来。”高阳公主状似随意地吩咐了一声,粉底都快化了,这该是补妆的时候了。   只见侍女莺哥捧着盒子上前,对准其中的妆镜,她素手拿着公主习惯用的膏脂,另一手握着刷子,在高阳的脸上细细扫过。嗯,满脸油光顿时去了,又恢复了那个清清爽爽的样子。   再换另一个小刷子,蘸点大·保健美容院新出的“春意”系列眼影,类似桃花花瓣的浅粉色,扫过公主的一双美目,瞧着比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还要俏些。   高阳对着镜子笑了笑,满意地点点头。   “啊,高阳妹妹的妆盒里有妖怪!”   旁边的遂安公主余光看到镜子中有人脸,不由大惊失色,叫喊了起来。其他人听得动静,都纷纷侧目,看向高阳这边。   “这叫玻璃镜子,是皇祖父那儿有的。”高阳把妆盒递给姐妹们轮流赏玩,心里得意极了,“滕县路远,派人送过来都要好几个月,想必不久就会在长安城里售卖的。”   遂安公主出了丑,脸色有些不好看。同样是公主,为什么高阳就能得到皇祖父的惦记?   她自认为不比高阳差,同样是母族不显的公主,为什么高阳能得夫君宠爱,能得皇帝的赏赐?   其实李渊也没有惦记这个便宜孙女,这块镜子是潘大牛献上来的。但高阳是个聪明人,把不多的线索串联起来后,就料想到滕县的变化是那对夫妻引起的。   她可没说谎,没有说这镜子是皇祖父送给她的。   但众人脑补之下,设想的就不一样了。   公主们吃了一肚子羡慕嫉妒恨,气鼓鼓地回到了家里,对着府上的管家发出命令:“什么时候滕县商队来长安贩卖镜子了,一定要不惜银钱地拿下!”   要是人人都有这样清楚的镜子,她们没有那可多丢脸啊!   等到滕州商队把带镜子的妆盒运送过来时,差点还闹了个大笑话。各个公主府的管事们张嘴便问:“你们这儿卖镜子吗?把人映照得很清楚的玻璃镜子?”   “啊?不卖镜子啊。”老安摇了摇头。   “不卖镜子?你们怎么不早说?”那管事为了镜子的事儿急了几个月,天天往市集上跑,腿都跑细了。   他没好气地瞪了老安一眼,都怪这群滕县人!   “我们不卖镜子,只卖妆盒。”老安打开了雕花盒子,说话大喘气的。   “安老爷啊,有妆盒怎么不早说,这个也行。”   管事们的表情变得比演戏的还快,激动得泪水都快落下来了。他们都不讲价了,直接把钱袋子往老安手里塞,抱着妆盒就跑了。数日后,长安城里以拥有一块玻璃镜子为荣,花钱毫不手软的女人们把带镜子的妆盒抢购一空。   等到李二陛下听闻有比铜镜还清晰的镜子,想要买上一面时,市面上的存货早就卖光光了。   唉,下一批要等滕县运过来,又是几个月后的事情了。   有心往上爬的官员想问夫人要上一面镜子,好献给吾皇,讨好一番。谁知那女人竟然不听话,抱着妆盒不肯撒手。   “你说,陛下重要还是我重要?同时掉下水,你救陛下还是救我?”   “当然,当然是陛下重要啊。”   “好哇,你个死汉子竟然不爱我,你跟你的陛下过日子去吧!老娘不过了!”   “……” 第132章   到了春夏之际, 梨酒早就卖光了, 玻璃镜子一跃而上成为滕县的拳头产品。   另一边,商队赚得的银钱被用来收购铁矿,县里建起了钢铁工厂,升起了阵阵黑烟。和爱环保的现代人不一样, 滕县的老百姓们看着这乘云而上的黑烟, 连孩子们都拍手叫好, 觉得日子有盼头呢。   家里的大兄/耶耶/叔伯都去钢铁厂干活了, 收入可不低, 偶尔能给孩子们买点饴糖吃,甜甜嘴了。即使去不了工厂,去挖煤矿也是一条出路。   虽然这份活计又脏又累, 但县里的男人们没有一个说要退出的。他们不怕干活,就怕没活干,厂里的工资准时发放, 从不拖欠, 还能包两顿吃的。   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意的了。   厂里的伙食虽简单,但在滕县里都是出了名的, 好多人打破头都想要抢一个工人的铁饭碗,就是为了能吃个肚儿饱。早饭大多是河鲜做成的肉粥,舍得用火, 也熬足了火候,浓浓的一碗热乎乎的灌下去,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再搭配个炸香的油饼或者油条, 咀嚼起来嘎吱嘎吱的脆,那声音脆得一屋子人都听到了。   有些疼爱家里孩子的汉子,偷偷把分得的油饼赛进怀里,厨房大师傅看到了,也都友善地笑笑。   因为油饼里塞了红糖,是甜的!   孩子们都爱吃甜的,要是能吃到厂里的油饼,能跟小伙伴们吹嘘三条街呢。   “每逢五或十那日,都会做油饼,迟了可就只剩下油条了。”大师傅好心地提醒道。   “欸,欸,谢谢您。”   那汉子连连点头,掌握了这个小道消息后,每逢初五一十二十五的,孩子们三更天就爬起来,催促着他过来上工。   小男孩抱着父亲的手臂,撒娇着说:“耶耶,给我带个油饼回来嘛,甜口的,冷了也好吃。”   “知道啦,小祖宗。”汉子穿上了鞋子,喝了口水润润嗓子就出门了。他看着门框边扒拉着的孩子,笑骂了一句,“都不知道是不是前世欠了你,要吃要喝的,比养个小姑娘还麻烦。”   “我给耶耶养老,耶耶路上平安!”哼,小姑娘可不会给父亲养老。   汉子走远了,挥了挥手,表示听见了。他的心里暖暖的,嘿嘿,以后他就等着享儿子的福,让儿子养他咯。   三个月后,工厂总算把李渊要的厨刀做出来了。一排泛着寒光的刀具被挂在架子上,根据用途的不同,被分为片刀、文武刀、斩骨刀、砍瓜刀和不同型号的果蔬雕刻刀。   片刀主要用于切菜,能够将水果蔬菜快速切成薄片、细丝。这把刀的面积大,拥有适当的重量,落刀时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可以大幅提升精准的剁切能力,是一把适合家常用的厨刀。   而文武刀既能切肉,又能斩骨,可谓文武双全,所以被称作“文武刀”。刀刃前端会尖锐些、薄一点,也更加锋利,适宜切菜、切肉;后段的刀刃稍微厚一点,适宜用来斩骨头。江湖中传言的中国厨师靠一刀走天下,说的正是中式的文武刀,此刀可剁、可切、可刮皮,宽宽的刀身可以磨几十年。   斩骨刀,顾名思义,用途就是斩棒骨腿骨等坚硬的骨头。斩骨刀的刀片更加厚重,开刃角度也大,为了保证不崩溃硬度不会太高,不求锋利但求坚固。   砍瓜刀嘛,其实就是后世的店里切西瓜和哈密瓜的大水果刀。李渊感到遗憾的是,现在西瓜尚未出现,不过这把刀用来砍冬瓜还是挺顺手的。   至于那六七把水果雕刻刀,那就是他这种新东方毕业的专业人士才用的,平常家庭不需要配备。   好刀配好菜,有了这么一套刀具,李渊心痒痒的,埋头进了厨房,就要大展身手!   还有什么大菜,能像冬瓜盅那样,把这些刀全用上的吗?   大概不多吧。   大唐的冬瓜大约有二十斤,比起后世的精心培育的冬瓜品种来说,小了一圈,但也足够吃了。先把冬瓜的顶部切开,把里面的瓜囊和瓜籽都挖出来,尽量挖深一些,预留更大的空间。   然后,把冬瓜开口边缘左右各斜一刀,绕成一圈,作为花纹。再把整个冬瓜放进去锅里煮五分钟,消除那股类似青草的气味。   另一边,准备好瑶柱、虾米、鲍鱼、猪里脊、火腿、冬菇、荸荠等配料,肉类先焯水,再放入热油和姜片一起煸炒出香味。处理完毕后,所有食材填回去冬瓜内,放八分满的水,炖一个时辰。   李渊是有些功底的,他用砍骨刀“刷刷刷”地砍下火腿,又拿雕刻刀在冬瓜上雕出“凤凰栖梧”的图案。   自觉用得很顺手后,他点了点头,评价道:“虽然炼钢技术没有后世发达,但这套中式出道比啤酒国的刀具也差不多嘛。”   他有个野心,要把滕县的刀具打造成大唐的名牌!要每个路过的滕县的人,都会自觉(被迫)购买滕县的厨刀!   就是后世去旅游那样,到了啤酒国就买刀具,到了霓虹国就买电饭锅,到了高丽国就买化妆品。   “喂,小张啊,你下个月不是跑滕县那边吗?给大姨买套厨刀呗,带水果刀的那个,不要雕刻刀。”   “什么?你不是去滕县?滕县不是隶属徐州的嘛,你去去徐州就是去那儿,替大姑买一套,乖啊。”   “一套怎么够?我们族里那么多口人,不买个七八套啊。”   一想到滕县厨刀卖向全国各地,源源不断的钱蜂拥而来,李渊的嘴边挂着满足的笑容。金钱会让人失去很多,譬如——   失去烦恼。   晚饭自然是吃这个冬瓜盅的,用柴火蒸了许久,青绿色的瓜皮已经编成了墨绿色,掀开盖在上面的冬瓜盖子,一股浓郁的鲜香味让滕王忍不住深深地闻了一口。   男孩指着瓜皮上的雕花,贫嘴问道:“耶耶,这是大鸡吃米吗?”   “你才大鸡呢,这叫凤凰,凤凰。”   也许是蒸得久了,那凤凰有点吸水膨胀,可不就成了胖母鸡的模样。但萧依依可不在乎,她伸手就给儿子舀了一碗汤,还加了一颗比指头还大的瑶柱。   她挑了挑眉:“有得吃还塞不住你的嘴?”   大胃不敢再贫,恭敬地接过碗:“谢谢阿娘。”   咸鲜味早已融入了汤汁,钻进了嘴里。瑶柱是江中至鲜,火腿是山间珍味,不放一粒盐,这盅汤的味道已经鲜极,还带点冬瓜的清甜味。   以冬瓜为炖汤的器皿,边上的冬瓜早就被煮软了,正好入口。用银勺刮下软糯的冬瓜肉,吸足味道的冬瓜非常美味,一抿就快要化掉了。   若是下一碗清爽的银丝面,浇上这样一碗清汤,无须繁杂的调料,却能吃出食材的本味。   滕王显然是会吃的,他让厨房下了两碗细如发丝的面条,都不用嚼,咕噜咕噜地喝下去,舒坦!   男孩抹了把嘴,毫不留恋地离开了饭桌。他一脸“有事相求”地看着父亲,叫李渊频频侧目。   “你这臭小子,又有什么事儿,说吧。”   “耶耶,我也想要一套雕刻刀,但不是你做饭这样的。”男孩刚才还笑父亲的雕工是大鸡食米,有些不好意思,“我是用在金玉木石上的,刀要硬一些。”   “知道啦,看着你是我儿子的份上。”李渊应了下来。   身为一个文艺男,大胃在书画上很有天赋,学习的进度可谓是一日千里,连长安来的夫子都说不如他了。男孩得到人生的第一把雕刻刀,爱惜非常。   爱画画的男生,对雕刻也很感兴趣。滕县附近山林众多,蝴蝶的品种比长安还多。   这让大胃非常开心,他是一个喜欢蝴蝶的香香皇子。   他从琉璃作坊里要了一批烧坏的废料,用来练手。他想要在琉璃上刻出纷飞的蝴蝶,做成工艺品,去送给长安的小五。   过年的时候,小五在年礼里夹带了她亲手绣的帕子,是蝶恋花的题材,绣工明显是苦练了许久,进步了不少。小女朋友这样用心,男孩也不想辜负她。   “我去年高了两寸,小五应该长高一些了吧?”   他说着话,手下的动作却丝毫不慢。一只翩跹的蝴蝶落在清透的琉璃上,可惜那雕刻触角的时候手一滑,用力一猛,多了死板,失了活泼。   男孩并没有气馁,换了另一块琉璃,继续练习。   灯光映照着他认真的侧脸。这是一盏煤油灯,煤油是工厂加工煤炭的副产品,产量不高,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也很难卖几个钱。   但煤油灯比蜡烛灯有个好处,便是光线更加明亮,滕王的园子里都改用煤油灯了。   “煤油灯这样好,配上雕花的琉璃灯罩,能投影出蝴蝶的模样。”男孩想象着小姑娘收到礼物时候的样子,一定非常惊喜,开心得露出一双小酒窝吧。   然后小五再开场赏花会,炫耀一下他送过去的琉璃灯,肯定会成为全长安最叫人羡慕的女孩子了。   这在长安可是独一份的,连他那当皇帝的兄长也没有呢! 第133章   三个月后, 从滕县来的商队, 带着一批货物,又再次来到了长安。   因为前几趟走商打造的好口碑,滕县商队在长安的热度并未降下,而又再次升起民众们的热情。普通百姓乐得看个热闹, 大官贵族们都牟足了劲, 想要第一时间抢购滕县商队的最新产品!   滕县送来的东西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时尚, 代表着潮流的前端!   最时尚的首都人, 没用上全国各地的新产品, 不觉得惭愧吗?人家公主皇帝都跟着用呢,您不得跟跟风吗?   买,必须要买!   不管花多少钱, 都要把滕县的商品拿到手里!   这边厢,各府的管事摩拳擦掌,手下掌管的小厮忙着打听消息, 跑得腿都快断了, 只为求得滕县的新产品。而另一边,一个精瘦的年轻人骑着快马, 他的头脸上都是汗,往魏征大人的府上直奔而去。   “笃笃,笃笃。”   他拍了拍魏府的侧门, 是一个大约十一二岁的小丫鬟开门了。她看到是这个皮肤黑黑的人,再仔细瞅瞅,是认得出来了, 圆圆的脸上顿时就露出了笑容。   这个年轻人把马背上的包裹解下来,往前一递。   “春桃,这是滕县那边送来的。”他挤眉弄眼地笑笑,滕王那小子的追女招数,多金肯砸钱,他也自愧不如啊。   “知道了,瘦猴哥哥要喝口水不?”   “不了不了,我还有事,那就先走了。”   等瘦猴离开后,小丫鬟春桃把门关上,端着手里沉甸甸的包裹,料想夫人和小姐都一定会很高兴。小姐高兴她就高兴,小姐收的礼物多,手里一松,她也能得些好处。   前些天来,王爷送来了七彩的琉璃耳钉,小巧又精致,专门给小姐打赏着旁人玩的。老爷为官清廉,魏府的收入不多,王爷是知道的。男孩怕心里的小姑娘撑不起场子,特意叫人横跨半个大唐,来给小姐送来东西。   金玉之物太俗了,大胃父子都知道魏征一家走清贵的路子,给金玉玩器来社交,又俗又费钱。滕县产的琉璃制品就不一样了,看着体面却不怎么花钱,成本极低。   小五去外头参加赏花会,出手就是琉璃首饰,一看就很能唬住别人。   小丫鬟春桃被赏了一双浅绿色的琉璃耳钉,镶嵌的琉璃跟小得跟绿豆一样大,但也把她乐得三天都睡不着觉。   “真好看啊,跟嫩芽新发一样的颜色呢。”她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左手摸摸耳坠,嗯,很漂亮。右手再摸摸,嗯,觉得更漂亮了。   小丫鬟每天都要摸几回,幸好她皮糙肉厚,也没啥事儿。换成一个娇贵些许的小姑娘,铁定会耳洞发炎了。   从滕县来的商品,让长安许多人的幸福感都提升了很多。小丫鬟春桃带着笑意,捧着包裹走得更快了,她绕过了老爷们议事的前院,来到小姐住的二进小院。   还没进院门,一个嬷嬷就拦住了春桃,严肃地问:“这带着的是什么?”   “是滕县来的物什,奴婢也不大清楚是什么。”   小丫鬟举着包裹,上面粘着一张纸,墨迹已经有些化了。嬷嬷是个识字的,对照了一下,嗯,和往日送来的,是一样的字迹。   “去吧,把东西送给小姐。”嬷嬷挥了挥手,把小丫鬟春桃放行了。她朝着另一个在庭院里洒扫的小丫鬟招招手,喊道:“你去请示夫人,就说滕县送东西过来了。”   这是夫人裴氏制定的方针,小五可以和滕王发展“友谊”,但是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   裴氏虽然想让女儿攀高枝,但她也不是自轻自贱的。女儿和滕王的交往必须建立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每样送来的礼物都要经过这位女主人的亲自审核,就怕那滕王学了些不良习气,引着小五不学好。   即使那个年代没有PUA的这种说法,但母亲呵护女儿的心,都是一样的。   靠近小姐住的地方,小丫鬟春桃把脚步放缓,生怕惊扰了跟神仙似的少女。   在她看来,小姐能得王爷的心,跟神仙差不多了。王爷啊,那只比皇帝差上一层,在小丫鬟的心里,也算是顶天的大人物了。话本里都说,那王爷跟蛟龙差不多,又威风又霸道……   小五斜靠着窗户,借着外头的日光正在做针线,低头密密绣着。阳光打在她如玉的侧脸上,脸蛋红润有光泽,画面颇有些岁月静好的感觉。   但一看到有礼物送来,神仙顿时落到了凡尘,变作了爱笑爱闹的小姑娘了。   “是大胃送的礼物!”   小姑娘欢呼一声,便上去拆开了包裹。伺候的丫鬟都面带笑意,转而又低下了头。   主子能直呼滕王的乳名,可他们这等人却不应该听进去。   又贴身侍女递上剪子,可小五已经有些等不及了,意念上已经个手撕快递袋。幸好,她还是知道些礼仪的,淑女即使高兴,也不应该如此放肆。她眼巴巴地瞧着侍女春兰把包裹拆开,就要触碰到里面的东西。   “小心些,我听得有琉璃的声音!”   琉璃是易碎品,小五可不想到手这会儿,才心急弄坏了。   “知道了,我的好小姐。”春兰笑了笑,手上的动作越发注意了。   她双手捧着,小五在旁边掀开了包裹防震的柳绵,只见一盏用黄铜打造的琉璃灯,锃亮锃亮的黄铜灯座,闪得跟金子一样。灯罩是琉璃做的,外形如细腰大肚的葫芦,还雕刻着蝴蝶采蜜的图案。   另一个包裹里放着一个小瓶子,层层密封紧了,还附带着说明书。   【上面形如张嘴□□的是灯头,灯头一侧有个可把灯芯调进调出的旋钮,可以以控制灯的亮度。小瓶子里是煤油,切勿泄露,可燃,以免造成火灾。灯座内注满煤油,棉绳便把煤油吸到绳头上。只要用火点着绳头,并罩上灯筒,便完成点灯的动作……】   “是这样啊……”   小五认真地阅读过说明书,对这个琉璃煤油灯更好奇了。她小心翼翼地用折子引了火,点亮了灯,这会儿正是白天,光线正猛着呢,自然z没显出煤油灯的好处来。   她让侍女把房门窗户都关得紧紧的,屋子里顿时暗了大半。在小小的灯火中,琉璃灯罩上的蝴蝶仿佛活了过来,倒影在屏风上,叫丫鬟们各个都惊叹起来,夸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巧思。   “你们这是在作什么呀?”   还没欣赏多久,屋子外面便响起了夫人裴氏的声音。小五套上绣花鞋,跑着去给阿娘开门。这样的奇景,阿娘也许没有见过呢。   这可是她的,大胃专门为了她做的!   小姑娘的内心膨胀极了。   裴氏一进屋,便顺着众人的目光,看到了屏风上的蝴蝶影子,似乎因为她进来变淡了。她放缓了脚步,生怕把这可爱的小生物惊走。   “阿娘,这可不是活的蝴蝶,是灯罩上的倒影呢!”小五带着阿娘绕过屏风,只有虚虚的影子,并不见真实的蝴蝶。小姑娘指着透明的琉璃灯,得意非常,“大胃送我的灯,上面刻了蝴蝶。”   裴氏这才发觉,这盏小灯里没有蜡烛,而是燃烧着另一种东西。她对于煤油并不感兴趣,只以为是类似动物油脂或寺院里燃着的素油。不过这琉璃灯,确实是稀奇,这么厚实的灯罩,再也不怕在夜里被风吹灭了。   若是秋冬季节开一场宴会,用上这样的灯具照明,该多绝啊!   时尚潮人裴氏的心情蠢蠢欲动,谁要是能有新奇玩意,谁就能在长安里引领潮流!   要在长安里当一个永不过时的贵妇,也是不容易的。   裴氏的眼里迸发出光芒,瞅着大胃送来的琉璃煤油灯,越发火热。小五察觉到了,却像护食的小狗一样,叫丫鬟把琉璃灯放在她写字的书桌前,她要日日欣赏。   “阿娘,这是大胃送给我的,我的!”你可不能拿了去。   “不拿,我这不是等着滕县商队什么时候卖这个灯了?我们家里也去买上好几盏。”   “可是阿娘,耶耶说商队那儿的东西最贵了,华而不实……”   “怕什么,你耶耶最听我话了,我叫他往东他不敢往西,我叫他吃鱼他不敢吃鸡!我即使花光了他的俸禄,他也不敢蹦出来半个屁!”   裴氏挺直胸膛,对于家里的财政大权,她还是很有自信的。小五抿着嘴,偷偷地笑了,她指了指门口的方向,裴氏眉飞色舞地吹牛逼正爽着呢,还准备跟女儿传授御夫三十六计,不耐烦地转头看了过去。   啊?老头子什么时候回来的?   那魏征岂不是把她的话都听进去了?   裴氏有点心虚地缩了缩头,魏征也觉得尴尬,进又不是,退也不对。这位在朝堂上伶牙俐齿的魏大人头一次觉得词穷,憋了半天,终于憋了一句。   “我就是想问问,今天晚饭吃什么?”   唉,还是聊点吃的最安全了。   为了家庭和谐,他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 第134章   从滕县送来的新产品开始售卖了, 次日, 皇帝的案桌上收到了一封举报信。   【陛下,臣实名举报滕王私铸武器,这是要造反的节奏啊!那武器锋利无比,比军中的刀枪还要锋利几倍!听说整个滕县甚至徐州的大量民夫都被滕王召集起来, 进了什么工厂, 这是要搞大事的节奏啊……】   “嘶——”   李二陛下深深地吸了一口凉气, 看着这份奏章手都抖了。滕王是他兄弟, 年龄比他的儿子都小, 在朝堂或军中毫无建树功绩,按道理来说不应该造成什么威胁。   可偏偏就坏在这孩子把太上皇也带出去了!   他是皇帝,他的老父亲也是皇帝。当年李二从父亲的手里抢来的皇位, 得位不正,这一直以来都是他的心病。   几年前太上皇被诊出了老人痴呆症,李二便放松了对太上皇的软禁, 让他娶媳妇生儿子出宫去潇洒了。   “可谁知, 谁知……”   皇帝多疑,他不敢再想下去。若是太上皇以弱示人, 逃出长安,到了外头再登高一呼,那天下人到底会支持谁?   李二的心突突直跳, 脸顿时就白了。他记得册封给幼弟的滕县,就隶属于徐州,徐州这个地方啊, 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徐州一直是南北交界,处于幽州府和扬州府的中心位置,它扼守在交通要冲,北可控制华北平原,南下可攻打江南,西去可以进中原腹地,东推可有海港作退路。而且徐州虽算作平原,但周围却多山,易守难攻。   加上有时黄河经常改道,流经徐州,更有黄河天险据守。   李二从小南征北战,是一个优秀的军事家,如此地理优势他一想就明白,太上皇所占之处竟是如此重要。   “是我大意了。”   他略微皱起眉头,早知道他就宁愿在京畿找个好地方给幼弟,也不要把滕县那边分封给他。皇帝的脸上不动声色,却派人宣太子快来商议政事。   不多时,头戴玉冠的李治就被叫了过来。这位新太子半路上任,阅历和年龄都不如从小学习治国之道的李承乾,但胜在待人温和有礼,能听进去大臣们的意见。   换句话来说,这就是个手松好糊弄的主儿。   又是元后长孙所出,以长孙无忌为首的大臣们自然都不反对他。   十五岁的李治听说皇帝要找人,连忙在太极宫里行礼,谦虚地问道:“耶耶,今日又是有什么大事发生?”   “你自己看看吧。”   李二陛下把奏章一合,往太子脚下丢去,这样不寻常的行为吓得李治眼皮子直跳。少年不敢抬头直视父亲的脸色,只能把地上的举报信捡起来,翻了开来。   这字里行间,看得李治后背的汗都下来了。   他虽年轻,可也知道“造反”这两个字是不可以随便说说的的。   他的皇祖父和小叔叔在造反?   要不是有这封举报信,给李治几个脑袋,他也想不出来。   在他的印象中,皇祖父是个会给他吃点心的好老头。而小叔叔年纪比他还小,上回见着他的时候,还在村里的果树上,戴着草帽吃果子,晒得脸红红跟个皮小子一样。   要说这两人造反,李治是不愿意相信的。   他低垂着头,不叫人看清眼底的神色,只说:“如今事情真相还没查清楚,不能妄下结论。”   “那太子说该如何是好?”   “既然信里说滕王私铸武器,写信的只是长安的一个小谏官,想必也是在长安听到一些风声。儿臣听闻有滕县商队在城中贩卖货物,耶耶不如叫人暗中买上一些,寻寻其中有无蛛丝马迹,再做判断,以免打草惊蛇。”   “嗯,就按太子说的去做吧。”   皇座上的李二揉了揉太阳穴,担心了一早上,脑壳疼啊。他回头又喊上魏征、房玄龄、长孙无忌等可靠的心腹大臣,继续商议此事。   等派去的人把滕县商队的货物,带入宫中时,诸位大臣们已经在此候着了。他们眼观鼻鼻观心地看着吾皇的脸色,只见侍卫们搬进来的几个大箱子。   一个貌不惊人的中年男子,穿着便服,进来就磕头:“回禀陛下,滕县商队的货物,都被我们尽数采购回来了。”   李二往前探了探:“可有引起民间的动静?”或者引起商队的注意?   “并无,我等都充作各路管事。”   “行,那你就先下去吧。”   李治站了半天,后背都快被冷汗浸透,他早就等着答案揭晓的一刻了。他带人上前掀开了那几个箱子,只见里面放着近百套刀具,抽出来一把,虽然有点沉,还挺趁手的,果真是寒光闪闪,杀气凛然。   他示意小太监拿块木板上来,“晃”的一声就半寸后的木板就被砍开了,刀还没卷刃。   又有侍卫拿着练功的人形沙袋上前,沙袋外面罩着一层铠甲,算作是唐军普通小兵的打扮。   “哗”的一声,人形沙袋被砍中数刀,袋中的细沙顿时流了一地。   溅到魏征等人的鞋面都有。   在场的人都心中大惊,若是放在战场上,便不是流沙是流血!   李二的心里隐隐有些害怕,尽管他没有表现出来。他眼睛很尖地看到箱子里还夹着几张纸,便让李治停手,把那纸上写的东西念出来。   倘若是别的还好,如果是造反的密信……   那就别怪他不留情面!   太子李治遵命地拾起那几张纸,瞄了一眼,表情非常古怪。他看了看皇帝和大臣们,尽量用不带感□□彩的语调,朗声读了出来。   “好刀具,滕县造!滕县新春特惠,大唐第一厨刀只要八百八十八一套。不用一千八,只要八八八!过年给亲戚朋友做顿好饭,砍瓜切菜剁肉剔骨样样行!买到就是挣到,过了这个节,就会恢复原价一千八,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众人:“……”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一时间,无人说话,只听得了太子跟拿着大喇叭似的声音。大臣们面面相觑,原来这滕王私铸的“武器”,便是太上皇发明的厨刀吗?   还别说,这厨刀的样式真的挺多的,他们还没见识过这么多功能的刀具呢。   皇帝把每种刀具的大小型号都仔细看了看,都算是短刀,只能近身用,不适合拿着上战场。   沙场战斗上讲究远攻,士兵们多善用枪矛刀剑等武器,若是士兵拿着这种不足手臂长的厨刀砍人,大概是还没把对方砍死,就被敌人发现了。   想到这一点,李二就放心多了。   不是拿来造反就好,他耶耶爱玩爱下厨,那就随他去吧。   “欸,这把刀挺长的。”   长孙无忌指了指另一种瘦长的刀具,这把刀比刚才李治拿的要长,这种能用来砍人!   这位当年策划过玄武门之变的国舅爷,看热闹不嫌事大。他摸了摸胡子,保持着体面的微笑,恨不得这对父子斗气来呢。   他这么一说,松懈下来的气氛又紧张起来了。   李二陛下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李治微微握拳,想要解除这场风波,却不知道如何为皇祖父和小叔叔辩驳。   幸好,箱子里除了有宣传单,他找到另外几张说明书。   “这种长的,名作砍瓜刀,皇祖父说了,这是用来砍冬瓜最好用。夏日时节,多吃冬瓜能解暑气,对身体有好处。佐以虾米肉粒蛋花做羹,滋味最为鲜美。”   太子李治瞄了瞄其他人的表情,都是一种难以描述的便秘之感。   李二:“……”   这么好的刀?不拿来杀人,拿来切冬瓜?   这造反的瓜可吃得他够够的了。   皇帝叹了一口气,挥了挥手,让大臣们都退下去了。宫里采购了那么多厨刀,宫中的膳房是用不完的。大方体贴的皇帝给每个大臣都赏了一副厨刀,连太子李治都不例外。   都拿走拿走,眼不见心不烦!   带着一整套刀具回家的魏征,心情有点惆怅。   他刚才未发一言,算是顾虑这滕王和小五之间的感情。他没想到那对父子俩这么能折腾,还能掀起造反的大瓜。   旁人造反他可不管,别牵连了他的小五就行。   回到家中,妻子女儿的说笑声让他感觉温暖极了。魏大人长舒了一口气,一进屋里,就瞧见丫鬟嬷嬷们把做饭的东西都搬了出来,还放着切菜的砧板和几个大铜盆。   魏征先笑了:“小五做了什么好吃的?看着真热闹啊。”   “是馄饨,做了三鲜馅的和荠菜猪肉馅的。大胃给我寄来了海边的紫菜,用来熬馄饨汤可鲜了。”   小姑娘素手一掐,一枚小巧精致的馄饨就包好了。她快速包好了十多个馄饨,一齐下到紫菜汤里面去,这么一碗热乎的面食递到魏征的面前,让他非常动容。   他的女儿就是好,就是孝顺!   他的小五最好了!   魏大人留意到厅里的东西还没收拾干净,旁边还放着些刀具。嗯,这几把刀好像有些眼熟?   夫人裴氏叫丫鬟们把馄饨快快包好,刀具这种容易伤人的,该收起来了。她见丈夫好像看稀奇一样,以为男人没进过厨房,不识得。   她好心的解释道:“这是滕王送过来的,怪好用的。今天包馄饨,用来剁肉又快又好,真省功夫了。”   “今天陛下也说好用,还赏了我一套,等会儿你叫人一并拿下去吧。”   裴氏笑意盈盈的答应了,这等小事魏征也跟她说,代表着心里有她。小五看着父母的相处,也捂着嘴巴在笑。   谁都不知道,魏大人看着女人们不知事的样子,内心五味杂陈。   这刀不仅剁肉好,用来砍人更好呢!   算了,这大瓜就别让女人们知道,免得她们徒增担忧。 第135章   虽然滕王造反的大瓜, 被证明是谣言, 但李二细细一想,决定还是不能放任他老子和幼弟在外头无牵无挂地过日子。   他想要整出一个类似人质那样扣押的角色。   那该怎么办呢?   那就给小老弟选个王妃,把小王妃先扣在长安,等两人成年后再洞房过日子嘛。   嗯, 若是小老弟在外头搞得过分了, 那小王妃的人身安全嘛——他身为皇帝, 自然会好好保护的。   李二陛下如是想到, 心想自己真是一个体贴的好哥哥。   他给小老弟写了一封信, 先是问最近日子过得可好,然后再说:弟弟啊,你可有心仪的对象啊, 你年纪不小了,该有媳妇了。你放心,耶耶还在我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你看上谁尽管说, 不必推辞,这是奉旨早恋。   我在长安给你准备一场盛大的婚礼, 场地饭食酒水嘉宾司仪我都给你包了!   若换做是旁人,大概会被这封信吓死。   皇帝叫你回去搞婚礼,那分明就是鸿门宴啊!   但天真的大胃可没这么想。   他一收到这封信, 脸上笑得十分灿烂。耶耶说要挣钱给他建滕王阁,手头正紧着,想必也没有多少余钱给他娶媳妇。男孩非常感谢皇帝兄长的好意, 真诚地表示“您真是个大好人,最知我心”。   皇帝对婚礼的支持,当真是一场及时雨啊。   滕王真不把自己当外人,他直接点名了自己很喜欢魏大人家的女儿,排行第五的那个。我想要娶她过日子,她温柔贤淑,相貌可爱,和我志趣相投,小时候上学还把书本借给我看。   虽然我不小心把她的课本弄脏,害她哭了一回,还被魏大人揍了一回。但我还是觉得她好看,给她爹递鸡毛掸子的样子特别好看。   哦,是哪个魏大人啊?   就是您身边的好秘书好伙计,嘴皮子很溜,最爱逼逼的那个糟老头子。   您问我还要不要侧妃?   侧妃就算了,现在还没看上,但还是很感谢哥哥的一番好意。如果我看上了,一定会和您说的,到时候恳请哥哥再给我策划娶侧妃的一场婚礼,以夜明珠为灯,以东海珊瑚为屏,以西域白玉为盏,以南诏翡翠为爵……   李二看着幼弟的回信,鼻音重重地“哼”了一下,暗骂道那熊孩子不当家真不知柴米贵。他说了费用全包,可没说要搞那么阔气的啊。   熊孩子真敢想,大唐初立,国库空虚,连天子纳妇都没有这么气派呢!   算这孩子识相,大约知道他的难处,从滕县送了一大批五光十色的琉璃玩器过来。虽然长安城中的琉璃价格稍有下降,但总体而言还算在奢侈品行列。   有了这些宝器,婚礼的规格就能上去了。再从皇帝私库里搞几件好东西,整个场地就能辉煌起来。   滕王派人造了一座长约一米五的琉璃大吊灯,上面可放超过百根蜡烛,像个小太阳一样,能把夜空照得跟白日一般,一下子就能把来宾镇住,引得人不敢直视。   往来的宫人们捧着各式器皿,在场地装点一新,不敢高声喧哗,只能在休息的时候小声嘀咕。   “乖乖,长孙皇后嫁进来李家的时候,也没有这么体面啊。”   “你是不是傻?长孙皇后嫁人的时候,大唐还没有建立呢。”   “那倒是,可这滕王妃也太受宠一些,规制比东宫娶进来的太子妃还加了三分。”   “你快噤声吧,哪里还有什么太子妃,现在那是恒山王妃。如今太子还没娶妃,小心你的人头。”   “是是是,我不再了。”   宫里忙成一气,在皇帝的令下,谁人都不敢怠慢滕王的婚礼。而宫外的魏府收到了皇帝的圣旨,魏征当时拉长着脸,表情可真不大好看。   平日里的帅大叔肃着一张脸,看着笑得甜蜜的小五,满肚子担忧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女大不由人,这女生外向,心早就飞没了。   他知道这场婚礼之中的政.治含义,对小五这样的小姑娘而言,真是残忍极了。若是滕王中途造反?若是滕王在外面□□掉了?   那小五的下半辈子可怎么活下去啊。   只能走出家修道那一条路了。   看着妻子女儿都欢喜的样子,魏征头一次觉得自己那样无力。这种无力感,胜过几十年前,他旧主李建成倒台那会儿。   小五眨着一双杏眼,凑了过来,“耶耶,我能当王妃了,您高兴吗?”   “我也替小五高兴啊。”魏征勉强笑了笑,“小五以后会幸福的。”   一定会的。   若是有什么罪过波折,让他一个人承受就好,别祸及妻儿……   魏小五还没到及笄的年纪,在长安城的社交参加得不多,在各府之间名气也不大。当人们听闻皇帝点了魏氏为滕王妃时,都脑袋一片懵。   魏氏是谁?   魏家不是世家大族啊。   怎么选了这么个家世不显的王妃呢?   男人们想得多了,都觉得是不是朝廷风向要变了,皇帝是不是不捧世家了。而女人们都羡慕嫉妒恨,滕县商队太能挣钱,这是众人皆知的。   推理可得,滕王妃可是个有油水的职位!   这会儿选妃都不搞竞争上岗,有黑幕啊!   我们表示抗议,抗议!   外面的风言风语,准备嫁妆的小五是听不到的。母亲裴氏也不会拿这些事来污她的耳,她的女儿终于要当王妃了,叫裴氏扬眉吐气,还写信回河东裴氏家族炫耀。   她在裴氏女里面,嫁给魏征算是低嫁的。但她的女儿很能给她挣面子,攀上了太上皇最宠爱的幼子。   河东裴氏没料到这新出炉的滕王妃还跟他们有血缘,先是一愣,然后对夫人裴氏的教女水平表示了赞扬。河东那边送来了一些珍藏的宝物,说是给魏氏添妆,与有荣焉。   家族送来的信还提到:滕县那边的好东西不少啊,滕王妃能不能吹吹枕头风?让我们裴氏领个河东的销售代理权?   夫人裴氏:“……”   她的小五还小,和滕王新婚几日就要分离,这枕头风往那儿吹?   一个小丫头能吹什么枕头风?   滕王应该不是恋.童.癖吧。   嗯,礼物收了,这封她娘家寄来的信嘛,小五就不必要看了。   ……   十月初五那日,从宫中派来八人的轿子,小五用团扇挡着脸,被大哥背上了花轿。这位年幼的王妃身段尚未长成,但身上的琉璃佩环响叮当,碰撞出来的声音悦耳极了。   遍头珠翠步摇,头发梳成油光水滑的高髻,叫人不容小觑。   大哥魏叔玉是个温柔的中年帅哥,他有些不舍地看着妹妹单薄的身影,只说:“小五,上花轿吧。”   从今日之后,他再见到妹妹,都要向滕王妃行礼称臣了。   “大兄,你要把爹娘照顾好啊。”   小五被挡在团扇后的脸,已经含着泪花。她总想着嫁给大胃,可真到了离家这会儿,她却难受起来。婚礼之后,她就不算是魏家人了。   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严格来说,她应给被称作“李魏氏”。   她扶着团扇,用余光看到了前方有个眸若清泉的男孩。他的皮肤有点晒黑了,但眼里仿佛有星河,一笑之间,跟当年幼儿园上学时一样。   “小五,我来娶你了。”   “嗯。”   滕王牵着红绸的另一端,在大安宫拜过父母和天地。男孩和女孩双对着行礼,头顶的琉璃大吊灯照得人脸上发热。   萧依依和李渊留意到孩子们的神情,底下握住了手,感慨万分。他们来到大唐都那么久了,连儿子都要娶媳妇了。   这里已经变成了他们的根,他们的埋骨之地。   五年之后   大胃带着小五、父母还有干姐姐照儿在刚建成的滕王阁前,合影纪念。哦,大唐没有照相机,是擅长画画的大胃亲自勾勒出草图,认真画上去的。   滕王的画技不错,把每一个的神态都捕捉到了。   小五靠在大胃的肩膀上,笑得一脸甜蜜。萧依依挽住了李渊的手臂,被儿子认真地记录下来了。干姐姐照儿的右手摸着肚子,姿态有点奇怪哦。   大胃把这副全家福挂在了滕王阁里,珍视非常。   用了好几年时间,依照起伏的山峦,终于把滕王阁建成了。雕梁画栋,每一处都精美无比,红色的阁道犹如飞翔在天空,从阁上看深不见底。   附近有白鹤、野鸭栖息的小洲,呀呀的鸟鸣充满了生机。   萧依依看到如此美景,忍不住装了个逼:“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众人纷纷夸赞,词句气魄宏大,境界极美。   知道内情的李渊没有拆穿她,给媳妇拨了拨被风吹乱的发丝,中气十足地喊道:“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给你们做一桌!吃什么都行!”   照儿头一个拍手响应:“好啊,最想念干爹做的菜了。”   小五抿着嘴笑:“我家大胃爱吃野鸭子,说这个季节的肥呢。”   “耶耶,做.鸭不够啊,好歹也来条鳜鱼,再搞个鸡.吧。耶耶你打我干嘛。”   李渊面无表情:“……”   这么大个人,连话都不会说,该打! 第136章   话说照儿当年和干爹干娘分别以后, 跟着李承乾和称心, 一路往北边而去。   有恒山王的旗子扯着,她倒没有受到过什么委屈,反而连边地的官员都会奉承一二。   为何啊?   李承乾虽然从太子的位置上退下来,但在职期间没有过错, 对外宣称身体不好难以继续工作罢了, 也勉强算是体面离场。而王爷的车队里只有她这么一个貌美的姑娘, 正常人看到都会想:   啊, 这肯定是王爷的姬妾!   照儿面对世人的误解, 总是抿着嘴矜持一笑,抱着“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态度。别人怎么说怎么想她不管,反正她就是在那儿当个称职的花瓶。   这就更坐实了她的身份了。   李承乾是个聪明人, 愿意护着干姑姑一二,自然是看穿不说破。称心这个傻傻的,给他是个心眼子也不够照儿斗, 懵懵懂懂的啥也不知道。   之前有消息说, 有人在北地看到了称心姐姐的消息。李承乾派人帮忙打听了很久,终于在与回鹘可汗的一次宴饮中, 找到了一名宠姬。那个女人年岁不大,生得比揽月更美,身段妖娆, 给可汗倒酒时总会露出白皙的脖颈。   胡人豪放,见恒山王多看了两眼,还戏言说要把这个美人送给他。   “不不, 君子不夺人所好,只觉得这美人和我身边的朋友有点像。”李承乾把称心请了出来,两人一对面,那名宠姬就愣了一下。   她娇笑,眼底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这名小兄弟生得比妾还貌美,我要是有个这样的弟弟,能在草原上吹嘘一个月呢!”   称心当场纳头便拜,亲亲热热地喊了姐姐,还给回鹘可汗敬酒,喊了姐夫。   可汗乐得看了场热闹,吃酒吃了个烂醉,不多时便由美人搀扶着会帐中歇下了。等可汗的呼噜声打得震天响,那名宠姬换了随侍的衣裳,偷偷溜了出来。   她最近得宠,无人敢拦她。   这人找到了称心,再看时已落下泪来。她只比称心大了一岁,正是程家的小四,她被人贩子转了几手卖到北边,先是充作女奴,后来费了很大的手段才攀上可汗。和酒宴上妖里妖气的模样不一样,这时的她洗尽了脂粉,眼神一片冰冷。   “他们不当我是人,大冷天里还要干活,身子早就熬坏了……”   “不知道我还能受宠多久,总该给自己想个退路。”   “我知道这边有一个草场,被一个破落贵族攒在手里,快要卖了。我使点关系,叫弟弟拿到手里,我以后人老色衰总要回来的。”   称心捧着姐姐递过来的小包裹,沉甸甸的,想到四姐的悲惨遭遇心里就难受。草场怎么管理,他也不懂啊,但他一口答应下来,说要给姐姐攒养老银子。   次日,他找到了脑子最精明的照儿姑娘,说了这事儿。   照儿听了一上午宠姬上位记,表示了崇高的敬意。她开局是国公的女儿,耶耶去世后日子尚且如此难熬。四姐被卖作女奴,那日子苦得可想而知。   “那就养羊吧。”照儿想了想,“羊肉可食,羊奶也是个养人的好东西。”   丰美的水草养育出最肥壮的羊群,大批的羊肉供应出来,一日能产十几桶羊奶。草场上的日照足,养出来的羊一点儿也不膻,比长安城的更加好吃。   照儿和称心一块儿撸串,撒点小茴香黑胡椒的,那个味儿连神仙都馋嘴。羊肉香气逼人,烤出来的少许羊肉留到了瘦肉上,让每一寸肉都吃着不柴,反而有一种美妙的焦香味。烤得极嫩的羊肉串充满肉汁,吃着每一口都是浓郁的肉香味。   再来几口北边的马奶酒,酸得很解腻,这种粗狂豪迈的风味,真叫人着迷。   吃得照儿一抹嘴,灵机一动:“不如我们就开一家大唐不夜城吧!”   所谓不夜城,就是在沐足城的基础上,添加烧烤撸串的服务。热乎乎地蒸个桑拿搓完澡,再来喝点小酒吃烤串看小姐姐们歌舞表演,那滋味美得快上天了。   嗯,不夜城里的羊肉全由草场出品,品质有保证,供应很稳定。   两处强强联合,在赚钱上能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恒山王李承乾邀请回鹘可汗来玩一玩,差点就让这位爱享受的大王不愿意走了。这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大王自诩见多识广,可一进大唐不夜城,才知道还是唐人会玩啊!   他尤爱搓澡,还点了奶搓!   那搓澡姑娘柔软的双手在他身上搓圆按扁,如同狂风扫落叶一样,把他杀得片甲不留,全身通红。再用点羊奶搓搓,丝般顺滑,可汗感觉自己的皮肤比女人都要滑好多。   哼,谁说可汗年纪大不爱洗澡的?   他也是个爱美爱护肤的草原美男子啊。   一同按摩捏脚下来,回鹘可汗整个人连骨头都酥了,再三确认不能把搓澡小工带回去后,他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不夜城。嗯,回去跟手下说一声,以后别来这片城市搞小动作了。   要是把不夜城搞关门了,他上那儿奶搓啊!   这儿的人说话真好听,还喊他靓仔,他超喜欢这儿的!   ……   等照儿收到干弟弟的结婚喜帖时,她叹了一口气,连大胃都结婚了,她还是个单身狗啊!   也怪她当初的“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以至于人人都以为她是李承乾的人,无人敢上门提亲。只有那经常来不夜城享受的回鹘可汗,知道她有不夜城的股份后,蠢蠢欲动。   “武姑娘要不跟我去回鹘吧?我给你出钱开分店呢!”络腮胡子的大叔挺着个将军肚,笑得很和蔼。   照儿:“……”   我图您年纪大?图您不洗澡?   她还是算了吧。   一时单身一时爽,一直单身一直爽。   照儿算着日期,和李承乾等人一起回去长安了。她给干弟弟准备了好多北方的特产,看着婚礼上热闹的场景,突然间有些惆怅。   她都十九了,是个老姑娘了。   按照这个年纪,她只能给人当续弦,或者嫁个不怎么样的人家。   但照儿就是不想受那股气,她不想过那种围着一家子转的日子,不想唯唯诺诺地跟在婆婆后面,像个小丫鬟一样,然后在院子里过完她的一生。   她是个很有想法的女孩,甚至非常离经叛道。   在亲娘杨氏欲言又止的眼神中,她逃避似的回到了北边。在这儿没人会催她结婚,当然也没有人敢跟她求婚。   五年后,照儿再次回到了长安,干弟弟大胃要来长安接走他的王妃,然后邀请姐姐一同去滕县玩玩。二十四岁的姑娘还是个单身狗,她脸上的婴儿肥褪去,加上在商场上杀伐果断的气质,长成了一个魅力四射的大美人。   成熟,神秘,眼里有故事。   她生得一双好看的丹凤眼,眼波流转间妩媚非常。身上裹着一件难得的白狐裘,衬得她粉面桃花,美丽动人。   她没敢回家,怕被亲娘杨氏说得耳朵都起茧子了。她跑去了自己开的大唐沐足城,打算泡泡夜店,喝点小酒。   今天的店里有点冷清,也许是因为天气冷了。吧台上人不多,只有个英俊的小哥哥坐在那儿大眼瞪小眼,似乎还没想好喝什么。   “那就点一杯红粉佳人,好酒赠美人,我请客。”照儿插了句嘴,看着小哥哥好看的侧脸,故意想要撩他一下。   她的字典里可没有“不娶何撩”四个字,既然都单着了,撩一下说不定有意外收获呢。   红粉佳人是店里比较热销的鸡尾酒,用鸡蛋清和红石榴汁调制而成。还会多加一些牛奶和淡奶油,粉红色的颜色在灯光下非常迷人。   “那在下就谢谢这位小姐。”   小哥哥先是一愣,然后就笑起来了。他的声音很好听,握住酒杯的手指纤长有力。照儿瞧着他的手,应该是个常年拿笔的文化人。他一口一口地喝着酒,眼神还回望着照儿,一滴酒液顺着他的脖子流到了喉结上,眼看着就要流到衣服里面了。   看得照儿口干舌燥,这个人太绝了。   比她在草原上见识的套马滴汉子,还要好看太多。   “要吃点东西吗?我知道这儿有酒酿丸子,轻易不对外卖的。”照儿提议道。   “那就尝尝吧。”   那人微微点头,笑得跟朵花儿一样,喝过鸡尾酒的嘴润润的,是粉红色的。被美色所迷的照儿头脑晕乎乎的,很难得的,她倒贴钱请人喝酒吃东西。   两人分食了一大碗酒酿丸子,身上便开始冒汗,酒意熏熏的涌上来了。照儿眼看着小哥哥醉得倒下去,很没良心地把人家捡尸。   嘿嘿,吃了她的东西,就是她的人!   谁叫你泡夜店喝醉啊,今天她武照儿就给他上一课!   黑暗中似乎有影子在动,在照儿看不到的角落,那人的手轻轻摆了摆,要出来的影子又缩回去了。   藏在暗处的两个隐卫,眼睁睁地瞧着陛下被人捡走,不敢发出一丝声响。他们像是看门的大狗一样,偷偷地寻摸到陛下和那姑娘的房门外,竖起耳朵听里面的声响。   两人眉来眼去的,全是用眼神对话。   “还是陛下厉害啊,这么漂亮的姑娘居然不花钱就勾到手了。”   “以我的经验看,应该是个黄花大姑娘呢。”   “嘶,大姑娘都敢这么猛?敢捡人?”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怎么被捡的就不是我呢。”   月光透过窗户,打在了床里的帷幔上,照儿抱着旁边的大帅哥,神情挺满足的。都是月亮惹的祸,月光太美,这小哥哥又太温柔。   她刚开始只是想偷偷亲一下的,谁知,谁知……   嗯,她会对他负责的。 第137章   一觉睡醒, 照儿瞧着那个小哥哥的侧脸, 陷入了沉思。虽说她想要对人家负责,但是一直单身的她顾虑颇多。   若是人家已经有对象呢?那她岂不成了拆散别人姻缘的小三?   若是人家的家境穷得鬼都不来,她也不是去扶贫的啊。   若是人家的家里管得严呢?她还想着出门做生意,把不夜城沐足城美容院事业发扬光大呢。   果不其然, 那位公子收拾好衣裳, 眼里带着淡淡的笑意。他也对照儿的颜值和情.趣挺满意的, 打算把这样的美人收入房中。从来没有主动追求过女孩子的李·大猪蹄子·治(都是妃嫔们争宠的), 张嘴便说:   “我与姑娘情投意合, 姑娘可愿为我三房?”宫中已有王皇后和萧淑妃,再高的位分是给不了的。   前面的话听得照儿还挺顺耳的,后面那句几乎把她气笑了。   她武照儿可没有那么贱, 连二奶都做不成,沦落到去做人家三奶的!   她大大地翻了个白眼,如此粗鄙的行为让李治眉头微微一皱。她一把推开想要温存一番的臭男人, 谁叫她心急, 上了个有妇之夫呢?   吃个亏她也认了,算她有眼无珠。   照儿还没在情感中沉溺进去, 只不过馋他身子罢了。她果断地抽身出来,像个拔X无情的渣女一样。刚才还巧笑倩兮的美人顿时翻脸,冰冷无情地要把李治往外头推, 赶出去房门。   “走,到外头别说认识我,就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还有, 你这玉佩快拿走,你当去嫖啊?老娘缺你这点钱?”   “我生得这般美,追我的人从大唐排到突厥,我不嫁你,大把人上门求娶我呢。”   当然,最后一句是谎话,哪里有人在追她啊。照儿嘴上骂着,心里暗暗地想:要嫖也是我嫖,我嫖了个肤白貌美的大帅哥,也是值了。   还别说,这服务真不错,要是按黄.色行业里的来划分,大概算是帝皇级超豪华服务了。人又温柔,长得又好看,就是最后不会说话,扣个两分吧。   这时,照儿不知道的是,她享受的是真·帝皇级服务。   ……   被人骂了一场,头一次在女孩子身上吃瘪的李治,吃了一肚子气就回宫去了。气消之后,他偶尔会回味一下沐足城里的美丽泼辣老板娘,但总是人去楼空,说老板娘不在。   “有缘无分啊。”他叹了一声。   另外一头,在去滕县的路上,照儿晕车晕得厉害,坐车总是吐得不行。干弟弟大胃给她送来野外摘的酸梅子,酸得牙都软了,才勉强把那股恶心劲止住。   “姐姐在外面跑商,还晕车,应该很难受吧。”同车的小五一脸同情地给她揉揉穴位,让她好受不少。   虚弱的照儿点点头,脸色发白,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她也纳闷,自己以往南北跑了好几回,还能在车里跟称心打牌呢,精神头好极了。   这会儿怎么就吐得这般厉害?   难道是她不适应这边的水土?   等她到了滕县的时候,情况就更糟了。滕县盛产水产鱼虾,她闻到那股鱼腥气,一嘴都吃不下去。幸好干爹切了一碟酸瓜丝,她吃酸瓜配肉粥,胃口稍稍开了,勉强能混个肚儿饱。   等参观完滕王阁,她带着几坛子酸瓜和酸菜,逃难似的回去北方的边城了。   因为她发现,她好像怀!孕!了!   好东西吃了就想吐,但腰围好似一天天地涨起来了。留守边境的称心和李承乾再见到照儿的时候,都吓了一跳。她脸上的肉都凹陷下去,肚子却挺了起来,整个人的气色不太好,看得真叫人心疼。   不用问了,一看就知道是带球跑。   李承乾是个聪明人,见照儿对腹中的孩子没有抗拒,便心知不是被人害了才搞出人命的。称心想要给爱人生孩子,可惜他也生不出来。   他好奇地摸摸照儿的肚子,轻声地问:“这几个月了?”   “快七个月了。”   照儿看着肚子,目光有些复杂。   她知道自己怀孕后,愣了一下,就决定把他生下来。她手里有钱,何不自己把孩子带大,让这孩子给她跟她姓武,给她养老?   至于孩子的亲生父亲,站在一边凉快去吧。   不得不说,照儿的思想还挺新潮的。   称心对于好朋友的孩子,也表示非常期待。他每天给照儿煮三个荷包蛋,心满意足地看着她吃下去补充营养,再瞧瞧这肚子有没有长大一些。   吃鸡蛋吃到吐的照儿:“……”   要不是她知道称心喜欢男人,瞅这个体贴劲儿,差点就以为他是孩子的父亲了。   那李承乾也不管管!   肚子发作的时候,照儿还啃着一嘴鸡蛋,差点噎过去了。她好歹灌了两大杯水,顺了下去,才叫了侍女稳婆进来。李承乾也是个厚道人,他出面叫人备了最专业的大夫和稳婆团队,帮助干姑姑生产。   “用力,夫人用力啊!”   “快见到头了!见到头了!”   “哟,是个小公子呢,有七斤重!”   照儿是个要强的,生产过程都攒着力,没有大声嘶吼。瞧着自己生出来的红皮小猴子,她嫌弃地瞧了一眼,真丑。   “哎哟,夫人您可别嫌弃,这孩子可不丑了。”贺喜的稳婆以为照儿是恒山王的女人,抱着孩子出去就给李承乾看。她大声夸道,好多讨两个赏金:“小公子的耳廓圆,鼻子也高,生得跟您一般模样,这耳垂多厚哇,是个有福气的。”   众人都看向王爷,一片贺喜之声,说小公子跟他极像。   连称心也狐疑地瞧着他。   背锅大侠李承乾:“……”   不,我不是,我没有!   称心你相信我啊,这孩子都不是我的种,我和你都一直呆着呢。   “我信你。”称心甜甜地笑着,笑得李承乾后被发冷,“你要是敢对不起我,我就把你咔嚓了。”   手上还配了模拟的动作,是跟着照儿学彪了。   ……   照儿很疼这个儿子,跟他取了小名叫做“蛋.蛋”。蛋.蛋结合了父母外貌上的优点,长成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他穿着小靴子小皮袄,红红火火的一身非常喜庆,他一手牵着李承乾,一手牵着称心,在外面逛街呢。   神奇的是,蛋.蛋的脸竟然长得和李承乾有三分相似,连买东西讨价还价时候的神态,都是一样的。   他们一块儿上街的时候,总会被认为是父子,嗯,那个做父亲的真不知羞,喜欢男人哩。   称心对蛋.蛋也很好,蛋.蛋想要买什么小玩意儿,李承乾掏钱,他在一旁拎东西。这和谐的一家三口,边城人已经见怪不怪了。   “世风日下啊,现在的狗男男都这么肆无忌惮了吗?”有外乡人看不过,小声吐槽了一句。   “你快别说了,那是王爷,王爷!”路边卖茶的大叔消息最灵通,看着走远的“一家三口”,挤眉弄眼的,似乎知道好多内情。   外乡人在茶摊子上,坐下来买了壶茶水,卖茶的大叔便和他唠嗑起来。   “你来这儿,可有听说大·保健美容院、大唐沐足城和大唐不夜城?”   “自然是听过的。”   “那你可知这些店都是谁开的?”   “正是那财神娘子武娘子开的。”   “那你可知道刚才路过的孩子是武娘子产的?”   “这我可不知道了,大叔快给我说说其中的缘由。”   听得外乡人的注意力完全被勾起来了,卖茶大叔压低了声音,说恒山王喜欢男人。   “对,就是刚才孩子牵着的另一个人。那位程家公子真是厉害,居然能笼络住武娘子给他借腹生子。回鹘可汗本来一直在追求武娘子的,但武娘子对王爷有情,拒绝了可汗,答应了程家公子的计划。明明三个人的感情,偏武娘子不能拥有姓名……”   这么一个结合晋江耽美、言情、宅斗、商战、家国元素的狗血小故事,就在此地传播开来了。   情节可谓跌宕起伏、刺激无比!   那个外乡人听了一肚子八卦,又喝了一肚子茶水,心满意足地走了。   卖茶大叔哼着歌儿,收拾着桌子上的茶汤水渍,多亏他原创的优秀作品,才能比平日多卖几十壶茶呢。   ……   蛋.蛋是个聪明的孩子,他四五岁的时候,跟着阿娘在美容院里打转,被无数美貌阿姨小姐姐亲亲抱抱,小小年纪已经领略到人生巅峰。等长大一些的时候,他到不夜城去帮忙,人人都说他是招财童子,能带动店里的销售业绩。   连回鹘可汗来店里光临,都会给他带把奶糖尝尝。   小小的人儿并没有因此而自满:“阿娘说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蛋.蛋把奶糖吃了,回头连个九折优惠都不给可汗打。他坐在前台椅子上,手里拿着干舅舅滕王寄过来的铅笔,一笔一划地记着账目。他今年八岁了,学会阿拉伯数字和加减乘除,能给家里算账了。   蛋.蛋很认真,手上写着,眼睛还看向门口。他养成了一双富贵眼,进来店里的顾客都会被他用眼神扫一遍,兜里有没有钱消费,他一看便知。   “嗯,这个人身上穿着羊皮袍子,熏了劣质香料,应该是外邦来的小贵族。能给他推荐个醋搓或者奶搓,红酒搓太贵,他应该消费不起。”   “咦,这个人穿着不怎么样,发型也乱了,但脚上的鞋子和腰带是个好货色,走路仪态也好。应该是赶路久了,兜里会有钱的,尽情推荐。”   “嘶,这个大婶的衣服勒得紧紧的,一看就是借别人家的衣裳风光一回。她顶多就是来沐足,不舍得花钱。”   蛋.蛋小声跟旁边的服务生说了,让他们一人领着一个顾客,推荐服务。小男孩的眼光很准,他说的多半没有错,服务生“因财施教”,客人也不会因为产品价格太高而感到难堪。   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蛋.蛋对自己的判断非常满意。   他看着店外车水马龙,店里灯火通明,叫大厨做了一碗嫩嫩的窝蛋奶,一边吃着一边看店。娘说了,等他长大些,就让他去外头开分店。   “那应该很好玩吧。”蛋.蛋想着阿娘威风的样子,非常羡慕。   年幼的孩童,心里只有一个愿望:开分店,做老板!   到时候他手下能掌管二十个美貌大姑娘、三十个帅气大哥哥、四十个打扫阿姨,全都跟在他身后走,整齐划一地喊他一声“武总好”,那个气派……   连皇帝老子都羡慕他呢! 第138章   蛋蛋在外头被当作是王爷私生子, 小孩手里更是从来没有缺过零花钱。   这就更加坐实了他“高富帅”的身份了。   除了给阿娘看店之余, 蛋蛋在北地还结识了好多朋友。他生得好看又有钱,这样的人在古今中外永远是最受欢迎的。他的身上随时会带着小零嘴,肉干葡萄干奶酪块,或者是西域贩来价格昂贵的玛仁糖。   蛋蛋擅长交际, 广交各族小朋友, 说起突厥语回鹘语甚至吐蕃语, 比外交大臣还溜。和做生意时候的富贵眼不同, 他不拘身份地位, 都能和别人玩得来,从来不会瞧不起人。   “因为无论是谁,都不及我有钱有颜。”   小武总蛋蛋如是说道。   他玩得很开心, 收到了突厥兄弟送给他的狼牙小刀,还收到了回鹘小妹妹摘给他的花环。回鹘可汗对这个能说会道还爱偷偷喝酒的小朋友很喜欢,就差认他做干儿子了。   可汗大手一挥, 非常大方:“蛋蛋, 你留下来嘛,我给你管理几片大草场, 比你娘的店大多了。”   “谢谢可汗,可草场里没有美貌的大姐姐啊。”   蛋蛋婉拒道,他人小脑子可不傻, 管牛羊哪里有开不夜城好。他现在手下已经有两个好看的部长阿姨,分管十数个青春靓丽的大姐姐。往日里大姐姐们给他嘘寒问暖,端茶倒水还捏脚, 比皇帝老儿还享受呢。   “哈嚏!”   远在长安的李治,稳稳地打了个打喷嚏。   吹嘘了一大轮,又跟着回鹘可汗玩了几回坟头蹦迪,不,篝火蹦迪。蛋蛋带着一大车可汗送给他的礼物,骑着宝马背着小弓箭回家了。   他穿着一套胡人的衣服,头戴着厚厚的毛皮帽子,头顶还编了几条小辫,脸蛋晒得红红的,身上还带点烤肉孜然的味儿。   活脱脱就像是一个异族小孩。   再者,李承乾当年也是个爱玩的,最爱玩草地蹦迪吃烧烤cosplay突厥人。他和蛋蛋的爱好口味相貌都差不多,压根就把蛋蛋当成是自己亲儿子养了。   “蛋蛋,去草原撸串不?”   “去,伯父等等我啊!”   李承乾一呼即应,蛋蛋屁颠屁颠地拿着烤肉红柳签子,骑着马跟在后头。这熊孩子还偷偷从店里拿了两坛子上好的红酒,两人吃肉喝酒搞了个烂醉才回城。   是的,蛋蛋继承了李治不怎么样的酒量,偏偏很爱喝酒。幸好这个年代的酒度数都不高,也没让蛋蛋喝出毛病来。   这么个浑身酒气的小孩被送回家里,还傻傻地笑着,差点没把照儿气哭!   “你这熊孩子,好的不学,尽学些胡人的习气!”   在外面征战商场的武娘子,回到家里,其实是个很爱孩子的母亲。她只生得这么一个宝贝,又不想嫁人,就指望着蛋蛋来养老。   当娘的,哪个不想要孩子知礼学好?   古有孟母三迁,今有武娘子携子还乡。   眼看着,十岁的蛋蛋都跟突厥小伙伴约着去偷看大姑娘洗澡,照儿忍无可忍,决定带蛋蛋回去长安。长安是大唐的首都,那儿聚集着全国的文化人,她想要把蛋蛋塞进去国子监读书,总能学好一些吧。   恒山王李承乾离京数年,也有些怀念,他上奏折给皇帝说想回来,坐稳了皇位的李治也批准了。   于是,这一群从长安出来的小伙伴,又一哗啦地回去了。   在外人看来,恒山王携美妾俊男和一个小儿子回京,尽享齐人之福,何不美哉。   甚至连蛋蛋暗地里也是这样认为的。   小孩瞧着李承乾的脸,又在镜子里瞅瞅自己的脸,不大确定地问道:“伯父,你真的不是我耶耶吗?”   人人都说他是李伯父的儿子,他也觉得他们长得像呢。   “我也想蛋蛋是我的儿子啊。”李承乾摸摸小孩的头,给他带好帽子,怕他人小着凉了,“当年你娘怀着你,才回来的。你想要知道你耶耶是谁,该去问你娘。”   “好吧。”   小孩没认上爹,有些失望地垂下头。李伯父多好哇,是王爷,比他还高富帅呢。回头问了阿娘,阿娘说他的亲爹是个穷光蛋,想要骗财骗色,她瞅着不对劲,就把他一脚踹开了。   小孩脑补着,他亲爹是靠着一张脸皮子才当了李伯父的替身吧。   在外头听多了传奇话本小故事,蛋蛋脑补出一大段“亲娘求而不得、情陷替身、又发现白月光伯父才是真爱”的优秀晋江言情小说。   “哈嚏——哈嚏——哈嚏!”   坐在太极宫里的李治,狠狠地连打了三个喷嚏。   当年的太宗皇帝已经去世,但李渊身子骨还挺硬朗的,顿顿能吃肉呢。照儿得知干爹和干娘最近在刘家村里养老,准备带着蛋蛋去拜访。   她很感激这对夫妻,她能取得今日这样的成就,离不开这两人的指点。   干爹的七十大寿快要到了,在几天的时间内,她带着儿子采购了很多礼物,把自己收拾体面后,才坐着马车和李承乾称心一道上门去。   蛋蛋对于这位传说中的干外祖很崇拜,这可是皇帝,皇帝呢!他认识过最尊贵的人,就是伯父李承乾和回鹘可汗了。   都说大唐皇帝是天可汗,连回鹘可汗都要对大唐皇帝进贡。蛋蛋对这样的大人物既向往又有些害怕,他整理着自己的衣摆,变得规规矩矩的,生怕惹这位老祖宗生气了。   “没事儿,放轻松些。”照儿看出了儿子的心思,握着儿子的手往门口走去,“干爹从不为难人,他老人家爱做菜,当年还给我们做了一大桌子好吃的。现在他老人家老了,不知道还做不做得动……”   啊?皇帝都做菜啊?   蛋蛋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   他看见亲娘拍了拍一处院子的大门,里面传出来阵阵狗吠声,还夹杂着有人说话的声音。小孩好奇地站在照儿身后,探出头来张望着,干外祖居然就住在这种地方。   莫非是传说中的“大隐隐于市”?   听到有狗子踏踏踏走来的声音,有人应了一声,给他们开门了。听着是个男人的声音,年岁不大,还挺好听有气质的……   蛋蛋伸长了脖子,瞧见门开了,目光落在了那个人的身上。   顿时,母子俩眼神好似见了鬼一样。   “啊?”   “啊!”   “啊……”   三声惊呼响了起来,照儿认出了这就是当年被她捡尸的那人,怎么无端端会出现在这里。李治人不蠢记忆力也不差,瞧着还有些印象的美丽老板娘,跟生得和他一个模子倒出来的小孩,脑子一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剩下的那一声,是蛋蛋叫出来的,他看看前头的李治,又看看后面拎着礼物的李承乾。   “伯父,原来你说的是真的,我不是你的儿子啊!”   这熊孩子说的什么屁话。   听得李治的脸一下子就黑了。   有能力的男人,谁想要自己的儿子认别人做爹呢,就算那是自己的兄长也不行。幸亏李治的涵养不错,下一瞬间,他就恢复了平常温润如玉的模样。   他忍住了想要把儿子抢回来的冲动,对着门外的一群人说道:“大哥,这位姑娘,都进来吧。”   他自我介绍身份,沾沾自喜地说:“我姓李,排行第九,是李家老爷的孙子……”   这个美丽老板娘是跟着大哥来的,想必能猜测出他的身份。正常女人在王爷和皇帝之间,肯定会选择皇帝啊!   太宗皇帝抢了建成太子的几个老婆,他若是把大哥的姬妾抢过来……   也不算太难听吧,挺多是有样学样罢了。   李治看着久别重逢的大哥,没有感动,就是醋起来了。   好哇,大哥你变坏了,不仅抢我媳妇,还抢我儿子!   那就别怪我不择手段了!   李治想象着把老板娘和儿子带回宫里,其乐融融的样子。另一边照儿知道他的身份,不但没有高兴,反而暗中翻了个白眼。   她不小心睡了皇帝,那皇帝是不是会来把她的儿子抢走?她还盘算着儿子跟她姓武,继承她的事业呢。   照儿清了清嗓子,也介绍自己:“妾身姓武,今日来拜访干爹干娘的,我们母子命好苦啊,那狠心的贼汉子,抛弃了我们两个就跑了!”   似乎为了表明蛋蛋和他没有关系,照儿还装模做样干嚎了几声,眼泪不见半滴。   被当作贼汉子的李治:“……”   他什么时候吃了就跑?明明是你赶我走的。   不,不对,这老板娘是他的干姑姑?他把姑姑给干了?   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李治的头脑里懵懵的,旁边的蛋蛋看了回热闹,还小声地问他娘。   “阿娘,你不是说我耶耶是个穷光蛋,骗财骗色吗?他是坏人,我们别跟他好。”   早熟的蛋蛋生怕她娘又被贼汉子骗了,出言相劝。他从小跟着母亲过日子,母亲在他心里是头一等重要的。比起不知底细的亲爹,他更依靠的是一把屎一把尿抚育他的阿娘。   此言一出,李·穷光蛋·贼汉子·治的脸又黑了。 第139章   不知道李治和照儿怎么谈判的, 目前而言, 蛋蛋依旧归照儿抚养,李治并不插手。   但在强权之下,武蛋蛋被更名为李旦,算是跟亲爹姓了。他们母子二人被安置在一处超过一千平米的豪华宅院里, 哦, 这是哪个大官犯罪被查抄了的。   李治抄了人家的家产, 用来养小老婆, 用得理所当然。照儿和蛋蛋享受着皇帝的包养, 住得也特别理所当然。   蛋蛋在院子里跑进跑出,这儿的风景布置与北地不一样,花园里种着娇艳的牡丹花, 池子还养着红锦鲤,果然是一番都城气派。小孩有大房子住,又认了亲生父亲, 神情有些兴奋, 脸蛋跑得红红的。   “阿娘,我们以后就住在这里吗?”   “嗯。”   照儿点点头, 臭男人给的东西,不要白不要。她跟李治没有太多感情,只把屋契要到手里。这样的市中心一环内大房子, 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她做生意挣一年,都不知道能不能买下来呢。   拿到手就是自己的了, 即使皇后上门来,也休想她吐出来一分一毫!   “蛋蛋喜欢这里吗?要不要跟耶耶一起住?那儿更大呢……”李治企图把儿子忽悠进宫,他生的儿子不多,真·喜当爹对他而言,是一件大好事。   “不要!我要跟阿娘一起住!”   蛋蛋十动然拒,他不傻,小孩知道自己母亲如今大概处于一种外室的身份。要他的阿娘进去跟正室二奶三奶一起赏花宴饮聊人生?   以他娘的脾气,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不可能啊。   是外头的钱不香?还是沐足城里的小哥哥们不好看?   照儿宁愿在外面抛头露面做生意,也不想被人困在宫里。她的算盘打得啪啪响,只把李治当作工具人来用。给钱就拿,给房子也拿,这人要来吃饭聊两句探讨人体结构啊?   那就好好伺候着,末了就差喊一句“欢迎下次再来”。   李治挑了挑眉,他对于这种不正.当男,女关系,有种隐秘的刺激感,正上头着呢。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这位年轻的皇帝并没有反对,反而把私库里的好东西往这边拿。   有种偷.情的快乐。   看着乖巧懂事(才怪)的儿子李旦和美丽的老板娘武氏,李治感到心满意足了。外面彩旗飘飘,宫中红旗不倒,试问哪个男人能拒绝这样的美好生活?   连皇帝老儿都沉迷其中。   通过李治暗中使了关系,蛋蛋轻而易举就获得了国子监附属小学的入学机会,小孩作为一名插班生,进去读三年级了。   这对于三年一班的小学生而言,真是一件稀奇事!   国子监是贵族学校,小学生的名额难得,从来都是从皇亲国戚中挑选孩子,从一年级开始读起的。什么插班、跳级的,从来都没有这种情况。   同学们听老师说,今天会有个新同学来到,心里都好奇万分。   蛋蛋被老师带着,来到了三年一班的门口,他见里面的同学们都盯着他,一点儿也不怯,跟大家行了一礼,就开始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李旦,从边城来的,那儿的风沙特别大,附近草原上牛羊特别多!我家里挣了点钱,就供我来上学了……我读书不行,但我会努力跟上大家的进度,希望大家多多督促我,也多教教我。”   听得讲台下的孩子们眼睛都睁大了。   他们班里是来了个贫困生吗?   哇,李旦同学家里太惨了,草原上大概没有房子住吧。   小孩们只听说过高中部有扶贫的,叫贫困生来上学。没想到今日他们班上,也来了一个西北地区的贫困生。怀着同情的心理,好些贵族小孩都没有眼高于顶,而是对李旦表达善意。   其中有个叫窦豆儿的小姑娘,还让李旦坐在她旁边,主动跟他讲一两句功课。   小姑娘梳着可爱的羊角辫,翻开了课本,认真地说:“我们这节课是数学课,你还没拿到课本,就先看我的吧。你是不是不会用数字啊,我教你,这是1,2,3,4……”   蛋蛋:“……”   不好意思,店里的账都是我算的,十万二十万的大数据计算不在话下。   姑娘,你这道题都五六三十一了,算错了算错了。   不过有漂亮女孩子跟他说话,李旦不时点点头,装作听得很入迷的样子,心早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讲台上的老师发现这两个人在讲小话,眉头微微皱起,有心巩固一下自己身为老师的威严。   那就喊个学生起来回答问题吧。   窦豆儿……算了,女孩子脸皮薄,万一不会就哭,那就很尴尬了。新来的那个李旦,一点儿都不懂规矩,就喊他!   老师清了清嗓子,目光瞄准李旦,喊人起来毫无心里负担:“李旦,你来回答一下这道题。1+2+3+……+97+98+99+100等于多少?”   这个教数学的老头子故意出个难题,先来个下马威,好让李旦以后上课都乖乖听话。   “五千零五十!”   李旦站了起来,眨了眨眼,心念一动就得到了答案。   唬得全班小孩都不敢说话,这新来的贫困生怎么比他们还厉害?   这不可能吧!   他们还没算出来答案,这个李旦已经脱口而出了。抬头再看看出题的老师,老师也大呼惊奇,笑容满面地点点头,直道:“李旦的答案是对的,那就坐下继续好好听课吧。”   对于成绩好的学生,老师总是格外宽容的。   旁边的窦豆儿替李旦送了一口气,下一秒她又脸红了。这新来的同学数学真好,枉她刚才好心教他基础知识呢,人家说不定把她当傻子看吧。   小女孩有些生气了,把头扭向另外一边,不乐意说话了。   李旦好不容易交到了一个朋友,小女孩气鼓鼓的脸像河豚一样,真可爱呢。他的手在桌子下悄悄折了个纸鹤,脚轻轻蹭了一下隔壁,还无师自通学会了递纸条。   “豆儿,我送给你的。”   “我来不及跟你说我会数学呀,但你教得真好,你真是个好人。”   收到一张“好人卡”,让窦豆儿又重新开心起来了。下课后,她勉为其难地和新同桌又和好了,下一节课是外语课,学的是突厥语。   “你会突厥语吗?要不我叫你啊?”她已经能说上三句了,怕这新同学出丑没信心。   “我会呀——”   这次李旦诚实地笑起来,没有再藏拙了。他的突厥语跟母语一样流利,都能用外语跟老师对话起来。这个从外交部退休下来的老头子有心收徒,还用吐蕃语考他两句。   谁知这小孩连吐蕃语也会!   说得比他这个当过外交官的还标准!   这个孩子是个天才!   “天才贫困生”李旦的大名,在国子监附属小学里开始传开了。除了要背诵经典的语文课,没有一样是李旦不会的,连骑马射箭他都能得个满分,数学外语更加不在话下。   这种家里穷苦的学霸,永远最能收获老师和同学们的同情心。   只有班里原本考第一名的萧火火看他不顺眼。   萧火火生得也好看,出身兰陵萧氏,身上有南梁皇族血统,姑姑更是宫中深受宠爱的萧淑妃。听说他小时候,连陛下都抱过他呢。他一向在班里最受瞩目,直到这个李旦来了之后,女孩子们都围到李旦身边了,人美心善的窦豆儿也被他夺走了……   “那个李旦有什么好的,就是个穷光蛋!”   小男孩气不过,期末考被李旦夺走了第一名,就要给这个“贫困生”一个教训。他喊上几个族里的子弟,就想要揍李旦一回。   “李旦,你可知道你惹了谁?”   两个不认识的孩子把李旦拉住,要把他往偏僻路上带。另外一个高一个头的男孩,伸出拳头就要往李旦身上砸。   幸好萧火火尚且知道些底线,不能搞出人命,叫这群霸凌的人不用武器,用拳头揍他一回就行了。   李旦瞅着对方手里没有小刀,心里一点儿也不慌。他淡定地从腰上抽出小马鞭,挥舞着把对方抽得身上都肿起来了。他还会一些胡人摔跤的技巧,用了巧劲把那个大点的孩子往路边一摔,“捧”的一声。   想必这个月不能下地了。   打得对方落花流水,李旦深藏功与名,整了整衣裳,回家去了。   可这场校园霸凌还没完。   萧火火见一计不成,又生了一计,他怂恿这群同族的兄弟向老师告状,说李旦打人。在学校里打人是要记大过的,他就是想要李旦吃瘪!   “李旦打人?”   班主任是个女老师,对于李旦这种认真上学成绩好的学生,向来有几分偏袒。她不愿听信一家之言,就给李旦身上记处分。一旦这孩子背上了处分,在国子监里读好几年,都会抬不起头的。   “就把双方家长都请来吧。”班主任对着李旦和萧氏子弟都这样说。   李旦回去家里,他娘正忙着做生意呢,他没脸把这样的事情找阿娘去说。何况在这个年代,教子都是男人的事儿。   于是李旦就找到了李治头上,说班主任要他见家长。   “我去给你开会?”李治挑了挑眉,“说吧,你犯了什么事儿。”   家里孩子难得跟他亲近,李治也并不抗拒去给孩子开会。宫中的儿子们都被养得太乖了,胆子小得跟鹌鹑一样,有这么一个会打架的儿子,看起来还真不赖。   像他。   当皇帝好几年,李治的脾气也养出来了,从来都只有他儿子欺负别人的,哪里有他儿子被人欺负的道理。当他听得李旦被人截住,一群孩子揍他儿子、李旦无奈反击的时候,皇帝的火气“噌噌噌”就上来了,穿上鞋子就要往小学里跑。   他娘的,谁敢打他儿子,都给他出来,出来!   幸好李治还记得换上常服,没穿着龙袍就跑出去了。   ……   萧火火正偷偷地站在班主任办公室隔壁,想要看个热闹。他听得李旦说话的声音,一回头,好悬没给他吓死。   他姑父怎么来了?   不对,他姑父怎么长了一张和李旦差不多的脸?   后知后觉的萧火火,隐隐察觉自己惹出大祸来了。他见了皇帝姑父问声好,正想要偷溜的时候,被李旦截住了。   “萧同学,那天……”   吓得萧火火脸都白了,那天他是幕后指挥,他可没有揍李旦啊。   “那天你借了我的笔,什么时候还?”   李旦说话大喘气的,吓得萧火火腿都软了。这位小同学挥了挥手,嘴里含糊着说:“明日,明日便还。”   下一秒就跌跌撞撞地跑出去了。   李治一出,连带校长和年级主任都惊动起来了,老师们才后知后觉,班上原来来了个背景这么牛逼的学生!   幸亏他们没有瞧不起“贫困生”啊,不然不得要死啊?   宫中的萧淑妃受了无妄之灾,陛下接连着半年都没进过她宫里了。王皇后自以为胜了一场,陛下终于厌了那个姓萧的贱人了。   “武妹妹怎么好让孩子在外头受苦啊?”王皇后听闻陛下在宫外藏有一子,故作好心地建议道,“外面连个伺候的人都没有,又不知冷热,孩子还是养在宫里好些。”   李治:“不了,他们在宫外舒坦着呢。”   那对贪钱的母子啊,从来都爱钱,一点儿都不爱他。   别以为他听不出来,每次给零用钱的时候,蛋蛋跟他喊耶耶,总是喊得特别响亮的。照儿也喜欢钱,他若是带着钱去,照儿总是特别体贴温柔。   也特别妩媚。 第140章   永淳元年, 太子李素节因堕马而患上足疾。   换句通俗易懂的话来说, 就是这位太子爷出去玩耍,不小心把腿玩瘸了。   宫中的萧淑妃知道儿子受此大难,哭得眼睛都肿了。她早已不复青春,皇帝也留恋宫外, 不爱上她这儿了。日子唯独还有些盼头, 就是她的儿子李素节被封作太子。   而如今, 太子瘸了, 哪里还能登上皇位啊?   古往今来, 这种容貌身体受损的皇子,都会被默认失去了皇位的竞争资格。   连皇帝李治也是这样认为的。   大唐皇帝是个瘸子,那如何服众?如何威震四方?   他叹了一口气, 打算给这个四儿子盖一个因病辞职的戳,让他退休去了。当年他的兄长李承乾从太子的位子上退下来,不也活得好好的嘛。   李治给李素节封岐州刺史、郇王, 自认为自己算是个好父亲。   如今李治也不年轻了, 他都五十三岁了。重新选择太子对他,对朝廷, 对大唐而言,都是一个艰难的事情。   相比起他的父亲太宗皇帝,他的子嗣并不多, 算上宫外的李旦,也不过是五个儿子。前太子李素节一朝落马,头三个母族不显的皇子都开始蠢蠢欲动了。   大皇子燕王李忠, 是宫人刘氏所生。二皇子原悼王李孝,宫人郑氏所生。三皇子泽王李上金,宫人杨氏所生。正所谓矮子堆里挑将军,所以不难理解李治之前选中了宠妃萧氏所生的四皇子李素节当太子。   可眼看着李素节都不是太子了,这三位皇子都深感自己胜利在望。   明明胆小了大半辈子,偏此刻内心充满了野心,企图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不对,起码是单车变劳斯莱斯。   儿子们故作兄友弟恭孝顺父母的模样,看得李治都脸疼。他当年是因为李承乾、李泰、李恪相争,才稀里糊涂地获得皇位。   但那会儿的雉奴是真的好孩子,他跟每个兄弟姐妹都很好,从来都没有闹翻过。他脾气好,但不代表他没脾气。   他是长孙皇后的幺儿,几个哥哥都让着他,脾气可大着呢。   要是有人敢欺负他,他也是敢挥着拳头打回去的!   “他们当朕是瞎子不成?原本连在学校里连打架都不敢的,现在说主动出兵去拓展我大唐版图?”   骗鬼的吧!   李治一点儿也不相信,要是他把皇位给到这几个胆小儿子的手里,估计能连带着大唐一起翻车。说起胆子大的,他想起了宫外的李旦,这小子的胆子忒大的。   大到就差没把天捅破。   李旦上小学就在学校里一打三,后来更是暗中把沐足城搞成了类似斥候(间谍)组织的模样,小小年纪就变成了黑.道大佬。那样一个销金窝,不知道掌握了长安多少秘密,要问哪个大臣家里新娶了小妾又偷偷贪污受贿藏了钱,准问这小子就没有错。   “那就是他吧。”   李治握笔的手紧了紧,那小子爱玩爱钱也并没有错。   别搞得像隋炀帝那样,把自己玩死就行。   ……   在沐足城里享受的李旦还不知道,自己被父亲坑了一把。这会儿他哼着小曲,还叫了两个美貌小姐姐给他捏了捏肩膀。   美人娇声问着:“武总,这力度够不够呀?”   “够了够了。”   李旦还是很怀念武蛋蛋这个小名,让店里的员工都称呼他做“武总”。学霸的他前几年娶了学渣窦豆儿为妻,被那个姑娘管得可严了,连夜店都不许他泡。   这哪能啊?叫夜店老板不来夜店?   做梦吧,他要休妻,休妻!   心里是这样想的,但李旦还真不敢这样做,顶多就是把妻子晾在家里完事儿。很渣男的李旦心想,要是豆儿来求他回去,像刘备三顾茅庐那样……那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的。   “笃笃笃,笃笃笃……”   一阵敲门声响起,听得李旦的耳朵都竖起来了。他的嘴角偷偷笑着,果然是豆儿过来求他回家了吧。   说好的,谁先认输谁是狗!   李旦让按摩的小姐姐站到旁边,屁颠屁颠去看门了,他张嘴便噼哩哗啦地说:“你认输了你是狗!”   嗯?   门外的李治挑了挑眉,这熊孩子敢骂他老子?   胆子真的很大哦。   皇帝的一个眼神让李旦顿时就怂了,八面威风的武总面无表情地让按摩小姐下去,他耶耶找过来,肯定是有事情的。   “耶耶……您老人家上门来,有什么事情啊?”   李旦低着头搓了搓手,活像是小时候做错事情一样。这位黑.道大佬回想着,最近他没搞什么违法犯罪活动吧,街上说打.黄扫.非的,他店里也没涉.黄啊。   不过是在突厥那边代购了上百匹好马,进关没有交税罢了……   李旦偷瞄着李治的表情,他父亲应该不是来责怪他偷税漏税的事情吧?   李治还不知道自己儿子把手都伸到国外去了,他面不改色地和儿子一块儿喝了好几盏茶,在李旦的膀胱都难以忍受的时候,他才轻飘飘地说:   “蛋蛋,你对太子的位置想不想要?”   吓得李旦脚下一滑,肚子里的尿都快出来了。   来到长安之后,他知道自己的阿娘是皇帝的外室,就从来没有肖想过那座龙椅。皇帝有什么好的,起得比鸡还早,整天瞧着一群糟老头子在辩论,吵得耳朵里嗡嗡嗡的。   还不如他泡个夜店到二更,一觉睡到大中午。看着的都是美貌小姐姐,说话温声细语的,从不高声骂人。   简直是地上跟天上的区别!   当然,这话李旦不敢跟他老子说。   在脑子里转了一圈,平日里聪明机智的蛋蛋还是没搞清楚皇帝是什么套路。他像个乖孩子那样笑得很天真,只说:“耶耶给我,我就拿着。”   我也不抢,你爱给不给。   这在李治听来,就是想要的意思了。他的目光落在这个小儿子的身上,有些复杂,有些嫉妒。   说起来,李旦的运气可真好啊。   李治和照儿只是一场艳遇,居然就一晚中标有了他。这孩子先是有恒山王李承乾罩着,长大些后又有皇帝暗中照拂。而且他娘还特别能挣钱,这小子零花钱巨多,宫中的皇子只能领到死工资,说不定日子还没他这么舒心。   ……   永淳三年,高宗皇帝李治驾崩,新立的太子李旦上位了。   传闻这名太子是武昭仪所生,那武昭仪是个难得的美人,深受高宗皇帝宠爱。高宗皇帝一直藏着她,只许他一个人见,不许外人见面。   嗯,就是大唐版“金屋藏娇”的故事。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武昭仪是个狐狸精似的女人,把皇帝都迷得晕头转向,养出了变.态似的占.有欲。   不过李旦知道,这些都是屁话,他娘总是在外头做生意,见过她的人估计成千上万。这种骗人的鬼话,都是李治为了他这个私生子的身份,做的铺垫罢了。   而且李治被长孙无忌扶上位,他深知母族外戚对皇帝的影响和控制。要不是他脑子还清楚,还不知道这朝堂会被摆弄成什么样的呢。   照儿无心插手,但王皇后呢?   王皇后可算是正经的嫡母!   临死前,李治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王皇后修道出家了,让她别碍着新皇。   无子嫉妒,这四个字几乎把王氏钉在那儿,不得翻身。瞧着给他生儿子的都是些什么女人,除了宠爱过的萧淑妃和宫外的武氏以外,都是些地位低贱的宫女。要说其中没有王氏的手段,他说什么都不信。   王皇后和萧淑妃都没想到,她们两个斗了一辈子,却被一个面都没见过的武氏赢了。淑妃好歹能跟着儿子李素节去封地,有个依靠。   王皇后却恨极了,先骂武氏是个藏头露尾的老鼠,再骂她生的老鼠崽子。她没有生孩子,男人到老又把她给弃了。   她盼了一辈子,什么也没得到。   “女人啊,你可不能小瞧她们。”李治握着新太子李旦的手,弥留之际,他想到了宫外的照儿,“你替我问问,你娘,你娘……”她到底有没有爱过我啊。   他虽然富有四海,但始终没有看清那个女人。   她有着娇媚的美貌,却从来不像菟丝子花那样,紧紧地依靠着他过活。她若即若离,似乎对他来不来,都从不在意。   可偏生他最后的时刻,想到的却是她。   她不愿进宫,连他快死了,她也不来。他把她困在长安这些年,差点想要折断她的羽翼,把她养成笼中的金丝雀,想必她是怨过的吧。   李治的精神头好了一些,他忽然有点想喝酒。宫人们立刻送上宫中的佳酿,他尝了一口就放在一旁。   这味道不对,不对。   他想喝的究竟是什么呢?带点甜,带点果香味的。   “姐姐,你好看哦,比雉奴好看。”   他记起来了,她好像给他喂过一盏蜜水,甜甜的。那时候十二岁的他还想着,他想把这个美貌大姐姐娶回家了。   然后,他们就错过了。   ……   新皇登基,生他的武昭仪理应成为太后,母仪天下。   “呸,困了我在长安这些年,还想要我进去宫里坐牢?”照儿大声骂道,拿起鞋垫子就往李旦的脸上抽。这孩子是她怀胎十月生的,照儿打起来毫无心理负担。   打一下又不要钱,不打白不打。   李旦揉了揉被亲娘拍红的脸,嘟囔着:“不进宫就不进,那我总不能找个老女人假扮我娘,在那儿摆着吧……”   “那你不会把武昭仪写死吗?干脆让这劳什子太后挂掉就行。”   照儿瞪了过去,不对,这孩子说什么老女人呢。同理可得,这熊孩子在说她老呢。   于是还很有活力的武太后又拿起鞋垫,朝皇帝打过去了。   两日后   皇帝李旦一脸悲痛的表情,说他娘因思念高宗皇帝,也因病去世了。   众臣们虽心有怀疑,但没有一个人说出质疑的话。古有外戚专权的多,但哪里有皇帝一上任就死亲娘的啊?   那正是武太后享福的时候呢,给他们十个脑子都想不出来,是“武太后”自己把自己写死了。   既然太后死了,那就要下葬立碑的。按照常理,自然有掌管文书的官员替李旦起草,歌颂一下武太后的人品贵重,品貌俱全。   只是皇帝拿到那碑文,眼神跟见鬼似的。   “贞,贤,淑,德?”   这是写的他娘吗?他这个当儿子的怎么不知道他娘这般好?   论贞,他娘早想跑路了,说什么养小狼狗,不妥不妥。说贤淑,他娘的心眼不比针尖大多少,不然也不会拒绝进宫,与人共侍一夫。   要说德嘛,女子无才便是德,李旦认为他妈做生意的才能还是挺牛逼的。   都不妥,不妥。   最后,皇帝把脑袋一拍,干脆给他娘立了个无字碑,啥也别写了。他也有点相信鬼神之说,他娘还没死,就指名道姓说立碑祭拜,那多不吉利啊。   “我真是个小机灵鬼。”   李旦洋洋得意,为自己给亲娘立无字碑的千古壮举点赞。   不到半年,他宠爱的窦皇后给他生了一个健壮的儿子,这叫李旦高兴极了。   他派人立马给亲娘送信,说他有儿子了!   “有儿子就有儿子呗,连只鸡都会下蛋呢,有什么了不起的。”   照儿那会儿正在吃晚饭,啃着一只烧鸡满手是油。蜜汁烧鸡皮香肉嫩,满嘴都是鲜美的肉汁。肥美的土鸡被烤得连骨头都酥了,叫人恨不得嚼烂了一块儿吞下去。   吃到酣处,却被人打扰,照儿的心情可不大乐意。外面站着的侍卫还等着她回信,她懒得擦手,直接用油手在纸上落下两个字一一   “笼鸡”。   她决定了,这小孙子的小名就叫笼鸡。烧鸡多好吃啊,她吃一笼都不腻了。   ……   宫中的李旦收到亲娘的信,一看就乐了。他就说他娘有才呢,给他儿子取的小名都那么富有哲理。   雉奴,蛋蛋,笼鸡。   鸡生蛋,蛋生鸡。   嗯,这逻辑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