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作者:清越流歌 文案 混吃等死的富二代叶舒华穿到七十年代,明明可以走上开挂人生,可惜她一点都不想发家致富。听村里人说男知青宋清徽家境富裕、月月都有家人补贴,长得也很不错,成为叶舒华粮票的最佳人选…… 一番死缠烂打,眼看着就要拿下高岭之花、走上人生巅峰,村里突然来了批新知青,其中某位女同志长得是清水芙蓉,性格却一点都不白莲花,文能带领村民科学养殖、发家致富,武能手撕绿茶、无人敢惹。 接下来的剧情应该谈情说爱HE了,叶舒华这才意识到似乎穿进了某篇眼熟的年代文中,精心挑选的粮票貌似也是女主的官配……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穿越时空 甜文 穿书 主角:叶舒华 ┃ 配角:宋清徽 ┃ 其它:楚涵 ==================   ☆、第一章   1974年的秋天,叶舒华绑着两条又黑又亮的麻花辫,站在食堂为人民服务中。   在这个时空,几乎没有人会正儿八经的喊她大名,人们都亲切的管她叫“小妹”。   比如这会儿,几个仗着速度快、比大部队早一步赶到食堂的小伙子,便在门口冲她挤眉弄眼的起哄:“小妹,今天吃什么啊?”   话刚落音,“叶小妹”还没有反应,几个小伙子好像他们说了多么好玩的笑话似的、纷纷争先恐后的笑起来了,露出一口口白牙,黑瘦的脸上带着青春朝气,无忧无虑的样子,还没有让生活把腰压弯。   叶舒华很想叹气,就他们这样撩妹,等着打一辈子光棍吧。   哪怕是以前的叶小妹在这,估计都不愿搭理他们,她只会撅着嘴转头喊她母亲王翠芬同志,然后王同志就像护崽的老母鸡一样冲出来把后生们一个个撵走;   如果是以前的叶舒华,当然也不会搭理这些幼稚的小男生。   但是现在嘛,叶舒华抿唇微笑,装出一副文静甜美的样子回道:“多煮了一锅芋头,其他的还跟昨天一样。”   这一幕已经不是第一天上演了,连着几天都提前来“报道”的小伙子们,却还是被她的笑容震住了,愣了几秒,一个个就跟着开窍了似的,红着脸支支吾吾,到底没勇气再搭讪,便主动退出去排队了。   叶舒华就跟什么都不知道似的,只顾低着头装文静。   她现在的母亲王翠芬同志说了,大姑娘得学会为自己造势,好名声传得越远才越可能找到好人家。   叶舒华深以为然。   上辈子的她从来没考虑结婚问题,主要是才毕业两三年,加上有钱有朋友、父母还万事不管,叶舒华也就专注吃喝玩乐了。   而现在,为了摆脱粪坑里爬完蛆的茅坑、拿稻草当床垫的木床、清水煮白菜配杂粮的三餐,以及每天早上六点为一颗鸡蛋都能吵得不可开交、让人睡不成懒觉的大嫂二嫂,叶舒华不介意早一点嫁人。   是的,她就是这么不思进取,上辈子都好吃懒做到二十几岁,一朝穿越也不可能突然变成励志向上的人。既然可以“靠脸吃饭”,为什么不呢?   叶舒华的表演没有白费,她努力当着壁花,身后的大妈们一边干活一边在王翠芬同志跟前使劲夸她。   “翠芬,你们家小妹现在也像她大姐了,又文静又懂事,过两年说亲的人就该踏破你们家门槛了。”   “我倒是觉得小妹生完病越长越漂亮了,瞧瞧那白嫩嫩的小脸,一点都不像咱们乡下人,反而比那些城里来的知青更像城里人。”   “我也注意到了,小妹长得像翠芬嫂,从小就是咱们大队数一数二的姑娘,现在长开了更不得了,自从小妹来食堂帮工,队上的小伙子哪个不是没事往咱们这儿跑?魂儿都落这了。”   “说起来小妹也该看人家了吧?她长得标致,可不能便宜村里这些傻小子,咱不说嫁城里,公社里家底厚实的小伙子也随便挑啊。”   王翠芬在队里以泼辣著称,作为队长媳妇,寻常小事连队长都让她三分,队上其他人只会更捧着她,久而久之,就养成了说一不二的脾气,官架子摆得比她男人还足。   不过这会儿,王翠芬和所有人母亲一样,嘴里说着“你们夸张了”的客套话,脸上还是藏不住的露出几分得意。   王翠芬人生有两大得意,一是年轻的时候嫁给了队长,成为整个大队“一人之下,所有人之上”的队长媳妇;二是她肚子争气,给老叶家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现在除了最小的一双儿女还没成家,三个大的都娶媳妇的娶媳妇、嫁人的嫁人,连孙子和外孙都有了。   不到四十就当了奶奶,整个生产队比王翠芬同志有福气的还真没几个。   不过人生有得也有失。   王翠芬的失落,在于几个大的孩子都没继承到她的精明和泼辣。   两个大儿子像他们爹还好,不精明但也不蠢,队上没人会给他们亏吃;但是大女儿从小跟着她奶奶,养出一副受气包的性子,虽然也有人喜欢她这温吞的性子,当年上门求亲的人家还不少,但是闺女没学到自己半分本事,王翠芬其实是挺糟心的。   于是一双机灵调皮的小儿女,就成了“队长夫人”的心头宠。   这两个小的不仅心眼像她,长得也最像她,特别是小女儿,这两个月小脸长开了,五官越来越标致,一双眼睛黑得跟葡萄似的,看起来讨喜极了。王翠芬心里当然骄傲了,就像大家说的,她闺女这模样,至少也得嫁公社上去,公社里比队上吃得好穿得好,她闺女要是再争气一点,说不定给她相个工人女婿回来,那就真真是“光宗耀祖”了。   王翠芬想着想着,脸上便露出了几分笑容。周围这些大妈大婶也都知道她的心思,更加起劲的奉承起来。   叶舒华还在摆着Pose,听身后三姑八婆们把她夸成一朵花,心里还真得意不起来,好好的白富美做不成,变成一个贫穷年代的小村姑,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哪怕是无端年轻了七八岁,叶舒华都欣慰不起来。   毕竟她上辈子有钱有时间,可以买很多的产品保养自己,就算再过几年,光用护肤品阻止不了细纹的产生了,还有更先进的医美技术在等着她,甚至她一时兴起还可以给自己换个脸。   总之只要有钱,没有什么可以难倒他们。   ——这条真理,叶舒华其实是穿越以后才悟出来的。   当富二代的时候,叶舒华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止一次跟朋友抱怨生活太无趣,无所事事、活得没一点激情;   也曾羡慕好闺蜜有父母宠爱,不像她爸妈离婚多年、两人都不管她,她爸这些年忙着结婚离婚又结婚,给她生了四五个异母妹妹,她妈离婚后倒是没再婚,可是换男朋友换得比她还快,他们除了给她车子房子支票和公司股份外,就没尽过当父母的责任!   穿越以后,叶舒华倒是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母爱,王翠芬同志都舍不得多给两个儿媳妇一只鸡蛋,让奶着孩子的大嫂和怀着孕的二嫂为了仅剩的一颗鸡蛋吵得不可开交、谁也不肯低头,却肯每天都给她炖一碗又香又滑鸡蛋羹,有盐有味,隔三差五还会滴点油进去。   叶舒华被这浓浓的母爱感动到热泪盈眶。   在这个炒菜都舍不得放油、顿顿白水煮青菜的年代,每天一碗鸡蛋羹,几乎是她活着的唯一动力了。   可是另一方面,叶舒华也在疯狂的祈求穿越大神把她送回去,她保证回去以后洗心革面,做一个认真享受、再也不无病呻吟的富二代了。   然而穿越大神铁了心不搭理她。   叶舒华也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成功躲过了据说最累最可怕的抢收季,她家那位当大队长的父亲终于有时间喘口气了,回家关心号称躺在床上养病的小女儿,就看到被王翠芬同志每天一碗鸡蛋、养得又白又嫩的叶舒华。   于是继得罪了穿越大神之后,叶舒华又得罪了她的大队长父亲,被无情的赶下床。   以前的叶小妹都不用赚工分,因为叶家全是劳动力,养得起一个闲人,王翠芬就安排她留在家里学做家务了;而现在叶队长决定给装病骗吃骗喝的叶舒华一个教训,要求她必须自己下地赚工分,否则就饿肚子,家里谁都不能接济她。   叶队长无论家里家外都充满威严,他板起了脸,王翠芬都不敢说情,她只能帮叶舒华找一个轻松点的工作,比如跟着她去食堂帮工,食堂都是她说了算,叶舒华偶尔偷懒她爹也管不到这里来。   然后叶舒华就知道了什么叫“没有最苦逼,只有更苦逼”了。   开水煮青菜不是最可怕的,每天只吃个六七分饱、其他时间都在饿肚子也不是最可怜的,一边饿着肚子一边干活,完了还只能吃水煮青菜才是真正的悲催。   而且她还不知道会不会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她。   才干了几天,叶舒华痛定思痛、决定另谋出路,像王翠芬女士说的那样努力嫁进城里就不错,毕竟这个年代不允许经商,不然她还可以试试自己有没有继承父母的创业天赋。   还不能通过考大学跃农门——好吧,就算恢复高考叶舒华也未必考得上,她上辈子是有先见之明的跟闺蜜一起当了艺术生,并顺利通过了艺考,才能混到本科文凭的,就她当年那惨不忍睹的文化分放到现在,叶舒华是一点把握都没有,也不想再去啃书了。   思来想去,还是嫁人最适合她。叶舒华有时候也会苦中作乐的想,要是被上辈子那群姐妹,知道“乱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叶大小姐,也有这么没出息、只想靠男人的时候,不知道会乐成什么样。   但现在,什么都比不上吃肉重要!   叶舒华下定决心,扬着笑脸招呼收工来打饭的人们。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新气象,希望小伙伴们多多支持 mua~   ☆、第二章   不管在哪个时代的国人,似乎都很喜欢呼朋唤友、成群结队,在双岗生产大队的队员们也是一样,年轻小伙子们一马当先赶到食堂,紧随其后就是抱着碗盆有说有笑的大嫂大婶们。   字面上的“大锅饭”早在十多年前就名存实亡了,现在集体供餐是队里为了更好地完成抢收工作,每年的这个季节都会开放食堂,是要在食堂吃、还打了饭菜回家去吃,这个就随各自喜欢了。   在双岗生产大队,家家户户都喜欢把饭菜打回家吃。这个工作男人是不做的,来打饭的基本上都是女人。   队长家的“小千金”,过去十七年很有些“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架势,倒不是叶队长家里讲究,而是他们家劳动力充裕,不需要小女孩下地干活,队里的三姑六婆便喜欢用“难得一见”调侃她。   叶舒华近来得罪队长父亲导致被“赶出家门”的过程,外人无从得知,然而娇宠长大的小姑娘无缘无故跑出来赚工分,这背后究竟有什么原因,还是不可避免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话题。   当然在叶家人面前,没人把看热闹的嘴脸摆出来。刚好相反,三姑六婆每次都要趁着叶舒华给他们打饭的时候,好好夸一通她聪明、漂亮、懂事还能干,都快把她吹成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小仙女了。   叶舒华努力憋出一丝羞涩的笑容,并加快手中的动作,直到送走了能说会道的妇女同志们,她才在心里松了口气,人类为什么要互相伤害呢?她不爱听这些耳朵起茧的好话,她们也不见得是真心实意追捧。   如果都能安静如鸡该多好!   每当这个时候,叶舒华就无比怀念她上辈子,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叶大小姐是个我行我素的二世祖,反正爹妈除了开支票、其他什么都不管,她可以尽情的怼天怼地怼空气,别人反而轻易不敢开罪她。   而现在,叶舒华叹气都得偷偷地来,不能破坏她艰难立起来的小仙女人设。   继妇女同志们之后,又来了一批需要叶舒华服务的人民群众,有男有女,他们就是这个时代最大的特色——知青。   叶舒华再次挂起了笑容,笑得比任何时候都真诚。   她这么高兴,原因有两点,知青一向是最后来打饭的,他们的到来意味着她干完这票就要准备收工了;另一个原因就是有几个知青长得还不错,比如说朝她迎面走来的宋清徽和沈思默同志。   可能是受父母的遗传。叶舒华上辈子的老爸换了四五个老婆,一个比一个更年轻漂亮,最后那任竟然还是他朋友的女儿,说出去都让人毁三观;不过叶舒华她妈也没好多少,叶舒华觉得自己已经算没节操了,大学四年里换了四任男朋友,平均每年换一任的节奏,而她妈换对象比她还勤快,尤其是刚毕业那年,她妈甚至找了个大二的小弟弟处对象——她都不好意思吃这种嫩草。   总而言之,在父母的熏陶下,叶舒华找对象的标准也越来越简单粗暴,年轻颜好身材棒,只要符合这三点,其他的都可以再商量。   而这两位同志就非常符合叶舒华审美的知青,好看到她都苦逼到这个程度,看到他们出现还是忍不住露出了真心实意的笑容。   其实想要入叶舒华的眼并不容易,她所谓的“颜好”不是指一般的帅哥,而是那种集五官皮肤、形象气质和言谈举止于一体的男神。   连闺蜜都嘲笑过,说她自己书读得不是很多,偏偏对玉树临风那一挂的男生欲罢不能。不过美女都有特权,叶舒华自己就是白富美,所以她的眼光越挑,追求她的男生反而越趋之若鹜。   可惜长得好不能当饭吃,叶舒华只是欣赏了两秒,便公事公办的接过了他们的饭盒,严格按照标准打饭,一粒米都不肯多给,因为她自己都希望能够剩点给她打牙祭。   在吃饱肚子面前,男神都是浮云╮(╯3╰)╭   打完最后一盒饭递给男知青,在对方轻声道谢下,叶舒华一本正经回了句“为人民服务”,目送着他们离开后,转头雀跃的呼唤着王翠芬同志:“娘,今天还剩了一点饭,怎么办~”   王翠芬过来看了一眼,笑道:“这都没两口,专门盛起来我还嫌费碗呢,你自己吃了吧。”   其实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生的大米都可以往嘴里塞,一口米饭当然也要留着下顿吃。不过王翠芬是队长媳妇,饭桶又是叶舒华负责的,她这么安排其他人没意见,甚至还有人趁机夸道,“小妹就是能干,平常也是煮这么多饭,从没剩下半粒饭,小妹打饭就有得剩,说明你为国家省粮食了啊!”   换做其他时候,叶舒华已经不明觉厉了,都能找到这么清奇的角度,舔狗果然无所不能。不过这会儿,叶舒华没时间装羞涩,她一脸珍惜的舀起饭,捏成两个仅够塞牙缝的小饭团,和王翠芬一人一个分吃了。   王翠芬脸上“嫌弃”不够塞牙缝,真被塞了一嘴却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你这孩子……”嗔了叶舒华一眼就转身去忙着收拾厨房了。   叶舒华细嚼慢咽的吃完饭团,也心满意足跟在王翠芬同志身后干活了,她不知道,刚走出食堂不远的年轻知青们,正一边回知青点一边讨论着她。   “沈思默,那个叶小妹刚才是不是冲你笑了?”   沈思默人如其名,是个沉默少言的男同志,闻言也只是摇头不说话。   八卦得不到配合,发起话题的女知青也有些不满,拧起秀眉坚持道:“你胡说,我明明就看见她冲你笑了,她肯定是喜欢你!”   最后一句话,多少泄露了女生的心意,沈思默却恍若未闻、埋头往前走。气氛有一些尴尬,另一位女知青上前挽住了李继红的手,温柔的安抚道:“说不定是你看错了呢,继红,刚才宋大哥就在沈大哥身边,我们问问他就清楚了。”   事不关己的宋清徽没想到他也会被点名,不免愣了一下。   其实叶队长家的小闺女第一天在食堂帮工起,他就注意到了,知青点的所有男同志也都注意到了。人都是视觉动物,每天结束了辛劳的工作、精疲力尽的去食堂打饭,就能看到个这么标致的小姑娘眉眼弯弯、笑脸相迎,身上的疲惫都仿佛减轻了许多。   不过宋清徽也只是稍微有留意这个姑娘,还没那个闲情逸致去观察她对别人有什么不同。直到李继红闹了这么一出,他才回想了一下,叶小妹今天的笑容,好像确实称得上甜美、和平时有点不一样。   难道小姑娘真的瞧上沈思默了?宋清徽对此将信将疑,只是看李继红不依不饶的架势,他还是决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坚定的摇了摇头。   可惜宋清徽想要息事宁人,却不是谁都看得懂眼色,两个喜欢开玩笑的男知青一左一右,架着沈思默打趣道:“思默,真有你的啊,不声不响就勾走了这么个小妹妹。”   “我听说叶队长家的小闺女在整个公社都是数一数二的好看,还是沈思默有福气。”   “如果叶队长的小闺女真看上你,回城也有希望了啊。”   “对啊,我听说咱们隔壁公社,有个知青跟队长的妹妹结了婚,年初就开了证明回城去了。”   眼见男知青们越说越过火,沈思默皱眉道:“根本没有的事,你们别瞎说了。”   可惜众人平时压抑惯了,说到回城的问题都有些口无遮拦,仍要继续高谈阔论,还是宋清徽不动声色的提醒了一句,“叶婶可还在后面呢,小心让她听见了。”   大队的人都见识过队长媳妇的难缠,包括知青们,因此听到王翠芬的名字,这群先还说得热闹的男知青顿时面面相觑,一个个都怂了。   之前插不上话的女知青们反而接过了话题,“听说叶婶最喜欢她的小闺女,把她宠得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知道的还当是养了个千金大小姐呢。”   “叶婶好像是想把小闺女嫁去公社过好日子,所以宠得厉害呢。”   不管沈思默承认不承认,李继红都把叶舒华视为情敌了,听到大家的讨论突然嗤笑道:“就叶小妹这好吃懒做的样子,还想嫁去公社?我看大队里愿意娶她的都没几个吧。”   先前劝过李继红的女知青温柔笑道:“人家哪里好吃懒做了,这不也在自己赚工分吗?”   “在外面当然要装模作样了,我听他们家隔壁的王嫂说,这个叶小妹在家仗着受宠,抢两个嫂子的鸡蛋吃,害得她两个嫂子天天为了一颗鸡蛋吵得不可开交——估计就是为了这个,被叶队长勒令出来赚工分了吧。你们想想这样的姑娘,但凡知道底细的谁肯要?”   女知青们当然顺着自己的同伴了,便完美忽略了在这个年月、孕妇或喂奶的女人隔三差五吃鸡蛋也很奢侈的事实,一个个深以为然的点头。   宋清徽虽然不想这么八卦,但是听了一耳朵,也忍不住想笑,严肃正直、把整个生产大队都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大队长,家里天天为了一颗鸡蛋闹得鸡飞狗跳,怎么想都觉得有趣。   于是在叶舒华不知道的情况下,她的形象早已被一颗鸡蛋毁得干干净净= = 作者有话要说:  总算赶上更新啦。 感谢本文的第一位小金/主—— 月弥久扔了1个地雷 爱你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三章   叶舒华有着只要是富二代几乎都会犯的通病——整天不学无术、混吃等死,同时还觉得自己天赋异禀、无所不能。   就像今天,叶舒华凭自己的本事在食堂“骗”来了剩饭,哪怕只有一小团,给她和王翠芬同志塞牙缝还不够,但在她心里自己今天前所未有的高大,甚至自信爆棚到她只要愿意,都可以养活自己和王翠芬同志了!   从某个角度来说,叶舒华确实有资格膨胀,大部分年轻人从毕业以后就基本做到了独立生存,有些能干一点的甚至在大学期间就能养活自己,而叶舒华从毕业到穿越前,一份工作都没有找过,她没钱了就找老爸,找完老爸又骗老妈,这对夫妻离婚至今还在暗中较劲,连给她开支票都非要压过对方一头不可。   所以钱对上辈子的叶舒华来说,真的只是个数字而已。   今天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凭本事吃饭”,付出了辛苦和汗水,比从老爸老妈那里骗钱要有成就感多了。叶舒华认为今天是她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和王翠芬同志收工回家的路上,她兴高采烈挽着这辈子母亲的手,恨不得原地蹦三下来表达她的兴奋。   王翠芬同志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母亲,看得出叶舒华在骄傲得意什么,她却没有泼冷水,因为不只叶舒华兴奋,今天也是王翠芬人生中少有的幸福时光。   小闺女可能是前阵子生病的时候饿怕了,病好以后最怕挨饿,王翠芬就想挖点野菜根什么的给她垫肚子,不想小丫头嘴巴还挑,连吃了几天野菜都吃吐了,吃得小脸都呈菜色,看得王翠芬心疼不已,虽然也后悔把小闺女娇惯成这样,可是看她整天吃不饱也不忍心,这才每天煮碗鸡蛋羹给她加餐。   但是王翠芬也知道,鸡蛋也就尝个味道,根本不顶肚子。   今天剩的那点饭小妹要是一个人吃了,晚上至少不用饿得在床上翻来覆去,可是小闺女馋成这样还要把饭分给她,这让她动容不已。   王翠芬泼辣了半辈子,除了关起门来的时候男人知道让她,家里几个孩子都怕她,叶舒华的一小粒饭团,也甜到了王翠芬心里。   更别提叶舒华现在整个一多动症小朋友,挽着王王翠芬一路蹦蹦跳跳了。   从来没有享受过儿女这么亲昵和依赖的王翠芬同志,脸上带着浓浓的笑意,根本舍不得说她一句。   于是叶舒华就一路蹦跶到家。   叶家的条件在整个大队算数一数二,因为叶队长的工分高,两个大儿子也是身强体壮、干活麻利,跟他一样十个工分,很多人家里都没有一个能赚十工分的劳动力,叶家就出了三个,每年的分红就要高出别人一大截了。   男人能干,叶家的女人也不遑多让,王翠芬是出了名的爽利人,不仅干活不在话下,她队长媳妇的名头也很好使,经常帮队里处理女人间的矛盾,算是半个妇女主任了,所以她比妇女组多一个工分,队里都心服口服;两个儿媳妇也在王翠芬的带领下勤劳肯干,养孩子的养孩子、怀孕的怀孕,依然没有耽搁地里赚工分。   勤劳致富这句话,无论放在那个年代都不会错,而中国人有了钱就建房,同样是不变的规律。   前两年叶家老大结婚不久,叶家就推掉了住了几十年的泥坯房,起了这么一间队里独一无二的砖瓦房,还“奢侈”的砌了院子。这座在叶舒华眼里寒酸到没法住的农房,在当地人心里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豪宅了,所以他们搬新家才一个月,叶家老二丈母娘咬死不松口的彩礼也立马松了,同时还备上丰厚的陪嫁,欢欢喜喜把女儿嫁过来。   叶家人每天吃完饭,最喜欢做的事情也是坐在“气派”的院子里闲聊,叶舒华和王翠芬收工回家时,他们已经整整齐齐的坐在院子里休息了。   食堂的工作是要比其他地方轻松,唯一不好的就是队里都收工、打了饭回家边吃边休息,在食堂干活的却还要忙着收拾东西,至少比人家晚半个小时才能收工。   也是因为这样,叶舒华他们在开饭前就提前吃好了,热腾腾刚出锅的饭菜,不用回来吃剩菜。   可惜不管是刚出锅还是剩饭剩菜,味道都不怎么样= =   叶舒华心情好,进了院子也主动跟大家打招呼,“爹,大哥二哥,大嫂二嫂。”   说着还逗了逗她大嫂怀里的小胖子。   在叶舒华心里,这个世界的大嫂是不怎么滴,但她的大胖侄子还是很有前途的,小小年纪就知道她天赋异禀,人家说有奶就是娘,这小子每次见了她却连喂奶的娘都不要了。   这会儿被最喜欢的小姑姑捏了脸,小胖果然在妈妈怀里挣扎、朝着小姑姑的方向扑腾了,惹得在场大人欢笑不断。   叶舒华对小孩的耐心向来不多,不过今天心情好,可以抱一抱,正想伸手,搬了个凳子坐在屋檐下装文化人的叶队长却突然朝她招手:“小妹,过来帮我写点东西。”   “叶小妹”顿时垮下了脸,不是因为嫌弃这个名字太乡土,而是叶队长的话让她想起自己犯下的蠢。   上辈子叶舒华是标准的九零后,书本上、课堂上老师们都对那个特殊年代讳莫如深,不愿多谈,她自己也没兴趣深入了解,于是一直就想当然的以为字面上的“大锅饭”时期,就跟动荡的那些年一样漫长。   所以在刚大队长赶下床、只能跟着王翠芬同志来食堂工作的时候,叶舒华简直生无可恋,她以为自己要在食堂干三五年之久——印象中是77年恢复的高考,标志着某某时期的结束,叶舒华认为大锅饭的解散应该也是那个时间。   当时只在食堂干一天,叶舒华就已经累成狗了,日复一日地干上四五会怎样?想想都觉得崩溃,还不如去死一死。   就在叶舒华怀疑人生的时候,“伟大的母亲”王翠芬同志过来支招,暗示她家里真正做主的人是她父亲,要让队长父亲对她满意了喜欢了,日子才好过云云。后来叶舒华才知道,王翠芬同志让她去讨好队长父亲,跟她理解的其实不是一回事,但在当时,她真觉得这是唯一的出路了。   叶队长不但在家里当家做主,说夸张点他就是整个大队的“土皇帝”啊,只要把他哄高兴,换个轻松自在蹭工分的工作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别指望混吃等死的富二代能有多少高尚情操,叶舒华一点不觉得开后门是多大的事,就看队长父亲愿不愿意为她破例而已。   于是刚开始那几天,叶舒华越是在食堂累得半死不活,回到家就越积极的在队长父亲面前扮小棉袄,当年骗她爸要零花钱都没这么努力过。   皇天不负有心人,叶舒华很快发现了大公无私的叶队长的“弱点”。   叶队长祖上代代贫农,唯独他有颗做知识分子的心。在这个年代,叶队长读都到了初中毕业,成了队里最有学问的人之一,据说他当年当选队长也是因为文化程度高、队里的人都尊敬他。   有了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叶队长也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五个子女都被他送去读书了。   除了叶大姐实在不爱学习,叶小妹和她大哥二哥都念到了初中毕业,叶三哥这个最让王翠芬自豪的儿子就更出息了,居然念完了高中,叶队长能量不够、无法帮儿子争取进工农兵大学,却把他送进了县纺织厂当学徒工。   虽然叶三哥转正遥遥无期,但是作为第一个进城吃铁饭碗的人,依然得到了整个大队的羡慕,最有出息的叶三哥也再次证明了叶队长的信念,多读书不是没有用。   直到现在,叶队长依然保持着读书看报的好习惯,偶尔收工早,就在家摊开桌子练练字,硬笔练完写软笔,整个一老干部做派。   可惜最像叶队长的叶三哥在城里,只能每个月回来住一天,而子女都是被叶队长逼着学习的,大家都对读书不感兴趣,大部分时候就只有叶队长一个人练字看报了。   这也正好给了叶舒华投其所好的机会。   叶舒华也不是一生下来就不学无术,她父母都是八十年代的大学生,留给她的基因还是不错的。   小时候父母都不管,她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能在这个年代培养出一个大学生,可见他跟叶队长也差不多,都是爱读书、老干部做派,叶舒华从小跟着爷爷下棋练字,也练出了一手好书法。   升高中那年爷爷去世,正在中二期的叶舒华无人看管,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从此性情大变,小时候学的那些东西全都扔了,唯独没有扔的就是书法,有时候想老爷子了,就摊开纸笔练练字,所以这就成了她仅剩不多的特长。   想要讨好队长父亲,就得投其所好,叶舒华确定叶队长就喜欢文化人、连带着对那些知青都爱屋及乌后,就决定行动了,某天“不经意”的在队长父亲面前露了一手、让他看到了她那笔好字——叶舒华能这么操作也是试探过的,叶队长是传统大家长,除了叶三哥还能和他聊聊家国大事,其他儿女跟这位队长父亲都不怎么亲近,叶队长也就无从知晓叶小妹的字迹。   按道理,王翠芬同志这么关心女儿,应该看得出笔迹不同,可惜她自己大字不识一个,所以叶舒华很容易就蒙混过关了。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叶队长对叶舒华的字果然“惊为天人”,先还因为叶舒华装病骗吃余怒未消、而对她横眉冷对的脸,瞬间就变得和颜悦色多了,在听她说“初中毕业后才明白读书不易,有空就私底下练字”的励志故事后,对好吃懒做的小闺女更是立刻改观。   爱学习的人怎么会好吃懒做呢?叶队长于是接受了王翠芬同志的理由,肯定是孩子长身体饭量变大了,这是身体原因,也不能完全怪她贪吃。   发现叶舒华字写得好以后,叶队长便物尽其用,经常喊她过去帮她写报告什么的,以前能有此“殊荣”的只有叶三哥,叶队长此举也标志着叶舒华成了除叶三哥以外、最讨队长父亲欢心的孩子了。   叶舒华刚开始还挺高兴,自认为计划通,再装几天就可以求队长父亲给她换岗位了,直到有一天她脑子那根弦回来了,从叶小妹的记忆里得知抢收季才开大锅饭、吃到这个月底食堂就散了的事实。   这特么跟书里写的不一样啊,叶舒华整个人都懵了。因为按照事实,她只需要老老实实在食堂干几天,等食堂解散她又可以回家吃白饭了,真换了工作那才准备干到老吧!   所以她那些天上蹿下跳都是为了什么?   叶舒华犯了蠢,现在队长父亲喊她去写报告,她便有些消极怠工了。   就像上辈子问爸妈拿了支票就消失、缺钱了才找他们一样,叶舒华从不掩饰她的功利。   不过叶舒华不乐意,最疼爱的小闺女得到她爹的重视,王翠芬同志却表示很欣慰,鼓励的拍了拍叶舒华的肩:“去帮下你爹,写完娘给你煮鸡蛋羹吃。”   叶舒华下床干活后,也标志着她养病结束,不能再奢侈的每天吃一颗鸡蛋,虽然王翠芬同志还是会偷偷投喂她,但是叶舒华从来没做个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心里还是不大高兴的,如今听到老母亲光明正大说要煮鸡蛋给她吃,叶舒华这才高兴起来,迈着轻快的步子来到叶队长身边。   “坐这里。”叶队长没对王翠芬同志的话发表任何意见,而是把凳子让出来,和颜悦色的站在叶舒华身后看她写字。   全家人便知道叶队长这是默认了。   王翠芬小胜一局,不着痕迹的瞥了两个儿媳妇一眼,便得意的去厨房煮鸡蛋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此时也只能讪笑,早上那抢鸡蛋的气势是万不敢当着叶队长的面拿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叶小妹只想当一条咸鱼_(:3J∠)_ 今天更新有点晚,大家也看到了,因为字数比平时多嘿嘿嘿 继续晒霸王票—— 小伙伴你们好热情啊,么么哒。 晚安   ☆、第四章   秋收后的早晨,太阳初升、露水半干,勤劳的人们已经聚集在了晒谷场,一边谈天说地,一边扫干净场地,把一筐筐金灿灿的稻子倒出来,用长杆推平晾晒。   不到八点,晒谷场就成了一片壮观的金色宝地,干活的村民也徜徉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农民一年中最高兴的时候,莫过于丰收时分。   而晒谷场后面的村庄,也早已升起了炊烟袅袅。   文艺点的穿越女,应该能从这副画卷一样的生活场景中,品味到一些钢筋水泥丛林所感受不到的美好,从而得到内心片刻的宁静。可惜叶舒华是朵不一样的烟火,大好的清晨她宁愿躺在床上睡懒觉。   今天是叶舒华穿越以来睡得最满足的一个“懒觉”,她那对大嗓门的大嫂二嫂破天荒的没有天刚亮就站在院子里吵架,这让叶舒华有种久违的“一觉睡到日晒三竿”的幸福感。   可惜在没有手机和网络的年代,一个人赖床真没太大意思,叶舒华看了看窗外的阳光,伸了个懒腰就从床上爬起来了,也没心思打理自己,穿上衣服、披头散发就出去了。   叶舒华也不是一直就这么邋遢,当叶大小姐的时候她可是个出门倒垃圾都要化妆的居居女孩,奈何辣鸡穿越毁她青春,现在的叶小妹别说化妆品,唯一的护肤品都是叶三哥在她“生病”时送的雪花膏,就这还惹来全大队姑娘的羡慕,打扮便成了一件奢侈的事。   还好叶舒华运气不错,叶小妹的底子就不差,也是个清秀佳人,最近她偶尔照镜子,更是惊喜的发现这张本来跟她有四分像的脸、现在越来越像她上辈子了。   毫不心虚的说,叶舒华上辈子是白富美,不学无术都能泡到各路男神,长相是没得挑,叶小妹越来越像她上辈子,说明颜值有了个质的飞跃,最近只要认识她的人,就没有不夸她“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的。   本来就迷之自信的叶舒华,整天听着这些花式追捧,整个人更是自信爆棚,已经现在坚信自己披个麻布袋出门都是时尚了,披头散发那就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嘛。   叶舒华信心满满的打开房门。   院子里,叶大嫂正抱着三个月的宝贝儿子遛弯儿。在缺衣少食的年代,普通人家对孕妇产妇都没那么讲究,该下地干活的还得下地干活,顶多安排点轻松的活计,所以待会吃过早饭,叶大嫂也得跟大家一块去上工,每天只能趁着这个时候,以及晚上收工回来哄哄孩子。   看见叶舒华开门出来,叶大嫂抱着孩子打招呼:“小妹,起来了啊,今天好像起得有点晚?”   叶大嫂对待妯娌再凶悍,也没有在小姑子面前刻薄过,所以叶舒华对两个嫂子的态度也一直不错,今天心情好,更是笑眯眯的点头:“是啊,今天早上比较安静,所以睡得不错。”   可能是叶舒华平时太傻白甜了,加上她现在的笑容还透着一股罕见的亲昵劲,喜欢多想的叶大嫂林红梅也就没有过多琢磨,直接扬起嘴角的笑道,“小妹说笑了,每天早上不都一样吗,咱们乡下人都起得早……”   说到一半,林红梅就意识到可能要误伤自己,所以声音顿了顿,有点不想继续下去了,叶舒华却依然笑眯眯的看着她接过话茬:“但是今天没人吵,所以格外静一点嘛。”   林红梅脸色顿时难看起来,被她们指桑骂槐了半个月的小姑子原来不是真傻,还会用这事来讽刺她,林红梅便有种自己被当猴耍了的感觉,心情当然不爽了,只是她还没想到怎么回敬过去,王翠芬不知何时出现在厨房门口道:“小妹,刚好烧了点热水,过来洗脸吧。”   “诶,谢谢娘!”叶舒华高兴的应了一声,又笑看了林红梅一眼,才转身去厨房洗漱。   走就走吧,还要挑衅的看自己,站在原地的林红梅更气了。   一进厨房,叶舒华就看到王翠芬同志给她刷牙的搪瓷杯里灌了点热水,顿时有点囧囧有神,“娘,现在天不冷,真用不着。”   “水都烧了,快洗洗吧。”王翠芬顿了顿,不动声色的问,“没事跟你大嫂说那些话做什么?她听了该不高兴了。”   “本来就是她跟二嫂每天天刚亮就在院子里闹、吵得别人没法安心睡觉,难道还不让人家说嘛?”叶舒华知道她娘不是兴师问罪,所以底气十足,她说起这个还有点想不通呢,“不过昨天晚上我又吃了鸡蛋羹,她们早上怎么不闹了呢?”   听到这话,王翠芬同志突然放下锅铲转身,看到自家傻闺女还一脸茫然的看着她,王翠芬无力的叹了口气,道:“水都快冷了,还在这磨蹭什么?”   叶舒华于是满头雾水的去刷牙了,但她是真不懂,王翠芬同志不想回答问题就不回答,但眼神那么沉重的对她叹气是几个意思,她哪里没救了?   王翠芬同志要是听到叶舒华这番os,就该回一句“脑子没救了”,她两个嫂子为她的事都在家里明里暗里闹了大半个月,恐怕大队的人都听说了,就这傻丫头还什么都没发现,她大姐那个受气包在这方面都要傻丫头聪明。   不过傻人有傻福。林红梅她们妯娌联手、想闹得孩他爹讨厌并严厉管教小妹,没想到反而让不关心家里的她爹开始重视小妹,从而发现小妹私下学习还能写得一手好字。   这下好了,全大队都知道孩他爹就喜欢有文化的人,亲闺女就是文化人了,当老子的还不得乐疯?   林红梅和宋秀秀最终搬起石头砸了她们自己的脚。   想到这里,王翠芬同志心里半是欣慰半是无奈,决定等这阵子忙完,一定要教小丫头开窍,否则就她这副心眼,嫁了人还不得被婆家欺负死?   王翠芬不知道的事,关于叶舒华的“傻”,其实从上辈子就没变过。   叶舒华在他们圈里人称“小甜甜”,叶舒华自己还美呢,以为这是小伙伴对的赞美,虽然更想成为御姐女神,不过被大家当成小可爱小甜心勉强也能接受了叭。   但其实她是傻白甜的。   是的,叶舒华是他们圈子公认最傻白甜的富二代。   人都说物以类聚,叶舒华那一群富二代家里也基本都有一本烂账,要么父亲在外彩旗飘飘,要么父母比赛似的找小情人,更多是像叶舒华父母一样老早就离异、老死不相往来的父母,而这样的朋友基本上从小跟后妈斗,长大了跟后妈的儿女争权夺利,生活环境的复杂注定他们比同龄人都要早熟。   而叶舒华却不一样,跟着爷爷生活的时候她也是备受宠爱的小公主,爷爷去世后虽然是一个人过,不过父母给钱大方,保姆也是从小就照顾她的阿姨,叶舒华不需要跟后妈继妹们打交道,也就没有机会真正体验有钱人的勾心斗角;至于家产方面,她的运气就更好了,父母都是企业家,她妈没有其他子女,家业就她这一个继承人,而她爸再婚N次生的全都是闺女,可想而知在没有儿子的前提下,叶舒华从她爸那里继承的财产绝对占大头,毕竟她爸跟前妻斗气了一辈子,这方面也不能落后前妻太多。   所以叶舒华就无忧无虑的活到现在。   当然了,叶舒华的富二代朋友们童年是坎坷了点,但只是个例,而大部分人的童年其实都跟叶舒华一样无忧无虑。   只是他们都没有叶舒华这样命好,毕业都不用上班、完全家里蹲式啃老。   年轻人只有走上社会初入职场,才会发现整个世界都是自己想象的一样,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人心险恶,全都是在职场中学到的。   而叶舒华不上班,就相当于还活在象牙塔里面,活成傻白甜也就一点都不意外了。   只是有些人傻得有自知之明,有些人傻得心里没有半点逼数、还觉得自己特牛逼,叶舒华就是后者。   所以王翠芬同志想要短时间内训练她开窍,可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不过,不管叶舒华是真傻白甜,还是假傻白甜,林红梅都把她的“挑衅”记下了,叶二嫂宋秀秀背了猪草回来,林红梅立刻抱着孩子上前,把叶舒华的讽刺绘声绘色的说给对方听。   在极品小姑的事情上,她们俩妯娌绝对是统一战线。   宋秀秀倒也不是容不下小姑子,照她娘说的,小姑子过完年就十八了,算虚岁二十,以婆婆对小闺女的重视,明儿肯定帮她相看人家,备嫁期间,小姑子正好留在娘家给她们照顾孩子,也能减轻她们的负担。   坏就坏在大姑娘嘴巴太馋,她怀着孩子,大嫂也在喂奶,既然婆家有这个条件,就该供给她们妯娌一人一只鸡蛋,这样对孩子好。小姑子仗着生了场病倒跟她们抢东西吃了,婆婆还无条件纵容着,真让她再待两年,指不定从家里吃掉多少好东西。   因此,当林红梅坐不住来找宋秀秀合计,她也当场答应,妯娌俩开始每天上演大戏,好让不爱管家务的公公重视起来,早点把好吃懒做的小闺女送出门。   当然结局就像王翠芬想的那样,林红梅和宋秀秀此举,反而帮小姑子得到了叶队长的重视并喜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   她们俩都不是轻易认输的人,只是昨天晚上,公公都当着全家人的面,默认了婆婆单独给小姑子开小灶的事,已经算是表态,她们再闹下去也不会有想要的结果,林红梅和宋秀秀这才商量偃旗息鼓,暗中逼公公婆婆早点把小姑子嫁出门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她们决定另外想想别的办法,比如给小姑子介绍合适对象什么的。   没想到想介绍的对象还没眉目,小姑子先抖起来了,宋秀秀听妯娌的描述,都能想象她那耀武扬威的嘴脸,顿时皱了皱眉,“那咱们还给她介绍好对象?不是祸害别人小伙子吗?”   叶舒华刚好洗完脸出来,就看到平时闹得不可开交的大嫂二嫂站在院门口窃窃私语,聊得颇为尽兴样子,难免怀疑自己的眼睛,她是不是错过了什么,妯娌这么容易就握手言和、相亲相爱的吗?   此前从来没怀疑她们吵架可能是作秀的叶舒华,看到这一幕终于起了疑心。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卡文加感冒头疼所以休息了一天,我以为自己请了假,刚刚看评论才知道,我只是用意念请的假= = 对不住大家了,我会找机会把断更补回来哒。 顺便晒个小土豪—— 爱你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五章   叶舒华不是很懂叶大嫂和叶二嫂之间的塑料妯娌情,但她相信王翠芬同志一定肯定比她懂,吃完早饭,一起去食堂的路上,她便缠了一路,缠到王翠芬同志终于同意开放她的“小葵花妈妈课堂”。   这是王翠芬给叶舒华上的第一课,在她的讲诉里,家里这段时间的“明争暗斗”,完全可以拍一部名为《叶家大院》的宅斗剧了。   王翠芬同志不但开的脑洞够大,逻辑条理也很清晰,开头就给叶舒华分析这场大戏的起因,“你这两个嫂子进门时间也长了,尤其是你大嫂,嫁进来不到两年,就给老叶家生了白白胖胖的大孙子,按戏文里说的,她就是老叶家的功臣啊!紧接着你二嫂也被查出怀上了,你说她们俩有这样的服气,心能不变大么?”   “她们肯定想,自己给老叶家做了贡献,不能再被人管着,必须当家做主了嘛,那就得先把我这个拦路的恶婆婆搬开。可我怎么说也是长辈,你们兄妹几个都不是没良心的白眼狼,她们要直接欺负到我头上,你大哥二哥也不干呀,估计她们是要拿你开刀,抓着你的错处不但能打击我,还可以早点把你嫁出去,反正在几乎所有嫂子眼里,小姑子都是吃白饭的,她们一次能办成两件事,心里当然美了……”   叶舒华这个时候还没有处在风暴眼的自觉,她以一个吃瓜群众的心态听得不明觉厉,不由点头催道:“然后呢?”   王翠芬无奈的叹了口气,但还是继续讲下去:“不是我自夸,你跟你姐在咱们大队里,不能算是最能干的姑娘,但绝对是最听话孝顺的,你那两个嫂子想抓你的错处也没那么容易,这才等到你生病、我给你蒸了几次鸡蛋,她们俩能放过这个机会吗?”   听到这里,叶舒华突然很想帮她娘总结一下,其实就是一颗鸡蛋引发的血案,但事情牵扯到她身上,她又有点不服气,忍不住抗议道:“她们不也吃鸡蛋吗,为什么我就不能吃?”   王翠芬其实也同样憋气,本来在小妹生病之前,家里两颗鸡蛋每天都是给林红梅妯娌俩分的,全大队也没那家的媳妇有这么好的待遇,才会吃得她们一个比一个心大脸大,小妹才吃了几个鸡蛋就跳脚。   于是林红梅联合宋秀秀闹起来以后,王翠芬也开始较劲,从隔天给叶舒华炖鸡蛋羹变成了天天都炖,哪怕是现在她“病愈”了都没停下来,甚至找机会在叶队长面前过了明路,以后甭管叶舒华吃多少鸡蛋家里都闹不起来,王翠芬就是要用这种方法让她们知道,这个家里就究竟谁做主!   不过现在是在外面,随时都可能被别人偷听了去,王翠芬也不好把这种小心思戳破,遂义正言辞的道:“你能跟她们比吗?她们自己可以吃鸡蛋,就算大队其他怀孕的女人都不单独开小灶,她们也吃得心安理得,但你吃就不行,因为你是在家吃白饭的小姑子,没资格从她们嘴里抢吃的……”   叶舒华可算听明白了,她以为自己跟嫂子们井水不犯河水,经常还笑脸相迎,其实在嫂子们眼里,她什么都不做都是极品小姑子,恨不得她今天就扫地出门的那种!   便抱怨道:“小姑子又没杀人放火,凭什么受歧视。”   王翠芬瞥了她一眼,没有接这个题外话。分析完这场大戏的前因,该讲讲经过了,王同志继续分析道:“总之她们现在容不下你了,逮着点把柄每天在院子里唱双簧,唱得隔壁邻居都知道,他们当然要在背后看热闹,那还能瞒得过你爹吗?你爹再不爱管家里,但也有底线,让他知道亲闺女在家好吃懒做、还弄得大队里传言不断,可不就生了好大一场气……”   不问不知道,一问下一跳。吃瓜到这里,叶舒华终于有了自己是这场大戏主角之一的觉悟,直接气到跳脚,“什么,队里人都在看热闹?那我的名声不是被败坏了吗!”   傻闺女终于开窍了,王翠芬第一反应竟然是欣慰,同时又有些难以置信,“你到现在才发现被人在背后看笑话了?”   “队里男女老少不都见了我就夸个不停吗,我怎么知道他们还有两副面孔。”叶舒华说起来还有点委屈,哪个家伙告诉她这个年代的人们最淳朴了,站出来她保证不打死他!   王翠芬抽着嘴角看着理直气壮的傻闺女半响,终于挤出一句话:“以后可长点心吧。”   叶舒华深以为然的点头,但现在不是她长不长心的问题,而是叶大嫂叶二嫂这么搞破坏,她们之前商量好的“刷个声望值嫁个好人家”的伟大目标,还能顺利实现吗?   这关系着自己能不能尽快过上好日子,可以说叶舒华目前最在意的事了。但可能是她用词太直白,王翠芬听完又深深的皱起了眉,“大姑娘把嫁人挂在嘴边,害不害臊?”   关乎未来幸福,叶舒华当然不害臊,挽住王翠芬的手撒起娇来,“娘,这不是我们说好的吗?你就告诉我,现在该怎么办吧。”   “我只是让你好好表现,大姑娘本来就该有个好名声——可没教你后面那些话。”   叶舒华虽然觉得王同志现在有推脱责任之嫌,但毕竟有求于人,她也连连点头,承认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瞎猜的,跟娘没有半毛钱关系。   这般积极认错的态度倒是打动了王翠芬,加上王同志自己也不是传统的贤妻良母,因为比起那些所谓的“好女人”,她的性格太要强、个人心思有点重。   所以,她心里其实是认同叶舒华的想法,姑娘家嘴上再怎么说“都听父母做主”,心里也该有点算计,才能真正过上好日子。   这点小闺女倒是挺像她。王翠芬心思转过一圈,终于在叶舒华的软磨硬泡下,开口解释了,“你做好你自己的,队里的人不必担心,就算哪天有中意的人家来咱们大队打听,他们也不会在外人面前说你不好,因为都是一个大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犯不着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叶舒华听得似懂非懂,刚想问“既然大家都会帮她说好话,那她是不是没必要特意表现”来着,就听到她娘顿了顿,继续道:“再说你才十七岁,嫁人还早着呢,你从现在开始注意起来,过个一年半载,保证全大队都打心里觉得你好。”   王翠芬本意是想要鼓励叶舒华再接再厉,殊不知她听到这里整个人都傻眼了,脱口而出:“所以我至少要过一年半载才能结婚吗?”   这语气听着可不像高兴,王翠芬脚步一顿,扫了彻底懵逼的叶舒华一眼,不动声色的问:“怎么,你等不及了?”   “我只是太意外了。”叶舒华下意识摇头。   叶舒华说的是真心话,上辈子衣食无忧,婚姻便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穿越一场也不可能秒变成结婚狂,她只是希望尽快摆脱现在的处境。   可这个时代又太过特殊,不能通过读书跃农门;没办法经商做生意;想当乞丐都没资格,出门没介绍信是会被抓的;当然也不可能通过找工作养活自己。她这样的乡下人想要进城生活,最靠谱的办法就是找个城里人嫁了。   叶舒华本来就不是多意志坚定、独立自强的人,既然她长得不错、有希望嫁进城里,为什么不把握呢?   而且随着这张脸越长越像上辈子,叶舒华也越来越信心满满,凭着她现在的资质,绝对稳了,马上她就要嫁给高富帅、吃上鸡鸭鱼肉!这个时候听到王翠芬说什么一年半载的,叶舒华当然急了。   但她着急的是进城这件事,而不是结婚本身。   王翠芬看她不假思索的否认,也松了口气,大姑娘不是恨嫁就好了。   可惜她刚放松没多久,就被自家傻闺女一个问题问得差点气到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叶舒华小心翼翼的试探她娘,“那……如果我想早点结婚呢?”   王翠芬是很精明的女人,脑洞也开得大,叶舒华之前着急名声坏了不好嫁人时,她就有点起疑了。但王同志多疑的同时还有护短的习惯,尤其是最疼爱的一双小儿女,小儿子常年在城里见不着,身边的小闺女就成了心头宝,王翠芬经常觉得小闺女太傻太单纯,但心里最信任的也是她,尤其是生病以后,小闺女黏她比三岁小孩黏妈妈还厉害,她不信这么乖的孩子会无缘无故恨嫁起来。   一定是有人引诱了她!   王翠芬对这个结论深信不疑,毕竟自家小闺女越长越水灵,比城里来的知青都更漂亮。有几个知青刚下来的时候,还勾得整个大队的小伙子神魂颠倒、忙完就去帮城里知青干活呢,她家小妹又漂亮又大方,比那些鼻孔看人的女知青要招人喜欢多了,这才去食堂几天,队里那些小伙子没事就来她们跟前打转。   想到这里,王翠芬开始觉得身边人人都有嫌疑了,那些整天来食堂晃的小伙子嫌疑最大;但是没有动静的后生也不代表就没嫌疑,毕竟老话说不叫的狗才咬人;还有知青点那些后生,虽然跟队上的人来往不多,但城里的小伙子长得确实更俊俏,大多还是文化人,干干净净、斯斯文文,不懂事的小姑娘最容易瞧上这样的后生了。   ——就是他们其中的哪一个,趁她不注意勾引了她家小妹!   现在是新社会,未婚男女私自勾搭也不用浸猪笼,但女孩子名声坏了依然要被戳脊梁骨,王翠芬当然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她顶着叶舒华期待的目光,冷酷无情的警告道:“敢不听我跟你爹的话,那就打断腿!”   叶舒华被她咬牙切齿的声音吓得浑身激灵,封建家长一言不合就打断腿,好可怕啊嘤嘤嘤。   不是叶舒华怂,而是她清楚这个时候的家长就是有绝对的权威,记忆最深的就是叶小妹有位可怜的堂哥,当年相中了个姑娘,但因为女孩家孤儿寡母太晦气,配不上他大队长亲侄子的高贵身份,被堂哥的父母否决了,最后堂哥扛了半年还是妥协,娶了公社另一位大队的外甥女,据说是门当户对,现在闺女都三岁了。   叶小妹自己的亲哥婚事倒没有这么坎坷,他们俩都很省事,从来不跟女生打情骂俏,到了年纪就让父母张罗着相亲,然后水到渠成定亲结婚。叶舒华私底下估摸着,亲哥同志如果遇上和堂哥一样的事,那也得妥协,毕竟堂哥的父亲还只是“队长亲哥”,就有这样的权威了,他们的父亲可是队长本队,谁能不听他的话?   因此对王翠芬同志的话,叶舒华信了一大半,哪怕事发后老娘舍不得下手,队长父亲也肯定舍得把她打瘸,她还是不要以身试险了。   想要英年早婚的伟大梦想就此被打破,叶舒华这些天心情都很低落,连帅哥都不欣赏了,无论是队里的年轻后生,还是斯文俊朗的男知青们来打饭,她都板着张后妈脸、面无表情的为人民服务。   心情不好的叶舒华当然不知道自己因为这个反而逃过了一劫。   王翠芬同志自打怀疑宝贝闺女被臭小子哄骗后,食堂开工时她就像装了X射光,对每一位未婚的后生都进行了身份甄别,结果显而易见,他们家小妹连看都不愿意多看这些人一眼,肯定都不是他们。   他们小妹能接触的后生全都在这儿了,既然没一个让她特殊对待的,那就说明她之前可能是想多了。   王翠芬又慢慢放下了心。   而之所以说叶舒华逃过一劫,是因为没有这些变故之前,她还是有心情欣赏帅哥的,那样的目光落在紧张过头的王翠芬同志眼里,说不定分分钟给她脑补出一位男朋友来——那就麻烦大了。   不过叶舒华对此一无所知,当然也就无从欣喜了。   一眨眼就到了开放食堂的最后一天,叶舒华心无旁骛的送走最后一位知青,正想捏了捏胳膊放松放松,就听见后头的大妈在感慨:“食堂不开了,这些知青又可以在家吃点好的了。”   立刻有人笑着接话:“可不是,咱们大队的知青听说不少干部子女,以前在家里肯定也都是宝贝疙瘩呢!”   比起前些天,叶舒华今天的心情已经好了很多,毕竟食堂解散了,她又可以回家吃干饭,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感到有些安慰的叶舒华听到大妈们的八卦,便有了些兴趣,刚凑过去听,就听到她娘也贡献了一个料,“是不是干部子女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有几个知青家里确实看重,经常寄些票啊钱啊过来,甚至还有直接寄肉罐头的,这年头还舍得弄肉罐头,你们说这家底得多厚啊?”   叶舒华听到这里不由瞪大了眼睛,八卦兮兮的问:“娘,谁这么有福气,还能吃到肉罐头啊?”   光是念出肉罐头这三个字,她都忍不住流口水了,真是羡慕这位被上天眷顾的幸运鹅。   王翠芬在是笑着看了叶舒华一眼,有点卖关子的嫌疑,倒是周围的大妈们七嘴八舌的说:“还能有谁啊?咱们大队最让人羡慕的不就是小宋同志吗!”   “何止肉罐头啊,小宋家里去年冬天还给他寄了一件崭新的军大衣——嚯,可把咱们这些后生馋死了,排着队找他借军大衣过瘾呢!”   “也是小宋大方、看得起咱们乡下人,跟别的知青都不一样,不但军大衣舍得借出来,有时候还给孩子发糖,多大方的后生啊。”   哪怕是对知青没好感的王翠芬,这时也跟着附和一句:“小宋确实跟其他知青不一样,回城的机会都说让就让,我们孩他爹私底下都为他可惜,说本来小宋最有希望回城,公社的领导都喜欢他。”   大妈们你一句我一句的爆料,俨然把这位小宋同志塑造成了七十年代的活雷锋,但叶舒华听完只有一个评价——人傻钱多。   她突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是不是特别粗长嘿嘿嘿?码了4700+,相当于补了半章断更哦,争取这两天把另外半章补起来~ 继续晒土豪啦—— 感谢小伙伴,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六章   叶舒华对传说中的这位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是在听到“肉罐头”三个字的时候。   原因很简单,叶家在队长父亲的带领下勤劳致富,成为双岗大队人人称羡的“大户人家”,可这样的大户人家私底下还在为了几个鸡蛋上演宫心计,而这位知青同志不声不响的,竟然啃着家里寄来的肉罐头——这是什么神仙家庭啊,真恨不得分分钟嫁了嫁了。   而且据她娘和大妈们的说法,小宋同志不但有各种肉罐头啊,手里还有票有钱,妥妥的高富帅啊,又是给熊孩子们吃糖,又是给别人借军大衣,活脱脱人傻钱多的冤大头,呸,是乐于助人的活雷锋。   总结成一句话,这位同志简直是为叶舒华量身定做的粮票。   最开始叶舒华没有想到要打知青的主意,是因为她还有节操,更愿意采纳王翠芬同志的意见,通过嫁个有钱人来实现衣食无忧奔小康的伟大梦想。   这里说的有钱人当然不包括知青,不用王翠芬圈重点,叶舒华自己都知道,跟知青结婚恐怕不是享福而是遭罪,因为他们根本不稳定。   现在已经是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后期,两年前,中央对知青的政策已经不像过去那么严格,就有无数知青通过找关系、病退或调动等各种理由回城了。而这些回城的知青们,有些是在农村待了七八年之久的老知青,他们早就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看不到回家希望中彻底死心认命,有些知青和知青结合过日子,也有很多是跟当地人结婚,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   这些早已有了家庭和儿女的知青,因为政策的原因,特意办了离婚,孤身一人回城,叶舒华不知道他们私下是如何对家人承诺的,但是他们公社十几个生产大队,每个大队都陆陆续续有知青成功回城,没有一个回乡探望过这边的家人。   早的据说有回去了四五年之久,别说回来探亲,就是这边按地址寄过去的信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队里的三姑六婆都说这种一看就不可能回来了。   叶舒华对这个时代的特色了解不多,家里也没长辈给她讲古。但鲁迅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叶舒华结合现在的情况推测一下,再过几年,国家恢复高考,知青大规模回城,还有几个能在乡下坐得住的?恐怕十个知青里有一个肯为了家庭留在农村的,都算是奇迹了。   而那些回去了的知青,重新当上了城里人,可能念了大学,也可以自己找到正式的工作,他们完全可以重新找一个门当户对,或者是事业上能帮助自己的对象,人生重新翻篇,谁还会想老家的糟糠之妻/夫呢?   反正换成叶舒华自己,如果不幸穿成已经嫁给当地人的知青,有朝一日通过自己的努力回了城,她是一定肯定不会再回这个鬼地方了,因为现在的农村和她上辈子去过的到处是别墅、随处可见豪车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不是一回事,上辈子她还挺愿意和小伙伴跑乡下独家写生,住着别墅体验小清新式的农家生活,想想还不错。现在的农村根本不是生活,而是活受罪。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叶舒华还是希望能够一劳永逸的,找一个长期饭票保她下辈子衣食无忧,而不是几年后,成为众多被知青抛弃的小可怜之一。   所以她压根就没考虑过知青。   但是她娘那句“至少过个一年半载”实在让人透心凉,单纯为了结婚的话叶舒华当然不怕等,问题是嘴巴等不了,现在已经馋到听见“肉罐头”就自动分泌唾液的地步,叶舒华真怕再这样下去,她会有一天看到身上的肉都想啃一啃的地步。   古人都说了,“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叶舒华现在都馋到很快就要见什么就眼冒绿光的地步,道德底线只能跟着下降,暂时找不到有钱人,那就先给自己弄个短期的骗吃骗喝过渡一阵子。   比如这位人傻钱多的小宋同志,他既然对半点不沾亲带故的队员都这么乐善好施、出手大方,那么对待自己人肯定也是一样的阔绰。   关于怎么成为小宋同志的自己人?这可难不倒叶舒华,她已经有计划了——先谈个恋爱。   大妈们说的小宋同志就是宋清徽,叶舒华已经见过的,看形象气质当她的男朋友绝对够格,而且看在他手里那些肉罐头的份上,叶舒华不介意倒追,只要能过上有吃肉有票花的日子。   搞定小宋同志后,他们只谈地下恋,小心一点、有肉罐头都在外面吃独食,她娘他们肯定发现不了她的奸/情,这样的话腿也能保住,皆大欢喜。   至于小宋同志会不会接受她的追求,叶舒华同样胸有成竹,她长得这么好看,又主动要求地下恋,他上哪儿找比她还更努力干活还不粘人的小妖精?宋清徽只要脑子没问题就不会拒绝,毕竟他还年轻,如今比他年长几岁的许多知青都还不急着成家,据说是看到了回城的希望,都等着回城后找门当户对的结婚,宋清徽多半和他们一样,既然不急着结婚,何不来场地下恋调剂调剂无聊的生活呢?   总结来说,他们这叫各取所需,叶舒华单方面认为他们一定会合作愉快的。   新计划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怎么不着痕迹的勾搭小宋同志,就成了最让叶舒华头痛的问题,因为她错过了好机会。   食堂解散了,叶舒华如愿以偿回家吃白食,吃白食的人没人权啊,每天在家洗衣做饭带娃扫地,叶小姐活生生混成了叶保姆,而指使她干活的还不是别人,正是母亲王翠芬同志!   王翠芬作为整个叶家最宠叶舒华的人,林红梅都在私底下抱怨婆婆快把小姑子宠成三岁小孩了,她这么要求叶舒华当然不是虐待,而是王翠芬之前在食堂就发现,本来做事还含糊的小闺女,自从生了半个月的病又养了半个月身子以后,好像就有点养废了——   切菜切得乱七八糟;洗碗洗得笨手笨脚;在食堂还轮不到她掌勺,暂时看不出厨艺退步了多少,但是就她那慢慢吞吞、千辛万苦点着柴火的样子,王翠芬已经不抱希望,这个小闺女基本是半个废人了。   王翠芬是又宠孩子又不失理智的母亲,她是真心希望叶舒华嫁人后过上好日子,而不是欢欢喜喜出嫁、没几天因为不会任何家务被婆家赶回娘家,那就必须开始七十年代版的“新娘教程”了。   刚好秋收季已经过去,地里还有活干但已经不用像行军打仗一样拼命,王翠芬还有余力给叶舒华布置任务,并每天回家检查她的“功课情况”。   于是叶舒华名义上在家吃白食,却依然每天把自己累成死狗,她之前去食堂还有工分拿有口粮分,累也算累得有意义,而现在就完全是义务劳动,不只她娘挑刺,两个嫂子还在旁边看似鼓励,实则煽风点火说一些“我娘家十岁的小妹都能炒几个好菜了,小妹还是要努力啊”之类的话。   当然林红梅和宋秀秀暗戳戳的刀子戳不到叶舒华,上辈子的叶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她能够勉强完成她娘每天布置的任务,实际上是撑起这个家、七八口人的吃喝拉撒,简直就是奇迹好吗,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牛逼坏了。   可惜干家务在她眼里实在不算必备技能,因为她迟早是要嫁进城的女人,按现在的社会风气,没人专门为了结婚买新房,基本上是一大家子住一起,婆家有婆婆有奶奶等能干的女人,她可能都没有发挥的空间。再过一二十年,可以分家了,正好去请保姆,这些花点钱就能解决的事情,根本用不着她费心。   王翠芬同志是她母亲,母亲大人吩咐的任务不能不做,做的不好叶舒华不自卑,做得好也没什么可高兴的,她的态度说白了就是在应付任务,嫂子们的挖苦纯属耳旁风,比起为她们的话不高兴,叶舒华更担心她再这样“一门不出二门不迈”下去,看好的饭票可能都被别人顺走了。   叶舒华一边在家累成狗,一边危机感满满,突然有一天傍晚,王翠芬同志对她说:“小妹,趁着天还没黑,帮我去知青点请小宋过来吃饭。”   这突如其来的吩咐,把正好对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正在寻找机会行动的叶舒华吓的一激灵,一瞬间还以为她娘火眼金睛,已经看破了她的意图,下意识的问了句:“什么?”   王翠芬大概把她这话当不乐意,放软了声音哄道:“这可是你爹吩咐的,要请小宋来家里吃饭感谢他,你板着脸小心你爹不高兴。”   叶舒华现在已经很讨队长父亲的欢心,证据就是上周叶队长去公社开会,居然给她揣回了两颗糖,队长父亲轻描淡写,说是供销社的朋友太热情一定要给他,可叶舒华有叶小妹的记忆,从小队长父亲也没给她带过糖啊,当然从叶大哥到叶三哥的待遇通通都一样。   所以叶舒华有信心,她现在绝对是队长父亲最贴心的小棉袄了,吃不到肉,能吃颗糖也不错,从那天起,她又对讨好队长父亲这件事重燃了热情,争取让队长父亲下次去公社开会给她多带两颗糖,这样她就可以吃四天了\\(≧▽≦)/   而现在王翠芬同志说小宋是叶队长的贵客,叶舒华就算没有小心思,也必须响应队长父亲的号召热情备至,何况她对小宋同志还有着不可描述的打算,这就叫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心想事成啊!   叶舒华心里其实正美呢,恨不得立刻把小宋同志绑到家里来。   可那样的话,她娘绝对分分钟把她看穿啊。   为了自己的腿着想,叶舒华决定在王翠芬同志面前用上三十六计之欲擒故纵,这也是她娘刚才的误解给她的灵感——与其让她娘看出她的小心思后,联合队长父亲对她进行男女混合双打,还不如就让王同志认为她抗拒小宋同志到底,至少王同志并没有为她的态度生气,心情还挺不错的在哄着她。   说干就干,叶舒华继续撅着嘴抱怨道:“爹可是大队长,有什么需要感谢一个小知青的。”   王翠芬果然眉开眼笑,她知道小宋那几个知青都挺招队里的姑娘喜欢,不少姑娘为了他们争风吃醋,名声都快要不好了,她们父母都急着把不省心的闺女嫁出去呢。   还是她家姑娘听话又懂事,知青长得再斯文又怎样?不是良人,她家小妹都不多看一眼。王翠芬一边自豪,一边耐心解释道,“小宋可不是别的小知青,他能干着呢,前两天队里拖拉机出了点毛病,你爹急着正要去公社找师傅来看,刚好碰到小宋,小宋说他可以先试试,跟着你爹过去一看,不到半个小时,拖拉机果然修好了,不但没耽误队里的活,还节省了请师傅要备的好酒好菜,你说咱们要不要请他?”   叶舒华一边担心这家伙听起来有点理工男的特点,会不会撩不动;一边迟疑道:“那是该感谢,可请宋知青来家里吃饭,不得吃咱们家的口粮吗?”   “小丫头片子,比我这个当家的还操更多心吗?”王翠芬哭笑不得的戳了戳她的额头,“快点去请小宋,要不然人家都要在家准备晚饭了。”   正在院子里给宝宝洗衣服的林红梅早见叶舒华磨磨蹭蹭了,趁机提议道:“小妹不愿意去的话,不然来帮我洗衣服?我去帮你请小宋,正好带大宝出去转转。”   叶舒华只是欲擒故纵,又不是真不愿意,见林红梅想横插一脚当然不乐意了,果断抬腿跨出门槛,笑眯眯的感谢道,“就不麻烦大嫂了,还是我自己去吧。”   林红梅这会儿已经站起身了,正在擦手准备抱起摇篮里的小胖子,刚好摇篮是放在屋檐下的,叶舒华比她快一步抱起小家伙:“大宝想出去逛,我也可以抱他去啊。”   小胖子一到香香软软的小姑怀里,立刻乐得手舞足蹈,比他亲妈抱他高兴多了,叶舒华承认她是故意膈应林红梅的,抱着欢喜不已的小胖子故意道:“大嫂你看,大宝也很高兴跟我出去玩呢。”   林红梅现在可笑不出来,她都快气炸了,小姑子之前还不情不愿,一听她说想去就立马就要走,这不是故意跟她抬杠吗?   这时候婆婆还在偏心,交代小姑子“抱着小宝你走路就慢一点,别摔着孩子”,接着又转头吩咐她“先把衣服洗了,进来帮我打下手”。   抢收工作彻底结束后,王翠芬不但有时间调/教女儿,也有精力收拾心大的儿媳妇。宋秀秀还好些,出头的不是她,加上她怀着五六个月的孕,为了孩子王翠芬也不会太过折腾她,炮/火便主要集中在林红梅身上。   当然那个是宋秀秀一厢情愿的分析,王翠芬其实有一套理论,只要老大家的不起幺蛾子,底下那些个小的就掀不起风浪,所以她要想办法把老大媳妇那蠢蠢欲动想冒出来的头摁下去,摁到她以后都不敢有冒头的心思。   被强行摁头的林红梅于是结婚近两年后,第一次体会到“婆婆的关爱”是如何的沉重,比她娘说得那些折腾多了,防不胜防,她根本毫无抵抗之力啊!   要是叶舒华知道她大嫂内心的悲愤,就会告诉她,她娘那种普通级别的婆婆,当然不能跟他们王同志比,王同志可是队长媳妇,在“婆婆”中怎么也是BOSS级别的吧,杀伤力杠杠的!   正是因为林红梅没有自知之明,所以被婆婆收拾得服服帖帖,听到吩咐就条件反射的露出了笑容:“好的,娘。”   叶舒华这会儿已经走出院子了,刚好碰到收工回来的叶大哥和叶二哥,他们的工分比别人高,所以做的事也人家多,经常大部分队员都收工回家了,他们还要去仓库搬东西。   当然叶队长收工比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更晚些,毕竟能者多劳嘛。   “大哥,二哥,回来了啊。”叶舒华抱着小胖子打着招呼。   叶大哥和叶二哥见她出门也停下来了脚步,前些天家里的女人上演宫心计,不只叶舒华后知后觉,这哥俩同样一无所知,用王翠芬的话来说,他们哥俩既没学到她的精明,又没继承到孩他爹的智商,心眼实到不行,见谁都是好人。   所以在哥俩心里,妻子依然是勤劳贤惠的妻子,小妹依然是活泼可爱的小妹,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小妹长大了,越来越好看也越来越贴心,小脸整天笑眯眯的,连他们看了都觉得欢喜。   面对这么讨人喜欢小妹,他们哥俩也慢慢学会了表达关怀,当然只限于对讨喜的小妹,看她难得出家门,他们关怀备至的问明原因,叶二哥还主动表示要陪她一起。   叶舒华当然摇头了,笑眯眯的道:“大哥二哥忙了一天,多辛苦啊,现在就该回家泡泡脚放放松松,地里的活明天还要靠你们呢。这点小事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其实不是叶舒华多么情商高会说话,而是这个时代的人们习惯含蓄,哪怕是亲妈亲媳妇都说不出“你辛苦”“你不容易”、还让他们去泡脚放松这种略有些肉麻的话。   叶舒华不但说了,还说得这么自然、恰到好处的关心,听的人当然也倍感受用,兄妹仨你来我往的客气着,叶大哥还真心实意的提议:“小妹,大宝给我吧,我让你嫂子带,他现在越来越沉,你带着他怕会手累。”   正带着满腹怨气用力搓衣服的林红梅听到这话,忍不住在心里大骂这个大傻子,去知青点才几步路啊,还怕累着他的宝贝妹妹?殊不知这小丫头片子心眼鬼得很,指不定就是故意抱着他们家大宝,出去显摆她贤惠能带孩子的好名声! 作者有话要说:  5000+我今天更粗长了有木有?断的更新已经补回来了哦,怕大家没注意字数所以提醒一下~ 照常晒土豪吧—— 感谢小伙伴,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七章   林红梅还真没看错她这位小姑子。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叶舒华突然有兴趣带上小胖砸出去玩耍,当然有她的用意,但也没有林红梅以为的那么聪明。   以叶舒华的智商或者说生活阅历,是根本想不到还可以利用小胖砸来刷她整个大队好感度这种骚操作的,她能想到的用处只有一个——可以用小胖砸来撩宋同志。   叶舒华有自知之明,她目前跟宋知青的关系连泛泛之交都谈不上,他们之间的对话永远只有“多谢”和“应该的”这两句。这种情况下,她就是再想泡他,也不能上去就尬聊,宋清徽要单独好这口还好说,如果他是个品味正常、同时个人条件还很优秀的男人,一点功课都不做就瞎几把乱撩是会出大事的,搞不好直接就上他黑名单了。   但话又说回来,现在是她想泡宋清徽,看平时接触时对方的表现,对她恐怕也没多少心思,所以让她不主动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毕竟她希望立即和活雷锋同志建立稳定的“饲养关系”。   要撩第一次正式接触的异性,自备道具显然是明智的选择,带上小胖子,无形之中就多了许多话题,妈妈再也不用担心她跟恋爱对象无话可说啦\\\\(≧▽≦)/   而且她带着小朋友,顺便在异性面前展示她温柔贤惠的一面,留下完美印象,据说男人对充满母性光辉的软妹子毫无抵抗力的。   ——谈恋爱的那些套路,叶舒华可再清楚不过了。   所以叶大哥要把她的最佳道具抱走,她当然不答应了,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道:“你们在外面干一天活,大宝也在家里憋了一天啊,刚好我现在有空,带他出去逛逛,开心开心,对不对大宝?”   小家伙很给小姑面子的手舞足蹈起来,仿佛在响应她的话。   小妹这是把侄子当她亲儿子了,比他对孩子还要好些,叶大哥当场感动了,目送着叶舒华的身影走远,才转身回了院子,对还没洗完衣服的媳妇感慨道:“你还说我们小妹不如你娘家妹妹能干,吹牛吧!我们小妹多会带孩子,大宝跟着小姑比跟着你还要开心呢。”   只叶大哥前面一番话,林红梅还能在心里反驳,她儿子天生省心好带,小姑子根本没做过什么,但是听到最后那句,林红梅只觉得会心一击,彻底说不出话来了——男人都不跟她一条心,亲儿子还胳膊肘外拐,她的命怎么这么苦!   林红梅哀怨命运不公,叶舒华出门却受到了三姑六婆的热情欢迎。   这个点正好大家都收工了,有些人习惯晚吃饭,还没这么快准备,便三三两两在门前聊天休息,叶舒华抱着小胖子已经打了一路的招呼,却还是被聊得正热闹的一群大嫂大妈们围住了,大家向她表达亲切的问候。   “小妹好久没来找我家梅子玩了,大姑娘整天待在家里,不好意思出门怎么回事?”   叶舒华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厚,不管别人是单纯开玩笑,还是明夸暗讽,她都能当成是赞美她的话,并且理所当然的谦虚道:“家里事情有点多啦,洗衣做饭还要照顾大宝,这不一眨眼天又黑了吗?又要帮我爹去请宋知青了,他前两天给队里修好了拖拉机,我爹说要请他吃饭的。”   一句话不着痕迹地既表明了她的功劳,又把话题转移到了正事上,不要太高明了。叶舒华都为自己说话的水平而自豪。   只是大妈们显然技高一筹,顺势附和了几句“小宋确实能干”云云,又把话题拉回了叶舒华和小胖子身上。   邻居家刚出月子的小嫂子突然惊奇道:“最近原来不是红梅嫂子在家带孩子,大宝都是小妹带的吗?”   不用叶舒华回答,有个刚好跟林红梅一组的大婶便笑道:“红梅天天跟我们一块下地呢,每过两三个钟头回去喂一次奶,只要不饿着大宝,其他啥都不用操心。”   邻居家的小嫂子十分佩服,“那小妹很能干啊,我在家从来没听大宝的哭声,还以为是红梅嫂子在家呢,因为我家孩子只要醒来没看到妈妈就大哭大闹。”   “小孩子都这样,谁喂奶他们就只记住谁的味道,大宝看样子是格外喜欢小姑姑,你们看他在小姑怀里活蹦乱跳,可开心了呢。”   也有人对叶舒华盛赞不已,“那也是小妹对孩子好、有耐心,大宝才会这么喜欢她吧。”   “也没有啦……”叶舒华脸上的笑容都快僵硬了,她是很喜欢听吹捧没错,可现在有帅气的小哥哥等着她去刷,并且随即掉落各种罐头,她恨不得立马飞过去,在这跟大老娘们商业互吹有什么意思?   叶舒华非但不想聊,甚至还有点想拆台的冲动,比如她怀里这个小胖子似乎有点颜控的倾向,她什么都没做,小胖子自己就贴上来了。   不过这样说可能最后拆的是她自己的台,叶舒华想想还是忍住了。   看她始终不按套路出牌,尬聊半天的三姑八婆们也有点进行不下去了,最后只能一脸关怀的道:“小妹是要去请小宋吃饭吧?那快去吧,天都快黑了,我们就不耽误你了。”   终于八够了,叶舒华心里松了口气,面上还意犹未尽的笑道,“那我先过去了,有时间再跟婶子玩哈!”   大妈们当然热情欢迎了。   叶舒华这才溜之大吉,但她不知道是她离开了,身后关于她的话题却没有就此结束,甚至她刚走,众人便讨论得更欢了,还是隔壁家的小嫂子发言,“我看小妹也没有她们说得好吃懒做,能洗衣服做饭还会带孩子就差不多了,是比不上更能干的姑娘,但也不能说有多懒吧?”   这句“她们”显然是指林红梅和宋秀秀,妯娌俩前阵子几乎天天闹,从抢鸡蛋到数落对方不做事、家里的活全都落到一个人肩上云云,只有叶舒华听不懂其中的指桑骂槐,队里的人可是明明白白的。   有热闹不看是王八蛋,前阵子叶队长家一闹,队里人就在背后讨论,队长这小闺女到底是有多馋多懒,闹得两个嫂子都容不下她了?   不过叶家两个嫂子闹着闹着便没了动静,听说小的反而不声不响得了叶队长的喜爱。和王翠芬的偏心不一样,队里人再信服叶队长不过了,认为他是最公正的人,他喜欢小闺女,那就说明这丫头没有她嫂子说得那么不堪。   那就多半是媳妇生了儿子变厉害了,自己容不下小姑子——就算叶舒华今天不抱着小胖砸招摇过市,外面的舆论风向已经彻底变了,七姑八婆们围住叶舒华,无非是想听她自己亲口说。   “可不是。”立刻就有人附和道,“要说小妹馋,她们自己不也馋鸡蛋吗?别人生孩子,三五天能尝尝鸡蛋味就算不错了,队长媳妇就是刀子嘴豆腐心,以前对儿媳妇太好了,看把她们惯的!”   “不过这小妹也不知道像了谁,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没见她接茬、说一句半句嫂子怎么样的,翠芬的嘴也没这么紧啊?”说这话的大妈满脸掩饰不了的遗憾,真没想到她们这么多人都撬不开一个小丫头的嘴。当事人没发言,八卦起来到底不够爽啊。   有人便笑道,“不像队长媳妇,那就像队长呗,你什么时候听队长说过别人是非?”   拿叶舒华跟叶队长比,显然不是一般的高估她,叶舒华也不是嘴有多紧,她纯粹是没听懂大家的暗示。   不过美好的误会就让它保持下去吧~   没有了八卦的大妈们拦路,叶舒华很顺利来到知青点。   双岗大队的知青点其实是以前的学校,这里也是个好地方,数间教室,并奢侈的铺了水泥地,足以看出双岗大队以前对学校的重视,后来全国爆发大规模停课,这么好的校舍便没了用途。   叶队长做事讲究,当然舍不得用来当仓库糟蹋它,刚好大批知青下来需要住处,就让他们住这里了,这样一来知青就不需要去队员家里挤地方,队员高兴,知青也住得开心。   如今这里面住了有二三十个知青,算是小型的宿舍房了。   叶舒华刚走近知青点,就看到她的目标宋清徽一个人站在外面。   她的运气还真不赖,叶舒华立刻露出甜美的笑容打招呼,“宋清徽同志,你好。”   宋清徽听见声音抬头,却是一愣,没想到这个大家都觉得疑似对他们某位同伴有意思的姑娘会出现在知青点,还笑容这么灿烂,生怕别人不知道她的心思一样,真的是有点……太直白了。   小姑娘热情主动不是错,问题是李继红同样不是好惹的主儿,她来插队三年,几乎视沈思默为她的所有物,曾经对沈思默有点意思的姑娘还在萌芽阶段就被她骂得吓跑了。   眼前这姑娘也不是幸运,而是因为叶队长,上次李继红才没有大闹,要让李继红看到她“打上门来”,这下估计不能善了。   宋清徽稍微开了下脑洞,就已经感到头痛了,面上还是友好客气的回道:“你好,叶……同志。”   有心想避嫌,但是想到叶队长也算关照自己,宋清徽到底还是停下了脚步,委婉的问道,“叶同志是来找人的吗?”   话刚落音,便看到对面的姑娘眼睛亮了,一双眸子仿佛上好的黑葡萄一样晶莹剔透,眉眼弯弯的模样也喜庆,看得本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宋清徽,竟然鬼使神差的添了一句,“有需要的话我可以帮忙。”   李继红再刁横,至少还会忌惮他几分,因为他跟沈思默关系还不错。但那样的话,他日后在知青宿舍恐怕就没有安宁日子了。   所以话刚出口,宋清徽就有些后悔了,只是出于男人的自尊心让他没有当场出尔反尔。   而收到他善意的叶舒华,此刻已经不是双眼放光,几乎整个人都在放光了,她还没开口宋同志就知道她来找人,还主动自觉的提供帮助,简直不要太配合。   这样一来,她成功把宋同志泡到手的胜算又加了一成呢,叶舒华笑盈盈的看着面前的活雷锋同志,“不用麻烦,我就是来找你的。”   “啊?”宋清徽彻底惊呆,反应从来没这么迟钝过。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让小伙伴们久等啦,在线码二更,等我哟 先晒两个小土豪—— 爱你们么么哒。   ☆、第八章   宋清徽震惊之下,一时间竟不知作何反应,叶舒华也不开口,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   大眼瞪小眼之际,似乎察觉到“危机”的李继红突然出来了,看到自己忌惮了月余的叶小妹竟然主动上门,恨得寒毛都竖起来了,当下大声囔囔道:“叶小妹!你来知青点做什么?想找谁?”   像这种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的村姑她见多了,只要大声问这几句话,统统都要落荒而逃,脸皮厚点的可能随便找个借口说找女知青,但不管她们做什么反应,事后绝对再没脸来纠缠沈思默。   李继红玩这一手屡试不爽,没想到今天有点棋逢对手了,她在这个时代算是比较少见泼辣又不怕人言的女孩,叶舒华未必有这么脸皮厚,但她身上那绝无仅有的迷之自信,让叶舒华不怵任何场合,哪怕李继红的大嗓门已经引得里面的知青纷纷探头围观,她也毫不客气的怼了回去,“我找谁管你啥事,知青宿舍又不是你家!”   “不是,叶小……”宋清徽几乎跟叶舒华同时开口,为了防止她在李继红的质疑下如实说出来找他这句话。   叶舒华最近在队里的名声有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宋清徽倒是没听过,他知道的还是李继红之前分享的版本,说这姑娘好吃懒做。   不过宋清徽自己有眼睛和脑子,他会观察会判断,叶小妹或许比其他女同志都要娇气一些,但是眼神清澈纯粹,心情好或心情坏全都挂在脸上,一看就知道被家里保护得很单纯,再看她父亲和她几个哥哥,都是很不错的人,这姑娘想也不能差多少。   所以不管知青点的女同志私下怎么说她不好,宋清徽对叶舒华的印象一直都不错,更认定她这样单纯娇气的女同志不是李继红的对手,这才急急忙忙插话。只是他没想到这姑娘脾气不小,看她回怼李继红的勇气和气势,她们俩真吵起来还真不一定谁赢。   毫无准备的宋清徽再次目瞪口呆,愣半响才吐出“同志”两个字,除了对叶小妹的称呼,他已经完全想不起自己上一秒要说什么了。   宋清徽尚且如此,从来撕遍大队无敌手的李继红还没怎么出手先被怼,几乎气到跳脚:“是你莫名其妙来我们知青点,我好心问你找谁的好吗,叶小妹,你到底懂不懂家教!”   “哇,你也知道‘家教’两个字怎么写吗,真是好棒棒哦。”叶舒华阴阳怪气的说着,如果不是抱着小胖子疼不出手来,肯定要帮李继红同志鼓鼓掌了,“一出来不问好,就像吃了火/药桶似的冲人囔,我以为李继红同志喜欢这样别具一格的打招呼,才有样学样的。”   “对了,我的大名叫叶舒华,虽然大家都亲切的叫我小妹,但我想我们的关系应该还不至于好到也可以让你这么叫的程度。所以,以后请叫我的大名,并且加上‘同志’。做人还是要讲文明懂礼貌的,你说是不是李继红同志?”   论如何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恶心对家,李继红完全不是叶舒华的对手,毕竟她曾经在网上跟键盘侠掐得风生水起过。   所以叶舒华一开启嘲讽模式,号称战无不胜的李继红甚至连话都插不进去,等她说完,李继红已经气到要狗带了。   本来在屋里偷听,很有些跃跃欲试想要出来围观的知青们,看到状况如此激烈,也纷纷退了回去,隔窗偷听就隔窗偷听,总比出去当炮灰强。   而近距离围观战情的宋清徽心情却十分轻松,甚至有点想笑,看着他以为战力不敌李继红、很有可能被她骂成小鸡仔的叶小妹,竟然丝毫不怵,小嘴叭叭叭不停把李继红说到面红耳赤、怒发冲冠,这一幕都够他笑一年了。   不过到这里就差不多了,让叶小妹,哦不,叶舒华同志再刺激下去,无法用语言反击的李继红可能恼羞成怒直接动手,就叶小妹这娇气的样子,动起来手多半要吃亏。   想到这里,宋清徽上前一步,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口,已经注意到他动作的叶舒华顿时恍然大悟。   她是来撩活雷锋同志的啊,结果被李继红一打岔,光顾着跟她对掐去了,反而把男主角晾半天,非得等人家不甘寂寞自己出来刷存在感。她真不是个称职的追求者!   叶舒华迅速反省完,果断把吵架对象扔一边了,转头对宋清徽道:“时间不早了,我们直接走吧?”   没有前因后果就让跟她走,叶舒华又成功把宋清徽整懵了,不过他这次懵得不明显,因为有个女知青出来了,刚好听到叶舒华的话,恰到好处的帮他问出声,“叶同志,天都快黑了,不知道你要请宋大哥去哪里?”   这位女知青倒是比李继红要有礼貌多了,一口吴侬软语十分动听,但凡对方换个称呼,叶舒华都能发自内心的笑脸相迎,她向来对美女最有耐心了。   但是活雷锋同志是她看好的男朋友,她特意从大妈们八卦闲聊中确定了宋知青没对象的事实,他拒绝大妈们介绍对象的理由从来都是暂时没计划,叶舒华相信他没有说谎的必要。   这么难得的恋爱对象,突然冒出一个在人人都互称同志的时代、偏偏要反其道而行的管他叫“宋大哥”的女知青,几个意思?   叶舒华的智商全都用在恋爱方面了,毫不掩饰的看了眼女知青,又转头问宋清徽:“你妹妹?”   “不是,我们都是一个知青点的同志,她叫常娟娟。”   宋清徽还没有意识到他这话多少有点撇清关系的意思,对面的常娟娟和李继红都听懂了,脸色都有点难看,因为宋清徽平常是个很有风度的男同志,和气待人,从不当面给人难堪,如今在常娟娟喊他“宋大哥”的前提下当众解释他们只是同志,都不愿意加一句“关系好”来掩饰一下,实在有点过分。   常娟娟被心上人这么打脸,向来温柔的她都笑不出来了。   李继红看好友失意,更加义愤填膺,这个不要脸的村姑,前面勾搭完沈思默,又在勾搭她好朋友喜欢的宋清徽,这种女人就该拉出去浸猪笼!   叶舒华并不在意她们的愤怒,笑得一脸明媚,她是不清楚活雷锋在知青们眼中也是老好人的光辉形象,但恋爱技能满点的她却能明白宋同志那句话的意思。   原来只是单相思而不是双向暧昧,那就没什么能让她担心的了,常娟娟同志近水楼台都没把宋清徽泡到手,可以说她连当叶舒华情敌的资格都没有。   叶舒华直接忽略这两位气成河豚、分分钟爆炸的女知青,继续向宋同志发出邀请:“宋清徽同志,前两天你帮队里修好了拖拉机,我爹为了感谢你,特意准备了饭菜请你,你看我们现在是不是该过去了?”   原来找他是为了这个,宋清徽顿时为自己的脑洞感到羞愧,但还是客套道:“叶队长跟我提过,但是举手之劳,实在不必破费。”   “破不破费的,家里也已经开始准备了,宋知青不去才叫浪费。”叶舒华热情邀请,“再说你既然听我爹提过,就知道他那性子,不能把你请回家的话,我爹就该生我的气了。”   宋清徽还想客气,叶舒华又抬了抬怀里的小胖砸笑道:“再说我们家大宝都来请你了,不能不给面子啊。”   林红梅的营养跟得上,把儿子也喂得比别家宝宝更白胖些,小家伙趴在姑姑怀里起哄的样子有几分可爱,宋清徽都忍不住笑了,“大宝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那你们等我两分钟?我进去换下衣服。”   叶舒华眼睛一亮,几乎要控制不住内心的雀跃,搞不好换衣服只是借口,活雷锋是回屋找肉罐头了,上门做客总要带点礼物。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吧。叶舒华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催促道:“去吧,快点哦。”   她这般不生欢喜的模样落在其他三个人眼里,又有一层含义了,宋清徽不知为何竟有点窘迫,摸了摸耳朵快步回屋了。   而对面的李继红则是重重的冷哼了一声,把不屑的情绪表达到了极致,可惜叶舒华满脑子都在肉罐头上面,根本没心情搭理她们。   不到两分钟,宋清徽已经换了件外套出来了,手里果然领了个布袋子,叶舒华努力不让自己把目光黏在他的袋子上,只好用直勾勾的眼神看着宋同志了。   宋清徽来到叶舒华跟前,很体贴的问:“你抱大宝也走了一路,回去要不要我帮忙?”   有人帮自己分担,叶舒华没什么不放心的,豪放的把小胖墩往他手里一放。   宋清徽反而被她搞得手忙脚乱,只好现场简单的学了一下抱娃手法,很快就上手了。   小胖因为很少出来玩耍,兴致还不错,倒也配合一通折腾,接着趴在宋清徽肩头吹泡泡。   他们也要出发了,经过李继红身边时,十分记仇的叶舒华这才想起她还有地方没反驳到位,还特意倒回去继续怼:“对了,李继红同志,我想提醒一下,知青点不是你家开的,准确的来说你们住的地方属于大队,我们队员想来就来,想找谁就找谁,不需要你的批准,所以你不用像个门神一样守在外面对每一位访客进行质问。”   宋清徽听到声音才知道她又退回去吵架了,只好停下脚步转身,有些哭笑不得的看着叶舒华。   李继红没想到她都偃旗息鼓了,这个村姑竟然纠缠不休,再次气到跳脚:“你!”   主动撩拨的叶舒华反而无心恋战,毕竟宋同志还在等她回去吃肉罐……啊不,是吃饭呢。   想到这里,叶舒华又抛下了李继红、全程忽视常娟娟,一路小跑着回到宋清徽身边。   宋清徽低头看到她吵完架神清气爽、扬眉吐气的脸色,哭笑不得渐渐化成了一抹笑容,低声道:“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达成! 顺便吆喝一声,月底营养液不用要清零的哦,不要浪费都给我吧(-ロ-) 晚安。   ☆、第九章   去叶家的路上,宋清徽略感不自在,手里抱了个胖娃娃,还有个亦趋亦步跟着他的女同志,女同志跟他跟得紧还是其次,关键是时不时偷看他,望一眼,过两秒又看一眼,无限循环,这样的眼神给人的感觉活像个受气小媳妇。   小媳妇……他怎么会有如此诡异的念头。宋清徽脑洞大得把自己都吓一跳。   但叶同志偷瞄他却是不争的事实,这就避免不了宋清徽胡思乱想,他虽然不是自恋的人,但也对自己的个人条件很清楚,在保守的年代仍然有许多姑娘明里暗里的向他表示好感,而她们都没有旁边这位姑娘热情大胆。   叶舒华在知青点时看着他的眼神便格外炙热,说个不恰到的比喻,那目光仿佛要把他拆吃入腹似的,宋清徽当时就隐隐有所怀疑,再结合她现在毫不克制的偷看,他突然有个大胆的猜测。   仔细想来,李继红因为“叶小妹多看了沈思默”而发作的那天,他跟沈思默其实是并排的,连他自己都不能确定当时她看的一定是沈思默,又如何证明李继红的一定是对的?   说不定她看的是他,也有可能他们两个都看了,而李继红只是关心则乱、看谁都像情敌了。   宋清徽以前没兴趣做这种无聊的假设,但现在却越想越想觉得可疑,至少从叶小妹今天的表现看,她对他的热情几乎称得上旁若无人,常娟娟和李继红就在跟前都毫不收敛,这是对他势在必得了?   其实宋清徽不喜欢太过霸道强势的姑娘,李继红在知青点一哭二闹三上吊,闹得所有知青都习惯了妥协,惯得她越来越嚣张霸道,唯独他从不买李继红的账。而叶舒华却能跟李继红吵赢,无论气势还是嘴巴都把对方压得死死的,说明这姑娘的霸道比李继红有过之而不及。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把她的表现全都看在眼里,心里却并无半点反感。也许是叶小妹眼神太清澈了,别人一眼就能看到底,反而连霸道都给人一种娇憨可爱的感觉。   然而她再娇憨可爱,宋清徽也只能多谢她的错爱。   许多知青来到农村后,都会被日复一日的劳作磨平思想和棱角,就算现在知青点里的大家还在苦苦挣扎、抱团打气,但其实信念也没有那么坚定,如果有条件不错的对象出现,他们也不会介意像前辈一样在这里结婚生子,从此安安分分做一个农民。   宋清徽和他们却不一样。就像王翠芬之前爆料的一样,如果他愿意,早几个月前他就可以回城了,而且就算当初公社的回城指标不属意他,他家里一样可以运作让他回城,工作什么的也没有那么难解决。   可是现在时局并没有明朗,那么多知识有本事的人仍然还在被压迫、没有得到平反,谁又能保证他回去以后,不会再经历一次大规模的混乱运动?   既然已经下乡当了知青,宋清徽就不想不明不白的时候回去,他和家人都相信领导一定会拨乱反正,只是在那天到来之前,他们没必要进去趟浑水。双岗大队日子或许比较清苦,却是个远离是非的好地方。   所以宋清徽不可能接受叶舒华的心意,他是一定要会回北京,看现在的形势,知青回城必须是单身且一个人回去,配偶孩子全都不能带,如果现在轻易就和她处对象,回城的时候怎么办,像前辈们一样“抛家弃子”吗?   宋清徽当然想不到,叶舒华追求他压根就没想要成家生子,也就轮不到他日后“抛家弃子”了。只不过宋清徽接受到的教育让他做不出如此违背礼义廉耻的行为,所以必须想办法让她明白,免得越陷越深了。   于是叶舒华发现她在偷瞄活雷锋的时候,对方似乎也在不着痕迹的观察她,眼神还颇为复杂的样子,弄得她心里也七上八下起来,难道宋知青发现她一直在盯着他的袋子了?   叶舒华终于感到羞耻了,因为清楚她这样的行为不好,可是肉罐头就在宋清徽手上,她能忍着偷瞄而不是流口水,已经很不容易了好吗!   既然被发现,那不如大方点说出来,还可以塑造成是她为人直爽、不拘一格。   这么想着,叶舒华便清了清嗓子,开始表演了,“那个宋同志,我刚刚发现你还拎了个袋子?”   “我的意思是来就来嘛,不用特意带礼物的,你这样太见外了。”   宋清徽也有注意叶舒华之前的欲言又止,还在纠结她要是现在表态他该怎么婉拒呢,马上就要吃饭,他也不想消化不良啊。没想到这姑娘不走寻常路,酝酿了好一会儿竟然主动问他的袋子,这样对待客人真的好吗?   心里这么想,嘴上还客套道:“哦,也就是一点吃的东西,平时我也用不着,还不如借花献佛。”   吃的东西,肉罐头稳了!叶舒华心里雀跃,仿佛已经闻到了肉的香味,忍不住脱口而出道,“您真是太谦虚了,多少人一年都吃不上一次肉,你还能拿肉罐头送别人,这是多么的舍己为人……”   叶舒华已经开始胡说八道了,宋清徽却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停下脚步,看着她不动声色的纠正道:“你误会了,我准备的是两罐麦乳精,不是肉罐头。”   “麦乳精?”叶舒华满脸茫然,一时间忘记了失望。   她出生在九零年代,因为家里条件好,从小都是喝牛奶饮料比较多,还真没听过麦乳精这种东西。   宋清徽却不知内情,只看她这茫然的神情,不觉有点心软,小姑娘应该是从来没喝过麦乳精,便耐心解释道,“这是冲泡的粉末,甜甜的,你们女同志应该会比较喜欢。”   叶舒华眼睛一亮,“是跟蜂蜜糖水那些味道一样吗?”   宋清徽还是比较会形容的,特意点出了开水冲泡、香甜可口,还有牛奶的芬芳。   那估计跟奶粉差不多!叶舒华想到热腾腾香喷喷的牛奶,又开始分泌唾液了,上辈子她没有多喜欢吃甜食,当然也不讨厌,直到穿越以后,被队长父亲的两颗糖甜了好几天,她才发现甜食竟是如此的美味!   没有肉罐头,能吃糖也不错,活雷锋都说有两罐,那估计够吃很久。叶舒华很会安慰自己,遂真心实意的感慨道:“这么好的东西都不留着自己吃,宋清徽同志真是个好人,活雷锋啊!”   拿着好人卡的宋清徽已经无法再直视她的眼神了,因为他想起来,上一次叶舒华用同样炙热的眼神看他,就是在听到他说回屋换衣服的时候,估计那会儿就惦记着肉罐头了。   果然跟传说中的一样好吃懒做。   宋清徽只要想到他误会这个满脑子只有吃的姑娘对他有意思,就觉得头痛、脸红,无法原谅这么自作多情的自己。   而罪魁祸首还在他身旁欢快的蹦跶,这让宋清徽苦中作乐的想,这姑娘倒是不挑,没有肉罐头,麦乳精似乎也挺欢喜。   怎么好像是在夸她?   宋清徽于是更不想直视叶舒华了。   蹦蹦跳跳不胜欢喜的叶舒华走到一半,又突然意识到某个问题,垂死病中惊坐起,直勾勾的盯着宋清徽问:“宋大哥,麦乳精其实不适合宝宝喝,对吧?”   他什么时候变成宋大哥了?宋清徽顾不上吐槽,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但是看了看怀里乖乖吐泡泡的小家伙,不忍心告诉她,他就是看到小朋友才拿这两罐麦乳精了。   关于吃的问题,叶舒华还是能看懂眼色的,当下就捉急了,如果麦乳精跟奶粉那样对婴儿有好处,那她一定肯定抢不过这小胖子,两罐麦乳精都得进他的肚子。   那怎么行呢!叶舒华稍做退让,但语气更为坚定了:“大宝偶尔喝一杯可以,过犹不及,多了就对身体不太好,我懂了!”   不,你不懂!   理直气壮跟三个月侄子抢吃的,宋清徽对叶舒华的节操有了个全新的认识,但是看着那双熠熠生辉的眸子,宋清徽还是鬼使神差的点了头,“你说的有道理。”   叶舒华这才松了口气,浑身上下又弥漫着欢喜劲儿,暗示道:“那宋大哥记得提醒我娘哦,免得她把麦乳精都喂给了大宝,反而对他身体不好。”   他就知道没那么简单。宋清徽么得感情:“哦。”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又要出门办事,不确定回来后还有没有时间更新,所以抓紧更一章,昨天的断更我也会找机会补上的。 继续晒土豪—— 爱你们,么么哒。   ☆、第十章   叶舒华不但毫不掩饰她的嘴馋,甚至落落大方到给人一种天经地义的感觉,这股不要脸的劲儿可以说让宋清徽相当叹为观止了,同时他还有点好奇,叶队长那么严谨的性格,怎么会把爱女养成这副模样?   本来按照宋清徽一贯的教养和习惯,他是不好意思找叶舒华打听她家的生活水平,孤男寡女聊这个多少有些令人浮想联翩,他跟叶小妹的关系也没到可以讨论各自家庭的地步。   所以宋清徽把这些不合时宜的八卦压下去了,直到叶舒华坦坦荡荡的暗示他去提醒叶婶不要喂大宝太多麦乳精,跟几个月侄子抢口粮的意图简直路人皆知,宋清徽这才意识到他还是低估了这姑娘的“心性之强大”,想来是不怕被人看穿她的用意。   那他稍微冒犯一下,或许也没关系、   实在是宋清徽内心的好奇都快压不住了,终于忍不住清了清嗓子,不动声色的问起来:“叶……舒华同志,你刚才说很多人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次肉,叶队长家应该不会是这么个情况吧?”   叶舒华停下脚步,刚想点头说是,突然意识到活雷锋好像第一次叫她的全名,硬生生卡住了。   换成这里任何一个人,叶舒华都更希望他们喊她洋气的大名,叶小妹什么的实在太接地气了,她有点Hold不住。偏偏这些人里不包括宋清徽,他是她决定要泡到手的男人,并且她已经正式发起进攻了,这个时候对方竟然连“小妹”这个昵称都不肯用了,公事公办的喊她大名,这不是显得她的进攻毫无作用、甚至引起了反效果?   这要是让上辈子那群狐朋狗友知道,估计够笑她一年。叶舒华可不能丢这个脸,因此完全忽略了宋清徽的好奇,而是热情的对他说道:“宋大哥不用这么见外啦,直接管我叫小妹,或者喊我舒华也可以的。”   宋清徽嘴角又有点僵硬。   单方面管他叫“宋大哥”也就算了,现在还希望他也随她的叫法,叶队长家的闺女不是一般的缺心眼啊,被人听见还以为他俩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关系呢。   宋清徽不希望影响姑娘的名声,当然也要保住自己的清誉,因此只是难为情的冲她笑笑,并不接话,相信她也能听懂他的意思。   只是没想到叶舒华的定力不比他差,也跟着笑而不语,定定的看着他。大有他不改口她就不回答的架势。   这姑娘未必是要挟,更有可能是看不懂他的暗示。宋清徽安慰了自己,还是从善如流的改了口:“叶小妹……同志。”   叶舒华不是很满意,不过想想他之前也是这样称呼她的,至少没退步,她还是应声了,这才勉为其难的为宋知青解惑:“你猜对了,我们家也很少吃到肉的。”   宋知青反而更想不通了,“只有过年才吃肉?”   其实不是宋清徽太八卦,而是叶舒华所诉跟他的认知出入太大,他在双岗大队也待了快两年,乡下日子是比较清苦,而双岗大队在这附近已经算比较不错的,当初家里为他敲定这里,就是打听到双岗虽不能敞开肚皮吃饭,但也足以温饱、不至于把人饿坏,才绝对送他来双岗的。   可能队员们是比不上城里,他们每月都有肉供应,双岗一般的人家可能三四个月割点肉打牙祭,偶尔还有野味什么的,而叶队长家是条件最好的,以他家的工分一两个月买一次肉也吃得起。   叶舒华的话多少让宋清徽难以置信。不过她倒没有发现他的怀疑,还当宋知青跟上辈子的她一样,是位不知人间疾苦的二代呢。   这就让她很伤心了,明明这个时代也不缺有钱人,怎么她就没挑个好人家?叶舒华难过的眼睛都红了,真情实意的控诉道:“差不多,反正从我生病到现在都两三个月了,还没尝到过肉味!”   叶舒华并不知道,叶家这么久没肉吃也有她的一份责任,因为事情还要从她生病骗吃骗喝间接导致叶家婆媳大战爆发说起。   就像宋清徽估计的那样,叶家条件不错,过去每隔一两个月王翠芬都会去镇上割肉回来。除了猪肉,她偶尔还会赶叶大哥和叶二哥去河里摸鱼,为了给怀孕的林红梅补充营养,顺便也给宋秀秀调理身体、好让她早点抱上大孙子。   而婆媳大战爆发后,王翠芬发狠了,决定挽回当家主母的威严,开始纵容叶舒华跟两个儿媳抢鸡蛋吃,要让她们知道家里她说了算。   不买肉、不发话叫儿子该去抓鱼也是同样的道理,林红梅现在喂着奶,宋秀秀又怀着孕,都是祖宗,割了肉回来一大半都得进她们的肚子,所以她干脆不去买肉,既能敲打两个心大的媳妇,同时也不会留下苛待孕妇的证据。   王翠芬的做法无疑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如果让叶舒华知道自己才是罪魁祸首,绝对一早放下她的大小姐脾气,把大嫂二嫂当她的亲姐一样捧着,为了改善生活她可是非常能屈能伸的。   可惜叶舒华不懂这些弯弯道道,宋清徽情商倒是不低,可他并不清楚叶家的具体情况,总不能掐指一算铁口直断,相比之下当然是叶舒华的话可信度更高,毕竟这丫头委屈得都快掉眼泪了,宋清徽相信她是真情实感。   那叶队长还真是作风清廉、令人佩服,只是宋清徽更可怜叶小妹了,物极必反,想来是平日里过得太苦了,才会比别人更嘴馋些。   也难怪她会为了一颗鸡蛋跟两个嫂子闹不愉快。   宋清徽俨然已经把叶舒华脑补成惹人疼爱的小白菜了,再看她眼圈还红着、委屈到无法自拔的模样,不由柔声安慰道:“别伤心,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实在不行,下次他去镇上买点肉送过来,作为叶队长这两年来对他关照的谢礼——做事很有分寸的宋清徽没有意识到,他这次送了两罐麦乳精已经是厚礼,再送肉就真有点冤大头的嫌疑了。   叶舒华听到宋清徽的安慰,确实没那么伤心了,倒不是听懂了他隐藏的心声,而是因为她很会自我安慰,没肉吃不要紧,等她泡上人傻钱多的宋知青,就可以吃肉肉穿新衣、过上社会主义小康生活了!   这么一想,叶舒华又恢复了阳光灿烂的笑容,冲他点头道:“嗯,我相信宋大哥!”   叶舒华变脸的速度又让宋清徽看呆了,接着抿唇低笑,暗想这丫头果真好哄,别人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这个时候,精明细致的宋知青完美忽略了叶舒华对他的信赖似乎有些不合时宜。   路上发生了这么多故事,他们终于到了叶家,王翠芬和林红梅一起从厨房出来,一个忙着招待客人,另一个则迫不及待把出去大半个小时的胖儿子抱回房喂奶。   在走近叶家时,宋清徽为了避嫌就把小胖子还给叶舒华了,他只拎着自己的礼物。不过小家伙折腾这么久,可能也有些困了饿了,这次倒挺配合的让妈妈把他从小姑姑怀里抱走,林红梅不由瞥了叶舒华一眼,笑容灿烂:“大宝有点调皮,今天真是辛苦小妹了。”   “没事,谁让他是我大侄子呢。”叶舒华自认回答得很大气,她也看不懂林红梅眼底的扬眉吐气,当然就算看得懂,这会儿也不会放心上,因为她正紧张的关注着她娘和宋知青你来我往的客套,生怕宋知青一个立场不坚定又把麦乳精拎回家了。   还好宋知青并没有让叶舒华失望。   僵持之余,叶队长发话请小宋先进屋喝水,王翠芬也觉得把客人堵在院子里瞎客气不是待客之道,因此尽管礼物太过贵重,思量过后她还是收下了,热情洋溢的招呼客人:“小宋,先跟你叶叔坐会儿,我去给你们倒热水。”   说着,王翠芬同志直接拎着袋子去了厨房。   叶舒华当然是亦趋亦步跟着她娘。   叶家人都不知道叶舒华这么黏王翠芬是为了什么,宋清徽却心里有数,所以他还在院子里跟叶队长寒暄,一转眼就看到叶小妹心无旁骛的跟着叶婶去厨房——如果背后有尾巴,叶小妹此刻肯定一脸欢快的在摇着尾巴呢!   这个细节让宋清徽再次感到无地自容,他之前到底是哪来的自信,认为这个眼底只有吃的姑娘会喜欢自己?   叶舒华并不知道勾搭对象已经看穿了她的属性,刚好厨房就她们母女,她正在怂恿王翠芬同志:“娘,咱们给宋知青泡杯麦乳精吧,听说用开水冲泡,又香又甜很好喝,好东西当然要给客人啦。”   王翠芬正一脸仔细的把麦乳精锁进柜子,想也不想的拒绝,“拿客人送的东西招待客人,这也太不懂事了。”   叶舒华还想借着给宋知青泡麦乳精的借口,为自己也顺一杯呢,王翠芬同志的性格她很清楚了,这会儿单独给她泡是不可能的,可她又迫不及待想尝鲜,只能拿客人当由头了,因此振振有词的表示:“那可不一定,麦乳精这么好的东西,宋知青凭啥无缘无故送咱们?肯定是在知青点不方便吃嘛,要烧开水冲泡,就不能一个人吃独食,可知青点那么多人,一人分一勺也不够吃啊,还不如留着送礼呢。”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新有点晚,白天去啃文了嘿嘿嘿 感谢小伙伴们,么么哒。   ☆、第十一章   别看叶舒华信誓旦旦、底气十足的样子,其实她心里清楚她娘没那么好忽悠,王翠芬同志是这个时代最宠她的没错,但绝对没宠到她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地步,不然家里的鸡蛋早没两个嫂子的份,她一个人吃独食吃完了。   但是另一方面,叶舒华又有着迷之自信,认定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下,王翠芬同志最终还是会让她如愿以偿的。   所以叶舒华准备了一肚子话忽悠她娘。   万万没想到刚发挥了个开头,就见王翠芬同志回头,竟然很有些赞赏的冲她笑,“我怎么没想到,这麦乳精冲完又香又甜,像小宋这样不愁衣食的男孩应该不会喜欢这种味道呢——”   叶舒华是做好了先被批评的准备,没想到王同志上来就冲她笑,该不会气傻了吧?   她一时措手不及,愣在那里,就听她娘继续说着:“我先还奇怪来着,其他知青送礼还能理解,他们要么希望得到你爹的照拂、改善一下状况,或者就想你爹把回城名额批给他们。但宋知青这两点都不用啊,他想回城早就可以回了,至于在队里的日子,看那么多婶子都对他赞不绝口,就知道小宋不用你爹照拂也能把日子过好。”   她娘这话的意思叶舒华听懂了,并很熟练的接茬:“宋知青是好人嘛。”   “对对对,你说的对。”王翠芬连连点头,“小宋人真好,麦乳精多金贵的东西,不爱吃也可以拿去换点吃的用的,直接送给咱们这得多大方啊!”   王翠芬夸宋知青“大公无私”的同时,也没忘记夸自家小妹的聪明灵秀,“多亏了小妹提醒我,不然我还在猜小宋有什么用意呢。你就是比老大他们聪明!”   叶舒华听到这里,终于意识到自己说的跟王翠芬同志理解的貌似不是一回事,但是她娘都夸她聪明了,是不是趁机讨要一下自己的福利?   这么想着,叶舒华把蠢蠢欲动的手伸向了柜子,“娘,那我去冲麦乳精了……”   叶舒华为了吃的行动迅速,王翠芬速度更快,一把拍开了这双无处安放的小手,脸上倒没多少怒意,而是嗔道:“都说了小宋不爱喝,还冲这个作甚?去抓一把你爹最爱的茶叶来泡,他们有文化的人就好这口。”   距离麦乳精就差一步之遥的叶舒华自然倍受打击撒娇道:“娘--”   王翠芬早就把她的小心思看得透透的,但因为叶舒华今天展现出来的机智,让王翠芬此刻也不舍得骂她,而是好脾气的提醒着:“你爹是最讲礼数的,我这菜都快上桌了,给小宋的茶水却还没有准备好,他该生气了。”   天不怕地不怕的叶大小姐穿越后,反而有了人生中第一位克星——她这辈子的队长父亲,因为叶队长人狠话不多,一生气就能她赶出家门赚工分,叶舒华绝对不想再犯到他手里,所以还是按照王翠芬同志的吩咐,乖乖去泡茶了。   虽然剧情急转直下,不过叶舒华运气还是不错的,抓了茶叶过来倒开水的时候,看到灶台上放着两盘炒好的菜,顿时又眼冒精光了,“娘,家里什么时候去买肉了!还有这么大的鱼……”   叶舒华到现在才发现两个炒好的荤菜,就知道王翠芬同志的手艺极其有限,别说香飘十里,就连香飘两米都做不到。但叶舒华如今这处境,也没资格挑厨艺了,看到肉菜就自动分泌出了唾液,说话间已经咽了两次口水。   王翠芬已经低头去刷锅,准备再做个韭菜炒鸡蛋就能吃饭了,也就没发现自家闺女没出息的表现,“肉是不是买的,去你奶奶那借的腊肉,鱼是你哥自己捉的,等下个月天气凉了,队里还要清鱼塘。”   叶舒华没仔细听她娘的后半句,而是跃跃欲试的问:“奶奶那还有腊肉吗?”   在叶小妹印象中,叶奶奶没什么存在感,主要是这儿的传统由老大赡养父母,叶奶奶跟着叶大伯一家,住在靠近村尾的位子,离叶小妹家有点距离,也不是天天见面。   就算见了面,叶奶奶对小孙女也平平淡淡,她像所有老太太一样,大孙子才是心头宝,而孙女当中,叶大姐那样由老太太一手带大、性情温婉贤惠的姑娘,才是叶奶奶喜欢的孙女,叶小妹本性是有些像王翠芬的,现在变成了好吃懒做的叶舒华,也就更让老太太不喜了。   无论是以前的叶小妹还是现在的叶舒华,都不是热脸贴冷屁股的人,察觉到老太太的不满,自己就退避三舍了,不过那是在不知道跟着老太太有肉吃的前提下,如今知道了,叶舒华一点都不介意叶奶奶的冷淡,很乐意去老人家跟前当一个听话又孝顺的好闺女。   只是王翠芬同志毫不客气的泼了盆冷水下来,“这些腊肉还是过年时咱家送的年礼,你奶奶舍不得吃,听说你爹要请人吃饭,把最后一点腊肉都给我了。”   叶舒华有点失望,也有点佩服,还她娘厉害,把老太太最后一块肉都骗到手了,她要向王翠芬同志看齐。   叶奶奶那里没肉就算了,她还有叶大哥和叶二哥,既然他们有特殊的抓鱼技巧,以后就可以加餐了。叶舒华越想越美,端着热茶出去的时候,脸上已经挂上了梦幻的笑容,见了宋清徽就迫不及待的分享道:“宋大哥,你今天运气真不错呢,我哥去河里抓了条大鱼回来红烧,我娘还找奶奶借了块腊肉炒冬笋,另外还炒了鸡蛋青菜,简直丰盛得像过年了!”   叶舒华在厨房磨蹭的时候,叶队长和宋清徽已经聊了不少诗词歌赋、家国大事,讨论书法的时候,叶队长没忍住、低调含蓄秀了把闺女的字迹,得到宋清徽真心实意的赞赏,“叶叔,小妹这笔字,娟秀中透着些劲道,女同志想写出风骨就要有力道,这个不下苦功夫是练不出来的,小妹年纪轻轻能写成这样,可见天赋和努力都不缺,如果能保持下去,以后必定有所成就。”   小宋是懂书法的人,从这段评语中就知道,他不但看得出叶舒华的字写得好,还说得出好在哪里,这才是叶队长真正爱听的话,所以和宋清徽聊得也最尽兴,“你婶子说小妹无聊时一个人在房里瞎练的,笔都是他们上学的时候我给准备的,已经让她写秃了,我托人给老三带了话,下次回来给她带点好的笔墨,我再盯着小妹,至少每天写一篇大字,不能把天赋给埋没了。”   “叶叔说的是。”宋清徽深以为然的附和,脑海里却忍不住闪过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   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从抢收季在食堂接触起,就逃不开两个字——娇惯。乡下,一年中最忙碌的秋收,老人孩子能下地的都下地了,队员们几乎都晒成了小麦色,哪怕是皮肤天生白皙的他都生生晒了两个度,叶小妹却能养出一身细皮嫩肉,不但出落得越来越水灵,给他们打饭的手都白皙细腻的像陶瓷一样,可见她从来没干过粗活。   缺衣少食的年代,农村姑娘叶小妹还能过得如此精细,哪怕宋清徽因为叶队长的原因对她感官不错,都不否认为她有些娇气的事实。当然今天的接触之后,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就不是一点娇气了,这姑娘最大的特点还得是好吃懒做、毫不羞耻。   宋清徽本身对叶小妹的个性并无不喜,甚至基于她今天的表现,他还能给出单纯可爱的评价。不过他清楚,从大多数的人角度看叶小妹,只会认为她浑身都是缺点、无药可救了。   所以看到叶队长展示叶小妹的书法,宋清徽心里是震惊的,他认识的叶小妹本该跟好学上进这些词毫无关联,那么娇气的叶小妹应该也不能忍受练字的辛苦和枯燥才是。   可她坚持下来了,还写得如此出色,这让宋清徽觉得十分难能可贵,一不留神就附和了叶队长关于盯着叶小妹练字的决定。   附和完,宋清徽才反应过来,他所认识的叶小妹,就算字写得好,恐怕也不喜欢被父亲压着天天练字。若让她知道这个事跟他不无关系,不会找他算账吧?   笑容如清风朗月的宋知青内心莫名有点心虚。   叶队长没看出对面的走神,他还沉浸在子女出息的自豪中,以至于叶舒华跑过来就跟宋清徽说那么一通有些失礼的话,都被滤镜还没关闭的他当成了热情好客,叶队长非但没生气,反而笑着对宋清徽道:“小妹说话有点直接,也是欢迎你呢。”   宋清徽暗想叶小妹可能不是欢迎他,而是兴奋着家里终于有肉吃了。不过叶队长都这么说了,他自然也配合的感动着,刚想说话,手里就塞了杯热茶,叶小妹一脸雀跃的道:“给你泡了我爹珍藏的茶叶,趁热喝,马上就要上菜了!”   宋清徽看着她毫无所知的脸,慢慢点了头。   希望今天过后,叶小妹不要后悔她曾如此热情地招待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  前天是请假,昨天过年单方面给自己放了假,加上很多天前还请了一次假,小伙伴们可以记一下,不要忘记找我补回来_(:3J∠)_ 明天去拜年拜年就不熬夜,大家也早点睡呀。 走之前再晒个霸王票—— 谢谢小伙伴,么么哒。 晚安!   ☆、第十二章   看在肉罐头的份上,提前给活雷锋预告待会有哪些好吃的,让他可以用更好的姿态参加抢食大战,叶舒华认为她已经尽到义务了。   然后正式开饭,她便毫不客气,快狠准的从宋清徽眼皮底下,拖走了一大块又鲜又嫩没刺的鱼腹肉——叶家有严格的待客之道,客人和一家之主的叶队长坐上首,大菜都摆在他们面前了。   已经连拿多张好人卡的宋同志当然是选择原谅叶小妹了;叶队长才跟小宋低调含蓄的炫耀完不久,还在带着滤镜看闺女,叶舒华的动作在他眼里也就没那么冒失了,叶队长一笑置之,热情的招呼客人碰杯吃菜。   不过客人和一家之主不介意,不代表叶大嫂和叶二嫂也能看得惯。   叶家没有女人不能上桌的规矩,可以说双岗所在的地区风气,相对来说都还算比较开明的,毕竟主/席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了,男人当家做主,女人在家一样有话语权,王翠芬如此,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是这样的情况,她们暂时还挑战不了婆婆的权威,是因为手段比不上,但关起房门来,很多事都是她们自己做主了。   开饭时,林红梅和宋秀秀也都在桌子前。   农村人吃饭没那么讲究,加上家里也没有那么多凳子,叶家平时除了叶队长喜欢坐在桌子上,其他人包括王翠芬都更乐意打了饭菜去门口吃,家家户户都端着饭碗串门子,饭点经常是欢声笑语一片。   今天也一样,叶队长和宋清徽坐在桌上推杯换盏,大家都捧着碗准备暖好场子就去外面吃了,叶小妹以前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而现在的叶舒华却早已自觉的搬着凳子去陪队长父亲了。   叶舒华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就有些讲究,她便养成了吃饭不下桌的习惯,穿越后也把这个习惯带过来了。   可惜她的行为看在林红梅和宋秀秀妯娌眼里,就是小姑子为了讨叶队长欢心而无所不用其极的铁证了,这丫头果然比想象的还要难缠,几个月下来,俩妯娌看到这一幕依然要在心里嘀咕。   刚嘀咕完,就看到叶舒华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抢鱼动作,脸色顿时不好看了,在她们看来,叶小妹此举无疑露出了狐狸尾巴,整天陪着公公在桌上吃饭,原来是为了更方便的抢肉吃。   妯娌俩对视一眼,作为大嫂的林红梅率先开口:“难怪娘常说小妹聪明,确实比咱们都要会吃呢,一眨眼的功夫,不带刺的鱼肉就全部进小妹嘴里了。”   叶二嫂宋秀秀人如其名,长得秀秀气气,跟林红梅的冷嘲热讽比起来,她说就更喜欢绵里藏针了,“要是只有自家人,小妹淘气也就算了,今天宋知青来做客呢,还真是有些对不住,宋知青千万别见怪啊。”   妯娌俩一唱一和极为默契,在护短狂魔王翠芬同志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把叶舒华钉死在缺家教的耻辱柱上了,还扯上了宋清徽这位客人,这就有点不好开脱了。   王翠芬不由沉默了几秒,正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时候,叶舒华先开口了,一脸无辜的看了看宋清徽,“大嫂二嫂的意思是鱼只能留给宋大哥吃,咱们都不能吃吗?”   叶舒华倒不是有意偷换概念,她真是这么理解的,尤其是听二嫂替她给宋知青道歉的时候,她简直恍然大悟,她吃了点鱼就要给客人道歉,意思就是他们全家都不能碰,只有宋清徽有资格享用它呗!   这个年代招待客人是不是都这风格,叶舒华不得而知,但是对于宋知青她简直底气十足——宋秀秀用谁做借口不好,偏要把宋清徽扯进来,在叶舒华心里,这哥们四舍五入就是她的人了,自己人还客气个啥。叶舒华干干脆脆把话语权递给客人本人了。   任何一个人客人在这种情况,想必也只能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表示“没关系,我也不爱吃XX”云云,而宋清徽更厉害的地方在于,他表达完不介意的意思后,又自然的添了一句,“我在家时家人便常叮嘱我多吃鱼补脑,小妹还在长身体,多吃些确实有好处。”   可能是叶舒华喊宋大哥喊得太顺口,宋清徽一不留神也喊她小妹了。   不过这会儿谁都没有注意他们之间的称呼问题,三个当了妈/即将要当妈的女人全都目光灼灼的看着他确认道:“吃鱼补脑,是不是多吃点能变聪明?”   宋清徽昧着良心点头微笑,吃鱼补脑是没错,但像叶小妹这个年纪,除了塞回娘胎里这个办法,恐怕也没有其他途径让她变得聪明了吧。   他也很意外竟然会鬼迷心窍,帮着叶小妹骗吃的。看到叶婶把他的话当了真,并一个劲给叶小妹夹鱼、让她多吃点变更聪明的时候,宋清徽多少有些心虚,端起酒主动跟叶队长碰了一杯,试图以此来转移话题。   叶家人都没注意到宋知青的心虚。他们对他深信不疑有两个原因,宋清徽见多识广,说出口的话可信度就高了,另一方面,他是从北京来的,祖国的首都,对于一辈子都没机会出省的农民来说,那个地方显得遥不可及而又神圣,住在首都的人当然也都不是普通人,宋知青在北京的家人讲的道理当然也绝对没错!   这会儿王翠芬积极的帮助叶舒华变聪明,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没有怨言了,毕竟她们也有孩子,还想着等孩子能吃奶水以外的食物时,尽可能让孩子多吃点鱼肉,现在就不好拦着婆婆这么做了。   比起王翠芬同志的迫不及待,叶舒华心态就稳多了,她先给帮自己说话的宋知青送上了灿烂的笑容,然后十分淡定的提醒王同志,“娘,夹靠近鱼腹的肉,刺比较少,吃起来方便。”   王翠芬听到这缺心眼的话,弄得动作都顿了一下,差点把筷子都摔掉了。   宋清徽刚好低头抿了口酒,也差点被她逗得呛出声,赶紧又喝了一口压下去。   就是因为闺女缺心眼,所以才更需要补脑,王翠芬下定决心似的,又往叶舒华碗里夹了几筷子鱼,看到她捧着碗笑成傻妞的模样,王翠芬扭过头,很有些迫切的请教宋知青,“小宋,多吃肉能补脑吗?”   宋清徽看了看摆在他面前的冬笋炒腊肉,实在不好意思睁眼说瞎话,只能摇头微笑了,“这个我倒没听说过。”   王翠芬也知道是她病急乱投医,多吃猪肉要是能变聪明,那些杀猪就不会吃得一个个肥头大耳了,她便叮嘱叶舒华道:“那你就多吃点鱼,别吃肉了。”   宋清徽不着痕迹的抬眼,本以为连他的肉罐头都觊觎的叶小妹会大失所望,没想到她听了这话还在埋头吃鱼,十分淡定的应了一声。   看来叶小妹不仅爱吃,嘴巴应该也很挑。宋清徽暗想。   他总结得没错,叶舒华确实很挑食,上辈子家里有条件,她就只吃新鲜的海鲜,当然上好的牛排羊排也吃,猪肉就一般般了。到了缺衣少食的年代,双岗大队又不靠海,心爱的海鲜河鲜是没指望了,叶舒华只能整天望肉止馋,有个肉罐头都能成为她活下去的动力。   不过现在有了新鲜柔嫩的鱼,不那么新鲜的腌制品自然就被她弃之不顾了,主要是叶舒华有分寸,她想多吃点鱼,就得像她娘说的少碰甚至不碰肉,如果什么都想要,她两个不好惹的嫂子又得泼妇骂街了。   穿越几个月,叶舒华已经学会了果断取舍并知足常乐,埋头吃鱼吃得很开心,就没有注意到宋知青这顿饭一直在暗中观察着她。   对于宋清徽来说,叶小妹总是这么的出人意料,最开始抢鱼的动作粗狂豪放,正式开吃时却又这么斯文秀气,小口小口细嚼慢咽,不凑近恐怕连咀嚼的声音都听不到,分明像个教养极好的大家闺秀。   ——号称无所不知的宋知青面对这样的叶小妹也只能感叹,女生果然是世上最捉摸不透的生物了。   忽略中间的小插曲,这顿晚饭也算是宾主尽欢,几盘菜一扫而空,宋清徽也被叶队长灌得半醉,俊秀的脸染上一层红晕,鲜肉可口的样子,看得外貌协会的叶舒华连碗筷都不想帮她娘收拾了,自告奋勇的表示要送宋大哥回知青点。   宋清徽反应比清醒时慢半拍,听到这话含着水的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叶舒华,很有些半推半就的意味,可惜叶队长没喝糊涂,他看了眼“懂事”的小妹,笑道:“小宋有点喝多了,你哪里送得了,让你大哥跑一趟吧。”   叶大哥比不上小妹有眼色,不过胜在听话,闻言立刻起身过来,扶起宋清徽就要走,“爹,那我先送宋知青回去了。”   叶队长含笑点头:“明天还要上工,早点帮小宋安顿了。”   宋清徽被叶大哥扶着,也没忘记跟叶家人告了别再离开。   叶舒华这里插不上手,倒也不失望,她兴致勃勃去厨房了,吃完饭,正好哄她娘泡杯麦乳精当饭后甜品~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差点要请假了,去大姨家拜完年回家就发现来大姨妈,痛不欲生躺在床上,躺到八点还是挣扎着爬起来了,毕竟不能老请假>_<# 明天中午准备去看《流浪地球》,小伙伴们看了吗? 继续晒霸王票啦—— 感谢小伙伴们的热情,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十三章   大概是因为客人已经回去了,王翠芬看叶舒华充满期待的脸,倒没有再说什么,爽快的去开柜子拿麦乳精了,一边吩咐道:“暖水瓶里还有半瓶开水,直接去拿两个碗过来。”   在缺少物资的年代,叶家这样的“大户人家”倒也用得起暖水瓶,叶舒华很积极跑去提她娘的宝贝暖水瓶了,拿碗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回头疑惑的问:“娘,两个碗就够了吗?”   以叶舒华的经验来看,麦乳精这样的“好东西”她爹娘是坚决留给孩子们的,两个哥哥同样不会抢,但是还在哺乳期的大嫂和怀孕需要补身子的二嫂一定会拥有姓名,加上她这个“体弱多病叶妹妹”,至少三只碗才够用吧。   这就让叶舒华有点小担心了,她知道王翠芬同志是典型的“再苦不能苦孩子”的亲妈,可谁让吃饭的时候发生了点小插曲呢?两个嫂子抢吃的抢不过她,脾气还挺大,当场恼羞成怒开启冷嘲热讽模式。   叶舒华倒是不痛不痒,肉在她的碗里,她们说再多也毫无用处,再说她最后的反击多漂亮多完美!   只是回头想想,宋知青当时还在桌上,让他看见这一幕,应该让王翠芬同志心里挺不爽的吧?若她娘铁了心秋后算账,叶舒华还真有点底气不足,所以小心翼翼拿眼睛瞅着她娘。   王翠芬闻言板起了脸,跟叶舒华担心的那样,她的确在为饭桌上的事秋后算账,当然对象可不是亲闺女,而是林红梅和宋秀秀。   上回一颗鸡蛋点燃了家里的大战,王翠芬作为博弈的胜利者,收拾手下败将的手段显得十分温和,只是吩咐更多的事情下去,让她们多干活少动点歪脑筋,连一日三餐都没克扣她们的,可能在一些严厉的婆婆眼里,她这么做实在太宽容了吧。   但王翠芬这么做也有自己的考量,她自认比别人更有远见,不出意外他们以后也是跟老大生活,老了病了是老大媳妇在跟前照料着,现在自然不好把事情做的太绝了,毕竟老大和老二家的闹得是有点难看,但也是事出有因,世道艰难,这几年日子稍微好过一点,没再饿死过人,但是在过死里逃生挺过来的人眼里,食物就等于人命。   俩妯娌可以为了食物在家里上蹿下跳,王翠芬却不能跟她们掰扯清楚,搞不好传出去就变成她不给儿媳妇活路,也容易伤了一家人之间的和气。因此,在不把话说开的前提下,王翠芬便采取了这种迂回婉转的方式,温水煮青蛙,积年累月,总能把桀骜不逊的儿媳妇驯服。   只是王翠芬没有想到这两妯娌不但桀骜不逊,还如此没脑子拎不清!   幸亏今天来做客的是小宋,她没把知青当女婿人选,不用担心他会为此对小妹造成不好的印象,而小宋本人口风紧,从不在外面道人是非,饭桌的事应该也不会出去说。   可王翠芬知道,但凡今天换一个口风没那么严的客人,她们那两几句话都能把小妹的名声给毁了!   王翠芬再疼叶舒华,也不可能有闺女嫁不出去就养她一辈子的觉悟,她只会更愤怒,这两个眼皮子浅的女人,为了口吃的差点让小妹找不到好人家,再不治治她们恐怕就要上天了。   风水轮流转,“居心叵测”的人瞬间变成了林红梅和宋秀秀,雷厉风行的王翠芬师出有名,已经决定就从这两罐麦乳精开始,收回原本对她们为叶家开枝散叶而提供的一切优待!   听见叶舒华的疑惑,王翠芬淡淡的道:“就你跟大宝需要喝,两个碗刚好合适。”   “真的吗?”惊喜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叶舒华差点原地跳起来,宋知青已经“提醒”过她娘小宝宝不能多吃容易上火,所以大宝可以忽略不计了,只要两个嫂子不跟她分,两罐麦乳精就相当于她一个人的了,简直爽歪歪啊!   开心过头的叶舒华甚至还飞快的算了笔账,并脱口而出,“那我一个人吃都能吃半年了啊!”   “……”王翠芬听完她的心声,原本紧绷的脸色都维持不下去了,哭笑不得的睨了她一眼,“没心没肺的丫头。”   有好吃的,叶舒华全然不介意她娘的评价,依然开心的像老鼠,王翠芬也没再板起脸,而是笑嗔道:“好好走路,把暖水瓶摔坏了看你爹不揍你。”   王翠芬最近很喜欢用叶队长来威胁叶舒华,是因为这招好用,叶舒华闻言果然收起了雀跃,抱着暖水瓶、模仿淑女的姿势悠悠走过去,可惜已经亮起来了的眼神没那么容易收回去。   给闺女和孙子准备吃食,就不存在偏心谁的问题了,王翠芬很公平的往两个碗各挖了一勺满满的粉末,再接过暖水瓶注入热水,熟悉的香味便在厨房弥漫开来。叶舒华像个小学生一样老老实实站在灶台跟前并努力伸长脖子,脸上已经换上了享受的表情。   宋知青说的没错,果然有牛奶的香味,太令人怀念了。叶舒华感动得想要流眼泪,直到她娘把罐子盖牢并仔细放回原处,她的脸色还没恢复正常。   实在有点得意过头了,王翠芬淡淡地提醒道:“把你的脸色收一收,让她们看见又有得闹了。”   说完王翠芬便端着冒着香气的碗出去找她的大孙子了。   叶舒华没细想这话的含义,但也明白闷声发大财的道理,听妈妈的话立刻把笑容收起来,也跟着王翠芬同志出了厨房,天色已晚,躲在黑洞洞的厨房里享用美味显然不是明智的选择。   在叶舒华有机会缠上她娘要喝奶奶,啊不,是喝麦乳精的时候,能干的王翠芬已经领着两个儿媳妇把碗筷都洗了,屋子里里外外也都收拾干净了,这会儿,一家子正坐在院子里透气休息,连林红梅都重新把孩子抱出来了,王翠芬出去便直奔他们母子跟前,脸上挂着慈爱的笑容,“大宝,奶奶给你泡麦乳精了。”   叶家几个女人都不是傻子,林红梅和宋秀秀也一早盯上宋清徽送的麦乳精了,她们可能跟叶舒华一样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但是看爽利的王翠芬接这礼都烫手的样子,就知道它是好东西了。   因此林红梅看婆婆端着好东西只冲自己走来,顿时笑开了花,习惯性的伸手接过,不想王翠芬在两步外生生站住,笑眯眯的道:“小宋刚才说了,这麦乳精老人孩子喝了补身体,在咱们家最需要这个的,就是大宝和小妹了,小妹从上次生了场大病,现在还没恢复元气呢,你们看她这小脸白得……”   林红梅和宋秀秀不由拉下了脸,正想说小姑子这脸色可不是病出来的,婆婆像养千金小姐一样养着小闺女,能不把她养得白白嫩嫩的吗?   可惜她们还没来得及插话,心眼实且直男审美的叶大哥已经学会抢答了,他看着小妹弱不经风的小身板,连连点头,“小妹不仅脸色不好,身子也太瘦弱了,娘可得好好帮她补一补。”   叶舒华刚才偷偷舔了口麦乳精,甜丝丝、混合着牛奶可可香味的饮品简直是这个时代的黑科技,比队长父亲带回来的糖口感丰富并美味多了,喜得叶舒华当场宣布,麦乳精成为她这辈子最爱的饮料了!   遇到真爱的叶舒华,此刻就不计较叶大哥把她好不容易养白的脸形容成一脸病容的事,毕竟她哥也是在为她说话。   有人欢喜就有人愁,林红梅被傻大个的丈夫拆台,想说的话都被堵回去了,简直气得倒仰,连旁边的宋秀秀都同情她了。   偏偏王翠芬还不想这么快放过她,顺着老大的话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就是怕你媳妇和弟媳误会,又以为我偏心小妹呢。”   老实人的叶大哥和叶二哥异口同声:“娘,小妹需要补身子,这我们都知道,怎么会怪您偏心呢?”   “你们兄弟这么明事理,我就放心了。”王翠芬欣慰状,但也没放过敲打儿媳妇的机会,瞥了脸色不虞的妯娌俩,淡淡的道,“不是我刻薄,像今天这样在客人面前数落小妹,是绝对不能再犯了,如果小妹真做错了事,也该一家人关起门来讲,老话说长嫂如母,你们当嫂子的,需要教育她,而不是坏她的名声,毕竟小妹也到了快说亲的年纪,她说上好人家,也能帮衬娘家不是?”   王翠芬苦心孤诣帮叶舒华在两个哥哥面前刷好感度,而叶舒华本人正在愉快的偷吃中,垂着小脑袋不时的点一点,从叶大哥和叶二哥的角度看起来,还真有点真心实意的感觉。   兄弟俩顿时感动得不要不要的,当场板起脸把媳妇痛批了一顿。   叶队长对王翠芬就是这样,小事都叫王翠芬做主,她做错了也毫不留情的批评教育,叶大哥和叶二哥受父亲影响,平时老让着媳妇,很有妻管严的架势,但现在板起脸来也有几分叶队长的威严,至少宋秀秀嫁进门不到一年,还是头一次看丈夫生气的模样,顿时话都不太敢说了。   林红梅跟宋秀秀的情况也差不多,她们未必心狠到要破坏小姑子的名声不让她嫁得好,在餐桌上只是一时气愤没考虑到那么多罢了,可如今被母子三人一唱一和,无心也变成有意了。   妯娌俩一时有苦难言。   叶大哥则是彻底被叶舒华乖巧可爱的外表迷惑了,教训完媳妇,连带着对王翠芬都有点微词:“小妹能干又聪明,带大宝比他妈还带得好,娘怎么说她不懂事呢?”   被自家男人不断打脸的林红梅只觉得心里累……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又要去拜年了,作者也心很累= = 不过还是要来晒霸王票—— 爱你们,么么哒。 晚安啦小伙伴~   ☆、第十四章   王翠芬听到这话,先是哭笑不得,老大傻到小妹都能把他哄得团团转了,正应了那句话,没有最傻,只有更傻!   不过她转念一想,小妹都能把她大哥骗成这样,比她精明的林红梅怎么就哄不住自己男人呢?只能说他们小妹在某些方面挺有能耐的。   王翠芬这么想的,反而不着痕迹给傻闺女送去赞许的眼神。   只是此时的叶舒华正双手捧着碗一心一意的舔着,完全没注意到她娘的赞许。   可见是她想多了,王翠芬又不忍直视的收回视线,继续她没完成的表演,看着宋秀秀一脸遗憾的说:“大宝有福气,小小年纪就可以吃这样的东西,等我们二宝出生可能就吃不到了。”   “不过大宝他娘怀他的时候也没特意补过麦乳精,照样把大宝生得白白胖胖,老二媳妇怀上后也没少吃鸡蛋补身体,肯定能把我们二宝生得跟他哥哥一样健康聪明。”   正摸着肚子暗想风头过去后,是不是能为儿子争取到麦乳精权益的宋秀秀听到这话,脸色又一次僵了,听婆婆的意思,是打定主意不给她碰这些好东西了。   从怀孕以来就享受着最高待遇的宋秀秀心里自然不平衡,偏偏她男人还美滋滋,“我也觉得,二宝在他娘肚子里可折腾呢,肯定是个皮小子!”   叶二哥的觉悟得到了王翠芬的赞赏,而宋秀秀当然也有了和林红梅同款的心塞。不过最让她们生气的,其实不是王翠芬和叶家兄弟,仿佛命中注定一般,这件事的仇恨值最后全落在叶舒华身上了,因为“□□大会”时不声不响、把存在感降到最低的叶舒华,在事情落幕时却做了件大事,她像藏宝贝似的、特意把王翠芬锁在厨房柜子里的麦乳精送回了王翠芬房间。   叶舒华这么做没别的理由,只是单纯觉得厨房柜子的锁很没存在感,他们家做饭的人都可以问她娘要钥匙去拿米拿油,要是柜子里藏块肉,她有一百种办法偷吃成功,以己度人,嫂子想偷她的麦乳精也肯定是分分钟的事,只有把东西藏进她娘房间,叶舒华才能高枕无忧。   ——因为她爹娘的房间,两个嫂子打死都不会进去。   叶舒华还觉得自己这么做挺机智,殊不知林红梅和宋秀秀刚好看到这一幕,人都快气炸了,被婆婆敲打了一晚上都没让她们这么生气,毕竟婆婆教训媳妇天经地义,可是好吃懒做的小姑子凭什么也能在他们家作威作福?   叶小妹早晚要嫁人,嫁出去姑娘泼出去的水,她都不能算叶家人,吃他们家住他们家,到头来还把她们当贼防,哪来这么大的脸!   林红梅和宋秀秀已经认定叶舒华故意隔应她们,之前她们被敲打的时候,小姑子默不作声、没在里面当搅屎棍,她们还挺安慰的想这丫头至少不搬弄是非,哪知道不声不响的小姑子捅起刀子来最狠,这笔账她们记下了!   主卧房,王翠芬正在整理床铺,刚听到小闺女特有的蹦哒的脚步声,心情挺不错的转身,“小妹,不睡觉来找我做……”   话还没说完,看到闺女手里的东西,王翠芬笑容僵硬了,叶舒华还没瞧见,献宝似的凑过来,“娘,我看你橱柜锁了钥匙还没拿走,太不安全,还是把麦乳精放你们房里吧!”   这倒是她的疏忽,平时家里没什么好东西,橱柜锁不锁都一样,王翠芬确实不能确定麦乳精放橱柜就没有人偷吃。但是哪怕有人偷吃,也不是小妹能管的,小姑子管到哥嫂头上,怎么说都不占理。   王翠芬预感不太妙的问道:“进来的时候你嫂子回房了吗?”   “大嫂和二嫂都在门口呀。”   看着小闺女落落大方的神情,王翠芬再次怀疑人生,怎么就生了这么个缺心眼的傻姑娘?   王翠芬之前让叶舒华把笑容收一收,就是不想她两个嫂子再记恨她,姑嫂几个借此机会缓和缓和关系,但现在傻姑娘来这一出,姑嫂关系恐怕要更紧张了。   叶舒华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小小的一个举动竟会为自己拉满仇恨值,她还觉得自己灵光一闪简直机智到不行,此时看着她娘的眼神不但不心虚,还很有些自得。当然落在王翠芬眼里就是这闺女没救了,该糊涂的时候偏偏精明到不行,她能说什么?   王翠芬无力摆手,“行了,回去睡觉吧。”   叶舒华干完大事也安心了,眉眼弯弯:“那我回去啦,娘也早点睡。”   王翠芬坐在床上看她离开,只能自我安慰的想想,至少老大几兄弟都很喜欢他们小妹,两妯娌闹了这么久也没让她们男人对妹子印象不好,可见枕边风也不是那么好吹的。就这么安慰了一通,叶队长回房的时候,王翠芬心态又恢复乐观了,还有心情打趣道:“你闺女可看重小宋送的两罐麦乳精了,放厨房她睡觉都不踏实,非要放咱们屋里来才安心。”   大概男人对这种事都不敏感,叶队长也不例外,闻言竟还有些自豪的模样:“小妹有眼光会识货,比老大老二都强些。”   已经看穿了叶舒华本质的王翠芬现在可自豪不起来,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吐槽道:“她还能不识货,放着一桌子腊肉鸡蛋就只知道吃那条鱼,不识货的人能有那耐心去挑鱼刺吗?”   叶队长依然欣慰:“小宋都说了多吃鱼聪明,既然小妹爱吃,今年清鱼塘咱们家多要两条   。”   清鱼塘的时候会给队员分鱼,按人头算,想多要几条也只是费点工分,王翠芬也不介意多换点孩子爱吃的东西回家,因此也爽快点头,接着话锋一转,低声问:“你有没有觉得小宋对咱们小妹印象很不错的样子?”   女人都有强烈的第六感,王翠芬并没发现什么证据,就是有种直觉,宋知青好像对她家小妹有些不同。   只是另一方面,自家孩子自己清楚,就小妹那德行,王翠芬也不能舔着脸说宋知青中意她,人家宋知青可是北京来的,见过大世面!   所以王翠芬也只是八卦心态。   哪知道叶队长听了她的话,竟然点头了,平时严肃的脸这会儿笑得合不拢嘴,“那是小妹字写得太好了,小宋赞不绝口,甚至夸她写得有风骨,这个评价可不是随便能给的,都说字如其人,小宋应该很欣赏小妹的字。”   这个理由倒是和王翠芬想象得不一样,不过她也很高兴:“小妹的字有那么好吗?”   叶队长颇为矜持的点头:“小宋的评价八/九不离十吧。”   王翠芬顿时兴奋起来。   大队人都知道,队长媳妇自己大字不识一个,却很信赖自家男人,叶队长对文化人十分推崇,五个子女都被他送进学校,小儿子甚至因为读书好才有机会进城当工人,这些都说明他的坚持没错。   王翠芬被潜移默化了几十年,早就不像其他村妇一样坚持女孩读书无用了。她想,孩子他爹就是发现小妹字写得好看,才对小妹从挑眉瞪眼变得越来越喜爱的;能干的宋知青又因为小妹这笔字而赞赏有加;可见有能耐的男人都更喜欢有文化的姑娘。   小妹字写得越好,给她找个有能耐女婿的机会就越大,王翠芬也当然高兴到不行!   听到叶队长说让老三放假,买好一点的毛笔墨水回来盯着小妹练字,王翠芬都不心疼钱了,连连点头:“小妹经常仗着有几分小聪明就偷懒,好在她最怕你,有你这个当爹的盯着,她肯定好好练字,争取那什么?更上一层楼!”   叶队长表示赞同:“我让小妹每天写几张大字,她有这个天分,水平自然会提高。”   发现彼此在对熊孩子教育的问题上观念高度统一,夫妻俩都感到很欣慰。   不过聊着聊着,王翠芬就有点歪楼了,“说起老三,他上个月都没回家,这个月怎么也该回来了吧?”   “应该就是月底几天回来。”   叶队长这么说应该是很有把握了,王翠芬若有所思的道:“我左思右想,小宋送的麦乳精还是太贵重了,我之前不知道他送这么厚的礼,连新鲜的肉都没准备,找娘借了块腊肉凑数,怕是招待不周了。”   “我看要不等老三回来,咱们做顿好的再请小宋来家里?”   这个建议深得叶队长的心,他点头道:“小宋见多识广,也好让老三跟他学习学习。”   王翠芬抿唇一笑,她也是这样琢磨的,人家北京来的知青,见过世面,随便说点外面的世界就够他们受用了。   只是以前看小宋客气有礼,同时对谁都淡淡的,她就怕贸然攀上去反而被瞧不起,以前就有这样的知青,队员对他们热情备至,反而让对方嫌弃不已、觉得队员在巴结他们,矛盾就从这里产生,久而久之,队员跟知青便泾渭分明了。   不过王翠芬通过今天的接触,发现小宋并不像她担心的那样清高孤傲,反而是个待人真诚大气的好青年,这下她就能放心来往了。   惦记着有机会要再请宋知青的叶队长夫妻不知道,回到知青点的宋清徽也提到了叶家,主要是叶舒华。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从亲戚家回来啦,好困好困啊[蚊香眼] 要去睡觉了,大家晚安!   ☆、第十五章   宋清徽回到知青点时,男同志女同志们都舍不得去睡觉,还围在他的宿舍守着他的床铺等他回来了解情况,当然在等待的过程中,他们已经经过几轮激烈辩论了。   知青们基本可以分成三派,以李继红为首的女知青认为宋清徽和叶小妹一清二白,就算有牵扯,也是叶小妹死缠烂打,她那种大字不识一个的村姑,才配不上宋清徽这样优秀的男同志,只有才貌双全的常娟娟才配站在宋清徽身边,他们是天造地设!   ——最后一句是李继红的私心,在宋清徽和常娟娟正式挑明关系之前,她不会傻到大咧咧把这话说出来。   当然男知青都不是傻子,挑不挑明,他们都清楚常娟娟对宋清徽的在意,当然也看得出宋清徽的拒绝,不过在此之前,知青点都是看好这一对的。可能旁观者清的队员们对知青回城的事很乐观,但作为当局者,他们是一边坚定着希望却又常常处于绝望。   他们会做最坏的打算,如果一辈子只能留在这个地方,宋清徽最好的选择只会是常娟娟,毕竟人家姑娘对他情有独钟;而宋清徽条件这么好,他中意的人别人肯定抢不过。   这就导致了常娟娟温柔善良,被誉为双岗一枝花,却从来只有当地的小伙子对她献殷勤,在知青点反而无人问津的现在,因为大家都有自知之明,不想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但是现在,他们不这么看了。   谁能想到叶小妹越长越出挑?就跟吃了灵丹妙药似的,清秀小佳人突然变成明眸善睐顾盼生辉的大美女,常娟娟这种内秀的女同志在她面前就不够看,尤其是前阵子抢收,常娟娟也不可避免的下地了,好不容易养白一点的脸又晒黑,去食堂打饭的时候她跟叶小妹站在一起,反而衬得叶小妹更像城里来的姑娘。   他们夜里睡觉还讨论过,常娟娟这种清雅知性的女同志,在乡下是很少见,不过大城市里书卷气的姑娘还挺多的;反而是叶小妹,哪怕在北京上海,她这样五官明艳精致的女同志也是不可多得,更别提叶小妹那浑身上下的骄傲劲儿让她在人群中夺目生辉,也不知道小村姑是怎么养成这种自信的,但是叶小妹的骄傲确实让人眼前一亮,这点宋清徽都承认过。   正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宋清徽能拒绝常娟娟含蓄内敛的青睐,就一定也能拒绝叶小妹热情似火的示好吗?   大家都是男人,显然是后者更让人无法抵抗。   不过这话同样不能当着女同志的面说,尤其是是常娟娟,心上人扔下她跟别的姑娘走了,他们还都觉得她比不上情敌,这得多让女同志伤心啊!   男知青们便找了理由,冠冕堂皇的表示宋清徽那么爽快的跟着叶同志走,说不定人家私底下早好上了。   李继红为首的女知青当然不接受这样的说法,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最后一派的代表是沈思默这样的“佛系”知青,纯属来凑热闹的,整晚只顾在边上打盹,不发表任何意见。但尽管如此,也改变不了知青点“陷入混战”的事实,他们从宋清徽出门开始炒,等人都吃完饭回来还没停歇过,当然也没吵出任何结果。   倒也不能怪知青太八卦,在乡下的日子实在枯燥、几乎没有任何娱乐,大家只能自个找点乐子,关键是宋清徽跟叶小妹离开前,几人在院子里发生过激烈的碰撞,火花四溢、精彩纷呈,众人几乎当作是连续剧在追了。   于是宋清徽一回来,便被团团包围住了,男知青们仗着性别便利勾住他,你一言我一语的打听着“内/幕消息”。   宋清徽本来就有点喝高了,被七嘴八舌的闹着更觉头疼,反应似乎也比平时满了半拍,还没消化完这些问题,不想有人比他更不耐烦。   李继红憋了一晚上气,毕竟她吵遍双岗无敌手,今天被个没文化的村姑堵得说不出话来,李继红当时很生气,过后越想越憋屈,再看好友常娟娟一晚上闷闷不乐、坐立难安,这就让她更愤怒了。   如今再看这些臭男人没脸没皮的围着宋清徽起哄,好像颇为看好他和叶小妹似的,李继红的暴脾气一下被点着了,忍不住开了嘲讽,“宋清徽,虽然我知道你眼光没那么差,不过看在同为知青的份上还是想提醒一句,找对象可不能只看脸,那个叶小妹要素质没素质,要文化没文化,好吃懒做还脾气大,谁跟她在一起那还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李继红吵架厉害当然是因为她嘴巴毒什么都敢说,不过最关键还是她有一把尖锐的大嗓门,一开口,气势就把对手压倒了,如果碰上个小嗓门的那就是单方面吊打。   就像这会儿,十个男知青加起来也比上她的音量,宋清徽满耳朵里就听见李继红的声音了,听到一半脸色便沉了下来。   宋清徽下乡插队的这两年,从来没跟谁红过脸,好脾气是经过大众认证的。而他一副老好人的模样却从来没受过欺负,再“人傻钱多”,也只有叶舒华艺高人胆大,敢来骗他的吃喝——这其中的原因,可不是因为大家都怕了宋清徽家里的背景。   这个年代其实远没有叶舒华想象的那么淳朴,真正人傻钱多的,早被人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这些知青家里有人又怎样,还不是下乡插队了?天高皇帝远,有的是为了钱不要命的。   宋清徽没人惹,当然是因为有眼色的都看得出他不能惹,聪明、有本事也会来事,身上还带着让人不自觉想要仰望的气势,这样的青年再平易近人,也不会有人傻得相信没脾气是他的本性——对自己盲目信任的叶舒华除外。   但即便如此,宋清徽如沐春风般的笑容也成为了他的标致,冷不丁拉下脸来还真有几分怵人。男知青靠得近,看到他的表情都下意识收回了勾肩搭背的手,一个个像被教导主任抓包后的熊学生一样,莫名其妙就开始心虚气短。   吃瓜群众尚且如此,李继红受到的压迫感就更多了,她一直是正面刚、从不认怂的女汉子人设,这会儿看着宋清徽的脸色,她竟然说到一半不敢继续了。   随着李继红的消音,屋内一时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今天更的有点少,白天亲戚来家里拜年,回去的时候人太多挤不下,我还开车送了一趟,来回将近三个小时,回家收拾一下就到八/九点了= = 但这不是重点,本文明天V,我还要熬夜码V章,所以这章就少更了点,求小伙伴们见谅。   ☆、第十六章   李继红惨遭翻车, 只能怪她自己说话不看时机,因为平时宋清徽还能忍受她刻薄的言辞, 而现在被灌到半醉的宋知青只能勉强维持人设, 心里对她实在有些不耐烦,毕竟她说话太难听了。   在宋清徽看来, 李继红嫌叶小妹为人粗鄙没文化, 殊不知人家比她说话文雅多了, 至少叶小妹可以骂人不带脏字,还堵得对手说不出话来, 李继红就只会泼妇骂街了。   而且他晚上刚在叶队长家里看过叶小妹写的字, 不得不承认,人家初中毕业的小姑娘字写得比有些高中生还好。   听叶队长说小妹念书的时候很不用功, 所以她三哥考上了高中, 她初中毕业就只能回家干活了。可能回家务农后, 才知道读书有多难得, 小姑娘反而勤奋刻苦起来了。   说实话, 凭宋清徽对叶舒华的“了解”,他实在很难相信叶队长说的是同一个人。不过那页字确实是勤学苦练才能达到的水平, 事实善于雄辩, 宋清徽觉得叶小妹这点最难能可贵。   在这个年代,很多号称有文化有学识的知青, 都早已抛弃了书本和知识,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农民,而叶小妹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姑娘, 竟然会下功夫去做“无用功”,还被李继红讽刺粗鄙没文化,宋清徽就觉得很讽刺。   不过以上两条,都不是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毫无风度摆脸色给女同志的理由,最关键的还是李继红哪壶不开提哪壶,男知青都知道拐弯抹角的打听消息,李继红那番话倒像审判官似的,直接拍板定案认定了叶小妹对他“情有独钟”。   或许李继红认为她这样就能羞辱到叶小妹,但实际上叶小妹才不会为此伤神费心,任何跟吃有关的事情恐怕都不值得她关注,真正有点伤心的是宋清徽——他已经自作多情过一回,李继红又这么信誓旦旦,宋清徽就觉得脸很疼= =   宋清徽看着再成熟稳重,也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年轻人最在乎面子问题,他也不能免俗,不想日后沦为知青点茶余饭后的笑柄,宋清徽势必要把这个苗头压下去,这才板起了脸。   清醒时候的宋清徽在看到李继红主动认怂的时候,可能见好就收了,但现在半醉半醒的他尺度就有点把握不好,不但没把场子圆回来,反而义正言辞的教育起李继红,“都是知青,我也想提醒一句,广大知青下乡是为了支援国家建设,而不是换个地方谈情说爱。当然处不处对象是个人自由,只是李同志实在不应该处处以己度人,见谁都以为人家在处对象——年轻同志互相学习、互通有无,明明是好事,李同志如此草木皆兵,只怕会影响大家共同进步的进程。”   宋清徽斯斯文文,他的犀利却让在场所有人都为之一肃,早知道宋清徽不好惹,但是没想到他火力全开是这样的杀伤力,三言两语就要给李继红扣顶“妨碍进步”的帽子,而且还不耽误他把李继红在插队期间的所作所为批判个遍。   战斗力太可怕了,惹不起惹不起。   宋清徽没发现他说完,围在身边的男同志都默默退后了一步。   虽然近几年已经很少批/斗了,但依然处在敏感时期,李继红也知道轻重,不可能认下这顶帽子,直接跳脚道,“说得那么好听,你还不是被叶小妹给迷惑了,说什么互相学习,她一个连县都没出过的村姑能教你什么!”   宋清徽坦坦荡荡:“我今天就从叶舒华同志身上学到了涵养大度,面对误解甚至是谩骂,她都能保持基本的礼貌,这份从容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围观了叶小妹碾压李继红全过程的知青们默默把目光转向李继红,前边讽刺了她思想狭隘、总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现在又暗示李继红还不如她嘴里一个粗鄙的村姑有涵养,简直是把李继红的脸踩在地上摩擦的节奏,太狠了。   当然也有同样不喜李继红的知青在心里摇旗呐喊,恨不得他们直接打起来。   李继红擅长痛痛快快的撕逼对骂,也就是俗称的泼妇骂街,文明吵架她连叶舒华都干不过,碰上宋清徽这种段位的就只有被单方面吊打的份了。   李同志一时间气到狗带。   喝醉的宋清徽不但战斗力高,还会开地图炮,说完李继红,又看向她旁边的常娟娟,“常同志,你跟李同志是最好的朋友,知青点的同志又经常夸你知书达理、善解人意,我想这么多人应该不会都看走眼,希望你能够帮助李同志进步,而不是纵容她的缺点,这样只会害了她。”   这个状态的宋清徽眼睛明亮有神,看人的时候还给对方一种专注的错觉,这个眼神无疑让喜欢他很久的常娟娟内心一阵脸红心跳,只是听完他说的话,常娟娟微红的脸刷的就白了,她从来不知道心上人原来是这么看待她的。   纵容李继红的缺点……难道在他眼里,她跟李继红是一丘之貉?   难怪傍晚的时候他宁愿帮叶小妹都不帮她。   有些女人的心理调节能力十分强大,常娟娟正好就是外柔内刚的类型,为宋清徽是否对叶小妹另眼相看担心而闷闷不乐、让好友安慰了她一晚上的常娟娟,关键时刻竟然坚强起来,自认为找到了原因的她迅速调整心态振作起来,正要为解除心上人对她的误会而努力时,就听到好友震怒的声音:“宋清徽你算老几,凭什么管我的闲事……”   不等宋清徽开口,常娟娟已经连忙拉住了她,轻声细语的道:“继红,你冷静一点,我觉得宋大哥也是为你好。”   她说话确实有点用,愤怒的李继红没再冲宋清徽吼了,转而难以置信的看向常娟娟:“他刚刚怎么说我的你都听见了,你觉得他真会为我好?”   难以置信的不只李继红,哪怕是让常娟娟态度骤变的宋清徽,都没想到自己一句话能有这么好的效果。   这个让大家都夸知书达理的女同志,和传言中的似乎有些出入。宋清徽忍不住又打量了她几眼。   常娟娟却把他的视线当成了鼓励。时下风气保守,住在一个知青宿舍就更要注意避嫌了,常娟娟喜欢宋清徽是没错,可是又没处对象,他们单独接触的机会都没有,被他这样“专注”的眼神看着更是头一回。   他这么久不回应她的感情,看来还真是因为李继红,怕她私底下像李继红一样。所以只要按照他的建议,帮助李继红改邪归正,他就会注意到她了。   常娟娟倍受鼓舞,当下拉起李继红,语重心长,“俗话话说得好,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宋大哥如果不是希望你变好,又何苦说这些得罪人的话……”   说话间,常娟娟慢慢拉着李继红退出男知青的房间,她担心好友这一点就着的脾气又跟宋大哥对上,连累她在宋大哥那里的印象分也一降再降。   连趾高气昂的李继红都灰溜溜退场了,其他人更不想再凑上去当炮灰,便就地解散了,该回房的回房,该上床的上床,宋清徽也准备去打水洗漱了,不想刚迈开腿就踉跄了一下,差点上演平地摔的绝技。   也就是这个时候,室友们才发现他似乎喝醉了,难怪今天这么猛,他们还真以为他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呢。   喝醉酒那就可以理解了,人家不耍酒疯,只是脾气大了些,比大部分酒鬼好多了。意识到这点的众人松了口气,房间气氛也随之一变,沈思默和另外一个知青更是追了上去,一左一右架着宋清徽帮助他完成洗漱。   不过他们隔壁的女知青宿舍就没这么和谐有爱了,李继红吵到一半被拉走十分不爽,连带着也迁怒起常娟娟来,她觉得自己会跟宋清徽吵起来,就是为了帮常娟娟出头,结果她反过来帮宋清徽一起教训她,太过分了,李继红回到宿舍就跟常娟娟闹别扭了。   常娟娟解释了半夜,终于让李继红对她的芥蒂彻底消弭,两人和好如初,但是她们的塑料姐妹花友谊,为了宋清徽一句醉话险些破裂,仍然是不争的事实,听了墙角的男知青们再次对宋清徽佩服得五体投地。   于是第二天起来,宋清徽就发现大家看的眼神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仿佛充满了敬仰和敬畏,他支着宿醉而头疼的脑袋一脸茫然,发生什么事了?   大佬惹不起。小伙伴们连跟他对视的勇气都没有,纷纷作鸟兽散,屋里就剩宋清徽一人了。   大佬本佬:……   虽然一头雾水,但干活不能耽误,宋清徽还是收起了茫然,换上标志性的笑容出门,刚走出宿舍,一个女同志迎面走来,含羞带怯的看着他:“宋大哥,我昨晚劝过继红了,她已经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以后会认真改正的,希望宋大哥别生她的气。”   宋清徽对李继红的记忆还停留在她被叶舒华气到跳脚那一幕,对常娟娟的道歉就有点不理解了,那会儿这位同志还旗帜鲜明的和李继红站在一起,怎么一晚上就改变立场了?   许是太惊讶了,宋清徽脑海里竟莫名其妙闪过叶小妹说话的语气,脱口而出:“常同志真是乐于助人的好人。”   “宋大哥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常娟娟红着脸,拿着这张好人卡美滋滋的走了。   而叶家院子里的叶舒华,此时正跟她一样美滋滋。   叶舒华一点都不知道她的存在给宋清徽造成多大的影响,老好人、安全无公害的人设彻底塌了。   她一夜好眠,神清气爽的起床,早餐是一杯热腾腾的麦乳精配红薯。放在上辈子也算是很绿色健康的减肥餐了,叶舒华如此自我安慰,坐在院子里一脸满足的享用早餐,喝着甜滋滋的乳制品,还听她娘分享了一个好消息:“你三哥这几天也该回来了。”   “真的吗?”叶舒华雀跃问。   叶舒华穿越几个月,号称在城里享福的叶三哥只回来过一次,不过就那一天接触,叶三哥已经成为她在这个世界第二喜欢的人了,第一喜欢的是王翠芬同志。   叶舒华的好感排行榜规律很简单,一切都按选手“贡献值”来排,王翠芬同志对她最大方,毫无悬念排第一;叶三哥的贡献比较难得,第一次见面礼送了她一瓶据说“双岗生产大队独一无二”的雪花膏,让她成为这个队最靓的妞,并收获了小姐妹的羡慕嫉妒恨,叶舒华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其实刚穿越那会儿,叶舒华并没搞清楚状况,听见王翠芬同志埋怨叶三哥乱花钱买这不能吃的玩意儿时,她还十分认同,叶三哥要是送她一套La prairie,那她肯定会很高兴,才一瓶雪花膏有什么稀罕的,还不如听妈妈的话,买两块肉回来让她吃个尽兴呢!   后来了解雪花膏的奢侈程度不输于她上辈子的La prairie时,叶舒华才知道叶三哥有多好,自己没钱谈对象还给她这么贵的东西,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妹控了。   然而叶舒华没有被妹控哥哥宠爱的幸福感,反而更加心痛了,她这么天生丽质,不擦香香依然是这个队最靓的妞,叶三哥有这个钱可以买几斤肉让她吃到撑了。   直男单身狗果然很不会过日子,叶舒华小声逼逼,当然听到叶三哥要回来她还是很兴奋的,妹控三哥也不知道这次回来又会给她准备什么“惊喜”?   而且叶舒华想想上次叶三哥回家,她因为还在懵逼中都没有好好联络感情,这次一定要把握机会,至少得让对方明白嘘寒问暖不如买块肥肉的道理,这样的话,叶三哥以后回来她就可以打牙祭了~   做着美梦的叶舒华便一门心思盼着叶三哥回家,连给她麦乳精吃的宋知青都抛一边了,殊不知叶三哥这次准备的“惊喜”足以让她热泪盈眶、悔不当初。   作者有话要说:  入V第一更。   本来是想中午凑两章先发,剩下的下午慢慢写的,但我这时速太不争气了,还是边写边发,小伙伴们不要嫌弃我渣渣呀(′ε`)   晒个小霸王——   爱你么么哒。   我继续码字啦~   ☆、第十七章   叶三哥是傍晚时分回来的。   落日熔金, 勤劳的队员们还在地里努力干活。   抢收季已经过去,很多跟叶舒华一个年纪的大姑娘, 也都留在家里做家务, 顺带把皮肤养白点好看点,争取这两年说个好的对象嫁出去了, 地里剩下这些活也不需要娃娃兵。   不过农村娃向来精力旺盛, 不干活也舍不得回家, 秋高气爽的时节正好漫山遍野的疯玩,偶尔还能抓一把野菜回来加餐。   可惜叶舒华跟熊孩子玩不到一块, 当然熊孩子不爱带她这种拖后腿的废材玩, 这会儿她正宅在家里闲得长蘑菇。   叶舒华也在家做了差不多一个月的家务,最近才算把叶小妹这个身体的技能找回来了, 洗衣做饭都开始上手了。   “找回技能”这个过程可能有点折腾, 倒也让她因祸得福, 正是因为她前段时间对家务的生疏、手忙脚乱, 王翠芬同志才会对她的要求一降再降, 到现在,叶舒华只要顺利把家务活做完, 就能腆着张脸去王翠芬同志跟前求表扬了。   队长媳妇精明在外, 当然早就摸清了傻闺女的心态,把原本就是给她开小灶的鸡蛋作为努力干活的“小红花”奖给她, 叶舒华每天晚上在嫂子们的羡慕嫉妒恨中,吃着自己凭劳动换来的鸡蛋羹,内心充满了干劲。   凭本事骗到的鸡蛋竟该死的甜美~   王翠芬也很满意。本来就打算给小妹的鸡蛋变成吊着她的胡萝卜, 如今小丫头为了鸡蛋每天乖乖干活,王翠芬刚好松了口气,之前她还担心自己把小闺女娇惯坏了,吃不了苦,怕是没干几天家务就缠着她不想干活了。   说实话,小妹最近不知道跟谁学的,小脸整天笑眯眯,小嘴又跟抹了蜜似的,把她爹都哄得眉开眼笑,王翠芬都不能保证自己能挡住小丫头的软磨硬泡。   小妹自己有了动力,王翠芬也就不用左右为难了。   母女俩都觉得生活很美好。   至于叶舒华衣服洗得干不干净、饭做得好不好吃,王翠芬已经完全不在意了,叶舒华当然也不可能跟自己过意不去,然后她就发现家务越来越简单、很有些得心应手的感觉了。   作为一个熟练的家务小妹,叶舒华现在只在上午稍微忙一点,首先早餐就不用她管,睡到自然醒,在叶家人吃完去干活后她把锅碗刷了,接着洗衣服打扫卫生、准备午饭,把中午的锅碗刷了,下午就没什么事了。   叶舒华习惯带着小胖子回屋睡个午觉,奈何没有手机和网络,她也不能在床上躺一下午,睡醒就该起床了,穷极无聊的日子,她发明了一百种玩小胖子的方法。   叶三哥回来的时候,叶舒华就在院子里教小胖砸背唐诗。   其实叶舒华上学时背过的那些诗,早在大学毕业就差不多都还给语文老师了,现在能教小胖子背诗,是因为她无聊到去翻队长父亲的书柜了。   叶队长私底下算个文艺中年,家里藏了几本书,当然什么的是不可能了,以前批/斗激烈,叶队长把他认为稍微有点敏感的书都处理掉了,剩下些唐诗宋词千字文之类的启蒙书,叶舒华实在没事干,没几天把这些书都翻了个遍,然后就基本上记下来了,因为上辈子就学过,现在算是巩固功课。   学以致用,叶舒华一本正经的看着四个月大的小家伙:“大宝跟着我念,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张嘴啊,咿咿呀呀做什么,你si不si有点傻?”   叶三哥叶军华还在院子外的时候就听到了小妹背唐诗的声音,说实话他有点意外。   王翠芬生孩子很有规律,用老人家的话来说是一窝一窝生的,叶大哥和叶二哥刚好差一岁,生完中间的叶大姐隔了两年,又一前一后生下叶军华和叶舒华,这就导致了兄妹五个各有性格。   叶大姐叶爱华因为王翠芬带不过来的关系,被叶奶奶接到叶大伯家了;光屁股长大的叶大哥和叶二哥关系最铁;叶小妹则从小就是三哥的跟屁虫。   说起来,叶小妹当初能考上初中,多亏了学霸的叶三哥给她开小灶,后来叶军华考进县里读高中,平均一两个月才能回家一次,没人给叶小妹补课了,小姑娘的成绩便一落千丈,止步于初中。   也是因为这样,叶军华最清楚自家小妹有几斤几两。收到他爹托人捎的消息时,叶军华几乎不敢相信他的耳朵——小妹自己在家偷偷练字,并且颇有成效?   他爹真的是在说小妹吗?   父亲的吩咐还是要听的,叶军华抽空去把叶队长要的东西买齐了,只是心里还七上八下,回来的路上甚至都在想,如果爹发现小妹的勤奋好学只是个误会,从而恼羞成怒怎么办,他是不是要先跟小妹通个气?   就这样一路担心的回到家,没成想听见院子里朗朗的读书声,语气抑扬顿挫,吐字清晰、字正腔圆,他听着有点像广播电台主持人的感觉。叶军华愣住了,他都不知道小妹的普通话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标准了。   不过他自从去县里读书,到参加工作,也有四年多没跟小妹一块学习了,或许正如父亲所说,她这几年学会自己上进了。叶军华一时老怀大慰,便站在门口想等她念完这首诗再进去,哪知道小妹突然念不下去了,严词厉色的教训不听讲的学生。   可惜她的“学生”还是个听不懂人话的小婴儿。   叶舒华越是入戏太深,叶军华就越觉得这一幕太过滑稽,让他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   谁在她的课堂上捣乱?叶·严师·舒华皱眉回头,看到拎着大包小包的男生站在院门口冲她笑。   叶舒华眼睛一亮,又来了个帅哥,老天待她不薄啊。   接着她便抛下小胖子起身了,满脸兴奋的往前迎了几步,因为对方开口唤“小妹”时,叶舒华就记起来,这个眼熟的帅哥就是她亲爱的叶三哥!   叶三哥回就回嘛,还拎着这么多东西,叶小妹记忆中他回家都是歇一晚就走,所以这些东西不可能都是行李,她期待已久的惊喜多半就在里面!   叶舒华热情十足的迎上去:“三哥这么早就回来了吗,午饭吃了没?”   “吃过了。”叶军华这才看到了叶舒华明艳大方的脸,双眼不由自主的亮了一下,暗想老人说女大十八变果然没错,他们家小妹也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不过直男对外貌的变化远没有女生那么在意,叶军华一直就觉得自家妹子哪哪都可爱,越长越好看也是正常的,他便没有太在意,比起叶舒华外貌的变化,叶军华更忘不了刚才看到那一幕,便带着些戏谑的笑道,“小妹刚刚在教大宝背诗?”   “对啊。”叶舒华漫不经心的点头,眼神不由自主往他袋子上瞄着。   她这个表现落在叶军华眼里就是理直气壮了,他忍不住满头黑线的提醒道:“大宝才几个月,还听不懂人话。”   “早教就是要从不懂的时候就潜移默化嘛,等他能懂事再教就晚了。”   叶军华挑眉:“早教?”   糟糕她的用词是不是有点太过洋气了?叶舒华这才收回了黏在行李上的眼神,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其实有点捉急,正想找个话题打岔过去。叶军华反而一点即透,轻笑道:“早期教育的意思吗?听起来还有点新鲜。”   叶舒华顿时不慌了,抬头挺胸的表示,“是我想的主意呢。”   躺在摇篮里的小胖子适时的手舞足蹈起来,仿佛在感谢小姑的用心。   叶军华只想给无知的大侄子点根蜡,摊上这么个好为人师的小姑姑,不知道小家伙懂事后会不会为此绝望= =   寒暄间,叶军华拎着东西踏进了堂屋,叶舒华终于可以假装好奇的问:“三哥这次在家住几天,怎么带这么多行李?”   叶军华还没看出她暗含的期待,倒是很幽默的笑道:“后天就回去上班,没多少行李,不过给你带了点小礼物。”   “真的吗!”叶舒华不再掩饰脸上的雀跃,迫不及待的问,“我能现在就打开看吗?”   “就在最上面,你自己拿。”   说着,叶军华去屋檐下把不甘寂寞的小胖子抱进来了,毕竟是家里的第一个小辈,不但叶队长夫妻稀罕,叶军华这个小叔也挺想念小家伙的。   叶舒华得到允许,也不管叶三哥在不在场,自己便兴致勃勃去找礼物了。   按照叶三哥的指示从最上面找,首先掏出了一叠纸,叶舒华有点傻眼,但还是倔强的往里翻,是一支被盒子装着的毛笔,再下面是一块砚台……   叶舒华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不想再继续翻了,回头期待的看着叶三哥,“礼物好像藏得有点深?”   叶军华笑眯眯的道:“你不是已经找到了吗?”   叶舒华看着手里的东西傻眼,礼物送笔墨纸砚,这真的是亲哥???   求求你做个人好吗╮(╯3╰)╭   作者有话要说:  入V第二更√   感觉快要精/尽人亡了呢╮(╯3╰)╭   日常晒霸王票——   感谢可爱的小伙伴。   我回去继续码字啦(?ε`)   ☆、第十八章   叶舒华拿着所谓的惊喜坐在一旁生气, 她对叶军华感到很失望,他再也不是她亲爱的三哥, 而是标准的大猪蹄子了。   叶军华看到她的反应反而倍感亲切, 小妹念书的时候就是这么不情不愿,哪怕长大了懂事了, 也不可能一下子变得热爱学习起来。   不高兴才是他认识的小妹。叶军华抱着大宝坐到叶舒华旁边, 好脾气的解释道:“这些东西是爹特意让我买的, 他说你一个人在家偷偷链子,毛笔都写秃了, 买支质量好点的笔, 以后可以好好写字了。”   叶舒华没听出叶三哥话里的意思,她还在悲愤的控诉道:“你助纣为虐, 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叶三哥虽然是个没对象的单身狗, 对于哄女生似乎也挺在行, 并没有试图跟叶舒华讲道理, 而是积极认错, 并赔礼道歉,“是我的错, 你想要什么, 三哥下次补偿你?”   “我想吃肉!”叶舒华发自内心的呐喊。她现在还没有从这套文具中看到自己悲惨的未来,她生气是因为叶三哥宁愿花钱买没用的玩意儿, 也不肯带她吃肉,真是太不懂事了。   “……”叶军华闻言无奈的看了她一眼,他还以为小妹会趁机要求去城里玩一天, 这个年纪的姑娘好像都对进城有着强烈的期盼,可惜就算他们家这样的条件,小妹想去一次镇上都不容易,从小到大她去城里的次数屈指可数。   当然他也差不多,如果不是在县里念了高中,并顺利赶上招工,他现在应该也很难得去一次县里。   所以看着小妹气呼呼的样子,叶军华是做好了“割地赔款”的心理准备,承诺有空带她去县里玩一天的,可惜她自己有点不争气,竟然满脑子只想吃肉,他也只能哭笑不得保证道:“好,我想办法给你弄点肉回来。”   叶三哥在叶舒华这儿的信用已经破产了,她难掩悲伤的摇头:“不可能吃肉了,这个月都不可能有肉吃了。”   等他下次放假回家,黄花菜都凉了。   这样的亲哥还要留着过年吗╮(╯3╰)╭   叶军华听着她真情实感的小声逼逼,用尽了全身力气憋住才不至于当场笑出声。   而叶舒华很快发现,生活并没有因为她的悲伤而对她善良一点,比亲哥送文具当礼物更让人绝望的是,亲爹回家看着这些“礼物”十分满意,然后要求她当众表演写大字绝技。   叶舒华:“……”   这样的亲爹也不能要了,就地扔了= =   可惜这种大逆不道的念头,叶舒华只能在心里想一想,在高大巍峨的队长父亲面前,她只能将贴心的小棉袄进行到底,乖乖拿起了崭新的毛笔。叶三哥看似贴心的帮她研磨,实则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提醒着:“小妹,你下午不是还教大宝背李白的《静夜思》了吗,要不就写这首诗。”   叶舒华闲得无聊花式玩小胖子的事,也就是叶军华今天碰巧撞见,其他人还真没发现,乍一听都觉得挺好笑,唯一没有笑的就是林红梅,她抱着儿子有些不高兴的道:“小妹年纪小淘气可以理解,但是大宝才四个月,需要小心照顾,你不要把他当玩具了。”   有人说“最了解你的人往往是你的对手”,放在林红梅和叶舒华的关系上再合适不过,所有人都没看出叶舒华的“险恶用心”,唯独林红梅一针见血、把她看得透透的。   可惜真相往往就是那么不尽人意,“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林红梅反而成了众矢之的的存在,连她自己的丈夫叶国华都嫌她说话刻薄,皱眉反驳道:“小妹哪里淘气了,她每天在家做饭扫地,还给你带孩子,你现在干活都可以少回来几趟,多省心,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林红梅在心里撇嘴,她宁愿不要这份省心,自己多回来几趟还安心,顺便还能歇一会儿,而不会像现在这样想偷懒都找不到机会。   叶国华性格憨厚,见媳妇不再多嘴,便当她认识到错误了,他也满意的闭了嘴。   作为叶家智商担当的叶军华,却不着痕迹的看了大嫂一眼。   前两个月回家,叶军华就隐约感觉两个嫂子对小妹、甚至对母亲都有些微词了,当时他在小妹跟前旁敲侧击的问了问,小妹对大嫂二嫂的敌意还一所无知,说明嫂子们还没有做的很过分;而且通过她的介绍,他大概猜到了原因,无非是小妹养病多吃了点东西,大嫂二嫂帮她分担了家务活,所以不高兴,连带着也埋怨他娘偏心小妹了。   这点小摩擦叶军华倒没放在心上,因为他娘不是谁都能欺负的,再说他回家时小妹的病已经快好了,大概休养几天就能下床干活,到时候大嫂和二嫂的怨气也该化解了。   不过现在,叶军华没这么乐观了,他本意只是开个玩笑,大嫂就能想到小妹把大宝当玩具,可见她对小妹有很大的偏见,才会如此恶意曲解小妹的用意。   这么想着,叶军华又看了看埋头写字的叶舒华,淡定的样子好像没把叶大嫂的刁难放在心上,根本不像是小妹的风格。   ——以叶舒华的性格来说这个反应的确有点反常,毕竟叶大小姐从来不怕撕逼,在这个世界她都能把李继红怼得毫无反抗之力,林红梅的战斗力甚至还不如李继红,她根本用不着别人帮腔,凭自己都本事就能把叶大嫂撕到怀疑人生。   这也是叶舒华最爱干的事。   不过她娘可能会不高兴,王翠芬同志苦口婆心劝要她跟两个嫂子和谐相处,哪怕她们偶尔过头了,她也该给哥哥一个面子不跟她们计较,反正她娘过后会帮她把场子找回来。   王翠芬同志发话,叶舒华还是愿意听一听的,再说她给大哥面子,大哥也很给面子的帮她撕回去了,说到底最心塞的还是叶大嫂,所以叶舒华就更不在意了。   不过她这么淡定,落在叶军华眼里就是小妹受多了气,已经见怪不怪了,护短的他当然不高兴,所以本来只是开玩笑的,这会儿也认真解释起来,“小妹这是在用心教大宝,正是因为大宝什么都不懂才好教,我在城里见过有些讲究的干部家庭,孩子三四岁就开始启蒙,看着就比同龄孩子机灵,将来肯定有出息。所以说,家庭教育也很重要。”   叶队长对这段话竟然深有共鸣,“你们兄妹几个要不是从小被逼着读书,恐怕也不能读到初中高中,不信看看大队有几个初中毕业生?”   大家长的发话,间接肯定了叶舒华的贡献。   叶国华虽然一直觉得小妹把大宝当成亲儿子照顾,但也没想到她能用心到这个地步,顿时感动得两眼泪汪汪:“小妹对大宝这么好,我以后一定让大宝记住,长大了要他把小姑姑当父母一样孝顺!”   林红梅听到这话气得脸都绿了,不过教大宝背了两首诗,就要大宝把她当父母一样孝顺,臭丫头还没这么大的脸!   可惜再生气她现在也不敢多嘴,因为牵起话头是当工人的小叔子,他们大队公认最有出息的人,林红梅还指望小叔子以后把她儿子也带去厂里端铁饭碗呢,当然不能得罪小叔子了。   林红梅不但不敢反抗,甚至头一回为自己的嘴贱而后悔,她明明知道小姑子命好,三个哥哥都把她当宝,她怎么还在小叔子面前上他妹妹的眼药,这不是鬼迷心窍了吗?   老二叶振华和老大显然是英雄所见略同,直接忽略了他和小妹都是初中毕业的事实,此时正美滋滋的拜托,“小妹,等二宝出生后也要麻烦你来教育了,他长大了也会孝顺你的。”   正抱着肚子看戏的宋秀秀顿时黑人问号脸,有她家二宝什么事!   叶舒华闻言有点跃跃欲试,两个小家伙肯定比一个更好玩,但是她又担心来个熊孩子,到时候被玩的人就是她了,那她肯定不干,所以提前打了支预防针:“二宝要像大宝一样听话我才能带啦。”   叶二哥当然信心满满,“有小妹的教导,二宝肯定听话。”   叶大哥笑呵呵的拆台:“那可不一定,我们大宝才是真懂事。”   他们说话间,叶舒华的字终于写完了,她写了两首李白的诗,《静夜思》和《望庐山瀑布》,字里行间颇有些诗仙的写意风流,叶军华第一个凑过去,看完倍感自豪,“爹说的没错,小妹的字写得太好了,更难得的是写出了潇洒的韵味。”   这个时候叶队长也放下了一贯的谦虚低调,欣慰的笑道:“小宋还夸小妹的字有风骨……”   叶军华还在欣赏这幅字,叶舒华已经美滋滋的问道:“宋大哥什么时候说的?”   她都还没怎么开撩,宋知青对她的评价如此之好,四舍五入就是喜欢上她了啊。   叶舒华自己都开始佩服自己了。没想到下一秒就乐极生悲,队长父亲神情严肃的对她说:“所以你不能浪费这份天赋,每天必须认真写满一页大字,现在就开始写,我在这儿检查,写得不认真不能吃晚饭。”   毫无准备的叶舒华目瞪口呆,每天都要写一页大字,写不完还不让吃饭?虐待儿童有木有!   叶军华早就知道父亲的用意,但是看到小妹懵逼的表情,还是忍不住扭头,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入V第三更,我终于做到啦!!!   圆满收工,小伙伴们明天见。   哦,还要晒个小霸王——   妮妮芭比扔了1个地雷   谢谢小可爱,么么哒。   ☆、第十九章   叶舒华被塑料兄妹情和塑料父女情坑得怀疑人生, 直到睡觉前都还在心塞中,第二天却满血复活, 又开始为生活的美好而感动了。   因为王翠芬不声不响托别人给他们带来了“惊喜”。   当时叶舒华刚吃完早饭, 据说刚从镇上回来的邻居大叔,拎着两斤新鲜的五花肉站在她家门口喊:“小妹, 你娘托我带的肉, 都在这儿了, 你拎回去。”   幸福来得太突然,虽然凭着本能第一时间冲过去接过肉, 大脑却有点不知所措, 站在院门口愣愣的问:“我娘真的托你带了肉?”   “不是你娘给的钱和票,我也买不起这么多肉啊。”邻居大叔被她的反应逗笑了, 乐得打趣道, “军华难得回来, 你们家今天要做好吃的喽。”   大叔还要上工, 说了两句话便匆匆走了, 留下叶舒华一个人在院子里看着这块五花肉,脑海里已经闪过五花肉的一百种做法, 并且自动配上了《舌尖上的中国》的BGM——光是脑补都能让人口水横流了。   看在五花肉的份上, 叶舒华决定原谅叶三哥给她带来的伤害了,毕竟邻居大叔说的没错, 不过年不过节,她娘破天荒的买肉吃,多半是因为心爱的儿子回家了。   如果可以的话, 叶舒华真希望叶三哥天天都回家。   不过这会儿叶军华正在地里干活,暂时感受不到小妹对他重燃的热情了。   是的,难得放假的工人同志并没有在家睡大觉,反而一大早就跟着大部队去下地干活了。   叶家倒不是缺这几毛工分,早在叶军华刚成为县纺织厂实习工的时候,叶队长就发话了,进了城也不能忘本,他永远是农民的儿子,所以回家还得去地里干活。   叶军华当时不太理解他爹的用意,照着做了几次后,才慢慢发现他放假回家,队员们对他一次比一次更亲热了。   连他娘偶尔也会感叹,以前提到他所在的纺织厂,队里还有些酸言酸语,到后来已经没人不夸他了。   如今,叶军华回家种地的习惯已经坚持了大半年,而他在大队的人气也直逼叶队长,具体表现在队里只要喜欢做媒的老阿姨,就没一个不想给他介绍对象的。   据说“媒婆界”视叶军华为头彩,谁能给他牵成线,必将成为附近十里八村最靠谱的媒人、他们这一片的无冕之王,所以媒婆界竞争也很激烈的。   叶军华只要放假回家,那一天叶家院子就不会消停,因此还有人打趣,说他们家的门槛早晚被这些媒人踏破。   今天也一样,明知道王翠芬他们都在地里干活,那些年纪大、已经不太下地挣工分的大妈们仍然轮流跑来串门,大概是觉得从未经人事的大姑娘这里更好打探消息,毕竟队员都知道叶小妹从小就是她三哥的跟屁虫,她肯定比旁人更清楚叶军华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大妈们的想法其实没错,就是来得太不是时候,叶舒华一心惦记着被她锁在橱柜里的五花肉,压根没兴趣接她们的话题。一茬茬访客趁兴而来,败兴而归,最终一无所获。   等王翠芬提前收工回家的时,大妈们已经走得干干净净,院子里就她的傻闺女一个人在,王翠芬进门还有点奇怪的左顾右盼,“怎么今天没人来串门?”   叶舒华听到她的声音,便像是听到下课铃声的小学生一样,倏地从凳子上跳下来直奔王翠芬跟前,双眼发亮,就差没摇尾巴了,“娘,你回来啦。”   王翠芬看了她几眼,见这傻丫头没有回答问题的打算,只好无奈的重复:“我说今天没人串门吗?”   “来了,不过都走了。”叶舒华不甚在意,三言两语的回答完,小嘴像鞭炮一样飞快的噼里啪啦道,“对了娘,早上隔壁伍叔送了块肉来,说是你托他买的,我给锁柜子里了,现在就去拿出来,待会怎么炒?”   叶舒华拿到肉后没有直接煎炸蒸煮炒一通骚操作,反而乖乖把肉锁进柜子里等王翠芬回来,并不是她对自己的水平有逼数,而是王翠芬出门前有交代,她今天会提前收工回来做饭。   听老妈的话有鸡蛋吃,叶舒华如今就像是被胡萝卜吊着拉磨的老驴,吊儿郎当的纨绔女俨然变成乖宝宝了。不过王翠芬没有特意交代这一局,她现在肯定已经凭自己的本事把肉祸害光了。   可惜王翠芬不懂她忍得多不容易,看着小闺女噼里啪啦说完就要去取肉的架势,王翠芬淡定的制止道:“别拿了,中午不烧肉。”   叶舒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买了肉为什么不烧?”   “留着晚上烧。”正好请小宋过来喝几杯。   晴天霹雳!她都流着口水忍了一上午,她娘竟然还要她再忍一下午,叶舒华实在无法理解王翠芬同志这“自虐”的爱好,努力想要劝她改变主意,“娘,肉这么贵,放久了不新鲜就浪费了,要不咱们中午煮了吃?早吃晚吃不都是吃嘛。”   王翠芬已经习惯了叶舒华的孩子心态,倒不惊讶她此刻的迫不及待,但也毫不动摇的表示,“这天气再放两天也不会坏,你就甭操心了,说好晚上吃就只能晚上吃。”   叶舒华看她娘这表情,就知道没得商量了,遂闷闷不乐的吐槽:“不烧肉,那你这么早回来做什么。”   “敢情我回来帮你做饭还做坏了?”   叶舒华脾气很大的“哼”了一声表达她的不屑,王翠芬同志以为自己傻到看不出她眼巴巴赶回来是为了给叶三哥做好吃的,才不是为了帮她做饭呢!   王翠芬都看穿了叶舒华的傻白甜,当然也习惯了她说翻脸就翻脸的狗脾气,懒得跟她置气,直接越过她进了厨房,才回头吩咐:“还不过来烧火?”   还没气消的叶舒华撇过头不想搭理她娘,几分钟后,却又默默搬了个小板凳坐在灶台下,烧火小妹正在营业中,火柴轻轻一划,点燃枯草扔进炉子,再慢慢架上干柴,很快炉子就被烧旺了。   王翠芬也已经麻利的把菜洗净切好,端着她珍藏的猪油罐过来准备炒菜,听到脚边的小闺女毫不客气的要求,“那我要吃红烧肉!”   王同志低头看过去,小闺女的脸被火映得通红,精致的小脸蛋不小心擦了几道煤灰,王翠芬还不知道什么叫“萌萌哒”,但是心里也不由一软,点头道:“好。”   就算小丫头没提要求,她也是准备做红烧肉的。   叶舒华不知道她娘本来的打算,要求得到满足当然有成就感了,叶舒华渐渐收起了怨气,等大部队收工回家时,她已经恢复了好心情,神秘兮兮的凑过去爆料,“娘托人买了肉,晚上可以吃红烧肉了哦。”   叶家兄弟三个走在最前面,听到这话也都眉开眼笑起来。   吃肉的消息果然让人兴奋。叶舒华仿佛找到了组织,心情更加雀跃了,一脸兴奋的蹦跶回厨房帮忙。   叶舒华为晚上的大餐兴奋了一个中午,睡完午觉起床,却突然冷静下来。因为她想起了上次吃鱼的画面。   明明烧了两条鱼,她只夹了一条鱼里的鱼腹肉,就被两个嫂子视为眼中钉、急吼吼当着客人的面联手撕她了,今天晚上的红烧肉她多吃一块,她们怕不是就要被气死了。   如果大嫂二嫂能学会用眼神撕逼,叶舒华也不介意被多瞪几眼,但是她很烦吵架,尤其是吃饭的时候吵架,那多伤胃口啊。   得想个办法让她们主动闭嘴。   该怎么做呢?叶舒华想到了她亲爱的队长父亲。   被当成傻白甜的叶小妹,在护食这件事上爆发了惊人的智慧,竟然一眼就看穿了林红梅和宋秀秀其实最怕叶队长的事实。   当然叶舒华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难猜,毕竟她都在亲爹面前不敢造次,叶大哥叶二哥在老爹面前也乖得跟孙子似的,他们的媳妇不怕这位威严的队长公公就不科学了。   嫂子们害怕叶队长,也就意味着她只要跟着队长父亲就能大口吃肉,她们还不敢有任何怨言——叶舒华确定了方案,便起床出门了。   先把小胖子抱进屋檐下的摇篮里,叶舒华很积极地拿出崭新的文房四宝开始练字。   叶三哥的礼物虽然很坑,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用处,这套笔墨她写得更顺手,才能发挥真正的实力,保证让收工回家的队长父亲看到后惊为天人、对她赞不绝口,而大嫂二嫂今天晚上也就不敢招惹她了。   有红烧肉吃,叶舒华自然干劲十足。   而就在她一门心思为多吃两块红烧肉而努力的时候,叶三哥却在地里,和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搭上关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才睡五个多小时就被老妈叫起来,因为家里来了客人,头疼= =   不过我下午拎着电脑出来码字了,准备晚点回去,如果不需要当司机的话应该会有加更   先晒霸王票——   感受到了小伙伴们久违的热情,我会努力哒!   ☆、第二十章(补更1.31)   叶军华跟宋清徽其实不太熟。   宋清徽来插队的时候, 叶军华已经在县里念高中了,一两个月才回家一次, 高中毕业又马不停蹄的参加工作, 这就导致他跟后来的这些知青都只是个点头之交。   而宋清徽虽然风评很好,得到了全队男女老少的喜爱, 但也跟队员们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关系, 真正能交心的还是同为知青的那些“战友们”。   叶军华很理解这种心态, 他在学校玩得最好的那些兄弟,不是根正苗红的农民儿子就是工人子弟, 因为处境相似才能找到共同语言, 所以,他对宋清徽比较有好感, 却从来没有主动结交过。   宋清徽对叶军华的态度也差不多。   其实从某种程度来说, 宋清徽对叶队长绝壁是真爱了, 所以爱屋及乌对叶家其他人都有天然的好感, 连好吃懒做的叶舒华在他眼里都称得上清纯不做作, 对真正称得上优秀的叶军华的好感当然也不会差了。   不过君子之交淡如水,互相欣赏也不一定非要交好。   然而今天, 两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因为同一个人突然对彼此产生了“兴趣”。   前面说了,叶军华是回家休假的, 下地干活纯属自愿,自然也能选择和谁一起干活。   平时他是雷打不动跟叶大哥和叶二哥一起的,三兄弟相处的机会不多, 干活的时候还能顺便联络一下感觉。   而这次午休后回到地里,叶军华却“抛弃”了兄弟们,低调的来到宋清徽旁边,“宋知青。”   宋清徽也抬头,自然的招呼道:“好久不见,厂里放假了?”   “上个月帮同事顶了班,所以这次能休两天。”   “那还不错。”   对话听着有点官方,不过两人说完相视一笑,不知为何顿感亲切,叶军华再开口就少了些疏离客套,“听说宋知青上次来家里吃饭,我爹本来是感谢你修好了队里的拖拉机,不想却让你破费了两罐麦乳精。”   提到麦乳精,宋清徽不免就想到叶小妹那双亮得像发光的眼睛,嘴角下意识的弯了起来,摇头笑道:“麦乳精放我这儿也用不上,只要叶婶他们喜欢就不算破费。”   叶军华没注意到宋清徽不自觉的微笑,因为他自己也低头笑了,想起昨晚睡觉前,小妹献宝似的拉着他,说要请他喝麦乳精,那甜滋滋的味道他肯定没尝过,可惜娘当场拆穿小妹的用意,她瞎大方无非是自己也想趁机再喝一杯。   最后麦乳精当然没喝成,小妹闷闷不乐的回房睡觉,失望得小脸都垮了,叶军华倒是看得津津有味,反而觉得这样的小妹更加灵动可爱了。   这会儿想起来,叶军华便笑盈盈的感谢道:“确实很喜欢,尤其是小妹……和大宝,他们都很感激你呢。”   宋清徽抽了抽嘴角,不是听不出叶军华本来想说的只有叶小妹,硬生生加上大宝的名字,想来是临时为妹妹遮掩。   没想到叶小妹说话算话,还真的在家跟侄子抢起麦乳精了。   虽然内心是这么想的,但是当着叶军华的面,宋清徽还是露出了真诚的笑容:“不用这么客气的。”   宋知青演技如火纯青,不是叶军华这种毛头小子能看破的,他还在热情的邀请着:“应该的,我娘总说上次连新鲜的肉都没准备,实在招待不周,今天特意托伍叔买了肉,宋知青一定要赏脸啊。”   “买了肉?”宋清徽没忍住脱口而出,随后便头痛抚额,暗想他抓重点的能力大概被叶小妹影响了,连忙补充道,“让叶婶这么破费,我怎么好意思。”   叶军华现学现卖的笑:“宋知青刚才也说了,能把客人招待好,就不算破费。”   他这么说,宋清徽倒不好再推辞了,正好去看看叶小妹得偿所愿的表演,估计会很精彩。   宋清徽便点头笑道:“也别这么客气了,直接叫我名字。”   叶军华从父亲那儿知道宋清徽比他略大一岁,爽快道:“那我叫你宋哥,宋哥可以叫我军华。”   就这样,宋清徽又一次盛情难却的上叶家做客了。   由于宋知青和叶三哥一见如故、聊得正欢,收工后他们都没分开,宋清徽连宿舍都没回,就被热情的叶三哥直接拉回家了,两人一路上当然也有说有笑。   大部队还没到家,叶舒华已经摆出废寝忘食的架势开始表演了,字她已经提前写完了,总不能摆个让人一眼就识破的空架子,那怎么办呢?   叶舒华灵机一动,提起笔准备在留白处画一丛墨竹。   其实叶舒华上辈子是标准的美术艺考生,为了应付高考而不是出于对艺术的热爱,所以会的都是最基础的素描写生或是速写默写,总之都跟国画不挨边。   现在能提笔画竹,多亏了跟爷爷生活的那些年她学过皮毛,只是叶舒华嫌国画比书法麻烦,爷爷去世后,偶尔还有兴趣练一练字,国画是再也没碰过,以至于现在只能画点最简单的图案糊弄人。   不过就算只剩三分功力,叶舒华仍坚信她忽悠队长父亲也够用的,并且为自己的机智点赞,幸好当初讨好队长父亲的时候,她没想起自己会国画这回事,否则一定被丧心病狂的队长父亲当成日常任务来刷,她有需要时想投机取巧就没这么容易了。   低调的女孩果然运气都不会太差~   叶舒华得意的哼着歌,一节节墨竹也在她笔下慢慢成形。   叶队长刚跨进院子就看到她专注的画面,虽然不知道她是在画画而不是写字,但也很欣慰了,老父亲一脸慈祥的回头提醒大家:“动作都小声些,别打扰了小妹用功。”   叶舒华其实听见了老父亲的声音,为了艹人设也只能假装自己是小聋人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管手中画。   而叶家其他人被叶队长领着,就像跟着老师去春游的小学生一样依次排队进门,打头的当然是叶队长,接着是同样一脸慈祥的王翠芬,她一边笑一边朝两个儿媳妇使眼色,暗示她们直接跟她去厨房帮忙。   本来叶舒华需要提前把菜洗好切好,等王翠芬回来就可以直接炒菜了,不过尽情艹人设的她早忘了这茬,而王翠芬也不介意闺女的不务正业,洗菜这粗活叫给她嫂子就行了。   林红梅和宋秀秀便敢怒不敢言的进厨房了,因为是叶队长发的话,她们连动静都不敢有,可以说非常心酸了。   不用去厨房的人则有默契的围到了叶舒华左右。   实在不能再聋下去了,叶舒华适时地放下笔回头,一切尽在掌握,不想一转头就看到了宋知青的大脸,叶舒华完美的表演在这里总结,一脸震惊的问道:“宋大哥怎么来了?”   “……”宋清徽下意识转头看向热情相邀的小伙伴,叶小妹就是这样在家感激他的?   宋清徽一点都不觉得叶小妹这反应是惊喜,反倒更像是为多个人来跟自己抢肉而真情实感的担心。   不得不说宋知青的os一针见血,可惜只有他和叶家三个女人看透了叶舒华的本质,叶家的男人们都被叶小妹的多才多艺折服了,一幅中规中矩的墨竹画也让他们惊艳到不行,纷纷围着桌子欣赏起来,叶军华还第一时间拉宋清徽进来点评,“宋哥,你懂画吗,帮我们看看小妹的画怎么样?”   宋清徽这才把视线放在桌子上,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淡定如他都忍不住惊讶的看了叶舒华一眼,“小妹学过画?”   “当然没有。”   “咱们大队也没几个人会画画啊。”   都不用叶舒华开口,叶大哥和叶二哥忙不迭的帮她抢答了。叶舒华只好作高人状笑而不语,眼睛却忍不住去瞅叶队长。   她是觉得自己的表演很完美,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一举击中老父亲的心。   “没有学过,能画到这个程度就很难得了。”宋清徽中肯的点评道,“老师教画竹之前,都会教学生注意观察,竹竿有大小、竹节分长短,竹叶更要分清主次和形式,这些是通过笔墨浓淡来表现的。画竹一定不能太规整统一,那样会刻板,体现不出它的风骨气节,但也不能太分散,否则画就会显得杂乱无章,小妹的画虽然简单,但这些常见的误区全都避开了,如果没有人提示技巧,那就是她自己观察入微,而且有这个天赋。”   有个懂行的人在就是如此事半功倍,连叶舒华自己都不知道她原来这么牛逼,叶队长他们听完宋清徽的解说,当然更是惊为天人了,大家热烈附和道:“不是小宋解释,我还真不知道这幅画这么难得。”   “我就说小妹这画得跟真竹子似的,真是有灵气啊。”   叶舒华听着他们的吹捧,得意得尾巴都要翘起来了,还要装模作样的谦虚:“观察?没有啦,我就是觉得这样画好看而已。”   “都是凭感觉的啦。”   叶舒华尽情的装逼,终于看到队长父亲把她的画收起来,含蓄的道:“把字放你娘房里,别弄坏了。”   王翠芬同志的房间不就是叶队长的房间?队长父亲果然无法抵抗来自“天才少女”的攻击啊,叶舒华兴奋了,还模仿游戏在心里配了个提示,[提示:队长父亲对玩家的好感度+100]   叶舒华按照队长父亲的吩咐,一蹦一跳把画送他们主卧去了,放完出来,王翠芬也刚好端着菜出来喊道,“快别杵在外面了,进屋准备吃饭了,小宋,在叶婶家千万别客气。”   “好咧!”叶舒华比宋清徽反应还快些,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王翠芬进堂屋了,惹得无奈地王翠芬回头嗔她,“我又没叫你,应得这么快做什么?”   叶舒华假装听不懂的样子,迅速占据了离左上座最近的位置,左上是队长父亲的专座,而家里最好的菜一般也是摆在上座,换句话说,跟着队长父亲有肉吃!   叶队长招呼着宋知青进来,看到已经自己挑好位置的叶舒华,他果然很纵容,什么都没说的招呼客人上桌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没有去当司机啦,看到有二更是不是很惊喜?   嘿嘿嘿宝宝也很惊喜,小伙伴们很热情哦   继续晒霸王票——   爱你们,么么哒。   ☆、第二十一章   林红梅和宋秀秀一个端着热气腾腾的汤、一个抬着饭桶进来的时候, 叶舒华已经牢牢黏在位置上了,谁也别想抢走她“队长父亲之下第一人”的殊荣。   叶军华则在右首陪客, 因为宋清徽算是他请回来的贵客, 还都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他们肯定比较有话聊, 由叶军华陪着宋清徽就再合适不过了。   只是两个小的如此“争气”, 叶国华和叶振华这两个大哥就只能在下首当弟弟了, 家庭地位一览无余,他们自个儿还挺乐呵, 非但没觉得弟弟妹妹抢走了他们的“宠爱”, 反而为小弟能跟贵客聊得如此热络而欣慰,小妹的淘气就更显机灵可爱了。   老叶家是个多么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啊!   哥俩被自己的脑补感动了。   但是林红梅和宋秀秀看到这一幕就很气, 其实她们对叶军华没任何意见, 宋知青是随手就能送麦乳精这等稀罕补品的贵客, 工作体面的小叔子能把贵客招待好她们也觉得荣幸, 可是叶小妹这个吃白食的小姑子, 能上桌吃饭就该感恩呢,怎么还能恬不知耻的抢座位?   更重要的是叶小妹上辈子馋鬼投胎, 见到好吃的就走不动路, 现在扒在桌子上不走绝对只有一个目的——她又盯上了桌上的红烧肉和红烧鱼!   正所谓妯娌友好靠小姑,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个时候非常默契, 不约而同想起了叶舒华上一次抢鱼吃的奋不顾身,恨得牙痒痒,立刻就想把没有逼数的小姑子赶下桌, 只是两人轮流打量着公公的脸色,张开的嘴又默默闭上,最后谁也没出声,低眉顺眼把东西端上桌。   叶队长还在和颜悦色的招待宋清徽,“小宋,你叶婶娘家祖上出过大厨,红烧肉就是他们的家传菜,你第一次尝,一定要多吃点,别客气。”   传说中的祖传红烧肉就摆在宋清徽手边,浓油赤酱、肉香四溢,上辈子嫌红烧肉太腻的叶舒华这会儿早就垂涎三尺了,腆着张脸问,“爹,我也是第一次吃娘做的红烧肉啊,可不可以让我也多吃点?”   叶队长哭笑不得的转头:“每次过年你娘都会做红烧肉,你哪没吃过?”   叶舒华只好叹气:“这都几月了?味道我早忘光了。”   众人被她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叶舒华却被他们的反应弄得很伤心,明明她说的是真心话,偏偏所有人都当她是开玩笑,可能这就是做人太正直的烦恼~   叶舒华不知道,宋清徽其实相信她是认真的,不过他觉得叶小妹是为了骗肉吃在很认真的睁眼说瞎话。   真是又让他开了一次眼界呢。   不过当队长父亲的开心果还是有好处的,叶队长笑完后,倒也大发慈悲的点头:“行,你也多吃两块。”   说完,叶队长率先拿起筷子,同时招呼宋清徽一起开动。   宋清徽的礼数当然是无可挑剔的,见到作为长辈的叶队长开动,他才紧随其后的伸出筷子,然而还没碰到菜,对面一双筷子横空出世,抢在他前面把最大的一块肉夹走了。   筷子的主人毫无疑问就是叶小妹,毕竟其他人都在等他这个客人先开动。   宋清徽又一次震惊了,反应比大脑更快,回过神来时,已经听到自己角度清奇的夸奖道:“小妹筷子用得真好。”   一语惊醒梦中人,桌上的人纷纷把目光转到叶舒华的手上,然后颇为欣慰的附和着——   “小妹什么时候学会用筷子的?”   “是啊,我记得小妹一直都不太会用筷子。”   “今天居然这么轻易把肉夹起来了,还真是灵活呢。”   叶大哥可能是个隐形的颜控,角度比宋清徽还要清奇,只见他一脸陶醉的感叹:“小妹吃饭的样子也好看,小口小口可秀气了。”   林红梅惊讶的张大嘴巴,这丫头在他们三言两语间已经吃完了一块好大的红烧肉,她男人竟然还觉得秀气?   眼瞎得治啊!   凭一己之力把话题带歪的宋清徽也一阵默然。   他好像有点明白叶小妹的迷之自信从何而来了。   叶舒华并没有在这阵彩虹屁中迷失自我,她依然坚持闷声发大财的原则,埋头吃肉,一点都没想起来她还没感谢宋知青的转移话题之恩。   说起来,叶舒华每天在家做家务带娃,标准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宋清徽也不会没事跑别人家里串门,上次一别他们已经好多天没见过面,更别提培养感情了,明明同在一个大队,却生生过出了异地的感觉。   按道理叶三哥都帮她把宋清徽请来家里吃饭了,任何一个迷妹都不该放弃这样难得的机会。   然而今天的叶舒华依然不是称职的追求者,甚至对主动上门的宋清徽很有些爱搭不理的高冷。   原因很简单。   叶舒华当初决定要把宋知青泡到手,就是认为跟着活雷锋有肉罐头吃,如今传说中的肉罐头还没见到,这位土豪反而跑来她家蹭肉吃,间接分走了她的一部分份额,那她当然也有理由翻脸不认人了。   这就叫“成也吃肉,败也吃肉”。   叶舒华的良心非但不会痛,反而觉得自己棒棒的,她想要是换成上辈子那些狐朋狗友来体验她的处境,他们的做法肯定跟她一样。   可惜对自己充满自信的叶舒华没有想到,她的狐朋狗友里就她这个傻白甜,其他都是人精,他们就算比她还利己主义,也不会像她一样直白得让当事人一眼就看穿。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所以叶舒华美滋滋吃着肉,斜对面的宋清徽心情就有点复杂了。   宋清徽今天没喝酒,来的时候他就打定主意要滴酒不沾的,上次跟叶队长喝完酒,后遗症一直持续到现在——李继红从那以后,只要看到他便掉头就走,同时还伴随着冷哼,把不屑的情绪发挥到了极致;而常娟娟正好相反,这位女知青像是打了鸡血似的,每天不厌其烦的向他“汇报李同志的改造成果”。   前者宋清徽还能忍,毕竟没有了李同志没完没了的聒噪,知青点反而安静和谐了许多;但是后者他就头疼了,常同志不但不厌其烦的凑过来,就连眼神也越来越直白,要不是知青点的同志们认为他跟叶小妹更有戏,可能现在他跟常同志就要被误会了。   正是因为有了对比,宋清徽对小伙伴们误会他和叶小妹的关系,反而没那么抗拒了,都是传绯闻,叶小妹至少不会要他以身相许来补偿。   如果他准备点叶小妹心心念念的肉罐头作谢礼,说不定她还会主动配合——当然这个就是玩笑了,宋清徽自己都觉得他脑洞大得可怕。   总之,一次醉酒惹来一身麻烦,绝对值得宋清徽引以为戒了,一上桌,他就以“有许多观点需要跟军华讨论”为由谢绝了叶队长的劝酒,而叶队长也挺乐意看两个优秀的年轻人进行思想碰撞,索性就自己跟自己喝了。   就这样,宋清徽吃饭的期间,跟叶军华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两人聊得十分尽兴,期间他还不止一次分心,不由自主观察斜对面的叶小妹去了。   然后宋清徽有点不是滋味。   上次来叶家做客,叶小妹还一口一个“宋大哥”,自来熟到连他都想提醒她矜持一点了,不必深究叶小妹这份热情是冲他,还是冲他带来的麦乳精,至少说明他还是位颇受欢迎的客人;   而现在,他真的一点都不受欢迎呢。   宋清徽再成熟,碰到说翻脸就翻脸的叶小妹,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适应的,尤其是他脑子里还不合时宜的想起知青点同志们打趣的话,鲜明的对比让他觉得脸很疼。   那就只能安慰自己,幸好叶小妹对他爱搭不理,要是叶小妹真的非他不可,那他才有得头疼,这张嘴太能吃,他不知道要干多少活才能养得起她!   叶舒华不知道看似冷静的宋知青其实被她气到疯狂给他自己立fg了,她穿越后第一次这么敞开肚皮,红烧肉就米饭,吃得满嘴流油,快活似神仙;吃完拍拍撑成大西瓜的肚皮,叶舒华感觉不到半点罪恶感,在这个年代只要能天天这样吃,哪怕胖十斤她都乐意。   吃饱喝足,天已经黑了,宋清徽准备回知青点。他今天滴酒未碰,坚持谢绝了叶三哥的热情相送,自己一个人打道回府。   不过他是走了,叶家兄弟却在院子里更加热情的讨论着他,学富五车、文质彬彬的青年真是让直男都抵挡不住,叶家三兄弟现在对宋知青的推崇程度已经不低于叶队长了。   他们聊着聊着,叶二哥突然把话题转移到叶舒华身上,“小妹今天怎么不跟宋知青打招呼?”   叶大哥也拍着大腿打趣道:“对啊,上次宋知青送麦乳精,你还嘴甜宋大哥长、宋大哥短,今天不送东西就不喊人了?”   叶舒华觉得她人设那么□□,在叶大哥他们心里大概跟道德标兵差不多了,干脆懒得想理由了,抱着肚子吐槽:“主要是娘难得做一次红烧肉嘛,咱们自己吃都不够,他还跑来蹭饭吃,也太不够意思了。”   大家果然被叶小妹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   拿着抹布出来的王翠芬刚好听到这话,也凑了个趣:“那你就想错了,小宋才不是蹭饭吃,我就想着他要来吃饭才煮红烧肉。”   叶舒华垂死病中惊坐起,“难道不是因为我要求的吗!”   王翠芬同志给了她个眼神让她自己领会。   叶舒华顿时领会得明明白白、悔不当初……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卡文都快卡成傻逼了,所以更得有点晚= =   继续晒霸王票——   感觉小土豪们最近特别整齐,一章四个雷,你们是约好的吗_(:3J∠)_   ☆、第二十二章   叶舒华上辈子做很多事都是三分钟热度, 现在对错怪了宋知青的后悔,也就维持三分钟, 不能再多了。   毕竟她刚吃肉有点吃撑了。   前面介绍过, 叶舒华上辈子是有钱任性的富二代,真爱是各种贵死人不偿命的海鲜大餐, 名贵牛排、烤全羊当然也可以, 猪肉在叶大小姐的菜单里就有点凑数了, 也不能说不喜欢,不过隔个十天半个月不吃猪肉她是一点都不会怀念的。   奈何穿越毁一生, 变成七十年代的叶小妹, 海鲜牛排和羊肉大餐是不可能了,如果不能穿回去, 运气好她可能再“奋斗”个一二十年, 能过上随意吃海鲜大餐的幸福生活。   而现在没有大餐怎么办?猪肉也可以叭——叶舒华甚至连她娘养的鸡都不敢肖想, 听说鸡是属于大队的财物。   她可识时务了!   为此努力奋斗了几个月, 今天才如愿以偿吃上肉, 还是入口即化、鲜香满口的红烧肉,叶舒华毫无悬念的大开吃戒了。   吃饱喝足后抱着肚子回味, 才渐渐觉得这顿肉吃得有点油腻, 可能不太好消化?   大开吃戒的时候是真满足,吃完也是真的有点腻, 借着这股腻味劲,叶舒华掰着手指算了算,至少七八/九十天以内, 她都不会再想吃肉了叭。   吃一顿肉管十天半个月,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简直是绝世小仙女,绿色环保可持续的那种╮(╯3╰)╭   话又说回来,叶小妹暂时都不想吃肉了,对在她眼里就是个人形肉罐头的宋知青还能剩几分真心?   基本上一觉睡醒,她那一点点愧疚和后悔就像清晨的露珠,太阳升起便消失不见,清理得比格式化还要彻底。   第二天起来,叶三哥没有下地了,他在家已经住了两个晚上,今天吃完早饭据说就要上路,啊呸,是出发回厂里。   叶舒华就有点好奇,“不是说这次要多一天假吗,怎么一大早就得回去?”   叶军华端着碗笑道:“虽然是晚上的班,不过现在出发,还可以回食堂吃午饭,就不用吃家里的了。”   林红梅正背着他们给叶大宝喂奶,等这小胖子吃饱喝足,她就要上工了。听到小叔子的话,林红梅转头赞同的看了叶军华一眼,接着又瞪了叶舒华一眼,她想不通,都是亲兄妹,怎么思想觉悟能差那么多?   叶小妹别说给他们省口粮了,她恨不得把家里所有好吃的统统装进她的肚子里!   叶舒华没注意叶大嫂隐晦的目光,不过她也在为叶三哥的“思想觉悟”而感叹。   之前在食堂帮工,叶舒华听了个八卦,据说隔壁大队某某家连生七朵金花,后来终于得了根独苗苗,全家都宝贝得不得了,那七朵金花每次回娘家探亲,都自觉的带上口粮,绝不给宝贝弟弟任何一点负担。   民以食为天,叶三哥的做法好像还挺符合时代特色的。   叶舒华肃然起敬,接着又依依不舍的表示:“那三哥下个月早点回来,别又拖到月底了。”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多,叶舒华的不舍却是真心实意,叶三哥模样清俊帅气,说话幽默,还会让着她,是个很不错的玩伴,更关键的是他会跟她说很多城里的八卦。   在叶舒华看来,她势必要嫁进城里过好日子的,现在多了解点城里的情况对她只有好处没坏处,而且他们全家也就叶三哥算半个城里人,她以后要找城里的老公,多半还得靠叶三哥牵线。   于是这个人帅话不多的三哥在叶舒华眼里,浑身上下都是优点,太惹人喜欢了!   叶军华听到她的话,却摇头笑了笑,“下个月可能不回了,都快过年了,厂里很多事。”   “过年?”叶舒华十分意外,“不是还有两个月吗?”   “两个月还不快吗?”叶军华失笑。   其实年底事情是多,但还没有多到不让他们休息的地步。叶军华只是觉得自己身份有点敏感,有必要多为厂里服务。   新中国的工人之所以被称为铁饭碗,不只是因为工人兄弟待遇好,这份工作还可以一代一代传下去,相当于旧社会说的“世袭”了,一个人当工人,子孙后代都有铁饭碗了,这才是最值钱的。   叶军华虽然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能够进县纺织厂这样的大单位当实习工依然三生有幸了,他自己都心满意足别无所求了。   至于想不想更进一步,那也不是他说了算的,还要看厂里有没有老同志的退休,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有人退休才有人转正,多的是几十个实习工抢一个转正名额的情况,关系背景或资历能力至少要有一个,这样才抢得过别人。   叶军华很清楚三两年内他是不可能转正的,目前要做的就是踏实工作,正式工不用担心什么,但像他这种背景不够硬、又不是厂子弟的实习工,再不好好做人,倒是随时有可能被顶替掉。   所以年底这两个月,他就不准备休假了,反正他没媳妇孩子要照看,家里一切都好,没有后顾之忧,就很愿意跟那些有需要的老同志换换班了,多做好事,给自己攒名声。顺便这两个月的假,也可以攒在年后一起休息,一举多得。   叶军华的打算已经跟叶队长夫妻说了,他们也都支持,现在就没必要跟小妹再解释了,他说得再多,这傻丫头都未必能听懂。   其实叶舒华挺懂得,工作忙没办法嘛,这话她从小听到大。叶三哥的对话也让她瞬间想起了小时候。   大概小学一年级,那时候叶舒华的父母已经离婚两三年了,但她没这个概念,因为从有记忆起,她就是跟爷爷奶奶生活的,父母那个时候事业刚起步,三五个月也未必能回去看她一次,所以父母在一起或者分开,对她来说都没区别。   叶舒华只知道同学们周末都会跟爸爸妈妈去游乐场动物园,就她没跟爸爸妈妈逛过动物园,穿再漂亮的公主裙、背着让小朋友们都羡慕的进口书包,她依然感到不爽。   那一年叶舒华生日,爸爸匆匆回来一趟,送了个从国外带的生日礼物就要走,妈妈更是人都还在香港没回来,打了个电话说回来给她补上生日礼物就完了,叶小公举累积的不满当场爆发,抱着叶爸爸的腿哭得天昏地暗,就是不让他出门。   当然叶爸爸最后还是走了,因为他约了一个很重要的投资商。那一次生意谈得很成功,开着小公司的叶爸爸摇身一变成了大老板,没多久叶舒华也跟着爷爷奶奶从小公房搬进了大别墅,而那个生日也给了叶舒华深刻的印象,让她明白大人的工作是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也不能取消的。   从那天起,年幼的叶舒华就算还没有磨灭对父母天然的亲近,但只要听到工作两个字,她立马变成听话不粘人的小乖乖。   好习惯值得延续,现在听到叶三哥也说工作忙不能回来了,叶舒华很快点头不纠结,转而旁敲侧击的道:“那三哥过年回来的时候,不要再浪费钱买纸笔了呀。”   叶军华虽然不至于像宋清徽一样把叶舒华看得透透的,但也听得出她这话的言外之意,故意回道:“好啊,小妹喜欢画画是不是,那我给你买点颜料?”   叶舒华吓得把头摇成拨浪鼓了。   快闭嘴您,刚买了一套文具就让她过上每天练字才有饭吃的悲惨日子,再买一堆颜料回来,她是不是每天练完字还得画两张才有饭吃?   伙食没变好,日常任务却越来越难刷了,叶舒华还想跟他算账呢。   当然只能在心里记一笔,在叶三哥面前,她还要保持乖巧甜美好妹妹的人设,叶舒华堆满笑容、善解人意的表示,“三哥真的不要浪费钱了啦,家里这些笔墨已经够我用了。”   说来说去,还是没能吐出“把工资留着娶媳妇”标准答案,叶军华就知道她所谓的不要浪费钱,不过是希望让他买点有用的东西罢了,什么东西对小妹有用呢?   叶军华突然福至心灵,笑道:“等过完年,你跟大宝也差不多该把两罐麦乳精吃完,我再买点回来?”   叶舒华也眼睛一亮,一脸矜持的点了点头,如果叶三哥执意要买,她肯定会笑纳的啦。   把她的表演尽收眼底的叶军华顿时哭笑不得,暗想为了攒钱给他们买麦乳精,他也要回单位努力加班了。   叶三哥压力山大的踏上回城之旅。   作者有话要说:  性/感作者在线更新,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鸭= =   继续晒霸王票了——   再一次体验到被小可爱们包/养的快感,爱你们o(=·ω·=)m   ☆、第二十三章(补更2.3)   自从叶三哥说快过年后, 叶舒华就发现“年味”越来越浓了,有两个很明显的变化。   首先是天气越来越冷, 床上薄薄的稻草马上就要不够用了, 于是叶舒华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几乎家家户户都在门口晒稻草。王翠芬也趁太阳正好的日子, 花两天在院子里挑出松软干净的稻草, 并进行充分暴晒后, 然后把稻草扎成一床床厚厚的“床垫”,据说在这种草垫上铺床铺, 下雪天睡觉都不觉得冷。   刚穿来的时候, 叶舒华还会对这种说法表示不屑,但是在这边生活了几个月, 她已经深深佩服劳动人民的智慧了, 叶大宝在铺满稻草的院子里探险时, 叶舒华就缠着王翠芬同志让把她的“床垫”扎得厚一点, 这样睡觉更软更舒服。顺便还让她娘给灌两个稻草枕头。   说起枕头也让人心酸, 叶舒华上辈子喜欢各种又大又软的枕头抱枕,走到哪躺到哪, 来到这个年代才知道大队很多人都不喜欢用枕头, 叶家也一样,让她想搞个枕头睡觉都那么难, 只能在她娘趁手的时候提要求了。   王翠芬到底是亲妈,还真按照叶舒华的要求,“奢侈”的给她灌了两个又大又软的稻草枕——用惯了记忆枕乳胶枕的叶大小姐, 如今现在连棉花枕都不敢肖想了,抱着两个稻草枕差点笑成一朵花。   除了天气越来越冷让叶舒华察觉年关将近,王翠芬、林红梅和宋秀秀有越来越多的时间在家里搞建设,也是很明显的标志,因为地里的活没剩多少了,女人们有时间在家里准备除旧迎新工作。   这个时候,有经验的小朋友已经在掰着手指算再过多少天,大人要去镇上买年货了。   叶舒华就没这远见,直到前一天晚上,才听王翠芬同志闲聊说明天得要去镇上赶集,她喜出望外,并且软磨硬泡了一晚上,成功让她娘答应带她去赶集。   不过王翠芬也把丑话说在前面了,“咱们这离镇上不算远,但也有五六里路,我们不用两刻钟就能到,你要是跟不上,可没人停下来等你。”   叶舒华闻言迅速的换算了一下,三千米不能超过半个小时,她娘这是去逛街还是去打仗啊?   对于这个要求,叶舒华是有点想打退堂鼓的,因为腿儿着去、再腿儿着回就是六千米了,这还没算在镇上走的路,简直是走断腿的节奏,逛完回来基本就是个废人了。   但是想想她还一次都没去过镇上,再这样关下去,就真成没不懂世面的小村姑了。叶舒华还是咬牙点头:“我肯定不会拖后腿的。”   王翠芬没错过她一瞬间的犹豫,见状还故意逗她:“那你跟我去镇上,你大嫂就得留在家洗衣做饭带大宝,到时候你得帮我拎东西。”   叶舒华只觉得眼前一黑,但还是倔强的应下了,“我肯定提得动。”   其实要买的东西没有特别多,猪鸡鱼这些荤食大队都会分,不用去镇上买,菜什么的就更不用去外面买了。王翠芬这次去镇上,也就想买点油盐酱醋糖什么的,熏腊肉腊肠、过年炒花生瓜子,还有做点心都要用到这些;顺便攒了两张布票,去镇上扯点布,给他们大宝做身新衣裳好过年,既然给大宝做了,那干脆也给二宝做一身,他明年三月左右就该出生了。   就这么点东西,王翠芬一个人就够了,这么说不过是逗一逗自家的傻姑娘罢了,没想到还真把这丫头骗得团团转。   王翠芬看着她倔强的表情,只觉得一阵好笑,“那就好,早点回屋睡,要去镇上可不能睡懒觉。”   叶舒华:“……”   没想到去赶集还要早起,她突然有点后悔了怎么办?   心里是这么吐槽,但是第二日天还蒙蒙亮,叶舒华身体已经很诚实的爬起来了。   这么早,王翠芬连饭都还没做,刚切了一把叶子在院子里喂鸡,就看到小闺女“吱呀”一声开了门就蹦出来,难得有点愣神:“起这么早做什么?”   叶舒华也懵逼的眨眼:“我是不是起太早了?”   王翠芬知道小妹爱玩,但也没想到她能积极到这个地步,哭笑不得吩咐,“早了,正好去河里把衣服洗了。”   叶舒华扭头丑拒:“第一次去镇上,我待会要编个美美的辫子。”   虽然她天生丽质、在家可以放飞自我,不过出门还是要好好打扮的,叶舒华摸了摸散开的长发,已经想好要搞什么发型了。   叶小妹常常把“第一次XXX”挂在嘴边,叶家人都已经听习惯了,王翠芬也懒得去纠正她的错误,只是还有点不放心的问:“你要梳什么辫子?可别太出格了,像那些女知青一样梳两条麻花辫多好,又干净又精神。”   叶舒华还是知道轻重的,连连点头,“我就是想编两条比她们都精致好看的麻花辫,三哥买的头绳和发卡还没怎么用过呢。”   只要不出格,王翠芬也喜欢看小闺女打扮得漂漂亮亮,便点头道:“那你快点弄,迟了我们可不等你。”   叶舒华开心的比了个“OK”手势,然后就去洗漱准备打扮了。   太阳冉冉升起,叶小妹已经连梳妆完毕,成就感满满的她连早饭都不想吃,坐在院子里欣赏自己的美貌。   时下最流行的麻花辫,一般都是从耳后开始编,做事的时候,又粗又长的麻花辫在左右两边晃动,是这个时代青春靓丽的标志。   叶舒华之前去食堂上班,为了省事也是这么梳的,不过今天她立志要做个精致的居居女孩,就精致到从头顶开始编了,还特意用梳子把头顶包括鬓角的头发打蓬松了。   她编发的手法也与众不同,上松下紧,后脑勺的发型蓬松圆润,显得慵懒可爱,同时还把她的脸衬得更加精致小巧;发尾则是跟大家一样的粗辫子,既有心机又不会太过分。叶舒华揽镜自照,觉得自己简直美到不行了。   可惜还没有欣赏够,就被她娘赶去厨房吃饭了,因为她们马上就要出发了。   王翠芬作为队长媳妇,人缘是极好的,比她们更早出发的大妈们经过门前都会嚎一嗓子,“翠芬嫂,去不去镇上?”   然后王翠芬同志就会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回应:“你们先去,我跟大嫂一起走!”   王同志口中的大嫂,就是叶小妹的大伯母,母女俩收拾完可以出发的时候,大伯母也带着儿媳妇过来汇合了,还没出村口又碰到一群娘子军,队伍肉眼可见的壮大起来。   一群七姑八婆们脚下踩着风火轮似的赶路,还没耽误欢声笑语、分享八卦,叶舒华就很佩服她们。   她充满心机的发型也被七姑八婆注意到并拉出来点评了,大家都夸她心灵手巧,让她有时间教教她的小姐妹们。可惜叶舒华要非常拼命才能跟上她们的脚步,已经没有任何力气来和她们商业互吹了,只好假装害羞的低头,一声不吭。   艰难的来到了镇上,王翠芬指着一旁的国营饭店叮嘱道:“小妹,如果走丢了,你就到饭店门口等我们,回家都要经过这边的。”   叶舒华听到这话,还在暗想有这么多地方逛的吗,竟然还会走散?   直到她们来到传说中的供销社,叶舒华才明白她娘叮嘱那句的含义,走丢不是因为镇上大,而是供销社真特么人多啊!   供销社连门口都已经人山人海了,叶舒华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问她娘,“我们还能进去吗?”   王翠芬见怪不怪的说:“我们还算来得早,东西应该没这么快卖完。先去门口等,里面的人很快出来,咱们再挤进去。”   叶舒华一个头两个大,已经开始后悔她为什么想不开要来送这份罪了,然而她娘并不给她打退堂鼓的机会,直接握住她的手腕,勇往直前的往人群里挤进去。   王翠芬同志还是很有经验的,不断有老乡从供销社出来,外面的则抓住机会、见缝插针钻进去,所以看着吓人,但效率还是很高的,不一会儿她们母女俩已经挤到门槛边了,目测再有一两个老乡出来,她们就能挤进去了。   然而这会儿叶舒华已经见识到了供销社是什么情形,对购物再产生不了半点兴趣了,开始站在她娘身后左顾右盼的走神。   叶舒华本来只是漫无目的地四处乱看,没想到还真让她发现了亮点。   供销社的斜对面就是邮局,叶舒华眼神扫过去的时候,竟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邮局出来,似乎还抱了个很大的包裹,可见收获颇丰啊!   这人生何处不相逢的感觉,简直像极了爱情,叶舒华兴奋地脸都红了,很想跟她娘打声招呼就出去追她的“爱情”,没想到一回头,她娘已经不见踪影了,黑压压的供销社内,一个熟悉的背影正在奋不顾身往里挤。   叶舒华:……   太好了,这下招呼都不用打了!   叶舒华开开心心的往外挤,身后的老乡们也兴高采烈的给她让出一条路_(:3J∠)_   作者有话要说:  啊好累,感觉有点日不下去了,可是还欠了一章没补_(:3J∠)_   算了,先晒霸王票——   小伙伴们今天不是一般的热情啊,幸福   还是争取今天日个万叭(*^-^*)   ☆、第二十四章(补更2.4)   经过两回穿越人海“苦战”, 叶舒华精心编好的发型早就被挤得不成人形了,幸好这会儿没条件化妆, 不然假睫毛都能被挤掉。   也正是因为没化妆, 叶舒华才没有半点逼数,还当自己是刚出门的那个小仙女, 挤出人群后连衣服都没整理, 拔腿追上那个清瘦颀长的身影。   “宋大哥……”叶舒华还以为她能跟宋知青来一场浪漫的“邂逅”, 结果这哥们走得比她那群踩了风火轮的娘子军还快,叶舒华跑了几步还没追上, 干脆一撩辫子喊道:“宋清徽!”   宋清徽其实隐约听见了这个耳熟的声音, 他差点就停下脚步了,只是转念一想, 上次在叶小妹家里吃饭, 这女同志连个眼神都舍不得分给他, 现在又怎么可能在外面这么甜的跟他打招呼?   肯定是他听错了, 所以宋清徽非但没回头看一眼, 反而更加快脚步离开“事发现场”了。   直到听见这声中气十足的“宋清徽”,他才终于停下来, 一脸意外的回头:“叶小……舒华同志?”   “是我呀。”叶舒华几步来到他跟前, 一边喘气一边抱怨道,“想跟你打个招呼还真不容易啊……”   “我以为听错了, 这才没有停下来。”宋清徽笑容温和的解释道,一边不着痕迹打量眼前的小姑娘。   叶小妹的新形象,观察入微的宋清徽当然不会错过, 他甚至第一时间就注意到她与众不同的发型。   精致的小仙女已经变成凌乱不羁的疯婆子了,胸前的麻花辫因为绑得紧倒还安然无恙,后脑勺的编发几乎是个鸡窝了,刻意蓬松的那些小碎发四处炸开,衬得她整个人也像炸毛的疯婆子。   可是叶小妹顶着这样一副“尊荣”,竟然丝毫不难看,反而给人更加生动俏皮的感觉,尤其是配着因为运动而变得越发红润动人的脸蛋、樱红小嘴微张着喘气,胸口起伏……   胸?宋清徽像是针刺了一下,倏地移开目光,耳根微红的补了一句:“对不住了。”   “没关系,我原谅你啦。”叶舒华完全没发现他的异常,她已经抱怨过,现在正笑容灿烂的看着宋清徽……的包裹。   宋清徽顿了顿,顺着她的视线低头看,瞬间明白叶小妹的热情从何而来了。   平时的宋清徽应该在内心吐槽了,叶小妹一次又一次让他大开眼界。   但他刚才差点非礼勿视冒犯小姑娘,自然没了义正言辞控诉对方的资格,哪怕在心里想想都没那个底气,只好抿了抿嘴,不动声色的转移的话题,“也来镇上买东西?就你一个人?”   “不是,跟我娘来的。”叶舒华匆匆身后指了指,就不想浪费时间了,直勾勾看着宋清徽刚从邮局拿出来的包裹,毫不掩饰的好奇着,“这是宋大哥家里寄给你的东西吗?”   话题又被拉回来,但宋清徽还没从尴尬的情绪中走出来,还有些干巴巴的点头:“是啊。”   她也想要拥有呢~   叶舒华羡慕的目光在包裹上流连忘返,继续“好奇”着,“你家里这么早就寄年货来吗?”   她最近被叶三哥勾起了对过年的向往,说什么话题都能跟过年搭上关系了。   宋清徽被她毫不掩饰的向往逗笑了,内心的尴尬一扫而空,摇头笑道:“离过年还有两个月,这应该不是年货。”   也就是说年前他家还会寄一次东西了,而且年货肯定要比这个包裹更加丰富壮观!叶舒华想明白这点,脸上的羡慕向往都要化为实质了,又羡慕又嫉妒的感叹:“宋大哥的家人对你可真好。”   同样的话,宋清徽已经从很多人嘴里都听到过,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叶舒华一样,让他听完必须紧紧抿嘴、才不至于忍不住笑出声来的。   因为叶小妹说话时的表情特别丰富多彩,精彩到让他有一探究竟,想知道她的心理活动是不是也跟脸上一样精彩的想法。   心情就这样在叶小妹三言两语之间由阴转晴,作为一个有恩必报的“好人”,宋清徽摸了摸口袋,然后低调的从里面掏出一把东西,和颜悦色的递给她,“这个可能你会喜欢?”   这个东西她认识!叶舒华双眼放光:“大白兔奶糖?”   宋清徽和这双瞬间亮得惊人的眼睛对视,又不着痕迹的移开,赞赏点头:“你吃过?”   叶舒华已经感动得说不出话来了,一边点头,还不忘双手并用去他掌中捡奶糖,大白兔,中国驰名商标,宋大哥果然是土豪。   最关键的是,她还没把他泡上手,有限的几次接触中,又是送麦乳精又是送大白兔的,这到底是什么绝世活雷锋啊!   两个人都没说话了,仿佛在完成什么肮脏的交易,叶小妹默默的从自己手心捡奶糖,宋清徽则静静的看着她,最多几秒钟的接触,收回手的时候他却仿佛还能感觉到被她指尖轻触掌心的触觉,不轻不重,像被小奶猫的爪子不上不下地挠了几下,挠得他神志不清,不知不觉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糖。   妈妈,这是叮当猫的口袋!!   叶舒华幸福的快晕倒了,不过动作却半点都不含糊,迅速伸爪子——哪怕宋大哥真的是机器猫,她也能把这些糖装下,口袋不够就把外套脱了当袋子!   再“肮脏”的交易也有一回生二回熟的时候,叶舒华这回从宋清徽手掌捡大白兔的时候,还有心情八卦,“宋大哥,你家不是在北京吗,怎么还给你寄上海的大白兔?”   宋清徽挺感兴趣的反问:“你知道大白兔是上海的?”   叶舒华眨眼睛:“难道不是吗?”   她记得小时候跟爷爷奶奶去上海旅游,奶奶特意划过重点,她喜欢的大白兔就是上海产的!   “是上海生产的。”宋清徽眼底染上丝丝笑意,解释道,“不过北京的供销社也有卖,而且供应比其他省市更充足。”   叶舒华上辈子网购发达,打开某宝就相当于拥有了全世界,对于这个时代的物资分配不均的感触就很深刻了,顶着张傻白甜的脸语气深沉的感慨,“首都人民真幸运啊。”   宋清徽又被她逗乐了,继续从口袋掏大白兔。   这场“交易”进行到第三个回合,终于有人看不过眼出来打断了,远远的传来一个温柔如水的声音:“宋大哥,你还没回去吗?”   如此关键的时刻,叶舒华被突如其来的搭讪吓了一跳,宋清徽倒是很淡定的看了她一眼,示意她继续。   叶舒华也就从善如流,把他掌心最后两颗糖捡走了。   说话的人离他们有些距离,有她迈着文雅的步伐走近的时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了。   宋清徽抱着包裹表情坦然,叶舒华则把手插在口袋里、像是捡到了一个亿似的舍不得伸出来。   只是这样截然不同的反应,反而更有猫腻,心思细腻的常娟娟先观察了心上人,又不着痕迹打量了叶小妹几眼,顿时有种不好预感的,面上还是温柔和善的打招呼,“原来叶舒华同志也在,抱歉刚刚离得远没看到,不过你跟宋大哥在聊什么呢?”   常娟娟这话听着很友善,其实暗藏玄机,不着痕迹就跟宋清徽拉进了距离,并且把叶舒华排除之外。叶舒华虽然是个小甜甜,这种女生都能领会的机锋她也是能听懂的,不过叶舒华现在得了一堆大白兔奶糖,省着点吃的话都能甜到过年了,因此心情好极了,不乐意计较这种小事,只是笑眯眯的问宋清徽:“宋大哥,咱们刚刚的事可以告诉常同志吗?”   有时候无心插柳比有意栽花的效果要好得多了,叶舒华这句话成功让宋清徽沉默了,还有点不易察觉的茫然——他是谁?他在哪?他刚刚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   当事人尚且如此迷茫,常娟娟更是一瞬间脸都白了,就怕自己努力争取了这么久的人,反而被处处不如她的小丫头抢了先。   不过看到宋清徽的表情,她又感到安慰了许多,勉强笑着追问:“宋大哥,我是不是打扰你们说悄悄话了?”   还是因为上次喝醉的后遗症,宋清徽最近被常娟娟缠得紧,也不可避免对这位女同志有了些了解,她跟她的好友李继红同志是完全不一样的人。   李同志处处吵架,其实并不如何能言善道,是大家都不愿跟她一般见识而已;而常同志给人的感觉温柔善良,从不跟人产生矛盾,但真要比说话的艺术,恐怕两个叶小妹不是她的对手。   就像现在,她看似轻飘飘一个问题,可他再不否认,叶小妹的名声恐怕就没了。   澄清是必须的了,其实哪怕常娟娟不问这句,宋清徽也会澄清,毕竟路上来来去去这么多人,他总不能让跟前这个傻姑娘被人误会。   但他很反感常娟娟话中的软刀子。   宋清徽看着脾气很好,实际上极有主见,并且最讨厌被人架在火堆上,就是因为这个,这两年在知青点,大家越是起哄他跟常娟娟多配,他反而越无动于衷,连想要接触了解对方的兴趣都没有。   现在也一样,宋清徽客气有礼的笑道:“小妹开玩笑呢,她说话一贯淘气,常同志可别真误会。”   一个小妹,一个常同志,亲疏远近一目了然,常娟娟咬了咬唇,有点为他疏离的态度伤心。不过另一方面,她又觉得放心了许多,继续笑容温柔的问:“这样啊,那宋大哥现在要回去吗?”   宋清徽摇头:“我还要等沈思默,常同志着急的话可以先回去。”   常娟娟当然不着急,她很乐意陪宋大哥一起等沈知青,可惜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叶舒华不甘寂寞的抢答了,“宋大哥,我要等我娘呢,我们一起去国营饭店那边等!”   宋清徽看了看她灿烂如花的小脸,慢慢点了头:“好。”   叶舒华摸着口袋里的大白兔,也露出了甜丝丝的笑容,当下就要转身去她口中的国营饭店。   常娟娟怕她再矜持下去,就要被叶小妹当不存在了,当下追了上去,“宋大哥,叶同志,我也跟你们一起去!”   叶舒华头也没回的走在前面,根本不在意身后多了个电灯泡。   当然在意也没用,她自己还没把宋大哥泡到手,不能霸道得现在就要求人家跟所有追求者一刀两断?宋大哥听她才有鬼咧!   叶舒华干脆忽略这种小事。   作者有话要说:  三更我做到了,得意的叉会儿腰~   继续晒霸王票啦——   小可爱们今天超热情了,不知所措_(:3J∠)_   这真的是最后一更啦,都回去睡觉,么么哒   ☆、第二十五章   叶舒华被打脸了, 她对于电灯泡同志根本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大度,尤其是当他们三个人站在国营饭店门口大眼瞪小眼的时候, 叶舒华由衷地感到后悔。   早知道真该想想办法让这位电灯泡知难而退, 那样她现在就可以愉快的跟宋大哥谈情说爱,比如聊聊他家又给他寄来了什么好东西。说不定还能趁机摸清宋大哥的家底, 算算她未来能分几个肉罐头~   一失足成千古恨, 叶舒华现在只能含情脉脉看着近在眼前的包裹, 却什么都不能为它做了╮(╯3╰)╭   叶小妹表示心很累,看得到摸不到, 还不如让她眼不见为净呢。   所以远远的发现沈思默的身影时, 她可开心了,恨不得一蹦三尺高来引起这位同志的注意, “沈同志, 宋大哥在这边, 他等你好久了!”   距离稍微有点远, 她有没有成功引起沈思默的注意还未可知, 叶小妹上蹿下跳的样子,倒是引起了现场另外两人的侧目, 尤其是宋清徽, 真正在这等沈思默一起回大队的人明明是他,可他都没从那么远的地方发现自己的同伴, 叶小妹眼睛倒是特别尖,还兴奋成这样,这让他心情很有些复杂。   宋清徽突然想起叶小妹被误会喜欢沈思默的事, 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连知青点最八卦的同志都不再提这茬了,他们知青点的“新闻主角”变成了他和叶小妹。   但这个时候,宋清徽却莫名其妙的旧事重提了。可能正因为是他取代了沈思默、成为叶小妹绯闻对象的缘故,才让他如此“敏感”。   很多时候,宋清徽都对自己强大的脑补能力感到羞耻,可是没有办法,既然脑补到这个份上,他面对叶小妹的心情就很难受理智控制,不可避免的进入了大型爬墙被抓现场。   宋清徽看着叶舒华的眼神也渐渐复杂。   无独有偶,常娟娟和宋清徽的反应堪称神同步,她也第一时间想起了叶小妹和沈思默的“绯闻”。   旁人说千遍万遍,都不如自己亲眼所见,宋大哥就站在叶小妹面前,她却无话可说、沉默了一路;远远看到沈思默的身影,反而兴奋的手舞足蹈、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叶小妹的态度,怎么看都是对沈同志更有意思?   这么一分析,常娟娟顿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虽然她不想承认,可叶小妹的条件大家都有目共睹,她这样的美貌就算性格一无是处,都不怕嫁不出去。再说叶小妹也不是除了脸以外,毫无可取之处。她家是根正苗红的贫农出身,父亲还是一言九鼎的大队队长,又有三个踏实能干的哥哥,尤其是在纺织厂当工人的叶军华,就冲着他这个工人身份,都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把他妹妹娶回家。   知青也不是真的清高到不食人间烟火,就像宋清徽和沈思默要比其他男知青更受欢迎,也跟他们长得一表人才且穿着体面不无关系。所以如果叶小妹对宋清徽势在必得,常娟娟也只能在“他们都是知青,思想方面更有共同语言”等角度给自己打气,却否认不了叶小妹是个劲敌的事实。   这样的劲敌,那当然是越少越好了。   常娟娟这会儿都恨不得让叶小妹和沈思默站在此地不要动,她去给他们把民政局搬过来了。   虽然这样想是有点对不起好友,不过常娟娟觉得自己是帮理不帮亲,继红缠了沈同志两年,沈同志若对她有感觉,他们早就在一起了。新社会爱情自由、婚姻自由,既然人家不愿意,继红也该放手了。   然后常娟娟就心安理得了,甚至往叶舒华身边靠了靠,用小姐妹说悄悄话的语气打趣道:“叶同志,看见沈同志这么开心吗?”   “是挺开心的。”叶舒华看了常娟娟一眼,对她突如其来的亲近有点不适应,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她决定忽略了,诚实回答对方的好奇,“这样你们就可以早点回家,不用在这儿吹冷风了呀。”   她也可以早点从尴尬的氛围中解脱出来了。   常娟娟:……   她都决定要抛弃好友,帮他们牵桥搭线了,结果叶小妹的理由如此别具一格,她还怎么继续下去?   常娟娟尴尬得连温柔和善的笑容都快维持不下去了。   宋清徽的反应则跟常娟娟恰好相反——他差点笑出声来,只能连忙低头掩去眼底的笑容。   其实宋清徽也不想偷听女同志间的谈话,可离得这么近他也不能说聋就聋,还是不可避免的听了一耳朵。也幸好他听见了,不然就该闹笑话了。   闷笑之余,宋清徽不免也反省了一下自己可怕的脑洞,他刚才竟然还怀疑叶小妹对沈思默“有意思”,实在是太高估这姑娘了,如果让叶小妹在他和沈思默之间做选择,结果肯定毫无悬念。   毕竟他都把身上的糖全都给她了,包裹里可能还有叶小妹“心心念念的肉罐头”,今天的他在叶小妹眼里应该非常亲切可爱了。   宋清徽对自己的定位还是很清晰的。   常娟娟被叶舒华不按剧本的回答弄得非常尴尬,过了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笑容,努力打着圆场,“叶同志太幽默了,呵呵。”   说话间,沈思默已经来到跟前了,扫了一眼这神奇的“三人组合”,眼底有些不易察觉的疑惑,作风却一如既往,言简意赅的两个字:“走吗?”   宋清徽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微笑:“正等你呢。”   高冷的沈同志轻轻颔首,转身就要走。   宋清徽也想学习小伙伴的作风,可是人设不允许他这么做,只好风度翩翩的跟两位女同志道别,“小妹,常同志,我们先走一步了。”   常娟娟虽然还想在叶小妹和沈同志之间发光发热,但是跟宋大哥一起回大队明显更为重要,只要叹息一声暂且放下了,“宋大哥,我跟你们一起走,叶同志,待会大队见。”   叶舒华笑容灿烂:“回,我就不送了。”   宋清徽已经很了解她的没心没肺了,还挥手告别了一下。   常娟娟被她搞得持续怀疑人生,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头,不远处只剩一个头发蓬乱的后脑勺——叶小妹连礼貌性的目送他们都懒得做,自己竟然还觉得她可以跟沈同志在一起。   沈思默这样优秀的男同志跟木头似的叶小妹在意,简直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常娟娟在心里吐槽了一通,最后也只能劝自己往好的方面想,叶小妹对沈同志没意思,肯定也对宋大哥没意思,毕竟她都不巴不得他们赶紧走,根本不是对心上人该有的态度。   * * *   叶舒华没意识到今天的她依然是不及格的追求者,她还沉浸在送走了看得到摸不到的肉罐头、世界终于清净了的快感中,然后一门心思的等着她娘满载而归了。   王翠芬同志战斗力惊人,跟她一起来的那批娘子军还没出来,她已经背着满满的背篓过来找她的傻闺女了,只不过一眼就看到那个蓬头垢面、不知道一个人在乐什么的小傻子,王翠芬脚步顿了顿,已经无法直视了。   母不嫌子丑,母爱还是让王翠芬克服了“羞耻”,坚定的走到傻闺女跟前,皱眉道:“今天怎么梳的头?都乱成鸡窝了,还不如安安分分的绑起来!”   “很乱吗?”叶舒华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这才花容失色,编得美美哒的发型哪去呢?   她竟然顶着个鸡窝头,跟亲爱的宋知青以及打扮得像女神一样的情敌待了那么久,岂不是给情敌当了大半天的绿叶!   想到那样的画面,叶舒华都要开始怀疑人生了。   小妹这副倍受打击的表情,倒把王翠芬逗笑了,一时嗔道:“看你以后还搞不搞这些花样了?”   叶舒华疯狂摇头了,不搞了,这辈子再也不搞了。   王翠芬压根没信,这丫头典型的记吃不记打,指不定过两天就忘了。   不过小姑娘都要脸面,她也舍不得在小闺女难过的当头过多苛责,只好安慰道:“还好你没戴你哥买的发卡和头花,不然从供销社走一趟,什么花都不剩了。”   叶舒华还真的被这句话给安慰到了,她又摸了摸脑袋,暗自庆幸,乱就乱一点,至少型还在,再靠她的颜值撑一撑,还能完美演绎一把凌乱美。   只要没戴叶小妹那几个村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头花,就还不算无药可救。   就这样,叶小妹把她丢失不到两秒的信心捡回来了,再摸到那一口袋的大白兔奶糖,整个人又开始膨胀了,神秘兮兮的把手伸出来,“娘,我给你看个宝贝!”   王翠芬原本没把她的“宝贝”当真,随意瞥了一眼,结果惊讶到不行:“你哪来的糖?”   是的,叶舒华把她刚骗来的大白兔跟王翠芬同志分享了,虽然小气巴啦的只掏出一颗,但也足够让王翠芬震惊了。   叶舒华也觉得自己可大方了,毕竟这是大白兔啊,上海产!名牌!包装“华丽”!比队长父亲给她的散糖有牌面多了。   要不是宋清徽的土豪作风给了她底气,叶舒华还真舍不得拿出来分享。   作者有话要说:  小伙伴们情人节快乐   今天变成行走的柠檬精,所以到晚上才码完更新_(:3J∠)_   开玩笑啦~继续晒霸王票——   我试试能不能再加个更,但是也不保证哈,毕竟欠更还清了,没了压力可能没多少动力o(=·ω·=)m   ☆、第二十六章(文收破两万的加更)   叶舒华正在为自己前所未有的大方而自我感动时, 王翠芬正紧张地刨根究底:“这糖哪里来的?”   王翠芬不是那种喜欢怀疑孩子的母亲,相反她还很护短, 傻闺女只有她能教育, 别人多说几句不好都不乐意。   但是再护短也要符合基本法,这种只有干部或者一家子都是工人的家庭才吃得起的高档奶糖, 可不是随随便便能从地上捡到的, 而自家傻闺女又是那种除了吃脑子里什么都不装的人, 王翠芬都想过她哪天会不会被别人一顿吃的给骗走了,现在这丫头真不声不响掏出一颗高档奶糖, 也就不可避免的紧张起来了。   叶舒华顶着她娘锐利的目光, 淡定回道:“我看到宋大哥从邮局出来,打了个招呼, 他给的。”   她不算说谎, 只是特意省略了某些细枝末节, 比如追了人家几百米才成功打上招呼, 人宋知青也不只给她一颗两颗糖, 而是出手阔绰的给了她数十颗、把他自己的口袋都掏空了。   但是只要没说谎,叶舒华就可以理直气壮、脸不红心不跳了。   王翠芬从她脸上看不出什么端倪, 倒也信了, 甚至意会的笑道:“小宋从邮局出来,应该是家里又寄东西来了。”   她听队里人提过, 小宋好像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受宠,来大队这两年, 他娘寄东西都会特意捎点糖,大概是觉得小儿子还没长大。但小宋自己不爱吃,每次回到队里就把这些糖散给孩子们,倒是因此得了孩子们的喜爱,听说队里最淘气的那几个小子都喜欢跟着小宋。   今天碰到他们家小妹,顺便给几颗奶糖,倒是很符合小宋的作风。   叶舒华不知道她娘在想什么,她自己是兴致勃勃的比划着,“宋大哥家里给他寄了这么多东西,这还不是年货呢,真不知道过年的时候,他们家又该寄多少东西来。”   王翠芬还不清楚她闺女的邪恶计划,听出她语气中的艳羡也只是笑道:“那也跟你没关系,小姑娘操那么心做什么。”   说着,看到她白嫩的掌心里还躺着那颗糖,王翠芬又皱眉道,“娘不爱吃糖,你自己留着慢慢吃。”   要是王翠芬同志跟她一样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叶舒华真会信了她的邪,因为她上辈子也觉得一点都不馋、对糖啊肉啊都没太大兴趣呢,可现在让她半年不吃甜食试试?她分分钟表演自闭给大家看!   所以她娘的话听听就算了,叶舒华一点都没当真,迅速剥了糖纸就往王翠芬同志嘴里塞,“我刚刚吃过了,很甜的,你尝尝看。”   王翠芬没拗过孩子,到底还是张嘴含进去了,带着奶香的甜味从舌头蔓延到心里,甜得王翠芬眉开眼笑,但还是嗔了叶舒华一眼:“小宋这是给你了多少糖?”   “已经没了。”叶舒华插着兜睁眼说瞎话,她再大方也是有限度的,贡献一颗自己就少吃一颗,绝对不能再少了!   王翠芬也想不到宋清徽会给叶舒华好几把珍贵的奶糖,能送两三颗就已经很大方了,所以她听完,感受着嘴里的甜味、一脸宠溺的笑了,重新背起装满东西的背篓道:“回去。”   叶舒华不解地问:“不用等大伯母她们吗?”   王翠芬嗔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咱们慢点走,大嫂就能追上了。”   莫名其妙又躺枪的叶舒华不再说话,嘤嘤嘤跟上她娘的脚步。   王翠芬同志所谓的走慢点,根本还是在竞走,叶舒华依然要吭哧吭哧跟着才不至于掉队,所以走了好一段,她才想起来问:“娘,不用我拎东西了吗?”   王翠芬回头看了这小傻子一眼,已经懒得说教了,直接吩咐道:“把最上面的布拿出来就行了,我怕背篓里东西太满,走到一半它自己掉出来了。”   叶舒华也没觉得她娘的吩咐有什么不对,听话地把布拿出来、像揣宝贝一样的抱在怀里,就这样一身轻松的回到家了。   经过这一次“购物”,叶舒华对去镇上不再剩下半点兴趣,毕竟所谓的逛街就是逛供销社,抢购过程比打仗还激烈,根本没有任何快感而言,叶舒华宁愿在家里发呆长毛都不想去受那份罪了。   可惜叶舒华在家并没有时间长蘑菇。   地里的活是越来越少了,她娘和两个嫂子在家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叶舒华反而越来越不得闲了,因为王翠芬同志是个很有想法的母亲。   她们从供销社买了布回家后,林红梅和宋秀秀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也不再吵架闹别扭了,每天干完活就洗干净手,捧着那块新布量量画画,看架势要给宝贝儿子做“战袍”去走秀了。   叶舒华从叶小妹的记忆里知道了原因——这个年代的布十分珍贵,有些人到结婚也未必有机会做一身新衣服,像叶小妹就是从小捡大姐的衣服穿,叶大宝这位“叶家长孙”地位看似尊崇,事实上他穿的还是叶三哥他们“祖传”下来的衣服,因为王翠芬保存得好,也没打多少补丁,大家眼里好像还很体面的样子。   不管叶舒华能不能理解这种体面,今年过年,王翠芬能给叶大宝和还没出生的“二宝”做新衣服,真的是非常大方了,大方到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一年因为她偏心小妹而累积的不满,在拿到新布的那一瞬间全都烟消云散,王翠芬在她们心里俨然变成绝世好婆婆了,连带着看叶舒华都爱屋及乌起来。   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份感动能持续多久,没人知道,至少这些天,“叶家大院”婆媳和谐、姑嫂友爱,气氛前所未有的和谐。   王翠芬也就不想放过现场教学的机会,让两个媳妇每天裁剪的时候把叶舒华带在身边教导。   不教不知道,一教吓一跳,林红梅和宋秀秀才发现小姑子不但家务做得马马虎虎,针线活更是惨不忍睹,就她这水平还学什么裁剪啊,能把缝纫技能练明白就阿米豆腐了!   就这样,叶舒华被小班教学退货了,王翠芬不知道从哪里弄了块小破布头让她练习“飞针走线”,而且王翠芬还舍不得缝纫线,要叶舒华自己缝了拆、拆了再缝,不可以浪费一针一线。   叶舒华:……   槽多无口。   实际上林红梅和宋秀秀比她更加槽多无口。   早知道婆婆宠小姑,没想到她真能把小姑子宠成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也就算了,按照公婆的想法,给她挑个好人家,嫁了人照样不用下地干活、在家享清福就成,可是这丫头废得连针都拿不稳,享清福也不是这么享的好,谁乐意娶个连衣服都缝不好的媳妇?   林红梅和宋秀秀不约而同的想,小姑子这下是真的连她们娘家的小妹都不如,从队里随便拉一个满十岁的小姑娘出来,缝扣子绝对都缝得又快又牢,还不会刺到手指!   可是她们刚得了婆婆的好处,拿人手短,现在反而不好这么埋汰小姑子了。   妯娌俩只能在心里吐槽几句,也是因为她们的嘴下留情,叶舒华对自己手残的程度一点逼数都没有,反而觉得对这过家家似的手工训练很不耐烦。尤其是她娘和两个嫂子在她不知道的时候突然握手言和、一致对外,三个人就像盯贼一样盯着她。   刚开始两天,叶舒华练习完“功课”手指都火辣辣的疼,想跟她娘撒个娇逃课,然而她娘不为所动,只是“安慰”她说等长出茧子就不会疼了。   过来人的经验还是很可靠的,三五天后,叶舒华果然不再觉得痛了,当然她扎手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只是看着自己白白嫩嫩的小手,叶舒华委屈都快要枯了。   手都要长了老茧,怎么办她再也不是仙女下凡了>_<|||   水深火热的生活,只有靠甜甜的糖撑下去了,叶舒华很珍惜为数不多的奶糖,隔天才舍得吃一颗。   然并卵,她的库存依然以肉眼所见的速度在减少,叶舒华又伤心又捉急,糖没了是可以找土豪宋大哥补货,可是她被“叶家大院”的婆媳三人联手关押在家里,根本没机会溜出去偶遇宋大哥可怎么办!   叶舒华从来没有这么“思念”过亲爱的宋大哥。   关键时刻,叶二哥如天使一般的对她说:“小妹好像很久没出去串门了,天天关在家里可别憋坏了啊,明天队里清鱼塘,要不要去玩?”   玩?确实快被憋疯了的叶舒华眼睛亮了,“怎么个玩法?”   叶大哥和叶二哥被她逗得哈哈大笑,笑完才解释道,“还能怎么玩,等把鱼塘的水放完,咱们都下去抓鱼挖藕呗!”   原来是挖鱼和藕,不是字面上的“清”鱼塘啊,叶舒华若有所思的点头,这样感觉更好玩的样子,只是她很快又有了新的担忧,“可是这个天气下水不会很冷吗?”   王翠芬这时候插话了,“你要是怕冷,在岸边看看热闹就成。”   叶大哥和叶二哥也点头附和,他们本来就是看小妹这几天无精打采的小脸,才想找个好玩的事让她高兴高兴,她要不要下池塘帮忙都无所谓的。   叶舒华这才疯狂点头:“要要,我要去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不用怀疑啦,文收确实还没破两万,提前加更显得我比较有诚意一点(疯狂暗示)   今天没有更啦,让我们来晒晒小土豪——   好像看到老朋友了,感动,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二十七章   叶国华和叶振华哥俩很像叶队长, 都是能干话不多的性格,不过他们没有完全继承到叶队长的智商, 所以父子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 叶队长给人感觉沉默但可靠,叶国华和叶振华在大家眼里就是标准的“老实人”了。   哥俩到底是怎样的老实人呢?   他们承诺了清鱼塘这天要“带小妹一起去玩”, 那是完全不打折扣的, 吃完早餐, 哥俩把碗一放,就开始催促叶舒华了, “小妹, 不是要跟我们去看清鱼塘吗?怎么还不快点吃饭。”   “现在吗?”捧着碗啃红薯的叶舒华都惊呆了。   叶舒华现在已经知道,清鱼塘只是听着好玩, 其实是非常辛苦的一项工作, 像叶大哥和叶二哥这种能拿十工分的壮力, 天没亮就去鱼塘忙活了, 现在只是中场休息回来补给, 吃完饭肯定是要尽快归队的。   可是叶大哥和叶二哥要抓紧时间回去干活,她不用啊, 又不是买票看电影, 不可以错过开场十分钟——她只是看老乡清鱼塘罢辽,晚一点去又有什么关系呢?   作为吃瓜群众的叶舒华, 本来是很有觉悟的,主要是她的小脑瓜只能想到借放风为由躲避今天的手工小课堂这个操作,没发现还可以连今天的家务活都一起赖掉, 直到被叶大哥和叶二哥这么“提醒”,她反应过来,眼睛都亮了,“等我一分钟,我吃饭好快好快的!”   大哥和二哥真是太机智了,竟然还能带她逃避家务,叶舒华再顾不上用餐礼仪了,风卷残云的把一碗红薯吃完,拿帕子一抹嘴,便扬声道:“娘,我跟大哥二哥出去了啊!”   林红梅反应很快,几乎是听到小姑子的声音,她立刻抱着儿子追了出来。   以前当姑娘的时候,林红梅就是出了名的爽利人,正是因为这份泼辣才被王翠芬看中聘回家当“林家长媳”,队长媳妇觉得长媳性子得像她,才能最大程度的帮衬老大。   然后精明能干的长媳进门,性格果然很像王翠芬,以至于浑身心眼都用来跟她斗智斗勇了。   林红梅嫁人两年,已经深刻理解了“生命不息,宅斗不止”的含义。刚开始她跟婆婆斗智斗勇、暗中掰腕子;后来宋秀秀也嫁进来,妯娌开始默默争风吃醋、各自较劲;妯娌间还没分出个胜负,小姑子又异军突起,两人只能一致对外、联手搞小姑子。   但这并不意味着林红梅和宋秀秀之间就没了矛盾,只要一家子还住在一个屋檐下,势必就有摩擦,妯娌俩看似和谐,私底下依然别扭不断。比如几个月前的撕逼大战,指桑骂槐是没错,但是她们吵得那么逼真、愣是让叶舒华这个被骂的当事人啥都没听出来,可见她们在院子里互骂对方时也挺真情实感的。   总之环境造就人,林红梅在娘家最多三分精明,嫁人才两年已经生生把自己提升到五分了,假以时日,不是没可能超过“大BOSS”王翠芬同志。精明的林红梅及时追出来阻止小姑子偷溜,她还知道这丫头是个滚刀肉,特意把话说明白了,“小妹,这么早过去吗?鱼塘里水都还没放完,根本没啥看头,再说碗还没洗……”   动作太慢被抓包了,叶舒华还挺心虚的停下脚步,这时就听到她亲爱的大哥乐呵呵的对媳妇说:“不就几个碗吗,你抽空洗一下。一年只清这一次鱼塘,就让小妹去玩玩。”   听到自家男人开口,林红梅那一秒的眼神简直一言难尽,不敢相信她的男人竟能说出这样的话,但转念一想,却又是他的风格,这大傻子心里确实把他妹妹当三岁小孩。   这个发现让林红梅感到绝望,但还是试图跟傻大个讲道理,皱着眉道:“没说不让小妹去玩,这家里还很多事……”   林红梅觉得她暗示得很明显了,小姑子想去玩可以,只要把家里的活干完,她疯玩不回家吃饭她们都不会说什么。   叶舒华也听懂了大嫂的意思,并且觉得没毛病,话说到这份上她已经决定认命,留下来打扫卫生了,但是架不住她有两个耿直且注孤生的直男哥哥,他们战斗力惊人,根本没给她开口的机会,叶二哥已经很自觉的出来打圆场了,“大嫂不要介意啊,你没空的话让我媳妇把碗洗了。”   是的,叶二哥觉得自己是打圆场而不是火上浇油,因为他认定大嫂不悦就是因为大哥说了让她洗碗。   既然大嫂不高兴,那就让他媳妇洗呗,多大点事!叶二哥说到这里,还扯着嗓子朝屋里喊了一句:“秀儿,你抽空把碗洗了啊。”   叶二哥一句话,惹得现场三人同时侧目,连林红梅都忘记跟小姑子掐了,难以相信的打量着这个二叔,跟她男人一样老实巴交的汉子,竟然私底下管媳妇叫秀儿?   不能怪林红梅八卦,同样算是新婚,叶大哥私底下都不好意思叫她一句烂大街的“梅子”。   林红梅没怀孕以前,叶大哥都是用“你”“她”这些称呼混过去的,媳妇怀孕后,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管她叫“孩他妈”了。   老实低调的叶振华却管媳妇叫“秀儿”,这也太颠覆三观了!   叶舒华倒不觉得颠覆三观,但叶二哥确实挺让人惊讶的,连一心只惦记吃和偷懒的她,这会儿也忍不住看着她二哥憨厚正直的脸感慨起来。   仔细想想,她二哥和二嫂确实有故事。   叶振华和宋秀秀也是相亲认识,但结婚却不是父母做主。   听说当初他们俩看对眼,宋秀秀娘家认为叶家“大户人家”,却给那么一点彩礼,特抠门,他们就不太乐意,相看之后拖了很久都没定下来。宋母一度要给宋秀秀相看其他人家,都被宋秀秀拒绝了,叶振华这边情况也差不多,两个年轻人“为爱情抗争”抗争了半年之久,最后叶家的“豪华住宅”打动了丈母娘的心,有情人才终成眷属。   叶二哥他们的故事在叶舒华上辈子可能不算什么,放在七十年代的农村还是很浪漫的,叶舒华都想为他们鼓鼓掌,二嫂也是传说中的嫁给了爱情嘛,偶尔撒撒狗粮也是常规操作。   毫无疑问,叶二哥口中的“秀儿”当然不是一枝独秀的“秀”,他叫的是宋秀秀的乳名,以前只有她娘会这么叫,如今叶二哥这个八尺汉子也娘兮兮的跟着丈母娘喊秀儿,可以说非常用心了。   宋秀秀私底下听到男人这么喊自己,心里都跟吃了蜜一样甜。   但是这会儿,她感觉不到甜蜜,只想直接缩在屋里不出来了——丈夫第一次在人前喊她的昵称,竟然是让她帮他妹子洗碗,到底谁才是他的真爱啊?   宋秀秀现在只觉得操蛋。   同为女人,林红梅跟妯娌的心理反应差不多,她消化了“老二两口子私下原来这么肉麻”的事实后,心里酸溜溜的同时,对这个被男人稀罕的妯娌还有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同情——你男人这么稀罕你,不还是比不上他妹子吗?   妯娌友好靠小姑子在这一刻又得到了证实。   宋秀秀在屋里不出来也没关系,因为他们两口子感情好,所以叶二哥对她也很有信心,这种小事秀儿肯定不会像大嫂一样斤斤计较,叶二哥又跟媳妇说了句“那我去干活了”,就心安理得的对大哥和小妹道:“走,再不去该迟了。”   叶舒华没听到二嫂的回应,还有点不放心,“这样没关系吗?”   叶二哥信心满满的表示:“我发话了,你嫂子不会拒绝的。”   叶大哥适时地插了句,“你二嫂不像大嫂,她人好脾气也好,甭担心。”   叶二哥闻言矜持的微笑,他也觉得自己媳妇比大嫂好一点,不过嘴上还要客气,“大嫂也是心直口快,没别的意思。”   叶舒华才不关心大嫂和二嫂谁比较善良的问题,她只要知道大哥二哥都说没关系,那就肯定没关系,叶舒华兴高采烈的翘班去了。   每天被关在家的时候还不觉得,一出门放风,叶舒华感觉自由得要飞起来了。以前觉得破破烂烂的小农村,如今在她眼里都有几分可爱了;那一片片光秃秃的、只剩下稻茬的农田,也变成了安静祥和的象征;还有稻田尽头那个眉眼清俊的青年,有点帅得让人合不拢腿啊。   叶舒华第一眼锁定了如小白杨一样挺立在人群中的宋知青。   吃人嘴软,这两个月宋清徽的颜值突飞猛进,叶舒华刚穿来的时候,他还跟沈思默并列成为双岗两大男神,而现在,叶舒华眼里已经看不到沈帅哥的身影了,她的宋大哥宇宙第一帅、双岗大队独一无二的颜值担当。   只是这么帅的宋大哥,她该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不引人注目的接近呢?   这可把叶舒华难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特别特别不想码字,分分钟想请假的节奏,但还是坐在电脑前憋了整整一天,终于憋出一章来了,感觉我战胜了懒癌,有点自豪呢(-ロ-)   继续晒霸王票啦——   小伙伴们好热情哦,么么哒,我争取明天早点起来码字,晚安~   ☆、第二十八章   宋清徽风华无双、出手大方, 就算没有叶舒华的认证,他也是当之无愧的“双岗第一草”。   鱼塘四周, 不单是情窦初开的姑娘们暗中关注着宋清徽, 连吃过“宋哥哥”糖果的熊孩子们都喜欢围着他打闹。   叶舒华想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近他还不引人注目,这几乎是不可能。   但她最后还是成功了, 因为她有两个神助攻的哥哥。   叶大哥和叶二哥远远的看到宋知青, 比心怀不轨的叶舒华都还要激动些, 拉着她就道:“宋知青也在这啊,咱们先过去打个招呼, 还没跟他道谢呢。”   叶舒华还没来得及好奇活雷锋又做了什么好事不留名, 只是听到大哥二哥要拉她去见宋知青,就兴奋的眼睛都亮了, 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连连点头, “好啊好啊。”   兄妹三个便穿过人群, 径直朝宋清徽的方向走过去了。   玩得好的队员纷纷打招呼, 但谁也没好奇他们去找宋清徽做什么。宋知青和队长家这段时间走得近, 队里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过年不过节的, 队长家都请宋知青吃了两三回饭, 关系可亲热了。   如果是其他情况,队里还会惊讶一下, 宋知青来插队两三年,虽然是出了名的脾气好、做人大方,可也没见他跟谁家走的这么近过, 怎么就突然跟队长一家“蜜里调油”了呢?因为队长家有出息的老三叶军华。   上次叶军华回队里种地,就跟宋清徽勾肩搭背,哥俩好了大半天,有注意到他们的人便找到了答案——叶军华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又在县里当工人,已经算是城里人了,宋知青也是城里人,听说在首都念完了高中才下来的,两个见多识广、年纪也差不多的小伙子玩得好很正常啊。   叶老大他们肯定也是因为老三的关系才跟宋知青慢慢走近的。   总之把锅推给叶军华,全大队都觉得没毛病。   现在叶家三兄妹看到宋清徽,过去打个招呼聊几句,也是常规操作,在场队员们都没兴趣围观,大家都嘻嘻哈哈的看着鱼塘,热烈讨论今年他们家能分几条鱼。   叶舒华就这样低调顺利的来到了宋大哥跟前,跟大哥二哥如出一辙的热情笑容,不约而同的招呼,“宋大哥/宋知青!”   宋清徽很懵逼,看着突然凑过来的三张笑脸,心脏的吓得抖了抖,突然怀疑自己是什么香喷喷的肉骨头,不然叶大哥和叶二哥怎么也跟他们家小妹一样用这种眼神看他?   不过宋知青脑洞开得大,表情还是很正常,恰到好处的微笑:“叶大哥,叶二哥,小妹,你们也来了啊。”   叶舒华没抢到话语权,因为叶大哥反应比她快,乐呵呵的笑道:“是啊,小妹最近关在家里都关傻了,今天清鱼塘,带她来玩玩。”   宋清徽笑容可亲的点头,心里却在暗想,叶小妹又不是三岁小孩,想出来玩还非要哥哥带着吗?殊不知叶大哥和叶二哥真心认为小妹今天会出来的确就是他们的功劳,所以哥俩可自豪了。   大哥说完,二哥又飞快接过话茬,“对了宋知青,一直都没有机会感谢你给小妹的高档奶糖,我娘说她从来没吃过这么甜的糖呢,肯定很贵?以后可别这么破费了。”   哥俩这么感激宋知青,完全是因为王翠芬在家里念叨的。   王翠芬自从吃完闺女嘴里省下来的奶糖,在心里甜了好几天,起初是为闺女的孝顺而幸福,只是有次跟邻居们闲聊起来,王翠芬才知道,宋知青是出手大方、每次从邮局取了东西都会给队里的孩子们发糖,但他发的都是供销社常见的散糖!   想想也是,老百姓连供销社的散糖都舍不得吃,宋知青再大方,也不能随手给孩子们送有包装纸的高档糖,那不是败家吗?   高档奶糖说不定是宋知青留着自己吃的。   把不爱吃但是贵的东西送给别人,和把自己爱吃且贵的东西送给别人,这两者的差距就大了,王翠芬以前只觉得宋知青对谁都这么大方客气,但现在,她认为小宋对他们家尤其够意思。   小伙子真不错,才招待了他两次,就全都记在心上了,王翠芬当然也很感动,像她这个年纪的老阿姨,最喜欢知恩图报的后生了。   当然了,两颗糖还不至于专门请小宋来家吃饭,王翠芬便叮嘱两个儿子,见到小宋记得帮她道声谢。   叶大哥和叶二哥这样的耿直男孩,母亲的叮嘱当然也不能打折扣!   只不过现在是农闲时节,事情比较杂乱,队员们的工作地点也各不相同。主要是宋清徽属于“文弱书生”,擅长的领域在文化啊技术这些方面,在体力方面,宋清徽和其他知青一样,勉强跟队里四五十岁的长辈算一个档次,他们分配的任务当然和叶大哥叶二哥不一样。   就算在一个大队,叶家兄弟也不是每天都能碰到宋清徽,所以就耽搁到现在了。   但叶舒华不懂这些,她闻言“咦”地一声转头,都八百年前的老黄历了,她那些糖也吃得只剩两颗,二哥居然还在这里感谢宋知青,反射弧是不是太长了点?   “奶糖?”不只是叶舒华意外,被感激的宋清徽也愣了一下,紧接着恍然大悟,“上次正好在镇上遇到小妹罢了,不是什么大事。”   说着,宋清徽不着痕迹的打量了叶舒华一眼,他以为叶小妹应该会藏起来吃独食,没想到她还舍得把糖分给叶婶他们。   难道是他看错她了?   宋知青语气轻描淡写,叶大哥却很激动,扬声道:“那可不是什么随便的东西,兔、玉兔奶糖……”   叶舒华连忙纠正道:“人家叫大白兔!”   “哦,大白兔奶糖,听说镇供销社都买不到,那可是金贵的东西,我娘说可好吃了!”   大概是听叶大哥一直强调她娘很喜欢,宋清徽竟鬼使神差的试探问:“叶婶也吃了?”   “是啊。”这次是叶二哥抢答,他说着还看了自家小妹一眼,颇为欣慰,“从小妹嘴里省下来的,我们小妹可真孝顺。”   叶舒华昂首挺胸,面对叶二哥的盛赞她一点都不觉得受之有愧,相反她觉得自己可棒棒了,那么珍贵的奶糖都舍得分享出来,大方的都不像她了有木有!   宋清徽把叶小妹的骄傲自豪看在眼里,也只能默默的转移话题了,他怕再聊下去,叶小妹恐怕要翻车,毕竟他给了那么一把糖,她只分给叶婶一个人,说出去可没什么好骄傲的。   善良的宋知青便不动声色的笑道:“叶大哥说小妹最近关在家里?”   “是啊。”叶大哥很自豪的表示,“小妹在跟她嫂子学做衣裳呢。”   宋清徽挑了挑眉,心里不是很相信,但还是礼貌性的点头,正想顺着叶大哥的话一句能干,叶舒华自己出来否认了,“我不会做衣裳,做衣裳太难了。”   叶二哥忙宽慰道:“就是不会才要学,小妹慢慢来,别着急。”   叶舒华还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她大概这辈子都学不会做衣裳,再说她一点也不想学,所以聊起这个话题就很悲愤,一时都忘记宋清徽还在跟前了,她伸出手诉苦道:“这哪里是学做衣裳啊,分明是受罪,你们看我的手指,都快扎出老茧了……”   这个话题本来没宋清徽什么事,但他却和叶家兄弟一样,条件反射的看向那双干净秀气的手。   叶舒华的手掌白白嫩嫩,看不出所谓的老茧,不过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是很心疼她的遭遇。   叶家兄弟这种农村小伙,虽然很小就要干农活,看似辛苦,生活方面却是宋清徽他们这些知青没法比的,宋清徽插队两年多,别说洗衣做饭,甚至被生活逼得连缝扣子技能都掌握了,典型的十项全能、宜家宜室。   而叶大哥和叶二哥活到现在,几乎连自己的衣服都没洗过。叶大姐没嫁人时,兄弟的衣服清洗缝补她都包圆了,等她嫁人又有叶小妹接手;而叶小妹也没给哥哥洗两个月衣服,他们陆续结婚了,娶了媳妇,这些活当然是各自的媳妇干。   于是这两个八尺大汉就被家里的女人惯得,十分不耐烦这些“婆婆妈妈”的针线,想也不想的说,“那就不学了。”   “对啊,这么难干脆别学了,反正也没什么机会做衣裳。”   宋清徽张了张嘴,很想提醒豪气云干的哥俩,他们家叶小妹的问题可不是做衣裳,照她自己的说法,经常被针扎手,恐怕连个扣子都不会缝。   在农村,缝补都不会的姑娘听说媒人都不敢给她们说亲,怕砸了自家招牌啊!   不过宋清徽还没来得及开口,叶舒华倒是很有逼数的摇头叹气,“娘不让,她说学不会做衣裳,嫁人都没人要。”   这就让叶大哥和叶二哥很生气了,“嫁人跟做衣裳有什么关系?”   “有些人家一辈子都做不了一身新衣裳,干嘛非得让你学这个。”   说到这里,叶大哥突然乐了,笑道:“不过,小妹说不定能嫁个每年都让你穿上新衣裳的男人,你要实在学不会,把布拿回来让娘给你做得了。”   叶二哥也很乐,“娘要是不乐意,就让你嫂子给你做,反正她们都喜欢做衣裳。”   不是叶二哥提醒,叶舒华还真没注意到,最近在给宝宝做新衣裳的大嫂和二嫂心情前所未有的愉快,看来她们是真的很喜欢这项活动啊!   叶舒华双眼发亮,一脸期待的问:“我真的可以请嫂子帮忙吗?”   宋清徽没想到他只是犹豫几秒,话题就向诡异的方向发展了,嫁人的小姑回家让嫂子给她做新衣裳?   叶小妹和她两个哥哥还真有创意。宋清徽忍不住想,难怪连他都听说过叶家两个嫂子跟叶小妹不太和睦的传言,就他们兄妹三个自说自话的性格,叶家嫂子能喜欢这个小姑子才是神奇。   叶家嫂子他接触过,也不是任人欺负的性子,这段话要是传进她们耳里,搞不好又要闹起来。这么一想,宋清徽多少就有些自责,要不是他哪壶不开提哪壶的问叶小妹在家干什么,话题应该也不会变成现在。   宋清徽不知道,在“三傻兄妹”出门的时候,他们其实已经为叶小妹拉过一轮仇恨值了,效果一点都不比这段话差呢。   眼看着叶家兄弟就要拍胸脯保证他们的媳妇绝对乐意帮小妹做衣服,手握好人卡的宋清徽努力的转移话题,“上次的奶糖,小妹还喜欢吃吗?”   这话一问完,叶小妹手也不疼了、心也不累了,眨着闪闪发亮的眼睛看他,这熟悉的目光,让宋清徽蓦地开始后悔——他是不是把自己坑进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确实比昨天早对不,而且字数还更多呢_(:3J∠)_   顺便统计了一下,营养液破五千了,评论也快突破了,霸王票马上要进前两万了,都会加更庆祝的叭,但是今天可能没有,好像有点卡呢= =   日常晒霸王票啦——   感谢小伙伴们,么么哒   ☆、第二十九章   被叶小妹那双小狗一样湿漉漉亮晶晶的眼睛盯上时, 宋清徽不但开始后悔,甚至严重就怀疑自己的智商, 明明有那么多话题可以选, 他为什么想不开,两次都围着叶小妹的话题打转。   还问她喜欢不喜欢吃奶糖, 这世上会有叶小妹不喜欢吃的东西吗?   宋清徽疯狂吐槽自己的时候, 叶小妹回话了, 彩虹屁吹得天花乱坠,“宋大哥给的大白兔真是太好吃了, 我都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好吃的糖!”   叶舒华这话说得真心实意, 她上辈子没变成甜食党,就是因为吃过的甜食都不太符合她的胃口, 哪怕小时候迷恋过一阵的大白兔, 也还没等她长大就被无情抛弃了。   到现在, 叶舒华仍然有印象, 取代大白兔在她心中地位的就是肯德基麦当劳, 当时西式快餐在全国风靡,还没有专家冒出来认证什么垃圾食品, 有条件的家长都喜欢带小孩去吃洋餐, 叶舒华父母穷得只剩钱了,爷爷奶奶又宠她, 当然是无限满足她的要求。   于是叶舒华就沉浸在垃圾食品的幸福海洋中了。   从宋清徽哪里拿大白兔的时候,她还觉得肯定跟记忆中的味道一样,最多比队长父亲给她的糖稍微好吃一点, 没什么稀奇的。当然她现在缺衣少食,不稀罕的糖也变得稀罕了,所以叶舒华还是珍惜的把糖藏起来,除了王翠芬谁也没给。   直到回家后偷偷尝了一颗,叶舒华才惊为天人,这到底是什么神仙零食,奶香味十足,恰到好处的甜味,一点都不觉得腻,反而让人吃了还想吃。   叶舒华就很珍惜了,每吃一颗糖,内心对宋大哥的敬爱就要加深一分,现在糖快吃完了,她对宋清徽的感激也上升至顶点。   可惜宋大哥听完她的感激仍然无动于衷,甚至微微皱了眉:“不知道?”   宋清徽一针见血的问,“我记得你上次说你吃过大白兔?”   叶舒华懵逼的眨了眨眼睛,她说过吗?好像有,好像也没有。   不过看宋大哥笃定的样子,那就算有。   所以她现在是翻车的节奏吗?叶舒华终于开始捉急,但她有个习惯,越是心虚的时候,表情越是理直气壮,“那就是我错了呀,宋大哥你放心,我这辈子真的没吃过大白兔!”   叶舒华特意加重了“这辈子”的语气,不过在场谁也没听出问题来。   而且她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叶大哥和叶二哥在旁边帮腔,“宋知青,我们可以作证,小妹确实没吃过大白兔。”   “她肯定是在你面前不好意思承认,所以才说自己吃了的。”   看着三张再真诚不过的脸,宋清徽只想抚额,他明明想问的是叶小妹撒谎的事,这兄妹三人一个个恨不得拍胸脯保证的模样,搞得好像他很在意叶小妹有没有吃过大白兔似的。   ——谁在乎这个了?   槽多无口,宋清徽反而自觉的反省起来,明知道叶小妹满脑子只有吃,跟她较真这不是想不开吗?   “原来是这样啊。”想通了的宋清徽便配合的点头,非常爽快接受了叶家三兄妹的解释,这样才能顺利结束话题。   然而宋知青还是低估了“叶家三傻”的耿直程度,话题并没有就此结束,叶大哥非常感慨的对自家小妹道:“宋知青可是把他自己喜欢吃的东西都省下来给了你,还不好好感谢人家?”   关注点从来没正常过的叶舒华很惊讶:“诶,原来宋大哥也喜欢吃大白兔?”   宋清徽下意识的否认:“我不是,我没有……”   “真的吗?”叶舒华好奇歪头,虽然她被宋知青单方面认证为“叶家三傻”中的第一傻,但叶舒华觉得自己机智到不行,宋大哥这像是被踩了尾巴似的模样有点不正常啊。   否认就否认,为什么要这么激动呢?   事实上不只是叶舒华想不通,连宋清徽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否认,只能告诉自己,他肯定是不希望沦落到跟叶小妹相提并论。   这么解释还挺有道理的,宋清徽迎着叶小妹探究的眼神,一脸坦然的道:“对了,我那里还有点奶糖,既然小妹喜欢,下次给你带过来。”   叶舒华听到这话哪还有功夫瞎好奇,她已经被宋大哥的大方感动到不行了,不是很真心的客气道:“那怎么好意思呢……”   话还没说完,叶大哥义正言辞的附和道:“就是啊,宋知青千万别再破费了。”   叶舒华一脸懵逼的看着她大哥:喵喵喵?   这欲拒还迎的姿势不对啊!   宋清徽看着叶家兄弟俩一脸绝对不能接受的坚决,不知想到了什么,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竟然没再坚持了。   叶舒华顿时更懵逼了,这么快就放弃了吗?   宋大哥你不是真正的阔绰= =   不管叶舒华如何的懵逼,反正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宋知青被他们打消了念头,叶大哥和叶二哥很满意的笑道,“那我们就放心了,不然总是占宋知青的便宜,我们哪里过意得去。”   话都说到这份上,宋大哥也没有反驳的意思,叶舒华也只能扼腕叹息了,成也亲哥,败也亲哥。   下次骗吃骗喝的时候,可不能带着这两个傻哥哥了!   不过叶舒华倍感遗憾,却没有多难受,她虽然整天惦记着宋知青的肉罐头,但还没有理直气壮到认为人家的东西都该是她的,宋知青愿意给她,那是他大方善良。   事实上,叶舒华觉得宋清徽已经不是一般的人傻钱多了,明明心怀不轨的人是她,他还给她这么多好吃的,这要是换成上辈子,哪个男人打着追求她的旗号来她这儿骗吃骗喝,叶舒华非但一毛钱都不会给,还会让他狗带。   所以宋大哥在大哥二哥的拒绝下又改变主意,不想给她糖吃了,也是他的自由,这做法没毛病,叶舒华失望了一下下就丢开了,转头又兴致勃勃围观清鱼塘了。毕竟这才是她今天出来的目的,偶遇宋知青不过是个美丽的意外。   清理鱼塘,顾名思义,要先把水抽干了才能下去清理。叶舒华认为至少应该有个抽水机才能完成,结果来到鱼塘才知道,放水全特么靠人力,难怪他们天没亮就过来忙活。   站在岸边围观的叶舒华都有点咂舌,“这水要放到什么时候?”   “下午应该能放完水了。”   耳边响起温柔的女声,叶舒华转头看过去,常娟娟不知何时站在了她边上,正冲她笑得一脸和善。   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叶舒华看到常娟娟,就想起上次被这个电灯泡黏着、导致她至今都不知道宋大哥家里有没有给他寄肉罐头的蛋疼,但她还是努力挤出了个笑容,“哦。”   常娟娟顿时笑得更温柔了,一脸熟稔的跟寒暄起来:“叶同志,好像上次从镇上回来,有很多天没看到你出来玩了呢。”   “是啊。”叶舒华不太热情的回应着,情敌就要有竞争的觉悟,没事装什么塑料姐妹花?   常娟娟却不介意她的冷淡,反而笑得更加温柔了,语气亲昵的打趣道,“我刚刚看到你们跟宋大哥说话了,不知道聊了什么这么开心?”   其实常娟娟也不想热脸贴冷屁股,更加不愿意把叶小妹当情敌,这太降低她的格调了。可是她没办法对刚才那一幕视而不见。   常娟娟认识的宋清徽不只是优秀可以形容,他正直善良,如翩翩君子一般,对每个女同志都保持着该有的距离,从不仗着自己的优秀而跟女生搞暧昧,却能为了维护叶小妹不惜伤害他们朝夕相处、并肩作战的知青同志。   宋清徽和李继红起争执的那次,常娟娟还能自我安慰,是继红过分了些,宋大哥并没有偏向谁,可这次他毫不避嫌、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和叶小妹相谈甚欢,脸上的笑容还那么亲切,常娟娟实在不能再自欺欺人下去。   叶小妹是又傻又懒还没有眼色,不足为惧,可万一宋大哥被她的脸迷惑了呢?   想到这个可能,常娟娟还是打起精神来,至少要知道叶小妹究竟做了什么,才让宋大哥对她这般亲近的。   但另一方面,这样的傻村姑做情敌实在激不起常娟娟的积极性,她认为从叶小妹这里打听消息再容易不过,所以根本没怎么掩饰其目的。   没想到她认为蠢得无可救药的叶小妹,却故作高深的回了两个字:“你猜?”   常娟娟嘴角的笑容僵硬了,但很快又弯出好看的弧度轻笑:“叶同志真是幽默风趣呢。”   叶舒华这下连礼貌性的微笑都懒得奉送了。   跟常娟娟的想法一样,叶舒华也觉得这位姐妹很没有逼数,自己都表现得这么明显了,她竟然还像个牛皮糖一样粘着她不放。   叶舒华还要担心自己再礼貌下去,牛皮糖同志该没完没了。   那她只能把拒绝写在脸上了。   其实心思细腻的常娟娟早在镇上偶遇的那次,就发现叶小妹对她不太友善的态度,不过常娟娟没在意,双岗大队这些本地姑娘出于自卑心里,对她都不太亲近,叶小妹当然也不能免俗。   再说叶小妹在知青点还跟继红发生过冲突,她作为继红的好友,肯定会被迁怒。   所以常娟娟以为叶小妹对她的敌意,跟宋大哥没有任何关系。   当然,常娟娟现在不这么认为了,叶小妹是听到自己打听她跟宋大哥说了什么而变脸的,说明她对宋大哥也有想法。   想不到这姑娘还真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常娟娟面上温柔似水,心里却在哂笑,顺便调整了一下计划——竟然叶小妹看出她对宋大哥的意思,那就更好办了。   常娟娟咬了咬唇,往叶舒华身边又靠进了一点,连羞带怯的道:“不怕小妹笑话,我其实……很羡慕你能把宋大哥逗得开怀大笑……我就不行了,宋大哥只会跟我聊最近看过的书、报纸上又有什么国家大事……”   短短几句话被娇羞无限的常娟娟说得断断续续,“所以……能请小妹多多指教吗?”   在外人看来,叶舒华和常娟娟站在一快窃窃私语,很有些亲密无间的样子,可叶舒华的脸色却跟常娟娟截然相反,她听完常娟娟的“内心独白”后,脸色骄傲的快要上天了,“我觉得,人见人爱是天生的,别人模仿不来,常同志还是做你自己比较好。”   “真的不用太自卑啦,毕竟像我这种女生万里挑一,常同志应该遇不到太多个。”   “……”常娟娟简直目瞪口呆,差点忍不住要爆粗口,你他妈快闭嘴,谁自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不能再渣了,努力二更ing,冲鸭   走之前晒个霸王票——   感谢小伙伴们的热情,霸王票果然进前两万了,小本本给你们记一更(-ロ-)   ☆、第三十章(营养液破5000的加更)   常娟娟从来没有这么心累过。她那么努力的表演, 不过是想表明态度,让叶小妹能够知难而退。   毕竟就像继红说, 叶小妹这种没见识的村姑, 连宋大哥看什么书、关心什么国家政策恐怕都听不懂,又有什么资格来喜欢他?   但她万万没想到, 叶小妹能蠢到这种程度, 竟然把她的字面意思当真了——叶小妹就不能用猪脑子想一想, 她一个要才有才、要貌有貌的知青,有多想不开才会去羡慕一个村姑!   是的, 比起计划落空的失望, 常娟娟更难以接受叶小妹的不要脸,因为叶小妹一副理所当然“安慰”她的姿态, “她被叶小妹衬得自惭形秽”仿佛已成事实。   在常娟娟心里, 叶小妹就算美若天仙, 她都不会因此而自卑, 村姑就是村姑, 长得再漂亮也不可能变成凤凰,更别提妄想跟她比较了。也正是因为这样, 叶小妹越是理所当然的自信, 她越感到悲愤。   刚开始,常娟娟还是试图解开误会, 可惜不管她怎么说,叶小妹都一副“我明白,毕竟我这样优秀的人确实让人倍感压力”的眼神看她, 有理说不清的常娟娟就不只是悲愤了,又多了一份憋屈。   当然事关自己的名誉,常娟娟也不想轻易放弃,正欲继续解释,不知道从哪里又冒出来一个村姑大着嗓门打招呼:“小妹,常同志,你们在聊什么呀?”   因为这句话,四面八方的目光都落到了她们俩身上,叶小妹也大着嗓门回道:“没什么啦,就是常同志说她很羡……”   常娟娟当然不会允许叶小妹把这事宣扬得人尽皆知,忙笑着打断道,“小妹,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对不对?”   叶舒华颇为疑惑的回头,常娟娟开头有说过这是悄悄话、要她保密的吗?   迎着叶小妹的怀疑,常娟娟努力憋出和善的笑容,循循善诱道:“小妹,我们刚刚说的话毕竟是女孩心事,要是传出去,我就没脸见人了,你一定会帮我保密对吗?”   常娟娟还是不想承认“她在叶小妹面前感到自惭形秽”这个说法,但是她已经不想再解释下去了,叶小妹根本听不懂人话,再纠缠下去只会闹得人尽皆知,那她的脸都得被丢光了。   叶舒华顶着常同志“哀求”的目光纠结了几秒,到底还是点头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毕竟连她知道暗戳戳的勾搭宋大哥,以后谈谈地下恋就好了,常娟娟喜欢宋清徽的消息要是闹得人尽皆知,那以后还真不好过日子。   生而为人,还是善良一点叭。叶舒华觉得自己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   常娟娟也终于松了口气,她已经不想再去深究叶小妹答应之前,看她的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了——反正不是什么善意的眼神,眼不见为净。   心灰意冷的常娟娟一秒也不想再待在叶小妹身边,匆匆告辞道:“那我先走了,有机会再聊。”   常娟娟信心满满而来,带着前所未有的心塞走了,走之前还在心里发誓:再也不要跟叶小妹“闲聊”了!!   叶小妹倒是恰好跟她相反,看在常同志这么有眼光的份上,她不介意以后跟常同志多聊聊,毕竟连情敌都这么真心实意的佩服她,说明她不是一般的优秀啊~   叶舒华被常娟娟带来的好心情,一直到回家还没有散去,然后就看到两个嫂子像门神一样堵在院子里问:“小妹,今天是不是玩得很开心啊?”   “还好。”叶舒华已经开心到哼着小调,嘴上还谦虚道,“上午光顾着放水了,听说下午才开始抓鱼,所以下午应该会更好玩。”   林红梅闻言冷笑道:“你是玩得开心了,家里的活全推给我跟老二家的……”   叶舒华今天因为心情太飘,脚步轻快地让叶大哥和叶二哥有点跟不上,所以他们慢了一分钟才跟上,刚好听到林红梅这句话,叶大哥不太乐意了,“现在不用下地干活,你们在家闲着也是闲着,洗两个碗那么难吗?”   叶二哥也凑过来问,“不是秀儿洗的碗吗?”   王翠芬听到儿媳挑剔的声音,本来准备出来调停的,脚还没踏出门口就看到老大老二,她又不动声色退回厨房了。   老话说的好,不聋不哑不当家,孩子们的事就让他们自己解决。因为王翠芬很清楚,林红梅和宋秀秀再厉害都不敢跟男人逞强,就像早上一样,老大老二偏着小妹,她们连话都不敢说多少。   但是她要是出去,不按照她们俩的意思处理的话,那就全变成她跟小妹的不是了。   这种情况,王翠芬不才不瞎掺和呢,反正林红梅和宋秀秀无论如何也拗不过她们的男人。   果然听到叶国华和叶振华插进了,林红梅和宋秀秀的气焰一下子就消了,尤其是宋秀秀,迎着丈夫的目光轻声细语的回答道:“碗是我洗的。”   可能是因为夫妻感情好,宋秀秀还不像林红梅那样放飞自我,在叶振华面前,她当然更希望自己是善解人意的模样。   林红梅见状简直气得倒仰,就知道这女人靠不住,每次都串掇她出头,她自己却在老二跟前装好人!但她心里清楚却依然每次都上当,因为妯娌再鸡贼,还是不如好吃懒做的小姑更令人发指。   这次也一样,林红梅瞥了宋秀秀一眼就收回视线,继续控诉叶舒华,“我们之前商量好的,小妹你自己也答应了,不下地挣工分,家里的活你都包圆了,包括洗碗洗衣服做饭扫地带大宝……”   小姑子好吃懒做、逮着机会就偷懒,林红梅认为不能纵容这个臭毛病,叶大哥听了却很不耐烦,“小妹哪天没做饭、没帮你带大宝了,也值得反反复复的说?再说,小妹是没挣工分,这些天你不也没挣工分?”   叶大哥这话杀伤力太大,同样没下地的宋秀秀也听不下去,笑着纠正道:“大哥,话不能这么说,我们是因为地里没活干了,只能在家歇着,农闲时大家不都这样吗?”   叶二哥乐呵呵的笑道:“那你们都在家歇着了,小妹不能歇两天吗?”   这话深得叶舒华的心,让她忍不住疯狂点头,叶二哥实在太机智了,大家都休息,那她也要申请休年假!   条理清晰的宋秀秀一时间被丈夫噎到无言以对。   林红梅则咬牙,很想问小姑干点家务都要歇,那他们养这丫头干什么吃的?   尴尬间,王翠芬都坐不住抱着大宝出来了。   王翠芬猜得到老大和老二最近整天被小妹哄得眉开眼笑,兄妹几个前所未有的融洽,媳妇闹起来他们多半要帮小妹,但她没想到他们能偏心眼到这地步,听这意思还想让小妹多玩几天?   那怎么行,小妹已经很懒散了,再让他们纵容下去,那还不得要上天?所以王翠芬抱着宝贝孙子出来了,不悦的看着叶舒华,“大宝在家闹了一上午,就是在找你,你这小姑怎么当的?”   小胖子像道具似的咿咿呀呀,仿佛在响应奶奶的话,叶舒华见状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她玩得太嗨,彻底把小胖砸忘记了,于是主动过去抱抱小家伙,并知错就改的问,“那我下午带大宝一起去玩可以吗?”   王翠芬瞥了眼还在不忿的两个媳妇,板着脸道:“出门之前把碗洗了,我跟你嫂子都有自己的事,没功夫天天帮你干活。”   虽然没能休成年假,但亲妈板起脸来,叶舒华还是不敢造次的,只能认怂的点头:“好。”   “下午早点回来做饭。”   叶舒华毫无压力的继续点头。晚饭就是热一热中午的饭菜,so easy~   王翠芬轻而易举解决了问题源头,这才招呼大家,“行了,都回屋吃饭。”   没心没肺的“叶家三傻”闻言,便欢快的进屋吃饭了,只有林红梅和宋秀秀不是滋味的互相对视,她们闹这一出,其实也是为了婆婆提的这几点罢了。   小姑子现在这么听话,反倒衬得她们特别小题大作?   叶大嫂和叶二嫂还在憋屈中,叶舒华已经完全转移注意力了,她看了看堂屋,突然惊呼:“爹还没回来吃饭?可是在鱼塘边也没看到他啊!”   作者有话要说:  说加更就加更,我是不是帅帅哒~   继续晒霸王票啦——   又让小可爱们破费啦,爱你们么么哒。   明天也会争取加更的,大家早点睡,晚安。   ☆、第三十一章   “叶家第一傻”的问题太白痴, 二傻和三傻都听不下去了,捧着碗笑了一阵, 叶大哥才反问道:“你就没发现爹上午根本没去鱼塘吗?”   无独有偶, 叶舒华也觉得大哥的问题有点侮辱她的智商,所以撇了撇嘴道:“那么个大活人不见踪影, 我怎么可能没发现。”   但叶舒华没有当真, 因为在她的观念里, 队长父亲是典型的山高皇帝远、只手遮天,反正没人能挑战他的权威, 多半去办公室偷懒睡大觉了——不过双岗大队有干部办公室吗?   算了, 不用在意那些细节,只要知道队长父亲有这个特权就行了。   叶舒华直到现在还是这么想的, 所以语气还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但我没想到他连午饭都不回来吃嘛。”   叶舒华没有明说, 叶大哥和叶二哥当然也就想不到, 最受队长父亲喜爱的小棉袄, 竟然半点都没有继承到父亲的思想觉悟。   所以他们也没有多想,只是觉得自家小妹果然傻得可爱, 笑完之后便给她“科普”起来, “爹不在队里,他一大早上就去公社了。”   “队里清鱼塘, 得请公社干部过来登记,鱼也要及时拉走啊,不然放一晚上鱼都该坏了。”   叶舒华穿来快半年了, 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甜甜,她一听就明白了大哥二哥的意思,这叫做交任务。   听说生产队的一切都属于公家,队员们用公家的地和种子,种地养猪养鸡养鱼,也都要上交一部分,鱼塘是集体养殖,鸡和鸡蛋就得分摊到每一家头上了,所以她娘养了那么多只能干的母鸡,她们每天只能固定吃两个,剩下的要攒起来“交任务”。   不过叶舒华只能理解交任务这件事,于是继续问道:“那清鱼塘要到下午,运气好可能晚上能清理完,爹怎么一大早就去公社了?”   “让干部辛苦来这一趟,不得请他们吃个饭?”说话的是王翠芬同志,说着还瞥了小妹一眼,她没想到傻闺女连人情世故都不知道了,无力的解释道,“这不镇上才有国营饭店,你爹得一早过去跟干部约好,国营饭店去晚了没什么好菜……”   叶舒华再傻白甜,也不可能傻到连求人办事请客吃饭的常识都不知道,她只是没想到这会儿条件这么艰苦了,队长父亲竟然还能洋气的在饭店里请客。   听到饭店两个字,叶舒华就忍不住分泌唾液了,羡慕到不行,“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国营饭店呢。”   叶大哥他们被她的馋相逗的哈哈大笑,纷纷点头:“我们也没吃过啊。”   王翠芬皮笑肉不笑:“我活到这岁数都没吃过,何况你们?”   好叭。叶舒华认命的端起碗扒了两口饭。   不再做白日梦的叶小妹,转而开始想比较踏实的东西,很快又兴致勃勃的问亲哥:“队里的鱼不用全都交上去,会不会给我们留一点?”   叶大哥和叶二哥连连点头,说起这个他们也很期待,“不用,会给咱们留很多。”   叶舒华眼睛一亮,“具体会分多少?”   叶振华想了想,保守道:“去年咱们家分了四五条鱼,每条都有三四斤,今年应该也差不多。”   叶国华比较乐观,“今年留的鱼苗比去年多,任务没有变,今年只多不少。”   “那不得有一二十斤鱼?”苦日子过久了,突然听到能分这么多鱼,叶舒华竟然有种天降横财的感觉,简直乐得合不拢嘴,“就算咱们家人多,也够吃好多天了!”   叶国华和叶振华听到小妹的畅想,一时都惊呆了,张了张唇想说什么,却落后了一步,王翠芬同志哭笑不得的嗔道:“年纪不大,胃口还不小啊,这么多鱼你想几天就吃完?”   叶小妹幽默的笑道:“不吃难道养着玩吗?”   然后颠覆三观的事发生了,这么不科学的假设,叶大哥和叶二哥竟然点头表示她猜对了,甚至补充道:“养两条过年吃新鲜的,剩下的腌起来做腊鱼,娘腌的腊鱼腊肉可好吃了。”   叶舒华顿时大惊失色,“那我们今天不做红烧鱼吗?”   林红梅本来还在生闷气,不想搭理装疯卖傻的小姑子,听到这里,都忍不住翻了白眼,“红烧鱼?看看过年能不能吃上。”   这群丧心病狂的人类……   叶小妹现实打击得无精打采、不想说话。   她泄了气,林红梅倒是突然来了精神,仿佛找到了在小姑子面前制胜的法宝,乐得她连饭都比平时多吃了两口。   可惜叶大嫂低估了叶舒华的抗打击能力,当初从有钱有闲的白富美突然变成吃不饱穿不暖的叶小妹,她都没哭没闹,只是怀疑了两天人生,就饿得迅速接受现实,并且借着叶小妹的病体开始毫无违和感的骗吃骗喝起来。   现在鱼就近在眼前了,更不可能自怨自艾,看着大好机会白白溜走。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这顿饭还没吃完,叶小妹已经满血复活,开动脑筋思考能让自己尽快吃到鱼肉的办法了,然后她就从队长父亲请客的事中得到了灵感,一脸期待的向王翠芬同志请示道:“队里分了鱼,就有条件招待客人了,是不是再把宋大哥请过来吃顿饭比较好?”   叶小妹思维跳跃太快,王翠芬有点跟不上,“好端端的请小宋做什么?”   开口之前,叶舒华就准备好了理由,正准备张口,叶大哥又不遗余力的出来拖后腿了,他拍腿大笑道:“小妹肯定是看上宋知青的奶糖了。”   糟糕,这么容易就被看穿了,叶舒华有点心虚的瞪着叶大哥。   不说话我们还能好好做兄妹!   但是她显然高估叶家二傻和三傻了,叶国华哥俩根本没看穿她的险恶用心,当哥的没事也不会把亲妹妹往坏处想。   叶国华所谓的“小妹看上了宋知青的糖”,是指他们今天碰到宋知青顺便道谢,宋知青还想把剩下的奶糖都给小妹吃的事,在他们的委婉拒绝下,宋知青倒是打消了念头,但是小妹心情大起大落,这会儿肯定还惦记着呢。   这么一解释,就显得叶舒华一点都不心机了,甚至挺符合她平时作风的,所以王翠芬也只是哭笑不得嗔道:“你占小宋的便宜还占上瘾了?”   叶舒华确实期待着宋大哥来吃饭的时候,顺便把说好的奶糖作为伴手礼送给她,但是这种小算盘打死也不能承认啊,义正言辞的为自己开脱,“还不是娘整天说没招待好宋大哥,过意不去。既然没有好菜,那就多请几次弥补,今天有鱼还有新鲜的藕,不是正好招待客人吗?”   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王翠芬想也不想否决了,“小宋不会答应的。”   “我去请啊。”终于说到关键点了,叶舒华立刻毛遂自荐,并且信心满满,“三哥都能把宋大哥请过来,我肯定也行,毕竟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请他了。”   说句不要脸的,队长父亲他们都觉得宋知青跟叶三哥聊得投机,其实叶舒华觉得她跟宋知青关系比她三哥还要铁一点,毕竟三哥可没有让宋大哥这么不差钱的投喂过。   但是宋知青投喂她背着大家的,众人不了解情况,看到她突如其来的自信,就很有些忍俊不禁了。   王翠芬更是诧异的看了傻闺女好几眼。   上次小宋来家里吃饭,看似是被老三请回来的,其实孩他爹私底下也提过,只是小宋说打扰过一次,不好意思再上门;而孩他爹也不好太隆重,因为那样就算把小宋请回来,他多半还要送贵重的礼物,那他们这回礼就没完没了了,所以特意等到了老三回来。老三跟小宋是同龄人,聊得上话,下了工可以直接把小宋拉回来,免得他再回知青点准备礼物。   他们说多亏了老三,主要是因为他那天做到了这几点。   王翠芬实在没想到小妹志气十足能跟她三哥比肩,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自信。不过小丫头都把话撂下了,她也懒得较真,摆摆手敷衍道:“那你就去试试。”   反正小宋是不可能答应的。   叶舒华终于听到这话,仿佛拿到了什么特赦令一样,信心满满的要求道:“我把宋大哥请回来,娘记得做红烧鱼啊。”   敢情她这么热心要请宋知青吃饭,还是为了吃鱼。全家都被她这百折不饶的精神逗乐了,王翠芬都懒得挥手了,无力的点了个头就当承诺。   下午,叶舒华斗志昂扬的去鱼塘了。   可惜有梦想是好事,却未必能实现,这天她果然没把亲爱的宋大哥请回家做客,因为宋大哥已经在泥塘里滚成泥人了,她围观了一下午,甚至连接近他的机会都没有。   反倒是因为她的积极,被大队会计志根叔抓了壮丁,“小妹今天这么舍得出门,家里的活都干完了?正好,待会发鱼的时候过来帮我做登记,你爹说你字写得好,也让我瞧一瞧。”   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叶舒华:喵喵喵?   队长爸爸您上班能少炫闺女多干正事吗?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肯定不知道我今天去干啥了……   顺着你们的收藏栏去追文去了,文荒狗仿佛发现了一片新天地_(:3J∠)_   现在还没追完,写完更新正好继续追~   先晒霸王票——   爱你们,么么哒。   ☆、第三十二章   一失足成千古恨, 叶舒华放着混吃混喝的米虫不当,非要投其所好、当队长父亲贴心的小棉袄, 结局就是天都黑了、所有人都结束工作各回各家, 而她却被抓了壮丁不让走。   抓壮丁也就算了,甚至连饭都不给吃, 因为会计志根叔发话了:“都是活鱼不好耽误, 咱们抓紧时间把东西都分了再回去吃饭。”   可能把叶舒华叫上只是临时起意, 志根叔说到这儿,还特意对她笑道:“小妹也克服一下, 哈哈。”   叶舒华听他这话, 恍如晴天霹雳,还没开工她已经感觉到肚子在咕咕叫了。   肚子饿也许只是心理作用, 但也衬得叶舒华更可怜了。当个小棉袄什么都没得到, 反而给自己找了这么多事, 越来越觉得这是笔亏本买卖, 然而叶舒华除了保持微笑, 什么都不敢说。   人家是父债子偿还,到她这是队长父亲吹出去的牛逼要她来圆, 可她还不敢不听话, 因为让队长父亲没了面子生了气,可是会分分钟把她赶出家门, 要求她自力更生的。   ——叶舒华内心悔不当初着,动作倒也没含糊,在志根叔的“吆喝”声中写了几个字, 得到了这位大叔的盛誉:“你爹还真没吹牛,这字写得比他还好。”   叶舒华还不至于听不出这话的玩笑性,只是谦虚的笑了笑,志根叔也没时间再开玩笑,招呼他的草台班子准备开工了。   大队分鱼还是很严谨的,不但要按人头,还得算这家人的工分。   打个比方,像叶舒华和叶大宝这种没工分的,大概只能分到半斤鱼,王翠芬和叶大嫂那种可能会有一斤,叶队长他们这种至少得一斤半到两斤了,具体的公式叶舒华不清楚,因为她的工作只要写个名字并记总数,然后让领到鱼的队员来她这儿按个手印就行了。   叶舒华觉得任务还是很简单的,所以还有功夫走神,期间她想起了天刚黑就跟大部队一样走得没影的宋大哥,如果爱情也能按按手印这么简单就好了_(:3J∠)_   想到没机会邀请宋清徽去家里吃饭,叶舒华就更郁闷了,不由板起小脸像个么得感情的工作机器。   可惜叶小妹么得感情,端着盆前来领鱼的大妈们看到她在这义务劳动,倒是都热情得很,抓紧机会在旁边打趣道:“小妹今天不在家躲新娘,舍得出门玩了?”   “哎呀,大半年没见了,小妹越长越标致”   “是个大姑娘,可以嫁人了啊。”   “这么舍不得出门,是不是已经说好人家了,哈哈”   农村妇女说话可能比较夸张又直白,但叶舒华这种脸皮也毫无压力,只能假装羞涩了。   旁边负责称鱼的小伙子反而真不好意思了,黝黑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眼神却时不时往叶舒华身上瞥,明显得连叶舒华都感觉到,当然也瞒不过眼尖的大妈们,八卦点的拿了鱼还舍不得走,站在旁边打趣道:“小妹,要不然考虑一下我们小军?”   听到这话,众人纷纷盯上眼神羞涩的小伙子,各种打趣道:“是啊,差点把小军给忘了,小伙子长得精神,个子也高,配小妹再合适不过了。”   “小妹是队长闺女,小军是会计儿子,还是门当户对哩,要不然我们今天做个媒?”   小伙子被打趣得头也不敢抬了,叶舒华也学着他的样子埋头当鸵鸟,但是七姑八婆已经聊嗨了,没这么轻易收场,就听到她们对围观的会计起哄道:“给个准话行不行?要是你也觉得不错,我们晚上就去队长加下聘。”   是的,大妈们口中的“小军”就是会计志根叔的大儿子,志根叔不只抓了叶小妹这个壮丁,狠起来连他自己的亲儿子都没放过,这才导致这对“门当户对”的年轻男女被大妈们翻来覆去的调侃。   很早以前,叶舒华以为农村大妈就像教科书里写的一样勤劳淳朴,穿越后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大妈们八卦起来比年轻人还废寝忘食。   就像这会儿话题聊上来,她们拿了鱼都舍不得回家,要么让陪着来领东西的媳妇或者闺女拿回家、顺便准备晚饭,动作快吃完饭才来的干脆抱着鱼不走了。   叶舒华被她们团团围住,直接放弃了挣扎,反正她只要低头装害羞,大妈们……也不需要她接茬,话题照样能继续下去。   她也不知道她们对叶小妹哪来这么大的热情。   等知青们成群结队来领鱼的时候,热情过头的大妈们已经在盘点附近方圆十里,哪家小伙子才配得上队长家的叶小妹了。   这么“见异思迁”,是因为她们心里很清楚,队长媳妇眼光高得很,压根瞧不上队里的人,哪怕是会计的儿子也一样,所以起起哄就完了,真把人家赶鸭子上架,就该得罪队长会计两大队里比较有“权势”的人家了。   但是被她们撩完就扔的“小军”不知道,发现话题已经不知道哪里去时,之前还害羞不已的小伙子却莫名其妙失落了一下,忍不住又开始偷看隔壁叶小妹——为了应付没完没了的大妈们,叶小妹还在低头继续表演羞涩,最是那一低头的风情,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所以哪怕叶小妹在队里的风评褒贬不一,在开了滤镜的男生眼里依然如女神一般美好。   少年情怀总是诗。   隔壁“小军”不知道,叶小妹其实还在心里羡慕他呢,她觉得自己的表演也不差,凭什么他能这么快从老阿姨的热情中解脱出来,大妈们搞八卦都喜欢重男轻女?   这就很令人气愤了——叶小妹一边表演一边生闷气,竟然都没发现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已经在后面起排队了。   知青们来得很晚,在知青点洗完澡吃过晚饭才来的,这么做倒不是为了少排点队,而是他们知道自己是外来的,不受人待见。   其实知青插队的本意大多是帮助农村建设,奈何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来到这边后,他们才发现书本上学的知识帮不上任何忙,既想不到提高生产力的办法,也没机会教农民伯伯学习那些他们认为“派不上用场”的知识。   虽然知青看似都在自力更生挣工分,可实际上没有他们,队员自己也都能忙得过来,所以站在队员的立场,他们除了瓜分队员的口粮以外,一无是处。   可想而知,面对抢自己口粮的知青,队员的态度当然好不到哪里去,那他们再不低调点、事事都跟队员争先的话,岂不是嫌日子过的太自在?   每次遇到分钱分肉这类好事,知青都很有眼色,特意等到最后才出来。   正是因为他们的这份知情识趣,双岗大队的队员和知青的关系称得上融洽二字,叶队长还为此得到过公社领导的口头表扬,听说他们这边很多知青跟当地队员水火不容,经常闹到上面,弄得干部们烦不胜烦。   不过那都是题外话了,宋清徽和他的知青伙伴们习惯了礼让,等队员领得差不多才来排队,不想却看到七姑八婆热情包围叶小妹的一幕。   大妈嗓门还大,隔老远就听到她们的聊天内容了,这让宋清徽周围的男同志们心情复杂,一个个默契十足的看向他,那眼神专注得仿佛在他头顶找羊。   沉默半响,有人很小声的说:“婶子们……好像很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   “我听到了。”宋清徽不动声色的回答,其实听到大妈们的话他不觉得哪里不对,反而是同伴们一言难尽的眼神,让他有点无法维持微笑。   虽然新社会允许自由恋爱,但是乡下还是很讲究男女大防的,男知青可以直接打趣宋清徽,女知青却不好意思凑过去,女同志只能跟女同志一起八卦。   知青点虽然摩擦不断,不过他们对外还是比较团结的,宋清徽和叶小妹的事也只是关起门来讨论,队里一点风声都没有,连恨叶小妹恨得牙痒痒的李继红,都没考虑通过散播她爱慕宋清徽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因为李继红还有理智,她很清楚只要知青当中有人闹出不好的传闻,队里只会认为他们整个群体品行不端。再说叶小妹和他们这些背井离乡的人也不一样,如果叶小妹的名声毁了,是会受到一些指责,但叶队长一定会帮她做主,比如逼着宋清徽娶了她平息流言。   那样的话,她散播叶小妹爱慕宋清徽的消息,非但打击不到叶小妹,反而很有可能便宜这个村姑,李继红才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她一个字都不肯对外透露。   直到现在,李继红才仿佛抓住了叶小妹的把柄一样冷笑着,“我早说了这个叶小妹水性杨花、见异思迁,你们看,一听到男方条件好眼睛就亮了,那还记得宋清徽……”   李继红冷笑的前一刻,叶舒华刚好被个大嫂拉着,介绍说娘家有个表姐的小叔,跟叶三哥一样高中毕业,在隔壁镇供销社工作,还没对象,总之是个钻石王老五,叶舒华一定不能错过巴拉巴拉。   叶舒华这个没出息的,听到供销社就忍不住咽口水了,当然还记得王翠芬同志的叮嘱,没有当场答应大嫂见面啥的,而是低头继续装羞涩,没想到运气这么不好,忍不住抬头的那一瞬间,眼神都被死对头李继红看得真真切切了。   李继红当然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同样观察入微的还有常娟娟,毕竟知彼知己百战百胜,所以她不着痕迹的看了身后的宋清徽一眼,温温柔柔的笑道:“继红,别这么说,小妹过完年就十八了,双岗这边女孩嫁人都比较早,人家现在考虑这些也很正常啊,女同志该为自己打算并没有错……”   女知青说话的声音不大,前面聊得热闹的队员听不到,但男知青跟她们离得近,宋清徽耳力也很不错,常娟娟说话之前又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看得本来不太在意的他,现在真的有种自己头顶一片青青草原的错觉了。   仔细想想,供销社的男同志,在叶小妹眼里相当于取之不尽的肉罐头了,叶小妹还不得鞍前马后、整天用闪闪发亮的眼睛看着那位男同志——这么一想,宋清徽莫名有种地位不保的危机感。   作者有话要说:  啊终于码完了= =   晒个霸王票——   没想到我这么渣,还有小伙伴们爱我,很感动,么么哒   晚安。   ☆、第三十三章   叶舒华被大妈们调戏的死去活来、低头低得脖子都僵了, 登记并催队员按手印的动作却毫不含糊,宋清徽他们前面的队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短。   这么卖力, 当然不是因为叶小妹有多爱岗敬业, 而是干不完不让回家吃饭,她早就饿得饥肠辘辘, 感觉自己分分钟要狗带了。叶舒华此刻前所未有的怀念着他们家的红薯饭——哦不, 叫红薯粥比较合适。   双岗生产大队在当地算条件不错的大队, 具体表现他们在农闲时节,家家户户竟然也都是一日三餐的饮食标准, 这让那些穷到只能吃两餐的生产队都快羡慕死了, 真想来生要做的双岗人。   可惜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叶小妹过着每天可以吃三餐的“神仙日子”, 依然很有些怨言, 认为这所谓的三餐应该要打个折扣, 王翠芬同志吩咐她准备晚饭, 甚至连米都舍不得给, 家里近十口人,晚饭的预算竟然只有半碗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叶舒华只能多放点红薯随便煮一煮了, 好在今年自留地收获的红薯够多,她娘没有丧心病狂到连红薯都规定数量。但是让叶舒华说她家晚上吃红薯稀饭都觉得心虚, 那分明就是一锅煮红薯嘛。   在叶大小姐眼里,煮红薯根本算不上是正餐,最多当顿甜点。   可王翠芬同志说了, 不过年不过节也不待客,晚上吃了又不去干活,费那粮食干啥,随便对付就行了。   反正家里的财政内务大权都掌握在王翠芬同志手里了,她高兴就好叭,叶舒华能做的也就是晚餐时捧着碗日常感叹一下,每天早餐晚餐都是吃不完的红薯红薯,她的命好苦,然后把碗舔得干干净净——叶小妹心里说着嫌弃,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但是她现在饿得眼冒金星,别说煮红薯了,连个生红薯她都高攀不起。身心当然也是前所未有的统一,恨不得分分钟飞回家吃她娘煮得香喷喷的红薯了!   这个时候,看到常娟娟拎着鱼来到跟前,并俏生生的朝她打招呼,叶舒华别提多高兴了,笔下的字也跟着龙飞凤舞起来。   眉飞色舞得记下了常娟娟的名字,叶舒华又指着那一栏催促道:“常同志,这里按下手印,你就可以回去了。”   常娟娟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也毫不含糊的弯腰按手印,一边夸奖道:“小妹的字果然写得漂亮,志根叔找你做记录再合适不过了。”   叶舒华不在意这些虚名,但现在以常同志为首的知青,在她眼里都显得格外可爱,再加上常娟娟动作麻利、一点都不耽误她的时间,叶舒华对她的好感度也更高了,因此破天荒扬起笑脸跟她商业互吹了两句,“过奖了,常同志学识渊博,写字肯定不比我差。”   常娟娟心里还在琢磨队里的婶子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的事,根本没心思欣赏叶小妹的字,连按手印都是顺着对方指的位置,她随意扫了一眼,感觉是自己的名字,便匆匆按下去了。   不过叶小妹笑得春花灿烂的反应,倒是让她有点兴趣了,毕竟她不是第一次恭维叶小妹,这个村姑和她想象中的很不一样,尤其是上午那次接触,常娟娟对叶小妹简直永生难忘,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的女子,不但把别人的客套当真,还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就是那么优秀、所有人都比不过她?   而现在,叶小妹不但没有自信满满的表现出“我写字就是那么惊才绝艳”的态度,反而破天荒的夸她也不错,常娟娟合理推测一下,叶小妹现在的表现不是她突然领悟了谦虚的道理,而是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听什么都觉得顺耳。   那么问题来了,叶小妹是因为什么而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呢?   常娟娟突然福至心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后面,很快又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对面的叶小妹身上,意味深长的问:“小妹现在好像很高兴?”   询问的时候,常娟娟还特意加重了“现在”两个字的语气,她不介意叶小妹能不能听懂人话,只要后面某个人会明白她的意思就行。   但她没想到,叶小妹今天竟会给她如此大的惊喜。   叶舒华迎向常娟娟别有深意的眼神,连连点头,高兴之情溢于言表的模样:“是啊是啊,看到你们我太开心了。”   这是她在食堂工作的那个月总结出的规律,知青做什么都喜欢踩点,打饭是最后到食堂,现在领鱼也是一样,所以他们的到来,意味着她很快就要收工回家了,那还不开心到飞起~   不过常娟娟现在是稍微有点可爱,但也不值得耽误收工的时间来这跟她聊天,叶舒华说完也毫不留情的挥手赶人了,“常同志让一让,后面的同志可以上来了,我们都提高一下效率哈。”   常娟娟本来还在高兴,想趁热打铁继续套话来着,还没开口就被翻脸不认人的叶小妹赶客了,偏偏叶小妹说话不太客气,意思却挑不出毛病,排在她后面的同伴恐怕还要感谢叶小妹的爽快利落呢。   这种情况下,常娟娟也不好死皮赖脸的挤在前面了,依依不舍的看了叶小妹几眼,还是得配合的让出位置。   叶舒华继续心无旁骛的干活。   到了知青队伍,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原因有两个,知青基本都识字,叶舒华如果想偷懒,让他们自己写名字再自己按手印都没问题,另一个原因是知青也是出了名的安静话不多,除了常娟娟心怀不轨特意跟叶舒华搭话,其他知青上来直接按手印,按完走人,死毫不拖泥带水。   只要隔壁称鱼能跟上速度,叶舒华一分钟内甚至能解决好几个人,嗖嗖嗖的,队伍很快到尾了。   一抬头,就看到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站在了跟前,叶舒华眼睛唰得亮了。   叶舒华平时对宋清徽的欣赏甚至是仰慕,都是来自于他的经济实力和土豪作风,只要想到他给了她那么好吃的糖和麦乳精,还有他家那些她都没机会见一眼的肉罐头,叶舒华就已经觉得他帅到不行了。   颜值不颜值的,也就没那么关注了。   当然这不是说宋清徽长得不行,只是叶舒华还没机会认真欣赏过他的帅而已。   而现在,机会来了——大概是宋清徽现在出现得太突然,叶舒华一时还没来得及把他的专属滤镜给加上,她第一眼看到宋清徽最真实的样子,那一瞬间情不自禁的双眼放光,因为真的很帅。   男人喜欢灯下看美人,女人当然也喜欢灯下看帅哥,队里今天因为要连夜分鱼,不能在黑灯瞎火中进行,志根叔于是把队里那台宝贝矿灯抱出来了。   双岗大队目前还没通电,大部分队员夜里甚至油灯蜡烛都舍不得点,电筒就更是稀罕的高档玩意儿了。大队这台宝贝矿灯,论做工精致是比不上手电筒,因为它有点重量,用得也比较老旧了,但胜在亮度够,一台矿灯相当于四五支手电筒的亮度。   因为有了它,叶舒华天黑后做登记一点也不吃力了。   宋清徽现在跟她面对面,刚好也在光源笼罩之下,被白灯映衬着,本来就俊秀出众的五官,仿佛笼罩了一层如玉般的淡淡光泽。看到这样的宋清徽,叶舒华脑子里突然闪过四个字——芝兰玉树。   能让从来只会“666”“可以可以”“想嫁了”这类文盲式吹捧的叶舒华,想起“芝兰玉树”这类需要一定文学修养才能够脱口而出的赞美,足以证明宋清徽此刻帅得有多惊天动地了。   叶舒华还有留意到,宋大哥不仅帅,还挺有心机,特意打扮过一番才出来的。   他们上一次“见面”是在傍晚,宋清徽刚从泥潭里滚上来,整个人都变成泥人,就别提什么形象不形象的了。但现在,干干净净一身清爽,发丝都还没完全干透,可见洗得有多干净了;不知洗了头,宋清徽身上的衣服看着也挺新,外套扣子没扣好,让叶舒华发现了里面的白衬衫领子。   这个年代穿白衬衫,宋大哥真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   不过她喜欢嘿嘿嘿~   被美色所惑,叶舒华瞬间肚子不饿了、也不急着回家了,谈兴很足的寒暄起来,“宋大哥,这么晚才过来吗?你的鱼好像不是很大呢,嘻嘻。”   叶舒华这么说并不是找茬,而是想要抛砖引玉,不论宋清徽如何解释说他的鱼不算小,还是附和她的话,她都可以顺势邀请他去家里吃鱼,虽然今天晚上没指望了,但是明天后天都方便的,毕竟吃鱼又不用选黄道吉日。   是的,哪怕有人信誓旦旦要给她介绍“坐拥整个供销社”的对象,叶舒华依然没有放弃要把宋知青骗去她家吃饭的计划。因为比起影子都还没见到的供销社同志,宋大哥的肉罐头是摆在眼前的——虽然说小朋友才做选择题,成年人全部都要,可真到了取舍的时候,叶舒华还是知道孰轻孰重。   可是叶舒华想得很美,一向很配合的宋大哥这次却不按她的剧本来。   宋清徽脸上还挂着一贯的微笑,却根本没理叶舒华的寒暄,直接提醒道:“时间不早了,我是不是直接按手印就行?”   “啊?”毫无准备的叶舒华下意识眨了眨眼睛,配上惊讶的表情,看起来竟有些几分呆萌。   不想关注她的宋清徽还是忍不住看了两眼,很快又不动声色的把视线收回,努力表现出他和叶小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的状态。   为了在虎视眈眈的小伙伴们面前还自己一个清白,宋清徽很拼的,因为他刚才猛然发现,知青点对他和叶小妹的误解实在有点深了,再不趁机洗白的话,恐怕这辈子都撇不清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知青点的小伙伴们对他的“误解”根深蒂固,洗白是不可能洗白的了,倒是因为他此刻在叶小妹面前一反常态的高冷,之前意见不一的知青们便解读出了几种截然不同的理解。   大部分男同志内心都很同情,果然是个男人都不能容忍自己头上帽子有任何一点变绿的可能,宋清徽也不能免俗呐~   反对派看到这一幕就很欣慰了,尤其是常娟娟,从诱导叶舒华承认现在特别高兴起,她就在等着宋大哥的反应,注意到他对叶小妹的冷淡,心里顿时放心了。   常娟娟心说,不管宋大哥能不能瞧得上叶小妹这样的村姑,已经知道她准备好了随时嫁人,那么以宋大哥的性格,就绝对不可能跟叶小妹再有牵扯,除非他已经准备好了把叶小妹娶回家。可是连她都心知肚明,宋大哥比他们都更有回城的优势,短期内他根本不可能考虑解决个人问题。   总之,叶小妹已经对她构不成任何威胁了。   众人心思各异,这个时候最能理解宋清徽用意的,反而是最不靠谱的叶舒华。   以叶舒华的迷之自信,当然不认为宋清徽对她的冷淡是拒绝的信号,只要宋大哥是直男,他就不可能对她这样又撩又甜的小仙女无动于衷;吃醋倒也谈不上,她还知道自己并没有把宋大哥泡到手。   那宋大哥的表演就只有一个解释了——避嫌。   避嫌好啊,叶舒华只觉得是英雄所见略同,因为她也只想谈谈地下恋,私底下骗骗肉罐头,在明面上还是保持单身的,否则她的行情要大打折扣,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么一想还要感谢宋大哥呢,她刚才一激动没注意周围环境,差点在众目睽睽之下发出邀请,幸好宋大哥反应快,直接转移了话题。他们不但英雄所见略同,还很心有灵犀的嘛。   叶舒华越想越觉得美,不但不失落,反而乐呵呵的把笔也塞给宋清徽:“也就剩你一个了,干脆你自己把名字也写了。”   宋清徽被她的动作弄得措手不及,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笔,大脑却还停留在被那只滑腻软嫩的小手触碰的那一刻,甚至还莫名想起她上午那顿在家做针线扎出老茧的控诉。   根本没有茧。   果然叶小妹的嘴,骗人的鬼!   回过神来,宋清徽才意识到自己关注一个很不应该的问题,他多少有点感到羞耻,而对面,罪魁祸首还端着张没心没肺的笑脸,让他又忍不住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这才低下头去写自己的名字。   不远处,还有个人叶舒华的没心没肺搞得很无奈——本来信誓旦旦的常娟娟,此刻又一次风中凌乱了,叶小妹对宋大哥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万一叶小妹根本没那个意思,自己做的一切岂不是像个上蹿下跳的小丑?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依然没有二更,不过往好的方面想,字数越来越多了是不是= =   争取周末把欠更补回来,还有评论破五千也该加个更庆祝一下了,小伙伴不要急,等我鸭   继续晒霸王票——   看到了小可爱砸雷时的彩虹屁了,吹得我都有不好意思_(:3J∠)_   大家晚安。   ☆、第三十四章   叶小妹当然不会想, 也不可能去想,情敌第一次在她面前感到“自惭形秽”, 竟然不是被她的美貌和魅力打动, 而是因为她脑子有坑这种可笑的理由。   无知使人迷之自信,也让叶舒华能够继续保持她的乐观和快乐。   当队伍末尾的宋清徽也完成了签字画押流程, 标志着叶舒华的工作圆满完成。早已归心似箭的叶舒华恨不得一蹦三尺高来表达她的兴奋。   拿起大队会计专用的记账小本本, 叶舒华便头也不抬的赶客了, “这里没事了,宋大哥早点回去休息吧。”   她也好跟志根叔交了差, 早点回家吃饭。   听出她语气中的迫不及待, 宋清徽忍不住抽了下嘴角,虽然他的本意也是在知青同伴面前跟叶小妹撇清关系, 眼见为实, 解释再多都不如让他们亲眼看到。   但是叶小妹翻脸无情的速度, 依然让他大开眼界。宋清徽心情复杂, 一时竟愣在那里。   叶舒华顿了顿, 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伸手道:“对了宋大哥, 笔都没还我呢。”   宋清徽:……   果断把手里的笔递过去, 滴水不漏的客气道:“有劳了。”   还是这么的彬彬有礼,叶小妹也就完全没在意宋清徽那几秒的走神了, 没心没肺的挥手道:“不客气啦,明天见。”   明天能不能见是一回事,这句话至少表达了她依依不舍的情绪——叶舒华是这么想的, 可惜宋清徽并不这么理解,他只觉得叶小妹说得这么好听,也掩盖不了她迫不及待希望他早点走的事实。   有需要的时候就宋大哥,不需要了就明天见,叶小妹何止是没心没肺,分明是利用完就扔。   作为被利用完还被扔的那一方,宋清徽当然高兴不起来,在叶小妹的连番催促下,只得满心憋屈的走了。   然而叶小妹迫不及待赶走了宋清徽,却依然没有如她所愿的立刻飞奔回家。   几乎是宋清徽一行人刚走,村口传来一阵拖拉机“突突突”的声音,志根叔便对正跟他申请回家的叶舒华笑道:“应该是你爹回来了,要不等一下你爹?”   叶队长今天虽然没收在队里指导工作,但也挺忙了,热情周到的把吃饱喝足的干部请到队里后,他也没歇着,干部进行检收工作的时候他便全程陪在左右。   等干部们核对完重量、把东西拉走时,叶队长也让负责开拖拉机的司机,开车带他“千里送别领导”。   当然队长父亲的辛苦,并不能给叶舒华带来多少安慰,毕竟她还没忘记自己今天会被壮丁,都是因为队长父亲的锅,害她饿了一晚上肚子,这个仇不能不记。   所以志根叔的建议,就让她有点为难了,毕竟付出了辛劳和汗水在义务劳动,没有任何报酬已经很可怜了 ,至少趁队长父亲回来,她现场刷个好感度,说不定还能捞点好处弥补一下损失?   正在犹豫间,拖拉机越来越近了,听声音就是冲着他们这儿来的,叶舒华当机立断的点头:“好吧,那就等我爹一起回去!”   由于叶舒华表态表得很及时,前后不超过一分钟,拖拉机已经停在跟前了,叶队长从车上跳下来,志根叔便上前一步打趣道:“传生哥,还是你有福气,小妹在这帮我忙了一晚上,都要等你一块回家,闺女就是比小子更贴心。”   叶舒华慢了一步,就听到志根叔主动帮她刷起好感度,当然很惊喜了,笑盈盈的凑上去:“爹,你可回来了,我们回家吧?”   叶队长并没有回答,对她点了下头,便跟会计客套起来了,“小妹什么都不懂,没给你们添乱吧?”   “怎么会是添乱?”志根叔笑着把记账本递给叶队长看,一边赞不绝口,“小妹记得可工整了,以后要写字的活儿,我觉得都可以交给她了。”   虽然叶队长也觉得自家孩子教育的不错,不过谦虚低调是他的做人准则,还没细看账本,先摇头笑道,“她还是个孩子呢,这么重要的事可不能指望她。”   听到这里,叶舒华才决定原谅他刚才不了解情况就说她添乱的过分之举了。队长父亲还是有点用处哒。   叶队长谦虚完,才认真检查了自家闺女的劳动成果,大概是真的很满意,看完,一贯严肃的脸上也难免带出了几分笑意,并看了叶舒华一眼:“不错。”   叶舒华趁机催促道:“那我们现在回家?”   “不急。”叶队长终于表态了,“我跟你志根叔说点事。”   说完,叶队长便转头跟会计说起了正事。   叶舒华在一旁傻眼,队长父亲不急着回家,不能傻站在这里干等啊。   没事果然不要轻易尝试贴心的小棉袄人设!叶舒华再一次悔不当初,无聊的等了几分钟,刚好队长父亲和志根说到一半沉默下来,她连忙插话道:“爹,你跟志根叔慢慢聊,我先回去了?”   叶队长和会计聊正事的时候,不是没注意到旁边坐立不安的小妹,只是他没在意罢了,听到她的话,才有点好笑的转头问:“这么急着回去?”   叶舒华捧着肚子连连点头,“我都快饿得眼冒金星了……”   志根叔一听很是理解:“怪我,拉着小妹在这做登记,忙了一晚上,能不又累又饿吗?”   他这么说,叶队长倒也不好多言,只是不放心的问:“你可没有电筒,一个人敢回去?”   叶舒华看了看不远处一望无际的黑夜,还真有点踌躇。   在这个年代,路灯那么先进的东西还是别做梦了,但是更可怕的是家家户户都看不到一点光亮;白天是个阴天,导致这会儿月亮也没出来,所以一眼望去,前方简直是教科书式的伸手不见五指。   叶舒华不怕黑更不怕鬼,就怕一不留神摔个狗啃泥,那就太有损她的女神形象了。不过想到香甜软嫩的煮红薯,她又生出无限勇气,顽强点头:“我可以!”   就在自己队里,万一出事只要嚎一嗓子,半个大队都会出来帮忙,叶队长也就不担心治安问题,挥了挥手:“那那就先回去吧。”   叶舒华就兴高采烈的道别,然后踏上漫漫回家路了。   队长父亲和志根叔在谈正事,所以矿灯也还亮着,间接为叶舒华照亮了一小段回家路。   剩下的一大段路本该摸黑走完,但是叶舒华运气一向不错,现在也一样,哼着歌摸黑走了几步,就发现前面有人拿着电筒也在走夜路。   运气太好了,叶舒华连人都不知道是谁,就扯开嗓子喊了,“前面的朋友麻烦等一下,我想借个光!”   这位不知名的好人还真停下来了,并且抬了抬手让电筒尽量照得远一点。   有光就方便多了,叶舒华放心的朝着那人小跑起来,走近了才发现对方原来不是路人,而是她心心念念的宋知青,那就是喜上加喜了。   叶舒华一脸笑容的打招呼:“宋大哥,这么巧啊。”   手电筒照亮叶舒华脚下的路,宋清徽本人反而隐在黑暗中,要不是他仪态气质确实突出,加上叶舒华对他的观察也比对别人更加仔细,也不能一眼就认出来。   现在认出来了,但还是看不清他的脸,更不知道他此刻是什么表情,只能从那声淡淡的“嗯”中推测,宋大哥这会儿有点冷淡。   叶舒华的脚步不由一顿。不是她一改傻白甜作风、突然变得敏锐起来,而是宋清徽表现得太明显了,温柔可亲秒变高岭之花,有点智商的人都知道不对劲。   不过叶舒华不是敏感性格,哪怕知道宋清徽今天有点反常,也不会上赶着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她歪着脑袋想了想,突然闻到一阵鱼腥味,这才恍然大悟——肯定是因为她在做登记的时候染了一身鱼腥味,宋大哥不想离她太近才这么冷淡的!   这个理由叶舒华还挺能理解的,毕竟在她眼里,宋大哥就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哪怕繁忙的抢收季都能把自己打理得干净整齐,说不定私底下还会有点小洁癖,那自然无法忍受她身上的异味了。   别说宋清徽嫌弃,就是叶舒华自己闻了闻都嫌恶心,所以她很识趣的站在两步之外,继续跟宋大哥寒暄:“应该到九点多了吧,宋大哥这么晚出来串门?”   叶舒华一贯不擅长掩饰,宋清徽自然把她的小动作都尽收眼底,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很没道理,叶小妹没心没肺,跟她较劲,最终是跟自己过不去。   理智回笼的宋清徽如梦初醒,深深看了叶小妹一眼,这才露出了一贯的笑容,和颜悦色的回道:“我出来的时候刚过了九点。”   叶舒华也跟着露出大大的笑容,宋清徽的“回心转意”,在她看来刚好验证了她的猜测,叶舒华倍受鼓舞般的继续保持距离,并追问道:“那你这么晚出来找谁玩?”   “没有,我找东西。”   “找到了吗?”   宋清徽不动声色:“找到了。”   “那就好。”叶舒华问都没问宋清徽要找什么,便作松了口气状,顺势拜托道:“宋大哥现在没事了,刚好麻烦你送我一趟?要不然天这么黑,我还真有点怕找不到家门。”   宋清徽很爽快的点头:“走吧。”   其实叶小妹不拜托,他也有同样的打算,只不过多走一段路,这点风度他还是有的。   叶舒华借着宋大哥的光,兴高采烈往家的方向走,快到家门口时,才猛然想起自己差点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遂停下脚步。   宋清徽也跟着停下脚步。   “宋大哥……”叶舒华转头看他,正在组织语言准备发出邀请,就看到对方不声不响掏出一个铁盒子递过来。   叶舒华愣神,宋清徽便耐心解释道:“答应要给你奶糖,我怕过两天又忘了,出来找东西的时候,就顺便一起带了出来,找完东西正好去你家一趟。”   宋清徽的解释很是苍白无力,因为没有人会这么上赶着当散财童子的。连他都知道自己鬼迷心窍,但还是大大方方的把东西送出来了。   因为他很清楚,叶小妹只要有糖吃就好了,根本不会在意他的解释合理与否。   听完他的话,叶舒华果然喜出望外,没想到宋大哥配合到这种程度,还没发出邀请他就主动把糖送上来了,大方得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再来骗吃骗喝了——当然叶小妹的反省只是暂时的。   叶舒华笑得见牙不见眼,接过铁盒客气道:“我以为宋大哥是开玩笑呢,无缘无故吃你这么多糖,怎么好意思……”   宋清徽没作声,淡淡的看着叶小妹嘴上说着不好意思,身体却很诚实的迅速打开了罐子,无意识的勾起了唇:“你喜欢就好。”   叶舒华打开才发现里面竟然有满满一盒子的奶糖,少说也有半斤了,穷苦老百姓顿时留下了感动的泪水:“好喜欢呜呜呜……”   这么多糖,不用省着吃也能扛到过年了。叶舒华仰起脸看向宋大哥,姿势熟练的发了张好人卡:“宋大哥你太好了!”   宋清徽谦虚的笑了笑,抬头看向前方的农家小院,温声道:“时间不早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这一罐糖,俨然让宋清徽在叶舒华心里的形象拔高了一个度。   对叶舒华来说,宋大哥现在已经是男神一般的人物了,男神的话怎么能不听呢?所以她大脑都没思考,便乖乖点头:“好。”   宋清徽轻笑:“去吧。”   他没有动,只是抬了抬手电筒,照亮了叶家门前的路。   叶舒华听着男神的话,脸上挂着梦幻的笑容,乖乖朝着灯照亮的路往前走。   走到一半理智回笼,再次想起那件很重要的事,叶舒华猛然转身,毫无预兆的折回去,“宋大哥!”   宋清徽不由瞪大了眼睛,下意识把手电筒对准她。   漆黑的夜晚,一束光,美丽的少女像蝴蝶一般向自己飞奔而来,如一般唯美的画面,彻底击中了宋清徽这个半文艺青年,心脏不受控制的跳动着,眼神莫名有些灼热,只是语气还在努力克制着:“怎么了?”   可惜他的伪装并没有用,眼睛才是心灵的窗口,叶舒华一抬头,对上深夜里那双比星星还要璀璨的眸子,脑子一热,话到嘴边变成了表白:“我喜欢糖,也喜欢宋大哥!”   宋清徽仿佛听到“砰”的一声,从脸到脖子都染上了胭脂。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一天比一天早了呢,感觉是好的预兆_(:3J∠)_   日常感谢懒洋洋小朋友扔的地雷,么么哒   晚安啦。   ☆、第三十五章(两章合一,补更2.19)   叶舒华热血上头的冲动表白, 毫无悬念的以悲剧收场。   是的,叶舒华自己都不觉得意外, 甚至还挺理解宋清徽的选择。   说句不要脸的, 她上辈子也是个女神级的人物,追求者从家门口……怎么着也能排到三环外吧, 四舍五入也等于绕地球两圈了。现场表白啥的, 叶舒华更是隔三差五就要经历一回, 已经可以拍着胸脯是自己身经百战了。   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因为不缺恋爱对象, 叶舒华更加肆无忌惮的鸡蛋里挑骨头了。在她的条件里, 长相身材只是基础。其余的,气质不那么出挑、不够有男神风范的, pass;皮肤不太好的, pass;性格不够体贴稳重的, 通通pass pass。   换句话说, 连她自己面对像自己这种什么铺垫都不做、上来就一阵瞎撩的追求者, 都分分钟拒绝没商量,宋清徽不接受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人贵有自知之明, 所以哪怕被拒绝的是她自己, 叶舒华依然觉得宋大哥的选择棒棒哒没毛病!   而她也没为自己的失败而感到失落沮丧,因为不是她不够优秀, 只是准备得不够充分罢了,等她回去再修炼一段时间,决对分分钟拿下男神没商量!   只是, 叶舒华能理解宋清徽的拒绝,却不太懂他拒绝的方式。   宋清徽既没有中规中矩的给她发好人卡,也没像个成熟的大哥哥一样让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而是伸手摸了下她的头,温声道:“早点回去睡吧。”   叶舒华下意识歪了歪头,这句话什么意思?   还是说宋大哥以为她困得开始胡说八道了?   这就有点不妙了,叶舒华暗想。暂时被发好人卡没关系,但是她不允许主动表白反而被对方当成玩笑,毕竟她努力刷了几个月的好感度,宋大哥还一脸不在意的表情,意思就是她这几个月都白费力气了呗!   那可不行。   所以叶舒华琢磨了一下,别的方面需要入乡随俗,但追求男神还是不能太委婉含蓄了,至少要让宋大哥明白她的心意和决心,那样他才会认真对待她的表白。   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诚意不够,数量来凑。叶舒华已经决定把表白当成日常任务了,争取以后私下见宋大哥一次就表白一次,提升她在宋大哥心里的份量。   如果不是这次小小的“试验”,叶舒华还要犹豫一下,怕大胆奔放的追求反而把保守的宋大哥吓跑,那就得不偿失了。   但她刚才发现,宋清徽是没把她的话当真,却也没有任何反感抵触的情绪,那她当然无需瞻前顾后,放心大胆的上就是了。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叶舒华仰起脸笑道:“那我进去啦,宋大哥也早点回去。”   她现在很有些踌躇满志,俨然已经把宋清徽视为囊中之物,不急于一时,所以能轻易接受了他的提议——早点回家吃饱喝足,然后好好睡一觉,养精蓄锐,争取早日把宋大哥拿下。   不过,叶舒华认为自己的反应很正常,宋清徽却完全不这么想,他看着叶小妹没有半点难过、甚至依然透着喜庆劲儿的笑脸,只觉得自己想得没错,叶小妹果然满嘴跑火车,说话根本没有可信度。   幸好他对她已经有些了解,才没把她的话当真,否则现在就要尴尬了。   话是这么说,宋清徽还是在心里叹了口气,无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究竟是放松比较多,还是失落比较多。   叶舒华当然不知道他的复杂心境。   她抱着满满一盒奶糖、在手电筒的照明下,喜滋滋的来到自家门口,并不急着推门进去,而是回头冲不远处的宋大哥挥手道别。   宋清徽并没有回应,不过叶舒华也不在意就是了,依然心情很好的推门回家。   由于她和队长父亲都还没回家,院门也只是虚掩着,并没有从里面上闩,叶舒华很轻易就把门推开了,刚走进院子就发现家里静悄悄、乌漆嘛黑的,可见她娘和大哥二哥早就舒服的上床睡大觉了。   这个发现让叶舒华有点失望的撇了撇嘴,还说她是全家的小可爱,结果小可爱在外面累死累活、饥肠辘辘,他们不去接她也就算了,竟然都不舍得在家等一等她,可见也只是塑料亲情罢辽。   叶舒华郁闷了一下下,想起自己怀里的糖盒子,又瞬间高兴起来,都没人等才好呢,她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糖带回屋里藏起来,然后愉快的吃独食~   说干就干,叶舒华轻手轻脚溜回自己的房间。   因为做贼心虚,所以动作就十分麻利了,叶舒华一进屋,便迅速把糖藏进了枕头底下。   也多亏了她这份小心,刚把枕头盖上,就听见外面传来开门声,紧接着是她娘的声音:“小妹,是你们回来了吗?”   “是我——”叶舒华镇定的应了一声,并快步出去。   王翠芬也拎着油灯朝她走过来,有点奇怪的问:“一回来就进屋做什么?”   叶舒华脑筋转得极快,“我进来找蜡烛啊。”   “那找到了吗?”   叶舒华两手空空的摇头:“没有。”   王翠芬嗔了她一眼:“那谁叫你非要进屋找的,明明堂屋桌上就有蜡烛。”   “啊,我差点忘了。”叶舒华确实被她娘提醒了才想起来这回事,所以恍然大悟得十分逼真。   小闺女经常犯这种蠢,王翠芬已经见怪不怪了,拎着油灯让叶舒华随她去厨房准备吃饭,一边问道:“你爹没回来?”   “他跟志根叔还在商量正事,没这么快吧。”   王翠芬回头问:“那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外面这么黑不怕摔跤吗?”   她本以为小妹会和她爹回来,正好父女俩一块吃饭,这才没叫老大老二去接她的。没想到这丫头一个人也要摸黑回来。   叶舒华抱着肚子叫苦:“再不回来我就要饿死啦。”   “胡说。”王翠芬哭笑不得的瞪了她一眼,“只是晚一点吃饭而已,早些年收成不好,家家户户都只吃两餐的呢,也没见谁饿死。”   王翠芬的本意,是想让小妹珍惜现在的好日子,争取再勤快节约一点,但是叶舒华听完这话只知道拍着胸脯庆幸:“幸好咱们家没穷成这样。”   小闺女这么不开窍,王翠芬气得翻白眼,却也拿她没有办法,主动转移话题,关切的问:“那你一个人回来不害怕吗?”   “不会啊,走到一半正好遇到了宋大哥,他有手电筒,所以我跟他借了光。”叶舒华说着,手伸进口袋里一阵摸索,掏出一把奶糖高兴的分享道,“娘,宋大哥又给我糖了呢。”   她并不介意吃独食,但还是觉得给自己留条退路比较好,因为她的房间不像她爹娘的主卧,谁都可以进去,万一被谁发现这一盒糖,那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这么偷偷摸摸,究竟是为了吃独食,还是掩盖她“私相授受”的证据呢?   反正她今天得到的数量很多,用一把糖解决后顾之忧,叶舒华觉得很值。   再说她娘也不是别人,肥水没有流到外人田里~   叶舒华坦坦荡荡,本来没多想的王翠芬接过这把糖,顿时满头雾水了,“小宋怎么又给你糖了?”   “大哥不是告诉你了?上午宋大哥就说好要给我糖的啊。”叶舒华理直气壮。   “小宋那是客套话,你还当真了?”王翠芬看了傻闺女一眼,突然灵光一闪,“还是说你真的去请小宋来做客,却被他拒绝了?”   叶舒华矢口否认:“当然不是了,我还没来得及跟他说呢。”   王翠芬却已经认定了自己的猜测,小宋肯定是拒绝了,又怕她纠缠,只好“破糖消灾”。至于小妹的否认,这丫头中午把话说得那么满,现在当然不好意思承认失败了。   这样解释那就没毛病了,王翠芬顺势把糖收进兜里,留着过年待客,同时还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叶舒华,“小宋给的糖全在这里了吗,还是你自己藏了一部分?”   准备充分的叶舒华底气就很足了,摇头道:“没有啦。”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她还主动把两个衣兜都翻出来给她娘看。   作为养大了五个熊孩子的老母亲,王翠芬经验丰富得很,当然不会这么轻易信了叶舒华的邪,她很快想起这丫头一进门就往房里冲的行为,现在看来恐怕不是找蜡烛,而是去藏东西的。   要不然傻闺女现在就该软磨硬泡问她要糖了。   不过小妹藏东西也没关系,看在她主动交代的份上,王翠芬不介意睁只眼闭只眼,主要是王翠芬想不到宋清徽能大方到出手就是半斤糖,在她看来,小宋也就给个一两把糖,所以小妹也藏不了几颗,她又何必那么较真呢?   王翠芬这么想着,便丢开了这茬,转身去灶上把温着的菜端出来。   叶舒华看她小心翼翼的架势,就意识到不简单了,满脸期待的凑过去,接着瞪大了眼睛,“哪来的排骨?”   说话间,她已经闻到了浓浓的肉香味,用油炸过、并放足了辣椒调料的香酥排骨,闻起来比她娘上次做的红烧肉诱人多了,叶舒华馋得开始自动分泌唾液,但还是难以置信的问:“今天是什么日子,娘居然舍得做排骨?”   “要我才不给你做排骨呢。”王翠芬看着她直勾勾盯着盘里的眼神,忍不住嗔道。   就这丫头一个人吃饭,也用不着再去外面找桌子了,王翠芬直接把菜往灶台一放,又亲自盛了碗饭过来,叮嘱道:“少夹点,给你爹也留几块排骨。”   别看盘子大,其实里面也没几块排骨,当然叶舒华并不贪得无厌,她现在有得吃就很惊喜了,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接过碗,感慨道:“有排骨还有米饭,今天也太幸福了吧。”   付出的果然还是有回报。   叶舒华把这顿晚饭当成是对她的犒劳了,然后飞快的往碗里扒拉了几块排骨。   王翠芬莞尔一笑,见她夹完菜,又把菜盘端走,打算放回锅里继续保温了。   叶舒华已经开始埋头苦吃,眼角余光注意到她娘的动作,又把头抬起来,“娘,帮我烧锅水吧,我吃完想洗个澡。”   “大晚上的瞎折腾啥?”   “我都快被熏成一条臭鱼了。”叶舒华为了说服她娘,不惜把宋清徽拉出来举例,“宋大哥刚才看到我,都被熏得不敢靠近,恨不得离我越远越好。”   爱美的小闺女被小宋“嫌弃”成这样,确实挺不容易的,王翠芬忍不住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扑哧”一笑,到底点头了,“那行,我多烧点水,顺便让你爹回来也洗一洗。”   “嗯嗯,娘最好了。”叶舒华灌完**汤,又开始埋头苦吃了。   等王翠芬动作麻利的点着灶,叶小妹已经吃得满嘴流油,却还保持着风度,小口小口、像猫儿啃小鱼干一样啃着排骨,王翠芬看得又是一阵好笑,问道:“这么好吃吗?”   叶舒华还以为这盘排骨也是她娘亲手做的,嘴里还含着半口饭说:“我jio得排骨比红烧肉更好吃。”排骨多吃点也不容易腻。   “这可是国营饭店大厨的拿手菜,能不好吃吗?”   “国营饭店?”叶舒华这才一脸疑惑的抬起头,毕竟她娘白天才说过,家里除了队长父亲、其他人都没吃过国营饭店。   事实好像有点出入呢。   王翠芬看出她的不解,倒是满意的笑了,慢悠悠的解释道:“嗯,你爹下午从国营饭店带回来的,说是点的菜太多没吃完,不能浪费了。”   “但也就半碗排骨,我跟你哥他们可没怎么碰过,特意给你留着呢。”   穷成这样,叶舒华也不嫌弃剩菜了,眼睛放光的问:“国营饭店原来可以打包吗?”   “本来是不行的,但是你爹和干部都跟饭店大厨认识了,加上你爹还连夜把饭盒给他们还了回去,人家才特意破例的。”   叶舒华听得“嗯嗯”点头,顿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王翠芬仿佛看出了她的计划,不等叶舒华开口,便毫不留情的打破了她的幻想,“你自己想想,这么多年,你爹啥时候往家里带过这些好东西了?”   虽然孩子他爹说是吃不完才带回来的,但王翠芬心里清楚,这年头干部也不是天天大鱼大肉啊,下馆子哪还有吃不完的,这盘排骨肯定是他特意多点的,才能剩下一大盘带回来。   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这个整天馋肉吃的傻闺女。   叶舒华眨了眨眼睛,仔细想想还真的是。队长父亲上次给她带糖,在叶小妹的记忆里都是破天荒头一次,大嫂二嫂过后还背着爹娘酸溜溜的讽刺过,大意就是说她迟早是泼出去的水,倒是比亲儿子还更会争宠了。   两颗糖尚且让嫂子们如此不忿,足以证明队长父亲平时有多刚正不阿了。叶舒华自然勾起了好奇,“那爹今天为什么这么好啊?”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傻闺女竟然还没明白,王翠芬顿时气也不是,笑也不是,无奈的瞥了她一眼,“要不是你整天跟饿了八百年一样,你爹至于在饭店都惦记着你没吃过吗?”   意思就是这些排骨都是给她打包的呗!叶舒华这下听懂了,顿时眉开眼笑起来,没想到队长爸爸浓眉大眼的,私底下也有颗老父亲的心呢。   这波不亏,继续稳住贴心的小棉袄人设,叶舒华美滋滋的提议道:“那我是不是应该多吃两块,才对得起爹的用心?”   王翠芬目露凶光:“安分吃你自己碗里的!”   早知道这丫头得寸进尺,她就不该把话说得这么透彻。   “好叭。”叶舒华又乖又怂的捧起碗。   王翠芬也不是真生气,见叶舒华这么听话,她的脸色也缓和了下来,甚至还有几分自得,有人看不得她宠闺女,说她把小妹宠坏了,只有她知道,再没人比小妹更听她的话。   想着,王翠芬又露出了笑容,“听娘的话没错吧,跟你爹处好了,你爹有好事都惦记着你们。”   说白了就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叶舒华一向记吃不记打,这会儿正吃着香喷喷的排骨,自然对她娘的信服得五体投地,连连点头,“对对,听娘的话有肉吃。”   这话听着很不着调,不过结合现在的情况,又显得贴切了,所以王翠芬也只是无奈一笑,接着又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轻叹道:“可惜有些人还不如你懂事。”   她娘好像话里有话?不过叶舒华对跟吃毫无关系的事不太感兴趣,便专心啃着她的排骨,吃得头也不抬。   王翠芬也不在意小闺女的反应,已经起了话头,便继续抱怨起来,“又不是嫁去了外国回不来,就住在一个县里,走半天就到了,怀孕早满了三个月,也不知道回家看一眼。”   说到这份上,叶舒华总算听明白了,前阵子她爹有一次从镇上开完会回来,心情颇为不错的告诉他们,叶大姐又有好消息了。   现在算算时间,“早满三个月”肯定就是指叶大姐了。叶舒华把嘴里的饭咽下去,抬起头安慰了一句,“大姐肯定想着快过年了,等过年回来还更省事。”   这话说得不无道理,但王翠芬还是颇为怨气的哼道:“哪是想着快过年了。她宁愿跟别人好,也不跟亲妈好,从小就这样,胳膊肘只知道往外拐!”   叶舒华这才反应过来,她娘原来是积怨已久啊。叶大姐小时候胳膊肘能往哪里拐?肯定是叶大伯,哦不,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叶奶奶家了。   这段来龙去脉连叶小妹都一清二楚,还是叶大姐出生的时间不太巧。当年叶大哥和叶二哥一个四岁、一个三岁,正是离不开人的时候,王翠芬也只是个手忙脚乱的年轻妈妈,根本带不了三个奶娃娃,在儿子和女儿之间,她理所当然的选择了儿子,勉强把叶大姐喂到半岁,叶奶奶便接过手,把这个小娃娃一把屎一把尿的带大。   叶大姐有记忆起,便是跟奶奶、跟堂兄堂妹们一起生活的,甚至在七八岁以前,她都不乐意在自家睡,每天吃了饭就溜回奶奶家。   而叶三哥和叶小妹出生的时候,情况又不太一样了,那时叶大哥和叶二哥已经懂事了,可以帮忙照顾弟妹,所以同样是女孩,叶小妹却得以留在父母身边。   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叶大姐不但跟父母不太亲近,和妹妹的关系也平平淡淡。   王翠芬当然不能理解,站在她的立场,当父母的生养孩子,实在没有被孩子埋怨的道理,再说她当年实在照顾不过来,一度考虑把大丫头送回娘家照顾,只是想想娘家离得远,大丫头想家了都不能随时回来看看,到底还是放弃了。   为了大丫头着想,她那几年在婆婆跟前伏低做小,希望婆婆能对孩子好一点。没想到这丫头不但不体谅她受的委屈,反而在奶奶的教唆下怪起她来了。   王翠芬有时候难免感慨,要是当年请娘照顾,大丫头肯定不会被教成这样。   当然也只是抱怨,婆婆到底不曾亏待大丫头,王翠芬也不能在明面上挑剔什么。但是大闺女被教育得只知道亲近奶奶和大伯家也是事实,王翠芬无法指责,只能憋在心里,渐渐变成了心病,提起来就要长吁短叹。   叶小妹跟母亲亲近,不可避免的受其影响,早已对奶奶和大姐积怨已深,每次王翠芬聊起这个话题,她便跟着义愤填膺。   不过叶舒华不太理解婆媳间的“爱恨情仇”,她从事实出发,还挺能理解叶大姐的,咬着骨头舍不得扔,一边含糊不清的劝道:“大姐也还好啦,我要是从小像大姐那样被奶奶带大,那我肯定也跟奶奶好。”   道理王翠芬当然懂,只是她没想到小闺女能说出这番话,诧异的看她道:“你倒是大气不记仇。”   作者有话要说:  说好的双更,我做到啦(其实是补上次的更新)   时间还早,我回小黑屋再写一点,这样的话明天的双更也有着落了呢~   先晒个霸王票——   哈哈感受到了小伙伴们久违的热情,感觉不变成码字机都有点对不起你们的地雷了_(:3J∠)_   么么哒,大家早点睡。   ☆、第三十六章   叶舒华的宽容大度, 确实让王翠芬喜出望外。   叶奶奶不喜欢王翠芬,连带着也不喜性格模样都像王翠芬的叶小妹。   偏偏她除了不待见这个最小的孙女外,其他孙子孙女, 包括叶大哥叶大姐他们,老太太都稀罕得很。   落在外人眼里,叶老太为人处事没得挑, 那肯定是叶小妹被她娘宠坏了,连亲奶奶都看不过眼。   由于叶奶奶的态度,队里很早就有叶小妹好吃懒做还大小姐脾气的八卦,只是没有证据, 那时大部分都把这当笑话, 听听就算了。   直到半年前, 叶大嫂和叶二嫂因为小姑子的问题闹得鸡飞狗跳、不可开交,众人结合一下叶小妹从小的“表现”, 瞬间对叶大嫂妯娌俩深信不疑,并深表同情了,摊上这样的小姑子确实很糟心!   当然这些事早翻篇了, 叶小妹得到了队长父亲的喜爱,叶队长去外面夸一句小闺女, 叶大嫂和叶二嫂闹翻天都没用;就连叶老太对小孙女的不待见,也有了更合适的解释——队里已经有人在说了,老太太老糊涂了,偏心孙子和养在身边的孩子在所难免,这跟孩子品性好不好没关系。   总之, 队里人人都信了叶队长的邪,如今都转头开始夸小妹聪明伶俐模样出挑了。   王翠芬听了当然得意,只是小妹过去受的那些委屈她也没忘。   别说小妹从不爱往她奶奶跟前凑,连带着对跟奶奶沆瀣一气的大妹都不亲近,她就是在心里怨恨她奶奶,那也是应该的,谁让长辈先没有长辈的样——王翠芬是这么认为的,一直以来也是这么看待叶小妹和她奶奶的关系的。   正是王翠芬因为对自己的猜测深信不疑,在发现叶小妹真正的“态度”时,反应才会这么大。   王翠芬此刻甚至觉得,她过去那些想法其实贬低了小妹。   奶奶如何对小妹,她根本不放在心上,又不住一个屋檐下,无关紧要;小妹不往老人跟前凑,想来也只是懒得去被人挑三拣四,根本不存在她以为的较劲现象;小妹甚至都不在意大妹跟奶奶一个鼻孔出气,还能站在大妹的立场为她开脱。   如此种种,都说明他们家小妹心胸不是一般的开阔大气,王翠芬越想越觉得自豪,隐隐还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她也无需介怀婆婆的态度。纵使婆婆或明或暗的挑剔了她半辈子,她依然安稳当着人人羡慕的队长媳妇,还生了一个比一个更出息的孩子,可见婆婆也不能对她做什么;假如她不再把婆婆放在心上,那婆婆时不时的冷嘲热讽更是伤害不到她分毫,到头来,更堵心的说不定是对方。   压在王翠芬心头几十年的婆媳问题,就这般被她自己想通了,如同拨云见日,王翠芬现在只觉得神清气爽、再没有什么困难能把她打倒,连带着叶大姐的问题都不被放在心上了。   嫁人了,往后能为她出头的就只有父兄,大妹现在不懂,但总也有懂的时候,真到了那天,她就会知道父母比奶奶可靠了。   王翠芬心情好了,看叶舒华哪哪都顺眼,连她啃完了的排骨舍不得扔,含在嘴里像小狗一样舔骨头舔得津津有味,王翠芬都只是皱了下眉,心里安慰自己,乡下人家没那么多规矩讲究,有些穷人家里吃腊肉也这样,一块骨头都能舔一个月呢。   好歹小妹不是真学小狗、把骨头舔得“啧啧”出声,她虽然贪吃,吃相却是极好的,小口小口,几乎不发出声音,所以也不算出格。   王翠芬就这么把自己劝服了,对她的行为彻底视而不见。   不过就算有王翠芬的纵容,叶舒华也没有舔太久,里面骨髓吸得干干净净,她就毫不留恋把骨头都吐出来了,碗往灶台上一放,“娘,我吃好了!”   王翠芬撑了下膝盖起身,“吃好了那就去找换洗的衣服,准备洗澡。”   农村没多少养生意识,哪怕叶舒华把爷爷奶奶关于“饭后不能马上洗澡”的规矩记得牢牢地,此刻也没有半分迟疑的点头:“好,我马上去!”   这年头想洗个澡多不容易啊,黑灯瞎火的,她娘能同意她现在洗澡就该谢天谢地了,叶舒华可不想节外生枝。   叶家在队里是“大户人家”,还有个专门洗澡的屋子,不过除了洗澡桶和放衣服的椅子外,其余什么都没有。   这么冷的天,热水没几分钟就开始冒凉气,好在叶舒华现在已经有经验了,她坐进浴桶后,匆匆打了遍香皂,洗澡水变凉的时候,她也洗干净泡沫了,从容不迫的起来擦水穿衣服。   叶舒华用的香皂是她上辈子完全没听说过的牌子,叫“绿叶”,听说是上海产的“奢侈品”,整个大队用得起香皂的还没有几家,所以这块香皂家里男人都不许碰,女人小孩才能用。   上辈子叶舒华宿舍期间,连护肤品被人用过她都不肯再碰的,最开始对于全家共用一块香皂的事,当然非常抵触了,所以刚穿来好长一段时间内,她宁愿清水搓澡都不肯用香皂。   如此过了两三个月,叶舒华某天看着角落里的香皂开始蠢蠢欲动,终于忍不住往身上抹了一点,从此惊为天人。   其实这块香皂的香味显得过于浓郁了,上辈子给叶舒华当洗手液、都要被她嫌俗气的那种味道,但是对于七十年代的叶小妹来说,有香味就赢了啊。   这样洗澡才叫洗香香!   从那天起,叶舒华克服了内心的抵触,每天洗澡都要给自己打一遍香皂,然后闻着自己身上香喷喷的味道治愈一整天。   香喷喷的叶小妹舒服得钻被窝去了,王翠芬则还坐在灶脚等叶队长。   等到叶队长终于完事回来,王翠芬又忙前忙后的给他盛饭打水。夫妻两个人的时候,叶队长也没有再板着脸端着队长的威严,也可能是正事谈妥心情不错,和颜悦色的问王翠芬怎么没去休息。   王翠芬闻言抱怨道:“还不是你们父女太会折腾人,我以为你们会一块回来,吃完明天再起来收拾,就不用费什么事。结果小妹先跑回来,又缠着要我烧水洗澡,说是回来的时候碰到小宋,小宋都被她身上的味道熏得不敢凑近。”   虽然是抱怨的语气,王翠芬已然笑得合不拢嘴,叶队长也就不太在意,接过碗筷笑道:“小宋可不是这种人,该不会是小妹拿他做筏子了吧。”   王翠芬深以为然的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小妹最近跟小宋关系不错,就开始没大没小了。”   “他们能玩到一起?”   “小宋不能,但小妹是越来越喜欢她宋大哥了。”   连“喜欢”都用上了,王翠芬的话俨然把叶队长吓一跳,差点连碗都搁下了,板着脸问:“怎么回事?”   王翠芬把叶队长的反应看在眼里,却不以为意,甚至还有点好笑。之前大妹嫁人,都没见他皱一下眉,她还以为他嫁闺女不会难过,轮到小妹总算有点当爹的样子了。   叶队长听了媳妇的话却道:“大妹跟小妹不同,大妹虽然话不多,但很多事心里都有数。小妹就不一样了。”   “可你不是还夸小妹聪明吗,怎么她又不如她姐懂事了?”   “小妹是聪明,也通透,可对于人情世故就不如大妹许多了,也可能是她只惦记着吃,从不在意这些琐事。”说到这里,叶队长摇了摇头,似乎有些无奈。   王翠芬倒是颇为赞同的点头,很想接一句“你还知道你闺女傻”,却突然听到孩子他爹话锋一转,“在大局方面,比如国际大事、未来趋势、国家政策等等,小妹懂得比你们都要多。”   叶队长刚开始注意到小闺女跟他想的不一样,确实是因为她那笔好字,但是让他越来越重视、也越来越偏心小妹,就是因为她比很多人都要卓越的见识了。   说实话,叶队长以前也觉得妇人都是头发长见识短,包括他媳妇看着厉害,也只是有几分小聪明罢了,所以队里和公社的正事,他从不在家里讲。小闺女还是他发现的第一个格局见识都不比男人差的女性,确实让他对女同志这个群体有了一些改观,或许不该一棒子打死所有人,世上肯定会有比他们小妹更聪明的女同志。   叶队长每每想到小妹的优点就觉得豪气云天,王翠芬却泼了一盆冷水下来,“知道那么多大道理,还不是要嫁人生孩子。”   这话也没错,叶队长收起了不切实际的畅想,转而问:“你还没说,小宋跟小妹怎么回事?”   说到这个,王翠芬又憋不住笑了,三言两语总结道:“还不就那回事,小宋给了几次吃的,小妹就越来越喜欢他了,巴不得咱们天天请小宋来家里吃饭,她今天还要我用红烧鱼来招待小宋呢。”   叶队长闻言一阵叹气,只觉得无地自容:“这个小妹……”   王翠芬知道他在想什么,笑道:“小妹平日里不出门,缠不着小宋,这点你放心。”   叶队长还真松了口气,然而下一秒,王翠芬又从兜里掏出一把糖,“这是小妹晚上从小宋那里得来的,没敢一个人吃,交给我了。”   “……”叶队长已经对小闺女无话可说了。   王翠芬还在打趣:“你闺女舍不得吃,眼巴巴留给我们了,你就没什么想说的?”   他能说什么,夸她要东西厉害,不声不响就从小宋那里骗了这么都好东西吗?   叶队长放下碗出门,背影都比回来时沉重了不少,“过几日分猪肉再请小宋过来。”   王翠芬又把糖放回兜里,叶队长说的正是她想的,一两颗糖可以白吃,可现在拿了小宋这么多东西,她还真不好意思占便宜。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章开头太难写了,昨天费了两千字还没憋出来,今天也废了五六百,写了两三遍才写顺,明明没什么重要剧情,可能是被下降头了叭   不过好歹写顺了,我会争取早日把欠更补回来哒   继续晒霸王票——   更新有点渣,感觉都有点对不起小伙伴的小钱钱_(:3J∠)_   晚安。   ☆、第三十七章(两章合一补更2.24)   叶舒华对叶队长和王翠芬的计划显然一无所知,她甚至连队里过不久就要分猪肉的好事都不知道, 因为王翠芬经过了这次捞鱼事件, 俨然有了丰富的经验,严防死守、绝不给叶小妹一丁点往宋清徽跟前凑的借口!   但这一次, 王翠芬实在高估了叶舒华。   清理完鱼塘, 叶舒华再没借口往外面跑, 又开始了关在家里、被全天候盯着练习缝补技能的苦逼日子。   关键是刚开始,还有需要做新衣服的叶大嫂叶二嫂陪着, 叶舒华勉强能找到一些安慰, 而现在大嫂和二嫂的衣服都做好了,她离课程结束竟然还遥遥无期, 这让本来就不喜欢针线、也觉得这玩意儿很没必要的叶舒华雪上加霜,更加的心塞了。   叶舒华越心塞, 就越不想干活,每天消极怠工,宛如一个被生活压迫的小可怜, 于是叶大哥和叶二哥就发现他们家小妹又不开心了。   说起来,叶国华兄弟俩从来不是细心体贴的人设,打个比方, 如果是他们的媳妇心情不好, 别说只过两天,就是再过二十天,这对兄弟俩都未必能发现,轮到叶舒华就这么敏锐细心, 主要是因为叶舒华的性格和叶大嫂她们完全不同。   别看林红梅和宋秀秀这对妯娌,一个泼辣厉害,一个温婉和气,看起来差距很大的样子,其实她们才是同一类人。   相似的生活环境和经历让她们塑造了相同的三观,所以看似性格不同的两个人,遇到事情的反应却高度一致。比如原本互相有些摩擦的她们,在发现婆婆格外偏心小姑子那一刻,不约而同、默契十足的联手一致对外起来;也比如她们在日复一日的劳作和清贫日子中,时常以喋喋不休的抱怨甚至是搞事来发泄生活的不如意。   其实联手挤兑小姑子也好,时常抱怨生活的不如意也好,都不算很大的缺点,不单单是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么干,她们的长辈、几乎身边所有的人,都是同样的做法,所以她们才会有样学样、无师自通。   只是在这样的“大环境”,却让叶舒华显得更加与众不同。   同样过着清贫日子,同样对现实有诸多的不满意,叶舒华却不喜欢像祥林嫂一样每天抱怨八百遍,她所谓的抱怨都是有目的有计划的。   于是刚穿来的时候,发现这儿连饭都吃不饱,叶舒华就迅速从生无可恋的悲观中走出来,策划了一系列借病博可怜的行动,很快取得王翠芬同志的深切同情,成功让自己吃上了饱饭。   哪怕叶舒华之后被队长父亲赶出家门,她娘都还惦记着她“长身体食量变大”的事,给她分配的粮食比过去增加了一成不说,私底下还老想着给她开小灶打牙祭,足以证明叶舒华装可怜装得有多成功。   遗憾的是她娘的“权限”极其有限,他们家真正掌权的是话不多的队长父亲——有过被一言不合赶出家门的体验,叶舒华对于队长父亲的权威已经深信不疑,在收到她娘的暗示后,也顾不上难过,收拾心情开始讨好队长父亲。   原先的叶小妹跟队长父亲不太熟悉,父女俩甚至可以说是“同住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没有感情基础,叶舒华骗他不再像骗王翠芬同志时那样轻松了,在发现队长父亲的“弱点”从而投其所好之前,叶舒华其实很费了一些心思,拿出她作为“小甜甜”的看家本领,队长父亲每天收工回家,她就像只雀跃的花蝴蝶,挂着格外灿烂的笑容迎上去,帮他端茶递水、殷勤备至,务必让队长父亲感受到她发自内心的敬爱。   事实证明,叶队长还是很迟这一套的,在叶舒华还没有投其所好之前,他就已经对王翠芬给她私下加餐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了,当然叶舒华对此一无所知,整个叶家也只有王翠芬,最早发现叶队长每天被乖巧可爱的闺女孝顺的那份得意,而他们的叶队长还因为“偶像包袱”不想承认自己是如此的肤浅,继续在孩子面前端着刚正不阿的严肃脸。直到“发现小妹写字好,认识到她也是个好孩子”,叶队长才终于破功,满腔父爱像是有了正当理由一样,这时才表露出来。   王翠芬私下指点小闺女的时候,其实也没想到效果竟会如此之好,毕竟小妹跟她爹做了十几年的父女,如果那么容易处得好,父女俩早就亲亲热热了。   而她之所以会这么建议,只是想着两个媳妇都在打着让小妹惹恼她爹、好早点把她嫁出去的如意算盘,那她为啥不能让小妹去讨好她爹?亲父女总没有隔夜仇,小妹就算不能把她爹哄得服服帖帖,至少也该让她爹知道她乖巧听话,外人想挑拨离间就没那么容易了。   不过在看到是如何讨好她爹后,王翠芬便对孩子他爹的反应一点也不奇怪了。人都喜欢好看的东西,连她看着队里那些干净又精神大姑娘小伙子,都觉得心情格外不错呢,他们家小妹长得这么漂亮,又总是眉眼弯弯,笑容能甜到人心里去,每天收工回家,光是看到这张笑脸,感觉一天的辛苦疲惫都消失了,长年累月下去,谁还舍得对她硬起心肠来?   果不其然,叶舒华不但“攻略”了队长父亲,顺便还收获了两枚妹控。   因为叶大哥和叶二哥能者多劳,拿十工分总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队员们都收工回家了,他们还经常被叶队长叫去干别的活,父子三人基本上一起出门干活,一起收工回家,于是叶舒华热情接送(只是接送到院子门口)队长父亲的时候,干脆连叶大哥和叶二哥也一起照顾到了。   两个傻哥哥可没有叶队长这份定力,没几天下来就彻底“拜倒”在小妹甜蜜蜜的笑容之下了,而且还习惯了小妹的“日常接送”,收工回家没看到媳妇他们都未必会惊讶,要是没看到亲爱的小妹一脸欢快的迎上来,那是绝对要问母亲/媳妇他们小妹哪去了的。   叶舒华装出来的乖巧可爱,大概在“攻略成功”后就消失不见了,不过傻白甜是天生的,哪怕她已经成了队长父亲跟前最贴心的小棉袄,也没收起她那让直男无法抵挡的甜美笑容,甚至这个时候的笑容越来越真心实意了,生活虽然很苦逼,但是她凭自己的本事成功让自己吃上了饱饭,偶尔还有加餐,从宋大哥那里骗来了零食,将来还有数之不尽的肉罐头等着她。   ——用一个词语来总结,她这是未来可期啊!叶舒华还有什么理由不微笑?   叶舒华每天洋溢着真心实意的笑容,大半年下来,叶大哥和叶二哥也习惯了她的笑容,哪天要是没看到小妹那标志性的喜庆劲儿,他们甚至比当事人还要更难受。   清理鱼塘前,叶舒华的小脸就垮过一次,无精打采的样子,看得两个傻哥哥可紧张了,为了帮小妹找回笑容,兄弟俩开动脑筋,终于找到了“放水抓鱼”这项令人兴奋的活动,小妹听了果然很期待,清鱼塘那天还喜气洋洋的跟他们去看热闹了。   小妹开心了,叶大哥和叶二哥也放心了,然而好景不长,这没几天,小妹又开始恹恹,“感同身受”的哥俩又一次开动脑筋,顶着各自媳妇凶狠的眼神、努力卖弄着,“小妹,你喜欢吃娘腌的腊肉吗?”   叶舒华生无可恋地戳着手里的烂布头,听到叶大哥的问题,终于光明正大把针线放下了,抬头却依然是有气无力的声音:“我都没吃过娘腌的腊肉,哪知道喜不喜欢啊。”   一句话引起了两对夫妻的侧目,林红梅和宋秀秀看着说谎不打草稿的小姑子,同时皱起了眉,暗想家里的好东西一大半都进了这丫头的肚子里,也好意思腆着脸说没吃过腊肉,不知道是不是在指责她们当嫂子的虐待她。   叶大哥和叶二哥的反应却截然不同,兄弟俩闻言放声大笑,他们已经很习惯小妹的专属幽默了,好哥哥当然要努力配合,笑完之后,叶二哥才好心的科普道:“这不年底了吗,娘又要腌腊肉了,说不定还会灌腊肠,你到时候可别错过,记得多吃点,免得年一过完你又觉得自己没吃过肉了。”   叶舒华不是开不起玩笑的人,更没那个一句话琢磨出好几层意思的脑容量,叶二哥最后那句话在她看来连讽刺都算不上,更像是善意的调侃吧,所以叶大哥他们因为那句调侃笑得前俯后仰,叶二嫂还抓住机会附和要她“过年涨涨记性,别吃过就忘”云云,叶舒华都当耳旁风了,她比较关注的还是叶二哥说腌腊肉的事。   虽然她比起腊肉更喜欢新鲜的肉,但是聊胜于无,这年头谁会嫌肉多呢?叶舒华下意识咽了咽口水,小时候听奶奶说过以前的人穷,过年才有肉吃,现在开始腌制腊肉,过年确实差不多可以吃了。   但是她在这方面没什么经验,还担心叶二哥故意哄她,到头来白欢喜一场,只好努力让自己淡定一点,“拉倒吧,家里连肉都没有,娘能拿什么来做腊肉?”   “谁说没肉?”说话的是叶大哥,“队里过几天就杀年猪,咱们家能分好几十斤呢!”   “真的吗?”他们说得有鼻子有眼,叶舒华这才信了,激动到直接从凳子上跳起来,三两步来到叶大哥跟前,眨着大眼睛求证着。   不甘心被大哥抢走风头的叶二哥也凑过来,拍着胸脯保证道:“当然了,杀猪的那天我跟大哥也要去帮忙的呢。”   许是看兄妹几个旁若无人的相亲相爱太糟心,去年这个时候就嫁进门了的叶大嫂忍不住冷笑道:“小妹这话好奇怪,队里每年都这个时候杀年猪,分了猪肉家家户户都开始腌腊肉,怎么小妹连这都忘了吗?”   叶大嫂倒不觉得叶舒华是忘了,而是认定小姑子故意摆出一副啥都不懂的样子,好让她男人和小叔子天天把她当小孩哄呢,而这两个傻大个还真吃这一套,“鉴婊达人”叶大嫂就看不下去了。   可惜叶大嫂的话除了得到妯娌的无限认同外,兄妹三人理都没理她,叶舒华正在跃跃欲试的看着叶二哥问:“二哥也会杀猪吗!”   这要是上辈子,叶舒华还能应景的喊出那句“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的名言,但是代入一下她好奇去猪圈里看过的那些又脏又臭的肥猪,实在说不出“怎么可以杀猪猪”了。   恰好相反,叶舒华还很期待那么一头大肥猪杀完他们家能够分多少,要是能弄个大猪蹄子回来弄烤猪蹄吃就更棒了,叶舒华想到这里忍不住又开始吸口水。   叶大哥和叶二哥终于看到小妹那熟悉的放光的眼神,内心也是充满了成就感,一点都不亚于活干得好被队里人交口称赞的时候呢。   不过内心豪气云干归豪气云干,兄弟俩也没有在小妹熠熠发光的眼神中迷失自我,还是很实事求是的回道:“伍叔和他几个儿子杀猪,我们只是去帮忙抓猪的,五婶猪喂得好,每头都有两百来斤,没人帮忙可抓不住它们。”   他们哥就相当于队里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所以兄弟俩都记十工分,队里上下都服气,谁也没觉得叶队长以权谋私。   叶舒华不在意这些细节,她听得眼睛都直了,“每头猪都有两百多斤吗?那咱们能分多少斤?”   哥俩凭着往年的经验回答道:“少说也有二三十斤吧,足够吃到正月了。”   听到“正月”两个字,叶舒华又有点受打击了,“肉也是要留着过年吃的吗?”   前几天分到的鱼,由于她没及时请宋大哥来家里吃饭,她娘便毫不留情的全腌起来留着过年了。虽然清鱼塘当天,叶舒华吃到了意料之外的香酥排骨,可是过后每天看到她娘晒宝贝的把鱼端出来晒,她就很难过,到嘴边的鱼都能溜走,她觉得自己太丢穿越者的脸了= =   现在听到哥哥们的话,叶舒华就很担心自己又要白期待了。   傻哥哥在傻妹妹面前,智商余额还是比较富裕的,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叶二哥很靠谱的安抚道:“好点的猪肉是要留着过年,但是有猪油啊,熬剩下的油渣又香又脆,放盐撒白糖,或者用菜梗炒,你想怎么吃都成。”   叶大哥用力点着头,着重回忆了一下油渣的美味,才帮腔道:“除了油渣,还有猪下水,这些东西娘不会留太久,赶在年前都会做了吃。”   叶舒华不是很理解猪下水是什么,但她知道油渣啊,按照大哥和二哥的说法,“好点的肉”应该就是可以腌制保存的那种,那些都是她娘的宝贝,她就不强求了,转而期待的问:“那猪蹄也不用留着过年对吗?”   “猪蹄?”叶二哥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有些奇怪的说,“你说猪脚啊,什么时候喜欢吃这个了?”   叶大哥也连忙劝道:“猪脚又大又没什么肉,不划算,还不如要大肠呢,娘做炒肥肠特别对味,咱们全家都爱吃的啊!”   叶舒华一听肥肠就是一阵恶寒,更加强烈抗议了,“我今年想换个口味,就想吃猪脚,烤得金黄焦脆撒上辣椒和盐,听说特别特别好吃!”   “烤猪脚?”叶大嫂皱眉,帮着想吃肥肠的丈夫质疑起来,“我们都没听说过的玩意儿,小妹这是从哪里知道的?”   林红梅本以为自家男人会顺着她的话,让小姑子打消这不切实际的念头,没想到他竟然还帮着叶小妹找理由,“是不是听知青说的?”   “有可能。”叶二哥也道,“听说咱们大队的知青好像都是大城市来的,他们知道的新鲜玩意儿多。”   或许哥俩只是单纯的认为林红梅在发出疑问,所以他们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合情合理,但是在林红梅看来,她就是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的典型,气得她再也不想见到这对是非不分的兄弟了,干脆抱起大宝回屋。   大宝正躺在摇篮里咿咿呀呀地努力吸引小姑姑的注意,冷不丁见亲妈要把自己抱走,手舞足蹈的抗议起来。   林红梅这下更觉得人人都在跟自己做对了,加快脚步回房间,“砰”的一声,大力把房门关上。   可惜她的愤怒依然没有引起叶家三傻的关注,毕竟隔三差五都要来这一出,在叶舒华他们看来已经跟喝水吃饭一样常见了,再没兴趣对此发表任何意见,只有叶大哥回头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摇头嘟囔:“又开始了。”   剩下两兄妹都没作声,不过叶二哥还是不着痕迹看了看另一边安静旁听的媳妇,并送上了赞赏的眼神,他觉得自己等了秀儿大半年、差点为此耽误最佳说亲年龄,其实是再英明不过的决定,因为如果不娶秀儿,可能就要说个像大嫂一样的泼妇,那他就要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   当然叶二哥的担心纯属多余,王翠芬当年中意宋秀秀、同意他们俩相亲,就是因为她跟林红梅完全相反的性子。王翠芬认为长媳要泼辣能干、撑得起一大家子,老二媳妇和老三媳妇则需性情温和,她们能对自己的男人好就成,用不着太能干,太能干了她还担心家里每天妯娌大战。   所以就算叶二哥和宋秀秀没成,王翠芬也会给他挑个跟宋秀秀差不多的媳妇。   叶二哥不知道,此刻看着媳妇的眼神就无比庆幸了。   宋秀秀没有儿子抱,正在百无聊赖的纳鞋底,看到丈夫的注视,差点没把针扎进自己指尖,心想她要是能像大嫂那样一举得男,那她也犯不着坐在这里看他们兄妹三个相亲相爱。   想到这里,宋秀秀不由摸了摸肚子,脸上有几分愁容,自从肚子大起来后,队里的老人就说看她肚皮圆润,多半要生女儿。其实这套说法,宋秀秀在娘家的时候就听过了,当年她大嫂怀孕,大家都说肚子圆生闺女,后来,大嫂果然给她生了个大侄女。   这还不要紧,宋秀秀出嫁前一个月,大嫂又怀上了,等她怀上不久,家里送来消息,她大嫂又给了她生了个小侄女。因为这个,宋秀秀在婆家远不如林红梅那般有底气。   她知道大伯娘家和她婆婆有福气,也都是先生儿子才生女儿的,嫁出去的大姑子也生了儿子,紧接着妯娌又一举得男,统统都是好消息,队里都在说老叶家子孙缘好、不缺儿子,她就怕自己这胎不是带把的,会被编排说是她从老宋家带过来的闺女命,万一她像娘家嫂子一样连生两个丫头,那更是坐实了他们老宋家没有福气的说法。   因为这段心事,宋秀秀刚怀孕的时候有多高兴,肚子大了以后就有多忐忑了,可她还不敢告诉丈夫,因为她怕丈夫本来没想到是她不够有福气那方面去,反而被她提醒得想起来了。   理所当然也不能告诉婆婆妯娌她们了   憋屈的宋秀秀只能每天摸着肚子祈祷,希望是他们看错了,她怀的其实也是个小子。   宋秀秀的担忧当然也没人察觉,叶舒华还在对着好奇的叶大哥和二哥眨眼睛,一本正经的瞎说:“我没看到他们的脸,就是听他们在说烤猪脚而已,听着有点耳熟,但是想不起是哪几个人。”   叶大哥和叶二哥当下表示,“那肯定是知青了,你又不怎么出门,当然听不出他们的声音。”   “嗯嗯,那就是这样吧。”叶舒华也很敷衍的点点头,继续问,“那咱们家今年可以要猪脚了吗?”   看在小妹闪着星星眼、一脸期待的份上,好哥哥们表示他们没问题了,并且还答应帮她去说服王翠芬。   人逢喜事精神爽,临近过年不只是小孩子翘首以盼,就连大人也是同样期待,这个时候,兄妹三人都请求今年的猪下水换成猪脚,王翠芬稍微诧异了下,也就点头了,“你们不后悔就成,反正猪脚也好,猪下水也好,都是你们几个吃的。不过我可把话丑话放在前面了,我没学过炖猪脚,不好吃可别怨我。”   兄妹三人对视了一眼,仿佛拥有了小秘密一样,心照不宣的表示:“猪脚拿回来我们自己烧,不用娘受累。”   王翠芬闻言更加意外了,目光从兄妹三个身上依次打量过,最后定格在叶小妹身上,老大和老二听话老实得很,从来不提这种稀奇古怪的要求,这次一定是被小妹撺掇的!   不过转念一想,王翠芬又觉得这样也不错,以这丫头的性子,现在肯定满脑子都是猪脚了,哪还有心思想到分了肉,又可以请小宋来家里吃饭呢——虽然无论如何都是要请小宋来吃饭,但王翠芬也不允许他们家小妹屁颠屁颠跑过去,因为实在预料不到她又会借着这个机会,从小宋那里骗走什么好东西。   有时候,王翠芬不但愁自家姑娘,也很是替小宋发愁,多聪明会来事的一个小伙子,出身又好,长得也俊俏,怎么就不知道擦亮眼睛、分辨哪些人是用心险恶?   闹得现在她还要担心,小妹哪天骗了小宋太多贵重东西,他们家都还不清,到时候该怎么办。卖女儿吗?   小宋嫌不嫌弃乡下丫头是一回事,就算他不介意娶农村媳妇,看他们家小妹这好吃劲,小宋也一准儿不同意。   可怜天下父母心,王翠芬想得比任何人都要长远。   不过她有一点没看错自家傻丫头,自从知道要杀年猪以后,叶舒华确实一门心思期待着她的烤猪蹄,心无旁骛到吃着香甜可口的奶糖都没把亲爱的宋大哥给想起来。   叶舒华也可能想起过宋清徽,只是想到吃烤猪蹄的大好日子,实在不该多个外人跟她抢吃的,于是又无情无义的把宋清徽扔角落里了。   但是知青点的宋清徽,这几天却不得安宁。   打着手电筒送叶小妹的那天晚上,他回去就做了个噩梦,梦里叶小妹笑魇如花的冲他笑,一遍一遍说着“宋大哥我喜欢你”,声音又娇又甜,大有他不同意她就表白到天荒地老的架势。   他本来不想理会,却在她一遍又一遍的痴缠下软了心肠,不受控制的回了三个字“我也是”。   没想到前一秒还甜美动人的小姑娘,下一秒却翻脸无情的说:“你真傻,我才不喜欢傻子呢,嘻嘻嘻——”   恶作剧成功的叶小妹兴奋的跑回家了,宋清徽却生生被吓醒了,摸了摸后背,竟然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后半夜里辗转反侧。   许是噩梦太可怕,宋清徽这些天耳朵里仿佛还回荡着叶小妹的那句话,不等他升起一丝男人该有的自得,梦里叶小妹变脸的样子又浮现眼前,宋清徽瞬间清醒,并且伴随着一阵后怕,也许这个梦就是警示,幸好他那天没被鬼迷心窍,否则恐怕就像是在梦里一样,被叶小妹当成大傻子。   要是真被傻丫头当成了大傻子,那真是一世英名全被毁了。宋清徽这般安慰自己,但内心深处,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偏偏这个时候,他竟然听到女知青自以为隐蔽的讨论声——   “叶小妹自从上次来请宋知青吃饭,好像就再没来个知青点了?”   “不是说她在家做家务带孩子?可能走不开吧。”   “农忙的时候,叶小妹确实需要在家做事,可现在都不用下地了,叶婶和两个儿媳妇都在家,用得着叶小妹做事吗?”   “对啊,上次清鱼塘,叶小妹可是从早上待到晚上,一点都不像要洗衣做饭的人,我看她闲得很”   “那叶小妹在家这么闲,怎么也不来找宋清徽?”   “感觉我们是真误会了,叶小妹在家受宠得很,一看就知道心无城府、不知掩饰,她要是真瞧中了宋清徽,还不得找各种借口赖在咱们这不走?”   “说的也是,叶小妹可不是沉得住气的人,她肯定不喜欢宋清徽。”   不小心听到这段对话的宋清徽只觉得膝盖一痛。虽然在知青同伴们面前澄清他跟叶小妹的关系,是他一直想要的,可现在真的如愿以偿,他却有种说不出来的心塞——明明他坐拥叶小妹垂涎不已的肉罐头和糖,竟然都不能让她动一丝芳心,难道他就这么毫无吸引力吗?   宋清徽都快被叶小妹打击得自我怀疑起来了。   吃完饭,同志们又聊起叶小妹最关心的活动,“明天早上杀年猪,你们谁想去帮忙吗?”   男同志都跃跃欲试,每年都要杀年猪,但他们依然对这项活动乐此不彼,几个活跃分子表完态,习惯性的问宋清徽:“你去吗?去的话明天叫我们起床呗。”   比起叶家这种小生产队的“大户人家”,宋清徽家称得上真正的富有,宋清徽有手表,还有闹钟,不过下乡以来,睡的都是大通铺,闹钟不太用得到,只有在这种天不亮就要起床的时候,大家才迫切需要他的闹钟,因为知青还是不像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听着鸡鸣就知道几点钟。   听到男生的话,宋清徽还没来得及作声,已经有人说道:“宋哥肯定不去,还用问吗?他最爱干净,杀猪这种事从来不凑热闹……”   话还没说完,宋清徽不知为何想起一张兴致勃勃的小脸,竟然鬼使神差的点头:“好。”   “什么?”包括正在滔滔不绝的那位,所有男同志们都是一副惊掉下巴的样子回头,仿佛眼前的宋清徽不是他们认识的宋清徽。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终于粗长了,为了补偿小伙伴们耐心的等待,还有一天的欠更也会补回来的,拿个小本本记下来= =   我去睡觉啦,晚安   ☆、第三十八章(两章合一补更2.25)   叶舒华这些天的心情, 就像是朱自清先生散文写的那样——盼望着, 盼望着,东风来了, 杀猪的日子近了。   其中的意境感受起来不是很优美, 但是最能表达叶舒华的迫不及待。   眼看着迎来了这个伟大的日子, 前一天晚上, 叶舒华又一脸严肃的跟叶大哥叶二哥确认了,“我没记错的话就明天了吧?”   “没错。”叶大哥和叶二哥也十分配合,兄妹三人宛如地下dang接头一般严谨, 然而在叶家其他人看来,他们三个认真的就像天桥底下贴膜的,大家实在没兴趣凑热闹, 哂笑一声, 便各自回屋了,连林红梅和宋秀秀都没兴趣在这等她们家男人。   当事人对此毫不在意,叶舒华继续问:“明天几点?”   “五点多吧。”   叶舒华十分意外:“下午吗?”   她以为这么神圣的活动,应该会上午就进行的。   当然叶舒华没猜错,叶大哥乐呵呵的解释道:“那怎么可能, 是早上五点多。”   叶小妹直接被吓傻了:“咱们这五点多天都没亮,还怎么杀猪?”   现在是冬天,雾气又大, 她记得早上六点多,天也还是蒙蒙亮的。   叶大哥却表示:“天不亮才好杀猪啊。”   叶舒华:……   她突然控制不住自己的脑补,把杀猪往玄学方面疯狂联系了。   叶二哥看自家小妹沉默的样子, 倒是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只是还没出声,就见她仿佛下定了决心一般,沉痛而坚定的道:“好吧,那么早我怕起不来,你们一定要叫我。”   主/席说过,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放在叶舒华这里,那就是杀猪不积极,思想也有问题,一年仅有一次的“盛会”,她就是爬也要爬起来去杀猪现场围观。   叶舒华下定了决心。   叶二哥看她气势汹汹的样子,倒是默默又把话咽了回去,和老大一起点头,表示明天一起来就会去她房间敲门,让小妹放心去睡。   叶舒华得到了大哥和二哥的承诺,果然抓紧时间去睡觉了。她现在每天八/九点左右准时入睡,虽然天不亮就要起床是很丧心病狂,不过偶尔一次,她也不是真做不到。   第二天,她果然在睡梦中就被叫醒了,收起起床气,叶舒华一骨碌爬起来穿衣服。天不算大亮,但毕竟也进入了破晓时分,天空像是染上了浓浓的墨色,有些许光亮隔着窗户透进来,叶舒华就借着这半黑不亮的光线迅速穿戴整齐。   穿越大半年,她摸黑活动的技能是越来越熟练了。   外面大哥二哥还在等着她一起出门,叶舒华抓紧时间,也就懒得梳头了,直接抓了抓头发,还有点满意现在的发型——她这阵子都绑着麻花辫,现在头发散开,刚好呈现漂亮的波浪卷,像瀑布一样垂到腰际,飘逸又靓丽,美美哒。   叶舒华就这样信心满满的出门了,紧赶慢赶,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是已经洗漱完毕,正抱手蹲在屋檐下等她,看着小妹披头散发“艰难”的刷牙,直男大哥特别不理解,“小妹找不到头绳了吗,要不我回房找你嫂子拿两根?”   叶二哥特别谦让的说:“大哥,还是我去吧,我媳妇的头绳比大嫂多。”   其实叶二哥倒没注意过媳妇和嫂子的头绳,他只是怕大哥一回房,头绳没找到,反而被大嫂抓住一阵痛骂,好好的杀猪又去不成了。还不如他去,他媳妇至少不像大嫂那么样斤斤计较。   不过他们谁也没去成,叶舒华喊着一口盐水,说话口齿都不清晰,气势却十足的反问:“难道我这样很丑吗?”   “当然不会,你都是队里最好看的姑娘了。”   “对啊,小妹要是丑,世上就没漂亮的女同志了。”   叶大哥和叶二哥彩虹屁吹得响亮,因为这些话都是他们平时听惯了的,所以信手拈来,一点都不别扭。叶舒华这才高兴起来,撩了撩头发,特别自信的表示:“那我就要这样,用不着头绳。”   “你不嫌麻烦就好。”叶大哥和叶二哥小声嘟囔,尽管他们小妹是公认最好看的姑娘,可这样的风格他们还是欣赏不来,却又惹不起炸毛的叶小妹,只能私底下吐槽吐槽了。   叶舒华很快漱完口、擦了把脸,噔噔噔跑回房挖了点雪花膏,一边出门一边抹,“我弄好啦。”   兄妹三人这才出了门。   天色依然很暗,外面却已经热闹起来了,越往猪圈走越热闹,叶舒华远远的还看到隔壁伍婶叉着腰站猪栏前炫耀,“……我养得好吧,其他生产大队交的任务猪,都没咱们队的肥大呢!”   人们看着一头头肥猪,纷纷附和道,“伍嫂养猪确实没话说,毕竟是祖传下来的手艺。”   “明年要养的猪还更多,伍婶缺不缺人,我媳妇可以去帮你呀。”   “伍嫂自个的儿媳妇都使不完,还用得着你媳妇儿?”   众人哈哈大笑间,也有人羡慕得眼睛都红了:“有手艺就是好啊,华根几兄弟跟着伍叔学杀猪,儿媳妇跟伍婶学养猪,天天跟猪打交道,分的年猪都比别家多些……”   “那可不,人家祖传的手艺,要不是伍婶猪养得肥,咱们每家得少多少斤猪肉。”   “就是啊,伍婶家猪肉分得多也是人家该得的,你要羡慕也去学本事啊。”   别说被群嘲的那位队员了,叶舒华听着都有点羡慕,跃跃欲试的问大哥二哥:“养猪还能多分猪肉?”   叶家本身是“大户人家”,伍叔家有祖传的手艺,也还是差一点,所以叶大哥和叶二哥倒是挺平常心态,闻言笑道:“猪肉都是按工分发的,这个多不了,伍婶他们家无非多拿些猪下水。”   那也很棒棒啊,正好多拿几只猪蹄回家。叶舒华双眼发亮的看着人群中的伍婶。   叶大哥和叶二哥一看这熟悉的眼神,就知道她在琢磨些什么了,当下笑道:“小妹也想跟伍婶学养猪了?”   “那可不成,人家祖传的手艺,是不能往外教的,你得自己学习。”   叶舒华:“我看过母猪的产后护理啊!”   哥俩个瞬间傻眼,“你说啥?”   叶舒华其实并没看过母猪的产后护理,是购物不过瘾,还是游戏不好玩吗,闲的长毛也不研究这个啊。只是上辈子在网上冲浪,沙雕网友有一阵天天嘴里挂着“母猪的产后护理”,她也跟了个风,现在提到这个话题就没忍住脱口而出了。   虽然这会儿她是真有点后悔自己当初没好好研究一下,现在搞不好就有机会竞争养猪这个光荣而有前途的职业了,但叶舒华还是不好意思把牛吹大发了,乖乖解释道:“我是说我看过母猪下崽子。”   叶大哥和叶二哥于是又被他们天真的小妹逗得笑声连连,笑完,叶大哥怜爱的摸了摸傻妹妹的狗头,“看过不等于会这一门,你要记住啊。”   叶二哥还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继续插着刀:“就是,人家祖传的手艺要这么容易被偷师,那队里人人都能去养猪了。”   教育完傻呼呼的叶小妹,傻哥哥们给她找了个离得远、不容易被误伤的观景台,让她好好站在这别动,然后哥俩才朝人群中走去。   人们说话间,伍叔已经把杀猪刀磨好了,木架子也搭了起来,架子下面还放了个硕大的脚盆,越看越像什么神秘的玄学活动。   叶舒华脑洞开得大,对着木架子研究了好一会儿,直到伍婶把猪栏打开,一群青壮年追着猪满地跑,她才把注意力放到猪身上,看着平生罕见的一幕,恨不得拍手让他们“打起来打起来”。   不过抓猪的过程是有趣,当众人抬着无力反抗的猪去木架上倒挂起来,并伴随着凄惨的猪叫声时,画面就有点暴力血腥了,叶舒华都不敢看伍叔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过程,但是想到香喷喷的烤猪蹄,她还是□□着没走,只是默默把头扭到一旁,然后就看到一张放大的俊脸,毫无准备的叶舒华吓了一跳:“宋大哥,你怎么在这儿?”   听起来好像他不该在这里似的。这语气让宋清徽知道,是他上次给的糖够多,叶小妹暂时不缺零食吃了。   宋大哥内心默默的酸了一下,面上还是和颜悦色,主要是天还没大亮,叶舒华看不清他那复杂的眼神,他淡淡的道:“我陪朋友过来凑热闹,你呢?”   还好他有自知之明,说得是凑热闹而不是帮忙,不然耿直的叶小妹就该问他为什么站在边缘地带了,那样宋清徽就该更心塞了。   叶舒华笑眯眯点头:“真巧,我也是来凑热闹的。”   宋清徽点了点头,他早就猜到叶小妹不可能错过今天这个日子,所以远远的看到叶大哥他们带着她过来时,一点都不意外。   只是没想到叶小妹为了凑热闹这么拼,竟然天不亮就出来了。宋清徽犹记得前几个月“叶家大战”,女知青绘声绘色的说起叶家嫂子控诉叶小妹的七宗罪,其中有一条就是暗指她每天睡到日晒三竿,世上都没见过比她更懒的姑娘!   女知青也不都是像李继红那样胡搅蛮缠的同志,大部分是边八卦边分析的,说到叶家大戏,她们是这么分析的:身为队长媳妇的叶婶出了名的不好惹,连住得远的知青有时候都怵她,没道理同在一个屋檐下的儿媳妇不怕厉害婆婆,叶家嫂子既然敢如此编排婆婆最偏爱的小姑子,那肯定不能无中生有的冤枉叶小妹,否则叶婶都可以直接把她们赶回娘家,而是不是不动声色的秋后算账了。由此可见,叶家嫂子的话至少有七分可信度。   她们分析得如此有理有据,宋清徽当然也倾向于这个说法,毕竟就他的观察,叶小妹养得比大部分女知青还娇气,所以连喜欢在外面不着痕迹夸闺女的叶婶,反反复复说得都是小妹聪明,孝顺,最听她的话等等,从来没听叶婶夸她家小妹勤劳能干过,估计叶婶自己都心虚。   喜欢睡懒觉的叶小妹在这么冷的早晨,天没亮爬起来看杀猪,宋清徽就有点想知道,这姑娘为了吃究竟还能做到什么地步。   宋清徽一时想得入神,不甘寂寞的叶舒华只好没话找话了,她哪壶不开提哪壶的问道:“宋大哥什么时候到的?我都没发现,一转头看你站在身后,差点以为眼花了,哈哈。”   叶小妹说着说着自己先乐了,因为她突然想到一个词,得来全不费工夫。   简直是千里姻缘一线牵啊。   宋清徽却抿了抿唇,不动声色的问:“这么意外?”   叶舒华高度配合:“真的是好惊喜好意外呢。”   说着她都不禁想给宋大哥鼓鼓掌呢_(:3J∠)_   宋清徽扯了扯嘴角,暗想叶小妹表情这么浮夸,恐怕她说得每一个字都不能相信,毕竟他不想反过来被她当成大傻子。   不过叶舒华此番表演也不是毫无用处,至少看着她一如既往的没心没肺的态度,宋清徽这几天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一时间全都烟消云散了,他又能以平常心对待叶小妹了,两个人都不想凑的太近被血溅一脸,于是站在人群外热聊起来。   杀猪实在是个繁琐的过程,放完猪血还要除毛,然后开膛剖腹取出内脏、剁下猪头和猪脚,剩下的肉再摆上案板等待大队干部过来分猪肉。   不过伍叔是个经验丰富的屠夫,带着几个儿子有条不紊的忙碌,剖到第二头猪天才亮,会计志根叔带着他的小本本和帮手先一步到现场,有机灵的队员已经回家拿着盆过来排队了。   叶舒华正跟宋大哥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聊到一半就没声了,而是跃跃欲试的看着前方,她也很想去排个队领猪肉。   宋清徽一看她的眼神就了然于胸,甚至毫不意外,却忍不住委婉的提醒道:“叶叔应该待会就过来,不如晚一点再去?”   猪肉不比粮食,肥瘦不同价值不同,队里也只能严格按照斤两来分,很难做到绝对的公平。这方面宋清徽和他的知青同伴最有经验。   他们为了避免和队员的冲突,总是等到最后来领猪肉,往往轮到他们时,只剩下瘦肉了,瘦肉当然不如肥肉的油水足,否则也不会被挑剩下。好在叶队长做事公正,上行下效,志根叔他们也算公正,会额外搭些猪下水做补偿。   饶是如此,也不如肥肉让人欢喜。   宋清徽现在以过来人的经验提醒叶小妹,免得后面那些七姑八婆看她年纪轻好忽悠,哄她把瘦肉拿走。叶舒华却没理解他的真实用意,当然眼睛也亮了起来,朝中有人好办事,等队长父亲往这一站,她去排队的时候,称肉的人还不得抖抖手给她多称点。   老想着开后门占便宜的叶小妹便乖乖听了宋大哥的话,安心站在原地,继续跟他聊了起来。   太阳慢慢升起来了,前来排队的人络绎不绝,叶队长也点着他的旱烟袋悠悠过来了,可见队长父亲也是个体面人。   叶队长身后还跟着王翠芬和林红梅,杀猪的大日子,叶大嫂把小胖子都抱过来凑热闹了,宋秀秀可能怕熊孩子在跟前乱窜冲撞自己,便没跟着过来。   叶舒华远远的看到王翠芬同志,高兴得跳起来打招呼,“娘,我在这儿。”   王翠芬早瞧见她了,小闺女俏生生站在路边,跟前还有个又精神又俊俏宋知青,心里顿时就咯噔一下。   她倒不怕小闺女被宋清徽骗走,虽然这丫头哄人一流,可毕竟是农村丫头,王翠芬都不敢打包票一定能把她嫁进县里,小宋这种首都来的城里人就更不敢肖想了,她是防着这丫头见了出手阔绰的小宋就像见了肉骨头,又钻人跟前要好东西了,因此刚走近便劈头盖脸的问:“傻站在这里干啥,不知道早点帮我们排队?”   叶舒华被问懵了,下意识看了宋清徽一眼,“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可以先排队。”   宋清徽被她看得莫名有点心虚,摸了摸鼻子,一脸若无其事的附和,“我也没想到,还是叶婶想得深。”   “是小妹不机灵,哪能怨你呢。”王翠芬对着宋清徽笑容和蔼,转头看着叶舒华却翻了个白眼,秒变后妈脸,恨铁不成钢的问:“那你来这么久都干了些啥?”   叶舒华如实回答:“看热闹,闲聊。”   “聊了啥?”   “就是感谢宋大哥上次送的奶糖呗,可好吃了。”   顺便关心一下宋大哥家里上次给的包裹里都有啥,以及下一次年货包裹什么时候送到。不过这话就不能告诉她娘了,叶舒华偶尔还是有点危机意识的。   王翠芬狐疑的问:“还有呢?”   叶舒华摇头,乖巧微笑状。   虽然小闺女不怎么着调,有时候聪明过头,有时候又傻呼呼,但在王翠芬同志心里,这丫头最听她的话、从不说谎骗她,可以说是全心全意信任她了,五个孩子里面也就这个小的跟她最亲,王翠芬每每想起都觉得一阵自豪。   所以见叶舒华否认,王翠芬便轻易信了,她本来担心的也就是这丫头骗小宋的东西,现在没看到他们说什么,那就是没有,她自然放心了,抬手拍了拍小闺女的头。   这一关便算轻轻揭过。   宋清徽把叶小妹如何说话说一半、在精明的叶婶跟前蒙混过关的过程尽收眼底,低头掩去了眼底的笑意。人不可貌相,   又开了一次眼界,宋清徽也没傻站在这里,笑着打了个招呼:“叶婶,我同伴他们在前面,我先过去了。”   王翠芬笑容满面的点头,当着小妹的面,到底没把邀请说出口,怕她又勾起什么想法。   反正孩子他爹在这儿看着,总有机会跟小宋说的。   宋清徽走了,王翠芬也准备把叶舒华拉走,而且只需要一句话,“我过去排队领肉了,你来不来?”   “来啊!”终于等到重头大戏了,叶舒华简直热血沸腾,把还没走远的宋大哥彻底抛之脑后,挽着她娘的手臂兴冲冲往人群里走,走了几步又发现她娘手里的盆“另有乾坤”,顿时更激动了,“娘,你怎么拿两个盆,有这么多肉分的吗?”   “想得美。”王翠芬瞥了她一眼,笑道,“另一个盆是用来装猪血的。”   “猪血?”叶舒华约朋友涮火锅,偶尔也会点猪血鸭血之类的,所以听她娘这么说倒也不算太失望,而是舔了舔嘴唇,“猪血不能留着过年吧?”   “那可不,猪血留不了几天,不吃都得坏了。”王翠芬想想还有点心疼。   叶舒华却完全兴奋起来了,脑子里疯狂想着猪血的各种吃法,没条件涮火锅,还可以毛血旺,啊不,他们家没毛肚,那就冒猪血,香辣入味,依然好吃得让人流口水。   就在叶舒华的畅想中,他们家的肉和猪血都接完了,猪血和猪肉都分量十足,没人敢交给叶舒华端,王翠芬便让林红梅把小胖子交给叶舒华,她们婆媳俩负责把东西搬回家。   小胖子一到小姑姑怀里就变得格外黏人,小胖脸主动贴到叶舒华脸颊又蹭又卖萌。   冬天干燥风大,农村也用不起那些奢侈的宝宝霜,大部分孩子都冻成一张张皱巴巴的高原红,叶大宝就没这个烦恼了,他因为孜孜不倦的抱小姑大腿,偶尔也能得到小姑姑的怜惜,给他抹一点雪花霜,小脸蛋依然保持着光滑白嫩,蹭起来还挺软嫩Q弹的,所以这项互动叶舒华也比较配合,姑侄俩默契十足的来了个深度贴面礼。   互相问完好,叶舒华才抱起小胖子,跟上她娘回家去。   她们回家的路上,还有许多队员抱着盆刚出来,络绎不绝。   叶舒华突然灵光一闪,问道:“娘,这些猪要杀到什么时候?”   “半个上午肯定要了。”   叶舒华目瞪口呆:“那我为啥要起早贪黑,吃完早饭再来瞧热闹不也一样吗?”   王翠芬彻底乐了,“谁知道你为了啥。”   叶舒华想起她二哥昨晚欲言又止的模样,就很心塞了。继队长父亲和叶三哥之后,叶大哥和叶二哥竟然也步入了坑妹大军_(:3J∠)_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强迫症非要把这段剧情完整才更新。   不过写完可以放心睡觉觉了~   晒晒攒了好久的霸王票——   前几天更新渣,小可爱们都没放弃我,太感动啦,三月份我要励志起来   顺便月底忘记求营养液了,要不要月初来一发哈哈哈   晚安啾咪~   ☆、第三十九章   生活不易, 小妹叹气。   哪怕叶舒华意识到她可能被浓眉大眼的哥哥们坑了,也无可奈何, 毕竟整个叶家, 她也只能跟叶大宝充充老大,在叶大哥他们眼里她就是个弟弟,除了自认倒霉,除了自认倒霉还能干点啥╮(╯3╰)╭   主要是叶舒华被坑着坑着,已经习惯了, 所以看得很开,基本上回到家,她就把这事放下了, 闻着从厨房传来的熟悉香味,果断把小胖子往摇篮上一放,还不忘转头问王翠芬同志,“娘, 你们吃了饭没?”   王翠芬头也没抬:“我们早吃过了。”   “那我也去吃了!”叶舒华很迅速往厨房蹿去。   从王翠芬他们吃完饭,到去杀猪现场排队领完肉回来,少说也过去了大半个小时,但是锅里的红薯却依然还冒着热气, 因为宋秀秀正坐在灶脚一边烤火取暖, 一边时不时往里面添些柴、防止炉灶熄灭。   大冬天还有热乎乎的煮红薯吃,这就很令人惊喜了, 叶舒华拿了碗笑嘻嘻的凑过去, “二嫂没去看杀猪, 原来是在这里看火啊,太好了!”   杀年猪分肉的好日子,几乎全队男女老少都去看热闹了,宋秀秀当然也想去,可是泥猴一样的熊孩子也在现场追逐嬉闹,宋秀秀还怕她身子不便、被熊孩子磕了碰了,索性留在家里。   王翠芬也叶没吩咐她干活,宋秀秀是自觉的留在这看火,希望丈夫忙了一早上回来,能吃上一口热饭,明白她对他有多好。   没想到丈夫还没感受她的用心良苦,倒是先便宜贪吃的小姑子,叶舒华笑容越灿烂,宋秀秀便越发郁闷,不过她毕竟不是嘴毒心苦的林红梅,宋秀秀还是希望把事情尽量做漂亮,所以抿了抿唇,算是默认了她在为人民服务,并温和细心的提醒道:“小妹盛的时候小心烫。”   “嗯嗯,我会注意哒。”叶舒华连菜都会炒了,盛碗热红薯不过小意思,她飞快的连汤带红薯给自己装了满满一碗,宋秀秀见状皱了皱眉,到底没说什么,而是朝门外看了几眼,细声问道,“小妹,大哥他们还不准备回来吃饭吗?”   “不知道啊,我是跟娘一块领了肉回来的。”叶舒华熟练的把锅盖盖上,端起碗就往外走,“二嫂,我出去吃饭了哦。”   毫无悬念,叶舒华这只顾自己吃饭的没心没肺模样,让宋秀秀又在心里记了一笔,不过宋秀秀不像林红梅抓到点把柄就当场发作,她总是顾忌太多,哪怕记上一百本小黑账,对叶舒华来说也毫无影响。   她端着碗头也不回的来到了院子,故意坐在叶大宝对面开吃。叶大宝七八个月大了,因为叶家伙食好、林红梅奶水足,叶大宝吃辅食的时间就比队里其他宝宝晚,不过也从上个月开始吃鸡蛋羹了,刚开始是隔几天喂一点,到现在基本上两天就需要一颗鸡蛋。   当然叶大宝吃的不是叶舒华的份例,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是每天轮一颗鸡蛋,如今叶大宝可以吃辅食,林红梅那份就顺理成章的给小胖子吃了,纯天然无添加,还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叶大宝从三四个月起,基本上就是叶舒华在照顾了,什么人养什么样的娃,小胖子也被不靠谱的小姑带的,小小年纪就具备了吃货的素养,自从吃过辅食,他已然发现大人吃的东西要比他吃的好吃,从此对一切食物有了巨大的兴趣,只要有人端着碗从他面前经过,小胖子就在摇篮里手舞足蹈,恨不得爬进对方的碗里。   而最吸引小胖子的碗永远是叶舒华手里的那只。   这会儿,叶舒华故意坐在小胖子面前享用早餐,摇篮里的小胖子被她馋得四处翻身攀爬、口水横流,叶舒华就吃得越香。也可能是因为她确实饿了。   叶舒华虽然平时也都这个点吃早餐,但今天运动量那么大,消耗得快也是正常。   说起来,知青点有理有据的分析叶小妹每天睡懒觉的可能性,幸好叶舒华没听见,否则她都委屈死了——每天睡到七八点就得起床,这叫哪门子的神仙日子?   其实要说睡懒觉的条件,也不是没有,叶舒华动作再麻利点,完全可以九点以后起床。可是到那个时候早饭都凉透了,等她再花个二三十分钟把火点起来热早餐,午饭又要来不及了。本来日复一日的煮红薯,叶舒华就快吃吐了,趁热吃好歹吃起来舒坦美味一点。   女人嘛,总是该对自己好一点。   为了吃上热腾腾的早餐,叶舒华便每天坚持早睡早起了。   摇篮里,叶大宝历尽千辛万苦,还真的成功把小脑袋探出来了,一边“啊啊啊”大声说着他自己的语言,一边挥舞着小胖手试图把叶舒华的碗勾过去,当然他每拉近一寸距离,叶舒华就及时后退一寸。   近在咫尺,却永远都抓不到可恶的小姑姑,小胖子急得哇哇大叫,竟然也没有嚎哭,而是孜孜不倦的努力着。   林红梅就在院子里给王翠芬打下手处理肉,看到叶舒华这么折腾她儿子,倒也没生气。大宝被她喂得胖乎乎,要不是小姑子有耐心陪着孩子锻炼,大宝也不能变成灵活的胖子——是的,“鉴婊达人”的叶大嫂在这方面都被迷惑了,没有透过现象看到叶小妹邪恶的本质,还以为小姑子真心实意为她家小胖子好。   所以一码归一码,林红梅每每在这个时候便安静如鸡,就算看姑侄亲密心里发酸都默默忍着,坚决不在这个时候搞事。   叶舒华终于吃饱了,兴冲冲回厨房把碗一放,就要回杀猪现场继续观摩。刚走到院门口,就让王翠芬叫住了,“小妹,我们就要做腊肉灌腊肠了,你也来帮忙。”   毫无准备的叶舒华很天真的发问:“娘,大嫂不是已经在帮忙了吗,还要这么多人?”   躺枪的叶大嫂翻了个白眼,她刚见小姑子对大宝好而增加的一两点好感度,又被叶小妹一句话败坏得干干净净了,不过她还还没来得及作声,婆婆已经不容置疑的发话了,“你大嫂是大嫂,你是你,还不过来帮忙。”   听到这个语气,叶舒华就很认命的过去了,乖乖蹲下来,按照她娘的指示,把切成条状的猪肉用草绳串起来。   王翠芬早知道小闺女的性子,当然没真生气,看她听话的干起活来,故意板着的脸色便缓和下来,换了种语气,很有些苦口婆心的教育道:“队里每年只杀一次猪,这么多肉总不可能两三天吃完,敞开肚皮吃几天,下一次吃肉再等上一年,多不划算啊。”   叶舒华很甜的问:“吃完了不能在去供销社买吗?怎么也不用等一整年啊。”   王翠芬顿了顿,心下叹气,小闺女该傻的时候又不傻了,她还知道供销社啥都有。不过这也难不倒队长媳妇,换个方向继续忽悠道:“买猪肉不得花钱吗?钱还是事小,肉票怎么弄?咱们农村又不像城里,他们城里人还发肉票糖票工业券呢,咱们有啥?”   “好不容易攒点肉票,猪肉又不好买了。每个月那点猪肉也是先紧着城里人,轮到镇供销社还剩几斤肉?就住在镇上的人还不够抢的,哪还轮得到咱们?”   这些事叶舒华还是头一回听,吓得眼睛都直了,难以置信的问:“这么说有钱都花不出去了?”   王翠芬虽然说得夸张了点,但基本也是事实,因此神情坦然,“肉类属于紧俏商品,当然不好买,你三哥说就连城里抢猪肉都跟打架似的……”   叶舒华一脸深沉的叹气,她一直以为缺衣少食是因为他们穷,现在才知道其实有钱也没地方花,太惨了。叶舒华简直颠覆了三观。   王翠芬看她的脸色就知道听进去了,满意的笑了笑,切入正题,“所以你要好好学腌腊肉灌腊肠,这样腌起来省着点吃,起码能吃上一年,放点腊肉炒什么菜都香。”   叶舒华生无可恋的样子,却依然不好忽悠,头也不抬的反驳道:“吹牛,你们去年腌的腊肉怎么没吃到现在?”   说什么吃一年,在她看来不超过半年,因为她穿越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把腊肉都吃光光了。   这么一想,叶舒华还有点怨念。   王翠芬忍不住笑道:“那是因为你哥你姐他们连着办酒,咱们家的肉不够用,找你大伯借了不少,去年还清你大伯家的,剩下都在过年招待亲戚吃完了。”   这个叶舒华有点印象,近两年叶家好像是接连办酒席,而且来的客人还特别多,这就是“结个婚掏空了家底”的真实写照了吧。   叶舒华顿时很紧张的确认道:“那今年这些肉都留着自家吃?”   王翠芬点了头,叶舒华也没放下心来,而是警觉的问:“三哥应该没这么早结婚?”   “你三哥连对象都没有,他跟谁结?”王翠芬没想到小妹也能“精”到这种地步,哭笑不得瞥了她一眼,突然打趣道,“你三哥说了,他要先把你嫁出去再找对象。”   王翠芬本以为小妹听了这话会害羞起来,没想到这丫头为了多吃两顿肉,竟然毫不害臊的点头:“那就好。”   ☆、第四十章(两章合一 评论破五千的加更)   虽然叶小妹某些时候, 脸皮厚得令人一言难尽,但是看在她乖乖跟着自己学腌肉的份上,王翠芬也决定睁只眼闭只眼, 索性轻轻揭过了。   串好肉, 正式开始腌制的时候,叶二嫂也挺着肚子过来帮忙了。   因为分量太多,四个女人在院子里忙了大半个上午,才算把腊肉都处理好了,边边角角都抹匀了调料,然后一条条挂在院子里。   闻着调料香味, 再看看高高晾起来的一条条腊肉,叶舒华终于体会到了农民伯伯丰收的喜悦。   贫下中农终于翻身做主人了,一夜之间坐拥这么多肉肉,叶舒华激动地留下了不争气的泪水了。   然而还没等她感动完, 她娘拍了拍手, 招呼道:“快做饭了, 抓紧点把灌香肠的肉剁好拌上调料, 正好腌上两个钟头, 咱们吃饭再来灌香肠。”   叶舒华深深地叹了口气, 农民伯伯丰收一回可真不容易呀。   到底还是跟上了她娘的队伍。   叶家再“财大气粗”, 也只有一把菜刀, 为了节省时间,王翠芬不假人手接过了剁肉的重任,一边让叶大嫂教叶舒华准备调料。   等调料准备好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又马不停蹄的去准备午饭,早等着这一刻的叶舒华跟着跳起来,“娘,我也去帮嫂子们!”   还没迈出步子,被王翠芬扯着裤脚,“你给我回来。”   “娘?”叶舒华满头雾水,她这么积极的干活竟然也不被允许吗?   “你嫂子用不着你帮忙,过来看我怎么剁肉的,待会还要教你腌肉。”   脱身失败的叶舒华忍不住脱口而出:“可是猪脚怎么办?”   叶舒华吃完早饭没多久时,叶大哥和叶二哥也回来了,还捧着她期待已久的猪脚。叶小妹对于吃的堪称博爱、面面俱到得很,这一上午被腊肉吸引的同时,还不忘分出几分精力回忆烤猪蹄的味道。一心二用的结果就是口水流得更欢了。   终于熬到午饭时间,叶小妹已经迫不及待了!不想王翠芬同志却无情无义的拒绝了她的请求,“猪脚放那又不会跑,等下午灌完香肠,你想怎么玩都成。”   小宋来吃晚饭的时候,刚好请他尝尝鲜。   叶舒华不知道她娘的打算,还试图卖萌撒娇:“人家就想中午吃呀。”   队长媳妇根本不吃这一套,态度十分坚定,叶舒华只好退而求其次,“那我可以先弄猪血吗?”   “猪血也留着晚上吃。”   好吧,她果然是个弟弟。叶舒华认命了,乖乖蹲在她娘跟前,鼓着一张小脸学习起来。   王翠芬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并不在意其他细节,事无巨细跟她说了许多灌香肠的注意事项。   叶舒华的郁闷便持续到了吃饭前。   队长父亲和大哥二哥他们就像装了雷达系统一样,刚刚好踩着饭点踏进了院门。王翠芬还在搅拌剁好的肉、让调料分布得再均匀一点,看到叶队长回来,第一时间抬头,没头没脑的问:“说了?”   叶队长更是简洁,连话都没说,直接点头算作回答,王翠芬便笑容满面的点了头,“去吃饭吧。”   叶舒华注意到了爹娘之间的打哑谜,但因为正在单方面跟王翠芬同志冷战中,她又不好意思问出来,继续保持“我不想搭理你”的傲娇脸,于是就错过了打听消息的机会。   更得不偿失的是单,叶舒华方面宣战了好一会儿,发现她娘吩咐她做事依然毫不手软,那她图个啥?然后她又默默的、单方面跟她娘握手言和了_(:3J∠)_   吃完一顿粗茶淡饭,叶舒华紧接着又要干苦力了。   灌香肠有个环节特别刺激,那就是洗肠衣,叶舒华从来不知道世界上竟然有如此邪恶的东西,她娘翻出小肠里面来挂干洗净的时候,叶舒华被臭得无处可躲。   虽然王翠芬林红梅她们都是干家务的好手,没一会儿便把肠衣洗得干干净净,可那股味道依然在院子里盘旋了大半个下午,叶舒华当时就发誓,她绝对不要碰香肠,太邪恶了。   不过当腊肠也灌好拍拍挂起来的时候,叶舒华站在肉下面一脸幸福:真香~   叶大哥和叶二哥今天有点无所事事,上午在杀猪现场帮完忙,下午就待在家里不出去了,因为他们答应过叶小妹,猪脚拿回来他们兄妹三个自己烤。   哥俩也才二十几岁的年纪,平日里看着沉稳老实,但也还保持着年轻人的好奇,他们内心对于烤猪蹄这项活动也是充满了期待,这才哪都不想去的。   可惜叶大哥和叶二哥暗戳戳期待着,“总指挥”的叶小妹忙活完,却已经到下午四点多了,夕阳西下,正是烤猪蹄的好时候,叶舒华抹了把不存在的汗,转身大声向大哥二哥宣布:“小伙子,开始干活吧!”   刚说完,额头毫不客气地被弹了一下,叶大哥哼道:“我们是你哥,谁跟你小伙子。”   “就是。”叶二哥紧随其后的上前,眼看着即将完成二连击,叶舒华很识时务地捂住了额头求饶:“开玩笑的,我不敢了。”   叶二哥只好遗憾的收回手。   叶舒华确实不敢再皮了,认命的当个弟弟,然后一脸乖巧地“拜托”叶大哥把猪蹄搬出来除毛洗净。   伍叔杀猪的时候粗略地除了下毛,当然不能指望剔除得有多干净,事实上所有带皮的肉拿回家依然细致地去了一遍毛。给猪蹄去毛更是个重大的工程,不过叶大哥从小看到大看惯了王翠芬是如何处理的,那套流程早已耳熟能详,闻言二话不说去拿工具了。   叶小妹和叶二哥寻找烤肉装备,他们家当然是不可能有烧烤架的了,但是叶二哥很机智,带叶舒华去近日该拿出来烤火的火盆,“小妹,火盆可以用吗?”   叶舒华勉为其难的点头:“可以吧。”   叶二哥便低调的笑道:“我就说嘛,烤猪脚就跟咱们过年烤麻糍差不多,只要放在火上烤熟、注意翻转别烧焦了就行。”   叶舒华懵懂的问:“烤麻糍?”   “对啊,年前打麻糍……”说到一半,叶二哥恍然大悟,打趣道,“打麻糍也是去年的事,你是不是又给忘了?”   叶舒华已经从叶小妹的记忆中找回了有关于这个东西的记忆,因为过程比较好玩,糯米蒸熟真的要放在石臼里反复捶打,小朋友们特别喜欢围观打麻糍过程,这也是叶小妹童年的记忆。   不过叶舒华就不一样了,她更关注麻糍吃起来怎么样,兴致勃勃的道:“今年我也要跟你们一起烤麻糍,嘻嘻。”   叶二哥笑了:“别说烤麻糍了,你想去打麻糍都没人拦着。”   兄妹俩有说有笑的把取暖工具提前搬到院子里,王翠芬等三位“主妇”事先放过狠话,兄妹三个只要别把院子点着,随便怎么玩她们都不管,当然也不可能搭把手。   所以这会儿,王翠芬皱眉看了看他们的大动静,到底没说什么的收回视线,眼不见为净。   王翠芬都这样了,林红梅和宋秀秀更加无话可说,任由叶家三傻在院子里为所欲为。   兄妹几个分工合作,叶大哥刮毛,叶二哥就负责把串猪蹄的竹签削好,叶舒华当仁不让的变身烧火小妹,各自完成任务后,每人拿起一串猪脚。   叶氏烤猪蹄小铺终于正式开张了~   兄妹三人排排蹲在院子里烤猪蹄,专心致志,俨然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不过没关系,有人正频频往手腕上瞧,刚过五点多,就迫不及待拎着“礼物”上门拜访了。   宋清徽登门时,王翠芬刚好在院子门口。   乡下无秘密,兄妹几个声势浩大,引得邻居乡亲频频探头围观。偏偏王翠芬的队长媳妇包袱也很大,怕小妹弄不好又要在队里闹笑话,有点不想让他们进院子围观,就亲自堵在院门口应付好奇的乡亲了。   在队长媳妇的严防死守下,果然没有一个外人能成功溜进来一探究竟的,眼看着天色渐晚,该准备晚饭了,围在叶家大院门口的七姑八婆才各自散去。   王翠芬此时瞧了瞧天色,也打算回厨房开工,毕竟晚上还要请客。刚要转身回去,就看到宋清徽远远的朝自家走来,王翠芬连忙挂上笑容,往前迎了一段。   “叶婶。”宋清徽礼貌的先开口叫人。其实刚走出知青点,他就意识到自己似乎出来得早了点,但是折身回去又显得他很心虚,为了证明自己问心无愧的宋清徽只好倔强的继续往前走,不过为了防止精明的队长媳妇误会,宋清徽还是不动声色的解释了一句,“下午没活干,所以提前上门打扰了。”   “怎么是打扰呢,你叶叔他们巴不得你每天都来家里玩。”王翠芬嘴上客套着,其实根本没关注时间问题,她此时正难为情的看着小宋手里的肉,故作不悦的埋怨道,“你叶叔今天没叮嘱你吗?来吃饭可不兴回回带东西的,要不然我们以后都不敢喊你了。”   宋清徽连忙解释道,“叶叔是交代了,但是我上次吃过叶婶的红烧肉,就有点念念不忘。”   王翠芬顿时哭笑不得,“我们家人口多,分的肉自然也比你们知青多,还能少你一碗红烧肉吗?”   “我听他们说叶婶领了肉就在家里腌制……”   “那也有给准备的红烧肉啊,你这孩子!”王翠芬早准备好了,端着肉回院子里时,就迅速割了块肉五花肉留着晚上待客的,只是叶小妹当时忙着馋叶大宝没发现而已。   听到这话,宋清徽脸上也添了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委婉的道:“可是又拿回去的话,我自己不太会烧,知青点其他同志也不拿手,都白白浪费了。”   宋清徽这么客气的拎着上这么一大块五花肉,除了因为不想两手空空惹叶小妹“白眼”以外,也确实跟他说的一样,放在自己手里是浪费好东西,他跟叶小妹的口味有点像,比起腌制品更爱吃新鲜的,还不如顺便带过来让叶婶一块烧了,至少一次吃个痛快。   但是王翠芬不知道他的心思,看小宋把一个不会持家的小伙子塑造得活灵活现,加上模样俊秀、气质清雅,队长媳妇顿时母爱大发,立刻道:“那我帮你一起烧了,到时候带回知青点,你一个人也能吃两天。”   宋清徽顿了一下,想想还是没说什么,他觉得叶婶想法是很美好,只是等红烧肉一出锅,恐怕叶小妹一个人就能包圆了。   他才不信世上会有红烧肉能从叶小妹的餐桌上活下来╮(╯3╰)╭   小宋认可了自己的建议,王翠芬也觉得这样处理特别好,这才接过肉,热情的引着他进院子,“来得正好,他们兄妹几个在弄什么烤猪脚,小宋也过去玩吧。”   宋清徽配合地作期待状,跟王翠芬一起进了院子,就看到三个专注又和谐的背影,不由抽了抽嘴角,但还是商业的吹捧了一下,“闻起来很香呢。”   王翠芬笑,“烧肉能不香吗。”   这也是她任由小妹折腾的原因,在她看来,猪脚皮的油烧出来,只要别烧焦,怎样都不会太难吃。   叶舒华虽然很专注,听到熟悉的声音还是很敏锐的,立刻回头问:“宋大哥,你怎么来了?”   宋清徽本想接话,一抬头看过,却不由自主的噗嗤一笑。   叶小妹不知道什么时候脸上蹭上一块黑灰,面积不大,也没有特别脏,反而衬得脸更加白皙秀气,至少在宋清徽眼里,这样的叶小妹依然有几分可爱。   但因为叶小妹“小邋遢”的模样,跟她往常白白嫩嫩又娇气的模样相去甚远,宋清徽才没忍住笑出声的。   叶舒华对此一无所觉,在她眼里自己何时何地都是美貌如花的,长得好看就算在家抠脚都能抠出仙气呢,当然不认为宋清徽是在嘲笑她的形象,难道他看不起他们的“叶氏烤猪蹄小铺”?   这么想着,叶舒华皱起了眉,准备扔个凶狠的眼神让宋大哥自己体会,却被旁边的叶二哥打断了,叶二哥转过头就看到小花猫的妹妹,忙伸手过去帮她擦,“小妹怎么烤个猪脚也能把灰抹脸上……”   声音渐渐消失,因为叶二哥帮小妹“擦完脸”,刚收回手,就看到她脸上两道整齐的灰,小黑点变成猫胡子,这下真成小花猫了。   叶二哥突然心虚的不敢说话。   宋清徽差点被这对沙雕兄妹逗得昏古七了,努力憋着才没有不至于放声大笑。   王翠芬这时拎着肉从兄妹三人跟前掠过,注意到叶·邋遢鬼·小妹,顿时无语。   当着客人的面也不好不给小妹面子,王翠芬只好无奈的摇了摇头,快步回厨房亲自拧了毛巾过来,亲自给叶小妹擦干净脸和手。   叶舒华没看到自己的花猫形象,所以一点都不觉得羞愧,还挺享受老母亲难得的服务,因为上辈子没享受过。所以笑嘻嘻闭着眼任由洗脸巾在脸上摩擦。   人说父爱如山,母爱好像也挺沉重的,叶小妹感觉脸都被她娘搓红了_(:3J∠)_   王翠芬忙活完,正准备拿着洗脸巾回厨房,就看到小闺女傻呼呼的笑脸,没忍住嗔了她一眼,“脏成这样也不害臊,你还以为自己是三岁小孩吗?”   目睹整个过程的叶大嫂和叶二嫂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撇了撇嘴。小姑子把自己当三岁小孩,还不是婆婆宠成这样的,都到了嫁人生孩子的年纪了,竟然还给小姑子擦脸。   想她们在娘家当姑娘时,哪有这福气啊,别说让娘给洗脸了,小小年纪还要给弟弟妹妹洗澡洗脸,她们说啥了?   同样是女人,林红梅和宋秀秀总是跟小姑子过不去,多少也有点羡慕嫉妒恨的意味。   如果能开群聊,宋清徽这个应该默默跟上队形。他也认为叶小妹是被娇宠出来的。   是跟林红梅和宋秀秀的态度恰好相反,他觉得叶小妹被这么宠着,还能娇气而不骄纵,好吃懒做却也懂得明辨是非,其实很难得了,他见过太多因为备受长辈溺爱,然后变得蛮横霸道、骄纵无礼的男孩女孩,叶小妹算是少见得没被养歪的类型。   宋清徽努力的发掘了叶小妹的性格亮点后,毫无压力地加入了烤猪蹄大队,成为场外指导:“我小时候吃过烤猪蹄,边烤的时候要边撒盐,这样才能更好的入味……”   叶舒华恍然大悟,第一个响应:“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宋清徽由此正式成为“宋指导”,和烤猪蹄兄妹党打成一片,虽然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他吃的烤猪蹄撒了五花八门各种调料,才不会只放盐呢= =   但是只加盐和辣椒粉拷出来的猪蹄,依然是这个年代不可多得的一道美食,外皮焦黄香脆,切碎后端上桌,受到了全家男女老少的欢迎。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其实早就破五千了,一直说要加更加更,然而拖到现在,希望小伙伴不要嫌弃我渣,我这个月已经在重新做人了_(:3J∠)_   今天还有点心累,文案和文名都写得清清楚楚,女主大写的好吃懒做不思进取兼具骚操作,怎么十几万字了还有人争论女主人设问题。主要是我写文,也追文,就很不能理解,一篇文连女主都讨厌了,还有追下去的必要吗?   不好意思吐了个黑泥。明天,哦不算今天了,也是努力加更的一天鸭\(≧▽≦)/   晒个小霸王——   看我抓到个绝世小可爱,亲亲抱抱举高高~   大家晚安鸭。   ☆、第四十一章(营养液破一万的加更)   烤猪蹄的时候, 还发生了件令人哭笑不得的小插曲。   叶舒华之前没注意到自己的脸被弄得脏兮兮,是因为目光一半被宋大哥吸引,另一半被她娘手里的肉吸引了, 只是当时手忙脚乱的, 她没来得及好奇。   直到王翠芬拿着洗脸巾过来亲自给小花猫擦脸,叶舒华才顺便问了一句。   “娘,你刚才手里的肉从哪里来的啊?”叶舒华今天知道他们家办酒席肉不够,还可以去大伯家里借,现在就顺理成章的推测,一定是她娘突然得知宋大哥要过来吃晚饭, 然而早上刚分的肉已经一口气全腌起来了,没办法招待客人,所以又临时跑大伯家借肉去了。   虽然借了就要还,但是想想晚上就有肉吃了, 叶舒华还是很开心, 也很欢迎宋大哥的, 这样正好弥补了她一整天只能“望肉兴叹”的遗憾。   结果她娘说肉是宋清徽自己带来的, 这就让叶舒华很意外了。   宋清徽在叶舒华面前确实出手阔绰, 以至于她老是把他当成人形肉罐头一样觊觎着, 但是真正接触过以后, 叶舒华就只会给他发发好人卡、乐于助人的雷锋卡, 却从来没真正把他当冤大头看过。   原因很简单,宋知青一点都不傻。   叶舒华之前觉得,她这么可爱又迷人, 又努力地往宋大哥跟前凑,甚至不只一次旁敲侧击打听他的肉罐头,宋大哥要是个纯种冤大头,怎么说也该让她尝尝肉罐头的味道了吧?   然而现实让人很忧伤,她刷了几个月的好感度,别说肉罐头了,空罐头都没看过一个。   虽说叶舒华不至于失望到从此给宋清徽打上小气吝啬的标签,但心里也明白一件事,宋大哥没她以为的那么好攻略,该给什么、不该给什么,人家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   至于之前的麦乳精啊、大白兔奶糖这些看似珍贵的东西,大概是因为他本来就不爱吃甜食,与其放在柜子里落灰,还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做个人情。于是就都便宜她了。   而肉罐头则是他的底线,谁也别想轻易从他手里骗到肉罐头。   叶小妹很是换位思考了一番,如果她自己认识个特别讨人喜欢的新朋友,不爱吃的红薯也能随便投喂,但是想吃她家的鱼啊肉啊,那就免谈。   这么一来,叶舒华就很感同身受,一点都不认为宋清徽吝啬。   说到底还是她不够努力,要是把宋大哥成功泡到手,再珍贵的肉罐头她也有资格吃!   也正是因为叶舒华坚定了这样的信念,才更难以理解他现在的行为,这么大一块肉,他一个人吃不知道有多安逸,非要当成礼物带来他们家,七八张嘴在这等着,作为客人的宋清徽也多吃不了两块,他究竟图什么?   叶舒华突然灵光一闪。   她承认自己对人情世故可能不是那么精通,毕竟十里不同俗,双岗大队和她上辈子隔了何止十万八千里,她不太拿手再正常不过了。但是,古往今来,谈恋爱无非就那么些套路,在这方面,叶舒华可以骄傲地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整个大队绝对找不出比她更擅长谈恋爱的同志。   而非但不冤大头、相反还很有点精明的宋知青,今天突然间大方得令人侧目,上午刚分到的肉,下午就迫不及待送来她家了,肯定是因为好东西要跟喜欢的人分享。   他已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没跑了。叶小妹骄傲挺胸,努力撩了宋大哥这么久,也该是时候尝尝肉罐,啊不,是坐收胜利果实了。   越想越开心,叶福尔摩斯小妹不由向对方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宋清徽这时刚蹲下,为了更好地融入他们的烤猪蹄大军。只是叶家三兄妹各占一席,他不好意思挨着叶小妹,就怕忙碌间与她发生肢体触碰,到时清誉尽毁——宋清徽指的是他自己的清誉,男同志出门在外也要懂得保护自己鸭~   为了避嫌,宋清徽只好挤到叶大哥和叶二哥之间当“电灯泡”,叶家兄弟也很配合的往两旁挪、让出足够的位置,他得以成功加入他们。   有了属于自己的“根据地”,宋知青颇为安逸的抬起头,就对上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眸。宋清徽简直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细看她的眼神便收回视线,状似专注的看着火盆上方已经烤出了油的猪蹄。   反应这么大,是因为宋清徽突然发现,这个位置似乎更不和谐——刚好跟叶小妹面对面,一抬眼首先看到就是她,这还能算避嫌吗?   宋清徽么得办法,只好“手动避嫌”,尽量不朝对面看过去了。   只是他的无奈之举,反而让叶舒华更认定了自己的判断。   哪怕变成了一穷二白的村姑,她也依然还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叶舒华这下可得意了,因为宋大哥论人品才貌,或是家庭背景,都不比她上辈子的任何一位前任差,而她却不再是那个既可以拼爹又能拼妈的白富美。   所以轻松拿下这朵高岭之花,叶小妹的成就感前所未有的爆棚了。   叶小妹一边自我陶醉,另一边又决定不能辜负宋大哥的心意,便十分想当然的冲王翠芬同志提议道:“娘,太好了,我们把宋大哥带来的肉也串几串一起烤了吧,你闻闻猪脚烤着可香了,猪肉自然也不差!”   今天到底是什么神仙日子,不但有期待了好几天的烤猪蹄,竟然还有烤肉。叶小妹还没得到她娘的首肯,自己已然馋得口水直流了。   就在这时,王翠芬毫不留情打破了她的幻想,“想得还真美,小宋的肉可不是给你吃的,我给他做碗红烧肉,还得带回知青点的。”   “什么?”叶舒华彻底傻眼了,世上竟有这样的骚操作,简直颠覆三观。   难以置信的目光从王翠芬慢慢转到宋清徽身上。   宋清徽之前没反驳,现在就更不好反驳了,便模棱两可的客套着,“叶婶太见外了。”   “婶子可不见外,小宋也别见外啊,就当自己家一样,好好玩别拘束。”眼看着太阳下山了,王翠芬这会儿也急着回厨房煮饭烧菜,完全没工夫关注叶小妹了,只是嘱咐了宋清徽几句便匆匆走开了。   院子里一时间又安静了下来,叶大哥和叶二哥还继续全神贯注的烤着猪蹄呢。然而叶舒华被打碎的三观一时半会也黏不起来了。   宋知青原来是看她娘手艺好,特意请王翠芬同志帮忙加工的,她却误以为这肉是“示爱信物”,信誓旦旦的叶小妹现在可尴尬了。   但是最令她失望的,还是烤肉泡汤了;照她娘的说法,哪怕是烧好的红烧肉,也没有他们的份了,因为他们家没鲜肉了。叶舒华一时间难过的无以复加,只好化悲痛为动力,专心致志的烤猪蹄,这是她最后的安慰了。   不过当猪蹄完成上桌的时候,叶舒华发现餐桌上有肉有鱼有鸡蛋,简直丰盛得像过年!   叶小妹又惊喜又傲娇,朝她娘哼哼唧唧,“说好红烧肉要原封不动给宋大哥带回知青点的呢,这又是啥?”   王翠芬毫不心疼的敲了敲傻闺女的额头,“这是啥?这是咱家自己的肉,请客能用客人的肉吗,你个榆木脑袋!”   好吧,姜还是老的辣,叶舒华不敢再太岁头上动土,揉了揉额头默默找到队长父亲的下首做好,这几乎成了她的专属座位。   王翠芬因为她闹的笑话,不得已向宋清徽解释了一句,“小宋,你的肉我也烧好了,用你叶叔去公社开会时带的饭盒装着了,这样不落灰、干净卫生,你回去的时候别忘了带上啊。”   宋清徽这才意识到,他之前有信心上了桌的红烧肉都逃不过叶小妹的嘴巴,才没有否认队长媳妇的提议,却忘了叶婶只会比他更清楚叶小妹的“潜力”,所以根本不会把所有红烧肉一起端上来!   ——此时此刻,宋清徽快被自己蠢哭了,好像自从跟叶小妹接触后,他就时不时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珍爱智商,远离叶小妹。宋清徽这么想着,面上却不动声色的补救着,“叶婶这样客气热情,我实在过意不去,还是把那份也端过来大家一起吃吧,吃剩下的我再带走,不要刻意给我留。”   叶舒华对自己又成背锅侠的事毫不知情,还挺期待的等着她娘的回答。   王翠芬当然是连连摇头,“今天的红烧肉我特意炖烂了,筷子一戳就碎,你带回去还怎么吃?不成不成。”   就连叶队长也帮腔了,“小宋,你叶婶说得对,快别客气了,上来吧。”   见叶队长都这么说,宋清徽就知道再劝说也没用了,便从善如流的上桌开动,毕竟不能让叶叔一家这么干等他。这么想着,宋清徽忍不住看了又在他对面的叶小妹一眼。   叶舒华见他这么轻易就放弃,小脸垮了一下,刚好被宋清徽瞧见,又让他联想起半个小时前叶小妹五颜六色的神情。   拿来的肉还要带走,在叶小妹心里他大概已经从活雷锋变成一毛不拔的葛朗台了吧。   宋清徽不觉有些好笑,但是内心深处又有点不是滋味,叶小妹喜怒哀乐总是跟吃有关,今日看到他突然登门拜访,可曾有半点高兴?   宋清徽还真没评价错,叶舒华的喜怒哀乐确实只跟吃有关,在尝到自己亲手烤熟的猪蹄那一刻,仿佛被治愈了一般,一天的不愉快统统烟消云散了。   叶舒华吃得头也不抬。   两斤重的猪蹄,烤好切碎,平均每个人都能吃上两块,不过王翠芬和叶队长他们虽然说好吃好吃,其实吃一块尝个鲜,就不再把筷子伸到里边来了。   宋清徽也差不多,主要是他从来没看过叶小妹这样的吃相。农村大部分人喜欢端着碗四处串门,所以即使坐在餐桌上,也习惯捧着碗吃,但叶小妹懒得连碗都不愿扶,就直接搁在桌上,要吃了就低头。   平时也就算,今天啃猪脚只能凑近碗沿,不然要掉得到处都是了,叶小妹巴掌大的小脸,偏偏不服输跟叶叔他们拿一样大的饭碗,碗口都要比脸大了。这就导致在宋清徽的角度,看叶小妹头也不抬啃猪蹄的样子,就像是看到饿急了的小奶猫把头埋进盆里进食。   这吃相看得宋清徽都有点不忍心,毕竟他多夹走一块,叶小妹就要少吃一块,那他还是忍一忍,叶家兄妹的猪蹄是烤得香酥角脆,到底少了些味道,宋清徽忍得一点也不辛苦。   这样一来,真正吃得很欢的就只有叶家三傻了,兄妹三人啃得满嘴流油。   调料是过于简单,但烤出来的味道依然比叶舒华预料得要好太多,她已经别无所求了,并且决定叶氏烧烤小铺不关门了,以后想吃就把他们家的烤火盆搬出来!   叶舒华越想越开心,都忘了自己还在餐桌上,旁若无人的号召叶大哥和叶二哥了,“我们下次试试烤鱼吧,我觉得味道应该不输于烤猪脚。”   叶大哥和叶二哥正要响应小妹的号召,突然听到他们老娘的冷笑声:“你敢祸害家里的鱼,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王翠芬同志是位好母亲,但是也不能眼看着他们整天祸害家里的好东西,又怕叶小妹听不懂人话,所以语气要多阴狠有多阴狠。   恐吓虽可耻但又效,兄妹三个一瞬间全噤声了,叶舒华也把刚冒出的头给摁了下去,乖乖的继续啃猪蹄。   这一刻,宋清徽却又突然理解了王翠芬对叶小妹的无可奈何。   别看叶小妹总是在作死边缘疯狂试探,可她还非常的能屈能伸,认怂认得毫不含糊,该搞的事也半点没少搞,这谁顶得住啊?   宋清徽心想他要是叶婶,他也拿这没心没肺,还没脸没皮的小丫头毫无办法。   回过神来,宋清徽又开始怀疑人生了,实在想不通他代入谁不好,为什么要代入叶婶的角色,上赶着当妈?   在宋清徽的天马行空中,这顿饭到底吃完了,起身的时候,他甚至想不起自己一晚上都跟叶叔聊了些什么。   看着叶队长还意犹未尽的挽留他,宋清徽颇感心虚,连忙告辞。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用手机码的,没办法晒霸王了,但是我知道你们的心意,么么哒。   看在我这么拼命加更的份上,小伙伴们也要努力鸭   晚安~   ☆、第四十二章(两章合一 霸王票进前一万五名的加更)   年猪杀完了,心心念念的烤猪蹄也吃过了, 叶舒华又一次被关在家里怜惜新学会的缝补技能。   被她戳得不能再烂的破布头, 已经正式退休了, 王翠芬这次显得十分激进, 直接扔过来一件完好的上衣让她缝补, 叶舒华摸了摸, 觉得有点眼熟, 不由好奇问:“娘, 这件衣服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叶舒华还只是怀疑这衣服是她娘或是哪个嫂子的, 颜色样式有够大妈的。   不想王翠芬同志翻了个白眼, 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回道:“何止见过, 你还穿过呢。”   “这是我的衣服?”叶舒华傻眼了,难怪她觉得这么眼熟, 原来就是她刚来那会儿穿过的。   叶舒华简直难以相信,因为她从小就是花枝招展的小公举, 好像是从五六岁开始的吧,小伙伴们还在玩泥巴, 她已经缠着奶奶要穿公主裙戴皇冠了,对美的执着让几个月才有空见她一次的妈妈都记住了, 在奶奶去世后, 她妈特意给她找了个心灵手巧的阿姨, 所以她依然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   等到叶舒华在大学接触到化妆这门“邪术”后,就更加一发不可收了,她成了连出门倒垃圾都要化妆的那一类精致居居女孩, 越来越多的追捧和钦慕目光让叶舒华充满了偶像包袱,渐渐的,“在家可以抠脚,出门一定要无懈可击”就成了她的宗旨。   叶舒华承认,她刚穿越那会儿确实对自己的形象有些疏忽,毕竟民以食为天,当时饭都吃不饱,满脑子都琢磨着如何多吃几口饭去了,一时没注意这些外在的东西也情有可原。   但现在注意到了,叶舒华就无法接受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自己每天就穿着这些“大妈爆款”的衣服招摇过市的现实了——颜值再高也经不住这么造啊!   叶小妹怀疑人生中。   王翠芬把她这副见了鬼的样子尽收眼底,倒是不以为意的道:“不是你的还能是谁的,哪个敢把好好的衣服拿给你祸害?”   叶舒华一开始还真有这个打算,问出衣服是谁的,然后以自己学艺不精为由把这个份工作推辞了,可这玩意儿竟然是她自己的,那之前准备好的话就全被堵住了。   而且叶舒华现在已经不关心这个问题了,她嫌弃的看了看手里这让人一言难尽的短袖,实在忍不住道:“娘,这衣服也太丑了点吧,我明年能买新的吗?”   王翠芬都快被她的异想天开逗笑了,“你还想要新衣裳?”   正因为王翠芬不怒反笑,让叶舒华以为这事还有搞头,便不怕死的点了点头,“是挺想的……”   事实上产生误会的,不单是傻呼呼的叶小妹,林红梅和宋秀秀的脸色也瞬间变得很难看。   她们自然觉得小姑子的想法太过可笑,嫌弃现在的衣服丑就想做新衣裳,她以为自己是地主家的大小姐啊?在乡下,多少女人一辈子都穿不上两次新衣裳!   像她们家不算太穷,父母也疼她们,定亲后舍得给她们买块布做两身衣裳,她们这才平生第一次穿上新衣裳离开娘家。但这个年月,有的是家里揭不开锅的,嫁人都没新衣裳做,找亲朋好友借身体面的衣裳穿着,结完婚再给人还回去,人家的日子不也好好过着吗?   想想自己和身边的例子,林红梅和宋秀秀对于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小姑子,便更多了几分不满。如果她们没猜错,小姑子这件衣裳都是近两年新做的,估计婆婆那会儿看家里娶媳妇嫁闺女,都要买布做衣裳,顺便也给小姑子做了一身,小姑子这么大的姑娘自己也不知道珍惜料子,才穿多久就磨破了!   恐怕她也不是嫌衣服难看,这么好的衣裳谁嫌弃?小姑子肯定因为破了旧了,如今要打补丁了,这就不乐意,缠着她娘要新衣裳。   林红梅和宋秀秀本以为婆婆会厉声训斥,她虽然偏疼小姑子,但也最是节俭持家的人,不可能纵容小闺女这臭毛病,没想到婆婆竟然还有些心情冲她笑,似乎并不生气的样子。   妯娌俩这不就着急了!她们太清楚小姑子那张嘴多会哄人了,把严肃的公公和她们的男人都哄得服服帖帖,婆婆可是这丫头的亲娘,能不心疼自己的闺女吗?   小姑子做梦归做梦,婆婆可不能由着她的性子胡来,给她做新衣裳,那她们的大宝二宝长大穿啥?林红梅和宋秀秀就要反驳,不想王翠芬比她们反应快多了,一秒变后妈脸地冲叶小妹道:“想也给我憋着。”   王翠芬确实偏心,对于自家小妹异想天开的念头非但没生气,甚至还有些不合时宜的欣慰——她以为这丫头满脑子只有吃的,一点作为大姑娘的自觉都没有呢。如今还知道要好看的新衣裳,不错,脑子还没有彻底坏掉。   心里没气,王翠芬现在变脸当然不是真冲着叶小妹来的,而是做给两个摆脸色的儿媳妇看的,顺便才向整天净知道做白日梦的小妹表明下态度,“新衣裳是别做梦了,你要是缝得好,明年也能穿得好看一点,如果缝不好……”   说到这里,王翠芬故意停顿了一下。   叶小妹果然仰着脸看她,王翠芬冷这时笑道:“那你就穿破烂吧。”   那个比穿大妈爆款招摇过市还要可怕吧!   叶舒华果然被威胁住了,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小心翼翼、全神贯注开始进行缝补。   说起来,叶舒华都不知道她的衣服下摆,是什么时候被割破的。想想上辈子,她有一个专门的房间当衣帽间,毫无节制的买买买,导致衣柜很多穿两次就没机会重见天日了,而现在,衣服穿破了都不能换新的,缝缝补补又三年。   这鲜血淋漓的对比,让她简直充满了委屈和心酸。   然而更心酸的是,叶舒华发现她似乎有点被她娘洗脑成功了,这会儿竟然很有些“技能到用时方恨少”的心态,很希望自己是个刺绣高手,这样就能绣朵漂亮的花遮住缝补痕迹,而不是是横一条歪歪扭扭的丑蜈蚣在上面、让人一眼就看见。   真是个可怕的想法——叶小妹意识到这里,很夸张的颤抖了一下,同时还不着痕迹的看了看她娘和两个嫂子,心想她才不要被洗脑成她们这样呢,不说她娘了,就看看大嫂的皮肤和气色,她上辈子的妈果然都可以当大嫂的姐姐了。   叶舒华觉得她娘她嫂子这样“未老先衰”,都是管太多、操心操的,她可不能向她们学习,成了村姑她也要做最洋气的村花,老了都是美美的老仙女!   “不好好干活,两只眼睛嘀哩咕噜转什么呢?”王翠芬像个尽职尽责的后妈,及时打断了叶舒华的心不在焉。   叶舒华听话的收回视线,老实干活。   没一会儿,院外响起了一个稍显陌生的声音,“小妹在家吗,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挖野荞?”   还没听出这个声音是谁,叶舒华已经迫不及待从凳子上跳起来了,“要去的,等我一下呀。”   王翠芬见状横了她一眼,但到底没反对,只是提醒道:“去换双旧鞋,把厨房的篮子拿上,既然要去挖野荞,动作就麻利点,多挖点回来,煮稀饭炒鸡蛋都好吃。”   叶舒华以为所谓的野荞,就跟上辈子学校展开的“忆苦思甜”活动时,食堂给他们的野菜一样,味道又苦又粗,咽下去都费劲,所以对她娘嘴里的“好吃”就不抱希望了,但是能出去玩还是很期待的,依然很兴奋把缝到一半的衣服扔下,转身回屋换鞋找菜篮子。   等叶小妹兴冲冲带着装备出来,向她发出邀请的“小伙伴”正在院子里跟王翠芬聊起来了,只听见这个笑起来很甜的圆脸姑娘笑着对王翠芬道:“小婶,奶奶说小妹整天不出门,也不知道在家玩什么,让我特意叫上她一起,免得在家人都坐懒了。”   “秀红姐!”叶舒华很欢快的朝她们跑过去,看到人她就想起来了,叶大伯家的堂姐,比叶小妹大一岁,今年上半年结婚,前两天刚回娘家小住的。   虽然叶小妹跟堂姐们不太熟悉,但是自家亲戚总比跟外人玩来得轻松放心,叶舒华心情更好了,注意力全放在堂姐身上,倒是把她的话忽略得一干二净。   不过叶秀红这话也不是说给叶小妹一个人听的,小婶能听懂她的意思也不错。   王翠芬同志这么聪明的人,当然听懂了,孩子他们奶奶这是服软了,向小妹示好呢。王翠芬一时间既得意又不屑,不屑是知道婆婆这么示好,是因为小妹得到了她爹的重视,这老太太对她们母女不待见了十几年,现在态度倒是变得快,还真是见风使舵。   因为这一出,王翠芬更是坚定了远离婆婆的决定,和长了双势利眼的老太太较劲,还不如关起门过自己的日子呢。   不过王翠芬跟叶大伯母关系还不错,早年叶大姐跟着奶奶生活,大伯母也没少关照过,王翠芬自然记这份好;加上大伯母跟叶奶奶一个屋檐下,经常起摩擦,妯娌两正好凑一起吐槽吐槽婆婆,都觉得挺自在,感情也就很不错了。   所以王翠芬对于叶奶奶彻底冷了心,却没有就此冷落叶秀红,依然很热情招呼着侄女,还拉着她嘱咐晚上和小妹一起来吃饭。   叶秀红当然是婉拒了小婶的热情,拉着叶舒华逃也似的离开叶家院子。   下午三点多,阳光灿烂却不刺眼,叶秀红主动挽着叶舒华,姐妹俩亲亲热热的朝村口走去。   叶秀红是新嫁娘,大概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婆家待过,才知道娘家的日子有多自在,以至于难得回趟娘家,看处处都顺眼了,连带着印象中娇气不讨喜的小堂妹,也变得可爱又漂亮、让她忍不住想亲近亲近了。   想到叶小妹以前的性子,叶秀红便有些好奇的问:“小妹,我这次回来,听到我娘她们说你现在长大了变文静了,也不出来串门儿了,整天在家干什么呢?”   好似队里人人都这么说,以前的叶小妹究竟是有多爱串门?叶舒华就很郁闷,“我也想出去玩,可是每天洗衣做饭,还要带大宝,哪来的功夫去串门?”   “现在农闲,小婶她们都在家,应该不用你做饭带孩子了吧?”   “那倒不用。”叶舒华都快自闭了,“所以我娘现在天天盯着我缝衣服。”   因为叶舒华没说她最开始连针线都不会拿,叶秀红就以为就跟她嫁人前的“集中训练”一样,确实很繁琐,但还是被叶小妹夸张的表情都得“噗嗤”一笑,笑完才安慰道:“女孩子嘛,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叶舒华“嗯嗯”点头,不太想继续这类沉重的话题,便主动打听起来:“秀红姐怎么回来了?准备在家住多久?”   叶秀红摸了摸肚子,笑道:“我娘说队里杀了年猪,让我回来吃肉的。反正也没什么活儿,年前我就一直在娘家了。”   大伯母这么说只是个借口接闺女回家养胎。   这是叶秀红怀的第二胎,第一个因为小两口没经验,刚发现怀上时就流掉了,大伯母便不那么信任亲家母了,趁着农闲时节,干脆把已经满三个月的闺女接回来亲自照顾。   叶秀红可不是真回娘家来吃肉的,就算大伯母舍得好东西,几个哥哥嫂子也不答应,嫁出去的小姑子回娘家吃他们住他们的,还要吃金贵的猪肉,这么大脸吗?   叶大伯家的猪肉,其实也跟叶舒华家一样,当天就处理好挂起来腌制了,叶秀红也就吃了点猪大肠油渣之类的“肉”。   不过哪怕是回娘家吃糠咽菜,她都更愿意在娘家待着,至少心里舒坦自在,所以回答叶舒华的好奇时,叶秀红脸上便带着全然幸福的笑容。叶舒华自然信以为真了,眼神刷的一亮,她突然想起王翠芬同志上次跟她抱怨叶大姐老不回娘家的事了。   大伯母真是机智——只要有肉吃,不怕嫁出去的闺女不爱回娘家。   叶舒华决定回家也要跟她娘分享这个操作。   可惜她们知道的晚了点,猪肉都已经被腌起来了,叶大姐近期恐怕没这个口福。不过大哥他们说了,从最近一直到过年,队长父亲会组织青壮年进山打野味,他们生产队人手够足,运气好说不定能扛两头野猪回来分,就算运气实在太差,也还是能抓些野鸡野兔回来打牙祭了。   叶舒华琢磨了一下,这个很有搞头,因为由队长父亲带头,大哥二哥又是人高马大的汉子,达到的猎物肯定先由着他们家挑。   想想上辈子都难得吃的野味,才吃完烤猪蹄不久的叶舒华都忍不住咽口水了,她就不信到时候把消息带给叶大姐,对方能扛得住诱惑坚持不回来!   叶舒华这一次这么积极,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真的是其次,主要还是希望她娘能够高兴一点。   说得现实一点,穿越到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如果没有她娘近乎纵容的关心和宠爱,叶舒华的日子绝对没有这么轻松,还有功夫满脑子想如何骗吃骗喝?恐怕每天饿着肚子做忙不完的事才是这个年代的正确打开方式。   从感性的角度,叶舒华从小到大从父母那里缺失的温暖和关爱,王翠芬都一次性给足了,话不多却默默对她好的队长父亲和三个妹控式的傻哥哥,那就是买一送一,意外的惊喜。   现在的叶舒华有这么多人宠爱着,当然已经不缺爱了,她不再烦恼别的小朋友都有的东西为什么她没有,于是唯一的烦恼就变成了今天能不能吃上肉。   真特么人间真实_(:3J∠)_   总之,王翠芬、队长父亲和傻哥哥们对她好,叶舒华不是没心没肺的人,有机会也会想回报他们,只不过她现在一穷二白,大部分时候只能当被投喂的那一个。   堂姐妹热聊间,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小妹?”   叶舒华停下脚步回头,就看到顶着一头阳光冲她微笑的宋大哥,真是赏心悦目啊,叶小妹难得露出了花痴的笑容:“宋大哥,你怎么在这儿?”   大概是看到她们有两个人,不用特意避嫌了,宋清徽才继续上前,在距离她们一步之外停下,刚好和叶舒华面对面,温和的打招呼,“你们这是去哪?”   “我跟秀红姐去挖野荞。”叶舒华自然的发出邀请,“宋大哥要一起吗?”   宋清徽还没说话,叶秀红忍不住捅了捅傻呼呼的小堂妹,提醒道:“小妹。”   挖野菜这种活儿自然没有让男人去的道理,哪怕宋知青还没成家,也不用他亲自去挖野菜,他们那些知青听说一起吃的,女知青负责做饭,男同志就负责挑水劈柴这些体力活,所以挖野荞当然也是女知青去挖的。   叶舒华脑子里就没这根筋,毕竟她在二十一世纪生活过,让男人挖野菜算什么,男人还得洗衣做饭伺候女朋友呢,多新鲜啊!理所当然没听懂堂姐的暗示,于是宋清徽只能看着叶小妹茫然的眼神解释道:“我还有点事,就不跟你们去了。”   这下叶小妹终于懂了,自认为善解人意、在别人眼里却是迫不及待的挥手道:“那宋大哥去忙吧,我们也要走了~”   叶秀红听了都想叹气,小叔小婶都是大家都夸的聪明人,怎么就把堂妹养得这么傻,没半点心眼。她之前看小妹和宋知青热络的样子,还以为他们有什么情况呢,当然她现在看懂了,宋知青在队里其他姑娘和女知青眼里是不可多得金龟婿,在小妹眼里就是个熟人而已,她根本没那么多心思。   可是也不该表现得跟赶客一样啊,宋知青特意叫住她,想必是有正事要说,小妹二话不说叫人家去忙,这多不礼貌?   叶秀红有心想帮忙打圆场,又担心她跟宋知青没任何交情,刚刚宋知青又只是朝她笑了笑就算是打招呼,她就不好贸然插话给堂妹圆场,毕竟她也不确定宋知青是介意还是不介意。一时间便犹豫起来。   宋清徽这回是真不介意,他要是介意就不会主动叫住叶小妹了,毕竟他比叶秀红还要更清楚,叶家第一傻说话随便起来究竟有多随便。   经验丰富的宋知青淡定微笑:“待会去,我找你有事。”   叶小妹只好再次停下脚步,转身傻呼呼的问:“什么事?”   “叶婶她们今天在家吗?”   “在啊。”   宋清徽仿佛有很重要的事似的继续确认道:“叶婶下午也不会出门?”   “肯定不会,就算出门也是去隔壁串门,嚎一嗓子我娘肯定能听见。”叶舒华语气还挺怨念,毕竟她娘要是舍得出门,她也不用苦逼的顶着太阳出来挖野菜了。   “那就好。”宋清徽松了口气的样子。   他的表演成功引起了叶小妹的好奇,她忍不住问:“你非要找我娘,有什么事吗?”   “就是前天借叶叔的饭盒,我已经洗好了,待会打算给叶婶还回去。”说到这里,宋清徽顿了顿,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本来是说好昨天就还的,但是因为有点事耽搁了,我怕叶叔急着要用,今天必须还回去了。”   “我爹最近准备进山打猎呢,不用去公社开会,应该用不着。”叶舒华摆了摆手安慰着,突然灵光一闪,“不过宋大哥昨天去干嘛了呀?”   能让他这么着急,肯定是很要紧的事。叶小妹把握十足。   宋清徽微微一笑,低调的回答:“也没什么,就是去邮局取了点东西。”   叶舒华激动得下意识上前了一步,握紧小拳兴奋得仿佛收到包裹的人是她一样,“是你家里给你寄的年货吗?”   宋清徽眼神闪了闪,面上还是那么温文尔雅的样子的点头:“是呢。”   “这么棒吗!”叶小妹激动地脸都红了,立刻就想知道年货里都有啥,叶秀红却已经看不下去了,扯起衣服把她往后拉,“小妹,你别把宋知青吓着。”   刚说完,宋知青便趁机告辞了,“那不耽误你们正事了,我先走了。”   这下轮到叶小妹依依不舍的在身后告别:“宋大哥,有空再聊啊。”   宋清徽闻声回头,就看到叶小妹像个小鸡仔似的被叶秀红拖走、却还一步三回头朝他这边看,宋清徽不由勾了勾嘴角,莫名有种扳回一城的快感。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感谢土豪们的加更,晒霸王票再应景不过了——   感谢小可爱们,么么哒。   小伙伴要给力一点啊,不然等我把文收2万5和作收1万6的两个加更完成后,就找不到加更的理由啦╮(╯3╰)╭   ☆、第四十三章(两章合一 文收过2万5的加更)   被宋清徽这么一勾搭,叶舒华的心思就完全不在挖野菜上面了, 挖野菜哪里比得上宋大哥包裹有意思呢。于是叶舒华满脑子都在猜测宋大哥家里又给他寄来什么好东西了, 以及她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成功泡到宋大哥这朵高岭之花?   在年货的刺激下, 叶小妹对于泡男神这件事终于积极主动起来了, 真是可喜可贺。   不过叶小妹觉得自己还挺机智, 很有危机意识。   上次在镇上, 她都亲眼见到宋知青抱着那么大的包裹从邮局出来了,却因为师出无名,导致自己连里面有什么好东西都没打听出来, 就眼睁睁看着包裹从眼皮子底下溜走,叶舒华为此遗憾了好一会儿, 必须吸取惨痛教训, 宋家寄来的年货她绝对不可以再错过了。   是的,叶舒华从镇上回来起, 就盯上了宋清徽的年货包裹, 并在心里许下豪言壮语, 她必须要在包裹到来之日把宋大哥泡到手, 然后以他女朋友的身份名正言顺享用包裹里的好东西。   想想就觉得好激动呢。   可是为什么叶小妹有这份雄心壮志, 却一点都不着急、有一搭没一搭刷着宋清徽的好感动呢?   原因有很多, 像是感情这事随缘, 强求不来, 她对自己的魅力充满信心等等,但这些都是次要的,最关键的是叶小妹不见兔子不撒鹰, 没看到肉罐头就没什么动力了,甚至还安慰自己,年货包裹肯定是年底才到达,宋大哥收到估计都腊月二十好几了,所以留给她的时间还很多,不着急慢慢来。   叶小妹就吊儿郎当混到现在了。   万万没想到没想到,宋大哥家里那么积极,离过年还有一个多月,年货就先到他手上了,虎视眈眈的叶舒华就这样被宋家人搞得措手不及,好好的计划全被打乱了。   叶小妹恨就恨她当时没用脑子想一想,现在的邮局服务哪有三四十年后的快递那么高效便捷?宋大哥想离开这儿回他北京的家乡,恐怕还得坐火车况且况且几天几夜,邮局才不会不眠不休的帮他们送东西,十天半个月都算是坐火箭的速度了,以现在的交通方式,邮局寄信寄包裹需要一两个月才是常态。   所以宋大哥的父母为了保证他能有东西过年,提前两三个月寄送也在情理之中了。   叶舒华越是“理解”宋家的迫不及待,就更无法原谅自己的错误,这么常识性的问题都能忽略,蠢死她算了。   但是比起自我反省,她更多的还是捉急,就怕宋大哥自制力不够强,等不到过年就把好吃的全都吃过精光,那她岂不是又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只要想到自己忙活大半年却颗粒无收的场景,叶舒华就悲从心来,然后化悲痛为动力,扯着一根根野菜连根拔起,扬起来的土甚至掉到叶秀红跟前了,叶秀红无奈的回头问:“小妹,你在想啥呢?”   一门心思和野菜较劲的叶小妹如实回答:“我在想宋大哥包裹。”   “宋知青家里寄来的东西,跟你有啥关系?”   “我就是羡慕啊。”叶小妹振振有词,“宋大哥家里可大方了,上个月才寄了东西,这才多久又把年货寄过来了,宋大哥现在铁定天天在家吃肉罐头呢。”   叶秀红是今年才嫁人的,宋知青已经在他们这插队两三年了,所以叶秀红在娘家也没少听大妈们讨论宋知青的肉罐头,但是大家也只是说着凑趣,还真没见过叶小妹这样羡慕嫉妒得真心实意的。叶秀红一时间往哭笑不得,但也知道小堂妹这个状态只能顺毛捋,她便安慰道:“你自己都说了,那是寄给宋知青的年货,宋知青虽然年轻,却不是沉不住的毛头小子,还没过年呢,他怎么可能在家天天吃肉罐头?”   叶舒华顿时眼前一亮,意识到自己关心则乱了,宋大哥应该是像堂姐说一样,已经是个成熟稳重的男子汉了,他肯定会把乖乖把东西攒起来的。   这样一来,包裹早收晚收都一样,并不影响她在年前把宋大哥泡到手了。   叶小妹又满血复活了,整个人都充满了干劲,而且因为现在年货是看得到、触手可及的,叶舒华这一刻的斗志也是前所未有的充足,恨不得一步到胃,啊呸,是一步到位_(:3J∠)_   而叶秀红看小堂妹这么容易劝说,也很满意的笑道:“小妹,你也别羡慕宋知青的肉罐头,好好拔野荞,回去炒鸡蛋,比吃肉还香!”   叶舒华双眼发亮的回头问:“真的吗?”   叶秀红点头,并且提醒道,“每年这个时节才有,错过就要等下一年了,你要抓紧多摘点回去啊。”   之前王翠芬同志这么说的时候,叶舒华只当她娘忽悠自己,但是连叶秀红都这么说,她便信了一大半,堂姐总不能跟她娘对口供。   叶小妹从来不跟吃的过不去了,哪怕内心对宋清徽的肉罐头势在必得,也不能吃过这道一年只能吃几天的美食,所以她很是受教的点头,加快速度虎虎生威的扒着野菜。   叶秀红见状也低头认真忙活了,她娘家也一大家子的人,不比小叔家人口少,她不多弄点回去的话也吃不过两天。   两姐妹都埋头工作,叶舒华一心二用,飞快拔菜的同时,还没忘记继续思考之前的问题,她的想个办法一举拿下宋大哥。   现在的问题不是她魅力不够,也不是宋大哥有多难搞,而是他们待在一个大队却仿佛隔着天涯海角,经常十天半个月的才见一面,又没电话网络,她再能耐也不能用意念追男神啊。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为他们制造相处的机会。   该怎么不引人注意的往宋大哥身边凑呢?叶舒华努力开动脑筋,可惜一直到太阳落山,她都没想出半个可行操作,二堂姐已经拎起篮子喊她了,“小妹,天快黑了,别人都回家了,咱们也回去吧。”   想不出来就暂时别想了,没必要为难自己。叶舒华心态很不错,拍拍手站起身,看看堂姐满满一篮子的野菜,再看看自己的篮子,比不上堂姐的满,但也很多了,叶小妹骄傲挺胸,拎着沉重的篮子:“好呀好呀,回去吧。”   两姐妹又有说有笑的回家了。   努力的女孩运气都不会太差,叶舒华虽然想到手动制造机会的方式,很快却发现机会无处不在,回家的路上,她就跟捧着饭盒的宋大哥不期而遇了。   狭路相逢,叶小妹还在几步之外就兴奋挥手,“宋大哥!”   宋清徽闻声回头,颇有些惊讶,“小妹,你现在才回来?”   “是啊,很晚吗?”叶舒华双手提着沉重的菜篮子,快步追上宋大哥。   “我看到其他去挖野荞的人早就回来了,以为你跟她们一起。”宋清徽好脾气的解释道,“你堂姐呢?”   “我跟她们又不是一块出来的,当然回家也比她们晚了。秀红姐要回她家,我们在半道上分开了。”说话间,叶舒华终于撵上了宋清徽,笑眯眯的看着他手里饭盒问,“宋大哥不是好早就要说还饭盒吗,怎么还到现在?”   宋清徽摇头笑道:“遇到点事又耽误了,要不你顺路捎回去?”   其他时候,叶舒华不介意帮这种小忙,但今天她才有了危机意识,不能浪费任何一个撩男神的机会,叶舒华就不准备帮忙了,眼睛滴溜一转,便夸张道:“不好意思,我这篮子好沉好沉的,实在没有力气再帮你啦。”   宋清徽看叶小妹眼睛滴溜乱转的时候,就有预感她今天可能不太好说话,但也没想到叶小妹真好意思找这种理由,无奈又好笑地着她的视线往下看,质疑道:“只是一些野荞,应该不会很重吧?再说你家这是铝饭盒,也没什么份量……”   还没反驳完,叶小妹已经理直气壮的伸出手掌给他看了,“可是真的很沉啊,你看我的手都被勒红了。”   宋清徽的视线还没收起来,刚好把那道勒痕尽收眼底,不是很深,但是深红色在白皙的掌心依然显得有几分怵目惊心,宋清徽顿时就不好意思再坚持让她帮忙了,再凭本事单身的直男也该知道怜香惜玉。   迟疑了片刻,宋清徽只好客套道:“要不我帮你提?”   叶舒华可不会跟他客气,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把篮子往他跟前一放:“好呀好呀,那就麻烦宋大哥了。”   宋清徽:……   怎么有种叶小妹专门为给他下套的感觉?   但是自己说出去的话,宋清徽也不好意思出尔反尔,无语片刻,还是认命弯腰去拎篮子了。   提起东西,宋清徽才发现叶小妹也不全是信口开河,这篮子野荞确实有点份量,可能是因为乡下用篾片手工编的菜篮,单是篮子估计就有两三斤重,再有三四斤野荞,叶小妹拎着吃力倒也正常。   这么想着,宋清徽不着痕迹的看了叶小妹一眼,结果就看到这丫头甩着袖子一脸欢快的问他:“不走吗?”   宋清徽抽了抽嘴角,不动声色的道:“那你帮我拿下饭盒吧。”   “好啊。”叶舒华虽然不知道宋大哥为何如此坚持让她拿饭盒,但是既然宋大哥帮她提篮子,她负责饭盒也正常,这样才公平嘛。   叶小妹挺配合的伸出双手,接过东西才发现内有玄机,她机智的拿起饭盒晃了晃,“宋大哥,这里面有什么?”   宋清徽低调的往前走,状似不在意的说:“连着两次去你家吃饭都两手空空,实在过意不去,这次我家里寄了些牛肉干过来,正好装点过来,没有多少,就是给叶叔叶婶他们尝鲜。”   话刚说完,宋清徽眼前便出现一张放大的脸,叶舒华兴奋得直接蹦到他跟前,险些贴到他身上确认道:“牛肉干,居然有这么奢侈的东西吗!!”   叶小妹突如其来的凑近把宋清徽吓了一跳,一连往后退了两三步,才感觉有些安全感的站定,低调而内敛的点了点头:“嗯。”   叶舒华当然不会在意他稍显冷淡的回应,她几乎是如获至宝的抱着饭盒在脸上蹭,“真没想到我有生之年还能吃到牛肉干!!”   刚感慨完,叶小妹又迫不及待得把饭盒打开了,不是很真诚的问他:“宋大哥,我可以现在尝一点吗?”   叶小妹还很会现学现卖的补充道:“我也就是尝个味道,不会吃很多的。”   “……”宋清徽只能看着叶小妹专注的头顶回道,“你高兴就好。”   早在被叶小妹叫住的那一刻,他其实就已经有了她会在半路偷吃的觉悟,所以也没什么好惊讶的。   但是他也没有想到,叶小妹这个糟老头半句话都不能信,说什么尝个味道就满足,这丫头一张嘴,就捧着饭盒吃得头也不抬了。   宋清徽只好委婉的提醒道:“小妹,时间不早了,叶婶他们应该在等你回家吃饭。”   叶舒华还是很怕她娘的,闻言果断点头:“噢,那我们赶紧回去吧。”   说这话时,她含了一嘴的牛肉干在咀嚼,说话自然就含糊不清了,在宋清徽的角度看来,叶小妹腮帮子鼓起来、还上下移动的模样,像极了大白兔,就连她呆呆地看着他的眼神,都让他脑补出了一双红红的兔子眼。   宋清徽这下忍不住破功了,轻笑一声,随即又若无其事的迈开脚步,“走吧。”   叶舒华继续鼓着腮帮子、亦趋亦步地跟上宋大哥。   她承认今天是有点贪心了,一不小心就给自己塞了一嘴牛肉干,导致现在咀嚼起来如此艰难。但是她不后悔!   半个月前她家连猪肉都吃不上,宋清徽家里竟然能给他寄牛肉干,真想知道他们家过得都是什么神仙日子——叶舒华现在不但更坚定了要把宋大哥泡到手的决心,甚至还有点想嫁的冲动了。   牛肉干的加持,让宋清徽的背影都仿佛闪着帅气优雅的光芒,叶舒华忍不住双眼冒红心:“宋大哥……”   几乎是同一时间,宋清徽也回头开口道:“小妹——”   四目相对,两人同时噤声。   沉默间,宋清徽下意识摸了摸耳朵,随机恢复一贯风度,“小妹想说什么?”   叶舒华茫然的眨了眨眼睛,她刚刚鬼迷心窍,鬼知道自己想说什么,只好客气道:“宋大哥先说,我现在有点好奇了。”   宋清徽笑道:“我就是想提醒你慢点吃别噎着,回去叶婶叶叔他们又不会不让你吃。”   宋清徽说得很有底气,去叶家吃过几吃饭,他已经清楚叶小妹在他们家里的地位,她俨然是全家人宠着的小宝贝。   这可跟队里人说得不一样!第一次去叶队长家做客之前,宋清徽也常听队里人说过队长媳妇偏心叶小妹,也有人提过他们家老三叶军华和叶小妹感情好,却没有提过叶队长和叶家老大老二对她的态度,宋清徽忍不住推测,可能他们住在一个屋檐下,叶婶对老幺的偏心已经引起了其他三人的不满也说不定。叶家老大老二的媳妇都不是省油的灯,而叶队长又是刚正不阿、严于利己利人,对于连外人都评价说好吃懒做的叶小妹,叶队长未必有多喜欢。   万万没想到他也有看走眼的一天,叶家的情况和他推测的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宋清徽真的很难相信叶小妹能讨人喜欢到这种地步,别说在农村了,就是城里很多家庭也不看重女孩,很多女孩在娘家的日子,都是被视为“赔钱货”“吃白食”的存在,所以吃的少、多多干活就成了她们生存下去的准则。   所以刚开始宋清徽就有点想不通,叶家看着也不是多开明多特殊的家庭,叶队长和队长媳妇都是挺传统的人,怎么就对叶小妹如此宽容甚至是纵容?   让她一个女孩在吃食上和兄弟们一样的待遇,甚至因为她是老幺,父母兄弟都不约而同的让她多吃——这在农村一定是绝无仅有的现象了。   不过宋清徽和叶小妹接触多了以后,渐渐便有点理解叶队长他们的纵容了。农村其他女孩得不到叶小妹这样的待遇,可那些女孩也比不上叶小妹笑得灿烂嘴巴甜啊。试想一下,叶小妹想讨好谁的时候,扬着笑脸往对方身边凑,也不知道看眼色,就每天孜孜不倦的黏过去,时间一长这谁顶得住啊?   想到这里,宋清徽还有点后悔自己领悟得太晚,因为他现在都有点被叶小妹哄住了,收到通知邮局有他的东西时,脑海里第一时间闪过的竟然是不知道这次有没有叶小妹心心念念的肉罐头。   都要过年了,肉罐头当然是有的,而且数量还不少呢。   他也是家族里最小的小辈,在家里的待遇不比叶小妹在叶家的待遇差多少,又在千里迢迢的农村“受苦”,他妈他奶奶哪怕自己不吃,也要省下了寄给他的。   这份心意哪怕宋清徽想推辞都没用,世上有种苦叫做妈妈奶奶觉得他苦,肉罐头就成了每个月的保留节目。但是“恼羞成怒”的宋知青已经不想给叶小妹吃肉罐头了,理由是叶小妹这人看不懂眼色,又能屈能伸,一旦发现他能给她最想吃的肉罐头,还不得彻底赖上他?   还是那句话,男同志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宋清徽要杜绝和叶小妹闹绯闻的一切可能,适当的高冷无情是很有必要的。   所以刚才出门的时候,他把手边的肉罐头又放下了,换成了牛肉干,这样既能感谢叶婶他们的热情招待,又不至于从此被叶小妹赖上,宋知青觉得自己的选择很完美。   然而他低估了叶小妹的好吃程度,这丫头还真是什么都不挑啊,没有肉罐头,麦乳精也可以,大白兔也可以,牛肉干也可以!   世上难道就没有叶小妹不可以的食物吗?   叶舒华不知道宋清徽这番复杂的心理活动,所以就很轻松的点头了,含糊不清的解释道:“我知道,这不太惊喜了,一下子没忍住吗。”   说着她还挺奇怪呢,“再说了,宋大哥你家的牛肉干有多好吃你自己都不知道吗?”   宋大哥送的牛肉干一看就知道是手工做的,这个年代想吃顿牛肉都千难万难,应该也没有可以当小零食吃的牛肉干在卖,但是这份手工牛肉干,却做出了她上辈子常吃的内蒙牛肉干的口感和味道,肉香满口、嚼劲十足,叶舒华品味着这份熟悉的味道,感动到几乎热泪盈眶。   叶舒华觉得宋大哥但凡尝过,都不会说出让她“慢点吃别噎着”这种废话,人间美味怎么舍得慢点吃?   结果宋清徽还真被她问得一愣,他自己确实还没吃过。   因为家里时常接济,宋清徽在插队的日子是比较辛苦一点,但生活条件也没有差太多,导致他依然还像在家里那会儿一样,并不看重口腹之欲,家里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寄给他过年的,他自然没必要急于一时。   只是自己都没吃,就眼巴巴的给叶小妹送过来,这么想想宋清徽就很郁闷,郁闷到都没有立刻回答她的问题。   不过叶舒华已经从他脸上看出来了,她倒不像宋清徽的脑洞那么大,就事论事,这么好吃的牛肉干宋大哥竟然没尝过,暴殄天物啊,叶舒华立刻端着饭盒上前,“那我的给你吃吧!”   宋清徽一时还没明白她话里的含义,正转头看过去,叶小妹已经举着两条肉干朝他塞过来。   “不、不、不用——”宋清徽都被她吓成结巴了,疯狂摇头拒绝,并连连后退。   毕竟他这么重视自己的清誉,今天要是接受了叶小妹的亲手喂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变故来得太快,宋清徽一时都忘了他可以用自己动手的理由拒绝叶小妹的投喂,而不是只知道摇头说不用。   叶舒华就理所当然把他的拒绝当成是不想吃牛肉干了。   这么美味的东西,怎么会有人不想吃?宋大哥肯定是在跟她假客套,那她当然不能听他的了。   叶小妹坚定了信念,找准机会成功把牛肉干塞进宋大哥嘴里,因为太过用力,手指不小心碰到他的嘴唇。   宋大哥的嘴唇有点薄,还有点软,触感很不错。   叶舒华心满意足的收回手,并且保证道:“我在河边洗过手的哦,一点都不脏,宋大哥放心!”   宋大哥一点都不放心,那一刻心脏都要跳到嗓子眼了。   他没想到叶小妹胆子真有这么大,亲手喂东西给男同志吃,她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宋清徽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后的第一时间,就想给满脑子只有吃的、连男女之别意识都没有的叶小妹上一堂思想教育课,但是他刚清了清嗓子,就看到叶小妹双眼发亮还带着期待的问他:“怎么样,超好吃的吧?”   “确实挺好吃……”甜丝丝——   最后三个字还没说出口,宋清徽已经意识到他家的牛肉干是酱香咸口的,根本没有半点甜味。所以他直接歇了给叶小妹上思想教育的念头,倒是很想紧急培训一下自己的味觉。   哦不,或者他更应该担心的是自己的智力。   珍爱智商,远离叶小妹,这果然不是一句空口号。   满脑子吐槽的宋清徽吐槽到最后心疲力竭,干脆什么都不说了,默默的加快脚步,早点把叶小妹送回家他就解脱了。   叶舒华得到了想听的答案,很开心的从饭盒里又偷了两条肉干出来,然后才跟上宋大哥的脚步。   作者有话要说:  宋大哥已经被叶小妹撩到神志不清,为他点蜡_(:3J∠)_   刚刚打开后台有点被小伙伴的热情吓到了,我会努力加更汇报你们哒——   抱起所有小可爱么么哒~   晚安啦   ☆、第四十四章   宋清徽是个很低调的人, 拿了比肉罐头还要珍贵许多的牛肉干送给叶家, 却并希望叶家人如何的感谢回报他。   按照他的本来计划, 把盖好盖子的饭盒交给叶婶后, 借口天色不早急着回知青点吃饭直接离开, 等叶婶打开饭盒发现里面的东西时, 他已经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掌声了。   其实宋清徽也不是真的做好事不留名的活雷锋当上瘾了, 他这个年纪多少还是有些少年意气, 夸奖的话总不会嫌多, 但是他知道叶家人有多热情, 发现他送来这么少见的牛肉干,别说叶婶了, 他们全家人都不会让他就这么轻易离开。   宋清徽本来就是觉得自己接连几次两手空空的去叶家做客,未免有蹭饭吃的嫌疑,才备下这份礼物的, 晚上又被留在叶家吃饭,这样他下回还得找机会还回去,叶婶又不肯让他空着肚子离开,循环往复, 没完没了, 那他干脆住在叶队长家别走得了。   为了不让事情变得那么麻烦, 宋清徽只好稍微玩点小聪明了,谁想到半路杀出了叶小妹这个程咬金,叶小妹别的特长没有, 搞破坏确实是一等一的好手,等她嚼着牛肉干、吊儿郎当的回院子时,不只是王翠芬,在院子里的人全都发现了,“小妹,你嘴里吃的啥?”   “宋大哥家里给他寄了牛肉干,他特意送了点来给咱们尝。”因为自己已经尝过鲜了,叶舒华现在毫无压力地借花献佛,招呼道,“娘,大嫂二嫂,你们也来尝尝啊。”   宋大哥:“……”   林红梅和宋秀秀对视一眼,两个人都没应声,都觉得小姑子真是被婆婆宠得无法无天了,这么珍贵的吃食她竟然敢吃一路回来,还叫她们过去一起吃?   明知道她们舍不得糟蹋好东西,小姑子这是故意做给宋知青看的呢。   妯娌俩都没搭理叶舒华,王翠芬倒是搭理了,快步迎上去,却不是为了跟叶小妹一起尝鲜,她满脸笑容的招呼宋清徽:“小宋,你稍微等一下啊。”   转身看向叶舒华时则秒变脸,一边伸手接过饭盒,一手戳着她的额头咬牙切齿的教育道:“你怎么敢问都不问一句就收下这么金贵的东西,还吃一路回来,家里缺你吃的了吗?”   猪肉虽然也金贵,但是费点心好歹能买得到,牛肉是真的想都别想,他家没有牛肉票也摸不到能买到牛肉的门路。按照王翠芬的习惯,一般像这种还不起的好东西,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收下的,可现在牛肉干都被他们家小妹吃过了,哪怕她只尝一点点,王翠芬也不好意思腆着脸把吃过的东西再给小宋还回去,所以对于专业拖后腿的小闺女,王翠芬是真有点恼怒了,手上力道便有点重。   叶舒华当时没躲,被连戳了好几下才捂着发红的额头求饶,“我就是想宋大哥也不是什么外人,咱们关系这么好了,我那么见外不是寒了宋大哥的心吗?”   叶小妹挨批,宋清徽却突然被QUE,他本人倒是不太介意,甚至忍不住抿唇笑了。叶小妹经常傻呼呼的,却没有一傻到底,该机智的时候还是很机智的。   就冲她这份反应能力,叶婶他们偏疼叶小妹也不亏。   王翠芬倒是很想问问自家的傻闺女,小宋不过给她送了几次糖和麦乳精,这就自发把人家当自己人了,还要不要脸?   不过眼角余光看着清风朗月的小宋,到底没把这话说出口,让小宋误会就不太好了。   趁着王翠芬一时语塞,叶小妹再接再厉把宋清徽拉下水,“而且我也不是一个人吃的,还分给了宋大哥呢!”   上一句被QUE时候,宋清徽就有预感叶小妹不会“放过”自己,因此现在一点也不意外,甚至还能配合的回道,“小妹说的没错,我也吃了,叶婶就别怪她了吧。”   王翠芬回头冲他笑道:“本来就是你自己的东西,你想怎么吃都成,小宋别老帮着小妹遮掩,这丫头最近胆子越来越大,不教训是不行了。”   话虽这么说,王翠芬确实感到一些安慰,手收回来了,也不再冲叶小妹吹眉瞪眼了。   宋清徽瞥到叶小妹松了口气的神情,暗想叶小妹胆子越来越大,恐怕跟叶婶您这雷声大雨点小的教训方式也脱不开关心吧。   不过王翠芬都偃旗息鼓了,宋清徽也不可能再哪壶不开提哪壶。   所以叶舒华的责任就这么轻轻揭过了。   王翠芬教训完傻闺女,便热情的拉着宋清徽留下来吃饭,宋清徽当然是坚决不从,找了很多理由,说朋友们还在等他回去吃饭,王翠芬说她知道知青吃饭也没这么早,她会让小妹过去打声招呼、不用做他的份;宋清徽又说他没带手电筒、天黑了不好回家,王翠芬表示老大两兄弟都可以送他;总之王翠芬铁了心把宋清徽留下来,都说出“小宋你是不是嫌弃叶婶家的饭菜不好”这种话,为了证明自己并没有嫌弃叶家的想法,宋清徽就只能下来吃饭了。   可怜的叶小妹回家还没机会喝口水,就被她娘催着去知青点跑了趟腿。   回来的时候,队长父亲和大哥二哥他们也忙回来了,正在院子里跟宋清徽闲聊,叶舒华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直接钻进了厨房,因为她闻到一阵特殊的香味,“娘,你在做什么好吃的?”   王翠芬同志正和叶大嫂叶二嫂正在厨房忙得热火朝天,没时间搭理她,不过叶舒华已经看到了,特别惊讶的问:“哪里来的冬笋?”   听到这话,王翠芬才回头看了她一眼:“你哥他们刚挖回来的,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啊。”叶舒华一脸期待的说,“闻起来这么香,一定很好吃吧。”   王翠芬高冷道:“不做好吃点,怎么还的起你吃掉的那些牛肉干?”   叶舒华知道这一页其实已经翻过去了,并不担心她娘不依不饶,看到灶台边还放着三颗鸡蛋,顿时更惊喜了,“晚上就做野荞炒鸡蛋吗?居然还舍得放三个鸡蛋,娘你今天好大方啊。”   王翠芬既然把宋清徽留下来吃饭,总不能一点荤腥都不准备,因为太过匆忙没有时间准备,只能多炒几个鸡蛋了,顺便把小宋带来的牛肉干热一热端上桌,应该也算拿得出手了。   叶舒华还不知道王翠芬同志丧心病狂到把她视为零嘴的牛肉干都要炒一炒用来待客了,所以还有心思盯着锅里的“时令美食”目不转睛。   王翠芬便故意浇冷水道,“这三个鸡蛋,有两个是从你那里拿的,所以明天和后天你都没鸡蛋吃了。”   叶舒华这段时间吃的好东西比较多,今天还吃到了牛肉干,已经一本满足,少吃几个鸡蛋就无所谓了,只是有些奇怪的问:“剩下的那个由谁出?”   这话一次,忙着择菜的林红梅和宋秀秀便竖起了耳朵,王翠芬淡淡的道:“你二嫂还有两个来月就该生了,正是该进补的时候,她那份不能少。”   虽然王翠芬也觉得老二媳妇这胎多半是个闺女,不过那也是她目前唯一的孙女,她可不是那种专门折磨亲孙女的坏奶奶。再说老二两口子身体好都能生,开了花总能结果子,她要是急吼吼把老二媳妇身子折腾坏了,那才是得不偿失。   所以林红梅怀大宝时该有的待遇,宋秀秀也差不了太多,王翠芬在这方面还是很公平的。   不过宋秀秀这几个月患得患失,听到婆婆的话,才终于放下心来,连带着对婆婆的安排毫无意见的小姑子也多了两分感激。   说实话,宋秀秀对自己的这一胎没意见,就算是女孩那也是她的亲骨肉,自然没有当妈的上赶着嫌弃孩子的道理,她就是怕婆家因此苛责自己。尤其是婆婆,给老叶家养大了三个儿子,她最有资格和立场挑这个。   但是没想到最有底气的婆婆竟然只字不提,甚至往日跟她最不对付的小姑子,也没把握这个机会去公公婆婆甚至是她二哥面前搬弄她的是非——小姑子那么招婆婆他们喜欢,说点什么他们肯定记在心里,要给她上点眼药太容易不过了。   婆婆和小姑子都没嫌弃她的意思,反倒是看似跟她一个鼻孔出气的大嫂,这阵子得了闲便有意无意的往她肚子上扫,还专挑全家人再的时候装模作样说“弟妹我就是关心一下哈,你这肚子跟我怀大宝那会儿时不一样,要不上医院看看”——上医院看啥,看她怀的是不是故意?   宋秀秀本来就敏感多疑,听到这些戳心窝子的话自然恨得不行,她现在只是在对小姑子的问题上还和林红梅颇有默契,私底下早就不待见她了。   无独有偶,宋秀秀不想待见林红梅,林红梅其实也挺不服气她的,怀了个小丫头片子还这么金贵,把她家大宝的鸡蛋都吃了,真是好大脸!   所以听到王翠芬的安排,林红梅便一脸的不乐意,想要开口抗议,没回头却把她们的小心思猜得透透的王翠芬先说道:“至于大宝那边,他在娘胎里养得好,这几个月又隔三差五的吃鸡蛋羹喝麦乳精,补得壮壮的,少吃一颗鸡蛋也没事。”   说着,王翠芬又瞥了叶舒华一眼,“你要是知道心疼大侄子,就多给他喝点麦乳精,他喜欢这个味道。”   叶舒华想着小胖砸日复一日坚持做她的舔狗,对她算是真爱了,她也不能太小气,所以很大气的点头:“行啊,明天我就给他泡一杯。”   林红梅听到这里,又把头低下去了,比起鸡蛋,当然是麦乳精更好,大宝不趁机多吃点,等小姑子吃完以后可就吃不到了。   宋秀秀瞥了林红梅一眼,冷笑的想,这位大嫂子占便宜的时候就不说话了,还真是势利眼了。等着瞧吧,过两年小姑子出门,恐怕就得来闹她了。   这样一想,宋秀秀还有些庆幸当初想早点把小姑子嫁出去的计划没有实现,要不然她这个孕都怀不安生。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还剩作收满一万六的加更没有达成,争取今天写完,明天就只要日三千啦哈哈哈   先晒个霸王票——   哇看我发现了什么,有地雷有手榴弹,还有这篇文收到的第一个浅水□□,好性福,更有动力码字了o(* ̄▽ ̄*)o   ☆、第四十五章(作收满一万六的加更)   叶家媳妇暗波涌动, 叶舒华依然毫无察觉, 她正献宝似的跟她娘分享把叶大姐“骗回家”的骚操作。   可惜她说得认真, 王翠芬却全然不当真,连叶大嫂和叶二嫂都半点不担心,婆婆偏疼小姑子是一回事, 在大姑子面前还是很正常的,并不过分贴补大姑子, 主要是大姑子也比小姑子懂事,很少回娘家打秋风,婆婆就是想补贴也没发子。   小姑子自己吃肉不够,还想让她大姐回娘家一起吃?做梦呢,别说大姑子, 就是小姑子以后嫁出去也没这待遇, 当姑娘的时候可以让娘家宠着纵着, 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了, 公公婆婆应该是拎得清的。   这么一琢磨,林红梅和宋秀秀安稳的继续择菜, 并不插话, 王翠芬则好整以暇的打趣道:“叫你大姐回来吃肉,你就不心疼?”   “只要娘高兴,那我少吃两块肉也没事。”叶舒华既然这么提议了, 当然是有这个觉悟的——如果她的表情不要这么心痛,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叶舒华的“诚实”让围观中的叶大嫂和叶二嫂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想难怪小姑子能把全家哄得服服帖帖, 这肉麻劲也不是一般二般的人能学的。   不过肉麻归肉麻,管用就行,王翠芬虽然没采纳叶舒华的意见,依然被哄得心花怒放,却还要故作淡定的回头嗔道:“过年了,哪个大队不杀年猪,哪个大队不组织人手进山打猎,你姐难道还缺咱们家这点肉和野味吗?”   冬天打猎原来不是双岗才有传统?   叶舒华眨了眨眼,这个她确实没考虑到,不过随即又信誓旦旦的道:“大姐家分的猪肉有没有咱们家多我不知道,但是野味肯定没咱们家多。”   “你就知道了?”   “那当然。”叶舒华骄傲挺胸,“爹可是猎队的领头人,打了野味怎么也是先分给咱们家。”   “这话倒没错。”提到叶队长,就连王翠芬都没心思再抬杠了,毕竟自家男人确实能干,再没什么可挑的了,点头附和道,“往年能猎到野猪熊瞎子,那都是因为你爹qiang法好,不然他们可没办法全须全尾的拖着这么大的家伙回来。”   骄傲挺胸的叶舒华却突然结巴了一下,“什么,qiang、qiang法?”   她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队长父亲不是农民的儿子吗,虽然当了个芝麻小官,那也是老实巴交的老百姓,怎么还懂qiang法了?   王翠芬却颇为不解的看了她一眼,“你爹每年组织猎队进山都要带上他的□□,你不知道吗?”   叶小妹又发现了一个盲点,咽着口水问:“□□……是我爹的?”   王翠芬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叶舒华的好奇或者说害怕还没结束,只好怂怂的继续问:“那东西一般放哪里?”   “还能放哪。”王翠芬头也不回的道,“就我们那屋床底下,你爹每天晚上不看一眼他的宝贝都睡不好觉。”   太可怕了吧,他们家居然有这么危险的东西,叶舒华吓得寒毛都快竖起来了,想到她把麦乳精那些好东西都藏在了爹娘房间、每天进进出出的拿东西,就很佩服自己的狗胆,真的是要吃不要命了。   但叶小妹心底还是很珍惜自己小命的,所以就很不能理解王翠芬同志的淡定,“娘,那玩意儿就在床底下,你们不害怕吗?”   “害怕?”王翠芬仿佛听到了一个笑话似的反问,“那可是好东西,我怕啥?”   叶舒华就更颠覆三观了,什么时候qiang也变成好东西了?   仿佛看出了她的震惊,王翠芬耐心的解释道:“你不懂,前些年饥/荒闹死了多少人、出了多少乱子,咱们队里要不是你爹有qiang也敢开枪,那些人能这么听话?”   叶舒华毕竟没亲身经历过那段黑暗的时期,感触不深,所以对于她爹娘甚至全家的淡定就感到很崩溃,敢情上辈子身为富二代整天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她,才是全家最老实巴交的良民?   叶小妹的三观简直碎了一地,粘都粘不好了,也从此对队长父亲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听她娘的话把炒好的菜端去堂屋的途中,叶小妹对在院子里和宋大哥谈笑风生的队长父亲投去了的敬仰目光,同时也很佩服宋大哥有这份勇气跟队长父亲做忘年交——他知道叶队长就是传说中拿枪的汉子吗?   放好菜,抬头就看到她最最敬仰的队长父亲正拿着旱烟袋在找火柴,叶小妹拿起桌上的火柴盒就跑,前所未有的积极:“爹,我帮你点烟~”   说话间,叶小妹麻利的掏出火柴轻轻一划,呲地一声火苗点燃,然后双手小心翼翼的给大佬点燃旱烟,叶队长也挺有大佬架势的吸了一口烟,冲她点头:“不错。”   叶舒华顿时笑得一脸自豪:“爹高兴就好,下次我还帮你点烟!”   小棉袄如此贴心又殷勤的服务,拿枪的汉子也顶不住啊,叶队长不可避免的露出了笑容,和颜悦色的道:“行了,去玩吧。”   叶舒华却没立刻就走,叶大哥和叶二哥叫住了她。叶队长和宋知青在聊很有深度的事,他们哥俩坐在这儿陪坐,其实听得昏昏欲睡,因为听不懂也不感兴趣。   对兄弟俩来说,看爹和宋知青说话,还不如跟小妹开开玩笑聊聊吃的自在呢。   所以叶小妹跑过来刷一次存在感,哥俩就像抓到救命稻草一样不放她走了,叶大哥打趣道:“小妹点火很熟练嘛。”   叶小妹当然骄傲挺胸,“那不,我可是家里最专业的烧火小妹。”   叶大哥挺好笑的问她:“你没事还给自己取了个外号叫烧火小妹?”   叶舒华这才想起来,现在似乎还没有“XX小妹”的说法?早知道她就不叫烧火小妹,改成烧火小仙女好了,多仙气又接地气啊_(:3J∠)_   “烧火小妹”大感失策,然而她还没推翻自己的“外号”,叶大哥和叶二哥就自动为她这个昵称找到了出处——前几个月小妹病愈下床,饭也不会做了,火也不会烧了,连娘都看不下去,一到做饭的时候就把小妹拉出去批评,有几次他们有事进厨房,就看到小妹可怜兮兮的蹲在灶脚看火。   烧火小妹还真的特别适合,听起来也很亲切。兄弟俩想起那个画面就忍不住大笑起来,叶二哥边笑还一边举一反三的打趣道:“那到了吃饭的时候,你不是又变成吃肉小妹了?”   这个外号叶小妹就不觉得羞耻,一脸坦然的点头:“对啊,所以吃肉的时候你们都不要跟我抢哦。”   叶大哥和叶二哥拍腿大笑:“好啊,我们都不抢,让‘吃肉小妹’一个人吃个够!”   叶小妹想到敞开肚皮吃肉的感觉,顿时也露出了向往的眼神,和大哥二哥一起放声大笑。   兄妹三个说得特别热闹,让正在和叶队长热聊的宋知青,都忍不住把目光转过去了,扫过叶小妹那张合不拢嘴的笑脸后又猛然回神,并倏地收回视线。   因为速度太快,叶队长竟也毫无察觉他的频频走神,还在高谈阔论着,回神后的宋清徽无缝附和:“叶叔说的是……”   又聊了近十分钟,婆媳三个才端着剩下的菜和饭碗过来喊:“可以吃饭了,都进屋吧。”   因为王翠芬是饭点才决定留宋清徽在家吃饭,所以饭菜都是临时准备的,光是把野荞上的野草择掉洗净都花了不少时间,所以这顿饭准备时间是长了点,等吃完饭,夜色确实已经黑得不能再黑了,宋清徽起身要走,王翠芬很信守承诺的咨询叶大哥和叶二哥的意见,“外面这么黑,别把小宋摔着了,你们谁拎着油灯送他回去?”   宋清徽傍晚不过是找个推辞好意的借口,并没有没娇弱到非要人护送回家的地步,毕竟都是男人,实在没什么好送的。   没等兄弟俩商量出结果,宋清徽便忙推辞道:“叶婶,不用麻烦了,我认得路,一个人回去就可以了。”   “那怎么行呢!”王翠芬拉着宋清徽不让他走,叶大哥和叶二哥也抢着要送宋知青,叶舒华见状索性道,“既然大哥和二哥都这么想送宋大哥,那就一起去呗,正好我也想去。”   叶小妹也凑着热闹要送宋清徽,叶家人都不意外,宋知青给他们家送过多少好东西,一大半都进了叶小妹的肚子里,所以她肯定是他们全家最喜欢宋知青的。   反正晚上也没啥事,就当他们兄妹出去玩玩吧,王翠芬都不反对了,直接把油灯递给叶舒华,“你拎着,好好走路。”   叶舒华接过灯便转头,笑盈盈的看着宋清徽,“宋大哥,我们走吧?”   宋清徽眼神一闪,这样的叶小妹把他又拉回了那个心有余悸的梦境,只是梦里的他尚且知道叶小妹一句话都不能信,这一刻的他却好像鬼使神差般的点头。   要不是耳边听到一阵小孩的哭嚎声,他都不知道自己还会说什么不该说的话。   回过神来的宋清徽多少有些感谢的看着那个折腾不休的小朋友。   大人都在围着小胖子哄,只有叶小妹冲着他做鬼脸,并且拆穿道:“叶大宝就是假哭,没眼泪的,你们别被他骗了。”   王翠芬却一脸心疼的把乖孙放进叶小妹怀里:“大宝一下午都在找你,这不刚睡醒,你又要出门,他能不难过吗?带着他一起吧。”   叶大哥还是很疼儿子的,乐呵呵的道:“小妹你先抱抱他,待会累了就给我。”   兄妹几个便浩浩荡荡、热热闹闹的护送宋清徽回知青点了。   只是欢送就欢送吧,这么兴高采烈,甚至连小孩都凑热闹,好像是他们一家人出门游玩的架势,宋清徽一点被众星捧月的感觉都没有,甚至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多余……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我写完了,好开森   继续晒霸王票——   小伙伴们有点过分热情啊,照你们这种砸法,明天不还得准备霸王票进前一万的加更???妈妈救我_(:3J∠)_   ☆、第四十六章   宋清徽的预感没有错, 他混在叶家三傻当中,确实是多余的那个, 一度甚至连话都没插上去。   叶家三傻当然不可能会故意怠慢他。   叶大哥和叶二哥跟宋知青本来就没有共同语言,虽然他们也很尊重甚至是喜欢大方亲切的宋知青, 但是彼此说不上话也没办法。在家里时, 他们还会像个成熟的主人努力招待宋知青, 但现在吃完了饭送他回知青点, 耿直的哥俩便认为把宋清徽平安送达就完成任务了,聊不上话就没必要尬聊, 然后他们就放飞自我, 哥俩不知不觉就聊起他们感兴趣的话题了。   不过在叶舒华要求一起欢送宋大哥时, 倒是想得很美好,她认为夜深人静, 可以把握这个机会进一步攻略宋大哥,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听大哥二哥聊着聊着,她就不由自主把宋清徽晾在一旁,愉快地加入她哥的话题了。   因为叶国华和叶振华聊起了双岗大队过年的保留节目戏台子。   叶舒华听着可激动了,“咱们这过年还能看唱戏吗?”   她当然不是票友, 叶大小姐上辈子玩的活动可丰富了,狐朋狗友又多, 一群富二代每天吃喝玩乐烧钱都忙不过来,很难有时间和心态让她去用心感受国粹的魅力。   但是不感兴趣没关系,能凑热闹就行。叶舒华在双岗大队待的这大半年, 日子枯燥无聊到她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了古代,不是亲身体验根本无法想象,时光回溯三四十年,给人的感觉竟像是回到了几百年前,四十年后那些司空见惯的生活设施和娱乐活动,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听说他们这儿终于要用娱乐生活了,叶舒华这一刻简直要喜极而泣,这玩意儿对她来说就跟春晚一样,好不好看无所谓,但是别的小朋友都有,她也一定要拥有!   叶小妹的兴奋让叶大哥哭笑不得:“戏台子每年都有的啊,你这么激动干什么?”   叶二哥很快接道:“去年的事我们小妹早就不记得了。”   叶舒华没在意他们的打趣,她还有些不解的问:“为什么只有过年才来啊,平时不唱戏吗?”   “平时人家不要干活吃饭?哪有闲工夫排戏啊。”   这就更让她百思不得其解,“难道不是专门的戏班子吗,平时也要种地干活?”   叶小妹经常会对生活有这样那样的奇特误解,叶家人都习惯了,非但不奇怪,反而觉得小妹这小脑瓜子特别神奇,总想些他们想不到的东西。   兄弟俩乐呵呵的轮流为她科普道,“戏班子哪能来咱们队里唱戏?乡亲们可出不起钱,咱们最多给点鸡蛋花生瓜子啥的捧个场,靠这个吃饭还不得饿死?”   “每年来咱们这的戏班子是隔壁县的乡亲,他们那个村子,哦,现在都叫大队了,他们队里有老人都会唱戏,孩子们也从小跟着学,一到农闲就组织起戏班子,来周边唱唱戏,还能换好多东西回去,日子过得可滋润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草台班子啊,叶舒华不明觉厉,佩服死了劳动人民发家致富的创意,顿了顿又问:“那他们的戏班子都是从小学唱戏的,应该唱得很好吧?”   叶二哥对这个草台班子十分推崇,说起来都颇为得意:“那可不,名声都传到咱们县来了,唱得能不好吗?”   叶舒华就有点危机意识了,“你说乡亲们舍不得给钱,那人家今年还肯来吗?”   这话说完,连cos安静美男子的宋清徽都忍不住笑出了声,可惜被叶大哥和叶二哥豪放的笑声盖住了,依然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叶大哥一出门,就接过儿砸抱起来,不方便动手动脚,叶二哥就毫无压力了,使劲揉着叶小妹乌黑发亮的发顶好笑道:“你担心点别的不好,担心这个做啥?咱们队里的人没有钱,还能给不起点吃的吗?”   “就是,咱们队里给吃的最大方,所以他们在镇里唱完,头一个就是来咱们这唱的。”   听起来他们的乡亲们很有些财大气粗的意思?叶舒华终于有些放心,还没说话,又听到大哥突然说,“要我说,看唱戏还不如看电影有意思。”   叶舒华闻言都快土拨鼠尖叫了:“过年是不是有电影看,四不四!!”   过年居然这么活动,她好快落,她爱过年!!   “过年没有。”   那你说个锤子?叶小妹要不是记得自己的身份,都得气到爆粗口了。虽然没骂人,她便表演了个在线自闭,刚变脸就听到她大哥说,“不过年前会有。”   心脏大起大落让叶小妹脸上的表情煞是精彩:“大哥您说话麻烦一次说完行吗?”   叶二哥忍笑附和:“就是,看把咱们小妹吓得。”   二哥不找存在感还好,突然冒出来看戏,叶小妹一个眼神飞过去:“二哥别笑大哥,你也不是啥好人。”   叶二哥很茫然:“我做错了什么?”   安静的美男子顿时变成了庆幸的美男子,他突然不觉得郁闷了,被忽略总比叶小妹被叶小妹无差别攻击好。   被叶小妹怼了一通,哥俩也不敢再逗叶小妹玩了,老老实实的给她科普,“放电影是这两年开始的,都是在腊月里,不要钱,但一般只会在镇上乡里放映。”   “去年是腊月初几轮到咱们镇上了,放映员会提前两三天通知到公社,然后公社再通知队里,到放映那天咱们直接带上板凳过去就成。”   大哥二哥这么配合,叶小妹也就大人不记小人过了,继续好奇的问:“怎么还要带板凳?”   叶二哥挺没意思的回道:“你要是不想带也行,那就站着看呗。”   像他就不爱带凳子,路上麻烦不说,前面经常有人站着挡住他们,带了也坐不了多久。   叶大哥则是打趣道:“小妹也想看电影了?”   叶小妹理所当然的点头,一年只有一次的活动,少了她怎么成?   叶大哥见状笑了,“你上次跟娘从镇上回来,不是说累死了,再也不要去镇上了?”   “是啊。”叶二哥忙附和起来,他也记得这事,他媳妇私底下担心小妹太过娇气,他还告诉她来着,小妹就是喜欢嘴上囔囔,下次娘要喊她去镇上,她还得屁颠屁颠跟过去,从小就喜欢往外跑,去镇上走亲戚啥的,这习惯一下子可改不了。   这不又记吃不记打了吗。   叶小妹理直气壮的回答:“去供销社是受罪,看电影是娱乐,我当然选看电影啦。”   比起看唱戏,显然看电影这个活动更让她有参与感。   兄弟俩对她的答案都不意外,只是没想到小妹能“厚颜无耻”到这个地步,便又笑了一场,才配合的点头:“好,那我们一起去看电影。”   叶舒华满意的点头,这才想起被她冷落已久的宋大哥,顺势发出了邀请:“宋大哥,约吗?”   这个时候的小伙伴出门玩耍当然不叫约会,处对象出去玩才能叫约会,因为带着私密性,所以大家都不好意思宣之于口。   对于宋清徽这个文艺青年来说,“约会”两个字还带着“人约黄昏后”的意境,所以叶舒华这句意思不明的“约吗”,宋清徽不但吓一跳,甚至被自己脑补的关于他和叶小妹“人约黄昏后”的画面闹得面红耳赤,一时竟忘了言语。   宋清徽没回复,场面也没多尴尬,叶大哥和叶二哥拍了拍傻妹妹叹气,“你说的什么意思?”   叶舒华还觉得他们理解能力让人着急呢,“我问宋大哥跟不跟我们一块去看电影啊。”   宋清徽夸张的松了口气,刚才差点被叶小妹吓坏了。   看到了叶家三兄妹一起期待的看着自己,宋知青恢复了从容,淡淡的道:“知青点的同志们应该也会去,我还是跟他们一起行动吧。”   听不懂拒绝的叶小妹理所当然的表示:“跟谁去不是去啊,看电影那天我们来叫你啊,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宋清徽:“……”   叶大哥和叶二哥也很热情的邀请道:“是啊,宋知青就和我们一起去。”   看在叶大哥和叶二哥的份上,宋知青到底盛情难却,矜持地点了点头,“那就一起吧。”   热情的叶大哥和叶二哥还只是欣慰点头,叶小妹却乐得快要蹦起来了,有电影看,还能暗搓搓跟宋大哥约会,过年真的好快落哦!   从这天起,叶小妹又开始每天翘首以盼等约会看电影的日子了,可惜让人期待的事情总是姗姗来迟,倒是队长父亲第二天就很麻利的组织队伍进山打猎了。   据说猎队天没亮就出发了,还带上了干粮,中饭都没回来吃,叶舒华起得有点晚,便没看到队长父亲扛qiang的英姿,到傍晚猎队终于回来了,几乎全队男女老少都出门迎接“英雄凯旋”了。   酷爱凑这种热闹的叶舒华当然也没错过,她一马当先的挤到前排去围观战果了。猎队开工的第一天便收获颇丰,虽然没有传说中的野猪熊瞎子等大家伙,但是野鸡野兔麂子之类的也装了满满一蛇皮袋,叶大伯家的大堂哥甚至从袋子里捉了条蛇出来,队员们纷纷惊叹,“喔豁,这蛇还挺大,炖一锅汤可香。”   叶舒华没想到他们丧心病狂到连蛇肉都不放过,恶寒、害怕一齐涌上心头,目光落到那条花斑蛇身上时更是汗毛倒竖。   她跟从小跟蛇打交道的农村姑娘不一样,没见过几次真蛇,却怕的要命,光是看到照片视频都要吓得昏古七了,现在是因为人多给了她勇气、才没有吓到跳脚,但是也够让她退避三舍了,叶舒华忙往旁边躲,一边小声嘀咕:“蛇不是要冬眠的吗?竟然把人家从被窝里挖出来,简直令人发指……”   在一片惊叹和掌声中,前线叶小妹与众不同的反应便引起了大堂哥的注意,他冲她笑道:“这不天气好吗,这条蛇爬出来晒太阳,正好被我们抓个正着。”   因为是自家人,大堂哥还逗起了这个越来越好玩的小堂妹,故意把蛇往她跟前挥,“小妹,要不把这条蛇拿回去炖汤?小婶手艺好,做的肯定很好吃。”   “我不要!”叶小妹吓得花容失色,忙往人群后躲,然后就跟装了雷达系统似的、走位风骚的躲在了宋清徽身后。   正低调的当一个吃瓜群众、突然之间拥有了姓名的宋清徽:……   忍不住转身去看叶小妹的反应——反应如此精准,她应该不是故意的吧?   叶舒华这一次还真的不是预谋,她怕蛇是条件反射、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躲在了谁身后,不过这位“好汉”的背影还是很有安全感的,衣服上还隐隐有些洗衣粉的清香味,精致到不行,叶舒华就安心在他身后躲起来了。   宋清徽便看到一张隐隐发白的小脸。   “脸色发白”可能是宋大哥的脑补,毕竟叶小妹皮肤本来就白,但是一惯神采飞扬的她突然变成楚楚可怜的林妹妹,画面还是很有冲击力的,宋清徽不由动了恻隐之心,到底没好意思叫叶小妹离他远一点,反而出声安慰起来,“蛇应该是死的,不用担心会咬人。”   叶小妹“嗯嗯啊啊”的点头,却依然像个小可怜似的躲在宋大哥身后瑟瑟发抖,生怕大堂哥脑子一抽真把蛇扔她身上,就算是条死蛇也很吓人的好不好_(:3J∠)_   宋清徽只好像个骑士一般把弱小可怜无辜的叶小妹保护起来了,就在这个时候,队长父亲突然发话了,“小妹,你想吃野鸡还是野兔?”   这是要分赃了啊!叶小妹一秒钟满血复活,兴奋的冲了出去,“爹,我能先看看再挑吗?”   叶队长心情挺不错的点头:“行,你慢慢看。”   叶小妹看着满满一麻袋的猎物,顿时有种坐拥万里江山的豪气。   宋大哥看着她眉飞色舞的模样,却默默吐了个槽,相信叶小妹,还不如相信母猪会上树。   然而他每次都不长记性。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更新了= =   晒土豪——   这么多地雷,手榴弹,火箭炮,甚至还有深水□□,从来没有被这么包养过,惊呆惹\(≧▽≦)/   霸王票排名冲进前一万,又该加更了,但是今天应该没有了,今天有点卡文,然后明天要去看夏目了也感觉无法集中精力。   鞠个躬,小伙伴们早点睡吧,晚安。   ☆、第四十七章(两章合一,霸王票进前一万名的加更)   叶小妹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兔的挑了好久, 最后还是决定要兔兔,因为现在不多吃点,再过几十年后又怎么可以吃兔兔呢_(:3J∠)_   自己挑的兔兔, 叶舒华也不假人手, 坚持一个人把它拎回了家。   因为正在努力回忆冷吃兔、麻辣兔头、红烧兔肉的各种做法,离开围观现场前, 叶小妹别说对“保护”过她的宋大哥打声招呼了, 她甚至连个眼神都没分过去, 转身就走、冷酷无情。   宋清徽对叶小妹“用完就扔”的程度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一时在心里发誓,他下次再相信甚至因此同情叶小妹,也别说什么母猪会上树了, 再上当受骗他自己就是猪!   但不管宋大哥如何发毒誓再也不信叶小妹这个大头鬼, 叶小妹还是快落地到家了,没进门就兴奋得扯着嗓子喊:“娘,我们有野兔吃了。”   王翠芬没去看热闹, 但是她们妇女内部已经实现了消息共享,不出门就已经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听到小闺女的话,王翠芬颇为淡定的走出来一看,赞赏道:“挑得不错。”   可见王翠芬同志也觉得野兔比野鸡好。叶舒华立刻凑了过去, “今天晚上吃红烧兔肉吗?”   “你想得美。”王翠芬瞥了她一眼,接过野兔头也不回的往厨房走,一边道, “这只野兔处理好得晒起来,留着过年吃。”   叶舒华显而易见的郁闷了,追上去问:“怎么又要等过年?”   她开始怀疑她娘是不是属仓鼠、有严重的囤货癖啥的,腊肉腊肠反正是干货,留到过年吃也没啥,队长父亲好不容易弄点新鲜的野味,当然要趁热啊。   “好东西当然要留着过年吃了,家家户户都这么干,你每年去你舅你姑他们家拜年,人家都是把好吃好喝的端上来招待,总不能轮到咱们家招待亲戚的时候,让人家吃萝卜白菜?”   她娘这话说的是有几分道理,但是叶舒华却没这么轻易被忽悠,她信誓旦旦的道:“过年招待亲戚的野味也有啊,我爹我哥他们多能干,这才是第一天进山呢,离过年还有三十天,每天一只野兔,就能攒下二三十只,足够娘招待客人了。”   叶舒华别的能耐没有,算账还是很厉害的,她估摸着只要有个五六只野鸡野兔,就够让所有亲朋好友吃得满嘴流油,根本不需要他们从牙缝中省吃的来招待他们。   不过王翠芬闻言却很好笑的回头瞥了傻闺女一眼,“你还真看得起你爹他们啊,每次进山都能不空手的给你带一只野兔回来?就算他们这么有能耐,那还要看看老天爷赏不赏饭吃,遇上下雨天怎么进山?”   “再说了,咱们今年真能二三十只野兔野鸡,你以为全都能留下来给你吃?”   叶舒华挺警觉的小声嘟囔:“当然不是给我一个人吃,你们不是也得吃吗……”   王翠芬没听清她的话,自顾自的说道,“有多的都得拿去国营饭店或者供销社换钱,他们城里人稀罕这个,价钱不比猪肉少多少。”   叶小妹又一次涨姿势了,原来这会儿也不完全禁止买卖,供销社和国营饭店还是可以进行交易的。钱还是该赚的,叶舒华理智上能理解,感情上有点无法接受肉到嘴边不能吃的憋屈,暗藏期待的问:“那改天爹他们多打点野味,再叫大姐回来吃饭?”   “你还没忘记这茬呢?”王翠芬简直哭笑不得,“你姐可不像你这么贪吃,别说咱们家没这么多野味招待她,就算有,她也不会回来占娘家的便宜。”   叶舒华没想到王翠芬同志明明很疼叶小妹,思想觉悟竟也这么差,忍不住抗议道:“大姐又不是别人家的,有咱们一口吃的,当然就有她一口,什么叫占娘家的便宜啊?”   王翠芬闻言眼皮都没抬,根本没把小闺女的傻话当一回事。   计划失败的叶舒华只好在心里控诉她娘的小气,嘴上说着想大姐,又舍不得弄点好东西叫她回来,大姐没事当然就不回家了。   连她都知道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的道理呢。   王翠芬对自家傻闺女可以说是了如指掌,见她一动不动站在门口半响,冷不丁出声:“你站在那里嘀嘀咕咕骂我什么呢?”   “不告诉你。”叶舒华哼了一声,脾气很大的往外跑。   厨房里的王翠芬拎着兔腿摇头笑了笑,又继续埋头处理野兔了。   叶舒华刚跑到院门口,就看到队长父亲和大哥二哥一起回来了,她跟王翠芬同志置气归置气,见了队长父亲他们还是很热情的打招呼着,收获颇丰的叶队长心情自然就很不错了,远远的问小闺女:“小妹,你在这做什么?”   叶小妹嘴很甜的回道:“我等你们回家啊。”   刚说完,注意力已经被她爹手里的东西吸引了,很有些激动的问:“爹,这就是你的枪吗?”   哪怕是上辈子,叶大姐对这玩意儿的了解也只限于电视剧,她一看就觉得这把枪跟抗日片里我军的装备差不多,一时间脱口而出:“小米加□□!”   叶队长不是军人,不过脾气性格甚至思想都有点像军人,仿佛接受过专门的忠君爱国课程似的,有着极高的思想觉悟,听到叶小妹这么形容他的宝贝□□,就很有些欣慰自豪了,扬了扬手里的大家伙逗道:“小妹也想试试吗?”   叶舒华眼睛唰得一亮:“我可以吗?”   刚知道她爹有枪并且也会开枪的时候,叶小妹是难以相信的,不过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就感觉挺有意思了——既然现在持有□□并不犯法,那她何不趁机玩几把呢?   偶尔也可以尝试一把英姿爽飒的战斗女神范呀。   其实,叶舒华要是稍微犹豫害怕一下,叶队长都会答应让她玩玩,可她居然一副跃跃欲试、恨不得立马就上手的样子,半点没有女孩该有的胆小谨慎,叶队长反而开始迟疑了,结合小闺女一惯的傻大胆作风,叶队长有点怕她会玩以后闯出什么祸来,于是顶着叶小妹期待的眼神,高冷无情的拒绝道:“不能。”   叶舒华没想到队长父亲也有如此不正经的时候,先是目瞪口呆,接着整张脸都囧起来了,抗议道:“不让我玩,那您刚才为什么还要问我?”   皮一下很开心吗?   叶队长还没说话,叶大哥乐呵呵的上前道:“爹只是随口问问,又没说一定要给你玩。”   叶二哥跟他一个鼻孔出气:“就是。”   被队长父亲溜了一顿,又被大哥和二哥打击了一通,叶小妹倍感郁闷,不想跟他们玩了,只好灰溜溜的回到厨房找她娘,主要是队长父亲不问还好,这一问把叶舒华的好奇心都勾起来,转头又不让她玩,就不想站在院子里对着那把霸气高冷的枪流口水了,免得越看越伤悲。   老天爷对他们还是很眷顾的,接下来几天都是大晴天,猎队便连着几天都能进山寻宝,但是收获就像王翠芬说的,别说每天能拎一只野兔,就是能拎一只鸡回来都很不错了。   叶家三个壮丁,叶队长是猎队领头人,叶大哥和叶二哥也是身强力壮的汉子,就他们这资质,接下来的几天也就平均每三天才能分一只野兔野鸡回来。   王翠芬告诉叶舒华这才是正常的,因为猎队人太多,打的东西再多都不够分的,队长父亲为了照顾到每一个队员,居然别出心裁地弄了个“编外名额”,比如那种全家都是老弱病残的,每家就出一个人跟着猎队蹭经验,宋清徽他们那些知青在队员眼里也属于“老弱病残”,所以也得了两个名额。   只是这种就进了山就纯属拖后腿了,当然要严格控制数量,蹭经验的人平均每三四天轮一次,这样持续到年底猎队解散,他们多少也能分到一两只野鸡过个好年。   队长父亲为了照顾弱势群体,不可避免地牺牲了猎队正式队员的一些利益,不过王翠芬解释说这也是应该的,知青纯粹是叶队长好心照顾,但是那些老弱病残,人家也是土生土长的双岗人,祖宗几代就在这里定居,山是双岗的山,山里的东西他们当然也该有一份。   王翠芬一边解释,动作却毫不含糊的把收到的战利品都处理好挂在院子里晾晒。   叶舒华对这些猎队背景关系啥的不太感兴趣,也听得云里雾里,只好看着院子里的肉肉狂流口水,甚至还有种“坐拥后宫三千却硬不起来”的憋屈和尴尬之感_(:3J∠)_   当然叶小妹也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坐在那里流口水,实际上她也挺忙的,因为连着几天晴空万里,王翠芬带着她和大嫂二嫂在家里各种洗刷刷,其中最大的工程就是拆被套洗床单晒棉被,洗干净的被套要先把晒好的棉被装进去,然后再把被套进行手工缝合——是的,他们家穷到连个带拉链的被套都买不起,每次拆了洗,洗完缝,晒床被子麻烦到像是做了床新被子一样繁琐。   叶舒华运气不好,因为她赶在晒被子之前才被培训过缝纫技能,勉勉强强可以出师了。王翠芬在别的地方偏疼叶小妹,偏偏干活的事从来不让她蒙混过关,这一次正好可以现场考验叶小妹究竟学得怎么样,王翠芬便大手一挥,把缝被子的任务全部交给叶小妹了。   请注意,不是一床两床被子,而是全部!!   叶舒华迅速数了一下,光是他们家常住人口就要洗四床被子,马上叶三哥又要回来过年,她娘当然不可能忘记洗叶三哥的被子,然后大姐一家回来拜年,还有远道而来的亲朋好友,总有不凑巧需要留宿的时候,所以还得多准备一床以备不时之需,所以保守估计,他们家这次至少要洗六床被子。   六床啊,叶舒华想想她要做这么多针线活,就很想两眼一翻、干脆累死她算了。   她娘还像个周扒皮似的在耳边一遍遍的强调:“床套比你的衣服贵多了,给我一针一线好好缝啊,你要是给我缝坏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叶小妹虽然其他方面很有偶像包袱,但是一到干活的时候,她就不介意卖个傻、尽量为自己减少一些工作量了,听到她娘的话赶紧点头:“就是啊,这么金贵的被套,不小心给我糟蹋了怎么办?娘,要不还是你们……”   王翠芬却铁了心要累死她,闻言只是站在一旁冷笑,“要是缝坏了,过年的肉你一块都别想吃!”   这个威胁太可怕了,可以说正好掐中了叶小妹的命脉,她现在光是看看院子里的可望不可及的肉肉就郁闷到不行,要是全家都吃肉她只能坐在旁边围观,那她不得委屈死?   脑补一下那个凄惨的画面,叶舒华都悲伤的想掉泪了,为了避免自己沦落真沦落到那样的地步,她不再插科打诨,打起精神来准备好好干活。   不过叶小妹也不是埋头死干的类型,想偷懒就只能开动脑筋了,叶舒华捧着被套、用她聪明绝顶的小脑瓜子思考了一会儿,突然有了注意,兴冲冲的跑去问王翠芬同志,“娘,你看被套经常缝了拆,拆了缝,这边上都被磨破了,要不我在这里缝几颗扣子?以后只要解开扣子就可以洗被套,再也不怕边缘被缝坏了。”   叶小妹说得很大声,抬头挺胸,她觉得自己能想到这么好的主意,她娘一定会惊为天人。   王翠芬确实放下手中的活听她介绍了,就连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抬头看了叶小妹一眼,不过紧接着又低头干活、毫不关心她的建议,大概是觉得小姑子这么鸡贼的人,想方设法的偷懒也很符合她的人设。不过婆婆不会同意就是了。   妯娌俩嫁进来不过两年,但是明里暗里已经过了无数次招,因此对彼此都有了深刻的了解,至少叶小妹还在信心满满她娘一定会对她的建议如获至宝时,林红梅和宋秀秀就已经猜到了婆婆根本不会让小姑子这么胡闹。   当然她们也不会,缝被套明明是那么简单的事,非要装什么扣子?   就跟她们想的一样,王翠芬听完顿了顿,摇头:“不行。”   “为啥?”叶小妹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以为扣子不要钱吗?”   叶小妹瞪大眼睛:“咱们家穷到连扣子都买不起了吗?”   “就算买得起扣子,也没必要瞎折腾。”虽然一直傻闺女傻闺女的叫,王翠芬其实也很喜欢小闺女这股机灵劲儿,难得整天只想着吃肉的小妹能动脑筋想一想正事,当娘的自然不想老给她泼冷水,所以虽然是拒绝,她却没有像儿媳妇推测的那样严词厉色把小姑子骂回去干活,反而是颇为耐心的给她解释不能这么做的原因,“咱们家的被套又不是便宜货,质地好着,也不用天天洗,真要磨破也要用个五六年后,到那时再缝块布头到里面照样可以用,扣子要花钱买,做衣裳鞋子攒下的布头可不花钱。”   显而易见,王翠芬考虑的角度是金钱,至于叶舒华所谓的省时省力,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因为在现在的人看来,时间精力对女人来说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叶舒华穿越的第一天起就发现了,这里有很多习惯和观念她都无法理解甚至是不能接受的,但她更清楚不可能抛开时代背景去讲三观,比如最现实的重男轻女问题,为什么女人削尖了脑袋、拼了命都想生男孩,为什么有些男人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时常嫌弃媳妇做事不够麻利?因为事实就是男人才能养家糊口,他们拼命干活才能让家人填饱肚子。   在农村,根本没有所谓的女强人,哪怕像王翠芬这样能干的女人也只是记七个工分,还是看在她队长媳妇的身份队里才认可的,大部分女人只能记六个工分,相当于和老人一个待遇了,男人最高却能记九个工分,这就是最直观的现实。   就拿叶小妹自己来说,从小到大就没怎么下过地,能让她这么娇养在家的,难道靠的是王翠芬那七个工分?   当然不是,叶家姐妹靠得是能干的父兄,才可以比队里大多数女孩都过得更滋润,而那些没有顶梁柱的家庭拼了命的干活依然吃不饱饭,所以每个女人做梦都想生儿子,生多少个儿子都不嫌多。   总之叶舒华心里有数,很多根深蒂固甚至她觉得不可思议的观念,都是由于现实造就的,她没办法改变她们的观念,说不定还会反过来被她们洗脑,干脆每次就避开这一类问题。   现在听到她娘解释的理由,叶舒华也只是郁闷了一下下就抛开了,继续琢磨有什么“省时省力又省钱”的办法,最后还真被她想到了——“那就拿没用的布头剪成绳子缝上去啊,每次洗被子只要解开绳子就行,也照样不花一分钱!”   王翠芬没想到小妹为了偷懒竟能执着到这个地步,一时间哭笑不得,虽然她依然觉得只是瞎折腾,但到底没反对了,想了想道:“你非要这么搞的话,用你自己的被套玩去,可别把我们的被□□坏了。”   反正弄不好也就是费些布头,王翠芬也没那么心疼,就当哄傻闺女玩吧。   叶舒华也不在意她娘看不看好,正所谓偷懒一时爽,一直偷懒一直爽,既然没办法一直爽,那就能爽一时是一时吧,所以她还是很高兴的去给自己的被子缝绳子了,三两下弄好拉着王翠芬同志来她房间视察成果,“你看这样不是挺好吗?”   王翠芬身后还跟着不甘寂寞的林红梅和宋秀秀,不过她们都只是来看热闹的,包括王翠芬,即使她觉得小闺女的被子有模有样,但依然不感兴趣的表示:“我那床被子你可别搞这些乱七八糟的,老老实实帮我缝起来就行了。”   “不是,我这被子多洋气啊。”叶舒华不服气了,她觉得自己缝的布头好看,打得蝴蝶结都特别浪漫。   然而婆媳三人组都欣赏不来,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有样学样的强调道:“我们也不要这些花样了,简简单单缝起来就好了。”   叶舒华心想缝一床被子可不简单,她娘要求针脚细密整齐,她按照这个标准缝一床被子,花上半个小时都算是快的了。然而她也没资格拒绝,只好为自己争取最大的福利,“那三哥和剩下那床给亲戚备用的被子,我可以这样缝吗?”   王翠芬想想老三最疼小妹,也没有媳妇在这挑三拣四,他肯定是不会介意的,说不定还要夸他妹妹聪明有想法,到底点了头:“你别乱来就行。”   节省了工作量,叶舒华当然也很高兴了,兴致勃勃回堂屋准备缝下一床被子,堂屋面积大,放了床草席,叶舒华就坐在草席上缝被子,赶在天黑之前完成了所有的工作,连王翠芬打算好的油灯都没用上,所以为了奖励叶小妹干活积极,第二天吃完中饭,王翠芬烧了一锅热水,准备亲自给傻闺女洗头。   叶小妹听到她娘这个打算,脸上也露出了惊喜,屁颠颠解了辫子就蹲在院子里等她娘的服务了。   说实话,穿越到这个年代除了吃穿两方面让叶舒华很郁闷,洗头也同样是个很浩大的工程,叶小妹的头发不知道怎么养得,长到屁股后头了也舍不得剪,头发浓密、又黑又亮,走出去是人人夸奖,叶舒华听得也很开心,只是每次洗头就要了她的老命,用上家里洗衣服的大脚盆洗上半个小时,才能把头发洗干净,洗完之后也没有吹风机,只能手动擦干加太阳晾晒,天气暖和的时候还好,冬天大太阳得晒半天才能晒干,这样一套流程下来,洗完晾干头发,叶舒华基本上也是个废人了。   形势比人强,上辈子基本上隔天就要洗一次头的精致居居女孩,变成叶小妹以后,就恨不得一个月洗一次头了。   今天听到她娘要帮她洗头,叶小妹真的是喜出望外,王翠芬还没把水烧好,她已经迫不及待半个板凳在院子里坐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困到眼泪横流,一度以为自己要请假了,想想可爱的小伙伴们还在等更新,便又艰难的爬起来码字,然后成功战胜了懒癌了,情不自禁为自己鼓了个掌_(:3J∠)_   可是小伙伴们也太厉害了点吧,登上后台突然发现霸王票进前八千名了,这个不是越靠前就越难突破的?评论也成功破万了,忍不住想要日个万表达一下我的兴奋(开玩笑的= =   日常晒土豪啦——   很感谢小伙伴们,么么哒,看完都去睡吧,晚安。   ☆、第四十八章(两章合一补更3.08)   穿越大半年,终于能享受一次洗头服务, 叶小妹可积极了, 不但早早地搬个小板凳坐好, 还用清水把待会要用的脚盆也洗了一遍。   王翠芬拎着满满一桶烧开的热水出来, 就看到傻闺女一边拿着梳子梳头、一边眼巴巴看着厨房的样子,不由朗声笑道:“来来来,烫猪头了啊。”   “烫猪头”并不是王翠芬独创的俏皮话,叶小妹头发又多又长,冬天里洗头, 需要的热水都够人家洗一次澡了,所以早就听叶大哥他们打趣过, 说她不是洗头发, 这叫烫猪头。   现在听到她娘的打趣, 叶舒华反应就很快的回道:“烫猪头?哪里有我这样漂亮又可爱的小猪呀!”   王翠芬闻言只觉得傻闺女越来越不要脸了, 故意抬杠道:“漂亮可爱没发现,不过确实没见过比你还能吃的小猪仔。”   说话间,王翠芬已经兑好了水,也搬了个板凳坐到小妹旁边,母女俩围着热气腾腾的开始工作。   成为叶小妹以后,叶舒华每次洗头都是特别辛苦的体力活,而她最觉得累的是打泡揉搓这个环节。   叶家到底是用得起香皂的“大户人家”,虽然洗头洗澡都用同一块、而且是全家女人一起用,这点似乎太不讲究了,但是比起那些愿意折腾就用皂角洗头、不愿意就直接清水洗几下的同龄伙伴, 叶小妹用香皂洗头已经非常奢侈了。   因为奢侈,所以叶舒华洗头的叶大嫂她们都很紧张,主要是现在的叶小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叶小妹了,她在某些方面真的很没有数,抹香皂恨不得从发根抹到头发丝,不放过任何一根头发,家里这么点香皂哪里够她造的?发现她这个大手大脚的毛病后,每次洗头,便有好几双眼睛盯着她,一点都不多用,包括王翠芬,看叶舒华一次多抹了两下、或者抹得太用力,都要一脸心疼的过来制止“够了够了”。   叶舒华还是有点追求的,好难得洗一次头,总要彻底洗干净,否则又何必费这个事?   清洁产品不给用,就只好手动清洗了,抹一点香皂,叶舒华就像洗衣服一样大力揉搓满头长发,还是举高手来揉搓、力求照顾到每一个角落,以叶小妹的发量和长度,叶舒华至少要中场休息两三回才能把头发都搓洗到位,简直比她洗一桶衣服还费劲!   所以每次洗到一半,叶舒华都很崩溃、恨不得找个剪刀减掉一半,这样至少洗起来轻松很多,但是转念一想,她都快洗完了,这个时候剪头是不是有点亏?   秉着什么都能吃、就是不吃亏的原则,叶小妹倔强地把满头青丝洗干净,并告诉自己下次洗头前就要把头发给剪了。   但是下一次不到洗头期间,她都想不起来要剪头,一拖就拖到了年底,这个期间,头发反而又长长了一截,洗起来更费事了_(:3J∠)_   总之,叶小妹每洗一次头,心态就要崩一次,久而久之都快变成心理阴影了,所以王翠芬同志主动要帮她洗,她才这么求之不得,满足程度不亚于吃了一次红烧肉。   王翠芬刚带好袖套、把架势摆好,叶舒华就迫不及待把头放进脚盆里,然后下一秒,被烫得一脸血抬起头:“娘,这水烫死了,咱们真的不是在烫猪头啊。”   挣扎无效,王翠芬又把她的头给按下去,一脸淡定:“这水哪里烫了,我摸着正好啊。”   叶舒华当然妹子这么容易放弃,别捏住了后颈却还在挣扎,“真的很烫啊娘,帮我掺点冷水吧,求求您了救救孩子。”   王翠芬被她夸张的表演弄得哭笑不得,但还是很坚持的拒绝道,“这个水温正正好,再惨冷水,别又把你冻病了。”   自从叶小妹生病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后,王翠芬俨然已经把她当林妹妹看,担心一阵风都能把她吹倒了。   好吧,世上不仅有种冷叫你妈觉得你冷,还有一种烫叫你妈觉得一点都不烫,叶小妹还能说啥?她只能笑着活下去。   就在叶小妹享受着这份热腾腾沉甸甸的“母爱”时,邻居家的嫂子无所事事抱着孩子来串门了。这个嫂子近来跟叶大嫂处得不错,她儿子比叶大宝小两三个月,也是新手妈妈,因为住得近,农闲后便时常找叶大嫂聊聊孩子说说八卦,关系发展迅速,今天就是吃完饭习惯性来找叶大嫂玩耍。   不过看到王翠芬在院子里给叶小妹洗头,隔壁嫂子跟叶大嫂打了个招呼,便有点感兴趣的过来凑热闹了,“叶婶,给小妹洗头呢?”   王翠芬也抬头招呼道:“小芳来玩啊,吃饭了没?自己搬个凳子坐啊,别客气。”   陈芳嫂子当然没客气,自己搬了个凳子就在屋檐下坐起,笑眯眯地看着王翠芬忙活,她也不说叶小妹这么大人还要娘给洗头,而是角度清奇的夸道:“我早就想说了,小妹头发长得真好啊,这么长,从头到尾都是黑亮黑亮的,应该也没怎么开叉吧?”   王翠芬摸着小闺女这把柔顺秀丽的长发,颇为矜持的点头,“确实不怎么分叉。”   “也不知道小妹都怎么保养的?”   “咱们乡下人能怎么保养?估计吃点东西就被头发吸走了。”王翠芬说得很谦虚,不过也是她的心里话,他们小妹确实天生丽质,要不队里这些姑娘都吃一样的米、喝一样的水长大,怎么唯独她家小妹生得样样出挑?   陈芳倒是觉得叶小妹果然还是吃得好的缘故,才能把自己养得这么油光水滑的。   不过也没吃她家大米,她犯不着跟队长媳妇较真,便继续坐在凳子上打趣道:“叶婶你还别谦虚,都说小妹长得标致、百里挑一,要我说,这头头发才真是好看得不得了,别说咱们公社再没有比她更出挑的,就是放到城里小妹也是数一数二的啊。”   对这个年代的姑娘来说,整天风吹日晒的,个人条件都差不多,也更没机会保养打扮自己,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就成了衡量美丑的标准之一,哪怕是五官没那么秀气的姑娘,把头发养好了,在婚恋市场上也能为自己加分少许。   像叶小妹这样五官底子本来就好,头发还这么优秀的,那就是美女中的顶配了,她要是看上哪家的小伙子,对方还不得赶紧八抬大轿把她娶回去?   所以陈芳从这个角度吹捧,王翠芬听得是真高兴,笑得都合不拢嘴了,还要谦虚的摇头,“哪有这么夸张,小芳你这张嘴也太会哄人了。”   陈芳也说到了尽兴之处,扬声笑道:“我说的一字一句可都是实话,不说别人,就是收头发的人看见小妹,肯定也要出高价磨着她卖头发呢!”   叶舒华一直闭着眼睛,吃饭喝足后本来就容易犯困,又她娘一下一下抓着头皮,早已经昏昏欲睡,听到这话才突然精神起来来,“收头发?我这头发能卖好多钱?”   一边好奇,一边还努力想抬头,可惜刚抬到一半,就被王翠芬同志毫不留情的按回去了,“还没好呢,别乱动。”   为生活所迫的叶小妹只好乖乖弯下头,好在陈芳嫂子没在意这个小插曲,依然兴致勃勃的说道,“你这头发值钱着呢,我表姐上半年卖过一次头发,她头发没你的多,也没你的黑亮,只是卖了半截,就换了一块八毛钱呢。”   说着,陈芳看了看叶小妹,估量地说,“小妹的话怎么说也要卖个三四块钱,如果自己去城里卖,要价还能更高一些呢。”   叶舒华却已经没了兴趣,无精打采的“哦”了一声。   陈芳嫂子把她吹得天上地下绝无仅有,让她以为自己这头秀发怎么也值个两三百块钱呢,结果只能卖三四块钱,叶小妹瞬间没了任何想法,她宁愿扔河里都不给奸商赚差价的机会。   刚这么想着,就听到陈芳嫂子打趣问:“小妹还嫌价格低了吗?”   叶小妹还没说话,旁边的叶大嫂也跟着打趣道:“猪肉也才两毛三分钱一斤,小妹的头发要是能卖四块钱,就能换一二十斤猪肉,你不是喜欢吃猪肉吗,够你吃上大半年了。”   陈芳聊起这个话题纯粹是打趣,林红梅凑过来却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因为她知道小姑子嘴巴这么馋,听到能换许多肉吃,说不定就心动了,到时候他们也能跟着打打牙祭,小姑子吃了家里这么多东西,也该让他们吃回来了。   叶舒华确实在叶大嫂的提醒下,才想起来现在的一块钱跟她上辈子一块钱完全是两回事。叶大小姐从来不逛菜市场,不清楚那会儿土猪肉多少钱一斤,但她估摸着至少也要一二十块钱?换算一下,现在的四块钱购买力大概相当于她上辈子两三百块钱,那就不亏啊。   叶小妹顿时又来了精神,兴致勃勃的计划道:“肉就不买了,咱们家攒了这么多肉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吃呢,我比较想买点布做新衣裳。”   虽然家里这些肉叶小妹只能看不能吃,但是坐拥“一院子的肉肉”,也让她有了许多底气,准确的说是眼界放宽了,加上宋大哥那里势在必得的肉罐头,叶小妹不再每天盯着这些肉肉,她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有更高一点的追求。   林红梅没想到这丫头这么精明算计,吃家里的肉毫不嘴软,自己的钱就知道留着买布做新衣裳,还真是不吃亏啊。   便宜占不到,反而气得够呛。   陈芳倒是没想那么多,只是笑道:“咱们队里猪养得好,能领几张肉票,布票还真不太好弄呢。”   城里人有粮票发,工作单位又给肉票布票工业票这些,所以都是吃皇粮,农村就不一样了,他们做什么都要自给自足,能攒点肉票粮票都是因为交了任务、上面按数量发下来的,省吃俭用的人倒是可以用这些票跟城里人换,那也要城里有亲戚或者熟人,找不熟的人换可是要吃点亏的。   正因为布票稀缺,价钱又贵,他们乡下才不怎么做新衣裳的,要拿几张肉票换人家一张布票,还不如家里多割两斤肉呢。   叶小妹听到这里,有点忧伤的叹了口气,她还不是要买化妆品口红啥的,想做点漂亮的衣服都那么难,真是太惨了。   宋秀秀最近正和林红梅别苗头,虽然没闹到台面上来,但也时不时给她添添堵,这会儿看林红梅偷鸡不成、反而被小姑子气得够呛,宋秀秀便乐了,好心提醒道:“三弟虽然还没转正,但是布票这些也从来不少。”   “我差点忘了你们家就有工人。”陈芳也拍了拍额头,笑道,“军华那么孝顺,票肯定都给叶婶保管了吧?”   叶舒华跟着眼前一亮,扭头问道:“娘,我可以吗?”   “行啊,你要是舍得卖头发,我帮你找你三哥借布票。”王翠芬答应得这么爽快,因为她自认为很了解自家傻闺女,又馋又爱美,上次跟她去镇上,宁愿不睡懒觉也要花半个多小时把头发编起来,可见宝贝得很,怎么舍得卖掉她的头发?   王翠芬信心满满,小闺女这么说不过是凑趣罢了,因此她也就随意起来了。殊不知叶舒华上辈子就敢于尝试各种发型,毕竟长得好看,短发长发各种颜色都能Hold住。那会儿她去理发店把长发剪短可没钱赚,反而要给Tony老师许多小钱钱,可她依然恨不得每个月都找Tony老师报道。   如今她刚好穷成狗,既可以换发型又能赚小钱钱,叶小妹别提多乐意了,找到这个发家致富的办法让她心里美滋滋,好心情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而且越来越美了,因为要去镇上看电影了。   叶舒华运气很不错,洗完头坐在院子里晾头发的时候,就收到了这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傍晚大哥二哥他们回来,叶小妹迫不及待跟他们分享了好消息,又拉着他们去知青点告诉宋大哥。   很单纯的叶大哥和叶二哥无奈拉住兴奋的叶小妹,“这会儿人人都知道了,宋知青还能不知道?”   不想叶小妹的理由却是:“那我们也要过去提醒他一下,明天别忘了来找我们汇合啊!”   主要是宣誓一下“主权”,得让大家伙都知道,宋大哥跟他们锁了,有些人不要再打什么歪主意。   叶大哥和叶二哥对视一眼,说服不了兴奋中的叶小妹,就只好陪着她走这一趟了,毕竟兄弟俩牢牢记着娘的话,不要让小妹去宋知青那儿骗好东西骗成习惯了,所以他们得跟着一起去。   宋清徽不知道兄妹三人“各怀鬼胎”,只是被这么热情的邀请两回,到底不好推辞,所以看电影的这天,他吃完晚饭还是很自觉的来叶家碰头了。   今天的晚饭家家户户都吃得很早,有些“积极分子”甚至四点不到就开火了,吃完饭便迫不及待的往镇上赶。   公社通知的是电影晚上七点开场,给足了乡亲了们吃饭赶路时间,而双岗大队离镇上又近,跑得快的半个小时都不用,按理说六点出发也完全来得及,不过有个问题是,他们公社总共十几个生产大队,哪怕再偏远的大队也不能错过一年一度看电影的盛会,这么多人,去的晚了就占不到好位置,所以哪怕双岗大队得天独厚,队员们依然很早就赶去镇上了。   叶舒华家也四点多就吃了晚饭,当然只是要看电影的人吃这么早。   王翠芬怕他们饿着,本来想准备煮几个红薯让带去镇上吃,在叶小妹的强烈要求在炉子里扔了几个烤红薯,兄妹三个才吃完饭,王翠芬也把红薯从炉灰中扒拉出来,掸掉灰,拿没用的旧报纸包着递给他们,宋清徽刚好过来汇合,也被塞了个烤红薯。   因为来往得多了,宋清徽也没有像一开始那样客气,拿着烤红薯笑道:“多谢叶婶,我就不客气了。”   王翠芬也嗔道:“跟你婶子本来就不用客气。”   叶舒华朝宋大哥笑了笑,抱着王翠芬同志的手撒娇:“娘,你也跟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嘛。”   “我不去,我还要在家带大宝。”仿佛知道她要说什么,王翠芬紧接着道,“晚上冷,大宝可不能出门,别把我乖孙冻病了。你们也都穿厚点衣服啊。”   叶大宝在摇篮里手舞足蹈,显然他并不领这份情。   叶舒华回头看了看小胖子,问道:“那大嫂和二嫂都去吗?”   王翠芬看了眼宋秀秀的肚子,摇头:“你二嫂身子不便,还是在家歇着吧,电影每年都放呢。”   宋秀秀也很温和的点头:“小妹,你跟大哥二哥去吧,玩得开心。”   大概是对肚子里这胎认命了,宋秀秀近来越来越会做人,当着大家的面又转头叮嘱丈夫,“出了门可不像在家,你们把小妹看好了,可别让欺负了去。”   这话王翠芬其实叮嘱过千万回。   今天晚上几乎整个公社的后生都会去看电影,本来没定亲的姑娘就不该凑这种热闹,他们家小妹长得这么白嫩水灵,到了那些光棍跟前不得像进了狼窝一样?王翠芬是很不希望她去的,但是叶舒华自从知道有电影看,就每天翘首以盼了,叶国华哥俩又在帮她求情,王翠芬一向疼孩子,被他们兄妹说动了,便转头叮嘱老大老二,让他们看好小妹,不能让她离开他们的视线半步。念得叶国华哥俩就差在她面前指天发誓了。   不过提醒的话不嫌多,老二媳妇变得乖觉、也知道关心小妹了,甭管她是不是做给他们看,王翠芬都觉得受用,满意的看了宋秀秀一眼,才转头道,“行了,要去就早点去吧,老大,你们把家里的长凳搬上,一条就行了,你们四个人都能坐得下。”   叶小妹惊讶的问:“怎么就四个人,大嫂不跟我们一起去吗?”   不用王翠芬回答,林红梅已经接话了,“我跟小芳她们约好了,你们先去吧。”   因为婆婆答应帮忙带孩子,她才能去看电影,林红梅今天心情好,便没有把说说得难听,其实她心里对小姑子是有点不屑的,嫁了人也好,没嫁人也好,哪个女人不是跟女人一块说话玩耍的?看电影当然是女人跟女人一起,小姑子这么大个人了,连个玩得好的同伴都没有,整天往哥哥跟前凑也就算了,如今连宋清徽也黏上了,待在男人堆里也不嫌害臊。   林红梅很看不惯,叶国华哥俩却受用得很,带着小妹出门多有面子啊,别说自个儿队里的后生往他们跟前凑,就是走在大路上,往日那些不熟悉、没交情的隔壁大队后生,都纷纷过来跟他们打招呼问好了。   哥俩虽然是“队长家的公子”,听起来有头有脸,却也只是在他们队里人缘好一点,出了大队谁认得他们?今天无疑是哥俩最受欢迎的日子,这种感觉就像是走上了人生巅峰,兄弟俩抬头挺胸十分骄傲,扛着长凳健步如飞。本来说好三个男人在路上轮流扛凳子,现在由于叶大哥和叶二哥的干劲十足,宋清徽愣是插不进机会,一眨眼就到镇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来大姨妈了,在床上躺了一天,希望明天能多码点字,对不起让大家久等了_(:3J∠)_   继续晒霸王票——   感谢小伙伴,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四十九章   尽管叶舒华他们四点多就到了露天电影放映点,比放映时间整整提前了两个多小时 , 却依然不算早, 那块用于临时放映的空地已经坐了许多人, 最佳观影位置早就被先到先得的朋友占去了。   但叶舒华他们依然占据了比较不错的位置,因为他们兄妹很是受欢迎, 队里有小伙伴到得早,发现他们的到来, 大家伙便热情的招呼,叶二哥反应很快,他应该不是第一回干这事了, 扛着长凳就过去,招呼他们的小伙子们也各自往四周挪了挪, 空出足够的位置, 让他们成功插个队。   叶舒华高兴的上前就坐,突然灵光一闪, 要求道:“我要跟宋大哥坐一块!”   这莫名其妙的要求差点把宋清徽吓了一跳, 他张了张嘴正要婉拒,就听到叶家兄弟不赞同的声音,“都是一块看电影, 干嘛非要跟宋知青坐?”   “就是, 让你坐我跟大哥中间不好吗,为什么要跟宋知青坐?”   宋清徽这才松了口气,心想叶小妹不着调,毫无男女有别的意识, 好在她两个哥哥还是有理智的,不会看她由着性子胡来。   可惜他放松得太早了,叶小妹还没这么快放弃,她正在想理由说服大哥二哥。   最主要的原因当然不能说了,叶舒华只想跟宋大哥谈谈地下恋,意思就是在大哥二哥面前也要保密。叶小妹很机智的表示,“宋大哥是从北京来的,他在家的时候肯定没少看过电影啊,我跟他坐一块,有什么不懂的还能随时请教宋大哥。”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叶国华哥俩轻而易举就被叶小妹说服了,甚至还有点自豪,他们家小妹果然很聪明,这个角度连他们都没想到!所以他们不但同意了叶小妹的要求,兄弟俩甚至开始争谁能坐宋知青旁边的另一个位置。   被争抢的宋清徽简直目瞪口呆,他们这么轻易就被叶小妹说服了,也不准备再抢救一下?   叶大哥和叶二哥已经放弃治疗了,两人正儿八经的玩起了石头剪刀布,最后一个名额被收起爆棚的叶二哥抢了去,叶大哥只好来到小妹身边,兄妹几个热情的拥簇着宋清徽坐下。   宋知青晃了神的功夫,就被安排的明明白白,叶家三傻直接把他包围了,他表示不敢动不敢动……   分配好座位,距离电影开场依然还有两个多小时,坐着干等就太无聊了,早有准备的叶大哥和叶二哥从兜里掏出一把把香喷喷的炒瓜子和炒花生,把叶小妹激动的两眼发光,“大哥二哥,你们怎么这么机智啊,有零嘴吃就不无聊了啊!”   这个其实是常规操作,等电影开场就要等好几个小时,稍微有点生活经验的人,出门前都不会忘了往口袋里塞把零嘴打发时间,也就上辈子习惯了去电影院买爆米花的叶舒华想不到自备瓜果,所以现在才会这么惊喜。   有道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叶小妹的大惊小怪非但没让叶大哥和叶二哥不耐烦,哥俩反而非常受用,被傻妹妹这么一吹捧,他们自觉干成了一件大事,腰板都挺得笔直,齐刷刷把好吃的递到叶小妹跟前。   叶小妹左看看、又看看,果断选择了炒花生。   花生瓜子都是自家做的,严格地来说没花一毛钱。花生是地里种的,瓜子是南瓜子,每次吃老南瓜,王翠芬同志都像是找宝贝一样把里面的瓜子挑出来洗净晒干,一年下来竟然也攒了满满一袋子。   前几天因为事情不多,她娘把准备好的花生瓜子拿出来用铁锅炒熟,这就是他们过年用来待客的瓜果零食了。   叶舒华趁热吃了几颗花生,她娘炒花生的手艺确实不错,又香又脆,她一个人能吃一盆,但是太上火了,叶舒华也不敢多吃;至于南瓜子,她是真的吃不惯,壳不好剥还没什么肉,这玩意儿不适合叶小妹这种懒人,反而每次看着大家磕南瓜子总是让她“睹物思人”,特别怀念上辈子吃过的各种口味葵瓜子。   现在连五香瓜子都吃不到了。叶舒华下意识咽了咽口水,更觉生活凄惨,连带着对于看电影的兴奋度都降下了一些。   叶家兄弟没发现她的伤感,叶二哥的南瓜子无人问津,他也不在意,乐呵呵把瓜子分给了宋清徽。   宋清徽也很爽快的接了,下一秒,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葵瓜子,眼角余光瞥到他手心的叶舒华眼睛便唰地一亮,一脸傻白甜的问::“宋大哥,你怎么是这种瓜子呀?”   “家里人比较吃喜欢吃这种,特意给我寄了点。”宋清徽一看叶小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索性主动道,“叶大哥叶二哥,小妹,你们都来尝尝吧。”   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想客气几句,叶小妹已经把手里的花生都扔回兜里了,然后一边从从宋清徽掌心抓瓜子,一边毫不见外的笑道:“我正好想试试这种瓜子的味道呢,宋大哥你真好。”   麻溜地又发了张好人卡,但叶舒华好人卡发得真心无比,宋大哥果然最贴心的叮当猫,想啥给啥的那种,这让她更坚定了今天就要把宋大哥泡到手的决心!   宋清徽还不知道危险降至,对上叶小妹闪闪发亮的双眸,他也下意识的弯了弯唇,接着又不动声色的移开目光,继续掏瓜子递给叶大哥和叶二哥。   叶大哥和叶二哥虽然有心客套几句,却因为扛不住香瓜子的诱惑,最终还是纷纷从宋知青这里抓走一把瓜子。   四个人便开始愉快的嗑瓜子,磕完瓜子磕花生,叶大哥几个口袋加起来,足足装了两斤多花生,一直吃到电影开场。   叶舒华原以为这个年代放的电影,不外乎手撕鬼子的那些神剧,看到电影名叫《卖花姑娘》的时候就有点吃惊了,听起来感觉是部有点浪漫文艺的片子?等电影正式开始,叶舒华更加惊呆了,不但不是抗日神剧,还是部外国片,现在的人挺会玩的嘛?   “七十年代的外国片子”,简直刷足了时髦值,不但在场看电影的人们兴奋不已,就连叶舒华都对它抱有了极大的希望,专心致志的看了起来。   但是慢慢看下去,叶舒华就发现她想得实在太甜了,听名字还以为是引进的外国浪漫爱情片,可实际上这部电影跟她想象的不一样,女主卖花姑娘好惨的,卖花姑娘的妈妈也惨,卖花姑娘的妹妹也惨,卖花姑娘的哥哥也惨,总之这就是一个贫苦家庭被地主欺压谋害的凄惨史,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   没错,这是从朝鲜引进的“外国电影”!   看到地主一家为富不仁、恶贯满盈,叶舒华基本上能猜得出后面的剧情了,绝对是“打地主分田地”的主旋律,分明就是换汤不换药嘛!   叶小妹瞬间对电影没了兴趣,但是里面的音乐还是不错的,所以她还能耐心坐下来听听歌,顺便左顾右盼、试图寻找机会勾搭宋大哥,她下午要求跟宋清徽坐一块时就有这个想法了——月黑风高,正是谈情说爱的好时候。   但是叶舒华低估了人们对电影的热情。露天电影场乌泱泱的几百号人,甚至还有孩子们穿梭其中,按理说应该会很闹腾,现实却是整个放映场鸦雀无声,观众发出唯一的声音就是看到动情处的抽噎哭泣。叶舒华听着周围此起彼伏的抽泣声,眼角余光甚至看到隔壁的大哥都在悄悄擦眼睛,人高马大的汉子看个电影竟然真情实感到这种地步,这让她有点措手不及。   叶小妹不知道的是,叶大哥看到卖花姑娘的妹妹顺姬被地主婆烫瞎双眼,还那么懂事的出去卖唱帮姐姐赚钱时,才克制不住流下了男儿泪的,因为刚好扮演顺姬的小演员也是个白白净净的小姑娘,也有双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简直就是他们家小妹的翻版嘛,想想他们如果没有推翻地主,小妹肯定也要遭到地主婆的毒手,叶大哥的眼泪就流得更欢乐。   叶舒华不知道这里面还有她的事,但是发现她大哥都看得这么投入,一时间就不敢轻举妄动了——她暂时泡不到宋大哥没关系,以后还有机会,要是影响了大家看电影,万一被群殴怎么办?   能屈能伸的叶舒华非常安分。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的宋大哥竟然起身了,弯着腰不引人注目的离开人群。   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叶舒华兴奋地差点跳起来,都没来得及跟大哥二哥打声招呼,连忙追着那道身影离开,确认影响不到看电影的人们后,才在后面压低声音叫道:“宋大哥,等等我呀。”   宋清徽脚步一顿,以为自己听错了,身体却很诚实的果断回头,就看到叶小妹俏生生朝他走来。   竟然不是错觉。大概是出于失望,宋清徽淡淡的问:“小妹,你出来做什么?”   叶舒华眼睛一转,机智地反问道:“宋大哥要去做什么呀?”   “我准备去趟茅房。”   “我也要去,正好顺路哦。”叶小妹坦坦荡荡,宋清徽却差点被口水呛住,难以置信的反问:“你准备跟我一起去?”   叶舒华对他的反应不太理解,“难道只有你能去茅房,我就不能去吗?”   和叶小妹清澈见底的眼睛对视了两秒,宋清徽无奈的收回视线,他早知道叶小妹毫无男女之别的意识,就不该这么委婉的暗示,所以他把话变成了明示,“那个……小妹,我觉得你应该叫叶大哥或者叶二哥一起。”   哪怕她非要跟他一起去上茅房,有叶家兄弟跟着也显得没那么奇怪,他的清誉勉强还能保住。   没成想叶小妹听不懂暗示,明示也听不出来,竟然大大咧咧的摆手道,“大哥二哥又不是小孩子,他们想去茅厕,自己去就是了,还用人叫嘛。”   不等宋清徽吐槽,叶舒华主动上前一步,拉住他的衣摆一脸雀跃,“不用管他们啦,我们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不去咖啡厅码字果然是不行的,最近更新一天比一天晚,字数也越来越少,因为床这个小妖精每时每刻都在诱惑着我_(:3J∠)_   对不起大家,等明天姨妈量应该会正常一点,我就背着电脑去外面赶稿啦,评论破一万的加更先攒着   感谢一个小土豪——   谢谢小可爱,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五十章   被叶小妹拉着衣摆的那一刻, 宋清徽怀疑自己被下了降头, 理智上知道自己应该坚持拒绝、也必须拒绝的, 月黑风高,孤男寡女一起去茅厕,要是没人注意还好,万一被发现, 这么解释谁会相信?   叶小妹不怕流言蜚语, 他还担心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呢!   可是宋清徽这么清楚后果,偏偏行动不受控制, 在叶小妹期待的眼神中, 竟然鬼使神差的点了头,兴奋的叶小妹当然不会给他临时反悔的机会, 拉着他就要往前走, “那我们快点过去吧!”   宋清徽回过神来, 就看到叶小妹迫不及待的眼神, 好像真的很着急的样子, 他瞬间又不好意思拒绝了, 人有三急,他这么耽误下去,万一把叶小妹憋出病来怎么办?   这么一想,宋清徽只好劝自己做个好人, 到底顺从的迈开了脚步,只是注意力还放在衣摆上。   那只小手拉着他的衣服不放,还像小朋友似的晃来晃去, 宋清徽实在无法忽略,张了张嘴真要委婉的提醒她,冷不丁听到叶小妹欢快的声音:“宋大哥,你觉得卖花姑娘好不好看?”   宋清徽的注意力瞬间又被转移了,以为叶小妹想和他讨论电影剧情。   《卖花姑娘》当然是好看的,这部电影两年前引进国内,上映期间造成了轰动,虽然双岗这边是第一次放,但宋清徽很早就在报纸上看过它的报道,记者称它放映期间“万人空巷”,是一部兼具艺术性和教育意义的优秀的影视作品。   也就是说宋大哥对这部电影种草已久。   但是说来惭愧,真正开始看这部他期待已久的电影,宋清徽却有点心不在焉,都是叶小妹的锅。他们四个成人共用一条长板凳,本来就很挤,叶小妹还非要闹着跟他一块坐,他再如何仔细,都不可避免的跟她摩肩接踵。   宋清徽毕竟是个感情经验为零的小年轻,第一次和异性如此亲密接触,难以控制的心猿意马起来,尤其是起风的时候,叶小妹的头发都吹到了他脸上,带着一阵芬芳,宋清徽一不留神,注意力就从电影跑到叶小妹用了什么洗头发方面了。   因为总是□□扰,宋清徽才出来上厕所的,希望自己吹吹风能够清醒一下,回去把注意力放到电影上。   没想到叶小妹这都能跟过来,宋清徽现在对她是既服气又认命的。   不过就算他看电影三心二意,忽悠叶小妹还是够的,宋清徽侃侃而谈的夸起了电影所表达的敢于反抗压迫的精神。   主动提起这个话题的叶小妹却只是嗯嗯啊啊的应付着,直到宋清徽顿了顿,她才瞅准机会插道:“那宋大哥觉得卖花姑娘长得漂亮吗?”   宋清徽听到这里脚步一顿,有些意外的看她,“你就关注这个问题?”   敢情她刚才问的是卖花姑娘长得好不好看,宋清徽顿时有种自己对牛弹那么久的琴之感,内心有点郁闷,还有点说不上来的失落。叶小妹果然就是普通的乡下小姑娘,除了吃,最关心的就是外表,可能再过一两年,她还会像更多的女同志一样在意未来丈夫的家境,他们家愿意出多少彩礼等等。   他实在不该对她抱有更高的期望,他们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叶舒华当然不知道宋大哥的心里活动,她还挺理直气壮的点头,“对啊,我听到有人在背后夸我好看,说我比今天的女主角还漂亮呢,我就想问问他们说的是不是真的。”   “……”宋清徽嘴角抽搐,叶小妹这番话比她看电影只关心女主角长得好不好看,更让他感到冲击,沉默半响才接受现实,无奈的道,“你耳朵还挺尖的。”   其实他更想说这种话听到就算了,叶小妹怎么还好意思问出口。   叶小妹可不会不好意思,她反而还挺得意的,继续把脸凑到宋大哥跟前,“他们说的是不是真的吗?”   叶舒华当然不会连这点自信都没有。她长得比电影女主角好看,那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这么问不过是想知道她究竟符不符合宋大哥的审美,如果符合的话,她不要大意的把宋大哥扑倒了,也可以说是情趣,否则的话,可能就会变成她单方面性骚扰。   事关肉罐头,叶小妹还是比较严谨的_(:3J∠)_   不过她这么不要脸,宋大哥就有点无言以对了,近距离看着这张巧笑嫣然的精致小脸,到底没办法昧着良心,宋清徽最后还是认命的点了头,“你好看。”   其实叶小妹听到的对话他也听到了,显然不只是一个两个人在讨论,宋清徽估计今天来看电影的,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都在悄悄注意她,哪怕他不想承认,也改变不了叶小妹得天独厚的事实,五官长得好,皮肤养得白,气质竟然也那么出挑,别说在公社,就是他在北京的时候,也没见过比叶小妹更引人注目的姑娘。   这么个小地方出了个万里挑一的姑娘,自然是一传十、十传百,宋清徽不用想都知道,从今天起,叶小妹在这一片算是出了名,叶家的门槛这下是真的要被踏破了。   诚实归诚实,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宋清徽不自觉端着一张严肃脸说教道:“小妹,我觉得女同志太过注重外表不是好事,‘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美貌便一无是处,只有思想和知识能够伴随你一生,哪怕耄耋老矣,你依然是个充满内涵、令人尊重的人……”   宋大哥突然变成宋古板,叶舒华还是有点意外的,睁大眼睛认真看了他几眼,想从宋大哥脸上找到老父亲的痕迹。   自从穿越以后,她就没听过这些话了,上辈子的老爸每次跟朋友晒孩子失败,就会对她这么苦口婆心一通,希望听完就能幡然醒悟,放弃混吃等死的生活去公司当他的接班人。   可惜叶舒华并不上当,她心里很有逼数。   自己虽然吊儿郎当,好歹凭本事考上了国内知名高校,艺术生也是堂堂正正的艺术生,在她爸那里已经很拿得出手了,她那些同父异母的继妹才叫一个不如一个,都被她们的妈妈宠坏了,上学全靠花钱,在国外读野鸡大学,回来竟然连英语都说不流利,她们才是真正的二世祖好吗,她爸正是清楚这点,才会劝她去公司学习。   然而叶舒华在她的继妹们面前简直自信爆棚,觉得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对继承老爸的公司就没那么迫切了,反正她爹只有她这一个勉强符合心意的继承人,那就再辛苦几年呗,等她玩够了,随时都可以继承公司,   所以对于这些耳熟能详的劝导,她就左耳进右耳出了,哪怕唐僧念经的人才从她爸变成亲爱的宋大哥,叶舒华依然没当回事,甚至还不服气的想,等她老了依然可以是最美最优雅的老太太,谁说美貌毫无用处了。   因为不在意,宋清徽说完等她发表意见时,叶小妹就说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宋大哥,你刚才念的是不是王国维的诗?”   “你也知道这首诗?”宋清徽下意识的问道,问完才反应过来,这个并不是重点,然而叶小妹已经很骄傲的挺胸,“我还知道他写了《人间词话》呢。”   宋清徽这下真的有点惊讶了,“你还看过《人间词话》?”   叶小妹摇头:“没看过,我只知道王国维有这么个代表作而已。”   她在这方面还是很诚实的,吹这种牛逼根本毫无意义,毕竟她又不需要靠学霸人设撩男神。   但是她知道的这些已经让宋清徽有些惊讶了,因为他先留下了叶小妹不学无术的印象,哪怕她写得一手好字,都没能从他心里把形象扭转过来,所以叶舒华义务教育学得扎实,宋清徽竟然有点惊喜之感,然后话题就彻底歪了,等宋清徽回过神来时,他们已经从诗词歌赋聊到了人生哲学……   意识到他又被叶小妹带进了沟里时,宋清徽是有想过抢救一下,然而叶小妹今天晚上正憋着放大招,冷不丁来了句:“宋大哥,你能拉我的手吗?”   叶小妹简直语不惊人死不休,宋大哥差点被她突如其来的要求吓到心肌梗塞,好半响才稳住心神,故作淡定的问,“为什么?”   “我有点怕黑。”   宋清徽表示信了她的邪,用力晃了晃手电筒,加重语气的问:“怕黑?”   叶小妹对他的手电筒视之如无物,厚颜无耻的点头:“是啊。”   宋清徽:“……”   沉默半响后,委婉的提醒道:“我记得之前队里分鱼,你一个人抹黑回家也没有害怕的。”   叶小妹角度清奇的感叹:“哇,宋大哥记性真好,对我的事记得这么清楚!”   宋清徽俊脸一红,连连摇头想要解释他纯属记忆力好,绝对没有关注她的意思时,叶小妹又开口了,“对啊,在我们自己队里当然没什么好怕的,这不人生地不熟吗。”   “是吗?”宋清徽打着哈哈,对叶小妹半个字都不信,他就没见过比叶小妹更厚颜无耻、胆大包天的姑娘。   她会怕黑?鬼都怕她还差不多!   作者有话要说:  小妹放大招啦\(≧▽≦)/   今天来咖啡厅了,我应该还能再码一章,小伙伴们等我鸭   先晒个霸王票——   感谢两个小可爱,么么哒。   ☆、第五十一章(评论破一万的加更)   宋清徽的答案一目了然, 不拉小手是他最后的倔强。   陪叶小妹去厕所稍微可以解释一下, 因为就像她说的, 人生地不熟,茅厕又离放映点太远,一个女孩子怎么也会害怕。乌漆嘛黑的夜晚,他看在叶叔叶婶如此关照的份上、用手电筒稍微送叶小妹一程, 勉强说得过去。   但是一旦拉小手, 他跟叶小妹花前月下谈情说爱就石锤了,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所以哪怕叶小妹笑容很甜很无害, 宋清徽也绝不能答应她毫无道理的要求,因为他不能把下半辈子都搭进去。   为了自己的清誉, 宋清徽拼了命的开始想借口, 然而他唯独没有想到, 叶小妹胆大包天、敢说就敢做, 只要她不想听, 任何理由在她面前都毫无用处。   于是他还在深思熟虑的时候, 一只灵活柔嫩的小手悄然挤进来、刚好被他的手掌包裹住。   这只手大概就是古人常说的纤纤玉手、柔若无骨,宋清徽下意识捏了捏,手感好极了——嗯,手感?   宋清徽突然僵住, 一低头,耳边仿佛听见“轰——”的一声,从脸到脖子都开始发烫, 甚至都吓得语无伦次了,“叶小妹,你——”   叶小妹仰着头,毫不心虚的冲他笑:“宋大哥,你的手好暖和啊,真舒服~”   说话间,另一只手也蹭过来了,盖在他手背上轻轻磨蹭。宋清徽感觉像是被小奶猫蹭了几下,内心陷入天人交战,一边担心自己的清誉,另一边又想叶小妹的手确实一阵冰凉,应该挺冷的,他严词拒绝多少有点不近人情。   所以取暖应该没问题?宋清徽渐渐有了答案,冒到嘴边的话便默默咽下去了。   他不做声,叶舒华自然而然就当他默认,她对此表示毫不意外。   从宋清徽仿佛被她上辈子的老爸附体的那一刻,叶舒华就已经看穿了他的性格,看起来很温和有风度,其实就是个古板先生,还有点好为人师的样子,叶舒华断定他就是典型的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因为如果他真的不想和她拉小手,早在她提议的那一刻就炸了,毫不犹豫的拒绝完她,说不定又要唐僧念经好一通。   宋清徽的默许不但印证了叶舒华的判断,也让她对自己的魅力重拾了信心。   她就说她努力撩了这么久,宋大哥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原来是被他清俊斯文的外表骗了,一直没发现他竟然自带唐僧属性。   想到唐僧,叶舒华不由脑补了一下宋大哥一本正经冲她道“女施主请自重”的画面,顿时有点真情实感了,哪怕不为了肉罐头,她也想一举把宋大哥拿下,温柔疏离克制还禁欲真的戳中她了,然而他们都发展到拉小手这一步了,距离攻破堡垒不过就差临门一脚。   可惜有时候就是这么的不巧,叶舒华稍微一犹豫,她这最后一脚就有点踢不出去了。   而她犹豫的原因也很令人无奈,粪坑近在眼前。   这会儿的乡下还没有公厕的概念,尽管茅厕都建在外面,有些还离自己屋子有点远,但是每间厕所依然都是有归属的,大部分都是一家子共建一间厕所,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这会儿还没普及化肥,种地施肥只能靠“自产”,被叶舒华嫌弃到不行的粪坑便成了家家户户的“宝贝”,为了保证肥料的充足,人人都坚持只在自家厕所上,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更令人三观震碎的是有些人家里肥料不够充足,深更半夜去别人的粪坑偷“肥料”,真真是世风日下。   粪虽好,但是味儿太大,哪怕把它当宝贝的农民伯伯也不希望天天就着粪坑吃饭睡觉,基本上都会建在离家较远的地方,那种闻不到味儿的“风水宝地”当然是人人都喜欢,久而久之粪坑也扎堆建了。   所以叶舒华和宋清徽来的也不是一间两间厕所,而是一群厕所,这味道集中在一起,自然是臭飘十里,不是一般的刺激。   好歹是这辈子的初恋,第一次约会,叶舒华也不想以后提起来变成一场有味道的约会,就暂时把一举攻下宋大哥的念头,她想回放映点的途中还有一次机会,等他们走远一点、闻不到味道了,她就立即下手。   反正小手都牵了,把宋大哥泡到手已经是分分钟的事。   想象很美好,然而等她从粪坑爬出来时,大哥二哥的声音也传过来了,“小妹,是你吗?”   叶小妹很想摇头,有机会的话甚至想躲起来不让他们找到,可是她手里还拿着宋大哥的手电筒,叶大哥和叶二哥已经往光源处走来了,她根本无处可躲,只好闷闷不乐的问:“大哥二哥,你们怎么来了?”   “当然是来找你们啊。”哥俩说着便松了口气,看电影看到一半,回头发现小妹不见踪影,两个八尺汉子吓得面无人色,因为有个危机感很强的母亲,王翠芬虽然同意小妹跟他们来看电影,心里还是不放心的,这两天便不断给他们打预防针——或者是说恐吓也不为过。   在王翠芬同志的嘴里,小妹就是块香饽饽,是个正常的男人都想把她娶回家,可是他们家小妹人见人爱,不是一般二般的人家哪有资格上他们家提亲,有些人知道自己是癞□□,就会铤而走险,趁他们不注意把小妹弄走,生米煮成熟饭,小妹就不得不嫁他了。   王翠芬说得这么可怕,叶国华和叶振华哥俩当然就炸了,他们在队里天天听人恭维,都说小妹这模样人品嫁城里都使得。   傻哥哥当然不觉得这是客套话,哪怕一开始知道,听得多了渐渐也就信以为真,自然不会允许小妹在他们眼皮底下被地痞无赖糟蹋,以至于看电影都要牢牢把小妹夹在中间,因为这样就万无一失,没想到一转头人就不见了,兄弟俩没吓哭已经算坚强了。   但好在他们妹子知名度高,哪怕悄无声息的,依然被人注意到,身后的乡亲告诉他们,比卖花姑娘和她妹妹还漂亮的那个小姑娘跟着她哥去茅房啦,还细心的给他们指了茅厕的方位。   哥俩听到这里,才想起来宋知青也不见了,小妹多半是跟宋知青结伴了,毕竟他有手电筒。   是的,叶大哥和叶二哥对宋清徽的人品完全是深信不疑,也没有怀疑的理由——小妹就不用说了,她还是个孩子呢,满脑子只有吃喝玩乐,根本不知道处对象的意思,她跟宋知青去茅厕除了拉屎还能干啥?至于宋知青,那就更不用说了,人家才二十出头,就算再熬个三五年回城他也熬得起,一旦回到首都,有那么多漂亮又有文化的姑娘等着他挑,这是有多想不开才会找村姑啊?   哪怕是眼高于顶、心心念念把小闺女嫁进城里吃皇粮的王翠芬,也都没怀疑过宋清徽的心里,这么个前途光明的知青,疯了才会看上他们家小妹。   所以,若没有王翠芬那通预防针,兄弟俩当时就安心的继续看起电影了,但偏偏王翠芬教育得很成功,兄弟俩答应过不让小妹离开他们的视线,那就必须做到,电影再有吸引力,他们也头也不回的出来了,循着光一路找过来,直到听见声音,哥俩才彻底放心,上前问道:“怎么你一个人,宋知青呢?”   叶舒华指了指关着门的那间厕所,“我在外面等他呢。”   叶大哥奇怪的问:“那手电筒怎么给你拿着?”   这么一说叶舒华也有点奇怪了,歪头道:“因为宋大哥天赋异禀,摸黑也不怕掉粪坑?”   厕所没有隔音效果的,里面的宋清徽把兄妹三个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嘴角抽了抽,生怕叶小妹再说什么惊人之语,连忙收拾好出来,“叶大哥叶二哥,我们出来的时候忘记打招呼了,不好意思,害得你们跑……”   客套话还没说完,叶二哥很爽快的摆手,“宋知青客气了,我们知道其实是小妹跟在你背后出来的,跟你没关系。”   叶大哥接着道:“我们出来也正好能上个茅厕。”说话间,他径直去了宋清徽刚出来的那间厕所,叶二哥也毫不客气的跟上,“我也去。”   一眨眼,找妹妹的傻哥哥就毫无芥蒂的扔下他们去上厕所,宋清徽简直无所适从。叶家兄弟问不都不问一声他们除了上厕所还做了什么,这让多少有点心塞,仿佛一路上的“担惊受怕”都成了他一个人的杞人忧天。   宋清徽在心里叹了口气,一转头,叶小妹又冲他没心没肺的笑着,心塞瞬间变成了头疼,脸又红了一片,牵手的余威让他有点不敢和叶小妹对视,微微垂眉朝她伸出手:“电筒给我吧。”   作者有话要说:  晒霸王票——   么么哒小伙伴,晚安。   ☆、第五十二章   叶大哥和叶二哥的出现, 彻底打乱了叶舒华原本的计划。   稍微一犹豫, 竟然错失了拿下男神的大好机会,看完电影回家后, 叶小妹便越想越郁闷, 尤其是上次杀年猪的肉已经消化得一干二净、而她只能在自家院子里望肉兴叹的时候, 她对自己那个晚上的犹豫便感到全所未有的后悔。   眼看着离过年越来越近, 叶小妹也不得不向肉罐头势力低头, 她终于表现得像个合格的追求者,真正主动出击了, 有一时间就去知青点附近和她偶遇过宋大哥的那些地点晃悠, 努力给自己制造机会。   可是她努力转悠了好多天,别说成功拿下宋大哥, 竟然连他的人影都没有看到,这就有点尴尬了。无功而返的叶小妹回到家, 才从大哥二哥那里得知宋大哥加入了他们猎队、每天早出晚归的进山去了!   叶小妹这才恍然大悟的感叹, “原来宋大哥被你们骗走了啊。”   谈恋爱果然还是需要防火防盗防哥哥的。   叶大哥拍了下傻妹妹的头, “怎么说话,我们没事骗宋知青干啥?”   但宋知青来插队两三年, 头一次加入猎队,还真是受到了叶国华兄弟俩的邀请,哥俩当时不过是随口一提, 以为宋知青这样斯斯文文的文化人不会感兴趣。结果他接受了邀请,这几天跟他们“朝夕相处”、还聊了许多话题,关系也拉近了, 这让哥俩很有些自得,有了知识分子的朋友,感觉自己都懂了知识一样。   所以傻妹妹的话有点不好听,他们依然露出了自豪的笑容。   不过叶舒华却在强调:“我的意思是宋大哥跟你们进山,他扛得起□□吗?”   这话一出,叶家其他人都忍不住喷笑了,王翠芬更是嗔了傻闺女一眼,教育道:“小宋对你多大方啊,又是麦乳精又是牛奶糖,还有牛肉干,吃了这么多东西,你也不记人家一点好,这都说得什么话?”   叶舒华无辜的眨眼睛:“可是我说的不对吗?”   宋大哥自带唐僧属性,武力值多半也跟遇到女妖精只会叫“悟空”唐僧一样,战五渣不能更多了,叶小妹对自己的判断充满信心。   没想到她二哥竟然摇头了,“宋知青看着瘦弱,人家枪法可好了,小妹你别把人看扁了。”   叶舒华夸张的张大嘴巴:“不可能的吧?”   这不科学好吗。   叶大哥竟然也信誓旦旦的说:“不信你问爹。”   他们这么说,叶舒华不信也得信了,一脸正直的队长父亲总不会帮着他们说谎,还是这种毫无意义的谎言。   叶小妹便道:“好吧,不过宋大哥怎么会打枪?”   这个问题,叶大哥和叶二哥还真当着宋清徽的面好奇过。   宋知青给人的印象就是细皮嫩肉的城里人,又斯文清俊的模样,从小肯定是没吃过苦,他刚来插队的时候,甚至连怎么插秧、怎么锄地都不知道,所以不仅是叶舒华现在难以相信,当他扛着□□小露一手的时候,几乎在现场的所有人都在怀疑他们是不是眼睛花了,有些人甚至对宋知青这个人的印象都彻底颠覆了。   如果没有约电影以及进山打猎后培养出来的“革命友谊”,叶国华哥俩大概跟其他人一样,在心里嘀咕嘀咕就完了,宋知青从来没说过他的私事,他们再好奇也不好意思贸然打听这个。但是兄弟俩觉得跟宋知青交情很不错了,不用避讳太多,所以就大大咧咧的问出来了。   宋知青果然没有介意,态度很好的给他们解释了会枪的原因,叶大哥现在也原封不动的告诉叶小妹他们,“宋知青的大哥伯父、还有很多亲人都在部队,他们家有这样的习惯,所以宋知青看着瘦弱,人家从小也是在部队训练大的。”   “宋知青还说了,他小时候体质不好,长辈不肯放他去参军,要不然他念完高中就得像他大哥一样去部队了,也不会来咱们这插队啦。”   聊到这里,叶大哥不由自主的歪起楼来了,“我觉得宋知青说得很谦虚,他家里肯定不一般。”   叶二哥想也不想的接道:“那肯定不一般啊,一般人家能有这么多牛肉干啥的吗?”   “我的意思是宋知青家里肯定有领导,要不然他没参军咋能在部队训练?他们一大家子都是军人,说不定还有将军司令啥的亲戚咧!”   叶二哥听得吸了一口气,太吓人了,他们这样的平头老百姓,要是有个排长营长啥的远房亲戚,都能队里横着走了,跟司令将军啥的做亲戚,那不就成皇亲国戚了?   叶大哥越说越觉得是这么回事,神秘兮兮的分析道:“宋知青要不是来头大,怎么从来没说他大哥是军人?军人光荣,咱们要是知道宋知青家里有解放军,一准儿更敬重他。”   王翠芬最喜欢这种八卦,听着听着就忍不住插话了,“要不是小宋这次跟你们透露了,咱们到现在连他家有几口人、多少兄弟姐妹都不知道,平头百姓犯不着连这个都保密吧!”   叶小妹也兴致勃勃的贡献了一个,“宋大哥还说他家里寄的东西多,是因为他父母在的单位比较大方——领导的待遇当然好呀。”   他们八得有鼻子有眼,本来就猜测小宋出身很好的叶队长也有点信了,不过他没有加入讨论大军,而是敲了敲旱烟袋阻止道:“行了,小宋家里怎样跟咱们也没关系,有什么好说的?”   “还有,老大老二,小宋信任你们才告诉家里的事,你们可别去外面瞎囔囔、闹得人人都知道,小妹也是,你们听听就是了,不许对别人说。”   叶大哥和叶二哥很听话的点头:“爹放心吧,我们不会去外面乱讲的。”   叶舒华也只是无聊八卦而已,她只关心宋大哥的肉罐头罢辽,其他的没兴趣,因此也无所谓的应了声。   队长父亲对他们的听话表示满意的颔首,并且就地解散了八卦小组,“行了,都去睡觉吧。”   已经知道宋大哥去打猎了,叶舒华自然没有再去守株待兔,她开始给猎队加油打气,希望他们能给力一点、弄个大家伙回来——没有肉罐头,能尝尝传说中的野猪味道也能算安慰。   可能是情场失意的补偿,小年那天,猎队还真的扛了两头野猪回来,听说还是一公一母,把猪的一家子都整整齐齐带回来了,简直是丧心病狂。不过盼星星盼月亮才盼来的大家伙,整个大队都沸腾了,男女老少鱼贯而出前去迎接、乐得就差敲锣打鼓了。   叶小妹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个凑热闹的机会,她很灵活的挤进了前排,正好听见叶大哥眉飞色舞讲述宋知青是如何发现野猪并埋伏起来,等大部队到达一起把野猪抓住的过程,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叶小妹立刻鼓掌欢呼,“宋大哥好棒棒啊。”   现场人声鼎沸,叶小妹的嗓门本该淹没在热闹声中,偏偏宋清徽耳尖的听见了,下意识转头看过来,刚才还很淡定从容接受着人们赞美的青年,俊脸唰的就红了,连白皙的耳根都染上了浅浅粉色。   不过现场比他更激动更脸红的大有人在,宋清徽的表现并没有引起谁的注意,因为他眼神撤得够快,就连叶小妹都没发现,还以为宋大哥被鲜花和掌声迷失了自我、压根没注意到她呢。   叶小妹能理解宋大哥的心情,自然不会在意这点忽视,依然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宋大哥,并孜孜不倦的吹起了彩虹屁,“宋大哥真的是有勇有谋,运气还这么好,简直是天选之子啊,以后也要天天进山打猎、争取多抓几只野猪回来哦!”   宋大哥眼神飘忽、继续装没听见,脸上的色彩却悄然加深了一度。   不过他装没看到叶小妹也没关系,叶舒华从来不是默默无闻的人,跟叶大哥站在一起吹牛逼的叶二哥就听到了妹妹的话,打鸡血似的道:“那必须的啊,本来今天是最后一天打猎了,大家伙开始歇着等过年,但是回来的时候我们又商量了一下,除夕之前都要去山里转转,说不定还有野猪熊瞎子啥的咧!”   叶二哥的积极得到了人们的赞扬,猎队成员也纷纷加入了打鸡血吹牛逼之列,最大的功臣却依然一言不发,仔细看还能发现,他脸上的红晕竟也半点都没有消退,因为叶小妹的目光还像胶水一样黏在他身上不肯移开,那熟悉的灼热视线,总是让他无端想起那个晚上、手心那灼热的温度。   也许没心没肺的叶小妹早已忘了,宋清徽却永远记得自己的鬼迷心窍,事后每次想想都深感羞愧,明知道叶小妹是个没有男女之别意识的傻姑娘,他竟然也跟着她胡闹。那晚的情形他看似是迫不得已,但是他知道,他可以拒绝的,叶小妹没心没肺、却不代表她听不懂人话,而他没有拒绝,心底那点念想便暴露无遗。   说到底,他和普通男人也没什么区别。明明是趁人之危,却还表现得正义凛然,这大概也是每个男人都具备的天赋。   不过粉饰太平不难,想要骗过自己却没那么容易,宋清徽毕竟是个道德观念比较严格的人,第一次干坏事,理智回笼后,内心有多煎熬和羞耻可想而知,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将成为他一辈子的黑历史,越想将它彻底尘封,记忆却越是深刻。   宋清徽已经下定决心吸取这次的教训,从此和叶小妹保持距离,对于她此刻的热情赞美也只能在心里表示歉意了。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刚在内心道完歉,叶小妹就头也不回的跑掉了,因为有人说她三哥回家了。   宋清徽:……   说好的崇拜呢?   作者有话要说:  暂时没有加更项目了,正好放松一下_(:3J∠)_   那就给小伙伴们安利基友的小甜饼新文吧——   《校霸的心机女友》林绵绵   阮溪从小就有一个淳朴的梦想,那就是嫁进豪门。学历跟美貌缺一不可,为此她头悬梁锥刺股的学习,回回都考年级前三,就在她要拿下据说家里有几个亿的男同学时,却听到江易寒手底下那群跟班马仔恭敬地喊她大嫂?!   江易寒曾经是京市最嚣张的二世祖,哪怕后来家道中落,他还是桀骜不驯,直到他遇到阮溪——   这个爱慕虚荣又虚伪至极的女人,我哪怕打一辈子光棍、去搞基也绝对不会喜欢她!   后来,真香。   传送门:校霸的心机女友   ☆、第五十三章   叶舒华一路兴奋的跑回家, 还没进院子就低声问道:“娘,我听说三哥回来了呀!”   王翠芬没作声, 倒是刚放下东西还没歇口气的叶三哥迎了出来,看着小脸通红的傻妹妹的笑道:“不是去看野猪了吗?”   叶舒华双眼发亮的看着他:“三哥, 你回来太好了!”   然而接下来却不是令人动容的兄妹情深剧情, 其实叶三哥做好了准备跟傻妹妹互诉衷肠的, 可他刚上前两步, 叶小妹便抬脚直接从他身边跨过, 头也不回的进去找王翠芬同志,叶军华只听见她雀跃的声音:“娘, 三哥回来了呀!”   叶军华:……   他很想告诉傻妹妹自己就在跟前,有什么话直接对他说就行了,非要找娘是几个意思?   不过叶三哥也很快意识到了, 傻妹妹这么兴奋的跑回来,恐怕跟他没啥关系,所以他默默的跟在傻妹妹背后、看她究竟想做什么。   王翠芬还在帮忙叶军华整理行李,眼皮都没抬的回道:“这都要过年了,你三哥回来很稀奇吗?”   “我是为三哥高兴啊,他运气太好了!”叶舒华一脸真诚的蹲在王翠芬同志跟前,连比带划的表示,“爹他们刚好抓了野猪回来,一只都有这么大哦,咱们家至少能分五六斤野猪肉!”   “然后呢?”   叶小妹正义凛然的建议道:“正好三哥回来了,咱们烧点好吃的给他补身子吧!”   王翠芬还没反应, 身后的叶军华却忍不住“扑哧”笑了,如果他没去门口迎接小妹却被她无视,而是单单看到她唱作俱佳的表演,大概就感动到不行了,以为傻妹妹真的每天在家都惦记着他呢。   但现在嘛,叶军华内心毫无波动,直接抱臂看戏了。   王翠芬也终于舍得抬头了,先瞥了笑得正欢的老三一眼,又看着一门心思骗吃的小闺女,反问道:“你连热闹都不看直接跑回家,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事?”   叶舒华眨了眨眼睛,突然一阵心虚。热闹再好看,也比不上吃肉肉啊,她正是从三哥回家的消息中看到了吃肉的希望,才热闹也不凑了、男神也不撩了,迫不及待的撒腿跑回家,她娘可以说是把她那点小心思摸得透透的。   不过叶小妹也不再是那个傻呼呼的叶小妹,在香喷喷的野猪肉面前他已经点亮了智商,很清楚自己现在如果承认,野猪肉就彻底没她的份了,所以叶小妹眨着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萌萌哒回答,“当然不是了,我听大堂嫂说三哥回了家,又惊喜又意外,所以要第一时间回来亲眼确认啊。”   面对叶小妹抹了蜜的小嘴,王翠芬直接翻了个白眼,用上了叶小妹的口头禅:“我信你个鬼。”   “……”叶小妹不服气的表示,“三哥肯定信我。”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坏死了的糟老头子,叶小妹立刻扭头寻求叶三哥的认同,“三哥,你信我吗?”   叶军华当然半个字都不信,他已经从放声笑转为了低调矜持的闷笑,冷不丁对上小妹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眸,笑容便僵在了嘴边,一时间陷入了左右为难,但最后,习惯了在无伤大雅的时候顺着妹妹的好哥哥本能的点了头,“信吧。”   叶小妹并不介意他这模棱两可的语气,得到想要的答案就心满意足了,她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总结道:“三哥果然跟我最好。”   说话间,视线还频频向王翠芬看过去。小脸上写满了神气。   王翠芬却只是云淡风轻的移开视线,并没有继续抬杠。   当母亲的总不会把孩子想得太无药可救,在王翠芬心里,小妹这么高兴固然是为了老三回来她能有肉吃,但肯定也有看到她哥的开心,所以有这份心就行了,嘴不嘴馋的无伤大雅。   叶军华也是这样想的,母子俩对叶小妹的缺点不是一般的包容。   所以在他们的纵容下,叶小妹晚上确实吃到了香喷喷的野猪肉。   两只成年野猪,加起来三四百近,叶家三个主力直接分到了七斤重的猪肉,父子三个天没黑就带着丰厚的战利品回家,全家人都高兴极了。但是王翠芬依然保持着她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再高兴也么有手抖,稳稳地切下了一块两斤重的猪肉晚上烧,剩下的当然是存放起来等过年了。   野猪肉带皮一起红烧,叶小妹就站在灶边名为学习实则垂涎三尺,这做法比她娘的“祖传红烧肉”少了一半的调料,出锅时那扑面而来的肉香竟然一点都不输给浓油赤酱的红烧肉。   两斤肉要喂近十张嘴,是有点不够分,但叶舒华却吃得一本满足,因为她开饭的时候,又信誓旦旦的说这是第一次吃野猪肉,善心大发的队长父亲也附和说去年运气不好、队里没猎到野猪,然后就把他碗里的野猪皮撕下来夹给她。   叶舒华刚开始是拒绝的,放着香喷喷的肉不吃,光吃猪皮,她有病啊。   但是尝了一口野猪皮后,叶小妹感动得差点掉下泪来——真香。   野猪的精华大概都在猪皮上了,肥而不腻、香溢满口,肉反而有点柴,远不如猪皮给人惊艳。   尝过区别后,叶小妹被父爱如山感动到泪汪汪,后面还有更让她感动的,响应队长父亲的号召,大哥二哥三哥排着队把各自的野猪皮都让给了她,然后叶小妹就吃得满嘴流油了。   大概是时来运转了,吃完饭,叶舒华的好运竟然还没有结束,叶三哥突然问她明天想不想进玩。   “玩?”叶舒华闻言只是撇嘴,觉得三哥比她还会做梦,家里有矿啊,没事还想进城玩。   现阶段她想要满足吃和穿的要求,就已经很艰难了,玩乐啥的还是往后排排吧,等她实现了温饱再说。   叶军华大概是没想到小妹也有这么识时务的时候,故作失望的摇头:“看来小妹是不想去了,那就不去吧。”   叶小妹忍不住吐槽出声:“说的好像我想去,你就能带我去一样。”   叶三哥一本正经:“你想去当然能去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可是你说了不算。”因为从来没把这话当真过,叶小妹才能从始至终淡定到底。   “那谁说了算?”   叶小妹没有回答,眼神却不住的往王翠芬身上瞟,答案不言而喻。   叶军华笑道:“你是说娘不会同意?”   叶舒华很有自知之明的点头:“娘肯定不会让你带着我胡闹的。”   王翠芬故意板起的脸色也绷不住了,笑道:“你还知道自己整天胡闹?”   叶舒华又不接话了,她只是学她娘的口吻,可不接受自己真在胡闹的说法。   叶军华却乐呵呵笑道:“那是平时罢了,明天我们去县里,娘一定不会阻止。”   “为什么啊?”看三哥信誓旦旦的模样,叶小妹也有点半信半疑了,还在傻呼呼的瞎猜,“是因为要过年了,娘就变得好说话了吗?”   叶军华很有兴致的逗傻妹妹玩,急性子的叶大哥听到这里实在忍不住了,插话道:“小妹你忘了,明天你生辰啊,只要家里有条件,每年生辰都会让你去城里玩一天的。”   叶舒华夸张地张大了嘴巴,她想了无数个可能,确实没想到这个可能,叶小妹竟然是年底的生日!。   仔细想想她上辈子好像也是腊月出生的,只是他们那会儿都流行过阳历,她身份证也是阳历,叶舒华掰着手指算了一下,二月五号,腊月二十五,搞不好她跟叶小妹是同月同日生。   这真是太有缘了吧。叶舒华震惊了好半响,她的神情落在众人眼里,就是过日子过得连自己哪天生日都忘了,王翠芬拍了拍她的头,哭笑不得道:“生辰都能忘,小脑瓜子整天都在想什么。”   想好吃的啊。叶小妹很想这么回答,但现在这不是重点,她一脸好奇的仰头问:“娘,我过完生日就成年了吧?”   “算虚岁都十九了。”   叶小妹满意的点头,终于成年了,离嫁去城里又近了一步,但是刚松了口气,就听她娘说,“不过公家不算虚岁,按他们的算法,你今天才十七。”   “十……十七?”叶小妹吓得语无伦次,盼星星盼月亮的熬了大半年,她竟然还是那个连结婚证都领不到的小萝莉。   这个年代的时间过得也太慢了吧!   叶军华仿佛看出了她的捉急,笑道:“那不是正好吗,小妹还可以在家多待两年。”   说完又她明天还想不想去城里。   “去,当然要去!”叶小妹回应得斩钉截铁,既然她娘都不反对了,傻子才不去呢!   然后第二天天没亮,叶小妹就被她娘从床上挖起来了。   没有车,进城全靠双腿,双岗大队还算很得天独厚,去镇上不到半个小时的脚程,去城里也不超过半天,称得上“交通便利”,光是这个优点,双岗大队的男青年就永远不缺媳妇,许多偏远村落的姑娘削尖了脑袋都想“往外嫁”。   叶军华昨天就是在单位食堂吃完午饭才启程的,天没黑就赶到了家,所以叶小妹和她哥去城里玩,只要起得够早,当天去当天回绝对没问题。   叶舒华迷迷糊糊的从床上起来,也不需要如何打扮,梳个头发洗把脸,揣着干粮就可以出门了,她今天甚至都没有心情鼓捣什么造型,因为睡觉前就打算好了,趁着进城的机会,把头发卖出高价,换个新发型,然后揣着“巨款”去购物——她娘让她去城里玩,可没有给她钱让她买买买的意思,这点逼数她还是有的。   既然都要卖头发了,辫子再精致也没啥意义,叶小妹就随意了。而她的随便也没有引起王翠芬的怀疑,因为王翠芬觉得小妹是为了节省时间、能够在城里多玩一会儿,所以她把兄妹俩送到村口时还特意叮嘱了一句,“小妹要是走不动,就在路边歇一歇,现在还早呢,你们能在城里待足半天,不用着急。”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叶小妹最近越来越娇气,去镇上买点东西回来、都大惊小怪的囔囔腿断了腿要断了,王翠芬嘴上说懒得管她,心里其实挺不放心的,生怕这丫头从县里回来要累去半条命,所以昨晚她还私下跟孩子他爹商量了,今天兄妹俩要是天黑还没到家,孩子他爹就开队里的拖拉机去镇上接人,大不了他们自己出油钱。孩子他爹也答应了。   不过这话王翠芬只私下告诉小儿子,就怕小妹知道他们的打算更加娇气、本来能走的都不愿意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伙伴们没看错,我今天很早更新啦,感觉是日万的预兆呢_(:3J∠)_   先晒个霸王票——   攒了几天嘿嘿嘿,谢谢小伙伴们呀   么么哒   ☆、第五十四章(收藏破三万的加更)   王翠芬担心纯属多余, 叶小妹已经时来运转,现在人品可好了, 跟叶三哥一起走在去县里的半路上,都能被好心的货车司机停下来问要不要带他们一程。   这个年代的人们果然很淳朴又热情啊。叶小妹乐得眼睛都笑弯了, 然后一脸期待的看着三哥。   她也不想这么怂怂的, 但是出发的时候她娘板着脸下了命令, 出门不许任性、不许胡来, 事事都要听三哥的安排, 如果三哥回来说她在城里有点不听话,那这辈子都别想再进城玩了。   毫无疑问, 王翠芬同志的威胁依然很管用,为了以后还能有机会进城玩耍,她不介意当个乖宝宝。   叶小妹看过去的时候, 叶军华刚好也转头看了看自家的傻妹妹。   他们这个年代的人们淳朴不淳朴,叶军华不清楚,但他从在县里上高中起到参加工作,这条路已经走了有四年之久,这还是他第一次遇上如此热心肠的司机,对方究竟是冲谁而来那就不言而喻了。   不过叶三哥也是艺高人胆大,看看满脸只有期待兴奋而不见半分羞涩的傻妹妹,又热情的打听了司机是哪里人,便满脸笑容的谢过师傅,他已经决定要搭便车了。   副驾只有一个位置,不过亲兄妹也不用避嫌, 叶小妹很幸福的和三哥挤在小小的座位里,她甚至还占据了靠窗的位置,在叶三哥跟司机师傅聊得热络时,她就支着脸看着窗外的风景,终于找回了上辈子当富二代的那种惬意。   有车坐,进城的时间也无限缩短了,热心师傅把他们放在路边的时候都没到九点,正是大家吃早饭的时间,叶军华也不白坐人家的车,年轻的司机脸皮薄、坚决不肯收他们的钱,他就把王翠芬给他们兄妹准备的干粮——几个红薯和两颗煮鸡蛋全送给师傅吃了。   不等师傅拒绝,叶军华又立刻拉着傻妹妹下车,兴致勃勃的道:“走,我带你去厂里食堂吃早饭。”   叶舒华对于叶三哥把早饭都送给司机当谢礼的行为也乐见其成,因为她期待着到了城里可以吃好多好吃的,所以听到三哥只想带她去食堂,就有点消极了,“你们食堂有什么好吃的吗?”   叶军华摸了摸口袋里的饭票,意气风发的道:“有,快过年了,食堂有肉包子供应,”   这个就很棒棒了啊,叶舒华眼睛又亮了,反过来拉着她哥往前走,急吼吼的样子:“那我们快点去,别卖光了。”   叶三哥慢悠悠的迈开步子,“你知道厂里在哪边吗?”   叶舒华脚步一顿,叶小妹的记忆里压根没这回事啊,两眼抹黑的她只能又回到叶三哥身后、跟着他走了。   然后纺织厂还在轮班的职工吃完饭离开食堂时,就看到他们厂的实习工小叶带着个又文静又听话的小姑娘远远走过来。小姑娘长得标致极了,眉眼跟小叶还有几分相似之处,多半是兄妹。   漂亮又文静的小姑娘谁不喜欢的呢?老职工们便热情十足的跟兄妹俩打招呼,还夸小叶的父母好福气、生的儿女个个都这么出息伶俐。   乖巧文静的叶小妹不但收获了口头的赞美,食堂大爷都特意给了她一勺满满的白粥。一铁勺下来,把叶三哥的饭盒都填满了。   这才是正宗无添加的白米粥啊。叶小妹乐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甜甜的道:“谢谢大爷。”   可能是她笑得太讨喜了,大爷又弯腰给她放了一勺配粥吃的小菜,这前所未有的大方,让一旁的叶军华看得目瞪口呆。   但他更意外的不是出了名精打细算的食堂大爷今天如此关照小妹,而是他家让人不放心的傻妹妹出了家门竟然十分如鱼得水,一路上受到了男女老少的关照。   这个发现让叶军华不得不重新审视他家傻小妹,到底是真傻还是扮猪吃老虎?   叶小妹刚好端着满满的粥谢别了食堂大爷,一脸兴奋的朝他走来,“三哥,有白米粥,还有萝卜干,闻着好香啊!”   好吧,这还是他家的傻小妹。   叶军华得出了结论,仰头冲食堂大爷笑道:“刘大爷,我们家小妹刚才麻烦你了。”   食堂刘大爷赔了粥还贡献了自己的宝贝小菜,竟一点都不觉心疼,一脸惬意地眯着眼睛的摆手,“小叶,这是你妹妹?第一次来厂里,好好带她玩玩吧。”   不用刘大爷特意关照,叶军华本来就是专程带叶小妹来玩耍的,吃了早饭顺便认认门,兄妹俩便又离开纺织厂了,叶三哥很民主的问:“小妹,你想先去哪儿,公园还是百货商场?”   如果他们是徒步进城,就完全不需要烦恼了,因为压根没时间逛公园,进了城直奔百货商场。现在两个地方就都可以去玩一玩了。   不过叶军华询问归询问,心里还是比较有底,他们家小妹首选肯定是百货商场——是个姑娘都会做同样的选择。   没想到的是叶小妹这次有自己的想法,冷不丁问:“三哥,你知道哪里收头发的价格最公正吗?”   “收头发?”叶军华十分意外,也本能的想要拒绝,“好端端的你想去卖头发?”   叶舒华摸着自己长辫子点头,一脸郁闷:“我头发太长了,每次洗起来特别费劲,多抹点香皂洗得干净点,娘和嫂子她们还要说我浪费东西,干脆卖了算了,以后就不用浪费家里的香皂了。”   其实叶家的香皂是叶军华买回去的,他只是实习工依然也有工业券,偶尔能给家里带点农村人用不到“奢侈品”,所以听到叶小妹的抱怨,他第一反应就是:“等过完年发了票,三哥单独给你买块香皂,以后你自己用自己的,用多少都没人说你,头发就别剪了。”   可惜叶小妹态度坚决,“那也不行啊,我头发又多又长,要出大太阳才敢洗头,吃完中饭就得洗,晒一下午,到天黑估计才能干。”   “这个……”有钱有票的叶三哥也无能为力了,甚至不是小妹今天抱怨,他都不知道她洗个头要费这么大劲,毕竟他每年在家里待的时间不长、要做的事却不少,实在没那个功夫关注小妹洗头的问题。   叶小妹见他态度缓和了,语气也变得欢快起来,笑眯眯地说:“早晚都是要剪的,陈芳嫂子说城里收头发价钱高,我的说不定能卖三四块钱,那多划算啊。”   叶军华摸了摸鼻子,他也没想到卖头发这么赚钱,只好换了个角度问:“家里有吃有喝,你要这么多钱做什么?”   “买衣服、啊不,买布做新衣裳啊。”叶小妹理直气壮,“娘都答应我了,我要是卖了头发,她就帮我问你借布票,三哥,你不会舍不得吧?”   眼看着火要烧到自己身上了,叶军华忙摇头表态:“我的布票又没什么用,本来就给了娘,她说给谁就谁,我有什么舍不得的。”   叶小妹放心了,主动挽着他的手感动道:“你果然是我的好哥哥!”   “好哥哥”叶军华却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却又一时想不到是为什么。   主要还是因为叶军华在老家待的时间不长,他们那儿是有没嫁人的姑娘除非家里穷得过不下去、都不应该卖头发,否则没几个男人瞧得上之类的说法。可叶军华却没怎么听过。   而他本人也是比较有想法和主见的男人,他要找媳妇,当然不会看对方剪短发就彻底否定这个人,如果这位女同志各方面都和他聊得上来,那他应该是学会欣赏她的短发、而不是直接否定人家。   叶军华都这么换位思考了,当然想不到关于“小妹要剪短发”的违和感在哪里,于是只能最后确认一遍,“你要剪头发的事跟娘说过了?”   叶舒华信心满满的点头,她觉得王翠芬同志的态度已经很明显,所以没必要一问再问。   “好吧,那我们先去剪头。”叶军华终于放心了,直接带傻妹妹拐进了一条小巷子,以他在县里念了几年高中加纺织厂工人的双重身份,帮叶小妹讲了个好价钱——五块六毛八分。   这比叶舒华预期的还高了一块多,太惊喜了,她一脸崇拜的看着三哥讨价还价。   虽然老师傅兼职收头发,人家也是很正经的国营理发店,商量好价钱,老师傅一边肉疼,一边又爱不释手的摸着绸缎般的长发,确认般的问:“小姑娘,你真的想好了?”   他肯出这么高的价钱,当然是因为这姑娘的发质太好了,一般会卖头发的都是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人都快瘦成干柴了,头发能好到哪里去?抓到一个头发养得这么好的姑娘想卖头发,老师傅心里半是激动半是忐忑,怕这姑娘家里不缺钱,一会儿又反悔不肯卖了。   殊不知叶小妹已经迫不及待了,坐在椅子里手舞足蹈的比划着,“师傅,头发要剪到这里,整整齐齐,不能长也不能短啊,然后我前面刘海要剪平了……”   老师傅恍然大悟:“你说的是以前女学生剪的那种短头发吧?”   叶小妹一丝不苟的表示:“师傅,你就照着我说的样子剪好啦。”   她不知道收头发的都有什么伎俩,当她跟无数个Tony老师打过交道,他们几乎都有一个通病——头发不长在他们头上,剪起来很豪迈一点都心疼,所以必须把丑话说在前面,叶小妹凶气十足的威胁道:“要是胡乱剪一通,把我弄丑了,我就不回家了,天天坐在你们店门口哭!”   老师傅忍俊不禁的问:“你不回家,那哭累了去哪里住?”   “我哥在纺织厂,我去他宿舍住,吃他的食堂,反正饿不死。”叶小妹奶凶奶凶的,老师傅大声笑道:“好好好,那我可不敢跟你耗。”   叶小妹这才收起“凶残”的表情,满意的笑了。   虽然叶小妹要求很多,但是她一点都不关心长头发、反而兴致勃勃计划着要剪什么发型的这份好心态,让老师傅表示赞赏,他拿着吃饭的家伙上前道,“来来来,小姑娘指给我看,你说剪到哪就剪到哪。”   剪刀咔嚓几下,老师傅把收到的长发绑好收起来,又拿着小剪刀给叶小妹修整发型,二十分钟后,可爱爆棚的童花头新鲜出炉了,叶小妹看着镜子里无敌甜美的自己十分满意,她就知道自己特别适合装嫩的发型,只是上辈子该装嫩的时候忙着装大人了,现在重新过一次少女时代,当然要整个最符合少女形象的造型啦。   叶小妹沉浸在自己的美貌中无法自拔,老师傅也对自己的手艺颇为自豪,收起工具的时候还故意打趣道:“小姑娘应该不会天天来我店门口哭了吧?”   “当然不会呀。”叶小妹能屈能伸,全然不记得自己之前放狠话的霸气,笑容甜美的冲老师傅道,“您手艺太好了,顶呱呱,我回去天天在村里夸你。”   老师傅被她逗得哈哈大笑,说了一句让他们稍等,就进屋去拿钱了,五块六毛八分,毕竟是一笔巨款。   叶舒华拍掉了衣服上的碎发,便兴奋地蹦跶到叶军华面前,“三哥,你看我漂亮吗?”   叶军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他没看别人剪过这种头,但是小妹的新形象他是真的喜欢,毛茸茸的脑袋衬得脸蛋更小了,突出了五官的精致,尤其是那双葡萄般的大眼睛更加夺目有神了,一不留神就要被吸进去的感觉。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很好看。”   叶小妹对他的言简意赅表示不满,仰着脸问,“那看了有没有想要把我亲亲抱抱举高高的冲动?”   叶军华矢口否认道:“你又不是大宝。”   “可我比叶大宝漂亮可爱呀。”   这点叶军华倒是没办法否认,想了想便点头:“是,你比大宝可爱还漂亮。”   叶小妹终于有点满足,剪完这个头,她又变回名副其实的小甜甜啦\\(≧▽≦)/   兄妹俩说话间,老师傅出来了,递了一叠钞票过来,叶军华很有担当的接过数了数,五块六毛八分,一分钱不少,数完便帮冒失的叶小妹收起来了。   他们说好的,城里不比乡下,这儿有小偷,钱放在他这里,万一被偷了,他分文不少的给小妹补回来。稳赚不亏,叶小妹便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小金库交给叶三哥暂时保管了。   结了账,又跟老师傅告了别,兄妹俩才离开理发店,直奔百货商场而去。过去的路上,叶军华还在感叹小妹赚大发了,“别人来国营理发店剪头,还又要给钱又要给票的,你这一分钱没花,还让人家理发师给你理了快半个小时的头。”   叶小妹美滋滋的总结道:“老师傅是个好人啊。”   她这没心没肺的模样,倒是更加印证了傻人有傻福的说法。不过叶军华依然很感慨,他们家小妹不是吹牛,她可能还真有点人见人爱的本事。   小妹卖了头发,还要买布给她自己做衣裳,这事那就瞒不住,叶军华想想家里不太省心的两个嫂子,正想提醒傻妹妹别忘了给家里添点东西堵住嫂子们的嘴,就听到叶小妹回味无穷的声音,“三哥,你们食堂的肉包子真好吃啊,我们再买点回去给爹娘尝尝吧?”   叶军华:“……”   他一时间不知道该为小妹有这份孝心而欣慰,还是该为她的异想天开而无奈?   最后,叶三哥只能不带感情的回答:“肉包子只在早上供应,现在已经没了。而且娘也会做包子,你要是浪费钱买这个,她肯定打断你的腿。”   叶小妹顿时幻肢一痛,连连摇头,“不买了不买了。”   怂怂的样子让叶军华忍俊不禁,不由柔声道:“去百货大楼看看有没有糕点糖果吧,快过年了,说不定会有好东西供应。”   “好。”   他们这次运气也很不错,刚到百货商场,就看到一群大娘在奋战哄抢水果糖,比不上宋知青的大白兔稀罕,但是也很供不应求了,叶小妹毫不犹豫的挤进人群中,成功抢到了一斤水果糖,她付钱、叶三哥出票,兄妹俩花钱毫不手软。   买完糖,本该去选布的,叶小妹突然又听见隔壁供销社供应少量羊肉、先到先得的好消息,叶小妹听得双眼发光,哪能错过肉肉,立刻拉着叶三哥飞奔供销社,年轻人腿脚麻利,在一群老太太里面一马当先抵达供销社,最后顺利抢到的一块羊肋排。   叶小妹看着羊肉垂涎三尺:“好吃烤羊排啊!”   叶三哥已经听大哥他们分享过在家烤猪脚的乐趣,因此见怪不怪的道:“行,你买的肉,我们回去就做烤羊排。”   但是叶小妹却吸了吸口水:“我现在有点饿了。”   叶军华失笑:“因为已经到了吃中饭的时候了。”   “原来是这样啊。”叶舒华恍然大悟,迫不及待地拉着她哥的衣摆,“我们去国营饭店下馆子吧,镇上国营饭店的排骨就好吃到不行,县里的大厨肯定更了不起。”   叶军华却有些意外的问道:“现在就去?你不买布了?”   “吃完饭再买啦,这个又不着急。”   吃果然永远排在他们小妹的第一位,叶军华无奈的笑了笑,到底带她去了国营饭店,给小寿星点了碗红烧牛肉面,还特意交代服务员请厨师做长寿面。   哪怕是城里人,没事也不会下馆子的,家底厚的才会在生日时出来吃点好的,长寿面便成了国营饭店的“热门菜”,叶家兄妹长得好看、穿得也体面,就没体验到花钱买罪受的服务,服务员很热心的去后厨帮他们沟通了。   有牛肉有白面,叶小妹这个生日过得有滋有味,竟然比上辈子奢侈热闹的生日趴还要让她来得满足。   吃完午饭,兄妹俩继续逛百货商场,买了布,依然还剩好多好多小钱钱,叶小妹便想起了亲爱的宋大哥。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她吃了宋大哥那么多好东西,也该回点礼了,这样宋大哥一感动,说不定就给她吃肉罐头了。   说干就干,叶小妹立刻咨询三哥该送宋知青什么礼物。   叶三哥闻言只觉得自家小妹虽然馋了点,但是有钱时对家人对朋友真真是大方,小妹不像他有工作,卖了从小到大养成的头发才赚了几块钱,又是家里买糖又是买羊肉的,宋知青给她吃了不少东西,现在小妹惦记着回报也正常,叶军华稍微思考了几秒,建议道:“不如买个本子?”   礼轻情意重,小妹表达的是个心意,宋知青肯定不会嫌弃。   叶小妹也觉得很不错,宋大哥是文艺青年,送本子再合适不过了,让他以后写日记都不可避免得想起她,无形之撩最为致命,花最少的钱达到最好的效果_(:3J∠)_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性急的小可爱,我来啦_(:3J∠)_   大家晚安   ☆、第五十五章   叶军华刚开始会有逛完百货商店再顺便带小妹去逛逛公园的计划, 是因为他没料到叶小妹在买东西的时候战斗力那么惊人、花钱眼睛都不眨一下,更没想到他们家傻妹妹真的舍得把她从小养起来的头发都卖了。   等叶小妹把所有想买能买的东西都买完,兄妹俩从百货商场出来, 已经是大包小包,拎着这么多东西总不好再去逛公园。   不过叶军华还是很宠傻妹妹的,做决定之前先咨询了她的意见, “小妹, 你是想再逛逛,还是直接回家?”   购物欲得到满足的叶小妹别无所求, 大手一挥道:“回家吧, 我感觉有点累了。”   叶军华:……   这还没走几步就累了, 他不禁开始担心他们俩今天能不能顺利走回家了。   鉴于傻妹妹的不靠谱, 叶军华便十分赞同她的决定,他们早点返回, 回家的成功率应该也能提高一点。   兄妹俩便带着大包小包踏上回家之旅。   其实真正大包小包的是叶三哥, 因为他本来就很愁娇气包小妹走不到家, 再让她拿东西, 那他们到晚上可能都走不到镇上。叶三哥便坚决不用叶小妹搭手了。   叶小妹完全不知道三哥的担心,但是不用拎东西她还是很乐意的,熟练的给三哥发了张好人卡, 然后就抄着小手慢悠悠晃回家。   叶军华看着她惬意的姿态, 很怀疑他们到不是回家,而是在去郊游的路上了。   回家的路上,他们没有再遇到努力学雷锋的好心司机, 叶舒华走得果然很吃力,平均每走一个小时,要坐在路边歇十来分钟才能继续赶路,所以尽管他们出发回家的时间很早,走到太阳准备下山了却依然还没到家。   不过这个时候离家已经不远了,因为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也到了镇上。   可能是到了熟悉的地方,叶军华也不再催着傻妹妹快走快走了,而是语气轻松温和的安抚道:“快到家了,小妹你要是累了,走慢点也没关系。”   总归天黑之前能到家就成。叶军华尽量不让他爹开拖拉机来镇上接他们,拖拉机是队里的宝贝,说出去怎样都不好听。   “我这不叫累……”叶舒华果然放慢了脚步,长长的舒了口气,她已经累到有气无力,却依然要控诉叶三哥一只催着她加快速度的惨无人道之举,叶小妹翻着白眼道:“而是已经累死了。”   “那你就变成了死小妹了是吗哈哈哈。”叶三哥笑得花枝乱颤。   叶舒华正要继续吐槽,却又不知为何突然停住,若有所觉的转身往后看,脸上立刻笑开了花,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中气十足地打招呼:“宋大哥,你怎么在这里?”   叶军华一边跟着她转身向后看,同时也下意识皱起了眉,小妹看到宋知青是不是有点过分高兴了?   然后他就看到抱着包裹、疑似刚从邮局出来的宋知青。   宋清徽看到他们兄妹俩一个比一个更炽热的眼神,有点受到了惊吓了,语气略带迟疑的问:“军华,小妹?”   叶军华怀疑自家傻妹妹居心不良,对宋清徽却是深信不疑的,自然也是一如既往的热情有礼:“宋哥好巧啊,不是小妹回头,我都不知道你就在我们后面。”   “我倒是老远就看到你了。”宋清徽十分诚实,不由自主地瞥了叶小妹几眼,说出来的话却十分幽默,“但我以为你跟不认识的女同志一起,不好意思打扰你们。”   这就难怪了,他跟小妹走得已经够慢了,宋哥竟然也不紧不慢的跟在后头,原来是怕打扰他“处对象”。   叶军华忍不住笑了,还想说什么,不甘寂寞的叶小妹却越过他,两三步来到宋清徽跟前,凶狠的质问:“什么叫不认识的女同志,我这么好看,你脸盲吗?”   宋清徽再次被她吓了一跳,连续后退了两步才站定。   叶小妹也不是什么不熟悉的女同志,换个头发更不是换了个头,凭他们的关系,只看一眼背影,宋清徽就能确定跟叶军华一起的是就是叶小妹本人。按理来说,他应该上去打个招呼,这么巧碰到,正好三个人结伴回大队,只是宋清徽最近誓要把远离叶小妹进行到底,主动上前是不可能的了,干脆不远不近地跟在他们兄妹后面,主要是从镇上去双岗只有这一条路。   哪知道叶小妹背后跟长了双眼睛似的,走着走着竟然还能发现他,这样一来,反而先得他很奇怪呢。宋清徽这才机智的开个玩笑,来掩饰一下“疑似尾随被抓”的尴尬。没想到叶小妹不但鼻子灵,性子也这么较真,宋大哥有点不想跟犀利的叶小妹对视,抱紧了他的包裹,昧着良心把谎话进行到底,“我瞧着是短头发,就没想到会是你。”   宋大哥一副低着头不想和她对视的模样,成功引起了叶小妹的注意,她又上前一步,故意歪着头把脸凑到宋大哥的视线范围内,贱兮兮的问:“难道我的新发型不漂亮不惊艳吗?”   不等宋清徽回话,叶军华已经连忙上前把犯蠢的傻妹妹拉开,一脸无法直视的说:“小妹,你别吓到宋哥。”   这话成功让迷之自信的叶小妹炸毛了,她开始控诉翻脸不认人的叶军华,“三哥,你刚才还夸我剪了短发特别可爱又迷人,还想对我亲亲抱抱举高高,怎么我现在就吓人了?”   听到这里,宋清徽终于忍不住抬头了,难以置信的看着叶军华,一脸“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的表情。   “这话不是你自己说的吗——”叶军华疯狂的想要摇头为自己澄清,他不是他没有啊!   然而叶小妹并不给他解释的机会,控诉了无良三哥,还没忘记宋大哥这个重点,又转头气呼呼的问他:“我现在真的很吓人吗?”   叶小妹双目瞪圆,还时不时的亮出一口小白牙,大有他敢点头她就咬他的凶残。但是这神情配合着毛茸茸的头发,落在宋清徽眼里更像炸毛的小奶猫了,不但没有任何威胁,还自带有种傻萌傻萌的可爱。   宋清徽眼神闪了闪,用一句话表明了立场并撇清了自己的关系:“我觉得你三哥夸得对。”   听到这个回答的叶军华第一反应竟然是——他真的没有想对这么大的妹妹亲亲抱抱举高高的念头啊!   不过他觉得自己躺枪是惨,被他们家小妹威胁的宋哥也同样惨,他们这叫同是天涯沦落人,就懒得计较这么多了。   叶军华很大气的拍了拍宋清徽的肩膀以表同情,然后才拉住已经被哄得眉开眼笑的傻妹妹,“好了,可爱又迷人的小妹,天快黑了,我们抓紧赶路吧,你难道不累不饿吗?”   说到饿,叶小妹又想起来了,被三哥拉着往家的方向走时,便不断瞟着宋大哥手里的包裹,光明正大把话题往这方面引,“宋大哥,今天太阳大,你不是该跟我爹他们进山了吗,怎么跑镇上来了?”   “邮局这两天就放假了,我抽空过来看看家里有没有寄东西。”   叶小妹双眼放光:“所以这些也是你家里寄来的?”   宋清徽点头,叶小妹还在打破砂锅问到底:“可是你家里已经寄过年货了呀,怎么又来了一包年货——”   “小妹。”傻妹妹越说越不见外了,叶军华连忙打断她,挺不好意思的朝宋清徽笑了笑。   宋清徽倒是完全没往心里去,他自认对叶小妹的了解一点都不比叶家其他人少,看到叶小妹顶着一头毛茸茸的头发眼巴巴地看着自己,他反而抿了抿嘴,险些笑出来,不过还好忍住了,面上不露分毫、甚至还有些冷淡的解释道:“因为他们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收到东西,更怕半路上把东西弄丢,所以多寄了一份。”   也就是说这个包裹里面依然是肉罐头牛肉干啥的了,叶小妹依然只关注肉罐头,对宋大哥的态度毫不在意,所以听到这话一阵雀跃,脸上露出了神往:“你只是一个人都寄这么多年货来,这到底是什么神仙家庭啊。   宋清徽:⊙﹏⊙!   所以叶小妹现在不盯肉罐头,准备盯上他们家了吗?宋大哥表示害怕,不想被叶小妹查户口的他只好主动转移话题,“你们今天是去县里了吗?”   “对啊。”提到进城事,叶小妹脸上又露出了满足的笑容,顺便跟宋大哥分享了她离领结婚证又近一年的好消息,“今天我过生日呀,十七岁,是不是很厉害?”   宋清徽还在想十七岁生日有什么厉害的,就听见叶军华大惊失色的喊了声:“小妹——”   这个反应有点突兀,宋清徽不由转头看过去,叶军华无奈的抓了抓头发,他其实是想起了娘的叮嘱,他娘同时提醒了他和大哥二哥,说是小宋之前给小妹吃糖,又是送了牛肉干来家里,就被满脑子只有吃的小妹给惦记上了,小宋如今在小妹的心里就跟冤大头差不多吧,所以她没事就往小宋跟前凑。可小宋又不是真的傻,他只是待人热情,又跟许多后生一样抹不开脸面,碰上连拐弯抹角都不会的小妹,还真有可能被她骗走什么好东西,所以他们发现的话一定要把小妹盯紧了,别让这丫头尝到点甜头,以后天天跟着小宋不放。   叶军华原本对他娘的话半信半疑,因为他不住家里,好几个月才回来一次,哪怕比叶大哥和叶二哥都要精明细致,他对傻妹妹的了解依然不多,所以全家就数他的滤镜开得厚,怎么也不相信小妹像娘说的那样没心没肺。   可惜事实善于雄辩,当叶小妹发现宋哥那一瞬间的变脸,前一秒累得要死,后一秒活蹦乱跳、中气十足,之后更是三句话不离宋哥的家底,叶军华就知道了,他娘还真没有看错傻妹妹。   只是他的敌对经验还是欠缺了点,也可能是对自己过度自信,觉得有他看着小妹闹不出什么来。万万没想到他们家小妹不但不走寻常路,对宋哥这样优秀的男知青甚至没有半点女同志该有的羞涩,毫无铺垫、大大咧咧就说出自己过生日的事。   当叶军华闹钟敲响警钟时,该说的不该说的傻妹妹已经全说完了,所以他也只能挫败的薅头,随口想了个理由搪塞宋清徽,“是这样的,小妹明年就十八了,我们这儿的女孩到了能领结婚证的年龄,基本上都嫁出去了,按理说小妹现在也该开始准备了,但是爹娘他们舍不得,想多留小妹两年,所以她快到年龄的事就不能透出去,宋大哥你也知道,咱们队里的嫂子婶子们热心得很,让她们知道,家里就没个安宁日子了。”   “所以麻烦宋大哥也当作不知道吧。”   这么扯的理由,宋清徽竟然立刻就信了,因为他上午进山,听到叶大哥叶二哥跟人说起叶小妹他们进城去玩的事,可是他们谁也没有提到今天是叶小妹的生日,结合一下叶军华现在的解释,自然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而且在他的潜意识里,对叶队长父亲的打算他还挺乐见其成的,也就很配合的点头:“你们放心,我什么都没听见。”   叶小妹却不高兴的撇了撇嘴。   她主动提生日,还真有点要礼物的意思,宋大哥出手一向大方,没事都给她送大白兔,知道她过生日了,还不赶紧送上肉罐头?   而现在眼看着到手的肉罐头被被亲哥几句话打破了,叶小妹当然很郁闷,又在她防火防盗防哥哥的名单中添上了叶三哥的大名。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走到一半,叶小妹突然灵光一闪,目光落到了三哥身上,立刻上前从他的包裹中一阵翻找,然后抱着小本本献宝似的来到宋大哥跟前,“快过年啦,这是我给宋大哥准备的新年礼物,你看这个本子是不是很精美?非常适合用来写日记哦。”   最后一句话,把叶小妹的小心思暴露无遗,可惜一向细心的宋清徽这次竟然完全没注意,他的目光全被这个平平无奇的本子吸引了。   这是宋清徽第一次收到异性的礼物,说实话他的心情很复杂,有点惊喜,还有点难以置信,没想到只知道吃的叶小妹竟然会给他准备新年礼物。这比任何一个人送他礼物都要来的有冲击力,宋清徽有点局促的接过本子,紧张得都有点词穷了,张了张嘴道:“那个,谢谢你……”   话还没说完,叶小妹已经仰起脸傲娇道:“你还没说喜不喜欢呢。”   宋清徽头一次只知道傻傻点头。叶小妹倒是毫不在意,她得到想要的答案便满意得笑了,“那宋大哥要好好用它啊,这可是用我自己的钱买的,不是娘和三哥给我的钱哦!”   第一次赚到钱的叶小妹昂首挺胸,小脸别提多神气了,宋清徽果然有点意外,“你自己赚钱?”   “对啊,我把头发卖了。”叶小妹说这话的时候依然笑得没心没肺,宋清徽目光落在她毛茸茸的脑袋上,突然沉默了下来。   叶小妹卖了头发给他买本子,这让他觉得手里的本子都变得沉甸甸了。   内心却不知为何一阵火热,心脏砰砰砰直跳,几乎都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宋大哥都已经被锁死了,你们还嫌慢吗_(:3J∠)_   继续晒小土豪——   爱你们,么么哒。   ☆、第五十六章   正常来说,哪怕叶小妹的礼物实在出乎意料, 宋清徽也一定会发表一番感谢。身为坐拥“无数”肉罐头的土豪, 他当然不缺本子, 但就像叶军华想的那样, 礼轻情意重,无论价格多少他都应该表示感激。   然而这一次,处事向来周到、滴水不漏的宋知青却什么客套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只觉得内心一阵五味杂陈, 酸甜苦辣什么都滋味都有。   宋清徽是不了解长发对女生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过他听过队里很多人夸叶小妹的头□□亮,连知青点的女同志偶尔都一脸羡慕的说起她头发养得有多精心。   前段时间,叶小妹去镇上玩好像特意编了个很别致的头发,弄得知青点的女同志一个个比平时早起一个小时,就为了偷偷学叶小妹编头发,他们男同志在宿舍里说起来都无法理解,但是现在想想,叶小妹对头发的爱惜,肯定不输给任何一个女同志。   然而这么爱惜头发的叶小妹,卖掉了她精心照顾的长发, 却给他买了新年礼物, 这份用心让宋清徽根本无法不在意。   其实他也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被女同志稍微一示好就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愣头青。   恰好相反, 宋清徽在应对女同志心意这方面经验丰富很是丰富, 他总是铁石心肠,在察觉到对方的意思时第一时间疏远拒绝,哪怕是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女同志, 他疏远的时候都没有半分犹豫或动摇。   可能是因为他很自负,宋清徽对伴侣的要求也比较高,门当户对和志同道合这两点都要满足,就目前而言,他接触到的女同志无一符合他要求,就连知青点公认跟他最配的常娟娟,无论是门当户对还是志同道合都不符合,所以宁缺毋滥,他拒绝她们的时候,内心都没有半点波动。   说实话,知青点条件最好的女同志都不符合宋清徽的择偶标准,叶小妹就更差了十万八千里,不管她是有心也好、无意也罢,她的行为都不该激起他内心半点涟漪的,可宋清徽的内心偏偏被最不应该的人搅得天翻地覆、兵荒马乱,目光总是若有似无的扫过她毛茸茸的脑袋。   平心而论,叶小妹这个头发并不难看,短短的还有点凌乱的脑袋,让她看起来更多了几分古灵精怪、惹人爱怜,可是宋清徽自从听到她说卖了头发买的本子后,看到她的脑袋就无法控制想起她那头又黑又亮的长发,然后内心就涌上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他自己都分不清这究竟是惋惜还是心疼,千言万语都被堵在了喉咙里。   不过宋清徽不知道,他此刻的沉默反而恰到好处、让他变得十分安全,叶家唯一的智商担当叶军华宁愿怀疑自家傻妹妹,都半点不怀疑他了。   叶军华不但没有怀疑宋清徽,甚至对他稍显冷淡的反应还有点意外。   以他对宋哥的了解,宋哥收到礼物多少会表示下的,不发一言这不太符合宋哥的作风,不过叶军华转念一想,他们家小妹也不是一般人,说好听点是乐观开朗,事实上给她点颜色就能开染房的,宋哥如果不表现的明显一点,那就彻底被他们家小妹赖上了。宋哥是聪明人,平常也没少跟小妹打交道,大概也看穿了她的性格,所以故作冷淡、希望她能知难而退的吧。   这么一想,叶军华就毫不介意宋哥的态度,心里反而更加放心了,小妹不靠谱没关系,宋哥不接招她就毫无办法。   叶三哥看了看旁边像是霜打了的茄子一样闷闷不乐的傻妹妹,不但不同情,反而幸灾乐祸的笑了,他们自家人拿她没办法,总有人治得了她。   叶小妹此刻的心情确实很郁闷,但跟叶三哥想得不一样,她对宋大哥的不解风情是稍微有点失望,更多的却是自我反省。   接受三哥的建议给宋大哥送本子的时候,叶小妹的确是信心满满,认为她能花最少的钱达到最好的效果,想得特别美,看到宋大哥毫无波动的表现,她才意识到自己也太寒酸了,上辈子她别说送男神礼物,就是给塑料姐妹的礼物没有四五位数也拿不出手啊,怎么会傻到认为宋大哥会被她的一个破笔记本感动到无以复加呢?   叶小妹就很后悔很郁闷,她当时应该咬咬牙给宋大哥买支钢笔的,钢笔在这会儿还是奢侈品,她自己都用不起呢,买支钢笔送宋大哥,搞不好宋大哥感动到当场以身相许。   正在扼腕叹息的叶小妹却没有换个角度想,她要是奢侈到选钢笔当礼物,那根本送不到宋大哥手里,光是叶三哥这一关她就过不了。   因为没想到这一点,所以叶小妹自我反省得很专注很沉迷。   三人各怀心思,一路无言的回到队里。叶家大院和知青点在不同的方位,三人在村口便分道扬镳。   叶舒华脚步沉重的跟在叶三哥身后,看到宋大哥时她是满血复活了一下,但也就一下下,很快又恢复了她半死不活的状态。   不过邻里邻居的热情却不会因为她的疲惫而减少,这个点正在外面吃饭聊天的队员们纷纷跟兄妹俩打招呼。   “军华又带小妹去城里玩了?还买了这么多东西啊!”   “咦,小妹头发哪去了?”   叶小妹有气无力到只能点头傻笑作为回应,当然就没注意到大家看着她新发型时眼底的不赞同,叶军华也同样没留意,兄妹俩一无所知的往前走。   王翠芬在家翘首以盼了一天,傻闺女越大反而越不让人省心,她已经准备好了让孩子他爹去镇上接他们的准备,傍晚时分她便不停的瞧天色,等着天一黑就催着孩子他爹出发。   这个点家家户户都已经炊烟袅袅,林红梅她们却只能跟公婆他们一起不吃晚饭、饿着肚子干等,但因为跟小姑子一块的还有小叔子,她们反而不好抱怨什么了。   叶家大院今天格外安静,少了叶小妹,连喜欢说笑的叶国华哥俩都无心玩笑了,不过正好让他们能够清楚听见外面的动静,叶军华和叶小妹还没到家,王翠芬他们已经发现动静站在院门口等了。   兄妹俩越走越近,王翠芬才看清傻闺女的新发型,嘴角的笑容突然凝固,气得大喊道:“叶小妹,谁让你剪头发的?”   虽然看不清王翠芬的脸色,但也能听出她娘的语气听起来有点不太妙了,叶小妹反应很快,唰得又躲回了叶三哥身后,毫不犹豫的回道:“三哥带我去剪的头!”   叶三哥:喵喵喵?   毫无思想准备的叶军华直接僵在了原地,内心倒是恍然大悟,他终于想起那阵违和感是什么了——以他娘的细心,如果真的同意小妹卖头发,一定会再叮嘱他一声的,娘既然绝口不提,那就说明她根本没同意。   怪只怪他太单纯,竟然信了傻妹妹的邪!   这一刻,叶军华总算get到了宋知青为什么天天在心里吐槽“叶小妹的嘴,骗人的鬼”了。可惜他俩并没有机会交流一下被叶小妹坑到吐血的心得。   不过被坑是一回事,帮傻妹妹挡枪叶军华还是挡得心甘情愿的,在他看来,再不该剪的头发已经剪掉了,又接不回去,娘就算把小妹骂一顿、甚至打一顿也于事无补,他便果断的上前两步拦住了来势汹汹的母亲,打着圆场道:“娘,小妹这个头剪得挺好,城里也流行这个,而且还没花钱,小妹把头发卖了几块钱呢……”   叶军华不说卖头发,王翠芬大概还没想起来,但他一提,王翠芬就有印象了,这丫头哪里是为了赶城里的时髦才剪短发的,她根本就是为了换钱做新衣裳!   王翠芬更加气不打一处来,傻闺女平时又懒又馋她都没说什么,现在竟然还学会自作主张了,卖头发,他们是短了她的吃还是短了她的穿?   老娘盛怒之下,叶军华也挡不住,王翠芬像拎小鸡仔一样、从他身后把叶小妹拎出来教训了。   队长媳妇再气也没忘记自己的包袱,念着不能在外面给人看笑话,于是把叶小妹一路拎回了院子,“一声不吭就卖头发,反了天了你……”   王翠芬怒发冲冠,把叶家三兄弟担心的,一路跟在后面劝道:“娘,你消消气,头发能卖钱不是挺好的吗。”   可惜他们说话没分量,叶小妹已经被拖进自家院子了,刚好看到站在屋檐下的队长父亲,叶小妹连忙呼救,“爹,救命啊,娘要打死我了——”   叶队长还是很疼小棉袄的,不忍心眼睁睁看她挨揍,所以转身回了堂屋,了堂屋,堂屋,屋……   队长父亲走开之前倒也劝了一声,让媳妇注意分寸,小惩大诫就行了,然而他见死不救的行为,依然让叶小妹目瞪口呆无法相信。   不过叶队长已经算很委婉了,林红梅和宋秀秀才是无法抑制的兴奋,婆婆早该教训小姑子了,要不然她也不会无法无天到这种地步。   妯娌俩再次统一战线,很有眼色的插上了院门,她们倒不是怕叶小妹丢脸丢到外面去,而是担心七姑八婆借着劝架的机会进来凑热闹,所以为了保证小姑子这顿打顺利进行下去,还是把院门拴好比较好。   叶大嫂和叶二嫂把好大门时,王翠芬也高高扬起了巴掌,嘴里还在走流程般的呵斥道:“以后还敢不敢这么自作主张了?”   叶小妹可是很识时务的,巴掌还没落下来,她已经飞快的保证了,“不敢了不敢了,娘,以后你说东我绝不往西,我发誓!!”   林红梅和宋秀秀:……   这丫头骨头就不能再硬一点?怂得也太快了点吧!   在叶小妹的麻溜认错下,王翠芬的巴掌果然没有落下,不过也依然高举着巴掌审问:“头发卖了多少钱,买了什么东西?”   危机还没有接触,叶小妹当然是选择坦白从宽,从水果糖到羊排到新衣裳的布料统统倒了出来,连给宋大哥买的小本本都没忘记。   王翠芬闻言倒是暗暗点头,除了衣服是给自己的,其他都是给家里买的,顿时便觉得傻闺女也不是无药可救,至少有了钱不是吃独食,更没有小气吧啦的留着攒私房钱,舍得买好吃的给他们,吃了小宋那么多东西也知道回报,可见她的教育还是成功的。   这么想着,王翠芬的脸色便缓和了许多。   叶小妹也不是一个人在奋斗,三个哥哥还在旁边试图帮她说情,也随时防备着小妹被揍、他们能及时上去劝架。   发现王翠芬态度的转变,叶军华立刻帮腔道:“娘,小妹卖头发是没有办法,她头发又多又长,一年要用掉多少香皂啊,也是看您跟大嫂二嫂都心疼香皂才想剪头发,既然能卖钱,总比白白剪掉好吧。”   虽然叶军华很公平地点了婆媳三人的名,不过,但凡聪明点的都知道他这话针对的是谁,林红梅和宋秀秀毫无防备的躺枪,很有默契地往后退了几步,以免真被救妹心切地小叔子拉出来“祭天”。   说实话,这话的要是叶国华哥俩说的,林红梅和宋秀秀都不会默不作声的吃这个暗亏,肯定要当场发作、大家掰扯清楚的,但是面对比她们男人加起来都要更强势的小叔子,妯娌俩就有点心虚气短了,不单单是因为小叔子有出息不能得罪,更因为香皂是小叔子买的。   她们可以数落小姑子浪费香皂,当着小叔却不能这么说,万一护短的小叔子一怒之下不给她们用香皂,她们还真没有地方说理去。毕竟小叔子也不是没干过这种事,他买的雪花膏,明明是可以让她们一块用的,可小叔子非要说是给小姑子买的,小姑子就真藏宝贝似的藏自己屋里了,她们想看两眼都费劲。   总之不怕硬的就怕横的,叶军华看着不声不响,可他那么多好东西、说不给你用那说破天都不会给你,这样的经历哪怕只体验一回,叶大嫂和叶二嫂都深刻地吸取经验教训了,在他面前要多乖觉有多乖觉。   不过她们的反应,落在王翠芬眼里就是心虚了,让她真的想起了两个儿媳妇平日里小气刻薄的嘴脸,顿时又生起了一丝心疼,暗想小妹看着没心没肺,到底也是脸皮薄的小姑娘,嫂子们成天找事儿,她能不介意吗?   举着的手便又落下了一点,不过还是没彻底放下,因为王翠芬针对的不是傻闺女卖头发这件事,而是气这丫头自作主张、也不想想后果——她明年都可以嫁人了,要是他们没打算多留她两年,而是到了年纪就准备把她嫁出去的话,她把头发剪这么短,还能找到好人家吗?   这么一想,王翠芬又板回了脸,下决心要给傻闺女一个深刻的教训,厉声问:“现在还剩多少钱?”   因为头顶那只悬而不落的巴掌,叶小妹有些忐忑也只能如实回答:“还剩两块。”   话刚落音,她娘果然朝她伸出了另一只手,冷硬道:“拿来。”   “娘……”叶小妹一脸哀求,两块钱也是巨款啊,她还想留着以后给自己打牙祭的。   王翠芬宛如后妈一般面无表情的威胁:“你是想被我揍一顿再没收,还是主动把钱交给我?”   这么大人了要是还挨揍,她村花的面子往哪儿搁啊?   叶小妹权衡利弊,还是乖乖把钱上交了,扁着嘴道:“剩下的钱都在三哥那呢。”   看在她识时务的份上,王翠芬终于收起了巴掌,转身从叶三哥那里把傻闺女的小金库收缴上来,仔细清点完,还有点不满的数落道,“你们看看,卖了那么多钱,一眨眼就剩两块了,这个败家子!”   败家子叶小妹却在暗自后悔,早知道这样,她宁愿分文不剩,多买几块布还能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   万万没想到,她娘收缴完小金库竟还不满足,回头冲她道:“这块布我先收起来,你要是不听话,新衣服就别指望了。”   叶小妹这下是真的难以置信了。   作者有话要说:  营养液破一万五了,所以今天应该有二更,主要是时间也还早   但是小伙伴们要给力啊,评论收藏啥的已经很久没动静了,我该怎么找理由天天给你们加更_(:3J∠)_   继续晒土豪啦——   ☆、第五十七章(营养液破一万五的加更)   虽然这顿揍是逃过去了,但是叶小妹好不容易卖头发赚了几块钱, 买了布想给自己做两身漂亮的新衣裳, 然而小金库被一分不剩的收走了, 做衣服的布竟然也没有给她留下, 叶小妹摸了摸变得轻松的脑袋, 确实有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绝望。   然而更让叶小妹绝望的还在后面。   队里无秘密,哪怕天都黑了,队长媳妇关起门来疑似打孩子的消息, 依然传遍了整个大队!   传八卦的人并没有亲眼看见叶小妹挨揍的惨状, 一个个想象力倒是丰富得很, 说什么队长家传出叶小妹的惨叫、鬼哭狼嚎得折腾了好几个小时, 总之有鼻子有眼、令人信服, 然后一传十, 十传百,等知青点得到消息时, 叶小妹已经“被揍得下不来床”了。   叶小妹在双岗大队称得上是“流量巨星”,不管是好的坏的传言,总之她的讨论度最高, 哪怕在女知青这边, 她们提起宋清徽叶军华这种金龟婿的频率都远远比不过叶小妹,可能是因为她们比较含蓄内敛,越是心仪的男同志反而越不好意思cue对方, 不过聊聊身为话题人物的同性就不需要顾虑了。   女知青们八卦叶小妹的事, 不但百无禁忌, 还十分之熟练,某个女知青起了下头:“诶,你们听说了吗,叶小妹今天好惨的。”   这话一出,被窝里的女知青们全都精神了,激动点的甚至抱着被子坐起来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我路过伍婶家的时候正好听她们在说这个,叶小妹今天不是跟她三哥进城玩了吗,他们俩回来买了好多东西,好像是叶小妹自作主张把头发卖了换钱买的……”   话还没说完,就有女生难以置信的惊呼:“叶小妹头发养得那么好,她也舍得卖头发?”   另一个声音插道:“我正好远远的看了叶小妹一眼,她不但把头发卖了,还剪得特别短,连扎都扎不起来。”   爆料的女同志便道:“是啊,就是因为剪得太短了,伍婶说叶婶看到叶小妹的头发,当时就变了脸,揪着她的耳朵把她提回家,还把院门都锁起来了,应该是不想让人进去瞧,可是噼里啪啦的声音大家都听见了,好像是拿棍子打的,叶婶气成那样,下手肯定很狠。”   “听说队长媳妇最疼小闺女,平日里连重话都舍不得说,这应该是第一次动手吧,也不知道叶小妹会在床上躺几天。”   这位女知青一边说一边啧啧出声,听起来十分同情叶小妹的遭遇,但也有幸灾乐祸的直接嗤笑道:“我记得天气热的时候,叶小妹据说得了风寒,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这次至少也要趟十天半个月吧,正好连家务活都省了。”   但也有人表示不理解,“叶小妹只是卖了自己的头发,又不是闯祸,不用打这么狠吧?”   “对啊,傍晚我也看到了叶小妹,我还觉得她短头发比长头发更好看呢,又精神又洋气,看着真有点像富家小姐了。”   “你们来的时间还短,不太清楚这边的风俗。”有年长的知青叹了口气,为众人科普道,“本地队员看着人都挺好,对咱们算是照顾,也不指手画脚啥的,好像比你们想象的要更开明?但那是因为咱们都是外人,没必要计较罢了,对他们自己的姑娘要求还是很多的。”   “你们难道没发现这里个个姑娘都留着及腰的长发、洗起来再费劲都舍不得剪掉一点吗?因为他们没嫁人的姑娘是不让剪头的,叶小妹要是只剪一半都还好,她把头发全剪了,这下去相亲估计都没人要。”   刚才还幸灾乐祸的人笑得更欢了,“那队长媳妇还不得气疯?我听说她可是憋着劲要把叶小妹嫁进城里的,现在叶小妹别说嫁城里,想嫁去镇上都费劲吧。”   “既然后果这么严重,叶小妹怎么还敢卖头发?是为了买什么重要的东西吗?”   “好像买了点肉?可是最近家家户户都分了许多肉,叶小妹家分得最多,应该不缺肉吃啊。”爆料的女知青叹气道,“所以伍婶她们都说叶小妹太无法无天了,挨顿打都算轻的。”   女知青宿舍隔壁就是男知青,隔了一堵墙壁,却没有任何隔音措施,所以哪怕她们有压低声音,这些对话还是一句不落的传进了隔壁屋子。   宋清徽闭着眼睛看似正在熟睡,手却不由自主的放到了枕头下面,手指轻轻摩挲着并不光滑的纸页,一时间睡意全无。   如果说他刚收到“礼物”时,内心还有些少到让他自己都忽略不见的窃喜,听完隔壁女同志的对话后,这份不合时宜的窃喜已经让她无法忽视了。   宋清徽无法不顺着她们的话往下想,叶小妹非要卖了头发,却只是买些无关紧要的吃食,是不是能够证明她卖头发都是为了给他买礼物?虽然他不觉得自己缺本子,可如果叶小妹真的因此嫁不出去,他要不要站出来负责?   这个问题,对于二十出头的宋清徽来说实在过于沉重,沉重到在梦里,叶小妹还拄着拐杖在后面追着他要“负责”,不过眼看着就被叶小妹抓住的那一秒,他很及时的惊醒过来。   醒来后,宋清徽无意识的叹了口气,才转头看了眼窗外,光线明亮,其他人都在熟睡中,快过年了,大家也懒得放松睡睡懒觉,不过宋清徽还需要跟猎队进山,所以他伸手摸了摸枕头下的本子,便下定决心般的掀开被子悄悄下床。   因为没几天就过年了,猎队属于“义务劳动”,就没有之前那么拼,早上吃完饭,太阳出来了才进山,下午三四点就回来了,有点半是劳动半休息的感觉,队伍这么懒散,想再打到野猪当然是没可能了,不过进了山都不会空着手回来,野鸡野兔总要抓够量的。   所以猎队回来,队员们依然不厌其烦的去热情迎接,睡了一觉就满血复活的叶小妹也很积极抱着小胖子出去围观。   在猎队回来之前,队里没什么好玩的活动,叶小妹宁愿躺在自家院子里晒太阳也没兴趣出门玩,也就是说,这是她“被断腿”后的第一次出门,叶小妹抱着叶大宝招摇过市,收获了无数惊讶的眼神,而且大家都毫无例外的对她嘘寒问暖,还有关心她昨天进城玩得开不开心的。   叶小妹当然开心了,她对队里的流言蜚语一无所知,毫不犹豫地把大家的“热情”,归结于可爱迷人的新发型让她的魅力值剧增的缘故。所以叶小妹不但开心,还抬头挺胸颇为神气呢,顶着几乎所有队员的关注信心满满来到热闹中心。   身为猎队一员的宋清徽也在热闹中心,不可避免地注意到了神气活现的叶小妹,他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其实知青点传言叶小妹被她娘打断了腿这点,宋清徽压根就没信,他又不是没见过叶婶和叶队长叶家兄弟他们是怎么宠叶小妹的,他相信,就算叶婶气到失去了理智,叶队长他们都不会由着她下手没轻重的,叶小妹也不会老老实实站在那里被她娘打断腿。   这个推测在进山前看到面色红润、毫无阴霾的叶大哥和叶二哥时,得到了进一步证实,宋清徽认为叶小妹下场真像大家传得那样凄惨,叶家兄弟不可能还笑得出来。   不过大家说得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宋清徽也倾向于相信,叶小妹受教训是一定的,没他们传得那么严重,但对娇气任性的叶小妹来说肯定也不好受了,所以早上出门前,宋清徽特意找罐子装了满满一罐牛肉干,准备找个机会送给叶小妹,就当是生日礼物和作为本子的回礼。罐子是带盖子的那种,牛肉干也益于保存,叶小妹完全可以藏起来自己慢慢吃,这份生日礼物她应该会高兴。   周到细致的宋清徽唯独没有料到叶小妹没心没肺到这种地步,疑似受到了教训,心情竟然没受到半分影响,看她脸色骄傲又神气的样子,好像剪的这个短发没有被教训、而是得到了多大的鼓励和赞美一样。   这个发现让宋清徽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再次意识到,对叶小妹的任何同情怜惜都是在浪费感情。   宋清徽内心的悲愤自然无人得知,而且跟他的心情刚好相反,叶小妹对上他的目光倒是积极得很,眨着熠熠生辉的大眼睛努力往他身边挤,可见她对于把宋大哥泡到手的决心,并没有因为宋大哥的不解风情而减轻半分。   事实上,经过昨晚的惨痛教训,叶小妹对于宋大哥更加势在必得了,在王翠芬同志面前损失惨重、元气大伤,至少要在宋大哥这边补回来,就算不能立马成功,能从宋大哥手里骗点好东西来,也能安慰一下她受伤的心灵、显得她没有那么凄惨。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叶小妹积极主动的往宋大哥身边凑,眼看着就要占据离宋大哥最近的位置时,突然听到一个讨厌的声音,“叶小妹,你的腿没事吗?”   说话的人是李继红。   叶舒华很少有特别讨厌的人,叶大嫂叶二嫂都不算讨厌,身为情敌的常娟娟在她这里也有“眼光好识时务”的评价,唯独李继红是真的让她很不喜欢。   可能是因为大嫂二嫂包括常娟娟都还不想撕破脸,说话就只能拐弯抹角,难听不到哪里去,有些言外之意她甚至都没听懂,叶舒华也就不觉得她们过分了,而李继红是真的嘴臭嗓门大,还特别喜欢没事挑事,因此听见她的声音,叶舒华就有点不虞了,板着脸高冷道:“我一切都好,不劳李知青关心。”   李继红当然不可能关心叶小妹,她完全是在看叶小妹的笑话,其他人都顾忌着叶队长和王翠芬,所以没把八卦表现得太明显,她是百无禁忌的,闻言便抱胸扬声道:“没事那就好,我还以为你真的被打断腿了呢。”   没头没尾的话,在叶舒华看来就是李继红诅咒她短腿了,那她也不能忍啊,肯定要诅咒回去,叶舒华也大声回道:“你才被打断腿了呢,你全家都被打断腿!”   撕逼的同时,她还没忘记正事,继续往宋宋大哥旁边挤,成功跟他近距离站在一起了。   宋清徽也就被迫近距离的吃了一回瓜,但他没想到叶小妹嘴巴这么厉害,一言不合就问候人家全家,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吃瓜群众笑得出来,李继红却快被气炸了,她当然不接受先撩者贱的设定,叉着腰气势汹汹的控诉:“叶小妹,你凭什么骂人!”   叶小妹毫不服输的也叉起了腰,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凶狠一点,“你先咒我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眼看着就要泼妇骂街了,宋清徽看不下去了,趁人不注意把叶小妹插腰的手拉了下去,叶小妹骂街的气势一下就泄了,不等她回头找罪魁祸首算账,李继红突然放了个大招,“我可没咒你,叶小妹,你问问大家伙,谁不知道你昨天闯了祸被揍惨了,竟然还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跑出来看热闹,你还真是挺好意思啊。”   这就让叶小妹很不解了,暂时放下了矛盾追问道:“你说清楚点,我被谁揍惨了?”   她都不知道自己被揍了,大家伙又是从哪里知道的?叶舒华这话问的不只是李继红,还满头雾水的扫视了一圈。   在背后八卦过的都默默避开了她的视线,没参与过才兴致勃勃站在原地围观,甚至有人嗑着瓜子起哄道:“对啊李知青,你那么肯定的说小妹被揍惨了,那给大家伙说说究竟怎么回事呗?”   李继红一点都不发怵,众人越热情她甚至越来劲,果断把叶小妹被揍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为了增加说服度,她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同志、甚至毫不忌讳的说出“叶小妹剪了头发根本没人要”这样的话。   吃瓜群众的反应如何暂且不提,当事人是真的听得目瞪口呆、三观都炸裂了,她这么充满魅力,李继红竟然信誓旦旦说她没人要,叶小妹不服气的回敬道:“李同志还是关心关心自己吧,你头发长但是长得丑啊,说不定你比我更费劲。”   虽然李继红说别人的时候毫不留情、怎么戳心窝怎么来,但是轮到自己众目睽睽之下被说丑,还是顶不住的,尤其是心上人就在人群中也不帮自己说半句话,顿时气得眼泪都出来了,然后哭哭啼啼的离开。   刚才都没帮李继红说话的知青,现在也有点看不过去了,常娟娟轻言细语的道:“小妹,我们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是你不该指着继红骂她丑,你也是女孩,应该知道这话说出来有多伤人……”   叶小妹一脸无辜的摇头:“我说的是实话啊,再说她还骂我没人要呢,难道我没有哭着回家找爹娘就不是受伤了吗?”   常娟娟心想看她这没心没肺的样子,真的不像受伤的样子,但是相比起来,说女同志没人要确实比说她丑更过分一点,所以她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轻叹一声“我还是希望你们能好好相处,大家都是朋友”,然后纯洁无瑕的回去追好友了。   ☆、第五十八章   叶舒华虽然凭一己之力把彪悍的李继红撕到泪奔, 不过她并不觉得自己有多牛逼, 毕竟她又不是李继红那种能从撕逼中找到快并乐此不彼的极品, 在她看来, 有这个撕逼的时间和精力, 还不如在宋大哥跟前多刷两回存在感,就算泡不到男神, 骗点吃的也很值得了。   所以,跟叶小妹不对付的李继红和常娟娟前后脚离开, 叶小妹也已经没心没肺的转头, 一脸认真的看着宋清徽问, “宋大哥, 我的短发真的很丑吗?”   是的,比起撕逼的胜负, 她更在意对方说的内容。   迷之自信的叶舒华从没想过自己竟然也有如此不自信的时候,可是她觉得李知青虽然不是多聪明的人,但也绝对不是糊涂蛋, 对方敢在这么多人面前信誓旦旦的对峙, 当然是胸有成竹的。   李继红没有信口开河,那就轮到叶小妹三观尽毁了, 毕竟她此前一直信心满满, 新发型让她在队里的魅力值和亲和度都爆棚, 结果人家都在同情她剪个头相当于“毁了容”、下半辈子都嫁不出去了?   叶舒华对他们这奇葩的审美都要绝望了,一时间难免患得患失,只能通过别人身上找认可感了, 刚好站在她旁边的宋清徽便被抓了壮丁。   宋清徽看着她一副迫切需要答案的表情,忍不住抽了抽嘴角,“你就关心这个?”   一脸懵懂的叶小妹虚心求教:“不然我应该关心什么?”   宋清徽一脸无力的摆手,叶小妹没错,是他想多了,以为叶婶这次怎么也不会让叶小妹轻松过关,现在看来,叶小妹非但没挨揍,估计连骂都没挨,但凡叶小妹挨过几句骂,这会儿都不会懵懂成这样。   牛肉干果然还是该留给自己吃的。宋大哥默默地想。   他自己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却又不打算解释,叶舒华也懒得追根究底,依然眨着大眼睛期待的问:“宋大哥,你还没回答我一开始的问题呢。”   宋清徽又一次被叶小妹的执着打败了,抽搐着嘴角,但到底还是如她所愿的安慰道:“短发也很好看,不用在意她们的话……”   话还没说完,前一秒还自我怀疑的叶小妹这会儿却深信不疑的点头,“那就好。”   宋清徽没说完的话便都被堵在了喉咙里。   这么容易就信了吗?他是不是没必要安慰叶小妹?   不过叶小妹是信了他的话并对自己的美貌又恢复了信心,可脸上却没多少高兴的神色,只要一想到这么多人对她被打断腿的谣言   深信不疑、说不定还挺乐见其成的心思,她就觉得很郁闷,哪怕她实际上没被揍,村花的形象依然不保啊。   有些事情越想越令人伤心,叶小妹情绪变得低落,连宋大哥都没功夫搭理了,心情沉重的为自己点了一排排蜡。   她这一反常态的失落,反倒引得宋清徽频频低头望,宋清徽认识的叶小妹,从来都是生龙活虎、骄傲神气的小公主形象,哪怕物质匮乏,家人的宠爱和乐观的天性依然让她养成了无忧无虑的性子,宋清徽还以为叶小妹会一直这样迷之自信下去,如今突然看到她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言不发,他反而先于心不忍了。   再骄傲任性的姑娘,在发现自己被编排被看笑话以后,心里应该都是很难受的吧。宋清徽这么想着,又决定按计划把牛肉干送给叶小妹了,反正他也不是很爱吃了,叶小妹现在倍受打击,有吃的多少能让她感到安慰。   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他要怎么把意思传达给叶小妹呢?   宋清徽想了想,突然弯下腰逗起了叶小妹怀里的小胖子。   叶大宝还没有到会认生的年纪,而宋清徽去叶家的次数多了,逗小朋友的经验也变得丰富了,一大一小便一拍即合,很快咿咿呀呀的玩起了游戏。   借着逗小朋友的机会,宋清徽在叶小妹耳边很轻的说了一句,“小妹,晚上八点出来一趟,我有东西给你。”   宋清徽说完就拉开了距离,继续专注的逗弄着叶大宝,眼神一刻也没有落在叶小妹身上。   如果不是若有似无的热气仿佛还萦绕在耳边,叶舒华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但现在嘛,她的眼睛像是装了开关一样,瞬间就亮了,目光灼灼的看着宋大哥。   宋大哥说有东西给她,用脚趾头猜都知道是生日礼物了,搞得像地下dang一样神秘,她真的好期待哦!   感受着熟悉的视线,宋清徽不由在心里暗笑,叶小妹还真是很好哄的。   然而很好哄的叶小妹兴奋过后,突然想起了一件很悲伤的事,“宋大哥,我没有表,不知道时间啊。”   宋清徽闻言简直目瞪口呆,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没有手表很正常,但是她竟然不会自己看天色,这让他不禁想知道,她究竟是怎么长到这么大?不过他更多的还是难以置信,忍不住用眼神询问:“不会大概估算一下?”   叶小妹很干脆的摇头,不好意思,她完全算不准。   好吧。宋清徽放弃抢救叶小妹,沉吟片刻,飞快的道:“那我用手电筒在你家院子晃两下,然后你就出来。“   叶小妹兴奋的点头,这个办法好极了,果然是科技改变人生,要是宋大哥没有手电筒,想要在全家人眼皮底下暗渡陈仓还真不容易。   这会儿,叶小妹满脑子都惦记着宋大哥的礼物了,已经根本不在意那点儿面子问题了,抱着叶大宝脚步欢快的回家等吃饭。   今天晚饭依然是粗茶淡饭,叶舒华因为得罪了她娘,不但要给自己做新衣服的布被没收了,连她挤破头抢回来的羊排到现在也还没吃上,王翠芬说天气冷放十来天都不会坏,就把羊排挂在屋檐下了,她什么时候表现好了,什么时候把羊肉给她折腾,如果到过年都没长记性,那就正好留着待客。   王翠芬同志的嘴,也是骗人的鬼,叶舒华觉得指望她娘,还不如好好期待宋大哥的生日礼物呢,所以吃完晚饭,她也搬着凳子坐在屋檐下翘首以盼,从傍晚等到天黑,等到全家人都洗漱完一个个回屋睡觉了,为了不引起大家的怀疑,她也回屋做出要睡了的样子,不过却是换了个地方、趴在窗户边继续等而已。   宋清徽是不是准时八点到的,叶小妹不得而知,但她确实等到昏昏欲睡了。   不过看到灯光的那一刻,叶舒华一阵激灵、便彻底清醒了,兴奋的披上衣服出门,还不忘在院子里喊:“娘,我去下茅厕啊。”   厕所离得远,到底不方便,所以家家户户都会准备尿壶,夜里上小解也不用往外跑了。   但是大便还是没办法的。   这个点王翠芬当然还没睡,听到小闺女的话便问道:“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不用。”叶小妹已经克制不住兴奋的蹦到门口了,吱呀一声打开门就钻了出去。   王翠芬也只是叮嘱傻闺女注意脚下,到底没真的从被窝里爬起来,毕竟天气冷,她也不想挨冻啊。   也就是满心期待肉罐头的叶小妹才会不顾寒风,在北风呼啸的夜里“私会”了。   夜半私会到底不太光彩,拿电筒对着叶家院子晃了两下后,宋清徽便很细心的把电筒关了,所以叶小妹溜出来也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站在不远处,但依然很雀跃的跑过去,“宋大哥~”   叶小妹内心的兴奋在荡漾的语气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但是黑暗中的宋清徽却紧紧绷着脸,已经羞愧到无地自容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跟叶小妹“接头”时是怎么想的,叶小妹送本子,自己回礼加补给她生日礼物,明明是很正常的事,可他非要搞得像私相授受一样,如果没人发现还好,万一被撞见,那他真的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宋清徽是在跟叶小妹分别,回到宿舍后才想起这么安排很不妥的,可是他们都已经约好了,中途反悔不是宋清徽的处事原则,主要是他怕叶小妹傻呼呼的等他半夜。   思前想后,宋清徽还是一边悔不当初,一边准时的来赴约了。看到叶小妹这么快就出来,他松了口气,然后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就要走。   宋清徽这么做也是不想引起没必要误会的,可是这跟叶小妹想象的不一样啊,夜深人静,孤男寡女在大家长的眼皮底下透透约会,再不做点什么,怎么对得起她吹的这场冷风?所以她接过略有些熟悉的铁罐子,都不急着打开,抱在怀里,然后反手拉住一言不合就开溜的宋清徽,“宋大哥,你就要走了吗?”   宋大哥这么注重自己的清誉,当然不习惯被异性拉住手腕,所以他停下脚步的第一件事就是甩手,尴尬的是他并没有挣脱,叶小妹反而得寸进尺,直接往下滑握住了他的手。   掌心贴合,皮肤接触的地方一阵发烫,烧得宋清徽脸都红了,他连忙道:“小妹,这么晚我该回去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可是我现在不能回去啊。”叶小妹无辜的解释道,“我跟爹娘他们说出来上茅厕的,这么快就回去他们该怀疑了。”   宋清徽:……   叶小妹往他跟前凑,声音又清又甜的说:“宋大哥也要留下来陪我呀。”   宋清徽往后退了一步。   不过造成现在尴尬的局面,也确实是因为他思虑不周,宋清徽便不好一走了之,妥协道:“我可以晚一点回去,不过你先把手放开,万一被人看到不好解释。”   叶小妹没心没肺的道:“我们走远一点,那就不怕被人看到了嘛。”   那他们私相授受就是石锤了!宋清徽当然不答应,甚至因为叶小妹不负责任的话脸都拉下来了,可惜叶小妹看不到,但他的语气却也变得前所未有的严肃,“小妹,放开!”   叶小妹才不怕他的黑脸,她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姐姐啊,宋大哥要是这么不想被她碰,稍微用力就能挣开了,只知道让她松开松开,还不是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看穿了宋清徽本质的叶小妹显得特别肆无忌惮,非但不松手,反而又贴近了他一点,嘟着嘴道:“又黑又冷,不拉着宋大哥的手我怕怕呀,要不你抱抱我?”   叶舒华本来只是开玩笑,但是这会儿凑近、正好闻到宋清徽身上清新的味道,她还真有点投怀送抱的冲动了,宋大哥身材也很不错,高挑挺拔,腰细腿长,看着清瘦,其实干了几年农活已经练出了肌肉,而且是那种不肥不瘦恰到好处的肌肉,抱起来肯定很舒服。   但是想想宋大哥的唐僧属性,她还是别上来就玩这么刺激py吧,把宋大哥吓傻了都没关系。要是把他吓跑,想追回来就不容易了。   叶舒华便遗憾的压下了大胆的想法,只是嘴上调戏而已。   饶是如此,宋清徽依然被她的话吓得面红耳赤、手足无措,连脖颈都烧起来了。   牵手也就算了,抱抱,叶小妹怎么敢说?   作者有话要说:  调查一下,这章是你们期待的吗_(:3J∠)_   继续晒霸王票——   感谢热情又可爱的小伙伴们,明天见啦,晚安   ☆、第五十九章   没有对比就没没有差距, 在叶小妹一言不合就“抱抱”的威胁下, 宋清徽突然觉得被她拉着手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 毕竟他们之前也牵过一回手,说句不应该的话,一回生二回熟, 牵一次或者两三次都没多大区别。   拥抱就不一样了,宋清徽真要和叶小妹有了这么亲密的接触, 哪怕他只是被迫的, 甚至都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可他也无法接受良心的谴责,势必要像个男人一样承担责任的。   换句话说, 没准备好承担某些结果, 他就一定要守住底线, 绝对不能让叶小妹肆意妄为——他可是很了解这丫头的, 伍婶她们形容她无法无天还真没说错,如果他不能让叶小妹如愿的话, 她一定会说到做到毫不含糊的。   所以, 在几乎人人都躲进温暖的被窝里酣然入睡的黑夜,宋清徽却只能任劳任怨的拉着叶小妹在寒风中“漫步”, 毕竟就像叶小妹提议的那样,不想被撞破然后闹大的话,他们就只能走远一点。   这一晚,宋清徽几乎是度日如年,十几分钟像是过了大半辈子一样, 明知看不清却仍频频抬手想看时间,终于听到叶小妹“大发慈悲”的说她应该上完茅厕回去了,宋清徽几乎是如释重负,迫不及待把叶小妹送了回去。   黑夜中,手电筒的光线还是有些显眼,因为怕被发现,宋清徽一路上都没有开灯,亲自妥帖地把叶小妹送到叶家院门口,看着她安全跨过门槛,他才放心地摸了摸额头薄薄的汗,一刻也不敢停留的转身走了。   寒冬凛冽的夜晚,宋清徽竟然都出汗了,可见今天的事对他的冲击有多大。   不过他内心的万般纠结无奈,叶小妹是半点不在意的,她抱着宝贝似的铁罐子回了家,心情好极了,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栓院门。   几乎是她前脚踏进院子,后脚就听见王翠芬同志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小妹,你回来了?”   “回来了呀。”   “那就早点睡吧,别再折腾了。”王翠芬语气不无抱怨,她倒不是能掐会算知道小闺女大半夜跑出去瓜田李下了,只是觉得小妹今天也太磨叽了,明知道茅厕离得远、晚上上大号不容易,也不趁白天把该拉的屎拉干净了,这乌漆嘛黑的,她虽然没起身陪小妹一起去,到底也不放心,撑到她拉完回来才能敢睡觉,王翠芬可不就有了怨言。   不过叶舒华现在心情格外的好,就不跟计较她娘鸡蛋里挑骨头似的语气了,乖乖的应道:“嗯嗯,我就要睡了啊,娘也早点睡吧。”   说话间,她已经推门进屋了,王翠芬听见声音,冲身侧的叶队长无奈摇头:“这孩子,去个茅厕也不知道有什么可乐的。”   屋里屋外动静都这么大,叶队长当然也没睡着,听到孩子他娘的话,他倒是颇为好笑的接道:“小妹什么时候不乐?”   王翠芬想想还真没错,自从离过年越来越近,她没再让小妹干针线活以后,这丫头几乎每天都在傻乐,昨天教训了那么一通,把她的布和钱都没收了,以为能让她难受几天,没想到小丫头一觉睡醒来,那些不愉快又统统忘光了。   想到这里,王翠芬就一点都不奇怪了,也不再琢磨傻闺女这会儿的好心情从何而来,翻个身便沉沉睡去了。   所以说爱笑的女孩运气果然不会太差,叶小妹因为每天笑容满面,最容易被抓包的时候反而让全家人都对她毫不怀疑了。   不过就算自己很安全,回到自己房间的叶小妹也乖乖听王翠芬的话不再折腾,她甚至连蜡烛都没点,因为铁罐子就在她手里了,不怕它飞走。   叶舒华很放心的把铁罐子藏在被褥下面,然后就躺下睡觉了,准备等天亮了再打开罐子一探究竟。   她这么做也不是真的不好奇里头的东西,只是比起好奇,叶舒华更担心自己打开后就会忍不住偷吃,这么晚了她可不想再跑出去刷牙,然后被她娘抓着问个不停,王翠芬同志可是连她“去个茅厕”都要问东问西的老母亲。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叶舒华只能放下好奇安然睡觉,一觉睡到天亮。   睁开眼时阳光已经照到窗户上了,叶小妹一骨碌爬起来,不急着下床,第一时间把手伸到床褥底下,然后小心翼翼把昨晚藏的铁罐子拿出来打开。   熟悉的牛肉香味已经冲到鼻子底下了,不过,最先引起叶舒华注意的却不是那满满一罐子的牛肉干,而是最上面的纸条。   宋大哥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跟她说,非要写成纸条塞罐子里?叶舒华歪头想了一下,眼睛就亮了起来,说不定是表白哦,宋大哥唐僧属性越来越突出,让他亲口说喜欢她绝对不可能,写纸条啥的应该就可以接受了,毕竟他是个审美正常的单身男青年,隔三差五对着她这张可爱又迷人的脸,会动心在所难免,借着送吃的写张纸条表达一下他的思慕之情,应该也算这个年代的常规操作了吧!   叶小妹信心满满的打开纸条,然而里面的内容却让她稍感失望,宋大哥用劲瘦飘逸的字体写下一段不带任何感**彩的话,大意就是这盒牛肉干是对她的回礼,以及帮她贺生的礼物,本来是不应该这么偷偷摸摸的,只是叶叔叶婶实在太热情,平时对他又关照颇多,他也不想因为这点小事又被珍而重之的请到他们家做客,所以希望她收到礼物也能够保密云云。   虽然失望小纸条不是情书,不过宋大哥对于他们家的邀请确实婉拒过两次,所以叶舒华也就毫不怀疑他这番话的真实性了,这也正好暗合她的心意,宋大哥“拜托”她对这份礼物保密,意味着满满一罐肉罐头全都是她一个人的啊,吃独食是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宋大哥诚心诚意的请求了,她当然不能拒绝啊。   反正她家好吃的攒了够多,腊肉腊肠野味啥的都快堆成小山了她娘还舍不得吃,甚至丧心病狂地把她卖掉头发才买的羊排都藏起来,叶小妹于是又把装满牛肉干的罐子藏回床褥下面,脸上半点心虚都没有,还心安理得的继续看起了宋大哥的纸条。   因为可以吃独食,叶小妹对这张纸条上的内容不再感到失望了,山不来就她,她可以就山呀,宋大哥的纸条还是给了她灵感的,她可以借这个机会跟宋大哥“鸿雁传书”啊!   这一次,叶小妹对宋大哥心服口服,承认宋大哥确实比她更机智,倒追几个月还没把宋大哥泡到手,根本不是时机未到,而是她没有用心制造机会,毕竟她别的东西不擅长,但上辈子在网上看过那么多土味情话,写情书还不手到擒来,她要是早想起来这一招,每天给宋大哥抄一句土味情话,宋大哥还不直接感动到以身相许?   当然现在开始行动也不算晚。叶小妹暗下决心,又在床上继续欣赏宋大哥的优美字迹,直到听到三哥在院子里问她要不要跟他去打糍粑,她才把纸条塞进枕头底下,中气十足的回道:“要!”   叶三哥笑道:“那你快点起来吃饭,晚了我可不等你。”   不用他放狠话,叶小妹已经麻溜的穿上衣服下床了。   王翠芬留给叶小妹的早饭是烤红薯,因为灶上要蒸打糍粑要用的糯米,没有多余的锅给她热早饭,所以王翠芬直接在炉灶里扔几个红薯就当是给叶小妹单独准备的早餐了。   不过烤红薯可比红薯粥好吃多了,叶小妹洗漱完就抱着香喷喷的烤红薯吃得头也不抬,叶军华无奈的在旁边提醒道:“小妹,垫下肚子就完了,刚打好的糍粑比红薯好吃多了,而且一年只能吃这一次。”   “真的吗?”叶小妹双眼亮晶晶的看了三哥一眼,甭管美味程度如何,一年只能吃一次的美味确实吸引到她了,所以吃完手里这颗烤红薯就不准备在吃了,拍了拍手起身等着吃新鲜出炉的糍粑。   叶队长他们又进山去了,叶军华下地干点农活还凑合,进山打猎是真的够呛,干脆留在家里帮他娘的忙,现在打糍粑就轮到他出马了,他和王翠芬把热腾腾的糯米倒进大桶里,母子俩扛着木桶出门,叶舒华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后面。   亲眼见证后,叶舒华才发现“打糍粑”这个“打”字非常生动形象,糍粑真的是在石臼里用大木棍反复捶打而成的,叶三哥打了又二三十分钟,除了她娘要时不时把粘成一团的糯米翻个个外几乎没停歇过,叶舒华不知道三哥累不累,反正她看着都替他腰酸背痛。   但是三哥的努力没有白费,等她娘把打好的糍粑从石臼里捞出来时,叶舒华就看到一大坨白白嫩嫩还Q弹粘腻的糍粑,都这么久了糍粑竟然还是热乎乎的,倍感神奇的叶小妹很想伸手去戳一戳,结果被她娘毫不留情的拍掉,“吃的东西也想玩,你洗手了吗?”   叶小妹刚想证明自己双手干干净净时,热得脱了外套的三哥半搂着她的肩笑道:“快点回去吧,趁着糍粑还没硬,揪几个下来拌白糖吃。”   “好吃吗?”叶小妹傻呼呼的看着三哥问。   “又软又糯,比晒干后煮的或煎的都好吃。”   叶小妹听得咽了下口水,果断加快脚步,“那还耽搁什么,快点走呀。”   因为一年也就吃这一次新鲜软糯的糍粑,王翠芬还是很大方的,给叶小妹揪了一碗糍粑,还放了两大勺白糖,把叶小妹撑得半死,连午饭都少吃了大半碗。   午后无所事事,叶三哥便建议叶小妹在院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练字,“我记得爹让你每天都要写一张大字,现在也没变吧?”   叶小妹抱着肚子笑眯眯地表示:“今天的字已经练完啦。”   “什么时候?”   “吃完糍粑我就在房间里写字了呀。”   因为他爹是每天都会看小妹的字,叶军华倒不怀疑她这话的真实性,只是多少有些意外,“你现在练字这么积极了?”   小妹练字的笔墨就是他给买的,叶军华现在还记得当时小妹发现他送这个当“礼物”时脸上的难以置信,而且他们兄妹俩一起长大,小妹从小就不爱学习,叶军华顿时有种学渣小妹突然变学霸的震惊之感。   王翠芬这是抬起头笑道:“别被她给骗了,平时让她练字都拖到快天黑才开始,今天估计吃了好东西,心情好所以早早把字写完了吧。”   这么说倒是很符合他们小妹的作风,叶军华打趣道:“以后要是多弄点好吃的,让小妹每天写两三张大字她也乐意吧?”   叶小妹把手插在兜里笑而不语,心里却在想鱼唇的人类,学渣怎么可能因为一点小甜品就突然动力十足呢,让她这么积极的必须是肉罐,啊不,是因为宋大哥了呀。   口袋里是叶小妹借着练字偷偷写给宋大哥的第一封情书,她就预料到三哥会不甘寂寞提出现场围观她练字,因为昨天他也这么做了,所以她今天提前把东西写完,神不知鬼不觉,她简直是天才啊。   天才的叶小妹在猎队回来时,又乐呵呵抱着叶大宝去围观了。   叶大宝简直是最佳助攻,因为昨天跟宋清徽玩过游戏,在心爱的小姑姑抱着他往宋清徽旁边挤时,他也很主动的扑倒宋清徽怀里找他玩,然后叶小妹借着小胖砸的掩护,在大庭广众之下把纸条塞进了宋大哥手里。   作者有话要说:  日常晒霸王票——   谢谢小可爱们,么么~   这两天好像又开始变懒了,希望明天能变回码字机_(:3J∠)_   ☆、第六十章   毫无疑问, 宋大哥又懵逼了。他怎么也想不到叶小妹胆子大到这个地步,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就把纸条往他手里塞, 而且是先把手蹭进掌心,之后才留下纸条的。   换任何一个人,宋清徽都不可能接这下这一招, 对方刚碰到他手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把手抽走并退开了,怎么也不会配合着搞“私相授受”这一套。   可是叶小妹不一样,他对她的手是熟悉的,身体仿佛留下了记忆一般,所以当她悄无声息把手探过来的时候,他第一反应不是受惊或抗拒,反而下意识的回握了一下, 刚好叶小妹留下纸条就抽走,他一握就把纸条握在了掌心。   等宋清徽真正反应过来时, 叶小妹已经仰着头笑眯眯对他说:“宋大哥,我等你回信呀。”   还回信?大冬天的,宋清徽听得汗都要掉下来了,心里一阵慌乱,想要把纸条还回去,叶小妹却仿佛完成了任务一般,抱起叶大宝心满意足的走了。   宋清徽下意识随着她离开的方向追了一步,不过很快又想起自己这样容易惹人怀疑,只得又停下脚步, 看了看叶小妹头也不回的背影,默默收回了视线。   叶小妹离开了有一刻钟,宋清徽也待不下去了,掌心攥着神秘的纸条离开人群。不过他没有直接回知青点,因为暂时还不确定叶小妹这封信的内容,宿舍人来人往,他又不像叶小妹一样能躲在自己房间里干坏事,为了保险起见,宋清徽只能借着上厕所的机会一探究竟了。   蹲在昏暗的厕所里,宋清徽一脸严肃地打开了这封“充满味道的情书”。   叶舒华把它称之为情书,宋清徽显然不这么认为,信件的前半段还是很正常的,叶小妹很郑重地向他道了谢,把他家的牛肉干夸了又夸,并且保证她一定不会告诉任何人,让他尽管放心。   看到这里,宋清徽会心一笑,心想叶小妹这么配合,多半是因为他的拜托正中下怀吧,毕竟请她保密,就意味着叶小妹一个人吃独食,她能不开心吗?   宋清徽也就放心了许多,叶小妹还是那个一心只有吃的叶小妹。   不过很显然,宋清徽放心的太早了,叶小妹不但一心只有吃,还顺带把那个投喂她的人给盯上了,信里最后一句话,叶小妹毫无羞耻的问他,“宋大哥,我们这样是在搞对象吗?”   神来一笔,宋大哥却差点被她吓得掉进茅坑里。   半个小时后,宋清徽从厕所里出来,虽然心里还七上八下的,但是做了这么久的心理建设,至少面红耳赤的状态改善,嘴巴甚至紧紧抿成了一条线,往日笑得如沐春风的宋知青不笑了,反而给人一种严肃不敢惹的感觉,不知情的人只会以为他家里出了什么事,而绝对想不到宋知青是被女同志“逼良为娼”了。   从茅厕回知青点要穿过大半个村,宋清徽因为不自觉地紧绷着脸色,一路上和他打招呼唠家常的队员都少了很多,唯独迎面走来的叶国华哥俩毫不害怕,在他们看来,宋知青不怒自威的神色跟他们父亲挺像的,所以哥俩还有点亲切之感呢,远远的打招呼,“宋知青,去茅厕了啊。”   宋知青看到他们哥俩傻呼呼的笑容,就想起叶小妹也是顶着同样的笑容、在他毫无防备之心的情况下把纸条塞过来的,顿时就有点迁怒了,要不是他们兄妹几个整天笑得傻笑,给人安全无害的感觉,他会在叶小妹面前这么掉以轻心,以至于把自己陷入窘境吗?   憋着一口气的宋清徽便没有心情跟他们寒暄,点点头就算打招呼,然后直接从兄弟俩身边越过。   宋知青就这样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叶国华和叶振华兄弟俩对视一眼,二脸懵逼。   “宋知青怎么了?”   “远远的就看他板着个脸,估计是心情不好吧。”   “原来是这样啊。”   “别管了,早点回去跟烤糍粑吧,小妹他们肯定等着呢。”   想到回家跟小妹一块折腾好吃的,哥俩便把这个小插曲彻底抛开了,一脸兴奋的回了家,很快叶家大院便传来了欢快的笑声。   相比之下,宋清徽回知青点就显得悄无声息多了,因为他满脸心事重重的模样,在院子里闲聊玩耍的小伙伴也有点不敢多言。跟众人打了个招呼,宋清徽脚步不停的进了宿舍,关上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柜子里带锁的箱子解锁打开,小心翼翼把纸条藏在最底下。   信宋清徽是不准备回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回信,他又不能跟叶小妹结婚,谈恋爱也不可以,只能假装没这回事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既然不打算回应叶小妹,纸条就得藏好了,要是给大家发现,他不想跟叶小妹搞对象这下也没办法了。   不知道为什么,宋清徽脑子里完全没有毁尸灭迹这个选项,只想着要怎么藏起来不见天日,那就只有放进他从家里带回来的小箱子里最保险了,宋清徽最值钱最重要的东西,比如钱、票和各种书信,统统都锁在这个箱子里了。   他知道知青们性格或许各不相同,但大家都是要脸的,自认和粗俗落后的乡下人不一样,所以哪怕只是一把小小的锁,宿舍也从来没有闹过贼,把信锁在箱子里,是宋清徽能想到最安全的地方了。   干完这件大事,宋清徽把箱子放回原位,才坐在自己的床铺上松了口气,不用担心被人发现“奸/情”了,危机算是解除了一半,但是想到写了这种动心还能坦坦荡荡对他说等回信的叶小妹,努力保持平静的心脏又在剧烈跳动了,他开始思考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面对毫无羞耻之心的叶小妹,他真的能平稳渡过这个坎吗?   平生第一次,宋清徽感到前所未有的感到后悔,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都是他自己咎由自取,要是不心血来潮送什么生日礼物,叶小妹又如何有样学样的“回信”给他?如果不是他自己夜深人静把叶小妹叫出来,又不能严肃拒绝她的牵手,那个根本没开窍的丫头又怎么会想到搞对象这个可能?   满心悔恨的宋清徽唯独没有想到,叶小妹如果真像他想的这样天真无邪、半点都不懂感情之事,他现在根本没有这些烦恼。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更的有点少,前天切菜的时候中指切了,现在打字还疼_(:3J∠)_   ☆、第61章 第六十一章   白天算是平安度过了, 然而到了夜深人静,满腹心事的宋清徽却辗转难眠。   手一不小心碰到枕头下的本子, 就会让他想起送本子的叶小妹;闭上眼睛,叶小妹那张没心没肺的笑脸更是直接浮现在眼前。耳边仿佛还能听到她脆生生的声音“宋大哥,我等你回信啊”。   脸上、声音里,都没有半分女孩子该有的羞涩,有的只是叶小妹特有的理所当然和迷之自信,好像在她看来, 他理所应当只会接受她,不可能有第二种选择。   这个时候, 宋清徽对叶小妹的那份恼羞成怒已经彻底烟消云散了, 取而代之的是后悔和内疚,他想也许是他的责任比较多, 如果对待叶小妹也能像对待所有女同志一样敬而远之, 她或许就不会产生这样的误会。   可他是一定要回北京,不可能也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和她处对象。   也不知道从来信心满满、没尝过挫折的叶小妹这次能否淡然接受现实的不如意。   宋清徽长长的叹了口气, 又翻了个身,手习惯性地搁在枕头底下,然后渐渐睡去。   叶小妹对宋大哥的心理活动是一无所知的,更不会像他这样辗转反侧寝食难安,叶小妹晚上睡得可香了!   她成功把纸条交到宋大哥手上的那刻,就自觉完成了任务, 答不答应是宋大哥的事, 她说了又不算, 当然懒得替别人操那么多心,于是她不带半点心事的回了家,跟叶大哥他们烤烤糍粑聊聊天,过得相当惬意了。   直到第二天下午,猎队的后生们从山里下来,没心没肺的叶小妹才想起了这件正事,继续抱着叶大宝兴致勃勃出门去了。   自从叶小妹发现随身带着小胖砸,在众目睽睽之下跟宋大哥聊天都一点都不引人注目了,因为小胖砸会主动帮她引开众人的视线,堪称居家旅行撩男神的“必备神器”,她这些天看小胖子便越来越顺眼了。不但比平时多了更多的耐心陪他玩耍,甚至每天冲麦乳精的时候,给小胖子放满满一大勺都不带心疼的。   麦乳精快喝完了没关系,她还有宋大哥呀,只要她这次给力点一举拿下宋大哥,日后想啥有啥~   叶大宝向来最喜欢往小姑姑跟前凑,连给他喂奶的老妈都比不过小姑姑亲,林红梅以前还挺不服气在心里抱怨,小姑子不用下地干活,天天在家带大宝,小孩子跟小姑姑相处时间多,当然跟更熟的人亲了,她要是也能天天在家带孩子,孩子能不跟亲妈好吗?   因为不服气,叶大嫂心里便存着较劲的想法,这阵子农闲在家,看儿子看得可仔细了,喂辅食、把屎把尿包括洗澡全程不假人手,尤其把叶小妹防得跟贼似的,大概是认为她这么做,儿子就会认她不认小姑姑了。可惜她的计划以惨败告终。   大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每天进进出出的,叶大宝眼睛尖着呢,只要看到小姑姑就咿咿呀呀闹着要跟小姑姑玩了。亲儿子这么没默契,林红梅除了咬牙暗恨也别无他法,毕竟她不让小姑子帮大宝喂饭穿衣服可以解释成体谅小姑子,不让他们姑侄玩那就搪塞不过去了,她要是敢露出半点嫌弃小姑子的意思,不用公婆出马,她男人就能把她骂死。所以林红梅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精心照顾的亲儿子,每天吃饱喝足就找小姑姑愉快玩耍。   是的,姑侄俩玩得很愉快。对叶舒华来说,不再需要她费心照顾的小胖砸,毫无疑问是个很不错的“玩具”,小家伙不爱哭不爱闹,整天跟他爸一样傻乐,她玩什么游戏都能配合,用来打发时间多合适啊,叶舒华跟他玩耍的时间反而比以前更多了,小胖子当然也乐不思蜀。   于是,林红梅累死累活,非但没有成功离间他们的关系,姑侄俩反而比以前更亲热了,这让她整个人都很泄气,年都还没开始过,便彻底放弃了伟大的计划、破罐子破摔了,比如这会儿,看到姑侄俩又高高兴兴的出门去,林红梅心塞到什么都不想说,转过头假装没看到,眼不见为净。   当然了,林红梅的小动作,傻呼呼的叶小妹和叶家男人都没察觉,也根本想不到女人连这种小事都计较,但她却瞒不过婆婆和妯娌的眼睛,只是王翠芬和宋秀秀对这事的反应却各不相同。   老大媳妇针对的是自家傻闺女,最是护短的王翠芬却从始至终稳坐钓鱼台、半点不着急,以往的经验告诉她,这种小手段用到小妹身上根本毫无作用,因为她听不懂暗示,所以压根不接招,老大媳妇要是能明火执杖跟小妹闹起来,说不定胜算会大一些,但也不是稳赢,毕竟他们家小妹能一个人把出了名泼辣不好惹的知青李继红骂哭了,老大媳妇真要跟她开骂,俩人还指不定谁赢。不过,就算老大媳妇侥幸吵赢了小妹,到她这关也不好过,这还没分家,当嫂子就容不下小姑子,光明正大的欺负起小姑子来,那她根本不用说什么,直接把老大媳妇赶回娘家反省一段时间,反正老大跟他们一条心,谁也不去接,最后老大媳妇还得自己灰溜溜回来,以后肯定不敢再起幺蛾子。   每每想起这个,王翠芬不是不失望,她这两个儿媳妇一个比一个滑不留手,私底下小手段不断,却从不留下明显的证据,搞得她想整治她们都没有正当的理由。   好在他们家小妹从来不是受气包,嫂子作妖小妹非但没吃亏,还每每因祸得福,就像这次,老大媳妇以为弄点小手段让大宝不认小姑姑,却不想她揽下这些事只会让想方设法偷懒的小妹乐不思蜀,反而又更多的功夫和精力都弄大宝,姑侄非但没疏远,反而更亲近了,这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吗?   王翠芬从林红梅弄小手段时就已经看到了结局,当然毫不在意了。   相比之下,宋秀秀对结局就非常在意了,因为她很不想看大嫂志得意满,越临近生产,长了生了儿子的林红梅就越是喜欢嘲讽她的肚子要生闺女。毕竟自己的肚子确实不像要生儿子的样子,宋秀秀也没底气跟大嫂争这个,所以就很希望小姑子让大嫂也尝尝吃瘪的滋味。   小姑子还真没让她失望,看到林红梅被气得不想看姑侄亲亲热热的画面,宋秀秀只觉得痛快,林红梅整天一副生了儿子就鼻孔朝天的神气样子,可她儿子宁愿跟着小姑也不跟亲妈,生了儿子又有什么用?   妯娌不高兴,宋秀秀当然要痛打落水狗了,故意扬声叮嘱道:“小妹,大宝现在是越来越沉了,你们玩了早点回来,可别被大宝压累了手,这大胖小子就喜欢趴你怀里。”   叶舒华不懂叶大嫂和叶二嫂的心理,但她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关心的话还是喜欢听的,因此高高兴兴的应道:“知道啦,我们走了。”   宋秀秀眼底的笑容更深了,气了大嫂,还能得一句小姑子的好,这句叮嘱说得太值了。   可惜叶二哥这会儿不在,要不然她还能收获到来自丈夫的点赞。   不过宋秀秀失算了,她闹这么一出,林红梅原本憋屈的心情反而安慰了许多,她想起了没有儿子命的妯娌,过完年差不多就要生了,但是想也知道,小姑子肯定不会像带大宝一样带着个小丫头片子到处跑。   想到这里,林红梅轻蔑的瞥了宋秀秀的肚子一样,又挺直了腰杆,她已经没那么介意大宝喜欢黏着他小姑了,说到底还是她家大宝招人喜欢,要不小姑子那性子怎么又耐心带大宝出去玩呢。   叶小妹当然不知道,她只是把小胖砸当撩男神的最佳道具带出门,家里都能引起一场宫心计了,她很高兴的来到人群中。   这是猎队进山的最后一天了,后天就是除夕,小伙子们从年初忙到年尾,总要让人家歇一歇。所以哪怕猎队的收获不算丰盛,队员们依然很捧场的在四周恭维赞赏着。   宋清徽身为猎队的一员,同样享受着人们的赞美,他对这一幕已经很熟悉了,而叶小妹对于人群包围中准确的挤到他身旁也颇有心得,在他没注意的时候,叶小妹竟然悄无声息的来到他跟前。   “宋大哥。”叶小妹笑眯眯地打招呼,“你们明天不进山,就可以在家休息了,真好啊。”   虽然叶小妹嘴里的话再正常不过,可宋清徽一看她的表情,就本能的想起她昨天也是笑成这样说等他回信的,该不会就在这等着吧?   这么一想,宋清徽话到嘴边的客套连忙又咽了回去,抿起唇浅浅微笑,然后借着跟旁人搭话的机会往旁边挪了几步,这便跟叶小妹拉开了距离。   宋清徽以为他这么明显的表现,叶小妹应该能明白他的意思然后自己离开,为了不再让叶小妹误会,他努力控制自己不再回头看,将冷漠进行到底,却不想他跟人聊着聊着,身后却来了一双不安分的小手,一只抓着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揪着他的头发。   他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一回头,映入眼帘的不是趴在他肩上傻笑的叶大宝,而是就站在身后笑盈盈看着他的叶小妹。宋清徽受到了惊吓一般,忍不住脱口而出:“你还没走?”   叶舒华没想到他今天这么一惊一乍,跟她认识的优雅沉稳的宋大哥都判若两人了。完全不知道自己就是罪魁祸首的叶小妹一脸疑惑的歪头,“我为什么要走?”   宋清徽从看过纸条到现在,几乎满脑子都在想这事,棘手当然是相当棘手了,他拒绝过那么多女同志的好意,从来没有一个是像叶小妹这样让他“担惊受怕”,真的挺担心受尽宠爱的叶小妹会接受不了这个打击。但是对于决定他是没有半分动摇的,委婉也好,直接也罢,甚至是冷酷都行,他都必须拒绝到底,能借这个机会跟叶小妹说清楚然后保持距离就更好不过了。   可惜他的决定很清楚,看着一脸什么都不懂的叶小妹,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沉默下来。   宋大哥不说话,估计是想跟她装傻?但是叶小妹都正式发起总攻,她等吃肉罐头已经等不及了,当然不允许宋大哥再这样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渣下去了,所以她仰起脸,一脸期待的问:“宋大哥,回信还没给我呀。”   “……”宋清徽再次无言以对。   叶小妹依然眨着眼睛等他的回应。   宋清徽也就意识到,他委婉暗示都没有用,叶小妹是一定要等他确切回答才能听懂的,所以他只能硬起心肠,假装云淡风轻的回道:“没有。”   “没有?”叶小妹竟然还没get到,萌萌哒的追问,“宋大哥没来得及写吗?”   宋清徽被她看的心里一颤,不知为何竟然有种负罪感,好像自己在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一样,但还是张了张嘴,声音艰涩的说道:“不会有回信了。”   为了让叶小妹明白他的态度,宋清徽这次没再闪躲,故作淡定、不避不闪的迎上叶小妹的视线,然后他清晰的看到了叶小妹大眼睛的迷茫懵懂慢慢变成了恍然大悟,到最后似乎变成了鄙夷?   叶小妹扁着嘴抱怨道:“连回信都不写,宋大哥你也太没有风度了吧。”   宋清徽:喵喵喵?   这是重点吗?   还有,叶小妹这个反应到底是明白他的意思还是不明白?   甭管叶小妹明不明白他的拒绝,反正她的态度是很明显了,听说没有回信,立刻就像“拔□□无情”的渣男一样,把趴在他肩上玩耍的叶大宝抱起来就要走,走之前还鄙夷又高冷的冲他哼了一声。   从叶小妹气鼓鼓的背影中,宋清徽看不到半点伤心难过的情绪,这让他的心情反而变得很矛盾,竟有些希望她没有明白了,若是她清楚却没有半点失落,那他这一天的纠结和辗转反侧,岂不都成了笑话了?   ☆、第62章 第六十二章   叶舒华从来不认为自己蠢蠢哒, 不过她知道自己从不在意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许在有些人看来是会有点不通人情世故, 但是在谈恋爱的问题上,她懂的不能再懂了,宋大哥的意思分明就是丑拒、不约嘛。   在叶舒华看来,表白被拒也很正常,她虽然是第一次体验被拒绝,不过上辈子她也主动拒绝过很多人, 总有风水轮流转的时候,所以她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她很介意宋大哥拒绝自己的态度和方式。   叶舒华谈过的恋爱不少, 主动追求别人的经验却是寥寥无几, 像现在这样正儿八经的写情书更是两辈子头一回了 ,她追的这么认真还有诚意, 宋大哥哪怕要拒绝, 也该正式的写封信表达一下受宠若惊的心情吧?结果他什么都没表示,一句“不会有回信”就把把她给打发了, 太敷衍太冷漠太不把她放在心上,这显然是不给她小甜甜面子啊。   丢了面子的叶小妹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瞬间连话都不想跟宋清徽说了,抱着叶大宝转头就走。   等叶舒华气呼呼回到家里,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 比起生气, 她现在更应该的是伤心才对, 男神搞不定,肉罐头也离她而去了,怎么一个惨字了得!   叶小妹悲伤到不能自已,必须吃点肉肉来缓解一下心痛的情绪,所以她直接把活蹦乱跳、显然还没玩够的小胖子放进了摇篮里,然后默不作声回了自己的屋子,掏出珍藏的牛肉干。   平时的叶小妹很珍惜这份美食,一次嚼两根就当解解馋,毕竟宋知青是出手大方直接给了她一罐子 ,但牛肉确实珍贵,吃完这顿可能就没下顿,上辈子习惯了大手大脚的叶大小姐也只能变得小里小气了,每次肯两根,吃了这么多天罐子里还剩一大半。   不过现在情况特殊,失恋了嘛,总要对自己好一点,叶小妹毫不犹豫往自己嘴里塞了半把,牛肉干的香味扑鼻而来,嚼吧嚼吧,感觉一切烦恼都随风而去了。   恢复了些心情,叶舒华便开始总结这次失败的经验教训,肉罐头还没吃到,她仍需继续努力,让她因为一次拒绝就放弃肉罐头是不可能的,还是那句话,宋大哥自带唐僧属性,为人处事肯定比一般人更较真,她的“情书”上写的那么直白,他要是没半点意思,一定会斩钉截铁、严词厉色的拒绝她,说不定还要跟她上一堂思想道德课呢。   宋大哥这么委婉暗示,连句明确的“不”字都说不出口,叶舒华相信他是爱在心里口难开,毕竟她这么可爱又迷人,宋大哥怎么可能不心动?   所以没能成功拿下宋大哥,叶舒华并不认为是她的魅力不行,也不是因为他们感情没到位,而是她攻略的方法不对!   说起来,叶舒华写这封信的时候,还觉得自己简直机智到不行,其实她一开始想到写情书这回事时,原计划是她给宋大哥抄点露骨又不太过分的土味情话,以宋大哥的性格势必要给她回信,然后她再继续写,温水煮青蛙,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根本跳不出去了,于是她不费吹灰之力就吃上了香喷喷的肉罐头。   不过转念一想,这个计划是可以,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太慢热了,叶舒华之前立过flag的,她要在年前把宋大哥拿下,毕竟是温水煮青蛙的战线实在拉的太长,等她达成目的时,过年的肉罐头肯定早就被宋大哥吃光光了,那她岂不是损失惨重?   另一方面,叶舒华又对自己的魅力深信不疑,同时也挺相信宋大哥不是拔diao无情的渣男,在这个保守的年代,他们“约会”也约过了,小手也拉过了,四舍五入相当于已经为爱鼓掌过,总之搞对象才能做的事他们都做完了,确定关系啥的也就一句话的事嘛。所以写信的时候,她临时改变主意,直截了当的求交往了。   没想到打脸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信心满满的叶小妹都被现实打击到懵逼。   不过现在想想,她也有点理解宋清徽的反应,他可是比唐僧还要保守的男生,她的主动追求已经很挑战他的三观了,而她竟然还想着什么铺垫也不做,上去就想直接要求搞对象,宋大哥会接受就有鬼了。   所以说做人还是不太冒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叶舒华愿意接受现实,只是她舍不得鸿雁传书这么好的idea,实在找不出比这更加有效还不引人注目的攻略方式了。   当然前提是宋大哥要愿意回信,她一个人写再多的信过去也只是唱独角戏,没有回应就毫无意义,可现在的宋大哥估计正如临大敌,比如生怕给她回了信、他们搞对象就石锤了,那自然打死他都不会给她回信了。   她要不要再写封信过去缓和一下尴尬,让宋大哥别太紧张了?   叶舒华点点头,认为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宋大哥不是没礼貌的人,她连写两封信过去,他怎么也得回一封,要不然她的面子往哪搁?   大概是想得太入神了,连王翠芬同志越来越靠近的脚步声都没有注意到,直到门被推开,她娘从外面进来,叶舒华慌忙把嘴里的牛肉干往下咽,然而为时已晚,王翠芬的笑容已经收起来了,板着脸走近问:“小妹,你在吃什么?”   叶小妹顽强的摇着头,正准备死不认账,她娘直接把她的右手拎起来,冷酷无情的说:“松开。”   这下就没办法了,叶小妹只能乖乖摊开手,掌心躺着两根还没来得及送进嘴里的肉肉。   “牛肉干?”王翠芬显然很意外,却不忘记把两根牛肉干挑走。   叶小妹条件反射地扁了下嘴,接触到她娘皮笑肉不笑的眼神,又很怂的垂下头。   王翠芬拿走了“赃物”,不急着问东西哪来的,而是追问道:“还有吗?”   叶小妹心里一咯噔,下意识担心她床头下的宝贝罐子被发现了,当然了,不管是不是东窗事发,抵死反抗一下还是很有必要了。   叶小妹努力睁大眼睛让自己看起来无辜一点,并摇头说:“没有了,真的没有了。”   “没有了?”王翠芬挑了挑眉,根本不信她的鬼话,所以直接上前翻口袋,果然又成功翻出了一小把牛肉干,王翠芬同志冷笑,“这是什么?”   “……”叶小妹又一次心虚的把脑袋垂了下去,她今天想着失恋了要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还特意藏了一小把牛肉干在口袋里,打算有事没事就拿出来哄哄自己,没想到这都能让王翠芬同志给翻出来。   她娘还真是无所不知啊。叶小妹彻底服气了。   对面,王翠芬大概确定她已经没地方再藏东西了,这才问道:“东西哪来的?”   人赃俱获,叶小妹此时也只能乖乖回答:“宋大哥给的。”   王翠芬点点头,事实上她也清楚,整个大队就小宋那儿才有牛肉干,小妹不找小宋拿,她还能自己变出来不成?   不过看在小闺女乖乖说实话的份上,王翠芬也就没有再教训她吃独食的意思了,收缴赃物就当给她教训,王翠芬便直接拿着牛肉干出了门。   这就走了?叶小妹默默看着她娘的背影,顿时都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难过了~   王翠芬出去后,直接把牛肉干分给了叶国华几兄弟,一边哭笑不得的说:“我看小妹板着个脸回来,还以为她在外面受欺负了,进了她的屋子才知道,这丫头原来关着门在屋里吃独食呢。”   叶家兄弟闻言哈哈大笑,一点都没为小妹躲着吃独食而生气,反而觉得这么傻得可爱的事果然是他们傻妹妹能做出来的。   因为上次宋清徽带来的牛肉干只有叶军华没吃过,王翠芬便多分了几根给他,叶军华接过牛肉干的时候也好奇地问:“小妹哪来的牛肉干?”   “还用说吗,肯定宋知青给她的。”叶大哥信誓旦旦地笑道,“应该是因为小妹送了本子吧,宋知青还是那么客气。”   叶二哥也笑嘻嘻的打趣道:“我说小妹这两天怎么天天往外跑,原来是去见宋知青,送个本子就拿了人家这么多牛肉干,小妹还真是从来不做亏本买卖啊。”   正准备出门的叶小妹听到这翻话,又默默把脚退了回去。她以为自己做得很隐晦,没想到早就被大哥和二哥看透了,真是太可怕了,她要再吃两根牛肉干压压惊。   叶大哥和叶二哥是见过叶小妹在宋知青面前卖乖要东西的架势,所以很轻易就猜到了来龙去脉。只是在叶军华心里,自家小妹还是那个又乖又萌的小可爱,听到他们这么编排就有点不乐意了,抿了抿嘴道:“小妹不会的吧?”   王翠芬回头笑:“那是你不知道她现在有多鬼精。”   说完又问老大老二,“你们知道她最近往小宋跟前凑,怎么也不拦着点?”   叶大哥和叶二哥依然笑嘻嘻:“这不快过年了吗,就让小妹高兴高兴呗。”   “我们也没想到宋知青还有牛肉干给她,不过也没事,过年再给宋知青请回来吧。”   王翠芬点点头,她本来就有这个打算,如今家里存的东西足,过年来客的时候,可以顺便把宋知青请过来热闹热闹,今年他们来往得多,小宋也不算外人了。   院子里,叶家三兄弟津津有味吃着从叶小妹嘴边抢过来的牛肉干,屋里的叶小妹可就太伤心了,她今天大概是水逆了,表白被绝,珍藏的美食被抢走,现在还要听大哥他们编排她、形象尽毁,世界上还有比她更惨的人吗_(:3j∠)_   叶小妹伤心了整整两天,到除夕夜才开怀起来,因为除夕有个让她非常喜欢的习俗——年夜饭要准备满满一大桌子鸡鸭鱼肉,寓意着年年有余、新的一年更加红红火火。   所以年夜饭可以敞开肚皮来吃。叶小妹表示非常期待。   虽然叶队长和叶大伯分家了,但只要叶奶奶还在世,两家的关系就断不了,他们每年的年夜饭都是两家一起吃,今年刚好轮到在叶小妹家摆桌。太阳还没下山,叶大伯全家老少就来叶家大院了。   叶大伯和叶队长相差不了几岁,所以下一辈堂兄弟姐妹年纪也比较相近,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当然很会玩了,他们支起了桌子打扑克牌。   以前的叶小妹是不爱凑这种热闹,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这边的风俗就是这样,男人跟男人打牌,女人一般也只跟女人玩。当然性格外向的年轻媳妇偶尔跟男人玩两把也没什么,可姑娘家凑在男人堆里就不太好看了,规矩严的就是自家兄弟的热闹也不能凑。   原先的叶小妹虽然不是什么小白菜,却也没挣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哪怕没人说,她自己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宁愿干坐着聊聊天也不去凑热闹。   不过现在的叶小妹就没那么多顾忌了,憋了大半年,好不容易盼来了过年有吃有喝有玩,不玩个痛快可不行,所以看到叶三哥把扑克牌拿出来,她眼睛一亮,飞快的占了个位置。   大堂哥也是爱玩的人,看小堂妹一马当先的架势,顿时笑得乐不可支,“小妹,你跑那么快,你会打吗?”   叶小妹眨了眨眼睛,突然想起来她确实不知道双岗的玩法,不过既然坐上来了,让她下桌是不可能的,叶小妹淡定的表示:“不知道,我可以学啊。”   大堂哥一脸避之不及的模样,“我们打争上游,你都不会玩,我可不敢跟你一对啊。”   “老三最会玩,让他带小妹一对。”叶大哥很自觉的搬个坐在傻妹妹旁边,“我在这边教她认牌。”   大哥把她形容的跟弱智一样,叶小妹不乐意了,“我还没白痴到连牌都不认识啊大哥!”   连牌都不认识那她也不敢腆着脸坐上来啊。   叶二哥早已经饥渴难耐,啊不,是迫不及待了,搓着手催促道:“军华,快快,发牌。”   游戏开始了,叶小妹和叶三哥搭档初显默契,顺利拿下第一局,而且叶小妹扔牌扔得比叶军华还快,是当之无愧的上游,留下两个下游看着手里的牌都有点目瞪口呆,“小妹这不是第一次玩啊?”   叶小妹骄傲脸。   她上辈子的牌运就不错,这辈子也继承了这个优点,还有叶三哥这个神队友,兄妹俩搭档简直大杀四方,把大堂哥和叶二哥打的落花流水,连连被罚钻桌子。   是的,钻桌子。他们四个牌友,不是穷鬼就是光棍,打不起花钱的,输了的人要接受钻桌子作为惩罚。   不过叶小妹穷鬼的命运很快就改写了。   吃完饭,大概是晚上八/九点的样子,叶家点了很多蜡烛和油灯,院子里点着火堆取暖,所以家里还是比较亮堂的,王翠芬吃完就带着叶大嫂、以及坚持要帮忙的大伯母堂嫂她们去收拾碗筷了,叶队长和叶大伯扶着叶奶奶到院子里烤火,顺便给孩子们发压岁钱。   叶大哥这一辈也就这两年才陆续结婚,以至于下一代才三个,叶队长他们的压岁钱都发不过瘾,可能是因为这样,华字辈年纪最小、还赚不了工分的叶小妹就占大便宜了,叶队长、叶大伯以及叶奶奶,一人给了她一个大红包。   幸福来得太突然,叶小妹抱着红包笑得合不拢嘴,紧接着叶大哥叶二哥和叶三哥也给她发红包了。   叶三哥有工作,有钱很正常,但是叶大哥和叶二哥竟然也发得起红包,这就很不可思议了。   说好的一起当穷鬼,为什么背着她拥有了小金库?叶小妹忍不住问:“大哥二哥今年也发财了?”   叶军华打趣道,“小妹,你别看大哥二哥不声不响的,他们手头比我宽松多了!”   叶大哥和叶二哥笑嘻嘻的道:“老三,你这还没娶媳妇,要攒彩礼钱嘛,过两年就好了。”   这话算是默认了叶军华的说法,他们书读得不多,初中毕业就下地赚工分了,记十工分也记了有四五年,王翠芬又不是后妈,每年队里分红,她除了拿走大头,都会留几十块给兄弟俩当零花钱,可哥俩个一年三白六十五天都在队里,几乎不出去,也没有花钱的地方,娶媳妇都不用他们掏私房,当然就积少成多,攒下了至少一两百的“巨款”。   也因为这是私房钱,他们娶媳妇的时候王翠芬都明确说了,她不会动他们的私房,让他们自己长个心眼,留着以后没准有用,耿直的兄弟俩便想着亲娘都不管他们要钱,交给媳妇更不合适,搞得好像娘还不如媳妇亲似的,于是从结婚到现在,小金库他们都自己保管着,如今给穷成狗的小妹发压岁钱也不用经过媳妇的同意了,哥俩还挺得意,也更加理解娘说让他们自己留着用的意思了。   虽然全家就自己最穷这个发现让人很尴尬,但是叶大哥和叶二哥私房颇丰,这红包她拿着也就毫无压力了,叶小妹还是高高兴兴的道了谢,然后揣着一叠红包去火堆旁烤火。   双岗有很严格的守岁传统,守到凌晨十二点都不叫守岁,必须到天亮,大概凌晨四五点的样子,放了鞭炮才能回屋睡觉,漫漫长夜总要聊聊天玩玩游戏才好打发,这会儿,叶队长和叶大伯也坐在一起闲聊,叶队长还贡献了一个“八卦”。   “过完年,又有知青要来了。”   “咱们大队也有?”   叶队长点头,叶大伯皱起眉,“不是有些知青都已经回城了,怎么还有新知青下来,那这些知青到底要不要回城了?”   “又没有实际的政策下来,不好说啊。”叶队长吸了口旱烟叹气。   叶大伯倒也不关心知青能不能回城的问题,忙又问道:“队里要来几个,男的女的?”   “两个,都是女娃娃。”   “完了,又是来抢口粮的。”叶大伯一脸的不乐意,城里来的女知青大多娇娇弱弱,活都干不好,也学不好,他们最烦这种女娃娃了。   叶舒华倒是很有兴趣,“爹,女知青什么时候来?”   “元宵之前,具体还不知道是初几。”   “这么早?”   叶队长看了眼傻闺女,无奈解释道,“过完元宵差不多就要翻土准备种地了,二月份秧田育苗,事情多着呢,新来的知青什么都不懂,不早点来学着干活,春种的时候难不成她们光在岸边看着咱们种地?”   叶小妹深以为然的点头,听见叶大哥他们聊得热闹,又转头凑到那边去了,叶大伯倒是笑着跟叶队长感叹,“听到又有知青要来,小妹还挺高兴的。”   叶队长无奈的笑笑:“她就是喜欢凑热闹。”   ☆、第63章 第六十三章   过年期间, 吃喝玩乐还能去各个大队走亲戚,活动这么丰富, 把憋了大半年的叶小妹可乐坏了。   比起呆在家里吃年夜饭剩下的大鱼大肉,叶小妹最喜欢的还是去给亲戚们拜年,虽然这年头去亲戚家全靠双腿跋涉,路上比较辛苦,可是一旦到了亲戚家,她就是客人了, 什么事都不用干,人家还要好吃好喝的招待着她, 爽歪歪啊。   叶小妹彻底爱上了给亲戚拜年这项活动, 如果可以,大哥二哥去他们老丈人家拜年她都想跟着去蹭吃蹭喝, 可惜王翠芬同志坚决不答应, 叶小妹也就只能乖乖待在家了。   所谓礼尚往来,叶家人天天走亲戚, 亲戚当然也要回礼,叶大哥和叶二哥在各自的老丈人家住了一晚,第二天回来,便带回了一堆大舅子小姨子。   这年头没有计划生育,连避孕措施都没有,怀上了都得生下来, 所以就造成了“两极分化”的现象, 一户人家要么生孩子特费劲, 要么孩子一个接一个的生,不想要都拦不住,这就叫旱的旱死,涝的涝死。林红梅和宋秀秀可是王翠芬精心挑选的儿媳妇,当然不是费劲娘家的兄弟姐妹一点都不比叶家少,两家人凑在一起,也是济济一堂热闹非凡,王翠芬在厨房忙得不行,刚从娘家回来的妯娌俩也匆匆进来帮忙,叶小妹更是一早被抓了壮丁。   王翠芬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还嫌事情不够多似的,这个时候竟让叶军华去知青点找宋清徽,“都十点多了,听说知青们爱睡懒觉,不过这个点应该也起来了,你去跟小宋说一声,让他中午就来咱们家吃饭。”   叶军华惊讶之余,略微有些迟疑,“家里这么多客人在,再请宋哥会不会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都是年轻人,还能一块打打牌呢。”王翠芬笑道,“再说小宋客气又热情,我们单独请客,他心里又过意不去,哪天再给小妹一堆好东西,这不又没完没了了吗?”王翠芬说着,还狠狠瞪了旁边竖起耳朵来偷听的叶小妹一眼,这丫头现在学精了,拿了小宋的东西还敢躲起来吃独食,她是刚好撞见了,真问起来小妹当然不敢撒谎,可是他们要是没撞见,岂不是让她不声不响占了小宋的便宜?   叶小妹偷听被王翠芬同志抓个正着,忙又把头垂下去继续择菜,不过已经竖起来的耳朵却没有放下,她现在很想知道宋大哥会不会来家里做客,好奇到心情都复杂起来了,半是期待半是纠结,宋大哥能来当然很好,为她继续攻略创造条件,唯一的问题是她这些天玩嗨了,小情书还没来得及写呢,厨房这么忙,也不知道她有没有时间溜回屋去写情书。   可惜宋清徽来不来,并不是她能决定的。   叶军华听他娘这么分析,倒也觉得可以了,他原本是担心今天来做客的是亲家那边的亲戚,宋清徽一个单身男青年夹在其中会不自在,不过比起单独请他,显然还是这样安排更好,所以他点头道:“行,我现在就去。”   王翠芬说知青们喜欢睡懒觉——当然也不是她一个人这么觉得,整个大队都觉得知青们比较娇惯懒散,但真要说起来,知青是不如当地人这般勤劳、披星戴月,但也比叶小妹勤快得多,可能以前在家里偶尔会睡到日晒三竿,来了农村自然得入乡随俗,目前双岗大队的知青,资历最浅的就是宋清徽他们这一批,可他们满打满算来这也有两年、快满三年了,早就已经习惯了当地的作息,哪怕过年放假,早上八/九点左右也都起床了。   所以叶军华到的时候,知青点正热闹着,人家早就吃完早饭,正在屋檐下烤火闲聊顺便打打牌,再过一会儿就该准备午饭了。   叶军华来的很及时,赶在做饭之前通知宋清徽,然而宋清徽收到他的邀请直接懵逼了。   就在刚才,还有知青闲聊说起叶队长家今天依然很热闹,来了许多客人,听说都是叶大嫂和叶二嫂的娘家兄弟姐妹,也就是叶队长家的亲家了。所以这会儿,宋清徽便控制不住的疯狂脑补,今天是叶家的“亲家专场”,请他做什么,难道他们全家都希望他跟叶小妹处对象?   是的,过了个年,宋大哥还是没从被叶小妹表白的坎中走出来,以至于现在依然很敏感,一点风吹草动就忍不住联想起来了。   虽然很感动于叶家对他的全然信任和热情,但是跟叶小妹处对象还是不可能的,宋清徽下意识婉拒道:“这个不太好吧,你们家有亲戚在,我一个外人怎么好意思去凑热闹……”   宋清徽有意无意加重了外人两个字的读音,把急于划清界限的态度表现得淋漓尽致,可惜叶军华并不懂他那百转千回的心情,他倒是觉得宋哥果然跟他娘说的一样,也忒客气了点,便笑道:“宋哥,我们可没把你当外人,外人也不会大方到随手就给小妹牛肉干的地步吧?”   “原来是为了这事啊。”宋清徽尴尬的笑笑,在叶军华说到没把他当外人时,他都提起了心,暗想自己果然没担心错,叶军华就是为了撮合他跟叶小妹来的。   没想到剧情急转直下,个人清白问题是暂时解除了,可是叶家人如此郑重其事,衬得他刚才的担心更像是自作多情啊!   所以宋清徽尴尬之余,对在信里信誓旦旦说她会保密、不告诉任何人的叶小妹也带了点儿恨铁不成钢,一脸无奈的问:“她告诉你们了?”   “小妹可没说。”叶军华语气欢快的说,“她那天从外面回来,把大宝放下,就闷声不吭的回了自己屋子。我娘想着你们知青点的李同志跟小妹不对付,两人见了面就吵架,我娘担心她又出门受欺负了,就忙进屋去看她,刚好就抓到小妹一个人在屋里吃独食。”   叶军华介绍着那天的情形,又把自己给逗乐了,摇头笑笑,“然后我娘就把她剩的半把牛肉干没收,分给我们几个吃了。”   宋清徽下意识弯了弯嘴角,已经脑补出了叶小妹嘴角可以挂油瓶的郁闷表情。   但是紧接着他脑海里又闪过一个念头,正要开口询问,就听到叶军华好笑的问他:“宋哥,我猜是你让小妹一个人吃,别告诉我娘他们的吧?”   “你猜对了。”宋清徽不动声色的笑道。   “那就没办法,我娘已经撞见了,今天中午你不来,改天她就得摆一大桌子专门请你了。”   叶军华说话幽默风趣,又把请他的理由解释清楚了,宋清徽心里已经没那么抗拒,便配合的笑道:“那我可不好意思,还是择日不如撞日吧。”   “那行,待会我过来叫你,宋哥要是没事也可以早点过来,我们家也在打牌,你来了正好还可以再开一桌。”   宋清徽笑着应下了,随后又状似无意的问,“你说小妹被叶婶抓包,是不是我们在我们从山上回来以后发生的?”   叶军华不疑有他,笑道:“可不是?那天还是你们年前最后一次进山呢。”所以他也记得很清楚。   宋清徽大概知道叶小妹为什么会被抓包了,说到底跟他没回信有关,叶小妹不知道是生气也好,伤心也好,可能就想吃点牛肉干缓解一下心情,结果就被叶婶抓这个正着,牛肉干也没得吃了,可谓是人财两空。   这么一想,宋清徽莫名有点同情叶小妹了,就是不知道遭受了双重打击的叶小妹,是没得到他的回应更难受,还是失去了牛肉干让她打击更大?   本着怜香惜玉的优良传统,送走了叶军华后,宋清徽本能的想要回宿舍找点好吃的带过去安慰安慰叶小妹,不过刚走到门口,就被负责今天三餐的同志叫住了,对方好奇的问:“宋清徽,刚才叶军华同志找你说什么啊?”   一语惊醒梦中人,宋清徽猛然把迈出去的脚收了回来,心想他就算有好吃的也不能送,这次差点被叶小妹“赖上”,就是因为他私底下送牛肉干才惹出来的,好不容易婉拒了叶小妹,现在又送东西,叶小妹还不得穷追猛打?   宋清徽立刻决定了,他什么都不带,就腆着脸空手去叶家蹭一顿吃的。   不过当着同伴的面,宋清徽脸上并不露半分端倪,只是笑道:“他来喊我去吃中饭,所以中午不用准备我的份了。”   女知青也没有很惊讶的点头,又问:“那晚上要准备你的份吗?”   “晚上应该回来的。”   “好哦。”女知青点点头,还有些羡慕的笑道,“还是你好啊,队里的男女老少喜欢你,连队长媳妇都对你这么好,平时隔三差五叫你去吃饭也就算了,正月里招待亲戚都还惦记着你呢,我看队长媳妇这是把你当半个儿子在关照了。”   虽然都是一个知青点的朋友,宋清徽私底下送了多少好吃的给叶家、主要是给叶小妹,其他知青也不甚清楚,他们明面上看到的,宋清徽唯一一次拎着肉去叶队长家做客,人家还原封不动做成红烧肉又让他带回来,那盆红烧肉他们也尝了,香着呢。   所以不知内情的知青们,只当是叶队长夫妻格外喜欢宋清徽,把他当自家子侄一样关照着,才会隔三差五喊他去家里吃饭,他们当然很羡慕宋清徽这份人见人爱的魅力。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宋清徽想起“女婿半个儿”的说法,被她吓得心脏都颤了颤,悄悄红了耳朵,但是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摇头:“你们说的也太夸张了……”   然后尬笑着走开了。   另一头,叶小妹听到三哥回来说他已经跟宋知青说好了,待会就喊他过来吃饭,心里便捉急起来,她的小情书都还没机会写啊怎么办!   叶小妹被安排在厨房里帮忙,择菜洗菜,又要给她娘当烧火小妹,忙得团团转,又快过去一个小时了,她还没找到偷溜的机会,她娘倒是风风火火的催促叶三哥,“差不多了,你去请小宋过来吧。”   叶军华闻声就走,叶小妹忍不住问:“娘,你一个菜都没炒,这么急叫宋大哥来吗?”   “这不是要开始煮糖水了吗,小宋过来正好也可以吃一碗。”王翠芬一边说着,一边往锅里打鸡蛋。她说的糖水,其实就是糖水荷包蛋,烧开水把鸡蛋煮熟,然后碗里放适量的白糖,鸡蛋煮熟捞出来就可以吃了。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糖水鸡蛋几乎是每家每户过年待客的必备菜单。   叶舒华去亲戚家拜年也吃上了糖水鸡蛋,一个鸡蛋,大半碗汤,甜滋滋的味道还真不赖。不过连吃几天下来,她已经不太感冒了,看到她娘煮鸡蛋眼睛都不眨的“哦”了一声。   王翠芬没在意她的反应,还在自顾自的说:“再说也不早了,该洗该切的菜都弄好了,直接下锅炒,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叶舒华听得眼睛一亮,趁机要求道:“娘,反正也快忙完了,我可不可以回房休息一下?我都忙了一上午,快累死了。”   叶小妹说话夸张了点,倒也基本属实,按照往年的习惯,老大老二去了老丈人家,回来都得把老丈人家的亲戚请回来,于是林红梅和宋秀秀还没到家,王翠芬已经一早把叶小妹叫起来帮忙了,毕竟她不知道老大老二回来的是早是晚,万一有什么耽搁、临近中午了才回来,她一个人弄不好这桌午饭可就太失礼了。   所以叶小妹就算没忙一上午,至少也辛苦了大半个上午,王翠芬看她坚持到现在才诉苦想偷溜,心里头还有点欣慰,面上却不咸不淡的道:“我又没说不让,想歇就歇去呗。”   “那我走了呀!”叶小妹拍拍手起身,迫不及待的回房写情书去了。   情书有点不太好写,虽然她的“知识储备”丰富,写这玩意儿堪称信手拈来,但是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叶小妹只好匆匆撩了一发,“你知道你和星星有什么区别吗?星星在天上,而你在我心里呀(p≧w≦q)”   表白了一发,顺带卖了个萌,叶小妹才开始这封信的重点,她很善解人意的写道,“不过暂时不想处对象也没关系,我们先沟通了解一下,宋大哥千万不要紧张,更不要有心理压力啊……”   “但是一定要给我回信的,再不回信,我就会很伤心,然后天天坐在知青点门口哭╮(╯3╰)╭”   五分钟不到,这封惊采绝艳的大作就完成了,叶小妹看着龙飞凤舞的笔迹多少有点欣慰,她大半年的辛苦练字没白练,字写得越来越优美了,情话又这么甜,她就不信这封情书击不中宋大哥那颗文艺青年的小心脏。   吹干墨迹,叶小妹把信折成小心心放进口袋里,然后哼着小调心情得意的走出房间,刚到门口,就看到宋大哥跟着三哥过来了,叶小妹很兴奋的奔过去,“宋大哥,你来了呀。”   ☆、第64章 第六十四章(补更3.18)   宋清徽以前是婉拒过一些女同志的心意, 但是年轻人脸皮薄,被他拒绝过的女同志不用多说, 她们自己就主动消失在他的生活里,至于那些躲不开的女同志,她们也知道事情不成将会变得很尴尬,多是通过暗示或旁敲侧击的方式来让他知道,只要没把话说破,哪怕一时疏远, 面上至少不会太难看。   也就是说,已经明确拒绝了对方, 却还要继续跟人家打交道, 这是宋清徽第一次遇到的情形,想想都觉得尴尬, 所以他接受了叶军华的邀请, 心里多少也有些不安,主要是不知道叶小妹现在是个什么心思。   所以叶军华从知青点离开的这一个小时, 宋清徽看似还在跟同伴们谈笑风生,心思早就已经跑偏了,脑补了叶小妹或对他横眉瞪眼,或不屑一顾,要不然就鼓着小脸跟他置气的反应。   ——是的,在宋清徽眼里的叶小妹就是河豚本豚了, 因为她那天听到他的回答后, 就是这么气鼓鼓跑回家的。听她三哥介绍说她回去后, 偷吃牛肉干还被叶婶现场抓包了,如果叶小妹要把这笔账也算在他头上,宋清徽还真无话可说。   就这么“担惊受怕”的跟着叶军华来到叶家,万万没想到第一个迎接他的就是叶小妹,这姑娘像是什么都没发生,眉开眼笑的奔过来跟他打招呼,那亮晶晶的眼眸都和往常的一样,宋清徽却猛地一惊,她该不会是把那天的“不愉快”全都忘记了吧?   理智上,宋清徽很清楚他应该感到欣慰才对,叶小妹主动忘记,这件事情才算彻底解决了,要不然他还得继续忐忑不安下去,防着她哪天又来这么一出。可是内心深处,他竟然有点不是滋味,自己胡思乱想了这么多天,连年都没过好,叶小妹竟然半点没往心里去,这让他情何以堪?   不太舒服的宋清徽便抿了抿嘴,冲着笑容灿烂的叶小妹客气又不失礼貌的笑道:“小妹,过年好。”   宋大哥人前总是这么的正人君子,有时候为了避嫌甚至会刻意冷淡一些,叶小妹印象中受欢迎的男神好像都有这毛病,她也就见怪不怪了,丝毫不介意宋清徽冷淡,依然扬着笑脸道:“也祝宋大哥新年快……”   话还没说完,王翠芬端着几碗糖水鸡蛋从厨房出来,正好招呼道:“来得正好,喝糖水啦,小妹别堵在门口,还不快把你宋大哥请进来!”   母亲发话,叶小妹只好遗憾的把话咽了回去,乖乖请宋大哥进来吃鸡蛋。   宋清徽在她面前一副高岭之花的姿态,对叶三哥却平易近人的很,哥俩好、甚至勾肩搭背的进了院子。   宋知青的到来一点都不突兀,甚至受到了叶大哥叶二哥、以及家里所有客人的热烈欢迎,叶大哥主动让出了位置,热情十足地把宋知青摁在牌桌上。   宋清徽见推辞不过,只好顺势玩了几把。   叶小妹也很想跟过去凑热闹,然而今天来的都是林红梅和宋秀秀的娘家兄妹,说到底又不是她家什么人,林红梅和宋秀秀的娘家姐妹都没凑这个热闹,宁愿坐在院子里晒晒太阳聊聊天,王翠芬当然也不会让傻闺女一个人凑在男人堆里,看她双眼发亮、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她三哥和小宋身后,王翠芬很及时的把她叫住了,“小妹,过来帮我烧火。”   老母亲的话不能不听,叶小妹乖乖的进厨房当烧火小妹,再然后她就发现,宋大哥来家里吃饭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众目睽睽之下,她准备好的惊采绝艳的情书根本没机会送出去!   这个时候,叶小妹就无比思念她的叶大宝小宝贝,哦不,叶大宝终于有大名。   听说下一辈的字是“明”,叶队长翻了大半年的书,总算在叶大宝满周岁之前给他敲定了名字,叶明荣,一个名字便寄托着队长父亲对长孙的深切期盼。   不过就跟叶小妹他们一样,小胖子除非以后像叶三哥一样有出息能进城,要不然这个大名除了上上户口也就没其他用处了,“大宝”这个名字说不定要伴随着他的一生。   哪怕取了大名,叶小妹也跟大家一样,还是更习惯管他叫叶大宝。   这个小胖砸虽然啥都不懂,但他昨天也陪父母回外婆家拜年了,听说在那边认床认生,折腾了半宿没睡,一回到家里就开始呼呼睡大觉,叶大嫂怕在院子里吵着他,就把儿子抱进她屋里安置了,叶小妹现在没有了叶大宝这个僚机,想凑近宋大哥都不方便了。   然后一直到吃完午饭,叶小妹别说送情书了,自宋清徽过来,她总共跟他说的话都没超过五句。   好在宋清徽做人比较讲礼数,吃完饭,其他客人还没散场,他也就不好意思先走一步,依然留在叶家做客。   这年头休闲娱乐实在太少了,打牌就成了最受欢迎的游戏,有些走火入魔的,哪怕不赌钱都能从早玩到晚上,玩一天都不嫌腻,所以刚从饭桌上下来,牌桌又紧锣密鼓的开张,四个位置,十来个人排队等着上去摸两把,宋清徽实在不好意思再上去占位置,便站在外围看他们打。   叶小妹知道机会来了,她看了看对面,刚睡醒、也吃饱喝足了的叶大宝此刻活蹦乱跳,林红梅正一脸骄傲地抱着他同姐妹妯娌分享育儿经,叶小妹很没有眼色的凑过去了,冲小胖砸拍拍手,“大宝醒了呀,小姑姑一天多没看到你了,过来小姑姑抱抱~”   只知道咧嘴傻笑的叶大宝当然听不懂她的话,不过却很捧场张开手朝她的方向扑过来,他妈拦都拦不住。   刚刚还在吹牛说她儿子最听她话的林红梅脸都笑僵了,用力抱紧儿子不想让他过去,然而叶大宝是个急性子,急得自己从她腿上站起来了,迫不及待的倒向小姑姑。   林红梅:……   叶小妹很顺利的抱起小胖子,笑眯眯地对大嫂道:“我带大宝玩一会儿,大嫂也正好休息休息哈。”   林红梅很想说不劳小姑操心,她可以自己陪她儿子玩,然而一直没说话的妯娌这会儿捂着嘴角偷笑,说什么小姑子平日里带大宝、最疼他云云,林红梅便也只能装出宽容大度的样子微笑,收获了一群不明内情之人的羡慕,林红梅只觉得心很累。   叶小妹才没在意大嫂的心情,计划通了一半,她心里可高兴了,抱着高度配合的叶大宝亲了好几下,更加坐实了她疼大侄子的说法。叶小妹跟小胖子亲热完,便十分机智的抱着他往牌桌的方向走,一边逗着小胖子,“大宝,轮到你爸爸上桌了,我们去帮他加加油呀。”   听到她的“自言自语”,传统保守的王翠芬都没说什么了,叶小妹便畅通无阻的走到宋大哥身边,内心的自豪都快要溢出来了,世上怎么会有像她这样可爱迷人还充满智慧的小仙女~   走到宋清徽跟前,都不用叶小妹再想下一步怎么做,叶大宝已经自觉主动的朝他伸出手,一把揪住了他军大衣里的衬衫领子。   看得出来宋大哥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不下地干活的时候都喜欢穿白衬衫,帅不帅气另说,但是在一大片灰扑扑的男同志当中,雪白的衬衫确实把宋清徽衬托得如一棵白杨一般挺拔干净,自带柔焦效果。   穿着白衬衫的少年不但女生们挺喜欢,连叶大宝这样的小屁孩似乎都对此情有独钟了,也可能是他第一次见到衬衫领子、充满了好奇感,但叶小妹对他的动作却是又惊又喜,恨不得又把他抱起来亲亲抱抱举高高一顿。   不过感动归感动,叶小妹手上却毫不含糊,趁着叶大宝捣乱的机会,神不知鬼不觉又把小心心塞进了宋大哥手里。   这熟悉的动作让宋清徽再一次浑身僵硬,握着纸条心情特复杂,甚至都顾不上叶大宝不安分的小手手了。   宋清徽其实不是这么一惊一乍的人,实在是叶小妹太不按常理出牌了,自从来到叶家大院,他也心不在焉了大半天,稍不留神,眼角余光就下意识瞥向了叶小妹,而叶小妹总是一脸淡定、不知道在想什么的神情,他观察了那么多回,从来没看她回过半个眼神。宋清徽就知道她根本没开窍。   承认这个现实让宋清徽有点伤自尊,主要是他为此纠结担心了这么多天,突然发现叶小妹原来只是小孩子心性,估计就是好玩才给他写了那封信,可能也是他们的一些行为让她起了不该有的误会,但绝对不可能是因为喜欢他才想处对象,只要是个男人应该都会介意,宋清徽觉得自己的反应并没有问题。   不过再情何以堪,他也努力让自己试着去接受这个设定,反正叶小妹认真也好,不认真也好,他们都不会有结果,还不如她没动心,这样至少不会太伤心。就在宋清徽快要说服自己的时候,叶小妹冷不丁又来这一出,他有多震惊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宋清徽也就内心活动丰富了点,面上依然不露分毫,悄悄把纸条塞进大衣口袋里。   不然还能怎么办?叶小妹胆子那么大,还不知道这一次她又写了什么惊世骇俗的内容,宋清徽根本不敢掉以轻心。   宋知青演技高超甚至把叶小妹都瞒过去了,她看着他平静无波的眼神,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把情书送出去,赶紧摸了摸口袋又确认了一遍,然后才放下心来了。   接下来就是安心等宋大哥的回信啦。叶小妹送给宋清徽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宋清徽眼神闪了闪,若无其事的移开视线。   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宋清徽简直度日如年,放在兜里的手甚至都没抽出来过,弄得叶军华还挺关心的问:“现在的太阳很大啊,宋哥你还冷吗?”   宋哥什么都不想说,只能默认了他身体比较虚的设定_(:3j∠)_   熬到下午三点,客人们终于要告辞回家了,林红梅和宋秀秀的娘家都离双岗不远,但他们还得在天黑之前赶回家吃饭,这个时间告辞,王翠芬都不好意思过多挽留,便热情相送,还让老大老二送他们到村口。   而宋清徽也趁机告辞了,又没急着回知青点,而是第一时间去了厕所看信。   这一次,宋清徽自认为他对叶小妹的大胆程度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打开信看到那句“你在我心里”,依然臊得面红耳赤、心脏都要吓得从胸口跳出来了。   他总觉得自己时常被人青睐,这方面“经验”比较丰富,可从来没有哪个女生像叶小妹一样大胆奔放,上次直截了当的“处对象”已经很挑战他的三观了,现在又来一句更加直白露骨的表白,宋清徽都怀疑自己直接被吓傻了,整个人呆若木鸡,第一次全然不知该如何应对,耳边只有清晰可闻的心跳声。   心脏怦怦直跳,不知道是因为震撼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反正到他半个小时后从厕所出来,那句“你在我心里”依然在脑海里不间断的回响,宋清徽仿佛能听见叶小妹用掺了蜜的甜甜的声音对他说这句话,甚至还能想象她眉眼弯弯、笑容灿烂的模样。   大概是想的太入神,宋清徽几乎是飘着回到知青点的。   土味情话杀伤力太大,接受能力极强的宋清徽这回都彻底扛不住了,失眠了大半夜,辗转反侧、习惯性摸着枕头下的本子都睡不着了,反而时时提醒他给叶小妹回信,不然她天天来知青点哭的威胁之语,于是他反而越来越清醒了。   再这么下去天都快亮了,宋清徽意识到逃避不是办法,只好小心翼翼坐起来披衣服,拿起枕头下的本子和钢笔,另一只手握着没开灯的手电筒,悄无声息的出了宿舍。   ☆、第六十五章   夜深人静, 当人们都在温暖的被窝中安然好眠,宋清徽正顶着寒风蹲在院子里的板凳前,打着电筒给叶小妹回信。   别看宋大哥表面上各种不情不愿写下这封信,实际上他写得可流畅了, 洋洋洒洒、堪堪一刻钟就写了满满一页,比叶小妹两封信加起来的总字数还要, 而且是多几倍的那种多法。   宋清徽大概也意识到自己回信的字数超纲了, 眼看着一页纸写完,他才匆匆写上结束语, 并习惯性落款:宋清徽, 1975.02.12   双岗这边几乎只用农历,最主要的原因是乡下没谁愿意花那个闲钱去买日历,而农历是老一辈人牢牢记在脑子里的, 他们哪怕一辈子没看过日历,历法也从来没算错过, 再说农历二十四节气刚好符合耕种需求, 大家自然都用农历了。   不过宋清徽不缺买日历的钱, 他跟家里通信都是写阳历, 所以现在落款也条件反射的用力阳历。   宋清徽写完才反应过来,这个日期可能对叶小妹不太友好。只是他皱了皱眉看了看干净整洁,几乎没有涂改痕迹的信稿,最终还是没有提笔把落款改成阳历。   将错就错吧。宋清徽仔细的把信折好藏起来,再悄悄关了手电筒摸回自己的床铺,像是完成了什么重要任务一样, 他这次回到被窝里倒是很快就睡着了,并且还做了个相当不错的梦。   可惜在现实里,信写好了并不等于万事大吉,想要神不知鬼不觉把信送给叶小妹才更为困难,主要是现在年还没过完,亲戚倒是都走得差不多了,最近不只是叶小妹安安静静呆在家里,叶队长、队长媳妇和叶大哥他们全家都猫在家里烤火,宋清徽又不是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玩小动作的叶小妹,这种情况下,他连登门拜访都不好意思,更别提送信了。   宋清徽于是揣着信在知青点长蘑菇。   叶小妹几天没等到他的回信,倒也没多失望,她在家里好吃好喝好玩,该招待的亲戚们都招待完了,家里还剩了不少鸡鸭鱼肉和野味,王翠芬心疼等不到元宵就要回厂里上班的叶军华,也就没再把小气巴拉的把这些野味腊味攒起来,每天都会准备一两道荤菜,虽然比不上年夜饭和亲戚来拜年时的丰盛,但是比起过年前的苦日子那就快活似神仙了。   这个年过得可真幸福!叶小妹有好吃的,烤火无聊还能跟哥哥们打打牌,不知不觉又把宋大哥抛之脑后了。   王翠芬同志过年不只是大方了一点点,她简直像被人穿了似的,听到小妹打牌时又一次聊到纺织厂食堂的肉包子有多好吃,竟然笑着问道:“小妹后天要不跟我去趟供销社,刚完年,供销社肯定有猪肉供应,买的人应该也不会很多,要是有好肉,我们就割半斤回来做包子?”   叶小妹一听眼睛就亮了,想也不想的点头:“好呀好呀。”   初八这天,叶小妹便一大早不惧寒风、乐颠颠跟着她娘去镇上了,这么积极甚至是兴奋,不单单是为了肉包子,也是因为在家宅得无聊了,想出来放放风,但是更关键是她想去偶遇宋大哥了。   明明是在一个队里,她却非要去镇上偶遇人家,听起来很像是骚操作,但是叶舒华觉得自己很机智,毕竟去年唯独两次来镇上,其中一次还只是经过而已,都那么碰巧的偶遇了宋大哥,这简直是百分之百的概率啊!   而且在镇上还不像在队里,没什么人认识他们,她跟宋大哥哪怕走的近一点,也不用担心会闹出什么绯闻来——总之,她绝对不是为了守住待包裹才去镇上的!   机智的叶小妹便跟着王翠芬同志到了镇上,供销社依然还是人山人海,她陪着王翠芬站在外面挤了会儿,在马上要迈过门槛的时候故技重施,一脸弱不禁风的表示:“娘,我有点胸闷头晕,还是不跟你进去了,就在外面透透气吧。”   女人都有购物欲,哪怕勤俭持家、一毛钱恨不得掰成两毛花的王翠芬,到这个关口也只剩下熊熊战意,哪还顾得上掉链子的叶小妹,当场大手一挥,头也不回的说:“行,那你还去国营饭店那边等我吧。”   叶小妹乖乖应是,然而远离人群,她却没像自己说的那样跑去国营饭店,而是目标明确的走向了邮局门口,就等着亲爱的宋大哥来取包裹了。   可惜如此机智的叶小妹左等右等也没等到宋大哥,倒是等来了一个温柔可亲的小姐姐主动搭讪,“你好同志,请问你知道双岗大队往哪边走吗?”   这也太巧了吧,一问就问到他们家,叶小妹正好等得百无聊赖了,兴致勃勃的转头,看到小姐姐姣好的容貌和和善的眼神,眼睛就更亮了,本来想当个热心的指路人就完了,现在也热情多了,“我就是双岗的,要不等我娘从供销社出来,你跟我们一起走?”   叶小妹很少这么大发善心,本以为小姐姐听完她的话会很高兴,没想到她竟然惊诧到脱口而出:“你不是知青?”   虽然叶小妹不太满意现在的生活条件,但她也只是针对缺衣少食的状态,只要能让她吃饱喝足、混吃等死,对于小村姑的身份她并无不满,偶尔还觉得这样挺自在,所以这位朋友非要把她认成是知青,她就有点不爱听了,撇了撇嘴问,“我脸上写了知青两个字吗?”   “当然没有。”小姐姐似乎并不在意她的反应,扑哧一声笑了,落落大方的解释道,“我是第一次下乡插队,刚从公社出来,远远的就看到同志你站在这里,亭亭玉立,发型洋气、气质出众,跟周围的人完全不一样,一时间倍感亲切,以为你是北京或者上海那种大城市来的知青,虽然我家是地方,但同样是背井离乡,就忍不住上前来搭讪。不好意思冒犯到你了。”   原来觉得她像知青是因为她漂亮洋气、气质出群啊,叶小妹立刻不介意了,非常大度的摆手,“没事没事,这也不能怪你。”   要怪就怪她为何如此可爱又迷人吧╮(╯3╰)╭   新来的女知青也跟着弯了弯嘴角,却不是因为叶小妹的大度,而是她这傲娇的表情让她忍俊不禁。同时也更让她感到亲切了。   这个年代,究竟是什么样的农村家庭才能养出这么个傲娇的小公举?   女知青压下好奇,笑盈盈的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楚涵,是新来的知青。”   叶小妹迷茫的眨了眨眼睛,楚涵这个名字莫名的耳熟,难道她是上辈子认识同名同姓的女生?   那肯定也是不怎么来往的朋友,叶小妹很快又抛开了,也介绍起来:“我是叶小……”整天被大家“小妹小妹”的喊,她差点忘了自己那个优雅动听的大名了,好在发现的及时,连忙呸了一声,纠正道:“我是叶舒华。”   楚涵仿佛没发现她的失误,很亲切的笑道:“那我可以叫你舒华吗?”   小姐姐这么知情识趣,叶小妹也不见外了,点头道:“那我可以叫你小涵吗?”   本来她是想直接叫楚涵的,但是人家都这么亲切了,她当然也不好太过冷淡。   不过楚涵听到这话,终于忍不住破功了,扑哧一声笑道:“舒华,我是五六年生人,按理说过完了年,今年就十九了,你多大呀?”   女孩的年纪是秘密,不过叶小妹青春无敌、还没有到介意这种小事的时候,而且楚涵也主动爆了她的年纪,她便也爽快的回道:“我今年十八。”   楚涵一点不意外的笑道:“那舒华要叫我小涵姐呀。”   叶舒华还挺喜欢她这委婉又不失直爽的性格,于是便爽快的道:“好哇,小涵姐。”   别说楚涵确实比现在的她大一岁,哪怕对方年纪更小,这个要求她也是可以满足的,当妹妹说不好还有便宜占,当大的就只有被占便宜的份了~   楚涵不知道叶小妹的心理活动,但是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眸和毛茸茸的头发,缩在袖子里取暖的手便忍不住蠢蠢欲动,总会让她想起很久以前养的那只叫咪咪的布偶猫。   其实楚涵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咪咪了,因为年代太过久远,而且现在的生活处处不方便,她既要想办法改善家里,又要努力看书、为了高考做准备,如今又来农村插队,她根本没那个闲情逸致回忆这些往事。   然而现在,她在叶舒华身上竟然看到咪咪的影子,便很想伸手撸几把,只不过还是用力忍住了,虽然才交谈两分钟,她对这个小妹妹还是有些了解的,单纯,外向,骄傲的同时也很傲娇,她要是现在就动手动脚,万一把小妹妹吓跑,可就不好哄回来了。   她还希望跟小妹妹打好关系,之后好试探这个小妹妹会不会和她有相同来历呢。   是的,楚涵的来历比较离奇,不像正常人那样投胎转世,便忘却了一切前尘旧事,她还记得上辈子的事。   楚涵上辈子活到了五十五岁,离异,独生女有出息,出国留学顺利毕业工作,也就在那边结婚定居了,楚涵没跟女儿出国,她有房子有工作没拖累,养了只漂亮粘人的布偶,周末就开车带着小猫出去爬爬山,放长假便飞回美国看看闺女,单位的小年轻都羡慕她活得比他们还要滋润潇洒,最喜欢缠着她帮忙代购。   那个时候,楚涵最期待的就是退休,她好拿着退休金和积蓄去环游世界,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   清明前夕,大哥说梦到了早逝的大姐向他求助,说地下又冷又饿还漏水,让大哥去看看她。楚涵和大哥都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时不信托梦,不过上了年纪难免不信命,大哥说要亲自去给大姐扫墓,顺便帮大姐修整墓地、让她在底下住得舒服一点,楚涵当然不能让大哥一个人,她也向单位请了假同去。   其实楚涵对大姐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她十六岁的时候,大姐便下乡插队了,没过几年在当地结了婚,很快还生了孩子,都说女人有了家庭就会收心,这话放到大姐身上一点都没错,恢复高考后,印象中成绩优异的大姐连考了两次都落榜,从此便认命扎根在乡下了,男耕女织的日子倒也安稳,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淹没了一家四口。   高考落榜后,大姐宁愿种地都不肯让父母托关系让她回家,想来也是希望和丈夫孩子一起入土为安的,所以父母决定还是把大姐安葬在大姐夫的老家。   大姐夫家亲戚少,刚开始那几年,楚涵和大哥还会常去给大姐一家扫墓,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他们都在不同的城市安家落户了,父母去世后,回老家探亲的时间都没有,大姐那边也就慢慢落下了,所以大哥梦到大姐哭诉,楚涵也心有内疚,时隔十多年又一次来到了大姐夫的故乡。   那片穷乡僻壤如今已经变成小有名气的旅游景点了,空气新鲜,楚涵的大哥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受不了奔波,忙完扫墓的事后,他们便在当地民宿歇了一晚。   这一睡,就像庄周梦蝶一般,楚涵再睁开眼,竟然回到了十六岁,她在床上打盹,门外大姐在跟同学商量报名下乡的事。   楚涵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辈子大哥大姐都下乡了,她高中毕业后直接顶了母亲的岗位留在城里,没过两年,政策松动,爹又托了关系把大哥弄回来顶了他的岗位,大姐却被留在了乡下,可能是因为对父母的失望,大哥回城那年,大姐就结婚了,后来可以回城了都不肯再回来。   年轻的时候,楚涵并不觉得父母有何过错,兄妹三个总有人要做出牺牲,不过去给大姐扫墓的那次,她和大哥聊过许多,都觉得还是亏钱了大姐,如果大姐没下乡,没赌气结婚,她就不会吃那么多苦,更不会年纪轻轻早逝。   那天楚涵还感叹,如果早知道那样的结局,她宁愿让大姐留在家里,她下乡,大哥也说宁愿把回城的机会让给大姐,他晚两年回城也无所谓。可惜他们都知道这不可能,就算有机会重来一次,按照当年的情况他们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毕竟谁不是为自己而活呢?   但是万万没想到,她真的有重来的机会,而且是带着上辈子五十多年的记忆重来,楚涵却突然犹豫了,彷徨了,不过最后她还是做出了不一样的选择。   楚涵不是圣母,如果大姐上辈子能顺利回城,她一定不会做这个交换,毕竟能一直待在舒适地带、谁又会愿意吃苦受罪呢?可是上天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总要做点有意义的事,如果她的交换能换来大姐下半生平安喜乐,那她的重生就算有意义,至于未来如何,她知道至少三四十年后的世界,哪怕下乡也该比上辈子过得更好。   所以楚涵还是来了。   三年前大姐高中毕业就该下乡了,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大姐顶了母亲的岗位进厂工作,她则继续读完高中,到现在才下乡。这三年里,楚涵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年代的生活,又缩短了插队的时间,她还是比较满意的,就是偶尔想到上辈子,都觉得像做梦一般不真实。   又过上了家庭和睦、姐妹友爱的日子,楚涵反而更怀念上辈子的一切,可能失去的才是最好的,所以在人群中见到叶舒华的第一眼,她就下决心要过来搭讪。   都不是一个年龄层的,上辈子的楚涵阿姨当然不认识飞扬跋扈的叶大小姐,但是叶舒华的气质让她很熟悉,甚至倍感亲切。   上辈子楚涵的单位福利不错、工作还清闲,富家小姑娘很喜欢来他们单位,用小年轻的话来说,这些姑娘就是标准的白富美,落落大方,特别会玩也会闹,楚涵倒不觉得她们嚣张跋扈,反而很喜欢小姑娘们身上那种不可一世的骄傲劲儿,当然楚涵上辈子作为潇洒时髦的老阿姨一枚,也很受这些傲娇白富美的青睐,她们下班还能约着逛街吃饭。   所以现在的楚涵便很怀疑,这个年代,普通家庭如何能养出如此明媚善睐、神采飞扬的小姑娘?   重生了三年的楚涵就想知道,眼前这个小姑娘会不会跟她是传说中老乡?她也不想做什么,只是孤单太久了,想找个能够一起说说从前、互相取暖的朋友罢了。   叶舒华也是楚涵重生以来遇到的第一个那么像“老乡”的人,哪怕楚涵一眼看出了这小姑娘精明外表下蠢萌蠢萌的本性,依然还是忍不住想试探下去。   就算她真的不是老乡,交好也没坏处,日后可以撸猫,啊不,是做好朋友。   楚涵心思飞快转过,面上却不露分毫的跟叶舒华拉近感情,还给她指了指不远处的另一位知青同伴,“张丽蓉同志也是双岗大队的知青,她是北方来的,我们在火车站碰头,然后一起来的公社,丽蓉也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叶舒华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还没看清另一位知青的模样,却已经感叹道:“好多行李啊。”   “因为不知道要待多少年,家里怕乱花钱,就把能用得上的东西都带齐了。”楚涵说着抿唇一笑,“所以我不能跟你和婶子一起回去了,叶队长刚才看到我们的行李也吓了一跳,说干脆让我们晚一点,待会跟着拖拉机一起回去。”   叶舒华听得眼前一亮,她长这么大还没做过拖拉机呢,既然要拉新来的知青,她这个队长家的闺女是不是也有资格?   跃跃欲试的打听起来:“那你们还要等多久啊?”   “具体我也不知道,叶队长只说不会耽误我们回知青点安顿和吃中饭。”   那就可以了。叶小妹义正言辞的表示:“那我陪你们一起等吧!”   楚涵看着温柔无害,实际上把叶小妹这个傻白甜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眼底盛满了笑意,不动声色的打听道:“对了舒华,你也姓叶,叶队长也姓叶,你们是本家吗?”   “叶队长就是我爹啦。”   楚涵也不意外,看叶小妹信心满满要蹭拖拉机的表情,她就知道小姑娘肯定跟叶队长家沾亲带故,要不然如何来的底气。   不过叶小妹扬起头骄傲神气的模样,还是让她忍不住伸手撸了一把。   叶小妹自从剪了短发就经常被人摸狗头,尤其是前几天走亲戚,走到哪被摸到哪,连叶大姐家那个两岁的小瘦子都有样学样摸她的头了,长辈尊严扫地,叶小妹很生气,如今谁都不给摸了,一把拍掉了楚涵的手抱怨道,“这么喜欢摸摸头,怎么不自己剪个短发摸个够。”   炸毛的样子更像咪咪了,楚涵毫不介意的收回手,笑道:“我倒是想剪,就是没有舒华你这样精致灵巧的五官,贸然剪成短发恐怕要老十岁了。”   这话叶小妹爱听,她顶着毛脑袋笑眯眯地问,“我这个短发是不是很好看?”   楚涵毫不吝啬的赞美了一通,把叶小妹美到不行,都恨不得拉着她的手感叹相逢恨晚了。   当然比起感叹,叶小妹更多的还是扬眉吐气,抬高下巴哼道,“同样是知青,还是楚涵姐有眼光和见识,不像有些号称有文化有修养的人,骨子里比我们村姑还要封建愚昧,剪个短发都大惊小怪。”   “竟然有这么保守的知青吗?”楚涵很配合的惊讶问,毕竟她对队长家的千金感兴趣,对未来几年要相处的室友们也很好奇。   叶小妹便把她剪完头发被老母亲教训、被队员编排,最可恨的是知青都当面嘲讽她的事都倒竹筒般的说给楚涵听了。   站在叶小妹的立场,这件事让她分愤怒很丢脸还很委屈,不过她又不是喜欢添油加醋,哪怕现在义愤填膺,也是有一说一的,所以楚涵听完这段恩怨只想抽嘴角,第一反应是叶队长家的千金这么傻白甜,一定不会是她的老乡——为了买衣服买吃的,而“冒天下之大不韪”偷偷卖头发,这分明是中二小姑娘才做得出来的事啊。   楚涵绝不相信她的“老乡”会傻到这个地步_(:3J∠)_   不过叶小妹傻归傻,跟她聊天还是很开心的,楚涵跟她聊着聊着,又把张丽蓉叫过来一起认识了,三个人,主要还是楚涵和叶小妹聊得热火朝天,把从公社出来的叶队长看得挺欣慰。   小妹她娘还发愁她整天关在家里也不出去玩,队里都没几个玩得好的小姐妹,要叶队长说,队里跟他们小妹同龄的姑娘,包括那些看着一脸精明相的女知青,其实都挺头发长见识短的,小妹不爱跟她们玩才好,免得把长舌妇的陋习给学会了。   但是新来的两个女知青,叶队长在公社办公室观察过,看起来都还比较正派,尤其是跟他们家小妹聊得眉开眼笑的这个小楚,待人接物、说话谈吐都让叶队长眼前一亮,如果这是个男知青,那她一定会继小宋之后、成为叶队长第二喜欢看重的知青。   奈何是个女娃娃,看着再聪明也就那样了,叶队长对楚涵的评价也就止步于聪明会做人了。   不过小妹能跟他觉得不错的小楚一见如故,叶队长还是挺高兴,如此一来既让孤单的小妹找到了同伴,也证实了他对小闺女的判断,他们家小妹聪明,看人也准呢,一眼就知道什么人能相交,什么人不能打交道。   队长父亲一高兴,就答应了叶小妹蹭车的请求,不过叶小妹上车,叶队长就要和王翠芬同志一起走回去了,所以他还交给了叶小妹一个艰巨的任务,到了队里,叶小妹负责小楚小张去知青点安置,还要把她们介绍给知青,尤其是女知青们认识,让她们和睦相处。   这可难不倒天不怕地不怕的叶小妹,她坐在拖拉机上敬了个礼:“保证完成任务!”   把不苟言笑的队长父亲都逗笑了,他拍了拍拖拉机屁股,“走吧。”   拖拉机“突突突”的发动了,把第一次坐这玩意儿的叶小妹逗得不行,她像个没见识的小村姑一样左顾右盼,猛然听见楚涵唤她:“小妹……”   叶小妹下意识的回头,才反应过来抗议道,“不是说好叫我舒华的吗?”   楚涵笑眯眯道:“我看叶队长和叶伯母都叫你小妹,觉得这样比较亲切一点,小妹不喜欢吗?”   叶舒华倒也不是不喜欢,这个名字被喊了大半年,她都习惯了,多楚涵一个也不多,所以她最后摆了摆手作为回答。   楚涵这才笑问:“小妹,我就是有点好奇,看你兴奋的样子,好像没坐过拖拉机,难道队里这辆拖拉机是新买的?”   “拖拉机买了有两年,但我确实是第一次坐拖拉机,我爹小气得很,拖拉机是他的大宝贝,平时他自己都舍不得用,更别说让我上来坐了。”   开拖拉机的大叔笑道:“小妹,你爹可不是小气,他这叫以身作则,整个公社也没几台拖拉机,可不得好好宝贝着嘛!”   叶小妹已经上了车,也就不介意队长父亲的小气了,笑眯眯的点头:“反正拖拉机是卖了我都赔不起的宝贝。”   楚涵很会说话的打趣道:“拖拉机是队里的大宝贝,小妹是你们家的小宝贝。”   楚涵不像叶小妹那般肆无顾忌,她说话压低了声音,拖拉机师傅便听不到她说了什么,倒是旁边的东北小姐姐张丽蓉被她肉麻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而叶小妹还在乐呵呵点头,挺默认这话的样子。   张丽蓉:……   难怪这两家伙能一见如故、臭味相投。   楚涵小姐姐这么哄叶小妹,叶小妹也就真心实意想关照她们了,快到队里的时候,她思考了一下,提醒道:“知青点李继红最喜欢搞事,常娟娟是她的好姐妹,经常帮亲不帮理,你们要是被排挤了,就去隔壁找……沈思默同志!”   叶小妹本来是想说让她们去找宋大哥的,毕竟她知道宋大哥搞思想教育有多拿手,不过话到嘴边,她不知为何灵光一闪,反而把沈思默拉出来了。   不过仔细想想,沈思默也不错,她说完点点头,“平时别跟沈思默走近了,但是李继红要欺负你们,找他准没错。”   这么多男知青,叶小妹只点了沈思默的名,又让她们找沈思默同志帮忙,又让她们别人家走太近,楚涵不由想歪了,意味深长的瞥了叶小妹一眼,点头道:“我们记住了,多谢小妹提醒。”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今天多码了点补偿你们,就不算补更啦,断的更后面也会慢慢补回来的_(:3J∠)_   ☆、第六十六章   叶小妹愿意不远千里陪她娘去镇上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守株待宋大哥, 然而她遇到一个漂亮又幽默的小姐姐, 两人在邮局门口一路热聊回村, 眼看着快要到知青点了,叶小妹才猛然想起来, 她等的宋大哥呢?   亲爱的宋大哥都没有去镇上, 更别提去邮局领包裹了。   真是失策啊, 叶小妹小小的遗憾了一下, 便收起心神跳下了拖拉机。   楚涵和张丽蓉两个人的行李实在有点多,有个袋子里甚至还装着半新不旧的暖水瓶,真就像楚涵说的, 估计家里能用得上的东西全带过来了,叶小妹下来后,很自觉的上去帮他们卸行李,拖拉机师傅也下来帮忙了, 一边扯着嗓子喊道:“小伙子们,过来搬东西了。”   话刚没落音, 几个男知青已经听到动静自觉出来帮忙了,宋清徽也在其中, 叶小妹当然是第一时间关注宋大哥, 并向他送去灿烂的笑容,然而宋大哥目不斜视的从她面前走过,招呼都不打一声。   叶小妹心生不满,宋大哥回头时又顺手接过她手里的东西,不动声色的道:“我来拿吧。”   面上依然是云淡风轻的模样。   叶小妹突然福至心灵, 宋大哥一定是因为要避嫌才没有跟她打招呼的!   这下她的不满就烟消云散了,什么行李都不用拿,就抄着手一身轻松的带楚涵和张丽蓉进了知青点。   叶小妹没心没肺惯了,按照她的风格,把人送到知青点就算完事了,可以轻轻松松回家休息了。不过她一路上跟楚涵聊得很愉快,张丽蓉话不多但也是个爽朗大气的小姐姐,总之新来的知青她看着都挺顺眼,加上还有队长父亲的叮嘱,叶小妹也油然而生一种责任感,一直把人送进了女生宿舍。   知青点是昨天晚上接到叶队长的通知,说有新的知青要来,要女宿舍挪两个床位出来。   叶队长的话不可以不听,她们一早便收拾好了,楚涵和张丽蓉现在可以直接铺床,叶小妹在旁边传达队长父亲的叮嘱,主要就是让知青们相亲相爱、互帮互助,重点是过不久的春耕他们要积极主动帮助新来的知青尽快适应工作,不能欺负新人云云。   传达队长父亲指示的时候,叶小妹目光往李继红身上扫了几眼,她觉得大部分知青都挺省心的,虽然他们比不上宋大哥古道热肠,但绝对不爱搞事,最有可能欺生的就是李继红了。   不过她今天担心多余了,李继红别说欺负新人,今天就是看了她都没有半点撕逼的**,像是霜打了茄子一样蔫了,这就让叶小妹有点意外了。   仔细观察,好像知青点的人今天都有点无精打采的,难道他们吃坏肚子了?   这也跟她没关系,叶小妹扫了众人几眼,便抛开了,自觉圆满完成任务的她跟楚涵和张丽蓉告了别。   走出女宿舍,又看到站在院子里的宋大哥,叶小妹习惯性的双眼放光。   避嫌归避嫌,他们都这么熟了,打招呼还是有必要的,她笑盈盈的来到宋清徽跟前,“宋大哥,你今天怎么没去镇上玩呀?”   叶小妹一脸坦然的样子,宋清徽却仿佛看出了她内心深处的小失望。   究竟失望什么自然不用多说,宋清徽抿了抿唇,回答道:“最近家里没有寄东西来,就没必要去镇上了。”   “原来这样啊……”叶小妹闻言果然怅然若失,一脸损失了一个亿的心痛。   宋清徽忍不住弯了弯唇,在她沉浸在失落中的时候,递给给她一个像礼物一样的小长盒子,说,“听叶叔说你每天都在家里写大字,其实偶尔也可以练练硬笔,刚好我这里有支闲置的钢笔,小妹不介意的话可以拿出用。”   院子里的一干知青纷纷投来炙热的眼神,他们很多人连钢笔都用不起,人家已经有多余的钢笔送人了。   不过宋清徽把笔送给叶小妹,大家倒没怎么多想,肯定是间接感谢叶队长和队长媳妇对他的这么多关照呗,再说叶小妹字写得确实很好,去年清理鱼塘的时候他们也见过的,宋知青送钢笔人家正好用得上。   大家主要是羡慕连叶小妹都能拥有钢笔的幸运,殊不知叶小妹听到宋大哥的话,第一反应是丑拒,她每天得写一页大字才能吃饭,宋大哥还要让她练钢笔,这是人干的事吗?   叶小妹出离愤怒了,她没有立刻去接礼物,而是气势汹汹仰起头正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宋清徽接触她的眼神,却像是触电一样,倏地移开视线,好像跟她对视很难为情的样子。   如此反常的反应,让叶小妹有点懵逼,她呆呆的眨了眨眼睛,突然灵光一闪,猜测的想宋大哥是不是在盒子里藏了情书?   叶小妹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顿时也不排斥这份“礼物”了,眉开眼笑的接过盒子道:“送就不必了,宋大哥就当借我用用吧,过几天就还给你。”   正好她也把回信藏在盒子里,从此神不知鬼不觉的鸿雁传书、暗渡陈仓,宋大哥连这种办法都能想到,简直天才啊。   宋清徽张了张嘴:“小妹,不用还……”   话还没说完,叶小妹已经愉快的决定了,一边挥手一边抱着盒子往外走,“我先回去啦,不用送。”   宋清徽本来就没打算送她,倒是有心追上去告诉她钢笔不用还了,可是听到她这句“不用送”,他也不好追出去了。   知青小伙伴们都看着呢,别弄得好像他有多舍不得叶小妹走似的,宋清徽只好若无其事的回了宿舍。   叶小妹很机智的把盒子藏在怀里,一路飘回家,回到自己房间才迫不及待把东西掏出来。   打开盒子,钢笔下面果然躺着一页纸,叶小妹当然是迫不及待的打开看信。   宋大哥虽然在回信这件小事上显得过分矜持,一旦回信倒是诚意十足,满满一页的内容,叶小妹刚摊开信稿就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从上往下看。   “叶舒华同志”“展信佳”,这个中规中矩的开头让叶小妹颇为不满的撇了撇嘴,心想宋大哥有点不解风情啊,她的信里署名都是亲爱的宋大哥,到他这里就变成了叶舒华同志,一点浪漫的气氛都没有了。   叶小妹一看就知道这封信要让她失望了,根本不是什么情书。   果然接下来的内容很无聊,宋大哥完全把她的表白忽略了,开篇就感谢了收到信的意外,向她道歉没有及时回信,然后解释了没回信的原因。   宋清徽不回信的“理由”也很小清新,说是他根本没想到她也跟队长父亲和王翠芬同志一样客气、连写两封信表达感谢云云,其实在他看来,他送的东西都是应该的,因为叶队长对他的关照是无价的,可惜他能力有限无法报答,索性家里还有点条件,只能用这些俗物来表达感谢了。   叶小妹看到这里,倒是有几分心动,很想叫宋大哥让她淹没在这些“俗物”里,她就喜欢俗气的肉罐头和小票票了。   真想把宋大哥变成长期饭票,赖他一辈子呢_(:3J∠)_   信里的宋大哥很是善解人意,解释了没回信的事,又顺便介绍了一下他的家庭,就跟叶大哥他们猜测的那样,宋大哥家里都是大人物。当然他没说得这么直白,只是稍微介绍了下他爷爷奶奶的工资和每个月供应多少,他父母的供应又有多少,还有他大哥大嫂也是高薪人群。   叶小妹连忙放下信,飞快的算了笔账,宋大哥全家每个月的工资都有好几百块,鸡鸭鱼肉加起来几十斤。   这代表什么?大户人家啊!土豪啊!叶小妹羡慕的眼睛都红了,恨不得当场嫁了嫁了。   宋清徽在信里总结说,虽然农村物质匮乏,但这两年的条件改善了很多,他家里的供应也没短缺过,所以节省一点,给他寄点东西倒也不困难。家人如果知道叶队长一家是如何照拂他的,也会很高兴他送上这些谢礼。   介绍完家庭,宋清徽又话锋一转,说他爷爷奶奶老了,日盼夜盼希望他早日回家、一家团聚,他也从来没有放弃回去的希望,如果有朝一日离开双岗,回到北京,他会永远记得并怀念在双岗的日子,怀念把他当亲人一样的叶叔一家人,也一定会怀念待他如亲兄一样的小妹。   写到这里,这封信就结束了,叶小妹也从激动中回过神来,差点忘记宋大哥是要回城的,那还是谈谈恋爱吧,结婚就罢辽。要不然几年后变成被抛弃的糟糠之妻,再想嫁个老实人就不太容易了= =   叶小妹坚定了决心,趁着爹娘他们还没回来,直接拿着宋大哥的钢笔给他回信。   虽然宋大哥的回信不是情书,甚至一点暧昧都没有,好像并没有被她的土味情话打动的模样,这个发现让叶小妹有点小失望,不过在看到宋大哥的家庭状况后,她整个人又充满了信心,只要她再接再厉把宋大哥泡到手,肉罐头会有的,牛肉干会有的,小钱钱说不定也会有的~   还要啥自行车?   美好的未来让叶小妹满血复活,眉飞色舞的写信,开头就反驳了宋大哥的结束语,她没有把宋大哥当亲兄,每天都想称呼宋大哥为“您”,这样就可以把他放在心上。   然后又是一波土味情话攻击,叶小妹都没怎么动脑子,“刷刷刷”就写完了信,落款的时候她才注意到宋大哥写的日期,今天明明是正月初八,2.12是什么时候?   没有手机和日历表,叶小妹确实不会算阳历,但也难不倒机智的她。   把信藏好,叶小妹转头就去了叶大伯家。   叶三哥过几天就要回厂里上班了,叶奶奶舍不得,一早就把他叫到上面去了,听说要留叶三哥吃中饭。叶小妹耳尖的听大嫂和二嫂在后面八卦,说奶奶肯定是藏了私房钱准备补贴三哥。   说这话的时候,叶大嫂和叶二嫂脸上还笑嘻嘻的,跟王翠芬同志私下补贴她时的态度完全不一样,叶小妹还以为大嫂二嫂也这么重男轻女、区别对待,私底下跟王翠芬同志吐槽,结果她娘淡淡地说,“你奶奶的私房钱不给你三哥,也得留给你大堂哥,跟老大老二又没关系,她们当然不会闹了。”   叶小妹本来就没多在意,得到答案也就扔一边了,现在去大伯家,是找三哥问日期。   从来不知道委婉为何物的叶小妹,见到叶三哥也就开门见山了,“三哥,听说城里人都用阳历是吗?”   队里没秘密,叶小妹前脚刚坐着拖拉机进村,叶三哥后脚就听队员跟他八卦了,说新来的女知青漂亮又洋气,跟他们家小妹坐在一块,活脱脱一对大城市里来的姐妹花。   联想能力十分强大的叶三哥听到小妹的问题,便笑道:“你碰到新来的知青了?”   叶小妹不明所以的点头,叶三哥这才解释道,“主要是单位用阳历,因为节假日和工资发放日都按这个,不过私底下大家还是用农历比较多。”   好奇宝宝叶小妹继续问:“那按照阳历算,今天是几号啊?”   叶军华回答的很迅速,“二月十六号。”   因为他十九号就要动身回城,二十号要上早班。   叶小妹得到了答案,毫不犹豫的挥手:“那我回去啦。”   叶军华知道小妹一向不爱来大伯和奶奶这边,倒也没有要她留下来陪他,只是看着小丫头蹦蹦跳跳的背影无奈的叮嘱,“小妹,你走路小心点,别摔着了。”   叶小妹头也没回,继续蹦跶,因为厉害的她已经飞快算出了宋大哥写信的时间——二月十二号,是宋大哥来家里吃饭的那天啊,也就是说收到信的当天,宋大哥就立即给她回信了,真是棒棒哒。   作者有话要说:  重新做人的第一天,欠了好多好多更啊_(:3J∠)_   先晒霸王票吧——   我这么渣渣小伙伴们也没放弃我,很感动,么么哒   大家今天早点睡吧,补更应该要到下个月开始,月末这几天能保持日更都很艰难了,因为我要准备出游,前段时间定的行程~   小可爱们晚安呀   ☆、第六十七章   叶小妹正愉快的给宋大哥回信, 被她抢了“专座”只能步行的叶队长正和媳妇聊起她和新来的知青, 还是王翠芬主动提起的话题,“孩他爹, 新来的知青看着挺好相处?尤其是叫小楚的那个姑娘, 跟小妹聊得可好了,我还没见过小妹对外人这么热情。”   在这之前, 王翠芬其实是有点担心小闺女的交友问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丫头看着整天乐呵呵的, 圈子却越来越小了, 明明小的时候也有几个天天串门儿的好姐妹, 长成大姑娘了反而天天呆在家里、懒得出门玩耍。   待嫁的大姑娘矜持文静一点是更讨喜,可也不能一个朋友都不交, 小妹整天只跟自家人玩, 王翠芬就愁她以后嫁了人, 不知道怎么跟婆家人相处了。   现在看到小妹能和新来的知青一见如故、相谈甚欢,王翠芬便也放心了许多,这说明小妹性格没问题,只要她愿意还是能交到朋友的。   叶队长不知道媳妇的心思,很是欣慰的点头道,“你别说, 小妹这是眼光好,不是什么的她都愿意玩的。”   王翠芬不明所以:“小妹哪里眼光好?”   “小妹很喜欢的这个小楚,我看着就很不错,眼神清正, 说话做事都很有条理,看她的样子也是第一次下乡,一点都不慌乱,也是个聪明人呢。”   王翠芬不相信傻闺女眼光有多好,但她对叶队长的向来深信不疑,当下笑道:“这么说小妹应该多跟小楚玩玩?”   叶队长还真的点头应道:“确实可以,没事跟小楚多聊聊,涨涨见识也是好的。”   本来只是打趣的王翠芬听到这话便也认真了,想起自家请小宋来家里吃过几次饭,小宋跟本来说不上话的老大老二都处成好兄弟了,便胸有成竹的道:“那行,改天请这个小楚来家里吃顿饭吧,我看她细皮嫩肉的,也没过过苦日子,刚来多半吃不惯知青点的饭菜。”   王翠芬想的很周到,动作却慢了一步,第二天,她想招待的小楚才在知青点安顿好,便拿着一包点心主动登门拜访了,说的话十分漂亮,“叶婶好,我人生地不熟的,刚来双岗多亏了叶队长和小妹的关照,尤其是小妹把我们送到知青点,还帮我们说了不少好话,我才能这么顺利融入大家。这是我家那边的特产云片糕,自家做的不值什么钱,想来双岗这边应该没吃过,我就厚着脸皮包了点送过来给你们尝鲜了。”   楚涵重生回来三年了,除了认真念书补习落下了几十年的功课,也努力想办法帮家里改善条件,主要她妈以前是二十年的老职工,工资不错的,后来大姐顶了工作只能从实习工开始慢慢熬,家庭收入一下少了四分之一,要养家还要补贴插队的大哥,本来就紧巴的日子变得更拮据了,楚涵上辈子衣食无忧,老了都过着让小年轻都羡慕的小资生活,如今一下回到解放前,哪怕这是她小时候过的日子,也很难适应下来,她便想了很多低调不招人眼的法子让闲赋在家的母亲创收。   不过受时代限制,她家又是无权无势的工人家庭,楚涵再能干也只能稍微改善一下伙食,想要靠“预知能力”来发家致富,还得等改革开放以后呢。   所以楚家现在的家底,她下乡带的吃用东西是多,但是叶小妹心心念念的肉罐头却是没有的——她自家吃肉还困难呢。   即便如此,叶小妹依然很兴奋,在王翠芬同志坚持不肯收礼物的当口,她突然冒出来了,说出了自己的经典名言,“云片糕呀?我还没吃过呢!”   这辈子的叶小妹确实没吃过_(:3J∠)_   “孩子,你们小小年纪背井离乡也不容易,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听婶子的话,把东西拿回去留着慢慢吃吧。”王翠芬坚持把糕点往楚涵手里推,这才回头瞥了眼蠢蠢欲动的叶小妹,“天底下你没吃过的东西多着呢。”   也不是什么都得给她吃才行。   叶小妹听出了她娘的言外之意,所以只仰着头问楚涵,“楚涵姐,我娘不想要,你能给我一片尝尝鲜吗?”   楚涵笑眯眯地点头,在王翠芬反应过来之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油纸包,拈了两片云片糕投喂进叶小妹嘴里,问道:“好吃吗?”   甜滋滋,当然很好吃了。叶小妹一脸感动的喟叹,“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美味的食物。”   立场坚定的王翠芬看着傻闺女这夸张的表情,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楚涵眉眼弯弯的又给了十分捧场的叶小妹两片糕点,“喜欢你就多吃点。”   叶小妹也很自然的送上好人卡,“楚涵姐,你人太好了。”   比宋大哥还大方,至少宋大哥没有认识第二天就给她好吃的。要是小姐姐家里也有肉罐头,叶小妹都想抛弃难搞的宋大哥,直接投向小姐姐的怀抱了~   王翠芬被傻闺女的不要脸打击了大半天,整个人彻底无话可说,正在屋檐下做针线的宋秀秀则笑着打趣道:“小妹,你跟楚知青真的是刚认识的吗?我看着你们就像从小一起长大的小姐妹一样亲热呢!”   站在宋秀秀的立场,她还是挺乐意小姑子脸皮厚一点的,毕竟她也没吃过,现在正馋着呢,小姑子的插科打诨能让婆婆收下这包东西的话,他们全家都可以尝尝别处的特产了。   叶小妹忙着吃东西没工夫接话,楚涵脸上的笑容则更愉快了,而王翠芬也被老二媳妇这句话点醒了,小妹跟她爹很看好的小楚处得好是好事啊,所以她想了想,便又接过了糕点,笑容满面的招呼道,“那我就不见外了,东西收下,小楚一定要留下来吃晚饭啊,你要是不肯我可不答应。”   楚涵笑盈盈的点头,“叶婶这么热情,我怎么会见外呢。”   虽然她准备送东西时没想到能留下来蹭饭吃,但是队长媳妇的邀请她也乐见其成,能跟叶小妹多接触,也有利于她搞清楚内心的怀疑。   “那行,你跟小妹去屋里玩吧,我去做饭。”   王翠芬乐呵呵拿着东西去了厨房,不过她也没有特意做什么大菜,只是热了下吃剩的蒸鱼和腊肉,又去地窖里拿了大白菜和白萝卜炒了两个新鲜蔬菜。   招呼楚涵多吃菜的时候,王翠芬还特意解释了一下,“小楚,今天匆匆忙忙,招待不周,改天婶子再做顿好吃的给你。”   楚涵以为队长媳妇这是客套话,当然也客气的说不用,这些菜已经很丰盛了云云,没想到过了两天,叶小妹真的来知青点喊她去吃中饭,理由也很充分,“我三哥下午就要动身回城里了,他明天上早班,我娘特意做了好吃的送他,让我来喊你们也去家里。”   听她这么说,楚涵便收起了意外的表情,笑道:“能等我一下吗?我想回屋换身衣服,顺便绑下头发。”   叶小妹很爽快的摆手,“不着急,我还要喊一下宋大哥呢。”   宋大哥?楚涵挑了挑眉,意味深长的看了叶小妹一眼,便转身回屋了。   叶小妹完全没注意到小姐姐的眼神,她笑眯眯地来到男宿舍外面喊道,“宋大哥,我娘叫我来喊你去吃中饭。”   宋清徽本来是想出来晒太阳的,听到叶小妹的声音,为了避嫌又躲回了屋里,没想到还是没躲过,叶小妹竟然毫不害羞的跑到男宿舍门口喊他。宋清徽只好忙应声并走出来,他怕自己磨磨蹭蹭一点,傻呼呼的叶小妹等不及,就直接踏进他们男知青宿舍了。   那样他们整个宿舍的名声不得都被叶小妹毁了?   不过宋清徽应声是表示他听到了,并没有要接受的意思,来到叶小妹跟前才委婉的道,“小妹,要不我就不去了……”   话还没说完,叶小妹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他:“三哥下午就要回厂里了,宋大哥你不去送送他吗?”   宋清徽想说叶三哥只是回去上班,又不是走了就不回来,他一个外人有什么好送的,可是抬头看看周围,小伙伴们都一脸“叶小妹说得对”的表情在看八卦,毕竟他和叶家走的近,大家公认的理由是他跟叶三哥叶军华莫逆之交。   所以他现在说不去,那就要穿帮了,在众目睽睽之下,宋清徽到底点头答应了。   叶小妹这才满意的扬起笑容,并掏出兜里的钢笔盒,“借你的钢笔用了几天,现在还给你啦。”   宋清徽哪能不知道她,一看叶小妹闪闪发亮的眼神,就知道这盒子里藏着什么,所以他第一反应是拒绝的。   要不是叶小妹一封接一封信的写过来,宋清徽也不会陪着她玩这种“鸿雁传书”的把戏,万一被发现,这些信可都是他们暗渡陈仓的证据,他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而现在他信也回了,信里说的也很明显了,宋清徽便单方面决定结束这个活动,很谨慎的背起手,面上不动声色的笑道,“小妹太客气了,都说好送给你了,可没有再收回的道理,小妹你还是拿回去吧。”   叶小妹被他炉火纯青的演技骗过去了,还以为他真的只是因为把笔送给了她才不肯接,她表示对宋大哥的智商很捉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又不好直说,只能机智地笑道:“可是这里面的墨水都写完了,我家里又没有钢笔墨水,就算拿着也没什么用处啦。”   叶小妹坚定的把钢笔盒递过去,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宋大哥要是不介意的话,下次你可以把钢笔吸满墨水再借我用几天呀。”   这样下次回了信还能用这个盒子送,简直是天才一般的想法呢~   宋大哥大概也是认为她这话有理有据无法反驳,所以迟疑了几秒,神情凝重的接过盒子道,“那我先给它重新吸一管墨水,顺便找一找搁置的墨水……”   这特么就可怕了,叶小妹疯狂的摇头:“不用不用,宋大哥真的不用——”   宋大哥意已决,头也不回的回屋吸墨水。实际上,这支钢笔他送给叶小妹的时候墨水就是满的,而现在拧开外壳,里面的吸墨器也还是满满一管,可见叶小妹根本没用它写过几个字,但宋清徽对此却视而不见,依然重新吸了一次墨水,然后连精致的钢笔盒都不要了,直接拿着钢笔和一罐全新的墨水走出来,笑盈盈的递给叶小妹,“小妹好了,这瓶墨水你可以用几年了。”   叶小妹两眼懵逼的看着他,此时此刻她只想问一句,宋大哥你是魔鬼吗?   作者有话要说:  啊,终于赶上了_(:3J∠)_   感谢“涉江”小可爱扔的地雷,么么哒。   大家晚安啦~   ☆、第六十八章   宋大哥用实际行动的告诉叶小妹, 他还可以更魔鬼一些,到了叶家大院, 当真叶队长他们的面, 他竟然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夸起了叶小妹“勤奋好学”的品质,并笑道:“不过我觉得硬笔可能更实用些, 生活中都能用到, 所以特意找了支闲置的钢笔送给小妹练字,她在这方面有天赋,只要稍微下点功夫, 必定会学有所成。”   叶小妹再度懵逼, 用一种全然陌生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谈笑风生的清俊男生,突然很想呔一声“妖怪, 把我善良又温油的宋大哥还给我”。   还没等叶小妹出声抗议, 队长父亲已经婉言谢绝宋清徽的好意, 表示钢笔这种好东西他们受之有愧。   叶小妹便疯狂点头附和队长父亲的话, “我也是这么说的,可是宋大哥非要送给我,要不我现在就把笔还给宋大哥吧?”   最后一句话泄露了叶小妹的迫不及待,宋清徽只是淡淡瞥了她一眼, 气定神闲的笑道,“叶叔叶婶天天叫我别见外,把你们当自家人,我现在真的不客气了,怎么叶叔反而又见外起来?”   宋清徽小小的皮了一下, 才把他之前说服叶小妹的理由搬过来,表示这支笔放着真的只能落灰,还不如送给能用得上的小妹。   态度诚恳,有理有据,叶队长最后也接受了,笑道:“既然小宋都这么说了,那就让小妹暂时拿着用吧,哪天你有需要,随时过来拿。”   宋清徽笑着点头:“也好。”   叶队长也悠闲的笑了,转头对叶小妹道:“小妹,那你可不能辜负了小宋的一片心意,从今天起,除了练大字,每天再加一页钢笔字,我会检查的。”   叶小妹:……   她简直搞不懂队长父亲他们的脑回路,她只是个小村姑好嘛,又不去考大学,更没兴趣当文化人,她最好的出路也就是像王翠芬同志她们说的那样,养得白白嫩嫩嫁个有钱人,下半辈子就衣食无忧了,干嘛逼着她整天在家练字?   比起魔鬼宋清徽,另一位客人就显得可爱多了,楚涵也带了礼物,是一小罐号称川菜之魂的红有豆瓣酱,王翠芬看着罐子挺新鲜的问:“小楚,这也是你们家的特产?”   楚涵笑道:“这是豆瓣酱,我外婆家在四川,他们那儿炒菜就喜欢放两勺这个,味道格外的香。”   她外婆确实是四川人,不过这瓶豆瓣酱却是楚涵上辈子带回来的秘方,自从把这玩意儿苏出来后,楚涵才觉得生活有了盼头,如今就算没有大鱼大肉吃,炒青菜搁点豆瓣酱,她都能多吃一碗饭 。   所以楚涵能把续命的豆瓣酱分一点送来叶家,真的是下了血本在跟叶小妹做朋友了。   可惜叶小妹还没有感受到她浓浓的诚意~   豆瓣酱香味浓郁,走近一点就闻到了,王翠芬还能挺喜欢这份礼物,只是脸上还有些为难,“小楚,东西是好东西,只是我们见识少不会弄,要不你还是留着自己吃吧。”   楚涵闻言笑道:“叶婶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去厨房做给你们看,很简单的。”   “那怎么行,哪里让客人做饭的道理。”王翠芬当然不能答应,不过她想了想,又道,“要不小楚过来教下我们?做饭还是我来做。”   楚涵很爽快的应了,王翠芬便笑容满面把她往厨房领,顺便拎上了被宋大哥疯狂坑到现在还在怀疑人生的叶小妹。叶小妹很懵逼的仰头,“娘,你拽我干嘛?”   王翠芬嗔道:“当然是让你好好跟小楚学学了,你看人家小楚也就大了你一岁,多聪明多能干啊……”   说话间,王翠芬已经不由分说把叶小妹拎进了厨房。   然后叶小妹就看到平时温温柔柔的小姐姐在厨房大杀四方,她娘和大嫂二嫂全都被指挥得团团转,说实话,有人能在厨房挑战王翠芬同志的权威,叶小妹这一刻是相当服气的。   楚涵毫不藏私,教王翠芬炒了个麻婆豆腐和爆炒兔肉,这两道麻辣鲜香的川菜吃得叶家人赞不绝口,叶小妹更是忍不住拉着小姐姐的手感叹:“我们要是能早点认识楚涵姐就好了 。”   尤其是她刚穿来那会儿,要是有小姐姐这招,让她天天吃豆腐她也乐意啊。   楚涵也握住叶小妹的手笑道:“现在认识也不算晚,小妹要是喜欢,下次我再给你弄点好吃的。”   她脑子里的菜谱多着呢,哄哄小姑娘完全不在话下。   “我太喜欢了。”叶小妹感动不已的点头,再次送上好人卡,“世上怎么有楚涵姐这么好的人。”   这熟悉的句式听得宋清徽频频蹙眉,但印象中叶小妹也没有夸过他世间绝无仅有的大好人,新来的女同志就这么讨她喜欢?   想想还有几分不是滋味,好像自从楚涵同志来了以后,叶小妹眼神就只顾围着她打转了,说好的要把他放心上呢?   叶小妹的话果然一个字都不能相信,宋清徽抿着唇,有意无意绕开了摆在他跟前的、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爆炒兔肉,然后夹了块腊鱼没滋没味的啃起来。   酒足饭饱,过了一会儿,叶三哥便要启程进城了,刚过完年,王翠芬几乎把家里没吃完的花生瓜子等吃的都给叶军华装起来,要他带回厂里慢慢吃,受行李所累,叶军华也只能提前一个小时出发。   叶军华一走,特意为他“践行”的宋清徽也告辞回知青点了,走的时候神情自若、好像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辗转反侧不能入眠的他又拿着手电筒悄悄来到屋外。   宋清徽是在琢磨叶小妹的回信。   这丫头兴致勃勃回信,并且非要他收下的架势,他就猜到她可能没理解他的用意,但是宋清徽也没有想到她能傻白甜到这种地步——不但不理解,还半点没往心里去,依然没心没肺的要和他“保持来玩”,宋清徽又好笑又无奈。   说实话,宋清徽并不是喜欢炫耀家世的人,他来双岗两年多快三年了,很多人旁敲侧击打听他都守口如瓶,这还是第二次主动“泄露”他家的情况,事实上他第一次透露这个也是为了叶小妹。   当时,宋清徽跟叶小妹拉了两次小手,就隐隐担心这样发展下去可能不妙,便趁着进山打猎的机会向叶大哥和叶二哥透了点家底,他想着叶家兄弟实心眼,对于这种整个大队都在私下猜测的“秘密”应该也会感兴趣,跟家里人聊起来肯定不会避着叶小妹,他正好借叶家兄弟的口让叶小妹知道他们不合适。   可惜宋清徽的算盘落空了,也不知道是叶家兄弟的嘴巴太紧,还是叶小妹根本不在乎这个问题,他非但没等到叶小妹的疏远,反而被她追得无处可逃。   不过第二次的失败让宋清徽明白了,有问题的不是叶家兄弟,而是叶小妹太我行我素、认准了某些事就丝毫不在意外部条件。同时宋清徽还自我反省了一下,他的方式或许也有问题,明知道叶小妹是这么个性子,他就该平铺直叙、单刀直入的告诉她,没得浪费这么多时间。   希望现在醒悟应该还不晚。宋清徽沉思半响,终于拧开笔帽给叶小妹回了封信。   他也不想这么“配合”的跟叶小妹继续书信来往,可是他总要跟她讲清楚,让她一直误会并坚持己见下去也不是办法。   所以宋清徽在这封信里直接告诉叶小妹,他很想家,很想思念父母亲人,他的家人也一直挂记着,并坚信他一定能够回城,他想好了,短则三五年,长则七八年,再漫长的等待都不会放弃希望。   当然能早一点回家就更好了,这样他也可以早日成家立业,他父母一直期盼着他找一个门当户对、温柔贤惠的妻子共度此生。   这同样也是他的梦想……   宋清徽一气呵成把信写完了,当然又了却了一桩心事,很安心的回床上睡觉了。而且这封信他依然晚了许多天才交给叶小妹。   相比之下,叶小妹的回信就高效多了,宋清徽把信给她的时候,刚好队里在安排春耕,队里人人都忙了起来,再没人关注叶小妹每天在干什么,她很轻易就找到了暗渡陈仓的机会。   所以宋大哥又在深更半夜打着手电筒暗搓搓读着信。   叶小妹一如既往的简单粗暴,主要是被宋大哥的人品感动了,世界上那么多谈恋爱不负责的渣男,宋大哥竟然诚恳到还没开始处对象,就先跟她交代了自己的择偶观念,拐着弯告诉她不太可能结婚。   哪怕宋清徽不说,叶舒华心里也有逼数,换位思考,她要是宋大哥,可以娶白富美,她也不会想找小村姑结婚啊,谈谈恋爱就成了,结婚还是要找条件更合适的。   但是宋清徽主动说明了,叶小妹就很感动,觉得宋大哥简直是感动中国的神仙哥哥。   宋大哥都这么真实不做作了,叶小妹当然也要认真对待,所以她在信里夸宋清徽很机智很聪明,他条件这么好,长得又帅,当然得找个白富美才不亏啊。   肯定了宋大哥的思路,叶舒华还顺便还介绍了一下她的“打算”,毕竟不能厚此薄彼嘛。   叶小妹说她娘要留她到二十,然后让三哥在城里给她找个对象,最好就是三哥纺织厂的同事,这样我结婚进城,不用干活,还有三哥关照着、不用担心被老公欺负。   漆黑的院子,打着电筒看到这段话的宋清徽突然皱起了眉,脸比此刻的天色还要黑。   作者有话要说:  趁着飞机还没飞疯狂码一章,感觉自己棒棒哒~   ☆、第六十九章   宋清徽这次隔了有半个多月没跟叶小妹回信, 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他之前愿意回信的初衷,只是想让我行我素的叶小妹认清现实、接受他们不可能在一起的结果而已,所以他偷偷摸摸给她写了这么多封信, 甚至为叶小妹的自说自话担心了那么久, 然后他突然发现, 叶小妹没有看不清现实, 她懂的不能再懂了。   这让他情何以堪?   宋清徽表示他真的有点受伤了,在叶小妹的事情上总是想太多让他倍感尴尬,但是比起自作多情的尴尬,他发现自己竟然更在意叶小妹说的未来要在叶军华厂里找老公。   这丫头天天说把他放在心上, 实际上连要找什么样的对象、什么时候结婚都想好了, 那她对他说这些又是为了什么,骑驴找马吗?   说起来, 叶小妹也算是“追求”他好多个月了, 他在这期间所有的纠结和为难, 都是因为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拒绝叶小妹, 至于接受或者不接受这个问题, 他是一点都没动摇过。宋清徽内心能够如此坚定,并不是他铁石心肠, 而是他在最开始就意识到了, 叶小妹可能不是出于真心。   他为什么会如此了解叶小妹的内心,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宋清徽并不认为叶小妹是有意为之。   可能她的追求只是出于好玩,叶小妹也有十七八岁了, 亭亭玉立、豆蔻年华,正是对处对象这件事好奇心旺盛的年纪,而他是除了她哥以外唯一跟她比较亲近的适龄异性,这种情况下叶小妹本来就很容易注意到他,他们私底下甚至还有过不合时宜的亲密举动,更加深了叶小妹对这事的兴趣,她会想要和他处对象也是情有可原的。   更重要的是他不但和她亲近,还有让她期待垂涎肉罐头和从北京寄过来的一个个包裹,在满脑子只有吃的叶小妹心里,跟这样的他处对象应该是很有面子的事了,所以她逮着机会向他发起猛攻。   然而宋清徽万万没想到,他给叶小妹找了这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其实都是他的一厢情愿,她根本没有掩饰过她的态度——只想跟他处对象,结婚对象她另有考量。   十分注重清誉的宋清徽,顿时有种被吃干抹净对方还不负责的感觉,心里特不是滋味。   还好他不知道在后世有个名词非常符合叶小妹对他的定位——备胎。   如果知道,他现在就不该是闷闷不乐。心情复杂,而是直接出离愤怒了 。   可是话又说回来,他一直就希望叶小妹别对他抱有幻想,现在得到了满意的答案,自己反而又不满意了,宋清徽不喜欢这么善变的自己,更不喜欢让他变得不像自己的叶小妹,这才有意不回她的信。   大半个月过去,没收到回信的叶小妹竟然也丝毫不在意,仿佛彻底忘记自己写过信一样。   叶小妹最近很忙,因为叶二嫂提前生娃了。   所谓的叶二嫂提前生娃,是按叶小妹的算法,她算算日子发现叶二嫂只怀了九个来月就生了,根本没有怀胎十月,可王翠芬他们却乐呵呵的说孩子足月了。   叶小妹一时竟分不清是她娘的数学有问题,还是她的数学有问题了。   不管是足月还是早产,叶二嫂的生产时间都有点不凑巧,正值春耕时节,人人忙得不可开交,王翠芬根本抽不出时间来照顾孩子和伺候她坐月子,只好让叶小妹多照应照应了。   宋秀秀表示没有意见。刚怀孕那会儿她还会争口气,大嫂生孩子婆婆就亲自照顾月子,轮到她就让娇气无知的小姑子搭把手,这不是瞧不起她吗?但现在,大嫂家的大胖儿子都咿呀学语了,她却不争气的生了个小丫头片子,在婆家说话都理不直气不壮了,宋秀秀如今有什么不满都咽进了心里,并告诉自己,公公婆婆至少明面上一碗水端平,没有见她生了闺女就急着苛责她,已经算好的了,所以婆婆让什么都不会的小姑子照顾她月子,宋秀秀也只是笑吟吟的点头说好。   当然了,无辜被抓壮丁的叶小妹肯定不愿意,给谁生的孩子让谁去照顾呗,凭什么要她当保姆?   王翠芬开始还耐心解释,她早晚也是要生孩子的,现在正好练练手,等以后轮到她自己就不至于手忙脚乱。   再看叶小妹依然不甘不愿的样子,王翠芬便板起脸道:“你不愿意干,那我留在家里,你去地里帮忙。”   叶小妹瞬间怂了:“我又没说我不愿意。”   “那你可要好好干。”王翠芬依然一脸严肃的恐吓,“照看你二嫂是小事,大妹那么一丁点儿,可得仔细照料。”   是的,叶二哥的大胖闺女叫大妹,叶小妹每次听他们这样叫着,都有种想喊大姐的冲动,叶小妹的亲大姐没嫁人的时候也叫大妹。   叶小妹一度对她娘的取名能力都跪了。   然后叶小妹就在家当着她的保姆小妹,每天洗衣做饭之余的另一个重任,就是给叶大妹把屎把尿,要是把不及就得给她洗尿布缝尿布。叶小妹从来没想过她会整天跟屎尿屁打交道,她娘还拍着胸脯保证小孩的屎尿不臭,然而刚开始那几天她简直被熏到怀疑人生。   等她适应了这个味道,亲爱的宋大哥又被她不知道扔进哪个旮旯里、再也想不起来了。   叶小妹再一次想起宋清徽,是在叶大妹的满月酒上。   宋秀秀生了个女儿,叶队长和王翠芬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不满,如果他们重男轻女到这个地步,也不会把叶小妹宠得无法无天了。对大家长来说,添丁进口就是喜事,去年才得了大孙子,今年又了大孙女,儿女双全,多少人羡慕的福气啊,满月酒可不能省。   叶队长家摆酒席,队里人人都愿意来沾沾喜气,奈何叶队长为人低调,只邀请了处得好的那些亲朋好友,宋清徽和楚涵就是其中之一。不过叶小妹刚开始还没太注意到他们的到来。   这年头人情味浓郁,大半个村子都沾着亲带着故,所以叶大妹的满月酒依然很热闹,跟叶大宝的规模可以说不相上下。心有不甘了整个月子的宋秀秀才算满意了,一改前些天的郁郁寡欢,拉着娘家人进屋,聊得那叫一个眉飞色舞。   宋秀秀跟娘家人拉家常,当然少不了展示自己的大闺女。叶家伙食好,王翠芬也没亏待儿媳妇,他们家两个孩子都比别家的要白嫩可爱得多。所以尽管叶大妹是个女孩儿,宋母也忍不住抱起她逗一逗,然后叶大妹被外婆逗得哇哇大哭,宋秀秀一时半会都哄不下来。   王翠芬听见孙女的哭声,下意识使唤躲在厨房里偷懒的叶小妹,“你去哄一哄大妹。”   叶小妹表示她不干,“二嫂就在屋里,凭什么要我去啊。”   王翠芬哭笑不得的看了她一眼,这一个月,小妹奶孩子、帮老二媳妇坐月子,家里头还打理的井井有条,她以为这丫头终于转性、变得能干起来了,没想到狗改不了吃屎,一看到她二嫂出了月子,这丫头就迫不及待的当起甩手掌柜了。   偏偏她掉链子的时间刚好合适,老二媳妇在家确实不需要她再搭手了,王翠芬纵使无奈也不好再说她。   叶小妹确实就是这么想的,叶大妹这个哭声她再熟悉不过了,不是要拉屎就是要拉尿,平时她为了少洗几次尿布,听到小丫头的哭声便会第一时间赶过去把屎把尿,不过从今天起,她再也不用给小家伙洗尿布了,于是心安理得的装没听见。   然而叶小妹还是没能躲过去,叶大妹哭了好一会儿,宋秀秀终于发现她拉了,手忙脚乱的喊起小姑子,“小妹,你帮我拿块干净的尿布进来。”   王翠芬怕小妹再磨蹭,当着这么多亲戚的面留下不好的名声,第一时间催促道:“还不快去。”   叶小妹听着她娘严厉的声音,只好怂怂的去找尿片了。   宋秀秀有她娘帮忙,收拾残局的事情倒没让叶小妹干,她便乐得抱起换上干净尿布后美滋滋的小丫头哄了哄。   宋母是个精明程度跟王翠芬不相上下的女人,转头看到叶小妹正跟外孙女亲呢,她便露出了慈祥的笑容,满心欢喜的拉着叶小妹夸道:“一年多不见,小妹也长大了,懂事了,听说家里如今都是你在操持?这阵子你嫂子生孩子坐月子,真是多亏了你。”   “这么聪明又能干的姑娘,也不知道哪家有这么好的福气……”   叶小妹是喜欢被吹捧没错,但她只喜欢人家夸她美貌与智慧并存,说她懂事能干她可不爱听,这不是让她再接再厉、继续当小保姆的意思吗?   主要是她这段时间奶孩子的悲惨经历,吓得自己都不想生娃了,听到这样的话就生理性难受,赶紧把叶大妹往二嫂怀里放,嘴上还要客气道:“婶子客气了,我也没做什么。你们慢慢聊,我先出去看看……”   宋秀秀确实有很多私房话要跟宋母说,比如生子秘方啥的,这些事当然不能让云英未嫁的小姑子听见,只是她听到叶大嫂抱着孩子乐颠颠在外面招待客人、迎来送往好不风光,好像今天的主角也是她似的,被抢了风头的宋秀秀就有点不乐意,又把孩子推回去,笑道:“小妹,宝宝最喜欢你可,刚好今天太阳也不错,要不你带她出去玩玩?”   吃饱喝足又拉完便便的叶大妹现在心情正好,安安静静躺在自己怀里,叶小妹也就没那么抗拒了,爽快点头,“好呀。”   然后她就抱着小主角出去了,一到院子,果然客人们全都向她围观来,逗弄着她手里的小姑娘。   叶大宝快一岁了,已经知道争宠吃醋了,平时跟他最要好的小姑姑最近天天抱别人,叶大宝很生气,看一次闹一次,这会儿在他妈怀里也不安稳,挣扎着要小姑姑抱。   当然他并没有得偿所愿,小家伙胖嘟嘟的,叶小妹抱他一个都嫌费劲,抱两个就更不可能了,何况林红梅也不配合。但他努力挣扎的模样把现场客人逗得哈哈大笑,便有好事者笑问:“小妹可真招人喜欢啊,大侄子小侄女都喜欢你这小姑姑,那你最喜欢谁?”   人群中的林红梅不由得挺直了腰杆,心想这还用吗,答案不是明摆着!   问这话的人与其说是好奇,不如说她在搞事。妯娌俩前后脚怀孕,一个生儿子,一个生的却是丫头,在众人看来,理所当然是带把的更稀罕,可叶队长和队长媳妇却一副不偏不倚的样子,简直让人惊掉下巴,所以他们越不动声色,外人反而越想搞清楚他们的态度。   只是叶队长和王翠芬不太好说话,他们没敢问到这对夫妻跟前去,只好逮着叶小妹一探究竟,毕竟叶小妹最得队长夫妻宠爱,她的态度或许代表了叶队长夫妻的态度。   可惜他们遇到的叶小妹已是今非昔比,从叶二嫂生产那天起,来她跟前问东问西的队员就数之不尽,叶小妹身经百战,当下笑眯眯地表示,“我自己就是女孩,当然更喜欢女孩子,你们难道不喜欢吗?”   能这么八卦都是七姑八婆,说到底都是“女孩”,盯着叶小妹天真无邪的眼神,她们还真不好承认自己就是喜欢男孩不喜欢女孩,一时间表情都有些讪讪的。   当然也有人对这个答案不满意,比如林红梅的娘家人,他们大宝这么白嫩,又是叶家的长孙,就该得天独厚,怎么能被个小丫头片子抢了风头,林母正要张嘴抗议,人群中的楚涵不动声色凑过来,摸了摸叶小妹怀里的女宝宝笑道,“真巧,我也更喜欢女孩呢。而且小妹长得这么漂亮,以后不生女孩都可惜了你的美貌。”   瞧瞧小姐姐多会说话,这才是夸人的正确打开方式,哪怕叶小妹不想生孩子,听到这话都有点想说“我可以”的冲动了,转头一脸美滋滋的跟小姐姐商业吹捧了一下,“楚涵姐也是啊,你如果生女儿,肯定像你一样漂亮又优秀。”   楚涵想起上辈子的闺女,毫不谦虚的点头:“我也觉得。”   两个小姑娘半点不害臊聊起了生孩子的话题,把一帮看客逗乐了,众人打趣道,“行,行,你们以后都生闺女好吧。”   围观群众中,还有一个人入戏很深,楚涵说“叶小妹不生女儿就浪费美貌”的时候,宋清徽便下意识畅想了一下,如果他有个像叶小妹一样精致灵巧又古灵精怪的女儿,应该会把她宠到骨子里、恨不得把星星都摘给她吧。   这么想着,宋清徽眼前仿佛出现小姑娘仰着脸喊爸爸的画面,脸色顿时荡漾起来。   不过荡漾中的宋清徽很快清醒了,发现自己又一次想太多,宋清徽这一刻简直羞愧难当,于是紧紧抿起了嘴角,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已经要对不争气的自己恨铁不成钢了。   宋清徽的脸色变得很剧烈,不过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叶小妹和小主角身上,倒也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唯独细心的楚涵发现了这一幕,她勾起嘴角感兴趣的笑了。   真有趣啊,宋清徽似乎对傻呼呼的小姑娘动了心。   楚涵来双岗快两个月了,在她的努力下,不但跟叶小妹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跟叶队长一家也走得很近,所以今天的满月酒,王翠芬连那些在这待了三五年的知青都没请,唯独了叫了他们两个过来吃饭,足以证明楚涵跟叶家处得有多好了。   她刚开始跟叶小妹交朋友,只是想确认这姑娘会不会是自己的老乡,不过两个月下来,楚涵认为她已经把叶小妹的底摸得一清二楚,叶小妹绝对是土生土长的“土著”,毕竟傻白甜到这个程度,楚涵根本不相信也不能接受叶小妹和她来自同一个年代。   不过叶小妹看着傻呼呼,但一点都不招人嫌,性子反而很可爱得很,整天乐呵呵的,跟她一块玩耍感觉生活都变得美好了,用上辈子的话来形容,叶小妹就是浑身充满了正能量,楚涵骨子里其实是有点悲观的,不可避免地被像小太阳一样的叶小妹吸引。   所以已经有了答案,楚涵也没跟叶小妹疏远,反而跟她走得越来越近了。   楚涵心想,上辈子她活得潇洒自在、了无牵挂,这辈子能换一种活法,拥有几个知心好友、热热闹闹的活一回,听起来似乎也不错。   但是她没有想到,在她看来傻得可爱的小姑娘,竟然魅力这么大,把宋知青都迷倒了,她第一次看到少年老成的宋知青脸色变幻莫测到这个地步,估计心里已经乱成麻花了。   可见再怎么成熟稳重的男生,第一次喜欢上女孩,依然会手忙脚乱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楚涵看了看身旁的叶小妹,突然觉得他们的未来可能不只是热闹,还将充满乐趣和欢笑呢_(:3J∠)_   作者有话要说:  做人嘛还是要有梦想的,这个月继续努力拼全勤,所以更新晚了点,争取日个万补偿大家鸭   晒一发霸王票——   感谢小伙伴们,么么哒,晚安   ☆、第七十章(营养液破两万的加更)   叶小妹被七姑八婆热情包围, 又有小姐姐不遗余力的“甜言蜜语”,整个人已经美得找不到北了,依然没注意到人群中“毫不起眼”的宋大哥。   宋清徽没瞎,自然把她的忽视甚至是无视看在眼里,羞愧难当之余,更添了一份恼怒, 心想他没打算回信真是太明智的决定了, 因为回了信也没用,叶小妹根本不会在意,说不定人家早就把和他有过书信往来这件事都忘光了,前段时间她乐此不彼的缠着自己, 恐怕也是因为闲得没事干吧。   是的,在宋清徽心里, 叶小妹已经从不靠谱不可信但是没恶意,进化成以玩弄人感情为乐的渣渣了。   毛zhu席说了,我们对待人渣, 无论对方是男是女,都应该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所以当叶小妹终于发现了他、并找着机会过来搭讪的时候, 宋清徽就像个么的感情的机器人一般面无表情,“有事吗?”   叶小妹其实看得懂脸色, 只是就像宋清徽的评价,她我行我素、自说自话惯了,不关心的事便直接忽略, 宋清徽故作冷淡的样子根本没引起她的注意,在叶小妹看来,宋清徽在人前时不时就高冷一回,现在肯定也是在跟她避嫌呢。   不过她既然主动来找宋大哥了,当然是因为现在没有避嫌的必要。   这会儿她家院子人声鼎沸、热闹非凡,人们都关注队长父亲和王翠芬同志,还有的忙着恭喜叶二哥叶二嫂去了,根本没人注意到他们这个角落,叶小妹无视宋大哥的态度,抓紧时间上前提醒道,“宋大哥,你好像忘了给我回信?”   叶小妹又来倒打一耙,明明忘记这回事的人是她。宋清徽内心这么吐槽,神情依然淡定,甚至又往角落里退了两步,既然叶小妹还没放弃,问到他跟前,那他还是一次性把话说清楚比较好。   宋清徽清了清嗓子,低声道:“我认为已经没有回信的必要了。”   “为什么?”叶小妹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他们不是才“互诉衷肠”过吗,宋大哥这么快就始乱终弃?   叶小妹难以置信、深受打击的表情,让宋清徽觉得自己活像个抛妻弃子的渣男,他可不能让叶小妹恶人先告状了,赶紧委婉的解释道,“小妹,之前我和你回信,是怕你年纪还小不懂事,既然你清楚,对未来有了合适的规划,那我就可以放心了。”   好不容易叶小妹的攻略渐入佳境,宋清徽这个时候又来这么一出,无疑是晴天霹雳,叶小妹继续控诉,“所以你又不想跟我处对象了?”   宋清徽很想问他什么时候表达过“想跟她处对象”的意思吗?   然而话到嘴边,竟然变成了颇为幽怨的反问句,“你不是已经想好要在你三哥单位找个对象吗?”   “是结婚。”叶小妹认真的纠正道,并没有注意到对面宋大哥变得晦暗不明的眼神,一脸坦然的继续表白,“但是这不影响我们俩处对象啊。”   向来冷静自持、进退有度的宋清徽这次终于没有绷住,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令他想象无能的无耻的叶小妹,终于明白了,叶小妹想跟他处对象,然后再“找个老实人嫁了”,这根本不叫骑驴找马,她完全就是在耍流氓、玩弄别人的感情!   以前是他把叶小妹想得太单纯无害了,如今看穿了她的本性,宋清徽当然不会再跟叶小妹纠缠下去,他气得连话都不想说,瞥了叶小妹一眼,然后一声不吭的离开。   这个反应让叶小妹自我反省了一下,宋大哥一副被她毁了三观的表情,难道只谈恋爱不结婚是很骇世惊俗的模式?   那还是先别追上去了,给宋大哥一点时间来消化吧。   她可真是个无与伦比的小天使啊。叶小妹都被自己善良的感动了,然后兴致勃勃去找小姐姐玩耍。   于是走远的宋清徽下意识回头,就看到叶小妹和楚同志聊得热切,笑容灿烂的模样,可半点看不出“失恋”的痕迹。   宋清徽面无表情的收回视线,虽然他很努力表现得云淡风轻,可是紧抿的嘴角和微蹙的没心,和他清俊优雅、如沐春风的形象可就大相庭径了。   叶小妹没注意到他的眼神,和她聊天的楚涵却注意到了,再一次勾起了嘴角,也不知道小姑娘和宋知青说了什么,竟然引得他失态至此?   楚涵这下是真的有点好奇了,想了想,转头对叶小妹笑道:“我记得刚来的时候,你提醒我们受欺负了可以去找沈思默同志帮忙?”   “是啊。”叶小妹问道,“有人欺负你们吗?”   “这倒没有,我就是有点奇怪。”楚涵笑了笑,“知青点很多男同志都不错,小妹好像唯独信赖沈思默同志?”   “也不是信赖啦,你们那大多数女知青也不爱惹事,只有李继红天天跟斗鸡似的、见人就想啄两口,刚好她喜欢沈思默,你们有事找他一准好使。不过没事就别跟他走太近了,容易被不依不饶的李继红缠上。”   “原来是这样,小妹真是用心了。”楚涵恍然大悟状,其实她也就头一两天误会过叶小妹对沈思默有意思,但是很快就发现自己似乎误会了,毕竟叶小妹可从来没有追着沈思默喊沈大哥。   倒是李继红对沈思默同志的心思,可以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心里清楚归清楚,在傻白甜的叶小妹面前,楚涵继续打趣般的说:“小妹之前让我有事找沈思默,没事就保持距离,我还以为你喜欢他呢。”   叶小妹想也不想的否认道:“当然没有,我都没跟沈同志说过几句话呢。”   “小妹跟宋知青倒是挺聊得来?”   叶小妹正想点头,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信息量有点大,连忙顿住了,抬起头,就对上楚涵笑盈盈的眼睛。叶小妹心虚的眨了眨眼睛。   承认事实没什么可耻的,但她是要跟宋大哥谈地下恋的,这事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哪怕是她最近挺喜欢的小姐姐也不行,所以叶小妹立刻转移了话题,“听说山上有蕨菜了,改天要一起去摘吗?”   这个话题转的很不高明,楚涵一眼就看穿了,不过她还是配合的点起了头,因为叶小妹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她承不承认都一样,楚涵的八卦欲也就得到了满足。   春天到了,山上长出许多好吃的野菜,有蕨菜、香椿芽、折耳根、野韭菜和地皮菇,过了这个季节可就吃不到了,叶小妹面对美食自然爆发了惊人的热情,加上不用再奶孩子了,她几乎每天都会戴上她的大草帽出门。   叶小妹现在干活也很麻利了,两个多小时就能拎一篮子蕨菜回来,所以她兴致勃勃的找了半个月的蕨菜,叶家吃蕨菜的速度当然跟不上叶小妹摘的速度,不过没关系,蕨菜晒干了能吃一年。   过年的时候叶小妹就在亲戚家吃到了干的蕨菜腊肉,美味程度丝毫不逊于新鲜的蕨菜,她当然也就干劲十足了。   日子就在叶小妹像勤劳的小仓鼠、漫山遍野找食物的过程中渡过了,宋大哥“考虑”了这么久还没回复,她也不急,自己给自己找了许多乐子,所以她准备“忙”完再去找宋大哥。   光秃秃的水田已经插满了秧苗,叶小妹有一次路过田埂,居然看到田里还有小鱼游来游去,叶小妹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一脸兴奋的回家分享这个惊喜,然而叶大哥他们听了一点都不惊讶,还告诉她这些鱼苗不是突然冒出来的,而是他们特意放进去的。   田里养鱼这是什么新玩法,叶小妹一脸懵逼的问:“为什么要放田里去,鱼塘不够用了吗?”   傻白甜的言论再次逗得几人哈哈大笑,“鱼塘养的鱼也不够你吃啊,这次爹只试了一亩田,放了两百来条鱼,要是都养活了,每家多分两条鱼,吃不完还可以卖去国营饭店换点钱,这不是挺好吗?”   叶小妹连连点头,“再好不过了。”   叶二哥见状也笑道:“小妹你肯定想不到在田里养鱼是谁的主意。”   叶小妹果然瞪大了眼睛好奇问:“谁呀?”   “楚涵楚知青,是她向爹建议来着。”   叶小妹一脸的不信,“你没骗我吗,楚涵姐怎么会懂这个?”   “好像是楚知青家隔壁有个老教授专门研究这个,后来老教授被批/斗,他一些重要的书籍文章被楚知青父母悄悄保存起来了,楚知青是从小看着老教授的研究长大的,可惜老教授再也没能回去过,听说他已经病逝了,不过楚知青却被这些资料勾起了,她上面还有哥哥姐姐,本来用不着她来当下乡知青,就因为对种地很感兴趣,楚知青主动代替了她大姐来插队。”   叶大哥介绍完,叶二哥又补充了几点,“对啊,楚知青看着文文静静,对这事可较真了,刚开始爹是不愿冒险的,咱们大队日子过的不错,犯不着瞎折腾,可她天天找着机会去缠爹,还把老教授的文章给他看,爹是最敬重文化人的,看了老教授的文章后就开始都犹豫了,最后决定先拿一亩田出来试试,爹说了,这田里养鱼要是能养好,明年再多种几亩。”   大哥二哥解释的很全面,叶小妹却只听了个大概,她对地里的事不太清楚,也不感兴趣,但是问题又来了,叶小妹郁闷的问:“最近有发生这么多事吗,我怎么一点都不清楚?”   人人都知道的事,就她不知道,叶小妹有种被大家抛弃的不爽。   叶大哥无奈的揉了把她的头,“都说了楚知青是在地里干活的时候找的爹,又没来家里说这个,你当然不知道了。”   叶小妹想想也是,顿时不再郁闷,在叶大哥和叶二哥看来,她这模样又是没心没肺的表现了,但其实叶小妹有把他们说的事往心里去,田里养鱼简直是天才般的想法啊,以后要是所有田都养起鱼,岂不是隔三差五就能捞鱼吃?   她可喜欢吃鱼了,叶小妹为机智的小姐姐疯狂点赞,内心深处还有点奇怪,她应该是不知道田里可以养鱼的,但是听大哥二哥介绍起来,她又感觉自己似乎在哪里听过这个办法?   不过叶小妹不是喜欢为难自己的性格,既然想不起来就懒得想了,说到吃鱼,她又一次馋了起来,这会儿没有新鲜的鱼给她吃,便缠着王翠芬同志割点腊肉来炒蕨菜吃。   看在叶小妹最近积极找野菜的份上,王翠芬很轻易满足了她的要求。   她也可能是听兄妹三个说鱼说得热闹,便被勾起了好奇,吃晚饭的时候问叶队长,“对了,小楚管的那亩田现在怎么样了?”   叶队长心情不错,闻言露出了点笑容,“我们每天都去田里检查了,仔细看过根茎,这些鱼苗确实没有啃咱们的水稻。”   “真的吗?那太好了!”王翠芬也露出了惊喜的笑容,农田养鱼,说到底养鱼只是顺带,粮食才是主要,他们不敢尝试这个办法,就是担心鱼把水稻给啃坏了,导致颗粒无收,那他们又得进入可怕的饥荒时期了。   所以,只要鱼不破坏稻苗就是好消息,哪怕鱼最后养不好,他们也没多大损失。   叶队长保守的表示:“不知道后头会怎么样,暂时还不能下定论,继续观察一阵子吧。”   “这是应该的。”王翠芬点了点头,想想又道,“这事要能成,小楚可就是大功臣,你可得好好奖励一下。”   叶队长心里有数的说:“过两个月开始结稻子,这亩田的水稻只要不比其他田少太多,鱼也能养成,就先让小楚当记分员,她只管记分不用下地,明年春耕时,再让她当个指导员,她也不用干活,教教队员怎么挖地打渠以及那些注意事项就成了。”   孩子他爹想得还是很周到的,王翠芬笑道,“那敢情好,小楚虽然对种地感兴趣,她从小可没吃过苦,城里长大的姑娘,刚来的时候又白嫩又水灵,这才几个月啊,黑了,又瘦了一圈,看着远不如刚来那会儿标致了。”   说到这里,王翠芬还颇为自豪的看了水灵灵的小闺女一眼,暗想她坚持不让小妹下地真是太正确了,小楚那么让人眼前一亮的女知青,才干几个月就憔悴了一大截,要是小妹一早下地赚工分,现在肯定比小楚还更黑更瘦,那就不漂亮喽。   叶小妹并没有注意到王翠芬同志欣慰的眼神,她正目瞪口呆的看着队长父亲,她那么努力的给队长父亲当小棉袄、嘘寒问暖了好长一段时间,就希望队长父亲能把她从食堂里解救出来,给她安排个类似记分员一样躺着赚工分的工作,虽然后来是她自己放弃了这个想法,可这期间她刷了那么多的好感度,队长父亲从来没考虑过要为她安排的打算,那也是不争的事实啊。   现在轮到小姐姐,人家都没说什么,队长父亲就主动要给安排了,他到底是谁的亲爹啊。   叶小妹深受打击,觉得自己这个小棉袄当的太窝囊了。   因为沉浸在郁闷中无法自拔,叶小妹都忽略了心里一闪而过的熟悉感。   水田养鱼,然后荣升记分员,从此躺着赚工分,这段情节她仿佛在哪里看过?   这天晚上,叶小妹直接在梦里得到了答案,原来她对楚涵小姐姐的名字感到耳熟不是错觉,楚涵的确就是她上辈子“认识的人”——勉强就当她单方面认识小姐姐吧,因为她看过一本以楚涵为女主的重生。   叶舒华看这本的时候还在上高中,那会儿她正值中二期还没人管,索性也不学习了,放飞自我的看了不少,大部分看完就忘了,她现在连这本的名字都想不起来。   不过因为这是本走事业线的女主文,作者写的十分精彩,女主一路升级打怪的事业线叶舒华看得很过瘾,导致她对女主那部分剧情印象深刻,如今才能在梦里把这段剧情回忆起来。   在梦里,她不但梦到了女主苏爽无敌的事业线,还梦到了感情线,女主在农村待了两年,恢复高考后直接考入全国名校北大,队里还有个知青进了她隔壁的清华,一个大队考出两个顶尖大学生,引起了巨大的轰动,队长父亲因为出色的政绩,加上水田养鱼的成功经验,在男女主离开不久后他也“升官”了,好像是进入乡政府,终于吃上了皇粮。   不过书里只是一笔带过了这段,因为女主插队期间叶队长确实有关照过她,但也只是泛泛之交,所以女主离开双岗,这里的一切也就没有必要再提起了。   女主进入大学以后,剧情更精彩了,不但正式开启了事业线,连感情线都有了端倪,她跟隔壁的宋清徽在插队期间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上大学后也经常见面,渐渐的就互相有了好感,中途女主上辈子早逝的丈夫出现过,女主纠结了一阵,最后选择了更为志同道合的宋清徽,一毕业他们就办了婚礼。   没看到洞房花烛夜,叶小妹就被吓醒了,她竟然想去勾搭女主的男人,不要命了吗_(:3J∠)_   作者有话要说:  日万成就达成~不过明天要再接再厉,因为还有很多天的更新没补回来,压力山大_(:3J∠)_   先晒个霸王票——   感谢两个小可爱,么么哒。   ☆、第七十一章   别人是老司机阅片无数,叶小妹则是看无数的老司机, 所以经验丰富的她知道, 跟主角作对的都没什么好下场, 主角气场一开, 再牛逼的反派boss都要扑街, 像她这种在原著里估计连姓名都不能拥有的小透明, 竟然也想跟女主抢男人, 必须死的很难看啊。   没办法,人家是世界主角, 有光环的,她连个金手指都没有的路人甲, 不敢惹不敢惹啊。   强烈的求生欲使叶小妹变得机敏,她猛然想起上次大妹满月,女主小姐姐还隐晦试探过她和宋大哥的关系, 难道这么早就有要牵手的苗头了吗?还好她当时机灵的掩饰过去了, 叶小妹拍拍胸脯, 一阵后怕,便立刻做了个决定,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她是不知死活的勾搭了男主,但毕竟没撩到手嘛, 看在她们交情好的份上,只要她知错能改,日后男女主牵手成功, 他们应该会大人不记小人过的放她一码?   做出这个决定,叶小妹心里还是有点难过的,真情实感的追了宋大哥这么久,从去年追到今年,她投入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结果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做就回到了解放前,损失惨重啊,叶小妹心都痛了。除了难受,她还感到憋屈,上辈子叶大小姐活得多骄傲自在啊,想要的东西都能得到,包括男人。如今莫名其妙穿成小村姑,没得吃没得穿没得玩,好不容易看上个顺眼的小哥哥,还没来得及扑倒又要拱手让人了,世上怎么会有她这么惨的人= =   这样一想,叶小妹觉得自己就是个彻头彻尾的loser,两辈子巨大的落差,让她难受的眼睛都红了。   总之她绝对不是因为骗不到肉罐头才伤心的。   不过伤心归伤心,女主的男人还是不能动滴,叶小妹擦干眼睛,依依不舍的在心里跟宋大哥说了声再见。   本来她打算这阵忙完就去找宋大哥要答复的,现在用不着了,她便化悲痛为动力,继续拎起小篮子戴着她的草帽上山下河。山上还有春笋没摘完,这些春笋鲜嫩嫩的,煎鸡蛋可美味了,叶小妹吃过一次后,连水蒸蛋都不要了,每天省着鸡蛋让她娘多做几次春笋煎蛋。   不过再好吃的东西吃得多了也会腻,主要是春笋不像椿芽蕨菜一样好摘,把它从地里拔起来还是要费点力气的,叶小妹那点小猫劲儿,弄了半篮子春笋回家基本就成废猫,摊在竹床上一动不动好几个小时才能恢复,所以她稍微过瘾后,就再也不肯上山弄春笋了。   现在叶小妹不用谈恋爱了,闲着无聊,又听王翠芬同志说竹笋晒干了腌起来,炒肉炖汤都特别好吃,比春笋煎蛋还好吃,叶小妹一个鲤鱼打挺,再次积极的上山找春笋了,毕竟她从此再也吃不到宋大哥的肉罐头,甚至牛肉干大白兔都没有了,只能自己努力养活自己了。   自力更生的叶小妹想想又开始悲伤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宁愿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都没有想起来不能动宋大哥,知青点还有不少男同志可以祸害,他们或许没有肉罐头,但是听说队里这些知青大多数家境还不错,肯定能骗点其他好吃的,蚊子再小也是肉嘛。   叶小妹一时没想到这个办法,就只能自己辛苦自己了。   生活经常充满了黑色幽默,叶小妹以前疯狂追求宋大哥时候,绞尽脑汁都没能制造几起偶遇,而现在她放弃宋清徽了,反而经常走在路上都能碰到他。   少了一个执着的追求者,宋清徽的生活似乎也没受什么影响,还是那么的丰神俊朗,加上他还有肉罐头,叶小妹远远的看着都有点沉迷了,但她谨记着宋大哥是女主的男人,不但不能撩,最好是不要再接近他,毕竟哪天她又看到宋大哥的包裹,肯定会经受不住诱惑的。   然后她只要发现前方有宋大哥便转头就跑,溜的比兔子还快。而且每次还都让宋清徽给发现了。   头两次看到她的反应,宋清徽还以为叶小妹终于开窍了、在他面前也知道害羞了,但是渐渐的,宋清徽就绝对不对劲了,每次看到他就跑,叶小妹是这么害羞的人吗?   宋清徽总觉得叶小妹仿佛把他当洪水猛兽了。   不久前,这人还在热情似火的“追求”他,这才多久就变心了,连多看他一眼都不乐意了?   看来叶小妹不但没心没肺,翻脸还比他翻书都要快啊。   宋清徽忍不住在心里腹诽,其实叶小妹但凡态度正常一点,不躲他跟老鼠躲猫似的夸张,他都应该会乐见其成的,毕竟他从头到尾就没要和叶小妹处对象,她能自己想开并主动放弃,那样对他们两个都好。   可是叶小妹突然间对他避之不及,宋清徽反而无法不在意,他也是要面子了,号称“把他放心上”的叶小妹竟如此“嫌弃”他,究竟是他做错了什么,还是她又移情别恋了?   宋清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加上个“又”字,但想到这个可能,他心情就很不好,对叶小妹的态度也越来越在意,甚至到了耿耿于怀的地步。   他有想过要跟叶小妹当面聊一聊,要是叶小妹对他有什么误解,当面也能说清楚。可是叶小妹每次跑那么快,他又不能直接追上去,也就彻底那她没办法了。   然后宋知青就郁闷到自闭了。夜里辗转反侧,想要把谜一般的叶小妹猜透;白天也时常愁眉不展,仿佛遇到了什么棘手的困难。   宋清徽的人缘好,知青和当地队员都跟他处的不错,看到他这么发愁,大家都来安慰他了,连楚涵都随大流的问候了几句。   宋知青是人气派选手,跟谁都有几分交情,同样人缘很好的楚涵反而和他只是泛泛之交,楚涵不知道他是因为什么,反正她是觉得宋知青仿佛带着面具、让人看不透他在想什么——当然他对叶小妹除外。   可能是同类相斥,楚涵也有许多的面具,所以比起城府深的人,她更喜欢跟心思简单、什么都写在脸上的人交往,比如叶小妹,也比如沈思默。   楚涵跟沈思默处得好,还真是因为叶小妹的叮嘱,她想着小姑娘既然这么说,沈思默的品性应该不会差,所以她也没有被他冰冷的外表吓退,试着多接触了几次,发现他果然是个外冷内热的人,他们慢慢也就熟悉起来了。   不过现在宋知青“出了事”,楚涵也不能表现得太冷漠,而且她不知道为什么,就有种直觉宋知青这么反常多半是因为小妹。虽然内心是个老阿姨,她对这对小年轻的八卦兴趣却很强烈,便特意找了个没人的时候向宋清徽表达问候,说不定能旁敲侧击听到点料。   果然,当楚涵表达了简单的问候后,宋清徽期期艾艾的问起来,“楚同志,你最近……跟叶小妹还好吗?”   “挺好的呀。”楚涵笑眯眯地告诉他,“小妹最近可卖力了,经常喊我去山上找野菜,不过我没时间,就跟她去过两回,她一个人也拎着篮子进山了,弄了好吃的还会叫我去吃……”   听到前面那些话时,宋清徽下意识有点心疼,他知道叶小妹娇气又嘴馋,所以一早就盯上了他的肉罐头,现在为了吃的整天往山上跑,这是有多馋啊。   然而楚涵最后一句话,让内心稍有动摇的宋清徽一秒变回么得感情的机器,面无表情的点头:“那看来你们处的不错,这很好啊。”   说完,不给楚涵再炫耀的机会,宋清徽转身就走,反正他现在遇到了“困难”,情绪起伏很正常,善解人意的楚同志应该能理解。   楚涵确实相当理解,并且半点也没在意他的反应,她之前还担心宋知青胸有城府,想套他的话可能没那么容易,没想到宋清徽被刺激得不轻,他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楚涵八卦欲得到了满足,便也笑眯眯回了宿舍,心想也不知道小妹最近又做什么,竟然把人刺激到这种地步,她得找机会问问她。   不过楚涵还没有去找叶小妹,宋清徽先一步拦住了她。   宋清徽听到楚涵说叶小妹有好吃的都会叫她时,心里就很不舒服了,因为叶小妹只会想办法从他这里骗吃的,从来没舍得请他吃过什么,就连去年所谓卖掉头发才能送他的本子,他也直到前段时间才知道,叶小妹买本子只是顺便,她主要是为了买布做衣服,如今都已经穿上新衣服招摇过市了。所以宋大哥心里很不平衡,小气巴拉的叶小妹有东西舍得跟楚涵分享,难道她心里楚涵比他更重要吗?   而现在,叶小妹连他的肉罐头都不想骗了,宁愿自己上山找吃的,宋清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终于忍不住在路上拦住她问个究竟。   然而宋清徽刚站在叶小妹跟前,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已经做贼似的左顾右盼,“宋大哥,这样不太好吧?”   宋清徽都快被她气笑了,之前给他写情书、主动拉他的手,还要他抱抱的时候,叶小妹怎么没觉得不好,他们现在只是正常的说话,哪里就不好了?   这一刻,宋清徽简直被没心没肺的叶小妹气得失去理智,完全忘记他真正想说的事了,直接脱口而出:“你之前拿着我说要处对象,怎么没觉得不好?”   话刚落音,宋清徽就后悔了,他本来是要跟叶小妹说清楚误会,这话一出来,搞得好像他是来兴师问罪她为什么“移情别恋”似的。   反应过来的宋清徽自然要找补,然而他还没开口,叶小妹已经眨着眼睛理直气壮的说:“可是宋大哥已经拒绝了啊。”   宋清徽再一次皱起了眉:“什么意思?”   叶小妹没想到宋大哥会在路上拦住她,但是找借口什么的,她不用提前准备,也能张口就来,她笑眯眯的告诉宋大哥:“我这段时间也自己反省了一下,zhu席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宋大哥的顾虑是正确的,我早晚是要嫁进城里的,还跟宋大哥处对象这不成了耍流氓?那还是算了吧,宋大哥你就当我前段时间开了个小玩笑,不要介意啊。”   叶小妹这话跟“我从来没爱过你,我们分手吧”的渣男语录,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是个人听到这话都要被气疯,冷静理智的宋大哥也被她的厚颜无耻、无情无义刺激到神志不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你说算了就算了?”   “宋大哥什么意思?”叶小妹一脸惊讶的仰头,“难道你突然又想跟我处对象?”   宋清徽当然没这个意思,正要否认,就听到叶小妹没心没肺的说,“可是我现在不想跟你处对象了啊。”   她这么一说,宋清徽内心深处涌起一阵强烈的不甘,忍不住问:“为什么?”   叶小妹又不能告诉他,她还想要自己的小命,不敢跟女主抢男人,只能翻来覆去说她要嫁进城里、不好跟宋大哥牵扯太多了。   然而宋清徽并不接受她的说法,他只是淡淡的问:“你之前不是说不结婚也可以处对象吗?”   叶小妹弱弱的说:“所以我现在知错能改了嘛……”   “喜欢我是个错误?”   “什么?”宋清徽声音太小,叶小妹一时没听清他的话,但是这不影响她甩锅,叶小妹一脸无辜的道,“而且宋大哥你不是已经拒绝了吗?”   反正他那天没有明确表达,所以是默认还是否认都她说了算,叶小妹甩起锅来可毫不手软。   宋清徽也想起了那天的情形,内心一滞,竟然鬼使神差的问:“那我现在接受呢?”   叶小妹仿佛听到了天方夜谭的故事一般,目瞪口呆、难以置信的看着他,“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你们想看的吗_(:3J∠)_   晒个霸王票——   感谢两位小可爱,么么哒。   我画个妆出去吃饭饭,顺便逛一逛,晚点会继续码字哒   ☆、第七十二章(补更3.19)   鬼迷心窍般的说出那句话,宋清徽以为自己会后悔, 会想办法圆回来, 但此刻他心里反而一阵轻松, 仿佛挣脱了某些枷锁, 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阻拦他们了。   也是到了这个时候, 宋清徽才能够正视自己的内心, 他对叶小妹并非全然没有感觉, 叶小妹就像她自己夸自己的那样,可爱又迷人 , 性格也像小太阳一般热情似火,喜欢你的时候整天笑眯眯地往你跟前凑, 那双水晶葡萄般的眸子里全是你,谁能拒绝这样直白又炙热的示好呢   宋清徽承认自己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优秀和出众,他其实和所有的男人一样, 会有虚荣心, 会在叶小妹热烈的追求下产生虚荣心和成就感, 进而被她的热情所迷惑,所以早在那一封封令人面红耳赤的情书中, 他就动了心、迷失了自我。   也正是因为动心了,他才真正看清叶小妹,她所谓的追求或许只是因为无聊好玩, 或者她自己也分不清楚,不知道她对他其实没有她说的那么喜欢。   但是宋清徽发现了,他当然不会接受这样不走心的追求。   宋清徽不但不接受, 还不停的分析他和叶小妹的差距,强调他们不可能在一起的那些现实阻碍,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掩饰自己的动心。   然而感情骗得过所有人,也骗不了自己的内心,叶小妹还在“喜欢”的时候,他可以自己假装不在意,一旦叶小妹“不喜欢”他了,宋清徽反而整个人都慌了神。   到了现在,过去那些不能接受叶小妹的理由,宋清徽统统视而不见,人总该勇敢的活一回,他不知道他们未来会怎样,也不去想他们究竟有没有未来,至少当下,他不能接受叶小妹主动招惹后又把他弃之如敝屣的结果。   宋清徽就这样自我想通了,发现叶小妹还呆呆的看着自己、毫无反应,他又认真的重复了一遍,“小妹,我们现在开始好吗?”   连说两遍,叶小妹听到了,也意识到他是认真的,顿时难掩复杂的看着他,这么容易就把宋大哥攻略了,攻略得死死的,唐僧属性的宋大哥都主动来找她求交往了,这得有多想跟她搞对象啊。   叶小妹都快被自己的魅力感动了。然而一切都晚了,听到高岭之花的宋大哥主动求交往的那一刻,她是很惊喜,甚至恨不得当场点头并扑倒宋大哥。   但是一想到女主小姐姐,她瞬间就清醒了。   自从发现穿书后,她便迅速调整人生方案,把努力让宋大哥成为自己的饭票,改成了放弃肉罐头,专心刷小姐姐的好感度。   叶小妹想哄人是从不失手的,她跟楚涵本来关系就要比里的要好,在她这几个月的努力下,两人关系更是突飞猛进,甚至到了同床共枕的地步——有一次楚涵洗了被子还没干,就跟叶小妹睡了一晚。   她这么用心,其实不单是因为害怕被炮灰,而是想起了剧情,知道小姐姐以后是要当富婆的女人,定律,跟主角作对的再牛逼都没有好下场,跟着主角混的再废材都能鸡犬升天,叶小妹当然不能放过抱大腿的机会,她先把好感度刷满,等小姐姐事业线开启之时,只需要在边上喊“666”、就能跟女主一起发家致富变富婆了,那滋味想想都不是一般的爽吧。   男人哪有钱途重要呢?   叶小妹毫不费劲就做出了取舍。   但是让她亲口拒绝肉罐头,啊不,是如此优雅帅气的男神宋大哥,叶小妹还是舍不得的,所以她静静的看了宋大哥半响,才慢吞吞的表示,“那个……我要先回去考虑一下。”   “……”宋清徽此刻的心情不是一般的酸爽,他终于答应跟叶小妹处对象是下了多大的决心啊,可以说轻狂不羁的少年时期都没这么叛逆过,几乎是不计后果的打算疯狂一次,以前追着他跑的叶小妹竟然还不愿意,一脸为难的说她还要考虑考虑,他什么时候沦落到这种境地了?   宋清徽不知道,叶小妹这一招其实还是跟他学的,以前她发起攻势的时候,宋大哥就是一副“我再考虑考虑”的架势,然后就再也没有回音,拖一段时间,仿佛把这一茬揭过去了,再若无其事的面对她。   然后让她浪费了好多好多的时间。   当局者迷,叶小妹当时看不透他的把戏,彻底放弃后反而开了窍,意识到宋大哥的拖延果然是最好用的办法啊。   所以她现在也学以致用了,毕竟宋大哥是男主,言情世界,男主的光环肯定比不上女主,但是秒杀她这种小透明还是绰绰有余的,叶小妹还是希望他们能好聚好散。   扔下这话,叶小妹不再管宋大哥的目瞪口呆,拎着她的小篮子便扬长而去。   叶小妹考虑到最后当然是不了了之,她还找到了躲开宋大哥的正确方式,因为每次都是上山或者从山上回来的路上偶遇的宋大哥,为了保险起见,她干脆连山上都不去了。   而宋清徽除了那一次冲动,过后又恢复了他的冷静自持,很沉得住气,快一个月了没有到叶家来堵叶小妹要答案,叶小妹渐渐的也放心下来,刚好天气升温,大花问她要不要一起去河里摸小河蚌。   她整个从春天都在漫山遍野的挖野菜,偶尔也会遇到队里其他姑娘,大家都是一个队里长大的,纵然平时玩的少,见了面也会互相打招呼,顺便结个伴一起挖。所以一来二去,她跟队里的同龄人又熟悉起来了。   叶小妹上辈子没吃过传说中的小河蚌,听到邀请便迫不及待点头,又兴高采烈的拎着她的小篮子出门了。   他们的河在村口前面一点,要稍微走一段路,叶小妹和小伙伴们有说有笑的赶路,正好跟从镇上回来的宋清徽碰上。   按理说,叶小妹是应该继续躲着走的,但是她看到宋大哥抱着的熟悉的包裹,眼睛又唰的一亮,有点走不动路了。   宋清徽这时也抬头,和颜悦色的唤她:“小妹。”   然后经受不住的叶小妹就屁颠颠朝他走过去了。   大花她们也知道叶队长一家跟宋知青走的近,连带着宋清徽都把叶小妹当亲妹妹一般,听说小妹喜欢写字,还送了要工业票才能买到的钢笔和墨水给她,总之他们处得像是一家人了,所以叶小妹过去跟宋知青说话,她们也不奇怪,只是扬声道:“小妹,我们先过去了,你聊完自己跟上来。”   “好。”叶小妹头也不回的应了一声,双眼仿佛黏在了宋清徽的包裹上。   她运气不错,经常能巧遇抱着包裹回来的宋大哥,但是很多次他的东西都包得严严实实,叶小妹只能凭“经验”猜测里面肯定有肉罐头。   而这次,叶小妹惊喜的发现宋大哥的东西竟然是敞开的,眼尖的她看到了最上面是个罐子一样的东西,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忍不住又往前两步,眼睛恨不得贴到包裹上,“宋大哥,最上面的是什么东西呀?”   “你说这个?”宋清徽十分善解人意的把罐子拿起来让她看个够,并耐心介绍,“这是我奶奶亲手做的牛肉酱,很下饭的。”   叶小妹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牛肉酱,她多少年没吃过了呀= =   宋清徽把她的反应尽收眼底,继续举着牛肉酱好整以暇的问她:“你好像对这个很感兴趣,想吃吗?”   当然想啊,连红油汪汪的牛肉酱都不想吃,那就不配做中国人了,叶小妹继续咽着口水点头,双手也已经在蠢蠢欲动了。   正在她努力克制别当抢劫犯的时候,宋清徽突然放柔了声音,双眼带笑的问道:“小妹,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叶小妹没想到他会这个时候发问,诧异的仰起脸,眨着眼睛看宋大哥。   这是牛肉酱诱惑吗?   宋清徽也迎着她的视线不闪不避,表情仿佛在说只要她点头,这瓶牛肉酱就是她的了。   那还等什么啊?叶小妹双眼放光,牛肉酱罐头也算肉罐头了,梦寐以求的肉罐头就在眼前、唾手可得,叶小妹瞬间被迷得神魂颠倒,把男女主统统扔一边了,果断接过并用双手紧紧抱住牛肉酱罐头,“我还是很喜欢宋大哥的,我们处对象吧!”   宋清徽:……   虽然他早猜到叶小妹接近自己是为了这些好吃的,但是也没料到她会没心没肺到这个地步,仅凭一罐牛肉酱就让她彻底改变了决定,而且一点都没迟疑,应得可爽快了。   得偿所愿的宋清徽反而有点哭笑不得,静静看了她几眼,万般情绪最终化成一声轻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   得到了好处的叶小妹也很乖觉,主动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掌心。   这下真的像小猫一样乖巧可人了,宋清徽心里一软,就看到叶小妹双眼亮晶晶的看着自己,仿佛好处还没骗够似的。   既然知道了叶小妹是个什么样的人,宋清徽当然不会让她轻而易举得到想要的一切、然后又一次把他弃之如敝履,对待叶小妹就得像钓猫,小鱼干要一点一点的给,小猫才会一直黏着主人、偶尔还能打个滚卖萌给他看。   钓猫达人宋清徽便抢在了叶小妹之前开口,转移了话题,“奶奶做的牛肉酱是下饭菜,口味有点重,所以不能当零嘴,你回去记得交给叶婶。”   叶小妹果然被他的话吸引了注意力,傻呼呼的问:“可以直接给我娘吗?”   “当然可以。”宋清徽忍不住又摸了摸狗头,“我也有一阵没去打扰了,所以不打紧。”   毕竟楚知青“珠玉在前”,她隔三差五去叶家蹭饭,偶尔甚至直接在叶家住下了,有她做对比,他对叶家再大方一点也不会引起注意。   宋清徽绝对不承认他是在跟楚涵较劲。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出来逛,特意背上了小电脑,走累正好在星爸爸歇一歇码个字,我是不是很机智鸭_(:3J∠)_   跟小伙伴说好一起参加这期的日万活动,从一号到五号,这才是第二天,我会努力再更一章哒,先晒个霸王票——   感谢小伙伴们的热情,么么哒   ☆、第七十三章(评论破一万五的加更)   叶小妹还是很听话的, 宋大哥说她可以把牛肉酱拿给王翠芬同志, 她便乖乖拎着空篮子抱着罐头回家去了。   天气升温但还没到夏天,大花她们下水摸河蚌也怕着凉, 选在了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候, 这个点王翠芬正好也还在家,兵荒马乱的春耕春种刚刚过去,离下一波农忙还有段时间,队里都抓紧时间歇口气、休养生息, 王翠芬也偷了个懒,这几天她上工的时间都比平时要玩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   当然王翠芬不觉得自己是偷懒, 过去两个月忙得脚不沾地、家里一摊子事都扔给小妹, 那丫头还是个孩子, 能洗衣做饭扫扫地就很不错了,王翠芬也不能事事都指望小闺女, 所以现在地里不忙了, 她的重心便转回了家里,偶尔迟到早退一下,多在家里干点活。   队里也不是王翠芬一个人这么操作, 几乎所有需要操持一家子的妇女都跟她一样,叶队长看着严肃正经,这方面却很是通情达理, 队员只要不太过分,比如一家只有一个人“偷懒”,而且也就那么一时半会, 他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王翠芬今天一偷懒,就看到乐呵呵跟小姐妹去摸河蚌的小闺女,突然又拎着空篮子回家了,她放下手里的活迎了出去,“小妹,你怎么又回来了?”   叶小妹像宝贝似的展示给王翠芬同志看:“娘,你看牛肉酱!”   王翠芬当然是惊呆了,“哪来的?”   “我在路上碰到宋大哥了啊,他刚好从邮局拿了东西回来,就顺便让我把这瓶牛肉酱拿回来了。”叶小妹避重就轻,没说她为了这瓶牛肉酱把自己都给卖了,其他的倒是交代的一清二楚,“宋大哥还说这是下饭菜,口味比较重呢,娘,我们晚上吃牛肉酱吗?”   “吃你个鬼!”王翠芬气得满地找扫把,“教了你多少次,怎么又乱拿小宋的东西!”   牛肉酱好不好吃王翠芬不知道,但她看清了玻璃瓶里的东西,有黑乎乎的肉,有花生,有辣椒,还有红彤彤的油,整个瓶子都油汪汪的,光是这半瓶油就很值钱了,更何况还放了那么多牛肉!   小闺女年纪不大,胃口倒是不小,这么珍贵的东西也敢伸手就拿了,再不教训还不得上房揭瓦?   王翠芬架势十足的拿着扫把,还没把叶小妹抓过来一通揍,最识时务的叶小妹就赶紧解释道,“我有推辞的,但是宋大哥说他有一阵没来玩了,让我一定要拿回来给你们尝尝。”   “真的?”王翠芬举起的扫把又放了下来,小宋确实有日子没来了,他要是这么说了,他们还真不好跟他太生分。   叶小妹当然毫不心虚的点头,“真的不能再真了。”   反正宋大哥确实说过这话。   谅她也不敢再自己跟前撒谎。王翠芬便收起了架势,接过牛肉罐吩咐道:“那你快点摸小河蚌,多摸点,晚上请小宋来家里吃饭。”   有了肉罐头,叶小妹当然是干劲十足,一溜烟跑去跟小伙伴们汇合了。   王翠芬也很快收拾了东西去干活,正好经过小宋负责的地,她便走了过去,“小宋,最近收工比较早,晚上你就别在知青点吃了,来叶婶家吧,小妹今天去摸小河蚌了,你来尝尝鲜。”   宋清徽对此早有准备,闻言弯了弯唇,礼貌又不失亲近的笑道:“好,那就听叶婶的。”   小宋果然没跟他们生分,王翠芬很受用的走了。   今天收工的时间确实挺早,宋清徽还有时间回知青点烧热水冲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去叶家做客,毕竟是处对象的第一天,宋清徽还是很注意形象的,主要是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让叶小妹早日把注意力从吃的放到他本人身上。   宋清徽穿戴整齐,难掩激动和兴奋的去了叶家,结果就在叶家门口碰到楚涵,宋知青脸色骤变,“楚同志,你怎么在这?”   楚涵似笑非笑的说:“叶婶说今天有好吃的,让我一定来尝尝,原来也请了宋同志啊。”   宋清徽不是小心眼的人,但是听到最后一句话却忍不住皱起了眉,什么叫也请了他?说得他好像是来凑数的一样。   他跟楚知青果然天生气场不合。   刚好楚涵最近也有点看宋知青不爽,她本来是乐呵呵的看好戏,最近突然发现宋知青一反常态的心情好了起来,尤其是今天,来吃个饭还洗了澡穿了白衬衫,活像是出门约会还要打领带喷香水的渣男,楚涵几乎可以肯定,叶队长家那颗水灵灵的小白菜已经被猪拱了。   叶队长什么心情她不知道,反正她觉得挺不高兴的。   相看两相厌的男女主打完招呼便互不搭理,沉默的进了叶家院子,正在屋檐下休息、顺便逗两个小家伙玩的叶小妹看到他们,瞬间懵逼了。   完蛋了,男女主怎么一块来了,这下奸/情还能瞒得住吗?   懵逼归懵逼,叶小妹反应还是很快的,立刻露出了笑容迎接客人,“楚涵姐,宋大哥,你们一块来了啊,先坐一下吧。”   稳住不慌的招呼完客人,叶小妹用上帮她娘打下手的借口去厨房问王翠芬同志,“娘,楚涵姐怎么也来了啊?”   王翠芬一无所知的笑道,“你最近不是弄了点好吃都要叫小楚吗,我就帮你喊了她。”   叶小妹:……   原来还是她自己的锅,看来跪着也要演下去了QAQ   院子里,两位客人泾渭分明,楚涵坐在摇篮边逗着叶大妹,宋清徽则抱着还记得他的叶大宝坐在遥远的另一头玩游戏。   不过宋清徽现在的心情倒是好了很多,叶小妹看到楚知青那一瞬间的反应他刚好注意到了,就猜到楚知青并不是小妹请过来的,他也就没必要介意了。   另一头的楚涵同样也挺好,她已经准备才吃完饭先不急着回知青,好好跟小妹聊一聊了,小姑娘傻呼呼的,可别被骗了。   两个人另有心思,反而相安无事,就苦了叶小妹,右边是女主角,斜对面坐着男主角,她又不是科班出身,要想在聪慧的女主眼皮底下瞒住她跟男主的奸/情可不容易。可是为了小命着想,再艰难也要迎难而上,谁让她没经受住肉罐头的诱惑、真的跟宋大哥搞对象了呢?   还好他们只是地下恋,等宋大哥考上大学离开,她差不多也嫁去城里了,好聚好散,只要这期间别让女主小姐姐发现,她应该还能继续跟在小姐姐后面蹭经验。   总之人有多大胆,地就有多大产,叶小妹敢想敢做,这一晚上便埋头吃美食,既没抬头跟新男友来个眼神对视,也没和旁边的女主有多少互动。   索性她平时就是个小吃货,今天埋头苦吃的模样也没引起大家的疑心,而是努力帮她找理由,一定是牛肉酱和辣炒小河蚌太鲜美了,把这丫头吃得头也不抬呢。   不过聪明的宋清徽还是从叶小妹的态度中发现了端倪,虽然不明原因,却基本可以确定楚同志就是个阻碍他们的电灯泡,只要她在这儿,他别想和小妹聊聊天了,所以他也没必要继续待着了,吃完饭便跟大家告辞。   王翠芬很善解人意的笑道:“小宋中午还去了趟镇上,肯定很累了吧,婶子也不留你了,早点回去歇着吧,明天还要干活呢。”   叶小妹这个时候终于抬头看宋大哥了,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挥手:“宋大哥慢点走。”   这没心没肺的丫头。宋清徽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没心没肺的叶小妹在身后笑得可开心了,心里悄悄松了口气,男主走了,女主估计也要回去了,她这关算是平安渡过了吧?   能够瞒过拥有光环的女主角,叶小妹想想还听骄傲自豪,心想她也不是那么废柴嘛。然后下一秒,叶小妹就乐极生悲了,不知道在旁边看了她多久的女主小姐姐突然笑道,“小妹,我刚想起来有点事要跟你说,我们去你屋里吗?”   叶小妹彻底懵逼、毫无反应,叶大哥他们挺不见外的打趣道,“又要去说悄悄话啊?”   “小楚和小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缘分,处得竟跟亲姐妹一样。”   王翠芬也挥手笑道:“那你们进去玩吧。”   叶小妹就这样赶鸭子上架,被女主拖进了房间。   作者有话要说:  日万成就达成!!   我今天好像真的有点灵感爆棚啊,但是天还没黑,现在就很累很困了,可能被你们榨干了吧_(:3J∠)_   晒个霸王票再回去睡觉觉——   感受到了小伙伴们久违的了热情,么么哒~   ☆、第七十四章   叶小妹像个任人宰割的小猫咪一样跟着女主进了房间, 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个小黑屋, 还不知道小姐姐是不是要和她聊她最担心的问题,叶小妹心里便一阵忐忑不安。   因为叶小妹是个直来直去、毫无心眼的傻丫头, 楚涵和她说话也不像跟旁人那样面面俱到, 和她相处比较轻松随意,所以关上门后,楚涵也就开门见山的问了,“小妹, 你跟宋知青……是不是有情况?”   叶小妹没想到小姐姐这么敏锐和直接,吓得呆若木鸡, 一动不动的僵在那里。   她的表情这么夸张, 哪怕屋里光线不怎么样, 楚涵都看清了,不由叹了口气, 她平时看戏归看戏, 却没想到小妹真的能被宋清徽骗走,因为在她心里,叶小妹就像队长媳妇一直挂在嘴边的那样, 她还是个孩子呢,怎么偷偷做坏事?   楚涵完全是“女大不由娘”的老母亲心态,忐忑不安的叶小妹却被她这声清晰的叹气吓得面无人色, 慌忙道歉:“对不起楚涵姐……”   不小心泡到了小姐姐未来的老公,叶小妹本来就心虚,楚涵现在又把她拖到屋里质问, 在她看来就是非常在意了,心虚又愧疚的叶小妹这声道歉便非常的真心实意,反而把楚涵弄得哭笑不得,“你跟我道歉做什么……”   叶小妹小心翼翼的问:“那……你不生气了?”   楚涵无奈的摇头,她本来就没生气过。   不过小妹这么坐立不安的模样,也算是知道好歹了,楚涵便也放心了一部分,继续问:“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女主如此厉害,她演得这么好都能被一眼看穿,叶小妹再不敢耍心眼,老老实实的回答:“就今天。”   “叶婶他们知道吗?”   叶小妹差点跳起来,“不能让我娘知道,不然我会被打断腿的!”   很好,还知道害怕,楚涵顿时更放心了。说实话,十八岁的小姑娘想谈谈恋爱,楚涵并不反对,毕竟她是从二十一世纪重生回来的,思想理念都要比现在的人更开放,甚至要不是她重生前已经是个五十多的老阿姨,早没了粉嫩嫩的少女心,楚涵自己都想抓住青春的尾巴肆意疯狂一把。   可惜她是少女身老人心,疯不动了,也没那个脸面老牛吃嫩草,就只能羡慕羡慕真正青春无敌的叶小妹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小妹和宋清徽单纯的谈谈恋爱,楚涵反而乐见其成,他们男才女貌也确实比较配,而且她虽然跟宋知青互相看不顺眼,却也肯定他的人品才华,放在他上辈子也是人中龙凤,小妹眼光是真的不错。   只有一点让楚涵不放心,宋清徽的知青身份毕竟是个定时zha弹,他现在甘心和小妹在一起,说不定是因为她的到来对回城的信心又绝望了,知青点很多人都是得过且过的状态,可她知道再有两年就该恢复高考了,然后过不久知青活动也彻底结束,想回城的就能回城了,到那时宋清徽会不会后悔?   楚涵来了好几个月,已经听到许多关于宋知青家里条件富裕的八卦了,而且她自己也有眼睛,看得出来宋清徽一身的气派,绝对不是普通家里出来的,所以横在他和叶小妹之间的,不仅仅是地域限制,还有天差地别的家境,真到回城的那一天,就算宋清徽肯为他们努力,他家里能同意吗?   上辈子她听说了多少因为父母强硬而抛家弃子、回城后另找对象的例子,楚涵可不希望她挺喜欢的小姑娘也沦落到这种地步,所以她苦口婆心的叮嘱道:“小妹,既然你叫我一声姐,我就有责任提醒你,悄悄处对象可以,千万别闹大了,更别傻呼呼被他哄得什么都做,女孩子一定要自尊自爱,钻玉米地那事儿可一定不能做……”   因为楚涵是重生回来的,说起这个话题就不像其他女同志一样害羞,结果叶小妹也像她一样落落大方,信誓旦旦的保证道:“楚涵姐你放心,我肯定不干出格的事。”比如说就跟宋大哥要要肉罐头、亲亲抱抱举高高之类的,她一定不会做到最后一步,毕竟到了时间,还得完完整整的把男主还给女主。   其实宋大哥脸蛋身材都不错,能看能摸却不能吃,叶小妹心里多少是有点遗憾的。但是做人要知足常乐,小姐姐都这么大方了,知道她和宋大哥处对象也没有震怒,甚至轻而易举的原谅了她,这是多么幸运的结果啊,只有这么个小小的要求,她当然要严格遵守了。   听到她的保证,楚涵也表示放心了,“这样的话,你们就好好处着吧。不过你们要是胡来,让我知道了,我可不会保密,直接告诉叶婶了。”   叶小妹根本没在意她的威胁,眉开眼笑的点头:“我知道啦,谢谢楚涵姐!”   楚涵以为叶小妹这声道谢是因为她的苦口婆心,满意之余也觉得受用,小妹虽然缺点很多,傻呼呼不着调,时常让人不放心,但是优点也很多,比如说娇气归娇气,却不像那些被骄纵到不知好歹、把好心都当成驴肝肺的小公举,小姑娘遇到正经事还是很听话的,态度也很好,难怪这么招人喜欢。   尤其是她乖巧听话的时候,楚涵都忍不住心生欢喜,摸了摸她的头,“不客气,我回去了。”   叶小妹热情的把小姐姐欢送到院门口,人都走了她还在门口兴奋的挥手送别,叶大哥见状打趣道,“楚知青跟你聊了什么好事,把你乐成这样呢?”   “女孩子间的秘密啦。”叶小妹神秘一笑,哼着小调去刷牙洗脸准备睡觉了。   她现在高兴的快要起飞了,人生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勾搭男主被身为官配的女主当场抓包,本以为她今天要死翘翘了,没想到女主小姐姐这么豁达大度,只要她不出格,就同意把男主借给她玩,啊不,是谈恋爱。那她当然是毫不客气的笑纳了,得到了女主的首肯,连后顾之忧都没有,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想骗肉罐头就骗肉罐头,想调戏男神就调戏男神,怎一个爽字了得!   叶小妹从来敢想敢做,对感兴趣的事行动力很强,确定交往的第二天,就一脸兴奋的去知青点找男朋友约会了。   楚涵来了以后,其实无形中给叶小妹提供了很多勾搭宋清徽的机会,因为叶小妹跟她交好,就可以名正言顺去知青点玩耍,一天去几次都没人会起疑,玩得好的小姐妹有时候就是这么粘人。叶小妹到知青点串门,碰到宋清徽和他小声说几句话,也不会让人奇怪,宋知青跟他们一家本来就走的近。   当然了,如果没有前一晚跟小姐姐的“谈心”,叶小妹胆子还没大到在敢她眼皮底下跟宋大哥谈情说爱的地步,现在就百无禁忌了,只要一想到小姐姐不但大方的把男主借给她,还能给她在家长眼皮子底下早恋打掩护,叶小妹就感动不已,下定决心她一能霸占小姐姐的官配,到了时间就把人还给她。   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心思一无所知,光棍二十年终于脱单了,从表面上也看不出他有什么反常,在人们眼里依然是那个温文善良、从容不迫的宋知青。   不过在叶小妹面前就不一样了,初恋总是让人手忙脚乱,宋清徽也不能免俗,冷不丁看到叶小妹竟然来了知青点,宋清徽那一瞬间瞳孔微缩、心脏狂跳,肾上腺素飙升,兴奋和心虚交织心头,化成了一句不那么淡定的问话,“小妹,你怎么来了?”   宋清徽的反应果然引得院子里其他男知青好奇侧目,不过他们很快又转移了注意力,眼神落在走近了的叶小妹身上。叶小妹长得越来越好看了啊,小脸又精致又明艳,眼睛水汪汪,又从来都是神采飞扬的,看得人眼前一亮、心情都要变好几分了。所以知青点这些男同志一个个看着一本正经,心里可乐意叶小妹天天来串门了,他们没想做什么,就是想多欣赏一下如花似玉的小美女。   可惜如花似玉的小美女连眼神都没分给他们,她自带一种目中无人的傲娇劲儿,这么多人里她只看自己的“熟人”宋知青,仿佛全世界只关心他一个。宋清徽最初大概就是被她这份“专注”打动的。   叶小妹双眼发亮的看了他几眼,这才慢悠悠的道:“我来找楚涵姐玩啊。”   这么多人看着,她总不能找宋大哥亲亲抱抱举高高吧。   宋清徽沉默的看着她,“……”   他理智上知道这是正常的,心里却多少有点失落,还以为他们关系发生了改变,小妹会更在意他一点呢,结果她还是更喜欢跟楚知青玩耍,果然不能对叶小妹期待太多。   听到叶小妹的声音,楚涵也很快从屋里出来了,从宋清徽身旁走过,然后拉着叶小妹笑眯眯地说,“小妹,去我屋里聊啊。”   叶小妹毫不挣扎的被她拉走了。   宋清徽只好收回视线,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面色如常的坐回原位。   楚涵把叶小妹拉进了宿舍,却没有聊太多,因为她看到叶小妹双眼放光盯着宋知青的眼神,就知道这姑娘来干嘛了,想想也是,刚处对象呢,肯定充满了新鲜感。   宋知青的反应倒是让她更觉有趣,平时那么个少年老成、滴水不漏的男生,竟然被叶小妹弄得惊慌失措、患得患失,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一物降一物?   有机会的话,楚涵还挺想找叶小妹继续八卦八卦,可惜知青宿舍不是聊这个的地方,人多口杂,让人听见就不好了,她们屋里就有个明恋楚知青好多年的女同志呢,都这么久了也没见她放弃,可见是个执着不休的,要是被这位听了去,这事恐怕就不好收场了。   楚涵奉行的原则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所以她跟叶小妹聊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题,便翻起了柜子找了本书问她:“小妹平时无聊吧?我给你找本书看看。”   叶小妹伸手接过,却一脸嫌弃的推回来:“我不想看课本啦,有没有什么的?”   “你喜欢看?”   叶小妹喜欢的言情现在都没有,只能看看名著打发时间顺便陶冶情操,所以她如实的回答:“只有能看得进啦。”   楚涵无奈的扶额,小姑娘还真是够诚实。   知青点可是“文化人”聚集之所,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在坚持学习和,但嘴上一定要热爱学习的,因为这个是他们城里人的身份象征,强调这一点才能拉开他们和农民的差距——虽然只是单方面的,人家农民伯伯根本不在意他们学习不恶习。   所以,小妹在知青点毫不掩饰她的“不学无术”,多半要被人私底下嘲笑的,不知道宋知青听到这些会不会在意。   楚涵多少有点后悔自己哪壶不开提哪壶,所以不再多说,直接给她换了本。   叶小妹果然乐意了,抱着书表示,“这本我果然没看过呢。”   楚涵无奈的摇头笑道:“你要是喜欢,我这还有几本,尽管看吧。”   她刚开始给叶小妹拿课本,当然不是拿错了,她知道过两年就要恢复高考,叶小妹的学历就是在知青里也不算差,他们这些知青高中毕业的其实没几个,大部分都是初中毕业,叶小妹并没有输在起跑线,而且她看着吊儿郎当,脑子还是挺聪明的,所以楚涵想,小妹愿意的话,从现在开始看书,到高考恢复那准备就充分了,没准儿也能考上大学。   她主要是觉得小妹既然和宋知青处对象了,就该早做准备,宋知青一看就不是池中之物,小地方留不住他的,不管靠关系还是考大学,他都可以离开,到时候他一走了之,小妹怎么办?   小妹这性子和模样,能读个大学,哪怕跟宋知青最后不能修成正果,她未来的日子也不会差。   不过楚涵也知道,这只是她的想法,还要看叶小妹愿不愿意努力,毕竟未来的事也不好说,也许还没等到恢复高考或回城,这对小年轻就因为其他原因散了呢?小妹只要乖乖听话,精明的叶队长夫妻肯定能给她吧小半辈子安排妥当,不用大富大贵,只要衣食无忧、安稳度日,那也是一种幸福了。毕竟选择什么样的人生没有标准答案,全看个人喜好。   楚涵看着叶小妹开心的笑容,也就随她去了。   叶小妹在女主这里玩得挺开心,但也没忘记正事,看见其他人都去午休了,外面就剩宋大哥一个,她也赶紧跟小姐姐告别,抱着书出来,悄无声息绕到宋大哥身后拍了拍他的肩:“宋大哥,你一个人在这啊。”   宋清徽已经恢复理智了,表情淡定的转头,除了耳根有点发红的迹象。因为没想到叶小妹这么不害臊,都处对象了还对他动手动脚。   他显然接受不了人前这么亲昵的小动作,不动声色的后退一步,拉开了距离才放心的打招呼,“要回去了?”   叶小妹点头,一点都没把他的动作放在心上,双眼炯炯有神的盯着他:“宋大哥,今天晚上我们出来约会吧!”   这次是真的人约黄昏后的约会。   宋清徽毫无准备,听到她的话吞了吞口水,然后就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一阵猛烈的咳嗽,憋得面红耳赤。   等他稍微缓和过来,就看到叶小妹正一脸热切等他的答案。   无奈之余,宋清徽只能委婉拒绝,“这大晚上的不太好,还是算了吧。”   他们是正儿八经的处对象,又不是偷qing,半夜私会像什么话?   然而叶小妹一脸萌萌哒的说,“没有不好啊,就是等天黑了,你拿着电筒晃一晃,我看到有光就出来找你,我们上次玩过的啊。”   “……”刚才还义正言辞的宋清徽现在也无言以对了,千不该万不该,他就不该那次晚上私下去找叶小妹,这丫头别的不会,干坏事还真是活学活用。   而且他明明是发乎情止乎礼的来往,从叶小妹嘴里说出来怎么就那么暧昧呢,他们“玩”什么了?   宋清徽忍不住疯狂吐着槽,然后叶小妹就当他被自己说服了,仰着头十分骄傲的挥手:“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啦,晚上见。”   达成约定,叶小妹自然是心满意足的回家等天黑。而回过神来的宋清徽只看到她连蹦带跳的背影,想拦都拦不住了,只能自我怀疑起来,叶小妹真的是女孩子吗,怎么一点都不知道矜持温婉?   宋清徽觉得自己仿佛找了个假小子。   作者有话要说:  想不到我今天也打鸡血了吧嘿嘿   晒个霸王票——   感谢热情的小伙伴们,我们下午见o(=·ω·=)m   ☆、第七十五章(补更3.24)   虽然今晚的约会是叶小妹单方面宣布的, 宋清徽根本没答应, 但是到了时间他也只能按时赴约。   宋清徽不知道叶小妹会不会傻呼呼不睡觉也要等他,就算她等到一半中途睡着了,以这丫头娇气和无法无天的个性,事后闹起来就更麻烦了。   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宋清徽这才说服了自己。   当然他告诉自己只是去赴约,过去打个招呼,叶小妹满意了,他就立刻回来,并不是像她以为的那样真去约会的。   不过想得很好的宋清徽这会儿却忽略了让叶小妹“满意”,可不是打个招呼就行了的事实。   晚上八点, 确定叶家人应该都各回屋休息了,宋清徽做贼似的拿着手电筒来到叶家门口, 叶小妹说得没错,一回生二回熟, 他这次确实没有上次忐忑、生怕被抓包该如何收场的担心,取而代之是偷qing一样的紧张刺激感。   人的底线果然是一点一点降低的,宋清徽都有点担心次数多了以后, 他连这最后一点羞耻心都没有了, 所以必须要稳住,绝对不能被叶小妹带进沟里去。   宋清徽又坚定了一次信念, 这才打开了手电筒晃了一下。   地下dang成功接头,几秒以后,门内便有了动静, 伴随着叶小妹欢快的“娘我去下茅厕”的声音,院门也吱呀打开了,叶小妹顶着一张喜气洋洋的笑脸、一蹦一跳的朝他蹦过来:“宋大哥~~”   天很黑,看不清叶小妹具体的神情,无限拖长的音调也透露了主人荡漾的心情。   宋清徽却没跟着荡漾起来,反而一脸担心的左顾右盼,叶小妹出门的时候,他隐约还能听到屋内叶婶的嗔笑声,大意是在笑她去茅厕这么乐做什么、就是个小傻子,再加上他本来就做贼心虚,见到叶小妹还这么欢快喊他的名字,宋清徽快被她吓死了,直到确定了叶婶并没从屋里追出来才稍稍放心,下意识退了一步,不着痕迹避开了叶小妹的投怀送抱,并轻声提醒道:“小妹,小点声。”   白天在知青点他避嫌也就算了,现在都出来过二人世界了,宋大哥还这么认真的后退半步,叶小妹就有点不爽的撇了撇嘴,不过下一秒,她又玩性大起,上前一步,踮起脚尖把嘴巴凑到宋大哥耳边问:“那这样说话可以吗?”   是宋大哥让她小声的,她可听话了。   呼出的热气全喷在了耳朵上,宋清徽只觉得耳根一阵发痒,克制了想要挠耳朵的冲动,尽量让自己显得云淡风轻的回道:“这个音量可以,但是没必要凑这么近。”   原来他们谈恋爱了,宋大哥也不会抛弃他的唐僧属性啊。   叶小妹发现这个特点,也就不急于一时了,挽住他的手晃着道,“那我们走远一点,就不用那么小心啦。”   可能是叶小妹太自然了,也可能是他们已经拉过几回小手了,宋清徽一时忽略了她的动作,反而顺着她的话点了下头,他还真点担心她一激动又提高音量,导致他们被叶队长他们抓个正着。   然后他们就默契十足的往村口走去了。   走到一半,宋清徽终于反应过来,说好的打个招呼就走,竟然又被叶小妹缠上了,但他眼下有更重要的事对叶小妹说。   宋清徽微红着俊脸,语气却十分的严肃,“小妹,好好走路,你这样成何体统。”   说这话实在不是宋清徽太不解风情,而是叶小妹太会得寸进尺了。   一开始,她只是挽着他的手,大概见他没反应,又变成双手抱着他的手臂,慢慢把头都靠他肩上了,再后来更是变本加厉,大半个身子都倚在他身上,宋清徽哪怕跟叶小妹处对象,也从来没想过要跟她如何亲密。   还没结婚的男女处对象就应该发乎情止乎礼,在宋清徽看来,他们这样深夜私会还手牵手,就已经很出格了,真没想到叶小妹胆大包天到这个地步。   然而叶小妹跟他有不一样的观点,都正式交往了,他们居然还没有亲亲抱抱举高高,已经够矜持够慢热的了,宋大哥竟然还觉得她过分。   她哪儿过分了?叶小妹梗着脖子不服气,顺便把他的手抱得更紧了。   刚好宋清徽想把手抽回来,发现自己竟无法动弹,尴尬的脸又红了,只能努力保持镇定的说:“搂搂抱抱、拉拉扯扯本来就不符合礼仪。”   “可我们是在约会啊。”叶小妹理直气壮的反驳,“别人处对象还会去钻玉米地呢,我们都没有,已经够低调了好吗。”   说实话,要不是答应了女主小姐姐,勇于尝试各种活动的叶小妹还真的挺想去钻钻玉米地的,听起来就很刺激。   所以现在说到这个话题,叶小妹语气里满满都是遗憾。   不过宋清徽没功夫琢磨她的语气,他都快被叶小妹的语不惊人死不休吓死了,跟妈妈们追问孩子到底跟谁学坏了的语气如出一辙的质问叶小妹:“钻玉米地这种话你都是从哪听来的?”   宋大哥这反应有点不妙啊,叶小妹当然不会出卖女主,所以她眨着眼睛一脸无辜的回道:“大家不都这么说?”   “大家?”宋清徽皱了皱眉,突然想起来队里那些八卦过头,而且百无禁忌、什么都敢说的三姑六婆,小妹可能就是听她们开这种玩笑,就以为处对象的人都可以去钻玉米地?   她这样的想法可不行。宋清徽端正态度,一本正经开始教育无法无天的叶小妹,“大家只是在说笑而已,你可不能信以为真,别说钻玉米地了,搂搂抱抱都是不应该的,你是女孩子,更要懂得矜持,毕竟这不是在家里,万一被外人看见,你以后怎么做人?”   叶小妹听完简直花容失色,亲亲抱抱举高高都不可以了,那她谈恋爱还有什么乐趣?   这么一想,叶小妹认为不能接受宋大哥说法,抱着他的手臂无所谓的道:“小心一点就不会被发现了,我的恋爱我做主。”   人家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宋大哥也算是一朵高岭之花了,她都冒着被女主手撕的风险泡了他,不能亲亲抱抱也太亏了。   “小妹,听话。”宋清徽故作不悦的说,对油盐不进的叶小妹很是无奈了。   叶小妹脾气比他还大的抱怨道:“我就喜欢跟宋大哥亲近嘛,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还处什么对象。”   宋清徽:“……”   又任性又赖皮,现在还审时度势的撒娇带威胁了,宋清徽一下子还真被她威胁住了。他们能处对象还是他用了点手段才成的,叶小妹嘴上说如何如何喜欢他,宋清徽已经完全不信她的鬼话,这丫头没耐心的很,他再唠叨下去,说不定她真的以他太“麻烦”为由要分手呢?   总之革/命还没成功,宋清徽暂时不想挑战叶小妹的耐心,所以他摸了摸口袋,换了个语气哄道:“小妹,只要你乖乖听话,我给你好吃的。”   “什么好吃的?”叶小妹还没得到答案,已经立正站好再也没赖在他身上了。   说好的就喜欢跟他亲近呢?宋清徽抽了抽嘴角,很郁闷他为什么又一次信了叶小妹的鬼话,根本不用多费口舌的,直接把东西拿出来叶小妹就乖乖听话了。   不过看看身旁眨着一脸期待的眨眼睛、像小奶猫一样乖巧无害的叶小妹,宋清徽又觉得现在也不算晚。   他不紧不慢的掏着口袋。   叶小妹双眼继续放光,她一个人几乎做到了万人瞩目的效果,宋清徽心里暗自发笑,终于在叶小妹的期待中把东西拿出来了,叶小妹迫不及待的双手接过,然后兴奋的脸都红了,“哇,居然是鱿鱼干!”   宋清徽惊讶的挑了挑眉:“你认识?”   小丫头知道的东西比他想象的还要多,不过好像都是吃的,难道这就是天赋异禀?   叶小妹没在意他的惊讶,她已经抱着罐子乐得找不着北了,美滋滋的感叹:“宋大哥倒是什么样的神仙家庭啊,有牛肉干有肉罐头,现在连海鲜都有了,是不是坐拥四海啊?”   宋清徽被她浮夸的赞美逗笑了,摇头道:“只是有亲戚在海边,偶尔会寄点特产给我们家,而且也没有很多。”   叶小妹听得更羡慕了,这年头好东西自己吃都不够,还会寄给别人,宋大哥家的亲戚想必也是大户人家。   至于数量,有的尝鲜就不错了,难不成还奢望吃海鲜吃到饱吗?叶小妹觉得自己可容易满足了。   宋清徽又被她的神情逗乐了,聊了几句,却看到叶小妹只是抱宝贝一样紧紧抱着鱿鱼干,并没有立刻品尝的意思,他挺好奇的问:“不想尝一尝吗?”   他认识的叶小妹可没这么矜持过。   叶小妹则是一脸为难的回答:“我已经刷过牙了,回去再刷的话要被我娘怀疑了。”   抱着好东西不能立刻吃她也很煎熬啊。   宋清徽倒是很支持她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因此摸着她的头安慰道:“那就不着急,慢慢吃吧,过段时间记得把罐子给我,我给你装点其他的。”   这些鱿鱼丝的分量并不多,叶小妹有信心几口就吃光光,所以听到宋大哥的话她立刻不纠结了,仰起头兴奋的问:“我明天就把罐子给你?”   宋清徽无奈的摇头:“那么早给我也没用。”   “为什么?”   “你希望每天晚上都去‘厕所’吗?”   叶小妹想了想,很失望的摇头,她倒是不怕麻烦,就担心次数多了会引起注意,惹得王翠芬同志亲自陪她去厕所,那就麻烦大了。   早恋可真不容易啊。叶小妹深深的叹气。   看她又耸拉着脑袋、一脸恹恹的,宋清徽又不忍了,主动把日期提前,“我们月底再见好不好?”   叶小妹继续怅然若失:“还有半个月,要等好久的啊。”   姑且就当她是等不及想要早点见他吧。宋清徽颇为愉悦的摸了摸她,“这也是没办法。”   叶小妹也知道小心驶得万年船,只能抱紧她的小罐子点点头,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下次约会的时间。   所以说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为了更好的投喂叶小妹,宋清徽坚定的信念就这样轻易被自己打破了,看着叶小妹乖乖巧巧的小模样,他非但不觉得难为情,心头竟然还有几分满足。   不过内心再满足也没用,叶小妹该回家了,她出来已经过了半个小时,现在回去顶多被当成便秘,可是再拖延下去的话,那就不是便秘,队长媳妇该担心她是不是掉进粪坑里,拎着油灯出来找她了。   细心稳妥的宋清徽便把叶小妹送回家。   在叶家门口,宋清徽也没敢开灯,只是站在不近不远的地方目送着她。   明明就在一个村,不知为何竟然还有点离别愁绪,可能第一次处对象都这样吧,宋清徽只好安慰自己以后就好了。   不过比起自我安慰,还是叶小妹的态度让更感欣慰,这丫头抱着鱿鱼干一步三回头,走得磨磨蹭蹭,跟他是同样的心情呢,这个发现让宋清徽终于感受到了一点恋爱的甜蜜,仗着叶小妹离得远看不清他,放弃形象般的露出了灿烂笑容,嘴角都快要咧到耳后跟了。   宋清徽自己都知道他这表情一定很傻,但他一点都不想收敛。   到家门口的路就那么长,叶小妹再慢吞吞,也终于走到了门口,推门之前,她最后一次回头看向宋大哥,心情十分的沮丧——竟然真的不给亲亲抱抱举高高,好气哦。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这句歌词用来形容叶小妹,简直再贴切不过了,以前她为了骗宋大哥的肉罐头绞尽脑汁、不择手段,满脑子只惦记着他的包裹,如今轻而易举就能被投喂,她最期待的反而变成了约会的时候用什么姿势扑倒宋大哥。   令人生气是宋大哥看着身娇体弱易推倒,叶小妹推了快了两个月都没推动。   他的唐僧属性不是闹着玩的,叶小妹越像骗唐僧肉吃的小妖精,宋大哥就越正人君子,不但每次都不为所动的拒绝她,还要给她上思想教育课。   所以叶小妹别说愉快的调戏男朋友了,谈了这么久竟然连小嘴都没亲上,太过分,他简直是看不起她小甜甜!   小甜甜叶小妹也不服输了,越挫越勇,不把宋大哥扑倒不罢休。   因为这个,叶小妹每天过得可充实了,精气神就不一样,还有爱情的滋润,隔三差五又能被投喂,小脸都养得越来越红润水嫩了。   王翠芬他们对此一无所知,很习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的叶小妹,不过快乐似老鼠叶小妹却成功引起了女主的注意。   楚涵抄着一颗老母亲的心,叶小妹谈恋爱谈得越乐不思蜀,她就越觉得发愁。虽然刚开始谈恋爱那会儿,小妹保证过不会乱来,但此一时彼一时,他们现在可是热恋期,又都是年轻气盛,谁知道擦枪走火的时候,宋知青不会用花言巧语诱哄小姑娘?   不是她看不起叶小妹,这丫头一看就是经不起诱惑的样子,指望她还不如指望宋知青更靠谱一点。   眼看着叶小妹浪了两个月,楚涵决定帮她紧紧弦了,找了个机会不动声色的打听:“小妹,你最近跟宋知青发展到哪一步啦?”   叶小妹却以为小姐姐是不放心,临时抽查来了,恨不得指天发誓,“楚涵姐,我保证没有跟宋大哥去钻玉米地!”   楚涵暗想她只是八卦的语气,叶小妹却如临大敌成这样,搞不好宋清徽已经得手了,顿时就很气,未成年小姑娘都能下手,渣男!   因为气氛,楚涵语气都有点沉了,怀疑的看着叶小妹:“真的?”   好不容易过上了幸福吃肉的好日子,叶小妹就很担心女主小姐姐中途叫停,不让她跟宋大哥谈下去了,那她岂不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好惨的。叶小妹决定争取小姐姐的信任、自证清白,突然灵光一闪,提议道:“楚涵姐,你要是不放心,下次约会可以跟我们一起去啊。”   宋大哥那臭唐僧,跟她拉个小手都各种不情愿,小姐姐看了肯定很安心。   楚涵是抄着老母亲的心,但毕竟不是叶小妹的亲妈,手还不至于伸这么长,再说叶小妹心思都写在了脸上,究竟是以退为进,还是真心实意,自己一眼就看清楚了,楚涵还是信她的。   只是转念一想,小妹这么信赖她,都愿意带她去约会,她为何不顺势同行,看看宋知青到底有没有哄骗小姑娘?顺便还能给他添添堵,让他知道想学某些男知青当吃干抹净不负责的渣男可没那么容易。   楚涵又笑眯眯地同意了,“既然小妹这么热情,那我就跟你们出去玩玩吧。”   叶小妹也眉开眼笑,挽回了小姐姐的信任,她果然很机智呀。   有人欢喜有人愁,叶小妹和楚涵达成了共识,两人都觉得心满意足,这就衬得宋清徽更加凄惨可怜了,他们每个月就约两次,二人世界还没享受够呢,叶小妹竟然毫不见外的通知他要带上楚知青,小脑瓜到底怎么想的?   但凡换一个人,宋清徽都不会这么耿耿于怀,偏偏让叶小妹信任到可以让对方知道这种**的人竟然是楚涵,宋清徽不但郁卒,还被叶小妹搞得很挫败。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码得好艰难,感觉鸡血要用完了,发愁_(:3J∠)_   继续晒霸王票——   又让小伙伴们破费了,希望明天能继续日万,阿米豆腐[双手合十]   今天就拜拜啦   ☆、第七十六章   楚涵评价宋清徽颇有城府, 其实挺中肯的, 宋清徽除了拿叶小妹毫无办法,对付其他人还是不在话下的,哪怕是聪明谨慎的楚知青,他也知道该用什么办法“打发”。   郁闷了半天的宋清徽打起精神干正事了, 他直接“说服”了沈思默陪他一起赴约。   沈思默和楚涵之间有点小暧昧,倒不是沈思默自己告诉他的,而是宋清徽看出来的。   按照他平时的习惯,只要沈思默不主动提,宋清徽只会假装不知道,当然也不会透露给任何人, 就像他跟叶小妹好上了,别人不知道, 和他走得最近的沈思默一定能猜到,可是他也不问, 也没对谁多嘴过,默默帮他守口如瓶。   或许外人会觉得他们这样的友谊很奇怪,看似形影不离, 却几乎不交心, 对对方的秘密一无所知。但宋清徽觉得这样反而更安心,不远不近才是最安全的距离, 就像古人形容君子之交淡如水。   可是现在为了应付叶小妹的骚操作,他也只能主动打破他和沈思默的交友模式了。   宋清徽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只是他郁闷归郁闷, 另一方面也算对楚涵的性格有些了解,他们其实更像是一类人,这才互相看不顺眼,同时他也心知肚明,楚涵对人的戒备一点都不比他烧,所以她绝对不是多热心肠或者多喜欢凑热闹的人,能答应陪小妹来见他,多半是因为不太放心,怕他哄骗小妹做什么不能做的事,这才想要亲眼看看的吧。   当然这位女知青心眼那么多,能够顺便给他添添堵,她肯定也是乐见其成了。   总之对方出发点是好的,又得到了小妹全心全意的信任,宋清徽也不好有大动作,就想着干脆给她牵个线,要是她能顺势同沈思默好上,以后就专心处对象,也没那么多功夫黏着小妹了。   沈思默确实外冷内热,惊讶并为难了一会儿,到底答应帮忙了。   晚上八点半,两个“好哥们”结伴出去上茅房,引得其他男同志打趣——“你们干脆穿一条裤子得了”。   他们出发的时候,叶小妹和楚涵也在窸窸窣窣的小声说话。   是的,楚涵今天又在叶家睡了,她和宋清徽毕竟都住知青点。大晚上的,两人要是一前一后的跑出来,其他知青绝对会浮想联翩的,所以为了避免绯闻,楚涵干脆又住叶小妹这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   楚涵正轻声问叶小妹:“你们约的是几点?”   “八点半!”叶小妹已经开始兴奋起来了,又可以跟宋大哥约会了,好开心哦。   楚涵举着手表艰难的看时间。   她家也不富裕,上辈子第一块手表还是跟前夫结婚的时候买的,这辈子是因为她主动代替大姐下乡,大姐觉得对不住她,攒了三年的私房钱买了这块手表送她,想想明艳灿烂、与记忆中截然相反的大姐,楚涵就觉得她的重生还是有意义的。   上个月,大姐又来信了,说她跟厂里李主任的大儿子李叔同相亲看对眼了,年底订婚,明年就结婚,李叔同私底下答应她,他们结婚后,就想办法求他爸弄个岗位把她调回城。楚涵回信告诉大姐不用急,结婚后过两年再提也不晚,毕竟一结婚就让办事太势力可,以后她在婆家都不好做人。   楚涵这么说当然是拖住大姐,过两年就恢复高考了,她有信心考上大学,就没必要让大姐折腾一回了。   不过大姐有这份心,楚涵还是很受用的,她知道李主任一家,上辈子国企改革,年富力强又有魄力的李主任自己办厂,弄得有声有色,家里条件很不错了,李主任的大儿子更是出了名的忠厚老实,楚涵都想不到他私底下会同大姐说这话,想来他是喜欢大姐很久了吧,毕竟他们年龄相当,也算是青梅竹马。   楚涵想到上辈子坎坷早逝的大姐如今顺顺利利,自己也倍感欣慰,她的重生不仅有意义,通过大姐也让她看到了,命运不是一成不变的,只要有魄力都可以改写人生。   所以她对未来也充满了信心。   终于看清了时间,楚涵收起这些情绪,轻说道:“快到八点半了。”   叶小妹早就迫不及待了,闻言立刻跳下床拉着小姐姐道:“那我们快点出去吧。”   出门的时候,叶小妹依然大声跟王翠芬同志打了个招呼,“娘,我们去下茅房。”   她每个月总有那么一两个晚上跑茅房的,频率不算太高,但也足够让叶家人习以为常了,今天还有小楚陪她一起,王翠芬都懒得叮嘱了,后妈似的提醒道:“那你小声点,可别把大宝和大妹吵醒了。”   她再也不是王翠芬同志的小宝宝了,叶小妹带点小情绪的“哦”了一声,下一秒又满血复活,兴奋不已的拉着楚涵继续往外蹦:“走吧。”   被她拉着不放的楚涵仿佛也被她的情绪感染了,不知不觉就露出了舒心愉快的笑容。   但是她的好心情维持到宋清徽跟她们汇合时,便戛然而止,他竟然鸡贼的把沈思默带来了,还装模作样的跟她解释道:“楚同志,我听小妹说今天要带你一块出来,怕你一个人觉得无聊,只好把沈思默也叫上了,人多一点也更热闹是不?”   找谁不好偏偏找沈思默?楚涵心说我信了你的邪,这小伙子可真是坏的很。   楚涵本以为不会有人相信宋清徽的鬼话,没想到傻呼呼的叶小妹竟然信了,还很开心的点头:“好呀好呀,今天真好玩。”   哪里好玩了?楚涵很想拍醒傻姑娘,没想到晚了一步,见色忘义的叶小妹已经松开她,乐不思蜀的跑到宋清徽跟前了,趁着月色,楚涵仿佛还能看到宋清徽颇为骄傲的瞥了她一眼。   被个没心没肺的小姑娘缠上了什么值得骄傲的?楚涵简直槽多无口,只能安慰自己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宋清徽能跟叶小妹打得火热,可见他也是不着调的,犯不着跟他一般见识。   然后就在楚涵自我安慰的时候,顺利会师的小情侣深情对视了几眼,便抛下他们直接往村口走了。   被遗忘的两人站在原地大眼瞪小眼。   片刻后,沈思默不自然的移开视线,建议道:“那我们也跟上去吧?”   楚涵默默的点头,心里却在叹气,如果这是宋清徽对她跟过来当电灯泡的报复,那么她承认他成功了,她确实被他弄得有点进退两难。   今晚夜色很美,柔和的月光洒满整个村子,不远处那对小情侣亲昵甜蜜、窃窃私语,把周围气氛烘托的更加浪漫唯美,走在她身旁的青年挺拔俊朗,又总是默默的关心着她,楚涵那颗她以为犹如枯井的心也都不受控制的跳动起来了。   如果楚涵像叶小妹一样,只是个无忧无虑的十几岁少女,面对此情此景她必定不会犹豫半分,因为本该就是为了爱情可以赴汤蹈火的美好年华。   可她不是,少女心的身体老阿姨的心,她早就失去了追逐爱情的热情,更没办法说服自己对这么年轻的青年下手——上辈子她的女儿都比沈思默大了七八岁,老牛吃嫩草也不是这么个吃法。   注定无法回应对方,楚涵只能假装没发现身旁的青年时不时投注过来的眼神,把注意力放到不远处的小情侣身上。   她本来就是为了看叶小妹和宋知青的相处模式而来,实在不该本末倒置。   楚涵定睛一看,还真的发现了亮点。她以为会被占便宜的叶小妹,竟然走着走着就往宋清徽身上贴,而宋清徽为了避开她都已经走到马路牙子上了。   终于避无可避,只见宋清徽伸手扶住了叶小妹,让她尽量站直身子,并且一脸严肃的道:“小妹,好好走路。”   叶小妹当然不会这么听话,她仰着头无辜道:“我明明走得很好啊。”   这时宋清徽低头在她耳边说了句话,楚涵离得远没有听清,只看到两人同时回头朝他们看过来,然后没长骨头的叶小妹终于学会自己站立了,只是同时伸出了小手。   宋清徽看着她轻叹了口气,仿佛对她无可奈何,最后还是配合的收了手,把这只不安分的小爪子收进了掌心。   叶小妹这才满意了,又愿意迈开步子继续往前走了,跟宋知青交握的手在身后左右晃荡,足以让人发现她的心情有多好了。   这一幕却让身后的楚涵目瞪口呆、三观尽毁,或许她不该担心叶小妹安全,而是该担心担心宋知青了,这两人还不知道谁占谁便宜呢。   叶小妹当然不知道女主的震惊,她还挺满意的,虽然还是没有亲亲抱抱举高高,但是终于让张口矜持闭口礼仪的宋大哥主动跟她拉小手,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厉害了,他们现在也有了个质的飞跃,亲亲抱抱举高高还会远吗?   前途还是很光明的,叶小妹并不急于一时。   约完会,两对年轻男女各自回家,叶小妹还有点意犹未尽的问小姐姐:“楚涵姐,是不是很好玩啊,我们下次再约吗?”   她发现有小姐姐在旁边特别方便,可以跟宋大哥多待好一会儿,今晚她们都出来了整整一个小时,她家都没啥动静,比她一个人出来要让人有安全感的多了!   叶小妹是爽了,楚涵只觉得身心疲惫,心血来/潮接受叶小妹的邀请,非但没折腾到宋清徽,反而把她自己折腾的不轻,楚涵斩钉截铁的表示她不去了,再也不去了。   “不去就不去,这么激动干嘛呀。”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叶小妹轻声吐槽。   “你跟宋知青好好处着吧。”楚涵无力的摆手,她是彻底怕了腹黑男,就希望叶小妹代表月亮收了这个祸害。   被她拒绝的叶小妹也只是小小的失落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好心情,毕竟她提议带上女主一起约会的初衷,就是找回小姐姐对她的“信任”,女主小姐姐现在既然能这么说,可见对她已经深信不疑了,她的目标已经完成,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至于小姐姐不能继续陪着她约会也很正常啊,小姐姐是走事业线的女主,人家很忙的好不好,哪有时间天天陪她玩。   人不能太贪心嘛。叶小妹就这样三言两语又把自己安慰高兴了,脱了外衣上床倒头就睡。   跟叶小妹不一样,没有恋爱要谈的楚涵反而心事重重、毫无睡意,躺下没几分钟就听见旁边绵长的呼吸声,只能无奈的笑了笑   不过叶小妹睡得太香,不知不觉也感染她,楚涵渐渐也陷入了沉睡。   叶小妹无事一身轻,一觉睡到天亮,床上另一个人早已不见了踪影,伸手摸了摸旁边的床位,被窝都凉了,叶小妹一脸神奇的爬起床。   这个点,王翠芬同志还在家里忙忙碌碌,叶小妹很兴奋的抓着她娘问:“楚涵姐什么时候起来的啊?”   王翠芬哭笑不得的嗔道:“你还有脸问,你们俩睡一个屋,人家小楚起来都两个多钟头,你怎么才这么晚?”   叶小妹压根没在意她娘的话,还在不可思议的感叹,“她起来我一点动静都没听见,太厉害了。”   算了,指望这丫头意识到睡懒觉的毛病不好并及时改正是不可能的了,王翠芬懒得在她身上浪费功夫,十分高冷的转身,“既然起来了,就抓紧功夫洗漱吃饭 ,我马上就得上工了,你可得把大宝和大妹看好。”   “好哒。”叶小妹欢快的应了,并且很愉快的哼着小调去洗漱吃饭,但她跟她娘仿佛过的不是同一个时间,她连早饭都吃好了,并且在院子里陪小家伙玩耍起来,号称马上要走的王翠芬同志竟然还没走,甚至还有心情站在她跟前问:“对了小妹,你们昨晚去茅厕怎么好久回来?”   叶小妹抬头问:“有很久吗?”   王翠芬翻了个白眼:“我都快睡着了你们还没回来,能不久吗?”   若不是知道小楚跟小妹一块去的,她都要爬起来从茅坑里找人了。   叶小妹无辜的眨了眨眼睛,谎言张口就来,“那个啊,我们还在外面逛了一圈,昨天晚上的月亮好漂亮呢。”   “我就猜到是这样。”王翠芬轻易接受了这个借口,忍不住摇头道,“月亮有什么好看得,你们这些小姑娘还真是闲得发慌。”   吐槽过后,王翠芬又提醒道,“下次可别这么胡来了,就算想出去玩,也得给我说一声,大晚上的出去那么久,能不着急吗?”   叶小妹乖巧点头,不无遗憾地想没有下次了,小姐姐已经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她_(:3J∠)_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太阳太好了,晒的人昏昏欲睡,都无心码字了(太阳:我不背锅_(:3J∠)_   日万活动就剩两天了,我会努力坚持的,待会就去喝杯咖啡再战   感谢小可爱们,么么哒。   ☆、第七十七章(补更3.25)   失去了楚涵这个可以为她提供掩护的“战友”, 叶小妹只能继续夹起尾巴约会,每次只待半个小时, 绝不多留一分钟,因为不能给王翠芬同志爬起来找她的机会。   不过叶小妹并没有因此感到多郁闷,她是乐天派, 宋大哥抛开他那一部分磨磨唧唧的唐僧个性,也是个非常合格的男朋友了, 不但每次都主动投喂她, 偶尔还会制造惊喜。   比如这次约会,宋大哥就颇为神秘的给了她一个“宝贝”盒子。   叶小妹被他勾起了兴趣,来不及打开就兴致勃勃的问:“是什么呀?”   宋清徽笑容矜持:“你先打开。”   这让叶小妹更加期待了, 她麻利的打开盒子,发现盒子里原来不是吃的,而是一块手表, 眼睛刷的又亮了。   难怪宋大哥搞得这么神秘, 叶小妹惊喜的都要跳起来了。作为傲娇的小甜甜,她两辈子都特别喜欢收礼物,她也不在意礼物的价值高低,只要是用心准备的都很喜欢,因为这会让她有种备受宠爱的感觉。所以, 就算包得严实的盒子里只是块她爱吃的肉干或者糖果, 叶小妹都会很高兴的,而宋大哥送的竟然是一块样式小巧而经典的女式手表,简直是暴击啊, 叶小妹看着他的眼神都开始冒着粉红色的小心心了。   穿越快一年,她对这个年代的物价水平多少都有数了,手表可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像他们这种“大户人家”,还有个在城里捧铁饭碗的“成功人士”,依然买不起一块手表呢,宋大哥这是大手笔啊大手笔。   叶小妹想了下,这支看似相貌平平的手表,价值相当于她喜欢的各类限量版包包,谁要是送她这样的礼物,那他们就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了!   不过她上辈子并不缺包包,拥有这些也只是锦上添花,而宋大哥的手表却是雪中送炭,因为她穿越快一年了,依然没学会看天色辨认时间的技能,每天只能连蒙带猜、特别的没安全感,如今有了宋大哥那就什么都不用愁了。   叶小妹感动不已的看着他:“宋大哥怎么会想到送我手表……”   对她也太好了点吧——因为感动到说不出话来,后面几个字就被她吞回肚子里了。   宋清徽闻言便以为她是纯属好奇,很谦虚的笑道:“你之前说没表都不知道时间,刚好有机会,就顺便托人帮你带了块梅花手表回来,听说这两年很流行这一块。”   叶小妹已经虽然傻白甜,记忆力还挺不错,稍微回忆了下就想起她什么时候说过这话——就在宋大哥第一次“约”她那天嘛,都是去年的事了,那个时候宋大哥还扭扭捏捏不肯接受她呢。   没想到那时他一边拒绝她,一边在心里连送她的礼物都想好了,说不定那会儿就对她爱在心里口难开了呢。叶小妹现在不但惊喜,还十分得意,她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含蓄谦虚,高兴就要大声说出来,所以仰着头美滋滋的感慨:“原来第一次约会,宋大哥就决定要送手表了,我真的好感动哦。”   别人是礼轻情意重,宋大哥是礼重情更重,简直是绝世好男友啊,如果不是怕把唐僧附体的宋大哥吓跑,她现在真想抱着他亲几口表达自己激动的心情。叶小妹不无遗憾的看着宋大哥。   宋大哥当然不知道叶小妹内心的想法,听着她的感叹,他已经很懵逼了,连连摆手解释,“小妹你误会了,我是前两个月才想起给你买表的,所以写信的时候正好请上海的表姐帮我去买,梅花手表就是上海产的,表姐去更好买也更划算。”   那段时间,叶小妹正像老鼠躲猫一样躲他,连他主动约谈都没让她回心转意,宋清徽虽然外表看着气定神闲,其实也不敢确定那点吃的还能不能打动她,所以突发奇想,专程写信托表姐帮忙,他想有吃的有手表,娇气包似的叶小妹不可能还无动于衷。   结果他高估了邮局的效率,一来二去竟然花了三个多月,同时也高估了叶小妹的意志力,仅仅只是一瓶牛肉酱,不费吹灰之力就让她缴械投降了。轻易得让很清楚她本性的宋清徽都有点哭笑不得了。   不过宋清徽也不是斤斤计较的男人,尽管叶小妹轻轻松松上了钩,收到表姐寄过来的女士手表后,他还是第一时间拿来送给了她。却没想到叶小妹竟然会认为他早在去年就惦记上了她,想着要给她送这份大礼。   宋清徽这么在乎清誉的男人,当然不能允许自己被叶小妹如此误会,解释的相当认真了。   说者有意,听者却无心,叶小妹眨了眨眼睛,无所谓的附和:“是吗 ?”   满脸都写着“不要在意这种细节”啦,一看就没认真对待他的解释。   宋清徽一时间被她搞得很郁闷啊,继续解释吧,显得他好像很心虚的样子;不解释吧,他又不放心,万一叶小妹坚持自己的观点并宣扬出去,岂不是坐实了“他很早就惦记上了她”的说法?   就在宋大哥默默纠结的时候,先还兴高采烈、欢喜得不行的叶小妹不知道突然想到了什么,竟然要把礼物还给他,“算了啦,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   宋清徽忙放下自己那点小情绪,一脸意外的问:“你不喜欢吗?”   叶小妹摇头。   按照叶大小姐的性格,世上没有什么礼物是她不敢收的,但叶小妹不行,因为她有个彪悍的老母亲,如果被王翠芬同志发现她眼睛都不眨就收把她卖了都买不起的手表,搞不好真的要把她的腿打断。   为了狗命和狗腿,叶小妹只好忍痛割爱了。   宋清徽听到她说怕叶婶,不由顿了顿,突然感到一阵心虚。和叶小妹发展到这一步,他已经能够正视自己的内心了,他很喜欢叶小妹,比她所谓的喜欢要多的多,可是对于他们的未来,他依然还没个决断。   其实宋清徽已经没那么在意他未来的妻子,是出身好并接受过良好教育的贤妻良母,还是各方面条件都不行的小村姑了,因为和叶小妹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已经让他看清楚,比起那些门当户对的外在条件,那个人能不能给你带来快乐和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和叶小妹处对象的这几个月,宋清徽就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他没有哪一天是不开心的,哪怕被叶小妹某些突发奇想的骚操作弄得哭笑不得,那都是幸福的烦恼,他有时候什么都不做,只是想想她,都会忍不住想笑出来。   什么叫有情饮水饱,宋清徽现在可算是体验了一把。   所以宋清徽偶尔也会想,如果他们能一直好下去,和叶小妹结婚应该也会过得很幸福的。   只是他不能确定,感情可能随时会变质,如果哪一天他不再这儿喜欢叶小妹,不再看她哪哪都好、连无理取闹的样子都可爱极了,那时他是否还能甘心和她走下去?   每每想到这一点,宋清徽便又犹豫了,第一次像个缩头乌龟一样,以为不去想就什么事都没有。不过到底还坚持着最后的底线——不确定自己是否能负起责任,那就绝对不能越雷池一步。   说实话,哪个男人不想和心爱的女人亲密无间的?某些yu望就像是刻在身体里的本能,宋清徽看着再无欲无求,面对像小妖精一样痴缠的叶小妹也不是真的无动于衷,他也很想紧紧把她揉进胸膛,给她快乐,给她一切她想要的。   可是万一他不能娶她,至少能让她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在当地找个她配得上、家境又不错的对象结婚吧。   只要想到这点,宋清徽便什么冲动都没有了,坚持当一个正人君子,或许身体憋得有点难受,但至少心里能好受许多。   因为自认为“问心无愧”,现在听到王翠芬的名字,宋清徽稍微心虚了一下,便很快又恢复过来,若无其事的建议道:“你之前藏吃的也藏得挺好,从来没被叶婶他们发现过,不如手表也这么藏起来?要用的时候看看时间就成,也不用一直带在身上的。”   叶小妹还真的有点跃跃欲试,到手的好动心让她推出去真的很心痛的。   但是迫于王翠芬同志的余威,她再心动,也实在不敢在做死的边缘疯狂摩擦,小脸上写满了纠结。   看着叶小妹怂怂的样子,宋清徽忍俊不禁的勾了勾唇,心想世上还有她害怕的人,也是不容易。   不过笑完还是得给对象继续出主意,宋清徽很有担当的说,“你先藏着,如果最后还是不慎被叶婶发现,你就说这块表是旧表,闲置也是闲置,我就顺便给你了,让叶婶可以来直接问我。”   这样就祸水东引了——他没事带块旧的女士手表在身边是挺奇怪,但是只要叶小妹咬定他盛情难却才收下的,叶婶他们也只会认为是他对叶小妹有了异心,而不会怀疑到叶小妹身上。   最多他以后被叶叔他们当豺狼虎豹一样防着,再也不能隔三差五去蹭饭吃了,但是比起叶小妹的断腿威胁,宋清徽觉得这种程度他还能承受。   叶小妹也觉得这样很不错,麻麻再也不担心她被打断腿了,那她还怕什么?   迅速给宋大哥发了张好人卡,叶小妹兴高采烈的便扬起手道:“那太好了,宋大哥你快帮我戴上吧!”   宋清徽又是一愣,有些防备,“你不可以自己戴吗?”   “当然不可以呀。”叶小妹高高扬起头,神气十足的表示,“手表就是宋大哥送的,要你亲手为我戴上才有意义嘛。”   叶小妹歪理一套接一套,有时听着还有几分道理,宋清徽无奈之余,倒也从善如流的取出手表,低头给她戴了起来。叶小妹表示很满意,并配合的主动往前两步,跟他靠的很近、就差脚尖抵着脚尖了。   宋清徽却无暇顾及她的小动作,正一脸专注的给叶小妹戴手表。他自己戴手表倒是很熟练,帮别人戴却是第一次,夜晚光线又不好,宋清徽埋头“苦战”了好一会儿,才听见清脆的“啪嗒”声,表带终于扣上了,宋清徽都想给自己擦把汗,抬头正想说什么,才发现叶小妹不知何时凑到了他胸前,一双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想说的话瞬间忘了个干净。   他本该后退的,却突然无法自拔地陷进了这双灿若星河的眸子里。   不清楚宋大哥在发什么呆的叶小妹顿时也不说话,就这样静静地和宋大哥对视、看着他装逼。   文艺青年宋大哥反而体会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意境,更不忍心破坏这么好的氛围了。   看他大有发呆到天荒地老的架势,叶小妹终于沉不住气了,主动打破沉默问,“宋大哥,你对我这么好,我是不是应该报答你呀?”   宋清徽回过神来,难免再次回忆起决定给叶小妹买手表时的状态——那阵子几乎被她弄得寝食难安,像个随时要炸的□□桶。宋清徽一直觉得自己的意志力不错,也挺善于调整情绪,没想到因为叶小妹失控至此,如今回想起来都觉得一阵后怕和后悔,深以为然的感慨道:“只要你少气我几次,就是对我最大的报答了。”   叶小妹没听出他颇为沉重的心声,还以为宋大哥这是甜言蜜语呢,遂一脸严肃的摇头,“不行,一定要感谢的。”   宋清徽被她的严肃脸逗乐了,配合问:“那你想怎么报答?”   叶小妹直勾勾的盯着他。   银色月光洒在宋清徽脸上,勾勒出深邃又不失清俊的五官线条,高挺的鼻梁下是形状完美的薄唇。   大概是天生丽质 ,宋清徽的嘴唇一点都不像其他人一样干燥起皮,反而润润的,让人很想凑上去舔一口。   叶小妹的目光不小心落在他的嘴唇上,瞬间被美色所惑、忘了自己要说的话,倒把藏在心底已久的“真心话”说了出来,“要不我以身相许?”   好好的“报答”变成了调戏,宋清徽直觉不好,立刻就要后退保平安,却还是晚了一步,叶小妹已经扑到了他怀里。   宋清徽还下意识扶住了她的腰,怕她浪过头把自己给摔了,所以确定她站稳后,才松开手准备拉开距离,甚至都想好了这次又该如何教育无法无天的叶小妹,然而为时已晚,叶小妹这会儿正色胆包天,既然都把人扑了,当然是一不做二不休,踮起脚亲上去!   进退有度的宋清徽这下彻底懵逼了,毫无防备就被叶小妹贴上了嘴唇、堵住了呼吸,鼻息间还都是她喷出来的热气,这阵热流烧得他面红耳赤,浑身发烫,大脑都烧成了一团浆糊,只能用最后一丝理智在拒绝,张嘴道:“小妹——”   宋大哥的口感果然像她想象的一样好,又润又软,像极了上辈子吃过的布丁。   不是很爱吃甜食的叶小妹如今连大白兔都能吃得津津有味,布丁这种神仙级的甜品更加不能错过了,她仰着头一阵沉迷的吮吸。   口感这么好,如果宋清徽一直不张嘴不配合,叶小妹“在外面蹭蹭不进去”也能满足,但他这个时候突然张嘴,未免给人一种欲迎还拒的娇羞,叶小妹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舌头就不由自主顺着边沿滑了进去,刚好又把宋清徽的话堵了回去。   宋清徽这下浑身都僵硬了,四肢被她紧紧缠绕着,嘴唇被堵得严严实实,她甚至时不时勾着他的舌尖起舞,而他还在慌乱不知所措中,宋清徽觉得自己就像个任人摆布的工具。   不,他都不算合格的道具,道具冷冰冰的,不该有任何反应,而他却无法控制生理反应。   六月的天气已经开始炎热了,晚上的温度倒是比较适宜,但也穿得很轻薄,两具年轻的身体紧紧相拥,单薄的布料形同摆设,叶小妹很快感受到了宋大哥某些身体变化,她当然不可能傻得问宋大哥“裤兜里藏了什么小棍棍”,叶小妹老司机般的微微一笑,扬起头问:“宋大哥,你现在是不是很想带我去钻玉米地呀?”   叶小妹还记得答应女主小姐姐的事,倒没打算阳奉阴违,而是想着把宋大哥骗去玉米地,暂时先让他鸡冻鸡冻,她也顺便占占便宜,然后等他把裤子脱了,她钻头就跑,也让宋大哥尝尝被人吊胃口的滋味。   宋清徽当然猜不到叶小妹的邪恶用心,他感到嘴唇一凉,不觉有些怅然若失,下一秒才注意到叶小妹说了什么,整个人又羞又怒,张口就训道:“你作为女孩子,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害羞,这种话也能说出口?”   都到这份上竟然还不上钩,叶小妹有点小失望,同时又肃然起敬,这么看宋大哥是忍者神龟级别的啊,她撩不动倒也正常,不是她魅力不行。   叶小妹就这样释然了,面对少见气急败坏的宋大哥,她也能屈能伸的低头道歉:“对不起了嘛。”   我下次肯定换个委婉的问法。叶小妹默默地说。   然而她现在诚心道歉也没用了,宋清徽已经被她气到狗带,当场就想拔腿走人——主要是他自己没脸面对叶小妹。   叶小妹无法无天、百无禁忌惯了,宋清徽内心深处反而觉得不应该怪她,这丫头本来就是个好奇宝宝,对什么都兴致勃勃、想要去试一试,自从听人家说起过钻玉米地,她早就好奇不已了,当然逮着机会就想和他去试试。   比起叶小妹的大胆妄为,宋清徽真正不能原谅的其实是他自己,枉他痴长叶小妹几岁,自认为聪明过人,也一直相信自己能把持住、不会对小妹做那些不该做的事,如今居然被她一个亲吻弄得方寸大乱,差点就被牵着鼻子走了,等于打破了他这些骄傲和信心满满。   一时间,各种羞愧、自责等情绪涌上心头,宋清徽只想一个人静静。   可是腿还没能拔起来,便感觉脚背上一阵重量,宋清徽低头,就发现叶小妹一脸坦然的站在他脚背上,手臂还勾着他的脖子不肯放下来。   宋清徽无奈的看着她:“小妹……”   本意是想叫她从身上,哦不,是脚上下来,叶小妹却眨着眼睛冲他抱怨:“还不是宋大哥你个子太高了,踮着脚亲亲很累的好嘛。”   宋清徽的俊脸唰地又红了,一时没好意思插话 ,叶小妹则十分骄傲的扬起头:“所以我就想到这个办法啦,站在你的脚上,刚好不用踮脚就能亲亲了,我们果然是天生一对啊,身高都这么契合。”   美滋滋的感叹完,叶小妹还恬不知耻的求表扬:“我是不是很机智?”   宋清徽知道他应该义正言辞的教育叶小妹,女孩子不可以主动做这些,说都不该说出口的,万一不小心被人听见,是会遭受非议和各种恶意揣测的。   可此时此刻,他内心深处竟然因为那句“天生一对”而窃喜不已、荡漾又倍感甜蜜。   意识到这份心情的宋清徽又倍感羞耻难堪和心虚,根本不敢和她讨论这个话题,只是低声道,“小妹你快点下来。”   亲到嘴了的叶小妹很好说话,只是仰着头要求道:“那宋大哥你抱抱我啊。”   更亲密的事都做完了,宋清徽这会儿倒也毫不扭捏,伸手揽住了柔软的细腰,叶小妹也配合的挪动了脚步,然后也环住了宋大哥的腰,一脸幸福的靠在他胸前。   亲亲抱抱一步到位,人生圆满啦\\(≧▽≦)/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赶上了,好累好困啊   晒个霸王票就去睡觉——   感谢以上三位小可爱,么么哒。   大家晚安吧   ☆、第七十八章   在这个别样火热的夜晚, 宋清徽终于打破了自己坚持已久的东西,和叶小妹在无人的路边亲密相拥。   宋清徽也没想到他会被叶小妹这么轻易的带沟里,甚至拥抱到最后他自己都舍不得把她推开。   因为这个时候, 他才发现明明看着也算高挑标致的叶小妹,原来只有这么一小只, 靠在他怀里,头刚好枕在他的胸口, 像是书里形容的小鸟依人姿态;小小的身子感觉还不到他的一半, 肩膀像纸片一样单薄,腰更是细得让他觉得一只手都能握住了。   手臂轻轻圈住怀里的人, 宋清徽终于理解她所谓的“弱小可怜又无助”, 感觉像是在抱精致瓷瓶一样小心翼翼的搂着她,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把她揉碎, 所以更不可能强行把赖在他怀里的人推开了。   他们就这样静静的拥抱,叶小妹终于像个听话的小姑娘, 头一次安安静静靠在他怀里, 不说话也不作妖,宋清徽都快要沉醉在她的“温柔”里了, 忍不住在心里感叹, 如果她能一直这样安静乖巧下去该多好。   可惜让叶小妹安安静静不作妖是不可能的, 这辈子都不可能,只有搞搞事作作妖才能勉强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感受够了宋大哥温暖的怀抱,叶小妹便在他怀里闹腾起来。   然后宋清徽就发现一双不安分的小手突然在他腰际游移,肆无忌惮, 让他想给她找不是故意的借口都不行。   宋清徽忙抓住她:“小妹,你安分一点。”   叶小妹从他怀里抬起头,一脸无辜的眨眼睛:“我哪里不安分?”   宋清徽用力捏了捏掌心那只使坏的小手,什么意思一目了然,叶小妹更加理直气壮了,“宋大哥的腰这么细,我想摸一摸也不行吗。”   叶小妹这语气简直跟街边小流氓调戏良家大姑娘的如出一辙,宋大哥被调戏的俊脸通红,好在夜里看不清楚,他还能粉饰太平,并委婉的拒绝道:“你的……也很细。”   所以用不着摸他的腰。   “可是我没有宋大哥这么漂亮的腹肌啊。”   这个词听起来更让人羞耻了,宋清徽被她吓出了结巴,“腹……腹肌是什么?”   叶小妹的左手还是自由的,所以她懒得张嘴解释了,隔着衬衫直接摸上了他的腹部,还用手心按了按,“就是这个啊。”   宋大哥被调戏的死去活来,根本没办法义正言辞的教育叶小妹,只能努力自救,红着脸把她这只手也拉下来,“你也摸过了,该差不多了吧。”   “隔着衣服摸有什么意思,人家想从里面摸嘛。”   叶小妹要求还是很高的,可怜了宋大哥彻底被她吓得魂飞魄散、大脑当机,回过神来,一只滑不溜秋的小手已经从他的衣摆伸了进去,然后在他的“腹肌”上肆意乱摸、胡作非为,宋清徽只觉得心脏都要被她弄得跳出喉咙了,忙又隔着衣服抓住她的手腕,“小妹,好了!”   “手感好好哦!”叶小妹感叹完,故作可爱的眨着眼睛道:“反正摸都摸了,你就让人家摸个够嘛。”   渣男也经常是“进都进去了,干脆做完”这种话来哄骗小姑娘的,可惜宋大哥看不透,他的大脑又一次当机了,叶小妹明明是在对他做无比邪恶的事,却偏偏能用不谙世事的表情说出天真无邪的话,这种天真和魅惑的矛盾,对男人来说无疑是暴击,过尽千帆的老司机恐怕都扛不住这种风情,更别提宋清徽这种感情经历为零的老处男了。   宋清徽当场起了反应,这下叶小妹没有再怂恿他去钻玉米地,但他过不去自己那一关,整个人又羞又恼、彻底没有反应。   叶小妹就当他默认了,愉快的挣脱了宋大哥的手,继续用心感受着这具美好的**。   这场“不正当交易”大概只持续两分钟,因为只能摸不能吃,叶小妹过过干瘾也就算了。   宋清徽却是度秒如年,随着她收手,几乎是长松了口气,放松下来,才想起来质问:“小妹,你这都是跟谁学的?”   叶小妹像是偷腥的猫,笑得一脸餍足,并且大言不惭道:“我肯定是天赋异禀、无师自通的啦。”   宋清徽也觉得她多半是天生的,整个双岗大队有叶小妹一个无法无天的姑娘就够了,谁还有这“本事”教得了她?   这么想着,宋清徽却板起来脸教训道:“什么天赋异禀,你以为知道这些还很值得骄傲吗?根本不是……”   叶小妹听着宋大哥长篇大论的训斥,内心毫无波动,说实话,她之前还是稍微有点怵宋清徽的,因为他看起来原则性极强,她都有点不敢越雷池,但现在嘛,那么坚持原则的宋大哥竟然毫无反抗、任她予取予求,叶小妹就知道了,宋大哥原来也是只纸老虎啊,所以她现在也没必要再像以前那样乖乖挨训了,直接抗议道:“宋大哥,你这是穿上裤子就不认人啊!”   宋清徽训斥的正起劲,被她一句话又弄得面红耳赤,很想反驳叶小妹的话,他根本没脱过裤子,也没有不认她,但是“脱裤子”什么的实在太令人羞耻了,宋清徽的耻度让他根本没办法对女孩说这种话 ,一时间有点卡壳,然后就被叶小妹抢先了,她继续控诉:“再说了,宋大哥刚刚不是也很享受的吗,怎么就骂我一个人?”   忽略叶小妹那些乱七八糟的用词,宋清徽倒也明白了她的意思,不管这么说,没有他的配合或者说无力反抗,叶小妹一个人也干不了坏事 ,只说她却确实有点不公平,宋大哥便很公平的表示:“你也可以骂我。”   叶小妹却令人意外的摇头,整个人埋进宋清徽怀里,并且双手环住他的腰说:“我才舍不得骂宋大哥呢。”   这么乖这么甜,宋清徽根本招架不住,双手也用力搂住了她。   其实他理智上很清楚这丫头的小九九,说她舍不得骂他,意思就是在指责他很舍得骂她呗。宋清徽根本不觉得他是骂,明明是苦口婆心为她好,但是这个时候,他也确实不舍得对她说重话。   搂着又安静下来的叶小妹欣慰了会儿,宋清徽便慢慢放开她,轻声道:“小妹,你该回去了。”   叶小妹现在有了手表,自己看看时间,她出来都快有四十分钟,确实很晚了 ,叶小妹就乖乖松开手,却还仰着脸要求道:“宋大哥你亲亲我,我就回去。”   宋清徽也有点怕她折腾不死人不罢休的性格,便爽快的捧着她的脸亲了下额头,一碰即离。   只是亲完抬头,就看到叶小妹闭着眼睛嘟起嘴 ,大有不亲嘴就不走的架势。   宋清徽:……   他就知道她的要求没那么简单,但到底拿赖皮小妹没有办法,宋清徽也只能再次低头,在她嘟起的唇上轻轻啄了一下 ,亲昵的问:“现在满意了没有?”   只会唐僧念经的宋大哥现在都会主动跟她亲小嘴了,叶小妹确实有点满意,便睁开了眼睛,眸子都亮得比宋清徽的电筒还要耀眼,炯炯有神的盯着他也踮起脚尖、礼尚往来的在宋大哥嘴上波了一下。   叶小妹热情十足,虽然只是一下,她松开的时候宋清徽却感觉嘴唇都被吸麻了,忍不住摸了摸嘴唇,然后才牵起她的手:“走吧,我送你回去。”   所有要求都得到了满足,叶小妹无事一身轻,回家几乎是刚躺下就睡着了,睡得可好了。   不过宋大哥今天晚上就煎熬多了。其实他入睡的也比较快,毕竟回到知青点,收拾收拾再趟回床上,已经快九点半了,精疲力尽的宋清徽闭着眼睛冥思一会儿也就睡着了。   只是在梦里,宋清徽总感觉还有只不安分的小手在他腹部肆意游走、挥之不去,再然后,他就仿佛回到了和叶小妹约会的场景。   梦里什么都有,这次的“约会地点”竟然真的变成了玉米地,宋清徽毫无反抗的被压倒在地上,四周的玉米都有一人高,刚好把他们包围在这方只有彼此两人的天地中。叶小妹像个食人精的小妖精一样吸着他的嘴不放,小手还在给灵活的解着他的衬衫扣子,一颗接一颗,很快他就衣襟大开,被叶小妹肆无忌惮的摸着“腹肌”。   这样玩了一会儿,她好像又不满足了,双手竟然摸到了他的裤头,说要给他脱裤子。这太刺激了,宋清徽本能的想要拒绝并且反抗,却发现四肢乏力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叶小妹又把他的裤子给脱了。   再然后,宋清徽大脑传来一阵前所未有的快感,爽得头皮发麻、浑身都绷直了,意识也从梦里出来了,清醒的他发现□□一阵冰凉,羞耻的也想要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起来了。   这一天,知青点的小伙伴们起床后很惊讶的发现,宋知青今天特别有闲情逸致,一大早上起来洗了澡洗了衣服,还在坐在院子里看起了佛经。   简直秀得让人头皮发麻,众人不由肃然起敬,纷纷朝宋清徽竖起了大拇指: “宋清徽起得这么早看书,真勤快啊。”   读了几页佛书,宋清徽也恢复了清心寡欲的状态,低调的收起书准备和大家一起吃饭然后去干活,“闲得无聊随便翻翻而已。”   楚涵今天稍微起得有点晚,就没看到宋知青大早上在院子里看佛经的骚操作,但是她很快在叶小妹那里发现了端倪。   叶小妹按照宋大哥交代的,回家小心翼翼把手表藏起来,王翠芬同志对此确实一无所知。   只是手表藏起来了,好心情却藏不住,一连几天,叶小妹都乐得要起飞的状态,让叶大哥他们都注意到了。   不过叶小妹整天都这么傻乐,叶家人只是无奈却没好奇,只有楚涵众人皆醉我独醒——叶小妹乐成这样,多半跟宋知青有关了。   楚涵实在怕了腹黑的宋知青,已经打定主意不再掺和他们这点儿事,却架不住自己有一颗老母亲的心。她觉得知道叶小妹偷偷摸摸摸搞对象就只有她了,如果她再时不时监督一下,以这丫头胆大包天的性子还不知道要做多少坏事。   哪怕宋知青再不好惹,这也是她该做的事。   所以楚涵又找了个机会,在叶小妹乐得找不着北的时候,开门见山的问:“宋知青最近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不码字,看了两部电影和一个节目,还美美的睡了一觉,这才叫幸福啊_(:3J∠)_   今天应该算是满血复活了吧,我们现在不日万了,日万实在不是人干的事,争取日六日九就好啦。   晒个霸王票出去吃饭饭逛街街——   两天攒了这么多霸王票,好感动,么么哒   下午或晚上见~   ☆、第七十九章(营养液破两万五的加更)   楚涵的八卦对叶小妹来说不但不无聊, 反而是阵及时雨,她正愁没机会跟小伙伴分享自己的快乐,小姐姐主动送上门来, 她当然也是兴致勃勃地告诉对方,“宋大哥送了块手表给我!”   “什么手表?”楚涵也没想到她随便一诈就搞到了真的, 一时竟不知该佩服自己还是佩服叶小妹。   叶小妹兴奋的回答:“是上海梅花牌手表!”   她不知道上海梅花表意味着什么,但确实很稀罕这份礼物, 特别实用, 造型也还算精致时尚,以她的眼光来看也能够戴得出去, 又是交往后宋大哥送给她第一份, 除了吃的以外的礼物,当成定情信物也很适合的嘛。   欢喜的叶小妹甚至当着楚涵的面, 把藏得很深的手表挖出来给她看。   楚涵打量了几眼,手表背后确实有个精致的梅花图案, 果断还是决定佩服叶小妹, “这好像是新买的?”   刚谈恋爱就送“名牌手表”,现在的小伙子很大手笔嘛。   叶小妹点头道, 美滋滋的道:“宋大哥顺便托他上海表姐买的, 说是他们在上海买起来很方便。”   楚涵摩挲着上面的梅花挑眉, 方便?这话也就骗骗傻白甜的叶小妹了。   这会儿的梅花手表可是“奢侈品”中的名牌,大概相当于她上辈子的劳力士、百丽翡达。   其实别说叶小妹的梅花手表了,就她戴的这块“平价”上海牌手表,她大姐攒了三年的工资都还不够, 另外找爸妈借了点钱才买下来的,按照她上辈子的物价,大姐起码是凑了个房子的“首付”送给她。而宋知青送给小妹的这块,看款式做工也知道不可能是被处理那种“瑕疵货”,因为不但做工精致,手表的造型也很精巧,放在时下一定能引起时尚潮流,价格估计得是她这块的两三倍。   但是买“名牌表”,价钱还是其次,在这个物质缺乏的年代,是有些家庭可能攒了个百八万的都没处花钱,导致百货商场稍微有点紧俏货就能一呼百应,有些人甚至为了抢点东西打得头破血流。   楚涵知道老梅花牌手表,刚好就是这种能让人不惜头破血流去抢的好东西,就算在上海也得靠抢,想想宋知青攒了这么多钱和券,还要专程请亲戚帮忙,不是一般的用心良苦呢。   明明费了这么多功夫,却还要轻描淡写的告诉叶小妹很容易,楚涵顿时更加佩服叶小妹了,这傻姑娘给宋知青灌了什么**汤?   她忍不住问道:“你对宋知青究竟做了什么?”   这个问题又问到叶小妹心缝里了,她兴奋地眨了眨眼睛,又做贼心虚的看了看窗外,确定周围没有第三个人,才悄悄告诉小姐姐,“我跟宋大哥亲嘴了。”   “亲嘴?”楚涵没想到她又一次搞到真的了,只是亲个嘴就送女朋友这么贵重的东西,看来宋知青比她想象的要负责任的多,上辈子她知道好多年轻人让女孩大了肚子都不准备负责的,跟他们比起来,宋知青算是很难得的好后生了。   就在楚涵感慨不已的时候,叶小妹还在解释亲嘴的原因,“我那天收到礼物太激动了,一下子就没忍住……”   楚涵目瞪口呆:“你主动的?你们第一次接……亲嘴?”   叶小妹颇为自豪的点头。   楚涵:“……”   她已经不知道该说宋知青什么好了,看着那么个精明能干的小伙子,竟然被个傻姑娘折腾得不行,真想送他一个字——该!   八卦**得到了满足,楚涵又像个合格老母亲一样问叶小妹,“你不是很喜欢这块表吗,怎么不戴上它,反而要藏起来?”   说到这个,叶小妹脸上的骄傲得意便一扫而空了,很有些发愁的道:“我还没敢让爹娘知道呢,他们要是发现我收这么贵的礼物,搞不好又要打断我腿。”   楚涵忍不住欣慰的想,还知道收人贵重的礼物不太好。   “那你怎么还敢收下?”   叶小妹神秘兮兮的说:“因为宋大哥教了我应付爹娘的办法。”   楚涵配合的好奇道:“什么办法?”   叶小妹也不藏私,凑到小姐姐耳边把他们的“计划”告诉她。   楚涵听完再次感叹出声:“这还真是个好办法啊?”   叶小妹美滋滋点头:“是啊,宋大哥真机智。”   看叶小妹一点都没听出她的言外之意,似乎还在为宋知青的“机智”鼓掌欢呼呢,楚涵简直彻底服了,宋知青到底是什么情圣,肯为了这么个没心没肺的傻姑娘“背锅”到这种地步——想必他自己也清楚,叶小妹一旦这么对叶队长和叶婶说了,她的嫌疑是彻底摆脱了,可他们俩的暗渡陈仓,就变成了他一个人对叶小妹觊觎、并在他们眼皮底下偷偷勾搭了,叶家以后肯定把宋知青当贼一样防着,而叶小妹还全然不知道他的付出。   宋知青舍己为人到楚涵都想给他发一张好人卡了,然而她依然不想提醒叶小妹,小姑娘这样没心没肺挺好的,可以永远开心快乐下去。   只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宋知青要是对叶小妹不好,楚妈妈肯定不乐意,但他对叶小妹太好了,楚涵又要担心了,宋知青会哄人、又舍得下本钱,经常有吃的有“玩”的给叶小妹,不谙世事的傻姑娘哪里顶得住,这么下去,该不会把叶小妹哄得对他死心塌地、非君不嫁吧?   那可不行,宋知青早晚要回城的,叶小妹可不能这么轻易跟了他!   楚涵看着还在眉开眼笑把玩手表的叶小妹,又试探地问:“对了小妹,你知道叶婶他们的打算吗?”   叶小妹头也不抬的问:“什么打算呀?”   “上次我跟叶婶闲聊,听她的意思,好像想让叶三哥在城里给你找个对象,以后把你嫁过去,叶三哥可以照应着,你还不用下地干活,直接进城享福了?”   王翠芬当然不会闲的没事跟黄花大闺女的楚涵说这个,其实是楚涵知道叶小妹和宋知青谈恋爱后不放心,旁敲侧击跟王翠芬打听他们家对小妹有什么打算来着。   小楚是小闺女玩得最好的小姐妹,能干又有出息,人品没得挑,王翠芬早就把她当自家人了,听她问起来,倒也没隐瞒,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跟她讲了。   王翠芬心想,反正她这点心思也没藏着过,只要有脑子的都能猜到,她家小妹生得水灵,性子又讨喜,在家当姑娘都没下过地,她怎么舍得把小妹嫁给乡下人,半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吃苦受累呢?小楚是个好姑娘,肯定不会想别人一样当面附和,背地里笑她心比天高。   听完王翠芬的话,楚涵果然表示很赞同,不但夸王翠芬想得周到,还打趣的说她大哥运气不好,没分来双岗插队,要不然都不用麻烦叶三哥了,她直接占个便宜把小妹说给她大哥了,她爸还有个岗位,早晚都会办了内退把大哥换回去参加工作,大哥回城后再想想办法,把她和小妹一块接回去,把小妹嫁给她家总不会被人欺负。   楚涵这么说当然不是真想让叶小妹当她大嫂,只是跟王翠芬暗示,他们这些插队的知青当中,女知青或许是真没办法,家里头只会紧着儿子先,所以男知青只要愿意,想回城的机会还是可以操作的。   王翠芬听完只是点着她的额头嗔道狭促鬼,竟一点也没往心里去,楚涵就知道叶婶还是很清醒的,看着再“知根知底”知青,叶婶都不会放心把小妹嫁过去。   楚涵上辈子也是有女儿的,很能理解王翠芬的想法,指望别人对孩子好,还不如把闺女留在身边来得安心。不说近两年已经有了被知青抛弃的孤儿寡母,这年头也几乎没有外嫁或外娶的风俗,在双岗这儿,嫁去同市的外县都算远嫁了,叶婶也是个务实的人。   忍不住又想给宋知青点个蜡呢——楚涵当时有多幸灾乐祸,现在就有多担心叶小妹被他哄得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叶婶再有想法也没辙。   没想到叶小妹听到她的问题,竟然毫不意外的点头:“原来楚涵姐说的是这个,我知道啊,我跟我娘商量好的。”   看着叶小妹神气的小模样,楚涵都忍不住想给她鼓鼓掌了,“那你很棒棒嘛。”   叶小妹昂首挺胸的“谦虚”道:“也还好啦。”   能得到女主小姐姐的肯定,她果然很厉害呢。   楚涵又要被逗笑了,但想想正事还没说完,便把嘴角压了压,又问:“那你既然知道,怎么还跟宋知青处了?”   叶小妹闻言还有点郁闷,扁了扁嘴道:“还不是我娘,他们非说要把我留到二十岁,我要是敢自己找对象还要打断我的腿。还要等两年多呢,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跟宋大哥好好玩玩。”   至少吃吃肉罐头改善一下生活。   楚涵却被她这句话震碎三观了,目瞪口呆的问道:“玩玩?”   叶小妹愉快的点头。   楚涵忍不住想起上辈子在网上看过的渣男经典语录——分手吧,我跟你只是玩玩而已。   叶小妹和渣男简直一毛一样啊!   万万没想到,这个傻姑娘不但天真无邪,还是个“纯天然无添加的”天然渣呢,宋知青眼光可真毒辣,这回她都想送可怜的他四个字——自作自受了。   谁让他那么没节操,没满十八岁的叶小妹他都能下手,这叫诱惑未成年少女,哪怕日后被“始乱终弃”也是他活该,毕竟天真无邪的小姑娘往往三观都不太成熟,做出骚操作也是能够理解的嘛。   楚涵这么想着便放心了,只剩一点叮嘱,“你既然心里有数,那就要记住我跟你说的话,可不能做坏事啊。”   叶小妹挺郁闷的表示:“楚涵姐不是见过了吗,宋大哥那人比和尚还和尚,就算我想做坏事他还不答应呢。”   楚涵笑道:“此一时彼一时,人都是会变的,你还是要懂得保护自己才行。”   按照叶小妹的说法,她还要跟宋知青处两年呢,她就不信时间一长,宋知青还能一直坐怀不乱着。   叶小妹想了想也觉得这话没说,宋大哥之前连她主动拉个小手都要义正言辞的训斥她呢,现在还不是愉快的跟她亲亲抱抱了?男人都是大猪蹄子╮(╯3╰)╭   所以面对女主小姐姐的叮嘱,她再次郑重的发誓:“楚涵姐你放心,我是不会变的,说好不钻玉米地就绝对不跟宋大哥钻玉米地!”   放心?叶小妹这话说的怎么好像是为她而不是为自己一样?   楚涵挑了挑眉,到底没有在意这些细节,而是放心的摸了摸叶小妹的狗头:“那就再好不过了。”   宋清徽显然并不知道,穿上裤子就不准备认人的明显是叶小妹而不是他,在叶小妹如实告诉楚涵关于她的“始乱终弃”计划的时候,宋清徽正摊开信纸一脸忐忑的回家书,信里第一次提到叶小妹的名字。   为了回这封信,宋清徽已经纠结了许多天,可以说从那晚过后,他就在考虑这件事了。   佛经能压住身体的欲/望,却压制不住内心的激荡和澎湃,宋清徽这几天都在思考自己是不是越界了,虽然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可他跟叶小妹到底亲了抱了,甚至……还摸了,早就越过了正常交往的界限,他们做了这么多,按照当地说法,叶小妹“清白都没了”,她以后还能正常嫁人吗?   宋清徽忽略了他其实更介意有第二个男人跟他一样和叶小妹亲密无间,甚至比他们还要更亲密的事实,而是把重点放在了“责任”两个字上,从小父母长辈对他的教育就是不怕犯错,但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敢作敢当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宋家的好儿孙!   这时宋清徽不免就想,他对叶小妹做了不该做的事,可能会影响她的终生大事,他不该只抱着侥幸的心理,应该早点做好准备,哪怕真到了东窗事发的那天,他至少能为叶小妹负责。   所以考虑了这么久,宋清徽还是决定在信里聊一聊叶小妹。   就像叶小妹说的,他们时间还很多,宋清徽现在也只是做个铺垫,并没有上来就告诉家里他“轻薄”了一个女孩——他怕父亲一气之下追到这里来抽他。   事实上,宋清徽都不敢告诉父母这件事,只敢跟奶奶的提了一嘴。不仅是因为宋奶奶性格开明、无条件宠爱他们这些小辈,还因为他们家的长辈拥有绝对的权威,在外面“呼风唤雨”的父亲和大伯到了爷爷奶奶跟前,依然时常被训成孙子,宋清徽想,只要爷爷奶奶对叶小妹满意,父母那边的阻力应该就会小很多。   最重要的是,宋清徽离家的时候,信誓旦旦跟他父母保证过,他一定不会头脑发热,和不知道底细的女知青私定终身的,他的婚姻大事只会等回到北京以后再考虑的。   宋清徽当年说这话自然是真心无比的,他的决心得到了父母的信任,他这几年也确实说到做到,任何人的示好他都无动于衷,可是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他防住了那么女知青,却一不留神被没心没肺的叶小妹骗到了,叶小妹骗到一半“迷途知返”他还不乐意,非要让她“有始有终”才行。   宋清徽现在只要想起他向父母保证的事,就觉得脸很疼,因为他还是很清醒的,知道叶小妹比“不知道底细的女知青”还要过分些,他的行为就像个“心比天高,挑三拣四最后却找了个条件最差的”丈母娘,一时间就不敢面对父母了,只好先从奶奶那儿探探口风吧。   一个多月后。   首都军区大院,英姿爽飒的军装丽人换鞋走进了窗明几净的客厅,亲昵的坐在慈眉善目的老人身旁,“妈,你在看什么,笑得这么开心?”   “小珺,你回来了啊。”老人看了小女儿一眼,乐呵呵的笑道,“小徽写信回来了。”   “是吗,小徽都写了什么?”听到侄子的消息,宋英珺难免关心的问,“这孩子下乡也有几年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大哥二哥怎么不想办法让他早点回来?”   宋奶奶不高兴的道,“让他回来做什么,跟你们一样参军吗?小徽从小就不喜欢打打杀杀,他可是读书的料,让你大哥二哥安排,只会把他扔进部队里去,我可不答应。这几年国家不□□定,谁知道什么时候要打仗,万一哪天你们全都上战场了,小徽得留在身边陪我。”   宋英珺没想到一句话惹得母亲不高兴,讪讪的笑了笑,又建议道:“要不我让成海问问他爸,看能不能给小徽安排个文职?”   张成海是宋英珺的丈夫,他们夫妻都是军人,张成海的父亲却是市委副书记,前些年风头紧,他们这些人家更容易被盯上,反而不敢为家人多做什么,现在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宋奶奶又摇头道:“你别瞎忙活了,小徽说了,他在乡下清净自在,他们那的队长为人忠厚正直,很是照顾他们这些知青,他在那边不辛苦,还能安心看看书。国家不可能一直乱下去,上面早晚会意识到社会建设离不开真正有学问懂知识的人,小徽说他现在还年轻,就想多看几本书,如果有朝一日恢复高考,他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小徽的主意还是很正,我听成海说确实有人这么提议,只是那是几个人如今正独揽大权,提议根本无法通过。”   宋奶奶也跟着叹气:“这世道真是没天理了。”   宋英珺见状反而不好意思了,忙打起精神来问:“小徽这次在信里写了什么?”   宋奶奶果然转移了注意力,“你都不知道,小徽长大了,居然跟我说他认识了一个姑娘。”   “姑娘?”宋英珺也兴致勃勃的猜测道,“小徽该不会是喜欢上人家了吧?”   “我估计是,他说这姑娘长得特别漂亮,他在家都没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孩,性格也特别乐观活泼,在他们大队特别受老人小孩的喜欢……还写得一手好字呢,软笔硬笔都拿得出手……”   宋清徽列举的这些优点,不但宋奶奶看得眉开眼笑,就连宋英珺都忍不住点头,“该不会是字写得好才入了小徽的眼吧?估计也是个爱学习的姑娘。”   宋奶奶这时却微微蹙眉:“就是姑娘家条件好像不好,看小徽说的,姑娘父母兄弟都是很普通的老实人,还在很偏远的小地方……”   宋英珺还以为她妈这是不满意了,她其实也不满意,小地方,又是穷人家的女孩子,根本不合适啊。就在宋英珺想要插话的时候,宋奶奶说完却义愤填膺的道:“你听听,这孩子怎么也学的他爸妈一样势利了,条件不好怎么了?条件差还能养出这么好的姑娘,说明姑娘聪明上进,又长得那么漂亮,喜欢她的男孩子还能少吗?小徽再这么计较下去,好姑娘都被别人追走了!”   万万没想到没想到母亲气愤的是这个。   宋英珺:“……”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下午逛完回来有点困,想着小睡一会儿,没想到醒来天都黑了,还好我中午等吃饭的时候带电脑写了点字,所以还是成功的日九啦,为自己*★,°*:.☆\( ̄▽ ̄)/:*.°★*。撒花!   照例晒个霸王票再去洗洗睡觉——   又是两个熟悉的可爱,按住狂么一个(?????)??   大家晚安。   ☆、第八十章   北京,宋家。   宋奶奶为不争气的孙子简直操碎了心, 生怕他扭扭捏捏的把媳妇放跑了, 立刻着急的张罗起来, “我得赶紧写信告诉他, 追媳妇可不能瞻前顾后,你爸当年要不是有点魄力,我都不想嫁他!”   傲娇完,宋奶奶又继续给孙子助攻, “这次寄东西也多寄点吧,弄点小姑娘们都爱吃的, 牛奶糖麦乳精会不会喜欢?听说乡下衣服都没得买, 干脆再寄两块好看的布料, 小姑娘都爱俏, 小徽东西能送到人家心坎上, 何愁女孩不喜欢他……”   宋英珺已经觉得这女孩的条件实在配不上侄子,见母亲热心成这样, 连忙劝道:“妈, 小徽也没说喜欢这姑娘, 更没说要娶她当媳妇,您现在是不是着急了些,要不再看看?”   “怎么你也变得扭扭捏捏了?”宋奶奶瞥了小女儿一眼,“小徽长这么大第一次提到小姑娘,还那么远的地方写信回来告诉我,不是喜欢人家, 他能这么不怕麻烦吗?”   “就算是这样,咱们也没见过这姑娘,都不知道人怎么样呢,是不是再观望观望比较好?”宋英珺其实是看母亲正在兴头上,不好把话说的太难听,她觉得这种贫穷貌美的女孩多半心机很重,小徽年轻气盛容易被迷惑,好在他还知道这样不太好,他们做长辈的就该给他泼泼水,让他保持冷静理智,而不是上赶着添油加醋。   可惜她说的这么委婉,宋奶奶依然不乐意听,之前还嫌孙子不争气,这会儿却道,“你对亲侄子就这么没信心吗,姑娘人品要是有问题,他能喜欢上人家?”   宋英珺心里当然是相信亲侄子的,怕就怕小姑娘长得太漂亮、手段又太厉害了,可是在母亲的兴头上她又不敢直说心里话,就怕母亲把她骂得狗血喷头。   只能无奈的问:“妈,你都没见过那姑娘,哪来的这么满意?”   宋奶奶瞪大眼睛问:“我没给你看小姑娘的字吗?”   “没有啊。”   “瞧我这记性。”宋奶奶拍了拍额头,才把夹在信里的一张纸递给小女儿看。   这页纸当然不会是叶小妹写给宋大哥的情书,而是她每天都要完成的钢笔字任务,队长父亲说钢笔写起来更容易,她不能写几个大字就交差了,必须写满一页纸才行。   也不知道这张钢笔字宋清徽是怎么从叶队长手里搞来的。不过既然能被他弄过来,说明叶小妹发挥得很不错,宋奶奶看着便笑得合不拢嘴,“你看看,小姑娘的字写得多正气多有风骨啊,一看就是个大气的孩子,要不是条件差了些,我还怕小徽配不上人家呢!”   宋奶奶想的没错,要是叶舒华还在舒服当着白富美,宋清徽怎么难搞的男人她都没兴趣贴上去,可惜为了肉罐头,不得不低头啊。   宋英珺对书法什么的不感兴趣,就像宋奶奶吐槽的,他们宋家人几乎都继承了老爷子喜欢打打杀杀的个性,只有宋清徽继承了宋奶奶的文学细胞,所以祖孙俩的感情都要格外深厚些。   不过宋英珺再不感兴趣,但也受过了良好的教育,接过纸看了看,不得不承认母亲的喜欢有几分道理,这姑娘确实游龙走凤、字写得很大气,感觉都有点对她的胃口了,宋英珺忍不住道:“我以为小徽喜欢读书,他看中的姑娘也会是那种温柔贤惠、知书达理的呢,没想到他瞧中的姑娘看字挺大方活泼了,不愧是我们宋家人!”   宋奶奶乐呵呵把纸和信一起小心收起来,准备等老头子晚上回来也给他看看的,一边点头道:“我孙子的眼光当然好。”   宋英珺是没那么反对,可她只是小姑,反对或支持也没多大意义,还是该听听小徽父母的意思,所以她又委婉的问了句,“小徽有喜欢的姑娘,这事二哥二嫂知道吗?”   没想到宋奶奶人老了,脑子依然反应那么快,立刻警觉的瞥她一眼,“小徽都没把姑娘追上,当然不会这么早告诉他父母,你也不许跟他们打报告,免得他们夫妻俩又跟小徽添乱。”   宋英珺心想添乱的恐怕不是二哥二嫂,而是您老人家吧。   不过老人家权威很大,被耳提面命的宋英珺只能在心里默默的想,二哥二嫂我尽力了,母亲年纪越大越任性,实在劝不住,可不能怪她啊。至于母亲说的要她绝对保密,她是当女儿的,除了听话还能干什么呢╮(╯3╰)╭   宋奶奶的信和包裹还在路上,双岗生产大队已经忙得热火朝天。   一年一度的秋收又来了。   秋收的日子,农民伯伯脸上总是写满了丰收的喜悦,而今年,农民伯伯脸上的喜悦比往年任何一个秋收都要来的灿烂,因为楚涵建议并负责的那一亩田,不但鱼养得好,就连结的稻谷都比旁边几块田要茂盛一些,这就意味着田里养鱼,不但有鱼吃,还可以提高粮食产量,真是一举两得。   队员们兴奋的奔走相告,叶队长也已经决定明年要增加水田养鱼的面积了,就是增加到多少亩,暂时还没有定论,因为还不能确定养鱼是否真的能提高产量,还是说这次只是运气好。   不过在农村,粮食才是根本,双岗大队田里养鱼好像还让粮食产量增加了,消息传出去公社领导也坐不住了,在收割粮食之前,老社长特意来双岗生产队亲眼看了他们的“试验田”,一行人都很满意。   听叶队长说明年队里还准备加大面积,老社长也决定大力支持,他当场表示田里不管养多少鱼明年都不用上交,他们可以自行分给队员们,他还会为他们向上面申请奖励,要求只有一个,实验成功以后,希望叶队长把技术和经验分享给其他大队。   叶队长只是个生产队队长,能够得到公社社长,也就是顶头上司的肯定和支持,哪怕只是口头上的,也依然够他激动了,叶队长毫不藏私的答应了老社长的要求,并且把真正的功臣楚涵介绍给他们,“这是我们今年新来的知青小楚,在田里养鱼就是她提出来的,这亩田也一直是小楚在看顾,领导们有什么想知道的,可以直接问她。”   老社长一向爱才,以前就挖过宋清徽的墙角,如今见了金手指更大的楚涵,当然更喜欢了,问了些养鱼的问题后,便笑眯眯地问道,“小姑娘很能干,有想法,还能付诸行动,正好公社还缺个干事,小楚想不想来试试?”   楚涵一脸感动的表示感谢,“很感谢领导们的厚爱,只是我初来乍到,如果没有叶队长和所有队员对我的信任跟支持,就算我有很好的想法,恐怕也没有付诸行动的机会。”   “队里给了我这么宝贵的机会,明年又要增加养鱼面积,正是关键的时候,我这个时候一走了之,就怕辜负了大家对我的信任。”   楚涵的内心当然没有她说的这么大公无私,她是真的不想去公社,理由却不是为了报答队里对她的信任,而是对她来说,任何工作机遇都比不上两年后的高考重要。   上辈子恢复高考的消息出来,楚涵也跟所有的同学一样喜极而泣,头悬梁锥刺股复习,终于踩着录取分数线考上了师范大学,也算是“天之骄子”了。后来的人们也常说他们那个年代的大学生才了不起,只是念了个普通师范的楚涵却一直暗暗羡慕当年那些考上名牌大学的同届生,他们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后来几乎都成了有头有脸的成功人士。   如今,她带着记忆重生回来,当然不能浪费上天给她的机会,她也希望自己能成为上辈子她羡慕的那些名校生,站在更高的起点,俯瞰她不曾见过的风景。所以比起去公社,她更愿意留在双岗大队。   早在几个月前,叶队长就给她安排了最轻松的工作,秋收过后,她的工作只会更加清闲,所以她将会有很多的时间来看书复习,这一届的高考生卧虎藏龙,拼智商拼不过,就只能笨鸟先飞了。要是去了公社,楚涵还得担心以领导们对她的“看重”她将忙得怀疑人生。   老社长当然不知道楚涵的内心活动,听着她这么诚恳的理由,倒也满意的点头,“也好,年纪轻轻就知道知恩图报,那我也不强人所难了,过两年,等你们队里的技术成熟了,再调你来公社帮忙?”   过两年她都参加高考了,当然无所谓,楚涵笑容满面点头:“真的很感谢领导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们看完稻田就走了,留下欢欣鼓舞的队员们,领导答应明年养的鱼都让他们自己分,那还不撸起袖子大干一场?人家楚知青为了帮他们一起养鱼,都不肯去公社当领导呢,真是好人啊!   所有队员们又激动又感动,所有情绪化成满满的动力,在田里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抢收工作。   大家都很兴奋,唯独叶小妹很不高兴。   叶小妹以为,她这一年已经痛改前非、努力做人,在队长父亲心里已经从装病骗吃骗喝的懒丫头,成功变成了可爱又贴心的小棉袄,今年农忙期间,队长父亲肯定不会再把她赶出家门赚工分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叶队长今年并没有让她出去干活,可她却毫无准备的被王翠芬同志提溜进了食堂帮工。   王翠芬突然化身后妈,也不是叶小妹东窗事发了,原因还要从叶大嫂和叶二嫂身上说起。   叶队长家两个儿媳妇就跟打比赛似的,每次怀孕都你追我赶。是的,这一次妯娌俩又统统怀上了,而且时间咬得比上次还紧,叶大嫂宣布怀孕不到一个月,叶二嫂也发现怀孕了,家里一下子出现两个孕妇。   叶大嫂怀孕也就算了,叶大宝已经满了周岁,这算是三年抱俩,听队里人说这叫福气。叶小妹没想到的是叶二嫂竟然也这么快又怀上了,大妹都才五个月,还在妈妈怀里吃奶呢,也太着急了一点吧。   知道二嫂怀孕后,叶小妹便忍不住围着二哥打量,一脸“没想到二哥你看着浓眉大眼,竟然这么禽兽,连喂奶的媳妇都不放过”的控诉。   叶二哥被傻妹妹看得很心虚,又不能跟她解释不是他禽兽,而是媳妇儿主动要求的——跟没嫁人的小妹说这种话,他的腿怕是也要被爹娘打断了。叶二哥只能躺平任嘲了。   当时乐呵呵看二哥笑话的叶小妹没有想到,两个嫂子生孩子太积极,最后受苦的人竟然会是她。   这个年代的乡下,孕妇是没有那么精贵的,哪怕是挺着七八个月的大肚子,该的干活还是要干,不过林红梅和宋秀秀身为队长家的儿媳妇,还是有点特权的,农忙时节,队里特批她们只干半天,早晨太阳不大和傍晚太阳下山的时候去地里就行,其他时间让她们在家里“休息”。   叶大嫂和叶二嫂所谓的休息,当然不是指在床上躺着睡大觉,洗衣服扫地带孩子还是要干的,好在农忙期间家家户户都不用开火,一日三餐都在食堂打饭吃,她们不用再做饭,也算是省了很多事。她们对婆婆的安排还是比较满意的。   然后叶小妹就惨了。   洗衣服做饭带孩子本来是她该做的事,现在被怀孕的两个嫂子抢了做,她总不能在家无所事事睡大觉。   王翠芬是偏心眼儿,可她也很在意外人的看法,为了堵住悠悠之口,叶小妹就被她抓到食堂当壮丁。   努力一整年,回到解放前,叶小妹觉得自己老惨老惨了。   作者有话要说:  猫宁~   继续晒霸王票——   感谢可爱的小伙伴们,继续下午或者晚上见~   ☆、第八十一章(补更3.26)   叶小妹苦哈哈的在食堂当了一个多月的帮工小妹,都累瘦了好几斤, 这几个月被宋大哥投喂得圆润红润的小脸又瘦回了楚楚可怜的尖下巴, 抢收工作结束后, 叶大哥和叶二哥看着瘦巴巴的小妹可心疼了, 连忙向王翠芬建议,以后还是别让小妹去赚工分了,家里又不缺这点钱,小妹脸上养点肉多不容易, 圆润润的小脸看着也更漂亮更喜庆啊,一眨眼又收了回去, 他们看着都心痛。   兄弟俩这缺心眼的建议, 可把叶大嫂和叶二嫂气得够呛, 她们怀着孕还要下地干活, 回家又得洗衣服扫地带娃, 也瘦了好几斤呢,怎么就不见他们心疼心疼自己的媳妇?不过婆婆难得公正了一回, 活都干完了, 自家男人也只是放放马后炮, 妯娌俩听着不舒服,到底没有出声反驳。   她们不知道的是,王翠芬看着惨兮兮的叶小妹,也头一次感到后悔,早知道食堂的活对小妹来说这么辛苦,她就该让小妹在家帮两个嫂子带带孩子的, 外人要说就让她们说几句嘛,又不会掉块肉。为了堵住她们的嘴反而让小妹掉了好几斤肉,实在不值得。   就在全家人都在为叶小妹瘦掉的几斤肉心痛时,叶小妹自己揽镜自照,被自己的美貌沉迷的不要不要的,瞧瞧这纯天然的巴掌小脸和尖下巴,比打瘦脸针来得自然了,真是我见犹怜、仙气飘飘啊。   自我欣赏了几天,叶小妹掐指一算,觉得她该去找宋大哥约约会了。   这阵子因为农忙,他们也有一个多月没见面了。关键是少了宋大哥时不时投喂,叶小妹才瘦得这么快的,她觉得自己这样刚刚好,再瘦下去就有点干巴巴、反而不美了,所以找宋大哥约会迫在眉睫。   而宋大哥也确实没让她失望,这次出来给她带了一堆的东西,有奶糖,有肉干,甚至还有一个精致小小的袋子里装着传说中的化妆品,把叶小妹感动到热泪盈眶。   晚上刷过牙,奶糖和肉干都要留到明天才能吃的,叶小妹便让宋大哥给她打起手电筒,她兴致勃勃的打开小袋子往外掏东西,“芭蕾珍珠霜?蝴蝶牌……眉笔?”   叶小妹正一脸专注看着宋大哥给她的“礼物”,帮她照明的宋清徽脸色却有些不自然。   两个看似毫不起眼的小东西,他却是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给叶小妹带出来的,这份“礼物”跟送手表时的心情完全不一样,因为手表虽然贵重,好歹也能戴出去见人,这玩意儿就有点太过私密了。   宋清徽也不知道奶奶是从哪打听得知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这个,老太太还挺时髦,在信里神秘兮兮的告诉他,这个小东西一送,保管他喜欢的姑娘从此对他死心塌地,这小媳妇以后就归他了,谁来抢都抢不走。宋清徽其实很想写信告诉奶奶,他不需要用这种“杀手锏”,叶小妹已经自己跳进他碗里了。   不过到底是奶奶的一片心意,宋清徽也不忍心辜负,所以还是顶着巨大的羞耻感给叶小妹带出来了。   叶小妹对他的纠结一无所知,她一点也不嫌两样小东西包装太简陋,把玩着久违的化妆品,兴奋地快要跳起来,“宋大哥,这个珍珠霜是不是抹脸能变白的?还有眉笔哇,简直太棒了!”   作为一个精致的居居女孩,终于又可以愉快的化妆了,叶小妹笑得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宋清徽也没想到她能乐成这样,不禁抿唇笑道,“你喜欢就好。”   “我太喜欢啦。”叶小妹收起两个小宝贝,兴奋的挽住宋大哥的手臂,仰起脸,笑得像个暖心的小天使,“这也是宋大哥托亲戚买的吗?”   宋清徽张了张嘴,想要说出实情,却又觉得现在还没到时候,便又把话咽了回去,颇为心虚的点头。   好在叶小妹只是随口一问罢了,并不在意真相是什么,所以也没在意的反应,一脸美滋滋的把头靠在他肩上,发自内心的感叹:“我真的好喜欢宋大哥啊!”   宋大哥一听,顿时就更不想告诉她事实了,让臭美的叶小妹知道这些东西其实是奶奶买的,奶奶还准备了几块花枝招展、一看就知道叶小妹会喜欢的布做衣裳,没心没肺的叶小妹会不会从此转头去喜欢他奶奶?   宋清徽已经决定要把这个秘密藏一辈子了,看了看还在美到不行的叶小妹,又忍不住道:“奶奶前几天最近寄了信过来……”   “真的吗?”叶小妹听到宋大哥说“奶奶寄了……”这几个字,就已经兴奋起来了,根本没细听他后面的话,便一脸期待的问,“奶奶这次有没有寄牛肉酱呀?”   宋清徽:……   算了,还是懒得说了,因为说了叶小妹也听不懂、不会在意。所以他如叶小妹所愿的点头,“是有一瓶,改天给叶婶送过去。”   “太好了。”得到满足的叶小妹又变成了乖宝宝,又主动又乖巧的投进了他怀里感叹,“我真的好喜欢奶奶做的牛肉酱哦。”   这世上还有叶小妹不喜欢的肉吗?宋清徽忍不住轻笑,手掌习惯性抚上她的肩头,却发现她的肩比之前还要削瘦单薄,他心里不由一软,淡淡的说,“不过我还有个要求。”   叶小妹信心满满的问:“什么要求?”为了吃到美味的牛肉酱,任何条件她都不在话下 。   “你以后练的字也给我一份。”   叶小妹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难以置信的问:“为什么?”   宋清徽当然不能说是为了投其所好,争取让奶奶更喜欢她一点,他只能顶着叶小妹“你是不是故意搞我”的眼神说:“因为我喜欢你的字。”   叶小妹一点都不感动,她试图讨价还价,“那我可以给你两张,你留着慢慢欣赏,用不着每天交任务吧?”   宋清徽用坚定的眼神告诉她不行,叶小妹也只能在美味的牛肉酱之下妥协了,不过她刚刚还表示最喜欢的宋大哥,又一次变成了大猪蹄子,叶小妹气呼呼的回家,决定拿到牛肉酱以后就不理这个大猪蹄子了,让他尝尝得罪她的后果。   不过叶小妹脾气来得快,气得也快,兴高采烈的进了趟城,基本就忘记她在跟宋大哥置气的事了。   叶小妹这次进城是跟女主小姐姐一起的。   秋收过后,地里还有点活,但也不那么着急了,已经荣升为正式记分员的楚涵可以稍微偷个懒,她来找叶队长开介绍信,想进城办个事。   责任心强的叶队长考虑到小楚一个女孩子,又人生地不熟,不放心她一个人进城。可是地里还在忙着,也不能让其他人放下工分陪她走一趟,于是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了叶小妹。   队长父亲不知道哪来的涌起,很放心对楚涵表示:“小妹对城里比较熟,让她带你去,如果办完正事天色太晚,就别急着回来了,你们可以去军华厂里对付一晚。”   楚涵对叶队长的热心表示无奈,不过她这次进城也没什么大事,主要想去废品站多淘点书,她下乡不能带太多东西,以前收藏的书只能放家里,现在离高考越来越近,她不多看点书就心里不安。除了买书以外,还想顺便看看有什么藏品值得捡漏,带上叶小妹这个傻姑娘倒也不打紧,所以她也爽快接受了叶队长的好意。   叶小妹没想到离她生日的还有小半年,居然又能进城玩耍了,简直是意外之喜,于是进城这天,她一大早起来抹了珍珠膏,还画了精致居居女孩必备的眉毛,美美哒进城玩耍了。   这一次,她们没那么幸运的遇上热心司机,全靠顽强的“十一路公交车”进的城。   在赶路这件事上,楚涵跟叶小妹半斤八两,两人都是废柴就对了,所以俩人一路上边走边歇,到达县城已经是下午快两点了,这个点国营饭店都不给她们服务,因为人家早就关店休息了。   不过这也难不倒楚涵和叶小妹,楚涵有自己的小金库,叶小妹出来的时候,王翠芬也是给了钱和票的,所以她们直接在街上买了点小零食边走边吃,比去国营饭店吃正餐还安逸。   楚涵表示想先在城里逛逛,再去纺织厂找叶三哥,叶小妹没有意见,然后她们就逛到了傍晚,楚涵满载而归,拎了一堆旧书和“废品”去纺织厂。   叶三哥看到自家傻妹妹带朋友来找他玩,表示很惊喜,当场跟同事换了班,然后就要带她们去下馆子,叶小妹听了还有点小失望,“不是去你们食堂吃吗?”   “楚知青又不是你,人家第一次来咱们县里玩,当然要带她去吃点好的了。”叶三哥哭笑不得,却很清楚傻妹妹这么说的原因,所以他又无奈的解释道,“再说你心心念念的肉包子也只有早上才会供应,现在去也吃不着啊。”   他这么一说,叶小妹立刻就不纠结了,“好吧,那我们就去下馆子。”   说完又不太放心的问:“明天早上会有肉包子吗?”   “有!”叶军华摸着她的脑袋笑道:“你来的巧了,月初肉和白面供应足,也就这几天才能吃上包子。”   叶小妹更加放心的点了头。   商量完去哪儿吃饭,叶三哥又看着楚涵这一堆东西问:“楚知青,我跟车间玩得好的同事打过招呼了,他妹妹就在女工宿舍,晚上可以请她帮忙带你们去住一晚,不过这些东西你是想待会放她们宿舍,还是放我那儿?”   楚涵本来还想解释一下她对有年代感的“废品”有点感兴趣,见叶三哥一点疑问都没有,她也就懒得多此一举了,只是笑道:“可以就放你那儿吗?这样也就不用多麻烦别人。”   叶军华也是这么想的,闻言便直接帮她拎起了东西,“那你们在楼下等我一会儿。”   放完东西,叶军华就带叶小妹和楚知青去下馆子了,吃完饭天还没黑,又带她们逛了一圈不用门票的公园,把叶小妹和楚涵逛得精疲力尽,到了女工宿舍都没功夫认床,几乎是倒头就睡。   第二天一早,叶小妹又恢复了生龙活虎,刚洗漱就迫不及待拉上楚涵,“快一点啦,不然肉包子要卖光光了。”   楚涵很无奈的被她拉着跑,“这里的肉包子有这么好吃吗?”   叶小妹一脸严肃的点头:“比我娘包的好吃多了。”   过年期间王翠芬同志大言不惭说蒸肉包子给她吃,保管好吃的连舌头都想吞下去,把她的口水都勾出来了,结果她娘蒸的肉包子却让她大失所望,所以她更加怀念纺织厂食堂的肉包子了。   楚涵闻言肃然起敬,只能配合的点头:“好好好,你先放开我,我能跟得上。”   她们下了楼,叶三哥刚好也在下面等她们,看到在家喜欢赖床的小妹一反常态的积极起来,不由感叹道:“小妹干别的事要是能像吃饭一样勤快,爹娘就不用发愁了。”   叶小妹抗议道:“我还不够勤快吗,最近干活都把我累瘦了!”   叶三哥这才打量了一下,一个多月没回家,小妹确实瘦了一圈,小脸都尖了,顿时心疼道:“那给你买两个大肉包行不行?”   叶小妹满意的点了头:“好呀。”   兄妹俩又开始有说有笑,看得楚涵直摇头,叶家一个有原则都没有,叶小妹没长歪还真是个奇迹。   不过楚涵很快就发现她错了,叶小妹身上还是有很多优点,比如说她胆子大不认生,在人纺织厂的食堂都跟在她自己家似的,上去就喊道:“刘师傅,我要一碗白米粥和两个大肉包!”   而食堂这位耸拉着脑袋的刘师傅,听到叶小妹的声音竟然也探出头来看了,然后笑眯眯地招呼道:“原来是小叶的妹妹啊,好久没看到你了,最近没来厂里玩?”   明明只见过一面,叶小妹也像碰见了老熟人似的寒暄着:“是啊,在家忙着干活,都没功夫进城玩。”   “是不是忙着收稻谷?那可辛苦了,等着,我给你找两个又大肉又足的包子补一补。”   叶小妹抱着饭盒甜甜的笑道:“那就谢谢刘师傅啦。”   楚涵认识的叶小妹,天真烂漫,偶尔还有些小任性,比如去知青点找她玩,经常都要跟李继红掐一顿,当然楚涵知道李继红性格也很有问题,知青点大部分人都不愿和她一般见识,所以还能相安无事,叶小妹却每次都能寸步不让的和对方互掐,说明她也是有点小公举的傲娇,当然楚涵心里觉得有点脾气的小姑娘也挺挺可爱的,但她从来不知道骄傲的小公举为了好吃好喝,还能“长袖善舞”到这个地步。   目瞪口呆的楚涵一度怀疑这位刘师傅是不是叶家什么亲戚了,忍不住凑到叶三哥旁边小声问起来,叶三哥一脸难以直视的冲她摇头,并且告诉她:“这是小妹第二次来我们食堂。”   其实叶三哥还想说他跟刘师傅都比不上小妹和他熟悉,不过看到楚知青已经一脸难以置信了,他还是别持续挑战她的三观了吧。   楚涵确实无语了半响,心说真是厉害了叶小妹,看来宋知青被她哄骗一点也不冤了。   而且现在还有一点值得深思了,叶小妹和宋知青“玩玩”,到底是因为他长得帅、在一起倍有排面,还是因为宋知青手里也有好吃的?   叶小妹还不知道女主小姐姐也看穿她的本质了,她正美滋滋的端着满满一饭盒的白粥,还从刘师傅那里蹭走了一大勺小菜,才这才往旁边挪了挪,把位置让给了身后的小伙伴。   刘师傅大概是个外貌协会,看到知性温婉的楚涵,也同样和颜悦色,“小姑娘也是小叶家里的亲戚?”   “不是,我是新来的知青。”   “也是个好孩子。”刘师傅笑容不变,也给楚涵打了一碗满的白粥,并亲切的问道,“也要来点小菜吗?”   楚涵还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她看到之前打粥的是人是没小菜的。不过叶小妹脸皮厚得很,看她没动静,连忙帮她把饭盒递推过去,并且美滋滋的跟她说,“刘师傅的小菜也很好吃哦,在外面都吃不到的!”   叶小妹说什么都是真心实意的模样,把刘师傅哄得眉开眼笑,“哈哈,还是小叶妹妹识货。”毫不含糊的给楚涵搁了一扫小菜,又笑着招呼叶小妹,“农忙已经结束了吧?以后可要多来城里玩。”   叶小妹毫不见外的点头:“好呀,我们下次还来找刘师傅玩。”   打完早饭,叶小妹美滋滋的去找位置,楚涵捧着饭盒却有点回不过神来,叶队长让叶小妹“带”她进城的时候,她是做好了带熊孩子玩的心理准备,没想到进了城,叶小妹一点都没让她操心,反而让她沾了不少光。   感觉还挺奇妙?不过她倒是意外的不讨厌这种感觉。   吃饱喝足,楚涵和叶小妹一人揣了一个没吃完的肉包子,收拾收拾准备双岗大队了,食堂的肉包子又大料又足,走饿了还能在路上充饥,因为回程要拿好多东西,她们已经做好了走到天黑的准备。   回到家以后,日子又趋于平静,叶小妹练练字、约约会,还有两个熊孩子当玩具,也挺乐不思蜀的,至于说好的“常进城找刘师傅玩”,早在肉包子消化完就被她忘光光了。   没想到刘师傅还真的在惦记她,一个多月后,叶三哥放假回家,便喜滋滋的跟王翠芬他们分享大好消息,“娘,我们单位的刘师傅想给小妹介绍对象!”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码完了,这章写得好艰难啊_(:3J∠)_   感谢小伙伴们,么么哒,明天见吧。   ☆、第八十二章   叶小妹的没心没肺, 具体表现用完就扔这个方面, 比如纺织厂食堂的刘师傅那么关照她, 又是给她超额的分量,又是给免费的小菜,可是她一走出纺织厂大门, 基本上就把人家忘光了, 回了家也没想起来跟大家夸夸这个对她一见如故的老师傅。   于是当叶军华迫不及待想要跟家人分享这个好消息时, 迎来的却是几张茫然无知的脸,他无语的放下行李问:“小妹没跟你们说过食堂的刘师傅吗?”   “没有。”王翠芬摇头,并且狠狠瞪了旁边满脸无辜的叶小妹一眼,大意就是等我了解完情况再来收拾你这让人不省心的小丫头。   叶军华也跟着看了傻妹妹一眼, 和王翠芬同志如出一辙的无奈,“不会吧小妹,你每次都跟刘师傅聊得那么开心, 回家连提都懒得提一句吗?人家刘师傅有好事可是惦记着你的。”   叶小妹无辜的眨眼睛:“在家提了刘师傅会有肉包子吃吗?”   众人绝倒,连叶军华都不再试图抢救满脑子只惦记着吃的傻妹妹,转头给大家简单解释了一下来龙去脉,“刘师傅是我们厂的老员工了, 资历老, 工资级别也高, 所以脾气也大, 但不知道为什么,打从小妹第一次去食堂,刘师傅就很待见她, 小妹这都隔了大半年第二次去,刘师傅竟然也还记得她,见了小妹就乐呵呵的,给我们打的早饭都比别人多些。”   听到这里,王翠芬已经想不起她还在生傻闺女气的事了,一脸欣慰又自豪的看了看小妹,“我就知道咱们家小妹讨城里人喜欢,合该是要嫁进城里去的。”感叹完,又迫不及待的问:“那你刚才说的介绍对象又是怎么回事?”   终于可以说重点了,叶军华也满脸喜意的道:“其实上次小妹和楚知青来过后,刘师傅就拉着问小妹多大年纪,读了几年书之类的问题,我以为刘师傅只是对咱们小妹比较关系呢,没想到前天他又突然问我是不是最近要回家了,我说是,刘师傅这才跟我讲,想把小妹介绍给他亲外甥,让我回来先问问爹娘的意思。”   王翠芬面带喜意的插话:“这个刘师傅的外甥,也是你们厂里的吗?”   “那倒不是。”叶三哥虽然摇着头,脸上却没有半点遗憾,反而嘴角忍不住上扬的介绍起了对方的情况,“刘师傅说他妹妹是机械厂的会计,妹夫是主任,他外甥也是念过高中的,毕业后没在厂里上班,而是在工商局当干部呢。对了,这男的好像跟我一个高中,就是比我大了三四岁,我上高中的时候他估计已经毕业了。”   “嚇,还是干部家庭呢!”竖起耳朵在一旁偷听的林红梅忍不住惊呼出声,看着小姑子的眼神都格外复杂,透着羡慕嫉妒恨。   她一直觉得,就小姑子这好吃懒做的性子,婆婆想把她加进城里根本是白日做梦,就算真有被小姑子这张脸骗过去的,等这丫头进了门,婆家早晚都要教她重新做人的。总而言之,林红梅一直在等着被婆婆宠坏的小姑子嫁人后受苦受难的日子。   可她万万没想到,小姑子还真有点运道,城里人要给她介绍的对象,一家子全是干部,这是受罪吗?分明是叫她进城享福的啊!   看不成好戏的林红梅心态都有点不稳了。   不过林红梅的羡慕嫉妒恨,并没有引起王翠芬等人的注意,现场所有人都跟她一样震惊了,难以置信了。   王翠芬听到老三的介绍,当然是喜从心来,要是这个对象能成,小妹嫁过去别说不用干活了,下半辈子吃香喝辣都没问题。   但惊喜归惊喜,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对方条件真有这么好的话,什么城里的好姑娘娶不到,为什么非要找个乡下小丫头?   对于母亲的疑问,叶军华早有准备的笑道,“这个我也问过刘师傅,刘师傅说他外甥哪哪都好,就是眼光太挑、性子太轴,他说娶媳妇不在乎对方的家境那些,一定要长得很标致才行。刚开始呢,他们家也是给他往城里找,条件、文凭和工作都配得上的,可他一个都瞧不上,拖来拖去这就二十四五岁了。”   “刘师傅说身边像他外甥这个岁数的,早就结了婚,有些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他外甥还是光棍一个,这不全家都着急了嘛?”   王翠芬忍不住摇头感叹,“这也太挑了吧。”   她也是有儿子的人,老大老二都娶媳妇了,老三却还单着呢,老三日后要是敢这么折腾他们,看她不打断他的腿!   不过儿子不能有这种毛病,未来女婿却没关系,这小伙子要不是这么折腾,就这家庭条件也轮不到跟他们家小妹相看啊。王翠芬这么想着,又一脸期待的问:“所以他们家愿意找农村的媳妇了?”   叶军华笑着摇头,“刘师傅他妹妹还是希望能找个城里的姑娘,哪怕家里穷一点,没有工作也成,城里户口至少也能拿得出手,可是他妹妹再有想法,也坳不过他外甥,所以只要他外甥喜欢,条件再差点也认了。”   “所以刘师傅说,实在是看咱们家小妹漂亮又讨喜才起这个心思的,而且我来厂里一年多了,刘师傅说相信我的为人,也相信咱们家不会是那种胡搅蛮缠的亲戚,所以他才敢保这个媒的。”   “媒人确实不好当。”王翠芬深以为然的点头,面上却满是自得,“咱们虽然不是城里人,可也不是什么泼皮破落户,以后的亲家只要对小妹好就行了,咱们也不图沾他们什么光。”   叶大嫂和叶二嫂听着婆婆这番冠冕堂皇的话,却不约而同的撇嘴,小姑子真能嫁进干部家庭的话,那就是老叶家祖坟冒青烟了,结了这样一门亲戚哪能不沾光啊,近的不说,往后侄子们长大了,当姑姑的自己过着好日子,总不能看着孩子们在乡下受苦,肯定得想办法安排安排工作。   不过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了点,所以她们也只是神情有异,并不急着发表什么意见。   叶三哥倒是很赞成王翠芬的话,他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跟刘师傅说的,只要对小妹好,其他的都好说。”   王翠芬不动声色的追问:“那刘师傅怎么说?”   “刘师傅说那样他就更放心了,只是有一个要求,他外甥确实年纪大了,家里几个老人急着抱曾孙,要是能相成的话,男方家需要尽早结婚。咱们小妹年纪确实有点小,所以他叮嘱我回来一定要跟你们交代清楚,别到时候什么都说好了,却在这个问题上谈不拢。”   王翠芬听到这一点,确实有些迟疑的问了,“尽快是多快?”   “我估摸着也就是年底了吧。”   “年底啊,小妹也才满十八呢……”王翠芬多少有些不舍。   叶小妹在旁边连连点头,对对对,她还是个小宝宝呢,结婚什么的离她太遥远了。   这会儿叶队长不在家,有资格决定叶小妹终身大事的就只有王翠芬了,平时嘻嘻哈哈的叶大哥和叶二哥都不在这事上多嘴了,叶三哥同样不多话,兄弟几个都在等王翠芬慢慢考虑,林红梅和宋秀秀倒是很想叫婆婆别纠结了,他们这样的人家能把闺女嫁进干部家庭,简直就是踩了狗屎运好吗,林红梅之前还在为小姑子的好命而不忿,这会儿都想明白了,小姑子嫁得好对他们家只有好处没坏处,婆婆还在这一脸纠结,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吗!   好在王翠芬纠结归纠结,最后的决定却一点都没让叶大嫂和叶二嫂失望,她颇为理解的点头:“小伙子年纪是有点大了,他们家着急也正常,那要不先让他们相看相看?”   林红梅和宋秀秀第一时间响应王翠芬的决定,并满口夸赞这个决定多么正确和伟大,又当场羡慕小妹很快就能进城享福云云。   她们奠定了下基础,叶大哥和叶二哥反应过来后,也乐呵呵打趣了叶小妹几句,叶三哥同样满脸笑容的建议着:“还有时间,正好可以给小妹做两身新衣裳呢。”   相亲是该穿得体面一点,尤其男方家是这么个条件,小姑子打扮得越好看,相成的机会也更大,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嘛,所以林红梅和宋秀秀这次都不反对给小姑子做新衣裳了。   大家其乐融融,叶小妹作为当事人,反应却与众不同,她非但没有为能穿新衣服而高兴,反而难以置信的叫出声:“娘,不是说好要留我到二十岁吗?”   叶小妹直到现在才开始抗议,是因为她一开始被王翠芬误解了,她娘表现得毫不动心,并且还时不时挑挑刺,叶小妹还以为她娘真的那么言而有信,说好留她到二十,就绝对不会提前让她去相亲结婚呢!   所以她也很放心的听着他们讨论。没想到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看似态度坚定的王翠芬同志,竟然坚持不到十分钟就改变主意,要让她去相亲了,叶小妹简直措手不及。   如果半年前听到这个消息,叶小妹一定会很高兴,甚至比他们更加的迫不及待,因为早一点嫁进城里,她就能少受很多苦。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嘛,王翠芬同志信誓旦旦说绝对不让她这么早嫁人,她这才去找宋大哥谈恋爱的,好不容易把宋大哥泡到手,恋爱还没谈够,突然又让她去相亲,这不是逗她玩吗?   王翠芬同志说话不算话,叶小妹显然是很有原则的,叶三哥介绍的这位对象条件再难得,她都没有动心一下下。   只是她的抗议似乎也没什么卵用,王翠芬直接一巴掌拍过来,揉着傻闺女的头顶哭笑不得的解释道:“说你傻你还不承认,这种事又没什么规定,早点或晚点,都是看情况的嘛,你三哥说的这个小伙子条件那么好,错过这个村以后就没这个店了,你还有啥不满意的?”   叶小妹固执的表示:“可是我当真了呀。”   王翠芬之前还有耐心解释,却看见傻闺女还在坚持“多留两年”的说法,顿时又不耐烦了,不轻不重的拍了她一下,恐吓道:“反正这事我跟你爹说了算,再唧唧歪歪,小心我打断你的腿!”   听到她娘放狠话,刚才还梗着脖子各种不同意的叶小妹突然便秒怂了,只是把头缩回去之前,还是弱弱的表了下态,“那我也是要看脸的,要是长得不好看,家里再有钱我也不同意。”   王翠芬快被不省心的傻闺女气死了,指着她道:“给我滚回你屋里去,一个黄花大闺女凑这热闹,也不知道害臊!”   没想到几句实话能把慈祥的老母亲气成这样,叶小妹这下也不敢再耽误了 ,心里默默跟宋大哥道个歉——对不起,她尽力了。   然后便毫不迟疑的滚了。   滚出门之前,叶三哥安慰似的摸了摸她的头,可惜叶小妹这会儿并没有心情回应他。   不过叶小妹最大的优点就是识时务,既然说服不了慈祥的老母亲,那就只能说服自己了。   回到屋里她就开始自我安慰了——往好的方面想,这家人的条件确实很不错啦,父亲是大厂的领导,母亲是会计,男的自己又是公务员,意思就是工作稳定工资还很高,不比她娘之前说的找个工人强很多?   除了这些好处,还有一点很关键的,以后她跟刘师傅就是亲戚了,意味着刘师傅做的美味大肉包肉想吃多少就有多少,岂不美滋滋?   这么一想,叶小妹也就不再抗拒相亲了。   那么问题又来了,宋大哥那里该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点累累的,不知道还不能日九了,先更一章再说吧。   晒个霸王票——   感谢小伙伴们的热情,么么哒。   ☆、第八十三章(文收破三万五的加更)   叶小妹不知道的是, 她已经说服了自己要去相亲, 叶三哥反而被她的态度弄得有点迟疑了, 夜里,他便专门去了趟父母房里商量这事。   “爹,娘, 我觉得小妹说的没错, 男方条件再好, 也要她自己喜欢才行,而且我只听刘师傅介绍,连他外甥长什么样,什么性格都不知道……”   叶队长晚上一回家, 众人就七嘴八舌的把这个事跟他说了,在院子里,叶队长表现得很淡定, 没有发表意见,不过回了屋却在跟王翠芬商量。   叶军华进来的正好,叶队长和颜悦色的问道:“你有什么想法?”   “我觉得刘师傅虽然挺喜欢小妹,心里应该也没抱太大的希望, 所以咱们也不用急着回复, 我明天回厂里, 先告诉他, 家里确实舍不得小妹这么早嫁人,所以还在考虑中,过些天再答复他, 然后趁着这段时间,我先找人打听打听刘师傅外甥的情况。”叶军华胸有成竹的表示,“我虽然跟他不认识,但既然是一个高中的,我那些城里的同学中肯定会有认识他的,最好请他们帮忙带我见见刘师傅的外甥,这样总比单听刘师傅的介绍来得让人放心。”   虽然老三考虑的很周到,王翠芬心里却还是有点犹豫,她知道刘师傅外甥家的条件好,别人也知道啊,想要结亲的人家肯定有不少,万一他们磨磨蹭蹭的时候,人家相中了别人怎么办?   女人总是难免患得患失,男人的想法就不一样了,叶队长听说了这家的条件后确实也心动,但同时也很赞同叶军华的意见,毫不犹豫的支持道:“这种事情还是自己打听清楚比较好,就照你说的办。”   王翠芬张了张嘴,看到他们父子俩已经达成了共识,倒不好再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能跟着点头,“既然你们都说好,那就这么办吧。”   叶军华的想法得到了父母的支持,便也安心的回自己屋里休息了。   叶小妹对这段谈话一无所知,自然也就不清楚她相亲的时间已经推后了,她已经决定跟宋大哥坦白然后分手了。   虽然宋清徽觉得叶小妹没心没肺、渣的明明白白,叶小妹自己却一点都不这么想,她甚至为自己高尚的品格而感动,上辈子就有好多骑驴找马、一边谈着恋爱一边跟人相亲的呢,她都没想过要这么做,刚开始甚至因为还记得自己在跟宋大哥处对象,她都要直接拒绝条件这么好的相亲对象了。   可惜这事她自己说了不算,王翠芬同志都表示要打断她的腿了,除了服从她娘的淫威,她还能怎么做呢╮(╯3╰)╭   相亲已经势在必行,叶小妹就只能对宋大哥说抱歉了,瞒着宋大哥去相亲这是渣女才会做的事,她这么有品格的小仙女是不屑于脚踩两只船的,所以就要先跟宋大哥分个手了。   不这么做也没办法,叶小妹已经打定主意要抱女主小姐姐的金大腿了,宋大哥又是女主的官配,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已经很尴尬了,再不把关系处理妥当、好聚好散什么的,她以后还怎么愉快的抱大腿?   所以叶小妹态度很坚决。   单纯说分手这件事,她其实也挺舍不得,宋大哥是磨叽了点,追求过程艰难到让她分分钟想吐血。但是成功得手以后,宋大哥作为男朋友还是无可挑剔的,长得那么帅,脾气又好,而且还勤奋好学可调jiao,最关键的是他那个媲美机器猫口袋的包裹,她想要的东西宋大哥包裹里几乎全都有,有了包裹加持,宋大没那么优秀的可以分分钟升级成完美情人了,何况他还名副其实呢。   所以,在不知道宋大哥的口袋里还能掏出什么好东西的时候,叶小妹真的挺舍不得现在就跟他分手。   可能这就是人生吧,有得必有失。叶小妹深深的叹了口气,便睡着了,第二天起来又是美美哒的小可爱。   趁着大家不注意,小可爱溜去知青点给宋大哥送了封简短的信——今晚老时间,她有很重要的事情!!!   为了表示自己很严肃,叶小妹还在背后加了三个感叹号。   宋清徽却没能get到她的严肃,反而从这三个感叹号中看出了叶小妹的迫不及待。   他们上次约会是一周前,按理说还要等几天的,处对象这么久,叶小妹还是第一次这么迫切的要见他,宋清徽不觉有点期待,小心把她的信收好,还没到“老时间”就提前去赴约了。   因为这次是叶小妹主动约他,宋清徽内心除了期待,多少还有点自得,第一次没带任何好吃的,只是穿了件整洁的白衬衫、两手空空来到叶家院子外面。   叶小妹也没让他久等,很准时的推开门,做贼似的左顾右盼了几眼,才迈开步子朝他跑过来。   宋清徽微微张开手,已经做好了被叶小妹直接扑进怀里的准备,没想到她跑到一米之外,竟生生刹住了车,不知道想起了说什么,脸上似乎有些纠结。   宋清徽这才发觉有异,不由皱眉问道:“小妹,怎么了?”   叶小妹说正事之前,先朝他手里看了看,看到除了手电筒什么都没有,反而松了口气,她最担心的就是宋大哥对她太好了,如果这次又带一堆好吃的好玩的过来,她估计没办法跟宋大哥坦白了。   没想到宋大哥这么善解人意,今天什么都没带,那她就少了很多压力了,叶小妹一鼓作气的说:“宋大哥,我们分手吧。”   宋大哥来之前还正美呢,心想没心没肺的叶小妹总算开窍、也知道想他了,结果他充满期待的过来赴约,冷不丁听到她说“分手”两个字,内心有多震惊就不用多说了。宋清徽甚至怀疑叶小妹在跟她开玩笑,上前一步想要拉住她,“小妹,别闹了。”   话刚说完,扬出去的手便扑了个空,叶小妹头一次那么机灵的后退,仿佛他是什么洪水猛兽。   这就很扎心了。   宋清徽眯了眯眼睛,满脸不虞的收回手,静静的看着她。   叶小妹倒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她也不是故意刺激宋大哥的,只是觉得既然要分手,就得分得干净漂亮才行,藕断丝连、拉拉扯扯的根本不是分手的态度嘛。   自我感觉超棒的叶小妹果断利落,还很有担当的道了个歉,“对不起啊宋大哥,我知道不应该突然提这个,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嘛,我实在是尽力了……”   宋清徽不耐烦听她扯这些有的没的,哑声问:“怎么回事?”   听出他毫不掩饰的不耐,叶小妹怔了一下,觉得宋大哥怎么变了个人似的?然后她也不敢再墨迹了,麻溜的解释道:“就是我三哥的同事想给我介绍对象,条件特别好,我娘说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让我准备准备去相亲,那我不能瞒着你偷偷去相亲嘛。”   说到最后一句,叶小妹又觉得自己没做错,便挺起了小胸脯,一边瞅着宋大哥的反应,就看到如沐春风的宋大哥这会儿面黑如锅底。   毫无预兆被分手的人都高兴不起来,宋大哥的反应也可以理解——叶小妹这么告诉自己,却还是默默把头缩了回去。   宋大哥看起来好可怕鸭嘤嘤嘤~   宋清徽只觉得叶小妹的“实话”比笑话还要更荒谬,跟他处得好好的,还想去找别人相亲,还说这人条件特别好。   条件再好能好过他吗?宋清徽忍不住冷笑:“相亲?条件特别好?”   叶小妹并不知道她已经在作死的边缘了,还以为宋大哥好奇她未来的相亲对象,所以耐心的介绍了一番,“是啊,他本人是工商局的,他爹还是机械厂的领导呢,我娘说要是能成,就让他们家给我也弄个工作,以后我也能吃皇粮啦。”   王翠芬这番话是今天一早趁两个儿媳妇没注意的时候,偷偷拉着叶小妹到一旁叮嘱的,大概是怕傻呼呼的小闺女还在犯轴,所以要把好处都揉碎了讲给她听。   本来叶小妹听到要她去工作还挺不乐意的,她以为嫁人就可以混吃等死、万事大吉了,工作什么的根本不在她的计划之内啊,可是她娘又说了,未来公公是领导,给她安排个只坐办公室不受累的活太容易了,以后她捧着铁饭碗、赚着工资,也是有底气的人,就不用她伺候婆家一大家子人了。   叶小妹想想也对,在办公室里看报喝茶,比在家做家务轻松多了,好吧,听娘的话又肉吃!   所以这会儿,她内心对相亲这件事的态度,已经从迫不得已变成真香了。   宋清徽就算被气到分分钟要狗带,也不会错过叶小妹语气里的期待。   他怎么会天真到以为对她够好够大方,这个没心没肺的叶小妹就会记得他的好?宋清徽深恨自己太天真,可是比起自我反省,他现在更不能接受她的说法,上前一步,双眼如炬的盯着叶小妹,“所以你就要跟我分手?”   叶小妹皱了皱眉,突然意识到宋大哥可能不像她想象中的好说话,但是已经到这份上,也只能坚定的点头了。   宋清徽果然怒了,语气中都是难以掩饰的冷意,“你说分手就分手?”   叶小妹被他突如其来的气势吓得有点腿软,但还是顽强的表示:“提前说分手是我不对,可是我道歉了啊,宋大哥也用不着这样胡搅蛮缠吧?”   “我胡搅蛮缠?”宋清徽怒极反笑,“那你当初缠着我要处对象的时候,怎么没觉得胡搅蛮缠?”   宋清徽的本意是控诉叶小妹到手了就不珍惜,以前疯狂的追求他,没好多久就对他弃之如敝屣。然而叶小妹显然没听出这些言外之意,还以为宋大哥要跟她翻旧账。   他要聊这个,叶小妹可就来劲了,当初要不是他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她也不会追得那么起劲啊。   不过叶小妹想了想还是别扩大战区了,就事论事,的确是她有错在先,加上宋大哥现在这副模样有点鬼畜,她不太敢惹,所以还是把想反驳的话压下去了,好声好气的解释道,“是我不对,我也争取过了呀,我娘活我再磨磨唧唧就要打断我的腿,那我也没办法嘛。”   叶小妹不知道,她态度越好,道歉道得越认真,宋清徽就越生气,因为这说明她其实道理都懂,却还是要跟他分手,那还不如她什么都不知道,这样他至少可以安慰自己她不是故意的。   听着她看似诚恳的解释,宋清徽不屑一笑。   解释得再好听,也不过借口,叶小妹若是真怕被打断腿,也不可能跟他偷偷摸摸的处对象了。   说到底,她就是见异思迁,而且对象还不怎么样。   宋清徽更加意难平了。   叶小妹也是有脾气的人,都道歉到这个份上了,宋大哥竟然还阴阳怪气,她的暴脾气一下也压不住,忍不住怼道:“早晚都是要分手的,不就是提前了一点吗,生气归生气,干嘛搞得我好像始乱终弃、罪大恶极似的吗。”   她可是很有格调的小仙女。   宋清徽也万万没想到,都到这份上了,叶小妹竟然还能倒打一耙,他当然要说清楚,“什么叫早晚都是要分手的?”   回应他的却是叶小妹傲娇的冷哼,主动说分手的反而比他这个莫名其妙被甩的男朋友气性还更大,叶小妹高冷的表示,“反正该说的我都说了,你要是还生气我也没办法。”   扔下又一句渣男经典语录,叶小妹转头就要回家。   宋清徽当然不允许她就这样走了,想要伸手拉住叶小妹,尴尬的发现没拉住,叶小妹像个滑不溜手的泥鳅,一眨眼就跑到院门口了,眼看着就要推门进去,宋清徽下意识追了两步道:“如果我不答应呢?”   可惜他表态的太晚,叶小妹也没觉得他这句话是回答,反而更像是无理取闹,所以她像个冷漠无情的渣男,头也不回的进了院子,并且当着宋清徽的面把门拴得牢牢的。   叶小妹也没想到简单的分个手,竟然会闹得这么不欢而散,她也有点难过,还有点挫败,所以回到房间后,化悲痛为动力,倒头就睡,在梦里做了个她和宋大哥好聚好散、皆大欢喜的美梦。   宋清徽的状态就完全相反了,他被拔diao无情的叶小妹气到分分钟爆炸,气得半宿都没睡,无数次想要冲进叶家院子、把叶小妹拖出来说清楚的冲动,但最后还是按捺住了,面无表情,迈着沉重的脚步回了宿舍。   既然叶小妹翻脸无情,他又何必纠缠?不如随她去好了,就看看她最后到底能不能如愿以偿。   当然理想和现实总是会有些差距的,宋清徽打定主意要冷眼观瞧,看看叶小妹抛弃了他之后能得到怎样的结局,但是实施起来多少带了点意难平的情绪,然后接下来的几天,知青点的小伙伴们又发现亲爱的宋知青似乎遇到了什么困难,而且他们断定,宋知青这一次是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挫折,平常那么个光风霁月的大好青年,竟然浑身散发着浓浓的怨气,要不是他们知道他是个大光棍,还以为优秀的宋知青也惨遭始乱终弃了。   不是感情问题,那多半是宋知青家里又出事了,毕竟也不是头一回,小伙伴们又开始了贴心的什么都不问、只是默默关心安慰宋知青的日子。   然后楚涵也又一次众人皆醉我独醒了,能让淡定的宋知青这么失态,她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肯定又是叶小妹那个傻丫头做了什么事刺激他了。   不过他们都确定关系了,这阵子还那么甜蜜腻歪,楚涵简直难以想象,宋知青到底是受了多大的刺激,才能一夜之间“性情大变”到这个程度——难道是叶小妹终于受不了这只笑面虎,决定跟他分手了?   那还真是令人期待呢,   人群中,楚涵忍不住摸着下巴偷笑着,这时站在人群之外的沈思默却突然朝她看了过来,颇有些心照不宣的意味。   楚涵和冷峻的青年对视了一眼,很快便不自然的收回视线,更加坚定了要看够宋知青笑话的决心,暗想过几天她就找个机会去找叶小妹八卦!   然而楚涵的动作还是慢了一步,宋清徽辗转反侧了几天,终于还是想通了,也认命了,早知道叶小妹就是这么的没心没肺、有奶就是娘,跟她计较这个,还不是在跟他自己过不去吗?   毕竟他在这里寝食难安、气愤难平,叶小妹估计正满心欢喜的准备相亲嫁人呢!   反应过来后,宋大哥便默默收回了自己放出去的狠话,挑了个叶队长和队长媳妇都在家的时间,带上奶奶给他寄的几块布料,正儿八经的登门拜访去了。   宋清徽来得突然,也毫不掩饰他的目的,进门就说:“叶叔,叶婶,我知道很对不住你们,但是这件事应该早点告诉你们的,我跟小妹最近在处对象。   叶家这会儿刚吃完晚饭,一家人正坐在院子里聊天放松,宋知青突然放这么个大招,全家人都懵逼了,下意识转头看向屋檐下的小妹。   叶小妹也同样很懵逼,说好的偷偷早恋,一言不合就告家长是几个意思啊?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很困很想偷懒,但还是坚持把九贵妃这个小妖精给日了,我都想为自己鼓鼓掌了╮(╯3╰)╭   继续晒霸王票啦——   小伙伴们还是这么热情,感动鸭,抱起来群么一个。   虽然时间还早,但我也不可能再码字了,那就晚安吧\(≧▽≦)/   ☆、第八十四章   叶家大院陷入一阵尴尬的沉默, 王翠芬根本无法相信她心里乖巧听话的小闺女有胆子做这种事, 可是她刚回头,就看到那个傻丫头一脸心虚的把头垂了下去, 根本就是不打自招了, 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王翠芬恨不得马上兑现“诺言”,当场打断这丫头的腿,让她知道有些事必须付出代价。   可是当着宋知青的面,根本不是教训孩子的时候,王翠芬只能狠狠瞪了叶小妹一眼,然后转头, 尽量冲宋清徽粉饰太平的笑道:“小宋啊,这个是不是误会?小妹还小,什么都不懂呢,估计她就是跟你开个玩笑……”   队长媳妇反应极快, 又笑得一如既往的亲切慈祥,好像一点没把他们的“小玩笑”放在心上似的。如果宋清徽不是早知道她已经在准备让叶小妹相亲嫁人, 恐怕这会儿就信了她的鬼话。   可他现在已经了, 甚至对王翠芬的话毫不吃惊。   登门之前,宋清徽就推测过叶队长和队长媳妇的反应,他怀疑叶小妹用完就扔的特点是有家学渊源的。   按照叶小妹的说法, 他们全家对那个即将和她相看的对象满意到不行, 而他以前在叶小妹心里的那些优点,有被这位相亲对象衬托得一文不值,所以她才毫不犹豫的抛弃他, 那么叶叔叶婶他们的态度估计也差不多,就算他把这层关系捅破,为了保证相亲顺利进行,他们也极有可能不认账。   ——宋清徽从翻脸无情的叶小妹身上看到了人心险恶,这一次是做足了心理准备才上门拜访的。   只是,王翠芬半点都没有迟疑的跟他说只是开玩笑,这依然让准备充分的宋清徽感觉到受伤。枉他自诩条件优越,是叶小妹鼠目寸光,才会抛弃他这么个大好青年去跟从来没见过的男人相亲,可事实上不是叶小妹鼠目寸光,在叶家其他人眼里,他跟那个城里干部的儿子都完全没有可比性,不管是对他很欣赏的叶队长,还是对他向来热情亲切的叶婶,他们从来没有考虑过把叶小妹嫁给他。   天之骄子,沦落到给小村姑提亲都备受挑剔和嫌弃的地步,宋清徽遭受到的打击可想而知。   可是叶队长他们如何挑剔嫌弃也没办法,是叶小妹先招惹的他,而他也已经决定不放手了。宋清徽抿了抿唇,掩去眼底的阴霾,一脸真诚的道:“   叶叔叶婶,我知道突然说这个你们很难相信,也确实辜负了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但是我跟小妹的事是真的,如果你们不相信,我之前送过一块手表……作为我们之间信物。”   王翠芬听到这话,顿时连尬笑都挤不出来了,难以置信的问:“什么手表?”   看似淡定的叶队长也被吓得宝贝烟袋都差点掉了。   叶大哥和叶二哥就更加惊掉下巴了,他们还没从小妹瞒着大家偷偷跟宋知青处对象的打击中走出来,又突然得知傻妹妹眼睛都不眨的收宋知青的手表当信物,一时间忍不住用膜拜的眼神去看叶小妹。手表这么金贵的东西他们还没拥有呢,连摸都摸没摸过几次,小妹够厉害啊——哥俩上上下下打量着,仿佛第一次发现他们的傻妹妹是如此的深藏不露。   而深藏不露的叶小妹,此刻的表情比他们更难以置信,她愣愣的看着宋大哥,深深怀疑他是不是传说中的因爱生恨,已经变成不搞死她不罢休的反派了。   早知道会这样,她分手的时候就应该再周全一点,把他送的除好吃的以外的礼物都还回去,这些身外之物跟打断腿相比,她是很清楚要如何选择的。   叶小妹深深地自我反省着,只是她的反省并没有让宋清徽取消“报复”计划,他依然不动声色的点着火,看似配合的为王翠芬解惑:“是上海梅花牌手……”   话还没说完,王翠芬已经彻底坐不住了,三两步来到胆大包天的叶小妹跟前,毫不留情的拎起她的耳朵,“这么贵重的东西你说收下就收下,还一点都不让我们知道,你胆子什么时候变这么大?走,给我去把手表找出来,还收了小宋什么东西,一件都不许私藏!”   叶小妹就这样毫无招架之力的被气势汹汹的王翠芬同志拎进了房。宋知青目送了一程,看着怒发冲冠的王翠芬,暗想叶婶这么着急,恐怕不是在怀疑他说的话,而是想把“证据”找齐了好还给他,让他们两清吧。   可惜他不准备配合叶婶的表演。   宋清徽猜的没错,哪怕已经说到这份上了,王翠芬依然希望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她会这么想,原因有两个,首先当然是因为他们还惦记着刘师傅那个外甥,甚至在宋知青不请自来的前一秒,叶家人都还在聊这件事。   这段时间,叶家人茶余饭后就会聊这个,大家打趣并畅想一番未来,每天干活都仿佛充满了劲,每当这个时候,叶家大院便洋溢着欢快的气息。   宋清徽还觉得自己受到了嫌弃,事实上,要是换个人在大家兴头上突然跑出来泼冷水,阻止他们家小妹跟城里人相亲,王翠芬绝对二话不说把人赶出去了,他根本没机会留下来告密。当然王翠芬对宋清徽手下留情,也不单单因为他们这几年的“交情”,还因为宋知青条件真的挺好,长得眉清目秀,还有那么多好吃的,每回只要他来家里做客,小妹都顾不上别人,就像闻着味儿的猫凑到宋知青跟前了。   所以,王翠芬不信他们家满脑子只有吃喝的小闺女会跟突发奇想跟别人处对象,听见宋清徽信誓旦旦的话,她却还是信几分的,哪怕不信小宋的人品,也信他那些好东西确实能让他们家小妹起主意。   只是相信归相信,让王翠芬认下这档事却几乎不可能。   她今天承认他们在处对象,明天就得商量两个人的婚事了,不然小妹成了周围十里八村的“二手货”,还能嫁给谁?可是让王翠芬把闺女嫁给宋知青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她宁愿小妹嫁工人,嫁乡下,哪怕嫁不出去当老姑娘都行,这样他们也只用养她一个,要是让她嫁给知青,哪天知青女婿也学着其他知青一样拍拍屁股回城,乡下的老婆孩子再也不闻不问,他们还得养闺女养外孙。   王翠芬还是很清醒的,不但账算得好,脑子转得也快,吃亏就吃在生了个专业拖后腿的闺女,没想到她年纪不大胆子却不小,上百块,把她卖了都赔不起的手表竟然也说收就收,王翠芬这下再没有底气坐在这里跟宋清徽推诿了,只能风风火火揪着叶小妹去找“赃物”,希望原封不动退还物品后能够得到宋知青的原谅。   然后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小闺女不仅收人家手表,床底下还有她没吃完的糖罐子,以及看着就比雪花膏还要高档的瓶瓶罐罐,王翠芬这下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又气势汹汹的把叶小妹拎出来,“来,你们都来看看这丫头多无法无天,这么贵的手表,没吃完的奶糖,雪花膏……还有,这支笔是什么笔?!”   王翠芬把叶小妹的“赃物”一件件摆到众人跟前,叶家人又一次惊呆了,叶大哥和叶二哥忍不住打量宋知青,突然有点理解他的行为,宋知青在他们小妹身上得花了好几百块钱吧,难怪要急着追上门来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也在看宋知青,却是羡慕和不解,知青点那么多漂亮温柔还有文化的姑娘,哪个不比好吃懒做的小姑子强?宋知青身为知青点公认最优秀的男知青,竟然放着那么多条件好的女同志不要,偏偏看中了除了长得好看嘴巴甜点一无是处的小姑子,妯娌俩那一刻的震惊程度,一点都不比知道小姑子要跟城里干部的儿子相亲时的少。因为宋知青不但优秀,长得好看,他们还私下猜测过,宋知青是北京来的,多半也是出身干部家庭,虽然刘师傅的外甥也是干部家庭出身,可是小县城的干部,能和首都北京的干部吗?   在她们看来,小姑子有机会嫁进城里就已经是走了狗屎运,如今竟然被宋知青看上,有机会嫁去北京当首都人,祖宗显灵都保佑不到这种程度啊,林红梅和宋秀秀都忍不住怀疑宋知青是不是瞎了眼!   可是宋知青瞎了眼,她们的眼睛却好好的,看着宋知青私底下竟然送了这么多好东西给小姑子,再不想相信都不得不信了,还没结婚就为小姑子花了这么多钱,有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啊,宋知青这是有多喜欢小姑子!   宋清徽看着被叶婶一件一件掏出来的小东西,一时竟不知该感叹叶婶太厉害,还是该吐槽叶小妹藏东西的本事太辣鸡了。   不过对他更有利了,这些东西都是他们的“定情信物”。宋清徽不着痕迹的勾了勾唇。   有人羡慕嫉妒恨,有人喜不自胜,也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叶小妹之前在屋里没找到解释的机会,这儿被她娘揪着在院子里公开处刑,反而成功的插上句嘴,“我收手表是不对,可是宋大哥说反正是旧的,留着也没用……”   这个借口还是宋清徽自己想的,对本来就护短、不舍得真教训叶小妹的王翠芬来说,本来是很有用的,只是这会儿还没等她动摇,宋清徽便幽幽的说:“怎么会是旧表?这块表我是前几个月托亲戚在上海买的,收据还留着呢,叶婶不信的话我可以找一找。”   叶小妹立刻一脸MMP的看着他,当初对口供的时候不是这么说的啊。   宋清徽低头看着手心,一脸失魂落魄的模样,落在叶家人眼里,就是被叶小妹撇清关系的行为伤到心了,王翠芬再不希望小妹和他有什么瓜葛,见此情状都有点愧疚了,从来雷声大雨点小的她这次气得真用力锤了叶小妹两下,“干了坏事不主动坦白也就算了,你还撒谎,给自己编借口,满嘴谎话……”   是的,王翠芬捶了两下,就在叶小妹的鬼哭狼嚎中收回了手,又变回只动口不动手了,至于打断了叶小妹的腿什么更是半点没想起来。   宋清徽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嘴上却还得认真的帮叶小妹求情,“叶婶,你千万别怪小妹,说到底还是我的责任,明知道她年纪小什么都不懂,却没有及时拒绝她,彻底辜负了你们的信任。”   敢情还是叶小妹主动的?   王翠芬目瞪口呆的看着叶小妹,她本来想安慰自己,就算小妹真和宋知青处了一段时间,那也是因为她不懂事,受到了别人的诱惑。万万没想到,她居然长本事了,还知道主动去勾搭别人!   王翠芬再次怒发冲冠,这下是真的气狠了,毫无预兆便用力拧上叶小妹大腿上的肉,叶小妹疼的几乎要跳起来,“嗷娘,好痛啊,我错了!!”   宋清徽上前两步急道:“叶婶您消消气,要怪我就怪我吧。”   自家闺女先招惹的人家,还收了人家这么多好东西,王翠芬已经没脸面对他了,面脸歉意的道:“小宋对不住,我不知道这事闹的……”   “要不这些东西你先收回去?”剩下的账可以慢慢算。   宋清徽比她更真诚的摇头,“叶婶千万别这么说,我今天上门不是这个意思,这么大的事瞒着你们实在心有不安,这才主动向你们坦白的。”   只字不提收回东西的事,王翠芬就知道没这么容易一笔勾销了,一时间也不知所措起来。   从宋清徽上门起叶队长便一直沉默,只是不停的抽着手中的旱烟,整个被小棉袄打击彻底的老父亲状态,直到这一刻,叶队长才终于开口,表情不明的问:“小宋有什么打算?”   表演了这么久,终于说到重点了,宋清徽转身面向叶队长,真诚的道:“叶叔请放心,我既然跟小妹处了对象,就一定会负责到底。”   没想到在这件事上反应最大的不是王翠芬,而是叶小妹,宋清徽的话刚落音,她就迫不及待的跳了出来:“我反对!”   最不应该反对的人突然反对了,众人纷纷看向叶小妹,就连叶队长都一脸“我闺女不可能这么渣”的表情看她,“你反对什么?”   叶小妹毫不怯场的回道:“反对这门亲事啊。”   如果是平时,王翠芬肯定一巴掌把她拍走,并毫不客气的道“这儿没你说话的份,一边玩去”,但现在,可能是叶小妹的话正中下怀,王翠芬反而在一片难以置信的眼神中鼓励地看着傻闺女:“为什么反对?”   “宋大哥早晚要回城的,我不想变成没人要的弃妇啊。”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今天卡文,而且我现在好困好困,只有一更了。   霸王票也明天再晒吧,大家晚安。   ☆、第八十五章   看着叶小妹理直气壮的脸, 宋清徽无奈叹气, 好不容易让叶队长也松口了,中途跳出个程咬金来,却不是他以为最难缠的叶婶, 而是他费尽心思要负责的对象叶小妹,这真是个令人悲伤的故事。   可他偏偏拿她没有任何办法。   宋知青沉默了。   有人欢喜有人愁,王翠芬倒是对傻闺女的表现很满意,还知道不能嫁知青这个道理,总算没傻到无药可救。   至于她明知道知青嫁不得、却不怕死的去招惹人家宋知青这个问题, 暂时不着急, 可以等关起门来再算账, 王翠芬这会儿一脸欣慰的拍了拍叶小妹, 转头对宋清徽道,“小宋,小妹是有些贪玩无知,婶子肯定会好好教训她,帮你出气!可她这句话真没说错, 你早晚是要回去的,跟我们不是一路人,这不合适啊。”   叶小妹只是担心他会有一天抛弃她自己回城,王翠芬这话却是直接把他们划成两个世界的人了,宋清徽上前一步,满脸诚恳的道:“叶婶,没有什么一路人两路人, 我们都是中国人,我从三年前来到生产队,跟大家一起吃住、干活,难道叶婶到现在还不相信我的为人吗?”   “你的人品我们是再相信不过的,只是……”王翠芬正迟疑着要用什么婉拒,又听见宋清徽主动道,“叶叔叶婶若是不放心,我可以写字据,保证回城的时候一定带小妹一起,如果只能让一个人走,那我也不回城了。叶叔有了这份保证书,就可以无条件拒绝在我的文件上签字,我就是想走也没有办法。”   按照这几年的政策,知青无论是办病退还是通过工作调令回城,没有生产队长和公社社长这些人的签字确实是走不掉,宋清徽主动要求立字据可以说是诚意十足了,毕竟叶队长不但是叶小妹的父亲,还是“掌握他回城命运”的人之一,叶队长有了宋清徽的亲笔保证书,就有了压着不让宋清徽走的绝对理由,哪怕是上面领导来都不好使。   宋清徽本以为他把这么个把柄送给叶队长,多少能打动他们一些,没想到王翠芬想也不想的摆手:“使不得使不得,这样做不是耽误你吗?”   王翠芬不但拒绝,还语重心长的劝他:“小宋,婶子知道你的心意,可这真使不得,你现在还年轻,来插队时间也不长,真让你往后十年二十年的待在乡下,你会后悔的,这样也对不起你父母不是?”   她家是要结亲不是要结仇,宋知青现在年轻气盛,以为跟他们家小妹在一起是最重要的事,可他迟早有一天会后悔的。到那个时候,为了小妹,他就算后悔,孩他爹也不可能放他回城的,那时他还会愿意跟小妹好好过日子,还会对小妹好吗?   王翠芬没听过爱情,也不相信世上有这么神奇东西,反正她觉得小宋就是一时头脑发热,过段时间就该想通了,他们做长辈的应该好好劝说,而不是跟着年轻人起哄。   不过小宋的诚意却是让她很感动,所以王翠芬现在也没有很生他的气了,为他考虑的这些话说得相当真心实意。   宋清徽却难得有点傻眼,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讨好丈母娘不是态度够坚决、口号喊得够响就能成功的,未来丈母娘心思太复杂让人难以揣摩,他只能随机应变,连忙改口道,“叶婶误会了,我的意思是现在留在这边,看看国家政策会不会变,如果一直是这个政策,可以让家里先给我安排个工作,然后叶叔再给叶小妹开介绍信,我们一起回北京。小妹没有北京户口,只是领不到口粮而已,住在北京却是没人管的。”   “真的吗?”叶队长和王翠芬还没有反应,号称分手就要分的干干净净的叶小妹,已经迫不及待从王翠芬身后探出头来,目光灼灼的看着宋清徽,“宋大哥真的能把我带去北京?”小村姑当久了,变得越来越没追求了,一个嫁进小县城的机会都能让她期待那么久,如果能去北京当然是更加求之不得了。   首都好啊,吃喝玩乐啥都有啊。叶小妹简直心驰神往。   宋清徽看着她放光的双眼,总算露出了这些天来第一个舒心的笑容,矜持的回道:“如果我们结婚,当然要带你回北京。”   听到结婚两个字,兴奋的叶小妹冷静了一下,眼睛心虚的闪了闪,便默不作声缩回她娘身后。   叶小妹之后的反应王翠芬没留神,她只觉得这丫头果然是讨债鬼,才让她欣慰了没两分钟又不叫人省心了,听到去北京就兴奋起来,只惦记着玩,一点都没想到北京离家里这么远,他们可没本事去北京看她,这丫头想回娘家想必也不容易,一个人孤身在外,受欺负了,甚至被卖了都没人知道!   王翠芬被傻闺女气得不行,没忍住当着宋清徽的面就点着她的额头教训起来了。   这番话没把叶小妹唬住,却让宋清徽倍感挫败,没想到未来岳母竟是这么的难以讨好,信誓旦旦立字据、不带叶小妹就不回城不行,想了办法让叶小妹日后以探亲的方式跟他回北京也不行,未来岳母的标准答案究竟是什么?   宋清徽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叶队长。   叶队长不知何时又点起了旱烟吧嗒吧嗒抽着,眉头紧锁看似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宋清徽却相信他们刚才的对话叶队长一句也不会少听,一言不发,想必也是赞同叶婶的态度。   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完了,竟然只打动了一个毫无立场的叶小妹,宋清徽一时无言以对。   但是他既然上了门,就不可能毫无收获的回去,性子也很有些固执的宋知青看了看王翠芬身后装透明人的叶小妹,不由心生一计,说道,“不如这样,等地里的活忙完以后,叶叔给我们开两张介绍信,我先带小妹回去探亲?”   叶婶还是因为以前那些知青抛妻弃子的例子,才对他的保证抱着怀疑的态度。不过周围那些知青前辈回了城就人家蒸发,说到底还是因为女方这边不清楚他们的底细,结婚后没去过婆家,所以哪怕知道对方住在哪个城市,毫无目的的摸过去也如同大海捞针,根本不可能找到人;而男方那边孤身一人回去,想要对亲朋好友隐瞒结婚的事也很容易,说不定还有热心的亲戚邻居忙着给他说亲,很快就能和门当户对的城里姑娘结婚生子,生活稳定下来,就更加不记得乡下老家的妻儿。   但他带小妹回家探亲就不一样了,这么个大活人总不能藏着不见人,住个十来天,亲朋好友邻居全都知道他要结婚了,加上家里地址都让知道了,哪怕他最后想当陈世美,那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听到他的建议,叶小妹又一次按捺不住的跳出来问:“可以去北京玩多久啊?”   宋清徽看着她轻声道:“还不知道叶叔能批多久的探亲假。”   叶小妹果然顺着他的话,一脸期待的转头去看队长父亲。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机会去北京玩耍了,好期待啊。   叶队长依然沉默抽烟,不过脸色看起来已经有些松动。王翠芬也没有急着反对,应该也有些动摇。   宋清徽看他们开始松动,不动声色的又添了把火,“如果家里忙得过来,可以让叶大哥或者二哥陪我们走一趟,车票钱我来出,到了北京吃住都在家里,也花不了太多钱。”   这下不只是叶小妹跃跃欲试,就连叶大哥和叶二哥都忍不住帮腔了,“爹娘,我看宋知青很用心了。”   “是啊,宋知青对小妹好,还没结婚就舍得给小妹花这么多钱,别的男人可没这么大方。”   有了帮手,宋清徽也没忘记顺着他们的话表态,“叶叔叶婶,我保证以后会对小妹更好的!”   对小妹更好?林红梅和宋秀秀忍不住看了婆婆刚从小姑子屋里搜出来的那堆“价值连城”的东西,心想以后还要对小姑子更好,难不成宋知青是败家子?这要是她们生的,真得打断他的腿!   妯娌俩不知道,她们吐槽的点,恰好就是宋清徽最打动王翠芬的地方。她担心小闺女远嫁到首都,那个他们一辈子都没去过的地方,往后被人欺负他们都不知道,也没办法给她讨回公道,可是宋知青对小妹也确实是真心实意,不是他家多有钱,而是他舍得给小妹花,除了昂贵的手表、雪花膏,从那罐还没吃完的奶糖她都能猜到,小宋私底下肯定没少给小妹送好吃,想想小宋还经常送牛肉干牛肉酱的给他们,主要也是为了给小妹吃吧。   这些东西,本来也是小宋家里省吃俭用寄给他的,他居然都给了小妹。王翠芬活了四十多年,还没从来没见过人傻钱多到这种地步的,她看好的那个城里女婿,家里条件也不差,但是让他省吃俭用给小妹吃好的用好的,那绝对想都不要想,能让小妹吃饱穿暖不欺负她,他们就谢天谢地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女人嫁到婆家,吃婆家住婆家,本来就低人一等,哪有一点气都不受的?她刚嫁过来那会儿也没少婆婆的刁难,是她男人主意正、对她也算维护,所以她只是受点气,倒也没吃多少苦。   所以说媳妇好不好当,还得看男人有没有心。小宋如今铁了心要跟小妹结婚,日后应该也会护着她?   王翠芬这样想着,心里的抵触就更少了些,下意识问小闺女,“小妹,你觉得怎么样?”   叶小妹很诚实,一脸纠结的回道:“我想去北京玩,但是不想跟宋大哥结婚。”   宋清徽简直气到后仰,他都努力把叶大哥叶二哥拉入阵营了,眼看着叶婶也要动摇了,却没想到第一个支持者说叛变就叛变,不想跟他结婚,既然这么嫌弃他,当初为什么死缠烂打要跟他处对象?   盛怒之下,宋大哥也忍不住当着叶家众人的面,像个被渣男始乱终弃的怨妇一样质问她当初为什么要来招惹他。   叶小妹其实挺愿意跟宋大哥结婚的,从听到他说要带她去北京时她就恨不得点头了,只是想想女主小姐姐,求生欲让她坚持住了底线,现在也只能装傻充愣,“有谁规定不结婚就不能处对象吗?”   “你给我闭嘴。”叶小妹渣得连亲娘都听不下去了,伸手把叶小妹揪到自己身后,深感歉意的安慰起了满脸受伤的宋知青,“小宋别介意,小妹就是闹着玩呢。”   叶小妹也乐得自在,躲在她娘身后种起了蘑菇。   但是她不知道,因为她这一渣,本来还举棋不定的王翠芬反而更愿意让宋清徽当女婿了,原因很简单,他们家小闺女没心没肺的程度简直让她都叹为观止,这丫头坏的很,长得再漂亮也没男人敢娶吧,小宋知道她的性子还愿意跟她处对象,还一门心思的非要跟她结婚,这么人傻钱多的傻子可不能错过啊!   王翠芬改了主意,便转头问叶队长,“孩他爹,小宋说的事你怎么看?”   队长父亲是个深谋远虑的人,要不就不说话,一说话就直击要害,他抬头问道:“小宋,你说的这些,是你自己的意思,还是你家里的意思?”   宋清徽并不惊讶,脸上露出了歉意的笑容,诚实道:“抱歉叶叔叶婶,我跟小妹的事还没来得及和父母说,但是爷爷奶奶已经知道了,他们很支持我的决定,奶奶还很喜欢小妹,珍珠膏和眉笔,还有我手上的布料,就是奶奶特意买给小妹的。”   听他说还没告诉父母,王翠芬觉得很正常,她有信心,小妹和宋知青就是偷偷处对象,也肯定没开始多久,不然他们不会发现不了,连在身边的他们都刚知道,小宋的父母不知情就很正常了。   倒是宋清徽说他奶奶很喜欢小妹,这让王翠芬更加惊讶,“小宋,你怎么跟奶奶说的?”   因为亲奶奶都对叶小妹很不喜欢,王翠芬不忿之余,也觉得小妹可能是没有老人缘,毕竟固执的老太太们可不看你漂不漂亮、讨不讨喜,她们只喜欢那些性子文静,任劳任怨没脾气,最好长得也规规矩矩的小姑娘。   宋清徽说他奶奶喜欢小妹,王翠芬就担心他是不是说了很多不符合实际的好话。别的姑娘还可以稍微装一装,他们家小妹一眼就让人看到底,只要见了面绝对要穿帮的。   仿佛看出了王翠芬的患得患失,宋清徽笑道:“我说小妹活泼开朗大方还爱学习,又给他们看了小妹写的字,我奶奶就很满意了,回信说看到小妹的字,就知道是个聪明有灵气的好姑娘,她很喜欢。”   小宋这倒没瞎说,王翠芬不由点了点头,看了看蹲在脚边数蘑菇的小闺女,暗想傻人有傻福,没想到首都的老太太不看重持家干活,就喜欢聪明爱学习的姑娘,小妹倒是歪打正着了。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王翠芬现在也更觉得宋知青和小闺女简直就是天生一对了。   不过叶队长却没这么容易改变主意,他还在问宋清徽,“也就是说,你父母对你要跟小妹结婚的态度,你现在也不清楚?”   宋清徽点头,“不过我已经写信回去了。”   “他们什么时候能收到?”   “大概这个月底吧,下个月我应该就能收到回信。”   叶队长沉吟了片刻,严肃的道:“小宋,不是叶叔不信任你,只不过结婚是大事,一切等收到你父母的回信再说,你跟小妹有感情,我们也不想棒打鸳鸯,只要你父母没意见,年底你就带小妹回去探亲,见完你们家的人再回来摆酒;如果你父母不愿意,我们也不强求,到时候你就把东西收回去,大家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反正你跟小妹的事情也没外人知道。”   宋清徽听完表情也有些凝重,他对叶队长的要求并不意外,就是没想到会这么“急切”,本来他的打算是先稳住叶家,别让叶小妹这么早去相亲,他再慢慢做通父母的工作,有奶奶的支持,他相信父母最后会同意的。可是看叶队长的意思竟像是要一封信定乾坤,如果他父母的回信不好,自己就要跟小妹一刀两断。   这当然不是宋清徽想要的结果,可是通过这次跟叶队长和队长媳妇沟通的过程,他也稍微能明白叶队长的用意了,说到底还是不相信他家能同意,不想跟他一直耗下去,有个期限在这,既给了他一个交代,又不会耽误小妹太久。   想到这里,宋清徽对叶队长深感佩服,叶婶看着精明强干,其实远不如叶叔。   所以他也没必要求叶队长再宽限两个月了,叶队长本来就是不信才会这么说,他这时开口相求,只会坐实了叶队长的推测,还不如回去想想怎么做通父母的思想工作。   上封信里他还没意识到事情的棘手,写得比较委婉,以他父母的性格一定不会同意,他应该抓紧时间再写两封信回去,最主要的是写信给爷爷奶奶,请他们帮忙说服父母。   宋清徽怎么想着,面上却不动声色的应下了叶队长的要求,并且打开了包着的布道:“叶婶,这两块布是奶奶特意给小妹买的,反正我也用不了,不如等天凉了,给小妹做两身新衣服吧,这也是奶奶的一片心意。”   天色昏暗,却掩不住布料上鲜亮的颜色和美丽的花纹,看得院子里的女人都露出了惊喜的眼神。   可惜叶小妹最后并没能收下这两块布,她倒是很想要,可惜这件事连她娘都插不上话,叶队长一锤定音,让宋大哥先把东西带回去,还说等一等更好,留着给她做结婚的新衣裳。然后宋大哥也没坚持,眼神微妙的点头,就原封不动的带着布走了,留下望眼欲穿的叶小妹。   叶小妹跟叶队长一样,同样不相信宋大哥家里会同意,他们当初可是连女主小姐姐那样好的条件都纠结了半天,她这种小透明就更没戏了,所以她只哀叹曾经有块美丽的布摆在她面前,而她没有珍惜,从此只能追悔莫及_(:3J∠)_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又有点晚了,今天来大姨妈,偷懒在床上躺了一天,感觉好久没这么爽过了,而且今天虽然没有二更,但是字数比昨天多呀\(≧▽≦)/   晒霸王票啦——   隔了一天没晒而已,没想到攒了这么多小可爱 ,有点感动呢_(:3J∠)_   小伙伴们晚安,我去洗个澡洗个头,争取明天不要这么咸鱼了,么么哒   ☆、第八十六章   宋清徽走后, 叶小妹倒也没像想象中那样被她爹娘关起门来男女混合双打,因为教训熊孩子什么时候都可以,队长父亲和王翠芬同志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商量。   王翠芬只是收缴了宋清徽不肯带走的手表珍珠膏等珍贵礼物, 并一脸不虞的把叶小妹赶回屋里, 然后她自己也进屋妥善把东西放好。   叶小妹得以保住她的狗腿,当然别无所求了,夹着尾巴乖乖回屋睡觉。   王翠芬回了房间,才一脸不解的问叶队长,“我看小宋挺真心实意的, 你那样说是不是有点太为难他了?他父母连小宋和小妹在处对象的事都不知道, 怎么可能轻易答应嘛。”   是的,不只是宋清徽对叶队长的要求感到压力山大,王翠芬都觉得有点苛刻了, 她也是当父母的人, 别说小宋这条件, 假如他们家老三突然回来说他看上了个山沟沟里的穷姑娘, 还铁了心要娶这姑娘,那她也不答应啊。   不过老三要是特别坚持,非她不娶, 时间长了她肯定也坳不过孩子。   所以王翠芬觉得应该给小宋一点时间说服他家人,既然他爷爷奶奶都对小妹这么满意,他的父母应该是可以说通的。   叶队长却想也不想的摇头,“强扭的瓜不甜,小宋的父母如果一开始不满意, 就算后面勉强同意了,大概也不会多喜欢小妹。小妹如果跟小宋去了北京,那就是无依无靠,你觉得他父母会不为难这个他们本来就不喜欢、还没有娘家人支撑的外地媳妇吗?”   王翠芬闻言不由蹙眉,那颗因为小闺女能嫁去首都而火热起来的心也恢复了些许冷静,毕竟她自己也做了婆婆,老大媳妇和老二媳妇还是她亲自瞧过满意了才娶进门的,就这样还经常起龌蹉,真换个她不满意的媳妇进门,还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关键是他们不在身边,小妹又不是多精明的人,那个傻姑娘搞不好受了欺负都不知道怎么反击。   “所以你压根就没想把小妹嫁给小宋?”   叶队长也挺遗憾的道,“小宋是难得,只是咱们高攀不上。”   “你既然不同意,为什么还要跟小宋说那些话?”王翠芬有些不满,“这不是耽误小妹吗?”   她也不是多贪心的人,既然高攀不起宋家,能把小妹嫁给刘师傅的外甥也挺好的啊,现在孩子他爹答应要等小宋家里的回信,刘师傅那边还不知道会不会等他们这么久。   “人家找上来了,总要给个说法,到底是小妹先对不起人家。”叶队长似乎知道王翠芬的想法,看了她一眼,毫不留情的摇头道,“刘师傅的外甥你就别再想了,我准备过两天亲自去一趟纺织厂跟他道歉。”   王翠芬简直难以置信,没想到西瓜没了,连芝麻都保不住了,顿时急道:“干嘛这么着急?”   “小宋早不上门,晚不上门,偏偏这个时候来跟咱们坦诚,连他父母那都没来得及通知就要娶小妹,你以为他真的是为了对小妹负责?”   “那不然是为了啥?”   “当然是为了阻止小妹相亲。”   王翠芬目瞪口呆:“他怎么知道小妹要去相亲?”   这话说完,王翠芬已经猜到除了傻闺女,不会有第二个人透露这事了,顿时恨得咬牙切齿:“那个死丫头,早知道她这么能坏事,我就该打断她的腿,让她整天待在家里,哪也不能去!”   叶队长却没有很生气,反而很中肯的道:“小妹跟小宋来往是不对,但这事她确实没做错,总得跟小宋说清楚了才能去相亲,否则不就成了欺骗人家的感情吗?”说到这里,叶队长还看了王翠芬一眼,才继续道,“连你都知道小宋家的条件不知道比刘师傅的外甥好多少,小妹能不更清楚?可见她比你更懂得取舍。”   说道这里,叶队长还有点微妙的欣慰感,“要是小宋能接受,事情不声不响就被她解决了。”   王翠芬气得翻白眼:“她这么胡闹,你还夸她干得好?”   “一码归一码。”叶队长心里还真的有点自豪,他们公社这么多知青,小宋无论是出身还是个人条件都是数一数二的,眼光也是出了名的挑,这些年他们还从来没听说小宋跟哪个姑娘走得近过,没想到他这么好的条件竟然能看上他们家小妹,小妹要跟他了断还不乐意,追到家里来要说法了。   哪怕他们家高攀不起,叶队长心里还是高兴的,这件事也给了他极大的底气,看来不是他一个人看得到小闺女的优点,真正有眼光的小伙子都看得到,所以错过了小宋和刘师傅家那个不知道底细的外甥,他也不担心小闺女找不到好人家了。   本来很心痛失去了两个百里挑一的女婿的王翠芬,听着叶队长的分析,心态倒也渐渐恢复平稳了。   她想孩他爹从来没看走眼过,她还在为闺女太傻太天真而发愁的时候,孩他爹就说过小妹聪明、会有福气,现在倒是有点印证了他的说法。小妹如今都没满十八岁,又不着急着嫁人,慢慢挑,总有条件更好的送上门来。   王翠芬同志不慌了,接下来第二天第三天到第N天,都没把教训熊孩子这件大事提上日程,叶小妹很幸运的逃过一劫,所以楚涵小姐姐来八卦的时候,她还能满脸轻松的感叹:“楚涵姐好厉害,什么都瞒不过你的眼睛。”   楚涵对叶小妹的惊叹有点心虚,暗想宋知青都坐立不安成那个样子了,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她真的没有多厉害。   不过叶小妹向来就这风格,她已经习惯无视了,而是直接提醒道:“所以你到底对宋知青做了什么?”   “你该问他对我做了什么好事。”叶小妹还有点傲娇的冷哼,“要不是我机智,这次两条腿都要被打断了。”   叶小妹前一句话让楚涵莫名感到兴奋,难道宋知青还能不顾小妹的意愿强行拉她去玉米地?   后一句话出来,楚涵就知道自己想多了,但也挺感兴趣的问:“他做什么了?”   虽然时过境迁,记仇的叶小妹还是气到捶床,“不就是分手这点小事嘛,他竟然还跑我家来告状,小学生都比他成熟。”   “分手?”楚涵的关注点有点歪,“好端端的为什么分手?”   连早恋的事都让小姐姐知道了,相亲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叶小妹三言两语解释了来龙去脉,楚涵却听得目瞪口呆 、三观尽毁,“因为要去相亲,你就毫不犹豫跟宋知青分手了?”   “早晚都是要分的嘛。”   话是这么说,楚涵忍不住道:“但感情总是有的吧,你就没有舍不得?”   叶小妹还是诚实的点了头,“一开始是挺舍不得的。”   这辈子第一次谈恋爱,她努力追了那么久、付出了那么多精力,宋大哥在这个年代算是难得的完美男友了,对她可以说百依百顺,叶小妹就喜欢被人宠爱的感觉,哪怕不为了宋大哥的肉罐头,让她这么快分手,她也是会难过的。   “但是他跑来我家告状,我就很生气了。”   “你这是什么脑回路。”楚涵哭笑不得,点了点她的小脑袋道,“正常人不是应该高兴甚至是感动吗?”   叶小妹固执的记着仇,“我都差点被打断腿,不敢动不敢动。”   楚涵忍住大笑的冲动,继续八卦:“宋知青也算是上你家提亲了,诚意十足,你就没考虑答应嫁给他?”   叶小妹一脸紧张的保证道:“楚涵姐你放心,我肯定不嫁给他。”   楚涵一脸无奈,心想叶小妹嫁不嫁宋知青,她有什么不放不放心的?但是也懒得纠正叶小妹乱七八糟的用词了,打破砂锅问到底,“真的一点都没动心?”   虽然叶小妹如今在老母亲和宋清徽心里,都留下来了谎话连篇的评价,但她自己还是觉得自己挺诚实的,要么答非所问,要么避重就轻,几乎不说谎,主要是编了谎话,后面要圆谎,太麻烦,活得随心所欲、无法无天的叶小妹宁愿快刀斩乱麻。   所以现在小姐姐的问题避不过去,她迟疑了一下,也还是诚实的点了头:“有一点点,真的就一点点。”   一边说还一边小心翼翼打量着楚涵的神情,生怕她不高兴似的。   楚涵不知道叶小妹哪来的做贼心虚,但是瞧着还挺有意思的,顿时玩性大起,故作高深的挑眉:“是吗?”   叶小妹果然很紧张的保证道:“但是我动心也没有意义啊,宋大哥家里肯定不会同意,所以楚涵姐也不用担心。”   楚涵听她这么说,八卦的兴趣就有点淡了。   别看叶小妹没心没肺,宋知青被她弄得挺可怜的样子,其实在结婚这件事上,小妹才是弱势群体,哪怕小妹愿意陪着他抗争,也要背负巨大的代价,因为她没有任何退路,事情一旦闹大,嫁不成宋清徽,在这个年代和环境里下,基本上也嫁不了别人;宋清徽却可以退一步海阔天空,失败了,回城照样可以找个门当户对的好姑娘。   这么想想,楚涵还有点心疼叶小妹,摸着她的头安慰道:“就算宋知青家里不同意,你也不用难过,我们小妹这么可爱,喜欢你的人多着呢,总能找到真正有眼光的人家。”   叶小妹深以为然的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楚涵忍不住抿唇笑了。   不过她想想又觉得宋知青说不定会有办法说服家里,这小伙子不知道怎么长得,年纪轻轻那么腹黑,连她都不小心中招过,要是他足够有决心,他家里还真有可能搞不过他。   所以她说着,又话锋一转,淡淡的道:“但如果宋知青家里同意了……”   叶小妹没考虑过这个可能,但是面对女主本能的感到心虚,颇为忐忑的问:“那楚涵姐会很生气吗?”   楚涵忍住大笑的冲动,一脸严肃的点头道:“对,我会很生气,然后盯着你看书学习,并且还会布置任务。”   叶小妹懵逼脸:“为什么?”   楚涵一本正经的道:“因为你说话不算话,总要接受惩罚的,对不对?”   可是这个惩罚也太坑爹了吧。学渣叶小妹吓到瑟瑟发抖。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的有点早,但是也不确定能不能加更,因为我不小心卡文了_(:3J∠)_   日常晒个霸王票——   感谢小伙伴们的热情支持,么么哒   ☆、第八十七章(营养液破三万的加更)   叶小妹被女主吓得瑟瑟发抖, 甚至都为此在心里祈祷宋大哥的爸妈千万要坚持原则、绝对不能妥协了。   可惜事与愿违,宋父宋母是挺坚持原则的,却因此被宋奶奶叫回家骂得狗血淋头。   在部队备受尊敬的“宋首长”, 被宋奶奶骂得像个孙子都不敢反驳, 只能见缝插针的问一句,“妈,你也知道小徽在乡下的事?”   说到这个,宋奶奶的怒气稍减,颇为矜持的点头, “小徽跟我好, 很早以前就写信告诉我们,他在乡下有喜欢的姑娘了。”   作为全家第一个知道宋清徽“秘密”的人,宋奶奶是得意了, 宋母却克制不住内心的抱怨, “妈, 小徽既然那么早就告诉了您, 您怎么也不通知我们一声,现在他都胡闹成什么样了。”   “什么叫胡闹?”宋奶奶不悦的瞥了宋母一眼,“我觉得小徽做得好, 他喜欢的这个女孩子我也喜欢,你爸也满意。”   宋爷爷在一旁默不作声的点头。   老爷子戎马一生,在家却对母亲唯命是从,因此宋父并没把父亲的态度当真,只是无奈的看着母亲道, “妈,你都没见过那个女孩,怎么就知道她讨喜?”   “我是没见过,但是看过小姑娘写的字,人家跟你们这些只会喊打喊杀的粗人不一样,小姑娘硬笔软笔都拿手,字写得大气,还会画画,多才多艺着呢。”从第一次在信里提到叶小妹起,她就成了宋清徽和宋奶奶通信的主题了,宋清徽在宋奶奶面前,有意无意的帮叶小妹刷满了好感度。   偏偏宋清徽并不是刻意帮叶小妹说好话,他这些话说得都特别真心实意,不单单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宋清徽其实都清楚叶小妹有哪些缺点,比如好吃懒做、没心没肺以及娇气任性等等。说实话,叶小妹这些缺点要是被人宣扬出去,她在当地估计就嫁不出去了,尤其是好吃懒做和娇气任性这两点,在乡下几乎是女孩子最致命的缺点,但宋清徽不是当地人,他从首都下来的,这样的身份放到二三十年前那就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大少爷娶媳妇会在意对方多能干活、多会勤俭持家吗?当然不是了,旧时代的大少奶奶美丽动人、知情识趣,再来点才艺,就能跟大少爷琴瑟和鸣、风花雪月了。   同样的,宋清徽也不在意叶小妹会不会过日子,她聪明骄傲,古灵精怪,书法画画都拿得出手,这些优点反而更让他惊喜甚至是珍惜。   宋清徽真心实意的欢喜,宋奶奶都能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得到,祖孙俩一向心意相通,宋奶奶读着他的信,再看着小姑娘写的字、画的画,也渐渐的打从心底里喜欢。   正是因为喜欢,这一次,宋清徽突然写信回来说要去小姑娘家提亲,求她帮忙说服他父母时,宋奶奶虽然很意外,但最终还是乐见其成,立刻就把二儿子和儿媳叫回来了。   这会儿,宋奶奶如数家珍的介绍着未来孙媳妇的各项特长,脸上洋溢着开心,说到最后还忍不住感叹道,“再说我不像你们,我跟小徽的眼光可像了。”   宋奶奶说的开心,宋母可就扎心了,亲生的儿子有什么事不告诉她,倒是跟他奶奶说的一清二楚,他奶奶还在这儿炫耀他们有默契,本来就很不悦的宋母这下更生气了,都顾不上婆婆对叶小妹的赞不绝口,当场反驳道:“妈,可是你知道那个姑娘是什么出身吗?她连知青都不是,祖上三代都是农民,贫农!这样的出身怎么能当咱们家的儿媳妇!”   女人情绪上来就容易口不择言,宋母也是,说这话的语气里就着显而易见的不屑。   宋奶奶听出她的意思,脸上就不乐意了。   其实孙子喜欢的那个女孩子的家庭,宋奶奶也是这次才知道,孙子之前只在信里打过预防针,说女孩子条件非常非常一般,宋奶奶有了心理准备,加上她已经知道小姑娘的有点并很喜欢她,如今知道女孩子的出身也就没有太在意。当然她老人家也是讲道理的人,小徽爸妈因为未来亲家的身份有所迟疑也算正常,她会好好劝他们放下成见,尊重孩子们的意愿。   可是小徽妈妈什么都不说,直接就摆出高人一等的姿态,宋奶奶就不爱听了,吹眉瞪眼的反问:“贫农怎么了,往上数三代,你家就不是贫农吗?”   “小徽妈妈,你这样的思想可不行。”一直没说话的老爷子都听不下去了,出声敲打道,“真要看重门第,当年我家穷得揭不开锅,我跟你们大伯只能抗qiang上战场吃混口饭吃,就算后来当上了小排长,也洗不干净腿上的泥。你们妈妈可是千金小姐,当年吃饭喝水都有小丫鬟照顾的,你们的外公更是留过洋的大教授、知识分子,外公要是跟你们一样瞧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我能娶到你妈妈、生出你们兄妹几个吗?”   老爷子说到最后,针对的已经是宋父了。   宋父一脸愧疚的点头:“爸,是我们狭隘了……”   宋母却不认同老爷子的观点,轻声反驳道:“爸,您是抗战英雄,他们哪能跟您比?”   老爷子却很豁达的摆手:“我娶你妈的时候可不是什么英雄,狗熊都不是。”   宋母一时卡壳了,老爷子把话说到这份上,她再在出身的问题上坚持,等于看不起公公了。   比起知书达理的婆婆,宋母其实更尊重也更怕战功累累的公公,所以她思考了一下,换了个方向解释道,“爸,妈,我们不是势利眼,考虑这么多也是为了小徽好,乡下那边文化水平不高,素质道德各方面都不如城里人,小徽又年少不经事,可能看女孩长得好看就被迷惑了,就需要我们当长辈的帮他把把关,是不是这个道理?”   宋奶奶一听就知道她根本没把自己之前的话当真,不满的反问:“人家女孩子也是念完初中了,又多才多艺、写字画画都拿得出手,素质道德哪里不行了?”   宋母确实有点不以为然,一个农村姑娘能多才多艺到哪里去?   刚想张嘴说什么,就听见宋奶奶又问了一句,“你们知道小姑娘多大年纪?”   “小徽信上没说。”宋母如实的摇头,心想不管多大,也改变不了这姑娘不安分、勾搭甚至迷惑了小徽的事实。   “人家还有好几个月才满十八岁,小徽今年可二十一了。”   怎么看都像是他们家孩子引诱了人家未成年少女。   宋父宋母始料未及,夫妻俩顿时面面相觑,这个理由也站不住脚了。   宋奶奶停顿了几分钟,欣赏够了他们尴尬的表情,才接着说,“其实要我说,你们打死不松口才好呢,以后也别管他们,小徽回家探亲,或是正式回城,都带着媳妇来这边陪我跟老头子住,刚好我们这里空荡荡的,多了孙子孙媳还热闹。他们小年轻身体好,说不定回城的时候,连曾孙子曾孙女都有了,那就更热闹了。”   老爷子听着也挺美的,“我们身子骨还硬朗,可以帮他们带带小曾孙。”   宋奶奶笑得合不拢嘴,“我就是这么打算的。”   宋父宋母心很累的哀求道,“爸妈,你们就别说笑了。”   “我们是只能说笑,你们夫妻不点这个头,人家父母还不肯把姑娘嫁给小徽呢。”   宋父不由问道:“不肯把姑娘嫁给小徽是什么意思?”   “小徽想去姑娘家提亲,可姑娘的父母说,结婚是人生大事,没有长辈的点头不行,就让小徽先写信问你们的意思,你们要是不愿意,人家也不勉强,更没兴趣陪你们耗着,他们还要忙着给姑娘相看别家、张罗婚事呢。”   宋母一脸意外的问:“可那姑娘不是还没满十八岁吗,他们家这么着急?”   “等满了十八岁,就可以结婚领证了,他们那儿结婚的风俗本来就比较早,小徽说她家比较疼闺女,留得晚了些,有些她同龄的女孩子已经先嫁人了,说是到了年纪再补结婚证也是很常见的。”宋奶奶说着顿了顿,才不咸不淡的加了句,“反正这事只能你们夫妻做主,是真为小徽好,还是为你们自己的面子好,你们自己心里有数,我们这些老太婆老头子也只能添乱而已。”   宋父忙安慰道:“妈,您是小徽的亲奶奶,他的婚事您不能做主,还有谁能做主?”   宋奶奶闻言傲娇的哼了一声,没说话。   宋父看了看父母,又看看抿嘴不言的妻子,顿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比起夹在父母之间左右为难的宋父,宋母的态度其实要坚定很多,之前宋奶奶和老爷子如何敲打,她都没有半分动摇过,可是宋奶奶最后这番话实在让她措手不及,她没想到自己儿子这么上赶着,那姑娘家原来并不如何在意,只要他们不愿意,就立马把闺女嫁给别人,意思就是说小徽不能和喜欢的姑娘在一起,责任全都在他们夫妻身上!   当母亲的都不会愿意十月怀胎的孩子跟自己反目成仇,哪怕宋母态度这么坚定,接连收到宋清徽三封信却一封都没回,也是希望找到更委婉、更不容易伤到母子感情的方式去拒绝,可是现在看来,不管他们委婉也好,直接也好,他们都是害小徽喜欢的姑娘另嫁他人的罪魁祸首,年轻气盛的小徽能一点都不怪他们吗?   之前打定主意无论婆婆怎么逼迫、他们都不接受这个农村儿媳妇的宋母,现在反而迟疑了,没话找话的问,“小徽真的这么说了?可是他在信里都没跟我们说这事……”   “跟你们说了有用吗?”宋奶奶呵呵道,“就你们这样的性子,小徽就算告诉了你们实情,你们估计还要恶意揣度一番,要不怀疑小徽威胁你们,要么就是小姑娘的父母耍手段、在这以退为进逼你们同意呢。”   宋奶奶了解儿子和儿媳,说的话当然也是一针见血,宋父宋母这会儿确实有点尴尬,同时也看明白了一点,比起父母,孩子确实更加相信奶奶,对奶奶可以说是毫无保留。   这个发现让夫妻两人更为在意,尤其是宋母,她本来就很介意亲生的孩子跟奶奶比跟她还要更亲昵,这一次如果处理的不好,也许从此就要彻底跟孩子离心了,孩子怨恨自己,跟失去这个孩子有什么区别?   宋母左右为难之际,宋父主动问宋奶奶:“妈,小徽写给您的信,能给我看看吗?”   “你等着,我去找找。”宋奶奶这倒很好说话,很快从房间里拿着一叠信出来,抽出其中一封递给儿子,“慢慢看吧。”   宋父低头看了几眼,颇为迟疑的问:“妈,这好像不是小徽的信?”   “我看看。”宋奶奶戴上老花眼镜凑过来,顿时摇头笑道,“我拿错了,这是小妹练的字呢?”   宋父不解:“小妹?”   “就是小徽心尖尖上的小姑娘,她姓叶,叫叶舒华,名字也好听呢,不过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他们家人都喊她小名小妹,小徽跟叶家熟,也跟着他们喊小妹了。”宋奶奶随口解释道,一边低头翻看着信封,“我找找……这封应该就是昨天收到的。”   无论是她随口说出来的话,还是那一叠厚厚的信件,都说明宋清徽和奶奶不是一般的亲密。这个发现让宋母更加不悦,顿时连儿子写给奶奶的信都不想看了,面无表情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宋父当然不会跟母亲吃醋,所以他很自然的接过母亲重新递过来的信,听到母亲说之前那封是叶小妹练的字,也不准备还了,两封信叠在一起慢慢看了起来。   宋奶奶把他的小动作看在眼里,主动问:“我这里还有小妹的毛笔字和画,你要看吗?”   “要。”宋父笑道,“麻烦妈了。”   宋奶奶不觉得麻烦,她很热心的低头找了起来。   看过宋清徽的信和叶小妹非正式的书画作品后,宋父其实已经没那么抵触了,只是宋母还咬着不肯松口,他便不好一个人“叛变”。   不过宋母也只是死鸭子嘴硬,连丈夫都动摇了,她再坚持下去,到最后被儿子怨恨的人就只有她一个,她才不让亲者痛仇者快呢,老宋家的人都不怕娶了农村媳妇在亲朋好友面前抬不起头,那她还怕什么?大不了一起丢脸好了。   于是纠结了许多天,宋母最终在宋奶奶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下,不情不愿的回了信,同意让宋清徽过年带那姑娘回来见一见。   由于不是出自真心,宋母这封信写得颇为冷淡,好在宋奶奶早知道小徽妈这副别扭的性子,让宋母写好了把信拿过来跟她一起寄,宋奶奶自己也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提亲信”,还张罗了一堆“聘礼”寄出去,保证能让未来亲家感受到他们的热情。   双岗,叶家大院。   已经有一两个月没来玩的宋知青再一次登门拜访了,带过来的消息让胸有成竹的叶队长都吓了一跳,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意气风发的宋清徽上前笑道,“叶叔,这是我家里回的信,要不您亲自过目?”   作者有话要说:  小伙伴们太热情了,所以顽强的加了个更,但是这两章真的写得很卡,继续发愁明天的更新_(:3J∠)_   继续晒霸王票啦——   感谢热情的小可爱们,么么哒。   晚安哟。   ☆、第八十八章   叶队长都失态到这个地步, 对他深信不疑的王翠芬当然只会更震惊。   王翠芬不像叶队长,叶队长还可以接过宋清徽家里的信亲自查看并求证,王翠芬大字不识一个,她连热闹都凑不上, 索性站在那里,一脸难以置信的喃喃自语, “这不可能啊……”   说好的小宋父母一定不会要农村媳妇呢?   王翠芬的声音不大不小,宋清徽刚好能听见,他的心里只觉得一阵无奈。   虽然他早猜测叶叔叶婶可能不是那么看好自己,但是好不容易才得到了父母的支持, 过来跟他们分享这个好消息, 叶婶一听竟然失魂落魄成这样,宋清徽多少还是有点郁闷的。   不过叶婶毕竟是长辈,比起郁闷,及时打消她的疑虑更为重要,宋清徽也很快收拾了心情, 张嘴想要说什么,身后却传来一个比王翠芬更加震惊的声音,“是啊,这不科学!”   如果说王翠芬听到这个消息只是难以置信,那么叶小妹就是怀疑人生了,她暂时还没想起来自女主小姐姐的惩罚,不过宋大哥父母同意他俩结婚这件事就已经很让人惊悚了,原著里这段剧情她记得很清楚, 男主出身高干家庭,他父母可是眼高于顶到连拥有金手指的女主都瞧不上!   关键是那个时候女主已经没在插队了,她和男主双双考进大学,一个在北大,一个在清华,明明是天造地设,男主虽然家境好,可女主有金手指啊,人家在大学期间就已经拉了一帮伙伴自主创业,搞得有声有色,可以说学业事业双丰收,男主和女主明明是强强联合,可是他们刚在一起时,男主妈妈竟然还不乐意,理由是女主喜欢搞生意,跟他们这样的家庭格格不入。   叶小妹上辈子就是出身商人家庭,靠着她爸妈搞生意才能吃香喝辣、混吃等死,她当然不觉得商人有什么不好的,更不理解这种干部家庭的清高和优越感,所以在她看来,男主妈妈这么说纯粹就是找茬了。   所以就算没有抢女主小姐姐的压力,叶小妹也没想过嫁给宋大哥,她是很有逼数的,男主妈妈眼光高到连女主都配不上她儿子,她这种小村姑就别自找没趣了,哪怕宋清徽信誓旦旦说会让他父母同意,她也压根没放在心上,宋大哥爸妈除非是被人穿越了,否则是不可能同意的。   万万没想到,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究竟是她穿书的姿势不对,还是宋大哥父母真的被人穿了?   叶小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惊叹之后第一件事,是立刻提醒队长父亲,“爹,你仔细研究下字迹,看看有没有被人模仿的痕迹!”   说完这句话,叶小妹又一次沉浸在自己的机智中了,比起宋大哥的父母被人穿了这个选项,宋大哥暗搓搓模仿他父母的笔记伪造信件才更像是标准答案嘛。能一眼看穿宋大哥险恶用心的她真是棒棒哒~   叶队长心里,其实也觉得小闺女的猜测不无可能,比起小宋三言两语说服他的父母,直接模仿父母的字迹反而来得更容易些。   只是小妹当着人家的面,大咧咧把怀疑宣之于口,这就有点不合适了。   叶队长忍不住皱起了眉,果然下一秒,就听到小宋难掩恼怒的反驳声:“小妹,就算我能模仿家人的笔迹伪造书信,难道他们给你准备的那些礼物也是凭空变出来的吗?”   其实听到王翠芬的怀疑,宋清徽也只是郁闷一下,并没有很难过,可是叶小妹不但怀疑他,还一脸无法接受现实的样子,就让他难免气急败坏了。   前阵子,叶小妹对他始乱终弃,宋清徽生气之余,都还在心里帮她找了很多理由,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他自己说过父母希望他回北京后找个门当户对的妻子,宋清徽想,叶小妹肯定是因为这个,才一点也不犹豫就要跟他分手去相亲的,所以他自己也有责任,不能完全怪她。   于是他很努力,把来自家庭的阻力解决了,以为叶小妹听到能至少会感到惊喜,没想到她反而是一副活见鬼的表情,是不是她从头到尾就没有想要嫁给他?   宋清徽如今不只是生气,还有种被玩弄了感情的愤怒,于是稳重自持、滴水不漏的宋知青,第一次在叶家众人面前情绪如此外漏,他的语气不像是反驳,几乎给人一种字字泣血的悲愤感,“何况他们还在信里叮嘱我了,今年务必要带你一起回去过年,如果信是我自己伪造的,我怎么敢写这句话?”   叶小妹歪了歪头,宋大哥说的也有点道理,连她都知道,撒谎时一定不能说这种一戳就破的谎言,想来宋大哥也不至于犯这种低级错误。   虽然叶小妹还有点不相信宋大哥父母这么好说话,但是看着他义愤填膺的控诉脸,顿时也有点不敢再多话了,怂怂的道了个歉,“我说错话了,对不起嘛……”   连叶小妹都认怂了,之前还觉得她挺有道理的叶队长也不太敢触霉头,一脸若无其事的低下头继续看信。   王翠芬倒是比队长父亲还要护短一点,迎着宋知青眼神帮忙打圆场,“小妹就是口无遮拦,说到底她也是太意外了,小宋你别生气啊。”   宋清徽一开始很生气,不过看到叶小妹这么能屈能伸,他的情绪又逐渐恢复了,倒不是说他有多好哄,而是理智已经回来了,意识到跟叶小妹这种没心没肺的丫头较真太不值得,反正她不管是自己愿意,还是被赶鸭子上架,都跑不出他的手掌心了,真正生气着急的人不应该是他才对。   这么一想,宋清徽还隐隐有种掌握了主场的优越感,恰逢王翠芬同志站出来打圆场,未来岳母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宋清徽顺势收起了怒容,温声道,“叶婶,我没有在生气。”   王翠芬当然不信,只觉得小宋是看在她的面子上才不跟小妹计较的,这让她颇感受用,忍不住问起来:“其实不只是小妹意外,我们也很意外,小宋你们家条件应该不一般吧,你父母怎么会同意?”   “叶叔叶婶,既然你们问了,我也不应该隐瞒,我父母一开始确实不支持的。”宋清徽一脸诚恳的解释起来,“也不是说我们家条件多好,我母亲是考虑我跟小妹的成长环境都不一样,以后一起生活会不太容易,加上小妹日后还要远离家乡和父母亲人、跟我一起回北京住,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难题,父母就希望我再考虑清楚。”   听到这里,王翠芬不由自主的点头,小宋父母这样的反应才对嘛,她相看儿媳妇也不想找太远、家境差他们家太多的呢。   叶队长和叶大哥他们虽然没插话,但也很认真的在听宋清徽说。   “不过我们家一般是爷爷奶奶做主,尤其是奶奶,她很喜欢小妹,希望我们立刻就结婚。”说到这里,宋清徽顿了顿,脸上露出了放松的笑容,“奶奶甚至对我父母说,他们要是不愿意,就不用勉强了,以后我跟小妹回家就跟她住,这样也不用碍着他们的眼……”   王翠芬不免好奇的问:“小宋,你奶奶不跟儿子们一起住?”   宋清徽摇头笑道:“爷爷奶奶的单位房比我家和大伯家的宽敞多了,他们常说自己住舒坦,不爱去跟我们挤小屋子。”   王翠芬听到“宽敞”两个字,眼睛就亮了,试探道:“这么说你们住老人那里也很方便了?”   宋清徽笑着纠正:“住爷爷奶奶那里,其实比住我父母那儿还更方便一些。”   得到想听的答案,王翠芬脸上露出了喜意,难掩期待的转头去看叶队长,希望孩他爹能够认真考虑,别轻易就把小宋否决了。   王翠芬这么的墙头草两边倒,也是有原因的,她本来就很中意宋清徽的条件,平时嘴上说着她不是攀高枝的人,那是她没想到小宋会中意她家小闺女,现在小宋都表示这么喜欢小妹了,她还有什么不敢想的?   说实话,王翠芬也认可孩子他爹当初的说法,小妹就算错过了小宋和刘师傅外甥那样的好人家,肯定还能找着不错的对象。可是这个“不错”也要看跟谁比了,和刘师傅外甥的条件比,王翠芬相信不是没可能,但是小宋这样好的条件可就仅此一家,错过就没有第二个了。   他们家小妹如果嫁给小宋,以后就是北京人了,多大的福气啊!王翠芬想想都美滋滋了,真的很不想再错过这个机会。   小宋父母是有点别扭,小宋爷爷奶奶的房子比他父母家还要大和宽敞,好像也很有威严的样子,反正他们听着来头就很大,老人家既然这么喜欢他们小妹,以后就跟老人住嘛,他父母还能专门到长辈跟前去为难儿媳妇不成?   王翠芬倒戈的特别快,叶队长其实也不遑多让,但他的出发点不像王翠芬那么“功利”,反而很有点无可奈何,是他先对小宋承诺,如果他父母答应他们的婚事,那他也不会反对的,而他这么承诺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小闺女先勾搭了人家,想要好聚好散就必须给个说法,毕竟小伙子不甘心闹起来,真正受影响的是他们家闺女。   但不管是什么原因,答应人家的事总不能出尔反尔,哪怕结果不如他的设想,也只能应下了,不然还能怎么办?让小宋闹起来叫小妹谁也嫁不成?   叶队长把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的信收起来还给宋清徽,面上很是和颜悦色的问:“小宋,你们家还有什么安排?”   这是在商谈他们的婚事了。哪怕宋清徽知道有了家里的回信,他跟叶小妹就已经稳了,但是听到叶队长这么爽快的问话,还是无可避免的兴奋激动了起来,脸上也露出了灿烂的笑容,难得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急切:“叶叔叶婶,家里准备了很多给你们和小妹的礼物,我这就去拿过来!”   之前没有得到叶队长他们的首肯,他也不好把动静弄得太大,毕竟那么多东西,当提亲的聘礼都绰绰有余了。   没想到叶队长到现在还是不愿声张,摆手道:“这个不着急,队里人多口杂,你晚点再拿过来也行。”   意气风发的宋清徽听到这话难免有点失望,但转念一想这样也好,反正他跟小妹的事也不会瞒太久,过段时间他们就去北京了,傻子也该知道他为什么要带小妹回家探亲,现在低调一点,他们还能落个清静,叶叔到底想得比他周到。   宋清徽便很配合的点头应了,其实他不知道的是,叶队长这次跟周到不周到没什么关系,他纯粹是还没有完全接受现实,怕中途有什么变故,比如小宋父母突然又后悔之类的,所以先低调着,日后也不至于太尴尬。   叶队长和宋清徽的对话,听在叶小妹耳里就有点没头没脑了,但她也不是傻子,多少也察觉到了不对劲,抬头小声的问王翠芬同志:“娘,我爹他们在说啥?”   “还能说啥?”王翠芬忍不住搂着最给她争气的宝贝闺女,笑得都合不拢嘴了,“当然是在说你们的婚事啦。”   “婚事?”叶小妹目瞪口呆,当时就急了,“我还没答应呢——”   王翠芬难得像对小孩子一样搂着已经能嫁人了的闺女,本来是出于欣慰和激动,现在反而方便她第一时间教训作妖的叶小妹,没等她把话说完,王翠芬已经毫不客气的拧了她一把,“你还好意思反对,要不是你自己招惹小宋,现在会成这样吗!”   看叶小妹还有点不服气,王翠芬又压低声音威胁道:“正好上次没来得及教训你,你是不是真的想被打断腿?”   打断腿什么的实在太可怕了,叶小妹最怕这个,还没冒出的头瞬间又缩回去了,速度快得让宋清徽只来得及看她一眼,都没机会说什么。   既然未来岳母已经帮他镇压了不省心的叶小妹,那他也没必要理会了,宋清徽又不动声色的收回视线,继续跟叶队长商量,“叶叔,不知道什么时候方便批假?火车票也要准备买起来了。”   叶队长答应让他带叶小妹去北京探亲的,对他的问题当然也不意外,只是关切的问:“咱们这儿去北京,火车也要几十个钟头吧?”   宋清徽点头:“往返路上加起来确实要四五天呢。”   叶队长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下,道:“你来插队这些年还没回家探亲过,这次又是结婚,也是大事了,加上路上都要花这么多天,我给你们批一个月够吗?”   虽然是农闲时间 ,其他知青回家探亲可没这么长的假,叶队长说的理由看似很充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自己就是队长,给女儿女婿开个后门的权利还是有的,宋清徽也很明白,但还是一脸诚恳的点头:“还要带小妹去亲戚长辈们家里做客,时间其实是有点紧了。”   叶队长一脸正气的道:“那也没办法,总不能耽误地里的活。”   “叶叔说的是。”   翁婿俩达成共识,叶队长拍板道:“那这样吧,你们腊月初十出发,元宵之前一定要到家。”   一个月多几天,也勉强算一个月。宋清徽当然不会提醒叶队长算数问题,只是笑道:“好的,那我写信告诉家里。”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又是早更的一天,日常晒霸王票——   最近小伙伴们砸霸王票砸得有点疯狂啊,感觉受宠若惊_(:3J∠)_   ☆、第八十九章(补更3.31)   叶队长和宋清徽共商大事, 不单叶小妹没有插嘴的余地,叶大哥和叶二哥同样没有说话的份,不过他们谈妥后宋清徽愉快的离开叶家大院,叶大哥和叶二哥就难掩激动了, 迫不及待的问叶队长,“爹, 上次宋知……清徽不是说要让我们其中一个陪着小妹去北京,你准备让谁去?”   宋知青已经是铁板钉钉的妹夫了,不用任何人提醒,叶大哥和叶二哥便很自觉的改变了称谓。   他们哥俩平时兄友弟恭十分的融洽, 但现在为了成为去北京见世面的那一个, 也是你争我抢毫不含糊,叶大哥说他是大哥,长兄如父,陪妹妹去亲家的重任就应该交给他。   叶二哥则表示就因为他是大哥,所以要留下来照顾一家老小, 跑腿的活儿还是交给弟弟吧。   总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兄弟俩争得相当入戏,叶队长一句话却直接打破了他们的幻想,“去北京,来回四五天,火车票那么贵,你们好意思让小宋出钱?”   叶大哥很耿直的小声嘟囔了一句, “这不是已经成一家人了吗……”   关键是未来妹夫亲口答应的!   其实王翠芬也挺希望老大或者老二能去趟北京的,像他们乡下人,没有造化的,基本上从生下来到老死都在村里了,能有机会出过县城的都没几个,老大他们如果能跟着去北京首都转一圈,那是多大的荣耀、得长多少见识啊,而且他们先去过北京,以后大家想去找亲家看看小妹也比较方便嘛。   不过孩子他爹这么说,总有他的道理,王翠芬习惯了信任叶队长,很快便收起失望,笑着对叶大哥和叶二哥道:“你们着什么急,小妹日后跟小宋回了北京,还能不请你们去做客?”   叶大哥和叶二哥眼神亮了,他们差点忘了,以后小妹成了北京人,他们想什么时候去玩就什么时候去玩,确实不用急在一时半会了。   不只是叶家兄弟兴奋,就连林红梅和宋秀秀的心头都一片火热起来了,不约而同的摸摸肚子,孩子们以后就有了在北京的小姑和姑丈,得沾多少光啊。想通了以后,妯娌俩看着叶小妹的眼神都前所未有的热切。   叶小妹并不在意嫂子们对她热情还是冷淡,反正都影响不到她,但她看着全家人兴奋讨论着她的婚事,作为当事人却没有话语权,心里可郁闷了,努力在旁边刷存在感:“你们真的不问问我的意见吗?”   然后尴尬的事发生了,叶小妹上蹿下跳,竟然只引来了叶大哥和叶二哥的侧目,但是哥俩也只是看着她无奈的笑了一声,连话都没搭就移开视线了。   叶大哥和叶二哥很有默契的想,小妹又开始瞎折腾了,宋知青好像还很吃她这一套,小妹越是闹腾他越是上赶着,估计这是小年轻的情趣了,他们也懒得管了。   连傻哥哥都会这样想,王翠芬和叶队长对于叶小妹的上蹿下跳,更是眼皮都没抬一下,自顾自地继续商量,“小宋说家里准备了东西给咱们,我估计他们家出手不会寒酸,咱们也要早点准备起来,家里是没什么值钱,那就看心意,弄点咱们这儿才有的土特产吧。”   王翠芬很是赞同的点头,“是了,其实小宋有那块手表就已经很体面了,他们家送东西来,咱们就当礼物回过去,也显得落落大方。”   叶队长抿唇笑道:“他们出发之前,说不定还能打几只野兔野鸡什么的,到时候跟队里商量一下,咱们先拿两只走,让小宋带回去也体面。”   打猎就是叶队长的事了,王翠芬跟着附和了一句,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美滋滋的回头看了叶小妹一眼,“小宋说过几天把东西送来,我估计上次咱们没收的布也会算在里面,毕竟他留着也没用,正好拿着给小妹做几身新衣裳,去北京总要穿得体面点,不给小宋丢脸才行。”   这个是王翠芬负责的事,叶队长同样不插话,王翠芬说完又转头吩咐两个儿媳妇,“小妹针线活不行,你们当嫂子的就受受累,她也就嫁这一次,不会要你们天天受罪的。”   林红梅和宋秀秀也巴望着小姑子去了北京当人上人以后,也不要忘记哥嫂和侄子们,现在正愁没机会讨好小姑子呢,自然是争着抢着要“受累”,一阵心里角逐,最后是林红梅拔得头筹,抢先一步表态:“娘放心,小妹要做多少身衣裳我都能赶出来。”   老大媳妇虽然性子泼辣,干活却也是风风火火,王翠芬还算放心的点头,“有你这话我就放心了。”   宋秀秀晚了一步,也丝毫不慌,笑盈盈的道:“娘,宋知青上次拿过来的,我瞧着像是的确良的料子呢,颜色花纹也别致,这么好的东西可不能乱裁,衣裳的款式也要跟上才好。”   这话确实提醒了王翠芬,她光想着穿新衣裳就是体面了,但是北京人又不像他们乡下,新衣服款式不时髦,估计还是会被人看轻。   不过王翠芬也不愁,她赞赏的看了老二媳妇一眼,笑道:“要说咱们队里谁最时髦,小楚绝对数一数二了,赶明儿小楚过来玩,可得请她帮帮忙。”   建议得到婆婆的重视,宋秀秀表示满意,还不着痕迹的看了小姑子一眼,心想臭美的小姑子听到她的话肯定会高兴。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小姑子抿着小嘴站在那儿,脸色可没有半点高兴的样子,宋秀秀仿佛能看到她印堂隐隐发黑。   叶小妹现在是真的双眼发黑,觉得人生无望。   听到老母亲她们说到女主小姐姐,她终于想起来自己遗忘了什么——她跟女主签下了不平等协议!!   学渣好不容易熬到毕业了,混吃等死游戏人生,一眨眼居然穿书了,还即将开启被女主逼着看书的日常,叶小妹真的很想去死一死。   女主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就在叶小妹还在安慰自己,队长父亲都说要她跟宋大哥“订婚”的消息严格保密,她说不定也可以在小姐姐面前蒙混过关的时候,女主小姐姐上门了,一来就开门见山的问,“宋知青家里是不是有消息了?”   自认准备充分的叶小妹就被她问的小心脏一抖,脸上透出了几分心虚:“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叶小妹把什么都写脸上了,楚涵一目了然,懒得再帮宋知青遮掩了,毫不客气的坐在叶小妹旁边,嗤笑道:“前些天还愁眉不展、心事重重的宋知青,最近看似恢复正常了,眼角眉梢却是掩饰不住的喜气,除了他家里同意了你们的婚事,现在还能有什么事能让他这么意气风发的?”   原来是宋大哥出卖了她!叶小妹一时间恨铁不成钢,暗想当男主的怎么一点演技都没有,太坑爹了。   这个时候,楚涵毫无预兆的把脸凑到她跟前,笑眯眯的八卦道:“你们什么时候结婚?”   “我们没……”叶小妹还想垂死挣扎一把,可是看着小姐姐气定神闲的模样,最后还是认命了,如实道,“我们现在没安排,宋大哥他们家让我们过年回去探亲,我爹说从北京回来以后在队里摆酒。”   楚涵挺赞同的点头:“那你们过完年回来摆酒?你正好也可以领结婚证了。”   没想到旁边这个小姑娘傻人有傻福,自己为她偷偷谈恋爱的事担心了大半年,生怕小姑娘被始乱终弃,结果一眨眼,他们竟然要结婚了。   宋知青既然愿意带小妹回北京探亲,说明他还是比较负责任的,比那些结了婚还瞒着家里的男人强多了,楚涵多少有些放心,忍不住摸着叶小妹的感叹道:“你眼光还是挺好的,宋知青说服家里同意你们的婚事,想必费了很多劲,他愿意做到这一步,以后应该也不会辜负你。”   关键是她也会在旁边鞭策着,叶小妹和宋知青眼下要结婚了,未来最大的坎多半是恢复高考,只要小妹能够跟着考上大学,最好跟宋知青在一个城市,别玩什么异地恋,宋知青有了这么漂亮的大学生小娇妻,她就不信他还能瞎了眼的移情别恋。   叶小妹不知道小姐姐的打算,她倒是暗暗叫苦,心想自己的眼光要是差点就好了,不会不知死活的撩了女主未来的官配,女主小姐姐竟然还在真心实意的祝福她。   道德底线不怎么样的叶小妹听着都脸红了,按理说她至少该给小姐姐道个歉,又怕这样一来,反而提醒她想起不平等条约的事,最终坑了她自己。叶小妹就不敢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只能嗯嗯啊啊的敷衍着。   楚涵当然是把叶小妹的心虚看在眼里,心里好笑却故作不知,她还没了解完情况,所以继续问道:“既然订了婚事,怎么队里一点消息都没听到?”   叶小妹言简意赅说是队长父亲的意思。   “这样也好。”沉吟点头,意有所指的道,“你们家宋知青还是很受欢迎的,知青点说不定就有女同志暗暗倾心于他,现在低调点,正好避免了许多事端,等你们探亲回来后,事情都尘埃落定了,那会儿再有人想作妖也毫无意义。”   楚涵说这话,本意是想提醒叶小妹注意一下知青点的情敌,虽然她觉得不成气候,可是有准备总比没准备来得好。   可惜叶小妹完全没听懂她意思的样子,依然还在一脸心虚的点着小脑袋敷衍,楚涵眼底闪过一丝无奈,反而自己想通了,要是她三言两语能把人点醒,那就不是叶小妹了。   叶小妹少操点心也好,这样就会有人比她更操心。楚涵这样想想就更期待了,索性把这件事放开,故作严肃的喊道:“小妹!”   怕什么来什么,叶小妹听到她突然变得的语气就发慌,小心翼翼的应道:“怎么了?”   楚涵一本正经的看着她:“你还记得我们约定的吗?”   叶小妹努力装傻:“是什么?”   “就是你说话不算话,要看书背书作为惩罚的那件事。”   果然没避过去,叶小妹难过的小脸皱起来,肩膀都垮了,软趴趴的点头:“我记得……”   “记得就好。”楚涵不知道从哪里变戏法似的变出了一本小学生语文课本,笑眯眯的道,“限你一个月之内把我打勾的地方背完,其他没打勾的也要通读并努力理解,我会定期抽查的。”   “背诵?还是一个月?”叶小妹吓得双眼发直,连课本都不想伸手去接,“不用这么认真吧。”   “要不要这么认真,是我说了算,谁让你说话不算话呢。”虽然她不知道叶小妹为什么上赶着把把柄送到她手里,但这可是小姑娘的命门,楚涵笑眯眯地捏住了叶小妹的把柄,亲自把书送到她手里。   叶小妹满脸欲哭无泪,最后到底也没敢撂挑子不干。   而楚涵欣赏够了叶小妹的表情,竟然也没有见好就收,走到叶家大院,还笑眯眯的对叶队长他们说,“叶叔叶婶,小妹跟我打赌,赌注是她按照我的标准读书学习,现在小妹赌输了,我不能每天过来盯着,就要麻烦叶叔叶婶帮我督促她呀。”   楚涵其实并不指望王翠芬,她主要是想得到叶队长的支持,因为叶队长重视读书人,叶小妹每天就被他逼着练字,让她看书什么的,想来叶队长也不会拒绝。而且叶队长说话比王翠芬管用多了,因为王翠芬容易心软,嘴上说着厉害、实则在鬼灵精怪的小闺女面前毫无立场,叶队长板起脸来,叶小妹才会真的害怕。   不过这一次,楚涵有点看走眼了,叶队长是不出所料的应了她的“请求”,没想到王翠芬也一脸惊喜的道:“小楚,你现在要盯着小妹学习?太好了,我跟你叶叔都会帮你督促,小妹别想偷一点懒!”   楚涵挑了挑眉,有些意外,但还是笑着点头:“那就麻烦叶婶了。”   王翠芬一点都不觉得麻烦,她可高兴了,亲自把小楚送到院门口,还拜托道,“小楚啊,最近不是很忙,所以你别担心小妹没时间看书,只管给她布置任务。”   老母亲虽然不识字,却很有生活智慧,她可没忘记小宋怎么介绍家里的,他父母能同意婚事,主要是老人喜欢小妹,而老人最看重小妹的地方,就是因为他们家小妹聪明爱学习,所以,小楚越是盯着小妹看书学习,小妹去了北京越会讨老人喜欢,在婆家也就会过得越好,这完全是为小妹好嘛!   王翠芬打着如意算盘,送走楚涵,还特意去小闺女屋里一阵恐吓,“好好看书,不许偷懒。我跟你爹都会盯着你的!”   叶小妹捧着书本,想死的心更加强烈了。   当然贪生怕死的叶小妹好日子还没过上,当然不舍得就这么去死一死,只能擦干眼泪苦逼的啃书,宋清徽终于找到合适的机会来“送聘礼”,居然没在院子里看到叶小妹的身影,不由好奇的问:“叶婶,小妹呢?”   王翠芬捧着一大堆好东西笑得合不拢嘴,“小妹关在屋里看书呢,你来得正好,进去看看她学的怎么样。”   虽然外人还不知道,但是他们自家人已经把婚事定下来了,亲家对小妹又这么大方,王翠芬现在怎么看宋清徽怎么满意,也不介意他们准夫妻私底下见见面,聊聊私房话。   未来岳母都主动给了机会,宋清徽当然只会笑纳,于是他就打着检查叶小妹学习成果的旗号,光明正大进了叶小妹的“闺房”,还顺手把房门给关上了。   宋清徽这个下意识的动作泄露了宋知青内心的迫不及待,门一关,院子里正在围观聘礼的宋秀秀忍不住捂着嘴,小声跟婆婆妯娌打趣道:“我之前还不相信,宋知青这么讲究的人,怎么会私下跟小妹处对象?现在是真的信了。”   王翠芬美滋滋的收回视线:“可不是嘛~”她闺女真有两把刷子。   作者有话要说:  算了一下,再补上4月5号的更新,请假欠的更新就全搞定了,剩下的就是加更了。   要加更的项目就可怕了,营养液霸王票和留言都是飞速增加啊,莫非你们这个月一夜暴富了?有这种好事也不叫我_(:3J∠)_   皮一下很开心,继续晒土豪啦——   又是壮观的一页,感动的群么一个。   大家晚安鸭\(≧▽≦)/   ☆、第九十章   宋清徽有很多天没来叶家大院了,毕竟他也很赞同并支持叶队长的低调政策, 所以为了稳妥起见, 他特意隔了好几天才过来的。   不过时间隔得够久, 安全是安全了,就是有点跟不上叶家的“新潮流”, 因为他对叶小妹和楚涵的“赌注”一无所知,凭着他对叶小妹固有的了解,在听到王翠芬说她在屋里看书的时候,宋清徽下意识认为叶小妹是在看之类的书打发。   当宋清徽发现叶小妹竟然在正儿八经的看课本, 那就有点惊讶了,忍不住凑近了一点,确定般的看了几眼,才好奇的问:“小妹, 怎么突然看起课本来了?”   叶小妹被学习搞得抓耳挠腮,防不胜防,害她沦落到这种境地的罪魁祸首竟然没事人一样, 叶小妹当然很怨念了, 幽幽的瞪着他:“还不都怪你。”   莫名其妙背了好大一口锅,宋清徽也很懵啊,“我都好些天没过来了, 能做什么?”   “反正就是你害的。”叶小妹依然很执着要把锅扣他头上,真正的原因她不好说,所以换了个解释,“如果不是你突然变卦, 楚涵姐就不会说我言而无信,害得我接受这么惨无人道的惩罚了。”   “惩罚?”宋清徽挑了挑眉,突然get到什么,认真的问,“什么时候开始的?”   叶小妹郁闷的说了个时间,宋清徽暗自算了一下,发现就是他跟叶队长商定婚事的第三天,那就跟他的猜测吻合了。   宋清徽忍不住摸了摸被叶小妹自己抓乱的毛脑袋,笑着问:“楚知青说惩罚到什么时候结束吗?”   这个问题让叶小妹怔了一下,接着脸色大变,意识到事情大条了,小姐姐只说让她一个月内看完并且背完这本书,却并没有说完成任务以后,是不是她的惩罚就结束了。   万一她完成了这本任务,小姐姐又给她布置新的任务怎么办?   想到这个可能,叶小妹眼前又是一黑。   宋清徽倒是心情很不错,他觉得楚知青的用意已经很明显了,嘴上说是惩罚小妹,说到底也是为了她好。因为以她们的关系,楚知青想必一早就知道他和小妹很快要结婚的事,所以在这个时候逼着小妹学习。   他们这些人内心都没有放弃考大学的希望,小妹现在把基础打好,有朝一日真的恢复高考,以她的小聪明再加上考前努力,未必不能考上大学。   而他若能和小妹一起上大学,他们未来的路也将走得平坦顺畅许多。   想到这里,宋清徽对楚知青多少还有点感激。   他和楚涵在这方面算很有默契了,都觉得对方是个难缠的人物,没事就该敬而远之,但都没想过疏远对方和叶小妹的关系,不单是楚涵承认宋清徽对叶小妹无可挑剔,宋清徽也知道楚涵总是很为叶小妹着想。   现在楚知青“惩罚”叶小妹学习,宋清徽也决定单方面和她统一战线,一起监督叶小妹学习。   这样想着,宋清徽微微弯腰,很自觉的对叶小妹说:“好吧,既然我有责任,我是不是应该好好补偿一下?”   叶小妹不是怨天尤人的性格,她很快从打击中走出来,颇为期待的看着宋大哥,“你打算怎么补偿我?”   “不如我帮你讲解课文?这样你理解了其中的意思,背起来也会轻松一些。”   宋大哥的建议是不错,但是叶小妹坐在凳子上,仰头看着他清俊干净的侧脸,下意识舔了舔嘴唇,叶大小姐什么都可以吃,就是从来不吃亏,这次宋大哥把她害得这么惨,只是这一点补偿怎么够呢?必须要以身相许才行嘛。   心动就要行动,叶小妹伸长手臂,轻易勾住了主动弯腰凑到她跟前的宋清徽,一脸跃跃欲试的道:“你先亲亲我,我就考虑要不要原谅你。”   “在这里?”宋清徽毫无准备,被她的大胆热情吓得咽起了口水。   单纯只是亲亲抱抱的话,他们以前也偷偷做过,宋清徽还不至于大惊小怪到这种地步,问题是他们在小妹家里,叶婶她们还在外面呢,随时都有可能进来,万一被他们撞见了怎么办?就算他们现在算是定了名份,这样被家长抓包也太尴尬了。   宋清徽很耐心跟分析周边情况。   叶小妹却是无法无天惯了,撇嘴道:“我不管,是你自己说要补偿我的。”   可是他没想到她直接受这种补偿啊。   宋清徽现在很后悔,他就不该哪壶不开提哪壶,只是后颈被叶小妹的双手紧紧勾着,退无可退,而身前,她的鼻尖都几乎抵着他的鼻尖了,宋清徽进退维谷,看着眼前这张如花似玉的脸,最后心一横,还是如她所愿的低下头,擒住了这张不安分的小嘴。   他们以前是亲过好几回,但也时隔好几个月了,这期间发生了许多事,宋清徽没想到亲下去,不仅叶小妹紧紧攀着他不放,就连他自己都有点舍不得松嘴,两人嘴唇厮磨了好一会儿,宋清徽才尽最大的努力把头抬起来,终于挣脱了叶小妹的纠缠,压低声音提醒道:“小妹,够了。”   虽然宋大哥别扭到不行,但是接吻的时候还是热情十足的,叶小妹舔着嘴唇回味了一下,大体还算满意,也就不再纠缠了,很爽快把课本交到他手上,“你不是说要帮我讲课吗,抓紧时间开始吧。”   叶小妹一反常态的好说话,让宋清徽总觉得他们刚才像是进行了什么不正当交易。摇摇头把不合常理的念头甩掉,宋清徽翻开课本,一本正经的帮叶小妹讲解起来。   不多时,屋里响起了朗朗的读书声,院子里的宋秀秀依稀听见声音,笑着跟婆婆分享道,“看样子宋知青也在教小妹读书呢。”   王翠芬也定神听了会儿,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小宋和小楚都是高中生,他们这么认真的教导小妹,我们小妹说不定也能像高中生一样有文化了。”去了北京就更容易得到小宋爷爷奶奶的喜爱了。   宋清徽在叶小妹房间里待了大半个小时,虽然王翠芬没有催他离开,而他也确实是正儿八经的在教叶小妹学习,只是孤男寡女的在屋里关起门“厮混”太久,宋清徽自己都觉得有点心虚,所以不需要别人提醒,他很自觉的主动离开。   王翠芬大概还没转变心态,像招待客人似的在后面跟他招呼道:“下次再来玩啊。”   宋清徽很配合的应了,来叶家玩的频率却不是很高,大概保持在一周一次的频率,宋清徽已经很满足了,这样既不会引起别人的猜疑,他们又可以在叶家人面前光明正大的相处,比以前半个月一次、还要偷偷摸摸的私会好多了。   如果楚知青不要隔三差五,比他去叶家更频繁、每次待的时间还更长就好了。宋清徽在心里这样祈祷着。   当然宋清徽的祈祷并没有什么卵用,对叶家人来说,楚涵比他要有用的多,她不但能教叶小妹学习,还能指导她们做好看洋气、让小妹去了北京也不会被嘲笑是乡巴佬的新衣服,所以随着天气渐冷,楚涵不但来叶家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待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一眨眼就到了他们出发的日子。   这段时间,为了叶小妹去北京的事,叶家几乎忙得人仰马翻,作为主角的叶小妹却几乎什么都帮不上忙,连新衣服都不用她操心,被王翠芬同志关在屋里废寝忘食的学习。   所以宋知青要启程出发了,不但叶队长他们松了口气,就连叶小妹都特别迫不及待了,终于可以出门放风,哪怕丧心病狂的女主小姐姐给她布置了很多“任务”、说是回来就要检查,这都没有影响叶小妹期待的心情。   叶家这边交通还算不错,县里就有火车站,听说停靠的时间不长,每次上车都跟打仗似的,但是有火车站,就不用另外转几道车去市里坐火车,还是省了很多事的。   不过经停小站的火车不多,去北京的火车更是只有上午一趟,没得选择,宋清徽只能订这趟车。   于是初十这天,叶小妹天没亮就被她娘叫起来赶火车了。   因为是期待已久,叶小妹便毫无反抗的被骗起床,等洗漱完、彻底清醒了,一看手表,才发现王翠芬同志提前的也有点太久了吧。   是的,要去北京见婆家了,王翠芬前一天晚上,就把珍藏已久的手表还给叶小妹了,耳提面命让她一定要小心爱护这块表。。   都刷完牙洗了脸,连早饭都吃过了,即便发现自己被“骗”,叶小妹也不可能再跑床上去睡个回笼觉,她只好回屋检查一下随身行李。   王翠芬同志向楚知青请教城里流行的衣服款式,绝对是最明智的选择,女主小姐姐不但教她们做了最时髦的衣服裙子,还亲自动手给叶小妹做了个精致小巧的斜挎包——当然用的还是宋家准备的料子。   叶小妹对所谓的时髦衣服不算太感冒,虽然女主出品的衣服确实要比别家精致时尚许多,但也不好弄得太时尚太特别,毕竟叶小妹是丑媳妇去见婆婆,穿戴得体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叶大嫂她们给叶小妹做的新衣服,还是比较中规中矩的,跟叶大小姐上辈子的衣帽间毫无可比性,也就不能怪她反应平平了。   不过,这个小包包确实让叶小妹感到很惊喜,主要是他们这儿根本没有背包的习惯,在女主小姐姐的帮助下,叶小妹才拥有这辈子第一个包包,就算不好看她都会高兴的,何况这只手工包包还挺精致可爱呢。   叶小妹已经决定要随身背着她的小包包了,并且很兴奋的把她的“化妆品护肤品”和小零食都放进了包包里。   这会儿,时间充裕的叶小妹检查过随身包包,索性把“化妆品”掏出来,想要给自己画个美美的妆,没想到又被忙得跟无头苍蝇似的王翠芬同志制止了,“要坐两三天的火车,脸都没地方洗,估计下车时都变成蓬头垢面了,现在弄得好看又有什么用?还不是浪费好东西吗!”   是的,王翠芬并不反对叶小妹“化妆”。   他们小地方,哪怕城里都找不到几个会这样打扮的姑娘,王翠芬从来都没见过这些玩意儿,也就不知道是好还是坏了。不过,既然这些“化妆品”是小宋奶奶亲自买给小妹的,王翠芬觉得应该是好东西,估计大城市的姑娘都这么打扮,小妹去了大城市是该学着“融入”才好。   王翠芬说着,上前把东西收起来放回叶小妹的小包里,并且耳提面命:“你给我省着点用,人家叫珍珠膏,应该是用珍珠做的,一瓶能抵好多瓶你三哥买的雪花膏了。”   叶小妹没有丝毫反抗,当然不是因为心疼好东西,她是被老母亲提醒到了,现在的火车上都不知道能不能刷牙洗脸呢,她现在画得美美的,几天下来,妆都能脱成鬼了,不但伤皮肤,还要损害自己的完美形象,得不偿失,不如清清爽爽的上车吧。   就在王翠芬不厌其烦叮嘱小闺女的时候,宋清徽也过来汇合了。   经过全家人数月的努力,王翠芬最终给他们收拾出了几十斤的“行李”,这还是考虑到北京确实太远、叶小妹又几乎帮不上忙的前提下,王翠芬特意把东西精简过了,所以这几十斤的行囊必须得带,一件都不能少。   宋清徽推辞不过,只能从善如流收下了准岳家的心意。   不过这么多东西,走着去县里坐火车就太不人道了,叶队长提前一两个月就在公社找人打听,终于找到了能载他们一程的顺风车,时间和价格什么的都说好了,只是人家司机不从他们大队经过,约定在镇上的国营饭店门口集合,所以叶队长又难得以权谋私了一回,跟负责开拖拉机的二牛叔也打过招呼,请他这天早上送宋知青去一趟镇上,当然宋知青会给他付油钱。   叶队长亲自找他说,宋知青人品又好,人家还愿意付钱,二牛叔当然没什么不乐意的,天不亮就起来,到大队办公室开了车去叶队长家。   想起这个“路线”,二牛叔心里还有点奇怪,宋知青回家探亲,不从他们知青点出发,怎么一大早跑队长家了?然后等他把拖拉机开到叶家门口,就看到叶队长全家人都站在边上等着了,甚至连不满两岁的叶大宝都没落下!   不知道还以为不是宋知青回城探亲,而是队长他们要去走亲戚了。   二牛叔这么想着,当然也就好奇的问叶队长了,“老哥,你们这是弄什么?”   这几个月下来,宋家也没有出什么幺蛾子,甚至连去北京的火车票都是他们那边给找人给订的,因为小宋说几十个小时,怕小妹受不住,还是坐卧铺比较好,现在火车卧铺是领导干部才能享受的,所以宋家出面办好了。   叶队长想,既然未来亲家这样热心张罗,那他就没什么好担心了,俩孩子的婚事已经是板上钉钉。何况小闺女马上就出发、跟小宋去北京见婆家了,也没必要再卖关子,叶队长张了张嘴准备如实告知,却被王翠芬抢了先,“嗨,这不小宋跟我们小妹赶时髦处对象了嘛,小宋家里就一直催,要他带小妹回去探亲呢……”   就因为叶队长的低调策略,这么好的事不能跟左邻右舍分享,王翠芬这几个月憋得可辛苦了,如今终于可以四处宣扬了,她当然是滔滔不绝。而且王翠芬不是单纯的分享,她还不忘运用语言的艺术给自家脸上贴点金、突出一下他们家小妹十分受婆家稀罕的“事实”。   当着宋清徽的面就给自己贴金,王翠芬其实还有点小心虚,说着抬眼瞅了瞅宋清徽,就看到他一脸认同的在旁边点头。   真是她的好女婿!王翠芬倍感欣慰,非常骄傲的抬头挺胸看着二牛叔。   二牛叔确实被她的话砸得目瞪口呆,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宋知青跟小妹处对象,还要带小妹回城探亲???”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像是被你们下了降头,今天起床后满脑子都是剧情,所以街都没逛,吃完饭就找个地方码字了_(:3J∠)_   晚上也会继续加油哒,继续晒霸王票——   又是这么壮观的一页,好感动啦,么么大家o(=·ω·=)m   ☆、第九十一章(营养液破三万五的加更)   二牛叔目瞪口呆的坐在拖拉机上。   叶家人却不没在意他的反应,搬行李都用不上二牛叔, 人高马大的叶大哥和叶二哥就合力把行李抬上去了, 兄弟俩正想把小妹也这样扛上车, 转头就看到迫不及待的叶小妹直接搭着宋知青的手爬了上去。   身手还挺利索,叶大哥和叶二哥站在下面打趣着。   然后等二牛叔回过神来, “乘客”们已经自发的坐稳扶好,就等着他开车了。   叶小妹和宋知青都坐在后面,二牛叔旁边的“副驾座”留给叶队长。二牛叔又吃了一惊,“老哥, 你也去北京?”   “小宋是回城探亲,我跟着去能做什么?”叶队长一边催着二牛叔开车,一边无奈的摇头,“这次行李多, 我准备送他们去火车站。”   “也是,带这么多东西坐车可不方便。”二牛叔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附和,心想队长就是也跟着去北京他都不奇怪, 队长家据说好吃懒做还娇气的小妹都能跟宋知青处对象了, 世上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作为平时不太参与八卦的二牛叔,都对叶小妹在队里的风评有所耳闻,然后被她和宋知青好事将近的消息砸得三观尽毁, 队里双岗大队的其他人只会更加震惊,天还没亮,最新八卦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进每家每户,不多时, 连知青点也知道了,听见这么大的新闻懒觉都不睡了,天刚亮,一群知青破天荒的在院子里“集合”,吵得沸反盈天、强烈控诉批判宋知青秘而不宣、瞒天过海的行为。   可惜这个时间,宋清徽和叶小妹都已经换了趟交通工具,在国营饭店门口成功搭上了“顺风车”,开开心心进城去了。   知青点吵得再厉害,也跟他们没什么关系。   因为搭的是便车,师傅不可能妥帖的把人送到火车站门口,当然是在顺路的地方就把他们放下来,剩下不到一个小时的路,走着去也方便。   行李再重也有宋大哥和队长父亲抢着抗,反正叶小妹是一身轻松,只需要背着她的小包包,并在宋大哥的请求下、顺便帮他抱起了那只军挎包,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三个人的队伍最前列,还收获了各路城里人的目光,这让本来就迷之自信的叶小妹更加认定自己出类拔萃、走到哪里都是人们的焦点了。   不过叶小妹也只这样走了一会儿,都还没到达火车站,她连自己的包都不用背了,因为叶三哥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远远的看着叶队长和宋知青两人扛着行李,妹控的叶三哥便第一时间接过了小妹手里的东西,并打招呼:“爹,小妹,宋……宋哥。”   叶军华是全家最后一个知道叶小妹和宋知青要结婚的人,事实上,如果宋清徽在煎熬等待家里回信的那一个多月里,叶军华没有机智地回家一趟的话,他甚至连个缓冲的时间都没有,因为叶队长亲自到纺织厂跟刘师傅道歉的那次,为了避免人多口杂,同时也觉得小妹和宋知青之间没戏,干脆就没告诉叶军华半点关于他家小妹勾搭宋知青并始乱终弃、害得人家上门讨说法的事,后来叶军华放假回家才从王翠芬和叶大哥他们那里听说了来龙去脉。   但就算叶三哥有足够长的缓冲期,从他上个月得知宋家也同意了、自家小妹马上就要嫁给宋知青的事实,到现在还是没有完全接受现实。   叶军华对宋清徽的“感情”,跟叶大哥叶二哥他们对宋清徽是不一样,叶大哥和叶二哥对宋知青或许有亲近、佩服,还会羡慕他家那么好的条件,但不可能产生尊敬一类的情绪,毕竟他们比宋清徽年纪更大。而叶军华是真的有点把宋哥当成亦师亦友的朋友,没想到这位让他“敬重”的大哥,摇身一变成妹夫、从此要跟着小妹一起喊他哥哥了,叶三哥的心情不但微妙,还有点操蛋。   宋清徽内心的尴尬和羞耻也不遑多让。   所以,号称“一见如故”的宋知青和叶三哥,如今真成了一家人反而生疏的厉害,简单打了个招呼,便颇为默契的互相移开视线。   叶小妹看了他倒是很高兴,“三哥怎么来了?”   “知道你们今天出发,我跟同事换了个班,过来送送你们,年底了,车站的人应该会有很多。”   听到老三是换班,没有请假,叶队长便也放心了,原本想说的话又吞回了肚子里。   恰逢叶军华回头问他们吃没吃东西,要不要先去吃个早饭,叶队长直接摆手,“都在家吃过了,直接去车站吧。”   连宋清徽也跟着点头附和叶队长的话,他早上一到叶家,也被热情的叶婶拉着吃了两碗红薯粥。   叶小妹却仿佛跟他们吃的不是同一顿饭,摸着肚子有点跃跃欲试:“折腾了一上午,我现在都有点饿了。”   叶军华无奈的笑:“现在才九点,还算早上呢,哪就一上午了?”   “现在时间是还早,可我五点多都就被娘骗起床了。”叶小妹一边说着,一边疯狂给叶三哥眨眼睛,希望三哥能大发善心带她再去吃顿好的,要是有肉包子就好了。   叶三哥确实被她忽闪忽闪的眼睛眨得有点晕,暗想五点多就起来了,那点早饭确实该消化干净了,于是不再卖关子,从怀里摸出个油纸包给她:“就知道你惦记着这个,我出来之前特意去食堂买的,还热着呢,趁热吃吧。”   想什么来什么,叶小妹可兴奋了,双手抱住肉包子,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我可以现在吃吗?”   队长父亲也发话了,“吃吧。”   然后叶小妹就抱着肉包子心无旁骛的啃了起来,连路都没心思看了,把叶三哥愁得不行,只好空出一只手拎起小妹的手臂,就怕她走着走着来个平地摔。   不过无奈之余,叶军华内心也松了口气。他并不是非要来送宋清徽,这家伙在他面前装的一本正经、和光同尘,背地里偷偷把小妹都拐跑了,能够这么顺利、悄无声息,期间恐怕也没少打起他的旗号“偷鸡摸狗”,叶军华心里还有气呢。以前多欣赏甚至是敬重宋哥,现在就有多怨自己当初瞎了眼,怎么也不可能亲自过来送他一程。   叶军华其实是放心不下傻妹妹。   叶小妹长这么大第一次离家远行,身边没有半个亲人长辈照料着,又是一个人跑去见素未谋面的婆家,叶军华还真有点担心这丫头害怕,所以特意带了她最喜欢的肉包子准备安慰来着,没想到叶小妹有兴奋有得意,唯独没有半点紧张害怕的情绪,这个发现让叶军华意外又无奈,忍不住看了身后的宋清徽一眼,暗想宋清徽的脸色看着都比他家傻妹妹要慎重许多,那才是见家长的正确反应嘛。   不过这样一瞧,倒是显得宋知青要比他们家小妹认真投入得多。   叶军华心里总算平衡了些,对着未来“妹夫”也有了几分好脸色。   在小县城赶火车确实有点跟打仗似的,火车还没进来,扛东西的扛东西,抱孩子的抱孩子,场面十分壮观,但这吓不住叶小妹,反正硕大的行李有宋大哥他们负责,她从叶三哥那里拿过自己的小包包,又问宋大哥拿了车票,便灵活的挤进了人群中,“我先上去找床位,你们慢慢挤啊。”   明明是第一次出门并且赶火车,却表现得像在家里一样熟稔,叶小妹的行为落在队长父亲他们眼里又是没心没肺的铁证了,三个男人在人群中面面相觑,但也管不了叶小妹,只能扛起行李送宋知青上车。   有叶队长和叶三哥的帮忙,虽然效率低,宋清徽倒也顺利的挤上去了,不过叶队长和叶三哥不被允许上车,只能在站台上焦急的张望,而宋清徽一个人拖着行李慢慢挪动找位置。   等他终于找到他们的床位时,叶小妹已经舒舒服服的坐在下铺,并且毫不见外的从他挎包里掏水壶喝水了。   看到他过来,叶小妹还挺“嫌弃”的吐槽了一句,“宋大哥,你动作也太慢了叭。”   说完,又举着军用水壶问:“你要不要喝水?”   宋清徽一时间不知道该欣慰还是头疼,叶小妹胆子奇大,出门在外似乎从来不知道怯场是什么,可是另一方面,她也确实挺聪明,第一次坐火车能这么顺利找到位置,到了北京应该也不用怕她把自己搞丢了。   万般纠结化成了两个字“不用”,宋清徽都顾不上整理行李,第一时间从车窗探出头,冲着不远处的父子俩招手并喊道:“叶叔,军华,我跟小妹已经找到位置了,你们就先回去吧。”   她也还没有跟队长父亲和三哥道别。叶小妹反应过来,忙把水壶往旁边一放,便从宋清徽旁边挤了进去,兴奋的喊道:“爹,三哥!”   叶队长他们正想问小妹有没有走丢,会不会找到别的车厢去了,就看到她神采飞扬的小脸,当然不用再问了,赶紧跑到他们车窗外来叮嘱。主要是针对叶小妹刚才的行为,队长父亲和叶三哥很怕她到了北京也这样随心所欲、不管不顾,抓紧时间叮嘱她要听话,无论是在车上还是下车的时候,都得亦趋亦步跟在小宋身后才行,绝对不能离他超过一米云云。   叶队长和叶军华你一句我一句说得热闹,率先跟他们打招呼的宋清徽沦为配角,下意识往后退了退,然后不知不觉间,叶小妹就挤到了他身前,在大庭广众之下,两人的身体贴在一起,就像他把叶小妹紧紧圈在怀里一样。   离别的站台,大家都抓紧时间和亲人告别,倒不是很在意这种小细节。等火车慢慢发车,叶家父子的身影渐渐被抛在后面,宋清徽才意识到他们这暧昧的姿势,害羞的脸都红了,还要若无其事状的抽身离开,然后借着整理行李的动作让自己恢复平静。   宋清徽努力粉饰太平,叶小妹就是真的毫无所觉了。才刚上车,暂时还感受不到长途跋涉的枯燥和辛苦,叶小妹只觉得比较新鲜——她在七十年代坐火车,好神奇啊。   然后她就像个老司机,颇为闲适地倚在被子上,看着宋大哥忙忙碌碌的身影,像极了贤惠的小妻子呢。   宋大哥当然不知道不知道叶小妹此刻的想法,他收拾的差不多,心态也基本恢复正常了,看到叶小妹放松的姿态,很自然的笑道:“小妹,晚上你睡下铺吗?”   上下铺都是他们的,不过叶小妹这么喜欢折腾,宋清徽还要担心她睡上铺的话,半夜不小心摔下来该怎么办,所以她自己选了下铺,他也乐见其成。   却没想到叶小妹如此霸道,不但喜欢躺在下铺,也瞧中了上铺,她想也不想的摇头:“晚上我要睡上面!”   语气很是斩钉截铁。   宋清徽还想劝一劝,“上铺爬上爬下不太方便,睡下铺不是更好吗?”   “所以我睡觉才上去,现在就在下铺玩耍啊。”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宋清徽看她满脸新鲜的样子,倒也不再坚持,主要是他此前跟叶军华有一样的担忧,都怕叶小妹第一次出远门会不习惯、认生什么的。尽管叶小妹目前的表现,几乎说明了她压根不知道紧张害怕几个字怎么写,但宋清徽也没有完全放心,还不知道她到后面会不会认生呢。为了不勾起叶小妹的低落难过,宋清徽决定尽量顺着她好了。   叶小妹的打算只有一点不太好,她在下铺“玩耍”却是直接躺着玩耍,宋清徽不免想,她这样躺一天,晚上他再睡过去,四舍五入不就是“同床共枕”?   脸皮薄的宋大哥又是一阵热气上涌。不过转念一想,火车乘客上上下下,在这张床上躺过的不知凡几,把叶小妹当成普通乘客就行了。   宋清徽荡漾了一下,很快又恢复正常,甚至落落大方的也在下铺坐下。   这么窄的床位,两个成年人一坐一卧,宋清徽也不可避免的蹭到叶小妹的腿,他尽量忽略这种触碰,转头轻声问叶小妹:“今天起得有点早,你要不要睡会儿补个觉?”   叶小妹悠闲到都想跷二郎腿了,直接拒绝了宋大哥的提议,“我现在精神很好,一点都不困。”   宋清徽看她的脸色也知道,叶小妹现在精力充沛着呢,所以他又建议道:“既然这样,不如看看书?”   叶小妹早就知道宋大哥丧心病狂,她都准备好了,此时便一脸真诚的说:“我也想啊,可是我娘把书跟衣服放在一起,都在大袋子里呢,这么多东西找起来太麻烦,还是算了吧。”   宋清徽慢条斯理的确认道:“你的书跟所有行李塞在一起?”   叶小妹点头,自觉准备充分,不用害怕分分钟化身班主任的宋大哥。可是下一秒,她就听到宋大哥不紧不慢的说道,“没关系,我包里正好带了两本书,我们可以一起看。”   说话间,宋清徽便打开了他的军挎包,果然从里面掏出了让叶小妹眼熟甚至深恶痛绝的课本,然后一脸和善的问她:“小妹,你想坐起来看书,还是就这样躺着看?”   叶小妹目瞪口呆,她现在只想一脚把宋大哥踹到车外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其实是有点不想加更的,晚上回到客栈就只想躺床上玩手机刷淘宝,可是看到小伙伴们还在疯狂的不停的扔地雷,又很心虚的回到了电脑前,就想不管多少再更个两千三千字也好。   真是痛并快乐着啊_(:3J∠)_   继续晒霸王票吧——   感谢所有小土豪们,我真的快被你们榨干了   晚安,啾咪~   ☆、第九十二章   宋清徽大概是这段时间监督叶小妹的学习, 被她积极配合的态度搞出成就感来了, 一时间信心满满, 认为叶小妹跟着他回北京,也会在他的监督下乖乖看书的。   事实上,叶小妹这段时间在家是很听话,是因为她没有别的办法。队长父亲和王翠芬同志强强联合, 盯她像是在盯看守所的犯人似的,旁边还有个虎视眈眈的女主角, 再加上宋大哥这个“新官上任”的未婚夫,叶小妹孤军奋战,也就只能投降。   当然如果非要反抗,那也是她的自由,只是识时务的叶小妹很清楚, 反抗之后,她很可能被队长父亲和王翠芬同志一顿男女混合双打,之后该背的书还得继续背下去。   那样的话,她还不如自觉一点,塑造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学霸形象, 不但能在队长父亲和王翠芬同志跟前卖好, 连宋大哥都对她温柔了许多, 学习的时候可以说是由着她“为所欲为”。   但这不代表叶小妹好不容易脱离了叶队长他们的魔爪,还会像在家一样乖乖听宋清徽的话。   因为在叶小妹眼里,她现在和宋大哥是“势均力敌”,甚至说要列个食物链的话, 王翠芬同志和队长父亲都在她之上,但是宋大哥肯定是她下面的那个。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叶小妹在躺着看书和坐着看书中,果断选择了把头埋进被子里,“啊,我现在突然有点困了。”   本来还气定神闲拿着书的宋清徽,顿时一阵无语。   叶小妹可以耍赖皮,宋清徽却不好上手把她掀起来。   卧铺车厢是不像硬座车厢那样热闹嘈杂,这边的环境像是“世外桃源”一样安静悠然。处在这个环境,哪怕列车到站、乘客上上下下,大家也很自觉的放轻了动作,就连宋清徽和叶小妹说话都稍微压低了声音,车厢里不但安静,甚至还有些空旷,这个时节的硬座车厢恐怕连过道都有人躺着,卧铺竟然还有许多空床位,比如宋清徽他们对面,目前就只有一位乘客。   不过一个乘客也是人。从他们上车起,对面这位干部模样的中年男子,就时不时把目光扫向他们,似乎对他们俩颇为好奇,如果换成年长的阿姨,恐怕早就放下矜持直接跟他们打听起来了。   宋清徽现在顶着对面似有若无的视线,更加不好意思轻举妄动,只能看着叶小妹像条死鱼似的趴在被子上一动不动,好半响过去,他才颇为认命的放下书,微微俯身问她:“小妹,你不想上去睡?”   叶小妹无聊的趴了这么久,本意是想耍赖,但现在还真有点困意袭来,抱着被子一动不动的表示:“不去。”   听出了她语气中的困意,宋清徽也不再坚持,只是更加柔和的说:“那你也要先起来铺下床,再把外衣脱了睡会舒服点。”   叶小妹又开始装死了,一看就是懒得挪动。   宋清徽好脾气的唤道:“小妹?”   “人家不想动嘛。”蒙着被子,叶小妹的声音有点瓮声瓮气,确实给人一种睡意惺忪的感觉,宋清徽就有点不知道拿她怎么办了。   其实他不知道,叶小妹并没有困到这种地步,她只是有点懒得动,毕竟终于脱离了老母亲的魔爪,差不多可以放飞自我了,再加上宋大哥语气相当的温柔,叶小妹就更加恃宠而骄,在宋大哥沉默无语的时候,她又在被子里蠕动着撒娇:“宋大哥帮我好不好~\"   宋清徽很窘迫,好像她提了多么见不得人的要求一样,用轻得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哄道:“你自己脱外衣,我帮你铺床好不好?”   宋大哥长这么大第一次给异性铺床,这是他最后的倔强了。   可惜叶小妹比他更倔强,蒙着被子赌气道:“那你就别管我,让我这样睡死好了。”   宋清徽:……   叶叔叶婶这么放心的把闺女交到他手上,他怎么可能不管她?宋清徽无奈半响,最终责任心战胜了羞耻心,终于站起身,弯腰面向叶小妹。   察觉到他的动作,叶小妹这下倒是配合了,主动翻了个身,正好和他面对面。   见状,宋清徽不由抽了抽嘴角,他就知道叶小妹还没困到这种地步,她纯粹就是懒而已。   不过他也没有说话,轻手轻脚的把叶小妹身下的被子抽出来,摊开盖到她身上,然后又坐在床沿边,给她脱了鞋和外套。   冬天的衣服又多又厚,所谓的棉衣也没多少抗冻功能,保暖只能靠多穿,哪怕叶小妹再想要风度,也必须认命。尤其是要去北京了,更得穿厚点,她外套里面还穿着两三件毛衣打底衣呢,所以宋清徽帮她脱衣服也只是心里有些尴尬而已,面上还是一派自然。   忙前忙后五六分钟,终于把叶小妹安顿妥当了,宋清徽最后帮她压实了被角,坐在床沿边松了口气,心想刚上车就被她折腾成这样,他现在开始担心自己这趟回程之旅会不会充满水深火热了。   宋清徽忙了多久,对面的中年人也就看了多久,大概是觉得这么清俊斯文的小伙子,照顾起旁边的女孩活像个无微不至的老母亲,太有趣了,中年人忍不住轻声问道:“小伙子,你们去哪里?”   “北京。”   “跟你一起的是你妹妹?”   宋清徽之前还保持淡定,现在被这么一问反而红了脸,意识到车厢里也是公共场合,他在公共场合对叶小妹做的事确实有些过于亲密了。   可是他也不想顺着中年男人的话点头,他跟叶小妹可不是什么亲密无间的兄妹情,所以宋清徽颇为心虚的“解释”道,“不是,这是我的爱人。”   “你们是夫妻?”中年人一脸诧异,他看这小伙子照顾姑娘的架势,猜他们是兄妹都觉得不合适,怎么看怎么像爸爸带闺女呢。   没想到他们竟然是小两口,中年人又打量了宋清徽几眼。惊讶归惊讶,这种事也不能乱说,他还是相信的点了点头,笑道:“刚结婚吧?”   牛逼已经吹出去了,对方既然当了真,宋清徽也只能一脸心虚的点头。   这副模样还真有点新婚燕尔的味道,中年人更加深信不疑了,抿唇笑问,“恭喜,这次是带爱人回家探亲?”   “是呢……”   叶小妹一觉醒来,就看到宋大哥和对面的大叔聊得正嗨。当然话题早就换了不知道多少个,他们已经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了。   大概是聊得太投入,宋清徽连叶小妹已经摸着扁扁的肚子坐起了身都发现,还是跟他热聊的中年男人提醒了一句,“小宋,你爱人醒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宋清徽一脸窘迫,但也很快的转身去扶他的“爱人”,“小妹?”   叶小妹刚睡醒,大脑还迷糊着,并没有注意到对面大叔说了什么,倒是听见宋大哥好像很温柔的问她口干不干,要不要喝水。   叶小妹点头,宋清徽便松开她,又手忙脚乱的去找水壶,军用水壶质量还是很过关的,早上灌满的水现在温度刚刚好,宋清徽拿盖子倒了杯温水送到叶小妹跟前,她连手都没伸,只知道眨着眼睛看她。   这是睡得有多迷糊,宋清徽只好把水送到她嘴边。只需要低头就能喝到水,叶小妹这下就很配合了,喝了一杯还要一杯。   宋清徽以为她渴急了,第二杯倒得还更满些,没想到她才喝了两口就颇为嫌弃的别开脸,还吐槽了一句:“水都快喝饱了啦。”   声音里还带了点刚睡醒的小奶音,并不显得骄纵,反而有些迷糊的可爱,宋清徽也就不在意了,只是他一惯节俭,并不舍得把一大杯热开水直接倒掉,已经喝过了的当然也不能倒回水壶里,宋清徽纠结两秒后,默默把盖子里的水喝完了。   节俭持家的宋大哥没有引起叶小妹的注意,就连对面的中年男人都不再惊讶了,毕竟他们是新婚夫妻,好像还是自由恋爱,黏糊一点也正常。   中年男人合上手里的书,起身道:“差不多该吃午饭了,我去看下今天餐车供应什么菜,小宋,你跟你爱人要一起去吗?”   叶小妹这下清醒了,听到对面大叔的称呼眼睛都亮了,一脸兴味的打量着旁边的宋大哥,没想到他看着一本正经,内心竟然这么迫不及待啊。   宋清徽正把水壶放回原位,并没有注意到叶小妹的反应,只是抬头冲中年男人笑道,“王叔,您先去吧,我们中午自己带了干粮。”   其实他也觉得在车上买就很方便,虽然价格是贵了些,不过热腾腾的米饭面条,吃着也比干粮舒服。只是未来岳母王翠芬同志不答应,出门在外哪能不自带干粮,这不是败家子吗?   丈母娘的话还是要听的,几人商量过后,各退一步,让王翠芬给他们准备两顿干粮,剩下的几顿他们在车上吃也行。   这也是常规操作,中年人并不意外,点头道:“行,那我先过去了。”   换成别的时间,叶小妹大概还在羡慕大叔有香喷喷的盒饭吃,但现在有更好玩的事,她只羡慕了两秒就收回心神,趁着大叔离开,一把扑到宋大哥怀里:“宋大哥,我怎么睡了一觉就变成你的爱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今天实在太卡,差一点就要请假了,但还是挤牙膏似的挤出了一章,大家凑合着看吧。   抓紧时间晒个霸王票——   又是满满一页地雷,今天这么渣感觉都有点对不起你们了,争取明天重新做人吧_(:3J∠)_   晚安,么么哒   ☆、第九十三章   叶小妹其实也没有很在意这些细节, 女朋也好, 未婚妻也好,爱人也罢,在她看来只是个称呼而已, 把“爱人”换成“老公”“老婆”就很好理解了, 上辈子好多人刚谈恋爱就管彼此叫老公老婆,她跟宋大哥交往快有小一年, 现在才改口已经慢热的了。   宋清徽要是落落大方、当着她的面也这么称呼,叶小妹绝对眼皮都不抬一下就应了。   问题是他这个闷骚!在她面前装得安之若素、波澜不惊, 好像他们结不结婚都对她没什么影响似的, 背着她却四处跟人宣扬他们已经是小两口, 还没领证就管她叫“爱人”了。别扭到这个地步, 叶小妹怎么可能放过他?   唯一一个“电灯泡”的中年男人也暂时离开了, 狭小的空间里就剩他们两个人, 宋清徽被叶小妹一顿突如其来的虎扑,并没有被吓到不知所措,反而伸手轻轻扶住了她的腰,免得她动作太大自己滚下床。   不过宋清徽也想不到他小小的贴心之举, 却被惯会得寸进尺的叶小妹理解成了邀请, 她现在不单是扑进他怀里,还不客气的坐到了他腿上,搂着他的脖子得意洋洋。   这就有点刺激了,无论是以前偷着私会,还是在王翠芬的默许下踏进叶小妹的闺房, 他们都没有这样搂成一团过,宋清徽又红了一脸,当然还在努力保持镇定,一边下意识的扶着叶小妹的腰,一边轻声却不失严厉的训斥道:“小妹,快点下去,公共场合成何体统!”   叶小妹要是会这么配合,那就不叫叶小妹了,她对宋清徽的呵斥恍若未闻,继续搂着他的脖子笑眯眯的问:“宋大哥,你还没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才睡了一觉就被结婚了?”   宋大哥被叶小妹捏住了命运的后脖颈,一时间哑口无言。   其实就算叶小妹不问,宋清徽都对自己说出去的话感到心虚,叶小妹现在还一副跃跃欲试看好戏的架势,他当然只会更加的羞愧和尴尬了,也就顾不上让叶小妹赶紧从他身上下来了。   因为宋清徽做人的原则,就是在要求别人之前,自己要做到问心无愧。他这会儿立身不正,哪里好意思再义正言辞的让叶小妹做着做那。沉默了几秒,才赶紧组织语言解释道:“小妹,虽然我们还没结婚,但是就咱们两个人出远门,对外说已婚比较好,若是据实相告,就怕旁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咱们。”   主要是他们上车那会儿的举止,放在未婚夫妻身上确实太过亲密了一点,宋清徽作为男人当然不怕名声受损,这世道对男人总是宽容一些,就担心叶小妹要承受旁人的非议。虽然这丫头多半不会在意陌生人的看法,宋清徽却不想看她遭受任何一丁点误解。   叶小妹不由眨了眨眼睛,宋大哥的理由听起来十分的大公无私,却不是她想听的,所以她还有话说,可惜没来得及开口,自认为把事情解释清楚了的宋清徽重新有了底气般的道:“小妹听话,下去自己坐好,我们也该吃饭了。”   只是干粮而已,又吃不到香喷喷的盒饭,叶小妹今天对吃饭这项活动一点都不期待,屁股都没挪动一下。   宋清徽抿了抿唇,并不对她的反应感到意外,反而像是狼外婆一样循循善诱:“小妹,如果你听话,晚上我就给你买车上的饭吃。”   “真的吗?那我想吃红烧鱼!”   “只要车上有的都行。”   叶小妹听得当场咽起了口水,她仿佛已经闻到了红烧鱼的香味。   不过荡漾了几秒,她又想起王翠芬同志的黑脸,纠结的问:“那我娘准备的干粮怎么办?”   宋清徽虽然家境优越,却也没有浪费粮食的习惯,再说这些干粮也是未来丈母娘的一片心意,所以他很坚定的表示,“你吃火车上的饭,干粮我慢慢吃。”   宋大哥简直是牺牲自己照亮了她啊,叶小妹顿时感动到不行,不但搂紧了宋大哥的脖子,连脑袋都整个埋进了他怀里,发出真心实意的喟叹:“宋大哥怎么可以这么好!”   本意就是想让她乖乖从自己身上滚下去的宋清徽发现适得其反,只好无奈的唤道:“小妹——”   刚唤了她的名字,就听到他怀里的叶小妹这样说,“不过我怎么好意思自己吃香喝辣,看着宋大哥啃干粮呢?”   叶小妹仰起头,兴奋的说:“要不买了饭我们一起吃?就算吃不饱还可以啃干粮充饥,是不是很棒棒?”   竟然能想出这么机智的办法,叶小妹觉得自己果然是个天才。   宋清徽下意识低头和她对视,竟然有几分感动,认识叶小妹这么久,从来都是她凑到他跟前骗吃骗喝,从来没有想到嘴巴这么馋的叶小妹也会舍得和他分享好吃的,一颗心被她搅得又软又甜,只能无声的点头,嘴上还是坚持原则的道:“那你先下来,该吃饭了。”   晚饭就可以吃香喷喷的盒饭了,叶小妹倍感期待,也就配合的从宋大哥大腿上下来,然后乖宝宝状的坐在床上等宋大哥给她找干粮。   当然她只是一时偃旗息鼓而已,并不代表“爱人”这个梗就过去了。吃完饭,叶小妹毫无预兆的又把它拉出来说,“宋大哥,既然我们结婚了,那我是不是也该给你想个昵称?‘爱人’我不太喜欢,听起来一点都不洋气。”   正在喝水的宋大哥直接被她吓得呛住了,一阵疯狂咳嗽,等他缓和下来,叶小妹已经把“爱称”都想好了,笑眯眯的看着他:“我叫你老公好不好?”   宋清徽本来就被呛得面红耳赤,这两个字更是让他血涌上头,耳朵都烧红了,顾不上打听叶小妹到底是从哪听来的这个说法,忙不迭摇头:“不行不行,没有人这么叫的。”   他也是少年的时候听伙伴们一脸神秘的说起,香港那边很会玩,妻子管丈夫不叫孩他爸,也不叫名字,上来就喊老公的,丈夫管妻子也叫老婆。   直到现在,宋清徽都还记得,玩伴说起香港那边与众不同的称呼时挤眉弄眼、表情暧昧,听的人则连连点头、恍然大悟,所以老公老婆这样称呼,在他印象中就成了很羞耻很私密,根本不能在大庭广众说出来的字眼。   叶小妹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一连莫名的问:“你们城里人也不这么叫?”   宋清徽斩钉截铁:“完全没有!”   好吧。叶小妹很淡定的点头,她也不是非要赶这个时髦,竟然宋大哥不能接受这个爱称,那就再想一个呗,叶小妹歪了歪脑袋,又笑眯眯的喊道:“达令~”   宋清徽:!!!   他连“老公”这两个字都听不得,“达令”的羞耻度就更加爆表了,宋清徽手忙脚乱想要阻止叶小妹乱喊人,没想到对面王叔吃完饭回来了,刚好听见叶小妹的声音,十分赞赏的笑道:“你叫小叶是吧?听小宋说你平时喜欢练字画画,没想到连英语也精通?真是个不错的孩子。”   叶小妹还是很有逼数的,她上辈子就是个学渣,虽然飞国外购物嗨皮是家常便饭,但也用不着英语多好,只要会简单的日常对话就行了,所以面对陌生大叔的赞赏,她很谦虚的摆手;“并没有精通啦。”   王叔更加欣赏的说:“学校不教英文,你能懂外语已经很难得了,怎么不算是精通?”   叶小妹再有自知之明,也架不住对方的花式吹捧,这位大叔衣着体面、谈吐不俗,说出口的话自然令人信服,叶小妹很快就露出了自得的笑容,和大叔顺着英文话题聊了起来。   宋清徽也渐渐恢复淡定,加入了他们的聊天,再也想不起来他还没有告诫叶小妹不准口无遮拦喊他亲爱的。   没有严厉告诫,叶小妹就当宋大哥接受这个昵称了,接下来的几十个小时里,只要他有逼她学习的迹象,叶小妹就眨着眼睛一脸甜蜜的说“达令,我们再聊会儿天吧”“达令,要不你讲给我听啊”,然后宋大哥就在她一声声“亲爱的”中迷失了自我,再也不敢让叶小妹看书练字了。   一直到火车抵达北京站,叶小妹愣是连一页书都没看过。   叶小妹对自己的战况充满了成就感,眼看着火车就要到站停靠了,更是雄心壮志,觉得凭她的聪明才智,征服大北京也不在话下。只是聪明绝顶的叶小妹还没来得及大展宏图,就被宋大哥拎住了后脖颈,“小妹,车站下车上车的人太多,你乖乖在我身后,拉着我的衣服,不许跟丢了。你要是不听话,回家我就告诉叶叔叶婶他们。”   “拉着你的衣服?”叶小妹直接拒绝道,“我又不是小学生,这样也太没面子了吧!”   宋大哥淡淡的问:“那你是希望我找跟绳子把你的手跟我绑一起?”   有对比才好选择,叶小妹飞快来到宋大哥身后,乖乖用双手揪着宋大哥的衣角,甚至捏着嗓子道:“爹地,我们走吧!”   当小学生总比当犯人强。   宋清徽看着她耍宝,最后只是无奈的摇头笑笑,什么都没说。   背起沉重的行李,拖着身后这条沉重的“尾巴”,宋清徽随着人潮一起下了车。   由于叶小妹故意使坏,拽着他的衣摆往后拖,像是要把他衣服拽下来的架势,反而让宋清徽省了很多事,感受着那份沉甸甸的力道就知道叶小妹很听话的跟在他后头,不再需要他时不时的回头看叶小妹有没有走丢。   宋清徽可以很放心的拖着小尾巴往外走。这里是他的家乡,哪怕离开了整整三年,也依然是他最熟悉的地方,宋清徽觉得他闭着眼睛都能走回家。   叶小妹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跟在宋大哥身后,很快就出了站台。   人群中,一个年轻挺拔的便衣男子远远的冲他们挥手:“小徽。”   宋清徽也很惊喜的回道:“清钰哥,你怎么来了?部队不忙吗?”   对方大步流星朝他们走过来,“小奶奶不放心,让我来车站接你们。”   在车上的两天两夜,叶小妹插科打诨各种不愿看书,宋清徽无可奈何,只好给她大概介绍了一下家庭成员。宋大哥有两个姑姑一个大伯,到他们这一辈的兄弟姐妹更不少,不过这么多孙子外孙,宋爷爷最喜欢的却是他大哥的孙子宋清钰。   叶小妹听宋大哥说,大爷爷早年和宋爷爷一起参战,为国捐躯,大爷爷的儿子大堂伯也体弱多病,在堂哥十几岁的时候便撒手人寰,为了照顾大房的唯一子嗣,铁面无私了一辈子的宋爷爷唯一一次破例,把执意从父命参军的侄孙放在了身边,所以这位堂哥是宋大哥所有同辈兄弟中唯一能够留在北京的,就连宋大哥的亲哥如今都远在福建当海军。   叶小妹之前只是当八卦来听,发现居然是这位颇有故事的大哥来车站接他们,才好奇的探出头看了他一眼,然后一脸期待的凑到宋大哥耳边问:“那我们是去宋奶奶那吗?”   她记得宋大哥还说过堂哥的父亲身体不好,基本上是在宋爷爷宋奶奶身边长大,想来宋堂哥跟宋爷爷和宋奶奶很是亲密,今天来接他们,多半也是直接带他们去宋奶奶那儿?   能够去对她热情大方、还没见面就给她送那么多好东西的宋奶奶那边住,叶小妹可高兴了。   她咬耳朵的动作很小心,连宋清徽都觉得有哪里不对,也可能是已经习惯了她时不时的亲密、缺乏了应有的警惕性,他含笑点头,想要说什么,却不想宋堂哥眼睛太尖,一眼就瞧见了,还在几步之外便笑着打趣道:“这是弟妹吧,你们俩在那说什么悄悄话呢?”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又是短小君,期待明天状态能好点吧   不过往好的方面想,今天至少比昨天更得早字数还多_(:3J∠)_   日常晒霸王票——   感谢以上小可爱们,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九十四章   宋清钰一句轻飘飘的“弟妹”, 把本来没觉得不对的宋清徽,又弄得好一阵尴尬, 连忙站直了身子, 不着痕迹和叶小妹拉开了距离,面上还是很大方的介绍道:“清钰哥,这是我对象叶舒华,你叫她小叶或小妹都行, 小妹, 这是清钰堂哥。”   比起宋清徽不着痕迹的羞涩,叶小妹就是显得大方随性多了, 她压根就没有害羞认生的自觉,宋清徽还没给他们互相介绍的时候, 叶小妹就站在他身后毫不掩饰的打量着这位宋堂哥。   从宋大哥和宋堂哥两个例子中不难发现, 宋家的基因应该很不错,兄弟俩都是肩宽腰窄大长腿的帅哥,不过和宋大哥温润如玉的风格不同, 宋堂哥腰杆挺得像柱子一样直,可以说把身材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叶小妹和宋大哥亲亲抱抱过那么多回, 当然早就“摸”清了他的底, 知道宋大哥看着清瘦文弱,身材其实也很好的, 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多么优质的小鲜肉一枚!但是宋堂哥的好身材一眼便能看出来,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 叶小妹都能感受到来来往往的女同胞有意无意投向宋堂哥的眼神,连身为男主的宋大哥都没得到这样的待遇!   或许在当下,器宇轩昂的大帅哥确实要比温润内敛型更受欢迎,但护短的叶小妹还是想撑着说一句,宋大哥和宋堂哥各有千秋,宋堂哥在人群中很是光彩夺目,但她还觉得宋大哥闷骚别扭起来更带感呢——这么想的时候,叶小妹完全忘记当她还在绞尽脑汁追求宋大哥的时候,都快恨死他这闷骚腹黑的个性了!   主要是叶小妹那会儿吃不饱穿不暖,日子过得苦哈哈,当然也就没那个闲情逸致去感受宋大哥那副有趣的灵魂了,她当时满脑子只想着怎么早点把人骗到手。如今成功把宋大哥骗过来了,一夜之间脱贫致富奔小康,她倒也没有得到手就不珍惜的坏毛病,反而能够慢慢欣赏宋大哥这份与众不同的个性。   仔细想想,宋大哥闷骚起来真的挺带感,因为他总是恨不得在自己脸上贴上正人君子四个大字,却每次被她搞得面红耳赤、手足无措,然后半推半就,让她为所欲为,叶小妹对此简直充满了成就感!以至于她现在看到让这么多女同胞眼前一亮的宋堂哥,不急着跟她们一样欣赏男神,反而先帮宋大哥“打抱不平”起来了。   当然叶小妹为宋大哥“打抱不平”,也只是针对那些没眼光的女同胞,还不至于迁怒到宋堂哥身上,听着宋大哥介绍,她落落大方的上前打招呼:“堂哥好。”   叶小妹这一笑可以说是顾盼生辉,火车上没休息好、加上几天不能洗漱导致有些灰头土脸的邋遢形象,都挡不住她脸上的光彩,宋清钰眼睛瞬间就亮了。   宋清钰当然不是突然瞧上了堂弟的对象。   他们虽然是隔房的兄弟,在宋清钰心里,小爷爷相当于他亲爷爷,宋清徽哥几个就是他的亲兄弟!他是因为此前听小奶奶介绍过这个弟妹的情况,感觉难以理解。   宋奶奶因为对叶小妹印象不错,跟宋清钰介绍的时候尽量往好了说,可是叶小妹的条件摆在这里,硬件条件是没办法粉饰的。农村姑娘,初中文凭,除了一个哥哥在工厂当实习工,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地里刨食的。宋清钰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在兄弟中可以说最是精明有数的清徽,到底是哪根筋不对了,非要找个这样的对象,还火急火燎的要立刻带回来给父母长辈瞧瞧、好抓紧结婚——他可是记得二婶以前提过,清徽去了乡下,最好是女知青都别招惹,清清白白的回来,家里好给他张罗婚事。   女知青怎么着也比小村姑强八百倍吧?   震惊加好奇,宋清钰决定一探究竟,他攒的假期多,请天假过来接几年没回的堂弟和第一次上门的弟妹,理由还是很正当的,领导爽快的批了条子,宋奶奶也求之不得,吃完午饭没多久就急着赶他来火车站等人了。   宋奶奶不但催宋清钰催得紧,她老人家甚至还想亲自来接。火车站鱼龙混杂,宋清钰可不敢带宋奶奶一起,好说歹说把老太太哄住了,他自己也不敢再耽误,哪怕知道堂弟的车还有好几个小时才到,他也还是拎上钥匙匆匆出来了。   宋清钰是军人,眼神自然比普通人好使,宋清徽还没发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含笑打量阔别了几年的堂弟。   叶小妹觉得宋大哥优雅出尘,哪怕在乡下种地,小脸依然白净的可以去当小白脸了,比起其他稍微一晒就黑成碳的知青,简直是得天独厚。不过在宋清钰看来,堂弟还是黑了瘦了,当然也长得结实了,记得他离家时还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现在已经有几分成熟男人模样了,也难怪他会想着这么早结婚。   既然注意到了宋清徽,宋清钰当然也顺便观察了一下他身后的未来弟妹。   叶小妹在宋大哥的耳提面命之下,不得不小心翼翼,像个小媳妇似的亦趋亦步跟在身后,竟然还像个小朋友似的拉着清徽的衣服,这个动作看得宋清钰一阵好笑,他又不知道这其实是宋清徽主动要求的,所以在他看来,未来弟妹应该是个听话又不失娇气的小姑娘,远远瞧着身段模样也都不错,如果不是从小奶奶那里听说了对方的情况,他都不不相信这姑娘是农村土生土长的,看着就不像小村姑。   再后来,宋清钰看到他们俩悄悄咬耳朵,就觉得更加能理解堂弟的心态了,清徽还是有点眼光的,瞧中的姑娘长得不错,他们在一个村,估计也是朝夕相处,看对眼了,赶时髦谈个对象也是有可能的,要不然他们的姿态也不会这么亲密。清徽平时看着稳重,可到底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哪还能考虑未来那么多,遇到喜欢的姑娘可不就得结婚嘛。   不过他理解或不理解都没什么意义,小爷爷小奶奶,还有二叔二婶全同意了,人也都带回来了,结婚是势在必行。他就是个跑腿的而已。   宋清钰这才加快脚步,没想到才到跟前,不显山露水的未来弟妹冲他一笑,明艳大方,这就完全推翻了他之前的判断。   宋清钰刚才还只是理解,现在已经有点认同了,他们这样的人家,找对象样貌都还是其次,性子一定要落落大方、拿得出手,要是待人接物的时候都畏手畏脚、敏感多疑,那就有点上不了台面了。而堂弟找的这姑娘走近一看神采飞扬,他都还没打招呼她反而先开口了,这已经不叫不卑不亢,而是自信满满了。   性子大方,长得还很不错,他在北京都没见过几个比未来弟妹更标致漂亮的姑娘,清徽会喜欢再正常不过了。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宋清钰也有点喜欢未来弟妹骄傲自信的模样,所以很是亲切的喊了声“小妹”,顺便照着宋清徽的肩膀给了一拳,“臭小子眼光真不赖啊。”   说完,宋清钰轻松扛起行李走在前面,还在打趣道:“车在前面,我就不打扰你们小两口亲密了啊,别跟丢就行。”   宋清钰仗着腿长,没一会儿人便走远了,留下宋清徽被他说得面红耳赤,还要故作镇定的跟叶小妹解释道:“看来堂哥也很喜欢你,所以比较没有正行,他平时不这样的。”   这种程度的调侃叶小妹压根没在意,只是眨着眼睛期待的问他:“堂哥说的车是什么车,自行车还是摩托车?”   宋清徽觉得堂哥请假出来的,很有可能顺便把部队的车开出来了,不过他又怕自己万一猜错了,让叶小妹失望,干脆摇头,保守的表示:“我也不知道。”   叶小妹会对宋堂哥嘴里的车感兴趣,当然也是希望来北京能坐上小轿车的,可是想想她家自诩“大户人家”,连辆自行车都买不起,宋堂哥要是能有辆摩托车可以直接称豪门了,就觉得她想要的小轿车只能是痴人说梦。   所以没得到想要的答案,她也没多失望,依然催着宋大哥:“那我们赶紧跟上去吧。”   没有小轿车,能坐摩托车也很拉风啊。   宋清徽仿佛看出了她的期待,不由笑了笑。因为行李已经被堂哥扛走了,无事一身轻的宋清徽便很难得在人来人往的公共场合,主动拉住了叶小妹的手,手牵手快步跟上了宋堂哥的方向。   当然被宋堂哥发现之前,宋清徽便松开了叶小妹的手,不过她这会儿已经完全没注意宋大哥的小动作了,眼神完全被宋堂哥身前那辆高大帅气的车吸引住了。   没想到宋堂哥这么给力,没有小轿车,人家直接开了辆军绿色吉普车出来,简直帅裂苍穹啊!叶小妹正双眼发光时,宋堂哥恰好回过头来招呼他们上车,兴奋的叶小妹闻言直接把宋大哥都扔下了,兴高采烈的上前,然后手脚并用爬上了后座。   宋清钰才拉开驾驶座的门,就看到叶小妹已经安安稳稳的在后座坐好了,看样子就等着他上去开车了。宋清钰好笑的转头看了宋清徽一眼,果然看到堂弟正在一脸无奈的扶额。   宋清徽无奈归无奈,到底不想耽误时间,所以他很快也上前了,正要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就看到堂哥一脸戏谑的冲他笑:“不去后面陪陪弟妹?”   顶着宋清钰八卦的眼神,宋清徽坚定的爬上了副驾驶座,心想叶小妹才不需要他陪,她这会儿估计自得其乐呢。   这么想着,宋清徽不着痕迹的往后看了几眼,叶小妹果然很恣意,就这么会儿连车窗都被她摇下来了,大冬天的也不嫌冷,整个人都趴到窗口吹风去了。宋清徽默默收回视线。   宋清钰熟练的发动车子,嘴角挂着一道似有若无的笑容。   他突然发现这个小弟妹很有意思,第一次来北京真的半点不怕生,她几乎把北京当她自己家了,也不知道她见了小爷爷小奶奶会是什么模样?   这个时候满大街都没几辆车,堵车当然是不可能的,宋清钰又是个老司机,一路畅通无阻的开进了宋奶奶所在的大院,离叶小妹他们下车也就半个多小时。   他们下车的时候太阳刚落山,现在也才晚上六点左右,不过宋家这会儿已经开着灯在等人回来了,宋奶奶准备了一大桌子好菜,听见汽车的声音就坐不住了,扔了手里的东西就迎出去:“是小徽回来了吗?”   小徽还在忙着卸他们那份量不轻的行李,暂时没功夫跟奶奶叙旧,宋奶奶刚好看到叶小妹“biu”地一下从车上跳下来的场景,。   叶小妹因为久违的坐车兜了个风,心里可美了,下车的过程竟然还给自己配了个音效,又活泼又娇俏,一下子就击中了宋奶奶的少女心,老太太满脸笑容的走过去,拉住她的手就一顿夸:“这就是小妹吧?长得可真真是标致啊,还是我们小徽有福气喽。”   叶小妹也双眼发亮的看着宋奶奶,她只知道宋奶奶有钱大方,给她买了好多礼物,没想到宋奶奶还这么有眼光。叶小妹从小到大最喜欢的溢美就是人家夸她长得漂亮,聪明乖巧伶俐这些赞美都比不过一句“这孩子长得真好看”,宋奶奶上来就夸她标致,可不就击中了叶小妹的小心脏。   而且自从她和宋大哥处对象的事暴露后,知情人都是一副她踩了狗屎运的表情,好像宋大哥配她有多委屈的似的,叶小妹早就对他们的态度心有不满了,宋奶奶夸完她漂亮又说宋大哥有福气,意思就是说她配宋大哥绰绰有余,这话简直说到叶小妹心坎上了,兴奋的她反握住了宋奶奶的手,一脸真诚的商业互吹:“我没想到奶奶也这么年轻优雅,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大美人。”   没有女人扛得住这种赞美,宋奶奶当然也不能免俗,笑得合不拢嘴的点头:“是了,奶奶年轻的时候就跟小妹一样漂亮。”   叶小妹深以为然的点头:“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等宋清徽听见动静转身,就看到没有他的引荐,亲奶奶和亲对象已经紧握双手、一见如故了,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欣慰还是该无奈。   宋清钰发现这一幕,也是服气的摇头,他只想到弟妹可能会把奶奶家当成她自己家一样随意,没想到她都能把小奶奶当成她亲奶奶,他还是太单纯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好渣的,我也想重新做人,就要求自己像之前日万一样,起床后先在客栈码完字更一章再出去逛,不更新就不准出门!   然后我就在床上躺了一天_(:3J∠)_   不过fg还是要立的,祈祷明天变身码字机biubiubiu   感谢可爱的小伙伴们,晚安   ☆、第九十五章(两章合一 4.5补更   虽然宋奶奶觉得小姑娘又漂亮又爱笑, 很对她的胃口,但是看着两个孩子颇为憔悴的脸色也是心疼,不舍得孩子们站在外面吹冷风,忙招呼道:“先回家吃饭, 饭菜都快凉了。”   话是这么说, 拉着叶小妹的手却没舍得松开过。老太太方才见到叶小妹不用人管,坐在那么高的车上也没露怯,自个儿跳下来,还童心未泯的给自己配了个音,又可爱又活泼, 加上这章如花似玉的小脸,老太太唰的眼前一亮, 心里别提多欢喜了,甚至下意识忘记这姑娘家境不好, 还当她跟他们家一样一样的。   不过拉着小姑娘的手, 宋奶奶就发现了,这丫头看着像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小手也颇为柔软细腻, 但是手掌处还是能摸到些许茧子,也知道小姑娘“人不可貌相”,在家还是得干活的, 这些茧子若不是干活弄出来了,那就是天天写字画画磨出来,总归是个好姑娘。   宋奶奶也就更加满意了, 一路拉着叶小妹进屋,连几年没见的亲孙子都有点被她落下了。   宋清徽都是要结婚的人了,当然不至于跟叶小妹吃这种醋,他更多的其实是惊讶。   奶奶之前就表示很喜欢叶小妹,经常在信里流露出“小姑娘又漂亮还这么勤奋好学,配他真真是可惜了”的意思,那是因为奶奶没见过叶小妹,对她还不了解,可宋清徽再清楚不过叶小妹的本性了,漂亮是不打折扣,小聪明也有点,勤奋好学就未必了,这丫头在火车上的种种表现已经暴露了她不学无术的本性,宋清徽还真有点担心奶奶看穿叶小妹的本质后,多少会对她感到不喜。   他这次能够顺利说服父母,带叶小妹回来太见家长,奶奶的高度支持才是关键。宋清徽了解父母的性子,父亲或许不会太在意,既然应下了婚事,就会把小妹当一家人,母亲应下这事想必憋着气,总要找机会发泄出来。   奶奶愿意护着叶小妹,加上叶小妹一看就不是吃亏的性子,宋清徽倒不怕母亲为难她太多,可是如果奶奶都不站叶小妹,以母亲的本事叶小妹肯定要吃点亏。   到时候他夹在中间肯定左右为难——两个都不是好惹的人。他站出来帮叶小妹,对母亲来说就是火上浇油,她势必会变本加厉;如果不帮叶小妹,这丫头私底下还不知道怎么跟他算账,搞不好一气之下跑回家不跟他结婚了。   她之前还因为想去相亲要跟他分手来着,宋清徽觉得叶小妹在他家受气后,分分钟悔婚也是正常操作。   所以他这一路想了很多,愁的头发都掉了一把,为了以防万一,能让叶小妹“秋后算账”的时候多记点他的好,在火车上他简直是千依百顺,叶小妹不想看书,随她;不想吃干粮,给她买火车上的热饭;喜欢大庭广众之下黏在他身上?反正他们对外宣称是“新婚夫妻”,她喜欢就好。   宋清徽自认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唯独没想到叶小妹这么合奶奶的眼缘,话都没说几句就一见如故了,亲热的就像是失散多年的祖孙,衬得他就跟捡来的孩子似的。   宋清徽再一次陷入微微蛋疼的纠结,不知道自己该郁闷还是该欣慰。不过自从他立场不坚定、跟叶小妹搞到一起后,这种纠结就成家常便饭了,蛋疼也是疼着疼着就习惯了,反正奶奶和叶小妹聊得开怀,双双把他抛之脑后了,那他也用不着表态,神态自若的和宋堂哥一起扛着行李,跟在老太太和叶小妹身后。   他这么的不动声色,宋清钰当然也就感受不到他的蛋疼,毕竟宋清钰不了解叶小妹的坑爹属性,他跟叶小妹打交道刚满半个小时,只觉得这姑娘性格真是太讨喜了,便颇为欣慰的对堂弟笑道:“弟妹还真是会说话,你看她把小奶奶哄得多开心?你们要是能在家多住段时间,我看小奶奶都能年轻好几岁。”   宋清钰去接堂弟的时候,就猜应该是小奶奶急着见孙子孙媳,加上二婶那边估计有些自持身份,不甚热切,也就不愿跟小奶奶争,先让他把人接到爷爷奶奶这边住两天。   陪完爷爷奶奶,清徽肯定还是要带对象回父母那儿的,几年没回家,又是第一次带对象回来,不跟父母住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但他现在看小奶奶对未来孙媳妇的亲热劲儿,猜测小奶奶肯定舍不得放他们走。   以小奶奶的性格,她倒不会强硬留下清徽和小妹,虽然她强硬起来二叔二婶也只能顺从,小奶奶却不是不讲理的人,她最多从二婶的态度上找借口,比如说二婶“既然冷冷淡淡,不情不愿,还不如让孩子们跟她住”,而二婶又是个别扭的性子,她就是喜欢谁都不会表现出来,非要对方捧着她才高兴,奶奶这么一说,二婶不管心里如何想,绝对当场就高抬起下巴让小奶奶得偿所愿了。   这样也好,他都知道二婶一准儿不会满意儿媳妇的出身,清徽和小妹留在奶奶家,不但老人开心,清徽和小妹也能自在些。   不过这样一来,二婶就要郁闷一点了。   宋清徽听出了宋清钰的言外之意,他当然也是愿意的。之前只是祈祷奶奶不要太早看穿叶小妹的本性,至少护一护她,没想到叶小妹演得太好了,刚打照面就让奶奶恨不得把她当亲孙女疼,以奶奶的性格多半要留他们在这边过年了。   虽然这样想对父母有点不孝顺,可是他跟叶小妹还没结婚,也就不能说是高枕无忧,真让母亲和叶小妹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月余,肯定要生出许多是非,叶小妹娇气任性惯了,要是闹着回家跟他分手,他真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正所谓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宋清徽知道母亲怎样都不会为难他,倒是叶小妹很有可能分分钟跟他说再见,他也就只能紧着更难缠的那一个了。再说不回家住又不等于不认父母,只要母亲和小妹相处还算融洽,他也能每天带小妹回家陪父母吃饭,晚上再回奶奶这边住,也算皆大欢喜。   这样想着,宋清徽便笑道:“这次探亲假比较长,队长让我们元宵前回队里就成。”   宋奶奶耳朵很尖的回头问,“元宵前回去,那不是要咱家待一个多月?”   “是呢。”   得到满意的答案,宋奶奶自然笑得合不拢嘴,拍着叶小妹的手背打趣道:“那时间就够长了,赶明儿我们一家人去天an门拍全家福,小妹长得这么标致,要给你多拍几张,也好带回家给亲家瞧瞧。”   “对了,听说现在结婚还流行拍什么结婚相片?咱们不能落后了,也去拍几张挂在墙上,让大家都瞧瞧时髦的结婚照!”   在老家被三姑六婆打趣结婚什么的,叶小妹还能应景的脸红下给她们看,但是宋奶奶说拍照的话题,完全就说到她心缝上了,让她压根想不起羞涩什么的,当场兴奋的点头:“我来的时候,我爹娘他们也说想看天an门,要我多拍几张照回去。我还做了新衣服呢,用奶奶送的布做了裙子,可以穿裙子去拍照~”   说话间,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已经闪烁着迫不及待了,叶小妹就这么直勾勾的冲着宋奶奶卖萌,完全忘了她们认识还不超过十分钟。   宋奶奶还就喜欢她这大方开朗的性子,本来只是打趣,现在也被叶小妹的期待勾起了兴趣,笑眯眯地点头,“结婚照片不只要穿裙子,还要化妆呢!咱们不是有了珍珠膏和眉笔?到时候去百货商场买盒胭脂,再买两支好看的口红,当最漂亮最时髦的新娘子!”   叶小妹满脸兴奋的点头:“都听奶奶的!”   说到当新娘子,叶小妹依然毫不羞耻,倒是身后的宋清徽听得有些耳热,默默垂下头假装自己不存在,好在宋奶奶和叶小妹说话的时候,他们已经进屋了,看到端坐在客厅里的老爷子,几人很是自觉的上前打招呼,连依然被宋奶奶拉着的叶小妹都下意识立正站好。   宋清徽一直吐槽叶小妹无法无天,其实她也不是真的天不怕地不怕,上辈子和一群狐朋狗友飞扬跋扈、胡作非为,却从来没闹出过事,就是因为他们有眼力见,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说白了就是欺软怕硬,看起来好像一点都不威风的样子,但这却是当好一个混吃等死富二代的必备技能。   叶小妹一看宋爷爷,就知道这老爷子不一般,她两辈子加起来都没见过比宋爷爷更有气势的人,上过战场打过鬼子就是不一样。   站在这么有气势的老爷子面前,叶小妹下意识就想要收腹挺胸、给老爷子站个军姿了,当然还不忘跟在宋大哥后面打招呼:“爷爷好。”   老爷子一双利眼扫过,差点被小姑娘的反应逗笑了。   他虽然没像老伴一样激动的迎出去,却也时刻注意着外面的动静。听到老伴越来越欢喜的声音,老爷子其实就对叶小妹有些好感了,他老伴看人准,见了这姑娘能欢喜成这样,那就一准儿是好姑娘。   哪怕是现在亲眼见到了叶小妹,并打量了她一圈,老爷子也没改变之前的评价,反而对这丫头更加欣赏了,在他面前看着好像有点紧张,但是并没有怯场,还能落落大方的喊人,加上眼神清澈、五官端正,反应还这么有趣,老爷子也不免多了几分喜欢,索性收敛了气势,颇为平易近人的打趣道:“行啦,放松点吧,我老头子又不吃人。”   叶小妹诚实的说:“我看到爷爷,就感觉像是到了军营。”   不知不觉就站起了军姿。   还从来没人这么跟他开玩笑,老爷子忍俊不禁的道:“你又没去过军营,怎么知道军营什么样?”   “所以我说好像嘛。”   敢情还是凭想象。老爷子和老太太快被叶小妹逗死了,屋里传出一阵开怀的笑声。   叶小妹看着他们乐不可支的模样,内心很有些怅然,她其实没有讲笑话,说的都是心里话啊。这辈子是没去过军营,可她上辈子去过,还在军营住了半个月,因为大一那年好死不死遇上学校改革军训,他们那一届新生通通被拉去军营训练了长达半个月,据说是校长新官上任三把火,军训不合格就不让毕业,找谁开后门请假都不好使。   作为混吃等死的富二代,叶小妹哪里守得住这个啊,那水深火热、生不如死的半个月,给她留下了心理阴影,如今看到比黑面神教官更具气势的宋爷爷,都觉得小腿忍不住想要打颤呢。   可惜现场无一人能理解叶小妹的心情,大家还当她是幽默风趣呢。   宋清徽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笑时,也不忘看了看叶小妹,他一路上担心了那么多,没想到叶小妹跟奶奶一见如故之余,竟然还敢开爷爷的玩笑。   想想也是,老爷子戎马半生,如今老了,哪能不喜欢晚辈亲近他?现在来了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叶小妹,老爷子可不得稀罕上。   说实话,他都忍不住想要佩服叶小妹了,这已经是不是运气可以解释的了。   气氛正好,宋奶奶笑容满面的张罗众人上桌,又回头交代宋清徽,“小徽,行李就先放客厅吧,咱们先趁热吃着,吃完再安顿也不迟。”   听到奶奶的话,宋清徽这才想起来,风头全被叶小妹抢走了,他都没机会介绍一下带来的行李,这会儿才抓紧解释道,“奶奶,这些袋子里主要是叶叔叶婶给咱们家准备的礼物,他们实在太热情了,进山打的野味一只没留,全让我带回来了,推都推不掉。”   宋奶奶不免惊讶的问:“怎么还有野味?”   宋清徽于是给众人科普了一下农闲时队里的主要活动,最后总结道:“叶叔他们家人多,大哥二哥也是干活的好手,打完猎倒是能分到十来斤的野味,这次给我们装的起码有五六斤,要不是腊肉没熏好,放在袋子里容易坏,叶婶还想给我们装几斤腊肉。”   宋奶奶听完不免摇头笑道:“那怎么行呢,亲家不要准备东西过年的啊。”   话是这么说,老太太脸上的笑容却更灿烂了,就连宋爷爷也不由得点头。   他们这样的人家,当然不会惦记着乡下人家这点东西,看重的无非是亲家的一片心意。知道他们两家的差距,亲家既没有过分巴结,也没有小气到一毛不拔,恰到好处的把他们当亲戚来往,这份分寸也算难得,能教出小妹这样的父母,想来也错不了。   想到这里,宋奶奶不免又看了叶小妹一眼。宋清徽努力帮她家人刷好感的时候,叶小妹竟然事不关己的埋头吃饭,多少有点没心没肺,不过宋奶奶对叶小妹印象极好,反而觉得这样的她更加真实不做作,也衬得叶家人的心意更多了几分真诚。   看她吃得这么香,老太太忍不住夹了只鸡腿到她碗里,并一脸和蔼的叮嘱道:“多吃点。”老人家就喜欢能吃胃口好的孩子。   叶小妹毫不客气的捧着碗接住鸡腿,冲宋奶奶甜甜一笑,继续埋头苦吃。宋奶奶颇为满足的点头,才继续跟宋清徽聊:“你岳父岳母真真是费心了,待会吃完饭,还得把这些野味吃食先挑出来吧?”   宋清徽笑道:“叶婶交代过了,回家后要尽快取出来的东西都装在一起,待会我来找就行。”   虽然宋清徽很有担当,但是吃完饭后,大家还是聚集在客厅陪他一起分行李,他们这样的家庭,鸡鸭鱼肉都不算特别稀罕,哪怕供应量不大,每个月也都是有的,野味可就真的不好搞,一年都难得吃两回,连宋清钰都颇为好奇的跟过来了,看着宋清徽从袋子里掏东西,有野鸡,野兔,野狍子,甚至还有一条风干的蛇肉。   宋清钰忍不住拍着堂弟的肩打趣道:“清徽,看来你岳父也是大户人家啊。我可是听有些战友们说过,放在乡下有些人家,这么多东西都够娶媳妇了。”   这话说得委婉,宋清徽也听得出来,堂哥是打趣叶家准备这么多东西,都可以让他直接入赘了。脸上顿时写满了囧字。   热闹也凑完了,堂弟也打趣过了,宋清钰颇为满足的起身告辞,宋奶奶把野味放置在厨房,转身追过来问:“这么晚了,小钰你还去哪里?就在小奶奶这里住着吧,你的房间一直都在那儿。”   宋奶奶不是客套话,他们家是两层的楼房,房间够多,宋清钰小时候常在家里住,哪怕参军了,因为他就在北京的部队,来家里都比其他孩子来得勤,所以他的房间一直保留着。   “小奶奶,今天真不行,我打报告的时候说了今天一定要把车开回去,现在已经算晚了。”   听他这么说,宋奶奶只能遗憾的点头:“那我送你出去。”   宋清钰还想拒绝,宋奶奶严肃道:“我要看着你开车,这么晚了,外面又黑,你可不许给我开快车!”   压着宋清钰出去之前,宋奶奶还不忘回头交代宋清徽:“小徽,行李收好了,你先带小妹上楼休息,你还是以前的房间,小妹在你边上,被子我都晒好了,你们要是累了就直接睡啊。”   宋清徽应了一声,便拎着行李,带着叶小妹上楼了。   久违的住上小楼房,地板还这么干净,叶小妹可开心了,爬楼梯都忍不住哼起了歌。   不过最让她惊喜的是房间里竟然还有浴室!   发现这个,叶小妹都顾不上看看她要睡的床软不软、舒不舒服,第一时间冲进了浴室,穿越一年多,终于可以享受独立的浴室和干干净净的厕所,叶小妹感到想要喜极而泣。   宋清徽好像的放下东西,跟上去道:“你看奶奶多喜欢你,楼上最好的房间留给了你。”   叶小妹压根没注意到他的话,指着浴室那个捡漏的淋浴系统,一脸激动的回头问宋大哥:“这个可以洗澡吗?”   宋清徽被她显而易见的问题问得愣了一下,很快才想起来,小妹应该是第一次见这个,她能一下猜到这个是洗澡的就已经很聪明了,所以也不觉得她的问题奇怪,耐心介绍道:“是的,这是用来洗澡的……”   还没介绍完,叶小妹更是目光灼灼的仰头问:“能出热水吗?”   不但猜到这是洗澡的,还能想到里面会有热水,宋清徽对叶小妹的“聪明”更惊讶了,看她满脸兴奋的模样,索性一边点头,一边当着她的面演示起来,“先开这几个开关,然后打开水龙头,等一会儿,就会有热水流出来了。”   房间里的浴室面积当然不会太大,两个成年人挤在里面,叶小妹又跃跃欲试要亲自上手,宋清徽只好手把手又教她操作了一遍,一不留神就把叶小妹揽进了怀里。   不过叶小妹满脸专注的盯着水龙头,压根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姿势,宋清徽也只好让自己大方起来了,而且受叶小妹的状态影响,他看着水龙头的眼神也不由自主变得期待起来。   两个人全神贯注的盯着涓涓流水,仿佛到了见证奇迹的时刻,半分钟后,叶小妹上手去摸,发现水温竟然真的升高了,惊喜的几乎要跳出来,转身直接蹦进了宋清徽怀里,双手勾着他的脖子激动道:“宋大哥,真的有热水,太神奇了!”   叶小妹不是见识少,主要是她没想到这个年代还有“高科技”,他们家连电灯都没有,24小时热水淋浴简直就像下个世纪才能出现的高科技了。   不过转念一想,宋奶奶家这会儿连暖气都有了,有热水淋浴好像也不是特别不科学?   作为穿越者,叶小妹最大的好处就是接受能力快、会享受,一旦接受了宋奶奶家有热水淋浴的事实,她就迫不及待的要求道:“宋大哥,我想现在洗澡!”   宋清徽反而有点跟不上她的反应,好笑道:“你刚才不是还在难以置信吗?”   “但是我现在接受了嘛,坐了几天的火车都快臭死了,人家想洗澡澡~”叶小妹尾音都在荡漾,人当然也是在宋大哥怀里不安分的蠕动。   他们本来就身体相拥,叶小妹再这么不安分的蠕动,亲密指数更加爆表了,宋清徽脸红得扶住她,不让她摩擦下去,一边无奈道:“好,那你现在就去找衣服洗澡,别洗太久,容易着凉。”   宋奶奶送走宋清钰后便上楼找乖孙和孙媳妇,先去了隔壁,没看到宋清徽,老太太带着八卦的笑容来到叶小妹房间,果然看到他就在媳妇儿这里舍不得走,老太太满脸笑容的进来,“小徽,小妹呢?”   宋清徽朝浴室努努嘴,“她去洗澡了。”   说着又上前扶着奶奶到床边坐下,却不想被奶奶抓住了手,“小妹在洗澡,你不想回屋洗个澡?”   “我怕她第一次用淋浴,在里面洗太久,在这里看着比较好,而且待会还有点事要交代她。”宋清徽是替叶小妹操心惯了,连自己都习以为常,语气还未颇为坦然呢,宋奶奶却里面听出了暧昧的意思,好笑的打趣道:“小徽啊,要不奶奶给你们安排一个房间?反正你们也要结婚了。”   宋清徽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守在叶小妹房间等她洗澡,是有些过了,一时又是面红耳赤,不敢面对老太太戏谑的眼神,“奶奶,这种玩笑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终于粗长了一回,虽然没有日到九,但是日六也不错了啦啦啦   这是两章合一,请假欠的更新就补完了,之后会努力加更的,干巴爹!   又有这么多小伙伴们扔雷,感觉有点对不住你们,在此忏悔一秒钟_(:3J∠)_   么么哒,晚安。   ☆、第九十六章   在宋清徽被老太太调侃得面红耳赤、不知道该怎么脱身的时候,叶小妹很及时的出来拯救他了。   她从浴室里面出来, 仗着室内暖和也不穿外套, 套着一身薄薄的秋衣秋裤就出来了。   当然叶小妹身上的秋衣也是崭新的。他们出发之前, 叶大嫂和叶二嫂自告奋勇给叶小妹做了好几身新衣裳,用的都是宋清徽送的料子,从首都买了寄过去的,自然都是好料子, 他们小城里买都买不到,王翠芬上心的很, 就算她没功夫亲自给小闺女做衣裳, 隔三差五也是要检查一下两个儿媳妇的工作成果。   叶大嫂和叶二嫂缺点不少,满肚子的小心眼时常让王翠芬都感到头疼,可是她们也有叶小妹比不过的优势, 那就是能干靠谱, 下地也好,家务也好,包括裁布缝衣裳,只要她们愿意,就都能漂漂亮亮的完成,给叶小妹做新衣服当然也一样,王翠芬看着一件件款式时髦的衣服即将成型, 心里特别美,连带着对林红梅和宋秀秀都前所未有的和颜悦色起来了。   刚好妯娌俩整天撸起袖子埋头干活,都没功夫找茬了, 那段时间叶家大院都和谐多了,大家其乐融融,连隔三差五上门的楚涵都觉得叶队长家快变成是教科书式的安居乐业了。   不过王翠芬等人美得不行,旁观者清的楚涵却看得长远,某天趁着叶婶有功夫,旁敲侧击了几句,本来就精明的王翠芬顿时茅塞顿开,光注意外面体面可不行,小妹要在亲家住一个多月,里里外外当然都要收拾干净整齐,不然外面穿得光鲜亮丽,里面的衣服破破烂烂打着补丁,这让亲家怎么看小妹?   王翠芬很愿意给最心爱的小闺女花钱,也想要在有钱的亲家跟前争口气,奈何悬殊太大,根本没有较劲的意义,就像宋家老人喜欢小妹,俩孩子还没定下来就乐颠颠寄东西给小妹,轻飘飘说弄了几块布给小妹做衣裳穿,都是贵死人的的确良面料。   她要跟人家学,难不成也去给小妹扯几块的确良做里衣?不说的确良做成里衣不合适,他们家就算买得起,过后也得让全家吃糠咽菜几个月,才能把钱攒回来,这不是瞎折腾嘛!   务实的王翠芬直接放弃了这些不必要的自尊,她很明白,自家条件摆在这里,能让小妹里里外外穿得干净,那就是一种体面了。所以连城里都不必去,直接上镇供销社买了两块除了花色其他都一样的棉布回来,只打算给小闺女做两身能换洗的里衣就成。   好在林红梅和宋秀秀都惦记着小姑子日后在北京吃香喝辣、站稳脚跟后,记得把侄子们也弄进城里当人上人,见婆婆给小姑子做了新衣裳不够、连里衣都给她做新的,她们心头有些不虞,倒也没发作出来,隐忍过后,依然主动把做里衣的任务都接过去了。   然后叶小妹就跟踩了狗屎运似的,不但有新衣服穿,连身上破到不行的秋衣都可以淘汰了。尽管新的秋衣款式也不怎么样,花纹更是上辈子的大妈专属款式,可是对如今的她来说,能够穿上崭新的、没打补丁也不用担心扯线的秋衣秋裤,还要啥自行车?   叶小妹依然快乐的像老鼠。   不过王翠芬怕她不珍惜新衣裳,所以上个月新衣服统统完工后,连摸都没给她摸,十分小气的把新衣服藏在了她和叶队长的房里,到出发前一天才不得不拿出来给她塞行李袋里。   叶小妹被老母亲管制了那么久,出来可算扬眉吐气了,毕竟再也没人能管她,洗澡前便迫不及待把新的秋衣翻出来。   新衣服在手,哪怕是大妈同款,叶小妹都觉得自己是这条街最靓的妞,从浴室出来,短短几步路都脚下生风,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巴黎时装周走秀。   可惜装逼一时爽,叶小妹刚甜甜的跟宋大哥和宋奶奶打了招呼,就被大步走来的宋大哥一顿劈头盖脸的痛批:“你不是跟我说就洗澡的吗,谁让你大晚上洗头了?”   晚上洗头确实不好,小姑娘年纪轻轻不知道爱惜身体,就算宋清徽不批评叶小妹,宋奶奶也是要教育几句的。不过这会儿被亲孙子抢了先,本来想起身的宋奶奶便又顺势坐了回去,颇为好整以暇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小徽三年,性子倒是没变太多,宋奶奶就是没想到他处对象也这样,还没结婚就敢板着脸训斥对象,胆子也是很大了。   不过宋奶奶想看的好戏却没有上演,叶小妹在别人眼里是个小娇气包,她自己却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半点脾气了,整天被王翠芬同志威胁,被队长父亲压迫,连同龄的女主角都能惩罚她,宋大哥更是隔三差五板着脸上思想教育课,叶小妹如今是典型的债多了不愁,语言上的教训压根不往心里去。   这会儿,宋大哥犹如队长父亲上身的黑脸,也没让叶小妹害怕或者不高兴,恰好相反,她记得自己是拖了宋大哥的福,现在才得以享受这么舒服的热水澡,反倒主动往宋清徽身边靠,解释道:“人家在车上几天没洗头,头皮又油又痒……”   宋清徽觉得他以前是软硬不吃的人,认识叶小妹以后,却变得吃软又吃硬,她任性起来让他毫无办法,可她这么乖巧软萌,他更是板不起脸了,嘴上还是坚持道:“那也不能晚上洗,反正随时都有热水,白天你想什么时候洗头,想洗几个头不行啊?万一得了风寒怎么办!”   叶小妹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万事大吉了,于是“变本加厉”,直接住住宋大哥的手晃道:“可是我第一次洗这种澡,热水又多又方便,就没忍住嘛……”   宋清徽内心也不由跟着她晃了一下,心想叶小妹确实是个好奇宝宝,淋浴澡这么方便,她会想试试洗头也正常。   不过这也不是她言而无信的理由,毕竟她进浴室之前自己还叮嘱过不能洗头!想到这里,宋清徽再次板起了脸,正要继续教训,又看到叶小妹眯起眼睛笑得一脸餍足:“宋大哥,我现在洗了澡也又洗了头,感觉好舒服,好想睡觉噢!”   围观的宋奶奶亲眼看着亲孙子在小姑娘的撒娇卖痴下轻易铩羽而归,不由摇了摇头,又无奈又好笑,这才起身给宋清徽打圆场道:“这次就算了,小妹,以后可不许晚上洗头了。我去再给你找快新毛巾来,多擦一擦干得快些,晚上睡觉千万不能湿着头发。”   毕竟小徽在小对象的插科打诨下,这黑脸已经唱不下去,她只好出来唱白脸了。   宋奶奶乐呵呵的说完便转身出去了,老太太脚步很是矫健。   而宋清徽被奶奶一提醒,才想起自己只顾着教训叶小妹,忘记让她快点把头发擦干才是正事了,他也从善如流的附和道:“小妹,还不快把头发擦一擦,这都在滴水了。”   这话听得叶小妹只想冲他翻白眼,要不是宋大哥揪着不放,她现在可能已经快把头发擦干了,毕竟她是短发,干得可快了!   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就算没有王翠芬同志的叮嘱和女主小姐姐的“教导”,叶小妹心里也有数,到了北京她就要夹起尾巴来做人,当个努力干活还不粘人的小妖精,等成功把这一关过了,回到家里,哼哼,看她不把宋大哥OOXX来又XXOO去!   识时务的叶小妹连白眼的都不翻了,怂怂的坐在床边开始给自己擦头发。   怕她又起幺蛾子的宋清徽,还像是个盯长工干活的地主一样站在边上。   没一会儿,宋奶奶拿着新毛巾上来了,宋清徽听见动静很是孝顺的迎上去,并且道:“奶奶,已经很晚了,您回屋去睡吧,不用管我们。”   叶小妹也很是乖觉的探出头去,“奶奶早点睡噢。”   “好。”宋奶奶冲叶小妹笑了笑,才转头看向宋清徽,“那你呢,还不回屋睡觉吗?”   宋清徽握紧手里的新毛巾,义正言辞的表示:“我在这里看着小妹擦头发,不然我们一走,她肯定就这么躺床上去睡了。”   宋奶奶对叶小妹的印象很好,哪怕她刚刚来这么一出,也没让老太太改变看法,主要是叶小妹的娇气压根就没掩饰过。宋奶奶作为大户人家的小姐,父亲还是留过洋的文化人,她小时候也是娇宠长大的,所以老太太思想新潮得很,她就主张女孩要娇养,涂脂抹粉都没问题,哪有姑娘不爱美的?   叶小妹在火车上熬了几天,一到家迫不及待的洗澡洗头,在老太太看来也就无伤大雅了,小姑娘也是爱干净嘛。   所以晚上这件事,宋奶奶非但没看出叶小妹多任性妄为,反而觉得小姑娘脾气真不错,被小徽板着脸教训都没生气,又是认真解释又是撒娇卖乖的,多听话的一个孩子啊,小徽说什么不放心要在这儿看着小妹,分明就是借口!   看穿了亲孙子的把戏,宋奶奶便一脸笑容的拍拍他的肩,“说什么看着小妹擦头发,小妹又不是犯人,要你看着?你既然还不想回屋休息,帮小妹早点把头发擦干才是正理。”   宋清徽内心是有这个意思,人多力量大,叶小妹早点把头发擦干,他也能放心的早点回屋休息。   只是心动归心动,被奶奶一语道破就不行了,宋清徽拿着毛巾正要“拒绝”奶奶的提议,宋奶奶却并不给他机会,老太太已经矫健的下楼了,还背对着他摆手笑:“我老婆子就不杵在这儿打扰你们了,早点忙完睡觉吧。”   这么一说,搞得好像他给叶小妹擦头发是多少儿不宜的活动一样。   宋清徽羞得满脸通红。   叶小妹却认真了。头发再短,要靠双手把它们完全擦干也是有难度的,她才擦了几分钟就觉得手酸,刚好听到宋奶奶的话,叶小妹整个人迫不及待的趴在床上,摆好姿势喊道:“宋大哥快来啊。”   宋清徽回头一看:“……”   更像某种见不得人的交易了。   可是顶着叶小妹倔强的眼神,宋清徽最后还是认命的拿着新毛巾过去帮她擦头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也觉得自己分分钟不能更新了,好在最后还是写完这章了。   我知道我很渣,不断更是我最后的倔强_(:3J∠)_   继续晒霸王票——   感谢可爱的小土豪们,鞠躬   晚安   ☆、第九十七章   叶小妹很幸福的在宋奶奶家住下了, 有吃有喝还能洗热水澡, 她当然是乐不思蜀。   美中不足的是他们运气不好, 这两天北京老下雨。北方的冬天本来就寒冷, 一下雨更是降温,叶小妹算是准备够充分了, 有棉衣有毛衣,棉袄虽然不是崭新的,可是里面的棉花她娘拿出来晒过,又掺了一半新棉花进去,跟新的也差不多了,宋奶奶摸了还觉得单薄,第二天弄了件七八成新的军大衣给叶小妹裹上,甚至连军帽军靴都配齐了,叶小妹觉得自己武装的足够充分,信心满满一出门,依然冻成小鸡仔似的跑回家。   看她这样,宋奶奶一边乐, 一边给宋清徽商量, 天气冷就暂时别带小妹出去了,反正他们要在家待一个多月,等出了太阳暖和点, 他们一家人一块出去逛逛。   这么冷的天,别说叶小妹不习惯,就是在北京生活惯了的宋爷爷和宋奶奶都不太想出门。   宋清徽当然是很积极想要带叶小妹去北京的大街小巷逛一逛的, 除了天an门广场,故宫、公园和长城也都该去爬一爬,免得叶小妹回家后想起来,怪自己没好好陪她玩,到时候又要来跟他闹。   可是叶小妹现在一出门就冻得打哆嗦,整个一副宁愿蹲在家里长毛都不出去的架势,就算奶奶没有劝他,宋清徽也知道他不可能把叶小妹从温暖如春的房子里拖出去的,只好对着奶奶点头称是:“那行,我们过些天一起出去。”   宋奶奶笑得合不拢嘴。人老了就喜欢家里热热闹闹,每天含饴弄孙最好,可惜他们家的子孙都大有志气,分别在天南海北打拼,就算是在身边的这几个,也忙得没功夫陪他们。好容易等到小徽带着小妹回来,哪怕是因为天气原因不好出门玩耍,老太太也当孩子们是在留在家里陪他们了。平时冷冷清清的大房子变得热闹起来,就数宋奶奶最高兴了。   不过叶小妹的高兴程度,跟宋奶奶也不相上下。在叶家时,她无比期待着宋大哥来北京的这一天,是因为在小农村待得实在太无趣了,别说宋大哥家在北京,就算是他们周边的小县城,她也会抱有同样的期待。不过来到北京后,出不出门逛就无所谓了,毕竟她上辈子不是北京人,却在北京有房,比她有上进心的小伙伴们创业也是在北京,导致她每年有一大半的时间都在北京吃喝玩乐,对这儿熟得不能熟。   实际上,作为如假包换的白富美,叶大小姐上辈子的房产可不少,作为叶家这辈“最争气”的女儿,大学还没毕业她爸就给她在纽约入了套公寓,说是预备着她日后去留学用,她妈一听说,紧接着就在澳洲给她买套小洋房,要她以后去澳洲留学。可惜叶大小姐毕业后专注吃喝玩乐,压根没出国进修的想法,爸妈准备的这些房子就成了她世界各地浪的根据地,自己有房可比住酒店舒坦多了,至少随时有地方开趴嗨皮。   好汉不提当年勇,叶小妹如今已经不奢望世界各地的浪,如今在宋奶奶家能享受暖气,随时洗热水澡,还有电视机可以看,她已经幸福得忘乎所以了,哪怕电视只是台老式的黑白电视机。   被宋奶奶拉着去电视的时候,叶小妹还很不争气的吃惊了一下,居然就有电视了,这到底是什么神仙家庭!不过转念想想,宋奶奶家连暖气和24小时热水都有了,电视机也是常规操作了,叶小妹很快适应了现实,兴致勃勃的看起电视来,偶尔还会在心里感慨一下,黑白电视还是小了点,画质也不好,要是有彩电就好了。   刚这么想着,宋奶奶就在旁边笑着说起来了,“你们要是不用再下乡,我就去换彩电了,听说现在的彩色电视机又大,画面又好看,小妹肯定喜欢。”   原来真的有彩电了,叶小妹很是好奇的问:“奶奶,彩电多少钱一台?”   宋奶奶笑眯眯的说了个数字,吓得叶小妹连连摆手:“一台彩电都能换六七八台黑白电视了,这也太贵了吧,不值得不值得。”   叶小妹倒不是真的节省,而是她会算账,在宋奶奶家生活算是脱贫致富奔小康了,可是一个月后回到叶家,又是一朝回到解放前,每天能指望的还得是宋奶奶他们寄来的包裹,所以宋奶奶把买彩电的钱省下来,每个月多给他们寄两斤肉,那都能支撑两三年了,彩电哪里有肉肉可爱。   叶小妹打得一手好算盘,宋奶奶当然不可能知道,老太太只觉得孙媳懂事到不行,心里更欢喜了,天还没黑就计划着晚上要做点好吃的给小妹补补,小姑娘再胖点就更好看了。   吃得好玩得好,叶小妹当然也更加真心实意的哄着宋奶奶,祖孙俩相得益彰,这叫良性循环。   不过再乐不思蜀,丑媳妇还是要见公婆的,尽管叶小妹不承认她是丑媳妇。   叶小妹未来的公公婆婆据说公务缠身,都顾不上跟离家多年的亲儿子团聚,宋清徽和叶小妹在奶奶家住了三天,这对大忙人才终于有时间见他们。   按理说,宋清徽和叶小妹如今住在长辈家,宋父宋母过来探望老人,顺便见见新媳妇很是正常,宋奶奶原先也是这么想的,就是架不住宋母太讲究,特意提前一天从单位打电话过来,让宋清徽明儿带叶小妹回去吃午饭。   宋奶奶自认不是霸道强势的长辈,宋母瞎讲究了点,到底也是做婆婆的人,这点自由还是有的,所以她接到电话后也帮孩子们应下了,放下电话却在想该怎么跟孩子们说,主要是担心小妹会害怕。   没想到叶小妹心宽体胖的很,刚听她开了个头就点头:“好呀好呀。”   仿佛见公婆对她来说一点难度也没有。   连宋清徽都要比叶小妹来得紧张一点,毕竟他知道父母,或者说他母亲这是打算立威来着。   不过看叶小妹这么轻松,宋清徽也觉得应该不必太担心,所以他也慢慢放松下来 。   宋奶奶就喜欢叶小妹的乐观自信,见状便笑道:“我瞧着天色,明天也该放晴了,正好去小徽爸妈那吃饭,下午我们去逛百货商场。”   叶小妹的注意力顿时被逛街购物吸引了,兴致勃勃的问:“我可以去买口红吗?”   宋奶奶大方的笑道:“有好看的就给你买两支。”   叶小妹更期待了,并且乖觉的表示:“也给奶奶买两支。”   反正不花她的钱。   宋奶奶依然没看出叶小妹的小算盘,却被她天真的模样逗得乐不可支,“奶奶老了,再画口红不就成老妖婆了?”   不等叶小妹再说什么,老太太又眯起眼睛,颇有些怀念的道:“奶奶年轻的时候比你们幸运,那些上好的口红胭脂全用过,还有进口的香水呢,往身上喷一喷,能香一整天。”   叶小妹这下不再卖乖了,颇为羡慕的点头:“奶奶好幸福啊。”   她上辈子也有摆满一个架子的香水呢,现在连花露水都要省着用,惨兮兮。   既然要去见公婆,诚意也是要摆出的,第二天,叶小妹很是勤快,宋大哥叫一遍她就起床了。   是的,自从到了北京,每天的叫醒服务就由宋大哥提供了。比起一言不合就要打断腿的王翠芬同志,宋大哥当然是温柔又体贴,在叶小妹这里一点威慑力都没有,她不爱听了就翻个身装死,第一天叫她的宋清徽连掀被子都不好意思,在她房间里枯坐了半个小时,最后铩羽而归,只好在爷爷奶奶面前给她掩饰,说她第一天坐火车严重“水土不服”,在车上几乎没合眼,现在需要好好补眠。   老爷子老太太本来就不是多苛刻的人,听他说的这么严重,就更心疼上了,反过来劝他别去打扰小妹,让她好好休息几天。   宋清徽当着老人家的面应声,转头却跟叶小妹杠上了。   说起来,宋清徽在刚开始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内心多少有点心猿意马。原因很简单,他在叶家是得到了进出叶小妹“闺房”的许可,想也知道,叶婶只会在叶小妹看书写字的时候放他进去,两个年轻人聊聊学习,正好增进一下感情。不过叶小妹在床上睡觉这种敏感的时刻,叶婶是绝对不可能放心让他进去,毕竟还没结婚,万一传出去,岂不成了他们在大家眼皮底下“乱搞男女关系”?   所以,第一次享受叫叶小妹起床这种亲密行为,宋清徽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有点小期待的。   万万没想到叶小妹这么坑,睡得跟死狗一样,叫都叫不醒,就别提什么享受私密时刻。宋清徽也就从一开始的花花肠子,变成以成功把叶小妹从床上拉起来为己任。   叶小妹会耍赖皮,他也在一天天进步,从一开始的毫无办法到学会掀被子。只是叶小妹依然更胜一筹,他掀被子,她就抱着他取暖,隔着单薄的料子,柔软的身体紧紧贴在他身上,宋清徽羞得满脸通红,也就顾不上把叶小妹拖起来了。   于是叶小妹依然幸福的苟着。   这天要带丑媳妇回家见爸妈,宋清徽还真有点担心她又要赖床不起来,没想到叶小妹这么配合,睡眼惺忪地从被窝里爬了出来。   惊讶之余,宋清徽竟然生出了些许感动,忍不住问:“今天起这么早?”   其实不早了,已经八点多,在家叶小妹也常是这个点起。   “要去你爸妈那,当然要早点起来呀。”叶小妹骨碌爬下床。室内温暖如春,衣服都懒得换,直接穿着秋衣去浴室刷牙洗脸了,一边美滋滋的道,“还要去逛百货商场,可得好好打扮一下。”   宋清徽:“……”   后一句才是叶小妹的重点吧?   白感动一场的宋大哥默默起身出去,但还是叮嘱了一句:“洗漱好先下楼吃饭,吃完再打扮也来得及。”   叶小妹含着牙刷脆生生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今天状态还不错,我连古城的大型活动都忍住没去参加,白天全用来码字啦,别再叫我大猪蹄子了行不行_(:3J∠)_   继续晒霸王票——   感谢以上小可爱们~   晚上我也不准备逛了,打算回客栈休息下继续码字,但是说实话最近很卡,能不能加更我也不敢保证,超过十二点你们就别等了叭,么么哒   ☆、第九十八章(霸王票进前五千的加更)   天公作美, 叶小妹见公婆这天的天气, 确实像宋奶奶说的那样不错, 早上就看见太阳了, 可以预见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不过叶小妹把自己收拾得光鲜亮丽之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宋奶奶给她找的军大衣, 虽然军大衣不是全新的,穿在身上又厚实又笨重,一点也不洋气,但是跟她自己的花棉袄一比,穿上军大衣简直潮得能让她分分钟登上时装周了。   叶小妹向来喜新厌旧,拥有了时下最潮的军大衣后,便再不稀罕王翠芬同志特意帮她洗了晒了、还重新缝过的花棉袄了。   妆画得好,衣服也要穿得洋气,所以叶小妹不但套上军大衣,还换上了同款军用靴,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她早想好了要这么搭配, 连本来偏向秀气的眉毛也涂黑画浓了, 看着精致又不失英气。   见她就这么悄生生站在客厅,不但宋奶奶不吝啬夸奖,就连老爷子都赞赏般的点头:“小妹穿起军装来还有几分模样, 不愧是我们家的人。”   叶小妹知道宋爷爷不可能把她扔进部队军训,所以很放心的接受了老爷子的赞赏,然后一蹦一跳来到最应该发言却一声不吭的宋大哥面前, 主动询问:“我这样不好看吗?”   宋清徽没想到他这么低调都能被叶小妹揪出来,只好敷衍的点头:“好看,很好看。”   以往的经验告诉他,这种时候最好如了叶小妹的愿,否则她不依不饶起来就麻烦大了。   叶小妹果然很满意,一点也不在意他的敷衍,兴致勃勃的挽住宋大哥的手:“我都准备好啦,什么时候出发?”   宋清徽被叶小妹挂着,另一只手拿上准备好的东西,正要跟老爷子老太太告别,不想宋奶奶在一旁笑眯眯的说:“我跟你们一块去。”   老太太不像宋妈妈一样讲究,她觉得都是一家人,长辈主动上晚辈的门也不丢份,主要是今天天气好,她老人家也愿意出门活动活动筋骨,加上跟小妹约好了下午去逛百货商场,还不如一道走,去自己亲儿子家,连招呼都不用打。   宋奶奶自己凑热闹还不够,又想叫上宋爷爷一起,可惜好不容易天气放晴,老爷子也有活动,他准备跟老伙计喝喝茶下下棋,就不准备凑这个热闹了。宋奶奶也不失望,依然高高兴兴和孙子孙媳出门了。   叶小妹的高兴一点也不亚于老太太本人,她认为宋奶奶与他们一块去宋爸宋妈家,就意味着他们干完正事吃完饭,立马就可以出来逛街了,省掉了回来跟奶奶汇合的流程,至少可以多逛一两个小时,难道这不值得高兴吗?叶小妹当然是高兴坏了,一手挽着宋大哥,一手挽着宋奶奶,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他们中间,知道的是去见家长,不知道的还以为叶小妹去zha学校,也太过兴奋了点。   比起没心没肺、万事不愁的叶小妹,宋清徽的反应就正常很多了,毕竟他神志清醒,知道母亲在家不动,只打电话通知他们回去的举动,多少有点来者不善的意思,所以作为长辈的奶奶与他们同行,他第一反应是庆幸,说到底小妹还没见过母亲,并没真正做错什么,母亲也只能端着长辈的身份压一压,奶奶在旁边,那就轮不到母亲摆长辈的架子了。也就是说今天的“见面会”应该会皆大欢喜。   站在宋清徽的立场,手心手背都是肉,能少点冲突当然最好,可是他这种想法对母亲来说必然是不友好的,母亲想在他对象面前摆一摆长辈的架子,他却在心里庆幸奶奶的同行让母亲摆不起架子,怎么想都有点大逆不道,所以宋清徽一边心虚,一边又无法控制的庆幸着,心情极为复杂矛盾,不想说话。   宋清徽不说话也没关系,叶小妹和宋奶奶也有话聊,从出门到聊到进门,祖孙俩一路上就没停过嘴。   知母莫若子,宋母这天从早上开始就板了脸,显得极为严肃、不可冒犯。   反倒是真正不苟言笑的宋父试图缓和气氛,“老赵,儿子几年没回来,今天也是团聚的好日子,你好歹也放松一些?”   宋母闻言扯了扯嘴角,皮笑肉不笑。   宋父劝说失败,索性去沙发上看报纸了,时不时抬头看看门口,心里自然是盼着儿子的。宋父如今的级别不低了,大小也是个首长,不过他们住的单位房跟宋爷爷完全没得比,单层面积都不如老爷子家的大,更别说什么小别墅了,他们这儿楼上楼下都住满了人。   当然这套房子也不算小,至少房间多,弄了个小书房,还有三间卧室,宋清徽只有一个亲哥,就算他们兄弟俩都带媳妇回家,家里也完全住得开。   在这个年代,就算不靠老爷子,宋父家的条件也很是优越了。   就在宋父装模作样、实则翘首以盼的时候,宋母赵海兰也在打着如意算盘。   亲生的儿子,她当然也惦记着,就是亲儿子太不争气,媳妇还没娶进门就已经忘了娘,在老爷子那待了几天,怎么也该回家了吧?可这小子不但不回来住,连看望父母都要他们打电话去请,这就让赵海兰很生气了。   说实在的,叶小妹不住自家,赵海兰其实还乐得自在,这个所谓的儿媳妇,打从开始她就不满意,见不见面都一样,不用整日在眼皮底下晃,正好眼不见为净。但是,她可以不待见叶小妹,叶小妹不乐意往他们跟前凑,这就叫大逆不道。   再说了,叶小妹自己不过来也就算了,她竟然拉着小徽,也不让小徽回家,眼里还有他们吗?   是的,在赵海兰同志心里,儿子当然是好的,就是让人给带坏了,本来他们不同意这门婚事,小徽着急上火,一封接一封的写信回来求,连老爷子老太太那边都没放过,火烧眉毛的样子,估计就是被那姑娘刺激的,如今住老爷子那儿不回家,肯定也是对方的主意,所以她得找机会要给那丫头立立规矩,他们不是一般的人家,进了宋家的门就得听他们的,若是把乡下那一套撒泼打诨的坏毛病带进来,可是要叫人笑掉大牙的。   所以赵海兰从早上开始酝酿情绪,准备充分,就等着人过来了。   唯独没料到,未来儿媳妇没见着,反而听见婆婆熟悉的声音隔着一道门传进来,她似乎在跟隔壁邻居打招呼,“对啊,这是我们家小徽的对象,他也到年纪啦……长得很标致?生的小曾孙会很漂亮?那就借你吉言了哈哈哈……”   听到这里,赵海兰脸都绿了,隔壁一家子都是长舌妇,让她们知道了,不用等到明天早上,整个部队都该知道她儿子带个乡下小媳妇回来了!   这下再顾不上摆架子了,赵海兰黑着脸、忙不迭的上前开门把老太太请进来,“妈,您怎么亲自来了?”   宋奶奶正拉着叶小妹,一脸笑容跟儿子的邻居聊家常。   说是邻居其实也不尽然,他们这是家属院,左邻右舍不但都是战友,并且要级别差不多才能分到一块,所以这关系就亲密了,宋奶奶偶尔过来串串门,跟隔壁家属们都挺聊得来。   人家现在都夸她有福气,找了个这么标致又精神的孙媳妇,老太太听得正高兴呢,见赵海兰出来还有些不想进屋,“我跟你婶子好久没见了,正好聊会儿。”   赵海兰可不敢让俩老太太继续聊下去,再聊底都要被人家挖光了,只匆匆扫了眼被老太太当宝贝挽着、连亲孙子都顾不上的叶小妹,暗想这丫头还真是好手段,便不再多耽误,好声好气的上前迎道:“妈,您今儿来怎么也不打个招呼,走累了吧?快进来喝点水歇会儿。”   说着,不由分说把老太太牵进屋,又好声气的跟隔壁家属道歉,说先让老太太歇会儿,待会再去隔壁找她叙旧。   邻居老太太也是知情识趣的,嗓门挺大的笑道“我跟老姐姐什么时候聊都行,倒是小徽,几年没回来了吧?小伙子长大了,还带了媳妇回家呢,你们一家人好好团聚,我就不打扰啦。”   好像生怕打扰人家团聚似的,老太太说完便扭着身跑了,却没有回自己家门,赵海兰亲眼看见她又去了隔壁家,一脸发现大新闻的嚷道:“英盛家的老二小徽回来了,还带着对象呢,小姑娘长得可真漂亮……”   听到这里,赵海兰只觉得眼前一黑。   赵海兰平时最是要面子,她虽然迫于母子感情同意了这门婚事,却不太愿意接受这个出身农村的儿媳妇,好在儿子回来探个亲,还得继续回乡下待着,她就干脆对外保密,除了关系最近的几个亲戚,别人压根不知道她儿子要带对象回家的事。   在赵海兰心里,宁愿大家误会她儿子还在光棍,也不想被别人知道他给她找了个乡下儿媳妇。   至于往后他们回城该怎么瞒,那就等日后再说,反正她现在丢不起这个人。   万万没想到百密一疏,老太太如此稀罕这个乡下丫头,竟然乐颠颠陪着这丫头走一趟。赵海兰简直悔不当初,早知道婆婆亲自领着他们回来,还一点都不嫌丢人的在家属楼里跟人介绍起来,她怎么说也不会叫这小丫头过来!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吃,赵海兰只剩下满心的后悔,至于立规矩什么的就别想了,一看老太太拉着那臭丫头舍不得放的架势,她就知道当着婆婆的面甭想立什么规矩。   赵海兰想想就更生气了。   宋清徽还算有心,见亲妈被打击成这样,放下东西便主动坐到她身边了。   说实话,母亲的打算挺不地道的,要不是看到她的反应,他都想不到母亲心里还藏着这些小算盘,好在让奶奶和小妹歪打正着,让母亲的愿望成空。用小妹的话来说,母亲现在已经被现实打击到怀疑人生。   母亲就算有些小算计,也是被他逼的,他这个当儿子的能睁只眼闭只眼,就当不知道吧。宋清徽主动唤道:“妈……”   赵海兰气得头晕眼花,只要一想到认识的人全都知道她找了个农村儿媳妇就难过,这下连亲儿子都不待见了,撇过头,压根不想搭理他。   母子俩这头别扭着,叶小妹却完全没有当罪魁祸首的自觉,宋奶奶一进来就拉着她到宋爸爸跟前,她也毫不怯场,像是在自己家一样轻松自在的就坐。   宋父宋英盛不免对她的反应有些感兴趣,不知不觉就聊了起来,气氛还几分融洽呢!   其实,若不是赵海兰跳脚般的反对,宋英盛本来也没太在意儿媳妇家的门第,几个月前老爷子教训的那番话他更听进了心里,自家也是泥腿子发家,就没那么多讲究。   这么长的时间,足够让宋英盛调整好心态,接受现实了。所以今天一见叶小妹这么被母亲喜爱,他还有点惊喜之感。   主要是赵海兰每次提到叶小妹,都爱用“乡下丫头”,“村姑”什么的字眼,虽然不应该,可宋英盛听了总是不由自主脑补出一个勤劳朴实的农村姑娘形象,现在一看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嘛——姑娘家白白嫩嫩的,一点也不乡土,这自然大方的气度说是城里人也相信;穿着军大衣还有几分英姿爽飒;眼睛弯弯的,更平添了几分喜庆。总之怎么看都是个挺讨喜的姑娘。   儿子眼光还不错,像他。   本来叶小妹就算是个勤劳质朴的小村姑,儿子喜欢宋英盛都决定忍了,他愿意接受现实,现在发现小儿媳妇又好看又大方,还有几分聪明灵巧,简直一百昏啊!   所以宋英盛莫名还有点满意,仿佛像是找了这个儿媳妇是他们家赚到了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宋妈万万没想到自己也成了助攻23333   今天终于正儿八经的加更一次了,好感动啊,明天周末希望能够继续加更~   日常晒霸王票——   又来了这么多小可爱,感动哦,么么哒   晚安   ☆、第九十九章   赵海兰别扭还没闹完, 回过神来就发现连丈夫都叛变了, 竟然跟个小村姑聊得和颜悦色,有什么值得乐的?   赵海兰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本来看在老太太陪坐的份上, 她都打算怎么也要客气一点, 委婉一点,可是她还什么都没说, 身边的人就一个接一个叛变了, 只剩她一个人孤立无援, 赵海兰怒上心头,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看着见了她也不知道上前问候、就知道坐在老太太身边插科打诨的叶小妹,冷冷的道:“小叶是吧?”   叶小妹刚开始跟宋爸爸说上话的时候,宋奶奶神秘的起身离开了会儿, 回来时手里便拿了本相册,指着里面一个唇红齿白、雌雄莫辨的小萌娃跟她讲“这些都是小徽小时候的照片”。   要不是有相册为证,叶小妹真的无法想象, 如今一本正经到令人发指的宋大哥, 小时候竟然是个套上裙子就能毫无维和cos小女孩的正太,简直是反差萌啊反差萌。   还是小时候的宋大哥好玩!叶小妹顿时来了兴趣, 连跟宋爸爸聊天都没那么走心了, 和宋奶奶凑在一起,兴致勃勃欣赏起了宋大哥小时候的萌照。她这么捧场,宋奶奶当然也高兴,乐呵呵的翻着相册还给她介绍起来, 比如这张小徽几岁拍的,在哪儿什么情境,祖孙俩有说有笑、相得益彰。   这个时候,宋妈妈堪比教导主任一般严肃的声音传过来,叶小妹当然愣了一下,差点就条件反射的跳起来应声“到”了,好在她最后还是稳住了,客气又不失礼貌的回道:“是的,阿姨。”   叶小妹知道她应该称呼 “伯父”“伯母”的,来的路上宋大哥介绍过了,宋爸爸宋妈妈刚好比她爹娘大两岁,只是她来到宋家一看,比王翠芬同志和队长父亲年长的宋爸宋妈保养太好了,看着反倒比她父母年纪更小,尤其是宋妈妈,一看就知道养尊处优、又精通养生和保养,看着竟比王翠芬同志小了五六岁的模样,她就有点不好意思喊伯母了,叫阿姨应该更合适点。   何况她来之前,老母亲也千叮咛万嘱咐过,到了宋大哥家要知道眼色,嘴巴再甜一点,笑容再多一点,所以她现在喊宋妈妈阿姨,王翠芬同志应该也不会太介意?   叶小妹觉得自己已经很甜了,赵海兰同志却没有半点动容,依然满心挑剔的道:“你已经跟着我们家小徽回来了,见过长辈,也算是过了明路,但是有些道理我希望你能明白,像你这样的条件,我们本来是不满意的,如果不是小徽坚持要娶你,你们现在应该是两个世界的人……”   宋妈妈的表情太过骄傲矜贵,放在电视剧里,估计下一秒就要甩支票放话“离开我儿子”了,这番毫不掩饰的轻视,听得宋英盛和宋奶奶都一脸不虞,原先融洽的气氛一扫而空。   宋清徽更是忍不住打断道:“妈,您别这么说。”   “阿姨,其实我能理解您的心情。”最应该生气,或者说坐立不安的叶小妹,这会儿依然十分坦然的端坐在沙发里,一脸认同的冲着宋妈妈道,“本来我们家也不乐意我跟宋大哥结婚呢,前段时间还在唉声叹气……”   “你说什么?”赵海兰脸都变了。原本她把话说到这份上,看叶小妹竟然跟没事人一样坐在那里,她还在不屑的想,这小丫头果然是个厉害的,小小年纪脸皮就这么厚了,难怪能笼络住他们家小徽,那就看看这小丫头能在她面前用什么手段。   唯独没想到叶小妹如此大言不惭,“理解她的心情”竟然是因为她家原先也瞧不上他们家小徽。优越感十足的赵海兰同志这下可难受了,颇为不忿的质问道:“你们家凭什么不乐意?”   赵海兰就是脸色再黑一点,无法无天的叶小妹也不怕,她十分诚实的表示,“因为宋大哥是知青啊,家又离得这样远,他哪天不想负责任了,一个人偷偷跑回家,我们找都找不到人,反正我们那儿不论男女都不愿意找知青的。”   “而且要不是宋大哥突然上我家、找到我爹娘,我现在估计都跟三哥进城相亲了……”说到这里,叶小妹顿了顿,有点奇怪的看了宋大哥一眼,“宋大哥说他给你们写过信了,原来这么重要的过程都没说吗?”   赵海兰脸上闪过一丝心虚,小徽给他们的信里没提,给老太太的信却说得很详细,他们也看过了,跟叶小妹现在说的并无出入。只是她事后回家仔细琢磨,越想越觉得不可信,他们家这样的条件,对方紧紧巴着纠缠还来不及,怎么可能舍小徽去就他人?   小徽在信里那么写,多半是怕他们不答应,想要逼他们点头呢。   儿子胳膊肘往外拐,联合外人对付自己,赵海兰反应过来后,心情当然美不起来,甚至连她亲自点头应下的这门亲都开始后悔了。   想也知道,赵海兰舍不得怪亲生的儿子,于是在她心里,叶小妹和她家人就成了罪魁祸首,一家子都是没脸没皮的!   净玩些歪门邪道的叶小妹现在落到她手里,赵海兰当然不能轻饶她,先来个下马威,把没什么见识的小村姑吓住了,之后再慢慢调/教,她没坚持住,让这小村姑进了他们家的门,但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坏毛病可不能再带进来了。   赵海兰自认为计划很完美,唯独没想到儿子在信里说的都是真的,她坚信不疑的“事实”不堪一击!   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赵海兰现在也什么心思立威了,她总觉得叶小妹眼睛眨得那么大,心里指不定在怎么笑话她,悲愤欲绝的她只能把气撒在宋清徽身上,狠狠瞪了这个不争气的儿子一眼,够有出息的,竟然真被个小村姑给嫌弃了,老宋家的脸都要被他丢尽了!   宋妈妈出师未捷身先死,宋清徽或成最大输家,他当然觉得自己躺枪躺得很无辜。   不过丢脸就丢脸吧,母亲把气撒在他身上,总比她继续挑叶小妹的刺强——宋清徽这般安慰自己。   虽然都是一家人,脑回路却各不相同,宋奶奶和宋爸爸并不觉得叶小妹的话有什么打脸的,反而是宋清徽先前在信里没好细说,现在听叶小妹提起来,母子俩都挺感兴趣的追问起来:“小妹,你说是因为你家要给你张罗相亲,小徽才急着去你家提亲的?”   叶小妹也觉得这事没什么好隐瞒的,一来她决定要去相亲的时候,就很自觉跟宋大哥分手了,二来,她最后也没去成,宋大哥一上门,就什么打算都泡汤了,她在这件事上可半点都没对不起宋大哥的,所以宋奶奶和宋爸爸打听起来,她就很诚实的点头,还控诉了一句,“对象是我三哥的同事介绍的,宋大哥一上门,我爹还亲自进城给三哥的同事赔礼道歉,谢绝了他的好意。”   导致她错过了一个条件特别好的相亲对象。   听出了叶小妹语气中的控诉,宋清徽抿了抿唇,当着父母长辈的面,他不好跟叶小妹当场对峙,遂颇为不是滋味的想,幸好他上门上的及时,真要让叶军华把她带进城相亲,没心没肺的叶小妹现在恐怕都不记得他是谁了。   宋清徽暗中腹诽,宋奶奶和宋英盛则是目瞪口呆,小徽信里写的那么好听,说小妹父母通情达理,要得到父母长辈的同意才肯答应他们的婚事,原来真实情况是“一家有女百家求”,已经有人在给小妹张罗相亲,稍有不慎好姑娘就成别人家的了!   光是听着叶小妹的三言两语,宋奶奶他们都能想象宋清徽当时的焦头烂额、火烧眉毛,也难怪他急成那样,一封接一封的写信回来求。   虽然宋清徽是亲生的,宋奶奶和宋英盛却一点都不心疼他的遭遇,当然更没有迁怒叶小妹的打算,小姑娘受欢迎,又不是她的错,倒是小徽看着稳重自持,没想到还有这么年少轻狂的时候,宋奶奶看着他一本正经的脸色都觉得好好笑,拍着大腿马后炮的打趣:“奶奶怎么说来着?这么优秀的小姑娘,你看得到,别人也看得到,不早点定下来,可不就差点被人抢先了!”   宋清徽只觉得相当心塞,他不是差点被别人捷足先登,而是差点被叶小妹始乱终弃。   可惜事实真相只能烂在肚子里。   宋奶奶打趣完,宋英盛也拍着他的肩膀,颇为欣慰的笑道:“谋定而后动,行动迅速,不错不错,总算没有丢你老子的脸。”   宋爸爸真心觉得儿子这次临危不惧,颇有大将风范,先稳住老丈人一家,什么竞争对手都不用愁了,这不媳妇也到手了嘛。   等赵海兰重新收拾好情绪,准备放下让她丢脸的这件事,就看到丈夫竟然一脸赞赏的夸儿子干得不错,好像找了个农村小媳妇很值得骄傲一样。   赵海兰:???   好不容易才平复了的心情,顿时又被他们气到偏头疼都犯了。   可惜她的头再疼,有宋奶奶这尊大佛坐镇,还是要摆出热情的样子准备午饭。   不过做饭的时候,赵海兰又有了新的计划,立威不成,那就干脆无视,这个年纪的姑娘心机再多,肯定也会害怕为婆家所不喜,她索性无视到底,时间一长,就不信这小丫头不向她服软。   只要叶小妹主动服软,她就有办法治她。   然而理想很丰满,赵海兰才晾了叶小妹没多久,吃完午饭,老太太突然说现在就要走,她们要去百货商场逛逛,叶小妹也在旁边热烈响应。   赵海兰顿时又气到头疼,她当然不相信她们是之前说好的,只不忿的想她还没嫌弃叶小妹,叶小妹反倒先嫌弃起她来了,不肯在家多待一秒,甚至连老太太都被她撺掇起来了。   但是赵海兰不忿,也不可能主动挽留,显得她好像多欢迎叶小妹一样,于是只能一边生着闷气,一边看着叶小妹兴高采烈挽着老太太的手去逛街,她的身旁,毫无立场的宋爸爸还在夸道:“小妹性子挺好的啊,又大方又活泼,正好帮咱们哄哄爸妈。”   作者有话要说:  中午去逛了三月街,真的是人山人海啊,太阳伞都撑不起,逛到一半就被吓退了,正好出来码码字~   继续晒霸王票啦——   感谢小伙伴们呀,么么哒   ☆、第一百章(评论破两万的加更)   赵海兰有一肚子的宅斗经, 奈何叶小妹一点都不配合。   刚走出大院, 叶小妹已经把见了公婆这点小事抛之脑后了,心里想的全都是逛街逛街,她在家憋太久了,就算只逛不买都乐意。   结果叶小妹真的啥都没买。   倒不是宋奶奶说话不算数, 到百货大楼的第一站, 老太太就很积极的带她去看化妆品了, 只是叶小妹看着柜台上那点可怜巴巴的商品,包装简直一言难尽,口红色号没几个,颜色都不是她的菜, 叶小妹看了就直摇头,毕竟她不喜欢, 买回去了也不爱用, 就没必要浪费钱了。   宋奶奶一开始还以为叶小妹是矜持,后来看她坚持不要口红,脸上却又没多少失望, 依然兴致勃勃的往里逛,老太太也就放开了, 领着叶小妹继续逛商场。   虽然他们一点都东西都没买, 却在百货大楼的不远处找发现了一家很不错的照相馆,据说“结婚照”拍得很不错,主要是这家私下提供化妆,口红粉底全都有, 能把人打扮得漂漂亮亮再照相,哪怕价格贵一点,时髦的年轻人也都愿意来这里拍结婚照,一辈子也就结一次婚,多花点钱也乐意。   宋奶奶看过店里的“样片”后,也毫不犹豫掏钱交了定金,照相的师傅说他们家还可以做那种放大的相框,像是电影名相的照片一样挂在墙上,就冲着这份手艺她也愿意花这个钱,小徽和小妹男才女貌,把他们的结婚照挂客厅,保管让来家里做客的亲朋好友都看得双眼发直!   老太太交完钱还觉得美滋滋,仿佛看到了家里人进人出的画面。   只是到年底了,不只是结婚,拍全家福的人也挺多,交了定金还得稍微排两天队,趁着天色还早,宋奶奶和宋清徽就带叶小妹去逛了圈天an门广场。   广场拍照就方便多了,游客照拍起来很快,都不用摆什么Pose,站在天an门广场就很骄傲很自豪了。而且大部分人也就拍一张留作纪念、证明自己来过北京,并不舍得花钱拍好多照,所以很快就轮到了叶小妹他们。   叶小妹照相很是放得开,这辈子或许是第一次拍照,可是她长得这么漂亮,气质这么出众,就算是第一次也足以惊艳时光了,所以叶小妹像是专业麻豆一样,自信又自然的站在镜头里,老师傅一边拍都一边跟宋奶奶夸“您家的孩子可真漂亮,跟外国友人似的大方上相”。   说实话,若不是老师傅抱着相机跟抱宝贝似的,她都想借过来玩自拍。叶小妹有点可惜的想。   宋奶奶听了老师傅的话却很高兴,让他给叶小妹拍了好几张,有叶小妹的单人照,也有她跟宋清徽轮流跟叶小妹合影的照片。   接下来几天,天气都很好,故宫长城便一一提上了日程,这些享誉国内外的景点都能拍照,也就无一例外的都留下了叶小妹神采飞扬的身影。贴心的宋奶奶还专门准备了两本相册,一本让叶小妹带回家让家人看,一本她要留着以后慢慢欣赏。   不过老人家精力有限,宋奶奶真正跟他们一起出去玩的不多,大部分时间都是宋清徽骑着自行车载着叶小妹满北京城的跑。   对叶小妹来说,跟宋奶奶一起那叫旅游,和宋大哥单独出去就是约会,前者让她高兴,后者就更让人兴奋了,帅气的小哥哥骑自行车带着她大街小巷的溜达,多唯美多浪漫啊。   虽然人家说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后面笑,但是现在她连宝马车轮胎都摸不到,能够坐在宋大哥自行车后面笑也挺满足的了。   唯一让叶小妹不爽的是城里人规矩忒多了点。   本来在她的心里,最浪漫的是环着宋大哥劲瘦的腰,把脸贴在他背上感受着冬日阳光的温暖,宋大哥却一脸严肃的告诉她,他们没有结婚证,在外面是绝对不可以搂搂抱抱的,哪怕有了结婚证,这样做都会被人们唾弃,没有结婚证那就是耍流氓,是伤风败俗,严重点的甚至有可能被公安抓进去批评教育!   宋大哥耳提面命,威胁加恐吓的强调了许多遍,叶小妹也就只好照他说的办,只要有陌生人出没,绝对恨不得远离宋大哥一米。   其实叶小妹不是听不出宋大哥语气里的夸大其词。小情侣亲密属于人之常情,有必要搞得像是杀人放火了一样吗?可毕竟人生地不熟,也不确定是不是真有这种规矩,万一有,她又运气太背的遇上太平洋警察,那就要狗带了。   如果因为“耍流氓”这种罪名被抓进局子里,叶小妹都丢不起这种人。   于是,叶小妹美其名曰出去和宋大哥谈情说爱,实际上连搂个小腰都得像做贼似的,确定了方圆十里都没人才敢伸出蠢蠢欲动的爪子,抱不了多久还会被拔/□□无情的宋大哥喝令放开。   除此之外倒是一切完美,所以叶小妹依然在大北京玩得乐不思蜀。   在他们愉快玩耍的同时,也没忘记去宋爸爸宋妈妈那边刷存在感,当然用宋大哥的话来说叫“尽孝”。   叶小妹和宋大哥在外面逛累了,就进去宋家吃午饭,晚上再回宋奶奶家陪老爷子老太太。   由于叶小妹来宋家的第一天,是被宋奶奶高调领进来的,导致她成了整个家属院的话题人物,每次宋清徽载着叶小妹过来,总有认识或不认识的阿姨们主动跟他们打招呼——   “小宋,又带小媳妇回家了啊?”   “小伙子几年不见长成大男子汉了,找的小媳妇都这么标致,眼光真不错。”   “小媳妇哪里人,家里还有没有姐妹?长得这么好看,我都想给家里的臭小子找一个了。”   迷之自信的叶小妹,把家属院众人的好奇或八卦,都统一归结于对她的热烈欢迎了,这让她表示很感动,不但不脸红害羞,每每坐在后座、像是领导一般,神情自若的朝大家招手示意。   家属们这么打趣主要想看脸皮薄的小媳妇害羞的样子,像是面红耳赤、手足无措,恨不得埋进地里等反应。   不过像叶小妹这样半点不认生,甚至还有点人来疯的新媳妇也很有趣,而且还少见呢,所以众人非但不失望,反而更加感兴趣了,导致宋清徽领着叶小妹回家吃饭,就发现邻居们一次比一次更加热情。   大人的调侃还算委婉的,毕竟这里是家属大院,同样是八卦热情的阿姨们,凑趣的方式跟双岗大队的三姑六婆还是有区别的,至少语言上没有那么的露骨,宋清徽在自家这些邻居家属面前,还算淡定自如,更让他无奈的还是叶小妹的人来疯。   不过比起大人,童言无忌的熊孩子们才更叫人头疼,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听说了八卦,看到宋清徽和叶小妹,一群小家伙就围过来了,像看西洋景似的追在自行车后面,嘴里还喊着“新娘子来喽”“看新娘子喽”。   “被新娘”的叶小妹依然不觉得害羞,甚至还有几分骄傲得意,她常听人家说“新娘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熊孩子们把她当新娘子,意思就是说她是他们见过最漂亮的小姐姐嘛,所以她都自动把这些话当成对她的赞美褒奖了,当然想不起来要脸红害羞。   反而是载着“新娘子”的宋清徽,俊脸又不争气的红了起来,见着阿姨们打趣都没有半分窘迫,依然不紧不慢的踩着脚踏车,却被熊孩子们逼的不得不加速前行,像是踩着风火轮似的疯狂踩自行车,这才把精力旺盛的熊孩子们远远抛在了后面。   他们俩每次过来都这么的“轰轰烈烈”,动静大得连关起门在家的赵海兰想假装听不到都不行,赵海兰同志当然很生气,一失足成千古恨,本来是想把这个农村小丫头藏起来不叫人知道,被老太太一折腾,反而闹得人尽皆知了。   赵海兰只觉得整个大院都在看她的笑话,故意埋汰她,要不然怎么会对着个小村姑都热情到不行?   比起叶小妹本人,当然是这些暗搓搓看她笑话的邻居更可恨些。   于是内部矛盾不知不觉就转变成外部矛盾了。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赵海兰从此就看叶小妹顺眼了,有个农村出身的儿媳妇将是她一辈子的污点,她永远也不可能对叶小妹满意!   宋清徽单独带着叶小妹回家吃午饭的头几天,赵海兰同志还是打算抢救一下的,没了老太太过来搅局,就可以按照她之前的计划,先晾叶小妹几天,等她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的时候再来调/教。   但是两三天过去,赵海兰就发现了,她的漠视只会让叶小妹更加如鱼得水,这丫头果然是乡下来的,粗俗不堪、脸皮奇厚,见到她这个长辈不想着嘘寒问暖,反而打声招呼就把她晾在一边了,扭头跟小徽和他爸爸聊得热闹,衬得好像她是多余的那一个。   赵海兰怎么可能坐看叶小妹越来越得意?她只好调整计划,叶小妹看不懂脸色,那晾她一阵的步骤就省略掉,直接从“调/教”开始。   奈何没有先让叶小妹服软,调/教就进行的很不顺利,这小村姑比她想象的还要桀骜不驯,装傻充愣的本事更是一流,她把话说得委婉客气了,这丫头就直接装聋作哑。   赵海兰自认是有身份的,学不来泼妇骂街那一套,更关键的是叶小妹听不懂人话,丈夫儿子听得懂,他们都稀罕这个乡下丫头,她稍微说得过了点,他们爷俩先不高兴了,她可不想因为这么个小村姑,再闹得夫妻、母子不愉快。   就这么瞎折腾了一阵,赵海兰最终认命了,婚事定下了,也不能反悔;好言相劝叶小妹听不懂,她又打不得骂不得,那就眼不见为净吧。好在老太太稀罕这丫头,非要把叶小妹留在那边住,那她正好什么都不管,少生几场气,至少能让自己多活两年。   可是事情发展到现在,赵海兰想躲着也不行,她这边一消停,叶小妹可就积极了,每天乐呵呵跟着宋大哥来蹭饭。   就像现在,赵海兰听见外面又是那么热闹,黑着脸开了门,便不冷不淡的道:“怎么又来了,不是说让你们好好陪爷爷奶奶吗?”   宋大哥还没说话,叶小妹已经仰着脸笑眯眯地道:“阿姨,不要客气嘛,我们应该陪陪爷爷奶奶,也应该好好陪陪您和叔叔啊。”   赵海兰气得头顶都快冒黑烟了,什么叫不要客气——是客气还是嫌弃都分不清的吗?   喜欢多想的赵海兰同志还觉得叶小妹这是故意刺她,实际上叶小妹却是真心实意。   对叶小妹来说,姿态端得特别高、看她的眼神好像她就是个小辣鸡的宋妈妈,当然很不可爱,不过要说宋妈妈有多讨厌,她也没觉得。   可能跟王翠芬同志的灌输有关。   打从一开始,叶家人就知道宋爸爸跟宋妈妈不是很满意她的条件,但是宋爷爷和宋奶奶很喜欢,辈分大一级压死人,所以小妹和小宋的婚事还是毫无悬念的定下来了。但这不代表他们就高枕无忧,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王翠芬就觉得小宋当女婿哪哪都好,唯有他妈妈应该挺麻烦的。自古挑剔媳妇的都是婆婆,男人都不爱掺和这种婆妈事,小妹去了北京最要紧就是讨好婆婆,不说叫婆婆多喜欢她,只要对方态度软和下来,那就真的皆大欢喜了。   为了让小妹到了婆婆跟前好好表现,王翠芬就提前打了预防针,把婆婆的权威说得特别吓人,简直就是“一言定生死”,她不讨好婆婆以后就没了活路。吓唬完,王翠芬紧接着又安慰她忍一时风平浪静,他们在北京也就待一个多月,婆婆再难相处,又能难到哪里去?从北京回来就自由了,而且婆婆对她印象好了,才会愿意寄东西给他们,伏低做小一个月,以后天天吃香喝辣,这种好事别人想要都要不到。   因为怕小闺女这小脑瓜装不下太多事,王翠芬就没急着跟她讲后面的计划,像是从北京回来,小妹就该跟小宋回来摆酒领证了、结成正式的夫妻了,小宋还不知道啥时候能回城,正好这两年抓紧时间要孩子。   王翠芬暗想,小妹和小宋身子骨都不差,又年轻、精力旺盛,三年抱俩都没问题,到时候带两个大胖小子回北京,小妹婆婆高兴还来不及,怎么可能还挑他们家小妹的刺?   也幸好王翠芬没说后半段,说了后半段叶小妹就该跳脚了。   她上辈子是有钱任性的大小姐,最喜欢游戏人间,没想结婚更没打算要孩子,这辈子因为条件摆在这儿,要找个好人嫁了,就不可避免的要生猴子,那就当完成任务吧,甭管男女她都只计划生一个。而且叶小妹都算好了,过两年结婚,找个叶三哥那样的国企工人,到要孩子的时候,差不多计划生育也实施了,万一不小心嫁进了家里有皇位要继承的家庭,而她又不巧生了女儿,对方也不能逼着她要二胎,正式职工违反计划生育可是要被开除的。   后来被宋大哥告家长一事弄得焦头烂额、鸡飞狗跳,叶小妹倒是没有仔细研究过跟宋大哥生猴子的问题,但是她的底线是不变的,要是听到王翠芬同志说她得靠三年抱俩来换取婆婆的欢心,那她恐怕当场就不嫁了。   如果已经跳了火坑那是没办法,现在还没跳,发现宋大哥也是“家里有皇位要继承”的人家,那当然是赶紧跑了,不跑等着当生育机器吗?   正因为不知道,叶小妹一听她娘的计划,还觉得挺有道理,讨好了婆婆,以后还有肉罐头吃,美滋滋。   所以在宋清徽忐忑不已的时候,叶小妹其实已经决定一到北京就夹起尾巴做人了,虽然她的“夹起尾巴”跟王翠芬希望的程度不一样,总之都是好好表现嘛。   结果王翠芬同志把宋妈妈形容的那么可怕,她到北京一看,人家一点也不凶残啊,说话轻言细语、客客气气,不是挺好的吗?   叶小妹会这么想,除了王翠芬同志灌输得好,还因为宋妈妈的优越感在她看来不值一提,下巴抬得高不代表真有本事,她上辈子下巴抬得比宋妈妈还高呢,又有什么用?变成小村姑就一无所有了。   同样的,宋妈妈一身的优越感,也没能阻止她跟宋大哥的婚事。   只要宋妈妈不像她想象中的那么凶残,不骂人,也不仗着长辈的身份欺负她,那就是小天使了,让叶小妹讨好这样的婆婆,完全没压力啊!   门口,叶小妹一脸真诚的朝宋妈妈笑着,屋内,宋爸爸听见她的声音很是愉快的唤道:“小妹,小徽,愣在门口干嘛?进屋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是不是很粗长~   日常晒霸王票——   感谢以上可爱的小伙伴们,么么哒(今天终于可以抬头挺胸的感谢了\(≧▽≦)/)   大家晚安   ☆、第一百零一章 比起还在负隅顽抗的是赵海兰, 宋英盛是真的就没有了半点立场。 最开始,他本来是和赵海兰统一战线的,只是后来却对叶小妹的态度一变再变,到现在,宋英盛已经非常欢迎甚至是期待叶小妹每天都来刷存在感了。因为他惊喜的发现小儿媳妇竟然特别喜欢听他讲古。可以说是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类的本质是真香”这句真理。 能让宋爸爸这么兴致盎然、百讲不厌的故事,主角当然得是他自己, 在叶小妹闪闪发亮的眼神中,低调的聊聊从军那些年的“丰功伟绩”, 宋英盛觉得前所未有的自在。难怪老人听人说闺女是父母的小棉袄,他家两个臭小子可从来没这么耐心听他讲故事的时候。 其实宋清徽和他大哥宋清嵘并非不愿意捧父亲的场,宋英盛讲的这些精彩故事, 主角不是他就是他的战友和老班长, 总之身边全都是风云人物,听起来确实有些“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嫌疑, 但到底也都是他的真实经历, 这说明宋爸爸的形象还是非常高大伟岸的。 当儿女的, 崇拜父亲是天性, 宋爸爸如果愿意给亲儿子讲古,他们听得肯定比叶小妹要走心多了——毕竟叶小妹是真当故事在听, 他们听的是爸爸那些年的风云往事, 意义就完全不一样。 不过想也知道,宋清徽和他大哥都是男生,男生天生内敛, 哪怕听得再崇拜再热血了,也是绝对不可能像叶小妹这样闪着星星眼的。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对宋爸爸来说根本不是合格的听众,就算他们愿意听,宋爸爸还不愿意讲呢!主要是宋爸爸对宋清徽兄弟的教育方式,跟时下所有大家长一样,棍棒底下出孝子,虽然没真动手打过,但也是标准意义上的严父,板着脸恐吓还来不及呢,怎么也不能像对待娇滴滴的叶小妹一样,讲故事逗这俩臭小子开心! 总之,造成宋爸爸过去几十年没有机会尽情吹牛逼的因为,父子双方都有关系,只因为宋爸爸是老子,有绝对的权威,所以这个锅宋清徽和他大哥背定了。 其实宋爸爸最开始给叶小妹讲故事的初衷,只是想缓和一下尴尬的气氛。小徽带着媳妇儿回来陪他们,明明是有心了,妻子却板着个脸严肃的坐在那里,宋英盛就怕把小姑娘吓着了,以后都不敢往他们身边凑了。 为人父母,儿女子孙却都不敢往他们身边凑,那他们岂不成了孤家寡人? 宋英盛思想还是比较传统的,他希望日后能够子孙绕膝、含饴弄孙,妻子一时间还没想通,只好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和蔼可亲一点,主动跟叶小妹聊了起来。 他是不苟言笑、且人人尊敬的首长,叶小妹只是个整天惦记着吃喝玩乐的小村姑,可想而知他们根本没有共同话题,宋英盛再努力打圆场,也还是不可避免的冷场过几回,然后不知道怎么的,他聊到了部队的趣事,然后就看到叶小妹一点也不局促了,双眼发亮的追问他“叔叔,后来呢?” 后来宋英盛就体会到了吹牛快感,有了共同话题,和叶小妹的“友谊”也一日千里,现在已经不单是叶小妹每天兴致勃勃拉着宋大哥往宋家凑了,宋爸爸其实也是盼望着儿子儿媳妇早点过来,他们好早点开场今天的讲古活动。 他在屋内迫不及待的招呼着小两口进来,堵在门口的赵海兰也就只能黑着脸让道了,她只觉得自己被枕边人拆了台,不得不把这小村姑迎进家门,心情憋屈的厉害。 实际上连叶小妹都知道,宋妈妈比她还外强中干呢,毕竟在门口的可不只她一个人,还有宋大哥也在,他可是宋妈妈亲生的,不是从哪个垃圾桶里抱来的,宋妈妈也就摆摆脸色,最终还是要让他们进来,甚至还有好吃好喝招待的。 所以叶小妹根本没在意宋妈妈的黑脸,她礼貌的跟宋妈妈打了招呼,便非常自来熟的换了鞋往客厅走,一脸期待的问宋爸爸:“叔叔,今天我们讲什么故事啊?” 宋爸爸也放下了报纸,叶小妹和宋清徽还没在沙发上坐下,他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开讲了,“今天说一个比较有趣的小故事,二三十年前,我还是个刚参军的小兵,有一次出任务,我们几个小兵不留神和前辈们走散了,干粮都在他们身上,我们饿的啊,就蹲在一条小溪旁钓鱼……” 叶小妹听到这里,脸上闪过一丝兴奋,不等宋爸爸讲完,她已经忍不住插话道:“这个故事我知道!叫《金色的鱼钩》,用缝衣服的针掰弯了在水里钓鱼吃是不是?我们都在课本上学过了!” 《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具体讲了什么,叶小妹已经记不大清,但是有几个点她记忆非常深刻,除了用缝衣针做鱼钩外,印象最深的就是钓上的鱼做成鱼汤,作者把它形容成人间美味,导致她当年上这堂课从头到尾都在吸口水,还以为小溪里钓的小鱼格外鲜美呢,回家就缠着爷爷奶奶也要去小溪钓鱼。 那个时候,她爸妈已经在闹离婚了,不过爷爷奶奶都在世,她依然是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说要钓鱼,周末爷爷就带她找了条小溪,可惜亲手钓上来的鱼并不美味,鱼小刺还多,熬的鱼汤她都没喝第二口。 文人的嘴,骗人的鬼,叶小妹从此铭记这次教训,以后在课本上看到什么好吃的,她都心如止水了。 不过现在听宋爸爸讲起这个故事,她还是有点激动的,原来宋爸爸是写在语文课本上的人?感觉好荣幸哦! 叶小妹是与有荣焉了,宋爸爸却被她的话搞得很懵逼了,一头雾水的表示:“我们确实是用缝衣服的针去钓鱼的……但是这故事别人都不知道,怎么就进课本里了?” 宋清徽张了张嘴,想要发言,叶小妹已经满脸兴奋的确认道:“我记得这篇课文里还提到过草地什么的,是不是?” 宋爸爸果断的摇头,笑道:“那就不是同一件事了,我们没过草地。” “不过,那个年景大家都艰难,能想到用缝衣针钓鱼果腹的战友应该也不少。”这么说着,宋爸爸的心情竟然还不错,或许当年很难熬,但是回过头来想想,原来在他不知道的角落,还有战友和他们做着同样的事情、有着相同的经历,反而让他忍不住想要会心一笑。 听到宋爸爸的否认,叶小妹颇为失落的眨了眨眼睛,还以为能跟教科书里的人物做朋友呢,原来是她想多了吗? 这个时候,宋清徽终于找到机会插嘴了,他笑道:“我仔细想了想,好像并没有在课本里看到《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呢。” 作为阅卷无数的学霸,宋清徽这话的可信度都很高,至少叶小妹就下意识的反问了起来:“没有吗?” 然后才恍然大悟起来,不同时期的教材应该也不一样,她上辈子的课文里有,可能现在的课本还没安排上呢?不过搞了个乌龙,叶小妹也不慌,这篇文章肯定是存在的,她不可能凭空捏造,再说穿越这种匪夷所思的经历,她就算讲出去,别人估计都当笑话听呢。 所以叶小妹很是坦然的摆手:“那可能是我记混了,不要在意这种细节啦,叔叔,你们后来钓到大鱼了吗?” 叶小妹这么理直气壮,宋爸爸当然也不会多想,他还很是欣慰的打趣道:“小妹是不是看的书太多了,一时间搞混了?” 不等她回答,宋爸爸已经满脸赞赏的总结道:“真是个努力上进的好孩子。” 一不留神在未来公公面前立了个学霸人设,本质是个学霸的叶小妹当然会感到心虚,不过转念一想,她这几个月疯狂啃了那么多本书,确实称得上努力上进啊,宋爸爸的结论并没有错! 于是她又理直气壮的抬头挺胸起来,当然还不忘谦虚道:“叔叔过奖了啦。” 把叶小妹的反应尽收眼底的宋清徽笑而不语,深藏功与名。 宋爸爸很快把歪了的话题拉回来,“我们继续说钓鱼啊……” 眼看着丈夫兴致勃勃跟个小丫头讲起了故事,赵海兰当然更郁闷了,他们几个越是相谈甚欢、处得像是亲如一家,她就越不高兴,甚至都不想在客厅多待一秒了,起身直接进了厨房,不如早点把午饭做好,好早点吃完饭把小村姑打发走。 赵海兰同志是一个人进的厨房,骄傲如她,压根想不起来要叫上叶小妹一起做饭,大概在她的潜意识里,叶小妹是农村丫头,在家必然是要干活的,没必要再来考验她的家务活;再说,自己不满意的是农村出身,叶小妹能干与否对她来说都没有意义,叫上这丫头去厨房打下手,除了让自己心情更不好以外,还有什么意义? 还不如眼不见为净。 于是叶小妹每次上门,宋妈妈都黑着脸做一桌好吃的招待他们,也成了她乐不思蜀、天天来刷存在的动力。 经过一年多的锻炼,叶小妹如今却是是脱胎换骨,干活的干得很麻利,但是这不代表她就会喜欢干活,好吃懒做是她的本性,就跟狗改不了吃屎一样。 如果宋妈妈像传统的恶婆婆一样,把叶小妹当牛做马的使唤,每次上门就打着教她家务的旗号支使她干这干那,已经习惯了在宋奶奶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种生活的叶小妹,是绝对不会来宋妈妈家来得这么勤的,就算宋大哥非要拉着她一起,她也最多三五天来一次,毕竟有那累死累活讨好未来婆婆的功夫,她还不如专注抱宋奶奶的大腿好了。 正因为宋妈妈如此的“口嫌体正直”,每次见她都黑着张脸,仿佛她欠她几百万似的,却从来不叫她干活,还准备一桌子好吃的招待他们,加上宋爸爸的故事也非常有意思,叶小妹一下就喜欢上了来婆婆家蹭饭吃的日常,刚开始还是宋大哥拉着她,这两天已经变成她主动提醒宋大哥该去看望叔叔阿姨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好像又卡文了orz…… 想要跟大家商量一下,如果不喜欢看日常,或者觉得剧情慢的,可以攒一攒,也可以随时弃文,最好不要来文下或者微博跟我讲,你们告诉我没有意义,我只会越写越慢,真的不是故意,是因为心态崩了然后破罐破摔。 不知道其他作者是什么情况,反正我写作就是看心情,永远没有存稿,心情好多写点就能多更点,心情不好写不出来就只能断更,就希望大家互相理解、多多配合~鞠躬_ 今天就不晒霸王票了,我还没洗澡呢,大家晚安_(:3J∠)_   ☆、第一百零二章   就在叶小妹愉快的在宋爸爸宋妈妈跟前刷着存在感的时候, 春节到了。   时间过得很快,不过叶小妹来北京也有半个多月了, 每天坐在宋大哥的自行车后面, 几乎把北京城的大街小巷都转遍了。   一开始,叶小妹不太能理解宋大哥这次为何如此积极,明明时间这么充裕,宋大哥却跟火烧屁股似的,只要出太阳, 就必须拉着她出去玩耍, 像是恨不得一天之内就带她逛遍北京城。   叶小妹提出在家歇俩天看看电视的建议都被驳回了, 这么急性子的宋大哥,根本不是她认识的宋大哥嘛。   到了过年,叶小妹才知道原因,原来留给她出去玩耍的时间真的不多,因为她是“新进门的小媳妇”,亲朋好友来了都得把她拉出去溜溜,所以她除了走亲访友哪都不能去。   大概是怕叶小妹知道了又要起幺蛾子, 宋清徽便没有提前告诉她这么重要的安排,只是未雨绸缪般的带她痛快玩了那么多天, 算是堵住了叶小妹的嘴。   叶小妹这半个多月大体也算是开心满足的, 到了过年期间, 也就在宋清徽的期待中乖乖配合了一回。   不过她不是听宋大哥的话, 而是时隔多日终于想起来,过年就意味着他们再过不久要回家了, 又得在王翠芬同志和队长父亲手底下讨生活了。老父亲老母亲有多看重她在北京的表现,她心里还是有数的,为了回去后好跟他们交差,叶小妹也只能乖乖配合。   被大家逼着看书写字,经常让叶小妹感到头疼,但是把自己当成精美的花瓶一样在人前展示,听着人们的恭维赞美,这活儿她再拿手不过了,一点难度都没有的。主要是她连公公婆婆都成功拿下了,这会儿正信心爆棚呢,所以一点都不担心见亲戚。   而且宋奶奶家依然是活动的主场。   国人不管过什么重大节日都讲究“团圆”二字,年夜饭这么重要的日子,在北京的宋爸爸宋妈妈,宋小姑、小姑夫和他们的孩子,还有宋堂哥和他妈妈,一个不落,全都到宋奶奶家欢度除夕了。   宋奶奶生了两双儿女,如今连宋清徽都要结婚了,上面的兄姐当然早就各自成了家,有些动作快的估计连小孩都生了好几个,比如那个帮宋清徽买手套的上海表姐,叶小妹就听宋奶奶说她已经生了两个女儿,还准备要三胎。也就是说宋家人丁是很兴旺的,年夜饭的日子,接过宋奶奶家只聚集了堪堪十来个人,要不是宋清徽今年带了叶小妹回来凑数,人还会更少,两只手都数的过来,其实这个年夜饭称得上冷清了。   叶小妹却发现老爷子老太太好像并不难过的样子。   宋大哥的亲哥宋清嵘好像最近有任务在身,连年都在部队里过,根本没办法回来,他老婆当然也不可能回来,总得留下来照顾任务缠身的丈夫,同理,一大家子都在南京的宋大伯,和在上海的宋大姑家,也都是有这样那样的理由脱不开身,宋爷爷宋奶奶非常理解,老爷子甚至豁达的感叹道:“如今世道安稳了,孩子们过年抽不开身,过后总能找时间,每隔一两年回来看看咱们两把老骨头,不在一个地方总是有些不便,但是也不像以前了,想团聚有的是机会。”   宋奶奶也很赞同的点头:“知道孩子们都平平安安那就行啦。”   大概经历过战乱的老人才会对现世安稳充满感激。宋爷爷和宋奶奶都不在意家人齐不齐,叶小妹当然更不会在意了,外地的亲戚们都不回来,宋爸爸宋小姑他们都不需要留宿,吃完饭便可以各回各家,也就意味着叶小妹还能继续一个人独占拥有浴室的“豪华间”,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唯一让叶小妹觉得头疼的,是这些大伯大姑还有分不清名字的表哥堂姐啥的,虽然没能回北京陪老爷子老太太,却都很有心的打电话过来拜年了,除夕这天中午刚过,宋奶奶家的电话便响个不停,宋奶奶和他们聊着聊着,就要把叶小妹拉过去介绍,等她把孙媳妇好一通夸,叶小妹就需要接过电话跟对面打招呼。   叶小妹连面对面打招呼都从来没害怕过,通电话当然更是落落大方、底气十足,再加上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很容易就得到宋家亲戚的认可,至少宋大伯和宋大姑等长辈跟她通话时,没有一个不夸她的,宋大姑还说早就准备了见面礼,只是没想到今年又不能回京,赶明儿问奶奶要了地址,就把礼物给寄她老家去。   这种一言不合就要送礼物的亲戚,叶小妹当然是非常喜欢的,可是架不住电话太多了,一下午接了十几通电话,每一通电话宋奶奶都像个热情洋溢的电话推销员一样把她介绍给对方,然后叶小妹就要把上一通的对话几乎原封不动的再演练一遍,简直比打仗还累,接完这些亲戚们的电话,她已经毫无形象的瘫在沙发里了。   跟叶小妹比起来,同样接了这么多电话的宋奶奶不但精力旺盛,甚至容光焕发,接完电话还非要去厨房帮忙准备年夜饭,赵海兰和宋英珺几人拦都拦不住。   宋奶奶进厨房了,没多久宋小姑却溜出来“偷懒”,端了个小碗直接走向还在北京瘫的叶小妹,颇为亲切的笑道:“小妹,奶奶说你今天累狠了,来吃点东西补充一□□力,这是刚出锅的炸丸子,趁热吃最香了,你们老家过年做不做这个?”   早在听到宋小姑喊她,叶小妹就很自觉的坐直了身子,露出乖巧的神情。要说她来北京后缀喜欢的长辈,除了宋爷爷和宋奶奶之外,就是宋小姑了,连宋爸爸都比不过。   当然要说起来,她跟宋小姑的“缘分”确实很深,当宋爸爸宋妈妈毫无所知的时候,宋小姑就知道她的存在了,不过叶小妹不知道这段故事,更不是因为这个才喜欢宋小姑的。   她喜欢宋小姑的理由很简单,宋小姑跟宋大姑真不愧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妹,都喜欢给见面礼。叶小妹至今还没见到宋大姑的见面礼,宋小姑的礼物却是刚来北京的第二天就见过,并且用上了,宋小姑送了一条非常柔软厚实的大红色羊绒围巾,非常适合现在的季节,主要是叶小妹在老家还没几个人戴围巾,连她自己都想不起来要搞条围巾保暖,就别指望王翠芬她们有着意识了,所以她脖子光秃秃的来到大北京,第一天就冻成狗,宋小姑的围巾送的再及时不过了。   这条围巾是很常见的款式,胜在大红色红得很正,叶小妹这肤色戴着围巾还有几分洋气,宋奶奶摸过之后也赞不绝口,说难得有羊绒这么柔软不扎人,质量十分上乘云云,叶小妹就知道宋小姑是大手笔了。   虽然在叶小妹眼里,宋爸爸宋妈妈为人都比她想象的要好很多,前者故事很有趣,后者不使唤她干活,都是好人,但是跟见面就送昂贵礼物的宋小姑比起来,当然是宋小姑更让她喜欢呀,她就是这么现实的人。   在北京的这段时间,叶小妹只要出门就必然围上宋小姑送的围巾,一天不落,仿佛自己是整条街最潮的仔,连拍“结婚证”都是戴着它去的!   拍照的师傅说红得洋气,还衬得人更精神,让她戴着红围巾拍了好几张照片,才取下来换别的造型呢。   也是看叶小妹戴着红围巾的神气样儿,宋奶奶才想起来,某天拉着叶小妹去找老师傅定制了一双小皮鞋,说是红围巾配小皮鞋才是真正的洋气呢。   老师傅皮鞋纯手工制作,活儿慢,说要年后才能拿到鞋子,但那可是小皮鞋啊,叶小妹来北京之前脚下穿的都是她娘自己做的布鞋,叶三哥有次回家给她带了双解放鞋,都让她再次成为全村姑娘最羡慕的对象,如今竟然能混上洋气的小皮鞋了,叶小妹感动不行,对于送她洋气围巾的宋小姑就更喜欢额。   这会儿,叶小妹乖巧状接过宋小姑递来的炸丸子,还破天荒的主动分给宋小姑的一双儿女吃,这两个小朋友如今也是她名义上的表弟表妹了,一大两小联手,不到两口就吃完了,可能是分享美食拉近了彼此的关系,两个小朋友一点都不认生的拉着漂亮表嫂陪他们玩游戏了。   宋小姑拿着空碗回厨房,走之前还颇为赞赏的看了叶小妹几眼。她是想着十里不同俗,每个地方过年都有不同的风俗,小徽媳妇以前在家可能没吃过这种炸丸子,才趁热捡了几个给她尝尝鲜,没想到小姑娘看着娇气不懂事,倒是个大方不藏私的,有肉吃还记得分给晚辈,根本没有所谓的乡下人恶习嘛。   宋英珺觉得叶小妹比她想象的还要更不错,决定回了厨房好好跟二嫂夸一夸。之前母亲没进厨房,她们三个还在聊这事,主要是她跟堂嫂听,二嫂在抱怨。她当然听得出二嫂话里话外的不喜,不过也好应对,二嫂爱面子,她多在二嫂面前夸几次小妹,慢慢二嫂就该放下成见了。   叶小妹已经跟小朋友玩开了,并没有注意到宋小姑离开前的眼神,反倒是正陪老爷子下棋的宋清徽若有所思朝她这边看了一眼,内心对叶小妹除了佩服还是佩服,想他回来的路上净往最坏的方向想,自己吓自己,怕小妹和他妈水火不容,爷爷奶奶也不太乐意之类的,万万没想到他担心的一件都没发生,叶小妹来到北京就像是突然变成了万人迷一样,这已经不叫如鱼得水,几乎见过她的长辈就没有不喜欢她的。   爷爷奶奶不用说,他爸和小姑竟然也这么喜欢她。至于他妈,虽然每次见他们回家都板着个脸,可从来不叫小妹干活,还每次都做那么多好菜,总不可能是都做给他一个人吃的。宋清徽就觉得要是多给叶小妹一点时间,他妈估计也分分钟举旗投降,可惜他们还有十来天就该回双岗了。   不过现在的情况也不错,比他预想的要好千倍万倍。这样想着,冷不丁被敲了下脑袋,对面的老爷子严肃脸:“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三心二意了?”   宋清徽觉得有点脸热,正要集中精力在棋盘山,旁边的宋堂哥憋不住笑道:“小爷爷,要不我陪您下?人家正值新婚燕尔,您也给他们点相处的机会嘛。”   宋清钰笑成这样,当然不是真心要替宋清徽下棋,再说宋清徽和叶小妹也没结婚,他们得回了双岗才能摆酒和领证,在北京可领不到结婚证,他这么说无非是调侃而已。   听到宋堂哥的话,宋清徽顿时整张脸都红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晒个霸王票——   ☆、第一百零三章   叶小妹在除夕这天的“辛苦”倒也没有白费, 吃完年夜饭她就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回报”——在宋奶奶家吃年夜饭的这些长辈,全都给她准备了红包, 包括宋爸爸宋小姑以及宋堂哥的妈妈。   时隔多年, 叶小妹再次享受到了收红包收到手软的快感。   宋家人人都是领导干部,包括宋堂哥和他母亲。他们母子俩听起来好像孤儿寡母无依无靠,实际上宋堂哥才是宋爷爷亲生的,所有子孙中,老爷子唯独关照过这个侄孙, 所以跟同辈兄弟比起来, 宋堂哥爬得特别快, 而且他留在北京,平时少有出生入死的任务,反倒经常负责领导们的安保工作,人脉什么的可广了。   堂伯母同样不是普通人,人家可是市妇联主席兼人大代表。政商不分家,叶小妹上辈子也没少跟官二代们玩耍,她对部队的了解不多, 但是堂伯母的职位一听就知道,北京市的妇联主席, 妥妥的正厅级干部。女领导啊, 宋堂哥和堂伯母哪里是什么孤儿寡母。   所以叶小妹从来没同情过宋堂哥,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 宋堂哥都轮不到她来同情,真有那个圣母心, 还是心疼心疼自己吧。   总而言之,宋大哥家都不是什么普通人,给压岁钱当然也不能像他们老叶家似的、可怜巴巴给个一毛两毛。叶小妹拿到红包时还没打开看,整个人就笑得跟花儿似的了,她知道以他们的身份,要么干脆不给红包,既然给了,里面怎么也得包个一块两块才好意思出手。   宋爸爸他们都是每家一个红包,宋爷爷和宋奶奶分别给了一个,叶小妹加起来共收了五个红包,里面至少有五块钱,运气好说不定还能开出十块二十块的大额红包,简直是天外横财啊。   她上一次“发财”还是在去年,现在应该说是前年了,卖了头发然后揣着五块多跟叶三哥去逛街,都感觉自己像是抱着一百万一样,恨不得走花路,这会儿过个年就有这么多红包了,叶小妹别提多兴奋了。   然而等她找机会悄悄打开红包时,才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老宋家的土豪程度,什么加起来五块十块的,分明是看不起老宋家。宋奶奶宋爷爷和宋爸爸三人的都是十块的,宋小姑和堂伯母也分别包了五块,加起来就是四十块,整整四十块啊!   穷日子过太久了,叶小妹突然捧着这么一笔巨款,感觉自己没出息的想要发抖了。然后她就开始期待之后拜年的活动了。   宋小姑和宋堂伯母都给了,其他亲戚长辈会不会也准备压岁钱?不奢望人人都像宋奶奶他们一样出手就是五块十块的,哪怕一家包个五毛一块,她也能再赚一笔啊——拥有四十块巨款的叶小妹美滋滋地想。   结果还真让叶小妹等到了,“足不出户”就赚了满盆钵。   老爷子和老太太的直系子孙虽然遍布天南海北,过年都没回来,不过来宋家拜年的人却一点都不少,初三过后,老爷子家人来人往、门庭若市。   叶小妹表示能理解,上辈子她爸妈只是有点小钱,各路亲戚对她都好得像亲生闺女似的,老爷子这个位置,对他饱含孺慕之情的晚辈子孙更是一大堆,除此之外,还有世交好友家的晚辈,老爷子以前的老部下等等,大家都赶着来拜年,宋奶奶一天得接待三五拨客人。   好在他们并不都要留下来吃饭,大部分放下礼物,跟老爷子喝会茶聊聊天,就主动告辞了。   当然今年多了一个环节,每来一批客人,宋奶奶都孜孜不倦的把叶小妹叫过来认人,有些提前知道的就送个红包,没准备的便笑着把叶小妹好一顿夸,宋奶奶都会很高兴。   叶小妹也很满足,每天至少都能收一两个红包,还要啥自行车?   她都恨不得住在宋奶奶家不走了。   可惜这是不可能的,宋奶奶家依然门庭若市的时候,叶小妹却不能再幸福的躲在家里收红包了,因为她差不多见完了宋家这边的亲戚,该去宋大哥的外婆家刷刷存在感了。   去赵家的前一天晚上,宋爸爸和宋妈妈专门过来了一趟,跟叶小妹去宋大哥外婆家的安排有关,不过主要是商量她和宋清徽的婚事。   这是叶小妹来北京这么久,宋妈妈第一次主动提起他们的婚事。   本来大年初二是回娘家的日子,赵海兰同志那时就该领着叶小妹回去见她娘家的父母兄妹了,但她不喜欢这个儿媳妇,当然不会上赶着带她回去了,说她鸵鸟心态也好,给叶小妹下马威也罢,总之赵海兰就是憋着不发话。宋家都是很“民主”的人,去的是赵海兰娘家,她不主动提这事,大家也不催她,宋奶奶乐得把小妹留在家里见见她这边的亲戚。   然后一拖就到初六初七了。赵海兰再不回去拜年,就不是给叶小妹下马威,而是给她娘家没脸了,只能闷闷不乐的给娘家打了招呼。   赵海兰回娘家容易,却不能就这样带着叶小妹回去,去之前总得把他们的婚事商量好,赵海兰是很讲究的人,不可能带个不清不楚的儿媳妇回去,所以连夜过来商量了。   这种事应该是双方家长坐下来细谈的,奈何条件不允许,双岗生产队甚至连电话都没有,宋爸爸宋妈妈也不能通过电话直接跟叶队长他们对话,于是作为唯一的叶家人,叶小妹就被允许坐在“谈判桌”上了。   不过叶小妹基本上只是吉祥物,她插不上话,自己也不太感兴趣,主要还是宋清徽代为转达叶队长他们的意思。   男方代表的宋爸爸表示:“这次你们回来得匆忙,家里就先不办酒席了,在小妹家简单办一场,等你们以后回城,再把亲家他们请过来,再热热闹闹的办一场婚宴,总得有一场是双方家长都在席的婚礼,是不?”   宋英盛说到这里顿了顿,宋清徽也跟着顿了下,他本想说叶叔叶婶也是这个意思,他们家这边的酒席暂时不急,只是双岗那边怎么也得摆几桌意思意思,乡下地方稍有不到位的地方就容易惹来闲话。不过眼角余光突然瞥到叶小妹在旁边凑热闹似的瞎点头,宋清徽无奈的笑了笑,索性默认了叶小妹的态度。   叶小妹当然不认为她是瞎点头,婚礼什么的她本来就不在乎。   上辈子跟朋友闲聊的时候,她倒是大言不惭的放过话,有人想娶她,起码也要准备豪华游轮、古堡婚礼,这样才能让她答应求婚,可那会儿她压根就没想过真要嫁人。至于现在嘛,结婚就是她发家致富奔小康的途径,婚礼什么的就更无所谓了,还不如多吃斤块肉来得实在。   再说了,宋大哥家的生活如此幸福,不但吃肉吃到尽兴,还有数不尽的红包拿,办不办婚礼,叶小妹都已经毫不见外的把自己当宋家人了,宋大哥这辈子都别想撇开她~   这边,叶小妹还在美滋滋想着自己那笔巨款,宋爸爸和宋清徽已经聊到在她家办酒席的花费了,宋爸爸很善解人意的说委屈了小妹,她家的婚宴还是尽量往热闹了办,酒席钱都他们这边出,奈何叶家更善解人意,叶队长早就跟宋清徽打过招呼了,这些东西都他们家出,让他父母放宽心,也别跟他抢。   宋清徽转告了叶队长的态度,又解释道,“其实萝卜白菜之类的蔬菜,乡下确实不怎么缺,家家都会在地窖里堆满青菜,至于鸡鸭鱼肉,小地方供销社的供应严重不足,有钱和票也买不到,所以那边办大酒席也都是自家提前准备好,不够也是找亲朋好友借,来年再还,钱是不必花的。”   真要给叶叔算钱,就显得太见外了。   宋英盛严肃脸点头,既然是那边的风俗,他们也不好再坚持,“不过也不能叫亲家吃亏,那就彩礼多给出点吧。”   接下来就该谈彩礼这个大问题了。   叶小妹听到还有彩礼,下意识的坐直了身子,大眼睛里充满了期待,目测又要发一笔小财,结婚果然很有意义呀_(:3j∠)_   偏偏在关键时候,正一脸高冷的摆着架子的宋妈妈插话了,她毫无预兆的问,“你们结婚了住哪儿,知青点?”   宋清徽摇头:“知青点房间不多,加上住的知情不少,本来地方就很挤了,知青结婚都得搬出来住。”   “搬去哪里?”   “队里没有安排,这个都要自己解决。”婚后怎么生活,宋清徽当然也提前做过功课,被问起来也很耐心的介绍起来,“小妹是本地人,我们结婚后,按规矩也可以在大队申请宅基地,然后自己建房子的……”   赵海兰淡淡的问:“还有别的办法吗?”   又不是准备在乡下待一辈子,建房子做什么。赵海兰压根不考虑这个方案。   宋清徽也不意外,开始介绍第二种,“我们那有两对知青前辈,他们婚后搬出去,直接借住在本地队员家中,每年付几块钱,就当是租房子了。”   说到这里,宋清徽脸上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不过回来之前,叶叔说让我问问你们的意见,我跟小妹结婚后就不用搬出去了,直接住家里……”   虽然他也听说隔壁有男知青娶了本地姑娘,直接就跟着妻子住丈母娘家了,宋清徽也承认,这样是比单独起房子或者去别家租借都要来得省事许多,但是放在自己身上,总觉得像是吃软饭的。   宋英盛跟赵海兰也都沉默了一下,其实赵海兰毫不犹豫pass掉建房子那条,就在想叶小妹家里是不是能解决这个问题,毕竟他们离得远,想有所作为也是鞭长莫及,这个时候,身为岳父岳母,能帮衬就该多帮衬点,不都说女婿半个儿吗?   主要是赵海兰没想到那种乡下地方,原来也有租房子这么洋气的办法。   不过叶小妹娘家就在那儿,放在自家不住,去别人家租房子,也不是个办法。住别家屋檐下,肯定不如自家自在。   如此思虑一番,宋英盛和赵海兰都有点想同意叶队长的建议,但夫妻俩又都有点拉不下脸,连宋清徽本人都觉得羞赧,在他们当父母的看来,酒席叶家出,婚后还住他们家,他们儿子不就像倒插门了吗?   丢不起人的宋爸爸宋妈妈就这么迟疑着,这个时候,叶小妹不甘寂寞的插话了,她忍不住郁闷的看着宋大哥:“你什么跟我爹商量了这么多事,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搞得好像她是从垃圾桶里捡来的一样。   叶小妹插嘴插得很是及时,赵海兰同志一个眼风扫过来:“你有意见?”   “当然没有呀。”叶小妹想也不想的否认着。   赵海兰脸色缓和了些,多少有点满意。   这段时间观察下来,她早知道这丫头看着一脸精明,根本就是傻呼呼的,小徽住她娘家,叶小妹绝对不会像有些精明过头的姑娘一样,觉得自己吃亏了、婆家太不重视云云。所以她很清楚叶小妹的答案,揪着问不过是正好给他们一个台阶,叶小妹表示欢迎小徽住她娘家,她刚好顺势应下来,自家也不丢人。   这么想着,赵海兰正要点头同意,没想到叶小妹的话还没说完,这会儿正美滋滋的感叹:“宋大哥住我家,以后就只有我欺负他的份,他可别想欺负我~”   叶小妹会有这样的感叹,是想起上辈子有些网友的吐槽,跟老公吵架,老公经常生气就会高高在上的说“从我的房子里滚出去”,听得特别伤人。上辈子她有车有房,也没打算结婚,听着就很没有代入感,现在听宋大哥商量婚后住哪儿,她反而福至心灵般的想起了这件小事,突然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宋大哥要是敢欺负她,她也要这么放狠话,让他滚出去流浪街头、无家可归。   当然叶小妹觉得宋大哥肯定不会欺负她的,所以她也只是想像一下自己威风的样子罢辽。   但是赵海兰却被叶小妹的大实话弄得嘴角抽搐,眼底都是无语,深恨自己为什么要揪着傻呼呼的叶小妹问。   不过这个时候,她倒是更好奇亲儿子的感受,非要找个这样的小村姑,也不知道他不不会?   赵海兰又不动声色抬眼去看宋清徽。对面的宋清徽却端的是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对叶小妹发自肺腑的感慨恍若未闻。   主要是被坑着坑着就习惯了,跟他回家以来,叶小妹简直配合的像个乖宝宝,这种程度压根不值得他侧目。   赵海兰同志颇为失望的收回目光。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更得早,但是今天也只有一更,进入月底倦怠期,我得保证每天都有更新,毕竟就剩七天了,只要每天更一章,小红花就能顺利到手啦晒个霸王票—— 感谢两位小可爱,么么哒。   ☆、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不管怎么说, 叶小妹的插话,确实让宋英盛和赵海兰比较没有心理负担的接受了叶队长的提议, 宋爸爸还是那句“不过也不能让亲家吃亏, 彩礼再厚点……”的口头禅。   叶小妹虽然很期待彩礼重头戏,却忍不住又插了句嘴,弱弱的举手道:“我可不可以提个小小的要求?”   不是叶小妹太事逼,主要是她很清楚王翠芬同志和队长父亲的尿性,他们在宋爸爸这里是善解人意了, 对她却从来都不假辞色, 一言不合就打断腿, 所以她这个小要求,只有先得到了宋爸爸他们的支持,回去才能让队长父亲他们配合,否则,多半又是她娘一句打断腿就把她打发了。   叶小妹小算盘打得很响,宋家人却被她装出来的小可怜样打动了,大家都停下来听她讲话, 一直没说话的宋奶奶更是表态道:“小妹不用害怕,有什么意见尽管提, 就算你叔叔他们不答应, 奶奶也会支持你的。”   “我想回去以后把我的房间装修一下, 然后再修个像奶奶家一样的厕所和洗澡房。”   说着, 叶小妹还指了指楼下厕所的方向,有了参照物, 要求就比较好说出口了。   她在农村生活了一年多,其他条件都已经适应了,茅厕真心适应不了!   但是叶小妹也知道,他们那儿家家户户都用这样的茅厕,标新立异很有可能悲剧,假如她没事跑去跟队长父亲和王翠芬同志要求弄个带抽水马桶的厕所,地板还要贴上干净的瓷砖,非但不可能如愿以偿,说不定还要被她爹娘逮住一顿胖揍。   叶小妹还是很有逼数的,什么要求能提,什么要求不能提,她心里都有本账。   就是来到宋奶奶家后,发现这会儿不但有抽水马桶,连24小时淋浴系统和暖气什么的都齐全了,叶小妹的狗胆才终于大了起来,她也没要求装淋浴花洒什么的,弄个干净的带厕所的洗澡间,以后继续用洗澡桶也洗得舒服啊。再说她现在要结婚了,既然婚后还住自己她,装修婚房什么的应该很正常的吧。   这么想着,叶小妹也渐渐有了底气。   不过她这个很有创意的要求,成功让宋奶奶他们目瞪口呆了一下,连赵海兰都忍不住腹诽,结婚不要新衣服新鞋子,或是首饰什么的,之要求修个厕所,敢情这小村姑看着一脸败家模样,实际上竟是个勤俭持家的女子?   比起面露不解的长辈们,宋清徽在这方面跟叶小妹有共同语言的多,毕竟宋家这样“先进”的条件,宋清徽到了双岗却得跟所有人一样用那种埋汰的茅厕,这对他这种有点小洁癖的“大少爷”来说,真的是非常艰苦卓绝了,只是他习惯了报喜不报忧,要不是叶小妹现在提出来,他都还没想过还可以这样操作。   难得叶小妹机智了一回,宋清徽当然要帮帮忙,他委婉的跟长辈们介绍了一下农村的厕所情况。   宋爷爷和宋奶奶面露恍然,又有些吃惊的问:“我们以前在乡下也是这样的茅厕,原来现在还没变吗?”   宋清徽苦笑着摇头,还忍不住添了一句:“有些茅厕听说盖了有二十几年,如今还在用着。”所以他每次都会特意避开那几间茅厕,就怕上着上着,突然屋顶塌了。   听他这么说,宋英盛和赵海兰也慢慢回忆起来了,宋英盛还算端的住,赵海兰同志已经面露恶心,斩钉截铁的道:“修,就按咱们家这种卫生间来修!”   赵海兰这么积极,当然不是叶小妹,而是心疼亲儿子,以前不知道也就算了,如今知道乡下条件这么艰苦,哪怕他们返乡就只是待几个月,她也要帮孩子改善改善条件。   宋清徽很是稳重的笑道:“抽水马桶就不用了,家里还有小孩子呢,就弄个蹲厕吧,这个去县里应该比较好买。”   宋英盛的反应比妻子晚了一步,这会儿也笑着附和道:“小妹的建议挺好的,你们婚后要打扰亲家,以亲家的性子想必是不肯收房租的,正好趁着结婚帮他们把房子修一修,也算是你这个女婿尽孝心了。”   宋爸爸越说越觉满意,房子是现成的,稍微修整一番也花不了多少钱,反而能洗清儿子“倒插门”的嫌疑,他认为相当值得,连带着看提出这个办法的叶小妹,都怎么看怎么觉得蕙质兰心、善解人意。   叶小妹的要求得到大家的热烈支持,又收到了宋爸爸的赞赏,简直不要太满意了。   总之今天的会谈圆满结束,皆大欢喜,然后第二天,叶小妹兴高采烈的跟宋妈妈回娘家了。   从赵海兰同志经常说“我们这样的家庭”的语气中也能听出来,赵家同样不是普通人,跟宋爷爷的级别当然没法比,但也是实打实的高干背景了,分钟碾压叶小妹这种小村姑没商量。   想想宋妈妈这么的充满优越感,她的父母兄弟想必也不是多接地气的人,叶小妹自己就有心理准备了,不过,宋妈妈毕竟是第一个答应要给她修厕所的长辈,叶小妹这会儿也怎么看宋妈妈怎么亲切,已经决定给宋妈妈面子,到了宋妈妈娘家就把自己塑造成贴心的小棉袄。   毕竟队长父亲那种铁石心肠的老父亲都架不住她的“杀手锏”,被她捧得不要太开心,在叶小妹看来,宋妈妈跟队长父亲比,耳根子不要太软,看在新厕所的份上,她就出点力,好好捧着宋妈妈,让她高兴一回。   不过到了赵家后,叶小妹突然发现她不需要费这个劲。赵家亲戚对她虽然不如宋家亲戚那样热情,但也绝对不冷淡了,关键是他们表现得还算随和亲切,并没有表现出宋妈妈认个小村姑当媳妇真是叫人发笑的意思,所以宋妈妈心情一直不错,她也就不用再捧着宋妈妈讨她开心了。   叶小妹想想,倒也能理解宋妈妈娘家众人的态度,她跟宋大哥结婚已经定局,宋爷爷和宋奶奶都不说什么,赵家的外公外婆优越感再强,也不可能跳出来指手画脚吧。而且他们一进门,赵外婆除了拉着宋大哥看好久,心疼的说他瘦了黑了之外,就拉着她的手客气的道:“小名叫小妹是吗?早就听说亲家母喜欢你,恨不得天天带在身边,我们一直惦记着呢,果然是个好孩子……”   也就是说赵外婆一家对她这么亲切,多半还是托了宋爷爷和宋奶奶的福,这让叶小妹忍不住在心里佩服自己的机智,一上来就抱宋爷爷和宋奶奶的大腿果然没错,这两条最粗的金大腿抱稳,就什么都不用愁了,真是好省事啊~   然后偷懒成性的叶小妹,再也想不起自己来之前关于“给宋妈妈做面子、哄得她眉开眼笑”的伟大志向了,能够安安心心的当条咸鱼,她才不想费那么多事了。   装得斯文羞涩的样子跟赵家长辈们打完招呼,叶小妹便被宋大哥拉着去认识表姐表哥们了,大家都是年轻人,过年当然是热热闹闹的打牌啦,作为客人的叶小妹刚过来,就有个表姐热情的问她要不要一起打,叶小妹手气可好了,无论打牌还是打麻将都是赢多输少,当下撸起袖子加入战局。   赵外婆家要比宋奶奶家热闹得多,大概是子孙都在身边的缘故,不算叶小妹和宋清徽,围在一起打牌聊天的小辈都有十数人,就开了这一桌牌局,导致每个牌友后面都站了一两个“后援”。叶小妹虽然是初来乍到,可是坐下一看这阵仗,她也不能输啊,所以扭头就把正在跟大表哥寒暄的宋大哥拉了过来,“表哥表姐们全都有智囊团,我也要有,宋大哥你就站这不许走哦。”   叶小妹跟宋大哥亲密惯了,再说他们马上就要结婚了,在亲戚面前黏糊一点也是人之常情吗,所以她也理所当然的直接握住了宋大哥的手、把他往自己身后拽。   但是在一群表兄弟姐妹眼里,叶小妹还是有点热情大胆过头了,当着他们这些亲戚长辈的面都跟小徽撒起娇来了,这哪里是什么农村小媳妇?分明就是只呛口小辣椒嘛,比他们土生土长的北京姑娘还要辣。也难怪小徽在家的时候都端的一本正经,去了乡下反而被个小丫头拿下了。   不过叶小妹这样热情直白,赵家表哥表姐们反而看她顺眼了,小姑娘性格挺直率可爱,跟小徽也确实是有感情,那就不是靠着什么小手段扒上来的。   所以看着叶小妹的动作,众人反而起哄揶揄起来,“我们身后的只是观众,可不是帮手,你们小两口联手可就不公平了啊。”   “这就叫‘夫妻同心,其利断金’,谁让咱们还没媳妇呢。”   还有个表哥勾着宋清徽的脖子把他往叶小妹身后推,“弟妹在这孤军奋战,你倒跑得没影了,怎么当丈夫的?”   “在这站好,弟妹说了,一下都不许动哦。”   大家起哄归起哄,洗牌发牌的动作却一点没耽误,叶小妹现在已经摸了手好牌,便不再关注众人的打趣,本来她就脸皮厚,这种调侃压根打击不到她,叶小妹便完全心无旁骛跟大家玩起了牌。倒是宋清徽,被表哥按着都快贴到叶小妹背上了,不远处的长辈们还瞧着这边一阵好笑,宋清徽被搞得一阵尴尬、手足无措,偏偏叶小妹跟没事人一样,他又不好解释更不能撇清关系似的离开,这样显得他还不如叶小妹大方,就真的有点丢人了,遂只能厚着脸皮、装作若无其事的低头看叶小妹打牌。   叶小妹手气好,玩牌时脑子转得也格外快,宋清徽其实也不用帮什么忙,便站在她身后苦中作乐的想,幸好在叶小妹时不时的锻炼、或者说是折腾之下,他也算长进了,颇有点叶小妹厚颜无耻的风范,再不好意思,也不至于像以前那般动不动就面红耳赤了,所以现在没有尴尬到太过分。   赵家表哥表姐们也是这么想的,这对小夫妻一个比一个的脸皮厚,这么打趣都没什么反应,他们不能揪着不放,这个小插曲便掀过去了,众人的重点又慢慢转回了牌桌上。   不过有了这个小插曲,他们跟叶小妹的关系倒也拉近了许多。   所以在赵外婆家做客的这一天,叶小妹只需要跟一群同龄人打打牌说说笑,很是轻松愉快的混了过去,但意外的是她这么咸鱼,赵家长辈对她的印象似乎还不错,都体现在红包上了——赵外婆包了个十块钱的大红包,赵家的大舅大姨们一个包了五块。叶小妹回家幸福的拆红包时,都恨不得再跟着宋妈妈去一次她娘家了,赵外公赵外婆不像宋爷爷和宋奶奶分别给她红包,可是赵家的大舅小姨一大堆,加起来也有三四十块啊,叶小妹捧着这笔巨款快乐地像老鼠。   之后两天,她确实又跟着宋妈妈他们出门了,却不是去赵外婆家,而是专程去给赵舅舅他们拜年。就像是宋家这边,叶小妹也跟着宋大哥分别去过宋小姑家和宋堂哥家拜年,所以她能理解为什么还要单独去赵舅舅他们家。   但是这种就没红包拿了= =   见完赵家一串亲戚,时间也已经过了正月初十。   叶小妹和宋清徽来北京之前,叶队长叮嘱过元宵之前一定要到家,而不是返家,这还是有区别的,因为路上就要花两天半的时间,元宵之前到家的话,最晚正月十三就要出发,晚上还能赶回叶家吃顿团圆饭。   宋爸爸给宋清徽和叶小妹买的还真是正月十三的车票,上午九点的火车,大概元宵当天下午两点左右下火车,因为车票是年前几天定的,写信通知叶家的话,就怕他们到了双岗估计都还没收到邮局送的信,宋清徽索性给叶军华厂里打了个电话,这也是来之前叶队长交代的,有什么急事打给老三,他们知道的反而快一些。   幸福的日子一去不返,眼看着马上又要回老家了,叶小妹半是纠结半是高兴,纠结的当然是回乡下又要受苦受难,高兴则是赶在她走之前,定做的小羊皮鞋做好了,款式经典质量还很不错,叶小妹恨不得直接蹬着小皮鞋回老家!   第二个高兴的是叶小妹和宋清徽拍的“结婚照”也取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下午喝了杯手冲哥伦比亚,大脑过度兴奋,晚上只睡四个小时,结果屋漏偏逢连夜雨,爬起来吃午饭还各种不顺,打了个车去很远很偏的地方吃东西,忘记提前打电话了,到了地方人家在装修,我运气是有多好= = 好在那地方偏了点。但离市区只有四五公里,火速打了个车去市区吃泰式海鲜火锅,然后被完美治愈,从小最讨厌吃酸,一点点都受不了,第一次猎奇吃这种酸辣锅,感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又发现好吃的东西啦啦啦吃完回来补了个眠,晚上爬起来叫了个缅甸香辣蟹外卖,也超好吃,生活真的很美好_(:3J∠)_ 晒霸王票啦——   ☆、第一百零五章   提起宋清徽和叶小妹的婚事,无论是宋家的长辈, 还是叶队长和王翠芬, 都喜欢把“一辈子也就结这一次婚,要精心……”之类的话挂在嘴边, 叶小妹并不十分认同,大清都亡了,婚姻自由,等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起来以后就更自由了,跟她爸似的,想结几次婚就能结几次,一把年纪了依然有小姑娘想当她后妈。   不过到拍结婚照的时候, 叶小妹却比宋奶奶他们还要更加郑重其事, 穿上美美的裙子和围巾不够,另外还给自己带了两套衣服去现场换装,毕竟她可爱又迷人、各种造型都很能打, 甭管是结婚照还是普通的照片, 都不该浪费这份天生丽质的优势。   饶是给人拍了许多年照片、自认为已经见惯了大场面的照相馆老师傅, 依然被叶小妹的夸张震惊了, 他见过画着妆抹着口红、下雪天穿着裙子来拍照的姑娘, 还真没见过身上已经穿着新衣服,手里居然又拎着两套衣服的顾客!   事实证明,叶小妹浮夸的“前期准备”还是很有用的,照片洗出来就能看到效果了,几组照片都把叶小妹拍的美轮美奂, 活像是百变小公举,知道是他们在拍结婚照,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来的明星拍画报了!   依然是宋奶奶闲不住,陪他们一起去取的照片,老太太看到这些成片脸上就放光,都舍不得回家了,坐在照相馆一张张照片仔细看过去,爱不释手的同时,还有些遗憾,“早知道你们俩这么上相,就该多要点放大的照片,房间客厅都挂一张,多漂亮啊!”   比起宋奶奶“美中不足”的遗憾,叶小妹拿着照片就是全然的自豪了,她果然是个绝世小仙女,随便花了点妆,照相馆的光一打,竟然把她拍出了港星的风范,都可以留着当传家宝了,想想许多年后网上盘点“那些惊艳了时光的美人”,她把这些照片PO上去,说不定也能引起一片惊叹呢。   叶小妹越想越美滋滋,听到宋奶奶的话,很是大气的安慰道:“没关系啦奶奶,您要是喜欢,我们以后再拍就是了。”她长得这么美,不多拍点照留念简直是种损失。   宋奶奶闻言怔了一下,随后才自己想通,结婚是只结一次,可是又没规定结婚照也只能拍一次,他们家不差这几块钱,孩子们又喜欢,年年拍也拍的起!这样一想,宋奶奶很是赞同的点头,“我都差点转不过这道弯,还是小妹聪明。”   叶小妹毫不谦虚的默认了宋奶奶的夸奖,然后跟老太太一起继续欣赏自己的美颜盛世。   让叶小妹在这么多堪称完美的照片中,单独挑一张她最喜欢的合照,应该是她穿着姜黄色的确良的裙子配红围巾,趴在穿着白衬衫西装裤的宋大哥背上那张,倒不是因为这张照片把她拍得如何惊艳唯美,而是打扮得格外娇俏明艳的她和挺拔清雅的宋大哥同款,整个画面看起来非常的和谐,不要脸的说还真有点神仙眷侣的味道,一下子就击中了叶小妹的少女心。   说实话,过去的叶小妹拍照合影,只顾她自己独自美丽,从不在意身边的男伴或闺蜜的状态,毕竟她自己就是一道最美最独特的风景嘛,但是这张照让她突然发现,旁边站着和她一样优雅迷人的男朋友,比她自己找多少个角度完美的pose都有用多了,宋大哥简直是衬托她美貌的最佳道具啊!   刚好这张照也是放大的三张“结婚照”之一,叶小妹美美的抱着他们的特写照表示:“这张真好看,我要带回双岗,挂在房间里!”   宋奶奶和宋清徽都被她引得勾头去看,随后,宋清徽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耳朵,有点想劝叶小妹还是小心收起来,他们自己看看就好了,光明正大的挂在房间里,还是有些私密了,虽说是“结婚照”,她整个人都快趴在他身上了,宋清徽可以想象双岗的七姑八婆们看到后会怎么打趣的他们。   只是叶小妹正在兴头上,宋清徽抿了抿唇,到底不忍这样扫她的兴。   不过宋清徽不说话,叶小妹却有话说,欣赏了一会儿合影,突然想到什么,她颇为不满的瞥了宋大哥一眼,“我就说这样拍更好看了吧,你还那么扭捏不配合……”   宋大哥那天拍照不是一般的不配合,简直别扭的令人发指,拍个合影恨不得离她半臂之远,他们到底是拍结婚照,还是在拍离婚照?说实话,就这张合影,叶小妹都觉得不是最理想的姿势,本来她觉得宋大哥身体素质好,腰部手臂都有点力量,完全可以把她举起来,他们来一张浪漫对视的合影,结果她只是趴在他肩上,宋大哥都一副他们伤风败俗的羞耻模样,叶小妹就知道让他把她举起来拍照是不可能的了,这辈子都不可能了,只好遗憾作罢。   好在他总算听她一句劝,舍得把外套脱下来了,穿着白衬衫、摆着恣意的姿态,和她就很搭了;要是宋大哥坚持穿着那天的军装外套跟她拍这组合影,画面肯定没有这么和谐。   叶小妹抱怨的时候,老师傅也在旁边乐呵呵冲宋清徽点头,“你媳妇说得对,这样拍出来可真好看。”   以后可以教其他小夫妻摆这个姿势了。   距离他们拍照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老师傅对那天的情形依然记忆犹新,不单单是因为叶小妹带的衣服太多让他印象深刻,也不只是这对小夫妻格外出众的外形,更重要的是,那天拍照他可省心了!   按照老师傅多年的经验,给新婚的小夫妻拍照最是费力,肯为了结婚来花钱拍照的,自然都是想留个纪念,这些照片就得应景,得体现出新婚燕尔蜜里调油的状态才行,可是现在风气依然保守,刚结婚的小年轻不好意思在照相馆太过亲密,为了拍出让他们满意的照片,他总要花好多时间口水,劝说并指导他们摆姿势。   叶小妹和宋清徽,是第一对没让老师傅操半点心、人家自己就把姿势设计好了的小夫妻,而且这些姿势比他总结出来的还要先进时髦,老师傅轻松挣钱的同时,还在旁边偷师学了几招,心情不要太美。   宋清徽听着老师傅的调侃,俊脸又开始微微发热。这个时候,宋奶奶却颇为意味深长的瞥了他一眼。   拍照那天,宋奶奶并没有跟过来,理由是他们估计要拍半天,她一把老骨头熬不了这么久,索性就在家里歇着了,实际上,老太太是怕她在旁边,孩子们放不开,拍出来的效果不尽人意。   不过,尽管人不在现场,听着叶小妹和老师傅的三言两语,宋奶奶也能够想到那天的情形,叶小妹认为宋大哥太过羞涩矜持,老太太却觉得有意思,虽然过去的社会风气挺压抑,可这两年已经好很多了,在外面不能太放肆,但私底下,男孩子哪能完全的发乎情止乎礼?血气方刚的年纪,有冲动的时候本是人之常情。   小徽能这样端着,还不是仗着小妹热情直率又古灵精怪,跟那些口是心非的小姑娘都不一样!连她这把老骨头都能看出来,小徽越是摆出端方严肃、循规蹈矩的架势,小妹反而越喜欢往他身边,所以这臭小子心里不知道有多美呢。   估计傻丫头就是这样被他骗到手的。   不过,宋奶奶毕竟是亲奶奶,哪怕看穿了宋清徽的“险恶用心”,也没有挑破的打算,她想小妹未必就不清楚小徽的把戏,不过是小年轻玩情趣罢了,她老太婆就别掺和了。   这样想着,宋奶奶又收回视线,抱着另一份放大的照片爱不释手,“那我把这张挂家里,你们俩穿着军装多精神啊。”   现在拍结婚照,标准配置就是男女都一身军装,宋家也称得上“军人世家”,宋爷爷更是亲自要求他们俩结婚照一定要穿军装拍。宋清徽连时髦的军大衣都有,家里自然有准备他的军装,叶小妹却没有,拍照前宋奶奶便问宋小姑借了一身。说是旧的,也有八/九成新了,宋小姑很大方的表示这套就送她了,叶小妹要是喜欢,以后她再给她弄两身新的。   可惜叶小妹没多少迷彩情结,有一身军装过下瘾就满足了,便婉拒了宋小姑的好意。   听到宋奶奶的赞美,叶小妹很快凑过去看了几眼,她承认自己穿军装的样子很有些英姿爽飒的风情,可是宋大哥就未必了,她很是中肯的点评起来,“我觉得宋大哥穿白衬衫最好看,军装的话还是堂哥穿着更出色。”   叶小妹一惯坦率直言,前半句虽然过于直白,但也附和她的身份和性格,但后半句就有点过于胆大了,饶是宋奶奶了解她的性子,都忍不住诧异的转头问:“小妹,你觉得小钰长得比小徽好?”   “也没有啦,宋大哥和堂哥各有千秋。”宋大哥都快要变成老公了,叶小妹还是会护短的,她诚实的表示,“堂哥穿军装特别精神挺拔,要是都穿白衬衫的话,肯定是宋大哥最帅的嘛。”   宋清钰虽然不是亲生的,但也是宋奶奶看着长大的,对他的疼爱并不低于亲孙子,老太太当然认可两个孩子各有优势的观点,但这话是小徽的媳妇说出来的,说明这丫头是发自内心觉得小钰也长得好,那就有点让人意外了,宋奶奶不由抬头去看宋清徽。   果然宋大哥也不抿唇了,眼神也不尴尬了,取而代之的是隐隐发黑的印堂。   宋奶奶很是好笑的收回视线,并且附和了叶小妹:“你说的是,他们兄弟俩都好看,哈哈哈!”   不明内情的叶小妹跟着宋奶奶一起乐。   宋清徽:……   取了照片,宋奶奶带叶小妹去百货大楼买了大半天的东西,回去把行李整理一下,第二天一早,叶小妹和宋大哥便挥别了亲爱的宋爷爷宋奶奶,带着大件行李踏上回双岗的旅程。   他们来的时候带了许多稀罕的野味和不怎么稀罕的农产品,回去总不能两手空空,如果没有宋奶奶的热心张罗,最是讲究的赵海兰就该挺身而出了,她看不上眼的乡下亲家都准备了那么多东西送给他们,甭管上不上得了台面都算是精心了,没道理老宋家还比不上乡下人家吧?不管满不满意乡下媳妇,回礼都是必须的,这关于老宋家的面子,数量和价值都要压过乡下人家才行。   赵海兰同志抱着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想法,明知道老太太会张罗,她依然亲手准备了一些回礼带过来。   这么多礼物,再加上叶小妹到北京后添置的衣物,回家的行李反而比来北京时还要多。   宋清徽可以劝叶队长和王翠芬缩减行李,却不能这样劝奶奶和母亲,多少显得他对岳家有点轻慢,虽然他没有这个意思,而叶小妹也肯定不会在意,可他还是没有多说。   长辈这么热心张罗,说到底也是在给他做面子,宋清徽很配合的带上了几十斤重的行李。   好在宋爸爸今天有空,亲自开车送他们去了火车站,宋清徽也就不用太过烦恼行李太重怎么办的问题。   亲自到车站接他们的宋堂哥,今天却全程没有露面,宋清徽本来也想好了理由,叶小妹问起来,就说堂哥去他小姨家相亲了,结果叶小妹一直到火车启动,都没想起来问一句堂哥哪去了,宋清徽顿时都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了。   他们回去的火车是宋爸爸亲自定的,不但是卧铺,而且是传说中的软卧,叶小妹上车后简直惊呆了,里面窗明几净,竟然还有门,搞得像宾馆标间一样,这个年代还是很先进的嘛~   这是叶小妹第一次软卧,上辈子她也没享受过这种待遇,主要是没必要,在她记事的时候,她爸妈的事业已经小有所成了,爷爷奶奶偶尔带她出去见世面,也是往北上广和港澳台这些大城市跑,坐飞机就行了,偶尔选择火车也是短途的那种,买座票就行了。现在见到七十年代火车软卧的配置,还真点大开眼界,一上车便脱了鞋兴奋的往床上跳,跳完又不安分的蹿到宋大哥床上,装模作样的问:“宋大哥,这里就咱们两个人,好怕怕啊,晚上我能跟你一起睡吗?”   宋大哥冷漠无情的把她赶回对面去了。   叶小妹也不失望。宋奶奶比王翠芬同志要善解人意许多,听她说火车上的饭菜很好吃,就没给他们准备干粮,笑眯眯的让她在火车上吃点好的,所以叶小妹这两天吃得好住得也不错,就没那么惦记着哪天再去北京过好日子了。   火车况且况且往前开,在他们的目的地,叶家父子几个也一早就在火车站守株待兔了。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啦,继续晒霸王票——   感谢小可爱们,么么哒~   晚安   ☆、第一百零六章   大概又是“家学渊源”了, 叶家来火车站接人的阵仗, 搞得跟叶小妹拍照一样夸张——老叶家的成年壮丁竟然全都来了, 知道的是他们来接闺女姑爷,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结伴去揍姑爷了。   叶队长和叶家三兄弟当然不认为自己浮夸,今天是元宵节, 加上年还没过完呢,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倒不如一起来城里接小妹。毕竟他们全家都没出过这种远门,最不让人省心的小妹偏偏跑到北京那么远的地方去, 一去又是一个多月, 期间都没通过信、打过电话什么的,他们不放心也是正常的。   事实上,宋清徽带叶小妹回北京的那天,叶大哥和叶二哥记就申请要去火车站送行了, 只是叶队长更希望他们哥俩能继承他的衣钵,拿上枪带队进山打猎, 加上他跟镇上送货的司机打过招呼, 人家说捎带三个人已经很勉强了, 他也只能拒绝老大老二的申请。现在猎也不用打了, 能搭上顺风车的司机又没碰上, 人家也还在家过年了, 索性大家最后都得走路回去,想来的就都来吧。   然后父子四人就齐齐上阵了。   接人什么的,自然是赶早不赶晚, 就算知道是下午才会到站,叶队长他们也依然一大早就出发了,大家都在家里吃饭的时候,父子几人也蹲在火车站、就着热水啃着自带的干粮。   解决了吃饭问题,伸长脖子还是不见北京那趟车的影子,叶队长都沉不住气了,忍不住问:“老三,小妹他们在电话里面都是怎么说的?”   叶军华今天已经是第五次回答这个问题了(今天以前回答的次数暂时不统计),但还是很耐心的解释道:“宋……清徽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上班,他就没让同事去车间喊我,留了几句话托同事转达,但也就是告诉我们火车的时间,以及行李比较多而已。”   “小宋打的电话?小妹就没什么话给你留的吗?”   叶军华也很无奈,摇头道:“接线的陈干事说只听到年轻男同志的声音,对方介绍说是我妹夫,旁边并没有听到姑娘的声音。”   叶队长眉心紧蹙,不满的说,“这个小妹,肯定是在北京玩疯了,小宋都知道给咱们打声招呼,她怎么就一点不惦记着家里。”   叶队长一句不满,让叶家三兄弟跟着叹气,早知道这丫头出了门,玩开心了就不惦记家里,但也没想到她能没心没肺到这个地步,出去一个多月,半点都没想起要给他们打声招呼,哪怕是报个平安。弄得他们这些在家里的人牵肠挂肚,过个年都还在替她操心!   这么想着,叶大哥和叶二哥忍不住马后炮了,“爹,早知道就该让我们跟着去的,看着小妹,她总不能这么疯玩。”   叶队长瞥了还在遗憾的哥俩一眼,沉默不语。让老大或老二陪着小妹去北京当然是不可能的,又不是待几天就回来,得在那边住一个多月,吃住都在小宋家里,在亲家眼里,他们不就成了那种还没结亲就迫不及待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   他们家穷归穷,可不能这样叫人看轻。叶队长面无表情的眺望远方。   在火车站等了两个多小时,终于等到了北京的火车进站,小地方的车站不如北京管得严,接车送车都可以直接进站台的。列车停稳后,一大波乘客从车上涌下来,原本安静的站台瞬间便得熙熙攘攘,叶家父子在人潮中眼观八方,很快就发现了他们要接的人,眼尖的叶二哥伸手指过去:“那是不是小妹,她怎么一身大红色?”   叶军华顺着叶二哥的手指看过去,笑道:“没有一身红,小妹应该是围了个大红色的围巾而已,听说北方冬天特别冷,出门就要戴围巾帽子什么的。”   “那是小妹到北京后,人家给添置的?”叶大哥也很是好奇,“怎么弄这么红的?”   在他看来,这么正的红色,当结婚的新服都够了。   叶队长也是这么觉得的,点头笑道:“应该就是给他们结婚准备的吧,小妹也是,这么早就穿戴上了。”   不过倒也符合他家小闺女脾气。   叶军华跟着点头:“我猜也是。”   说话间,父子俩默契对视了一眼,都有点安心,或者说欣慰,小妹去了北京还能置办新行头,远远瞧着她又是一副红光满面的样子,可见在北京的日子过得非常舒坦了,他们自然也不用担心小宋的父母长辈对她挑剔。   叶大哥和叶二哥当然就没这么心思细腻了,哥俩仗着人高马大,大步流星的朝傻妹妹的方向挤过去,不一会儿叶队长和叶军华就被他们甩在后头了,然后对面的叶小妹都注意到了他们的动静,她在人群中兴奋的挥手:“大哥二哥,我们在这儿!”   宋清徽见状,还以为今天是叶大哥和叶二哥来接他们,这倒是跟他的打算不谋而合,叶小妹完全帮不上忙,这么重的行李,他不可能一个背回双岗大队,宋清徽很有自知之明,所以特意在电话中提了行李的事,就是希望叶叔能让叶大哥和叶二哥来,这两位大舅子可是出了名的力气大,他们过来再合适不过了。   一边思忖着,宋清徽一边带着笑容往前迎了几步,刚想跟叶大哥和叶二哥寒暄客套几句,眼角余光又瞥见不远处的叶队长和叶三哥,这下宋知青再也不淡定了,简直是受宠若惊,“叶叔,您怎么也来了,这……”   走近前,叶队长不着痕迹打量了傻闺女几眼,发现小妹可不单单是远处瞧着的红光满面,才短短一个来月,小脸都比离家之前圆润了许多,养得油光水滑的,可见在北京不只是乐不思蜀,应该没少吃香喝辣呢!   猜测小闺女在宋家过得好极了,叶队长现在也不只是放心,还多了几分满意,也就没让宋清徽再客套下去了,挥了挥手笑道:“这不过节嘛,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出来走走也好,怎么带这么多东西回来?”   宋清徽笑着解释道:“这不叶叔叶婶准备了那么多东西嘛,我父母奶奶他们都不好意思空手拿,所以稍微给你们准备了点礼物。”   叶队长无奈摇头:“亲家也太客气了……”翁婿俩亲切友好的寒暄着,叶大哥和叶二哥则兴致勃勃的凑到一个多月没见的傻妹妹跟前叙旧去了,叶军华看看宋知青,也默默加入了兄妹叙旧的队伍。   其实按照叶军华的原话,他应该先招呼宋清徽,但是,就算宋知青和小妹马上就要结婚了,他的心态依然没有完全调整过来,既不好意思端着舅兄的架子喊宋知青“小宋”,也不习惯宋知青跟着小妹叫他三哥,所以只是客气的朝宋清徽笑了笑,就当打招呼,然后转头跟叶小妹热聊了起来。   “小妹,你这围巾颜色可真好看啊!”叶大哥兴冲冲的过来,对叶小妹脖子上的围巾很是感兴趣,一边夸着,一边上手去摸,接着惊叹道,“怎么这么软,比毛衣穿着还舒服?”   叶三哥闻言也好奇的凑过去摸了摸,直接惊呆了,“这好像是羊绒的,软成这样,品质很难得啊,价格可贵了吧?”   叶军华是纺织厂的工人,哪怕是实习工,也依然是现场唯一的业内人士,说话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连正在跟宋清徽热聊的叶队长都微微侧目了一下,不过他还没说话,便听到叶小妹美滋滋的点头:“对啊,这是小姑送给我的,奶奶都说这块围巾很难买呢。”   就像叶队长他们想的一样,回来的路上叶小妹就迫不及待围上醒目的围巾,当然是为了衣锦还乡,在乡亲父老们跟前好好秀一波啦。所以叶三哥这样识货,她秀起来就更开心了。   叶三哥看着骄傲神气的模样,倒是忍不住摇头:“你既然知道贵重,怎么还好意思收下?”   叶小妹抬头挺胸、理直气壮,“这也是小姑的一片心意,我怎么能拒绝呢?再说,这么洋气的红色,除了我还有谁能压得住。”   虽然叶小妹厚颜无耻,不过最后那句话还是有点道理的,就算围巾不是宋家父母特意为了他们结婚置办的,宋家小姑选这个红色也很是应景了,刚好符合小妹马上要结婚的身份,可见对方还是用心了。所以叶军华也只是笑着点头,没再吐槽傻妹妹了。   叶大哥和叶二哥满足了好奇,非常主动扛起宋清徽跟前的行李道:“爹,我们该回去了吧?”   宋清徽知道自己搬不动,也想跟大舅哥二舅哥客气几句的,万万没想到他们这么不见外,上来就直接往肩上扛,叶队长就更爽快的点头了,“是该动身了,现在回去,搞不好到家太阳都得下山了。”   赶在天黑之前到家就好了。   听出了叶队长的未尽之言,宋清徽到底不好再耽误了,只能默默跟上了大部队。   叶大哥和叶二哥扛着东西,依然像门神似的、一左一右走在傻妹妹身侧,把叶小妹衬托得更加神气十足,叶三哥还紧紧跟在她身后,一副生怕被哥哥妹妹抛弃的模样,兄妹四人气氛如此之亲密和睦,宋清徽都插不进,只好继续跟老丈人把臂同游_(:3J∠)_   他们一家人回到生产队,果然天已经半黑了,叶家大院却热闹极了,父老乡亲也学会了叶家父子的守株待兔,正齐聚叶家大院守着叶小妹和宋知青自投罗网。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像往常一样坐在电脑前,打开小黑屋准备啪啪啪的,突然想起宝宝至今没有男朋友,顿时悲从心来、无心码字。所以这么晚才更新,小伙伴们一定能理解我这只弱小无辜又可怜的单身狗的对不对_(:3J∠)_   晒霸王票——   感谢以上小可爱们,么么哒。   晚安   ☆、第一百零七章   双岗生产大队的队员们已经在叶家大院等候多时了。   不能怪他们太过大惊小怪, 小地方没什么大事件, 生活平静的宛如一潭死水,导致稍微有点风吹草动、鸡毛蒜皮,都能引起全村的轰动, 况且家境良好、老家在首都北京,随时都有可能回家过好日子的宋知青, 居然不声不响跟叶队长家好吃懒做的叶小妹大看对眼了, 还亲自带着叶小妹回北京老家探亲,看是要结婚的讯号啊,这是小事吗?   当然不是了,宋知青和叶小妹关系的曝光引起了全村的轰动,如果说这个年叶家人都没过好,为去北京见婆家的叶小妹操心了一个多月,那其他队员也同样没好好过年, 在队里整整八卦了一个多月,热度到现在依然没有退散, 还有越演越烈的架势。   这就是叶家人自己的锅了。先不说配不配的问题,叶小妹跟宋知青要结婚了, 不单是大事,办喜事也是全队的好事嘛,可叶队长家却愣是一声不吭、密不透风, 直到叶小妹都跟着宋知青去北京了,藏不住了,才让他们知道这件大事, 把他们瞒得可真苦啊。   有句老话说的好,你越不想发生什么,往往越容易发生什么,叶队长一家不想让他们知道实情,最终还是瞒不住叫他们知道了,那大家当然要好好的八卦一回啊,队员们开始乐此不彼的扒他们俩到底是怎么看对眼的。   这个倒是没什么好聊的,宋知青一向跟叶队长家走的近,估计接触多了,一来二去就跟叶小妹看对眼了吧。虽然叶小妹在媳妇婶子们嘴里有点毛病,比如比叶队长夫妻宠得太娇气,一看就知道不会过日子云云,最后还要加一条长得太漂亮,一点都不像乡下人,这也不是好媳妇的人选。不过大家倒是能理解宋知青瞧上她什么,小伙子到底太年轻,没经验也没多少生活阅历,不知道娶妻娶贤、关上灯在美若天仙都一样黑得看不清模样,美丑也就无所谓了,娶个能干的媳妇才是真实惠!   宋知青不懂这个道理,可不就被叶小妹的脸迷花了眼?不只是他,队里还有好多小伙子也都偷偷关注着叶小妹呢。   所以,就连七姑八婆们都不是很关心宋知青和叶小妹感情的起源,消化了这个事实以后,他们都在私底下猜测,叶小妹去北京见婆家到底顺不顺利,首都人、听说还是干部家庭的宋知青父母能接受乡下媳妇吗?   会这么想,主要是宋清徽条件实在太优越了,年轻小姑娘看中他的长相气质谈吐以及体面的穿着打扮,年龄大的更在意他家隔三差五给他寄来的那些肉罐头、糖啊票啊什么的,优秀成这样真的有点让人望而生畏了,总结来说,宋知青就是高高在上的高岭之花,迟早还是要回天上去享福的,他们这些凡人高攀不起。家里有适龄闺女的七姑八婆都不敢肖想这么优秀的宋知青给她们当女婿,没想到队长媳妇不但妄想了,居然还瞒着她们成功做到了,都是乡下人,凭什么叶家就有这福气?   在众人看来,叶家走运程度不亚于十几年后的中奖导致一夜暴富的情形,是人都会不平衡,刚开始那段时间,不只一两个人在心底期盼叶小妹被婆家嫌弃,然后灰溜溜的被赶回来——也不只是队员,就连知青点也有人这样真心实意的祈祷。   然而事与愿违,叶小妹不但没有被婆家赶回来,反而安稳的在北京住下了,大有在首都过年的架势,这可真叫人大开眼界,北京的领导干部找媳妇都这么不挑的吗?   但是震惊归震惊,叶小妹年前没有从北京回来,众人就已经猜测叶小妹估计成功得到了婆家的认可,叶队长一家是因为当局者迷,所以患得患失、忐忑难安,旁观者反而看得更清楚,叶小妹在北京留得越久,说明宋知青家里对她越满意。   看来叶小妹是嫁定宋知青、当定北京媳妇了。得出这个结论,七姑八婆对叶小妹的羡慕嫉妒恨,一下子变成了佩服和向往。   所以,当事人还没从遥远的首都回来,队里的风向已经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在队员们的嘴里,叶小妹俨然成了双岗生产大队最有出息的人,简直是全村的希望,她哥叶军华都比不上她,毕竟叶军华虽然进城吃上了皇粮,可他到底是个实习工,都还没当上正式工人呢,就算哪天转正了,小县城的正式工人也还是比不上北京人,都是老百姓,首都的老百姓可就太幸福了,估计天天在家吃香喝辣呢!   只要宋知青回城,叶小妹就能跟着去当首都人。队员们对这个猜测深信不疑。   虽然周边是有出现过抛妻弃子回城的知青,他们笃定叶小妹不会被抛弃,倒不是多相信她的魅力,而是相信宋知青的人品,那些娶当地姑娘的知青,基本上都是为了吃饱饭,或者想要少干活,再或者就是当地队长心术不正,导致知青备受打压、日子艰难,熬不下去的就通过这种方式缓和关系,出于这些原因结婚的,有机会回城后当然就抛弃瞧不上的乡下媳妇了。   可宋知青完全不需要这样啊,附近十里八村,就数他们大队的知青日子过得舒坦了,他们不但不打压,遇到知青点有什么事还会主动搭把手呢!至于宋知青本人,他干活不说多好,但也不差了,就他家这样大手笔的补贴着,别说宋知青和其他男知青一样都记七个工分,他就是每天赚一两个工分,那也能吃饱饭,绝对不会因为娶叶小妹有饭吃就这么干。   如果宋知青心术不正,就不可能主动带叶小妹回家了,就像那些抛妻弃子的男知青,可从来没听说过谁带媳妇回家探亲过!   队员们对宋清徽反而比王翠芬对宋清徽更有信心,他们确定宋知青是真喜欢叶小妹的,听说还没处对象前,宋知青就给叶小妹送过许多东西,奶糖、钢笔和牛肉干啥的,既然费了心思,还专门在结婚前带人回家见了父母,可见宋知青是个正派人、讲规矩,以后就不可能抛弃叶小妹。   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大家反而有种美滋滋的感觉,叶小妹现在是他们全村的希望了,村里出了一个真正飞上枝头当凤凰的姑娘,他们与有荣焉也正常啊,以后出去吹牛逼都有了资本,我们队长家女婿是北京的,队长女儿和外孙都在北京生活呢——想想就激动。美中不足是队长闺女跑得太快了,又迟迟不肯从北京回来,让他们一肚子的疑问都得不到解答,真是太不厚道了。   不过叶小妹和宋知青跑得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要是宋知青一个人回家,他们还要担心他不回来了,如今带上叶小妹,他迟早要回来的,毕竟北京是家,媳妇家也是家啊,他现在可是他们村的女婿,不回来还能去哪儿!   有些聪明的更是在前几天就猜宋知青和小妹多半要在元宵节前回来,毕竟他们探亲探得够久了,队长是个讲规矩的人,过年期间给女婿批个长假回去探亲没关系,过完元宵就要春耕了,队长不可能让宋知青耽误地里的活。而今天上午,叶队长和三个儿子一块出了门,虽然没说去干什么,可这么大的动静,瞧着又是往城里去的方向,队员们纷纷反应过来,就今天了,叶小妹和宋知青今天要回来了!   这下几乎是全村出动,叶家父子前脚刚离开村口,叶家大院后脚就被闻风而动的父老乡亲包围了,并且一赖就赖到了天黑,王翠芬端着队长媳妇的架势都赶不走他们,叶队长在这儿大家可能要怕一怕,队长媳妇的话,他们再清楚不过了,看似板着脸不高兴的样子,其实心里指不定多开怀呢。   要说叶小妹嫁给宋知青,最得意的绝对是队长媳妇了!   总之乡亲们为了看热闹很拼的,赖在叶家不肯走,有些吃饭早的人家甚至端着碗在叶家大院吃,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八卦环节。   居然连知青都混在其中,真可谓盛况空前,比过年唱戏都热闹些。   然后叶小妹和宋清徽就双双被逮住了,叶家人还没反应过来,叶小妹已经被团团包围住,七姑八婆都顾不上问她在北京过得怎么样、玩了什么了,一个个双眼放光的看着她的衣服围巾——   “小妹,你这军大衣可真好看啊,婆婆给你买的?”   “脖子上围的什么,摸起来可真软啊”   “在北京住了一个多月,这下看着可真跟城里人一模一样了”   “小妹,你婆婆对你真好,真舍得花钱!”   按理说,叶小妹只是成了北京媳妇,宋清徽才是实打实的北京人,如今又成了他们村的女婿,也就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客气了,他们就该拉住宋知青好好盘问才对——在看到叶小妹之前,大家也是这么打算的,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叶小妹这身行头太惊艳啊,军靴、军大衣和红围巾,活脱脱的城里姑娘。   相比之下,跟叶小妹行头差不多的宋清徽反而没那么引人注目了,毕竟他没回家探亲前也是军大衣配军靴,大家已经没有新鲜感了,便把全村希望叶美丽围得水泄不通,连王翠芬板着脸赶他们回家吃饭吃元宵的话都没人搭理。   不过作为当事人之一,宋清徽的待遇依然要比王翠芬好很多,至少大家把叶小妹围住的时候,顺便把他也拉了进去,一群七姑八婆围着一对小年轻,还真有点结婚现场的架势。   所以,等王翠芬艰难挤进包围圈的时候,也有人对叶小妹的好奇减少了些,转头跟宋清徽八卦,“宋知青,你爹娘是不是特别喜欢小妹?”   “你们家都给小妹置办了什么?”   虽然他们从叶小妹能在婆家待到元宵才不得不回来的事实中,猜测宋家父母对小妹应该还算满意,可是他们也没敢想首都的干部会这么稀罕叶小妹,这身行头不但新,而且贵,而且很难得,关键是连宋知青都还是穿着以前的军大衣,却肯给叶小妹买新的,叶小妹这是掉进了福窝啊!   乡亲们一边艳羡不已,另一边想象力也更丰富了,心想这些行头,宋家肯定还准备了别的好东西,叶家兄弟搬的袋子可大了!   被点名的宋清徽环顾四周,不着痕迹的看了外边也在看热闹的叶大嫂和叶二嫂一眼,笑道:“也没给小妹准备什么,倒是我妈听说大宝和大妹还小,特意给带了些奶粉补身体,这是真正适合小孩子吃的,比麦乳精要好些。”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更新又晚了,月底我想浪几天,保持日更就好了,到新月份再开启加更模式,希望大家理解一下\(≧▽≦)/   晒霸王票——   感谢小可爱们,么么哒(最近文慌,然后今天追了一整天自己的文,好看到落泪,现在想把专栏里的文都追一边,这种自产自销的感觉还真好_(:3J∠)_   ☆、第一百零八章 毋庸置疑往,宋清徽这话就是说给在人群外的叶大嫂和叶二嫂听的。 一进院子还没歇口气, 就被父老乡亲团团围住了, 如此大的阵仗, 宋清徽也是第一次遇到, 虽然不至于被吓一跳, 但多少也有些无所适从,下意识便担心起被大家热情包围还要七嘴八舌询问一通的叶小妹。 偏偏围住他们的都是些婶子嫂子们,男女授受不亲,宋清徽自己都不敢轻举妄动, 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叶婶几个身上了。 叶婶确实有心, 一直在外面打圆场, 同时也奋力朝他们这边挤过来。可宋清徽看得出今天这个场面, 叶婶估计都压不住,毕竟她只是孤军奋, 眼神眼神扫过在外围凑热闹的叶大嫂和叶二嫂, 突然心神一动,不动声色的说了这么一句。他想,两个嫂子多半是没想到这其中有她们的事, 事不关己,加上她们估计也对众人的问题感兴趣,也就乐得在一旁瞧热闹了。不过不慌,叶大嫂和叶二嫂都是聪明人,只要听懂他的意思,她们就该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王翠芬独木难支, 但是只要叶大嫂和叶二嫂的加入,宋清徽相信局面很快就能扭转了,叶家的女人除了叶小妹,都挺精明厉害的。也不能这么说,叶小妹其实也厉害,看她当初跟李继红同志吵架,小嘴叭叭的不带脏字就把李同志骂得毫无反抗之力,让她吃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吃亏。 但是这丫头心思从来不在正事上,掉链子才是常态,宋清徽已经习惯放弃抢救了,还指望下别人吧。 这么想着,宋清徽忍不住又无奈地瞥了身侧的叶小妹一眼,刚好叶小妹也在看他,脸上还有些迷茫,“宋大哥,阿姨什么时候买的奶粉啊?不对,现在有奶粉卖吗,我跟奶奶去过那么次百货大楼好像都没看到呢。” 宋清徽想方设法把嫂子拉入战局,说到底都是为了拯救叶小妹于水火,可是向来策无遗算的他唯独没有想到,叶小妹并不需要被拯救,反而被乡亲们的吹捧搞得神清气爽、通体舒畅,毕竟她就喜欢众星捧月的感觉,回家的路上还要把自己打扮的光鲜亮丽,就是希望能够衣锦还乡、扬眉吐气一回,回来之前她还想过要怎么高调秀一场呢,没想到乡亲们比她想象的上道多了,主动麻溜的聚集在她家门口,用这种盛大的方式欢迎她回家。 出尽了风头,叶小妹可不就乐不思蜀! 所以,叶小妹压根意识不到宋清徽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当然熟知宋大哥低调作风的她,也同样不会把他的话当炫耀了,就想着宋大哥是不是刚好想起了婴儿奶粉,索性就把它当成代表了? 这年头,大部分人连麦乳精都没尝过,奶粉是挺拿得出手了——叶小妹表示理解,紧接着又想起不对,她在百货商场都没看过奶粉,这年头就有奶粉买了? 最关键的是,如果奶粉是宋奶奶准备的,叶小妹一点都不奇怪,老太太财大气粗,对她热情又大方,不只体现在给她各种买买买,商量婚事的那天更是让她大开眼界,宋爸爸和宋妈妈在的时候,商量结婚彩礼什么的都是他们做主,宋奶奶没插话,等宋爸爸他们回家后,奶奶才叫了她和宋大哥回房间,神秘兮兮的给了她一个首饰盒,里面是一套金灿灿的黄金首饰。 宋奶奶说彩礼那些是该宋爸爸他们出的,她不掺和,但是她老太婆也有些心意要给孙媳妇,这年头大家都穷,结婚都不讲究那些三金五金之类的了,但是他们当长辈的多少还有些家底,能帮衬就帮衬一把,项链耳环都是很轻便的那种,瞧着样式时髦而已,并没有很贵。 说着,宋奶奶又慢悠悠掏出一个木盒子,这才是重头戏,里面放着一个宽大笨重、还泛着些乌黑的金镯子,而且这个镯子上面什么花纹装饰都没有,光秃秃的,简直丑哭了! 叶小妹却忍不住伸手颠了颠,因为宋奶奶神秘兮兮的跟她说这个镯子来历不一般,建国那会儿,政fu向民间大量回收黄金,那时候的黄金都是实打实的,她虽然跟着邻居同事们一块去换了,却留了个心眼,自己私下藏了些,果然这些年,百货大楼卖的黄金首饰已经不如以前的金子实在了。 宋奶奶说着不免为自己的机智点赞,叶小妹却一脸热切的看着毫不起眼的金手镯。这么大一坨的金子本来就很值钱了,没想到还是建国前的黄金,在贵金属越来越稀有的未来,收藏下去说不定都有变成传家宝的一天! 肤浅的叶小妹再也不嫌弃它灰扑扑太难看了,只觉得这只手镯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迷人的光芒。 不过宋奶奶并没有直接把镯子传给她,而是说这一份是属于他们的,她改天去银行租个保险柜,钥匙她先保管着,现在告诉他们是为了让他们心里有个数,如果哪天遇到大事要急用钱,可以随时找她把镯子要过去。 叶小妹还指望着在市场最好的时候出手,让她跟宋大哥一举成为土豪,才不舍得现在就把建国前的黄金挥霍掉呢,所以她看着宋奶奶又把木盒子收起来,淡定的想这样也好,放在她这里她说不定哪天就拿出去浪了,还是宋奶奶保管更妥当。 然后摸着奶奶送给她的五件首饰美滋滋,戒指项链都有了,尽然还有脚链,宋奶奶可真洋气哦,想想结婚后,她每天晚上都戴着细细的金脚链在宋大哥跟前晃,就不信宋大哥还能继续端着╮(╯3╰)╭说实话,叶小妹上辈子比较肤浅,首饰喜欢那些闪闪发亮的鸽子蛋,其次是温润通透的玉器,再不然铂金□□玫瑰金也是可以的,黄金就有点俗气了,她不爱带黄金的首饰。不过现在穷成这样,眼光也跟着变了,叶小妹看见这套黄金首饰当场惊艳,差点没出息的被宋奶奶的土豪作风闪瞎狗眼了但她再傻白甜也知道财不外露,在这个年代待了一年多,大部分人都灰头土脸的,来北京之前别说在乡下,就是去县里玩时,她都没见过几个穿金戴银的人。王翠芬同志倒是有对银耳环,听说是结婚时买的,王翠芬把这对银耳环当宝贝似的收着,可叶小妹从来没见她戴过,原来的叶小妹记忆中,似乎也只有大哥二哥他们相亲和结婚时她才戴过。 种种迹象表明,她在外面戴着金首饰招摇过市,很有可能要出大事,所以宋奶奶让她好好收起来,叶小妹就很配合的藏进小金库里了,收拾行李的时候宋大哥要不要帮她保管,她也二话不说、连着小金库一起交给宋大哥了。 在这方面,叶小妹显然很大气,一点都不怕宋大哥独吞她的私房钱。至于穿金戴银,回了双岗就是她老爹的地盘,她想怎么招摇过市都没人敢打劫,队长父亲可是土皇帝! 回到奶粉的话题上,宋奶奶连金子都给了,买少桶奶粉她都不惊讶,问题是这回宋奶奶没准备奶粉,而是高冷的宋妈妈不声不响备下的,办了这么大的事还一点没告诉她,仿佛是给她准备惊喜,叶小妹都忍不住怀疑宋妈妈是不是跟宋大哥一样,对她爱在心里口难开了? 所以叶小妹当时就来了兴趣,非要拉着宋大哥打破砂锅问到底,连在全村老少面前装逼这件大事都顾不上了。 她是兴奋了,宋清徽却没想到未来媳妇还能傻白甜到这种地步——母亲性子冷淡,私下做了什么也不爱当面说,尤其是不能当面告诉她不喜欢的叶小妹,好像这样就显得她在小妹面前矮一头似的。可是奶粉这么显眼的东西,收拾行李的时候,叶小妹竟然半点都没发现? 宋清徽简直目瞪口呆,当场就想问问她“除了吃还知道什么么”,不过转头看到这么多队员都在,看叶小妹眉飞色舞的神情就知道她现在浑身舒爽,要是当着大家的面拆她的台,估计后果就严重了,所以宋清徽最后还是把话咽下去了,索性给母亲刷了一回好感度——他母亲考虑了那么多,几乎方方面面都顾全了,叶小妹却半点不接招,让他都忍不住想为他母亲感到郁闷了。 所以宋清徽挤出了一个和煦的笑容,看着叶小妹耐心又不掩亲昵地解释道:“直接去百货大楼当然买不到,奶粉可是紧俏商品,听说给宝宝喝了能增强抵抗力,谁不想给孩子弄点好东西?稍微有一点供应都被人抢空了,就这两袋奶粉,还是妈特意托在百货大楼工作的远亲留的,即便这样,也等了快一个月才有货。” “是吗?”叶小妹闻言美滋滋的道,“阿姨可真用心。” 果然是对她爱在心里口难开,这么难搞的婆婆都搞定了,她可真是个万人迷~连见过世面的她都这样高兴,现场父老乡亲可就直接哗然了,又不是自己的亲孙子,只是儿媳妇的外甥罢了,竟然这么费心的买奶粉,宋知青父母是有小妹多喜欢小妹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赵海兰同志的目的达到了,毕竟她的初衷就是要压过乡下亲戚一头,乡亲们可只知道宋家对叶小妹有多好,而叶家给宋家准备了什么东西他们可压根没见过。 林红梅和宋秀秀本来听说奶粉后,还有点受宠若惊,懵逼了会儿才下意识往人群里挤,冷不丁又听到这段介绍,顿时激动到脸都红了,浑身充满干劲了,毫不客气的拨开人群来到小姑子跟前,像是左右护法一样把她保护起来。 因为她们已经确定了自己的计划果然没错,讨好小姑子很有前途,这才去了趟北京见婆家,她们的孩子就能吃上不是所有北京人都能吃的奶粉了,等到孩子们长大,想要去北京投靠有出息的姑姑一点毛病都没有啊! 妯娌俩现在热切地都想把小姑子供起来了。 她们加入进来,确实局面一下就扭转了,王翠芬说话都有了底气,提高嗓门轰道:“这大过节的,家里乱糟糟,到现在还没吃饭呢,散了散了吧。” 宋清徽这几句话说的漂亮,不仅让林红梅和宋秀秀满心欢喜,连人群外面的叶队长都跟着阳光灿烂了起来。 在火车站见到叶小妹的状态后,叶队长就确定她在婆家过得很好了,想想也是他们小妹长得漂亮,性格活泼,能说会道,用城里人的话来说这样才叫拿得出手,看在小宋这么喜欢小妹的份上,他父母爱屋及乌也是有可能的。 可是宋家到底不是普通家庭,叶队长相信小闺女拿得出手、受公婆喜欢,却不相信他们老叶家在亲家眼里也能拿得出手,毕竟除了小妹,他们家确实再没有出息的了,老三在乡下是能撑场面,然而在首都老百姓眼里,老三就算是个正式工都不算啥,只是个实习工就更显得寒碜了。小宋可是干部家庭,他们这样的情况会不会给小妹拖后腿,让她在婆家抬不起头? 可怜天下父母心,叶队长担心了一路,现在听到宋清徽说他母亲这么费心给大宝他们买奶粉,叶队长总算安心了,连他们家的孩子都能关照到,可见亲家并没有瞧不起他们的意思。 叶队长这才有心思对众人道:“天都黑了,都回家过节去吧。” 他的语气很是温和,然而余威仍在,一句话比王翠芬吼吼许多句都来得管用,话刚落音有人配合的散开了。 但也有人看队长心情不错的样子,大着胆子打趣:“队长,总得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喝喜酒吧?” 这个问题如果早几分钟问,叶队长都不会回答,但他现在从宋清徽的话里得到了底气,含笑看着人群中宛如璧人的闺女和准女婿,委婉的说:“总要等这阵忙完说,地里的活可不能耽误。”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怕赶不上时间,没写完就先更了一部分,现在是补完的。   ☆、第一百零九章   叶队长的回答即在意料之外, 又在情理之中。   意外的是乡亲们没想到叶小妹和宋知青真的会在队里办喜酒,在大家看来,叶小妹去过婆家,就算是过了明路,他们这边摆不摆酒席其实没无所谓。只有那些没办法带媳妇回老家见父母的男知青,才会在女方这边摆几桌,安抚一下岳家的情绪, 但是真要有机会回城,摆了酒席也没用, 人家回了城里照样消失无踪,媳妇这边找都找不到。   可叶队长家不用担心这事,小妹都在宋家待了一个多月, 早把婆家的地址家底什么的摸清了, 宋知青要是也想抛妻弃子,他跑得了和尚也跑不了庙。   所以, 听叶队长承认会给小妹他们在队里办喜事,乡亲们都有点意外。不过叶队长说忙完春耕春种再张罗,他们倒是很理解,队长向来以大局为重, 哪怕是最喜欢的小闺女嫁人这种大事, 也要先忙完地里的活再说。   总之, 从队长嘴里知道要办喜事,乡亲们勉强有点满足了,决定给队长一个面子, 等办喜酒的时候他们再来好好凑个热闹,于是不到两分钟,本来令人壮观的人群已经散了的差不多了。   楚涵也在凑热闹的队伍中,她跟叶家关系比较亲厚,特意留在最后离开,王翠芬看到她还客气了一句,“小楚吃饭了没?留下来一起吃吧。”   “谢谢叶婶,不过今天过节,我们知青点也做了许多好吃的,我可不能错过了。”楚涵笑容温婉。平时蹭饭也就算了,人家今天一家子团圆的日子,她可不好意思凑这个热闹,说着又看了看叶小妹,意味深长的表示,“小妹长途跋涉辛苦了吧,好好休息,我过两天来找你玩。”   不知道为什么,叶小妹看到这个眼神就想颤抖,去年被抓着学习的时候,女主小姐姐也笑得一脸奸诈。   可她最近好像没惹女主啊,她又想怎么整她?   叶小妹怕怕的,楚涵却没在意她的反应,放完话就向叶队长和王翠芬告辞了,然后潇洒的大步离开。叶家大院便只剩下自家人,王翠芬一边让叶家兄弟把行李搬进堂屋,一边对宋清徽道:“小宋,今天就别来回折腾了,吃完饭就在家里住下吧,你跟军华睡一屋。”   宋清徽也有正事要跟叶叔叶婶商量,所以罕见的没过多客气,甚是配合的笑道:“那就听叶婶的安排。”   都要成自家女婿了,他越是不客气,王翠芬才越高兴呢,脸上顿时就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连连招呼道:“别站着了,去屋里坐吧,饭早就煮好了,怕你们回来凉了才都放锅里温着,我这就去端出来。”   不用王翠芬喊,林红梅和宋秀秀已经很自觉的先一步进厨房去端菜了。叶小妹也很快把来自女主的迷之微笑抛之脑后了,两三步追上王翠芬同志撒娇道:“娘,可以帮我烧一锅热水,我吃完饭想洗个澡?”   王翠芬当然一口回绝,“大晚上的洗什么澡?明天再洗!”   叶小妹并不意外,挽着她娘的手继续纠缠道:“我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人都快嗖啦,不洗澡的话,晚上怎么睡觉?”   王翠芬见怪不怪的道:“大冬天的,才两天没洗算什么,你在家少说也要隔四五天呢。”她还觉得小闺女去趟北京变娇气了。   叶小妹一点都不介意她娘的吐槽,甚至颇为自豪的抬头挺胸:“那都是老黄历啦,我在北京的时候可是隔一天洗个澡,奶奶家里有热水器,什么时候想洗澡了,打开水龙头就能出热水,可方便了。”   “又吹牛。”王翠芬眼皮都没抬一下,“谁家洗澡不要烧热水,还打开就有热水出来,你想得真美。”   王翠芬活了几十年都没见过这么神奇的玩意儿,叶小妹说的半个字她都不信。   叶小妹也不管她娘信不信,说到这个话题,继续欢快的跟大家分享:“宋奶奶家里就有这么美啊,他们屋子里还有暖气了,外面下大雪,我们在屋内穿单衣,可舒服了。”   “对了,我住的房间里还有厕所呢,马桶的,坐着就能上厕所,然后按一下冲水,马桶干干净净的,连臭味都没没有。”叶小妹还不忘把宋清徽拉进来,“你们不信可以问宋大哥啊,不过他房间里没厕所,还得到房间外面来上厕所洗澡嘿嘿嘿~”   说到最后面,叶小妹语气里满是荡漾,她在北京享受的可是最高待遇~   宋清徽也忍不住想笑,小妹聊着聊着又在说厕所了,她对老家的旱厕到底是有多怨念。   不过叶小妹这番生动的介绍还真勾起了叶家众人的好奇,他们没去过北京,没想到大城市的人竟然过着这样的神仙日子,便都一脸热切的看着宋清徽寻找答案。所以他也配合的点头:“小妹这次说的都是真的。”   小小的赞同了一下丈母娘关于叶小妹“喜欢吹牛”的说法,才接着解释道,“不过也不是人人都有这条件,城里不像咱们这边住得宽敞,大部分单位房才几十平米,一家人挤在一块都住不开,也就没办法在家弄厕所洗澡间什么的。”   听到这里叶小妹没犯傻,倒是叶大哥傻呼呼的问:“所以大部分人还是跟咱们一样就在自己屋子里洗澡?”   宋清徽失笑道:“也不是,外面会有专门的澡堂,单位也会发澡票,拿着票就可以免费进去洗,北京比咱们这冷太多,老人小孩在家里洗很容易着凉。”   叶大哥听得满脸向往,“首都人洗澡都还能进澡堂子,好安逸哦,跟他们一比咱们县里都算乡下了,毕竟县里可没有澡堂子。”   他倒是很务实,没羡慕宋奶奶家优越的条件,北京普通老百姓的幸福生活就让他很羡慕了,但叶家还有比叶大哥跟务实的人,叶二哥美滋滋的感叹:“照我看,北京还不如咱们乡下呢,几十平米也就咱们家院子这么大,一家人挤这么小的屋子,这怎么住得下啊?”   再说下去就要暴露自家人坐井观天的事实了,没被大北京繁华迷花眼的叶三哥反应很快,及时把话题拉了回来,他回头冲王翠芬道:“娘,要不待会儿给小妹烧锅热水?反正今天洗还是明天洗,都是要洗的。”   其实叶小妹把宋清徽搬出来的时候,王翠芬就已经决定答应给她烧洗澡水了,主要是觉得小妹在婆家洗澡勤,肯定是因为他们城里人都爱干净,她也不让小宋觉得他们小妹邋遢。只不过叶小妹和宋清徽一唱一和说着北京的事,王翠芬一时挺入迷,就忘记烧水这茬,直到听见叶军华的提醒,才爽快道:“行,我这就去烧水,烧一锅满的,顺便让小宋也洗个澡。”   宋清徽享受着叶小妹争取来的福利,还冲未来丈母娘卖乖道:“那就要辛苦叶婶了。”   叶小妹倒不在意她娘的差别待遇,诉求得到满足她就高兴了,当然也不忘争取优先权:“我先提的,我要第一个洗!”   这话说得很是及时,王翠芬的原则就是客人优先,叶小妹要是不给自己争取,宋清徽就该后来居上了,当然她争取了也没用,王翠芬眉心一皱,当场就想好好教训一通出门玩野了的叶小妹,只是她开口之前,突然看到宋清徽满眼带笑的看着他们小妹,眼神柔得让她这种老妇女都有点不好意思直视,王翠芬顿了顿,突然就没那么迫切的教训熊孩子了。   果然她的停顿是正确的,紧接着就听见小宋格外温柔的声音:“好,给你先洗。”   王翠芬此时已经满脸姨母笑了,根本顾不上反对。   叶小妹这才欢呼一声,迫不及待的回屋道:“那我先去拿衣服,吃完饭就可以洗澡澡啦!”   叶小妹实在太过欢快了些,宋清徽不由想起刚到北京的第一天她就阳奉阴违、说好洗澡偷偷把头发也洗了的行为,奶奶家有暖气,当天晚上就及时擦干,后来倒也没着凉,双岗可不一样,宋清徽难免发愁的强调道:“那你洗澡就行了,晚上可不能洗头!”   “知道啦。”叶小妹已经跑没影了。   平时,王翠芬肯定能从这话中听出叶小妹作死的事实,但今天她整个人心神荡漾,倒只听出了小两口格外亲密的现实,小宋对他们小妹可真是处处关照、洗个澡都不忘叮嘱一通,难道这就是老三说的“自由恋爱”?   王翠芬便满心欢喜的去厨房给他们小两口烧洗澡水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嫌我今天短小哦,作者还在疯狂码字中,想要顺便把明天的更新也码了,这样小红花就到手啦,好安逸的~   夜猫子的小伙伴可以等我鸭(应该不会太晚哒,因为这章是十点就写好放存稿箱了,怕大家嫌弃才设定这个时间更,这样看完一章很快还能看一章,可能就不觉得水了_(:3j∠)_   ☆、第一百一十章   叶小妹兴奋的跑进堂屋翻行李, 叶大哥和叶二哥紧紧跟在她后头,他们对妹夫说的奶粉可感兴趣了,迫不及待就想看看这种城里人不一定都吃得起的好东西长啥样。   和他们哥俩一样好奇不已的还有叶队长和叶三哥,只是这对父子比较沉得住气,就没急着凑这个热闹,父子俩很有主人风范的招呼宋清徽一起进去。当然脚步还是比平时略急了一点。   三人刚迈过门槛,客厅中央的包袱已经打开了, 只是叶小妹看着里面琳琅满目的大包小包,突然傻眼了:“我好像忘记我的衣服在哪个袋子里了。”   叶大哥和叶二哥瞬间比她还懵逼, “你自己的衣服都不知道放哪儿了?”   这下也别指望她知道奶粉在哪儿了。   一觉刚踏进大门的宋清徽默默的吐槽,什么叫好像忘了?叶小妹大概是从来就不知道。   这么想着,叶小妹已经一脸坦然的转头向求助来了, “宋大哥过来帮我看一下呀。”   宋家和叶家对孩子的教育完全不一样, 宋家是军人世家,他们家的孩子或多或少都从小接受着军事管理, 自己洗衣叠被子收拾东西叫做整理内务,这些事他下乡之前就做顺手了;而叶家正好相反,他们这儿男人是顶梁柱,在外面卖力气赚工分, 回了家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爷, 比如叶国华和叶振华哥俩, 家里有老娘和媳妇伺候着,长这么大连衣服都没叠过,属于酱油瓶倒了都不会扶一下的渣渣。   叶小妹这话无疑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在他们听来特别不可思议,叶家四个大男人不约而同的一脸神奇看向宋清徽。   宋清徽:……   窘迫归窘迫,叶小妹的面子不能不给。宋清徽最后只能一脸若无其事的上前帮忙,三两下把装叶小妹衣服的袋子找出来,顺便给叶家人买的礼物也一一拎了出来,奶粉只是他母亲准备的,奶奶还准备了好些布,都估算好了,给叶家每人做一身新衣裳还能剩下布头什么的。   叶家人还没接触过这么阔绰的老太太,一时间目瞪口呆,再也没心思关注为什么小妹都不知道自己的衣服在哪儿、宋清徽却知道的这么清楚了。   宋家准备的礼物太过丰厚了,光是给大宝和大妹准备的奶粉就已经够他们大开眼界的,没想到还有这么多布料让他们每人做一身衣裳,剩下的还有干肉和海鲜干货,宋清徽解释说这是准备办酒席的时候给大家添菜,分量不多,也就让客人们尝尝鲜。   叶家人看着这么多东西,受宠若惊的同时,免不了和宋清徽你来我往的客套一番。   当然宋清徽和叶小妹都大老远把东西从北京背过来了,再拿回去是不可能的,叶队长和王翠芬他们的客气也只是走个流程罢了,最后还是美滋滋的收下了这些礼物,然后热情有加的邀请宋清徽上桌吃饭。   今天开饭时间太晚,王翠芬很大手笔的在屋里点了好几支蜡烛和油灯,把屋内照得可亮堂了,全家人热闹的围着餐桌,脸上都洋溢着兴奋的笑容,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天,气氛比过年还要好一些。   吃完饭,叶小妹就迫不及待的去洗了个热水澡,洗完穿着她的新秋衣,外面裹上厚厚的军大衣,浑身暖呼呼的往床上一躺,就再也不想爬起来了,所以她并不知道宋大哥此时正在客厅和她爹娘商量一件好大的事。   宋清徽也先去洗了个澡,比叶小妹晚了二十分钟,所以他出来的时候,不但饭桌上收拾的干干净净,叶大哥他们也全都不见了,听声音是都回屋睡觉了。堂屋的蜡烛倒还都亮着,叶队长坐在竹椅上不知道在想着什么,有些出神的样子。   不过宋清徽知道叶叔多半是在等他,正好他也有话要说,遂上前先把父母准备的彩礼交到岳父手上。   宋家父母在准备彩礼的时候都是尽量往厚了备,放到北京上海都极为体面了,在双岗这种地方娶十个八个媳妇都尽够了,哪怕叶队长晚饭前已经见识过准亲家的豪阔作风,算是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看到这份足够把闺女卖了的彩礼,心脏还是狠狠的跳了几下。   不过叶队长对自家小闺女迷之自信,加上宋清徽的态度又如此诚恳恭敬,所以倒没有被亲家拿钱砸了的微妙情绪,深呼吸了几个回合,尽量心平气和的对宋清徽说:“咱们这边是有娘家收彩礼的风气,不过我们家养闺女不为赚这个钱,小妹她大姐嫁人的时候,亲家给多少彩礼,全都交给大妹手里了,小妹这里自然也一样,我们先收着,等结婚的时候也会交到小妹手里,这些钱你们小两口自己留着慢慢花。”   说到这里,叶队长顿了顿,最后还是添了一句:“至于嫁妆之类的,亲家那边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能满足的我们也会尽量满足。”   这边嫁女儿都是没嫁妆的,叶家自然也不能免俗。   叶大姐嫁人的时候,王翠芬是把彩礼原封不动的交到了她手里,但是嫁妆却没给多少,只是借着老大结婚要打家具的功夫,顺便也给她打了几个柜子当嫁妆。叶队长和王翠芬都觉得父母当到这份上特别的仁至义尽,大妹嫁人的时候,老大老二接连娶媳妇,家底都掏空了,老三那时还在念书,也没去厂里上班,可以说那两年正是家里最拮据的时候,拿大女婿家给的彩礼填自家的窟窿才是正常操作,家家户户都这么干,可他们为了让大妹在婆家抬得起头,非但没动用大妹的一分钱彩礼,连亲家给的酒席钱也没动,包括亲戚这边随的份子钱,都一块交给大妹了。   有些疼闺女的人家不昧下彩礼钱,至少嫁闺女也不会贴钱,他们家嫁个闺女可“亏”了不少钱。附近十里八村的姑娘,也就只有他们大妹的嫁妆最风光体面了。按照叶队长和王翠芬以前的心思,他们疼小闺女,也就是帮她选个好人家,尽量让她嫁去城里享福,其他的还是要照着她姐姐嫁人时的规矩来,最多稍微给她贴点私房钱,大面上得保持一碗水端平的——别说小妹是这样,就算老三以后娶媳妇也得照着他大哥二哥的规矩。   但是现在小妹的婆家不一般,人家是大城市里的,还是领导干部,送礼物都是全家人的一块准备,彩礼还这么丰厚,叶队长心情多少有点忐忑,想想决定嫁妆还是要添的,有多少能力办多少事,至少不能让亲家觉得他们是卖闺女的穷亲戚。   叶队长说的甚是郑重,宋清徽的心思却不在这方面,简单表达了他们家没任何意见的态度后,反而很有些期期艾艾的问:“叶叔,您刚才跟队员们说忙完这阵再准备婚事……”   “对啊。”宋家没有要求,叶队长也觉得轻松,便笑着解释了一番,“等春耕开始,事情就太多了,地里的活忙完得忙田里,一连忙好几个月,对了你跟亲家说了结婚就住家里的事没?小妹的屋子是现成的,但结婚总要再添点东西、好好整理一下,她大哥二哥也是这样的,所以多留点时间好好准备下,到四五月的时候天气也好。”   叶队长觉得自己的考虑特别周全,宋清徽就很有些失望了,如今也才正月十五,还得等三四个月结婚,这跟他的预期相差太大,忍不住道:“叶叔您的心意我知道,修整屋子大可不必,小妹的屋子挺好了,而且拖这么长时间恐怕夜长梦多,该有人揣测咱们婚事不顺了,我倒是不怕流言,就怕他们在背后对小妹指指点点。”   翁婿俩说话间,王翠芬也收拾完宋家的礼物后来堂屋了,刚好听到宋清徽的话,“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这话是不假,但是要嫁女儿总是舍不得的,王翠芬一直想把闺女多留两年,如今刚满十八岁没几个月就要嫁了,准女婿还嫌太晚,她听了多少有些不乐意,当场道:“这有啥夜长梦多的,小宋你忘了你叶叔是什么人?他在家里坐着呢,谁敢在背后说我们小妹的坏话!”   大意了。宋清徽眼神闪了闪,面上还是很配合的点头:“叶婶说的对,是我想多了。”   王翠芬虽然拒绝了他的建议,脸上笑容却很灿烂,甚至有心打趣道:“小伙子年轻气盛可以理解,但是婶子跟你讲,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急不得,这个要慢慢来。”   她的话刚落音,对面的叶队长也忍不住勾了勾唇,笑得颇为自得,小宋这么沉稳的年轻人,第一次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心急,这都是因为喜欢他们家小妹嘛。   老丈人和丈母娘开心了,轻易被他们看穿了心思并点破的宋清徽多少有点窘迫,他心里还觉得自己是替叶小妹背了锅,叶叔叶婶不知道叶小妹在火车上是怎么赖在他身上、甚至还毫不羞涩的要跟他睡一个被窝的,所以他们可以不着急,可他真有点担心这丫头无法无天,以为过了明路就可以为所欲为,哪天再闹出点“不知羞耻”的事情来,那时就太晚了。   是的,宋清徽内心还是没放弃游说叶队长和王翠芬,他们一口回绝了,那就换个方式,面上很是真诚的起身向王翠芬道谢,“多谢叶婶提点。”   王翠芬看他的动作,自然和蔼的笑道:“一家人干嘛这么客气?坐了这么久的车也累了,你早点回屋休息吧,什么事不能明天说?”   “叶婶说的是。”宋清徽笑得真诚,“那我就先回屋了,叶叔叶婶也早点休息。”   “去吧。”宋清徽第一次在家住,王翠芬怕院子里太黑他搞错屋子,因此很是妥帖的端起一支蜡烛要送他过去。   这个时候,宋清徽走了几步,突然想起什么,从军大衣的内侧口袋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满脸无辜的交给王翠芬,“对了叶婶,这是小妹的东西,她怕车上丢了所以让我保管,刚才忘记给她了,要不您有空帮我转交给她?”   王翠芬一手举着蜡烛,一手接过盒子,颇为好奇的问:“我怎么没见过这个盒子,小妹哪里来的?”   这会儿的父母可没有尊重孩子**的觉悟,王翠芬接过就想要打开盒子,而宋清徽更是善良的介绍道:“也没什么,就是亲戚长辈给小妹的红包,还有奶奶添的……”   “彩礼”两个字还没说出口,王翠芬已经打开盒子了,震惊的手都在抖,“这些首饰都是金的?”   稳坐钓鱼台的叶队长闻言也吓得从椅子里站了起来:“什么金的?”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写完啦,这个月的小红花妥妥的~   晒一下霸王票——   感谢以上小伙伴们,么么哒。   晚安   ☆、第一百一十一章   金首饰对叶队长和王翠芬的冲击力实在太大了一些, 想想就知道了,叶家这样的“大户人家”,王翠芬都只有一对银耳环,整天当宝贝似的舍不得戴,要是换成金耳环,在他们这就完全可以当传家宝供起来啦。   叶小妹这个首饰盒里,还不只一件金首饰, 而是整整五件套,耳环项链戒指应有尽有!   结个婚给了那么多的彩礼不够, 还准备金饰五件套,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庭。   可以说宋家的礼物和彩礼全都加起来,都不如这套金首饰对叶队长和王翠芬的冲击力来得大。原本他们还想端着老丈人和丈母娘的架子, 把婚期往后压一压, 小宋是小辈,再心急也得听他们的安排。反正他们好不容易把闺女养这么大, 可不想随随便便就把她送出门。   但是现在看看这套金首饰,人家小宋想娶十个二十个媳妇都够了,他们还想端着架子拿乔?王翠芬和叶队长光是想想都透着亏心,再也没法提农忙的事了。现在是忙, 但也没忙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至少过了三月以后才会忙得没功夫管其他什么事, 这中间还有一个多月,够他们嫁闺女了。   夫妻俩对视一眼,再也不叫宋清徽回屋睡觉了, 三人重新坐下来商量大事。   叶小妹当然不知道堂屋的动静,她在自己屋里舒舒服服的睡大觉呢。叶小妹本来还担心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宋奶奶家里睡惯了柔软的大床,如今回到家里可能要适应一段时间呢。   事实上她已经没有当豌豆公主的命了,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回到睡了一年多的房间,竟然一点都没觉得不适应,倒头没几分钟就睡着了,然后一夜好眠,醒来又是一个艳阳高照上午。   当叶小妹神清气爽的从床上爬起来时,叶家其他人,包括宋清徽在内,全都已经捧着碗在院子里吃早饭了。   今天叶家早饭破天荒的吃米饭。乡下早饭基本上都是粥或者红薯,吃干饭算是特别正式的,只有过年走亲戚才有这种待遇。不过是宋清徽是准姑爷,第一次在岳家吃早饭,王翠芬也给了他最高级别的待遇。   叶小妹当然不会在意大家吃饭不等她这种小事,只要不少她吃的就行,因此闻着从大家饭碗里飘来的香味,她麻溜的跑去刷牙洗脸。在北京的日子是吃香喝辣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宋奶奶家里没有香喷喷的腊肉和香肠,叶小妹之前还不觉得想念,如今闻着熟悉的味道才觉得口水都要掉下来了,飞一般的刷牙洗脸然后吃饭。   由于王翠芬他们都在院子里吃饭,叶小妹端着不到一碗饭偷偷夹了三块腊肉。他们家的腊肉切得比较大一块,像王翠芬这种吃菜省的人,一块腊肉她能吃掉两碗饭,叶小妹也就是仗着他们不注意才敢夹这么多,明面上摆一块腊肉,剩下两块埋在碗底下,叶小妹对自己的机智表示佩服。   事实上,王翠芬不用进去盯着她,远远回头看到她鬼鬼祟祟的动作,就已经猜到这傻丫头在玩什么把戏了,只是看在她在婆家表现好的份上没点破而已,就连林红梅和宋秀秀,也只是欲言又止的看了小姑子好几眼,最后跟王翠芬一样视而不见了。   没人点破,叶小妹还以为自己的动作天衣无缝,偷吃成功当然很开心了,更开心的是吃完饭,宋大哥竟然还没回知青点,她心情特别好的朝他走过去,“宋大哥,已经回家了,把我的小金库还给我吧。”   话刚落音,就看到宋大哥颇为尴尬的看了她一眼,叶小妹立刻有种不好的预感,下一秒就听到他说:“你的首饰和红包是吗?我昨天晚上顺手给叶婶了。”   叶小妹瞬间傻眼:“你说什么?”   宋清徽满脸无辜的解释道:“昨天你睡的太早,我怕自己最后忘了,索性就让叶婶帮我转交给你。”   叶小妹才不听他的理由,她都快气炸了,出尔反尔是宋清徽在她心里俨然已经成了渣男,义愤填膺的叶小妹努力手撕渣男:“枉我这么信任你,你居然出卖……”   话还没说完,后脑勺被不轻不重的敲了一下,王翠芬不知何时来到她身后,瞪了她一眼,“小宋怎么就出卖你了,难道我还会昧下你的东西不成?”   “再说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不交给我们保管,你自己弄丢了怎么办?”   王翠芬还觉得宋清徽干得漂亮,要是让他们家小妹做主,搞不好到她嫁人那一天,他们都不知道亲家私底下准备了这么多好东西,全让小妹一个人藏起来了!所以叶小妹控诉宋清徽,王翠芬话里话外都在维护他。   渣男是撕不成了,叶小妹决定暂时偃旗息鼓了,转头先跟她娘据理力争,“你确定只是帮我保管?”   王翠芬都快被她气笑了,反问道:“我说不是你会肯吗?”   “不肯。”叶小妹诚实的摇头,傻子才会答应这种血本无归的买卖呢。   她的诚恳让王翠芬忍不住直翻白眼,但还是出声道:“那不就结了。”   既然王翠芬同志这么坚持只是帮她保管小金库,叶小妹也就礼貌性的信了,然后理直气壮的要求道:“那就先帮我保管红包嘛,首饰我想要拿出来戴的。”   王翠芬闻言诧异的看了小闺女一眼,既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行,而是用一种意味不明的眼神看着她问:“你想什么时候戴?”   叶小妹也不是真的无法无天,至少看得出王翠芬同志现在的眼神很不友好,就是那种“分分钟打断腿”的眼神。但她又不想那么快认怂,这样显得她太没面子了,所以叶小妹梗着脖子弱弱的道:“今……明天,我明天戴总行吧!”   “不行。”王翠芬斩钉截铁,心里简直哭笑不得,没想到傻闺女还真敢说,没事戴金首饰出去招摇过市?想得真美!   仿佛知道叶小妹心里的不服气,王翠芬一口否决后,又面无表情的道:“哪天都不行,你给我安分一点,等你们结婚的时候,这些东西我自然会交到你手上!”   也就是说,结婚之前她是别想着穿金戴银了。   叶小妹倍受打击。   放完狠话,王翠芬直接转身去忙了,根本没有给叶小妹撒娇的机会,决绝的背影也标志着她无可转圜的态度。   叶小妹计划落空,也转身气呼呼的向罪魁祸首控诉道:“都是你干的好事,我以后再也不相信你……”大猪蹄子!最后四个字还没说出口,宋清徽已经很真诚的上前,继续认错,“对不起小妹,是我考虑不周。”   宋清徽的歉意是真心的,他嘴上说着自己不是故意的,实际上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他自己心里最清楚,目的是达成了,多少有点辜负了小妹的信任,只能努力挽回自己的形象,不动声色的对叶小妹道:“对了小妹,昨晚我跟叶叔叶婶商量了,他们同意这两天就去买砖头和水泥回来,修你要的那个厕所。”   “你知道的,本来叶叔是打算先忙地里的活,至少要到五六月以后才弄这个的……”宋清徽深谙语言的艺术,没有说自己是如何让叶队长改变主意的云云,不过该属于他的功劳却一点不少。   宋清徽也一点都不心虚。本来按照叶叔的意思,婚期可以提前,厕所这种东西就没必要了,又不是没地方上茅厕,为了让他父母安心,等有时间再来搞都行。只是他知道叶小妹最惦记的还是新厕所,他若能让叶叔提前动工,起码能“戴罪立功”,让叶小妹不再抓着他把她的小金库捅到叶叔叶婶跟前的事不放,所以昨天晚上,他又费了很大的力成功说服叶叔叶婶,最后回屋睡觉都快到十二点了。   他的努力还是有回报,叶小妹听到可以修厕所了,果然当下收起了悲愤的眼神,惊喜的问,“真的吗?”   由于宋清徽的提醒,她这会儿也想起了队长父亲对乡亲们说的话——队长父亲都打算忙完这阵才办喜酒了,五六月以后再给她修厕所也很符合他的作风。   多亏了宋大哥三寸不烂之舌,让她能提前几个月就享受到新厕所的福利,叶小妹想了想,决定原谅他这次的失误了。但她丑话也说在前面,“要是我娘出尔反尔,最后不把小金库还给我,那我还得继续找你算账。”   叶小妹患得患失,宋清徽倒是很信任叶队长和王翠芬,他们并不是见钱眼开的人,既然叶婶说了只是保管,结婚那天一定会把东西都给小妹的。   不过相信归相信,看着满脸傲娇的叶小妹,宋清徽却没这么跟她讲,而是轻声道:“如果叶婶出尔反尔,作为赔偿,我把自己的私房钱给你保管?”   叶小妹眼睛唰地一亮,这个可以有啊。刚想跟宋大哥拉钩上吊定下来,在一旁看他们窃窃私语好半天的叶军华看不下去了,突然出声道:“宋……清徽,你说的厕所要做多大的?我们一起去量下面积吧,不然都不知道该买多少转回来砌墙。”   纵然叶三哥到现在叫宋清徽的全名,还是免不了有点尴尬,但也改变不了他跟宋清徽“身份”已经发生改变的事实,“三舅哥”喊自己,当妹夫的当然也要听话,宋清徽很是配合的过去了。   叶小妹小小的失望了一下,不过想到马上就要盖厕所了,又变得高兴起来,乐颠颠跟着他们一起去量面积了。   叶家院子够大,新厕所就不是像叶小妹想象的那样可以弄在自己房间里,而是修在了院子里,这样全家都可以很方便的使用新厕所。当然叶小妹的房间也很大,加个厕所一点都不拥挤,只是由于宋清徽说服叶队长的理由太过“大公无私”,他说想在婚前为岳家尽一份心,不能搞得自己两手空空住到丈母娘家里来,虽然他知道叶叔叶婶不是这种斤斤计较的人,但时间长了外人也会说闲话。   叶队长和王翠芬一听是这个道理,年轻人都要面子,结婚后,女婿跟小闺女一起住娘家,在外人看来多少有点“入赘”的意思,他们确实不是小气的人,可家里还有两个小心眼的儿媳妇,谁知道时间长了以后,老大家的和老二家的听着外面的流言,会不会又有小心思呢?   想到这里,王翠芬和叶队长就觉得不如按照小宋的意思来,赶在办酒前帮他们家盖个厕所,装修一下小妹的屋子,顺便再添点别的东西,那就不是两手空空住进来了,大家都能看到他的心意,有他花的这些钱,去别家借住个三五年都够了,这下哪个长舌妇好意思说小宋是白吃白住的上门女婿?   但凡宋家条件差一点,叶队长都会很坚定的否决他这个办法,可是这段时间他们被未来亲家冲击了那么多回,已经对宋家的家底有了更清晰的认知,花点九牛一毛的钱,能堵住那帮长舌妇的嘴,叶队长和王翠芬都觉得很值了。   至于时间问题,婚期都依着小宋的意思提前了几个月,也就不在意其他了。   做出决定后,王翠芬和叶队长这就开始为嫁闺女忙活起来了,早上叶小妹还没起来,王翠芬已经跟附近的乡亲打了一圈招呼,大意就是过两天家里动工盖个小屋子,力气大的小伙子们都来帮忙,别的家里没有,但是年还没过完,一天两顿饭肯定是有鱼有肉招待云云。   不是王翠芬小气,请人盖房子还舍不得工钱,这是他们当地的惯例,乡下人家习惯了你帮我、我帮你,家家户户都有需要邻里乡亲帮忙的时候,盖房子请队里人帮工,只需要好酒好菜和白米饭招待着就成了,真要算了工钱,说不定还有人举报你走资派呢。   但是在王翠芬心里,好酒好菜和白米饭招待帮工的后生,她依然很心疼的,越是力气大的饭量也越大,请人家帮忙还不能苛刻伙食,白米饭得让人敞开肚皮吃到饱,一天天这么吃下来,得花多少钱啊!依着她的习惯,盖这么小的屋子真的用不着再请人,老大老二那把子力气就尽够了,再不行,把大伯家几个侄子拉过来帮忙,都是身强体壮的小伙子,哪能盖不起小宋要的小屋子?   可是他们时间有限,得趁着地里的活还没开始,让队里的后生们都来家里帮忙,越早把这个厕所盖起来越好,这样才不会耽误办酒席,光自家几个人干还真的够呛,小宋说的这个厕所很费事,不是盖个屋子就完事的,得先挖个地下粪池还要再盖起来,上面装城里的那什么蹲便器,为了保持干净,墙得粉一遍,地上要铺水泥,还要装玻璃窗户,能开窗通风才不会臭。   除了这个厕所,小宋又说了,他父母还坚持要把他跟小妹的“婚房”装修好,没有瓷砖,至少要铺下水泥地和刷刷墙,不能委屈了小妹,所以就不用搞几次了,盖厕所的时候顺便把小妹屋子也弄一下。这个工作量又要延长好多天了。   宋清徽还很孝顺的要给王翠芬和叶队长的屋子也装修一下,被夫妻俩义正言辞的拒绝了。王翠芬听他讲的大工程就头疼,也云里雾里的听不懂,但至少有一点她听懂了,亲家为了娶他们家小妹,是真的费了很多心思,亲家都这么用心,他们不能拦着啊,说到底都是为孩子好,王翠芬只得早早准备起来了,一边召集青壮们,一边跟亲朋好友打招呼,盖房子和办喜酒赶在了一起,他们家准备的酒菜就不够用了。   好在孩子他爹面子大,借肉什么的也很少落空的,只要提前跟关系好的这几家打过招呼就行了。   这样一来,动静就有点闹太大了,七姑八婆们对这种事最是敏感,叶小妹还在边上乐呵呵看哥哥们找位置和量面积的时候,已经有好几拨人上门来打听消息了,王翠芬端着队长媳妇的架子,滴水不漏的笑道:“叫人帮工做什么?当然是孩子结婚要用了,我跟孩子他爹都说让他们婚后就住家里,反正家里也住得下,小宋非说不能空手住进来,他父母也是厚道的人,坚持不能委屈了小妹,就只能随小宋的意思把房子整一整,最要紧是小妹的屋子刷一刷,铺个水泥地,像城里那样弄得干干净净的,住着也舒服……”   也有人问的直接,“嫂子,我怎么听人说小妹马上就要出嫁了,好像就是下个月?”   对方猜的太准,王翠芬也不好否认,索性笑道:“对啊,到时候手忙脚乱,你们可要来帮帮忙啊。”   这时就有人问为什么跟队长说的时间不一样了,王翠芬淡定的解释道:“嗨,我跟孩子他爹觉得五六月时间上更宽裕,大家也能宽松些,这不还没来得及跟亲家通气吗?小宋也是心眼实,你们走了以后才说实话,他家里专门算过日子,二月二十这个日子特别好,拜托我们就在这个日子办喜事。结婚本来就是两家人的事,亲家这么厚道,对小妹也用心,我们总不能连这种小事都不答应吧?早结晚结都是要结的嘛,喜事总要两家都皆大欢喜才好。”   王翠芬说得轻描淡写,其实这个理由是叶队长想了一晚上才想出来的,他本来放话要五六月办喜事的,一晚上就把日子提前了好几个月,队长父亲也是要面子的人,不能让大家觉得是他上赶着嫁闺女,所以就只能把亲家拉出来当挡箭牌。   叶队长不上赶着嫁闺女,那就是北京公婆上赶着娶媳妇了,众人听得可就太意外了,队长家的小闺女到底有何能耐,让人家见惯了大世面的首都人都对她如此稀罕?便有人忍不住望向宋清徽,“宋知青,你们家对小妹可真满意啊。”   宋清徽也是现在才知道婚期提前的“原因”,丈母娘的面子当然也要给,所以他很是配合的在旁边笑:“家里的长辈都很喜欢小妹,要不是离得实在太远,父母工作也忙的话,他们都想抽空过来参加婚礼了。”   宋爸爸宋妈妈到底有没有表达过这个意思,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反正双岗大队的队员不认识他父母,不出意外的话他们这辈子都不会有交集,那还不是由着他这张嘴?在讨好丈母娘的这条路上,宋清徽坑爹坑妈起来都毫不手软。   七姑八婆们闻言又是一轮羡慕嫉妒恨,看着叶小妹的眼神都像是在看王母娘娘座下下凡的小仙女,她们眼拙没见过世面,才不知道叶小妹好在哪里,人宋知青的父母总不会看走眼,这丫头看来是真的很有出息啊。   众人看小闺女的眼神越发敬仰,王翠芬当然也就更爽了,所以看着宋清徽的眼神也更加慈祥和蔼,恨不得把他当亲儿子。   ☆、第一百一十二章(营养液破四万的加更)   叶家人都是行动派, 量完面积,第二天就把材料拉回来了,然后院子里每天咚咚哐哐,热闹极了。   虽然是为了叶小妹和宋清徽的婚礼,叶家才弄这么大动静,可身为主角之一的叶小妹除了刚开始配合工程搬了个房间以外,这件事仿佛就跟她没有关系——她的屋子也要装修, 当然要把她先迁出去才能进行下去,王翠芬就让叶小妹把东西搬到叶军华屋子, 元宵过完叶三哥也回厂里上班了,刚好空出来的屋子让叶小妹占据了,他下一次从厂里回来, 不出意外就是婚礼那两天了, 到那个时候,新房应该已经弄好可以搬进去了, 不至于让他回来发现无家可住。   工程刚开始,叶小妹还是很愿意凑个热闹的,为叶家大院的装修事业发光发热,毕竟装修的是她房间, 盖厕所的福利也是她努力争取下来的, 她提点意见不过分吧?   叶小妹提意见不过分, 问题是队长父亲他们很过分,哪怕是她这么至关重要的人物,一靠近施工点就让队长父亲他们轰走了, 然后王翠芬同志就过来揪她的耳朵教训起来:“家里装不下你了是吧,边上在施工也敢凑过去,不怕掉点东西下来砸死你。”   “我又不是过去凑热闹的,有正事跟他们说嘛。”叶小妹努力把耳朵从老母亲的魔爪下拯救出来,然后才理直气壮的说明来意。   王翠芬听完她的诉求后反应很微妙,眼神狐疑的上下打量她几眼:“你想教大家怎么盖厕所?”   不等叶小妹抬头挺胸的点头,王翠芬已经摆手:“不必了,小宋全程在这盯着呢,他还能画图纸,跟老泥工说的头头是道,你会什么?”说完,王翠芬就把不安分的叶小妹轰走了。   叶小妹也是要面子的人,既然王翠芬同志这么无情无义,她也不想再凑上去了,有句话说得好,“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队长父亲和王翠芬同志“不待见”她,队里的七姑八婆们却突然对她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叶家大院每天咚咚锵锵的噪音都挡不住她们八卦的热情,这群妇女俨然化身成狂热的追星族,看到叶小妹无所事事站在院子里,大家便里三层外三层的把她围住,起哄让她再讲讲北京城长什么样子。   在王翠芬那里碰了壁的叶小妹转眼间拥有了这么多的“阿姨粉”,当然是扬眉吐气了,她也不嫌烦,一遍遍跟大家说着感兴趣的话题,像是天an门长什么样,长城是不是真的很长云云,说到兴奋处,叶小妹还把相册搬出来指给大家看,天an门、长城和故宫里面可全都有她靓丽的身影!   美中不足的是叶小妹能搬出来的相册,是被她娘专门整理过的,王翠芬同志只要看到她跟宋大哥两个人的合照,就说这也是“结婚照”,然后直接挑出来放在一边了,挑出来的原因很简单,王翠芬表示结婚照是不能拿出来给外人看的,要是结婚的那天他们在她屋子里看到这些照片,那倒无妨。   不过,王翠芬不愿意让外人看他们的“结婚照”,叶家自己人却拿着这些照片看了一晚上还舍不得放下。   有道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叶家全体成员最喜欢的照片,也是叶小妹最喜欢的那张放大结婚照,大家一致认为叶小妹穿着裙子站在镜头前,唇红齿白,眉毛弯弯,活像是电影里的女明星呢!   叶大伯以前跟师傅学过木工,叶大哥和叶二哥小时候也爱去大伯家,跟堂兄弟们玩木头,多少会一些手艺,兄弟俩看着相框便来了灵感,笑眯眯的说,“像是那张大照片的框子,我们也能照着做成小的来装相片,小妹屋子里摆几张结婚照,可就太好看了。”   王翠芬第一个响应,“这个好,那你们好好做。”   叶大哥点头,接着又美滋滋的说,“这么多‘结婚照’,小妹的屋子可摆不下,我也想拿几张放屋子里呢。”   叶二哥立刻跟风:“我屋子里也要!”   兄弟俩都不觉得自己屋里摆妹妹的“结婚照”有什么不对,叶小妹当然就更不会介意了,当场摆手道:“好啊好啊,反正我照片多。”   所以叶小妹现在就不能给大家展示她最美的那些照片了,不过她搬出来的这个相册,依然让七姑八婆们看得非常过瘾,长城故宫名气这么大,她们经常听说过,却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哪怕是从照片上看实物也很激动人心了——想想她们只能从照片上看看长城和天an门,叶小妹这些地方全都去过了,照片里还有她呢,真是叫人羡慕啊!   羡慕之余,众人还个发现,或者不能说发现,而是更加确信宋知青家里是真的很喜欢叶小妹了。他们周围很多人从出生到去世,可能一辈子也不会留下一两张照片,倒也不是拍不起,而是普遍觉得没有意义,有照相的钱还不如去割两斤肉,至少家里人都能吃顿饱的。   可是人家宋知青的父母却很舍得给叶小妹花这种没必要的钱,每去一个景点就给她拍好多照留念,这里头宋知青的照片都没几张,几乎全是叶小妹的,不知道还以为叶小妹才是他们亲生的呢!   亲眼所见一次,明显要比听叶家人说多少遍都有效。这下,众人对叶小妹备受婆家青睐的事实彻底深信不疑了,反而不愿意再反复问她在婆家吃了什么好东西、都见了什么亲戚云云,大家一门心思想了解北京城到底有多大,话题再也没有中途歪过   不过八卦闲聊什么的都是相互的,听叶小妹说了许多在首都的见闻,包括下雪都是一片片的鹅毛大雪,有时候下一整夜的雪,上午出门走一走,一脚下去甚至能陷到膝盖处。土生土长的南方人还没见过这么夸张的大雪,大家目瞪口呆了一下,接着也聊了聊叶小妹不在的这段时间发生的故事。   乡下地方日子就那样,很少有新闻,七姑八婆们能说的大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偶尔也有让叶小妹都震惊的新闻,比如这天,隔壁消息灵通的嫂子聊着聊着,突然感叹道:“小妹,你跟楚知青不愧是好姐妹,你要跟宋知青结婚了,楚知青听说在跟沈知青处对象呢,这对也是很配的。”   叶小妹瞬间目瞪口呆:“什么?”   不只是叶小妹对这个消息懵逼,队里其他人也没隔壁嫂子这么消息灵通,顿时很感兴趣的把话题转到楚涵和沈思默身上,隔壁嫂子却不肯多说了,只是笑道,“我也是听几个知青聊过几句,城里人好像都不乐意这么早结婚,他们应该也不想声张吧。”   众人听完又开始感慨还是宋知青有心,瞧上了小妹直接就带她回家见父母然后结婚云云,到了该准备午饭的时间了,七姑八婆们聊到这里,意犹未尽的各自回家去了,只有叶小妹还在原地懵逼中,印象中沈思默和她一样,在原著中只是个没什么存在感的路人甲,这位大哥现在也不声不响的上位了?   虽然叶小妹都要跟男主结婚了,乍一听女主小姐姐的恋情,还是有点难以置信,刚好这天下午,回来那天说好有空找她玩的小姐姐果然来找她了,好奇心已经爆棚的叶小妹直接开门见山的问了。   楚涵看着温柔婉约,但毕竟是从比现在开放许多倍的未来重生回来的,叶小妹的直接并没有把她弄得面红耳赤,她只是顿了顿,便很淡定的点头:“你问这个啊……应该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叶小妹反而被她弄得满头雾水,但这也不是重点,叶小妹继续好奇他们俩究竟是怎么勾搭上的。结果楚涵没好气的瞥了她一眼,“还不是你害的。”   没头没尾的几个字,让叶小妹忍不住脑洞大开,难道是她跟宋大哥结婚的消息终于还是刺激到了小姐姐,她决定也找个小鲜肉来玩玩?想想沈思默同学也确实挺秀了,比不上宋大哥那样“肤白貌美”,却也是个肩宽腰窄大长腿的衣架子,没了宋大哥,小姐姐瞧上沈同学也正常。   叶小妹很快就知道她想多了,按照小姐姐的说法,这件事她还确实应该背锅,虽然她觉得自己很冤。   楚涵在解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前,跟叶小妹说了件大事,就在她跟宋知青一走了之的当天,李继红把常娟娟给揍了,两个人打得最后在地上滚,他们想拉架都拉不动。   “怎么肥事?”叶小妹激动的嘴都瓢了,“她们俩不是好姐妹吗。”   还不是因为宋清徽这个蓝颜祸水——楚涵想简单粗暴的回答,但她觉得叶小妹可能听不懂,索性耐心的解释给她听,“其实很早以前,李继红同志就开始关注我了,她觉得我跟宋知青和沈知青的关系比大家都好,却不知为何偏偏误以为我跟宋知青更有关系,所以她立刻提醒了常同志,常娟娟好像不是很在意的样子,李继红也就渐渐把这事丢到一边了,直到你跟宋清徽去北京那天,队里传得沸沸扬扬,李继红突然就明白了,常娟娟当时对她的提醒不在意,是因为她早就知道和我有关系的人是沈思默而不是宋清徽……”   虽然女主讲得很详细,叶小妹还是有点绕不出来,“我跟宋大哥去北京,跟李继红明白的事有关联吗?”   叶小妹果然没有当绿茶的天赋,楚涵叹了口气,只能继续解释,“按照李继红的说法,我跟宋清徽和沈思默两个人的关系都比常人好,而我又不可能和宋清徽暗通曲款,那跟我‘有一腿’的人,不就剩下沈思默了吗?”   话说到这份上,叶小妹自然懂了,她点点头,继续愉快吃瓜。   “李继红认为常娟娟早就注意到我和沈思默的异常,却一句也不肯提醒她,就认为自己被背叛了,所以抑制不住怒气的找她算账。”   “对哦,常娟娟为什么不提醒人家,她们不是好朋友吗?”   “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李继红跟她对峙的时候倒是透露过一些,好像常娟娟私底下就一直把你当情敌。她知道我们关系好,估计是怕李继红知道我跟沈思默的‘关系’后控制不住来找我麻烦,然后你为了给我出头,就把宋清徽抢走了?”楚涵分析完都觉得这个理由太逗了。但是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常娟娟做法确实挺不厚道,李继红平时看着头脑发达的样子,从这件事上就知道她绝对不蠢,多半是先入为主,以为她跟宋清徽有关系,才没有把她往沈思默身上联系,说到底李继红也是被常娟娟坑了。   虽然常娟娟具体也没做什么,但是楚涵这个年纪和阅历不难看出来,这姑娘对好朋友都这么不真诚,私底下估计没她表现出来的善良得体。也难怪宋清徽把叶小妹这样的傻白甜当宝,却从来对人人夸奖的常娟娟不为所动了。   楚涵的感慨叶小妹不懂,但她已经快被常娟娟和李继红这神奇的脑回路绕得晕车了,当场吐槽道:“我如果要帮你报复李继红,为什么是抢宋大哥而不是抢沈思默?”李继红喜欢的又不是宋大哥。   原本温柔似水的楚涵闻言一个眼风扫过来:“怎么,你还想抢沈思默?”   小姐姐这个眼神太吓人了,叶小妹秒怂:“我就是不理解她们的想法嘛。”   作者有话要说:  久违的加更。   本来想今天多写点,但是牙疼了好几天,已经在吃药了,可能因为饮食没控制好所以没什么用,今天已经发展到头疼了,所以我决定更完这章去看个电影放松一下,刚才边码字的时候边看了几眼《重返狼群》,感觉很不错,决定把它刷完~   先晒霸王票——   感谢小可爱们,么么哒   大家五一快乐鸭   ☆、第一百一十三章   叶小妹问的是楚涵和沈思默的关系, 楚涵却把话题放在了李继红和常娟娟的爱恨情仇上,多少有点避重就轻的意味,但是她低谷了叶小妹八卦的决心,兜了一圈,叶小妹又把话题拉回原点,“所以你跟沈思默在在一起了?”   楚涵脸上的笑容僵了下,颇为纳闷的问她:“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   “什么啊?”叶小妹一头雾水了, 她不是一直都这么机智的嘛。   不等叶小妹理解这话的含义并反驳,楚涵已经挥了挥手, 话题绕不过去了,只能无奈的坦白了,“李继红和常娟娟都为了我们‘处对象’的事大打出手了, 我现在说自己和沈思默没有关系好像也没人信, 但我确实还没有做决定。”   叶小妹上辈子起就我行我素惯了,楚涵这种情况放在她身上那就好办了, 如果她确实喜欢对方,那就大大方方的在一起呗,如果没感觉就公开澄清,直接说李继红和常娟娟想多了, 只要双方统一口径, 外人肯定是听他们的啊, 难不成还听李继红和常娟娟这两个脑回路神奇的说法?   所以叶小妹也不能理解楚涵的纠结,继续问:“为什么啊?”   楚涵却以为叶小妹问的是自己为什么还没有决定,她抿了抿唇, 实在说不出她是重生来的,上辈子都可以当沈思默妈妈的年纪,根本不好意思老牛啃嫩草的理由,而且这也只是理由之一,更重要的原因她还没有准备好彻底跟上辈子的一切做了断——如果接受了沈思默,就不可能和上辈子的丈夫结为夫妻,虽然她如今对那段短暂的婚姻并没有太多留恋,可是她怕换一个对象,就再也没有那么可爱的女儿了,当然她这辈子也可以多生几个,总能把女儿生出来,却再也不可能是她宝贝的妞妞。   因为割舍不断内心的母爱,楚涵暂时还无法做出决定,这个原因当然没办法对叶小妹和盘托出,她只能把沈思默那边的理由说出来:“说实话,我也不好意思耽误他,听说李继红父亲是革委会的领导,她早就可以回城了,因为舍不得沈思默才不肯走。年前跟常娟娟闹翻后,她好像就写信要她父亲把她调回城了,还有人看到她去找沈思默,问他愿不愿意和她一起回城,她可以让父亲给他安排一份工作。”   这个剧情听起来怎么那么俗套呢?闻到了狗血味道的叶小妹很感兴趣的追问道:“然后呢,沈思默没接受吧?”   沈思默确实没接受李继红的“好意”,过后甚至专程找她承诺了一番,可以说诚意十足,楚涵却没有感动的立刻点头接受他,所以叶小妹八卦起来,她也只是保守的道:“李继红还没这么快走,听说她还想说服沈思默一起回去,所以不到最后一天,谁也不能保证吧。”   楚涵想,不是她不信任他,而是历史上这个时期发生了太多魔幻的事件,让她这种没有亲身经历、只是道听途说的人都毛骨悚然,虽然她现在知道只要再等一年半就恢复高考了,他们不但能回城还能上大学,哪怕考不上还能用其他办法回城。   可是,这世上恐怕只有她能预知未来。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深沉最漫长的,她不想去赌人性的复杂,宁愿被动的接受现实。   倘若沈思默真的能为她连“最后”的希望都放弃,那她也不介意陪他疯狂一次。   这么想着,楚涵内心多少有点沉重甚至是悲怆的感觉,叶小妹倒是对沈思默很有信心,她乐呵呵的说:“李继红肯定没戏啦,沈思默要是肯跟她回城,我看他们早就回去了,还用等你过来?”   楚涵不是很想继续聊这个话题,她敷衍的点了点头,便笑道:“不过你还真应该感谢李继红,如果不是她把常娟娟的小心思捅出来,让知青点的人对她有了改观甚至是提防,我还真担心这个同志要憋着给你和宋清徽使点坏。”   傻白甜的叶小妹表示很好奇,“我跟宋大哥都要结婚了,她还能使什么坏?”   楚涵笑而不语,心想知青点的男生女生毕竟都同住一个屋檐下,若常娟娟还是那个温柔善良的常知青,能操作的方法可就太多了,现在这样的环境,只要她能豁得出去,随便找个大家都没注意的时候,扯乱自己的衣服往宋清徽身上扑,大喊被轻薄了,这会儿没有监控,宋清徽浑身是嘴都说不清了。到时候叶小妹是队长闺女、去北京见过家长,这些统统都没用,除非她也来个现场抓奸证明她跟宋清徽也有了肌肤之亲。   不过那样的话,宋清徽也不能继续和她结婚,倒是可能分分钟被当流氓罪抓起来。   如果早两个月,楚涵也不会这样揣度常娟娟,她觉得这个女生除了敏感和假仙之外,大体算个聪明人,直到她跟李继红撕起来,楚涵才发现这姑娘心里有股狠劲,就是那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狠劲,只要能达成自己的目的,牺牲好朋友的幸福也无所谓。   这样偏执的人格,楚涵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度对方。   只不过楚涵的真实面目已经暴露了,聪明人都能看透,如今没了群众基础,她想做点小动作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楚涵不得不感叹叶小妹的好运气,麻烦还没来就被别人解决了,帮她解决的还是跟她最不对付的人,这丫头上辈子是拯救了银河系吗?   她现在提到这个,也不是要叶小妹提防情敌,这位基本上已经翻不起浪花了,楚涵单纯的只是想转移话题,果然叶小妹不再揪着她和沈思默的关系不放了,她也松了口气,趁热打铁的把话题又扯远了一段,“我听说你跟宋知青的婚期要提前了?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   叶小妹比她还懵逼,“我不知道啊,他们商量的时候也没通知我。”   楚涵顿时满头黑线,叶小妹这个新娘还真是当的随意,一问三不知也能这么的悠闲。不过她倒是从叶小妹的回答中发现了亮点,挑眉问:“叶婶说是因为宋知青父母定好了日子,原来不是吗?”   “反正我没有听到叔叔阿姨跟宋大哥商量这个。”否认完,叶小妹又想起宋妈妈给叶大宝和叶大妹奶粉她也不知道,顿时就不那么坚定,补了一句,“也有可能是他们私底下告诉宋大哥的啦。”   楚涵却觉得不可能,宋家一看就是很讲究的人家,叶小妹是唯一一个女方家的代表,商定婚事的时候肯定会让她在场的,哪怕她就过去当个吉祥物,也显得他们的婚姻是两家有好磋商的结果。定了好日子也是喜事,宋家根本没有理由藏着掖着不让她知道。   同样的,楚涵也绝对想不到这么完美的理由,会是严肃正直的叶队长为了在广大队员面前全自己的面子才想出来的,她倒是觉得宋知青很有可能干这种事,为了早点结婚不惜在叶队长和王翠芬跟前谎报军情,偏偏这个“军情”更体现了他家对叶小妹的重视和喜爱,叶队长和王翠芬可不就欢天喜地的嫁闺女了嘛。   至于宋知青为什么急得连两三个月都等不了?楚涵不由得往叶小妹肚子上瞧,不是她这么八婆,而是现在就连知青点都有人在说,提前结婚搞不好是因为叶小妹已经有了,想想他们在北京待了一个多月,血气方刚做点什么也很正常吧?   还有人想象力更丰富,说宋清徽父母这么稀罕叶小妹,肯定是知道她怀上了,而且确定怀的是孙子,要不然人家北京人怎么可能瞧得上乡下村姑?   这些谣言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楚涵忍不住跟着浮想联翩。主要是她见过叶小妹约会的架势,整个人恨不得长在宋清徽身上,说好听了叫热情似火,这丫头是真的没有半点矜持的觉悟,楚涵有时候都想,宋清徽想把她骗上床的话,都不用费心哄骗,只要勾勾手指,这丫头自己就急不可耐的扑上去了,真到那天,谁睡谁还真说不准。   但是结果只有一个,万一他俩发生了关系,中奖的只会是叶小妹,宋清徽可没那条件。   所以大家的猜测也有几分可能性?   不过楚涵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这些人只敢私底下猜测,到了叶小妹跟前还得可着劲恭维她有福气,而她想要八卦,当然是直接找当事人更过瘾。   楚涵笑容暧昧的问:“那你跟宋知青在北京的这段时间,有没有发生点什么不该发生的事?”   她暗示得这么明显,叶小妹又是个老司机,自然是秒懂了,但她并没有脸红心跳什么的反应,提起这个就气到捶床:“快别提了,宋大哥简直比唐僧还唐僧,回来的时候叔叔买的软卧,那个小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说一个人睡觉怕,要和他一起,可他都不答应,天还没黑,就黑着脸把我赶回自己的床位上,你说是不是很过分?”   楚涵还真没想到,这份上了宋清徽还能当个柳下惠,很是诧异地眨了眨眼,迟疑的附和道:“是挺过分的。”   她的附和显然让叶小妹来劲了,继续吐槽宋大哥在北京逛街都不让她牵手的过分行径,“他说我们没有结婚证,有可能被当耍流氓抓起来。”   在叶小妹嘴里,宋清徽俨然成了毫无求生欲的那种直男对象,但是楚涵听完就很放心了,既然没有擦枪走火,叶小妹就不可能“隔空生孕”。   等过两个月,发现她的肚子没有鼓起来,外面那些谣言自然就不攻自破了,所以楚涵既不打算理会,也没告诉叶小妹的意思,而是笑眯眯地问:“你家现在这么大的动静,都是为了你们结婚弄的吗?”   叶小妹吐槽了一通也很痛快了,闻言美滋滋的道:“对啊,叔叔阿姨答应给我盖个他们家一样的厕所,然后宋大哥说既然要动工,就顺便把我们的屋子也装修一下。”到时候她就可以住上水泥地屋子、用起干干净净的厕所啦。   楚涵顿时眼睛亮了,其实讨论这个话题才是她今天过来的目的,没想到被叶小妹拉着聊了那么多有的没的,她不再耽搁了,直接说:“说起来,这边的旱厕我用着也很不习惯,只是我没钱也给自己盖个这样的厕所。所以小妹,等厕所修好了以后,我可以过来用吗?作为交换……”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自认为厕所是她的,她可以做主的叶小妹已经爽快点头了:“行啊,你来上吧。”   楚涵:“……”   虽然目的达成了,可她怎么就觉得不太开心呢?   楚涵决定忽略叶小妹的回答,继续把话说完,“作为交换,我可以想办法帮你改善洗澡条件,再冷的冬天洗澡也不会冻伤。”   听到这里,叶小妹立刻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懒散姿态,脊背挺直、一脸兴奋的问:“楚涵姐,你真的又办法?”   楚涵矜持的点头,总算在叶小妹面前找回了一点成就感,故意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叶小妹还能说什么?当然像小鸡啄米一样疯狂的点头了,“好呀好呀。”   ☆、第一百一十四章(营养液破四万五的加更)   叶小妹向来不爱操心, 队里正在忙着给她住的房间装修、盖她要的厕所,王翠芬和叶队长说不让她去凑热闹,她就真的半点不操心了。   和楚涵的约定当然也一样。   毕竟叶小妹知道,这位大姐是拥有女主光环的,这个金手指跟常见的傻白甜女主拥有的都不一样,傻白甜女主们最大的金手指就是男主,没有男主的傻白甜就是个弱鸡, 他们这本小说当然不一样,叶小妹觉得跟女主比起来, 男主反而更像个弱鸡,虽然宋大哥家世很牛逼,小说里却没细写, 因为女主至始至终就不需要借助男主的背景做什么, 还没跟男主修成正果的时候,女主就已经白手起家, 带着身边的人都一起飞升了。   这篇文里男主算个啥?大概也是个吉祥物吧。   所以,楚涵胸有成竹跟她做这个“交易”,叶小妹对她的能力表示深信不疑,问都懒得问一句她打算怎么做, 直接就一副“我在这里等你哦”的表情, 看得楚涵有点无奈又无语。幸好她也没指望叶小妹提点有建设性的意见。   楚涵性格一向滴水不漏, 既然她能来找叶小妹做交易,就说明她心里已经很有谱了,唯一比较棘手的就是收集塑料, 但是她相信自己一个人也能搞定。   她们就这么说定了,叶小妹继续愉快的做着甩手掌柜。   时间过得飞快,距离她跟宋清徽的婚期还有半个多月的时候,婚房装修好了,新厕所也盖成了,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不等叶小妹欢天喜地搬回新房,宋清徽就向叶队长他们建议,说刚弄好的屋子最好打开通通风透气,放一段时间再搬。   宋清徽都是叶家准姑爷了,这段时间叶家忙得天昏地暗,都是宋清徽在带队指挥,叶队长都有点习惯性听从他的意见了,王翠芬则是想求个彩头,既然专门准备了婚房,是不是新婚当天住进去比较吉利也应景呢?王翠芬跟准女婿正好一拍即合,他们夫妻同意了宋清徽的观点,叶小妹想早日搬新家的愿望便落空了。   叶家对婚房很讲究,面对院子里那个精致程度不亚于婚房的厕所就无所谓了,修得再干净再好看它也只是个茅房,能拉屎就行了。所以等地面的水泥彻底干透了,叶家的新厕所也直接投入使用了。   没有焕然一新的房间住,有新厕所也不错,叶小妹不是挑三拣四的人,所以她依然很高兴的接受了现实。   不过,叶队长他们觉得厕所盖得再豪华也只是拉屎的地方,队里其他人却不这么觉得,他们还没见过城里人用的厕所长什么样呢,听说队长家这个厕所是他们小妹去北京用惯了城里人的厕所回来后特意弄的,众人早就打定主意等城里人用的厕所盖好了,他们一定要去队长家好好瞧个仔细。   所以叶家厕所可以正式使用这天,队员们再一次成群结队的来到叶家大院,他们当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吃瓜党甚至是亲眼看着叶家的厕所是如何盖起来的,足以说明这群人的八卦程度了。   楚涵也算是八卦党中的一员,人们还聚集在叶家舍不得走的时候,她也光明正大拿着弄好的浴罩登门了。   这个浴罩就是楚涵对叶小妹说“洗澡神器”,天气越冷的时候洗澡水越要热,有热水自然就会有热气,只是冬天冷空气太强,热气一散水就凉了,浴罩的作用就是罩住这些热气不让它跑出去,这样水也凉得慢,人在浴罩中被热汽包围着,洗多久都不会冷。   其实浴罩并不难做,它的关键就是需要密封性,这点是再密再厚的布都做不到的,只有塑料可以。如果是上辈子,满大街随处可见塑料,楚涵分分钟能拼出无数个浴罩出来,但偏偏这个年代大家活得可环保了,上街买东西都自带容器,楚涵想找个垃圾袋都很不容易,所以光是答应给叶小妹的这个她就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做好的——她自己都还没有呢。   又因为塑料太难找了,楚涵还有点担心她好不容易苏出来的这个浴罩用不了几次就破了,很是小心翼翼的把塑料缝在布上面,有布衬着,浴罩就结实多了,她想现在的人都爱惜东西,说不定这个浴罩能用个两三年了。   只是这样一来成本就大发了,这个浴罩废了她两身衣服。   当然用的是她并不喜欢的衣服,楚涵这辈子或多或少的帮家里改善了一些条件,加上她代替大姐下乡,年前大哥又通过顶替了父亲工作回了城,全家人正处于对她万分愧疚的时候,这个年几乎搜罗了家里所有好东西寄给她,其中的布料也可以让她再做两身新衣服了,她大姐还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条裙子给。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剪掉两身不喜欢的旧衣服能换来厕所的使用权,楚涵觉得很值得,也就不如何心疼了。   不过楚涵大方,不代表其他人也跟她一样不心疼好东西,大家伙一开始不知道这是浴罩,远远看着楚知青拿着一堆布进来,就已经点燃了八卦的热情,等知道这玩意儿的作用后,更是看西洋景似的看着她,还有人摸着外衬的布一阵心疼,“多好的料子啊,你们城里孩子就是不会过日子。”   叶小妹今天依然在人群的中心,等她听到动静艰难挤出来,王翠芬同志这时已经接过了浴罩,当然也听楚涵解释了她和叶小妹的“交易”,她跟大家伙一样,也挺心疼楚知青这么好的衣服就被她家小妹给祸害了,于是刚好挤出来的叶小妹就背了黑锅,被王翠芬狠狠瞪了一眼。   瞪完败家大王,王翠芬又冲楚涵摇头道:“你想来用婶子的厕所,直接过来就是了,还做什么浴罩,这不是跟婶子见外吗?”   楚涵不着痕迹的环顾了四周,笑道:“叶婶,我知道您的心意,只是亲兄弟也明算账呢,你们家花这么多钱建的厕所,我可不好意思天天过来白用——那不叫感情好,而是成占便宜了。”   “再说了,我不能仗着情分带不好的头啊,我跟叶叔叶婶好,这周围的乡里乡亲哪个又跟您家不好?说起来你们才是处了半辈子的人,远亲不如近邻,那才是一家子,我都能天天来用您家的厕所,那队里人人都有资格来了,人一多,修得再好的厕所也要变脏变臭了,就像我们学校的厕所也是水泥地的,天天那么多学生在用,还不如咱们乡下的茅厕干净呢。那这样下去,您家厕所不就白盖了吗?”   楚涵这番话称得上醍醐灌顶。   大家伙这么不厌其烦的来围观叶家的厕所,说是好奇,其实谁不想进去用用这么干净清爽的茅厕呢?但是楚涵左一句占便宜,右一句不好意思,让他们听得,这点小心思都要无地自容了,等她一说完,就已经有脸皮薄的在里面保证自己肯定也不占便宜云云。有人带头保证,其他人也就跟着表了下态。   王翠芬听着乡亲们的保证,并没有因此放心下来,反而更加警惕了。可能是因为这几个月来事实顺利让她有点忘乎所以,沉浸在周围的吹捧羡慕中无法自拔,根本没想那么多,如今听楚涵这番话王翠芬才猛然回神,以她的生活阅历当然知道楚涵究竟是危言耸听还是未雨绸缪。   可以说现在众人反应越大,越说明小楚说中了他们的心思。王翠芬不免一阵庆幸,小楚提醒的很是及时啊!当着大家伙的面把这个什么浴罩送过来,多半也是想要在队里做个表率。   这么一来,小楚在队里可能就落不了好了。人家都做到这份上,王翠芬也不好意思再假客气,她索性收下了东西,笑道:“那就照你说的,以后可别再跟婶子客气,什么时候想用茅厕了随时过来了……对了,这个什么浴罩也很难得吧?现在天气还冷着,干脆洗澡也来婶子这洗吧,就用你做的这个浴罩,我待会把它挂茅厕去,小宋他们说城里人洗澡都在厕所里,这样水一冲地也干净了……”   以楚涵现在的条件,做一个浴罩就已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再让她给自己做一个确实有点困难。主要是她以前也没想到,还是前阵子听着叶小妹眉飞色舞的说北京房子有多暖和,洗澡有多方便云云,她才想起来没有热水器,还可以用浴罩这种神器,做一个就很艰难,短时间内她不想再折腾了,毕竟最多再过两个月天就热了,到时候就用不上了。   不过叶婶说的也没错,最近乍暖还寒,说不定还有可能下场春雪来,能来叶家蹭浴室楚涵也不想拒绝,所以她笑眯眯的点头:“我可就不跟您客气了。”   “本来就不应该客气。”王翠芬笑着说了句,便迫不及待抱着浴罩去厕所挂起来了。   叶小妹一开始被老母亲那一眼瞪还有些小忐忑,后来发现她娘被小姐姐三言两语转移了视线,这才敢上前围观,见王翠芬同志抱着浴罩去厕所,她也马上拉着楚涵兴冲冲跟过去瞧热闹了。   当天下午,叶小妹更是迫不及待做了第一个用浴罩的人,在里面舒舒服服待了半个小时,被老母亲使劲敲门催着出来的。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用浴罩洗澡有多暖和,当天晚上,叶家人纷纷排着队进浴室,一个个都跟叶小妹一样洗的都舍不得出来,王翠芬见状,索性抱着叶大宝和叶大妹也进去,给两个小家伙一块洗了个澡。   拥有了浴罩和厕所的叶家大院,幸福指数瞬间飙升。   但是叶小妹有点小郁闷,她以为自己又可以像在北京一样隔天洗个澡,做个精致的居居女孩,可是刚提出意见就被老母亲否决了,理由是不可以这样费浴罩。说实话,她娘要舍不得柴火,叶小妹都勉强可以理解,可王翠芬同志竟然因为不想让她频繁的使用浴罩而要求她按照以前的洗澡频率,这是不是有点奇葩?   可惜叶小妹再不服气,也只能在心里腹诽一下,当着老母亲的面也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好在到她结婚的前一天,王翠芬同志终于不那么古板了,甚至主动给她张罗洗澡水,满满一澡盆的水不够,外加一木桶据说是没兑冷水的开水,一起送到浴罩你让叶小妹好好享受,王翠芬表示:“既然有这个条件,你今天就痛快洗一洗吧。”   叶小妹心态很好,还有功夫八卦:“为什么这么说?”   小妹过得太轻松了,轻松的好像都不是她结婚一样,王翠芬决定给她紧紧弦,于是道:“你看这几天多冷啊,要是没有小楚的浴罩,我可不敢让你在这个时候洗澡,擦一擦就完事了,万一不小心着凉,那多不吉利?”   叶小妹闻言不免肃然起敬,没想到现在结婚这么讲究,按照她娘的打算,婚前几天都不让她洗澡,那他们的新婚之夜是有多重口啊!   就算宋大哥不嫌弃,她自己都受不了,叶小妹顿时在内心深深的感谢女主小姐姐的心灵手巧,并且很珍惜这次婚前洗澡的机会,遂躲在浴罩里泡了整整一个小时,王翠芬敲了三次门才把她喊出来——楚涵提醒的,浴罩好用,但是里面不通风,呆久了可能会让人呼吸困难。大喜日子王翠芬生怕触半点霉头,所以叶小妹洗澡的时候她全程在外面盯着。   尽管如此,叶小妹也泡了个穿越以来最痛快最享受的热水澡,一本满足。   然后洗白白的叶小妹第二天,天没亮就被她娘从被窝里挖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皮糙肉厚还是体弱多病,牙痛没有去看医生,今天继续吃药加忌口加多吃水果,到傍晚好像就不怎么痛了,隐隐有些感觉但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然而现在问题来了,由于我为了降火,上午狂吃了两个红心火龙果,结果从下午开始拉到现在还没结束   还真是生命不息作死不止啊_(:3j∠)_   继续晒霸王票——   感谢几位小可爱。   今天就别等了,凌晨肯定不会有更新的,因为我马上要关了电脑去床上躺着,晚安啦   ☆、第一百一十五章(两章合一补更5.3)   乡下办喜事比较豪放, 酒席从早上吃到晚上,吃三顿,如果是娶媳妇那更豪迈,都从婚礼前一天就开始宴客,同样包圆早中晚三餐,但是得请整整三天的客。   叶家今天是嫁闺女不是娶媳妇,只需要准备当天的酒菜就够了。当然要摆三天的话他们家也不是请不起, 小宋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就带了些干货,半个月前又收到了北京寄来的包裹, 里面又有好几斤干货,这些海鲜看着不多,泡发以后却有好几十斤, 王翠芬都不用再找亲戚朋友借腊肉腊肠了, 有这些海鲜加上自己家的肉和蔬菜,酒席上的饭菜就够丰盛了, 而且还体面,去别家吃酒席可吃不上这么多海鲜。   所以婚礼前,队里有人跟王翠芬打趣说要不他们家也摆上三天,宋知青是队里的知青, 就算是大队的自己人, 父母长辈都不在身边张罗, 当丈母娘可不能忽视云云。底气十足的王翠芬听了这话还真有点意动,但最后还是一口否决了众人的提议,她嗔道:“嫁闺女有摆三天的吗, 又不是招上门女婿!”   不等众人嘻嘻哈哈的笑起来,王翠芬又道,“再说小宋家又不是不打算办酒席了。亲家专门写信来说了,年前孩子们在北京的时候没给办,是因为我们这边人不在,所以就先叫他们回来老家办,等有机会回北京还要好好办一场,到时候把我们都接到北京去吃喜酒。”   听到这话,众人再顾不上打趣了,叶队长他们日后居然还要去北京送嫁,多大的福气啊,众人顿时只剩下满满的羡慕。被人们艳羡不已的王翠芬也表示很满足。   于是叶小妹结婚这天,就按当地嫁闺女的规矩来了。   不过虽然只需要请一天的客,却依然是很大的工作量,主要是办喜酒有讲究,早饭不能超过九点以后,最好八点左右就弄好让客人们都上桌了,要这么早准备好酒菜,可不得天没亮就起来张罗嘛。   叶队长办喜事,全队老小都很乐意来帮忙,饶是如此,王翠芬作为总指挥依然忙得不可开交。本来她有两个儿媳妇,是可以稍微歇口气的,小姑子嫁得特别好,林红梅和宋秀秀早已放下了以前的成见,真心实意的捧着小姑子过日子了,小姑子大喜的日子她们当然也很努力发光发热,可她们现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因为家里又添了两个随时要吃奶的小朋友,加上已经可以拉着妹妹满地跑叶大宝兄妹俩,一群的小娃娃,当妈的叶大嫂和叶二嫂根本走不开。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叶大嫂和叶二嫂,这两位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削尖了脑袋想生儿子的宋秀秀又生了个闺女,偏偏每隔几天,林红梅也发动了,又是个大胖小子,把宋秀秀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刚出月子那几天,林红梅格外得瑟,见人就感叹她也想要女儿,没想到又是个臭小子云云,宋秀秀听得扎心不已。   好在叶小妹的婚事一天天近了,乡亲们来家里串门更多的是想打听宋知青家给了多少彩礼,林红梅的得瑟很快就被人们打岔过去了,这大概是宋秀秀唯一感到安慰的地方。   不过对王翠芬来说,孙子孙女都是叶家的种,反而是近来小闺女的“争气”让她越来越意识到,女孩养好了要出头可比男孩容易多了,就拿小妹和老三来说,小妹嫁给了宋知青,日后跟着小宋回城当北京人,给她生的外孙外孙女也都在皇城脚下吃香喝辣;不跟小妹比的话,老三也有大出息,进了城当工人,说出去也是大队的独一份,可是老三再有能耐下辈子也就在县里混了,哪怕有样学样的找大城市来的知青当媳妇,那也不可能跟着知青媳妇回大城市,反而只能让知青媳妇留下来陪他在小县城过苦日子,这就是差距。   所以老二媳妇又生了个闺女,王翠芬本能的失望了几天,后来想想小闺女便又释怀了,老二媳妇身子骨好,总有生儿子的一天,这两个女孩养好了也有出息,不指望像她们姑姑一样去首都过好日子,但是有老三帮衬着,把家里姑娘都嫁进城里应该不算难,以后给她找几个城里的孙女婿,说出去照样体面。这样想着,王翠芬对宋秀秀的不喜倒也去了几分,明面上对这两个媳妇依然一碗水端平,就像今天这样的日子,既然至少要留一个媳妇在家里照看着,还不如把她们俩都留下,免得过后再唧唧歪歪。   其实酒席在自家摆的话,王翠芬就不用费这个事了,林红梅和宋秀秀一边帮厨一边看孩子也勉强忙得过来,问题是他们家摆不下这么多桌子,谁家院子也没这么大,一般这种红白喜事都在食堂办了,食堂前面有很大的平地可以摆桌吃饭,后面还有大灶,做起大锅饭来比家里方便宽敞多了   昨天晚上,叶大哥和叶二哥就把从亲朋好友家借来的桌子搬到食堂前面去,还挨家挨户借了许多长凳摆开,这样早上只要做饭就好了,节约了许多时间。   任何方案当然都是有利有弊,这样一来林红梅和宋秀秀至少有人要留在家里照看着。不过王翠芬却不在意,反正人手够多,少一个或是少两个都没差,刚好她们俩可以在家招待下远道而来的亲朋好友。虽然这样她会辛苦点,可是嫁闺女这样的喜事,再辛苦一点她都乐意。   不过在去食堂忙活之前,王翠芬认为还有件顶重要的大事——把喜欢睡懒觉的小闺女从床上挖起来。   叶小妹本来可以不用这么早起来折腾的,按照叶家人的计划,早上八点左右食堂那边开始接待客人,亲朋好友都会在饭前和饭后去屋里看看新娘,送送祝福之类的,所以叶小妹最好在客人到来之前,把自己打扮好了、当成吉祥物一样,坐在床上等人们来刷好感度就行了。这会儿连新娘化妆业务都没有,叶小妹只能自己拿着她那少得可怜的一套化妆品随便应付,加上她一年前剪的短头发至今也没有留长过,现在想做个美美的发型都不行,化妆打扮根本花不了几分钟,她就算七点多起床都完全来得及。   然而今天这样的大日子,王翠芬要的不是保险而是万无一失,她还怕小闺女那么个鬼精的丫头,没她在边上站着,老大家的和老二家的轮番上阵都别想把她叫起来,到时候外村的亲戚朋友都来了,一问新娘还在床上起不来,这叫什么话?所以王翠芬索性出门前就把小闺女叫起来,她想老大媳妇和老二媳妇在家看着,她出门后小妹再懒也不能又倒回床上睡着。   于是叶小妹就提前了好几个小时被老母亲从床上挖起来,她还不知道自己本来可以睡懒觉,就已经带着满满的起床气在床上抓头发,“天都没亮,要这么早起吗?”   王翠芬一脸的理直气壮,“当然要了,大喜的日子,亲戚们一到都会先来看看你,你不早点起来收拾一下,难不成要蓬头垢面的见客?”   还没清醒的叶小妹本能摇头,虽然没有新娘服务,她依然坚持自己是十里八村最漂亮的新娘,怎么能蓬头垢面毫无形象呢?   摇完头叶小妹才开始怀疑,哪个亲戚会天没亮就跑来吃喜酒的?但是不等她质疑,王翠芬已经满意的道:“既然明白道理,就快点起来收拾,我也得去食堂那边了……”   说着,王翠芬又塞给叶小妹一个盒子,便毫不担心的转身出了屋子。叶小妹打开盒子,看到宋奶奶送的首饰全都在里面,瞌睡虫瞬间不翼而飞了。   虽然这套首饰本来就成了她的,如今失而复得叶小妹还真有点兴奋,因为她早就惦记着王翠芬同志说的结婚就把首饰还给她,所以这几天她都致力于把首饰从老母亲手上要回来,可惜努力到昨天晚上都没有成功,她娘的理由是怕给早了,她毛手毛脚再给弄丢了,但叶小妹还真有点担心她娘小气的毛病犯了,结婚这天都不肯让她戴这套首饰,要她留着压箱底闷声发大财什么的,对她来说可就太伤心了,好东西不能戴出去接受人们的吹捧,那她要这玩意儿有何用!   好在王翠芬同志总算回心转意,在关键时刻还是物归原主了。给得晚总比不给好,叶小妹带着失而复得的惊喜,一时间得顾不上睡懒觉了,迫不及待就想装扮上,所以王翠芬前脚刚走,她后脚也从床上爬起来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没想到她真这么听话的起来了,妯娌俩还愣了一下,宋秀秀反应快些,忙笑着说:“小妹这么早就起来了?我还没给你做饭呢。”   他们这些人都可以去前面吃酒席,却没有新娘子亲自跑到客人中间去吃饭的——要吃也只能等到被新郎接走后,小夫妻一起敬酒的时候吃吃喝喝,在娘家是不行的,按照规矩她最好都不要出这个房门。新娘不能自己去吃饭,也不好让客人看着她在闺房吃东西,只能在客人来之前吃好,那就等不到前边的酒菜做好了,因此王翠芬一早就交代了两个儿媳妇记得单独给小妹做早饭,让她早点吃,为了安慰吃不到大鱼大肉的小闺女,还特意叫她们蒸个鸡蛋羹给她吃。   不过叶小妹满脑子都是化妆戴首饰,还没考虑到吃饭问题,听完也不太在意:“没事啦,我现在也不饿。”   宋秀秀拔了头筹,林红梅也不甘示弱,这会儿便抢话道:“那行,小妹你先收拾着,我待会把饭弄好了送你屋里去。”   妯娌俩一个比一个更会玩文字游戏抢功劳,可惜叶小妹压根没这根筋,她从热水瓶里倒了热水洗漱完,便愉快的回屋了,一视同仁的客气着:“那就麻烦大嫂二嫂啦。”   意气风发的叶小妹回屋换上新衣服,画了个妆,把首饰都戴上,美滋滋的揽镜自照了会儿,再看一下手表,五点五十,叶小妹简直满脸懵逼,无法想象她娘今天也这样的丧心病狂,四五点就把她从床上诓起来了。   然后叶小妹就从意气风发顺便成无精打采,一个人坐在屋里发呆了一个多小时,才终于等到第一个来屋里看她的“客人”,却不是王翠芬同志说的亲戚们,而是队里同龄的姑娘们,去年她们一块挖野菜摸螺丝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所以前些天王翠芬就跟女孩们家里打了招呼,请她们这天早一点来家里陪小妹。   叶小妹估计她们充当着伴娘团的角色,没有婚纱没有新娘造型也没有婚庆司仪的“婚礼”,反而有伴娘团,她也是有点适应不来。   不过有小伙伴陪着叶小妹果然就不无聊了,她根本不用找话题,浑身上下都是话题。   姑娘们一看到叶小妹“精致”的妆容就惊为天人——叶小妹觉得自己很简陋,可是她结婚有新衣服穿,还画了妆,涂了粉底画了眉毛甚至还抹了红通通的嘴唇,那就是这条街最靓的妞了!打扮是女孩之间永恒不变的话题,墙上那么醒目的“结婚照”大家也没错过,所以从她们进屋起,叶小妹房间里就没冷场过,大家左一句右一句的好奇着,热闹极了!   队里姑娘们的到来仿佛像是信号,她们待了没多久,七姑八婆也陆陆续续来凑热闹了,有些人甚至很拼的抱着小孩过来看新娘子,毫无疑问,“盛装打扮”的叶小妹也让七姑八婆们开了一回眼界。跟小姑娘们关注的妆容啊、结婚照啊不同,她们一进屋,眼神就黏在叶小妹身上金灿灿的首饰上挪不开了。   平心而论,宋奶奶送的这套首饰并不贵“重”,因为黄金是算克数的,这套首饰比较轻便精巧,加起来的价值恐怕也比不上宋奶奶锁进保险柜的那只金手镯的零头多。但是在乡下地方,一件金首饰都可以当作传家宝了啊,叶小妹竟然有一套,简直可以炫耀一辈子了。   震惊的老阿姨们不由拉着叶小妹打听起来,这套首饰是纯金的还是镀金的,婆家送的吗云云。被众星捧月的叶小妹更爽了,自然是有问必答,然后没多久亲奶奶就来了。   叶小妹家和叶大伯家一向亲厚,叶小妹结婚的大日子,大伯家除了叶奶奶和大着肚子的二堂嫂没有去帮忙,其他人同样忙得人仰马翻,所以现在就只有二堂嫂陪着叶奶奶过来。   她们俩一进屋,众人很有眼色的让开位置,叶奶奶踩着小脚一屁股坐到床边,拉着叶小妹的手,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慈祥,然后也不能免俗的像七姑八婆们一样夸起了她漂亮出色。   虽然用词千篇一律了点,老太太难得这么夸她,叶小妹还是很自豪的,叶奶奶夸完又拉着感叹了一阵她长大了要嫁人了云云,她也不觉得无聊了,脸上依然挂着喜气洋洋的笑容。自从叶小妹有出息以后,叶奶奶也怎么看她怎么顺眼了,傻白甜的笑容也变成了喜庆应景,老太太欣慰般的拍了拍她的手,心想小孙女果然长得很讨喜。   接着,老怀安慰的老太太便从怀里掏出了深蓝色的手绢,小心翼翼的打开,居然是个细细的银手镯,上面雕着花纹,样式不是很新潮,但做工还算精致,单看老太太小心翼翼拿手绢包着就知道珍贵了,满屋子的人也瞬间哗然,宋知青的奶奶家底厚、对小妹有多大方他们已经瞧见了,没想到叶奶奶也有这个家底,一个银手镯当然比不上金首饰,但叶小妹只是个孙女,老太太舍得把这么好的镯子给孙女当陪嫁也是下了血本——叶家兄弟们的媳妇都没有这待遇呢,原本按照惯例这种东西都是传给媳妇或孙媳妇的,传给孙女那不就变成别人家的了?   在众人的震惊加恭维下,老太太不由分说把镯子往叶小妹手上撸。叶小妹本来还有点犹豫,老母亲不在场,搞得她都有点不知道该不该收这么“贵重”的礼物,毕竟外人都知道老太太守着这镯子谁也没给,她再傻白甜也能想到啊。   这玩意儿搞不好就是老叶家的“传家宝”了,压力山大,比宋奶奶的金首饰都烫手。   不过叶小妹也不是纠结扭捏的人,叶奶奶已经把手镯给她戴上了,她欣赏了下自己的手腕,左手金手链,右手银手镯,都是精细的款式,所以非但没有显得她像暴发户,反而衬得她肤白貌美、天生丽质,所以她瞬间改变心意,愉快的接受了这份礼物,笑容甜蜜的仰头冲叶奶奶道:“谢谢奶奶,我肯定好好保管的。”   她笑得讨喜,叶奶奶也颇为欣慰,笑道:“奶奶把它传给你,就是给你戴的,不用太小心。”说到这里还挺操心的加了一句,“平日里都要干活什么的,戴着金的反而不方便,以后就戴戴这只吧,反正也不是多金贵,磕了碰了也不心疼。”   叶小妹听到这里,才真正高兴了起来,她已经摸清了王翠芬同志的性格。结婚的日子,让她娘给她首饰,都磨磨蹭蹭到了今天早上才给,可以预见这几天展示过后,肯定会要求她把这些东西藏进箱子里不见天日。   谁让她结婚后还住在叶家大院、在王翠芬同志手底下讨生活呢,逃不出他们的魔爪,就只能逆来顺受了,因此叶小妹已经做好了继续夹起尾巴过日子的准备。听到叶奶奶说这只手镯让她日常戴着,她才兴奋起来,满脸笑容的点头:“好啊,我听奶奶的!”   她这么配合又给面子,老太太也很满意,又笑着叮嘱了几句才踩着小脚离开。   这个时候,各路亲戚也陆续过来了,她的房间一直有人进进出出,热闹的氛围持续到迎亲队的唢呐锣鼓声从远处传过来,众人才面色一肃:“新郎要来了,快快把门关上。”   是的,今天的婚礼还请了迎亲队。叶队长和王翠芬嘴上说着简单办一办,私底下准备可充分了,喊了队里好多小伙子组“迎亲乐队”,不过他们算是男方那边的人,昨天晚上的排练地点就在知青点男宿舍,听说这群年轻人晚上闹了半宿。   有了乐队,“婚车”当然也不能少,没有宝马奔驰,队里的拖拉机便被请出来了,今天一早,二牛叔把拖拉机洗得干干净净,车头还绑上了大红花严阵以待。   这会儿,二牛叔便开着干净如新的拖拉机,载着格外挺拔帅气的新郎官出发了。   宋清徽今天不是一般的英挺,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因素当然是有的,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穿了一身崭新的军装,叶小妹也同样是军装。   时下年轻人结婚最流行的就是穿军装,不过叶小妹却不是因为赶时髦才选择这个,她还是有点追求的,不能穿婚纱,至少也要美美的裙子吧,可是她娘说新衣服没问题,要裙子也能给她做,但是只能用红色,而且必须是大红,粉红都不行,粉红是二婚才穿的,不吉利。   叶小妹虽然很喜欢宋小姑送的红围巾,但是让她一身大红色她还是有点hold不住,纠结之余,她机智的想起她从北京带回来两套军装。   这两套军装,一套是拍照时宋奶奶问宋小姑要的,不是全新的,宋爸爸知道后便给她弄了一身新军装,并且是按照她的尺寸弄来的。比起旧衣服,她当然更喜欢宋爸爸送的这套新的,只是她在北京时没想起来要穿,回家后王翠芬同志就拦着不让她穿了,理由是她现在不缺衣服穿,既然是崭新的,那就留着以后用。   王翠芬果然比叶小妹更有远见,这套新军装很快就派上用场了——既然不想穿红色,那就跟个风穿军装吧。   叶小妹前所未有的英明决定,便得到了叶队长和王翠芬的支持,宋清徽当然也十分配合了。   宋清徽坐在拖拉机上,前面是乐队开路,大家吹吹打打,在村里转了一圈,才慢慢悠悠的往叶家大院走。   叶家大院已经准备好了,两个门都关得严严实实,大门的主力军是叶家兄弟,大舅子们当然是摩拳擦掌要给妹婿一点颜色瞧瞧、不能这么轻易让他把小妹接走。   可惜乐队都是队里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们,迎亲队还有跟宋清徽关系好的男知青们,这个的队伍堪称文武双全,叶家几兄弟哪怕叶军华在内努力挡门,也没有扛住这群花样百出的男知青,很快大门被破,“闺房”也没防住,最好看的男青年都在这了,姑娘们当然扛不住。   迎亲队势如破竹,最后却被叶大宝和叶大姐的儿子张牛牛这两个小罗罗兵难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的更新补上了哦,我去吃饭啦\(≧▽≦)/   走之前晒个霸王票——   感谢以上小伙伴,么么哒。   ☆、第一百一十六章   张牛牛比叶大宝还大半岁, 跟叶大宝一样也是老张家的宝贝命根子,当然也一早起好了大名,但是叶小妹从来记不住,所以就天天叫小名了。   她叫小名还挺别具一格,就喜欢在前面加上姓,显得很正式的样子,叶大宝就从小被她搞晕了, 一度以为这才是自己的大名;前段时间叶家大兴土木,张姐夫很是热心的过来帮了好些天忙, 把大儿子张牛牛也带上了,小朋友在外婆家住了几天,听说回去后也乐颠颠的以为“张牛牛”才是大名, 还正儿八经要求爷爷奶奶喊他大名。   是的, 从这里就能看出来,张牛牛和叶大宝一样, 在叶家最喜欢的人绝对是叶小妹。不过叶大宝几个月大的时候就喜欢黏着小姑姑,大概是因为颜控,张牛牛已经快满三岁了,他喜欢小姨的理由就很充分——小姨有好吃的。   叶小妹以前是有过吃独食的经历, 但那不是她的本意, 如果可以光明正大把宋大哥送的东西摆出来的话, 她是不介意跟叶家人一起分享的,可是一旦不吃独食,就很有可能被王翠芬同志打断腿, 分了吃的出去还要挨打,太不划算了,她当然选择了吃独食了。   而她从北京回来以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宋大哥的东西了,她娘也只是偶尔提醒她收敛点,别还没结婚就把小宋给吃穷吃怕了,但王翠芬同志也只是提醒,叶小妹真拿回来了,她也不会叫她还回去。   王翠芬非但没有把东西还回去,说不定还在心里暗爽,自家这条件毫无疑问是高攀了,小宋没有半点轻慢,反而对小妹这么上紧着,她当丈母娘的也只有自豪的份啊。   不过叶家人不拦着叶小妹收礼物,却也不肯多占便宜,偶尔尝尝鲜就是了,大部分好吃的都让叶小妹自己收起来了。   叶小妹如今不太愁吃的,上辈子大方的习惯就有点回来了,具体表现在家里让她帮忙带小娃娃的时候,她不耐烦哄,就时不时给点吃的让他们自己玩。这一招简直是大杀器,叶家和张家都称得上家底殷实,但也仅限于不让孩子饿肚子,叶大宝他们还小,还会偶尔蒸点鸡蛋羹补身体,再多就没有了,叶小妹的小零食在他们眼里简直是神仙级美食,为了吃的别提多配合了,除了还在妈妈怀里吃奶的两个小朋友,连刚会说两句话的叶大妹到了小姑姑面前都格外的乖巧。   不知道这是良性循环还是恶性循环,小朋友们听话,叶小妹就会爽快给吃的,而她越爽快,小家伙们自然就越喜欢在她面前卖乖。   而今天小姑/小姨要出嫁了。小罗罗兵当然不知道什么叫嫁人,但是迎亲队来之前,他们正赖在叶小妹身边卖乖,亲朋好友们见这情形倍觉有趣,还以为叶小妹很讨小朋友喜欢(事实也大概如此?),所以大家很是好笑的逗了小家伙一会儿,大意就是小姑/小姨要结婚了,嫁了人以后就不跟你们在一起了,可能一年都见不到小姑/小姨几次了,里面喜欢她嫁人吗?   见不到小姑/小姨就等于没有好吃的,小家伙哪能高兴?小嘴当场就挂起了油瓶,仇恨值就这样拉起来了,宋清徽被迎亲队用处着进来的时候,两个小男孩看他的眼神就跟看阶/级敌人差不多——有叶大宝在,新郎官是不会认错的。   加上大人在旁边一起哄,他们便凶凶的冲上去抱住了“敌人”的腿,不让他进门抢走小姑/小姨。   迎亲队都是一群光棍,连媳妇都没娶,更没有哄孩子的经验了,所以这群光棍毫无义气的往后退了一步,留下宋清徽看着两条腿下面“长”着的胖娃娃一脸懵逼。顿时把屋里的人乐得不行,屋外的叶家兄弟也扬眉吐气了,纷纷在外面给小朋友加油打气。   得到鼓励的小家伙就更加用力抱着坏人不撒手了。   宋清徽措手不及、无可奈何,忍不住求救般的看向床上端坐的叶小妹,他不太熟悉张家的小外甥,不过叶大宝是最听小姑姑的话,只要她说一句,小家伙保管立马放手。   然而现实是——   叶小妹:“哈哈哈哈哈!”   全场就她笑得最大声。   新娘都这么不配合了,其他娘家人还不可着劲看热闹。宋清徽认命的收回视线,决定自救。   他在人前扮猪吃老虎习惯了,实际上,两加起来都没到上学年龄的小家伙根本难不倒他。宋清徽决定各个击破,低头冲着叶大宝笑道:“大宝……”   叶大宝算得上宋清徽和叶小妹之间的“小月老”,他们还没在一块的时候就靠着他打掩护暗渡陈仓,确定了关系以后,尤其是从北京回来,宋清徽就成了孩子们的准姑父,对小朋友们当然很有些长辈模样,加上每次来玩几乎不空手,或多或少都会带些好吃的,所以他要是不抢走小姑姑的话,叶大宝其实也挺喜欢他的,只不过小姑姑摆在第一位,想要把小姑姑抢走的都是坏人。   宋清徽没把小朋友的敌意看在眼里,他认为熟人好说话,先冲着叶大宝许了一通愿,主动开出好多空头支票,果然在他的攻势下,叶大宝很快就动摇了,只是还没忘记坚持底线:“不抢小姑姑。”   “不抢小姑姑,我们以后都跟大宝住一起。”宋清徽保证道,“要不要拉钩上吊?”   拉钩上吊也是叶小妹的招牌动作,叶大宝顿时便缴械投降,兴奋不已的跟宋清徽拉了勾勾,他亲爹在旁边喊都喊不回来。   唯一的队友叛变了,张牛牛当然也跟着投降,他还很怕自己被抛弃,主动要求:“我也要拉勾勾。”   这小子什么好处都没要就拉勾勾,他亲妈在旁边哭笑不得,转念一想又有些欣慰,对叶小妹夸道:“妹夫看着就是文化人,没想到这么会哄孩子,比很多当了爸的男人都强些,我看你以后会很轻松了。”   早在宋清徽还没显露“狼子野心”的时候,就没少往叶家大院走,偶尔也会逗逗叶家两个小朋友,后来确定了关系就更不把自己当外人了,叶家其他人便都看过他哄孩子,对这一幕反而没什么关系。   叶大姐嫁人后回娘家少,逢年过节回来小住,宋清徽也不会没眼色的挑这个日子上门打扰,所以她还是第一次见这场面,只觉得小妹确实有本事,妹夫看着就像人中龙凤,家里也确实很厉害,小妹嫁过去就可以吃香喝辣了,没想到妹夫脾气还这么好,这么有耐心还有办法哄孩子,真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好男人。叶大姐一时间感触颇多。   其他人跟她的看法一样,都没想到宋知青这样的形象竟然还会哄孩子,简直大跌眼镜,叶大姐“点破”后,她们才反应过来,纷纷打趣新娘子有福气,年纪大点的说话就露骨了,比如叶家的二舅妈,就在屋里很大声的打趣道:“小妹确实可以享福啊,你们这都还没生呢,小宋就这么会哄孩子了,以后有了孩子让小宋带就得啦。”   虽然没有男人带孩子的道理,但这是婚礼现场,当然是怎么好玩怎么说,所以众人纷纷凑趣起来,弄得宋清徽牵着两个已经叛变到跟他一伙的小朋友,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个时候“进攻”好像会被她们抓着说个没玩啊。   进退维谷的宋清徽忍不住再一次悄悄看向叶小妹,叶小妹也依然没有让他“失望”,这丫头正双眼放光,一看就很赞同众人的观点。   宋清徽多少有点羞恼,叶小妹真的是专业拖后腿一百年。可是她今天打扮的格外光彩,小脸红艳艳的,再配上这个眼神,顿时就有了顾盼生辉的味道,他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然后内心的情绪瞬间烟消云散,再也气不起来了。   而叶小妹还在打着如意算盘,听着众人的打趣她突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结了婚势必要生孩子的,她很早就有心理准备,现在也不会仗着宋大哥的纵容就得寸进尺,不过她以前对生男生女是无所谓的,反正她得用实际行动支持计划生育。现在叶小妹看着宋大哥颇为娴熟的哄小朋友,意识到她最好应该生儿子的,宋大哥这么会带孩子,她就可以用“男女授受不亲”的理由把孩子扔给宋大哥带。   这样生的孩子她只负责玩,宋大哥负责小朋友吃喝拉撒,想想就美啊。叶小妹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的幸福生活,脸上便笑开了花。她当然知道生男生女不归她管,但是并不影响她从现在开始祈祷嘛,万一真如愿生了儿子,那就太幸运了。   再说叶小妹也没打算这么早要小孩,早婚没关系,生孩子至少要过三五年再考虑吧,毕竟她现在正值青春年华,三五年后也才二十出头,其实再推迟七八年也是可以的,那个时候应该在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新时代青年就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嘛_(:3j∠)_   叶小妹越想越美,宋清徽也没耽误,最终还是认命的上前“闯关”了,果然没这么突破重围来到新娘身边,宋清徽被“娘家人”挡在外围,大家还在出难题考验他的真心,这么好玩的活动小年轻怎么能错过呢,所以最后他的迎亲队都叛变了,问题就越来越“时髦”了,什么家里财政大权谁管啦,洗衣做饭谁负责呀。   虽然这些问题少见,不过求生欲很强的宋大哥还是给出了完美答案。可惜他遇上是不走寻常的新娘子,叶小妹没有娇羞无限的答应嫁给他,而是笑容得意的表示:“那我可就当真啦。”   宋清徽:……   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身后的光棍团顿时激动了,比正儿八经的娘家人还迫切的起哄道:“听到没有,连新娘子都不相信你的口头保证,还不赶紧拿笔写一份正式的保证书!”   不等宋清徽解释他没有带纸笔,人群中的楚涵便把随身带的便签纸和钢笔默默递过来了,然后深藏功与名。   宋清徽就在自己人的坚持下,写下了这份“丧权辱国”的协议书。   付出了“惨痛代价”的宋清徽终于突破重围来到了叶小妹身边,叶小妹这时正喜滋滋的拿着保证书往她的小包包里塞,这个包是专门用来装份子钱的,可见她有多“宝贝”这份协议。   可惜过五关斩六将了,宋清徽依然不能把新娘接走,因为要先吃午饭。   就像算好了时间似的,这边刚闹完,厨房代表就过来喊大家吃饭了,叶小妹得意忘形,下意识要起来跟大家一块去吃饭,被旁边的二堂嫂连忙按了回去,新娘子没过门之前是不能下地的,二堂嫂倒是没这么说,而是笑眯眯地打趣道:“小妹,你就算再想跟新郎走,也不能这么着急,总要让大家吃饱了饭才有力气送你。”   二堂嫂嗓门大,已经走到院子的人都听见了,一时间纷纷停下脚步回头看,还真有人把二堂嫂的话当了真,顿时着哄然大笑。   这么“迫不及待”的新娘子还真是头一回见。   外人可能误会叶小妹的用意,宋清徽却再清楚不过了,这丫头就是听到吃饭才坐不住的。   虽然知道叶小妹不会窘迫,但他还是忍不住安抚般的低语,“小妹,你在家稍等一下,我却给你打饭过来。”   虽然大部分人出去了,叶大嫂她们却还没走,听到这话,叶大嫂也毫不客气的朗声笑道:“妹夫,我知道你心疼媳妇,可是也得等小妹进了你家门在慢慢疼不是?小妹现在还没过门,这顿饭合该我们娘家人管的。”   风水轮流转,新娘和新郎轮番被调戏,宋清徽可没有叶小妹那么厚的脸皮,只能在叶大嫂她们戏谑的眼神下落荒而逃,再也不敢提给叶小妹送饭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没想到我还有更新吧~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_(:3j∠)_   ☆、第一百一十七章(文收破四万的加更)   宋清徽都被叶大嫂说得面红耳赤、毫无抵抗的出去了, 叶小妹也就知道吃饭再指望不上他。她想午饭应该也是两个嫂子中的谁负责给她送过来,所以人们都离开、只剩她一个人在屋里的时候,叶小妹兴致勃勃的开始数份子钱。   叶家这边的亲戚也就在乡下算条件一般的,不至于穷到家徒四壁,当然也不是多有钱,所以大家包份子钱也只是个意思而已,叶小妹拆开的红包里头, 大多都是一毛两毛,甚至还有五分八分的。叶小妹都能估算出来, 她收了这么多份子钱,估计加起来也就几块钱。   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啊。   但叶小妹依然沉浸在拆红包的快感中,都没有注意到她娘已经推开门进屋了。   王翠芬在前头忙活了一上午, 早饭吃好了, 厨房就得马不停蹄的洗碗洗菜准备下一顿了,后厨帮忙的一个个忙得人仰马翻, 王翠芬作为女主人,间或还要去前面招待亲戚朋友,像是她娘家的长辈舅舅们都来了,人家多给面子啊, 她肯定要亲自招待才算尽心;娘家长辈照顾到了, 婆家这边当然也不能忽视, 所以王翠芬就忙得分/身乏术,根本顾不上家里的叶小妹了。   总算中午饭也没耽误的做好了,前头客人纷纷就座, 后厨也可以稍微喘口气了,王翠芬再顾不上这一摊子事,在厨房直接打了一碗刚出锅的饭菜就匆匆回了家。前头的客人就让孩子他爹和老大他们几兄弟照看着,她实在有点放不下家里那个不省心的小祖宗,得回去看一眼才能安心。   然后她就撞见叶小妹偷偷在屋里数红包,果然不看着就上房揭瓦!   王翠芬板起脸,沉声问:“你在干什么?”   叶小妹吓了一跳,拿出了上学那会儿偷看小说的麻利劲儿,三两下把床上的红包和现金扫进了包里,然后仰着脸冲王翠芬同志讨好的笑:“娘,你怎么回来了?”   被抓个正着,叶小妹多少是有些心虚的。   上辈子,叶大小姐从来没发现当面拆礼物有什么不对劲,长辈给的红包确实应该不好当场打开,但是转过身完全没问题,她当着爷爷奶奶的面偷看红包也没被说过,直到穿越了,才发现才差了三十年,这个时候却有那么多讲究和规矩,她自由自在惯了,经常在小事上被她娘骂个狗血喷头,。   王翠芬管得严当然有好处,至少这个年代的忌讳规矩什么的,叶小妹基本上都了解了,但她又实在是个无法无天的人,清楚归清楚,不代表她要遵守,就像这会儿,她也知道家里进进出出的,随时可能有人进来瞧她,万一被外人瞧见她个新娘子竟然喜滋滋的在屋里数钱,肯定要留下个市侩财迷的名声了。   但叶小妹却一点都不害怕,说白了她内心没有那种敬畏,只有被父母抓包了才会礼貌性的后悔害怕一下,流言蜚语不能让她少吃一碗饭,老母亲的巴掌或者棍子打在身上可就疼了。   不见的时候就上房揭瓦,看着她回来了就一脸乖巧,王翠芬对着这样滑头的闺女又气又无奈,大喜的日子又不能打骂,她只能狠狠瞪了叶小妹一眼,一边端着碗筷上前一边咬牙道:“一点钱就让你飘成这样,我看有空得好好跟小宋交代,以后家里的钱也不能交到你手上。”   叶小妹把现场收拾干净,自认已经万事大吉了,完全没把她娘的狠话放在心上,她的小金库丰厚着呢,宋大哥的《承诺书》也在她包里放着,以后家里她说了算~   这么想着,叶小妹多少有点翻身做主的兴奋,从老母亲手里接过硕大的海碗更是豪气万丈,自认为很是潇洒的大口吃肉。尴尬的是她吃不完,还没吃完一半就摸着肚子的饱了。   “给我吧。”今天的酒菜丰盛,客人吃的好,王翠芬也不想亏待孩子,给叶小妹打的饭菜里一半以上都是肉,没想到这丫头还是这么不争气,有肉的吃不完,王翠芬哭笑不得的接过碗,也不嫌弃这是闺女吃剩的,三两口把剩下的饭菜吃完了,然后看着坐没坐相的叶小妹发愁道:“我得去前头招待客人了,你自己在屋里乖一点,别再搞什么小动作,她们应该很快就回来了。”   叶小妹正靠在枕头上放松,她在床上坐了一上午,虽然什么都不用做,可是时间长了也辛苦啊,所以趁着没人在床上放松一下筋骨,听到老母亲不放心的叮嘱也不是很在意的挥手,“放心吧,我会听话的啦。”   王翠芬心想越是这样她越放心不下。   不过她在前头也没听到什么不好的话,倒是端着饭菜回来的路上,被娘家嫂子拉着好一通夸,说小妹越长越出挑、比小时候还要活泼大方,难怪能嫁去大城市云云。王翠芬当时没细想,现在琢磨了一下,应该也有点暗示小妹没有女孩子该有的羞涩的意思?   王翠芬看了看叶小妹阳光灿烂的脸,就一点都不怀疑了,这确实是她家小妹做得出的事,遂又苦口婆心的叮嘱了好一通,要羞涩矜持,忍不住就低头笑,千万别大咧咧到把牙花子都露给人家看云云。   叶小妹表面上很受教的点了头,实际上压根没放心上,平时她可以勉强装一装淑女,可今天这么高兴的时候,她怎么可能端得住,不得瑟显摆也不是她的风格啊。   反正叶小妹决定怎么爽怎么来。   下午两点,女生们都已经回屋陪着叶小妹聊了一个多小时,前面的男同志们才堪堪酒足饭饱,一个个喝得脸膛发红的背上家伙,敲锣打鼓正式来接新娘了。   上午他们已经成功通过关的,现在自然是畅通无阻,二牛叔再次把绑着大红花的拖拉机开到叶家大门口时,在叶小妹屋里的“娘家人”都坐不住了,人们纷纷出去看热闹,只剩王翠芬几个在屋里照应着,很快叶大哥进来了,他也喝得满脸通红,却很稳的背起床上的叶小妹,一步一个脚印往门口走,真正的娘家人紧随其后,亦趋亦步的跟着叶国华出去。   哪怕知道嫁人后叶小妹还住娘家,可是嫁了和没嫁,感情上总归是不一样的,尤其是这个时候,王翠芬眼睁睁看着老大把小妹背出去,仿佛离了这个家门就再也不是她宝贝的小闺女了,心里不由一酸,眼眶就跟着红了起来。   叶小妹却完全没有这个情绪,她驮在大哥背上,视野特别的清醒,看着叶家门口现在“人山人海”的架势,吃惊到忍不住张大了嘴巴——好多人啊!   就算一直没出过屋子,叶小妹也知道今天的客人特别多,光是来新房里陪她的娘子军们就很是壮观了,房间里熙熙攘攘的都挤不下,还有很多人在院子里聊天透气。   可是她有心理准备,面对这人山人海的架势也有点措手不及,门口聚集的可不只是亲朋好友,全村的男女老少几乎全部都出动了,堪称是万人空巷——叶小妹甚至看到有队员连几个月大的小朋友都抱出来了,这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看热闹的节奏啊,这么小的家伙知道这是在闹什么吗?   特别小的朋友不清楚,大一点的孩子们就清楚了,新娘还没出来的时候,这些小家伙们都围着车和车上的新郎官打闹不停,就开始拍手叫“新娘子出来喽”“背新娘子喽 ”“新娘子好漂亮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大人教过,等叶大哥按照规矩把叶小妹放到宋清徽身上,这群熊孩子又跟在后面起哄“新郎抱新娘啦”“羞羞羞哦”。   现场顿时轰然大笑,宋清徽被他们打趣得满脸通红,手足无措的僵在那里。   叶小妹却自在得很,先在宋大哥腿上调整了下坐姿,能感受到身下瞬间的僵硬,她也没有在意,换好了比较舒服的姿势,她便低头看着下面的人群,这个视角好像大领导哦,叶小妹一时很有些意气风发,非但没有不好意思,反而还在冲下面微笑,要不是知道场合不合适,她甚至想端着领导的架势跟大家招手了。   王翠芬见状,什么不舍全都没了,只剩下一阵无奈,这丫头果然没把她的话听进去。   宋清徽这个时候也回过神来了,叶小妹不安分的在他身上乱动,他还真怕她不小心从拖拉机上栽下去,只好悄无声息的扶住她的腰。   新人坐稳扶好,二牛叔慢慢的发动了车子,叶二哥几个也点燃了早就摆好的鞭炮,伴随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婚车”热热闹闹的往外走。拖拉机前面“乐队”尽职的吹打不停,后面还跟着熊孩子们和凑热闹的亲朋好友,叶小妹挺好奇他们要去哪里,不由转头问宋大哥。   宋清徽轻声告诉她:“在周围转一圈就回去了。”   他已经很注意了,但他们俩今天就是众星捧月,一点点小动作都暴露在众人的视线,这点小动作依然让后面的人哄笑道:“新郎和新娘咬耳朵呢,说了什么呀?”   虽然很正常的对话,被人们一打趣也让宋清徽倍感羞耻,再不肯由着叶小妹的性子,连忙要求她坐好别动。   就这样热热闹闹的转了一个钟头,婚车游街项目圆满落幕,拖拉机再次停在叶家大院门口,这下再没人帮宋清徽背新娘了,得他自己“把媳妇抱回家”,已经“进了门”的新娘终于可以下地了,叶小妹又在屋里歇了会儿,按照流程这个时候应该换身衣服、讲究的还要改一改妆面出去敬酒,可惜条件不允许,叶小妹只好补个妆,上个厕所啥的,然后挽着宋大哥的手去前面敬酒。   晚饭五点就开席了,许多亲戚要早点吃了赶路,新人就得先敬他们,这样一桌桌敬完天也黑了,令人兴奋的活动也来了——闹洞房。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晒霸王票——   感谢以上小可爱们,么么哒   ☆、第一百一十八章   迎亲队一般都是闹洞房的主力军, 他们在闹之前倒也给了新郎新娘一点准备的时间,主要是他们还没商量玩法呢。   玩这个还是城里人比较在行,一干男知青们七嘴八舌的提出各种花样,队里的小伙子们听得兴奋不已,就这样在食堂前面聊得热火朝天,叶小妹和宋清徽则被王翠芬同志“关”进了新房。   王翠芬也不是真的要他们做点什么,主要是这会儿还有乡亲邻居在院子里凑热闹呢。她算是看出来了, 女婿和闺女,一个脸薄, 一个脸皮太厚,她觉得都不太好,小宋和小妹要是能互相换换就完美了。   可惜换不了, 她索性把人推进屋里, 免得小宋被他们打趣得面红耳赤的时候,而小妹那丫头还傻呼呼的在旁边附和——那画面就太美了。   所以在王翠芬的安排下, 闹腾了一整天,宋清徽直到现在才有了和叶小妹单独相处的机会。   其实要说单独相处,他们从北京回来就没有过了,回去探亲前还能借着给叶小妹辅导学习的机会小小的约个会, 再早点他们还会暗渡陈仓的私会, 如今名分定下了 , 这些活动反而都取消了,因为这一个月多他为了婚期而忙得不可开交,无心儿女私情。   现在总算又过上了“二人世界”, 宋清徽看看眼前这张熟悉的面   孔,突然间不知道可以说点什么。他们的身份已经完全不同了,想想都觉得像在做梦,一睁眼竟然就有了爱人,也许不久以后他们还会有可爱的孩子。   这个时候,宋清徽才像是活过来了,终于有了紧张兴奋情绪。其实白天的他就像是个提线木偶,做什么事、说什么话、摆什么表情,都好像有人在控制,他本人完全没有思想,直到此时此刻才找回了真正的状态,并无比清晰的认识到他们已经结婚了。   所以他想他应该对小妹说点什么,不是上午说给大家听的那种承诺,而是发自内心、真心实意的想要对她表白,只是他从来没说过这种话,需要好好打个腹稿,气氛一时间沉默下来。   想了有一会儿,宋清徽张了张嘴准备表演,只是还没出声,叶小妹已经按捺不住的站起身,做贼似的来到窗口,小心翼翼掀开帘子往外瞧。   宋清徽只好把话吞回去,多少有点好奇的跟上去:“你在看什么?”   “嘘——小点声。”叶小妹很紧张的回头,放下窗帘跟他咬耳朵,“看看我娘有没有盯着咱们这儿。”   宋清徽这时对叶小妹还有点幻想,以为她可能和自己一样,也想要说点不足为外人道的私房话才这么小心翼翼。   还有什么比心有灵犀的滋味更更美妙?宋清徽一时万般柔情涌上心头,上前一步轻轻扶住她的肩膀,这种话当然不能让女生先开口,可是他还没来得及说话,接着就看到叶小妹在胸前美滋滋的道:“我娘没有注意咱们,真好,我可以去换条裙子了,这么重要的日子我可不想一套衣服从白天穿到晚上。”   宋清徽:……   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原来都是他的错觉。而他早就知道叶小妹是什么性质,为什么死性不改的还对她抱有幻想?   宋清徽又一次深刻而彻底的自我反省着,叶小妹已经乐颠颠跑去翻柜子,把她为了去北京做的裙子给翻出来了。   这条裙子也有九成新了,她在北京穿过几次,回到家里后反而没机会上身,因为王翠芬同志不允许她在家里也打扮的花枝招展。   既然没在家穿过,叶小妹四舍五入就当它是全新的了,拿着裙子兴奋得往身上比划。宋清徽回过神来就见到这一幕,不由有些尴尬,耳根微红的转身道:“那你先换,我出去一下。”   婚礼是已经办了,明天一早他们还要去县里领结婚证,但心态和习惯没这么快转变过来,宋清徽依然是那副非礼勿视的样子。   他说完就要开门出去,把叶小妹吓得裙子也不看了,赶紧过来拉住他,“不许出去!你一出去我娘肯定要问原因了。”   然后换装计划就宣告失败了。   宋清徽委婉的提醒道:“我不出去的话,你怎么换衣服?”   叶小妹好像才发现他的尴尬,笑嘻嘻的凑近围观了好一会儿,女流氓似的语气道,“你不出去我照样可以换啊。”   耳根的红晕慢慢蔓延到脸颊,宋清徽还在努力淡定,“那不行……”   宋大哥的反应是有趣,但叶小妹也不敢调戏过分,毕竟换衣服要紧,她只好认真的提出办法:“那你可以靠着墙背对着我啊,不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嘛。”叶小妹对自己的身材还是有信心的,这么青春紧致的身体当然值得骄傲啊,所以她想宋大哥要是偷看几眼也没关系的,可惜采纳了她意见的宋大哥一点都没打折扣,头抵着墙整个一副“面壁思过”的架势,别说偷看了,她换了衣服只是没出声,他就面壁思过到底。   叶小妹在默默看了一会儿,突然觉得有趣,故意不提醒宋大哥,甚至放轻脚步悄无声息的来到他身后,笑眯眯地问:“宋大哥,你猜我换好了没?”   宋大哥没有去猜这个无聊的问题,因为叶小妹说完自己就忍不住趴在他身上了。   身体贴着身体,她有没有穿衣服他当然能感觉到——只要她不是光着就好。宋清徽放心的回头并且转过身,叶小妹也很配合的往后小退一步,向他展示着美美的裙子,“我穿裙子是不是很好看?”   宋清徽也不是第一次见她穿这裙子,夸起叶小妹自然是滴水不漏:“穿军装也好看,英姿爽飒,别人都没你精神亮眼,不过裙子更有风姿。”   短短一句话,不但夸了叶小妹风格百变,“风姿”这两个字也不是谁都能想到的啊,叶小妹听完可满意了,勾着他的脖子一脸小骄傲的问:“有我这么优秀的媳妇,你是不是很感动?”   宋清徽并没有觉得很感动,反而有点囧,这话是她该说出口的吗?   叶小妹直接把他的沉默当默认了,刚好她说完也注意到自己换了裙子,宋大哥还穿着军装,好像有点不搭调哦,遂兴致勃勃的拉着他也去换衣服,“我可以帮你搭配!”   新房早二十天就装修好了,叶小妹一直没能住进来,但是她跟宋清徽的行李已经陆陆续续搬过来了。   这阵子为了叶小妹的婚事闹得人仰马翻,很多亲戚都来帮忙了,叶大伯也主动过来打招呼,要添什么家具直接跟他说,他会打,叶小妹当场就不客气了,请叶大伯给她打了个在北京用的那种立体衣柜。   有了衣柜,传统的箱子就可以抛弃了,她和宋清徽的都衣物全都整整齐齐收在了衣柜里。叶小妹刚才找衣服没管柜子,现在直接拉着宋清徽去衣柜前,三两下就选好衣服了,千篇一律的白衬衫和黑裤子。   叶小妹一边把衣服递给宋清徽,一边挺遗憾的表示:“宋大哥衣服好少哦,来来去去就这几个款式。”   想配个情侣装都配不出来。   宋清徽又没有读心术,不知道叶小妹的言外之意,自然以为这丫头不是完全的没心没肺,结了婚也知道体贴心疼他了,顿时很有些感动,握着叶小妹的手感性的道:“我是男人,少几件衣服也没关系,只要你穿得好看就行了。”   叶小妹深以为然的点头。   那是当然啦,再苦不能苦自己~   互诉衷肠结束,宋清徽便也抓紧时间换衣服了。叶小妹才不会跟他一样傻不拉几的“面壁思过”,她端坐在床上,只是双手蒙住了眼睛:“宋大哥放心换衣服吧,我不会偷看哒。”   “……”宋清徽看着她手指都没合拢还大言不惭的说不偷看,最后呵呵笑了下,拿着衣服去了角落里,背对着叶小妹迅速换衣服。   然后叶小妹就发现她机关算尽,也只能偷看个背影,宋大哥唰的一下就把衣服穿上了,而且连内衣都没脱,不开森╮(╯3╰)╭   不过再过几个小时,就轮到她为所欲为、宋大哥叫破喉咙也没人能来救他了——这样一想,叶小妹心情又好了起来,看着宋大哥一丝不苟扣扣子的背影嘿嘿笑了起来。   宋清徽换完衣服,闹洞房的那群人也差不多到了,院子里听到他们囔囔的声音“新郎新娘在哪呢,藏起来就能躲掉吗”。宋清徽很有经验的快步回到叶小妹身边,刚坐下,房门就被推开了。   看到新郎新娘的“新造型”,这群人愣了一下,就有跟过来凑热闹的大婶在后头开车:“怎么还把衣服换了,你们两口子都在屋里干啥了?”   宋清徽的脸色瞬间爆红,突然意识到自己又被叶小妹坑了,突然换衣服可不就让人们浮想联翩嘛!   好在如今民风淳朴,结了婚的大妈们敢开车,还没结婚的小伙子们却跟宋清徽一样被臊得满脸通红,根本不好意思接这茬。   所以已婚妇女们笑一阵就过去了,闹洞房正式开始。   说到闹洞房,叶小妹以为他们商量了那么久,会想点什么好玩的花样来,结果他们神秘兮兮的掏了半天道具,竟然只有个穿着绳子的苹果,玩法也毫无新意,就是要他们夫妻同心其利断金,两人同时咬到一口苹果并吃下去就算完成。为了加大难度,他们会在上头牵着绳子晃动,也别想着一个人先咬住不放,让另一个人凑过来咬——他们必须同时咬到苹果。   太俗套了。叶小妹略感失望,其他人却相当兴奋,仿佛已经看到叶小妹和宋知青为了咬一口苹果狼狈不堪的模样,所以弄懂规则后,新房里爆发出一阵热烈的哄闹声,然后这阵哄笑声也把外面的人吸引进来了,隔壁人家也好奇的过来了。   叶家大院再次被人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起来了。   咬苹果的亮点主要是新人齐齐用嘴扑向苹果的时候,苹果被人抽走,他们就很有可能亲在一起。叶小妹以前只看网上玩过所以觉得俗套且无聊,自己亲身玩了几个回合才get到好玩之处,只要他们不小心亲在一起,满屋子的人就大声起哄,然后宋大哥脸红一次,叶小妹就笑眯眯看着宋大哥手足无措又无可奈何的模样。   叶小妹:突然兴奋.jpg   关键是叶小妹今天当新娘子是化了妆的,吃完饭敬完酒回来都没忘记给自己补个口红,所以不管是她蹭到了宋清徽的嘴还是脸,都会留下一个红彤彤的唇印,红唇配宋大哥的大红脸真是相得益彰,这可乐坏了叶小妹,所以她接下来的重点全歪了,不在乎吃不吃的到苹果,而是一门心思、孜孜不倦的往宋大哥脸上盖章。   她这么捣乱,苹果当然是吃不到了,叶小妹自己嘴巴上的口红都蹭没了,宋清徽却顶着一脸的红唇印,好像被哪个女妖精蹂躏一百八十遍的模样   叶·女妖精·小妹看着自己的成果当然是一本满足,更高兴的是在场的人都能看到宋清徽的大花脸,满屋子的人却没一个准备提醒他的,包括跟他要好的那几个知青,也都在盯着他的脸一阵偷笑。   人们默契十足,已经被苹果搞得焦头烂额的宋清徽当然就发现不了自己的尊容,于是从头到尾都顶着这张花脸。   大家玩得可嗨了,小把戏一套接一套,唯一的缺点是他们在叶队长和队长媳妇眼皮底下闹洞房。   眼看着这群人过了九点还不停,王翠芬沉不住气了,忍不住进来赶人,“都闹到半夜了,差不多可以了,都回去睡觉吧,小妹他们明天一早也要去城里领结婚证呢……”   听到王翠芬说“睡觉”两个字,众人便哄笑着冲叶小妹和宋知青挤眉弄眼,倒也扛不住队长媳妇的威严,都很配合的告辞离开了。   王翠芬站在门口目送,等人都走了,才回头看了看宋清徽几眼,不忍直视的提醒道:“小宋快去洗把脸吧,热水瓶里刚灌了一壶水,记得倒热水洗。”   王翠芬的眼神这么明显,宋清徽自然有点察觉了,他撑着淡定的谢过丈母娘,等她走远了才伸手摸脸,然后摊开一看,手指都蹭红了,再看看旁边的叶小妹,她那红彤彤的嘴唇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蹭干净了。   宋清徽顿时双眼发黑,头一次意识到娶妻不慎的后果有多惨烈——不用照镜子他都能想到自己在那么多人面前,究竟是顶着一幅怎样的尊容还毫无所觉,形象全没了!   难怪叶小妹玩游戏的时候眼睛越来越亮。宋清徽头痛的扶额,自觉已经无颜见江东父老了,叶小妹却毫不心虚的凑过来挽住他,“我也要去洗脸洗脚,还要刷牙呢,我们一起去呀。”   ☆、第一百一十九章(营养液破五万的加更)   黑历史已经造成了, 宋清徽无力回天,最后也只能认命的答应和叶小妹一起去刷牙洗脸。   结了婚,宋大哥的东西就成她的了,叶小妹熟门熟路的从床下摸出手电筒,兴奋的挽着宋大哥的手:“去刷牙喽。”   跟叶小妹在一起就是这样,上一秒头疼,下一秒可能就被她的好心情影响了, 就像现在,宋清徽前一秒的郁闷已经烟消云散, 反而对叶小妹的反应有点好笑,暗想刷牙有什么可兴奋的。   但叶小妹是真的很懂得在有限的条件内最大程度的去享受,来到厨房后, 发现平时放热水瓶的地方突然多了一个热水瓶, 她激动的去扯宋大哥的袖子:“看,两个热水瓶!”   宋清徽矜持的笑道:“嗯, 我的那个也带过来了。”   原来如此。叶小妹点头,表情依然充满热切,“现在有了两瓶开水,我们可以泡脚了呀。”   “这不太好吧。”宋清徽本能的想要拒绝, 叶家这么多人, 自然要留一瓶或者半瓶水给人家喝的, 怎么能两瓶全都用掉?   但是叶小妹看他的眼神也太诚恳了些,大眼睛还冲他眨个不停,很有原则的宋清徽都有点被眨晕了, 退了一步道:“那你泡吧,省着点,给叶叔他们留一瓶。”   叶小妹看着傻呼呼,却不至于听不出他的言外之意,忙问道:“那你呢?”   宋清徽笑了笑,“我打井水冲一冲就好了。”   明明可以用热水,为了让新婚妻子能够如愿以偿的泡个脚,毅然而然的选择在深夜用冷水,宋清徽此举完美诠释了什么叫舍己为人,一般的女生大概要感动到泪流满面了,叶小妹却出乎意料的叹了口气:“好蠢哦。”   宋清徽:???   叶小妹继续说:“我们多打点水一起泡不就行了?”   宋清徽没想到平时傻呼呼的叶小妹也有这么机智过人的时候,下意识点头表示赞赏,接着才反应过来虽然他们结了婚,但是一起泡脚对他还是有点太刺激了,想要拒绝,却见她已经美滋滋的抱着木盆过来了。   叶小妹背着光,宋清徽都能看到她脸上令人无法忽视的兴奋和期待,让他顿时不想把话说出口,因为怕看到她脸上的光彩被失望失落所取代。   所以到最后,新婚小夫妻刷了牙洗了脸,便手牵手回屋泡脚去了。   跑完热水脚,叶小妹慵懒的喟叹一声,擦干jio就滚进床里去,却还装模作样的像宋清徽表示,他们可以猜拳决定由谁出去倒水。宋清徽压根没搭茬,径自擦了脚穿上鞋道:“你先睡吧,我去倒水。”   说完,宋清徽拿着手电筒出去倒水了,带上手电筒是因为他还得检查一下院子的门栓了没,顺便厨房的门也得关上,免得有老鼠什么的进去偷吃。   不过没了手电筒,房间里的蜡烛还亮堂着,王翠芬同志叮嘱过好几遍,红烛一定不能吹灭,等它自己烧完。   叶小妹没想到这年头也讲究这个,有点新奇还有点浪漫之感,也不打算动这两支蜡烛了。   就着烛光看着宋大哥出门的背影怔了怔,叶小妹突然眼睛一亮,飞快滚进了被窝里,然后一阵窸窸窣窣的折腾。   宋清徽忙完回来,就看到她香肩半露的躲在被窝里,刚脱下的衣服还搁在被子上,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红着脸都不敢直视她的裸肩,眼神闪烁的问:“小妹,怎么不穿衣服?”   叶小妹一派天真的看着他:“我发现这样睡觉更舒服,宋大哥你也来啊。”   宋清徽:“……”   叫他也“来”,是学她一样脱光了身子睡觉,还是要他“来”别的什么?叶小妹这话太令人遐想无限了,宋清徽无语凝噎,最后决定忽略她后半句,力图淡定的问:“你以前好像没这习惯?”   叶小妹张口就来:“最近才养成的呀。”   最近,还是今天?宋清徽一脸为难的站在床边,很想让把衣服穿好,可他自己都知道她肯定不会乖乖听话,这么说了搞不好又要被她拉着一阵调戏,所以他纠结半天,却一个字都没说出口。   夜已深,叶小妹早上天没亮就叫起来折腾了,一天没合眼过,现在已经很困了,都这个时候了宋大哥还在玩纯情,她可没兴趣配合,挺无聊的打了个哈欠便往床上倒,“宋大哥你困不困?我先睡了啊。”   叶小妹说完就闭上眼睛准备睡觉了。她这样的反应,宋清徽当然也不好再扭捏下来,毕竟他也很困了。   迟疑片刻,宋清徽决定去了换了睡觉的衣服上床。   他们的床也是新的,面积比一般的床还要大些,为了不吵醒疑似睡着的叶小妹,宋清徽轻轻掀开一角被子,紧紧挨着床沿躺下。然而叶小妹还是察觉到他的动作了,先前还一副困得不得了的人此刻却突然睁开了眼睛,双眼发亮的看着他:“宋大哥……”   宋清徽不由脸一红,刚要故作淡定的问她是不是被自己吵醒的,叶小妹已经麻利的滚进了怀里,他下意识伸手一捞,摸到一片光洁的背,吓得手一抖,想要抽回来,却仿佛被胶水黏住了一般,怎么都抽不出来。   叶小妹没有在意他的反应,终于轮到她为所欲为了,她心情可激动了,不但紧紧贴在宋大哥胸前,小手还不安分卷着他睡衣的下摆,充满暗示的问:“宋大哥,要不要我帮你把衣服脱了好睡觉?”   宋大哥心虚气短的声音:“不用……”   叶小妹兴奋的满脸通红,整个人都趴到他身上了,“不要客气嘛,我来帮你!”   ……   最后,叶小妹如愿以偿的把宋大哥吃干抹净了。再然后,生龙活虎的叶小妹就扑街了。   宋清徽毕竟正值壮年,体力和热情都很足,起初羞涩扭捏了点,进入状态后就好了。第一次不可避免的都有点快,有点完美主义的宋清徽对此不太满意,很快又拉着叶小妹来了第二次。   可能是因为聪明好学,加上吸取了上一次的经验教训,宋清徽第二次的表现好极了,简直都不像是新手,不但坚持的时间长,过程也很猛,等他终于满意的鸣金收兵时,号称老司机的叶小妹基本已经是条废鱼了,四肢无力的摊在床上,而宋清徽还能神采奕奕的穿好衣服,下床找干净的毛巾帮叶小妹擦一擦身子,很是温柔体贴的哄道:“睡吧。”   叶小妹:生无可恋.jgp   本来以为可以会所嫩模,最后自己成了嫩模,叶小妹就很气,憋着劲要把场子找回来。   只是眼前更为迫切的问题不是找场子,而是她被折腾到了半夜才休息,第二天天没亮还得起床去城里领证。   这简直是跟她过不去。叶小妹裹紧被子准备装死到底。   王翠芬孜孜不倦的在外面敲门,平时她才不这么客气,直接进屋掀被子,叶小妹不起也得起了,但现在嫁了人,当娘的也不好随便进他们小两口的屋子了,遂只能使劲在外边使劲敲门。   宋清徽看着把自己裹成蚕宝宝就当听不见外面声音的叶小妹,有点无奈,又有点心虚,他当然知道昨晚那一通折腾,她现在身体肯定不太舒服,虽然那不是他的本意,可他确实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但是今天进城也委实不能耽搁,宋清徽再愧疚,也只能先出来跟门口的丈母娘打招呼,“要不您先去忙,我保证把小妹叫起来,不会耽误太多时间的。”   王翠芬不能进去,只好给他传授对付叶小妹的经验,“小妹要是不听话,你就把被子拿开,等知道冷了她就知道乖乖起来穿衣服了。”   宋清徽内心正愧疚,不太敢用这种手段对付叶小妹,当着王翠芬的面倒也受教的点头:“我知道了,您放心。”   看着丈母娘不是很放心的走了,宋清徽才关上门,回到床边,先把叶小妹的脑袋从被子里“拯救”出来,轻声道:“叶婶已经走了。”   叶小妹依然紧闭双眼一副熟睡的模样,耳朵却不自觉的动了动,等他说完,她又闭着眼伸出手想要把被子拽回来继续蒙头,宋清徽就知道她压根没睡,便继续哄道:“听说你喜欢国营饭店,那我们早点出发,中午就去国营饭店怎么样?”   叶小妹耳朵又动了下,依然没说话。   宋清徽继续问:“也不知道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好不好吃……”   “红烧牛肉好吃!”   宋清徽露出了笑容,柔声道:“好,那我们去吃红烧牛肉。”   叶小妹此时已经从床上坐起来了,带着一脸起床气的道:“你不许吃!”   把她折腾得这么惨,还想吃肉,有碗汤给他吃就不错了!   宋清徽也知道她在气什么,要多配合有多配合,“好,我不吃,肉都给你吃。”   叶小妹满意了,这才配合的起来穿衣服。   她也不是真被一碗红烧牛肉勾起来的,而是她心里清楚今天进城是有正事,赖床可以,真要耽误了“大事”,王翠芬同志和队长父亲都得过来收拾她了,所以她才这么见好就收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木有更啦,晒个霸王票——   感谢小可爱们,么么哒。   ☆、第一百二十章   叶小妹觉得自己在这个情况下愿意起床已经很识时务了, 却依然刚出房门,就被王翠芬同志揪着训了一通,“一天不打你又上房揭瓦了啊,进城这么大的事也敢拖拖拉拉,谁知道城里手续要办多久,万一拖太晚回不来怎么办?还有你三哥,下午要到车间报道, 天没亮就起来了,却为了等你这个不懂事的耽误了这么久!”   被命运揪住耳朵的叶小妹有点不以为然, 要是今天回不来才好呢,她有钱,宋大哥有票, 他们又有新鲜出炉的结婚证, 找招待所住一晚,在城里可以多下几次馆子, 不知道有多美;至于说耽误三哥的工作,那就完全是吓唬她了,凭她的经验这个时间出发,闭着眼睛都能在饭点前赶到城里, 哪能耽误三哥的工作?再说三哥也不是傻子, 真要眼看着时间不够, 那他提前出发就是了,反正进了城也得分道扬镳的,又不非要跟他们一路才行。   她娘就是喜欢在这种事情上小题大作, 揪着她不放——叶小妹如此总结。   可惜王翠芬同志淫威太甚,叶小妹只能耸起耳朵挨训,连个屁都不敢放。   很显然叶小妹装乖是有好处的,王翠芬这么“凶残”,叶军华忙过来劝道:“娘,我上工是下午两点,时间还还够呢。”   跟反应迅速的叶军华比起来了,宋清徽就稍微慢了一步,主要是他对王翠芬的了解还是不如叶家兄弟,想不到叶婶在今天这样的日子也会教训小妹,这让他更加愧疚了,小妹起晚说到底都是因为他,宋清徽也赶紧过去帮忙,但他没有直接帮叶小妹说话,而是转移了王翠芬的注意力:“叶婶,快到七点了,是不是让小妹赶紧洗漱好出发?”   后开口的宋清徽反而比叶军华的话更管用些,至少他一说完,王翠芬就立刻松开了叶小妹,拍着脑袋的叹气:“我都快被这丫头气糊涂了,现在要紧的是让她赶紧收拾了进城,忙完正事回来再收拾也不迟……”王翠芬说得很大义凛然,但是全家人都知道她的性子,正在气头上都没舍得真收拾小妹,等她晚上赶了一天路回来,还不得端茶倒水伺候小祖宗似的伺候着?   没有一个人对她的话当真,但王翠芬却很入戏的点了点头,觉得自己真聪明,接着又道:“反正你们俩已经吃了,东西也都收拾好了,那我去给小妹装两个红薯,带着在路上吃,谁让她这么磨蹭的。”   说完,王翠芬风风火火的去装早饭了,而机灵的叶小妹早就跑没影了,只剩两个并肩作战的大男人相视而笑,叶军华上前拍了拍宋清徽的肩,准备回屋把行李搬出来,小妹收拾就可以马上出发了。   叶小妹结婚全家人都很重视,叶军华当然也不例外,婚期那么赶他都攒了两天假,又额外请到了两天假,有这么多天假他自己结婚都够了,可见叶三哥有多重视这个婚礼。而他的努力也没有白费,在全家人的努力下,叶小妹嫁得风风光光,可不只是他们生产队的头一份,就是镇上嫁姑娘也没这么轰动的,队里人说小妹这么有出息,这样的婚礼也配得上她,就是他们没在城里住过,不知道城里嫁闺女是不是也这么热闹。   叶军华当时目光就不由往小妹脖子手腕上瞧,心想城里姑娘嫁人也没这么风光的,这一套金首饰不管放到哪里都能引起轰动。   说到底,小妹能够这么风光得意,跟宋家,准确的来说是宋清徽的重视分不开。   宋清徽在队里待了三年多,其实一直都很低调谦逊,要不是他家长辈实在心疼他,寄来的包裹都要比其他知青频繁很多,这个实在瞒不住,队里人恐怕也没有机会发现宋知青家底厚。叶军华知道,娘和队里的婶子们私底下讨论宋知青的包裹,说里面有肉罐头啊糖啊布啊,说的有鼻子有眼,实际上都是她们的猜测,没有一个人亲眼看过宋知青的包裹里到底有什么。   这次和小妹结婚,宋清徽却不再继续藏着掖着,反而处事张杨了起来,没结婚就带小妹回北京探亲只是一桩,给他们全家人买布做衣裳,给小妹拍照,送珍贵的五金当彩礼等等,这些行为都和宋清徽平时的作风相去甚远,但效果却很明显。   如果没有宋家前前后后的这些“彩礼”,他们越是尽心张罗婚事,人家只会越觉得他们这是卑躬屈膝讨好宋家,把小妹也想象成死不要脸缠着宋清徽不放的那种姑娘;而他把对小妹的看重摆在明年上,小妹却成了十里八村最有出息也最让人羡慕的姑娘。   叶军华没有为人们的世俗眼光而愤怒,反而对宋清徽的处处用心而感动,所以他回来帮忙的这几天,房间被小妹占了,自己“无家可归”,也没有去找玩得好的兄弟借宿几日,而是直接跑知青点跟宋清徽睡了,理由是小妹占了他的屋子,妹夫得补偿回来。   实际上,他只是想找机会跟“妹夫”和好而已,毕竟婚礼都要办了,他们再这么别扭下去也不好看,而且叶军华知道了宋清徽对小妹的用心,先前对他“打着自己的旗号接近妹妹”的不满也就彻底烟消云散了。   同床共枕了几天,叶军华和宋清徽关系也确实有所改善,但他心里实在接受不了比自己还大的妹夫,宋清徽同样不想喊比自己还小的人叫“哥”,最后他们商量后决定按照以前相处模式,当然叶军华是再也不可能反过来管妹夫叫“宋哥”,所以现在是互称名字,以同辈人的身份相处。   说到照旧,宋清徽对王翠芬叶队长也是一样,按照惯例,他跟叶小妹结了婚,就应该跟着改口才对,双岗这边流行喊爹娘或是岳父岳母,可是这两种宋清徽都有点不习惯,要是喊爸妈的话他可能还爽快些。所以自从知道这边的规矩后,宋清徽就有点为难,还想着要不要提前“演练”几遍,后来看到了大姐夫,他的难题瞬间迎刃而解,因为大姐夫也不叫爹娘,而是很亲切的喊“叔”“婶”。   宋清徽当时就决定向连襟学习了,不过还是不太放心的私下问过叶小妹,主要是听说大姐由叶奶奶带大,不知道大姐夫这个称呼是不是代表着疏离,叶小妹这次倒是听懂了他的话,却很无所谓的摆手,“很常见啊,大哥二哥喊他们的老丈人也是叔呢。”   大部分人都没那么讲究,像叶大嫂和叶二嫂这种一进门就就改口,亲亲热热叫爹娘的媳妇,在乡下反而算少见的,这说明队长父亲和王翠芬同志比较有权威。   听到叶大哥和叶二哥的例子,宋清徽就放心了,结婚那天改口喊岳父岳母叫“叔”“婶”的时候,叶叔和叶婶确实没在意,脸上依然笑得跟开花似的,所以这个称呼就算定下了。只不过他现在还有点没习惯,有时候叫着叫着就变成了“叶叔”“叶婶”。   叶小妹很快刷完牙洗了脸,在她娘狂撵人的背景声中依然冲回屋抹了雪花膏和珍珠霜,作为一个精致的居居女孩进城去了。   正好是饭点,他们三人到了城里的第一件事便是下馆子。成功“发家致富奔小康”的叶小妹已经不爱吃独食了,坚持要回厂里食堂吃饭的叶三哥就没走成,被她和宋大哥一块架着到了国营饭店。   宋清徽很讲信用的给叶小妹点了红烧牛肉,还要了份排骨。   三个人叫了三个菜,等饭菜上齐,坚持要下馆子的人反而只顾着吃眼前那盘青菜,叶军华不解极了,“清徽,你怎么只吃菜不吃肉?”   他不说叶小妹都快忘了这茬,猛地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非常自觉的宋大哥。   宋清徽当然不能说他对不起小妹,现在正力求表现云云,只能故作高深的笑道:“我觉得大厨这盘青菜极具火候,特别鲜嫩。”   叶军华才不信他的鬼话,他都没尝一下其他菜,怎么就知道青菜最好吃。所以直接他夹了块肉放进他碗里,“大菜做的更有火候呢,你尝尝。”   叶三哥夹的,要是块排骨宋清徽也就笑纳了,好死不死给他夹了块红烧牛肉,宋清徽下意识看向叶小妹。   叶小妹刚好对宋大哥睁眼说瞎话的本事大开眼界,也在悄咪咪的看他,宋清徽头皮一紧,忙把碗里的红烧肉夹给她,“小妹,你喜欢吃这个,多吃点。”   叶军华:黑人问号脸.jpg   他这妹夫什么毛病,国营饭店分量十足,这么一盘红烧肉他家小妹那个小猫一样的胃根本吃不下几块,根本犯不着送他嘴里省几块肉让她多吃点好吗,为了秀而秀?叶军华都快被他秀得头皮发麻了。   叶小妹却受用极了,眉眼弯弯的啃完宋大哥夹的牛肉,抬起下巴吩咐道:“我要排骨。”   宋清徽又给她夹了排骨,接着就很有眼色了,一看她抬起下巴瞥自己,就主动给她夹了另一个菜,一时间都顾不上自己吃饭了,光给她布菜了。等宋清徽帮叶小妹夹了几轮桌上的菜,叶小妹果然摸着肚子表示吃饱了,然后好像找到什么好玩的活动一样,笑眯眯地拿着筷子又给宋清徽夹了一遍菜。   你们离开了对方都不会自己夹菜了吗?叶军华饭都不想吃了,对这一幕简直槽多无口,突然觉得他应该在桌底,不应该在桌上的。   但是心里却对宋清徽佩服到不行,真厉害啊,这么轻易就哄得傻妹妹连饭都顾不上吃就围着他了,难怪是北京来的,哄姑娘一套一套的,如果哄的不是他亲妹妹,叶军华都有心学几招了。   但正因为是亲妹妹,叶军华才没眼看,飞快的扒完饭告辞了,也不肯让他们有机会表示要送他回厂里,他真怕再待下去狗眼都要被闪瞎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有点卡文,今天就一章啦,晚安。   ☆、第一百二十一章   叶三哥落荒而逃后, 叶小妹和宋清徽也慢悠悠吃完饭去领证了。   王翠芬担心的那些,比如被办事员拖延手续耽误回家的事都没有发生。   办事员对叶小妹和宋清徽这对新人不但友好还热情,原因是多方面的,叶小妹和宋清徽长得好气质出众,穿戴也体面,看着就非富即贵,不管走到哪都没怠慢过, 进了民政局也一样,坐着的办事员一看这对光彩照人的年轻人进来, 就自觉带上了微笑服务,看了介绍信知道他们俩是双岗大队来的也没变脸色,还夸他们觉悟高, 说现在乡下大部分同志还是没有□□的意识, 单位定期下乡做思想工作依然收效甚微,大部分主动来领证的还是城镇居民。   对面的办事员也凑过来插嘴说, 乡下的老同志没结婚意识也就算了,很多知青竟然也不懂事,在当地结了婚都不知道主动来领证,给他们的工作添了不少麻烦云云。然后大家就夸宋清徽和叶小妹是结婚积极分子啊, 回了大队记得跟大家宣传一下结婚证的必要性云云。   叶小妹当时就被“结婚积极分子”这个称号囧了一脸, 听起来她跟宋大哥好像是什么结婚狂似的。不过她倒没把这群人的赞美当中, 暗想她跟宋大哥有觉悟也好,男才女貌也罢,应该都不是他们态度这么热情的原因, 根源在于宋大哥进门时人手一份的“喜糖”吧,如今物质依然匮乏,城里乡下想吃点糖都不容易,宋大哥来领证还记得带喜糖发喜气,真的不是一般的讲究了。   有了喜糖开路,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就非常高了,因为现在的结婚证很简单,他们有没有记档叶小妹不知道,办事员看过他们的介绍信和材料,随便问了几个问题,然后就抽出一张奖状,啊不,是结婚证开始帮他们手写了。   是的,手写。不过结婚证上有格式,办事员只需要填上他们俩的姓名性别和年龄,再写个日期,盖上公章,结婚证就新鲜出炉了,连照片都不用贴。   叶小妹看着办事员不到一分钟就把结婚证写好了,都有点懵逼,忍不住凑到宋大哥耳边吐槽:“结婚证长得跟奖状好像啊,是不是说我们结婚也很光荣、值得嘉奖呢?”   现在轮到宋清徽面色微窘了,有心想转移话题,比如问问她怎么知道奖状也长这样的,没想到叶小妹声音不够轻,让对面的办事员也听见了,对方扑哧一声笑道:“这位女同志很聪明,结婚确实光荣啊。”   办事员只get到了叶小妹的表面意思,这话的意思也是说他们主动来领结婚证应该感到光荣,只有宋清徽听懂叶小妹上一句的重点是“我们结婚光荣”,而不是我们领证光荣,所以办事员不明所以的调侃让他更不好意思了,接过新鲜出炉的结婚证和介绍信并道了谢,便匆匆拉着叶小妹出去了。   有了结婚证,仿佛拿到了尚方宝剑一样,叶小妹整个人都有底气了,刚走出民政局的大门,就迫不及待拉住宋大哥的手。   这下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手牵手约会了吧。   然而还是被宋大哥义正词严的拒绝了,叶小妹不服气:“我们现在有结婚证了,已经不是耍流氓,为什么还是不能牵手?”   宋清徽也不能理解她为什么如此执着于在外面亲密,在自己屋里的时候她想做什么,他都不会拒绝的。然而他的性格注定说不出这么邪魅狂狷的话,只能红着脸轻声细语的解释:“外面不是亲密的场合,有了结婚证也会被人指指点点,遇上较真点的依然很麻烦。”   叶小妹本来还有点不高兴,看到宋大哥莫名其妙又脸红了,好像又一副被她□□过的样子,她突然就不气了,眼底还闪过一丝兴奋,也学着他心虚的模样凑近小声问:“那我想牵你了怎么办?”   宋清徽看着她清澈的眼睛,不由舔了舔嘴唇,说出了心里话:“在屋子里……你想怎么牵都行。”   话刚落音,叶小妹就双眼发亮的道:“好啊,那我们去招待所开房吧。”   宋清徽都被她突如其来的决定吓了懵了,“招待所?”   “对啊。”叶小妹理直气壮的点头,“我现在立刻马上就想和宋大哥亲亲抱抱,等不及回了家,我们去招待所住一晚吧~”   最后几个字的语气泄露了她荡漾的心情,实际上她就算语气伪装到位,宋清徽也压根不信她的鬼话,什么叫迫不及待要和他亲亲抱抱才去开房?分明是她早就打算着要在县里住一天了吧,为了哄他还真是什么话都说的出口。而他还真没出息的被她这番话打动了,明知道是花言巧语,心里依然跟喝了蜜一样甜。他想自己迟早会溺死在这张骗死人不偿命的小嘴中。   宋清徽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叶小妹,告诉她不可以,现在时间还早,他们必须回家。   叶小妹不死心的拿话堵他,“是你说在屋子里我做什么都行的。”   说完,又伸出小拇指轻轻勾了勾他的手指,娇声娇气的道:“达令,你不能说话不算话啊。”   许久不听这个称呼的宋清徽脸又红了,而且他已经开荤,正是最沉不住气的时候,被她小小的勾引之举便弄得心里发痒,但还是一本正经的摇头:“我说的是我们回了家以后。”   软的也不行,叶小妹顿时板起了脸,又不高兴了,“说得冠冕堂皇,你就是舍不得花钱陪我在城里住一天,刚结婚,人家只是想跟你过过二人世界,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小气鬼喝凉水!”   饶是宋清徽“铁石心肠”,听到二人世界两个字也有点心动了,只是还有些不放心的上前解释道:“小妹,我是怕你在招待所住不惯,你之前在火车上还嫌被子有味道,招待所的被子味道只会更大。”   他就是怕叶小妹娇气惯了,进了招待所发现环境不好又要回家,招待所退不退钱都是小事,就怕那么晚了他们想回家都不成。   叶小妹闻言果然有些迟疑了,“招待所环境这么差吗?”   宋清徽中肯的道:“环境不差的,只是比不上我们的新房,而且那些床和被子每天都有不同的人进来睡觉,也不知道卫生做的怎么样。”   叶小妹最怕的就是卫生不到位了,听他这么说立刻改变了主意,拽着宋大哥的衣摆道:“还是不住招待所了,我们抓紧时间早点回家吧。”   宋清徽心动了,叶小妹却一门心思要回家了,他哭笑不得的看着说变就变的叶小妹,忍不住问:“不想过二人世界了?”   叶小妹回头看了他一眼,很深沉的叹气:“等以后有条件吧。”   “什么条件?”   “酒……就是招待所的条件变好了啊,要是招待所的房间都能像奶奶家那样有暖气厕所能随时洗热水澡了,咱们就经常去招待所过二人世界好不好?”那个时候说不定可以选情侣蜜月房了,情趣play嘿嘿嘿。   叶小妹说着不由得意忘形,双手又缠上宋清徽的手臂了。   而宋清徽也没有及时叫她保持距离,听到叶小妹以后还要“经常”和他去过二人世界,他脑海中不由浮想联翩,然后又一次成功把自己搞得面红耳赤。   可惜小两口心心念念的二人世界,最近这两年是无福消受了,因为还要和叶队长一家老小热热闹闹的住一块,而且叶小妹的婚事忙完,全家包括整个大队又要忙着春种了。   今年的农忙叶大嫂和叶二嫂没有趁机怀孕,她们都去下地干活了,叶小妹就不再需要跟她娘去食堂帮工,可她一个人在家要洗衣服扫地,还得带四个熊孩子,叶小妹累得都快变成性冷淡了,本来新婚燕尔,她每天晚上都很有性致跟宋大哥火拼的,最近却忙得连睡宋大哥的精力都没了,晚上经常跟宋大哥亲着亲着就趴在他胸前睡成死猪了zz乙   不过叶小妹累到怀疑人生,王翠芬他们却没想到她真能凭一己之力带好四个孩子,这说明小妹很有当贤妻良母的潜质啊,王翠芬最近看着小闺女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座金山一样热切,叶大嫂和叶二嫂更是闻弦歌而知雅意,经常在婆婆面前夸小姑子孩子带得好,说不定也快了云云,说得王翠芬心里头更加火热。   在王翠芬眼里,再没有比小妹和小宋更配、感情更好的小两口了,原先她还有点患得患失,怕结了婚以后小宋发现小妹娇气懒散的本性后对她不满,或者影响小两口的感情,没想到成了亲,最宠小妹的就是小宋了,她都不止一次看到小宋晚上给她倒洗脚水。   男人给女人倒洗脚水,还是在农忙的时候,小宋和他们一样干活累的不行,小妹都不用赚工分,还支使小宋给她倒洗脚水,这丫头是要上天啊。王翠芬当时就急了,找了个时间拉着叶小妹回屋一通教训,小妹当时是答应她会改正,王翠芬却不放心,继续盯着他们,然后就发现她的改正是陪着小宋一块出来倒洗脚水,而真正端茶倒水的人依然还是小宋。   王翠芬:……   无奈之余,王翠芬又在想其他办法让小妹体贴懂事一点,男人是天,是家里的顶梁柱,怎么能让小宋整天干女人的活呢?   倒是叶队长比较看得开,还劝她别掺和这种小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们高兴就好。小宋可不是怕媳妇的男人,他主意正的很,愿意做这些是还不是因为他宠咱们小妹。”   王翠芬也懂这个道理,但还是发愁:“我就怕小妹无法无天惯了,咱们不管,小宋也由着她,日后回了婆家还这么由着性子,亲家也能这么惯着她?”女婿对女儿好,她当然也乐意,可是她也有儿子的人,想想如果儿子把媳妇惯成这样,她肯定会很气的,不但要把儿媳妇这种臭毛病改过来,还得好好治一治她的脾气,让她学一学什么叫贤惠懂事。   所以王翠芬觉都亲家母的心情肯定也跟她差不多,与其那个时候被亲家往重了治,还不如她早点帮小妹改过来,她是亲妈,至少不会趁机磋磨小妹。   叶队长却很放心的摆手,“小宋透过底了,他以后回城,多半是靠工作调动,有了单位就能分宿舍,小宋父母那儿是军区大院,只要不分到大院那一块的单位,小妹就不需要和婆婆住。”   看孩子他娘还在患得患失,叶队长又给她支了个招,“你要是真想操心,不如帮小妹补补身子,让她早点怀上。小宋上头就一个大哥,姐妹都没有,人丁还是稀薄了点;小宋大哥是结了婚,可到现在也没有孩子,咱们小妹不管生儿子还是闺女,我估计亲家都会稀罕得不行。”   王翠芬听完醍醐灌顶。她很早以前就有这个计划,要盯着小妹多生几个孩子,只是最近反而被这些小事绊着反而忘了重点,在叶队长的提醒下终于回归正道,如今最是关心叶小妹的肚子。林红梅和宋秀秀也都知道婆婆的心思,才经常在这个话题上奉承。   可惜她们每次聊起这个,叶小妹都垂着头不参与,不是因为害羞,而是怕大家看到她脸上的呵呵。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因为她这几个月忙着结婚加农忙,很久没有谈心八卦的女主小姐姐,来找她玩的时候也会八卦起她什么时候要孩子云云。   叶小妹不敢跟老母亲他们说实话,害怕被揍,在女主面前却很诚实,“我还没享受够呢,才不想这么早要孩子。”   楚涵也觉得她现在不宜生孩子,不只是因为叶小妹年纪小又天真的缘故,更担心明年恢复高考,万一他们之间有什么变故,或者小妹也考上了大学,小妹没有孩子就不需要做出牺牲,就算宋清徽要离婚,她也更容易找第二春。   听到叶小妹的回答,楚涵便没有惊讶,而是关心的问,“这个问题你跟宋知青聊过吗?”   “聊过啊。”可能是上辈子家庭的缘故,叶小妹在孩子的问题上反而没有平时的任性和独断专行,她是有自己的小心思,但这个问题还是跟宋大哥认真聊过,因为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总要互相达成一致才行,免得以后又随随便便抛弃孩子。   当然她在聊的过程中用了点小心机,比如缠着宋大哥畅想了几次二人世界,然后他就毫无抵抗力的答应了晚几年要小孩\(▽)/   楚涵有些意外的挑眉:“宋知青连这也同意了?”   “我们现在是统一战线。”叶小妹挺得意的点头,宋大哥确实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呢~   楚涵还真的挺佩服,也惊讶叶小妹傻呼呼的,感情方面的问题却十分拿手,仿佛是个天然撩?   ☆、第一百二十二章   楚涵针对叶小妹的鞭策计划, 又一次得到了叶家人的支持,因为她太会挑时间了,最忙的日子过去了,如今林红梅和宋秀秀都能抽空照顾家里,叶小妹空闲下来,可不就有时间看书学习了嘛。连大字不识一个的王翠芬都十分支持小楚的行动,小妹学的知识越多, 在婆家面前就越讨喜,她当然乐见其成啊。   王翠芬都这么积极, 本身就看重学习的叶队长和宋清徽只会更响应楚涵的行动。   然后叶小妹的学习计划就这么愉快的定下来了,那叫一个众叛亲离。   时隔半年,叶小妹的课程已经从小学升入初中了。   说实话, 她还没学渣到这么不可救药我、连小学课程都要靠男女主补课才能看懂的地步。叶小妹上辈子考大学凭的是艺术生政策, 但是考上他们当地的重点高中那会儿却是完全凭真本事的,小学和初中时代也勉强能算个学霸, 如今的小学和初中课本,她其实也可以轻松应付。   但叶小妹不想让大家发现她的聪明才智,因为讨好队长父亲的经验给了她血和泪的教训——表现的太优秀往往很容易坑到自己,队长父亲他们好像都对能者多劳、不打不成才的封建思想深信不疑, 一旦让他们发现她学习背书很容易, 那就完蛋了, 她说不定真要活到老学到老了。   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叶小妹只能韬光养晦了。   女主小姐姐一级一级加大难度的行为,也仿佛印证了叶小妹的猜测, 她觉得再过一年半载的,自己可能就要被初升高。   初中的课程她还能勉强应付,让她重新去啃高中的知识那就是为难她叶美丽了,为了能够拖延时间,叶小妹只能更加努力的放慢学习进度,男女主一起盯着,她也不知道自己最终能不能躲得过,至少可以让暴风雨来得再晚一点。   叶小妹学渣和傻白甜的形象太过深入人心,她的小心机连精明的女主都没发现,只是最近往叶家跑的频率,要比半年前多了,因为要给叶小妹复习功课。   然后叶小妹就拥有了两个免费的家庭教师,女主小姐姐白天上课,宋大哥晚上补习。   白天上课叶小妹都很认真,不再试图浑水摸鱼,到了晚上的补习时间那就嘿嘿嘿了。说到底叶小妹沦落到这种地步都怪宋大哥,每天晚上就是她收取报酬的时间,宋大哥想让她乖乖看书练字,得让她亲够摸够本才行,而且他们“补课”最后补的都不是课本上的知识,而是在床上探寻新姿势,共同进步。   总之,叶小妹白天被女主如何压榨,晚上就要怎么把宋大哥压榨回去,有了宋大哥的献身,一段时间过去,她竟然都没有对这项学习活动产生厌烦的情绪,反而越来越乐不思蜀了。楚涵也很快发现了叶小妹的反常,半年前这丫头一看书就无精打采、哈欠不停,几天下去直接小脸无神,整个人都像霜打了的茄子一样,就差没把学渣两个字刻在脑门上了。而现在,叶小妹一反常态的越挫越勇,她布置的任务可不轻,都挡不住这丫头脸上的红润。   楚涵把叶小妹的前后反差看在眼里,忍不住在心里为宋知青点赞,这是她第一次承认宋清徽还是有点用处的,他可以在前面吊着叶小妹奋发图强。既然这样,她可以放心的给叶小妹加加码了,毕竟明年就恢复高考,叶小妹现在的学习进度勉强能考上大学,想考北京恐怕是痴人说梦——她都异想天开要把叶小妹送进大学了,那就送佛送到西,最好把叶小妹送到北京跟宋清徽作堆吧。   这么想着,楚涵布置的功课越来越难,后知后觉的叶小妹依然还以为一切尽在掌握,每天乐不思蜀的跟宋大哥发明新姿势。   感情都是相互的,楚涵很关心叶小妹,这点叶家人都看在眼里,所以王翠芬也很关心小楚的终生大事,某天楚涵又来帮叶小妹复习功课,王翠芬便趁机询问起来:“小楚,我听人说你跟沈知青走得有点近?”   王翠芬用词很客气了,楚涵跟沈思默走得近,都是将近半年前的新闻了,叶小妹都听隔壁嫂子八卦这个消息,消息同样灵通的队长媳妇只会比叶小妹知道的更早,但那个时候楚涵也隔三差五的过来玩耍,王翠芬却从不找她打听,其中固然也有当时忙得没工夫的缘故,更多的是因为消息真实性不明,王翠芬怕贸然多嘴了,小姑娘脸皮薄,搞不好以后都不敢来她家玩了。   当了母亲的人似乎都有点火眼金睛的天赋,王翠芬现在能放心问,当然是她确定小楚和沈知青多半确有其事了。   她判断得非常准,上个月底,楚涵才正式跟沈思默确定关系。   楚涵到现在才跟沈思默确定关系,当然是因为这位同志成功抵制住了回城的诱惑。   这几个月里,李继红确实没放弃,一直在努力劝沈思默跟她回城,然而沈同志都不为所动,她又不死心,走之前还跑来叶小妹跟前挑拨离间。   李继红对叶小妹说:“我以前误会楚涵和宋清徽有一腿的事,你应该已经听说了,常娟娟故意误导我,这点没错,但是我眼睛也没瞎,楚涵勾引宋清徽也是事实,她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别怪我没提醒你,如今婚姻自由,在城里结婚离婚都不算什么了,宋清徽那么好的条件看得我都眼热,楚涵也就是普通人家出身,她能放过这么好的对象?你和她厮混在一起,可别最后引狼入室,连男人都被人抢走了。”   叶小妹看着傻呼呼,李继红的意思她倒也都听懂了,不就是告诉她女主背地里勾引宋大哥,让她不要放过这个小碧池嘛,怕她不敢出手,还暗示她楚涵家庭普通,她这个队长千金想怎么报复都行——真没想到她眼中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李继红同志也有这么犀利的时候啊,叶小妹很是感叹,接着就一脸兴奋的道:“没关系啊,楚涵姐要是看上了宋大哥,那我就跟沈知青在一起,他长得也很好看,我觉得这波不亏。”   其实叶小妹这话说得挺真心,当年要不是被宋大哥的肉罐头迷花了眼,一门心思要吃上肉,她说不定就被沈思默吸引了,能代替男主被女主瞧上的,长相身材神马的当然都跟男主不分伯仲啊,她不管找哪位都挺赚的。   但是这么毁三观的话,李继红当然不会信,还觉得叶小妹故意这么说着讽刺她,自取其辱的李继红当然不肯再待下去,当时就黑着脸转身走了,然后没隔两天人就回城了。   李继红回城的时候正是农忙期间,队里最忙的时候,正常人都会忙完这阵,也就晚半个多月离开而已,毕竟她在队里这几年虽然赚了工分,说到底也是分走了队员的口粮,做人应该要善良,然而李继红却不管不顾,说走就走,所以她走后,队员和知青都颇有微词。   不过李继红走得干脆,楚涵心里却下意识松了口气,她嘴上再洒脱,可能还是动了心,便不可避免的开始患得患失了吧。   考验了沈思默,也认清自己的内心,农忙一结束,楚涵就跟沈思默正式确定关系了。   她也不是藏着掖着的人,正正当当的处对象,也没有遮遮掩掩,可能因为这样才连王翠芬都察觉了吧,被王翠芬问到跟前,楚涵也大大方方的点头:“是的叶婶,我跟沈同志正在处对象。”   “沈知青跟我们小宋玩得好,也是个精神高大的小伙子,你们很配啊。”王翠芬拍着手夸道,接着又关切的问,“那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吗?”   楚涵如今都还担心恢复高考,会让叶小妹和宋清徽的婚姻发生变故,她自己当然也不会过早的踏进围城,但也不能说她目前没有结婚的打算,所以笑道:“不瞒叶婶,我也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父母兄长都像您疼小妹一样疼我呢,要不是我抢着报名当知青,下来插队的就是我大哥和大姐了,所以我处了对象,也得带回去让父母兄长看看,不然他们是不会放心的。”   “可是刚来插队一年,也没有这么快回家探亲的道理,看看明年或者后年有没有机会回去吧……”   拖到明年,恢复高考的消息出来了,她跟沈思默结不结婚已经没人会在意了。   王翠芬不知道她的真实打算,只觉得小楚果然善解人意,拉着她的手保证道:“我跟你叶叔说,明年年底,尽量让你们回家去探亲,你也是大姑娘了,婚事可不能拖太久。”今年让她探亲确实不合适,哪怕小楚为队里出了很大的力,也没有刚下乡就探亲的道理。   楚涵一脸感激的笑道:“叶婶,谢谢您。”   然后现实就像楚涵预计的那样,王翠芬的枕边风还没派上用场,她已经不需要回城探亲的机会了,全国各地、就连双岗这样小角落的青年,都被一则新闻震撼了。   1977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发布《高等学校招生进行重大改革》新闻,明确招生对象为:“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包括按政策留城而尚未分配工作的)、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   几乎所有年轻人原本平静无波的生活,都因这则新闻而翻天覆地。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拉了进度,我也要喜极而泣了_(:3j∠)_   ☆、第一百二十三章   在人民日报正式宣布恢复高考之前, 宋清徽他们就已经有预感了,他虽然人不在北京,和家里的通信却从来没断过,尤其是去年下半年开始,宋清徽和家人平均半个月一封信,同时和宋堂哥以及发小朋友们的联系也变得越来越频繁,原因很简单, 北京要有大动作了。   去年九月份,毛zhu席逝世, 同年十月四ren帮倒台,那个时候有想法的人就在猜国家会不会要对知青有安排了。宋清徽在农村结了婚,可没想从此就扎根不走了, 他还是期待着能够早日回城, 所以从去年起就密切关注着北京的动作。   当然为了安全起见,宋家就算知道什么nei幕消息也不可能大大咧咧的写在信里, 万一被外人看到流传出去,或者被截获,他们一家人都可能被打成间谍,总之不管是什么结局都不好, 宋家能做的也就是帮忙收集大家都知道的那些时政新闻, 宋清徽在乡下面临的问题不单单是消息滞后, 能获知消息的途径也十分有限,人民日报上没有刊登的新闻,他们基本上就无从得知, 所以只是一些北京人都知道的消息和新闻,对于宋清徽分析目前的局势也十分有必要。   都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宋清徽如今也不是孤家寡人了,等到消息当然也会同亲近信任的人一起探讨分析,比如说叶队长,也比如楚涵和沈思默。   楚涵一直很清楚未来的发展方向,凭她和叶小妹他们的关系,也不介意提醒他们做好准备,但是她没有理由宣之于口,所以只能压着叶小妹看书学习了,如今有了宋清徽提供的这些时事动态,她刚好能说服大家把关注点放在恢复高考的问题上。   于是在楚涵的潜移默化下,七月份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恢复deng小平同志职务》,八月份小平同志主持召开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并发表讲话,当时宋清徽他们就一致认为领导已经有要恢复高考的打算了。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他们不能把这个猜测宣扬出去,但是早一天开始复习功课,高考的时候就能多一分把握,所以还没有具体消息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始为高考而奋战。备战高考当然不是看看书就行的,楚涵上辈子有辅导女儿学习的经验,提出了很时髦的题海战术,没有习题册和试卷,他们就照着课本总结知识点,然后互相出题考试。   知青点人多口杂,为了安全起见,楚涵和沈思默只好来叶家开小灶,平时在宿舍只会照常看看书。这么做不是出于小气、不想让其他知青提前准备的信里,而是跟宋家不能告诉宋清徽nei幕消息一样,这种事不能说,不管猜得准不准,一旦宣扬出去,很有可能被当成间谍处理,这个时候可不像安居乐业的二十一世纪,国家和百姓对间谍是相当敏感的。   敏感时期只能选择明哲保身。楚涵和沈思默几乎每天都往叶家跑,倒也没有引起知青们的怀疑,可能是因为楚涵这两年的“基础”打得好,她和叶小妹关系可好了,嫁人前嫁人后,她们俩都还黏在一块,好得能穿一条裤子,如今楚知青和沈知青也处上对象了,沈知青和宋知青又是好朋友,楚涵往叶家跑的时候带上沈思默,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然后叶小妹就过上了被三个学霸鞭策的苦逼日子。   叶家的学习氛围相当浓厚,就连放假回来的叶军华都受到了鞭策,回单位的时候顺手带上了宋清徽他们的读书笔记和习题,他也要抽空复习一下高中知识了。   不过叶小妹刷题归刷题,她这个时候心情还是轻松的。   宋清徽他们可能是怕她不小心在外面说漏嘴,就没把高考的猜测和计划告诉她。当然叶小妹也不是傻子,老公和小伙伴突然就沉迷学习日渐消瘦,用膝盖想都知道是高考要来了嘛。   可是叶小妹想不到他们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自己废寝忘食也就算了,竟然还要拉着她一起考大学,她混吃等死这么幸福,多想不开才会跑去考大学?   如果宋清徽一早就告诉叶小妹她也要参加高考,叶小妹肯定就抵死不从了,谁也别想打扰她当咸鱼,美男计都不好使;但是宋清徽对此一字不提,叶小妹也没有多想,鉴于楚涵小姐姐从两年前就没事逼着她读书,叶小妹只当他们现在不过是恶趣味犯了,要她陪太子读书嘛,那就读吧,反正闲着也就闲着。   叶小妹心态轻松的陪着他们一起刷题,刷到一半,国家正式恢复高考了,举国沸腾,宋大哥也美滋滋的说要跟她一起去报名参考,叶小妹这才懵逼了,坚决反抗:“我不考……”   刚冒头就被王翠芬同志一巴掌拍死在沙滩上了,“不考大学,你怎么跟小宋一起回北京?”   叶小妹还是很有逼数的,“他们都是高中毕业,就我一个初中生,考了就一定能上大学吗?”   队长父亲发话了,“考了至少有机会,不考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我不要,考了没考上多丢脸啊……”   王翠芬不耐烦了,又是一巴掌拍过去,“让你考你就考,再废话打断腿。”   又是打断腿。叶小妹很怂的撇了撇嘴,但到底不敢多话了,这个时候宋清徽轻轻拍了下她的脑袋,安慰道:“小妹,你这两年很用功,高中知识都学的差不多了,未必比大家差,就算考不上本科,还也可以试试专科,都一样有分配工作。”   学渣也有尊严,叶小妹很不屑的表示:“我才不读专科呢……”   上辈子都是本科,这辈子沦落成专科生,她不要面子的吗(︶︹︺)   谁也没在意叶小妹的尊严,叶队长和王翠芬打听了一下专科的情况后,眉开眼笑的拍着叶小妹道:“专科好,小妹,你就去考专科吧。”   其实让小妹参加高考,他们心里也没底,小妹在学习方面跟知青肯定没法比,连高中都没考上,让她考大学确实有点痴人说梦。不过有女婿他们的辅导,专科可能会有戏。   叶队长和王翠芬很务实,小妹考上专科也能跟小宋回北京,毕业了还可以留在北京工作,那就足够了,他们不图小妹光宗耀祖,她能在婆家立足就行了。   有偶像包袱的叶小妹还在消极抵抗,宋清徽很善解人意的笑道:“小妹不想读专科也没关系……”   叶小妹激动的仰头看他:“那我可以不考?”   宋清徽一脸温柔的对她说:“当然要考了,万一这次落榜,我们回北京给你找个高中,复读一年再继续。”   叶小妹嘴角的笑容瞬间僵住:“读高中……”   宋清徽眼神温柔的能滴出水来,“我们找最好的高中,小妹这么聪明,复读一年肯定能考上大学的。”   叶小妹:……   宋大哥你是魔鬼吗?   叶小妹怀疑人生,王翠芬却高兴的想要鼓掌,满脸兴奋的点头:“这样再好不过了,就按小宋的计划!”   不管小妹考没考上,都能跟小宋回北京了,他们也可以彻底安心了。   全家人都恨不得举双手双脚来支持宋清徽的决定,叶小妹消极抵抗也没用了,她现在连任何家务都不用干了,当然也没了偷懒的机会,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只剩下学习了_(:3j∠)_   恢复高考的时候地里的活已经没多少了,叶队长索性给所有准备参加高考的人放了假,他们都不用下地了,好好复习功课备战高考。   楚涵和沈思默依然习惯来叶家学习,但是这次他们不是自己来,还把其他知青都带过来了,因为宋清徽有家里寄过来的学习资料,楚涵这几年也准备了很多书,人多力量大,大家一起学习进步。   叶小妹处在这种环境下,再想当咸鱼也得努力了,因为她已经知道了宋大哥的决心,今年她要是落榜,明年还得去复读,明年再落榜可能还要继续读,年年复年年,考不上大学她都能被复读逼疯了,还不如现在努力一把,争取一次考过,到了大学继续混吃等死~   叶家学习班开课没两天,叶三哥突然卷着包袱回家了,说他也要参加高考,特意跟领导请了两个月假回来读书。   这可让原本为恢复高考而高兴的王翠芬他们炸了锅,围着叶三哥劝道:“你都在工厂了,还凑这热闹干啥啊,工作不要了?”   叶军华放下行李抹了把脸,难掩兴奋:“厂里加上我有五个人都报了名,领导很支持我们,他还打趣说我们要是能考上大学,厂里也跟着脸上有光呢。”   “可你还是实习工啊,请这么久的假,回去还会有你的位置吗?”王翠芬很担忧的劝道,“要不你还是别考了,回去上班吧?”   明明都是一家人,三哥要高考,队长父亲和王翠芬同志的态度却截然不同,叶小妹对叶三哥的待遇羡慕的眼睛都红了,忍不住举手道,“我愿意把高考的机会让给三哥。”   没想到叶小妹都这个时候了还在幻想,宋清徽很无奈的拉下她的手,“不管军华考不考,你都必须考的。”   叶小妹深深叹气。   不过她刚刚的发言却让叶军华有了灵感,他笑眯眯的看着小妹道:“爹娘,我想要参加高考也是为了小妹,要是能跟他们一起考去北京,以后也能照顾小妹不是吗?”   叶小妹很懵逼,她都这么惨了,三哥竟然还拿她当挡箭牌,他也是魔鬼吗?   而叶队长听完老三的打算,沉默的吸了两口旱烟后,点头道:“你说得没错,那就一起考吧。”   叶小妹:喵喵喵?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还没写顺,今天可能就这一章了= =   ☆、第一百二十四章   1978年2月20, 农历正月十八,邮递员又骑着自行车进了村。   为什么说“又”,是因为这个正月他已经是第四次来双岗生产队了,之前三次过来都是送录取通知书,所以这次刚进村,就被队员和知青们团团围住了,“这次是谁的录取书?”   “林叔, 哪个大学寄过来的?”   邮递员跟大家也熟了,嘿嘿笑道:“叶军华和叶舒华的信, 应该是你们队长家的吧?”   叶舒华这个大名连她自己都快要忘了,队里人当然也有些陌生,但叶军华三个字却是如雷贯耳, 确实是队长家的老三啊!当时就有人掉头去叶队长当报喜鸟了, 跑得比邮递员的自行车还快,一边跑一边扯着嗓子喊:“队长, 叶婶,你们家老三考上了,录取通知书下来了!”   所以人还没到,叶家人已经从院子里冲出来了, 跑得最快的反而是王翠芬, 她满脸喜出望外的问:“真的吗, 我们家老三真的考上了大学了?”   不怪王翠芬这么不淡定,考上大学本来就是光宗耀祖的大事,女婿说了, 大学生是国家最重要的人才,毕业都会分配工作,最差也是进工厂,大学生进了工厂可不能只做普通工人,人才要用在刀刃上,不是技术岗就是领导层,运气好点可以去政府单位,那就是当官了啊!王翠芬理解了一下,大学生放在旧社会都得是进士老爷了,他们祖祖辈辈都是刨地的,得要祖坟冒青烟才能供出一个大学生啊!   自从“理解”了大学生代表的意义后,王翠芬就很期待祖坟冒青烟,好几次睡觉都在做着老三和小妹都考上了大学的美梦,然而醒来后,现实就没那么美好了,最早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是小楚,正月初九,考上了据说数一数二的北京大学,第二天,女婿的通知书也下来了,清华大学,大家都说比小楚的大学还好些,是全国最好的学校了。   小小的生产队一下出了两个大学生,还是清华北大这样最有名的学校,不但十里八村轰动,连上面的领导都惊动了,老社长陪着县长还有教育局的什么局长一块下来慰问,随行的还有他们省里什么日报的记者——王翠芬只记得住大名鼎鼎的人民日报。不过领导说了,县里总共三个人考上了清华北大,双岗生产大队就出了两个,这代表着他们和整个大队都为国家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所以领导不但亲切问候了女婿和小楚,连孩子他爹也得到了夸奖,县领导说了,队里能有这样浓厚的学习氛围,跟孩子他爹这个队长的带领和支持分不开,让孩子他爹再接再厉呢!   那个时候叶家人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最有出息的名牌大学生是她女婿,孩子他爹还因此得到了领导们的夸奖,王翠芬感觉好事都让他们家占了。   但是从那以后,他们的好运似乎用完了,女婿和小楚收到录取书后,过了好多天,邮递员才再次来到队里,送来的却是小楚对象的录取书,名字很长,叫什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听说也是名牌大学,王翠芬为小楚小沈高兴的同时,心里就很难过了。队里人也在议论纷纷,说队里那么多知青参加了高考,都只有三个人考上了,他们家老三和小妹估计是没戏了。   王翠芬之前有多激动得意,这些天迟迟等不到儿女的通知书时心里就有多难过和失望。她现在也不奢望兄妹俩都能考上大学了,能中一个就该谢天谢地,因此听到邮递员来给老三发录取书时,王翠芬可激动了,拔腿就跑,连叶大哥兄弟俩都追不上,叶小妹当然也别想追上她娘了,只好紧紧跟在大哥二哥后边。   叶小妹自己的话,其实也跑不了这么快,是宋清徽费力拉着她才能勉强不掉队的。   只听到三哥的名字没听见自己的,叶小妹倒也没有太失望,她和患得患失的王翠芬不一样,考完以后大家对过答案算了分数,她的分数比宋大哥和楚涵小姐姐差得远,这在意料之中,意外的是她跟叶三哥的总分竟然不相上下。   叶三哥还是他们这儿人人都夸的学霸呢,成绩居然也没比她好多少,这让叶小妹一时间自信爆棚,哪怕比女主他们晚了好多天依然没收到通知书也不慌,她坚信只要三哥没收到录取书,她就还有机会,要是三哥都收到了她的还没动静,那个时候再来苦也不迟。   所以追着王翠芬同志出来,叶小妹还很淡定的举手:“我的录取书有没有到?”   邮递员已经到跟前了,看这架势也知道他们就是当事人或家属了,遂麻利的从车上下来,朗声笑道:“叶军华叶舒华是谁?这里有你们的信。”   “我的我的!”叶小妹听到自己的名字就满足了,都想不起要上前取信,直接欢呼着扑进了宋清徽怀里,“宋大哥,我也考上大学啦!”   麻麻再也不用担心她要复读到老了~   宋清徽收到清华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面色都很淡定,虽然内心也有些激荡,却能很好的稳住心神,和叶队长一起接待并向前来贺喜的乡亲们道谢,但是叶小妹的大学通知书却让他莫名激动,叶小妹几乎当着半个村子人的面扑进他怀里欢呼,而他却半点也想不起低调矜持的做人准则,忍不住也伸手扶住了她的腰,满脸笑容的看着她:“是啊,我们可以一起回北京上大学了。”   迷之自信的叶小妹勾着宋大哥的脖子,骄傲的抬起下巴,“我这么厉害,你想好怎么奖励我没?”   宋清徽还没来得及回话,已经从邮递员手里接过两封信并美滋滋道了谢的王翠芬,头也不回的反手给她脑袋拍了一下,“小宋考上清华也没这么骄傲,哪儿你就厉害了?”   王翠芬这一敲,便把叶小妹刚高高翘起的尾巴给敲下去了,她默默的撇嘴,心想老母亲真的是半点情趣都没有,她还是等夜黑风高的时候悄悄跟宋大哥要奖励吧,关起门来老母亲总管不到她。   叶小妹一缩,宋清徽也突然想起来这是大庭广众之下,不好意思了的松开了叶小妹。王翠芬倒没有在意他的动作,继续热情的招呼着邮递员去家里坐坐歇口气,最好留下来吃晚饭云云。   邮递员客气的说他还有信没送完,不能耽误了工作,倒是叶队长儿女和女婿都成了大学生,哪天摆酒席的话,别忘记叫上他来沾沾喜气,他儿子也在念高中呢。   王翠芬当然是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不会忘记他,邮递员便放心的骑上自行车走了。   他一走,乡亲们立马围了上来,兴奋又羡慕的问,“嫂子,军华和小妹的通知书怎么一起下来的啊?”   “咱们大队又出了两个大学生,可真厉害了,他们兄妹俩考中什么学校了?”   叶小妹和叶三哥的通知书同时下来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被同一所学校录取了,录取他们的学校是首都师范大学,当然现在的名字还是首都师范学院。   填报志愿是在高考之前就需要完成的,当时谁也没想到他们兄妹俩这么有缘分,考完总成绩都差不多。叶军华只是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他丢开书本一两年了,平时看书也只是看看课外书,正式恢复高考到考试,留给他复习的时间不到两个月,叶军华当然不能跟准备充分并且信心满满的楚涵他们三人比。   像他们这样的出身,只要能考上大学、跳出农门就心满意足了,叶军华内心并没有心仪到一定要圆梦的大学,他内心正在忐忑之际,刚好听到楚涵建议叶小妹报首都师范学院,理由是如今恢复高考,国家最缺的专业人才就是教师,师范专业的招生肯定比其他专业都要多,小妹的成绩上北京师范大学可能有点够呛,报首都师范的把握还是很大的,再勾一个服从调剂,把握就更大了。   女主小姐姐的分析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叶小妹很无所谓的按她说的填了,叶军华也跟着小妹,第一志愿选了首都师范,叶军华当然不是无所谓,他觉得跟小妹一个学校也挺好,就像他在父母年前说的可以照看小妹,毕业后如果能留在北京当个老师就更不错了。   叶小妹听到叶三哥跟她报同一所学校的理由时,突然机智了一回,犀利的反问道:“你要照顾我,跟宋大哥报一个学校不是更有效吗?”这样宋大哥就不可能在他眼皮底下跟女同学纠缠不清,那才是亲哥的正确打开方式嘛。   叶军华他们还没get叶小妹这话的重点,宋清徽已经不动声色的把叶小妹拖回房间进行了一场深刻的思想教,深刻到叶小妹从此再也不敢提起这茬,所以现在叶军华如愿以偿和叶小妹一起被首师大录取,叶家全家人简直喜大普奔。   叶队长今天有点不巧的去叶大伯家串门了,大伯家离得稍微有点远,等他听到动静匆匆回家时,院子已经被热心的队员们团团包围了,大家见了他更是笑逐颜开的贺喜,问他打算什么摆酒云云。叶队长这会儿却顾不上和乡亲们寒暄,双手颤抖的接过录取通知书看了好一会儿,才宝贝似的合上通知书,连说了几个“好”字,并转头看向叶国华兄弟俩,“老三肯定还在厂里等着通知书呢,可别让他等急了,趁着天色还早,老大老二,你们谁去一趟城里,让老三知道这个好消息,今天就在老三那儿住一晚,明天和老三一块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去环海,开了五个多小时的车,快要累死宝宝了,今天能更新感觉像个奇迹_(:3j∠)_   小伙伴晚安啦。   ☆、第一百二十五章   叶军华当初为了高考请了两个月的假, 十二月底考完就回厂里上班了,毕竟他那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结果、究竟能不能考上,高考已经结束,更重要的当然还是工作了。   低调务实的叶军华刚考完便回单位了,这些天等消息的内心再焦急,也没有耽误本职工作,当然收到叶大哥连夜送过来的喜报, 叶三哥依然激动到喜极而泣,带大哥去食堂吃了晚饭后, 都顾不上先回宿舍安顿,直接拉着大哥拿着通知书去找领导了。   国家百废待兴,给了大学生前所未有的待遇, 所有大学生上学期间都有生活补贴, 而像叶军华这种本身就有工作单位的,读书期间单位还要照常给他们发工资, 既然要保留工作岗位,正常流程还是要走的,叶军华连夜就去找了领导,但是办完手续, 收拾完行李, 仍然弄到了第二天下午。   叶大哥陪着他收拾铺盖, 兄弟俩扛着大包小包回到家,天都已经黑了,叶家大院依然热闹沸腾, 叶大伯一家也都在,他们在跟叶队长和王翠芬商量过两天摆酒的事,家里同时出了三个大学生——宋清徽作为叶家的女婿,当然也算是叶家人。按照叶大伯的意思,这样的喜事摆流水宴都不为过,但是考虑到叶队长作为“领导”需要以身作则,不能太过高调,就不好弄流水宴了,叶大伯建议酒席规格就照小妹结婚那会儿的规格。   叶军华一回家就听到这个,多少有些意外,“这两天就摆酒席,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不快不快。”王翠芬满脸笑容的迎上来,边解释道,“还有半个多月就开学了,早点把家里的事忙完,你们也可以早点去学校,小宋和小妹都有一年多没回北京了,正好提前回去陪陪老人。”   叶小妹就在旁边咧着嘴微笑,被逼着学习的时候很苦逼,考上大学就是苦尽甘来了,以后她想怎么浪就怎么浪,谁也管不着,美滋滋~   叶军华听王翠芬这么说也觉得有道理,他知道沈知青拿到通知书的第二天就带着楚知青回家了,他们报的也都是北京的学校,楚知青和沈知青都不是北京人,要赶在开学之前回家探亲,时间已经很赶了,楚知青也就没有等小妹的录取书下来先行离开。   现在他和小妹的通知书都拿到了,宋清徽急着带小妹回家也是人之常情,所以他点头笑道:“小妹早点跟清徽过去也好,我就不着急了,下个月再动身也来得及。”   王翠芬笑着摇头,“小宋和小妹说了,你也一起去,可以提前熟悉熟悉北京城。”   “这也太早了,学校应该没这么快开门?”   宋清徽张嘴想说什么,叶小妹已经迫不及待的表示:“那就不住学校嘛,跟我们一起去奶奶家住,奶奶家是三层的小别墅,房间可多了!”   结婚以后,宋清徽还是很羞涩的管叶队长和王翠芬叫叔婶,偶尔也会喊他们爹娘,叶小妹却已经毫不见外的改口了,她经常给宋奶奶写信,一口一个奶奶喊得比宋清徽这个亲孙子还要亲热。   想说的话被叶小妹抢答了,宋清徽也不介意,不等叶军华客套便笑着补充道:“爸妈奶奶他们一早就知道你和小妹都参加高考了,他们都在信里叮嘱了,拿到大学通知书后,一定要带你也回家里住几天,现在有机会了就该多走动。”   叶队长和王翠芬都在旁边点头,前年小妹跟小宋去北京探亲,他们不让老大老二跟着去,是不想当打秋风的穷亲戚,现在情况不一样了,老三也成了大学生,说不好以后就在北京扎根了,他多跟亲家走动那叫礼数,又是亲家热情邀请的,他们也就不想再客气了。   见爹娘都点了头,叶军华便也应了,想了想,又道,“这几天就动身的话,现在该买火车票了,最近很多知青回城,听说还有些学校就快开学了,车票很不好买了。”   “这个不用担心,我跟小妹明天去县里打电话,给家里报个喜,顺便让我爸帮忙给咱们定好车票。”宋清徽拿到清华的通知书到现在都没给家里送个消息,就是为了等小妹的通知书收到后一起报喜,再让父母帮忙买票就顺理成章了。   如果宋清徽是一个人回去,他肯定就不这么麻烦了,直接发封电报自己就上车了,但就像叶军华说的,现在一定是火车高峰期,他们自己去买票,恐怕连硬座都没有了,两天两夜的火车站着回北京,小妹肯定不干,所以请父亲找朋友出面,没有软卧至少还能坐硬卧。   宋清徽这番打算是为了谁,叶家人都知道,叶军华也就没有客气,爽快的点头:“那行,我过后把车票钱给你。”   不等宋清徽说话,他又笑道:“可别跟我客气,我们领导说了,在我读书这几年工资,一分都不会少,我还能照常在学校领生活费,一张火车票还能负担得起。”   叶小妹忍不住羡慕道:“那三哥好有钱啊。”   叶三哥拍了拍她的头:“比不上你有钱,小富婆。”   他知道宋清徽父母的彩礼也给了很多,加上宋清徽小有存款,结婚后这些钱都让小妹握在手里了。说实话叶军华挺惊讶的,他们家小妹这性子,宋清徽也敢把私房钱都交给她,还真是艺高人胆大。   不过站在娘家人的立场,叶军华当然很支持宋清徽的行为啦。   叶小妹打了下岔,王翠芬他们还是很快把重点放在她身上了,“跟亲家报喜,小宋去就行了,小妹没必要跟着吧。”   “我也要给奶奶报喜,我们说好的。”叶小妹挽着宋大哥的手一脸骄傲,这就是她昨晚为自己争取来的福利。本来去镇上打电话也是可以的,凭着队长父亲和公社领导的关系,出钱打两个电话完全没问题,但她要去浪,就把去镇上改成去县里了,县城虽然小,看看电影下个馆子还是可以的,顺便还能逛逛街。   所以叶小妹一说,宋清徽也很快帮腔道:“奶奶最喜欢小妹,听她亲口报喜会更高兴的。”   叶队长一锤定音,“就让小妹一起去吧,她这几个月也辛苦了,正好去城里放松放松。”   然后第二天一早,叶小妹就跟着宋大哥进城去了。   宋奶奶接到她的电话果然很欣慰,比听到亲孙子考上了清华还要高兴,主要是宋奶奶不知道叶小妹从很早以前就在备战高考了,在老太太心里,小妹聪明伶俐,但到底只读到了初中,她哥虽然是高中毕业生,可乡镇的高中跟城市恐怕也不能比,而她看报纸上统计,去年参加高考的人数接近六百万,录取人数却连二十七万都不到,这二十七万人中还包括了专科生,也就是说每一个考上本科的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   小妹和她哥这样的基础真能考上大学,当然是非常难得了,宋奶奶由衷的为他们兄妹俩感到高兴,至于宋清徽考上清华,老太太当然也高兴,但却少了一些惊喜的感觉,孙子的水平考不上清华北大才该失望。   所以在电话里,宋奶奶只顾得上祝贺叶小妹,“小妹,你跟你哥都很棒,奶奶为你们兄妹感到自豪,开学之前先带你哥来家里住几天,提前熟悉一下北京的环境。”   叶小妹乖巧的说好,又告诉宋奶奶他们过两天就会动身了,老太太高兴的连连说好,还笑着告诉她:“这两年街上的小姑娘们都穿的可时髦了,还有很多成衣店呢,早点回来,奶奶带你去买新衣服。”   听到这话,叶小妹可就太兴奋了,恨不得立刻插上翅膀飞去北京。   可惜她跟老太太胡侃了太久,很有耐心的宋清徽都有点听不下去了,忍不住接过话筒,三言两语和奶奶说完正事便挂了电话,接着又拨给宋爸爸单位,也是三言两语聊完挂断。   叶小妹也不生气,等他忙完便挽着他的手,甜蜜蜜的笑道:“宋大哥,我们去逛街吧。”   她现在就等着去北京买新衣服,已经不想在县里看衣服布料了,不过还是可以买点好吃的在路上吃~   宋爸爸动作很迅速,第二天就托人买好了三张车票,是他一个转业回乡的老部下的帮忙的,这位老部下回乡后在县运输局工作,大小也是个领导,很顺利的给宋清徽他们定了硬卧。   其实两年前宋清徽带叶小妹回乡探亲也是他帮忙订的票,只是那时候环境还没有完全明朗,为了避嫌,对方便没有直接跟宋清徽接触。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宋清徽都要回城了,还是全县唯一一个被清华录取的学生,这叫衣锦还乡,这位林副局亲自跑了趟双岗送车票,打算跟老领导的儿子叙叙旧问问好。   林副局来的时候,正好赶上叶家办酒席,老社长也给面子的来喝酒了,他常去县里开会,当然认得运输局的领导,老社长便拉着林副局上桌喝了好几杯酒,林副局喝得满脸通红的骑上自行车回家,走之前还跟宋清徽打了招呼,他知道他们有三个人要去北京,行李应该不少,所以跟单位顺路的司机说好了,后天上午拐进双岗接他们一起走,司机不认识叶家,他们听到鸣笛声记得出来。   领导想的这么周全,可把叶队长高兴坏了,亲自把林副局送到了村口,才依依不舍的回了家。   叶大哥和叶二哥看到三张火车票,表示又羡慕又不舍,一个凑到叶军华跟前,一个凑到叶小妹跟前,很积极的表示要送他们去学校,他们可以帮忙搬行李。叶小妹毫不体谅大哥二哥的心情,笑眯眯的摇头:“我没什么行李啊,奶奶说要带我去买漂亮的衣服,家里的旧衣服都不用带啦。”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叶大哥和叶二哥最终并没能跟弟弟妹妹去北京,因为马上就农忙了,兄弟俩才是最主要劳动力,当然得在家了;而叶小妹也没能把家里的旧衣服全扔掉,王翠芬表示亲家奶奶有心,添两身新衣服也就行了,旧衣服都是好的没补丁的,也得带上继续穿。   所以叶小妹的行李依然没少拿_(:3j∠)_   ☆、第一百二十六章(补更5.10)   1978年2月27号, 叶小妹一行抵达北京,依然是宋堂哥开着车来车站接人,毕竟他们这次是回家,而不是探亲,行李多的像是搬个了家——叶三哥是真的把被子都捆上了,王翠芬还想给叶小妹和宋清徽也把棉被装着带上,叶小妹都被她吓得目瞪口呆, 宋清徽赶紧解释说他们可能用不上,如果学校允许他们住家里的话, 就不需要带被子了。   王翠芬一听女婿就是本地人,住家里比住学校舒坦多了,也就依着他的意思把被子放下了。   不过宋清徽在双岗生活了三五年, 添了不少衣物和生活用品, 不至于像其他知青一样一件不留全都带走,只是带走一半, 数量也很壮观了,主要是他们现在出来了,日后最多逢年过节回村里探个亲,住不了太长时间, 能带走日用品的尽量都得带上。所以三个人的行李加起来都能堆成小山了, 没有车还真不太方便。   宋堂哥很贴心的开车把三人送到宋奶奶家, 老太太早就把楼上的房间收拾好了,别人家是夫唱妇随,到了宋奶奶这儿却是妇唱夫随, 由于叶小妹喜好享受,回来探亲的时候最喜欢卧室的卫生间,所以老太太的安排是宋清徽跟着叶小妹睡她前年睡的那个卧室,而宋清徽从小住惯了的那间就让叶三哥住着了。   这个安排可就太合叶小妹的心意了,再次走进她心心念念的房间,叶小妹兴奋的想要立刻往床上滚一圈,“我太喜欢这个卧室了,又可以天天洗澡啦。”   宋清徽无奈的拉住她,“晚点洗了澡再去床上滚,乖。”   叶小妹还是爱干净的,听到宋大哥的话想起自己现在一身风尘仆仆,便很配合的刹了车,并反手挽住了宋清徽,美滋滋的往他肩上靠:“宋大哥,晚上我还想洗头。”   要是叶小妹阳奉阴违,宋清徽还能板着脸厉声教育,可她一脸乖巧懂事的向自己提出申请,他就没脾气了,迟疑着点头道:“那你要早点洗,并把头发彻底擦干,别着凉了。”   叶小妹笑眯眯的仰头看他:“宋大哥帮我擦嘛。”   宋清徽:……   就知道她不会无缘无故的卖乖。   但是对上叶小妹弯弯的眼睛,他也只能点头。   看小两口好的跟一个人似的,宋奶奶站在门口笑得合不拢嘴,一边喊道:“恋爱可以晚点再谈,快下来吃饭吧,今天做了小妹爱吃的菜。”   早已过了新婚期的宋清徽依然听不得这种调侃,红着脸把手从叶小妹怀里松开,叶小妹也不在意,转头兴冲冲的去抱宋奶奶了,说到吃饭可没人能比她更积极了。   宋奶奶很是欣慰的拍了拍叶小妹的手,祖孙俩亲亲热热的下楼去了。   宋清徽看着叶小妹头也不回的背影,不由抽了抽嘴角,最后很有良心的去隔壁叫上叶军华。   其实宋奶奶待客热情,上来第一个喊的就是叶军华,只是叶军华还有点不好意思出来,见宋清徽也来喊了,才配合的跟他一起下楼。   一年多没回来了,宋奶奶身体倍儿棒,性子也还是那么的风风火火,说好带叶小妹去买新衣服,第二天她们就兴致勃勃去逛街了,叶小妹当然也一如既往的不客气,一口气买了好几身新衣服,去看望宋爸爸宋妈妈时就穿上了新裙子,进了屋脱下大衣,露出在这个年代称得上走在潮流前线的格子衬衫裙,脚下蹬着双崭新的小皮鞋,宋爸爸看了都赞不绝口,“小妹越长越漂亮了,看来小徽没欺负你,我们也就放心喽。”   叶小妹的军大衣被宋大哥顺手接过去了,她只要抱着宋奶奶给她订做的小牛皮包,笑容灿烂的朝宋爸爸宋妈妈打招呼:“爸妈过年好,给你们拜个晚年。”   宋爸爸等这句“爸”等了一年多,笑容甜蜜的小姑娘就是比家里两个臭小子更讨喜,他听得心头舒畅,忍不住摸了摸叶小妹的头,亲切和蔼的道:“小妹也过年好,快进屋坐吧。”   在宋清徽和叶小妹身后的叶军华忍不住睁大了眼睛,他已经见识过宋奶奶对小妹的喜爱程度,刚到北京的那天,老太太又是做小妹最爱吃的东西,又是送小皮鞋小皮包,都是专门给小妹订做的,那架势好像要把好东西都一股脑儿送给小妹似的,身为亲孙子的宋清徽都没这待遇,叶军华当时看得叹为观止,没想到来了宋父宋母这儿,严肃威武的宋爸爸也是见了小妹就笑得合不拢嘴,对着小妹嘘寒问暖,无人问津的宋清徽反而像是捡来的。   不过作为小妹的亲哥,叶三哥意外之余,对她在婆家所得到的待遇倒是乐见其成,连刚开始见到一身气势的宋父时产生的敬畏都消散了许多,瞬间觉得宋家伯父真是威严又不失亲切,便放松了心情随他们一起进屋坐客。   赵海兰同志矜贵讲究惯了,宋英盛主动去开门,她便老神在在的坐在沙发上等着儿子儿媳过来给她请安问好,不过这次见到叶小妹她倒没再横挑鼻子竖挑眼,颇有些和颜悦色的颔首:“回来了?”   等大家寒暄过后,赵海兰对叶小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鼓励,“你们兄妹还算争气,资质也不错,进了大学也不要松懈才是。”   是的,赵海兰对叶小妹态度的改变,都是因为叶小妹考上了大学,虽然她的出身依然配不上自己,但总算有点东西能拿得出手了,她现在出去至少可以抬起头说“儿媳是大学生,家境不是很好,不过她哥也是大学生,兄妹俩聪明上进,父母想来也是知书达理的,儿子就喜欢这姑娘,随他们去了”,而不是人家问起来,她只能干巴巴的说“儿媳妇是个村姑”。   叶小妹和她哥考上大学有多不容易,赵海兰也是心里有数的。宋家的儿孙都更愿意参军,这次恢复高考也就宋清徽参加了,没什么可比性,但是赵海兰娘家的侄子外甥,还有身边同事朋友的孩子都有不少报名考试了,她娘家的孩子们也算出息,两个考上本科,还有两个被专科录取了,说出去同事都羡慕,因为他们七八个孩子去考试,最后只有两个考上了。   赵海兰一直为自己身为北京人而充满优越感,当初宋清徽下乡时叮嘱他不要和外地的知青处对象,就是因为在她心里除了北京上海,其他地方都算乡下,没想到她身边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北京孩子那么多高考落榜的,乡下来的叶小妹和她哥居然幸运的考上了,这个对比实在太鲜明,赵海兰便不由自主对叶小妹高看了一眼。   本来也是,叶小妹读的是师范大学,以后国家分配工作,本科出来至少也得去重点中学教书,争气点说不定能留在大学当老师,教书育人,清贵又体面,那就再也不是泥腿子了——可能是落差太大,赵海兰现在想到叶小妹日后能当老师,竟然还觉得挺欣慰,便主动问道:“开学后你们想住学校还是住家里?住家里的话,我早点把房间被子收拾一下。”   以赵海兰同志的性格,能这么问其实就是愿意他们住家里了,可惜叶小妹不愿意,她外宿的首选当然是宋奶奶家了,小别墅住着多舒坦,想不开才来宋爸爸宋妈妈这里挤家属楼呢。   然而不管是宋妈妈这边还是宋奶奶家里,叶小妹都住不成,她的学校离两边都远,现在公共交通还不发达,叶小妹又不会骑自行车,目测她每天上学转车都得一个多小时,关键是她跟宋清徽还不在同一个学校,晚上搞不好得一个人回家,宋清徽怎么想都不放心,所以决定大家一起住校了。   清华大学其实离宋奶奶家不算远,自行车半个小时内就能到,只是为了跟叶小妹做伴,让她能安心在学校寝室住下,宋清徽便也准备住校了。   赵海兰听到他的解释,也挺善解人意的点头:“住在学校也好,节省了上学和回家的时间,可以多看看书、好好学习。”   宋清徽真心实意的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听着母子俩正儿八经的对话,叶小妹简直瑟瑟发抖,忍不住庆幸她不用住在宋妈妈这里了,不然按照宋妈妈的态度,她每天放学回家恐怕还要感受一番“被班主任支配的恐惧”。   想想住校还是比较爽的~   叶小妹不由开始期待开学了。   清华发的通知书比较早,开学也比首都师范早几天。   大学生军训是八/九年以后的产物,现在的学生还是比较幸福的,不用军训整一个“爽”字了得,叶小妹和叶三哥便兴致勃勃陪着宋清徽去清华报道,把校园逛了个遍,顺便去隔壁找楚涵玩了两天。   不过女主这家伙见色忘友,首师和沈思默就读的北航在同一天开学,她便毫不犹豫选择陪男朋友报名了,宋清徽倒是特意请了假送叶小妹去学校。   作者有话要说:  久违的双更,感动~晚安~   ☆、第一百二十七章   开学这天, 叶小妹当然是全副武装,化了妆涂了新买的口红,再穿上新裙子配小皮鞋,背着小皮包,美到连军大衣都不想穿了。   不过想想北京的温度,叶小妹出门前还是乖乖裹紧了军大衣,由于裙子够长, 脚踝处倒是露出了一小截裙摆,为盛装打扮的叶小妹增添了一分靓丽。   这个年代的人们好像格外偏爱黄色, 叶小妹上次来北京就搞了条黄色的连衣裙,是用宋奶奶给她买的布做的,不过穿到现在颜色已经开始泛白, 纵使没打过补丁她也不太想穿了, 这次逛街看到一条姜黄色的及踝连衣裙便一见钟情,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   她穿黄色是挺亮眼的, 因为皮肤底子白,穿上姜黄色的连衣裙简直白得发光,整条街最靓的妞非她莫属了,化了妆再穿上小皮鞋, 就更显得精致靓丽了, 还自带白富美的气场, 出门前宋爷爷和宋奶奶都夸她各种洋气时髦。   于是叶小妹就这样信心满满的出发了。   叶三哥背着他自己的行李,宋清徽扛着她的行李,两个人都有些狼狈, 叶小妹却双手空空好不悠闲,挎着自己的小皮包走在队伍最前面,这个出场方式效果堪称震撼,刚到学校门口就有许多热心的同学要给他们引路指路了,叶小妹和叶三哥很顺利的报上了名,可以带着行李去宿舍安顿了。   他们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叶小妹这种被逼着考大学的咸鱼只是个例,大多数人都跟宋清徽他们一样日日期盼着进大学深造,如今总算进入了梦寐以求的校园,自然是如饥似渴的学习,像是宋清徽班里和宿舍的同学,刚开学没几天,大家就已经进入了学习状态,课外时间恨不得住在图书馆。   宋清徽原本也跟大部队一样,这几天跑图书馆跑得比谁都勤,今天却为了送叶小妹开学专门请了一天假。   若是单纯的报个名签个到,宋清徽完全没必要同行,叶三哥在边上了,他一个人就能把叶小妹安排的明明白白,宋清徽既然特意请了假出来,当然得去见见叶小妹的同学和室友了,关键是一个寝室的室友们,叶小妹娇气任性,脾气还不太好,宋清徽还真有点担心她在宿舍不合群,就想借着开学的机会认识她未来的室友,大家一起吃个饭,也好请她们包容包容叶小妹的小任性。   所以帮叶小妹报了名,宋清徽也没打算离开,依旧拎着她的行李要陪她去宿舍。   叶军华和宋清徽也有着同样的担心,毕竟自家小妹是出了名的娇气,因为长得好嘴巴甜又肯撒娇,越长大反而越被父母家人娇惯着;其他女同志可能在娘家过的好,结了婚就得当个贤妻良母、学习操持家务了,而他家小妹结了婚也没变得多贤惠能干,反而因为又多了一个愿意惯着她的人,婚后比结婚前还要懒散娇惯。在老家的时候,就没有哪个女生不羡慕小妹的。   但是想到他们来北京上学,还要住校,叶军华就很愁了,听娘说小妹在家被宋清徽惯的连洗澡水都不能自己提了,在学校小妹不但要自己去打热水洗澡,每天还得打够开水洗漱和吃喝的,反正衣食住行全都要靠自己了,叶军华真有点怕习惯了被照顾的小妹受不了,直接给他们撂担子不干了。   如果他跟小妹离得远,也只能在心里干着急了,既然兄妹考上了同一个学校,叶军华打算尽可能的照顾小妹,当然也要知道小妹的宿舍在哪儿,并认识一下她的舍友,大家都是同学,混个脸熟以后,小妹遇到什么麻烦,她的室友也能直接通知到他。   所以叶军华也不急着去自己的宿舍了,找个地方把行李放下,便和宋清徽一起送叶小妹去女生宿舍楼。   叶小妹有了“左右护法”,就更加潇洒的当甩手掌柜了,宋清徽和叶军华进了她的宿舍便忙前忙后,帮她擦桌椅铺床、摆放行李,她就一身轻松的坐在旁边跟室友们互相介绍认识。   她们宿舍是八人间,都是一个班的同学,叶小妹来得不早不晚,加上她已经有五个人了,虽然叶小妹看起来派头十足,不过都是同学,另外四个女生对她还是很热情的。   互相认识以后,叶小妹言简意赅的给同学介绍两位“保姆”,先指了指负责给她整理柜子的叶三哥,“这我三哥,亲生的。”   然后又指着负责铺床的宋大哥:“我爱人,也是亲的。”   叶小妹介绍宋清徽的方式太幽默,众人闻言笑了一阵,才有点怀疑的问:“小叶,你们这么早就结婚了?”   这个年代,已婚人士来上大学不算稀奇事,甚至拖家带口来学校的都有。只是她们刚才自我介绍,发现叶舒华在五人当中是年纪最小的,还没满二十岁就结了婚,哪怕在当下也太过着急了点,加上她一脸娇气、亭亭玉立,分明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怎么看都毫无人/妻的气质。   不过叶小妹究竟是不是人/妻,跟她们也没多大关系,在她肯定的表示她结了婚、并且领过证以后,几位女生也就信了,并笑着夸他们郎才女貌、十分匹配。叶小妹毫不客气收下了他们的赞美。   在叶小妹和同学们热聊期间,宋清徽也铺好了床,见叶小妹比他想象的更有人缘,他也就放心了,没有急着插话,直到现在忙完,才嘴角含笑的从叶小妹的床上下来,亲昵的站在她旁边跟大家打招呼,“中午一起吃个饭吧,我请客,小妹以后还要拜托各位照顾。”   落落大方、态度真诚的宋清徽还是很容易获取众人的好感,只是大家到底还不熟,挺不好意思让他请这么多人吃饭,便都没有作声,还是年纪最大的李姐出声道:“就去学校食堂吃吧,我来得早,在食堂买了早饭,价格很公道呢,味道也不比国营饭店差多少。”   宋清徽只是想帮叶小妹刷个好感度,又不是非要装逼,很配合的接受了李姐的建议,其他几位女生也觉得可以接受,小叶爱人请她们在食堂吃饭,以后她们再给小叶请回来。   众人就这么说定了,约好十二点在食堂碰面,宋清徽和叶小妹便陪叶军华去男宿舍安顿了。   在食堂碰头的时候,叶小妹宿舍剩下三个室友又到了两个,一群年轻人吃了顿热闹非常的聚餐,边聊天边吃饭,吃完都一点多了,女生们想回宿舍休息,宋清徽便陪着叶家兄妹去逛逛校园,爱人的学校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   天黑之前,宋清徽依依不舍的跟叶小妹分别然后回学校了。   他们的用心倒也没有白费,宋清徽风度翩翩,叶军华五官清秀,都是很容易获得女生好感的类型,加上叶小妹性格娇气却不骄纵,心情好了还是很好相处的,所以她非但没像他们担心的那样被排挤,在宿舍甚至在班级都出乎意料的如鱼得水。竞选班委的班会上,叶小妹都没有报名竞争,却因为漂亮时髦的外形而被同学们一致举荐当选文艺委员。   叶小妹很愉快接受了同学们的举荐,他们要是推荐她当班长或者学习委员一类的职务,她肯定就不答应了,这些“重职”向来是能者多劳,文艺委员就不一样了,现在还没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意识,学生只要认真读书就行了,她这个文艺委员估计就是个吉祥物,一点都不用担心受累。关键是大家选她的理由也很深得人心,同学们觉得她是当之无愧的班花,放在整个院里都是数一数二的貌美,有个最漂亮的文艺委员他们也很有面子。   于是叶小妹也就笑纳了“最漂亮的文艺委员”这个称号。   ☆、第一百二十八章(补更5.11)   现在大部分的高校师生们, 确实一切都以学习专业知识为重,但是叶小妹有一点没想到,他们学校是拥有了艺术学院的洋气学校,整个学校的艺术氛围还是浓厚的,于是刚开学,叶小妹和她的小伙伴们就听到一个消息,一件大事——学校要开迎新晚会。   本来艺术学院那些多才多艺的学生顶着, 他们就是专业的,其他学院的师生并不需要为迎新晚会而费心劳神, 安心等着晚会那天台下欣赏表演就行了,而叶小妹他们这些文艺委员也依然当着挂名的吉祥物。   只是叶小妹的情况有点特殊,在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 她的“美名”就已经传遍整个学校了, 主要是因为她开学那天的造型和阵容太过强大,穿裙子抹口红蹬小皮鞋, 连艺术学院的女同学都没她这么洋气、也没有叶小妹这么敢折腾的。她还不是一个人,身边跟着两个身材好气质佳的帅哥,这样的组合走在路上,无论男女都忍不住回头看几眼。   何况那天他们三个人在学校转了一下午, 几乎把校园每个角落都踩了个遍, 如此高调, 不可能不引起大家的关注。   事实上,从那天起就有很多同学在背地里打听这位艳光四射的校友了,只不过大家的方向有点错了, 理所当然的认为只有艺术学院的女同学才会化妆,所以都关注艺术学院去了,过了许多天,众人才慢慢发现这位美女竟然是文学院!而叶小妹那个时候刚好当选了文艺委员,所以等她发现的时候,自己已经成了全校公认的“最漂亮的文艺委员”,这下名副其实了。   叶小妹成了最出名的文艺委员,在迎新晚会这种盛会上也可以拥有姓名了。因为这会儿的人们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好像都认一个死理,长得漂浪打扮时髦等于多才多艺,于是负责迎新晚会的师生主动来叶小妹班里问她要不要也出个节目。   当时叶小妹他们正在上晚自习,听说他们的文艺委员也有资格参加这种露脸的活动,全班同学包括老师都很兴奋,积极鼓动叶小妹参加,然后叶小妹就同意报名了。   作风高调,或者说喜欢出风头的叶小妹这次愿意在迎新晚会上表演,倒不是单纯的出于虚荣心,她愿意参加活动的理由很简单,希望在晚会上一鸣惊人,然后顺利转系去艺术学院。   说到就读的专业,叶小妹头一次暗恨自己读书少。当初报志愿的时候,只听女主小姐姐分析说她的水平报考首师大,也就是现在的北京师范学院,把握可能会比报考其他学校更大一些,以后毕业当老师也挺适合她,清闲体面还不累云云。叶小妹那时唯一的想法就是考上大学她就可以随便浪,再也没有人能管她了,根本就没考虑过毕业就业的问题——她都有了宋大哥这位长期饭票,多想不开才会想去上班啊。   既然无所谓工作,那么选什么专业和学院也就无所谓了,叶小妹就随便勾了个汉语言文学,理由是这个专业学起来肯定要比其他学科,比如数学啊物理什么的更轻松,哪怕她随意逃课,考试前临时补补课应该都能考过,so easy~   一直到开学的前一天,叶小妹都在为自己的机智而感到骄傲自豪,尤其是跟宋大哥的计算机和三哥的数学对比,以后他们学到秃头,而她想浪就浪——这样一想就更觉得幸福。   然后等着放飞自我的叶小妹开学了,突然听到他们学校竟然有艺术系,整个人都懵逼了,早知道有艺术系,她还选什么文学啊,报艺术学院不是更美滋滋吗,以她上辈子近十年的画功,闭着眼睛都可以应付老师了!   叶小妹一时间悔不当初。   她也知道是因为自己见识少,早知道首师有艺术学院,她就不至于选错专业了,造成现在这个尴尬局面也怪不了别人。   但是能躺着绝不坐着的叶小妹,现在也是真心实意想去美术系,她问过寝室的小伙伴,大家都说不知道能不能转系,毕竟他们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还没有这样的先例,他们也不确定能不能转系啊。阅历最深的李姐便随口来了一句“要是咱们班某个同学外语或者说数学特别优秀,教授们应该会主动帮他转系,毕竟要因材施教,不能浪费了学生的天赋嘛”。   叶小妹对此深以为然。   她上辈子大学期间转系是件非常麻烦的事,学校规矩特别多,现在想来是不一样的,刚恢复高考,制度并不完善,一切都还在摸索中呢,她想老师们应该有这个权限,只要引起了美术系老师的注意,让他们主动把她调过去就可以了。   上辈子叶小妹学了七八年的画,她觉得自己装一把天才,刷刷天赋值是完全没问题的,难的是她没有机会在美术系的老师面前大秀技能。来自迎新晚会的邀请,无疑是刚打了瞌睡就有人送上枕头,迎新晚会的负责老师正是艺术学院的老师!   艺术学院挺丰富的,有音乐系美术系啥的,叶小妹不知道负责负责晚会的到底是哪个系的老师——最有可能的肯定是音乐系。但她收到邀请也确实精神了,在晚会上达成精彩表演,展示一下她“与生俱来”的艺术细胞,然后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去美术系毛遂自荐了,计划通~   不过应下表演一事后,叶小妹就有点为难了,她倒不担心上台,普通人在成千上万人面前表演可能会紧张害怕,自信爆棚的叶小妹却从来不知道这几个字怎么写,让她感到棘手的是不知道该表演什么。   上辈子跟着爷爷奶奶的时候她在少年宫报过挺多班,钢琴啊跳舞啊游泳啊,学的不算精,但是让她充分准备排练一阵子,上台表演是完全没压力的,问题是她这辈子连琴都没摸过,突然说要钢琴演奏,估计能把叶三哥分分钟吓得昏古七;倒是可以打着“无师自通”幌子来一段简单的舞蹈,可是一个人在台上跳舞也太傻了点,叫上小伙伴又得排练和编舞,工作量十分之巨大,最怕麻烦的叶小妹想都没想就把这个选项pass了——那她会的技能就这些了,总不能上台现场表演书法绘画吧?   就在叶小妹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同学们表示可以集思广益,给她出出主意,然后机智的学习委员建议她发挥文学院学生的特长,上台朗诵表演。叶小妹一听很好,朗诵既可以刷一刷存在感,又满足了她想偷懒的心情,太适合她这种咸鱼党了。   叶小妹当场决定就朗诵了。同学们对此感到与有荣焉,文艺委员在迎新晚会上表演诗文朗诵,等于他们整个文学院也出了风头,当然值得高兴了。   参与感很强的同学们又开始热心的帮文艺委员选择朗诵的课文,他们跑图书馆翻阅了很多书籍,然后列了个书名供叶小妹选择,叶小妹最后决定朗诵叶芝最著名的诗《当你老了》,她选择这首不是看重它有多经典有多浪漫,而是单纯的因为她对这首诗很熟悉,不但简单,她甚至能背出大部分诗句,准备起来就特别省事了啊。   叶小妹一边悠然的准备着节目,一边也没忘记享受大学时光。   校园生活比她想象的要美好许多,最让叶小妹满意的就是校内食堂了,为了满足从天南海北来的学生们的胃口,他们准备的食物和口味都很丰富,酸辣重口全都有。   在学校食堂吃小灶也是要花钱和票的,但叶小妹掌管家里财政大权,虽然全家只有她和宋大哥两个人,却拥有非常可观的小金库,跟在老家有钱都没处花的憋屈不同,她现在可以随时给自己加餐,想吃啥就吃啥,美滋滋。   在学校吃得好,住宿环境也还可以,宿舍里有卫生间,楼下就是澡堂,装了供暖设备,洗澡的时候一点都不冷,集体宿舍是比不上宋奶奶家里舒坦,但是这种条件比老家好多了,叶小妹还是很会知足常乐。   另外还能让叶小妹对校园生活保持新鲜感的就是有爱的师生们了,她的同学们可真有眼光,刚开学就把她奉为班花,没过多久又让她荣升成校花,名声大噪,叶小妹走在路上都有不认识的校友投来亲切和欣赏的目光,人们的眼神让她觉得就像是什么大明星一样,完全满足了叶小妹的虚荣心,她可喜欢在学校当名人的感觉了!   上大学让叶小妹唯一失望的,大概是现在居然没有双休日,每周只休息半天,同学们竟然还争分夺秒的泡在图书馆里,搞得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太松懈了,只能随大流的去图书馆找找小说打发时间——好歹也在看书嘛。   不过叶小妹在乡下待了几年,毫无任何娱乐,堪称与世隔绝,如今有好吃的,有小伙伴,还有小说可以看,这种生活对她来说已经算丰富多彩了,一点点小缺陷当然瑕不掩瑜,所以开学的第一个月,她在学校过得乐不思蜀。   如今没有周末,倒是有月假,老师们也要休息放松嘛,所以学校每个月也给放一天半的假,这个消息是他们开学前就听说了的,各大高校都一样,所以叶小妹跟宋大哥说好了,放月假的时候就一起回奶奶家住,为此她开学的时候就没把所有行李都带上。   但是叶小妹在学校如鱼得水,第一个假日就不打算回去了,便去楼下给宋奶奶打了个电话,理由是她要为下周的迎新晚会做准备。   叶小妹的理由如此充分,善解人意的宋奶奶当然表示理解并支持了,乐呵呵的跟放假回家的宋清徽分享道:“小妹可真厉害呢,他们学校准备迎新晚会,她是全班甚至他们院里唯一一个上台表演的,还是老师主动来邀请的。对了,小妹还当选了班干呢……”   宋清徽听完奶奶的转述瞬间懵逼了,“因为要准备表演,所以今天不回家了?”   宋奶奶笑眯眯的点头,接着才注意到小徽这次连笑容都挤不出来了,忍不住好笑的问:“是不是舍不得了?”   宋清徽没接话,只是看了眼外面,确定天色还早,可以赶得上公交车,干脆拎着东西转身往外走。   从来没见过孙子这么火急火燎的模样,老太太觉得有趣,故意跟在后面问:“小妹今天不回家,所以你也要回学校了吗?”   宋清徽头也没回,“我去看小妹,晚上就不回来了,明天直接回学校。”   宋奶奶看着他直接拎着包出去,就知道他晚上不会回来了,不过听他自己说出来还是觉得很好笑,所以站在门口看着宋清徽的身影消失不见,才笑眯眯的回屋里,挨着老爷子跟他说小徽的表现。   老爷子也挺惊讶,“小徽这么黏小妹吗?我平时看小妹活泼可爱,总围着小徽打转,还以为小妹比较粘人呢。”   宋奶奶乐得直摇头,“你是没见到小徽听我说小妹不回来时的眼神,那叫一个失望啊,我看他在学校是天天盼着放假,好回来跟小妹团聚。”   老太太对宋清徽还是很了解的,当年就看得出孙子故做高冷,惹得叶小妹乐此不彼的围着他调戏,都结婚两年了还在玩这一套,平时是小妹配合,他们才能玩得下去,今天小妹不配合,这孩子瞬间就方寸大乱了,看他急吼吼的样子,哪有一点平时的气定神闲。   不过对宋奶奶来说,还是更喜欢看宋清徽手忙脚乱的样子,年轻人就该有点年轻气盛的锐气嘛,整天装的老气横秋像什么话。   宋清徽当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失态的,在他看来叶小妹才叫过分。   自从结婚以后,他跟叶小妹称得上形影不离、朝夕相对了,还从来没有分开这么久过。夫妻俩分别在不同的学校,见不了面,甚至连打电话都不行,学校的电话只能打出去,电话打进来当然宿管也会接,却不会帮他把人喊下来接电话,宿管只会把事情记下来,等有时间的时候再转告给对方。   宋清徽不能直接和叶小妹通话,当然就没有必要给她学校打电话了,明明在同一个城市,他跟叶小妹之间却“音信全无”,一下子很难适应这种状态。   分开还不到半个月,宋清徽忍不住在晚上思念起叶小妹软乎乎的身子,她睡觉其实很不老实,喜欢往他怀里挤,抢他的被子,偶尔做梦还踢过他,还会缠着不让他起床,他每天早上都得花好几分钟来哄她,简直就是个磨人精。可是没了这个磨人精折腾自己,宋清徽反而睡得更不安稳,好几次半夜惊醒后伸手一捞,没捞到那具熟悉的身子,心里突然像是空了一块,要辗转反侧好一阵才能继续睡下去。   时间是会抚平一切,但是一个月还不足以让宋清徽习惯“单身”身份,对叶小妹的思念反倒是愈演愈烈,一开始只是晚上会觉得无所适从,他还觉得正常,因为在双岗的时候他们白天也不腻在一起,他要下地,她在家里干活,晚上才是他们相处的时间。   但是他的情绪慢慢竟发展到牵肠挂肚的地步,吃饭会想她在学校吃得好不好,上课偶尔会分神想她有没有乖乖读书,和同学们探讨畅谈时也会想她和同学相处的好不好,总之不管做什么都能扯到叶小妹身上。   想她的次数越多,当然就会越希望早点夫妻团聚,就像宋奶奶猜的那样,这段时间支撑他坚持下去的就是月底放假回家了,然后一放假他便拒绝了同学关于读书会的邀请,迫不及待的收拾东西回家。要不是怕扑个空,宋清徽都想直接去叶小妹学校接她了。   回家的路上,宋清徽自我感觉很好,认定叶小妹肯定跟他一样迫不及待的往奶奶家跑,原因可能没他这么纯粹,以叶小妹的性格,分开一个月自然会想他,但是更怀念的应该是奶奶家的暖气、浴室和饭菜,结果他胸有成竹的回到家,竟然听到叶小妹不打算回来的决定!   宋清徽不但懵逼、措手不及,还忍不住有点咬牙切齿,他这些天抓心挠肝的想念简直像对牛弹琴,这丫头在学校乐不思蜀,估计半点都没想起他。   面对没心没肺到令人发指的叶小妹,宋清徽也很难维持一惯的风度翩翩,几乎是来势汹汹的冲到首师,他清华大学的学生证几乎是无往不利,门卫看一眼就顺利放行了,宋清徽便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叶小妹宿舍楼下。   开学那天宋清徽和叶军华作为家属被允许进女生宿舍,现在可不行了,他只能规规矩矩的去找宿管。学校师生放假,宿管老师却不能休息,只要学生还在宿舍他们就不能离岗,宿管老师配合的上楼去喊叶小妹。   叶小妹刚好也在宿舍,她们寝室晚上有活动,还是宋大哥带的好头,如今有对象的室友都说了要让对象轮流请她们吃饭,今天晚上是大姐李姐的丈夫请客,明天她们还要跟班里的同学去郊游。生活很丰富,叶小妹既然不打算回奶奶家,下午又没活动,便决定在床上躺尸了,对于她这种咸鱼党,偶尔无所事事的在床上躺上一天半天也是幸福呀。   不过听到宿管老师说她爱人来找看她了,就在宿舍楼下,叶小妹还是很惊喜很感动的,她这个习惯说好听了叫被动,说不好就是自私,宋清徽如果不主动来看她,那她也绝对乐不思蜀、半点都想不起自己还有个老公在角落里,但宋大哥一旦主动,她也会回报同样的热情。   所以叶小妹也没有躺尸计划被打断的不爽,几乎是雀跃着从床上爬起来,穿上衣服就跑下楼了,下课打饭都没这么积极过。   刚下楼梯,就看到宋大哥静静的站在树下,长身玉立、风度翩翩,尽显男神风范,叶小妹双眼发亮的扑进他怀里:“亲爱的你来看我啦,我好开心哦。”   被叶小妹这么热情似火的投怀送抱,宋清徽憋了半个下午的气,瞬间就烟消云散了,不自觉的把行李扔下,双手习惯性的扶住她的腰,只是嘴里还有些意难平的问道:“既然看见我这么高兴,那怎么不回家?”   叶小妹张口就来:“因为我不知道宋大哥回不回家嘛,万一回家见不到你岂不是很伤心,所以就留在学校啦。”   宋清徽冷哼道:“狡辩。”   叶小妹的花言巧语他半个字都不信,当然叶小妹自己也不在意他信或不信,解释清楚后便从宋大哥怀里抬起头,好奇的问:“你是来接我回家的吗?可是现在有点晚啊,会不会已经没有公交车了?”   宋清徽淡淡的道:“那就住学校附近的招待所吧。”   他的决定让叶小妹十分惊喜,和宋大哥去附近开房,既可以满足她参加寝室和班级活动的愿望,又不会错过跟宋大哥每月一次的团聚机会,实在太完美了,叶小妹兴奋的忍不住勾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在他嘴角亲了一下,“太好了,我们现在就去开房吧!”   叶小妹突如其来的动作引起校友们的关注,女生们看得脸红心跳,有些路过的男同学更是忍不住吹起了口哨。   大学生许多都是文青,天性浪漫,有些人进了校园就压抑不住心情,偶尔也能看到有些情侣在人前拥抱,可是他们再浪漫,在人来人往的宿舍楼前面亲嘴还是有点太高能了,年轻人当然忍不住想凑热闹了。   宋清徽被这么围观了一场,瞬间面红耳赤,再想不起兴师问罪,只好匆匆拉着叶小妹去开房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叶小妹和宋大哥手拉着手走出了学校大门。   他们学校没在北京的繁华地段, 学校附近的宾馆也都叫招待所,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从外面看依然要比县里的招待所要高大上很多了,想必里面的环境也不会太差。   这让叶小妹重新燃起了对开房这件事的兴趣,一脸兴奋的站在前台,比宋清徽可积极多了,开口就说:“阿姨你好, 我们来开房。”   宋清徽忍不住低头看脚尖,总叶小妹嘴里的“开房”, 跟人们常说的住店好像代表了不一样的含义,但他也想不出究竟“不一样”的点在哪里,只好沉默了。   招待所的阿姨也觉得叶小妹的说法有点特殊, 但是字面意思也很好理解, 就是要房间嘛,所以还算淡定的问:“要几间?”   叶小妹脆生生的道:“一间啊!”   阿姨这下不淡定了, 猛地抬起头,发现对面是个明媚善睐又落落大方的姑娘,脸色好看两分,又转头打量着姑娘身边的男同志, 也是个年轻俊秀的小伙子, 阿姨便更放心了几分。主要是隔着服务台, 她看不到他们紧紧握着的手,单看两个年轻人男才女貌,气质和穿着都很出众, 加上是在学校附近出没,也不会是什么不正经的人,肩并肩站着是有些过于亲密了,但现在社会风气已经宽松了许多,小年轻又没在大庭广众之下卿卿我我、动手动脚,算不上伤风败俗。   这样想着,阿姨便抿了抿唇,公事公办的问道:“你们两个人只要一间房是吗?”   宋清徽被阿姨看犯人一样的审视目光弄得挺心虚,闻言就想张嘴说他一个人住,小妹晚上睡宿舍,但是叶小妹已经理直气壮的抢答了,“是呀,阿姨,我们两个人不可以要一间房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你们是夫妻吗,结婚证带了吗?”   “还要结婚证才能开房?”叶小妹当场懵逼,“学生证行不行?”   阿姨被她给逗笑了,“按照规定,只有夫妻才能住同一间房,所以必须出示结婚证,我要你的学生证干什么?”   这个规定也太奇葩了吧,叶小妹有气无力的抱怨:“可是谁没事天天把结婚证带身上啊。”   阿姨又被她逗乐了,“你个小姑娘说话还挺有意思,人没事也不会天天来住招待所啊。”   叶小妹抿了抿唇,心想那可不一定,她上辈子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住各种酒店呢,吃喝玩乐一条龙,天天待家里多无聊啊。   就在叶小妹和招待所阿姨你来我我说着相声的时候,嘴上说着他一个人住就行的宋清徽却默默翻出了结婚证。   阿姨觉得叶小妹挺有意思,也就笑着接过证件去登记了。峰回路转的叶小妹自然是挽着宋大哥的手臂兴奋的感叹:“没想到宋大哥连结婚证都带上了,准备的好充分啊。”   这话说得好像他天天惦记着开房似的,宋清徽连忙澄清道:“我是怕学校有什么手续需要用到,就直接放在包里了。”   叶小妹压根没在意他的理由,靠在他肩上美滋滋的道:“还是宋大哥机智,总算可以开房了,真好~”   宋清徽:……   该怎么让叶小妹知道他真的没有天天惦记着开房,今天真是碰巧而已?   还没等他继续澄清,阿姨已经把证件、钥匙和找零一起递过来了,“登记好了,房间在三楼的三零二。”   叶小妹很是积极的拿过房间钥匙,不等宋清徽把钱包放好,就迫不及待拉着他往楼梯口走,“我们快点上去吧。”   这副迫切的样子,让人分分钟联想到x虫上脑,宋清徽忍不住嘴角抽搐,但还是配合的跟上叶小妹的脚步,到了房间门口,并主动接过钥匙开了门。   叶小妹率先进了房间,跟她估计的不错,北京的招待所比小县城强多了,墙壁刷得很干净,地板也一尘不染,还有卫生间和阳台,房间面积不是很大,但是光线和设施已经让叶小妹很满意了,转了一圈后,转过身笑眯眯地看着宋清徽:“宋大哥~”   宋清徽很仔细的把门锁好,才把行李放在了沙发上,含笑看着叶小妹:“怎么了?”   “我喜欢这个房间。”叶小妹眼角眉梢都是开心,宋清徽也被她的情绪感染了,脸上的笑容更盛了几分,一边抬腿朝她走过去,“喜欢就好。”   叶小妹也咧开了嘴,美滋滋的朝他伸出手。宋清徽很熟悉这个动作,遂站在原地,配合的张开手,叶小妹果然很开心的主动朝他奔过来,像是乳燕投林一般的姿势。但是宋清徽没想到叶小妹这次是直接跳进他怀里,体态轻盈,等他回过神来,发现她已经挂在了他身上,双腿也紧紧夹在他腰间。   青天白日的,这种姿势也太刺激了,宋清徽俊脸一红,忙低声道:“小妹,快下来。”   叶小妹当然不会这么听话,她更用力的勾住了他的脖子,慢慢低下头;“这么久不见,宋大哥难道一点都不想我吗?”   “想也不能这样。”宋清徽好似被调戏的小媳妇,连耳朵都红了,“小妹,你听话。”   “我不管,我想宋大哥,就想这样这样跟你亲亲抱抱举高高。”说话间,叶小妹慢慢把红唇贴到了他的薄唇上。   这可是叶小妹万无一失的杀手锏,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宋大哥瞬间没了立场,甚至主动仰起脸配合她的亲吻。   亲亲抱抱举高高的姿势有点太过高能,宋清徽体力只是中等偏上,只能坚持个一二十分钟,最后两人双双倒入大床,吻得难分难舍。   小别胜新婚,等叶小妹从激情中清醒过来时,才发现天色已经暗下来了,房间里没开灯,显得有几分幽暗,但她却顾不上享受此刻的脉脉温情,忙从宋清徽身上爬起来,嘟囔道:“怎么一眨眼就这么晚了……”   天到底还没黑,以宋清徽的节操再怎么经受不住诱惑,也只是边缘行为、擦枪走火而已,所以也不需要清洗什么的,叶小妹麻溜的坐起来整理衣服和发型。   宋清徽也跟着坐起来扣衬衫扣子,一边好奇的问:“晚上有正事吗?”   “对啊,大姐夫第一次来我们学校,说晚上请我们去食堂吃饭。”说道这,叶小妹转头看着宋大哥笑道,“人家可没说请你啊宋大哥,你现在是不是我的拖油瓶?”   “我的拖油瓶”这个称呼取悦到了宋清徽,在叶小妹面前本来就柔和的眉眼更加温柔似水,并配合的点头:“是啊,那怎么办呢?”   叶小妹叹气,“那我就少吃点,剩下口粮分你一半呗,再苦不能苦孩……”   最后一句话实在太破坏气,宋清徽便没等她把话说完,伸手轻轻敲了下她的小脑袋,“又胡说八道。”   叶小妹捂着头正要抗议,又听见宋大哥说,“先去食堂跟大家碰个面,打声招呼,晚点我们出来吃饭店。”   这个安排可太得叶小妹的心了,她看得出李姐穿着朴素、作风简朴,当然学校大部分人都跟李姐一样,不是谁都像宋大哥一样土豪的,今晚的请客想必要小花上一笔,叶小妹还真不好意思临时把宋大哥也拉过去蹭吃蹭喝,可是宋大哥来了又不去,感觉又像看不起人家似的,她也不想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宋大哥的建议可以说是两全其美,既顾全了李姐的面子,又可以和宋大哥出来下馆子,完美!   说实话,要不是怕太过张扬,叶小妹早就想出来下馆子了,宋大哥这么有眼色,她当然很开心了,瞬间忘记了被敲脑袋的不悦,又甜甜蜜蜜的挽着宋大哥的手:“好呀好呀,我们现在过去吧。”   ☆、第一百三十章   宋清徽不但跟叶小妹去蹭吃蹭喝, 第二天叶小妹班里的活动,他也很积极的跟着参加了。   叶小妹班里的活动是北京一日游,同学中百分之八十以上都不是本地人,人生地不熟,交通和信息又不发达,哪怕是大学生,也没几个人有叶小妹这种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迷之自信, 大部分人从开学到现在还没真正看过首都,所以班长决定趁放假组织班级活动, 让本地的两个同学领着大家出去逛一逛,熟悉一下北京城,以后就可以自己出去玩耍了。   宋清徽不但是叶小妹的家属, 还是老北京人, 也就是说他们的的队伍中又多了一位本地导游,同学们自然是热情欢迎, 宋清徽也就毫不见外的跟着大家伙玩了一整天。   大部队到傍晚才回来,叶小妹下了公交车,却没有和大家一起回学校,而是转头去了马路对面的站台。她也不知道宋大哥什么毛病, 明明可以在中途转车回学校的, 却非要跟着她到了学校再返回, 好在这个点公交车还是很多的。   叶小妹拉着宋大哥的手送他去坐返校的公交车。   比起没心没肺的叶小妹,宋清徽就要感性多了,眼看着站台就在眼前, 他也越走越慢,脚步越来越沉重,不由捏紧了掌心的小手耳提面命,“下次要是不回家,给奶奶打了电话,也要给我说一声,记住了吗?”   叶小妹挺不解,“告诉了奶奶,你不就知道啦。”   宋清徽没解释太多,难得强硬的道:“总之一定要给我打电话。”   “好啦好啦。”叶小妹不在意的摆手,“我会记住的,你回去吧。”   目送宋大哥上了车并离开,叶小妹也哼着小调回了宿舍,小伙伴们关心的问:“宋同学回校了?”   “嗯嗯。”叶小妹一边点头,一边毫不含糊的往床上爬。难得的假期竟然不能幸福的家里蹲,这对叶小妹来说就不算放假,所以要抓紧时间咸鱼瘫一瘫,“我躺会儿,去吃晚饭叫我呀。”   众人点头说“好”,便配合的压低了声音,宿舍渐渐安静下来。   其实以叶小妹现在的美名和人气,突然在学校秀起恩爱,应该会引起轰动才对。不过她从来没掩饰过自己的婚姻状态,开学第一天室友就知道她已经结婚,当天她还和叶三哥宋大哥招摇过市,校友们想办法打听她的同时,偶尔也会问一问她身边的人是什么身份,问到她班上的同学和室友们跟前,答案当然就很清晰了。   久而久之,学校的人也都知道她名花有主。   所以宋清徽跑来叶小妹学校秀一圈,也没有引起大规模的围观,当然为校友们增添一些谈资是必须的。   以往,叶小妹的同学室友们只知道她已婚,爱人是北京的,男方的长相和家境都很不错,但别的就不清楚了,她们也不好意思整天拉着叶小妹打听这种鸡毛蒜皮的八卦,毕竟她们来学校是为了学知识,而不是整天八卦同学婆家什么情况的。   小伙伴们不问,叶小妹当然也不会主动跟她们炫耀,“我老公是清华的”“我老公父母什么级别”云云——她喜欢装逼是没错,但这种手法太low了,叶小妹都不屑去装,这就导致她对象是清华高材生的身份直到现在才公开。   小伙伴们现在就很不解了,叶同学是很聪明,长得好气质好性格更是大方,特别的讨喜,要不是都知道她有对象了,学校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男生都想娶她,可是叶同学条件再好也跟她对象没有可比性啊,人家是老北京人,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有权势的背景,本人居然还是清华的高材生,她对象跟南方小村庄出身的叶同学分明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两个人到底是怎么好上的?   这个问题不但叶小妹能回答,叶三哥都能帮她回答,宋同学去他们老家插队当知青,一眼就看中小妹了,然后死缠烂打、暗渡陈仓非要娶他家小妹。叶小妹的答案也差不多,无非就是他们在老家的时候看对眼就结婚了,然后一起结伴考大学。   叶小妹觉得这个回答很常见,学校像他们这种情况的应该还有不少,但是她没想到现在的大学生也这么会脑补,没过几天,故事就变成了她和宋大哥在老家相识相知相许,后来恢复高考的消息传出来,她为了能跟爱人并肩而行,不惜头悬梁锥刺股的拼命学习,最后以初中文凭成功考入了大学。   真是可歌可泣的啊!   当事人叶小妹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都懵逼了,试图跟小伙伴们解释她没有她真的不是这样,然而他们的“爱情故事”实在太感人了,没多久便传得全校人尽皆知,甚至连老师们都有所耳闻。这天上课,林老师放下教案,便笑眯眯的看向叶小妹打趣道,“叶舒华同学,听说你对象是清华的?”   同学们也瞬间来了精神,很是兴奋的“哦——”了一声,纷纷把目光投向女主角,叶小妹很无奈的点头:“回老师,是的。”   “你们的故事我也听说了,这种精神确实值得鼓励,但是叶同学,学无止境,考上大学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想要追上你对象的脚步,还要继续努力才是啊。”林老师大概是看出了叶小妹在学校得过且过的状态,这番劝学说得苦口婆心。叶小妹顶着老师和全班几十双眼睛的注视,也只能受教的应道,“我会继续努力的。”   “那就好。”学生配合,林老师也觉得满意,摊开教案道,“同学们打开课本,开始上课了。”   关于叶小妹的话题暂时告一段落,但是叶小妹却在心里握拳,迎新晚会上她非得一鸣惊人不可,再不赶紧跑路,说不定还有其他任课老师以同样的理由逮着她学习——开玩笑,她上大学是为了享受人生好吗,混个毕业证就很对得起自己了。   迎新晚会在叶小妹的期待中如期而至。   叶小妹是文学院的女同学,虽然是负责晚会的陈老师亲自邀请来的,但是陈老师也没对她抱有多大的希望,可能只有叶小妹自己和班里的同学对她充满信心、觉得她一定能惊艳全场了,陈老师心想这个外系的女同学只要能顺顺利利把节目表演完整,就算很不错了,因此给叶小妹安排的出场时间也比较靠前一点。   不管老师怎么想,叶小妹当然是雄赳赳气昂昂的,踩着小皮鞋、裙摆飘扬地上了台,先不急着表演节目,像个主持人一样拿着话筒给自己报幕,声音清脆动听:“尊敬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我是七八届文学院的叶舒华,我表演的节目是诗歌朗诵——《当你老了》。”   叶小妹这样迷之自信、上台朗诵还能给自己先报个幕的女同学,放在艺术学院同样是凤毛麟角,至少在她前面表演的那些同学,就没一个这样自我介绍过的——也许是因为他们的节目形式不适合做介绍。但她别具一格的出场方式确实抓住了人们的眼球,前排的领导们都在面带微笑的朝她点头,或交头接耳、大概在夸这个女同学真不错,至于叶小妹“亲爱的同学们”,就更加热情的疯狂鼓掌了。   礼堂掌声雷动,叶小妹就在这热情洋溢的氛围中完成了自己的表演,结束后一鞠躬,美滋滋的下台了。   陈老师全程站在后台出口围观,看完叶小妹的表现,眼底确实有些惊喜和赞许,迎面鼓励道:“叶舒华同学的诗歌朗诵很出色,感情很丰沛……”   叶小妹眼睛一亮,有心想跟老师套套近乎,奈何时机不允许,陈老师才夸完她,还没表演的同学又来找老师咨询了,她只好默默退下。   刚好叶三哥也满脸高兴的来后台找她了,叶小妹干脆挽着他的手一起去前面看表演。一边走一边听三哥吹彩虹屁,叶小妹美滋滋的问:“三哥,我想去艺术学院学画画,你说找哪个老师比较好?”   叶军华瞬间懵逼:“画画?”   “对啊,我可喜欢画画了,在家都经常画。”叶小妹一脸郁闷的表示,“早知道咱们学校还有美术系,我才不报现在这玩意儿。”   叶军华想说她在家里经常画画好像都是被爹逼的,跟练字一样,不完成任务就没饭吃啥的。   不过转念一想,小妹没有人教,国画确实挺不错,想来是有这方面的天赋,她会突发奇想要去美术系倒也正常。他也觉得美术系挺好,小妹这性子,不管在哪个系想来都能如鱼得水,只是叶三哥还有些茫然,“这种也可以中途改变的吗?”完全没听说过啊!   叶小妹倒是理直气壮,“我对画画更有天赋啊,凭什么不让我转系。”   不过她也没有跟三哥在“能不能”这个问题上纠结太久,直接把“计划”和盘托出。   叶三哥想了想,建议道:“你这刚表演完就去找老师,也太急功近利了些,这样不好,至少也要过十天半个月再说。”   叶小妹心想三哥好歹是参加工作过,人情世故多少比她强,那就听三哥的吧,她抿了抿嘴点头:“好吧。”   叶军华笑了笑,又叮嘱道:“事情没有成功之前,最好别跟其他人说,免得又搞出什么流言蜚语,万一办不成就尴尬了。”   他这么说,叶小妹可就不乐意,撅着嘴道:“我今天表演的这么完美,这么有艺术细胞,艺术系的老师见了我肯定都会如获至宝的。”   叶军华习惯了她的迷之自信,只是拍了拍她的头,“我到时候陪你一块去找老师。”   叶小妹开始掰着手指头数日子,三哥说至少要过十天半个月,不过她决定最多等十天,十天后她就直奔美术系老师的办公室!不过第八天中午,她在去食堂路上遇到半个熟人。   半个熟人是指叶小妹跟这位半生不熟,两年前在火车上认识的而已,没想到对方还记得她,见了她特意停下脚步打招呼,“你是小叶对吗?两年前你跟爱人回北京探亲,我们在火车上聊得不错……”   叶小妹记忆力也向来不错,听到这里恍然大悟,“您是王叔?”   他乡遇故知,穿着体面的王叔也不免有几分激动,很是欣慰的打量着叶小妹,“小叶现在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了吧?我当时就觉得你们小夫妻不错,有修养有学识,果然没看错,小宋呢,他在哪个学校读书?”   叶小妹没仔细研究王叔的话,乐呵呵的回答说宋大哥在清华,王叔闻言喜不自胜,连连说了几个“好”字,才又关心的问叶小妹,“小叶你在哪个学校?开学这么久都没碰到过你。”   “我再文学院。”   “难怪了。”王叔恍然大悟,又突然想起来,“对了,前些天的迎新晚会,你是不是也上台表演了?”   叶小妹最近被人夸得耳朵都起茧子了,也就没被王叔眼底的赞赏美得晕头转向,还能比较淡定的问,“王叔怎么知道,您也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吗?”   王叔笑而不语,自顾自地说:“我想想你那天表演了什么节目——好像是诗歌朗诵,哪首诗来着?”   叶小妹主动提醒道:“是叶芝的《当你老了》。”   “对对对,是叶芝的诗。”王叔意味深长的点头,“这首诗写得好啊,小叶你朗诵得也动听……”   叙旧间,一个老师模样的女同志匆匆过来,“主任,大家等在等您开会呢,是不是该过去了?”   王叔朝女老师点头,很是亲切的拍了拍叶小妹的肩,“进了大学要好好学习,可别再偷懒了……”   他还记得那年在火车上,这小姑娘为了逃避看书跟她爱人斗智斗勇、花样百出,古灵精怪得很,好为人师的他当时就想好好教育教育这丫头、别浪费这份聪明劲儿,现在她也考进他们的学校,说明他没看错,这姑娘确实有几分天赋。“都在一个学校,有事可以来找王叔。”   叶小妹心想学校这么大,她都不知道王叔在哪个学院,想找也不知道往哪儿找啊。但她也知道王叔还有正事,所以很机灵的点头:“我知道了,王叔再见,老师再见。”   在校园巧遇王叔的事就这么翻过去了,叶小妹压根没放在心上,更没把王叔的教育当真,说实话,王叔要是他们学院的老师或者领导,她可能还会紧张一下,但是现在开学都快两个月了,她可以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他们文学院没有王叔这号人物,那她还怕个毛。   叶小妹的目标依然放在转系上面,只是还没轮到她行动,第二天在班里上着自习课的时候,学生干事突然把她叫出去了。   李干事说外语系有事找她,具体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叶小妹只能一头雾水的跟着他来到外语系主任的办公室,就看到昨天碰到的王叔并两个校领导模样的人在办公室里,叶小妹还没来得及跟王叔打招呼,王叔却毫不见外的招呼她过去,“小叶,《当你老了》的原文版你看没看过,能不能也给我们朗诵一遍?”   什么毛病,朗诵了中文版还要让她朗诵原文版,校领导都闲得发慌吗?叶小妹持续懵逼中,但鉴于她现在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学生,加上这首诗英文版对她来说确实也还算简单,所以她一边吐槽,一边也只能乖乖接过了书开始朗读起来。   ☆、第一百三十一章   天大地大老师最大, 还是好几个老师一起盯着,叶小妹只能听话的接过书并大声朗读起来。不过读得怎么样她可就管不着了,《当你老了》的原文确实比较简单,可她都多久没说过英语了,上辈子也不是英语专业,毫无准备就让她朗诵《当你老了》的原文版,那就别指望她能念得有多好了。   很有逼数的叶小妹直接破罐破摔, 接过书张口就来,一点儿也不流畅、但总算把全文念完了, 自觉完成了任务她满意的合上书,万万没想到抬头就收获了三双放光的眼睛,其中以王叔最为激动, “你们听这发音多标准啊, 本专业的学生拍马都比不上,我就说小叶有这个天赋, 她还只是在老家的时候跟人家学过一点点……”   另外两位领导模样的老师,也像是被叶小妹这一手给镇住了似的,不住的点头附和,“是啊, 真是太有天赋了。”   “要是能够系统的学习就更好了。”   王叔几人的吹捧确实让叶小妹很得意, 但是他们奇货可居的眼神也让她莫名感到压力, 所以飘了一会儿后,就清了清嗓子准备谦虚两句,“王叔, 我只是……”   叶小妹突然出声,倒把说得正热闹的王叔吓了一跳,他好像才注意到叶小妹还在旁边似的,扬声道:“小叶,我这没事了,你先回去吧,这还是上课时间,可别耽误了学习。”   另外两位老师也很是亲切的看着叶小妹,“是啊同学,快回去上课吧。”   “???”叶小妹懵逼脸,他们莫名其妙把她喊过来,结果一句话都不让她说就打发她走,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关子?   叶小妹内心有种不好的预感,很想留下来跟王叔打听打听,然而领着她来的李干事却在旁边催道:“叶同学,我们先回去吧,领导他们还有正事呢。”   话说到这份上,叶小妹也不能再赖着不走了,遂一脸郁闷的跟着李干事出去。回班里的路上,她也试图跟李干事打听消息,不过对方只是摇头,“我也是刚得到的消息,跟你一样满头雾水呢。”   不过李干事毕竟是聪明人,最开始懵逼,听到王叔他们的对话后也能猜个七七八八了,这会儿见叶小妹一脸懵懂,便笑着暗示了两句,“再说这是外语系的事,领导怎么也不可能跟我说啊。”   既然是外语系的事,把她叫过去干啥,她也不是外语系的人……   吐槽到一半,叶小妹猛地瞪大眼睛,突然get到了什么——一定是因为她在迎新晚会上的霸气侧漏,把外语系的老师领导们给征服了,所以他们决定先下手为强挖她的墙角。   她参加迎新晚会的初衷只是想引起艺术系的注意,却先把外语系给勾来了,还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叶小妹是很感动外语系如此慧眼识珠、一眼就看出了她的才华,但是很抱歉,王叔铁了心要把她挖到外语系也还是不行,她可是立志要成为艺术生的女人。   叶小妹打定主意,王叔他们彩虹屁吹得再响,她也是不能答应跳槽的,外语系比他们文学院还可怕,整天背单词背语法什么的能把人搞疯掉,她万一不小心入错坑,人生可就毁了。   只是她的态度再坚定,依然防不住外语系的领导不按常理出牌——现在的老师们简直是为所欲为,根本不用跟她这个当事人打招呼,第三天上午,依然还在上课时间,叶小妹又毫无预兆的被李干事交到本系主任办公室去了,一敲门,就看到王叔和先前见过的两位老师都在,几位领导谈笑风生的就把她的转系问题给确定了。   叶小妹到的时候他们已经差不多谈妥了,他们系的林主任正在说结束语,“林副院,老王老张,叶舒华同学是个好苗子,我们院里也不是不重视她,像小叶这样聪明伶俐又长袖善舞的学生,我们也是极为喜爱的,但就像你们说的,学校要培养一个精通外语系的学生更难得,也更为要紧,我们也只能忍痛割爱,都是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希望叶同学去了你们外语系,不要埋没了这份天赋才好。”   如果说林主任的态度像是个为闺女撑腰的老丈人,王叔就更像急于求娶的亲家公了,恨不得拍着胸脯保证道:“小叶是我发现的好苗子,我自然会好好培养……”   听着他们三言两语就决定了自己的去处,站在门口的叶小妹懵逼了,“什么外语系?我没说要去外语系啊。”   办公室内一静,几位相谈甚欢的大佬齐刷刷回头,叶小妹一脸坚定的跟他们对视。   王叔和林副院对视一眼,俱挑了挑眉,有些意外也有些兴味,大概没想到现在的学生也这么有主见,当着他们的面都敢这么理直气壮的拒绝。但是不得不说,这样的好苗子他们更不想放过了,他们现在就缺这样自信飞扬又不卑不亢的学生。   本来按照他们的打算,这种事两个系商量妥当就行了,学生当然都是听老师和学校的安排,他们也就没想起要提前通知当事人一声。而现在叶小妹挺有主意,那这事当然要她自己愿意才行。   只是王叔他们对叶小妹也是势在必得,所以几人当场开始给叶小妹洗脑,跟她讲了许多外语系就业前景。   林主任竟然也胳膊肘往外拐的帮他们说话,“是啊叶同学,你是个好苗子,去了外语系只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可不要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啊。”他虽然不知道叶同学在外语方面的天赋究竟有多好,但是为了挖她这么个小姑娘,连副院长和主任副主任都出动了,就冲着他们对小叶的这份重视,她去外语系也绝对比待在本系强太多,至少他们副院长估计还没听说过叶舒华同学的的大名呢。   可惜王叔和林主任他们说得再情真意切,叶小妹依然不为所动,甚至更加打退堂鼓了,开玩笑,她在文学院都被这么多老师盯着“为爱人崛起而读书”了,被王叔以这么大阵仗挖去了外语系,她还有好日子过吗?   见叶小同学表情依然坚定,真心实意为她考虑的林主任只好再添把火,语重心长的道:“小叶,我听说你爱人是清华还是北大的?那可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了,小伙子可真优秀啊,未来前途不可估量,只是小叶你也该努力一点才是,虽说大学生都是天之骄子、国之栋梁,可咱们学校跟清华北大还是有非常大的差距,如果你自己不努力,日后跟你爱人的差距只怕会越来越远,老师知道你也是骄傲且优秀的好学生,应该也不会愿意人家说你配不上你丈夫吧?”   林主任不愧是是本院的主任,虽然没给叶小妹这个班上过课,对叶小妹这个本系风云学生却也是有些了解的,这段话一针见血,刚好就戳中了叶小妹的虚荣心。   非常有偶像包袱的叶小妹,当然不能忍受别人说她配不上宋大哥了!虽然自从和宋大哥的关系过了明路以后,她再没想过撩过就跑这一茬,倒是偶尔会冒出“要是宋大哥能一直这么土豪并且对她好,那他们这样过这一辈子的也不错”的念头。   叶小妹当然也知道这事她和宋大哥都说了不准,未来会怎样谁也不知道,但她能接受未来可能跟宋大哥分道扬镳的结果,却决定不能接受是她配不上宋大哥不得不下堂。   非要说谁配不上谁的话,那肯定也是宋大哥配不上她这样的小仙女——叶小妹在这方面堪称斤斤计较、一丁点儿也不能输的,所以听到林主任的话,她眼神不由闪了闪,这下准备说她想去美术系的话也说不出口了。毕竟背着偶像包袱的她,在听完林主任的苦口婆心后,竟然还没心没肺的表示“我不想去外语系,我只想学美术”,不就相当于承认了她自己不学无术、胸无大志的事实吗?   叶小妹私底下胸无大志,现在却希望在人前能做一个明媚阳光的女子_(:3j∠)_   她的纠结被王叔几人看在眼里,他们不由松了口气,先前还以为这同学真的无欲无求、只想待在文学院,现在看她有所松动,也就来了希望,王叔抿唇笑道:“小叶,你来我们外语系,说不定日后还能争取到出国进修的名额,咱们学校是比清华差了一大截,但是你能出国留学,回来可就是小宋高攀了你,留学生才是国家最顶尖的人才。”   叶小妹眼睛一亮,这下真的被戳中心脏了,“王叔,我真的有机会出国吗?”   她既想出国浪一圈,也想感受一下王叔说的“让宋大哥高攀不起的快感”嘿嘿嘿~   王叔点头,实事求是的说:“如果我们学校有名额,一定是优先考虑咱们外语系。”   要是学校没有这种名额,那就不能怪他了。   叶小妹这种傻白甜当然听不出王叔的言外之意,已经彻底沉浸在让宋大哥高攀不起的快感中,所以想也不想的点头:“那好吧,我去外语系。”   ☆、第一百三十二章   叶小妹从开学起就是校园名人, 迎新晚会的表现更让她出尽了风头,如今成了开学以来第一个转系、还是院领导亲自挖人的学生,转系这件事当然也转得轰轰烈烈、人尽皆知。   开学都快两个多月了,学校宿舍也比较紧张,转系归转系,一时间还真没有宿舍给她转,加上叶小妹也觉得原来的宿舍挺好的, 大家性格脾气都还好,没遇到什么极品, 所以她跟王叔申请留在原来的宿舍,王叔也当场同意了。   然后室友和原来的同班同学们就纷纷跑宿舍找她聊八卦了。   叶小妹还挺想跟她们分享王叔是如何在火车上对她惊才绝艳、念念不忘,一发现她是本校学生就当机立断把她挖到外语系的, 她刚开始还死活不想去外语系受苦受难呢, 王叔他们苦口婆心的劝着,为了说服她甚至开出了“出国留学”的不平等协议——可惜叶小妹很清楚, 无论是跟王叔先前就认识,还是出国留学的事,这些都不能对外人说,一不留神就容易被误传。   所以她只能郁闷的从迎新晚会, 说到林副院几人突然把她叫过去朗诵《当你老了》的原文, 然后被她的才华打动云云。   这个版本和上一个相比就太过平淡了点, 叶小妹说得很不过瘾,小伙伴们倒是大呼精彩,一个个毫不矜持拉着的手表示“苟富贵, 勿相忘”,叶小妹被她们吹捧得有些开心,接着就被一头雾水的叶三哥叫下楼了。   小妹太没心没肺,只顾自己装逼,叶三哥都是从别人口中听到小妹转到外语系的消息,他第一反应是怀疑自己的耳朵,不是美术系吗,怎么变外语系了?   叶小妹那天被王叔忽悠的意气风发,恨不得当场让宋大哥跪下喊爸爸,但其实第二天就后悔了,毕竟外语系是真的太辛苦了,只是为了让宋大哥高攀不起就这么折腾自己,根本不划算好嘛——别看现在被小伙伴们吹捧得很开心,叶三哥一问来龙去脉她就蔫了,闷闷不乐的把王叔如何阴险忽悠的过程都学给三哥了。   说到尽兴处,叶小妹还大言不惭的表示:“现在想想,出过也没什么好的嘛,毕竟是出去进修又不是玩耍,学业繁重,说不定还要刷盘子给自己赚生活费,简直是受罪。”   小妹这么大言不惭,叶军华忍笑就忍得很难受了,这丫头还以为她出国已成定局,殊不知人家外语系王主任心里也没底,只是画个饼忽悠她呢。不过万一学校真有名额,他们小妹确实很有出国的希望,老叶家真能培养出个留学生,可就真像他娘说的祖坟冒青烟了!   所以哪怕知道希望渺茫,叶军华依然有点热血沸腾,摸着小妹的头安慰道:“老师们说的也没错,外语系挺好的,你在外语系这么重视,以后毕业想留校是不是也比人家更有机会?”   叶小妹傻呼呼的抬头:“为什么要留校?”   “咱们这个专业,不出意外就是当老师了,在大学老师可不比高中初中强太多?”叶军华知道小妹一直对工作这件事很没所谓,这丫头大概就觉得每天吃喝玩乐最合适她,哪怕考上大学也没学着有什么追求,所以趁着这个机会给她洗脑一波,“你看,大学老师工作体面清闲,工资待遇也好,听说以后还有寒暑假,什么工作比得上大学老师呢?你要是能在大学当个外语老师,有机会学习国外先进文化不说,还能名正言顺带领大家走在时尚前线,听说外国姑娘化妆烫头发穿高跟,你应该也喜欢这些?当了外语老师,不管怎么折腾大家都会觉得你时髦洋气,说不定还有人跟你学习呢……”   “时尚前线”这是叶小妹的口头禅,为了改掉叶小妹的米虫思想,叶三哥也是苦口婆心了。   叶小妹听完真有点若有所思,她觉得自己不工作也挺好,可是真当个家庭主妇,加上前卫的作风,好像很容易被当成不正经的人啊,她喜欢被吹捧,却不喜欢让人指指点点,按照三哥的说法,当个外语老师还真能名正言顺的浪起来。   要不就试试?   反正系已经转过去了,看王叔他们恨不得把她绑过来的架势,无论如何也不会给她反悔的机会,那就向着外语老师奋进吧,要是外语老师不像三哥说的这么轻松自由,大不了以后再辞职。   叶小妹就这么把自己说服了,依然口气很大的表示:“既然三哥都这么劝了,那我就在外语系待一待吧。”   说的好像她留在外语系是给他面子一样,叶三哥忍俊不禁,但也确实放心了些,这才想起来问一嘴:“不过小妹是什么时候会英文的?”   叶小妹坦坦荡荡的道:“小时候村里不是有个留过洋的老先生,我喜欢跑他家玩,跟着学过点外语,因为天赋异禀所以就学会了。”   “真的吗?”叶三哥又摸了摸叶小妹的头,不太相信满嘴跑火车的小妹,倒也没有很怀疑,小时候确实有这样的老先生,他还偷偷在老先生家看过连环画,依稀记得小妹也确实喜欢往老先生家里跑,不过她当时英文学的怎么样他就不知道了,反正他是一窍不通的。   那就姑且相信小妹说的她天赋异禀吧,叶三哥正儿八经的鼓励道,“所以转到外语系也是好事,让大家都知道我们小妹多么有天赋和才华。”   叶小妹从来不知道见好就收,三哥这么吹捧她更是得意的翘起了尾巴:“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天才。”   叶军华抽了抽嘴角,尽量若无其事的拍拍她,“我已经了解清楚了,小妹上去吧,我也要回去看书了。”   自从进了大学校园,叶三哥和所有苦尽甘来的学子一样求知若渴的学习着,而现在更增添了一份外部压力,小妹这么优秀,当哥哥的也不能拖后腿啊,所以他决定回宿舍再刷几套题,争取早日在数学系发光发热。   叶小妹这个没心没肺,只是关心了下三哥的发际线问题,便摆摆手就转身要回宿舍了。   不成想被拖了回来,叶三哥哭笑不得看着她,“这么大的事可别又忘了告诉清徽,回去记得先给他打个电话,钱够不够?我这里……”   “又?”叶小妹的关注点有点歪。   叶三哥提醒道:“上次月假你突然不回家,是不是也没告诉清徽?”   叶小妹顿时气呼呼道,“多大点事,他怎么还找你告状!”   她为了宋大哥被迫转入外语系,从此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宋大哥就是在三哥面前这么告她状的?叶小妹表示很生气,只是很快她气鼓鼓的小脸就被三哥捏住了,叶三哥胳膊肘往外拐的道:“你个小没良心的,清徽能跟我告什么状,难不成我还会为了他教训你?”   “他跟我说这个,也不过是想让我时时提醒你罢了,人家也是用心良苦,要是让娘知道你现在这么能折腾,指不定怎么教训你。”   听到王翠芬同志的名字,叶小妹礼貌性的抖三抖,很识时务的举手:“我现在就去给宋大哥打电话。”   叶三哥含笑点头,继续之前的问题:“钱够不够用?”   小富婆豪爽的挥手:“必须够用啊。”   叶军华也知道她有钱,所以也没有坚持要给小富婆零花钱的想法,转而笑道:“那为了庆祝你转入外语系,明天晚上我请客,咱俩去国营饭店吃一顿。”   听到下馆子叶小妹依然止不住的兴奋,一边“好呀好呀”的点头,一边迫不及待跑回宿舍找宿管老师打电话了。   叶小妹不爱给宋清徽那边打电话,是因为现在的宿管老师比较讲究,接到电话都不会叫本人下来,而是要求给他们转告,谈情说爱还得靠别人转告多没请调啊,渐渐的叶小妹就懒得给宋大哥打电话了。   但这次不知道他怎么给宿管老师灌了**汤,一听到叶小妹报名字,那边就毫不见外的笑道:“哦,你是小宋的爱人对吧?我刚才看到他回宿舍了,稍等一下,我帮你叫他下来。”   不等叶小妹说话,宿管老师已经热情十足的去喊人了,叶小妹仿佛能听到她扯着嗓子喊宋大哥的名字,不到一分钟,宋大哥的声音果然出现在了电话里。   “小妹……”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轻喘,看来这一路跑得很激烈,叶小妹眼睛顿时就弯了,甜甜蜜蜜的喊道:“宋大哥。”   宋清徽柔声问:“小妹今天怎么找我了,出了什么事吗?”   “没事,就是想你呀。”叶小妹继续甜言蜜语。   宋清徽刚被她哄得一阵荡漾,转眼就听到她说自己转去了外语系,不由顿了下,才想起来问:“怎么回事?”   叶小妹便她对叶三哥说的那些话原封不动的再说了一遍。   不过比起望妹成凤的叶军华,宋清徽的第一反应却是担心,“小妹,你去外语系不像在文学院,可能很多东西都要从头开始学,加上系领导他们的看重,以后可能会比较辛苦,你真的想好了吗?”   他也为王叔他们对小妹的看重而高兴,但他现在更关心小妹的意愿,以他的了解,这丫头完全不是这么积极向上、吃苦耐劳的性格。   这个时候,宋清徽完全想不起来还没跟叶小妹对象的时候,他可是十分坚定的要娶一位门当户对、知书达理的妻子,现在叶小妹不可能变成名门之后,但是有机会往知书达理的方向发展,应该也算满足了他一半的心愿,可他非但没有兴奋,反而是担心她会因此受累然后不开心。   可惜叶小妹并没有领会到宋大哥的良苦用心,她有没有想好,都是不可能后悔的了,所以听了这话只觉得憋屈,忍不住抱怨道:“还不都是因为你。”   宋清徽自然是一头雾水:“为了我?”   叶小妹当然不会说她为了让宋大哥高攀不起才踩这个坑的,于是很有技巧的总结道:“林主任说我们学校跟清华比差的太远,叫我自己也要更加努力,不能被你抛在后面,王叔说我要是能争取出国进修的机会,回来就能配得上你了。”   尽管宋清徽平时听惯了叶小妹的甜言蜜语,猛然听到她这段“内心”还是不可避免的感动了,一时间柔情万种的喊道:“小妹……”   叶小妹正想回应,就听到宋大哥很温柔的问她这个月又快放月假了,要不要回奶奶家。   宋大哥这话题跳得比她还快啊?叶小妹有点懵,不过有两个月没去看宋奶奶了,她还真有点想念宋奶奶……的厨艺,遂愉快的点头,点完才想起来宋大哥看不见,忙张嘴要回话,又听到宋大哥温温柔柔的说:“如果你不想回去,那我直接去学校找你。”   叶小妹原本想说的话便卡住了,宋奶奶的厨艺是很好,但是她明天又可以下馆子了,国营饭店大厨的手艺同样不输的,所以奶奶那去不去都一样,倒是酒店play她还没玩够。   这么一想,叶小妹就毫不犹豫的抛弃了宋奶奶,笑眯眯的应道:“好啊,我这次想住更高的楼层,不知道风景好不好。”   宋清徽红着脸轻声道:“好,我们就住更高的楼层。”   聊完开房的事,小夫妻依依不舍的挂了电话,叶小妹却没急着回宿舍,想想又给楚涵宿舍拨了个电话,既然要通知就一并通知到位吧,楚涵区别待遇、见色忘义,但她可不是这么没义气的人~   可惜女主小姐姐那儿的宿管不如宋大哥学校的宿管热心,叶小妹只能让对方转达她转去了外语系、宿舍没搬的关键信息。   ☆、第一百三十三章   跟三哥去下了馆子, 又和宋大哥玩了一天的酒店play,叶小妹从此安心在外语系扎根了。   她是文学院的风云人物,转到外语系依然人气十足,而且她现在的美名不单单是外貌了,前不久迎新晚会上的“精彩”表演再次被提及,外语系三位领导同时出动挖她跳槽的事件,也为叶小妹增添了许多神秘感和故事性, 她如今头顶“有才华”“天才”的名号,走到哪里都是倾羡的眼神。   叶小妹被这些彩虹屁吹得忘乎所以, 都有点沉浸在天才美少女的人设中无法自拔了。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叶小妹想要维持住天才美少女的人设当然也不能全靠吹,必须拿出点实力来才行, 毕竟大家都不是傻子嘛。   宋清徽说她转入外语系, 等于很多东西都要重新学,其实不对。叶小妹上辈子怎么说也是英语四六级的水平, 经常世界各地的跑,口语也是很不错的,王叔他们就是听了她的发音才惊为天人、下决心要把她挖走的。虽然这么多年很多知识点都忘光了,但是温故而知新, 只要她愿意啃书, 依然比这些才学两个月的英语专业学生强出一条街。   于是转系后, 为了维持人设的叶小妹只能收起在文学系时的混吃等死,跟着新同学们一起看书做题练口语,然后在新同学佩服的眼神中刷一把天才光环——她对这项活动还真有点乐此不彼, 久而久之,真有些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味道了。   就在叶小妹沉迷学习无法自拔的时候,从开学以后还没一起玩耍过的楚涵终于舍得抛弃她家沈同学,主动且单独跑来找叶小妹了。   叶小妹只是迷恋装天才的快感,又不是真的爱上了学习,女主小姐姐来找她玩,她很开心的拉着女主就去找王叔请假。   王叔是系主任,同时也是他们班的任课老师,就像他跟林主任承诺的那样会好好培养叶小妹,所以就把这根好苗子放自己眼皮底下了。叶小妹这些天洗心革面、好好学习,王叔也是看在眼里的,很爽快批准了她的假条。   其实叶小妹不知道王叔这么爽快是因为楚涵的身份,宋清徽是清华的,如今又来了个北大的好朋友,王叔很希望叶小妹在这些名牌大学生的熏陶下,让叶小妹变得更加努力上进一点,他看得出来她现在只是三分钟热度,要让她真心实意的爱上学习才好。   王叔想法很美好,只是他想不到北大高材生楚涵今天来找叶小妹,不是为了熏陶她,而是要带她去“捉奸”的。   刚听到“捉奸”两个字,叶小妹简直浑身兴奋,当下就要撸袖子,“这个渣男敢欺负你,我帮你掐死他!不过最好叫上三哥和宋大哥,我怕我们俩打不过他……”   楚涵很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小妹你搞错了,今天要捉的不是沈思默,是你家那位,宋清徽。”   叶小妹懵逼了,第一反应就是摇头,“宋大哥不可能出轨的啦。”   “就这么相信他?”   “不是相信不相信的问题。”叶小妹指着自己的脸,信心满满的朝楚涵眨着眼睛,“你看我都美成这样了,宋大哥还能背着我找别人,眼睛瞎了吗?”   四五月份的北京,只要出太阳就会很温暖。今天太阳就很好,阳光洒落在叶小妹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里,随着她一眨一眨,两只眸子灿若星辰,饶是楚涵这种习惯了叶小妹美貌的人,看着看着依然失了神,回过神来便感叹这丫头还真是得天独厚,又是在最好的年华,如此明媚动人,宋清徽舍了她就他人,那的确是瞎了眼。   这么想着,楚涵放心的笑道:“好吧,是我夸张了,宋清徽对你应该还是一如既往,但他们学校也是真的有女生对他情有独钟。”   叶小妹目前只会在意她配不上宋大哥这种话,对于外面的小婊砸跟她抢男人这件事还不太敏感,就像她刚才说的,宋大哥瞎了眼才会被别人抢走。所以她对楚涵的话没什么紧迫感,反而挺好奇的问:“楚涵姐,你是怎么知道?”   正所谓皇帝不急太监急,楚涵直接拉着叶小妹往外走:“边走边说吧,我跟宋清徽学校离得近,有时候沈思默来看我,我们也会去隔壁找他玩,不过这件事是从我们室友小四那边知道的,室友的朋友在隔壁,和追求宋清徽的那个女生是同班同学……”   “什么?追求?”叶小妹这下坐不住了。   刚听小姐姐说,她还以为宋大哥只是有点受欢迎,她在学校也很受欢迎,是人见人爱的小仙女呢,所以也就不介意宋大哥被女同胞所倾慕了,结果宋大哥勾搭的竟然不是暗恋者而是追求者,叶小妹就忍不住了,气呼呼的骂道,“太过分了,他每个月都跑去我们学校,见人就说我们结婚了,还得我现在没有一个追求者,他自己居然背着我在学校装单身!”   楚涵:……   虽然她还是看宋清徽那个腹黑不顺眼,但是他这么被叶小妹愿望,她还是有点于心不忍,帮忙解释道:“宋清徽应该没有装单身吧,我跟沈思默见过他的室友,反正他们是知道他结婚了的,再说开学的时候你不也认识了他那些室友吗?”   叶小妹眨了眨眼睛:“好像是啊。”   但她还是觉得好不公平哦,“都是已婚人士,那他凭什么就能拥有追求者。”   楚涵看着叶小妹这么不甘心的样子都彻底无语了,这是重点吗?   不过看在她难得这么义愤填膺的份上,还是安慰了几句,“这也不能怪宋清徽吧,他长得好,家世不凡,也很受教授们的器重,刚开学就成了风云人物,名气大到连我们学校都好多人认识他了,这样的条件总会吸引到爱慕者,他就算已婚,也不能整天带着个喇叭在外面强调这点吧,再说你开学后好像从来没去看过他?像这种情况,除非他整天把结婚证给别人看,换成我是他的爱慕者,我也不信他结婚了。”   楚涵也不是帮宋清徽说话,只是实事求是而已,毕竟她跟宋清徽相看两相厌,只是她个人的事,站在小妹好友的立场,她真心实意的希望他们能好好走下去。   知道有人在追求宋清徽就立马过来通知叶小妹,楚涵的目的也不是煽风点火,而是要带叶小妹去解决这件事,小妹信任宋清徽是好事,但也不能过度的放任,让有心人转了空子,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感情是需要经营的这句话了。   叶小妹也不是真傻,小姐姐把话说到这份上她当然懂了,但还是不紧不慢,甚至摊手卖了个萌,“所以怪我咯?”   楚涵无奈扶额,感受到了和叶三哥一样的无奈,似乎脱离了叶婶的掌控,这小作精真正开始无法无天了。   只是她难得请假出来,还是希望能把正事处理好的,所以楚涵就有点头疼该怎么把叶小妹哄去宋清徽学校亮个相。   没想到叶小妹作完,只是扁了扁嘴,不满的抱怨:“要带我去宣誓主权你也早点说啊,让我画个妆换身新衣服再出发好不好?”   楚涵扑哧一笑,忍不住掐了掐小脸,吹捧道:“你这么天生丽质,不用特意打扮,刚好自然不刻意、却又能艳压群芳,让对方看一眼就自惭形秽,然后知难而退。”   女主小姐姐才是专业吹彩虹屁选手,把叶小妹吹得飘飘欲仙,果然不再想着回寝室捯饬了,直接挽住了女主的手,抬头挺胸,很有正室风范的道:“那就出发吧。”   楚涵是昨天晚上听到八卦的,早上就匆匆来找叶小妹了,只是在叶小妹这耽误了些时间,加上路上往返也花了两三个小时,直到中午才抵达宋清徽学校,这个点学校刚下课,午餐时间,所以她们也不用纠结,直奔清华食堂而去了。   不管好的学校还是不好的学校,晚的人总是没好菜,所以到了饭点,清华大学食堂也免不了熙熙攘攘、前途无量的高材生们也得乖乖捧着饭盒排队打饭。叶小妹和楚涵骤然闯入热闹的食堂,却不需要可以寻找,她们一个明艳似火,一个清丽动人,姐妹花一般携手出现在食堂,哪怕是清华的天之骄子们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再然后,排队到一半的宋清徽拿着空碗过来了,语气里还有些喜不自胜的意味:“小妹,楚涵,你们怎么来了?”   叶小妹高高兴兴的上前,主动挽住宋大哥,低头一看就郁闷:“我专门请假过来看你,你都不给我打饭吃哇,好过分的。”   算算时间也有快一个月没见了,宋清徽看着这张娇艳如花的脸还是有点激荡,按捺不住激荡的伸出手帮她理了理稍微有点乱的刘海。四周便传来了轻轻的吸气声,显然对这一幕极为震撼。   宋清徽倒是习以为常,他们在叶小妹学校经常手拉手,亲亲抱抱也是大方自然的,所以一时没有想到清华不一样,这儿是他自己的主场,叶小妹作为“无名小卒”不管做什么都不会有太大的关注,但他的一举一动却会被无限放大。   要是能想起来,宋清徽或许会收敛一点,想不起来所以就放飞自我了,当事人对外界的反应浑然不在意,楚涵只好替他们不着痕迹的观察人群、搜寻她们将要打击的目标,没有手机和照片就不是不好,要是知道对方长什么样,现在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然而楚涵这么劳心劳力着,当事人依然事不关己,宋清徽有妻万事足的挽着叶小妹问:“食堂排队太慢了,我们去饭点吃好不好?”   叶小妹果然露出兴奋的笑容,当即就要点头,楚涵眉头一皱,赶紧清了清嗓子,叶小妹还傻呼呼的回头问她:“楚涵姐,怎么啦?”   这丫头果然一听到吃的就把正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楚涵再次扶额,好在她还没忘记此行目的,所以直接冲宋清徽道:“小妹开学以后第一次来学校找你玩,不带她认识一下同学?”   宋清徽不愧是聪明人,身为已婚男士被女生大张旗鼓的告白也让他挺头疼的,楚涵的话让他瞬间把两件事联系在了一起,遂露出了笑容,低头问叶小妹:“中午在食堂吃,晚上我们再去饭店,好不好?”   叶小妹只是笑眯眯地反问:“你怎么知道我晚上还有空?说不定吃完饭我就要回学校啦。”   宋清徽握着她的手柔声道:“好不容易过来一次,你不多玩一玩吗?再说……”   顿了顿,才轻声道,“我们学校旁边的招待所看着也不错呢。”   叶小妹突然瞪大眼睛,“宋大哥,你是在勾引我?”   宋清徽被她的直白弄得俊脸微红,但还是直勾勾看着她的问:“好不好,小妹?”   “既然你都诚心诚意的挽留啦,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在这住一晚吧。”   又约好了开房,宋清徽才把叶小妹送到室友他们那一桌,叮嘱道:“你们在这坐会儿,我去打饭。”   在他们谈情说爱的时候,楚涵已经被闪瞎了狗眼,径直找到了宋清徽的室友,她和沈思默来过这两回,虽然名花有主,但作为大美女依然很受男生们的欢迎,楚涵坐下后便毫不生疏的跟他们聊了起来。   不过跟叶小妹相比,她的人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叶小妹天生就像个聚光灯,让宋清徽的室友们也不自觉拥过来准备和她寒暄。   见此情形,宋清徽把人带过来反而又不放心了,踌躇的站在跟前问,“小妹,要不要跟我一起排队?”   没想到宋清徽有了这么如花似玉的妻子还一点都不体贴,室友们不由纷纷替叶小妹打抱不平,“你小子怎么娶上媳妇的?”   “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   然而他们的话没说完,叶小妹已经主动缠着宋清徽的起身了,看着他们像神仙眷侣一样、亲亲热热到连排队打个饭都要黏在一起,明明更加争气体贴却打着光棍的室友们纷纷落下了心酸的眼泪。   偏偏在座仅剩的一朵红花楚涵,一点也不体谅他们,反而跟他们聊起了宋清徽的爱慕者们。   在人群中排着队的叶小妹,也靠在宋大哥的肩上聊起了同样的话题,她是藏不住事的,把自己的来意说得明明白白,然后直截了当的问:“那女生在食堂吗?”   宋清徽含笑看着她,摇头。   叶小妹瞪眼,“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她在不在。”宋清徽缓缓道,“从看到你开始,我就再也注意不到其他女生了。”   宋大哥今天点亮了情话啊,叶小妹美滋滋的想。毫无疑问,她内心也被宋大哥取悦到了,并且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毕竟她长得这么美,宋大哥看到她就再也看不到其他女生是正常的。所以叶小妹高高兴兴的陪宋大哥去排队打饭,完了又美滋滋的回到楚涵他们身边准备开饭。   楚涵看了看她的表情,也抿唇笑了笑,不再多话,安安静静的吃饭。   从她们进食堂,到吃完离开,气氛都非常的和谐,想象中那些撕逼对峙的画面完全没有出现,大概是现在的人还是要脸的,发现人家确实有对象后就该夹着尾巴立即离开了,哪还有脸上来找事。   楚涵也就完全放心了,一来她都没想到那么讲究且矜持的宋清徽,现在也被叶小妹给调/教得如此热情奔放了,在食堂里卿卿我我毫不脸红,所以叶小妹这次宣誓主权十分的成功,成功到让她都有些目瞪口呆,但宋清徽这么大方不遮掩的态度也确实让楚涵更安心了;其次,她趁着宋清徽打饭的空隙也跟他室友打听过,他们没对过口供,但神情都很自然的说起宋清徽对所有女生敬而远之的态度,她相信他们说的实话。   所以她也不用再为叶小妹操心了,一物降一物,宋清徽恐怕这辈子都逃不出叶小妹的手掌心了。   于是吃完午饭,楚涵便直接跟叶小妹道了别,头也不回的回了学校,反正她学校就在隔壁,回去还能赶上下午的课呢。   叶小妹还想跟她去北大玩一会儿,却被宋清徽拉住了。他幽幽的问她为什么不想陪自己,没心没肺的叶小妹瞬间就把女主小姐姐抛之脑后了,亲亲热热抱住宋大哥:“好啦,从现在开始我是你一个人的了,满意吗?”   宋大哥没说满意还是不满意,直接拉着叶小妹去逛校园了,手挽着手、招摇过市得很。   在上课之前,他还拉着叶小妹去找教授请了个假。宋清徽很受教授们的青睐,请假也比别的同学容易些,教授怜惜他们夫妻分居两地,团聚不容易,很爽快的给了他半天假——其实宋清徽如果不这么被教授信任,他也有办法请到家,作为一个结婚证都能随时带在身上的人,无论如何都会得偿所愿的。   请到了假,宋清徽和叶小妹便去学校外面玩耍了。   主要是开始上课了,再在学校里面晃荡也没什么意思,宋清徽问叶小妹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她不假思索的说出了两个字:“商场。”   叶小妹没事就喜欢和奶奶一块逛商场,宋清徽对她的答案并不意外,也不介意她会花钱,只是看她现在两手空空、也不像是有准备出来的样子,他多少有点不放心的问:“出来带了钱没?”   “好像没带啊,怎么办?”叶小妹仰着头,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一样忽闪忽闪的,宋清徽轻笑道:“那就只能把我这两个月的饭钱给你了,希望不会扫了你的兴?”   叶小妹啧啧啧的摇头,“听起来好心酸呀。”   宋清徽倒是挺坦然的,“毕竟家里财政大权都在你手里。”   叶小妹就喜欢听这话,很得意的掐了掐宋大哥的脸:“小乖乖,我会对你好的。”   宋清徽:“……”   满嘴跑火车的叶小妹这次竟然没有食言,他们去了商场以后,叶小妹破天荒没去看衣服布料,也没有去找她喜欢吃的零食,而是直奔金柜,让售货员挑了只朴实大方的男戒就往宋清徽无名指上戳。   这个骚操作不仅宋清徽惊呆了,连柜台前的售货员都目瞪口呆,她接待过这么多顾客,还从来没见过女同志给男同志买金戒指的,到底是谁给谁求婚啊?   但是这对男女穿得都挺体面讲究,不管谁付钱,都是很有希望做成的单,售货员很快恢复了笑容,热情客气的招呼道:“两位是结婚吗?我们这里有新到的结婚对戒……”   听到售货员的话,宋清徽也反应过来,开始挣扎道:“小妹,我不用这个,你喜欢首饰,给自己买就行了。”   “别动啦。”叶小妹拉着宋大哥的手欣赏起来。她一上来就挑最朴实的男戒,其实是想要让宋大哥扮丑的,谁让他这么招蜂引蝶,戴个土土的戒指显得更安全一点,但是没想到宋大哥的手部线条这么优美,这么丑的戒指他戴上竟然也有几分好看,然后她就忘记了初衷,开始给宋大哥挑起了好看衬他的款式。   金戒指嘛,多少还是有点不符合宋大哥的气质,现在的款式也不怎么洋气,叶小妹只能矮个子里面挑个不那么难看,很有富婆风范的给宋大哥戴上,并且保证道:“宋大哥放心,以后有了钱,我就给你买玉的,钻石的也行。”   年轻的售货员工作了两三年,平时她最羡慕的都是那些要结婚、被对象拉着来买戒指的女同志,今天还是头一次如此羡慕嫉妒一个男同志,让对象给他买戒指,以后有了钱还要给他买玉的钻石的,他何德何能啊!   但是售货员偷偷打量了眼男同志,发现对方面如冠玉、风度翩翩,吃软饭……好像也吃得起啊!   售货员一时间无比纠结,感觉三观再也找不回来了。   跟售货员一样毁三观的还有当事人之一的宋清徽,没心没肺、只想着占他便宜的叶小妹如今也会为他着想,要给他买戒指,还发宏愿以后要给他买玉的钻石的,宋清徽难免有点受宠若惊、苦尽甘来之感,可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羞耻,让爱人给他买好东西,这跟他从小受到的教育背道而驰了。   宋清徽接受不良,挣扎着要取下来,“小妹,我真的不用,要不你挑只自己喜欢的戒指?”   叶小妹继续拉着他的手不让动,“你忘了吗,奶奶给了我一套首饰,里面就有戒指啊。”   宋清徽顿了顿,好像是。   叶小妹其实也有些遗憾的道:“主要是我今天没带多少钱出来,只够买一只啦。”其实要是买对情侣金戒她也不会介意的啦。   听出了她的遗憾,宋清徽更加坚决了,“那我也不要……”   “你必须要。”宋清徽话还没说完就被叶小妹打断了,她撅着嘴道,“我不管,以后必须每天都给我戴着戒指,让大家都知道你已经结婚了。”   说完,叶小妹难得强势的转头问售货员,“多少钱?我们就要这个。”   售货员正吃瓜吃得津津有味,闻言吓一跳,然后手忙脚乱的去开票了。   等待的过程中,叶小妹全程拉着宋大哥的手不放,生怕一不留神他又想去取戒指不肯要了。   叶小妹不知道,在她说明真实用意后,宋清徽就已经没再挣扎了,虽然让女人给自己买戒指有点脸红,可也是小妹的一片心意,若能让她从此安心,他不介意丢脸一回。   从这天起,宋清徽每天戴着这只叶小妹给他买的戒指,从不离身。   其实叶小妹来他们学校狠狠秀过一次恩爱后,宋清徽名草有主的事实便传开了,慢慢的他们连叶小妹的学校专业都知道了,毕竟叶小妹在他们学校也是风云人物,虽然不是多有名的大学,但总归有了来历,她跟宋清徽也称得上男才女貌,从前那些或暗恋或明恋宋清徽的女同学,早就消失得干干净净、无影无踪。   这个年代,敢孤注一掷当小三的还是少之又少,她们又是名牌大学生、天之骄子,心底多少保留着一分清高和骄傲,怎么也不会让自己太难看。   宋清徽的戒指不防狂蜂浪蝶,倒是教授们看着,常会打趣他年纪轻轻就跟他们一样踏进了围城。   叶小妹虽然离得远,但是她有女主小姐姐这条眼线,楚涵离宋清徽学校近,很轻易打听到宋清徽的动态,经常把消息传给叶小妹。   对于宋大哥被老教授们归为他们那一类,叶小妹表示还算满意,这样宋大哥就变成无人问津的老男人啦\\(≧▽≦)/   作者有话要说:  我完成榜单任务啦,晚安~   ☆、第一百三十四章   叶小妹和宋大哥的第一次婚姻危机轻而易举的解决了, 但她却没有从此专注学业心无旁骛,因为有意思的活动实在太多了。   其中最让叶小妹高兴的是女主准备开始创业了,小姐姐主动来问她要不要投资一起做生意,顺便对他们的生意有什么建议云云了。   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叶小妹兴奋地都想要唱出来了,毕竟她从认识女主小姐姐的那天起,就在等着女主发家致富开启事业线,而她只需要抱抱大腿就可以躺着飞升。   所以如今终于等到这一天, 叶小妹当然求之不得。她甚至恨不得把所有积蓄一股脑儿投给楚涵,投资越大回报也就越高, 说不定她以后靠着女主小姐姐也能当个女富豪呢。   不过叶小妹也很有逼数,她是掌管财政大权没错,但除了她自己的小金库, 宋大哥的私房钱也都在这儿呢, 两个人的积蓄当然要两个人一起商量,因此她按捺下了上交全部家当的冲动, 告诉楚涵她肯定愿意一起做生意,但是具体投入多少需要跟宋大哥商量。   楚涵当然是善解人意的表示不急,她现在只是提前准备着,真正放开手脚还要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行。   但叶小妹还是迫不及待的跑去找宋大哥了。   除了在学习的问题上宋清徽勉强过叶小妹, 其他方面他向来是有求必应的, 这次也一样, 闻言只是笑道:“不是说了你做主吗,怎么还特意跑一趟?”   叶小妹还是那么腻歪的依在他身上,歪着脑袋卖萌, “那我想把咱们的积蓄,全都拿出来给楚涵姐做生意,也没有关系吗?”   宋清徽这下还真愣了愣,倒不是心疼钱,而是有些怀疑的问叶小妹,“所有积蓄都拿出来,那你以后想吃点好的、想买新衣服了,怎么办?”   国家给大学生的待遇是不错,给的生活费不但保证学生们能吃饱饭上学,节省的同学每个月还能攒点钱寄给家里,但是叶小妹跟他们不一样,她娇生惯养,光是吃饭就要求每顿得有荤有素,多少生活费都花得干干净净,偶尔下个馆子,那生活费就完全捉襟见肘了。   他当然可以自己少花一点来补贴她,他们学校不但生活费给的高,给学校捐款的人也多,所以奖学金比较丰厚,但叶小妹不但嘴巴挑,又紧跟时尚潮流,最喜欢逛街买衣服了,照她这种花法,哪怕他多争取点奖学金也是不够的。   所以手里不留点积蓄的话,宋清徽还真担心叶小妹这日子过不下去。   宋清徽的提醒很有必要,叶小妹也猛然回神,“对哦,我差点忘了还得留点钱自己花的。”   投资小姐姐的生意是为了以后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但是做人还是要脚踏实地,美好的未来要把握,现在的幸福生活也不能丢。   于是她重新考虑了一下,决定道:“那我们留两百,其他的都拿出来做生意,怎么样?”   宋清徽没想到叶小妹宁愿“省吃俭用”也要支持小姐妹的事业,挑了挑眉,倒也从善如流的点头:“只要你觉得这样可以,那就按你说的做吧。”   听懂了他言外之意的叶小妹还真踌躇了一下,然后掰着手指头算起来,“两百块钱,还有三年半,但是学校每个月发十二块……我觉得够用了,毕业就参加工作了,到时候又有钱啦。”   宋清徽对叶小妹大言不惭的口气感到好笑,打趣道:“以前不是不想工作吗,现在开始惦记着赚钱了?”   叶小妹挽着他的手臂笑眯眯:“我说的是宋大哥参加工作后就有钱啦。”   宋清徽:……   “那我压力是不是很大?”   叶小妹捏着嗓子学志玲姐姐的声音:“加油加油加油哦。”   “……”宋清徽无奈的点头,“会的。”   养了这么个小花钱精,不加油怎么行呢。他现在就已经压力山大了。   叶小妹也对自己的属性很有逼数,商量完大事,又拉着他甜蜜蜜的灌**汤:“宋大哥你真好呀,又大方又善良关键是有担当,太帅气了。换成别的男人,肯定小气巴拉的不让我投资,说不定还要骂我是败家娘们……”   宋清徽挑眉:“败家娘们?”   叶小妹眨了眨眼睛:“夫妻吵架不都这么骂人的吗?”   别人可能是这样,但是“娘们”这两个字放在叶小妹身上,宋清徽还是有些无法直视的。   他这么说着,叶小妹便兴致勃勃的追问道:“那我是什么呀?”   宋清徽沉吟了一下,很有求生欲的回道:“败家的……小仙女?”   叶小妹果然龙颜大悦,败家小仙女儿可还行,又靠回宋大哥肩上美滋滋的道:“再败家也是你自己招的。”   当初可是宋大哥要死要活求着她嫁给他~   宋清徽鼓作深沉的点头叹气,确实是他自找的,也甘之如饴。   投资的事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叶小妹很积极的把钱都准备好了,然而一直等到学期末楚涵才过来找她。   楚涵亲自来找叶小妹,主要也不是为了拿钱,而是跟叶小妹商量做生意的事,她决定第一桶金就从女装开始。   在别的领域,叶小妹可能没有发言权,但是穿衣打扮什么的,这姑娘比她这个从二十一世纪重生回来的人还潮。不过叶小妹对于吃喝玩乐称得上无师自通,楚涵觉得她应该也同时点满了时尚技能,所以做女装生意,跟叶小妹一起商量着来准没错。   “店就先不开了,咱们下个学期先在学校试试水,我这阵子已经找好了几个裁缝,有单子就让她们临时做,面料什么的我也有了渠道……”   年代久远,叶小妹也不记得女主究竟是不是从女装开始发家致富的了,但她对小姐姐充满信心,毫不犹豫的支持:“我觉得很好,咱们就这么干吧!”   楚涵的话被中途打断,她也不生气,笑了笑便继续说:“暑假你们什么安排?我准备做几套衣服去街上摆地摊,等开学了就要靠小妹招揽顾客了,你长得这么好看,气质又好,在学校也是名人了,你穿的衣服肯定很多人都想跟着买。”   那不就是代言人了嘛!叶小妹太喜欢这个身份了,疯狂点头表示同意小姐姐的建议,并且美滋滋的盘算着,“这样我每天都有新衣服穿啦。”   “对啊。”楚涵也笑眯眯的点头,“小妹你又会画画,有什么想穿的款式还可以自己画出来给我啊,面料什么的我会想办法解决,你只要等着穿最喜欢的新衣服就行了。”   叶小妹听得双眼发亮,“那就太好啦,夏天到了,正好可以穿各种漂亮的裙子。”   “可惜马上就放假了。”楚涵循循善诱的问,“小妹暑假要不要留在北京跟我一块去摆摊?”   有好看的小裙子穿,叶小妹这下毫不犹豫的点头:“要啊要啊。”   可惜叶小妹点头没用,暑假她要跟叶三哥和宋大哥一块回老家。   暑假正好赶上秋收,叶三哥得回家帮忙赚工分,叶小妹自从考上大学,户口就跟着宋大哥一起迁回北京了,宋清徽现在回双岗干了活也拿不到工分,当然不是为了秋收的事,他回去主要得跟叶队长他们商量婚礼的事。   婚前两家就说好了,双岗办一场婚礼,回北京还得再办一场,如今一个学期都过去了,北京的婚礼也该提上日程,这事是叶小妹和宋大哥宋爸爸宋妈妈他们一起商量的,婚礼的日子不出意外就是在冬天,主要是叶家人大老远来一趟北京不容易,最好安排在农闲时节,这样他们还可以顺便在北京玩几天。   宋清徽表示冬天是不错,只是希望不要太挨着年尾,趁着学校还没放寒假,可以把老师同学也请过来,反正就在北京,人多热闹些。   宋奶奶闻言便当场翻起了黄历,说是元旦这天就不错,日子好,单位学校又都放假,亲朋好友都能有时间能参加婚礼。   于是叶小妹和宋清徽的婚礼就定在元旦这天了。   大家一起商量的时候,叶小妹全程表示没意见,元旦结婚日子也不错,以后宋大哥肯定忘不掉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年年都得给她准备礼物不可,请老师同学都来参加婚礼她也没意见,反正她在哪都是最美丽的新娘子,宾客越多说明她的排面越大嘛。   但是叶小妹没有想到,只是补办一场婚礼,宋大哥居然也这么讲究,非要他们亲自回老家通知商量不可,这样一来,她就不能愉快的跟小姐姐一起穿裙子摆地摊,叶小妹有点不开心。   偏偏大部分时候对她有求必应的宋大哥,在婚礼的事情上竟然也强硬到不行,罔顾她的意愿把车票都买好了,他们的行李也打包了,大有赶鸭子上架的架势,叶小妹也只能乖乖的跟小姐姐告别。   楚涵当然是有点小失望的,不过也能理解,结婚当然比她们摆地摊更重要得多了。因此她不但跟沈思默一起来火车站送行,看着叶小妹闷闷不乐的小脸,半是打趣半是安慰道:“小妹,你都离开家大半年了,就不想叶叔叶婶他们?我现在都有点想念在双岗的日子了。”   在双岗生活了三五年,叶小妹当然也会想念老家的亲朋好友,但是她很洒脱的告诉小姐姐,元旦的婚礼,叶队长他们肯定都会来北京,他们早就惦记着这一茬了,所以不愁没有见面的机会。   楚涵点头笑道:“那就太好了,到时候你忙着准备婚礼,叶叔叶婶他们我可以帮忙招待。”   叶小妹一不留神就被转移了关注点,还挺开心的点头:“那就太好了,他们来了北京肯定得去天an门,我都逛腻啦。”   两年前跟宋大哥回北京探亲就去过天an门好几回,开学前又陪着叶三哥去逛过,开学后同学们又组织过几次班级活动,次次都不落,逛得她如今再也不想去天an门了= =   叶小妹这么没心没肺,楚涵也只能无奈的摇头。   这个时候,叶三哥突然上前递给楚涵一只信封,“小楚,听小妹说你最近想做点生意,还找小妹凑了钱?我这也有两百,不介意的话拿去用吧。”   叶军华就属于宋清徽说的那种自己省吃俭用、每个月还能给家里寄点钱的好学生,当然叶家也不穷,叶队长和叶大哥叶二哥工分高,少了叶小妹这个拖后腿的,如今家里几个小朋友每天都有鸡蛋羹吃,过得可舒坦了,叶军华省下来的钱不用往家里寄,就都自己攒起来了。   他每个月还有工资,出来的时候王翠芬又给了他好几十带着应急,林林总总加起来也算个小土豪。   本来思想传统的叶军华也是按照王翠芬同志的叮嘱,攒点钱好娶媳妇,他这个年纪念完大学已经算是大龄了,毕业第一件事应该要把结婚提上日程,他既然还有工资、上学有生活费补贴,就不该事事指望着父母付钱,自己攒点钱为结婚做准备。   不过知道楚涵缺钱用以后,叶军华觉得这笔钱借给她更为重要,因为他一直记着楚知青对小妹的好,从几年前开始就盯着小妹学习,要不然小妹也不会这么顺利的考上大学,现在能够有机会回报,叶三哥自然义不容辞。   叶军华的心思很好懂,楚涵自然也不犹豫的接过他的钱,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咱们一起做生意吧。”   叶小妹觉得叶三哥可机智了,赶上了他们发家致富的末班车,一直到上了火车还在美呢~   ☆、第一百三十五章、   叶小妹回家之前好像很不情愿的样子, 但是回到双岗以后她就乐了,因为她现在回去已经不是一般的回家探亲,而是衣锦还乡。   大学生加北京媳妇的身份让叶小妹成了人们眼中的天之骄子、人生赢家,所以不但叶家人热情迎接她的归来,全村老少也对她趋之若鹜,少不得每天追着她捧着她,希望能多听一些北京和大学里的故事。   而最喜欢众星捧月的叶小妹被父老乡亲们如此热情的包围着, 自然是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所以她很快就乐不思蜀起来。   像叶小妹一样快落的还有王翠芬, 本来她也想谦虚低调来的,打算过几天,等小妹和女婿在家休息好了, 她再好像不经意的样子跟他们提这件喜事, 说不定不等她开口,村里就有人急着给小妹报喜, 到时候她也可以好好给小妹几个说说。   王翠芬觉得她可能就要从队长媳妇变成副社长的媳妇了,放在他们这儿大小也是个人物,所以她也得提前学着老书记媳妇她们端起派头,不能去了公社再咋咋呼呼, 给孩子他爹丢脸。   不过王翠芬想得很好, 这些天也做得不错, 只是一见着快半年没见的小妹就忍不住了。   叶小妹越表现得喜气洋洋,王翠芬越急着想跟小妹分享这件喜事,遂勉强憋了一晚上, 第二天听到小妹和女婿说已经商量好了年底在毕竟办婚礼,还要请他们和学校的老师同学一起参加,王翠芬心花怒放之余,终于忍不住笑道:“办婚礼好啊,那说起来也是双喜临门了……”   王翠芬还想卖个关子,所以没有一下把话说完,其他知情人也是咧着嘴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宋清徽和叶军华对视一眼,心里头多少有些猜测。   叶队长和村里其他人不一样,知青走了以后,叶队长就是队里少有的文化人,宋清徽和叶军华去了北京,电话联络是不方便,书信往来却没有难度,他们又是孝顺人,基本上每个月都会给老家写信,因此离开归离开,叶家的大部分事他们还是清楚的,包括他们开学后又有领导来队里考察加慰问,叶队长还被点名去县里开过会之类的“小事”。   所以王翠芬一开口,宋清徽和叶军华就猜多半跟叶队长的仕途有关,现在形势越来越好,叶队长这样能干也让领导看在眼里的基层干部,升迁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同样没少给队长父亲写信的叶小妹就没想那么远了,她第一反应就是:“双喜临门,难道大嫂二嫂又结伴怀上了?”   说着还不忘转头去看叶大嫂和叶二嫂的肚子。   林红梅和宋秀秀都在院子里哄孩子们玩,见到小姑子的反应,林红梅大大方方的朝她笑道:“还是小妹聪明,你二嫂确实又怀上了,不过我还不急,大宝和二宝一个比一个皮,臭小子就是难带,等他们再大点我再看看能不能生个妹妹。”   如果是以前,妯娌怀上而自己还没消息,林红梅可能要酸一酸,但是现在,老叶家的两个孙子可都是从她肚皮里爬出来的,林红梅便觉得再无威胁,宋秀秀怀得容易,搞不好又是个丫头片子,他们老宋家的女人就是生闺女的命。   哪怕宋秀秀这胎一举得男,也比不上大宝和二宝在爷爷奶奶心中地位,更何况大宝还是他小姑姑亲手带大的,姑侄俩别提多亲热了——小姑子可是他们家最有出息的人,林红梅觉得大宝只要继续讨小姑姑喜欢,以后前程无忧了,自然不把宋秀秀怀孕放在眼里。   林红梅能这么想,宋秀秀自然也会这么想,她也怕再生下来又是个闺女,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所以这一胎怀得有点喜忧参半,只是扶着肚子迎向小姑子的目光,矜持点头。   叶小妹立刻意识到,看二嫂的表情好像不是欢喜的样子,所以老母亲说的喜事肯定不是这个。她正准备不耻下问,还没张嘴便被迫不及待分享正事的王翠芬拉了过去,“傻丫头,你二嫂怀孕当然好事,不过还没到三个月呢,别瞎嚷嚷!娘说的是你爹可能要当咱们公社副社长的事。”   “副社长?”叶小妹果然满脸震惊。   这个称号乍一听还以为他们在演日剧呢,副社长,他们这儿也有这样洋气的职务吗?   王翠芬把小闺女的反应理解成了惊喜,便握着她的手不住点致意,并且解释道:“原来的副社长干到今年就退休了,上面的意思是让你爹接任,但是咱们队里也有一摊子事,那个田里养鱼全靠你爹顶住压力才干成的,所以你爹得提前准备,先把队里的新队长选出来,你爹好好带一段时间,然后再去公社报道,要退休的林副社长那应该也有事情要交代你爹,我估摸着从北京回来,你爹就该走马上任了。”   所以她才说这是双喜临门。   有王翠芬同志解说的功夫,叶小妹好好的消化了职务问题,不过很快又想起来队长父亲貌似有点爬早了,原著关于叶家的剧情不多,但是她记得很清楚,队长父亲当的是副乡长而不是什么副社长,可这会儿还是公社制度呢,队长父亲的副乡长搞不好要等到改革开放以后,那么问题来了,队长父亲现在是怎么当上副乡长的?   男女官配都被拆了,叶小妹并不在意剧情改变什么的,别影响她吃肉就行了,队长父亲提前当上乡干部,倒是很有可能让她多吃几块肉,她当然是乐见其成的了,只是按捺不住内心的小八卦,拉着老母亲打听起来。   王翠芬还真的知道一点原因,突如其来的“加官进爵”让向来稳重深沉的叶队长也坐不住了,对外还端着严肃的面孔,私底下却忍不住跟王翠芬分享了自己升迁背后的故事。   他们夫妻多年早有默契,叶队长以前也会偶尔跟王翠芬说一些不能透露出去的事,王翠芬从来没掉过链子,这次当然也一样不能乱说,加上“领导夫人”的新身份让王翠芬充满了偶像包袱,更加不能随意出去说笑,王翠芬心里憋得很,如今叶小妹问起来,总算可以痛快的八卦一回了,王翠芬滔滔不绝,“嗨,这有什么原因,还不是你爹这个队长当得太好了,连续几年田里养鱼,不但鱼养得好,连粮食产量都比别的队好一些,上面能不重视吗?老书记早就说过要你爹带领公社一起养鱼种地,要是你爹去了公社,工作是不是能更好的展开?”   “展开工作”几个字眼成功出卖了王翠芬同志,让宋清徽和叶军华立刻意识到这话多半是叶队长私底下对王翠芬说的,还是很有可信度的。不过也只有他们俩想到、然后颇有默契的相视一笑,其他人包括叶小妹都还在一脸期待的看着王翠芬 ,“还有吗还有吗?”   叶小妹的期待没有落空,王翠芬很快说到了她爱听的戏份,“不过让爹去公社,老社长说了不算,这得县里的领导决定才行,而上面的领导看中你爹,就不只是养鱼的事了,国家现在最缺的是人才,最重视的是教育,结果去年高考,整个县听说也就出了不到二十个大学生,光是咱们队里就有五个,还有名校呢!”   “听说上头领导还研究过了,觉得能为国家培养出这么多人才,你爹才是真正的功不可没,小妹你跟老三就是最好的例子,你们兄妹是真正从农村走出去的孩子。尤其典型的是小妹,老三好歹在全县最好的高中、跟着最好的老师学了三年,有考上大学的基础,小妹一个初中生,要不是你爹教得好,怎么能打败上百万知识青年考入北京的大学?”   “所以上面决定提拔你爹去公社,主管教育方面的工作……”   王翠芬说得太传奇,叶大哥他们代入不进去,都当故事一样听了,唯独叶小妹听得很投入,听完还踊跃发言,美滋滋的总结道:“所以我爹能当上副社长,我是不是也功不可没呀?”   丈母娘还没回答,宋清徽已经忍不住侧目,很是无奈的看着叶小妹,明明叶婶说了这么多,小妹就只听出了这个?   这丫头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傻呼呼,如今又在外语系成功扎根,他都忍不住担心她会不会越来越鸡同鸭讲了_(:3j∠)_   王翠芬却不觉得小闺女这是鸡同鸭讲,她刚开始愣神是因为有点没理解叶小妹的话,“功不可没”这个成语她也是从叶队长那里搬过来的,慢了几秒才get到叶小妹的意思,王翠芬顿时脸都笑成一朵花了,摸着叶小妹的头欣慰道:“对啊,都是因为你,小妹就是咱们家的小福星。你爹都说了,你三哥要不是有小楚和小沈的学习资料和补课,估计也没那么容易考上大学,咱们队里落榜的城里知青可不少。人家这么帮忙,也是因为小妹呢……”   宋清徽本来觉得丈母娘也被叶小妹带歪了,听到这里突然觉得丈母娘言之有理,楚涵和沈思默对叶家人好确实是因为小妹,他们还只是帮忙,他可是叶家的女婿,日后但凡自己有条件,丈母娘这边有需要,他自然是出钱出力义不容辞的。   从这个方面来讲,叶家有了叶小妹,往后自然是蒸蒸日上的,宋清徽就算本能想反驳丈母娘的话,一时间也找不出更有力的理由。   他都无言以对,叶家其他人当然是完全顺着王翠芬的话附和着,“是啊是啊,自从小妹长大,咱们家日子是一天比一天好了,如今爹都要去公社当领导了,放在过去哪里敢想啊……”   他们这么发自内心的吹捧,叶小妹便被吹得飘飘然,沉浸在“凭一己之力带着全家发家致富”的新人设中无法自拔,更加不惦记着回北京了,留在老家被亲朋好友捧得过瘾了,眼看着又要到开学的日子了,她才依依不舍的告别亲友,和宋大哥叶三哥一起踏上了回北京的列车。   来车站接人的楚涵便深深的郁卒了,当初叶小妹那么一脸不情愿走的样子,她还以为这丫头在家待不住,铁定过不了两天回北京,她们就可以一起愉快的搞事业了。   没想到叶小妹闷闷不乐的回了家,一眨眼就玩疯了,玩到开学前一周才回来,要不是宋清徽他们开学早、再不回就赶不上,楚涵都怀疑叶小妹是不是准备踩点回来了。   找了这么个没心没肺的合伙人,楚涵很怀疑自己是不是脑子坏掉了。不过当她在站台看到人群中那抹靓丽的身影时,眼睛便唰的一亮,所有的郁闷和自我怀疑瞬间烟消云散。   一个暑假没见,叶小妹在老家非但没晒黑,感觉好像比放假之前更加水灵了,在家里应该吃得也很不错,盈盈一握的细腰上面一对小馒头似乎也长大了,衬得小蛮腰更加细致了,臀翘腿长,盘正条顺,楚涵已经能想象到叶小妹穿着她准备好的这些衣服去开学引起轰动、生意火遍全校的画面,也就不介意叶小妹靠不靠谱了,就把她当成移动的展示柜吧。   这么安慰完自己,楚涵便迫不及待的往前挤跟叶小妹汇合,几人打完招呼,她便告诉叶小妹给她准备了十来身新衣服先穿穿的事,叶小妹果然很惊喜,连老公都不要了就往她身上扑,美滋滋的道:“楚涵姐你真好,新衣服都在哪里?”   “放在我租的房子里,随时可以回去拿,开学后我搬回宿舍,这个房间就留着放存货。”楚涵说着,笑眯眯的对叶小妹道,“我们是合伙人,就不说提成什么的了,找我们买衣服的同学越多,下期给你做的新衣服也更多,好不好?”   女主小姐姐一出手就这么阔绰,十几身新衣服,相当于半个月都不重样了啊,叶小妹很高兴,便信心满满的握拳:“我肯定卖得又快又多!”   叶小妹确实很厉害,或者说她的颜值很厉害,都没怎么费心,业务已经扩展到周围几个学校,开学一个多月后已经有外校女生跑来托她介绍做衣服的地址了。业绩来得这么轻松,让混吃等死的叶小妹都有点沉浸在赚钱的快感中无法自拔了。   一眨眼婚期都近了,叶小妹还没把重心放在婚礼上,倒是同样沉迷赚钱的楚涵更靠谱些,瞒着叶小妹给她准备一套婚纱。   ☆、第一百三十七章   叶小妹觉得楚涵小姐姐又棒又贴心, 但楚涵却没料到叶小妹真能穿上婚纱出嫁,她只是觉得叶小妹热衷打扮也喜欢尝鲜,肯定也会很喜欢婚纱的款式。   不管在结婚这天能不能穿上它,别的小朋友都有了,叶小妹也要有,哪怕在衣柜里放着看都行,这样以后想起来才不会太遗憾——楚·老母亲·涵如此想到, 这才仿造前阵子看过的电影《罗马假日》里的造型来了一套。   楚涵也不想山寨的,但她没学过这个, 设计不出真正独特又美妙的婚纱,就算设计出来了,她还要费心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做婚纱呢, 山寨才是简单又省事的办法。   好在叶小妹不在意这个, 看到婚纱和皇冠瞬间就兴奋了,这让楚涵觉得充满成就感。   可她真没想到叶小妹长能耐了。从叶小妹平时的只言片语中她推测宋家家世不一般, 好像军人世家,听起来宋清徽的母亲似乎是位比较挑剔讲究的领导夫人,楚涵便认为叶小妹穿上婚纱出嫁多半是没戏了,入乡随俗, 她多半得按照宋家习惯穿军装结婚呢。没成想叶小妹不声不响, 不但自己没穿军装, 还能争取到让宋清徽配合她穿西装的权利,可真是叫她刮目相看了。   楚涵都不得不开始佩服叶小妹了。   但叶小妹真没她想的这么能干,说服宋家人她都没费多少口舌。刚带着婚纱回去向大家争取权利的时候, 赵海兰他们是本能的想要反对,宋清徽很快笑道:“其实这也是有讲究的,小妹前段时间带我们看了一部外语片,女主角是欧洲的一个公主,里面皇室婚礼都穿这种礼服,好像是叫婚纱……”   宋奶奶和赵海兰一听到皇室公主都穿婚纱,都不用叶小妹和宋清徽再说下去,她们瞬间便改变主意了,他们家结婚也穿这个,不但有排面,还洋气呢,多好啊!   在宋家,这种事向来是女人做主,老太太和宋妈妈都同意了,宋爸爸他们自然没有意见,于是叶小妹如愿以偿的穿上婚纱风光出嫁了。   像赫本一样美丽优雅又灵动的叶小妹被大哥背着下了楼梯,下面就换上婚车了——一辆系着大红花的自行车。   当初在老家,叶小妹都混上了拖拉机当婚车,现在来了北京竟然只有自行车,似乎有点差了排面,但是老家的拖拉机是生产队的,不是他们自家的,宋大哥的自行车却是自家买的,当然不能比。   要说“公车私用”,当初宋堂哥都能搞出吉普去车站接叶小妹他们,老爷子宋爸爸他们也能分分钟弄辆吉普来给他们但婚车,问题是没必要,公家的车那是国家的资源,结个婚还要浪费国家资源,这事老爷子才不干。   小汽车不能借,摩托车当然也就没必要了,如今平均工资都才二三十块,一辆摩托车却要上万元,宋家这样的条件都舍不得买,他们亲戚中倒是有搞了摩托车的,可是借来的到底不比自己家有的,现在的风气也没那么攀比,宋清徽也只是乐呵呵洗干净自家的自行车来接新娘了。   穿着婚纱的叶小妹一手捧着花,一手搂着宋大哥的腰招摇过市,伴郎们同样骑着自行车、载着伴娘紧随其后,这样一群神采飞扬的年轻人,也是街边一道靓丽的风景,路过的人民群众都忍不住驻足观看。   就这样,叶小妹在迎亲队的追捧拥簇下到了宋奶奶家,家里这会儿也是高朋满座,大部分客人都到齐了,穿着婚纱戴着皇冠的叶小妹被宋大哥抱下车,穿过人群一路来到楼上的婚房,全场客人几乎看呆了眼,新娘子都没影了才想起来他们还没好好打趣打趣这对“新人”!   赵海兰春风得意的招待众人:“小叶穿的婚纱,外国人结婚都是这么穿的……嗨,这孩子不是在外语系嘛,她就喜欢赶这种时髦,对了,今天的主婚人还是他们系的教授王主任呢,王主任很热心,主动给小叶主婚……待会他们来了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叶小妹出场效果太过震撼,以至于赵海兰同志都顾不上亲儿子,一心为叶小妹吹起了牛逼。   婆婆尚且如此,亲妈王翠芬同志只会更加与有荣焉,她也满脸春风得意的招待着客人呢!   叶家众人来北京已经有五六天了,为了参加小妹的婚礼可以说是拖家带口,叶队长和王翠芬夫妻是必到的,叶大哥和叶二哥当然也得加入,他们身强体壮力气大,一家子的行李就靠哥俩搬运了,带了大的当然还得带上小的,王翠芬很公平的把大宝和大妹带上了,理由是他们比弟弟妹妹大,出门带着更方便;叶奶奶身子还算硬朗,这几年她跟叶小妹处得也挺好,加上叶队长和叶大伯兄弟感情也一直不错,所以他们俩也来了;王翠芬娘家父母都去世了,不过为了公平起见,就叫上了叶小妹的大舅,在农村的婚嫁仪式上,舅舅也是分量十足的长辈之一,能到场的尽量都要到场。   所以为了叶小妹的婚礼,老叶家能来的人都来了,半辈子才来一次首都,当然也该好好看一看北京城,这次车票也是宋爸爸让人订的,宋爸爸很体贴的给他们订了提前好几天的车票。   老叶家的人到北京后,就被老爷子老太太热情的留在家里住了,他们就是想去外面住宋奶奶都不让出门。叶家人也就从善如流的住下来了。   叶小妹和宋清徽这对新郎新娘有点忙、抽不开身来,好在还有叶三哥、楚涵和沈思默搭把手,他们虽然也忙于功课,但还可以抽空并轮流带一家子出去玩耍,叶队长他们倒也慢慢把心心念念的北京城逛完了,这么多天待下来,在宋奶奶家也稍微有点自在的感觉了。   不过王翠芬也没有想到,婚礼这天她还能像个女主人一样在宋家招待客人——别看他们拖家带口好像气势很足的样子,可是一场婚礼,女方家里才到这么十来个人,其实已经很冷清了,王翠芬都准备好这天啥都不用干,像个客人一样坐着等开放就好了。   却没想到婚宴这么热闹,他们娘家人虽然来得不多,小妹学校的老师同学却不少,这可都是他们女方请过来的人,再让亲家母招待就不合适了,所以王翠芬也站在门边像个女主人一样招待客人了。   婚礼现场,女方这边客人多,代表着给新娘撑腰的人多,以后在婆家就越有底气,这是好事,所以王翠芬一点都不觉得麻烦,反而美滋滋呢,可惜她只会讲一两句普通话,大部分人客人还是靠叶军华和叶队长招待着。   在婚房休整片刻后,新郎新娘被请下来玩耍了,城里人可比乡下会玩了,王叔主婚,其实就相当于婚礼主持人,王叔不但让叶小妹和宋清徽讲他们的爱情故事,还把到场的学生叫上来说说他们发现的小故事,叶小妹和宋清徽在学校发生的jian情可就多了,同学们一个说一件,估计都有不重样的。   这场别开生面的婚礼让人眼前一亮,婚礼也从白天一直热闹到晚上。   城里不像乡下那样婚宴要摆上三天,不过宋家也准备好了摆一整天,中午晚上都打算宴客,关系近的亲戚朋友都会吃全程,不过由于婚礼现场太热闹太好玩,叶小妹的同学老师们都留下来吃晚宴了,所以晚上叶小妹和宋大哥还得继续敬酒。   惊艳亮相过后,叶小妹对于要不要继续穿婚纱已经无所谓了,所以晚饭前她很贴心的换上了军装。   婚礼还没结束,化妆师也没走,心灵手巧的化妆师很快给叶小妹换了个发型,刚好她的头发还是卷的,打理了一下直接挽了个复古的发髻,配上烈焰红唇,天真优雅的小公举摇身一变成了军中绿花,叶小妹收获的好评如潮。   一直到婚宴结束,小伙伴们还在夸叶小妹这场婚礼出尽了风头,这下真的是全北京最美的新娘子了,叶小妹当然也是美滋滋,跟宋大哥“送入洞房”后不急着亲亲抱抱,而是迫不及待挽着宋大哥求夸奖,“我今天表现是不是很好?你有没有为我骄傲自豪?”   这一整天,宋清徽的注意力大部分都放在叶小妹身上,但因为亲朋好友们羡慕惊艳的眼神太过炽烈,让他想忽略都忽略不了,现在叶小妹一说他便下意识弯了弯唇,不得不说他心里确实挺骄傲挺自豪的,便捏了捏她高挺的小鼻子:“是啊,新娘子这么漂亮美丽,看得出来大家都很羡慕我呢。”   叶小妹歪着头:“那我是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子吗?”   “在我心里永远都是。”   艾玛宋大哥今天可太甜了,甜得叶小妹都不由自主心花怒放起来,美滋滋的道:“真希望每年都能办一场婚礼,这样我就真成永远美丽的新娘子了。”   宋清徽抽了抽嘴角,第一次压力大到让他忍不住吐露心声:“这个……太夸张了吧。”   他们能办两次婚礼都算少有的了。   叶小妹考虑了一下,一年一次好像确实有点夸张,而且还劳民伤财,所以她退而求其次,“不然十年一次?”   没事就办婚礼什么的还是有点挑战宋清徽的三观,从来没有人这么办的,但是想想十年后他跟小妹的样子,不知为何心里还有点甜蜜,溜到嘴边的拒绝也咽回去了,忍不住搂紧身边这个小祖宗,缓缓点头:“都依你。”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就写到这里,后面还有点内容,因为时间跨度比较大,所以会当成番外写。这周磅单任务差得有点多,争取晚点码一章番外出来_(:3j∠)_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一九七九年, 小平同志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到一九八零年三月,“出口特区”改名成“经济特区”,标志着国家进一步发展经济的决心,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也开始关心商业发展了。   这一年,叶小妹进入大三,还有一年就该毕业参加工作了, 他们作为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稀缺人才, 工作和待遇都是不用愁的,各大单位都抢着要人,不过到底离毕业的日子近了, 同学们讨论最多的话题也渐渐变成了工作。   叶小妹还在原来的文学院宿舍, 三年下来跟小伙伴们处得越发亲密,每逢宿舍内聊到工作, 就一定会是以打趣叶小妹做结尾,她跟女主小姐姐合伙的女装店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品牌名称叫锦曼,楚涵还找人设计了好看的“j·m”花体字做为商标, 商标挺洋气, 衣服款式也时髦, 加上有叶小妹这个名声在外的野生代言人,两三年下来,锦曼已经成了北京人人皆知的“名牌”, 听说名气都传到其他地方去了,店员汇报常有外地人来北京就会去逛锦曼,给朋友姐妹带一堆的新款衣服,也算是最早的代购了~   楚涵再想韬光养晦,也不愿意错过大好的赚钱良机,所以发展到现在,他们已经有五家门店了,完全可以自己办厂并且扩大时常,比如去上海和苏杭开店,深圳广州也值得发展。   可惜他们还是学生,好不容易考上心仪的名校,目前当然是以完成学业为主,只能忍痛暂停发展,经营好北京的市场。   世上从来不缺聪明人,其实早就有投资商找到楚涵要跟她合伙一起把品牌做大做强,门店开满全国各地,不过楚涵的野心更大,他们现在起点就很好,社会资源人脉什么的也够,完全可以把锦曼做成集团企业,女装,饰品鞋包,未来有钱做研发,还可以发展护肤彩妆的生产线,总之前景非常好,何必让外人来分一杯羹呢?   楚涵宁愿稳扎稳打,也不想贪功冒进打乱自己的规划,所有投资商都被她拒之门外了。   不过楚涵觉得被学霸的身份耽误了自己的商业版图,在大部分人眼里,还没毕业就拥有了五间门店,每家店生意爆满,堪称日进斗金,楚涵和叶小妹已经非常了不起了。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越来越在意金钱,连大学生都不例外了,小伙伴聊起工作都会羡慕的打趣叶小妹,她毕业了啥单位都不用考虑,就在自家公司当个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公司对内外业务反正都有能干的楚涵撑着,叶小妹只需要每天穿着新款衣服站站台、打打广告就完成任务啦。   不过外语系的王主任就该发愁了,惊喜培育的好苗子,对报效祖国和母校毫无想法,一心只想回家躺赢,惨兮兮~   叶小妹一点都不介意小伙伴打趣她不思进取,每当小伙伴们说起这个她都美滋滋,抱上女主小姐姐的大腿、成为她的商业合伙人,是她人生中第二成功的壮举了——第一壮举当然是把宋大哥变成长期饭票。   女主小姐姐能干的超出了她的想象,就像大家说的,毕业后她啥事不干,当个挂名的老总,每天除了迟到早退,就只要专注花钱享受,轻轻松松当富婆。   然而就在叶小妹美滋滋坐等毕业的时候,王叔突然把她叫去了办公室,喜不自胜的宣布了个让叶小妹目瞪口呆的好消息:“去美国进修?”   刚开始被王叔忽悠到外语系的时候,叶小妹是想过会不会有机会出国浪一把来着,但是现在都大三了,还剩一年就参加工作,她已经对出国没什么念想了,主要是她跟小姐姐合伙的生意太成功了,一年盈利那么多,老老实实在家吃香喝辣不好吗,有了钱,过几年出国政策也会越来越宽松,想去哪里浪不行呢?   “说是进修,其实就是交流学习。”王叔还以为叶小妹也是很惊喜的,便一脸笑容的给她解释道,“你知道,从去年起咱们国家和美国就越来越友好了,我国如今又在进一步推行对外开放,美国那边的大学很热情邀请我们的学生过去交流学习……这已经是第三批了,前两批都没轮到咱们学校,这次一次给了三个名额,小妹你英文学得快,口语是班里最标准流畅的学生,加上家庭条件不错,又是已婚人士,没那么容易被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腐蚀,第一个名额肯定是要给你的。”   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都出来了,叶小妹有点囧囧有神,她嘴上说着已经对出国没兴趣了,但真把机会放到面前,她还是有点心动的。在她的印象中,八十年代出国好像特别艰难,国外的月亮比较圆,人人都向往着去外国吃香喝辣,削尖了脑袋要出国,好像还出过运动员叛逃的轰动事件。   试想一下,为国出战的运动员都扛不住国外的月亮,大使馆想必慎之又慎,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申请因私护照,她在这几年真想出国浪,有再多钱可能都不好办,所以眼下有了机会,叶小妹还是有点纠结的,关心的问起了去哪个大学。   王叔一听她问到关键,脸上又忍不住笑开了花,“是所老牌名校,南加州大学,听说这所学校历史悠久、风景优美,很令人向往呢!”   南加大叶小妹还是听说过的,世界名校啊,她要是去镀镀金,回来铁定让宋大哥高攀不起了。   想起这个久违的“愿望”,叶小妹又有点热血沸腾了,接着问:“什么时候去,去多久?”   “美国那边情况不同,他们五月就放暑假了,放到八月下。咱们现在是四月,过去了正好赶上暑假,没有必要,所以暂定在八月十来号出发,赶过去适应几天,正好赶上那边开学,同学们也能更好的跟上学习进度,为期差不多一年吧,不过等你们从国外回来,估计也要准备毕业的事了。”   “一年啊……”叶小妹想想每个月跟宋大哥固定的酒店play,突然有点不舍,“那我再考虑考虑吧。”   满心欢喜的王叔没考虑过叶小妹打退堂鼓的问题,毕竟在当下,出国是值得举家欢庆的大事,所以他很放心的点头:“是该跟家人一起商量的,毕竟这一年半载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也要家人都支持才好。不过你抓紧时间,月底就要把名单报上去,需要办理很多证件和手续的。”   叶小妹很听话,从办公室出来就去找三哥了,然后他们一起去打电话,先打给宋大哥,然后宋奶奶,接着是队长父亲,叶队长现在是公社副社长,坐办公室,完全可以把电话打去公社,再然后又给宋爸爸单位打了个电话。   全家人仿佛都给约好了似的,听到叶小妹说的事一致回道:“去啊,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千万不能错过了!”   队长父亲说的倒不是千载难逢,他觉得叶小妹出国已经是光宗耀祖了,叶小妹一听就有点激荡。   宋大哥也跟大家一样,毫不犹豫的支持她,还说南加大也是他很向往的学校云云,十分羡慕叶小妹能出国进修,叶小妹想,宋大哥现在就激动成这样,等她学成回国,还不得把她奉为女神?这样一想就很期待了,挂了电话便很是开心的去找王叔报名参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