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有所思》 作者:温凉盏   文案:   柳树胡同来了个新住户,婷婷袅袅,玉骨丰肌,端的是个美人。   左邻右舍碎嘴:   “呸,一看就不是啥正经人家女子!”   “哎哎,我瞅见她跟那铁铺铁匠眉来眼去的!”   “哟哟,我听说她跟那书铺老板不清不楚呢!”   ……   甄珠:……大惊小怪什么,不就换了几个男友。   穿成过气花魁,从良后的故事。   以下阅前须知/扫雷(为了你好我好大家好请一定要看啊爸爸们!):   1、女主属性渣,超级超级玛丽苏,有名有姓的男角色全喜欢她,接受不了请点叉。   2、1v1,女主控,所有人都虐,但坚决不虐女主。以及友情提示不要被前面骗了把这文当篇轻松欢乐小嫖文看……其实这是篇天雷滚滚狗血文啊!是真的狗血,比一般狗血更狗血的狗血,超乎你们想象的狗血!作者母胎至今没泼过一次狗血就为了积攒力量泼好这一次你信不信(→o←)   3、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证,本文三观正,三观超级正,但伏笔多前期剧情未展开,请耐心些,不要看几章就给女主或作者扣三观不正的帽子。   4、弃文了或者觉得不好看了就默默弃文吧不用留言告诉我,走向大纲已定,就算你拿一百万来砸我!……好吧那样我还是会考虑改的:)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美食 甜文   主角:甄珠 ┃ 配角:阿朗、方朝清、阿圆、计都、狗儿、何山 ┃ 其它:背景板不需要名字~ 第1章 穿越   三月京城,城东的车马店沸腾喧嚣,人畜混杂,来往住宿的多是苦力客商,以及囊中羞涩的外乡人,天南海北的话用南腔北调说着,虽吵杂却也热闹。   甄珠搬了个板凳,坐在客房门前的廊下,看着车马店老板一家和各色的客人们来往说话,从他们的言行举止中一点点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   阿朗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这形形色色的人,听着这形形色色的话。   时不时地,甄珠便发出莫名其妙,叫阿朗完全听不懂的感慨。   阿朗也不询问,只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甄珠。   甄珠便笑着揉揉他稀疏枯黄的头发,敷衍地解释:“没什么,我就是有些思念家乡。”   穿越后综合症,大抵也可以叫做思乡吧。   是的,甄珠是个穿越者。   穿越前,甄珠是个空中飞人,满世界地写生取材,爱好便是吃美食,看美景,撩美人,再将这美食美景美人入文入画,赚了钱再继续满世界地浪。   结果浪过头,难得一遇的空难都给她遇上了。飞机的剧烈颠簸中,她一个不优雅的大马趴狠狠撞到脑袋,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历史上查无此朝的朝代,这才发现,空难只是头盘,传说中的穿越才是主菜。   唯一可庆幸的,大概便是现代时她父母已逝,不用让他们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而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她有合眼缘的性伴侣,丈夫孩子却是没的。   又因为总是天南海北地四处飞,虽有许多朋友,特别亲密的却没有。   这么一看,她倒真是无牵无累,适合穿越的大好人选。   穿就穿吧,毕竟白捡回一条命,甄珠也没什么不满,只是这穿的身份,的确让她有些想扶额。   她穿成了一个“年老色衰”的妓院花魁,花名就叫做珍珠。   珍珠姑娘不知怎么想不开,寻了短见,身子就便宜了甄珠。   “年老色衰”加了引号,是因为甄珠实在不能苟同妓院各位工作人员,乃至珍珠姑娘自个儿做出的这个评价。   首先年老这条便大大的不能同意。   珍珠姑娘年方廿七,虽然不是青春少女,但怎么也跟老沾不上边儿吧,在现代同样已经二十七的甄珠,一千一万个不能同意。   至于色衰,不就是胖了点儿么。   珍珠姑娘年纪与甄珠一样,身高与甄珠一样,就连脸与甄珠现代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唯独体重,却足足比甄珠多了五十斤。   这个朝代以瘦为美,珍珠姑娘纤腰细细弱不禁风时是人人追捧的花魁,可听妓院工作人员说,最近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她像是患上嗜吃症似的,一有空便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谁也拦不住,当面你给拦下了,转身她偷偷地也要吃。   于是,两年下来,珍珠姑娘生生把自己从个弱不禁风体重不过百的瘦美人,塞成了个一百四十斤的胖子。再美的美人,多了五十斤肉也看不出什么美了,更何况是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一百四十斤的珍珠姑娘成了花楼里最“丑”的姑娘。   原本人人追捧的花魁,如今愣是无人问津,两年下来没接一个客,全靠着积蓄过活,还碍了妓院妈妈的眼。   不过倒是便宜了甄珠,一穿过来,花几天时间摸清了环境后,她提出赎身,妈妈除了要了一大笔赎身费,别的竟也没为难。甄珠扒拉扒拉珍珠姑娘的积蓄,发现珍珠姑娘果然不愧曾是花魁,即便收入被妓院占去大头,身家仍丰厚地令人咋舌,赎身后居然还能剩下二百多两银子。   于是甄珠当机立断便赎了身,付了赎身费后,收拾收拾金银细软,便包袱款款地准备投奔新生活。   只是,离开妓院时,一不小心捡了个小可怜。   这小可怜便是阿朗。   彼时她满脸假笑地拜别了妈妈和昔日姐妹,从妓院后门离开,刚出门,就见后门巷子里三四个龟奴正对着个小孩儿拳脚相加。   小孩儿衣衫褴褛,看身形十来岁的样子,瘦骨伶仃的身子缩成一团,满身的血浸湿了身下的青石板,他双手抱头,一动不动,任由龟奴们的拳脚雨点般落下来。   甄珠出来时,这场殴打已到了尾声。   龟奴们停下拳脚,其中一个瘦瘦高高,四十来岁,脸上密密麻麻长满了麻子的弯下腰查看小孩儿情形,翻翻他眼皮,又探探他胸口,啐了一口:“不行了,这小崽子忒不禁打,扔老鸦岗去吧!”   老鸦岗是个乱葬岗,因为总有死尸被扔到那儿,招来了许多吃死人肉的老鸦,久而久之便被叫做老鸦岗。   两个龟奴抬起那小孩儿,小孩儿没有一丝反抗,一只腿以不正常的形状软软地垂下来,晃晃荡荡像是一只空裤腿,没血肉似的。   龟奴抬着小孩儿从甄珠身边走过,她呆呆地,没料到刚一出来就见到一条生命的逝去,看着小孩儿空荡荡地裤腿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忽然,就在龟奴即将走过去时,那看上去像是已经死了的小孩猛地伸出手,抓住她的衣角。   他手上满是血,瞬间便将她的裙子染上一朵朵血花。   “等等,他还活着!”甄珠瞳孔紧缩,连忙喊道。   方才那让人把小孩儿扔了的麻脸龟奴就跟在后面,一听甄珠这样说,阴笑着瞥了她一眼:“这会儿活着有啥用,一会儿就死了。”   说罢,就上前去掰小孩儿的手。   然而小孩儿看着奄奄一息,头都抬不起来,然而手却抓地死紧,枯瘦的手像钢筋拧成的爪子一样,牢牢地锁住她的衣裙。   那龟奴皱眉,吐了口唾沫,一手握住小孩儿手腕,一手就要强拉。   甄珠也皱了眉,狠狠将他的手打开。   麻脸龟奴抬头,阴测测地看她,“怎地,珍珠姑娘都从良了还想妨碍咱做事儿?这小子不受调教,妈妈说了,不服管就打,打死了就扔,不服管的奴才就是这下场!”   他的眼神像毒蛇一样,阴阴地缠在她身上,这让她不自禁打了个冷颤。   甄珠皱眉——这是身体原主珍珠的反应。   妓院养的龟奴,多是老鸨买来了从小调教的,最是心黑手狠,折磨不听话妓女的方法更是层出不穷,原身想必也是吃过苦头的,因此被这龟奴一看,便不自觉地打冷颤。   只是,看着那只仍旧死死抓住自己裙角的手,甄珠压下身体的反应,直视着那龟奴,知道不能跟这种人硬抗,便尽量心平气和地道:“我看他伤地也不算太重,找大夫治治还能救回来。好歹是一条命,再说也是花银子买回来的,真死了岂不可惜?”   麻脸龟奴“啧”了声,倒不阴笑了,只是毫不掩饰地讥笑。   “珍珠姑娘,你还真是不知民间疾苦,这小崽子买来能花多少钱?”他忽然一把拽着小孩儿的头发往上拉,让他的脸露出来。   小孩儿脸上满是血迹,然即便如此,也掩盖不了他那道从左脸到右脸,贯穿了整个脸颊的狰狞疤痕。   疤痕处的肉与肤色无异,鼓起的疤肉也都是老旧的,显然这疤痕是早就有了的。   被龟奴这样拽着头发,小孩儿茫茫然地睁开眼,只睁开了一瞬,漆黑的眸子在甄珠脸上停驻了一下,片刻后便又无力地阖上。   麻脸龟奴拍拍他那道伤疤,也没再把他拍醒。   麻脸龟奴看甄珠,讥笑道:“您当能卖到妓院做龟奴的会是啥好货色?都是各处挑剩了卖不掉的,这样的小崽子,一吊钱都用不了,撑死了半吊,找大夫?出诊的钱都不够!”   甄珠愣了一瞬。   她早知道古代人命如草芥,只是,这般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人命如草芥”,与书上电视上看来的终究大不同。   但她也只愣了一瞬。   看着那依旧紧紧抓着她衣角的手,眼前飘过方才那双漆黑的眸子,她深吸了口气,对龟奴道:   “半吊钱是吧?既然如此,我出半吊买了他怎样?反正也是要扔的,能赚些钱,妈妈定然是高兴的。”   那麻脸龟奴没料到她会说出这话,阴测测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几番。   良久,忽然咧着嘴,露出缺了两颗牙的后牙槽,笑道:“成交!”   于是,甄珠便花半吊钱买了个小孩儿。   然后为了给这小孩儿治伤,又花了足有二十两银子。   她找了最便宜的车马店,跟小孩儿一起在那儿住了一个月。车马店来往人员混杂,她把自己怎么邋遢怎么折腾,银钱贴身放着,片刻不敢离身,又去估衣店买了几套旧衣裳,给自己和小孩儿换了,看上去就是两个乡巴佬儿土老帽儿,才总算安安生生地过了这一个月。   小孩儿醒来时,甄珠穿着估衣店买来的灰扑扑的粗布衣裳,手上脸上抹了灰,头发在脑后抓了一个鬏——就是农村老太太喜欢盘的那种鬏——用块儿破破烂烂的黑布绑着。   这般装扮,再加上还顶着一身肥肉,彼时的甄珠,跟乡下农妇没什么差别。   小孩儿睁开眼,看着她,黑漆漆的眸子有些茫然。   甄珠想着那花去的半吊钱和二十两银子,肉痛,心更痛。   见小孩儿睁开眼睛,她指指他,又指指自己,道:“你,我买来的。”   又伸出食指,弯了一下,“买身,半吊钱。”   又伸出两根手指:“治伤,二十两。”   小孩儿的嘴微微张着,漆黑的眸子看着她。   甄珠笑地温柔。   “在你还够我这二十两又半吊钱之前,你都得听我的。”   “跟从我,听从我,顺从我。”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打得过纨绔,斗得了流氓。”   “这叫三从四得。”   讲了个现代广为流传的老段子,甄珠扬着下巴,有些幼稚地想看小孩儿目瞪口呆的眼神。   小孩儿的确呆了一下。   他虽然小,遭遇又坎坷,但起码三从四德还是知道的,而他知道的版本,与甄珠说的显然截然不同。   所以他愣了一下。   但旋即,他点了点头。   “好。”   他轻声道,眼睛里清晰地映着她的倒影。 第2章 新生活   甄珠请了位据说医术很好的大夫为小孩儿治伤,一个月后,小孩儿命保住了,伤口也大致愈合,然而那条被打地变形的右腿终究落下了残疾,走起来一瘸一瘸的。   但,好歹活下来了啊。   既然以后要一块儿过活,自然要相互了解了解。   小孩说他叫阿朗,姓什么不记得了,因为很小就开始流浪,后来被人贩子捉了,因为性子犟,脸上又有疤,就被倒买倒卖了许多回,最后被卖到妓院做龟公,却又因为不听话,被打地奄奄一息,若不是甄珠,便真要死了。   问他年纪,他说可能是十四岁。说可能,是因为这是有一次人牙子卖他时,顺口说给买家,被他听到的。他也不知是真是假,只估摸着自己大概十三四五岁。   甄珠看着他芦柴棒似的胳膊腿儿和瘦地几乎脱了型的脸,完全看不出他有十四岁的样子。   叹叹气,抱住了他。   真是个小可怜儿。   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阿朗的伤终于好个七七八八,能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右脚却还不能落地。   虽然他说他因为性子犟被转卖很多次,但在甄珠看来,他却很乖很懂事。   伤刚好一点,便不让甄珠照顾他,喝药倒水都自己做,又尽量帮着甄珠做事,不让甄珠多劳动一分。虽然在这旅居的车马店,甄珠也没什么事可做便是。   她每日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如此时这般,搬个小板凳坐在车马店,慢慢适应了解这个世界。   阿朗便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她发呆,他也发呆,她说话,他便接茬,虽然经常驴头不对马嘴。   但也足够让甄珠感到安慰。   在这没有一个亲友,全然陌生的时空,还好有个小孩儿陪她。   ——   除了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偶尔冒出的思乡情绪,每日里,甄珠给自己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控制饮食。   她不歧视胖子,但决不允许自己是个走几步路都累得喘气儿的大胖子。   穿越前她热爱美食,但也同样热爱健身,甩肉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唯一比较困扰的,便是原主似乎有暴食症。   车马店也供应饭食,但十分难以下咽,陈年茶叶沫子冲的茶水,拉嗓子的粗粮窝头,甄珠第一次吃差点没吐出来。   然而,就是这样难吃的东西,甄珠却还是总忍不住往嘴里塞。   在妓院那几天,甄珠便发现这个原主珍珠姑娘的胃口未免有些太好了。她几乎总是想吃,总感觉胃里空空的,嘴里一长时间没东西吃便心慌意乱,但那时她想着在妓院里还是胖着好,所以就顺从身体的呼唤,每天吃个不停,妓院的伙食还不错,她也就高高兴兴地吃下去了。   但是,现在她出来了,自然不用特意把自己喂成胖子,再说这拉嗓子的窝窝头也没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这样了为什么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吃?   连续几天如此后,甄珠终于得出原主有“暴食症”的结论。   这真不是个好消息。   不过,穿越都发生了,花魁都穿了,再多个暴食症——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暴食症算什么,什么都阻挡不了她变瘦变美的决心。   于是,甄珠也不想着去车马店外面买好吃的了,每日苦巴巴地喝着茶叶沫子冲的茶,啃着拉嗓子的窝窝头,虽然不好吃,好歹还能稍微压制下食欲。   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甄珠的努力终于有了效果,瘦了大概十斤的样子,虽然因为基数太大,这十斤根本看不出来。   不过甄珠也不气馁,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一顿也饿不成个瘦子,她不急。   ——   就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时间到了暮春,阿朗的伤好的七七八八,甄珠便想着离开了。   古代没飞机,车马也慢,她空中飞人满世界游山玩水的生活自然要结束了,赶紧找个喜欢的地方定居是正理。而京城显然不是宜居之地。   她虽不是很在意原身的身份问题,但也知道这时候从良的青楼女子不受待见,更何况珍珠姑娘以前是花魁,等她瘦了,肯定有许多人能认出她来,万一哪天街上走着走着都遇到个前恩客,那岂不尴尬?   所以还是离开吧。   最后决定去离京城不算太远,以花闻名的洛城。   雇了辆马车,一路颠簸,最后到达洛城时,已经是三月春暮,桃李谢了,却正好赶上牡丹开,满城都笼罩在花香花影里,没有拥挤的游客,竟比甄珠想象的还要美。   到了洛城,第一件事是买房。   古代盲甄珠在阿朗的提醒下才知道要去牙行,找了牙人后说出条件、看房、讨价还价,最后去官府盖戳过户,程序比现代简单许多,两天后,两人依旧穿着估衣店买来的旧衣,背着扁扁的包裹,站在了新家门口。   这是洛水北岸的铜驼坊,一个叫柳树胡同的小巷子,胡同中段有座小宅子,左右皆有邻,推开门,便见瓦屋三间,庭中一棵柿子树,一棵枣树,还有一株正开着云蒸霞蔚般绚丽花朵的洛阳红牡丹。   以后,这便是她在古代的家了。   甄珠打开门,双手展开做云雀高飞状:“新生活,我来了!”   路旁有行人路过,看着这个胖女人做着奇怪的动作说着奇怪的话,纷纷投以侧目。   阿朗看着宁谧的小院,再看着她。   几个月来,狰狞的脸庞上头一次露出浅浅的笑容。   ——   乔迁新居,有许多事要忙,然而到了洛城后两人一直马不停蹄地忙活着,此时都又累又饿,甄珠想想自穿越以来,五脏庙兄便没享受过什么好的,遂一挥手,豪气地道:下馆子,好好吃一顿!   闻言,阿朗拿疑惑的眼神看着她。   不是要减肥?   甄珠语重心长地教诲他:“这个呢,就叫生活的智慧。减肥是要减的,但偶尔大吃一顿也无妨,不然若连一次尽情吃喝都不能有,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做人呢,需要长期的克制,但也需要偶尔的放纵。”   阿朗有些没太懂,但还是点了点头。   反正她总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没关系,他只要记住,然后点头就是了。   到了洛城,自然要吃水席。   出了胡同,正值日暮,不远处洛水上传来丝竹歌吹之声,歌女温柔婉转的喉伴着红牙檀板,悠悠如河岸杨柳,四下里有高楼瓦屋,参差错落,茫茫暮色中,万家炊烟袅袅升起,恰如蒙蒙烟雨,正是洛城八景之一的“铜驼暮雨”。   一个胖女人,一个小瘸子,两个还穿着估衣店旧衣的土老帽儿,溜达在铜驼大街上,睁大眼睛看着这如画美景,最后昂首挺胸进了一家洛水河边的酒楼。   却不过半柱香后,便又垂头搭脑地出来了。   甄珠仰天唏嘘。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一席全须全尾的洛阳水席便要十八两银子,次一等的席面也要八两。她刚刚买宅子花去一百两,如今整打整算,也就剩了不到二十两银子,真真是吃不起。   果然无论何时,赚钱乃第一要务。   唏嘘过后,甄珠立下赚钱的壮志,又摸摸欲要造反的肚子,冲阿朗道:“嗯,大丈夫不拘小节,今儿咱们先凑合下。”说罢,便将他拉到不远处一个路边小馆里。   小馆前挂着迎风招展的招子,上写着个大大的“面”字,是家只卖酸汤面的面馆。   甄珠走进去,要了两碗面,面色黧黑的面馆老板“欸”了一声,利索地煮面下锅。   白面做的面条儿,清汤里滚成一条条银鱼后捞出,粗瓷碗里早放好了盐、陈醋、秋油、香油,还有必不可少的切得碎碎的青蒜苗,刚煮过面的热汤舀起一勺,直冲冲倾倒进粗瓷碗里,顷刻间,酸味儿、香味儿伴着热汤水汽升起,还有那点睛的蒜苗,春日里最清爽的一味,滋味都被那热汤激出来,直冲人鼻间。   最后将那刚捞出的面条儿落入粗瓷碗里,白的面,琥珀色的汤,汤面上漂浮的青青蒜苗,便是盛具粗陋,也令人食指大动。   甄珠有些好奇地挑了根面条,吸溜进嘴里,那清爽微酸的滋味儿便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落到肚里更是熨帖,仿佛寒冬里喝上一口热粥,盛夏里挖一勺西瓜,未必是人间至味,却正与时令相宜,一口下去,叫人从头舒服到脚。   甄珠再不迟疑,挥着竹筷一口又一口。   既然铁了心今儿要放纵一场满足五脏庙,她便不会再斤斤计较这碗面多少热量。   阿朗则比她凶残多了。   他像是饿狠了的野兽,囫囵地大口吞咽着,风卷残云般,片刻就将一大碗的面条下肚,他又端起碗喝汤,喝得干干净净,涓滴不剩。   甄珠吃面间隙抬头看到他的模样,愣了一瞬,说道:“你慢些吃。”   阿朗点点头,然而动作却丝毫没有慢下来,直到一碗面全部下肚,他才愣愣地看着她,旋即慢慢低下头,耳朵尖儿上冒出一点薄红。   甄珠笑了,摸摸他杂草窝似的头顶,冲老板喊道:“再来一碗面!”   “好嘞!”老板爽朗地应声。   最终,两人吃了三碗面,花了十五文钱,吃地肚儿溜圆,吃罢沿着铜驼大街,看着路旁林立的商铺,一路溜达着回了柳树胡同。   进门时,左邻的门槛上坐着两个妇人。   一个才二十出头的年纪,圆脸盘,杏核眼。另一个年纪大些,三十多岁,颧骨高高突出,脸条细长,眉淡眼细,面相有些刻薄。   两人正嗑着瓜子说着话,见了甄珠两人,那面相刻薄的妇人便热情地上来打招呼。   “妹子,新搬来的啊?这张老三的宅子是你买的?这宅子虽没几间房,但院子大,得花不少银子吧?这是你……弟弟?你男人哪?”她连珠炮似地问了一串。   伸手不打笑脸人,甄珠笑着答了话,却只自我介绍姓甄,别的实话一概含混过去。   妇人有些悻悻,脸上倒依旧一派热情,自我介绍姓夫家姓郑,人称郑大娘子,旁边那年轻的圆脸妇人夫家姓张。   郑大娘子家在胡同口住,男人是屠夫,家里兄弟多,个个都是能干的,在郑大娘子口中,郑家是这柳树胡同里数得着的场面人。而那张小娘子家就是甄珠左边这家,男人是衙门里的捕快。   说完自身,又旁敲侧击地打探甄珠的来历。   甄珠笑盈盈地听着,不时应和两声,但对她的打探,依旧一概含混过去。   最终,郑大娘子也没能从甄珠嘴里抠出更多消息,只知道她从京城来,没有男人。   于是她自个儿便觉得没趣儿了,撇撇嘴不再纠缠。   甄珠和阿朗终于得以进门。   进了门,甄珠拍了拍胸口:“真可怕。”   三姑六婆猛于虎啊。 第3章 怎么赚钱   铜驼坊人烟稠密,一条铜驼大街贯穿了坊内,街两旁鳞次栉比地满是各色店铺,茶楼酒肆、粮油杂货、成衣绸缎、药铺医馆、铁匠皮匠、青楼赌坊……街边儿上还有摆摊的算卦的卖艺的挑了担子卖菜的,等等种种不一而足。   甄珠走在大街上,边走边看,越看越摇头。   自打意识到自个儿如今是个连水席都吃不起的穷光蛋后,赚钱大计便被甄珠立即提上了日程。   虽说十几两银子对普通百姓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少的钱,甚至一家五口省省都够过两年了,她和阿朗两人,只靠那十几两银子就是撑个三四年都没问题。   但是,“过得下”和“过得好”,是截然不同的。   每天省吃俭用吃窝窝喝凉水固然也能过下去,但那样的日子又有什么意思?   人呢,还是要有些追求的。   所以,想法子赚钱是必须的。   然而出来转了一圈儿,一条街都快被她走到头了,怎么赚钱却还是没个眉目。   穿越前的甄珠从没为钱发愁过。   她父母原本是普通工厂职工,改革开放后当了把时代的弄潮儿,下海小赚一笔,又胸无大志地立即收手,回老家买了十几套房,她爸还喜欢倒腾古玩,当时那些东西都还挺不值钱的,谁想后来房价飞涨,收藏之风大盛,凭着那些房子和古董,甄家成了“暴发户”。   吃喝不愁,有酒有肉,日子过得舒舒服服的甄爸甄妈开始有了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想从“暴发户”、“土老帽儿”完成到“知识分子”的转变。   他们自个儿年纪大了,转变不了了,就把希望寄托在甄珠身上,打小就培养她的艺术细胞,什么跳舞钢琴围棋绘画,各种培训班都把她塞进去熏陶个遍,最后发现闺女画画特好。   甄爸甄妈乐坏了,遂专心培养闺女的绘画天赋,而甄珠也争气,从小到大参加了无数绘画比赛,除了有内定的,她几乎都是拿第一。   后来更是争气地考上了世界四大美术学院之一的巴黎美院,主修西方油画,办过个展,作品也参加过双年展,单幅作品最高以五万美刀的价格被画廊收购,被许多老师前辈看好,看起来简直前途无量,俨然艺术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然而,毕业两年后,甄爸甄妈交通事故双双去世。   甄珠闭门谢客,谁也不见,将自己关在家里整整两年时间,只不停地画画。   两年后,她终于不再关闭自我,甚至比之前更开朗乐观。   然而所有人都觉得,她“堕落”了。   她依旧画画,却只当做兴趣一般,随心随性地画,产量大不如以前,而且不再四处跑画展,也不闭门搞创作,反而满世界地飞来飞去吃喝玩乐,把四处游玩时拍的照片、画的素描,再加些文字写成旅游美食文章,给杂志供稿,做专栏作者,稿子多了就集结出书,结果居然卖的还不错,得了个“美食旅行作家”的名头。   在师长同辈们看来,她这简直是自毁前程自甘堕落的表现。   但甄珠自个儿日子过得舒坦,也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就这么一直浪下去,直到穿越。   所以,说甄珠穿越前顺风顺水不知人间疾苦也是没错的,她就从来没为钱发愁过。   可如今,她却真真切切为钱发愁了。   看着路边各色店铺,她一会儿一个主意。   “阿朗啊,你说咱们开个小饭馆怎么样?”闻着路边酒楼里传来的饭菜香气,她兴致勃勃地来了一句。   甄珠不仅喜欢吃美食,也喜欢自己动手做,手艺也还不错,普通家常菜都能做,真要走投无路了,做吃食也是个法子。   阿朗说:“好。”   然而他刚说出口,甄珠就又连忙自个儿摇着头给否了:“不行,做餐饮太累了,影响生活质量。”   自己喜欢下厨做菜是一回事儿,当厨师给别人许多人做菜又是另一回事,甄珠一想整日窝在厨房烟熏火燎的日子,登时打了个寒颤,在心里画上一个大叉叉。   她否定地那样快,阿朗看着她,嘴巴微张。   其实一路上她已经问过他许多次类似问题了,做小贩好不好、设计成衣好不好、卖手工艺品好不好……   有些话他听不太懂,但他似乎也不需要懂,因为她刚刚问过,很快就又自己否定了,一边否定一边嘀咕着原因,“麻烦”、“累”、“不喜欢”等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   真是任性又娇气。   不过,她开心就好。   甄珠又绞尽脑汁地继续想赚钱大计。   她其实挺多才多艺的。她会插花、围棋、书法、跳舞、钢琴……多半是小时候被爸妈送去培训班进行“艺术熏陶”时学的一鳞半爪,所谓一鳞半爪,就是跟门外汉吹水时可以用来装装逼,然而一遇专家就得自动跪下唱征服的程度。   而她真正能拿得出手的,一是摄影,二是画画。   摄影不必说,这会儿哪来的相机给她拍。   至于画画,她学的是西方油画,跟这会儿的美术潮流不符合呀。   其实国画她也不是不会,但练得不多,到底不精,在这文人普遍都会画几笔的古代,她那点儿国画功底估计只能算一般。   就逛大街这会儿,她就见着路边儿有个书生摆摊卖画,有写意有工笔,远山近水,花鸟鱼虫,甄珠瞅着,觉得他跟自己水平差不多,顿时来了兴趣,在一旁围观了会儿。   结果,围观一会儿便发现,他一幅画不过卖几十文甚至十几文钱,除去纸笔的成本,估计一幅画能赚十文钱就不错了。   甄珠摇着头,从书生的画摊上走过。   书生的画摊过去,路两旁一下出现好几家文房铺子,甄珠略略扫了扫,目光被其中一家书画铺子吸引住。   这铺子看上去很是轩敞,比其余几家铺子都大些,重要的是招幌门面都打理地异常干净整洁,叫人看了便心生好感。   铺子门头的牌匾上写着“悦心堂”三个字,里面靠墙的书架上摆着满满的书画,还有一面放置着笔墨纸砚等文房用具,甄珠眼尖地瞅到还有朱砂、胭脂、赭石、石青等作画的颜料。   于是脚步顿住,拉着阿朗,扭头就走了进去。   刚走进去,迎面就见一个男人。   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面皮白净,凤眼修眉,穿一件青灰色茧绸直裰,头戴方巾,浑身无一饰物。他五官十分出色,身条修长,但穿着打扮都十分普通,气质也跟他那衣裳似的,总给人种灰扑扑沉闷的感觉,整个人看着便不如相貌那般耀眼。   甄珠不由多看了他几眼。   而他也正望过来,眼睛与甄珠的目光撞上,见是个女子,立刻礼貌地别过眼去,又唤来个伙计招呼甄珠,他自个儿则去了柜台后面,拿了一本书低头看。   伙计笑着到了甄珠跟前,瞄了他们两人一眼,脸上有一丝惊讶闪过,似乎是惊异于他们一个女人一个疤脸小孩儿进书画铺子做什么,但他职业素养不错,只惊讶了一下,便热情地询问起甄珠的需要。   甄珠目光在那人脸上又瞟了一眼,才笑着对伙计道:“小哥自去忙,我自个儿看看就好。”   伙计一听,在心里撇了撇嘴,心道这客人恐怕是没什么钱的。   心里嫌弃,面上却还保持着热情,只道:“那您看,看好了唤我便是,只是这书画贵重,您请小心些翻阅,不然弄坏弄污了,可就不大好了。”   他笑着说着,虽然面上没露异色,但话里却颇有些看不起人的意思。柜台后的男子闻声抬头看过来,眉头微微蹙起。   甄珠的目光恰巧又瞟向他那儿,再次与他的目光撞上。   男子一愣,随即便敛下了眉眼,专心看书。   甄珠忽然弯唇一笑。   随即便在铺子里看了起来。书架上摆放着的,最多的还是经史子集,此外就是些名家的字帖,杂书并不多,甄珠找到几本野史杂记,翻了翻倒也有趣,想着若不贵的话便买了日常消遣用。   在伙计虎视眈眈的目光中把书翻遍了,她又去看画。   一面书架上摆放或垂挂着许多画作,甄珠一幅幅看过去,心里也大致有了底。虽然她国画画地一般,但鉴赏力还是有的,一眼看出这悦心堂里所卖的字画,大都比外面摆摊的书生画地好,有几幅特别出彩的,还被特别仔细地装裱了,又放在檀木匣子里,一眼便让人知道其价格肯定也对得起它的包装。   甄珠挑了几幅水平不等的画问伙计价格,得到的答案果然与所料差不离。   这里最次等的画也就一两百文一幅,水平与外面书生摊上的差不多,往上最高的能卖到几十两银子一幅,但那都是颇有名气的大家所作,整个悦心堂也就寥寥几幅而已,大多中等水准的画也就十两以内。   甄珠估摸着自己若是规规矩矩按国画的技法来画,然后来这里推销的话,就算能卖出去,也只赚几个辛苦钱。除非努力磨炼画技,争取画出点儿名气,到时卖画的价格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但是,由来名声最难得,尤其古代的名声往往与地位与人际相关联,她没权没势又没师长同窗提携帮扶,想光凭画闯出名气,不是没可能,但那需要时间,无法解她如今的燃眉之急。   偏偏如今她最需要的就是钱。   甄珠一边看一路叹息,心想着实在不行就先做个画匠,赚些辛苦钱也行。   正叹息着,已经走到了最边上,挂在外面的画都已经看完了,只最角落里还有几幅卷起的,上面盖着一块画金描红的绸子,只露出一点画轴,与其他不同的是,这些画轴上都系了红色的带子。   她好奇地抽出一卷画轴,正想打开,斜刺里突然伸出一只手。   “姑娘,这个不适合您看。”   她抬起头,就见那五官好看有些尴尬地看着她。 第4章 美术研究   那女子一进悦心堂,方朝清便看到她了。   很丰满,算不得时下人们眼中的美女,但皮子白,从脸到脖颈,雪一样地白皙,胸前粗布衣服包裹的地方鼓涨涨的,因为整体胖,腰也算不上细腰,但仍旧明显比腰臀纤细,比例很是匀称。   她穿着最普通的粗布衣裳,应该是个贫家女,但衣裳头发都干净整齐,牵着个同样身着粗布的疤脸小孩儿进来,脸上没一丝局促不安,目光与他对上,不避不让,不卑不怯,很是落落大方。   只看了一眼,他便将目光避开,让店里伙计招呼她,自己低头看书。   虽略有些不同于市井女子,却也没什么起眼的。   他很快便沉浸于书中,期间听到那女子跟伙计说话,声音温温柔柔的,只腔调有些怪,似乎有些京城口音,却又不尽相同,却奇异地挺好听,跟春天抽出的嫩柳条似的,清清爽爽,柔柔细细。   他没抬头,继续看书。   然后,便听到伙计说话,有些狗眼看人低的意思,他这才皱着眉看过去,恰恰又与那女子的目光对上。   他依旧很快移开了目光。   便是要教伙计规矩,也得等没外人在时。   直到听得旁边有轻微的脚步声,一抬头,便见那女子已经走到柜台不远处,那放着几幅春宫图的位置。   春宫图这东西,说是上不得台面,但偏偏世人又爱它,不仅有钱的王孙公子达官显贵爱用它助闺房之乐,便是普通百姓,在新人成婚前,其父母往往也会在女子的陪嫁中放一份春宫图,以教导女子晓事。此外春宫图又叫避火图,便是因为有认为房梁上贴春宫图,能令火神因害羞而退避,以免除房屋走水之患的。   用途这样广泛,春宫图的销路便很不错,利润也较一般书画丰厚。方朝清不是什么道学先生,自然不会跟银子过不去,因此悦心堂也有春宫图卖,只是与所有书画铺子一般,春宫图没有大剌剌摆出来卖的,便是不收进内室,也得用红带子系着,好让客人区分。   这女子却显然是不知道其中的门道。   方朝清放下书,上前拦住:   “姑娘,这个不适合您看。”   ——   甄珠愣了下:“这画很贵重?”   方朝清摇头:“也不算贵重,只是……实在不太适合姑娘家看。”他看了看甄珠的头发。   虽然看上去二十多岁了,但她的头发还是姑娘的样式,这便说明她还未婚,自然是不适合看到这东西的。   甄珠不是笨人,也不是什么都不晓得的黄花闺女,见他如此言行,心思电转间便恍然猜到答案。   只是她却没觉得有什么可尴尬的。   反而还饶有兴趣。   “若我偏要看呢?”她笑着问道,水盈盈的桃花眼看着方朝清。   方朝清微微蹙眉,却也不再拦她,声音微冷:“那——请便吧。”说罢就又回柜台后面看书去了。   甄珠笑笑,对他的愠怒没有在意,只解开了画轴上的带子。正解着,忽然想起在场还有个未成年,转身看过去,就见阿朗在她身后,一双眼睛睁得大大地看着她,纯净地像湖水。   甄珠便笑眯眯地对他道:“阿朗,去那儿坐着等我。”说着指向铺子入门处几张给客人歇脚休息的桌椅。   阿朗眨了眨眼睛,没说一句话,乖乖地向门口走去。   此时铺子里也没别的人,见阿朗离远了,甄珠便满意地又转过身继续拆画轴。   不远处那伙计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方朝清则不动如山,不听不闻。只是没过一会儿,他眼前的黄花梨柜台上便出现一只手,手指白嫩圆润,因为胖,指根处还有一个个的小涡。   这白嫩嫩的手在柜台上敲了下,那嫩柳般的声音便在他头顶响起:“老板,这画多少钱?”   方朝清抬起头,便见她手中拿的赫然便是那春宫图。   “二两。”他淡淡地道。   然后,他便见女子的双眸瞬间亮了。“二两?”她双眼晶亮,敲了敲画轴问道,“画师很出名吗?”   方朝清摇头。   同等功底的画,春宫图一般都是比正经书画贵些的,一来因为有需求,买春宫图的都不会在意贵上一些。二来春宫图到底上不得台面,稍稍矜持些的文人都不屑画,便是画了,一般也只私藏或好友间馈赠,像这般直接卖给书画铺子,稍微自持身份的都不会做。需多供少,价格自然便高。   铺子里卖二两银子的春宫图,其画师不过是最普通的画匠,画工稍稍好些的,便能卖上五六两,而若是有名的大家,往往都要几十甚至上百两了。   方朝清便见女子的双眼更亮了,灿如晨星:“老板,你们铺子可否寄卖字画?”   ——   离开悦心堂时,甄珠并没有买一幅字画,却买了不少上好的宣纸和各色颜料,笔墨也买了一些,总算才没被悦心堂伙计用黑脸相送。   至于悦心堂老板,那个斯文男人最后惊讶的脸色,在生财有望的喜悦冲击下,早被甄珠抛到了一边。   依旧走在铜驼大街上,路两旁的店铺如来时一样,只是甄珠这次不光只看了,而是一个个地都进去扫荡一番。   乔迁新居,居家过日子的东西什么都短缺,米面粮油、锅碗瓢盘、被子被褥……除了这些必需品,甄珠还去成衣铺,给自己和阿朗各买了两套成衣。   阿朗的是一套棉布的短衫和裤子,另一套细葛布的,正好春末和入夏后穿。她自己买的则是扎染的蓝印花布做的衣裙,一套蓝底白花,一套白底蓝花。   最后买的东西两人都拿不下了,找了个挑夫才将东西都运回柳树胡同。   回到家,阿朗收拾归置买来的东西,甄珠则拿出刚买的笔墨纸砚和颜料,吩咐阿朗不要打扰,便把自己关在厢房里。   到了傍晚,甄珠才伸着懒腰从房里出来,见买来的东西都已经被阿朗归置地整齐有序,高兴地拍拍他的头:“很能干嘛。”   阿朗嘴角绽出小小的笑意。   “不过我也不差。”甄珠眯起眼睛,笑地像只猫,“明天咱们就有钱了。”   阿朗有些茫然地看着她。   甄珠笑笑又拍拍他的脑袋,没有解释。   自然是不可能解释的。   第二日,甄珠便带着连夜画好的画又来到了悦心堂。   她这次画了两幅,一幅完全以国画的用笔方式来画,构图和人体也偏向如今流行的方式,即偏向线条和写意。而另一副,则用了一些油画等现代绘画的技法,尤其在画人体时,更侧重写实,人体比例写实,人物面貌也更符合她的审美。   到了悦心堂,她直接找上了方朝清,将两幅画给他看。   第一幅还好,方朝清只目光微亮,似乎有些惊讶,但也只看了一眼,便将画放下。   但第二幅一展开,他的脸竟然立即红了起来。   甄珠时刻盯着他的反应,见他脸红,心里便觉得有谱。   国画与西画最明显的区别,或许就在于一个侧重写意,一个侧重写实,这一点在人物画上也体现地很明显。许多传世的人物类国画作品,其人物比例往往与真实人体不相符,五官也不是用墨的重点,整体更侧重线条的应用和意境的展现。   这造成的结果,便是就连春宫图,人物也往往是扭曲不成比例的。   甄珠昨天看的那副春宫图,背景是工笔画的园景,倒是很见功底,然而一看人物——双腿弯曲绵软如面条,还是一头特别粗一头特别细的面条,腰腹臀三个重点部位的比例更是惨不忍睹,简直像是没见过人体的小孩子画出的,而人物的脸更是说不上什么特色什么美感,不过两个黑点代表眼睛,一弯月牙代表樱唇,面部更是没有任何轮廓起伏。   以甄珠的眼光来看,作为小黄兔来说,那幅图能打十分,当然,满分百分制。   景物山水重写意没问题,然而小黄兔要的便是冲击力,是视觉上的刺激,写意画的含蓄对于小黄兔绝对是不适合的,甄珠一想到古人看着这样十分的小黄兔还能性致勃勃,就觉得古人真是容易满足。   古今于艺术上的审美喜好虽不同,然而,欲望却是相同的。   小黄兔恰恰不需要什么艺术审美,需要的只是勾起人原始的欲望。   所以,一见方朝清的反应,甄珠便微笑了。   方朝清打开画后,愣了一瞬,随即脸上爬上红晕,然后忽然又猛地将画翻了面盖在柜台的桌面上。   他抬头看甄珠,见她白皙丰润的脸上的眼,脑中忽然闪过画中女子如水灵动的双眸,竟似于眼前这双眼重叠。   他镇定心绪,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姑娘的画,这一幅——”他指着第一幅图,“功底稍欠,但——亦有亮眼之处,姑娘若诚心想卖,悦心堂出一千文。”   甄珠挑了挑眉。   方朝清以为她嫌低,便解释道:“虽说卖出时价格肯定不止一千文,但做生意便是如此,没有赚头的生意悦心堂不会做,再说店铺要存放,要承担滞货的风险,种种算下来,这价格很公道了。姑娘若不信,尽可去其他铺子打听。”   甄珠摇头笑,脆声道:“不用了,我相信方老板。”   方朝清顿了下。   随即又指向了第二幅,却没有自己开价格,而是问甄珠:“这一幅——姑娘准备怎么卖?”   甄珠眯起眼:“寄卖,寄卖所得四六分账。”   “悦心堂四,我六。”她又笑眯眯地道。 第5章 有美人兮   甄珠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悦心堂,临走,还向方朝清借了几本杂书以供消遣。   看着女子的背影走远,方朝清才将目光又放到她留下的画卷上。   这一次,他似乎看走眼了。   这个女子,岂止是略有些不同于一般市井女子啊。   不过,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摇摇头,不再多想,又拿出书专心研读起来。   春宫画从来不愁销路,更何况是那样大胆新奇视觉刺激强烈的,没过几天,甄珠留在悦心堂的那副画便卖了出去,卖价十两,按照协议的四六分账,甄珠得了整整六两。   要知道甄珠买的那幢小宅子,总共也只花了一百两。   方朝清亲手将装了银子的木匣交给她,见她这次只一人来,怕她带着这么些银子不安全,又派了个伙计送她回家,又道:“若还有新作,尽管送来。”   甄珠这一幅画,悦心堂只一转手便净赚四两,他自然是恨不得甄珠天天有新画给他寄卖的。   甄珠笑眯眯地答应了,抱着银子回家。   然后过去了好些天,一心等着甄珠再送新画的方朝清,都没等到甄珠再来。   又一日不见甄珠来,方朝清摇摇头,心想估计那次她也是走投无路,才想着用这样的法子赚钱吧。姑娘家的,毕竟要顾些脸面。   方朝清哪里知道,甄珠就是个赚了钱就花,花完了再赚,钱还够就坚决躺尸的性子。作为一个专栏作者,拖稿压死线交稿是必备技能,更何况方朝清说地那么委婉,连死线都没有定,甄珠自然拖地理直气壮。   六两银子,够她浪些日子了。   再说,甄珠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减肥!   自从搬来柳树胡同,甄珠便没让自己和阿朗在吃食上委屈过,刚开始没找到赚钱门路时,多少还省着一些,没有大鱼大肉地吃,但蔬果米面都有。   阿朗之前长期吃不饱,瘦地跟排骨一样,也不适合一下子就大鱼大肉,因此甄珠开始便做些清淡好消化的,白粥白面,青菜豆腐地做了几天,觉着阿朗气色红润了些,手里正好也有了银子,每日的饭桌上便都少不了肉了。   今儿糖醋里脊,明儿红烧排骨,吃地阿朗的气色一天比一天好。   而每当吃饭时,甄珠都给自己单独弄一个小盘子,先拨一大盘热量低的青菜,再数两块热量高的荤菜,米饭盛小半碗,馒头只掰半个,等把所有要吃的都摆在盘子里了,再嘀嘀咕咕地念叨着些阿朗听不懂的话:   “米饭一百克一百一十六大卡,白菜十几大卡,加点油盐清炒,算二十五大卡吧,这有二百克的样子,所以是五十大卡……两块儿排骨,算一百多大卡吧……总共三百了,好了,足够了,不许吃了!”   念叨完,再一小口一小口地将小盘子里的饭菜吃地干干净净,两块儿排骨放到了最后吃,吃地很慢很仔细,眼睛微微眯着,仿佛浑身都洋溢着幸福的气息。   然而,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控制,原主身体的暴食症已经被她控制地不错,但美食本身就诱人哪。   等吃完她小盘子里的,若是桌上还有饭菜,甄珠便像眼巴巴看着屋檐下的鱼却死活够不着的猫似的,可怜巴巴地看着,尤其是那红通通的排骨,阿朗吃着饭,被她的眼神看地不自觉就放下碗,夹了排骨想放她碗里。   甄珠立即双手在胸前交叉。   “不要!”她斩钉截铁地拒绝,“我就是看看。”   说罢又恋恋不舍地看了眼排骨,痛下决心般,毅然决然地将目光移开,说道:“我去散步。”   于是一整盘排骨,她只吃两块,其余的全进了阿朗的肚子里。   吃过饭,甄珠便在院子里一圈圈地遛弯消食,刷锅洗碗这种事自然是阿朗的活,而等阿朗收拾完了,也到了院子,甄珠也基本消食结束,额头出了一层薄汗。   见阿朗出来,她便招手,让阿朗一起锻炼。   “你要好好练功夫,以后保护我,我这么美,万一被人抢去了怎么办?”她眯眼笑着,语气很是一本正经。   阿朗呆滞脸看着她,尤其是她那被肥肉挤成一团的五官。   甄珠“哼哼”两声:“别瞧不起胖子,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   阿朗乖乖点头。   反正你说什么都对。   于是,饭后时间,甄珠继续一圈圈地遛弯,阿朗则在院子里那颗枣树下打沙袋。   沙袋是甄珠给他弄的,没用什么钱,自制的布袋,里面装上沙子,用绳子吊在枣树枝杈上,垂下来的高度刚好到阿朗身前。   阿朗便对着沙袋,一拳一拳,狠狠地打。   边儿上,甄珠绕着院子挥汗如雨地跑圈。   减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原主珍珠姑娘留下的身体太坑,甄珠只能坚持,每天严格控制摄入热量,又尽量多做运动消耗热量,除了平日里跑圈儿外,她还带着阿朗满洛城地逛。   古代的城市自然不如现代繁华,然而有趣好玩的地方也不少,甄珠像初到此地的游客一样游览着这座城市,一点点在这里留下自己到过的痕迹,市井人家,贩夫走卒,青楼瓦肆,无比鲜活的古代画卷在她面前一一展开。   于是,回到柳树胡同的院子后,她除了锻炼和琢磨今儿吃啥外,便是画画。   她找木匠做了个三脚画架和画板,古代没有固定画纸的纸胶带和图钉,她正愁呢,一问木匠,才知道原来人家只用木头也能做夹子,不由感叹了番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于是又下单了一堆木夹子。   东西齐活,便开心地画了起来。   这下画的不是少儿不宜的内容,她便坦坦荡荡地在院子里画,或带着画架画板,在洛城的各处景色优美处画。   她画小院里已经开败的牡丹,画枝头刚刚结果的青枣,画茫茫洛水上的游船画舫,还画临水高楼上的倦倦栖鸟。   她最常去的地方是洛水岸边,那里有成行的垂柳,还有已经过了花季的桃李,树下有悬杆的钓叟,下棋的老人,洛水里清波荡漾,游鱼相戏,晴时雨时,景色各异。   她带了画板去岸边,常常一画便是一天。   她这样一个女子,在岸边画画的举动很是惹人瞩目,只是初时她腰肥脸胖,便是有人见了,也只暗地里笑一声“丑人作怪”,无人找她麻烦。   然而随着日子渐渐过去,她一日日坚持控制饮食和运动的效果终于显露出来。   某一日,甄珠又去胡同口郑大娘子家的肉档买肉,郑大娘子眼色怪异地看着她,问:“妹子,最近有烦心事?”   甄珠摇摇头。   郑大娘子脸色更怪了,苦口婆心地劝她千万注意身体,可别为了好看把身体搞坏,又说她原本白白胖胖福福气气地多好看,现在人一瘦下来,整个儿人都显老了。   甄珠笑眯眯听她说,还点头附和,转身就全忘掉,一路步子轻快地回到家,逮着阿朗便问:“阿朗,我是不是瘦很多了?”   阿朗看着她半晌,点了点头。   的确瘦了。   原本太胖,五官被肉挤成一堆,再好看的五官也看不出好看来,然而如今,脸颊上的肥肉渐渐消失,精致的眉眼便显露出来,柳叶眉,桃花眼,樱唇瑶鼻,芙蓉玉面,任谁也不能说不好看。   虽然还有些丰润,不符合时下人们要求的骨感之美,然而阿朗却觉得已经足够了。   这样的她很好看。   甄珠高兴地又在院子里转了几圈。   第二天,甄珠便到成衣铺子又买了几套新衣,原本的两套蓝印花布衣裳也让裁缝改了,将腰身等几处已经明显不合身的地方收紧。   在成衣铺子里换了改好的衣服,回去时天正下雨,幸好出门时带了伞,甄珠和阿朗撑着伞一路走回柳树胡同,虽然到了胡同时雨势已经小了,从瓢泼大雨变成濛濛细雨,衣衫终究难免被淋湿了一些,紧紧地贴在身上。   方朝清站在门檐下,身旁的伙计一再地跟他确认;“东家没错,就是这里,那次我亲自送了那位姑娘到门口的,院子里一棵枣树一棵柿子树,我记得清清楚楚!”   方朝清点点头,眉头紧蹙着,目光盯着胡同口。   忽地,他的目光愣住。   胡同口走来一个女子。   她撑着油纸伞,素白的伞面,上面绘着大朵的牡丹。   伞下的人身姿微丰,低着头,隔着烟雨看不清眉目,只看到她木簪束发,穿着扎染的蓝印花布衣裳,白底靛蓝印花,衣裳纤秾合度,尤其腰身掐地极细,衬着映雪似的肌肤,行走处便像上好的青花瓷,白色底釉上的青花一朵朵飞旋出来。   许是先前雨狂风急,她上身还好,下半身几乎都被豪雨侵袭,裙子裹在了身上,从腰臀开始,勾勒出清晰的曲线。   纤腰之上,酥胸丰满,将衣裳撑地鼓鼓地,衣领上露出一小截雪白的颈子,真真是腻如白雪。   便是不露出眉眼,也足以教人销魂蚀骨。   方朝清愣在那里,目光随着她的脚步移动,直到她越来越近,朦胧的烟雨也不足以遮挡她眉眼,那雪白颈子上的面孔才清晰地落入他眼中。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   方朝清脑中蓦地想起这句诗。   他脑中懵懵,一时竟忘了收回目光。   而那美人竟也没在意他的冒犯,反而嫣然一笑,轻启朱唇道:“方老板有何贵干?”   那声音温温柔柔的,腔调有些怪,却奇异地好听,跟春天抽出的嫩柳条似的,清清爽爽柔柔细细。   这声音……   方朝清蓦地睁大眼睛。 第6章 谪仙罗刹   走到门檐下,甄珠收了伞,抚了抚被狂风吹地有些乱的鬓发。   方朝清的目光不由随她的手游移着。   记得初见时这双手白嫩圆润,指根处还有一个个小涡,如今这手依旧白嫩,但却纤细了许多,手指根根如玉,却又不显枯瘦,正是骨肉匀停,恰到好处。   甄珠收了伞,正想着要不要让人进门说话,方朝清拱手作了一揖,说明来意。   “……上次买了画的客人十分满意,这次又特来催问可有新作,如上次那样的,他再要十幅,若是套图,价格还可以更高些。原本……方某不欲打扰姑娘,只是这客人有些来历,催地紧迫,方某无奈,冒昧登门,请甄姑娘见谅。”   他面上带着无奈和愧疚,又朝甄珠作揖。   甄珠笑:“这算什么,方老板不必客气,这单子我接了。”   她语调轻快,珠玉相击般清脆。   方朝清眸光闪动,又作了一揖:“那便劳烦姑娘了。”   两人便约定了交画的时间和方式,甄珠不甚真心地请他进门喝口茶,方朝清笑笑告了辞。   阿朗在一旁全程听了两人对话,结合之前的事,便猜到那书铺老板是向甄珠买画来了,之前突然多出的银子,应该是甄珠卖画得来的,便问道:“这些天不是画了很多画?挑一些给他不就行了。我觉得那些画地也很好。”   甄珠失笑,低头用两只手揉阿朗的脸颊,感觉到那瘦削的脸颊上有一些肉,才满意地松开。   “傻孩子,画跟画可不一样呀。”   悦心堂。   留守书铺的伙计每隔片刻便要到门口望望,待到终于望到东家的人影,差点都喜极而泣了,等方朝清走近,赶紧迎了方朝清进来,小声急促地道:“东家您可来了,那位大爷来了,正在内室等着呢!”   方朝清挥挥手,没说话,从前面的铺子穿过,直接进了内室。   内室是一间收拾地十分清雅的书房,摆放的都是方朝清的个人收藏,没什么名贵的物事,但俱是清雅简朴的风格,让人看着舒服悦目。   然此时书房正中的圈椅上大马金刀地坐了个男人,一身锦绸袍带,鹰眼勾鼻,眉间带煞,身形魁梧地令那圈椅都显得窄小逼仄。   男人身旁,还站了两个穿劲装,佩腰刀的汉子,往那一站,便衬得方朝清这文弱书生如小鸡仔一般孱弱。   坐着的男人拨弄这手上的玉扳指,神色间已是十分不耐烦。   方朝清一进来就告罪:“让计大当家的久等了,朝清方才已专程去催促画师,画师允了半月内便可交付新图,届时朝清立刻给大当家的送去,不知可好?”   那计大当家的浓眉一挑,哼了一声,也不知什么意思。   方朝清心里正暗暗揣摩着,便听他又道:“你姓方,是南阳方家的?方公良是你什么人?”   方朝清心头一震,面上不显:“计大当家明眼,方公正是朝清祖父。”   便听那计大当家“啧”了声:“方公良的亲孙子竟窝在这儿,开着这么个破铺子。你那些兄弟,便是旁系的,一个个在京城里也都人模人样的。”   方朝清面露苦笑:“朝清无能,比不得兄弟们能干。”   计大当家讽刺地一笑,也没再多说,只道:“我在洛城待不了几日,半月后你派人将画送到金谷园,自有人与你交接。”   说罢,他起身离去,袍袖带起的风将案上摊开的书都翻动了几页。   送走这尊煞神,悦心堂的两个伙计都松了一口气,一个抹着汗问方朝清:“东家,这位什么来头,好大的排场,府衙的大老爷都不敢慢待他。”   方朝清将案上的书翻回原来的页码,又夹了支书笺做标记,合上后放回书架。   听伙计问,也不抬头,只道:“不用管他什么来头,只需知道不要招惹他便是。”   送走那计大当家,时候也到了日暮,悦心堂关门,两个伙计各自回家,方朝清则撑了伞,一步步往铜驼坊东边的上林坊走去。   上林坊临着洛水的地方,有一所端正古朴的大宅,门环铜漆虽旧,气势却仍在那里,想来初建时也是十分气派的。门上挂着“方宅”的匾额,黑底金漆的大字风骨凛然,下方有小字印章,小字是“方氏公良”四字,正是方朝清祖父的名讳。   进了门,一个闲磕瓜子的婆子见他,扭着身子迎上来:“老爷怎么才回来?夫人都等您好一会儿了,厨房里专程给您煲着汤,您再晚回来会儿,汤若凉了,可不辜负了夫人的心意?”   方朝清面上淡淡的:“夫人今日身子可好?”   婆子笑道:“好、好,晌午吃了半碗饭呢!”   方朝清笑笑,也不再理婆子,直往主院而去。   方宅是他祖父方朝清在洛城为官时修建,距今已经三十多年,虽然当初建地气派,但到底年日久了,又没有人仔细打理修葺,看着便有些荒凉破败,方家那些人也不将这处破宅子放在心上,将他打发来洛城后,除了给了他一个入不敷出的悦心堂,便是这处看着气派实则破败的宅子。   虽然破败,地方却大,从大门到主院,方朝清足足走了半炷香时间。   当然,他走地也慢。   然而再慢,这点儿路也一会儿便走完了。到了主院,眼前风景又蓦地一变。   方宅太大,整个修葺要花不少银子,若只修个主院,花费自然少许多,因此方朝清的夫人崔氏便拿了嫁妆银子,把整个主院翻修了一翻。翻修过后,别处虽还荒凉,这主院却花红柳绿,轩敞明净。   进了屋,摆设更是富丽。   门前挂的水精帘,案头烧的龙脑香,黄花梨的桌椅床凳俱是一套,桌上摆的茶盏都是官窑烧造,甚至还有些打着皇室内造的标记。这些东西,俱是出自崔氏的嫁妆,方朝清当时赤条条地被赶出方家,除了这宅子和悦心堂,是一点私财都没有的。   方朝清进屋时,崔氏正半卧在床头,一个丫头躬身低声劝她再吃些饭。   崔氏推拒:“别,都拿走,拿走,我不吃,再吃该长胖了。”   方朝清进去,让丫头退下。   崔氏一见他,登时欢喜地叫了出来:“夫君!”   时令近夏,天气已有些热,但崔氏却还盖着春日的被子,身上也穿着厚厚的绸衣,然衣服再厚,也盖不住衣服下瘦骨伶仃的身躯,尤其外露的脖子处,青筋条条绽起,肤色又暗沉显黑,便如一截枯木般。   而枯木上的脸,乍看之下,更是有些吓人。   窄长枯瘦的脸如驴脸一般,上面两条精心描画的眉,眉下却是两只绿豆般的眼睛,鼻子处几乎没什么起伏,像是被人打了一拳凹进去,鼻子下面,两瓣嘴唇却高高撅起,又向两边裂开分成四瓣,如兔子一般,竟是天生兔唇。   她很瘦,因为瘦,五官便更加突出,也更加吓人。   方朝清走上前,坐在床边的矮凳上。   他那张面白如玉翩翩公子的脸与崔氏的脸在一起,便如同谪仙伴罗刹。   “珍娘,再用些吧,你太瘦了。”方朝清端起一碗白粥劝道。   闻言,崔珍娘不禁心头一甜,犹豫地看向那粥,小心地问道:“清郎,我真的瘦么?”   方朝清点头。   崔珍娘这才放心,展颜一笑,乖乖点头道:“好,我吃。”   却不知她那一笑,令她罗刹般的脸更加丑陋。   方朝清仿佛看不见一般,拿起瓷勺,舀了粥喂她。   崔珍娘甜甜笑着,就着勺子吃下了粥。   只是,粥还未咽下,她眉头忽然痛苦地一蹙,旋即“呕”地一声,一大堆秽物从口中呕了出来,尽皆呕到方朝清手臂和端着的粥碗中。   一股酸臭味儿在屋中蔓延开来。   方朝清只觉得眼前发晕,沾满了秽物的手轻轻颤抖。   崔珍娘看着方朝清的手,吓傻了一般,然后痛哭起来:“清郎、清郎,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控制不住,我也不知怎么……清郎,对不起、对不起……”   她嘴角的秽物还未擦去,这么一哭,鼻涕眼泪也都流出来,面貌更是难以卒睹。   方朝清强忍着不看那秽物,胸口却实在忍不住翻滚起来,他颤抖着放下粥碗,竭力稳住声线,安抚她道:“无事,不要怕,下次吃不下了跟我说便是,千万不要逼自己。”   崔珍娘哭着不住点头:“好,清郎,我听你的,都听你的。”   方朝清站起身,脚底却觉得有些发软,他道:“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明日再让大夫来看看吧,让大夫给你开些开胃消化的药。”   说罢,便脚底有些浮地走了出去。   崔珍娘泪眼朦胧地看着他出了门,待不见了他背影,忽地狠狠往自己脸上扇了一巴掌:“你怎么就这么不争气!这么不争气!”   扇完了,又趴在床上继续嚎啕大哭起来。   方朝清出了门,便让下人赶紧烧水,水烧地慢,他等不及,直接便用凉水洗了起来,冲洗那秽物时,他终究没忍住,低头干呕了几声,却什么都没呕出来,只觉得有什么脏秽的东西还梗在胸口喉头,让他难受极了。   冷水洗了一遍,热水终于烧好,他又用热水复洗了一遍,不仅手臂,身体其余各处也都用丝瓜瓤子用力地搓,直到搓地白皙的身上都泛起条条红痕。   洗好后,他脚步轻飘地回了自己睡房。   这个睡房离崔珍娘住的正房不远,屋子不如正房宽敞明亮,但屋内布置俱是按他的喜好来,窗明几净,简朴文雅,墙边立着大大的书架,案上没有一点多余的陈设,从门檐到墙角都干净地光可鉴人。   进了自己房间,方朝清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往常这时他都要看会儿书的,只是现在,他完全无心看书,换上中衣便躺在床上,将薄被整整齐齐地拉至胸口的位置,双手在胸前合拢,闭上眼睛。   许是太过疲累,他很快陷入梦乡。   梦里出现一条飘着蒙蒙烟雨的小巷,他站在屋檐下,忽见巷口走来一人影,撑着油纸伞,穿着蓝印花布的衣裙,伞下的人眉目宛然,一双眼睛俏生生地看过来,将他定在原地。   一转眼,场景又变,却是他正在看一幅画。   画上背景是一处园林,正中一株石榴树花开如火,石榴树下摆着一张软塌,榻上一男一女正做着那敦伦之事,男人背对着画面,只看到身材修长有力,女人却正对着他,细腻如雪的脖颈和软嫩的胸脯都纤毫毕现,身下与那男人紧紧相连,脸上两颊飞红,一双妙目望着画外的他。   他羞地耳朵都红了,却忽见那女人的眉目变化起来。   柳叶眉,桃花眼,樱唇瑶鼻,芙蓉玉面,正是那烟雨小巷里的伞下佳人。   他悚然一惊,忽然那脸又一变,变成绿豆眼、凹陷的鼻、裂成四瓣的嘴。   这张脸朝他哭着,嘴角还沾着秽物。   方朝清猛然惊醒。   漆黑的夜里,墙角促织声声。 第7章 往日得意   送走方朝清后,甄珠又开始了把自己关在厢房作画的日子。   半个月的时间要画出一套图并不是多容易的事,甄珠又是苛求完美的性子,即便是画了纯粹为卖钱的春宫图,也不愿敷衍了事,于是精心设计了一套场景和动作,整套图的色调又是明媚鲜亮的调性,最后画完时,甄珠从头欣赏一遍,然后尴尬地发现,她看着自个儿画的画,居然有些口干舌燥。   强忍着把图留下自个儿收藏的冲动,甄珠在约定的时间里把图送到了悦心堂。   毕竟是送春宫图这种东西,甄珠便挑了傍晚时分过去,到了悦心堂时,方朝清正要关门,见到甄珠,忙把她迎进内室。   这半个月,甄珠专心画画没怎么锻炼,但吃的也少,因而又瘦了一些,原本还有些丰满,如今却恰到好处,全身该瘦的地方瘦,不该瘦的地方一点儿也不瘦。   她今日穿了件缥碧色的衣裙,裙角有几朵浅浅白花,沿着白花看上去,虽衣裙裹地紧,到底是夏日了,轻薄衫子下隐约可见玲珑的腰身和胸脯,衬着那张宜喜宜嗔的芙蓉面,并非时人追捧的骨感美人,却真真是古诗文里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的绝代佳人。   方朝清只看了一眼,便不敢再仔细看她。   只接过她手中装画的匣子,打开了查看。   那位计大当家的得罪不得,交给他的图若是出了差错,不仅他落不得好,怕是甄珠也会被牵累,自然容不得一丝马虎。   只是他这一查看,登时又心绪翻滚起来。   一共十幅图,有八幅分别选了春夏秋冬四时不同景物做背景,另两幅是室内,只从屋内摆设看一幅是冬一幅是夏,外景的八幅,地点亦幅幅不同,有秋千上、游船中、亭台里、花丛中……只看这设计,便知画师用了心思。景物的用色既与时令相合,又在整体上统一,景物中的花木枝叶、亭台楼阁,描摹地远近分明,让人如临画境。   然背景再怎么用心描绘,最让人移不开眼的,依然是背景中的人。   方朝清只草草扫过,那一幅幅姿态各异的男女交缠景象便在脑中挥之不去,那与一般春宫图截然不同的画法,使得画上男女栩栩如生,乍一看便仿佛真人,叫人又震撼,又移不开眼睛。   方朝清匆匆扫过一遍过,只觉得面燥耳热,身体里有什么悄悄涌动,他匆忙阖上匣子,再看甄珠,心里便有些异样。   一个女儿家,怎么能画出这样的图?   因为开铺子,他看过的这种图不知凡几,却从没见过哪个画师如她这般大胆,画出的画叫人看了就有些受不住。更重要的是,那一个个教人如临其境的场景和姿势,断然不是没经历过的人能画出来的,甚至是经历少的,怕是都想不出她那么多花样儿来。   他神色难辨地看着她依旧是姑娘样式的头发。   虽然她皮子嫩,但也看得出起码二十多岁了,二十多岁却依旧做着姑娘打扮,又能画出这样的图,似乎只有两个可能。   一是虽未出嫁,却行为不检,与男子私通,尝过鱼水之欢。   二来……似乎便只有从良的窑姐儿这一个解释了。   方朝清也见过窑姐儿,却觉得她跟那些涂脂抹粉撒娇卖俏的女子并不一样,甚至还觉得她的眼神颇清正。然而她又决然不同于普通良家女子,良家女子可不像她这般肆意。   比窑姐儿端庄清正,却又比良家女子妖冶风流。   方朝清脑子里乱糟糟地想了一通,也没想清她到底什么来历,总之不会是什么普通良家姑娘便是了。   而不管她是什么人,都不是他该沾惹的。   收拾了乱糟糟的心思,他向甄珠点点头:“这图……很好。”说着这话,他依旧有些尴尬,想尽力掩藏着不叫人发现,然而甄珠就在他对面,又怎么会看不出男人通红的耳根?   甄珠有些诧异,没想到这男人看着起码二十六七岁了,居然还有这么纯情的反应。   心里便觉得好笑又有趣,饶有兴味地看着他。   方朝清被她这般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心里更加不适,然而到底不是毛头小子了,不过片刻,便调整了脸上表情,虽心里还乱乱的,脸上到底恢复了正常。   “……若按之前的价格算,这十幅图便是六十两,今日悦心堂先将六十两付给你。那客人说了,套图的话价格还可以再高些,明日我便将画送到那客人处,看他出价多少,若是有多的,我再让人给你送去。”   甄珠点头,觉得他办事倒爽快。   说完事,天色也晚了,甄珠不再耽搁,捧着银子便告辞,这次钱更多,方朝清照例又叫了个伙计送她回家。   临出门前,方朝清忽然忍不住多口问道:“甄姑娘,你……近日可是在节食?”   甄珠顿住脚步,有些诧异地看向他。   方朝清有些尴尬,知晓自己说这话有些冒昧,便解释道:“我是看你……这些日子清减了许多,但节食需有度,虽世人以纤细为美,但过度即为害,你如今这样……便很好了,若是再一味节食,伤了身体,便是本末倒置了。”   甄珠倒没料到他竟会说这样的话,毕竟他自己便清瘦地不堪风吹似的。   因此对他能说出这样的话,倒有些刮目相看,毕竟此时世人皆以瘦为美,虽然如今物质不丰富,但洛城在这古代也算繁华富裕的大都市了,能住在城里的少有吃不饱的,然而在大街上一眼望去,却几乎找不着一个胖子,便可知时人的审美如何了。   甄珠自己是学美术的,从来不认为只有瘦才是美,尤其瘦地只剩骨头的,更是没有半点美感可言,因此她也的确是不打算再减了,如今这模样堪堪好。   她这么想着的瞬间,脸上表情不动,方朝清以为她没听进自己的话,又想着姑娘家都爱俏,怕她执意再饿自己,便又道:   “甄姑娘不要不放在心上,我以往也与世人一般,以为女子瘦便是美,但是……”他叹了一声。   甄珠不由看过去,便见他眉间有着明显的郁卒。   “但是什么?”她不由好奇问道。   方朝清扯扯嘴角:“我……”他顿了顿,似是喉中哽了什么般,片刻后才又道:   “……我夫人以前也如甄姑娘之前一般体态丰腴,后来为了瘦身,整日吃的极少,虽然瘦了,身子却大不如以前,如今也总是吃不下饭。”   他低头说着,垂着眼看不清眼里的情绪。   甄珠愣了一下。   夫人?是了,他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条件,除非是鳏夫,又怎么会没有妻子。   她突然拍了下自己脑袋。   方朝清被她这举动吓了一跳,叫道:“甄姑娘?”   甄珠讪笑:“没、没什么,只是突然想到,出门时阿朗让我买些针线,之前忘了,方才突然想起。”   又笑道:“方老板放心,我心里有数的,不会过度节食。”   想起方朝清方才所说,估计他夫人是节食过度得了厌食症。   也是巧了,她穿来的这个珍珠姑娘是暴食症,如今竟又遇上个厌食症。   想想便道:“方老板,您夫人的这种症状,我倒见过些类似的病例,先前太过节食伤了身体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其实这也是一种病症,且多是心理上的,您多开导开导她,多夸夸她,最要紧的是将她的心态扭转过来。”   方朝清点点头:“多谢甄姑娘提醒,之前也有大夫这样说过,只是迟迟治不好,我便有些急了。”   甄珠安慰道:“放心,令夫人有您这么关心爱护她,必会早日康复。”   方朝清笑得有些勉强,轻声道:“夫人……于我有大恩。”   甄珠没料到会听到这个答案,虽然有些好奇想八卦,但方朝清显然不欲再说了,看着天色,道:“天色不早了,甄姑娘快回去吧,再晚了不安全。”   说罢就叫那伙计收拾了东西送甄珠。   甄珠也就放下好奇心思,跟方朝清告辞,随着那伙计一起回柳树胡同去了。   方朝清在悦心堂门前站着,看着甄珠的背影,她裙角的印花随着走动若隐若现,衬着那缥碧的底色,便如碧湖之上漂浮的白花。   直到那碧湖白花渐渐远去,直至再也看不到踪影,他闭上眼,回身也关上悦心堂的门,一步步地踱回上林坊的方宅。   这次回来的迟了些,守门的婆子更加抱怨了,说夫人等得他多久多久云云。   方朝清听着,也不辩驳,任她说着,只是不过耳罢了。   方宅的仆人几乎都是崔珍娘的陪嫁,向着崔珍娘是自然的,虽然方朝清才是方宅的主人,然而因着仆人都属于崔珍娘,月银都是崔珍娘发,或许是因此,仆人们皆以崔珍娘为主,对他的态度,倒像他是住在岳丈家的姑爷似的。   婆子又嘟囔了几句,这次却是诟病悦心堂。   “……那一个破铺子有什么好开的,一个月也挣不了几两银子,还抵不上夫人一个陪嫁的杯子,老爷您又不是做生意的料,做什么赔什么,把夫人的嫁妆都赔了许多了,我看您还不如多在家陪陪夫人,也好让夫人开心些,指不定京城相爷府念在夫人的份上,还能给老爷您搏个好前程,总比窝在这穷乡僻壤的地儿强,再不然求求方家也行啊,您看看您在京城的那些兄弟,各个都风光地很呢。”   这话说地方朝清委实有些难以忍受,不由斥道:“住口!”   婆子吓了一跳,嗫嚅着赔罪。   方朝清扭头就走。   等他转了身,婆子嘴里又嘀咕,“我说的哪点不对了……”   方朝清越走越快。   崔珍娘果然在等他,见她撑着病体的样子,他不敢看她的脸,心里却不由愧疚难言,为自己的无用,更为白日里,自己那丁点儿不该有的绮思。   他陪着崔珍娘用了饭,想起甄珠的话,便有些别扭地说了许多夸奖她的话,把崔珍娘说地不停地笑,一笑,那张畸形的脸便显得更加丑陋。   饭后,方朝清又回自己房间读书,然不一会儿,崔珍娘病歪歪地被丫鬟搀着过来了,他忙迎上去,问她怎么来了。   崔珍娘挥退丫鬟,房间里只剩两人了,才歉疚地说道:“……清郎,我方才得知,大门上的崔妈妈似乎得罪了你,说了些不该说的话。”   方朝清一愣。   崔珍娘握住他的手,更加歉疚了:“我……我知道你受委屈了,我代她跟你陪不是。我也罚过她了,扣了她三个月的月银。你、你若还有气,我再罚她一些也可以的,只是……她到底是母亲给我留下的老人,小时候照看着我长大的,多年的情分在,我只求你,不要赶她出府。母亲走后,我……也只能靠着这些老人,才能稍稍慰藉想念母亲的心情。”   方朝清长叹一声,压下心里的郁卒,安慰她道:“你放心,我不会罚她,家里的下人都由你做主。不过是几句闲话罢了,我这些年听地还少么?”   复又自嘲地笑笑:“若是都往心里去,我岂不是要投河自尽去,毕竟……像我这般一事无成,堕落至此的男人,也是世间少有。”   崔珍娘忙捂住他的嘴:“不!清郎,你是最好的男人,在珍娘心里,你就是最好的夫君,最好的男人!”   她眼里又闪起梦幻般的光芒:“我永远记得,那时你打马从御街上走过,路旁所有的人都看着你,姑娘们的香花手帕雨一样落到你身上……”她低头痴痴地笑,黑黑的脸上竟泛起了红晕。   方朝清却别过了脸,轻道:“珍娘,陈年旧事就别说了。”   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年打马游街,掷果盈车的方家公子了。   往日越得意,如今思及便越痛苦。 第8章 思春   翌日,方朝清将画送到金谷园,那计大当家的果然已经不在洛城了,只一个管事的接待他,管事的看了图,露出满意的神色,最后每幅图又多给了一两。   收了图,管事便挥挥手,让方朝清去了。   方朝清跟着引路的仆人,慢慢走出金谷园。   金谷园乃西晋权臣石崇所建,石崇富甲天下,曾与皇帝的舅舅王恺斗富,这金谷园便是石崇为与王恺斗富而在洛城修建的别墅。金谷园建时因山形,随水势,园内楼阁相望,清溪潆洄,鸟鸣鱼跃,花红柳荫,春日晴时,其景更胜,“金谷春晴”也是洛城八景之一,百年来颇有盛名。   如今石崇早已作古,金谷园历经数朝烟雨,主人几经易改,没想到如今到了那计大当家手上。如今的金谷园虽早已不是石崇时那奢靡绝伦的模样,亭台楼阁倒塌,假山溪石不见,但毕竟名声和底子在那儿,若想买下这块儿地方,非豪富不能为。   不过想想那计大当家出手的气派,有这手笔也不奇怪。   只是,名为计都,可是与石崇一样的凶星?   旋即又失笑,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与他这个废人何干。   方朝清摇摇头,大踏步地走出这金谷园。   回了悦心堂,便遣了个伙计,将甄珠应分得的六两银子又送到柳树胡同去。   看着伙计走了,他又坐在柜台后看书,只是思绪半天难以集中,索性站起来整理书架,然而心里却还在兜兜转转。   她得了这些银子,应该会许久不再来了吧。   如此,也好。   柳树胡同这边,还真叫方朝清猜对了,一次入账六十六两,自觉阔绰起来的甄珠顿时又犯起了懒,况且兜里有钱,以前一些逛不了的地方可以去了,吃不了的美食也可以吃了,甄珠便整日带着阿朗在洛城游逛,且首先便是去那洛水岸边的酒楼里吃了回水席,补全了初来洛城时钱包空空闹出的尴尬遗憾。   水席其名,其一是因席以汤水见长,其二是上菜顺序如行云流水,故得名“水席”。   洛水岸边这家酒楼的水席分两个档位,十八两银子和八两银子,甄珠从不是为省钱而委屈自己的人,要吃便吃最好的,直接要了十八两银子一席的。   结果菜一道道地上来,八冷盘、四压桌、八大件、四扫尾,整整二十四道汤汤菜菜,甄珠和阿朗两人敞开了肚子吃,吃地肚子滚瓜溜圆,也只不过吃了一小部分而已,偏偏水席便是大多是汤汤水水的,还没法打包,看地甄珠直叹失策。   这样的大席面,合该再找几个人一会儿吃的。   不过一想,她在这古代也没几个认识有交情的人,若找那不怎么熟悉的,比如胡同的邻居郑大娘子,亦或者小清新一把,大街上找几个年老或年幼的乞丐请他们饱餐一顿,结果会发生什么还不知道呢。   归根结底,还是交际圈太窄,认识的人太少啊。   甄珠感叹了一番,却也没太在意。   交朋友这事,看缘分。   吃完了水席,两人又抱着肚子走在铜驼大街上,如初来洛城时在那小面馆里吃完酸汤面般,只是那时心里多少还有些对这陌生城市以及未来的彷徨,如今却总算安定了一般。   走在路上,甄珠摆出一副哲学家的模样跟阿朗谈人生谈理想。   “人呢,总是要有梦想的,我家乡一位名人说过:人如果没有梦想,就跟咸鱼没有区别。咸鱼你知道吧?就是死掉了用盐腌渍的鱼,完全不可能再翻身的鱼。所以你看,没梦想是件很可怕的事。”   “小时候我梦想拯救世界,后来发现动画片——呃,书里都是骗人的。”   “后来我学画画,就梦想着成为大画家,梦想我的作品能一代代流传下去,千百年后还能有人欣赏我的画。”   “后来遇到一些事,我差点放弃画画,许多人也都以为我放弃了,但是,我没有放弃啊,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画画而已。既然是梦想,怎么可能那么轻易放弃。”   “所以,你的梦想是什么?”   一双白玉似的手忽然伸到眼前,阿朗呆住,漆黑的眸子有些迷茫,半晌道:“什么……是梦想?”   甄珠摸摸他的头,笑:“梦想就是你最想做的事,或者最想达到的一种生活状态,或者一种执念……不论什么,你心底里最想最渴望的,就是你的梦想。”   阿朗呆愣了半天。   在被人牙子辗转卖到各处,数次出逃又数次被抓回来时,他最想的事便是重回自由身,所以即便被打地遍体鳞伤,他还是一次又一次逃跑,直到最后被卖到妓院,被打地奄奄一息,若不是碰上甄珠,他肯定便死了。   但现在……   自从搬来洛城后,看他每天做活,甄珠便给他发起了月钱,不多,每月一百文,但她也说了,等到他再大一些,能做的事多了,月钱自然就涨了,而且她也不拦着他去外面找活计干,只是他实在没找到合适的,还不如待在家里做活,现在他也学会做饭了,等到以后什么时候她又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停地画画,或许他还可以给她做饭……   他欠了甄珠二十两并五百文钱,看起来很多,但总有还完的一天。   他被卖给过好几个主人,却从没见过她这样的。   说是买了他,倒不如说是收养了他。   所以,即便那么渴望撕了那张卖身契,即便他隐约觉着,只要他一开口,她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卖身契给他……但他一直没有开口。   没必要了。   事实上,他已经自由了。   那么,他没有梦想了么?   不,不是的,他的梦想……   “所以,阿朗你的梦想到底是什么?”甄珠又问了一遍,很是锲而不舍。   “我想……找到我爹娘。”阿朗低着头,轻声说道。   这下轮到甄珠愣了。   她脸上的笑消失,看着低头不语的小孩儿,没忍住,又揉了揉他的头。   她轻声问道:“阿朗还记得爹娘叫什么,长什么样子么?”   阿朗摇头:“不记得了……”   旋即摸了摸脸上的伤疤:“我只记得……家里好像来了坏人,我娘让我躲起来,但坏人还是找到我了,坏人拿着刀,朝我脸上砍了一刀,然后……就不记得了。”   那时候他还太小了,两三岁,或者三四岁,不会更多,那样小的他还完全不记事,不记得家在哪里,也不记得爹娘姓甚名谁,连那一刀后家里怎样了,他又怎么跟家人失散都不记得。   只记得冰冷的刀刃砍在脸上的痛楚。   甄珠低头,看着他孤单迷茫的样子,眼里忽然一酸。   也是没有父母的孩子啊。   她忽然伸手,将他抱在怀里。   “那……阿朗要努力啊!”她干巴巴地说着鼓励的话,却连句“你一定会找到的”都不敢说。   虽然有找到的希望,但这希望也几乎等于没有。   所以除了让他努力外,也没有别的话可以说了,甚至她自己都觉得,“努力”这个词用在这里,似乎有些搞笑。   但阿朗却点了头。   “嗯,我会努力的。”他嘴角露出浅浅的笑,虽然因为脸上的疤痕而略显狰狞,虽然还太瘦,却掩不住清秀的五官。   若不是这条疤痕,阿朗应该很好看吧。   甄珠又揉了揉他的头。   回了柳树胡同,日子依旧如往常,只是谈过人生谈过梦想后,甄珠便想着让阿朗学些什么,总不能一直在家里做家务吧,虽然这样她挺舒服的。   现在她有钱了,便是供他读书或者习武都是可以的,亦或者教他画画,将来便是做个普通画匠,也是个谋生的手艺。   于是她便问阿朗意见。   “习武。”阿朗道,“你不是说要我保护你么?”他看着甄珠,眼神认真。   甄珠笑了,“啪叽”一下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   阿朗愣了,摸摸额头,样子有点儿傻。   甄珠顿时又笑地乐不可支。   既然决定了要习武,甄珠便带着阿朗满城地找武馆,最后在一个镖局找了个镖师,不走镖时,阿朗便每日跟他去学拳脚。   除了练武外,甄珠也会抽空教阿朗识字,还将颜料画纸也分了他一份,教他画画,只是阿朗在这上面实在没什么天分,看着他画的螃蟹一样的菊花,甄珠只得叹叹气,打消了将他培养成一代画师的想法。   搞定了阿朗的教育问题,甄珠又悠闲了下来,每日在洛城游逛,去洛水岸边写生,只是如今她变瘦变美了,外出写生便不再像以前那般清净,总有些登徒子凑上来。   几次之后,甄珠只得暂时放弃了这个爱好,想着除非等阿朗功夫炼好,不然坚决不自己在外面久待。   如此甄珠似乎只能到处赏景玩乐,但再美的景也会看厌,再好玩的东西也会玩腻,没过多久,甄珠就懒得出门了。   干脆又躲在了西厢房。   用“躲”字,自然是因为又要做少儿不宜的事。   无聊至极的甄珠想起交给方朝清的那套图,当时还想留下自己私藏来着,如今自个儿有空了,何不画了自己满足自己?   于是甄珠躲在西厢房,愉快地画起了小黄兔。   一连画了十来天,看着满满的成果,甄珠心满意足。   然而,欣赏了几天后,她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她似乎……思春了。 第9章 铁匠   时令入了夏,处处蝉鸣噪耳,毒辣辣的日头洒下来,把中庭照地明晃晃一片,院中的柿子树和枣树刚结了青果,枝叶都被晒地蔫蔫儿的。   好在枣树下有口井,井水冬暖夏凉,甄珠摇了半桶沁凉的井水,舀了半瓢,仰头喝了大半,又就着水桶将井水撩到脸上、脖颈上,连纱衣的袖子都撩了起来,两只手臂浸到水桶里,才将将舒坦地叹了口气。   阿朗也在枣树下,有板有眼地练着刚学的招势,眼角余光瞥到甄珠,动作忽然顿了一下。   甄珠皮子白嫩,水珠撩到脸上、脖颈上,被日光一照,更是明晃晃白地刺眼,待将纱衣撩起,露出两截新藕一样雪嫩的手臂,又将那手臂浸入清水中,不知为何,阿朗喉结忽然滚动了一下。   这几个月好吃好喝,他身上长了些肉,个子更是猛地蹿高了一截,已经与甄珠一样高,脸上稚气也褪去,变成少年的青涩,看上去不再是个小孩子,而是个真正十四五岁的少年人了。   看着甄珠雪白的手臂,有股燥热忽然在他身体里涌动,他说不出,道不明,只是觉得不太好受。   洗完了手脸,甄珠懒洋洋地往枣树下铺着竹席的矮塌上一趴,像朵被日头晒蔫儿的花。事实上这几日她都是这样恹恹的,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样子,白日里找个地儿一趴,发着呆就能消磨一天。   阿朗有些不太适应这样的她。兴许是苦夏吧?他心里想着,便盼望这夏天快些过去。   那边,甄珠又百无聊赖地趴了半天,眼看日头从头顶移到偏西,彤红的云霞轻纱一般覆在远处高楼上,奇异的光影汇成一副色彩稠丽浓艳的高楼晚景图。   忽然天边飞来两只鸟儿,齐齐落在高楼那翘起的檐角脊兽上,它们敛了翅,头颈碰了一下,便亲热地互相为对方梳理羽毛。   甄珠登时气闷,“唰”一下扭过头。   一扭头,就看到依旧在枣树下一丝不苟地打拳的阿朗。   半个下午的时间,他已经将新学的招势练地似模似样,天气热,他流了许多汗,脸上的汗珠汇成一行行,从脸颊流到脖颈,又隐没于细葛布的夏衫里,将轻薄的夏衫染地湿透,勾勒出少年人清瘦却修长的身躯。   甄珠愣愣地看了片刻,忽然一巴掌拍向自己双眼。   清脆的皮肉相接声让阿朗顿时停下了动作,惊讶又茫然地看着她。   甄珠捂脸哀嚎:不行了不行了……再这样下去她要变禽兽了。   她果断翻身,从矮塌上下来,往院门走去,只扔给阿朗一句话:“我出去逛逛,一会儿就回。”   然后便风一样从大门跑出去了。   出了门,到了大街上,四处喧嚣声此起彼伏,人群摩肩接踵,甄珠叹了口气,百无聊赖地、慢腾腾地走着,目光时不时从路两旁和经过的行人——或者说男人身上掠过。   作死地不停画春宫赏春宫,结果就是自个儿把自个儿撩起了火。她倒没觉得不好意思,成年女人有欲望再正常不过,她又旷了许久,突然思春也是正常,可是——这时候哪来的男人给她去火?   真头疼。   正这么想着,忽然感觉右手边温度陡然升高,仿佛站在火炉旁一样。   甄珠下意识扭头,就见右边是个铁匠铺,滚滚的热气正是从铺子里涌出来的,而铺子里……甄珠只看了一眼,原本被热气熏得想立马逃跑的双腿,这一下却跟被什么粘住了一样。   铺子里有两个人,一男一女,女的还是甄珠认识的,同样是柳树胡同的住户,一个姓赵的寡妇,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排骨身材瘦长脸,五官不算精致,但皮肤白,她又爱打扮,看着便有几分姿色。   甄珠之所以知道她,还是去买肉时听郑大娘子碎嘴,说胡同里那个赵寡妇怎么不检点怎么爱勾搭男人云云……只是甄珠不爱听这些话,所以也不太清楚,只是对她有了些印象。   此时赵寡妇穿了件水绿的薄衫,桃红的下裙,脸上抹着白白的粉,只是铁匠铺里太热,那粉都被她出的汗浸湿,看着便油腻腻地有些磕碜。   赵寡妇拉着对面男人的胳膊,而正是这个男人,让甄珠一下子站住了脚。   铁匠铺里太热,甄珠光站在外面就觉得跟火烤一般,更何况是里面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如此,里面那身材高壮的男人上身干脆什么都没穿,打着赤膊,下身只穿了条宽松的裤子,用腰带松松扎在腰间。   甄珠的目光从男人的腰带往上移,就见到块垒分明的腹肌上渗出颗颗晶莹的汗珠,汗珠下的皮肤是古铜色的,油一般闪着光,腹肌往上,则是形状漂亮、结实又不过分壮硕的胸肌,宽广的双肩,以及最上方那张浓眉大眼,虽不惊艳,但也足可称得上英俊的脸。   看完上面,甄珠不由又往下瞅了瞅,然后有些失望的叹息一声。   只恨裤子太肥。   她打量这功夫,铁匠铺里两个男女正在纠缠,或者准确地说,是赵寡妇在纠缠那男人,男人脸上神情则有些不耐烦。   终于,那男人的忍耐似乎到了极限,冷着脸朝赵寡妇吼道:“滚!”   赵寡妇糊了粉的脸一白,面子有些挂不住,终于一甩手,悻悻地出了门,正撞上站在门口的甄珠。   她脸上有些尴尬,但只一瞬就没事儿人一样,还若无其事地跟甄珠打了个招呼:“哟,甄珠妹子!真巧哈,你来买东西哈,那姐姐先走啦,回见。”说罢便扭着腰走远了,身影很是风姿绰约。   甄珠失笑着看她背影远去,扭头再往铁匠铺里看,却发现铺子里的男人,正直愣愣地盯着她看。   甄珠心里一动,也不顾铺子里吓人的高温,拧身走了进去。   见她进来,那男人的目光却依旧没收敛,火烧似的燎到甄珠身上,待她走近了,才猛然收回目光,低沉着嗓子问:“想要些什么?小店菜刀农具都有。”说着指着墙上挂地琳琅满目的各种菜刀、锄头、斧头等物。   甄珠瞄了一眼,抬头冲他一笑:“我先看看。”   她这么一笑,妩媚的桃花眼便像漾开的水波,涟漪一圈圈地荡漾开来,衬得整张脸又妩媚,又妖娆,男人瞬间呆住,片刻后才呆呆地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字:“哦。”   甄珠“噗嗤”笑了。   男人脸一黑,似乎为自己的表现觉得丢脸,黑着脸走到铺子后面,再出来时,上身便已经套上了一件短衫,起码把那精壮的肌肉给遮住了。   穿上衣服,男人似乎自在许多,也不管甄珠了,自顾自地干起了活,从铺子后面的院子里搬来打好的各色铁器,然后一股脑儿地堆在铺子的地上,铁器碰撞着不断碰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他力气极大,那重达几百斤的铁器,他却跟抱捆柴似的轻轻松松地抱起,让人看着还以为那些铁器分量不重呢,结果铁器一落地,站在旁边的甄珠甚至感觉到了地面的震颤感。   甄珠状似认真地看着铁器。   然而,说是看铁器,其实心思哪里会在那些铁疙瘩上,她眼角余光一直都跟着男人移动,见他抬手弯腰间,那宽肩窄腰翘臀更加明显,甚至随着他走动,裤子里似乎有个条状物一甩一甩的……   甄珠脸颊泛起了红晕,一边心里唾弃自己,一边儿眼角还是不住地偷看,尤其看到裤子里那隐约的东西后,眼睛更是忍不住往下飘。   然后她便见男人的动作似乎越来越慢,忽然猛一转身,一个冷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看够了吗?”   猝不及防地,甄珠的心猛一跳,抬头就见男人眼睛微微眯起,嘴巴抿地紧紧地看着她。   她眼珠急速转着,片刻后眨眨眼,一脸迷茫:“你说什么?”   男人上下扫了扫她全身,最后目光停留在她饱满的胸脯处。   甄珠不禁后退一步,男人紧跟着便上前一步。甄珠有些口干舌燥,正想解释些什么,便听男人又道:“我说,你看好了没有,要买什么?选好了我要关铺子了。”   甄珠瞪大眼睛瞪着男人,而男人也看着她,那目光坦坦荡荡没有一丝杂念,仿佛刚才盯着她胸脯的人不是他似的。   甄珠忽然挺直了胸膛,转转眼珠,面露不满:“没有,你这儿东西也太少了,我想要的没有。”   男人挑眉:“你要什么?”   甄珠伸出手比划:“一个这么长的,三面用铁片围住,下面有孔,最好中间再加一层铁片,可以用来放碳,两头有把手,再要几十根铁签子,一头钝一头磨尖……”   没错,她说的就是烧烤炉子。   烧烤啤酒撸串小龙虾,可是夏天大排档最红火的搭档,甄珠虽不热衷于此,但偶尔这么吃一次还是挺过瘾的,但别说撸串啤酒小龙虾了,从穿过来她就连烧烤都没吃过,最大原因还是没有趁手的工具。   她醉翁之意不在酒,哪里需要买什么铁器,这会儿男人一问,想到烧烤,便立马拿来充数。   男人仔细听她说着,看着她的手来回比划,半晌点了点头:“可以做,两千钱,五天后来取。”   说罢便伸出长满粗茧的大掌:“定金一千文。” 第10章 我叫何山   因为长期打铁,男人的手掌长满了粗茧,掌心宽阔,指节粗长,一只手足有甄珠的两只大。   甄珠看着这双手,心神有些荡漾,然而忽然,她涨红了脸。   “嗯?”男人的手晃了晃,眼神疑惑地看着她。   甄珠的脸更红了,支吾道:“我……忘了带钱。”   她原本趴在榻上纳凉,力求怎么舒服怎么来,又怎么会在身上装钱,出来时也是临时起意,压根没想过要买什么东西,这会儿别说一千文了,她全身上下一个铜板都没有。这简直就像摆明了告诉他,所谓的买东西不过是借口而已。   男人收回了手,脸上也收起了老实正直的模样,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他没说什么,可那眼神意味着什么分明不言而喻。   被他这么看着,甄珠倒是很快恢复了正常。她脸红更多是因为身上没钱,而对方又摆出一副正常交易的模样而带来的尴尬,但现在男人用这样的眼神撩她,她倒是不怕了。比撩?她怕过谁。   她歪着头,微微眯着眼,说话的声音像是在男人耳边吹气:“我没带钱啊,铁匠,你说怎么办呢?”   男人身体陡地一紧,眼色沉沉地看着她。   甄珠烂漫地笑,玉白的脸如明珠生光,眼里水光流转,倒映着他的影子。   男人忽然上前,高大的身影顿时将甄珠笼罩住,带来极强的压迫感,甄珠身后就是墙,男人只要再往前一步,便能将甄珠压在墙上,甄珠心猛一跳。然而他忽然停下了脚步,抬起手,伸向甄珠的头顶。   甄珠便觉得那双手从她肩膀处向上,隔着一层薄薄散落的鬓发触碰到她的耳垂,微顿一下,又向上,轻轻从她头上摘下什么,伸到她面前。   “那,便用这个做抵押吧。”男人低声说着,浑厚的嗓音带着磁性,让甄珠莫名觉得有点儿酥酥麻麻地。   她抬眼一看,便看到男人手中的一朵小小珠花。   琉璃珠子攒成的五瓣梅花,小巧玲珑的一只,不起眼,更不值什么钱,不过几文钱的小玩意儿。   “这个可不值钱。”她歪头笑,“用这个做抵押,你就不怕我跑了?”   男人合拢手掌,将手里的珠花攥住,“所以,你还得告诉我你姓甚名谁,家住哪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甄珠“噗”地笑了,笑过后道:“我叫甄珠,住在柳树胡同,院里有棵很高的枣树,张捕快家右边的宅子就是了。记住了么,铁匠?”“铁匠”两个字被她含在喉咙里一般含混地吐出来,声音又粘又腻,蛛网一样碰上了便甩不掉。   男人点头,眼珠沉沉地看着她:“记住了,原来张老三的那宅子吧。原来新来的住户是你。”   “还有,我不叫铁匠,我叫何山。”   柳树胡同里,阿朗在枣树下又练了会儿招式,直到把那几招练得滚瓜烂熟了,甄珠却还没回来。他用中午甄珠打了没用完的水洗了把脸,看了看日头,踌躇一下,还是出了门。   出胡同时遇上一个瘦长脸抹白粉的女人,瞟了他一眼,叫住他:“哎哎,小哥儿!你——你就是甄珠妹子家的那个?”   阿朗停住脚,淡淡地看着她,点了点头。   女人细长的眼睛上下打量着他,忽地吃吃笑了起来,伸手就想往阿朗肩膀摸:“小哥儿长得挺快哈,多大了呀?”   阿朗猛地往后一退,她的手便落空了。   女人若无其事地收回手,捂嘴笑:“哟,还害羞呀?小屁孩子还知道害羞,姐姐就是好心看看你长肉了没,啧啧,我还记得刚见你那会儿的可怜样儿呢,跟个竹竿似的,那身子,看着都咯手。甄珠妹子把你养的不错哈,你们什么关系呀?姐弟?你们长得也不像呀?”   阿朗秀气的眉狠狠地皱了起来,只觉得这女人莫名其妙,又聒噪极了。   不想再搭理她,向右错了一步,绕开她便大步往前走。   “哎哎别走呀!”女人在后面喊着,阿朗皱着眉,却走得更快了。   女人悻悻地甩了甩手帕。   “哼,小屁孩子,又瘸又瘦的,当老娘看得上你啊!要不是那何山不识趣儿……”想起铁匠那壮硕的身板,有力的臂膀,女人的眼神又迷蒙起来,浑身都燥地不行,脚底没根似的软如浮萍,可看看空无一人的胡同,和不远处自家空荡荡的大门,她掐着腰,一路哀怨地回了家。   终于摆脱了那莫名其妙的女人,阿朗跑到了铜驼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好鳞次栉比的商铺,一时间也不知道去哪儿找甄珠,只得用笨办法,两眼搜索着街上的行人,又往每个铺子里看。   好在,铁匠铺离街头不远,阿朗没找多久,就看到站在铁匠铺门口的甄珠。   她正跟一个男人说话,两人离得并不近,约莫有快一丈的距离,但从阿朗的角度看过去,两人的身影几乎重叠,甄珠娇小的身子被男人壮硕的身躯完全包裹着,两人说着话,离得远阿朗听不清,但他看到那男人的目光。   那目光有些奇怪,阿朗有些形容不上来,就觉得,那目光……似乎把他对面的甄珠当做什么好吃的美味,想要一口将她吞掉似的。   “姐姐!”他叫了一声。   甄珠转身,看到他,“阿朗!”   “那便说定了,五天后我来取。”她又对男人说了一句,男人点了点头,她才跟男人告辞,朝阿朗走来。   “你怎么来了?”她笑着问他,略带薄红的脸颊生气勃勃,有种鲜活生动的美丽,像含苞待放的花蕾,全然不像下午在家时那样颓废。   阿朗看她,有些奇怪她怎么状态突然变好了,看了看铁匠铺里那若无其事地整理着铺子的男人,不知为何,胸口有些闷闷地。   他闷声道:“你总不回来,我怕你出事。”   甄珠笑笑摸摸他脑袋:“阿朗真贴心。放心,没你在身边保护,我不会走远的。”   这话说的……阿朗胸口的闷突然就全消了,他小小地抿起嘴,微微地笑了起来,一笑,两颊便露出浅浅的酒窝。   甄珠瞪大眼睛:“阿朗你居然有酒窝,好可爱啊!”   阿朗立马绷住了脸,酒窝也消失不见。   跟甄珠相处多了,他也弄明白她许多常用语的意思,比如这个“可爱”,她便经常用来形容小孩子。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吧……之前只是长的小而已。   看他不笑了,甄珠还叹息,说:“为什么不笑了?你应该多笑笑,笑起来多可爱呀。”   阿朗闷闷地点了头。   心里却想着,才不笑。   除非她不再说他可爱。   甄珠的“苦夏”症状似乎全好了,每日也不像之前那样懒洋洋毫无生气的样子,反而兴致勃勃,甚至还跟着阿朗学了几个招式,说是万一阿朗不在身边,她也能稍微保护下自己。   只是正如阿朗没绘画天分一样,甄珠的武学天分也是零,她打起拳,动作看着对了,然而阿朗怎么看怎么像跳舞,招式软绵绵地完全没有一丝力道。   不过,她练地高兴,他也就不说什么。反正他会好好学武,好好保护她的。   除了学武,甄珠还又开始画画,只是依旧是躲在西厢房里,画的什么阿朗都不知道,他也习惯了她这样时不时就把自己关屋里,而且自动为她找到了理由——教他练武的镖师说了许多江湖故事,据说真正的武林高手练武时是需要闭关的,虽然甄珠是画师,但应该也需要闭关创作吧。   这样关在房里画了几天,甄珠发现,她积存的不纯洁画作似乎有些多了。   之前无聊画的,加上这几天画的,足足几十张,摞起来都很厚一摞。   正好,钱快花光了。   甄珠留下几张自己满意的,其余的统统打包,带着再次去了悦心堂。   天气炎热,街上行人都少了些,悦心堂的生意也越发清淡,半天没一个客人,伙计闲得无聊打苍蝇,方朝清则照旧在柜台后看书,他看地入神,甄珠进来都没察觉。   待得听到那柔柔细细的嗓子忽然又在耳边响起,他猛地抬头,就见那张宜喜宜嗔的脸趴在柜台上,主人挥手,笑眯眯地朝他打招呼。   “方老板。”   方朝清淡淡地笑:“你来了。”   “嗯,我又来卖画了,方老板还收么?”她笑嘻嘻地问道。   她趴在柜台上,他坐在柜台里,她居高临下,便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仿佛将方朝清笼罩了一般。许是天热,她的脸粉扑扑的,不如以往雪白,但却更鲜活,仿佛十七八岁的青春少女一般,浑身都洋溢着快活的气息。   是遇到什么开心的事了么?他想着,井水般波澜不兴的心情,也不由被她感染地快活起来。   “当然,你的画,有多少都收。” 第11章 生活啊   进了内室,甄珠将带来的画一股脑儿全拿出来,方朝清便吓了一跳。   “这次……挺多啊。”   甄珠抿嘴笑:“嗯,最近比较勤快。”   当着甄珠的面,方朝清也不好一张张地仔细看,只草草翻了下,数了数数量,“共四十八张,可对?”他说道。   甄珠浑不在意地点点头,事实上她根本没查过究竟多少张。   方朝清将图小心收好,放到靠近柜台的书架上,转身见甄珠依旧趴在柜台上,双手托腮,眼神清澈如水,让人无法想象,这样一个姑娘会是能画出那些春宫图的。   她的动作举止大胆随意,与男人交谈毫不羞怯扭捏,还敢主动兜售春宫图,与他讨价还价,这让他起初以为她是个精明成熟的人,然而几次接触下来,却发现她骨子里有种稚子般的天真与淳朴,除了第一次与他讨价还价争取了四六分成外,之后的合作,她完全信任他,对银钱也不在意。   得亏是遇上他,不然换个良心坏的,不知怎么坑她呢。   不过,也许正因为是他,她才这样放心呢?   旋即方朝清摇摇头,甩去这样的想法。   放好画,甩去脑海中不该有的心思,方朝清正色问了甄珠一个问题:“甄姑娘,您画……这种图,是为解一时之难,还是想做成长久的生意?”   甄珠眨眨眼,有些疑惑:“嗯?”   方朝清道:“若你只是暂时需要银钱,待银钱够了便不再画,后面的话我也不必说了。但若你想一直画下去,我倒有一个提议。”   甄珠“哦”了声,旋即兴致勃勃地问:“什么提议,说来听听?”   方朝清仔细跟她分析。   “这些天,我走访了洛城许多有卖这种图的书画铺子,也大致探清了这种图的价位,如悦心堂一般,普通画匠的画作不过千文上下,再低劣些的还有数百文的;而画技精湛些的画师,他们的画作则可以卖到数两银子;再往上,超过十两的,要么画作水平远超寻常,要么画师薄有名声,但一般都是后者,甄姑娘,如今你的画作便是在这一档,且是前者。”   方朝清顿了顿,甄珠看着他,认真等他继续说下去。   方朝清便又道:“再往上,便是大家之作,当世有名的,例如吴中画师仇十洲,仇十洲善画人物,尤长仕女,其书画颇受追捧,便是普通画作也是绝不低于十两一幅的,而他又好画春宫,除亲友间馈赠外,也有些流向书画铺子,他的春宫图,最低也能卖出五十两的高价,且常常是有钱难买,因仇十洲并不以绘春宫图为生。”   方朝清顿了顿,似乎有些犹豫,但终究还是鼓起勇气,说出自己的见解:“以朝清薄见,单论春宫,甄姑娘的画完全不逊色于仇大家,且甄姑娘画法新颖别致,是当今乃至过往历朝历代从未有过的画法,甚至——甄姑娘便是想借此名留青史,也不是没可能。”   这样的评价可谓相当之高,若是被外人听到,恐怕会被嘲笑他不知深浅,一个书画铺子老板,拿一个毫无名气的女人与仇大家相提并论便罢了,还说出“名留青史”这样的话?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或许也是因为这样,方朝清起初的语气有些犹豫和不自信,但说到后面,看着甄珠的眼睛,他话里的不自信已经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从容自信的娓娓道来。   他虽然一事无成,才华耗尽,但,眼光应该还是在的。   甄珠的画是独一无二的,也是难以被如今接受的,但一旦接受,她必将名留画坛,成为一脉宗师般的人物。   而这边厢,甄珠听了方朝清的话,却没有太大感受。   工笔写意上她不敢与古代大家相比,但在她擅长的人物写实上,她还是很有自信的,且方朝清说的一点没错,她所用的画法,是完全迥异于传统国画技法的,方朝清只说个新颖别致,都算是保守的了,事实上两种画法迥然不同,中间隔的是天堑般的鸿沟。   因此听了方朝清的话,她也没有不好意思,只好奇地接道:“所以?”   她这反应,也给了方朝清一定程度的认同,让他更有了信心。   他微微扬起下巴,笑着反问:“所以,甄姑娘是想做籍籍无名的画匠,还是名传天下的画师?”   甄珠眼睛微亮。   方朝清便知她有了兴趣,道:“若甄姑娘只想解一时之难,不欲在此一道上纠缠过多,那么大可如之前一般,随意画些图在悦心堂寄卖,一幅图卖价十两或更多,所获也是不菲。”   “但甄姑娘若想出力更少,所获更多,如仇大家那般,一幅图卖到几十上百两,却还是有价无市,便需要多花些心思。”   甄珠笑问:“例如?”   “例如与悦心堂签订契约,悦心堂全力将甄姑娘的画作打响名气,使得甄姑娘能成为如仇大家一般的画师,而作为回报,甄姑娘需给予悦心堂一定保证,比如以后的画作只供给悦心堂直接售卖或转卖,当然,具体条件可以再相商。”   方朝清娓娓说着,渐渐挺直了背脊,脸上带浅笑,侃侃而谈时自有一股从容不迫、渊渟岳峙的气度,这股气度,使得他完全不像一个小书画铺子的老板,那谈笑间灰飞烟灭的风流意态,俨然浊世翩翩佳公子,而那虽然精致,但也不算太惊艳的眉目,竟曜如明珠美玉般,晃地人一时移不开眼。   甄珠便晃了一下神,随即灿烂地笑道:“好啊。”   方朝清一说,她便明白了他的意思,甚至比方朝清本人还更明白,因为方朝清所说的,其实就是现代时甄珠早早经历过的。   在“堕落”地跑去写美食旅游专栏前,甄珠也曾是小有名气的青年画家,专业上被业内前辈认可,在商业上她的画作颇受收藏家和画廊的欢迎,常常能卖出高价,让许多同龄青年画家羡慕不已,。这固然是因为甄珠的确有才华,但还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就是甄珠签了一个好的艺术品经纪人。   经纪人一词因娱乐圈为人熟知,但其实各行各业几乎都有经纪人,艺术圈也不例外,艺术品经纪人推销、包装艺术家,是连通艺术家与收藏家的桥梁,是可以让艺术家专心创作,而不必过度为凡俗琐事所扰的专业经纪人才。   这个行当由来已久,事实上很多艺术家、作家的妻子为丈夫打理创作以外的商业、交际事务,便是充当了经纪人这一角色,但这只是经纪人角色的雏形,现代的专业艺术品经纪人并不是人人都能做的,他们手握大量展会、画廊、媒体、拍卖行、收藏家、策展人等等一切与艺术品相关的资源,将艺术家和艺术家的作品包装推销出去,居间收取经纪费用,艺术家的身价越高,他们所获便也越多。   古代其实也有“经纪人”,便是每个城市都有的牙郎,牙行便是经纪场所,只是牙行更多的是撮合促成具体物品的交易,如房屋、牲畜、奴仆、丝绸等等,所起的只是一个居间作用,与重视包装推广的现代经纪人还是有很大不同。   但方朝清所说的,便很接近现代经纪人的含义了。   所以甄珠很有些惊喜。   穿到这个时代,她之所以没有产生什么闯荡画坛的想法,一个重要原因便是懒得营销自己,而不营销,不包装,没有同行的互捧,没有权威人物的赏识,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艺术家都是难以出头的,想出头便要慢慢地熬,运气好兴许熬久了能出头,运气不好——就像文森特·梵高那样,所有人都知道他的画值钱,只有他自己不知道。   当然,比起更多的死后仍旧籍籍无名,画作被当做废纸扔掉的画家,其实梵高也可以称得上幸运了。   甄珠骨子里有些清高,又对金钱没有太大的需求,所以在有了稳定靠谱的收入后,虽然又开始画自己喜欢的画,却并没有多少雄心,想要凭借那些“正常”的画在这个古代画坛闯出什么名气,因为她知道那是一条艰难,且势必会让她做出许多妥协的路。   而如果有个经纪人,这一切便将截然不同。   甄珠眼里闪着光,看着方朝清的目光简直如同珍宝一样。   这样的目光,让方朝清顿时有些控制不住地脸热。   “既然如此,”他清了清嗓子,眼睛里同样闪着光,“那我们便来谈谈具体细节吧。”   离开悦心堂时,甄珠带着一脸笑容,以及一纸契约。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舒服,甄珠将在现代与经纪人相处得来的一些经验分享与方朝清,他几乎一点就通,完全没有时代造成的理解困难。而在契约签订上,方朝清也采纳了甄珠的意见,最终定下的条款,是两人一条一条地仔细抠出来,双方都确定无意见后,又找了中人作证,才最终签订的。   虽然如今他们所做的所有规划,都只是就甄珠的春宫画作而言,但如果试验可行的话,说不定以后可以让方朝清成为自己的专职经纪人,连同“正常”画作也一并运营?   想到这里,甄珠便抑制不住轻快的脚步。   回到柳树胡同,甄珠在郑大娘子那儿买了排骨和五花肉,又打了些口感绵柔度数低的黄酒,到家跟阿朗一起做了满满一桌子荤素俱全的好菜,吃着肉,喝着酒,心情美滋滋。   饭后甄珠回了卧房,看着留下私藏的几幅春宫,图上男人身材壮硕,肌肉分明,浓烈的荷尔蒙气息仿佛透纸而出,再想想明天就是与铁匠约定的五日之期,甄珠的心情便更美了。   生活啊,就是要这么有酒有肉有男人。 第12章 狂风骤雨   翌日,甄珠早早便起了床,梳洗罢架了梯子爬到屋顶,屋顶倾斜,三脚架架不住,她就手拿腿夹地固定住画板,优哉游哉地画着朝霞下炊烟里的铜驼坊。   阿朗在下面担心地看着,生怕她掉下来,又想起她昨天说了几次的事,便提醒她:“姐姐,不是说今天要去铁匠铺取东西?”   甄珠嘴里叼着笔,腿还一翘一翘地,听到他问,笑眯眯吐出笔:“不急不急。”   反正今天一天都是第五天嘛。   有些男人啊,越上赶着的他越不屑,越不屑他的他越上心,简而言之一个字:贱。所以,对付这种男人,心机虽可耻但有用。   她就是这么心机又做作的女人。   一直画到朝霞散尽,日光大亮变得炽热,甄珠爬下屋顶,喝着阿朗熬的绿豆汤,又在树荫下铺了席子,做瑜伽,看阿朗练功,时不时跟阿朗学上一两招,困倦了就回房睡觉,再醒来,便是日暮时分。   饱饱睡了一觉,她精神满满,脸颊也饱满水润,红扑扑地仿佛能掐出水。   她往常并不怎么用古代的化妆品,倒不是不爱美,只是一来打扮地太显眼了招登徒子,二来也是对古代化妆品的成分不太放心,因此平常只是用黄瓜片丝瓜水什么的保保湿护护肤,对那些矿物质粉类敬而远之。   然而今日,她却用黛粉细细描了眉,眼线也用黛笔轻轻勾勒,唇上擦了殷红的口脂,因皮肤够白够细嫩,便没有擦粉,只两颊用胭脂抹开淡淡的红晕,映着殷红的唇,原本精致却还有些清纯的五官立时变得明艳立体起来。   待她描画好,在不甚清晰的铜镜里照了照,又转头问阿朗:“好看么?”   阿朗呆呆地,半晌才回:“好看。”   的确好看,他从未见过的好看。   得到肯定的答复,甄珠便笑眯了眼,又挑了件层层叠叠的薄纱衣穿上,拿了钱,吩咐阿朗在家乖乖等着,不用寻她,便出了院门。   阿朗望着她的背影,只觉得她今日有些奇怪。   何山坐在铺子里,虽然没在火炉旁,汗却依旧一颗颗地往下流,他黝黑的眼不时盯着门口,却一次又一次地失望。眼看日头都快要落下去,他狠狠啐了口唾沫,扭头去了铺子后面的院子,拉风烧火,将上午锻了一半的生铁块又放到火里煅烧,待那铁块变得通红,他抡着沉重的锤头,一锤头砸下去,伴着撞击的脆响,火花四溅。   单调重复的打铁声中,忽然一道温柔的声音响起。   “铁匠在么?”   何山起初没听到,那声音便又叫了一次,何山这次听到了,手里的锤头一下失了准头,将那渐成雏形的锄头砸歪了一角。他却顾不上管劳什子锄头了,扔下锤头,大步流星地走到前面的铺子里。   掀开帘子,便看到规规矩矩,大家闺秀一般坐在铺子里的女人。   她穿着件水绿间浅蓝的薄纱衣,层层叠叠水波一般堆叠着,包裹住那玲珑的身子,听见动静,她目光望过来,那眼神也如水一般,荡漾着飘到他身上。   她动作规矩无比,双手交叉叠放在膝盖上,双腿也规规矩矩地合拢,如同最娴雅的大家闺秀,然一见她那脸,她那姿态,何山便觉得方才打铁时火炉里的火全都涌到他身上,让他呼吸急促,气血翻涌。   唇红似火,面如绯樱,精心勾勒的眉眼是峰聚波横,偏那双眼盈盈地望着你,只一眼,便教人恨不得为她生为她死。   妖精!   他恨恨地咒了一句,几乎忍不住心里的火,走上前,沉声问:“怎么这会儿才来?”   便见她眨眨眼,无辜极了:“怎么,这会儿晚了呀?你要关门了么?”   何山挑眉:“是要关门了,不过你既来了,就再做你这最后一桩生意。”   她便抿着嘴笑。   何山哑着嗓子:“你迟迟不来,那东西又稀奇,我便将那东西放在后面了。”   她看着他,仿佛不懂什么意思似的。   何山又狠狠咒骂了一句,径自走了几步,将铺子前门给关了。   她依旧笑盈盈地看着他,也不害怕不尖叫。   何山再也压不住心里的火,一句话不说,忽然猛地一弯腰,将这妖精打横抱了起来。   “哎呀,你做什么?”这下她终于叫了,只是那声音娇娇软软的,浑然没有一丝惊恐害怕的意味,反而撒娇似的。   何山搂紧了她,只觉着怀里的女人香软如玉,隔着纱衣都觉着柔软贴切无比。他声音嘶哑,道:“东西在后面院子,我带你去看。”   说罢,便这样打横抱着她,大跨步地走到了后面院子。   院子里果然堆着打好的烧烤炉子和几十根铁签子,整整齐齐地放在墙角,下面还放了块铁板,以防止炉子被弄脏,与其他胡乱拢做一堆的铁器有着显而易见的不同待遇。   甄珠一见,扶着男人的肩膀便跳了下来。   男人猝不及防,再回神手臂里便空空荡荡地,那方才还在他怀里的人却饶有兴致地去看那劳什子烧烤炉子去了。   她提着纱衣,弯着腰,伸出手捡起几根铁签子,又检查炉子下面那层的孔洞,见那孔开的均匀,大小也正与她要求的一般无二,便笑开了眼,转身想夸夸铁匠,却还没转身,便被人从背后又拥在怀里抱住。   夏日纱衣轻薄,愈发显得她身姿玲珑,她弯着腰,婷婷袅袅,仿佛一朵临水的花,花瓣上还带着清露。   教他如何能忍住。   男人喘着粗气,头搭在她脖颈处,呼出的粗气喷在她耳后,喷地她一阵阵麻痒,他抱着她,恨不得将她整个人揉进自个儿怀里。   她挑眉,艰难地扭过头,脸上却没一点儿旖旎,明明比他矮,却用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他:“你干什么?”   “XX!”   男人恨恨地说了一句荤话,眼里仿佛有火焰。   她轻轻地笑,在他脸上吹了口气,“问过我了?”   男人愣了一下,眼睛沉沉地看着她,双手却搂地更紧了。   甄珠笑了笑,忽然伸出双臂,攀上他脖颈,看准他英俊淳朴脸庞上那张微微翘起,有些饱满的唇,直直地咬上去。   男人愣怔着,但也只愣了片刻,便疯了一样地啃着她的唇。片刻后,直到两人气喘吁吁,甄珠的脸颊绯红地像初开的海棠般艳丽,教他再也按捺不住,又抱起她,跨步进了院子后面自带的卧房。   他单脚勾开房门:“上次你留下抵押的珠花在我房里。”   她“噗嗤”笑:“所以现在是去拿珠花么?”   他低头,狠狠堵住她的嘴,含混不清地说了声:“是啊……你这、妖精!”   说着,已然抱着她进了门,又单脚一踹,房门便紧紧关上。   狂风骤雨便皆被掩在门扉之内。   日头沉沉,院中无人照看的火炉已经自行熄了火,窗口的暮色从艳丽的红变成暗沉的黄,最后又化作沉沉的黑,门扉里的狂风骤雨才终于停歇。   甄珠出了一身汗,一身水,整个人也化作水一般,软若无骨地趴着,见那窗口已变作沉沉的天光,虽然手脚瘫软,却还是挣扎着起来。   “起来做什么?”何山拉住她的手,喉咙不禁又紧了紧。   甄珠却拨开他的手。   一边找到处散落的衣服,也不管他正看着,自顾自便要穿衣。   “天色太晚了,今日就歇在这儿吧,明日一早我就送你回去。”何山又拉着她的手。   甄珠摇头,又甩开他的手,急匆匆地穿衣服,又似嗔似喜地横他一眼:“还不是你!”   从日头偏西到夜幕降临,时间远远超出了她的预计,虽说她也很舒服,可超出了时间,家里那小孩儿肯定急死了。   偏偏这男人蛮牛似的,力道像,性子更像,任她如何,他自我行我素,她挣不过他,只得糊里糊涂地,天上地下,云端海底,来来回回好几遭,不知不觉便耽搁了这么久,无意瞟一眼窗户,才发现天色已经这么晚了。   想起家里还有个人等着,自然不会再让他继续作乱。   大抵男人都是喜欢听这种“抱怨”的,听了她的话,何山不怒反喜,也不管她正穿衣裳,一把搂过她,在唇边香了一口,道:“再来一次?”   甄珠推他,这次是真嗔怒地瞪了他一眼:“阿朗还等着呢,这么晚了,不回去他肯定担心要找来的。”   何山又再留了几句,甄珠依旧执意要回去,他叹叹气,只得也穿了衣裳,牵了她的手,跟她一起走了出去。   “走也行,我送你回去,这会儿你自个儿回去我不放心。”他说道。   甄珠点点头,没有拒绝。   两人出了门,一打开门,便看到门外一个瘦瘦高高,低头站着的人影。   “阿朗?”甄珠惊疑地叫了出来。   “姐姐!”夜色中,那人影惊喜地抬头,欢快地叫了一声。   然看到两人牵着的手,他愣了一下,声音里的欢快便变成了迟疑:“我……来接你回家。” 第13章 不能生   夜色沉沉,一弯勾月天幕高悬。   甄珠和阿朗并肩走着,夜晚的风还算凉爽,总算吹走一些甄珠身上的燥热和水,她微微伸展着腰身,像一只餍足的猫。   阿朗低着头,眼角斜光看到她的样子,目光渐渐有些呆滞。   夜色里,她的形容其实并不怎么清晰,只隐约看到朦胧的五官,经过路旁有灯光散出的人家时,昏黄的光芒照在她脸上,才能隐约看出那绯红的脸颊,水润的双眼,挺翘的瑶鼻,以及鼻下那微微翘起,看起来异常饱满水润的唇。   阿朗从来都知道她很美,但此时的她,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美。假如将她比作一株花,以往的她便像是失了水的花,美则美矣,却少了水的滋润,到底欠缺了一分。   然而此刻,她却像是刚经历一场淋漓春雨,花瓣吸满了水分,还带着晶莹的、颤巍巍的水珠。   便是不看脸,只看她举手投足,似乎都与往日有着巨大的不同,就像喝饱了水后的花株枝叶全都舒展开来,清风吹来,枝叶微微晃动着都像跳舞一样。   这样的她,美地教人移不开眼睛。   阿朗愣愣地,胸口越来越快速地跳动起来。明明平日都光明正大地看她,此时他却莫名其妙地像个小偷一样,只敢用眼角余光窥她。   这是从未有过的感受,他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有些心慌意乱,以致甄珠跟他说话,他都胡乱地点头应对,事实上根本不记得她说了什么。   幸好有夜色,掩盖了他脸上的窘迫,若是被她看到他脸红……只是想想,他便觉得面酣耳热。   就这样一路别扭地、悄悄地窥视着,忽然,阿朗的脚步猛然顿下来。   “怎么了?”甄珠疑惑,扭头看她。   路边人家门楣上高悬着灯笼,烛火隔着大红的灯笼纸透出的光是橘黄色的,照在她的脸上,便将她整张脸照成一块儿暖玉一般,然眉青如黛,目如点漆,唇红如樱,这些亮丽的色彩又使得这暖玉鲜活生动起来。   可是——他明明记得,出门时她涂了口脂,双唇火一般殷红,而不是只是现在这样浅红如樱。   她唇上的口脂,此时竟然没了一点踪迹。   阿朗目光愣愣地,突然想起了方才所及,那铁匠牵着她的手。   懵懂的心里有了些猜测,却又因太过懵懂,而根本不明白那猜测代表着什么。   “怎么了?”甄珠疑惑,又问了一句。   阿朗张了张口,又阖上,又张开,数次语塞,想问她你唇上的口脂怎么没了,然而最终问出口的,却是:“你……去拿的东西呢?”   这下轮到甄珠愣了,她的身体突然顿住,像一架正在运转的机器生锈卡住一样。   半晌,她捂着嘴,笑道:“啊……忘了跟你说了。东西还没打好,那铁匠太磨蹭了,我就是跟他理论呢,明明说好的今天做好。不过,也没关系……明日再去拿吧。”   阿朗心里乱乱的,不知道在想什么,听了她的话,只愣了下,便点点头。   片刻,却又说道:“明天,还是我陪你一起去吧。”   生怕这话突兀,便解释道:“今天你让我在家等着,可我等了好久,天都黑了你还没来,我害怕……怕你回不来了,所以没听你的话,擅自出来找你了……”   他的声音低沉,有一点低落,还有一点委屈,垂着头毛有点乱的脑袋,像一只乱毛小狗。   甄珠的心便软了,伸手摸摸他脑袋,真诚地道歉:“对不起,今天是我的错,没有按时回去,让你担心了。”   “那明天我陪你去?”阿朗也不阻挠她摸他脑袋的手,只仰着头问她,星子一样的双眼清澈地让人不忍心欺骗。   甄珠点头:“嗯嗯。”   阿朗便微微地笑了起来,两颊又泛起浅浅的酒窝。   待甄珠将手从他脑袋上拿下,他小心翼翼地抓住了她的手,偷眼见她没反抗,便牵紧了她的手,一步步地往前走。   甄珠倒没觉得什么异样,只当是因为天黑,便任由他牵着。   到了家,阿朗便让甄珠坐下,从锅灶里端出早做好的晚饭,摆了满满一桌子。饭菜都是丝毫未动的,显然阿朗也没有吃过。   因为放在锅里,饭菜都还温着,此时入口正好不热不凉,甄珠看了,又是内疚又是感动,揉揉阿朗的脑袋笑眯眯一顿夸,把阿朗夸地脸都红了。   吃过晚饭,两人一起收拾了锅碗瓢盆,甄珠便钻进厨房要烧水洗澡。   其实这会儿的人少有天天洗澡的,但甄珠受不了,每日都要洗,阿朗也是知道她这习惯的,平时做晚饭都会把大锅旁边的小锅兑满了水,做饭时一并烧水,吃过饭便洗澡,省时又省力。   但是今天甄珠回来的晚,小锅里烧好的水已经变得温温的,再兑多些凉水就没一丝热气儿了。   若是平日,甄珠也就少用些水,把全身擦擦也就是了,但今日刚做过那档子事儿,在铁匠那儿也没收拾,回来必须得好好清理,因此看小锅里的水不热了,便坐在锅灶前又要烧水。   只是她实在用不惯这种土砖砌的锅灶,平日烧火也都是阿朗做的,这会儿捣腾半天,连火都没引着。   阿朗见了,便将她赶到一旁,自己坐到了锅灶前,没几下,灶膛里熊熊燃烧起来,火光照地他脸颊通红,汗一颗颗地往下淌,甄珠看着心疼,就让他别烧了,他坐着不走,说:“没事,热点算什么。”   甄珠拗不过他,只得看着热水差不多了,便让他赶紧离了锅灶,去外面凉快些。   阿朗却又帮着甄珠把水倒进她卧房的浴桶里,一切收拾好了,才自己去了院子里冲凉。   原本甄珠是让他也用热水洗的,但他却觉得热,天气热,身体更热,哪里还要用热水。往常他还听甄珠的话用井水掺着热水,今儿却总觉得必须得用凉水才舒服。   沁凉的井水兜头一浇,从方才见了甄珠起,身体里脑子里那莫名其妙的燥热便似乎都褪去了一般。   一定是今天天太热了。   他想。   屋里,见阿朗走了,甄珠脱了纱衣,将整个人沉入温度正好的水中,泡了一会儿,才开始仔细清理。   借着烛光,她一眼就看到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迹,都是被何山用蛮力抓出来、啃出来的,当时不觉得痛,这会儿才觉得皮肤有些疼痒,便不由微微皱了眉,心里想着下次一定要他注意些力道,偶尔的蛮力可以当情趣,可若每次做完都跟被打了一顿似的,她才没那个爱好。   她天天洗澡,身上其实不脏,只是出了汗,用水冲泡下便好,但那隐私之处还有东西没来得及清理,泡澡主要还是未清理那处。   一边清理,一边想起了离开妓院时,那个把脸抹地跟堵白墙似的妈妈的话。   “……既然从良了就好好过日子,只是若是想嫁人,就得擦亮眼睛好好找,得不嫌弃你出身,还得不嫌弃你不能生娃,要真有这样的男人,你遇上了就牢牢抓住,要是遇不上,宁愿孤零零地过一辈子,也别随便找个人嫁了,不然啊,有的你后悔!”   “……你也别怨妈妈当初狠心,逼你喝那断子绝孙的药,要没那药,你当这会儿你还能好好站着哪?娃生下来不是直接掐死就是给人糟践,你能受得了那苦?再说要是不喝药,那娃还不得一个个地生?待在这种地方,几个女人能受得住?那些没喝药的,就没一个不是落了一身病的……”   那个叫金桂的妈妈似乎对原主颇有感情,拉着她唠叨了许多,她才得知,原来原主,乃至那妓院里许多妓女都是早早喝了绝育的药的。   也是因此,甄珠今天才没什么顾忌,没做任何避孕措施便直接跟那铁匠办了事儿。   虽然从结果看倒是方便她了,然想起往事,甄珠还是摇了摇头。   她是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对孩子从没什么执念,上辈子活了二十多年,从未想过结婚生子,预想的未来里也从没有丈夫孩子的位置,因此倒也没觉得穿到珍珠姑娘身上,发现压根不能生后有什么吃亏。   她摇头,只是为原主珍珠姑娘。   主动放弃生育权和生育权被动被剥夺,虽然结果是一样的,然而性质却是完全不同的。   起初甄珠还能感受到原主的一些情绪,在那妈妈说出她不能生时,甄珠清楚地感受到原主残存的意识里悲伤的感觉。   珍珠是古代女人,必然不会像她一样想得开,况且从那金桂妈妈口中,她还得知珍珠姑娘似乎一直记挂着一个恩客,总幻想着从良后嫁给他,为他生儿育女。   然而一直到死,珍珠姑娘的愿望都没实现,不知是因为那恩客迟迟不来,还是别的原因,总之她绝望了,亲手断送了自己的生命,然后躯壳留给了她这个异世来客。   想起往事,甄珠有些唏嘘。   不过,这唏嘘也不过片刻而已,毕竟她是甄珠,不是珍珠。 第14章 快点长大   第二日,阿朗没能陪着甄珠去铁匠铺。   因为何山亲自登门,把烧烤炉子给送来了。   东方早霞还笼着乳白的薄纱,左邻右舍灶间烟火还未升起,何山便敲响了门。阿朗起得早,正在院子里练拳,听到敲门声便去开了,却万万没料到,门外站的是何山。   “阿朗是吧?你姐姐呢?昨日她忘了拿东西,我给她送来了。”男人举起手中的铁炉子,几十斤的东西,他却轻巧地像拎着团棉花。   阿朗看着他,眉毛不悦地皱了起来。   这些日子阿朗的个子猛蹿,已经几乎要跟甄珠一样高了,然而站在何山面前,依旧是瘦瘦小小的孩子模样。男人高了他整整一个头还多,身板更是他的两个,一身短打完全遮不住下面发达的肌肉,站在阿朗身前,那肌肉就像猛兽亮出的锋利的爪牙,嘲笑着阿朗的瘦小孱弱。   然而,这不过是阿朗无端的臆测。   事实上,何山看着阿朗的眼神相当友善温和,就像对待自家的弟弟一样。   阿朗皱着眉,打开门:“进来吧。”   把人放进来,他便去叫甄珠了。   何山兀自站在院子里,也不觉得被冷落了尴尬,自顾自打量着四周,看到院中还有晾晒的衣服,其中一件水绿间浅蓝的纱衣眼熟无比,他便禁不住笑了,身体里更是涌起一团火热,仿佛又重回昨日的欢愉。   正打量着,就看见正屋里走出那让他魂思梦想了一夜的人。   甄珠穿着中衣,外面披了件灰扑扑但十分宽大的外袍,愈发显得身条玲珑秀气。她才刚刚睡醒,匆匆洗了把脸出来,眼却还迷蒙着,看着何山,迷瞪了片刻,才像是终于认出他似的,软软地道:“你来了呀……”   那声音不同于平日的温柔平稳,而是糯糯的,像刚做好的年糕,软,绵,黏牙。   何山的眼里登时烧起了火,面上却还一副正经的样子,举了举烧烤炉子:“嗯,我来送这个,放哪里?”   “厨房吧。”甄珠便领着他去厨房。   刚进了厨房,何山将炉子扔到墙角,转身猛地将甄珠按在了墙上:“你这妖精……想死我了!”说着就埋头含住她的唇咬了上去。   甄珠猝不及防,被他压了个结结实实,想起阿朗还在外面,待会儿肯定要进来做早饭,立马使劲儿推他。   可他一身肌肉跟石头似的,站地稳稳当当,她那点儿力气就是小猫挠人,半点推不动他,只得趁他换气时断断续续地道:“你……唔……起来……阿朗……”   何山却禁不住,只觉得再忍一会儿就要爆炸,撩了她裙子,当即就要把她办了。   “姐姐?”   两人的动作猛地一停。   “姐姐?”阿朗又叫了一声,少年嗓音清润无邪,像一溪清水,照地屋内两个成年人瞬间僵滞。   “快起开!”趁着何山僵滞的功夫,甄珠有些恼地一把将他推开,整理了下衣裙,舔了舔被咬的唇,确定没太大异样了,立马去开了门。   “姐姐。”阿朗叫道,清澈无邪的目光看着她。   甄珠心里有些尴尬,对何山又更气恼了,脸上对阿朗笑着:“不小心把门关上了。”   阿朗“嗯”了声,看也没看她后面的男人一眼,只问:“早饭姐姐想吃什么?”   甄珠笑:“熬些粥就好,我再去胡同口买几个包子。刚好炉子送来了,中午就吃烧烤吧,早饭就简单些。”   阿朗笑出小酒窝:“好,那我熬粥。”说着就挤了进来。   厨房狭小,何山人高马大,一人就把进门的路堵了大半,阿朗进来便被他挡住,眉毛不抬地说道:“让让。”   何山忙往边上一让。   阿朗头也不回地蹲到锅灶前,生火烧锅。   何山愣了愣,总觉得这小子似乎不喜欢他。   “铁匠过来,拿钱。”外边,甄珠叫他。   他立时转头,看见外面那张如花似玉的脸,登时把这毛头小子对自己的态度扔到一边。   甄珠把做烧烤炉子应付的两千钱给了何山,见他拿了钱还一动不动的样子,没好气地道:“还不走?”   何山揽她的腰,将人搂在怀里,低头道:“这就气了?还不是你太勾人,教我怎么忍得住?”   甄珠就掰他的手:“这就忍不住,你的脑子是长在下面了不成?”   何山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她什么意思,好笑地掐了把她的腰:“嘴这么毒!”   甄珠被掐地腰眼一软,却还是挣了出去,一指门口:“出去出去,再管不住自个儿,下次你就别来!”   何山眼里一亮:“下次?”   甄珠已经在推他,一脸厌烦地轰他出门。   何山也不抵抗,就任她那软绵绵的手把他推出了门,见左右无人,又迅速在她嘴上偷了一口,低声笑道:“等着,下次我再来,一定忍到那小子不在。”   说罢,又狠狠捏了把她的腰,才挥挥手大步走了。   甄珠这才松了一口气,待他的背影完全出了胡同口,才回房换了衣裳,出去买包子。   包子摊就在郑大娘子的肉档边儿上,素馅儿一文钱一个,肉馅儿三文钱两个,皮儿透馅儿足热气腾腾,每道褶子大小粗细都一模一样的,咬一口,灌汤流油,齿颊生香。摊主是老两口,卖了许多年的包子,街坊邻里的都熟稔,生意很不错。   甄珠到了包子摊上,便引来许多打量的目光。   “这闺女……刚搬来那会儿看着还不咋地,这一瘦下来,可不得了了啊……”卖包子的老太瞅了眼,一边儿麻利地从蒸笼里捡包子一边嘀咕。   她这嘀咕的,也是众人心里所想的。   大家一个胡同里住着,许多都是积年的老街坊,互相知根知底的,猛然来了个新人物,自然都颇多关注。甄珠初来时那满身肥肉的样子被众人都看在眼里,虽觉得她一个单身女人带个半大孩子有些蹊跷,却也没人放在心上。   可这阵子,众人眼见着这新来的“胖子”一日日瘦下来,眨眼脱胎换骨似的,成了个妖精似的美人儿。   市井里也不是没美人,但谁也没见过美成她这样儿的。   不光是鼻子眼睛的美,更是身段气韵的美。   叫人一看,就觉着不像是能窝在这小胡同里过普通日子的。   早起买包子的男人虽不多,可这会儿,这不多的几个男人,却个个都或大咧咧或偷偷地打量着她,那目光火辣辣的,换个普通良家女子,非得羞臊得掩面而逃,但她恍然不觉似的,就那么文文静静地排队买包子,买了包子,轻声对老两口道声谢谢,便婷婷袅袅地走了,一下子牵走所有男人的目光。   旁边肉档的郑大娘子见了,撇了撇嘴,低声啐了句:“呸,一看就不是个安分的!”   这会儿肉档刚开,人不多,站地离郑大娘子最近的却是赵寡妇。她耳尖地听到郑大娘子的话,却没看她,只盯着甄珠婷婷袅袅远去的背影,看呆了一样。   早饭吃过白粥和包子,甄珠便和阿朗一块儿去买肉买菜,中午便在院子里架起烧烤炉子,铁签子上串上菜肉,刷油撒料,再在明火上翻滚着烤,热腾腾的香气便从院子里往外传,直把路过的人都勾地直咽口水。   甄珠再次放纵自己吃了个肚子溜圆,可她瘦了下来,饭量便也小了,再怎么吃也吃不了多少,因此大半东西还是落入了阿朗的肚里。   但食材买多了,便是阿朗也不可能吃完,眼看着阿朗依旧一串一串地吃,已经完全超出他平日的饭量,甄珠便拦着他:“别吃了,这东西吃太多也不好。”   阿朗顿了下,终究还是放下了签子,乖乖地道:“嗯,我不吃了。”   甄珠便笑着摸他的头,夸他乖。   他抿紧了唇,忽然闷闷地说了一句:“我想快点长大。”   甄珠乐不可支,只觉得这小孩可爱死了。   “这个又急不了的呀。”她说道。   阿朗没说话,只想着以后要多吃,多练。   迟早比那男人长得高长得壮。   自从那日在铁匠铺跟何山混了一遭,甄珠的渴便解了,不再抓心挠肝地想着那档子事儿,自然也不再特意去铁匠铺了,于是又恢复了整日画画的日子,偶尔去趟悦心堂,跟方朝清谈谈怎么把她的画卖出高价,日子过得优哉游哉。   可何山却按捺不住。   眼见那妖精没来找自个儿的意思,他只憋了几天,便憋不住了。   待日头落下,月黑风高,一条黑影从围墙翻过,瞅准了一间点着灯的屋子,见那窗户开着,撑着窗台便跳了进去。甄珠正收拾画稿,准备睡了,猛然听得有什么东西落地,还没来得及转身便被人搂住。   何山喘着粗气,什么都来不及说,就把人压在墙上,直奔正题。   甄珠先是慌了一下,认出是他,便放下心来,虽背部抵着墙有些难受,可好歹身子痛快,见男人什么都不说就蛮干的样子,也放弃了跟他交流,反手搂住他精壮的腰身。   左不过是肉体的欢愉,还要说什么交心的话。   又是一夜雨骤风狂。 第15章 底线   那日后,何山便经常夜里翻墙来找甄珠。   小院的院墙并不高,两米多的样子,墙边还有棵枣树,何山身高腿长,蹭蹭跨几步就能翻过来,翻地多了,墙头上都被他蹭出了痕迹。   阿朗年纪小,睡得熟,每次何山来时他都已经睡了,因此竟也没发现什么异常。   只是即便甄珠何山来往地再隐秘,白日里两人虽然只有几次交集,那股亲密的气氛却也骗不了眼尖的人,暗地里便有些流言,只是还没传到当事人耳朵里。   何山食髓知味,恨不得每日都翻墙偷香,甄珠乐得不出门便有人帮她解决生理需求,因此也就默认了他这样爬墙的行为。   转眼盛夏过去,秋气袭来,小院的柿子和枣子都相继熟了,结了红通通黄澄澄的果子。何山爬墙时就能摘到枣树低处的果子,他有时随手摘了,第二日就被阿朗发现少了些,还以为是左右淘气的小子干的好事儿,纳闷他们怎么避过他眼睛的,把这事说给甄珠听,甄珠捧着肚子想笑不敢笑,晚上何山再来,就狠狠拧他肚子。   她拧任她拧,何山皮糙肉厚没事儿人似的,把那红通通的枣子一口一个的往口里扔,咬了一半,又要把另一半渡到甄珠嘴里喂她吃。   甄珠有些嫌弃,可被他嘴堵着,只得把那半个枣子吃了,绯红的樱唇微微动着,脸颊一鼓一鼓,吃个枣子都显得秀气可爱地不得了。   何山看得愣了,揽进怀里又是一顿猛亲。   又是一番云雨过去,何山摸着她雪白平坦的小腹,半晌没有说话。   甄珠一脸餍足,全然没在意他什么表情。   冷不丁地,忽听他低低地道:“……都那么多次了,你怎么没怀上呢?”   甄珠掀开眼,就见他低着头,大掌还放在她小腹上来回揉搓,动作温柔又缱绻。   她懒懒地打个呵欠,声音又绵又长:“怎么没怀上,你没想到呀?”   何山看了她一眼。甄珠却没看他,反而翻了个身,腹部朝下,将他的大掌紧紧压住。   何山的眼神便晦涩起来。   他自然是想到了。   虽然甄珠美地不像话,可他条件也不差,平日便很招女人的眼,甄珠并不是第一个主动勾引他的女人。按照他以往的经验,会主动勾引男人的女人,就没几个是安分守己出身好的,要么是守不住的寡妇,如赵寡妇那般,要么……是从良后不甘寂寞的窑姐儿。   她梳着姑娘的发式,自然不是寡妇,偏偏又二十来岁还未成婚,再加上她那般大胆的举动,答案似乎呼之欲出。   而真相若真如他所猜的那般,她恐怕是生不了的。   何山心里有些复杂。   大掌被她压在身下,那绵软的小腹还紧紧贴着他掌心,柔软的触感让他丝毫不舍得撤离。再看她全身,即便翻过身看不到脸,只看一个背影,也能教人心神动摇,恨不得立时死在她身上。   他握住拳,心里微微地叹了一声。   转身又将她压在身下。   且欢愉着吧,将来的事,现在想那么多做什么。   一场秋雨一场凉,秋菊相继盛放时,悦心堂传来了好消息:甄珠的一副春宫图,被方朝清以五十两一副的价格卖给一个京城的客商。   从十两到五十两,这几乎是普通优秀画匠到大师级画师的跳跃。   最重要的是,这并不是偶尔的走狗屎运,碰上冤大头宰一刀才卖出这样的高价,事实上这是水到渠成的结果,因为在过去的这几个月里,在方朝清的一步步运作下,甄珠的画作价格一直在逐步平稳上升。   在他的包装下,甄珠是一个性格古怪,隐世不出的大画师。“他”好画春宫人物,用笔大胆奇崛,画春宫是因为兴趣使然,而非趋利的画匠,是以“他”的画作可遇而不可求,如今悦心堂画作较多,是因为之前屯了许久,一旦世人认识到“他”画作的价格,“他”的画作必然会供不应求。   自然的,甄珠也有了个应景的笔名,叫做风月庵主人。   而每幅“风月庵主人”的春宫图,都有一个像是印章,却是手绘的奇特标记,等闲人模仿不来,也算是风月庵主人的一大特色了。   “这个标记究竟是什么意思?”方朝清指着画作右下角,那个用朱笔描画出的标记,笑吟吟地问甄珠。   在画作上加上个人的特殊标记,这还是方朝清的建议,但他原本想的是印章之类,还想着去哪里给她找个好章子,谁知她自个儿画了个标记,虽然只是个小标记,却正是用她那独特的绘画手法,如此倒是更加独一无二,吸引眼球,也难以模仿。   甄珠看着他手指的地方,不由捂了嘴笑。   其实没什么神秘的,不过是她姓名首字母“ZZ”的花体字,再加上一些小设计变形罢了。   穿越前她大多在外国艺术圈里混,但她中文名字发音对外国人来说很困难,她又不愿用外文名做正式的艺名,便折中用了“ZZ”,简单好记,外国人也不会发音困难。这个花体的“ZZ”,便是她那时给自己设计的。   那时候这是很常见的,明星都找人给自己设计签名呢,但是在这古代,流行的是各色印章,许多流传已久的名画上恨不得盖上七八九十个红戳戳,这般经过设计后的签名,尤其是如同鬼画符的字母签名,倒显得别树一帜了。   “意思就是我,我的名字,zhi-en-zhen,zhi-wu-zhu。总之,这个符号代表的就是甄珠啦。”   她把“甄珠”两字用拼音的方式念出来,却没解释拼音是什么。   她也没法解释,那可是一整套知识体系,她才没那耐心教古人拼音。   好在,方朝清点点头,并没有寻根问底,而是爽快地接受了她这个解释。   这反应让甄珠又笑眯了眼。   跟他相处就是愉快。有分寸,知进退,关键脑子还聪明,相处以来竟然还没发生过因时代不同产生的代沟问题,偶有他不能理解的,他就会认真听你解释,跟你探讨,理智冷静,处事有方,简直让她对古人的整体评价都上升了一个大台阶,并且检讨自己之前是不是潜意识地对古人有偏见。   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对比,她也知道方朝清是特例。   古人未必没现代人聪明,但时代造就的烙印却足以让古人的观念乃至思考方式,与她这个现代人所习惯的一切产生无法跨越的鸿沟。   就比如何山,她从不试图跟他讲什么现代理念,进行什么思想和灵魂的交流。   过了签名标记这个小插曲,方朝清又说起对甄珠画作之后的规划。   “……物以稀为贵,这段时间你的画卖出去不少,按照你现在的名气来说,这个卖出的数量已经接近饱和了,再卖下去,固然依旧能够卖出,而且能够卖出高价,却不符合‘风月庵主人’孤僻不定、作画乃兴致使然的大家风范,是以我建议,这段时间暂停出售。你也不必急着画新图,静心揣摩画技和意蕴,相比较人物,你的写意工笔水准还是稍逊一筹,若是两者并驾齐驱,画作水准定然能更上一层楼,到时经过一段时间的空缺,定然有许多客人等着你的画,那时便是一幅卖出一百两,也不是没有可能。”   方朝清语调平稳,不疾不徐地侃侃而谈,虽然只穿着简单的素绸长衣,全身上下也无许多装饰,却莫名显得神清骨秀,气态盎然,任是谁见了,都得叹一声谁家公子翩翩。   明明与初见时是一样的五官,一样的穿戴,此时的方朝清却明显比初见时耀眼许多,仿佛蒙尘的明珠,一朝拂尘,光华满室。   耀眼地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   甄珠看着他这般模样,听着听着眼便有些迷蒙,看着他的面孔出了神。   她的目光从来坦荡地不加掩饰,此时也显得有些太过直白,方朝清又不是瞎子,自然不会感受不到。   他话声落下,清咳了一声。   甄珠立马回过神来,只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笑嘻嘻地道:“好,就按你说的来,我相信你。”   “我相信你”,这四个字一从她口中吐出,便让方朝清有些激动地颤抖了身体。   他笑着点头,身上明珠一般的光芒仿佛更盛了。   那光芒无关容貌,纯粹是人心底散发的自信,给人以无形的气场相加,因为自信的人总是更有吸引力。   说罢正事,方朝清又给甄珠分了银子。   往常他们几乎是一次交易一次结账,但合作久了,如今便是一月一结了,甄珠信任方朝清,方朝清也不扭捏,何况他手里银钱不多,就一个不怎么挣钱的悦心堂,想要给甄珠打响名声也是需要银钱周转的,所以也畅快地跟甄珠定下结款的方式,有时手头紧了,还会跟甄珠说拖后几天,两人也都没发生过矛盾。   这一次,方朝清便一次性结给甄珠数百两银子。   在这个时代来说,甄珠已经可以说是个小富婆了。   甄珠登时笑眯了眼,觉得选择跟方朝清合作真是再正确不过。   离开时,惯例是方朝清派了一个伙计送她,待送到柳树胡同,甄珠送走伙计,抱着沉甸甸的银子回到家,将银子随意地往床底一塞,“嘭”地一声就把自个儿整个摔床上了。   她用被子裹住脸,把脸憋地通红,眼睛憋地水润。   有妇之夫不可思,这是底线啊底线。 第16章 小白脸   甄珠走后,方朝清仔细地将她新送来的画稿收拾好,一张张小心地卷起,用鲜红的绸带扎起,再用绸布盖上,却不再放到柜台旁的书架上,而是放入了内室,他的私人书柜里。   这些图要押后一些时间再售出,奇货可居,待价而沽。   收拾到还剩最后一张时,他的目光并未香艳旖旎的图上停留片刻,反而久久地注视着右下角“ZZ”,那个代表了她名字的标记。   甄珠的春宫图无疑十分吸引人眼球,尤其让男人热血上涌,乃至爱不释手,方朝清也是正常男人,是以他也不例外,初次见时便有些失态,然而如今见多了,适应力强了,便能够面不改色地平静观看这撩人的画面,仿佛看一幅普通山水花鸟图一般。   但那个特殊的标记,他却总忍不住,每见一次,都要在心里描摹一遍。   明明不过是个很简单的符号,却带着她强烈的个人风格,旁人学不来,勉力描摹也不过是拙劣的模仿。   就像她的人一样,都是那般的独一无二。   只可惜,这样一个风格独特特色明显的标记旁,落款的“风月庵主人”五个字却显得有些粗劣,显然书写之人功底太浅,像是才学了几年写字,也从未苦练过书法的少年人一般,虽隐隐有些潇洒飘逸的气韵,到底未经雕琢打磨,璞玉一般让人总觉美中不足。   这样的字,不过跟方朝清七八岁时的水平相当。   犹记得初见她写出这样的字,他很有些惊讶,问她缘故,她只道沉迷画道,无心书法。   说是这般说,脸上却还嘻嘻笑着,他便知道她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叹着气跟她讲见字如见人的道理,落款的字也会影响图的价格,让她练练书法,她点点头,答应地特别痛快,然而这次来,新交来的画稿上,字儿却还是没多大长进。   他摇摇头,心想她下次再来,非得好好念叨念叨,让她把这手丑字给练好了。   其实,若他还能写的话,她的画配上他的字,才是最好的吧。   他定定地看着,忽然拿了一支笔,研墨,铺纸,拢起衣袖,悬起手腕,小心又小心地在纸上落墨。   却只写了一个字,便再也写不下去。   纸上只写了一个“风”字,方方正正,倒是规整,然而细看便能看出笔意并不连贯,执笔之人腕力不足,使得笔锋绵软无力,气势时断时续,最后写出的字,便只能称得上工整罢了。   甚至还不如甄珠的字。   方朝清抚着握笔的手腕,苦笑叹气。   往日不可追啊。   他将写了字的纸卷了,扔进纸篓,再不看一眼。   往日固然不可追,然来日却犹可待,他没了至亲,没了身份,没了功名,甚至连曾经惊艳士林的一手好字都没了,然而那又如何呢,日子总要过下去。他已经沉溺在过去太久,陷入泥沼般迟迟无法挣脱,然而现在,他又看到了希望。   他做过许多尝试,结果却次次都以失败告终,这将他本就所剩无几的信心一次又一次摧塌。但这次,他相信自己不会再失败。   暮色又起时,告别剩下的一个伙计,方朝清锁上悦心堂的门,沿着洛水左岸,信步朝上林坊的方宅走去。   暮色中的洛水烟波渺渺,河上船灯次第亮起,方朝清袖手信步,头颅不再如往日一般总是低垂着,而是微微扬起,露出皎月般白净的面庞。   他脸上带着安详适意的笑容,朦胧船灯照耀下,竟恍如神仙公子一般。   一艘靠近河岸的花船上,伶伎舒展着身姿和音喉招徕客人,一个正扭动着身姿的舞女忽见方朝清笑容,舞步为之一顿,旋即揪了发上珠花,用帕子包裹了,轻巧地扔到岸上。   却是正正扔在了方朝清怀中。   方朝清接了帕子,抬头就见舞女捂着嘴吃吃而笑,见他望过来,大胆地将身子往外伸,挥舞着雪白的玉臂:“公子,奴心悦您,愿自荐枕席,可否赏奴一宿欢好?”   顿了下,又加了句:“奴不要银钱!”   她这话一出,左右花船和岸上的人瞬时都望过来。   谁不知道花船上的伶伎都是见钱眼开的主,能说出这般自荐枕席要人不要钱的话,想必那公子定是耀眼非常。   方朝清也不局促,坦坦荡荡地任人打量。   他生就的凤眼修眉,白净面皮,五官算不得浓艳,却清淡隽永,兼之此时气度从容,坦荡自信,便是只着素袍,浑身没什么饰物,也如诗里画间走出的翩翩公子般,见之则倾心。   岸边船上的男人便投来嫉羡的目光,左近花船上的歌妓舞女们却纷纷亮了双目,莺声燕语叽叽喳喳,有几个也不知是凑趣儿还是真心,竟也纷纷解了贴身的手帕、汗巾、香囊等物朝他投掷而来。   “公子,奴家也愿自荐枕席!”   “公子可有娶妻?公子看看奴家可好?”   ……   伴随着让男人们嫉妒的声声娇语,手帕等物如雨般落到方朝清身上。这般景象,引得周遭登时哄然热闹起来,许多人向此处围拢,有些良家女子,年轻的便大胆地打量着人群中心的翩翩公子,有些年老的老妇人,则也取了鲜花抛将他身上。   河岸边一时热闹纷纷。   洛城人民最是颜控,《世说新语》记载,潘岳出行时被老妇掷果盈车,被女孩子们手拉着手围观,而写出《三都赋》,引得洛阳纸贵的大才子左思效仿潘岳乘车出游,却被老妇嫌弃地扔石头吐唾沫,待遇之差不由叫人捧腹。虽是小说家言不足为信,却也反应了洛城民众对美男子的喜爱。   被这群颜控的群众这样关注着,方朝清摇头笑笑,却也从容不迫,抱拳对花船上众女子笑道:“多谢抬爱,某已娶妻。”   船上女子顿时又叽叽喳喳起来,方才那问他可曾娶妻的女子又脆生生道:“为妾也使得,奴家莺哥儿,甘为公子妾室!”   方朝清依旧摇头,笑容清澈:“某无意纳妾。”   说罢,便不再看那花船上妖娆多姿的女子们,也不管周遭看热闹的行人,按照原来的步伐,一步步走出重围。   只是,还未走出去,便看到岸边垂柳丝下,有人打了红通通的灯笼,灯笼上写着大大的“方”字很是显眼,而灯笼旁边,则站着一个瘦骨伶仃,蒙着面纱的身影。   方朝清有些讶异,立时大踏步地上前。   “珍娘,你怎么来了?”   崔珍娘眼色复杂难辨,见他开口,便立即将眼中复杂的思绪抛掉,柔柔地道:“我想你,等不及你回来,便先来找你了。”旋即又低了头,声音低低弱弱:“你放心,我蒙好了面纱了……你……若不想我出来……下次我便不来了,免得……给你丢人。”   她低了头,又把面纱往上拉了一些,局促不安地尽力遮掩着不堪的容貌。   方朝清扶额,有些心疼地斥责道:“你这说的什么话!你是我的妻子,怎么会丢人?”   说罢顿了顿,却牵起她的手:“……别多想,大夫都说了,你就是要多出来走走。你来接我,我……很高兴。”   崔珍娘愣愣地看着两人牵着的手,颤抖着几乎不敢呼吸,手心更是微微颤抖,仿佛牵她手的是无价珍宝一般,让她小心翼翼,战战栗栗。   她抿了唇,眼里有感动的泪几乎要落下。   见她这模样,方朝清心里又是一阵叹息。   “好了珍娘,我们回家吧。”   说罢,他牵着她的手,仿佛浑然没在意周遭人群看到这幕后,宛如石雕泥塑般的惊呆模样。   直到他们相携着走远了,人群才登时炸锅一般议论纷纷。   崔珍娘虽蒙了面纱,但只凭那双绿豆般的眼睛,便足以看出其长相定然十分丑陋。然而这样一个丑女,却被那潘安卫玠一般的翩翩公子珍重爱之,实在是奇哉怪哉。无数人摇头顿足,惋惜叹息,万般不解那美男子怎么就瞎了眼,把个嫫母当西子。   忽有人洋洋得意地道:   “嗐,你们这些人也忒肤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我认识那美男子,他姓方,家住在上林坊,在铜驼大街上开了个叫悦心堂的书画铺子,不是咱们洛城人,五年前从京城来的,你们以为他为何对那丑娘子百依百顺?”   说到这,他停住话头,引得周围人纷纷催促。   半晌,他才拉长了声调:“因为呀——这位就是白长了个好皮囊,内里却是个草包,还是个靠妻子养的小白脸!”   人群顿时哗然。   那人又道:“这人说来也是奇了,我之前见他做过许多生意,什么布庄酒楼,杂货油坊,却没一次挣钱,每次总得出点儿岔子,遇点倒霉事,最后关门大吉,你们说奇怪不奇怪?最后一次,我听说他跑到江南贩丝绸,那年恰好丝绸价高,眼看着他终于要大赚一笔,却又倒霉地仓库走了水,几千匹的绸缎全烧光,赔的那叫一个血本无归呀。”   他这一说,顿时有几人想起:“这事儿我记得,是有过这么个事儿!”   又有人说起他之前那几桩生意,布庄酒楼之类,虽然事情过去了几年,但许多长居洛城的人们却都还有记忆。   “布庄可是那个方氏布庄?我记得关门时处理了许多受潮的布匹,本来好几十两一匹的好料子,最后只卖几两银子甚至几百文钱,怪不得关门大吉了!”   “那个酒楼我记得,当年差点吃死人!”   “他那杂货铺子以次充好,被人发现了打上门,闹了好些天,据说是伙计偷了好货拿次的顶上,可谁知道真假呀。”   “油坊我记得!当时是说有人定了上万斤的棉籽油,那方老板赶紧地收购了许多棉籽又赶工赶力地磨了出来,结果临了临了,那定了油的客人却找不着了,农户催着他要钱,上万斤的油堆在仓库里卖不出去,银钱周转不过来,最后只得低价把油坊给卖了。”   …… 第17章 批命   话头一起,便有人将方朝清曾经的经历全抖出来,毕竟当时他在洛城经商,没有遮掩过自己身份,围观人群中还是很有些人认得他的。   那些头一次听说他经历的人啧啧叹息,有人还为方朝清说话:“这也未必是他草包,我看倒是时运不济居多,怪不得他。再者,小白脸一说又是从何而来?”   最先说话那人又道:“一次两次是时运不济,那么多次都是时运不济?便是真时运不济,也有他识人不清用人不明的缘故吧?如此说他草包也没什么错。”   “至于小白脸——嘿嘿,你们当他做生意的钱哪儿来的?还不是用的妻子嫁妆?他妻子虽然貌丑,但出身大家,嫁妆丰厚,早些年为了帮扶他,嫁妆任他取用,结果谁知他烂泥扶不上墙,白白祸害了那么多银子。如今他那破书画铺子也不挣钱,方宅那么大一个院子,还养着那么多下人,这钱可都是他娘子在出,说他是女人养的也没错吧?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吃着用着妻子的嫁妆,还嫌弃妻子丑?那还是个人嘛?”   这番话一出,围观众人顿时附和的附和,叹息的叹息。   方才那神仙公子一样的人物,仿佛瞬间跌落凡间,成了人人皆可践踏的泥。   却还有人不服:“他拿妻子嫁妆做生意,这种事你都知道了?莫不是钻了人家床底?”   “啐!这点子事儿还用得着钻床底?这可是方家下人亲口说的,不信你打听打听,上林坊方宅左近的人家,谁不知道方宅当家主事的是个吃软饭的?他家下人都瞧不起他,那看门的崔妈妈整日跟人说她家小姐嫁亏了呢!”   这话说罢,立即便有几人附和。   “对对,我也听方家下人说过,说那方老板当初是一穷二白地被赶出宗族的!”   几人都作证,事实似乎已经不容辩驳,那仿若神仙公子的人,竟然真是个吃妻子软饭的小白脸。   方才还嫉妒他得女人青眼的男人顿时高兴了,方才将他当做如意佳婿的女孩子们气恼了,便是花船上的妖娆伶伎们,一听是个花钱还要问老婆要的主儿,也觉着方才的手帕香囊都白扔了。   唯有那最初开口求一宿之欢,名唤莺哥儿的姑娘,还痴痴望着方朝清早已走远的方向,伙伴打趣她,她浑不在意,“我只中意他长得俊,有没有银钱有没有本事又怎样?”伙伴们便纷纷笑骂她疯魔了,被男色勾了魂,莺哥儿也不以为意。   待到人群全部散去,花船也悠悠地驶向河中心,岸边完全恢复了平静,岸边垂柳下慢吞吞走出两个人影。   差不多的个头,一窈窕一瘦长,却是甄珠与阿朗。   甄珠望了眼方朝清离去的方向,眼前浮现的是他温柔地牵起妻子手的模样。   从悦心堂回来,她在床上翻滚了半晌,最后拉着阿朗到洛水岸边吃喝散心,刚从酒楼吃饱喝足地出来,便见酒楼前河岸上,那翩翩公子人如玉,她乍然有些欢喜,还有些怔愣,旋即便听花船上舞女大胆示爱,然后便是花娘争相示爱的壮观场景。   她没有上前,只拉着阿朗站在柳树后面,远远地看着,没成想,没一会儿柳树前面来了个骨瘦伶仃蒙着面纱的女子,然后便近距离地看到那鹣鲽情深郎君多情,仿佛偶像剧一样的场景。   至于后来众人的议论纷纷,更是是让她发现,合作那么久,她却似乎对他一无所知。听着众人说着他如何如何不堪,便是想帮他反驳也无力。   “唉……”   对着悠悠流动的洛水,她长长地呼出一声叹息。   “怎么了?”阿朗关心地问她。   甄珠摇摇头:“没什么。”她说道,脸上又恢复了轻松。   仿佛心事全随那一声叹息,被流水尽数带走。   沿着洛水河岸一直走,便能走到方宅。   前面仆人打着灯笼,方朝清牵着崔珍娘的手,路上有不平处便温声提醒她小心,崔珍娘每次都柔柔应了,声音像浸在蜜里一样甜。这一路不算短却也绝不算长,走了约莫一刻钟,夜色中显得愈加凄清的方宅便出现在两人眼前。   方朝清松了崔珍娘的手,看着门微笑:“到家了。”   崔珍娘看着他松开的手,有些失落,心想这路怎么不再长些,最好永远也走不完。   门上同样挂着大红的灯笼,橘黄的灯光倾洒下来,照在方朝清脸上,他唇角含笑,眉眼含春,挺直的鼻梁被灯光勾勒出简洁美好的侧影,愈发显得神清骨秀,状如仙人。崔珍娘抬头看他,一看便呆了。   仿佛又回到方才的河岸,他曜如明珠,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而她远远地看着他,连接近的勇气都没有。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耀眼了,久地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那样远远地看着他。   是发生什么事了么?   “清郎,最近可是有什么高兴的事?”   崔珍娘忽然问道。   方朝清愣了下,随即笑道:“果然瞒不过你,的确有件值得高兴的事。”   崔珍娘双眼一亮,便催促他说。   “几个月前,我结识了一位画师……”   方朝清便将与甄珠的合作道了出来,只是到底隐瞒了甄珠这位画师是春宫画师,为避免崔珍娘多想,他也下意识地没有提及画师的性别。   “……这位画师画技斐然,最难得的是独树一帜,寻常人根本无法模仿,虽然风格迥然,然在我看来,她的画作并不逊于当世几位大家,悦心堂只需帮她打响名气,到时一幅图动辄上百两银子,悦心堂抽四成,卖一幅画便抵得过往日卖一个月的书画。”   “更重要的是,以后她只将画供给悦心堂,如此悦心堂变成了能得到这位画师作品的唯一途径,到时悦心堂所能得到的……可不就仅仅只是卖画的抽成银子了。”   方朝清双眸如星,说到最后,眼里都有星光在跳跃。   是的,这才是他最看中的地方。   一幅画,画师再怎么备受追捧,也不过是一幅画,顶多卖个上百两银子,但甄珠的春宫图的用处并不只是用来卖钱。   达官显贵中,喜好收藏春宫的不在少数,许多下官拍上官马屁,甚至都会搜罗绘制精美的春宫图。而等甄珠的春宫图为世人所知,其必然会成为达官显贵间最走俏的货品,但偏偏这货品只在悦心堂有售。   如此一来,悦心堂可以借此攀上的人脉和关系,便远远不是简单的银子所能表述的了。   以往他做过许多次生意,每一次都搞砸,固然有他不善经营、时运不济,甚至小人陷害的缘故,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却是他根基太浅,尤其在这无亲无故的洛城,没半点依仗,出了事便只能自己硬抗,然而他无根无基,哪里抗得过去,最后自然次次失败。   后来他死了心,不再做生意,只守着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悦心堂,渐渐地倒也长进了些,起码把以往做公子哥儿时的清高孤傲磨去不少,知晓了想要做生意,便必须得有权贵依靠,人脉相扶,单打独斗成不了事。   所以,甄珠的春宫图是机缘,更是契机。   一个让他能够重新站起来的契机。   他也不求凭着这春宫图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起码能借此做出点儿成就,赚些银钱,起码能自己养家,而不是一直用妻子的嫁妆过活。   他看到了希望,而最近努力的结果也给了他信心,所以他越发喜悦,往日消失殆尽的自信也逐渐重新回来,有了自信,自然比以往耀眼夺目。   “……等再赚些银子,咱们就把方宅全部修缮一遍,不用捉襟见肘地处处顾忌,也不必再动用你的嫁妆银子,甚至到时候咱们再把以前卖掉的嫁妆都一一赎回来,尤其那些你母亲留给你的。这些年跟着我……实在苦了你了。”方朝清握着崔珍娘的手,有些歉疚地笑道。   而崔珍娘,早已被他这番话感动窝心地泪流满面,泪水打湿面纱,使其贴着面孔,映出她那被打了一拳似的脸部轮廓,愈发显得丑陋,然她眼中满是情意,痴痴地望着方朝清。   “清郎,你待我真好。”她喃喃着道。   方朝清叹息:“哪里好了……我是男人,养家糊口本就是我的责任,如今不过是将本应担起的责任担起,哪里称得上个好。我不怕旁人的碎嘴,但我怕自己也瞧不起自己……我要重新站起来,为你,也为这个家尽一份力,而不是终日浑浑噩噩,废人一样了此残生。”   崔珍娘捂着嘴,眼泪再度汹涌而下。   待崔珍娘眼泪止了,她又担忧地道:“清郎,你有这番志向固然好,只是,我担心……”她踌躇着,终究还是道,“我担心你那弟弟再来使坏……”   方朝清眉间顿时染上一层阴郁。   他握紧了拳头,冷声道:“方朝元要来便来,我既然要再站起来,便不会怕他。”   崔珍娘一愣,旋即笑里带泪地点头,然而眼里还是掩不住清愁:“可……就算不怕方朝元,可还有了然大师的批命啊。”   方朝清顿时呼吸一滞。   崔珍娘喃喃着:“……‘锋芒过露,克亲克己,唯有低调不争,才能保得一世平安。’”   “我起初也不信那和尚鬼话,可……之前那么多次都准了,你……清郎……”,她忽然哀愁之极地唤他,双手拉住他手臂。   “我们现在这样不也很好么?为什么还要争呢?就这样安安生生过一辈子不好么?我的嫁妆还剩不少,便是不够,我也可以再向爹爹要,爹爹再怎么不认我,也不会眼睁睁看着我穷困潦倒的。”   “清郎,我真的好怕,怕了然大师的话再应验,怕你再出事。”   “清郎,求求你,不要再争了,好不好?”   她拉着他的手臂,哀婉至极。 第18章 登临贴   方朝清终究没有顺从崔珍娘的请求,安抚她一番,他回到自己的卧室,面对着满屋寂静,白天时一直雀跃的心情也一点点冷却下来。   崔珍娘的顾虑他不是不懂,他也不是不怕,相反,他比崔珍娘更怕。   但他怕的不是又一次一败涂地,也不是怕再被小人破坏践踏,他怕的,是再次失去珍贵的东西。   可是,如今的他又有什么可失去的呢?   至亲,功名,才华,宗族,名誉……一切一切都没有了。   唯一可失去的……   眼前忽然闪现一张宜喜宜嗔的如花面容,让他心跳顿时为之一滞。   那次夜游洛水,巧遇方朝清被花娘表白后,甄珠在家里窝了几日没出去,几天后,她带着阿朗去了悦心堂,同时带着这几日又画的几幅春宫。   自然,那几幅图都被她仔细收拾了装进匣子里,甚至还上了锁,钥匙自己留了一把,另一把到了悦心堂后,便交给了方朝清。   “以后就让阿朗替我来送画吧。”她笑眯眯地道。   方朝清一愣,旋即点了点头:“也好。”   甄珠准备了一肚子理由,便被他这一个“也好”给堵回去了,不由瞪眼:“你也不问理由?”   方朝清笑:“这要什么理由。”   旋即忽然脸色凝重起来,郑重对甄珠道:“正好,我有件事要跟你说。”说罢,便引着甄珠去内室。   甄珠还从未见过他这样的脸色,不由好奇,乖乖跟在后面。而阿朗一声不吭地,也抱着匣子跟了进去。   方朝清看着也跟进来的阿朗,顿了下,终究没有说什么,只是看向甄珠。   他没有坐下,就那样站着对她道:“我……还未跟你说过我的来历吧。”   甄珠眼睛一眨,连忙点头。   相处那么久,她也只是知道他姓名,知道他是这悦心堂的老板,知道他已经娶妻。其余的,几乎一无所知。   方朝清笑,只是笑里带了苦涩:“我的来历……其实也没什么好说。”   “……我祖籍南阳,出身的方家也算当地郡望,祖父曾官至宰相,父亲时任户部尚书。而我妻珍娘,其父正是当今崔相。”   甄珠瞬间瞪大了眼。   就算她再不了解古代,也知道宰相是什么,方朝清这出身,分明是顶级权贵子弟,而且不仅他自己出身好,妻子更是顶级的大家闺秀。   可是,这样一对出身的夫妻,居然会窝在洛城,开一家小书画铺子为生?   方朝清继续轻声道:“不过,如今说这些都无用。因为一些事……我已经被方家逐出宗族……”他轻轻看了甄珠一眼,却见甄珠只是微微一愣,脸上并未露出什么鄙夷的神色。   他不由唇角微弯。   继续道:“至于崔家……崔相并不认我这个女婿,因珍娘当年执意要嫁给我,崔相失望至极,直言珍娘若嫁我,便不再认她这个女儿。当年珍娘出嫁的嫁妆,多半是岳母为她积攒下的,嫁予我后,她便再没有回过崔家。”   他苦笑道:“因此,虽说方崔两家势大,于我却没什么益处,非但没益处,甚至还有些麻烦——这些麻烦,便是我要与你说的。”他抬头看甄珠。   甄珠正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没有鄙夷也没有害怕,只是安静地等他继续讲下去。   方朝清便沉声道:“我有一个异母弟弟,叫做方朝元……”   接下来,方朝清便跟甄珠讲了他以往在洛城经商的几次经历,大致与甄珠听说的差不离,只是只听外面传言,似乎方朝清便是单纯倒霉加无能,但在方朝清的叙述中,他所有的失败经历中,似乎都有另外一个人的踪影,也就是他的异母弟弟方朝元。   比如他开酒楼那次,有客人在酒楼吃饭后差点毙命,之后日日登门闹事,搞得酒楼生意大跌,官府也三天两头上门,最后方朝清不得不将酒楼关了。   原本他只以为遇上讹人的恶棍,然后来才发现,其实是方朝元在背后搞鬼。   之后的布庄杂货油坊等生意,每次的失败似乎都少不了方朝元的掺和,其手段层出不穷,无所不用其极,偏偏方朝元狡猾至极,方朝清虽知道是他捣鬼,却抓不到他具体证据,况且——就算抓到了证据,他也根本奈何不了方朝元。   他是被逐出方家的弃子,方朝元却是千娇万宠的户部尚书家少爷。   听他说到最后,甄珠都禁不住有些可怜他了。   终于笼统地将往事说完,方朝清郑重地对甄珠道:“我要对你说的,便是小心方朝元。最近悦心堂的生意愈发好了,他若再注意到,难免不会使坏,而悦心堂之所以有起色——我也不瞒你,其实还是多亏了你的画。”   “所以我担心,若方朝元再想对付我,会从你下手。”   甄珠“啊”了一声,没想到刚刚还可怜方朝清,这会儿突然发现这火居然还能烧到自己身上。   方朝清安抚她:“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他虽然性格乖戾反复,却并不是心狠手辣之人,只要不过分激怒他,便不会有什么危险。若是知道你的存在,他最可能做的,恐怕是指使人来挖角,破坏我们的合作,若是如此——你不必顾忌我,我们之前的协议,便作罢吧。只要你不再与我合作,他便不会为难你。”   他说着,眼里有些苦涩。   协议作废,悦心堂没了甄珠的画,便回到与之前一样的境地,那么他这几个月所做的努力,也便通通白费了。   他自然是不甘心的,然而若不这样,万一真惹怒了方朝元,他发起疯来波及到甄珠,那更是他不愿看到的。   甄珠嘴巴张了张,想要拒绝,然而看着方朝清的话,却又说不出来什么。   做出这样的决定,方朝清肯定比她更痛苦。   片刻后,方朝清眼里苦涩逝去,又笑着道:“当然,这是不得已之策,他也不一定会从你下手,因此以后你不再来悦心堂,只专心在家作画是最好。”   半晌之后,甄珠点点头:“好。”   方朝清脸上便露出欣慰的笑,如释重负般:“那便这样吧,你以后只专心作画,其余的我和——”他看了眼阿朗,“我和这小兄弟沟通。你若有什么事什么话,便写信让小兄弟给我捎来。”   甄珠点头。   一旁的阿朗抱着装着画的匣子,睁着漆黑的眼睛,没说话。   说过正事,几人出了内室。   甄珠却没急着走。   “方老板,咱们合作这么久,在你这儿买书有没有折扣啊?”她拉着阿朗站到书架旁,狡黠地对方朝清道,笑地像只狐狸。   方朝清笑:“随便挑,不收你的钱。”   甄珠笑眼弯弯:“不收钱可不行,那你可就亏死了。”   说罢,便拉着阿朗在书架上选书,不一会儿后便选了一堆书,一股脑儿都堆到了柜台上,猛一看足足有几十本,此外她又拿了一堆上好的纸和颜料,直把柜台堆地满满当当。   书纸颜料都是不便宜的东西,这些起码也要几十两银子,所以甄珠不要他送。   方朝清明白了她意思,笑笑也不再执意说不收钱,只是翻了翻那些书。   几十本书里,有几本是给孩童启蒙识字的,有四书五经,还有一些字帖,除此外便是各种游记小说等杂书。   启蒙书四书五经显然是给阿朗的,杂书应该是她自己打发时间。   “这字帖——你要临摹练字?”他问道。   甄珠摇摇头,又点点头:“给阿朗买的,不过——我也可以用吧,你不是要我练字吗?”   方朝清摇头:“你要练字的话,这些给蒙童练字的字帖便不适合了。”说罢,转身去了内室,回来时手里拿了好些字帖,“你的字基础已具,但风骨未成,接下来应该临摹大家之作,领会融合后再思贯通创新,这些都是我收藏的字帖,你先选一些临着。”   甄珠好奇地翻了,见有些字帖很熟悉,比如颜贴柳贴之类的大家之作,还有一些不熟悉的,应该是这个时空特有的。   翻到最后一本,她眼前忽然一亮。   这字帖她从未见过,但见笔画瘦劲,结体舒张,用笔潇洒肆意,虽不如颜柳等大家老道熟稔,却有股遮不住的肆意少年气透纸而出,叫人看了便觉得生机勃勃,畅快难言,非是草书,却颇有狂草风范,灵性逼人。   最重要的,是很对甄珠的胃口。   她翻回扉页,想看是哪位大家,却发现扉页上只写了帖名“登临贴”三字,并无书者姓名。   她扬起字帖,好奇地问:“这是哪位名家所书?怎么没名字?”   方朝清脸色有些古怪:“你……怎么选了这本?”   甄珠瞪眼:“我喜欢呀!”   方朝清失笑,摇了摇头,低声道:“这是我的。”   “嗯?”甄珠以为没听清。   方朝清微笑,微微提高声音:“这是我往日所书旧贴。” 第19章 轿子   甄珠的第一反应,就是方朝清唬她。   两人合作许久,还一起签订了协议,她是亲眼见过方朝清写字的,她记得清楚,方朝清的字,也就称得上个工整而已,而且规规矩矩没一点锋芒,倒是挺符合他平日的作风。   而这登临贴,内容写的登山临水之感,文意开阔,笔意更是肆意,飞扬跳脱又灵性十足,不说比肩王张颜柳,却也足以在书法史上留下一笔,再打磨打磨,极有可能便成一代大家。   两者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甄珠是这样想的,脸上便露出了不信的神色。   方朝清自然看出她的不信,却不以为意,只笑道:“不骗你,这真是我的字。大约十七岁时吧,那年我遍览五岳,自以为窥得世间高峰,年少轻狂,一时意气,便写下这《登临贴》,还妄想借此贴与古往今来诸位大家试比高。”   他摇头笑笑:“或许……老天也见不得我这般狂妄吧。后来,遭遇了些事,我手腕受伤,荒废数年,如今的字,如你所见——已经不堪入目了。”   甄珠愣住了。   他笑着,一脸的云淡风轻,可如果他所说的是真,又怎么会真的云淡风轻?   她低头,又看了看手中的《登临贴》,飞扬肆意的笔墨淋漓如山水,带了十二分的少年意气,看着这字,一个轻狂少年人的形象便似乎透纸而出,这样的灵性,是数年的刻苦,更是天赋。   然而如今,这一切都没了。   他的手,再也写不出这样好的字了。   甄珠不由看向他手腕,那被衣袖掩盖的地方,外表看不出什么,然而……她忽然眼眶一酸,飞快地低下了头。   “没什么,都过去了。”   头顶有声音轻轻地道,她抬头,就见方朝清安抚地对她笑,笑容温暖。   从那以后,甄珠便不再去悦心堂,只阿朗每月去一次,每次都带着那只木匣子,匣子里放着她新画的图。当然,甄珠每次都记得上好锁,不然万一被阿朗知道匣子里是什么画,她的脸啊,要放到哪里。   没有俗事缠身,甄珠只专心练字画画,每日练一个时辰的字,接下来的时间便是在洛城城内或周边游逛写生,她画春宫,画山水,乐此不疲地寻找新颜料,自己调色,偶有小惊喜。   如此几个月下来,字和画的进步都斐然,方朝清送来的信里,头一次夸奖了她。   两人通过阿朗的匣子通信,但往常都是只说公事,半点闲话不提,像这样的夸奖,都算得上例外了。   甄珠自认俗人,俗人自然喜欢被夸奖,于是她劲头更足了,对画春宫也更上心,原本画春宫还多半是为钱财,随着方朝清的运作,如今“风月庵主人”的春宫画作价格节节升高,甄珠和阿朗两人又没什么大花销,不断增长的钱对她来说便没了意义。   有钱便有了闲兴,她专门去洛城城里城外的几个有名景点取景,将景色入春宫,简直把春宫当成艺术品一样来画。   这样一来,虽然画地慢了,但结果却更好。阿朗每月从悦心堂带回的银子更多了,甚至现银已经拿不动,只能换成银票,某日甄珠心血来潮,把堆到床底的银子银票全扒拉出来,趴床上数半天,赫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富婆。   几千两啊,下半辈子什么都不干混吃等死都足够了。   不过,人生嘛,还是需要有点儿追求的。   把银子重新扔回床底下,甄珠的日子依旧没什么变化,只是因为不缺钱了,画画更随性,春宫便画地少了,上月更是只画了两幅,而按之前方朝清信里所说,如今她的画已经完全供不应求,甚至有外地的人专程到洛城求画,便是一月几十幅,也完全不愁销路。   但见她只交了两幅图上来,他却也没催她趁机多画,只说这样反而更符合风月庵主人清高随性的设定,让她随意就好。   但甄珠心里清楚,若真的供不应求到这种地步,自然是多画赚更多,要知道穿越前有段时间,她参加展览的作品刚获奖,风头正盛的时候,代理她画作的画廊甚至恨不得把她关在屋子里不吃不喝只画画,好趁着市场正热大赚一笔,因为谁也不知道市场风向什么时候变,这是商人本性。   所以方朝清能这样说,她反而领他的情,小小羞愧一下后,便决定再勤快一些。   正好之前把洛城八景中的六景都入了画,唯独剩下一个马寺钟声,一个邙山远眺,她虽不信佛,却也无意故意辱佛,因此马寺钟是不会画了,邙山远眺则是因山在城外,所以一直没去,下定决心要勤快后,她便收拾了各色吃喝和画具,租了一辆马车,跟阿朗一起去了邙山,写生玩乐两不误。   时间过去将近一年,如今的阿朗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孩子模样了。   他已经比她高出半头,身形也不再瘦骨伶仃,虽然不胖,但日日练武,骨架上便贴了薄薄一层肌肉,比普通白斩鸡少年身材结实匀称许多,加上脸上一道凶恶的疤痕,腰间配上甄珠给他买的刀,做个护卫也是挺唬人的了。   甄珠的容貌太招人,虽然外出时都做了遮掩,但也难保不出意外,所以之前她外出都很谨慎,多半还是在城内游逛,如邙山那般位于城外数里,又山高林密,游人散落的地方,她是绝对不去的。   但自从上次在洛水岸边散步,两个登徒子上来纠缠,结果阿朗徒手便将两人揍地哭爹喊娘后,甄珠顿时底气足了。   她家养的小狼狗,终于能咬人了嘿。   出了城门,驱车向北,不过半个时辰便到了邙山脚下。   邙山位于洛城城北,因此也被叫做北邙,列峰如屏,苍山如翠,站在最高的翠云峰上,可见伊水、洛水两川如翠带交汇,日暮时,还可眺见洛城内万家灯火星星点点,极目望去,忧愁顿消。   甄珠跟阿朗早早地便到了山脚,上午爬了翠云峰顶,站在峰顶之上,甄珠写生,阿朗便在一旁练武,待日光明亮,峰顶有了别的游人,两人便相携着下山,正与上山的游人相向而行。   不过如今的旅游业可不像后世那样发达,邙山景色虽美,每日也没多少人上山,多数还是山野樵夫或是洛城居民,下山的路走了半程,也不过碰到七八人而已,有时很长一段路都只有甄珠和阿朗两人。   又这样安静地走了一段下山路,到了半程,一片石壁出现在眼前,还没转过石壁,就听到一道凶神恶煞的声音,在寂静的山间显得特别突兀。   “废物!都干什么吃的?方才还牛皮吹地震天响,这会儿就怂了?连个轿子都抬不动!都给我起来!起来!”   甄珠往前走了两步,隔着转角处的山花杂树,就看到石壁后一片较为宽阔的空地上,一顶镶金嵌玉的轿子静静矗立着,轿子边上几个壮汉东倒西歪地喘气儿,还有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男子,正一脸凶恶地咒骂那些倒在地上的男人。   那轿子并不是一般女子乘坐的小巧软轿,而是颇为宽大,底架是看着便沉甸甸的黄花梨木,分量委实不轻。但看那轿子,红缎做帷,金线银砂做的绸缎裹身,甚至轿顶还镶着白玉,明晃晃金灿灿地简直刺人眼睛,显然轿主人极其有钱。   地上几个壮汉一脸沮丧,当头的一个跟那中年男人讨饶:“大爷,这……您之前没说是这样的轿子啊,这轿子可顶一般的软轿三个啊,更、更别说……”   “呸!”那中年男人狠狠一口啐在壮汉脸上,伸脚便踹了过去。   壮汉不敢反抗,一脚被踢得滚了几圈,身上沾满树叶碎石,形容很是狼狈。   “没想到?拿银子时怎么没想到?我可不管那么多,你们拿了钱,今儿就得给我把轿子抬上去,爬着抬也得给我抬上去!”中年人一脸讥讽,顺脚又在旁边一个男人身上踹了几脚,半点不把人当人看的样子,说罢便吆喝着众壮汉起来重新抬轿子。   但那几个壮汉显然没了力气,一个个喘着粗气,趴在地上任由中年人怎么吆喝都动不了。   甄珠看着那轿子,再想想上来的山路,不由心里啧啧。   原来在这古代便有靠出卖苦力,抬有钱人上山的人力夫了。   后世但凡开发度高些的爬山景点,总少不了抬滑竿的人力夫。两根粗竹子做的滑竿,上面只坐一个人,两个人力夫一前一后抬着,吆喝着整齐的号子一步步抬上山,每一步都伴随着汗水滚滚落下,纯粹的苦力活,叫人看着不忍。   甄珠倒看得开,她不是时时悲天悯人,处处散发爱心的小清新,并不觉得坐滑竿的人丑恶,也不觉得人力夫可怜,不过是各取所需,公平交易罢了。   但是,眼前这情况还是有些不同的。   那轿子看着起码几百斤重,比滑竿重得多地多,而且这时候的山路几乎是野生状态,比后世开发好的山路难行太多,因此哪怕抬轿的有好几个壮汉,这样抬到半山腰,体力肯定已经不支了,再要让人爬起来继续抬,未免强人所难。 第20章 纨绔   或许是真的太累,无论那中年男人如何吆喝,几个壮汉一直趴在地上不起来,中年男人又急又气,一脸通红地到了轿子前,低声说了些什么。   半晌,轿子里有了动静,轿帘被一只白嫩嫩的手掀开,随即出来个身着红衣的美貌丫鬟,接着又出来个青衣的俊俏小厮,两人一人一边,拉开轿帘。   一只靴子懒洋洋地迈出来,黑底缎面,用金线绣着蟠螭纹,卷云式鞋缦高耸卷曲如鹰喙,靴子上是艳丽到几乎刺目的锦衣,锦衣上压着玉佩璎珞,再往头上看,白玉冠上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珍珠雪白浑圆。   被这一堆珠玉锦衣包裹着的人,是个唇红齿白的年轻公子。   他嘴角翘起,下巴微抬,虽唇红齿白模样可爱,却一脸的厌恶嫌弃,对那中年人道:“这点子事儿都做不好,真是不该带你来,废物一个。”   一副纨绔模样。   中年人噗通一下跪倒,哭天抹泪地叫屈。那纨绔公子不理他,只走到那几个壮汉身前,一脚踢在领头的人身上,“还没死就爬起来!”   那壮汉趴着,有气无力地求饶:“公子行行好,让咱们歇会儿罢,实在没力气了。”   那公子挑眉:“真没力气?”   壮汉连忙点头。   “好,那我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休息一刻钟,一刻钟之后继续抬小爷上山,再敢腿软,嗑着碰着小爷一下,就自个儿从山腰上跳下去,摔不死就饶了你们狗命。”那公子笑地妖娆,嘴巴却毒地狠。   几个壮汉面面相觑,领头的一咬牙:“那第二呢?”   公子红唇微翘:“第二嘛,现在、立刻、立马给小爷滚蛋!当然——收了小爷的钱分文不能少地给小爷退回来!”   领头的壮汉一屁股坐在地上:“公、公子……您可怜可怜小的们啊!好歹俺们也辛辛苦苦抬了一半,您大富大贵的,也不缺这点儿钱,公子您行行好,做个好人——”   那公子眉眼微拧,啐了一口:“呸!小爷我平生最恨人叫我好人!”   说罢,看了那中年人一眼,便不再理那些壮汉,撩了锦衣,往空地上一坐,道:“渴死了!”   闻声,那红衣美貌少女和青衣俊俏少年立时忙活起来,变戏法似的从轿子里拿了一应物什,有矮几,用点心,有茶叶,有竹筒装的清水,甚至还有一只小小的锅。   怪不得那些轿夫抬不动,实木的轿子,三个人,再加上这杂七杂八的东西,怎么也得有七八百斤了,那些壮汉看着力气是大,但抬一会儿还好,这种山路,时间稍微一长,力气再大也受不住。   少年少女手脚利索着忙活,眼看升起了火煮开了水,竟是要就地煮水烹茶。   那公子就那么席地一坐,沐风赏景,好不惬意。   而那中年人,则又在恶形恶状地打骂那几个壮汉,领头的壮汉想下山不抬了,却又不舍得到手的银子,便不住地求他。   中年人嗤笑:“呸!这会儿知道装可怜,知道说轿子重了?我们公子可是付了整整二十两银子,找几十个人都够了,上山时可是你们自个儿说六个人就行,不用再找人的!贪心不足蛇吞象!”   说罢,扭头见那公子没啥反应,便又继续道:“我们公子还是太心软,不然就该倒叫你们赔偿才对,这么不上不下的,回头还得叫人把轿子抬下来,败兴!”   说着,他又踢了那领头的一脚。   然而,中年男人的脚还未落下,那领头壮汉眼珠一转,突然暴起。   他一动作,地上躺的其余几个壮汉也突然跃起,饿虎扑羊一般扑向那边闲坐烹茶的主仆三人。   “这是你逼我的!”那领头的壮汉双眼发红,一把就将中年男人撂倒,双拳雨点般打了下去。   形势变化太太,就像龙卷风。   一边看戏的甄珠瞪着眼说不出话来。   然而,接下来的变化更让甄珠目瞪口呆。   眼见几个壮汉扑过来,那个方才还一脸傲慢,派头十足的纨绔公子,居然飞快地躲过壮汉的猛扑,跌跌撞撞偏又灵活飞快地逃开,而逃开的方向,自然只有沿着山道向前,而前面,则是阿朗和甄珠。   那纨绔跨了几步便看到甄珠,眼里露出惊喜,一边哇哇叫着一边扑上来:“救命哇!”   甄珠还未反应过来,他便炮弹一般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甄珠!   “救命救命救命!”   他扯着嗓子吼着,双臂却紧紧箍着甄珠,完全把甄珠抱在怀里。   阿朗也愣了一下,脑子里还没反应过来他这是什么操作,身体已经自动做出反应,一拳头打在那纨绔公子脸上。   纨绔顿时疼得哇哇大叫,口里不停说着误会误会,救命救命。   然双手却依旧死死地抱紧了甄珠,力道大地完全不像个瘦弱公子,两人面对面紧贴着,甄珠胸前饱满,被他这么一压,顿时觉得胸闷喘不过起来。   而被阿朗打了一拳后,他竟然立刻飞速地把脑袋埋到甄珠胸前。   一边埋,一边还不停地叫着误会救命。   不知有意还是无意,他说话时嘴唇微动,透过薄薄的衣物,轻轻擦过甄珠胸部顶端,喷吐的气息微热,顿时弄得甄珠麻麻痒痒的。她使劲儿推他,却怎么都推不开。   这边混乱着,那边几个壮汉反应也快,知道谁才是正主,阿朗刚打了一拳,那边就有三个壮汉凶神恶煞地扑过来,见那纨绔抱着甄珠,旁边还站着个阿朗,顿时不禁一愣,然而再看不过一个女人一个少年人,便不顾及什么,直接扑上来,想将两人一起拿下来。   于是局面就这样彻底混乱起来。   一刻钟后,倒在地上的是壮汉们。   这些壮汉虽然年轻力壮,但本质都是丝毫不会功夫的普通人,方才抬轿子又耗了力气,因此并不怎么难对付,阿朗一人就撂倒了仨。而另一边,那中年男人是个废物,被领头的壮汉一拳揍趴下再没起来,反而是那貌美丫鬟和俊俏小厮,居然都有几分功夫,联手起来竟也勉强压住了那三人,阿朗收拾了这边三个又帮了把手,于是壮汉们便全部倒地了。   那纨绔公子整了整衣冠,又恢复了衣冠楚楚的模样,拱着手朝甄珠作了一揖:“多谢姑娘相救,敢问姑娘芳名,家住何处?某来日令家人备上谢礼,好好酬谢姑娘。”   他笑容和煦,风度翩翩,眼角被阿朗那拳打出血,一点殷红挂在眼角,倒显得眉眼艳丽,唇红齿白的模样倒很是让人心动。   仿佛完全忘记自己方才那又蠢又怂的表现。   然而他忘了,阿朗和甄珠却没忘,想到方才他莫名其妙死死抱住甄珠的行为,阿朗心里就是一顿不爽,若是可以,他甚至想把这人按在地上再打一顿,那一拳还是轻了。   可甄珠拉住了他。   这纨绔一身打扮亮瞎人眼,有些明显不是平民可以穿戴的,显然是官宦子弟。再看他方才行事,虽然似乎有些蠢,但也乖戾嚣张,绝对不是什么和善的人。   这时代,惹什么都别惹当官的,反正也没什么损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阿朗以前被辗转贩卖,见惯了人间冷暖,权贵不将人当人看的事早就见怪不怪,自然知道甄珠的顾虑是对的,此时这纨绔一副感恩的样子,只得压住心里的憋屈,然而却也做不到笑脸相迎,只冷哼一声,拉着甄珠就走。   那公子又在后面喊了几声,两人都充耳不闻,径自下山去了。   好好一场游玩,被个不知哪里来的纨绔败坏兴致,阿朗很不高兴,尤其想到那纨绔死死抱着甄珠的样子,这不高兴就更加重了。   甄珠倒是不甚在意,还反过来安慰阿朗。   而晚间何山又来爬墙,得知了她的这番遭遇后,不禁一笑:“巧了,这事儿我知道,府衙有位大人到我这里打刀,正说起这事儿呢。”   甄珠便好奇问他。   何山道:“那几个壮汉都被扔到府衙门前去了,你说的那位公子,恐怕来历真的而不小,听那位大人说,知府大人一听那公子登门,急得立马从小妾床上爬起来迎接,把那公子安排在官署最好的院落里,那几个壮汉也立刻被过堂审问。”   “……那几个壮汉也不是普通乡民,他们平日什么活儿都做,表面上是人力夫,遇上落单又有钱的,贼心一起便顺便做起了山贼。只是他们胆子不大,往日也就挑挑老弱妇孺下手,像这次,估计原本看在报酬丰厚的面子上,想老老实实赚钱的,或许是那公子气焰太嚣张,又斤斤计较,才将他们给惹恼了。”   “照你说的,这个什么公子脑子里装的怕不都是稻草?出门在外还当在自个儿家里呢?虽说那些山贼也不是什么良善的,但若不是他太嚣张,也不会闹到那地步,最后若不是碰上你和阿朗,说不准就丢了命了。”   何山啧啧嘲讽着。 第21章 提亲(入V通知)   甄珠并未将那纨绔公子的事放在心上,听何山说罢,不过是笑笑而已。   倒是何山最近变得有些粘人,以往都是完事儿了就走,如今却非要磨磨蹭蹭睡半宿,曙色初露时再走,临走还得弄醒睡意正浓的她,也不管她还睡眼朦胧呢,非得再来一遭,把她折腾地再没了睡意,每天晚上洗澡不说,早上一起来又要洗澡,弄得阿朗还很疑惑。   除了晚上的偷偷摸摸,他白日里也越来越不顾忌,好些次拎了各种铁具登门,借口是甄珠订了的,然而天知道甄珠就订过一次烧烤炉子一次火锅炉子而已。别人不知道甄珠是不是真在他那儿订做了东西,阿朗却是大致知道她的行踪的,她便不得不绞尽脑汁地描补。   好在何山拿来的东西都挺实用,给阿朗的短刀,给甄珠的匕首,乃至厨房里各种乱七八糟的厨具,都是用得上的东西,看出是花了心思的,甄珠也好帮他圆谎,若非如此,甄珠真想晚上他来时直接踹下床。   随着他频繁登门,以及晚上的越来越肆无忌惮,甄珠总觉得阿朗似乎发现了什么,可这也只是她的感觉而已,阿朗什么都没说,她也不好巴巴地问,于是烦恼两天后,索性就当不知道。   何山这么不遮掩,久而久之,不仅是阿朗,外人似乎也开始猜测她跟铁匠的关系。甄珠最近几次去郑大娘子肉档上去买肉,便觉得她说话眼神都有些怪里怪气,而偶然碰到赵寡妇,更是被说了一通酸话,听她那口气,似乎已经笃定她跟何山有一腿了。   甄珠虽不在意她们怎么说,但也不会喜欢被人议论,便告诉何山让他收敛些,然而何山当时点头,转头依然故我。   甄珠便有些恼了,有心冷他几天。晚上他再来时,她关了门窗愣是不让进,何山也不敢大喊大叫,小声说好话,甄珠充耳不闻,他便只得憋屈地离开。   这般僵持几天,何山再也憋不住,这天晚上再来,站在窗户外边,小声说以后都听甄珠的,她怎么说他怎么做,就差指天发誓说如有违反天打雷劈了。   甄珠照旧不理他,但今日他似乎铁了心,甄珠不开门他就一直念,最后把甄珠念叨烦了,起了床冷着脸,一把拉开门。   门一打开,他立刻便挤了进来,反手撞上门,揽住甄珠的腰,低头就亲了上去。   他关门时没注意力道,门狠狠撞回去,发出不小的声响,把甄珠吓了一跳。   张口想说话,然而嘴立马被男人堵住,小舌都被含住,完全说不出话来。她气地狠狠跺了男人一脚,男人“嘶”一声,终于放开她的嘴,手却已经不老实地摸索。   “妖精……”他的手在她身上点火,嘴上又爱又恨,狠狠地道:“我认栽了!”说罢,便一头扎进那温柔乡。   今夜月朗星稀,明月高悬挂在天中,将院子里照地一片明亮。   月光下,与甄珠所住西厢房相对的东厢房的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   阿朗揉了揉眼,还有些困倦,然而被方才那一声响惊醒后,他听着是对面传来的声响,便立刻起了身,打开门想去看看情况。   出了门刚走几步,便听到对面屋中有什么声音传来。   他愣了下,然后继续往前走。   越往前走,那声音越清晰。   有人的说话声,还有一种奇怪的声音。   再走近些,便可以分辨出那说话的声音是两个人,一个娇柔婉转,一个低沉浑厚。   一个女人,一个男人。   意识到这一点的瞬间,阿朗抬起的一只脚在空中停滞了。   好半晌,那只脚才慢慢落下,踩在被月光照地亮堂的地面,被月光拉长的影子与地面相接。   他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窗台边,屋内的声音便十分清晰了。   但里面的人却已经不再说话,只继续有那奇怪的声音传出,似乎有水声,有相撞声,还有男人抑制不住的粗喘,和女人偶尔的低吟。   阿朗捂住胸口,只觉得那里面有什么跳动地剧烈,浑身泛起奇怪的感觉,就像去年夏天那段时间,有时他看着看着甄珠便感觉奇怪,身体里像是有火烧一样,让他焦躁不安,口干舌燥。   那时候他用的方法是冲冷水澡,冷水一冲,那种奇怪的感觉便似乎被水冲走了,后来天气渐凉,甄珠的衣服越穿越厚,他那奇怪的感觉渐渐消失,他便也几乎忘了。   直到现在,又突然冒出来。   他张着口,感觉里面像有火要冒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屋里奇怪的声音暂停下来,随即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那娇柔婉转的女声说了句“点灯”,不一会儿,昏黄的烛光便透过窗纸照了出来。   因为甄珠说喜欢倚窗听雨的感觉,她的床便就砌在了窗下,床头柜上的灯台一点亮,将床上人的身影投射到窗纸上,照出清晰的影子。   银白的月光下,昏黄的窗纸映出两个身影,一个高大健壮,一个玲珑有致,高大健壮的紧紧抱着玲珑有致的,头颈相依,躯体相缠,宛如鸟交颈,藤缠树。   灯光亮起,两人开始说话。   男声带着笑低声问:“舒不舒服?”   女声“呸”了下。   男声便哈哈笑起来,然后“哈哈”变成“呜呜”,高大健壮的身影头部被纤长的手捂住。两人又低声说了些什么,女声挣扎着想脱身,说什么要清理,男人低头亲一口,“清理作甚,一会儿还得脏。”   说罢,健壮的身子压下去,雄伟的轮廓完全覆盖住那玲珑的曲线,将女人想要出口的话也堵在了喉咙里,只能发出喘息的呜呜声。   烛火微微摇晃,窗纸上的人影起起伏伏,那奇怪的声音又响起来,细细碎碎,暧昧低哑。   银白月光下,身影修长的少年立在窗边,身如木塑,脸红似火。   翌日,甄珠睡到晨曦微露时便起来了。   昨夜里,弄过第二次后,她便态度坚决地让何山走人,何山百般磨缠,依旧不能让她改了主意,他无奈,却也只能离去。早上醒来,甄珠见床上只有自己一个人,还有些不适应,转眼想早上不用再被折腾一次,便又高兴起来,也不睡懒觉了,在床上惬意地翻滚了几圈便起床。   推开门,晨雾满院,院子里水井旁,阿朗正蹲在盛了水的木盆前,洗着什么东西。   甄珠打着呵欠走过去,便看到木盆里飘着几件亵衣。   她不由奇怪:“怎么这么早洗衣裳?早上水多凉呀。”虽然已是暖春,但早晨的井水仍然沁凉。   低头专心洗衣裳的少年像是受到惊吓,猛地抬头,手下也晃着似的,猛一用力,溅起高高的水花。   水花跃起,泰半溅到少年脸上。   他扭头看她,脸上挂着水珠,表情又呆,又羞,又囧,没有伤疤处的完好皮肤,红艳如朝霞一般。   甄珠“噗”地笑了。   少年的脸更红了。   ——   经过这次短暂的冷战之后再和好,甄珠跟何山的关系倒更近了一些,何山黏人依旧,但摸清了甄珠喜好,便更体贴甄珠,适当照顾甄珠感受,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知道蛮干。   除了有些做法和偶然透露的观点依然让甄珠无法接受,总体而言,甄珠对这个床伴还是比较满意的。   反正也不用多交心,身体契合便足够了。   只是,有时在床上,何山会叫她娘子,还说要娶她。   甄珠闭着眼,张口都懒得张。   男人在床上什么话说不出来,往往随口一句,便许下山盟海誓,那些东西,谁信谁傻逼。   然而这次,何山似乎并不是随口说说。   “嫁给我吧。”又一次欢爱过后,何山仍然不放开她,抱着她的身子,大手摩挲着说道。   这话他不是第一次说,却是第一次在事后说。   高潮过后,男人几乎进入无欲无求的状态,被人戏称为贤者模式,以往的何山便是如此,办过事儿便躺着喘粗气半晌不说话,那些甜言蜜语山盟海誓,基本都是在办事儿前和办事儿中,像这样事后说的,还真是第一次。   而且,他声音低沉,语气认真,完全不像在开玩笑。   同样进入贤者模式的甄珠闭着眼,什么都不想说,没搭理他。   何山狠狠揉着她雪白的肩头:“改日我便让媒人来提亲。”   甄珠这睁开眼睛,目光平静:“别闹。”   她的表情,就像是一个手里没糖,却被小孩纠缠着要糖的人。   然而甄珠低估了何山的决心。   几日后,媒婆登门了。   穿红着绿满脸谄笑的媒婆,后面跟着四个抬箱笼的男人,箱笼簇新,扎了红绸,看着沉甸甸的,很是招人眼目,虽没吹吹打打,然甫一出现在胡同口,便招惹了无数目光。 第22章 污言秽语   一见这行人,胡同口肉档的郑大娘子立时两眼发亮,伸长脖子瞅着,一边瞅一边猜想着这是去哪家的,最近也没听说哪家姑娘要下聘呀。结果,就看到那媒婆和抬箱笼的往胡同里一直走,最后,竟是停在了甄珠家门口。   “哎唷喂!”郑大娘子猛一拍大腿。   到了门口,那媒婆理了理头发,想着那人允诺的丰厚谢媒钱,登时扬起满脸的笑,“啪啪”拍起了门。   开门的是个少年,身条细长,抽条的杨柳似的,眉眼很是清秀,只可惜一道长长的刀疤贯穿全脸,让这张本来眉清目秀的脸顿时显得狰狞起来。媒婆猛一看,不由唬了一跳,拍着胸口倒退了一步。   然后就见那刀疤脸少年皱着眉头问:“你找谁?”   媒婆捂着胸口,想起谢媒钱,登时把那一点儿惧怕抛到脑后,喜气洋洋地道:   “老婆子代街上铁匠铺的何山,来向甄小娘子提亲哪!”   疤脸少年清秀的眼倏然睁大。   ——   眼睁睁看着那媒婆进了甄珠家门后,郑大娘子激动地生意都顾不上做,把肉档扔给儿子照看,小脚飞快地去胡同里几个相熟的娘子那里串门子。   不一会儿,几个女人便叽叽喳喳地聚在了甄珠家左边的张小娘子家,也不进门,就坐在门槛上,一边嗑瓜子一边唾沫横飞热火朝天地讨论着。   “哎哎,你们说谁会看上她呀?虽说长得美,可都二十六七岁了,又来历不明的,八成是窑子里出来的,哪个正经人家敢要?”   “就是就是,说话走路都一股子狐媚味儿,一看就不是正经人,娶回家铁定不安生!”   “肯定不是什么正经人家下聘,我琢磨着,怕不是哪家老爷想纳她做妾吧?”   “——不是说她跟街上那何铁匠不清不楚的?会不会就是那铁匠?”   这句话一出,立时被郑大娘子反驳。   “净瞎说。”郑大娘子啐道,“你也不看看铁匠那人品相貌,那身板儿,啧——”想起铁匠身材,她都忍不住有些荡漾,“哪个姑娘嫁了他不享福?况且还有手艺有铺子,怎么都饿不死。说他们有一腿我信,说铁匠真想娶她,这我可不信,玩玩儿她罢了,还能当真呀?她那出身,八成还是生不了孩子的,铁匠脑壳坏了才正正经经地娶她哟。”   她这话得到其他人的一致赞同。   “就是,玩玩儿跟正经娶回家可不一样,那窑子里的窑姐儿可比她还骚呢,也没见几个男人巴巴地娶回家呀?”   “对对,娶妻娶贤,我要给我儿子找媳妇,铁定不找她那样儿的!”   “铁匠也才二十出头吧?要不是前年他老娘死了,也不会耽误到这会儿没娶媳妇,隔壁这个可都二十七了呀。”   “肯定是哪个大户人家想纳妾,看中她那张脸了!”   “真是羡慕死人,长得美就是好,啥也不做就能吃香的喝辣的。”   “嗐,做妾有什么好羡慕的?她就是顿顿海参鲍鱼,她也就是个妾,在正牌娘子面前一辈子低一头!”   最后一群人讨论半天,“大户人家纳妾”的猜测得到所有人支持,纷纷是又嫉妒,又得意。   嫉妒于她能吃香喝辣,得意于她们是妻而她是妾。   正说地热火朝天,忽然,隔壁门打开,那媒婆的声音传来。   “姑娘!您真不再仔细想想?人家那么好的条件,你错过这村儿可就没这店了!”   回应媒婆的,是“咣当”一声巨响,媒婆退地慢,差点没被撞鼻子。   几个嗑瓜子碎嘴的女人眼睛锃亮,立马揣着瓜子围上那媒婆。   “大娘,这是咋了?”郑大娘子凑上去问,然而看着那原封不动被扔出来的箱笼,心里却已经有了些谱。   被粗鲁地赶出门,那媒婆心里正窝火呢,一听人问,登时忿忿地抱怨起来。   “……这小娘子眼光也忒高!街上那铁匠你们知道吧?你们说说,人铁匠哪里不好了?要人有人要钱有钱的,那么好一后生,配她一个快三十岁的老姑娘还不绰绰有余?谁知道,我刚一开口她就黑了脸,任凭我说破嘴就是不应!不应就不应吧,夫妻这档子事儿讲究缘分,咱做媒的也不是非要强人所难,可老婆子我不过多说了几句,那小崽子就气地跟要杀了我似的,最后还生生把我撵出来!你们说,哪有这样对待媒人的道理?真真是气死我了!”   郑大娘子几人瞪大了眼,全没管媒婆受了什么委屈,只听到媒婆话里的另一个信息。   提亲的是铁匠啊。   哎呦喂,这可是个大新闻。   ——   门里头,阿朗生气地摔上门,把大门死死栓上,扭过头来脸还是黑的。   甄珠“噗嗤”一笑,伸手捏他脸颊,“还气呀?别气了,跟不相干的人生什么气。”   阿朗被她捏地脸一红,然而想起方才情景,却还是绷着脸。   “不喜欢你被人那样说。”他抿着嘴道。   甄珠叹了口气。   媒婆登门,何山提亲,这的确让她很惊讶,对何山也有些恼怒,但平白无故的,她也不会把气撒到媒婆身上,便好声好气地拒绝了。可那媒婆很是锲而不舍,见她一直摇头不应,便不停劝说,跟她说何山有多么多么好,错过这村就没这店。   何山什么情况,甄珠比媒婆还清楚,因此任凭媒婆再怎么说,她依旧是摇头。   一直说不动她,兴许是心疼那飞走的谢媒钱,那媒婆眼珠一转,另辟蹊径,长篇大论地跟甄珠说她如今处境多么多么差,年纪大,没进项,没亲没故……简直一无是处,就连出众的美貌,在她嘴里也成了祸根,不嫁个男人迟早招祸。   而且虽没明说,话里话外却又暗示她出身不好,有何山这样的男人愿意娶她做妻子而不是做妾,简直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她还拒绝,简直就是不知好歹脑子进水……   她还没怎样,从媒婆进门便一直沉默的阿朗却忍不住了,黑着脸让媒婆滚。   那媒婆吓了一跳,随即便拿乔,嘴里有些不干不净。   这彻底激怒了阿朗,最后连人带聘礼,一块儿给扔出了门。   甄珠在一旁看着,心里知道阿朗是维护她,因此当时并不阻拦,而是等那媒婆出门了才开解他。   现在听他这么说,她心里一暖,想还像以前那样摸摸他的头,却发现因为他长太快,居然已经摸不到了,不禁有些悻悻。   只得拍拍他的手臂,笑眯眯地道:“她说她的,我又不会因为她说什么少一块肉。做人想要开心,就不能太在意别人说什么想什么,你越不高兴,那些不喜欢你的人就越高兴,所以啊,咱们就高高兴兴的,气死他们。”   她挥挥拳,仿佛眼前站着讨厌的人似的,伴着话声一把将拳头砸下。   她神情活泼,朝气十足,生机勃勃仿佛早晨沾满露水的花草,哪里有那媒婆说的什么“老女人”的可怜模样。   看她这样,阿朗心里才好受一点。   是啊,管别人说什么呢。   她是什么样的人,她知道,他也知道,别什么说什么都不会改变她,诋毁也丝毫减损不了她的美好。   “嗯!”他重重点了点头。   开解成功,甄珠怕他再钻牛角尖,便笑嘻嘻地问他中午吃啥,最后两人一起在厨房里捣腾半天,做出满满一桌子菜,吃地心满意足,绕圈消食后,便双双趴在院子里的软塌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   原本阿朗还想打拳的,最后却还是被甄珠硬拉着趴在那儿。   他不习惯这么安逸地无所事事,但甄珠说人不能总是前进,前进途中,还要偶尔停下脚步,欣赏沿途的风景,不然人活一辈子还有什么趣味。   再说,陪她说话哪里算无所事事了。   说这话时,她一脸无赖。   阿朗还能说什么,只得跟她一起趴在那里。只是甄珠趴地舒服趴地自在,身子软地像虫,他却直梆梆的,虽然趴在那儿,身体却还笔直地像根木棍。   两人聊天,其实主要是甄珠逗他,不停讲笑话,惹他发笑,笑声中,不知不觉地,他的姿势不再僵硬,终于也能跟甄珠一样舒舒服服地,而不是受刑一样趴着。   玩笑中,由媒婆登门带来的一腔郁气也终于全部消散。   阿朗察觉到这一点时不由一愣,扭头看甄珠,发现她眼里满是困倦,昏昏欲睡。   往常这时候,她都会睡会儿午觉,但今天为了开解他,她却一直在陪他说话。   明明刚刚被人说了难听话的人是她。   甄珠眨眨眼,想着再撑会儿,再给他讲几个笑话,只是一时想不起来还有什么笑话,正苦思冥想双眼迷瞪地想着,忽然听旁边少年道:   “姐姐,方才……你为什么不答应提亲?”   从那媒婆一开口说是何山提亲,甄珠便直接摇了头,也不说什么原因,只微笑着一直拒绝,任凭媒婆把何山说地多好,把她说地多差,都不能让她改口。   对此,阿朗心里其实是窃喜的。   他不喜欢何山,不想甄珠嫁给他。   可是……为什么呢?   虽然他不喜欢铁匠,虽然在他眼里铁匠完全配不上甄珠,但……   脑海里又翻滚起那一夜窗纸上纠缠的身影和声音,阿朗猛地低下头,握紧了拳。   甄珠眨了眨眼,理解了他话里的意思后,困倦的脑子稍微清醒了一些。   “因为,我不想嫁给他呀。”她笑眯眯地道,回答有些敷衍。   阿朗愣了下,随即执拗地、神情认真地追问:“为什么不想嫁给他?你……不喜欢他吗?”   不是……都一起做那种事了么?   甄珠打了个哈欠,只觉得似乎更困了。   “喜欢啊……算是喜欢他吧。但是,喜欢不等于爱啊。短时间在一起可以只凭喜欢,一辈子都绑定的话,必须要有爱吧,不然每个人都有那么多缺点,天天在一起,没有爱的话怎么互相包容呢?”   “不过……说远了啊。”她困倦地笑笑。   “爱什么的,应该只存在于小说——呃,就是话本中吧。想要碰上一个相爱的人,真的很难很难啊。”   “难到——我根本不奢望啊。”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完全变成了听不清的呓语呢喃,阿朗看过去,发现她已经睡着,眼睛紧紧闭着,粉白丰润的脸颊被软塌压出一道褶痕。   ——   甄珠和阿朗在自家悠闲自在,外面关于甄珠的传闻却热闹纷纷。   有赖于郑大娘子等人,不过半天,整个柳树胡同的人都知道铁匠让媒婆来跟甄珠提亲,然后甄珠拒绝了。   不过是提亲而已,这倒没什么,偏偏伴随着提亲传闻的,还有之前甄珠跟何山就有一腿的传闻。那传闻是早就有了的,此时再加上提亲的事儿,便让人觉得更加可信。   何山甄珠都是没父没母的,提亲的主意不可能是别人给何山出,那就只能是何山自己看中了甄珠。又有那媒婆从旁作证,说何山找她时颇有信心,对甄珠的情况也很是了解,完全不像是普通交情。况且何山还直接让她提亲加下聘一块儿做了,可见两人之前必然关系匪浅。   这种有颜色的传闻历来传的最快,何况当事人中一个是左近最招男人注目的美人,另一个也算得上个俊郎君。   因此,过了两天,不止柳树胡同,整条铜驼大街上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儿。   还有些不正混的男人来铁匠铺,也不买东西,就找何山说话,话里话外都是甄珠,言语间很是猥琐。何山本就气儿不顺,被这么一撩拨,最后索性把人打了一顿。   那些男人被打自然不忿,他们不敢找何山的茬,却也更认定了甄何两人有一腿,于是加油添醋地到处说,又惹得坊间一片议论纷纷。   然而外面再怎么,当事人甄珠都没怎么受影响。   自那日媒婆登门,她便再没有见何山。   提亲那日傍晚,何山登门找她,然而拍了许久门,甄珠出来后只隔着门缝对他说了句“以后不要再来”,便任他一直拍门,再也不理。   夜里,何山又来翻墙,谁知刚翻上墙头,就听到一只小奶狗的叫声,旋即阿朗屋子的门打开,阿朗走出来,手里拿着他给打的短刀,月光下刀刃雪白锃亮。   何山气得捶墙,却也只得无奈地打道回府。   第二夜第三夜,夜夜如此。   阿朗加上只不知从哪儿抱来的小狗,夜里一有动静就起来,堵地何山根本找不着机会。   何山进不来,甄珠也不想出去,一来不想出去再碰上何山,二来想也知道这会儿外边关于她的传闻肯定沸沸扬扬,要是碰上郑大娘子那样的,说不得就得被拉着盘问她跟何山有什么奸情。   想想那情景就可怕。   于是便整日窝在家里画画,想着躲一阵子再出去。   谁知没躲两天,便接到方朝清送来的一大笔银子和一封信。   银子是之前没结清的画稿钱,这次统一结清了,而那封信则是方朝清亲笔所书,上面写着要终止两人的合作,让甄珠以后都不要再让阿朗去悦心堂送画了。   ——   正午时分,悦心堂一个顾客都无,铺子里静悄悄的,方朝清在铺子后面的内室看书,只是书摊开了半天,他却迟迟没有翻到下一页。   眼前是书,心思却全不在书上。   他叹了口气,有些烦躁。   看不下去,索性不再看。   他阖上书,放回书架,眼光却瞟到一旁的木匣子。   那匣子盖着红绸,上着锁,与阿朗送画的匣子如出一辙,里面装的,正是甄珠让阿朗送来的画。   他愣愣地看了匣子半晌,最后还是取了钥匙,将那匣子打开。   匣子里是昨日阿朗刚送来的画,一共十幅,不算多,却比上月的两幅多多了。明明他让她不要急,由着自己性子来,想画多少便画多少的。他知道她惫懒,而且相比起春宫,其实更喜欢自由自在地画别的东西,之前之所以送来的画那么少,便是将时间都花在画别的画上了。   但这次却又画了这么多春宫。   是因为知道悦心堂只靠她的春宫图盈利么?   他想着,旋即自嘲地摇摇头。   且不说她不会知道悦心堂如今的状况,悦心堂,或者说他,又有哪里值得她费心呢。   他跟她,至始至终不过是单纯的合作而已。   这般想着,他慢慢地翻看着匣子里的图。   从最初的一看她的图便面红耳赤,甚至身体起了反应,到如今,他已经能够完全面不改色地欣赏,乃至从书画的角度,评判她画作的优劣。   他先看落款,看到那熟悉的“ZZ”字样,不由会心一笑,又看“ZZ”上面的题字,嘴角的笑容便更大了些。   从这题字便可以看出,她这几个月的确勤练书法,如今的字与最开始相比,已经可以说初具风骨,虽然还是有些配不上她的画技,但他相信,只要坚持下去,她总能达到书画双绝的境界。   目光又移到画上,他愣了一下,旋即看出这幅的画作的背景,居然是城北的邙山。   郁郁葱葱的山林如泼墨,乍一看像是传统的写意山水画,然画法却还是她一贯的风格,山川林木虽有水墨之韵,丰富的层次和颜色变化又迥异于水墨画,一笔一划都带着她强烈的个人印记。   然而再美的山川都不过是背景,这幅图里,主角是峰顶上天为被,地做床,幕天席地尽情交欢的男女。   山川静默,这浩大煊赫的天地,都在为这场交欢的衬托,没有床铺,没有席簟,女人妩媚妖娆,男人俊朗健壮,都是俊俏风流的人物,倒与这山川十分匹配。   他的目光从女人身上草草掠过,看到男人时略微顿了一下。   从几个月前开始,她送来的画里,便似乎倾向于将男人画成这种健壮有力型,从男人的穿着打扮看,也多是农夫、铁匠、武将甚至屠夫等职业,偶尔才有一幅男主是文弱书生型的。   由此,似乎也可以看出她的喜好。   而他并不在她的喜好里。   他闭上眼,长长舒出一口气,再睁开眼,没有继续翻看剩下的画,而是小心地将画放回匣中,上了锁,也不放回书架,而是放到他放个人收藏的柜子里。   昨日送去的信,她现在应该已经看过了吧。   以后她再也不会来送画,那么这十幅就是最后十幅。   最后的,就留下私藏,作为纪念吧。   不再看画,书也看不下去,方朝清在内室踱了几圈,最后还是出去,到了前面的铺子。   铺子里依旧一个客人也没有,两个伙计闲地搬了板凳,坐在门口,头挨着头低声说着什么,一边说一边发出笑声,只是那笑声,怎么听怎么有些……猥琐。   方朝清脚步顿了顿,便往门口走。   到了两个伙计身后,才听清他们说的什么。   “……那铁匠真是好艳福,那么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儿,怎么就瞎了眼看上个打铁的?我看他长得也不怎么样,连咱们东家一半都不及。那甄姑娘能看上铁匠,怎么没看上咱们东家?”   “你小孩子懂个啥,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听过没?那甄姑娘虽然还不到三十,却也快了,肯定饥渴地不行,不然也不会画那春宫画。而且不都说是从良的窑姐儿吗?”   “窑姐儿那是啥?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她经过的男人,怕是比你小子见过的女人都多!这种被经惯了的,寻常男人哪里满足得了,你看铁匠那身板儿,一看就是有力气的,能把她治地服服帖帖。”   “听说铁匠那玩意儿天赋异禀,说不得那甄姑娘就是被他那话儿给弄舒服了,不然她又不缺钱,犯得着找个臭打铁的?”   “我、我就是没想到……那么美的姑娘,怎么私底下这么放荡?往常她每次来,我都恨不得把她当仙女儿供着。咱们东家也是,他虽然没说,可我看出来了,每次甄姑娘来,他都能高兴好几天,这几个月甄姑娘不来了,我就再没见过他那么真心实意地高兴了。”   “嗐,咱们东家,那就是个傻子,愣头青!他呀,跟你小子一样,还是见的女人少,才轻易地被她勾了魂儿,还傻不愣登地把人当仙女儿,还守什么君子之礼,都是傻的。”   “我跟你说,这女人啊,人前越端庄,人后越放浪,这个甄姑娘,我第一眼就看出她是个骚的……嘿嘿,现在那铁匠滚蛋了,依她那不甘寂寞的性子,肯定得再找男人吧?也不知道能不能轮到我爽爽……”   ……   外头日光明亮,方朝清站在室内的阴影里,眼底却仿佛猛然一黑。   两个伙计依旧没察觉有人到来,越说越兴起,越说越不堪,乃至冒出越来越多器官名词,而那些名词的主语,无一例外都是她的名字。那较年轻的伙计原本还有些端着,被那年纪大的带着,没一会儿,便想着那位甄姑娘的模样,想着她脱光了躺在自己身下的样子,一边想着,一边说着,然后跟那年纪大的一起嘿嘿地笑。   正说地浑身发燥,恨不得立刻冲进花楼找个女人泻火时,忽听背后一道清冷的声音传来。   “你们在说什么。”   两个伙计吓一跳,忙不迭地转身,就看到方朝清正站在他们身后,或许是因为站在阴影里,脸色显得有些惨白,但神情却还是正常的。   应该……没听到什么吧?   年纪大的伙计摆着手笑道:“没、没啥,东家俺们没说啥,就是胡侃呗,您看这会儿也没事儿做不是?”   方朝清神色未变,只是道:“我好似听到甄姑娘的名字。”   年纪小的伙计吓了一跳,年纪大的却眼珠一转,道:“对对,方才是说起甄姑娘了,东家您还没听说吧?就前日,街上那铁匠铺的铁匠,叫做何山的,遣了媒婆去甄姑娘家提亲,结果被赶出来啦。方才我跟小伍就是说这事儿呢,我就说这铁匠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甄姑娘那样的人,哪里是他能肖想的?小伍,你说是不是?”说着用胳膊戳了戳旁边年轻的伙计。   那小伍忙捣蒜似的点头。   方朝清苍白的脸没有一丝表情,凤眼定定地看着那伙计,一直看着,不说话。   被他这么盯着,那伙计再油滑也不由有些心慌,颤颤地叫:“东、东、东家?”   方朝清长舒了一口气:“来结算下工钱,以后——你们不用再来悦心堂了。”   “东、东家!”那年纪大的伙计登时惊叫起来。   年纪小的也吓地瞪大了眼。   在悦心堂做伙计可以说个非常好的差事,客少活少人清闲不说,方朝清为人很是温和,几乎从没训斥过伙计,甚至还教他们识字,最重要的是哪怕铺子没挣钱的时候,方朝清也从不拖欠他们工钱。   可以说找遍这整条铜驼大街,也找不着比这更好的差事了。   可这会儿,方朝清突然要赶他们走?   小伍吓得说不出话来,那年纪大心知不好,方才的话恐怕是真被他听到了,眼珠一转,忽然抱住方朝清的腿,噗通一下跪下来,然后哭天抹泪地说着自己有多不容易,上有老母下有妻儿的,丢了这份工就活不成了云云。   一边哭,一边拉着小伍也跪下,两个大男人齐齐跪在方朝清跟前,抱着他的腿哭求。   方朝清摇摇头,眉头紧蹙,道声:“起来。”   “东家您改主意了?您改主意我就起来,不改我就一直跪着!”那伙计一边哭一边喊道,似乎笃定了方朝清性子温和脾气好又爱面子,受不了这样的哭闹手段。   他一边抱着方朝清的腿哭,还一边把眼泪鼻涕抹到方朝清干净整洁的裤子上。   方朝清忍无可忍,被他抱着的那只腿猛然用力,脚尖往伙计心窝上狠狠一踢。   他力道极大,伙计猝不及防,被踢个正着,当即就跟滚地葫芦似的,一下子往后滚了几圈。   抱着方朝清另一只腿的小伍吓傻了,反应过来后,立即放开他的腿,连滚带爬地爬到另一个伙计身边。   “我再说一次,结账,然后滚出去,以后再别踏进我这儿一步。”方朝清厉声道。“你们自个儿不滚,我就帮你们滚。”   两个伙计面面相觑,小伍哭着不敢说话,那老伙计眼珠子一转,抹着眼,喉咙一扯刚又要嚎,忽然一道轻柔娇俏却带着些犹豫的女声响起。   “咦……好像来的不是时候?”   铺子里的三个人齐齐向门口看去。   就见一个衣裳灰扑扑头戴帷帽的女人正站在门边,掀起帷帽一角往铺子里看。女人旁边,站着一个疤脸少年。   而那帷帽下,女人的脸如珠玉生辉,美貌又熟悉。   甄珠笑眯眯地挥手:“方老板,我又来啦。”   ——   在阿朗的武力威慑下,两个伙计再怎么不甘,也只得结了账走人。   两人一走,悦心堂便安静下来。   甄珠看着两个伙计离去的背影,好奇地问方朝清:“他们怎么了?怎么突然赶他们走人?”   刚一来她就好奇了,只是那会儿两个伙计闹着,她也不好问,看着方朝清一脸忍无可忍的模样,便帮着方朝清把他们先打发走了,忍到这会儿,才终于问出来。   她一脸好奇,眼珠又黑又亮,纯澈的像孩子的眼睛。   这单纯好奇的模样,哪里有一丝放荡妖冶之态?   耳边仿佛又响起那些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方朝清握紧了拳,摇摇头,勉强一笑:“没什么,就是……背后说我坏话,被我听到了。”   甄珠顿时“哇”了一声,捂嘴笑地眉眼弯弯,随即又点点头,一本正经地道:“嗯,这样的人,是该赶走。居然敢背后说老板坏话!不想干了!”   只是刚说完,便忍不住又“噗嗤”笑了起来。   方朝清被她笑地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心情却随着这笑舒缓了一些,勉强扯出的笑容也自然了一些。   他不由轻声问:“你笑什么?”   甄珠眯着眼摆摆手:“不是笑你啦。就是……没想到你还有这么霸气的一面,跟我印象里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啊。”   她来时正看到那伙计耍赖,又把恶心的眼泪鼻涕都抹到方朝清身上,然后方朝清突然发难踢那伙计,再然后就是颇有霸总范儿地放狠话让两人滚。   那模样,跟她印象中温文尔雅的方老板真是完全不像一个人。   听了她的话,方朝清无奈一笑:“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她立即笑着接道:“方老板是兔子?”   方朝清失笑,看着她,还有一旁一直沉默不语的阿朗,道:“不说这个了,你……怎么来了?”他的声音有些艰涩。   甄珠也收起了笑,叹了一口气:“当然要来啊。”   她看着他的眼睛:“方老板,为什么突然要停止合作?发生了什么事,可以告诉我么?是我的问题么?”   方朝清一时语塞。   半晌后,才摇头:“不是你的问题,是悦心堂,或者说我的问题。既然你来了,那便告诉你吧……”   他叹着气,将原委娓娓道来。   其实自几个月前开始,悦心堂的日子便不怎么好过了。   冥冥中仿佛有什么东西跟方朝清作对,悦心堂的生意总是出各种各样的差错,虽然没什么致命的,却也让他不堪其扰,好在甄珠没有受影响,画作质量越来越高,他再运作一番,画作价格也越来越高,如此就算悦心堂其他书画生意全不挣钱,就只凭卖春宫图一项,便已经算得上十分挣钱,每月的利润比左近几个书画铺子加起来也不遑多让。   然而,他也就只能挣挣卖画的钱了。   原本他借着卖画结识了一些洛城权贵,想借此做些别的,或者把悦心堂的生意做地更大些,结果却无一例外都碰了壁。   不是这样的原因,便是那样的原因,仿佛老天都在跟他作对,让他不能动弹,死死地束缚在悦心堂这个小铺子里,别的一切都是妄想。   方朝清自嘲地一笑:“起初我还想着借着你的画,将生意做大,在洛城混个风生水起呢。”   “不过,或许我天生就不是做生意的料吧。”   甄珠皱眉,神情认真地看着他:“可是,这跟你要跟我停止合作有什么关系?只是这一点点挫折,就把你打败了么?”   方朝清摇头。   “当然不止这一点。” 第23章 憋闷   只是不能做其他生意,这自然不能将方朝清击垮。   他经历过太多次失败,如今不过是再多几次,虽然难免有些沮丧,却不会因此彻底丧失斗志,甚至因此就要与甄珠断绝合作。   让他做出这个决定的,是最近发生的事。   最近,一些买春宫图的客人对画师起了兴趣,执意要见“风月庵主人”一面。   以往也不是没人提出这要求,但以往的客人顶多是好奇使然,见得到人自然好,见不到也没什么怨言。有客人表达想见“风月庵主人”的想法,方朝清便以“风月庵主人”孤僻不喜见人为由来拒绝,对此,绝大多数人都是表示理解的。毕竟高人必有怪癖,这似乎已经成了人们的共识。   但现在,却有客人非要见“风月庵主人”不可,无论方朝清找什么托词都油盐不进。   而这个客人偏偏又是一方知府,是方朝清完全无法反抗的存在。   知府大人不断施压,然而方朝清却越发清醒。   这事儿不对。   归根结底客人买的是画,而不是画师,纵使有人对画师感兴趣,也不会太过执着,这位知府大人的举动太过反常。   联系之前的种种不顺,方朝清打听一番,很容易便发现了真相。   他看着甄珠,笑容里有丝苦涩:“之前与你说过的,我的异母弟弟方朝元。”   “他来了。”   方朝元并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踪迹,方朝清不过稍微一打听,便知道府衙来了个京城的公子哥儿,知府大人倒履相迎,将官署最好的房间腾出来给这公子哥住,还日日陪喝陪玩,生怕这公子哥有一丝不如意。   便是京城出身显赫的公子哥儿众多,能让一方知府如此巴结的,数数也没几个。   而恰好方朝元正在这几个之中。   前日打听到知府要陪那公子哥夜游洛水,方朝清遮掩形容,去了洛水岸边,果然便在游船上看到那熟悉的身影。   辗转反复一夜,第二日,他便写下了那封给甄珠的信。   敌来,我便退。   有些怂,然而,在让她冒风险和怂之间,他没有丝毫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甄珠和悦心堂停止合作,不过是暂时没了收入,之前赚的钱足以让她渡过这段空白期。但没有了甄珠,悦心堂便又变成过去那个普普通通吃不饱饿不死的小书画铺子。   如此,方朝元的目的便达到了。   那时,他自然也不会再关注“风月庵主人”。   方朝元兴趣不再,“风月庵主人”便可以重出江湖,虽然无法再跟悦心堂合作,但凭着之前打出的名气,只要报上风月庵主人的名号,自然有大把书画铺子愿意帮她代卖画作。   所以,甄珠只需暂避风头,短暂蛰伏。   “我认识一位书画铺子的东家,人品可靠,待方朝元走了,你若愿意的话,我便帮你引荐于他,以你的名气,他定然十分乐意与你合作。”说完原委,方朝清笑着对甄珠道。   甄珠脸上却没有笑意,她沉默着,半晌后才开口:“那你呢?”   方朝清愣了下。   “你把我的出路都想好了,安排好了,那你呢?”   “你不是想要做出一番事业么?这样就放弃了,之前的努力不都白费了么?”   “如果你那个弟弟一辈子都见不得你好,你便一辈子都如他所愿么?”   “你甘心一辈子窝在悦心堂,做个无人知晓的书画铺子老板么?”   “你写《登临贴》时的意气和壮志全都没有了么?”   ……   甄珠性子随和,极少咄咄逼人,然此时,却一连数个问句质问方朝清。   方朝清怔愣,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却说不出。然不待他回应,甄珠便咬着唇道了歉:“对不起,我不该说这些。”   “我不了解你的处境,没有经历过你的经历,现在张张嘴说这些话,不过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罢了。”   “对不起。”她低着头,唇咬地殷红,向来带笑的脸满是沮丧和烦躁,“我只是……有些憋闷。”   明明聪明机巧,明明远见卓识,明明曾经写出那么好的字,明明那么好的一个人……这么好的人,这么棒的人,本可以像鹰翱翔天际,像虎震啸丛林,但如今,却生生被绑住翅膀,被束住双足,飞不动,跑不了,囿于狭窄的角落,眼睁睁看着天地宽广而不能踏足。   只是旁观,她便觉得憋屈地要命。   可是,再怎么憋屈,她也毫无办法,无力反抗。   方朝清难道没有反抗过么?   结果是怎样呢?   当你的敌人有权有势,而这偏偏还是个权势重于一切的世界时,好像无论怎样反抗,结果都是以卵击石。   她垂着头,心里说不出的沮丧。   没有人说话,室内一时陷入静默。   片刻后,方朝清才开口,声音有些沙哑:“不用如此。”   甄珠抬头看他。   他淡淡地对她笑:“其实我如今过地不也挺好?虽然日子平淡,但平淡也未尝不是福气。”   ——   不管甄珠再怎么觉得憋闷,也无力改变方朝清的境况,与悦心堂的合作也必须终止,那么,继续留下去也没有意义,方朝清不像是需要安慰的人,更何况,这种事安慰又有什么用呢。   临走时,方朝清叮嘱她以后尽量不要再来悦心堂,便是需要什么,也只让阿朗来便好。   如此一来,以后两人几乎再没什么见面的机会了。   甄珠心下憋闷,然而却还是只能点头。   最后,道别的话都说罢了,甄珠已经转身欲走了,方朝清却又略带迟疑地问:“你如今……应该不缺钱了吧?”   以为他担心她没有卖画的收入会捉襟见肘,甄珠摇头:“不缺了。”   方朝清便松了一口气,低声道:“虽然……我没有什么资格说这话,但……若是不缺钱,我希望——你还是别画春宫了。”   他这句话说地很挣扎,眼帘微垂,甚至没有敢去看甄珠的表情。   作为一个已经凭借她的春宫图赚到钱,现在却又因为自己的原因而不能接续赚钱的人,这个时候他说这话,很有些自己不好便也不想让她好的嫌疑。   不过甄珠倒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有些惊讶,便问道:“为什么?”   最艰难的话已经说出口,接下来倒没什么困难了。   方朝清理理思绪,一一跟甄珠解释着他的理由。   方朝清不想让甄珠继续画春宫,一来是春宫画到底上不得台面,便是名气再高,赚的钱再多,终究被许多人鄙弃,虽然那些鄙弃的人很可能就收藏甚至喜爱着甄珠的春宫图。而且,若让人知道甄珠是风月庵主人,那么她要面对的,绝对是毁谤伤害大于喜爱赞誉。   而作为一个女人,且是一个貌美非凡的女人,若她的身份暴露,那么最后面对的,极有可能是比毁谤更可怕的东西。   毕竟,喜欢猎奇的达官显贵不在少数,而一个以春宫画闻名天下的美貌女子,必然会引起许多人的好奇,乃至占有欲。   以前甄珠跟方朝清合作,方朝清可以保证自己对甄珠没坏心,不会泄露她的身份,更不会出卖她,将她送给权贵做玩物。   但若换一个人呢?   虽然方朝清给甄珠推荐了另一位书铺老板,从平日观察看那位老板人品也不错,但人心隔肚皮,方朝清也并不能完全保证那位老板不会做出什么不利于甄珠的事来,毕竟财帛动人心,而甄珠又无权无势,最是好欺负不过。   方朝清说完,甄珠沉默了片刻,却没有出口反驳。   因为她知道方朝清说的都是事实。她的女子身份,终究还是不方便了些。他的担心,也是她曾经都考虑过的,所以她不想终止与他的合作,因为在这个时代,能找到他这样能够理解她,尊重她,又没有坏心的合作伙伴,真的是太难了,换一个的话,结果谁也不能预料。   不说交情,只谈生意,终止合作对她也绝对是有弊无利的。   见她低着头,似乎落落寡欢的样子,方朝清心下不忍,又道:“其实,以你的才华,只有春宫为天下人所知,才是本末倒置。更何况——你不也更喜欢画别的?”   方朝清看过甄珠别的画,那些画与时下乃至往前数历朝历代的传统画法都不同,尤其山水景物,她画的山水景物与如今人们推崇的写意水墨全然不同,她的画更写实,更注重色彩,这并不是说她的画便没有意境了,只是她画里的意境,与传统画法所传达的意境大相迥异。   她的画奔放,热烈,情绪是外露的,教人一看画便感受到强烈的她想表达的情绪,或轻快或哀婉或奔放或闲愁……种种思绪,都经由笔触和色彩表现出来,给人以强烈的冲击感。   这样的画,其实与她的春宫图风格是一致的,但没有了欲望做引,只以审美做考量,喜欢的会极喜欢,不喜欢的,便会极力抵触。   方朝清不知道多少人能接受她这种风格的画,但他知道,她的画有价值,便是一时无法得到所有人认可,也终归会征服一部分人,而百年后,若她的画作还有流传,那么她的名字必将被永远为人们铭记。   这是多少文人画师梦寐以求的事啊。   她的才华,不应该只挥洒在为人所鄙弃的春宫图上。   更何况……   方朝清眼前忽然闪过方才在内室看的那幅春宫图,图上男子身形壮硕,肌理分明,若是没真正见过这样身材的男人,几乎绝无可能画地那样逼真,而她从几个月前,便偏向于画这样身材的男人做图中主角……正与传言中,她与铁匠暧昧不清的时间对上。   他低下头,心里刺痛。   等他说完,甄珠却笑了:“在我眼里,画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高下之分。”歌山咏水的正经画作便高雅,描摹人欲的春宫画作便低俗?甄珠从不以题材来评判一幅画的价值和优劣。   “不喜欢画春宫,只是因为画太多,有些腻了。”   “别的我也一直在画啊,只是没有人欣赏而已。”   甄珠无奈地耸耸肩,又看他:“其实我原本想着,以后不止春宫,别的画也由悦心堂代理,看看我那样的画法,能不能被世人接受,看看不凭春宫,我能走到哪一步。”   “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没有用了吧。”她唏嘘着,声音里带着遗憾。   ——   日光西斜时,甄珠与阿朗离开了悦心堂。   走时,还带着遗憾和憋闷,这或许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然而结果却是这样不美妙。   方朝清目送着两人远去,直到再也看不到两人的身影,又在门口站了许久,才慢慢转身,回到铺子里。   没有客人,没有伙计,更没有她,偌大的铺子只有满架的书画陪着他,安静地落针可闻,午后金灿灿的日光斜着照进铺子,将室内大片地面染成温暖的橘黄色,日光中有细小的微尘漂浮着清晰可见,方朝清站在阴影里,愣愣地看着那阳光中浮尘,忽然伸手。   手势带动气流,那原本安静漂浮的浮尘像调皮的豆子,倏忽翻滚着,尽数滚向其他地方,有少数漏网之鱼,也从指缝间溜走。   他握紧了拳,又张开,手心里空无一物。   他闭上了眼睛。 第24章 好人   悦心堂对面是一座高楼,二层靠窗的位置,恰好能够清楚地看到悦心堂里面发生的事。   此时的窗边,却正有一人饶有兴致地看着悦心堂里,方朝清失魂落魄般的模样。   “发生了什么事呢?好像有点不对劲啊……”他喃喃着。   转头便对身后侍立的,作小厮打扮的青衣俊俏少年道:“小八,去找方才那两个伙计,套套他们的话。”   青衣少年应声答是,转身便出了门。   窗边的人又转过头,看着那出了悦心堂,已经化作小黑点的两个人影。   “这两个,就由小爷亲自探一探吧。”   他笑嘻嘻地托腮自语道,白皙的脸上唇红齿白,眼如猫瞳,衬着鲜亮的锦衣,仿佛画里的人物。   ——   从悦心堂出来,甄珠拉下帷帽,将面孔淹没在帷帽里,低着头往前走。   她还是抑制不住地感到憋闷和遗憾。   憋闷是为方朝清,为他遭遇那样的事,他也好她也好,两人却都无力反抗。   遗憾却是为自己。   失去方朝清这个合作伙伴,虽然她如今的银子够花一辈子了,但原本关于未来的事业上的畅想,便也戛然而止了。不可否认,她也有想要凭着画名留青史的野心。   然而没了方朝清,想要再找到一个合适的合作人选,还是太难了。   这种种的一切,让甄珠无法不憋闷和遗憾。   路过何山的铁匠铺时,她拉着阿朗,低头快速溜了过去。这时候她可不想见何山。   过了铁匠铺,甄珠看着左右林立的各色商铺,决定用购物排遣郁闷。   所谓何以解忧,唯有败家。   于是到走出铜驼大街时,阿朗左膀右臂上便挂满了东西,活像个人形货架。   甄珠满足了,看着阿朗这模样还不厚道地笑,嘴里说着不买了不买了,再往前走,路一条巷子时,闻到里面飘来的糖糕香味,她吸吸鼻子,眼睛一亮,把自个儿手里拎着的东西往地上一放,扔下一句“我去买些糖糕,你在这里等我”,便乐颠颠地跑进巷子里。   阿朗看着一地的东西无奈,想把这所有东西都拿上,除非他再长两只手。   见那卖糖糕的摊子就在巷子里,他便也不再跟上去,站在那里等她。   甄珠跑到糖糕摊子前,见那糖糕圆圆滚滚,表面炸地焦黄,香甜的味道在巷子口便能闻到,到了近处更是浓郁。当即便让老板称了一斤,用油纸包着,先用手捏了一个偷吃,一边吃,一边往回走找阿朗。   然而,刚走没多远,一股大力忽然从旁边伸出。   “呜!”甄珠挣扎着,糖糕掉在地上。   巷子口,阿朗一直盯着甄珠。   巷子里不断有人来来往往,她的身影被挡住,时隐时现,他看到她买了糖糕,然后转身,似乎捏了个糖糕在吃,然后便被人挡住。他不由弯起了嘴角,想着她这么贪吃,这会儿倒是不怕胖了。   然而,他嘴角的笑意只维持了不到一瞬。   待那遮挡的行人挪开位置,身后本应该有甄珠的地方,已经没有了人。   瞳孔骤然紧缩,他扔下手里所有东西,飞奔进巷子里。   ——   甄珠被捂着嘴,扭七拐八带到一个无人的死胡同,然后嘴巴才得以自由。   “何山!”她愤怒地叫道。   把她紧紧箍在怀里的,把她掳到这没人小巷子的,不是何山是谁。   几天没见,他的身形外貌没什么变化,脸上却多了丝焦躁和暴戾,哪怕这会儿松开了手让她说话,手臂却还牢牢禁锢着她,让她根本动弹不得。   “放开我,阿朗还在等我。”甄珠又说道。   “不放!”何山硬邦邦地答道,眼睛定定地看着她,“一放开你就跑了。我想跟你说说话。”   压住心里的怒火,甄珠语调竭力平稳:“好,你说吧,我听着。”   他顿了片刻,才沉声问道:“为什么拒绝我的提亲?为什么不见我?”   甄珠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你自己不清楚么?”   何山不说话,依旧定定地看着她,让她自己说。   甄珠无奈。   “你为什么要娶我?”她问,然后没等他回答,继续道,“刚开始你可没这个心思的,哦不,或许是有的,但知道我不能生后,你就断了这个念头了吧?”   “可是现在你又改主意了,又想娶我了,难道是想开了,觉得没有孩子也无所谓?”   何山张了张口。   甄珠阻止他:“不,你先别说。”   “我记得你说过,你们何家三代单传,你是唯一的儿子,你母亲去世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看着你成亲生子,延续你们老何家的香火。所以,你会为了我就断了你们老何家的‘香火’么?”   何山手臂箍紧,摇头道:“我带你去看大夫,看好大夫,总能治好你的。”   甄珠笑:“所以,嫁给你后,我首先要做的就是求医问药好生孩子?哦,兴许还得求神拜佛?好求上天赏我个孩子?”   “——不对,只赏个孩子还不行,还得是儿子?若不是儿子,就得继续求医问药,不停地生,直到生出儿子为止。可若求医问药、求神拜佛都没用,我就是生不出孩子,或者生不出男孩怎么办?你——要找别的女人生么?”   她笑着说话,但语气却带着明显的讽刺,何山自然听得出来。   听得出来,却依旧把嘴抿地紧紧的,没有回答。   没有回答,就是回答。   甄珠笑笑,这下是真的笑,不带一丝讽刺和怨恨:“你想娶我,不过是因为在一起久了,身体契合,你不舍得我的身体而已。”   “何山,我们好聚好散吧。”   说罢,她甩开他的手,想要挣扎着出去。   然而何山却紧紧地箍住她,不让她走。   “你说得对。”他低声道,“我舍不得你,尤其舍不得你的身子。可我也不能断了何家的香火,那样我死了也没脸见我爹娘。”   “所以,我不逼你嫁给我了。但是——”   他看着她灰扑扑衣裳依旧掩不住玲珑的身子,想起往日销魂蚀骨的欢爱,眼里欲望升腾。一手牢牢地箍住她,一手探进她衣裳,他抓住那柔软处狠狠揉捏:“但是,我还是要干你!”   甄珠瞪大眼睛,张口欲喊,却旋即被他用嘴巴堵住了嘴,他的舌头熟稔地在她口腔里狎弄,大掌揉搓着她胸部,另一只手撩开她裙子,将双腿挤进她腿间。   一手探到她那处,随意掏弄了几下,便将那话儿对准了她身下,劲腰一挺——   “喂,你们在做什么?”   一个声音忽然在头顶响起,清朗朗地带着些少年气,还有些吊儿郎当。   何山悚然一惊,身下顿时软了,箍着甄珠抬头望去,就看见对面的屋顶上坐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公子,锦衣玉冠,唇红齿白,翘着二郎腿,又大又圆的眼睛猫儿一样,正好奇地看着他和甄珠。   好事儿被搅和,何山心里憋火,当即握紧拳头,瞪着眼就想骂,然看清少年打扮后,却生生又把骂声憋了回去。   这少年的穿着打扮一看便知非富即贵,他一个平头百姓,哪里惹得起。   憋着火,他箍着甄珠就要换地方——惹不起他还躲不起么?   然而刚一动,那公子便又叫唤道:“哎哎,怎么走了?”   何山不理会,箍着甄珠大步往前走,甄珠拼命挣扎。   “站住。”那吊儿郎当的声音再次在背后响起,这次却没了不正经,口吻倨傲,带着股理所当然的颐指气使,“我让你走了吗?”   何山顿住,强忍着怒火转头,就见那锦衣公子轻巧地从屋顶上跳下来,明明身板比他瘦弱,个子没他高,却居高临下地瞥着他,目光里满是嘲讽和蔑视。   “你怀里的女人好像不乐意哦,你这是要当着本小爷的面绑架良家妇女?这么不把小爷放眼里,当小爷是死的?”他挑着眉,下巴扬地比天高,教人看了就牙痒痒,恨不得一拳挥上去打肿那张不可一世的俊脸。   然而何山自然不可能打,他忍着气儿,心思一转,找了借口解释道:“小公子别乱说,小的不过一介小民,哪里敢绑架,实不相瞒……这女子是小的未过门的妻子,却勾三搭四不守妇道,还没过门便给小的戴绿帽子,小的一时气愤,才没忍住小小地教训一下她……”   被他捂住嘴的甄珠一听,差点气炸,美目含着怒火,然而嘴巴被捂得紧紧地一个字儿都说不出来。   而那锦衣公子闻言,歪着脑袋笑问:“这样说来,你倒是占理的一方?”   何山点头:“自然。”   锦衣公子笑着,但倏忽便将笑容一收:“呸!你当小爷是傻子不成?”   何山一惊,愣愣地望着他。   他复又扬起下巴,高傲地不可一世:“哪家的未婚夫妻谈事儿要在这小破巷子?哪家的未婚夫妻一言不合就光天化日之下苟合?又有哪个男人像你这么没出息又没品,被戴了绿帽子不赶紧退婚,而是在这小巷子里教训给你戴了绿帽子的女人?教训?你教训的方式就是强迫人家跟你苟合呀?”   何山被他说得哑口无言,他却还没完。   “最重要的是——”他拉长了声音,眼里满是恶意。   “——你这么丑,她那么美,她怎么会愿意嫁给你的?”   “莫不是她瞎了眼?”   这一通话把何山砸地彻底目瞪口呆,手上力道也不禁放松了些,一直挣扎的甄珠趁势一口咬在他手上,然后便挣了出去。   “谁是你未婚妻!”她面泛薄怒,冲着何山喊道。   那锦衣公子登时乐得拍了下手,对何山道:“嘿,怎么着?就说小爷火眼金睛,一眼看穿你这假货,还敢说不是绑架?来来来,跟小爷走趟衙门。”   说着就要上来拉何山。   何山一听“衙门”二字便心知不好,哪里肯被他拉走,只不忿又不甘地瞥了甄珠一眼,便大步地跑出去,让那锦衣公子拉了个空。   看着他像被恶狗追赶一样疾奔的背影,锦衣公子切了一声,“怂货!”   扭头便对着甄珠道:“嘿,你眼睛瞎的吗?居然看上这么个怂货?”   甄珠顿时被他气死。   还没说话,便见他凑上来,看稀奇似的看着她,又叽叽歪歪地道:“我说你挺大胆的啊,没出嫁的姑娘就跟男人勾勾搭搭的,唔……还差点光天化日地就跟男人苟合了,幸亏被小爷我阻止了,不然真要瞎了小爷的眼,你们要苟合也得考虑考虑观众的心情呀,还有,你要找男人也得长眼睛呀,刚才那个又丑又怂又没品的,你眼睛莫不是真瞎了吧?”   甄珠瞪大眼睛看着他,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吧啦吧啦说一堆,最后,他总结陈词一般叹道:“唉,上次居然没看出,你竟然是这么个人。小爷我走眼了啊。”   甄珠冷笑:“原来公子还记得我?”   没错,眼前这满口“苟合”滔滔不绝大言不惭地说她眼瞎说何山怂的,可不就是前些天在邙山遇到的那个又蠢又怂的纨绔?   虽然……她的确眼瞎何山也的确没品又怂,但——这话怎么也轮不到他来说吧?他说话时就不会觉得在自己骂自己吗?!   而此时,听她这样问,那锦衣纨绔点点头:   “那是自然,你那么美。小爷我博闻强识,尤其对美人,见过一眼就忘不了,更何况你这么美的?”   完全没想到他是这个回答,甄珠再度瞪大了眼睛,半晌才道:“……我应该说谢谢夸奖么?”   纨绔却摇头瞪眼看她:“谢什么?小爷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你这皮相,就是放在京城,那也是数一数二的美人儿,虽然……”他上上下下打量她一圈儿,“嗯……年纪有点儿大,行为有点儿不检点,年纪轻轻地眼睛还瞎了,打扮更是——喂,你是披了个麻袋就出门了吗?”   为了躲何山,甄珠今日出门时乔装打扮,戴了帷帽,还特地找了以前在估衣店买的旧衣裳穿上,灰扑扑地不说,还又肥又大,说麻袋还真不为过。   甄珠被他说得没脾气,见他张嘴又要说话,索性不开口,任他说。   果然他又哔哔起来:“说起来咱们第一次见时,你也是穿地乱七八糟,害得小爷我差点儿错过美人,幸好小爷火眼金睛,抱紧了不撒手,才发现,哇——”他捂着胸口,一脸陶醉,眼睛还紧紧盯着甄珠,尤其是——甄珠的胸。   “说起来——你真的不准备穿好衣裳吗?虽然我挺喜欢看的。”   甄珠愣了下,低下头,旋即心里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   方才何山强迫她,把她衣裳脱了大半,她挣脱后草草拢了下,然后就被这纨绔一波接一波的混账话给气地忘掉这茬儿,这会儿一看——刚刚只简单合上的胸口处衣裳已经又散开了一些,胸口那雪白的高耸若隐若现,半露不露简直比全露还勾人。   那边,那纨绔一边提醒她穿衣裳,一边争分夺秒生怕浪费一秒钟地死死盯着她的胸。   甄珠:……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地裹好衣裳,再抬头,就看到那纨绔一脸的心痛遗憾就差捶胸顿足的悔恨模样。   他捂着胸口:“唉,美景没了没了……果然做好人害自己,所以小爷我最讨厌做好人了。”   甄珠已经懒得跟他置气了。   穿好衣裳,便对他道:“不论如何,今日多谢你了。”若不是他出现,又一通混话把何山吓走,何山肯定就要得逞了,虽然两人做过那么多次,但自己情愿和被迫的差别可太大了,哪怕还是同一个人,她也觉得恶心地慌。更何况若不是他把何山吓走,谁知道最后何山会把她带哪里,做出什么事。   所以,这句谢谢还是必须要说的。 第25章 阿圆   她甫一说完,便见他猫儿眼瞬间瞪大,一脸喜出望外的模样。   生怕他再说出“想道谢就以身相许”之类的混账话,连忙又说道:“不过上次我也算救了你一命,所以两下相抵,咱们谁也不欠谁了。”   果然,话声刚落,便见他又露出失望的神色,唉声叹气地:“唉,还想着这救命之恩能让你以身相许呢。敢情就捞着一句不值钱的谢谢啊?果然做好人就是命苦,唉唉唉!”   甄珠瞪他,他还笑嘻嘻地,又说道:“你看咱们都互相救过对方的命了,也是十分有缘了,不如认识一下?美人儿你叫什么?籍贯何处?家住哪里?年岁几何?可有婚配——哦你肯定没婚配,倒是有个假未婚夫真姘头。”   哪怕对自己说着不要跟这口无遮拦的混账置气,甄珠还是被他又气了一下,狠狠瞪了他一眼,扭头就走。   “哎哎哎别走啊!美人儿,真的不认识一下吗?我还想谢谢你呢,小爷我有仇必还有恩必报你不能让我破了这个戒啊!”   甄珠“哼”了一声,走地更快了。   正在这时,耳边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喊姐姐,她一喜,登时朝着声音的方向飞奔。   身后传来那纨绔扯着嗓子的大吼:“喂喂怎么那么小气,连名字都不说一下?算了算了,小爷吃亏下,先让你知道小爷的名字。”   “小爷叫阿圆,圆滚滚的圆!”   听到那“圆滚滚”三字,正跑着的甄珠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倒。   回头一看,就见那纨绔缩小的身影迎风招展着,即便离了那么远,一身锦衣依旧鲜亮地刺目。   她又好气又好笑地摇摇头,不再理会,转身继续朝着阿朗声音的方向跑去。   没跑多久,便看到一边跑,一边间断喊着姐姐和她名字的阿朗。   他的右腿是瘸的,平日慢些走路还看不出来,这样飞快地跑起来却十分明显,这路也不平,他飞快地跑着,脚却一跛一跛,一不小心便被地面的不平处绊倒,他竭力稳着身子,不减速地继续跑。   跑着跑着,他终于看到了她。   远远地,那单薄瘦弱的身影忽然顿住,然后又飞火流星一般,跌跌撞撞地、一颠一跛地、速度却飞快无比地到了她面前。   再然后,就紧紧地、牢牢地、简直比方才何山箍着她时还用力地抱紧了她。   “姐姐、姐姐、姐姐……”   他叫着她的名字,声音里甚至带了哭腔,不久前才脱离孩童稚气的小少年嗓音,因为这哭腔又带上些孩子般的稚气,仿佛失孤的小兽,急惶惶一声声唤着母兽的名,又像鸟巢里的孤雏,迟迟等不来亲鸟归来的身影。   甄珠被他叫地心软,想拍拍他的背,却发现手臂也被紧紧箍住,根本无法动弹,只得安慰道:“没事,没事,阿朗不怕,我好好地回来了,我还在。”   阿朗脑袋趴在她肩窝上,无声地流着泪,泪水落在她肩上,烫地她肩头灼热。   “对不起,对不起姐姐,我不该让你一个人走的,我应该跟着你的……”   “我答应过,要保护你的……”   那时候,还有着一身肥肉的甄珠对他说:“你要好好练功夫,以后保护我,我这么美,万一被人抢去了怎么办?”他当时还不以为然,觉得谁会想不开抢她。后来她却真的变美了,越来越美,也真的有人来抢,甚至直接登堂入室。   他日日苦练功夫,终于在她不愿意再见那男人时能够威慑他,让他不再骚扰她。   可是,他还是粗心了。   不可饶恕。   甄珠心里又暖又酸,双手动不了,就蹭蹭他的脑袋,轻声道:“不用这样。”   “阿朗,你已经做地很好了,很棒,不要把什么都揽到自己身上。”   “你还是个孩子啊。”   人不是机器,人都有犯错的权利,孩子更是,更何况,他并没有犯什么错,再怎么小心提防,又怎么能防地过他人的别有用心?   将他人的罪行归为自己的错误,不断内疚不断自我谴责,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她的脑袋与他的脑袋紧紧相贴着,借由头颈处皮肤温热的温度温暖着他:“阿朗,你没有错,错的是别人,你记住,永远不要因为别人的罪恶惩罚自己,你应该做的,是记住作恶的人,不让他再作恶,再伤害到你和你重视的人。”   她的声音徐缓,轻柔却又有力,说话时的气息羽毛一样拂过他耳朵,熨帖着他急切狂乱的心。   他止住了眼泪,重重地点了点头,下巴磕在她肩头上,落下沉甸甸的重量。   “是铁匠。”他说道,声音仍有些稚气,语气却无比森寒,带着十分的戾气,“姐姐,刚才是那个铁匠对不对?”   甄珠一愣,轻轻“嗯”了一声,确认了他的猜测。   但不等他说话,便又道:“阿朗,我不许你去报复他,也不许你仇恨他。”   阿朗的身子顿时一僵。   甄珠叹息,又轻轻蹭了蹭他脑袋,“阿朗,你还小。和他相比,你还是太小了,小到像是以卵击石。”   阿朗张口反驳:“我打得——”甄珠却阻止了他说下去。   “——不,不要说你功夫好能打过他,即便你能打得过他,打过后呢?你想过后续可能发生的结果没有?况且,被愤怒和仇恨支配的你,能够控制住尺度,只是打他一顿么?”   “阿朗,你记住,弱者的愤怒毫无意义,所谓的报复也不过是自我灭杀。若你只会热血上头凭一时之气行事,那么你迟早会害死你自己,弱者不只是身体、能力乃至所有外在条件上的弱,更是心理上的弱,当你将仇恨放在第一位时,你便将自己放在了弱者的位置。”   “心被愤怒支配、眼被仇恨蒙蔽,冒然决绝地进行报复,结果只会是伤人伤己。”   说完这一大通话,甄珠艰难地扭头,就看小少年呆住的侧脸,便又道:“当然,我不是要你有仇不报,甚至以德报怨割肉饲鹰,做什么圣人佛祖。我只是不想让你被仇恨和愤怒冲昏了头。”   长篇大论的教诲说完,她又笑盈盈地道:“等你心平气和了,这事儿也过去了,我们一起乔装打扮,把那臭铁匠蒙上麻袋打一顿怎么样?”   她语气轻快,声音又轻又脆,清泉流响般流落在他耳边,又流落到他心里。   他胸口剧烈跳动着,拥紧着她,用力点头。   “好。”   他说道。   ——   看着甄珠的背影消失,那自称阿圆的锦衣纨绔也慢吞吞地走起来,只没走几步,屋顶上便跳下来一个人影。   红衣貌美,作的丫鬟打扮。   她单膝跪地:“公子,少八的消息,已经诱住那两个伙计。”   他点点头,大大的猫儿眼笑成弯月:“来得正好。”   “小七走,跟公子我看看,是什么事儿能让我那好哥哥大发雷霆。”   讯问的地点在酒楼的一间包厢里,当中桌子上摆满了酒菜,俱是寻常百姓难得入口的好酒好菜,席上坐了三人,一个青衣俊俏的少年,两个作伙计打扮的男人——正是刚刚被方朝清赶出悦心堂的两个伙计。   纨绔公子和红衣美貌少女缺七进了隔壁的包厢,两间包厢之间却早被凿出了孔洞,能清楚地看到隔壁的情形,听到隔壁的声音。   一进包厢,那纨绔便贴在那孔洞上,暗中窥看。   隔壁包厢,两个伙计饿虎扑食般风卷残云地吃着席面上的酒菜,不一会儿,便吃得杯盘狼藉,两人嘴角泛着油光,脸色醉地发红,双双抱着肚子满足地叹息。   而对面坐的青衣少年少八,也开始套话。   “……那方老板怎么突然发脾气将两位赶出悦心堂?” 第26章 登门   酒足饭饱,两个伙计正兴致高昂,一听青衣少年问起,顿时兴起,吧啦吧啦便说起来,主要便是那年纪大的伙计在说,小伍在一旁敲边鼓。   “……不过就是闲话几句,左右那破铺子冷清地没一个客人,又没事儿做,还不许我们哥俩儿说说闲话啦?我看他就是恼羞成怒,听到自个儿心上人的丑事,就迁怒我们哥俩儿!呸,那姓甄的女人跟铁匠的拉杂事儿谁不知道,咱说说又怎么了?就是说他傻子,可咱也没说错啊,他可不就是个傻子?有眼无珠,把个破烂货当仙女儿,那女人一来,就开心地跟什么似的,偏偏回了家还得对着他那丑婆娘装孙子,时间久了,估计心里都憋出毛病了吧?不敢对着别人撒气,就拿我们兄弟开刀,小兄弟,你说我们冤不冤?”他恬不知耻地道,将错全推给了别人,自个儿倒是清清白白一点儿错没有。   隔壁包厢,阿圆猫眼似的瞳孔圆睁,旋即低头,喃喃了句什么。   等他再抬起头,隔壁已经换了话题,那伙计将方朝清狠狠控诉一番后,少八又问起甄珠与方朝清的关系。   “……啥关系?那女人……嘿嘿。”年长伙计嘿嘿一笑,又慢悠悠地夹了口菜吃,卖足了关子,才得意笑道。   “小兄弟,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这么请我们哥俩儿好吃好喝又套话的,不会就为了听我讲故事吧?你有什么目的?”   少八一愣,倒没想到他还有些脑子。   便也不再装无辜,只露出神秘莫测的模样,下巴却是微微点了点,承认了伙计所言。   那伙计便嘿嘿一笑,伸出右手,大拇指和食指搓了搓,低声道:“兄弟,你懂的。”   少八会意,问道:“多少?”   那伙计扬起下巴,狮子大开口:“五百两。”   一旁的小伍瞪大眼,吃惊地看着同伴。   五百两,他们一辈子都不一定能挣到五百两!   然而,对于这样离谱到近乎勒索的要价,那青衣少年少八却面不改色地点点头:“可以。”说罢,便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一百两一张的面额,数了五张给两人。   万万没想到他这般干脆,小伍惊呆了,便是那要价的伙计,也惊呆地看着他,然而旋即便将贪婪的目光放到那银票上,飞快地伸手将那银票塞进怀里。   小伍愣了下,随即不满:“赵哥!”   被叫做赵哥的伙计将银票捂地紧紧地,瞄了小伍一眼,斥道:“急什么,待会儿自然会分给你!”   小伍便不说话了,只眼睛紧紧盯着那赵哥的胸口。   仿佛没看到对面两人的龃龉,待那伙计藏好银票,对面的少八便淡淡道:“现在该说了吧?”   那赵哥嘿嘿一笑。   “兄弟爽快,我老赵也是敞亮人——你这么套话问东问西的,不就是想打听那‘风月庵主人’的事儿嘛?我早就知道了。最近那风月庵主人的春宫画卖的火,别的书画铺子可都眼红呢,话里话外地跟咱们打探好几次了,就是没一个跟兄弟似的这么爽快,那方朝清又严禁我们往外说,为了不丢差事,老赵我可憋了好久哇。”   少八继续沉默装默认,心里却微讶。   公子只让他打探方朝清为何突然大发雷霆赶走两个伙计,没想到这事儿竟然还跟‘风月庵主人’有关系?   之前他们通过知府向方朝清施压,也没让方朝清将那个神神秘秘的春宫画师交出来,还想着要是他继续硬抗,再从两个伙计下手,只是从昨日,悦心堂便对外宣布不再卖‘风月庵主人’的画,公子得到消息,知道方朝清服软了,便没再多此一举。   今儿这事儿又跟那风月庵主人什么关系?   自以为摸准了少八的命脉,那赵哥再次得意地嘿嘿一笑,宣布什么大消息似地道:“兄弟,别说哥们儿黑,我这五百两银子可不白收你的,你可知道——”   他拉长了调子:“那劳什子风月庵主人,其实——就是那个姓甄的女人!”   隔壁包厢里,那纨绔公子的猫眼瞬间瞪地如满月般。   ——   不用每月再给悦心堂送画,甄珠便只窝在家里不出门,倒不是她乐意窝着,但如今关于她的流言蜚语数不胜数,她一出门,除非把自己打扮地谁都认不出,不然被那些三姑六婆看到了,定然会平添闷气。   况且,她也担心何山再来纠缠。   她到底拦着阿朗没让他去报复,不能报复,便只能躲着何山,毕竟谁也不知道他还会做出什么事儿来。上次好运被那纨绔解了围,下次若再被何山掳走,可就没那么好运再碰上一个纨绔了。   所以只能躲着,先等事情过去,兴许他自己就想开了不再纠缠她了,当然,若是他还想不开继续纠缠,甄珠也不介意像之前跟阿朗说的一样,套麻袋揍他个生活不能自理。但那到底是下下策,甄珠并不想真弄到那种处境,毕竟揍人一时爽,谁知道有没有什么后遗症,便是她可以不在乎,也不能不考虑阿朗。   第一个炮友便是这样的结果,甄珠很有些气闷。   受了这番打击,便是没了男人疏解欲望,她自个儿对那档子事儿的需求也淡了下来,春日正好,她却清心寡欲起来,男人也不想,春宫也不画,倒是找到个新乐趣:种菜。   去年暮春来到这所小院时,院子里空空荡荡,只有两棵树,一口井,一株花,旁的再无他物,一年下来,枣树下添了软塌,墙角边栽了菊花,去年秋天还又移来几株颜色各异的牡丹栽了,如今开地正好。   不过这还不够,在春日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甄珠迷上了种菜,索性把院子划出一块儿,种上小葱、香菜、豆角、白菜等,都是长得快的蔬菜,一场春雨后便争先恐后地长高,点点绿意变成片片绿茵,看着便喜人。   院里的牡丹也开过了,春天只剩下个尾巴,甄珠看着满院青翠,想着都是自个儿种出来的,便满满的成就感。   种了菜自然是要吃的,甄珠便寻思着做春饼吃。   春饼薄如纸,何物不可卷?   青翠鲜嫩的菜卷在薄如纸的春饼中,咬一口都是春天的滋味。   甄珠便让阿朗烙春饼,自个儿拎了个竹篮,去菜地里摘菜。   她穿着那灰扑扑的旧衣裳,头上再戴顶软帽,因为摘菜,手上脸上都弄上了泥,宛然一个农妇。   正摘着菜,忽然听到有人拍门。   ——   阿圆背着手,在柳树胡同里走着。   周遭有人窥视着,窃窃私语着,目光在他和他身后来回徘徊。   他的身后,相貌出众的缺七少八一左一右跟随着,而缺七少八后面,十来个壮汉抬着半人高沉甸甸的木箱,一行人甫一进了巷子便吸引无数人眼球,指指点点地议论着。   他耳朵尖,听到一句“难道又是向那甄小娘子提亲的?”,不由发出一声嗤笑。   扭头,指着自己鼻子问缺七少八:“小七小八,你们公子我眼光怎么样?”   缺七少八对望一眼,齐齐地道:“公子眼光自然好。”   他满意地点点头。   那是。   眼光这么好的他,会跟那臭铁匠和他那瞎眼的哥哥一样看上同一个女人?开什么玩笑。   就这么慢慢悠悠优哉游哉地踱到甄家门前,他看着那有些旧的大门和院墙,门环上还有铜锈的痕迹,不禁啧啧摇头。   这么贫穷破旧的地方,真是不符合他的气质啊。   背着手,喊道:“小八,拍门。” 第27章 裤子   甄珠怎么也没想到来人会是他。   唇红齿白,眼如猫瞳,一身银红锦衣鲜亮到刺目,不是那自称“阿圆”的纨绔公子是谁?   目光瞄到他身后,便看到那日邙山上见过的婢女和小厮,婢女小厮后面,则是一干抬着木箱的壮汉。   而他,则在看到她的一瞬间,看着她的一身打扮,先露出一个嫌弃的表情,旋即强忍着嫌弃,反而扬起爪子,猫儿眼弯成月牙,人畜无害地道:“嗨,美人,又见面了。”   他是来谢恩的。   说话间,他便指挥着那几个壮汉,鱼贯着把那一堆箱子全搬进了小院。   原本东西都被箱子装着,外面也看不出什么来,搬进了院子后,那些壮汉便将那些箱子通通打开,一瞬间,仿佛有灿灿的金光从箱子里透出,瞬间便耀花了人眼。   材质上好的绫罗绸缎,裁剪熨好的各色成衣,珠光宝气的钗环簪珠……那一堆第的箱子里,最多便是这些东西,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杂项,有摆设有用具,其中一座一尺高的红珊瑚通红如火,一看便知价格不菲,其他杂项看着不起眼,却也俱是精巧上等的东西,总之就没一个便宜的。   足足十来个大木箱,里面俱是这样的物什,甄珠虽还不太清楚古代奢侈品的物价,却也估摸着这些东西的总价怎么也得上千两了。   这谢礼不可谓不丰厚。   而纨绔的话也证实了她的猜测。   “这可都是我特地叫人从京城运来的,每一个都是上好的,有些更是有钱也弄不来。”他双手背在身后,得意洋洋地介绍着,那表情,再衬着那鲜亮的锦衣,活像只开屏的花孔雀,炫耀着漂亮的尾羽以博得母孔雀的欢心。   然而,甄珠没看他那骚包模样,也不关心那些东西怎样珍贵难得。   她拧着眉问:“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他笑:“你当小爷是谁?”他手指轻弹,话声里的倨傲掩都掩不住,“就这区区洛城,小爷想找个人还不容易?”   甄珠一愣,旋即明白。   种种迹象早已表明,他的出身绝对非富即贵,而对他这种身份而言,知道她长什么样子,知道她在洛城,再加上还有何山那个线索,想要找到她,似乎的确没什么难度。   可是明白归明白,她可不喜欢被人这么摸上门来,哪怕他打着报恩的旗号。   看着那一箱箱价值不菲的“谢礼”,她道:“不是说过,我救你一次,你也救了我一次,两下相抵,谁也不欠谁了?这些东西你拿走,我不要。”   话声一落,便见他那猫儿一样的眼珠顿时瞪地大大的。   “这怎么能相抵了?这是两码事儿好不好?救你不过是顺手,说两句话罢了,算什么报恩?小爷的谢恩会那么磕碜?那岂不是显得小爷的命很不值钱?”   最后又以不容拒绝的口吻道:“小爷我有恩必报,你不让我谢恩,就是看不起我!”   甄珠呵呵,有心想回他一句“我就是看不起你”,想想又觉得那样自己岂不是跟他一般幼稚,便闭嘴不言。   眼角余光瞥见阿朗从厨房里出来,她想起一茬,扭头对对那纨绔道:“你非要谢恩的话,也不该谢我,而是要谢阿朗。”   那日虽然是她和阿朗一起“救”了他,但严格来说出力的完全是阿朗,她不过是作为同伴被他当做恩人罢了,他真要谢,也该谢阿朗,而不是她。可他送来的那些东西,各种穿用,分明都是女子用的东西,似乎根本就没想到还有阿朗这茬。   果然,听到甄珠这样说,他顿时一愣,扭头看了看阿朗,脸上露出“怎么还有这么个人”的表情。   果然是真忘了阿朗了。   虽然如此,他却没半点尴尬,又挥了挥爪子,仿佛自己没忘记人家似的,笑眯眯地道:“哎呀,他自然也是要谢的,明儿我就叫人给他送谢礼,嗯……他一个毛孩子也用不着衣裳首饰,就直接给谢银吧,一千两够不够?”出手倒是大方地很。   阿朗已经走了过来,一眼就认出眼前这锦衣灿灿的翩翩公子,正是那日邙山上那纨绔,登时皱着眉头,握紧拳头强忍着不去打他,脸上难掩嫌弃地道:“我不用你谢。”   而一听阿朗这样说,那纨绔立刻无辜地摆了摆手,对甄珠道:“你看,他不要我谢。”   甄珠点头:“嗯,我也不要你谢,把你的东西拿走吧。”   他的眼瞬间瞪大了,圆如满月。   “喂,你知不知道这些东西值多少银子?就这个——”他指着那株通红如火的红珊瑚树,“就值三百两了,这总共的加起来,可有四五千两呢!”   这话一出,那几个抬箱子的壮汉顿时倒抽一股冷气,看着那些箱子的眼神变得火热无比。   在这二十两银子便够普通五口之家过一年的年景,四五千两,这是绝大多数人想都不敢想的数目,有了这些钱,下半辈子什么都不干也能好吃好喝地过完一辈子,还能给儿孙剩下许多。   果然是顶级的纨绔,随意一出手就是这么吓人。   甄珠想着自个儿床底下卖画得来的银子,似乎也才两千多两不到三千两,顿时有股把谢礼留下的冲动,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转瞬便摇摇头。   “多谢了,还是请把东西拿走,我既说过不相欠,便是真的不相欠。”   阿圆瞪她,似乎无法理解她怎么这样不识好歹。   甄珠笑:“再说,升斗小民,飞来横财,也未必是福非祸。你若真要谢我,就让我安安生生过日子吧。”   ——   于是,最终那一箱箱价值不菲的谢礼还是抬走了。   走时,阿圆又听到胡同两边有人窃窃私语,“看我说对了吧?那甄小娘子肯定又是不依,她心气儿高着呢,这小公子肯定是看上甄小娘子美貌想娶她做妾,甄小娘子能答应才怪!”   他停下脚步,扭头就向那声音来源看去,便见两个穿着短褐的平民男人躲躲闪闪装作无事的模样。   他复又“嗤笑”一声,转身大踏步地走了。   看上她?纳她做妾?   除非他疯了。   ——   回到下榻的官署,还没坐稳,知府便立刻求见。   阿圆烦地挥手,“叫他回去,这会儿没空见他。”   那通传的小吏一脸苦色,却也不敢说什么,苦着脸便出去回复了。   小吏一出去,立时足足七八个美貌少女围了上来,俱穿着颜色鲜亮的衣裙,脸蛋更是漂亮,且燕瘦环肥各有特色,随便一个都是难得一见的美人。   然这些美人看上去也不过是普通的丫鬟,端水给他漱口净面的,架起炉子烹水煮茶的,还有个小心地捧来一只竹骨贴金箔的蝈蝈笼子,里头一只翅色黑亮的大蝈蝈,精神昂扬叫声嘹亮,一只蝈蝈愣是叫人瞧出不可一世的气势。   他接过蝈蝈笼子,对着那蝈蝈吹了声口哨,又懒懒地将目光在众少女身上逡巡。   察觉到他目光,那些少女便有些意动。   她们都是知府送过来的,知府听闻这位少爷最喜美人,送她们来前特意叮嘱了,谁能被他收用了,便有丰厚的奖赏。可就算没有知府大人的许诺,这么一个年轻漂亮待人又温柔和气的少爷,也足够教她们这些孤苦无依的风尘女子心动了。   然这些天来,这位少爷虽然的确很喜欢她们的样子,出去游玩也喜欢带上她们,平日出手更是大方,可却愣是一个都没收进房里。这会儿,难道终于忍不住了?   想到这里,几个少女的动作便慢了下来,有意无意地搔首弄姿,那正泡茶的少女,更是将衣襟拉了半边,又向前伸着身子,整个胸部都悬在茶具上方,使得胸前高耸愈显伟岸,茶水的热气氤氲在少女胸前,水汽钻进衣襟,将少女雪白的肤染上淡淡的红,叫人看了,哪里还能将眼光放在茶上。   阿圆目光瞟到她,立时猫眼一瞪,勃然大怒。   “呸!”   手上竹骨贴金箔的蝈蝈笼子劈头盖脸地扔到那丫鬟脸上。   “头发都掉到杯子里了,还要小爷怎么喝茶!”   蝈蝈笼子摔到地上,翻了好几滚直到撞到墙角才停下来,笼子倒是结实,这么摔都没掉一块儿金箔,可那笼子里的蝈蝈,却翻了肚皮,黑亮的翅合拢着,短促地叫了两声后,便直挺挺地再也发不出响亮的歌声来。   而那被笼子砸了脸的沏茶少女,则吓傻了一般,捂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阿圆。   缺七迅速地上来,把她拉了出去。   拉到门外,缺七便对门口官署的守卫道:“把她送还给知府大人。”说着推了那少女一把。   少女立时色变,一把抱住缺七的腿:“姑娘,求求您!求别把奴送回去,奴做错了什么?您告诉奴,奴一定改!求、求您……不要把奴送回去……”   她瑟瑟发抖,满脸惊惶,显然被送回去对她而言是件极可怕的事。   想也知道,同一批美女送到贵客身边,唯独她被先退了回去,那定然是她得罪了贵客,退她便是打知府大人的脸,那知府大人能给她好果子吃?   看着她惊惶的模样,缺七到底叹了一口气,又淡淡道:“你们来的第一日我便说了,做好分内的事,别的公子让你们做什么就做什么,别多想也别多做,你是沏茶的,那便专心沏好茶,连茶都沏不好,你说你错在哪里?”   少女登时落泪,口里喃喃着“奴错了”、“奴错了”,抱着缺七的身子却抖地不成样子。   缺七又叹了一口气。   “算了,来人,先把她关在偏院,别让她出现在公子眼前吧。等我们走了再跟其他的一块儿送回去。”   少女一愣,旋即会意过来,对着缺七狠狠地叩头,“多谢姑娘、多谢姑娘!”   缺七叹了一口气,不再看她,转身又进了屋里。   屋里,因为阿圆方才那一动怒,其余少女们再也不敢做什么小动作了,一个个屏息静气,老老实实地做着分内的事,哪怕见那少年公子的目光再怎么在她们身上打转,也没有了半点绮思。   缺七又去墙角拾了蝈蝈笼子,拿到阿圆跟前。   “公子,大将军死了。”她语气平铺直叙地道。   阿圆的目光便从少女们身上移到蝈蝈笼子上,猫眼一呆,旋即便又恢复平淡。   “死了就死了吧。”   缺七看着那肚皮朝上,直挺挺,硬邦邦,再也不复之前纠纠雄风的“大将军”,不禁呆了一呆,心里有些可惜。   多好的蝈蝈啊。   二十两银子呢。   却又听她家公子问道:“小七啊,你说这些丫头,跟那个姓甄的女人比如何?”   她抬头,就见阿圆一脸若有所思地指着那些少女。   缺七扫了扫那些少女,脑海里又闪现出那甄姑娘的模样,诚实地道:“不如甄姑娘。”   虽然这些少女也都十分美貌,但的确还没一个能比得上甄珠,倒不是五官有多大差距,而是整体的,整个人给人感觉的差距。   那甄姑娘浑身有股特殊的气韵,坦荡自信,潇洒迷人,便是披着宽大肥丑的衣袍,都盖不住那股气韵,即便她是女人,都觉得这样的甄姑娘很美,在男人眼里,肯定更美吧。   阿圆撇撇嘴,一脸不爽的样子。   “看来这次我那哥哥还没瞎彻底,起码挑了个真美人。”   旋即又喃喃着:“不过,他会就那么肤浅?长得美就行了?”   “哦,她还不爱钱,几千两的谢礼都能说不要就不要,一般人都做不到吧。”   “嗯,还会画画,虽然是下流的春宫画……一个女人画春宫画?果然是个会找铁匠做姘头的放荡女人。”   他低声喃喃着,有些话缺七都没听清楚,索性就任他嘀咕,直到听到他陡然提高声音叫她的名字。   “小七!”   缺七立时道:“公子有何吩咐?”   然后缺七就见她家公子粉白的面皮上浮现一丝几不可查的红晕,吞吞吐吐地道:“就是那个……那女人的……那种图,给我找来些,越多越好……”   缺七嘴巴微微张大,有些古怪地看了她家公子一眼。   难道,她家公子……终于开窍了?   嘴里却应道:“是。”   ——   缺七的办事效率很高,虽然因为悦心堂不再出售,如今“风月庵主人”的春宫画在市场上已经十分难求,但缺七还是在日暮时便搜罗了足足二十多幅,通通送到了阿圆的房里。   自然,画是放在匣子里的,缺七只匆匆看了一眼就羞地满脸通红,急忙找了匣子装了,少八好奇地要看,被她没好气地吼走。平白惹了一顿吼,少八还委屈地不得了。   阿圆被一群美貌少女们侍候着沐了浴换了衣,然后便将少女们通通赶走,房里不留一个人,只自个儿披散着微湿的长发,穿着雪白的单薄寝衣,在昏黄的烛火下,打开了匣子。   一打开,便看到一幅冲击力极强的画面。   画面背景是悠悠河水和湛湛夜空。   蓝黑色的天幕上一弯晓月孤悬,落在河水里照影成双,河水之上,一弯拱桥亦是弯弯如月,桥上有一高亭,正是洛城有名的天津桥,立于高亭中,四面河水皆可望见月影,这景色,便是洛城八景之一的“天津晓月”。   只看这,便是再正常不过的一幅景物图,虽然这图的颜色和线条都有些奇怪,又真实又虚幻,与现今的画法大为不同,但起码内容还是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那弯弯如月的拱桥亭子上,抵死缠绵的男女。   月光下,一双男女清晰的眉目恍然如真,与平常人物画上一条线代表眼睛,一条勾代表鼻子的画法截然不同,那五官那皮肤,猛一看便像是两个真人一般。   清淡朦胧的月光洒下来,使得两人的面部轮廓有了柔柔的光晕,益发显得男俊女俏,且有股温柔旖旎的味道在里面。   而从人物的面部往下移,便是那充满着诱惑力的躯体。   紧紧交缠,纤毫毕现……   “啊!”   匣子被猛然阖上,阿圆圆圆的猫儿眼瞪得比月儿还圆,粉白的脸颊上不可抑制地泛起一丝丝红晕,映地一张脸如抹了胭脂的美玉。   他不由双手捂了脸,旋即又分了一只手捂着胸口,听着那“咚咚”的心跳声,气急败坏地骂了句。   “呸,居然画出这东西,忒不要脸!”   骂罢,便将那装了“不要脸”春画儿的匣子推到一边,气鼓鼓地掀开被子上了床。   只是,翌日晨起,他瞪着两腿间裤子上的东西,再望向床头柜上那只木匣子,一脸见了鬼的模样。   听到他晨起声,丫鬟们敲了门正欲进来,却被他喝住:“先别进来!”   说罢,赶紧褪了裤子,揉吧揉吧扔到床底,又赶紧到衣柜里翻了条新裤子穿上,才让丫头们进来伺候。   经过昨日那一遭,今儿丫鬟们也格外规矩,个个目不斜视。   只是那伺候他穿衣的丫鬟,在看到他那与雪白上衣颜色明显不同的宝蓝下裤时,不禁愣了一愣,脱口道:“公子,您的裤子……”怎么跟昨儿睡前不一样了?   只是后半句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便见公子怒目圆睁地看着她。   丫鬟登时战战兢兢地闭了嘴,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裤子不一样便不一样吧,关她个小丫头什么事儿。 第28章 给我揍他   时值春暮,院子里的那颗枣树又结了青青的枣子,小小的一颗才黄豆大小,掩在青枝翠叶间,却已经有调皮的孩童拿了长竹竿来打,打下来自然也不是吃的,就是纯粹捣蛋淘气罢了,阿朗和甄珠说了他们几次都不听。   阿朗在院子里练完功夫,听到外面又有长竹竿拖地发出的“刺啦刺啦”声,几个纵跃,便爬到了枣树上,躲在枝叶间。   待那些淘气小子又将竹竿伸到枣树里,他一手抓住长竹竿的一头,猛然使力,底下握竹竿的小子冷不防被往前拽着跑了几步,然后吓得哇地一声松了手。   阿朗握着竹竿不动,很快,剩余几个小子按捺不住好奇,除了那哭了的,其余几个排着队,一个连一个串糖葫芦似的握住了竹竿另一头,然后扎着马步,脸蛋通红,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誓要把竹竿夺回来。   忽然,竹竿另一头劲道却猛地一松。   几个正使了全力的小子顿时被晃,趔趄着后退几步,然后通通屁股亲地,结结实实地摔了个屁股蹲儿。   这下,“哇”地几声,小子们全哭了。   一边哭一边爬起来,捂着屁股,嘴里嘟囔着,却是委委屈屈地找爹娘告状去了。   阿朗嘴角扯开小小的弧度,脸颊的小涡若隐若现。春日灿烂的阳光从枝叶的缝隙中泄下来,在他斑驳的脸上洒下斑驳的影子,他笑了一下,便转头看树下。   树下,甄珠正在画画。   画的是小院外远处的高楼檐角,天际飞鸟,湛蓝的天空做背景,看上去便有心情旷达之感。然而画面的视角出自这一方小小的院落,小半天空被院墙遮挡,便使得这旷达之中又略带了隐隐的一丝压抑。   不过,阿朗当然是看不出这么许多的。   他只知道,这同样的场景,甄珠已经画过很多次了。   不独这场景,这小院的一草一木,一物一景,哪个没被她画了很多次呢?   不是她多喜欢画这小院的风景,而是困在家中只能画这小院,甚至就连他,甄珠也为他画了许多画像。静着的、动着的、练武的、做活的、读书的、写字的、全身的、局部的、正面的、背面的……她说他是她的“模特”,他不太懂这个词的意思,但他很喜欢,很开心,每次都很配合她画,一动不动几个时辰也心甘情愿,她给他画的每一幅画,他都小心地收藏好。   然而,时间久了,他便看到她从兴致勃勃到兴致缺缺的转变。   她喜欢新鲜的事物,尤其在画画上。   同一幅景,同一个人,便是再喜欢,画了几百遍几千遍也要厌烦了吧。   可是她却经常只能困在这小院里画画,只能画这小院里的人和物。   她那副样貌,出去实在太招人,短暂地逛逛还好,长时间在一个地方坐着不动地写生,便总是会招来许多异样的目光,甚至直接动手调戏的无赖。他虽然可以在一旁保护她,却未免总是要动手脚,有时候甚至还会受伤,她心疼他,也嫌麻烦,自此便少去外面写生了。   最近这些日子,更是再没有出去过。   而原因,自然是因为怕那铁匠再来纠缠。   她说,先躲一阵子,等事情淡下来后,她再出去写生,他也可以套麻袋痛痛快快地揍铁匠一顿了。   可是,为什么要等呢……   许是感觉到他的目光,甄珠忽然扭过头来,冲着树上的他笑。   他“刺溜”下了树,站到她跟前,一五一十地把自己刚才做的事儿交代了。   甄珠听了,顿时捂着嘴笑地不行,伸手要揉他的脑袋,发现根本够不着了之后悻悻地想拍他手臂,他却忽然低下头,主动将脑袋送到她手下。   她便笑地更开心了,揉揉他脑袋,夸他干得漂亮。   阿朗却用那黑溜溜的漆黑眼珠看着她,有些闷闷地道:“他们找他们爹娘告状去了。”   “这样会不会有麻烦?”他问道。   甄珠摇头:“怕什么。”   “本来就是他们孩子淘气,咱们占理。”   阿朗点点头。   可是,对何山,对那些调戏她的无赖,他们也是占理的啊。   为什么对何山对无赖,他们就要忍让躲避?   为什么不能狠狠戏弄,甚至教训他们一番?把何山,把那些无赖加诸她身上的麻烦和痛苦,通通回敬过去,乃至让他们再也不敢来骚扰她?   他想开口,却终究什么都没说。   他本来就不是多话的孩子。   甄珠却又开口了,她叹了一口气:“其实,前天那纨绔的一千两谢银,你该收下的。”   阿朗面色不愉,想起那纨绔作风,便赌气道:“我不喜欢他!”   甄珠笑:“所以连他的一千两银子都不要?”说罢又叹了口气,“其实你应该要的,跟人过不去可以,干嘛跟钱过不去啊,况且那是你应得的。”   阿朗定定看着她:“姐姐不是也没要他的谢礼。”   甄珠摇摇头:“我跟你不一样的。”   一来她不缺钱,那些谢礼虽贵重,她却也并不是太放在眼里。   二来正经算起来她哪里算救过人,出力的全是阿朗,她不过占个在场的光罢了,只此一点就收受价值数千两的谢礼?所谓无功不受禄,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其三,则是那纨绔的态度问题。只要不是傻子,他应该也明白自己真正应该谢的是谁,哪怕把她和阿朗当做一家人不分彼此,也不该对阿朗那样冷淡,准备的谢礼全无分毫适合阿朗穿用的,可见他所谓谢恩,分明不过是为了她而已。   这样别有用心的谢恩,哪怕他长得一副鲜嫩可口的样子,她也敬谢不敏。   所谓找炮友也得讲究基本法,你情我愿互不相欠地发生关系才是炮友,一方收受另一方大量财物那叫包养与被包养。   虽然在这个时代即便不收男人的钱也未必能跟男人平等相处,但收了男人的钱,就肯定不会再平等,这平等不仅是外在的平等,更是自己内心的平等,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便是如此。   这些道理甄珠自己心里明白,却也没对阿朗说。   阿朗也没有再追问。   时间很快到了日暮,甄珠看着日头,提醒阿朗:“是不是该到镖局习武了?秦师傅走镖回来了吧?”   阿朗点头。   秦师傅是洛城镇远镖局的镖头,功夫很好,当初甄珠花了大价钱请他教阿朗习武,因为阿朗脚跛,他还不怎么情愿,如今教了一年多,倒是真正教出师徒感情了,每次不走镖的时候,都要阿朗去镖局随他习武,日日督促他练功。   昨日刚收到消息,秦师傅走镖回来,让阿朗今儿傍晚就去镖局。   看着时间到了,阿朗也不耽搁,换了身衣裳,便飞快朝镖局跑去。   去镖局要穿过铜驼大街,自然也要经过何山的铁匠铺子。   以前阿朗经过时,都是目不斜视地跑过去,一眼都不想看那铁匠和他的铺子。   可是今日,他却停下了脚步。   因为今儿的铁匠铺子有些热闹。   何山正在被人打。   ——   那日晚上做了乱七八糟的梦,早起又脏了裤子,阿圆气得一连几天窝在官署没出门,少八问他是不是要回京城了,他也不说回,尽管这次打压方朝清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似乎已经没了留下来的意义。   但他还是留着没走。   起码走之前要去方宅溜溜,气气他那好哥哥才是。   不过,气方朝清之前,他又去了柳树胡同。   这几天窝在官署,他也不是什么都没干的,他让缺七把那姓甄女人的一切都查了一遍,除了来洛城之前的事儿不太好查,其余倒是查地一清二楚。   原本他对他那哥哥是否真心看上这女人还很是怀疑,看了缺七查来的东西,以及那害他出了丑的那不要脸的画,这怀疑便被动摇的只剩一两分。   莫不是,方朝清真的喜欢上那女人了?   为什么?   他心里像又跟鱼刺在作鲠,说不出具体什么滋味,但就是不好受。   阿圆少爷不好受了从不憋着自己,他只会让别人更不好受以让自己好受。   于是他穿了鲜亮的锦衣,白玉冠束发,也没有坐轿子或马车,就在府衙后院挑了匹毛色最鲜亮的骏马,骑着马就往柳树胡同赶。   中间路过铜驼大街,却正好看到那日在小巷子里逼迫甄珠的没品男——那个铁匠。   彼时何山正神色冷冷地倚在铁匠铺子门口,眼神阴鸷地盯着门前来来往往的人,仿佛在找什么人似的,有客人来了便敷衍地招呼,招呼完了继续在门口盯人。   有几个街上的无赖围在他身边,嘻嘻哈哈地说着些下流话,阿圆耳尖地听到“甄珠”两个字,而那铁匠却并没有生气也没有反驳,任由那些无赖拿那个名字开着猥琐的玩笑,待他们说到兴起,那铁匠甚至勾了唇,似不屑似得意地低声附和上一两句,顿时引得无赖们啧啧称叹,就差直接流口水了。   不用凑近了听,阿圆都能猜出他们在说什么话题。   缺七查来的东西中,除了那女人跟方朝清的纠葛,更多的其实还是跟铁匠的纠葛,毕竟她跟铁匠的事儿市井流传地太多,缺七甚至给他搜罗来了十几个版本。   而那女人这几天一直窝在家里不出门的事儿,他自然也知道了。   看着眼前铁匠那模样,他哪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听着那些无赖嘻嘻哈哈地笑,看着那铁匠无动于衷甚至推波助澜地败坏她的名声,“腾”地一下,他心里的火就冒起来了。   “小八,那个笑地一脸贱样的男人看到没?”他勒马,回头,指着何山对跟在他身后的少八道。   少八望了一眼,点点头。   阿圆抬起下巴。   “给我揍他!”   ——   阿朗经过铁匠铺时,这场单方面的殴打正到了高潮。   铁匠铺前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许多人,然门前的空地上却没人敢围上去,何山和那几个无赖被堵在门口,被一个青衣俊俏少年打地毫无还手之力,何山倒还硬气,只躲着少年的拳头,那几个无赖却是在地上哭爹喊娘地求饶。   那少年也有意思,无赖求饶,他便不怎么打无赖,只专心打何山。   何山那一身腱子肉,便是再怎么耐打,也禁不住少年这样逮着他一直揍,没躲多久,见少年似乎没完没了的样子,便终于忍不住,对那一旁坐着看风景似的锦衣纨绔吼了起来。   “我跟公子无冤无仇,公子为何如此驱使下属殴打小人?!”   “这天日昭昭,公子这样肆无忌惮,就不怕国法律令么?!”   他这么一吼,阿朗才看到,原来一旁还有个看戏的。   锦衣灿灿,下巴恨不得扬到天上去,不是那邙山上莫名其妙拖了他和甄珠下水,前几日又莫名其妙来报恩的纨绔是谁?   就见那纨绔大马金刀似的坐在一个破破旧旧的圈椅上,看模样似乎是顺手从铁匠铺里捞出来的,椅子虽破旧,他坐着却没一点儿不适应,那倨傲的神态,似乎屁股底下坐的不是把破椅子,而是珍贵的金丝楠木椅似的。   那青衣少年打着何山,他就坐一边儿上惬意地笑着,不时还指指点点,指挥着那青衣少年打何山哪儿哪儿。   显然那青衣少年不过是个打手,悠哉坐着的这位,才是真正出主意要打人的主。   那少年神态太过倨傲,姿态又这般欠扁,很是惹人厌烦,然而看他那穿着打扮,以及一旁拴着的那高头骏马,围观的人们便是再怎么看不惯他,也是讷讷不敢言。   阿朗站在外围,倒是听到几个少年人小声嘀咕着什么“仗势欺人”、“有权有势了不起”之类的话,然后那些少年人旋即就被身边的老人揪着耳朵教训,“多嘴个啥?那种贵人是咱们能惹得起的?好好看戏闭紧嘴巴!”   阿朗默默地看着周围,无一不是这样的场景。   便是再多的人为何山不忿,也没有人敢为他出头。   直到何山忍无可忍地吼了出来。   他这两句吼地有条有理,又极有气势,脸上神情又是那般悲愤,只一下,便叫围观的平民百姓感同身受。   这般权贵子弟当街仗势欺人的戏码也是常见了,人们为了自保不敢表示什么,但心底都是愤慨的。   再说这围观的多半都是铜驼坊的居民,许多跟何山还是多年的街坊邻居,他们认识何山,知道他也算个老实人,不像是没眼睛随便得罪权贵的人,于是虽然还是不敢说话,看那锦衣公子的眼神却是掩不住地愤愤了。   然而,也只是眼神愤愤而已。   眼神而已,对那锦衣公子造不成任何杀伤。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那众人用愤愤的眼光看着,锦衣公子却似乎没察觉似的,看着何山的眼神儿也半点没变化。   “小八,给我打他的嘴。”   “全身上下,就数这张嘴最贱。”   “哦,还有下面那玩意儿,青天白日地就掏出来,还叫小爷看到了,妈的,恶心地小爷几天吃不下饭。”   “小八,下面也给我打。”   这话一出,方才还愤愤的人却顿时一抽冷气,目光古怪地看向了何山。   那叫少八的青衣少年听了神色却没半点变化,只二话不说,照着何山的嘴巴来了一拳,这一拳就把何山打地嘴角流血,一动就“嘶嘶”地疼地抽气儿。   打罢,又握起拳头,这次却是对准了何山下体。   何山这下真要吓死了。   捂着下面,神情更加悲愤,却又带了丝求饶和讨好的意味,又悲又怒地质问那少年。   “公子,您应该知道,那日我也不过是无心之举,当即便向您道歉了,您那时也未追究,为何今日又要如此折辱小人?!”   那锦衣公子哈哈一笑。   笑着笑着,忽然把笑容一收,一脸乖戾。   “小爷想打你就打你了,要什么理由,要挑什么日子?”   “怎么,不服?”   说罢,又是一声,“小八,给我打。”   伴随着青衣少年一拳落下,何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   等到那锦衣公子似乎终于出完了气,没趣儿地让那青衣少年住了手,这场闹剧才终于落幕,而这时,何山已经被打地瘫倒在地,几乎动也不能动了。   他身上到处都是血,连胯下都有,他捂着胯,身子疼地直抽抽,模样简直惨不忍睹。   而这时,巡逻的衙役才姗姗来迟。   一上来,也不问谁打的,就叫人把铁匠抬进了铺子,然后便驱赶围观的人群,竟是对那打人的凶手只字不问。   阿朗随着人群一起被驱赶着,耳边听到人们愤愤地小声议论,还有人似乎思及自身,竟然哀哀地哭了起来。   旁边有人安慰那哭的人:“你也看开些,这世道便是如此,有权有势就能任意妄为,权贵的命是命,咱们小民的命就是根草,寻常小心着些,躲着那些权贵就是了,别像那铁匠,便是有啥特殊癖好……也别冲撞了贵人啊……唉,也是可怜……”   阿朗听着,扭头又看了眼被抬进铺子里的何山。   他躺在那里,跟个血人一般,全没了以往来找甄珠时的生气模样,也没了掳走甄珠时的可恶模样。   阿朗捂着胸口。   他似乎应该开心的。   他一直想打何山,可因为甄珠劝说,因为怕招来麻烦,他一直忍着,每次看到何山还好好地就忍不住在心里想着等过段时间怎么好好收拾他。   可是,现在似乎不用他出手了。   何山被打地比他想象的更惨。   可是,他却似乎并不怎么开心。   “小爷想打你就打你了,要什么理由,要挑什么日子?”   那纨绔的话在耳边回响着,他耳朵里轰鸣,一会儿觉着这话是说给他听,一会儿又觉得是自己在说。   暮色里,他的修长瘦弱的身影被拉地长长的,踉跄着,一步步逃也似地离开了。 第29章 人面桃花   镇远镖局里此刻热热闹闹,人员齐整,秦师傅坐在正厅,不停高声呼喝着。   “走镖的兄弟,每家十两银子,有伤的另加!”   底下立刻一片欢呼。   秦师傅脸上却没什么高兴的神色:“这次老关不走运,先咱们兄弟一步走了,往后老关的娘就是咱们镖局兄弟的娘,除了照例的抚恤,我这次走镖的报酬也全给关大娘,老关走的时候,最放不下的就是他老娘,念在以前老关对你们的好上,你们这些小子,也勤快点儿,帮着关大娘做做活,她年纪大,眼睛又瞎了,一个人不容易。”   底下的欢呼声立刻淡了,还有人低头啜泣起来。   秦师傅又板着脸训斥:“滴什么猫尿呢!没出息!干这一行就得预备着有这一天,把父母妻儿安排好了,留下足够的银子,就是顶好的汉子!再说还有咱们一帮兄弟呢,谁死了,谁的父母妻儿就是咱们镖局的亲人,所有兄弟都得照看着,让死去的兄弟走地安心!”   又吩咐了几句话,人群才渐渐散开了,秦师傅打眼瞅到阿朗,一边站起身,一边招手让他过来,一起往镖局的演武场走。   他脸上露出笑,狠狠揉了把阿朗的脑袋:“我不在这些天偷懒没?”   阿朗摇头:“没有。”   秦师傅笑:“光嘴上说可不行,来跟我过过招,让师傅我看看你小子到底有没有偷懒。”   一刻钟后,两人都喘着气儿分开,阿朗捂着肩膀,秦师傅捂着脸。   “你小子,行啊,打人打脸都学会了?就是力道不够,不然你师傅这脸,回去媳妇儿都不认得了。”秦师傅板着脸训道,语气却带着轻松。   旁边有人看了他们过招,一听秦师傅这话,便笑着道:“秦镖头,您这是后继有人了啊,也是您慧眼识珠,咱们镖局那么多好小子你不收,没想到一收就收到这么个好苗子。”   一听这话,秦师傅到底忍不住,咧着嘴笑开了。   他原本可是十分瞧不上阿朗的,脸上的疤倒没啥,可脚瘸着怎么练武?刚开始收下他,不过是看在银子的份儿上,没想到这小子天分惊人,练功也刻苦,才一年时间,他都快没得教了,如今阿朗也就力气还差点,其他的完全是一副青出于蓝的架势。   秦师傅便上了心,真把他当徒弟来看待了。   又一巴掌拍在阿朗肩膀上:“力道还得再练练,你小子还是太瘦了,多吃点,长点肉,再长长力气,不出两年就能接我的班了。”   阿朗沉默着点头。   秦师傅无奈:“你个锯嘴葫芦!多说一句话能憋死你还是咋的?”   阿朗愣愣地张口,却也不知道说什么。等到秦师傅又叮嘱他几句,他才张口道:“师傅,关师傅……走了?”   秦师傅便一顿,唉了一声:“运气不好,遇上一伙剪径的强盗,好多兄弟受了伤,老关被那领头的一刀扎心窝上,当场就不行了……”他脸色微戚,却并无多少哀色,却是经惯了的缘故。   帮人保镖,赚的就是卖命钱,运气好顺顺当当报酬丰厚,运气不好就得把命搭上,谁也不知道哪一天轮到自己运气不好,可谁都得做好这个准备。   阿朗微微低了头,咬着嘴唇:“师傅,你……没想过做别的吗?你功夫那么好。”   秦师傅摇头一笑:“做啥?我还能做啥?就这一身功夫,一把子力气,除了卖命还能做啥?”却又叹气,“再说我年纪大了,干惯了走镖的生意,别的也做不来,想投军还得从小丁做起,还不如走镖畅快呢。”   他瞟了一眼阿朗,沉思了一瞬,道:“怎么,你以后不想学我走镖?也是,你又不缺钱。”   他叹了口气。   阿朗握紧了拳头,忽然低声道。   “师傅,我想出人头地。”   碰上恶人,有钱不行,有功夫也不行,只有有权势才行。   只有有权势,才能保护想要保护的人。   秦师傅愣了下,旋即狠狠拍他肩膀,哈哈大笑:“好小子,有志气!年轻人就该有这志气,趁着年轻去闯,将来老了才不后悔!”   ——   教训过何山,阿圆和少八不慌不忙地翻身上马,马蹄达达着,不一会儿就到了柳树胡同。   日暮时分,许多人家端了饭碗在门口檐下吃饭,看到两个骑着高头大马,又衣冠锦绣的俊俏少年人,便都不禁望过来。有认出阿圆正是前几天抬了一堆箱子,疑似向那甄小娘子提亲的,登时饭也不顾地吃,兴致勃勃地伸长了脖子张望。   被人当猴儿一样打量,阿圆皱着眉头,面色有些不愉。   “这种地方,那女人怎么忍得了?果然是不上档次的平民。”   少八不说话。   阿圆自然也不是要他回答,抱怨一句便继续骑马向前,不一会儿就到了甄家门口。   他不拍门,先趴门缝儿上瞅了瞅,结果这门质量不错,两扇门合地严丝合缝,没一点缝隙露出来。   气得他只得悻悻地老实拍门。   门里的甄珠在画画。   高楼远景图已经画好,她画兴却还没尽,又取出一张纸夹在画板上,托着下巴,目光在小小的院子里来回逡巡,想着再画点儿什么。   可是,这院子里的东西,哪个没画个十遍八遍的。   瞅了一圈,正准备不摹景,随意涂鸦一张时,大门被拍响了。   门刚打开一条缝,就探进来一个毛绒绒的脑袋,随即那毛绒绒的脑袋抬头,一张唇红齿白,鲜嫩地跟院子里刚种的小葱似的脸便露出来,那鲜嫩的脸上还带着嫌弃,圆溜溜的猫儿眼瞪着她,却没有一丝杀伤力,反而像撒娇似的。   “你怎么来了?”甄珠惊讶地道。   “我怎么不能来?”阿圆哼着气道。   甄珠耸肩:“有什么事儿?”   阿圆瞪眼:“没事儿就不能来?”   甄珠失笑:“可以,能来。”   说罢开了门,也不请他进来,兀自转身又坐回画架前。   阿圆也不用她招呼,十分有主人派头地大步踱进来,看着甄珠坐在画架前,就凑上去。   “你在做什么?”   “画画?”   “这画的什么?”   “这有啥好画的,空空的一大片,就一个楼顶跟一只鸟。”   “你这架子挺好玩儿的啊,怎么这样画画,我都没见别人这样画过。”   “唉,你跟谁学的画画呀,怎么看着跟别人画的这么不一样?”   “喂,小爷我说话你在听么!”   少年薄怒的声音震响在耳膜,甄珠无奈,扭过头,就见那鲜嫩地小葱似的脸颊微红,一根白皙圆润的指头恼怒地指着她,下巴还高高扬着,仿佛指责她都是给她面子似的。   她上下一打量,尤其在他那桃花儿似的粉白面颊上多停留了片刻。   “来。”她招招手。   他手指头拐了个弯,指指自己,“我?”   “嗯,你。”甄珠道,见他愣愣地过来了,又指指自己身前,那靠近墙根,一丛粉浪堆雪般开得正盛的牡丹花前,“站那里。”   阿圆愣愣地照她说的走到牡丹花前,站定了,又扭头看她。   甄珠,点点头:“嗯,对,就那里,然后别动,别说话。”   阿圆有些别扭,又有些奇怪,刚站了一下,就晃着身子,忍不住又往她跟前跑:“你做什么?”   甄珠头也不抬:“画你。”   阿圆圆溜溜的眼睛一瞪,看着她手下那还空荡荡的,刚被她用墨笔起笔,勾出一道墨痕的画纸,奇怪地指着自己鼻子:“画我?”   甄珠笑眯眯地答:“是啊,画你。你很适合入画啊,尤其跟牡丹在一起。”   阿圆又扭头看墙角那牡丹。   层层叠叠的粉色花瓣如千层楼阁,颜色娇嫩如二八少女酒醉微醺,虽不是时人追捧的深色花,却也美艳不可方物,是他眼里这粗糙简陋的平民小院里难得一见的漂亮景致了。   适合入画,尤其跟牡丹一起。   他有些小得意,又努力控制着自己不露出来,问她:“真的?”   甄珠点头:“真的。”   他便慢慢踱到那牡丹前,扬着下巴道:“画吧。”   一脸恩赐的模样。   甄珠低头,掩着嘴笑,笑完了,抬头,看着他,又在画纸上落了一笔。   如此,不过半刻钟,他便有些站不住了。   她的目光不停在他身上打量,从头到脚,从头发丝儿叫鞋面儿上的花纹,那双水汪汪的桃花眼小刷子一样从他身上扫过来扫过去,扫地他浑身难受,被扫过的地方就像真被只软毛刷子刷过一样,麻麻的,痒痒的。   加上站地久了也不舒服,他便忍不住扭来扭去。   偏偏他一动,甄珠便道:“别动。”   他忍了这么久,终于忍不住,问道:“喂,你好了没有啊?”   甄珠瞄他一眼,又在纸上落了笔:“没有。”   阿圆抱怨:“怎么这么慢!”   甄珠抬头,斜他一眼:“你当这是画鸡蛋呢?画个圈圈就行了?”   鸡蛋?   他“啊”地张大嘴,眼睛更是睁地大大地,“踏踏”地便跑到甄珠跟前。   “我先看看,谁知道你画的什么鬼,万一把小爷我画丑了怎么——”“办”字还没出口,他就已经看到了画纸上怒放的牡丹,以及牡丹花前,那已经用炭笔勾勒出轮廓的人形。   虽然还未细画,但只看简单线条勾出的轮廓,但看得出是个轻袍缓带,长身玉立的年轻公子。   “这是我?”他指着道。   甄珠点头。   不是他还是谁。   阿圆瞪大了眼,又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看那人形,正想上手摸,便被甄珠叫住:“去,再去站那里,弯着腰,摸下那牡丹花——不准摘!”   阿圆撇撇嘴,将已经握住花茎的手收了回来。   然后便是一段漫长枯燥的时间。   她的目光不断地看着他,认真地,专心的,眼里除了他仿佛再没别的东西一样。这眼光叫阿圆十分不适应,他站一会儿便忍不住扭一扭,还时不时跑到甄珠跟前看画的进度,把甄珠烦地不行,每次都要轰一次,他才肯老老实实再站回去,一边站还一边伸长了脖子,好像这样就能看到她画了什么似的。   等到暮色浓浓时,甄珠才慢慢地将色上好,看着那猴子一样不停扭来扭去的身影,道:“好了。”   阿圆立马风一样窜了过来。   一过来就趴在画板上看画。   灰瓦白墙的背景,一丛牡丹开着大朵大朵的粉色花朵娇艳欲滴,而花朵上方,一个锦衣俊秀满身富贵的少年公子低头抚花,如玉一样的面庞映着灼灼娇花,正应了那句人面桃花相映红,虽然那花是牡丹不是桃花,却更衬了少年公子的满身贵气,花与人,恰好入画。   他趴在画前,一寸一寸打量,想挑出什么毛病。   可却越看凑地越近。   忽然一只温软的手伸出,擦过他鼻间,按着他肩头把他往后推,“退后一下,写几个字。”   他扭头,就见那女人绯红的唇十分不文雅地咬着笔杆,笑地一脸荡漾。   把他推开,她便提了笔,在画面留白处写下四行字: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却正是他方才心中所想那诗。   可是……这画里画的是牡丹不是桃花不说,这诗里的美人,可是女人!   他气得猫眼圆睁,正欲说话,却忽然看着那字愣了下,又看看她,旋即神情变得古怪。   “你的字……跟谁学的?”他问道。   甄珠不解,看着那字,潇洒肆意,疏朗开阔,字迹俊秀,且隐隐已有风骨,正是她临了《登临贴》大半年的成果。   她有些得意,道:“不过临了些字帖。”   他脸色更古怪了:“那……你临的字帖一定很好。”   甄珠点头:“是挺不错的。” 第30章 搬家   “什么字帖?我看看。”阿圆道。“好的话我也临。”   甄珠头也没抬:“不是我的字帖,要还给人家的。”说道这里忽然拍了下脑袋,嘟囔道,“上次忘记还给他了……”   找个时间让阿朗去还吧。   阿圆眼睛闪动了一下,却异常地没再坚持。   暮色浓重到已经看不清画纸上人物的五官时,阿圆终于走了。   临走时,他喜滋滋俯身,小心翼翼趴在画架前,拿了夹子,揭掉画纸。   一只纤长白嫩的手忽然出现在眼前:“诚惠十两。”   他顿时愣住了,瞪大眼睛,抬头看那手的主人:“你说什么?”   甄珠重复:“诚惠,十两。”   “你居然跟我收钱!”阿圆指着自己鼻子,怒了。   甄珠奇怪地看着他:“为什么不收?我画地那么辛苦,难道白画的吗?其实十两还是低的,这是友情价了。不收也可以,画留下就行。”   阿圆更怒:“小爷的画像怎么能随便流落在外!”说罢,脑子里忽然冒出前几天夜里看的那不要脸的图,他的脸登时红了。   这不要脸的,画要是放她这里,万一她拿他画那种不要脸的画怎么办?必须拿走!   甄珠笑:“那就给钱啊。阿圆少爷应该不会缺这十两银子吧?”   阿圆气得当场就要翻荷包,正翻着,忽然想起一件事,手立马停下来,反而指着甄珠鼻子叫道:“你还好意思收我的钱?我刚刚帮你出气好不好!”   甄珠疑惑地“嗯”了一声。   阿圆鼻孔朝天:“哼,来的时候,我替你打了那铁匠一顿。”   甄珠“啊”了一声,张大眼睛。   他顿时得意洋洋起来,手舞足蹈地跟她形容方才在街上是如何威风如何厉害,如何把何山打地跪地求饶屁滚尿流。   “他跟一帮无赖嘴里不干不净说你坏话,被我听到了,我可全是为你出气,我这么仗义,你连幅画都不送给我!”他指着甄珠的鼻子,一脸控诉。   乍听到何山的作为,甄珠心下微愣,旋即又被这活宝弄得哭笑不得。   “那谢谢了。”她道。“这画就当做你替我出气的谢礼了。”   阿圆鼻子一哼,下巴一扬:“这还差不多!”   等到阿朗回来,阿圆和少八已经打马离开。   阿朗有些闷,回来也不说话,沉默着做着事,甄珠也正在想事情,倒是没心思注意阿朗的反常,只是饭后,突然叫住他。   她微笑着,说出的话却立刻让阿朗愣在原地:“阿朗,咱们搬家吧。”   阿朗抬头,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在这个时代,搬家可不是件小事,住的好好的,怎么突然要搬家?阿朗疑惑地看着甄珠。   甄珠揉揉太阳穴:“这里很好,但是……似乎不太适合住下去了。”   原本选择这里,一来是觉得这里价格,二来旁边就是繁华的街市,生活方便又热闹,市井风情也是别有趣味。如今住了一年多,原本看中的优点的确有,可缺点同样明显。   这种小门小户小胡同的地方,一发生什么事就左邻右舍全知道,然后就街知巷闻了。普通人家还没什么,便是有什么丑事也就让人议论一阵子,谁家还没个丑事儿,今天你家明天我家,谁也别笑谁。   但是,她还是有些不同的。   她注定不会像其他普通人家那样过日子,样貌又太显眼,才找了一个炮友就弄得这么风风雨雨的,可就算她安安生生地不惹事儿不找炮友,难道就能清净了么?当然不可能。   一个美貌有财,大龄单身独居的女子,本身就足以让人兴趣十足了。   “以前是没钱,只能住这种小院子,现在我也算小有积蓄了,太好的宅子买不了,普通大点的还是可以的,也不用太大,就三进,最好有很大的园子,弄个花园,有花有树有池塘,咱们住不了那么多房间,也没法全部自己打扫,所以要请些人,打扫的,料理园子的,还有看家护院的,对,这个要紧,也要找几个……”   甄珠掰着手指头一一说着,越说越清晰。   虽然她不习惯自己家里有外人住进来,也不方便让人服侍,但入乡随俗,在这古代,想活得有保障点不被打扰,还是起高墙住大宅比较好。外面那些人,包括何山,为什么能肆无忌惮地对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因为在他们眼里,她就是个孤苦无依的单身弱女子,完全没有足以让他们惧怕的地方。但如果她是一座大宅的主人,有仆佣随从,有家丁保卫,情况就会大大不同。   这是个男权社会,但这更是个封建社会。   男人欺压女人,富人欺压穷人,不同等级间,等级的压制是大过男女性别的差异的。   虽然起高墙住大宅也不是说就高枕无忧了,万一碰上恶奴欺主,结果恐怕会比被人说三道四更糟糕,然而总不能因噎废食,总体而言还是提升下阶层,从普通小市民变成富人阶层的好处多一些。   甄珠把想法说完,便看向阿朗:“你觉得怎么样?”   阿朗用力点头,眼睛发亮:“好!”   甄珠笑了:“那明天咱们就去牙行。”   ——   甄珠和阿朗商量着搬家的事,那边,阿圆对此却一无所知。   他拿着那画回到官署,天还没黑透,他饭也没吃几口,坐在厅里翻来覆去地看那副画,时而脸红时而傻笑,看到那四行诗,又时而脸色严肃,看得一旁的缺七不住用眼神询问少八今儿少爷出门都干啥了,可惜少八没接收到她的脑回路,傻愣愣地没个回应。正看着,外面又有小吏来报:知府大人求见。   阿圆不耐烦地挥挥手:“不见不见。”   缺七犹豫了下,还是道:“公子,还是见下吧,前两天他便来求见过一次。咱们到底还住在官署。”   毕竟是一方知府,也不是什么小官小吏的,若非方家本身根深蒂固底蕴深厚,只凭如今方家家主一个户部尚书的名头,其实还不足以让一方知府如此卑躬屈膝,他们如今在人家地盘上,又不是京城,也不好太过拂他面子。   阿圆一撇嘴:“罢了,让他进来。”   说罢小心把手里的画卷了,递给缺七:“明天找人裱了,小心些,别弄坏了。”   缺七接过画,也没看这让她家公子看了半天的画到底画的什么,只应声答是。   不一会儿,知府大人便到了。   知府姓刘,姓氏普普通通,人也普普通通,五十多岁的人,面白微胖,留着小胡须,长相不丑也不俊,若非穿着官服,便是扔人堆里也看不出什么贵人相来。   也的确不算什么贵人,刘知府出身普通耕读乡绅家庭,又没拜什么名师,无家族可依,无名师可靠,三十来岁考中举人后靠着资历慢慢熬,五十多岁堪堪熬到知府,顶多再过十年便致仕了,运气好再往上升个一两级,运气不好知府就是他的天花板。   若非这样的关系,知府好歹也是一方大员,对阿圆一个京城来的纨绔也不会这般恭敬到巴结的程度。   不过阿圆受惯了巴结讨好,也没觉得刘知府这态度有什么不妥的。   刘知府来也没什么事儿,罗里吧嗦一大堆,不过是问阿圆这些天可曾吃好玩好,问他还想去哪些地方,事先说下他一定奉陪云云。   阿圆耐心听了半天,见他还是这般废话连篇,便不耐烦了,不吭不气地拐着弯儿地赶客。   那知府又岂是没眼色的,很快便知道他不耐烦了,于是又笑着说了几句便收了尾,只是最后,又小心问道:   “公子,您还要在洛城待几日?令……悦心堂那事已了,这些天我让人盯着,的确已经不再售卖那‘风月庵主人’的图,坊间私底下也无流传,想来那……悦心堂东家也不敢阳奉阴违。”   阿圆挑眉笑道:“怎么,不耐烦伺候小爷了?”   刘知府抹了把额头不存在的虚汗,忙道:“哪里哪里,下官怎么敢。只是听闻方大人辛勤国事,几位公子中又只对公子您格外看中,公子这般久居外地,下官唯恐方大人担心您哪。”   说白了,便是怕阿圆在洛城待久了,他爹思子心切责怪他这个地主。   这也不是没可能发生的事儿。   阿圆点点头,没趣儿地道:“知道了知道了,真是,胆子还没耗子大。”   顿了下又道:“我再留些时日,等走时自会告知你,你且忙你的,没事儿也别来烦我。”   刘知府笑着应是。   ——   刘知府也是住在官署的,与阿圆住的院子不过百米之遥,事实上原本阿圆住的那院子便是刘知府住所的一部分,阿圆来了后,刘知府便赶紧把那院子腾出来给了阿圆住,自己家人倒退后了一步,部分给迁到了偏僻的小院子住。   回到自己住处,刘知府直接去了书房。   早有人在书房外等着,见刘知府来了,便双手奉上一封无抬头无署名的书信。   刘知府进了书房,拆开信看了,有些疑惑地喃喃着:“柳树胡同?怎么又去了那里……”   喃喃罢又摇头,“算了,干我什么事儿。”   然后便将那信又塞回信封,放在一边,伏案又写起信来。   这信不长,一会儿便写好了,他把新写的信纸折好,一并放到方才那信封里,又喊来外面方才那奉上信的人,嘱咐道:“还跟往常一般,小心些。”   那人点点头,一言不发地去了。   刘知府回到书房,有些疲累地揉了揉脑袋,低声叹道:“唉……双面人不好做啊……”   ——   甄珠不是拖拖拉拉的人,说去牙行,第二天就真去了牙行,先是买个大宅,把自己的要求跟牙人说了,银子给足,没过几天,便找到合适的地方。   正像她要求的那样,三进的宅院,有大大的花园,有给下人家丁住的地方,一应设施俱全,稍微修整下便能入住,而这么大一个宅子也就九百多两不到一千两,甄珠怀揣着近三千两“巨款”,买下这个宅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爽快地结契过户,然后就是挑选仆从护卫。   仆从倒是好挑,牙行里人牙子手里各种各样的都有,有卖身契在手里也比较安心,甄珠便挑了两个做饭洗衣的妇人,两个干粗活的男人,这四人中一男一女恰是夫妻,还带了个十岁的小丫头,也就一并买过来了,充作甄珠的丫鬟。对一个三进的大宅子而言这些人还有些少,不过甄珠也不急,反正还没搬进去,就先寻摸这些人,以后不够了就再添吧。   仆人从牙行里找,护卫却是要有些功夫的,起码能上马能挥刀的,于是便没从牙行里买人,而是经过镇远镖局的关系,雇了几个有些功夫,但功夫又不太拔尖的壮年男人,虽然酬劳比仆人高许多,但起码若遇事儿了能真顶些用,以后甄珠外出写生也不用太过束手束脚了。   如此这般办好,也不过几天的功夫,马上便可以搬家入住了。 第31章 保护你   有钱好办事,不过几天后,甄珠和阿朗就搬进了新居。   新居位于铜驼坊西北边的清化坊,清化坊靠近旧皇城,往年洛城做都城时,这里住的都是大官豪富,如今虽然比不得当年,却也少有平民。占地广阔的宅院比比皆是,便是左邻右舍,因为宅院太大,大门都隔了几百米,因此若非特意来往,也谈不上什么邻里情谊,比柳树胡同的环境要安宁清净许多。   却正符合甄珠的心意。   三进的院子,甄珠和阿朗住了中间的二进,仆人们住在前院,三进就暂且空着。   院子太大,甄珠和阿朗两人独占一个二进,两人分别占了一个院子,中间隔了一个花园,虽然还一起吃饭,却再也不像以往那样抬头不见低头见了,而且甄珠身边还多了个小丫头,才十岁的萍儿,阿朗去见甄珠,这小丫头还煞有介事地要先通传一番。   阿朗很不适应。   甄珠倒是适应良好。   她早就习惯一个人,倒是之前在柳树胡同,虽然跟阿朗不在一个房间,但门对门窗对窗,想做点什么私密的事儿都还得偷偷摸摸,让她很不适应,如今倒正称了她的意。   只是让那小丫头萍儿不要再亦步亦趋,平时没事儿就自己玩儿,其他的,倒跟穿越前的日子很是相像。   是以她很快便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而且有了护卫,她便不再像以前那样顾忌外出,每次出行起码带着四个衣衫整齐的带刀护卫,这样即便是去人潮涌涌的洛水河边,也没无赖再敢来招惹了。头两次阿朗还陪着,第三次甄珠便不让他陪了。   “有护卫就够了。”她笑道,“你不是还要跟秦师傅学功夫?趁着秦师傅在,多往镖局跑跑,现在有护卫,也不用拘着你了。”   “你也该多认识些朋友,整天跟着我,见的人就太少了。小孩子还是要活泼点,朋友多点嘛。”   阿朗没说话,只是没有再执意跟着。   之后,他便再没跟着。   而没有他跟随的甄珠,也的确像她说的那样,有护卫保护就够了。   等闲无赖看到佩刀的护卫便吓破了胆子,哪里还敢招惹。而何山,也不知道是上次被阿圆打怕了不敢出门,还是也顾忌护卫们,甄珠几次出去游逛,都没碰到过他,估计以后不特意去找的话,也不会再见面了吧。   毕竟是这个世界第一个亲密接触的人,甄珠有些唏嘘,却也转眼便抛过了。   聚散离合,本是常事。   唯一要顾忌的,便是怕那有权有势的看上了甄珠,好在甄珠依旧遮掩着,哪怕出去也尽量低调不惹事儿,虽然遇到过几次纨绔,却好在都无事。   况且,就算有事,阿朗去了也帮不上忙。   他的作用,与护卫们没什么不同,哪怕他功夫比护卫们好,哪怕他对甄珠的保护是出于真心而不是报酬。   但若碰上有权有势不讲理的,他的功夫,他的真心,都一文不值。   所以,他似乎也的确没什么跟着的必要。   甄珠让他好好练功,他便好好练功,每日去镖局,被秦师傅操练地精疲力尽,功夫飞速地进步着,把秦师傅乐地合不拢嘴,然而,他却越来越沉默了。   又一次操练后,阿朗喘着粗气,面朝天躺在演武场上,不远处有镖局的镖师正跟新进来的小子们吹嘘。   不过是保过什么什么大镖,杀过多少多少山贼,见过什么什么贵人……   跟这些镖师混多了,阿朗也早就习惯了师傅们见天吹牛皮的套路了。镖师吹嘘的话语在他耳边,他却并没有认真在听。   直到今天这位镖师说起些新鲜的。   “……要不是为了爹娘老婆,你们杜师傅我这会儿说不准就成了大官儿呢!”   “敢咱们这行的,说着痛快肆意,可哪个不想鲤鱼跃龙门,脱离这刀口舔血的亡命生涯,穿上官袍官靴,捞个官儿当当?当年先皇开武举,全江湖多少英雄好汉去考哇,可惜那劳什子武举还要笔试,虽说只要默一段孙子兵法,可就这就难倒了不知多少好汉。”   “嘿,老杜我早年念过几年书,也是撞大运,居然考过了!”   “考上武举,那就是官家人,我当年同科的武举人,现今可有不少当大官儿的,就算那落榜的,也有得了贵人青眼,被聘了做私家护卫,如今入了衙门,正经吃着官家饭呢!”   ……   这番话引得几个小子纷纷热血沸腾,又有人问那杜师傅怎么不在京城待着,反而回洛城了。   那杜师傅便言说是因为当年父亲去世,老娘又病重,他只得推了官职,回洛城丁忧兼侍母疾,后来又因为种种原因,便没再回京城,只在洛城待着,做了一个镖师。   这话说的不详不尽,怕是多有夸张,但小子们哪里分辨得出,听那杜师傅说起京城风物和那武举考试都有模有样的,便个个热血沸腾,将那杜师傅当做偶像一般捧着。   那杜师傅乐得被捧,最后又很是豪气地鼓励那些热血沸腾,渴望做出一番事业的小子们。   “年轻人啊,就该出去闯荡!我当年是为了孝道没办法,你们这些小子,但凡有点儿出息,就该搏一搏!”   “去哪里搏?当然是京城!”   “洛城这小地方,最大的官儿也不过才四品,有什么好搏的?京城那才是遍地贵人呢!你看在洛城作威作福的那些人,到了京城,见个京官儿都得点头哈腰的!……便是当不了官做不了宰,投靠在贵人门下也是条门路,没听过宰相门前七品官哪?”   “今年今上又开了武举,只是只局限于京城一地,要不是年纪大了,老杜我还真想再去拼一次。”   ……   后面的话阿朗便没听到了,因为秦师傅见他躺太久,顿时浓眉一皱,使出招牌狮子吼:“臭小子,昨儿刚夸了你就给我偷懒,快起来!”   一个鲤鱼打挺,阿朗就地翻身起来,身板挺地笔直。   秦师傅笑:“这还差不多。”   ——   那日秦师傅的话似乎并不只是一时兴起的吹牛皮。   往后几日,阿朗总能在镖局听到少年人,甚至许多年纪大的镖师都在议论武举的事儿。   武举早已有之,但不若文举那般愈来愈稳定重要,历朝历代的武举形式、地位乃至考核方法、时间皆不相同,如前朝便重武举,将武举如文举一般设了乡试、院试、殿试等层层选拔,许多武举出身的武人都成了高官。   但当朝军中武将多以蒙荫承继,以及军中层层选拔提升为主,武举不过是补充手段,有时候武举隔三年一次,有时候甚至十年一次,选拔方法和地点也是各不相同。   但即便如此,武举仍旧让无数武人趋之若鹜。   因为,只要越过这关,便能摇身一变成官身,享着俸禄,吃着皇粮,再怎么也比刀口舔血的江湖生涯好过许多,运气好的,指不定便飞黄腾达了。而这一次,虽然只是小范围的选拔,且只在京城设置考场,却也足以让渴望建功立业出人头地的少年人们憧憬激动一番了。   阿朗没有参与少年人们的讨论,他一向孤僻不合群,别人也不爱找他说话。   但少年人们讨论时,阿朗总会在一边默默地听。   ——   阿朗又一次来到甄珠的院子。   因为甄珠的吩咐,这次萍儿没在,也不知去哪里玩儿了,阿朗进了月洞门,便见院子里一棵海棠树下,挂了个渔网一样的网兜,而甄珠就躺在那网兜里看着书,模样看上去很惬意。   他走近,甄珠也没抬头,直到他轻轻晃着那网兜,她才笑着抬眼,跟他打招呼,“阿朗。”   他嘴角便扯出一抹笑。   然后两人便不说话了。   甄珠继续看书,阿朗给她轻轻摇着那网兜,四下里静悄悄地,没有外人打扰,连空气里都弥漫着安静的气息。   直到甄珠翻完那本书,合上书页。   阿朗轻轻开口:“姐姐……”   “嗯?”   甄珠抬眼看他。   “姐姐,我想去京城。”阿朗轻声道。   他低头看她,漆黑的眼珠清晰地倒映着甄珠的影子,仿佛那便是他全部的世界。   ——   甄珠红唇微张,惊讶了一下。然而也不过是一下,旋即便问道:“为什么呢?去京城的话,做什么?”   然后她便看到少年握紧了拳,身子有些紧张地绷紧。   “我想去……考武举。”他说道,被刀疤遮盖的脸上有一丝羞窘。   然而即便羞窘,他还是将这些天从镖局听来的东西一五一十地跟甄珠说了。   这次是武举虽是临时选拔性质,但却并不敷衍,据说选出的武人要么充入军中从小军官做起,要么直接入京师衙门,甚至进锦衣卫都是有可能的。   且即便不谈武举,就如那杜师傅所言,京城才是少年人该拼搏的地方,那里处处是机会,处处是贵人,只要想,只要有本事,就不愁不能出人头地。   若想出人头地,在洛城是没什么前途的,哪怕甄珠有钱,哪怕他们现在搬到这安稳豪华的大宅,他也不过是依附着甄珠,功夫练地再好,也不过是个有功夫的普通人,双拳难敌四手,权贵之人派上一大堆武夫家丁,他便是功夫再好又能如何?   更重要的是——若她真的惹上权贵,他拿什么保护她?   功夫无用,真心无用,只有权势才能真正保护她。   这世道,没有权势保护的美人,便是任人攀折的娇花。   阿朗看着甄珠。   她的双眼闪亮,脸颊绯红,饱满小巧的菱唇水润,便是穿着最家常的半旧衣衫,依然掩不住满身风流的气度。   这样的她,合该被人呵护在掌心里,而不是被那登徒浪子,狂蜂浪蝶无止境地骚扰,遇上那有权有势的纨绔便只能避让隐忍,甚至避让隐忍都无用时,便如世间无数红颜薄命的悲剧般,被强行抢夺占有。   阿朗心里想了许多,却没有说出来,他只是看着她,眼里满满地都是她:   “姐姐,我想出人头地。”   “我想——保护你。”   他说。 第32章 分离   仿佛第一次,甄珠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小少年。   他如今已经快比她高一头,身条修长,虽然还略显细瘦,但每一分肉都结实,贴在骨骼上的是薄薄的肌肉,而不是文弱少年的白斩鸡身材。就像春天的小树,瘦小,却蓬勃着,不断成长着,且迟早有一天,会长成参天的大树。   他脸上孩子的稚气也褪尽了,变成小小少年的青涩,轮廓渐渐立体,狰狞的刀疤也掩不住清秀的眉目。若是没那刀疤,换上一身锦衣,脸上多些笑容,笑地肆意些,或许也会是阿圆那样鲜衣怒马的少年模样。   然而他注定和阿圆完全不同。   阿圆那样肆无忌惮嗔喜溢于言表的模样,从不会在他身上出现。   他不喜欢说话,经常沉默着,却细心熨帖,明明年纪那么小,却仔细照顾她这个大人,就像当初救了他时,她开玩笑说的“三从四得”那样,凡事以她为先,听从她,照顾她,保护她。   她在开玩笑,他却是当做准则在遵守,毫无一丝勉强,发自真心地真诚待她。   “姐姐,我想出人头地。”   “我想保护你。”   突然听到这样的话,她有些惊讶,但旋即却又觉得毫不意外。   他就是会说出这种话的孩子啊。   可是——突然有这种愿望,是因为最近的事么?   甄珠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问的。   阿朗沉默着没有回答。   沉默就是默认。   甄珠叹了一口气。   “阿朗。”她叫着他的名字,直到看到那孩子抬起头看她,才继续道,“你想出人头地,想要有权有势,只是因为我么?只是因为怕我被欺负而你不能保护么?”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宁愿不要你去。”   阿朗愣愣地看着她。   甄珠摸着他的头发,感受着手中少年柔软的毛发,明明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而已,却在她的不知不觉中做出这样的决定,肯定是在心中憋很久了吧。   她轻声说道:“阿朗,虽然我很开心你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我更不希望你有这样的想法。”   “很矛盾吧?因为你这样的决定,完全是因为我,因为想要保护我才想要权势,而不是你自己想要。而且,多大的权势才能保护我呢?除非成为天底下最尊贵的人,否则追求权势的道路是没有止境的,若你乐在其中,那么我不阻拦你,但若你只是为了保护我,我希望你慎重考虑。”   “做你真正想做的,而不是为了别人才去做。”   阿朗沉默很久。   他抬头看她,便看到她也在看着他,那目光平和,像柔软的手掌,轻轻抚慰过数日以来他焦躁不安的心。   于是他的心跳动着,从急促到平缓,越来越规律清晰,就像心中的意志。   “姐姐,”他叫道,两颊露出了浅浅的酒窝,虽然浅浅的,却瞬间将他脸上方才的沉闷驱走,雨过天晴一样晴朗明净,“我想好了。”   “我想去京城,我想出人头地。”   “不仅是为了你,也是为了我自己。”   他真正想做的,不就是保护她么?那么为了她和为了自己,又有什么区别?   而且——   “而且,姐姐你忘记了么?我的梦想,是找到我的亲人……”他脸上的酒窝扩大,“寻亲的话,无权无势也不方便吧。”   甄珠失笑,又揉了揉他肩膀。   是啊,阿朗还想寻亲呢。他与亲人失散时不过三四岁,对亲人只有很模糊的记忆,跟着她一直待在洛城的话,几乎没有可能找到亲人,但如果有了权势,倒还有一丝可能。   “那好吧,既然你已经做了决定,姐姐就支持你。”   ——   根据阿朗从镖局听来的消息,武举不久就要开始,因此动身也变得迫在眉睫,所以没有耽搁,第三天,阿朗就离开了洛城,去往去年他和甄珠才刚刚狼狈逃离的京城。   离开前,阿朗去镖局拜别秦师傅,秦师傅有些吃惊,但却没有阻拦他。   “好小子,就知道你有志气!”他哈哈笑着,大力地拍着阿朗的肩膀,“少年人嘛,就是要多闯闯!”   虽然拍着肩膀鼓励,但秦师傅还是十分关心地找了镖局里唯一有过武举经历的杜师傅,向他询问武举的相关事宜,毕竟秦师傅自己完全没经历过。   镖局里功夫最好地位最高的镖头秦师傅来找自己询问武举的事儿,这让杜师傅很是有些得意,但得知阿朗要去京城考武举,他大吃一惊,目光便往阿朗脸上的伤疤和微跛的脚溜了一下。   秦师傅自然看出来了,忙问他有什么不妥。   杜师傅下意识点头,又笑着摇头。   武举不像文举,文举什么规矩都是清清楚楚的,可武举就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皇帝老爷想一出是一出,听说前朝要考武举,还必须得长得高长得俊呢,那样阿朗这种脸上有疤又脚跛的肯定不符合规矩,但杜师傅也就随便听了一耳朵,他参加武举那年,倒是没听说对长相身高没什么要求,起码在他眼里同场竞技的糙汉子们就没几个长得好看的,至于脚微微跛是否会影响,他却是不得而知了。   然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知道这次武举又是什么规矩?他不过是听说了消息,便拿当年的事儿吹嘘一番,哪里了解现今什么情形?   不过——“这具体的,老杜我也说不准,不过就凭阿朗这天赋,这功夫,去京城闯荡一番说不定就有什么机遇了呢哈哈……”他爽朗笑道,言语里很是鼓励阿朗去闯荡一番。   这自然算不得说谎,便是到时参加不了武举,或者参加了武举却又因长相残疾被刷下来,那也不代表就走投无路了嘛。   京城啊,那个遍地是贵人的地方,只要想闯敢闯,运气不太差,有本事的年轻人总不会混地太差。   “加油小子,我看好你!”杜师傅大掌拍在阿朗肩头,沉甸甸的力道几乎将他瘦弱的肩头拍歪。   于是,租了马车,准备好盘缠行礼,甄珠又叫了一个家仆跟随,一切准备好,便只剩告别了。   车夫和家仆都已经就位,阿朗站在马车前,抿着嘴沉默。   甄珠站在大门前,与阿朗相对而立,她打扮地如同大家闺秀,用幕篱遮了面,看着阿朗沉默的模样,虽然他不说,却也知道他在不舍。她轻声道:“阿朗,走吧。”   阿朗看她。   甄珠笑:“这一段路,就要你自己走了,我不能再陪着你了。阿朗,你怕么?”   阿朗立刻摇头。   甄珠双手相扣放在左腰侧,微微弯腿屈身,第一次像古代女子一般,做了一个万福礼。   她行着不太规范的福礼,脸上带着笑:“阿朗,祝你一路顺风,得偿所愿。”   ——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在一起一年多,如今忽然分离,乍然间,甄珠的确有些不习惯,也只是有些。人与人,没有谁离了谁便活不了。孩子长大,总要离家,朋友再亲密,终究要各奔前程。父母至亲,也总要黑发相送。   甄珠很想得开。   只是偶尔会涌起淡淡思念,偶尔会觉得有些寂寞而已。   不过这思念和寂寞很快便被打破了。   因为那锦衣招摇的纨绔少爷又来了。   ——   那日跑去柳树胡同,又平白得了一张画像后的第二天,一早起来梳洗罢,阿圆便兴冲冲去马厩牵了马,正翻身上马,少八问:“公子,还去柳树胡同么?”   阿圆一愣。   旋即眉毛倒竖,教训道:“谁说我要去了!那破地方有什么好去的!”   少八点点头:“是挺破的。”   阿圆登时又不乐意了,然而又不好发作,只好问道:“小七呢?”   少八答:“一早便找裱匠裱画去了。”   阿圆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然而点过头,看着已经牵出马厩的马,和一边“虎视眈眈”看着他的少八,以及想着方才自己刚说出的话,登时便打消原来的心思,翻身上马,道:“小八,陪公子跑马去!”   于是,这日主仆俩绕着洛城好好跑了几圈。   直把两匹马累地当天食欲大增,把四肢不勤的阿圆少爷累地第二日在床上躺到太阳晒屁股才起来。   一起来,缺七便把刚裱好的画送来了。   阿圆接过画,看着那画上的翩翩公子,灼灼牡丹,越看越满意,越看越觉得那女人还有些眼光,画出了他七八分的风采神韵。   如此看着看着,他脸上便露出痴痴的笑来,脸颊绯红,眼神迷离,简直宛如二八怀春少女。   这模样,可把一旁侍立着,从未见过他这个样子的丫鬟们吓得不轻,眼色飞快地传递着,旁边的缺七脸色也有些古怪,看着自家公子,一脸的一言难尽。   好在,阿圆很快意识到这一点,一打量周围这一圈儿人的神情,登时恼了:“出去出去!都杵在这里当柱子么?小七,你也出去!”   等把人都赶走了,他哼着气,撇着嘴,不屑一顾似的把那裱好的画往床上一扔。   只是动作却恰好控制在不伤害画的力道上。   人都赶出去了,也没人陪他说话玩闹,他一会儿便觉得无趣了,趴在床上神游半天,鬼使神差似的,又把手伸向了床头柜上,那个装着春宫画的木匣子。   自从那夜看过第一张那另类的“天津晓月”图后,他便再也没有打开过这匣子。   “有什么大不了,不就是几张破画么!”他嘟囔着,以破釜沉舟壮士赴死般的又打开匣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不要脸”的画看。   一回生,两回熟,第二次看这样逼真大尺度的东西,他的反应总算比第一次出息许多,死死盯着看半天,虽然鼻息还是控制不住地有些粗重,可总算没又盖上匣子。   一张看过再看一张,把所有二十多张图全部看完,便发现那女人真是敢想敢画。   什么地点什么姿势什么天气什么背景……简直应有尽有,且每一幅都栩栩如生逼真至极,简直就像如临其境一般,相比起来他以前看过的那些所谓“春宫图”,根本就是书画大师与小孩子信手乱涂的区别。   怪不得画个春宫图都能搅风搅雨地,这种图,哪个要脸的画得出来啊!   他重重哼了一声,目光却始终挪不开,只是,看着看着,目光从那些“不要脸”的画,尤其画里男人的身上扫过,又瞟一眼被他扔到床上的自己的画像,他的脸便板了起来。   那二十多幅画里,女子或妩媚或娇柔,或丰腴或纤瘦,各种类型都有,然而画里的男人,却几乎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高大健壮,膀宽腰窄,腰腹和四肢的肌肉几乎要透过画面鼓出来,一看便是累日劳作的苦力或武夫才会有的身材。   就像那个没品的铁匠。   摸摸自己瘦瘦长长的小胳膊小腿,猫儿眼猛然瞪地溜圆。   身上一坨坨鼓囊囊的肉块有什么好看的?   难看死了!   没眼光的女人!   呸呸呸!   作者有话要说:  谁没眼光阿圆你心里就没点儿数么   (ps,古代选官的确对样貌有要求的,但多是隐性的要求,比如皇帝老儿不喜欢长得丑的就不重用丑的甚至贬官,反之对美男子就提拔重用之类的。真正列入规章制度说丑人/有残不准做官什么的还是少的,武举倒的确有朝代对身高和长相有要求,但武举制度变动太多,这文架空,我就直接按剧情需要私设了,没看连只限于京城的小范围武举都被我搞出来了么23333总之文里关于武举的部分看看就好,别当真也别较真。) 第33章 问   阿圆又憋了整整五天。   其实似乎已经没有继续待在洛城的理由。方朝清的铺子已经冷冷清清的了,洛城吃喝玩乐的地方也都玩遍了,连那刘知府都奇怪他怎么还留在这儿。   不过,阿圆少爷想留在哪里还需要理由吗?不需要的。   到了第六天,终于矜持够了,不显地上赶着了,他又一身锦绣,骑着骏马,意气风发地到了柳树胡同。   结果吗,自然是显而易见的。   佳人不在,人去楼空,阿圆看着开门的肥胖中年男人目瞪口呆,再度确认了一下没找错地儿,便是连珠炮一般地问那中年男人原来的住户怎么搬走了搬去哪儿了云云。   面对这满身富贵的少年公子,那中年男人又惶恐又兴奋,然而对着他的问话却是一脸茫然。   问不来甄珠的下落,阿圆脸色登时就黑了。   然后自然就是全城搜索甄珠的新住处。   这并不是什么难办的事,甄珠也未故意隐藏,去牙行打听一下,阿圆便得知了甄珠的新住处。   一得了消息,便骑着马,一阵风似的到了甄珠的新家。   结果到了大门被告知还要通传,等了将近一刻钟才被放了进去,进了宅子,没主人相迎,更没车轿代步,只一个愣头愣脑的小丫头在前面带路,蹦蹦跳跳没一点儿大户人家丫头该有的仪态不说,还叽叽喳喳麻雀似地一个劲儿问他什么人哪里的跟她家主人什么关系干嘛要找她家主人巴拉巴拉……气得阿圆恨不得缝上她的嘴。   最后,走地腿快断了,才在宅子最里面见到人。   她正在客串园丁,给一簇长得乱蓬蓬的蔷薇剪枝,听到小丫头叽叽喳喳地喊着:“姑娘,我把客人带来啦!”,便慢悠悠地转过头,说了一声:“来了啊。”然后便又转过身继续给蔷薇剪枝。   她穿着浅蓝的家常素服,头发松松挽了,一身玲珑地站在花架前,素白的手在枝叶间游弋着,像一尾鱼儿,哪怕那手里拿着一把粗黑笨重的剪刀,也不妨碍她的优雅灵巧。   阿圆愣了一下,旋即感受到她语气里的敷衍,登时又不爽起来。   她继续专心剪枝,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然而阿圆怎么可能容忍被忽视。   蹦到她跟前,跟只麻雀一样跳来跳去,叽叽喳喳:   “喂,你怎么突然搬家了?”   “搬家就搬家了,都不告诉我!”   “你这选的什么破宅子,乱糟糟的丑死了!”   “还有那个小丫头,你怎么管教下人的?没一点儿样子!”   “喂,你是买宅子把钱用光了吗?居然自己干这种活,连个花匠都请不起吗!”   ……   甄珠扶了下额,努力想忽视身边这噪音,然而噪音源存在感实在太强,根本难以忽视。   “咔擦!”又剪断一根枝条,身边那噪音源也终于按捺不住了似的,瞪着眼,伸着食指,愤怒地指控:   “你又不听我说话!”   甄珠叹气,随即又是一声“咔擦”。   “小少爷,”她满脸无奈,“你没看到我很忙么?”   那“小少爷”顿时横眉怒目,指着那剪了一半的蔷薇,又指了指自己:“剪这劳什子比陪我说话重要?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多少人巴结奉承各种走门路就为跟他说上一句话,别说她一个穷酸小画师,就是知府那种官儿不还得捧着他?   没了方朝清的门路,她现在不应该发愁怎么继续卖画挣钱么?   只要不瞎,谁都能看出搭上他比方朝清那废物强一千倍吧!   他怒目圆睁地看着她,却见她眼神清白如水似的望过来,再直白不过地问道:“你是谁?”   他顿时就鲠住了。   没得到他的回应,甄珠也不纠结,扭头继续修剪花枝。   真是没兴趣陪这种没长大的小孩子玩儿啊。   见她这样,阿圆又忿忿了,可也没再拿身份压人的意思,只不停围着她转。   最后见她修剪似乎告一段落,原本乱蓬蓬的蔷薇变得疏落有致,粉白小巧的花朵掩在青枝碧叶间,一阵风来,铃铛一般轻颤着,她站在花前,衣裳简朴,浑身无饰,却如那盛开的蔷薇一般,简简单单,却玲珑有致,人面花颜相映,恍然间几乎分不清是人在花里,还是花在人前。   阿圆又愣了一下,又想起那日她给他画的画像,也是这样人与花相照映,脸颊便忽然有些发热。   然他绷着脸,扬着下巴,立马用一脸倨傲把那点儿热烫的羞怯给遮掩了下去。   眼睛瞄着那架修好的蔷薇,施恩般地道:“小爷今儿有空,你就再给我画幅画像吧。”   甄珠正收拾东西,闻言头也没抬:“改日吧,今天不想画画。”   阿圆瞪大了猫儿眼,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这……什么破理由?他都送上门给她画了,她居然不想画!   当即就又伸出手,指着她鼻子,正要发怒。   却见她突然又抬起头,指着那架蔷薇,笑眯眯地对他道:“你有没有听过一首诗?”   说罢她便自己念了出来:“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影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   她眯起眼,双手拢在袖子里,仰着头看着那架蔷薇:“我很喜欢最后一句,觉得意境很美,以前甚至想过,等老了就回到家乡,盖个小院子,种上一架蔷薇,在蔷薇下支一张床,天气好的日子,就在蔷薇下面午睡,醒来的时候,身上落满花瓣……多美啊。”   她的声音很轻柔,像在叙说着一个梦一样,说罢,她低下头,自嘲般地笑笑。   “不过,那时候想的都是老了怎样怎样,却不知道,有些事既然想做,那就立刻去做,不要拖着,更不要等到老。”   “不然有些人,有些事,在你老了时,并不一定还会在原处等你。”   她眼眸微微闪动,里面是他看不懂的情绪,仿佛有些清愁,又仿佛不是。   他方才还愤愤的怒火,突然便被她这一番言语浇熄了。   怔怔地看着她的眼眸,胸膛里仿佛有什么在涌动,正想要说些什么,却又听她道:   “所以啊……这件事教育我们,做事不能拖拖拉拉,想做什么就立刻去做,不要因为因为别的任何事情分心。”   “比如现在,我想在这里支一张床——”她指着蔷薇架下面的空地,又转头笑着朝他道,“那就不会再分心去画画。”   “想画画的话,改天吧!”她挥挥手,潇洒地提着工具桶便走。   阿圆:……   简直……要、气、炸了!   ——   任凭阿圆怎么气愤不甘,这一日,甄珠果然没给他画像。   她也没糊弄他,说要架床,当日便在那刚修剪好的蔷薇下铺了一张矮塌,榻前还摆了屏风矮几,榻上铺了凉席,再铺一层缎面的薄褥子,蔷薇将阳光遮住,在榻上洒下斑驳陆离的光影,风一吹过,果然有花瓣落在榻上。   看上去倒的确挺美。   但是阿圆的心情不美。   不管什么理由,拒绝给他画像,就足够让他在心里给她记上一笔了。按照他以往的性子,敢这样下他的面子,早就把甄珠拉黑,说不定还顺便踩一脚。   他黑着脸离开,回到官署依旧忿忿不平,虽没摔东西,却肉眼可见地比平日暴躁许多,一个不顺心便横眉怒目,弄得丫头们格外小心翼翼,就怕不小心点了他这炮仗。   缺七少八眉眼交流了下,也没敢捋他虎须。   这晚,他到入睡时都是黑着脸的。   然而第二日,刚用过早饭,他便直奔马厩,上马,出门。   少八跟着,眼看他这又是去甄家的节奏,有些迟疑地问道:“公子,您……看上那甄姑娘了?”   阿圆正骑着马,闻言一个晃神,差点没从马背跌下来。   回过神来就瞪少八:“你傻了?我看上她?”   少八小心地点点头。   明明没什么事儿,还总往人家一个单身女子家里跑,不是看上人家是什么。以往他可没这么反常过。   少八没敢把这话说出来,可他眼神里明明白白的透露了出来。   看得阿圆又是一气。   他握紧了马缰,冷哼一声:“不过是觉得有些趣味,逗着玩玩儿罢了。”他斜了少八一眼,“我还喜欢大将军呢,我也看上大将军了?”   想起那曾经被他爱不释手,然后又随手砸了笼子丧命的“大将军”,少八顿时沉默。   阿圆又哼了一声:“再说——”   他嘴角上翘,笑地恶劣:“毕竟是我那哥哥看上的人,我总要看看她到底有什么好。”   ——   接下来一连数日,阿圆果然日日到甄珠家报道。   大摇大摆,理直气壮,简直当成他自己家似的,来了便围着甄珠转,或许是明白了甄珠吃软不吃硬,说话虽然还是欠扁的模样,但却乖巧顺耳多了。   然而如此也改变不了他不请自来的事实。   甄珠虽孤独但清净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偏偏他存在感极强,甄珠想当他不存在都没办法,做个什么事儿都有人在旁边跟着,这事儿她可不习惯。   对于这种厚脸皮而不自知的人,解决方法只有三个:   忍、狠、滚。   甄珠自然选择中间那个。   只不过她狠的方式跟一般人不大一样。   “喂,你眼光怎么这么差?这小丫头有什么好画的?又傻又脏,跟个泥猴似的,你眼睛真瞎了吧?”   不远处,小丫头萍儿高高兴兴地玩泥巴,甄珠饶有兴致地画着童趣图,而一边儿叽叽喳喳指指点点的,自然是阿圆。   他不光只用嘴说,还动手。见甄珠不理他,蓦地伸出爪子按在画板上,猝不及防地,甄珠刚落下的笔迹一下扭成了毛虫。   他丝毫不觉得自己恶劣,反而笑地一脸促狭,凉凉地道:“哎呀,歪了。”   甄珠实在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她扭头看他。   他立刻收了促狭的笑,装出一副无辜的模样,白嫩的脸在阳光下几乎透明,眉目浓艳,唇红齿白,配着那一身锦衣玉冠,端的是翩翩贵气美少年。   她挑起眉,忽然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第34章 芳泽   那双圆圆的猫儿眼瞬间瞪成了满月。   甄珠却不待他说话,凑近他,说话间的鼻息都喷吐在他颈间:“不然为什么要每天来?我这里有什么好玩儿的么?嗯——?”   她双眼微微眯着,长翘的睫毛轻颤,目光从他的脖颈扫到下巴,又一直延伸上去,最后与他目光相接,此时话声也正落到最后一个又长又轻的“嗯”字上,却仿佛一击重锤,那目光,那声音,一齐砸在他心头。   阿圆猛地往后退了一步。   甄珠却步步紧逼。   她上前一步,然后伸出手,揽住了他脖颈。   或许是太过震惊,阿圆傻愣愣地没有反抗,任那双柔软滑腻的手藤蔓般攀上他裸露的颈子,然后收紧,箍住。   接着,她便像蛇一般,缓缓地扭动着身子,脖颈向上伸,眼里还带着笑意看着他,勾起的笑唇却微微张开,极轻的气息吐在他脸颊上。   阿圆不觉微微张开口。   他唇色红润,映着嘴角白皙的皮肤便更显艳丽,唇瓣微丰,便是不说话时也微微嘟起,像颤抖的花瓣一样惹人怜爱,更叫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   只不过,平时恐怕没什么人敢肖想这位小爷的芳泽。   甄珠眼睫颤动,略带琥珀色的眼瞳里满是兴味的笑意。   她握紧箍住他脖颈的手。   “所以,你是想要这个么?”   说罢,忽然低下头,本就近在咫尺的距离,那带笑的唇瞬间便落在那花瓣一样的唇上。   四唇相贴,温软紧贴着温软,甜腻缠绕着甜腻,便如奶油遇上糖,糖融化在奶油里,奶油浸了糖的甜,再裹入周边的空气,一起膨胀成蓬松绵软的滋味。   那花瓣唇的主人还愣愣的,嘴唇一动不动,任由人挤压着,直到忽然,一个更温热更灵活的东西忽然伸出,在那花瓣唇上一扫而过,再从两瓣之间的缝隙,探进更深处的蜜地。   却只浅浅探入一下,沾了些口津,便飞快地又退回去。   前后不过一刹那。   然而这一刹那便够了。   愣了半天的阿圆突然如梦初醒般,白皙的脸颊绯若彤云,圆润的猫眼几乎滴出水来。   一个用力,便挣脱了缠绕在他脖颈的藤蔓。   甫一挣脱,便忙不迭后退几步。   “你——!”他指着甄珠,声音紧张地有些尖利。   甄珠却依旧笑着,舌头微微在唇上一舔,本就水润的唇便更加水润了。那让她的唇更加水润的,除了她自己的口津,更有她刚刚从他口中掠取的。   阿圆的脸本就红的脸立时变得更红了,也不知是羞是气,指着甄珠的手指都在颤抖。   甄珠便笑地更开心了。   她眯了眼,声音轻飘飘地仿佛没有重量:“ 我这里可没什么好玩儿的,除非——你想跟我玩儿这个。”   说罢,她又舔了下唇。   那原本有些浅淡的唇色已经变得绯红,亮晶晶的口津沾在上面,更显得水嫩红润,两瓣唇一开一合间,仿佛在做着无声的邀请。   阿圆的嘴张了又合。   心噗通噗通跳着,却浑没一点章法,杂乱地像千人捶鼓,轻一下重一下地敲击着他心窝。   这般轻轻重重地敲了半晌,他猛然转身,像是被人追赶一样落荒而逃。   甄珠在后面捂着嘴,笑地直不起腰。   直到那身着锦衣的身影也已经出了视线,她才勾起唇角:“这就吓跑了?真是年轻啊……”   好在达到了目的。   不过,还真是有些可惜啊。   意外地美味。   ——   阿圆一直跑到了大门口。   从第三进院落到门口,光走的也要一刻钟,他跑得快,不等沿途的仆人询问搭讪,便一阵风似的卷到了大门口,看到等待的少八,话也不说一句,翻身上马起脚就走。   因为快速奔跑,本就绯红的脸更是红地不成样子。   喘息更是急促又粗重。   少八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时,阿圆已经骑着马跑出了十来米,顿时急得也翻身上马,一阵急追。   追了一条街,才终于追上。   “公子,公子!”   少八喊道。   阿圆扭头,不耐烦地吼:“叫什么叫!”   少八一噎,看着他面脸通红又羞又窘的模样,有心想问发生了什么,怎么突然这幅模样出来,然而看着阿圆那瞪地大大的眼睛,终究还是咽下了心里的话,斟酌着提醒道:“公子,街上人多,小心……惊马扰民。”   阿圆鼻子一哼,“这个还用你提醒,我心里没数么?”   说罢,转头“驾”地一声,又驱策着马儿狂奔起来。   少八喉头一滞,只得又惊又怕地紧紧跟在后头。   好在阿圆还有些理智,挑着人少的街道走,一路有惊无险地驰奔到官署,才叫少八提了半天的心终于放下来。   进了官署,留守的缺七便迎上来:“公子,京城夫人来了信。”   阿圆嘴一撇,站住,劈手从缺七手里夺了信,撕开看了起来。   缺七怔愣一下,用眼神向少八询问。少八自然是摇头。   阿圆却看着信,越看越皱眉,看完便把信扔给缺七:“模仿我的笔迹回一封,就说我还有些事,晚些时候再回去。”说罢,便一头扎进内室不出来了。   缺七张大嘴,拿着信还有些不知所措。   少八好奇地围上来:“夫人写了什么?”   缺七低头。   开头是母亲思子,说了京城家中近状,又问阿圆在洛城过得怎样,然后自然便是催阿圆快些返京。   再下面,却是说起京城的一些逸事。   譬如吏部林尚书之女三月及笄,皇后娘娘亲自为其主礼,其容颜品貌被皇后娘娘夸赞不已,随后林尚书家便被提亲的踩破了门槛,据说若不是林尚书不欲女儿尚主,不然林小姐便是嫁予几位皇子也是轻而易举的。   而信里说道,近日林小姐母亲与阿圆母亲私交甚笃。   虽未明说,催促回京相看的意思却也不言而喻了。   少八恍然大悟:“怪不得公子不高兴。”   缺七却皱着眉头,问:“你们出去后怎么了?我看公子回来时就不对劲。”   少八摇头:“公子去了甄姑娘家,我在门房等着,没等多久公子就冲出来了,然后就回来了。”   说着,又迟疑地道:“从甄姑娘家出来时,公子的脸……很红。”   缺七瞬时瞪大了眼。   ——   阿圆扎进内室,却是看哪儿哪儿不顺眼,坐下看书看不进,玩儿棋玩不起,胸口仿佛有什么堵着,叫他焦躁地坐立不安。   最后干脆一脑袋扎进被窝,用锦被蒙了脑袋,趴在床上一动不动。   直到半个时辰后,缺七敲了门进来,看到他这幅模样,踌躇着叫了声:“……公子?”   阿圆一个打挺坐了起来。   因为长时间蒙着头,脸颊更显得绯红,眼睛和嘴唇更是水润润的,他猫眼一瞪:“什么事?”   缺七递上写好的信:“信写好了。”   他接过信,一目十行地扫过,没发现问题后,便皱着眉取了印章,盖上印章便交给缺七:“寄出去吧。”   缺七应了声,却又犹豫地道:“公子,您……这次真的不考虑回去么?”   阿圆挑眉。   缺七硬着头皮道:“那位……林尚书的千金,容貌才学皆是上等的,尤其一手簪花小楷,据说并不输当年表小姐。”   最重要的是,公子您都二十了啊。   这句话缺七自然没敢说。   阿圆鼻孔哼气:“她容貌才学上等关我屁事!”   又一脸鄙夷:“名头吹地震天响,刚及笄的小丫头,能有几分才学?比得上我那好哥哥当年十分之一么?”   缺七无奈。   又道:“公子,您……”   却还没说完便被阿圆打断:“好了好了别说了,烦!”   说罢把信塞到缺七手里,然后便把她轰了出去。   看着紧闭的房门,缺七一脸无奈。   还是不开窍啊。   ——   这晚,阿圆连晚饭都没出去吃。   他在被子里闷了一下午,一边闷一边骂那女人臭不要脸,这么闷着骂着就睡着了,一觉醒来晚饭时间到,随便叫人摆了些东西,吃两口又叫人撤出去,看得少八忙问他想吃什么,让厨房再做,被他挥挥手赶下去了。   他又一头扎进内室。   夜色渐重,房间昏暗下来,屋里点了灯,昏黄的烛光照得人影绰绰。   阿圆蹬了鞋子,脱掉锦衣,早早躺在了床上。   可下午睡了一觉,这会儿哪里还有睡意。   他辗转反侧,最后赌气地盯着那摇晃的烛火,眼睛一眨不眨,试图让眼睛看累了自然睡着。   然而,睡意没有到来,倒是那烛火燃烧的热度仿佛侵上他脸颊,叫他的脸颊再度绯红滚烫,唇舌间更是仿佛有另一张温热的唇,紧贴着他,吸吮着他,白日里那浅尝辄止,一触即逃的舌头,仿佛又重新回来,探进他口腔,舔舐着他里里外外每一方寸,将他口津全部攫走,叫他口干舌燥,眼神迷离,恍惚间烛火仿佛化作一张面孔,勾魂夺魄地看着他。   那张面孔笑盈盈地看着他:“所以,你是想要这个么?”   那张面孔舔了舔红润的唇:“ 我这里可没什么好玩儿的,除非——你想跟我玩儿这个。”   他鼻息越发粗重,身下胀痛,狠狠闭上了眼不再看那烛火,然而那张脸依旧阴魂不散地飘在他眼前。   “你是不是喜欢我?”   她笑着看着他,面孔距离他只有咫尺之遥,温热的鼻息喷吐到他颈间、脸颊。   “嗯——?”   又长又软的尾音,钩子一样牢牢勾住他颤动的心尖。   他猛然拉起被子,再度蒙上了头。   怎么会有这么大胆的女人! 第35章 少年   第二日清晨,丫鬟们进屋伺候阿圆起床,负责衣物的丫鬟看着他上下明显不同色的上裳和下裤愣了一下,然后面不改色地继续做事。   有钱人总是有各种怪癖,喜欢夜里换裤子,大概……也不奇怪吧。   用过早饭,阿圆下意识地又想往马厩走。   都抬起脚了,忽然又狠狠拍了下自己脑袋,扭头又回了屋。   已经准备要出门的少八只得也跟着停脚,奇怪地问道:“公子,今日不去甄姑娘那儿?”   便看到他家公子猫眼含怒地瞪着他:“谁说我要去她那儿了!”   少八张口:“可之前——”话没说完,看着阿圆已经黑透的脸色,他立刻聪明地转了话题,“之前不是每天都出去么?那咱们今天去哪儿啊?”   “哪儿都不去!”   阿圆斩钉截铁地回道。   说罢就又回了屋,并且依旧轰走了所有丫鬟,只一个人窝在房间里。   可一个人待着,结果却更难受。   目光不由自主地便瞄向床底,晨起时匆忙换裤子的尴尬场景,以及昨夜一个接一个的梦境瞬间纷至沓来,眼前不停闪现出那人的身影,初见时乔装打扮后的她,平日里布衣素袍安静画画的她,昨日忽然靠近亲他的她,以及……只出现在昨夜梦里的她。   她伸出雪一样的双臂,箍住他脖颈,言笑晏晏,说话时仿佛嘴唇就在他耳边摩挲,喷吐的气息都是她的味道。   “混蛋混蛋混蛋!”   他趴在床上,把叠好的被褥扭成了麻花,一边不停低声咒骂着,一边两颊却红如滴血。   “叩叩。”   忽然响起的敲门声把他吓了一跳,猛然坐起来,瞪着那门好似杀父仇人似的:“不是说不要打扰我,滚滚滚!”   门外默了片刻,旋即少八的声音响起:“公子,小七让我给您送东西,说是之前您要她找的,她又搜罗了一些。”   阿圆愣了下,半天没想起来让缺七找过什么东西,只得起身开门,连脸都没露,抢过少八手上的东西就关了门。   门外少八看着已经空荡荡的双手一脸莫名,摸摸头只得转身,然而,没走两步,便听到门里忽然传来桌椅相撞跌倒的声音,他忙又转身,走到门边问道:“公子?!”   “没事!出去!”   “等等,先别走!告诉小七,她这个月,不,下个月、下下个月的月钱都没了!”   少八张大嘴巴,“啊”了一声,却明智地没有问原因。   这几天公子反常的地方太多了,反正,随他吧。   想得很开的少八扭头走了,准备告诉缺七这个不幸的消息,顺便套套消息看她究竟给公子送了什么东西。   屋里,阿圆瞪着少八送来的东西,本就红地快滴血的脸简直要红地爆炸了。   一个长条匣子,里头整整齐齐地摆着十几卷轴画,每一幅摊开来,都是那不要脸的画!都是那女人的画!   还让不让人好好安静待着了!   ——   一刻钟后,脸颊依旧红地滴血的阿圆连少八也没带,上了马就冲出官署。   他专挑人迹罕至的小巷子走,策马跑地飞快,风迎面吹着,原本以为能带走一丝脸上的滚烫,然而盛夏初至,风里都带着股灼热的气息,跑了几条街,他的脸不仅没有恢复正常,反而因为风吹而变得更红了。   等终于跑到位于清化坊的甄珠新家时,他顶着一头被风吹的凌乱的发和煮熟虾子一样的脸,把大门“咣咣”砸地震天响。   守门的一看到那熟悉的锦衣白马,就忙从屋里出来,点头哈腰地开了门,正要喊小丫头去禀报,就见那脸红地不正常的锦衣公子已经一阵风似的从自个儿身边窜过去,急若流星般地直奔内院。   守门人张嘴急得叫了两声“公子且慢”,也丝毫没能让他停了脚步。   阿圆一路疾奔,跑到二进甄珠卧房所在的院子,却扑了空,没找着人,他憋了气儿,扭头又继续找。   最后还是在那昨儿刚搭好的蔷薇花架下找着了人。   昨日还有些狼藉的地方,今天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花架下铺设着矮榻屏风,屏风前是花木池塘,盛极而衰的蔷薇虽还热烈,却已经有不少花瓣被风一吹便落下来,那个叫他从昨日辗转反侧到现在的人,就披了件烟青色的软烟罗长衫,脚踝的地方还能看出里头穿着轻薄的雪白亵衣。   她背对着他侧卧着,只用发带松松扎了一下的青丝垂散开来,将榻上浅粉的薄褥染成一片墨黑,软烟罗长衫遮住了她的皮肉,却遮不住那秀美山峦一样起伏的玲珑曲线。   阿圆狂跳的心忽然静止了片刻。   那颗从昨日便一直狂躁不安,蠢蠢欲动的心,在这一刻终于安稳。   仿佛终于到家的游子,看到熟悉的门楣,才将牵挂的心落回原处,方知此处才是心安处。   他屏息着上前,一步一步走地像猫儿一样,不敢发出半点声息,直到走到她榻前,她的身子在他触手可及的距离。   离近了,居高临下地看着,便能看到她沉睡的侧脸,白皙的脸颊因为沉睡泛了些粉,圆润柔美的曲线仿佛最好的瓷器师傅在转轮上以手砥砺千百次,一点点修正,一丝丝雕琢,最后得出最美好的曲线,再经由高温炉火的烧制,才得到这惊人的美丽。   只是一个侧脸,便叫他看得出了神,目光半晌不能挪动。   然体内的冲动叫嚣着让他不止是远远看着,更叫他将这完美的、独一无二的美丽紧紧握在手里,抱在怀里,揉进身体里。   他咬着唇,将身子缓缓地压在她身后的榻上,一手撑着榻,身子悬在她上方,将她整个人笼罩在自己身下。   他慢慢弯下腰,凑近了她,脸颊与脸颊只剩半只手掌的距离。   这样近的距离,他甚至已经看不到具体的东西,只看到一片红润的颜色,正是昨日那作恶的、可恶的、只是轻轻一压一舔,便叫他一夜不得安睡的樱唇。   他屏着息,身子抑制不住颤抖,却异常坚定地低下头。   “阿圆?”   “噗通!”   伴随着甄珠初醒时还带着软糯的问声的,是阿圆身子猛然落下,重重砸在甄珠身上的声音。   “唔……”甄珠被他砸地闷哼一声。   想再出声也不可能了,因为唇已经被正正落下来的另一张唇牢牢粘住。   四片温软的唇相贴,正如昨日一般,只是今日主动的换了人,偏偏这人是个愣头青,只傻乎乎贴着,不知道动,反倒是猫儿似的眼睛瞪地溜圆,见鬼似的瞪着身下与自己紧紧相贴的人。   甄珠好气又好笑,忽然张口,将他的上唇含在嘴里,轻轻咬了一下。   这一下,就叫他兔子一样猛然跳起来。   矮榻本就不大,他一跳,立马脚下不稳,脑袋重重地朝后面摔去。   伴随着一声“噗通”,便见那锦衣少年四脚朝天,下半身还在榻上,上半身却已经跌到了地上。   甄珠再也忍不住,坐起身,指着他噗嗤笑起来。   直把那身子一半儿在榻上一半儿在地上的少年笑地恼羞成怒。   恼羞成怒的少年一手撑地,又是兔子一样跳到榻上,少年细瘦的身子看上去软绵无力,却立刻将她压倒,那张艳若桃李的脸含嗔带怒,低头就将她还在笑的唇咬住。   这下,终于不再是傻愣愣地只贴不动了。   便是毫无经验,原始的冲动也足以指导少年此时的行为,更何况昨日和方才甄珠已经给他示范过。   他含住她的唇瓣,上下啃咬舔吮,像啃骨头的小狗一样,不放过她唇舌的每一寸地方,没有熟稔的技巧,只凭冲动和内心的渴望,把那樱唇吃了一遍又一遍,吃地甄珠脸颊也如他一样绯红起来,身子也不由化成了水,麻麻痒痒的渴望白蚁啃啮般地侵袭至全身。   自从跟铁匠断掉,她已经清心寡欲几个月了。   眼前少年青春鲜嫩如枝头花蕾,虽然没有技巧,但这才正是少年的动人之处啊。   她眼神迷离,身体叫嚣着让她吃掉这少年。   然而,她却忽然伸手。   一把将人推开。   正觉渐入佳境的少年眼红如火,心跳和喘息都乱地不成样子,他愣愣地看着她,竟忘了说话。   趁着他怔愣,甄珠挣出了他臂膀的包围。   “你想跟我玩儿这个?”她含笑发问。   往日聒噪不已的少年此刻却愣愣地说不出话。   甄珠拢了拢有些凌乱的发,雪白的指在如墨的发间穿梭,只这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叫少年气息更乱。   “不是不可以玩儿,但是,我有规矩哦。”拢好发,她伸出一只食指,在他眼前摇了摇。   阿圆只看着她。   “我不会嫁给你,更不会做妾,也不会做外室。”   阿圆瞪眼。   娶她?!   开什么玩笑!   甄珠歪歪脑袋:“看来你也没意见?是么?”   阿圆口舌发紧,说不出话来,然而脑袋却鬼使神差地轻轻点了点。   甄珠眉眼上挑,嘴角扯出一丝轻柔的笑意:“那么,接下来交给我吧。”   她伸手轻轻一推,便将少年推倒在那落了蔷薇花瓣的绣榻之上。 第36章 小狗   阿圆刚从官署出去没多久,缺七少八便发现他们公子不见了。   问了丫鬟和马厩的马夫,得知他一个下人都没带,独自骑马出了门,登时急了,缺七忧心如焚,少八转了几圈儿,一拍脑袋:“我去甄姑娘那儿看看去!”   说罢便立刻翻身上马,一阵风似的冲出去了。   到了清化坊的甄家,也是“咣咣”的敲门,见那守门的探头,便急忙地问道:“见到我家公子没?”   守门的愣愣地点了头,手指着院里,“刚刚进去了……”   少八便松了一口气,又道:“我去看看。”   说罢便将马交给了守门的,大跨步地进了门。   守门的“啊”地叫了声,连声唤“萍儿”,想叫小丫头给他带路,然而四周打眼一看,哪里还见萍儿的影子,铁定不知道又去哪儿疯玩了。   少八便摆摆手道:“不用了,我认得路。”   甄珠这宅子虽然挺大,但拢共就没几个下人,他也没指望着谁带路,好在他跟着阿圆来过许多次,也进来过几次,大致知道阿圆常去的地方。   于是,说罢就抬脚往院里走。   同样是先往甄珠住的院子找,没找着甄珠,却见着那小丫头萍儿。   “小姐在后面呢!”玩泥巴玩地正开心的小丫头,一手还拿着泥巴,另一手指着后院道,又恋恋不舍地看着她的泥巴,瘪了瘪嘴道:“我给你带路。”   少八哭笑不得,“不用了,你继续玩儿,我认得路。”   于是一个人继续往后走。   走到第三进的园子里,一眼就瞅到那园子里空荡荡的没有人,房屋也都紧闭着门,只是西边墙角处,一架蔷薇开地正盛,蔷薇前多了架屏风,屏风前头隐隐约约露出一张矮榻的模样。   屏风后面,还隐约传出些声音,似是人在说话。   他立刻毫不迟疑地抬脚往那儿走。   只是,越走脚步越慢,也越迟疑。   走地近了,那屏风后的人声终于清晰一些,哪里是说话声,分明是压抑不住的喘息和呻吟,而那薄纱绣成的屏风,也隐隐约约透出一些屏风后的身影,矮榻前头从屏风后面露出的部分,只见青丝如瀑般披散着,却不止一人的发,而是两人的纠缠在一起,发旁落了一只白玉冠,样式和水头,分明就是他家公子今儿戴的那只。   少八猛地转身,小心翼翼又迅速无比地退了出去。   一边后退,一边抑制不住地脸颊爆红起来。   ——   日光偏斜着,从蔷薇花枝间洒落,影影绰绰的,和不时飘落的蔷薇一起,落在绣榻和绣榻上的人身上,然后又被抖落,被搅碎,光影剧烈晃动着,如翻腾的水波,花瓣也被挤出殷红的汁液,染红绣榻。   天边飞来一只雀子,懵懂稚嫩,单脚落在花枝上,歪着脑袋看着下方,粉嫩的鸟喙发出“呴呴”的,似呼吸又似鸣叫的声响,忽而又扬起脖颈,羽毛炸开,受惊一般,摇地花枝也颤动起来,花瓣漱漱而落,落在绣榻上,再度被挤压,被碾碎,叫这空气愈发香甜浓腻,熏人欲醉。   待落下的日光愈发橙黄,将雪白的皮肉都染地如洒了层金粉般,那晃动的光影才终于渐渐止息,花枝上的雀子眨巴着小小的黑豆眼,没了趣味似的,两翅一张,飞走了。   花枝下,云雨收了,留下一榻狼藉。   甄珠餍足地懒懒躺着,少年紧挨在她身边,他趴伏在榻上,四肢张开,一只手搭在她胸前,却再没了力气作乱,呼吸里都带着疲惫,就像大热天狂奔过后热地趴在地上吐舌头的小狗,耳朵尾巴都耷拉下来,只有舌头呼噜呼噜地喘着粗气。   甄珠扭头瞄到他这样子,禁不住“噗嗤”笑出了声。   少年人总是充满活力的,刚开荤的更是如此,又不认输,初次不过几分钟便交待了,叫他顿时面红色赧,于是急欲证明,更何况初尝那滋味儿,一次又怎么够,于是一次又一次,直到再没了力气,才终于偃旗息鼓,成了如今趴在榻上的小狗模样。   最叫人意外的,是这初见次回见都表现地口花花手也油的纨绔少年,居然还是个雏儿。   甄珠这边漫不经心地想着,那笑声却引起阿圆的注意。   他还粗喘着气儿,侧了半边脸看她,问道:“你笑什么?”   许是因为太累,那声音也不复往日少年的清朗,软软糯糯的,倒是像只小奶狗。   这声音,配着那汗津津红扑扑蜜桃一样的脸,实在是比平日狂妄自大的模样可爱多了。   甄珠凑近了,飞快在他唇角又啄了一口。   “笑你可爱呀!”   于是,那红扑扑的蜜桃脸顿时从初熟变得熟透,红艳欲滴地仿佛滴出水来。   甄珠嘴角的笑便更大了,一边笑,一边整理着衣裳,遮掩好了,才低头瞄一眼还趴着的他,目光扫过他细瘦白皙,一看便没晒过太阳的手臂。   忽然挑眉问道:“你平时,是不是都不动的?”其实这话似乎根本不用问。   初见时,他可是爬个山都要坐着轿子让人抬上去呢,这些天虽然次次是骑马来,但从官署不管是到柳树胡同,还是到如今这新宅,骑马都不到两刻钟,算不得什么运动。   而她这话一出口,那方才还软糯香甜的小桃子,立时就把猫眼一瞪。   “你、你什么意思!”即便没力气了,阿圆少爷依旧努力抬起下巴,话里犹带着凶狠,只是那有气无力的声音,却叫这凶狠成了小奶狗的哮叫,没有半分威慑力。   甄珠捏了捏他手臂,嗯,肉软软的。   于是手托腮,含笑看他:“年轻人,尤其是男人,还是要多动些的,不然遇到危险跑都跑不快,你说是吧?”   阿圆的眼睛瞪地更圆了,半晌才哼唧着道:“……你等着!”   赶在日头完全转到西边前,阿圆终于离开了。   送走阿圆,甄珠回头一看狼藉一片的绣榻,哀叹一声开始收拾。   而这边,阿圆一到门口,就见到站在门口,却把脑袋低地像要扎进地上似的少八。   “你怎么来了?”他奇怪地问了一句。   然后便见少八抬头,脸颊微红,张了张口,却没说出口,旁边守门人终于逮住机会说话,奇怪地道:“公子,您刚来少八小哥儿就也来了,还进去找您呢,您没见到?唉,我说让人给小哥儿带路来着,小哥非不听……”   他话没说完,就见对面主仆两人的脸一齐红了,眼睛也都瞪圆了。   只不过,少八瞪他,阿圆瞪少八。   ——   到底是少八经的多,回官署的路上,脸色已经恢复正常,只是虽然百爪挠心似的,却也不敢问阿圆什么,只一心想着待会儿回官署得好好跟缺七说说。   而一边的阿圆,心情则不像他那么平静,心里羞恼,脸上却一本正经若无其事似的。   直到快到官署了,他心里才平静些,给自己心里做好建设,瞄了少八一眼,状似漫不经心地道:“刚才的事儿别跟别人说,尤其小七,省得她又跟母亲通风报信,到时麻烦死了。”   他撇撇嘴:“不过是玩玩儿而已,万一母亲叫我纳了她怎么办?”   “我会看上她?”他扬着下巴,一脸倨傲。   于是接下来几天,阿圆日日去找甄珠“玩儿”,而且还不叫少八跟着,缺七自然是不同意的,一再追问,得知是去甄家,虽然觉得没什么危险,却依旧放心不下,提议少八不跟也行,她得跟着——结果同样被阿圆轰走,照旧一个人都不带。   除了每日往甄家跑,阿圆还跟少八一块儿晨练起来,叫缺七少八都吃惊不小,纳闷一向懒得动弹的他怎么居然突然勤快起来。   不过这样也是好事,缺七又写信跟京城的夫人汇报阿圆情况时,还特地提到这点。   这样阿圆一连“玩儿”了许多天,京城的信又来了。   刚从清化坊回来,阿圆脸颊红扑扑的,跟刚喝了小酒似的,满面春风,意气风发,步子都比以前迈地更大更有力,看着倒比以往更精神了。   只是,看了京城来信后,这意气风发的模样顿时便消失了。   一旁的缺七还很没眼色地问:“公子,咱们何日启程?”   毫无疑问,这京城来的信,自然又是催促归京的。   阿圆有些烦躁:“这么急做什么?不才出来几个月?”   缺七劝道:“公子,也该回去了,您从未离家这么久,夫人思子心切,也是常理。再说大公……此间的事儿也了了,再留下去也无用了吧?”   阿圆抓了把头发,脸上烦躁更甚。   却忽然愣了下,旋即扬起头:“谁说事儿了了?”   “我来洛城一趟,都还没正式见我那好哥哥一面呢,好歹是亲兄弟,到了地头都不拜访,人家不得说我没教养?”   他双眼发亮,猫眼眯成弯月:“说起来,我住在这官署本来就不算个事儿,应该住到亲哥哥家啊,既然住了,怎么也得住个十天半个月啊,小七你说对不对?”   缺七愣愣地“啊”了声。   阿圆却越说越兴奋,挑着眉,一拍腿:“对,就应该住到哥哥家才对嘛!虽说他丢了方家的脸,但到底还是方家血脉,小爷我是那么无情的人么?多年不见,我可得跟哥哥好好叙叙旧呢!”   扭头便对缺七道:“你写信给母亲,就说我要在‘哥哥’家住些日子,好好跟他‘联络联络’感情!” 第37章 好与不好   日暮时分,悦心堂已经没有一个客人,一到点,新招的伙计便迫不及待地离开了,留下白日里被客人翻乱的书架都还未整理。方朝清见了,也没把伙计叫住,只自己踱到书架前,慢慢整理。   将被翻乱的书一一放回原处,书脊都立地整整齐齐,分毫不错。   书架整理好了,便挪到另一面放书画的架子。   画纸颜料,各色字画,更加凌乱地摆放着。方朝清轻叹一口气,开始收拾。   一边收拾,一边思绪忍不住飘远。   那次之后,他已经许久未见过她了。   甚至连消息也没有一丝。   她果然听他的话,没有再来,但连那个叫阿朗的孩子也没有再来过,也是,那次离开时她买了许多画纸颜料,短期内应该不用再出来采买了,再说,便是要买,又何必要来悦心堂,到处都是书画铺子,悦心堂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反而还因为方朝元而很有些麻烦。   她不来,他却忍不住关注与她相关的,于是便听说那铁匠被人打了,原本缠绕在她身上的传闻,似乎也因此而止息了一些,再后来,坊间又有了别的热闹事,不是刻意打听的情况下,他便再也没有听说过她的任何消息。   没有消息,便是好消息了吧。   他这样想着,便没有再去打听。   她过得好就好。   终于将所有书画整理整齐,夜色已经浸染了街道,他锁了悦心堂的门,慢慢走回方宅。   洛水上又响起丝竹歌吹之声,花船上挂起形形色色的花灯,映地河面明灯荧荧,如珠璀璨,船娘们倚在船头,露了半截雪白的手臂,甩着香粉腻腻的帕子,朝岸上招摇着。   与往常的任何一个夜晚都没有什么不同。   方朝清微微低着头走着,一袭灰色的长衫仿佛溶入沉沉夜色里,丝毫不起眼,路过的人也不会为他驻足,只临河花船上,一个船娘无意瞟到他,惊讶地美眸一闪,迟疑道:“咦,那不是……”   “莺哥儿,看什么呢?眼珠子都粘上去了。”其他船娘调笑着打趣。   那被叫做莺哥儿的船娘不理打趣,只伸长了脖颈,却见那人已隐没在暮色里,再也看不到身影。   不由幽幽一叹:“唉……”   方朝清自然没有注意到花船上的动静。   他径自向前走着,到了一点,忽地抬头向岸边一棵垂柳下望去。   果然便见一只写着“方”字的灯笼,和灯笼后那形销骨立般的身影。   他忙走上前。   “珍娘,怎么又来了?”他问道,接过她手里的灯笼。   崔珍娘蒙着面纱的脸腼腆一笑:“今日你回来的晚了些,我等不及,想见你……”   方朝清叹息:“新来的伙计还不太上手,我留在铺子里整理了一会儿,这才耽搁了。以后你若担心,便叫个下人来铺子找我,不必亲自来接我。”   说着声音又有些低沉:“大夫说你的身子益发不好了……”   崔珍娘眼睛一眨,几乎没落下泪来:“清郎,是我没用,连自个儿身子都养不好!”她身子微微颤抖着,一身秾艳的银红撒花织金裙子好似挂在竹竿上,随着她的动作空荡荡地漂浮着,益发显得人瘦地可怕。   方朝清不由心酸,握住她的手,温声道:“别气馁,慢慢来,兴许是大夫不好,咱们再换个大夫,总能养好的,再不然——就去京城找大夫。”   崔珍娘凝噎着点头:“嗯。”   方朝清叹了一口气:“走吧,时候不早了,你还没用饭吧?早上就吃的不多,晚饭还是要多吃点。”   崔珍娘脸色郁郁,然还是乖乖点头,一边握紧了他的手:“嗯。”声音有些发紧。   方朝清安抚地朝她笑笑。   两人相携而行。   只是,没走几步,便有方家仆人迎面跑来。   “夫人!”那婆子一见崔珍娘,便急吼吼地叫道,“家里来客人了!”   “客人?”   方朝清与崔珍娘齐齐疑惑地睁大了眼。   ——   到了方宅,还没进门,方崔两人便知道所谓“客人”是谁,也知道为何那婆子一副急吼吼的模样了。   方宅格局开阔,大门也气派,门前大片青砖铺就的空地,平日里空荡荡的,此时却显得有些热闹。   只见那大门正前方不知何时竟支了个棚子,周围有数人打着灯笼,将棚内照地通透明亮,远远便看到棚子里放了把太师椅,一个身着锦衣的少年大刺刺地坐在那太师椅上,正百无聊赖地打量着来路,少年身边还有几个人正与围观的路人说着什么,时不时爆发出一阵惊喝之声。   那报信的婆子一脸气愤地道:“……这位一来就大言不惭,满嘴喷粪,叫老爷夫人滚出来见他,奴婢们实在看不过,就赶他走,结果倒叫他倒打一耙,弄了这许多人在这儿,胡编瞎话说咱们方府不仁义,亲弟弟登门投靠倒把人打出去,糊弄的一群没脑子的信了他的话,倒败坏了老爷夫人的名声!”   崔珍娘脸色难看,看着方朝清,担忧地道:“清郎,他……怎么来了?”   方朝清只看着那人,神色难辨。   听崔珍娘问,他摇了摇头,缓慢往前走:“不用担忧。”   “他想来便来,我倒要看看他想做什么。”   方朝清和崔珍娘一现身,围观的人群便“轰”地退散,给两人让出一条路来,崔珍娘瞄了几眼,见有些便是左近的邻居,还有些整日游手好闲的混子,此刻都一脸兴奋地打量着他们两人和那棚子下的人。   她不禁往上拉了拉面巾,又局促地低下了头。   没有注意到她的不安,方朝清径直往那棚下的少年走去。   走近了,便见那少年唇红齿白,一双眼睛猫儿一样,锦衣玉冠意气风发,端的是翩翩公子少年风流。   不是阿圆是谁?   见他走来,阿圆嘴角蓦地咧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只是那笑容,怎么看怎么都看不出是要叫人开心的样子,倒仿佛充满了讽刺的意味。   方朝清脸色未变,一直走到棚前,已经能看清阿圆眼睫下的阴影,才开口。   他声音清冷,如寒玉相击:“方朝元,你来做什么?”   周边立刻响起小声的议论,“方朝清方朝元,听名字倒的确是兄弟啊。”   阿圆——不,方朝元,方朝元似乎没听到周围人的议论,嘴角的笑容愈发大了,目光在方朝清和崔珍娘身上打量了一遍,才咧着嘴笑道:   “哥哥这话说的,我来当然是来看望哥哥呀!哥哥离开京城五年,五年来对父母兄弟不闻不问,也是十分狠心了,但弟弟我可不像哥哥一样狠心,这不,来到洛城,便想着哥哥也在,就特地来登门拜访,看看哥哥如今过地怎么样了,谁知道一来便遇到恶奴,一听说我是方家人,便指着我鼻子骂,赶我出门。”   “真是,哥哥家的奴才就是这么教的?还是——”   他目光又转到崔珍娘身上,“听说方宅下人都是嫂嫂从京城带来的?崔府居然调教出这样的恶仆,看来崔家也是徒有虚名嘛?嫂嫂,你说是不是?”   崔珍娘身子颤抖,被面纱蒙住只露出的一双眼睛急速眨动着,张了张口,却颤抖地根本说不出话来。   方朝清揽住崔珍娘肩膀,“珍娘,别怕。”   又扭头冷声对方朝元道:“我过地怎样,不劳你费心。你若还要脸面,就立刻走。”   方朝元猫眼一瞪:“哥哥这话说的,我怎么不要脸面了?当年犯错被赶出京城的可不是我,哥哥是忘了自己做了什么?要不要我再提醒哥哥一遍?”   方朝清脸色惨白,深吸一口气,沉声道:“揭了我的疮疤,你便光彩了么?”   他微闭眼眸,眼里痛色闪过:“你和父亲……不是一直以我为耻?”   话声落下,那边方朝元没接话,只瞪着方朝清,半晌才狠狠地“哼”了一声,转眼又扬起笑容,笑地极为乖巧:“过去的事就不说了,哥哥,我今天可是诚心诚意来关心你、投靠你的,你看,我行礼都收拾好了,你总不会不收留我吧?”   方朝清一愣,这才看到那棚子下竟然真堆了许多行礼,怪不得要扎棚子,那些行礼堆在太师椅后都把棚子堆满了,黑压压一片倒真不是做样子。   他皱眉:“我过得很好,就不用你关心了。”   方朝元瞬时瞪大眼,刚刚装出的乖巧模样立时又变作了乖张:   “好?哪里好了?离家五年,一事无成,曾经的堂堂状元郎,先帝亲口夸过的‘御笔金钩’,不读书不治学,却操贱业与商旅为伍,还做什么砸什么,如今开个破书画铺子,竟然还靠卖春宫图发财?可怜没了春宫可卖,就立马又变得半死不活地……”   “你这叫过得好?”   他眼里甚至有了些恨,又笑地极为嘲讽:“你是不是忘记自己叫方朝清了?忘记自己曾经多意气风发不可一世了?”   “如今窝在这破地方,无人知晓,无人理会,庸庸碌碌蝼蚁一般地过日子,你这也叫过得好?”   他语速极快,却吐字清晰,没一个字含糊不清,一字字一句句,便如闷雷一般,一道接一道地砸在方朝清身上。   方朝清猛然胸口剧痛,耳朵轰隆欲鸣,酸涩的双眼几乎看不清眼前人影。   他张口,想要拦住他不要再说,然而方朝元已经片刻不停地再次张了口。   “哦,还有你这媳妇儿。”他看着崔珍娘,无视她惨白的脸色,和绿豆眼里惊恐的神情,笑地张狂又恶质。   “你是忘了表姐了么?当年你可是跟京城第一美人定亲的呢,多少人羡慕,如今呢?”   “不娶美若天仙的未婚妻,反而娶了崔珍娘,你说你过得好?嘻嘻……”   他又将崔珍娘上下打量一番,随即厌恶地扭开头,仿佛多看一眼都污了自己眼睛似的。   “你忘了当年你怎么说崔珍娘的?”   “你不记得,我可记得呢,你说‘我喜欢苗条些的女子,崔姑娘……丰润了些’。”   “嘻嘻,哥哥你可真委婉,嫂嫂当年哪叫‘丰润了些’呀,分明是胖成猪才对吧?”   “还有嫂嫂这模样——别说丑了,说丑都是抬举她,根本就是妖怪吧!你忘了?当年嫂嫂跟跟表姐可是因为相貌在京城齐名呢!不过一个是因为太美,一个是因为太丑!”   “哦,嫂嫂如今倒是瘦了,不过……啧啧,这一副骨头架子。”   “哥哥,我可有侄儿侄女了?”   “我怎么没听说呢?”   “怕不是嫂嫂不能生吧?!” 第38章 兄弟   围观众人已是一片哗然。   虽然都是凑热闹的,但谁也没料到竟能凑到这样的热闹。   那唇红齿白,看着就像仙人童子一样的锦衣公子,嘴巴一张便刀子一样,雪亮锋利,还淬了毒,一字一句,字字句句,全都化作刀子,片片割着方朝清和崔珍娘的肉,割地围观众人虽然八卦心大起,但仅仅是看着那两人,却也仿佛感受到那刀割般的痛楚。   有人不忍心地转过了头。   有人嘀咕着那锦衣公子嘴巴也太毒太不给哥哥嫂嫂留情面。   然而方朝元丝毫没注意周边人变化似的,依旧笑地讽刺,尤其又嫌恶之极地瞄了崔珍娘一眼。   “不过,哥哥你应该庆幸才对吧,幸好嫂嫂生不了,不然万一真给你生个孩子——”   “再万一孩子长得像嫂嫂一样。”他眉眼盈盈地笑着,却伸手做了个捂嘴欲呕的动作,“嘻嘻——会把人家接生婆吓死的吧!”   他的声音又清又脆,还带着些少年的清朗,带着笑说话时,便如珠落玉盘一般,干净利落又爽脆,听声音便叫人觉得是个好人。   然而,这会儿谁都不会把他当做一个好人。   好人不会说出这样恶毒的话。   有人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但更多的人,却是看着崔珍娘。   她蒙着面纱,形销骨立,不看脸也是骨头架子一样,而看脸——面纱上露出的部分,皮肤黑黄,眼如绿豆,再配上那焦黄稀疏的发,便是不看面纱下的部分,也看不出半分美貌。   而此刻,那露出的一双绿豆眼已经睁到了最大,眼珠颤抖一样左右疯狂转动,稀疏短浅的眉毛剧烈抖动着,像一只褪了色、身体还残缺不全的毛虫,被按住了死穴,疯狂地挣扎着,想要求得活命,然而谁会在意一条毛虫的生死呢?   它越挣扎,便越叫加害它的人兴奋。   就比如此时,看着她这模样,方朝元竟然拍手笑了起来。   “哈哈哈!”   他指着崔珍娘,好似看到一只可笑逗趣的猴子。   然而那笑声戛然而止。   “啪!”这是响亮的耳光声。   “砰!”这是清脆的倒地声。   方朝清的手心很麻,很痛,用尽全力的一掌,不仅被打的人疼,打人的人也疼。   他有些茫然地看了下手心,还未来得及对那张被他瞬间打地发红发肿,嘴角都流出血的脸说什么,便听身后“砰”的一声。   围观的人发出一声惊呼。   崔珍娘的丫鬟婆子们更是惊叫起来。   众人灼热的目光注视中,那疯狂挣扎的毛虫终于停息下来,绿豆眼也不再转动,而是突然直愣愣地,再然后上下眼皮一翻,那骨头架子一样的身子,便“砰”地一声,直直地向后倒去,倒在坚硬的石板路上。   石板与人肉相撞,本应该是闷闷的声音,但众人听在耳里,却诧然发觉那声音又硬又脆。   分明是一具骨头撞上石板。   “小姐!”   “我可怜的小姐呀!”   侍立的婆子丫鬟们愣了一下,才忽然回魂似的尖叫起来,一下子刺入方朝清的耳朵,刺醒他因为打人而生出的片刻茫然。   “珍娘……”他看着那倒下的人影,喃喃了下,忽然又转头看方朝元。   方朝元捂着脸,身子都被打歪了半边,一缕鲜血从嘴角流下来,流到弧度圆润,甚至还带着些婴儿肥的下颔,然后分成断线的珠子,一滴滴砸在青石板上。   他抬起头,眼里同样有些茫然,似乎还没反应过来自己竟然被打了。   他看着方朝清。   方朝清也看着他。   方朝清忽然开口,声音很轻很轻:   “你不是我弟弟。”   “我没有你这样的弟弟。”   说罢,他转身,脚步踉跄,却飞一般地向前跑,一直跑到崔珍娘身前,蹲下身,小心地抱起那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摔倒时面纱歪斜,露出一张鬼怪般面孔的崔珍娘。   崔珍娘眼皮紧紧合着,鼻息微弱,看着简直就像死了一般。   “珍娘。”他又叫了一声,忽然眼泪落下来。   “对不起。”他说。   ——   方朝清抱着崔珍娘进了方宅。   方宅的下人,除了飞奔着去找大夫的,也一股脑儿地进了宅子,然后将大门紧闭。   许是看没有热闹瞧了,围观的人群也渐渐地散了,散去时,各个摇头晃脑,心有戚戚焉。   门口便只剩下了方朝元一行人。   “公子。”缺七少八齐齐叫了出来,缺七飞快地拿出伤药和干净的手帕,上前要给方朝元处理嘴角的伤和被打肿的脸颊。   方朝元愣愣地,任由缺七动作。   “嘶!”   缺七只轻轻按了下他嘴角,便叫他一下子痛出声来。   少八握紧拳头,咬牙道:“大公子这一下也太狠了。”   方朝元似乎终于从愣愣的状态醒转过来,他看了少八一眼。   “小八。”他叫道,因为半边脸肿着,声音便有些含糊,不复之前的清朗,“你还叫他大公子?”   少八“啊”了一声。   方朝元忽然仰起头,叫缺七正给他上药的手猛地撒了个空,药粉洒落一地。   “他都不认我这个弟弟了。”   “早就不认了吧。”   “今儿更是说地清楚明白了。”   “你还叫他大公子?”   “我还叫他哥哥?”   “哈哈……”   他小声笑着,旋即又变成大声,笑地嘴巴咧到最大,圆圆的猫儿眼弯成了月牙。   然而那半边肿着的脸,以及流着血的唇角,却叫人怎么都感受不到他身上有一丝的快乐。   ——   方宅请的大夫很快便到了。   把过脉看过相,大夫松口气:“无妨,只是情绪过激,刺激太重,一时闭了窍,这才昏了过去,扎两针,再喝些镇定安神的药便无妨了。”说罢便令学徒准备银针等物。   又扭头看向方朝清:“比起这个——恕老朽直言,方老爷,令夫人身子原来的问题才是最糟糕的。”   “本来就有胎里带来的病,一年年地损耗着身子,偏又吃不下东西,进不得补……”大夫一脸无奈,摇了摇头,看着方朝清,有些不忍心地道,“再这么下去,要不了多久,夫人恐怕……”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   然而不必说下去方朝清也懂。   他紧紧咬着唇,几乎将它咬破。   扎过针不久,崔珍娘便醒过来了。   大夫又看了看她情形,开了些镇定安神的药,又从随身的药箱里捡了药材,交给方家下人,便摇着头告辞了。   方朝清坐在床边,一动不动地守着崔珍娘。   药熬好了,他端着碗,用瓷勺小心地搅着,吹去热气,用手贴着碗壁试过,温度正好时,才一口一口地喂给崔珍娘。   药太苦,崔珍娘的脸皱成一团。   他便将一旁备好的蜜饯塞进她嘴里。   “多少吃一些,压压嘴里的苦。”他轻声劝着。   崔珍娘梗着脖子将蜜饯咽了,模样与吃药并没什么不同,但眼里却泛出柔情与感动来。   “清郎……”她眼角含泪,凝噎地喊着他,没有半分反抗,乖乖地一勺勺地吃着那苦苦的药汁,和虽甜却因为厌食而更难以下咽的蜜饯。   方朝清朝她笑笑:“好好吃药,待会儿再用些粥,然后便睡觉,明日一早起来就都好了。”   半点没提方才在门前发生的不堪。   崔珍娘点头,泪水落入药碗,又混着药汁,飞溅着溅到方朝清干净白皙的手背上,留下一个个褐色的小点。   方朝清手腕微顿。   旋即便又舀起一勺药汁,小心地送入崔珍娘口中。   终于吃完药,方朝清又陪着她坐了一会儿,直到看到她脸上露出笑容,才起身回自己的房间。   刚起身,崔珍娘忽又拉住他的衣角:“清郎……”   她声音哀婉地叫他。   方朝清顿住动作:“怎么了,珍娘?”   崔珍娘神色凄楚:“今晚……留下陪我好不好。”   方朝清一愣,旋即温柔笑道:“当然可以。”   ——   丫鬟又去抱了一床棉被,铺在崔珍娘重金陪嫁的千工拔步床上。   这床是当初崔珍娘母亲还未去世时便给她备下的嫁妆,用的是百年的老沉檀木,有定心安神之效,平日做个摆件儿便能轻易卖上几十两,更何况那么大一整块儿木头,全剖了做床,只木材这一项,便价值上千两。   更不用提上面的装饰和雕工,这一个床,便抵得上一个小富之家的全部家资。   便是富贵如相府这样的人家,也少有陪嫁这么大方的。   丫鬟把被子抱来,方朝清接过来:“我自己来吧。”   他瞄了一眼,见崔珍娘睡在外面,他便将被子整整齐齐地铺在床的里侧,距离崔珍娘的被褥有半条手臂的距离。   床太大,这样的距离不算近,却也不远。   待丫鬟退出去,方朝清吹熄了灯,上了床,将被子拉直胸前腋下的位置,双手在胸前合拢,正要闭眼,忽又扭头对崔珍娘道:“珍娘,睡吧。”   说罢,他便闭上眼睛,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照出他模糊却又轮廓分明的侧影,从侧面看,每一道线条都像是天工之笔。   崔珍娘痴痴地看着他。   忽然轻声道:“清郎,你——恨我么?”   方朝清张开眼睛。 第39章 一夜   “清郎,你——恨我么?”   崔珍娘的声音并不好听,粗重沙哑,像粗糙的衣物与地面摩擦,即便放低了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听在耳里也叫人格外不舒服。   但方朝清已经习惯了。   再不好听的声音,再难以卒睹的容颜,日日听日日见,初时的惊诧不适便都渐渐消磨了,更何况当这人是你仅剩的、唯一的亲人时,便是再难听,再难看,也不会有人嫌弃。   方朝清自然也不会嫌弃。   他转过头,看着她在阴影里的脸,失笑:“恨你?我为什么要恨你?珍娘,别把那混账的话放在心上。”   崔珍娘沉默着,依旧定定地看着月光下他柔和完美的轮廓。   直到方朝清又快涌起睡意,她才突然又低低地道:“清郎,你应该恨我的……”   “方朝元有句话说得对,”她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微弱,听上去就像是用鼻息发声一般,“我……生不了孩子。”   方朝清一愣。   “我无法为方家延续香火,无法为你生下一儿半女,到你老了,也无法享受天伦之乐……”   “你该恨我的……”   “我……是罪人。”   “清郎,你……纳妾吧……”   阴影里,她卑微地垂下头,像一只淋了大雨的鹌鹑,瑟瑟发抖地将脑袋埋进同样潮湿的羽毛里,妄图以此汲取一丝温暖。   方朝清叹息。   “珍娘。”他轻声唤道,“不是早说过么?”   “有没有孩子不重要,方家那么多子孙,也用不着靠我来为方家延续香火。便是怕老来无依,也可以去善堂抱养,原先不是说等你身子好些了,有精力了,便去抱养一个么?”   他脸上露出微笑,“你若精力充足,再多养几个也无妨。孩子多些,也热闹些。”   又皱起眉:“纳妾的事更不要提,好好的一个家,平白多出一个人,不知要生出多少事端。更何况你性子弱,身子更弱,若是走了眼,纳了个心大的,说不定便怎么欺负你了。”   更何况,那些能够委身为妾的女子里,并没有能让他心动的。   而让他心动的……   他苦笑着轻轻摇头。   她那样一个人,怎么可能愿意当人妾室?   真是奇怪啊。   明明知道她出身不堪,明明知道她跟那铁匠不清不楚,但是,却从不会像市井传言那样,将她看做一个淫荡无耻毫无底线的女人。不需要开口询问,他便直觉地认定,她宁愿与单身男子不清不楚,也不会愿意卑微地将自己放在等同货物的“妾”的位置,与别的女人共侍一夫。   甚至觉得,哪怕是如今的他还是十年前的他,出身高贵,少年风流,意气风发……哪怕那时候的他,若开口让她做妾,她也不会肯的。   这种话,若是说出去,恐怕都会被人笑吧。   一个窑子出身,从良后还勾搭男人的女人,会拒绝这样的机会?   但他就是相信她会。   这并非莫名其妙的笃信,而是因为他感觉得到,她与他有着一样的骄傲。   哪怕被踩进泥里,哪怕是跌落谷底,哪怕身处困境朝不保夕,但那看似无用甚至拖后腿的骄傲也不绝会被摒弃,那骄傲支撑着他们哪怕潦倒,也不会去做自己不甘做不屑做的事。   所以他不会为飞黄腾达而蝇营狗苟,她亦不会为荣华富贵而甘为人妾。   他们,是一样的人啊。   所以,除非能给予对等的空间,足够的尊重,否则,永远也不可能在一起。   他低了眼眸,神色复杂难辨,嘴角却绽出一抹笑。   月光下,他的皮肤像白玉一样,泛着朦胧浅淡的光辉,每一丝线条又都精致美丽,那抹笑从嘴角起,延伸至脸颊、下颔、眉眼……像一朵白玉昙花,缓慢又艰难地绽放着。   崔珍娘看着他,秉着呼吸,然而呼吸却越发急促,粗重的喘息立刻让方朝清飘远的思绪拉回。   他唤道:“珍娘?”   在他看不见的阴影里,崔珍娘神色凄楚。   “清郎,还是纳妾吧……”她的声音有些瑟瑟,像是飘在寒风里,被风扯成碎片,支零破碎地。   “你总不能一直没人伺候……”她忽然捂住脸,声音里带上了哭音。   “清郎,你该恨我的,我对不起你,我连妻子该做的事都做不到……”   “可……我也不知道啊!我也不懂,母亲又去世了,没人告诉我,不然我不会嫁给你的……”   她断断续续地说着,甚至语无伦次,声音里却带着最沉痛、最发自心底的绝望,仿佛明知前路是悬崖,却还不得一直不往前走。   她又抬起头,看着方朝清完美的脸颊,脸上满是泪珠,“清郎,我多想与你做真正的夫妻 ……”   “哪怕……只一次……”她梦呓一般,若不是这夜足够寂静,若不是两人仅仅只隔半臂的距离,方朝清几乎无法听清她说了什么。   听清她的话,他愣怔了一瞬。   黑暗中,他摸索着握住她的手。   “珍娘。”他唤她的名字,“你不必自责。哪怕事先知道,我也还是会娶你的。”   崔珍娘顿时泣不成声。   方朝清摇摇头,躺正了身子,望着黑魆魆的房顶,侧脸平静如沉睡的山峦。   “况且,那种事情,没那么重要的。”   世人重欲,他亦不能免俗。   他曾青春萌动,也曾心猿意马,曾经深夜难寐,也曾梦里缠绵。   然而,他虽有欲望,却更知道这世上还有无数比欲望更重要的东西。   肉体的片刻欢愉,有也好,无也好,都只是一瞬间罢了,欢愉散后,又能剩下什么呢。   “无论如何,你是我方朝清的妻子。”他握紧她枯瘦如柴的手,“我答应过岳母,要爱护你一生。”   “睡吧。”   他带着微笑,阖上眼眸。   崔珍娘痴痴望着他的侧颜,脸上无声地流着泪。   半夜时分,方朝清忽然被惊醒。   “闭嘴、你们闭嘴!”   “我不是妖怪,不是妖怪啊……”   “去死,你们都去死!”   “爹爹、爹爹!”   ……   一声尖利过一声的哭嚎,恍如指甲刮在金属上,又像被装在麻袋扔在墙角的猫,不停地用爪子抓挠着,挣扎着,在寂静的夜里听着格外凄清渗人。   方朝清睁开眼,转身就看到身旁的崔珍娘像是犯了痫病一般,全身无法控制地剧烈颤抖着,甚至发出骨骼的“卡卡”响声,她身体蜷缩着,双手却握紧了,向着虚无的空气挥舞着,可空气里哪有什么东西可以打,她打不到东西,无法发泄,便往自己身上打,劈头盖脸地,丝毫不留力。   “啊啊啊啊!你们去死,去死!我才不是妖怪!”   “珍娘!珍娘!”   方朝清连忙抱住她,可她显然没有意识,一遇到阻挡,便剧烈挣扎着,原本打向自己的拳头像是终于找到目标,纷纷砸在方朝清身上。狂乱中的人力气格外的大,方朝清痛嘶一声,却更抱紧了她。   “珍娘,醒过来,快醒过来!”   “珍娘醒醒,没有人欺负你,我在,我在保护你!”   忽略胸口被拳头猛砸的痛,他牢牢箍紧怀里发狂的女人,将她的双臂束缚住,一声急过一声地唤她的名字。   崔珍娘慢慢平息下来,牙齿却还在打颤。   “我、我不是……我不是妖怪……”   “爹爹、爹爹……”她忽然尽力伸出手,抱住方朝清,疯狂的脸上泪流如奔。   “为什么老天爷要这样对我?”   “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对我?”   “我还不够惨么?”   “爹爹……”   “清郎……”   她流着泪,不断交替着喊着这两人,直到声音嘶哑不堪,方朝清拍着她满是骨头的背,像哄婴儿一样哄着,她才终于渐渐平静下来,身体像虾子一样蜷缩着,渐渐沉睡过去。   方朝清抱着她,脸上也无声地流出了泪。   一夜无眠。   ——   方宅门口,除了方朝元一行人外再无旁人。   处理好方朝元脸上的伤口,缺七有些迟疑的问:“公子,我们……去哪里?”这方宅,显见是进不去的了。   方朝元木木地坐在太师椅上。   大笑过后,他便冷着脸,再没有开口说一句话,连眼珠都一动不动的,哪怕缺七又按住他红肿破皮的脸颊和嘴角上药,也无法让他开口痛呼。   听到缺七的问话,他猫儿一样的眼珠才转了下,看着那大门紧闭的方宅,半晌,终于嘴角扯出一抹笑,却又牵动了红肿破皮的地方。   “人家不收留,咱们自然是灰溜溜地滚回去了。”   夜深了,万家灯火次第亮起,橘黄色的灯盏温暖而不刺目,门闾里传出一家家的说笑声,融洽而自在。便是过路的行人,嘴角似乎也总带着微笑的褶皱。   这样的夜晚里,一行人行色匆匆,打头的是一顶镶金嵌玉的轿子,轿子两旁是两个骑马的少年少女,最后是一长串挑着沉重行礼的挑夫。   从头到尾,没有人说话,像是一阵静默冷峭的风,从这温暖的千家万户荧荧灯火中穿过。   一直到日暮时才刚离开的官署。   官署里也亮起了灯笼,上好的灯笼纸新糊的灯笼,在檐下挂了长长一排,明荧荧的,照地比寻常百姓人家更加温暖明亮。   方朝元下了轿,少八上前拍门。   守门的小吏正在跟人赌钱,听到拍门声,立即窝了火,带着火气儿将大门打开一条缝,正要开骂,便看到门外的少八,以及他身后的方朝元,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方、方公子?”   “您不是今儿才……”   少八横眉怒瞪。   小吏惊诧的话顿时噎住,掩去惊讶的神色,换上谄媚的表情。   “哎、哎呀,方公子您终于回来啦,小的太激动、太激动了,今儿下午您走了小的们就舍不得,恨不得您再多住些日子!咱们这官署几时来过您这样的神仙人物,小的们真是恨不得一辈子伺候您!”   他说着夸张的话语,带着浮夸的笑容,皮肤泛着油光,橘黄的灯光下,这张平平无奇的脸不叫人觉得温暖,只显得市侩而庸俗。   方朝元忽然嫌恶地扭过头,夺过少八手中的马缰,翻身上马,马鞭狠狠一抽,胯下马儿顿时哦嘶声狂奔。   “公子!”缺七少八惊呼,“公子您去哪儿?”   马蹄达达,风中传来方朝元的声音,“去甄家,别跟来!”   ——   夜色深重,甄家大门处的灯已经亮了又熄,守门人睡得鼾声大作,猛然听到房门被拍地啪啪作响,咕哝抱怨着点灯开门,看到那一半清秀雪白一半肿如猪头的脸,立时瞪大了眼睛。   方朝元不管他,径直往里走。   守门人叫了好几声,也没能叫住他脚步。   甄珠的睡房在第二进,不用多久就能走到,这个时候她显然不可能在别的地方,方朝元便认准了方向,一直走。   很快,视线里出现一栋掩映在花木里的房屋,檐下只挂了一只灯笼,窗户里却透出融融的灯光,昏黄的颜色不够明亮,却似乎比官署那一排排的明灯更加温暖。   他瘪了瘪嘴,几乎是跑着去拍了门。   没一会儿,房门打开,穿着雪白寝衣的甄珠披散着长发,看到站在门外的人,目露微讶。   方朝元——阿圆又瘪了嘴,圆滚滚的泪珠忽然从眼眶滚落。   “我被欺负了!”他瘪着嘴,极其委屈地叫道。   ——   屋里点了灯,将不算大却精致的房间照地一室橘黄,甄珠引着阿圆坐在床上,又去倒了温热的茶水,递给他。   “先喝口水。”她说道。   阿圆抽泣着,哭得鼻头都红了,圆滚滚的猫眼更是第一次蓄满了泪珠,模样看着楚楚可怜极了——当然,要忽略那肿如猪头的半张脸。   他喝了口水,然后拉住还站着的甄珠,一把将她拉到床上,像抱枕头一样抱着她的身子,委屈地控诉:   “我被人欺负了,你都不着急,不问问我么?”   甄珠看着他凄惨的半张脸,轻轻摸了下红肿的地方,立刻引起他一阵痛嘶。   不由叹气,问道:“怎么回事?”   阿圆痛地咧嘴,一听她问,眼泪又滚落下来:“我被人打了呀!你看,打地多狠!从小到大,我还从没被打过!他却打我……还打地那么狠!”   甄珠问:“别人为什么打你?”   阿圆噎了一下,半晌才道:“……因为我骂他老婆丑,生不出孩子。”   甄珠秀目微瞪。   “他跟你有仇?”   阿圆愣了下,摇了摇头。   “那他老婆跟你有仇?”   阿圆瘪瘪嘴,再次摇了摇头。   甄珠叹口气:“那……你活该。”   阿圆瞬间瞪大了眼,眼里水珠再次聚集,旋即又低下头,什么也不说,只往甄珠怀里钻,毛绒绒的脑袋在她胸前蹭着,不一会儿眼泪就将她寝衣溻透,显出里面形状美好的轮廓。   他还抽噎着,却像藤蔓一样双手双脚抱缠着她,叫甄珠丝毫不能动弹。   他不说话,甄珠便也不说话,任由他这样纠缠着。   半晌过去,摇曳的烛火忽然爆了一个灯花,室内猛然一亮,旋即又再度昏黄。   甄珠胸前才传出闷闷的声音。   “对,我活该……”   “都是我活该……”   “他打我,不认我,都是我自找的。”   随着那声音传出,甄珠胸前又是一片濡湿,那紧贴着她胸口的脑袋颤抖起来,四肢却更加紧地缠绕住她,几乎像猎食的蟒蛇一样,紧紧地从缠绕着,似乎想将她融入他身体里,又或者将自己融入她身体里。   “可我还是难受。”他抬起脸看她,肿了半边的脸沾满泪水,看上去可笑又可怜。   “你……抱抱我。”   他稍微将双手放松了一些,让她的手臂得以动弹。   甄珠叹口气,抱住他。   “难受就睡一觉吧,睡醒了,就不难受了。”   他瘪着嘴,带着满脸泪水,像个小孩子一样乖乖地点头:“嗯。”   两人到床上躺好,没有分被窝,甄珠吹熄了灯,阿圆便缠了上来,在黑暗里亲着她的脸,摸索着她的身体。   感受到少年的欲望,甄珠握住他作乱的手,“别闹,不是受伤了?”   他一顿,旋即委屈地道:“脸受伤,那里又没有受伤!”   甄珠摇头笑笑,不再阻挠,任他施为。   黑暗里,他像一头急切的小兽,啃咬着她,抚摸着她,冲撞着她,不知餍足地一次又一次,将她送入云端海底,眼前星光闪烁,耳中只听得到他的急促的喘息。   直到月上中天,街道上传来打更声,他才终于精疲力倦地停下,一身汗湿体液地紧紧抱着同样一身汗湿的她,抱得那样紧,叫她想稍微清理下都不能。   她叹气,反手也抱住了少年。   一夜沉眠。 第40章 拒绝   阿圆醒来时,已经是天光大亮。   他揉揉眼睛,看着床铺摆设,半晌才反应过来身处何处,一扭头,便看到甄珠。   她伏在窗前的桌案上,低着头写写画画,不时抬头望,不时低头画,深深浅浅的光影落在她身上,随着她举手投足而氤氲动荡。   没有人服侍,阿圆自己胡乱套上衣服,起了身,跑到她身后,抱住她。   “你在做什么?”他把下巴放在她肩头,声音还有些困倦。   甄珠头也不抬:“画画啊。”   阿圆低头。   桌上平整地铺着一张画纸,上面画的东西很简单,就是眼前的窗棂而已。   只不过,经过画面取舍与色彩和光线的渲染,本来普普通通的窗棂,似乎顿时鲜活生动起来。   画面上日光和煦,明朗的光线透过形状繁复的窗棂照进来,清晰地照出窗棂的形状,有葫芦仙桃,有石榴百子,有松鹤延年,有菱花折扇……窗外的景色被这些窗格分割着,仿佛被一幅幅形状各异的画框框住,阳光与窗景,仿佛最好的搭配。   可再好,也只是个破窗子而已啊。   “这有什么好画的?”阿圆嘟哝着,下巴紧贴着她脖颈,磨蹭着,感受着那温热的颈肉与脸颊相贴,不由惬意地眯起了眼,双手顿时不规矩起来,从她宽松的领口探了进去。   “别画了,来陪我。”他软软地道,晨起时的声音又软又糯,像只撒娇的小猫,还有那作乱的爪子,大清早地就撩拨,叫人心浮气躁,哪里还忍心拒绝。   然而甄珠就是忍心拒绝。   “别闹,等我画好再陪你玩儿。”   阿圆委屈:“今天不画不行么?那破窗子有什么好画的,而且它就在那里,又不会跑。”   甄珠摇头:“一天不画就会手生的。”   说罢,她拿出他作乱的爪子,又低头细细地描画。   桌面放着笔山,笔山上放了大大小小十来支笔,有狼毫紫毫兔毫,甚至还有黑黑细细的木炭削成的笔,还有一个敞口方格盒子,里面盛着许多阿圆见都没见过的颜料。   就是画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窗棂,她都小心谨慎地选择着笔和颜料,仿佛在画什么传世之作似的,专注地连一点注意力都不分给他。   阿圆瘪了瘪嘴,伸出手又想捣乱,看到她认真专注的侧脸,忽然又缩回了手。   就那么在背后抱着她,静静地看着她画。   直到画完最后一笔,她轻轻舒了一口气,嘴角露出微微的笑意,那阳光下白皙的脸如珠玉生辉。   阿圆愣了一下,旋即便听她道:“阿圆放手,我要收拾一下。”   阿圆愣愣地放开她的腰,就见她收拾好笔山和颜料盒,然后又轻轻吹着刚画好的画,待墨迹干了,便将那刚画好的图,卷好放到进桌案旁的画缸里。   而那画缸里,已经放了至少几十幅画。   阿圆好奇地随便抽了几卷,便见无外乎都是些日常所见之物,什么桌椅杯盘,窗棂屋檐,再简单单调不过的东西,在他眼里,俱是没什么好看,更没什么好画的。   甄珠见他翻那些画,笑道:“这里面都是些练手的基础静物写生,没什么好看的。你想看的话,我带你看别的。”   相处久了,她自然知道他对画的评判标准是怎样的。   果然阿圆便好奇地问:“还有其他的?”   甄珠笑:“自然有。”   于是,阿圆第一次进了甄珠的画室。   之前在柳树胡同,拢共就没几间房,画个春宫图都还得在卧室里偷偷摸摸地画,何谈什么画室。但现在情况不同了,房子多地根本住不完,甄珠自然不会再委屈自己,便在自己院子里弄了个画室,往日里阿圆只白日匆匆地来,一来就跟她腻歪到床上去了,竟然都没发现她这个画室。   画室是原本两间屋子打通,除了一条书案,几个书架,便再没有别的摆设,格局开阔轩敞,八扇对窗一字排开,使得画室里光线十分明亮,地面上铺着打磨光滑、上了清漆的木板,擦拭地光可鉴人,以致阿圆一到门口,便被甄珠强制着脱了鞋才能进去。   一进去,便看到墙上挂着、书架上摆着、画缸里盛着的无数幅画。   有人有景,有水墨有油画,有长幅有短幅……仿佛进了书画铺子般,只不过这所有的画,都叫人一眼就看出来都出自一人手笔。   而进了这画室,甄珠便像鱼儿入了水,连表情似乎都更放松了些。   她指着那墙上架上的画,一一跟阿圆介绍着,说到她自觉满意的作品时,脸上的快活和骄傲也丝毫不加掩饰的。   阿圆愣愣地跟随着她的脚步,将这琳琅满目的画室走了个遍,也将她那不知画了多少日日夜夜的画,看得七七八八,甚至墙角那堆看上去许久没动过的春宫图,都被他瞅到了。   看到那春宫图,他忽然有些心虚,悄悄别过了头,脸色也微微红起来。   甄珠还以为他害羞,不禁笑着调侃了他几句。   往日坚决不肯落下风的他,此时却呐呐地,红着脸任甄珠调笑。   待甄珠调笑完了,他不禁问道:“你……很喜欢画画?”   甄珠点头,语气里都带着轻松快活:“当然啊。”   从小到大,白昼黑夜,她的生活里唯一从未缺席的便是画画,父母猝然离世后的那两年,她拒绝所有友人的陪伴,却将自己关在画室里没日没夜地画着父母生前的音容笑貌。   于她而言,画画固然也是为了生存,但更是爱,是依赖,是她赖以证明自己存在于此世间的东西。   世人将子女当做自己生命的延续,但对她而言,她的画便是她生命的延续。   终有一天她会老去,她的皮肉会成泥,她的骨骼会腐朽,但是,若是有幸,或许直到很多很多年后,她的画或许仍旧被妥善收藏,仍旧能为某个人所欣赏。   这就是她毕生所愿。   她微笑着,脸上映着璀璨阳光,整个人好像也在发光一样。   阿圆自然不知道她心中所想,只是看着她的侧脸,又看向满室的画。   画室虽不大,但已经被堆地满满当当,显然是只画不出,不出几月,恐怕她又要多添置不少书架画缸了。   而无论再添置多少书架画缸,这琳琅满目的画,统统只能堆在这里,无人得见。   她方才那样快活地为他介绍,分明是喜欢将自己的画作给人分享欣赏的。   也是,文人画师,哪个不希望自己的作品流传天下,为人所欣赏呢?   就像方朝清曾经为她做的那些规划一样,让她的画为世人所知,让她的名为世人铭记,让她成为天下闻名,甚至名留青史的一代大家。   这些,也是她所希望的吧……   心虚的感觉越来越重,同时胸口涌上一股热血的冲动,这冲动叫他脱口道:“你想成名么?我帮你好不好!”   甄珠讶异地看着他。   阿圆脸颊有些发烫,双眼却发亮。   “你画地那么好,比很多徒有虚名的画师好多了,我家在京城,在南阳,还有江南都有书画铺子,而且我爹和叔伯们……很有声望,很多人都巴结他们呢,你要出名,只要我爹开口说一句喜欢你的画,就会有无数人捧着银子登门求你的画。”   他越说越兴奋,脸颊通红,仿佛已经成功在望了似的,说完一拍手,亮晶晶的猫儿眼看着她,问她:“——好不好?”   甄珠愣了下,旋即轻笑。   却摇了摇头:“不用了。”   阿圆立时瞪大了眼睛:“为什么?!我想帮你!”   甄珠叹了口气,却还是坚决地道:“阿圆,谢谢你,不过不用这样,我不需要如此。”   阿圆不解:“为什么不需要?你不想出名么?不想像那些大画师一样,一幅画就卖上百两银子么?”他指了指画室,又指了指窗外,“等你出名了,能买比这好一百倍的宅子!”   如今这宅在虽然比柳树胡同那小破院子好上许多倍,但在阿圆眼里,还是十分拿不出手,连他家随便一个别院都比不上,可这一个院子,就掏空了她大半积蓄吧?不然也不会连仆人都寒酸地只有那么小猫三两只。   甄珠失笑,坦诚地点头承认:“你说得对,我想出名。”   “但是,我不希望依靠你和你背后的家族出名。”   阿圆圆圆的眼睛瞪成满月:“什么意思?”   甄珠叹息。   叹息后,忽然笑着问道:“阿圆,你叫什么?是什么身份?”   阿圆张嘴,冲口道:“我、我叫——”   然而接下来,便是憋红了脸颊,却也无法说出接下来的话。   而甄珠也阻止了他继续说下去。   她笑着:“看,你我连你叫什么都不知道,连你的具体身份是什么都不知道。”   看阿圆依旧红着脸,瞪着眼,她忽然伸手搂住他脖颈,“不要着急,也不用告诉我。”   她在他耳边轻声道,温热的吐息喷在他颈间,话声落下,突然便伸出舌头,在他耳边舔了一口。   又贴紧了他,用身体撩拨着他。   晨起时的欲望本就没有发泄,她这么一撩,立时叫他眼睛都红了,旋即反客为主,伸手搂住她腰身,小狗一样抱住她啃了起来。   她轻笑起来,也不反抗,反而配合着,撩拨着,任由他把自己压在身下:“阿圆,不要把事情弄得那么复杂。看,这样不就很好么。”   只要维持这样简单的关系就好了啊。   男女关系里,一方一旦承了另一方的情,甚至产生事业上的交集,那么分开时,就总不如简单相处来地干脆利落,甚至产生无数的纠纷。   她并不是蠢笨的人。   相识以来,阿圆便掖掖藏藏的,她只知道他叫阿圆,知道他来自京城,出身显赫,在洛城不过短暂停留,迟早会回到京城。   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连真实姓名都没有对她透露。   或许是因为身份心存顾忌吧。   她没有用心揣测过他这样做的意图,因为,她并不在意。   反正他迟早要离开,迟早要与她结束。   而那时,她与他就再无关系,他回到京城,继续做他的锦衣纨绔,她留在洛城,继续过她的逍遥日子。   既然要断,就要断地干脆利落。   但一旦掺杂了其他,若再要断开,便意味着无穷的麻烦。   她吻着他俊俏的眉眼,身下容纳着他,身体无限紧贴着他,思绪却渐渐飘远。   这场对话,以一场酣畅淋漓的欢爱收尾,事后两人相拥着,躺在画室原本光洁此时却被他们弄地泥泞的地板上,阿圆累地一动不想动,但身体疲累了,脑子却清醒了。   方才她的话,什么意思? 第41章 不挽留   阿圆低头,看着怀里的她。   因为欢爱,她雪白的脸颊透出一层薄红,细小的汗珠布满脸颊,仿佛雨后海棠,粉白映着娇红,雨水里浸润出极致的娇艳。可她闭着眼,抿着唇,脸上除了欢爱余韵便再没有其余丝毫表情,看也不看他一眼。   为什么不问他的名字?为什么不要他的帮助?   若说不缺钱,可之前她明明跟方朝清合作,现在不过换成他而已,为什么方朝清可以,他就不可以?   而且不止是他,自从悦心堂停止卖她的春宫图后,如今不知多少书画铺子都在找“风月庵主人”,希望代卖“他”的画作。若非知情的人只有方朝清和悦心堂那两个伙计,而那两个伙计又已经丧命,只怕如今甄珠家的门槛早就被踏破了。   她不应该不知如今这情况,但却一直没有与任何书画铺子接洽过,是不准备再画春宫谋生,还是——准备等“方朝元”走了,再继续与悦心堂合作?   阿圆的眉毛纠结地拧成一团,想起这个可能,心里便闷闷地,说不出的不舒服。   看着她的呼吸越发沉稳细小,眼看就要睡去,他忙摇了摇她肩膀:“喂,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你不想赚钱,不想出名么?”   怕她误会,他又说道:   “不是靠不入流的春宫出名哦,是正正经经的,成为达官显贵追捧的大画师!”   甄珠本来快要睡着了,被他一吵,不得不翻开眼皮,困倦地看了他一眼。   “别闹。”她说道。   “阿圆,不要想那么多,现在这样就可以了。”   她懒懒地说道,然后又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便发出舒缓绵长的呼吸声,显然已经睡着。   徒留阿圆瞪圆了眼睛看着她,瞪久了,他终于也扛不住疲惫的身体,便噘着嘴,抱紧了她一起睡去。   醒来已经到了午饭时分,门房传来消息,缺七少八找来了。   看着依旧抱着她不撒手,连衣裳都不穿的少年,甄珠疑惑地问:“你不回去?”   阿圆摇头摇地坚决:“不回!”   说罢又往她身上腻歪,委屈巴巴地道:“本来想去投靠亲人的,结果他不认我,还打我,只能灰溜溜地回官署,你不知道,官署冷冷清清地,人人都对你笑,可没一个人笑地真心,当面奉承我,扭头指不定怎么骂我呢!所以,我才不回!”   又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看着她:“你收留我好不好?”   甄珠失笑,哪怕知道他言语里多有夸张,仍旧无可无不可地点了头。   然后立刻被少年像小狗一样啃了满脸。   接下来几日,阿圆便赖在了甄珠这里。   以往都只白日来,不到傍晚便回去,如今却是日日夜夜都跟她缠磨着,不知怎么,比以前缠人了许多,若说以前像高傲的猫,如今便像驯服的小狗,还会围着甄珠撒娇卖乖,倒是很讨人欢心。   除了需索无度了些,像是抓紧时间,生怕以后没机会了似的,不分白天黑夜地欢好,别的倒没什么让甄珠困扰的。   应该是快要离开了吧。   从他反常的表现,甄珠心里隐隐有了这样的揣测。   只是依旧不甚在意。   早就做好了准备的事情,如今真到头来,便并没有多么难以接受。   果然,不过两天,缺七又给阿圆送了次信,看过信后,阿圆一言不发了好久,然后不顾甄珠还在画画,霸道地压到她,便在画室里胡天胡地起来。   激情过后,两人气喘吁吁,疲累不已,阿圆抱紧她,闷闷地道:“我快要走了……”   京城催地急,而他已经没有任何理由拖延下去,多则四五天,少则两三天,总归要走。   甄珠愣了下,随即微笑祝福:“一路顺风。”   阿圆委屈地瞪大眼睛。   “你就只想对我说这个?”   甄珠失笑,“不然呢?”又眨眨眼睛,“挽留你么?挽留的话,你就会留下么?”   阿圆气闷地说不出话,手臂却愈发抱紧了她。   是的,他们都知道,他不会留下,无论挽留的话说地多么情真意切,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可是,他还是想听她挽留一下啊……哪怕只是一句话。   而不是这样洒脱地,好像……他只是个无关紧要的人一样。   他忽然将脑袋埋进她颈间,像风雨来袭之际,雏鸟钻到亲鸟的羽翼下,汲取着温暖和柔软。   甄珠揉着他头顶柔顺的黑发,心里到底还是有了些淡淡的不舍。   再怎么洒脱,也不可能全无感情,虽然他们这段关系的开始不怎么样,他又对她并不坦诚,但起码,这段关系里她是愉快的。   她低头,却没有亲他那花瓣一样的唇,而是只亲向他的眼睛。   他闭上眼。   “阿圆,祝你好运。”她微笑着在他耳边道。   说罢,便闭上了眼睛,任疲累的身体将她带入沉眠。   感受到那温润的唇离开眼睛,阿圆睁开了眼,心里却愈发难过。   直到这时候,她还是没有问他的名字。   这两天他也又提起几次帮她卖画的事,她的态度却始终如一。   所以,这次回去京城,除非他再来洛城,便跟她再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任何交集了吗?   他忽地一愣,醍醐灌顶一般,几天前没有想明白的事情豁然开朗。   “阿圆,不要把事情弄得那么复杂。”   “看,这样不就很好么。”   她笑容甜蜜,身体热情,叫他昏了头脑一样被欲望裹挟着,只知道索求着她,而她回应着他,声音却始终冷静,温柔地对他说出这样的话。   那时他不懂,此刻却忽然懂了。   不想把事情弄得复杂——因为在她心里,与他只是一场露水姻缘。   这样就很好——因为分别后可以各回各位,彼此不相打扰。   她就是这样想的么?   他回京城,她留在这里,他再也无法关涉她的生活,她却可以自由自在地,想勾搭哪个男人就勾搭哪个男人,就像之前那铁匠一样,也能想跟谁合作卖画就能跟谁合作,就像之前与悦心堂合作一样。   圆圆的猫儿眼睁到最大,呆愣愣地看着她的睡容,然而除了安详,什么也看不出。   阿圆又愣了许久。   他的身体很疲惫,却怎么也睡不着。   目光拂过她身上每一寸皮肤,直看得眼睛发疼,才强忍着将视线转移,漫无目的地在画室里逡巡着。   直到忽然定格在一张字画上。   那是张普通的山水画,只是山形水势跳脱肆意,颇有灵性,而山水只占了画幅的一小半,另一半却是留白处的一首山水诗。   诗也不是重点,而是写诗的字。   那字写地飞扬跳脱,潇洒肆意,恰与那水墨山水相呼应张,字画浑然如一体。   阿圆一眼就看出,那字是临的《登临贴》,笔形走势乃至笔意,与那人当年的字,都有七八分相似。   他小心抽出压在甄珠脖颈间的手臂,悄悄地站起身,凑近了去看那画,果然越近,便越能看出那字里行间,十分浓重的模仿《登临贴》的痕迹。   他回头看了还在安睡的甄珠一眼,踌躇了一下,随即悄悄在画室里翻找起来。   没过多久,便在书案角落里找到要找的东西。   一本薄薄的字帖。   字帖里面的字纸发黄轻薄,显然已经有了些年头,且是时时翻用的,但书封用牛皮纸仔细包了,里外都无卷边,显然,字帖主人对这字帖很爱惜。   翻开字帖,便看到那与墙上字画里如出一辙,却更圆润成熟,也更飞扬肆意的笔迹。   “辛酉年廿月初三,吾登泰山,临沂水……”   看到第一个“辛”字,阿圆便顺畅地默诵出下面的字句来,然只诵了几句,便忽然又闭上了嘴。   他阖上字帖,忽然回头看了眼甄珠,然后做贼似地将它揣进怀里。   ——   甄珠醒来时,阿圆不在,问门房,说是出门逛去了,倒叫她有些稀奇。   这几日他整日地缠着她,根本没出过门,现在出门……是真的要走了么?   或许下次来,便是道别了。   甄珠愣愣地想了一会儿,便一个人用了午饭。   这几日寝食坐卧都有阿圆在一旁,要么身躯交缠,要么叽叽喳喳嘴里从来不停,此时突然又只有她一个,倒是有些不习惯了。   用过午饭,因为上午已经睡过一觉,这会儿倒没了午睡的念头,甄珠顿时有些百无聊赖,去到画室想画画,想起这几日阿圆总跟她说卖画的事,再看看已经堆积满室的画,便有些认真地考虑起以后的出路。   坐吃山空肯定是不行的。   虽然之前跟悦心堂合作赚了不少钱,但买宅子就花了一小半,剩下的银子若还照以前在柳树胡同的过法,自然可以撑很久,但如今换了大宅子,又有了下人,开销也比以前大许多,更不用说有钱了她也不委屈自己,不说过得多奢侈,但吃穿住用都是能用好的就用好的,如此一来,想维持如今的生活质量,剩下那些钱迟早也会用完。   况且,正如阿圆所问,她难道不想出名么?   她并非无法忍受孤独,哪怕画的画无人欣赏,也不会因此就停笔,但既然能被世人欣赏,又何必闭门自关?   没有悦心堂,她也该考虑再寻找别的合作伙伴了。   而别的合作伙伴……   或许该问问方朝清,打听打听他之前说的那个人品可靠的书画铺子东家了,虽然对方究竟如何谁也不能保证,但起码是方朝清认识的,还是略微有一些保证的,总比她无头苍蝇似的上大街乱找地好。   想到这,她拿了纸便想写信,只是刚提笔,便又放下了。   ——为她和方朝清传信的阿朗已经不在了啊。   她愣了下,想起那个孤身去了京城闯荡的少年,心头有些思念。   上次收到他的信,还是两个月前,说是到了京城,正准备考武举,之后便再无消息。   也不知如今怎么样了。   他到了京城也没个稳定的落脚地,便是她想去信问他,也不知往哪里送信。   想着千里之外京城的那个少年,甄珠许久才回过神来。   思绪转回方才所想,她便改变了主意。   ——没有阿朗送信,那么就亲自去悦心堂一次吧。   说起来,搬家的事都还没跟他说呢,还有《登临贴》,那么久了,也没有还他。   想到这里,甄珠便起身,走向书案。   《登临贴》是她每日都会临的,因此便放在画室的书案角落里,从未挪动过位置。   她下意识地伸手去拿,手却在半空滞住了。   ——字帖呢? 第42章 表姐   天方过午,正是白日里人最困倦的时候,悦心堂本就冷清,此时更是没什么客人。   方朝清却不困,看两个伙计瞌睡地不行,还让他们自去内室里歇息一会儿,自个儿在前面守着铺子,左右无人,也不用费心什么,依旧是坐在柜台后面看书。   除了看书,他似乎也没什么可做的了。   他从小就不是多喜欢玩闹的性子,就喜欢一个人清清静静地看书,练字,后来长大,能一个人到处走了,便喜欢登山临水,揣摩山形水意,将之融入书法中。   但如今他已经很少出去游玩,又无别的事可做,整日地便只能看书,悦心堂所有的书,他几乎都看过一遍。   甚至这些天,他已经开始看医书。   那日被方朝元闹过后,崔珍娘刺激太重昏厥,夜里又做噩梦,到了白日里依旧魂思不属,更加吃不下饭,本就病弱的身子愈发难以为继。   她胎里便带了顽疾,以前大夫说若是放宽心怀好生将养,兴许还能活到半百之年,然而成年累月地不好好吃饭,又心思过重,心力交瘁之下,只怕寿命难久。   方朝清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不懂医,只会用言语开解劝慰,但那似乎毫无用处。如今眼看她的身体每况愈下,便是再不懂医,他也还能硬着头皮啃书。但他再怎么啃医书难道还能比得上大夫么?所以,不过是但求心安罢了。   正低头看书,忽然听见脚步声。   这脚步轻快随意,只听脚步声,便知道不是个成熟稳重的。   他百般无聊地心里猜测了下来人秉性,抬起头。   视线里首先出现的,是一袭耀目刺眼的锦衣。   他眉头一跳,视线上移,然后便看到了那张唇红齿白,分明很讨人喜欢,然此时在他眼中却格外叫人厌恶的脸。   ——阿圆,亦或者说方朝元。   方朝清眉头皱起:“你来做什么?”   阿圆却不回答他,只背着手,大爷似的在铺子里转了一圈儿,时不时地对着铺子嫌弃地啧啧。   转到柜台西侧,看到那红绸盖着,丝带系着的画轴,还好奇地上手拉丝带。   “够了没有。”方朝清一把抓住他手腕:   “方少爷若是无聊,尽可去别处逛,小店寒酸简陋,恕不接待。”   阿圆斜眼看他,旋即冷笑:“方老板就是这么对待上门的客人的?”   又“啧啧”着摇头晃脑:“怪不得生意冷清地没一个客人!也是,背靠大树好乘凉,有个嫁妆丰厚的老婆,哪里还用得着苦心经营,学什么圆滑手段,还能维持着高高在上的清高架子,当自己是个世外闲人呢!”   方朝清眼里怒火微聚,放了他手腕,扬起手。   “你又想打我?”   阿圆仰起头,将那一半刚将养好几天,嘴角的疤都还未褪尽的脸颊凑到他身前。   “好,你打啊!”   他冷笑着:“不是说你的手废了?连字都写不了了?呵呵,明明还很有力气嘛,提不动笔,倒是打得动人?当初打死人也是用的这只手吧?看来方老板真是走错路了,当年就该去考武举呀,说不定还能再考个武状元呢!”   他冷笑着,语气嚣张,字字诛心。   然而这样近的距离,这样亮堂堂的白日,方朝清却分明能看到他的嘴唇微微颤抖着,圆圆的猫儿眼里瞳孔大睁,清澈的瞳孔里还映着他的影子。   方朝清愣了一下,看着他,又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腕。   这一愣,便叫阿圆挣脱了他,又满脸不屑地伸手拿那画架上缠着红丝带的画轴。   “哗啦”一声,画轴在两人面前展开。   ——拙劣的画工,交缠的人体,分明就是一幅坊间最常见最不入流的春宫图。   这下轮到阿圆愣了。   方朝清劈手将画夺过来,低声微怒:“你到底够了没有!”   阿圆愣愣地,看着方朝清小心地将那拙劣不入流的春宫图重新卷好,又拿丝带缠了,再仔细放回书架,拿红绸盖上。   他身形俊挺磊落,面貌清隽,哪怕穿着最不起眼的灰扑扑的长衫,全身上下无一饰物,也盖不住浑身的文雅书生气,那小心卷起画轴的动作,叫人看了便觉得那画定是什么珍稀名画,传世精品。   然而事实上,那不过就是一副最拙劣最不入流,坊间市价不过百十文的春宫图。   阿圆握拳,愣过之后,脸上冷笑更甚。   “原来……方老板还在卖春宫图啊。”   “怎么,尝到好处,舍不得了?”   “可惜,没了‘风月庵主人’,这种不入流的破玩意儿,谁都不稀罕吧!”   ……   方朝清深吸一口气,转过身,回到柜台后,又拿起放在放下的医书。   竟是任阿圆说什么,都不再看他一眼。   阿圆气急:“怎么,说不过就当缩头乌龟了?!”   方朝清目光聚在医书上,不管看不看得进去,却是一个眼神都不给他一个。   阿圆劈手躲了那医书,瞟了一眼,夸张地笑了一声,随即掼在地上。   “噗,你居然在看医书?”   “是想找法子治好你那病秧子骷髅鬼老婆?叫她多活几年?还是想叫她给你生个小妖怪?”   方朝清终于抬头,语气平静无波,眼里却凝聚着怒火:“方朝元,随便你怎么说我都行,别侮辱珍娘。她没有对不起你什么,更不欠你什么。”   阿圆瞪眼,一脸乖戾:“她怎么没有对不起我了?长那么丑还叫我看到,每次看到她都恶心地吃不下饭,这还不叫对不起我?再说,我哪里侮辱她了?叫她病秧子骷髅鬼就是侮辱?实话实说也叫侮辱?好,那你把全天下人的嘴巴都堵住啊!不然就算让全天下人评说,崔珍娘也都是病秧子、骷髅鬼、丑地像妖怪!”   方朝清忽然站起身。   阿圆不由后退一步。   方朝清定定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   “仗着口舌之利,平白指摘侮辱一个弱女子——”他语气平静,声音平稳,只有袍袖里的手微微颤抖着。   “当初我就是这样教你的?”   “阿圆……你太令我失望了。”   他看着他,直视着他的眼睛,两双不似又相似的眼对望着,如此近的距离,彼此都能看清眼底最深处的情绪,容不得一丝逃避隐瞒。   唤出“阿圆”两个字时,方朝清眼里的一抹痛色没有逃过阿圆的眼睛。   阿圆呆愣愣地,忽然,眼睛里大颗的泪珠滚落。   他也不去擦拭,就任由它滚落。   他长了一副唇红齿白观音座前童子的讨喜模样,尤其那双猫儿眼,圆圆的,黑眼珠大大的,哭泣时便成了楚楚可怜的下垂眼,叫人看了就不忍,恨不得将他抱在怀里好生哄弄一番,再不叫他哭。   从小到大,他也确实是这般待遇。   他一哭,所有人便都妥协了,宠着他,顺着他,他便是要天上的星星,也要想方设法地给他摘下来。   便是方朝清,小时候也这样宠着他。   可是,现在已经不是小时候了。   他不是人人宠着的小娃娃了。   他哭了半晌,直到眼泪止了,方朝清都没说一句话,只冷冷地、无动于衷地看着他。   而阿圆收了眼泪,哑着嗓子,眼里带着讥讽:“是……崔珍娘是没对不起我,可是,她对得起表姐么?”   “不是她,表姐不会嫁给姓周的那个畜生,不是嫁给那个畜生,表姐会死?   “你知不知道,直到出嫁前,表姐都还希望你改变主意来娶她!”   “她不嫌弃你坐过牢,不嫌弃你功名被废,不嫌弃你断了手再也写不出让她喜欢的字,她从来不嫌弃你,拼死跟家里人反抗,可你——却为了报恩,娶了崔珍娘那女人?!”   “若不是崔珍娘挟恩求报,你会娶她?!”   “所以我讨厌她,我恨她!有错么?!”   阿圆瞪大了眼,仰着头,竭力不让刚刚止住的泪水又掉下来,却仍旧忍不住,一颗颗晶莹透明的泪珠滑过因为愤怒而泛红的脸颊,落在地面,摔得粉身碎骨。   他忽然低头,捂住双眼,蹲在地上,像个失去亲人的小孩子,断续的呜咽声从指间透出:“……你知不知道,临终前,表姐都还念着你的名字……”   方朝清嘴唇微张,彻底愣在那里。 第43章 往事   方朝清出生时难产,方母为生他落下病根,五岁时,方母去世,方父娶了继室林氏,两年后生下方朝元。   林氏与方氏皆是南阳望族,林家稍弱,方林两家多通婚,可说是世交之家。林嫣是林氏嫡出哥哥的女儿,长方朝元五岁,小方朝清两岁。   林氏虽是庶出,却与兄嫂关系极好,出嫁后仍旧时常回娘家,且又因为方林两家的交情,方朝元出生后,林氏便经常带他回外家,林嫣也常随母亲来方家,与方朝清方朝元兄弟都熟识了。   方朝清十四岁时,林氏撮合,方父做主,给方朝清定下了林嫣。   四年后,方朝清高中状元,方林两家大喜,正欲为方朝清和林嫣择定婚期成婚,喜上再加一喜时,方朝清却出事了。   同窗旧友聚会宴饮时酒后失德,因一酒家女与人起争执,失手将人打死。   偏偏这人还不是什么平头百姓,而是御史之子。   方家多方使力,却抵不住御史血溅朝堂,百官怒目,先帝虽爱惜方朝清之才,却也抵不住压力,只得夺了方朝清功名,又命人将方朝清收监,依据律令,便是按过失致死算,也至少要十年监禁,亦或刺配充军,再或者流放偏州。   方家用尽办法也无法转圜,只得放弃。   方朝清与林嫣的婚事自然也告吹,方朝清被收监后半月,林嫣父亲便亲自登门退亲。   再之后,之前便传闻中意方朝清,却被人人背地里嘲讽的崔珍娘跪求其父崔相,以死相逼,求崔相救下方朝清。   崔相大怒,却终究抵不住崔珍娘数次性命垂危时相求,最后使尽手段,也只换得方朝清十年监禁变成五年,且功名永除,再不得为官。   监禁三年后,先帝驾崩,新帝即位,崔相又为方朝清谋得大赦名额,方朝清才得以重见天日。   方朝清一出监牢,崔相便令其登门求娶崔珍娘。   然而方朝清却犹豫不能决。   这态度顿时惹得崔相勃然大怒,让崔珍娘断了嫁方朝清的心思,并扬言谁若再帮方朝清,便是与他为敌。   偏偏第一个反对他的便是崔珍娘。   得知父亲强逼方朝清娶自己,崔珍娘羞愤之下跑进尼姑庵,落发明志。   方朝清得知后,去庵堂探望崔珍娘,欲与其详谈。   路上却正遇上探望女儿回来的崔夫人,又偏偏遭遇了“山贼”。   事后查明,所谓山贼,原来是那丧子御史不甘心方朝清只被关了三年监牢便无事,遂找了人假扮山贼,想要置方朝清于死地。   与“山贼”的拼斗中,方朝清手腕受伤,从此再难提笔。   而受了方朝清牵累的崔夫人,竟为方朝清挡刀而死,临死前,崔夫人含泪祁求方朝清娶崔珍娘,好好照顾她一生。   三个月后,漫天争议中,方朝清与刚出热孝的崔珍娘成亲。   遭遇丧妻之痛,又见崔珍娘如此忤逆不孝,崔相心灰意冷,与崔珍娘断绝关系,扬言再不管其死活。   婚后,方朝清没了功名,仕途断绝,连那手备受推崇的好字也因手腕受伤而一去不复返,虽然妻子崔珍娘出身高贵,奈何却已成相府弃女。   甚至连崔珍娘曾为翰林之首、门生遍布朝堂的外祖,都因方朝清间接害死崔夫人,而崔珍娘又在热孝刚过便与方朝清成亲,而对崔珍娘失望透顶,连她的婚礼都不让族人出席。   除了崔夫人留下的丰厚嫁妆,崔珍娘对方朝清也毫无助力了。   恰恰那时候,报国寺主持,德高望重,多次出入宫廷,受着皇室供奉的了凡大师为方朝清批命,说他此生若想顺遂,便必须遮掩锋芒,平凡度日,否则必定克亲克人克己。   批命一出,方朝清更是成了瘟星一般的存在,人人避走,除了崔珍娘,没有人家愿将女儿嫁给他,没有人愿意靠近他。   这样的方朝清,终于被方家彻底放弃。   几番争斗下,无心抵抗的方朝清便被如狼似虎的叔伯兄弟们撵出京城。   至此,倏忽五年已过。   ——   金乌高挂,明光炽炽,正是一天中最热最惹人困倦的时候,时令入夏,悦心堂门前的树上趴了几只蝉,声声噪耳,扰人清梦。   悦心堂里安静极了,只听得到堂外蝉鸣,和堂里阿圆小声的呜咽。   方朝清愣了许久,才艰难地开口:“表妹……去世了?”   林嫣才貌双全,与方朝清又算得上青梅竹马的情分,所以他对这个未婚妻从无不满。   他曾经还十分期待过婚后的日子,甚至早早便拒绝了家人安排的通房妾室,便是不想婚后林嫣为此堵心,像他母亲一样早早逝去。   然而,也就仅止于此了。   与林嫣的缘分,早在入狱前,林家登门退亲时,他便以为已经结束了。   林嫣出嫁的时间,比方朝清与崔珍娘成亲早了一个月。而这还是成亲后,听崔珍娘偶尔提起,方朝清才知道的。   乃至此时,骤然听到她竟然一直等着自己,临死前还念着自己的名字,甚至已经亡故时,方朝清固然震惊乃至感动,然而震惊感动过后,却又十分地茫然。   看着蹲在地上哭泣的阿圆,一时间,他竟茫然不知所措。   阿圆抬起头,看到他的模样,冷笑一声。   “果然,你连她已经死了都不知道。”   方朝清钳口不语,良久,才微垂着头颅:“我……的确不知晓。”   不知晓她的心意,不知晓她的死讯,若非今日阿圆告诉他,他甚至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那个曾与他有婚约,曾羞怯地唤着他表哥的少女,竟然对他用情如此之深,乃至间接因他而芳年早逝。   又是一条人命啊……   他闭上了眼,声音苦涩至极:“我……对不起她。”   旋即,却又对阿圆道:“但是,珍娘没有对不起表妹,更没有对不起你。”   “我的错,表妹的亡故,都不能成为你迁怒甚至侮辱珍娘的理由。”   阿圆瞪大了眼,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你还在为那个女人说话?!”   方朝清苦涩地摇头。   “我不是为珍娘说话,我是为道理说话。”   “阿圆,你分明是在迁怒。”   “你若恨,便只恨我吧。”   “我以前……不知道表妹的事,还对你多有怨恚,往后不会了,你恨我……是应该的。”   他闭上眼,认命了一般,明明是夏日,他却像深秋萧风涩雨里时日无多的寒蝉,合拢了双翼,不再鸣唱,静静等待死亡的降临。   他闭着眼,眼前却浮现出往日场景。   方家家大业大,方朝清父亲那辈便兄弟众多,方朝清和阿圆也并非方父唯二的儿子,在方朝清之前,方父便已经有了两个通房所出的庶子,在他之后,更是接连三个庶子。   除了最小的阿圆比他小了整整七岁外,其余兄弟与他都不过一两岁年龄差,小孩子虽然说不上有什么勾心斗角,然而身份上的差距,无形的比较竞争,却也让他与其他兄弟并不亲近。   直到阿圆出生,虽非同母,却同样嫡出,年纪差距又那么大,小小的娃娃圆滚滚的玉雪可爱,圆溜溜的猫儿眼一见人就笑,逗得所有人都宠着他。   “弟弟圆滚滚的,小名就叫阿圆吧!”七岁的方朝清第一次见他时说道。   他的一句童言稚语,便叫方朝元得了“阿圆”这个小名。   初时方父还未官至户部尚书,外派为官时没有携带妻子,只带了几个妾室通房,方朝清与阿圆母子俱在南阳祖宅,阿圆母亲忙着掌理家务,侍奉长辈,阿圆无父亲教导,母亲又繁忙,早慧的方朝清便半担起父母之职,教他读书启蒙,教他为人处世。   那是林嫣也在南阳,因为阿圆母亲的缘故,与方朝清兄弟,尤其是与阿圆关系密切。   小小的时候,阿圆胡闹着非要与他们玩过家家,阿圆扮演孩子,他和林嫣便扮演父母。   所以,后来他那般不争气,一次次让方家蒙羞,乃至林嫣都因他而早逝,阿圆恨他,也是应该的吧……   以前,他还怨恨阿圆故意捣乱,不明白为什么连从小带大的孩子,也会跟那些不亲近的庶兄弟一样,甚至比那些庶兄弟还狠,在他从方家出局,连京城都远离后都还不放过他。   如今看来,或许也是他应得的吧。   方朝清眼睑紧闭,脸颊苍白,仿佛引颈就戮的囚犯,毫不挣扎地等待屠刀落下那一刻。   然而他这样的态度,却并没有让阿圆的怒火稍息,反而更加愤怒。   他跳起来,跳到方朝清跟前,眼睛通红地指着他的鼻子:“好,好,方朝清,你有种,有担当,有义气,你以为你把什么都自己扛了,我就看得起你了?”   “你以为我恨你,我叫人坏你生意,只是因为你害死了表姐?”   “不,我不恨你,我只讨厌你,看不起你,因为你孬种,没了功名坐过牢又怎么样?手受伤了又怎么样?你就因此一蹶不振了?你就信那狗屁大师的批命了?你就忘了自己当年的志向,不著书不练字,反而跑去操持商人贱业,是指望发大财好叫人刮目相看,好叫人不再说你是靠妻子嫁妆养的小白脸么?”   “你还记不记得,先帝曾说你的手合该用来写字的?”   “你的手是伤了,不是断了,可那么多年了,你有没有努力尝试过重新练字?就算右手断了,你的左手也断了么?”   “就算双手都断了,练不出好字了,你曾经说要著书传世的狂言呢?”   阿圆愤怒地吼着,方才停住的泪又苛刻滚落下来,却无声无息地,甚至都未让他的声音有丝毫变化。   “我看不起你,因为你现在就是个孬种,以前的胆气志向全忘了,甚至还指望靠卖春宫图翻身?”   他哈哈笑了一声,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本薄薄的册子,扔到方朝清面前。   “我还以为你忘了这个呢!”   “当年离京时,有人千金向你求购《登临贴》原稿,你说原稿丢失了,任人出价多高,连练笔的字纸都不肯卖,真真是视金钱如粪土。”   “现在呢?”   “为了些难登大雅之堂,撑死了百两一幅的春宫图,你豁下脸面,四处低声下气地跟人游说推销,甚至还靠着这春宫图来攀关系?”   他咬着唇,竭力忍着泪,眼里泪珠却还是滚滚而落。   “你告诉我,以前的方朝清——去哪儿了?” 第44章 听见   堂外起了风,像忽然被扼住脖子般,聒噪的蝉鸣戛然而止,停顿片刻,忽又迸发,声调骤然拔高突起,愈加高昂激烈。   风吹地树叶也哗啦啦地作响,似乎有脚步声响起,又迟疑地停下,隐藏在蝉鸣和树响里。   堂内,阿圆一番话说完,气息粗重紊乱,满脸通红的看着方朝清。   方朝清脸色惨白。   他看着阿圆,又看着身前柜台上的《登临贴》。   最后,没有回答阿圆的质问,只深吸一口气,语调发紧地问道:“这个——你怎么来的?”   他拿起被阿圆扔过来的《登临贴》。   再熟悉不过的册子,只是此时封皮上包了一层牛皮纸,虽然已经借出去半年多,里里外外却都还跟刚借出时一样,没有丝毫破损。   可见是被人多么小心爱惜地使用着。   这样小心爱惜之物,会随便交给其他人么?   似乎没有想到他竟会问这样的问题,阿圆愣了一下。   方朝清眼睛发红,口舌发干,“告诉我,《登临贴》为什么会在你手里?”   阿圆猫眼一瞪,忽然嘴角露出嘲讽的笑。   吊儿郎当地道:“你猜?”   方朝清拿着《登临贴》的手握紧,将薄薄的册子握出褶皱:“阿圆,告诉我,你……做了什么?”   阿圆便噗嗤一下笑了。   旋即语气天真又快活地道:“当然是——甄珠给的啊。”   方朝清瞳孔猛地一缩。   阿圆劈手又将登临贴夺过来。   哗啦啦地随意翻了几页,嘴里啧啧着,旋即身子倚上柜台,扬起《登临贴》,一脸挑衅:   “我说这字帖不错,甄珠就说借我也临临,反正一个破册子,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用来——”他忽然满眼恶意地看着方朝清,红润的唇无比清晰地一张一合,“讨、好、情、郎。”   堂外的风仿佛一瞬间静止了。   那一瞬间,方朝清的心脏仿佛也停止跳动。   他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人,苍白若死的脸忽然涌起红晕,一直以来竭力维持平稳的鼻息猛然粗重起来,凤目大张,仿佛看到听到世间最可怖之事。   阿圆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伸手手指,指着方朝清:“看看,看看你这样子!”   “怎么?很意外?意外我跟甄珠认识,还是意外——”他笑眯眯地把脸凑近方朝清,一副欠揍找打的样子,“我是她的——情~郎~啊?”   最后三个字拖地又绵又长,含在唇齿间,仿佛在回味,又仿佛恋人缠绵时的呓语,饱含着情欲和暧昧。   说罢这话,他状似无意地拉了拉衣领,露出颈间靠近锁骨处的皮肤。   雪白的皮肤上,几点吮咬出的红梅格外显眼。   “其实,你不该意外吧,她那种女人,一刻都耐不住寂寞的,之前跟那铁匠勾搭你不就知道?”   “你看看我,”他得意地指着自己的脸,“要钱有钱要貌有貌,比那铁匠强了一千倍一万倍吧,只要勾勾手,还不是手到擒来?”   旋即又撇撇嘴:“其实我挺嫌弃她的。举止放浪,出身又上不得台面,对男人……那么熟悉,不知道勾搭过多少男人了。”说着,他低头愤愤。   旋即又抬头,一脸陶醉状:“不过,虽然嫌弃了些,但她那脸,那身子……”他啧啧着,仿佛在回味什么似的。   方朝清整个身体都颤抖起来。   他瞪大眼睛,忽然抬手。   只是这次,阿圆早有防备,猛地一歪头,躲过了那带着风声的一巴掌,甚至又反手抓住了方朝清的手。   抓住手后,他状似好奇。   “咦,我说甄珠,你生气什么?居然又想打我?”   “哦,我说崔珍娘坏话你打我,没问题,她是你老婆嘛。可甄珠是你什么人?我说她什么关你什么事?你这么生气干什么?还是——”   他微微笑着,明明没有方朝清高,却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他:   “你喜欢她?”   ——   翻遍了整个画室,甄珠都没有找到《登临贴》。又找小丫头萍儿问了,确定没有人进过画室。   除了她和阿圆。   外头天气炎热,日头正炽,往日这个时候,甄珠是坚决不会出门的。   然此时,甄珠换了身轻便凉爽的衣物,唤了萍儿去通知门房和护卫们,说她要出门。   在护卫们的护送下,穿过整条铜驼大街,看到街尾那熟悉又好久不见的招牌,她摆摆手,让护卫们在外面的树荫下等,自己提起裙摆,朝悦心堂走去。   只是还未走进去,便听到里面传出激烈的声音,叫她一下子站住了脚步。   “我还以为你忘了这个呢!”   “当年离京时,有人千金向你求购《登临贴》原稿……”   “现在呢?”   “为了些难登大雅之堂,撑死了百两一幅的春宫图,你豁下脸面,四处低声下气地跟人游说推销,甚至还靠着这春宫图来攀关系?”   ……   登临贴,春宫图。   以及那熟悉的,缠人撒娇时小奶狗一般可爱软糯,嘴贱发狠时毒蛇一样恶毒可憎的……阿圆的声音。   甄珠愣了一下。   再然后,是方朝清的声音。   再再然后,便是自己的名字从阿圆口中说出。   直到——   “还是——你喜欢她?”   ——   堂内,方朝清被阿圆问地一滞,脸上因愤怒而涌起的红晕瞬间褪去,脸色又变做一色雪白。   阿圆嗤之以鼻。   “哼,果然被我说中了吧?”   “你真的……喜欢她啊,可是,你连说都不敢说吧?宁愿眼睁睁看着她跟乱七八糟的男人胡搞,也都不敢说一个字。”   “是为了崔珍娘?怕惹她伤心,怕伤了她的心就违背了的誓言,就伤了你谦谦君子知恩图报的伟岸形象?”   他又哈哈笑起来。   “所以我说,你现在就是个孬种!”   “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就罢了,连喜欢个女人都畏手畏脚,说都不敢说,你还算什么男人!”   “所以,你还生气什么,你活该呀。”   “我跟她你情我愿的,你有什么资格生气,有什么资格打我?”   他洋洋得意,一脸倨傲,眼里的嘲讽叫人看了便忍不住想狠狠揍他一顿,可是方朝清看着他,扬起的手臂却只觉得发酸无力。   他缓缓放下了手臂。   “阿圆。”他轻声唤道。   “之前的事,咱们一笔勾销。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谢谢你,可是……你不懂,有些事,不是你想就能做那么简单的。但你说的话我都记着,我也会考虑。”   “但是——”他定定地,直盯着阿圆的眼睛:“答应我一件事。”   “别再招惹甄珠了。”   “离开她。”   ——   悦心堂外,甄珠已经一动不动地站了许久。   炽热的日光洒落在她身上,没有任何遮挡地灼烫着她娇嫩的皮肤,叫那雪肤上涌起淡淡的红,额头上冒出细细的汗珠,耳边蝉鸣一声接过一声,却也盖不住堂内人的声音。   她没有听人墙角的爱好,然而,从她来到这里的第一刻,听到的第一句话开始,似乎便不适合现身,而扭头走掉——她根本迈不动脚步。   直到听到堂内传来阿圆高亢又愤怒的喊声:   “凭什么!”   “你凭什么叫我离开她!”   方朝清似乎说了什么,又似乎没说,她听不清。   她只是终于长长地、缓缓地舒了一口气,再度提起裙摆,往前走。   她走得不快,却也没刻意放轻步子,只提着裙摆,低头看路,迈过门槛后,才抬头看向堂内。   寂静的、除了两人争吵便没有别的声音的堂内,突然出现一阵脚步声,哪怕极轻,争吵中的两人也很快便反应过来。   方朝清先看到了她,脸色瞬间一变。   而从他的脸色中,背对着门的阿圆也很快察觉到不对,下意识地转头。   脸色霎时雪白一片。   甄珠没有看两人的脸色。   她一步一步,平平稳稳地走到柜台前。   伸出纤长雪腻的手指,指着那引起这一切的《登临贴》。   “这个,需要澄清一下:我并没有将它借给任何人。”   她看向阿圆,“阿圆,不,应该是——方朝元,方公子。”   “送您一句话:不问自取,谓之贼。”   甄珠又看向方朝清。   往日能够坦荡无忌直视的面孔,此时却似乎看一眼都尴尬。   有些事,隔着一层纸也比说破了强,说破了,原本的交情便也难以为继了。   她的目光落在他的鬓角:“方老板,原本来便是想还你字帖的,现在字帖在这里了,那我也就无事了。”   “再会。”她轻轻说道,原本准备要告诉他自己搬家的事,以及询问他其他书画铺子老板的事,终究咽了下去,没有开口。   说罢,便转身了。   方朝清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手微微抬起,却又缩回。   阿圆呆了一瞬,眼见她转身要走,忽然醒过来一样,猛然大力拉住她的手。   “你、你听到了……多少?”他的眼睛红地像兔子一样,声音颤抖,常常带笑的脸上不见一丝笑意,反而满是惊恐。   甄珠微笑着:“很多。”   “该听到的,都听到了。”   讨好情郎、耐不住寂寞的女人、我很嫌弃她、举止放浪、不知道多少男人了……甚至连她的图,在他嘴里都是“难等大雅之堂”的。   一切一切,该听到的不该听到的,都听到了啊。   阿圆嘴唇颤抖,眼睛更红了:“不、我不是——”   甄珠微笑:“方公子,请放手,不然我叫护卫了。你知道的,我家下人虽不多,但为了防登徒子,却养了几个身手不错的护卫,幸好,刚才出门我便带上了,如今正在门外。”   “缺七少八今日没跟你来吧。”   阿圆眼睛酸涩,几乎看不清她的模样,却死咬着唇,手掌更是握紧了她的手。   “不、我不放,你听我说——”   甄珠高喊:“杜师傅!”   堂外立刻冲进来几个身着短打的壮年男子,一见甄珠被男人拉扯,正要动手,看到阿圆,却又愣了一下。   甄珠道:“杜师傅,帮我拉开这个登徒子。”   为首的杜师傅只稍微停顿下,便不再犹豫,上前便扯阿圆的手。   “别拉我!”阿圆怒吼。   “杜师傅。”甄珠又叫了一声。   杜师傅再不迟疑,手腕用力,生生便要扯开,然阿圆攥紧了,本来有些圆润肉肉的手指因为太过用力都变得发白。   杜师傅一用力,便将甄珠的手也一块扯着,叫甄珠的脸上闪过一丝痛色。   “掰他的手指。”甄珠忍痛道。   杜师傅应了声,伸出有力地、铁棍一样的手指,将阿圆那相较之下脆嫩软弱的手指,一根根地从甄珠手上掰开。   阿圆用尽力气,也抵不过常年练武的男人的手劲。   终究被全部掰开,他还想伸手,却被杜师傅狠狠攥住了拳头,又用身子挡住了他。   甄珠甩了甩被他攥地留下清晰指印的手。   一边甩,一边发出一道微不可闻的叹息。   然后,没再看任何人一眼,转身往外走。   杜师傅以及其他几个侍卫赶紧跟上,高大的身影挡住她娇小的身形,隔绝了身后人的视线。 第45章   那身影被护卫们阻隔着,只有柔软的裙摆露出一角,是一抹清凉的水绿,沁人心脾,也寒人心扉。   阿圆愣愣地看着那水绿的裙摆消失不见,连脚步声都没有了,他忽然回过神,拔腿跑出去。   然而人烟滚滚的大街上,哪里还看得见那人的影子。   日光已经偏斜到西边,将他的影子拉长,他茫然无措地站在大街中央,一身打扮精致富贵,面孔更是漂亮夺人,却凄楚地像被主人抛弃的小狗,身边人群来往,他却兀自不动,失了心一般。   路人纷纷用奇怪的眼神看他。   方朝清走出悦心堂,就看到他这幅失魂落魄的模样。   人群里寻找,同样寻不着她的踪迹,回头再看,阿圆还是那副模样。   一瞬间,不知道心头是什么滋味。   他走到阿圆身边。   两人比肩而立,阿圆只比他稍稍矮一些,落在地面上的两道身影,只看长度,便是一般的大人了,再不像小时候,一个高高瘦瘦,稳重早慧小大人一样,一个圆圆矮矮,永远仗着受宠无法无天。   方朝清伸出手,目光落到阿圆头顶,下意识地想像小时候一样揉他的脑袋,最后,手却落到他背上。   “阿圆,你该长大了。”   他轻声道。   “还有,不要招惹她,不要再纠缠她,你们……不合适。”   阿圆茫然的眼终于聚焦,看着他,圆圆的眼睛瞪起来,里面有泪花在聚集。   不等那泪珠滚落,他猛地一擦眼睛,拔腿就跑。   风里传来他的声音:“我去找她解释!我不会放弃的!我才不像你一样没出息!”   方朝清的手还悬在半空,身前却空落落的什么都没有了,他望着人潮涌涌的街头,阿圆的身影迅速淹没其中,和那抹水绿一样,再也看不到踪影。   “东、东家?”   伙计迟疑的唤声将他的思绪拉回。   他转身,便见两个伙计脸色有些不自然地看着他。   是……听到什么了吧。   他想着,收敛了脸上异色和眼里的茫然失落,慢慢踱回铺子,在两个伙计异样的眼光中,一步步走回内室,愣愣地站了半晌,忽然又去前面铺子货架上拿了一块崭新的墨锭,一方简朴的石砚。   又重回内室,倒水,研墨,待墨里的松烟味儿酽酽地透出来,墨汁如黑油在砚台里静静流淌,他取笔,蘸墨,姿势标准地悬起手腕,稳稳地在雪白的纸上落下笔。   他先写了个“悦心堂”。   三个字方方正正,工工整整,仿佛有无形的格子框住了,从起笔便知走势,每一笔画都固定在格子中的固定位置,分毫不得逾越,固然工整,却欠缺灵性,失了魂魄。   好的字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抓起纸,揉成一团,扔到纸篓里。   又重新起笔。   “辛酉年廿月初三,吾登泰山,临沂水……”   十年前兴之所至写下的文字,成就了他一时盛名,却也就此成了绝笔,手受伤后的日子里,他很久不敢再看往日书稿,然而那些文字却一直都牢记在心,从未忘却,此时稍一思索,便通篇浮现脑海。   他垂眸闭目,试图回想当年意气风发之时的心情,又毅然下笔,不管不顾,一气呵成。   整张纸都写满时,他才停下笔,看着刚写的字愣怔。   不对,还是不对。   故作潇洒,强装肆意,简直比方才的循规蹈矩更糟糕。   就像一个鸡皮鹤发的老人,强行染黑头发,穿上鲜亮衣裳,绷紧松弛的脸皮,又混到少年人堆里,佯装自己还年轻,然而,任谁都能一眼看出他的老态,所有的伪装都只会让他显得更加可笑。   心态变了,再强求也回不来。   那个飞扬肆意,意气风发的方朝清,再也回不来。   可是书法并非只有一条狭径。   少年肆意,中年沉稳,老来淡泊,字字笔意皆心意,以人生历练,以心底柔肠,化诸笔端,再以笔端抒胸臆,所谓观字知人,便是如此。   字的灵性,便是人的灵性,只有以最坦白无伪的心境,最直面心底的状态,才能赋字以灵性。所有的强求、模仿、束缚、伪装……都只会让字如戴上假面,纵然技巧再足,也欠缺灵性和感情的流露。   他闭上眼睛,放空大脑,甚至没有看纸,手腕便微微地、温柔地转动起来,笔尖在纸上游走,速度并不快,却从容流畅,一气呵成。   直到笔尖传来的触感从有摩擦感的宣纸变成涂了清漆的光滑桌案,恍如大梦初醒一般,方朝清猛然睁开眼,那已经写满了字的纸张瞬间冲入眼帘。   他的瞳孔猛缩。   纸上写满了字,那字并不工整,用笔也不熟练,然而却字字清圆挺秀,温润内敛,仿佛为情人画眉,小心翼翼,极尽工致,不似少年时的飞扬意气,唯多一份历经风波后的平静温柔。   风格初成,灵性俱现。   技巧可以重新捡起,笔力可以日日练习,然而个人的风格和灵性,却是得之不易的。   方朝清看着那纸,却猛然一把抓起,再次扔进纸篓。   然后便像避讳猛虎一般,再不敢看纸篓一眼,身子颓然地倒在内室的矮塌上,眼前却总是浮现出那纸上的字。   满纸的“甄珠”二字,再无其他。   “还是——你喜欢她?”   “连喜欢个女人都不敢说,你算什么男人!”   “我才不像你一样没出息!”   ……   阿圆的话声回荡在耳边,那样不容置疑,轻狂无畏,充满了少年人的热血和笃定。   然而——“你说得对,我就是没出息啊……”   方朝清忽然伸手,捂住双眼,捂住整张脸,将所有不可对人言的心思都用双手掩盖。   仿佛一只蚌壳紧闭的蚌。   ——   阿圆没有骑马,没有坐轿,只一直跑,跑到脚底发痛,头发凌乱,鲜亮的锦衣也被风吹地不再整洁,路人侧目而视。然而他不在意,只一直跑,直到脚底痛地像要与鞋子粘在一起了,才终于跑到了甄珠的家门口。   他上前拍门。   “方、方公子。”门房期期艾艾地唤道,“我家主人说了,您以后……别来了,您走您的阳关道,她走她的独木桥,两、两不相欠。”   阿圆不说话,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门房,把本就紧张的门房看得更紧张了,猛地后退几步,“砰”一声把门关上了。   阿圆孤零零地站在门外。   一直站着。   期间缺七少八找来了,劝他回去。他不说话,只是站着不走,缺七少八又不敢硬拉他,便只能陪他一起站着。   期间大门也又打开几次,有几个下人进出,然而似乎各个都得了指示,避着他的眼神,进出都匆匆,连说句话的时间都不给他。   他看着大门一次次开开合合,仿佛他骤然起起落落的心。   直到天色彻底暗下来,他依旧没能进门。   门房临睡了,挑着灯笼,壮着胆子向他道:“方、方公子,您还是回去吧,我家主人……她是不会见您的。”   “公子,回去吧……”缺七少八也低声劝道。   透过守门人打开的一条窄窄的缝隙,夜色里的甄宅安详静谧,花木屋宇遮挡着,看不到她住处的情形,她在做什么?想什么?是否像他一样焦躁不安?是否在为他白天的话难过伤心?   他通通不知道。   然而夜色真的很重了,一直被拒绝,就算守在这里,也只会给她带来困扰吧。   已经犯过一次错,不能再犯了。   他垂下头,像只被大雨淋湿的鹌鹑。   最后还是回去了。   官署依旧灯明如昼,守门吏扬着谄媚的脸相迎,甚至连知府,都深夜来迎。   面容普通,一脸和善的知府大人疑惑地问:“公子……不是明日便要启程了么?”   白天时,缺七少八便给刘知府送了消息,说明天便走,之后缺七少八便忙着准备路上所需,然而到了傍晚,却又放下所有事情,一齐出去,直到现在,跟阿圆一块儿回归。   “不走了。”   阿圆嗓子里挤出三个字,头也不抬地往前走。   刘知府一脸愕然,看着一行人的背影愣在原地,半晌,才摇摇头。   “真是任性的大少爷啊……这样一来,原本的安排也要变了……不过,该你受的苦,怕是一点儿也不会少啊……”   他低声说着,嘴角忽然露出讽笑,揣着手回到自己书房,写了一封书信,又交给人送走。   ——   夜色里的甄宅,甄珠并没有像阿圆想象的那样伤心难过。   相反,她很高兴。   她拿着三封信,一封封看过去,反复确认无误后,温柔的欢喜从脸上漫溢出来。   三封信都是阿朗从京城寄来的。   这时候书信传达多有不便,之前阿朗寄来的信,从信件寄出到送到她手里,最快也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有时候还有遗失信件,这都是没办法的事,所以距离上次收到阿朗的信,已经是两个月前了。   而这次一次收到的三封,却并非同时发出的。   最早的一封写于两个月前,正是她上一次收到信的时候。   这封信里,阿朗说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他的武举没有通过。   并非技不如人或者身体太弱,而是好不容易通过初始的几关后,在有主考官坐镇的擂台相搏阶段,发现他腿脚微跛,面容又有毁时,主考官直接将他的名字从考生中抹去了。   朝廷虽没有明令疾废之人不得为官为将,然而,对疾废之人甚至貌丑之人的歧视,本就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更何况脚跛考武举,也就当朝没有规定,放在前朝,腿脚有问题的第一关就过不了。   所以,主考官直接将阿朗的名字抹去,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除了阿朗自己外,没有人会为他抱不平。   信里,阿朗并没有对此大作渲染,而只是捎带一提,更多的篇幅却还是跟甄珠述说他在京城做了什么事,遇到什么人,仿佛武举被除名不过是再微不足道的小事。   然而,对于本就奔着武举去,期望借助武举翻身的他来说,这又怎么可能是小事。   哪怕信上再怎么轻描淡写,甄珠也能想象他当时的失落无助。   好在,只隔了一天,阿朗便又写了第二封信,信里说他靠着镇远镖局秦师傅的举荐信,在京城一家镖局落了脚,暂时跟着镖局里的师傅们做活,让甄珠不要担心。   两封信前后脚寄出,最后同一天到达,怕是不想让她担心吧。   最后一封信,却是隔了整整一个多月后才又寄出的,信封与前两封截然不同,上面盖着官驿的印章,还有一个甄珠不认识,但目测应该属于某个人,或者某个势力人所有的私章。   只看信封,便叫甄珠察觉到不同。   而信封里那厚厚的满满的五页纸,则很快告诉甄珠真相。   京城居,大不易。   栖身镖局的阿朗并没有预想中的顺风顺水。京城权贵多如牛毛,秦师傅介绍的这个小小镖局,远不像镇远镖局那样在洛城这样颇有地位,在镖局帮工,吃住在镖局的阿朗,也不能像在镇远镖局一样来去自如,谁也不必搭理。   初来乍到,面残口缄的阿朗并不怎么受欢迎。在镖局待了半月后,阿朗因为与镖局弟子冲突,将人打伤。   然而这对阿朗来说,却似乎是福非祸,因为,他得了一位贵人的青眼。 第46章   千里之外的京城。   皇城东侧是整个京城除皇宫外最最富贵的地儿,达官显贵多居于此,天上掉下块石头,砸着十个人九个都是不好惹的。   而如今这块地儿最最热闹,最最门庭若市的,便要属皇城东靠近皇宫一侧的太师府。   京城有好几个太师。   先帝时有两位太师,虽已致仕,却仍居京城。当今登基后,又将先帝留下的重臣崔相加以太师衔,只不过这头衔示宠多过实际意义,人们仍旧以崔相呼之,而少有人称呼其崔太师。   若不加任何定语,单说太师府,人们便只会默认为皇宫东侧的计太师府。   虽然这位计太师,不过才堪堪当上太师一年而已。   寸土寸金的皇城东,太师府占地广阔,府内有一个阔大的演武场,此时正呼喝之声不断。   烈烈骄阳下,年轻力壮的精壮汉子们赤着上身,露膊相斗,黝黑裸露的皮肤布满油一样的汗珠,随着动作从结实的肌肉上滚落,甫落在地面,便被炽热的温度灼地只剩一点浅浅的水痕。   不时有爽朗的大笑声,豪气的吆喝声,嘈杂热闹,不像大官府邸,倒像是江湖门派一样。   阿朗躺在床上,听着演武场传来的熟悉声响,就好像回到洛城的镇远镖局一样,脸上不由露出浅浅的笑。   “小子,还笑?待会儿就叫你哭!”白胡子拖到胸前的老头脸上做出凶狠的表情,从药箱里拿出几把柳叶般纤薄的雪亮薄刃,在阿朗的脚踝处作势比划着。   阿朗却没有被他吓到,反而诚挚地道谢。   “谢谢您,周先生。”   周先生呵呵一笑:“现在谢还早,等你挨过去,腿脚真好了,再来谢不迟。我可没保证一定能给你治好。”   阿朗摇摇头:“不管最后治没治好,都要谢谢您。”   周先生白色长眉抖了抖,依旧不居功:“你要谢便去谢大当家的,我就是个大夫,大当家的让我给谁治,我就给谁治。若不是大当家的发话,老头子才懒得搭理你。”   阿朗微愣,旋即胸口涌上一股热流:“大人……自然也是要谢的。”   他看着微微有些扭曲的右脚踝,胸口微微发烫。   能遇贵人赏识已经是他不能预想的意外惊喜,而这贵人竟然还让人给自己治跛脚,哪怕并不一定能成功,但——哪怕只是一丝希望,就已经足够他去憧憬。   周先生很快便准备好了。   雪亮的刀刃入沸水煮过,麻醉的药剂灌了阿朗一大碗,又喊来几个壮汉,却是要按住阿朗不让他乱动的。   “这麻沸散虽说有些用,但待会儿要把你已经长好的骨头跟肉重新剜开再接上,那疼痛,非常人所能忍,麻沸散不顶什么大用的,该痛还是会痛。”周先生说着,又挑了挑眉毛,“你若怕疼,这会儿后悔还来得及。”   阿朗摇头,依旧没有被他吓到:“周先生,我不后悔,也不用让人按着。”   “我不怕疼。”   他眼神坚定,眼底没一丝的惧怕,嘴角甚至还挂着微笑。   说是这样说,周先生还是让壮汉们牢牢按住他的身体四肢。   动刀前说大话的人他老头子见多了,可等到真疼时,哭爹喊娘的更多。真当个个都是关二爷,刮骨疗毒还能面不改色呢。   周先生摇摇头笑了下,便开始动刀。   然而,阿朗叫他惊讶了。   雪亮锋利的刃生生划开长好的皮肉,剜掉赘生的冗肉,已经长好的骨头也被生生从原本的伤处再次敲断。   麻沸散虽能止痛,但对这样连绵不绝的剜肉断骨之痛,不过是聊做安慰罢了,周先生虽自己没体会过,但见过太多的病患熬不过这疼而痛哭失态的。   然而,从头到尾,阿朗没有叫过一声,四肢果然也如动刀前他说的一样,虽然痛到颤抖,却没有狂乱地踢打。   他脸上汗珠一颗颗滚落,眼睛却始终明亮,只看眼睛,完全看不出他正经历着什么痛苦。   直到最后终于将骨骼归位,开始给伤口包扎,阿朗都没叫过一声。   周先生心里惊叹,正要夸他两句,外面忽然响起洪钟一般豪爽震耳的声音。   “好小子,我果然没看错人,是条汉子!”   话声方落,一个虎猿般魁梧的身影推门而入,高大的身影竟顿时令这不算小的房屋显得狭小逼仄起来。   犹在痛楚中的阿朗抬头看去,便见那人身量与门楣齐平,宽阔结实的身躯像是一道铁铸的墙,铁板铮铮,顶天立地,甚至将门外射进来的光线都全部挡住,叫室内顿时一暗。   往上看,便见一张不能说英俊——因为“英俊”这词对他来说都显得娘化——的脸。   鹰眼勾鼻,方口阔唇,浓黑的眉毛直飞入鬓,肤色是油一般的古铜,显见是镇日在日头下暴晒的结果。   这样一张脸,一副身躯,很难用一些时下人们形容美男子的词汇去描绘,但任谁见了,也不得不感叹一句“相貌堂堂”。   周先生立刻站了起来。   “大当家的。”他恭谨地道。   男人朝他摆摆手,又看向阿朗,虎目里射出湛湛精光,仿佛发现什么宝贝一样。   “好小子!”他又叹了一声,铁蒲扇一般的手掌“砰”地拍在阿朗肩头,拍地阿朗身形顿时一晃。   阿朗竭力稳住身形,抱起双拳:“大人!”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   又在阿朗肩头拍了一记:“好小子,当初看你那打人的架势跟眼神,我就知道你是个好苗子!这世道,对别人狠不算狠,对自个儿狠才是真的狠,你小子够狠,我喜欢!”   阿朗又被他拍地一晃,眼里却放出亮晶晶的光来。   “大人——”他张口,心里有说不出的欢喜和感激。   男人摆摆手:“别,可别跟个娘们儿似的叽叽歪歪,事儿是用来做的,不是用来说的。”   “你要真感激我,就好好养伤,往后多吃多练,把身板儿练好了,你这身板儿还是太弱了,我太师府可不收弱鸡崽儿。”他打量着阿朗还躺着的身躯,目光里有满意也有嫌弃。   时间过去半年,阿朗的身子便像抽条柳树似的,比离开洛城时又猛然拔高一大截,已经不比大部分成年男子矮了,鉴于他如今顶多十五六岁的年纪,往后肯定还能长得更高。   然而因为身高窜地太快,之前初到京城四处辗转吃地也不好,身上的肉便没跟着骨头一起长起来,这会儿看着便高高瘦瘦地浑身没一点儿肌肉,大风吹过来都能从中间吹断似的。   被男人嫌弃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阿朗用力点头:“是,大人!”   男人便又笑起来,这次却是拍了拍他毛茸茸的脑袋,宽阔的大掌几乎将他的整个头顶覆盖。   “好小子,好好干,跟着我计都,你要功成名就,我就给你功成名就,你要良宅美人,我就给你良宅美人!”   说罢这话,男人——也即是计都,或者说计太师很快走了,对于他来说,亲自来看一个如今于他而言还什么用都没有的毛头小子,已经是莫大的看重和恩宠。   身为太师,哪怕是不怎么正经的太师,他也是有很多事要忙的。   计都走后,周先生看着阿朗,笑着道。   “也不知道你小子走了什么运,大当家的竟然这么看重你。”   阿朗不说话,眼睛却闪亮亮的,耳边犹在回响着方才计都的话。   “你要功成名就,我就给你功成名就,你要良宅美人,我就给你良宅美人!”   ——   甄珠接到阿朗的第三封信,便是他的脚踝接受手术后的一个月后写的。   那时,他已经能够两脚着地走路,而那只原本跛了的脚,赫然已经看不出丝毫跛的迹象,周先生说,等伤处的骨头完全愈合,他便能像常人一样,走路不再跛,脚踝也能正常使力。   这封信走了官驿的通道寄出,又加上太师府的印章,因此虽然比前两封晚寄了一个多月,最后却竟然同时到达了甄珠手中。   甄珠对什么贵人什么太师不感兴趣,但阿朗的脚竟然还能治好,这个消息却叫她不得不高兴。   当即,白日里在悦心堂所受的那一丁点儿算不上郁闷的郁闷,顿时更消散的无影无踪了。   第二日,甄珠便给府里下人们每人发了一百文的红包,连萍儿都没落下,顿时便叫整个宅子都立时喜气洋洋起来。   甄珠坐在蔷薇架下的矮塌上,榻前摆了矮几,几上摆着一壶黄酒,一口瓷杯。   小口啜饮着温热绵柔的黄酒,看着欢喜的下人们,她嘴角也勾出笑来,看得小丫头萍儿都两眼一呆。   直到萍儿蹬蹬蹬跑出去,又蹬蹬蹬跑回来,噘着嘴道:“小姐,那个公子又来啦!”   那个公子,自然是方公子。   方朝元,阿圆。   甄珠放下了酒杯。   昨夜他等到夜深,今日一早便来了,她都没有让人给他开门,中午时他走了,谁知现在又来。   是不等到她见他不罢休么?   她摇摇头,叹了口气,对萍儿道:“叫他进来吧。”   也好,总要说清楚的。 第47章   得了允许,老老实实地跟在守门人身后走着,没过多久,阿圆便看到了蔷薇架下的甄珠。   暮春早已经过去,盛开的花朵都不见了踪影,一架蔷薇只剩下绿叶,风吹来便水波般婆娑起舞,“沙沙”地响着,响声里赫然已经带了些秋意 。   架下的矮塌还在,只是榻上柔软的春被换成了沁凉的湘妃竹席,他知道那竹席有多么凉爽,因为就在前天,他还亲自在上面体验过,当然,是与她一起。   而此时,她就坐在竹席上,面前支了小几,自斟自饮着,白皙的面皮被酒染得绯红,眼波里也浸了水一般,黑眼珠格外地水润清透。   她抬头,用那水润清透的黑眼珠看他的一刹那,他便立刻像被定住了一样,动也不能动。   守门人极有眼色地离开了,留下一站一坐的两人,隔着十几米远的距离,远远地对望着。   她放下酒杯,招了招手。   他便像被丝线操控的木偶,一步步走到她跟前。   她给他倒了一杯酒,“坐。”她说。   他端起酒杯,看也不看,一口饮尽。   本做好呛喉的准备,不料入口却是温温的绵柔,入口还有悠长的回甘。   ——怎么不都像借酒消愁的人会喝的酒。   若为消愁,便合该喝最浓、最烈、最辣的酒,最好一杯下去,人事不知,才能忧愁全消。   他愣愣地看向她,便见她也正端着酒杯,杯中酒液澄黄清亮如琥珀,如蜜汁,她小口小口地啜饮着,红唇一嘬,酒液入喉,她便陶醉地双眼微眯,身子轻轻后仰,像饱餐一顿后餍足的猫,在太阳下伸着懒腰打着盹儿。   ——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都是一副自得其乐,心情很好的样子。   看不出一丝丝的伤心难过。   这叫他之前窝在肚子里准备了一天一宿解释的话忽然有些说不出来。   他不说,她便问。   又轻啜几口,她放下酒杯,单手撑着下颔,微微侧着脸看他,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你有话对我说?”   他愣愣地点头,她便一摊手,一副悉听尊便的模样:“说吧。”   端的是落落大方,坦荡无忌。   然而她愈是坦然,他却似乎愈说不出口。   好在她也不催促,就静静地等待着,眼神也无丝毫压迫,只是似乎等待地久了,无聊了,她又想喝酒了,便不经意地伸出舌头,轻舔了了下红唇。   樱红的唇本就被酒液沾地水润晶亮,被那香舌一舔,酒液被尽数舔去,口津却又沾染了唇,倒叫那唇瓣更加樱红娇嫩。   明明是不经意的动作,却好似在勾引人。   若是在往日,看了她这番动作后,他定然会直接扑上去,狠狠地亲那张樱红的唇,酒液也好口津也好,通通掠夺过来,再压住她,一起颠倒,一处销魂。   然而此时,没有人阻止,他却一动也动不了,仿佛被一座大山压着,阻止着他,叫他不能妄动。   过了许久,她依旧安然闲适的模样,且又端起了酒杯,将那琥珀色的酒液小口啜光,又舔了舔蜜色的唇,终于恋恋不舍地放下酒杯,放入茶盘里,似乎是不准备再喝了。   阿圆才终于终于开了口。   只是开口说的,却不是早就准备好的解释。   “怎么……突然想起喝酒?”他问道。   虽然并非心底最想说的话,却也含着三分真心。   他极少见她喝酒,准确地说,是只见她喝过一次酒,那还是在五月节,按习俗要饮雄黄酒,他记得那天她喝了两杯,喝地醉颜酡红,双眼微醺,然后便再不肯喝,倒叫原本打着灌醉她好为所欲为主意的他好生失望了一下。   正是因为她极少喝酒,才会再见到她喝酒的那一刻,下意识地以为她在借酒消愁。   然而现在看来,却又分明不是。   甄珠把玩着酒杯,即便克制了没有喝太多,大脑依旧被酒精麻痹地有些轻飘飘地,听到问话,不假思索地便道:“因为高兴啊。”   然后她便见对面的少年赫然睁大了眼睛,像一只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尖狩猎,却被突然扔出的死老鼠吓到,以致猫眼圆瞪,浑身炸毛的小猫。   她顿时忍不住咯咯地笑起来。   微红的脸庞,水润的眼珠,因为笑而微微摆动的身子,仿佛风里招摇的花,美艳地肆无忌惮。   阿圆圆瞪着眼睛,清澈的眼白发红,看着她笑地开心的模样,从见面以来压抑着的情绪突然便迸发出来。   “你笑什么!”他红着眼睛问,因为音调太过高亢,声音又有些尖利,问句便显得像质问一般。   甄珠立时收敛了笑,摇摇头。   “不笑什么,突然想笑,就笑了啊。”   却立刻遭到了控诉。   少年愤怒地指着她,“你说谎!”   他急促地喘息着,胸膛剧烈起伏,眼睛里已经蓄满了水珠,明明他是质问的那个,却叫谁都看得出他才是弱势的一方。   他咬着唇,使尽力气才没让自己丢脸地直接哭出来。   可是刚刚出口质问的气势却再也无力强撑了。   “你说谎……明明……是想嘲笑我吧。”   怨恨他说出那样的话,所以装作毫不在意他的样子,然后以他愚蠢的反应为乐。   可是……这样也很正常吧。   因为犯错的是他,她生气是应该的,不管做什么都是应该的,就算打他骂他,甚至像市井泼妇一样厮打他,都是正常的,甚至他宁愿她打他骂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见她之前,他怕她恨他怨他,然而此时见了她,他却又宁愿她恨他怨他。   总好过这样毫不在意、轻松写意的样子。   这样的念头只在脑海中闪过一瞬,然后便被铺天盖地而来的杂乱思绪淹没。   只觉得脑子里乱成了一团,不知道她的真实想法,甚至也不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之所以会有那个念头,也并没有怎么深究,只是下意识地不想再看到她那样轻松写意的样子,因为总觉得,那对自己来说,似乎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讯号。   他咬着唇,忽然抱住了头,一直忍耐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啪”地掉落到竹席上,留下濡湿的泪痕,恰与与竹身上相传是娥皇女英之泪的斑斑点点映照着,仿佛他也是那传说中为情落泪的痴情人。   这个认知叫他觉得羞耻又抗拒,他从不觉得自己对她有情,更不会因为她变成什么鬼痴情人。   怎么可能呢,不过是萍水相逢,他又不会娶她为妻。   可是,即便如此,即便心理十分清楚和她不会有任何未来,但还是忍不住,害怕她误会,害怕她生气,所以从昨天被她听到那番话后开始,就心慌难受,迫切地想找她解释。   至于为什么,他从没有想过。   他无声地啜泣着,眼泪却一颗接一颗地砸在竹席上,叫甄珠根本无法忽视。   她叹了一口气,忽然伸出手,将他快要埋到地上的脑袋掰起来,正面她的脸庞。   看着那双已经哭红的眼,她叹息着微笑道:“我的确说谎了,不过,并不是嘲笑啊。”   “我笑——只是因为你可爱呀。”   这是个看脸的世界,别的什么都不论,长着那样讨喜的皮相,情绪又总是毫不遮掩地外露着,不管喜怒,总是很讨人喜欢的。就像他方才被吓到地炸毛小猫似的模样,是真的很可爱啊。   她一向很善于发现和欣赏生活中的美好。   哪怕这美好曾对她竖起荆棘。   “你笑什么?”   “笑你可爱呀!”   就像第一次发生关系后,想着平日口花花油地不行的少年居然是个菜鸟后,因为剧烈反差以及他当时气喘吁吁的模样,而不禁笑出来后的对话。   虽然发生了昨天那样不算愉快的事,但对她而言,今时同往日,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   她还是那个她。   她的话声一落,阿圆立刻哭得更加汹涌,也再也克制不住,扑上来抱住了她。   小孩子一样头颈紧紧与她相缠,在她耳边哭泣着不停说着“对不起”。   对不起隐瞒了真实身份,对不起利用她去刺激方朝清,对不起说出那样混蛋没品的话、对不起做出与当初那铁匠无异的行为……   尽管是因为他确定不管他说什么,方朝清都不会像市井无赖一样到处传扬他的话,进而伤害到她,所以才肆无忌惮地说着那样侮辱人的话,但此刻,他突然清楚,这并不是什么可以抵赖的理由。   他错了,真的错了。   所以,原本准备好的种种解释都没有出口,只是紧紧地抱着她,不停地道歉。   甄珠的脖颈和肩头都落了他的泪,温热的,带着点儿咸味儿,和着他一声又一声的“对不起”灌入耳中,落在身上。   似乎是很真心的道歉,很诚挚的反悔,起码她感受到了那种很急切,很害怕,仿佛得不到原谅就天崩地裂一样的心情。   真是小孩子啊。   反正本来就没有生气,那就成全他吧。   她一向与人为乐。   尤其是,对于注定已经要分别,以后再少有交集的人。   所以她拍了拍他的后背。   “好了,我原谅你了。”她说道,声音轻快,甚至还带着微笑。   于是不停道歉的少年猛地顿住,抬起头,看向她,待看到她微笑的表情后,目光便骤然亮了起来,期期艾艾,不敢置信地问:“真、真的?!”   甄珠依旧微笑:“真的。”   阿圆又抱紧了她:“那……一切、都还跟过去一样?”   甄珠点头。   一不一样,反正他都要离开了。   不如好聚好散。 第48章   阿圆紧紧地抱着甄珠,抱了许久,直到甄珠忍受不了了,皱着眉头推他,他才恋恋不舍地放开。   “真的原谅我了么?”犹似不相信,他再度向她求证。   甄珠微笑着点头。   他便忍不住笑了,大大的猫眼眯成一条缝,可爱地模样让甄珠想摸他的头。   但甄珠却只是笑笑,没有伸手。   得到原谅,阿圆的心情明显好转起来,自己给自己又倒着酒喝了起来,喝得脸颊红扑扑地,然后便腻在甄珠身边,叨叨个不停。   或许是因为身份已经暴露,也就不向以前那样说话时都要小心遮掩来历,或许是下意识地还想找理由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亦或者只是酒劲儿上头,憋在心里许久的话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出口……总之,说着说着,他便说起了自己的小时候,也说起了方朝清。   “……爹一年都不回来祖宅几次,去上任也只带着那几个受宠的女人,从来不管我跟娘……我启蒙还是大哥教的呢……我讨厌我爹!”   “……为什么叫大哥?因为我只有一个哥哥啊……那几个,我才不承认是我的哥哥……一群又贪又蠢的货色!”   “……表姐又有才,又温柔,又好看,在南阳就是出名的美人,到了京城,第一次露面,就叫好多人家打探有没有定亲呢!不过,表姐是大哥的,他们才是天生一对……”   “……要不是那个丑女人,大哥就会跟表姐成亲了!表姐也就不会死了!”   ……   少年的声音时而低沉时而高亢,开始还要甄珠引导着说下去,后来便完全沉浸在往事中一样,眉眼神情随着往事起伏而不断变换着。   甄珠静静听着,第一次那么清楚地了解他的过去,以及方朝清的过去。   之前在悦心堂外只听到的一鳞半爪,如今终于从当事人口中听到全部,虽然讲述者带着太多的主观情绪,却也能够大致推测出当年发生的客观事实。   关注方朝清,哪怕无意特意探究,但下意识地,她也曾对他的来历过往做过一些揣测,却怎么也没想过竟会是这样的。   阿圆还在不停说着,一边说一边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酒,哪怕黄酒度数不高,这样的喝法,也让他的脸颊越来越红,情绪也随着体内酒精浓度的上升而上升着。   “……我讨厌崔珍娘!讨厌崔相!要不是崔相挟恩求报,要不是崔珍娘鬼迷心窍跑去出家,大哥就不会去那劳什子尼姑庵,也不会碰上崔夫人,更不会见鬼地碰上什么山贼!”   “大哥说我是迁怒,说我不应该恨崔珍娘,可我就是恨她,就是讨厌她!要不是她,大哥会是现在这幅鬼样子么?要不是她,大哥会顶着无数人的非议,娶一个热孝刚过的丑女人么!要不是她——”他瘪起了嘴,终究没忍住,方才才止住的眼泪又掉落下来,刚倒的酒从杯中完全洒落到身上,瞬间酒香四溢。   他抱着甄珠,像小孩子一样哭起来。   甄珠一直安静地听他发泄,没有说话,直到这时,看着钻到自己怀里痛哭,还不时打着酒嗝儿的人,才轻声问:“那……以后,你还会故意破坏你大哥的生意么?”   恨崔珍娘是迁怒,恨方朝清是怒其不争,虽然表达方法扭曲了些,但在心底里,他分明还是很爱他大哥的。   如今终于说开了,难道还要继续那种激烈到伤人伤己的行为么?   阿圆被她问地一愣,抬起头,还含着泪的猫眼瞪得大大的看着她。   “我大概能够明白你的初衷吧,因为觉得他天生就该读书做官,哪怕仕途断绝,做不成官了,也该清高孤傲,修书治学,而不是放下身段,像普通商人一样逐利而为;哪怕手受了伤,但既然手没有断,就该重新日日苦练,总能回到没受伤时的水平……”   “所以才做了那些事,想叫他放弃经商,可谁知道他不仅没如你所愿地放弃经商,反而还靠贩卖‘不入流’的春宫图出了名……这就是你之前只派人捣乱,自己从不出面,这次却终于忍受不了,亲自从京城跑来洛城的原因吧?”   阿圆愣愣地一直点头,听到“不入流的春宫图”几个字,张口又想解释:“那、那个春宫图,我不是——”   甄珠轻笑着摆手制止他说下去。   “不用解释。”她说,“我并没有因此生你的气。”   春宫图的确不入流,也的确难等大雅之堂,这不是独独他会有的想法,而是世人,是古往今来所有时空的普遍认知,是一个客观事实。哪怕是她画的春宫图,哪怕她画春宫图时很用心,也改变不了这个客观事实。   所以,他也只是说出事实而已,她不至于因此便恼羞成怒。   她微微笑着:“阿圆,我能理解你的感受,但却不能认可你的做法。”   阿圆微微张着嘴巴看着她。   “我不是说你的做法就是错误的了。遭受了挫折,有些人不需要外力帮助,自己就能够调节,有些人却需要外界的强力刺激,才能从泥潭里挣扎出来。或许你大哥就是后者也说不定,但是——”   “在做那些事之前——你有没有好好的跟他沟通过呢?”   她看着阿圆的眼睛,眼神温柔平静。   却叫阿圆一下子愣在那里。   甄珠叹息着摇头:“看来是没有了。所以,为什么不好好沟通呢?如果沟通过后他还执迷不悟,你大可再用一些比较激烈的手段,但是,连基本的沟通都没有,他甚至都不知道你还是支持他的,不知道还有亲人对他心存期待。”   “按你的说法,当初整个方家,乃至已经订了亲的岳家都已经放弃他了,那时候的他,整个人都是孤立无援的吧……”   “没有人能够知晓身边所有人的想法,如果心意和支持只放在心里不说出口,那么,对于被支持的人来说,就等于不存在。”   “你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告诉他,也不去了解他真正的想法,却希望于他自己就能懂,就能按照你期望的方向行事,对他来说,不是——太不公平了么?”   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甄珠舒了一口气:“所以,回去好好跟你大哥谈一谈吧。放下别扭的心思和不必要的赌气,开诚布公的谈一谈——如果你真想他过得好。”   阿圆低下了头,许久没有说话。   甄珠也不催他,说完了自己想说的话,便安静地不再开口。   许久,阿圆才抬起头,声音低沉,却坚定地道:“……我,会跟他谈的。”   甄珠便笑了。   阿圆的话却没说完。他将酒杯斟满,一口饮尽,然后看着甄珠,不知道是不是借着酒意壮胆,那双眼睛格外的明亮摄人。   再次开口,声音却微微有些颤抖:“你说这些话……是因为他?”   “你——喜欢他么?”   甄珠一愣,微笑的表情在脸上凝固了一瞬,旋即有些无奈地笑道:“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阿圆却不理她的问题,只固执地追问:“你喜不喜欢他?告诉我。”   因为方才几次哭泣,他的眼角都发红了,然而那双眼睛此时却清澈无比,紧紧地盯着她,被这样的目光盯着,若是心虚的话,很容易便下意识地躲闪。   甄珠只愣了一下。   然后便直视着他的目光,认真地回答:“如果你指的喜欢是朋友之间的喜欢的话,那么有;如果是别的,那么——没有。”   “我对有妇之夫没兴趣,这是我的原则。”   她说道,一双桃花眼黑白分明,坦荡无畏,没有一丝隐藏。   ——   黄酒口感绵柔,喝着时不觉得,后劲儿却足,阿圆前前后后地喝地起码有半斤,从甄珠口中得到最后那个问题的答案后,没过多久,他便一头栽倒在榻上,沉沉昏睡,甄珠轻轻拍打他脸颊都拍不醒,只叫他樱花一样红晕遍布的脸更加红了。   甄珠叹息,唤了人。   最后,几个护卫一起将人抬到了门外,那里缺七少八都还在等着,见到阿圆自然会将他送到该去的地方。   甄珠看着护卫们把他抬走,没有起身相送。   周围又只剩下她一人,安静地悄无声息,傍晚的风吹来,仍旧燥热的天气,却在皮肤上激起点点凉意,赫然是风从北方带了一丝萧杀的秋意。   甄珠搓搓有些凉的皮肤,倒了最后一杯酒,依旧小口地啜饮着。   好抵挡那早秋的凉意。   ——   第二日,甄珠没有出门,也没有特意去探听什么消息,直到傍晚,阿圆又来了。   这次却不是一个人来。   缺七少八都骑马跟随着,还有初次见面时,他坐的的那顶镶金嵌玉招摇无比的轿子,这次稍加改装后变成了一辆马车,还有两辆普通的马车随在后面,马车周边还有许多随从。   分明一副要远行,不,应该说,要离开的模样。   “我要走了。”阿圆的话证实了甄珠的猜测。   他认真地看着她道:“我听你的话,跟大哥谈过了。我以后不会再故意坏他生意了,你也……不用再避讳我,想跟他合作,就合作吧,不管是卖什么,春宫图也好,我都不会干扰了,而且,我跟这里的知府知会过了,若是有人眼红,找悦心堂的麻烦,他会帮着的。”   甄珠微微一愣,旋即露出微笑。   他却又递过来一沓厚厚的名帖,抓住她的手,硬塞进她手里:“你若有事,也可以拿我的名帖去找他,他不敢不帮。”   甄珠愣愣地看着手里那至少几十张的名帖,每一张上面都有他亲自手写的落款和私人印章。   抬起头,便见少年竭力做出云淡风轻的模样,眼里却赫然已经蕴满了泪珠。   “再见。”他说道。   然后便逃也似地转身,钻进马车,帘子一放,再也看不到他的脸。   缺七少八朝她拱手为礼,扬起马鞭。马车夫一声长喝,拉车的骏马奋起扬蹄。   仿佛春暖花开后化冻的河流,领头的骏马迈出一步,后面的车马便紧随其后,一直向前,一刻不停地向前奔流。   甄珠站在门口,手里握着被硬塞进来的厚厚一沓名帖,看着已经远去的车影,轻轻地吁了口气。 第49章   今日无风无雨,方朝清却没有去悦心堂。   一大早的时候,方朝元登门,方家奴仆们拦着他不让进,他便在门口闹了好生一阵子,引得左邻右舍纷纷围观,好在这次他没再语出惊人,当着众人戳方朝清和崔珍娘的伤疤,只执意说要见方朝清,倒叫一些不明就里的路人支持他。   外面闹了好一阵子,方朝清才知道消息,拦下要找人手赶走方朝元的婆子,对崔珍娘道:“我去见见他。”   崔珍娘一脸忧虑:“可是清郎,万一……”   方朝清安抚她:“不用担心。阿圆……他应该想明白了,不会再胡闹了。”又想起方朝元上次的作为,对崔珍娘郑重地道,“我知道,上一次,他实在太过分了,珍娘,我会让他跟你道歉的。”   听到方朝清称呼方朝元为“阿圆”,崔珍娘呆了一下,而随后,当方朝元说出“我会让他跟你道歉”时,仿佛听到极恐怖之事,崔珍娘绿豆大的眼睛忽然瞪到最大,身子急退几步,双手乱摆:“不!不要!不要他道歉!不要见他!”   方朝元吓了一跳,旋即上前:“珍娘,别怕,好,不见他,你别怕……”   安抚了好一会儿,崔珍娘才终于平静下来,这时外面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了,仆人急得满头汗进来禀报。   方朝清道:“珍娘,你不用出去了,我去跟他谈。”嘴角扯出一丝似解脱似放松的笑,“总要好好谈一下的。”   崔珍娘愣愣地看着他。   然后方朝清便出去见方朝元。   崔珍娘待在自己的卧房,半步不敢出去,崔妈妈来回跑了好几趟,跟她不停嘀咕着:“两人都在书房呢,门关地那么紧,不知道商量什么坏事儿呢!……这算什么姑爷,上回那混账那般说小姐,他若有心,就该直接把那姓方的给打出去,还好声好气儿地谈什么谈,呸!没出息的男——”   伴随着茶盏落地声,话声戛然而止。   崔妈妈被泼了一脸滚烫的茶水,额头还汩汩流着血,   她愣愣地,半晌才反应过来,嗓子里爆发出一声杀猪似的惨叫,却又再度戛然而止。   “闭嘴。”崔珍娘扭过头,冷冷地看着她。   那双绿豆大的眼睛里冷冰冰地没有一丝温度,映着那吊起的眉梢,凹陷的鼻,裂成四瓣的唇,仿佛一个小孩子随手雕坏又丢弃在角落的鬼怪木像,睁大眼睛,在阴暗处冷冷地窥视着来人。   崔妈妈猛地打了个冷战,牙齿颤颤,哪怕脸上仍旧火辣辣地疼,却再也不敢说出一个字。   见状,崔珍娘眼里的冰冷散去,吊起的眉梢下垂,又变回平日卑微懦弱的模样。   她叹了一口气,又拿起一只杯子,重新倒上茶,递给崔妈妈,温声道:“崔妈妈,您喝茶。”   崔妈妈战战兢兢地接过杯子,冷不防又被杯身灼手的热度烫了一下,却忍住了,稳稳地端着杯子,又仰头将尚滚烫的茶水灌进喉咙里。   舌头立刻被烫地发麻,她大着舌头:“小、小姐……”   崔珍娘轻轻点头,温柔地道:“妈妈,您别怪我严厉,我只是听不得外人在我跟前说相公一句不是。”   崔妈妈连连点头:“不说了不说了,是老奴僭越了,老奴以后再不敢说姑爷一句不是!”   崔珍娘便笑了,安抚道:“在外面没关系的,还跟以前一样便可。只是妈妈记住——别在我跟前说就行。”   崔妈妈点头如捣蒜。   崔珍娘笑:“去吧,去再听听书房的动静,别叫那人欺负了相公。”   崔妈妈忙点头,又跑了出去。   果然如方朝清所说,兄弟俩果然“好好”谈了一番,一直过了午饭,方朝元才离开,而他离开后,方朝清依旧待在书房里没出来。   跟崔妈妈再三确认了方朝元的确已经离开后,崔珍娘端了厨房刚做的点心和粥,去了书房。   书房的门没有关,走到门口,她便看到了屋里的人。   方朝清一袭家常白色长衫,一手背后,一手拿笔,正俯身写着字。   书案上铺了许多纸,左边一沓是雪白的,还未着一字,右边一沓却密密麻麻的,已经写满了。方朝清写完一张,便将写好的放入右边,再从左边抽出一张空白的,继续写。   他写地极认真,目光只在纸笔间徘徊,仿佛完全沉浸在字纸的世界中,她在门口站了这么许久,他都丝毫未察觉。   崔珍娘便一直看着。   直到端来的粥变得只有一点温热了,她才敲了敲门,轻声唤道:“清郎。”   “珍娘?”   仿佛刚刚从另一个世界抽离,方朝清停下笔,略微迷茫地看着进来的崔珍娘。   崔珍娘柔柔地笑着:“方才你跟那人一直在书房,连午饭都未用,我担心你饿,便叫厨房做了些点心和粥,你吃些吧。”   方朝清笑:“多谢珍娘,倒正好饿了。”   说罢便洗了手,喝起粥来。   崔珍娘目光瞟到书案上,犹疑地问:“相公,你在……练字?”   方朝清一顿,痛快点头:“是啊,在练字。”   崔珍娘惊讶:“你的手……”   方朝清微笑:“珍娘,我的手只是伤了,却没断,阿圆说的对,我不该因此便自暴自弃。”   崔珍娘瞪大了眼睛:“阿、阿——”   方朝清放下粥碗,目光温润地看着她:“是啊,阿圆,就是方朝元。方才,我们兄弟长谈了一番,解开了许多误会——”   阿圆找方朝清,自然是来告别的,只是告别之外,更多的还是解心结。   阿圆不再别着来,不再说话句句带刺,一字一句地将从方朝清最初出事时,他所见所作的一切,乃至心中所想都和盘向方朝清托出,并且承诺,以后不会再给他捣乱,甚至只要方朝清有需要,他都会尽力帮助,最后,他还想让方朝清跟他一起回京城。   听完他的自白,方朝清沉默了许久。   上次在悦心堂的交谈后,他便大致明白了兄弟俩之间的一些误会,只是听阿圆仔细地、一件件地说出来,感受还是有些不同。更何况,与甄珠之间的事,阿圆也没有隐瞒,除了细节,其余两人相交的过程都大致向方朝清说了一遍。   一时间接收那么多信息,方朝清无可避免地沉默了。   沉默过后,是释然。   “……他本心是为我好,只是手段激烈了些,但他说得对,我不能继续自暴自弃下去了。虽说我仍旧认为经商没有什么不好,并不像他说的那般,经商便是自甘下贱,但不可否认,以前的我并没有对生意上心,只是想借此谋生,也因此才那么容易被他捣乱,一被他捣乱,哪怕明知有他搞鬼,却还是不自觉地心灰意冷了,认定自己没有经商的天分,便愈加不肯努力……”   方朝清目光清亮地娓娓道来,最后慨然一笑。   “珍娘,我想通了。”   “管他什么大师,什么批命,人活一世,若只想着做缩头乌龟,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他唇角微弯,带着浅淡的笑意,白净的面上珠玉一般熠熠生辉,凤目中更是波光流转,深邃的湖水一般,沉静而包容。   他用那双湖水一般的眼睛看着她:“珍娘,你怕么?”   崔珍娘张了张口,想要说话,胸口却仿佛被什么紧紧抓住一样猛烈地疼痛着。   方朝清还在微笑地看着她。   崔珍娘捂住胸口。   “嗯,我不怕,清郎,你想做什么,我都陪你。”她颤声道。   方朝清脸上笑意便更浓,白净精致的脸庞仿佛清风朗月。   ——   第二日,甄珠便收到了方朝清的信。   信上,他将自己与阿圆的过往一笔带过,只说以后不会再有人阻挠她与悦心堂的合作了,询问她是否还想跟悦心堂合作,若有意,请她回信一封,他会将以后合作的具体事宜再写信与她详谈。   这封信措辞小心而谨慎,除了公事公办的交代和询问,没有一丝超出的亲昵和熟稔。   不够亲密,但对于合作伙伴来说,这样的态度才更叫人自在。   甄珠看完信,长舒了一口气。   提笔回信,答案自然是确定的。   既然没有了阿圆的阻碍,那么方朝清自然还是最好的合作人选,而她原本担心的私人感情问题,目前看来,方朝清似乎比她都还更清醒,更恪守规矩。   甚至连重新合作这样可以说很重要的事,都只是写信告知,而不是见面详谈。   甚至看信里的意思,恐怕以后也依旧是同之前一样,只通过信件来往,绝少会见面。   如此固然有些不便,但对他们而言,这恐怕是最适合的方式。   所以,有什么理由不继续合作呢。   如此,几封书信来往后,甄珠与悦心堂,或者说与方朝清的合作便重新进入正轨。   洛城,乃至外地的达官显贵们很快便发现,那位“风月庵主人”又有新画作了。   如今但凡对春宫图有些兴趣的,无不对“风月庵主人”的名字记忆深刻,尤其在几个月前,风月庵主人疑似封笔,市面上再没了风月庵主人的新作,许多人求其画而不得,只得画大价钱从其他人手中收风月庵主人的旧作,据说一幅图最高竟卖了五百两,一时间,连许多不关心、看不上春宫图的,都不禁为之侧目。   风月庵主人的名头一时无两。   在这时候,突然又传出其新作的消息,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甄珠新送去悦心堂的几十幅春宫图,仅仅一天便被抢购一空,且价格普遍比之前高出两到三成。在那几十幅新作卖完后,仍有许多没买到的客人苦苦等候,要求方朝清一有新图便给他们留着。   悦心堂再度热闹起来。   甄珠笑眯眯地数完新入账的银子,看着随银子一起送来的方朝清的信。   信上,方朝清说要将她的正常画作也打响名头,要风月庵主人不再只是一个春宫画师,为此让她送一批正常的画给悦心堂,他要亲自挑选一些合适的,作为她转型亮相的第一炮。   听起来似乎很不错啊。   甄珠再度笑眯了眼,心情大好。   而此时,刚刚出了洛城地界的阿圆一行人,心情却十分不好。 第50章   阿朗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这形形色色的人,听着这形形色色的话。   时不时地,甄珠便发出莫名其妙,叫阿朗完全听不懂的感慨。   阿朗也不询问,只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甄珠。   甄珠便笑着揉揉他稀疏枯黄的头发,敷衍地解释:“没什么,我就是有些思念家乡。”   穿越后综合症,大抵也可以叫做思乡吧。   是的,甄珠是个穿越者。   穿越前,甄珠是个空中飞人,满世界地写生取材,爱好便是吃美食,看美景,撩美人,再将这美食美景美人入文入画,赚了钱再继续满世界地浪。   结果浪过头,难得一遇的空难都给她遇上了。飞机的剧烈颠簸中,她一个不优雅的大马趴狠狠撞到脑袋,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历史上查无此朝的朝代,这才发现,空难只是头盘,传说中的穿越才是主菜。   唯一可庆幸的,大概便是现代时她父母已逝,不用让他们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而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她有合眼缘的性伴侣,丈夫孩子却是没的。   又因为总是天南海北地四处飞,虽有许多朋友,特别亲密的却没有。   这么一看,她倒真是无牵无累,适合穿越的大好人选。   穿就穿吧,毕竟白捡回一条命,甄珠也没什么不满,只是这穿的身份,的确让她有些想扶额。   她穿成了一个“年老色衰”的妓院花魁,花名就叫做珍珠。   珍珠姑娘不知怎么想不开,寻了短见,身子就便宜了甄珠。   “年老色衰”加了引号,是因为甄珠实在不能苟同妓院各位工作人员,乃至珍珠姑娘自个儿做出的这个评价。   首先年老这条便大大的不能同意。   珍珠姑娘年方廿七,虽然不是青春少女,但怎么也跟老沾不上边儿吧,在现代同样已经二十七的甄珠,一千一万个不能同意。   至于色衰,不就是胖了点儿么。   珍珠姑娘年纪与甄珠一样,身高与甄珠一样,就连脸与甄珠现代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唯独体重,却足足比甄珠多了五十斤。   这个朝代以瘦为美,珍珠姑娘纤腰细细弱不禁风时是人人追捧的花魁,可听妓院工作人员说,最近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她像是患上嗜吃症似的,一有空便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谁也拦不住,当面你给拦下了,转身她偷偷地也要吃。   于是,两年下来,珍珠姑娘生生把自己从个弱不禁风体重不过百的瘦美人,塞成了个一百四十斤的胖子。再美的美人,多了五十斤肉也看不出什么美了,更何况是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一百四十斤的珍珠姑娘成了花楼里最“丑”的姑娘。   原本人人追捧的花魁,如今愣是无人问津,两年下来没接一个客,全靠着积蓄过活,还碍了妓院妈妈的眼。   不过倒是便宜了甄珠,一穿过来,花几天时间摸清了环境后,她提出赎身,妈妈除了要了一大笔赎身费,别的竟也没为难。甄珠扒拉扒拉珍珠姑娘的积蓄,发现珍珠姑娘果然不愧曾是花魁,即便收入被妓院占去大头,身家仍丰厚地令人咋舌,赎身后居然还能剩下二百多两银子。   于是甄珠当机立断便赎了身,付了赎身费后,收拾收拾金银细软,便包袱款款地准备投奔新生活。   只是,离开妓院时,一不小心捡了个小可怜。   这小可怜便是阿朗。   彼时她满脸假笑地拜别了妈妈和昔日姐妹,从妓院后门离开,刚出门,就见后门巷子里三四个龟奴正对着个小孩儿拳脚相加。   小孩儿衣衫褴褛,看身形十来岁的样子,瘦骨伶仃的身子缩成一团,满身的血浸湿了身下的青石板,他双手抱头,一动不动,任由龟奴们的拳脚雨点般落下来。   甄珠出来时,这场殴打已到了尾声。   龟奴们停下拳脚,其中一个瘦瘦高高,四十来岁,脸上密密麻麻长满了麻子的弯下腰查看小孩儿情形,翻翻他眼皮,又探探他胸口,啐了一口:“不行了,这小崽子忒不禁打,扔老鸦岗去吧!”   老鸦岗是个乱葬岗,因为总有死尸被扔到那儿,招来了许多吃死人肉的老鸦,久而久之便被叫做老鸦岗。   两个龟奴抬起那小孩儿,小孩儿没有一丝反抗,一只腿以不正常的形状软软地垂下来,晃晃荡荡像是一只空裤腿,没血肉似的。   龟奴抬着小孩儿从甄珠身边走过,她呆呆地,没料到刚一出来就见到一条生命的逝去,看着小孩儿空荡荡地裤腿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忽然,就在龟奴即将走过去时,那看上去像是已经死了的小孩猛地伸出手,抓住她的衣角。   他手上满是血,瞬间便将她的裙子染上一朵朵血花。   “等等,他还活着!”甄珠瞳孔紧缩,连忙喊道。   方才那让人把小孩儿扔了的麻脸龟奴就跟在后面,一听甄珠这样说,阴笑着瞥了她一眼:“这会儿活着有啥用,一会儿就死了。”   说罢,就上前去掰小孩儿的手。   然而小孩儿看着奄奄一息,头都抬不起来,然而手却抓地死紧,枯瘦的手像钢筋拧成的爪子一样,牢牢地锁住她的衣裙。   那龟奴皱眉,吐了口唾沫,一手握住小孩儿手腕,一手就要强拉。   甄珠也皱了眉,狠狠将他的手打开。   麻脸龟奴抬头,阴测测地看她,“怎地,珍珠姑娘都从良了还想妨碍咱做事儿?这小子不受调教,妈妈说了,不服管就打,打死了就扔,不服管的奴才就是这下场!”   他的眼神像毒蛇一样,阴阴地缠在她身上,这让她不自禁打了个冷颤。   甄珠皱眉——这是身体原主珍珠的反应。   妓院养的龟奴,多是老鸨买来了从小调教的,最是心黑手狠,折磨不听话妓女的方法更是层出不穷,原身想必也是吃过苦头的,因此被这龟奴一看,便不自觉地打冷颤。   只是,看着那只仍旧死死抓住自己裙角的手,甄珠压下身体的反应,直视着那龟奴,知道不能跟这种人硬抗,便尽量心平气和地道:“我看他伤地也不算太重,找大夫治治还能救回来。好歹是一条命,再说也是花银子买回来的,真死了岂不可惜?”   麻脸龟奴“啧”了声,倒不阴笑了,只是毫不掩饰地讥笑。   “珍珠姑娘,你还真是不知民间疾苦,这小崽子买来能花多少钱?”他忽然一把拽着小孩儿的头发往上拉,让他的脸露出来。   小孩儿脸上满是血迹,然即便如此,也掩盖不了他那道从左脸到右脸,贯穿了整个脸颊的狰狞疤痕。   疤痕处的肉与肤色无异,鼓起的疤肉也都是老旧的,显然这疤痕是早就有了的。   被龟奴这样拽着头发,小孩儿茫茫然地睁开眼,只睁开了一瞬,漆黑的眸子在甄珠脸上停驻了一下,片刻后便又无力地阖上。   麻脸龟奴拍拍他那道伤疤,也没再把他拍醒。   麻脸龟奴看甄珠,讥笑道:“您当能卖到妓院做龟奴的会是啥好货色?都是各处挑剩了卖不掉的,这样的小崽子,一吊钱都用不了,撑死了半吊,找大夫?出诊的钱都不够!”   甄珠愣了一瞬。   她早知道古代人命如草芥,只是,这般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人命如草芥”,与书上电视上看来的终究大不同。   但她也只愣了一瞬。   看着那依旧紧紧抓着她衣角的手,眼前飘过方才那双漆黑的眸子,她深吸了口气,对龟奴道:   “半吊钱是吧?既然如此,我出半吊买了他怎样?反正也是要扔的,能赚些钱,妈妈定然是高兴的。”   那麻脸龟奴没料到她会说出这话,阴测测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几番。   良久,忽然咧着嘴,露出缺了两颗牙的后牙槽,笑道:“成交!”   于是,甄珠便花半吊钱买了个小孩儿。   然后为了给这小孩儿治伤,又花了足有二十两银子。   她找了最便宜的车马店,跟小孩儿一起在那儿住了一个月。车马店来往人员混杂,她把自己怎么邋遢怎么折腾,银钱贴身放着,片刻不敢离身,又去估衣店买了几套旧衣裳,给自己和小孩儿换了,看上去就是两个乡巴佬儿土老帽儿,才总算安安生生地过了这一个月。 第51章   两人合作许久,还一起签订了协议,她是亲眼见过方朝清写字的,她记得清楚,方朝清的字,也就称得上个工整而已,而且规规矩矩没一点锋芒,倒是挺符合他平日的作风。   而这登临贴,内容写的登山临水之感,文意开阔,笔意更是肆意,飞扬跳脱又灵性十足,不说比肩王张颜柳,却也足以在书法史上留下一笔,再打磨打磨,极有可能便成一代大家。   两者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甄珠是这样想的,脸上便露出了不信的神色。   方朝清自然看出她的不信,却不以为意,只笑道:“不骗你,这真是我的字。大约十七岁时吧,那年我遍览五岳,自以为窥得世间高峰,年少轻狂,一时意气,便写下这《登临贴》,还妄想借此贴与古往今来诸位大家试比高。”   他摇头笑笑:“或许……老天也见不得我这般狂妄吧。后来,遭遇了些事,我手腕受伤,荒废数年,如今的字,如你所见——已经不堪入目了。”   甄珠愣住了。   他笑着,一脸的云淡风轻,可如果他所说的是真,又怎么会真的云淡风轻?   她低头,又看了看手中的《登临贴》,飞扬肆意的笔墨淋漓如山水,带了十二分的少年意气,看着这字,一个轻狂少年人的形象便似乎透纸而出,这样的灵性,是数年的刻苦,更是天赋。   然而如今,这一切都没了。   他的手,再也写不出这样好的字了。   甄珠不由看向他手腕,那被衣袖掩盖的地方,外表看不出什么,然而……她忽然眼眶一酸,飞快地低下了头。   “没什么,都过去了。”   头顶有声音轻轻地道,她抬头,就见方朝清安抚地对她笑,笑容温暖。   从那以后,甄珠便不再去悦心堂,只阿朗每月去一次,每次都带着那只木匣子,匣子里放着她新画的图。当然,甄珠每次都记得上好锁,不然万一被阿朗知道匣子里是什么画,她的脸啊,要放到哪里。   没有俗事缠身,甄珠只专心练字画画,每日练一个时辰的字,接下来的时间便是在洛城城内或周边游逛写生,她画春宫,画山水,乐此不疲地寻找新颜料,自己调色,偶有小惊喜。   如此几个月下来,字和画的进步都斐然,方朝清送来的信里,头一次夸奖了她。   两人通过阿朗的匣子通信,但往常都是只说公事,半点闲话不提,像这样的夸奖,都算得上例外了。   甄珠自认俗人,俗人自然喜欢被夸奖,于是她劲头更足了,对画春宫也更上心,原本画春宫还多半是为钱财,随着方朝清的运作,如今“风月庵主人”的春宫画作价格节节升高,甄珠和阿朗两人又没什么大花销,不断增长的钱对她来说便没了意义。   有钱便有了闲兴,她专门去洛城城里城外的几个有名景点取景,将景色入春宫,简直把春宫当成艺术品一样来画。   这样一来,虽然画地慢了,但结果却更好。阿朗每月从悦心堂带回的银子更多了,甚至现银已经拿不动,只能换成银票,某日甄珠心血来潮,把堆到床底的银子银票全扒拉出来,趴床上数半天,赫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富婆。   几千两啊,下半辈子什么都不干混吃等死都足够了。   不过,人生嘛,还是需要有点儿追求的。   把银子重新扔回床底下,甄珠的日子依旧没什么变化,只是因为不缺钱了,画画更随性,春宫便画地少了,上月更是只画了两幅,而按之前方朝清信里所说,如今她的画已经完全供不应求,甚至有外地的人专程到洛城求画,便是一月几十幅,也完全不愁销路。   但见她只交了两幅图上来,他却也没催她趁机多画,只说这样反而更符合风月庵主人清高随性的设定,让她随意就好。   但甄珠心里清楚,若真的供不应求到这种地步,自然是多画赚更多,要知道穿越前有段时间,她参加展览的作品刚获奖,风头正盛的时候,代理她画作的画廊甚至恨不得把她关在屋子里不吃不喝只画画,好趁着市场正热大赚一笔,因为谁也不知道市场风向什么时候变,这是商人本性。   所以方朝清能这样说,她反而领他的情,小小羞愧一下后,便决定再勤快一些。   正好之前把洛城八景中的六景都入了画,唯独剩下一个马寺钟声,一个邙山远眺,她虽不信佛,却也无意故意辱佛,因此马寺钟是不会画了,邙山远眺则是因山在城外,所以一直没去,下定决心要勤快后,她便收拾了各色吃喝和画具,租了一辆马车,跟阿朗一起去了邙山,写生玩乐两不误。   时间过去将近一年,如今的阿朗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孩子模样了。   他已经比她高出半头,身形也不再瘦骨伶仃,虽然不胖,但日日练武,骨架上便贴了薄薄一层肌肉,比普通白斩鸡少年身材结实匀称许多,加上脸上一道凶恶的疤痕,腰间配上甄珠给他买的刀,做个护卫也是挺唬人的了。   甄珠的容貌太招人,虽然外出时都做了遮掩,但也难保不出意外,所以之前她外出都很谨慎,多半还是在城内游逛,如邙山那般位于城外数里,又山高林密,游人散落的地方,她是绝对不去的。   但自从上次在洛水岸边散步,两个登徒子上来纠缠,结果阿朗徒手便将两人揍地哭爹喊娘后,甄珠顿时底气足了。   她家养的小狼狗,终于能咬人了嘿。   出了城门,驱车向北,不过半个时辰便到了邙山脚下。   邙山位于洛城城北,因此也被叫做北邙,列峰如屏,苍山如翠,站在最高的翠云峰上,可见伊水、洛水两川如翠带交汇,日暮时,还可眺见洛城内万家灯火星星点点,极目望去,忧愁顿消。   甄珠跟阿朗早早地便到了山脚,上午爬了翠云峰顶,站在峰顶之上,甄珠写生,阿朗便在一旁练武,待日光明亮,峰顶有了别的游人,两人便相携着下山,正与上山的游人相向而行。   不过如今的旅游业可不像后世那样发达,邙山景色虽美,每日也没多少人上山,多数还是山野樵夫或是洛城居民,下山的路走了半程,也不过碰到七八人而已,有时很长一段路都只有甄珠和阿朗两人。   又这样安静地走了一段下山路,到了半程,一片石壁出现在眼前,还没转过石壁,就听到一道凶神恶煞的声音,在寂静的山间显得特别突兀。   “废物!都干什么吃的?方才还牛皮吹地震天响,这会儿就怂了?连个轿子都抬不动!都给我起来!起来!”   甄珠往前走了两步,隔着转角处的山花杂树,就看到石壁后一片较为宽阔的空地上,一顶镶金嵌玉的轿子静静矗立着,轿子边上几个壮汉东倒西歪地喘气儿,还有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男子,正一脸凶恶地咒骂那些倒在地上的男人。   那轿子并不是一般女子乘坐的小巧软轿,而是颇为宽大,底架是看着便沉甸甸的黄花梨木,分量委实不轻。但看那轿子,红缎做帷,金线银砂做的绸缎裹身,甚至轿顶还镶着白玉,明晃晃金灿灿地简直刺人眼睛,显然轿主人极其有钱。   地上几个壮汉一脸沮丧,当头的一个跟那中年男人讨饶:“大爷,这……您之前没说是这样的轿子啊,这轿子可顶一般的软轿三个啊,更、更别说……”   “呸!”那中年男人狠狠一口啐在壮汉脸上,伸脚便踹了过去。   壮汉不敢反抗,一脚被踢得滚了几圈,身上沾满树叶碎石,形容很是狼狈。   “没想到?拿银子时怎么没想到?我可不管那么多,你们拿了钱,今儿就得给我把轿子抬上去,爬着抬也得给我抬上去!”中年人一脸讥讽,顺脚又在旁边一个男人身上踹了几脚,半点不把人当人看的样子,说罢便吆喝着众壮汉起来重新抬轿子。   但那几个壮汉显然没了力气,一个个喘着粗气,趴在地上任由中年人怎么吆喝都动不了。   甄珠看着那轿子,再想想上来的山路,不由心里啧啧。   原来在这古代便有靠出卖苦力,抬有钱人上山的人力夫了。   后世但凡开发度高些的爬山景点,总少不了抬滑竿的人力夫。两根粗竹子做的滑竿,上面只坐一个人,两个人力夫一前一后抬着,吆喝着整齐的号子一步步抬上山,每一步都伴随着汗水滚滚落下,纯粹的苦力活,叫人看着不忍。   甄珠倒看得开,她不是时时悲天悯人,处处散发爱心的小清新,并不觉得坐滑竿的人丑恶,也不觉得人力夫可怜,不过是各取所需,公平交易罢了。   但是,眼前这情况还是有些不同的。   那轿子看着起码几百斤重,比滑竿重得多地多,而且这时候的山路几乎是野生状态,比后世开发好的山路难行太多,因此哪怕抬轿的有好几个壮汉,这样抬到半山腰,体力肯定已经不支了,再要让人爬起来继续抬,未免强人所难。   看着女子的背影走远,方朝清才将目光又放到她留下的画卷上。   这一次,他似乎看走眼了。   这个女子,岂止是略有些不同于一般市井女子啊。   不过,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摇摇头,不再多想,又拿出书专心研读起来。   春宫画从来不愁销路,更何况是那样大胆新奇视觉刺激强烈的,没过几天,甄珠留在悦心堂的那副画便卖了出去,卖价十两,按照协议的四六分账,甄珠得了整整六两。   要知道甄珠买的那幢小宅子,总共也只花了一百两。   方朝清亲手将装了银子的木匣交给她,见她这次只一人来,怕她带着这么些银子不安全,又派了个伙计送她回家,又道:“若还有新作,尽管送来。” 第52章   她今日穿了件缥碧色的衣裙,裙角有几朵浅浅白花,沿着白花看上去,虽衣裙裹地紧,到底是夏日了,轻薄衫子下隐约可见玲珑的腰身和胸脯,衬着那张宜喜宜嗔的芙蓉面,并非时人追捧的骨感美人,却真真是古诗文里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的绝代佳人。   方朝清只看了一眼,便不敢再仔细看她。   只接过她手中装画的匣子,打开了查看。   那位计大当家的得罪不得,交给他的图若是出了差错,不仅他落不得好,怕是甄珠也会被牵累,自然容不得一丝马虎。   只是他这一查看,登时又心绪翻滚起来。   一共十幅图,有八幅分别选了春夏秋冬四时不同景物做背景,另两幅是室内,只从屋内摆设看一幅是冬一幅是夏,外景的八幅,地点亦幅幅不同,有秋千上、游船中、亭台里、花丛中……只看这设计,便知画师用了心思。景物的用色既与时令相合,又在整体上统一,景物中的花木枝叶、亭台楼阁,描摹地远近分明,让人如临画境。   然背景再怎么用心描绘,最让人移不开眼的,依然是背景中的人。   方朝清只草草扫过,那一幅幅姿态各异的男女交缠景象便在脑中挥之不去,那与一般春宫图截然不同的画法,使得画上男女栩栩如生,乍一看便仿佛真人,叫人又震撼,又移不开眼睛。   方朝清匆匆扫过一遍过,只觉得面燥耳热,身体里有什么悄悄涌动,他匆忙阖上匣子,再看甄珠,心里便有些异样。   一个女儿家,怎么能画出这样的图?   因为开铺子,他看过的这种图不知凡几,却从没见过哪个画师如她这般大胆,画出的画叫人看了就有些受不住。更重要的是,那一个个教人如临其境的场景和姿势,断然不是没经历过的人能画出来的,甚至是经历少的,怕是都想不出她那么多花样儿来。   他神色难辨地看着她依旧是姑娘样式的头发。   虽然她皮子嫩,但也看得出起码二十多岁了,二十多岁却依旧做着姑娘打扮,又能画出这样的图,似乎只有两个可能。   一是虽未出嫁,却行为不检,与男子私通,尝过鱼水之欢。   二来……似乎便只有从良的窑姐儿这一个解释了。   方朝清也见过窑姐儿,却觉得她跟那些涂脂抹粉撒娇卖俏的女子并不一样,甚至还觉得她的眼神颇清正。然而她又决然不同于普通良家女子,良家女子可不像她这般肆意。   比窑姐儿端庄清正,却又比良家女子妖冶风流。   方朝清脑子里乱糟糟地想了一通,也没想清她到底什么来历,总之不会是什么普通良家姑娘便是了。   而不管她是什么人,都不是他该沾惹的。   收拾了乱糟糟的心思,他向甄珠点点头:“这图……很好。”说着这话,他依旧有些尴尬,想尽力掩藏着不叫人发现,然而甄珠就在他对面,又怎么会看不出男人通红的耳根?   甄珠有些诧异,没想到这男人看着起码二十六七岁了,居然还有这么纯情的反应。   心里便觉得好笑又有趣,饶有兴味地看着他。   方朝清被她这般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心里更加不适,然而到底不是毛头小子了,不过片刻,便调整了脸上表情,虽心里还乱乱的,脸上到底恢复了正常。   “……若按之前的价格算,这十幅图便是六十两,今日悦心堂先将六十两付给你。那客人说了,套图的话价格还可以再高些,明日我便将画送到那客人处,看他出价多少,若是有多的,我再让人给你送去。”   甄珠点头,觉得他办事倒爽快。   说完事,天色也晚了,甄珠不再耽搁,捧着银子便告辞,这次钱更多,方朝清照例又叫了个伙计送她回家。   临出门前,方朝清忽然忍不住多口问道:“甄姑娘,你……近日可是在节食?”   甄珠顿住脚步,有些诧异地看向他。   方朝清有些尴尬,知晓自己说这话有些冒昧,便解释道:“我是看你……这些日子清减了许多,但节食需有度,虽世人以纤细为美,但过度即为害,你如今这样……便很好了,若是再一味节食,伤了身体,便是本末倒置了。”   甄珠倒没料到他竟会说这样的话,毕竟他自己便清瘦地不堪风吹似的。   因此对他能说出这样的话,倒有些刮目相看,毕竟此时世人皆以瘦为美,虽然如今物质不丰富,但洛城在这古代也算繁华富裕的大都市了,能住在城里的少有吃不饱的,然而在大街上一眼望去,却几乎找不着一个胖子,便可知时人的审美如何了。   甄珠自己是学美术的,从来不认为只有瘦才是美,尤其瘦地只剩骨头的,更是没有半点美感可言,因此她也的确是不打算再减了,如今这模样堪堪好。   她这么想着的瞬间,脸上表情不动,方朝清以为她没听进自己的话,又想着姑娘家都爱俏,怕她执意再饿自己,便又道:   “甄姑娘不要不放在心上,我以往也与世人一般,以为女子瘦便是美,但是……”他叹了一声。   甄珠不由看过去,便见他眉间有着明显的郁卒。   “但是什么?”她不由好奇问道。   方朝清扯扯嘴角:“我……”他顿了顿,似是喉中哽了什么般,片刻后才又道:   “……我夫人以前也如甄姑娘之前一般体态丰腴,后来为了瘦身,整日吃的极少,虽然瘦了,身子却大不如以前,如今也总是吃不下饭。”   他低头说着,垂着眼看不清眼里的情绪。   甄珠愣了一下。   夫人?是了,他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条件,除非是鳏夫,又怎么会没有妻子。   她突然拍了下自己脑袋。   方朝清被她这举动吓了一跳,叫道:“甄姑娘?”   甄珠讪笑:“没、没什么,只是突然想到,出门时阿朗让我买些针线,之前忘了,方才突然想起。”   又笑道:“方老板放心,我心里有数的,不会过度节食。”   想起方朝清方才所说,估计他夫人是节食过度得了厌食症。   也是巧了,她穿来的这个珍珠姑娘是暴食症,如今竟又遇上个厌食症。   想想便道:“方老板,您夫人的这种症状,我倒见过些类似的病例,先前太过节食伤了身体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其实这也是一种病症,且多是心理上的,您多开导开导她,多夸夸她,最要紧的是将她的心态扭转过来。”   方朝清点点头:“多谢甄姑娘提醒,之前也有大夫这样说过,只是迟迟治不好,我便有些急了。”   甄珠安慰道:“放心,令夫人有您这么关心爱护她,必会早日康复。”   方朝清笑得有些勉强,轻声道:“夫人……于我有大恩。”   甄珠没料到会听到这个答案,虽然有些好奇想八卦,但方朝清显然不欲再说了,看着天色,道:“天色不早了,甄姑娘快回去吧,再晚了不安全。”   说罢就叫那伙计收拾了东西送甄珠。   甄珠也就放下好奇心思,跟方朝清告辞,随着那伙计一起回柳树胡同去了。   方朝清在悦心堂门前站着,看着甄珠的背影,她裙角的印花随着走动若隐若现,衬着那缥碧的底色,便如碧湖之上漂浮的白花。   直到那碧湖白花渐渐远去,直至再也看不到踪影,他闭上眼,回身也关上悦心堂的门,一步步地踱回上林坊的方宅。   这次回来的迟了些,守门的婆子更加抱怨了,说夫人等得他多久多久云云。   方朝清听着,也不辩驳,任她说着,只是不过耳罢了。   方宅的仆人几乎都是崔珍娘的陪嫁,向着崔珍娘是自然的,虽然方朝清才是方宅的主人,然而因着仆人都属于崔珍娘,月银都是崔珍娘发,或许是因此,仆人们皆以崔珍娘为主,对他的态度,倒像他是住在岳丈家的姑爷似的。   婆子又嘟囔了几句,这次却是诟病悦心堂。   “……那一个破铺子有什么好开的,一个月也挣不了几两银子,还抵不上夫人一个陪嫁的杯子,老爷您又不是做生意的料,做什么赔什么,把夫人的嫁妆都赔了许多了,我看您还不如多在家陪陪夫人,也好让夫人开心些,指不定京城相爷府念在夫人的份上,还能给老爷您搏个好前程,总比窝在这穷乡僻壤的地儿强,再不然求求方家也行啊,您看看您在京城的那些兄弟,各个都风光地很呢。”   这话说地方朝清委实有些难以忍受,不由斥道:“住口!”   婆子吓了一跳,嗫嚅着赔罪。   方朝清扭头就走。   等他转了身,婆子嘴里又嘀咕,“我说的哪点不对了……”   方朝清越走越快。   崔珍娘果然在等他,见她撑着病体的样子,他不敢看她的脸,心里却不由愧疚难言,为自己的无用,更为白日里,自己那丁点儿不该有的绮思。   他陪着崔珍娘用了饭,想起甄珠的话,便有些别扭地说了许多夸奖她的话,把崔珍娘说地不停地笑,一笑,那张畸形的脸便显得更加丑陋。   饭后,方朝清又回自己房间读书,然不一会儿,崔珍娘病歪歪地被丫鬟搀着过来了,他忙迎上去,问她怎么来了。   崔珍娘挥退丫鬟,房间里只剩两人了,才歉疚地说道:“……清郎,我方才得知,大门上的崔妈妈似乎得罪了你,说了些不该说的话。”   方朝清一愣。   崔珍娘握住他的手,更加歉疚了:“我……我知道你受委屈了,我代她跟你陪不是。我也罚过她了,扣了她三个月的月银。你、你若还有气,我再罚她一些也可以的,只是……她到底是母亲给我留下的老人,小时候照看着我长大的,多年的情分在,我只求你,不要赶她出府。母亲走后,我……也只能靠着这些老人,才能稍稍慰藉想念母亲的心情。”   方朝清长叹一声,压下心里的郁卒,安慰她道:“你放心,我不会罚她,家里的下人都由你做主。不过是几句闲话罢了,我这些年听地还少么?”   复又自嘲地笑笑:“若是都往心里去,我岂不是要投河自尽去,毕竟……像我这般一事无成,堕落至此的男人,也是世间少有。”   崔珍娘忙捂住他的嘴:“不!清郎,你是最好的男人,在珍娘心里,你就是最好的夫君,最好的男人!”   她眼里又闪起梦幻般的光芒:“我永远记得,那时你打马从御街上走过,路旁所有的人都看着你,姑娘们的香花手帕雨一样落到你身上……”她低头痴痴地笑,黑黑的脸上竟泛起了红晕。   方朝清却别过了脸,轻道:“珍娘,陈年旧事就别说了。”   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年打马游街,掷果盈车的方家公子了。   往日越得意,如今思及便越痛苦。   方朝清终究没有顺从崔珍娘的请求,安抚她一番,他回到自己的卧室,面对着满屋寂静,白天时一直雀跃的心情也一点点冷却下来。   崔珍娘的顾虑他不是不懂,他也不是不怕,相反,他比崔珍娘更怕。   但他怕的不是又一次一败涂地,也不是怕再被小人破坏践踏,他怕的,是再次失去珍贵的东西。   可是,如今的他又有什么可失去的呢?   至亲,功名,才华,宗族,名誉……一切一切都没有了。   唯一可失去的……   眼前忽然闪现一张宜喜宜嗔的如花面容,让他心跳顿时为之一滞。   那次夜游洛水,巧遇方朝清被花娘表白后,甄珠在家里窝了几日没出去,几天后,她带着阿朗去了悦心堂,同时带着这几日又画的几幅春宫。   自然,那几幅图都被她仔细收拾了装进匣子里,甚至还上了锁,钥匙自己留了一把,另一把到了悦心堂后,便交给了方朝清。   “以后就让阿朗替我来送画吧。”她笑眯眯地道。   方朝清一愣,旋即点了点头:“也好。”   甄珠准备了一肚子理由,便被他这一个“也好”给堵回去了,不由瞪眼:“你也不问理由?”   方朝清笑:“这要什么理由。”   旋即忽然脸色凝重起来,郑重对甄珠道:“正好,我有件事要跟你说。”说罢,便引着甄珠去内室。   甄珠还从未见过他这样的脸色,不由好奇,乖乖跟在后面。而阿朗一声不吭地,也抱着匣子跟了进去。   方朝清看着也跟进来的阿朗,顿了下,终究没有说什么,只是看向甄珠。   他没有坐下,就那样站着对她道:“我……还未跟你说过我的来历吧。”   甄珠眼睛一眨,连忙点头。   相处那么久,她也只是知道他姓名,知道他是这悦心堂的老板,知道他已经娶妻。其余的,几乎一无所知。 第53章   甄珠收了伞,正想着要不要让人进门说话,方朝清拱手作了一揖,说明来意。   “……上次买了画的客人十分满意,这次又特来催问可有新作,如上次那样的,他再要十幅,若是套图,价格还可以更高些。原本……方某不欲打扰姑娘,只是这客人有些来历,催地紧迫,方某无奈,冒昧登门,请甄姑娘见谅。”   他面上带着无奈和愧疚,又朝甄珠作揖。   甄珠笑:“这算什么,方老板不必客气,这单子我接了。”   她语调轻快,珠玉相击般清脆。   方朝清眸光闪动,又作了一揖:“那便劳烦姑娘了。”   两人便约定了交画的时间和方式,甄珠不甚真心地请他进门喝口茶,方朝清笑笑告了辞。   阿朗在一旁全程听了两人对话,结合之前的事,便猜到那书铺老板是向甄珠买画来了,之前突然多出的银子,应该是甄珠卖画得来的,便问道:“这些天不是画了很多画?挑一些给他不就行了。我觉得那些画地也很好。”   甄珠失笑,低头用两只手揉阿朗的脸颊,感觉到那瘦削的脸颊上有一些肉,才满意地松开。   “傻孩子,画跟画可不一样呀。”   悦心堂。   留守书铺的伙计每隔片刻便要到门口望望,待到终于望到东家的人影,差点都喜极而泣了,等方朝清走近,赶紧迎了方朝清进来,小声急促地道:“东家您可来了,那位大爷来了,正在内室等着呢!”   方朝清挥挥手,没说话,从前面的铺子穿过,直接进了内室。   内室是一间收拾地十分清雅的书房,摆放的都是方朝清的个人收藏,没什么名贵的物事,但俱是清雅简朴的风格,让人看着舒服悦目。   然此时书房正中的圈椅上大马金刀地坐了个男人,一身锦绸袍带,鹰眼勾鼻,眉间带煞,身形魁梧地令那圈椅都显得窄小逼仄。   男人身旁,还站了两个穿劲装,佩腰刀的汉子,往那一站,便衬得方朝清这文弱书生如小鸡仔一般孱弱。   坐着的男人拨弄这手上的玉扳指,神色间已是十分不耐烦。   方朝清一进来就告罪:“让计大当家的久等了,朝清方才已专程去催促画师,画师允了半月内便可交付新图,届时朝清立刻给大当家的送去,不知可好?”   那计大当家的浓眉一挑,哼了一声,也不知什么意思。   方朝清心里正暗暗揣摩着,便听他又道:“你姓方,是南阳方家的?方公良是你什么人?”   方朝清心头一震,面上不显:“计大当家明眼,方公正是朝清祖父。”   便听那计大当家“啧”了声:“方公良的亲孙子竟窝在这儿,开着这么个破铺子。你那些兄弟,便是旁系的,一个个在京城里也都人模人样的。”   方朝清面露苦笑:“朝清无能,比不得兄弟们能干。”   计大当家讽刺地一笑,也没再多说,只道:“我在洛城待不了几日,半月后你派人将画送到金谷园,自有人与你交接。”   说罢,他起身离去,袍袖带起的风将案上摊开的书都翻动了几页。   送走这尊煞神,悦心堂的两个伙计都松了一口气,一个抹着汗问方朝清:“东家,这位什么来头,好大的排场,府衙的大老爷都不敢慢待他。”   方朝清将案上的书翻回原来的页码,又夹了支书笺做标记,合上后放回书架。   听伙计问,也不抬头,只道:“不用管他什么来头,只需知道不要招惹他便是。”   送走那计大当家,时候也到了日暮,悦心堂关门,两个伙计各自回家,方朝清则撑了伞,一步步往铜驼坊东边的上林坊走去。   上林坊临着洛水的地方,有一所端正古朴的大宅,门环铜漆虽旧,气势却仍在那里,想来初建时也是十分气派的。门上挂着“方宅”的匾额,黑底金漆的大字风骨凛然,下方有小字印章,小字是“方氏公良”四字,正是方朝清祖父的名讳。   进了门,一个闲磕瓜子的婆子见他,扭着身子迎上来:“老爷怎么才回来?夫人都等您好一会儿了,厨房里专程给您煲着汤,您再晚回来会儿,汤若凉了,可不辜负了夫人的心意?”   方朝清面上淡淡的:“夫人今日身子可好?”   婆子笑道:“好、好,晌午吃了半碗饭呢!”   方朝清笑笑,也不再理婆子,直往主院而去。   方宅是他祖父方朝清在洛城为官时修建,距今已经三十多年,虽然当初建地气派,但到底年日久了,又没有人仔细打理修葺,看着便有些荒凉破败,方家那些人也不将这处破宅子放在心上,将他打发来洛城后,除了给了他一个入不敷出的悦心堂,便是这处看着气派实则破败的宅子。   虽然破败,地方却大,从大门到主院,方朝清足足走了半炷香时间。   当然,他走地也慢。   然而再慢,这点儿路也一会儿便走完了。到了主院,眼前风景又蓦地一变。   方宅太大,整个修葺要花不少银子,若只修个主院,花费自然少许多,因此方朝清的夫人崔氏便拿了嫁妆银子,把整个主院翻修了一翻。翻修过后,别处虽还荒凉,这主院却花红柳绿,轩敞明净。   进了屋,摆设更是富丽。   门前挂的水精帘,案头烧的龙脑香,黄花梨的桌椅床凳俱是一套,桌上摆的茶盏都是官窑烧造,甚至还有些打着皇室内造的标记。这些东西,俱是出自崔氏的嫁妆,方朝清当时赤条条地被赶出方家,除了这宅子和悦心堂,是一点私财都没有的。   方朝清进屋时,崔氏正半卧在床头,一个丫头躬身低声劝她再吃些饭。   崔氏推拒:“别,都拿走,拿走,我不吃,再吃该长胖了。”   方朝清进去,让丫头退下。   崔氏一见他,登时欢喜地叫了出来:“夫君!”   时令近夏,天气已有些热,但崔氏却还盖着春日的被子,身上也穿着厚厚的绸衣,然衣服再厚,也盖不住衣服下瘦骨伶仃的身躯,尤其外露的脖子处,青筋条条绽起,肤色又暗沉显黑,便如一截枯木般。   而枯木上的脸,乍看之下,更是有些吓人。   窄长枯瘦的脸如驴脸一般,上面两条精心描画的眉,眉下却是两只绿豆般的眼睛,鼻子处几乎没什么起伏,像是被人打了一拳凹进去,鼻子下面,两瓣嘴唇却高高撅起,又向两边裂开分成四瓣,如兔子一般,竟是天生兔唇。   她很瘦,因为瘦,五官便更加突出,也更加吓人。   方朝清走上前,坐在床边的矮凳上。   他那张面白如玉翩翩公子的脸与崔氏的脸在一起,便如同谪仙伴罗刹。   “珍娘,再用些吧,你太瘦了。”方朝清端起一碗白粥劝道。   闻言,崔珍娘不禁心头一甜,犹豫地看向那粥,小心地问道:“清郎,我真的瘦么?”   方朝清点头。   崔珍娘这才放心,展颜一笑,乖乖点头道:“好,我吃。”   却不知她那一笑,令她罗刹般的脸更加丑陋。   方朝清仿佛看不见一般,拿起瓷勺,舀了粥喂她。   崔珍娘甜甜笑着,就着勺子吃下了粥。   只是,粥还未咽下,她眉头忽然痛苦地一蹙,旋即“呕”地一声,一大堆秽物从口中呕了出来,尽皆呕到方朝清手臂和端着的粥碗中。   一股酸臭味儿在屋中蔓延开来。   方朝清只觉得眼前发晕,沾满了秽物的手轻轻颤抖。   崔珍娘看着方朝清的手,吓傻了一般,然后痛哭起来:“清郎、清郎,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控制不住,我也不知怎么……清郎,对不起、对不起……”   她嘴角的秽物还未擦去,这么一哭,鼻涕眼泪也都流出来,面貌更是难以卒睹。   方朝清强忍着不看那秽物,胸口却实在忍不住翻滚起来,他颤抖着放下粥碗,竭力稳住声线,安抚她道:“无事,不要怕,下次吃不下了跟我说便是,千万不要逼自己。”   崔珍娘哭着不住点头:“好,清郎,我听你的,都听你的。”   方朝清站起身,脚底却觉得有些发软,他道:“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明日再让大夫来看看吧,让大夫给你开些开胃消化的药。”   说罢,便脚底有些浮地走了出去。   崔珍娘泪眼朦胧地看着他出了门,待不见了他背影,忽地狠狠往自己脸上扇了一巴掌:“你怎么就这么不争气!这么不争气!”   扇完了,又趴在床上继续嚎啕大哭起来。   方朝清出了门,便让下人赶紧烧水,水烧地慢,他等不及,直接便用凉水洗了起来,冲洗那秽物时,他终究没忍住,低头干呕了几声,却什么都没呕出来,只觉得有什么脏秽的东西还梗在胸口喉头,让他难受极了。   冷水洗了一遍,热水终于烧好,他又用热水复洗了一遍,不仅手臂,身体其余各处也都用丝瓜瓤子用力地搓,直到搓地白皙的身上都泛起条条红痕。   洗好后,他脚步轻飘地回了自己睡房。   这个睡房离崔珍娘住的正房不远,屋子不如正房宽敞明亮,但屋内布置俱是按他的喜好来,窗明几净,简朴文雅,墙边立着大大的书架,案上没有一点多余的陈设,从门檐到墙角都干净地光可鉴人。   进了自己房间,方朝清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往常这时他都要看会儿书的,只是现在,他完全无心看书,换上中衣便躺在床上,将薄被整整齐齐地拉至胸口的位置,双手在胸前合拢,闭上眼睛。   许是太过疲累,他很快陷入梦乡。   梦里出现一条飘着蒙蒙烟雨的小巷,他站在屋檐下,忽见巷口走来一人影,撑着油纸伞,穿着蓝印花布的衣裙,伞下的人眉目宛然,一双眼睛俏生生地看过来,将他定在原地。 第54章 入宫   一副纨绔模样。   中年人噗通一下跪倒,哭天抹泪地叫屈。那纨绔公子不理他,只走到那几个壮汉身前,一脚踢在领头的人身上,“还没死就爬起来!”   那壮汉趴着,有气无力地求饶:“公子行行好,让咱们歇会儿罢,实在没力气了。”   那公子挑眉:“真没力气?”   壮汉连忙点头。   “好,那我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休息一刻钟,一刻钟之后继续抬小爷上山,再敢腿软,嗑着碰着小爷一下,就自个儿从山腰上跳下去,摔不死就饶了你们狗命。”那公子笑地妖娆,嘴巴却毒地狠。   几个壮汉面面相觑,领头的一咬牙:“那第二呢?”   公子红唇微翘:“第二嘛,现在、立刻、立马给小爷滚蛋!当然——收了小爷的钱分文不能少地给小爷退回来!”   领头的壮汉一屁股坐在地上:“公、公子……您可怜可怜小的们啊!好歹俺们也辛辛苦苦抬了一半,您大富大贵的,也不缺这点儿钱,公子您行行好,做个好人——”   那公子眉眼微拧,啐了一口:“呸!小爷我平生最恨人叫我好人!”   说罢,看了那中年人一眼,便不再理那些壮汉,撩了锦衣,往空地上一坐,道:“渴死了!”   闻声,那红衣美貌少女和青衣俊俏少年立时忙活起来,变戏法似的从轿子里拿了一应物什,有矮几,用点心,有茶叶,有竹筒装的清水,甚至还有一只小小的锅。   怪不得那些轿夫抬不动,实木的轿子,三个人,再加上这杂七杂八的东西,怎么也得有七八百斤了,那些壮汉看着力气是大,但抬一会儿还好,这种山路,时间稍微一长,力气再大也受不住。   少年少女手脚利索着忙活,眼看升起了火煮开了水,竟是要就地煮水烹茶。   那公子就那么席地一坐,沐风赏景,好不惬意。   而那中年人,则又在恶形恶状地打骂那几个壮汉,领头的壮汉想下山不抬了,却又不舍得到手的银子,便不住地求他。   中年人嗤笑:“呸!这会儿知道装可怜,知道说轿子重了?我们公子可是付了整整二十两银子,找几十个人都够了,上山时可是你们自个儿说六个人就行,不用再找人的!贪心不足蛇吞象!”   说罢,扭头见那公子没啥反应,便又继续道:“我们公子还是太心软,不然就该倒叫你们赔偿才对,这么不上不下的,回头还得叫人把轿子抬下来,败兴!”   说着,他又踢了那领头的一脚。   然而,中年男人的脚还未落下,那领头壮汉眼珠一转,突然暴起。   他一动作,地上躺的其余几个壮汉也突然跃起,饿虎扑羊一般扑向那边闲坐烹茶的主仆三人。   “这是你逼我的!”那领头的壮汉双眼发红,一把就将中年男人撂倒,双拳雨点般打了下去。   形势变化太太,就像龙卷风。   一边看戏的甄珠瞪着眼说不出话来。   然而,接下来的变化更让甄珠目瞪口呆。   眼见几个壮汉扑过来,那个方才还一脸傲慢,派头十足的纨绔公子,居然飞快地躲过壮汉的猛扑,跌跌撞撞偏又灵活飞快地逃开,而逃开的方向,自然只有沿着山道向前,而前面,则是阿朗和甄珠。   那纨绔跨了几步便看到甄珠,眼里露出惊喜,一边哇哇叫着一边扑上来:“救命哇!”   甄珠还未反应过来,他便炮弹一般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甄珠!   “救命救命救命!”   他扯着嗓子吼着,双臂却紧紧箍着甄珠,完全把甄珠抱在怀里。   阿朗也愣了一下,脑子里还没反应过来他这是什么操作,身体已经自动做出反应,一拳头打在那纨绔公子脸上。   纨绔顿时疼得哇哇大叫,口里不停说着误会误会,救命救命。   然双手却依旧死死地抱紧了甄珠,力道大地完全不像个瘦弱公子,两人面对面紧贴着,甄珠胸前饱满,被他这么一压,顿时觉得胸闷喘不过起来。   而被阿朗打了一拳后,他竟然立刻飞速地把脑袋埋到甄珠胸前。   一边埋,一边还不停地叫着误会救命。   不知有意还是无意,他说话时嘴唇微动,透过薄薄的衣物,轻轻擦过甄珠胸部顶端,喷吐的气息微热,顿时弄得甄珠麻麻痒痒的。她使劲儿推他,却怎么都推不开。   这边混乱着,那边几个壮汉反应也快,知道谁才是正主,阿朗刚打了一拳,那边就有三个壮汉凶神恶煞地扑过来,见那纨绔抱着甄珠,旁边还站着个阿朗,顿时不禁一愣,然而再看不过一个女人一个少年人,便不顾及什么,直接扑上来,想将两人一起拿下来。   于是局面就这样彻底混乱起来。   一刻钟后,倒在地上的是壮汉们。   这些壮汉虽然年轻力壮,但本质都是丝毫不会功夫的普通人,方才抬轿子又耗了力气,因此并不怎么难对付,阿朗一人就撂倒了仨。而另一边,那中年男人是个废物,被领头的壮汉一拳揍趴下再没起来,反而是那貌美丫鬟和俊俏小厮,居然都有几分功夫,联手起来竟也勉强压住了那三人,阿朗收拾了这边三个又帮了把手,于是壮汉们便全部倒地了。   那纨绔公子整了整衣冠,又恢复了衣冠楚楚的模样,拱着手朝甄珠作了一揖:“多谢姑娘相救,敢问姑娘芳名,家住何处?某来日令家人备上谢礼,好好酬谢姑娘。”   他笑容和煦,风度翩翩,眼角被阿朗那拳打出血,一点殷红挂在眼角,倒显得眉眼艳丽,唇红齿白的模样倒很是让人心动。   仿佛完全忘记自己方才那又蠢又怂的表现。   然而他忘了,阿朗和甄珠却没忘,想到方才他莫名其妙死死抱住甄珠的行为,阿朗心里就是一顿不爽,若是可以,他甚至想把这人按在地上再打一顿,那一拳还是轻了。   可甄珠拉住了他。   这纨绔一身打扮亮瞎人眼,有些明显不是平民可以穿戴的,显然是官宦子弟。再看他方才行事,虽然似乎有些蠢,但也乖戾嚣张,绝对不是什么和善的人。   这时代,惹什么都别惹当官的,反正也没什么损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阿朗以前被辗转贩卖,见惯了人间冷暖,权贵不将人当人看的事早就见怪不怪,自然知道甄珠的顾虑是对的,此时这纨绔一副感恩的样子,只得压住心里的憋屈,然而却也做不到笑脸相迎,只冷哼一声,拉着甄珠就走。   那公子又在后面喊了几声,两人都充耳不闻,径自下山去了。   好好一场游玩,被个不知哪里来的纨绔败坏兴致,阿朗很不高兴,尤其想到那纨绔死死抱着甄珠的样子,这不高兴就更加重了。   甄珠倒是不甚在意,还反过来安慰阿朗。   而晚间何山又来爬墙,得知了她的这番遭遇后,不禁一笑:“巧了,这事儿我知道,府衙有位大人到我这里打刀,正说起这事儿呢。”   甄珠便好奇问他。   何山道:“那几个壮汉都被扔到府衙门前去了,你说的那位公子,恐怕来历真的而不小,听那位大人说,知府大人一听那公子登门,急得立马从小妾床上爬起来迎接,把那公子安排在官署最好的院落里,那几个壮汉也立刻被过堂审问。”   “……那几个壮汉也不是普通乡民,他们平日什么活儿都做,表面上是人力夫,遇上落单又有钱的,贼心一起便顺便做起了山贼。只是他们胆子不大,往日也就挑挑老弱妇孺下手,像这次,估计原本看在报酬丰厚的面子上,想老老实实赚钱的,或许是那公子气焰太嚣张,又斤斤计较,才将他们给惹恼了。”   “照你说的,这个什么公子脑子里装的怕不都是稻草?出门在外还当在自个儿家里呢?虽说那些山贼也不是什么良善的,但若不是他太嚣张,也不会闹到那地步,最后若不是碰上你和阿朗,说不准就丢了命了。”   何山啧啧嘲讽着。   明明不过是个很简单的符号,却带着她强烈的个人风格,旁人学不来,勉力描摹也不过是拙劣的模仿。   就像她的人一样,都是那般的独一无二。   只可惜,这样一个风格独特特色明显的标记旁,落款的“风月庵主人”五个字却显得有些粗劣,显然书写之人功底太浅,像是才学了几年写字,也从未苦练过书法的少年人一般,虽隐隐有些潇洒飘逸的气韵,到底未经雕琢打磨,璞玉一般让人总觉美中不足。   这样的字,不过跟方朝清七八岁时的水平相当。   犹记得初见她写出这样的字,他很有些惊讶,问她缘故,她只道沉迷画道,无心书法。   说是这般说,脸上却还嘻嘻笑着,他便知道她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叹着气跟她讲见字如见人的道理,落款的字也会影响图的价格,让她练练书法,她点点头,答应地特别痛快,然而这次来,新交来的画稿上,字儿却还是没多大长进。   他摇摇头,心想她下次再来,非得好好念叨念叨,让她把这手丑字给练好了。 第55章 登门   时候实在太早,终于见到甄珠时,她还一脸困倦,显然刚醒的样子,那双风流水润的桃花眼迷蒙地看着他,眨了两眨,才有些懵懵地道:“你……怎么来了呀?”   那声音软软的,问的话也直接坦荡到近乎失礼,像个孩子一样。   哪怕满腹心思,看到她这幅以前从未在他面前露出过的样子,方朝清还是不自觉地弯起了嘴角,目光仔仔细细地描绘着她久已未见的面容。   真的是……好久不见了啊。   从相识以来,真正无拘无碍地相处,也只有最初那一段时光而已。   像是怕惊醒她,他轻声说道:“好久不见。”   甄珠揉了揉眼,才终于清醒一些,没有再问他为何突然造访,只扬起笑脸道:“嗯呐,好久不见。”说罢,便招呼他坐下,看看冷冰冰的茶盏,又要出门唤萍儿烧水沏茶。   方朝清却阻止了她:“不用忙,我说几句话就走。”   他脸上的笑意收敛了些。   闻言,甄珠顺从地退回来,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抬头看着他:“嗯,你说吧。”   哪怕已在心中打了无数腹稿,话到临头,方朝清却还是语塞了。   花船上,计都的一言一行又飞快地在他脑海中闪过。   太后,画像,得贵人青眼……   普通画师若能得太后青眼为其画像,自然是极大的荣耀,是名利双收的事。   可是,甄珠并非一般画师。   她是个女子,还是个以画春宫图出名的女子,虽然如今他正在努力帮她转型,想要转变世人对她这个名字的看法,然而如今看来,她春宫画师的名头还是更盛,一旦曝光了她的身份,引来的关注对如今的她来说不一定是好事。   然而这还不是最让他担心的。   曝光身份这一遭,他和她都曾经讨论,并且有准备过,曝光并非不可以,如今只不过是时机还不够成熟,并非完全不可以。   真正让他担心的,是计都,以及他身后的太后。   计都此人,传闻以强盗起家,性好酒色,金谷园里有着无数的美人,这些天闹地风风雨雨的为小皇帝遴选美人之事,普通百姓不知,他却从一些途径得知,那些美人都是直接被送进了金谷园。   而入了金谷园的美人,便是随手可以转赠的物件儿,莫说自由,便是性命都朝不保夕。   这样一个好色之人,看到传说中的“风月庵主人”竟是一个难得的美人后,难保不会动什么心思。   这是其一。   其二,也是最让他在意的,则是在告诉他太后要宣召风月庵主人入宫为其画像时,计都屏退了所有在场的其他人。   正常宣召画师为太后画像,需要背着人说么?   背着人做的事,自然是见不得人的事,而宣召一个春宫画师入宫为自己画像,对一国之母来说——的确并不是多光彩的事。   光是太后这样一个深宫寡居的妇人怎么会知道一个春宫画师的名字,便足以让许多人探究了。   况且——   方朝清眉心微拧,想起了去年初见计都时的情景。   计都那样的人,竟然会亲自去书画铺子买春宫图,还详细地描述要求。   他夜夜美人在怀,春宫图不过是助性的,便是想要,自有无数下面的人呈上,根本犯不着自己去买。   他那般做派,根本不像是买来自己收藏,倒好像是——用来送人的。   而计都此人,两年前还不过是一方富豪,只是两年前花钱买了个地方小官,又在一年前成了京官,之后据说是颇得皇帝和太后倚重,一路蹿升至太师之位。   当今太后,如今也不过才三十余岁而已。   方朝清无法不多想。   而若真如他所想的那般,太后偷偷召春宫画师入宫,等画完像之后,这春宫画师……还能安然离宫么?   一想到此处,方朝清便不由得遍体生寒。   “方老板?”   轻柔的女声忽然在耳边响起,他猛地抬头,便见甄珠疑惑地看着他,这才发觉,自己愣怔了许久。   他脸上不由浮现一丝尴尬的笑,轻咳一声:“抱歉。”   甄珠笑眯眯地摆手,表示没关系。   看着她的笑脸,方朝清深吸一口气,抛弃脑中的种种猜测。   想的再多,也都只是他的推测而已,太后的征召的确有些风险,但风险伴随着机遇,若是好赌的,哪怕明知有风险,为了那前程名利,说不定也会放手一搏。   方朝清直觉甄珠不是这样的人。   然而,他无权为她做决定,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希望遗漏。   所以,他早早地登门,不过是问她的态度。   她若不想,他拼死也为她拦下,她若想……他也不会阻拦。   深吸一口气,他终于斟酌着开口:“甄……姑娘。”   哪怕那个名字已在心里念了千百遍,出口的仍旧是这略显客气疏离的称呼。   甄珠看着他,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   看着她的模样,方朝清微笑,缓声道:“你……对名利有多大的渴望?若是能够快速地得到名利,但会因此付出一些东西,你——愿意么?”   甄珠睁大眼,有些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付出一些东西?比如?”   方朝清:“比如,一定的自由,和一定的风险。”   甄珠托着腮思索,半晌,忽然狡黠地朝他一笑:“方老板,你有什么事,直接说吧。”   方朝清一愣,随即苦笑。   “嗯。”他点点头,再次斟酌着开口。   “其实……是昨日有一位京城来的客人,向我打听‘风月庵主人’,想要——请‘他’去京城,为一位贵人画像。”他顿了顿,补充道,“那位贵人权势极大,若是你答应的话,与你的名声是很有益处的。但——权贵之地是非也多,你若去了,恐怕行动便要受限,且暴露身份的话——你会有许多风险。”   说完,他抬眼看她:“我来,便是想问你,你——想去么?”   贵人?京城?画像?   甄珠继续托着腮,敛眉细思,忽然眨了眨眼:“那位贵人的要求,可以拒绝么?是皇亲国戚?还是——”   她伸出手指,指了指天:“——这位?”   专程跑来洛城请她去画像,还让方朝清说出对她的名声很有益处的话,那么必然不会是一般的权贵,说不定便是什么王子公主,甚至皇帝也不是不可能。   而如果对方是皇帝那种人物的话,也根本轮不到她说拒绝或者不拒绝吧?她还没天真地以为这是个自由平等的社会。   虽然如今她躲在方朝清背后,但如果她真的拒绝,对方岂不是把所有压力都加诸方朝清身上?   方朝清愣了下,没想到她如此敏锐。   虽然她所指的与他所指的不太相同,但也没什么区别了。皇帝尚幼,太后临朝,如今这个国家,说太后是天也不为过。   然而……很快,他收敛心思,摇了摇头,骗了她:“不,不是的,还不到那种程度。”   他微笑着:“拒绝当然可以,虽然的确会费些功夫,但也无非多费些口舌,被刁难一番,但对方也不是不讲理之人。”   “所以,只要你不想,便可以拒绝。”   他看着她,在“拒绝”两个字上下了重音,双眼好不躲闪地看着她,叫她相信他说的是真话。   既然可以自由选择,那么……   是冒着失去自由的风险搏一个一步登天快速成名的机会,还是小富即安稳扎稳打继续用画一点点拼搏?   甄珠托着腮,只思考了一瞬间。   对她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几乎根本不需要思考。   她抬起头,对方朝清笑:“我拒绝。”   她看着方朝清,双眼明亮。   方朝清也看着她。   “好。”   他说道。   既然她做出了选择,那么,接下来的狂风暴雨,就该他来面对了。   ——   方朝清走后,甄珠的生活一如往常,只是方朝清临走前吩咐她最近都不用让下人去悦心堂送画了,说最近卖的画有些多了,要控制些数量,让市场再饥渴些。   又劝她无事最好不要出门,说最近为了选美人的事满城风雨,她虽然不在待选之列,但保不准有人浑水摸鱼。   甄珠觉得他这话说得有理,便乖乖听话窝在家里,每日画画,无聊了也只听萍儿说外面的趣事解闷。   唯一的好消息,便是她又收到了阿朗的信。   信上阿朗说,他的腿已经完全好了,看起来与常人无异,也能正常用脚腕发力,而且他如今得了提拔,已经入选了太师府的护卫队,据说表现好的话,便能被授官。   看到这里,甄珠自然是高兴的,只是,目光再往下瞥,看到信的末尾,便不由愣了一下。   信的末尾,阿朗说,他想接她去京城。   少年的措辞小心而谨慎,没有一丝强迫,还有一些小心翼翼,似乎是因为觉得自己如今还不够强大,甚至还没有官身,便有些不好意思,然而又克制不住思念她的心,所以贸贸然地开口,又小心翼翼地说不急在现在,等再过些时间,等他做了官,能够赚钱养她,能够保护她,那时再来也不迟。   厚厚的书信里,少年思念的心情透过一笔一划清晰地传达出来。   甄珠看了,有些窝心,却只是笑着摇头。   她也有些思念阿朗,思念当初两人相依为命的日子。   然而这并不足以让她改变自己如今的生活。   她不是阿朗的父母,更不是他的妻子,就像一个老友一样,分别了便分别了,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阿朗真的出息了,甚至位极人臣了,她都不会放弃自己的生活去京城找他。   哪怕他满腔真心地希望她去。   从分别的那一刻开始,他们便有了各自不相干的生活。他在京城,她在洛城,他以后会成亲生子,她依旧会逍遥自在,或许依旧保持着那份情谊,但既已分别,便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只是,想是如此想,对如今将她看得极重的少年来说,这样直白的话恐怕会伤到他吧。   甄珠阖上信纸,心里想着要怎样回信拒绝才不让少年伤心。   然而很快,这封信便似乎不必写了。   “姑娘,外面有个长得好奇怪的人找你!”萍儿蹬蹬地跑进来,“她说她是方什么清的妻子!” 第56章 初见   反应过来“方什么清的妻子”这几个字的含义之后,甄珠愣了一下,然后脑子转一圈,也完全想不出方朝清的妻子怎么会找上门。   想不出便不想,她对萍儿道:“请她进来吧。”   很快,甄珠便见到了崔珍娘。   萍儿说她是坐着马车,由丫鬟仆妇陪着来的,进来时,却只有崔珍娘一个。   她穿着得体的衣裳,脸上抹了淡淡的脂粉,行为举止无一处不是大家闺秀的楷模,只看打扮举止,几乎可以说赏心悦目了。   ——只是要忽略她那瘦削地过分的身材,和丑陋到恐怖的脸。   与初次见面时是在灯火绰绰的河岸边不同,这次是在明朗的白日,对方又没有再蒙着面纱,甄珠很清楚地看到对面女子的容貌。   没有夜色的掩盖,没有面纱的遮拦,猛然看到那张语与其说丑陋不如说畸形的脸,甄珠也难免愣了一下。   但是,也只是愣了一下而已。   相比起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她的见识都更宽广,见过的形形色色的人也更多,无论什么长相、身材、癖好、肤色、性向,现代多元性社会的包容性是远远强于古代的,甄珠从小被教育不要以貌取人,留学欧洲后,所处的环境和圈层更是有着形形色色的怪人。   天性也好,后天的教育和环境熏陶也好,甄珠能够冷静理智地以平常心看待任何与自己不同的人,不会随便置喙、评价和好奇他人。   包容他人与自己的不同,不以异样的眼光审视他人,这也是甄珠的认知里,为人处世最基本的礼仪。   所以,一瞬间的怔愣过之后,她的目光和神色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不带一丝异样,没有恐惧,没有厌恶,没有好奇,更没有看似善良却最刺痛人心的怜悯和同情。   她看着对方,就像看着一个普普通通的、正常的人。   甄珠看着崔珍娘的时候,崔珍娘也在看着她。   哪怕已经从崔大口中得知这个女子的许多信息,得知她有着无比的美貌,真正见到时,崔珍娘仍旧忍不住晃神了。   眼前的女子穿着家常的衣衫,头发松松在后面扎成一束,浑身几乎毫无饰物,匀净白皙的面上更是未着脂粉,素面朝天地坦荡见人。   在崔珍娘所受的教育中,这样的装束打扮,用来见客可以说是相当失礼的。   然而,这个女子却完全不会给人这样的感觉。   她大大的眼睛明亮动人,小巧的嘴唇柔软红润,纤秾合度的身子不胖不瘦,即便穿着简单的衣物,即便没有脂粉钗环装饰,也丝毫不让人觉得敷衍失礼。   因为,长成这幅模样,冗余的装饰恐怕只会平白污了她的美丽吧。   真是个美人啊,甚至比当年的京城第一美人林嫣更美。   林嫣的美只在脸,这个女子,却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美。   怪不得清郎喜欢她呢……   崔珍娘紧紧盯着对方,然后便见那女子在看清她面容的一瞬间,如几乎所有人一样,露出愣怔的表情。   可是,那愣怔只是一瞬即逝,对面女子的神情很快恢复了平静,然后用那种毫无异样的,仿佛她看得只是一个普通人的目光看着自己。   被这样的目光看着,崔珍娘小小的眼珠呆了下。   片刻后,她眨了眨眼,按着最标准最无懈可击的姿势,向甄珠行了福礼,瘦弱的身子弯下时,仿佛风一吹便会折断的干枯的苇草。   她弯着腰,声音细弱,里面含着十分的歉疚和不安:“甄姑娘,很抱歉冒昧登门,我……是清郎、方朝清的妻子,我姓崔,小名珍娘。”   看着那瘦削如骨的身子朝自己行礼,甄珠忙扶起她,让她坐下:“方夫人请坐。”又扬起笑,对那明显局促不安的女子道:“我叫甄珠。”   看着她的笑容,崔珍娘又呆了一下。   终于寒暄过后,两人分别坐下,甄珠便询问起对方来意。   她询问的话声一落,便见对面的女人红了眼圈,裂成四瓣的嘴像脱了水的鱼,急促地一张一合,整个身子也都颤抖起来。   甄珠吓了一跳,连忙站起来,还未来得及做什么,便听“噗通”一声,对面的女子竟然朝她跪了下来!   完全没有预料到对方会是这样的反应,又是第一次被人跪,甄珠顿时有些不知所措,愣了一下后,赶忙上前,想要扶崔珍娘起来。   然而崔珍娘却推拒着不愿起身。   “不、甄姑娘,您让我跪着吧,我、我……”她强忍着颤抖说着,眼里泪珠在打转,随即说出一句叫甄珠愣在当场的话;   “我请您、请您帮帮我相公!”   甄珠眼睛眨了眨,反应过来对方的意思后,瞬间蹙起眉头,问道:“方夫人,您的话什么意思?方老板怎么了?”说着又要拉崔珍娘起来。   崔珍娘瘦弱的身子终究还是抵挡不住甄珠的力量,被拉了起来,强制按在椅子上。   她颤抖着,一句一顿地说出了自己的来意:“几天前,相公的铺子来了几个客人……”   从计都的属下造访悦心堂开始,崔珍娘将这几日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那些方朝清隐瞒着甄珠的事,比如所谓客人根本不是什么普通客人,而是权势滔天的计太师,又比如所谓贵人更不是什么普通贵人,而是一国太后。   而在选择拒绝计都,拒绝太后的征召,隐瞒“风月庵主人”的身份之后,不出意料的,方朝清遭受了极大的压力。   在绝对的权势压迫下,任凭他再怎么智计百出,想出再多拒绝的借口,似乎也不过多拖延几天罢了。   “……相公已经被太师逼地没有办法了,悦心堂被计太师的手下守着,来往的客人都被吓唬走,官府三天两头上门刁难,相公这几天一直愁眉不展,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笑了……”   “……我怕、我怕相公再继续硬撑下去,太师会使出更多手段。听说那计太师以前是杀人不眨眼的强盗,敢违抗他的都被他杀死了,相公若还是、还是……”   说着说着,崔珍娘便哀哀地哭泣起来。   “甄姑娘,我知道,相公为您瞒着身份,定然是不愿为富贵折腰,可是……相公又何其无辜……”   她抬头看着甄珠,盛满泪水的、小小的绿豆一样的眼睛里,毫不隐藏着心底的担忧和哀求,像被逼上末路一般,而甄珠就是她唯一的救赎。   “甄姑娘,我求求您……”   ……   从崔珍娘一开口说出所谓为贵人画像的真相,甄珠便一直愣着没有开口。   还未从方朝清竟然骗了自己的震惊中回神,便又听到他这几日的遭遇。   面前的崔珍娘哀哀地诉说着,从眼神到肢体,无一处不在卑微地向她哀求着,哪怕那张脸再怎么畸形恐怖,但人的情绪是骗不了人的,面前这个貌丑到极点的女子,也不过是个为丈夫担忧不已的普通女人。   甚至因为她那丑陋的容貌,才愈发显得她更加卑微和弱势。   任何稍有怜悯之心的人被她这样祈求着,都难以拒绝她的请求。   甄珠眨了眨眼,见对面的女子还在哭,叹了一口气,拿出一方干净的手帕,递到她暗黄枯瘦、被眼泪染地濡湿的手中。   “方夫人,别哭了。”甄珠轻声道,眼神温柔,带着抚慰人心的微笑。   “我答应您。”   “这本来就是我该做的。”   答应她,却不是因为她哭地多么可怜,姿态多么卑微,只是因为甄珠觉得这是自己应该做的。   方朝清为了帮她而陷入困境,于情于理,她都不能在知道真相后,还若无其事地独善其身。   她不喜欢麻烦,不喜欢复杂的局面,但真遇到了,也不会逃避。   目的达成,崔珍娘很快便离开了。   离开前,她请求甄珠不要将自己来过的事告诉方朝清。   “……甄姑娘,相公让我不要把你的消息告诉别人,我也答应了他,可是……我实在忍不住了,才违背了他的意思……”   “所以,虽然很冒昧,但还是请求您,不要让相公知道,是我告诉您的,相公知道了,会生我的气的,以后也不会再告诉我任何事了……”   她瑟瑟发抖着,没有隐瞒自己是瞒着方朝清来找她的事,却又显然极为担心方朝清知道事实后的后果,所以哀哀地请求着,奢望甄珠能可怜她,答应她的请求。   而甄珠自然是答应了的。   “您放心,方夫人。是我自己发现的,与您无关。您不是说计太师的手下围住了悦心堂么,那么,我偶然发现真相,也是十分正常的吧。”   她语调轻柔地安抚着崔珍娘,明亮的眼睛温柔而宁静。   崔珍娘感激涕零地拜谢后离开,一出大门,便再度蒙上面纱,垂着头登上一辆没有任何标记的马车,匆匆地离去。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甄珠叹息着转身。   崔珍娘的可怜与卑微她都看在眼里,但那都与她无关,但她仍旧庆幸崔珍娘告诉了她实情。   如果方朝清真的为了保护她而承受着压力的话,她的选择必然就要改变了。   回到书房,看着给阿朗写了一半的信,甄珠将信纸收了起来。   或许,这下真的要去京城了。   ——   马车上,崔珍娘愣愣地倚着车厢一言不发,崔妈妈陪她一起坐在车厢里,见她这副模样,着急地问道:“小姐,那女人没答应?”   崔珍娘眼珠转了转,旋即轻轻摇了头。   崔妈妈拍拍胸口,松了一口气,旋即恶狠狠地道:“哼,算她识相!”   崔珍娘依旧不说话。   崔妈妈又讨好地道:“小姐啊,您还是心太软,这种勾搭人家爷们儿的贱蹄子,您竟然还给她脸面,依老奴看,就该好好收拾收拾她!打从一开始,要么乱棍打死,要么划了她那张漂亮脸蛋儿,卖到窑子里去,看她还拿什么勾引姑爷!”   “反正她一个没亲没故的单身女人,收拾她还不跟收拾个小猫小狗似的?”   崔妈妈愈发觉得自己说地极有道理,脸上不由露出得意洋洋的表情来,肥胖发皱的脸愈发显得庸俗不堪。   崔珍娘淡淡地瞥了她一眼,目光里有些嫌弃。   崔妈妈犹自不觉,又继续念念叨叨着,越说越气似的,从骂甄珠怎么折磨甄珠,到怎么折磨怎么收拾自个儿丈夫在外头那些狐媚子。   “小姐,我跟您说,这些贱蹄子就是欠收拾!看到个有点儿钱平头正脸的爷们儿,就恨不得脱光了衣裳巴上去,尤其那些窑子里出身的,那可真是一点儿脸面都不要的,你要是手段不狠,她们就爬你头上!”   “我家那死鬼,当年在瞒着我在外头养的几个小妇,一个比一个猖狂,可最后咋地?还不是被我全收拾地服服帖帖的,大气儿都不敢喘一下?后来跟着您离开京城,全被我一个个地发卖了!我家那死鬼,往后也都老老实实地,别提多听话了!”   提起当年的威风战绩,她愈发得意起来,老脸亢奋地通红,仿佛打了胜仗的大将军似的。   崔珍娘忽然轻笑了一声。   “崔妈妈。”她叫道。   “哎,小姐。”崔妈妈忙不迭地应声。   崔珍娘眼里带着淡淡笑意:“我记得,前几年刚到洛城,您丈夫不还包了个戏子?您还为此跑到人家戏班闹?”   崔妈妈一愣,顿时老脸一红,旋即又忍着脸红,一脸不在意地挥挥手道:“嗐,好几年前的事儿了!如今他可老实了,玩心收了,外头没一个女人!”   崔珍娘笑意未收,只是淡笑变成讽笑。   玩心收了?是玩不动了吧。   她把身子倚在车厢上,眼睛半闭着,不再说话。   身子真是越来越不行了,只是出来这一趟,做一场半真半假的戏,便叫她浑身骨头都酸痛无力。   似乎是为了找了方才的面子,崔妈妈又反反复复地说着方才那些话,又想出许多种法子,教崔珍娘怎么收拾如甄珠那般“勾引爷们儿的贱蹄子”。   她粗嘎的声音像只老母鸡一样,偏偏还一直不停地说,说地崔珍娘眉头大皱,睁开了眼。   “崔妈妈。”她叫道。   崔妈妈立刻停止说话,脸上扯起笑应声:“哎!”   崔珍娘轻声道:“你知道,为什么你丈夫在外头不停有女人,而我的清郎却没有么?”   虽然崔妈妈一口一个甄珠“贱蹄子”,但她们两个都十分清楚,方朝清和甄珠相识以来,或许双方真的彼此有些意思,却绝对没有任何实际上的越轨行为。   在崔妈妈嘴里,方朝清自然也是清清白白毫无差错的,全都是甄珠不要脸勾引姑爷。   所以,说方朝清在外面没女人,自然也是行得通的。   但,怎么突然这么问?   崔妈妈心里打了个突,忐忑地看向崔珍娘。   然后,便见崔珍娘微笑对她道:   “因为,我没你蠢啊。”   崔妈妈“啊”地一声,眼睛大睁,嘴巴大张。   这样子,显得更蠢了。   崔珍娘不耐烦看她这副蠢样子,再度闭上了眼,只是手却不由探进袖子,摸到那方藏在袖子里的手帕。   丝滑的素色手帕,正是方才在甄家,甄珠安慰哭泣的她时递过来的那一张。   因为沾了她的泪水,手帕有些黏糊糊的,可是,她却没有出了门便把它扔掉,反而下意识地放进了袖子里。   脑海中浮现出那女子的面容,明亮的眼,挺翘的鼻,红润的唇……那五官美丽地惊人,尤其那双眼睛。   仿佛盛满了和暖的春光,温柔又宁静,看着她的眼神,没有一丝异样的情绪,仿佛看着的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人。   就好像当年,初见她时的清郎一样。   真是叫人喜欢啊……   如果可以,她也不想害她啊。   想要抓牢男人的心,最蠢的法子就是对付男人外头的女人,如崔妈妈这般,就算她对付得了一个、两个、三个乃至更多个女人,她还能杀光卖光所有的女人么?   猫儿偷腥,不会因为你把门外头小河里的鱼都捞光了杀净了就不再偷腥。   问题本来就不出在鱼上,而是出在猫儿上。   要么换只猫,要么把那只偷腥的猫儿牢牢地绑在身边,它才能不偷腥。   她一直牢牢地绑着清郎,叫他哪怕美人投怀送抱也能坐怀不乱。   所以她从不用像蠢透了的崔妈妈一样,去对付外头的鱼。   可是,这次,不一样了啊……   清郎竟然为了她连自身的安危都不顾了,失了心一样地护着她。   叫她怎么忍受。   没办法放弃清郎啊,放弃了她要哪儿去找更好的人呢?   所以……   她摸着丝滑的手帕,丑陋畸形的脸上露出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表情。   真是对不起呐。   ——虽然你那么叫人喜欢,却也只能麻烦你离开了啊。 第57章 熟悉   仔细地画了个妆容,又挑了件肥肥大大最不显腰身的衣裳穿了,甄珠到悦心堂时,远远便看到把守在门前,恶形恶状的黑衣壮汉。   一有人想进悦心堂,那些壮汉们眼睛一瞪,腰间挎刀一抖,便立刻把来人吓退,久而久之,便再无人敢靠近悦心堂。   中间一个悦心堂的伙计,年纪很小,看上去才十五六岁模样的少年出来了一次,愁眉苦脸点头哈腰地,不知跟那些黑衣壮汉们说了什么,那些壮汉们上一秒还笑吟吟地俯视着少年,看上去很好说话的样子,下一秒,却骤然翻脸,狠狠一拳打向少年的脸颊。   少年被打翻在地,几颗牙齿和着血飞溅出来。   他满脸的涕泪交加,却一丝声音都不敢发出来,捂着脸,踉踉跄跄地,像只小老鼠一样又跑回悦心堂。   黑衣壮汉们发出肆意的大笑。   甄珠远远地看着,眉头紧紧蹙起。   打发了一个护卫去左近的商铺闲聊套消息,不一会儿,护卫带来的消息说,悦心堂这样被不知哪来的黑衣人把守着,已经有三天了,且这三天里,官府还上门了几次,每次都弄得鸡飞狗跳。   跟崔珍娘所说毫无二致。   果然啊。   听完护卫的话,甄珠叹了一口气,慢慢地往悦心堂走。   才走到门口,那些壮汉们便故技重施,似是看她一个女人,眼神里便有些轻蔑,连刀都没用,只用眼神恐吓她,嘴里发出意味不明的“嗬嗬”声。   甄珠不为所动,步伐缓慢却坚定地继续往前走。   “喂,小娘子,是没看见爷们儿几个?你不能进去。”   被无视的壮汉陡然挡在她身前,眼里发出恶狠狠的光来。   甄珠抬了眼,问道:“怎么,这铺子不开张了么?既然开了门为何不让人进?”   壮汉轻蔑地一笑:“这铺子老板犯了事儿,我等奉太师大人之命,看守重要人犯,闲杂人等速速退去!”   若不是时机不对,甄珠几乎笑出来。   真是连个稍微像样儿点儿的借口都懒得找啊。   不过,对太师那种人物来说,还要找什么借口?而普通客人,又哪里会追究壮汉的说辞合不合理,只看这架势,便要被吓退了吧。   甄珠摇摇头,道:“你们若想完成上头交代的事儿,就让我进去。”   壮汉们愣了一下,一愣之下,便让那女子绕过壮汉的阻拦,进到了悦心堂。   被绕过的壮汉愣过之后,陡然爆出一声怒吼:“站住!”   悦心堂里,方朝清正给小李清理上药刚被打伤的脸颊,小李小声呜呜地哭着,方朝清愁眉紧锁,想起昨日给刘知府送的拜帖迟迟未有回应,心绪便更加烦乱。   正走神着,陡然听见外头男人的怒喝。   他心下一惊,连忙起身,往外走去。   然后便与走进来的女子正正对上了视线。   进来的女子穿着一身肥肥大大的衣裳,显得身子如直筒一般,脸上敷了粉描了眉,只是眉毛略粗,厚重的脂粉显得一张脸如白墙一般,嘴唇上涂地红红的,形状却不大好看。   唯有一双桃花眼,水润润地很是好看。   方朝清只愣了一下,旋即心脏狂跳。   那狂乱的心跳还未止息,门口的壮汉已经黑着脸进来,似是要抓住那进来的女子。   方朝清急忙道:“姑娘,小店如今不便营业,若要买纸笔,还请去别家。”一边说,一边用急切地用眼神示意她。   然而,那女子却微微笑了一下,笑地脸上的白粉扑簌簌地掉,显得极为滑稽。   “不,我不买东西,方老板,我是来找你的。”她看着他,用着一张滑稽的脸,眼神却十分温柔。   方朝清愣住。   说罢,那女子转身,又对那些大汉道:“你们不是要找风月庵主人?”   她又笑了笑。   “我便是了。”   ——   甄珠和方朝清一起被“请”到了金谷园。   路上两人分别乘了两辆马车,到了金谷园,才下了车并肩而行。   几个黑衣壮汉一直跟在两人身后,而入目所见的,虽然处处奢靡铺排,一副酒池肉林之相,但三步一亭五步一岗的密集守卫,登时便叫甄珠的心提了起来。   虽然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想着那位计太师的传闻,再看看这金谷园的模样,甄珠知道,这里再不是她能随意说话,随意做事的地方了。   进了这里,似乎生杀予夺便要由他人掌控了。   暗暗叹了一声,她扬起一张大白脸,朝方朝清道:   “方老板,之前因为我的原因,一直不肯露面,最近些时日家里下人有些事,也没再去悦心堂,一时断了联系,倒叫你为难了,真是不好意思。”   她声音柔和,语气却有些客气,没有一丝亲密熟稔。   方朝清目光幽幽地看着她,眼里的情绪复杂至极。   甄珠却不管他眼里情绪多复杂,只继续闲聊似的跟他说着话。   名为闲聊,实为串供。   方朝清之前推脱着不交出她,多多少少必然会惹恼那计太师,所以她做出客气疏离的样子,话里话外的意思,只说之前全由下人替她代卖画作,方朝清从未见过她也不知她住处,所以甄家下人一不来,方朝清便找不着她,所以只得对计太师百般推脱。   如此,总能叫计太师对方朝清的怨气少一些。   她一句句说着,方朝清却没怎么说话,只是眼神一直复杂着。   甄珠也不管他,觉得串地差不多了,便住了嘴,跟着导引的下人,一路穿过无数个院子,看着院内愈发奢靡的景象,心里有些咋舌,面上却不显出什么,只老老实实地往前走。   如此,两人很快便被带到计太师面前。   宽敞富丽的大厅内,衣着清凉的歌舞伶伎铺排开一室的奢靡,即便甄珠两人进来,那歌舞也依旧,一班人演奏累了便换下一班,流水一般,香风扑鼻,满目春光。   甄珠一路目不斜视,对那些舞女清凉的穿着亦是视而不见,只是进了大厅后,悄悄抬头,打量了下那坐在最高处的男人。   高大魁梧如山岳般的身躯,陷在宽阔的座椅里,两腿大张,胸前袒露,露出的肌肉如石头一般坚硬,坚硬的身躯之上,是一张算不得精致,却极有男子气概的脸,粗硬的头发用金冠簪住,却总有几缕从鬓边跑出来。   原本只是偷偷看一眼,然而看着男人的脸,甄珠不由愣了下。   又是莫名的熟悉感。   正愣怔着,却见坐上那男人的目光也正打量着她。   那目光先是从方朝清身上瞥过,然后落在她身上,虎目里仿佛有着湛湛精光,叫甄珠有种被猛兽盯上的感觉。   旋即,甄珠便见男人的眉头忽然蹙起,看着她的眼光有些奇怪。   甄珠不由不自在地抖了抖面皮。   出门时,她可是往脸上抹了小半瓶的粉,眉毛嘴巴也特意画丑了,便是想着这计太师好美色的传闻,才把自己使劲儿往丑里折腾。   如今看这计太师的目光,看上她“美色”应该是不至于了,但那计太师的目光——难不成是扮丑扮地太过,被嫌弃了?   悄悄打量了周围,只见大厅里无数美人,环肥燕瘦一应具有。   瞧起来,她的确是最“不堪入目”的一个了。   甄珠不由嘴角抽抽。   果然扮地太过了。   好在,那计太师的目光也并未在她脸上多做停留,片刻后,他的目光便又移向方朝清。   却是面含讥诮地道:“方老板,这就是你藏着掖着的宝贝?你不是骨头硬得很,怎么都不愿交出来么?”   说着,一手还指着甄珠,显然他话里的“宝贝”便是指甄珠了。   甄珠眉头一蹙,想起崔珍娘所说的话,知道他定然是对方朝清之前的推脱不满,因此眨了眨眼,未等方朝清回话,便上前一步。   “太师大人。”她福了一礼,声音清亮柔和。   随即,强忍着叫人不舒服的自称和措辞,文绉绉地道:“去岁始,小女子将画作交与悦心堂代售,因女子身份多有不便,便一直由家人代为送画,近日家人身体不适,迟了些时日没有去悦心堂,方老板找不到小女子,是以才一直推脱。”   “是小女子的倏忽,还请大人宽恕方老板。”   方朝清修长的身形一愣,扭头看她。   甄珠竭力在脸上露出笑来,只是因为涂了太多脂粉,那笑实在不大显眼,反倒显得一张脸更加滑稽俗艳了。   而从甄珠一开口,那计太师的眉头便再度皱起。   甄珠紧紧盯着他的反应,一见他皱眉,心便悬了起来,琢磨着方才的话,又觉得并无什么漏洞,心才又堪堪放下来一些。   “你真是风月庵主人?”正忐忑着,便又听计太师开口问道,目光也是紧紧地盯着她,似是十分不信她的话。   也是,叫如今时代的人相信一个画春宫画地那么熟稔的竟然是个女人,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了。   总算不纠缠方朝清的事儿,甄珠倒是不慌不忙起来了。   垂首,声音稳稳地答道:“回太师大人,小女子确是风月庵主人。”   计太师盯着她,似乎在思考她的话。   甄珠的心登时提紧了。   旋即却见坐上的男人板起了脸,目光阴鸷地盯着甄珠与方朝清两人:“口说无凭,当场作画吧。你们应该知道,欺瞒本太师的下场。”   甄珠松了口气,这个她不怕。   很快,有人摆了书案和纸笔,甄珠走到案前,看着厅内仍在跳舞的舞姬们,顿了一下,便垂首开始画画。   半个时辰后,一个舞步轻旋,身着清凉的美人跃然纸上。   因为时间仓促,这画自然不怎么精细,如衣衫等处都只用线条粗粗地勾勒,但美人的面孔、躯体,只要看过风月庵主人的春宫图的,必然能认出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一个黑衣壮汉将画呈给计太师。   男人接了画,虎目只在上面草草一瞥,目光便又望向甄珠。   那目光仿如实质,锐利地叫人不敢逼视,又紧紧地盯着她,仿佛猎鹰盯上野兔。   他盯着她,许久都没有说话,便是再迟钝的人,都觉出不妥来。   甄珠眉头紧皱,不知道方才哪里做的不对了,只觉得浑身发紧,只得僵硬地站在那里。   身旁,方朝清似是再也忍不住,上前一步,稍稍挡住她身形,似乎正要说话。   那计太师却忽然开口。   “鼎鼎有名的风月庵主人竟然真是个女人……真是有趣。”   他声音爽朗洪亮,看向甄珠的目光少了些锐利,却多了些叫人看不懂的情绪。 第58章 嘱咐   证明了身份,甄珠被要求留在金谷园事先学习宫廷礼仪,待计太师在洛城事了,便一同去往京城。   甄珠借口要安排家中事务,勉强争取了三天的时间。   回去的路上,数个黑衣大汉形同看守地跟随着,方朝清也与她同道,却根本没有机会说话,一路无言,到了岔路口,两人也只是对望一眼,道声再会,甄珠便自去还家,方朝也回到方宅。   回到家,黑衣大汉们被供在一进的院子,当大爷供奉着,回到自己房间,终于得了点自由身的甄珠长舒一口气,第一件事便是先把脸给洗了,换上家常衣裳,然后便开始为离开做准备。   嘱咐好下人们在她离开后各遵值守,又让萍儿娘帮着收拾行李。   倒也没什么好带的,不过银钱、几件换洗衣裳、几本路上解闷的书、一些自己调配的颜料,最后最不能少的,自然是化妆用的大量脂粉和一柄铜镜。   萍儿娘原本要给她收拾许多东西,都被她推拒了,因此最后也不过收拾了一个小箱子,不到天黑便收拾完毕。   接下来,甄珠先是写了一封信给阿朗,大致告诉他自己要去京城的事,只是不愿他多想忧心,因此隐去了是跟计太师一起入宫为太后画像不提。   最后连信也写完了,天边金乌也已西垂,甄珠一头钻进了画室。   将之前积存的、比较满意的画都整理出来,打包好,准备第二天让下人再送去悦心堂给方朝清。   这一去京城,还不知要多久,就算诸事顺利,起码也要一两个月,悦心堂却不能断了她的画,所以还是把存货全交出去,让方朝清自己计划着怎么卖吧。   正整理着,萍儿跑进来说外头有人来找。   正是方朝清。   甄珠愣了一下,看着正在收拾的画,想着倒免了再让人跑一趟,便挥挥手让萍儿带他进来。   方朝清第一次踏入甄珠的画室。   随意却不凌乱的布置,开阔轩敞的格局,琳琅满目的书画挂满摆满了目之所及的地方,西向的轩窗几乎占据了整面墙。   此时窗叶俱打开了,橘黄近金红的夕阳从轩窗里斜斜地照进来,铺陈满地,将满室都染成温暖又浓稠的颜色。   这一片浓墨重彩中,她怀中抱着一堆画轴,听见脚步声,扭头看他。   羽扇一样的睫毛轻轻扇动了一下,落下浅浅的影子,笑眼弯弯:“你来了啊……”   随口而出的一声招呼,只是声音柔软,声调微微拉长,映着她的笑,便仿佛暮光里落了蜜,温暖甜蜜又粘稠。   浑然没有半点担忧沮丧的样子。   从今日见到她起便急促闷痛的心忽然和缓下来,方朝清嘴角露出笑:“嗯,我来了……”   甄珠把沉重的画轴放到书案上,微微喘了一口气,笑着,却一点也不客气地道:“正好你来了,帮我一起整理。我这一去京城不知道要多久,攒下来的这些图,待会儿你全带走吧。”   听到“京城”二字,方朝清的神色顿时一暗。   却没有说什么,只微微挽起袖子,照着甄珠的吩咐,将四处或散落或挂着的画作取下来,一一堆齐摆放在书案上。   两人干着活,除了干活外便没有再说别的话。   画也不算很多,堆了小半张书案后,虽然墙上画缸里依旧还有已完成的画作,甄珠却不让方朝清继续取了。   “其余的有些画的不好,不能卖给客人,有些画地太好,我自己留着,不想卖。”她解释道,眼睛微微眨着,有些狡猾,有些可爱。   方朝清抿着唇,点头,轻声道:“这些便足够了。”   甄珠笑,又瞅瞅那些画,估摸了分量后,挠挠头道:“你一个人也带不走那么多,我叫几个护卫送你吧。趁着天还亮着,等下天黑了也不好。”   方朝清喉结滚动了一下,伸出手,声音低哑:“不急。”   甄珠“嗯”了一声,抬头看他。   却正正撞上他的视线。   猝不及防之下,他未来得及躲闪,便叫甄珠骤然清楚地看见他清亮漆黑的眼眸,以及眸子里的情绪。   痛苦、挣扎、歉疚、自责……   那浓烈地有如实质的情绪,在他眼眸里翻滚着,仿佛海上潮涌,激烈而澎湃。   他从未在她面前表露过这样激烈的情绪。况且那痛苦太过浓烈,浓烈到甄珠根本无法忽视。   甄珠一下愣在那里,脑中正呆呆地不知道怎么组织语言,却见他陡然垂下了头,再抬起来,眼里那些浓烈的情绪却已经全部消失了,直叫甄珠恍然以为那是错觉。   他甚至微笑着:“抱歉,方才想起一些事,有些失控。”   甄珠眨眨眼,没有说话,只“嗯”了声。   方朝清又继续微笑道:“先不急唤人,我有些事要对你说。”   “关于计太师、太后,以及京城的一些事,你多知道些,总有备无患。”   甄珠眼睛一亮,这下重重地点了头。   这正是她急需知道的事。   方朝清笑笑,慢慢地为她讲起来。   “……计太师名为计都,两年之前,朝中尚无人知其姓名,因他那时只是一地方七品小官,还是捐纳来的,而传闻……在地方任上时,他亲自带人抢劫过路路商队,因此才短短几年,便成了一方豪富。此事未必可信,但空穴来风,非是无因……”   甄珠听得眉头一皱,“这……怎么像是——”   方朝清点点头,接下了她未说完的话:“石崇。若传言属实,他的确可称为当世石崇了。”   虽然这时空与她穿越前所处时空的古代并不相同,但石崇这个人物倒还是有的,虽然细节上可能有些出入,但大抵还是甄珠记忆中的那个石崇没错。   石崇此人,给甄珠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一个自然是斗富,二来是绿珠坠楼的典故,三来,则是其起家的方式。   “在荆州,劫远使商客,致富不赀”。   这是史书中对石崇起家的记载,石崇是官亦是盗,仗着官府势力大肆抢掠过路客商,因此数年下来累积了无数的财富,然后才有了斗富和绿珠坠楼的典故。   若按方朝清所说,这计都还真是与石崇如出一辙,甚至比石崇更加嚣张狂妄——他甚至还特意买下了金谷园,岂不是向世人宣告,他便是石崇第二?   且石崇虽享尽富贵,最后却在八王之乱中死去,下场并不算好,这计都却毫不避讳的样子,可以说狂妄至极了。   甄珠叹了一声,想起白日里所见的男人,倒也不觉得多奇怪了。   那男人的样子,倒的确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   “关于计太师,还有一事,便是——”方朝清顿了顿,才道,“他喜好美人,这一点并非传言,所以——”他抬头看看甄珠已经洗干净的脸,脑海中冒出白日里她那白粉涂满脸的模样,不由微微一笑,“你今日的做法是对的。”   虽然是被夸奖,但甄珠仍旧不由被他说得嘴角一抽。   果然,以后在那计太师面前,都要顶一张大白脸了。   想到这里,甄珠顿时有些忧郁,眉毛都拧在了一起——这么几个月下来,她有种自己会烂脸的不祥预感啊。   看着她纠结的样子,即便心里沉重,方朝清还是不由笑了。   笑罢,便又继续为甄珠讲述,却是将计都这几年大致的蹿升路说了一遍,然后便又说起太后。   当今皇帝不过才十二岁,五年前登基时更是只有七岁,名副其实的幼帝,而先帝去地又仓促,还未来得及为幼帝挑选顾命大臣,虽有崔相等人辅佐,但到底势微力单。   因此,最后的结果,便是当今贾太后临朝听政。如今皇帝十二岁,贾太后却没有一点还政的意思,眼看要等皇帝长大还要至少好几年的时间,是以,如今的天下说是皇帝的天下,倒还不如说是太后的天下。   所以,太后召甄珠入宫为其画像,这是极为荣耀,也极有风险的事。   至于计都起家与太后的关系,以及太后为何会知道“风月庵主人”的事,方朝清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没有说。   只是再三告诫甄珠,不要接近计都,不要惹怒太后。   除此之外,方朝清对当今太后所知也并不多,只笼统讲了她出身来历等消息,接着便为甄珠讲述京城的一些事,一些要注意的地方,以及去了京城后,他可以帮她引见拜访的人。   其实他可以帮甄珠引见拜访的人已经没有多少了,只是多少还有些往日的关系在,只要豁得下脸面,未必不能请对方稍微照拂甄珠一把。   所以自离京以来,方朝清首次与京城的那些旧友故交们联系,却是为了拜托甄珠的事。   当然,这些事情甄珠是不会知道的。   她只是听了方朝清的话,觉得都十分有用,便连连点头,仔细记下他的话。   待到话说完了,天色便逐渐黑透,方朝清也该走了。   甄珠果然唤了几个护卫送方朝清,甄家也没车马,便只能几人用匣子装了画带走,最后各个提着一个沉重的厚匣子,方朝清也不例外。   甄珠看着,挥了挥手:“方老板再见,一路顺风。”   方朝清回头看她。   愈发浓重的暮色里,她仿佛融入了那万千金红遍地的光华,温暖地像一副她曾用各种黄色和橙色画成的“油画”,满目都是温暖的颜色,眼里都是温暖的笑意。   终于,直到远地看不清了,方朝清才缓缓转过头,闭上眼,双拳却已紧握,脸上再度现出那猝不及防被甄珠发觉的、浓烈到恍如实质的痛苦目光。   他捂着胸口,那里在剧烈地跳着。   然而他却觉得,那里已经死了。 第59章 女孩子   问过计太师手下那些黑衣壮汉,得知可以带人随从后,甄珠便挑了愿意跟着她去京城的一男一女两个侍从。   男的是护卫中的一人,叫做孙四,年轻力壮,身手不错,去京城了有个用惯了的护卫也安心些。女的是个四十出头的妇人,单名慧,甄珠唤她慧嫂,灶间浆洗的活儿都能干,甄珠也不用她贴身伺候,只是做些杂事罢了。   萍儿倒是泪眼汪汪可怜巴巴地想跟她去京城,被她毫不客气地驳回了。   这一趟去京城,还不知道要多久,也不知道遇到什么事,一个才几岁的孩子,她自然不会带着她离开父母身边。   三日的期限很快便到,甄珠最后嘱咐了一番家里的下人们,便坐上了去金谷园的马车。   到了金谷园,一路穿花拂柳,满目皆是金堆玉砌,满耳皆是靡靡之音,路过许多庭院,最后甄珠被安排在一个小院子里,拢共不过五六间房屋,但却丝毫不简陋,陈设布置,无一处不精致,。   也是,这金谷园哪一处不精致呢。   甄珠住进了院子,孙四和慧嫂却被安排在院子不远处下人住的地方,只在白日里过来干活,金谷园另派了两个丫鬟来伺候甄珠起居。   其实甄珠十分不习惯丫鬟贴身伺候,之前萍儿跟着她不过是干些通传的活儿,其余时间都是放她自去玩儿的。   但此刻身在他人地盘上,虽然不习惯,甄珠也不会说出来,只泰然地接受了。   只是,这送来的两个丫头,说是丫头,却也都是叫人眼前一亮的美人。   两个丫头一个叫兰芝,一个叫山茶,俱是十六七岁的妙龄,华衣美服,妆容精致,站在那儿,生生把依旧涂着一张大白脸的甄珠都给比下去了。   这还只是最低等的丫头,那些被娇养起来的美人儿,尤其是得计太师欢心的,更是个个千娇百媚,众女游园时,生生能把百花羞地无颜色。   好似全天下的美人儿都汇集到了这里一样。   甄珠顶着一张大白脸倒是自在,且任山茶兰芝怎么劝都依旧坚持自个儿上妆,只是看了这满园的美人儿,又觉得自己是不是自信过头担忧太过了。   她的容貌,若是洗了满脸脂粉,倒也能在这金谷园的众美人里排到前列,但她到底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了,男人都喜欢年纪小的,那计太师见惯美人,应该不至于对她这在古代来说已经可以说“老”的女人感兴趣。   然而,想是这么想,她还是没洗干净脸见人的想法,不过,脸上的粉倒的确少涂了很多,其他部位依旧故意扮丑,但总地看上来倒也正常了,不若之前那么恐怖。   那计太师显然很是忙碌,在金谷园待的前三天,除了一个管家模样的过来交代她几句规矩,送来山茶兰芝两个丫头,之后便没人管她了,等了三天,管家才送来一个老嬷嬷和一个宦官模样的人,教她宫廷礼仪,面见太后时的规矩和注意事项。   甄珠也不想别的,既想全身而退,便只能随遇而安,老老实实专心跟那嬷嬷和宦官学规矩,学了十天,便把大体的规矩礼仪都学完了,也能照着那嬷嬷的要求,头上顶着一本书也走地稳稳当当,笑时不露齿,说话轻声慢语。   学完了规矩,管家把宦官送走,留下老嬷嬷继续盯着她的日常礼仪,甄珠的时间大把地空下来,便也会在院子四周走走,欣赏欣赏这古代巨富建造的奢靡园林,看到好的景致,还想着等回去了,在自个儿家里也学着修建上。   只是,再怎么走,她也不会走远,只在小院周围,或是问过老嬷嬷,只往那些计太师和来往的客人不会去的地儿逛。   她又不想跟什么人来个偶遇,只想快点干完活儿回家拉倒,自然尽力避免惹事。   只逛也会无聊,十几天没画画,她的手早就痒了,于是再出去逛的时候,便会拿着画板纸笔,对着满园景色写生,或者干脆给人画像。   先是给山茶兰芝各画了一张,那惟妙惟肖,迥异于如今人像画的风格,把两个才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看得又惊又喜,各自小心又珍惜地收了画,之后再服侍她,便多了一份真心和热情,于甄珠而言,倒是意外收获了。   而给山茶兰芝画像之后,陆陆续续又有好几个女孩子来找她画像。   先还只是同样做丫鬟的,后来连那些被宠幸的,有单独院子的美人儿也来找她画像,甄珠没拒绝,全都应下了,只是让她们排队,一天只画一人。   或许是甄珠的身份特殊,或许是她如今的模样太没威胁性,不论如何,不论丫鬟还是美人,都老老实实按甄珠说的规矩来,没有出现狗血的闹事儿找茬剧情。   甄珠给人画像的时候,那些还没轮到的女孩子就喜欢在一边看,便是有些已经画过的,也有来凑热闹的。   不过几天过后,甄珠的小院竟然变得热闹非凡,每日起码五六个年轻女孩子,叽叽喳喳地围着甄珠转。   甄珠自己性子偏静,不太喜欢说话,却喜欢听她们说话,不管她们说什么,都微笑着倾听,偶尔应和两句,从没有不耐烦过。   她年纪本就比这些女孩子大得多,即便偶尔有人说了冒失不中听的话,她也只笑笑不放在心上,很多女孩子们觉得烦心的事,她也都能看开,能平心静气地开解人,渐渐地,她便越来越受女孩子们欢迎了。   开始还都恭敬地叫她画师,后来有几个年纪小的,叫她“甄珠姐姐”了,这一叫,其他人也跟着叫。每日院子里十几个女孩子笑笑闹闹,姐姐妹妹地称呼,也不分什么丫鬟美人和画师。   不提别的,这样的日子倒让甄珠觉得挺快活。   人还是需要同性的陪伴的。   自穿越以来,除了刚开始在妓院那几天,甄珠还没跟那么多年轻的同性相处过,离开妓院后便没什么机会结交同年龄又对胃口的同性朋友。   这些女孩子虽然顶着不同的头衔身份,或是丫鬟,或是太师宠妾,但实际上都不过是十几岁的小姑娘,便是有些学了点儿心机手段,大多数却还是单纯的。   虽然不能像现代时跟亲密的女性朋友一样畅所欲言,但跟这些女孩子相处,还是让甄珠觉得轻松许多,这是男人们和阿朗都不能给予的。   只是,这样的日子并不全是快活的。   在一块儿混得久了,经常来的女孩子甄珠都记得名字了,然而有两个女孩子,之前天天报道,突然便不来了。   “合儿跟采菱怎么不来了?”   连着两天没见着两人,甄珠画着画,随口问了周围的女孩子们一句。   周围立刻便安静下来。   女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是甄珠正给画像的姑娘,叫做金珠的开了口。   “合儿被送人了,采菱死了。”   金珠淡淡地开口,精致妩媚的脸上没有一丝波动,仿佛所说不过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而不是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   甄珠愣了一下。   周围的女孩子便有小声跟甄珠解释的。   “合儿被来做客的一位蒋大人看上,太师便把合儿送给蒋大人了,采菱、采菱……有位客人要当众便要强迫采菱,采菱……不肯,惹恼了那位客人,太师便……命人将采菱打死了。”   女孩子说着,声音越来越小,脸上也现出了哀戚之色。   周围的女孩子们,也纷纷都低下了头,像被风雨吹折的花儿,怏怏地没了生气。   甄珠心里一堵。   金谷园美人起码有上千,因为为皇帝遴选美人的事儿,这段时间更是源源不断地送进来新人,那计太师便是再好色,也宠幸不过来。   事实上,这些美人也的确不全是给计太师自己享用的。   除了的确要送入宫给皇帝的,计太师自己享用的,还有大多数,其实只是在金谷园调教一番,然后便被计太师送人的。   金谷园为何总是宾客盈门,计太师大方赠美便是其中一个原因。   甄珠早就知道了这事,只是第一次发现熟悉认识的人被当做货物一般送出去,心里还是有些说不出的滋味。   只是,这儿的女孩子一早都做好了被送人的准备,因此合儿被送人,倒也说不上什么好事坏事,不过是换个地方换个主人罢了。   只是,采菱竟然死了,这个消息却叫甄珠瞬间呆住了。   她还清楚地记得采菱的模样。   采菱是个很活泼的姑娘,长着一双杏核眼,笑起来面容很明媚。她出身小商户之家,也算娇养长大的,因此性子有些骄矜,不若金谷园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顺从。   十五岁时,她父亲死了,家里只剩一个病弱的寡母和一个弟弟,家里的日子一下子艰难起来,前些日子官府贴了皇帝选美人的告示,她便主动去了官府应征,然后进了金谷园。   原以为要被送到京城入宫,没想到刚入金谷园没多久便被计太师看上,要了身子。   虽然没能入宫,但好在她的目的也算达到了,计太师出手十分大方,采菱只被招了几次陪客人喝酒,便被赏了许多财物,她托人送出去给家里,也解了家里的燃眉之急。   因此她便也就踏踏实实地跟着计太师了。   她性子活泼,还喜欢缠着甄珠撒娇,因此一见她不来,甄珠便注意到了,只是开始没多想。   陡然听到那个女孩子已经不在了的消息,甄珠心里登时五味陈杂。   她呆呆地,手中的画笔也不动了,墨汁在纸上晕出一个浓重的黑点,登时毁了那已经画好了大半的美人图。   “喂。”忽然一个冷淡的声音响起,甄珠低头,便见那最先开口,叫做金珠的姑娘正看着她,指着纸上的画,“你把我画坏了。”   她声音冷冷的,冰雪一般,脸上表情有些高傲,跟周边其他正哀戚的女孩子截然不同,登时便叫许多女孩子不满起来。   有个小声嘟哝着:“果然是受宠的,冷心冷肺……”   金珠立时盯着那姑娘,冷声道:“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那姑娘脸一白,忙摆摆手:“没、没说什么。”   金珠不屑地嗤了一声。   周围其他女孩子顿时嗫嗫不敢言,气氛瞬间冷凝起来。   甄珠扶额,有些头疼。   这个金珠,是至今为止来找甄珠画像的女孩子中,最得太师宠的美人,甚至来甄珠院子时还带了好几个丫鬟。   她也是女孩子中年纪最大的,已经二十一岁了,容貌十分漂亮,五官妩媚艳丽,偏神情又总是冷若冰霜,有种奇异的反差之美,兼之身姿软若无骨,柔若蒲柳,竟能像那赵飞燕一样跳掌中舞舞,因此据说虽然几年前便跟着计太师,至今却仍然时常被宠幸。   之前按顺序排队找甄珠画像,轮到她那天时,却因为太师招幸,而只得让别人先画,直到今儿才得空又轮到她,甄珠也是第一次见她。   见了她,甄珠也不由为这个女孩子的美丽而赞叹。   画家总是喜欢美好的事物,美好的人自然也不例外,甄珠很喜欢这个女孩子的长相,只是目前看来,金珠的作风似乎迥异于其他十几岁的女孩子们。   或许是在计太师身边跟久了,或许是恃宠而骄,她的姿态有些高高在上的感觉,加之神情冷若冰霜,今儿从她到来,其他小姑娘都不如以往活泼了,这会儿更是个个面上不显,却都垂着头,显然不服气她的样子。   因为甄珠的身份,来这儿的女孩子还从来没在她跟前闹过,这是第一次气氛这么僵硬,可把气氛弄僵的金珠却浑然不觉似的,依旧高高地扬着下巴。   甄珠叹息一声,想起采菱,仍旧有些难受,再看看画板上的画,那墨点晕在美人的眼上,显然已经无法补救了,她叹气,朝金珠道:“抱歉,我有些没心情,明日再给你画吧。”   话声刚落,又一个女孩子叫出来:“甄珠姐姐,明天轮到我了,我好不容易才等到的,凭什么明天给她画……”说着,悄悄瞪了金珠一眼。   金珠登时又冷嗤一声。   “小家子气,给你画就给你画,当谁稀罕跟你抢。”   说罢,竟是起身就走了。   留下一院子人面面相觑。 第60章 好姑娘   采菱的事叫甄珠难过了一晚,但也只是一晚而已,第二日,她便又恢复了精神。   用过早饭,女孩子们又陆陆续续地来了,昨日跟金珠呛声的女孩子,叫做双双的,也高高兴兴地等着甄珠为她画像。   等满院子莺声燕语叽叽喳喳时,甄珠瞥了一眼,仍没见金珠来,只得支起画板,调了颜料,开始为双双画像。   一直到下午日光偏斜才画完,送走了女孩子们,甄珠抬头看看天色,约摸着才三四点钟的意思,便收起画板和颜料纸笔,装到画匣里,扭头问山茶和兰芝。   “金珠住在哪里,你们知道么?”   山茶兰芝俱愣了一下,稍顷,山茶才回到:“金珠姑娘住在金珠院,最受宠的美人都是有自己的院子的。”   甄珠点点头,抱起画匣,抬步往前走:“那山茶你引路吧。”   山茶惊讶:“姑娘,您……要去找金珠姑娘?”   甄珠笑着点点头:“是啊。”   山茶结结巴巴地:“可、可昨儿——”   甄珠笑:“不管昨日如何,我欠着她一幅画呢。”   闻言,山茶不由瘪了瘪嘴:“姑娘,那怎么能算您欠的呢?她自个儿都说不稀罕了。”   甄珠笑着摇摇头,催促她赶紧带路,也没再多解释。   当然算欠,既答应了,便要做到,更何况昨日是她的缘故,才没给金珠画完像。   虽然对金珠有些不满,山茶还是老老实实带路,又听甄珠的话,避开人来人往的主干道,挑人少的小径走,一路没碰到什么人,安安稳稳地到了金珠院。   到了金珠院门口,甄珠只在外面打眼一瞥,从这院子,便看出金珠的受宠程度。   她那小院子虽还算精致,但只金珠院一比,便是云泥之别了。   “……如今她是太师跟前最得宠的了,以前还有个玉珠姑娘能跟她争一争,玉珠姑娘走了,她便成了太师跟前第一人,性子也愈发讨人厌了。”山茶有些悻悻地道。   甄珠没接话。   没问那玉珠姑娘是谁,也没问“走了”是什么意思,因为左不过被送人或是死了两个结果。   山茶还要再说,甄珠打断了她的话:“好了,山茶,去敲门吧。”   通报后,甄珠很快便见到了金珠。   她懒懒地侧躺在绣榻上,身穿绣着大朵牡丹的真丝白底亵衣,发髻松松挽着,面上画着淡妆,神情不若昨日那般清冷,倒有些慵懒娇憨的意味,浑然一幅海棠春睡图。   比之昨日给她画像时正襟危坐的模样,现在这模样要动人许多,也鲜活许多。   见甄珠进来,她淡淡地扫过来一眼,手扶着绣榻正要起身。   甫一见她模样,甄珠便眼前一亮,此时见她要起身,忙道:“不用起来,这样便好。”   说罢便打开画匣,拿出颜料纸笔,支起画架,当即便要画起来。   金珠被她这一系列动作弄愣了,旋即反应过来,美目便是一瞪:“谁要你画了?”   甄珠正低头仔细调着颜料,闻言抬起头,笑道:“你要我画的啊,我也答应了要画的,总不能言而无信。”   金珠冷嗤:“我这般冷心冷肺的,你也不嫌跟我待一块儿污了自个儿的眼,被人说跟我一样冷心冷肺。”   又挑了挑眉:“还是看我受宠,你这大画师也想讨好我,借着我顺杆爬?”   甄珠失笑,摇摇头,也不理她,只继续调着色,调好色,又仔细瞧了眼金珠,然后便在画纸上落下了第一笔。   没得到回应,金珠气得又要说话,甄珠的目光便扫过来,那双妆容拙劣的脸上唯一漂亮的眸子,平静无波的目光小刷子一样在她全身扫过。   她忽然便缄口了。   半晌才哼哼着道:“哼,你要画便画吧……”   说罢,便斜斜地侧躺着,正是甄珠进来时的姿势。   甄珠笑笑,依旧不理她,低头下笔如飞。   过了一会儿,见甄珠真的专心画画,金珠下意识地伸着脖子,往画板看过去。然画板是背着她的,自然是什么都看不到,她只伸了一下,旋即又醒悟似的,急忙缩回了脖子。   只是悄悄整了整因为午睡而被压皱的衣角。   侧躺的姿势维持久了也很累的,尤其金珠又一动不动地,她躺了一会儿,便觉得难受,想换个姿势,只是想着甄珠方才吩咐她不要动,因此又不敢动,只得开口道:“喂,你要画多久?我身子都快躺麻了。”   甄珠眼都没抬,手腕翻飞舞动,笔下无比流畅,道:“不用很久,天黑前肯定给你画好。”   金珠却眼一瞪。   “画这么快,莫不是偷工减料糊弄我吧?”   她可是知道的,甄珠给人画画,便是快也通常要画一上午,一直画到下午也是常事——怎么轮到她就只用半个下午了?   被她用愤怒的美目瞪着,甄珠不得不抬头,有些无奈地道:“有感觉和没感觉,是不一样的啊。”   画画也是要感觉和状态的。有时候没感觉,不想画,那便是再简单的东西,也会磨蹭许久,但若感觉来了,手痒,心里有冲动,恨不得立刻把所见的画下来,那画地自然也就快一些。   甄珠伸手指了指自己:“现在比较有感觉。”   金珠一愣,终于不再说话了,只是轻轻地又哼了一声。   之后便一直老老实实,一动不动地维持着姿势让甄珠画。   只是这张图终究还是没能在今天画完。   才堪堪接近日暮,金谷园四处便悬挂起通明的灯火,丝竹管弦声靡靡而起,陆陆续续宾客盈门。金珠院里,甄珠和金珠两人正一个画一个躺着,便有下人急匆匆又喜洋洋地来报,说计太师正与客人在大厅饮酒,让金珠前去服侍。   “少了谁都少不了金珠姑娘您哪,太师对姑娘这份情谊,满园子里头都是独一份儿的!”来报的人讨好地道。   金珠挥挥手,叫丫鬟取了赏钱把人打发了,转头对甄珠道:“你先回去吧,改日我有空了再画。”   甄珠早已收了画笔,闻言便道:“也不用等你有空。”   她指了指自己脑袋,笑着:“我都记在这儿了,剩下的一半,不看着也能画出来。我把画带回去,连夜画好,明日就能给你送来。”   金珠却又哼了一声。   “我不信你,不看着我画,万一你把我画丑了怎么办?把画留下,等我有空了自会叫你。”   说罢便起身,径自从画板上取下画纸,快速又仔细地端详了一番画上的美人,只见画上美人虽才只画了一半,但却已经可见其艳丽妩媚,鲜活如生,比之昨天画坏了的那张图,更添了一分灵气。   她小心地收起纸,像怕甄珠反悔似的,挥手便赶人:“你快走快走。”   甄珠摇头轻笑,也没对她赶人的举动生气,利索地收拾起家伙事儿,全都装进画匣里,背在身后便要走。   都转身了,却忽然又听背后传来带着一丝迟疑的声音。   “你……到底为什么要给我画像?别拿那什么言而有信的话来糊弄我。”   甄珠转身,便见金珠脸颊绯红地看着她。   甄珠笑:“因为——你是个好姑娘啊。”   金珠蓦地瞪大眼。   甄珠摇头笑笑,不再说话,背起画匣往外走。   说话难听不代表品性坏,不沉湎于他人的悲惨,不把同情放在脸上,也不代表就冷心冷肺。   金珠若是冷心冷肺,又怎么会关注两个比她等级低了那么多的小丫头的生死和去向。   若是自视甚高,自认为高人一等,又怎么会顶着太师第一宠妾的名头,却跟其他小丫头一样,“纡尊降贵”老老实实地排队等她画像。   若是仗势欺人,其他小丫头们又怎么敢那么肆无忌惮地当着她的面呛声,而她明明听到了,却也不过是回呛一声而已。   评价一个人,不要看他说了什么,而要看做了什么,造成了什么结果。   甄珠懂得这个道理。   回去的路上,哪怕已经避开了热闹的道路,耳边仍旧听到绵绵不绝如缕的丝竹歌吹,傍晚的金谷园被浅浅的暮色和明莹莹的灯火笼罩着,灯光与目光交织成粘稠的暖色,满目的热闹繁华。   而金珠,还有许多女孩子,此时应该都正在那最热闹的地方吧。   只是希望,今晚不会再有一个采菱。   沿途灯火流转,人造的假山流水影影幢幢,奢华不似人间,甄珠只走马观花地看着,并未驻足,一路回了自己的小院。   用过晚饭又梳洗过,再看了一会儿书,看着天色黑透了,便照着平日的作息,合衣卧在床上,只是外面笙歌不休,吵闹噪耳,她皱着眉,好一会儿才睡着。   夜色渐深,笙歌也渐渐地歇了,墙角的促织终于得以放开嗓子鸣唱,睡梦中,甄珠的眉头渐渐展开,睡地更深。   突然,嘹亮的促织声齐齐销声。   黑暗中,甄珠猛然睁开眼,阵阵心悸从胸口传来,下意识抓住临睡前放在床头的铜镜,向着窗口处喝道:“谁!”   今夜无星无月,窗口处也没一丝光亮,甄珠却依旧紧紧盯着那里。   空气中,有酒味儿从窗口处飘来。   她悄悄地坐起身,握紧手中的铜镜,估算着山茶和兰芝听到声音后来到这里需要的时间。   “呵……”   极静的夜里突然响起一声轻笑。   旋即黑暗里亮光一闪,在空中划过一道明灭的弧线,顷刻,满室都被烛光盈满。   甄珠瞪大了眼睛。   烛光一亮,便照出窗口下,梳妆台边,那个正弯腰点燃烛火,魁梧如山岳的身影。   见烛火亮起,他站起身,吹灭手里的火折子,扭过头来。   “啪!”   铜镜猛然落地,发出一声脆响。   甄珠睁大了眼看着面前那张脸。   昏黄的烛火中,那张脸刀削斧凿般棱角分明,鹰眼勾鼻,眉间带煞。   “怎么,还要装作不认识我?”   他嘴角轻轻勾起,朝着她微笑,白日里粗豪的嗓音压低了,竟显出一丝温柔。   “我的好姑娘……” 第61章 故人   凉风从大敞的窗口吹进来,吹地刚刚点燃的烛火摇曳不定,整个房间也被笼罩在一片飘忽不定的暧昧火光中,将身处其中的人映照地时明时暗。   看到男人脸的那一瞬间,甄珠脑中的弦便绷紧了。   而听到男人的话,那根弦便像是绷到了极致,“铮”地一声,倏地断裂。   虽然长得一模一样,甚至名字读音都相同,但甄珠没忘记过,她如今的身体并不是她的,而是原本一个叫珍珠的姑娘的。   珍珠是花魁,花魁自然是有恩客的。   她想过会遇到原主恩客的情况,所以赎身后没怎么犹豫便决定离开京城,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   却没想到,竟然还是遇到了。   而这个恩客,身份却全然出乎了她的意料。   对面男人那张脸,便是烛光再昏暗,她也不会认错。   ——计太师,计都。   计都看着坐在床上,身体像受惊的猫一样紧紧绷起的女人。她用被子挡住了半边身子,被子没挡住的部分,丝绸的亵衣轻薄柔软,往上露出一截雪白的颈子,而颈子之上,是一张没有任何伪装的脸。   桃花眼,樱桃唇,芙蓉面,不胖不瘦,恰到好处,正是一张再美丽不过的脸。   洗去里白日里伪装的脂粉,这张脸比之金谷园的最顶级的美人也毫不逊色。   距离他最后一次见她时微肥的模样,竟然仿佛又回到年华最好时似的,且竟更多了一分少女时不曾有的风情。   此时,因为惊讶,她的红唇微微张着,张成了诱人的形状,仿佛在诱人轻啄,映着那张宜嗔宜喜的面容,端的叫人食指大动。   方才刚散的宴席间,计都喝了不少酒,但他酒量好,说是千杯不醉也不为过,方才便觉得酒意已散尽了,然而此时,那酒意似乎突然又涌上头,烧地他双眼一片通红。   他走上前,喑哑着嗓子:“没良心的小东西,这么久不见爷,再一见居然敢装不认识爷,胆子肥了,嗯?”   他突然一个大步踏过,一步就走到了床边。   甄珠猛然向床里缩。   然而却哪里躲得过男人高大地令这床铺都显得窄小的身躯。   大手一捞,甄珠便落进了他怀里。   甄珠呼吸猛地一滞,秀眉蹙起。   一是为身体突然为人所制的不安全感,一是为男人身上浓重的酒味和脂粉味儿。显然,男人是酒席刚散便来了这里。   那浓重的味道熏地她恶心欲呕,使她下意识地伸手想要推开男人。   然而男人的胸膛如铁板一般,她加诸的力气实在太小,小猫挠痒似的,根本不能推动男人半分,反倒叫男人以为她在玩儿什么情趣,轻声笑了起来。   “胆子真是肥了,一别三年,还叫爷刮目相看了。”   他陡然搂紧怀里的女人,涌动的欲望教他再也忍不住,动作大了起来。   “原当你只会画那些劳什子花鸟山水,没想到居然还会画春宫……”他低低笑着,声音粗哑,“怎么,当时伺候爷的时候怎么还藏着掖着?”   靠近了,那浓重的味道愈发叫人难以忍受,再一想到这个男人的身份,甄珠闭了闭眼,再次伸出双手,用尽全部力气,猛地将男人推开。   因为憋着气儿使劲,她的脸涨地通红。   猝不及防之下,男人竟真的被推开了少许。   虽然只是少许,却也足以叫男人惊讶。   他挑起眉,“啧”了一声,看到甄珠绯红的脸,却又轻笑:“怎么,还害羞了?你这全身上下,哪一处没被爷看过?”   甄珠的心弦陡然一颤。   心思急转着,片刻后,轻轻垂下了眼眸。   “太师大人……”她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以前的事,我都忘了,还请您……莫要再提。”   计都皱起眉头。   好半晌,才恍然大悟似地道:“是了,你从良了。”   他紧紧盯着她,眉头却又蹙起来,忽然,又轻笑一声。   “从良了又怎样?”他陡然又将甄珠搂在怀里,漆黑的眼里有浓重的欲念,更有势在必得的霸道,“你跟了我十年,从良了就不是我计都的女人了?”   他仰起头,轻笑突然变成哈哈的大笑,粗豪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竟显得极为刺耳,笑的同时,他眼里欲念又起,抓着甄珠的手陡然用力,魁梧的身子猛然压下来。   甄珠心里一惊,正要再说什么,男人的脸却依旧压下来,带着酒气的嘴陡然咬住了她的唇,眼看便要用强。   甄珠大急,目光一闪,下定决心般,突然张开嘴,猛然咬了下去。   “嘶!”   伴随着呼痛声的,是计都的身体陡然离开的动作。   他伸手摸向唇边,毫不意外地摸到了血。   再看甄珠,她红润的唇和雪白的牙上,同样沾染着血,那血,自然也是他嘴上流出来的。   甄珠握紧了拳,心念急转,身子立时便趴伏了下来,做出一个楚楚可怜的姿势。   “请太师大人饶恕……”她声音颤抖,似是极为害怕,“但是……民女已经从良,只想斩断前缘,过些安生日子,求大人……看在过去情谊的份儿上……”   计都目光幽幽地看着她。   她身姿楚楚,作态更是楚楚,虽然刚刚胆大包天地咬了他,却又立刻伏低做小地认错,十分及时阻止了他心里刚刚涌起的那些微怒火。   她这反应,似乎没什么错,却又奇异地让他觉得有些不对劲。   这张脸,这副身子,他再熟悉不过,从十几岁还是个黄毛丫头时她便跟着他,从跟了他后便再没了别的男人,除了几个出生入死的兄弟,她也算是跟他时间最久的人了,她熟悉他,他也熟悉她。   原本以为再见不着了,他几乎都要忘记这个人了,谁想到竟然还能见着,而一见到,过往的那些记忆便瞬间又涌上来,哪怕她把脸涂成那样子,他也一眼便认出来了。   只是,几年后的再次相见,她似乎有些不同了。   不仅画的画儿不同了,连性格似乎都有些变化。   是时间才使得物是人非了么?   不过,也挺有趣的。   他毫不在意地抹了抹嘴角的血,笑了起来。“不愿意就不愿意,这么害怕做什么?”他挑着眉,一把将甄珠扶了起来,“还说那些见外的话。咱俩的关系,用得着这么客套?”   甄珠深吸一口气,抬头,有些意外地看到男人眼里竟真的没有一丝愠怒,反倒像是宽容的长辈对待调皮的孩子似的,眼里还带着笑。   看来,原身跟男人的关系,比她想象中还要深一些。   她脑中快速地闪过这个念头,来不及细思,面上也没露出什么,只依旧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微微低着头道:“大人……如今你我身份,毕竟已不同往日,民女不敢僭越。”   计都“嗤”地一笑。   “不敢僭越,你倒是敢咬我啊?”他陡然伸出手,揉她头顶,叹了一口气,“听说你今儿去了金珠院子里,我还当你终于忍不住了,这才来找你。”   “你既不愿,我又怎么会逼你?”他自信地笑了起来,眉眼间有丝霸气,“你当爷是什么人了?还用得着强迫女人?”   他又瞥了她一眼,又嗤笑一声,“行了行了,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子。”   “之前脸抹成那鬼样子见我,还给那姓方的说话的底气哪儿去了?”说着,他忽然眉头一皱,“那姓方的……你跟他——”   甄珠屏着气,声音竭力平静地道:“大人,我的画能有如今的名声,全赖方老板的手段,他虽有些私心,想藏着我不叫别人知道,好一人独赚,但的确助我良多,还请大人不要怪罪他。”   计都揉揉眉。   “算了算了。”他挥挥手,脸上有些不耐烦。   “一说起他你又长篇大论地,爷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么?况且——”他嘴角勾起,“我留着他,可还有用呢……”   最后一句,他几乎是呷在喉咙里说出的,哪怕人就在跟前,甄珠也没听清他在说什么,却又直觉那似乎很重要。   试探地轻问:“大人,您刚刚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计都摆摆手:“没什么。”   说罢,又低头看她,道:“以后别再做刚才那副样子,之前那样就挺好。你说得对,你如今不是妓子了,犯不着再跟以前似的,既然那方朝清给你炒出了个‘天下第一春宫画师’的名头,你就得拿出‘第一画师’的架势,再摆出以前那作态,就有些不合时宜了。”   甄珠做出领教的样子,认真点头:“是,您说得对。”   这一下,态度虽还恭敬,那卑微的姿态却依旧全然没有了。   计都顿时笑了,一指头按在她脑门儿:“你倒顺杆爬地快!”   甄珠微笑:“是大人您教的。”   计都忽然皱起眉头。   “别大人大人的了。”他挥挥手,“以后没人的地方,还是叫我爷,或者大当家的,人前再叫我大人吧。”   “叫我大人的那么多,不缺你一个。叫我爷跟大当家的,可是越来越少了。”他忽然感叹似的说了一句。   甄珠从善如流:“是,爷。”   计都又摸了摸她脑袋:“哎,好姑娘……”   这声“爷”似乎让他心情大好,眉眼神情都柔和起来。   “你用不着怕。”他笑着道,“如今最主要的事儿就是进京给太后画像,原本——”他顿了顿,想起原本的打算,再看看眼前的人,顿时便改了主意,许下承诺。   “不过,既然这‘风月庵主人’是你,我自然会护你周全。不过——”他忽然又皱起眉头,看着甄珠的脸。   “以后,你还是照着之前那样,把脸弄丑点儿,倒也不用太过,就弄得普通些就行,像第一次那鬼样子,不显眼是不显眼了,有心人看不顺眼了,还能治你一个面容不整、御前失仪呢!”   说罢,又笑道:   “太后那女人,把她伺候好了,你的好处便大大的。”   ——   说完话,也没再多叙旧,计都酒意和困意上头,终究还是离开自去睡了。   待听着窗外的脚步声消失至无,了无睡意的甄珠翻身起床,披上外衣后,坐在了书桌前,脸上没有一丝方才的卑微和害怕,只是拿出纸和笔,将方才的情景和脑中的记忆一一梳理。   方才计都的话,以及初初穿越时的一些片段陆续从脑海中闪过   计太师,也即是计都,是原主甄珠姑娘的恩客,这是确定的了。   计都和原主相识许久,并非一般妓女嫖客的露水情缘,而很可能是长期嫖娼,甚至类似于包养的关系。   而在甄珠的记忆里,原主珍珠姑娘似乎的确有一个这样的客人,据妓院妈妈说,珍珠姑娘原本一直想赎身后嫁的,似乎便是这人。   而据妓院妈妈所说,那客人虽然长期包着珍珠,在她穿来之前的最后那两年多,却似乎完全没来过。   可是,计都又说“一别三年”。   她赎身离开妓院已经两年多,再加上妓院妈妈说的两年多,加一起没整五年也有四年多了,计都会口误把起码四年多的时间说成三年么?   甄珠摇了摇头。   或许,没有出现的那两年里,计都曾经来看过珍珠姑娘,只是别人不知道。   但是,看过了又走了,且一走又是一年多,从后续看,也完全没有找她的意思,可见就算有情谊,也算不得多深厚。   然而方才他那表现,却又似乎对她——或者说对她的原身珍珠姑娘——很有感情的样子。   甄珠不确定这份感情是对故人的怀念和友情多一些,还是男人对女人的感情多一些,目前看来,计都对原主的感情,应该是两者皆有。   若是前者还好,但若是后者……   在对方长相身材顺眼,也没妻室的情况下,甄珠不在乎多一个炮友,哪怕面对强暴,为了保护自己,在明知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她也会选择暂时顺从,就当被狗咬了一口,过后并不会对她的生活造成丝毫影响。   所以,今天那样激烈地反抗计都,自然不是因为在古代待久了突然对贞洁看重起来了,也不是计都这个人多么难以忍受。   而是,计都那样的身份,可不是她想让他做炮友就做炮友的……   跟身份低微的何山以及年纪小心思单纯的阿圆不同,这个男人身居高位,性格看似豪爽,但以强盗起家,又在短短两年内,从一个捐纳的小官爬到太师之位,又怎么可能是什么良善易与之辈?   今儿若真从了他,恢复了肉体关系,那两人的关系就不是甄珠想结束就能结束的了。   可就算今天躲过去了,以后都能躲过去么?   甄珠叹了一口气,觉得有些麻烦。   不过,接受了别人身子带来的好处,就得同样接受它带来的麻烦,这是无法避开的。   甄珠把写满了的纸卷起,撕得碎碎的,扔进纸篓,看着天边有些朦朦胧胧的光亮,终究还是放下了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重新合衣卧倒在床。   起码从他的态度来看,如今的情况还不算太糟。   那就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第62章 独宠   一夜过去,因为半夜的那场折腾,甄珠起地比平日迟了些,起来时已经到了早饭的时间,轮到今日画像的女孩子甚至已经来了。   不好意思让人等着,甄珠急忙快速梳洗,化妆时一来想起昨日计都的话,二来也实在没时间仔细一层层地涂粉,便只稍作修饰,把脸上过于出彩的部位掩盖了,把微小的瑕疵放大了,整体便是个略有姿色的清秀佳人。   化好妆,早饭也只匆匆吃了几口,拿了画板颜料等正要出去,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喧哗声。   她皱眉,走出去,就叫院子里除了早来等候的几个女孩子,又来了几个意料之外的人。   为首的,便是这金谷园的管家,姓杜,人都称杜管家,甄珠只在初初进来金谷园时见过他。   虽说只是一个管家,但金谷园的管家可不是一般管家,其架势派头,甚至比一般小官更恣意。初次见面,他面对甄珠的态度便十分高高在上。   然而,此时,一见甄珠出来,杜管家脸上立马堆起了笑。   “甄姑娘。”他满脸笑地换道,那声音,若是换成个小姑娘的声音,甄珠倒想用“甜如蜜”之类的词来形容。   甄珠点了点头:“杜管家有什么事?”   大清早的,空气里还漂浮着清冷的雾气,杜管家却紧张地抹了抹汗:“甄姑娘,都怪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才叫您在这小院子委屈了这些天,昨儿太师知道这事,把小的叫去狠狠骂了一顿。”   甄珠微微睁大了眼。   旁边几个女孩子也都惊讶地张开了小嘴。   杜管家又腆着脸笑:“太师吩咐,今儿起,姑娘您就住在扶风院,小的便是特地来告知姑娘的。”   扶风院?   甄珠没听过这院的名字,也不知道在哪儿,不过,这杜管家既然那么说,想必是比如今这小院子好上许多的。   不过——   甄珠微微摇头:“杜管家,承蒙太师大人高看,只是,太师的金谷园无一处不精美,我在这里住地很习惯了,再说,应该不日便要启程去往京城了吧?所以,我还是在这里住着吧,也省得搬来搬去地麻烦。”   她话声一落,杜管家立即露出一张苦脸。   “姑娘……”他没再说下去,只是苦着脸看着她。   不必多说,甄珠立时便懂了。   任杜管家在下人面前甚至来访的小官面前如何派头十足趾高气昂,在计太师面前,他就只是个听命行事的,又如何能更改计太师的决定。   她叹了一口气。   露出微笑:“既如此,那就搬吧,劳烦杜管家了。”   她说道,只见杜管家立即笑地满脸花儿,却没注意到一旁几个女孩子脸上有些古怪的神情。   说是搬院子,也没什么好搬的。   除了甄珠的一些衣裳和画画的家伙儿事儿,小院里的什么都不必带走,新去的扶风院应有尽有,甚至连衣裳,一个帮着她收拾东西的妇人看着有些旧的衣裳,还一脸惊讶,随即热情地告诉她扶风院什么华衣美服都有,这些衣裳根本不必带。   甄珠笑着摇摇头,拒绝了她的建议。   这些衣裳还是她原本的衣裳,虽然旧了,但毕竟是自己的,穿着舒服,金谷园再多华衣美服,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杜管家恭敬地请甄珠上了轿子,一路晃晃悠悠,到了一处,轿子停下,外边传来刀枪盔甲的碰撞声。   甄珠撩起车帘一角往外看,便见所处是一所院落套着院落的大院正门,门口戒备森严,数个黑衣壮汉持刀而立,且个个面容冷肃,便是见了杜管家,也没一个露出笑脸。   便是去金珠的院子时,也没这些守卫。   放下帘子,甄珠蹙起眉头。   进了扶风院,果然目所见处奢华至极,而一下了轿子,便有一排面容娇美、训练有素的丫鬟拥上来,笑语嫣然恰到好处地朝着甄珠嘘寒问暖,拥着她朝内室走去,然后甄珠便见了占据整整一间屋子的各色上好料子制成的衣裳,一匣匣光芒璀璨的首饰,一箱箱无瑕的宝石珠玉……   “今儿天还没亮,太师便令急人搜集了这些东西,就为了迎姑娘来,姑娘这待遇,在金谷园可算头一份儿呢。”领头的丫鬟不无羡慕地道。   甄珠还未完全展开的眉又渐渐蹙起。   而搬进扶风院后,或是白天,或是夜里,计太师几乎每天都会来扶风院坐坐,跟甄珠说一会儿话。   甄珠原以为跟他相处会很困难,但结果却十分出乎意料。   在她面前,他全没在外面的威势和高深莫测,而且他也全没探究分开的几年她做了什么,似乎也没发觉她有什么变化,倒省得甄珠找借口掩饰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珍珠了。   而且,更让甄珠松口气的是,他果然如那日所说,完全没有再强迫她,哪怕是深夜前来,也只是拉着她说几句话。   哪怕很多时候只是他说,甄珠听。   而平日里,对甄珠的所有要求,他几乎是百依百顺——虽然甄珠也没什么要求,但但凡她露出一点意思,那些训练有素又精明的侍女们便跟她肚子里的蛔虫似的,不出片刻便能满足她的要求。   “甄珠姐姐,太师大人真是看重您呢!”双双——也就是那日呛声金珠的女孩子毫不掩饰地羡慕地道。   “是啊是啊。”其他女孩子附和着。   “而且甄珠姐姐居然能住进正院,姐姐可是第一位住进正院的美人呢!”又有女孩子道。   其他女孩子又是一通附和。   甄珠手中的画笔顿了顿,没有说话。   住进扶风院后,甄珠才知道,这扶风院,赫然是位于正院之中的,而正院,也就是计太师居住的院子。   金谷园是个销金窟,欢乐窝,来来往往许多人,看似杂乱,人到处走,但这不代表计都便不在乎自个儿的安全了,相反的,金谷园里等阶分明,身份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活动范围,逾越者便会立刻被斩杀。   而计都所住的正院,便是是金谷园里守卫最森严、最难以靠近,非经传唤不得入内的地方。   正院里住着的,除了计太师,便是彻夜不停守卫着正院的黑衣守卫们,那是计太师最亲信心腹的力量,足足上千人,把正院守卫地铁桶一般,针扎不入水泼不进。   所以,搬进了扶风院后,原本那些常来找她画像的女孩子们便被拒之门外了。   正院的守卫森严,平日非传唤不得进,那些女孩子大多是低等的美人或丫鬟!,很多都是刚进金谷园,按杜管家的话说,就是“没调教好的”,所以听说甄珠搬了院子,刚开始几个胆大的一起来找甄珠时,在正院门口便被挡住了。   甄珠听说了这事,随口问扶风院伺候的丫鬟,能不能让女孩子们进来。   那丫鬟起先还有些犹豫,显然自己无法拿主意,然而不过半天,女孩子们便被放进来了。   丫鬟笑容可掬地道:太师有令,甄珠姑娘要做什么都行,只是放几个女孩子进正院解闷儿而已,自然是可以的。   虽然换了地方,但好歹女孩子们再次汇聚在甄珠身边了。   可是往日的气氛却似乎一去不回了。   甄珠给女孩子们画像时,扶风院的丫鬟婆子,乃至院门处的守卫都眼珠不错地瞅着。   虽然可以放人进来给姑娘解闷儿,但正院毕竟是太师居住的地方,万一这些还没“调/教”好的低等美人及丫鬟心怀不轨,害了甄珠甚至太师怎么办?   扶风院的大丫头这样对甄珠道。   甄珠无法,只得任她去了。   只是,被这么一帮人监视似地盯着,女孩子们自然无法像之前那样自由自在地说话,个个变得小心翼翼淑女起来,虽还一样地说笑,但却不敢像以前那么放肆了。   几天下来,不管甄珠还是女孩子们,个个都觉得别扭。   甄珠便试探着在计都来时跟他提了一句。   “这算个什么事儿。”他哈哈笑着,全然没有生气。   第二天,那些监视的人便全都不见了,女孩子们喜出望外,又笑又跳地围着甄珠转,而双双却聪明地猜到必然是太师的吩咐,那些监视的人才退下了。   是以才有了这一番话。   得了女孩子们的附和,双双便得意了,而另一个女孩子那话,则又让她猛地点头,尤其又想起一直记在心头的“仇敌”金珠,登时道:   “就是就是,这整个金谷园,住进正院的美人可就独独甄珠姐姐一个呢!要我说,在太师大人眼里,甄珠姐姐才是最得脸面的呢,什么金珠银珠,还不是都没住进正院!”   她扬起小脸,颇有些骄傲得意、与有荣焉似的说道。   其他女孩子有的缄口不言,有的小声附和。   甄珠的笔再次顿下。   自搬进扶风院后,她便再没见过金珠了。   这几日她已经知道,金谷园里美人们所居住的院子,是按受宠程度来的,越受宠的越靠近正院,反之自然则越远。   而哪怕是受宠如金珠,也没有住进正院,金珠院靠近正院,但到底不是正院。   可甄珠却住进来了。   甚至据说,自计太师买下这金谷园,还从没有能住进正院的女人,甄珠是第一个。   哪怕她有个画师的身份,但在别人眼里,她却似乎已经坐实了计太师女人的身份,而且,还是个得了“独宠”的女人。 第63章 举杯遥相送   甄珠一点也不想要这“独宠”的名头,但这并不是她能够掌控的。   好在,这个困扰很快便不存在了。   在洛城停留了将近两月之久,计太师终于为小皇帝“遴选”够了美人,要返京了。   甄珠自然要同行。   出发那日,金谷园外面排起了浩浩荡荡数条长龙,除了骑马的计太师的护卫,便是坐在马车里的、无数金谷园的美人们。   金谷园的美人几乎为之一空,甄珠熟悉的金珠、双双等几个女孩子也都在进京随行之列,还有更多她不认识的,或是以太师府丫鬟姬妾的身份,或是作为被送入宫的美人,这一去,前途未卜。   女孩子们大多是好几人挤一辆马车,而甄珠作为画师,获得了一人一辆马车的待遇,且她的马车紧跟在计都的马车之后。   队伍出城后,在城外的十里亭处便被迫停了下来。   十里亭是洛城外官道旁的送别之处。   这两个月,无数女孩儿自入了金谷园,父母亲长便再也不能得见,此时得知太师的队伍要带着遴选的美人出城入京,便纷纷聚集在十里亭,期望着能在此最后看女儿一眼。   这长亭相送的情节显然不在队伍的计划之内,队伍因为汹涌的人潮而暂时停顿了一下,但旋即队伍最前方便传来一阵厉声呵斥。   “速速让开,误了太师大人的行程,岂是你们担当得了的!”   “大人,求求您让我再看女儿一眼吧!”   甄珠掀开帘子,便看到队伍最前方领头的黑衣侍卫首领正大声与身前的人交涉着,而他的前面,是乌泱泱一堆身着各异,但从衣衫看来普遍较为穷困的中老年男女。   他们面带恳求和哀戚之色,有人在求那首领,有人在急切地探头向后面的马车上望。   甄珠又往后看,便看到后面马车里许多女孩子也掀开帘子,把头探出来,甚至还有的已经跳出马车,然后便立即被黑衣侍卫们制住,被威吓着不许乱动,却还是抑制不住地想要往前冲,口中不停地唤着爹娘。   前方那送行的人群中也立即传来“阿女”、“幺妹”以及各种女孩子的小名。   最前方,那黑衣侍卫首领声音更大地厉声喝了一声,然而身前送别的人群却依旧纹丝不动,甚至因为有人看到了自己的女儿,开始激动地拼命想要冲进来。   甄珠马车的前方,忽然传出一道粗豪而响亮的声音,哪怕此时人喊马嘶,也清楚地传遍队伍的前半段。   “计玄,还不开路。”   是计太师的声音。   这声音冷冷的,还带着一丝不耐烦。   而他这声音刚起,队伍最前方那黑衣侍卫首领,被叫做计玄的,便急忙回头望。   计太师话声一落,那计玄的面上便一冷,腰间挎刀倏然拔出,雪亮的刀刃在日光下陡然放出刺眼的反光。   前方送别的人群还未反应过来,计玄的刀便已经扬起。   “且慢!!!”   甄珠急声叫道,声音有些尖利,不复平日的柔和。   前方,计玄扬起的刀陡然一顿,回头望过来。   见那刀停下,甄珠松了一口气,知道谁才是主事的,因此也不再看那侍卫头领,只下了车,走到前面计太师的马车旁。   而计太师,赫然也正掀了帘子,往外看来,正对上甄珠的目光。   甄珠沉了沉气,微微屈身福了一礼,唤道:“大人。”   计太师面上没有笑也没有怒,只是似乎有些意外:“刚才,是你喊的?”他问道。   甄珠点头,“是,大人。”   “理由?”   甄珠深吸一口气,理了理思绪,才摆出一副担忧的模样道:“大人,远路出行,还是不要见血光为好,我娘曾告诉我,出门见血,是不祥的兆头。”   计太师陡然笑了,不过却是嗤笑。   “还当你长胆子了,没想到却还净是些妇人的愚见。”他突然一把扯开胸前松松垮垮的衣裳,露出整个精壮的上身,以及那遍布胸前背后,层层叠叠的大小伤疤。   “爷是会信那些玩意儿的人?”他嗤笑着反问。   “爷要是信,这会儿还不知道窝在哪个犄角旮旯的地儿,鼠狗一般地过日子呢!”   甄珠被他身上的伤疤震了一下,但很快便又回过神,镇定地道。   “大人,见血不吉利,这只是其一。”   “更重要的是,这些美人是要送去皇宫的,说不准会出什么贵人,她们是大人替陛下遴选的,将来若是成了贵人,甚至……登了后位,也会念及大人的恩情,这本是美事一桩,又何苦为了区区送别的小事,伤了大家的和气?”   说完这段,甄珠顿了顿,头颅微低,又道:   “毕竟……父母亲情,乃人之常情,是割舍不断的。”   虽然她有些不能理解,既然这些来送别的父母深爱女儿,又怎么会忍心将女儿送入深宫。但就像采菱的事一样,在采菱之前她也没想过会有女孩子自愿进入深宫,世间诸多苦,身不由己的事太多,她不了解,便无权过多置喙。   起码眼前所见的,不过是一群普通的为女儿送别的父母,和渴望再见父母一面的女儿。   双亲尚在,且还有机会相见,这是多幸福的事。   她已经无法实现的梦,却也希望别人能够实现。   她话声落下,便听计太师又轻笑了一声。   这笑声似乎不再是嘲笑她的迷信愚昧,却有种满不在乎、睥睨一切的感觉。   “贵人?且不说能不能成,便是成了贵人、成了皇后——又如何?”他不屑地道,声音不大,几乎只有甄珠和马车里的人能够听到,然而语气却异常坚定自信。   甄珠愣了下,心下叹了一口气。   还是说不动么。   “不过,你说得也对。”计太师却忽然又道。   “父母亲情……确是割舍不断啊。”他望着前方那些面容悲戚的女孩子们的父母,话声里有些感慨。   “既如此,今儿爷也做次好人。”   甄珠一愣,却已听他朗声朝前面道:“玄儿,原地修整一刻钟!”   这次,他叫出的称呼赫然从“计玄”变成“玄儿”。   而甄珠也是这时才发觉,那侍卫头领竟然也是姓计的。平日里没听说计太师有儿子啊,难道是侄儿之类?   似乎是发现了她疑惑的目光,计太师竟解释了一句:   “你没见过玄儿吧?玄儿是爷的义子,爷还有七个义子,个个都是铁铮铮的汉子,改日我喊来让你一块儿见见。”   他轻松地道,那语气,竟让甄珠恍然觉得他像是在把儿子们介绍给他们的后娘似的。   不,我并不想见。   因为这诡异的感觉,甄珠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   而前方,计太师话声一落,那计玄便身形一颤,旋即立刻将原地修整的命令下达,并且心领神会这命令的言外之意,让黑衣侍卫们不再阻拦送别的人群。   人群中陡然爆发出一阵欢呼,交杂着对计太师的感恩戴德声,以及压抑之后陡然爆发的哭泣声。   甄珠又向计太师福了一礼,在这吵杂的声浪中,慢慢走回到自己的马车前。   她的面前,也即是队伍的后方许多马车里,许多女孩子急急忙忙、脸带泪痕和笑容地跑出来,却也有许多马车,车帘纹风不动。   有人有父母相送,自然也有人无人相送。   她身后的一辆马车里,车帘掀起,车里的人却一动不动。艳丽的脸,清冷的神情,正是好些天未见的金珠。   看到她走过来,金珠目光漂浮似的落在她脸上,声音又轻又飘。   “我还从未见过,大人为谁的话更改主意。”她艳丽的脸上笑容也有些飘忽。“你在大人的心中,果然是不一样的啊……”   她似陈述似叹息地说,然后未等甄珠回话,帘子便落了下来,那张艳丽又清冷的面容倏忽隐没不见。   甄珠愣了下,无奈地摇摇头。   她走到自己的马车前,却没有急着上车。   明知不可能,却又好像心有期待似的,她的目光在那来送行的人中漫无目的似地扫过。   目所见处,自然是没有一个熟悉的面孔。   这许多人,没有一人为她送行。   她笑笑,也不再看,抬脚屈身上了马车。   一刻钟后,任离别的人再如何不舍,队伍依旧一刻不停地开拔启程,漫天的离别哭声中,甄珠掀开轿帘,最后望了一眼洛城。   两年前她来时,这座城市无一人相迎。   两年后她走时,依旧无一人相送。   虽然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但,还是有些失落啊。   ——   悦心堂。   方朝清在倒酒。   八年前那件事后,他便几乎再也没有喝过酒,唯一的一次,便是成亲时的交杯酒。   如今是第二次。   雏鸭色的新酒缓缓倒入酒杯,未几便斟满,酒香在内室满溢出来,还未入喉,便觉得呛口烧喉。   他举起酒杯,在空中停了一瞬,然后——一口饮尽。   酒液入喉,果然如预想般辛辣,那睽违已久的呛口味道,叫他瞬间辣出泪来。   他闭上眼,不叫那泪水流出来,却举起手中的空杯。   正对着城外的方向。 第64章 故人来相迎   三月的京城春寒料峭,混杂着烟尘的濡濡小雨扑面而来,雨滴里都夹杂着冷意,将屹立雨中的人吹打地瑟瑟发抖。   即便如此,城外的十里长亭依然聚集了许多人,有穿着各色官服的京城官员们,有黑衣着甲的太师府护卫们,此时皆是不顾冷风冷雨,齐齐向着官道的方向眺望着。   待地面出现大量马蹄达达践踏着地面的震颤感后,人群陡然起了一小股骚动,随即,远远的官道上出现一个黑点,不一会儿,那黑点越变越大,最后便变成了一列长龙。   威风凛凛的黑衣骑士开道,浩浩荡荡的马车车队随行,飘扬的玄色旌旗上铁画银钩的“计”字迎风招展。   “来了来了!”   来迎接的京城官员们兴奋地叫起来。   “来了来了!”   少八也高兴地叫了起来。他身形消瘦了许多,脸上带着大病初愈的苍白。一边的缺七安静地侍立着,左手稳稳地为身边的一个锦衣少年人撑着伞,右边的衣袖却空荡荡的,被风吹地飘来飘去。   “小七小八,你们去亭子里等。”   忽然,那伞下的锦衣少年人说道。   少八转头,笑嘻嘻地:“公子,我们陪您一块儿等。”   “不,你们身子还没好,吹不得风的,我自个儿等就行了。”   少年人微笑着道。他软绵又带了点儿奶味儿的少年音总让人觉得是小孩子,但此时,那声音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持。   少八没有再坚持。   他看了看缺七的断臂,又看看同样瘦了一圈儿的公子,忽然又窝心又有些酸楚。   “那公子,我们先去亭子下面了。”   少年点点头,接过缺七手中的伞,目送着两人跑到亭子下面,才又转身,继续向着来处的队伍看去。   乌泱泱的一条长队,除了打头骑马的,其余的任是怎么看都看不到。   少年自然也没有看到想看的人。   然而他依旧翘着脚,甚至左右瞅瞅,便找了块儿高高的石头,又站在石头上往前望。   他个头本来不算高,在迎接的人群中也不起眼,这一下却立即鹤立鸡群了。   待那条长龙缓缓接近并停下,最前头的马车里,计太师下了车来,等待的官员们和太师府护卫们登时一拥而上。   身边的人都拥上前了,少年却依旧一动不动,只目光不停地在后面的马车里搜寻。   后面的马车里,也有不少大胆的人掀开了轿帘,露出一张张或娇美或明艳的脸来。   然而却没有一张是他想要见到的。   他有些沮丧地垂下了肩膀,伞也打地歪歪斜斜,零星的春雨扫进来,打湿他的鬓发,像一只被雨打湿毛的小狗。   忽然,不停来回扫视的视线里闪过一张脸。   仿佛落了一层灰尘,不如记忆里美丽地惊人,然而五官轮廓却毫无疑问是记忆中那张脸。   他陡然睁大了眼,急忙在无数辆马车中寻找那一闪而过的面孔。   然后,就在第二辆马车里,看到那微微掀起了车帘,露出小半张脸,饶有兴致地向外看的脸。   少年有些消瘦的脸上陡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圆圆的猫眼如星辰般璀璨。   他忽然扔掉手中的伞,任春雨淋在身上,任春风吹进衣衫。   少年穿着一袭鲜艳崭新的锦衣,鲜活如春日的一株小白杨,无论风吹雨打,都坚定地屹立在大石上,却举起双手,疯狂地、拼命地挥舞着手臂,顿时便引得许多人侧目。   远远地,甄珠一手托腮,一手掀着轿帘,目光漫无目标地游弋着,却忽然定格在远处,那个风中狂舞的、傻子一样的身影。   比之记忆里消瘦了许多的脸颊,因为显瘦而更显地大的猫眼,还有那浑身漫溢的、丝毫不加掩饰的喜悦。   有些变化,但更多的还是熟悉。   甄珠笑了。   她伸出手,朝远处的少年挥手。   ——   被人群簇拥的正中心处,计太师自然也看到了那鲜衣耀目的少年,顺着少年的目光,很容易便看到向少年挥舞着手臂的甄珠。   他浓黑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一番热络寒暄后,前来迎接的官员们纷纷让开,车队再度涌涌前行,甄珠依旧掀着车帘,看着外面的少年。   春雨中,少年一直挥舞着手臂,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直到车越行越远,再也看不到少年的身影。   ——   因为府邸主人的即将回归,太师府从几天前开始便热闹起来,今日一大清早,太师府的护卫队便分列整齐地立在太师府门前。   身着全身铠甲,甚至连脸上都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太师府私卫,身形笔挺如标枪般站立着。   队伍的末尾,阿朗笔直地站立着,一张清秀却被狰狞刀疤破坏的脸大半被铠甲包裹着,只一双露出的眼睛灿如繁星。   身旁的同伴因为长久地一动不动的站立,身姿还不显,眼神却大多已空洞麻木。   唯有他,自始至终,清亮漆黑的瞳眸都灼灼地望着来路。   等到马蹄震地的震颤感传来,街角显出领头的黑衣侍卫的身影,他清亮的瞳眸猛然绽放出无比炽热的光芒。   胸口那颗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着,仿佛下一刻便要破胸而出。   车队继续前行,领头的黑衣骑士纷纷下马,恭敬地与他们一同列队,然后后面第一辆马车里的人走了出来,虽未佩刀执剑,满身的气势和魁梧的身形却足以盖过全场无数人。   他一下车,所有侍卫顿首稽礼,响亮整齐的喊声震耳欲聋:“恭迎太师回府!”   看着那个给了他出路,治好他的腿的男人,阿朗同样高声喊着,且声音比许多人都更嘹亮,抬头后,看向男人的目光也闪闪发亮。   然而,他的目光并未在男人身上停留多久。   不过片刻之后,他的目光便移向男人身后,那数量庞大的马车车队。   一道道车帘遮盖住车里的景象,或许是被外面整齐的喊声所慑,没有人再掀起车帘。   然而阿朗依旧紧紧地盯着那些马车。   太师的马车率先进了府,随后,那长长的车队便也向前而行。   阿朗的目光盯着第二辆马车,不知为何,心脏忽然剧烈地跳动起来。   他想捂一捂胸口,但手里却还拿着标枪。   只得用更炽热的目光盯着那马车。   或许真的是心诚所致,恰在此时,一阵风吹起了车帘。   那张虽然经过了伪装,但无论如何,他都能一眼看出来的脸猝然落入他眼中。   一瞬间,他眼中仿佛倒映了亿万星河,璀璨地无法逼视。   胸口仿佛千万朵心花一齐开放。   姐姐。   他在心里呐喊着,眼里再看不到其他,右脚下意识地往前抬,想要上前。   “你做什么!”   猛然一声压抑的低喝在耳边响起,他茫茫然扭头,便见旁边同伴眉毛紧皱地看着他。   “想死么你?!”同伴又低声喝道。   阿朗猛地呆立当场,抬起的右脚缩回原处。   见他如此,身边同伴满意了,以为他少年人被美色所惑,便不由再次告诫:“别乱动乱看!那是你能看能肖想的么?”   阿朗怔住。   不,不是的。   什么肖想,那本来就是他的姐姐,怎么能用肖想这种词?!   他好想要狂奔上去,抱住她,告诉她他有多想她,想告诉她这一年来分别的日子里他所经历的每一件事,也想问她所经历的所有事,想用拥抱,缩短这一年时间所造成的两人之间的距离。   可是,他不能动,一动都不能动。   如今他是太师府的护卫,唯一的职责便是像一杆枪一样笔直地立着,不能动,不能说话,不能肆无忌惮地冲上去,喊她一声姐姐。   就在他心思电转间,那被风吹起的帘子又落了下来,那张面孔隐没在帘子后消失不见。   消失之前,那张脸似乎朝他的方向望了过来,却又似乎没有。   眼睁睁地看着那辆马车也进入太师府,然后被重重的门墙挡住,再也看不到踪影,他眼里的星河霎时间全部熄灭了。   便是原本笔挺的身姿,也陡然颓唐下来似的。   心脏忽然像被人揪扯一般地疼痛。   为什么……反而感觉离她更远了?   少年愣愣地站着,眼里染上一丝迷茫。   马车里,甄珠疑惑地眨了眨眼。   刚才——似乎看到阿朗了?   等安顿下来,便去找他吧。   ——   “姑娘,以后这便是姑娘的住处了。”美貌的侍女笑容可掬地为甄珠解说着,又自我介绍道,“婢子名唤芙蕖,姑娘有事唤婢子就行。”   进了太师府后,甄珠被安排住在一个美轮美奂,完全不输于金谷园扶风院的小院,照旧又有一堆美貌的婢女服侍着。   甄珠也无心打量新环境,想起方才隐约看到的那双疑似阿朗的眼睛,便问道:“芙蕖,我想找一个人。”   芙蕖笑容不改:“姑娘要找什么人?”   “阿朗,一个叫阿朗的少年,应该是在太师府里做侍卫。”   “侍卫?”芙蕖皱起了眉,看着甄珠的目光有些为难,“侍卫可不好进后院啊……” 第65章 相见   太师府门前恢复了平静,人马各去各处,门前只剩雕像一般屹立着的护卫。   春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阿朗立在雨中,全身笼罩在铠甲里,身姿笔直地如同标枪一样,有雨水透过铠甲的缝隙流到身上,把铠甲里面的衣衫都打湿了,他也浑然不觉,依旧站地笔直。   这时,方才那呵斥他的同伴却低声好奇道:“喂,小子,我看你也不是色迷心窍的人哪,方才是怎么了?那马车里是什么绝代佳人?居然叫你这样的呆子都动了心?”   阿朗被他问地一愣,半晌也没答话。   那同伴不由无趣,啐了句:“木楞小子!”便再也不说话了。   阿朗也不理他,只是依旧笔直地站着,目光却不由飘向太师府内院。   又站了一个时辰,总算到了换班的时候,一离了岗,站了许久的护卫们顿时松散起来,各回住处。   当然更多的单身汉们,却还是趁着天色还早,勾肩搭背地四处寻乐子去了。太师府护卫的月银丰厚,不当职时,护卫们大都喜欢拿着银子四处寻欢作乐。   “小子,还是个雏儿吧?我猜一定是,也就雏儿才会见个女人就直了眼!走,哥哥带你开眼界去!”   一双大掌猛地拍在肩膀上,阿朗抬头,就见方才呵斥他的那同伴笑地一脸“你懂我懂”的模样,拉着他肩膀就要往前走。   阿朗纹丝不动。   同伴“咦”了下,手下使力。   阿朗依旧纹丝不动,双脚仿佛牢牢钉在地上一般。   同伴脸上终于露出点儿讶色,“小子下盘功夫不错啊。”   阿朗面无表情,没有回应他的夸奖,只吐出两个字:“不去。”   同伴愣了下:“什么?”   阿朗:“你自己去玩,我不去。”   同伴一副看傻子的表情:“呔,傻小子,哥哥出银子,请你玩儿都不去?”   阿朗木着脸:“没兴趣。”   同伴哭笑不得,又是重重一巴掌拍下来:“你这小子,敢情是还没开窍啊!”   又语重心长似的道:“哥哥跟你说啊,这女人的滋味儿,只要你一尝过,那就忘不了,再不会说出什么‘没兴趣’的话。”   阿朗只拿那黑幽幽的死鱼眼看他。   同伴无语,挥挥手:“罢了罢了,本想着做回好事儿,谁想碰上个愣头青!哥哥自个儿玩去!”   说罢,便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似的离开了。   阿朗站在原地,见他走远了,才慢吞吞地转身,准备回住处换身衣裳,再去太师府里的演武场练武。   自从得知甄珠要来,他便在太师府附近寻找住处,最后相中了一座小院,小院不大,却精巧玲珑,有些像在洛城时,他和甄珠最初在柳树胡同住的那个小院子。   只一眼,他就喜欢上了。   只是太师府待遇虽好,却也不足以让他半年多的时间便能在京城买房,于是,最后他也只是租下了那座小院。   虽然只是租下,但他并没有因此而马虎地对待。   每日除了在太师府值班、练武、与人切磋,他把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布置小院上。   在院子里植上几株牡丹,就像柳树胡同的那个小院一样;在树下绑了秋千,上面垫了软软的垫子;将为她准备的房间的窗户全部换成大大的开窗,因为她说过喜欢早上起来阳光洒满屋子的感觉……   连她画画的纸笔颜料和画板,他都照着记忆,尽力搜罗了一份,整整齐齐地放在为她准备的房间里。   现在,她终于来了,可是,他却只能远远地看着她。   阿朗转身,胸口闷闷地痛。   “哪个叫阿朗的?”   忽然,背后传来一声叫喊。   阿朗愣了下,转身,就见太师府侧门里走出个人,却是太师府内院的孙管事,此时正打着伞擦着帕子,看着门外刚刚换班的侍卫,急急地问道。   阿朗愣着,没有及时应声。   新换班的护卫队长不认识阿朗,没回答出话,那管事急得又叫了一声。   阿朗这才反应过来,上前几步,应道:“我是!”   那管事上下打量了下阿朗——隔着盔甲,自然是打量不到什么的,问道:“你是甄画师的弟弟?”   阿朗黑幽幽的眼睛陡然一亮。   他重重点头,身上沉重的盔甲都发出咚咚的响声。   ——   阿朗跟在孙管事身后进了太师府的后院。   太师府占地十分广阔,整体分为前院、中院和后院三个部分,计太师住在中院,太师府的女眷住在后院,而前院,则住了计太师的许多心腹幕僚和精锐护卫。   阿朗原本便住在前院。   他是被太师亲自救下来的,又被安排了周先生为他治腿,起初的那几个月里,他一直都住在前院。   后来他腿好了,加入了太师府的护卫队,发现如他这般的普通侍卫是没资格住在前院的,于是他便搬了出来,与其他单身没家室的普通侍卫挤着住,直到前不久租了小院,才又单独住。   虽然已经不住在前院,但平日里巡逻站岗和演练几乎都在前院,他对前院几乎了如指掌,熟悉每一个缝隙,每一块砖头。   但是后院,阿朗却一次都没有来过。   太师府的前院和后院,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前院轩敞开阔,无论房屋还是道路都以大气简洁为主,还有一个很大的演武场,供护卫操练武艺,入目所见皆是硬朗的雄性风格,若非事先得知,甚至会以为是哪家武馆镖局。   而后院,则完全是另一番天地。   阿朗没去过后院,但护卫中却有许多去过的。   计太师爱美人,不仅在洛城千金一掷买下金谷园藏美,太师府后院更是藏珍纳秀,美不胜收,太师在府里的日子里,后院的宴饮从未停歇过。   京城的官员们,几乎每个都来太师府的后院做过客,太师出手大方,不仅美酒美食招待,还经常出手赠美赠宝,因此许多官员都乐意参加太师府的宴会。   客人多时,普通护卫也经常被调去后院,这也是前院的普通护卫唯一能够进入后院的机会。   计太师的大方不仅仅体现在对客人上,更体现在对自己的手下人上。   因着后院皆是太师的姬妾,前院又是一群壮年男子,因此前后院界限十分严格,未经传唤,前院的人是不允许到后院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前院的护卫们便只能守着一院美人,只看着太师一人独享了。   计太师的确是个“大方”的人,不仅在银钱上,在美人上也是如此。   他的心腹手下,常常能得美人相赠,便是普通护卫,除了不菲的月例银子外,去后院值守时,也经常“能捞着一些肉汤喝喝”——这是曾经与阿朗同队的一个护卫跟阿朗说的原话。   在太师府待了半年多,日日跟一群成年男人在一起,听着男人们随口而出的荤话,如今的阿朗,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自然听得懂所谓的“肉汤”是指什么。   只是,虽然听得懂,却从没有兴趣。   他不在乎什么美人,更不想要什么“吃肉喝汤”,甚至连银钱都不怎么看重,从始至终,他都只有一个念头——往上爬。   爬到足够高的位置,爬到可以保护她的位置。   可是,现在,他似乎爬地太慢了……   孙管事一路引着他进了后院,一路景色温柔旖旎,建筑巧夺天工,相比前院粗犷简单的风格,这里才更加像是一个高官府邸,处处奢华地令人咋舌,是阿朗从有记忆至今都未见过的景象。   可是,这景象却无法为他带来半点欣悦。   他在这奢华精巧的地方走着,只觉得每一步都被绑上了铅块儿般沉重。   唯一支撑他继续走下去的,就是她在这里。   而绕过无数回廊,钻过数不清的月洞门后,他终于看到了她。   ——   甄珠坐在亭子里。   这亭子四面无遮挡,空旷旷地藏不了任何东西,好几个丫鬟在她身前身后忙活着,不远处还有像是阉人的奴仆来回巡视。   她扶额叹气,跟芙蕖商量着:“待会儿你们能回避么?我要跟阿朗说些话。”   久别重逢是难得的欢喜,这样的欢喜,她实在不想发生在一堆人监视一样的注视之下。   芙蕖面带微笑,声音却坚定:“姑娘,男女有别,进后院的男子需得守规矩,美人们也要避嫌,免得瓜田李下的留下话柄,再说,这也是太师府后院的规矩。”   甄珠有些郁闷:“可我又不是太师府的姬妾。”   芙蕖继续微笑:“可您如今住在后院。”   甄珠再度扶额。   若非一进了府,计太师便入宫了,她只恨不得现在立刻去找计太师,要求搬出去。   不过要见阿朗一面,还得经过层层请示,开始芙蕖还说没有太师命令,后院不得进外男,若非计都临入宫前吩咐了内院管事,说要尽量满足她的要求,今儿便见不着阿朗了。   可就算见着了,还得被一大群人监视似的盯着。   这样重逢的方式,实在不怎么叫人欢喜。   但是,当远远地看到那久别的少年时,她站起身,小小的郁闷立刻抛之脑后,心中只剩下故人重逢的欢悦。   “阿朗。”   远远地,她笑着喊他的名字。   远处,少年猛然顿下了脚步,怔怔地看着她。 第66章 保护   喊过那一声后,甄珠便远远地、细细地打量着阿朗。   哪怕已经知道那就是阿朗,她却仍是有些不敢认。   十七八岁正是抽条的年纪,不过一年未见,少年已经比离开时高了一个头,比许多成年男子都还要猛一截,肌肉也比离开时多了些,虽还是修长的少年身材,却再不会让人感觉瘦弱,反而每一寸肌肉都充满了力量。   那张被疤痕破坏的脸也彻底长开了,虽然疤痕还在,但仍看得出疤痕下清秀的眉眼和分明的轮廓,这使得少年的脸乍看狰狞凶恶,细看却能发现那疤痕之下的青涩和腼腆。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走过来时,右脚一点都不跛。   他没有收敛步子,就像平常人一样走路,甚至因为腿长,每一步都还迈地比旁边的管事长了几乎一半的距离,但尽管如此,甄珠也没有看出他的脚有任何微跛的迹象。   真好。   甄珠嘴角噙笑,眼里满满的都是欢喜。   而那被她叫地愣住的少年,在愣了一瞬之后,旋即便迈开长腿,几乎跑一样地,几步就把原本在前面带路的孙管事落在后面。   “喂,不许乱跑!”孙管事急地喊道。   然而少年哪里还听得进他的话。   不算太远的距离,不过几瞬间便被轻松迈过,一直到了甄珠身前几步远,眼看少年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反倒是要直直上来把人抱住的架势,甄珠身边的芙蕖等几个丫头终于反应过来,错步挡在了甄珠身前。   少年的脚步不得不猛地停下。   芙蕖柳眉倒竖,呵斥道:“退后!这里是太师府后院,不得无礼!”后面的孙管事也终于气喘吁吁地跟上来,狠狠瞪了阿朗一眼。   甄珠皱眉,对芙蕖道:“芙蕖,这是我的弟弟。”   芙蕖笑地温柔,话说地却坚决:“姑娘,便是姐弟,也要讲规矩的,更何况——”她打量着阿朗。   “——这位与您不是亲姐弟吧。”   阿朗愣愣地站着,那面容,与甄珠没有一点相似。   甄珠仍皱着眉,只是见芙蕖一脸正气的样子,不由无奈地摇摇头,挥挥手,“那你们退后一些。”   这下,芙蕖没有再反驳,听话退下,但却只是后退几步而已,仍旧能把两人说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甄珠不太满意,但也无心再跟她扯皮了,毕竟,相比起跟芙蕖扯皮,她现在更想好好跟阿朗说话。   她看向阿朗,嘴角露出温柔的笑,再次叫出他的名字:“阿朗。”   再次清晰地听她叫自己的名字,阿朗眼眶一红。   “姐姐。”他低声叫道,眼睛更红了。   见状,甄珠也有些感叹,只是她的情绪远不像阿朗那般激烈,便仍旧只微笑着,又看着即便站在亭子下面,他依旧比她高一些的个子,感慨道:“阿朗,你长高了好多。”   闻言,阿朗像是被夸奖了一样,脸颊也微微红了起来,然后重重地点头:“嗯。”   这一年里,他每日都好好吃饭,勤练武艺,才长成现在这样。   甄珠笑,又看向他的右脚,问:“脚完全好了么?”   阿朗又点了点头,抬起脚,原地走了一圈,甚至还做了几个踢腿的动作让甄珠看。   果然看不出一丝曾经跛脚的痕迹。   甄珠心里高兴,只是想起这是计太师让人给治好的,心里感觉便又有些复杂。   阿朗演示完了,看见甄珠带着笑看着他,便高兴地想走到她身边。   然而,刚一靠近甄珠三步远,还要往前走,芙蕖虎视眈眈的目光便射过来。旁边的孙管事也投来瞪视的目光。   阿朗不由停下了脚步,站在离甄珠三步远的位置,有些局促地站立着。   因为亭子高,这样的距离,这样的场合,就好像主人召见下人一般。   甄珠蹙眉,向阿朗招招手。   “阿朗,进来,坐这里。”   她指了指亭子里的石凳,让他和自己面对面坐着。   如此,虽然还有距离,但总算能够平等的对话,没有了如同阶级差距般的存在。   阿朗双眼一亮,抬脚就要进来,芙蕖见了,却突然上前,欲要阻拦。   甄珠终于不耐地冷下脸。   “芙蕖姑娘,”她冷声叫道,一下子让芙蕖顿下了脚步。   芙蕖望向她,就见她神情冷然地看着自己:“我想你应该知道,我并非太师姬妾,便是见谁,也不适用太师姬妾见外男的规矩。”   “太师吩咐了你尽量满足我的要求了吧?既如此,你便只做丫鬟该做的事便好。”   她又看向孙管事:“今日之事,待太师回府,我自会向太师说明,芙蕖姑娘和孙管事也尽管看,尽管向太师禀报,不论有什么后果,俱是我一人承担,无需芙蕖姑娘和孙管事担忧。”   她一字一字地说着,声音并不大,语调也不快,然而那双眼睛定定地看着人,叫孙管事和芙蕖都愣在当场,芙蕖的双脚也无法再向前迈出一步。   甄珠性子一向温和,少有冷脸发怒的时候,便连与人争执都很少有,加上五官柔和妩媚,看上去便让人觉得性子软,好拿捏。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会发怒,不会生气。   说完这些话,甄珠便不管芙蕖,目光转向阿朗,脸上神情恢复了原样,只是语气依旧坚定。   “阿朗,进来。”她说道。   阿朗听话地走进来,坐下,看着对面甄珠的面孔,脑子里却还有些愣愣的。   事实上,方才她那模样,不止芙蕖没见过,他也没有见过。   冰冷的,坚硬的,没有一丝柔软,一点也不娇柔。   不像平日娇花一样的她,反而像棵大树一样,将他挡在身后,为他遮去风雨。   她在……保护他。   “阿朗?”甄珠有些疑惑地唤了声。   阿朗抬头,看着她那不知为何刻意用脂粉掩饰地不如平日耀眼的容貌,胸口同时涌动着一股暖流和疼痛。   “我没事,姐姐。”他压下心里所有的思绪。   “我只是……”,他微微抿起嘴角,见面以来第一次露出笑容,笑地两边脸颊上的酒窝清晰可见,“……见到你,太高兴了。”   甄珠失笑:“傻孩子。”   阿朗皱眉:“姐姐,我不是孩子了。”   甄珠看着他,旋即认真地点头:“嗯,阿朗的确不是小孩子了。”看着他即便坐下也比自己高了许多的身躯,和那张已经长开的脸,的确已经无法将眼前的少年当成小孩子了啊。   只看外表,他甚至比阿圆还显得更成熟一些。   当然,就算是比心理,搞不好也还是阿朗更成熟一些。   甄珠默默在心里吐了个槽。   阿朗自然不知道甄珠此时心里想什么,只是听到她说自己不是小孩,便不由又抿起了唇,脸上的酒窝更深了些。   甄珠微笑:“阿朗,跟我说说你来京城后的事吧……”   虽然每次寄信,阿朗都写地长长的一封,将京城所欲所见都细致地写给她看,但写地再细致,也终究不如听当事人当面说更直观,更何况,有些事信里也说不清楚。   尤其是她原本并未太在意阿朗是如何得了计太师青眼的,但在知道了原身珍珠与计太师的瓜葛,且亲身体验到计太师是怎样一个人后,便想要了解地更多一些了。   阿朗点头,巨细无遗地述说起来。   从离开洛城路上的遭遇,到考武举失败,到镖局生活的不易,到与人争执将人打伤却机缘巧合被计太师看中救下……   听到他说与镖局的人发生争执后打架,甄珠不由皱眉,略微迟疑了下还是问道:“阿朗,能告诉我,为什么跟那人发生争执么?”   这事他之前写信时就说过,但当时便只是一笔带过,并未细说,后来甄珠写回信,想着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便也没再问他。但现在面对面地,她便忍不住问了。   虽然那件事最后是因祸得福了,但若是没有计太师出现,阿朗的结果会是怎样呢?他一个人在京城无亲无靠,将人打伤后,很大可能是会面临牢狱之灾,而那对他的打击将是巨大的。   听到甄珠发问,阿朗愣了下,随即微红着脸,小声却又忿忿地道:“那人偷看我的信……”   镖局管吃管住,但房间并不充裕,都是几人甚至十几人一间房,所以镖局的学徒们几乎没有什么隐私可言。但阿朗却将有关甄珠的一切,尤其是来往信件都收地好好地,不许任何人看,写信时也躲着人,一有人靠近就将信收起来。   结果,他不想让人看,那人却偏偏手贱,将甄珠写给他的信,他写了一半还未寄出的信,都被那人当稀奇似的翻出来,还当众大声地念出来,还做出种种怪样子,引得众人发笑。   阿朗冷哼一声:“他说是跟我开玩笑,说我若在意便不是男人。”   他又看向甄珠:“姐姐,你觉得我该在意么?”   甄珠点头:“当然该在意,这跟是不是男人没有关系。”   阿朗刚刚绷起的脸便忍不住笑了,点点头:“嗯,我跟姐姐想的一样,若是不在意才是男人,那这男人不做也罢。”   但甄珠却又摇了摇头,道:“那你也不该当场发作啊,忘了我怎么教你的了?实力未济的时候,保全自身才是最重要的。”   这也是她最担心阿朗的,他其实是个心思很简单的人,又执拗,缺乏圆滑的处事方式,很容易一根筋地一条道走到黑,而在他拥有了武力之后,一条道走到黑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伤人伤己,所以从何山那件事开始,她就试图教他处事更圆滑,更容忍一些。   “我没有发作。”清郎的、还带着些小得意的少年声音忽然响起。   甄珠抬头,就见阿朗定定地、带着点邀功性质地看着她,重复道:“姐姐,我没有当场发作。”   他当时的确差点当场发作,甚至冷了脸,将气氛搞地很僵,但他还有理智,知道当时动手的话自己一定讨不了好,所以他忍着没有动手,只是从此远离了那人,不再给那人好脸色。   但即便如此,那人却似乎认为阿朗这样的反应也过分了,之后几次三番地挑衅阿朗,与阿朗作对,最后一次甚至偷了阿朗的信,将信全扔了。   一次两次三次,阿朗不可能一直容忍下去。   所以最后,他没有再忍,设计将那人引到一个无人的暗巷,自己却连面都没露,将那人套上麻袋狠揍了一顿。   本来这里应该一切顺利的,但那人虽然没证据,却不知是认定了是阿朗揍了他,还是只是想找一个出气筒,最后竟然纠集了十来个人,将他堵在巷子里围着打。   阿朗功夫虽好,但双拳难敌四手,不一会儿便落了下风,可他不服输,任是被打地多狠,被那人怎样威逼着下跪求饶就放过他,他都凭着一股狠劲儿一直撑下去,最后他浑身是伤,无一处不痛,却打趴下对方七八个人,只剩最后两三个人时,对方都被他的狠劲儿弄怕了。   “我问他们还有谁想打,他们都不敢说话,然后那时候——”阿朗看了眼甄珠,顿了下,“太师出现了。”   那时他其实已经完全没有了力气,全身的骨骼和肌肉都在叫嚣着痛,但他硬撑着,用凶狠的眼光狠狠瞪着那些人,反而叫对方不敢上前。   正在那时,计都出现了。   那时候,阿朗还不知道对方是位高权重的高官,只看见一个异常高大魁梧的男人突然出现,拍着手,哈哈大笑着,浑然无视对方那几人。   对方想要阻拦,却被他一只脚便踢出老远。   “好小子,有股狠劲儿!”他拍着阿朗的肩膀,将阿朗本就颤巍巍的身子拍地一晃,勉力维持着才没摔倒。   他又大笑起来,笑地旁若无人,声如洪钟。   后面那被踢飞的人趁机想要偷袭他,他却脑后长了眼似的,倏地转身,这次却是“咔擦”一声,力道之大,竟将那人腿骨生生踢断。   “然后他问我,要不要跟着他……”阿朗说着。   后面的事便不用说了,甄珠在信里都已经了解到了。   甄珠舒了一口气,没想到这事还有那么多波折,而且,最后的被围堵,也的确怪不得阿朗不谨慎不忍耐,毕竟那人不讲证据只凭感觉行事,是谁都意料不到的。   “我当时没有发作,我一直记得你的话。”阿朗看着甄珠,认真地道。   她的话,他一直都有好好记着。   甄珠愣了下,随即笑了,也不管旁边芙蕖的脸色如何,伸出右手。   阿朗脸有些红,却低下了头。   她的手便摸在了他头上。   “嗯,阿朗做的对。”她说道。 第67章 等我   被摸过头,阿朗的脸红红的,屏息着,忽然开口道:“姐姐,我租了一个院子。”   他看着她。   “就像我们在柳树胡同时住的那个一样,很小,但是很干净,我每天都打扫的。我还种了三株牡丹花,卖花人说一株是粉色的,两株是红色的,现在已经发芽了,再过一个月就该开花了。”   “院子里没有枣树和柿子树,但有两棵柳树,我在一棵有点歪的柳树下面绑了个秋千。”   “西厢房的窗户朝东,窗户很大,早上的时候打开窗,整个西厢房都能被日光照到……”   ……   他没有丝毫停顿,一鼓作气地说道,巨细无遗地将小院的角角落落都描绘了一遍,从地面到屋顶,从大门到后院,只听他说,甄珠脑海中便勾勒出那小院的模样。   说完后,他定定地看着她,眼里有着毫不掩饰的期待。   甄珠自然看懂了他眼里的期待,也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   她也想回应他的期待。   然而——   她暗自叹了一口气,回避了他的期待。   “阿朗很厉害啊。”她笑着称赞他。   阿朗眼里的光却渐渐地暗下去,脑袋也耷拉了下来。   甄珠又摸摸他的头。   “阿朗,我会尽量向计太师争取搬出太师府住,不过——即便搬出去,也待不了多久的,等给太后画了像,我就回洛城了。”   阿朗猛地抬起头,眼里先是涌起惊喜,旋即却又被震惊取代。   他有些惊慌地问:“回洛城?你……不留在京城么?不留下来……”   ——跟我一起么?   甄珠摇头笑笑:“我在洛城住习惯了呀。而且——你知道的,对我而言,京城并不怎么适宜居住。”   她都跑到洛城了,还兜兜转转遇到一个原主的前恩客计太师,要是住在京城,谁知道还会再跑出来多少前恩客?   阿朗咬着唇,半晌没说话。   “不过,阿朗想我的我,可以随时来洛城看我啊,我也会来京城看阿朗的。”   明朗轻快的女声在耳边响起,阿朗抬起头,看到甄珠眼带微笑地看着他。   他缓缓握紧了拳。   “……嗯!”他徐缓却有力地点了头,露出浅浅的酒窝,“那,姐姐要等我啊。”   等他?等他来洛城看她么?   甄珠有点儿没明白他的意思,但看到他脸上浅浅的笑容,心知他的确想开了,便松了一口气,也笑眯眯地点头,“嗯,我等你。”   ——   之后又说了一会儿话,主要是甄珠将入宫为太后画像的缘由大致地说了一遍,当然,略过了太后很可能是因为她的春宫图而召她入宫不提,计太师曾是她前恩客的事更没有提,只说她画人像的本事被太后看中。   不过,看着已经完全没了孩子模样的阿朗,再说着这样的谎话,甄珠莫名有些心虚,心想是不是该告诉他实话了,但小小纠结了一番后,终究还是没有坦诚说出。   反正回洛城以后,估计也很少会见到阿朗了,再相见不知是什么时候,也没必要巨细无遗地交代。   两人还待再说,天色却已经暗了下来,自甄珠变脸后便再没出声的芙蕖,也板着脸上前提醒,晚饭后后院不允许外男停留。   甄珠无奈,只好先送走了阿朗。   看着少年在暮光里修长挺拔的身影渐行渐远,才起身离开了亭子。   远处,阿朗回头望了一眼。   夕阳的余晖中,她的身影仿佛水面上的倒影,边缘散发着模糊的光晕,伸出手去抓,那倒影顷刻便散了,平静之后,却又会重新聚拢。   他伸出手,却只是微微向前一伸,旋即便又缩了回去。   还不是时候啊。   是的,她说得对,京城对她而言并不适合,所以强求她留在京城跟他在一起本就不对。   那么,他回去就好了啊。   等他功成名就,衣锦还乡。   脸颊的酒窝浅浅地浮现,阿朗笑着望向天空,再度握紧了拳。   姐姐,说好了,要等我啊。   我会很快的。   ——   甄珠本想当天便找计太师,提出要搬出去的请求,但回京的当日,计太师入了宫后便没有回来,据说离别两月,小皇帝甚是想念太师,特地让太师留宿皇宫,秉烛夜谈。   而之后两日,计太师人虽回来了,却忙得不可开交。   给小皇帝选秀也不是说说而已,之前各地遴选的美人陆陆续续都进了京,除了给小皇帝的,还有给各宗室子弟的,不过如今高氏皇族宗室人丁寥落,倒是外戚贾氏势大,这些美人中大多数最终流落何处还是未知数。   而计太师便是负责分配这些美人的。   虽然甄珠不明白这种事儿怎么也归太师管了,但想想计太师能以捐纳小官的身份在短短两年内爬上太师之位,那么这个朝廷职能混乱,似乎也并不是什么叫人奇怪的事儿了。   不论如何,因为计太师太过忙碌,甄珠没见着人,跟芙蕖等人再说也是无用,因此也只能暂且忍耐。   好在,等了三天后,计太师终于再次来找她了。   只是来的时机并不怎么好。   夜色方兴,甄珠洗漱过后,擦了头发等晾干的时候,便听到外面丫鬟们恭声喊“太师”的声音,她迅速捡了件宽大的长衫将身子裹了,还未来得及梳理头发,便听房门被猛然推开。   计太师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   他脸上带着笑意,似乎兴致不错的样子,见了甄珠秀发披肩,刚沐浴过后脂粉未施的模样,眼里登时一亮。   甄珠微微敛眉,心里却并不怎么慌。   这些日子,之前在洛城的日子,计太师也不是没有夜里来找过她,看过她沐浴后没有刻意扮丑的样子,但除了第一次,他并没有狼性大发强迫她过,反倒是对跟她说话,或者说是说话给她听,将她当做情绪树洞更感兴趣一些。   因此,此时见他这模样,甄珠也只是敛了敛眉,并没有慌张。   “太师这么高兴,是有什么喜事么?”她笑着问道。   他此时这喜形于色的模样,显然发生了极大的好事,一副急于倾诉炫耀的样子。   果然,她一问,计太师便哈哈大笑起来。   “好事,自然是好事!”   他自顾着坐下,又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尽后,才笑容满面地说了起来。   甄珠听了半晌,终于听明白,原来是他在朝堂上的势力更大了,且今日刚刚让他的政敌吃了个大瘪。   而他那个政敌,甄珠竟然还曾经听过——便是崔珍娘的父亲,也即是方朝清的“岳丈”,崔相。   在金谷园和入京后在后院待的这几日,甄珠也听了许多零零碎碎关于计太师的话,加上他自己将她当做情绪树洞时讲的一些话,也大概拼凑出了计太师在朝堂上的形象和势力。   只是,她怎么看,都觉得他怎么像小说演义里的反派人物,很有些借势上位,扰乱朝纲的感觉。   在甄珠并不算丰富的历史知识里,太师在许多朝代似乎都只是个虚衔,多为大官加衔,当然也有称太子太师为太师的,那便相当于帝师了。   而计太师这个太师,也不知具体是哪个太师,甄珠只听说小皇帝跟从他学习武艺骑射,这样算起来倒是挺正经的帝师,然而他却还把持着拱卫京师、保卫天子的禁卫军,与宦党也是过从甚密,甚至可以说直接控制着宦党。   再加上他的得势便是因为贾太后的青睐,而贾太后又俨然是个垂帘听政、架空小皇帝发展外戚的人物,如此宦党、权后、外戚,再加个捐官贿赂一路不清不楚爬上位的权臣,简直就是如包青天之类历史演义剧里的标准反派团伙。   有反派,自然也有正派。   在计都的口中,这个“正派”人物之首,便是崔相。   崔相是先帝为小皇帝留下的股肱之臣,据说清廉奉公,满腔忠诚,且为人清白无瑕,端的是君子端方,温润如玉,朝野上下无不称赞敬仰。   在计太师上位之前,崔相便是百官之首,也是清流之首,是对抗外戚和宦党的中流砥柱,是一直力主让贾太后早日还政于小皇帝的。   因此,依附于贾太后崛起的计太师,与崔相的对立简直就是天然形成的。   如此,能让崔相吃瘪,在计都看来自然是件极为值得高兴的事。   听完原委,甄珠也不多话,只让他说着,偶尔附和一声。   如此,计太师终于说地尽兴了,甚至还表扬似的对甄珠道:“珍珠,我就是喜欢你这一点,不多话,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你变地不少,这点倒是从来没变。”   甄珠嘴角抽抽,默默地收下了这个表扬。   而趁着他高兴,甄珠便直接说出了自己想要搬出去的意思。   “……这里毕竟是太师后院,我住在这里,于情于理都并不适合,所以,还请太师允许我搬离。”   计太师愣了下,目光幽幽地看着她。   甄珠心里忐忑了一下。   转瞬,计太师却又笑了,浑然没生气的样子,且竟然还记得阿朗的名字,道:“是因为你那个没亲没故的‘弟弟’,我记得好像叫阿朗?”   “若是如此,我叫人以后不拦着他就是了,一个毛孩子,你想见便见了,没人阻拦你。”   甄珠愣了下,虽然已经习惯了他对自己格外的宽容,却还是对他此时如此的好说话感觉有些意外,因此心里松了一些。   然而,阿朗只是一个诱因罢了,她不想住在这里,归根结底,还是不想再跟计太师扯上关系。因此,犹豫了下,甄珠点头又摇头:“并不全是。”   说罢,便再度小心委婉地表示自己的身份住在太师府后院有多么不合适云云。   计太师也不阻挠,只听着她说。   待她说完,却是嗤笑一声。   笑声未落,他猛地伸出手,长臂一展,便将甄珠揽入怀里。   揽入怀里后,他手臂收紧,叫甄珠的脸颊紧紧贴着他的脸颊。   男人的气息喷吐在脸上,甄珠心里一紧,身子却半点挣扎不动,抬头看他,便看见男人眼里浓重的欲念。   “你的身份不合适?”他再度嗤声笑道,“哪里不合适了?”   “你是我计都的女人,住在我计都的后院,哪里有一分一毫的不合适?”   甄珠倏地瞪大了眼。   男人伸出另一只空闲的大掌,抚上她的脸。 第68章 念旧(修)   那张大掌几乎比甄珠的脸还大,盖上她的脸,揉雪团一般地搓揉着,掌心因习武而磨出的粗粝老茧刮地甄珠雪肤生疼,却又有些燥热的麻痒感。   看着被他揉搓地泛起薄红的脸,男人满意地笑了,低下头,在她耳边沉声道:“珍珠,你闹脾气也该闹够了,我的容忍不是无限度的。”   甄珠身子一绷。   闹脾气?什么意思?   男人又道:“想激怒我,也拿些够分量的角色来,阿朗那小子,你当我会因为他一个毛头小子吃醋?”   旋即,像是说起什么趣事似的:“哦,对了,还有方家那小子,这个我倒要称赞你两句。”   “虽不做花魁了,却还是那么招人,居然能叫尚书家千娇万宠的小少爷念念不忘,昨儿还偷了他老子的拜帖要见你,若不是我交代了下边,保不准便真叫他狐假虎威地混进来了。”   他低低地笑起来,震动的胸腔紧挨着甄珠,叫甄珠的身子也不由跟着震动起来。   他脸上浑没一点自个儿女人被他人觊觎的怒色,反倒有些骄傲似的,甚至夸奖甄珠:“……你也算有本事了,不愧是我计都的女人。”   那语气里,是十足的狂妄和自信。   既是对自己能力的自信,似乎也是对甄珠不会背叛他的自信。   甄珠低着头,没说话,脑子里却一直在思索他话里透露出的信息。   她没有原主的记忆,此时便不好说话,只能辛苦地猜测,好在,结合他这段时日的表现以及方才的话,计太师话里的意思并不难猜。   显然,他是个自己十分有信心的人,或者说,对原主珍珠对他的痴心十分有信心。   所以,他以为甄珠提起阿朗,要求搬出去住,都是在闹脾气,在想让他吃醋。   得出这个结论,甄珠有些囧。   该说他太有自信还是自作多情呢?   不过,方家小子?阿圆?   听到他另一句话,甄珠的心陡然又提了起来。   然而,显然计太师完全没有将阿圆怎么放在心上,只顺口一提后便不再说起,转而冷哼一声,似震慑又似玩笑地看着甄珠道:“我不管你招惹了多少人,如今既然回来了,就老老实实地跟着我,念着往日的情分,我怎么也不会亏待你,太后那里,我也会尽量保着你,毕竟——”他话声一顿。   甄珠抬头看他,却惊讶地在男人脸上发现了有些伤感的表情。   甄珠很惊讶,然而确确实实地,那表情就是伤感没错。   带着那样伤感的表情,良久,计太师才幽幽地叹了一声,说出那句话的下半句。   “毕竟,我是个念旧情的人。”   然而,这句话刚出口,计太师脸上的伤感便一闪而逝,再也找不着踪影。   似是看到甄珠脸上的惊讶,他哈哈笑起来,一把搂住她的腰。   “怎么,还怨着那次呢?这个可不怪爷薄情,当时你那模样——”他的目光在甄珠脸上打量一圈儿。   眼前的女人身子纤秾合度,其实不胖也不瘦,然而胸臀却俱是挺翘丰满,四肢也不是全没一丝肉,反而圆滚滚的如藕节一般,只是摸着比那藕节要香软许多。   她这身子,虽非时下流行的弱骨纤纤,却也绝算不上胖,起码比分别前他最后一次见她时要好多了。   这样大体上苗条却又有些肉的身子,却是最合了他的胃口,比她发胖之前更合他的胃口。   他还记得她十几岁时,就是个骨头纤细没几两肉的小丫头,穿上衣服也好似风吹就走,若不是脸长得美,他也不稀罕弄这样的黄毛丫头,只是后来见她温柔小意不多话,性子又单纯,便一养就养了十年。   可再美的脸,也是会看厌的,因此,后来他便慢慢去的少了,尤其最后两年,他忙着捐官,忙着不则一切手段往上爬,随着官位的上升,后院里也有了越来越多的美人儿,那个花楼里的珍珠,便越来越少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有整整一年多的时间,他都没再去见她。   然而毕竟是十年的情分,这情分已经远超出一般女人于他的意义,所以,哪怕已经没什么兴趣和新鲜感,当突然想起还有这么个人时,他还是又重返旧地,并且事先便让手下人送了口信,跟花楼的妈妈说了要给她赎身的事儿。   只是,叫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夜探花楼,原本准备与旧情人重温鸳梦的他,却惊愕地发现,一年不见,记忆里纤细袅娜的美人,竟长成了大饼脸、水桶腰的胖子!   他是喜欢身上有些肉的女人,却着实对着个满身肥肉的女人下不了嘴。   因此,草草敷衍几句后,便乘兴而去,败兴而归,连原本说好的赎身都在匆忙之间忘记。   等到又过了许久,他再次想起这么个人,便想着哪怕成了个胖子,念在旧情上也把她带出来时,却得知她已经自赎自身了。   他便觉得,她定是因为那次而生气了。   她心里有怨念,恨他薄情,恨他不念旧情,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他自然不可能这么便承认了。   想罢往事,他低下头,一边揉捏着她,一边低低地笑道:   “乖乖,还生气呢?那时候我可不是撇下你不管了,那会儿爷有事儿忙着呢,后来我可是回去又找过你,金桂说你赎身了,我还在京城找了你好些天,一直没找着才罢休。”   这话里真假掺半,有事儿忙是真,可被她当时那发胖的样子弄得兴致全无,以致许久后才又想起她也是真。   只是,这话他当然不会说出口。   看着眼前美人儿纤秾合度,无一处不美的身子,过往那些欢好记忆纷纷涌上心头,男人眼里又升腾起重重的欲念,一手抚着她后脑,低头便亲了上去。   这边厢,完全没有原主记忆的甄珠被他一连串的话砸地有些懵,还没来得及琢磨他话里透露出的故事,嘴巴便被堵住,身子也完全落入男人掌控。   而且,不知是不是原身残留的身体记忆,从男人低头亲她开始,她的身子便不由自主地,仿佛早已做过千次百次地,仿佛有着自主意识似地迎合着他。   见状,男人低低笑了起来,动作愈加放肆。   然而,甄珠身子不争气,脑子却是清醒的。   只是清醒也无用,方才计太师的话,他的动作,都在她脑子里一一闪过,然后便成功地将她的脑子搅成了一团乱麻。   且不说那些她不清楚的,计太师跟原主珍珠的往事,只说如今计太师的态度——他分明一直将她视作囊中物。   之前那样放纵她,迁就她,并非是他好心或者不在意她,而只是将其当做女人闹小脾气。   那么,脾气闹够了,就该任他为所欲为了。   所以,问题的真正症结根本不在两人之间有没有进行到最后一步——毕竟计太师和原身早就进行到最后一步不知道多少次了。   所以不管今天她是否反抗,是否跟他发生关系,都无法改变计太师对她的看法。   反而如果反抗的话,倒可能会惹怒他,进而产生一些不好的后果。   ——比如那个太后。   “太后那里,我也会尽量保着你……”   她没有漏听这句话。   只是入宫为太后画像,为什么计太师还要“尽量保着她”?而且,两人“相认”那夜,他曾经说过“既然这‘风月庵主人’是你,我自然会护你周全。”。   所以,所谓的为太后画像,恐怕没有她原本想象的那么简单,甚至——若非她与计太师是“旧相识”,恐怕这次入宫还会有极大的风险。   搞不好画了像后就被杀掉……这也不是没可能的。   一想到这,甄珠真是很头痛了。   她再豁达,也没法明知将死也依旧坦然如故啊,她还想好好地、长长久久地活着呢。   而要想好好活着,目前看来,依靠计太师,似乎已经是唯一一条路了,而且,不依靠也没办法,计太师并不会因为她坚贞不屈就放过她。   所以,看起来今晚顺从他才是最好的办法?   甄珠脑子里这般囧囧地想着,身子,却依旧被撩拨地几乎站不住。   男人的动作熟稔极了,手段又高超,虽然实际上还没做什么,却已经叫她身子发软,恨不得立即放弃抵抗,就此顺从他得了。   甄珠眼睛迷蒙,脸颊泛红,连双腿都是软的,娇小的身子在男人怀里几乎瘫成了泥,抟都抟不成形。   见她这模样,计太师便知时候到了,低低地笑了一声,手便往更深处探去。   感受到男人的动作,甄珠猛地一惊。   虽然她不怎么在乎贞操,也知道此时顺从才是最好的选择,然而,这种非主观意愿发生的X关系,还是让她觉得有些难受。   所以,顺从?还是不顺从?   甄珠万分纠结着这个问题。   不过,很快她便不用纠结了。   “太师,太后娘娘急令召您入宫!”   眼看就差临门一脚,房门外,一个急促地、有些尖利的叫声陡然打破了这暧昧的气氛。   正在兴头上的男人一愣,停下了动作,半晌,欲求不满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耐:“那个老妖婆!”   说罢,他阴沉着脸放开了甄珠,匆匆穿上衣裳,便大踏步地离开了。   这一离开,便到了第二日才回来,回来便给甄珠带来一个消息:   太后今日便要召她入宫了。 第69章 太后   晨光熹微时,甄珠便被芙蕖从被窝里拉出来,坐在梳妆台前任人摆布。   长长的黑发梳了繁复的发髻盘在头上,发髻上插了各色钗环,脖子上、手腕上也戴上了首饰,匀净的面部也被均匀地抹上脂粉,唇和眉更是被小心地描绘。   只是,这番动作却并非只是为了让她变美。   待芙蕖完成了全部的面部装扮,透过模模糊糊的铜镜,甄珠瞅着镜里的自己,不由感叹起专业化妆师跟自己那半吊子手艺的差别来。   芙蕖显然是个化妆高手,经过她一番巧手施为,镜中的甄珠样貌与未上妆时基本未变,看上去仍是个样貌姣好的女子,但却明显不如原本的面貌鲜活水润,更没有了那种扑面而来的艳丽风情。   这样的一张脸,美则美矣,却美地普通,美地没有攻击性,尤其不如甄珠原来的脸那样,有种咄咄逼人、摄人心魄的美感,让同性产生紧张和压迫感。   再穿上入宫专用的,那无比厚重繁复,却略显沉稳,或者说老气的礼服后,甄珠整个人便显得沉稳老成了许多,年纪也陡然往上拔了一截似的。   这仍是扮丑,却比甄珠原来的手法高级了不少,也不能说故意欺君,因为本来入宫面见贵人就要稳重,这样的装扮可以说十分得体了。   想想外界对于那位贾太后的种种说法,以及计太师口中露出的蛛丝马迹,甄珠便心甘情愿地任由芙蕖折腾了,连头发被梳成了已婚妇人的发髻都没有提出异议。   一个以画春宫图闻名的画师,还是未婚姑娘的话,未免有些引人侧目了。   装扮好,又带上画具,甄珠便在芙蕖的陪同下,登上太师府的马车,随着马车的辘辘声,一路朝着皇宫驶去。   太师府就在皇宫东侧,很近的距离,不到两刻钟,马车便到了宫门,至此,除了有特权的,所有人都要下车下马步行,甄珠自然也不例外。   下了车,身前一个太监模样的人引着,甄珠跟在后面走,也无心打量这异时空的皇宫与故宫有什么区别,只不知穿过多少宫殿群落,才终于到了太后的居所,一座青与灰为主色调的宫殿前。   主殿的屋顶是厚重的青瓦铺就,飞檐屋角俱是中规中矩的样式,没有色彩斑斓的琉璃瓦,也没有满目琳琅的奢华摆设,进了宫殿后,甚至路旁连开地鲜艳的花都少见一朵,处处皆是森严肃穆的松柏,要么便是四季长青的低矮灌木。   那一幢幢宫殿没有丝毫样式的变化,虽然高大,却死板生硬,森严地矗立着,行走其间,便让人不由产生一种十分压抑的感觉。   自进了这宫殿,引路的宦官便愈发小心翼翼,每个步子都仿佛拿尺子丈量过一般。   被这气氛影响,甄珠也不由屏息起来。   又走了几分钟,那宦官才终于在一处不怎么起眼的偏殿停下,将芙蕖拦在外面,只低声对甄珠道:“进去吧,记住,不可失礼!”   他声音尖利,哪怕压低了声音,依旧叫人听地很不舒服,甄珠蹙着眉,微微点了头,从芙蕖手中拿过画具,然后便低着头,按着之前在金谷园学过的、最无可挑剔的 步伐走了进去。   殿内并没有很多人,也没有富贵人家女子居住之处常见的脂粉熏香之气漂浮,反而冷冷清清,有种死气沉沉,夕阳迟暮的压抑感。   与整座宫殿给人的感觉倒是很相合。   一进宫殿,便有两个表情严肃,动作悄无声息的宫女上来,引着甄珠往前走。   到了一处垂挂着水精帘的厢房,两个宫女站定,在外面低声禀报道:“太后,画师来了。”   “进来。”   一道沙哑低沉的声音传来,声音里似乎有些疲惫。   两个宫女掀起了帘子,那一颗颗滚圆的珠子穿成的帘子被并拢到一起,却没有发出丝毫的声响。   甄珠低着头走了进去。   因为低着头,便只能看到矮处的一些桌椅摆设,只是只看矮处的那些,便足以看出这间房子并没有她想象中太后居所那般富丽堂皇,甚至可以说连太师府最普通的房间都比不过。   甄珠心里有些惊讶,但脸色未变,依旧没有抬头,按着金谷园那嬷嬷说教的规矩施礼,恭声道:“民女甄珠,见过太后。”   “居然还真是个女子……抬起头吧。”那沙哑的声音再度响起,带着一丝惊讶和恍然。   甄珠这才抬起了头。   然后便看到一张与这宫殿,与这房间都一般严肃沉稳的脸。   是的,这是张十分严肃的脸。   她的五官并不差,可以看出年轻时应该是个美人儿,然而岁月不饶人,任是再怎么用脂粉遮掩,也盖不住她眼角和唇边那细细密密的皱纹,甄珠粗粗一看,便觉得她应该起码有四十岁了。   她并未穿着正式的宫装,而是穿了一件石青色的高领马面裙,那衣裳将她身体从颔下到脚面都严严实实地包裹住,裙子十分宽大,丝毫显不出女性的曲线,她坐在桌案前,身子挺地笔直,不像一个柔软的女人,反倒像个男人。   许是不经常笑的缘故,她的双眼和唇都撇成了一个下垂的弧度,叫人一看便觉得严肃又正经。   这更叫她显得冷漠不好接近。   她身前的桌案上,堆积着许多书简,笔山上一只毛笔的笔尖还湿润着,显然她方才便在用笔书写着什么。   作为这个国家实际的掌权者,必然少不了昼夜伏案。   说起来久,其实也不过只一瞬,甄珠打量着太后,太后也打量着她。   在甄珠那姣好,却也普通的脸上扫过,她淡淡地说了声:“赐坐。”   便有宫女在甄珠身后放了个春凳。   甄珠谢了恩,在春凳上坐下。   见她坐下,太后又淡淡地问道:“听说你擅画人物?”   虽然是问句,她的话声却几乎丝毫没什么起伏。   甄珠恭声应是。   “既如此,便给本宫画幅像吧。”   甄珠自然又是应是。   她展开怀中抱着的画架等物,将画纸钉在画架上,又拿出自制的调色盘和各色颜料,倒了水小心地调色。   太后看着她这种种动作,眉头微微挑起,却并未说话。   调好色,甄珠便抬头,仔细观察太后。   画人像,要做到惟妙惟肖,形神兼备,最重要的便是抓住人物的特征,这其中又包括样貌特征和气质特征。   太后的气质特征一看便知:严肃、冷硬、高高在上,就像这宫殿外遍植的松柏一样。   而她的样貌,猛一看也与气质一般,瘦削的脸和下垂的嘴角眼角,都给人一种冷硬不好接近的感觉。   然而,甄珠端详了半晌,便发现太后的五官其实并不像猛一看那般冷硬。   她的眼睛是杏核眼,很常见的一种女孩子眼型,这种眼型会让人觉得眼的主人很活泼。只是,或许是长期冷着脸,甚至是眯眼看人,她的杏核眼发生了一些变化,变得有些狭长,且精光内敛,原本应该上扬的眼角也下垂着,这便将眼型原该有的活泼掩盖的一丝不剩。   还有挺直却秀气的鼻子,紧抿着却小巧的双唇,这张脸上的五官分开来看都可以说小巧秀气,甚至应该说偏可爱,然而,这些五官组合在一起,再加上太后整体的气质和神情,便任谁也不会看了她后再联想起“秀气”、“可爱”之类的词语。   这便是典型的相由心生了。   长相是父母给予,性格和气质却是后天形成,而后天的性格和气质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一个人的长相。性格阴沉的人,哪怕他原本长了张明朗阳光的脸,久而久之后,面貌也会像阴沉的方向发展,反之则亦然。   这种变化在年轻人和小孩子身上还并不很凸出,却在经历世事、性格已经基本成型的中老年人身上比较明显。   太后便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甄珠端详许久,几乎有半刻钟,才终于下笔。   在她仔细打量的时候,太后便端坐着,几乎一动不动,也没有对甄珠那近乎放肆的打量目光说什么,直到甄珠开始动笔,她的眼睛才微微转了一下,旋即又恢复了一动不动的样子。   抓住特征后,甄珠便没有长时间打量太后了,只偶尔抬头看一眼,在看到太后一直一动不动地端坐后,便道:“娘娘,久坐不便,您尽可自由活动,只要不离开民女的视线便可。”   太后听了,抬眼瞄了她一眼。   然后,果然便不再端坐,而是拿起桌上那似是奏折的东西,伏案写了起来。   见状,甄珠松了一口气。   太后那样端坐着,还一动不动地看着她,让她压力很大啊。   之后,便是甄珠一直画,太后则翻阅和批奏奏折。   毕竟是给太后画像,甄珠不敢马虎,画像的完成度自然不能像以往给金谷园的女孩子画像那样低,而是每一缕头发每一片衣角都仔细地画出,因此时间自然也不会快。   到了午饭时分,甄珠也只强强画了一半而已。   “先别画了,用膳吧。”太后淡淡地一句,便将甄珠留下一起用膳了。   午饭就摆在这个房间,宫女太监们悄无声息地上了菜,便又悄无声息地退出去,新摆的饭桌上摆着六个碟子,两碗汤。   六个碟子里是两冷菜两热菜,还有两碟点心,两碗汤是一模一样的酒酿圆子,雪白的圆子漂浮在米酒上,散发着甜蜜的气息。   太后放下奏折,坐在了桌前,又朝甄珠道:“还愣着做什么?坐吧。”   甄珠的确愣着,若不是表情控制地好,脸上几乎就要露出惊讶的表情来了。   她真没想到,一国太后的午饭居然这么“简陋”。   相比起来,计太师那每逢吃饭都至少把长桌摆满的架势,倒显得暴发富似的。   听了太后发话,甄珠有些拘谨地坐下,看太后以及拿起筷子夹菜吃,才也拿起了碗筷。   一顿饭吃地无声无息,谁也没有说话,甚至喝汤时,谁也都没发出声音。   甄珠注意到,太后每碟菜都吃地很少,点心也只吃了一块,倒是那碗酒酿圆子,几乎全部喝完了。   刚吃完饭,太后便起身,又坐到了书案前。   就在吃饭的这会儿功夫,有宦官进来,又往那书案上放了许多奏折。   甄珠还没吃饱,却也不好继续吃,只得也起身,坐到画架前。   这一画,便画到了暮色降临。   因为计太师言语里透露的那些信息,甄珠绷着的心弦从未放松过,自然不想一天画不完还要留宿再画,因此紧赶慢赶,终于在傍晚时便完全画完了。   揉了揉发酸的手臂,甄珠站起身,恭敬地朝太后道:“太后娘娘,画像已完成。”   太后依然在伏案批阅,闻言抬起头,放下奏折,朝画架走过来。   看着她的目光看向画架,哪怕对自己的画技十分有信心,甄珠依然有些紧张。   她微微低着头,不敢直视太后,却用眼角的余光悄悄地打量她。   然后,便见她本就严厉的嘴角狠狠地抿起来。   “这画的什么!”   “哗啦”一声,画架应声倒地,连同那张甄珠费尽心思画了一天的太后画像,一起委顿在地。   甄珠惊愕地抬头,便对上太后满是严厉和不满的目光。 第70章 狗叫   宫女太监哗啦啦跪倒了一地。   甄珠没有跪,她看着掉落地面,看着她费尽心力画了一天的画,脑子里没有害怕,只有茫然。   ……哪里出了错?   依照着从各处得来的零碎消息,甄珠判断出,太后是个掌控欲极强,贪恋权势之人。而见过真人后,她的这个判断仍未更改。   甚至,真正的太后比她想象中的更像一个合格的掌权者,而不仅仅是贪恋权势的野心家。   勤勉、自制、冷静、谨慎……这样一个人,她所凸显的气质特征已经远远大于外貌特征,且对于太后这样实际掌权的人来说,或许也更愿意叫人看到她身为合格上位者的气质。   所以,甄珠在作画时,重点凸出的便是她的气势和威严。   地上的画像,神态威严的女子当窗而坐,挺直的背脊、微抬的下颔、紧抿的薄唇、锐利的眉眼……无一处不彰显着一国掌权者的威严与气势,比之真人更加气势恢宏,但五官样貌又绝无走形,叫人一眼便能认出画上是何人。   这幅画,完全可以称得上形神兼备,在甄珠画过的人物像中,不说最好,也足可称得上一流了。   所以,太后为什么会不满意?   甄珠紧皱眉头,震惊茫然,百思不得其解。   而太后看了她这模样,同样紧蹙起眉头,一整天下来都严肃平静的脸上浮现出满满的烦躁,却没再发火,只是狠狠一甩手:   “算了,下去!既然今日画不好,那就留下来继续画!”   说罢,抬脚便往屋外走。   宫女太监急忙跟上去,有两个宫女留下来了,却是要安排甄珠留宿皇宫的事的。   甄珠嘴唇微张,眼看着太后的身影走远了,才弯下腰,扶起摔倒的画架,又慢慢捡起纸笔颜料,以及那张被嫌弃的画像。   一边捡,一边微微皱着眉头叹息。   本想着快点画完今天就出宫的,谁知道最后还是没有出去。   捡完所有物件儿,那两个留下的宫女便催促着她速速离开。甄珠抱着画架等物,走出殿门,便见芙蕖面色焦急地扬着脖子张望着,看到她后,目光陡然一亮,却碍于这是太后寝宫而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只等到甄珠走到她跟前了,才紧张地询问起来。   今儿一整天她都在外边候着,自然不知道里面情形,但最后太后是黑着脸出来的,而甄珠没有出来。   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甄珠在她她跟前站定,道:“你回太师府禀报一声,说我恐怕要在宫里多逗留几日了。”   芙蕖瞪大了眼。   甄珠揉揉鼻子,似乎是觉着说出的话有些丢脸:“我画技不精,未能令太后满意。”   绕过面如死灰的芙蕖,甄珠跟着两个宫女一步步朝着为自己安排的房间走去。   一路上,她抬头看太后寝宫的风景。   森严肃穆的松柏,平板单调的建筑,安静有序的宫娥……   真是个压抑的地方啊。   而她,还不知道要在这压抑的地方待多少天。   真是头痛。   画技不精什么的,她才没那么不自信,所以,问题一定出在别的地方吧。   不找出这个问题症结点,她恐怕都很难离开这里了,而就算找到了……就能顺利出去了么?   甄珠仰天长叹。   果然,皇宫这地方,就是进来容易出去难啊。   ——   甄珠被安排在太后寝宫的一座偏殿里,距离太后的寝殿有些远,周围冷冷清清的没什么人,一应陈设倒还精细,就是风格依旧古板冷硬没一丝鲜活生气。   甄珠被憋得难受,晚饭后出了殿门想消消食,顺便也散心,刚出殿门,便被一个宫女拦下,说只能在偏殿四周活动,不许走远,不然冲撞了什么贵人,后果谁也担不起。   甄珠连连点头。   她只是散心,又不想惹事儿,自然不会走远。   于是,那些人来人往的方向,甄珠自然是不会去的,看着偏殿右侧不过十几米的地方便有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算得上这太后寝宫里难得的活泼景致了,便往那竹林走去。   宫女看了眼竹林,也没拦着,只是跟在她后面。   只是,刚走到竹林边儿上,便立刻有几个太监不知从哪里冒出来。   “站住!不许再往前!”   阉人尖利的嗓音刺地甄珠耳朵一麻,她拧着眉往后退了几步。   与此同时,竹林里隐隐约约传来几声……狗叫?   甄珠愣了下,脚步停顿,正待再听几声分辨,那些太监忽然脸色一变,目光凶狠地朝她和她身后的宫女瞪过来。   “你们是什么人?!”   甄珠眼珠一眨,还没来得及说话,身旁宫女脸色也是忽然一变,拉着甄珠的手便往回走。   而那几个太监见她跑开,果然也没有追上来,只是站在那竹林前,用目光盯着她们离去的背影。   甄珠被宫女拉着,几乎是用小跑的速度跑回了偏殿。   甄珠弯腰喘了口粗气,转头看那宫女,才发现她脸色有些发白。   “你怎么了?”甄珠问道。   那宫女却瞪过来一眼,目光冷冷的:“你最好什么都别问。”   甄珠噎了一下,顿时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虽然不问,到晚间睡觉时,甄珠还是不由想起。   那竹林就在偏殿边儿上,起初宫女也没拦她,说明那儿必然不是什么禁地,就是她去也没什么关系,然而那几个突然冒出来的太监,却说明竹林里突然又进了什么人,或者正在发生什么事儿,那些太监便是望风的。   可是,她只听到几声狗叫,完全没听到人声,同样跟她在一起的那个宫女,却像是突然知道了什么似的。   是因为宫女认识那几个太监?所以才猜出里面的人是谁?或是猜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事?   甄珠乱糟糟地想着,想不出答案,也没执着着要想出答案,因此不一会儿便在这乱糟糟的猜测中睡去了。   ——   第二日,甄珠刚刚起来,还未梳洗,太后便派人来传唤,让甄珠再去作画。   看着还没亮透的天色,甄珠暗暗哀嚎一声,然后便忙不迭地草草梳洗了。   因为芙蕖回太师府送信儿去了,她没了梳妆的丫头,太后宫里的宫女倒是可以代劳,然而她自然不会让,因此只得自己匆匆地画了妆。   到了太后寝殿,便发现太后不仅已经梳洗过,用过早饭,甚至已经不知道批奏了多久奏折,桌案上批好的奏折已经摞了一堆。   到了门口,宫女便将甄珠拦下,让她在一旁候着。   甄珠往屋里一望,便知道了原因。   屋里,太后在批阅奏折,旁边站着一个身着黑红冕服的瘦小身影,正用细细弱弱的声音跟太后说话。   因为那声音太细弱,甄珠站在屋外,不算远的距离,却几乎完全听不到他的说话声,倒是太后不时“嗯”的几声,还能听得比较清楚。   直到那小身影低着头后退,同时口中声音拔高,甚至是带着些欢喜地说了句:“母后,儿臣告退!”   甄珠才恍然大悟。   原来就是那小皇帝。   甄珠悄悄抬头看去,便看到一个脸色苍白瘦弱的小男孩朝着自己走来,他穿着于他年纪而言显得暗沉厚重的礼服,绷紧的脸上是故作的沉稳,然而依旧掩盖不住眼底的一丝怯懦。   甚至看到她时,他这个名义上的天下之主,竟然怕生似的,主动躲开了视线。   一出了屋子,他便急匆匆地往前走,仿佛身后是什么毒蛇猛兽一般。   甄珠脑中不由闪过“强母弱子”之类的词,然后便听到太后那低沉喑哑的声音唤道:“进来。”   甄珠低头,甩开心里的遐思,低眉顺眼地走进去。   走进去,便看到太后愁眉紧锁,目光透过窗户,看着已经走到外面的小皇帝。   只是,转过头,再看向甄珠的目光便已恢复平静,声音淡淡地道:“今日继续画。”   说罢,便不再理甄珠,埋头批阅奏折。   甄珠自然也不会多话,照旧如昨日一般,支起画架,拿出纸笔颜料。   这次,她用了更多时间仔细观察太后。   太后的样貌她早已熟记在心,事实上根本不用再看,也能信手下笔,但是,因为昨日的经历,她不得不谨慎。   所以,她仔细地看着太后,仔细观摩着她的每一丝神态,最后才略微有些踌躇地下笔。   这一画,又是一天。   只是不同昨日,今天太后并没有枯坐一整天批阅奏折,而是间或接见几个朝臣,与他们相谈政事。   这时候,太后便出去在外面的大厅接见,没有一次让朝臣进来。   自然也不会有朝臣知道此时正有画师为太后画像。   转眼到了日暮。   甄珠收了最后一笔,略微有些忐忑地将画呈上。   太后看着画,面上没有昨日看到画后的烦躁,却也不见喜悦。   半晌后,她抬眼看甄珠,淡淡吐出几个字:“不行,继续画。”   甄珠一愣,看着再次辛苦了一天却又被否定的画。   这张画,与昨日截然不同。   画上的女子看上去顶多三十出头,杏核眼,樱桃唇,有种中年美妇的温婉美丽,她抬头看着窗外,眉头微微锁着,眼波里有光芒流转。   正是早晨时太后注视着小皇帝离开时的模样,当然——是容貌美化版本的。   画上的人,与太后实际给人的感觉,差了几乎有十岁,然而事实上,画上人所展现的年纪才是太后真正的年纪——太后如今不过三十出头。   这幅画,画上人比昨日所画的年轻美貌了许多不说,气势也截然不同,若说昨日是气势威严的女皇,那么今日的便是若有所思目送儿子的普通女人。   如甄珠所料,相比昨日那副,这幅图果然更合太后的心意。   然而,却依旧被否定了。   捡起再次作废的画稿,甄珠叹了口气。   总觉得,似乎要长住皇宫了啊。   ——   甄珠的预感没有错。   接下来,一连数日,她接连又画了五张图,却依旧没有一张能够让太后满意。 第71章 担心   甄珠留宿皇宫的第一天,计都便从芙蕖口中得知了个中详情。   听芙蕖说完,他浓眉紧蹙,啐了一声:“那个老妖婆!”   芙蕖眼观鼻鼻观心,听若无闻。   计都大踏步来回走了两趟,却也暂时无法可想,毕竟如今太好只是将人留在宫里作画,并无别的动作,他若是急慌慌去要人,倒显得欲盖弥彰,分明就是直接告诉太后他跟甄珠之间有猫腻了。   所以,来回转了几圈,计都皱着眉,也只能吩咐芙蕖再进宫,在甄珠身边待着,情况一变就迅速叫人来报。   芙蕖听命重新进宫去了。   太后对计太师极为宠幸,以致芙蕖一个丫头,也在得了计太师的命令后,得以每日出入皇宫,她白日里陪着甄珠待在皇宫,夜里便回太师府禀报情况,一连数日皆是如此。   而甄珠迟迟做不出令太后满意的画像的事,自然也叫计太师及时知晓了。   转眼已经过去十几天,甄珠仍旧没有画出让太后满意的画。   再一次听到芙蕖的禀报后,计太师浓眉紧蹙,挥手让芙蕖下去,自个儿在书房里坐了许久。   第二日,芙蕖再次乘马车出府进宫。   然而,却遇上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身量颀长,穿着太师府侍卫铠甲的少年,笔直地站在马车必经之路的前方,不言不语,却也不闪不避,车夫呼喝两句后仍不见他躲避,只得把车停下,探出头怒喝道:“小子,还不让道?误了姑娘入宫的时辰,你能担待得起?”   少年抬起头,却没看那车夫,只看向纹丝不动的马车帘子。   “我姐姐为什么没有回来?”   他问道,没有叫称呼,也没有叫名字,显然已经笃定马车里是什么人。   马车里,芙蕖掀起车帘,看向那少年,眉头一皱。   “你挡在这里做什么?”她不悦地问道。   仿佛察觉到她的不悦,少年微微低下头,神情乖顺了些,却仍旧固执地问:“我姐姐为什么没有跟你一起回来?——她画画很快的。”   芙蕖气笑了:“你当她是给什么人画像呢?给贵人画像,能像平常似的么?画个十天半个月有什么奇怪的?别说这才十天,便是画一整月,也没什么稀奇!”   阿朗睁大了眼。   “是么……”他疑惑地喃喃着,秀气的眼睛里有些迷茫。   芙蕖嗤鼻:“谁还骗你不成!”   旋即又柳眉倒竖,狐疑地斥道:“你怎么知道姑娘没有回来?这是你一个外院侍卫该知道的么?!还有,你跑到这里,不用值班?!”   阿朗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自然是要值班的,只是他跟人换了班。然而这没有必要跟芙蕖说,因为,就算解释得了不值班的事,也解释不了他为何会知道只有甄珠没有回来的事。   从那次见了甄珠后,他便一直等甄珠的消息,等着她告诉他,她可以搬出太师府了。   然而他一直没有等到消息。   直到四天后,才终于收到甄珠的消息,却是告知他,她要入宫为太后画像了。   于是他与人换了班,守在马车出府的大门必经之处,眼看着甄珠乘坐的马车出了府。   到了傍晚,与值夜岗的人换了班,他依旧守在大门,最后终于等到马车回来,他目送着马车回府,才终于安心,随即,便满心雀跃。   ——既然已经给太后画好了像,那么,就不用再住在太师府了吧?   虽然不能一直留在京城陪他,但至少,可以期待下短暂的同居。   所以,他便安心又雀跃地等待着,等待着甄珠给他传信,等待着她迈进自己的小院,看一看他为她准备的一切。   然而他却一直没有等到。   整整十天,没有一丝消息。   若她回来了,安然无事的话,不可能一个口信都不捎给他。   所以他急了。   他试图打探内院的消息,然而外院和内院俨然两个世界,尤其对他这样的普通外院护卫来说,即便再怎么打探,也很难打探到什么。他努力打探,结果自然是不如人意的。   所以,当昨天夜里内院又有宴饮,要抽调外院的护卫时,他第一次主动要去,只是这样的美差却不是他想去就能去的,为此他送出几个月的薪水,甚至跟另一个执意不退的护卫打了一架分胜负,才拿到进内院的名额。   然后,在内院值守时,借着尿遁,躲过一路护卫,飞快地跑到甄珠的院子。   只是,还没进院,只远远看到那院子里漆黑一片,正要再往前走,便差点被巡逻的护卫发现,只得无奈地退回。   虽然没见到人,但心里不详的预感越来越重。   于是,拿着攒了几个月的薪水,贿赂了大门检查放行进出的人,才终于得知,那天回来时的马车里,只有芙蕖一个人。这些天每天乘着马车进进出出的,也只有芙蕖一个人。   甄珠自那日进了宫,根本没有回来过。   画个像而已,需要画那么久吗?   以往甄珠画人像,快的甚至只需半天,便是最慢的,五六天也足够了。   他心慌了。   所以,才有了现在拦车相问的一幕。   见阿朗答不出来来,芙蕖又冷嗤一声:“再说,你知道了又有什么用?甄姑娘便是在宫里有什么事,你一个小小的护卫——还能帮着她什么不成?”   她居高临下地望着他,目光里是冰冷的不屑。   阿朗张大了眼,嘴唇咬地死紧。   又是一声冷哼,芙蕖放下车帘,重新坐回马车,对车夫吩咐道:“快走,别误了时辰。”   车夫“哎”地一声应声挥鞭,马车扬起一片灰尘,辘辘地从阿朗身旁奔驰而过。   疾驰的马车扬起一阵灰尘,尽数扬到阿朗的身上脸上。   然而他却毫无所觉似的,愣愣地看着马车驶去皇宫的方向,渐行渐远,直至再也看不到踪影。   他依旧呆呆地立着,脑中思绪如翻滚的云海,纷纷乱乱。   突然,一道冷喝在耳边响起,打断了他的思绪。   “喂!你小子干什么?轮到你值班了忘记了么!擅离职守,我看你是不想干了吧!”   阿朗抬头,还未看清来人,一道鞭影便挟着风声而至。   他来不及思索,下意识地便腾挪转身,迅捷无比地往旁边一躲,恰恰躲过那道鞭影。   “你、你小子还敢躲?”本以为必中的一鞭突然落空,男人先是一愣,随即大怒,那闪着寒光的精铁长鞭“唰”地又甩了过来。   阿朗这才抬头看清男人的脸,却是他所属护卫队的中队长,手下管着五个十人小队,算不得什么大官,但对他这种普通护卫却有着直接的管辖权。   阿朗张口,正要解释,然而那中队长根本不给他机会,长鞭转眼又要甩过来。   阿朗自然不会站在原处挨打,灵巧地一跳,却是又躲过了男人的长鞭。   而接连两次落空,对方还是个原本以为可以随手拿捏、地位身手皆不如自己的毛头小子,那中队长彻底恼羞成怒,原本只想教训他擅离职守的心思也彻底成了泄愤。   长鞭一次次挥响,“噼啪”的空气爆裂声如骤雨急落。   阿朗见状,也抿紧了唇不再试图解释,只一次次敏捷地躲过鞭影。   一番你追我躲后,手持长鞭的中队长没占着半点上风,反倒几十鞭子过后气喘吁吁,反观阿朗则脸不红气不喘,一副行有余力的模样。   中队长的脸成了酱紫色,面目狰狞,他停下挥鞭的动作,指着阿朗道:“好!好!你能躲是吧?你给我等着!”转身就往有护卫值守的地方走去,显然是要搬救兵去了。   阿朗脸色一暗,垂下头,却没有追上去。   “啪啪!”   两声响亮的击掌声突然响起,让阿朗猛然抬头,也叫刚走几步的中队长顿下脚步。   两人齐齐向声源处望去。   中队长陡然变色,“噗通”一声,单膝跪地,朝来人道:“卑职见过太师大人!”   阿朗嘴唇微张,愣了一下后,也单膝跪地,道:“见过太师大人。”   计太师没看那中队长,只将目光投注在阿朗身上,虎目里射出湛湛精光,上上下下将他打量了个遍。   半晌后,突然哈哈笑道:“好小子,我果然没看错!这身手,只做个外院护卫屈才了。”   他走到阿朗身前,拉起仍单膝跪地的他,然后便猛地一拍他肩膀。   “待会儿到计玄那里报道,以后,你便是本太师亲卫队的一员!”   中队长张口咋舌,手中长鞭不觉掉落。   阿朗一愣,旋即——   “谢太师赏识!”   他再次“噗通”一声半跪再地,声音却比第一次响亮了许多。   计太师再次他的肩,笑道:“好好干,跟着我,绝对不会亏待了你!”   他笑得爽朗又豪气,几乎没有一丝身为上位者的高高在上和对下位者的轻视,倒像是江湖草莽一般,充满了不拘小节的男儿义气。   就仿佛第一次见面,狭窄的陋巷里,他突然出现,给了自己一条能够不断往上攀爬的路。   阿朗紧抿着唇,眼睛里却绽放出喜悦的光芒,两颊的酒窝慢慢浮现,那被刀疤毁了的面容便显出几分原有的清秀来。   “嗯!”他重重点头,两颊的酒窝更深了,那清秀的眉眼便也更突出。   计太师拍着他肩膀的手忽地停住,看着他的脸愣住了。   那手掌和目光在阿朗的肩上、脸上停留地有些久   阿朗不解:“大人?”   计太师猛地惊醒般,收回了手,摇摇头,脸上的笑却收敛了:“无事。”   阿朗不明所以。   计太师叹了一口气,不再看他,抬脚往前走,阿朗才看到,不远处停着一辆马车,显然是计太师的。   阿朗便低了头,退到路边,准备等他上了马车再走。   然而走了几步,计太师忽然又转过头来。   “不用担心你姐姐。”   他笑着,那笑容有些肆意,有些狂妄。   “我带进宫里的人,好好的进去,自然也要好好的出来。”   “若混到如今这地位,都还护不住一个女人,我计都这十年,也就白混了!”   他声如洪钟,一点压低自己声音的意思都没有,高昂的头颅上带着目空一切的狂傲和自信,仿佛天地尽在他掌握。   阿朗愣愣地看着他,直到他进了马车,直到那马车也驶向皇宫的方向,才低下了头,握紧拳头。   眼里,却是浓浓的不甘和渴望。   总有一天,他也会像计太师那样,骄傲,肆意,想要护着谁就护着谁! 第72章 留命   出了太师府,计都的马车一路向西,朝着皇宫驶去,不过一刻多钟,便到了宫门口。   守门的侍卫见是他,面色恭谨地点头哈腰,连着马车一起放行。   能乘马车入宫门的,如今也就只有计太师一人了。   马车一直驶到太后寝宫才停下,计都下了车,大步流星地往前走,行过之处一路跪伏,却又悄无声息。   “太后呢?”到了正殿门前,他随口问门前的太监。   “太师大人,太后敏学殿。”   计都“呿”了一声:“太后还真是勤勉哪。”   太监低头不敢言。   计都扭头便拐去了敏学殿。   敏学殿,便是那日甄珠为太后画像的地方,除了与后宫其他宫殿稍显格格不入的名字以外,便是再平凡普通不过的一座宫室,被太后平日里用来做处理政务和接见大臣的所在。   到了敏学殿,太后果然正在处理政务,计都的眼睛瞄了一圈,没有瞅到那小女人的身影,便将目光放到太后身上。   躬身行礼:   “计都见过太后。”   他唇角带笑,显得一张硬挺的脸十分爽朗明快,连眉间的煞气都淡去了几分,反倒多了几分浪荡子的随意与狎昵。   他相貌堂堂,身躯魁梧,是这阴柔后宫里极少见的堂堂男子之貌,挟着满身金灿灿的日光从外头走来,便仿佛冰消雪融般,叫阴冷的勤政殿霎时回暖,多了许多生气。   太后抬头看他。   他弯着腰,行着礼,可哪怕如此,那身躯依旧魁梧如山岳一般。他一身玄青黼黻朝服,不若许多或羸弱或脑满肠肥的朝臣撑不起衣服,他却是把那朝服每一个边角都撑了起来,宽大的朝服不显空荡,反倒有些局促,有几处绷紧了,下面壮硕的肌肉隔着布料也能清晰地感受到。   “你来了。”   太后不苟言笑的脸扯出一抹笑,虽然整张脸看着依旧冷硬,却赫然柔软许多,俨然有了几分小女人的模样。   “快起身。”她说道,瞥了眼旁边的宫女。   宫女立即低眉顺眼悄无声息地退出去。   计都心里暗笑,依言直起腰杆,高大的身材叫他足以高高在上地俯视眼前的女人。   “太后如此勤勉,臣也要为太后分忧啊。”   他嘴上说着,身子已是走到了太后身后,弯腰作势要看她刚刚批阅的奏折,却将太后瘦小的身子整个笼罩了进去,从前面看,倒像是太后在他怀里似的。   实际上也差不离了。   即便没有直接接触,全身却都被男人浓烈的阳刚之气笼罩着,男人低头说话,宽大的袍袖便落到她身上,口鼻吞吐的气息落在她发间,却是迥异于女人脂粉味儿的男人气息。   太后生了细纹的眼角露出喜悦的笑,然则,却还是推开了男人,轻声道:“青天白日的,你做什么呢!”   计都一愣,直起身,却又是扫兴地轻“呿”一声。   太后脸上笑容却不变,问道:“禁军接管地可还顺利?”   计都脸上露出满不在乎的笑:“能有什么不顺利?”   “不过几个硬茬子,不服,我就让他服,再不服,就杀,直到无人不服。”   太后点点头,却又摇摇头:“那些执意与本宫作对的,是该挑几个杀鸡儆猴,可也需小心尺度,不可妄开杀戒,惹得竞相朝臣弹劾就不好了,崔相……可还一直等着抓本宫的把柄呢。”   计都点头笑:“太后还不信我么?我办事,太后放心。”   太后也点点头,眼里温柔地笑着:“我自然是信你的,除了你……我也没什么人可信了。”   计都顿时低低地笑起来,又低下头,道:“计都……定不负太后信任。”   明明听起来很正常地一句话,却被他用几乎可以称得上温柔旖旎的声音咬在舌尖吐出来,又俯身在她上方,声音几乎就在她耳边响起,于是这平常的一句话,也就陡然变得不平常了。   太后似是不好意思地低头,再抬头,那已然青春不再的脸颊上,竟然透出一抹羞红来。   见状,计都原本低低的笑声便有些压抑不住,震地胸腔都剧烈起伏,玄青黼黻朝服震颤着,愈发显出其下肉体的健壮与阳刚。   太后朝那儿瞄了一眼,也微笑着。   然后,两人便具体说起接管禁军之事。   禁军乃前朝始设,是为直接保卫皇帝和京畿的军备力量,自前朝初设起,禁军便是直接掌握在皇帝手中,相当于皇帝手中的私兵。   然而,当今皇帝不过十二,五年前继位时更是只有七岁,太后代幼帝行令,名义上掌管着禁军。   然而也只是名义上。   禁军仍旧属于幼帝,几个把持着禁军军权的实权将领皆是先帝为幼帝留下的忠臣虎将,如今因着太后的身份听命于她,但一旦幼帝长大,这份听从便朝夕可改。   更遑论若朝臣逼迫太后还政,那些将领是站在哪一边了。   所以,禁军必须要改。   这样守卫着一整个京师的力量,自然是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说完禁军之事,太后随口又问起其他诸事可还顺,计都连连点头,只是说到将进京的美人分赏给宗室子弟之事时,却难得的顿了下。   “怎么?”太后疑惑地问道。   计都挑眉看了她一眼,才道:“无事,不过是宗室里几个老不死,说——那个人也二十了,该要给他娶妻了。”   听到“那个人”,太后愣了下,旋即陡然发笑。   “果然是老不死,老糊涂了么?他要娶什么妻?!”她唇角微扬,似是笑又似是嘲讽。   计都点头:“也就一个人说要给他娶妻,其他的只是说要安排个女人身边伺候罢了——好歹,留下子嗣。”   他笑道:“为此,他们还忍痛想将自己分得的美人割爱呢!”   太后唇角的笑容更大:“这还真是难为他们了。”   她眼里精光湛湛,仿佛遇到什么极有挑战的事一样,瞬间战意盎然,抖擞了全身的精神正面迎战。   计都嗤笑一声,浑没当回事儿似地道:“你也别放心上,这又不算个什么事儿,你若不想听这些话,我自有一千种法子叫他们闭嘴。”   太后嘴角扯了扯,却没再说话了。   ——   所有公务说完了,太后留计都一起用午饭。   计都自然没有拒绝,只是,突然想起似的,问了一句:“对了,前些天我给你送来的那画师呢?我听说她画地不好?若是不好,便换人吧,我再多找几个画师来,总能找着叫你满意的。”   太后抬眼看他。   “换人?”她说道,“你还能找着画的与风月庵主人一般的?”   计都愣了下。   跟风月庵主人一个画风的,他还真找不着。   太后笑了笑,“不用换了,就她吧。总能画出来的。”   “况且,再找人的话,你收尾也麻烦不是,毕竟也是有些名气的,平白无故地消失了,总会招人注意的——还是低调些好。”   计都心里猛然“咯噔”一下:“太后——”   太后抬眼。   “怎么,你还想留着她的命不成?”   “你献上她画的春宫图的时候,不就该想到了么?”   她勾着唇,在冷硬的脸上凝成蜡像似的微笑。 第73章 真容   计都的神情陡然一僵。   太后仿佛没看到他神情的变化,微微笑着,似抱怨又似娇嗔:“你说你,怎么就那么大胆,别人讨好我,不过就是送些金银珠宝,偏你狗胆包天,拿那腌臜物件儿给我当贺礼。”   “若当初不是我亲自拆开,若被别的人看了,你就不怕小命不保?就是我亲自拆了看了,”   她瞟了他一眼,语调缓缓的:“你又怎么那么肯定,我不会——杀了你?”   计都的神情很快恢复了自然。   他看向太后,嘴角又噙着狎昵的笑,突然长臂一伸,一把将太后搂在怀里。   “因为——在旁人眼里,你是太后。可在我计都眼里,你是个女人。”   他低低笑着说,然后,未待她反应过来,便低头狠狠堵上了她的嘴,眼里闪过一丝暴虐。,   当晚,计太师留宿皇宫,直到凌晨时分才离去。   马车辘辘地出了宫,计都倚在车厢上,神色有些疲倦,身子坐地也不如以往挺直,他的眼神阴鸷冷漠,脸上没有一丝笑模样。   “老妖婆!”他恨恨地骂着。   岂能不恨?   他使尽了力气,忍着不耐奋战一夜,把那女人弄地欲仙欲死,再没了一丁点儿一国太后的威严与神圣,只仿佛最下贱的窑姐儿般,雌伏在他胯下。   然而便是如此,对甄珠的事,她依旧一点儿也不肯松口。   这是他第一次在太后那里吃到败仗。   以前无往不利的招式,今儿第一次栽了跟头,还是在这等小事上,这等原本他以为手到擒来的小事。   之前对甄珠做出的承诺,瞬间成了笑话一样。   即便位极人臣了,有太后在上面压着,他依旧不能为所欲为,甚至是在这种小事上。   所以,混了十年,却依旧连个女人都护不了么?   “碰!”   他陡然挥拳,拳头重重砸在马车壁上,陡然发出一声巨响,也叫整辆马车都震颤起来,若非马车骨架是精铁烧制,只怕当即便要散架,如今即便没散架,那被砸下去的地方,也现出一个极明显的凹痕。   “大、大人!”   车夫震惊又恐惧地叫了一声。   车里计都静默不语,看着红肿起来的拳头,眼神却愈加炽热。   “无事,回府!”   他坐直了身子,朝外面的车夫道。   ——   计都走后,太后还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脸上带着欢爱过后的潮红,好一会儿,她才慢慢起了身。一起身,便浑身酸痛,尤其那隐晦之处,被男人毫不顾惜,当作物件儿般地凶狠对待,狂风暴雨般折腾了一夜,此时便发出了不堪重负的抗议。   然而,太后对这疼痛恍若无觉般,起身披上衣裳,唤了宫女沐浴。   沐浴过后,也不过才四更天而已,还不到起床处理政务的时间。   然而太后却没有回去再睡个回笼觉,而是屏退宫女,坐在了梳妆台前,梳着一缕缕地梳着还微微潮湿的发。   那黑发长及腰臀,蜿蜒地落在宽大的袍袖之上,长发之上,是一张脂粉未施的脸,没了脂粉的掩盖,脸上的老态更明显了些,然而同样因为没有用脂粉刻意装扮出的威严冷肃,较之白日里,这张脸便多了几分女子的柔和。   她看着铜镜里的这张脸。   铜镜模糊不清,这张脸便显得更柔和了些,脸颊上还未消退的残红,更是叫这柔和平添了一分媚气。   她怔怔地看了好一会儿,忽地起身,从床头的柜子里取出一个木匣来。   打开木匣,里头是十幅装裱精美的图。   她一一打开,目醉神迷般地仔细欣赏着。   画轴展开,是一幅幅栩栩如生,叫人面酣耳热的场景。   画上男人身型壮硕,女子婉转柔媚,尤其迥异于普通春宫图,甚至迥异于当今所有人物画像的,是那细致入微的面部刻画。   细腻而逼真的画风,不仅画出了男人女人五官之美,身形之美,更画出了他们沉浸在欲望之中时,那毫无掩饰、毫不压抑,尽情享受欲望的表情和神态。   太后的目光只在男人脸上扫了一眼,然后便盯在了女人身上。   画上的女人姿态妖冶,眉目舒展,全身心地投入着,美地惊心动魄,媚地勾人心魂。   然而,却奇异地并不会令人生出她浪荡无耻的感觉。   或许是因为她的神情太坦荡,太自然,仿佛天经地义般,浑然没将这当作一件值得羞耻的事。   太后看着那图,神情越来越柔和,脸上的冷硬一分分地软化。   她看着图上女子细长弯弯的柳眉,便拿螺子黛蘸水,也画了细细的柳眉;看着图上女子冶艳的红唇,便拿出妆匣角落里,几乎从未用过的大红口脂,在唇上小心地抹开。   描了眉画了唇,镜中女子脸上终于多出一缕艳色,也与那画上的女子有了一点点相似。   她抿起唇,嫣红的唇角勾起一抹笑,显然心情很不错。   笑过之后,她唤了守在外面的宫女。   “即刻传甄氏来。”   ——   甄珠睡地很沉。   昨日太后没有召她画像,她便自个儿摸索了一天,苦思冥想地揣摩太后的心思,又动手画了好几张草图,最后依旧没下定决心,到了睡觉时还翻来覆去,好久才睡着。   所以,猛然听到传唤,被宫女从被子里拉出来,她的脑子还懵懵地,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等到听明白是太后召她画像时,她看着天色,脑子里便更懵了。   此时晨曦微露,窗纸透着白蒙蒙的光,屋子里却依旧模模糊糊地,不点灯根本看不清楚东西,更遑论画画了。   这时间,比太后平日起来的时间都更早,整个皇宫几乎都还静悄悄地呢。   然而,容不得她犹豫,在宫女的急声催促和帮助下,甄珠快速地穿上衣裳,草草洗了把脸,坐在妆台前正要梳妆,便被宫女夺过梳子,简单绾了个发髻,插上几朵绢花,面上根本没上任何妆。   甄珠试图拖延一下,起码稍微化些妆,却被宫女立即皱着眉驳回:“不要拖拉,太后命你即刻便到!”   梳好头发,宫女便引着甄珠在清晨冷冷清清的宫殿里一路疾走。   甄珠走着走着才发现,这路线并不是去往平日画像的敏学殿。   也是,这个点,太后估计还在寝殿吧。   可是,为什么一大早地刚起床就召她画像?   甄珠满脑子疑惑不解,还有一些不太好的预感。   然而,此时除了听命行事外,似乎也别无他法可想。   就这样一路沉默地到了太后寝殿,直到进了太后的寝室。   外面天色未明,但寝室里并不昏暗,只因有数只儿臂粗的红烛燃着,滴下的烛泪已经积满了烛台,将烛身也缠上一条条泪一样的痕迹,看那样子,分明已经燃了很久的样子。   红烛高照中,太后坐在梳妆台前,只穿了一件宽松的银红撒花袍子,长及腰臀的发披散着,身上无一件饰物,柳眉淡淡地描过,唇上却用了平日从未用过的大红胭脂。听到声音,太后扭头看她。   甄珠不禁眨了眨眼。   然而再眨眼,眼前的景象依旧未变。   那坐在梳妆台前的女人,几乎完全没了白日里的古板和冷硬,柔软鲜艳的衣着和简单又妩媚的妆容,将她身上女性的一面完美地烘托了出来。   更不用说那脸颊上犹残存的红晕,还有那熟悉的……   闻着空气里那熟悉的味道,甄珠的脸色陡然煞白。   太后却俨然心情很好的样子。   “甄画师。“她叫到。   “劳烦你,再给本宫画一幅画像吧。“她坐在那里,笑吟吟地对甄珠道,声音前所未有地柔软,极符合她现在的模样,连出口的话语,也客气地像一个普通妇人请画师为自己画像一般,而不是一国太后的身份。   甄珠咬紧唇,低头答了声是,才在距离太后起码五步远的地方支起画架。   太后却开口道:“甄画师,离近些。”   “这天还没亮透,再这么远,你岂不是看不清本宫。”   甄珠只得依言往前挪了些。   而往前一挪,自然便更清楚地看到太后的形容。   那迥异于白日的风情和柔软,也更加强烈地撞进甄珠的眼眸。   甄珠只抬头匆匆看了一眼,便低下了头。   这一眼,却叫太后愣住了。   荧荧烛光里,女子穿着简单的衣裳,挽着简单的发髻,脂粉未施,然却比白日里重装打扮更美。   明明五官都还是那模样,却因为没有了脂粉的掩盖,那眉梢眼角便仿佛活了起来,蹙眉眨眼,不经意地便散发着旖旎的妩媚风情。   便连年纪,看着也比“打扮“后年轻了许多。   太后恍惚着,有一瞬间,几乎将眼前的美人与方才所看图画上的美人重合。   风情万种,摇曳生姿,相似的不是皮相,而是那浑然天成的风情和气质。   着实是个美人儿,且是个有着后宫女人少有的鲜活风情的美人儿。   后宫的女人,之前便是再美,再风情万种,在这宫里待久了,那风情便也都消磨了,化作一成不变的规矩和礼仪,笑容的弧度都恨不得是一样的。   自然,也有不甘愿风情被消磨的,只是,那种人基本早死了。   尤其在如今这个小皇帝还没成人,后宫女人全是先帝遗妃的时候。   便是那些进宫的贵女命妇们,因为入宫前繁琐而漫长的教导,也几乎个个都被教导地模子美人般,画着浓重的妆,说着不出错的话,一举一动都合乎皇家礼仪。   便像甄珠之前那般。   人人都戴着一张假面,人人都不肯露出真容。   然而此刻——   或许是因为没有了浓妆的掩盖,或许还因为早早起来脑子不甚清醒,甄珠不仅面容鲜活,连脸上的表情,也没有平日里那般滴水不漏。   仿佛摘下了假面一般。   也是,能画出那种图的“风月庵主人”,又怎么可能真是个循规蹈矩、毫无趣味的女人呢?   太后看向铜镜里自己的模样,嘴角噙笑,道:“甄画师,抬起头来。”   甄珠不明所以地抬头。   太后看着她,以从未有过的认真。   而甄珠赫然也已经意识到妆容的问题,她心思急转,眼帘微垂,一副诚惶诚恐地模样道:“昨日睡得迟,起晚了,来时便来不及妆面,还请太后恕罪。”   太后看着她,许久没有答话。半晌,唇间才逸出一声轻笑。   “甄画师,你以后还是不妆面地好。”   “本宫看着,你这不妆面的样子,却比妆面的样子更好看呢。” 第74章 不舍   “甄画师,以后就这样吧。”太后道。   甄珠檀口微张。   太后脸上的笑却忽然收敛了,斜斜地倚在妆台:“那么,开始画像吧。”   甄珠只得把惊讶吞下去,重新将目光看向画纸,只是,在落笔的一刹那,却犹豫了。   而太后也在此时再度开口。   “甄画师,本宫的时间不多,你要珍惜时间啊,因为——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了。”   甄珠的瞳孔陡然紧缩,看向太后。   太后正笑吟吟地看着她。   甄珠低下了头,握紧手中的画笔。   ——   寝殿里燃了香,细长蜿蜒如盘蛇,香灰已积了半只香盘,和暖馥郁的香气熏得人昏昏欲睡,然而,此时殿内却无一人有睡意。   太后不再说话,甄珠也静默着,侍立殿外的宫女更是不会发出一丝声响,满殿便只剩下画笔在纸上摩擦的沙沙声。   下笔前,甄珠思考了很久,然而开始画后,落笔却很快,如疾风骤雨般,目光专注地盯着画纸,却只偶尔才望一眼太后。   太后倚在妆台,不像往常那般还要同时处理政务,而是难得地完全无所事事,只百无聊赖似地坐着,任甄珠打量。   很快,鸡鸣三遍,五更天到,曙色渐渐侵上窗台,丝丝缕缕的晨光如水银泻地,将殿内由烛火照出的晕黄一点点变得透白。   殿外,有宫女轻声询问太后是否要起身用膳。   太后懒洋洋地回了声“不用”。   往常,这五更天便是上早朝的时辰了,朝臣百官列于宫门,天子坐堂,太后在侧,只是今日不是早朝的日子,倒可以偷懒一些。   然而听到太后说不用,殿外的宫女仍旧愣了一下。   往常,便是不上早朝的日子,太后也是五更就起,梳洗用过早膳后便开始处理公务,从无一丝懈怠。   今儿怎么改了性子?   殿内,太后也突然开口:“甄画师,你可知道,本宫已经整整十年都未睡到五更天起床了?”   闻声,正低头画画的甄珠呆呆地抬起头,眼里带着全神沉浸其中却突然被唤醒的茫然。   “什么?”她呆呆地问了一句。   太后陡然失笑,摇头:“不,无事,你继续画。”   甄珠茫然,想了下,还是没想起刚才太后说了什么,只得摇头,继续低头作画。   没有时间多想了,毕竟,这或许就是她此生最后一幅画了啊。   殿内儿臂粗的高烛渐渐烧到了头,最后火光一闪,烛心倾倒于积满烛台的烛泪之中,火光彻底熄灭。   然殿内亮光不减,因为殿外天光已经明透,旭日东升,灿烂的日光洒满大地,这太后寝宫,也未因其肃穆阴冷而受半分薄待,所有阳光都够照耀到的地方,都无一例外地被照耀着。   似有所觉般,待阳光彻底铺满窗台,一直埋头作画的甄珠忽然抬头,向外看了一眼。   她看不见太阳,却被窗口洒进来的阳光照耀着,上半晌的日光温和而灿烂,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像是浸润在温水中一般。   甄珠惬意地眯起了眼,嘴角微微上翘。   无论何时何地,阳光总是一样的啊。   她素净的面孔被阳光笼罩着,本就柔和的轮廓更镀上一层柔光,表层的肌肤清净透明,温和的笑意阳光一样,细小的微尘在周身漂浮,安详地跳跃着。   整个人,仿佛与日光融为了一体。   时而温暖和煦,时而冶艳炽热,时而冷清苍白。   说起来长,其实不过一瞬,一笑过后,甄珠很快便又低下头,重新握紧画笔,沙沙声再度在殿中响起。   因为在更靠里的位置,妆台却是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   阴影里,太后看着几步之隔,却浑身沐浴在阳光中的女子,目光微微闪烁。   这种时候,还能享受阳光,对着阳光笑出来么?   她垂下了眼眸。   ——   一直到了巳时末,将近午时时,甄珠才终于停下画笔,长舒一口气。   其间,太后吃了宫女送进来的简单早点,甄珠却是水米未进,甚至除了抬头看窗外那一眼,目光便再没有离开画纸和太后,所以,才能用这远超平日的速度,完成了画稿。   甄珠有些疲惫地揉了揉眼。   “画好了?”   一道清冷低哑的声音响起,甄珠一愣,抬头便见太后正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   她看了眼画稿,迟疑了下,答道:“还差一些收尾。”   太后点点头。   “那便快些,耽误这半晌时间,堆积的政务又多了。”   甄珠点头,忙将画稿上细节处做最后的处理。   然而或许是觉得甄珠接下来的工作已经不那么重要,太后忽然有了兴致,不断地开口与甄珠说话。   “甄画师于丹青一道浸淫许久了吧?可是自小学画?”   “……嗯,六岁便开始学了。”   “那是很久了——之后便一直画么?”   “嗯,画画这种事,一日不练就会手生的。”   “可一般闺阁女子,便是擅丹青,也不会将画作卖予商家,还以此成名吧?”   甄珠猛然抬头。   太后仍然面带微笑地看着她。   似乎说出的话全无任何不妥般。   甄珠低头。   “生计所迫,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太后赞同似地点点头:“寡妇的日子的确不好过。”   甄珠一噎。   寡妇这身份,自然是计太师给她安上的,对外都是这样说,毕竟不管怎样,这名头也比从良的妓子好听多了。   所以她也没反驳,只是略微敷衍地“嗯”了声。   太后却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   “说起来,寡妇的日子不好过,不止是钱财上不充裕吧。甄画师怎么未想过改嫁么,以你这般品貌,想要再嫁个如意郎君,也不是难事吧?我怎么听说甄画师守寡数年从未改嫁过呢?是对亡夫情深,立志为亡夫首节么?若是如此——”   她忽然笑出了声。   “如此,甄画师也算是烈妇了,本宫便赐你贞节牌坊一座如何?”   殿内一时落针可闻。   甄珠被“贞节牌坊”震了一下,半晌没回过神,回过神抬头看太后。   便见她笑吟吟地,仿佛真心诚意要赐她牌坊一样。   想想贞节牌坊四个字,甄珠只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忙不迭地挥手:“不不,谢谢太后美意,只是民妇实在当不起如此奖赏。”   太后忽然“扑哧”笑了。   “瞧你这样子,怎么叫本宫觉得,这贞节牌坊不是奖赏,倒像是祸害似的?”   甄珠不敢答话了。   这话怎么答?怎么答都是错。   只能不停说“当不起”。   好在,太后很快摆摆手,揭过了“贞节牌坊”的话题。   只是却依旧对她怎么不改嫁的事好奇。   “既然如此,甄画师为何不改嫁呢?若改嫁,也不必辛辛苦苦画画,不必抛头露面地将画作卖予商家,更何况,人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家里每个男人撑着,甄画师不觉得多有不便?”   不提贞节牌坊,甄珠顿时正常许多,起码能够正常回答了。   “回太后,民妇喜欢画画,做喜欢做的事算不得辛苦,至于抛头露面——虽然以闺阁画作牟利似乎不合大家闺范,然而民妇出身民间,民间妇人为生计抛头露面也是常事,能以一技之长谋生,民妇其实深感庆幸,况且相比百工商贩,画画毕竟轻松许多。”   “至于没有男人……麻烦是有一些,但有家仆护卫,日子也并不算艰难,而且——”   甄珠顿了顿,终究还是大着胆子说出。   “民妇倒觉得,一个人过日子——其实也不错。”   她说完这句话,便久久不闻太后回应。   再开开口,却先是低低地一声短笑。   然后,那双因为下垂而显得威严的杏核眼便定定地看向她,涂了大红口脂的唇微张。   “一个人的话,甄画师不觉得寂寞么?尤其,是在夜里?”   甄珠陡然张大了口。   “甄画师不必否认,若是不寂寞……又怎么会画春宫图呢?是不是甄画师,或者说——风月庵主人?”   “啪嗒!”   是笔落在地上的声音。   仿佛没听见那声音,也没看到甄珠脸上的震惊,太后微笑着,缓缓起身,朝她走过来。   一步一步,直到走到她跟前,站在画架前,目光看向画纸。   甄珠陡然身子发紧,落下的笔也顾不得捡,目光不由也看向画纸。   画纸之上,一幅美人图栩栩如生。   美人年约三十,斜倚妆台,青丝如瀑,身子被艳丽的银红袍子裹着,那袍子并不贴身,更不暴露,偏偏腰身纤细,衣衫成褶,只此一处,便显出女子的玲珑妩媚。   而那张美人脸,亦是如此恰到好处的妩媚。   柳眉黛青,红唇炽艳,大大的杏核眼微张,更惹眼的,是脸颊上那若有若无的绯红,和唇角微微的笑意。   乍看仿佛美人娇慵,一枝海棠睡未足,细一看,却分明是风流妩媚,恰如春至人间花弄色,花心滴露牡丹开。   这份风流不张扬,不刻意,不似春宫图上女子那般直白粗暴,却更加幽微细腻,细品后方得其味。   最后,则是点睛的双眼。   画纸上,美人一双大大的杏核眼,微微有些下垂,这使得她少了几分活泼,却多了几分沉稳,然这沉稳却并不死板,因眼梢处藏着机锋,一点似睡觉压着的红痕,便叫这沉稳多了丝风流意味。   而美人眼瞳中,黑瞳占据了全部的眸子,眸中赫然无光。   太后看向那眸子。   甄珠弯腰捡起笔,向调色盘里轻轻蘸了一下。   笔尖分别在两只眸子里轻点两下,仿佛蜻蜓点水,又像飞鸿踏雪,甄珠的手拿开,那被遮住的两只眸子便露了出来。   原本无光的眸子忽然被点上两点亮光。   在瞳孔稍稍偏上的位置,轻轻的两点,却亮若繁星,叫这画上的美人陡然鲜活起来。   她斜倚妆台,嘴角轻勾,脸颊微红,然而最惹眼的,还是那双灿亮的眸子。   坦坦荡荡地望着你,没有害羞,没有窘迫,没有婉约,没有端庄……就是那样直白坦荡的一双眸子,没有任何多余的矫饰。   太后伸出手,弯下身,轻轻地抚摸那双眼眸,用近乎痴迷的神情。   许久,她才直起身。   “怎么办,甄画师,本宫突然有些不舍得了。” 第75章 成囚   甄珠眼睑微垂,并没有因为太后的话而放松一分一毫。   而太后说完那句话后,亦是再度陷入长久的沉默,只是目光在甄珠与画之间来回不断地切换着。   甄珠握紧了拳,目光并不看向太后,只看向那幅自己刚刚完成的作品。   栩栩如生的美人图,固然风流妩媚,但却绝不适合作为一国太后的画像。   哪怕她已经尽量用隐晦的笔触来展现那份妩媚风情,使得它并不像春宫图上的女子那样,一眼就能看出正在沉沦欲海的模样,然而,再怎么隐晦,她终究还是画出来了。   画出了太后真正渴望她画出来,然而却又绝不能袒露人前的,太后的另一面。   她叹了口气,微微闭上眼。   果然啊,早该想到,被太后征召就不会有好事,毕竟她是以画春宫图闻名的,而一个寡居的太后,不远千里地召她一个春宫画师画像,又怎么会怀着光明正大的心思呢?   她早该猜到,只是不愿意猜罢了。   毕竟,若是装痴扮傻装作不懂太后的意图,或许还可以全身而退,可要是将窗户纸撕破,那就只能深陷其中了。   就比如现在。   画出那样不合乎太后身份的画像,就好像明明白白地告诉对方“我知道你的秘密了”。   而知道了上位者的这种隐晦秘密,结果会是怎样呢?   无数的小说电视早就告诉了甄珠答案。   可是,不画也不行。   不画就是必死,画了或许还有一线生机,所以只能画,权当赌一把。   目前看来,她似乎赌赢了,起码这画让太后很满意,甚至让她生出“不舍”的想法。   可是,会这么简单么?   起码甄珠不会天真地以为这事就这样过去,她可以立刻包袱款款出宫离开了。   她安静地等待着最后的宣判。   果然,片刻后,殿内忽然响起清脆的击掌声。   甄珠抬头,便见太后双掌相击,一脸轻松的模样。   “算了,既然舍不得,那就留下吧,多养个画师而已。”   她看向甄珠,脸上的表情仿佛普度众生的佛祖般,慈悲又和善。   “甄画师,以后,就要劳烦你为本宫画更多的画像了。”   ——   甄珠从太后寝殿出来时,已经是午时,日上中天,正是该用午膳的时候。   因为上午一直在画像,太后的早膳简单至极,此时一见事毕,宫女太监们便急忙为太后布午膳,食物的香气缭绕着,让擦肩而过的甄珠更加饥肠辘辘。   从早上起来到现在,她可是一点东西都没吃啊。甄珠摸了摸肚子,仰天叹了一口气。   只是太后的午饭她实在是无福消受了。   只得跟在引路宫女身后,想着快点回偏殿,先填饱肚子再说。   那宫女似乎知道她心思似的,走地又急又快,甄珠也只得埋头跟在后面走,走到一段回廊,刚转弯,前面宫女忽然脚步一顿,身子向侧一转,随即便弯下了腰,顺手还拉住甄珠,一把把她的头给摁了下去。   视线突然变窄的甄珠:……   还没等她回身,身周便响起错落起伏偏又叫人觉得整齐划一的声音。   “见过相爷。”   “见过相爷。”   “见过相爷。”   ……   声音如潮水一般,从远处蔓延到身前,待那拉着自己的宫女也喊出一声清晰的“见过相爷”时,甄珠只能看见地面及以上一尺的视线里,便出现了一角青布衣衫,以及衣衫下一双黑色朝靴。   片刻过后,那朝靴便消失在视线里。   而又过了一会儿,宫女的手才终于放开了甄珠,两人直起身来。   甄珠下意识地朝那双朝靴去的方向看去。   朝靴的主人已经走到甄珠所在这段回廊的尽头,远远的,甄珠只看到一身朴素不加修饰的青布常服,穿在一具修长清癯的身躯上,虽然看不见脸,但只看那人行走的步态以及背影的气势,便有种疏朗君子之感。   甄珠愣了下,想起方才听到的喊声,扭头问同行的宫女。   “那是……崔相?”   因为太后经常在寝殿处理政务,这些时日在太后寝宫,尤其在敏学殿时,甄珠也直接间接地见了不少大臣,虽然不怎么记得名字,却也知道有不少都是位高权重的,但是,这人却还是第一次见。   宫女点头,肯定了甄珠的猜测,又趁机教育道:“以后路上遇见贵人记得行礼避让。”   原来那就是崔珍娘的父亲,方朝清的岳丈啊。   甄珠又看了眼那转眼即将转弯不见的身影,面上点头回答着宫女,心里却叹了一声。   说起来,她如今会在宫里,起因便是计太师从方朝清那里买了她的图,之后她更是因为方朝清的身处困境,以及崔珍娘将此事告知,才会主动找上计太师,最后一步步到现在。   倒也算跟那崔相有着拐着弯儿的关系了。   只是,这对她目前的状况也没有丝毫帮助吧。   不说她能不能联系上崔相,便是联系上,对方又有什么理由帮她呢?他跟崔珍娘可是断绝了父女关系的。   她又叹了口气,往前走去。   ——   回到原来所住的偏殿,刚刚吃了饭,便有宫女来,说太后有令,命甄珠搬到冷泉宫。   甄珠打听了下,才知道那冷泉宫在皇宫的西北角,远离太后和皇帝寝宫这些中心地带,可以说是皇宫的冷僻角落。   而且冷泉宫位于内廷,也就是皇帝后妃居住的区域,冷泉宫原本也是做妃嫔居住所用,但因为如今的皇帝年纪小,尚无后妃,后宫大多数宫殿都空置着,冷泉宫便是如此。   冷泉宫,包括周围的许多宫室,都是冷冷清清地无人居住,几乎形同冷宫。   甄珠没有反抗地——也根本无法反抗——乖乖搬了进去,然后便发现,除了地方偏僻冷清了点儿,她在这冷泉宫的待遇可以说是十分的好。   与内廷的其他宫室相比,冷泉宫并不大,但只住了甄珠一个人,再小也显得大。   太后给冷泉宫拨了十个宫女十个太监,若是甄珠想,便能从早上起床到晚上入睡,几乎事事都被人服侍着,只是甄珠自己不习惯,便叫那些宫女太监都只做些杂活儿,不用贴身伺候她。   每日的膳食也是上好的,甚至甄珠想吃什么,宫女便能去领食材在冷泉宫的小厨房自己做——据说这在后宫是得宠的妃子才有的待遇。   此外,早就准备好的一应四季衣物、首饰不必说,便是甄珠需要什么,知会一声,不久便会送来。   但是,待遇再怎么好,也无法改变她被形同囚禁地困在了这里的事实。   待了几天,甄珠便得知,她的活动范围只在内廷一带,无法去前朝,更别说出宫了。   只待了三天,甄珠便觉得有些无法忍受了。   偏偏那日之后,太后便再没有任何传唤。   直到搬到冷泉宫的第十天,太后才终于又召甄珠画像,却不是召她去太后寝宫,而是太后来冷泉宫。   太后脸上依旧带着情事后的滋润和娇艳,在甄珠支起画架时,笑着说了句,“甄画师,今日不妨画地大胆些。”   忍着心里的焦躁,甄珠深吸一口气,抬头看太后,立时便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点点头,落笔作画。   待这幅图画完,太后看着图上较之上一次更加明艳热烈,坦荡肆意地叫人一看便知刚刚纵情享乐过的女子,嘴角的笑意越来越大,心情极好的样子。   看她这模样,虽然知道希望微乎其微,被这形同囚禁的日子折磨了十天的甄珠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太后,可否允许民妇出宫一趟,民妇宫外还有些杂事需要处理。”   太后的目光从画上移到甄珠脸上。   “甄画师,这皇宫不好么?”她没有动怒,甚至还笑吟吟地看着甄珠。   “这是天底下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啊,甄画师就安心住在这里,不用为生计辛苦奔波,不必担心恶霸欺凌,只要偶尔为本宫画幅画,本宫便保你一生平安富贵。”   “所以,出宫的话,以后再也不要提了。”   “不然,本宫纵是再舍不得你,也得舍得了。”   她笑吟吟地,然而说出口的话,却叫甄珠的心彻底沉了下去。   ——   甄珠很快意识到,太后的话绝不是说说而已。   她是真真正正被困在皇宫里了。   奴仆如云,锦衣玉食,可就是不能踏出宫门——甚至不能踏出内廷半步。   不仅出不去,连与外界连接的渠道也彻底断绝了。   原本住在太后寝宫,还能时不时碰到一些与太后议政的朝臣,若是想法子,说不定还能碰上计太师——虽然甄珠并不指望他,但起码那是一个与外界联通的希望。   但如今,住在这内廷的冷泉宫,这种机会就几乎彻彻底底地断绝了。   皇宫内廷和外朝是隔离开的,没有允许,外朝臣子几乎不可能进入内廷,内廷的宫妃自然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出去逛一圈儿就碰到个朝臣。   所以,搬到这里后,甄珠就只能单向接受太后的传召,而没有任何办法向外传递任何消息。   接下来的日子证明了甄珠的猜测。   她没有再碰见过任何朝臣,不要说崔相或是计太师,除了偶尔太后会来,目之所见,只有宫女和太监。 第76章 永安宫   甄珠其实是个比较能适应环境的人。   对于周遭环境的改变能够随遇而安地接受,并且擅长苦中作乐,即便是平凡或枯燥的日常,也能自己给自己找乐子,不会因为长久的沮丧和抱怨变得怨天尤人。   但是,这是确定了周遭环境的确无法再改变的前提下——比如穿越。面对穿越这种已经完全不是努力能够解决的情况,她通常会选择随遇而安,尽量让自己在新环境同样过地舒适自在。   再比如现在。   她当然不想按照太后所说那样,当一个完全没有自由的宫廷画师,余生都在皇宫度过,虽然如果真的那样了,她相信自己也会调整心态,努力活下去。   但现在,还不到那种地步。   即便目前看来,皇宫对她来说仿佛就是一座完全无法挣脱的牢笼,但没有试过所有的办法,她又怎么可能会放弃。   毕竟,即便再怎么善于调整心态,完全失去自由,一眼望到的生活,也是想想就让人觉得绝望啊。   所以,在太后明确地告诉她没有出宫的可能后,甄珠反而停住了毫无意义的焦躁烦闷,转而开始冷静地试图寻找破局的方法。   自那之后,太后便没有再来冷泉宫,这也正常,毕竟没有谁是要天天画像的,况且太后并不是个闲人。   而太后不来,甄珠便完全闲了下来。   虽然太后不来,但或许是有过吩咐,因此甄珠的待遇未变,宫女太监没有因此而慢待她,只是当她试图向他们打探更多消息,或者进行更深一步的接触时,就会毫无例外地碰壁。   几次试探后,甄珠便打消了在宫女太监身上动脑筋的念头。   在发现身处的环境完全接触不到外人,也即是无法寄希望于向外界求助的办法,而唯一能够接触到的宫女太监又完全无法帮助破局后,她转换了思路,开始从所有能接触的环境和人入手。   她向冷泉宫的掌事太监打听了所有她能够活动的地点,以及周边宫室的布局,据此手绘了一张活动范围图,然后按照方向,将整个内廷等分为八个方位,又按照英文字母顺序,将所有区域分为二十六块。   之后,就是有计划地,一步步探索能够去到的所有地点。   探索第一天,一无所获。   对这个结果早有准备的甄珠对此并不灰心。   想的好一点,或许也不能说一无所获,毕竟起码熟悉了地形。每次探索过后,她都会将探索过后的具体宫殿布局在纸上重演一遍,牢记在心,然后将图纸烧掉。   虽然不知道这对她目前的处境有什么帮助,但总比什么都不做都强。   说不定哪天叛军攻破皇宫,她就能凭借熟悉地形的优势躲过一劫呢?   单调反复的探索过程中,甄珠苦中作乐地想。   只是,因为不想被人看出她有意探索的意图,因此甄珠的探索并不是每天都在进行,探索的区域也并非扫荡式的,而是仿佛憋闷之下自然而然产生的闲逛行为,每次所去的地点都是随心所欲一般。   如此,无论是冷泉宫的宫女太监,还是时时掌控她动向的太后,都没有发现她有意识的探索行为。   日子就在这样的探索中一天天过去。   还未探索的区域,眼看已经所剩无几,而除了对地形的熟悉外,甄珠一无所获。目之所见的还是只有宫女、太监,以及内廷与外朝之间的宫廷侍卫,所有的宫室都是空荡荡的,甚至连一个养老的太妃都没看到。   日子单调重复地让人简直想发狂。   这样看似无意义的探索,一直持续到被困皇宫的第四十天,终于出现了一点点变化。   第四十天,按照计划,甄珠来到被她标记为H的区域。   H是一所不大不小的宫殿,叫做永安宫,在冷泉宫的东南方位——也即是与太后寝宫在同一方位。   事实上,永安宫就在太后寝宫的后方,不到十分钟脚程的距离,正是因为靠近太后寝宫,甄珠才将其放在比较靠后的顺序才探索。   但当她游玩似的走到永安宫附近便发现,这里的宫女太监,乃至守卫,明显比其他空置的宫殿多了许多。   甄珠围着永安宫绕了一圈,便发现除了大门,没有别的地方可以进去,整个永安宫都被高高的围墙遮挡起来。   再次绕回大门处,甄珠试图往前走。   守门的侍卫立刻喝声:“站住!什么人?”   甄珠站住了脚步。   ——永安宫守门的是侍卫。   即便此时的后宫没有宫妃,但甄珠这些天探索下来,早就发现所见的所有宫室,守门的也都是太监,带把儿的侍卫只会出现在内廷和外朝的交界处,行动范围是被严格限制在特定区域的。   “这是什么地方?不能进去么?”甄珠问一旁跟着她的宫女。   虽然甄珠可以四处逛,但每次出来,都必有两个宫女随行。   只是随行的宫女早习惯了她这些天的瞎逛,发现她的确只是逛逛,并不会做别的事后,便一直听之任之了,跟随甄珠也变得走形式似的,甚至时常走神。   此时听到侍卫喝斥和甄珠的询问,两个宫女才抬头看眼前宫殿的匾额。   一个年纪小的还有些茫然,另一个二十来岁的,却是刚看到永安宫三个字,便愣了一下。   然后来不及回答甄珠的问话,便匆匆走上前,跟那喝斥的侍卫说了几声话,又拿出证明身份的宫牌,似乎是解释甄珠的身份。   那侍卫拧着眉,望了甄珠一眼。   然后便挥了挥手。   宫女走回来,对甄珠道:“甄画师,咱们回去吧。”   甄珠再次问:“那侍卫说了什么?这里不能进?这里——有人?“   宫女勉强笑了笑,含混地道:“有人……这个奴婢也不清楚,不过的确不方便进,画师以后要散心,还是不要来这里了,左右也没什么好景致。”   甄珠看了看那高高宫墙阻挡的永安宫,脸色不变,微笑着点了点头。   转身作势要走。   然而,转身的一刹那,忽然一声狗叫从永安宫传出。   甄珠脚步立时停下,向大门看去。   便见那守门的四个侍卫陡然皱起了眉,其中两个迅速地跑进大门里面,另外两个则屹立不动。   “这里有人养狗么?”甄珠好奇似地笑着问道,“我也挺喜欢猫猫狗狗的。”   刹那间,那年纪稍大些的宫女的脸色便古怪起来。   “这个、这个……奴婢也不清楚。”   甄珠敛了眉,没再问了。   第二天,甄珠照原定计划去了别的地区探索。   直到将所有区域探索完,仍旧一无所获后,甄珠的目光再度转向永安宫。   第一次去到永安宫后,她便有意识地注意永安宫相关的消息,结果可以说毫不意外地一无所获:日常生活中,没有太监宫女会主动提起永安宫的话题。   所以,她只能主动出击,向太监宫女套话。   然而,得到的答案几乎与那日随同的宫女相同。   要么一无所知,要么明显知道什么却含糊其辞,脸上带着有些古怪的神情。   甄珠不解,心里的好奇便愈加浓厚。   那日永安宫听到的狗叫,让她想起之前在太后寝殿时,竹林里的狗叫。   永安宫可是就在太后寝殿的后方,这其中会有什么联系么?   她猜不透,也不准备再猜。   不管永安宫里有什么秘密,起码,那是目前她唯一能找到的不确定因素。   而不确定,就意味着变化。   而要打破她目前一潭死水般的处境,就必须要变化。   甄珠开始间断地出现在永安宫周围。   她并不直接出现在永安宫门口,而是在永安宫的周边打转,用写生当幌子。因为她不停打转,也不直接出现在永安宫门口,跟随的宫女便没有意识到不妥,也一直未加阻拦。   被困皇宫的第五十天。   甄珠再次来到永安宫后面,一处溪流假山与茂密修竹掩映的亭台。   她展开画架,准备写生。   然而,打开颜料盒,她脸上便露出惊讶和懊恼的神色。   “哎呀,忘记添石青了!“   用木块隔成小方格的颜料盒里,石青只剩一点点残渣,显然是不够了。   甄珠对一个宫女道:“蔷薇,帮我回冷泉宫取一些石青来,我记得是放在书房书架上了。“   蔷薇便是那日年纪稍大些的宫女,闻言,她微微皱了皱眉,刚想说让另一个宫女去,便见甄珠笑吟吟地道,“别让小桃去了,她年纪小,毛手毛脚的,我怕她弄乱了我的书房呢,还是你细心,叫人放心。“   蔷薇脸上便有了些笑意,点头道:“这倒也是,我也不放心她,那画师且等等。”   说罢,便迈着碎步急忙往冷泉宫赶。   蔷薇走后,剩下的小桃瞪大了眼睛看着甄珠,有些不服气。   她才十四岁,是冷泉宫里年纪最小的宫女,大概是因为年纪小,冷泉宫又没什么纷争,倒是挺受照顾,因此性格还有些天真烂漫,平日甄珠也喜欢逗她玩儿,又因为她年纪小贪吃,便经常把自己的吃食悄悄给她一些。   此时见她眼睛鼓鼓地像青蛙,甄珠便笑道:“怎么,小桃生气了?”   小桃瘪瘪嘴,很委屈:“我哪里毛手毛脚了……”   甄珠笑笑,袖子在她跟前晃了晃,忽然变戏法似的从袖子里摸出一个鼓囊囊的荷包。   打开荷包,里头露出一颗颗晶莹的蜜饯来。   “好了好了是我不对,呶,这个给你赔罪行不行?”   小桃的眼睛立时亮了,接过荷包,正要拿里头的蜜饯吃,忽然又迟疑了。   “这个……小桃早上已经吃了很多东西了,蔷薇姐姐说午饭之前都不许小桃再吃东西了。”   甄珠状似无奈地摇摇头,作势要收回荷包。   小桃跺跺脚,一把捏紧了荷包,“算了算了,我偷偷吃一颗,蔷薇姐姐不会知道的!”   说罢,便喜滋滋地捏着一颗蜜饯填进肚里。   说是只吃一颗,然而,不一会儿,荷包便空空的了。   小桃一脸懊恼:“呀!又不小心吃光了……”   甄珠笑着摸摸她的头,“没事,下次我再留着,还给你。”   小桃便笑眯了眼。   然而,不到一刻钟,小桃便欲哭无泪地抱着肚子,焦急地说想如厕。   甄珠安慰她,让她只管去。   小桃抱着肚子,便跑到最近的宫室去了。   然而,最近的能让她如厕的宫室,往返起码也要十分钟。   更何况,小桃恐怕并不会一次就回。   看着小桃急匆匆的背影,甄珠眼里有些歉意。   然而,目光看向永安宫,这份歉意便又变成了坚定。 第77章 狗崽子   石青颜料当然不在书架上,事实上在她刻意的不提醒下,石青早就已经用完,蔷薇在冷泉宫怎么找也找不到,再加上往返的时间,蔷薇起码要耽误半个小时。   但现在已经过了十五分钟左右。   就算在她刻意怂恿下吃了太多太杂早餐加上不干净蜜饯导致腹泻的小桃再迟点回来,她也只有最多十五分钟的时间而已。   太短暂了。   甄珠没有浪费一点时间,在小桃的背影消失在一个拐弯路口后,便立刻起身朝永安宫后墙走去。   那里,是她观察了几天后选择的最佳入侵地点。   虽然有侍卫守门,但永安宫的守卫其实算不上严密,或许是因为,真正的守卫力量都在内廷与外朝的交界,而在这个空荡荡无人的内廷内部,反而不需要多少警戒了吧。   尤其在这片后墙,墙后便是一片茂密的竹林,竹林后面又是假山,能够很方便的隐藏身形,而且在甄珠观察的这几天,也没有发现巡逻的侍卫或太监。   最重要的——   走到竹林尽头,高墙后面,甄珠看着那个能够容一人穿过的狗洞囧囧有神。   虽然在永安宫门口的确听到狗叫,但也不用真有个狗洞吧,这里毕竟是皇宫啊。   不过,看着年久失修白粉剥落的外墙,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   这座宫殿精巧华丽,远远看着墙内建筑上的飞檐斗拱和琉璃彩瓦便能窥见一丝当年的美丽,但岁月侵蚀下,所有艳丽的色彩都暗淡了,留下的便只有满目的凄清和荒凉。   明明住着人,却似乎比空置的宫室更荒凉。   不是冷宫,胜似冷宫。   这些想法只在甄珠脑海里转了一瞬,随即便被抛开,只是增加了一些对于宫殿主人的猜测。   时间紧迫,根本来不及细思,甄珠扯起碍事的裙子,趴在地上,确定了狗洞那头没人后,便没了顾忌,直接往里爬。   只是,头还没完全伸出狗洞,她就敏感地意识到不对。   狗洞那头的光——被遮住了。   她立刻抬起头。   目光瞬间撞入一双纯黑的圆瞳,而距离,不过三寸之遥。   近到甚至能感受到对方清浅的呼吸声和呼出的温热气息,却又因为太近,根本看不清眼前人的具体形貌,只有那一双眸子清晰地映在眼底。   她脑子一懵,还未来得及反应,耳朵里忽然闻得一声清晰至极的——   “汪汪!”   一声再正常不过的狗叫。   一声任谁听了也不会觉得有任何不妥的狗叫。   唯一的不妥,是这声狗叫出自那双圆瞳的主人之口。   甄珠的脑海却忽然炸开。   哪怕都是狗叫,也是有区别的。   这狗叫的声音,不就是那日竹林和永安宫门口听到的狗叫?   “又跑哪儿去了?”   “这不省心的,唉,咱们怎么就摊上这个苦差事!”   “狗儿?狗儿!”   ……   几句抱怨后,一连串的呼喊从不远处传来,随即,似乎发现了目标,一道阴柔尖利的声音刺破甄珠耳膜。   “在狗洞那里!”   甄珠心下一咯噔,暗道不好,赶紧低下头,正要往回爬,忽然脸前掠过一阵风   眼前被遮住光再度回归,狗洞狭小的视野里,一个敏捷的身影迅速地朝着与狗洞相反的方向跑去。   那阴柔尖利的声音又响起来。   “哎呦,往那边跑了。”   视野里出现几个穿太监衣裳的人,转身追着那敏捷的身影而去,一边追一边叫着“狗儿,慢点儿“。   然而那身影毫不停顿,几乎眨眼间就跃出几丈远,像一头敏捷的豹子,将身后的太监扔地远远的。   一个太监小跑着抱怨:“这狗崽子,四脚着地还跑这么快!”   同伴嘻嘻地笑:“狗崽子四脚着地当然跑得快。”   “呸,叫着狗崽子就真当是狗了啊。”   “他自个儿觉得自个儿是狗呗。”   “疯得不轻!”   ……   太监的嬉笑声渐渐远去,那敏捷的身影更是早已不见了踪影,甄珠却依旧一动不动地趴在狗洞里,嘴巴微张,神情惊愕。   哪怕一闪而逝,她也看清了方才的情形。   一个像狗一样四肢着地奔跑的人。   身上裹着奇怪的绸缎和毛皮混合的衣服,长长的头发杂草般纠结散乱,头发上、衣服上,都满是尘土,仿佛在地上滚了许久一般。   那声狗叫,就是出自他的口中。   甄珠深吸了一口气,从狗洞里爬出。   已经没有进去的必要了。   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回到亭子里,蔷薇和小桃都还没回来,她拿起画笔,试图随便画些什么东西,然而,笔拿起半晌,也没有落下。   那道身影不停在眼前闪过。   宫女太监们的闪烁其词,古怪脸色,在看到那身影,听到那声音的一瞬间,便有了答案。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疑问。   他是什么身份?为什么会住在永安宫?为什么……举止行为像狗一样?   甄珠叹了一口气。   她其实不是很想探索什么宫闱秘辛,因为那往往意味着麻烦和危险,可是,她还有别的选择么?   所有的一切都铜墙铁壁般无懈可击,如果想破局,就只能找出无懈可击之中的不稳定因素。   可是,如今不稳定因素找到了,但是,真的能够帮助她破局么?   ——   收拾好画架等物,甄珠去找了腹泻的小桃,也不写生了,直接回了冷泉宫,叫小桃吃药休息去。蔷薇自然没能找到石青,一脸郁闷地找来,便被甄珠打发去向采买太监去要采买新颜料。   没人发现她曾经偷偷接近永安宫。   然而,那日之后,甄珠便没再去永安宫附近晃荡。   她依旧每天出去写生,只是换了地方,将内廷可以称得上优美的景色几乎画了个遍,看上去真像是专心画画一般。   她也的确是在专心画画。   因为,除了画画,她完全无事可做。   内廷已经完全探索完毕,除了一个永安宫,没有任何收获,而这些天里,太后依旧没有传召,内廷里也完全没有出现任何外面进来的人。   除了画画,她的确无事可做。   她也压下了再去永安宫一探的心思。   然而,这样的日子持续十天后,她便再也无法装作若无其事兴致盎然了。   那被压下的心思再次冒了出来。   终于,她再次来到永安宫附近,连续几天寻找着突破的机会。   然而,机会还没寻到,太后的又一次传召便比机会更早地到来了。   ——   这次画像的地点在太后寝宫。   甄珠赫然发现,这次太后寝宫热闹了许多。   满目的莺莺燕燕,青春少女,一个个鲜活稚嫩地像枝头上的花蕾,最多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大多数也只十五六岁。   其实也不算很多人,至多十几个的样子,然而在太后寝宫这个常年冷清的地方,这十几个少女,便像是往苍白的底色里泼了无数明艳的颜色般,瞬间叫这寝宫热闹鲜活起来。   甄珠一进去,那过于耀眼的容貌和满身的风情便叫少女们突然噤声,用满含戒备的眼神看向她。   却又在太后介绍了她的身份后,瞬间放下了戒备,转眼又笑颜如花。   太后为少女们介绍了甄珠的身份,却没对甄珠提及少女们的身份。   然而,已经不用介绍了。   满耳的“张婕妤“、”刘美人“、”李容华“已经说明了这些女孩子的身份。   ——这是小皇帝的后宫。   才十二岁的,看上去完完全全是个小孩子的小皇帝的后宫。   哪怕早知道古人早婚,也知道古代很多皇帝皇子十来岁就晓人事了,甚至之前亲眼见过为小皇帝遴选美人,此时的甄珠仍旧觉得有些荒唐。   那个小皇帝……分明就还是个小孩子啊。   用得着这么多美人么?   甄珠诧异着,却听太后道:“皇帝也到了年纪了,该成人了。“   她抬头,便见太后平日冷硬的脸上却露出了笑容,似乎满含欣慰地看着那些女孩。   她看着那些女孩子,语气亲切地和她们交谈,鼓励她们早日为小皇帝诞下皇嗣,又许下重赏,说诞下皇长子的,便即刻晋升为妃,一番话说得少女们满脸通红又满含期待,仿佛自己就是那个率先诞下皇长子似的幸运儿。   甄珠却觉得更加荒唐了。   十二岁的男孩,和一群最多十七八岁的女孩子。   她扶了扶额,有点儿接受不能。   然而这终究与她无关。   所以,震惊过后,甄珠便按着太后的要求,为这些女孩子们画像。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得到画像,最后,太后只留下了四个女孩儿,是位份最高的四个人,都是十六七岁的年纪,面貌姣好,体态丰腴,尤其腰臀格外地引人注目。   用老人的话来说,就是好生养。   甄珠益发觉得,太后似乎有些太心急抱孙子了。   为四位嫔妃画完画像用了四天,甄珠的任务完成了,然而,太后却留下了她。   “甄画师,这些日子,一个人很寂寞吧?”   “不如,我给你找个伴儿怎么样?”   她说着问句,然而语气里却没半点询问的意思。 第78章 初见   无论春夏秋冬,永安宫总是显得很凄清。   年久失修的宫殿被高高的围墙遮挡着,冷峭的风从檐下吹过,发出萧萧的声响,像某种乐器幽咽的音色。   偶尔有人声,也绝不会叫人感受到一丝暖意。   “狗儿,你要有媳妇儿了,高兴不?”   “狗儿,知道什么是媳妇不?媳妇啊,就是能跟你困觉的,能给你生小狗崽子的。”   “听说是个难得的美人儿呢,虽说好像年纪大了些,不过配你也绰绰有余了。”   “年纪大点儿才好,要弄个小丫头,能教他晓事儿?太后娘娘这是用心良苦啊。”   “听说是宗室那帮老头子总嘀咕,说皇族血脉零落,要多多开枝散叶,眼看皇上都立妃了,没道理哥哥还没个女人伺候……”   “他算哪门子哥哥,说出去都丢皇家的脸面!”   ……   阳光和煦的屋檐下,几个太监搬了凳子坐着闲聊,嘻嘻哈哈地,手指时不时指向墙角处缩成一团的身影,那个被叫做“狗儿”的人。   猛一看,几乎看不出那是个人。   他裹着皮毛做的衣裳,纤瘦的身体蜷缩着,双手抱着膝盖,脑袋埋进两腿间,一头乱蓬蓬的发也埋了进去,于是猛一看,便只能看到一团皮毛。皮毛时家犬常见的棕黄色,或许就是狗皮吧,于是看上去,他也就像一条吃饱了卧在那里的狗。   他一动不动,睡着了似的,无论太监们说什么都无动于衷。   甄珠进来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场景。   看着突然出现的她,太监们猛然噤声,看着她的脸,惊疑不定地打量着。   “你是谁?”   “这是太后赐的甄美人——”引着甄珠到来的太监拉长了调子,带着笑介绍着。   甄珠站在那里,背着画具,看向那墙角里的“人”。   这就是太后给她找的“伴儿”啊。   原来是他。   ——   引路太监很快就走了。   只是送个女人而已,无名无分无媒无聘的,把人送到自然也就完事儿了。   引路太监一走,永安宫的太监们神情便放松了,打量着甄珠,嘻嘻哈哈地:   “原来就是她啊。”   “的确长的不错。”   “胸大屁股大,看着就好生养,太后真是有心了。”   “以前也没在宫里见过,是这次进宫的?可这看着有二十多岁了啊……莫不是寡妇吧?”   太监们又交头接耳笑成一团,没人上前跟甄珠行礼。   其中一个起了身,走到墙角,拉那缩成一团的人,阴阳怪气地叫着。   “哎呦,你的美人儿来了,快起来看看……”   他使劲儿拽着那皮毛一角,然而那人依旧一动不动,他便猛然醒悟似的,又朝着那人大声叫道:“狗儿?狗儿?快起来,你媳妇儿来啦!”   喊过后,他还转身朝甄珠笑笑,“没办法,不叫狗儿他不知道是谁,你以后就叫他狗儿就行。”   说罢,他弯下身子,拎起那人脖子处的衣领,直接把人拎了起来。   那穿着可笑的狗皮袍子的身躯细瘦纤长,被太监随意地提起来,却依旧软趴趴的像一根面条,即便被拎起来,头也依旧是垂着的。   “快看看,这是你的女人!来跟你女人打声招呼。”太监在他耳边大声的说着。   在他这般吼叫之下,男人——或者说少年,终于抬起了头。   然而,抬起头也没什么区别。   ——满脸的泥垢叫人根本看不清他的长相。   温暖和煦的阳光下,那满是泥垢的脸上,那乱蓬蓬的杂发之下,一双漆黑的圆瞳定定地看着甄珠,纤长的羽睫眨了眨,然后,那同样沾了泥的嘴唇微张。   “汪!”   这是甄珠与他的第一次正式见面。   ——   “你叫什么?”   “汪!”   “你多大了?”   “汪汪!”   “我叫甄珠。”   “汪汪汪!”   ……   杂乱的寝殿里,甄珠与狗儿相对而坐,甄珠盘膝坐着,狗儿双腿半跪着,上身趴在地上,头也埋在地上,无论甄珠说什么,脸都一直趴着,口中也只有一个回复。   甄珠叹了口气。   她万万没想到,太后会来这么一招。   说了给她找个伴儿,就真找了个伴儿,然而别的却什么都没说,只叫了个太监把她送到这永安宫——她还是到了地方才发现是永安宫。   然后她才知道,自己的“伴儿”是谁。   之前苦思冥想怎么潜入的地方,现在轻而易举正大光明地进来了,然而她现在却只想苦笑。   因为永安宫外面的守卫更加严密了。   小皇帝新封了美人,据说明日便要搬进后宫各个宫殿,于是这住了一个成年男子的永安宫就显得突兀至极。可太后没让永安宫的主人搬出去,反倒是叫甄珠搬了进来,还把宫殿外面的守卫加强了。   这里俨然成了一座与外界隔绝的孤岛。   而她便被困在了这里。   尤其是,与她一起被困的,似乎还是个完全无法交流的“人”。   她看着眼前的“人”,重重的泥垢叫她根本看不清他的脸,而那双漆黑的圆瞳又被他掩盖了,于是,只能听见他一声又一声的“汪汪”,完全无从探究他内心是不是掩藏了什么心思。   说了一大通话依旧无果后,甄珠暂时放弃了跟他交流,然后看着他满身的泥土,实在无法忍受,唤了外面的人。   “来人!”   唤了三遍,才终于进来一个太监。   “唤咱家何事?”他扬着头,懒洋洋地问道,甚至没朝甄珠看一眼。   甄珠皱眉,指着那“狗儿”道:“给——”   她顿了顿,还是叫不出“狗儿”两个字。   “给他洗澡。”   太监顿时不悦地撇嘴。   “洗什么澡,一会儿又弄脏了!“   太监挥挥手,扭头就往外头走:“要洗你自个儿给他洗,咱家可没空,只要他不发疯不乱跑,就别来打扰咱家!”   走到门口,忽然又顿住,扭头朝甄珠道:   “对了,提醒你一句,他可是会发疯咬人的!你可悠着点儿哪……”他笑着说道,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   虽然拒绝了为“狗儿”洗澡,但好在,太监们起码为甄珠提供了热水,于是,待热水准备好之后,甄珠便强拉着“狗儿”走到浴室。   只是这一拉,甄珠便发现她被他的外表骗了。   “狗儿”看着身量纤瘦,然而分量一点儿都不轻,甄珠使了吃奶的劲儿才把他拉起来,然而再想把他拉进浴室,便发现根本拉不动了。   ——所以之前那太监是怎么提面条儿似的把他提起来的?   甄珠只得停下来。   而她一放手,“狗儿”立即便委顿在地。   甄珠只得也蹲下来。   “狗儿”的脸趴在地上,然而甄珠伸出双手,强硬地把他的头抬起来,让他看着她。   甄珠认真地看着他说道:“不管你懂不懂,但以后我们估计要一起生活一段时间,所以最好彼此迁就一下对方的生活习惯,而我——绝对不能允许和我住在一起的人每天满身泥。”   她又看了看他纠结的头发和满是尘土的脸,不禁嘴角一抽,陡然提高了声音:“而且,这样子你不觉得难受么!”   狗儿身子猛然一抖,像是被吓到了一样。   甄珠摸摸鼻子。   “反正就是这个意思,现在我带你去洗澡,希望你能配合我。”   说罢,她朝他伸出手。   狗儿没有说话,依旧将脸埋在地上。   甄珠叹了一口气,找到他脏地看不清颜色的右手,握住。   “来,跟我走。”   说罢,她站起身。   手中传来的力道不再沉重地无法负担。   甄珠嘴角露出了笑。   ——   如此辛辛苦苦终于到了浴室,甄珠将“狗儿”推进去,指着冒着热气儿的浴桶,又拿了布巾和澡豆塞进他怀里,然后一一指着道:“来,脱衣服,然后进到这个桶里,用这个在身上搓,把身体上黑黑的都洗掉。”   狗儿低着头,一动不动。   甄珠扶额,直接上前,作势要脱他衣服。   “汪!”   狗儿立刻一声叫喊,同时身子往后缩了一步。   那一瞬间,甄珠竟然觉得他像是被非礼的良家妇女,而她——自然就是调戏良家妇女的恶霸。   被自己的脑洞雷了一下,甄珠黑了脸,微笑着威胁道:“你脱,或者我给你脱,你选一个。”   狗儿终于抬起头。那双漆黑的眼睛看着她,里头没一丝波动。   以为有戏,甄珠心下一喜,看着他,等他说话。   然而——   两分钟过去,他依旧那样一动不动地看着她。   甄珠嘴角抽抽,终于放弃了交流,直接上前,暴力脱衣。   顷刻后——“汪!汪汪!汪汪!”   浴室,仿佛受惊的狗叫声此起彼伏地响起。   “别叫了!”   “不就是脱个衣服么?”   “好了我不看你行吧?”   “喂,不要跳!”   “啊!”   水汽氤氲缭绕的浴室里,甄珠全身都被溅出的水珠淋过,尤其脸上满脸的水珠。她看着那个终于跳进浴桶,却一动不动宛如乖宝宝的人,嘴角露出温柔的笑,语气却赫然是威胁。   “接下来,乖乖坐着不许动!”   “不然——我也不知道我会做什么哦。”   作者有话要说:  伪·鸳鸯浴√ 第79章 出水   狗儿静静地坐在浴桶里。   水是温热的。   不会太烫,也不会凉,刚刚好的温度,浸泡在其中,就好像在母亲的怀抱里一样——虽然他并不太记得母亲的怀抱是什么感觉。   但这温热的水仍旧让他感觉到了舒适,当然还有一点点不适,因为他的确已经很久没有在这样温热的水中洗过澡了。   没有人给他洗,他也不需要洗。   一条放养的野狗,自然是不需要洗澡的。   温热的水腾起白蒙蒙的水雾,这很好地遮盖了他的眉眼表情,让他能够借着这水雾以及额前乱发的掩饰来打量身前的女人。   但水雾同样遮挡了他的视线,所以女人在他的视线里有些朦胧,像是水波里的倒影,有些不真实地荡漾着,但即便如此,也能窥见她被水淋湿后衣裳紧贴着身体后的模样,粘腻、稠丽,仿佛温热的暖风,馥郁的熏香,沉静的夜晚……总之,是一种容易让人沉迷和失去理智的东西。   他敛下了眼眸。   “可以自己洗么?”她蹙着眉问他。   他一动不动,任热水浸润着身体。   等了半晌,浴桶里的人依旧一动不动。甄珠无奈,只得拿起浴巾,撩起袖子,脸上做出一个恶狠狠的表情。   “既然你自己不洗,那就只能我给你洗了!”   她走上前,一把按住少年的肩头,将浴巾在水中一浸一提,就往少年污黑的胸前擦去。   “汪汪!”少年口中陡然发出急促凄厉的狗叫,两只浸在水中的手臂狂乱地扑腾着。   这样剧烈的动作使得温热的水珠再度漫天洋洋洒洒,落在他头上身上,当然也落在甄珠的头上身上。   原本就已经被水淋过一次的衣服彻底湿透。   甄珠愣了半晌,等脸上不再有汇成溪流的水往下流时,目光再度看向木桶里的人,就发现他已经安静了下来,只是双手抱在胸前,身体更加往下沉了一些,整个身体除了脑袋以外都浸在了水里,那唯一露出水面的脑袋,也深深的低了下去,几乎要埋进水面。   简直就像一只瑟瑟发抖的落水狗。   甄珠叹了一口气,因为被弄湿而涌起的怒火瞬间便消失地全部无影无踪。   她没有再上前,站在原地,轻声对他说:“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我只是想给你洗个澡。”   她声音轻柔,却没有一点刻意和做作,也不是对待小孩子的哄骗口吻,而是认真的、真诚地想要与他交流一样。   他依旧没有动。   甄珠上前走了一步,手中握着的浴巾再度轻轻地触碰他的身体。   他瑟缩了一下。   然而却没有抵抗。   甄珠舒了口气,慢慢为他擦拭起来。   氤氲的浴室里,衣衫湿透了的女人躬身为脏污的少年擦拭着身体,那些不知道积了多久的泥垢和灰尘随着布巾的动作从皮肤上分离,将澄清的水染黑,露出污黑下白皙的身体,水越黑,那身体就越白。   那种白不是久不见阳光导致的苍白,而是肤色本身的白,所以那白并不会显得不健康,相反,眼前这具躯体十分健康。   虽然表面看起来瘦弱不堪,但褪去衣物和浑身的脏污后,少年的身躯意外地健康有力。   虽然的确很瘦,但却完全不会让人感觉软弱无力,因为骨架上密致地排列着一层漂亮紧致的肌肉,不多,也不厚实壮硕,却异常地紧致坚硬,让人只是摸着就感觉到其中的爆发力。   就好像擅猎的猎狗反而大多身条细长一样,它们力量或许不足,却足够敏捷,在爆发的一瞬间,就像一道闪电一样,迅速地追上猎物,然后捕捉,撕咬。   其实这并不让人惊讶。   甄珠眼前闪过第一次看到他时的场景。   那时她看到了他的眼睛,然后只不过一瞬间过后,脸颊上掠过一阵风,他四肢着地地向着反方向跑去,敏捷地像一只豹子,那些太监怎么也追不上他。   那样的速度,又怎么可能是一个真正身体瘦弱无力的少年能够爆发出的?   甄珠怔怔地看着这具漂亮有力的身体,脸颊被热气熏出晕红,看上去就好像被少年的身体引诱了一般。   少年一直低着的头颅突然抬起,看了她一眼。   那张仍旧被脏污覆盖的脸上,只有一双眸子清澈干净,那眸光在甄珠脸上迅速地扫过,然后又迅速若无其事地收回,身体却往后缩了一缩。   甄珠一愣,随即好气又好笑。   她还没那么饥渴好吧。   “啪!”   搓澡的布巾不偏不倚地落在少年头上。   “好了,看明白了吧?看明白了,就按照我刚才做的那样做,把自己洗干净。”   甄珠说罢,便干脆转身,直接走到了浴室外面。   笃定了少年会乖乖听话自己洗一样。   狗儿愣了下。   看着那身影消失,他直起身体,拿起覆盖住脸部的布巾。   半晌后,才用那布巾慢慢地搓起了身体。   动作缓慢,生疏,还有些笨拙。   然而,却每一个动作都冷静准确。   看不出一丝疯态。   ——   少年在浴室里洗澡,甄珠也没有在外面干等,她先去换了一身干爽的衣物,然后便在永安宫逛了起来。   其实也没什么好逛的,大部分房间都上了锁,只有太监宫女们住的房间以及她和“狗儿”的房间是开着的。   是的,她和“狗儿”的房间。   这是永安宫的主殿正房,房间十分宽敞,从房梁藻井以及部分残余的桌椅床铺来看,原本应该是个十分华丽的房间,但似乎是为了不让“狗儿”造成更多破坏,此时这间房屋空空荡荡,偌大的屋子里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推门进去后,就是一大片宽敞的空间,没有桌椅,没有屏风,没有珠帘,没有摆件……   只有一张大床,以及铺满了房间的陈旧地毯。   这就是甄珠的新住处,永安宫并没有为她准备额外的房间。   除非想打地铺睡地板,不然她就只能跟“狗儿”睡在这房间的唯一一张床上,而甄珠并不打算睡地板。   所以她才那么强烈地要求“狗儿”洗澡。   而就在甄珠出来转悠的时候,外头恰恰进来一群人,有宫女有太监,却不是永安宫的,都抬了各色物件。   领头的是一个眼熟的太监,甄珠记得在太后寝宫见过。   “太后说了,今儿也算是姑娘的好日子,虽没三媒六聘,也得喜庆热闹,所以特命奴才们来给姑娘布置新房,还望姑娘好生伺候殿下,早生贵子。”太监脸上带着讨喜的笑,嘻嘻说道。   说罢,一挥手,其余的太监宫女便涌进了屋子,忙活起来。   然而甄珠却已经顾不上注意他们的动作了。   她看着那领头的太监,眼睛因震惊而瞪大:“公公,您刚才说……殿下?”   领头太监抿紧的唇线忽然一弯,脸上露出一个看上去有些滑稽的笑:“怎么,姑娘还不知道?”   “您伺候的这位,就是陛下如今唯一的兄弟,安王殿下啊。”   他笑着说道,嘴角却笑地讽刺。   ——   宫侍们动作很快。   等甄珠再去看那房间时,便发现它赫然已经焕然一新。那唯一的一张拔步床,换上了崭新的被褥,还挂上了绯红色的纱帘,床头烛台里一支红龙凤花烛粗如儿臂,还未点燃,便仿佛已散发出灼灼的热量。   夕阳已经渐渐落了山,黑夜很快到来,那时,这花烛便要被点燃。   除此之外,地面的地毯也换了新的,同样是喜庆火红的颜色,其他新增的桌椅和一应摆设,也都莫名透着喜庆的味道。   满目的红色,俨然就是一间婚房。   布置好这“婚房”,那太后寝宫的领头太监便告辞了。   他脸上含笑:“姑娘,望您以后好好跟安王殿下过日子,有什么事只管吩咐下头,太后心疼您,所以一应事物都还跟在冷泉宫时一样,不过——姑娘既来了永安宫,以后无事就别出去闲逛了。”   说罢,不待甄珠反应,便起身带着一群宫侍离开了。   伴随着他们的离开,永安宫大门重重关上,高大的剪影仿佛将西边的暮光也遮去了。   甄珠长舒了一口气,慢慢往回踱去。   一路走来,当值的太监都恭敬地朝她低头行礼,显然是被方才那领头太监敲打过了。   还算是个好消息。   甄珠苦中作乐地想着。   只是,刚一走到卧室,忽然一拍脑袋。   ——“狗儿”还在浴室呢!   ——   水已经彻底凉了下来。   狗儿泡在水里,一动不动,耳朵里听着外面传来的声音,有些嘈杂,有些热闹,是他很久不曾经历过的热闹。   那个女人也在那片嘈杂之中么?   他低下头,将头颅深深地埋进水里。   忽然一阵大力从脖颈处传来。   “哗啦!”物体冲破水面的声音。   “狗儿!”女人焦急的叫声。   他睁开眼,眼前映入一张焦急的面孔。   精致,美丽,因为急促的奔跑而面带红晕,妩媚的桃花眼里映着他的倒影。   她焦急地叫着,似乎以为他把自己淹死了似的,然后,似乎看到了他的脸,那焦急的面孔便猛地一顿,纤长的羽睫颤动着。   甄珠看着眼前的少年,揉了揉眼睛。   眼前的少年,美丽地不可思议。 第80章 演戏   少年生了双清俊挺秀的长眉,眉下是一对点漆般的眼睛,琼鼻秀挺,唇如丹朱,双耳如玉,无一处不精致,无一处不妥帖,嵌在那玉白的面上,更是浑如天工巧手造物,叫人一眼惊艳。   那一头纠结乱发,在水中浸过后便仿佛被施了魔法,顺滑乌黑,长及腰臀,如上好的缎子般笔直地垂下,令少年的姿容更盛。   他身上还带着水珠,脸上发上,都湿漉漉的,只那双眼睛,清冷地看着她,里头没有任何情绪,面容也是无情无绪的,仿佛一个精致的面人儿,再如何精致,也是无神的死物。   可即便如此,那容貌也足以叫人赞叹。   甄珠上下看了半晌,眼中绽放出耀眼的光芒来。   好在,她还没被美色彻底迷住,欣赏片刻后,便扯过一旁准备的干燥浴巾。   “快擦干净,一会儿要着凉了。”   浴巾落在少年的肩上。   他的眼珠微微转动,落在那浴巾上,仿佛不知道该怎么做般。   甄珠捂了捂鼻子。   ——这是逼她犯罪么!   心一横,眼一闭,捞起浴巾就在少年身上狠狠地搓起来。   她已经尽量避免,然而指尖仍旧免不了触碰少年的肌肤,那年轻的、健康的、充满了柔韧性和爆发力的肌肤,在她指尖下起伏跳跃着,微微按下去又马上反弹,弹在她指尖的皮肤上,那触感透过皮肤,顺着神经末梢传入大脑,激起一阵阵颤栗般的涟漪。   以强大的自制力擦了少年上身,可下身,甄珠是在下不去手了,只得再度把浴巾扔到少年身上。   “下面你自己擦吧,就像我刚才做的一样。”   说罢,也不管少年听没听懂,便急匆匆溜出浴室,站在门口默念十遍“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念到第十一遍,少年出来了。   他裹着她搭在浴桶旁的白色寝衣,只是因为开始时的一番挣扎,那寝衣也湿透了,现在也不过半干,他胡乱地裹在身上,只堪堪遮挡住关键部位,颀秀的脖颈,修长的手臂,笔直的双腿,都尽数露在外面,而便是遮住的部位,也因为寝衣半湿半干,而隐约露出内里的纹理和模样来。   甄珠看了一眼,便觉得心肌梗塞快要犯了。   犯规啊!   匆匆跑到卧房,看到床上有叠放整齐的新衣,便立马拿了过来,只是,衣裳一抖开,甄珠便发现,那赫然竟是一件婚服。   大红的颜色,龙凤的花纹,即便被少年歪七扭八地裹在身上,也愈发映衬地少年肤色如玉,叫人一看便觉得不会再有人更适合这大红的颜色,叫人一看便想把这颜色扯下,露出其下那完整玉像——   “啪!”   甄珠猛地拍了一下脑袋。   少年的眼潋滟地斜了过来,目光里是纯然纯真的疑惑。   “嗯……刚刚有只蚊子。”甄珠假笑道。   少年似乎没听懂的样子,目光仍旧疑惑懵懂,愈发显得甄珠用心不良——脑袋里在想着什么糟糕的事情啊!   头一扬,甄珠甩掉脑袋里有颜色的画面,拉着少年的衣角就走。   “好了,该吃晚饭了,吃过晚饭就回房!”   少年没有说话,乖乖地任她拉着走,只是甄珠话一出口,顿时又觉得脑细胞疯狂跳跃——回房什么的,她绝对没有想别的意思,绝对就只是单纯的回房而已!   ——   出来时正是晚饭时分,不待甄珠唤人,便有宫侍布了膳。出乎甄珠意料,晚餐意外地十分丰盛,且热气腾腾香气扑鼻,引得人食指大动,让原本以为会吃苦头的甄珠愣了一下。   不过,再看看布置成婚房模样的卧室,这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理解了。   虽然没名没分,但太后似乎铁了心要把今天当成她“成亲”的日子了,没有名分,但实际上一应物事却均是按照成亲的步骤来办的。   成亲之日,自然要有一顿好饭菜。   当然,普通人婚宴的好饭菜应该是招待客人的,只是甄珠和狗儿这“婚宴”自然不可能有什么客人,所以这饭菜便招待了他俩。   甄珠也是饿了,将这些念头在脑中转了几圈便不再多想,看着菜肴丰盛,便准备先好好吃饭。   而“狗儿”则更加凶猛——他显然极少能吃到这样丰盛的饭菜,因此一见了满桌菜肴,不待甄珠反应过来,身旁忽然掠过一阵风,再一看,身前的饭桌上便多了一个人。   “狗儿”双手双脚撑在饭桌上,脑袋直接埋进一只盘子里,也不用手,直接就着盘子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他黑长的发原本乖顺地披散在后背,因为这低头进食的动作,那漂亮的头发便尽数从脊背落了下来,落到碗盘里,瞬间沾染上油腻的汤菜汁,变成一团污糟。   他恍然不觉,依旧埋头吃着。   旁边侍立着五六个太监,见状也纹丝不动,显然早已习惯了,甚至还有人捂了嘴,仿佛看到什么好笑的事情一般。   甄珠却不能习惯。   她眼睁睁看着那钟灵毓秀得尽上天宠爱的少年,转眼就四肢着地,不用手不用筷,趴在饭桌上,没有一丝为人的模样,反而真的像一条狗一样吃着饭。   不该是这样的。   她蹙起眉头,却没有喊叫,只是走上前,站在他身后,然后从他双肋下伸出手,抱小孩子一样抱住了他。   “狗儿,下来吃饭。”她说道。   少年埋头进食的动作一顿,愣愣地转身。   他白净的脸上赫然已经沾满了菜汁,半点不见方才那惊艳的模样。   甄珠叹了一口气,使力将他拉了下来。   他愣愣地,似乎还未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因此也就乖乖地任甄珠将他拉下来,然后又按在椅子上。   甄珠拿出一方手帕,小心地擦拭着他脸上的菜汁。   她低着头,柔软的手帕带着她的力道拂过他脸上每一个角落,擦过之处,那些污糟的油腻菜汁便尽数被抹去。饭菜的味道被抹去后,近在咫尺的她的味道便在鼻间蔓延开来,是浅淡的、微微有些温暖的味道。   ——   这一顿饭,最后还是在甄珠的喂食和狗儿的手抓中过去。   狗儿不会用筷子,甄珠便将所有饭菜都捡了一些放在一个盘子里,让他用手抓着吃,有些不方便抓的,就由甄珠喂他吃。   因为忙着照顾他,甄珠倒没吃多少,最后看着他已经脏污的头发,和哪怕用手帕擦过仍旧还留有污痕的脸,甄珠也没心思吃了,拉着他便又要去浴室,想要给他洗头。   然而,恰在这时,永安宫忽然又热闹起来,一群穿着喜庆的人涌了进来,领头的是个四十来岁的妇人。   “奴婢是太后娘娘派来,特地为姑娘主持婚礼的。”   妇人言笑晏晏,向着甄珠行礼。   她脸盘圆圆,很有福气的样子,身后还跟着几个宫女,宫女手里托着盖着红绸的托盘,里面放着杆秤等物。   得知甄珠要给狗儿洗澡,便道:“姑娘,你今天可是新娘子,别的事就由奴婢们来做,新娘子只要在新房等着就行了。”   甄珠一愣,狗儿便被几个太监拉走了,而甄珠也被推进了“新房”。   几个宫女半强硬地为她换上了一身红色嫁衣。   大红的颜色,龙凤的绣纹,与狗儿那身是对应着的。   待盖头一遮,眼前陡然暗了下来,不多时,外头便传来推搡的声音。   狗儿进来了。   即便看不到,甄珠也发现了这一事实。   因为那疑似喜娘的圆脸妇人已经引导着她和狗儿做着世俗夫妻成亲要做的程序。   挑喜帕,吃饺子,交杯酒,一样不落。   喜帕挑落后,甄珠便看到了眼前的人。   狗儿赫然已被装扮一新。   仍是那身大红的新郎服,只是不同于之前他自己胡乱裹上,而是被规规矩矩地穿着,袍袖宽大,束腰修身,腰间还配了玉,大红的颜色映着他白皙的面孔,两种俱是极明亮的颜色,碰撞在一起,白的便越发白,红的则越发红。   他的发也被洗过了,用一个玉冠攒在头顶,露出全部的面孔来,越发显得眉目清艳。   若不看他的眼,便俨然是个翩翩公子。   然而,看向他的眼睛,便能看到那双眼里满是迷茫,里头空无一物。   他跟随着喜娘的指令,被身旁两个太监架着手臂,傀儡一般一步一步地做出喜娘要求的动作,直到他手中端起一杯酒,而甄珠手中也被塞了一杯。   喜娘说着吉庆的话儿,太监们依旧架着他的手臂,绕过甄珠的臂弯。   甄珠有些恍惚。   她原本全然没将这当回事儿,可是这一步步做下来,哪怕省略了许多步骤,哪怕没有宾客,没有高堂,但不可否认地是,这确确实实是在成亲,在结婚。   婚姻?   自成年后,这个词就再也不存在甄珠对于自己的未来规划中,她所想的未来的所有模样,都不包含这个词,自然也不包含这个词所伴生的“另一半”。   然而,在现在这有些荒唐的情形下,她居然在与一个刚刚相识的人办着婚礼。   这是她从未想过的场景。   她不准备踏入婚姻,但却并非不尊重婚姻,婚姻是一种契约,而契约,就意味着一旦签订,就要履行其规定的义务,这是甄珠的原则。   甄珠不想履行婚姻的义务,也不觉得婚姻能带给她什么好处,所以她拒绝签订契约。   然而,现在,在这个有些荒唐场景里,她要糊里糊涂地签订这个契约了么?   签订的话,她需要履行义务么?   “姑娘,快喝呀!”   喜娘的催促声在耳边响起,陡然将甄珠震醒。   她看向狗儿。   少年潋滟的眉眼恰恰也看过来,撞上她的视线。   不过一瞬间,那眉眼便倏地移开,然而也只一瞬间,甄珠便看到那眼里豁然不见了方才的迷茫无措,却恍惚瞥见一抹幽深的暗芒,只是那暗芒闪过地太快太快,来不及捕捉便稍纵即逝。   喜娘和太监们显然便没看见他的眼神。   暗芒消失的一刹那,太监笑嘻嘻地架起他的手臂,那杯酒豁然倾倒入他的口中,因为太监动作粗鲁,酒液倾洒出不少,顺着他线条优美的下颔流下,流到白皙的脖颈,流到精致的锁骨,最后,隐没于那大红的衣衫之内。   这交杯酒,喝地急促又狼狈。   或许是因为喝的人并不甘愿。   甄珠唇角忽然露出一抹笑,心中释然,方才的纠结一扫而空。   不过是一场戏啊。   既然契约双方都不过是演戏,那么这契约自然也就不作数。   一股大力从手腕间拉扯着甄珠,将她的手臂举起,手中的就被凑到了唇边。   甄珠没有抵抗,趁势张开了口。   “姑娘,快喝啊!”喜娘再次催促了一声,话声方落,辛辣微苦的就便已经灌入甄珠的喉咙。   “礼成!” 第81章 迷醉   酒有些辣喉,一杯下肚,甄珠的脸上便有些发热,好在“礼成”了,喜娘又说了几句吉祥话,便带着宫侍们鱼贯而出,临走时,看着甄珠的目光有些意味深长。   “咣”的一声,门被带上,旋即,不等甄珠反应过来,便又听到了落锁声。   她“腾”地站起来,鲜红的嫁衣层层叠叠散开,如一朵绽放的花。   她走到门前,晃了晃门。   ——门从外头被锁上了。   甄珠不由“扑哧”一下笑了,然而转过头,看着那同样穿着鲜红婚服的少年,那笑容便隐没了,变成了头疼。   房间里的床很大,平躺三个人也绰绰有余,床也很小,一双男女躺在上面,相隔的距离再远也是暧昧。   少年坐在大红的被褥之上,神情呆愣,肩背微垮,似乎也是因为刚喝过酒,脸颊泛着红,像是一缕霞光从白玉里透出来,艳色可人。   不可否认,面对这样的美色,甄珠微微心动了一瞬。   但也只是一瞬。   眼看少年垮下的肩背越来越低,仿佛下一刻就要滑到床底,甄珠走上前,伸出手,“狗儿,睡觉吧。”她神色十分正常地说着,伸出的手停在少年的面前。   少年没有动。   甄珠叹了一口气,不得不主动拉起少年,将他拉到床上。   好在这一次少年没有抵抗,所以甄珠拉地很顺利,甚至当甄珠脱他的婚服时,他也只微微瞪大了眼,没有发狂吼叫。   甄珠只将他最外层的婚服脱掉便不再继续了。   她将被子抖开,给他盖上了一半。   然后爬上床,同样只脱去最外层的嫁衣,里衣依旧穿得整整齐齐。   看着少年安静地躺在床铺最外侧,甄珠便挪到了最里侧,与少年隔出了尽可能远的距离。   如此一来,被褥便有些不够盖,甄珠将被褥拉开后,便发现自己只能盖住一半身子。   她瞟了眼房间,也没见到哪里像是放了被褥的样子。   好在天气不冷。   甄珠拉了被子盖住一半身子,另一半便用嫁衣盖上。   “好了,睡吧。”   她轻声说道,然后便闭上了眼。   少年没有回应,柔和的烛光里,那双点漆似的眼被绸缎似的发遮住,只落下一片阴影,看不清眸光里的情绪。   ——   房间里燃着香,不知道是什么香料,似乎是混合了许多种暖香,燃起的烟细细的,在空中缭绕盘旋,又渐渐地飘散,潜入房间各个角落,香暖袭人。   火红花烛也静静燃着,因为喜娘一再强调花烛要燃一夜,甄珠便也没吹灭它,想着有些亮光或许还好些,万一出了什么事,也不至于抓瞎。   一天里接受了太多信息冲击,甄珠原以为自己很快就能睡着,然而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睡在少年身边,即便对方安静地一动不动,她的心也不自觉地提了起来。   她的性格并不算多疑,但身边睡了一个刚刚“结识”一天的人,还是个很可能有秘密的人,她再心大也不可能完全放心。   于是她身体和脑子都有些紧绷,不敢随便放任自己陷入沉眠。   然而,很快她便发现自己似乎有些多虑了。   不知道是不是那杯交杯酒作祟,甄珠阖眼躺了一会儿,睡意并未如约袭来,反而只觉得脸上越来越热,一股燥意从胸口涌出,然后便一直挥之不去。   起初还以为只是心燥,但很快她便意识到不对劲。   身体四处传来的感觉,十分熟悉,以致甄珠一意识到便倏地睁开眼,暗叹一声“狗血”。   她转身,看向身边躺着的少年。   毫不意外,少年的情况与她如出一辙,甚至——更糟糕。   他背对着她,身体蜷缩着,微微抽动,鼻间发出细细的喘息声,因为太过细微,所以不仔细听便听不到。虽然细微,却一道比一道急促,仿佛在隐忍着什么。   而就在甄珠转身看他后片刻,像是感觉到什么,他倏地也转过了身,变成正面面对着她的姿势。   于是甄珠便看到了他布满红晕的脸颊,和急促地在自己身上胡乱摸索的手。   玉白的面颊仿佛涂了胭脂,额头上也沁出细密的汗珠,那双漆黑的眼瞳紧紧地盯着甄珠,目光在她的脸上逡巡,又滑到她的脖颈、胸口、腰腹……   那目光带着渴望和好奇,仿佛一只懵懂的小兽面对散发着诱人香气却又从未见过的陌生食物,想要上前又害怕,竭力压抑又忍不住接近。   而看到甄珠看过来的目光,小兽便受惊了一般,瞬间退缩了身体,目光也移开了一瞬,但也只是一瞬,片刻后,那目光又悄悄地打量过来,从下往上,最后又悄悄落在甄珠的脸上。   “唔……”   终于克制不住,他喉咙里发出一声呻吟似的低吟。   “汪……”   一声弱弱的叫声从他口中发出,旋即,那双漆黑的眸子闪了一下,甄珠便发现自己的上杉下摆被扯住了。   野兽发情时是怎样的呢?   没有人类的自制,没有道德的束缚,当野兽生出交配的欲望是,它们不会抑制,哪怕是第一次交配的野兽,没有任何经验,也会本能地向着身边的异性同类发出求偶的信息。   正如少年此时一般。   其实甄珠并不觉得身体特别难熬。   虽然她可以肯定,或者饭菜里,或者交杯酒里,又或者此时房间的燃香里,不论哪里,定然有什么东西被做了手脚,被放了催情助兴的成分。   然而那也只是助兴而已,药物只能勾起人本身的欲望,加重人的欲望,却并不会像小说和狗血剧里那般夸张,不发泄便痛苦不堪乃至欲火焚身。   现实里真正的催情药物,仅仅是稍微放大人类的欲望而已,只要稍微有些自制力便能克制住,所谓药后乱性,定然是人本身便有了乱的心思,只不过虚伪的人类不敢直面自己的欲望和不自制,所以便把帽子扣到药物的头上。   甄珠的欲望的确被勾起来了,但还没有到无法忍受的地步。   然而,药物勾起的欲望可以控制,心底生出的欲望却无法控制。   眼前的少年看着她,清艳的脸上红晕遍布,或许是真傻,或许是假傻,不论如何,他的反应都十分符合动物的反应,那便是直白地表现出自己的欲望,毫不克制地展现自己的欲望。   而他展露出欲望,求偶般看向人的样子,实在太过动人。   他伸出手,那双漂亮的眸子湿漉漉地看着她,清俊的脸庞染了薄红,仿佛天上仙子坠入了凡尘,伸出手问她可愿与她一起在这红尘里翻滚。   甄珠能够抵抗药物的侵袭,却有些迷醉在少年动情时动人的模样里。   所以,在少年将手扯住她的衣角,并且将身子试探似地靠过来时,她没有推开。   暖香细细,红烛高照,绯色的帘幕上映出一双人影,在烛光里起伏不定。盘旋着龙凤图案的花烛愈燃愈短,却仍旧很长,足够燃到旭日东升,长夜过尽。   花烛燃了一夜。   ——   夜色下的太师府仍旧灯火明亮。   一串串的灯笼串成了链,桔红的光芒落在酒盏中,给清亮的酒液染上醉人的绯红,仿佛佳人颊上飞红,本就醉人的酒便更添几分蛊惑。   宴席上的宾客们推杯换盏,饮着美酒,拥着美人,人人脸上都带着笑意。   只除了坐在最高位的人。   “……还要多谢太师。”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举起酒杯,朝那坐在最高位的男人敬道。   他年约五十,身形臃肿,身上穿着华丽的宗室华服。   “托太师的福,我那可怜的侄儿,子嗣有望了啊!”男人一口喝掉杯中的美酒,痴肥的脸上露出呆滞的笑容。   他声音很大,瞬间便盖过席间许多人的声音,引来众人的目光。   听了他的话,顿时便有人好奇地问道:“咦,寿安郡王此言何意?你侄儿,莫非是指——那位?可哪又与太师何干?”   这人一问,旁边的人目光便更加向男人身上聚集。   被人这么注视着,那寿安郡王顿时有些得意。   他陡然眯起了眼,一拍大腿。   “就是我永安宫的那侄儿啊!可怜见的,我高氏皇族血脉稀薄,我与先帝同祖,当年同辈兄弟虽不多,却也有十来个,谁知到了下一辈子嗣如此不丰,先帝更是——统共也就留下陛下和永安宫两支血脉,叫我等如何不忧心哪!”   寿安郡王摇头晃脑,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周围人便纷纷安慰起他来,只是多少有些敷衍的意思。   当今皇族血脉虽寥落,却不代表宗室便高贵了。   相反,恰恰正因为人丁稀少,所以宗室力薄,没几个让人看得起的人才,更没有什么掌了实权的,所以在朝中并没什么话语权。   便如这寿安郡王,身为先帝的堂兄弟,然而一事无成,生性最是贪图享乐,整日醉生梦死,到了三十多岁才勉强封了个郡王,没有半分实权,因此并不怎么叫人瞧得起。   像太师府的宴席,请来的人位置或许没他高,却几乎个个比他有实权,因此他在宾客里毫不起眼,若非他向太师敬酒,席上的目光也不会转到他身上。 第82章 遇刺   座上的计都停止饮酒,也将目光看向寿安郡王。   寿安郡王不由挺起胸膛,看向计都的目光带了点讨好:“还是得多谢太师大人,此番为陛下费心费力选妃,又为我那永安宫的侄儿择了贤良淑女,实在是用心哪!”   计都面上淡淡的:“郡王说笑了,听命行事,怎敢居功。”   寿安郡王抹了抹流汗的脸,却仍旧不放弃恭维。   “虽说是听命行事,但起码那位甄美人是太师亲自为我那侄儿挑选的,我可是听说了,那位美人长得是——”他嘿嘿笑了起来,似乎是想到什么美妙的事,浑身便如一座肉山般颤颤巍巍。   却忽听座上传来一道饱含冷意的声音:   “你说什么?”   计都目光阴鸷地看着他,又问道:“什么甄美人?”   甄,并不算一个很常见的姓氏。   寿安郡王有些瑟缩,有些茫然:“就、就是太师为我那侄儿挑的美人儿啊,听说还画的一手好丹青,是个才德兼备的淑女。”虽然不知计都何故突然变脸,他还是咧开嘴,讨好地笑了一笑。   “咔擦!”   清脆的酒杯碎裂声突兀地响起,喧闹的席间静了一瞬,众人面露惊愕地看向座上。   座上,计都松开手,四分五裂的碎瓷片从手中滑落,落在木几上,发出微微有些沉闷的碰撞声。   无人敢说话,面上露出惊惧之色。   只有他身旁坐着的一位五官妩媚神情清冷的美人神色不改,只瞥了计都一眼,便另拿了一只酒杯,缓缓将其斟满。   少顷,计都才忽然一动,端起美人倒的那杯酒,向座下诸宾客笑道:“诸位大人怎么突然安静了?可是我计都招待不周了?来,喝酒,继续喝酒!”   他哈哈笑着,脸上半点不见方才的阴沉,说罢,便将手中那满满一杯酒一饮而尽。   仿佛寒冰解冻般,倏忽之间,席下陡然便又热闹起来。推杯换盏,言笑晏晏,仿佛方才瞬间僵滞的气氛不过是错觉。   然而,今日的宴席却散地比寻常早许多。   宾客渐次离去,太师府依旧灯火通明,只是依旧坐在座上的计都脸上却已没了笑,只面色沉沉地坐在那里良久不言。   “大人……”金珠轻轻唤了一声。   计都却恍若未闻,直到“咔擦”一声,手中酒杯再度碎裂。   “好、好!”   他连道了两声“好”,随即猛地起身,目光狠厉地瞪视着皇宫的方向,仿佛那里有一只巨兽,正伸出锋利的爪牙和巨大的身躯,将他重重压下。   他握紧了拳,因为过于愤怒,以致甚至有些面目狰狞,然许久,那狰狞的面色中忽又露出一抹悲凉之色。   “计都啊计都,这么多年过去,你还是这般无能……”   他低声喃喃着,那声音太过低微,便只有他身边的金珠,以及紧紧站在身后的计玄听到。   然而,低喃过后,他忽地又笑起来。   那笑声从低到高,渐渐升起,仿佛古朴悠远的洪钟,自远而近地撞进人耳蜗,最后变成响亮到刺耳的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明明是张狂至极的大笑,却莫名能从中听出一股悲凉,且这次不再只是近边的金珠和计玄,远一些的护卫和奴仆们也尽数听到了,此时皆揣揣地偷望向他。   金珠与计玄脸上露出担忧之色。   计都的笑声不停,忽然起身,大步离去,却是走向了马厩,牵了匹宝马,一跃而上后马鞭一甩,嘶嘶马鸣中,夜空里如流星般疾驰出府。   计玄赶紧唤了十来个身着玄衣的贴身护卫骑马跟上。   出了太师府,计都纵马朝城外狂奔。狂风吹地他衣衫猎猎,髯发狂乱,如一颗黑星,迅疾地奔驰而过,不多时便将护卫甩开一大截。   只有两个人勉强能缀在他身后百步的距离。   计玄伏地身体,一边紧跟着前方的计都,一边有些惊讶地看了眼跟在身旁的人。   同样玄衣云纹的贴身护卫打扮,只是身量却比其他护卫修长劲瘦许多,还是少年的模样,仿佛一杆刚刚成长起来的青竹。他伏在疾驰的马背上,一手牢牢握紧缰绳,仿佛半点不受马背的颠簸影响,马鞭一声又一声落下,鞭笞着他胯下的马儿奋蹄狂奔。   阿朗。   计玄微一愣神,脑中冒出这个名字。   而这一愣神间,旁边少年便比他领先了数个身位,更加靠近了计都一些。   计玄收敛心思,听着后头护卫们几乎已经听不到的马蹄声,微微皱眉,旋即狠狠一抽马臀。   “驾!”   然而,伴随着他的声音的,是前方猛然传来的兵刃交接声,以及计都的厉喝:“什么人!”   计玄猛然一抽马鞭。   今夜有星无月,熹微的星光落下来,只能将人照出浅浅的影子,而百步之外,计都猛然勒马拔刀,数十条灰衣人影一声不发地围上,一刻不停地攻击。   夜色里,刀兵相撞和摩擦的声音刺耳至极。   阿朗首先赶到,距离战场十米远处,未拉缰绳,在疾驰的马身上,双手一撑,双足一点,修长身影鹞子般直接杀向前方,掌中雪亮刀刃映出点点星光,倏忽之间,便挟着风声没入计都身前一灰衣人颈间。   鲜血喷薄而出。   “义父!”   计玄也拍马赶到,迅速加入战场。   阒然无声的夜色里,一场人数悬殊的战斗展开厮杀。   计都一方只有三人,而对方却显然有备而来,足有二十多人,个个皆是好手,虽然计都悍勇至极,一个照面便解决了对方两人,又在猝不及防之下被阿朗解决一人,计玄又加入了战场,然而也耐不住对方人比他们多了数倍。   但是,他们也不需要将对方全部斩杀。   只要等到后方的护卫队赶来便可。   计玄挡在计都身前,一边拼命抗敌,一边心里懊悔。   身处高位,又做了许多不得人心的事,计都的生活自然少不了各种刺杀和报复。   然而,以往那些报复根本到不了计都身前。   太师府养的三千私兵可不是吃干饭的,计都虽艺高人胆大,然而每次出行,莫不是众多护卫随行,刺杀根本到不得计都身前,便被护卫都挡下了。   计都很惜命。   然而,这一次,计都却疏忽了,计玄也疏忽了。   计玄心里懊悔,对这些刺杀的灰衣人愈发恼怒,手中弯刀舞出一道道雪亮的银花。   忽然,耳边传来马蹄踏踏之声。   计玄一喜:“义父,护卫马上——”   “上!杀了这狗贼!”   一道突然爆发的怒喝遏制了计玄的话声,只见数十灰衣人猛然袭来,竟是不管不顾地以拼命的搏法攻来。   计玄的刀刺入一个灰衣人胸膛,然而对方仿佛不知道痛一般,手中的武器仍旧奋力向着计都砍来,以致计玄的刀顷刻便将他刺了个对穿。而对方的同伴,更是视若不见,数道刀光剑影齐齐刺向计都。   三人用刀挡下了大部分攻击,然而总有些攻击无法用刀挡下。   漏下的三道光影,一道刺向计都手臂,一道刺向肩膀,还有一道——   刺向心脏!   “义父!”计玄目眦欲裂。   “噗嗤!”   四道刀刃入肉声齐齐响起。   被落下护卫的马蹄声纷至沓来。   计玄“义父”喊声的尾音咽在了喉咙里,目光定在那把原本刺向计都心脏的刀。   此刻,它狠狠刺入一具相比计都而言单薄许多的胸膛。   鲜红的血流下来,在夜色里只能看到一片黑沉。   阿朗身形微晃,却仍旧站直了身躯,挥起刀,斩向敌人。   而那刀的主人,眼看必杀的一击被挡下,突然癫狂地怒吼。   “你、你这助纣为虐的走狗!”   “计贼不除,国之不国!”   “吾不甘——!“   他疯狂地瞪着计都和阿朗,手中握着的刀突然向前一推,就要将阿朗推个对穿。   很痛。   阿朗的目光涣散,然而意志却还清醒着,他只是有些迷茫地看着对面的人,微微迟钝的脑子思索着对方的话。   助纣为虐?   计贼?   不甘……   后面……   是“心”么?   然而,不等阿朗验证那最后一字,对方的话声便倏地落了。   他低头望向自己胸前。   一柄自阿朗身后伸出的刀贯透他的胸膛。   肩膀和手臂都未躲过攻击,此时已经血流如注的计都,却正用那中了两刀的手臂,挥出了对那灰衣人而言致命的一刀。   于是,那柄刺在阿朗胸前的刀便再也无法向前。   “嗤!“   计都冷笑收刀。   然后低头,看向挡在他身前的阿朗,那冷笑忽而变作赞许。   “好孩子。”   他轻笑着,摸了阿朗的头。   ——   计太师遇刺受伤,京城里再度掀起一番风云,太后和皇上大怒,勒令严查,已经被计太师归拢在手里的禁卫军将整个京城翻了个遍,甚至连官员贵族之家都不放过,持令搜查的禁卫军如虎入羊群,在哀嚎与哭啼中踹开一扇又一扇大门,留下一地又一地鲜血。   只是,这些都与阿朗无关了。   “你想要什么?”   手臂和肩膀重伤,却俨然已经恢复精神的计都站在阿朗床前,朗声问道。   哪怕刚刚经历一场刺杀,甚至险些丧命,他脸上却仍带着睥睨一切和不可一世的笑容,仿佛天下尽在他掌握,而他问出那句话,便似乎无论对方提出什么要求,他都能满足一般。   阿朗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   他当然没有死。那一刀的确刺在了他胸前,然而却并未刺入心脏,而是刺在距离心脏约一寸的地方——那也是他计算后认为安全的距离。   再怎样救主,他也不会将命搭上。   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就比如此时的奖赏。   高高在上的太师大人看着他,向他许了一个承诺,任他提出要求。   阿朗微微低下了头,低声唤道。   “大人,我要……”   他说。   “成为宫廷侍卫。”   “——永安宫的侍卫。” 第83章 义子   “我要做永安宫的侍卫。”少年的声音飘在空落落的空气里。   因为受伤,他的声音并不大,还带着点虚弱,然而他的语调平稳,没有丝毫起伏,就好像在叙述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一般。   然而他这话却叫计都微微一愣。   他失笑,仿佛还有些不确认似的又问了一遍:“宫廷侍卫?你确定?”   阿朗点头:“是,大人,这就是小人唯一的请求,求大人成全。”   他当然还想要更多的要求。   如果可以,他更想让计太师将她从宫里救出来。   是的,“救”,因为他知道,她那样的人,绝不会甘愿困在深宫里,给一个什么王爷当什么美人。   她一定想要出宫。   可是,这一点,计太师却办不到。   计太师曾说过,让他不要担心甄珠,计太师也曾说过,他带进宫里的人,好好的进去,自然也要好好地出来。   计太师说的这些话,他都记得,也曾经都相信。   然而如今,甄珠还在宫里,还没有出来,而且看样子如果不做任何改变,就永远不会出来。   计太师食言了。   可是,食言了又怎样?难道他要追究计太师的食言,哭着喊着求他把甄珠救出来么?   当然不能。   一来求了也没用,计太师显然也不是万能的,起码在甄珠的事上,他根本做不了主,二来——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这种事,他做过一次就够了。   所以,他只能退一步。   无法救她出宫,那就守在她身边。   计都当然不知道阿朗此时的想法,然而他却收敛了脸上的笑意。   宫廷侍卫。   说起来好听,似乎比太师府护卫好多了,然而,这实在不是个多好的选择,救了他一命,就只要求这个么?   相比没什么前途的宫廷侍卫,他手下可是刚刚收拢了一支十万人的禁军,如今新旧势力交替,正好空缺了许多职位,也正是他安插自己人的好机会,稍微机灵点儿都不会看不清楚这点。   然而,他不要进禁军,却要当个劳什子宫廷侍卫?   仅仅因为一个女人?   他看着眼前的少年,声音沉沉:“你可知道,你错过了一个多好的机会。”   “只要你想,我甚至可以让你做禁军统领。”   阿朗微微低头,嘴却抿地紧紧的。   然后,他便感觉周身空气陡然僵滞,无形的沉重压力从身前男人的身上散发出来,重重地压在他身上,仿佛一座大山般要压服着他低头。   “你确定,不后悔?”男人问他,声音里带着丝危险的意味。   阿朗的身体微微颤抖着,然而,依旧顶着那如山的压力,点头。   不论怎样,不后悔。   如暴雨来临前乌云压城,仿佛下一刻便会落下倾盆暴雨。   然而,空气里陡然爆出响亮的大笑。   “哈哈哈!”   阿朗愣愣地看着突然大笑的计太师。   计都终于止住笑,看向眼前少年,眼里依旧带着笑意。   “为何要去永安宫?因为你姐姐在那里?可是她并不是你的亲姐姐不是么?也不过认识了一年多吧?况且,你也听到了吧,太后把她许给了永安宫的主人,安王殿下。”   “她都是别人的女人了,你还要为了她去当个没什么前途的宫廷侍卫?”   “她对你,就那么重要?值得你放弃前程?”   一连串的问话,虽然不再带着压迫人心的气势,却暴风疾雨般向少年砸来,最后一句,更是陡然沉下了声音。   “她是我的姐姐。”少年的声音虚弱,然而没一丝颤抖,“我的命,是她给的,我答应过她,要保护她。”   亲不亲又如何,是不是别人的女人又如何,她就是他的姐姐,她给了他一条命,让他阴翳黑暗的生命重新有了阳光,对他而言,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无论怎样,这一点不会改变。   所以,他要守护她,永远。   计都沉默,许久,忽然一甩衣袖:“宫里的事用不着你操心。你姐姐——”他脸上忽然露出一丝有些奇怪的笑容,“她在永安宫待不了多久的。”   “这一次,我说到做到,决不食言。”   阿朗猛然抬头,脸上无法抑制地露出惊讶的神色。   “怎么,很惊讶?以为我忘了自己说过的话?觉得我说话像放屁,说过就忘了?”计都嘴角噙着笑,说的话却不带一点笑意。   阿朗急忙低头:“小的不敢。”   “不,你很敢,你也很不错。”头上忽然传来一声悠悠叹息。   “小子,你很不错。”头上忽然被一只大手轻轻地抚摸,就像那刀尖刺入他胸膛时,抚摸他,夸他“好孩子”时一样。   计都摸着他的头,说出一句叫阿朗万万想不到的话。   “阿朗,做我的义子吧。”   ——   房间里重又恢复平静,空气里飘荡着药味儿,外头阳光耀眼,远远地传来演武场的呼喝声,一切似乎都没改变,一切似乎又都改变了。   义子?   阿朗的脑海里回荡着这个词。   他知道,计太师无妻无子,却收有七个义子,护卫队里直接统领他的计玄,便是其中之一。   计玄是计太师的直属护卫队统领,在太师府便只在一人之下,所以虽然无官无职,但看在计太师的面上,没有人敢慢待计玄,他说一句话,很多时候比许多小官都管用。   便是如此,计玄也不算什么,更风光的,是计太师其余六个义子。他们如今个个都身在官场,借着计太师的势,个个混地风生水起,甚至还有一个三品大员。   所以说,从贴身护卫到太师义子,简直就是一步登天。   然而阿朗没有立即答应。   “为什么不答应?”   男人淡淡的声音在房间里响起,阿朗视线里出现熟悉的玄衣云纹,视线往上移,便看到计玄冷淡中带着些不解的脸。   “做义父的义子,你能得到许多旁人无法想象的好处,比你一步步往上爬要快得多。你不要看我,我是自愿留在义父身边做护卫的,若你想,你完全可以像其他兄弟那样做官。”计玄道。   “统领,你为什么自愿留在太师身边?”阿朗问。   做一个贴身护卫统领,虽说能借着太师的势,然而终究不如自己做官来得爽快吧?   计玄愣了一下,旋即眉间有些暗沉。   半晌才道。   “我的命……是义父救的。其他兄弟都出府了,在朝中为义父分忧,我不能再离开义父了,我要保护义父。”   阿朗微微惊讶,随即轻笑。   “统领,我的理由,跟你一样。”   “为了救了我的人,我也要待在她身边,保护她。”   做太师的义子固然好,做官更好,然而,依旧不是他所求。哪怕太师为他提供了前途更光明更诱人的选择,哪怕太师再次许下承诺不让他操心,然而——他还是想要进宫,守在她身边。   “她?”   计玄发出疑问,随即笑起来:“你是说——那个甄画师?你的‘姐姐’?”   “若是为了她,你更该答应义父。”   计玄看小孩子一样看着他,话里带了些嗤笑,仿佛在笑他的天真:“你便是进了宫,守在她身边又能做什么?难道你以为宫里会有人刺杀毒害她么?安王身边可就她一个女人,不会有女人争风吃醋毒害她,也不会有仇敌进宫刺杀,你便是进宫了,做了侍卫,又能做什么?”   “她若真遭受了什么危险,也绝不会是你作为一个侍卫能挡下的。”   阿朗猛地一震。   计玄笑:“想到了吧?真是为了她,你更要做义父的义子。”   “做了太师义子,你才能为你姐姐做更多事,别说在她身边保护她,就是把她带出宫,又有什么不可能?况且,义父从来说到做到,他说你姐姐在永安宫待不了多久,那就必定待不了多久,难道你以为,区区一个永安宫,就能阻挡得了义父?义父的志向——”说到这里,仿佛说漏嘴一般,计玄忽然噤口。   看着阿朗的目光也变得讳莫如深起来。   阿朗心头一跳,心里猛然隐隐有了个可怕的猜测。   他看向计玄,“太师——”   计玄却截断了他的话,另问了他一个问题:“你可知道,义父为什么突然要收你做义子么?”   阿朗愣了下。   为了什么?   因为他功夫好,又救了太师一命?   “是,你身手不错,又救了义父一命,但是——这不是最主要的,若只要这样就可以,那如今义父的义子也不会只有七个了。”计玄道。   “那……为什么?”阿朗问。   计玄叹了一口气。   “我也不知道,但我猜——是因为你跟义父很像。”   阿朗睁大了眼。   计玄笑,忽然低声叫阿朗的名字。   “阿朗,你知道外面怎样评价义父的吧?”   他冷笑着,将一个又一个贬义的词一一吐出:“奸佞、冷血、残暴、骄奢淫逸、毫无人性、国之蠹虫……可是,那是他们不了解义父!”   他忽然激烈地喊道,把阿朗吓了一跳。   计玄也意识到自己的激动,他深吸一口气,放平声音。   “阿朗,你可知道,义父以前的事?”   阿朗茫然。   “对,你当然不知道,除了我们这些跟了义父许多年的,没几个人知道。”   “你知道么?义父原本不叫计都。”   阿朗瞪大了眼睛。   计玄笑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义父以前叫什么,因为他说,以前的那个他已经死了,叫什么自然也不必记着。”   “你知道‘计都’是什么么?”   计都?不就是太师的名字么?阿朗迷茫地摇头。   计玄轻声道:“‘计都’,是一颗凶星的名字。”   计都,又叫做豹尾星,因其在罗睺尾部,罗睺是传说中的恶魔,被毗湿奴斩杀,为报仇吞噬日月,引起日蚀月蚀,罗睺死掉的身体,便化作了计都星。   罗睺计都,乃是主张天下祸福吉凶之星,更是复仇之星。   传言,计都现世,天下大乱。   计玄轻轻一笑,没有解释那么多,只道:“十年前,全家上下一百八十七口人被灭之后,义父就改了这个名字。”   “并且发誓,以后定要竭尽所能,保护每一个他想保护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计都星的解释一半来自印度神话一半瞎掰。 第84章 不乖   “十年前,全家上下一百八十七口人被灭……”   计玄神情平静地说出这句话,浑然不顾阿朗震惊的目光,嘴角露出嘲讽的笑。   故事其实有些老套。   一个历经几代人辛苦,才积累了万贯家财、百顷良田的小富之家,到了第四代,一个性格豪爽任侠,知交遍布,更重要是经营手腕了得的年轻人手里后,不仅没有败落,反而愈发壮大起来,小富之家变成大富,家里金银堆满仓,宅院雄伟宽阔,仆从附庸如云,眼看一方豪富之家便要崛起,已经娶妻生子的年轻人意气风发,正是人生最得意的时候。   然而,坐拥惹人眼红的无数家财却无权势相护,便如孩童抱金行于市。   当明里暗里的下绊子小动作依旧扳不倒年轻人后,幕后人便失去了耐性,对付一个空有财富的人家,简单粗暴往往更有效,于是一场官匪勾结的灭门惨案由此诞生。   因为临时被朋友约出去喝酒因此反而逃过一劫的年轻人,回到家看到的便是大火烧尽的废墟,和废墟中一具又一具曾是他至亲至爱之人的尸骨。   甚至还来不及将亲人的尸骨收殓下葬,逃过一劫的年轻人便开始亡命天涯,为了躲避追捕,也为了告诫自己,他抛弃了原来的名字,变成了计都。   直到十年后,成为如今的计太师。   “阿朗,你太天真了。“计玄看着眼前的少年。   “身手再好,也不过能护住几人的刀剑,钱财再多,遇到以势压人,那钱财也就都毫无意义,你若真想保护你在乎的人,就更不应该拒绝义父,我以为你会明白这一点。“   阿朗握紧了拳。   良久,他看向计玄,漆黑的眸子里亮起两团炽热的火光。   “大哥。”他唤了一声。   计玄一愣,旋即大笑。   太师七义子,排序并不以年岁,而是按拜在太师门下的时间计,计玄虽不是年纪最大,却因为最早被太师收做一义子,因此反而被称为大哥。   计玄笑着拍了少年的肩膀。   “八弟!”   太师遇刺的风波尚未完全平息,不几日,太师府大开宴席,庆贺太师又收一义子,据闻,太师新收的义子是个才十六七岁的少年,年少有为,功夫高强,只是因为有伤在身,因此倒并未出席,是以无人得知其长相。   ——   永安宫。   甄珠醒来时,天光已经大亮,耀眼的光芒从木格窗漏进来,虽照不到被帘幕遮挡的床上,却已经能让人感觉到有些灼烫的热度。   甄珠睁眼的瞬间,躺在对面的少年便也几乎同时睁开了眼。   那双明眸眨了眨,瞬间便从夜空里明亮的星子,变成冬日早晨白茫茫的晨雾,里头氤氲一片,只有雾气翻滚,却看不清雾气后的真实。   明明不久前才有过最亲密的接触,此时在这样清醒的空气里,却莫名有尴尬的气息流淌。   甄珠挠挠头,先败下阵来,挣扎着准备起身穿衣。   然而,刚一动,便发现身体酸痛的厉害,而肩膀处还传来阵阵疼痛。   果然,还是有些不节制了。   甄珠嘴角微抽,目光一瞥,昨夜的回忆瞬间便涌入脑海,尤其动情时,少年不知怎么,突然在她肩头狠狠咬了一口,当时亢奋之中还不觉得多痛,此时一看,却发现那里已经被咬破了皮,流出血来,此时血虽已干涸,但仍旧十分显眼。   甄珠不禁皱起了眉头。   她撑着身体,便要起身。   然而,身上猛然一沉。   少年如瀑的青丝垂在她脸上身上,旋即,那张如花一样的脸便埋在了她的脖颈间,少年温热的肌肤紧贴着她,而她也很快察觉到少年身体的冲动。   ……怎么?   甄珠还来不及惊讶,便猛然被少年推倒。   仿佛一头真的野兽般,动作凶狠野蛮,迅速将猝不及防的甄珠推倒。   门外有脚步声响起。   而甄珠浑然没有注意。   她本就因为肩头的伤而有些不悦的心情,瞬间又涌起一阵气恼,即便少年长了一张貌比天仙的脸,也不能将这气恼浇熄,她气地转过头,想挣扎着起来,却又瞬间被少年按下去。   旋即,便再也说不出什么来。   她猛地抓紧了被褥。   少年口中发出毫不掩饰的愉快叫声,以及,间杂在其中的,时不时的一声,却清晰无比的——“汪”。   “碰!”房门陡然被打开。   “哟呵,看来来的不是时候?安王殿下,甄美人,可别忙活了,待会儿太后娘娘便要驾到了!“一道有些尖利的声音骤然扬起,刮地人鼓膜生疼。   甄珠呆滞了一瞬,扭头看向门口。   床上薄纱做的帘子阻挡了部分视线,却依旧能清楚地看到,那耀眼到刺目的阳光肆无忌惮地照耀进来,照在门口几个内侍身上,将他们浑身也照地金光熠熠。   他们饶有兴致地窥视着纱帘后影影绰绰的身影。   “果然是条狗,连干这档子事儿都跟狗似的!“   “哎呦,真是可怜了这甄美人,平白被条狗给糟蹋了。“   “糟蹋什么,狗老婆不就是母狗嘛?哈哈……”   ……   丝毫未想掩饰的“私语“在屋中响起,传到床上的两人耳中。   甄珠气急,奋力转身,去推身后的人。   然而,那被唤做“狗”的人却恍然未觉,无论怎么推都纹丝不动,甚至更加激动了似的,口中的“汪汪”声愈加频繁而快速。   内侍们不由大声笑起来,不怀好意的目光仿佛透过了床帷。   脑中仿佛有根弦突然断裂,甄珠一手抓起被褥被褥,转身,一手超背后狠狠推去——   “滚!”   “碰!“   一连串的物体滚落声响起。   甄珠一手拿被褥遮挡了身体,一手还保持着向前推的姿势。   或许是被她那句“滚”吓到,或许是他松懈了,不论如何,这次少年轻易地被她推开了,甚至直接掉落到床下。   他“咕咚”一下滚落在地,像只皮球一样在地上滚了几滚,滚动时将纱帘扯开了一角,露出里面用被褥遮挡住身体的甄珠。   然而他仿佛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目光依旧紧紧盯着她。   “汪!“   他叫了一声,旋即陡然双手一撑,一下子便跳上了床。   他的身影猛地向她笼罩而来,伸手就要扯开她抓着的被褥。   “滚开!“   甄珠闭眼大喊。   “拉住他!“   一道威严的女声与甄珠的声音同时响起,内侍们纷纷跪了一地。   “见过太后。”   两个身手矫健的内侍猛虎般扑上来,瞬间便制住了再欲动作的少年,伴随着两声“咔擦”声,少年的两条手臂不自然地反转着,被两个矫健内侍背在身后,双腿也被踩着跪在了地下。   “汪汪!”   凄厉的狗叫声瞬间响彻在场所有人的耳朵,哪怕双手被折,双腿被踩,少年仍旧剧烈地挣扎着,手脚被束缚了无法动作,他便向前伸着头,趁着右边内侍不备,猛然狠狠一口咬在那内侍手臂上。   “啊!“内侍陡然惨叫。   “还愣着做什么?还不按住他!”   太后陡然厉喝,话声一落,数个宫女太监纷纷涌上前,瞬间将发疯的少年围住,无数双手按着他,还有人拿了早已准备好的麻绳,也不顾少年浑身无一物,直接便在他那白皙的身体上紧紧地捆绑起来。   最后,一个太监拿手帕将他的嘴也塞上。   少年“呜呜”着,然而,便如被捆住了所有钳足又无口的螃蟹般,再也动弹不得。   甄珠愣愣地看着这一切发生在她眼前。   少年凌乱的长发遮住了他的半张脸,紧紧捆绑的麻绳在身体上勒出一道又一道血痕,那像牲畜一样被捆绑着的耻辱姿态,令他叫人看不出一丝身为人的尊严。   甄珠的胸口一阵凉一阵热。   “……吓到了吧?”   一个女声在身前响起,甄珠愣愣地抬头,就看见太后脸上带着——歉意?   太后脸上的确戴着一丝歉意。   尤其在看到她裸/露在外的肩头处,那明显的咬痕,和此时有些惊惧和茫然的神情后。   “是我的疏忽。“她歉意地说道。   “只想着给你找个伴儿,又想着他长地还不错,身份又高贵,便草率做了决定,却忘了他疯地不清,实在是太大意了。“   她低声朝甄珠说道,旋即又将目光看向那被五花大绑的少年。   目光甫一接触,少年的目光便陡然瑟缩了一下。   太后却笑了笑,那笑里有些无奈,仿佛慈母面对调皮不省心的孩子时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一般。   她走上前,拿开少年嘴里塞的手帕。   少年的嘴恢复自由,然而却没有再像方才一样大喊大叫,而是瑟缩着看着太后。   “狗儿,你又不听话了……”太后沉痛地道。   “如此,母后也只得再教导教导你了。”   她说着,脸上像是陡然发光一般,而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条乌黑的长鞭。   甄珠猛然瞪大眼睛。   “啪!”   长鞭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哨响,乌沉沉的鞭影划过一道弧线,转瞬落在少年白皙的肌肤上。   “唔!”   白皙的皮肤瞬间泛起可怕的乌黑,旋即渗出细微的血珠,一道长长的血印便在少年身上显现出来。   少年的身体如陀螺般,被这一鞭子抽到了床脚,就在甄珠的下方。   那张美丽的脸正对着她,只是此时这张脸狼狈不堪,几乎完全丧失了美感,凌乱的长发披散着,挡住他的眉,挡住他的眼,只有那双唇,却对着她微微翕动了下,无声地说了三个字。   “……“   甄珠一愣,手中却忽然被塞入什么东西。   “看到没有,就像方才那样。”太后微笑地看着她。   “不乖的小狗,就要打。” 第85章 宠物   那三个字,是什么呢?   甄珠有些恍惚地想着。   少年双唇蠕动地太轻微,看上去只是微微翕动了一下,甚至到底是说了什么,还是只是无意识的蠕动嘴唇而已,甄珠也并不能确定。   只不过一瞬,少年的便再没了动作,而因为太后的话,那双因为疼痛和失血,颜色变得更浅淡的唇已经抿成了一条线,少年脸上露出微微惊恐的表情。   太后看着他的表情,脸上露出笑来。   “看,他现在知道怕了。”她说道。   “但还不够,这孩子,疯地太厉害了。以前啊,差一点咬死人呢,为了皇室的颜面,不能让他出去开府,只能一直待在后宫,好好看管着,可即便如此,他还是会发疯。”   她有些忧愁地道,“必须定时教训他。”   “可若只轻声细语地跟他说话,他是听不进去的。所以,只能用些特殊的手段,才能叫他安生一些。”   “若不然,就会像这样——”她伸出手,戴着长长护指的手指轻轻抚了抚甄珠肩头,那处被咬出血的地方。   那护指不知是什么做成的,边缘锋利,触感冰冷,触碰到甄珠肩头皮肤的瞬间,甄珠身体微抖,只觉得肩头处仿佛被什么阴冷粘腻的生物缠上一般,叫她恨不得立刻抖开。   而太后话里的意思,更叫加重了她的不适。   她突然想起,昨日刚到永安殿时,有太监警告似地对她说——“他会咬人的。”   太后很快收回了手指,那根塞在甄珠手里的鞭子却并没有收回。   她将甄珠摊开的五指合拢,握住那根鞭子。   “是我的疏忽,叫你受苦了,这个,你拿着,就像我刚才做的那样,他不听话,就打。”她微笑着,仿佛在说着什么理所当然的事一样说道。   “打过之后,他就老实了。虽然不能一劳永逸,但也能安份差不多一个月,之后,就又要发疯了。这次我便是忘了,早上才想起,距离上次已经一个多月,他又该发疯了,这次才急急忙忙地赶来。”   “没想到,还是来迟了——还叫你遭受这种侮辱。”   她叹了一声,似乎很是为甄珠方才的遭遇感到痛心。   “所以啊,每个月都要这样打一次,就像定时喂养宠物一样。”   她微笑着,握住甄珠拿着鞭子的那只手:“不要下不去手,这是为他好,也是为你好。”   “本宫把这鞭子交给你,以后,督促他听话的任务便也交给你了,你,可不要让本宫失望啊。”   甄珠握紧了手中的鞭子,头颅微垂,叫太后看不清她的眼睛,然而她的眼睛却睁地大大的。   到底——谁是疯子?   一边不顾身边许多太监宫女在场,说着前后矛盾又无比残忍的话,一边却又露出像是慈母一样表情的……这样的太后,精神真的正常么?   她极力克制住脸上震惊的表情,抬起头,看向太后。   太后的表情依旧是她方才所见的那样,温和,慈悲,略带着忧愁,仿佛真心为“狗儿”好一般。   甄珠又将目光看向她身后的太监宫女。   没有一个人面露异色。   仿佛听到太后那番话的人只有她甄珠一个人一样。   她握着鞭子,迟迟不动,太后便皱起了眉,甄珠敏感地注意到了这一点。   她心头一跳。   “甄画师,我方才说的话,你可听到了?”太后问道。   甄珠嘴唇紧抿。   太后陡然握紧了甄珠握鞭的那只手,将它高高扬起,“来,甄画师,试一下。”她又笑道,以不容拒绝的力道,像指挥傀儡一般,将那根鞭子再度对准了地上的少年。   甄珠感觉到她的力道,而那力道所指的方向,分明是要——   她看向地上的少年,看向他已经被麻绳和方才那一鞭子弄地形容凄惨的模样,那只握着鞭子的手,便下意识地抗拒起太后施加在她手上的力道。   察觉到她的抗拒,太后刚露出的笑瞬间收敛起来。   她眯起眼睛,目光在甄珠和少年之间打量。   “怎么,甄画师,你下不去手么?”她问道。   甄珠说不出话来。   太后沉默半晌,旋即怒极反笑。   “他咬你,方才还那样强迫你,害你被一群阉人看笑话,你就不生气?不想报复么?还是……看着他那张脸,就舍不得了?”   她忽然蹲下身,捏着少年的下巴,让他的脸完全暴露在居高临下的两人面前。   甄珠的目光不由再度集中在少年脸上。   少年的脸依旧美丽地惊人。   然而此时上面布满了泪痕,一些凌乱的发丝被泪水粘在脸上,显得狼狈极了,尤其太后捏住他下巴,叫他陡然露出浓浓的恐惧之色,身体微微瑟缩着,想要后退,却又不敢退,漆黑的瞳孔里映出太后的模样,仿佛传说中恶鬼的面容。   他似乎在怕太后。   很怕很怕,一种近似于弱小动物向强大动物臣服的害怕。   所以,哪怕口中的手帕已经被拿掉,他也不敢再乱喊乱叫,被捏住下巴也不动,仿佛一只温顺驯服的家畜,一举一动任由将它驯服的操纵着。   这就是驯服么?   被月复一月地,用鞭子一鞭鞭地“驯服”,身体和精神都形成了条件反射的记忆,所以一看到那鞭子,一看到持鞭之人,原本再如何癫狂,也能在瞬间变得乖顺无比。   “你若是不打他,他就永远记不住,他就还会咬你、伤你。”   “你若真喜欢他这张脸,就该听我的话。”   “况且,把咬人的疯狗调教成听话的小狗,很有成就感的不是么?”   太后看向甄珠,唇角露出了笑,微眯的眸子里却透着危险的光芒。   “所以,甄画师,你——打不打?”   甄珠愣怔着,手中的鞭子仿佛有千斤重,哪怕太后那样盯着她,也依旧无法挥下。   她看向少年。   少年恰恰抬眼看向她。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彼此望进彼此眼底,彼此眼中映出彼此的倒影。   是谁说,眼神的交流是心灵与心灵的交流。   从未有一刻,甄珠如此靠近少年的心灵。   刹那之后,交错的视线倏然分开,随即,少年的嘴唇微微翕动。   “……”   “!”   甄珠的瞳孔猛地一缩,旋即,在太后眯起的眸子没有彻底睁开前,扬起鞭子的那只手忽然重重落下。   “啪!”   凌厉的鞭声倏然在空气中炸响,并不比方才太后那一鞭的声音弱多少。   乌黑的鞭子在少年身上重重落下,旋即,那白皙的身体上便又绽开一条血色长蛇,蜿蜒着,与之前那一道血痕交错,遍布了少年的背脊。   “啪啪。”   太后高兴地拍手,脸上露出欣慰和赞许,还有一丝难以抑制的兴奋。   “对,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不要停。还要起码再打十鞭呢,不然啊,他记不住你的。”   她鼓励地说道,目光紧紧盯着甄珠的手腕。   甄珠拿鞭的手微微颤抖着,因为鞭子反弹过来的力量而手心微微发麻,然而她知道,她所遭受的这一点点反震,不及少年痛楚的千分之一。   然而,来不及细思了。   她闭上眼,手中的长鞭再度落下。   “啪!”   “啪!”   “啪!”   ……   一声又一声,清脆的鞭响响彻了永安宫,随着那鞭响,一道又一道血痕在少年背上绽开,那里原本还有几道红色的抓痕,仿佛小猫爪子抓出来的一般,看得出来抓的人用了力,原本很是显眼夺目,然而,那鞭痕一道道显现,很快便将抓痕全部覆盖。   一鞭,两鞭,三鞭……   甄珠在心里默数着,一段仿佛极其短暂又极度漫长的时间后,终于——第十鞭。   “啪!”   鲜血溢出来,却依旧不能形成分明的鞭痕,因为已经那肌肤上已经布满了渗出的血,一层叠着一层,都只是微小的血珠,并未形成水流从背脊往下流,只像是一笔笔画上的红色颜料,多次涂抹晕染后,便形成了极深的颜色,那颜色沾染到鞭子上,将乌黑的鞭身也浸透了鲜血,然而,暗沉的颜色,与鞭子本身的颜色如出一辙。   干涸过后,就会变成乌黑了吧。   甄珠低下头,看着手中的鞭子。   鞭身那乌黑的色泽,分明就是无数鲜血累积的结果。   “啪啪。”   清脆的拍掌声,伴随着太后赞许的笑声:“没错,就是这样。看,他现在不敢瞪你,不敢吼你,更无法伤害到你了。”   少年瘫软在地上,身体微微抽动着,仿佛一条苟延残喘的狗,只有那抽动的身体证明他还存活着。   这个样子,自然再也无法伤害到任何人。   明明是被伤害的人啊。   甄珠握紧手中的鞭子,心底漫出一股悲凉。   这一次,她终于看清了少年的口型。   这一次,他只说了两个字:   “打我。”   ——   “听说之前这宫里有内侍对你不敬,我会让人好好惩戒他们的。”   “还有方才那几个出言不逊的,你也不用担心。”   太后轻轻抚摸着甄珠的头,面带微笑地说着。   她与甄珠挨着坐着,又这般动作表情,看起来就像与她关系极好的姐妹一般,而话里的意思,更是维护宠爱之极。   伴随着她的话声落下,最初闯进来的几个内侍猛然白了脸色,旋即,还未来得及求饶,便被人拖了下去,而室内几个原永安宫的太监,也一脸死灰起来。   太后恍然不觉身后发生的事。   “对了,还有个东西要给你。”她拍了拍手。   身后一个太监走上前,手里捧着一个盒子。   太后接过盒子,将它放在了甄珠手上。   “加上这个,他就再也伤害不到你了。”她微笑着,用眼神鼓励甄珠打开它。   甄珠沉默而又顺从地打开。   盒子里,一条崭新的铁链静静地躺着。   很细的铁链,还没小指一般粗,却精巧至极,环与环之间嵌刻着各色花纹,甚至还镶着细小的宝石,熠熠生辉着,使得这链子漂亮地像一件艺术品。   然而,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这是一条狗链的事实。   太后捡起盒中的链子,放到甄珠手中,“给他戴上。”她说道,眼里带着笑意。   指向仍旧瘫软在地上的少年:“记住,这不是你需要伺候的男人。”   “而是——你的宠物。” 第86章 黑暗里相拥   “他是你的宠物,不要对他好。”   最后,太后这样对甄珠说道,也是对永安宫的所有人说道。   那一刹那,甄珠明白了太后的意思。   也明白了狗儿的意思。   ——   太后离开后,终于有太医前来为“狗儿”诊治。   甄珠便看着他看也没看“狗儿”的伤势,熟练无比地拿出一剂药膏,为“狗儿”敷在背上,便提起药箱准备告辞。   甄珠拦下他。   “太医,不需要再看看么?”   雪发长眉垂垂老矣的太医抬起眼皮子,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不必担心,这活儿老朽做惯了,不过是些皮肉伤,顶多十来天便好。”   甄珠双唇紧抿,眼前闪过那一片血红的背脊。   太医叹了口气,又解释了一句道:“姑娘,那鞭子也就是打着疼,留不下什么痕迹的,不信您过十天再看,保准没半点伤疤。”   他笑笑,似是为了宽甄珠的心:“每个月都来这么一次,老朽就是闭着眼睛,也不会出半点儿差错,况且,姑娘您手劲儿轻,这次的伤也就轻多了。您且放宽心,最近几天,只要注意别沾水,别的——都没事儿的。”   说着,他还朝甄珠挤了挤眼睛,里头俨然带着些“你知我知”的隐秘意味。   甄珠木着脸,挪开了身体。   太医告辞而去,离开的步伐缓慢而悠闲。   甄珠立在原地。   华丽宽阔的大床上,狗儿缩成了一团,涂满药膏的背部裸露在空气中,颜色是与身体其他部位截然不同的污黑,他的脖颈之上,一条华丽精巧仿佛艺术品的铁链缠绕着,一头连着他的脖子,一头锁在了墙角。   链子的钥匙,在甄珠手里。   ——   很快,永安宫的宫侍几乎被换了一遍。   原本那些怠慢甄珠的宫女太监,已经全部不知所踪,新来的宫侍便如在冷泉宫时一样,唯甄珠之命是从,除了不能出永安宫,在永安宫这个小小天地里,她俨然就是这里的女王。   只不过,她这个“女王”的权限,小地可笑又可怜。   她可以要求宫侍为她做任何事——除了踏出永安宫。   她可以对“狗儿”做任何事——除了对他好。   “养宠物啊,就不能对他太好。”那天离去时,太后微笑着对她道,“打一棒给个甜枣儿,它才会记得你的好,要是一直给甜枣儿,那——喂出来的,可就是个白眼儿狼了。”   她将那铁链和鞭子郑重地交给甄珠,又看着甄珠亲手将铁链给“狗儿”戴上,将铁链的另一端锁在床脚。   铁链锁好,狗儿便在床脚瑟缩着,真的像条被打了的狗一样,匍匐着,头颅向着两人的方向垂下。   太后亲昵地牵着甄珠的手,居高临下地指着他,教导甄珠平时应该怎样喂养狗儿这只“宠物”。   比如,不能让他与主人同食,因为他习惯了像狗一样进食,他有专用的狗盘。   比如,不要试图改变他,让他学习像人一样直立行走,因为那都将是徒劳的。   比如,只要他不听话,就拿鞭子抽他,放心抽,那鞭子只会让他疼,要不了他的命,也损害不了他美丽的身体,所以,不必舍不得。   ……   甄珠的记忆很好,所以她记得太后说的每一个字。   虽然就算她不记得,宫侍也会时刻提醒她记得。   那天之后,狗儿背上的伤果然很快便好了,那些药膏和伤疤逐渐褪去,血迹淋漓的背脊重新恢复了光洁,新生的粉色皮肤婴儿般娇嫩,再过一段时间,便又长成与其他部位皮肤相同的颜色,完全看不出曾经遭过毒打的痕迹。   太医说得没错,那鞭子打人很疼,却不容易在人身上留下痕迹,甚至抽出的血痕很快就能消失,于是,哪怕年复一年月复一月地被毒打着,美丽的身体依旧美丽如昔。   但是,当它恢复美丽时,就是需要重新染上伤痕时。   “啪!”   甄珠熟练地甩动着鞭子,在少年身上恢复正常的背脊上再度抽出一道血痕。   “狗儿,你弄脏我的衣裳了。”她皱着眉,指着自己衣襟上的一点油渍。   那是她将装了食物的狗盆端给他,他迫不及待低头开吃时,不小心溅到她身上的。   血痕绽开后,少年发出“呜”地一声痛呼,停止了进食,旋即,四肢着地地爬到甄珠身前,试探着望了她一眼,见她没有反应,便大着胆子,伸出舌头,舔上她沾上油渍的衣襟,试图将那块油渍舔去。   然而,他刚刚还在进食,舌头上都还有油渍,因此自然是衣襟上的油渍自然舔不掉,甚至他一舔,脏污的衣襟范围更大了。   “大胆,竟然又弄脏了大人的衣裳!”一个宫侍在旁说道。   甄珠点头:“是啊,不乖的狗儿……”   她扬起手。   “啪!”   又一道鞭影落在少年身上,少年不躲不避,仰着脸,对她露出讨好的表情。   宫侍在一旁欣慰地夸赞道:“大人,他已经完全被您驯服了呢。看来太后的话您都有好好记得呢。”   甄珠笑:“当然,太后娘娘传授的经验很有用。”   四十九。   她在心中轻轻吐出这个数字。   她已经打了“狗儿”整整四十九鞭。   伴随着鞭数的一次次增加,“狗儿”对她的态度,便从一开始的还有些顽劣不驯,一步步到如今的完全驯服。   一次完美的驯服体验。   甄珠笑过,目光不经意似地看向少年的脸,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错,旋即又分开。   两人继续吃着饭,只不过甄珠坐着,用杯盘竹筷吃,少年趴着,用狗盆吃。   吃过饭后,甄珠拿出画具画画,被解开了锁链的狗儿在花园里奔跑——自然,是四肢着地,一会儿扑蝶,一会儿捞鱼,还时不时就想往狗洞钻。   宫侍们在他后面看着,只要他不出去,便不怎么管他。   但兴致来了,便跟在他后面跑,拿长长的竹竿追赶敲打他,逼地他不得不加速往前跑,好躲开他们的戏弄。   甄珠低头画着画,思绪却开始飘远。   还在柳树胡同住时,经常有调皮的小孩子拖着长竹竿从巷子里经过,竹竿与石板摩擦,发出刺耳的“沙沙”声。   他们用竹竿偷打别人家的枣儿,为此还被阿朗捉弄过。当然,没有枣子可打时,他们最常玩的游戏,便是拖着竹竿,随便在街上逮着一条狗便开始在后边追,追地那狗无处可逃,气喘吁吁,他们便像打赢了胜仗一般,开心地笑起来。   当然,狗也不是任由他们戏弄的。   有的狗有凶性,被他们逼到极点,便开始发狠,发出低沉的、“赫赫”的恐吓声,甚至反咬那些小孩儿。   有小孩儿因为被狗咬而死掉了。   自那之后,甄珠便再没见过有小孩儿那样玩儿了。   眼前这一幕,却奇异地与过去重叠。   只不过,狗尚且能恐吓,能反咬,但那个少年,却只能一次又一次被追赶到墙角。   甄珠抬头看了一眼,便低头作画,充耳不闻。   直到抬头看到那四肢着地奔跑的少年又一次被逼到墙角,额头上有细密的汗珠流下,口鼻间也有粗气喘出,她才叫了一声:“狗儿,来。”   少年立即听话的跑到她跟前,安静地伏在地上,双手向前。   甄珠换了一张新画纸。   “趴在那里,我给你画像。 ”   追赶少年的太监们对望了一眼,没有动。   于是,少年便趴在了廊下,沐浴在阳光下,身体像狗一样蜷缩着,而神情——俨然已经困倦地睡了过去。宫侍们在一旁看着,因为甄珠在画画,倒不敢说什么话,一切都是安静的。   这样的场景,就好像甄珠第一次正式见到他时一样。   一切都没有改变,除了多了一个她,一个跟太监宫女一样,统治压迫着他的她。   甄珠垂眸,抬腕,落笔。   暮色下沉时,甄珠收起画具,和只画了远处风景的画纸,唤道:“狗儿,走,吃饭了。”   沉睡中的狗儿立时便清醒过来,四肢着地跟在她身后,朝着饭厅走去。   接下来,便是如出一辙的用餐时间,一人一“狗”截然不同的用餐模式,却早已经被所有人习惯。   直到夜色落幕,甄珠牵着铁链,将狗儿“牵”回卧室。   “你们出去。”甄珠冷脸皱着眉对宫侍们说道。   领头的宫侍抬头,低声问了下:“画师大人,请问今儿要让狗儿……”他谨慎地挑选着词,“侍寝么?”   甄珠抬眼:“不然?不行?”   宫侍忙低头:“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说罢,宫侍们对望了一眼,很快便全部退下。   那日,撞见甄画师与狗儿交欢场面的几个太监,如今已经早已不知所踪了,或许尸骨已经被野狗啃咬干净。   所以,虽然有着监视的责任,但此时,没有人敢继续留在室内。   终于只剩下两个人。   暧昧模糊的烛火光晕中,彼此的面容都有些失真,甄珠脱了衣裳上了床,少年便也四肢着地地爬过来,爬到床下的榻上,身体蜷缩成一团。   那矮榻是连着床的,小小的一张,只能勉强容下成年人的身躯,一般是给丫鬟小厮睡,好方便照顾主人夜里起夜的。只是甄珠向来不喜欢事事都被人“伺候”,因此无论是在洛城的家,还是在金谷园、太师府,乃至后来入宫,无论她睡哪张床,那矮榻上都未睡过什么人。   直到现在。   宠物自然不能跟主人同床。   甄珠突然探出身,吹熄了室内唯一的光源。   她伸出手,向下面的矮榻摸索着,直到摸索到少年的手,才握住它,将它往上拉。   少年顿了一下,随即顺从地被她拉了上去。   黑暗中,两人隔着衣物拥抱在了一起。   夜色完全黑透,漆黑的室内有虫唱悄悄响起。   “对不起。”甄珠低声在少年耳边说道,声音低地近似于无。   半晌,少年有些怪异地,仿佛许久没有说过话的嗓音轻轻地在她耳边响起。   “没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已经说过一次了,但还是再说一次吧。   我没有写偏,目前剧情还在按大纲走,如果有姑娘觉得写崩了偏离前面了,那可能是因为你们对这篇文有了错误的期待,因为你们把这篇文当作欢快嫖文看了,但我一开始就强调,不要把这篇文当嫖文看,因为它真的狗血,很狗血,非常狗血……目前泼出来的还不到全部的十分之一呢。狗血的意思之一,就是蛇精病满地走,比如太后→_→   (不过其实我觉得还好啊啊,只是抽鞭子而已,跟吕雉比很小儿科了啊啊!)   涉及到具体情节,主要我也想写女主跟各个男配的不同相处模式吧,跟狗子,大致就是“患难时期的艰难感情(还不算爱情啦)”这种模式啦,所以压抑是会有的,不然怎么叫艰难呢。   还有姑娘说文不对题,说这文哪里玛丽苏哪里甜了,玛丽苏的话,有名有姓的男人都喜欢女主还不够苏嘛?反正我觉得……超级苏的。甜的话,可能定义不一样吧……我觉得整体还挺甜的,小虐大甜嘛。(关键由于上榜原因我也改不了标签啊啊啊郁闷)   嗯,大致就这么多,对这段感觉不适的姑娘可以攒文,过些天再看,或者实在受不了的话,就弃文吧,毕竟看文就是为了高兴的,看的不高兴就别逼自己了(只是请弃文不要再告诉我了虽然知道肯定有人弃文但我真的玻璃心不想亲眼看到)   还有兴趣看下去的姑娘,咱们继续。 第87章 高琰   很轻微的声音,若非四周太过安静,若非甄珠脑中一直清醒,她几乎要以为那声“没关系”只是她的幻觉。   但她十分清楚,那不是幻觉。   甄珠睁大眼,看着对面与自己相拥的人。   然而,漆黑的床帏内,她完全看不到对方的脸,更遑论对方的表情。   她迟疑地伸出手,缓缓摸上他的脸。   手掌落在他脸上的瞬间,他瑟缩了一下,但没有后退。   甄珠仔细地将他脸上的轮廓抚摸了一遍,少年细细地喘息着,温热的鼻息在她掌心缭绕,有点点麻痒。   描绘完他的轮廓,甄珠将唇凑到他耳边,用近乎呢喃的声音问:“……为什么?”   这话问的范围太大,而她想问的,也的确太多,以致不知如何说起,最后只化作这一句“为什么”。   为什么装疯卖傻,为什么被太后如此对待,为什么——要向她暴露自己装傻的事?不会害怕她向太后告密么?毕竟,太后的本意,就是让他们对立。   黑暗里,少年久久没有作声,良久之后,他圈着她腰的双臂突然收紧,力道之大,几乎让甄珠生出腰要被他折断的错觉。   甄珠没有反抗。   因为她没有感觉到他的恶意,反而只感觉到,一种努力抓住手中物,害怕它被人抢走的心情,太过重视,所以用尽所有力气紧紧地攥着,就是这种心情。   “你……是我的?”   突然,少年干涩的声音在空气中响起,似乎在疑问。   甄珠一愣。   “他们……说,你……是我的。”他的头颅在她颈间微微拱了拱,变成与她面对面的姿势,红润柔软的唇就放在她的额头,声音便从头顶泻下,像一条小虫,钻进她的耳朵里。   甄珠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而少年已经继续自己说下去。   “你,是我的。”   他这样说道。   没有磕绊,没有疑问,连干涩的声音都变得润滑流畅一般,明明白白是一句确定无比的肯定句。   这是在回答他自己方才的疑问,也是在回答甄珠的疑问。   说罢,他将头颅下移,双唇便也从甄珠的额头一路滑到眼角、鼻尖、脸颊,最后到她的双唇,然后轻柔地吻了上去。   四片唇瓣相触,彼此濡湿着彼此,彼此温暖着彼此,亲近,却又奇异地未带一丝情色的意味,而是单纯地表达着亲昵。   于是,甄珠忽然便有些明白了他的意思。   因为他将她看作属于他的——不管是甄珠的作为,还是宫侍们的话让他造成了这样的认知,总之,他有了这个概念,所以向她释放了信任,而她没有辜负他的信任,而是按照他的步骤走了下去。   所以现在,他终于确认,她是他的,是能够被划入信任范围的。   甄珠眨了眨眼,长长的睫羽刷过他近在咫尺的脸庞,于是,他的亲吻便停顿了一下,旋即,他伸出手,像方才甄珠对他做的一样,一点点地摸过她的轮廓,在摸到那纤长的睫羽后,他亲上了那里。   他张口,喉咙里先是发出一丝干涩的气音,旋即才不熟练地说出两个字。   “高、琰。”   同时,另一只手在甄珠的掌心轻轻比划着。   甄珠愣了一下,才明白他是在告诉她自己的名字,而在她掌心比划的那个字,便是“琰”。   琰,美玉也。   甄珠握住了他的手。   “甄珠。”她对他轻声说道,“甄别的甄,珠玉的珠。”   虽然看不到对方的表情,但甄珠莫名觉得,他笑了。   然后,他再度吻上她的唇,只是这次,却再不是纯洁无暇的表示亲昵,而是带上了成年人的欲望。   他翻身,将甄珠压在了身下。   甄珠猝不及防,只能在被亲吻的间隙艰难地咕哝:“泥……背沙油山。”   黑暗里,传来少年带着笑声的回答。   “没关系。”   ——   翌日起床,一切如昨。   甄珠依旧扮演着合格的统治者和驯服者,真的将少年当作一条狗般玩弄着,甚至待他背上的伤好后,便很快又在上面添上了新的伤痕。   而少年也表现地对她越发温顺。   “已经完全被您驯服了呢。”宫侍恭维地对甄珠笑道。   甄珠笑笑,没有说话。   然而,只有她和少年知道,一切跟以前不一样了。   白日里,两人是这座宫殿的主人和宠物,夜里,两人互相拥抱着取暖,偶尔小声说一些话,大部分时间,则是用身体确认彼此,每次都像最后一次那样用力地欢爱。   他们像是彼此为对方保守着秘密的小动物,在白天演着戏,只有在夜里才能卸下伪装,也只有在夜里,才能毫不顾忌地释放身体的欲望,因为这是他们唯一能够毫无顾忌地做的事。   这样,日子不紧不慢地过着,一转眼,太后已经将近三个月都没有来永安宫了。   皇宫恍如一座巨大的牢笼,而永安宫,更是这座牢笼里隔绝于外的孤岛,太后不来的日子,这座孤岛便是完全封闭的,得不到半点外界的信息。   被这样囚禁着,甄珠反而有些希望太后能常来,哪怕每次她的到来都会让甄珠感觉到不适,但死水一般的日子里,甄珠渴望一切变化,所以当发现太后已经很久没来了之后,甄珠反倒又开始盼望她来。   同时,她也试图从这不太寻常的变化中查找一些蛛丝马迹。   毕竟,以前的太后可是至少每月来一次永安宫的,没道理她来了之后,反而便再也不来。   所以,是真的将她和高琰完全抛到脑后,还是——发生了什么变故?   甄珠揣测着,辗转向宫侍打探着,却完全没有得到什么让人意外的消息。   在宫侍口中,如今海晏河清百姓安康,朝里朝外一派祥和,陛下在太后的辅佐下日益长进,朝中文有崔丞相,武有计太师,他们仿如帝国的两支擎天柱石,支撑着皇朝的强盛繁荣。   简直是百年难遇的太平盛世。   甄珠无从辨别真假,见宫外的事打听不出来,只得转而打听宫里的八卦。   而显然,对于后宫里的八卦,宫侍们对甄珠便没什么戒心,好歹还给她说了些实在的东西,比如皇帝陛下小小年纪心性颇佳,不沉迷女色,对后宫诸美人雨露均沾,并未格外宠爱哪位美人,因此引得众美人绞尽脑汁使尽手段地想吸引陛下注意,于是美人们那些明争暗斗,便成了宫侍们的谈资笑料,成为甄珠仅有的能打探到的消息。   甄珠对美人们的争斗不感兴趣,只是从这些八卦中,倒也得出一个结论:目前还未有一位美人成功怀上皇嗣。   难道太后事在为此忧愁,以致连找她画像和折磨高琰的心情都没有了么?   甄珠揣测着,但却完全不能确定,事实上,太后在她心中的定位很模糊。   初见时,她勤政勤勉,端庄严肃,后来,却又做出种种让甄珠觉得她神经不正常的事,直到如今,太后在她心里的印象仍旧是模糊的。   她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她啊……是个非常、非常、非常聪明的人。” 欢愉过后,少年紧紧拥着她,在她耳边轻声说着。   “我的母妃,是同太后一同入宫的美人……”   “在我七岁时便去世了,我记不太清她的模样了,这永安宫,就是她当时的寝殿。”   “……父皇很疼爱我,当时按规矩,应该将我分到别的妃子膝下抚养,但我怎么都不肯,就任由我仍旧留在永安宫。“   “父皇有过好几个儿子,我记得,我总共有过两个哥哥,三个弟弟。”   甄珠正握着少年手指把玩的手突然一震。   少年笑了。   “后来,你也知道吧,除了现在坐在皇位上的那个,我其他的四个兄弟,都死了。”   “本来,我也该死了。”   “九岁的时候,我差一点就死了,但最后,我没有死,母妃留下来的狗却死了。”   “然后,我就疯了。”   “变成了‘狗儿’。”   ……   甄珠没有说话,只是握紧了少年如玉的手指。   少年还在絮絮地说着。   “其实,我也很聪明的。”他像是自夸,又像是自嘲似地说了一句。   “装疯的不止我一个,我记得,我的二哥,就曾经装过傻,但是后来——他就真傻了。就因为太傻,大冷天跳进湖里跑了一宿,救上来没过两天,就死了。”   “因为他没有我装地好。”   “因为他只是不说话,傻笑,这样反而更让人厌烦,但是——装成狗的话,却会让太后看了高兴——啊,那时候她还是淑妃。淑妃高兴了,就觉得留下我还挺有趣的,而且,除了她的儿子,父皇的所有其他儿子都死了的话,也太显眼了。”   甄珠蹙眉,轻声道:“可即便这样……只有她的儿子完好无损地活下来,朝臣和先皇也会怀疑吧?”   高琰轻笑一声,摸了摸她的头。   “当然不是完好无损。”他说道。“我十三岁时,七弟——也就是当今皇上,他那时五岁,正得父皇宠爱,却被人毒害,险些丧命。”   甄珠睁大了眼睛。   “父皇震怒,下令彻查后,发现是皇后——也就是大皇子生母搞的鬼。甚至之前我几位哥哥弟弟出事,也都是出自皇后的手段。”   “据说是因为大皇兄驽钝不堪,父皇又迟迟未立太子,皇后才生出斩除其他皇子的心思。”   “于是,大皇子母子被幽禁,不久,皇后被秘密处死。”   “又过了两年,父皇驾崩了,这两年里,他没有再能生下儿子,所以——唯一不疯不傻又无罪过的七弟,就顺理成章地登上了皇位。”   他叹了一口气。   “七弟登基第一年,被幽禁的大哥就‘抑郁’而终了。”   “之后,我就‘疯’地更厉害了。“他低头,在甄珠颈间磨蹭着,”不仅学狗叫,还‘控制不住’地发疯咬人。”   他忽然张开口,在甄珠颈间雪白的嫩肉上轻轻地咬了一口,不疼,却让甄珠再次感觉到他那排细密如贝齿的尖牙。   “而且,讨厌任何人接近,就算有人对我好,也完全得不到任何回应。”他的牙齿依旧在甄珠颈间摩挲。“所以,永安宫的太监都讨厌我,我知道,他们私底下叫我白眼狼。因为,再怎么对我好,我也不会对他们有一丝回应,甚至反而会更凶恶地对待他们。“   “因为,一旦我喜欢谁,谁就会死掉啊……”   甄珠身体忽地一震。   “那天——”   那天,明明正常的欢爱,他却非要在她肩头咬上牙印,明明早上起来上一刻还好好的,下一刻他却突然发疯地强迫她。   还有她没猜出的那个口型——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蹭了蹭甄珠的脸颊。   “对不起。”他轻轻地重复着那天未发出声的话。   他低头,舔舐着甄珠肩头上已经愈合,只留下淡淡印记的伤口,最后用一句话作为今晚悄悄话的终结。   “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活到现在。” 第88章 两人独处   暖风和煦,赤日高悬,永安宫四处明晃晃一片,太监宫女都已在各自的位置当值,主殿门前,几个太监百无聊赖地守着殿门,不一会儿,便团团坐在廊下,玩儿起了叶子牌。   掌事宫女走到殿前,一见这景象,顿时娇叱:“你们做什么呢!”   一听到训斥,太监们忙吓得扔了牌,然看见是掌事宫女,那紧张便又消散了,笑嘻嘻地朝掌事宫女讨饶求情。   一个说道:“姐姐,咱们也就随便玩几把,平日也不玩这个地。”   另一个又讨好地说道:“左右没什么事,甄画师又不让咱们进屋。”   掌事宫女皱了眉,也没再跟太监们计较,毕竟这永安宫形同冷宫,被打发到这儿的基本都是混日子的,也都懒散惯了,想要太监们多勤快多兢兢业业,那是很艰难的。   遂也不再计较,只指着殿内,低声问道:“今儿……又没起呢?”   太监们忙点头,朝殿里挤眉弄眼,“姐姐您听!”   宫女依言侧耳倾听,不一会儿,便听得大殿里头隐约有愉悦到极致的声音传来,她一愣,随即反应过来,顿时就羞红了脸。   一个太监朝她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低声道:“姐姐,我看咱们这位画师大人,是彻底沉迷美色了呀。最近这些日子,日日跟那狗崽子待在屋子里颠鸾倒凤,奴婢们倒想勤快点儿伺候他们,可甄画师不叫奴婢们近身呀,太后吩咐了,只要不过分,别的都叫奴婢们随甄画师的意,奴婢们也不敢违背。这不,奴婢们闲地都快长毛了,这才偶尔打打小牌,实则一点儿没耽误正事儿,姐姐您可要明鉴呀。”   其他太监立即附和着,证实着那太监的话。   掌事宫女一指头摁在那太监头上,笑骂道:“就你长了张好嘴!”   太监连忙抱着头哎呦哎呦地装怪讨饶。   掌事宫女又趴在格窗上听了会儿。   直听到里头似乎正收了云雨,才直起身来,叮嘱殿前的太监们道:“虽说不让近前伺候,可你们也不能懈怠了。”   “近日太后无暇分身,这里就有些顾不上,可万一出了什么事儿,咱们一整个永安宫的奴婢,可都吃不了兜着走!”   太监们连忙点头。   只是,待那掌事宫女走了,太监们顿时又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一个疯子,一个女人,能出什么事儿呀!”   说罢,便又兴致勃勃地打起了叶子牌。   至于殿里那对鸳鸯,既然不叫他们进去伺候,他们自然也乐得轻松,傻子才上赶着找活儿干呢!   然而,此时的主殿内,情形却与外头太监们想象的不大相同。   甄珠与狗儿坐在床上,衣衫也有些凌乱,然而眼神却都十分清明,没有半点纵欲的痕迹。   甄珠笑眯眯地,手滑过少年的脊柱,在少年耳边道:“对,就像刚刚那样——再叫一声。”   狗儿瞥了她一眼,潋滟的眼里含着波光,旋即朱唇轻启,一道销魂蚀骨般的压抑呻吟自喉间逸出,顺着格窗飘飘荡荡地,隐隐约约飘到殿外太监们的耳朵里。   甄珠听得赞叹不已,顿觉他若生在现代,一定是个绝好的配音演员,这拟音能力,比她听过的某些工口抓马也不差什么了,甚至因为声音主人的绝色容貌,这声音便显得更加撩人心弦。   甄珠正这般漫无边际地想着,忽听耳边有人轻声道:“——该你了。”   抬眼,就看到少年潋滟的眉眼笑盈盈地看着她。   甄珠顿时脸一垮。   半晌,喉咙里才发出一声娇吟。   这娇吟有气无力,相比少年猫儿撒娇似的呻吟,她就是彻彻底底的一只病猫。   于是,吟声刚落,她便立马捂住了脸。   狗儿低头捂嘴笑她。   甄珠立马放开捂住脸的手,转而扯着他的脸:“不许笑!”   虽然她才是教导他知晓情事的人,明明情动时也会自然而然地发出呻吟,但是明明没有情动却要装作动情,这种事,她却意外地还没少年有天赋。或者说,在所有明知虚假却还要作伪的事情上,她都是很没有天赋的。   于是,每次装呻/吟,对她来说都是一次折磨,有时甚至要少年动手撩拨她,只是那样一来,撩拨之后假戏往往也就成了真,宝贵的时间又要浪费在床榻上。   在这个囚牢一般的宫室里,他们有无数的时间来欢爱,却极少有时间清净地相处。   所以,当身体的亲近已经无法满足时,他们反而更渴求起心灵的靠近。   闹了一会儿,少年总算收敛了笑,两人终于又把一场“激情戏”演完。   听着外头太监们又兴致勃勃地打起了牌,两人对望一眼,露出心照不宣的狡黠目光。   在太监宫女面前,两人仍旧完美扮演着主人与宠物的角色,然而,时时刻刻的扮演让人疲累不堪,尤其在深夜里无数次坦白与亲密后,白日里的扮演就显得更加艰难。   久而久之,甄珠便想出了这个办法。   既然必须在外人面前扮演,那就减少与外人相处的时间。   纵/欲,则是个好借口。   接下来,便是一段难得的清净时光。   甄珠倚在狗儿怀里,手中拿着一本书,两人一起翻看着。   书是问宫侍要来的,之前在冷泉宫时,甄珠也时常看书解闷,因此她这要求也没有被拒绝,只不过因为她之前喜好看的都是杂书,因此这次送来的便也大多都是杂书。   甄珠手里拿的,却是那些杂书中唯一一部正经些的古人经卷,满眼的之乎者也,远不如杂书通俗易懂,古文功底一般的甄珠只看了两行便两眼发晕。   相比较起来,倒是狗儿接受度良好,他看得入神,速度也快,甄珠翻页翻地慢了,他还催促她,甚或用大掌抱着她的手,耍赖地强行翻页。   甄珠便不得不感叹。   狗儿真正接受过教育的时间只有几年而已,到了九岁那年“疯掉“,就再也没有正式学习过,虽然永安宫里也有一些书,他却并不能明目张胆地看,甚至”发疯“时还故意毁掉了许多书。   到现在,除了甄珠问宫侍要来的书,永安宫已经完全没有完好的书籍甚至纸张了。   狗儿便在这样缺乏教育的环境里,度过了数年的时光。   然而,即便如此,他底子打得好,字大部分都还认得不说,甚至能比甄珠更好地理解书上的意思,只是有些拿不准的,才要跟甄珠互相印证。   所以他喜欢跟她一起看书,两个都算半桶水的家伙,一起沉浸在书里的世界,共同探讨不理解的地方,倒也都觉得有趣。   但杂书也就罢了,这种正经的书,一向不是甄珠的兴趣,因此勉强啃了几页,便再也看不下去。   她索性将书塞到少年手里,道:“你看书,我画画。”   说罢,便跳下床铺,翻出画具,看着仍旧半躺在床上看书的狗儿,脸上便不由露出笑,不一会儿,便在纸上画出少年的身影。   少年只穿着松垮的里衣,如瀑的青丝未扎未束,径直地垂在腰臀间,更勾勒出腰臀处动人的曲线,加上那松垮的衣领间若隐若现的暧昧痕迹,和少年艳若桃李的面容,若入了画,不需多加旁的润色和暗示,便是一副再艳丽旖旎不过的美人图。   然而,少年偏偏执着书卷,低头安静认真地看着书,眼眸清澈坦荡,没有半点绮思,反而清雅端庄无比,仿若佛前圣子,有种不容玷污的圣洁气息,这般气质混合着他艳丽的躯壳,便形成了一种巨大反差之下的奇异魅力。   淫/荡又圣洁,放纵又克制,仿佛装疯的面具,与面具后的真实。   甄珠打量了一会儿,落在纸上的,却只有表象的那一面。   画上的少年衣衫半敞,明眸望着画外人,浑如春雨后的花蕾,冶艳淫靡,动人心魄,却全然没一丝沉静端庄,手里所执书卷也不见踪影。   甄珠画完,便将画纸一把卷起,扔进了书桌旁的画缸里,恹恹地又爬到床上。   少年却问道:“怎么扔了?”   甄珠撇撇嘴:“画得不好。”   少年却倏地跳下床铺,抽出那刚刚被甄珠弃若敝屣的画。   画卷展开,看着画上那眉眼无一处不与他神似,却仿佛欲望化身般的少年,他轻笑了一声。   他又爬回床上,揽过甄珠,将画在她眼前展开,“哪里不好了?画地很好,我从没见过这样逼真的画像呢,怪不得太后要召你进宫。”   甄珠轻轻叹了口气。   画得好与不好,没有人比她自己更清楚。   眉眼纵然再逼真,神情气韵未抓住,也算不得什么好画,就比如她画的这一幅,然而,这却又偏偏不是她能决定的。   她能画的,也只有这样的画像了。   若真将少年认真读书的模样画进去,才是给自己找麻烦呢。   所以,她只能画他的躯体,画他妖冶放纵的模样,却不能画他皮囊之下的那颗灵魂。   多可笑啊,连画画都怕泄露出什么。   她抬头,亲了亲少年的眉眼,仿佛在致歉。   少年任她亲吻着,旋即回以同样的亲吻,口中呢喃着:“没关系,这样的我也是我。”   甄珠笑笑,抓起被少年扔到一边的书,笑道:“嗯,还是看书吧!”   少年看着她的眼眸,片刻,点了点头,旋即再度将她揽进怀里,两人翻看着同一本书。   少年在她耳边带着些愉悦地道:“你哪里不懂,我跟你讲,方才我都看过一遍了……”   说罢,便为她讲解起来。   外面日光正炽,太监们打叶子牌的声音时远时近,甄珠倚在少年怀里,听着他徐缓而低沉的声音,眼前书上那一行行枯燥难懂的字,仿佛随着少年的声音跳跃飞舞起来,她不禁眯了眯眼,将身体往少年怀抱更深处沉去。   良久,察觉到怀中人细微绵长的呼吸声,少年的话声落下,低头,便看到女人已经闭上的双眼,白皙红润的脸庞沉静而宁谧。   他轻轻地放下手里的书,轻轻挪动了下身体,让女人睡得更舒服一些。   浅淡的天光透过床帏洒落,少年低下头,在女人的额头轻轻吻下。   ***   之后,甄珠便再也没有为狗儿画过像,而那一幅,不出所料地也被太监宫女检查过,然后又装作无事般地放回了原处。   除了偶尔画画景物,甄珠的大部分时间,便是待在屋里,与狗儿一起看书。   狗儿也知道她不再画人像的原因,因此对她的改变也从未过问过,只是那唯一一幅他的画像,却被他小心收了起来。   “那幅画,画得很好。”床帏间动情时,他拥着甄珠,双眸灿灿地说道,冶艳的模样如那画上的模样如出一辙。   甄珠心里叹气,在他胸膛前画着圈。   面上却含着笑,似是自得地道:“那当然,我可是鼎鼎有名的天下第一春宫画师啊。”   少年瞪大了眼眸。   甄珠弯了弯嘴角:“怎么,很惊讶吗?”   “我啊,在被太后征召入宫前,就是以画春宫图为生的呢。”   她微笑着,第一次对少年说起入宫前自己的事情来。 第89章 报应   甄珠望着窗外,想起往事,道:“……那时候我刚到洛城,举目无亲,身上的银子也快花光了,琢磨了许久,不知道要做什么营生赚钱……最后发现,同等的画工,春宫图价格要高出普通画作的一倍还多,于是便开始画春宫。”   “多亏了一位……方老板,当然,主要也是我画地的确好。”她丝毫不惭愧地,笑眯眯地道,“总之,作为一个春宫画师,我的名头越来越大,据说甚至还得了个天下第一春宫画师的名头。”   狗儿看着她,目光有些怔然。   他虽然久困深宫,但也不会不知道春宫图是什么意思,而甄珠方才说的那段话又是什么意思。   一个举目无亲、以画春宫图为生的女子,能是什么来历呢?   就算是寡妇,也有夫家亲眷吧。   然而他只是略微思索了下,很快便摇了摇头,不再细想。   不论她什么来历,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现在,她是他的。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忽略那些东西,真诚地夸了甄珠一句:“很厉害。”   甄珠捂脸,佯装出害羞的样子,装模做样谦虚地说了句“哪里哪里”,脸上却没一点不好意思。   吹完自己,甄珠继续说起在洛城当春宫画师的事,说着说着,便不由轻笑起来。   说起来,那是穿越以后最轻松最快乐的一段日子啊。   虽然要画画养家,但局面在向好的方向发展,虽然遭受了些风言风语和骚扰,但整体还是自由无拘束的。   她可以随意闲逛,静心感受,春花秋月,夏风冬雪,四季的变迁,市井的尘烟,一切都是鲜活生动又可触摸的。   真的,有些怀念。   甄珠渐渐地沉默了下来。   她抬头,目光望向重重高墙之外的漫漫碧空,那碧空之中,连鸟儿也不见一只,也不见云朵,一色的浅蓝仿佛一块静止不动的幕布,倒与阴冷森严的宫闱格外相称。   安静,又寂寞。   甄珠口中吐出几不可闻的叹息。   虽然现在有人相伴,好过在冷泉宫时一人独处,但,仍旧是困在笼中的鸟儿啊。不过是多了个伴儿,叫日子不那么难熬而已。   可终究不得展翅。   她的目光穿过空气,如同梦游一般,空落落地没有焦点,神思也不知道飘到了何处。   直到少年突然出声,打断了她的遐思。   “给我讲讲宫外的事吧,出生以来,我还从未出过宫呢。”   他看着她,面容沉静,目光温柔,仿佛没注意到她方才的走神,说起自己足可称可怜的经历,也未带半分自怜,语气平静的就像陈述天气一样。   甄珠的遐想被打断,看着少年愣了一下,才陡然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笑,便换来少年温柔鼓励的笑容。   甄珠陡然想起,这样困于深宫的生活,少年可是过了整整二十年。   于是,自个儿那点愁闷,便登时被盖过了。   自觉仿佛肩负了什么使命般,她依言绘声绘色地为少年讲起外面的世界。   京城的繁华,洛城的绮丽,市井烟火,尘外山川,春日惊动全城的赏花会,仲秋团圆热闹的花灯节,街头的百戏,堂倌的说书,巷口早晨热气腾腾的薄皮包子,酒楼夜宴琳琅满目的流水席……   甄珠去过洛城的几乎所有地方,也见识过无数的繁华与热闹,她喜欢观察,擅长发现生活中美好有趣之处,此时说起来,便活灵活现地,十分引人入胜。不一会儿,便叫狗儿听地入神。   见状,甄珠也不嫌累,反倒越讲越有兴致。脑海中那些鲜活的愉快记忆越发活跃,根本不用她特意翻找,便一个个跳出来,跳到唇间化作言语讲给少年听。   安静的宫殿内,只闻女子声音时高时低,如明珠滚落玉盘,奏成一曲欢快而愉悦的曲子,少年微微有些低沉的声音时而间杂其中,仿佛间隙的鼓点,串联着前后的乐章。   没有宫女太监打扰,甄珠不顾口干,一直说了很久很久。   狗儿坐在她身旁,安静地听她说着,偶尔应声,目光未离过她脸庞片刻。   她的眼眸灿亮如星,脸颊因兴奋而微微发红,是他从未见过的模样。   诚然,床笫之间,他曾无数次见过她兴奋地脸颊染红的模样,然而,那与现在截然不同。   就像吃饱饭后得到的愉悦满足,和看到一朵漂亮的花后得到的愉悦满足。   或许没有高下之分,甚至花也并非生活的必须,然而,吃饭所带来的愉悦,永远也无法代替一朵花带来的愉悦。   因为两种愉悦,一种作用于肉体,一种作用于灵魂。   看来,皇宫外的世界真的很精彩啊。   所以才让她如此念念不忘,如此……渴望重新回到那个世界。   ——   这样平静如水的日子又过了一个月。   困于永安宫的第四个月,太后终于又征召甄珠,且不是太后过来永安宫,而是将甄珠召到太后寝宫。   “汪!”传旨太监的注视之下,狗儿又恢复了趴在地上的姿势,在甄珠转身离去时,轻轻学狗叫了一声,暗地里却轻轻朝甄珠挤了挤眼。   早去早回。   他在这样说。   甄珠脸上神色未变,却轻轻朝后面摆了摆手,然后,便跟着太监离去了。   时隔几月再度来到太后寝宫,时令也从夏秋变成了暖春,甄珠对这座宫殿的感觉却依旧未变。   哪怕是阳春三月,这座宫殿依旧冰冷严肃地恍如数九寒冬,阳光再明媚,也照不亮融不化来往宫人脸上的凝冰。甄珠甚至感觉,如今的气氛倒似乎比她第一次来时更加紧张了。   来往的宫侍俱是神色匆匆,眉眼间不自觉地都带了些紧张和惶惶。   他们这样的神色,让甄珠不禁猜测,这宫殿的主人,最近可能心情不太好。   因为什么呢?   她在心底揣摩着,便跟在太监身后走进了敏学殿——即是第一次见太后的地方。   “你来了。”   穿过水精帘,低沉枯哑的女声在空气中响起,甄珠抬头,便看到太后坐在书案前的模样。   端庄肃立,唇角紧抿,一身暗青间秋缃色的宽大直筒衣裙将她映衬地更加老气呆板,半点不见五官的精致妩媚,就如初见时,她给甄珠的印象一般。   不,还是有些不同的。   甄珠目光扫过她因为瘦而突出的颧骨,发青的眼底,以及……鬓边几缕刺眼的银丝。   她比之前消瘦,脸色也变差了,而且,那银丝——甄珠记得,太后只有三十六七岁。   这样的年纪,怎么会生出白发?   甄珠心中一跳,目光又草草扫过周边,便发现室内除了她与太后便再无一人,太监宫女都退下了,周边一应摆设都与以前没什么不同,唯一不同的——或许便是太后身前书案上的奏折。   太后批阅后的奏折会翻面后背面朝上放置,未批阅的才正面朝上,以前,书案上正面朝上的奏折几乎从未高于半臂之长。   哪怕是在画像时,太后也总是在批阅奏折,因此奏折处理地很快,从不会有前一天的奏折拖延到第二天还未批完的情况发生,因此书案上的奏折总是大多数都批阅过的。   然而此时,书案上却堆满了没批的奏折,批过的只有寥寥几本。   而现在的时间——赫然已经是上午十一点多钟,一天马上快过去一半。   甄珠暗垂了眼眸   永安宫太监口中朝里朝外太平无事的说法,看来……有很大问题呢。   “坐吧。”太后指了指她旁边的绣凳,朝甄珠道,声音里没有一贯的威严冷肃,倒像只是个寻常的妇人一般。   甄珠疑惑:“可……民女要画像。”   那绣凳就在太后身前不到两米的距离,画架都摆不下。   太后摆了摆手,闭了眸道:“坐吧,今儿不画像。”   她声音低哑,赫然带了丝疲惫:“本宫……只是想找人说说话。”   甄珠不再推辞,坐在了绣凳上。   然而太后却又出起神来,目光直愣愣地看着前方,全然陷入自己的世界般,许久都未发一言。   甄珠便也沉默着不做声。   直到太后突然开口:“甄画师,在你眼里,本宫是个怎样的人?”   她的目光倏然望过来,那因为消瘦而显得更加大的眼睛瞪大了,紧盯着甄珠,叫甄珠更加看清她有些浑浊的眼球里一道道醒目的血丝。   甄珠心念急转,思索着她问这话的含义,最后,还是选择挑些稳妥又不夸张的好话说。   “太后勤于政事,不喜奢靡,对陛下慈爱,对朝臣严明,代陛下执政五年,域内百姓安康,朝堂安稳,是为当世难得的巾帼奇女子。”   这说得也不算假,若是没有先将她囚在冷泉宫,再有狗儿的事,甄珠甚至对太后颇有好感,哪怕太后让她画了那样的画像,也不过是让甄珠觉得她更真实了些,却并未改变甄珠对她在除此以外的事情上的看法。   勤勉持政,生活简朴,平时虽看起来严肃古板,却也没见过她随意要人性命,这样的太后,十分符合甄珠在历史书上看的明君形象,倒与她原本预想的把持朝政的奸后形象大大不同。   所以,她才能毫不脸红,甚至真心诚意地说出这番话。   除却演技精湛的人,发自内心的夸奖和违心的吹捧其实很好分辨,尤其甄珠实在算不上有什么演技。   因此太后很快得出甄珠说的是实话的结论。   她消瘦暗沉的脸上露出了笑,紧绷的身体也忽然松弛了一般,下巴微微扬起。   “你说得不错。”   “自皇帝登基以来,本宫自问算得上勤恳严明,朝堂之事虽说也有赖朝臣,然而,本宫也绝非像那提线的木偶碌碌无为,就是比起先帝,本宫也自认做地不差。虽不敢说比肩历朝历代开疆拓土的明君,却起码也算守成有功,中兴在望。”   她唇角微弯,下巴微扬,浑浊的眼里光芒熠熠,显然对于说出口的话十分自信且自傲。   甄珠不由点了点头。   太后的笑容便更明显了。   然而,也不过一会儿,那笑容便又逐渐消失,太后目光重又恢复冷幽,低哑的声音嘲弄地道:“然而,本宫这般努力能干,兄弟亲人却全是一帮蠢货!”   甄珠目光一闪。   太后又继续低声絮絮地说起来。   却是断断续续地说着她娘家有多么糟心,虽然也算是官宦之家出身,却从她入宫开始便没给过她什么助力,一切都要她自己努力自己拼抢,到了小皇帝登基,她贵为太后,想要提拔娘家人时,更发现兄弟子侄全是一堆草包酒囊饭袋,一个可用之人都无。   无论后宫还是朝堂,无论少女时初入宫廷还是如今万人之上,她一直踽踽独行,毫无帮扶。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哑,渐渐又从抱怨娘家的不给力,变成纯粹的、无固定指向和具体含义地牢骚抱怨。   直到日到中天,阳光垂直地洒向地面,太后才渐渐停了话声,兀自沉默许久,然后突然开口:   “甄画师,你可相信……报应?” 第90章 崔相   日光透过蝙蝠祥云纹的格窗投进来,照地室内一片透亮,太后却背窗而坐,于是面容便藏在了阴影里,迎着光看过去的甄珠甚至看不清她脸上表情。   她呆愣着不知如何作答,心里却仿佛有一盏警铃疯狂作响,提醒着她前方的危险。   深宫内院,知道地越多,越危险。   她张了张口,然而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话来。   半晌,太后笑了。   “怎么,甄画师说不出来?”她叹了口气,微微笑着,“其实,本宫——“   门外忽有宫侍禀报:“启禀太后,崔相求见!“   太后的话声为之一顿,疏淡的眉毛狠狠一跳。   甄珠也不由惊讶地望向了门外。   太后长舒一口气,语气恢复到平日冷淡威严的状态:“让他进来。“   甄珠忙起身,“太后,草民是否要回避?“   太后一愣,旋即像是想到什么似的,陡然一笑,摆摆手道:“不,不用了,你待着就好。“   甄珠暗自蹙眉,却也未再说话,挪动脚步,站在了太后身后的角落,将自己当宫女一般沉默矗立着。   刚刚站定,便见水精帘被挑起。   珠子聚合相撞声如碎玉倾杯,声落之时,一个身着青布衣衫,修长清癯的身影迈步而入,躬身朝太后施礼:“微臣见过太后。”   伴随着他清朗古朴之声落地,整间屋子的气氛都仿佛随之一清。   甄珠惊讶地看着眼前的男子。   长眉星目,面容清癯,一袭青衫飒飒,仿佛光风霁月,又似新雪修篁,虽然两鬓已有了萧萧白发,现出褶皱的脸皮亦不再年轻,然而这一身气质,却已胜却无数人。   更何况,哪怕不再年轻,男人的皮相却仍旧可称俊美。他五官十分标准,精致地仿佛天工巧做,日复一日地精修打磨而成,简直无一处瑕疵,即便随着岁月渐长,脸上多出褶皱,鬓上添了银丝,却丝毫未减损他的魅力。   端的是个美男子。   再加上那浑身气质,更是应了一句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然而,即便眼前男人长相气质再如何出众,也不会叫甄珠这么惊讶,她惊讶的是——崔相,崔珍娘的父亲,居然是这样的长相?   虽然有些不礼貌,然而下意识地,甄珠想起了崔珍娘的面容。   血亲的父女两人,长相却一个似天使,一个似魔鬼。   甄珠脑海中又突然掠过方朝清的脸。方朝清,与他的这位岳父倒有些相似呢,当然,并非容貌,容貌上,崔相更英挺俊朗些,方朝清则更秀雅,两人相似处主要在身形,以及周身的气质和感觉。   都是叫人见了便不由赞叹一声“谦谦君子“的人物。   甄珠沉思间,崔相已与太后见礼寒暄过,目光扫到太后身后站立着,却无论长相打扮,还是站姿神情,都全然不像宫女的女子,不由疑惑地开口:“这位夫人——“   “一个画师罢了。“太后开口,截断了他的话声,”不必理会。崔相还是说说,怎么这时候突然要见本宫吧。可是朝中有什么急事?“   她的声音紧绷,脸上也冷淡至极,全然没有一丝方才与甄珠独处时的放松,仿佛一根上紧的发条,又仿佛擦亮锋刃的刀剑。   甄珠从未见过她这般全神戒备似的模样。   崔相的目光从甄珠身上移开,淡淡一笑。   “不,臣本次冒昧求见,非是为公事,实则——“他忽然轻轻叹了一口气,眼眸微闭,脸上闪过一丝痛苦。   太后皱眉:“崔爱卿?“   崔相又叹了一口气。   “让太后见笑了。“他张开眸子,轻声道,”臣此次求见,实则是为臣那逆女。“   “那逆女……不日便要抵京。“   “臣请借太医院诸位太医一用,为那病重的逆女医治。“   ——   “……虽说臣早已对她失望至极,更断绝了父女情分,然而,终究是血脉相连,前些时日臣收到——那姓方的来信,说她病重危急性命,恳求臣在京城为她延医诊治,而京城,乃至这天下,最好的医者,无不在太医院,臣……“   崔相又闭上了眼。   “太后,天下父母心,您应该也能体谅。“   话声落地,室内一片沉默。   良久,太后紧抿的唇缓缓张开:“……我当什么事。”   她淡淡地道,“不过是请个太医,也值当崔相亲自来跑一趟,平日那些太医,也没少往达官显贵家钻吧,便是崔相——本宫记得,崔夫人在世时,也是经常请太医过府的。还有您那老泰山张老相公,不一样是孝顺的崔相托了太医,月月定时去为张老相公请平安脉么。“   “怎得如今,这点子事儿倒还要来问本宫?”太后端起书案上的茶水,触感冰凉,分明已经冷透,然而她恍然不觉,兀自呷了一口。   “最近皇帝偶感风寒,咳了几天还没好,崔相你也说,天下父母心,为了儿女操碎了心,更何况皇帝还不止是本宫的儿子,更是这一国之主。因此虽只是小小风寒,本宫却也不敢懈怠,这才拘了太医们几日。”   太后弯弯嘴角,努力扯出一抹笑来:“崔相要请太医便随意请,不必跟本宫请示。“   崔相清癯的脸上也露出淡淡的笑,却比太后那硬挤出来似的笑自然许多。   他躬身长揖:“如此,微臣多谢太后!“   起身,却又道:“不知陛下如今龙体如何了?陛下身体一向不好,这几日又未上朝,朝臣们都很是担忧。“   太后眼眸一闪,手中茶杯陡然握紧。   “好多了。“她道,”今儿早上看,皇帝便似乎好了许多,恐怕不出两日便能痊愈了,稍后,本宫便让太医们出宫。崔相大可不必担忧。”   崔相脸上露出释然的笑。   “那,微臣就放心了。”   ——   水精帘一阵晃动,那袭青色衣衫也逐渐远去,直到殿外那“见过崔相”的声音也完全听不到后,太后绷直的身体突然向后一靠,靠在了椅背上。   仿佛一只充满气的皮球,突然被放光了所有的气般。   甄珠在她脸上看到了之前从未有过的疲累、灰心、沮丧、不甘——毫不掩饰的。   这让她的思绪顿时从“方朝清和崔珍娘要来京城和崔珍娘病重”的消息中抽离出来,转而看向太后。   而就在甄珠望向她的一瞬,太后的背脊便再度挺直,方才那些疲累沮丧等等表情,也倏忽消失不见。   她看向甄珠,目光里无波无澜。   “对了,甄画师,方才咱们的话还没说完呢。”她对着甄珠笑了笑,虽然仅仅只是将那紧抿的嘴角向下弯了弯。   “刚才说到哪儿来着?”   “哦,报应,对,报应。”她嗤了一声,嘴角的笑纹却扩大了。   “佛家说因果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真是灵验的话,崔相那般人物,该有大福报的吧?”   甄珠抿紧了唇没有说话。   而太后显然也没有指望她接话,兀自自说自话下去。   “你不知道吧?方才那位崔相,可是朝中乃至京城无一不夸赞的赤诚君子,大好人,大清官,大孝子,好夫君,好父亲……曾经无数京中女儿梦中的佳婿,多少士子拼搏的榜样啊。”   太后唇角的笑愈发扩大。   “可这样一个‘完人’,你说——他怎么就生了那么个面貌不堪的女儿,那女儿还病重濒死呢?”   甄珠微微低下了头。   太后忽然冷笑。   “所以,可见哪,什么因果报应,不过是群秃驴忽悠世人的把戏,偏一堆愚民深信不疑,也不想想,这世间,哪来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行善的多半都死了,为恶的倒都过地还不错。“   “所以,行事若还要顾忌什么善恶,就等着被那些不顾忌的给弄死吧。”   太后抬起头,因消瘦而突出的下巴仰起。   “所以,本宫的皇儿,一定会好的。”她笑道,眼眸里有些确定无比的信心和勇气。   忽然,她的眼眸又变作幽深,轻声道:“便是不好……”   后面的话,却全都隐没于唇齿间,没有出声。   ——   洛城,方宅。   方宅门口排开数量马车,仆人们忙忙碌碌地收拾着,将一辆辆马车装满了东西,乘人的马车则布置地尽量舒适,尤其当中一辆,车轮用棉布裹了以减少颠簸,车里更是铺了厚厚的被褥和皮毛,务必让车里的人不受一点颠簸。   “清郎……”   崔珍娘低低地唤道,声音细弱如线,从包裹地严严实实地大氅中透出。   明明是暖春三月,她却将那大氅裹地紧紧的,麻杆儿似的身体全被裹着,只一颗脑袋孤零零地露出半边,仿佛糖葫芦签子顶端剩的一颗山楂。   “真的要去京城么?我……”她垂下头颅,声音里带着不安,“我害怕……”   方朝清握住她瘦骨嶙峋的手。   “珍娘,你的身体拖不得了。我已经给相爷去了信。”   珍娘猛地抬头。   方朝清笑笑,安抚道:“走吧,别担心,相信我。”   崔珍娘低下了头:“嗯。”   方朝清叹了一口气。   他牵着崔珍娘的手,护着她慢慢上了马车。   车帘放下,他望了一眼身后的方宅,又望了一眼前方。   前方,是京城,五年前他离开那里,五年后,又回去那里。   那里,是他曾经的家人在的地方。   也是——   他捂住胸口。   那里放着一封信,一封阿圆的信。 第91章 秘密   “小八,信寄出去了么?”   暖意融融的书阁内,唇红齿白的锦衣少年陡然将手中书卷扔到一边,咬着笔杆,询问着身旁的侍从。   侍从满脸冷漠。   “公子,这已经是您第十八次问小八这个问题了。”   少年瞪大眼,圆圆的眼眸如猫瞳:“诶?这么多次了?”   侍从肯定地、重重地点头。   “唉……”少年长长地叹息,扯了扯自己的面颊,旋即又抬起头,向侍从道:“那怎么还没有回信?会不会中途搞丢了?”   侍从嘴角一抽。   不等他回答,少年陡然起身,“我不放心,我要亲自去一次驿站!”说罢就要往门外走。   少八倏地往前一窜,拦在了少年身前。   无奈地道:“信的事您放心,我亲眼盯着驿站的小吏把信寄出去的,不会出错的。大公子现在应该已经收到信了,只是以官驿的速度,回信还没来到罢了。”   少年眼珠子骨碌碌转几圈,恍然大悟般:“哦哦,是哦。”   然而,脚步却未停下,挥挥手让侍从让开,“闷死了,出去转转。”   侍从脸上闪过一丝无奈:公子,您忘了,老爷让您好好温书,一个月后就是殿试了。”   少年秀气的眉毛立即垮了下来。   “看书看书,我都看了几个月书了,凭我的聪明才智,殿试还不是小菜一碟!偶尔出去一次又不耽误什么,小八你让开。”   侍从挺直着身子,却坚持寸步不让。   少年秀眉一竖:“小八,你是谁的奴才?听我爹的还是听我的?”   侍从苦笑。   “公子。”他叹气唤道。“您现在就是出去,也起不了任何作用啊,之前的事您都忘了?反正——”他顿了一顿,还是直白地说了出来。   “反正甄姑娘就在皇宫里,一时半会儿出不了事,您还是听老爷的话,先专心应付殿试,等殿试过了再说。”   被陡然说中心思,少年的脸一红,旋即又一灰。   他垮下了双肩,怏怏地又坐回去,捡起方才扔掉的书卷,翻到方才看到的地方,却怎么也看不下去了。   眼前再次浮现那人的影子。   她来京城前,方朝清来信嘱托他照看她,谁知他却只在她抵京时远远地看了她一眼,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   在太师府时,不管他是用自己的名字,偷父亲的名帖,最后甚至连爬墙的招都使了出来,却都无法进去见她一面,正待他再想法时,却发现会试将近,他被父亲压着好好读了几个月书,一举过了会试,取得殿试资格,才终于又有了些许自由。   然而,这时候她已经进宫了,而且迟迟未回。   一打听,才知道她竟然被太后配给了那疯子安王做侍妾,一起被囚禁在永安宫!   差点没气疯他!   后来,他想了许多法子,进了几次宫,却一次都没见到她。甚至他还打听到皇帝的新妃子里,有一个是方家有着拐弯抹角的亲戚,于是厚着脸皮登上人家娘家的门,想跟着人家母亲一起进宫,到时候再偷溜出去找她,结果计划还未成行,便被发现他逃家的父亲拎了回去。   最后,实在无法,才给大哥写了信。   这也是他离开洛城后第一次给他写信。   虽然误会说开了,可到底还是有些别扭,因此回京后他也没有往洛城写过信,连回程的时候遇袭的事都没说,直到这次,他实在没了办法,才下意识地给方朝清写了信,将甄珠如今的处境告诉了他。   然而,告诉了他又能怎样呢?   已经没了功名没了家族没了功名的方家大公子,又能怎样插手宫里的事?她已经成了那疯王爷的侍妾,难道自己还指望着谁能把她救出来?而即便真的救了出来,自己——又能怎样?   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少年扬起头,目光看向皇宫的方向。   她现在在那里,还好么?   ——   甄珠现在感觉非常不好。   “启、启禀太后,陛下——”头发胡子全白的太医佝偻着身子向太后回着话,保养良好的脸上冒出颗颗汗珠,仿佛身处三伏天一般。   然而此时明明是暖春。   与太医情形相反的,是躺在床上的小皇帝。   融融暖春,正午时分,小皇帝却盖着厚重的被褥,面色苍白泛青,双眼紧闭,口中不时发出上下牙齿打颤的“咯吱”声,像是不堪寒冷侵袭似的。   “陛下怎么了?”太后坐在床前,木着脸,紧紧盯着太医问道。   须发全白的太医眼睛一闭。   “启禀太后,陛下如今的情形——不大好。”   太后神情未变,只语调平平,仿佛木头人似地继续问道:“怎么个不大好?”   太医额头汗珠滴落。   “陛下、陛下生来便体弱,幼年又遭毒害,当时虽解了毒,却对陛下的身体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使得陛下身体更加虚弱,如今数病齐发,便宛如狂风摧折枯木,来势汹汹,不可抵挡……”   “臣、请恕臣无能!”   他闭上眼睛,“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脸上却已然露出赴死一般的神情。   毕竟——已经死了三个太医了。   或许他就是第四个。   他闭着眼,等待死神的降临。   然而,等来的却是一道饱含着疑惑不解的问话:“你……说什么?”   太后看着他,仿佛听到了什么极其难以理解的事。   她说道:“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太医睁开眼,脸颊颤抖着道:“臣、臣方才说,陛下、陛下生来便体弱,幼年又遭——”   “停!”太后陡然出声打断,脸上露出似哭非哭,似笑非笑的神情。   “你说——陛下如今这样,是因为幼年遭毒害?”   太医迟疑地点了点头,“……正、正是。原、原本陛下虽体弱,但只要小心调养,未必不能平安一生,然而那场毒害,却将陛下的肺腑功能毁坏大半,当时不显,概因陛下当时年纪尚小,而年岁越长,其害越显,尤其——”   他顿了一顿,嘴唇抖了下,才继续说道:“尤其前几月,陛下频繁宠幸美人,更、更使得虚弱的身体经受不住,一遇风邪侵体,便无法抵挡……”   他说着说着,话声便消失无踪。   太后木木地看着他,目光幽深,仿佛有头幽冥怪兽般,叫他猛然间不寒而栗。   他陡然低下了头。   看着他胆战心惊的模样,太后嘴角却陡然露出一丝笑。   她开口,声音像是飘在空气里。   “何太医,后宫仍旧没有美人有孕么?”   何太医战战兢兢地道:“没、没有。”   太后长吁了一口气。   她睁开眼,俯身看向床上的小皇帝,伸出手掌,在小皇帝脸上摸了摸。   她的手掌冰冷,一触及小皇帝,登时叫他打了个哆嗦,旋即,小皇帝睁开了眼,迷迷糊糊地看向上方,看到太后的面容后,口中吐出细若游丝的叫声:“母后……”   “皇儿,母后在。”太后柔声回应,脸上也露出了笑。   小皇帝苍白的脸露出一抹笑,然而旋即,那双眼便又闭上,再度陷入昏昏沉沉的境界。   太后脸上的笑容消失。   她看向仍旧跪在地上的太医。   “何太医,本宫的皇儿,是一国之君,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她冷声道。   何太医连忙点头。   太后扬起下巴。   “稍后,你就可以回家了。”   “该怎么做,怎么说,你心里应该有数。”   何太医的头点地更加猛烈,小鸡啄米一般。   太后笑了。   “好,那你就下去吧。”   何太医顿时忙不迭地起身,几乎是踉跄着小跑离开。   而他的身影一消失,太后脸上的笑顿时又消失不见。   她砖头,目光看向站在壁角,从一开始便一言不发,仿佛将自己当作了什么摆设一般的甄珠。   “你猜,他会不会将皇儿的病情说出去?”   然后,不等甄珠回话,她脸上便绽出笑来。   “我猜他会。”   “今天不会明天也会,明天不会,后天也会。”   “迟早有一天,他会说出来。”   “而这‘一天’,至多不过三五天。”   “因为——便是他不说,崔相也会逼着他说。”   “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甄珠猛然抬头。   太后笑颜如花:“可是,我仍旧放他走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甄珠极其缓慢地摇了摇头。   “因为很快,这秘密就不需要保守了。”   她笑着,眼里露出一丝疯狂。   ——   甄珠很不安。   然而,太后却仿佛没有看到她的不安。   说完话,就已经到了午饭时间。   “留下陪本宫用膳吧。”太后浑然不觉自己方才说了多么骇人的话,看着天色,便淡淡地对甄珠说道。   于是甄珠便只能留下。   午饭仍旧摆在敏学殿,不一会儿便有太监宫女流水似的将饭菜端上来,而很快,甄珠便发现不对。   身前的几案上,琳琅满目地摆满了各色菜肴,冷热荤素山珍海味俱全,而用餐的只有两个人,这样的饭菜,明显有些铺张浪费了。   这不是太后一贯的作风。   仿佛看出她心中所想,太后抬了抬眼皮,斜视着她道:“怎么,很吃惊?惊讶本宫怎么突然不简朴了?”   甄珠没有说话。 第92章 围府   甄珠不说话,太后也不急着说。   她面前放着一碗酒酿圆子,一颗颗珍珠似的圆子白白胖胖,混着散发着酒香的糯米浮于水面,浮浮沉沉如白鲤戏水,太后拿一只瓷勺搅着那圆子,最后舀起一满勺,放进口中,慢慢地咀嚼着。   甄珠眼睫微微颤动了一下。   她记得,第一次与太后一起用饭时,就有酒酿圆子这道汤,当时别的菜太后都没多吃,唯独这道汤喝了大半。   终于将口中的圆子吃完,太后将瓷勺放回盛圆子的青白瓷碗中,瓷勺与瓷碗相撞,发出一声清脆的“叮“声。   汤水表面如大雨侵袭时的湖面,荡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太后看向甄珠。   “自皇帝登基以来,本宫效法历代先贤,克勤克俭,为国为民,一刻不敢或忘。便连平日的起居饮食,都谨小慎微,以身作则。“   “本宫喜食甜,然每旬却至多只用三次甜品。你可知道为何?“,   “因为——本宫害怕。害怕一旦不加克制,欲壑便再难填满。皇帝登基的五年,甚至自进宫以来的这整整二十年,本宫一直以此告诫自己。“   “本宫告诉自己,只有勤俭、克制、将事事做到最好,才能让得到自己想要的,才能让人服从你。“   甄珠不由轻轻蹙起了眉。   “看来,甄画师并不认同这点。“   太后洒然一笑。   “所以说甄画师,本宫喜欢你。”她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甄珠的手,目光柔和,“你啊,比本宫看得明白。“   “就算本宫再勤俭,再克制,做得再好,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甘心服从我,认同我。本宫知道,他们——那些一心维护皇室正统,继承先帝遗命的腐儒忠臣,以崔相为首的那帮该死的——都等着呢!”   “等着皇帝长大,然后——狠狠地把本宫从最高的位子上拉下来。而现在,皇帝病了,本宫更是该识相地老实让位,乖乖做一个后宫妇人。”   她忽然捂着嘴笑了起来。   笑声回荡在室内,喑哑而干涩,却带着十分的欢快和肆意。   “所以——“太后停了笑,目光幽深,里头仿佛有火光在跳跃,”本宫还克制什么?压抑什么?“   “既然勤勉简朴换不来服从,那便摊开了,用强力,让他们不得不屈服!“   ——   暮色降临时,甄珠被送回了永安宫。   狗儿依旧趴在她走时的屋檐下,仿佛一天都没动过姿势似的,一听到她的脚步声,便“嗖“地用双手双脚支撑着”站“起来,”跑“到她跟前。   然而,刚跑几步,脚步便骤然一停。   他看着甄珠身后,那密密麻麻不下上百的侍卫。   甄珠脸上露出苦笑。   甄珠身后,身着全副铠甲,腰配挎刀的侍卫统领冷声高喝:“太后有命,即日起,永安宫任何人不得出此地一步,违者——斩!“   冰冷的命令声几乎响彻整座永安宫,仿佛出鞘的刀刃,宣扬着血色夜幕的降临。   ——   同一时刻,崔相徒步走在京城的大街上,身后只有一个随从跟随。   他衣衫简朴,形容清癯,虽是行走于熙攘嘈杂的街头,也不疾不徐如漫步芳丛,偶有人认出他来,惊喜地叫出声,他微笑着点头示意,继而继续不疾不徐地往前走。   行过之处,便有无数议论赞叹之声。   “那就是崔相爷啊?“一个初至京城不久的外乡人望着那青色的背影,问着身旁的同伴。   同伴挺起胸膛,颇为骄傲似地道;“不是崔相是谁?全京城也找不出第二个这般风采相貌如此出众的人了!“   外乡人顿时嗤笑:“你这话说得可就夸张了吧?我看也没什么不同,风采相貌也不过尔尔,还不是一个鼻子两只眼?“   同伴立即急红了脸:“那是你不了解!崔相乃是真正的如玉君子,说是当世圣人也不为过!你可知,当初他十八岁高中状元,却被同窗嫉恨,排挤陷害到一偏远小县任县令,balabala……”   同伴唾沫横飞,如数家珍似的将崔相曾经的丰功伟绩,一桩桩一件件,竹筒倒豆子似的倒给同伴听,不一会儿,便引得许多人围观,你一言我一语地插嘴,不断补充着他的话,不断勾勒出崔相其人的形象。   他出身小户之家,少年高中,却因没有显赫的背景而被排挤陷害,仕途不顺,然而他生生凭着自己的才智,便是在一偏远穷恶的小县,也做出令人咋舌的成绩,至今那儿的人们仍旧念念不忘他的姓名。   其后宦海沉浮几十年,他打过贪官,斗过恶霸,为灾民捐过家产,为鳏寡孤独之人谋过福祉,上敢诤言直谏天子,下能平易近人与民同忧同乐。   “崔相爷可是百年难得的好官啊。”有人感叹着,立即便引来无数附和。   还有旁听的妇人羡慕地道:“还是个好夫君、好父亲呢!”   “此话怎样?”外乡人好奇地又问道。   妇人登时兴致勃勃起来。   “哎呦你不知道呀,崔相爷可真是个难得的好男人,他夫人,就是前任相爷,张老相公之女,能嫁给相爷,那可真是天大的福气!”   “张夫人相貌平平,当年下嫁崔相,人人都说崔相是为攀附张相,崔相对张夫人再好,都被说是装模作样,可后来张相致仕,张家也没什么出息的子孙,反倒是崔相一路亨通,直到成了宰相,却依旧对张夫人不离不弃,不仅为她不纳妾不蓄婢,便是张夫人生出个怪——咳咳。”   妇人咳了声,似乎是觉得这话对崔相有些不敬,便换了个说辞。   “便、便张夫人生出的女儿不大好看,也依旧对张夫人情深义重,对那不好看的女儿更是爱若掌珠,后来那崔小姐不争气为个男人害死了母亲,他悲痛欲绝下与其断绝关系,却仍在其出嫁时陪送了大半家产……”   “咦,崔小姐害死母亲又是什么事儿?”   “那可就说来话长咯……”   市井的耳语流言在身后响起,又渐次消失,崔相始终不紧不慢地走着,一直走到暮色中的相府,在京城一众高官显贵的宅院中并不如何起眼的相府甚至微微有些陈旧,却简朴整洁,路过的行人都不经意地放慢脚步,压下话声,仿佛怕唐突了里面的贵人。   看到他的身影,门房忙迎上来。   崔相问道:“可有再收到小姐的消息?还有几日能到京城?”   门房笑道:“正巧才收到消息,说是已到了京城百里处的通县,至多不过两日便能抵京。”   崔相颔首,又问道:“礼部的张大人、兵部的孙大人等人可来了?”   门房又忙点头。   “来了来了。下晌便来了,正在里面等着相爷呢!”   崔相含笑,“如此就好。”   他抬脚迈步,正欲走进相府。   一阵“踏踏”的马蹄声陡然传来,震地地面的青砖微微颤动,崔相不禁停下脚步,转头望向街角来处。   暮色下,数骑骏马直奔相府而来,马上之人身着鲜红箭衣,箭衣胸前扣有紫铜飞鹰领章,下嵌鲜明热烈的洋荷花,当头一杆五色飞龙旗,彩绣分明,猎猎生风。   路旁无数行人纷纷退避。   “是禁卫军?!”   “禁卫军来这里做什么?!”   崔相站住了脚步,看向那领头之人。   当头的一匹黑色骏马上,立着一个笔直俊挺的身影,同样的鲜红箭衣,飞鹰领章,洋荷如烈焰,映出少年清秀又吓人的面容。   两道深可见骨的刀疤横贯了少年的脸颊,叫那本就冷漠的脸更添几分骇人。   “阿娘,那人的脸好吓人!”无知孩童惊叫出声,旋即便被他的母亲捂住了嘴。   崔相看向少年,双手在前轻揖,脸上含笑。   “不知计统领所来为何?”   计太师有八义子,数月前新收第八子名为计朗,年仅十七,面颊有刀疤。   时任禁卫军统领。   崔相脑海里闪过这些信息,看向眼前勒马冷面少年的目光却仍不变。   马上,少年却没有回崔相的话,他抬眼看了看眼前的相府,冷漠的眉眼微抬,旋即张口,声如冰凌。   “禁卫军办事,闲杂人等退避!”   说罢,长臂一挥   随着他的动作,身后数百骑禁卫军登时如流水般将相府门口围住,其余后门角门也各自有兵力迅速包围。   门前无数人惊声尖叫,旋即便被禁卫军压制住不敢再发一眼,相府门房和崔相的随从瞪大了眼,身躯颤颤。   崔相眉头微皱,面色却依旧不改。   只冷声道:“计统领,敢问您是奉了谁的命,崔某又犯了何事,要您这般围我府邸?”   少年坐在马上,低头俯视着面容清癯,两袖清风,双目朗若明星的男人。   “数月前,户部尚书之子方朝元自洛城返京,途中遭遇山匪袭击,险些丧命,幸得太师搭救方得生还。”   “然而,后经查实,所谓山匪实为官兵假扮,而向其下命之人——”   他看向仍旧一脸疑惑的崔相。   “正是崔相爱女,崔珍娘。”   “官匪勾结,纵女行凶,胁迫洛城知府大肆为相府揽财。”   “一应罪状,证据确凿。” 第93章 揭露   相府客厅。   礼部尚书张大人站了起来,原地踱了几圈,急躁地道:“崔相怎还没来?”   兵部孙尚书摇摇头:“兴许还在确定消息吧,毕竟……此事非同小可。”他说着,眉宇间便拧成了一个“川”字。   张大人手背捶打着手心,长长地叹了一声:“唉,只希望消息不实,圣上龙体康泰,若不然——”   其余诸人不论心中如何想,面上也都露出哀叹的神情。   皇帝命不久矣。   这样的消息若确定属实,这朝堂,甚至这天下,都免不得又要动荡一番啊。   如今高氏皇族人丁稀落,皇帝年仅十二,尚无子嗣,同胞兄弟只剩一个疯傻的安王,就连叔伯,也只有一个老态龙钟又在曾孙这辈断了后的裕亲王,在此之外,便是先帝的堂兄弟,以及堂兄弟的子侄辈,与皇帝血缘淡薄不说,也没见哪个特别出色,选哪个继位都不能够完全服人。   然而,这还不是最难办的。   若消息属实——如何让一向专横擅权的太后放权,才是最紧要的。   一想到这,在座的大人们便面带愁容地小声议论起来。   又原地转了好几圈,张大人终于坐了下来,又好奇地看向座位旁边的人,问道:“方大人,为何如此沉默?”   被点名的方大人是个面容严肃正经的四十来岁中年人,闻言抬起头,脸上闪现出一抹不甚自在的笑容。   旁边孙大人忙扯了一把张大人。   这呆子,是忘了方家跟崔家的那桩儿女恩怨呀。   当年崔相女儿执意嫁方尚书儿子,间接使得其母遇害,之后更是不顾母亲的热孝在身,匆匆嫁给方朝清。   至此之后,方崔两家的关系便也变得尴尬起来。   起初,虽说方崔两家都因为儿女之事丢了脸,但起码最后成了儿女亲家,按说些许不自在也该过去。   偏偏,崔相与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甚至扬言,方朝清是他崔相看不惯之人,隐隐含着不许人帮方朝清的意思。   那一次是崔相难得的以权势压人,算得上他清白人生里唯一洗不脱的“污点”。   然而无人对此置喙。   毕竟方朝清可以说是间接害死崔相夫人,又诱地他女儿做出那样不孝的事情来,崔相会如此,也是人之常情,且更说明他乃至情至性之人。   更何况,他是相爷。   他的一句话,便断了方朝清在京城的一切可能,他的稍加刁难,便让方尚书乃至整个方家都事事不顺。   于是,娶了崔相之女的方朝清,不仅没有得到相府的助力,反而完全葬送了自己的前途,于是在仅仅一个月后,便被自己的家族、自己的父亲,给赶出了家门。   孙大人悄悄觑了一眼方尚书,心里感叹着,这也是个狠心人哪。   没有价值的人,便是亲生儿子也能果断放弃,如今眼看朝堂似乎要变天,便不顾过往恩怨,果断投了崔相一派。   如今朝中分为壁垒鲜明的两派,以计太师为首的太后党,以及以崔相为首的清流,太后党虽看着显赫热闹,然而皇帝若驾崩,太后党势必分崩离析,此时跟着谁走才是明智的也就一目了然。   不仅是个狠心人,还是个聪明人哪。   孙大人不着边际地感叹着,忽闻外头有喧哗声传来。   “外面怎么了?”   他站起来问道。   话声刚落,就有人急急忙忙的跑进来,却是屋内一个大人的小厮。   “不、不好了大人!崔相被禁卫军抓走了,说是、说是——”他目光在室内扫了一圈,最后落在方尚书身上,说的话便不由更加结巴了。   “说、说崔相借地方官员大肆揽财,为祸乡里,还、还——还纵女行凶,动用地方官兵刺杀方尚书嫡子!”   “什么?!”   方尚书瞠目而起。   室内其余人也是一片哗然。   然而,不待他们震惊议论,门外忽然传来呼喝哭嚎之声。   少顷,门口的光线忽然被挡住,颀长挺秀的鲜红箭衣少年手中持刀,目光冷漠,身后是一列同样衣着的青年,用看死人似的目光看着他们。   “你、你是何人?”张大人颤颤巍巍地问道。   少年长眉微动,手中刀缓缓扬起,抿成一条线的薄唇吐出四个字:“统、统、拿、下!”   话声一落,少年身后的禁卫军如饿虎扑食般蜂拥而上。   ——   京城外的官驿。   “奇怪,老爷怎地没派人来接小姐?”崔妈妈问遍了驿站的人,也没得到相府来人迎接的消息,不禁纳罕地说道,连重回京城的兴奋得意都淡了一些。   崔珍娘连着咳嗽几声,才虚弱地喘着气道:“哪、哪里那么娇气,还非得人接了。况且——”她枯瘦的脸露出难过的神色。   “不要多想。”方朝清轻轻拍了她的手,“父女亲缘,是无论如何也割不开的,相爷看似绝情,对你却重视之极,当年……他只是太生气了,但即便如此,也没有对你不管不问,反而陪送许多嫁妆。可见他仍旧是把你当作女儿的。”   “这一次,你跟相爷好好说,才不枉他一片爱女之心。”   他这样说道,声音里带着一丝微不可察的叹息。   毕竟,崔相是真的将女儿放在心上,如此才有修补关系的可能。   而不像他。   是被察觉到失去价值,就被亲生父亲彻底放弃的人啊。   他看向仅仅几里之遥的京城,唇角逸出一抹苦笑。   “……清郎?”崔珍娘小心地唤道。   方朝清回过神来,安抚地笑道:“无事。只是……隔了许久再回来,有些感慨。”   崔珍娘强笑了一声,兔子般的嘴唇微微翕动着,却没有再说话。   方朝清看了看天色。   “天色不早了,既然相府无人接,咱们还是早早入城吧,你的身体不好耽搁。”   崔珍娘点了点头。   于是,稍加休整后,两人带着一干仆从再度出发,半个时辰后,便抵达了城门口。   城门处却排起了长队。   “奇怪奇怪。”崔妈妈跑到队伍最前头打探,随即又摇头晃脑地跑回来,不满地抱怨着,“不知怎么了,今儿城门查地忒严,不光要官凭路引,连祖宗八代都给盘问一遍,包袱车辆更是查得仔仔细细,这才堵了这么老长。”   闻言,方朝清看向队伍最前方,果然见一个进城卖菜的乡民,挑着担子里的菜都被全倒到地上查看,城门吏甚至还拿刀朝里头刺。   入城时虽然按惯例要查路引等,但寻常时候其实没那么严格,尤其住在京城郊外,时常入城贩卖些蔬果的乡民,一般城门吏看着眼熟都直接放过去了。   查得这样严格……是出了什么事么?   方朝清微微皱起了眉。   过了将近小半个时辰,才终于轮到方朝清一行。   几辆马车里的东西全被拖出来一一查看,方朝清两人的路引,乃至奴仆的卖身契也都交给城门吏检查。   马车里自然没什么违规的东西,小吏们检查罢了,朝拿检查文书的做了个过关的手势,那城门吏却皱着眉,目光看向蒙着面纱的崔珍娘。   “你,把面纱摘下来。”   崔珍娘的面色陡然变得惨白。   方朝清皱眉,试图说情,然而城门吏挥挥手,凶恶地道:“墨迹什么,快快摘下来!否则以乱臣贼子论处!”   方朝清看向崔珍娘,崔珍娘朝他笑了一笑。   “没、没关系的……”她小声说道,随即,鼓起勇气,揭起面纱。   瞬间,周围人皆是倒抽一口冷气。   “这、这女人怎么长得这么丑!”   “妖怪啊!”   方朝清眉头狠皱,忙将那面纱又放下,正欲说话。   “慢着!”城门吏陡然一手攥住方朝清的手腕,另一只手却是探向崔珍娘面门,一把将那面纱扯了下来!   方朝清猛然甩开城门吏的手臂,怒道:“你做什么!”   城门吏嘿嘿一笑,不以为忤,反而一挥手,朝身后的其他小吏吩咐道:“捉住这女人!”   小吏们蜂拥而上,顷刻便将方朝清与崔珍娘分开,又有两人将崔珍娘的双手反剪在背后,方朝清欲要反抗,也立刻被制住。   方朝清高声质问:“敢问草民与妻子犯了何事?!”   城门吏看向他,目光微带怜悯:“方公子还不知道吧?”   方朝清一愣。   不知道什么?   城门吏摇头晃脑,朝皇城的方向作了一个揖,似悲天悯人,又似洋洋得意地说道:“太师大人明鉴,查出数月前户部尚书之子方朝元自洛城返京时遇山贼加害,实乃崔相之女勾结洛城当地官府所为。“   “继而顺藤摸瓜,查出崔相要挟地方官员为其敛财行恶、借官兵假扮山匪、打劫过路行人、挪地方税收为己用……乃至结党营私,图谋不轨等十项大罪!“   “如今,奸相已被刑部大牢收监,择日便要开审。至于你这妻子嘛——”   城门吏拉长了声调,笑眯眯地看了一旁,脸色已经煞白至极的崔珍娘。   “这可是重要的人证,也是要害死您弟弟的蛇蝎毒妇啊!” 第94章 有眼   “相爷是被冤枉的!计都那奸贼,罗织罪名构陷好人,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距离刑部大牢不远的一处宽敞街道拐角处,年轻的士子站在一块大石上,脸庞通红,义愤填膺,额头用浸血的白布绑了,还未干透的血液流到他眼睫,他也不去擦,只神情更加激动地挥舞着拳头,声嘶力竭地说服着下方的民众。   “辛酉年科考舞弊案,若非相爷甘冒风险、明察秋毫,当时被人换了卷子的在下早已回乡种田,又如何还能在京城安身?!”   “庚申年黄河大涝,沿岸城镇十室九空,死伤无数,唯独相爷治下杞县,因提前筑坝,又及早安排百姓撤离,数十万百姓方才得以保全性命!”   “丙子年,山西大旱,朝廷赈灾粮未及送达,时任山西知府的相爷捐尽家产,又为百姓强迫大户开仓放粮,与百姓同食稀粥,一月时间形销骨立,赈灾粮送达之时,相爷便倒在了病床上!”   ……   “这些事,你们都忘了么?!“   年轻士子双目通红,目眦欲裂,破了音的嗓子如同火烧过般,嘶哑地让人不忍卒听,却又忍不住从心底漫溢出一股悲凉。   “相爷过往做了什么,天地可鉴,百姓的双眼双耳可鉴,难道比不过计贼随口安给相爷的那些莫须有罪名?!”   下方人群涌涌喧哗起来。   “对,绝对是陷害!相爷为人众所周知,什么贪污索贿、什么结党营私,帽子扣地那么大,我看分明是做贼心虚!”   “对,我们相信自己的眼睛耳朵,相爷是难得的好官!”   “我作证!我就是杞县人!当年相爷在我们杞县,不仅发洪水时救了我们全县人的性命,那几年我们那儿几乎夜不闭户,平日有什么冤屈也尽管去喊冤,相爷从不偏袒恶人,也从不冤枉好人,现在我们那儿还有老人天天念叨着相爷呢!”   ……   百姓是最健忘的,百姓也是最长情的,只要真真切切地为他们做事,打动了他们的心,他们就会记得你的好,让你名扬千古,世代被传颂。   在年轻士子的鼓动下,下方的人群纷纷鼓噪起来,气氛越来越热烈。   年轻士子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只是,在这样和谐的音律里,也有不和谐的声音。   “可是……禁卫军不是说十日后刑部公开审理么?若真是纯属捏造,也不敢这么大胆吧?空穴才能来风,我倒觉得,崔相未必清白……”   自然,这样的话一说出,便被人横眉怒目地反驳,传到年轻士子耳里,更是叫他脸色因为愤怒而更加涨红。   他大声怒喝:“就是因为有你这种听风便是雨的人!才有忠臣良将遭受冤屈,才有黑白颠倒是非不分!”   其余人一听,更是跟随年轻士子一起指责那人。   那惹了众怒的人缩缩脖子,争辩道:“我也就是说说而已,有没有罪,等十日后的判决不就得了?反正是公开审理,若崔相真的无罪,我们自然也有眼去分辨!”   年轻士子一愣,旋即怒道:“好,等就等!到时咱们就用眼看,用耳听,看到底谁是忠,谁是奸!”   旋即又道:“可如今相爷被困刑部大牢,谁知道那奸贼会暗地里给相爷使什么招数?若是暗害了相爷,抑或屈打成招呢?我们如今要做的,便是以上达民意,让刑部、让陛下和太后,都听到百姓的声音,以免计都那奸贼暗中作祟!”   年轻士子挥舞着拳头,额头上血染的布巾剧烈地摇晃着,鼓动地下方群情激动,纷纷誓言要签万言书,要去刑部静坐等等。   当然也有惧怕惹祸上身的,然而那样的人,早在一开始士子公然骂太师“奸贼”时便已经溜走,如今留下的,莫不对崔相心怀感激和爱戴。   而这样的情景,并不止发生在这一处。   在民间,在士林,在朝堂,崔相便仿佛一尊所有人崇敬爱戴的金身佛像,信徒无数,如今陡然被无缘无故地砸碎,便如一石激起千层浪。   信仰的力量甚至让人们忘却了强权的恐惧,百姓签下万言书,士子准备好去刑部大门前静坐抗议,当朝乃至已经致仕的官员四处疏通关系为崔相打点求情……   他身在囹圄,影响却未因此而消散,反而如一张网,牵动着大牢外的无数势力。   ——   街角被这激动的人群堵住,而在街角垂直相交的两条路上,却有两处人马静静地看着这一幕。   背向刑部大牢的方向,计玄远远地望着相府前那激动的人群,不无庆幸地低声道:“崔相的威望,还真是大地可怕……”   幸好,义父占得先手,将这么一个可怕的敌人先制住了。   阿朗也望着那里,目光有些茫然。   崔相……是那样一个人么?   他低下头,看向自己的手。就是这双手,将那样一个人人爱戴的好官送进了大牢?   “八弟?”疑惑的问声。   阿朗抬头,转眼间,目光里赫然已经没有茫然。   “大哥。“他声音平稳,”那些人不用管么?“他指着那群情激动的人群。   计玄轻轻一笑,“管,当然要管,如此当众辱骂当朝太师,这可是重罪!接崔小姐前,顺手收拾些小杂碎也不错。“   阿朗点点头,说了声“好“,旋即一夹马腹,冲向人群。   他既然已经做出决定,只要朝着目标前进就是,别的——又与他何干。   ——   去往刑部大牢的方向,方朝清与崔珍娘也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咱们就用眼看,用耳听,看到底谁是忠,谁是奸!”即便距离甚远,年轻士子振聋发聩般的嘶吼仍旧清晰地传到他们的耳中。   崔珍娘被反剪了双手,麻绳捆身坐在马车上。   哭哭啼啼的仆人们,则是被捆了手,一根麻绳串蚂蚱似的串在马车后头。   唯有方朝清,被格外地优待,身上没有任何绑缚,还坐在最前头的马车上。   因为崔珍娘是“疑犯“崔相之女,且有份参与谋害方尚书嫡子之事,而方朝清,却是受害人的亲人。   也是因此,此时的崔珍娘还能有马车可坐。   从城门押送到刑部,本该畅通无阻的路程,却遇到民众堵了道路,还是为崔相伸冤的民众。   那自觉立了大功,也坐上马车押送崔珍娘的城门吏脸色不由有些不好看。   崔珍娘却神色平静,甚至露出了点笑意。   她看向另一辆马车上的方朝清。从城门被抓到现在,匆忙地像一场梦,她没有争辩,这也不是争辩的时机,方朝清没有反抗,他也无从反抗。   这不是交流的时机。   然而,她被匆匆押上马车被赶往刑部时,他跟了上来。   思及此处,崔珍娘脸上的笑意便更深了一些,映着她丑陋的脸和此时的处境,这笑便显得格外突兀。   城门吏看了她一眼,奇怪她还能笑出来。   崔珍娘看不到城门吏的表情,她只看着方朝清。   “清郎,你看,百姓有眼。“   她想伸手去指前方为崔相喊冤的人群,然而手被捆住,于是只能微微抬起下巴,示意方朝清去看。   方朝清神色木然,没有回话。   崔珍娘的神色便暗了下去:“清郎……你还是不信我?“   方朝清看向她,眼神平静地可怕。   “珍娘,我也有眼,有耳。“   崔珍娘神色哀戚:“可有时候,眼见耳听,或许也并非全部都是真实。”   方朝清颔首:“所以,我等着你说。”   崔珍娘笑了,重重点头。   前方突然传来喧哗。   鲜衣怒马的禁卫军突然出现在街角,将聚集的人群立即惊地四散,当然也有骨气铮铮,至此也不逃跑的,见禁卫军来了还为崔相喊冤,更甚者,还有大胆地唾骂禁卫军是太师走狗的。   而那为首的禁卫军也不啰嗦,直接将叫嚣的几个人拿下,原因是毁谤当朝官员。   而对那些只是替崔相喊冤的人,却并未捉拿。   “十日后刑部公开审理崔相一案,是非曲直,届时自有定论,在此之前,任何因此而毁谤辱骂太师之人,皆严惩不贷!“   一个冷淡而清朗的声音扬起,不威吓,不软弱,平铺直叙仿佛只是陈述事实,伴随着禁卫军只捉辱骂太师者而毫不为难为太师含冤者的行为,便叫许多人停下了奔逃的脚步,甚而有人心中生了疑。   “是啊,既然禁卫军都说了十日后公开审理,那再等十日又如何?“   “我现在倒有些怀疑崔相是否真的清白了……“   悉悉索索的议论声远远近近地响起。   押送马车上的城门吏脸上也扬起笑:“我就说嘛,都证据确凿了,这一帮愚民还非不信!世上哪来那么完美无缺的人?太师既然敢公开审理,自然是因为崔相必定干了坏事!“   崔珍娘一直平静的脸色为之一白。   而方朝清的目光亦变得幽深。   他看向街角处说出这句话的身影。   骑在马上的少年身影颀长,鲜红的衣衫随风猎猎作响,背脊挺直犹如苍松劲柏。   然而,却莫名地有些熟悉。   眼前前方人群已经渐渐散去,城门吏忙催促着叫车夫赶车上前。   也不过百来米,转眼便到。   “大人!“城门吏连滚带爬地下了马车,谄媚地朝那马上的少年邀功,”这便是崔相之女崔珍娘!小的一眼就认出来了!“   马上的少年转头看过来。   清秀的脸庞上,两道狰狞刀疤格外醒目。   方朝清目光微闪,半晌,喉间才逸出一声叹息。   “阿朗啊……“   他唤出少年的名字,仿佛还是那时,他是一个普通的书铺老板,而对方是替姐姐每月给他送画的沉默少年。 第95章 过关   刑部大牢很快便到了。   鲜红箭衣的少年一言不发,将崔珍娘押送至暂时收容疑犯的牢房,却并未反对方朝清跟来,甚至在方朝清道出崔珍娘重病在身,不堪牢狱之苦时,特意给崔珍娘安排了一间较为安静整洁的牢房,牢房里床铺被褥俱全,比之一般牢房要好上许多。   面对计玄疑问的眼神,他也未加解释。   方朝清向他道谢,他只点点头。   然后便离去,放任夫妻两人独处。   少年沉稳有力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本就安静的牢房顿时更加寂静。虽然还是白天,然而没有窗户的大牢深处是暗无天日的,好在这间牢房里还有一盏油灯,摇曳着发出昏黄的微末光线,将屋中两个人的脸庞都映地好像蜡油捏成的一般,闪着朦胧的光晕。   牢房内自然没有桌椅,方朝清便只能站着,而崔珍娘坐在唯一一张床上,身体因为长途跋涉和方才的惊乱已经疲惫不堪,此时便斜靠在了墙壁上,墙壁阴冷潮湿,那冷意透过单薄的春衫,侵入她的皮肉骨髓,叫她灵魂都为之寒颤。   ——也叫她的头脑更加清醒。   所以她没有动,依旧倚在那里,抬头看向方朝清。   方朝清也正看着她,秀雅温润的脸庞被烛光映地更如白玉一般,即便到了这个时候,脸上也没有怒色和焦急,只是静静地看着她,仿佛在等她开口。   是的,从城门口被陡然喊出那样不堪的事之后,他只在最初怔愣了一会儿,之后发现城门吏并非随口唬人,而是真要捉拿她,而他又无法阻拦后,便几乎一直一言不发,只是跟着她来到这里,且还处处顾念着她的身体。   哪怕到了这种时候,仍旧是那么温柔啊。   崔珍娘眼里闪过一丝苦笑。   可这温柔,却不代表他相信她。   他只是不偏信旁人的话,却不代表她说什么就相信什么,他只是——给她一个自我辩驳的机会。   所以,她抬头看他,眼神平静,裂成三瓣的嘴微微张合,极其温柔地唤了一声:“清郎。”   方朝清的目光便对上她的眼睛。   崔珍娘眼角漫溢出难过至极的笑容,明明在笑,却仿佛下一刻就会哭出来。   那兔子一样的嘴唇再次微微翕动:   “我的确——派了人刺杀方朝元。”   油灯的火焰陡然剧烈地颤动了一下。   方朝清面容一滞。   崔珍娘扬起脸,将那张脸完完全全明明白白地暴露在火光之中:“因为……我恨他啊。从他来到我们家,从他当众说出那些话之后,我就开始恨他,真的很恨、很恨,甚至恨不得他——去死。”   方朝清愣住,似乎没有想到她这个答案,却又闭上眼,轻轻叹了一口气,仿佛对这个答案又不意外。   崔珍娘脸上的笑容更大,也更哀伤。   “清郎,你失望么?在你面前装出柔弱善良的模样,内里……却是个这样记仇又狠毒的女人,只因为一个‘孩子’——在你心里,他还是孩子吧——一个孩子口无遮拦地说了几句‘实话’而已,我就要置他于死地,简直太狠毒了,太残忍了,是么?你一定……很后悔娶了我这么个狠毒的女人吧……也很庆幸,终于看清我的真面目吧……你、要休了我吧……”   她说着说着,酸痛的眼眶里便滚下泪来,后背处墙壁的阴冷愈发侵入骨髓,可她全然不管。   身体再冷再痛,又怎么比得上从小被人当作垃圾、妖怪一样辱骂侮辱,又怎么比得上——明明有着喜欢之极的人,却完全触碰不到,日日夜夜近乎无望的心火煎熬?   这点痛苦,于她而言根本算不上什么。   所以她只紧紧地、贪婪地,仿佛眼前人下一秒就会消失似的看着方朝清。   而被她这样看着的方朝清,却只是低头沉默着,似乎在思考什么,站在那里久久不动。   直到崔珍娘实在忍不住身体的寒冷,陡然打了个哆嗦。   方朝清走上前,摸了摸牢房墙壁。   然后,他便强制地将崔珍娘从墙壁处扶起,将被褥堆在她身后好让她倚靠,又脱了外衫,搭在冻得瑟瑟发抖的崔珍娘身上。   做完这一切,他垂下眼眸,轻声道:“不要糟蹋身体。”   崔珍娘抬头仰望着他,近乎呓语地喊他:“清郎……”   方朝清叹了一口气。   “你恨他,也是应该的。”   他说道。   “那件事,阿圆的确太过分了。”   伤人并非只能用刀剑,言语亦可伤人,甚至有时候,言语的杀伤,要比刀剑的杀伤更痛过千倍百倍。   尤其阿圆那样——大庭广众之下,找准了人痛处便死命地戳,不把人戳地鲜血淋漓痛到心死不罢休的做法。   他没有忘记,那天夜里珍娘被噩梦纠缠的模样。   没有谁能代替谁感同身受,从小长相出众的他和阿圆,也无法体会珍娘对于自己的容貌到底有多在乎多自卑,所以他低估了阿圆那些话对她的杀伤力,所以天真地以为替阿圆道句歉就能将她的伤痕抹平。   如果他当时能更重视一些……   归根结底,他太自以为是了,也……太偏心了。   就像父母面对自己犯错的孩子,明明知道是自己孩子的错,明明知道他做了对别人而言很过分的事,但即便明事理的父母会严厉地教训孩子,然而心底里——却仍是偏袒的,会下意识地轻视他所犯错事的严重性,会在心底百般为他开脱。   毕竟,孩子再怎么错,也是自己的孩子。   而外人……   方朝清突然闭眼:“对不起,珍娘。”   他轻声道。   崔珍娘愣了下,旋即,眼泪难以自抑地大颗大颗滚落。   她张口,低声地、小心翼翼地问:“清郎,你、你……不恨我?”   方朝清摇头:“这句话……你应该问阿圆。”   恨与不恨,都应该由当事人来说,而他,并没有恨的资格。   崔珍娘一愣,“那、那你……”   方朝清看着她:“珍娘,你还是我的妻子。”   所以,不会休妻。   崔珍娘愣住久久不动,然后,本就不停的泪水更加汹涌,溪流一般遍布她枯黄的脸颊。   “清郎、清郎……”她不断地呢喃着。   她的清郎啊,就是那么好,那么好。   她就知道,那么好的清郎,一定能够理解她。   她目光痴痴地看着他,仿佛对方是什么稀世珍宝。   ——   方朝清没有打断她的哭泣,只是看她哭地快要喘不过气时,才将手帕递给她,旋即,才又问道:“珍娘,你还有别的要说么?”   崔珍娘哭声一顿,痴迷的目光稍散,仿佛刚从臆想中清醒一样茫然地问道:“清郎,你说什么?”   方朝清眼眸微闪:“除了记恨阿圆、刺杀阿圆以外,除了这件事——你还有别的事瞒着我么?”   崔珍娘握紧了手中手帕,三瓣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半晌才道:“……有。”   当然是有的。   承认了派人刺杀方朝元,便等于承认了她手中有他不知道的力量。   她咬着唇:“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跟你说,其实……断绝关系之后,父亲便后悔了,只是拉不下面子重修于好,但我们到了洛城之后,他便派人保护我,洛城知府刘大人早年曾受父亲恩惠,因此——”   后面的话便也不必说了。   方朝清默然。   他轻声道:“那么,那些年我做生意出事,被官府刁难时——”   “是我让刘大人不要插手。”崔珍娘闭上眼睛,“因为我不想你再做生意了,我怕……怕了尘大师的批命再度应验,怕你再出事,有父亲的暗中帮助,有丰厚的嫁妆,清郎,我们完全可以过上平平安安的小日子。我知道我这样很自私,又不顾你的感受,可是、可是——”她忽然捂脸痛哭起来。   方朝清低着头,自语般地轻轻叹息:“这样么……”   崔珍娘仍旧痛哭着。   方朝清沉默了一瞬,旋即,捡起她刚刚掉落的手帕,拉开她捂着脸颊的手,用手帕为她擦泪。   “别哭了。”他安慰道。   崔珍娘眼睛通红地看着他。   他望向牢房的入口,轻声道:“珍娘,我要走了。”   崔珍娘愣了一下,眼泪倏地止住。   她定定地看着他,却没有着急心慌地询问他为何要离开。   果然,方朝清顿了下后,解释道:“等出去后……我会跟阿圆和父亲沟通。”   他现在无权无势,又手无缚鸡之力,留在这里除了能稍微照顾下崔珍娘之外毫无用处,然而离开后,他起码可以去尝试说服阿圆和父亲。   虽然崔珍娘的确让人刺杀阿圆,但毕竟刺杀未成,虽然有罪,但还不算彻底无法挽回,尤其如果作为受害者的阿圆和方家不追究的话,那么她的罪责就能大大地减轻。   唯一的难点在于——她是指示刘知府刺杀的阿圆,而刘知府又派了官兵假扮山匪。   思及此处,方朝清微微垂下了头。   崔珍娘却破涕为笑。   “清郎,我很高兴。”她轻柔地道。   “其实不必为难的……该受的惩罚,我不会逃避。你也不必为我去求方朝元和你父亲,事实上,你能有这份心,我就非常、非常、非常地高兴了。”   她小小的眼睛里满是喜悦的光芒,仿佛真的一点都不为自己的处境担心一般。   方朝清唇边逸出苦笑。   “珍娘……”他轻声道,“我答应过你娘,要照顾你一生一世。”   所以,哪怕现在她犯了错,他也会尽力帮她,哪怕——她犯的错是差点杀了阿圆。   崔珍娘愣了一下。   片刻后,她低下头:“是啊……你答应过的。”   她喜悦的目光淡了一些,头颅微垂。   陡然,她抬起头,目光灼灼:“那么,清郎,我可以再求你一件事么?”   方朝清眼眸微闪。   崔珍娘看着他:“求你——救救我父亲!我的确做了错事,但是父亲是无辜的。”   方朝清神情微讶。   崔珍娘笑里带泪:“清郎,父亲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很清楚。贪污受贿、结党营私……这绝不是他会做出来的事。他唯一错的,就是假公济私,让刘知府帮我。这一点,父亲的确有错,但这也是人之常情,他只是让刘知府帮我,却没有指使刘知府害人,是我滥用了他的帮助。”   “那些抓他的人,不过是想借着我的由头发作他,借机给他扣上别的大帽子。“   她忽然挣扎着站了起来,然后,在方朝清还未来得及伸手之前,“噗通”一声,跪倒在了他身前。   “清郎,我爹是个好官。”   “无论如何,他都是个好官。”   “求你,救他。”   她跪在地上,含泪祈求。 第96章 大事   方朝清走出刑部大牢时,阳光亮地刺眼。   陡然从黑暗的环境转换,他有些不适地眨了眨眼睛,目光左右移动了一下。   然后便看到门前牵着马标枪般笔直站立着的少年。   方朝清走上前。   “阿朗。”他唤道。   少年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然后沉默地点头,却没有说一个字。   方朝清笑了。   “你还是跟以前一样不爱说话啊。”   那些时候,他每月到悦心堂为甄珠送画,也是这样沉默寡言,对什么都不好奇的样子,交了画,拿了钱,数数够数,扭头就走,一点没有这个年纪孩子常有的活泼。刚开始,他甚至怀疑这个孩子是不是有口疾,后来才发现——他只是对甄珠以外的所有人和事都很冷漠罢了。   阿朗眼眸垂了垂。   方朝清轻轻叹了一口气,忽然躬身长揖,说道:“虽然有些冒昧,但是,这几日在牢里,请你多多照顾一下珍娘,她的身体,实在不堪牢狱之苦。”   他一揖到底,身形顿时便比少年矮了许多。   阿朗依旧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目光有些难辨。   方朝清起身,为他说起崔珍娘的病情和需要注意之处,又说稍后自己会来送些日常用品和药,拜托阿朗将东西送进去。   说罢这些,他又解释道:“……珍娘的身体太差了,若不吃药,恐怕连十日后的庭审都撑不到,这一点,你尽可向太师禀报,也可以随便找大夫验证,为了庭审,太师也不会阻拦的。”   阿朗终于轻轻点了头。   方朝清舒了一口气,再次长揖到底,“阿朗,多谢。”   说罢,他直起身,而正在此时,少年突然开口,声音异常清冷:“……你没有别的想说了么?”   方朝清一愣,看向少年的眼睛。   那里面有些冷漠,还有些……愤怒。   少年没有等他回应,目含讥诮地说道:“你就不问一下姐姐现在怎么样了?”   “因为回了京城,就可以继续做尚书家的大少爷,也不需要卖画赚钱,所以姐姐就没有价值了,就无足轻重、不值一提了是么?”   “姐姐把你当朋友,你把她当什么?”   少年的声音冰冷异常,带着一丝莫可名状的急躁和迁怒,仿佛积攒一冬的冰凌无处宣泄,此时突然出现出口,便陡然咆哮着倾泻而来。   方朝清嘴角的笑消失了。   他的目光与少年的目光对峙着,少年凛然不退,仿佛一头愤怒的小兽,用那微微有些狭长的眼睛怒视着他,里头仿佛有一簇热火跳跃。   方朝清首先收回了目光。   他敛下眼眸,唇边逸出苦笑。   “阿朗。”他轻声唤道。“我没有忘记她。她也不是无足轻重。”   “她,很重要……”   他的声音渐低,最后几个字,甚至完全隐没于唇齿间。   ——   方朝清走后不久,果然便派人送来了许多东西,吃穿住用一应俱全,还有足够十天服用的药,再加上打点上上下下的银子,完全能让崔珍娘在牢房里也安心养病。   因为阿朗的缘故,这些东西被顺利地送进去。   不到两个时辰,这事便被报到计太师那里,计太师便派人将阿朗叫去。   计都坐在座上,即便是坐着也魁梧的身躯山一般压迫着下方的人。   “阿朗,你与方朝清交情不错啊?”他说道,脸上带着笑,然而那笑却无法让人感觉到一丝轻松。   阿朗答道:“以前在洛城,他算是帮过我和姐姐……我请了大夫,他没有说谎,崔氏的身体的确无法承受牢狱之苦。”   除了关于甄珠的那段隐去未说,他一五一十地将与方朝清的对话一句不漏地合盘托出。   他语调正常,声音平稳,目光也没有一丝躲闪,虽然表情有些冷漠,却又坦荡至极。   计太师听他说完,脸上的笑便从威慑多了几分真心。   阿朗出去时,计玄跟了上去。   “幸好这次义父不追究,以后可别这么莽撞了,做事先跟义父禀报,不可擅作主张!“他皱着眉道,“义父对我们好,我们也要赤诚以报。”   阿朗沉默着点头。   ——   打点好崔珍娘在狱中的事后,方朝清便乘了马车,直往城东而去。   马车夫是在洛城时新采买的下人,不熟悉京城路况,每每都要询问方朝清路况。方朝清坐在马车里,几乎不用打开车帘,便能精准地为车夫指路。   毕竟,那是方府,是他曾经的家。   暮色降临时,马车终于抵达方府。   天色已经微暗了,然而方府门前却还没挂起灯笼,整洁气派的大门紧闭着,门前没有一个人,只有两座石狮矗立在暮色里。   车夫上前拍了门。   过了许久,门才悄悄打开一条缝,一个穿着灰色奴仆衣衫的老头悄悄探出头来,看到车夫,愣了一下,才小心翼翼地道:“敢问——?”   方朝清走上前。   “福伯。”他轻声唤道。   老头浑浊的眼睛眨了一眨,又眨了一眨,一直眨了三下,喉咙里才突然冒出混杂着哽咽的声音。   “大、大公子!”   老头浑浊的眼里冒出泪,仿佛找到主心骨般,枯瘦的双手陡然抓住方朝清:“大公子你可回来了,老爷、老爷被禁卫军抓走两天了!”   方朝清瞳孔猛然一缩。   ——   “……不、不止是崔相和老爷,礼部的张大人,兵部的孙大人,还有好几位大人,都一起被抓进了大牢,说是什么结党营私……我们几家都派了人打听消息,又写了折子给皇上和太后,可这两天不仅皇上没上朝,连太后都没再见朝臣,说是身体抱恙,呈上去的折子没一点儿回音……连探视都不让探视,说是为防串供,昨儿孙大人的儿子闯了刑部大牢,结果——当场便被抓进了牢里!”   方府客厅里,方韩氏捏着手帕,一边哭一边说着,说罢,惶惶不安的目光看向方朝清,仿佛在等他一开口,就能将方尚书救出来一般。   “娘,你别哭了。”阿圆烦躁地抓了抓头发。   旁边,一个青年嗤笑:“母亲,您跟他说什么?他一个废人,还能救出爹不成?”   其余几个青年纷纷附和。   “就是,他也有脸回来?我看这次就是他带的灾,父亲也是受了崔相连累,要不是他那老丈人,父亲现在什么事儿都没有!”   阿圆陡然跳起:“你们给我闭嘴!”   然而他这话却并没有起什么效果。   “哼,这时候倒是耍起威风来了,是谁跟计太师说自己被刺杀的?计太师要不是抓到这个把柄,也扳不倒崔相,也就不会连累父亲了!”   几个青年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浑然不顾阿圆快要气炸了的神情。   方韩氏只是哭泣着,失去了丈夫的她方寸大乱,此时已经完全无暇他顾了。   “啪!”   一道清晰而响亮的瓷器碎裂声陡然响起,使得嘈杂的指责声顿时一滞。   方朝清目光冷然。   “够了!”他说道,目光从那几个名为他“兄弟”的脸上一一扫过,“这个时候了还内讧,你们是在比谁更蠢么!”   一个青年陡然瞪大眼:“你个废人你说什——”   “啪!”   一只瓷杯掠过他的耳边,重重撞上他身后的墙壁,发出清脆的碎裂声。   方朝清站起身,目光冷冷地看着他。   “还想做你的尚书府公子,就别再说话。”   “蠢货!”   ——   夜色渐渐降临,其他人都散去了,厅里只剩方朝清与阿圆两人。   气氛凝滞了片刻。   最后,还是方朝清先开口。   他看着自洛城分别后初次相见,却似乎比那时瘦了许多,脸上的肆意和笑容也消失的少年。   “阿圆,把最近所有的事都告诉我,父亲,崔相,太师,如今朝中的局势,还有你的遇刺,还有甄珠……”   ——   兄弟两人交谈完毕,已经是深夜。   方朝清听完了阿圆的叙述,沉默了很久,最后抬头望着厅外黑沉的天色,手掌陡然握紧。   “阿圆。”他低低地唤道,然后,在阿圆惊疑不定的目光中道:   “要发生大事了。”   不只是珍娘刺杀阿圆,也不只是崔相和父亲被扣上那样的名头抓捕入狱,现在的形势,比他原以为的,要复杂地多。   方朝清陡然站起身。   “阿圆,我出去一下。”他说道。   阿圆也站起来,问道:“去哪里?”   方朝清一连说了几个名字。   却是方才阿圆说出的几个当朝重臣之名,也是与崔相素日交好之人。   阿圆睁大眼睛,“大哥,你找他们做什么?他们能救爹么?”   方朝清深呼一口气。   “或许……吧。”   ——   方朝清骑马狂奔出府。   夜色浓黑如墨,黑沉沉地仿佛暴雨将至   与此同时,刑部大牢里,第一天被抓进大牢,牢房环境尚可的崔珍娘已经平静地睡下。   而已经被抓进大牢三天的崔相以及方尚书等人,却完全不像崔珍娘那么好命,阴暗的环境,腐臭的气味,忍饥挨冻的身体……甚至连审讯的人都没来一个。   简直要将人逼疯。 第97章 君临   “呸!你这狗贼,死了心吧!我便是死,也绝不齿与尔等奸逆为伍,去干那残害忠良的背信弃义之事!”   正气凛然的怒喝声从身后传来,计都没有回头,倒是身边的计玄回头,瞥了眼那在小小的牢房里憋闷了三天,却依旧活力十足跳脚大骂的孙大人,问道:“义父,要不要给他点教训?”   计都摆摆手:“不用,这种呆子,你越教训他,他倒越上头,觉得自个儿是个大英雄呢。”   说罢,便又继续往下一个牢房走去。   一个又一个,直至将那日在相府所抓之人所待的牢房差不多走访了一遍。   结果,不出意外地又收获了几波怒骂。   “真是铮铮傲骨哪……“计都摇头啧啧叹道。   “都是些不识好歹的东西。”计玄皱眉道,“义父不必为此置气,便是没有他们,崔相也翻不了身了。”   计都不在意地嗤笑:“这几人都是崔相亲信,或多或少受过崔相恩惠,又都是一根筋,向着他也不意外,要是立马反水,我倒还要怀疑他们有几分可信呢。”   “况且——”他看向身后的牢房,想着那位方尚书的反应,幽幽笑道,“这会儿嘴硬,可不代表能一直嘴硬,这里头,可有几个聪明人呢!”   计玄眼眸一亮:“义父说得对。”   计都笑笑,“走,接下来,咱们就去看看那功高德劭,令几位大人宁死也要追随的崔相吧。”斗了两年的大敌终于落到他手里,不去显摆显摆出口气,实在不符合他的性格哪。   崔相的牢房在刑部大牢的最深处。   外面有重重守卫把守,除非计太师和手下八义子,其余人谁也不能进入,真正是插翅也难飞。   计都进去时,崔相正倚着墙闭目休息。   听到脚步声,那双眼睛缓缓睁开,看到来人是计都,神色也未变。   狱卒开了锁,叮叮当当的锁链相撞之声在寂静的牢房里格外刺耳,计都迈进牢房,站在崔相面前,高大魁梧的身躯映衬地坐在地上的崔相愈发矮小。   计都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崔相淡定地回视,眼里没有半分深处窘境的窘迫之感。   计都冷哼一声:“崔相倒是淡定。“   崔相淡淡一笑:“沦为阶下囚,插翅不得逃,不淡定也无法啊。“   计都挑眉:“崔相可知道,如今我手上已有多少你的‘罪证’?那些罪证——尤其是崔珍娘联合洛城知府刺杀方公子之事,我又是怎么知道的,你可知晓?“   崔相叹息一声,轻轻摇头道:“是刘知府吧。“   计都一拊掌:“崔相果然聪明!“   “刘知府可是帮了我大忙哪!不愧是崔相你看上的人,虽然看似平庸,做事却凡事留着后路,这些年你与他的通信,他可都好好留着呢!啧,为了一个女儿不惜动用一方知府,我也不知道该赞你爱女心切,还是该说你蠢笨如猪了!”   他狠狠嘲讽着,嗤笑一声:“最笨的,还是相信恩情这东西能换来忠诚!”   “你救了他母亲一命,资助他读书,入官场后又提拔他高升,如此费尽心思施恩又如何?到头来,还抵不过黄金白银美人美酒的诱惑,我不过轻轻一勾手,他便立马背叛了你,啧,这一点上,崔相可真是天真哪!”   崔相笑笑:“太师这就冤枉我了,我帮刘知府,不过是惜才罢了,救他母亲更是为人本分,又何尝想过以恩情换忠诚。”   “再说背叛——“他淡淡一笑,”刘知府便是把我们往来信件全都交代了,又能如何呢?我不过写信拜托他多多照拂珍娘而已,虽说可能语气重了些,但我可没让他动用官兵帮珍娘杀人,我完全可以说,是刘知府暗自揣摩我的心思,会错了意,擅自行事罢了。”   计都眉头狠狠一皱,啐道:“呸,老狐狸!”   这就是崔相最叫他讨厌,却也最叫他佩服的地方。   他与崔相明里暗里斗了两年,不知费了多少心力人力找对方的把柄,却愣是没找出什么来,最后好不容易查出刘知府与崔相的关系不同寻常,查到崔珍娘私底下的行事,本以为找到了突破口,然而崔相与刘知府的所有往来信件中,却都只是拜托他照拂崔珍娘,虽说有暗示刘知府一切都听崔珍娘的意思,但毕竟没有明确指示他帮着崔珍娘干什么坏事,若实事求是地把事实摆出来,顶多能说他个教女无方,滥用私权,根本算不上什么事儿。   所以,真想要治他,“罪证”只能罗织捏造,刘知府与崔珍娘之事不过是个引子,是发作的由头罢了,就算没查着这事儿,计都也会另外捏造一个。   他给崔相找的那些“罪名“里,除了崔珍娘派人刺杀方朝元之外,其余都是凭空捏造牵强附会,或许能蒙蒙平民百姓,然而身在朝堂的,稍微有些分辨能力的,仔细一想就能看出来猫腻。   一想到这儿,计都心情便不怎么好了,也没耐心再跟他多说,只冷笑一声:“崔相,尽情享受这最后几天吧,毕竟,不久之后,你便是人人唾弃的奸臣逆贼,名声不保,小命更是不保呢!“   听到这样简单粗暴的威胁恐吓,崔相没有露出惶恐害怕的神情。   他反倒笑地更轻松了。   “奸臣逆贼,不过都是污蔑,计太师,世人是长眼的。便是我死了,千百年后,世人也会还我以清白。“   “吾此一生,上不愧皇家,下不负百姓,同僚敬佩,师长称赞,既为士林楷模,又是为父为夫之典范……这些,世人都看在眼里,便是死了,也总有人记得,除非太师能把所有记得我崔某人的好的人都杀了,不然又何谈身败名裂之说?倒是太师——“   他看了眼计都,眼里露出笑意。   “太师与我,便如那秦会之与岳武穆,谁忠谁奸,世人也都看在眼里。“他朝计太师一笑,眼里满是洒脱自在,唯独没有一丝对死亡的恐惧。   被比作秦桧,计都冷哼一声,却也并未发火,只是看着崔相那般浑然不惧生死的模样,挑眉道:“你倒是不怕死。“   “不过,“计都恶意地一笑,”你也不怕你死了,局势就彻底无法挽回,朝政大权——甚至皇位,都落入我和太后之手?到时候,皇位易姓,朝纲倾颓,你呕心沥血守了几十年的家国被我这般‘奸佞‘弄地一塌糊涂,哦,还有你那爱若掌珠的女儿,忘了告诉你,她就在离你不远的牢房呢,你一死,她也就活不了呢……”他望着崔相讽笑。   打击一个人,就要打击他最在乎的,俗人怕死,便以死惧之,可崔相不怕死,死的威胁便不管用了。   但用他心心念念的家国呢?   他一直拥护的高氏皇族,他兢兢业业经营治理几十年的朝堂天下,他爱若掌珠的女儿……   他死了,这些也就全没了。   这样还不怕么?还不难过痛苦心灰若死么?   计都好整以暇地盯着崔相的脸,准备欣赏他痛苦的表情。   然而,崔相脸上表情却依旧没什么变化。   他看着计都,笑容依旧淡淡的,声音依旧温润平和:   ”哦?可——那又与我何干呢?“他说道,语调十分平静,平静地近似冷漠。   计都陡然一愣。   他睁大眼睛,正要说话,外头忽然有人急匆匆跑过来,他扭头一看,却是负责宫中与太后联系的线人。   “太师!“   来人急急叫了一声,旋即行礼都来不及,便对计都附耳低声说了起来。   计都双眼猛地大睁,似乎很是震惊,然而旋即却又恢复了原样,甚至还松了一口气的样子,旋即抬脚便要走。   只是临走之前,他又转头,笑吟吟地看向崔相。   “崔相,既然都与你无干,那我说出来也没关系吧——放心,我刚刚说的,你临死前或许还能看到。“   说罢,他紧紧盯着崔相的神情。   然而崔相神情依旧不变,甚至回以他笑容。   计都眉头一皱,暗啐道:“神经病!“   说罢,便急匆匆转身离去了。   出了牢房,却是去往皇宫的方向。   ——   皇宫,太后寝殿。   甄珠低头站在离床不过三米远的地方,身前摆着画架,上头一幅人物画像恰好完成,是一个穿着黑红冕服的小小少年,一身贵气,端坐御座,眼含微笑地看着下方。   看上去朝气蓬勃极了。   然而——   “甄画师,画好了么?“粗嘎嘶哑的声音传到甄珠耳朵,她抬起头,便看到太后抱着怀中的小小少年,头也不抬地问着。   甄珠又低下了头:“回禀太后,画好了。“   “拿来给我看看。“   甄珠将画纸从画架取下,无声地走到床前,将画纸展在太后眼前。   太后的头终于微微转动了一下,目光从小少年身上转移到画上。   而甄珠的目光,则不可避免地落在太后怀中的少年身上。   与画上如出一辙的五官,然而,却全然没有画上生气蓬勃的样子,他脸色苍白泛青,整张脸枯瘦到凹陷,眼眶也因周围皮肉凹陷而显得大且突兀,而眼眶里的那双眼,却已经永远的闭上了。   他死了。   “画地真好。“太后腾出一只手,轻轻抚摸着画上的小小少年,”简直像活的一样。“   她嘴角噙着温柔的笑,手不停摩挲那画像:“高氏历代帝王的遗像,数我儿的最好看。“   终于看完画像,她的目光又转向怀里身体已经开始僵硬的孩子。   “瑢儿,你看,母后让人给你画了一幅画像,多好看啊。“   “你生前受了那么多苦,死了,母后总得让你好好地走。“   她伸出手,摸向那僵硬冰冷的脸。   “所以,你安心地走吧,你的后事,母后定会给你办地风风光光,会给你选一个最好的谥号,建最好的陵墓,还有你喜欢的东西,我全让他们给你陪葬……“   “瑢儿,你安心地走,千万不要怪母后。”   “你所牺牲的一切,母后都记着呢。”   她笑着,遮住那冰冷面孔上的双眼。   “母后不会辜负你的牺牲,母后会代替你——”   “君、临、天、下。“ 第98章 纸条   “瑢儿,你为何不多撑几年呢?“   “母后才执掌这天下五年,好多事还没做,好多碍眼的还没除去……五年太短了,真的太短了……“   “可是,再短也没办法,母后等不了了。“   “你一走,那些人马上就会把母后踢下台,赶到后宫,就像用过就丢的垃圾,再也不会有人想起,再也不会有机会走到前面……“   “瑢儿、瑢儿……“   她抱着怀里少年僵硬的身体,嘶哑的嗓子一声声唤着,唤着唤着,那干涩凹陷的眼眶里便突然流出泪来,一颗一颗,在她仿佛骤然老去的脸上汇聚成河流。   甄珠悄悄抱住自己的手臂,突然觉得身上有些微微发冷。   那股浓浓的、宛如实质的悲哀和不甘,从太后身上散发出来,叫离她只有两步远的甄珠根本避无可避,近距离地感受到她巨大而又浓烈的情绪。   夜风从窗口吹进来,将烛火吹地摇曳不定,热烫的烛泪也陡然如决了堤的河水,顺着开口流下,瞬间便在烛根处堆积一片。   太后依旧喃喃自语着,甄珠便站在一边看,烛身一寸短过一寸,那小小少年的身躯也愈发冰冷僵硬。   太后的神情也愈发麻木。   直到外头传来“太师求见“的禀报声。   太后愣了一瞬,随即,她将怀里的人轻轻放回床铺,站起了身。   她背脊挺地笔直,脸上的泪痕还未干涸,然而眼里却已不再有泪流出,方才脸上的悲哀和软弱,陡然再也寻不着踪迹。   仿佛一瞬间,就从纤弱的蒲草,变成了坚硬的顽石。   她恢复了平日冷肃古板的面容,静静的等待着外面人的到来。   她没有看甄珠,也没有让甄珠退下。   甄珠心中一动,脚步往后退了退,努力让自己的存在感降低。   计都很快便进了殿来。   寂静至极的夜里,那有力的脚步声仿佛擂鼓一般,伴随着男人高大魁梧的身躯,陡然出现在两个女人面前。   甄珠头颅微抬,在男人身上瞟了一眼,便又迅速地低下头去。   而男人也没有看她。   “太后!“   他身高腿长,几个跨步,便迈到了太后身前,目光朝床上扫了一眼,便迅速聚集在太后身上,眼含悲哀和关切地看着她。而对一旁的甄珠,却仿佛没有看见一般。   太后对着他微微一笑,没有对他眼里的关切之意做出回应,也没有提及刚刚逝去的小皇帝,只是声音冷冷地道:“之前说的计划,提早进行吧。”   计都微微睁大了眼:“这样……是不是有些操之过急了?”   太后神情平静:“再不急,就等不及了。”   计都沉默了片刻,点头:“太后说的是。”   太后也点点头,然后整容,声音平稳地一条条吩咐道:“首先,十日后的庭审不容有失,崔相——”   “太后!“计都忽然打断了她,目光却投向已经缩到角落里的甄珠。   他的目光从她身上扫过,平平淡淡的一眼,仿佛完全不认识她。   “让她听到,没关系么?“   “无妨。“太后也瞟了甄珠一眼,表情仍旧没有变化,”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她可都知道了,再多知道一些,也无所谓了。“   计都一愣,旋即点点头,若无其事地笑道:“如此便好。“   接着,两人便当着甄珠的面,大大方方地商议起如何让太后顺利称帝。   甄珠继续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耳朵却竖地高高的,努力听着两人的对话。   尽管这是进宫几个月以来第一次见计都,但她也只在最开始稍微兴奋了一下,在看到计都看她的眼神后,她便立刻恢复了冷静。   与其说她期望计都能来救她出去,不如说期待计都的到来能带来什么局势上的变化,让她能够乘隙脱逃。   便是谋朝篡位这种变化,也好过一成不变。   所以,就像太后说的那样,反正她知道的也够多了,与其担心因为知道太多被灭口,不如先了解下如今外面的形势。   思及此,甄珠更不敢漏过两人话语中的任何一个信息。   于是,她的眼睛便越睁越大。   “……其余的人,随便找个名头杀了也无妨……只崔相此人,最是擅于笼络人心,在朝堂民间都影响力甚巨,若找的罪名太不像样,难免激起民愤,所以,做的漂亮点,叫他从高处狠狠摔下来,摔地粉身碎骨,如此也能狠狠打击清流和那帮高氏皇族拥趸的气焰……“   “你放心,崔珍娘刺杀方朝元之事千真万确,有此事做引,臣便有一百种法子叫他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那崔氏也来京城了?如此便好……“   “方尚书此人,能拉拢便拉拢,方家百年氏族,底蕴不浅,若能拉来,便是一大助力……“   “禁军军随你调用,东厂那里我也已吩咐了,东厂会尽力配合你,那些顽固的、不识好歹的,暗杀也好,罗织罪名也好,统统给我除去……“   “这几日,全国各处便要出几个‘异象‘来,为本宫造势也好,唱衰高氏皇族也好,都弄几个……虽说糊弄不了明白人,好歹糊弄糊弄百姓……”   “明日起京城戒严,发现异常立即斩除,外地的几个藩王也派人看着,尘埃落定之前,务必叫他们不得驰援……”   ……   摇曳的烛光中,太后嘶哑的声音平平响起,偶尔间杂着计都的一两句回应,言语来往之间,便定下无数条毒计。   为她登基造势的、剪除崔相党羽的、暗杀罗织罪名的……   甄珠垂首听着,仿佛眼见一场血淋林的大幕在眼前徐徐拉开。   以致骤然听到崔珍娘刺杀阿圆,以及崔珍娘已经来了京城的消息的震惊,都被掩盖了过去。   夜色黑透时,两人的商议终于到了尾声。   “太师,这一次,本宫与你,可都是走上一条没法回头的路了啊……”太后微笑着看着计都,因为骤然丧子而憔悴至极的脸色,此时却陡然放出耀眼之极的光芒来,这光芒叫她憔悴的脸色瞬间显得熠熠生辉,仿佛回光返照之时的病人,满脸的红润生气。   甄珠抬眼,悄悄看向太后。   一瞬间,她仿佛看到一头被逼上末路、舍弃了一切、亮出所有爪牙孤注一掷的老狼。   她能成功么?   甄珠垂下了眼。   而她,又能否在这场血腥博弈中,觑到一丝转机?   ——   商议完,太后终于要休息了,而甄珠与计都,则双双被宫女送出去,两人中间隔了三步远,两侧还各有宫女随行,因此一路都是沉默的,直到到了太后寝殿前,两人一个要往南,一个要往北,计都忽然顿住脚步。   随行宫女的目光便都朝他身上看过去。   计都恍然不觉,只忽然开口,朝甄珠道。“在宫里可还过得习惯?”   甄珠一愣,旋即低头:“劳太师挂心,过得很好。”   计都挑眉一笑:“如此便好,那么,这些日子,你就专心地、好好地……伺候太后。“   他眼眸忽地一闪,意味深长似的看了她一眼。   那眼神一闪即逝,瞬间便又恢复了正常,而说罢这话,他转身便走。   甄珠身旁的宫女低头说着“恭送太师”。   甄珠便也低下头,直到那脚步声逐渐消失,才抬起头来,望着他消失的方向,唇间琢磨着他方才的话。   这些日子专心伺候太后……那么“这些日子”过后呢?   这些日子,又是指哪些日子?   “甄画师,回永安宫了。”身旁的宫女提醒道。   甄珠点点头:“嗯。”   半夜才回去,狗儿该担心了。   ——   回到永安宫时,四下里寂静无声,宫女太监都早早地睡了,便是守夜的太监,头也点地小鸡啄米似的。   然而这并不代表没有守卫了。   自得知小皇帝病重那日起,永安宫的守卫便加强了一倍不止,此时即便到了深夜,也仍旧有护卫来回不停地巡逻,铠甲与武器相撞之声,在夜色里显得沉闷而钝重。   甄珠回来时,狗儿正披着一块狗皮卧在正殿的廊下。   夜里风寒,他的身体缩成了一团,头却朝着大门的方向,一听到脚步声,他猛然抬起头来,随即四肢撑起身体,向甄珠跑来。   甄珠忙接住他。   身上还带着些许寒气的少年紧紧地抱着她,力道大地仿佛箍碎她的腰肢。   “狗儿?”这反常的力道叫她不禁皱起了眉。   狗儿不言语,只是轻轻地“汪”了一声。   甄珠瞅了瞅身后的宫女,也不再说话,拉着狗儿便进了寝殿。   进了屋,关上门,又爬上床,放下床帏,两人才钻进被窝,于黑暗中头抵着头悄悄小声说话。   “怎么了?”甄珠问他。   少年蹭了蹭她的脸。   “……想你。”   甄珠“扑哧”一下笑了。   “我才出去多久啊。”   “我怕……”他又蹭了蹭她的脸颊,动作缓慢而轻柔,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是因为直到半夜都没回来?   所以怕她再也回不来?   甄珠伸手,摸上他的脸颊:“别担心,我没事,我就在这里……“   少年点了点头,手臂却更加抱紧了她。   甄珠叹了一口气:“不过……“想起方才在太后那里听到的事,她的心不由揪了起来。   目前看来,太后似乎没有灭她口的意思,但是……狗儿呢?   作为如今按血缘来说最有资格继承皇位的人,哪怕太后真的以为他是个疯子傻子,以她如今孤注一掷不顾一切的精神状态,会放过狗儿这个不稳定因素么?   “狗儿,你听说我……”想到这里,她便不由有些着急地凑近少年耳边,低声将刚才在太后听到的都说给少年听。   随着她的叙述,少年的身体愈发紧绷。   “……太后和太师没有说到你,但我很担心,以太后的个性,极有可能——“甄珠咬住唇,突然说不下去了。   说出来又能怎样呢?   笼鸟一样被关住被囚禁的他,便是太后真的决定不留他了,他知道了又能怎样?无非是在死亡前平白增添恐惧罢了。   想到这里,甄珠便异常焦躁起来,抱着少年脊背的手也不禁用上了力,指甲微微陷入少年的肉里。   黑暗里,少年抿起了唇。   他没有反抗她加重的力道,而是轻拍她的脊背,在她耳边轻声道:“别怕,我不会死的。”   甄珠一愣,看向少年。   黑夜里自然看不清对方的神情,然而,少年已然放松的身体,却表明了他此时的状态。   “相信我,我不会死,你也不会死,我们……都会好好的。”他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并不如何掷地有声,却奇异地抚慰了她焦躁的心情。   她便也轻柔地抱住他:“嗯,我们都不会死。”   少年微微一笑,黑暗里,低头在她头顶轻轻落下一吻,双唇微张,终究还是没有再说出什么话。   眼眸却透过黑夜,仿佛又看到白日那张陡然传到他手中,叫他恍然以为是梦,而如今已经被他吞进肚里的纸条。   崔相啊…… 第99章 变天   黑夜还未完全褪去,东方露出一抹乳白,正是半明半晦的时候,白蒙蒙的雾气笼罩着京城的大街小巷,大部分人还在昏睡,小部分摆早点摊子的、卖豆腐的、行脚经商的……则已经打着哈欠,摆出家伙事儿,开始一天的辛劳。   陡然间,铠甲武器相撞声、重物破门声、男女老少挣扎哭嚎声……以皇城为中心,无数嘈杂刺耳的声响如波浪,一层层向外蔓延,骤然划破了寂静。   “大人饶命,饶了我的孩子!”满脸仓皇的贵妇搂紧怀中稚儿跪地求饶。   朝服穿了一半正要上朝的男人目露惊骇:“你、你们是计太师的人?!我是户部侍郎,谁给他计都的胆——”   “咻!”   男人双目圆睁,双手捂住脖颈,那里,一只白色箭翎微微颤动,他嘶哑着喉咙,“胆、胆……”   话未说完,身躯轰然后仰倒地,激起一片细小的烟尘。   计玄收了弓弩,淡淡道:“户部侍郎侵占百姓农田,禁卫军奉命上门搜查办案,户部侍郎拒不受捕,拼命抵抗,慌乱之中中流矢而亡。“   几乎话,便将男人的死换了个性质。   说完,他的目光又瞥向那求饶的母子,拿着弓弩的手腕又微微抬起。   被丈夫死亡吓到呆愣的贵妇陡然清醒,脸色煞白地愈发搂紧怀中幼儿,跪趴在地上疯狂叩头,青石砖上瞬间便开出一朵朵血花。   “大人求求您,求求您饶了我和孩子!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计玄眉头微蹙,握着弓弩的手却未放下。   “大哥,”一道微微低沉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计玄回头,便见疤脸少年面色冷漠地看着他,“正主已除,就快去下一家吧,风声似乎走露了。“   他们一路行来,搜查了三家,只有两家正常,另一家的主人却统统不在。   想起这,计玄点点头,收起弓弩,翻身上马。   “走!“   稍顷,红日完全挣扎出云海,喧嚣的一天正式开始,身着鲜红箭衣的骑兵风一般来去,所到之处,片片血泊浸透无数门庭。   辛酉年四月初五,年仅十二岁,后世称哀帝的高瑢驾崩。   是日凌晨,禁卫军、东厂缇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闯数位大臣宅邸,以种种罪名,杀害逮捕诸多大臣,其中多为崔相一派,如此一来,朝中崔相一派几乎毁伤大半。   然而,部分位高权重的官员却不知为何提前躲避,因而躲过了一截,虽然次日便被发下通缉,但禁卫军与东厂搜查数日仍未寻到其踪影。   当日朝会,太后贾氏公布哀帝死讯,称仍将暂理朝政,直至新皇登基。   朝会之上,拥护者众,反对者稀。   其后四五日,全国各郡有太岁、肉灵芝等祥瑞现世。   异象现世后,护国寺主持了尘大师直闯朝会,称夜梦佛祖拈花指一女子,称其乃观音转世,观音本为男身,佛体下凡,方才转为女体。   太后闻言大悦,免除了尘扰乱朝会之过,其后,便以观世音菩萨凡体自居,又言因观音本为男身,因此其后着装打扮,起居坐卧,皆以男子模样示人。   其间,有朝臣直指哀帝驾崩,贾氏应当退居后宫,由前代先帝指认之顾命大臣从宗室中择子继承皇位,亦有数位大臣举出几位适龄高氏宗室男子,欲拥其继位。   然而不久,这些大臣便以种种罪名被禁卫军和东厂收监,而那几个适龄的高氏男子,也因种种原因离奇死亡,转眼间,宗室里除了嗷嗷待哺的几岁小儿,竟然再没有了适合继位之人。   京城一时风声鹤唳,无人再敢出声。   这时候,距离崔相庭审之日,就只剩两天了。 第100章 逃跑   外面如何风风雨雨,困在永安宫的甄珠和狗儿都无从知晓。   天气日渐炎热,狗儿身上的狗皮也谢了幕,换成胡乱缠在身上的一块花布,也不知宫侍从哪里翻出来的,料子是皇宫里少见的粗糙,花样又老土,红红绿绿的颜色简直辣眼睛,缠在狗儿身上,更是暴殄天物,糟蹋美人。   甄珠寻了一处树荫,支起画架,漫无目的又专心致志地在画质上涂抹着,涂的不是人物也不是风景,而更像是不明意义的信手涂鸦,一团团浓重的色块在纸上晕染开,一层又一层,甚至浸透了画纸,颜色透到后面的画架上。   她专心地涂着,从拿起画笔便再也没有抬头往别处看一眼,狗儿偎在她脚边,静静地卧了一会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开了,甄珠也没察觉。   直到将调色盘里靛蓝的颜色用完,甄珠才从专心的境界中抽出,目光看向远方,然后很快便看到到狗儿的身影。   远处,狗儿仍旧像往常一样,在花丛草地里腾挪往返,时不时被宫侍驱赶,或者追着宫侍做出发疯的模样,将宫侍们吓得气急败坏。   熟悉了以后,许多原本看似平常的事情,就能看出一些表面以外的东西了。   甄珠看着狗儿豹子一般猛然向前跃出的矫健身影,突然想起第一次见面时。   并非光明正大的第一次见面,而是那次狼狈、匆忙、于狗洞中眼神突然交汇的初见。   长着那样一双明亮漆黑的眸子,却像野兽一样四肢着地奔跑,矫健的身形和速度也不似人类,瞬间便将朝着狗洞走来的宫侍们引到别处,解除了她的危机。   一个长久困于深宫,没有任何人能够交流,能够信任,放弃为人的尊严,日复一日地装疯卖傻,连再开口说人话都已经生涩的人,却还能在那一瞬间,冷静又理智地做出当时情况下最佳的选择。   而且……甄珠看向那可笑的花布之下的身躯。   狗儿看着瘦弱,但每天夜里相拥,甄珠知道他的身体多么矫健有力,他虽然瘦,却是劲瘦,浑身没有一丝赘肉,皮肉微微坚硬又有弹性,紧紧地贴合在骨架上,就像草原上的花豹,看上去窄瘦的身条,却蕴含着十分可怖的力量。   他的身体状况,比绝大多数人都要好,甚至可以与那些习武之人媲美。   而这样的身体,除了先天条件,更多却还是因为他每天都像狗一样在花园里奔跑,无论是傻乎乎地扑蝴蝶追蜜蜂,还是被宫侍追打,抑或装疯恐吓宫侍,他总是在奔跑。   如果只是为了装疯卖傻,完全不必这么辛苦。   这样的处境之下,却还能保持清醒的认知、强健的体魄,这样的心理素质不可为不强大,而自制力和隐忍程度更是普通人难以企及。   是什么支撑着他一直走下来的?   仅仅是对生的渴望么?   就像悬崖上石缝里长出的松柏,哪怕条件再怎么贫瘠,也顽强地生长着。   然而崖上松柏条件再如何艰辛,它们却长出了漂亮的模样,根虽扎在岩石中,树冠却仍沐浴着阳光。   可如今他的人生,却只有岩石,看不出一丝阳光照进来的迹象。   甚至如今,连立身的岩石,似乎都要被摧毁。   甄珠望向殿门处来回巡逻的护卫。   她不知道最近外面又发生了什么事,但她感觉到了气氛的变化。   不说永安宫越发森严的守卫,便是宫侍们的目光,也愈发奇怪。   他们看着狗儿的目光,带着些许同情,些许怜悯,还有更多的幸灾乐祸,仿佛在等待着什么一样。   等待着什么呢?   太后想要称帝,那么她就必须把所有阻碍她登基的人一一铲除,比如崔相,比如皇族拥趸,比如——如今最有称帝资格的狗儿。   哪怕狗儿只是一个“疯子”。   甄珠不觉紧紧地握住了手中的笔,握地指节都泛白。   ——   狗儿一个转身,矫健的身影再次将身后的宫侍甩下,双脚激起的灰尘扬了宫侍一脸,气得他们顿时破口大骂,有的还捡了石子砸他。   他全然不顾,一次又一次地往返奔跑,直到把宫侍们累地气喘吁吁,也懒得追他了,骂一顿出气后便找了地儿休息,只偶尔瞥一眼他的动向。   反正在这永安宫里,外头还有护卫,他还能跑出去不成?   宫侍们心安理得地偷懒了。   狗儿回头看了一眼。   然后又毫无意义胡乱地跑了几个地方,才状似无意地跑到狗洞处。   他的身体迅速掠过,只是经过狗洞之后,右手却抓紧了。   ——   听到那富有节奏的奔跑声,甄珠从思绪中回神,看到狗儿跑过来,眼睛朝她眨了以下。   这是想回房的信号。   她站起身,似乎很是败兴地将画笔一扔:“不画了!”   说罢,便转身往正殿走去。   狗儿紧随其后。   待他们走了,刚刚被狗儿折腾地一脑门儿汗的宫侍撇撇嘴。   “就折腾吧,左右折腾不了几天了!”   高家的男人都快死光了,下一个,可不就轮到他高琰了?   ——   回了房,狗儿照例先去洗掉一身尘土,甄珠自个儿先进了卧室,也没心思看书或做别的,索性趴在床上,脸埋进被子里,有些烦躁地滚来滚去,等着狗儿出来。   只是这次好似等地比平日久了一些,好一会儿,才听到脚步声响起。   甄珠扭了头,正想从被子里挣扎起来,脑袋便被一双手按住了。   旋即,整个身子都被少年笼罩,少年的刚沐浴过,还带着点湿气的胸膛,隔着薄薄一层亵衣,裹在了她背后,将她整个人纳入他怀里。   “狗儿?”她在被子里闷哼一声。   “嗯。”他的声音从鼻间逸出,声音似乎隔了一层膜,有些闷闷的。   顶着一头微湿长发的脑袋钻进她脖颈间,湿润的发刺激地她脖颈凉凉的,旋即那凉便又被痒代替,因为少年的唇已经落了下来,密密麻麻的吻落在她颈间,   急雨一般落下,细密却又温柔,从脖颈到耳垂,无一寸肌肤不被妥帖地照顾着。   然而甄珠却并未感觉到少年的欲望。   他只是单纯的亲吻,像小动物皮毛紧挨着取暖,像鸟儿碰喙表达亲密,像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只是用吻来确认对方和自己的存在。   甄珠有些费力地翻过身,终于看到伏在自己身上的少年的模样。   刚刚沐浴过的少年皮肤白透如瓷,眼白分明,瞳仁漆黑,仿佛白水晶里落了乌木,里头满满的都是她的倒影。   “狗儿。”她轻声叫着,双手抱住他的背脊,像哄孩子一样轻轻拍了拍,“别怕,我在。”   少年眼睫微微颤动,在眼睑上投下淡淡的剪影。   “嗯。”   “我也在。”   他点头,最后一吻,落在了她柔软的唇上。   ——   当死亡如有实质般一步步迫近时,人要么被逼疯,要么更加冷静。   狗儿是后者。   暮色降临时,他坐在窗前,空无一物的双手虚握着,仿佛里面有什么东西一般。   左手是向前,前方可能是万丈悬崖,迈出去便立时殒命;也可能是山中险道,走过去便逃出生天。   右手是原地不动,不用担心迈出去落入悬崖,头顶却时刻悬挂着一柄利剑。   怎样选,其实根本不用犹豫。   狗儿握紧了左手。   他起身,进到内室,便看到还在昏睡的甄珠,脸颊半埋进被褥,鲜红的被褥映地她的脸颊更加白皙,上面还残留有薄薄的一层红晕,像红色火光透过白玉映出来,温暖又有些灼目。   他伸手,轻抚上她的脸颊。   甄珠眼皮微动。   然后徐徐地,眼皮慢慢张开,露出还带着睡意的双眼,接连眨了几次,才看清眼前人的身影,然后唇角微弯,唇间咕哝出他的名字,声音轻软地像羽毛。   “甄珠。”狗儿低下头,抱着她的脑袋,额头抵着她的额头,轻轻磨蹭着。   “等我。”   他的声音,同样轻如鸿羽。   ——   甄珠没想到这一天那么快来临。   “太后有旨,宣安王觐见!”宫人尖利的声音在向来安静的永安宫响起,显得格外刺耳,仿佛铁器在石板上摩擦,让人恨不得立即捂上耳朵。   但更想让人捂上耳朵的,还是话里的内容。   “安王殿下不要磨蹭了,速速跟咱家过去吧!“宫人一脸笑眯眯地看着狗儿,身旁两个太监眼看就要上前拉他。   甄珠一步迈上前,站到了狗儿身边。   “公公,太后没有宣我觐见么?“   那宫人挑了挑眉,“哟,这个倒还真没有!”   甄珠笑笑,伸手拨弄着狗儿身上披着的花布,“公公,让我也跟着吧,到了地方,太后若不想见我,我便等着就是了。”   宫人眉头扬地更高,上下看着她,最后,却还是勾着唇:“既然姑娘想去,那咱家也不拦着。”   甄珠微笑,抓紧了手中的花布。   两人说话期间,在甄珠说要跟去时,狗儿的身形微动,然而旋即便又恢复平静。   于是,两人一起,跟着宫人走向太后寝殿。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正是往常太后处理了一天政务后开始闲暇的时光,以前她找甄珠画像,便多在这个时间。   但这次,她找的不是甄珠,而是狗儿。   单独找狗儿能做什么呢?   淡淡的夜色里。甄珠愈发抓紧了身旁狗儿身上的花布。   狗儿就在她身旁,身上披着那可笑的花布,因为宫人根本没有给他时间收拾,于是他便这样跑了出来,在皇宫御道上,四肢着地,像一条真正的狗一样,蹦蹦跳跳着前进,时而看到路旁的蝴蝶还跃跃欲试地想去扑,看上去若不是甄珠拉着,恐怕就真的要去扑了。   一路上,除了狗儿蹦蹦跳跳的声音,其余人都是静默的,一直走到一片树影幢幢,花木茂盛的花园。   甄珠陡然感觉手中有什么东西挣脱了。   她愣了下一下,随即耳边响起宫人刺耳的尖叫:“那小畜生跑了!”   她愣愣地向着宫人手指的方向看去,目光里只看到一道残影。   花豹一般,矫健而迅速的身影。 第101章 走水   “抓住那小畜生!”   太监尖利的声音划过甄珠耳膜,刚刚反应不及的宫人纷纷拔腿追上去,左近的护卫听到声响,也忙按着那太监的指示去追人。   转眼间,就只剩下甄珠一个人。   她站在原地,看着大批人往少年消失的方向跑去,就像看到猎物一哄而上的鬣狗,四面八方编织出一张大网,将猎物逼地无所遁形。   她站了好一会儿,仍未有人来寻她,反而是前来追捕少年的人越来越多,沉沉的夜色里看不清人的踪迹,离得远一些便只能靠声音传递消息,因此甄珠耳边便不断传来呼喝声,乱哄哄如冷水入油锅。   “往太和殿去了!”   “甘露殿!甘露殿!”   “又没追上!你们都是废物么!”   ……   人虽然多,却并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很快将逃跑的少年抓住。   也是,他可是跑地比豹子还快啊。   甄珠站在原地,直到夜露侵上,身上竟然有了些寒意,她才迈开步子,顺着声音的指引,朝人声最鼎沸之处走去。   她也不知道要往哪里走,只是跟着追捕的人群,胡乱地走着,许是因为夜里看不清,又都忙于追捕,便是碰上人了,也都只当她是宫女,也没人来管她。   就这么,一直走到又一处宫殿,追捕的人群全都围在了这里,听之前的议论,少年似乎是躲在了这处宫殿里面。   虽然人都聚集在了这里,喧哗声却陡然小了下来。   上百号的人,仿佛齐齐被人掐住了脖子,连脚步声也陡然轻了下来。   甄珠抬头,便看到灯火通明的夜色里那飞扬的白幡,鼻间也传来淡淡的香烛味儿。   “……居然敢闯陛下停灵之处,他可真是不要命了!”耳边传来宫人小声的议论。   甄珠恍然,怪不得。   小皇帝的停灵之所显然十分重要,不一会儿,便许多有盔甲严明的侍卫结队而来,整个将宫殿包围了起来,四周还源源不断有人马过来。   甄珠挑人少的路走,快走到殿前时,耳边陡然有人恐惧地大喊:   “走、走水了!”   然后,耳边便是雪花一样纷纷扬扬,无数人大喊着“走水了”。   甄珠猛然抬头。   眼前那扬着白幡的宫殿里,赫然冒出冲天的火光,仿佛一柄巨大无比的火炬,陡然划破暗沉的天色。   无数人奔跑着上前救火。   甄珠愣了一下,随即便提起裙子,踉踉跄跄地往前跑,想要离宫殿更近一些。人群拥挤混乱,许多人经过她身边,她也经过许多人,此时却没有人有心思身旁的人,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那火起之处。   那火势突然爆发,顷刻之后,火光便几乎笼罩了整座主殿,显然不是油灯倒了这种原因引起的意外火灾。   甄珠往前跑,却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往前跑。   跑到前面就能看到他了么?   她心里乱糟糟地想着,只低头往前跑,然而,猛然间,后颈传来一阵剧痛。   她踉跄着,感觉自己陷入一个人的怀抱中,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   甄珠醒来时正是傍晚,晚霞的颜色透过窗棂,将地面染的一片橙黄,四周寂寂的,没有一点声音,空气中飘荡着药味儿。   甄珠坐起身,便觉得后颈还有些痛,但似乎被抹了药,清清凉凉地又不算很痛,因此她也不再管,只是打量四周。   她躺在一张描金嵌玉的千工拔步床上,床帏用银钩挂着,上面的花纹好似水波一般,一看便知道布料价格不菲,就连那银钩,也打成了折枝梅花的样式,不仅看着精巧,那梅花瓣,更是用鲜艳的红宝石做的,端的奢华至极。   目光触向屋内的其他摆设,更是无一处不奢华。   这不是永安宫,也不是她曾住过的冷泉宫,然而这张扬到极点的奢华风格,却十分的眼熟。   “有人么?”她叫了一声,声音有些嘶哑。   伴随着门板的吱呀声,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瞬间便将刚刚洒进室内的霞光遮住大半。   脚蹬高靴,腰间佩刀,一身玄衣劲装,领口袖口都用金线绣着云纹,领口之上,一张微微皱着眉的脸看着她。   甄珠愣住。   “你醒了。”   对方依旧皱着眉,说了一句,然后便叫了婢女进来,不一会儿,又有一个白眉毛白胡子的老头儿拎着药箱进来。   甄珠被老头检查了一番后颈,被告知情况良好,坚持用药再修养两天就没事儿了。检查后颈的时候,老头儿笑着朝站在门边的男人道:“小玄子手劲儿拿捏的不错,这要再轻点儿就打不晕人,重点儿,人姑娘就要受罪喽。”   男人冷着脸没说话。   然后老头又留下一包药,婢女拿了药出去煎。   屋子里便又只剩下甄珠和男人两个人。   甄珠抬头看他。   严肃俊朗的脸,有些熟悉,正是从洛城来京的路上,那个护卫队的统领,计都的义子。   似乎叫计玄。   “计……统领。”甄珠迟疑地叫了一声。   对方微微点了头,然后不待甄珠说话,便冷声道:“你现在在太师府,如今外面局势有些乱,为了你自己好,也别试图走出这个院子。义父正在外面办事,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有事叫婢女来找我。”   说罢,竟是想转身就走。   “等等!”甄珠忙喊住他,问道,“现在外面怎么样了?我怎么来这儿的?我昏过去之前……安王怎么样了?”   计玄又转过了身,看着她的神色有些不悦。   却还是开口。   “昨夜景福宫走水,义父与我正好在皇宫,便赶去救火,途中看到了你。”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   甄珠立刻便明白了。   计都看到了她,然后让计玄把她打晕,那样的兵荒马乱之下,少一个人也没人关注,于是她就被偷运出了宫。   至于怎么运出来的,就是计都的手段了,以他如今的身份,想要偷渡一个人,总会有办法的。   至于计都为什么费这么大劲儿把她“偷”出来……甄珠敛眉,想起了那日太后寝宫外,分手时,他那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居然真的做到了啊。   计玄又开口:“至于安王——”   “安王突然发疯,火烧景福宫,宫人忙着抢救陛下灵柩,等找到他时,发现——”   他看了她一眼,目光冷漠。   “他已经被烧死了。”   ——   “义父费了力气将你救出来,甚至引得太后怀疑,你若知恩,便不要再想别的,尤其已经死了的。”   “今天外面发生了许多事,义父心情可能不太好,他回来后,若来了这里,你就想办法让他开心些。”   “有事叫我。”   留下这些话后,计玄便走了。   甄珠抱着被子坐在床上,没有再叫住他。   她的目光空落落的放在空气里,脑袋里像是塞了一团乱麻,试图去理却怎么也理不清。   ……怎么会呢?   ——   之后计玄便再没有来,熬药的婢女给她换了药便也要出去,甄珠叫住她,问她外面的情况。   婢女却是一问三不知。   甄珠便下了床,走出屋子,婢女倒没有拦着她,只是提醒她小心后颈的伤势,然后便亦步亦趋地跟在她后面。   甄珠在外面院子里转了一圈,便发现这是一个很小的院落,而且,似乎就在太师府主院之内。而小院的门上着锁,还没走近,婢女便提醒她:“姑娘,这里出不去的,只有计统领和太师大人有钥匙。”   甄珠愣了一下,看着那紧锁的院门,耳边听到外面有护卫来回巡逻时发出的声音,便顿住脚步,没再上前。   一个人吃过晚饭,天色很快黑下来,甄珠在院中枯坐了一会儿,便洗漱了去睡觉。   原本以为很难睡着,谁知却很快就陷入了梦乡。   半梦半醒间,鼻息间仿佛有什么东西烧焦的味道,眼前有冲天火光,大火之中,一个矫健的身影不停地奔跑,却跑不过大火蔓延的速度,火舌舔上他的身躯,将他身上可笑的花布点燃,将他全身都染了火,他扑打着身上的火焰,火焰却越来越多,最后,他的手再也抬不起,脚再也迈不动,“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旋即又被大火淹没。   甄珠猛地惊醒过来。   “醒了?”一个略微带着疲惫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甄珠抬眼,便看到一盏烛台就在自己距离自己不到一臂长的地方,熊熊燃烧的烛火散发着炽热的光焰,烤地她脸颊一片温热。   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下,然后才看向拿着烛台的人。   比计玄更加高大魁梧的身影,站在她身前,便整个将她的身影笼罩了进去,他端着烛台,似乎在就近看她的脸。   计都把烛台放到床前的妆台上,坐在床边,笑道:“忘了,昨天景福宫走水,吓到了吧?”   甄珠沉默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   计都眼角噙着笑:“不过,也幸好走了水,我才能趁乱把你给带出来,平日里那老妖婆不知道防地多紧,见都见不着你。”   他忽然抓住甄珠的手,一把将她拉进了自己怀里。   “爷说过,爷把你送进去,就会再把你带出来。爷说到做到。”   甄珠倚在男人宽阔的胸膛,头顶响起男人爽朗的笑声,倚着的胸膛因此而随之微微震动。   她没有挣扎,直待男人的笑声停了,才微微挣扎了下,让自己能看到男人的脸,道:“爷,如今外面怎么样了?计统领说您为了把我救出来,引了太后猜疑,您……就是因此才回来的这么晚么?”   计都又哈哈笑了一声,猛然低头,在甄珠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亲罢,才有些不屑地道:“那老妖婆是有些怀疑,不过她如今靠着我,又能拿我如何?爷回来的晚……”他忽然叹了一口气。   甄珠看他,却发现他脸上竟有一丝十分明显的挫败和沮丧。   他一手紧握成拳,狠狠捶在床上,甄珠便听到身下的床板传来细微的碎裂之声,整张床都震动了一下。   “崔相那老狐狸,居然叫他给逃了!”   计都咬牙恨道。   甄珠睁大了眼睛。 第102章 讨逆   许是憋了许久的火气,计都搂着甄珠,脸色阴沉地说起白日里的事。   崔相逃了。不仅崔相逃了,崔珍娘,以及与崔相一起被逮捕的几个朝臣也逃了,是在被押往衙门庭审的路上,被崔相养的私兵劫走的。   “呵,我就知道他没表面上那么老实!“说起崔相的私兵,计都便恨恨不已。   崔相被逮捕入狱后,相府就被计都翻了个底朝天,然而却什么都没翻出来,别说养私兵,就是一点点把柄都没找到,简直干净地吓人。   结果,冷不生地就冒出这么一股精悍高效的私兵,人数不多,却训练有素,最适合奇袭,神出鬼没地劫了人,一转眼就没了踪迹,计都忙了一整天,全城戒严搜查,却依旧没找着崔相等人的影子,到了深夜,计都实在疲累不堪,才将事情交给手下人,回府休息。   大概唯一的好处,便是计都趁机坐实了崔相的罪名,因着私兵的存在,除了之前罗织的罪名,甚至连谋反的帽子也给他扣上了,追捕文书都已下达到全国各处。   但计都却隐隐觉得,这并没有什么用。   如今他唯一后悔的,便是为何没有在抓住崔相后便毫不犹豫地直接弄死他,而是听了太后的命令,非要先把他名声搞臭了,再名正言顺地弄死。   虽然直接弄死崔相可能会引起民愤,甚至让朝堂动荡,但只要他牢牢把握住权势和武力,强压之下,什么动荡压不下去?总好过如今放虎归山,再想要抓住他,可就难如登天了。   想到这里,计都便又恨恨地捶了下床。   “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成不了大事!“   就这样还想做千古第一女帝?做什么春秋大梦呢!   计都呵呵冷笑。   甄珠倚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冷笑和嘲讽,虽然被地图炮连带着鄙视了一把,却没有开口说什么。   计都自然也不会意识到自己所言有什么不妥。   跟甄珠说这些事,不过是找个人发泄心中愤懑罢了,甄珠的意见并不重要,甚至她根本不需要有意见,只要安静地听就行了。   甄珠完美扮演着自己的角色。   说完崔相的事,又暗暗骂了一番太后,夜色便愈发黑沉,时间已是三更,计都忙了一天加半夜,这时候便实在抵挡不住困意,即便是怀抱佳人,也没心思做那档子事儿,只是抱着甄珠往床上一躺,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甄珠躺在计都怀里,耳边是男人如雷的鼾声,眼睛睁了又闭,闭了又睁,反反复复,怎么也睡不着。   到最后,她也没有问狗儿的事。   叹了一口气,她闭上眼睛,强迫自己酝酿睡意。   然而,正稍稍有了些朦胧睡意时,耳边猛然传来一声巨响,立时将她惊起。   计都比她更快惊醒,起身披衣,刚喝了一声“谁“,便看到破门进来的计玄。   朦胧的晨光中,计玄脸上如同覆盖了一层寒霜。   “义父!崔相持先帝遗旨,联合武昌王、淮南王、清河郡王,及河南道、淮南道、山南东西二道,发布檄文讨伐太后和义父,自称‘讨逆军’,率兵十万,不出两日,大军便可抵京!”   ——   计都与计玄匆匆离去,天色还未全亮,甄珠却再没了睡意,起了身,便一直等待着消息。   然而直到中午,计都与计玄都没再来,她问了婢女,得知计玄已经不在府里,又问能否找阿朗,婢女缄口不言,甄珠便知道,如今她的存在,恐怕还是只有计都与计玄两人知晓。   至于原因,大概还是为了防止消息走露,引得太后猜疑。   计玄是计都最信任的义子,所以可以得知她的存在,阿朗却还不是。   无法,甄珠只得继续等。   到了下午,昨日那个来给她看伤的白头发白胡子老头又来了。   只是进来时,老头摇头叹气,一脸忧心忡忡的模样。   甄珠看见了,便在他检查时有意无意地引他说话,而老头儿也是个健谈的人,很快便跟她聊了起来。   介绍过后,甄珠知道老头儿姓周,府里人都叫他周先生。   周先生倒没什么重男轻女的思想,也不觉得天下大事跟她一个女人说有什么不对,叹着气跟甄珠说着今天发生的事。   “……那崔相果真是个人物,昨儿刚逃走,今儿就拉起这么许多人来,这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成的,必然是早早就布下了局,在牢里乖乖待着的那些天,恐怕不是没办法逃出去,而是等那四路大军汇合呢!”   “……高家人都凋零地不成样子了,那淮南王、武昌王还有清河郡王,只不过是跟先帝同祖,血缘上并不亲近,手里也没多少势力,可不管怎么说,他们是正经的宗室,是高家人,这就师出有名了,毕竟咱们这边儿可都不姓高。”   “……更何况谁也没想到,那崔相居然还有先帝的遗旨,先帝居然那般信任他,说是养私兵也是先帝知晓的,还授意他若高氏江山若有危,他这个顾命大臣可代为讨逆锄奸,这才有了‘讨逆军’这一出。”   “……还有崔相那女婿,檄文写地文采飞扬,又明白如话,一桩桩一件件的,那是把太后和大当家的往死里黑啊,偏偏连老头子我看了,都觉得还真就是那么回事儿,也是个人才啊……”   周先生摇头叹气说着,却一点不耽误手下功夫,很快便给甄珠检查好,又开了药。   甄珠默默消化着刚刚得到的消息,见他这模样,便问道:“先生,你不担心……太师么?”   闻言,周先生洒然一笑,“他们厉害,大当家的可也不是吃素的啊!”   两天之后,甄珠才知道周先生的话是什么意思。   两天后,崔相率领的讨逆军正式抵达京城,而京城亦以计太师为首,禁卫军、东厂以及太师府府内所养护卫队尽皆守城,深夜时,在内城太师府的甄珠,甚至也隐约可以听到城门处的厮杀声。   攻城战僵持了两日,京城一处城门未失,而此时,又有河北道、河东道、关内道等几路靠近京城的援兵正驰援而来,原本因讨逆军前来而人心惶惶的京城,表面上看已经稳住了局势。   甄珠也才终于又见到计都和计玄。   计都是挟着满身血气而来的。   他肩膀上受了伤,浑身也沾满了血,脸上满是戾气,见了甄珠后,一言不发,却抓住甄珠的衣裳,“嘶拉”一声,便将甄珠的衣裳撕烂,露出雪白的肩头,和小半胸前春光,埋头便啃了上去,动作又猛又急,像一头凶恶的猛虎,满满的暴戾和怒气裹挟而来,鲜血沾了甄珠一身。   刺鼻的血腥味熏地甄珠恶心欲呕,计都的动作更是吓了她一跳。   她猛烈挣扎着,推开计都的头颅。   计都扬起头,看着她的眼神阴鸷而冰冷:“怎么,你也不听话了?”   甄珠被他的眼神吓住。   计都冷笑:“爷宠着你,你就忘了自个儿是谁了?伺候爷都不愿意了?是那狗畜生干地你太爽,忘了谁才是你的男人,嗯?”   说着,他陡然伸手,捏住了甄珠的下巴。   力道之大,让甄珠恍然觉得自己的骨头快要被捏碎。   她下巴剧痛,身子也被他的手提起,像只玩偶一般,被撕烂的衣衫空荡荡地飘着,身前大片的春光泄出,此时却无人欣赏。   “嗯?说话啊?”计都眼中戾气未退,仍是冷冷地问着。   甄珠被捏着下巴,根本说不出话来,然而即便能说出,此时的她也半点不想说出他想听的话。   一时的忍让是为了能全身而退,但时时刻刻都忍耐,对屈辱视而不见,她还不像狗儿,没那么好的耐性。   因此她睁大了眼,不避不让,满含着怒火的美眸怒瞪着计都。   这样的目光,却反而让计都愣了一下,手中的力道也松了一些。   “义父!”   门外陡然传来了计玄的叫声。   计都眉头一皱,将甄珠甩在床上便出去了。   甄珠仰躺着,下巴仍旧痛着,破烂的衣衫上沾满鲜血,连露出的部分雪白皮肤上也沾上了血,整个人看上去像是被虐待过了一般。   她闭上眼,鼻息细细,一动不动地躺着。   直到上方传来一道声音。   “死了么?”   甄珠睁眼,看着站在床前,一身玄衣的男人,明明下巴还痛着,却露出一抹勾人的笑。   “劳烦计统领担心,我还没死。”   计玄眉头轻蹙,目光下意识地转移到别处,不去看床上人破烂衣衫下的美景。   他冷声道:“义父今天心情不好。“   甄珠笑了笑。不用他说,她也看出来了。   “因为种种缘故——“他看了甄珠一眼,”其中就有你的缘故,如今太后对义父多有忌惮,义父做事处处掣肘,今天守城时……“他低头,声音也不由有些暗淡,”四弟战死了……“   甄珠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口中的四弟便是计都收养的那八个义子之一。   然而,她无暇担心那无亲无故的“四弟”,只是一听连太师的义子守城也可能战死,便顿时脸色一变。   “那阿朗呢?!阿朗有没有事?!” 第103章 如果有一天   计玄看了她一眼。   阿朗是义父新收的义子,年纪最小,开始又是在他手下,他对阿朗便有种格外的责任感,平时对他多有照顾,两人关系十分不错。   也因此,他知道在阿朗的心目中,这个女人有着多高的地位,甚至阿朗最后之所以选择效忠义父,便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用这个女人诱惑了阿朗。   用救她出宫的念头,引得少年做出决定。   计玄其实并不喜欢这样。   效忠便应该是全身心的效忠,如果用别的东西相诱,那么这忠心还能相信么?可是义父喜欢阿朗。   这个理由救足以让计玄想方设法说服阿朗,于是他用这个女人诱导了阿朗。   他成功了,阿朗成了义父的第八子,成了他的八弟,而且迅速成长为义父的臂膀,如今已经能够帮义父做许多事。   可是有时候,计玄会想:如果有一天,义父和这个女人产生冲突,两者必须择其一,阿朗是会选择义父,还是会选择她呢?   但是他也只是想想而已。   她是义父的女人,怎么会有立场对立的一天呢。   因此,这时听到她问道阿朗,他只是道:“阿朗无事。”   甄珠松了一口气,抬眼看他的脸色,试探地问道:“那……我能见一见阿朗么?我很担心他。”   计玄摇头:“不行。”   甄珠眼里期待的光便顿时暗淡了下来。   计玄皱了皱眉,还是解释道:“如今太后到处在找你,怀疑宫里出了内鬼,义父也因此被猜忌,阿朗年纪还小,喜怒形于色,义父应是担心他知道你的消息后藏不住,露了行迹被太后的人知晓,所以才没告诉他。并非故意不让你们姐弟相见。”   甄珠点头,神色却仍是暗淡的。   她坐起了身,身上的衣裳稍微拢了拢,微微遮挡了胸乳,却仍破破烂烂地挂在身上,露出一截雪白的颈子和肩膀,雪一样的皮肤上血迹斑斑,小巧精致的下巴上还有计都手指大力之下留下的淤痕,此时已经青紫一片,映着她雪白的皮肤,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计玄的目光飞快地扫过,咳了一声。   “你先换衣服,我去叫周先生给你治伤。”   甄珠叫住他:“不用,我没事——”   计玄却没听她的话,脚步匆匆地径直走了出去。   甄珠看着他的背影,目光幽幽,忽然,唇角露出一抹笑。   ——   周先生很快来给甄珠的下巴上了药,一边上药,一边埋怨,“大当家的就是粗心,姑娘家家的皮子嫩,还当是他手底下那帮皮糙肉厚的大老爷们儿呢!”   “甄姑娘,你别怪他,他这个人哪,就是糙了些,其实很疼人的,我们这帮跟着他的兄弟,他从来没亏待过一个,跟着他的女人,呃——”   说到这里,他陡然卡了壳,显然是想起,计都对女人可没对兄弟那么好。   不过很快,他又笑道,“他对女人一向大方,可从来不上心,可我瞅着,他对你可不一般。”他朝甄珠眨了眨眼,白眉毛白胡子一起动,显得很逗趣很和善的模样。   甄珠嘴角扯开一抹笑。   周先生便也笑眯眯地,“我老周跟着大当家的十年了,就从没见他这么挂心一个女人,你是不知道,为了你,他可把太后得罪上了。这些天忙地脚不沾地,后院的美人都见不着他的影子,可他却一有空就来看你,可见姑娘是个特殊的……”   “……他这个人哪,就是念旧,他没亲人,我们这些跟他跟久了的,就被他当成了亲人……姑娘你也跟了他那么久,他呀,就把你放心上喽~”   甄珠不言不语,任他说着,直到他最后道:“所以,姑娘你呀,也别怨他,他这次就是不好受,才手重了点儿,其实心里头是在乎你的,不然怎么谁那儿都没去,偏偏来找你呢?”   白胡子老头笑眯眯地看着她,就像一个老父亲,努力说和闹别扭的儿子媳妇似的。   甄珠轻轻一笑,乖巧地点头:“周先生,我当然不会怪太师,太师对我好,我自是知道的。”   闻言,周先生乐地点头,直道“这就好、这就好”。   待周先生收拾药箱走了,甄珠坐在床上,双手抱膝,嘴角露出一丝讽笑。   ——   周先生出了门,便看到站在院子里的计玄。   “小玄子。”他笑眯眯地叫道,计玄看到他,对他施了个礼。   “大当家的派你守着这儿啊?”周先生又问。   计玄点了点头。   周先生摸了摸胡子。   “果然,大当家的是真对这姑娘上心了啊,连你都给派在这儿了……”他摇头晃脑地说着,嘱咐计玄道,“你仔细看着点儿这姑娘,这姑娘面上看着柔顺,可老头子我看着哪——”他敲了敲自己后脑勺,“怕是脑后有反骨哦!”   计玄皱眉,“什么意思?”   周先生叹口气。   “你也知道,大当家的虽然女人多,可却一直没再娶妻,也没孩子,没孩子也就算了,他把你们这些孩子当亲生的,把我们这些当兄弟,可他也得有个知疼知热的女人哪,后院那些美人,他都是说送人就送人的,也就是些玩物罢了……眼看着他好不容易对一个女人这么上心,我啊,就想撮合撮合他们,然而——”说到这里,他又叹了口气。   计玄:“周先生?”   周先生笑笑:“然而我看着,这位甄姑娘对大当家的却似乎并不怎么热络啊。”   计玄皱眉:“义父对她那么好,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太师府后院美人没有一千也有上百,计玄根本记不清那些女人,却从在洛城时就记住了她,就因为义父对她与众不同,不仅格外宠爱她,还为了她甘冒风险,完全不像义父平时对待女人的作风。   周先生连连摇头,用“朽木不可雕也”的目光看着他,“你小子啊,还是太年轻,你当你对人好,人就会喜欢你啊?没这个道理。”   计玄皱眉不语。   周先生摆摆手:“总之,大当家的既然让你守着,你就多注意点儿她,若她真是对大当家的有心结,你就想法子开解开解,也帮你义父说说好话。”   说罢,便拎着药箱摇头晃脑地走了,留下计玄在原地皱眉。   计玄站了好一会儿,看着天色快到晚饭时间,便走进了院子里。   却意外地在院子里就看到了甄珠。   她不知从哪儿搬了只摇椅,此刻便整个儿身子都缩在摇椅上,他走进院子,刻意弄出了脚步声,她却一动不动,双手抱在胸前,目光似乎在看着西边的夕阳。   原本看到这景象计玄绝不会多想,然而刚刚听了周先生那番话,他的目光便不禁往她脸上看去。   她下巴上还包着纱布,裹了厚厚的好几层,将小巧的下巴全包裹住,愈发显得脸蛋小小的。摇椅正对着西边逐渐落下的夕阳,那小巧的脸蛋便被霞光笼罩着,仿佛在雪白的皮肤上均匀地涂抹了一层胭脂。   而她的眼睛,也的确在看着天上,然而目光却并未确切地落在哪里。   院子里起了风,吹起她盖在身上的薄衫,她依旧一动不动。   计玄站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走上前。   问道:“伺候的人呢?”   然后便看到那双空落落的眸子眨了眨,仿佛从梦中初醒似的,目光渐渐对焦,凝聚在他的脸上。   她抱住自己的双臂,躺在摇椅上的身子更缩了缩,轻声道:“我让她们下去了。”   计玄皱眉:“以后不要一个人待着,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甄珠笑了,“在这里,能出什么事……”   外人进不来,她也出不去,笼子里的鸟雀最安全,毕竟那安全是用自由换来的。   计玄紧皱的眉峰未散,瞬间便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想起她方才望着天空的样子,不由道:“你不想待在这里?为什么?义父对你不好么?莫非——”   他的目光陡然变得有些凛冽,“你还想着那个安王?”   他看着她,漆黑的眸子里闪烁着凶意,似乎她说一个“是”字,就会伸出手,将她扼杀一般。   甄珠笑。   “你想多了。”她说道,声音十分平静。   计玄仔细看她的脸,试图在她脸上寻找一丝说谎的痕迹,然而却没有找到。她看上去很正常,即便他提起安王,她脸上也没有什么波动。   但是,感觉不对。   似乎……有哪里不同了。   可是,哪里不同了呢?   他皱着眉,苦苦思索。   然而,还没思索出结果,她的声音忽然又在耳边响起,这次明显离得近了一些。   “为什么你总是皱着眉?皱眉不好看。”女人的声音软软的,暖风一样在他耳边徐徐地吹来,有些温热。   计玄抬头,便发现女人已经坐起身,身子微微前倾,绷成了一道漂亮的曲线,而那双潭水一样的的眼睛,则正认真地看着他的脸,目光落在他眉头。   他猛然后退,眉头皱地更紧了。   女人笑了起来,笑声仍旧是软软的,还带着些娇。   计玄瞪了她一眼,随即转身,大步地迈出了院子。   左右她在这里也不会出事,与其守着一个女人,他还不如出去,看看有什么能帮到义父。   计玄越走越快,直到离那院子很远了,却忽然顿住脚步。   他想起来她哪里不同了。   ——她似乎,完全不怕他了。 第104章 计玄   “守城结束了么?”   计玄一踏进院子,就听到女人这样问他。   她的目光直直地望着他,从他甫一踏进院子开始,就像巢里的雏鸟看到归来的亲鸟,目光里除了他再也看不到别的人,别的物,直白专注地近似于无礼。   他下意识地皱了眉,然后便又想起那次她说,皱眉不好看。   于是眉峰又下意识地舒展了一些。   他看向她,她依旧用那样的目光看着他,又问了一次:“守城结束了?讨逆军退了么?”   是因为这几天义父也没有来,而他是她唯一能够接触到外界消息的渠道,所以才这样期盼他的到来,才那样看着他吧。计玄这样想着,脸色才微微自在了一些,回答道:“嗯,逆军已退。”   顿了一下,他又道:“义父亲自上城墙守城,又受了些伤,好在并无大碍,反而大大鼓舞了士气,才将逆军打退。   得到想要的答案,甄珠便没什么兴趣了,淡淡地“哦”了声,刚刚前倾的身子便又缩回摇椅上,她衣衫单薄,摇椅宽大,一缩回去,愈发显得身子小小的一只。   计玄又皱起眉来,想起方才婢女禀报的情况。   这几日守城到了关键阶段,尤其义父居然决定亲自上阵守城,他放心不下,一直贴身保护着义父,对这边自然就顾不上许多了,直到昨日逆军终于退去,他才有余暇关心这里,然后便听婢女说,她这几天吃地很少,也不说话,白天就搬个摇椅躺在院子里,一躺就是一整天,对什么都没兴趣,义父为她准备的各种珠宝首饰,华衣美服,她看都不看一眼。   最重要的是,短短几天,她就瘦了许多。   他看向她的脸,发现前几天还饱满如苹果的脸颊,此刻赫然已经瘦削许多。当然,仍旧是好看的,甚至以时人以瘦为美的审美来看,现在弱柳扶风似的她比之前有些丰满的样子更惹人怜惜。   然而他皱起了眉。   义父把她交给他照顾,他怎么也不能把人给照顾瘦了。   他说道:“饭菜不合口味?喜欢哪里的菜?我找厨子给你做。”   甄珠愣了一下,旋即失笑,摇摇头,淡淡道:“不用,饭菜很好。”   不好的是她的心情。   计玄的眉头皱地更紧了,拧眉思索了半天,忽然想起她画师的身份,便又道:“你不是喜欢画画?怎么不画了?待会儿我让人送纸笔和颜料过来。“   这次甄珠倒没有拒绝。   计玄松了一口气。   然而,虽然没拒绝,却也没有高兴的样子。   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像是被谁随意扔在摇椅上的一个物件儿,没一点生气,说话点头都只是微微的动作,不仔细看不仔细听就会错过。   这时候,她已经不看他了,她的目光又对着天空,水晶似的眼睛一眨不眨,仿佛那里有什么令她着迷的东西一样,计玄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看到一排从天空飞过的飞鸟。   他低下了头,想起周先生交代的话。   于是他硬邦邦地道:“义父这几日忙于守城,并非故意不来看你。”   她的眼睫眨了眨,然后目光看过来。   仿佛得到了鼓励,计玄继续说了下去,“崔相联合了几个高氏宗室,又广发檄文妖言惑众,笼络了南方数道,我们这边只有倚靠北边的河北、陇西等道,前几日河北道和陇西道的援军来到,义父便计划一举将逆军打退……”   “连续几天不眠不休,逆军伤亡惨重,不得不退回京城十里之外,义父的意思是乘胜追击,彻底歼灭逆军,但太后不同意,认为应该徐徐图之,昨日逆军一退,义父下了城墙就进宫与太后商议,直到现在还未——”他猛地住了口。   他本意是想说计都并非故意冷落她,而是忙于政事,入宫与太后讨论政事到现在都还未归,但是——计都跟太后可是有着那层关系的,而这个女人在宫里那么久,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他再说什么昨夜入宫后到现在还未归的话,简直让人无法不想歪。   计玄紧紧地绷上了嘴,眼里有明显的懊恼。   看着男人失言后懊恼的模样,甄珠唇角却忽地一弯,浅浅的笑容在瘦削却仍旧美丽的脸颊上水波般荡漾开来,春末煦暖的阳光之下,刹那间有种动人心魄的美丽。   计玄无意一瞥,顿时便愣在了那里。   而转瞬之间,那笑容便又消失不见了。   “我知道,太师事务繁忙。”她淡淡地道,目光又看向天空,此时那飞鸟已经不见,只剩一片瓦蓝的湛湛晴空。   “只是,一个人,有些无聊……”   何止是一个人,是被关在一个小院子,手足不得伸,羽翼不得展,每天每夜所见的都是同样的人和事,伤好后,除了计玄偶尔来,便接触不到任何外界的消息。   从一个笼子跳到另一个笼子,结果并没有更好,甚至更糟糕。   毕竟在永安宫时,她不是一个人。   这些话她没有说出口,但计玄却突然领悟了她眼中情绪的含义。   他突然道:“很快。”   他的声音有些急,像是冲动之下突然开口,迥异于平时的冷静,因此引得甄珠立刻看向了他。   他舔了舔唇,又道:“不用急,很快,你就能出这个院子了,到时候,会有很多人……”会有很多人陪着你,那样……就不会无聊了吧?   甄珠眼睛闪了一下。   “不是……说我的存在要保密么?况且现在太师与太后正有分歧,我的消息,应该更不能透露了吧?不然……”她低下了头,“就算是只见见阿朗,我也满足了……”   计玄摇头,声音有力:“不用太久的,你相信……义父,他救你回来,不是为了让你藏头露尾地过一辈子,让自己的人受委屈,那绝不是义父的性格,他说他答应过阿朗,要把你好好的带出宫来,他做到了,不是么?现在他既然说是暂时隐瞒你的存在,那就肯定不会太久。”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股莫名的笃信,仿佛虔诚的信徒说起信奉的主神,是一种完全下意识地、盲目的信奉,甚至已经远远超出普通儿子对父亲的信任。   甄珠看了眼他的眼睛,垂下眼眸。   隐瞒她的存在是为了不刺激与太后之间的矛盾,若哪天不用隐瞒,自然不可能是因为太后想开了不介意,而只能是——无论太后介不介意,都不会再对计都造成什么影响。   而这,只能有一个原因——那时太后的势力已经在计都之下,甚至——完全被计都反杀。   果然人人都有野心啊……   计玄又继续道:“至于阿朗……其实让你见他也无妨,只是义父一来怕他不小心泄露你的消息,二来——”他顿了一下,看着甄珠,忽然有些说不出口。   二来,则是用她作为刺激阿朗前进的动力。直到现在,阿朗都还以为她还在皇宫里,所以他迫切地,甚至是不顾性命地拼命表现,对于义父的野心和计划更是全盘支持,但若现在让阿朗知道她已经被救回来,他还会像现在那样拼命么?   这是第二个原因,甚至计玄猜测这才是真正的原因,但他不能告诉她。   迟迟等不到第二个原因,甄珠也没有追问。   她低着眸,声音细弱而温柔:“我知道的,大事为重,你不用为此感到为难。”   计玄拧紧的眉峰松了又聚,呆呆地看着她,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   她还是不开心,但他所能想到的方法已经都试过了。   接下来该怎么做?   不过,甄珠没有让他继续为难下去。   她忽然抬头看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计统领,你若无事,能跟我说说你跟太师的事吗?这个应该可以说吧?”   计玄微微怔愣。   甄珠笑着:“虽然跟了太师许久,但我了解的很少,甚至是重逢之后,才知道原来他是当朝太师……计统领跟了他这么久,一定知道他很多事吧?而且,我听说太师其他义子都在朝为官,只有计统领一直跟在太师身旁呢。为什么呢?计统领是怎么被太师收为义子的?”   她仰头看着他,脸上是单纯的好奇。   计玄眼睫微眨。   对义父的过去感兴趣……那么,她应该还是在意义父的吧?像周先生说的,这不就是为义父说话的好时机么?   看着她期待的眼睛,他张开了口:“我是十二岁的时候遇到义父的……”   男人微微有些低沉的声音在寂静的院落中响起,流水一样述说着过去的往事,女人认真地听着,看他一直站着说话,还拍了拍摇椅的边,示意他坐在那里,然后便被男人拒绝了,徒手从旁边假山上拎了块石头,便坐在石头上给她讲。   石头很矮,哪怕男人身高腿长,坐下去也比躺在摇椅上的女人矮了一些,两人的视线微微有些上下的倾斜,但女人从高处看他,目光里没有一点居高临下的意味,反而像是雏鸟,满怀期待地等着他继续讲下去。   于是计玄没有感觉任何不妥,就这样以下位者的姿势,给她讲述着自己的过去,计都的过去,甚至在那温柔而期盼的目光的蛊惑下,不知不觉地,连自己那很少给人讲过的身世,也讲给了她听。   “……我出生在一个小户人家,我娘在我刚出生时就死了,我娘刚出了头七,我爹就娶了填房,一年后就生下了我弟弟……”   故事有些老套。   一个有点小钱的男人,前头的妻子早亡,留下一个儿子,新娶的填房恶毒,看不惯前头老婆留下的儿子,想让男人的钱全留给自己生的小儿子,于是千方百计在男人面前诋毁抹黑大儿子,所谓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久而久之,本就对大儿子没什么感情的男人更是对大儿子厌恶不已。   于是后娘更加明目张胆。   在男人喝醉酒心情不好时推他上去挨揍,在小儿子闯祸得罪人时拿他上去顶包,大冬天里脱光了衣服在院子里罚站,大夏天地故意给他穿又厚又脏的衣裳,捂出一身痱子和脓包,心情好了施舍些剩饭给他吃,心情不好了拿针把他全身扎地都是血珠子……   从口不能言腿不能行的婴儿,到能说能跑,却因为长久的虐待而早已失去反抗勇气和反抗意识的小男孩,这样的日子他过了十五年。   直到十五岁时,那个从小胆大包天,手脚不干净,却总让他顶包受罪的弟弟惹了大事,偷东西偷到县太爷家的少爷身上,被人发现时反抗,逃跑时踹了人一脚,把人命根子给踹废了。   衙役找到他家时,那对夫妻将小儿子藏起来,将大儿子推了出去。   废了县太爷儿子命根子的罪,却不是挨一顿打就能过去的了。   “……我那时以为自己死定了……”计玄轻声说着,嘴唇因为不时用力的啃咬而留下几条显眼的血痕。   “但是义父出现了。”   “他救了我,给了我一条命,还让我知道——”   “原来,我也能活地像个人。” 第105章 沦陷   一阵风来,吹地院落里的树叶沙沙作响,婢女因为甄珠的吩咐不敢来打扰,寂静的小院里只有两个男女一个安静叙说,一个安静倾听。   说出那段不堪的过往,计玄下意识地抬头,正对上一汪潭水一样的目光,安静地看着他,温暖而柔和。   她没有说话,只是这样看着他,像是等他继续说下去。   于是,第一次对不算熟悉的人说起不堪往事而起的些许忐忑,便被那柔和的目光徐徐地抚平,自然而然地继续说了下去。   “……义父当上太师之后,曾问我想不想做官,像其他兄弟一样。我说我不想。”   “我从小就不聪明,看不懂后娘的脸色,识不破弟弟的陷害,要不是义父,我最后应该是笨死的吧……义父救了我,还费心培养我,但我还是不聪明,读了书也不聪明,比起其他兄弟,我很没用。”   “好在我功夫练得不错,还不算全无用处。其他兄弟都做官了,义父身边就没人了,虽然义父很强,但他也不是金刚不坏的,他也会受伤,会流血,被刺杀了也可能会死,所以,我选择留在义父身边,做贴身护卫。”   “对我来说,这就是最好的选择。”   男人仰头望着天空,平静地述说着,甄珠看着他,眸光闪动。   没想到……是个死脑筋的人哪。   似乎有些难办了。   甄珠敛下了眼睫。   说完自己的事,计玄又说起计都的事。   自然,无外乎是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夸计都有多么多么好。   “……刚开始跟着义父时,他身边还只有几十人,后来人越来越多,但最初的那几十人,却越来越少了,有些是战死了,有些是赚够了钱想回去过安稳日子,战死的,义父厚葬他们,让他们一家老小下半辈子衣食无忧,安享富贵;想退出的,义父送上足够的银钱,绝不阻拦。”   “义父没有娶妻生子,我们就是他的家人,外人都说他冷血无情,毫无人性,但留在他身边越久,就越知道他是多重视感情的人,只是他的感情不给无关的人,只给他看重的、在乎的人。”   说到这里,计玄看向甄珠,郑重地道:   “你就是他看重的、在乎的人。”   甄珠垂着眸,没有说话。   ——   那日傍晚,计玄离开后不到一个时辰,便派人送来了十分齐全的画具和颜料,以及各种各样的纸和笔,几乎市面上能够买来的都买来了,简直像搬了一间书画铺进来。   “我不懂画,就让人都买了一些。”计玄后来对她道。   于是甄珠每日除了发呆,也就多了一项画画的日常,计玄每日都会来看看,但几乎都是来去匆匆,偶尔会跟甄珠说些外面的消息,大部分时候不过是为了让她解闷随意地说些闲话。   尽管如此,每当他来的时候,甄珠都很高兴。   当然,这高兴不是她说的,而是计玄自己感觉到的。   他很忙,忙着帮义父做事情,而她不过是义父吩咐下来的诸多“事情”之一,而且是几乎不需要费什么心思的事,所以他总是处理了其他事之后,才会到她的小院,时间一般是傍晚。   那个时候,她要么躺在摇椅上,要么坐在画架前,但无论哪一种,当他的脚步声响起,身影出现在院子里时,完全不需要人禀报,也不需要他特意发出声音,她总是能第一时间察觉到他的到来,无论原本在做什么,看天或者画画,这时候都回转头看向他,说:“你来了。”   平平淡淡的一声招呼,不刻意不谄媚,却让他莫名觉得熨帖,就像深夜回房,看到檐下挂着一盏昏黄的灯,光不算亮,却驱散了黑暗,照亮了长夜。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一个习惯的养成可能要许久,也可能只要几天,而对他而言,每天处理完所有的事,去那个封闭的小小院落,听她说一句“你来了”,却已经迅速成为他的新习惯。   打过招呼后,她就不再管他了,继续画画,或者发呆,他在一旁看,也不打扰。看一会儿,确定她无事,他就直接走了,有时会跟她说她几句话。   当然,在这个院子里,她基本不会出什么事。   她也没什么需求,不向他要美食华服,也不会要仆从簇拥,她唯一要的,就是向他打听外面的消息。   外面的事,他自然不会全部告诉她,但在有限的范围内,他总是尽量地说更多给她听。   “逆军退到了长江,崔相扶持了一个高氏的傀儡做皇帝——”他看了她一眼,而她正专心地听他说,面上神情没有丝毫异样。   他便放下心来。   是啊,她知道的都是他告诉她的,自然不可能知道。   于是他又说了下去。   “伪朝廷以武昌为都,与朝廷划长江而治,长江以南各道,因为消息阻塞,估计多半也以投向伪朝。不过好在北方各道尚未失守,况且义父英勇善战,崔相和那傀儡伪帝时日不多了,如今不过苟延残喘而已。”   计玄说地很自信,那自信出于对计都的盲目无条件信任。   甄珠静静地听着,到这里才问道:“那……京城这边,还是没有皇帝么?”   闻言,计玄顿了半晌,才道:“……义父与太后,对此有些争执。”别的却没再多说了。   甄珠点点头,也没有追问。   反正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   外面大致局势说完,似乎便别的什么好说的了,毕竟计玄不可能向她透露太多,好在,甄珠也不只是对大局感兴趣,事实上,只要是计玄说起外面的事情,她似乎都听地很开心。   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儿,就算不能飞天上了,却依旧还是眷恋着天空,总是抬头仰望。但小院如同一个盖上黑布的笼子,让她连仰望天空都不能,只有当他到来时,才能暂时掀开黑布,得以喘息。   所以,她总会用欣喜而又期待的目光看着他,好像他是她唯一的期待。   被用那种期待的目光看着,任谁都不会忍心让那目光蒙上阴翳。   何况只是动嘴说说话而已。   于是,不知不觉地,计玄每日逗留的时间越来越长,除了少数不能说的,外面的事他几乎都说给了甄珠听。   尤其是关于阿朗。   “阿朗又立功了,义父赏了他千两黄金……”   “阿朗受伤了,不过不用担心,手臂被流矢刮蹭而已,几天就好了……”   “义父赏了他两个美人,却被他退回来了,说大战当前不应沉溺女色……”   “义父赏了他一座大宅,就在太师府后面,但他还是住在他原来的那个小院子,说小院子住着舒服,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说到这里,计玄笑着摇了摇头。   甄珠也笑,“他就是这样的,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大宅的话,肯定要有仆人吧,他不喜欢这种。”   就像那时候在洛城,搬去大宅后,他却还是最喜欢在柳树胡同,只他们两人的日子。   计玄看着她笑,目光愣了一下,然后飞快地移开了视线。   只是以后,便有意无意地多说阿朗的事逗她开心。   但是,说得越多,却似乎越加重她的思念。   “除了大人您来的时候,姑娘平日里几乎没笑过,奴婢们怎么逗都逗不笑她。”伺候她的婢女这样对他说。   他皱眉,收敛了气息,偷偷窥视她平时的样子,然后便看到她一动不动,宛如暮气沉沉的老人的模样。   就连专心画画的样子,也有种压抑到极点,只能借由画纸来宣泄的疯狂。   那疯狂让他胸口如同压了大石一样难受。   于是,他搜罗了京城里各种好玩好吃的送到她跟前。   “谢谢你。”她脸上扬起笑,笑地又甜又软,笑地他皱紧的眉头不自觉地便舒展开,笑地他想把更多更好的东西呈到她面前。   “不过,其实不用费心的。”她又道,“这些东西,我用不到的。”   刚刚舒展的眉又合拢起来,他冷着脸,带着些赌气地道:“给你的你收着就是了!”   甄珠笑笑,没有再反抗地收下。   可虽然收下了东西,他却知道,她还是不开心。   那是无论他送她多少东西,讲再多外面的趣事,都无法改变的。   她是义父在乎的人,义父交代他要看顾着她,所以他要关心她,不能让她这样一直不开心。   计玄这样告诉自己,所以他心安理得地忽略了自己最近越来越反常的态度。   但是,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   所以,当甄珠开玩笑似地问他能不能帮她跟阿朗悄悄见一面时,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这样啊……”她眼里的光瞬间暗了下来,却还笑着摇头,安慰他,“我知道,是我强人所难了。”   那一刻,计玄只觉得心口就像压了重重的一层石板,不痛,却重地他喘不过气来。   于是,在她眼中的光芒彻底熄灭之前,脱口而出一句极不理智的话:“除了这个,别的什么都答应你!”   话一出口,他就觉得自己又说了蠢话。   然而,看着她眼里瞬间亮起的光芒,胸口压着的大石便陡然消失无踪,心脏重新欢快有力地跳动起来。   于是,他便再也顾不上思考自己是不是说了蠢话这种蠢事了。   “那……我想出府逛一逛可以么?不走远,就在附近,我想看看你说的后巷那个百戏班子……”她兴致勃勃地说起太师府周围,他曾经告诉过她的那些再寻常不过的东西,就好像日日被拘在房里读书的小孩子,陡然被放出去玩耍一样快活。   于是,鬼使神差地,他说了一句:“好。”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躺床上整理了下各个角色的关键词,然后整理着整理着突然觉得自己在写群像文(不,打住,我要时刻牢记坚持狗血玛丽苏路线不动摇!)   你们可以看看,其实部分关键词涉及了角色的结局剧透,你们可以猜猜:)   女主:自由   阿朗:守护   何山:世俗   方朝清:责任   阿圆:亲情   崔珍娘:救赎   崔相:自我   狗儿:隐忍   计都:欲望   太后:矛盾   计玄:忠诚 第106章 心跳   答应过后,计玄道:“出去可以,但要乔装打扮,如今太后派了不知多少东厂的探子暗地里监视着太师府。”   甄珠欢快地点头:“没问题,这个我擅长!”说着还朝计玄眨了眨眼睛。   计玄便想起,她曾经故意扮丑的事,于是咧开嘴,也笑了。   为了玩得方便,甄珠先是打扮成了计玄的小厮。一身青布短褂,同色裤子,头上再戴个黑色软边小帽,脸用眉粉细细地涂黑了,眉眼也修饰地更偏向男孩子,猛一看还挺像那么回事儿。   只是……计玄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瞥向她胸口,然后迅速地移开,不好意思地咳了咳。   甄珠一看,登时就明白了。   尽管她已经用抹胸紧紧地裹住了,但却仍旧在胸前鼓起了两座小山包,其他部位乔装地再好,一看这里也立马露馅儿。   胸大也是一种烦恼。   甄珠回房又拿布条使劲儿缠了几圈儿,胸前依旧肉眼可见的鼓,于是只能继续缠,使劲勒,最后勒地都快喘不过气儿了,才不那么明显。   一番折腾下来,她累地气喘吁吁,因为呼吸不畅,脸颊泛红,眼眶里都盈着水光,红润的唇没做修饰,一张一合地翕动着,唇瓣泛着水润的光,莫名让人觉得娇气可爱,即便还做着小厮装扮,一出来,还是叫计玄登时红了脸。   这副模样,哪里像个小厮。   “还是扮回女子吧……”计玄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道。   于是最终还是扮回了女子装扮,穿了丫鬟的衣裳,长长的发在头顶盘了双髻,簪了两朵珠花,垂下部分编成辫子垂在胸前两侧,脸上的装扮倒没变,于是便成了一个黑里俏的俏丫头。   计玄轻咳一声:“走吧。”   甄珠点点头,走到他身侧,微微落后半步的样子。   走在太师府,自然没人认出甄珠,只是计玄平日并不习惯带丫鬟,因此还引得人好奇了一下,都被计玄打发过去了。   甄珠跟在后面,低着头一句话不说,只是悄悄打量着沿途路线和景象,记住了她所住小院的位置。   而一路走来的景象,也与她之前住在太师府里时有些不同了。   以往日日可见的宴饮游园,赫然已经没了踪影,来往的人皆是步履匆匆,有仆从,更有无数穿着铠甲腰配刀剑的武人,比之以往的奢华旖旎的气氛,如今的太师府肃杀了许多。   很快,从后门出了太师府,转到后面一条街,满满的市井烟火扑面而来。   虽然正经历着朝政动荡和大军压城,普通百姓的日子却还是要过,尤其如今大军退去,就像压抑地久了,待释放出来时便格外疯狂,此时的京城百姓虽不至于疯狂,却也兴致十足,满街的店铺都开了张,沿街的摊贩扯起嗓子叫卖,声音格外地响亮喜庆。   计玄带着甄珠,去看了她之前说要看的百戏班子。   班子的舞台搭在街心,半人高的木头台子,上头有艺人表演着各项杂耍,有找鼎的、寻橦的、吞刀的、吐火的、缘杆的……串场时还有身着鲜艳彩衣的俳优击鼓歌舞,锣鼓声和着歌声,吸引着路过的行人纷纷驻足,木头台子一圈都围满了人。   计玄护着甄珠往前走,人太多,挤来挤去一不小心就会走散,计玄伸出手,将甄珠虚虚地护在怀中,然而人一挤,他撑出的那点空隙瞬间便没了,手心和臂膀牢牢地贴在女人的身上,春末夏初的时节,薄薄的衣衫不过遮挡一下视线,一贴身触碰,皮肉的温热触感便透过那衣衫传到他手心。   计玄猛地收回了手。   然而,甫一收手,两人之间便挤进了其他人,计玄再抬头,就不见了甄珠的踪影,眼前只有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   计玄顿时急了,拨开挡路的男人,蛮横地挤过去,很快就看到甄珠正被几个男人挤在一起,眉心微蹙,红润的唇紧抿着。计玄眼尖,一眼就瞅见一个男人伸了手,正要往甄珠胸前探去。   “滚!”   伴随着一声怒喝,男人的手腕发出一声脆响,口中登时发出杀猪似的惨嚎,只是恰逢台子上锣鼓声大作,堪堪将他的惨叫声压了下去,才没引起惊慌。   计玄甩了男人的手,一把将甄珠拉入怀中,冷眼看着那男人,又吐出一个字:“滚!”   那男人原还想撒泼,一看计玄身上的衣裳和腰间的佩刀,立马灰溜溜地抱着手腕挤出了人群。   计玄这才低下头,看着怀中的人,只觉得胸膛里那颗东西“砰砰”地跳动着,几乎要从喉咙里跃出。   “你……没事吧?”他哑着嗓子问,旋即目光又转向方才那几个挤着她的男人,“他们……有没有?”   他的目光凌厉,甄珠毫不怀疑,只要她说有,他就会上前,像刚才拧断那个男人的手一样,也拧断这几人的手。   她笑着摇了摇头。   “没有,我没事,别担心,只是被陌生人挤着有些不舒服。”   计玄这才觉得狂跳的心稍微平静了一些,然而,一低头看向怀里的她,刚刚平静的心却陡然又狂跳起来。   她仰头看着他,明媚的脸毫无遮掩地暴露在阳光下,而那双眼,正直直地看着他,只看着他,眸光里是毫不掩饰的欢喜和赞赏。   “谢谢你。”她唇角弯起来,眼睛也弯起来,像两枚小月亮,月亮里倒映着他的影子,“刚才的样子,很好看哦。”   只是一句话,一个眼神,就叫他刚刚平息的心跳如擂鼓。   甚至比方才更急促。   他低着头,感受着那急促的心跳,一时不知所措。   而甄珠已经转头,专心看起了台上的表演。   台子上正在表演飞丸跳剑,一人拿了几柄剑和几个圆球,轮番抛掷着,剑与圆球便在艺人的手上来回转换,腾跃升空,艺人手上速度越来越快,于是那剑影球影便在空中形成了一片密不透风的影幕,看得人眼花缭乱,台下观众纷纷鼓掌叫好。   甄珠十分捧场地用力鼓掌,手心都拍红了,脸上却带着笑意,那双弯成月牙儿的眼一眨不眨地看着台上,仿佛那是多么举世无双的表演。   飞丸跳剑的表演结束,又换了别的节目时,计玄的心跳才稍稍平静。   他看向台上,声音平静地对甄珠道:“要是喜欢,以后我叫人进府表演给你看。”   甄珠却摇了头,她笑着指向周边热闹的人群,“这种表演,气氛才是最吸引人的,叫进府里表演给我一个人看——就没什么意思了。”   一群人看着表演,为着台上的一举一动而牵动心情,让人享受的并不只是表演本身,更是这种与周围人一起欢呼雀跃的心情。   孤独固然很好,热闹却也有热闹的妙处。   计玄抿上了唇,那句“我陪你看”堪堪到了舌尖,便被他用力压了回去。   台上表演继续,两人却没再说话,甄珠专心地看表演,计玄小心地护着她,不让她被周边的人,尤其是男人挤碰。   他的所有感受,无法控制地全都集中在她的身上。   她在自己怀中的柔软的身体,她垂在胸前随着动作无意扫到他手背的发辫,她拍红的掌心,她开心的面容,她闪耀着光芒的双眼,她因为微笑而露出雪白贝齿的红润的唇……   所有所有,都是她。   他睁开眼,眼前是她的模样。   他闭上眼,眼前依旧是她的模样。   “计玄,我们走吧。”   手掌忽然被一双娇小而温热的手牵住,细细软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他愣愣地睁开眼,脑海中还回荡着她唤的那声“计玄”,就看到她抬头看他,一手抓住了他的手,正想要将他往外拉。   “时间不多,我想多看看别的。”见他看过来,她又笑着这样对他说。   有一瞬间,计玄几乎想说:没关系,你想看多久看多久。   然而他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沉默着被她拉出了人群,然后,又因为周围已经不再人挤人,她主动松开了他的手。   感觉到温软的触感突然消失,他心头陡然涌上一阵无法抑制的失落。   甄珠没有看他,只是笑着说着:“京城的百戏跟洛城不太一样呢……”接着她便絮絮地说起两地表演的不同之处,从穿着打扮到动作细节,方方面面信手拈来,显然是十分熟悉这种市井游戏的。   接着,两人又沿着街慢慢地逛,她似乎对什么都有兴趣,走着走着便停下来看,便是哄小孩的摊子,她也能跟一群小孩子一样蹲下来,目不转睛地看上好一会儿,计玄正要掏钱给她买,她却又拒绝了。   “我只是看看,买来又没用。这就是逛街的乐趣啊。在洛城的时候,我和阿朗经常在城里一逛一整天,却什么都不买,有些店主都眼熟我了,一见我来就没好脸色~”她笑眯眯地道,带着些狡黠。   他便默默收回了银子,听着她又说起在洛城时的日子。   逍遥自在,无拘无束,就是想在外面玩上一天,也绝不会有人禁止的日子。   她也不只是对商铺和摊贩感兴趣。   看到人家门前一个晒太阳的老人,鸡皮鹤发,面容安详,看上去很老很老的样子,却还在用草叶编着蚂蚱蜻蜓之类的小动物,她便上去跟人家说话,聊天,听那口齿不清的老人讲故事,听完了故事,她笑着跟老人挥手告别,又花钱买下了许多草编。   “刚才那个老太太讲的故事你听了么?果然年纪大的人就有故事啊,我觉得故事里那个……”她摇着手里的草编蚂蚱,笑眯眯地跟他探讨起刚听的故事来。   可是,他哪里知道什么故事。   他的耳,他的眼,他的心,全都只放在了她身上。   又哪里会注意别人说了什么。   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全然不同于在太师府里的鲜活和快乐,耀眼地根本无法忽视。   他沉默着陪她走着,听着她细细软软的声音在耳边不断响起,忽然想让脚下的路长一些,再长一些,最好永远走不完,这样他就能永远陪她走下去。   然而身边的声音忽然停顿,娇小的身体也停了下来,站在一处庭院的大门前。   “这里……是阿朗的院子么?”   她抬头,望着他问。 第107章 好事   计玄停下了脚步。   眼前是一座方方正正的小院子,门前一棵老槐树,茂密的树冠遮挡出大片绿荫,房门紧锁着,从院墙外只能看到里头格局不大,但秀致干净,两棵柳树从院墙里探出头来,条条软枝垂到了墙外。   这院子处于闹市的末端,是个闹中取静的好地方。   计玄思绪停顿了一下,想着她怎么知道这是阿朗的院子,然而还是点了头,道:“是的。”   但一说完就发现,甄珠已经走上前,低头不知道在看什么,似乎根本没有听见他的话。   他也走上前,目光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却没发现什么特别之处,门前两侧摆了两头小石狮子,还有两盆未开的菊花,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于是不禁问道:“怎么了?”……是想见阿朗么?   甄珠猛然抬起头,长长的睫羽下垂着,掩去眼里的波光,几乎有些急切地道:“没什么,我们回去吧!”   计玄愣了一下。   “不玩了么?”   甄珠摇头,一把抓住计玄的手,拉着他快步离开了这里,好像后面有什么在追她一样。   计玄心跳陡然快了半拍,全身的触感都集中在了那只被她抓住的手上,再也无暇他顾,任她拉着一路离开了这条街道。   到了街道转角之时,甄珠微微回头看了那座小院一眼,空着的右手张张合合,最终还是将手心里的纸条攥紧了,又转过头,往前走,没有回头。   从成功诱使计玄带她出来那一刻起,她就想过无数种脱身的办法。   直接趁机逃走的法子是最先被否决的。   难度太大,首先计玄不可能那么蠢,让她在她眼前逃走,其次就算她侥幸真逃走了,没有规划好逃跑路线和去处,没有人接应相帮,以太师府的势力,她很快就会被抓回来。   而除此之外,似乎就是把自己在太师府的信息暴露出去,激化计太师与太后的矛盾,而她趁机寻找逃脱的机会。   她原本想的是借助阿朗。   所以有计划地走到这条阿朗曾告诉过她的街道,走到那座阿朗曾巨细无遗地为她描绘过的小院。   只要悄悄把事先准备好的纸条留下,就多了一个希望。   然而,真正走到那里,她却改变了主意。   她看到了那与洛城时无二致的菊花和石狮子,更看到了门口石狮子的耳朵里,露出的一条细细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的灰色丝线。   “……姐姐,我把钥匙放到门口石狮子的耳朵里了,就像在洛城的时候一样。”   那次在太师府的相会,少年临走时悄悄在她耳边说道,眼睛里闪着期盼的光芒,期盼着她能走出去,走到他为迎接她买下的小院门前,从石狮子耳朵里掏出那钥匙,走进小院。   她却几乎忘记了少年的话,直到真的来到了这里,然后看到那拴着钥匙的丝线,才忽然想起少年那时的目光。   她以为随口一句的戏言,他却当作承诺一样一直坚守着,哪怕时间过去那么久,哪怕此时的她还应该在深宫,他却还是执拗地守着曾经的“戏言”。   那一刻,甄珠才忽然意识到,她对少年的影响,或许比她自以为的要深许多。   这样把她放在心上的少年,得知她被困太师府后,会像她所想的那样,仅仅散播消息么?   且就算只是散播她被困的消息,她就能肯定他一定不会有危险,不会被计太师发现么?   答案都是否定的。   所以,该如何选择,根本不需要多做思考。   她拉着计玄的手,快速走出了那条街道,甚至深怕此时遇到那少年。   争取自由有百种方式,但若那方式会伤害到她在乎的人,那她宁愿不要自由。   ——   “大人?”身着鲜红箭衣的禁卫军小声地唤了一声身前的少年。   少年身上溅满深色的液体,将鲜红的衣衫染地更红,甚至近似于黑,在阳光下反射着暗沉的色泽,又因为脸上的狰狞疤痕,在出现在街道的一刹那,便叫四周的百姓霎时噤声,喏喏不敢说笑。   少年将目光从远处收回,纤长秀气的眉眼困惑地眨了眨。   又出现幻觉了么?   总觉得好像看到姐姐了呢……   他摇摇头,轻声对属下说了句“无事,走吧”,夹起马腹,一色鲜红的缇骑便在街道上奔驰起来,宛如一条血色的河流。   姐姐怎么会在这里呢,姐姐明明还在皇宫里,等着他去救她啊。   少年打马疾奔,暖黄的日光下,残缺的容颜仿佛被镀上金属的光晕,仿佛一柄利剑,一往无前,无坚不摧。   ——   甄珠与计玄顺利地回到太师府。   没有发生任何意外,甄珠也没有做出逃跑的举动,这让计玄很高兴,回到了小院,他依旧没有离开,而是一直陪着甄珠,两人说着刚刚在外面的见闻。   因为是共同经历,这一次,总算不再只是计玄说,甄珠听,而是两人一起说,男人低沉的声音和女人轻柔的声音彼此交错起伏,像两种乐器合奏,彼此融洽和谐又互补。   果然比他一个人说话的感觉好啊。   计玄这样想着,脸上的笑意控制不住地满溢出来。   夕阳西下,暮色渐渐笼罩了小院,然而再一次地,计玄却希望这夕阳永不落,黑夜永不来临,这样他就可以一直留在这里。   哪怕只是陪她说话。   可日升日落,自然不会因人的意志而转移。   天色越来越暗,西边的夕阳只剩最后一线薄红,计玄坐在石头上,看着甄珠在他身前支起了画架,画纸上画着他们今天一起看的百戏表演的场景,此时已经画到了最后,只需再加润色,就是一幅生动的市井图景。   等她画完这幅画我就走。   计玄想着,无视了越来越暗的天色。   直到——“计统领,太师有事传唤您!“   仿佛忽然而至的声音,陡然在耳边炸响,计玄猛地起身,甚至后退了两步,站稳了,才看见一个护卫兵半跪在他身前,正是平常负责通传事务的。   计玄顿时哑然。   这不过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通传,然而为什么一听到“太师”两个字,他就像偷东西被主人抓了个正着的贼,陡然慌乱起来?   “统领?”久久没听到回应,通传的小兵小声奇怪地唤了一声。   “你去吧,太师这时候找你,应该有急事吧。”女人放下了画笔,仰首微笑对他道,暮色中,她的下巴与脖颈弯成一道优美的弧度。   他陡然移开视线。   “嗯,那我走了。你——早些休息,不要画太晚。”   说罢,便急匆匆地离去,不过转瞬之间,身影便从小院消失。   甄珠注视着他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到,目光才回到眼前的画上来。   却再没了画画的兴致。   ——   吃过晚饭,正像计玄交代的那样,甄珠早早便歇下了。   白天逛了半天,这会儿便睡地格外快,尤其脑子里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想法,她竭力将它们压下去,于是强迫自己睡着,想着或许睡一觉就好了,睡一觉,明天就是新的一天。   然而,半梦半醒之间,房门陡然发出“吱呀”一声响。   她骤然惊醒,抱着被子坐起,刚想问是谁,目光透过纱质屏风,就看到门口一个高大魁梧,却又熟悉至极的身影朝她走来。   卡在喉咙里的话便陡然咽了回去。   “怎么,这么久不见,连爷都不认识了?”   男人大踏步地走来,几步就越过屏风,走到了她床前。   朦胧的月光从花格窗子泄进屋内,照在男人身上,高大的身影瞬间将月光全部遮挡住,阴影笼罩了甄珠全身。   甄珠低头,轻声柔顺地唤道,“爷。”   男人便低低地笑起来,一把揽过甄珠,因笑而引起的胸腔的震动便传到甄珠的身上。   “乖,这样才是爷的小珍珠……”   他说着,便捉住甄珠的腰身,低头狠狠在她脸上亲了起来,从眉眼到脸颊到嘴唇,大力又鲁莽,唇舌间发出“啧啧”的水声。动作之亲密,似乎完全忘记他们已经好些天没有见面,而上一次见面还是不欢而散。   甄珠被他揽着,唇被堵住,几乎喘不过气来。她费力地唤了一声:“爷、爷……”   男人又狠狠在她唇上嘬了一口,发出响亮的声音,才解了渴似的稍稍松开了她,在她耳边低声道:“要不是爷还有事儿,真想立马办了你!”   甄珠睁着眼,努力从暗淡的光线中分辨他的神情,镇定地问:“这么晚了,爷还有什么事?”   男人呵呵笑了起来,大掌在她背上摩挲。   “大事儿,好事儿!”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目光看向窗外,声音里带着笑:“你不是不满爷把你关着不让出去么?今儿还叫计玄带你出去玩儿?”   “你等着,要不了几天,爷就不用藏着你了。”   甄珠猛然睁大了眼睛。   男人哈哈笑了起来,笑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响亮,像是郁积了多年的愁绪一扫而空,意气风发如同少年。   笑声渐渐落下,男人低头,挑起甄珠的下巴,戏谑地笑道:“小珍珠,你说,你是想做皇后?还是想做贵妃?” 第108章 遗憾   “那老妖婆,玩弄心眼儿的本事倒是不错,可除了这个她还有什么?里里外外还不是要靠我?若不是我挡着逆军,她能舒舒服服地坐在皇宫里发号施令作威作福?还想做女皇?”   “没了那小皇帝做幌子,她一个外姓女流都能肖想那位子,我岂不是比她更有资格?”   “她所依仗的,不过就是后宫和东厂那群阉人,还有一些大臣罢了,如今禁卫军已全部在我掌握,北方各道驰援的守兵也是我在接应,她还当自个儿是过去那个能轻易拿捏我的太后么?”   “呵!”   ……   黑暗中,男人低沉又狠厉的话声在甄珠耳边起起落落,时不时间杂着些许嘲讽的轻笑,甄珠被男人禁锢在怀中,望着窗外的沉沉夜色,没有说话。   发泄似的倾诉了一番,计都就急匆匆地走了。   第二日,计玄面色匆匆地来到小院,神色里带着一丝激动和担忧。   见了甄珠,他急急地吩咐道:“今天不要出去,最好连房门都不要出,好好待在这里,我已经又调了一些护卫守在外面,你静静地等消息就是了,万一——”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似乎极不情愿说出那个“万一”后面的字眼。   但最终,他还是皱着眉,说道:“……万一事败了。”   他看着甄珠,认真地道:“你就逃,千万别被太后抓到。”   甄珠眼睛瞪大了一些。   计玄不禁伸出手,想摸摸她的脸,甫一伸出,却又立刻换了方向,转而拉住她的一角衣衫,道:“跟我来。”   甄珠点头,安静地跟在他身后。   计玄带着甄珠到了小院的一间空房子,里面没有住人,也没有做其他用途,平日里甄珠从未来过这间房。   然而,进了房,摆弄了一番机关后,房间原本平坦的地面上露出了一个幽幽的入口。   “这个地道遍布整个太师府地下,有五个出口,两个在城内三个在城外,若这次我和义父未能成事,你就走去城外的那三条路,你拿着我的印信,城外自会有人接应,送你去安全的地方,若是我……和义父能脱身,倒时自然会去找你……”   说着,他拿出一张印了他印章的手信,塞到甄珠手里,又拿出一张羊皮地图,上头巨细无遗地画着太师府地下暗道的各条路径以及补给点,计玄低下头,将出城的三条路线一一指给甄珠看。   “……记住了吗?”一连讲了三次后,计玄看着甄珠问道。   甄珠点点头。   计玄松了一口气,又将羊皮地图放回自己怀里,一边放,一边解释道:“这个不能留给你,万一被人发现就糟糕了。”   甄珠又点了点头,看着他将地图放回怀中,又关上地道入口,将室内一切恢复原样,才轻声问道:   “……这些告诉我没关系吗?太师——知道么?”   计玄的动作陡然顿住。   于是甄珠便知道了答案。   不说计都对她有几分真情实意,会在这做大事的紧要关头还操心她一个女人的后路,就说计都那样的性格,恐怕根本不觉得自己会失败。尽管眼看太师府地下暗道纵横,甄珠却依旧觉得他是那种拼命一搏、不留后路的人。   所以,这样巨细无遗地安排她的后路,只能是计玄的自作主张。   可这样轻易就将这样重要的秘密给她看,她值得他这样信任么?   计玄动作顿住,脸上有些慌乱。   片刻后,才看着甄珠道:“义父若知道,也会同意我这么做的。”   说完这话,似乎觉得不妥,于是又急忙道:“义父不是不把你放在心上,只是他太忙了,又在紧要关头,他将你托给我照顾,就是信任我能保护好你。”   甄珠唇角绽出一抹笑,一时间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她轻声问:“那……你就不怕我趁机从地道逃跑?不怕我逃跑后投靠崔相,把地图复刻出来交给崔相?”   计玄愣了一下,似乎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可能。   半晌后,才愣愣地问了句:“那你会么?”   然而,话一出口,甄珠还未回答,他就摇了头,“不,你不会的。”   他看着甄珠,英气的眼眸一眨不眨,没有一丝动摇和怀疑。   甄珠心底长舒了一口气,面上却露出柔和而真诚的笑容,轻声回他:“是,我不会。”   就算原本有一点点想这样做,看着眼前这个坦荡到近乎于傻的男人,那一点点念头也瞬间被她自己全掐灭了。   善意和信任来之不易,有幸得到,务必要珍惜。   听到她的回答,计玄笑了起来,硬朗坚毅的脸上瞬间有种孩子似的傻气。   ——   交代完事情后,计玄便也匆匆地离开了,离开前又再三确认甄珠不会出去,也没有忘记地道的路线,最后又安慰她不必担心,说计太师成事的几率十分大,东厂头子都已经被他们策反了,如今的太后不过是拔牙的老虎。   甄珠没有再趁机打听什么,只是一一听他说完,最后微笑着送他离开。   一直到夜色降临,外面都没有什么异动,然而甄珠也没有安心地睡下,而是穿戴整齐地坐在床上,侧耳倾听着外头的动静。   夜色越深,外头越静,待人声渐渐息了,四下里便只剩虫鸣阵阵,偶尔也夹杂着野狗野猫的叫声,窗外天幕上满天星子闪烁,一弯勾月从东方渐渐爬到天中。   “咚!——咚!咚!”   一慢两快的打更声从太师府的高墙外幽幽地飘来,随即更夫响亮而悠长的喊声在大街小巷里飘起:   “三更喽~防贼防盗~闭门关窗~平安无事喽~~~”   然而,更声未落,便陡然有另一种声音骤然插了进来。   甄珠猛地站起身。   如铿锵铁骑执枪直刺冰面,又如马蹄踏踏震荡大地,就在太师府的西方,不算远的距离,本该寂静的皇宫陡然起了喧嚣。   随后,西方的整片天空都被火把照地透亮起来,刺耳而猛烈的厮杀声如锣鼓声大作,陡然盖过夜间的一切声响,走兽昆虫,更夫醉汉,天地间一切生灵的鸣唱叫喊,统统都被这震天的呼喝喊杀声掩盖。   甄珠走到了窗边,遥遥看着那里。   一时之间,她竟然不知道该盼着谁赢,抑或一个都不想让他们赢。   ——   “你赢了……”   空荡荡的金銮殿上,一个女人高坐最上方,微笑着朝着前方轻声道。   然而她的身前根本没有人,只有不远处的厮杀声,随着时间流逝越发清晰。   “娘娘,快随奴婢逃吧!一会儿就来不及了!”一个眼角生了细细皱纹的白净中年太监弯腰站在她身旁,脸色急得通红,低声催促她道。   女人叹了一口气。   “逃?逃到哪里去呢?等他登上这宝座——”她拍了拍身下的御椅,嘴角带笑,“本宫就是逃到天涯海角,也还是一个负罪潜逃的待罪之人哪。南方更不用说,崔相在那儿守着呢,又岂会叫本宫好过,到了那里,依旧是条丧家之犬。”   太监大急,甚至不顾尊卑地扯了她衣角:“娘娘,万万不可如此丧气!”   “就算被通缉,也好过死在这里啊!况且之前您吩咐奴婢在外头置办的产业和人手,奴婢都已经办地好好的,咱们一出去就能乔装逃离。那计贼便是登上皇位,也还要跟崔相斗呢,他们两人相争,娘娘你未必不能躲过啊!便是、便是日后想再寻找机会东山再起,也不是没可能!”   太后摇摇头,拍了拍太监的肩膀。   太监一愣。   太后轻笑,忽然唤道:“莲生哥哥。”   太监陡然浑身一震,睁大眼震惊地看着她。   太后恍然不觉,笑着对太监道:“莲生哥哥,你在我身边待了多少年了?”   名叫莲生的太监半晌才从怔忪中回神,涩声道:“……二……十年。”   太后点头,又摇头,笑道:“是啊,二十年,要是再从咱们相识起算上,就是三十年。”   莲生低下了头。   太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三十年啊,从总角相识,到现在,三十年过去,咱们都老了,你还不明白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么?”   “我要做事,就定会做到最好;要一样东西,就必须是原来那个,代替的再好也不想要,更何况代替的还未必好。”   “所以,当时你家出了事,我嫁不成你了,也没有听爹娘的话,随便嫁给别的什么人,而是入了宫。”   莲生抬起头,目光里有些深痛。   太后仰头笑着。   “因为啊,我想着嫁不成你,别的人也没什么区别,那倒不如嫁给这世上最尊贵之人,也好看看这天下最顶端的风景,是个怎样光景。”   莲生嘴唇微颤,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太后又拍了拍他肩膀:“不必为我难过,我从未后悔过。”   拍完肩膀,她又道:“所以,之后我就一直往上爬,往上爬,从宫女爬到美人,从美人爬到妃子,再从妃子爬到太后……一直爬一直爬,总算到了今天。”   她笑着摸摸身下的宝座。   “说实话,莲生哥哥,这些年,我离天下至尊,也就只差一个名头了不是么?”   莲生哽咽着点头,泪水从他布满细纹的眼角汹涌地流出。   太后伸出手,轻轻擦着他的眼角,“怎么哭了啊……”   “别替我难过。我不难过。”   “我只是有些遗憾……遗憾瑢儿去地太早,遗憾时不与我,若是老天能给我多点时间。五年还是太少了啊……若是有十年,不,八年也好,我也不会像如今这般狼狈,连赖以依仗的手下都来反我。”   她长长地叹息。   “真是遗憾啊……”   她的话声幽幽摇曳着,仿佛一缕薄纱,被风一吹,便不知飘到了哪里。   莲生心中大恸,忽然伸出手,想要握住她的手——   “我姐姐在哪里?”   少年冷硬的问声伴随着刀戟兵戈之声骤然响彻,莲生望去,就看到金銮殿外,一个身着鲜红箭衣的疤脸少年持刀而立,雪亮的刀刃上热血滴滴滚落。   他站在那里,像一柄标枪,笔直而坚硬,冰冷的目光直视着高坐于金銮宝座上的太后。   “我姐姐,甄珠,在哪里。” 第109章 天下之主   阿朗的心跳地很快。   从攻入宫门,到彻底镇压住宫里反抗的人马,他一刻未耽搁的奔向永安宫,激动、期盼、愧疚、喜悦……种种的情绪郁积在他的胸膛,只等着见到想见的那人的那一刻爆发出来。   然而,永安宫是空的。   安王早已逃走,他知道。   永安宫冷冷清清形同冷宫,他也知道。   可是,为什么连姐姐也不在?   他让人翻遍了永安宫的每一个房间,都没有找到她的踪影,只找到一间留有画架颜料,似乎曾是她居住处的房间。   就像向着前方的目标一直奔跑,欣喜若狂以为终于到达时,却发现之前所见的目标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真正的目标在哪里不知道在哪个遥远的地方。   可是不管在哪里,都要找到她。   这个念头在他脑海里盘旋着,于是自然而然地,得出先去找太后的结论。   太后把她囚禁在了这里,太后一定知道她在哪里。   “我姐姐,甄珠,她在哪里。”   少年定定地望着金銮宝座上的女人,无暇看这个曾经万分显赫,掌管天下大权的女人使什么模样,也无心看她如今落魄了是什么反应,只是牢牢地盯着她的眼睛,用冰冷又嘶哑的声音质问她。   看着少年和他身后的禁卫军,知道逃跑无望,莲生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深深地低下了头。   太后却只是愣了一下,随后仔细打量着少年。   第一眼看到的,是少年的眼睛。   许是因为急的,他的眼眶有点红,眼眸是少年人特有的清澈,黑白分明,就像黑白的水晶,掺不进半点灰色。   眼睛之后,她的目光才注意到他脸上那两道骇人的伤疤,于是顿时恍悟了少年的身份。   计都的第八个义子,禁卫军的统领,据说身手高强,之前抵抗逆军就立下了不少功劳,可以称得上年少有为了,而且……似乎是甄画师没血缘的弟弟。   可看他如今这般模样,这两姐弟之间的情谊,比起有血缘的,恐怕也不差什么了,甚至——更甚。   但是,他不知道甄画师已经不在宫里了?   太后没有回答少年的话,定定地想着,嘴角忽然露出一抹笑。   那笑还未完全绽开,外头又传来一股人马的声音。   计玄的声音传了过来:“义父,太后在这里!”   随后,嘈杂凌乱的人声和兵器声中,那身材格外高大魁梧,即便是在这深夜也十分显眼出众的男人越众而出,将先前质问的少年也落在了身后。   “太后。”男人没有急着上前抓人,只是嘴角带着惬意的笑,望着御座上的太后,“这恐怕是我最后一次叫你太后了。”   太后没有说话,倒是一旁的莲生红了眼质问:“计都,娘娘几时薄待过你?从一介白身到一人之下,若不是娘娘赏识,你怎会有如今的地位?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计都呵呵一笑。   太后拍了拍莲生的手,微笑着摇摇头:“莲生,莫要跟他废话。既然能做万万人之上,谁又会甘心再屈居一人之下呢?”   计都扬眉:“你倒是看得明白。既如此,好歹也曾相好一场,我也不难为你了,自己选个死法吧。”   太后叹了一口气,目光瞟过男人身后,那自从男人出现就沉默着,目光却一直紧盯着她未移走的少年。   在太师说让她选个死法时,少年的眼眸陡然动了一下,脚步微抬,双唇微张,似乎想要上前说话。   太后抢在少年之前开了口:“死之前,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少年刚抬起的脚只得又放下。   或许是多年夙愿终于得偿,便想要尽情享受这成功一刻,听听败者的临死挣扎,听了太后的要求,计都并未着急,反而很好脾气地点了点头,笑着道:“你问。”   太后微微敛眉,问道:“甄画师……如今是在你手里吧?”   没料到她会问这样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计都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却还是点了头,说了声“是”。   却没看到他身后,目光陡然转向他的少年。   太后笑了一下,又叹了口气。   “所以,你与她果然关系不浅哪……当时举荐给我,我还当你们素不相识,你还骗我说她是个寡妇,可我却查到,你曾经有个相好了十年的花魁,就叫珍珠……”   计都冷笑:“你查的倒仔细!”   太后点点头。   “其实起初我并未确认她就是那个花魁珍珠,毕竟她也跟了你十年了,想着总有些情分在吧。可你当时明知我找风月庵主人画像,便没准备留她的命,你却还是把她送进宫了。若不是她的画技叫我改了主意,如今——”   太后抬头一笑。   “她早已经死了。”   计都不禁有些烦躁地皱起了眉,有心想反驳什么,却又闭上了口。   跟一个失败者有什么好争吵的。   于是他只是冷笑着,有些傲然地道:“不劳你费心可怜她,待我坐上皇位,后宫的宫殿随便她挑,便是皇后之位,我也给得起。”   他的确曾利用过她讨好太后,也知道她入宫有风险,但她没有死,他也把她救出来了不是么?   他不会计较她的出身和曾伺候安王的那段事儿,等他登上皇位,她就是同样高高在上的后妃,他自会宠她一世,给她一世尊崇,让天下女人嫉羡。   他只是用她打了一个赌,而从结果看来,这个赌于她于他都有益。   他想着,心里那点儿烦躁便挥去了,只是看了看太后,心想女人果然就这点儿眼界,都死到临头了,还关心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   “这么说来,太师也算情深义重了。”太后声调微微上扬着问道,眼里带着挥之不去的笑,然而那笑却让人怎么都不会觉得她所说的话是褒义。   “只不过我倒觉得,以甄画师的性子,未必会喜欢待在后宫呢!”   她轻快的声音在殿内回荡着,满满地嘲讽之意,登时叫计都并不算多的耐心磨净了。   “我看,你是不想自己选择怎么死了!”   计都冷哼一声,手中长刀忽然灌注了力气,奋力一掷,长刀便如箭矢一般,带着刺耳的破空之声,直直投向御座上的太后。   太后微笑着,不躲不避。   莲生却猛然移到她身前。   “噗!”   沉闷的刀刃入肉声响了两下。   长刀穿破穿着太监衣裳的男人的胸膛,强劲的力道又将他的身体掼向前,使他与御座上的女人面对面相拥着,而那柄余势未尽的长刀,便像串糖葫芦的竹签子一样,将两人串在了一起。   太监艰难地低下头,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女人费力地拍了拍他的手,逸出血的唇角张了张,似乎想说些什么,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发出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   “唉……”   转瞬便消散在了空气里。   计都冷笑一声,走上前,奋力一拔,长刀浴血而出。   漫天的血水雨一样喷洒出来,落了计都一身一脸,也将两人最后的生息断绝。   计都满不在乎地伸出脚,用力一踢,御座上相拥的两具尸体便“骨碌碌”滚到了一边。   计都脸上这才露出真切的笑意。   他走上去,抚摸着雕刻着盘龙纹的紫檀木宝座,用力拍了一下,随即,转身坐下,居高临下地看向殿下的人。   阿朗,计玄,还有许许多多跟随他攻破这所宫殿的士兵。   他们都看着他。   他笑了一声,被喷洒了一脸血的脸上血珠滴滴滚落,浸湿了龙椅下的汉白玉。   仿佛甫从地狱里爬出的恶鬼。   “从今日起,”他扬起头,睥睨着下方。   “朕,便是天下之主。”   ——   甄珠不知道自己是几时睡着的。   只记得最后西边的皇宫没了动静,而太师府也没有任何骚乱,外头的护卫都还好好地守在外面。她撑不住困倦的双眼,便躺在床上合衣睡了。一觉睡到天光大亮,外头仍是静悄悄的,不一会儿婢女走了进来,如往常一般服侍她穿衣梳洗。   她静静地坐在梳妆台前,任婢女为她梳妆。   只是,发髻才挽到一半,便有人冲了进来。   “砰!”   猛然被推开的房门发出巨大的声响,婢女吓了一跳,手中的梳子都掉到了地上,刚刚挽起还未固定的发丝瞬间从手中滑落。   甄珠扭头朝门口看去。   上午和暖而明亮的阳光中,比她记忆中又长高了许多的少年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口,崭新的鲜红箭衣上没有一丝灰尘和血迹,像一株阳光下抽条儿沐浴的小白杨,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她。   甄珠脸上露出笑,唤道:“阿朗。”   话声刚落,少年便迈开大步,几步跨到甄珠面前。   下一刻,甄珠便被紧紧地抱住。   “姐姐!”   少年带着压抑和激动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旋即,甄珠的脖颈上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滴落。   “姐姐、姐姐……”少年不停喃喃地低喊着。   甄珠艰难地从被他禁锢的双臂中伸出手,拍拍他的后背。   “傻孩子,别哭。”   “我在这里。” 第110章 两地   婢女已经识眼色地退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紧紧相拥着的两人。   好一会儿,阿朗才松开了双臂,眼里的泪已经忍住,脸颊上却仍有未干的泪珠。甄珠笑着拿出手帕给他擦泪,阿朗便乖乖地把脸凑到她跟前。   一边擦泪,甄珠也在一边打量着许久未见的少年。   几个月的分别,少年居然又长高了许多,身高已经能傲视绝大部分男人,只比计太师矮一点而已,只是身形仍是少年的瘦长,不如计太师壮硕,但即便如此,也已经有了足够的威慑力。   而且,他的气质有些不一样了。   以前的阿朗沉默寡言,便是个子高,脸上有着狰狞疤痕,也给人一种呆愣好欺负的感觉,但如今,或许是身在高位,又或许是经过了战争与拼杀的洗礼,少年就像一把初初开刃的利剑,锋芒毕露,气质凌厉,仿佛一靠近都会被剑芒划伤。   任谁也不会再将他看作安全无害的小少年。   计太师把他打磨成了一把锋利之极的剑。   甄珠眉心微微一蹙,却又很快散开,没有让少年发现她的异常。   擦干净少年的眼泪,她只是笑着说道:“阿朗长大了很多啊。”   阿朗便微微低头,有些害羞地笑了,脸颊绽出两个小小的酒窝。   一瞬间,少年身上凛冽凌厉的气息陡然消失无踪,露出笑容的模样,俨然还是从前那个会因为她一句夸奖就喜悦害羞的小少年。   甄珠微微愣了一下,旋即也露出笑容。   笑罢,她首先开口问道:“阿朗,跟我说说你最近的经历吧,尤其是——昨晚。”   阿朗毫不迟疑地点头:“嗯!”   于是少年便从甄珠入宫后的事说起。   从因救了计都一命从而被收为义子,到当上禁卫军三大统领之一,到率领禁卫军与逆军交战守城,再到昨夜的奇袭皇宫。   阿朗的叙述并不生动,只是平铺直叙地将他所经历过的事讲述一遍,而且因为怕甄珠担心,他有意隐去了那些惊险的细节,比如救计太师时那一刀命中胸膛险些丧命,比如守城时几度与箭矢擦身而过……而讲到了昨夜,因为他并未受什么伤,又是刚刚发生的事,便讲的具体了一些。   “……宫廷侍卫都是没有经过真正的拼杀的,所以我们其实并未费什么力气……然后我就去永安宫找你,可是,却怎么都找不到你……”想起当时的心情,阿朗的声音低了一些,情绪明显有些低落。   听到永安宫,甄珠微微愣了一下,然而看着少年低落的模样,脸上很快扬起笑,揉着他的脑袋道:“可最后,你还是找到我了啊。”   阿朗唇角又小小地弯了起来,重重点头,“嗯!”   然后又接着道,“……于是我就去找太后,想问她你在哪里……刚问出口,义父就来了,然后——”   少年顿了一下,下意识地隐去了太师与太后的那段对话,再张口,便只是干巴巴地道,“然后,义父便把太后杀了。”   “……杀了?”甄珠喃喃着重复了一遍。   “嗯。”阿朗点头,然后看着甄珠的脸色,见她脸上并没有什么高兴的神色,不禁问道,“杀了她,姐姐不高兴么?她把你囚禁在宫里,还把你给——”   他咬着牙,有些愤恨,“还把你送给那样一个人做侍妾!姐姐不恨她么?”   甄珠摇摇头,有些怅然地笑笑:“不喜欢,但也谈不上恨。”   事实上,甄珠经常觉得太后应该是挺喜欢自己的,不然的话,她应该早就没命了,只是太后喜欢人的方式,一般人真是承受不起,也无法生出感激,尤其在甄珠见识了太后对待狗儿的方式之后……   狗儿……   想到这个名字,甄珠胸口一闷,抬头看向阿朗:“阿朗——”   阿朗也正看着她,闻言“嗯”了一声。   甄珠吸了口气:“阿朗,我问你一件事。安王……真的死了么?”   阿朗陡然睁大了眼睛。   ——   武昌城。   “报!”   传令兵的声音打断了进行中的讨论,崔相抬起头,让传令兵进来。   “……禀报相爷,逆贼计都与奸后反目,于昨夜奇袭皇宫,据悉奸后已身亡,计都不日便要‘登基’。”   传令兵话声一落,崔相便拊掌笑了起来。   “果然啊……”他看向对面身着明黄龙袍的少年,“陛下果然英明,早早料到计都与那奸后不能长久。”   少年点头,笑容有些腼腆:“不,若不是崔卿告诉朕那计都的性格为人,朕也推测不出来的。况且——”他看向崔相,脸上露出一丝恰到好处的尊敬,“崔卿其实比朕更早看出来吧?只是为了让朕能学会分析局势,才没有直说,而是循序渐进地点拨着朕,崔卿如此用心良苦,朕实在是很感激……”   崔相连忙摆手:“陛下万万不可如此说,这本就是为臣的本分,陛下这般说,可是折煞老臣了。”说着,脸上又露出一丝伤感,“先帝临终时任命臣为顾命大臣,便是希望臣能尽心辅佐下代君王,谁知……”   他叹了一口气,又看着少年笑道:“幸好还有陛下您,才让那奸后的野心未能得逞,不然臣便是死了,也无颜去见先帝。”   少年点点头,又露出腼腆的笑:“崔卿用心良苦,朕都晓得的。”   崔相笑着抚了抚胡须,又说了句“哪里哪里”。   互相恭维了一番,两人便又开始商议起正经事来,既然如今京城局势已经变化,那么他们的布置自然也要相应地变化,不过好在他们对计都太后两人闹翻早有预料,如今应付起来也是游刃有余。   只是说了几句,少年便问道:“崔卿,不用唤方卿来商议么?”   崔相顿了一下,然后笑着摇了摇头:“暂且不用他。”   却也没解释为何不用。   少年点点头,也没有追问。   于是两人便继续商议,只是多半是崔相在说,少年在听,与其说是商议,倒不如说是教学。   “……计都此人勇武非常,脑子也不算笨,可以称得上是一代枭雄了,然而他却不是没有弱点的,他的弱点,便是过于狂妄,因此大局上看得清,却容易栽在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上……”   “……京城禁卫军十万,之前守城之役后,恐怕只余七万众,然而还有北方各道驰援的兵马未回,若援军迟迟不退,我们再攻城依旧困难重重,要么有攻城利器,要么以绝对的兵力优势压制,不计代价,如此才有可能攻破城门。”   “但是,这样就太笨了。”   ——   商议事毕,崔相又留下了今日的功课,便匆匆离开了,事实上若非他特意挤出时间来陪少年,以他的忙碌程度,少年是不可能每天都长时间与他交谈,甚至受他教导的。   毕竟,这个偏居江南的小朝廷,虽然有他这个“皇帝”,但实际撑起它的,却是崔相。   崔相便是这个小朝廷的顶梁立柱,也是引导着少年一步步走上合格君主之路的帝师。   他为了高氏皇族尽心尽力,更为了少年这个不久之前还被囚禁,被当作畜生一样的人费尽心力,竭尽所能,用他的毕生所学教导少年,期望以此弥补少年之前被囚禁所导致的教育空白。   虽然打理着这个小朝廷的一切大事,却事事都向少年禀报,都与少年商量,完全没有少年原先猜测的,把他当作傀儡,实则自己野心勃勃的样子。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忠心耿耿,挑不出半点差错的忠臣、良臣。而在这位忠臣的带领下,这个小朝廷的其他领袖,也对他这个被拥立的皇帝十分尊敬。   除了还未重回京城,少年似乎已经的确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帝王。   无上权势,人人敬畏。   与过去简直天差地别。   少年低下头,看着崔相留下的功课,嘴角却露出一丝疲惫。   虽然现在很好,但是,却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开心啊……   如果……她也在就好了。   他低下头,双手捂住了脸。   ——   武昌是小朝廷的临时都城,“皇宫”便是原来的知府衙门,包括皇帝、崔相等的所以高层人马都住在衙门里,这其中,自然也包括方朝清。   京城事变的消息很快传遍了衙门,各位大人都紧张地忙碌起来,方朝清出门时,便见过往的人都脚步匆匆,有人认出他,便笑着打招呼,还唤他一起去议事堂议事。   议事堂,是崔相专门用来与各位大人和幕僚议事的地方。   方朝清闻言,笑着摆了摆手。   “我就不去了。”他说道。   那位大人有些奇怪,“诶?为何不来?方公子可是有事?若是无事便来吧,您上次出的几个主意可是很奏效呢,崔相都夸赏不已,议事嘛,就是要咱们集思广益嘛!”   方朝清摇摇头,笑道:“我还是不去了,毕竟无官无职,以前形势所迫也就算了,如今各位大人都已聚集武昌城,也用不着在下献丑了。”   那大人眼睛一瞪,还要劝说,便被另一位大人赶忙拉走了,“哎呀快走快走,晚会儿耽误了事儿,相爷可要发脾气了!”   那人便只好急匆匆地走了,临走还不忘朝方朝清挥挥手,“方公子,你有空一定来啊。”   方朝清笑着拱手送别。 第111章 直面   方朝清漫步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市里。   虽然如今南北并立,人心惶惶,但武昌城却还颇有些热闹景象,除却起初几日的惊慌,一段日子下来,经过崔相的梳理整治,如今的武昌城处处井井有条,完全不像是时刻将要面临战火的模样。   看着这热闹的街景,方朝清眼里才露出一丝笑。   这份热闹,也有他的一份贡献。   当然,那是时局紧迫时的临时上任,如今崔相手下英才备至,自然也就不是那么迫切地需要他了。   也好。   方朝清笑笑,走到一家书铺门前,铺子门口已经摆好了桌椅和纸笔,方朝清跟店里伙计打了招呼,坐在了门口,不一会儿,便有人围了上来。   “……方先生,这次还是写给我家那大儿,就跟他说,他媳妇儿昨儿生啦,生了个大胖小子,八斤四两呢!他爷给取了个小名儿叫铁头,大名儿留着给他取哪……叫他在外头注意身子,别胡混浪荡,生意做完了就赶紧回来,如今这时局不太平,他媳妇儿天天念叨他……”   头发花白的老太太碎碎念地说着,方朝清一边含笑听着一边落笔,笔尖如流水在白纸上蜿蜒宕开,一挥而就,流畅自然,写出的字工整又不失流丽,而且极少连笔,十分明了好认。   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说完,一看方朝清也停下了笔,探头看了看,顿时笑得满脸褶皱乱颤,小心翼翼地捧起信纸,一个劲儿地夸赞。   “还是方先生的字儿写地俊!”   一旁顿时有人笑道:“大娘,你都不会写字,就知道人家写地好看了?”   老太太眼睛一瞪:“老婆子不会写字,老婆子还没长眼啊?”   立刻有人附和:“就是就是,方先生字写地好,长眼睛地谁看不出来!”   先前取笑那人笑着讨饶,还趁机挤到前面,凑到方朝清跟前道:“方先生你可别听他们胡说,我可没说您字儿写地不好!这不,我家那小子开始上学堂了,我正想在家里挂幅字画儿呢,可自个儿那狗爬字儿实在拿不出手,就找到您这儿了。”   这话一出,后头的人立刻嚷嚷开了,纷纷起哄让他滚到后面排队去。   男人转身躬身作揖陪笑,“哎哟各位,今儿个就让我占个先,反正方先生就在这儿又不会跑。”   其他人也不是真心生气,笑骂了一番,也就不再闹腾了。   方朝清好脾气地等他们都协调好了,又问那男人,知道他是想要些圣人之言挂在家里,好督促孩子上进,于是便写了《劝学》里的句子,“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八个字,同样是一挥而就,只是相比起给方才那老妇人写的温情脉脉的家信相比,这八字更加有力,蘸墨饱满,却又并不张扬,正契合了句意里的劝学之意。   男人看了,也是十分满意,数出一个铜板,便美滋滋将那副字拿走了,剩下的人纷纷上前,等着方朝清为他们写。   大半还是给远在外地的亲人写家信,当然也有其他各色各样的,比如让写几句吉祥话儿挂在墙上的、让写孩子老人甚至自个儿名字的、养了牲畜的让写个“人畜兴旺”贴在畜棚上的,还要写会过日子的,干脆自带了红纸,让方朝清给写对联儿的……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方朝清来者不拒,听着他们带着不同祈望的话,感受着他们或欢喜或期待或忐忑或的心情,下笔,一个个地满足了所有人地要求,两手不停,右手写累了便换左手写,两手字都是一样的好看。   不论写什么,一概是一张纸一文钱,多了还打折,不过强强够笔墨的成本罢了,完全不赚钱,这也是他生意这么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直到夕阳西沉,眼看着外头人散了,书铺伙计忙出来招呼:“方大人,累了吧?来进来歇歇?多亏了您,今儿店里生意也不错呢!”   方朝清甩甩手腕,一边跟伙计一起将桌椅搬回书铺,一边笑道:“写几个字而已,累什么。我也是多亏了你们东家,肯借我地方呢。”   说着,笑了下:“还有,以后莫要再叫方大人了,就还像以前那样叫我方先生吧。”   伙计惊讶地瞪了瞪眼,“诶?可方大人——”   方朝清摆摆手,笑道:“我本就不是什么大人,之前不过是人手紧帮了把手。”   说罢,也没再多说什么,便出去了,那卖字换来的一堆铜板,一个都没有拿走。   伙计还兀自纠结着,心想当时明明是这位方大人带了一群兵把他们这片儿给梳理清楚的,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一看就是出身高贵的大家公子,虽然文弱书生了点儿,却把一群兵带地有模有样,据说还是什么相爷的女婿?   怎么这会儿又本就不是什么官了?   听说当官的都互相倾轧的,难不成是被排挤了?   伙计天马行空地想着,不住摇头叹息,半晌看着桌子上的铜板,才发现方朝清没拿钱,忙一把抓了跑出门,却已经不见了方朝清的踪影。   出了书铺,方朝清便在左近闲逛了起来。   虽然隔了一条长江,但闹市大抵都是相似的,衣食住行,百戏杂耍,还有来来往往的人们,有一瞬间,方朝清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洛城,回到了铜驼大街。   然而一想,却又笑着摇了头。   他在洛城五年,在铜驼大街每日守着悦心堂也待了两三年,然而仔细想想,他却似乎根本没有仔细逛过那条日日都经过的街道,甚至连洛城的许多地方都没去过。   那时的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自伤自怜,又何曾抬眼仔细看看周遭呢?总是耿耿于怀不能实现年轻时走遍山川的志愿,可却连自己所待的城市都未细心体会过,这岂不可笑吗?市井烟火,山川大河,哪里不是风景呢。   那些年,真是愚蠢至极啊。   好在现在醒悟也不算晚。   这几天,他经常这样兴之所至,走马观花地逛着,用眼,用耳,用心体会着这市井俚俗,人间烟火,慢慢便觉出几分况味,还在大街上卖起了字,便愈发体会到这人间烟火的美妙。   世俗,热闹,真切,喧嚣……绝不是高高在上的琼楼玉宇,而就是朴实真切的人间烟火。   怪不得她那样喜欢。   最初相识,还未避嫌时,总是听她说最近又去逛了哪里哪里,见了什么好玩儿的人和事,明明比他晚来洛城,却很快比他熟悉了那座城市。   想到这里,他忽然笑了。   秀雅俊俏的脸上忽然荡开笑,便如忽逢三春花开,登时叫眼前摊子上,卖些木雕小玩意儿的小姑娘羞红了脸。   他回过神,一见小姑娘这模样,也不好继续待,只是在人家摊子前站了那么久,也不好什么都不买,便随意挑了个雕地憨拙质朴的小老虎,想着回去没人要的话,就给阿圆玩儿好了。   付了钱,手里拿着小老虎,一转身,便看到几步之外,不知道站了多久的人。   看着眼前的人,方朝清没有惊讶,只是淡淡地道:“你来了。”   语气既不亲昵,也不冷漠,只是平平淡淡的。   “我,来了许久了。”几步之外,蒙着面纱,身后仆人簇拥的崔珍娘轻声道,“从你刚从官衙里出来,父亲的人便来告诉我了。”   方朝清怔了下,旋即失笑,点了点头。   “也是。”   如今的武昌城,或者说整个南方,都是崔相的天下了,而身为崔相唯一的女儿,如今的崔珍娘,自然今非昔比。   想要掌握他的行踪,相比以前,自然是更加轻而易举了。   被人跟踪行迹,而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妻子,正常男人似乎应该惊讶愤怒吧。但是,方朝清却丝毫提不起这样的情绪,反而有股淡淡的恍然,那种——“果然如此啊”的感觉。   所以,说了个“也是”后,他便没有了再开口的意思,迈开腿,便想要往前走。   崔珍娘叫住了他。   “清郎!”   方朝清停下脚步,抬头看她。   崔珍娘往一边走了两步,露出身后怀里捧着一堆纸的仆从,而那些纸,分明就是方朝清刚刚给人写的书信、楹联等。   崔珍娘身子有些颤抖,抬头望他,小小的绿豆眼紧紧地盯着他。   “清郎,这是你刚刚写的字,我……都买回来了。”   “清郎,你的字那么好,怎么能随便流落到那些根本不懂欣赏的市井粗人手里,你……又哪里需要卖字为生……”   “清郎……”崔珍娘哀哀地唤着,面纱下的嘴唇止不住地颤动,眼眶里有泪水欲落未落。   “你……还在生我的气么?”   ——   方朝清不傻。   这是自然的,傻子可考不上状元。   所以,不傻的方朝清其实很早就发现,自己的妻子,乃至自己妻子的陪嫁仆从,对他的态度并不完全像对待一个“深爱”丈夫的模样。   崔珍娘总是劝他不要拼,不要闯,求他只要待在家里陪她就好。   起初他并没有觉得不妥,毕竟有了尘大师的批命在前,又有他的确命犯灾星般的一连串遭遇在后,作为一个胆小的妇人,崔珍娘的担忧是完全正常的。   但是,一次两次的劝说正常,再多些,便无法不让他心生怀疑。   还有那些陪嫁的仆从。   他曾不止一次听到崔妈妈等人在外面埋汰他,说他是吃软饭的,吃穿住用都是靠妻子,对于一个深居简出,除了开始做生意那两年,后来一直深居简出,几乎每日都只往返于方宅和悦心堂两地之间的人来说,若非有了解内情的人泄露,偌大一个洛城,又怎么会有那么多消息灵通的人知道他那些半真半假的事。   他其实不是很计较这些,下人嚼舌头罢了,便是这些下人都是妻子平日倚重的,他也不会因此把这怪在妻子头上。   但是,当崔珍娘知道崔妈妈等人平日的作为后,却只是哀求他轻饶过她们,因为她们是她母亲留给她的陪嫁,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人。   涉世未深的闺阁小姐,眷恋养大自己的老仆,甚至被老仆糊弄,这也是十分有可能的。   所以方朝清起初也并未在意。   但是,次数一多,便由不得他不在意。   再怎样眷恋老仆,宽待下人,会容忍下人在外头随意抹黑自己的丈夫,会让自己深爱的丈夫因此受委屈么?而若真心想约束仆人,仆人还会不长记性,一次又一次地犯同样的错误?   有些事,是禁不住细想的。   所以以前的方朝清从不去细想。   想明白了又怎样呢?   无论如何,崔珍娘是他的妻子,是他答应了崔夫人,要一生一世照顾着的妻子,也是他最彷徨落魄之时,唯一向他伸出援手,唯一没有放弃他的人。   所以,哪怕发现什么,他也从不细想。   然而,知道阿圆被刺的事,与崔珍娘在牢房里谈过那一次后。   以往的那些事,便无法不去细想,有些问题,也无法再逃避。 第112章 找一个人   卖木雕的小姑娘心不在焉地守着摊子,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往刚刚那位客人身上瞟去,看到客人停下来,跟一位虽然衣着华丽,蒙着面,却依旧可以看到一双绿豆大的眼睛,以及黑黄皮肤的妇人说话,便不由瞪大了眼。   路过的行人中,也有人注意到了他们。   方朝清叹了一口气,说道: “先回家吧。”   崔珍娘沉默,随即点了点头。   “家”并不远,就在距离官衙不到一刻钟脚程的街道上,两人走了一会儿,挂着“方宅”匾额的宅子便映入眼中。   宅子说小也不小,毕竟对于一个十口之家,甚至二十口之家来说,这宅子都显得十分宽敞了;然而说大也不算大,毕竟,这里如今的主人之一,可是曾经的尚书大人,尚书大人曾居住的宅邸,不说本家,便是随便一处别院,都比这宅子要宽敞得多。   进门的时候,方朝清便又听到了中气十足的骂声。   “那孽子呢?叫他滚过来!”   守门的老仆尴尬地朝方朝清和崔珍娘笑笑:“老爷这几天有点儿上火……”   方朝清却没生气,只道:“那就吩咐厨房,做些清热去火的药膳。然后,看紧老爷,不论如何,没有我的亲自吩咐,不要让他出去。福伯,可记住了?”   福伯忙不迭地点头:“记住了记住了,大公子再三叮嘱,老奴定不会忘!”   方朝清笑笑,没再说什么,抬脚迈进了院子。   方尚书的咒骂声愈发清晰,左一句“逆子”,又一句“不孝”,不过,好歹没再说什么要奏请太后和陛下,治他这个不孝子的罪之类的话了。   没走几步,不远处便传来一个少年的声音:“小八,你去告诉爹,他再骂,我就去把他那几个‘好’儿子挨个儿揍一遍!”   方朝清朝声音来处看去。   花园里,唇红齿白的少年身着紧身的胡服箭袖,头发高高束起,平日略显娇气艳丽的长相,便显得利落英气了许多。   少年身前十几米处立了靶子,他张弓欲射,说着话,目光也未错开,紧紧盯着箭靶。话声一落,手指陡然松开弓弦,箭矢激射而出,“铿”地一声,正中靶心。   见状,方朝清脸上露出笑容,拍了拍手。   听到声音,阿圆转过头来。   看到方朝清刚要开口说话,便看到他身后的崔珍娘。   于是立即又闭紧了嘴巴。   方朝清见了,朝崔珍娘道:“你先回房,我跟阿圆说会儿话。”   崔珍娘低着头,轻声“嗯”了一下,便转身离开了,没有看阿圆一眼。   待崔珍娘走远了,方朝清才走上前。   “箭术长进了。”他夸赞道。   阿圆依旧嘴巴闭紧,一言不发。   方朝清无奈地摇摇头,又接起阿圆方才的话道:“爹那里,不用管他,让他骂就是了,只要不出去就无妨。”   阿圆撇撇嘴。   方朝清笑:“他只是心有郁积,想发泄而已,就让他发泄好了。”   不然还能如何呢?在崔相的地盘上骂崔相?   方尚书不是看不清自个儿处境的蠢蛋,自然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但身份陡然转换,还被儿子强制关在宅子里出不去,又如何不憋闷?不敢骂崔相,就只能骂自己儿子出气。   阿圆终于开口,却是哂笑道:“若不是你,他现在指不定什么样子!”   当时方尚书与崔相等数位大臣被抓入大牢,计太师与太后又接连罗织罪名陷害忠良,眼看方尚书在狱中一直未被放出,其他几位被抓大人甚至传来在狱中被折磨的消息,方家上下乱成一团,几位叔伯还有兄弟甚至偷偷收拾行李逃回了南阳老家。   这时候,方朝清与崔相在外面留下的人取得联系,定下了庭审当日劫人的计划,不仅劫崔相和崔珍娘,也劫方尚书以及其他几位大人。   谁知,早在狱中时,方尚书便把崔相给卖了。   庭审时,方尚书本是作为证人来指控崔相的。   幸好,还未庭审,人便劫走了,因此除了小部分人,大众并不知晓方尚书已经反水的事。可但偏偏那小部分人里,包括崔相,也包括其他一同被抓入狱,却始终未背叛的大人们。   看在方朝清的面子上,崔相没有计较方尚书的反水,但若他再出去蹦跶,难保人不想起来这茬,尤其那几个一同入狱的大人中,也有嫉恶如仇的,至今还对方尚书的背叛耿耿于怀呢。   所以,一逃出京城,方朝清便严格限制了方尚书的自由,方家的所有事均由他出面。   这样一来,方尚书自然意难平。   “他还总觉得,要不是你多事,他如今还正在京城享福呢,也不想想计太师那样的人,会信任一个反水的‘叛徒’么?我看倒是卸磨杀驴的可能性更大。”   更何况,计太师与崔相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而以目前所见,虽然不是很矛盾,阿圆却还是觉得,以崔相的能耐,不太可能会输。   方朝清笑笑:“他会想明白的。不说这个了——”   说着,他掏出那只木雕的小老虎,信手朝阿圆抛了过去。   “什么东西?”阿圆嘟囔着接住。   “给你玩儿的。”方朝清道。   阿圆低头一看,猫眼登时瞪圆,差点气炸:“你当我几岁啊!”   方朝清挠挠头:“哦,忘记你已经长大了。”说着,还露出些惆怅唏嘘的模样。   阿圆眼睛又一瞪,正要说话,方朝清脸上的笑忽然消失,郑重其事地看向他。   阿圆一愣。   方朝清认真地看着他:“阿圆,你长大了,所以,哥哥交给你一件事:陪父亲母亲回南阳。”   阿圆张大了嘴。   似乎没看到阿圆的惊讶,方朝清继续道:“南阳如今还未乱,以方家还有林家在南阳的底蕴,便是计太师想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更何况他如今根本腾不出手,所以如今南阳到是个安全之所……最迟明日你们便走,伪装成商队,我央了一位好友,他会派人将你们护送到南阳地界……到了南阳,本家自会有人接应……到了本家,你看着父亲,还有那几个,不要让他们妄动,一切待到局势稳定了再说……”   他细细吩咐着,将一路上以及回去后的规划全都安排妥当了,阿圆只需照做便可。   阿圆耐着性子听完,咬紧了嘴唇,有些愤怒地质问:“那你呢?既然南阳那么好,让我们都回去,你不一起回去么?留在这儿陪着你的好妻子好岳丈?为他们出谋划策出生入死,好为爹和我‘赎罪’?让他们大人不记小人过放过我们?”   方朝清一愣,旋即叹息着,上前,拍了拍少年的肩膀。   阿圆想要躲,却还是没躲,被拍了个正着。   “阿圆,你记住,我不是为你和爹‘赎罪’,你犯的错,那次刺杀就已经完全抵消了,你不欠珍娘的,我也从未因此而责怪你。至于父亲——”他笑笑,“这种事,无关对错,不过是成王败寇罢了。”   他站崔相,固然有崔相看起来更正义以及崔珍娘的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相比计太师和太后,他更相信崔相的能力。   不论是夺权的能力,还是治理这个国家的能力。   “那你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走?跟着崔相,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没命了,我可不信他真的一点不介意爹的事,他可最会演戏了。”阿圆嫌恶地说道。   当年大家还不是都信了他跟崔珍娘断绝父女关系?演地那么活灵活现,结果却全是假的,还暗地里帮着女儿打压女婿,只为了消磨女婿的意气,好让他甘心留在他那个丑女儿身边。   阿圆坚信,崔珍娘做的那些事,崔相肯定也都知道,而且授意了手下人配合。   一想起这个,阿圆就呕地不行,因为他那些幼稚的、想逼方朝清放弃经商的手段,却恰恰合了那两父女的心意,让崔珍娘借着他的手更加消磨了方朝清的意志。   方朝清之所以五年来一蹶不振,不全是因为崔氏父女,他也是帮凶。   阿圆低下头,难过了一会儿,才又对方朝清道:“哥,我们一起回南阳吧,南阳是咱们方家的地盘,这里和京城,就留给他们斗好了,管他什么太师什么崔相,让他们自个儿狗咬狗去,没一个好东西!”   方朝清无奈地笑了笑。   见状,阿圆瞪圆了眼,质问道,”难道你还是不想离开那个崔珍娘?前几天不还跟我说你想开了,要跟她摊牌?”   猛然想到什么,阿圆恍悟道:“我知道了,是不是她爹逼你不许不要她?!怪不得这几天都不见你去官衙,一定是崔相搞得鬼!”   方朝清叹了一声:“阿圆,我跟珍娘的事你不用管,我会把话跟她说清楚的。而且,我也不是因为她而留下。”   阿圆不信:“不因为她因为什么?!”   方朝清摇头,声音低沉又温柔地道:“因为,我还要去京城,去找一个人……”   阿圆疑惑,正要问,忽然想起什么,身子猛地一顿。   “京城,你、你要去找——”他说着,忽然就说不下去了,大大的眼睛里猛然升起氤氲的雾气。   虽然没说完,方朝清却笑着点了头:“对,我去找她。”   阿圆猛地低下头,紧紧咬着唇:“我还以为……你把她忘了。就连我……”   他眼里雾气更浓,胸口一阵阵的揪痛。   以前,阿圆时常想起在洛城时,与那个女人在一起时的日子。   每每想起,感觉便像梦一样,美妙却又遥远,因为自那一别之后,他们便再难相逢,在京城时,他想尽了办法也没能见到她,更遑论把她“救”出皇宫。   而之后,父亲被捕入狱,大哥归来,然后,没过多久,剧变发生,整个方家随着崔相出逃,父亲抱怨不休,母亲终日惶惶,还有几个不省心的兄弟整天想搞事儿,整个方家一团糟。   大哥在外面做事,他只好尽力稳住家里,不给大哥添乱,每天还抽空练习骑射,功课也不敢落下,再不像以前那样总是想着法子偷懒,除此之外,还时刻关注着外面的消息,甚至刻意跟当权的,除了崔相以外的其余权贵及其子弟结交。   母亲说,他像是变了个人一样,上进地她又喜又怕。   因为不想继续做废物,不想关键时刻什么忙都帮不上啊……   日复一日的忙碌中,阿圆其实已经很少再想起那个女人。他甚至以为自己已经忘记那段日子,也忘记了她。   可是——   阿圆突然蹲了下去,双手捂住脸颊,指缝间,透明的泪水汹涌而下。 第113章 和离   方朝清一怔。   “阿圆——”他唤了声,旋即却又住口,未说出口的话隐没在唇间,化作心底的一声叹息。   阿圆并没有哭多久。   他很快就站了起来,起身时抹干了脸上的泪,眼眶虽然还红着,却已经不再有泪水流出。   他看向方朝清,急急问道:“她现在怎么样了?你要怎么去找她?找到了……又要怎么做?”   方朝清叹息,又拍了拍他的肩:“不要急,阿圆。我会找到她的——不论如何。”   毕竟,若不是他,此时的她应该还在洛城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   是他,明明知道京城有风险,明明知道太师私下找他询问一个春宫画师多半有蹊跷,却还是将太后征召的事告诉了她,而之后——   他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当时的他可真蠢啊,为什么会相信已经很久很久没去悦心堂的她,居然会那么巧的出现在悦心堂门口,还那么巧地听到太师手下的话,进而知道他正被太师逼迫的事情呢……   那么多巧合凑到一起,很可能就不止是巧合了。   尤其,在知道崔相一直有派暗卫供崔珍娘差遣后。   方朝清长舒一口气。   他欠她的,无论如何,都要还清。   回过神来,他又道:“至于找到之后——她想去哪里,我就会送她去哪里,不过,她应该会回洛城吧。”说道这里,他深深地看了阿圆一眼。   阿圆一愣,不自在地偏过了头,躲开他的视线。   方朝清心底又是一声叹息。   还有一丝隐秘的疼痛和……羡慕。   “总之,你先陪着爹娘回南阳,其余的事,就交给我吧。”他再次拍了拍少年的肩膀,这次却是用了十成的力道,重重地落在少年肩上,是安慰,也是嘱托。   阿圆抿着唇,也重重地点头。   “嗯!”   “你放心去,一定要……”剩下的话他没有说出,但两人都懂。   平安归来,以及,找到她。   “好。”方朝清笑着,伸出手掌,“击掌为誓!”   阿圆也伸出手。   “嗯,击掌为誓!”   两只手相撞,发出清脆响亮的击掌声,就像儿时一样。   告别阿圆后,方朝清便去向他和崔珍娘所住的房间。   还未走近,远远地便看到笔直地立在门口,向着远处张望的崔珍娘。   看到他的身影,她的脚步急急向前迈了一步,旋即却又退回去,双手在身前不安地搅动着。   “进去吧。”方朝清走上前,轻声道。   崔珍娘点头,低着头跟在他身后进了屋。   进屋,坐下,方朝清沏了茶,给崔珍娘倒了一杯。   崔珍娘捧起茶杯,小心翼翼地啜了一口,目光便又看向方朝清,“清郎,如果是阿圆的事,我稍后就再去跟他道歉,我、我给他跪下,不管他要我干什么我都答应他,我——”   “珍娘。”方朝清打断了她。   他看着她,目光沉静,没有回应她刚刚的话,而且突然突兀地问道:   “珍娘,嫁给我后,你觉得——快乐么?”   崔珍娘陡然愣住。   旋即重重点头,“快乐!清郎,嫁给你的这五年,是我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   方朝清轻声叹息,却缓慢地摇了头。   “不,珍娘,你不快乐,你甚至很痛苦。”   崔珍娘猛地张大眼睛,欲要分辩。   方朝清却没有给她机会。   “珍娘,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是怎样的么?”   “我记得。那次是你父亲的寿宴,你作为相府的女主人主持宴会,那天的客人有数百人,再加上奴仆,足有六七百之众,但那么多人,你一个初初及笄的小姑娘,却打理的井井有条,丝毫不乱……”   方朝清目光幽幽,似乎回到了那初见之时。   那确是他第一次见到崔珍娘,却不是他第一次听说她。   崔家有丑女,貌似罗刹,体肥如豚。   未见崔珍娘之前,方朝清便听人说过这样的话,且不止从一人口中听过。   他不喜背后议人是非,尤其这样非议嘲笑一个女孩子,因此对说这种话的人总是敬而远之,然而却还是免不了总是听到这样的话,因为,似乎整个京城都知道,崔相家有个又胖又丑的女儿。   而世人之恶,便是津津乐道于他人的“丑事”,乐于用他人的缺陷和不幸来衬托自己的美好和幸福。   尤其这个人,还是出身高贵的相爷之女,有着一个几近完美的父亲,生来便拥有无数人羡慕嫉妒却不可得的身份、财富与地位。   借由诋毁嘲讽这样一个女子,得出“虽然我其他不如宰相的女儿,但起码长得比她强”的快感,大抵也是许多人如此津津乐道于谈论她的原因之一。   于是方朝清被迫听了许多次关于崔相之女崔小姐容貌的言论。   貌似罗刹,体肥如豚,这是京中许多人“公认”的评价,由此还衍生出更多更离谱的猜想,比如他就曾偶然听到家中一个庶妹煞有介事跟交好的小姐说:崔小姐头上长着山羊一样的角。   然而事实上她从未见过崔小姐。   正如他庶妹一样,许多人都未见过那位崔小姐,然而这并不妨碍他们只听了些传闻,便孜孜不倦乐此不疲地谈论着她,信誓旦旦她的容貌有多么多么地丑陋骇人。   至于她人品如何?   性格如何?   才学如何?   性子文静还是活泼?   没有人在意。   他们只需要知道崔小姐长得奇丑无比,可以在他们谈笑时作为笑柄以供取乐就可以了。   因为这样的遭遇,还未见到真人时,方朝清其实是有些同情这位素未谋面的小姐的。   然而,真正见了面,方朝清便改变了想法。   诚然,她的相貌的确如传言那般,除了没有“头上长着山羊角”这种离谱的特征外,她的相貌,甚至比方朝清预料中的还要不堪。   然而,他却也发现了传言中没有的东西。   首先,那位崔小姐显然并不蠢笨。主持一个偌大的、往来皆是贵客的宴会,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来说殊为不易,但她却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   其次,虽然外貌不堪,但她却并没有显露出太多自卑和怯懦,待人接物很是落落大方,甚至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自信。这让当时的方朝清有些惊讶,也因此完全收回了原先的些许同情,能够以正常的心态看待这位小姐。   初次见面,方朝清对崔珍娘的印象可以说相当好。   “……那时候我就觉得,不管外人如何说,你一定是个有大智慧的姑娘,哪怕外貌有些缺陷,也不会让自己陷于悲惨的境地,你会过得比许多嘲笑你可怜你的人更好。”   崔珍娘裂成三瓣的唇不住地颤动,眼睛紧紧盯着方朝清,眼皮却疯狂地跳动着。   方朝清仿佛没有注意她的异状,仍旧说着:   “没想到,之后再次见面,我已经成了阶下囚……”方朝清自嘲地一笑,“再然后,便出了岳母的事……”他轻轻地叹息。   那件事,是他一生的转折点,也是崔珍娘一生的转折点。   “我答应岳母,要娶你,要照顾你一世,让你下半生安乐无忧。我曾经以为我能做到,所以我答应了,但是,珍娘,我可以娶你,也能照顾你一世,可是——”他看向崔珍娘,目光里有些悲悯。   “我无法让你安乐无忧,甚至,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你痛苦的根源。”   “不、不……”崔珍娘疯狂地摇头,口中喃喃着,“清郎,你不要这样说,我很快乐,真的很快乐,你不要说,不要再说了……”   方朝摇头,没有如她所愿。   “有时候,我甚至会怀疑当年崔府寿宴上见的那个崔小姐是不是我自己幻想而来,因为,那次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那个样子。”   “第二次见面时,你瘦了,像京中许多闺阁小姐一样弱不禁风,甚至比她们更瘦……后来,我才知道,你怕我不喜欢胖姑娘,所以拼命节食,生生饿着,甚至几天不吃饭……”   “……你得了厌食的毛病,甚至因此危及生命,无论我如何劝说,你都不能解开心结,因为,打从心底里,你还是怕再胖回去我会不喜欢……”   “……那次寿宴上,我见你笑过许多次,可是,嫁给我后,你却总是哭。在我面前,你总是小心翼翼,生怕哪一点做的不好不对让我不开心,哪怕我再三说不用害怕不用担心……除了初见,我再未见你畅快地笑过……”   “……你越来越在乎他人对你容貌的看法。尤其在外面,当与我在一起时,你从不敢揭下面纱,害怕旁人看向你我的目光,害怕旁人说你我不相配……所以,那时阿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讥讽于你,令你痛苦万分,尤甚万箭穿心。而且,他又是我自小带大的弟弟,感情不同一般,你觉得他的话会对我造成影响,所以,你恨阿圆,尤其不能原谅他,以致这恨意甚至叫你动了杀心……”   “……你害怕我重新得意后背弃诺言,毁诺另娶,所以你让崔妈妈和其他下人四处散布我的流言,叫街坊四邻看不起我;所以当阿圆使手段阻拦我做生意,你借刘知府的手推波助澜,叫阿圆的陷害更加完美,效果更出众,再加上你一遍遍的劝说,让我信命,于是我不止做生意的意气被消磨掉,甚至为人的意气,也都消磨干净……”   方朝清不急不缓地说着,声调始终平稳,仿佛说的是别人的事般。   “……因为你始终怕自己配不上我,怕我重新站起来后会抛弃你。”   “珍娘,你始终不信任我,也不信任你自己。”   崔珍娘疯狂地摇头,泪水随着头颅的摆动而四溅,哽咽的喉咙已经说不出话来,她伸出枯瘦的手,想要抓住方朝清的手,却颤抖着怎么也抓不到。   方朝清低头叹息。   “过去五年,我竭尽所能地对你好,希望像当初对岳母承诺的那般,让你安乐无忧。可是,最后我却发现,正是我的存在,让你始终无法安乐。”   “珍娘,我们和离吧。”   “放下我,放过你。” 第114章 笑   崔珍娘张开口,急促地喘息着,像一条缺水搁浅,被扔到阳光下暴晒的鲇鱼,每一分每一秒都忍受着阳光的炙烤。   方朝清安静地看着她,却没有像以往那样出言安慰。   半晌,崔珍娘才渐渐平静下来,她低着头一动不动,无声无息,宛如泥雕木塑,方朝清也不说话,室内一时静到了极点,仿佛连时间都凝固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空气中才又有了声音。   嘶哑,沉闷,仿佛从深深的地底透出,无一字不带着压抑和克制:“清郎,你不是不要我了……对么?“   她抬起头,泪痕交错尚未完全干涸的脸庞仿佛一个滑稽的小丑,卑微而又祈求地望着眼前的人,仿佛他的一句话便能断定她的生死。   方朝清轻轻摇头:“那不重要,珍娘。”   崔珍娘飞快摇头:“不,那很重要!”   她努力睁大了眼,忍住汹涌的泪水,代之以微笑:“清郎,我明白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你相信我,我可以改,我会改,我会变回从前那样,会让自己过得快乐……我会竭尽所能,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因为……我无法失去你啊,清郎。”   她强忍的泪水终于还是掉落下来,然而脸上却仍旧带着甘之如饴的笑容。   “清郎,你说我嫁给你后过得不快乐,可是……若是离了你,我更不会快乐。所以清郎,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她仰着头看着他,满心满眼的祈求。   方朝清长舒一口气,眼睑微微阖上,温润的声音宛如叹息。   “如果那是你真正所期望的。”   “那么,如你所愿。”   “老爷,小姐和姑爷和好了。”崔妈妈躬着身子,小心翼翼地朝正伏案批阅的崔相禀报道。   崔相停了笔,抬头,眉头微微一皱:“哦?“   崔妈妈点头:“老奴刚刚陪小姐从方家回来,小姐看上去心情不错。老奴问她,小姐说前几日只是跟姑爷闹了些别扭,如今已经说开了,还说……“   她顿了一下,不由撇了撇嘴,显然对崔珍娘的话很不赞同,”还说,让您不要再为难姑爷了。可老奴觉着,小姐到底还是太心软,又被姑爷哄骗了,毕竟……姑爷可是让小姐一个人回来的,他自个儿还待在方家呢!”   崔妈妈说着,嘴不仅撇地更厉害了。   自来到这武昌城,崔相成了讨逆军之首,崔妈妈便觉得自个儿的腰杆硬了起来。   原本方朝清以及方家那一大家子是随着崔珍娘,与崔相一起住在官衙后院的,崔妈妈背靠官衙和崔相,自觉说话都掷地有声了起来。   后来稳定了些,方朝清便在附近买了个小宅子安顿方家人,没几天自己也要搬过去,崔珍娘自然是夫唱妇随,于是崔妈妈只得也跟了过去。   然而没过多久,崔妈妈便觉得方朝清变了。   忽然对小姐十分冷淡,两夫妻间气氛变得奇奇怪怪地不说,对她这种有脸面的老仆,方朝清也再不像以前那样客客气气,这可把崔妈妈给气坏了。   心想从洛城到京城再到这儿,这才多久啊,不过是最近帮着她家老爷办了几件事儿,居然就抖索起来了,这分明是男人有钱有势就变坏的前兆!   崔妈妈这样想着,就暗暗朝崔相打了小报告,说姑爷对小姐冷淡,害得小姐日夜伤心不眠。   原本崔妈妈还没报什么希望,毕竟两口子说实话也没吵也没闹,不过是做丈夫的冷淡了些,一般老丈人遇到这种事儿顶多劝说女婿几句,为此训诫女婿的却很少见。   可结果却有些出乎崔妈妈的预料。   打了小报告的第二天,方朝清就被排挤出“朝堂”了,往常崔相与诸位大人议事都带着方朝清,可自那之后,许多人都发现崔相似乎对自己的女婿有些不满,于是明里暗里的,方朝清便被挤出了权力中心之外。   发现这一点,崔妈妈登时有了底气,心想老爷果然还是最疼爱小姐,小姐不过受了一点儿委屈,就这样为小姐出气,可见虽然分别几年,小姐却仍是老爷的心尖肉。   因此,这会儿发现方朝清似乎有哄骗小姐的迹象,她便急忙邀功。   “……老奴一看小姐自己出来了,便觉着不对,一问,果然,小姐根本就是被姑爷给哄骗了,他打发了小姐回官衙,自个儿却还待在方家不知道干什么,也没个人看着,指不定就在那儿养了个小的!”崔妈妈说着,越说越觉得自己的猜测很有道理,语气不由越发信誓旦旦,心想老爷听了这话定然会对姑爷生气,再好生收拾他一顿。   闻言,崔相却没生气,只是揉了揉眉头,“这样啊……”   崔妈妈重重点头。   崔相挥挥手:“你下去吧,小姐有什么动静再来禀报。”   崔妈妈便欢欢喜喜地下去了,心想方朝清又要倒霉了。   然而,过了几日,崔妈妈期盼看到的局面却没有发生。   崔相没有授意人继续排挤方朝清,反而又让他重回议事,眼看着又要抖索起来,尽管方朝清与崔珍娘还一个住官衙一个住方府。   而没过几天,崔妈妈便发现,方家只剩下一个方朝清,而那一大家子人,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儿地走了,居然也没人拦着?   “小姐,今儿还要去那边?”崔妈妈小心翼翼地问道。   崔珍娘正仔细检查食盒里要给方朝清送去的汤羹和点心,听到崔妈妈的问话,头也不抬,只是“嗯”了一下算是回应。   检查好食盒,她盖上盖子,目光看向了梳妆台。   那上面放着她平日出门必定要蒙着的面纱。   崔妈妈赶忙上前,拿了面纱,谄笑着道:“小姐我给您戴上。”说着便把面纱举到她眼前。   崔珍娘却忽然伸手挡开,“不用了。”她说。   崔妈妈一愣,“啊?”   崔珍娘微微一笑:“我说,不用了。以后出门,都不必蒙面了。”   崔妈妈彻底愣了,嘴巴张地老大,傻眼地看着她。   崔珍娘却不管她,弯腰欲要拎起食盒,然而食盒重量颇足,她一下没拎起来。   崔妈妈这才醒过来,忙上前提起食盒,“小姐您放下,我来我来!”   崔珍娘也未坚持,看崔妈妈轻轻松松地提起食盒,叹了一声:“如今我竟连个食盒都提不起来了。果然清郎说得对,我确是不如以前了,往后,定要多吃多动,把身体养好才行。”   她这样说着,脸上依旧带着笑。   崔妈妈拎着食盒,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却又想不出来。   她不是爱动脑子的人,想不出来便不想,再说,眼下她还有别的事儿想问呢。提着食盒,跟着崔珍娘往外走,崔妈妈试探着问道:“小姐,姑爷整天待在方府,也不让您住过去,这个……您不担心?还有姑爷一家,怎么悄悄儿地就都走了?小姐您也不拦着点儿?”   这就是这几天让崔妈妈尤其不解的事。   自那天从方府回了官衙,崔珍娘便一直在官衙住下了,明明是夫妻俩,却不住在一个地方,而崔珍娘却对此并没有什么表示,反而每日兴致勃勃地去方府看望方朝清。   而方家其他人更是走地蹊跷,说走就走了,也没说明什么原因。   崔珍娘走在前面,一步步走得很稳,听到崔妈妈的话也没有回头,只是语气轻快地道:“有什么可担心的。”   说罢,却又忽然回头,盯着崔妈妈:“之前,是你跟父亲说清郎慢待我的吧?”   崔妈妈手一哆嗦,食盒差点没掉下去,“小、小姐!”   崔珍娘发出一声嗤笑:“吓成这样子,真没出息。”   她扬起头,看着头顶的青空,悠悠地道:“你说的那些话,父亲都告诉我了,他问我要不要继续给清郎苦头吃,我说不用了,因为现在我很高兴。父亲总是这样,不管我做什么事,只要我高兴就好,所以他也就不继续为难清郎了。“   崔妈妈“啊“了一声,这才恍悟。   崔珍娘瞟她一眼,“所以,以后你不要再在父亲面前说些诋毁清郎的话了,而且,也不要再在外面跟人说清郎的坏话,否则——“   崔妈妈又是一哆嗦,忙不迭地猛点头:“不说了不说了,以后绝对不说了!”   崔珍娘又嗤笑一声,却没再说什么,转身继续往前走。崔妈妈赶紧跟上。   出了门,乘上马车去方府,到了地方却被告知,方朝清不在府中,而是去了官衙,于是两人又辗转回了官衙。   方朝清办事的官衙自然不是后院,得从前门进,而且因为皇帝也在这里,来往排查十分严格,到了地方,哪怕崔妈妈说出崔珍娘身份,也被要求下马车。   崔妈妈还要辩解,崔珍娘却已经下了马车。   没有蒙面,一张畸形到丑陋的脸明明白白的暴露于青天白日之下,暴露于衙门门口诸多兵卫以及来往的官员目光之下。   “嘶!那、那就是崔相的女儿、方大人的妻子?”   “这、怎么长了这副模样?”   ……   震惊之下的私语声即便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却还是能听到些许,尤其周边气氛的变化骗不了人,任谁都能察觉到不对。   崔妈妈急忙扭头看向崔珍娘,生怕她承受不住当场崩溃。   然而,她看到崔珍娘在笑。   没有蒙面,所有丑陋都显露于人前,然而她却的确在笑,且笑得坦荡大方,面对周遭各异的视线,仿佛毫无所觉一般,只是扬着笑脸,对门前的兵卫道:“我是方大人的夫人,来给他送些吃食。”语调轻柔而舒缓。   兵卫愣愣地放了行。   崔妈妈也愣愣地跟了上去。   方朝清不久就出来了,看到没有蒙面的崔珍娘也是一愣。崔珍娘恍若不觉,微笑着送上食盒,哪怕周围有方朝清的同僚忍不住好奇惊讶的目光投射过来,她仍旧带着微笑,甚至贴心地拿出食盒里的点心,邀请他们一起享用。   从头到尾,始终落落大方,面带微笑。   崔妈妈看得傻眼,连夫妻俩说什么都没在意,只是在最后离开时,才缓过神来,看着崔珍娘笑着对方朝清道:“清郎,今天我很开心。我先走了,明日再来看你。”   方朝清点了点头。   崔珍娘依旧笑着,拎起空了的食盒正要走,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又说道:“对了,清郎,我今日吃了一碗饭呢,你看,我有没有胖了一些?”她张开双臂,拎着食盒在方朝清跟前转了一圈。   才吃下饭,怎么可能就立刻胖呢?   然而方朝清顿了一下,却还是点了头。   崔珍娘便更开心了,再次欢欣雀跃地与方朝清告别。   “珍娘。“这次,方朝清却拦住了她,幽深的目光定定地看着她,仿佛要看进她心底,”你真的开心么?“   崔珍娘一愣,旋即笑道:“当然真的开心呀。“   她认真看向方朝清,“清郎,以前是我想岔了,但那天你的话让我醒悟,让我解开了心结,所以,我努力做回以前的自己。这不就是你希望的么?清郎,你看,我现在不是很好么?“她竭力扩大脸上的笑容。   方朝清低头,唇间逸出一丝低不可闻的叹息。   “嗯,很好。”他说道。   出了官衙,又坐上马车,崔妈妈已经从刚才一连串的震惊中回过神。说起来,小姐这样落落大方的样子她也不是没见过,未出嫁时,小姐可不就是这个样子?   因此,最初的震惊过后,崔妈妈很快便释然了,甚至觉得这是个拍马屁的好机会,于是上了马车,便一个劲儿地吹捧她方才如何落落大方,如何优雅有礼。   然而,搜肠刮肚想了一堆好词儿吹捧了一通,却都没听见对面人回应。   崔妈妈看向崔珍娘,却发现她已经闭上了眼睛,浑身抑制不住地发抖,仿佛陷入什么噩梦之中一般,牙齿战战,稀疏短浅的眉毛拧成了一团。   她吓了一跳,忙上前抓住她的手叫道:“小、小姐?小姐您怎么了小姐?“   好一会儿,崔珍娘才艰难地睁开眼,身子止住不再颤抖。   崔妈妈还在咋呼,便听崔珍娘虚弱地喝道,“闭嘴。“   崔妈妈便陡然闭上了嘴。   崔珍娘又阖上眼,身体倚在马车车壁上,疲惫地道:“不许……把我刚才的样子说给任何人。“   崔妈妈愣愣地点头,却仍是壮着胆子期期艾艾道:“可小姐……要是您身体……“她可以不向老爷禀报小姐所有的事,可若小姐的身体出了问题,她却瞒着不报,出了事儿老爷第一个就饶不了她。   崔珍娘无力地摆了摆手。   “我的身体没事。“   虽然经常感觉快要油尽灯枯,但离开京城后,在无数好药材和好大夫的精心将养下,她起码还能再撑两年。   “我只是……“她喃喃着,“我只是……做噩梦了。“   “啊?“崔妈妈张大嘴,心想刚刚一会儿的功夫,怎么会睡着还做梦,正要问,便见崔珍娘冷冷的目光看过来。   她说道:“你记住,我刚才只是在做噩梦。“   说罢,她便阖上了眼,不管崔妈妈是何反应。   然而,即便闭上眼,那些声音,那些画面,那股打从心底冒出的羞耻和恐惧,却仍然紧紧地缠绕着她。   【“嘶!那、那就是崔相的女儿、方大人的妻子?”】   【“这、怎么长了这副模样?”】   ……   不,不要理会,要笑啊,要笑得开心。   这样才能留住清郎呀。 第115章 思念   送走崔珍娘,在一众同僚压抑不住好奇的目光下,方朝清面色丝毫不改,继续有条不紊地处理着公事。到了傍晚,崔相又召集众人议事,这一次,方朝清没有在被排挤在外。   参加议事的,除了崔相与众位官员外,还有一个不常出现在此的人。   皇帝,高琰。   虽然是这个小朝廷名义上的最高掌权者,然而谁都知道,真正主事的人是崔相,至于这个“皇帝”,开始根本没有人把他当回事,甚至有人断言,这不过是崔相扶持的一个傀儡,借着他的名义好让自己师出有名,等到以后占下京城,这个“傀儡皇帝”去向如何——了不起继续做傀儡,亦或更糟糕。   起初,崔相的举动似乎证实了这些传言。   新上任的皇帝深居简出,甚少出现在臣子面前,直到“登基”半月之后,才第一次参与众臣之间的议事,而整个议事过程中,他仿佛不存在一般,不过是从头听到尾,若不是他还睁着眼,怕是会有人觉得他睡着了呢。   之后,他现身的次数越来越多,而崔相亦时常做出维护他帝王尊严的举动,且时刻教导,使得原本猜测崔相心怀叵测的人纷纷自惭羞愧。   当然,虽然现身的次数变多了,却也只是跟以前相比,总体而言,这位皇帝的存在感,还是远远比不上崔相,哪怕崔相如今做出十分尊崇他的样子,但只要他惹怒了崔相,那把椅子便能立刻换个人去坐。   方朝清只见过这位少年帝王三次。   两次是众臣议事时,一次是他去找崔相,结果撞见崔相正一对一地教导这位少年皇帝为君之道。   三次均没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方朝清在一众官员之中,目光从安静地坐在上方,似乎在认真聆听崔相和众臣讲话的少年帝王脸上扫过,很快就又若无其事地转到一旁。   虽只是匆匆一瞥,却也足够他看清少年的面容和表情。   那张脸漂亮地几乎不似真人,对于一位不甚有实权的帝王来说,也不知是好是坏,不过,起码在看到传说中的安王竟是这样的长相,且其人并不是传言中那样痴傻后,方朝清心里的愧疚和自责好歹少了一些。   她喜欢美人,那么应该也会喜欢安王吧,而与这样的安王在一起,总好过真的跟一个疯疯傻傻的安王在一起。   他努力忽略心底那丝隐晦的嫉妒和酸楚,这样告诉自己。   然后就是漫长的观察。   虽然仅仅见过三次面,但私底下的数次探查,已经足够让方朝清大致摸清楚这位少年皇帝是个什么样的人,尤其是——他对那个曾经在冷宫陪伴他的女人的态度。   “登基”以后,这位皇帝没有迫不及待地立后立妃,这很正常,毕竟如今是这样的时局;但是,他也没有接受崔相送过去的美人的伺候。   或许是疑心重,又或许是长久的囚禁生涯使得他难以亲近旁人,但不管什么原因,这也并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事,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觉得,他这样做的原因会与一个曾经只是作为侍妾服侍过他的女人有关。如果真有人这样觉得,那他肯定是疯了。   方朝清起初也从未这样想过。   直到他偶然看到从少年帝王的废纸篓里流出的几张废纸。   那些纸上画着画,画技十分拙劣,也就比小孩子的信手乱涂好一些,完全符合皇帝陛下幼年装疯,被囚深宫,因而缺乏教育的人生轨迹。   然而,方朝清却一眼看出了异常之处。   虽然画技拙劣,可那画所用的技法,却分明是甄珠惯常所用,而甄珠画画的技法,在当世,独一无二。   更不用说,那画纸的角落里,还有一个仿似鬼画符的标志。还有几张纸,上面满满都是那个鬼画符。   尽管画地十分走形,方朝清却还是一眼就认出,那不是什么鬼画符,那是“ZZ”。   【“这个标记究竟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我的名字,zhi-en-zhen,zhi-wu-zhu。总之,这个符号代表的就是甄珠啦。”】   回想往事,他才发现,他似乎清楚地记得她每一句话。   而那个代表着她的标志,哪怕画地再走形,他却还是一眼便认出。   那一瞬间,他忽然就明白了那位少年帝王的心思,明白了他对甄珠的态度。   从那以后,他就开始特别注意这位陛下。   忽略心底的嫉妒和酸楚,不去想那些他本就没有资格计较的事情,而是专心思考:这位陛下对她的心意,能否为他所用,让他帮助她重获自由?   亦或者……那时候她已经不想要自由,而甘心情愿投身于这位俊美的少年皇帝的怀抱?   方朝清不知道,但他知道,只要有一丝可利用的机会,他就会牢牢抓住。   众位官员们你一句我一句地商议着,只有座下的方朝清和座上的少年皇帝从始至终没有开口。   少年努力聆听着,但接受正式教育的时间到底还是太短,因此偶尔理解起来还是有些吃力,总有些跟不上话题,这时候,他的神思便忍不住飘远,飘到北方的京城,飘到那座让他恨之不及的皇宫。   她还在永安宫么?   她会在那里等着他么?   她现在……怎么样了,也会想起他么?   想着这些问题,他的目光便有些无神,扫过眼前时而慷慨激昂,时而面红耳赤的大臣们,脑海中却完全留不下什么印象。   偶尔,他的目光也会扫过那个坐在角落,据说是崔相女婿的长相秀美的青年,然后目光匆匆掠过,没有多关注一分。   却不知道,他们此刻正思念着同一个人。   “姐姐,你……还想着安王?”少年询问的话落在空气里,水波一般向四周蔓延。   甄珠心头一跳:“为什么这样问?他真的……死了?”   说到那个“死”字,她的声音有些发颤,长长的眼睫也随之颤动。一直看着她的阿朗自然注意到了她的变化。   方才那个问题,似乎已经不需要回答了。   阿朗沉默了片刻,没有回答甄珠的问话,而是飞快地又问了一句:“那姐姐,你……喜欢义父么?”   甄珠愣住,想起那个男人,眉头下意识地皱起,随即觉得不对,一拍少年的肩膀,故作埋怨道:“喂,小孩子不要太八卦啊!”   阿朗愣住,旋即眼里一暗,声音低低的:“姐姐,我不是小孩子了……”   他低下头,挺直的背脊也弯了下去,高高的个子随之变矮了一些,像一株被风雨打折的小白杨。   但即便如此,也比她高出许多。   甄珠一愣,不由揉了揉鼻子,心想果然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对是不是大人很敏感啊。于是揉过鼻子后便认真地道歉:“抱歉,姐姐说错了。”   她抬起脚,头顶才堪堪与他的鼻尖处齐平,落下脚,便几乎只到他下巴。   “嗯,果然长大了,比姐姐高好多啊……”她抬手比了比两人的身高差,力图以此证明自己是真心觉得他长大了。   虽然这样的举动也有些哄小孩子的嫌疑,但已经足够让阿朗的心情由阴转晴,不再继续纠缠这个问题。   然而,越过这个问题,要继续问她方才那个问题么?   阿朗陡然愣住。   不管她用什么理由岔开话题,事实就是,她没有回答他是否喜欢太师的问题,而且,在他问出那个问题的一刹那,她皱了眉头。   阿朗嘴巴微张,双拳松了又紧,紧了又松,胸膛里充斥着一股说不出的滋味,有甜有苦,有酸有涩,它们混作一团,将他年轻的心搅地七零八落,不知如何是好。   见阿朗不说话,甄珠又捡起之前没有得到答案的那个问题:“阿朗,告诉姐姐,安王……到底怎么样了?他……没有死,是么?”   她眼里带着期盼,目光看着他,却又根本不是在看他,而只是为等他说出她心目中所想的那个答案。   阿朗心底陡然涌起一阵莫名的烦躁。   安王、义父……为什么,为什么都……   那股烦躁越加深重,一瞬间,他忘记了一切,心底的话冲口而出:“姐姐,我们——”   “甄姑娘,在下能否进来?”   男人的问询伴随着敲门声响起,那声音屋内的两人都很熟悉,是计玄。   阿朗陡然住了口。   那未说出口的“一起回洛城”五个字,也被咽回了喉咙中。 第116章 分封   “阿朗?”看到屋里的阿朗,计玄愣了一下,旋即笑道:“来看你姐姐啊?”   阿朗沉默着点了点头。   早习惯了他的这个性子,计玄也不以为忤,笑笑后便不再看阿朗,而是将目光转向甄珠,看到她妩媚却又安静的脸,他的目光忽然有些闪烁,“十日后,义父便要登基,届时,不仅要按功封赏各位大臣,还要……“   他眼睫一颤,“还要……封后立妃。你……也在分封之列。”   “甄姑娘,”他看向甄珠,眼里带着温柔的笑意,向来沉稳浑厚的声音却有些发紧,“恭喜你。”   计太师即将登基为帝,而太师府后院的众美人们可能会被封妃,甚至封后,这个消息不久便在太师府后院传的沸沸扬扬,比较受宠的美人们都知道了这个消息,登时一片欢腾。   毕竟,从权贵姬妾到皇家后妃,这可是一步登天。况且以往太师府后院的美人们随时都有可能被转手送出,虽然锦衣玉食,却从未有过心理上的安稳。   而若成为皇帝的后妃,起码不用担心总是辗转流离,货物一般被男人们相互赠送。   很快,大致有哪些人能够入宫为妃也不再是秘密,整体上没有出乎人们的所料,能够入宫的,都是平时比较得太师宠爱的。   然而有一个人却不在众美人的意料之内。   “没想到,居然还能见到你。”长相妩媚艳丽,神情却冷清如冰雪的女子微抬着下巴看着甄珠道。   甄珠微笑:“金珠姑娘,好久不见。”   太后倒台后,甄珠的存在便不再是秘密,小院外面的守卫撤了大半,甄珠也被允许走出小院,下午时,甄珠便出去溜达了一圈儿,一回来,就发现小院里来了客人,也是故人。   甄珠说罢,金珠冷淡地点了点头,然后便红唇紧闭,不再说话。   她不说话,甄珠只好自己开口:“金珠姑娘,不知你来是有什么事?”   金珠柳眉一竖,显出几分凶模样:“无事便不能来了么?你这里别人来不得?”   甄珠失笑:“不,我没有这个意思,你想来自然可以来,若是——专程来看我,那么我很高兴。”说到后面一句,她唇角微弯,笑得十分温柔。   金珠冷清的脸上微微有了些波澜,轻哼一声:“谁专程来看你了!”说是如此说,声音却比方才柔软了许多。   说罢,似乎觉得堕了气势,她又高高扬起下巴,说道:“我不过是来提醒你,你还欠着我一张画呢。”   甄珠愣了一下,才想起她说的是那张未完成的画像。   注意到她的表情,金珠哼了一声:“我就知道你果然忘了。”   甄珠摇摇头,不与她争辩,只道:“那你哪日有空,我再为你画吧。”   金珠沉默着点点头。   然后,气氛便陷入了僵滞之中。   金珠显然不是个会聊天的人,她不说话,也不离开,兀自坐在那里,甄珠只好主动找话说,但她与金珠实在也算不上熟悉,能说的,无非便是往日结识的那些女孩子。   “山茶、兰芝、双双……她们如今怎么样了?我下午时出去,没见到一个熟识的人。”甄珠说了记忆中几个女孩子的名字,都是从洛城跟随来到京城的,若无意外的话,如今应该也在太师府。   闻言,金珠的唇抿紧了一些。   半晌,才从唇缝中吐出几个字:“都不在了。”   甄珠一愣,“……都不在?”   金珠的脸色冷淡无波:“要么死了,要么被送人了。”她横眉扫了甄珠一眼,“不然你以为呢?太师府后院的美人,从来都是流水一样来来去去,谁也不能长久。”   甄珠莫名觉得她意有所指。   她的感觉没有错。   这个话题过去,甄珠又有话没话地闲扯了几句,说到实在没话说了,她几乎要想着用什么理由送客时,金珠忽然又开口了。   “你——”她看着甄珠,冷清的双目如一汪深潭,“也做了太师的女人了?”   甄珠愣住。   不等她反应,金珠又说了起来:“别以为太师的女人是那么好做的,锦衣玉食,荣华富贵,这些虽好,可也得有命享才是。”   “可做了太师的女人,你的命,就不是你的命了。”她看着甄珠,眼里露出一丝讥诮。“永远都别以为自己有多特殊,尤其,是在太师眼里。” 第117章 取悦   “没有女人能在太师身边待地长久,我跟了他三年,看过无数人来来去去,今日得意一时,盛宠万分,明朝便被转赠他人,置之脑后,这样的事情,我见得多了……”   金珠的声音平淡的没有丝毫起伏,只是看向甄珠的目光冷冷的   “我跟了他三年,最受宠时,因为我一句话,他便遣人去南海寻宝珠……”她轻轻抬起手腕,露出玲珑腕间一串滚圆黑亮的黑珍珠,那珍珠颗颗大小浑无二致,色泽又亮,可以说极为难得,一串少说也值百金,“三年来,许多人走了,消失了,但我一直在。”   “可即便如此,我也不敢说与他有什么情分,说不定哪一天,我便彻底失了宠……”   说到这里,她抬眼望了甄珠一眼,明媚的眸子里闪着湛湛的光,“可是啊,偏偏有些女人就是蠢地要命,男人对她好一点,便觉得自己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甚至妄想着男人从此以后只爱她一个……也不想想,一个阅尽千帆的男人,凭什么从此改了心移了性,放着满园的鲜花不采,偏偏守着她一朵……”   她的语气愈发讥诮,下巴微微抬起:“甄画师,你觉得,你能受多久的宠?”   ——   金珠并没有待多久。   “你怎么来了?”男人挟着风迈进室内,看着对坐而谈的两个女人,眉头微蹙,不怒自威的面孔冷凝着看着金珠道。 金珠没有惊慌,款款而起,优雅地福了一礼,动作既不谄媚低俗,又不古旧呆板,果然不愧是盛宠三年不衰的宠妾。   “见过爷。金珠听说甄画师回来了,便前来探望一番,想着什么时候劳烦甄画师继续为奴家画像。”她不慌不忙地解释道。   计都蹙起的眉头散开,挥挥手道:“你先出去吧,有事明日再说;对了,以后莫要再叫甄画师了,就叫——姐姐吧。”   他扬眉一笑,眉间尽是舒展的肆意。   金珠愣了一下,旋即躬身应是后便退下了。   屋里便只剩了甄珠与计都两人。   计都大马金刀地一坐,看向眼前的女人,见她眉不描而黛,唇不点而朱,丰润诱人的模样好似一枚熟透了的果子,两层单衣也遮不住玲珑曼妙的身子,而他,曾无数次体验过那身子的妙处。   可是,从重逢以来,因为种种原因,他竟然再没尝过那滋味儿。   想到这里,他喉结一滚,拍了拍自己的腿,眯眼朝甄珠道:“来。”   他不是多有耐性的人,更不是会委屈自个儿的人,更何况,如今他连天下都打下来了,难道还要忍着不碰一个女人?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他鹰眼微眯,里头欲色有如乌云翻滚,声线也陡然压低了一些:“来,坐爷腿上。”   甄珠却没有动,保持着他进来时起身站着的姿势。   一看女人这模样,计都浓眉一皱,想起过往的经历,胸口陡然涌起不悦,正要张口,对面的小女人却先开了口。   “——珍珠恭贺爷大功告成,得偿所愿。愿爷早登大宝,一统江山。”   她平日的声音娇娇软软,不用刻意,便能叫人听着身子酥麻半边儿,若是刻意,更是一张口便能把人的魂儿给勾了去。可此时,她刻意地加重了吐息和咬字,每一字都说的清清楚楚,掷地有声。   说着这掷地有声的话,她施了一礼——却不是女子的福礼,而是男子的揖礼。   一揖到底,是最郑重的姿势。   话落,礼毕,她才抬起头,朝前走了两步,离计都近了一些,明眸望着计都,里头含着笑意:“爷,那么多年,您终于如愿了,往后,您再不必委屈,再不必退让,珍珠……也为您高兴……”   这一次,却又说的温柔而细腻,带着七分感慨,三分释然。   而她这一番言语动作下来,便叫计都愣住了,   旋即,他喉间爆出洪钟般的大笑:“哈哈哈哈……”   他双手相击,脸上残存的些许冷肃一扫而空,笑得畅快而豪放,这一笑,似乎出尽了过往堆积在心底的郁气。   如何不笑?   甄珠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搔到了他心底的痒处,都挠到了他的最得意处。   辛苦隐忍那么多年,不就为了这一刻么?执掌天下,再无掣肘,何等的畅快!   往后,他的命运便不再为别人主宰,不论是十年前害他满门的仇人,还是十年后处处压制他的太后,如今通通都皮腐肉烂,埋在地底,只有他笑着站到了最高处,如今,换他来主宰别人的命运。   眼前这个女人,从他还未显赫时便相识,见识过他因为银钱不宽裕,只能一月喝一次花酒的时候,也见过他拿命拼搏,身上新伤摞着旧伤,俨然亡命之徒的时候……   然而如今,他早已不是那个他了。   他即将登基为帝,他掌控着半壁江山,不久之后,他将把南边潜逃的那些杂碎统统捏碎,他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之主。   就如衣锦还乡般,人混好了,便总想在往日相识面前炫耀一番,享受着他们崇拜、羡慕的目光。他的旧识不多,甄珠却算一个。正是如此,甄珠这番举动才大大地取悦了他。   这种愉悦,陡然便盖过了方才那点儿旖旎的心思。   女人他从来不缺,然而这种畅快又扬眉吐气的心情,却并不常有。   他眼里的欲念褪去,虽仍看着甄珠,却没了那种像是要吃掉她的目光,此时的目光,更像是面对一个相识许久的朋友。 第118章 感情   与计都“重逢”后,甄珠一直试图分析这位前恩客对于原主珍珠,以及对于现在的自己究竟是一种什么感情。   她没有原主的记忆,只能从目之所见的一切来分析。   从洛城初次“重逢”直到现在,以世人的目光来看,计都对她不可谓不好。   在他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他给了她最好的待遇,将她与他后院的其他美人截然划分开来,甚至在她入了宫,为太后所囚,更甚至成了别人的女人后,他依然没有放弃她,反而冒着被太后怀疑的风险,趁乱将她带出了宫。   他虽然将她囚禁在小院,也不经常来探望她,却又派了计玄照顾她,且每次来,与她说的话都是绝不会透漏给外人的私密之言。   甚至在决心反了太后之前,他还深夜前来,将自己的野心毫不掩饰地暴露在一个女人面前,更是提前向她做出登基后封后封妃的承诺。   而如今,他果然实现了自己的野心,即将登基成为高高在上的帝王,不出所料的话,她起码会得一个妃位。   对于一个妓子出身的女人而言,这简直是一步登天,这样的经历,足可以因其传奇性而广泛流传百代,供人们在茶余饭后谈论消遣。   所以,总的说来,计都对她不可谓不好,甚至在世人眼中,说计都“爱”她似乎亦不为过。   计玄不就是这样认为的么?   但是,甄珠却从不这样认为。   计都不爱她,甚至也不爱原主珍珠。   若有,也只有“宠爱”,就像主人对自己豢养的猫狗宠物一般,因为其漂亮的皮毛、温顺的个性而宠爱它,却也会因为其皮毛不再漂亮,个性不再温顺而厌弃冷淡它。   就比如计都曾经因为珍珠突然发胖而变得冷淡,重逢后又因为“珍珠”又恢复了漂亮的模样而对她重燃热情;又比如计都也曾经因为甄珠稍稍的不听话而发怒,撕下平日对她宠爱有加的假面,说出那样冷酷无情的话语。   而且,在甄珠并不算多高明的演技下,他甚至从未发觉她与过去那个“珍珠”有何不同。   这当然不是因为蠢,而只是因为不在意。   原本的珍珠于他而言不过是消遣的玩物,是侍奉伺候他,让他开心,让他发泄欲望的妓子,珍珠给出服务,他付出银钱,如此便是货银两讫。至于珍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性格、喜好、习惯……于他而言,都是不需要关注的东西。   只要在他面前柔顺听话,尽她所能地讨好服侍他,便是一个合格的玩物。   事实上他也的确从未关注,哪怕“重逢”后,他也从未关注过甄珠的喜好和生活。   这就是甄珠没有原主的记忆,演技也不甚高明,却得以在他面前蒙混过关的原因。   所以,哪怕他平日如何“宠爱”自己,计玄等人又如何强调他对自己的与众不同,甄珠也从未有过半分动心,因为她清楚地知道,他从不爱珍珠,也不爱自己。   但是,没有男女之爱,却不代表没有感情。   计都对她,或者说对珍珠,很明显有一种对“自己人”的偏袒和照顾。   珍珠跟了计都十年,从他尚还落魄,无人无钱无名,到如今功成名就,江山在握,虽然只是一个妓子,却也有些“糟糠之妻”的意味了,况且从计玄周先生等人口中所知,计都还是一个颇念旧情的人,对曾经跟随自己的手下都十分慷慨义气,那么,对一个跟了自己十年的女人,自然也会胜出一些有别于男女之情,更类似于对于“旧友”的情谊来。   这种情谊或许不如男女之情来地浓烈,却更加稳固,尤其对计都这种视女人为玩物的男人来说,这种情谊,是远比所谓宠爱更牢固更可靠的东西。   就算曾经宠上天的美人,他也可以轻易地转手赠人,但对甄珠,却因为有这一份情谊在,他会想方设法搭救她,也不计较她曾经失身于人。   他对甄珠固然有男人对女人的欲望,但他从不缺女人,所以在这一点上,甄珠并非不可或缺,反倒是能让他放在心上,视为“旧友”的人,却绝对不多。   对他而言,一个“旧友”的存在,显然要比一个女人重要的多。   这就是甄珠思考了许多天后的结果。   而她之所以思考这个,自然不是因为单纯无聊好奇,而是因为,她试图从中找到自己逃离这里的契机。   很明显,计都不是个会因求饶和可怜就心软的人。能让他改变主意的,要么是更大的权势和力量,要么是摸准他的心思,让他自己心甘情愿地改变主意。   甄珠没有什么权势和力量让自己成功逃离,那么她所能做的,就只能是摸准计都的心思,希望他能心甘情愿放了自己。   而摸清他的心思后,甄珠的办法就是“以情动人”。   这个“情”自然不是男女之情,而是故交之情。   方才的试验,恰恰验证了她的办法。   在被勾起对于往事的回忆后,计都眼里的欲念褪去,反而兴致勃勃地与甄珠说起了过往的那些事。   那些他尚且落魄时,经历的一桩桩一件件,当时惊心动魄,如今提起仍让他不停唏嘘的往事,那些事有些是曾经的珍珠经历过的,更多却是她也不曾听说的,但无论如何,都是计都对于过去的记忆,而他能在此时与她分享,便是默认了她“旧友”的身份。   所以甄珠也十分配合地扮演着这一身份,有意地抹去太过娇柔的女性特征,像一个多年老友那样聆听和不时应和附会着计都。   男人便越发兴致高昂。   功成名就时,与旧友回顾曾经的不易,回顾一路的艰难险阻,这种与其说感慨,不如说是夸耀的事,对好面子重虚荣的男人来说,有时甚至比男欢女爱更让他们着迷。   而在这种夸耀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便将说话双方的感情拉近,一些推心置腹的话更容易说出,一些平日难以达成的理解和沟通也更加容易达成。   因此,当计都说到与珍珠的最后一次相见后,甄珠也“有感而发”地说起了“自己”当时的经历与心境。   一个在勾栏里待了十多年的妓子,每天都为了讨好他人而活,还要与楼里其他的妓子们勾心斗角,到了年老色衰之时,眼看着越来越多的年轻姑娘比自己颜色更好,也比自己更会讨好客人,而自己只能守着越发憔悴的容颜和身躯终日惶惶,每一天看着夕阳落下,都仿佛看到自己的结局一般。   “……爷,我那时便想着,再也不要过这种日子了,哪怕出去嫁个脚夫苦力,起码自由自在些……所以我赎了身,离了京城,在洛城安了家……”   说起在洛城的那段日子,她的声音不经意地变得绵软温柔无比。   “……我每日在城里四处闲逛,有时还去城外……每日不必费尽心思梳妆打扮,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不必与其他姑娘争客人的宠,不必看谁的脸色……街坊邻居里还有人劝我找个男人嫁了的,可我却觉得自己一个人过很好,做什么要再找个男人来拘束自个儿…… ”   似乎是说到心里话,她眼里闪着光,浑然忘却了周遭,仿佛做梦一般说出了这番话。   而听到这番话,计都挑起了眉。   却没有打断她。   又细细地述说起那段快活的日子,甄珠微微闭上眼眸:“那段日子,是我这辈子过得最快活的时候……”   虽然闭上了眼眸,但她的唇角眉梢却都带着浅浅的笑意。   而说罢这句话,她便不再开口,仿佛沉浸于那段美梦中不愿醒来   她不说话,计都也没有说话。   室内一时陷入了寂静。   良久,甄珠睁开眼睛,似乎从美梦中惊醒般,看着计都分不出喜怒的脸色,她原本带笑的脸上瞬间蒙上慌乱。   “爷,我、我话多了,求、求您不要计较我方才的胡言乱语!”   她低着头,双手紧张地叠在身前,双唇紧咬着,面色慌乱不堪,声调都变得拘谨极了。   就好像太师府后院任何一个依赖他为生,害怕惹他动怒生气的美人一样。   全然没有了方才祝贺他大事已成时的坦率大气,也没有了方才与他回忆过往时的融洽亲近。   计都的浓眉越发皱紧。   “坐下!”他一摆手,示意她坐回椅子上,“爷还没说什么,你怕什么?出息!”   甄珠只得咬着唇坐下,脸上却仍旧带着后怕和拘谨。   计都心里陡然涌上一股不耐,想起她方才的话,不由冲口问道:“你觉得在洛城的日子更好?”   甄珠身子猛地一颤,抬头看他,含着水雾的眼眸里清晰地映出他的倒影。   不用说话,他已经知道了她的答案。   所以,他直视着她的双眼,自动问出了下一句。   “所以,你不想跟爷入宫做皇妃?”   这一句话,他问地十分平和。   夜色未全部黑透时,计都便离开了甄珠的小院,没有留宿。   第二日,也没有人来催促甄珠,让她快些为进宫做准备。倒是早饭过后,计玄便一脸急色地过来了。   “怎么回事?义父为何说你入宫的事暂且搁置,还让人不用为你拟定妃号了?我听说昨日有美人来找你,是不是她挑拨了什么?还是昨日义父来时你惹他生气了?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急急地发问,一脸担忧和急切。   阿朗就跟在他后面,闻言目光灼灼地看着甄珠,也在等待她的回答。   甄珠对两个男人笑了笑。   “不用担心。”她轻声说道。   “我只是,跟太师打了一个赌。” 第119章 劝说   “什么赌?”计玄急忙问道。   阿朗没有问,但从进来之后,他的目光便没有须臾远离过她。事实上,从昨天计玄来通知她要入宫后,他就异常地沉默。   甄珠看着两人,目光在阿朗身上停留了片刻。   她知道,她的回答会牵动两人的心绪,尤其是阿朗,从昨天开始,她就觉得这孩子有些过于沉默了……他太在乎她,这一点她很清楚,所以,她不能冒险。   于是,她露齿一笑,并没有将所谓的“赌约”和盘托出:“也不算赌,就是……一个约定吧。总之没事,不用担心。计统领,劳烦你担心了。”   她看向计玄,真诚地道谢。   又看向阿朗,作势要揉他的脸:“小小年纪不要老板着脸啊,不然没姑娘喜欢的……”   以她的速度,阿朗完全可以躲开,但他没有躲,任她用双手扯住他脸颊,扯开一个略显僵硬的笑弧。   本是做做样子,没想到这么轻易就得手,甄珠微微一愣,松开了手。   少年却看着她,脸上依旧保持着那个僵硬的笑弧:“姐姐……如果有什么事,一定要告诉我。”   甄珠眼眸微动,轻轻点头。   “好。”她轻声说道。   ——   计玄与阿朗离开后不久,小院便来了一个甄珠叫意想不到的人。   眼前的妇人穿红着绿,面上敷了厚厚一层脂粉,偏偏脂粉再厚也遮不住脸上的老态和已略显臃肿的身躯,加之那脂粉和衣衫都有些廉价,整个人便显出十分俗艳来,与太师府这处处美人美景的地方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妇人想必是也察觉到了自个儿的格格不入,神情有些拘束,挺直了背正襟危坐着,脸上竭力做出端庄的表情,然她平日做惯了妖娆的模样,此时强行要装端庄,结果便是个四不像。   而坐在她对面的甄珠,则是愣了好一会儿,才从惊愕中回过神来。   这妇人甄珠是认识的。   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她睁开眼见到的就是这个女人,名叫金桂的妓院妈妈。   她只在那所妓院只待了几天,说实话并没有记住什么人,但却牢牢记住了这个金桂。   金桂是妓院的鸨母,但却并不符合甄珠印象里苛待刻薄淫荡的鸨母形象,相反,她与原主珍珠似乎很有些感情的样子。   珍珠穿来时,原主寻短见未遂,卧在病床无一人照看,唯有金桂时不时来探望她。甄珠醒来时,就恰巧遇到来探望原主的金桂。   在妓院短短几天,金桂对她多有维护。   也因此,甄珠提出要赎身时才能那般顺利,毕竟若是金桂执意不让她赎身,卖身契捏在人家手里甄珠也没办法。甚至在她离开妓院时,金桂还拉着她说了一番教诲的话。   甄珠曾经觉得,原主珍珠的一生虽然悲惨,但也不是完全无望,起码那个看起来世俗又刻薄的女人,心里却是真心待她的。   因此,在离开妓院时,她对这个妇人很有些感激,想着以后再不能见面,还不禁有些感慨。   但是,即便再怎么感慨,甄珠也没想过要再见到她,更没想过是在这种情况,这种地点见面……   她看向与金桂妈妈一同进来的男人。   “在楼子里时你们不是感情最好么,我想着你一个人无聊,便叫人找了她来,陪你说说话,解解闷儿。”与金桂一同进来的计都呷了一口茶,含笑解释。   似乎也看出有他在两个女人都不舒坦,说罢话,他便没再耽搁,直接起了身:“我先走了,不打扰你们叙旧。”   话声落时,他便龙行虎步地出去了,高大魁梧的身躯一出了门,屋内那无处不在的压迫感才陡然消失。   金桂妈妈拍着胸口深深松了一口气:“哎哟这可真是……万万没想到啊。”   她看向甄珠,涂满脂粉的脸上惊讶的神色还未褪去:“这计大官人,居然就是计太师……居然……要当皇帝了?”   甄珠无奈地一笑。   ——   当晚,金桂妈妈便在甄珠的小院留宿了。   “……我说这计大官人怎么出手那么大方,花起银子来那眼都不带眨的,当时楼子里多少姑娘羡慕你哟,伺候别的十个客人都及不上他一个……不过,他也是后面几年才阔起来的,先前的时候手头还不怎么宽裕呢,可就是手头不宽裕的时候,那也是个大方人,不像有些瘪犊子,上楼子找姑娘还扣扣索索的……所以啊,那时候妈妈我看着他就不是一般人,这不,果然被我料中了吧?”   用过晚饭,金桂妈妈谈兴未减,拉着甄珠说话,而话题自然是围绕在计都身上。   甄珠没有说话,只不时点头应和着她。   金桂也不用人应和,一个人便能说地唾沫横飞。   计都的阔绰和大方,显然是金桂最为看重的。   “我的儿,你这会儿能告诉妈妈吧?当初赎了身后,你还留了不少家底儿吧?”   甄珠愣了下,随即轻轻点了下头。   当初赎过身后她也还有二百多两银子,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一笔巨款了。   金桂露出一幅“果然不出我所料”的表情,看着甄珠的目光里是掩不住的羡慕:“啧啧,我就知道。我的儿,你真是……遇上好人了啊……”她摇头晃脑着,羡慕之意从眼里蔓延到脸上,明晃晃地就差直说出来。   “碰上计大官人,真是你三生有幸啊……”   甄珠眉头轻皱,直觉她话里意思似乎并不只是感慨计都的大方,便问道:“妈妈,这话怎么说?”   金桂笑:“傻姑娘,你以为你当初为什么能那么容易就赎身?”   甄珠微微张了张口。   金桂叹了一声。   “普通妓子,除非彻底老丑病残地没有一个男人愿意要了,楼子才会放人。可你当初哪就至于那样儿了?不过就是胖了些,不介意的男人可多了去了,再说你好歹也曾经是花魁,就算给楼子挣不了大钱了,小钱却还是能挣些的,可最后那两年,除了计大官人,你没再接过一个客人,最后要走的时候我也没拦你,你就没觉得不对劲儿?”   甄珠愣住。   “你刚胖起来那年,计大官人其实来过一次对吧?后来他没再来,却托人送来了百两金子和许多珠宝布帛,说是给你的包身费,让楼子里不要为难你,你不想接客便不要逼你接,你要赎身也别拦着……”金桂说着,摇了摇头。   “要不然你以为自个儿怎么能那么逍遥自在地过了两年啊。就算原来的客人看不上你了,可还有那么多不挑的男人呢!你个傻妮子,竟然想着发胖了男人不喜欢了就不用接客了,真是……”她摇了摇头,似乎很为珍珠的天真叹息。   而甄珠也为她话里的信息再度愣住。   所以原本的珍珠之所以突然暴食发胖,是因为不想接客了?而不想接客的原因……   “你这傻妮子,在那种地方混了那么多年都还没看透,竟然想着为一个客人守身,可真真是傻透了……”金桂摇着头,说的话却确认了甄珠的猜想。   “……不过,这就是傻人有傻福吧,你对计大官人上心,他也就对你上心,我当初还觉得他就是贪恋你一时颜色好呢,谁知道他后来会特地叫人送来财物,让楼子里不要为难你……如今都要当皇帝了,还能不忘了你……我的儿,你也算熬出来了。”   她眼里涌出一点泪珠,拍着甄珠的手,甚是欣慰地说道。   甄珠深出一口气。   “金桂妈妈。“她轻声唤道,”所以,你当时对我那么好……也是因为太师的关照么?”   金桂妈妈登时沉默了,半晌,才缓缓低头:“唉……”   她觑了甄珠一眼,有些艰难地开口:“我也直说了……当初,若没有计大官人给的那笔财物,我不可能任由你不接客,也不可能轻易放你赎身。”   说出这句话,她像是放下一个包袱般,滔滔不绝起来。   “我是怜惜你,想叫你过得好一点儿,可我也得顾着我自个儿啊?你别光看着我表面风光,管着楼子里那么多姑娘,但你可知晓,我也是给东家办事儿的啊……楼子里的事儿,我也就小事儿能做主,不妨碍给东家赚钱自然一切没事儿,可要妨碍东家赚钱……“她捂住脸,”那样儿,东家可就饶不了我咯!”   甄珠笑笑:“妈妈,你别慌,我没有怪你的意思。”   金桂愣了愣,喏喏应了几声,又开口说了起来。   所说的,无非就是珍珠与计大官人那些往事。   计大官人不是珍珠第一个男人,却是对她最好的男人,而在计大官人变阔后,他也成了她唯一的男人,从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到二十多岁的大姑娘,他占据了她整整十年的时光,宠她爱她,护她念她,又仪表堂堂出手大方,让楼子里其他所有姑娘都羡慕不已……   这样一个男人,珍珠喜欢上他,为他犯傻,似乎也并不奇怪。   金桂妈妈的讲述中,甄珠第一次如此全面地了解曾经的计都与珍珠的关系。   讲完这些,也已经深了,金桂妈妈脸色有些疲倦,嘴里却仍旧没有停下。   而且,铺垫了那么久之后,也终于说出了她真正想要说的话。   “……我的儿,听妈妈的话,别置气,别耍小性子,眼前有什么就牢牢地抓住喽,不然等它飞走了,以后你后悔都来不及!”   “你以前那么惦记计大官人,他一不来,你就茶不思饭不想的,后来更是为了替他守身故意作贱自个儿,如今终于熬出头了,怎么又想不明白了呢?” 第120章 家人   金桂妈妈在太师府待了两天,直到将她所知的,计都与原珍珠姑娘之间的那点事儿翻来覆去说了好几遍,才功成身退地告辞,临走时,还带着太师府给的丰厚赠礼。   甄珠面上带着微笑送走了她,从始至终没有说什么。   到了晚间,消失了两天的计都才终于又来找她。   天色刚刚暗下,房间里点了灯,昏黄的烛光将室内的光线弄得模糊暧昧,却又有些温馨,就像寻常百姓家中,一天劳碌后,团团围坐在灯盏前,说着家长里短,说着儿女婚事,是最朴素,却也最温馨的尘世幸福。   计都坐下后,让甄珠坐到他身旁,却没有像以前那样要求她坐在他腿上或动手动脚。   他坐在那儿,虽然身躯魁梧依旧,却收敛了浑身的气势,一进来,便闲话家常般地跟甄珠闲闲地叙话。   “金桂走了,这两天还开心么?以后想她的话,爷让人随时去召她……”   “可惜年月已久,线索太少,没能找到你的家人,不然你若想的话,把他们找来陪着你也好……”   “不过,也没关系,那些把你卖掉的家人,找不到就找不到吧,以后,爷做你的家人……怎么样?”   他含笑看着她,平日略显凶戾的面孔,此时却很温和无害,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   甄珠目光有些复杂:“爷……”   计都鹰隼一样的双眸紧盯着她,甄珠忽然就语塞了。   见状,计都一笑。   笑罢,他看向桌面上昏黄而温暖的烛火,严肃的脸被烛火映地影影绰绰,少了几分严厉,多了几分温情。   室内忽然沉默了许久。   最后,还是计都打破了沉默。   寂静的空气里,他忽然开口道:“爷原本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有家人的。”   甄珠一愣,看向了他。   他的目光却没有看向甄珠,而是仍旧盯着那烛火,漆黑的瞳仁里昏黄的火光跳跃着,好像那眼睛也温暖起来了一样。   “你也知道的吧,爷曾经有妻有子……”   “……爷当时的妻子,是个秀才家的小姐,跟她爹学地有些迂腐,整天不让爷干这不让爷干那,连爷跟朋友喝酒,都说什么‘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浑话,好似爷那些朋友都是毒蛇猛兽似的;胆子又小,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啧,烦透了!”   “……我儿子,生下时才不到六斤,跟个小耗子似的,爷一只手就能把他攥住……长到四岁大,一点儿没随爷的英雄气概,长得像他娘,跟个小姑娘似的不说,性子也跟他娘一样,爷一瞪眼,他就哭,忒没出息;爷当时就愁,心想等爷两眼一闭走了,爷留给这小子的万贯家产,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守住,他那没出息的样子,万一被人欺负被人骗怎么办?”   ……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仿佛浸润在温水里,虽然话里有着抱怨的意思,然而只听语调却完全听不出来。   甄珠看着他的双眼,甚至觉得,那里下一秒就会涌出晶莹的液体来。   “爷,逝者已矣。”   最后,她也只能说出这样一句干巴巴的安慰。   闻言,计都却咧嘴一笑,扬眉看她:“怎么,你同情爷?”   他摇摇头:“爷可不用人同情,爷现在过的好着呢,只不过……偶尔才会想起以前。况且……”他叹了一声。   “爷连我那婆娘长得什么样子,都有些忘记了……这样说起来,爷可真是个混蛋啊……”   计都悠悠地说着,面上露出一丝自嘲。   那个嘴上时时刻刻不忘规矩,却又胆子没有米粒大的妇人,偶尔想起,计都总觉得她的面孔很模糊,似乎是个小家碧玉的样子,温温柔柔的,笑起来挺甜,可……具体长什么样子呢?他真的有些不记得了。   还有那个跟他娘一样的小娃娃,只记得似乎白白嫩嫩的,秀气地像小姑娘一样,一点儿不像他,可鼻子什么样眼睛什么样……他也不记得了。   当然,起初并不是这样的。   起初他总忘不掉他们。无论睁眼闭眼,眼里耳里都回荡着他们的音容笑貌,那妇人烦人的唠叨,那孩童小姑娘似的哭声,总是回荡在他的脑海,旋即却又变成临死前的哭嚎惨叫。   “相公,相公救救秀娘……”   “爹爹、爹爹,呜哇……”   他们在喊他,染血的眼睛殷殷地看着他,他悲痛欲狂,拼命地奔跑,想要回去救他们,然而,总是在最后一刻忽然醒来,身周空落落无一物,妇人的哀嚎,孩童的惨叫,都如春雪一样瞬间消融。   他呆坐着,一人独对满室凄冷。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再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夜夜梦中都是妇人和孩童的音容。   直到遇到周先生,给他用了强制安眠的药,每天睡之前猛灌一大碗下去,他才能一夜无梦地睡到天亮。   再后来,他日日在鲜血里拼杀,死人见得多了,杀的人爷多了,心似乎也麻木起来,也不知什么时候,不用再喝周先生的药也能一夜无梦了。   但他也渐渐将那妇人那孩童忘记了。   忘记了他们的音容笑貌,不记得他们的眉眼轮廓,偶尔想起,也就像一朵雪花飘落一般,瞬间便融化不见了。   “不,您不混蛋,您只是把他们放在了心底。”柔和的女声忽然打断他的回想,计都抬头,便见甄珠目光沉静地看着他,“不然,也不会十年来都不再娶妻不再生子。”   计都虽然从不缺女人,但这十年来,他却一直未再娶妻,自然也没有孩子,对于这时候的男人来说,这无疑是不太合理的,毕竟他并非娶不上妻子的穷汉,也不是力不从心的耄耋老者,他这般年纪这般地位,无妻无子才是怪事。   当然,他女人那么多,娶不娶妻也就是名头上的差别,真正让人奇怪的是他连孩子都不要。   以前与太师府后院的女孩子们闲聊时,甄珠曾听说过,伺候太师的美人都是要喝避子汤的。   她曾经想过这是不是因为他想让太后放下忌惮,但他搭上太后是最近两三年的事,无法解释之前那么多年为何也没有要孩子。   所以,还是跟过去的经历有关吧。   计都沉默了一瞬,旋即长臂伸展,狠狠揉了揉甄珠的脑袋:“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还是个机灵鬼……”声音里带着些宠溺。   收回了手,他头颅微扬,声音发涩:“其实,爷只是……怕。”   说出那个字,他紧接着便发出自嘲的笑声。   怕,这个字居然从他口中说出,若是被外面的人听到,怕是会笑死他吧。天不怕地不怕的凶星计都居然也会有怕的东西?   可他就是怕啊。   怕旧事重演,怕再有了牵绊又再失去,那种痛彻心扉的经历,有过一次就够了。   所以他不娶妻,更不要孩子,这样一来,他的妻他的子,就永远只有那两个人,虽然已经失去了,可好歹不会再失去一次。   那一场大火过后,他便是孑孓一人,再未想过会重新拥有家人,义子属下只是他的臂膀,女人更是消遣的东西,家人?他的家人早死光了。   然而,看着眼前的女人,看着她熟悉的面容和不熟悉的目光,计都的心忽然一软。   “珍珠。”他叫着她的名字,锐利的眉眼在烛光里爷显得柔和了许多,“爷以前没想过再娶妻生子,可是——”   他抓住甄珠的一只手,捏着她柔软的掌心:“爷年纪不小了,也累了,这几天总想着,该停下来歇歇了。”   他摸了摸鬓角的发,烛光里,那片浓黑里赫然有几丝白光。   他的确老了,也累了,想找个人好好过日子了,而眼前这个女人,跟了他十年,知根知底,知冷知热,若真要找个人过日子,她便是再适合不过的人选。   有个人陪着,他也终于不再是孤零零一个了。   或许,他还能重新再有家人。   想到这,他越发觉得这主意不错,脸上漾出笑来。   他看向眼前的女人,对她做出承诺:   “……我知道,你不想入宫,是怕跟了我就要跟人争宠,怕没了宠爱下场凄惨……但是,你跟那些女人不一样的。你跟了我那么些年,你对爷的心意……爷都记在心里呢。”   “哪怕以后你老了丑了,爷也不会忘了你,不会让人欺凌你,因为——”那向来凶戾的脸上露出几分柔情来,“以后,你就是爷的家人,就算没了宠爱,你的地位也不会动摇。”   “珍珠,别想着走了,留下来,陪陪我吧。”   他说道,目光里竟似有哀求。   夜色渐渐深了,甄珠叫了人打水沐浴,沐浴过后便坐在窗前,闭着眼,等夜风吹干头发。   计都已经走了,临走也没有得到他想要的回答。   甄珠自然不可能给他那个回答,只是,情况似乎也没有像她预料的那般发展。   三天前,两人推心置腹地一番长谈,甄珠坦白真诚地表达出自己并不愿入宫的意愿,如她所料,计都没有生气。他不缺女人,却缺真正在乎的人,强迫一个不愿意的女人入宫,从而失去一个可以说心里话的老朋友,这个交换在他看来或许并不值得。所以,以他的骄傲和心性,有很大可能会放手让她离开。   甄珠正是料准了这一点,才选择坦白。   但是,她忽略了计都的执着和自信。   他的确不愿意因为强迫她而失去她,所以做出了只要十天后她依旧不改变主意便放她走的承诺,但他同样也自信,他能让她自愿留下陪伴他。   前两天找来的妓院鸨母,以及今天的这一番剖心的谈话,都是他的挽留。   换作很多女人,或许真的会动摇吧。   但是她不会。   她离去的心从来都是坚定的。   唯一让她担心的,只有计都的出尔反尔。   十天后……希望真的能够顺利离开吧。   感觉到头发差不多干了,她叹息着睁开眼,然后便看到窗前那双湛亮如星的眼眸。   少年不知道站了多久,身上已经落了夜露,鲜红的箭衣如火,笔直的身躯如松,星眸一眨不眨地看着她,看到她睁开眼,那眸子才微微一眨,纤长的羽睫上夜露抖落。   “姐姐。”他轻声叫道,脸颊上露出两只小小的酒窝。 第121章 请愿   阿朗来了很久了。   从暮色初降时便来到这里,但那时,小院的门口的侍卫拦住了他,说太师在里面,吩咐了不许外人进去。   他只能等在外面,等了许久,终于等到义父出来。不知为何,在听到院里传来下人恭送太师离开的声音后,他选择了退开,刚好避开了出来的义父。   然后又过了一会儿。   夜色已经完全笼罩了小院,他绕着小院走了一圈,最后没有从院门进去,而是选了一段人少的围墙,翻墙进去。   进到院子,便听到浴室传来水声。   他陡然红了脸,离浴室远了些,到她卧房外等她。   她洗漱完毕,披着单薄的寝衣来到卧室,却没有立即就寝,而是坐在了窗前,因为他在黑暗里,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发现他,然后她便闭上了眼睛。   她曾经对他说过一句话:眼睛是心灵之窗。   但此时,他却觉得闭上眼睛的她更让他接近她此时真正的心情。   或许是因为知晓此时面前无人,所以连眼睛都懒得睁开,面上每一寸皮肤放松下来,没有任何伪装地显露出它们本来的样子。   她的唇抿着,拉出下滑的弧度,眉峰微微蹙起。   他站在窗外,看着她的模样,忽然想起在洛城时,盛夏炎热天气,她慵懒地睡在院中树下的榻上,眼睑微微闭着,饱满红润的脸惬意地舒展开来,像是在做什么美梦一般。   与此时截然不同。   他伸出手,想将那皱起的眉抚平,伸到半道,却又缩了回来。   就这样,他看了许久,直到她的头发被夜风吹干,她也睁开了眼,然后看到他。   “姐姐。”他脸上露出笑叫道,所有的情绪都掩藏在笑容之下,正如她所做的一般。   “怎么不出声啊,外面很凉吧。”她笑盈盈地问道,拉着他进了屋,“这么晚过来,有什么事吗?”这样询问着,语气有些关切,但其实也并不是很在意他的回答的样子。   “不过除了前几天那次见面,的确没怎么在一起说过话了,这两天忙着招待一个客人;阿朗是来找姐姐说话的吧?”   “还没问阿朗现在怎么样了,听计统领说你现在很厉害哦,之前守城还上阵了;虽然很厉害,但是要注意安全啊,这种事总是很危险的,姐姐可不想你出什么事……”   ……   似乎还像以前一样,温柔的女声细细地说着,寡言的少年不时回上几个简单的字句,话题围绕着少年的近况进行,温柔关切,又不过分亲密。   就像以前一样。   可又分明不像以前一样。   起码,她对自己的状况绝口不提,不提进宫,不提义父,不提这两天来的“客人“是做什么的,也不提以后要怎么办……   阿朗抬起头,看她的眼睛,压抑在心口几天的话,霎时间脱口而出。   “姐姐,我们一起回洛城吧。”   眼前的女人陡然愣住,带着笑意的眼也僵住了,好一会儿,才重新灵动活泼起来,带着丝惊讶问他:“回洛城?阿朗不留在京城么? ”   在眼看即将位居高位,成为君王左膀右臂,分封开府,享尽荣华富贵之时,却突然对她说要放弃这唾手可得的一切,跟她回到那远离权力中心的洛城?   她的眼里话里明明白白地表达出这些疑问。   阿朗重重地点头。   “对,回洛城,我不留在京城了,姐姐也不留,我们一起回去,好不好?”衣袖下的双拳紧握着,他有些紧张地问道。   甄珠沉默了片刻。   片刻之后,她脸上露出温柔的笑。   “好啊。”   “不过,要等一等。”   “阿朗,不要着急。”   目送着少年的身影轻快又矫健地翻上高高的院墙然后消失,甄珠拉紧了寝衣,慢慢地走回屋里。   不要急,等一等。这句话是说给阿朗,也是说给她自己。   反正无论如何,也只剩最后几天了。   抬头看向满天繁星,她吐出一口气。   计都的登基大典在有条不紊地筹备着,但是,自然有人不想看他安稳登基。   “逆军集结了二十万兵马已经渡过长江?”   计都一边试穿着登基那天要穿的礼服,一边问向下方的传讯官,传讯官连连点头,额头上细汗掉落也不敢擦,“是,逆军三日前渡过长江,一路急行军,攻下经孝感、义阳等地,如今已入汝南!”   计都看向手中的急报。   二十万大军,崔相领兵,势如破竹,剑指京城……   “……汝南守军急报,城中兵少无援,恳请支援,汝南之前江北数城守卫薄弱,皆不敌逆军,致使逆军连过数城,如入无人之境……以逆军行军速度,不过几日便能抵京!”传讯官急促地说着,因心中紧张和急迫,额上汗珠愈发浓密。   如何不急迫?   虽然眼前这位“陛下”据守京城,但最后谁输谁赢可不一定。   他是因为身在京城而不得不从了眼前之人,但远在千里之外的地方,那些没有抵抗,任由“逆军“取道入京的城镇,真的只是因为守卫薄弱而无力抵抗么?   即便无法抵抗,也能及早送出信吧,怎会任由对方如此迅速地连过数城,一直到了汝南才有消息传来?   归根结底,谁又不在观望呢?   这方占据了京城,可名不正言不顺,不过是仗着武力强硬弹压下不服的声音;而那方虽被赶出京城,却有着最正统的皇族继承人,还有着声名卓著的崔相领头,最后谁输谁赢,还真说不定。   想到这里,传讯官便是一阵沮丧。   早知道在政变刚开始就躲得远远的多好,如今却已被迫站在计太师一方,若将来崔相一方最终得了天下,他这样的人,不知道最后是如何下场。   想到那有可能的可怕场景,传讯官本因紧张急迫而涨红的脸便有些发白了。   计都睨着,自然看到了他的脸色变化。   他勾起唇:“怎么?害怕了?觉得我会输?”   传讯官“啊”地一声,忙跪地磕头认错:“小的不敢、小的不敢!”   计都不耐烦地挥挥手:“滚出去。”   传讯官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离开。   计都浓眉蹙起,皱着眉扯了扯身上繁复又笨重的礼服,只觉得穿上这劳什子衣裳走路都拘束地慌,顿时“呔”了一声,“撕拉”将礼服扯下。   “陛、陛下!”一旁侍奉的尚衣局奉御惊叫出声。   计都已将明黄的龙衮全部扯了下来,身上束缚一去,顿觉轻松起来,他大踏步地迈出去。   殿门外,计玄笔直如青松般守卫着。   “计玄,传令下去,调集禁卫军及辖下各道兵马,今日务必集合完毕,迎战逆军。”   已得知军情的计玄没有慌乱,低头沉稳地应是。   却听头顶上又传来男人粗豪的声音:   “还有,为我准备鞍马盔甲,朕——要亲自斩了那群玩意儿的狗头。”   计玄猛然抬头。   就见男人洒然一笑,健硕的身躯伟岸如山岳。   “是时候决一死战了。”   “论打仗守城,我计都从未怕过谁。”他双目迎着日光,里头浮现出殷殷血色。   同一时间,号称有“二十万大军”的“逆军”已然过了汝南,一路势如破竹般北上,果然如传讯官所料一般,照此速度,不用几日便能抵京。   “到了京城,便是殊死一战哪……”军帐之中,数人对坐,上首是皇帝高琰与崔相,下首坐了一个方朝清,其余便是各级军中将领,军中将领中,为首的是原兵部尚书孙大人,如今担着讨逆军大将军一职,方才那话便是出自他口中。   说罢,他又有些感慨地摇头,想起之前从京城退走时的情景:“那计贼虽是一介莽夫,可的确勇武难挡,谙熟攻守之道,到时候,恐怕又要牺牲无数兵士……”   而且,还未必能成功攻下京城。这句话孙大人当然没说出来。   可他不说,不代表别人心里不清楚,毕竟久攻不下狼狈退避江南的事儿可就发生在不久之前,这次他们虽做了许久的准备,目前看来也势头良好,但到了京城,焉知不会又像上次一般?甚至,比上次更差。   一时间,军帐内诸人皆未言语。   “孙大人,不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哪。”上首,崔相含笑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前次攻城久不能下,此次,本相自然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孙大人一愣,随即好奇又振奋地道:“哦?相爷可有妙计?”   崔相笑着摇摇头:“妙计不敢当,只是有些可利用之处罢了。”   他双手轻拍,看向一旁静默不言的高琰,“陛下,若要打倒一头勇猛无双的猛虎,最不伤及己身的方法是什么?”   高琰一愣,旋即低眉沉思,片刻后才有些犹豫地开口:“远攻。以火器木石等于远处投掷,即可既打倒猛虎,又不伤及己身。”   崔相微笑点头,却又摇头。   “陛下的法子自然是可以的。可最好的法子却不是这个。最好的法子,是让猛虎被自己打倒。”   “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从内部攻破,从来都是最省力,最不伤及己身的法子。便如哪猛虎,任它如何凶猛,便是被一只小虫子钻进耳朵里,不出几时,便被那小虫子折腾地抓耳欲狂。”   崔相颔下胡须轻晃,目光投向同样方朝清:“朝清,你说可对?”   方朝清微微一笑:“相爷说得是。”   他拱了拱手,忽然站起来。   “相爷,清愿为入虎耳之虫。” 第122章 内鬼   暮春渐去,盛夏将来,院中草木愈加繁盛,甄珠却发觉了太师府一日比一日更冷凝的气氛。   “大人的登基大典推迟了。”伺候她的婢女说道。   之所以是从婢女口中得知,是因为无论阿朗计玄,还是计都,这两天都忙地连人影都不见。   “逆军”集结二十万兵马挥师北上,计太师披挂上阵迎敌,整个京城都紧张起来,为可能再度到来的的守城战而惶恐。   阿朗被授予了将军之职,领兵上万,这两天都在紧急操练编队,而计玄则是寸步不敢离计都身侧,就怕这档口有敌人浑水摸鱼刺杀计都。   这样的情况下,甄珠自然不可能去提醒计都兑现他的“承诺”。   这一日,直到夜色沉沉,甄珠才见到了几天不见的阿朗。   他显然是刚从兵营回来,身上还穿着铠甲,面上也略显疲累,看到甄珠,他直接抱住了她。   甄珠任他抱着,轻轻摸他的头顶的发。   不仅她不好提醒太师那个所谓的承诺,这个时候,阿朗也不可能一走了之,他之前所说的与她一起回洛城,自然也就无法实现。   最后,两人依旧没说什么话,甄珠只能叮嘱阿朗注意安全,无论如何,要留住一条命。   “阿朗不是说要跟我一起回洛城么?我还等着呢。“她这样对他说道。   阿朗用力点头。   “逆军“北上的速度很快,不过数日,便与计都亲自率领的军队在距京城百里之遥的一个小城遭遇,不过与其说是遭遇,不如说是计都有预谋的伏击。   早早探知了“逆军”前进路线,最后选择了这个十分适合隐藏伏击的小城,兵数不多,为了隐蔽起见,大军埋伏在后方,打头的兵将不过几百人,却全是以一敌数的精兵悍将,再加上预先准备好的众多陷阱机关,计都相信,即便只凭这几百人,一旦逆军入了埋伏,也必然会大大折损。   然而,事情并没有如他预料的那般发展。   “有内贼。”   计都半坐在床上,赤裸的胸膛上裹着一层又一层白布,却还是有鲜血隐隐地透出来,昭示着那白布下的伤势有多么严重。   但他面上没有一丝苍白虚弱,有的,只是熊熊的怒火。   几百精兵,全是优中选优的精锐,在他的亲自带领下,却几乎全军覆没,只有他和拼死保护他的计玄,以及几个散兵逃了回来。   信心满满地出阵,却在第一场战斗中就差点丧了命,于计都而言,这简直是莫大的讽刺。   然而,比起丢面子扫威风,更让他在意的是消息的走露。   本以为是自己伏击别人,然而当时的场面,分明是逆军早早得了消息,准备将他一股包圆,就此斩杀了。   “此次伏击计划所知者将近五百人,除去已战死的四百余人,还余不足百人,义父,剩下的这些人,我会好好排查的。”计玄沉声道。   他也受了伤,手臂用白布裹着,好在伤势轻,所以他丝毫没有休息的意思。   尤其如今出了内鬼,还害得义父差点丧命,计玄双拳紧握,这时候,他恨不得立刻找出那内鬼,哪还有什么心思去休息。   计都闭着眼点了点头。   计玄低头告退,正要转身之时,忽然又听计都冷冷的声音传来:“阿朗也要查。”   计玄猛地一顿,惊讶地转身。   “义父?!”   计都闭着眼,嘴角微微勾起,听到计玄明显带着惊讶和震惊的声音也未睁眼。   “计玄,他跟你不一样。“他说道,声音平淡无波,”他心里,最重要的可不是我这个义父。“   计玄心中一震。   他嘴巴微张,想要为阿朗说几句话,然而最终,却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是的,阿朗跟他不一样。   他是绝对效忠于义父的,哪怕义父现在就要他死,他也绝不会眨眼,然而阿朗呢?   这几日,阿朗作战时明显不如以前拼命了。   虽然仍旧奋力杀敌,平日训练也辛苦,然而计玄就是感觉得到:他变了。以前的阿朗从不留余力,无论是上阵杀敌,甚至只是平日与同僚切磋,几乎都是不要命的打法,其狠厉让许多久经战阵的老将也胆寒。但也正是因此,他才能够以这样轻的年纪那么快地爬到高位,让一众兵将心甘情愿地听他的话。   这些东西,可不是只凭一个太师义子的身份就能得到的。   然而如今,他作战时依旧英勇,却唯独没了那股不要命的气势。   之前和如今,唯一的区别便是……   计玄默默想着,视野里便出现一道人影,却恰是他心中所想之人。   “阿朗!”他叫道。   他快步上前,看到他换了一身干净整洁的新衣,浑身没半点战场上厮杀过的痕迹,又见他行去的方向,不由皱眉问道:“你去哪里?”   阿朗一愣,随即坦然答道:“去看姐姐。”   计玄深吸了一口气,直视着他的双眼,说道:“义父受了伤。”   阿朗呆了一下,似乎不明白他为何突然提起计都。   计玄又不禁叹气。   “义父受了伤,你不去探望一下义父么?”他忍耐着问道。   阿朗这才明白他提起计都的意思,原本明亮的眼睛瞬时暗淡了一些,他往甄珠小院的方向望了望,半晌才道:“哦……”说罢,便朝计都所在的主院走去。   显然,相比起探望计都,他此时更想去看甄珠。   计玄的眉拧了起来。   阿朗果然按照计玄的提示去看了计都。   但也只是“看”而已。   他从来不是擅长说好话安慰人的性格,到了计都的房间,只干巴巴地说了几句话便告辞了,反倒是临走时,计都问了他一个问题。   “待为父打下这天下,阿朗,你想做什么?”他带着笑问他,豪爽和蔼一如初见时那样。   阿朗没有立刻回答,眼睛闪烁了一下,才道:“我……不知道。”说着,他头颅微微低了下去。   计都便笑了。   “不知道么?那为父替你做主怎么样?比如,先娶上一个出身名门,温良贤淑的妻室——”   “不!”阿朗的拒绝脱口而出,因为是情急之下脱口而出,声音便有些大,且显得有些尖锐。   计都面色不改。   “哦?阿朗不想娶妻么?放心,为父会好好为你挑选的,定会为你挑一个样样都好,足以般配你的佳人。”   阿朗紧紧抿着唇,声音低低的:“不,义父,这个就不用您费心了,我……并不想娶妻。”   计都挑起了眉头。   “不想娶妻?男儿怎么能不想娶妻呢?你可别学计玄,他那是小时候被继母折磨地狠了,脑筋一时转不过弯儿才磨蹭到现在,我正寻思着这两年怎么也得把他给别过来呢。”   “不过说起来,上次我赐你的两个美人,你也退回来了吧?呵呵……”他笑着,仿佛笑他的天真,“阿朗,你这是不懂女人的妙处,等你尝过女人的滋味,就不会再说这种傻话了。正好今儿有些时间,不如我这后院里,你随便挑几个美人,今儿就开荤吧——放心,这后院里还有许多美人都是处子呢,我没动过的。“   他看着他,一幅含笑慈爱的模样如此说道。   然而阿朗显然并不领情,他低着头,身体有些紧绷,声音也不由得紧绷起来   “不用,义父,我不想要什么女人。“   计都眸色有些幽深。   “不想要女人啊……“他幽幽地说了一句,然后又笑出声来,数落道:“不想要就不想要吧,那么紧张做什么?难道我还会把女人硬塞到你床上?”   阿朗松了一口气。   “谢义父。”他说道。   计都噙着笑:“你没开窍,我如今跟你说再多都没用,等你尝过女人滋味儿,喜欢上一个女人,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男人哪,还是少不了女人的,尤其是喜欢的女人,一碰上了,就怎么也不会放开手的。就比如我——”   “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开你姐姐。”   阿朗陡然一颤。   “义、义父……”他声音有些干涩地叫道。   计都依旧含着笑:“怎么了?好像很惊讶的样子?不是早就知道了?甄珠,是我的女人。”   阿朗低头,双唇咬紧。   计都却似乎已经没了说话的兴致,挥挥手:“你先下去吧,我有些累了。”说罢,便闭上了眼睛。   阿朗沉默着退了出去。   不一会儿。   “启禀大人,计朗大人去了甄美人的院子。”   计都睁开了眼睛,嘴角露出一丝讽笑。   “呵……养不熟。” 第123章 防备   计玄的排查并不顺利。   知晓此次伏击计划的有足足将近六百人,这并不是个小数目,再加上或许还有人漏了口风被别有用心的人猜出来,那样范围就更大,计玄查了两天,也没查出什么头绪。   倒是城中的确多了些行迹诡秘的人,显然,是崔相那边派来的探子。   抓到几个探子后,计玄心里的弦立时绷紧了,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义父,看来是崔相那边搞得鬼,应该是探子不知从哪里探听了消息,才致使伏击的计划走漏,内鬼……应该是没有的。”他其实不愿相信是真的出了内鬼,毕竟这次计划选用的人都是跟随义父许久的心腹,况且还有阿朗……他实在不想跟阿朗也有刀刃相向的一天。   计都点点头,似乎是接受了这个解释。   计玄顿时松了一口气。   然而,下一刻,计都的冷冽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最近要紧的事都不要交给阿朗了。”   计玄猛地抬头。   计都却未停顿,接连点了几个具体的任务让他交给阿朗做。   ——无一不是又累又危险却还没多少功劳的马前卒类型。   简而言之,便是让阿朗和他手下的兵去探路,去做炮灰。活下来,算他幸运,活不下来,更是正常。   计玄不禁失声叫出来:“义父!阿朗不是——”   不是内鬼,这四个字没有喊出来,但显然计都明白他的意思,他挥了挥手,打断了计玄的话,“我知道他不是。”他有些讥讽地道。   “那为什么……”计玄喃喃着道。   “现在不是,是因为还没有能打动他的筹码。至于能打动他的筹码——”计都唇角勾起,笑地有些凉薄,他看了一眼计玄。   “你可知道——他一直想带他‘姐姐’回洛城呢。”   名为姐弟,实际上却存着男女之间的心思,还把“姐姐”看得比他重无数倍,为了“姐姐”可以抛下唾手可得的荣华富贵,罔顾他给予的恩情……这样的“义子”,哪怕这会儿还没背叛他,可他又怎么会不防备?   除了最开始几天,之后阿朗便几乎每天都会到甄珠的院子里来看她。   每次看她,他都会洗漱好,换上没有脏污和血渍的衣裳,干干净净地去看她。但这几日,他来的越来越晚,而且精神明显不如之前好了,神色间也总时不时露出些焦躁和烦闷。   “阿朗。”这一天临走时,甄珠叫住了他。   阿朗顿住脚步,回头,从左边转身,脸颊上又露出小小的酒窝,”姐姐,什么事?”他问道。   甄珠却没有说话,而是走上前,默默盯着他右腰的位置,然后就伸手要撩他的衣裳。   阿朗急忙后退了一步,但立刻,他就发现自己的反应过大,反而更加引人怀疑,于是他按着右腰,低下了头。   甄珠收回了手,没有坚持再撩他的衣裳,只是叹了一口气,问道:“受伤了?”虽然用的是问句,但却分明是肯定的语气。   阿朗依旧低着头,半晌才“嗯”了一声。   “被乱箭从腰上擦过,其实……没什么大碍的,周先生都说养养就好了。”周先生的确说是养养就好了,但周先生说的是最好卧床养半月,其他什么事都不要做,而不是像他现在这样,每天还要出阵搏杀。   只不过,这些他自然不会告诉甄珠。   告诉她也没用,还会让她担心。   然而他不说,不代表甄珠猜不到。   “什么时候受的伤?不是今天吧?应该是昨天、不对,起码前天吧……前天起你的脸色和动作就有些不对,昨天仍旧是,今天更是处处避免用右腰使力,是因为——伤势更严重了吧?”她盯着他的眼睛,用着近乎咄咄逼人的口吻一句句地质问着他。   偏偏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   阿朗常常瞒着心思不说出口,却并不擅长说谎,所以他低下了头不说话。   甄珠又叹了一口气,这次却是因为心疼。   “既然受伤了,为什么还要领兵出阵?太师不是有好几个义子,能带兵的也有不少么?应该不缺你一个吧?”   阿朗的头却更低了。   甄珠皱了皱眉,旋即也就明白了:“是太师?”   阿朗没有否认。没有否认就是默认。   甄珠的眉越皱越紧,心里有些惊疑:“……阿朗,你和太师……出问题了么?”   这次,阿朗没有继续低头,他抬起了头,看向甄珠,然而那眼里却有些茫然,有些无措。   “我不知道……”他喃喃地说着。   他的确不知道,他只知道,这几天他似乎突然被排挤了,义父和几位义兄商量大事时不再叫他,他也再没有接触过什么重要的消息,每天只是听命出阵,浴血搏杀,甚至每次出阵的目的都不知道,每走一步都要人下令指挥,完全成了一把杀人的刀,完全没有自我的意识。   这样似乎也没什么不好——假如之前不曾被信任过的话。   他敏感地早早就察觉到似乎出了什么问题,但却又不知道问题具体出在哪里。   唯一一个想到的问题……   他看向甄珠,然后又陡然低下了头。   不,不可能的……他一向藏地很好,连姐姐都不知道,义父怎么会知道呢?可是……假如义父真的察觉到了呢?察觉到,他“觊觎”的心思……   想到这里,阿朗的心跳陡然漏了一拍。   “阿朗?”   甄珠皱着眉,有些担心地唤道。   阿朗快速摇了摇头:“没、没事。”   甄珠的眉头仍旧没有舒展,她上前,终于还是撩开了阿朗的上衫,然后,便看到少年劲瘦的腰肢上缠着的厚厚绷带,以及那浸透了绷带的鲜红血迹,血迹颜色十分鲜艳,显然是今天刚刚流出的。   这样下去不行。   “不管你们之间有什么矛盾,都不能继续这样了。”她抬头,郑重地对阿朗道。   身体再好也禁不住不停的折腾,更何况阿朗腰上的伤看上去也不算很轻,这样负着伤还要不停地为人卖命,不得不说,此时的甄珠对计都生出了一丝愤怒和厌恶。   “你若不方便说,我就去找他——”然而说着说着,她忽然一愣,看向了阿朗,“你和太师的矛盾——是因为我么?你跟他说要带我回洛城了?”   阿朗黑眸闪烁,却摇了头:“我没有说。”   他的确没有说,但,不代表计都猜不出来。   甄珠显然也想到了这一层。   她陡然焦躁起来,同时之前还保有的一点点期待也骤然落了下去。   若计都真是因为猜到阿朗要带走她而生了阿朗的气,那么,没道理他还会秉承原来的“承诺”放走她。   事实上,从始至终似乎也只有她一个人把那“承诺”当成了一回事儿。   于计都而言,他应该是十分确信他能够征服她,让她甘心情愿留下,所以才轻易地说出那个承诺吧。   而若无法让她甘心留下,那么,那个基于并未预料到这种情况真会发生时许下的承诺还会兑现么?从他对待阿朗的态度可见一斑。   计都是个相当自信,也相当自傲的人。   当他处于上风时,拒绝,背叛,都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   甄珠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忽然说道:“阿朗,最近都不要来看我了。”   阿朗陡然睁大了眼,“姐姐!”   甄珠温柔地看着他,声音轻快,又似乎带了点儿羞涩:“之前是姐姐没注意到,阿朗已经长大了,完全是个男子汉了呢。所以,再这么晚进姐姐的房间,似乎有点不方便了。”   “所以,以后再这么晚的话,阿朗还是不要来了。白天的话,也要避嫌一些吧,毕竟——我是你义父的女人。”   她含着笑,丝毫不勉强地说出这些话。   阿朗微微狭长的秀气双眼却越睁越大。   “姐姐……”他喃喃着,旋即低下了头。   甄珠心里一痛,脸上却还是笑着:“还有,之前说跟你一起回洛城的话……恐怕不能作数了。虽然很喜欢以前跟阿朗一起在洛城的日子,但现在——也没什么不好。”   她顿了一顿,终究还是拍了拍少年的肩膀。   “阿朗,你长大了,应该看看外面更宽广的世界,而不是只将目光放在我一人身上。理想,抱负,追求……无所羁绊,才能得到更多。”   “而且,我很好,不用担心。”她望着他的眼睛,诚挚地说道。   阿朗的头更低了。   阿朗很快离开了,而他离开之后,甄珠便去找了计都。   计都很忙,哪怕如今正在卧床养伤,也有一堆事物等着他处理,况且如今这局势,保护他的人里里外外围了好几层,寻常人想见他十分困难。   甄珠到了主院门口便被挡了下来,若不是计玄恰好赶到,恐怕今日根本见不到人。   “你……来找义父?”计玄问的有些迟疑,实在是因为甄珠从未主动找过计都,甚至从未主动来过主院。   “嗯,麻烦计统领通报一声了。”甄珠含笑道。   计玄点了头,也没让人通报,直接领着她就进去了。   到了房间,计玄先进去禀报一声,得了计都的允许,计玄才出来让甄珠进去。   甄珠一进去,计玄自然要退出来,只是退出时,他隐约听到女人的声音。   “……阿朗……甘愿……留……”   什么意思呢?计玄有些迟钝地想着,然后到了晚上,他便明白了那些字的意思。 第124章 一墙之隔   因为局势紧张,原本只是作为计都贴身护卫的计玄不得不负责了一些其他事物,不能时时刻刻守在计都身边,但只要处理完其他事务,他还是会雷打不动地寸步不离计都,甚至计都卧室的隔壁就是他的房间。   夜灯初上,主院廊下挂起一排排摇曳的红灯笼,计玄大步走着,还未到门前便询问院中守卫计都今日的情况,得到伤情稳定,已经开始结疤,不日便可恢复的答复后才略松了一口气。   说话间,已经走到了卧室门前。   正要抬手敲门,却被门前的护卫拦下了。   “统领,这会儿……不好进去……”护卫脸上有些尴尬。   计玄顿时浓眉一蹙:“发生了什么事?谁在里面?”   护卫舔了舔唇:“一个、一个女人……大人说不要让人进去打扰。”   话说到这里,便不需要再说下去了,计玄瞬间便明白了他的意思,只是微微惊愕地张了张口,旋即便被喜悦代替。   还能召幸美人,说明义父的身体的确是无恙了。这样想着,计玄便十分高兴,然而却依旧没有放松警惕,问道:“是后院的哪位美人?”   伪装成柔弱美人的杀手和探子也不是没有的,这紧张时期,任何一个接近计都的人,计玄都会小心排查,哪怕是看似再无害的人都不会放过。   护卫眼睛一亮:“是位以前没见过的美人呢,哦,对了,就是今晨跟大人您一起来的那位美人啊!似乎是姓甄?”   他毫无所觉地说道,却不见计玄的身体陡然僵直了。 计玄僵着身子走到了隔壁自己的房间。   他没有点灯,也没有脱衣,合衣躺在了床上,闭上眼睛,然而睡意迟迟未来。   夜色渐渐深了下来,白日的喧嚣逐渐远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静谧,些微细小的声音便显得愈发明显起来。   计玄闭着眼,沉下心,然而,不仅没有如愿睡去,反而是那原本被喧嚣掩盖住的声音,陡然在耳中清晰起来。   为了便于贴身保护,及时机动地应对隔壁的情况,这相邻的两间房在建造之初便没有刻意隔音,反而在墙壁上方留了一些缝隙,墙壁上也开了一个暗门,这样计都那边一有异状,计玄便能及时发觉惊醒,迅速通过暗门去救援。   以前,计玄从未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然而此时,计玄却觉得这样的设计糟糕透了。   随着周围愈发静寂,隔壁的声音便越发明显。   “咚咚!”   像是有什么重物隔了一层撞击着,势大力沉,响声沉闷,因为隔了一堵墙而被削弱许多,但仍旧清晰可闻,可想而知若没有墙壁的阻隔,那声音该有多大。   这样的声音计玄并不陌生。   义父重欲,好美人,几乎夜夜宠幸美人,而作为贴身护卫的计玄并不避讳这种事,不管隔壁闹得天翻地覆,他都能心如止水。   当然,起初他也是有些无法忍受的,焦躁,难耐,蠢蠢欲动……然而,他生生压下了身体本能的反应,只把那声音当作石杵捣臼,当做幼年时继母将洗衣的棒槌狠狠落到他身上时发出的声音。   如此,久而久之,他已经能够完全无视那声响,在无数个守夜的夜里,他听着隔壁传来的声音,心中波澜不惊。   可是这一次,他的自我欺骗却没有奏效。   因为除了那捣臼一样的声音,还有男人女人的声音。   男人的声音他再熟悉不过,是义父的声音。   那毫不压抑的、如猛兽一般的怒吼,虽然似乎比平时更大声了一些,但有时酒酣耳热,兴致浓厚时,他也不是没听义父这样尽兴的嘶吼   然而,那女声却是截然不同的。 那女声很柔和,有些软,有些糯,却又不至于黏黏糊糊地甩不开一般,像是春日里初初抽芽的柳枝,柔软,细嫩,又清新,叫人一听,便仿佛沉醉在那一片无尽的煦暖春光里。   平日里,计玄很喜欢听这声音说话。   尤其当这声音主人的眼睛望向他,波光粼粼的眼眸仿佛一条河流,映着他的身影,那声音不疾不徐地跟他说着话,像无数条无形的水草,缠绕着他,让他甘愿沉溺在她的河流里,永不复醒。   然而,此时那水草却被绷紧了,拉直了,仿佛满弦的弓,三五的月。   至满则弛,至盈则亏,那声音绷久了,拉狠了,便陡然发出一声略显尖利的叫喊,像是射出的箭矢,流泻的月芒,尽数涌入他鼓膜,叫他胸膛下那颗不安跳动的心脏顷刻焦躁地轰然大作,如鸣雷,如击鼓,如千百人齐声呐喊他的名。   计玄、计玄、计玄……   可有人在喊他的名?   他握紧了拳头,重重压在那鼓噪不休的胸膛之上,强迫自己从那无尽的喧嚣之中挣脱——然而喧嚣依旧在耳。   他又猛然将薄被拉至头顶,将整个脑袋蒙住——然而,初夏时节的单薄被褥并不能将声音阻隔。   压不住,根本压不住。   突然,耳边响起男人尽兴的嘶吼。   这种嘶吼计玄很熟悉,多半是义父到达了巅峰,愉悦到了极点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这最后一击,往往他会毫不顾忌女方,用最大的力道,竭力释放自己的欲望。   但这样毫无顾忌的释放,往往会让女方难以承受,计玄曾经见过几个被这样对待过后一连数日都无法再承欢的女子。   因此,听到那嘶吼,计玄陡然震了一下。   果不其然,下一刻,他便听到一道尖尖细细,完全不像平日那般柔软温和的女声:   “啊、呜……”   似欢愉又似痛苦的声音,将计玄的鼓膜再一次刺穿,清晰的仿佛就在耳边。   计玄睁大了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漆黑的头顶,鼻间发出粗重的喘息,仿佛不停疾奔数里后陡然停下的旅人,每一道呼吸都扯动着嗓子和喉咙火辣辣地痛。   结束吧,结束了吧。   他瞪着眼睛这样想着,然而下一刻,那沉重如石杵捣臼的撞击声便陡然再度响起,还伴随着男人愈发兴奋的嘶吼。   他甚至还听清了男人兴奋的叫喊。   “珍珠、爷的小珍珠……”   是的,就是这样的叫喊。 一字字,一声声,伴随着石杵重重落下,落在臼里,也落在他急躁跳动着的胸膛上。   然而那女声却骤然消失了。   仿佛秋日的寒蝉,一声凄厉的鸣叫后便从枝叶间跌落,身躯被落叶掩盖,被寒风冻僵,再也发不出明亮而欢快的叫喊。   计玄口中忽然有些铁锈味。   他舔了舔唇,才发现不知何时下唇已经被自己咬破,仿佛铁锈一般的浓稠液体从他身体里流出,又进入他口中,他却恍然不知。   他陡然起身。   室内一片黑暗,只有墙壁上方,建造之时留出的些许缝隙里透出些微的光来,指引着他向着那堵与隔壁相连的墙壁走去。   他走到被隐藏好的暗门处。   暗门十分隐蔽,也并不大,堪堪能够容他一人通过,门与墙之间日常用桐油保养着,悄悄地打开不会发出一点声音。   他走到门前,男人的嘶吼愈发大了起来。   他的手微微颤抖,却还是按下了机关。   暗门悄无声息地拉开一条缝,然后他迅速又按下机关,那缝便没有再继续扩大。   真的是很小很小的一条缝,连他的一根手指都无法通过。   然而,他伏在那条缝上,一眼望去,却正正看清了女人的脸。   那脸微微向后仰着,鸦羽似的发从脑后垂落,光洁的额头上沁着细密的汗珠,细眉轻颤,半阖的眼眸宛如浸在一汪清水中,不知是因痛苦还是愉悦,那清水从眼眸中溢出,挂在眼角,仿佛水晶做的珠子。   而在他望过去的瞬间,那原本半阖的眼陡然睁大。   计玄顿时恐慌,身体控制不住地倒退,然而,他马上却又发现,那骤然睁大的眸子与他无关,只是因为她身上的男人猛一发力,将她整个身子都往后撞了一截。   承受不住的她终于忍不住睁大了眼,叫出了声,那细细密密,低柔婉转,却比方才更加清晰的声音在计玄耳边响起。   看着那张浸满了细密汗珠,宛如三月桃花的脸庞,鬼使神差一般,计玄将手伸到了身下。   当她又一声尖叫,头颅猛地后仰,眼角因刺激而沁出生理性的泪水时,他脑中忽然一片空白,手中粘腻一片,神思飘飘荡荡恍如身处天外。   下一刻,耳畔传来男人低沉的笑声:“爷的小珍珠……”   飘荡的神思倏然被拉回。   他低下头,隔壁透出的些微灯光映出他身下的龌龊与狼藉。   他的脸色陡然惨白起来。   ——   计玄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下的,也不知道隔壁的声响是何时停息的。   一觉醒来,天光已经大亮,听到他起床的声音,等在门外的手下才终于敢敲门,急急地向他禀报着公务,只是看向他的目光里却掩不住一丝好奇。   他从未这样晚起过。   计玄只装作未发觉手下眼里的好奇,依旧如往日一般处理着公务。   然而,处理完后,按照平日的习惯,他便应该到隔壁去看望义父了。   可是他的脚却仿佛长在了地上,一步都踏不出。   “统领?”手下好奇地唤了一声,也是提醒他该到隔壁了。   计玄僵直的身体陡然一动,然后毫无异状似的走向了隔壁。   门口的侍卫却告诉他:“大人一早便到演武场去了。”   他愣了一下,旋即听到屋里传来声音,于是愣愣地问:“那屋里——”   侍卫顿时朝他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   “……看来大人很是宠爱这位甄美人呢。”他说道,“走时还特地吩咐,不用把人送回原来的院子。”   计玄木木地听着侍卫的话,然而却又仿佛根本没有听进去什么,然后,不知怎么想的,他推开了门。   “我进去看看。”他对侍卫说道,然后不顾侍卫惊诧的眼神,推门走了进去。   进了门,绕过屏风,那间他无比熟悉的卧室便出现在眼前。   唯独不熟悉的,是那华丽大床上身着单薄亵衣,青丝凌乱,正一手扶着床沿,一手想要下床,却颤颤巍巍,仿佛下一刻就要跌倒的人影。   “小心!”   来不及思考,担忧提醒的话便已经出口,身体更是先话声一步,流星一般上前,一把接住她瘫软的身躯。   顷刻温香软玉满怀。 第125章 浑水   甄珠很快站稳了身体,低头道谢:“多谢计统领。”   计玄的手还维持着扶她的姿势,手臂上还残留着她身上的气息,他看着她低头道谢的模样,突然觉得心中空落落的。   仿如乍逢朝露,便见日晞。   “没、没关系!”几乎是惊慌般地说出这几个字,便见退到几步之外的女人扬起脸朝他笑笑,明明发髻未梳,衣衫不整,却笑得温婉柔和,然后才似乎有些为难地道:“计统领可有事?若无事……可否暂时回避一下。”   她拉了拉单薄的亵衣。   计玄猛然惊醒,脸色爆红起来,一连后退几步道:“我、我告辞了!”   说罢,也不管甄珠反应,几乎是逃一般地飞奔出房间,   看着男人落荒而逃的身影,甄珠弯弯的柳眉轻轻蹙起。   飞奔出屋后,计玄的脚步才随着心跳一点点慢下来。没有像往常一样急忙去处理公务或者去找计都,他只是低着头,慢慢走着,不知道往哪里去,只是停不下脚步。   仿佛一停下,汹涌的思绪便会将他淹没一般。   他不想去人多的地方,下意识地绕着主院转起了圈。   还未转一半,便在一个拐角的无人角落里,看到站在阴影里的高挑少年。   他惊讶出声:“阿朗!”   沉默如岩石的少年转头看向他,目光空洞洞地在他脸上扫过,旋即声音有些嘶哑地开口:“姐姐……醒了么?“   他问道。   计玄眉头一跳,张开口欲要说什么,少年却似乎已从他的表情中看出答案,长腿一迈,便已经越过他,向主院走去。   “阿——”计玄口中发出一个音,旋即便沉默了。   他握紧了拳头,本就乱纷纷的思绪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强迫自己不要回去探听两人说了什么,扭头往前走,却不知不觉走到了甄珠的小院。   他愣了一下,然后在守门的侍卫恭敬地准备迎他进去时,他摆了摆手,没有进去,只是站在门外朝里看。   没有了主人的院子似乎冷清了许多。   院中花树下还放着摇椅,摇椅旁一块大石安静地矗立着,一切都还向以前一样,甚至院门都是打开着的,因为此时已经不必避讳太后,她可以坦坦荡荡地暴露于人前,也可以自由地出入小院。   比那时候自由多了吧。   然而——   为什么他却觉得,她还没有以前快乐呢?   计玄呆呆地立着,脸色一寸寸愈发苍白。   阿朗并没有在主院待太久。   计都的身体到底还未痊愈,晨起后去演武场稍稍活动了下身体,没过多久便   回到主院,得到甄美人还未走的禀报后眯起了眼,然而,在看到阿朗后,眼里的笑意却又顷刻收回了。   只是脸上神情依旧未变。   “阿朗,你先走吧。”甄珠笑着对阿朗道。   阿朗低下头,停顿了片刻,然后低声告退。   没到傍晚,计玄便得知了阿朗被调职的消息,从出城亲自上阵杀敌,到守在城中维持京城秩序,表面上的原因是为了让他好好养伤。   虽然局势动荡,但毕竟崔相的军队还没打到门前来,刚刚经历过一次动荡的京城百姓还是逐渐地恢复了元气,日常生活和娱乐不如往常热闹,却也还未受太大影响,京城人民颇为淡定地继续过着日子。   城中最繁华的街道上,一栋高高的酒楼矗立着,往来客人依旧络绎不绝,大堂里支起了高台,说书的,唱戏的,谈曲儿的轮番上台,台下也颇为捧场,甚至或许是因为压抑的局势,更需要借助别的事情宣泄这压抑的情绪,那捧场的叫好声比往日都更多了一分真心。   喧喧嚷嚷形形色色的客人中,角落里坐着一个不起眼的中年男人,带着文士方巾,皮肤微黑,颔下有须,虽仔细看眉眼还挺精致,偏偏气质灰扑扑地毫不起眼,便十分不引人注目了。   他坐在角落,一边看着高台上的节目,一边不时跟附近的人说笑着,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甚至官兵来例行搜查了一波,也对他没有多加关注。   中年人含笑自若,不停地与人交谈着,谈论话题很杂,从东家长西家短,到街市上什么什么又涨价了,似乎漫无目的,纯为闲聊,他说话有趣,又不会抢人风头,极易让人放下心房,周边原本还不认识的人,不一会儿便跟他称兄道弟起来。   直到暮色西沉,中年人才起身,慢悠悠地离了客栈。   走在路上,恰好与一队铠甲严明神情肃穆的骑兵相遇,那骑兵皆骑着高头大马,铠甲之下有鲜红的衣袖露出,路上行人急忙避走一旁。   中年人也躲到街旁一家店铺屋檐之下,只是与其他人瑟瑟发抖不敢望向那骑兵不同,他抬头向为首的那骑士望去。   修长劲瘦的身躯,虽然足够高挑,却还是少年的模样,带着狰狞疤痕的脸没有一丝笑意,因而吓得本就心存害怕的民众更加畏惧。   “……这就是太师那位第八义子,人称阎罗将军的?”   “嘘小声点儿,不想活了!”   “这么小声他哪里听得见……不是说他立了许多功,是讨伐逆军的大功臣么?怎么这几日都听说他在城里巡查?”   “那些大人物的事儿谁知道,想活久点儿你就赶紧闭嘴吧!“   ……   身旁的窃窃私语传来,中年男人嘴角扬起一抹笑。   他再次望向那马上的少年。   此时少年已经疾驰离开了这段街道,只留一个背影。   没有停留,更没有注意到人群中的他。   中年人摸了摸下颔的胡须处,走出屋檐下,又慢悠悠地向着目的地走去,顷刻便没入滚滚人流中。   一刻钟后,中年人又出现在一所僻静的小宅院前,敲了敲门,里头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笑吟吟地开了门,口中喊着侄儿便让他进了门。   他穿过宅院,进了内堂,一走进去,内堂里两个似乎正在商议什么的男人便抬起头,脸上带着客气中带些疏离的笑,朝他打招呼。   “方大人回来了。” 他们笑着道,“今儿可有打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中年人也笑着,摇了摇头。   堂内其中一个男人笑出声:“方大人,与其整天出去碰运气似的乱逛,不如好好按照相爷的布置来办,您还不相信相爷的能耐么?”   中年人又笑笑:“刘大人此言差矣。清正是相信相爷的能耐,也相信您二位大人的能耐,才如此放心地出去探听啊。相爷算无遗策,早早布下天罗地网,您二位大人便是那收网之人啊。”   这话说的,那刘大人眼里有些喜意,也不抓着他整天出去“乱逛”的事了。   眼看无事,中年人便告辞了。   回到自己房间,他打了清水,净面,取须,顷刻便露出一张文雅俊秀的脸,哪里还是那个毫不起眼的中年人。   他伸出手,搅了搅脸盆中的水。   刚刚有些澄清的水立时浑浊起来。   他笑了笑,伸手探入盆中,五指一抓,仿佛抓住什么一般。   “浑水才好摸鱼啊……”他低低地说道。 第126章 惊变   不知何时起,京城的气氛愈发紧绷起来。   方朝清踏进酒楼,明显地感觉到今日的人少了许多,即便高台上依旧表演着节目,捧场喝彩者却寥寥。   他面色如常地坐下,不一会儿,便与左近的人熟络了。   “听说是又出了内鬼,如今到处在查呢!禁卫军一天三趟地查,闹地人心惶惶的……”   “好像是有许多人不服管,跟太师别苗头……这个时候闹起来,太师有的头疼了。”   “到底是根基浅,压服一时压不了一世呀……”   “唉你们说会不会是崔相……”   “你们疯了?那些大人物关咱们什么事儿?喝酒喝酒!”   ……   听了半天,也不过是寥寥几句有用的信息,且多半还是早已知晓的。方朝清浅浅抿了一小口酒,心里却并不怎么失望。   他本就不指望只是逛逛酒楼便能得到什么了不得的消息。   不过是观察下舆情而已。   而如今的结果,倒是与所料并无二致。   那日主动请愿入京做探子,崔相应允了,然而真正入京后,方朝清却发现,自己并没有被完全信任。   除了他之外,同行的另外两位大人显然才是崔相真正重用的人。崔相在京城布下的所有局,都交由那两人一手掌握,方朝清不过是负责一些外围的事务,好处是没有什么危险,坏处是接触不到最核心的计划。   虽然隐隐被排挤在外,他却还是察觉到了另外两人的动作,与如今的局势一验证,发现恰好对上了,便不由感叹崔相根基之深,布局之广。   计都虽然强势崛起,也凭借其强势一时占了上风,然而终究根基太浅,无论声望还是人脉经营,皆远远不如崔相。   崔相为官三十载,在京城更是经营了整整二十年,如今虽然人不在京城,然而不论是在计都的朝堂,还是在民间,崔相的人脉和触角都如根须般无孔不入,深深扎进了这片土地的每一寸。   无论是起初简单粗暴的走露消息,还是如今暗戳戳挑火制造矛盾,一切都按照崔相的计划进行着,那刘大人和另一位大人不过是按照崔相的布置按部就班地执行罢了,效果却非常地好。   如此一来,自然更不需要方朝清了。   不过,方朝清也不在意。   从头到尾,他请愿入京,所为的都不是为崔相分忧,抑或是皇族大业,而是为了——   “临时检查!所有人都站起来!”伴随着一道冷酷的厉喝,酒楼所有人登时噤若寒蝉,一群士兵闯进来,身上穿着禁卫军的服饰,为首的却是个身形高挑瘦长,脸上有着两道可怖刀疤的少年。   方朝清看向少年,不慌不忙地站起,脸上露出一丝笑。   从始至终,他入京都只有一个目的。   ——   那日之后,甄珠便搬进了主院。   计都对她甚是宠爱,除了出府,无论她提什么要求都有求必应,甚至连别的美人都没有再宠幸,甄珠在府里逛了几次,居然还遇上了传说中的后宅争斗,被几个心存嫉妒的美人挑衅。   只不过,根本不用甄珠做什么反击,当晚,那些挑衅的女人便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次日她再去园中,便发现“偶遇”的美人大大减少,每一个见了她都恭恭敬敬的行礼,然而行过礼后,却又如避蛇蝎般地急忙离去。   唯一一个不这样“怕”她的人是金珠。   “看来以前是我妄自揣测了。自己做不到在他心里独一无二,便以为别人也都不能。”她略带自嘲地朝甄珠道,眉眼都有些疲倦,“或许,他真能为你改了性/吧…… ”   甄珠神色温和,既无窘迫也无骄狂,只是没有回她的话,反而问道:“你的画像,现在要画么?我有空了。”   金珠一愣,旋即苦笑着摇摇头,话里有点刺地道:“不,不敢劳烦了。你如今……可是他的眼珠子心肝肉呢。”   说罢,甄珠还未回话,她便又自嘲地哂笑:“抱歉,说酸话了,我怎么会说这种话……”她喃喃着,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可能还是……不甘心吧。”   说罢,她低下头,也没再说什么,便转身离去了。   甄珠看着她的背影。   似乎所有人都觉计都对她是真爱啊……恐怕连计都都这样以为了。   然而——她摇了摇头。 转身,也再没了游园的兴致。   ——   回到主院,计都正在大厅里,似乎在议事,有许多穿着官服的官员也在,甄珠隔得远远地看了一眼,只觉得气氛似乎并不怎么好,便没有上前,径自回了卧室。   还没进房间,大厅里的议事便似乎散了,甄珠听到身后传来一群人的脚步声,她转身,却正见走在最前面的计都霍然拔下腰间挎刀,反身一捅。   鲜血在阳光下喷洒,溅了左近的官员一身,而中刀的那人,却连惨叫都还未发出,便已经断了气。   失去生命的身体直直地倒下,像一个木头桩子。   周遭刹那静寂,旋即跪倒一片。   “大、大人息怒!”   官员们颤颤巍巍地跪倒,站着的只有计都,还有他身旁的计玄,一瞬间,甄珠恍惚觉得,计玄似乎朝她的方向望了一眼。   计都缓缓将刀放回刀鞘,目光森冷地看着眼前跪了一地的人。   “背叛者,死!”   ——   虽然这几天已经明显感觉到计都的情绪越来越暴躁,但今天,显然是他暴躁情绪的顶峰,哪怕杀了人,也不足以让他发泄这股戾气。   夜晚,当计都一脸阴沉地进了卧室,二话不说便将甄珠压倒时,她便意识到了这一点。   第二天,直到日上三竿,甄珠都还没有起床,婢女和药婆给她净了身,用了药,她依旧没什么精神,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直到外面禀报计玄来了,她也不过是抬了抬眼皮,没有打算起身的样子。   说起来,自从那天早上之后,这还是计玄第一次来找她。   那次之后,他便刻意避着她了,更遑论主动来找她。   这次来是做什么呢?   她昏昏沉沉地想着,渐渐又有些想睡了。   直到脚步声响起,男人低沉的声音从上方传来。   “昨日斩杀了内贼,义父很高兴,府里也许久没有热闹过了,我便提议设宴庆祝一番,让诸位大人和兄弟们都放松些。义父应允了。”   “宴席就设在明天晚上,届时会有许多人,还有外面请来的戏班,你喜欢的那个百戏班子也请来了,你……好好吃饭,好好养身体,到时候,我……求义父带你去看戏。” 甄珠睁开眼。   正正撞上男人望向她的目光。   他无比专注地看着她,眼里却没有任何波动,还有一些刻意营造出的疏离。   “好,我知晓了,多谢计统领。”甄珠微微颔首,然后便不再说话,摆出送客的架势。   计玄顿了顿,又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去了。   ——   第二日晚上很快便来到了。   太师府已经许久没设宴了,加上许是为了一舒连日来的紧张,这次宴会便办地十分盛大,宾客众多,来来往往的各色人等更多。   不待暮色/降临,太师府便热闹起来,大红的灯笼和儿臂粗的高烛,将所有院落都照地恍如白昼,咿咿呀呀的歌声乐声响起。   甄珠在园中穿行着,仿佛回到了初进太师府的时候。   没走多久,便到了设宴的地方。   相比起传统的在室内设宴,计都向来更喜欢将宴席摆在花园里,幕天席地,就着火树银花,星光烛火,欢笑碰杯之声便是在太师府外都能听见。   甄珠一到,便被人引着去了计都身旁。   计玄就站在计都身后,见她来了,目光也没有偏移半分。   甄珠也对他视而不见,她温顺地倚入计都怀中,回想着昔日见过的金珠的做派,给计都倒了一杯酒。   计都大笑着饮下,然后挥手示意下方列坐的官员随意取乐。   花枝招展的美人们款款地倚进坐下众人怀里,众官员揽着美人,嬉笑着饮酒,仿佛已经忘却了昨日那恐怖的一幕。   中央的空地上搭起了高台,吹弹说唱,依次登场。   夜色愈加深沉,宴席也到了尾声,席上众人喝得醉醺醺的,有些人已经揽着怀里的美人,众目睽睽下要做那事,计都却只笑吟吟地看着,见状,其他人自然也不会阻拦。   场面一片迷乱,无数人昏昏欲醉。   甄珠只小小喝了一杯,因此神志很是清醒。   也因此注意到了那个计玄口中的百戏班子的登场。   的确是她那日出府看的班子,除了少数几个估计是刚进班的生面孔,许多都是那日见过的,节目却没什么新意,也都是甄珠那日在街上看过的,找鼎的、寻橦的、吞刀的、吐火的、缘杆的……直到又有人上台,表演飞丸跳剑。   甄珠看向高台上的人,却微微蹙起了眉头。   表演的伶人,似乎换了? 她刚刚这样想着,台上的伶人已经抛起了手里的石丸和铁剑。   分量并不算轻的石丸和铁剑,在他手中却仿佛再轻巧不过的玩具,高高弹起又掉落,因高速而形成一圈圈幻影,高速抛掷的物体与空气摩擦,甚至发出“呲呲“的破空声。   然而,纵然伶人技巧如何高超,毕竟是坊间常见的表演,在座的几乎没有一人会被这样的把戏吸引住,除了甄珠。   所以,在那石丸和铁剑骤然变换了方向,朝着她——或者说朝着计都的方向袭来时,甄珠第一时间发觉了。 根本容不得一丝迟疑,甄珠急忙远离计都身边。   “有刺客!“   伴随着一声惊叫,场面陡然混乱起来。   许多原本做着伶人打扮的人身形轻巧地齐齐扑向上座的计都,手中拿的却是作为道具,原本应该未开刃的刀剑。   然而此时却没有一个人会觉得,那刀剑真的未开刃。   护卫也蜂拥而上,最快的自然是计玄直接统管的贴身护卫,然后便是远一些的禁卫军。   “保护大人!“ 计玄与计都离得最近,此时已经与那些刺客缠斗在了一起,见禁卫军前来支援,便急喊一声,那一小股不过十数人的禁卫军点着头,快速地迎上。   然而,下一刻,甄珠陡然睁大了眼。   “你们!“   伴随着计都的怒吼,那些禁卫军刀刃扬起,然而,却不是对准刺客,而是对准围绕在计都身旁的贴身护卫们。   甄珠急急地后退几步,将身体藏在暗影之中。   旋即,一双手揽上了她的腰。   她骇然回头,还未看见那人模样,便听见他低沉到有些嘶哑的声音。   “姐姐,我带你走。” 第127章 逃出   天上明星荧荧,地上烛火辉映,哪怕是在偏僻的角落里也能隐约看清脚下的路,因此甄珠的逃离并不算隐蔽,然而此时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计都周遭,没有人注意一个女人的去向。   直到阿朗拉着她几乎要跑出这片花园,身后才猛然传来怒吼:“抓住她!”   是计都的声音。   然后便开始有追兵追来。   甄珠没有回头,一声不吭,也没有再试图与阿朗说什么,只是用尽了全身力气,紧跟阿朗的脚步,飞速地奔跑着。   身后不断传来厮杀声,有人追捕,有人阻拦,她也无暇回头看情况,只听到不断有人发出惨叫,阿朗也不时回身抵抗,许是人手仍旧大多围绕在计都那里,追兵并不算多,因此很快,后面追兵的声音便越来越小,阿朗拉着她七拐八绕跑了一圈后,身后便完全没了追兵的影子。   然后阿朗便将她带到一处房屋,进去后快速地在地面一阵摸索,露出下面的地道。   甄珠愣了一下,想起那时计玄给她看的地图。   阿朗却没有丝毫迟疑,抱着甄珠便跳了下去。然后按下机关,头顶上的入口恢复如初。   甄珠便也无暇多想,一边跟着阿朗跑,一边打量着身出的环境。   这条地道很宽敞,也并不漆黑,隔不远便有一只油灯静静燃着,散发着微弱的光芒,而且没跑多远,甄珠便看到前方有四五个身穿禁卫军服饰的男人站在拐角。   她猛地一惊,差点叫出声,阿朗已经笑着温声解释:“姐姐别怕。”   他说道:“那是我的人。”   甄珠定睛一看,果然看到那几人身边的地上躺着几具尸体,穿的同样是禁卫军的制服,胸前却少了飞鹰的胸章,而飞鹰的胸章,似乎是阿朗手下那支禁卫军的标志。   显然,倒下的那些禁卫军,是原本地道的真正守卫,而阿朗手下的禁卫军则是出其不意地偷袭,取而代之。 只是,死去的并不止是原本的地道守卫,还有胸前有飞鹰胸章的。   那是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双目已经紧闭,胸前被鲜血浸满,显然已经没了半点生息,然而他没有没有被弃置地上,而是被还活着的几个禁卫军扶着。   看到那刚刚失去生命的年轻人以及地上躺了一地的死尸,甄珠喉头一酸。   然而这时候任何多余的挣扎都是不合时宜的。   所以,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对阿朗点点头,任由阿朗拉着她继续往前跑。   那几个禁卫军看见阿朗,低声唤了声将军,便也步伐整齐地跟在他身后,手里还轮流抬着牺牲的同伴。   若是将尸体留在这里,想也知道会遭受什么样的待遇。   鞭尸、示众、剥光暴晒、任野狗寒鸦啃咬……这些都是计都曾经用过的手段。   所以哪怕累赘,几个禁卫军也轮流抬着那尸体,竭力不拖后腿。   一行人飞快往前跑,很快又遇到几波禁卫军,每一波都至多五六人,最后加起来也不过二十多人。   增加的除了二十多个活人,还有五具尸体。 其余禁卫军也毫无例外地选择带着同伴的尸身前进。 阿朗没有阻拦,不仅没有阻拦,甚至也加入了轮流抬尸的队伍。   原本他一直注意着甄珠,看甄珠面色开始发白,便要抱着她跑,却被甄珠拒绝了。   “不用,我可以的。”她笑着对他道,脚下步伐的确仍旧保持着高速,虽然面色有些白,气息有些喘,但还算是正常的。   阿朗仔细观察了下后,点点头:“跑不动了就叫我。”   说罢,他直接接过一具尸体。   甄珠松了一口气,脚下有些发软,忙又提气,奋力跑了起来。 她帮不上什么忙,但起码不能拖后腿。   二十多人带着六具尸体还要维持高速奔跑绝不是件多么轻松的事,哪怕这些禁卫军年轻力壮,又轮流替换,恐怕也要不了多久就会气力不继,这时候,能多一个人轮换都是好的。   甄珠提着气,强迫自己忽略身下的疼痛。   “马上到出口了。”又拐过一个拐角,与几个禁卫军会合,人数扩大到将近三十人后,阿朗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对甄珠说道。   甄珠却已经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 她的身体素质其实不错,平时也注意锻炼,便是被囚禁于太师府的这些天,只要有条件,也总是会多逛逛,不为别的,就为身体能好一些。   所以她勉强还能应付这样超高速的奔跑,只是跑到现在,还是有些太过了。但这还不是最难以忍受的。   最难以忍受的是身下隐秘处。   昨夜之后,计都给她身上留下的伤还未好。   此时她只觉得浑身像是泡在水里,腿脚如同灌铅,最难以忍受的还是那隐秘之处,每一步都仿佛撕扯般地疼痛。   所以她根本无暇回应阿朗,只是机械地往前跑着。   阿朗很快发现她的不对。 他将手中的尸身交给其他人,伸手便要抱住甄珠。   正在此时,身后赫然传来盔甲与兵器撞击的声音。   追兵来了。   阿朗回过头,便看到一张冷凝而俊朗的脸。   ——计玄。   ——   突如其来的刺杀让太师府陷入了一时的混乱,但这里毕竟是计都的大本营,一时慌乱过后,局势很快便稳定下来,计玄带领的贴身护卫和大部分未叛变的禁卫军将刺客和已叛变的禁卫军压制住,全部拿下只是时间问题。   而计都的注意力已经不在刺客身上了。   “去追那畜生!”他低声嘶吼着,眼里是毫不掩藏的怒火。   无数护卫和禁卫军向着阿朗逃走的方向追去。   然而,很快便有人来报,追兵追到一半便追没了人,最早追出去的那一波人都已经被杀光了。   计都一把捏碎了手中的酒杯。   “计玄,你也去。”   刚刚把所有刺客制服的计玄愣了一下,旋即便听到计都的怒吼,“愣着做什么?快去!”   计玄一咬牙,领着手下的十余个贴身护卫便往阿朗逃走的方向追去。   刺客基本已经伏诛,如今园中来往穿梭的士兵都是在搜查叛徒计朗,谁都想找出这个叛徒好立一大功,只是先前追击的人全部死光了,线索断掉,没有人知道叛徒跑去了哪里,只能无头苍蝇一般地来回乱找,指望能把叛徒翻出来。   至于叛徒已经翻墙出府的可能——太师府几乎十步一岗,尤其外围兵力更重,若是一路闯到围墙处逃跑,绝不可能收不到一点消息。   所以只能挖地三尺般地搜索。   计玄看着园中闹哄哄的景象,没有直接也加入进去,而是问过几个头目后,来到了线索断掉的地方。   他望向不远处的一座庭院。   那座庭院算不得重要,不过是平日堆放一些不太重要的财物的库房,计都宝库众多,这么个院子几乎等于杂物院了,因此平时并没有太多守卫,也无人进去。   然而,这个院子里,却有一个地道入口。   而这个入口,阿朗知道。   告诉阿朗这个入口的,则是他。   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直到旁边的手下都觉得奇怪,小心翼翼地唤了声统领,他才抬起头,道:“往那里去搜搜。”他指向那不远处的庭院。   ——   虽然比阿朗一行人晚进地道许久,但地道很长,阿朗一行人又要带着尸首,还有一个虽然竭尽全力,速度却也只是达到自身最高,而无法与成年习武男子相提并论的甄珠,因此当阿朗和甄珠终于快到出口时,计玄也已经追了上来。   阿朗望向了计玄,计玄也看向阿朗。   阿朗身边有将近三十人,计玄只带了十余人。   阿朗还未动,计玄的手已经按上刀鞘。   眼前几乎已经一片空白的甄珠陡然落入阿朗怀里,抬头看向对面,恍惚中看到计玄拔刀的动作和冰冷的眼。   她张了张口,想要说什么,然而原本强撑的身体陡然停下,便像是负荷过重高速运转的机器突然停止,惯性之下,整个机器便全部散了架,陷入完全的崩溃。   她努力眨了眨眼,仍旧抵抗不住那意识崩溃前的黑暗。   下一刻,便彻底失去了意识。   ——   “义父,刺客已全部伏诛了。”一个身着官服,脸庞白胖讨喜的中年人笑眯眯地向计都禀报道。   然而计都却并没有因这禀告而心情好转,他浓眉紧锁,目光紧紧地盯着一个方向。   白胖中年人看过去,便哈哈地笑道,“哎呀义父您放心,有大哥追过去,那叛徒肯定跑不了!大哥的本事您还不放心么?”   他口中的“大哥”,自然是追过去的计玄,虽然他明显便比计玄大了十多岁的样子,但计都义子之间排行是以认计都为父的顺序来,因此虽然大了十来岁,这白胖中年人仍旧称计玄为大哥。   计都仍旧未搭理他,目光一转不转地看着那里。   白胖中年人只好摸摸鼻子,不再说话。   他也心知,如今说再多话都是无用,只能慢慢等待。   至于等待的结果,自然只有两个,一个是计玄成功将背叛的计朗以及被掳走的美人追回,一个是——   “义父,儿臣无能!让叛徒……逃走了。” 孤身一人返回的计玄跪在计都身前,浑身沾满了血迹,胸前和手臂处都还涌着热血。   计都目光幽幽地看着他。 第128章 农庄   计玄低着头禀报着:“……儿臣带领手下十一人入地道追击,叛徒计朗三十余人……除儿臣外,手下十人尽皆牺牲……”   十一人对上三十多人,寡不敌众,败落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结果,而最后关头,为了回来传递消息,计玄放弃追击叛徒,保命逃跑,叛徒计朗一行生怕迟则生变,没有乘胜追击,这也很符合常理。   一切听起来都合情合理。 然而,计都身旁白胖讨喜的中年男人瞅了瞅计都的脸色,旋即眼珠一转,十分惊讶似的叫出声:“只有大哥一个人回来了么?不是说大哥统领的贴身护卫各个以一挡——”   “住口,老七。”计都低沉的声音打断了白胖子的话,白胖子大张着的嘴立即消了音,旋即讪讪地敛口不言,只是更加往计都靠近了一些。   计都目光沉沉地看向计玄:“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计玄抬头,瞟了一眼那白胖子。   白胖子是计都所收的第七个义子,与其他义兄弟相比,资历最浅,才能也平庸,平时并不起眼。   但他有一点好,就是十分听话,不管是明白说出的话,还是没有说出的言外之意,简直就像一条会察言观色的狗,时时刻刻注意着主人的变化,揣摩出主人内心所想却又未明说的意思,然后主动把那些龌龊见不得人的活儿都揽过去,好让主人安然无忧。   或许便是这个原因,他虽然才能平庸,却也挺得计都重用,尤其一些不好亲自出手的事儿,交给他办准没错。   数位义兄弟中,这人面相最和蔼可亲,手段却最阴毒狠辣,计玄本能的对他不太亲近,然而却也知道义父需要这样的人。   就仿佛刚才他说那话,未必是针对他计玄,而是他看出来了——义父对自己有了怀疑。 计玄低下了头,双拳暗暗握紧,只说了一句:“义父,当务之急,还请尽快关闭地道。”   阿朗的背叛虽然会让义父愤怒生气,但更重要的是现在直通太师府的地道已经暴露,虽然他并不觉得阿朗会借此再给义父送上致命一击,但—— “大人!”   仿佛被狂风吹出的猛烈哨响,又仿佛爆竹在火焰中“腾”地炸开,带着巨大震惊和恐惧的声音刺破了盛宴方罢的太师府。   “逆军入城了!”   ——   甄珠醒来时是在马车上。   她浑身依旧痛着,尤其身下隐秘处,昏迷时还不觉着,此时一醒来,便觉得尤其难以忍受。好在,马车似乎做了什么防震的改动,她几乎没有感觉到震荡,车壁上甚至还挂着一盏小油灯,给车厢提供了一丝暖暖的光。   甄珠愣愣地看着那油灯一瞬,然后便发现自己正在一个人的怀里。   “姐姐你醒了!”带着浓浓喜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她抬头,便看到阿朗亮如星子的眼眸,然后那原本便紧箍着她身体的手臂愈发箍紧了她。   少年低下头,将下巴放在她的脑袋上,旋即,有什么滚烫的液体落在她头上、脸上。   “姐姐,姐姐……”少年不停地重复着叫着,那滚烫的液体越发频繁地落下。   甄珠笑,费力地挪动手,拍着他的背:“傻孩子,哭什么。不是出来了么?”   说罢,她便看了看车厢一侧,想要掀起车帘:“我们现在在哪里?”   察觉到她的动作,阿朗主动帮她掀起了车帘。   甄珠向外看去。   马车外面依旧是黑夜,似乎是行驶在平坦无际的原野上,不论向前望还是向一侧望,千里皆不见星火,只有后方,远远的能看到点点明光。   甄珠很快意识到,那是京城高高的哨塔和城门上燃起的火把和烛火,马车正朝着远离京城的方向驶去。   而车帘掀起,外面原本被隔绝的声音也清楚了传了进来。   厮杀声、马蹄踏地声,以及人类惊慌失措至极时发出的惊恐尖叫声……   都是从身后的那座城池中传出。   甄珠愣住了。   同时怔住的还有阿朗,甄珠感觉到,他揽着自己身体的手臂骤然箍紧,箍地甄珠本就酸痛的身体猛地一疼。   然而她没有叫出声,只是看向阿朗。   昏黄的灯光里,少年脸色却有些苍白,漆黑如星的眸子定定地望着身后的京城,里头有无数情绪翻滚,嘴唇甚至微微颤抖着。   “阿朗……”甄珠不由叫出声。   这时,车辕再度一沉,旋即,前面的车帘再度被掀开,一张甄珠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的脸出现在眼前。   “讨逆军入城了。”   这张脸的主人声音平静地说道,一下点明了身后动静的来由。   甄珠只觉得那箍着自己的手臂陡然更加用力。   她抬头,便看到阿朗的目光紧紧盯住了来人,双唇紧紧咬着,几乎要咬出血来。   然而来人却似乎并未察觉到阿朗的异样,他将目光转向甄珠,秀致的凤眼扬起一丝浅浅的笑。   “甄姑娘,好久不见。”   甄珠只好将目光又转向他,看着那文雅俊秀的面容,一时竟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她心中暗叹一声,旋即微微笑道:   “好久不见,方老板。”   宜喜宜嗔的脸上绽开微微的笑,如春风拂过,千树桃花开。   方朝清顿时便愣在那里。   竭力装出的面容尚未破功,然胸膛下那颗炽热的心,却被那一笑轻而易举地勾引,霎时间如雷声大作,鼓噪不休,疯狂而急速地跳动着。   ——   方朝清进来,便是告诉甄珠他们此时京城的局势的。   几乎是在甄珠和阿朗刚刚离开京城,讨逆军便开始了动作。   这场袭击,崔相筹谋已久,隐藏兵力,从数天前开始佯装不敌,大军退离京城三十里,到这些天京城内紧张的气氛,越发不服管的各级官员,让计都的目光渐渐从外转到内,一心想要抓出内鬼,杀掉不服管的刺头,重新将整个京城牢牢按在自己的控制之下。   退去的讨逆军渐渐成了次要的矛盾,内鬼和不服管的各级官员占据了计都大部分目光。   然而就在这时,讨逆军给了计都突然的一击。   “……原本讨逆军北上,号称有二十万大军,结果却只有十万不到,连日攻城不下也再无增援,使得计都以为崔相空口托大,生了轻视之心。但是,崔相手中是真的有二十万兵马,而且,还不止二十万……”   “……计都身边有崔相的人,悄悄开了南城门放讨逆军入城,这次,崔相没有再隐藏,入城的讨逆军至少也有十万之数,且不说后面还有援兵……”   “如今,应该正在激战吧……”   方朝清不疾不徐地说完最后一句话,阿朗的声音便立刻响起。   “是谁?”他声音沙哑,目光灼灼地问道。   简单的两个字,未加任何定语,乍一听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然而车内的其他两人却都立刻明白了他话中所指。   计都身边有崔相的人,而且还能打开城门。这必然不是普通的内贼,能做到这一点的,统共也没有几个人,且统统都是计都极为信任的心腹。   这个人,是谁? 方朝清顿了下,看向阿朗,片刻后才摇了摇头:“抱歉,现在还不能说。”   阿朗眼里的光渐渐暗淡下来,目光却依旧没有从方朝清身上移开。   “那,”他声音涩涩,“你找上我……也是早就计划好的,对么?”   “……”   方朝清没有回答。   没有回答就等于默认。   阿朗低下头,身体微微颤抖着。   “……阿朗,你不必自责。”方朝清的声音响起,“计都的败,与你无关。便是你没有背叛,结果也不会改变,你的所作所为,只是让最终结局到来之前,把你姐姐,还有你自己,从漩涡中拉出而已。”   “对上崔相,计都必败。这是从一开始便注定了的。”   方朝清说的很诚恳,声音又低沉平和,像氤氲浅淡的安息香,有着抚慰人心的作用,甄珠听着,便相信了他的话。   然而,阿朗的头依旧低着。   甄珠有些忧心,紧紧握住他的手,他才扬起头看她。   少年眼眸黑沉沉的,却没有半点光彩。   甄珠心里叹息,愈发紧地握住他的手。   “阿朗,你还有我。”这时候,她也只能说出这样的话。   少年点头,反手也紧握住她的手。   “嗯。”他闷闷地应着,在脸上液体滑落之前,脸颊便扭向了另一边。   ——   不到天亮时分,马车便停下了,停在了京郊处一个靠山的小农庄。   “原本准备连夜送你们回洛城的,但你的身体不宜长途劳累,便先安顿在此,养好了身体再走。放心,这里很安全。”下了马车,方朝清朝甄珠解释道。   甄珠自然没有异议,温声道谢。   一路上,阿朗已经把前因后果都告诉了她。   阿朗之所以能这么顺利地将她救出,可以说,方朝清才是背后起了最大作用之人。   刺杀制造混乱,肃清地道出口,安排逃亡路线……阿朗只要把甄珠从地道带到出口,其余的都交给方朝清便可。   听完阿朗的叙述,甄珠郑重地向方朝清施礼道谢。   虽然他似乎有利用阿朗的嫌疑,但无论如何,他救了她,甚至在明知计都必败的情况下,他的这一举动也救了阿朗。   所以,无论如何,她都要向他道谢。   而如今为了她的身体而暂且停留在此,她自然也没有什么可拒绝的。   于是一行人便在农庄安顿下来,甄珠首先被引着去休息了,离开之前,她看到阿朗和方朝清都站在农庄主屋略显逼仄的正堂,看到她望过来,两个男人都示意她快去休息。   而他们两人,显然还有事要说。   甄珠顿了一顿,没有说什么,跟着引路的农家少女自去休息去了。   ——   农庄条件简陋,床铺被褥都十分朴实,连太师府半分的精致都比不上,然而,躺在硬硬的木板床上,盖着花样土气却厚重的被子,甄珠却很快便睡了过去。   再醒来,便已经是天光大亮。   睁开眼,头顶不是饰以珠玉牙贝的绮罗纱帐,而是朴素的农家青色布账,掀开床帐,眼前便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农家房屋。   甄珠下了床,走到窗边,听到外面有鸟儿欢快地叫着,还有隐隐的人声。   她推开窗,往外看去。   窗外是一个小小的院子,院中还有水井,有菜地,远处还有零零落落的房屋,此时正冒着袅袅的烟,幽幽地散入房屋后面的半壁青山。   是个十分安静的小庄子啊。   甄珠笑了笑,然后便看到推开院门走进来的人。   方朝清,还有紧跟在他身后的一个拎着药箱的老头,以及一个婆子。   方朝清也很快看到了她。 青丝未梳,脂粉未敷,清透如水的眸子盈盈地望过来,仿佛望进了他心底。   他竭力压下那颤抖不停的心跳,面上没有露出一丝异样。   “甄姑娘,我请了大夫和药婆。”他温声说道,声音平稳至极。 第129章 笑容   为女子看伤,方朝清自然不方便在场,因此,将大夫与药婆介绍给甄珠后,他便到院中等待。   大夫也不好直接检查,因此只让药婆先进来查看。   “造孽哟……”药婆一边念叨着,一边给甄珠盖上被子,倒是甄珠的面色还正常着,药婆看着她脸色,也不好再说什么。   只是出去以后,难免跟大夫以及方朝清多说了几句。   “……撕裂……劳累……磨伤……需得静养……”   方朝清安静地听着,面色不变,衣袖下的手却越握越紧。   大夫又仔细询问了药婆伤处的情形,最后开了药,有内服有外敷,只是这农庄里也没有什么正经的婢女,昨日领甄珠去睡觉的只是庄头的女儿,此刻也不在,因此只能把开的药方和用法都说给方朝清听。   本应是有些尴尬的问题,方朝清却听的极其认真,大夫一边说,他一边记在纸上,又多询问了几句,才将大夫和药婆送走。   ——   药婆出去后,甄珠便自己起身穿了衣裳,见床边有水盆,便自个儿洗了脸,又要挽发,还未挽好,方朝清便敲了门。   甄珠握着没挽好的头发,朝门外道:“我头发还没挽好。”   方朝清一愣,立即退后几步,“那、那我稍后——”   甄珠“扑哧”笑出声,三两下将头发扎了个松松的马尾,叫道:“好了!进来吧。”   方朝清这才进了门。   晨光明亮,她坐在窗边的梳妆台前,还穿着昨日逃出时的衣裳,质地轻软,纹饰绮丽,如云一样将她包裹着,映着她朝霞里的容颜更显出众。   似乎与在洛城离别时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当然有不同。   与那时相比,她瘦了些,那时还有些丰腴,如今却十分符合世人眼里纤瘦的标准,下巴尖尖,眼睛也显得更大了些,不笑时便有些楚楚可怜的味道。   便如此刻。他进来后,她只在开始笑着,然后便敛了笑容,安静地看着他,似乎在等他开口,那眉那眼,安静地像一泓秋水,波澜不兴。   但以前,她却几乎总是笑的。   哪怕脸上不笑,眼里也总带着笑意,像有星星在跳跃,让人看了,就忍不住跟她一样笑起来。   现在,却没有了。   耳边恍惚又响起方才药婆的话,那些血淋林的描述,以及那些描述后面所意味的事……方朝清身形僵滞,胸口处忽然有如被什么紧紧抓住揉捏一般地痛。   “方老板,有什么事么?”久等他开口却未等来,甄珠只好自己开口。   方朝清这才回过神来。   他掩去眼里翻滚的思绪,对她扬起笑:“也没什么事,只是……你可能要多在这里住些天了。大夫说,你要静养些日子。”   对此,甄珠并没有感到意外,她点点头,朝他福了一礼,有些歉意地道:“如此,这段时间就麻烦方老板了。”   方朝清苦笑着摇摇头:“你我之间……用得着这样客气么?”况且,本就是他欠她的,若不是他,她也不会到遭受那一切,如今不过是还债而已,又哪里算得上她麻烦他。   甄珠一愣,随即眉眼弯弯地笑起来。   “既然方老板这样说,那我可就不客气咯。”她轻快地点着头,随意扎起的马尾随着话声一起一落,眉眼五官刹那生动起来,水润的眼眸里,仿佛有星子在跳跃。   就好像以前一样。   方朝清捂着胸口,也温柔地朝她笑起来。   真想……一直看她这样笑啊。 第130章 划清   笑过之后,气氛便陡然轻松了许多。   两人闲聊起来,浅浅说了些别后的事情。方朝清的经历,甄珠其实大致都是知晓的。   携妻上京治病,恰遇崔相遇难,一起逃出生天,再有消息便成了崔相谋臣,想必如今已经与崔相冰释前嫌,翁婿尽欢了罢。   方朝清的讲述,与甄珠所想相差无几,只是他说的甚至比甄珠想的更简略,他没有提崔相,甚至也没有提他妻子,只说他被派来京城打前站,如今任务完成,其余的事儿便是别人的了,如此他无事一身轻,因此这会儿才能悠闲地陪着甄珠待在这小庄子里。   甄珠并未全信他的话,但也没有追问。   不管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也好,还是为了让她安心在这里修养也好,她心知方朝清不会对她不利,只要知道这一点,别的说与不说,便都是方朝清的自由,她不会去追究。   轮到甄珠,她同样寥寥几句,便将过去那么多惊心动魄和艰辛坎坷全一语带过了。   她的这段过去,也的确没有什么好讲的。   除了那些微不足为外人道的私人情感,那些艰辛困苦,说出来也不过是徒增困扰,她本人都已经打算将其抛弃,此时自然也不会拿出来向方朝清大吐苦水。   对此,方朝清同样没有追问。   将过往的不如意全部抛弃掩藏,将目光着眼于未来的快乐。虽然未经讨论,两人却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同样的做法。   说罢过往,方朝清又跟甄珠说起如今所处的地方。   “……这处农庄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因为庄子不大,出产不丰,连方家那边都没几个人知道,外人更不知晓。庄子里除了庄头一家,便只有六户人家,总共不到三十人;这里距京城三十里,打马也不过一个时辰;五里外有个小镇,叫京西镇,方才的大夫和药婆便是从镇子里找来的,平日庄子里没有的东西要采买也是去镇上;因为地处偏僻,又远离官道,这里极少有外人来,你尽可在此安心修养……”   方朝清细细解释着,甄珠侧耳倾听,一边听一边看向窗外。   朴素的小院,碧绿成畦的农田,农田外青翠秀丽的远山……的确是个修养的好地方。   大夫说,甄珠的伤起码也要养半个月才能完全养好,所以不出意外的话,甄珠起码要在这里住半个月。   “等到你养好了身体——”方朝清继续娓娓说着,只是说到这一句,话声突然顿了一下。   他抬头看甄珠,认真询问:“养好了身体……你,要回洛城么?”   甄珠愣了一瞬,旋即笑道:“当然。”   尘埃落定后,如果能重回洛城,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   方朝清便也笑起来:“那好,待你身体养好,我送你回洛城。”   他温润俊雅的眉眼映着窗外的远山,目光看向甄珠,声音清澈和缓如水,一触及,便忍不住沉沦其中。   一瞬间,甄珠有些恍惚意动。   然而,她很快清醒过来。   “方老板。”她抬头,洒然一笑,说出的话却是拒绝:“这种小事,就不用麻烦方老板了。”   “等我养好伤,崔相应该已经入京了吧,应该正是最忙碌的时候,作为相爷的女婿,方老板应该也很忙吧?”   说到“相爷的女婿”,她的咬字似乎不经意地重了些。   甄珠继续说道:“方老板费心搭救我,又让我在此安心养伤,我已经很感激了,别的,我就实在不好意思再麻烦你啦。况且,方老板以后应该也不会常住洛城了吧?”她朝方朝清挤了挤眼,显得有些俏皮。   方朝清一时怔愣。   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他便已经明白了甄珠的意思。   甄珠觉得他以后肯定不会重回洛城,继续当一个书铺老板了。   毕竟眼看崔相马上便要大功告成,无论以后推举高家的哪位上位做皇帝,崔相都必将更加炙手可热,身为跟随崔相扳倒太后和计都的功臣,同时也是崔相唯一女儿的夫婿,方朝清但凡有点野心抱负,以后在京城都不会混地太差。   所以,留在京城,他的前途一片光明。   更何况,洛城于甄珠而言或许代表着自由,于方朝清而言,恐怕是他人生失败和不得志的标志吧?   对于一般男人而言,没有人会喜欢这样一个代表着自己不堪过去的地方。   所以,不回去的推论十分合情合理,她问出这样的话,也十分合情合理。   但她说出这些话的理由,却不只是因为这些话说出来合情合理,而更是因为,想跟他划清关系吧……   方朝清忽然觉得口中有些苦涩。   他看向甄珠。   “好,那你和阿朗回去要小心。若有需要,一定要开口。”   甄珠用力点头,笑得眉眼弯弯:“这个自然。”   方朝清也笑起来,“不过,洛城的话,我还是要回的。”   不等甄珠惊讶,他又道。   “洛城还有悦心堂啊。”他朝甄珠一笑,精致温和的眉眼,瞬间又叫甄珠一愣。   “就算我不回去,悦心堂也得找人打理,我们签的‘合同’,我可还没忘呢:悦心堂要做天下第一书铺,你要做名留青史的大画师。”   说起曾经的豪言壮语,方朝清脸上笑容越发明显起来。   “不管以后如何,那段日子……其实很怀念啊。”   之后便没再说什么了。   细细的交谈声中,晨光越过窗棂,变得越发明亮。   说完往事,方朝清看了看天色,笑着道:“不说了,你饿了吧?昨日下了雨,来时听庄头说,山上出了不少蘑菇,想着你身子虚,吃不得太油腻的,我便让人煮了菌菇粥,待会儿你尝尝合不合胃口……”   甄珠闻言向外看去,才发现果然已经到了早饭时候。   是该起身去吃早饭了。   她想着,只是突然又想到一个方才忘记问的问题,便没有立刻起来,而是看向方朝清   方朝清正要起身的动作也是一顿,立时明白她似乎有话要说,于是看向她,有些疑惑地问:“怎么了?”   甄珠敛了敛眸,轻声道:“方老板,我想打听一个人的消息。”   方朝清很快便走了。   他自然不会留下跟甄珠一起用饭。   虽然没有外人,但一个单身女子跟一个已有妻室的男人共用早餐,未免还是太过亲密越矩了些。因此,两人很有默契地没有提共用早餐的事,看着庄头家的领着女儿给甄珠布好了饭,方朝清便转身告辞了,甄珠也没有挽留。   更何况,此时她也没有心思挽留。   她的脑中,全然被方朝清的一句话塞满了。   “安王没有死。”   “安王便是当今陛下。”   甄珠愣愣地坐在饭桌前,脑海中不断回荡着这句话,眼前又闪现出那少年的面孔。   一忽儿是在永安宫里,少年穿着可笑的花袍子,在被太监追打的间隙调皮地朝她挤眼笑;一忽儿少年坐在金碧辉煌的大殿上,穿着明黄锦绣的龙袍,面容冷漠地俯瞰着下方臣民。   两个人一忽儿分开,一忽儿又聚拢,分分合合,却总合不成一个清晰的模样。   “姑、姑娘,饭、饭菜不合胃口么?再、再不吃,饭菜就要、要凉了。”怯怯的女声在旁边响起,甄珠抬头,便看见庄头女儿站在一旁,又羞怯又惶恐提醒她道。   甄珠这才晃过神来,对她笑了笑,“多谢提醒,饭菜很好,我只是在想事情。”   庄头女儿刷地红了脸,甄珠自然没有注意到,她将乱纷纷的思绪压下去,将目光看向眼前的早餐上。   早餐里就有方朝清提的菌菇粥,是用了好几种山中野菌加白米、细盐和一点鸡肉熬煮而成,用粗瓷盆盛了满满一盆,揭开盖子后,便有浓浓的米香和鲜美的菌菇香味传出来。   除了菌菇粥,桌上还摆了几小碟青翠碧绿的小菜,以及用竹筐盛的馒头和包子,除了那菌菇粥精细了些,其余都是寻常庄户人家的吃食,比甄珠在太师府和皇宫时用的早餐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甄珠倒是不嫌弃,只是坐下后看着空荡荡的桌子,难免觉得有些冷清,加上心里有事,便不怎么有胃口。   看着这冷清的饭桌,她想起阿朗来。   按理说,她一醒来,应该就会看到阿朗才对,然而直到现在,她都还没有看到过他。   方朝清临走时,甄珠问了阿朗去了哪里,方朝清说他有事要办,要待会儿才能回来,让甄珠先吃早饭。   一大清早有什么事呢?   甄珠想着,想着昨夜那样艰难也要带回来的几具尸首,心里隐隐有了些猜测,眼眶便不禁有些发痛。   真的不容易啊。   她,阿朗,还有那些本来与她素昧平生,却可以说为她死去的人们。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为我而死。   甄珠慢慢地咽下一口粥,入口的触感香滑软糯,虽没有什么惊天动地震颤味蕾的滋味,却满满充斥着世俗的平淡烟火气,就像这农庄的生活一样,虽不激烈,却是难能可贵的平淡幸福。   她嘴角露出浅笑。   这样平静的幸福如此来之不易,所以,才更要珍惜啊。   至于那些过去的,已经触不可及的,就让他随风远去吧。   离开甄珠的房间后,方朝清并没有立刻去吃早饭。   他慢慢往庄子南面走去,越过一片碧绿的农田,又越过一片杂树林,便来到一处青草萋萋的小山岗。   小山岗上,一行穿着禁卫军服饰的男人默不作声地干着活。   他们身前,是六座刚起的新坟。   男人们躬身挖土,不断将新挖的、还湿润着的土培到坟上,将六座坟修整地越发高大整齐。   方朝清到时,六座坟已经完全起好,坟上的土也已经培实,只除了没有墓碑。   方朝清没有上前,只远远地看着,看着那三十多个身着禁卫军服饰的男人朝着六座新坟齐齐鞠躬,又在为首少年的指挥下渐渐散去,他才走了上去。   “阿朗。”他唤道。   少年回过身来,鬓角的发都被晨露打湿,眼睛里还有些茫然的哀戚。 第131章 挣脱   方朝清打量着眼前的少年,他已经比自己还高了,猛一看就是一个大人,然而仔细看他的脸庞,就会发现这仍是一个少年,一个没有被生活磋磨打击地失去所有棱角和赤诚的少年。   所以对手下的死去仍会那么看重,所以对于自身的背叛仍会耿耿于怀。   他心里叹了一声,在少年出声之前说道:“她醒了,刚刚还问你,我说你有事,一会儿就回去,让她先吃早饭。”   于是,方朝清便看见少年眼里的茫然和哀戚都冰雪般瞬间消融了,虽然还有些冰冷地沉默,却朝他点了点头。   方朝清笑,看向那新起的六座坟,又轻声问道:“那些禁卫军,你想好了么?”   阿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嗯。”他轻声道,目光也看向那无声的坟茔,“我,回洛城,他们……拜托你了。为他们,谋个好前程。”   方朝清看了他一眼。   “你以后,不会后悔么?若是此时留在京城,向崔相投诚,前程未必不可一搏。”   而回了洛城,就什么也没有了。重新变成来京城之前那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甚至还要靠甄珠养。当然,他还有一身好功夫,然而功夫再好,不为官,也不过是一介武夫。   少年人总是梦想成为大人物,梦想出人头地,这或许就是曾经的阿朗离开洛城来到京城的原因。   而少年人也总是易冲动,一冲动,便容易做出错误的选择,然后在之后的无数日子里悔恨不已。   如今他能为了甄珠放弃前途,但以后呢?以后想起,他会不会后悔,甚而因此而埋怨促使他做出这个决定的甄珠?   方朝清想确认这一点。   是少年人的一时冲动,还是深思熟虑后的抉择。   “方老板。”阿朗忽然叫道。   方朝清一愣,突然意识到这似乎是自洛城分别以来,少年第一次这样叫他。重逢后,他不是冷冷的连唤都不唤他,便是跟其他人一样唤他方大人。   这个跟着甄珠叫的“方老板”,倒真的是许久不再叫了。   就好像在洛城时那段时光一样。   他看向少年,便看见少年的脸庞正对着初升的朝阳,虽然脸上布满狰狞的刀疤,气质却清朗如松,有种被雨雾涤荡后又被阳光照耀着的明澈。   “你知道我当时为什么离开洛城么?”少年轻声说着,目光看着那朝阳。   “因为我想保护姐姐。因为我总想着,这世道坏人那么多,还有很多坏人很有权势,若是那些有权势的坏人来欺辱姐姐,那么徒有武力而无权势的我,要怎么保护姐姐?所以我想当官,我想变得有权有势,变得谁都不能随意欺辱,这样,姐姐就安全了,就自由了;不必担心受怕,不怕出门画画都怕被地痞骚扰;所以我来到了京城。”   方朝清目光微讶,有些惊讶,却又有些意料之中地看着少年。   “……可是,后来发生的所有事,却完全不像我想的那样。我的确变得越来越有权势,可是不管我爬地多快,上面总有更有权势的人,他们欺辱姐姐、禁锢姐姐,强迫姐姐做她不喜欢的事时,我却完全无法帮助她,甚至都不能在她身边陪伴她。”   “……所以,我曾经想过,除非像义父一样,不顾一切,汲汲营营十来年,只为了爬到最高处,那样,或许才能真的保护想要保护的人吧?可是,不是的。哪怕皇帝也不能为所欲为,我读过书,看到过有的皇帝,为了江山稳固,甚至杀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而且,那样的话,我还是原来的我么?”少年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即便此时那双手干净整洁,但在场的两人都知道,它们早已染上了无数鲜血。   阿朗轻声笑了一下。   “所以,我想,或许一开始我就错了。”   “这世上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也没有能绝对护人一生平安的权势与地位,哪怕爬到最高处,仍旧有着无数不得已。”   “若现在要我选择,我宁愿当初没有来京城,而是一直待在洛城,待在姐姐身边,她在洛城我陪着她,她来京城我也陪着她;她在太师府我陪着她,她进皇宫我也陪着她……”   “无论她去哪里,我都紧跟着她,无论她遇到什么危险和困难,我都跟她一起面对。”   “只有守在她身边,才能更好的保护她;连人都不在身边,又何谈保护呢?”   阿朗笑着,因为刀疤而显得狰狞的脸庞也舒展开来,朝阳之下,线条凌厉的面部柔和起来,双颊舒展开的酒窝,仿佛两朵小小的花蕾,于黑夜里苦苦挣扎之后,终于在朝阳到来之际艰难绽放。   方朝清愣怔着,看着少年的面孔,仿佛第一次看到这个寡言少年的内心。   “我不知道我以后会不会遗憾,但起码,此时此刻,我非常确定自己的心情:我想回洛城,想和姐姐在一起,重新回到以前的日子。”   说罢这句话,阿朗便不再看方朝清,最后又朝眼前的坟茔鞠了一躬后,便大步却又徐缓地走下了山丘,走向山下的农庄,走向他心心念念的人。   只留方朝清一人在原地怔愣。   他看着少年远去的坚定背影,愣了一会儿,旋即低低地笑了起来。   不笑别人,只笑自己。   笑他一个大人,还不如一个孩子想的通透。   笑他自以为看透世事,却一直身在迷局苦苦挣扎,没有半分少年那种舍弃一切,只为心中执念便勇往直前的勇气。   是因为他的执念不若少年浓烈?   还是心在尘网中,久被尘埃误?   他的笑声渐渐由低到高,最后化作一声清啸,惊起一群飞鸟,连山下早起耕田的农人也惊讶地抬头向山岗上看。   换作平日,他便要因为那目光而不好意思停下了,然而此时,他不觉有半分拘束,只是看着眼前的朝阳,远处的青山,尽情大笑着,放荡不羁的像个疯子一样。   然而他没有疯。他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一个声音。   “铿~”地一声,响在他心底,清脆又有力。   仿佛枷锁碎裂脱落的声音。   草草用过早饭,没过一会儿,甄珠便看到了阿朗,没有那些禁卫军跟随,甄珠也没有问,只是让庄头女儿又把饭菜热了下,拉着阿朗坐下,亲眼看着他吃了早饭。   饭后,甄珠因为身体还不能到处走动,阿朗便把她抱到院子里晒太阳,之后又因为她说喜欢看田野景象,便又直接把她抱到了院子外面,甄珠躺在门口地摇椅上看着眼前的景色,阿朗便在一旁练拳。   不时有农人路过,看着这容颜耀眼的美人和气质冷厉的少年,知道是东家的贵客,不敢说话,只腼腆又拘谨地朝他们笑笑,甄珠回以笑容,便叫农人们脸上的笑容更加大了些,也更加真心了些。   慢悠悠一上午过去,快到午饭时分,甄珠才又见到了方朝清,却是来叮嘱阿朗和庄头女儿怎样给甄珠用药的,叮嘱过后便又急匆匆地走了,说是要给阿朗办什么事,甄珠原本想问问如今京城里怎么样了,也没来得及问。   不过,虽然只是匆匆一面,虽然早上才刚见过,甄珠却总觉得他哪里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似乎挣脱了什么束缚一般。   一定是想多了。甄珠这样对自己说。   方朝清的确是给阿朗办事去了。   跟着阿朗一起出逃的三十多个禁卫军,阿朗希望方朝清能给他们一个好前程,而如今,这好前程自然只能在攻入京城的讨逆军那里搏得。好在他们早早叛了计都,再加上方朝清在讨逆军中多少有些地位,斡旋一番后,给这三十几个人搏个前程也不难。   离开农庄后,方朝清便去了京城。   早上的时候他便收到消息,逆贼计都率残部潜逃,京城已在讨逆军掌握之中。   一路行来,路人的言语也清楚地告诉他,京城的确是变天了。   不过一夜之间,这座城市便又换了主人。   方朝清暗暗想着,脸上依旧带着笑,十分顺利地找到在武昌时结识的几个在讨逆军中颇有地位的旧友,说明了那三十几人的情况后,顺利将人托付出去,便要告辞离去。   “方老弟,你不去见崔相?”旧友见他又要出城,有些惊讶地拉住他。   如今崔相一党可以说大事已成,计都虽然逃了出去,但所有人都相信他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被消灭不过是时间问题,完全不足为虑。因此,这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眼光都转移到了别的上面。   大事已成,自然到了大赏功臣的时候了。   之前受过伤的、撒过血的、出过谋的、划过策的……举凡觉得自己有过一点儿功劳的,都恨不得立时戳到崔相跟前,好叫崔相记得自个儿的功劳,到封赏时别忘了自个儿。   可方朝清这会儿不去崔相那儿表功劳献殷勤,反倒要出城?   方朝清笑笑:“无妨,相爷那里如今也用不着我。“   旧友咂摸了下,旋即猛一拍自个儿脑瓜,“哎呦,是我想岔了!以方老弟你跟相爷的关系,哪里用得着跟那些人一样!“   见对方这样说,明知他仍旧想错了,方朝清却没纠正,只依旧笑笑,倒像是默认了他的说法一般。   那人便笑呵呵地让方朝清走了,也没问他要去哪里。   方朝清一路打马出了京城。   出城门时,他回望一眼这巍峨矗立的城池。   这里,他自然还是要回来的,毕竟还有那么多的事未解决。   然而,在此之前,在她离去之前,且让他先放纵一下,贪恋一下吧。   他笑笑,一声清叱,打马疾奔。   向着京城外那个小小农庄而去。 第132章 山居日常(半番外慎订)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虽然时令还是初夏,这句诗的前一句却依旧应景,农庄昨日又下了一场雨,雨水把草木青山全都洗涤了一遍,空气中都是清新的草木味儿。   甄珠坐在整齐成畦的田垄前,看着有农庄的小姑娘挎着篮子说说笑笑地进山,眼里尽是跃跃欲试。   转眼又看见庄头媳妇拿着把镰刀,往她身前不远处一畦青翠碧绿的韭菜田里走去,眼里的跃跃欲试便更加强烈了。   “最后一茬韭菜了,中午包韭菜饺子哈。”庄头媳妇笑着对她道,然后拿起镰刀刷刷地割起了韭菜,一把把鲜嫩嫩的韭菜被无情地整齐割断,甄珠眼巴巴地看着,感觉就像割自己的头发一样心痛。   她斜眼瞟了瞟身旁的人。   身旁的人无动于衷。   “咳咳!”甄珠使劲儿咳了两声。   身旁的人终于眉毛一动,嘴巴张开:“姐姐?”   甄珠顿时身体后仰,生无可恋状:“好无聊啊,真的好无聊啊……”   甄珠不是多能在房间里待得住的人,尤其之前在皇宫也好,在太师府也好,她被拘束了太久,这猛一出来,就更不愿整天待在一个小院子里。   于是,来到农庄三天,每天她都被阿朗“搬出”院子,坐在摇椅上,面对着莽莽青山垄垄农田——看风景。   虽说农庄的风景挺好,但这么看了三天,再好的风景也看腻了。   于是,看着进山采蘑菇的小姑娘、下地摸鱼抓虾的泥娃娃,乃至割韭菜的庄头媳妇,甄珠都忍不住有些跃跃欲试的冲动。   谁心里还没个田园梦呢!   甄珠昨天就企图进山溜一圈,然而被阿朗严词拒绝了。   “大夫说你要卧床静养。”一句话就把她给堵回去了。   来到农庄的第二天,那些护送随同他们来到农庄的禁卫军便离开了,之后,“无事可做”的阿   便仿佛成了甄珠的连体人,除了晚上睡觉,片刻不离甄珠的身边。   这几天不管煎药还是监督她喝药,阿郎都是亲力亲为,完全不假手他人。又因为大夫说甄珠最好卧床静养,他便将这句话奉若圭臬,不让甄珠下床做任何事,甄珠甚至觉得他恨不得连自个儿上厕所都替她代劳了。   好在,听甄珠说不想再憋在院子里,他也不是一条筋拧到底地死活不让她下床,而是把她抱到小院外面,又给她找了个摇椅,让她坐在摇椅上看风景。   然而,也仅止于此了。   在外面安安静静躺着看风景,可以;想下地蹦跶,没门儿。   “其实我觉得我已经好很多了……”甄珠小声嘟囔着,看着庄头媳妇已经把那一畦青翠的小韭菜给割秃噜了,再看看挎着篮子进山采蘑菇的小姑娘也不见了踪影,瞬间有些悲从中来。   面对突然“霸道”起来的阿朗,她“威严”的大人地位似乎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那个事事听她话,只会点头说好的小天使哪里去了?   “听采青说这时候的山里可好玩儿了,山上有小溪,溪里有鱼,还有螃蟹、河虾、田螺……昨晚下了雨,蘑菇也该冒出来啦,采青说她每次下过雨后去采蘑菇,都能采满满一篮子!”甄珠回忆着庄头女儿跟她讲述的那些山中趣事,眼里简直要冒出光来。   作为一个平原小城市长大的女孩儿,捉鱼采蘑菇等是甄珠从不曾体会过的野趣,闲来无事跟庄头女儿聊天,农庄姑娘口中的趣事便大大勾起了她的好奇心,加上一连三天在摇椅上都快躺废了,甄珠越发对下地,尤其是进山蹦跶兴趣浓烈。   甄珠话里的渴望太过明显,阿朗的眼里不由露出纠结的神色来,然而,只纠结了片刻,他的心便又坚硬起来,再度重复:“不行,大夫说你要卧床静养。”   听到这冷血无情的拒绝,甄珠捂着脸长叹一声。   革命仍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想进山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突然一道清润的男声插进来,甄珠捂住脸的双手蓦地移开,就看见不远处方朝清面带浅笑走来。   除了阿朗这个“无事一身轻”的人之外,这几天方朝清似乎也很闲。   除了第一天回来的晚了些,之后几天,方朝清便跟阿朗甄珠一样都待在农庄里再未外出,甄珠想想如今京里的局势,总觉得他如今这么悠闲似乎有些不对劲,有心想问问他是不是遭受了什么排挤才会这么“清闲”,然而,终归还是没有问出口。   从逃离京城那一刻起,她便不再想关心那里发生什么事了。   不管谁输谁赢,谁得意谁落魄,都与她这个即将离开的人无关了。   而方朝清,她相信他是个心中有数的人。   所以,甄珠没有询问什么,也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就好像方朝清在这紧要关头还窝在这小庄子里也很正常似的。   方朝清的态度则更加坦然。   他就好像来此消遣度夏一样,不像阿朗时刻黏在甄珠身边,而是每天悠哉游哉地给自己找乐子,今儿跟老农学种地,明儿拎着个鱼竿去钓鱼,甚至有时还跟庄里的孩子们一本正经地玩游戏。   说起来似乎是没什么乐趣的事,但他却总是乐在其中的样子。   他不黏着甄珠,但他玩儿这些东西的时候,基本好巧不巧地都在甄珠不远处,甄珠不可避免地全看到了。   不得不说,方朝清悠哉游哉的模样,也是刺激地甄珠一个劲儿想下地蹦跶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时看到方朝清来,甄珠的眼神便立即斜过去了。   “只是动一动也没关系的,整天躺着也不好。”方朝清走到前面,笑着对阿朗道,“我知道一条路,很平缓,可以慢慢走上去,就算有难走的地方——你也可以背着你姐姐过去;小溪我也知道在哪里,只是捉鱼的话——”他看了看甄珠,眼里含着笑,“你恐怕不行,山里的鱼还是很难捉的,不然——你就看着我们捉好了。”   听到这里,甄珠已经顾不得斜眼,忙不迭地点头。   只是不能亲自捉鱼而已,跟能进山相比,这点牺牲完全可以接受!   寡不敌众的阿朗看看方朝清,又看看甄珠,还能说什么,只好郁闷地点了头。   于是一行三人高高兴兴地上山。   甄珠问庄头媳妇要了一只小竹筐,有模有样地背在身后,阿朗和方朝清则拿了捉鱼的工具,准备齐当之后,便跟着方朝清,沿着那条平缓的山路走。   山路果然很平缓,甄珠下了地慢慢走了几步,没有感觉到不适,便拒绝了阿朗背她的要求。阿朗时刻瞅着她的脸色,见她没有勉强,只得放弃。   没走多久,农庄的一切声响便都远去了,周围只闻得啾啾鸟鸣,和昨夜未干涸的雨滴被风吹落树叶滴滴答答的声音,入目满是青翠,时不时有几朵或朴素或艳丽的野花,未经开发完全野生的山道上布满陈年落叶和树枝,人脚踩在上面软软的,发出“沙沙”的声音。   深吸一口气,从鼻息到胸腔,都满是雨后山林的清新气息。   而且许是因为这条路不怎么有人走,便是在路边上,甄珠也看到许多菌菇,有长在树上的,有长在地上的,还有长在石头缝上的,五颜六色,奇形怪状,都是昨夜一场雨后新冒出来的,鲜嫩地叫人看了就联想起蘑菇的一百种吃法。   当然,不是所有看着鲜嫩可口的蘑菇都能吃的,蘑菇吃不好可是会死人的。   甄珠努力辨认了半天,也只认出了香菇和木耳两种,其余的是一概不认识,然而这并不耽误她摘蘑菇,因为方朝清说了:   “无妨,你想摘什么就摘什么吧,回去后让庄子里的人再挑就是。”   有了方朝清这句话,甄珠自然再不迟疑,一路上见蘑菇就采,还不许阿朗和方朝清“帮”她采,有时候顺着地上的蘑菇,走着走着便走偏道了,好在有方朝清和阿朗坚定不移地把她拉回正轨,不然早不知跟着蘑菇跑哪儿去了。   这样磨磨蹭蹭地走着自然走地很慢,但三人里没人在意这个。   尤其从进山后,甄珠眼里的笑意便再没消失过。   寂静的山道上,方朝清和阿朗一前一后,将甄珠护在中间,看着她眼里的笑,两人默契地谁也没有出言打断她的乐趣,只是微笑地看着她。   “听到水声了么?前面就是小溪了,有个拐弯处积成了水潭,很适合捉鱼。”甄珠的小竹篓装了小半篓各色蘑菇时,方朝清指着前方说道。   看甄珠眼里露出雀跃的神色,他唇角一勾,狭长的凤眼朝甄珠一眨:“鱼不好捉,所以接下来,你坐着看着我们玩儿就行了。”   甄珠发誓,她从他脸上和语气里听出了调侃和炫耀。   甄珠雀跃的表情瞬间呆滞在脸上,几乎不敢相信这样的话这样的语气是出自于方朝清之口。   “崩人设”三个字在她脑海里晃来晃去,还没来得及蹦出来,方朝清便已经道:“到了。”   叮咚的流水声在耳旁清晰了起来,眼前也豁然开朗,甄珠不由顺着方朝清的目光看过去。   一弯蜿蜒跌宕的溪流横亘眼前,不疾也不缓地流淌着,波光粼粼,仿佛山林里的一串明珠。   溪水不深,最深处堪堪没过膝盖,更多地方是只没过脚踝,因此愈发显得溪水清浅澄澈。点点碎金似的阳光从树叶缝隙中洒下,落在水底,形成一块块耀眼的金色光斑。溪中有卵石,溪旁有喜水的花草临水开放着,蜻蜓扇着轻薄的翅膀在水面轻轻一点,即便甄珠三人到来,也没有让它改变点水的频率。   其实不过是随处可见的山间景象,然而一瞬间,还是让甄珠屏住了呼吸。   这样安静、野性而又自由的美景,果然无论看多少次都不会腻啊。人造的山水再如何巧夺天工,与这天造的野趣终究不同。   甄珠雀跃着走到小溪旁。   一低头,便能清楚地看到有小鱼灵活地在里面游来游去,还有颜色几乎与溪水化为一体的透明河虾,挥舞着细细长长的鳌足,在水中悠闲地漂浮着,石头缝里,偶尔还有几串泡泡冒出来,那是藏在石头下面的螃蟹在呼吸。   顿时,方才那些感叹全都抛在脑后。   “啊你们快来!好多鱼,还有虾!还有螃蟹!”女子清脆的尖叫声打破山林的静寂,然后男人的声音也响起,还有哗啦啦的水声,顷刻便叫这沉寂许久的山林一隅热闹起来。 第133章 山居日常2(半番外慎订)   方朝清和阿朗各选了一处水流平缓的地方准备捉鱼。阿朗用鱼叉,看准水中鱼儿游动的方向,然后手中鱼叉飞快地叉下去,除了刚开始几次因为不熟练而没有成功,三五次之后,成功率便显著上升。   甄珠在一旁守着装鱼的鱼篓,看见阿朗叉中了鱼,便颠颠地把鱼从鱼叉上拔下来放到鱼篓里。   相比起阿朗的进展顺利,方朝清这边就困难了一点。   他一个文弱书生,可没有阿朗那样的眼神和身手,用鱼叉试了几次后,不仅没有叉中鱼,还让鱼溅了一身水,又差点滑进小溪,于是不一会儿,原本干净的衣袍便变得水淋淋的,连头发上都沾了水,很有些狼狈。   甄珠可不会放过这个打击报仇的机会,大声地嘲笑着:“方老板,你好像不行哦~我看,要不你也跟我一起坐着吧!”   方朝清瞥了她一眼,悠悠地道:“不试过怎么知道不行呢?”   甄珠一愣,忽然觉得这对话似乎有些不对劲,然而一看方朝清云淡风轻的脸,就知道肯定只有她自个儿思想不纯洁。   “不过,我好像的确不太适合叉鱼呢。”方朝清又悠悠地道,放下手中的鱼叉,干脆挽起裤脚,脱了鞋子。   “人各有其才,物各有其用,不擅长也没办法呢。不过,我还可以做别的啊。”他朝甄珠笑笑,然后,便迈进小溪,弯腰捉起了河虾和螃蟹!   河虾游得不如鱼快,关键是不打扰到它们,看准了突然下手,比用鱼叉捉鱼简单多了,儿螃蟹更简单,找准有泡泡冒出来的石头,翻开来找就行。甚至还有田螺,这个更简单,直接看到了揪掉就行。   方朝清有耐心,观察仔细,不一会儿便收获了一堆透明的河虾和小小的螃蟹,以及一堆同样小小的田螺。   看起来似乎比用鱼叉捉鱼更好玩啊。   甄珠满心嫉妒。   嫉妒的她专心帮阿朗把鱼捡进鱼篓,就是不帮方朝清捡他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甚至还一个劲儿地打击,比如——   “方老板,你捉的虾和螃蟹都太小了,怎么吃啊?”   “方老板,你看看人家阿朗,都捉了那么多鱼了,你能不能也快点啊?”   ……   然而不管她怎么“打击”,方朝清依旧不动如松,悠哉游哉地捉着小虾小蟹小田螺,半点没不好意思的样子,甄珠气地把头扭到阿朗那边,再不看他。   然而转眼就听到男人清朗的带着笑意的声音:“这里有一片田螺,你要不要来捉?”   甄珠“唰”地扭过头,就看见男人笑意盈盈的脸,修长的手指指着身前。   他身前是几块靠近大鹅卵石,在小溪边上,不用下水也可以摸到,鹅卵石下方趴满了田螺,即便有人声也没机警地逃走。   “要要要!”   甄珠高举着手喊道,挽起袖子便兴冲冲地跑了过去,顿时全忘了方才的那点儿怒气。   不到中午,三人便满载而归。   回到农庄,三人收获的十几条鱼、半背篓有毒无毒混杂的菌菇,半篓河虾石蟹以及田螺,都交给庄头媳妇收拾。甄珠还跟着打了下手,在庄头媳妇的指导下把她那半篓蘑菇挑的只剩不足四分之一——好歹还剩下了,不错不错,甄珠安慰自己。   于是,这天中午的饭菜除了韭菜饺子,甄珠三人进山的收获也变成了糖醋鱼、跳水鱼、剁椒鱼头、水煮鱼片以及小鸡炖蘑菇、白灼虾、醉泥螺、清蒸螃蟹等被端上了餐桌。   虽然都住在农庄,但甄珠一个未嫁女,与方朝清一个已有妻室的男人,无亲无故毕竟还是要避嫌,因此虽然都住在农庄,之前却都是甄珠阿朗一起吃饭,方朝清单独用饭。   但这次,因为原材料是三人劳动所得,也因为气氛太过融洽,顺理成章地,方朝清第一次与甄珠阿朗一起吃了饭。   庄头媳妇的手艺不错,材料又新鲜,因此虽没什么珍馐,饭菜味道却很不错,鲜香可口,勾地人食欲大振。   原本还嫌弃方朝清捉的虾蟹小的甄珠,吃饭时筷子却一点儿没含糊,跟两个男人一样从头吃到尾,吃地肚子滚瓜溜圆,可以说十分没有淑女形象了。   至始至终,方朝清都淡淡地笑着,没有说什么制止的话。   一顿饭十分融洽地结束。   这融洽的一天过后,甄珠的生活仍旧没有任何改变,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与方朝清的关系。   他没有得寸进尺,也没有趁机拉近关系,仿佛那真就是普通朋友之间的一次普通玩乐,玩乐之后,便又退回规矩的线内。   而过了把瘾后,甄珠也没有再要进山,因此虽然方朝清依旧无所事事般地天天待在农庄,却也跟甄珠再没什么亲近的机会。   他们依旧分开用餐,白天出门才相遇,也会闲聊,但多半都有旁人在场,而且所谈内容也绝不越过朋友的界限。   相处时比以前亲昵了些,但一切依旧还在朋友的界限之内。   甄珠觉得这样很自在。   没过两天,方朝清给她弄来了画纸画架和颜料,于是闲极无聊的甄珠终于又有了正事干,画山画水,不亦乐乎。   当然,也免不了画人。   已经长大的阿朗再次成为她的模特,农庄里的小孩和妇人也得了她几张画像,等把周边的人都画地差不多时,方朝清找上来。   “说起来,认识那么久,你却从未给我画过像呢。”他笑吟吟地,语调也云淡风轻的样子,然而说的话却怎么听怎么有点抱委屈的感觉。   一旁的阿朗冷冷地瞟了他一眼,然而他无动于衷,照旧笑吟吟地看着甄珠。   “以前你也没说啊。”甄珠笑眯眯地道,倒没觉得什么异样,只觉得有了新模特挺高兴。而且因为以前没怎么画过方朝清这种类型的,便立即兴致勃勃地铺了新画纸要开始画。   阿朗:“……”   原本甄珠今天是要画他的。   他又瞟了方朝清一眼。   然而方朝清已经稳稳地坐在甄珠身前,十分合格地做起了模特。   阿朗撇了撇嘴,突然觉得怎么以前从未发现这人这么奸诈。   甄珠上下打量着方朝清,还未下笔,方朝清便又道:“对了,只见你给他人画像,你自己呢?你可是要成为名留青史的天下第一画师啊,不留幅自己的画像供后人瞻仰么?”   他说得有些戏谑,甄珠却停下笔,歪头认真思考了一下。   片刻后,她摇头:“不,我觉得我还是不要画自画像比较好。”   方朝清扬眉:“哦?”   甄珠摇着笔跟他分析:“很多画师画自画像都会美化自己,就连很多大画师也不例外,甚至可以完全无视实际情况无限美化。但是——”她指了指自己的脸,下巴一扬,耀眼的容貌更加光彩逼人,“你觉得,我还需要美化么?”   方朝清失笑,却还是捧场地点头:“不,不需要。”语气十分真诚的样子,一点看不出敷衍。   阿朗又又瞟了他一眼。   甄珠却对方朝清的配合感到满意,继续道,“所以,自画像说服力不足,反而还会让人怀疑我自吹自擂,万一后人看了我的画像,觉得我是自我感觉良好才把自己画地那么好看那怎么办?这可是很有可能发生的。“   说着,她又深以为然地点点头,做了最后总结:“所以,还是不留画像比较好,毕竟想象里的美人才是最美的。”   方朝清笑地凤眼咪成一条线,“似乎很有道理呢。不过,既然自画像会被怀疑有失公允,不如——让其他人画?“   甄珠更加摇头了:“不!“   方朝清好奇:“为何?“   甄珠一脸自信:“其他人能画出我美貌的十分之一么?“   方朝清一愣,旋即肩膀抖动起来。   “喂!”甄珠不满了。   “姐姐,看来他方才说‘不需要‘就是在骗你。”阿朗又又又瞟了方朝清一眼,同时冷飕飕地道。   方朝清忙止住了笑,认真脸冲阿朗道:“小孩子不能乱说话哦。”   小孩子·阿朗:“!”   “我笑,不是因为你说地不对。我只是——没想到你这么坦诚。”教导完“小孩子”,方朝清又转向甄珠,毫不害羞地为自己辩解,同时变相吹了甄珠一波。   这让甄珠深感满意。   看着甄珠表情变化,方朝清又笑道:“但是,我觉得你的画还是值得商榷的,比如那个十分之一。”   甄珠:“嗯?”   “我倒觉得,有个人可以画出你姿容的十分之一。若是画不出,你尽可找我算账。”   甄珠好奇:“谁?“   方朝清手指点向自己胸口,笑意盎然:“正是不才区区在下了。“   所以,事情是怎么演变成现在这样的呢?   阿朗站在一旁,看着两个对坐为对方画像的人。   没错,甄珠与方朝清隔着五六米的距离相对而坐,互相为对方画像。   方朝清当然也是会作画的,古来书画不分家,方朝清字是一绝,画当然也不差,只是相比起他的字,画没有那么出名,但也可以算得上是当世佼佼者了。   尤其他又学了甄珠的画法。   没错,正是甄珠那样写实的画法,但却又不是完全学她,而是与旧有的技法相融合,而且,这正是甄珠曾尝试过的。   但是,方朝清的尝试却又与甄珠的尝试不太一样。甄珠毕竟是油画出身,因此再怎么试验,却还是以油画为主,国画为辅,不过是用油画吸收国画的特点和技法,主要侧重还是在油画。而方朝清因为自小研习水墨工笔,后来才学了些甄珠的画法,因此主辅位置相反。   这样的不同让甄珠很感兴趣。   于是,原本不想留下画像的甄珠在看方朝清随手画了几笔后,便兴致勃勃地同意了方朝清的提议。   于是两人互相画起了画像。   阿朗看着甄珠画纸上的人物渐渐有了轮廓,眉眼渐渐清晰,再然后勾勒细部,皴染上色……脸庞正是对面方朝清的模样,且人物此时的动作也正是作画,画中画则是一个画架前作画的女子。   阿朗忽然心头一跳。   他悄无声息地踱到方朝清身后,看向他身前的画。   画中人物五官尚未仔细描摹,但阿朗心知那自然也是甄珠,虽然画法更偏向传统技法一些,与甄珠的侧重不同,却又恰好与甄珠的画法互为半圆,两相对照,便有种奇妙的感觉。   而且,他画里的美人,也正在作画。   而且,他也选择画了画中画,画中画的人物也正是他自己。   画外,他们在画着对方,画中,他们依旧在画着对方。   然而阿朗清楚,他们根本没有商量好要这样画,甚至为了好玩,他们约定画未完成前不许偷看,要在完成后才同时揭晓。   阿朗愣在那里,看着沉浸于绘画中的两人,心底忽然涌出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   他又走到甄珠身边。   甄珠仍在埋头作画,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   于是心底愈加酸涩。   明明是三个人的场合,为什么却似乎分成了两个世界? 第134章 离开   “呼——大功告成!”   因为心存了一些比试的心思,这次甄珠画的十分认真,速度自然也慢了起来,一直画到暮色降临时,阿朗离开去安排晚饭,他离开后又过了好一会儿,甄珠才在画纸上落下最后一笔。   甩了甩一直劳动的手腕,甄珠探头看向对面的方朝清,“方老板,你画好了吗?”   方朝清恰恰放下笔,朝她温润一笑:“好了。”   甄珠立刻便要变换位置去看他的画。   方朝清自然没有不允的,两人起身,各自走向对方的画架前。   擦身而过时,方朝清极快地瞥了甄珠一眼,然而甄珠满心想看自己的画像,目光也看向前方的画架,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目光。   方朝清轻“嗤”了一声,摇摇头,也走向前方的画像。   她的眼中,自己是怎么样的呢?   甄珠已经看到了方朝清为她画的画像。   她站在画前,先是因那与她笔下极其相似的画面构图愣了一下,但也不过是想着两人挺有默契,只是,当目光真正看向画中人后,她陡然屏住了呼吸。   那边,方朝清也已经看了甄珠为他画的画像。   画中人峨冠博带,衣袂飘飘,面孔风流俊秀,气度雅致绝伦,偏那过于宽大的衣衫垂到地面,沾染了些许尘土,然而,那尘土却丝毫没有减损他的光辉,反而令他的面孔与气质更加出尘。   就好像淤泥里长出的莲,从那样污黑的泥泞中长出,经历了漫无天日的黑暗,然而最终还是挣出了水面,扎根于淤泥,却焕发出耀眼夺目的光彩。   倒的确很符合他的经历。   他笑了笑,心里有些高兴,又有些失落,还有些“果然是这样啊”的感慨。   莲,固然有历经黑暗,出淤泥而不染的意思,然而,却还有另一层意思。   ——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方朝清敛眉轻笑。   绘画和文字一样能够传达感情,而且,很多时候,这甚至不是画者本身能够控制得住的,因为绘画更抽象,所传达的感情也更隐晦更幽深,往往很多人并不能体会到画者想要传达或者潜意识中所传达的东西。   但同为画者,却总是对画中的情感更敏锐一些。   比如甄珠,比如方朝清。   方朝清看向对面的人。   他看出了她的画中之意,那么——她呢?   是否看出他曾想隐藏,然而终究没有成功隐藏的感情呢?   甄珠还在怔愣着,目光一刻未离眼前的画,似乎沉浸在了其中。   直到方朝清的声音将她唤醒。   “怎么样,可还满意?我对你的画倒是很满意呢,不介意送给我吧?”清朗温润的声音传来,甄珠抬头看去,就看到他站在自己的画架前,笑着对她道。   一脸无事的样子。   甄珠眉头轻轻皱了一下,旋即恢复正常,点头笑道:“很满意,方老板深藏不露;至于画像,本来就是给你画的,方老板当然可以拿走。”   方朝清便笑着拱了拱手,小心将画像从画架上取了下来,卷好后拿起,又走到甄珠身前,看向那幅他所画的甄珠的画像。   他没有说话,甄珠却明白了他的意思。   犹豫了片刻,她弯腰也将那幅画取下,“作为交换,这幅画就是我的了。”   她笑着道,又抬头看了看天色般,说道:“天色不晚了,我也该回去了,方老板明日再见罢。”   说罢,便要离开。   “等等。”方朝清却叫住了她。   甄珠的脚步一顿,回头看他:“方老板还有什么事?”   他微微一笑,傍晚橙红的霞光下,本就柔和的五官愈发显得柔和温润,仿佛上好的暖玉。   “明日,我便要离开农庄去京城了。”他说道。   甄珠一愣。   方朝清笑,解释道:“计都和他的残部已经被尽数赶出京城,昨日安王进了京,不日便要重新举办登基大典,同时朝中也要重新洗牌了……人心浮动,诸事繁杂,而且,原本还留在武昌的一些人,也都在昨日随同安王进了京,其中——包括我的妻子。”   他看向甄珠,目光幽深又沉静:“所以我必须要回去处理一些事情了。你……在这里等着我,可好?”   甄珠沉默着,不知道说什么话好,半晌才点了点头,又竭力用轻快的语气对他道:“方老板尽管去,不必特意知会我的……去了京城,也不必挂心这里,这里很安全。而且……我的身体也快好了,估计要不了几天便能动身回洛城,届时……若是方老板有事在身,也不必特意赶回来,反正,不是还有阿朗陪着我么?相比起我——还是方老板的家人妻子更重要啊。”   她笑盈盈地,开始轻快的语气还有些勉强,然而到了后面,却仿佛坚定了心中所想一般,声音变得真的轻快起来,尤其最后一句。   方朝清失笑,看着她的脸,一时间甚至想伸手摸摸她的脸颊,然而他终究什么都没做,而只是附和着她话里的意思,点了点头。   “你说的对。”他说道,话里还有一丝歉疚,“抱歉,执意让你等我,倒是我强人所难了。”   甄珠忙摆了摆手。   方朝清笑:“总之,我明天就要走了,你和阿朗就安心地待在这里,若是……要离开,也给我送个消息。”   甄珠自然点头。   方朝清脸上笑着,心里却叹了一口气。   该离开了。该说的话已说完,不该说的……只能留待以后再说。   于是他笑着,说了最后一句话作为告别:“那么,我走了。对了,这些天……过得很开心。”   说罢,没有再等甄珠说什么,便转身离去了。   略显单薄的背影渐渐融入沉沉暮色中,仿佛与暮色融为了一体。 第135章 翁婿   第二天,方朝清果然离开了农庄。   彼时天方渐明,鸡鸣才过三声,许是因为心里有事,甄珠夜里睡得有些不安稳,听到外面传来一点动静,便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她起身披衣,推开窗,外面传来的声音便大了些。   半明半昧的曙色中,有辘辘的马车声传来,还有些许人声,从隔壁方朝清所住的院落渐渐移到农庄大门前,渐渐地又远去了,直至全部消失无音。   离开了啊。   甄珠关上木窗,转身又走回床上。   天色还早,还是睡个回笼觉罢。   然而,再度睡去前,终究还是没有忍住,走到了书桌前。   书桌上放着许多凌乱的白纸、书本和已经完成的画作,甄珠顿了顿,便准确无误地从那一堆纸中抽出一张。   徐徐摊开,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幅摄人心魄的美人图。   平心而论,这幅画的技巧算不得多么卓绝。   作画者的技巧不太熟稔,无论是国画技法还是西画技法,都还有欠缺的地方,因此他所作出的这幅画,自然也有缺陷之处,然而——技法上的缺陷,却可以用充沛的感情和灵气去弥补。   就比如这一幅。   技巧上未臻大成,然而最让人无法忽视的,是那透纸而出的灵韵。   画上姑娘婉转低首,眉眼含笑,目光似看笔下画纸,又似在看画外的人,眼波流转间,便叫观者的目光再也无法转圜。   看着画里的姑娘,便仿佛看到心中所思所慕的恋人。   ——因为画者传递了这种情感,所以观者才能体会到这种共情。   甄珠深呼一口气,卷起画纸,扔到桌角,然后径直又回到柔软的床铺,蒙头睡去。   多情扰人,不如睡觉。   方朝清离开后,甄珠与阿朗的生活也没有什么改变,只是次日,在大夫一次来复诊时,甄珠便开口问,她如今的身体是否能够经受得起长途颠簸。   虽说是问,但她心中却可以说早已有了打算。   “要说当然还是继续养些日子为好,不过,姑娘若是着急,也不是不可以上路,路上小心些,别太颠簸便可。”   或许是看出了她的心思,大夫的回答恰恰合了甄珠的意。   于是稍后,甄珠便找到了阿朗,笑着对他道:“阿朗,我们明天离开回洛城吧。”   阿朗刚刚从外面回来——从甄珠的身体好些后,他总算不步步紧跟式地待在甄珠身边了,有时甚至会离开农庄,对此甄珠虽然知晓,但因为相信他无论做什么都会有分寸,因此从不去干涉他的自由——陡然听到甄珠说要离开,便有些惊讶:“这么快?可是你的身体——”   甄珠立刻将大夫的话搬出来。   又笑着道:“别担心,大夫都说可以了。而且我能感觉到,我的身体已经没什么问题了,我们慢慢走——就像当初我们第一次去洛城那样,那时候你的伤可比我重多了。你那时候那么小都忍得了,难道我还忍不了么?不要这么看不起姐姐啊。”   她说着,踮起脚,想要拍他的头。   阿朗顺从地低下了头,脑海中却浮现出刚刚打听来的消息。   “听说计都那奸贼带着几百残部逃到了北边,相爷派了上万兵马追击,定能早日将其伏诛……”   他英挺的长眉微微蹙起,然而,感觉到头顶落下的柔软手掌后,那眉便又舒展了开来。   他弯起唇,轻轻点头:“好。”   既然她想离开,他自然会相陪。至于京城这里——   既然已经背叛,毫无实际行动的愧疚,也没有任何用处了吧……   已经离开的方朝清自然不知道甄珠的决定。   此时,他已经站在了相府大门前。   上一次从这里经过时,那大门上还贴着封条,除了义愤的百姓士子,其他人人纷纷避走。然而此时,却赫然又是一派热闹纷呈。   方朝清站在门前等候门房通报的这一会儿功夫,便已经来来往往了三拨人马,他面带笑容与人寒暄着,无论刺探还是嫉羡都坦然以对。   “大人再会。”刚送走一位,方朝清直起腰,便见相府大门前驶来一辆马车,直直驶到了门前。   宰相门庭,可以说是除却皇宫外最难以踏进的了,等闲人无法踏进,便是有资格来拜访的官员,大多数也莫不是在距大门几十米处便停车下马,身份够高的下了车马从大门进,身份不够的便从侧门进,而直接将马车驶到门前的——   方朝清看着那辆外表毫不起眼,甚至可以说有些简陋的马车,猜测着对方的身份。   很快,马车里下来了人。   却是一个面貌普通,身材微胖的老头儿。他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茧绸直缀,带着寻常的文士方巾,看着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老头,跟这堂皇高大的宰相门庭一点也不相称的模样。   然而一见这老头,方朝清便收敛了脸上的笑容,躬身肃立起来。   老头很快也看到了方朝清。   他愣了一下,旋即大踏步而来,步子走地虎虎生风。   走到方朝清跟前便是一瞪眼:“你怎地来了!”   方朝清苦笑了一下,揖手正要解释,老头便已经一脸嫌恶地摆摆手:“算了算了!我一见你就气不顺,别搁我眼前晃了!”   说罢,竟是扭头就进了相府大门,而门房一见是他,连通报也未说一声,直接便放人进去了。   自然不用通报,这可是宰相大人的老丈人,人称张老相公的前任宰相啊。   虽然如今张老相公早已致仕多年,人脉权势俱已凋零,甚至平日穿着打扮都与普通百姓无异,然而没有人敢看轻他。   毕竟虽然他已不再掌权,但他的女婿崔相却正炙手可热,崔相还是个出了名了痴情种子,妻子死后多年也不娶妻不纳妾,对张老相公这个岳丈更是恭敬孝顺有加。   崔相对妻子的深情,对岳丈的孝顺,也是他名声广为人知的一个原因。   想到这里,方朝清苦笑着摇了摇头。   同样是为人女婿,他与崔相之间差距实在太大。   他这个女婿不仅不讨岳丈崔相的喜欢,张老相公这个岳丈的岳丈,更是十分厌恶他。   这也不奇怪,毕竟若不是他,张老相公的女儿,他的岳母,也不会意外早逝。   丧女之痛,又怎会那么容易消弭呢?   所以,无论以往张老相公怎样冷脸恶言以对,方朝清都没有怨恨,更不会顶撞,这一次不过被说两句,更是不会有什么不适。   心知张老相公不愿看见他,他便站在原地,看着张老相公往崔珍娘的院子去了,便等张老相公的背影不见了,才进了相府,往崔相的住所走去。   “相爷,张老相公去看小姐了,姑爷正在门外等候,可要让他进来?”门外传来下人的通报声。   崔相抬起头,朝门外道:“让姑爷暂等一会儿吧。”   下人领了命令赶紧去报了。   房中几个大人中,一位孙大人闻言不禁道:“要不让方大人也进来吧,反正不是外人,之前能那么顺利攻城,还亏了方大人呢。且他对计都那狗贼多有了解,说不定能有什么计策?”   如今虽然江山已经夺回,皇位业已归正,但计都仍然潜逃在外,便犹如猛虎在侧,无论如何也不能安睡,这些天崔相派出许多兵马搜索,却依然未果,孙大人便是亲自领兵搜索的将领,此时一听方朝清来了,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想着多个人多个主意,便开了这个口。   崔相瞥了孙大人一眼,却摇摇头,微笑道:“孙大人不用担心,怎样抓计都,我已经有了计策。”   孙大人两眼一亮,立时将方朝清抛到一边,急急问道:“相爷已经有了计策?什么计策?”   崔相呵呵一笑,脸上做出神秘的样子:“孙大人,天机不可泄漏啊。”   孙大人急得瞪眼,然而面对着崔相,却也不敢有任何造次。   而崔相呵呵笑着,已经又将话题转移到皇帝的登基大典上。   虽然当初在武昌也举办过登基大典,但那毕竟是仓促之间,礼数不全,况且高氏皇族的祖先宗庙也在京城,此番回了京城,自然要重新操办一番,如今,这也是除却捉拿计都外最为紧要的事了。   因此听崔相说起这事,孙大人以及其他大人只得认真听。   这一听,便听到了半个时辰之后。   方朝清一直在门外等候,终于等到屋里议事的官员们出来,里头又进了人传唤,才进了屋。   见了面,翁婿两人仿若无事般地寒暄了一番,崔相没有问方朝清为何现在才来拜访,方朝清也没有抱怨为何被冷待,两人来回说了几句废话,方朝清便要告辞去看崔珍娘。   崔相却又唤住了他。   “对了,攻城那日,你安排人刺杀计都,似乎是策反了计都的一个义子,叫计朗?”   方朝清陡然站定,望向了崔相。   崔相笑地很是和蔼:“既然及时弃暗投明,又曾是计都臂膀,想来也是个有用之才,如今朝廷正是用人之际,他若有意,你不妨引荐来。我与陛下都不是那喜好算旧账的人,若他真有才能,必会重用于他。”   方朝清微微一顿,拱手道:“这却不必了。”   看着崔相有些惊讶的面孔,方朝清心里一叹,道:“他无意再踏入官途,已经决意卸甲还乡了。”   崔相脸上露出惋惜的神色,口中也直道“可惜”。 第136章 决断   方朝清到了崔珍娘的院子,便听下人说张老相公还没有离开。   他顿了顿,还是走了进去。绕过院中影壁,不远处便是相对而坐的祖孙两人。   张老相公喝着茶,一杯又一杯如同牛饮,崔珍娘便不停地给他煮茶倒茶,祖孙二人几乎不说话,偶尔崔珍娘或张老相公提起话头,也聊不了几句便莫名地中断了,仿佛话不投机半句多,气氛有种奇怪地僵滞。   方朝清上前走了几步,崔珍娘便立刻看到了他,惊喜地喊道:“清郎!”   瞬间鲜活的表情,比之面对张老相公时的木楞模样却是判若云泥。   同样是看到方朝清,张老相公却是胡子一撅,眼睛一瞪:“你来做什么?滚出去!”   崔珍娘扬起的嘴角陡然一垂,木然地看向张老相公:“外公。”   她柔柔地唤着,声音轻柔,却有种不容拒绝的命令意味,让张老相公顿时愣了一下。   “外公,我知道您还因为当年的事怨恨我,怨恨清郎,但……当年之事,谁也不想那样,清郎也是无辜的,还请……您不要再迁怒责怪他了。另外,您说的事我已经知晓,过几日,我会去祭拜母亲,也会去张家祭拜外祖母的,您若无事,便请先离去吧……我过得很好,您不必担心。”   崔珍娘徐徐说完,便含笑看着张老相公,原本方朝清来之前还要给张老相公继续倒茶的动作,也没有了再继续的意思。   这是摆明了要送客了。   外孙女对外祖父说出这样的话,不仅失礼,而且可以说相当不给人面子了。   张老相公却没有像对待方朝清那样立即勃然大怒。   他只是有些不敢相信似的看向崔珍娘,直到看到她脸上的笑容,确认了她并非玩笑后,才愣愣地半张着口,旋即像是被人抽去浑身的力气般,圆圆胖胖的肩头都垂了下来。   他站起身,声音微微沙哑:“你……别忘记就行。你娘就你一个女儿,你离京五年,每年你娘的忌日,就只有你爹和我这把老骨头去看她,也没个小辈给她烧纸,她那么喜欢热闹的性子,该多寂寞啊……你记不记得,你小时候她就总念叨着再生个孩子,孩子多才热闹啊,可一直没能——” 张老相公眼神放空,陷入回忆般念叨着。   然而,“外公!”崔珍娘发出尖利的叫喊,陡然将他的回忆打断。   张老相公愣愣地看她,便见崔珍娘嘴唇紧抿,声音颤抖:“外公,您别说了……”   “母亲在我心中,从不敢忘却。求您……不要再说过去的事了,您每说一句……我都愈发痛苦……”她低下头,双肩颤抖着,仿佛被不堪沉重的痛苦压身般渐渐低下身去。   张老相公嘴唇张了又阖,终究没有说出话来。   他起身,胖胖的腰微微佝偻着,比之之前中气十足的模样,仿佛一下老了十岁。   “不说了不说了,你……记着她就好。”他摆着手说了这一句,便慢慢地走了出去,也不看方朝清一眼,方朝清朝他问好,他也没听见一般,只径自走了出去。   看离开的方向,分明是走向崔夫人生前居住的院子——崔夫人过世后,崔相便因难以承受日日睹物思人的痛苦,而搬出了原本与崔夫人共住的院落。   直到张老相公的背影完全消失,方朝清才将目光收回。   崔夫人临去世前只嘱托他娶她的女儿,照顾她一生一世,满满都是对女儿的担忧,然而,她一离世,留下的牵挂何止崔珍娘一个?   张老相公与其亡妻恩爱甚笃,三子一女皆是亡妻所出,因而对子女,尤其是唯一的女儿崔夫人甚是宠爱,哪怕崔夫人容貌平平,甚至后来又生下容貌畸形的崔珍娘,因而暗地里饱受诟病讥讽,张老相公却也始终护着女儿。   当年崔夫人去世,方朝清第一次见张老相公时,他守着崔夫人的尸身,哭地涕泪横流,见了方朝清,便挥舞着拐杖打他,方朝清不躲不避,他却只打了几下,便力竭一般,扔了拐杖,又踉跄着跑到女儿尸身旁痛哭。   之后,方朝清与崔珍娘在崔夫人热孝未过便成亲,张老相公没有来,只是据说在家中砸碎了无数杯盘碗碟。   次日,崔相便宣布与崔珍娘义绝,再之后没几天,方朝清和崔珍娘便离开了京城,几年不闻京城的消息。   自然也就没再见过张老相公。   这次见面,不过是第二次。   张老相公与崔珍娘相处的情形,则是第一次见到。   脑中回想着方才所闻所见,方朝清一时有些怔忡。   他背负着崔夫人的命,便也一并背负了她的牵挂和责任,他曾经以为自己能够很好的完成自己的承诺。   然而,不论实际情形如何,一味盲从地遵守承诺,甚至违背了承诺之人的本愿,真的是最好的做法么?   方朝清看向崔珍娘,目光一时复杂难辨。   而此时,崔珍娘已经满脸笑容,欣喜地看着他,“清郎,你几时回来的?怎么也不知会我一声,我好叫人准备你爱吃的菜,马上就用午饭了,也不知来不来得及……”她絮絮地说着,因为不能及时准备方朝清爱吃的饭菜而有些焦急还有些自责,转着圈就要找人马上通知厨娘改换菜单。   方朝清打断了她:“珍娘,午饭先不急。”   他看着她,面容平静,目光里却透着果决:“我有些话要对你说。”   崔珍娘的身体陡然一颤,目露恐惧。   方朝清闭上眼,又睁开。   “珍娘,我们之间,该有个决断了。”他看着她,目露悲悯,口中却说出对她而言无比残忍的话。   “我此次来,是与你和离的。”   崔夫人生前所住的院落很是清雅干净,崔相命人日日打扫看顾,因此即便她已逝去多年,又没了人住,也依旧保持着往日的模样。   方朝清没让下人跟随,自己走了进去,然后找到了张老相公。   张老相公就坐在院中的亭子里,倚着柱子一动不动,远远看去像是睡着了般。   方朝清走过去,脚下几乎没有发出声音。   走到近处,便听到老人含糊的呢喃声。   “你怎么就那么傻……”   “又傻又狠心……光念着你女儿,怎么就不想想其他人哪……”   “得亏你娘走得早……“   “爹知道你心里有愧,想补偿她,可也用不着用命填哪……”   “你为她丧了命,她心里头最重要的也不是你这个娘。“   “我的傻闺女……“   ……   一句一句,翻来覆去,话声含混着哽咽的泪水,在寂静的院子里随风散去。   方朝清听了一会儿,眉头渐渐蹙起,随即刻意咳出声,立时便惊动了亭子里的张老相公。   转头见到是方朝清,张老相公的脸立即红了起来,手忙脚乱地抹去脸上未干的泪水,朝着方朝清又是两眼一瞪:“你来做什么?!滚滚滚!“   方朝清却不为所动,反而还上前又走了几步。   “张老相公,可否请您,“他轻声唤道,”——告知在下一些崔夫人,以及珍娘的事。“   张老相公陡然瞪大了眼。   虽然被崔夫人救了一命,虽然与崔珍娘做了五年夫妻,然而如今想起,方朝清却发现自己对于崔夫人和崔珍娘,居然都所知不多。   他幼年和少年大部分时光都长在家族祖地南阳,十六岁入京备考,才堪堪接触京城的一切,关于崔府,所知除了崔相外,便只知道崔相有个面貌畸丑的女儿,且是独生女儿,因崔相甚爱崔夫人,所以即便只崔珍娘一女,也不曾娶妻纳妾,因而在京中,崔夫人算得上是人人羡慕。   可除此之外,方朝清便一无所知了。   崔夫人似乎是极爱女儿的,不然也不会为了救女儿深爱的男人而身死,然而,便是再爱女儿,又何至于此?对于女儿来说,深爱的男人重要,母亲便不重要了么?崔夫人当初那般决然地为他挡刀,又求他给她女儿一生幸福,却不曾想过女儿失去母亲也会痛苦么?   曾经方朝清不欲多想,他既然应下了承诺,便想好好遵守,让为他死去的崔夫人九泉之下能够瞑目。   然而,如今他却发现,即便他再如何努力,似乎也无法像崔夫人所期望的那般。   他可以娶珍娘,也可以照顾她一生,然而,他却无法让她幸福快乐。   不仅无法给她幸福快乐,反而使得她愈发极端和偏激。   事事以他为中心,仿佛除却他以外,世间所有其他的人都可以毫不在意,可以任意伤害甚至抹杀,所以她可以派人刺杀阿圆,所以她可以开口驱赶自己的外公。   她在意的,似乎只有方朝清和她自己。   这样的崔珍娘,真是崔夫人想要看到的么?   所以方朝清便不得不想,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张老相公愣了一瞬,旋即便大骂起来。   “你来做什么?问了又有什么用?死人还能复活不成?!都怪你!迷得珍娘晕头转向,连亲娘都不顾,你是给她吃了什么迷魂药? ……“   他跳着脚骂了一通,然而任他如何骂,方朝清都不辩解不回应。   就像当初崔夫人身死时,无论他怎么打,方朝清都不躲避。   于是,骂了一会儿,张老相公便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颓唐地坐回亭子里。   “问什么,有什么好问的,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好问的……”他嘴里还翻来覆去地念着这句话。   “崔夫人已逝,可她的心愿还未完。”   张老相公一愣,抬头看向方朝清。   方朝清也看着他,目光清正,不躲不避。   张老相公低下头。   良久,忽然用沙哑的声音道:“你想问什么?”   “一切,”方朝清轻声回答,“关于崔夫人和珍娘,您所知道的,和我所不知道的一切。” 第137章 母女   张老相公沉默了许久。   方朝清也不催促,安静地在一旁等待着,不知何时,张老相公的声音才再度响起:“……芸娘——就是珍娘的母亲,她一直对珍娘心怀愧疚……”   张芸娘,也即是崔夫人,以相貌来说,与崔相并不十分相称。   相比起丈夫堪称耀眼夺目的长相,崔夫人长相十分普通,圆脸微胖,五官七八分随了张老相公,往好了说是端庄可亲,实际上就是不美,便是盛装打扮,也只能勉强被人赞一声清秀。   当年崔夫人嫁给翩翩如天人的崔相,不知碎了京城多少女儿心,有那刻薄的,便说崔相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往后两人生了孩子,长相上肯定会被崔夫人拖后腿。   可便是最刻薄的人,也没有想到崔夫人会生出一个那么丑的孩子。   崔珍娘的满月宴上,作为主角的小婴儿甫一露面,便将一位崔家的长辈吓晕了过去,晕倒之前,口中连呼妖怪。   “那次之后,芸娘便病了,打从看了那孩子的第一眼,芸娘就病了……”张老相公闭着眼,花白的鬓发被方才的泪打湿成缕,被风一吹,便如茅草一般摇来晃去。   崔珍娘的容貌不止吓到了外人,更吓到了崔夫人。   从生子之痛中刚刚挣扎过来,沉浸在初为人母喜悦中的崔夫人不顾体弱,便要奶娘将孩子抱来,她满心期待地打开襁褓,祈祷着孩子像她父亲多一些,那样定然是个美人,可别像太像她,省得以后嫁个容貌好的郎君都被人说嘴。   她心里祈祷着,打开襁褓,便看到了那张让她痛苦半生的脸。   外人都说,定是崔夫人容貌不堪,才连累地崔相有了个怪物般的女儿。   便是崔夫人自己都觉得,女儿长成那样子,一定是她的错。   崔相如芝兰玉树,光风霁月,而她相貌平平,一无是处,会生出那样的孩子,怎么看都是她的缘故。   崔夫人这样想着,便更加无法面对自己的女儿。   满月宴后,她大病了一场,卧床半年,崔珍娘被婢女奶妈照顾着,她不过看了寥寥几次。   病好后,她依旧无法坦然面对崔珍娘,虽然将崔珍娘接回到了身边养,母女俩的关系却总是不冷不热,全然不像普通人家母女那般亲密。   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崔珍娘七八岁。   张老相公低头喃喃着:“……那孩子小的时候,芸娘的确有疏忽,对那孩子没有多有疏忽,又总想着再要个孩子,我劝她许久,她依旧像魔怔了一般,而且那孩子——性子的确不好亲近,我也就不再劝了。”   “……那孩子七八岁的时候,突然开窍了一般,变得懂事嘴甜又会说话了,日日缠在芸娘身边,芸娘被她打动,便慢慢醒悟了,终于明白了为人母的责任,母女俩的关系才好起来。”   “……因为心里有愧,芸娘拼命地对那孩子好,想要补偿她,对她百依百顺……从那孩子十岁起,芸娘就为她准备嫁妆,为她物色女婿,为了能让她下半辈子安稳操碎了心……我以为那孩子心里不记恨了,可现在看来……”张老相公摇头苦笑。   “……芸娘的确犯过错,起初也没尽到为人母的责任,可她也只是一时犯浑啊,她第一次当母亲,遇到的又是旁人都不曾遇到过的情形,所以才……可她后来对那孩子多好啊,事事依着她,甚至为了她,还干出为你挡刀的傻事儿……这个不孝女……”   ……   或许是心里的话憋了太久无人倾诉,虽然起初还对方朝清冷着脸,但到后来,张老相公似乎已经忘了方朝清的存在,径自喃喃着,从崔夫人与崔珍娘之间的琐碎往事,说到崔夫人的点点滴滴,虽然叙述未必完全客观,却也大致让方朝清明白了崔夫人与崔珍娘之间那略显扭曲的母女关系。   也终于明白了崔珍娘那偏执到极致的性格从何而来。   半个多时辰后,张老相公踉跄着离开了,方朝清独自坐在亭子里,闭目苦笑。   看来,他还是想得太简单了啊……   他起身,走出了崔夫人的院子,一路无人阻拦。   又走到大门处,这次却遇到了阻碍。   “姑爷,相爷留您在府中小住一番呢,您就别为难小的了。”守门人笑着道。   方朝清没有说话,转身离开,走向崔相的书房。   崔相已经在等着他了。 第138章 疼爱   下人通秉之后,方朝清很快便见到了崔相。   没有官员,没有仆从,就连珍娘也不在,崔相高坐正堂之上,见到他来,便抬起了眼,居高临下地看向他。   他仍旧是温文和煦的样子,配上那副好相貌,便如清风朗月,雪霁初晴,一派的是清正堂皇,叫人见了就不由心生仰慕。   方朝清眼神微暗。   然而,他却再也无法像以前一样,单纯地尊敬,甚至敬仰着这个男人了啊。   方朝清十四岁时进京,为了备考,也为了跟随在父亲方尚书身边,了解和接触官场,为日后为官做准备。而方尚书却是个常常在私下议人是非的人,他曾毫不避讳地对儿子说起许多朝臣的阴私和污点,在方尚书口中,满朝文武,乃至天子,几乎都有见不得人的污点,清官诤臣也免不了私德有亏。   然而唯独崔相,便是方尚书再如何不服,甚至厌恶他,也只能无力地骂一句“虚伪”,却说不出任何实打实的污点。   “这世上哪来那般完美无缺的圣人君子?看上去完美无缺,不过是掩饰得好,没露出马脚罢了,偏世人皆把他当圣人,他还坦然受之,当真是虚伪至极!”   方尚书曾这样对方朝清说道。   方朝清没有反驳。   因为某种程度上,他其实是赞同方尚书的,太过完美的人,总让人觉得不真实。只是,不同于方尚书的是,他虽然也如此认为,却不会像方尚书那样,仅凭臆测便将人定罪。   眼见为实,他既未见闻崔相的污点,便不会仅仅因为“世上拿来那般完美无缺的圣人君子?”这样臆测的理由,而在心中将崔相视为一个伪君子。相反,既然天下那么多人都找不到崔相的“虚伪面孔”下的污点阴私,那便说明,崔相即便的确并非完人,他做的那些事,也十有八九都是真的。   既然如此,那么崔相就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而真正见到崔相其人,与其有了些浅显的接触后,他更是觉得臆测不可信,起码于国事民生上,崔相的确如人们所赞誉的那般,满腔热忱,忧国忧民。   所以,不管方尚书怎样说崔相虚伪,方朝清依旧十分尊敬崔相,甚至将其视为自己为人处世的标杆和榜样。   便是后来崔相挟恩要求他娶珍娘,他也没有改变看法。   挟恩求报固然有失君子风范,但这也正说明了人无完人,而且无论如何,崔相帮了他是事实,哪怕是有目的的帮,他也依旧承崔相的情,再说崔相虽要求他娶珍娘,却也并未强逼,他仍旧可以回绝。   及至后来崔夫人身死,崔相气愤之下与珍娘断绝关系,甚至利用自身权势让方朝清在京中孤立无援,方朝清对崔相的观感依旧未变。   他只是对崔夫人用情过深,对女儿期望甚笃,所以才会对他这个导致崔夫人死亡、珍娘不孝的罪魁祸首厌恶恼怒。   这是人之常情,即便有失君子风范,其情也可悯。   便是后来又得知他与珍娘并未真正断绝关系,反而派人对珍娘加以保护,还让地方官任由珍娘驱使,致使珍娘犯下杀人害命的大错,也不过更加证明了他对女儿的爱。   一切至此都尚算合情合理。   直到在武昌时,他第一次与珍娘冷战,第一次提出和离,又直到现在。   方朝清看向座上一脸温文的男人,心里第一次产生了疑惑。   所以,省略无用的寒暄,他直接开口问道:“相爷,您是真的疼爱珍娘么?”   这话让崔相顿时一愣,随即,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似的,无奈地摇了摇头:“你来,就是为了问这个?”   方朝清点头,又摇头,道:“相爷,您若是真的疼爱珍娘,便放我离开——让我与珍娘和离。”   崔相长眉轻挑,笑出声来:“不让你与珍娘和离便是不疼爱珍娘?这是何道理?”   方朝清低眉。   “相爷,您不该不明白的。”   “珍娘跟我在一起并不幸福,相反,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天,她都在逼迫自己,压抑自己,因此越发极端,甚至——无法控制地崩溃发狂。相爷,珍娘有病,不止是身体,更是心,而她的心病根源,就是我。”   方朝清又看向崔相,双眼不容躲避般地直直盯视着崔相:“这些,您应该都明白的。”   在武昌和来京城后的这些日子,方朝清曾遍访名医,又勤翻医书,可是,却并不是为了珍娘的身体。   珍娘的身体病弱,但在崔相寻来的名医以及无数珍贵药物下,已经暂时稳定下来,不需要方朝清再多挂忧,所以,他访名医,翻医书,都不是为了崔珍娘的身体——但却又的确时因为她。   崔珍娘有病。   不只是身体,更是心。   在得知她派人刺杀阿圆时,方朝清曾有过这样的怀疑,而在他在武昌第一次提出和离,却得到珍娘那样的反应后,他已经几乎完全确定。   偏执极端到那种程度,已经远超出普通人的正常范畴,除了疾病之外,方朝清想不出别的理由。   当有了这个怀疑后,方朝清找了许多大夫,向他们询问类似情形的病例,得到了大量信息后,再回头看崔珍娘以往的种种表现加以验证,最后确认。   崔珍娘的确有病,而她病的根源,就是方朝清。   他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她更加病入膏肓。   方朝清发现了这一点,而且他相信,崔相同样发现了。   甚至哪怕崔相不相信珍娘有病,也该发现自嫁给方朝清以后,崔珍娘的状态便越发反常,一举一动都围绕着他,全然失去了自我,哭笑都是假装。   若真是疼爱女儿,会放任她继续这样痛苦么?   然而,从重逢以来,崔相却一直纵容着珍娘,满足她所有条件和要求,完全是溺爱的态度。   以崔相的聪慧,不该不明白溺爱的坏处,更不该不知道怎样才是真正对孩子好。   可他却的确这样做了。   所以方朝清不明白。   是当局者迷?还是……别有隐情?   他看着崔相的双眼,等着他给他一个答案。   然而崔相却笑了。   他唇角微勾,虽然笑着,面容却有些冷。   “我不明白。”他说道,双眼微眯,“我只知道,珍娘很好,不好的,是你。说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连和离都是为了珍娘好,然而——若是没有那位‘甄珠’姑娘,你还会如此急切地与珍娘和离么?”   方朝清的心脏猛地一跳。 第139章 故地   方朝清的心脏猛烈跳动起来。   不是因为被“拆穿”后的惊慌,而只是因为那个从崔相口中说出的名字。   不应该的。   如果只是因为珍娘的缘故,崔相不该知道那个名字。他虽然对女儿予取予求,却不是个会巨细无遗地关心关注女儿身边每一件事的父亲,就像他之前派了暗卫,甚至让地方官为珍娘做保护伞,却对珍娘具体做了什么并不清楚一样,他给予珍娘的是往往是为所欲为的权力和后盾,而不是防范于未然的细致关心。   所以,他绝不是因为关心女儿,才注意到甄珠。   此时提到甄珠,也不过是转移话题,回避他的质问。   但他提到了甄珠,且知晓他对甄珠的心意,仅仅是因为不信任他,调查了他,进而知道了甄珠的存在,还是——   “相爷,有急报,发现——!”   略带兴奋的通报声在传令兵看到方朝清后戛然而止。   崔相却挥了挥手,笑道:“无妨。说罢,发现了什么?”   传令兵应声答是,旋即又兴奋地道:“相爷,孙将军传来消息,已经发现计贼踪迹,似是朝着洛城方向而去!”说着呈上了奏报。   崔相打开奏报,不紧不慢地看完,脸上的笑容便从眼角蔓延至眼尾,“已经上钩了啊……”   他合上奏报,微笑着看向传令兵,说出的话却铿然如金铁之声:“告诉孙将军,该收网了。”   “是,相爷!”   传令兵激动地应答,旋即急急地奔驰而去。   房间里又只剩下方朝清与崔相两人,而方朝清的目光则紧紧盯着崔相手中的奏报。   崔相注意到他的目光。   他笑道:“要看么?也是,现在给你看也无妨了。”说着,便把奏报递给了方朝清。   方朝清接了过来,力气太大,以至于差点将那薄薄的一张纸撕烂,他竭力控制好力道,将那张纸摊开,低头看去。   片刻后,方朝清抬起头,脸色惨白如纸。   既然是已经决定了的事,那么就宜早不宜迟。   做好决定的第二天,甄珠与阿朗便离开了农庄。   就像第一次离开京城时那样,阿朗去雇了一辆马车,甄珠在农庄里收拾了行李,第二天一早,跟农庄的庄头说过要离开的事,又跟庄上几个早起熟悉的村民告了别,便于熹微的晨光中,离开了这个待了半个月的小庄子。   也没有特意派人去通知方朝清,而是托了庄头待方朝清再来时转告。   马车从农庄出发,一路朝洛城而去,初夏的天气正好出行,只是阿朗担心甄珠的身体,所以马车走地并不快,行了一条路,到了傍晚,也才走了十几里路。   “前面再走一里多就有个镇子,今儿就在这儿歇下吧?”晚霞漫天的时候,马车夫掀开车帘问道。   甄珠几乎是被重重叠叠的被褥和皮毛包围着,虽说免了震荡之苦,这天气却显得有些热了,因此一听车夫的话,便高兴起来。   她笑着点头,“嗯,就这儿吧,记得是叫通许镇?上次来的时候,也是差不多的季节,记得镇上有家酒楼,做的鱼特别好吃。”   又转头朝身旁的少年道:“阿朗还记不记得那次我们吃的鱼?”   阿朗薄唇微抿,轻轻点了点头:“嗯,记得。”   怎么会不记得。   那时他们还没有多少钱,在京城住车马店时便天天吃窝头喝粗茶,上了路也不敢大手大脚。   到了晚上落脚的镇上,原本想要同往常一样找个便宜的客栈住下,再随便吃点东西解决晚饭,却只因为他偶然朝路过的酒楼望了一眼,或许是眼里不经意露出了些渴望,她便立即改了主意,带着他进了酒楼。   往来皆富贵的酒楼里,他们只点了两碗米饭,一条清蒸鱼,还要了免费的热汤,然后顶着小二略带鄙夷的目光,不管饭菜还是热汤,都吃地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那是他记忆中最好吃的鱼。   “这次我们还吃鱼,嗯,别的也要吃。”回过神来,他对甄珠道,脸颊上露出了小小的酒窝。   故地重游,很多事都没变,很多事又已经改变,不过起码,这次他们不会吃条鱼都要担心钱不够了。   在京城的这些日子,他攒了不少钱,足够他和姐姐在洛城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就算姐姐再不卖画也没关系。   也算越来越好吧。   阿朗抿着酒窝想。   前头,马车夫笑地爽朗:“想吃鱼还不容易,坐好嘞,看老胡我快马加鞭,一会儿就让您吃上鱼!”   说着,马鞭一甩,又狠又准地落在马屁股上,马儿长嘶一声,车速便陡然加快了。   甄珠被这猝不及防的加速震了一下,身子一歪,便歪到了阿朗的身上。   “姐姐!”阿朗叫着,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固定住她的身体。   初夏的衣衫已经十分轻薄,加之马车里又铺了许多皮毛被褥,甄珠便将外衫脱了,只着一层单薄的小衫,一撞进少年怀里,那单薄衣物下丰满的触感便几乎毫无阻碍地传递到少年的肌肤上,再传递到脑海中。   在农庄修养的这半个月,她原本瘦下去的肉终于又回来了些。   阿朗揽着她的腰,全身却突然木头一般僵直着一动不动,双颊红若彤云。   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曾经不懂的,也都懂了。   甄珠却还没察觉到少年脸色的变化,只是跌入少年怀里后,她也感受到了那已经日渐宽阔结实、足以将她整个揽入的胸膛,与以往小孩子的瘦弱单薄模样截然不同,于是,身体一稳住,便下意识地要从少年怀里挣出。   阿朗喉结滚动了一下,忽然低声道:“别动。”   声音从头顶传来,不是少年平常清朗的声音,而是低沉中略带沙哑——完全像是一个成年男人的声音。   甄珠愣了一下,便被少年揽紧了腰,重新恢复清朗的声音又从头顶传来,“姐姐别动,太颠簸了,在我怀里——就不会晃了。”   似乎是为了证实他的话,马车陡然又剧烈晃动了一下,但因为被少年牢牢地揽在怀里,甄珠几乎没感觉到震动。   “路不太好,坐稳喽!”车夫爽朗的大笑声从前面传来。   少年咧开嘴角,心里突然对车夫好感倍增,脸上仍是抑制不住地泛着红晕,嘴里却一本正经地对怀里的人道:“而且,马上就要到了。”   甄珠感受着愈发颠簸的马车,只好无奈地放弃,安稳地待在他怀里。   阿朗抿着唇,两颊的酒窝更大了。   他已经长得很高,比甄珠高出很多很多,即便是坐着,她的头顶也刚到他下巴,他一低头,便能看到她头顶的发旋和略微松散却依旧顺滑的发丝。   有点儿,可爱。   他红着脸,小心翼翼地低下头,一点不惊动怀里的她,想要亲吻她头顶。   “嘶!”   伴随着马儿的一声嘶鸣,马车突然又剧烈震动了一下,阿朗收力不及,脸颊一下子与甄珠的头顶撞在一起。   甄珠闷哼一声。   阿朗郁闷地摸摸自己被撞痛的唇,心想要不还是让车夫慢点儿吧,颠簸虽好,可这也太颠簸了,便伸出手要掀车帘。   “嘶!”   马儿又是一道长嘶。   阿朗的手猛一顿。   甄珠只觉得腰间的手臂倏然收紧,旋即整个身子便从马车里飞了出来。   “姐姐,抱紧我!”阿朗沉着的声音从头顶传来,里面是从未有过的凝重和紧张。   她惊慌地睁开眼,瞬间便看到倒在车辕上一动不动的车夫。   拉车的大青马焦躁地想转过身体,用鼻头触碰着片刻前还爽朗大笑,用马鞭鞭促它快跑的主人的身体。   然而它的主人已经无法再回应它了。   汩汩的鲜血从车夫的颈部流下,片刻便将泥土染地鲜红一片。   甄珠的目光愣愣地从车夫颈部移开,望向前方。   马车前方,是一行数十人的铁骑。   骑着高头大马,玄色的衣衫上袖口绣着云纹,除了没有那随风翻飞的“计”字旗和那个面冷心热的统领,一切似乎与她离开洛城时护送当时她们一行人离开的人马相同。   只是,眼前的人马,人人身上皆染了血,目光森冷地看着她和阿朗。   往后看,是同样穿着的数十骑人马。   前面数十骑人马中,领头的男人面容有些熟悉,似乎是以前见过他跟阿朗在一起巡逻。   甄珠恍惚地想着,便看到那男人狰狞一笑,举起手中长刀:   “拿下叛徒。” 第140章 黄雀   “拿下叛徒。”对方首领话声刚落,阿朗腰间的刀便已砍向距离最近一人的腰间。   怀中抱着一个人,动作却仍旧如满弦射出的箭矢,顷刻间将马上的人砍倒,然后甄珠只觉身体一转,人已被扔到马上。   “姐姐,抓紧缰绳,伏下身体,无论如何都不要被甩下来!”阿朗的声音在一侧传来,甄珠下意识地按照阿朗所说的抓紧缰绳,刚一俯下身体,身下马儿便一声痛嘶,发足狂奔。   她惊慌地转头,便看到阿朗将染血的刀从马臀拔出,转身又砍向要追她的人。   “阿朗!”   她只来得及叫了一声,口中便灌满了风,吃痛发狂的马儿跑起来如风雷电掣,将追击的人甩开,也让她看不清阿朗的面容。   她看到有人追上来,然而通通被阿朗挡下,对方足足三四十人,哪怕阿朗功夫再好,也不可能战胜对方,所以,他能做的只是拖延,奋不顾身地、用尽一切办法地……尽力为她争取哪怕多一秒的逃跑时间。   在视野里彻底失去阿朗的身影前,她看到的是他挡在她身后的背影。   “阿朗!”   甄珠嘶哑着大喊,泪水纷飞着滑落,然后又被极速掠过的风吹走。   “阿朗!”   风中传来若有若无的嘶喊,阿朗没有抬头去看,而是不断地挥刀、腾跃,甚而像一副盾牌一样飞身阻挡,不顾刀剑已经砍进了身体。   为首的男人皱眉看向女人已经远去的方向,冷声喝道:“先拿下叛徒!”   “是!”得令的追兵倏然勒马,将刀尖全部对准已经满身是血的少年。   一对几十,结果是毫无悬念的。   然而过程却依旧比为首的男人预料的要长一些。   地上已经倒了十几具尸体,无一例外全是身着玄色衣衫,而那个穿着普通布衣的少年,哪怕看着已经摇摇欲坠,却依旧挥舞着手中的刀,刀光扬起,便又将一条生命收割。   固然跟少年武艺高强有关,却也跟围攻的人有些束手束脚,不敢往少年要害处攻击有关。   “别弄死了,大人命令要捉活的!”一早的时候,为首的男人便如此吩咐道。   只是这命令却被少年利用,仗着对方不想让他立刻死了,他却用上不要命的打法,这才以一敌众,还拖延了这么久。   然而,人数上的巨大差距,使得少年再怎么拖延,也不过是将落败延后一些而已。   “噗通!”   一刻钟后,少年双膝跪地,像顶梁的支柱轰然倒塌,激起一阵烟尘。   他手里仍握着刀,然而却已经完全没有力气再举起,围剿的士兵顿了一下,像是害怕他再度暴起伤人,直到确定他真的已经没了力气,才轰然而上。   为首的男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命令道:“把他绑起来,接下来去追那女人!”   然而,话声刚落不久,就有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男人猛然抬头望,却在看清来人后立即冷了脸。   来人单人单骑,离得近了,便能看到马上男人俊朗面容上略带焦急的神情。   却是计玄。   在距离十几米远处,计玄一勒马缰翻身下马,上前急走几步,便看到地上几乎成了血人的少年。   他的瞳孔猛地一缩,看向为首的男人,怒喝道:“何统领,为何私自大张旗鼓地行动?若是招来崔相鹰犬,为义父带来灾祸,你可担当得起?!”   何统领冷冷一笑,勾起的唇角带着嘲讽。   “私自行动?计统领莫要弄错了,此次捉拿叛徒计朗,在下可是是奉了大人的指令。”   计玄脱口反驳:“不可能!义父若有指示怎么可能不告诉——”   一句话未说完便戛然而止,像是想到什么,计玄的脸色骤然有些惨白起来。   呵呵。   何统领冷笑两声,看着他,目光与方才看着阿朗时别无二致——一样是看叛徒的眼光。   “计统领若不信,便回去亲自问大人好了。此时还是莫要耽误在下做事,与叛徒计朗一起的还有一女子,方才被她逃了,计统领再要拖延,可就彻底追不上了。”   闻声,计玄心弦又是一颤。   只是,他敛了眉,没将异样露出,只是看向那满身是血的少年,和散落一地的尸体,沉声道:“既然如此,何统领便去追击,这叛徒交给我带回去吧。我看他的样子,再继续流血可就撑不了多久了,义父要的应该不是一具尸体吧?”   若只是要人死,战况不会这样惨烈,而且以义父的脾性,这般紧要关头还要冒着风险派人出来,自然不会是简单的只要他死,而是要将活人带回去,然后——将其折磨地生不如死。   他说罢,便看着何统领的表情,而他一瞬间愣住的表情告诉了他答案。他敛眉,便要上前拉起少年。   何统领顿时从愣怔中醒来,阴沉道:   “计统领,莫要越俎代庖了!在下捉拿的人,你也要抢去么?抢去了——又要带到哪里去呢?”   计玄动作微顿,看了他一眼,“何统领在怀疑我?”   何统领一哽,“总之你不能带他走!”   计玄收回了手。   “既然如此,”他微微笑道,“何统领便先将叛徒带回去吧,那个女人——我去追。”   没有纠缠太久,何统领很快做出了决定。   何统领带着昏迷的阿朗以及大多数人马回去,计玄则领着两个与其说帮手,倒不如说是“眼睛”的下属,没有多派人,毕竟只是追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根本用不着太多人。   计玄沉下眼睑想着,面上却没有耽搁,也不管身后两人,扬鞭催马,便沿着甄珠逃走的方向追去。   何统领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冷哼一声。   最好一去不回。   冷哼罢,一行人同样快速离去。   片刻过后,远处的草丛中突然冒出两个人头,留下记号后,两人如烟雾般缀上分道而行的两行人。 第141章 英雄   不知道跑了多久。   受伤疾奔的马儿一路狂奔,甄珠只觉得耳朵轰隆隆地响,五脏六都都被震荡地移位一般,握着缰绳的手磨得红肿,大腿内侧也被震荡地发麻。   然而她依旧伏下身体,握紧了缰绳,无论如何都不放开。   直到眼前出现一座小镇的影子时,痛极了的马轰然倒地,甄珠急忙一滚才没有受伤。   她松了一口气,看了眼那显然已经无力奔跑的马,没有耽搁一秒钟,就去附近的农家偷偷换了一身不显眼的衣物,又将头发打乱,脸部抹黑,才敢往镇里走。   只要到了镇里,找到主事的就好,如今朝廷四处搜寻计都踪迹,只要主事的得了讯息,没道理不去追剿,若是主事的怕事不敢去追,她便用方朝清、崔相甚至安王的名头狐假虎威,总之无论如何,也要让主事的派人去追剿那群人,再不济——起码将她送到京城求救。   要快,要非常快,阿朗等不起。   看着已经在不远处的小镇,甄珠忍着方才颠簸的不适往前走。   只是,走着走着,她便听到了“踏踏”的马蹄声。   身后传来路人的惊呼。   她心脏陡然一跳,往路边躲去,怕露出马脚,也不敢回头,仍旧装作普通路人的模样,不急不缓地走着,片刻过后,只用余光便看到并肩的三骑一闪而过。   追兵?   甄珠心一跳,猛然将头埋地更低。   前方   “怎么,计统领有发现?” 骑在马上,两个“眼睛”在人来人往的路人身上不断扫射,转头看见计玄的目光仍在看着后方,其中一人便问道。   计玄将目光从远处那窈窕的身影上收回,低头道:“没什么。”   她很小心,这短短的时间已经换了寻常农妇的衣裳,脸上又做了乔装,那两人本来就没仔细看过她的长相,自然难以认出。   但他不一样。   即便穿着农妇的衣裳,即便脸上涂了灰尘,他仍旧于一瞥中便认出了她。   回过神来,他镇定地朝两人道:“那马既然倒在那里,那女人有可能进了镇子,但也极有可能是去了别处,她一个女人走不快,定然还在左近,我们分头寻找,镇子里和附近几个村庄,都要找一遍。”   这话说的有理有据,那两个男人对视了一眼,片刻后点了头。   当中一人笑嘻嘻地道:“计统领若是发现了踪迹,可得快点通知我们哪,不然若是连个女人都抓不住,大人和何统领可都饶不了我们。”   计玄没有说话,只点了点头。   终于进了镇子,没再看到那三骑的踪影,甄珠松了一口气。   进了镇子,便打听起镇上主事的人来。   小镇上没什么正经的官,管事的就是里正和一些乡老,甄珠想了一下,便去找了里正。   当然,她一副农妇打扮,又不是本地人,没那么容易就见到里正,好在身上还留了些贵重的小东西,把东西拿出来,再立住气势,拿计都的消息,乃至崔相的名头恫吓一番,最终还是顺利见到了。   而一听计都反贼的消息,里正果然不敢等闲视之,甄珠又要了水洗掉伪装,那副耀眼的容貌便为她的话添了十分有力的佐证,里正明显心动了。   毕竟若这女人所言属实,他这个算不上官的官说不定也可以立得大功一件呢!   况且,这容貌这气度,怎么看也不像是寻常人。   里正心里已经信了九成九,又立功心切,立时也急迫起来。   “姑娘,你且去后院稍事歇息,我这便去召集人马,一会儿还得劳烦姑娘带路。”眼里满是野心的中年人笑道。   甄珠点头,又凝声道:“还请大人尽快准备,还有,立刻快马加鞭去京城送信,镇中人手只怕不足。”   镇里的人手不过是些乡勇丁壮,与计都手下那些久经战阵的士兵完全没法比,只能靠数量优势,但又不知对方除了那三四十人之外是否还有别的人,因此此时派人过去不过是寄希望能够掌握对方踪迹,或者拖着对方一些时间,正经救援还要靠京城。   闻言,里正嘴角一咧。   这面对里正不卑不亢,甚至镇定自若地对他下命令的姿态,难不成他真遇到什么了不得的贵人了?   想到这里,不由更急切了,存着立功的心思,一边让人将甄珠带到后院等待,一边急急忙忙地出门去召集人手了。   只是,刚一出门,便撞上一个人。   来人穿着灰衣布服,看上去就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老百姓,里正顿时火上心头,张口正要骂,眼前便出现一张令牌。   是个篆体的“崔“字。   “刚才来的那个女人呢?“   来人冷声道,声音平淡如死。   甄珠根本无法静下心,她站在院子里,翘首等着。   好在很快,里正的身影便再度出现。   “大人,可准备好了?那就立即出发吧?“她急急地道,迎上前去,只是距离里正几步远时,却又陡然停下了脚步。   来的有两人。   除了里正,还有一个身着灰衣的男人,她原本没注意到这人,还以为是里正仆从,然而此时再一看,却发现里正赫然在那人身后半步,姿态也有些谄媚。   “……这位?“她有些疑惑地开口。   里正笑眯眯地接口:“这是崔相爷派来的大人,反贼的事大人早已知晓,其实相爷早就得知了对方踪迹,正要收网抓人,却被你们碰上了。不用担心你弟弟,如今已经有人去追击反贼,你且把当时情形再与大人细说一遍即可。“   崔相?早已知晓?   甄珠有些愣,崔相连计都手下三四十人的小队的踪迹也这么了如指掌?还是计都的处境已经窘迫到这个地步了?难道计都就在附近?而且那么巧,她和阿朗一出事,崔相的人就来了?   她心里隐隐有了个猜测,然而旋即又摇了摇头。   不管前因如何,既然崔相黄雀在后,那么起码阿朗安全的可能性就大一些了。   只希望崔相的人来得及。   想到这,她便细细对那人说起当时情形。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那些人明显是要来抓阿朗,但出现地隐蔽又快速,定然是早得了消息早早埋伏,之后得手定然也不会再多停留,兴许还会换装换马,所以稍晚一刻都可能失去对方踪迹。   因此,描述过当时情形,甄珠便又打听起崔相的下一步打算。   是就此收网,还是要再等待下去。   “这些,你就不必知道了。”   灰衣人淡淡说了一句。   甄珠愣了一下,下一刻,便见灰衣人忽然伸手,一把握住她脖颈。   “反正也要死了。”灰衣人笑着说出下一句。   里正张大了嘴,吓得连连后退。   甄珠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她瞪着眼看着眼前的人,脖颈上的手越来越紧,仿佛一道钢铁闸门,缓缓地闭合着,而她夹在门缝中无法逃走。   要……死在这里么?   脑中一瞬间闪过这个念头。   然而,下一刻,脖颈上的压力消失,她的身体陡然腾空。   同时响起的,是灰衣人手腕折断的声音。   “抱紧我!”一道低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有些熟悉。   甄珠抬头,看着头顶男人轮廓坚毅的下巴,瞬间瞪大了眼。   “计玄……”她喃喃着。 第142章 心意   与那两人分开后不久,计玄就感觉不对。   有人在跟踪他。   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确定了跟踪的只有一个人后,他绕了好几圈,终于把人甩掉,然后反跟踪在那人身后。   然后就撞上那人意欲杀甄珠的场景。   根本来不及思考,等意识反应过来,人就已经在他怀中了。   怀中的身躯柔软温热,贴合着他惊颤不已的胸膛,那张因为脖颈被扼住而苍白缺血,旋即又血气上涌而变得晕红的脸抬起来,震惊地看着他,眼里满是他的影子。   一瞬间,就叫他的心脏如棉花浸透了水的棉花。   绵软至极,轻轻一碰便溢出水来。   “抱紧我。”他轻声在她耳边说道,手臂搂紧了她的腰肢。   真想一辈子不松开。   “计统领,麻烦……放下我吧。”眼看已经离了那镇子很远,甄珠抬头,对着一直抱着她的男人说道。   以计玄的身手,在那里正家里并没有受到什么阻拦,要杀甄珠的人只有那一个人,还在猝不及防之下久被计玄废了手臂,因此他很轻易就将甄珠救了出来。   只是两人逃出里正家时,里正原本召集来的人赶到,才给计玄造成了一点点麻烦,但对方到底都是乡勇,不久之后仍旧被计玄甩了个干净。   甄珠看着四周,此时两人身处一个小村子,距离那镇子估计有几里远,暮色降了下来,后头再没了追兵的声音,应该是安全了,听着计玄略微急促的喘息,便开口让他放下她。   计玄的呼吸一乱,随即便顺从地松开了搂在她腰间的手。   然而手却还未松开。   直到找到一个荒芜的破屋,计玄带着她躲了进去,紧握的手才放开。   “先在这里稍事休息吧。“计玄松了一口气道。   甄珠低头轻“嗯“了一声。   然后气氛就陷入尴尬的沉默。   一路上两人都未交谈,此时陡然一停下来,四目相望,便乍然陷入这尴尬的境地。   “你……”   “你……”   两人同时张口,又同时闭上。   “你先说。“计玄顿了顿道。   甄珠却已经不想说了。她本想问他怎么会这里,然而张口的一瞬间便已经想明白了。他在这里,自然是因为她和阿朗在这里。至于是跟那些人一样要来抓她和阿朗还是别的原因……她不想再追究。   所以她摇头:“不,没事了。你先说吧。“   计玄看着她的双眼一秒,然后目光才移到她的脖颈,声音有些喑哑:“你……有没有事?”   甄珠摸了摸仍旧火辣辣的脖颈,脸上却露出明媚的笑:“没事,多亏计统领来得及时。”   计玄极轻地“嗯”了一声,然后突然开口:“那个要杀你的,是什么人?“   甄珠陡然顿住。   计玄目光不转地看着她。   他没有听到那灰衣人与里正的话。意识到这一点,甄珠避开了视线,低下头,喉间发出轻声的叹息:“我、我也不清楚……“   “这样么……“计玄的声音也很轻,”对方身份,未明,但既然能堂而皇之地被那里正引为上宾,明面上恐怕必有什么光鲜身份,如此,你若投奔官府,便未必可行了。你可有什么可靠的亲朋可以投靠?若有的话……我护送你过去。“   没有询问阿朗的所在,也没有问她为何去找里正,只说怎样安排她的去处。   显然,他对她和阿朗之前遭遇的一切心知肚明。   甄珠突然抬起头,“计玄。“   计玄的身体猛地一颤,有些呆愣地看着她。   这是她第一次直呼他的名字。   甄珠好无所觉般又叫了一声,“计玄,你是来追我的吧?“   计玄呆愣地身体瞬间僵住。   甄珠索然一笑。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放过我?甚至还费心安排我的去处?……不把我交给你义父,这样也可以么?”   计玄的身体僵硬着,仿佛一棵干枯的树,笔直孤单地立着。   良久,他才硬声道:“放走你对义父的大事并无妨碍。甚至,真将你带回去,恐怕才是害了义父,你对义父影响颇大,而如今正是义父最需要冷静的时候,所以,如今的你对义父——有害无益。”   甄珠点了点头:“说的也对。”   “既然如此,我们就此分别吧。”   “不可!”计玄的反驳又快又急,他皱着眉瞪着她,“你忘了自己方才差点就没命了?那人在里正面前就敢动手杀人,可见有恃无恐,我走了,只怕你走不出几里地便要丧命!”   他的口气有点凶,五官也凶狠地不似平时模样,可甄珠没有生气。   她当然能看出,他那凶狠外表下对她的关心。   她低叹一声。   “带我回去吧。“她说道,随即便感觉身前男人身上的怒气似乎更甚了,”你不是来捉我的么?带不回去的话,你也会有麻烦吧?把我带回去,你也能交差,我也能……“见到阿朗了。   后面几个字却还没说出,便被男人粗暴地打断,“不行!“   “我不会把你带回去的。“男人英挺的眉头紧锁,喉结上下翻滚着。   仿佛生怕她再说什么,计玄一把揽住她的腰,“不要再说了,先找个安全之所,之后的事都交给我,你不要再想了。“   计玄找到一匹马,载着甄珠跑了两个时辰,最后凌晨时分,才在一个小镇停下,两人做了些伪装,在镇上一家客栈住下。   吵醒睡意朦胧的客栈老板和小二,在计玄的黑脸和明晃晃的银锭攻势下,两人的抱怨还未出口就咽了回去,转而扬起笑脸殷勤询问着。   “收拾一间上房,把马喂了,再尽快上些吃食来。”计玄冷声吩咐,掌柜和小二连忙去忙活。   一间房。   甄珠惊讶地看向他,计玄却没什么感觉的样子,两人在大堂里用了些熟食填了填肚子,房间也收拾好了。   直到两人进了屋,甄珠站在门口不再前进。   计玄却进去检查了一番,然后从腰间解下钱袋,塞到甄珠手里。   “这是?”甄珠疑惑地抬头。   影影绰绰的烛光中,计玄的面容有些模糊,“你先在这里待着,谁来都不要相信,我出去打探一下。”   甄珠这才明白自己误会了他,拿着手中的钱袋,看着他一路奔波而略显凌乱的鬓发,心里忽地一软,“休息一会儿再走吧。”   计玄摇了摇头,目光有些晦涩。   “不了。“他说道,”……我放心不下义父。“   甄珠握紧了手。   又问道:“真的不带我回去?”   计玄坚定地摇头。   “不。”他看着她,目光坚定又有些温柔,“既然放了你,就再也不会逼你回去……”这句话说的极轻,除了他自己,没有人听见。   所以甄珠疑惑地问:“什么?”   计玄摇头,“没什么。你快去休息,若打探地顺利,我明日就能回来了。”   说罢,他顿了顿,却还是没忍住,伸出手,在她头顶轻轻地抚过。   轻柔地像一片羽毛拂过。   “等我。”他哑声说着。   说罢,不待甄珠做什么反应,他已经大步地走出去,去到后院牵了马,不一会儿外面便传来马蹄声。达达的马蹄声在深夜的街道上格外清脆,沉稳有力,。   甄珠倚着门,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头顶。   男人手掌的温度仿佛还停留在那里。   如果说以往对他的心意还有些不确定的话,方才那一刻,她便已经知晓了他全部的心意。   这个男人……   可即便如此,她也没有任何可以回应的。   甄珠闭上眼,苦笑着摇了摇头,听着那马蹄声消失后,便转身进了屋。   然而却并没有乖乖听计玄的话去休息,而是问小二要了纸笔,挑灯写信。   写完信后,她倚着床小睡了一会儿,再醒来就已经是天亮,向小二打听了寄信的地方,用身上除了计玄留下的钱袋之外几乎所有的财物,让人加急将信寄到京城。   信是寄给方朝清的。   虽然昨日那个灰衣人要杀她,但她却奇异地并不怀疑他所说的其他话有假。   她信他是崔相的人,也信崔相黄雀在后。   毕竟对一个“死人“来说,并没有什么撒谎的必要。   所以她昨天才骗了计玄,没有说出那灰衣人的身份,因为她怕说出后会打草惊蛇,让计都警觉,进而使得阿朗无法被救。   然而,这也并不意味阿朗就安然无恙了。   即便崔相真的黄雀在乎,他的目的也是捉拿计都,而不是拯救阿朗,只能说若他没有私心,那么阿朗很可能会因此而获救,但若崔相有别的心思——便比如指使那灰衣人来杀她,那么只要崔相顺口提一句,阿朗便很可能顺理成章地“死亡”。   所以甄珠还是放心不下。   寄出信后,甄珠还是有些不安。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她自然不可能继续回洛城,但——要回京城么?回京城的话,要向谁求救?除了方朝清,她所认识的有权势的人,也就一个高钰而已,而高钰如今……   甄珠揉了揉太阳穴。   先等等吧。   等计玄的消息。 第143章 足够   出了客栈,计玄就策马狂奔起来。   虽然甄珠没有说,他却隐约猜到了那灰衣人的身份。   跟踪他,旋即又去找了甄珠,这就说明那灰衣人对他和甄珠的行迹都十分清楚,而这人定然不会是义父手下的人,那么,剩下的就只剩一个可能。   那是朝廷,或者说是崔相的人。   虽然不明白崔相为何要杀甄珠,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意味着崔相很可能已经掌握了义父的行踪,甚至,很可能所谓的“抓捕叛徒计朗”,也只是一出诱敌之计。   想到这里,计玄的心脏便猛地跳动起来。   “驾!”他狠狠抽着马鞭,夜色下如流星疾驰而去。   从京城败退后,计都率领着几千属下且战且藏,最后便只剩下一千来人,其中几百人被计都分散派去其余各地联络以往的势力,跟随计都的就只剩下三四百人而已。   计玄离开时,计都的临时据点就在距京城不到五十里的一个村庄,卡在一个山坳里,位置十分隐蔽,若无人带领便很难找到,但这当然不是计都的唯一据点,计都在京城根基不深,在民间却经营了许久,强盗出身的他有许多匪巢,所谓狡兔三窟,据点不断变换,晚一些便可能人走屋空,所以崔相等人才找了那么久都没有将计都抓到。   但这也意味着,若是被派出的自己人回来晚了,很可能也会再也联系不上大部队的情况。   再加上心里对于崔相的揣测,计玄手里的马鞭挥地更加密集。   天色方白时,马儿才终于来到那处山坳。   然而还未到山坳,计玄便猛一勒马。   伴随着马儿的长嘶,他一个翻滚跃下马背,跌入路旁的草丛,随即弯腰躬身,如兔子般在草丛里狂奔。   身后传来甲胄刀兵相撞之声。   “人呢?”   “一定还在附近,搜!”   身着官兵服饰的人顷刻间便遍布了道路两侧,蚂蚁般飞快地搜索着附近。   计玄心中狂跳,看着前方不远处的山坳,咬着牙,仍旧在草木灌丛中穿梭着靠近。   越靠近,血腥味便越重。   正是这浓重到几百米外都熏人欲呕的血腥味才让他察觉到不对。   计玄没有再走路,只在山间穿梭着,小心绕开士兵守卫,最后爬到山坳一侧的山顶上,才看清了山坳里的景象。   山坳里原本是个小村子,或者说是个匪窝,被计都占下后,里面的人不是投诚便是被杀,房屋全部被占,白日的时候村子外面便有人巡逻,一有风吹草动便会报知给计玄和计都知晓。   但此时,山坳里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   不,有人,只是全是死人。   鲜红的血将泥土和墙壁都染红,打扮成寻常村民的禁卫军以及贴身护卫们像是秋天时田地里被砍倒的庄稼,一个一个地堆叠着,满眼看过去,尽是尸山血海。   计玄眼前一暗。   身后又传来追兵搜查的声音。   不,义父一定没死,不然崔相不会还留那么多人在此守株待兔,义父准备了那么多后路,不可能那么轻易就被捉住。   计玄嘴唇咬出了血,反身飞快跑走。   甄珠这一等,就直等到太阳落山,客栈关上了门,而计玄却还没回来。   用过晚饭,客栈的客房大都熄了灯,甄珠却依旧坐在窗前,定定地望着窗外的沉沉夜色。   直到突然有轻微却又略显沉重的脚步声传来。   她猛地站起,随即窗前显出一片黑影,浓郁的血腥气从黑影身上传来。   甄珠惊讶的声音还卡在喉咙里,黑影便从窗口一跃而进,落在甄珠身前,旋即紧紧地抱住她。   “我回来了……”   只来得及用沙哑的声音说出这一句,男人便倒在了甄珠的身上。   “计玄!”   甄珠费尽了力气,才将计玄拖到了床上,而此时,她身上也已经沾满了鲜血。   她的心颤抖着,又竭力镇定,就着昏黄的油灯解开他的衣衫,然后便被他身上不断流血的伤口吓了一跳。   他的腰腹位置有一道长长的刀伤,此刻正汩汩地流着血,而身上其余部位也还有着无数大大小小的伤口,都没有经过任何处理,有些地方明显有二次撕裂。   甄珠看得脑袋“突突”地疼,“腾”地起身,就要出去找大夫。   “别……”衣角却被抓住。   甄珠转身,就见计玄微闭着眼睛,一手抓着她的衣角,一手指着自己胸前。   “……这里,有金创、咳,金创药,不要……找大夫。”   艰难地说完一句,他睁开眼,吃力地弯了弯嘴角看她,“拜、拜托了,还、有,委、委屈你了……”   甄珠从他胸前找出了药,闻言一哽,“我委屈什么!”   计玄一笑,脸颊上腾起两朵红云。   甄珠忙着看他的伤势,并没有看到。   甄珠自然没有察觉到他的那些许不自在,确认了他身上的几处伤口虽深,却好在未伤及内脏后才松了一口气,没再坚持要去找大夫,转身出去问小二要了干净的热水和布巾,回来便专心地开始扒计玄的衣服。   昏黄的灯光下,被鲜血浸的湿淋淋的衣物被小心翼翼地扒下,男人健硕的躯体一点点显露出来。   健壮的胸膛,坚硬的腹肌,还有宽阔而结实的肩膀以及有力的背脊……若是在平时,甄珠说不定还会有些别的心思,然而此时,她眼里却只有那健壮躯体上大大小小的伤痕。   哪怕脱了裤子,她也目不斜视地只看着伤口,虽然不熟练,却也愈发冷静地擦拭,然后上药。   浑然没有一点女儿家看见男人裸体应有的羞涩,仿佛一个真正的大夫一般。   反倒是计玄脸上的红云盘旋了许久,直到看到她这样冷静的反应,那红云才渐渐地消退了,化作他眼里的一道暖意,让他撑着疲累的身体,不舍得闭眼地看着她。   “好了!”   扔掉染满血的布巾,甄珠长舒了一口气,不敢再给他穿上衣服,怕弄裂了好不容易包扎好的伤口,只轻轻将薄被盖在他身上,然后皱着眉道:“先休息一下,明天我去医馆再那些药,只这样包扎还是太草率了,万一发炎就糟糕了。”   计玄定定地看着她。   甄珠这才发现他的目光,奇怪地摸了下脸:“我脸上有什么吗?”   原本白皙无暇的脸随着她的动作染上了一抹鲜红。是他的血。   计玄的目光移到那抹红上,定定地看了一会儿,也没有提醒她,片刻后才开口。   “……你不问我为何这样回来么?不问——阿朗怎样了么”   甄珠一愣,手中的布巾不自觉地握紧。   计玄叹了一口气,费力地伸出手,用力握紧。   “放心。”他说道,“阿朗没有死。”   甄珠的双眼陡然亮起来。   然而他的下一句,却又让她骤然呼吸发紧,“我翻遍了所有的尸首,都没发现阿朗的,当然——也没有发现义父的。”   计玄看向她,声音仍旧镇定着,眼里却有些掩不住的茫然,仿佛一个贪玩很晚才回家,却发现家已经不在原处的孩子。   “义父的据点被袭击了,是官府,或者说是崔相的人干的。”   “据点原本留守有三百五十人左右,我等到天黑,一一去数去找,最后只找到三百三十具尸体,没有义父,也没有阿朗。”   “可也没有任何记号。以往义父要从据点撤离时,总会留下一些只有我和少数几人知晓的记号,哪怕再匆忙也不会落下。但是这次没有。我把附近都找遍了,也没找到任何记号,也没找到义父的踪迹。”   “要么是当时太匆忙,义父根本来不及留下记号;要么是……”下一句,他哽住了没有说出口。   要么是,计都觉得他已经不值得信任,所以没有留下记号。   想到这里,计玄便胸口一痛,下意识地略过了这个可能,继续讲述道:   “然后我又找到了官兵的营地,几番打探,甚至劫持了官兵首领,才终于知道,义父的确是昨夜遇袭,袭击的官兵——”他低着头,眼里有挥不去的悔恨,“就是崔相派了尾随你和阿朗的人引来的……”   甄珠一怔。   “义父为人最容不得背叛,更何况……当初阿朗还带走了你,因此深恨阿朗,只是之前一直忙于躲藏,并未特意去寻你和阿朗,直到前几天,义父收到消息,得知了你和阿朗的踪迹,当时我劝他不要理会,怕节外生枝,他当时没说什么,没想到……其实我早该想到的!”   计玄忽然一拳挥向床板,手臂包扎的白布因而瞬间浸出血来。   “你小心点!”甄珠急得叫了出来,抓住他的手不让他再动。   计玄头颅后仰,闭眼低喃。   “我早该想到的……义父向来不屑鬼蜮伎俩,又不善隐忍,有恩便偿,有仇便报,尤其阿朗……崔相是料准了以义父的性格必不会隐而不发,才刻意用阿朗做饵引蛇出洞。”   甄珠一言不发。   计玄又睁开了眼,眼里仿佛闪耀着火光。   “不过好在,崔相便是再怎么谋算,义父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这一次没能抓住,崔相再想捉住义父,便更是难上加难。”   义父拥有的力量可不仅仅是跟随在身边的这几百人,洛城,江南,乃至漠北,都有义父曾经经营许久的力量,狡兔尚有三窟,义父更不止是三窟。   想到这里,计玄的心才稍稍安定下来。   说完这些,他才又看向甄珠。   甄珠也安静地看着他。   意识到他已经全部说完,甄珠的眼睫轻轻扇动了一下。   “……也就是说,出了你义父和阿朗,只有至多二十人逃了出去?既然如此,你义父为何不放了阿朗——或者干脆杀了阿朗?只剩二十人还要带一个‘叛徒’,这样会大大降低逃跑成功的概率吧?”   甄珠眼里有着实实在在的困惑。   “为什么呢?”   计玄也愣住了。   “为什么呢?”   崔相也在如是问着,只不过他眼前的人显然无法回答他,只战战兢兢地跪伏在地,浑身大汗淋漓,仿佛落水的鹌鹑。   崔相叹了一口气。   “三千兵马直捣人老巢,却压不住对方区区三百人,最后还是叫人给逃了。”   他摇着头,啧啧叹息,似乎很是失望的样子。   跪在下手的武将“砰砰”地叩头,“属下无能!属下愿亲自缉拿计贼,请相爷再给属下一个机会!”   崔相又叹了一声,目光淡漠地看向地上的人:“你就只有这些可说的么?”   武将愣了一下,不善言辞的粗人绞尽脑汁,憋的脸红脖子粗,突然眼睛一亮。   “对、对了!”他猛地大喊,“相爷,属下发现一个蹊跷之处!”   “哦?”崔相扬眉一问。   武将不住地点头。   “是!属下带人追捕计贼时,那计贼以一敌数,压着将士们不能近身,其余反贼亦是负隅顽抗,可当时,有几人竟然护着一个不能行动的少年,就在那计贼身后,回想起来,计贼竟是拼死护着那少年的模样。”   崔相的眉眼渐渐蹙了起来。   “那少年是——”   武将急急地道:“虽然不曾亲眼见过,但属下后来想了想,那少年的形容,分明就是相爷的‘诱饵’,那个背叛了计贼的计朗!“   崔相眯起眼,嗤了一声:“确定没有看错?所以你是说,计都拼死护着一个背叛了他的人?”   武将犹疑了片刻,旋即又狠狠点头。   “没错。属下虽未见过那计朗,却知道他脸上有疤,那少年脸上亦是有数道疤痕,正与计朗形容相符。虽说计贼护着他与常理不符,但这正是蹊跷之处不是么?”   说罢,武将略带忐忑地看着崔相。   崔相笑了起来。   “没错。”他拍了拍手。   “这确是蹊跷之处,若用好了,或许便是突破之处。”   武将陡然松了一口气。   崔相已经又问起另一件事。   “对了,之前说顺手能杀就杀的那女子——怎么样了?”   闻言,武将的脸色瞬间又变得惨白。   看他这样,崔相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笑吟吟道:“所以,又没办成?”   武将冷汗涔涔而下:“相、相爷,当时两个探子一个尾随余孽而去,一个跟在追那女子的追兵后面,最后不知怎的,去到了附近镇上一里正家里,据那里正所讲,探子本是询问过后便要动手的,结果——不知从哪里来了个功夫高强的男人,那探子只有一人,里正也是寻常人,阻之不及,便、便叫那男人,将、将人救走了……”   说到后面,武将的声音越发小了。   虽说有外人插手,但相爷交代的事没办好,且还只是顺手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这种小事,这让武将着实有些无地自容,甚至比放跑了计都更难堪。   然而,待他说完,崔相却没有训斥也没有生气。   相反,他听到崔相口中有些如释重负般的叹息。   “幸好。”崔相的声音里也带着笑意,“也是她命不该绝。不过,这样更好。”   武将茫然地抬头,却见崔相含着笑饮了一口茶。   甄珠的疑问自然没有得到解答,计玄想了半晌也想不出缘由,他自认了解计都,深知在那种情况下,计都最有可能做的事,便是先把阿朗给杀了,或者若是来不及,便是直接放弃阿朗,保住自己要紧。计都虽然睚眦必报,却也不会明知生死关头还非得出那一口气。   但山坳里的确没有阿朗的尸体,而他夜探官兵营地后,也未查探出任何有关阿朗的消息。   所以,要么阿朗在官兵袭击山坳之前便逃跑了——这个可能性几乎等于无。   要么,阿朗跟着计都一起逃了——这样一来,计都的行为却完全说不通了。   起码甄珠和计玄想破了脑袋也没想明白。   但,只要没有找到阿朗的尸体,那就是好消息。   所以,想不清楚的两人也没有再多纠结,整整两日两夜不眠不休,身上又受了那么多伤,计玄的身体早就疲累不堪,甄珠也是撑到现在没睡,因此包扎好伤口后,两人有志一同地决定先休息。   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身体不好什么都做不好。   然而,就在休息时,甄珠又有些犯难。   只有一间房,一张床。   “我睡下面。”计玄说道,因为伤势和疲惫,声音已经喑哑不堪。   看着这样的他,甄珠自然不会同意他自虐似的请求,哪怕他再怎么斩钉截铁。   “不可以!”甄珠瞪他,明光灿灿的桃花眼难得的带上了一丝凶悍之气,口中更是霸道地做了决定,“病号就要有病号的觉悟,睡地上伤势再加重了,最后累的还不是我?”   说罢,便不管计玄如何苦笑要求,径直去抱被子就要打地铺。   反正计玄也不可能下床打她。   甄珠这样想着,刚抱起被子,计玄的声音却又传来。   “……你若不介意,就也睡在床上吧。”   甄珠抬头。   计玄俊朗的脸绷地紧紧的,只差举手发誓道:“你放心,我不会乱动,不会……”   后面的字他没有再说出来,但想也知道是什么内容。   甄珠愣了一下。   “真的,我不会动,不会——”   “好啊。”   “不会——啊?”计玄猛地抬头。   甄珠微笑着看着他,又说了一遍:“好啊。”   因为他私心地没有提醒,灯光下,她柔美白皙的脸庞上还沾染着一丝他的血迹,头发也因为方才的忙活而有些凌乱,然而,这一瞬间,计玄却感觉到胸膛中那颗跳动不休的心猛地一停,然后又骤然更加用力地鼓噪跳跃起来。   “好……”他哑着嗓子道,声音小地几不可闻。   他那隐蔽的、阴沟里的老属般不可见人的心愿,竟然也有实现的一天么?   油灯熄灭,甄珠和计玄双双躺在了床榻上。   躺上来后,计玄果然如他所言,老实地一动不动,躺在床的最外侧,给甄珠留出好大一片空。,客栈的床还算宽敞,计玄挨着床边躺,里头看起来便足足还能躺三个甄珠的样子。   四周都静默下来,只能听到两人清浅的呼吸声。   甄珠看着计玄恨不得挂在床边的身体,叹了一口气,拉了拉他的手——他仍旧没穿上衣服,身上只盖着一层薄被,自然无衣服可拉,被子一拉就走光,于是只能拉手。   “靠进来一点。”甄珠小声说道,“不然半夜掉下去了怎么办?”   手甫一被拉住,计玄的身子便僵硬了,听到她的话,轻声“嗯”了下,然后身体艰难地向里挪了一点。   真的只有一点,不过半指的距离。   不过好在不再像是挂在床边上了。   甄珠虽然还有些担心,却也没再说了,闭上眼准备睡。   忽然,她又猛地睁开了眼:“不行!我睡着时若是不老实,碰到你的伤口怎么办?”   说着便要起身的样子。   然而,手刚一抬起,便被一双有力的手按下,随即那手绕过她的后背,整个揽住了她的腰。   她的身体被他圈禁在双臂形成的圆圈里。   “我睡觉很老实。”他闭着眼说着,“这样你就动不了了。”   “好了,睡吧。”   他说着,眼睛自始至终都没有睁开。   甄珠愣住,扭头看了看揽在腰间的手臂,和即便月色朦胧也掩盖不住的男人脸上的颤抖和羞意。   她咬了咬唇,倚在男人的手臂上,闭上了眼睛。   到底是累了,顷刻之后,甄珠便睡了过去,鼻息间发出绵长的喘息,月光从窗口洒进来,淡淡地落在她的脸上,沉静地叫人不忍心打扰。   计玄睁开眼,就着月光看着她的脸,一刻也不舍得移开。   忽然,怀中的人轻“哼”一声,绵软的身子扭了扭,便滚到他怀里。   身体相触的一瞬间,伤口处传来清晰的痛感。   然而他没有将她推出去,反而更圈紧了手中的包围圈,将她牢牢锁在怀里。   隔着一层衣物,他清晰地感受着她。   身体不可避免地起了反应,哪怕伤口的疼痛也无法压抑下去那股躁动。   然而他选择视而不见,只是低下头,看着那月光下仍旧显然的红唇,低下头,轻轻地、轻轻地印了上去。   一触即分。   “谢谢。”他喑哑着说着,更加收拢了手臂,旋即压抑着身体的躁动,沉沉睡去。   这样就足够了。   第二天醒来,甄珠便发现自己完全滚到了计玄的怀里。   即便身经百战,她也忍不住脸一红,匆忙从男人怀里挣扎出来,却又不小心碰到他的伤口,计玄痛呼了一声醒来,一时间四目相对,兵荒马乱。   好在甄珠的衣裳还完整着,避免了再进一步的尴尬。   晨间的一顿慌乱后,甄珠让小二将早饭送到房间,两人一起吃了早饭。   “真的不用再让大夫看看么?不然还是叫个大夫来吧。”吃完饭,甄珠有些担忧地看着计玄的身体。她对自己的包扎和处理技术十分不自信。   计玄却摇了摇头,“没关系的。都是皮肉伤,养几天就好了。”   他看向甄珠,目光有些晦涩难言。   甄珠被他看得一愣,不由问道:“……怎么了?”   计玄握了握拳,还是说出了口:“我……要走了。”   甄珠瞬间瞪大了眼:“什么?可你的伤——”   计玄摇摇头:“我的伤真的没事,忍忍就好了。”   “怎么可能没事!”甄珠气急,伸出食指指着他的鼻子道,“你当自己是铜头铁臂啊!”   计玄嘴角绽开一抹笑。   伸出手,握住了她伸出的那只纤细白皙的食指。   “我很开心。”他仰着头,看着她,眼里是毫不掩饰的、坦率的笑意。   甄珠愣住,连被他捉住的手指都忘了抽出。   计玄温柔地摩挲着手中那纤细手指的温热指腹。   “但是,我必须要走了。”他低下了头,“义父需要我。而且,昨天夜探官兵营地,已经叫人发现了我,我继续留下来,会给你带来麻烦的。”   他的声音带上了苦涩,“不然,我也想……”   也想留下来啊。   起码安顿了她再走。   可现在,他怕自己多待一刻都会给她带来灾难。   能够有昨夜的经历,已经足够了。   他眼里露出温柔的笑意。   “我去帮义父,你还留在这里,等我回来好不好。我、我想——”他顿了顿,终究还是没说出那四个字。   想——对你负责。   不管怎么说,昨夜他们同睡一张床上,甚至他还对她裸裎相见了。   即便她不在意,或者不需要他负责,他却也想提出来,至于她会不会拒绝他的负责——那是提出之后的事了。更甚至若是找到义父,要怎么处理她和他还有义父,甚至和阿朗的关系,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现在他不想多想,只想保有着这个能够有机会“对她负责”的期望。   怀着这个期望,就仿佛感觉不到身体的疼痛了一样。   “好不好?”他望着她,双眼晶亮地问道。   看着那双眼,甄珠无法拒绝。   “好。”   她说道。 第144章 汤阴   计都等人的行迹很不好找。   从客栈离开后,计玄便艰难地找寻着计都一行人的蛛丝马迹,然而这次,计都似乎真的不准备再留任何可能被利用的漏洞,不仅没在沿途留下记号,连计玄知道的几个他可能会去的据点,也完全没有他的踪迹。   似乎是连他也防着了啊……   计玄有些苦涩地想了一会儿,旋即又甩掉这些想法。   不管怎样,他都要找到义父的。   寻找计都踪迹的不仅是他,还有朝廷的官兵。   可能是吃了上次人数不够多让计都跑了的亏,这一次,崔相再不遮掩,直接向各地衙门官署发下了海捕文书,计都的画像贴满了各个城门口,甚至连计玄的画像也有,从京城调来搜寻计都踪迹的官兵更是韭菜一样躲过一茬又一茬,计玄不得不在找人的同时躲过这些官兵乃至普通百姓的视线。   他找遍了京城周围,然后又往北走,找遍了计都的几个据点,期间几次差点被官兵发现合围,为此都不敢给甄珠写信,身上的钱本来就大多留给了甄珠,东躲西藏地过了这么十几天,身上更是分文不剩,只能偶尔偷些银钱来用,晚上也经常夜宿人家屋檐乃至野外。   很艰难,也很狼狈,但也不能因此放弃啊。   他苦笑一下,将粗瓷碗里的粗茶一饮而尽,起身从这暂时歇脚的简陋茶棚离去。   然而,起身的一瞬间,他的身形便定住了。   茶棚门口的稻草堆上,插着一支飞镖,石头做的头,后面绑着黑色的尾羽,简陋地就像小孩儿的玩具,来往没有一人注意到它。   然而计玄的心脏却剧烈跳动起来,双眼更是亮如星辰。   义父!   京城向北一座小县城的城外军屯里,刚刚在县城里外搜索了一番的官兵在此扎营。   带兵回营的将领一眼就看到站在军营外,似乎在翘首等待的男人。   “方大人怎么在这里等?快进去快进去。“武将急忙大踏步上前,对眉目俊雅的男人说道。   也不怪他这般殷勤,毕竟这可是新皇下了圣旨亲自派来的人物,开始他都觉着是不是新皇不信任他才弄来这么个监军似的人物来监督他了,不过这些天相处下来,这位方大人倒是一心为公的样子,从来没为难过他,这才让他提着的心松了下来,只是仍旧不敢怠慢了对方。   “无妨。“方朝清笑了笑,”韦大人,今日可有那计都的消息?“   韦大人顿时沮丧地垂下了头:“没有……呸,这姓计的怕不是兔子修成了精,藏得也忒严实了,之前在他那几个据点埋伏的人也没派上用场,他一个都没联系,恐怕是被之前那场吓成了惊弓之鸟,这会儿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的地儿窝着呢!”   闻言,方朝清脸上倒没什么失望的样子,反倒安慰起那韦大人来,“计都做官前为匪多年,江湖道上定然有不少人脉根基,一时找不着也是正常,韦大人不需气馁。”   韦大人点点头:“对,我就不信了,他那种人,会甘心藏头露尾一辈子不成?只要他敢冒头,我老韦绝对抓住他,这次定然不会再让他逃了!”   方朝清点点头,与韦大人一起进了军帐。   军帐里,对着门的墙上挂了一幅地图,上面许多被圈出的红点,然后又被划掉。   韦大人看向那地图,不禁又是一番丧气,“咱们知道的这些据点都排查过了,连相近的许多地方也就差掘地三尺,怎么还是找不着?难不成真躲地远远儿的了?要是他给躲到漠北或者南方百越之地,咱们可怎么找?“   方朝清也看向那地图。   京城周边,计都曾经为官做匪的几处所在,乃至洛城附近,都已经密密麻麻画满了红点和叉叉。   如今计都彻底成了丧家之犬,分裂的江山重新合为一体,各地各级衙门也都恢复了正常运转,因此排查搜寻的工作也进行地很是顺利,别的地方不提,若是计都等人真藏在图上画了红点的地方,没可能一点风声都不走漏。   那么,只能是去了别处。   方朝清的目光扫向地图上方一处干干净净的位置。   计都最初闻名便是在洛城周边,以抢掠过路豪商起家,后来攒够了本钱,便买了个南方的小官,一边做官一边继续抢掠,他所积攒的人马和据点定然脱不开这几处,所以朝廷重点盘查了这些地方以及周边。   然而,若他是计都,明知道此时朝廷在四处找他抓他,又怎么可能还会去这些地方自投罗网?   方朝清看着地图上那干干净净的一点。   “韦大人,你可知计都籍贯何处?“   韦大人一愣,而后愣愣地道:“不是说是洛城人士?”   方朝清摇了摇头。   “那不过是随意捏造的罢了,我曾在洛城居住五年,他并无洛城口音。”   他伸出手指,指向地图上那点。   “十三年前,汤阴县巨富季氏满门遭屠戮,一百余口无一生还,事后汤阴县令只一句‘江湖仇杀,强盗入宅’,便将此案了结,季氏几十万家财也不见了踪迹。五年前,计都初入京城,初初掌权第一年,便动用私权,将十三年前曾任汤阴县令、主簿、师爷乃至守门小吏,都寻衅一一降罪,最后牵连一百三十七人,恰恰合了季氏当年满门丧命的人数。“   韦大人眼睛登时一亮,“方大人,您是说计都如今在汤阴?”   方朝清轻轻敲着地图上那一点,摇了摇头。   “不。”   “我若是计都,恐怕此时会更躲在一个完全不相干的地方,而不会回去会让人联想到的家乡,毕竟虽然他改名换姓隐瞒了出身,但他当年行事那般肆无忌惮,想查总能查出来。我只是……有件事让我很在意。”   他抬起头,眯着眼,想起听人说起计都一行人逃走时拼死也要护着一个疤脸少年时,脑海中陡然浮现的那个荒唐念头。   “韦大人,不管怎样,派人去汤阴县探查一番吧——不,派几个身手好的,我亲自去。”   跟随着黑羽飞镖的记号,计玄一路走到一个无人的杂树林,终于看到一个身着短打,看似普通百姓的男人。   然而,那人一转身,计玄便眼前一亮。   “计统领。”男人拱手,“大人让我来接应您,您走后大人一直挂心您,只是苦于崔相的鹰犬太多,上次兄弟们又损失惨重,人手不足,才一直没跟您联系上。”   计玄点点头表示不介意,又急急问道:“义父如今在哪里?” 第145章 父子(有新增)   汤阴县西原是是一片荒地。   说荒地也不准确,十几年前,这里是大片连接的房屋楼宇,只是一场大火后一切付之一炬,只剩下烧毁后黑魆魆的残迹,那场大火葬送了许多人的性命,汤阴县人都说这块地不吉利,加上地契被官府收了去,后来也没有人要买这块地。   于是这片地就这么一直荒了下去,变成小孩和乞丐的乐园,直至如今,仍能不时看到被烧地黢黑的断砖残瓦。   然而,几天前,盘踞在这里的乞丐和孩子们被驱逐了出去。   荒地的中心位置,是几幢尚还保存着基础轮廓的房屋,里外的装饰都被烧毁了,砖墙却还屹立着,依稀还能看出些往日的影子。   如今,这里被简单收拾了一番,缺漏的院墙被补齐,铺满灰尘的地面被清扫,塌陷的房顶用油毡布暂且充作顶棚,金灿灿的日光倾泻下来,照在清扫一新的残破庭院,庭院里放着一张竹做的轮椅,轮椅上的人闭着眼。   “这里是主院。”计都推着轮椅,走到残破的院墙边,感慨地摸着黝黑的砖墙,天长日久风化的砖粒混着灰尘便“扑簌簌”地从他指间往下掉。   轮椅上的人一动不动,计都也不以为忤。   他眯着眼继续悠悠地道:“季家主院,是从你太爷爷那辈儿就开始盖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大青砖,窑火里烧上不知多少回,再遇上水火也不怕,你太爷爷说,地基要打得牢,家业才能稳……你太爷爷说的没错,季家越来越繁盛,到了你爷爷那辈儿,这院子就扩大了五倍,到你出生时,当年整个汤阴县,一半儿的田地都姓季。”   轮椅上的人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却仍旧固执地没有睁开。   计都依旧不以为忤,只哂笑一声:“可惜,再牢固的砖墙,也抵不过险恶的人心,无权无势,再多的财富都不过是个屁!”   他的语气陡然高亢起来,声音也变得尖锐,像是摔碎的琉璃与铁片相摩擦,刺耳地不忍卒听。   轮椅上的人终于睁开了眼睛。   漆黑的眸子,眼形很秀气,里头像一泓清澈的泉水。   跟计都一点也不像。   计都却笑了出来,低下身,拍了拍他的脑袋,声带震动着发出低沉的笑声:“终于舍得睁眼了?——阿朗。”   阿朗的眼睛颤动了一下,于男人而言显得有些过分纤长的眼睫微微扇动。   计都的脸色便又变得怀念起来。   “……怎么就没想起来呢。“他伸手,按住阿朗的眉眼,喃喃着,”这眉眼,这脸型,这酒窝,活脱脱就是你娘的样子啊……我怎么就没认出来呢?“他低头仔细地看着,眉眼间带着欣慰的笑。   阿朗木然地任他打量。   计都的目光从阿朗的眉眼又下移到他的脸颊。   那纵横交错的刀疤遍布脸颊,仿佛一条条丑陋的蜈蚣趴在少年的脸上,也让人忽略了他原本清秀的长相。   若不是这些伤疤,他也不会迟迟没有认出自己的亲骨肉。   无视那些刀疤,这眉这眼,这鼻这唇,分明与记忆中的妻子一个模样,还有那浅浅的酒窝,怪不得,怪不得他以前就觉得这孩子眼熟……   于是计都的表情便渐渐激动起来。   “都是那些贼人,害得我们父子好苦!”他按着那伤疤,眼里涌出怒火,手下不禁用了力,按地阿朗的脸颊有些发疼。   但阿朗没有挣扎,只是微微皱了下眉。   良久,眼里的怒火渐熄,计都又笑起来,“不过,那些害你的贼人都已被为父收拾了,杀人的,放火的,递刀的……当年害咱们父子一家的杂碎,为父已统统让他们付出了代价。”   他低下头,脸上露出足可成为慈祥的笑容,对着阿朗道:“你高兴吗?阿朗。”   他的眼睛闪着光,像是等待夸奖的小孩子,定定地看着阿朗。   阿朗木然的眼珠动了动,良久,在他期待的眼神中,轻轻点了点头。   计都立刻高兴起来。   “哈哈哈……”他痛快地大笑起来,拍着少年相对瘦弱的肩膀,“不愧是爹的好儿子!”   他的力气很大,激动之下,手劲儿就更大,阿朗的肩膀被拍得更加酸痛了。   然而他依旧不说话,只是看着男人张狂大笑的样子。   一会儿,计都终于停下笑来,推着轮椅,带着阿朗逛遍了残破的季家大院,兴致勃勃地跟他说着季家当年的繁华胜景,以及他小时候的趣事。   季家的胜景他是一概记不得了,然而小时候的趣事,却渐渐与模糊的记忆一一重合。   “……你娘是读书人家的女儿,当年你爷爷跟我选了她,就是看中她读书人家出身,知书达理的,可也太知书达理了,跟咱们季家的门风不符,你才一丁点儿大,就拘着你被那些诗啊文啊的,满口的之乎者也,我要教你功夫,她还说小孩子太小不能练武,会伤了身子,嘁……“   记忆里,的确有声音温柔的女子一句一句地教导他背古诗,同时也有个声音粗豪的男人,喜欢把他架在头顶,偷偷教他练武。   “……这口井还在啊,你三岁那年夏天,贪凉往井边爬,差点掉进井里,吓得你娘抱着你哭了好几天还记得不?后来还是我想法子把你娘给逗乐了,不然她非得念叨到你耳朵生茧……“   被填满了垃圾杂物的八角井,井沿上依稀还能分辨出当初打磨出的光滑模样,阿朗看过去,仿佛还能看到一个小小的孩子,调皮地爬上井沿,小身子都往井里探了一半,然后被发现的家人飞快地救下,之后妇人惊吓的哭声在耳边久久萦绕着……   “还有这里,当年……“   计都推着轮椅,脸上带笑,没走几步就停下,跟他讲说着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有些他还能记起,有些却全然不记得。   直到走到据说是曾经他“丧命”的地方。   “就是这里,以前这里是一片小花园,出事儿之前,你娘最喜欢待在这里做针线,你就在旁边背书……“计都指着眼前的一片空地,一直雀跃的眼神有些沉寂下来,“后来我审讯那些贼人,他们说,就是在这里杀了你们母子。”   “当年我回来时,这里已经被洗劫一空,连被烧毁的尸体都被扔到城外乱葬岗,尸体上的但凡有点值钱的、没被烧毁的,也都被人捡走了……我翻遍了乱葬岗,也只找到几具尸体,有一具像是你娘,还有一个小孩子的,我就当做了你……”   阿朗也看向那片空地,脑海中的记忆空前的清晰起来。   他张了张口,声音有些干涩。   “她……把我送走了。“   其实他早已记不得当时的具体情形,模糊的记忆里只隐约有孩童声嘶力竭的哭喊,女人绝望的叮嘱,脸上彻骨的痛,还有漫天的大火……   是怎么逃过一劫的呢?   那样的紧急关头,除了女主人的安排便没有别的可能了吧,只是他到底没有完全逃过,脸上留下了永远难以痊愈的疤痕,而且,也没有等到父亲的回来,反而从此如野狗一般流浪。   直到现在。   阿朗抬起头,看着身前的男人。   计都此时脸上的表情有些伤感。   “当时我该再找找的,不该那么早就认定你们都死了,只是我也没想到,没想到贼老天竟还没彻底绝我,还给我留下一条路……”   然而,伤感也仅仅出现了一瞬。   很快,他便重新振作起来,眼睛闪亮地看向阿朗。   “阿朗,你恨爹么?恨爹回来的太晚,恨爹当年那么轻易就认定你死了,没有再找你,才害得你之后受了那么多苦么?”   “还是——”他的目光看向阿朗垂在轮椅上的双腿,“你恨我……”   “不。”   轻微却坚定的声音,瞬间打断了他的话。   阿朗握住手,将双腿往毯子下缩了缩,轻声道:“我不恨你。”   于是计都笑起来,笑声息后,他涩着嗓子,忽然开口:“那,叫我一声爹可好?”   阿朗抬头,正正对上他的眼睛。   那双于他截然不同的锐利鹰眼,此时正近乎渴求般地看着他。   他心下忽然一软,握紧的双手微微松开。   他开口,轻声唤道:“爹……”   计都一愣,旋即畅声大笑起来。 第146章 归来   “义父!”   刚下了马,看到那简陋小院里负手站立着的男人,计玄便“噗通”一声跪在了他身前。   头抵在粗糙地有着碎石子的地面上硌地生疼,他却毫无所觉般,仍旧将额头紧贴着地面,声音有些嘶哑:“义父,孩儿回来迟了……”   “起来,你我父子之间,不用如此。”一双大手抓住了他的手腕,稳稳地将他拉了起来,爽朗的笑声从头顶传来,计玄抬起头,看着眼前的男人。   许是连日来的奔波潜逃,眼前巍峨如山岳的男人并无往日那般威严气势,连鬓角的几缕银丝都没有打理好而露了出来,但是,他仍旧像往常那样,见他回来,便爽朗地对他笑,心无芥蒂的样子。   计玄抬起的头颅便不由又低了低。   一路上,那来寻他的人已经跟他说了自从分别后计都一行人的情况。计都一行在那山谷的驻地被官府的兵队偷袭,悄悄隐藏好的,最后一批精兵也折损大半,若不是撤退及时,只怕计都都会有危险。而一路东躲西藏地才到了这汤阴县,总算暂时躲过了崔相的追捕,又为了等他而暂时停留此地。   危急之时,义父仍旧没有忘了他,仍旧派人寻他,而他却……   眼前掠过那女子的面容,他飞快地摇了摇头。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既然他回来了,那他便是义父的剑和盾,甄珠……等一切平定下来,若能平定下来……   那他,便恳求义父,不管义父是答应还是生气恼怒,都恳求义父,放他与她远走。   义父不止她一个女人,他却只有一个她……   看着计玄眼中飘忽不定的眼神以及不断变换的脸色,计都面上仍旧带着爽朗的笑,目光却暗了暗。   这个义子什么都好,就是人太单纯,心思太好猜,以前他还为此担心,现在看来,这样却也未必不好。   单纯的人才更好掌控。   “啪!”拍了拍计玄的肩,“不用多想,回来就好,有你在,义父便安心了。”他笑眯眯地说道,笑容过后却又伴随着一声低沉的叹息。   树倒猢狲散,虽说有些嘲讽,但他如今的处境,还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那些往日依附他生存的人,多少人在见他败落后便纷纷离去各谋生路,众多义子里,除了那些死去的,可还活着好几个呢,可如今却并非都在他身边。   唯有这个——   计都又看了计玄一眼。   计玄自然也想到了这里,听着计都的那声叹息,看着这个一手将自己从地狱里拉出来,给他衣食无忧,教他强身习武的男人,胸腔里便满溢了一股悲愤之气。   他解下腰间佩剑,握紧了,举在胸前,一字一顿地对眼前的男人道:“义父放心,有我在,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及你,除非踏过我的尸体。”   计都笑了,又重重地在他肩头拍下,“有你在,我自然安心。对了,还没跟你说——”   “说”字还未落下,便被急促仓皇的声音打断,“大人!不好了!”   计都和计玄转身看去,便见一护卫脸色苍白,面露惊恐,“大人,官兵来了!”   计都眼眸猛地一缩,而计玄,“铿”——他拔剑出鞘,上前一步,执剑立在了计都身前。   “义父,快走!” 第147章 断后   城门吏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眼皮眨了眨,随便翻检了下入城菜农的挑子,便抬抬手放人过去,得了菜农好几声“多谢官爷”。   他咧嘴一笑,很是受用,看向下一个排队等着入城的百姓,再看向后面一排起码还有好几十人,心下便不由又郁闷起来。   汤阴县城只是个小城,又不是什么繁华的商埠,平日里进城的多半都是近郊的百姓,他搁这儿守了十年门,就从没出过什么事儿,经常进出城的菜农百姓什么的他也大多面熟,往日里进城检查不过就是做做样子,大多数时候压根都不用检查。   可几天前不知道怎么回事,上头突然要加大城门检查力度,要他们下面这些小吏注意进出的是否有可疑的生面孔进城,他有个在衙门当差的捕快兄弟,这几天也被指使着三班倒地巡逻,不是巡逻那些小偷强盗什么的,而是专看有没有可疑的生面孔。   他和那兄弟嘀咕了半天,也不知道上面打的是什么心思。   可再怎么不明白,上面吩咐的事,就算装样子也得照着做。   又打了个哈欠,小吏抬起头,看向下一个人。   这一看却是楞了一下。   好生斯文清俊的男人!   虽然穿的只是普通的文人长衫,可那脸,那浑身的气质,却比他见过的城中几个秀才,甚至举人老爷都强上百倍,真真应了读书人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   小吏呆了一下,旋即心下便不由打了个突。   可疑的……生面孔?   生面孔自然是生面孔,这样长相的人,他只要见过就肯定忘不掉,所以他很确信自己没见过这人。可这样斯文的人,也算……可疑吗?   心里想着,小吏便不由问了出来。   “你是……哪里人?进城做什么的?”   男人朝他笑了笑,那清俊至极的脸上带了笑容便叫人有如沐春风之感,然后城门吏便听得那男人用同样春风般柔和清朗的声音道:“小哥,麻烦将这里的百姓疏散一下。”   什么?   城门吏还未反应过来,眼睛便猛地瞪大。   那斯文清俊的男子身后,本来扮作普通百姓的几十个男人陡然暴起。   “都让到一边,不然格杀勿论!”   伴随着一声大喊,以及那些男人手中亮出的刀剑,熙攘的城门口登时乱作一团。   然而不过片刻,慌乱的人群便被那些带着刀剑的男人压制住,所有百姓以及城门守吏都被赶到了城门两侧,而城门,仍旧大开着。   与此同时,如雷鸣般的马蹄踏地声隆隆响起,城门前的官道上,一支蜿蜒了不知几里,如黑云般的骑兵踏着烟尘滚滚而来。   已经被赶到一边的城门吏惊骇地望着那大军,再看向那负手站在城门正中,笑容浅浅的男人,这才明白上头为何要他们检查。   乖乖,不得了了!   ——   “南城门外有上万人马,打头的细作扮作百姓,直接夺了城门。其余三个城门也有大军压来,太师,咱们——”   来人颤抖着嘴,“逃吧”两个字终究没敢说出口。   不过也不用他说。   崔相的人马既然如此气势汹汹地大军压上,只怕早已事先打探清楚,甚至可能连他们躲藏的这个院子都打探清楚了,这时大兵袭来,只怕是打着将计都一行全歼于此的心思。而计都这边,剩下的护卫精兵满打满算也就几百人而已,硬对硬是没有丝毫胜算的。   是以一听完来人汇报,计玄瞳孔便紧缩,计都的脸色也沉了沉,却并没有惊慌失措。   他低笑了声。“崔相的人倒也算有本事,竟能这么快就找到这里来……不过——”他摆了摆手,“无需惊慌。”   他退回汤阴,固然有带阿朗父子重游故乡,好缓和父子关系,解开阿朗心结的缘故,但更重要的是,自他得了势,尤其做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师后,便将当年所有牵连进那场季家血案的官员乃至小吏都清算一空,之后这整个汤阴县便全被换上了他的人手,且全是最信任,最不可能背叛的人手。   虽然没料到崔相的人竟能来的那么快,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但他也不是没准备后路。   听得计都这样说,想起太师府地下那通往各处的地道,计玄眼睛一亮,“义父,可有通往城外的地道?如此的话您快走!”   闻言,计都看了他一眼。   计玄拔剑出鞘,凛冽的剑光映着他坚毅的面容,“义父您快走,我为您断后!”   计都眼神微闪,片刻后,口中只吐出一个字,“好。”   ——   看着计都的背影消失,计玄转过头来,深吸一口气,侧耳倾听,已经能听到那越发大的马蹄踏地声,犹如他胸膛处的心跳,沉稳却又急促。   “统领!官兵封堵了四个城门,已经出不去了!”   一个小兵急急忙忙地跑过来,正是义父留给他的百人之一。   是啊,一百人。   计玄的眉头皱了皱,身体没有动,直到从计都消失的方向又跑来一人。   他望向那人,问道:“如何?义父走了吗?”   来人忙不迭地点头,“是,太师大人已经入了地道,他让您也尽快跟来!”   计玄一笑,起身,走出房门。   门外,站着计都给他留下的一百人。   有几个是他认识的往日的手下,更多的,则是并不熟悉的面孔。   计玄在台阶上站定,对着院子里留下来的不过一百人慨然一笑:“兄弟们,与我一同迎敌!”   ——   装备齐整的无数骑兵如黑云般从街道上掠过,当先的两人,一个是武将模样的虬髯大汉,另一个,却是个身着长衫的清俊书生。   两人目不斜视,策马率着身后数千精兵直朝计都躲藏的宅院方向而去。   虽然正在高速奔跑的马背上,虬髯大汉还是忍不住扭头看了看身旁的书生,扯着嗓子喊了句:“方大人,您真的要跟着去?待会儿跟那计贼的人马杀起来,一个不小心怕是顾不上您,要不——您还是留在外边儿等着?”   风把大汉的声音割裂地支离破碎,方朝清却仍是听清了他的话,笑了笑,却没像武将一样扯着嗓子回话,只握紧了缰绳,望了望那还隔了几条街道的地方,马鞭便又是狠狠一挥,加速向前跑去。   哪怕已经事先打探清楚计都的藏身之地,又埋伏大军出其不意地突袭县城,城外各个方位还广撒网地留守了人马,以防止计都从地道逃跑,但以他对计都的了解,那可不是个会坐以待毙的人,稍微迟上一会儿,只怕便又会被他逃了去。所以哪怕这一点说话的功夫,他都不想耽搁。   至于非要跟着去交战的最前方……   想起那人的信,他深吸了口气。   希望,阿朗还活着……   ——   阿朗自然还活着。   漆黑沉闷的地下甬道里燃起了长龙似的火把,快速行进的队伍只发出脚步声,一看便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精兵,而这精兵数量,却也不是计玄所看到的仅仅三四百人。   仅这通道里的,便有将近上千人。   上千人,全是直属于计都的,最可信也最有战斗力的精兵。   那被计玄以为险而又险的山寨一役,事实上也并没有计玄听说的那么凶险。虽然损失了些人手,但因为撤退及时,最精锐的力量仍旧保留了下来,死的那些,不过是些普通护卫士兵。   更何况,县城之外的一个山头,还埋藏有扮作山贼,平时也的确经常做些拦路打劫买卖的三千人马,那是在事败之前,计都就部署在汤阴的人手。领头的便是当年他还做拦路劫匪时的兄弟,最是可信不过,哪怕如今他事败,那批人马仍旧忠于他。这一步棋他布地极为隐秘,哪怕是身边最亲近的人,如计玄,都不清楚。   而有这些人马,哪怕不得不暂时躲上几年,也还有东山再起的希望。   所以,他说的所谓后路,本就不只是指地道而已。   不过,计玄这样以为倒是正好。   虽然只留下一百人,但以计玄的性子,定会抵死抵抗,尽力为他争取时间吧,一百人虽不多,但只是拖延下时间也够了,如此不伤根本,才能更好地保留力量以图再起,   至于计玄……   飘忽的火把光影中,计都微微笑了一下,只是那笑容有些冷。   再好的狗,有了异心也不能留。   笑容还未凝结,身前,轮椅上的阿朗忽然抬头。   “……我听说,大哥回来了。”他轻声说道,目光直视着计都的眼睛。   计都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口中的“大哥”便是指计玄。   “怎么这队伍里不见他?”阿朗又轻声道。   计都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片刻后,那唇中才吐出一句:“他在后面,为我们断后。”   阿朗一怔,看了看地道里蜿蜒成长龙,总也有近千人的队伍,再想着之前听计都说目前县城里他手下的人总共也不过一千左右……他猛地抓紧了轮椅扶手,有些不可置信地看向计都。   计都的脸色隐藏在飘忽不定的光影里。   ——   策马狂奔之下,连一刻钟的时间都没用,方朝清与韦将军便到了之前计都藏身的院落。   虽然从院落所在街口开始便有箭矢绊马索飞石等等阻碍,也损失了一些人手,但数量上的碾压终究让朝廷官兵还算顺利地到达最后一步。   方朝清勒马停在院落门前,身前的士兵已经在撞门,还有一些士兵架了梯子在爬墙,先前还从院内围墙后放箭抵抗的弓箭手只来得及放第一波箭,很快就被同样爬上对面房屋屋顶的朝廷弓箭手射毙,此时院中已经完全没了动静。   方朝清看着地上稀稀疏疏的箭矢,眉头皱起,对身旁的韦将军道:“这抵抗的人手有些不对,似乎……太少了。”   韦将军一愣,“方大人什么意思?”   方朝清顿了一下,没有回答韦将军,直接对身后的传令兵道:“通知东西北三门的将领,分出一半人手,再去城外各个方位支援巡查,所有方位都不要放过,纵深拉长些,计都有可能从地道逃往城外!”   传令兵得了令,立即策马狂奔而去,而韦将军一听则立刻急了:“计贼跑了?我说这一路走来怎么这么顺利,他娘的!老子去追!”   正要打马出城,就被方朝清拉住了。   “韦大人不要急,你现在过去亦是于事无补。咱们来的这么快,计都便是从地道逃走也定是刚走不久,匆忙之间应该也无暇毁掉地道,若我们能快些找到地道,就还来得及。”   韦将军一拍脑袋,“方大人说的是!”说吧,又朝撞门的士兵吼道:“小的们,给我用力撞!”   伴随着他这一声喊,本就不算多么坚固的院门应声而开。   方朝清朝院内望去。   这个院落实在很简陋,甚至连入门处的影壁都无,因此方朝清一眼便看清了院内的情况。   院内地面上散落着数十具刚刚被射毙的尸体,而尸体后面,则站立着最后的十余人。   是的,只有十余人。   方朝清默数了下一路上遇到的抵抗数量,再看地上的尸体数量,心里便有了数。   他清冷了面容:“韦大人,速战速决,计都定然已经从地道逃离。”   他的声音并不算高,然而话声刚落,对面那十余人中便传来一道声音。   “想过去,便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吧。”   那声音并不高亢,也不激昂,仿佛只是普普通通平铺直叙的一句话,然而那话里的内容,却叫方朝清不禁抬头看了过去。   对面,十余人正中,一个面容俊朗的黑衣男子拔剑而立,冷凝的眉眼如淬火的热铁,坚挺的身躯如崖边的松柏,明明身旁不过十来人,面对着门外成千上万的兵马,却没有露出丝毫惧色。   方朝清一愣,身旁的韦将军已经率人攻了上去。   “呵,口气不小,那爷爷就如了你的愿!”   方朝清眼睛微眯,视线里,那男子拔出剑,鹞子一般飞身迎上,甫一照面便砍下了冲在最前面一兵丁的头。   鲜血溅了他一脸。 第148章 闻讯   计玄走后,甄珠已经在这小镇客栈待了五日。   第四日时,还收到计玄的一封来信,因为是在路途上匆匆写就,便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告诉她他现在很好,让她不要担心,他已经和计都联系上,到时,他会尽全力救出阿朗。   最后,他让她等他。   等他回来,等他带阿朗回来,等他回来明明白白坦坦荡荡地告诉她他的心意。   这些话他并未明说,但甄珠却明白。   她摩挲着信纸,心里一股分不清是酸楚还是甜蜜的涌动流过。   因为身份和立场的缘故,对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她便没有以诚相待,后来更是几次生出利用他的心思,对于他,她顶多只付出了三分真心。   可这个男人,却将他所有的真心都捧给了她。   ——   自第四日收到那封信后,便再没了计玄的消息。   甄珠乔装后出去悄悄打探过,然而无论是计玄计都,还是朝廷官兵的动向,都不是这个小镇上的普通百姓能够得知的,打探几次无果后,甄珠便知道这是在做无用功,只得回返客栈,焦急地等待着消息。   若计玄成功与计都汇合见到了阿朗,那么他迟早会来信。   就这样等了一天又一天。   直到第九天。   第九天的傍晚,暴雨初歇,天边烧起了火烧云,浓烈如血的云霞铺了半个天空,因为下午的暴雨,客栈下面的大堂便没有往常那么热闹,甄珠下了楼,见大堂里还有许多空位,便没有让小二将饭食送到房间,而是在角落的一张桌子上坐了下来。   虽然不再奢望能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但能听听外面的消息,哪怕无用,也是好的。   小二端上一碗白饭,一碟青菜,甄珠用热水烫过竹筷,正要开动,却又忽地停了下来。   “……当真?那计都又跑了?”   前面隔着两张桌子的位置,几个看上去像是外地客商的男人一边喝着酒,一边头凑着头悄悄说话。   虽然是悄悄话,但大堂里本就没几个人,男人的声音又粗犷,“计都”两个字便清晰地飘进了甄珠的耳朵。   甄珠拿筷子的手停顿了片刻,低下头,缓缓夹起一根青菜,无声地咀嚼。   那边,外地客商仍在谈论,谈到兴处,声音便又高了些。   “自是当真!这次朝廷派了五万兵马,把汤阴县城围得是水泄不通,当时我就在那歇脚,亲眼看见那一骑骑高头大马从街上过去,领头的是韦世豪韦将军,还有个可俊俏的书生,听说是崔相大人的女婿呢!”   “呀!”其他几人发出捧场的声音,谈论了几句韦将军和崔相女婿,便又催着那客商讲下去。   一人问道:“然后呢?韦将军那般英勇,崔相爷的女婿定然也不是无能之辈,怎么还叫那计贼给跑了?”   客商拍拍大腿,做惋惜状:“唉,韦将军固然英勇,可奈何贼人狡猾啊!那汤阴县的县令主簿都是计都的人,一早便在城门口留了人监视,官兵一来便报了信去。而那计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竟挖了地道,一听官兵大兵袭来,就麻溜儿地从地道跑了!那地道还四通八达蜘蛛网似的,单出口就有八个!虽说韦将军在城外各处都留了兵力拦截,可到底太过分散,计贼出来的那个出口左近不过有几百人,被那穷凶极恶的贼人一冲,便给冲垮了!”   其他几人连声啧啧,感叹计都的狡猾。   客商嘬了口酒,叹了一声:“不仅狡猾,还狠心哪!”   “这话怎么说?”   客商放下酒杯,又叹了一口气,声音压地有些低:“那计贼之所以能如此顺利地逃脱,地道是其一,这其二,则是有个好儿子!若不是他那义子在后边儿拼死拖延,指不定韦将军就能从那地道追上去!”   客商摇摇头:“那计都带了上千精兵突围,却只留了百人断后,这摆明了是让那百来号人送死啊……”   外头突然起了狂风,客商又压低了声音,甄珠便听得模模糊糊。   然而心脏却忽然剧烈地跳动起来,她捂着胸口,连呼吸都屏住,一动不动地侧耳凝听。   顷刻后,狂风终于停息,那客商的声音也大了些。   甄珠也终于听清。   “……挂在城头示众了三日,那身子,都成血窟窿了,身上没一块儿好的,听说一人就杀了几十个官兵……到了第三天,尸体都臭了,才扔到了城外乱葬岗。”   甄珠眨了眨眼。   视线里,那客商的嘴仍旧在一张一合地说这话,她的耳朵却仿佛被什么堵住,又好似有雷鸣滚过,听不清,无论如何都听不清。   ——   一通话讲地客商口干舌燥,他拿起酒杯,正要痛饮一番,身前便多了个人影。   他一瞥,看到那毫无特色的青灰色妇人装束还有些不耐烦,然而目光上移,看到那张脸时,却又陡地瞪大了眼。   女人雪白精致的脸似乎有些呆滞,春水似的眼却直直地看着他,看得他顿觉胸膛里涌出一团热火,烧地他脑子发晕。   他舔了舔唇,正想着怎么开口,便听那唇里吐出梦呓似的声音:   “那计都的义子,那尸体被挂在城墙示众的,叫什么名字?”   客商痴痴地盯着她的脸,晕乎乎的脑子转了一圈才明白她话里的意思,然后,慌不迭地道:   “计玄!听说叫计玄!” 第149章 诱使   汤阴县衙的县令主簿等官吏被换了一茬,但除此外,官兵对平民百姓秋毫无犯,就在昨日,大军也已经撤走。因此,短暂的恐慌后,普通百姓的生活便又恢复了平静,甚至兴致勃勃地谈论起几天前那还让他们惊惧不已的种种。   街面重新热闹了起来。   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   城门外,茶摊上,茶客们皆望着不远处的城墙,唾沫横飞地说着什么。   那被茶客们的视线聚焦的城墙,其他地方都是正常的青灰色砖墙,唯独一片,却氤氲着斑驳的暗红色,像一块难看的胎记,哪怕前几日下了一场暴雨,也未将那暗红色冲洗干净。   有胆小的,进出城墙时特意避了那斑驳暗红所在的方向,头也不敢抬地快速匆匆而过。   但大多数人,却是如茶摊的茶客般,指着那红色津津乐道。   “……老弟你来得晚了没看到,就前儿,那还挂着那贼首的尸体,挂了整整三天呢!吓得我家那婆娘三天不敢出城!……嗐,有何可怕的?娘们儿家家的就是胆子小。我们哥几个可是特意去看了,那人哟,头一天儿还能看着鼻子眼睛呢,别说,长得还人模人样得呢,可惜呀,天热,第二天那脸上就爬满了蛆!”   附和着男人的话,茶客中掀起一阵阵惊叹。   不远处的柳荫下站着双人双马,一个随从模样的低声对另一人道:“大人,走吧,再不走就赶不上韦大人他们了。”   方朝清收回视线,眸光一闪,随即轻轻点了点头。   “走。”他翻身上马,将那喧闹的人群和赤红的城墙抛在身后,策马而去。   马蹄溅起滚滚烟尘,风一般在官道上掠过,迎面一辆青油马车连忙避到一旁,待那两骑过去了,车夫还扭头去看,一边看一边羡慕地啧啧:“好俊的马!”   因为紧急避让,车厢也晃动了一下,稍顷,车厢里便传出一道柔软如棉的声音:   “到了吗?”   车夫抬头往前看去,汤阴县算不上高大的城墙已经屹立在眼前,遂咧嘴一笑。   “哎,到了到了!”   车帘被掀开,一张色泽暗黄,又长了许多斑点的脸露了出来——是个貌不出众,做妇人打扮的年轻女子。   女子微微探身向前望,直直望向那城墙。   只一下,那抹刺眼的暗红便跳入她眼中。   ——   朝廷的军队并未远撤,而是就近撤到了位于京城与汤阴之间的一个大城,大军在城外扎了营,一部分兵力分散在汤阴周边搜查计都的踪迹,一部分留在营中。   虽然晚出发了些时候,但单人快马,自然比大军快了许多,因此大军扎营没多久,方朝清便已经赶到。   看着那连绵起伏如群山般的营地,方朝清猛地勒了马。   马儿发出一声长啸,身后的随从也被晃地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一边心有余悸地抓紧缰绳,一边不解地问道:“大人?”怎么突然停下?   方朝清没有应声,只是眯了眼,看着不远处的营地。   日暮时分,火头兵埋锅做饭,训练或巡逻一天的士兵也停歇了,跟着这帮兵卒武人那么些天,方朝清知道,这个时候,本该是军营最热闹的时候。然而此时,偌大的军营却几乎可以用鸦雀无声来形容。   来往巡逻的士兵身姿笔直,不苟言笑,似乎丝毫没有闻到不远处饭菜的香味,仍在警惕地巡逻着。   就在方朝清思索的时候,一队巡逻的士兵便发现了他们,气势汹汹地飞快朝两人奔来,直到领头的看见是方朝清,才蓦地松了一口气,放松了步子。   “方大人,您可来了!”领头的小队长朝方朝清抱拳,话语里有些如释重负。   方朝清瞄了他一眼:“谁来了?”   “您知道啦?”小队长惊讶地瞪了下眼,嗓门也不由大起来,随即却又缩了下脖子,压低声音道,“相爷来了!”   ——   方朝清掀开帐篷,一眼就看到坐在主位上的崔相,和一旁瑟瑟索索跟群鹌鹑似的韦将军和其他几位将领。   见来人是他,韦将军顿时眼睛亮了,一个劲儿地朝他使眼色。   也不知道看没看见,方朝清面色如常,上前对着崔相施礼:“相爷。”   崔相揉了揉眉心,指了指身旁的位子,道:“坐。”   方朝清依言坐下。   崔相语气随意地问道:“怎么没跟韦将军一起回来?”   方朝清一顿,片刻后道:“汤阴县上下官吏调换一空,新任县令主簿都还未到,县衙里一片混乱,我便留下襄理一二。”   似乎真的只是随口一问,崔相闻言便点点头,没有再追问,又转头看向韦将军:“韦将军,你继续说。”   韦将军的脸顿时僵了,眼神儿朝方朝清瞥了瞥,见他似乎丝毫没有救场的打算,只得苦着脸,磕磕巴巴地讲起来。   所讲的,自然是前几天那场原本以为胜券在握,最终却功亏一篑的“战事”。   计都逃跑后,消息当即就送到了京城,崔相早就知道了结果,此时再问,自然是问其中细节。   韦将军是个没读过书的粗人,回起话来也是干巴巴地,只是将他们当时的部署,以及计都一方的反应照实地说出来。不过,这样没有任何修饰的直白描述,或许倒正是崔相想听到的。   听到一处,崔相挑了挑眉:“一人伤了你们三十二人?之前战报里倒没说这么仔细。”   韦将军额头冒汗:“是、是……进了那院子后,我方士兵伤了十一人,死了四十人,其中大半都是被那计玄所伤……原本在京里时,那计玄在计都几个义子里倒没多起眼,没想到功夫那么好,是、是属下托大了……”   崔相摇摇头:“功夫再好,能挡住你们那么久,伤那么多人,也不是容易的事。”   又叹了口气,似乎很是惋惜:“是员猛将啊,可惜……”不能为己所用。   韦将军额头的汗又冒出来了,一是生怕崔相两相对比越发觉得自己无能,二却是猛然想到,您这会儿惋惜,之前让我们把人尸体挂城墙的可也是您啊。   崔相叹息不过一瞬,韦将军也只敢稍稍走神,回过神来立马甩掉脑子里那稍显不敬的想法,又恭恭敬敬地讲述起来。   他虽然不算特别聪明,但也不笨,崔相这时候问地这么详细,自然是想从中找到些什么,因此一点儿不敢马虎,把自个儿听到的见到的全都一五一十地禀告了。   只是,其实也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那留守的百人压根没留下什么信息就死了,那县城与计都勾结的官吏们虽然尽数伏诛,却根本不知道计都的后路在哪里,再怎么严刑拷打也没用。   而计都带着千余人从地道出了城后,虽然也被地道出口附近的兵力发现并阻拦了片刻,但也真的只是“片刻”,计都那一千人马俱是优中选优的精兵,对上普通士兵就是以一挡五、挡十,照面不过几个冲锋就冲了过去,他们这边连一个俘虏都没逮着。   因此自然也没找着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不过——   韦将军看了眼崔相,又瞄了眼方朝清,略微有些迟疑地道:“不过,有个小兵说,当时他看到——”   崔相看着他,目光沉静如水。   而方朝清,则眉头猛地一跳。   韦将军咬咬牙:“看到计都怀里抱着一个人,似乎、似乎就是他那第八个义子,计朗。”   方朝清猛然看向了他。这一点,韦将军并没有对他说。   崔相则笑了。   “果然啊……”他眉眼都漫上笑意,整张脸便如春风般可亲宜人。   “虽然不知为何,但计都,似乎格外看重这个义子啊……”崔相转头,笑盈盈地看向方朝清,“我记得,这个计朗,似乎是洛城人?有个姐姐?”   ——   数日不停歇地奔逃后,汤阴县越来越远,后方传来的消息也越来越少,离开汤阴境内后,所有原本还留在汤阴县城的探子也都要么杀掉要么带走,完全杜绝了被顺藤摸瓜的可能性。   但也因此,汤阴县的消息是一点也听不到了。   阿朗扶着桌椅,缓慢地走着,一旁的计都毫不忌讳他,正跟手下商量接下来要走的线路。   阿朗没怎么认真听,但也听出计都话里的意思,似乎是要往北地走。   北地,地广人稀,土地贫瘠,中原的朝廷鞭长莫及,普通百姓难以为生,却有无数盗匪和胡人横行。计都虽是兴起于南方,然而在北地却也暗中经营了一些势力。所以,这时候逃去北地,凭借手中的几千人马,养精蓄锐后以图再起,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是一早就打了这个主意吧。   阿朗恍恍惚惚地想着,眼前又闪过那日地道里,计都回答他的问题时,那足可称得上冷酷的神情。   不知道说到什么,旁边的人发出一阵大笑。   计都也在笑。   逃亡以来,计都便不如以往那般经常大笑,但这次,他笑地倒很是开怀,仿佛又回到了以前,他还是高高在上的权臣,所有一切尽在掌握的时候。   是因为觉得彻底逃出了朝廷的搜捕,过几天到了北地更没有后顾之忧,所以才笑地那么开心吗?   突然觉得很刺耳。   他低下头,不再看那些人,扶着桌椅,慢慢往门外走去。   然而刚到门前,计都的目光便看了过来:“阿朗?”   阿朗停下,道:“闷,去外面走走。”   计都便点了头,笑着道,“走走也好,不过小心别累着了,大夫说你还不能多走动,咱们慢慢养,别心急。”说着停下了,看了眼阿朗的双腿道,“等过些日子安定下来,爹再给你找好大夫。”   说罢,又指了身旁两个护卫,让他们跟着阿朗出去。   阿朗点点头,拒绝了护卫的搀扶,艰难地抬起无力的腿脚,颤巍巍地迈出门槛。   除了瘦一些,他的身体一向很好,受了伤恢复地也快,这次也一样,当初双腿那样严重的伤,几乎让人以为他再也站也不起来的伤,如今却已经可以站起来,甚至能扶着东西慢慢地走。   但也仅止于此了。   与小时候脚踝受的伤不同,那时,计都完全没有留力,脚腕处的骨头彻底碎裂,哪怕养再久,想要恢复成与常人无异的模样,恐怕都是妄想。   可即便如此,还是要努力恢复。   哪怕是跟以前那样,走路一跛一跛,甚至双腿再也使不上力气,也无所谓。起码,他还有双手。   阿朗慢慢地走着——或者说挪动着,直到额头都冒出了汗,双脚脚踝发出不堪重负的痛感。   他便停了下来,慢慢往回走去。   其实还可以坚持更久的,脚踝的那点痛楚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完全可以忍受,但是,计都有一点说得对。   不能急,哪怕心里再急,身体也不能急。   着急毫无用处。   看着他回去,两个护卫忙上前,想要在一边护着他。   阿朗挥挥手,“不用,去做你们的事吧,我还没那么无用。”   两个护卫面面相觑,听出少年话里那透出来的自尊心,只得收回手,又见他虽艰难,却也稳稳当当地朝计都议事的房间而去,便也没有上前,只是牢牢跟在后面五步远的位置。   只是,在少年走到门前时,他忽然停了下来。   护卫奇怪地张了张嘴,正要问,就见少年举起了手。   阿朗倚在门前,耳中还回荡着方才听到的模模糊糊的话语。   “……崔相……计玄……悬尸……城墙……诱使我等……大人……英明……”   “……抓了……姓甄的……女子……同党……入京……”   “叩叩。”   敲门声响起,屋内的人立刻停了下来,扭头见是阿朗,计都眼神闪了一闪,又忙招呼他,“累了吧?快坐下。”指着自己身边的位置。   阿朗点点头,依言坐到他身边,扬起头,似乎要听他和属下们继续谈论。   很乖,很平静的样子。   计都松了一口气。 第150章 君子   方朝清是在两天后,才听说崔相抓了个计都的同党,一个姓甄的女子。   新帝初登大宝,作为朝堂中流砥柱的崔相自然不可能久离京城,因此在临时营地里待了两天已是不易,方朝清得知时,崔相的车驾已经离了营地。临走时,崔相还问方朝清是否跟他一起回京,说珍娘很想他。   方朝清拒绝了。   “是我的疏忽,才让计都如此顺利逃脱,既然如此,请让我将功折罪。”他说着自己都不相信的话拒绝了崔相,而崔相,也不知是不知,还是不愿再管他们夫妻俩的事,闻言便没有再说什么,只摇摇头便离开了。   就是在他离开之后,方朝清听兵丁闲聊,才听说了这个消息。   姓甄的女子,曾是计都的姬妾,在为计玄收尸时被抓到,已经被押解上京……   他心头狂跳,猛然冲上前,质问那两个兵丁,问他们是哪里听来的。   却被告之是出自韦将军之口,而韦将军,则是从崔相口中得知。   因为心里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这两天方朝清并未全程参与崔相与韦将军他们的谈话,甚至有意回避了——所以才会错过这样重要的消息吗?   他立刻去找韦将军,得到的消息则是一般无二,同时得到的还有崔相关于阿朗的猜测。   “相爷说,那计都对那义子计朗的看重十分不同寻常,兴许有什么我们不知晓的内幕,而据他所知,那计朗有个相依为命的姐姐,计朗与她感情非常好,她或许会知道些什么……”   果然……   从听到崔相问起阿朗的姐姐时就悬于的心头的不安终于成真,方朝清身形一晃,若不是韦将军搀了一把,险些就要倒下去。   “方大人,你咋了?!”   方朝清摆摆手,来不及说什么,拔腿便望马棚跑。   解了缰绳,上马,身后传来韦将军的大喊声:“方大人、方大人!”   方朝清充耳不闻,用力抽着鞭子,追赶着崔相离开的方向而去。   好在崔相随从护卫众多,因此走得并不快,不过半个时辰,方朝清便赶上了。   虽然是崔相女婿,崔相没发话前,方朝清仍旧被满面肃杀的护卫拿刀剑挡住,直到前面崔相发了话,才有人将方朝清带到崔相的车驾前。   车帘被银钩挂起,宽阔的车厢里,跪坐一旁的侍女素手调着香,崔相手里则拿着书,似乎之前正在看书,听得方朝清叫了声“相爷”,目光才从书本上移开。   “怎么,改变主意,又要回京城了?”他笑着道。   方朝清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而是顿了片刻才开口,问的,却是另一件事。   “相爷,听说您抓了一个计都的同党?”   崔相抬眼,轻飘飘地扫了方朝清一眼,脸上神情变得似笑非笑,又将手中的书翻了一页,才道:“你知道了啊……是有这么回事。”说罢,目光便又转回到书上,明显不打算多讲的样子。   方朝清只觉得喉咙里仿佛有什么堵住了。   “相爷,如果您抓的是一个姓甄的女子,我可以向您保证,她绝非计都同党,也绝不知晓计都的去向。”   崔相阖上了书,看着方朝清:“哦?怎么说?”   方朝清清了清嗓子。   “那女子是我在洛城时便认识的,因为为她代卖画作所以了解一二,她与计都,并非外人传言那般的关系,而是计都看上了她的画,想要献媚与先太后,才将她带到京城。计都事败后,她便启程回了洛城,只是因认的弟弟——也就是计朗,被计都派人抓走,才耽搁了几日,后来她还写信向我求助,可见她绝不会是计都同党,更不会知晓计都的去向。”   崔相没有打断,从头到尾安安静静地听他说完。   待他话落了,还问:“没有了?”   方朝清脸色有些白,点了点头。   崔相眼角微眯,印出几条细细的皱纹:“原来如此啊。”   方朝清又点头。   崔相又笑了起来:“可是,她还有个弟弟在计都那里,虽然还不知为何,但非常受计都看重,不是吗?”   方朝清猛然睁大了眼,瞬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根本不在乎甄珠是不是计都同党,也不管她是不是知道关于计都的消息。   他只是,想用甄珠做诱饵,诱使计都,或者说计朗出来而已。   就像之前在汤阴县,他下令将计玄的尸体悬尸城墙一般。   除了警示计都同党外,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想诱使同党前来收尸。   只是没想到,没诱到计都的人,却抓住了甄珠。   甄珠……他记得,在农庄闲聊时,她曾说过一句计都的义子计玄对她很照顾,是个好人,所以他才……   然而现在看来,似乎并不仅仅是曾受照顾的关系。   他心头有些酸涩,旋即又将这情绪咽下,正了正色看向崔相。   “相爷,所以,您是明知道她无辜,却仍旧要以她为质吗?”   崔相不说话,神情却显然是默认了。   “相爷,”方朝清握了握拳,“恕我直言,这并非君子所为。”   崔相神情一顿,随即,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倏地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崔相给人的印象向来是个斯文的读书人,他虽然也爱笑,却从来都是不出声的微笑,唇角微勾,斯文尽显,像这般畅快——或者说猖狂的大笑,起码方朝清是从未见过的。   崔相的笑声愈大,方朝清的心便越沉。   似乎过了许久,笑声才停歇。   崔相抹了抹眼角沁出的泪水,仍旧笑着看向方朝清。   “君子?君子可做不上丞相,做上了也做不久。君子在野,小人在位,你难道没读过?”   “再说,何谓君子?君子尚仁,尚义,尚礼,可这世道可不跟你讲究什么仁义礼法,这世道——讲究的从来都是纯粹的力量,胜者为王败者寇,胜者说他是仁义礼法那么他就是仁义礼法,而败者——根本不会再有说话的机会。”   “君子之道,是帝王和上位者的治下之道,却从不是律己之道。”   崔相笑若春风,斯文儒雅的面容不像权臣,倒像是个结庐读书的儒者,当然,他也的确是个饱读诗书的读书人,更曾经被无数当世大儒交口称赞,然而,此时他口中说出的话,却足以让任何一个读书人和大儒都惊骇瞠目。   “以前曾听人说你很像我,你我二人不像翁婿倒像父子——可他们都说错了。”   他们不一样,从根子上,就完全完全不一样。   “是的,他们说错了。”方朝清轻声道。“我也错了。”   错在太天真,错在哪怕明明早已察觉到不对却还自欺欺人地骗自己,仍旧将崔相当成往日心中那个完美无缺圣人一般的模样,而不是深思自亲自接触以来屡屡产生的违和感。   崔相从不是君子,从头到尾,只有他傻,还以君子之礼待之。   人人皆称他为君子,他也向来以君子之道律己,可在崔相眼中,他这样的“君子”,大概便约等于傻子吧。   “既然如此,请让我随您一同回京吧。”方朝清俯身作揖。   崔相挑了挑眉。   方朝清低着头:“既然以那女子为饵,那计都的人便有可能再出现在京城——若是如此,请让我协助您擒下计都。”   崔相一愣,随即颔首。   “不错,这才是我的好女婿。”   方朝清的头更低了。   ——   方朝清跟在了崔相车驾的后面。   前面车厢里,侍女将银钩放下,车厢便又恢复一片阴暗和静谧。   崔相也不看书了,手指在侍女刚调好的香炉上游移着,将飘渺的白烟搅碎,清冷的香气便弥漫了整个车厢。   “说是要帮我擒下计都,其实还是想去见那姓甄的女子吧。真是的,一口一个相爷一个我的,连岳父和小婿都不叫了。不像话,怪不得珍娘受不了了。”   “女色误人啊。这样说来,我倒也想见见那姓甄的女子了,似乎是在太后宫里见过的,当时倒没注意长什么模样,能引得我这女婿这般魂不守舍的,想来定是个难得的美人吧……不不,也说不准,我那女婿倒不是太看重女人颜色,不然也不会忍到现在才动了异心。”   “可是,我又上哪里去见她呢?”   “年轻人,还是太天真哪,听到什么就信什么……”   他低声絮絮地说着,眼里始终含着笑。   而一旁的侍女,则无论他说什么都毫无反应,仿佛聋哑一般。 第151章 收尸   甄珠低着头,嘶哑着嗓子向包子铺老板买了两个包子, 接过包子, 不顾热烫, 便略显粗鲁地张嘴咬了一大口, 刚出炉的包子还散发着白蒙蒙的雾气, 映得她枯黄的脸色和遍布脸颊的斑点都不那么难看了。   嘴里嚼着包子, 她状似不经意似的往街角一瞟,旋即便又低下了头。   街角站着两个身着短打的年轻男人, 貌不出众, 扔到人群里就找不着的那种,但身材俱是劲瘦有力, 是习武之人的身材。   他们已经在街角站了好一会儿,不停变换着位置, 但总体活动范围却从未出这条街,看上去似乎在不停忙碌,仔细一看却根本就是在无所事事——或者说唯一在做的事就是不断打量过往的行人。   三两口吃完一个包子, 另一个用油纸包上揣怀里,甄珠越过人群, 往下榻的客栈走去。   走到一半,便与那再度变换位置的两人几乎擦肩而过,两人的视线在她脸上扫过, 看清她的模样后, 视线便一秒都不停搁地,再度快速掠向其他路人。   甄珠低下头, 匆匆往前走。   到了客栈,进了房间,她锁进了门,背靠门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她是在三天前,去城外乱葬岗想为计玄收尸时发现不对劲的。   因为之前那次莫名其妙的谋杀,自从计玄离开后,她便一直很警觉,来汤阴的路上更是因为不放心车夫,一路都是乔装,用黄连等药粉将脸色染黄,点了许多麻子,眉眼也用眉笔画地与真正的模样大相径庭,往日不曾注意的身遭动静,自那之后更是时时警觉。   来汤阴后更是如此。   所以才会发现蹊跷,进而躲过一劫。   那些几乎遍布全城的探子,那些到处看似无意地散播着计玄的尸体被悬挂城墙后又抛尸乱葬岗消息的“百姓”,以及那在她只是装作好奇地向人打听了下乱葬岗的位置,便引来的探子的目光,以及随后而来的搜捕。   若不是她变了装又察觉地早,恐怕此时已经被抓住了。   甄珠倒不觉得朝廷费那么大周折是为了抓自己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人,但这个时候,显然不适合再去为计玄收尸了。   是啊,收尸……   脑海中冒出这个字眼,甄珠眼睛便猛地酸痛起来。   明明知道有不明目的的杀手想要她的命,明明猜到这时候的汤阴或许有陷阱,但她还是来了,只为了,给他收尸。   让他免受野狗啃咬,让他得以黄土下长眠。   让他完全称不上顺遂美好的短暂一生,起码少个死后无人收尸的惨景。   可是现在,她根本无法靠近,甚至稍微打探那乱葬岗的信息。当然,只要耐心等下去,总有一天朝廷的探子会撤走,可是到那一天,她还能认出他吗?   走到窗边,从窗户的缝隙往下觑,街上伪装的探子恰好就在客栈不远处,甄珠望过去,视线却不断游移着,并不敢长时间在他们身上停留。   然而,就在她的视线转走又转回时,却发现那两人站到了一起,身边出现了第三个人,三个人聚在一起,似乎交流了什么,随后,那两个探子便跟新来的人走了。   走了?   甄珠瞪大了眼,也顾不上目光会不会被察觉,紧盯着那三人,果然见三人步调一致地离开了这条街道。   不是为了掩人耳目变换位置,而是彻底离开了。   直到三人的身影彻底消失,甄珠再望向人来人往的街面,便再也找不到疑似探子的人。   是……放弃了吗?   甄珠有些茫然地想着,心里有些雀跃,却仍是不敢放松。   万一是诱敌之计,假装撤走实际上仍在更隐蔽地搜查呢?   甄珠告诫着自己要小心,接下来两天,除非必要也没再敢出去。   但街面上真的没有再出现什么疑似探子的存在。   无论甄珠再怎么仔细寻找,也找不到一丝探子存在的痕迹,一切都又恢复如常。   又过了几天,仍旧没有再发现探子的踪迹。   天气越发炎热起来,甄珠下楼的时候,听到客栈老板抱怨生意不好,当天卖不出去的食材放到第二天便很容易变坏。甄珠听着,转身回房,终于下定了决心。   她仔细乔装了一番,扮成了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妇人,然后雇了一辆马车,和一个专门做收尸行当的收尸人,一路小心谨慎地出了城,直奔乱葬岗。   乱葬岗在城外,一半坡地,一片洼地,土地贫瘠没什么收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成了乱葬岗,那些横死无人收尸的,或是一些极度穷苦的,死后便被草草埋在这里——或者埋也不埋地,一卷草席裹了就扔在那儿了。   甄珠到达乱葬岗时是正午,烈阳正炽,明晃晃的光线照地人几乎睁不开眼,越靠近乱葬岗便越安静,四下里除了蛙鸣蝉叫,便再没有别的声响。   到闻见一股刺鼻的臭味时,车夫停了下来。   收尸人看着下了车的甄珠,道:“大姐,你别去了,你跟咱说说你那亲戚穿的啥衣服就行。”前边儿那地方,可不是一般女人,甚至大男人能受得了的。   甄珠摇头,轻声道:“我去看看。”   收尸人无奈,却也没再阻拦,心想待会儿吓到了别怪我没提醒,便率先往前面那散发着恶臭的地方走去。   甄珠跟在他身后,一步步向前走。   刺鼻地令人作呕的味道越来越重,随之而来的还有苍蝇的“嗡嗡”声,密密匝匝,无止无尽,甚至逐渐盖过了远处树上的蝉鸣。   走过一段杂草茂密过膝的空地,乱葬岗就出现在了甄珠眼前。   甄珠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尸体,而是黑压压落满了各处的苍蝇,和那到处低空盘旋的乌鸦,苍蝇和蛆虫蚕食着尸体,乌鸦也来争食,洼地水坑里的青蛙舌头猛然一弹,便将好几只苍蝇裹入腹中。   或许是天气太热,倒没有看见野狗。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   甄珠看着那重重苍蝇和蛆虫下的尸体,脸色无法抑制地苍白起来,胸腔里仿佛有酸水翻滚。   甄珠不是没有见过尸体,也不是没有见过死相凄惨的尸体。   父母意外去世后,她亲自收敛了他们,那断掉的僵硬肢体,那被血迹弄得斑驳难辨的面容,当时许多人劝她不要看,让她交给旁人去做就好,但她拒绝了,亲自为他们穿上寿衣,抱着他们入棺,没有一点害怕。   那是她的父母,世上最爱她的人,她怎么会害怕。   所以,她也从未想过,自己会害怕计玄的尸体。   可是,眼前哪里有计玄?   她望过去,视线里苍蝇蛆虫覆盖的尸体,有的被草席裹着,有的毫无遮蔽,有的被扔在坡地上,有的半截身子落入洼地的水坑,   整整一百多具尸体。   他们穿着颜色不同的衣服,衣服大多残破不堪,少数还完整的,也早早被穷人剥去了,留着尸身裸露在这盛夏的暴雨烈阳下发臭,腐烂,生蛆……   已经腐烂到野狗也不愿啃咬,更遑论认出谁是谁。   “这不好认啊……”收尸人已经走到一具尸体前,他一走近,黑云一样的苍蝇便“嗡”地飞起来,露出那原本被覆盖着的尸首面容。   却任谁也看不出那尸体生前长什么样子。   就连身型,也因为腐烂变形而无法分辨。   远处收尸人走向下一具尸体,又惊飞一片苍蝇,然后看那尸体的脸。   仍旧是完全无法分辨的五官。   一具又一具,不管生前是美是丑,是胖是瘦,此时都只是一具令人作呕的、面目全非的死尸。   甄珠站在那里,正午刺眼的日光落下来,将视野里的一切照得一片白茫茫,看得久了,眼睛便酸楚刺痛。   她眨了眨眼,液体便不受控制地从眼角流下。   还是……太晚了啊。   ——   最终,甄珠将那一百多具尸首全部收敛了。   花掉了身上几乎所有的钱,雇人,买棺材,就在乱葬岗的坡面,土坟不太拥挤的地方挖下一个又一个土坑,将那一具具尸体简单收拾后放进一个个薄皮棺材,盖棺,钉棺,入土,填土。   每一具尸体入棺时甄珠都去看过。   每一具都看不出到底是不是计玄。   最后,每一个小小的土坟前都光秃秃的没有墓碑,没有任何可以表明身份的证明——虽然就算她认得出来,也不可能正大光明地将“计玄”两个字刻在墓碑上。   但起码,她会记得哪座坟下面埋的是计玄吧。   虽然这似乎也并没有什么意义。   所有的坟头都填好了,雇来的人便都忙不迭地走了,甄珠坐在一座坟前,被药粉染黄的脸色透着苍白,最初陪她来的收尸人劝她节哀,劝她早点离开,说这地方待久了不好。她微笑着为他的善意道谢,说道马上就走。   收尸人摇着头也走了。   终于只剩下她一个人。   甄珠慢慢地站起来,缓缓地从每一座坟前走过。   “计玄,是你吗?”   “计玄,是你吗?”   ……   每走过一座坟,她都轻声问上一句——自然是听不到回应的,她似乎也不在意,只是一直走,一直问,直到将每一座坟走遍问遍,她站在坟地中间,最后轻声说道:   “计玄,一路走好。” 第152章 分道   越往北走,天气便越凉爽, 人也越稀少。   “这还没到北地呢, 等到了北地, 那人更少, 打眼看去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草原西边是戈壁荒漠, 也是方圆十里不见人烟,所以中原人都不愿往北边去, 觉得北边苦寒, 其实北边人少也有人少的好处,当年大当家还没去南方做官前, 其实是跟兄弟们在北边耍过一年的,那日子, 才叫一个恣意畅快!少主您要去了,说不定也会喜欢上那里。”   大汉推着阿朗的轮椅,带了些怀念的神情说道。   阿朗嘴角微微勾了一下, 问道:“还没到北地吗?我还以为已经到了。这里离京城多远?”   大汉摆摆手,“没到哪, 这才离了京城顶多七八百里吧,前儿经过的那个老山口您记得吧?那就在京城正东边儿上,从那山口不拐弯一直朝西走, 快马加鞭一天就能到京城。”   阿朗点点头, 脸上带着钦佩和赞叹:“江叔真是见多识广。”   大汉摸了摸后脑勺,又得意又有些不好意思地嘿嘿笑着, “这不算啥,都是当年跟着你爹走南闯北,走得多了自然就路熟了。”   阿朗微笑:“能走那么多地方也不容易,像我,长这么大却只待过京城和洛城两个地方,连舆图都没见过。”   大汉哈哈一笑:“那官府印的舆图算啥,少主我跟你说,真正好的地图,可不是官府印的那张纸,而是印在咱们这种天南海北一步步走过来的人脑子里的。”   阿朗笑得更加乖巧,双眼闪闪地看着大汉:“江叔多跟我讲讲吧。”   大汉自是一迭声地应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从江南到京城,从京城到北地,这其间有多少官道小道,哪条路平坦,那条路贼匪多,那条路最快……他全都如数家珍般一一道来,真就像他自个儿说得一般,简直就是个活地图。   阿朗眼睛眨也不眨地认真听着。   直到饭菜香味飘起,计都唤了人叫他们吃饭,大汉才意犹未尽停下,转身想推了轮椅往扎营的地方走,却被阿朗拒绝了。   “不用了江叔,我想试着自己走回去。”   大汉有些忧虑,“这么长的路你的腿脚受得了?”平日里虽然也能见他走来走去,但大多是在宿营的帐篷里面或周围走来走去,今儿因为阿朗说想出来逛逛,看看这里的景色,计都才让他推了轮椅带他出来,他们这一路走一路聊天,离营地已经有些距离了。   阿朗点点头,道:“我想试试。”见大汉仍不放心的样子,又笑道,“走不动了不还有江叔呢吗?”   大汉这才应允了。   然后便看着阿朗拄着拐杖一步一挪,艰难却缓慢地朝营地走去。   其间几度身形踉跄差点跌倒,却都拒绝了他的搀扶。   大汉摸摸后脑勺一脸憨厚地笑了,只觉得大当家的后继有人。   ——   阿朗回到帐篷时,稍显简陋但分量十足的饭菜已经摆好,计都以及几个亲近的心腹手下围坐着,还没开动。   见他来了,计都伸手向他招了招,那些手下纷纷起身,口中叫着“少主”向他行礼,在他一一点头还礼后才又坐下,等计都先动了筷子,才纷纷动筷子夹菜喝酒。   在计都的示意下,阿朗坐到了计都身边的位置,刚一走近,还没坐下,身旁便有人贴心地将坐垫稍稍往后拉,方便他入座,然后又接过他手中的拐杖放到一边。   阿朗目光扫过那人,轻轻道了声谢。   那人低着头,窈窕的身形被宽大粗糙形同男子的衣衫遮住,听了阿朗的道谢也未抬头,规规矩矩地如同一个木头桩子。   那边计都却是听见了他这一声谢,眉毛不禁微微皱起,道:“阿朗,你如今身份今非昔比,用不着随便跟什么人都道谢。”   那人身形猛地瑟缩了一下,旋即又一动不动。   阿朗没有接计都的话,只是笑笑,拿起筷子认真吃饭。   说罢,计都目光在那人身上一转,旋即想到另一个可能,登时道:“莫不是你看上她——”   话还未说完,便被阿朗无奈地打断,“爹,我没那个心思。好好吃饭。”   虽然父子已经相认,但到底多年的分离隔阂,平日里阿朗极少这样叫他爹。此时,计都被这一声唤地,哪里还记得刚才想什么,立时笑眯眯地,夹了一筷子肉到阿朗碗里,“好,吃饭,吃饭!”   阿朗心里叹了一口气,目光不经意又扫向那规规矩矩站在计都身后的女子,敛下了眉。   他记得,这个女子曾是太师府后院里最受计都宠爱的侍妾,听人说,当时逃离时,计都也带上了些受宠的侍妾,其中就包括这个女子,然而在后来不间断的逃亡过程中,那些女子却都陆续死去了。   笼子里精心娇养的金丝雀如何受得了逃亡的艰辛,那些女子,有些是在逃亡或与官兵交战时受伤生病死去,然而大多数——却是因为娇气累赘,被计都抛弃或直接斩杀了。   最后剩下的,也就这么一个。   一路上她像个粗使丫鬟一样照顾计都,受再多苦也不抱怨,脚底磨破了也只是私底下跟周大夫讨些伤药,而不敢跟计都讲,要不是阿朗这些天跟周大夫走得近,也不会无意中听到周大夫讲起这些。   或许就是因为她这样能放下身段,半点不娇气,且计都身边实在没了人照顾,所以她才活到了现在。   是个好女人。   聪明,有眼色,识时务,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阿朗听周大夫讲过后心里这样想着,虽然对她并没有什么男女间的想法,但也生出些佩服的心思。   然而,这样的好女人,这样曾倍受计都宠爱,如今都落到逃亡境地了,还无怨无悔地跟着他,伺候他的好女人,计都仍旧完全没有看在眼里。   仍旧是随时可抛弃,可斩杀,可转手赠送他人。   方才,他毫不怀疑,若是他表现出一点对那女人的兴趣,计都就会立刻将她送给他。   计都好美色,所以哪怕溃逃时也带上了平日宠爱的姬妾,然而,一旦这美色成为累赘,成为阻挠他前进的东西,那么,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弃。   哪怕是曾经让他另眼相待,甚至放在了心上的女人,在与他的野心,他的抱负相比时,那份另眼相待,顿时便显得微不足道。   好美色却并不沉溺,这一点,是阿朗这些天跟跟着计都手下相处时,知道的他们之所以追随计都的理由之一。   “大男人英雄一世,哪能被几个娘们儿绊住,女人如衣服,见得多了,再漂亮的女人也不过那么一回事儿,只有那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才会一股脑儿地栽进去,为个女人要死要活的。沉溺妇人温柔乡的男人成不了大事。”   今日推他出去的那个看上去豪爽憨厚的江叔曾这样自豪地对他说过。   当然,当时江叔是为了向他展示,计都,他的父亲,是多么地杀伐果断,多么地有成大事的气概。   或许心里也在期待着他能像他的父亲一样吧。   可是——   阿朗一口一口喝着对骨伤痊愈有好处的补汤,唇角抿成了一条线。   可是,你们都看错人了啊。   他跟计都不一样,他也永远也成不了他们期望的、像计都那样“能干大事”的人。   因为,或许他就是个愣头青吧。   ——   吃过晚饭,天色便暗了下去,阿朗又绕着营地慢慢走了一圈,经过火头军做饭的营房,绕过计都议事的大帐,最后钻进大帐不远处的一个小帐篷。   帐篷里的白胡子老头见他来了,眼睛一亮,忙招呼他,“快过来快过来,这地方虽然荒凉,倒是长药材的好地方,今儿我又采了几味药,有两味正对你的症,我熬了药,正说要给你送去呢。”   阿朗笑笑,坐到老头身边,乖乖灌下那还冒着热气的苦药。   对于配合治疗的病人,老头向来有好态度,见阿朗这样顺从地喝下他的药,顿时老脸笑成一朵菊花。   “今儿没别的,就教你认认刚采的几味药吧。”老头宝贝似的拿出几根草,兴致勃勃地跟阿朗讲起了它们的生长习性、外形特点和药性。   阿朗认真听着,屡屡点头,不时发问。   俨然一个认真求学的小药童。   一把年纪没个正经弟子的周老头越讲越上头,看阿朗的眼光简直就像看亲儿子似的。   这些天,阿朗除了养伤没事做,最喜欢做的就是跟着他们这些老家伙学东西,不拘什么,只要是有用的,他都愿意学,很是勤学好问。计都对此很是乐见,私下也叮嘱了,让手下的人都毫无保留地教导他,俨然将他当作接班人培养的意思。   也是,这是亲儿子啊,自然跟以前那些义子不同。   周大夫是早认识阿朗的,知道阿朗的经历,也知道他跟计都之间那些曲折坎坷的认亲经历,对他多了一丝怜惜,既然计都吩咐了,自然不会保留什么,心里已经是将他当小主子看待了。   又因为他是大夫,阿朗跟他厮混的时间又格外多一些,加上阿朗好学的性子,这些天他便教了阿朗不少东西。   当然,没想着把阿朗教成个能行医的大夫——计都也不会允许阿朗去做大夫,但一些有用的药理知识、暗算人或防止被人暗算的迷药毒药,以及对阿朗腿伤有用的知识,他都教给了阿朗,还送了许多他自己做的伤药毒药。   夜色渐渐深了,周大夫到底年纪大了,讲了这么一会儿,精力便不济起来,眼睛迷迷瞪瞪地,眼看着就要睡着。   阿朗便起身告辞,周大夫打着哈欠要送他出去,阿朗自然没让他送——周大夫也就是说说罢了,相处久了,两人早就熟稔了,周大夫虽将他当少主看待,却不像其他人那般毕恭毕敬。   见阿朗自己稳稳当当地站起来,走到了帐篷口,周大夫挥挥手,吹了灯,再也忍不住困意,往床上一倒,不一会儿便发出呼呼的鼾声。   阿朗却没有立刻走。   他站了一会儿,待听得帐篷里鼾声大作,确认周大夫已经睡熟后,他慢慢地,又折返回帐篷。   脑海中勾勒出帐篷中东西的摆放位置,阿朗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的目标,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半晌后,将清冷光滑的瓷瓶纳入袖口,阿朗悄无声息地退出帐篷。   帐篷外不远处,有护卫等着他,见他出来忙迎上来,还好奇地问了句:“少主,怎么出来地这么晚?”   明明看见周大夫帐篷里的灯已经熄灭,却又等了一会儿才见少主出来,若不是这些天早明白了这个少主不喜欢他们离太近,又觉得周大夫帐篷里不会出事,他们就按捺不住上前去了。   阿朗双手拢在袖子里,脸色没有任何异样,只淡淡地道:“帮周老归置了下草药。”   黑灯瞎火地怎么归置草药?   护卫心里打起一个问号,但看着阿朗的脸色,也没敢说什么。   反正太师只是让他们保护少主的安全,人没事就行了。   ——   第二日,队伍继续往北行,一路景色变换,京城更加远了。   傍晚宿营,自然也没有什么村镇城市,而是照旧在野外扎营。   一切都跟往常一样,晚饭前,阿朗照旧由江叔推着出去散步,吃饭时跟计都聊了几句天,算是联络下父子感情,饭后绕着营地绕几圈,然后去周大夫帐篷里坐了会儿。   今天周大夫的精神似乎更加不好了,才聊了一会儿,便打起了哈欠。   阿朗便起身告辞,临走时将周大夫为他未来几天准备的药都拎走了,周大夫也毫无所觉。   护卫打着哈欠,见他出来,忙打起精神,一边心里嘀咕,兴许是今天赶路太累了,怎么这么早便困了。   然后护送着阿朗回到他的帐篷。   没过多久,天色彻底暗下来,营地也安静下来。   除了巡逻的人,所有人都陷入了沉睡。   便连巡逻的,似乎也格外瞌睡,守在营地外围,脑袋一点一点地,于是直到后颈一痛,眼睛才猛然瞪大,想要叫喊,意识却已昏死过去。   站在倒地的巡逻兵的身后,一个高挑瘦长的身影拄着拐杖,步伐缓慢,却稳稳地朝拴马的位置走去。   ——   计都醒来时,心情还很是不错。   昨夜难得睡了个好觉,吃过饭不久生了睡意便睡下,一夜无梦睡到天亮,只觉得浑身畅快。   然而,这畅快很快便不翼而飞了。   被打昏在地的巡逻兵,阿朗空空的帐篷,以及少了的一匹马。   以及所有人昨晚都睡得异常地沉,甚至没有一个起夜的。   “我、我的迷药少了一瓶!”周大夫急匆匆地冲进来,脸色煞白地道。   计都握紧拳,脸色黑地可怕。   然而,片刻后,他看向来时的方向,“给我找。”他沉声道,“不论如何,把少主找回来。” 第153章 入网   进京的官道上,一辆囚车在上百兵丁的护卫下缓缓前行, 囚车里站着一个被枷锁锁住的人, 似乎是个女子, 然而一头狂乱如茅草的长发遮住了一切, 叫人看不清女子的面容。   只是从那虽狂乱却仍漆黑光泽的长发来看, 应该是个年轻女子, 说不定长得还不错。   一路见过这囚车的百姓纷纷八卦地猜测着。   而负责押送这女子的兵丁们也很是平易近人,并不像平日里见的小官小吏们趾高气昂, 停下休息时若有百姓好奇围观也不会大声驱赶, 反而饶有兴致地跟围观的人闲聊起来。   聊的自然是那囚车里女子的身份。   曾经的安王侍妾,实为计都同党, 以春宫扬名的春宫画师,倾国倾城的祸水美人……   好几个吸引眼球的词叠加在一起, 立时便将听者惊地双眼大睁,啧啧称奇。   待囚车队伍走后,那刚听了这新鲜事的, 便忙不迭地四处宣扬起来。   安王侍妾,计都同党, 前阵子风头无两一幅画甚至卖到上百两银子的春宫画师……结果却全是同一个人,还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然而如今这美人却因为计都同党的身份被抓去京城, 一颗大好头颅, 不知能再鲜活几日。   这样的趣闻,自然传播起来极快。   方朝清跟着崔相一路走来, 不只是从随行的兵丁口中,甚至从歇脚的驿站口中都听到了这个消息。   好像转眼间,全天下都知道崔相抓了个计都同党的女子似的。   方朝清起初没察觉到什么,只是听他们说起那女子被戴上枷锁关在囚车里的情景,心里便止不住地揪痛,只盼着崔相的车驾再走快些,快些赶上那囚车,到时无论如何,哪怕不能立时救她出来,也不能让她继续受罪。   然而,这念头在崔相的车驾越来越靠近京城后,便逐渐转变了。   变成了一种疑惑。   之前韦将军扎营的地方离京城也不算太远,普通人沿着官道慢慢走顶多也不过三四日的路程,而崔相一行不论是拉车的还是胯下骑的,俱是百里挑一的良驹快马,速度自然不是普通赶路能相提并论的,因此不过两日,便到了京城边儿上,到第三日,就能回到京城。   第二日的傍晚,方朝清的疑惑变得越来越重。   这晚,他们下榻在京城附近一个县城的官驿,用过饭,方朝清照例出去打听消息。   打听的自然是那辆囚车的消息。   从他昨日听到的消息看,那囚车就算走得慢点,今天应该也快到京城了,因为崔相一行速度很快,昨天方朝清还想着,说不定今天就能追上那囚车,能早一天让她不再受那种罪。   然而今天一路赶路,却完全没发现囚车的踪迹。   方朝清有些失望,却是以为那囚车说不定已经到京城了。   毕竟那囚车比崔相的车驾早出发了两天,负责押送的也都是骑兵。   然而,打听来的消息却让他十分意外。   “那个画春宫画的计都同党,祸水美人?”驿丞听方朝清问起最近那趣闻,很是兴致勃勃,“听说了听说了,昨儿就听说了,听说昨儿就走到叶县了,我还估摸着今儿就能走到这儿呢,没想到那么慢,如今还搁半道儿上呢,不然我也能见见那说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儿了。”   驿丞还在为今日无缘见到那传说中的美人而啧啧叹息,方朝清却神思恍惚了起来。   居然,还没到吗?   就算崔相一行人强马壮,赶路速度快了些,但那囚车可是比崔相早出发两天的,而且押车的兵丁也都骑着马,这不算长的路程,只要正常行路,都不该落在崔相他们这一行后面。   除非有意拖延。   这并非不可能。   既然知道了崔相是想用甄珠引蛇出洞,方朝清自然也想过这个崔相会怎么“引”。   毫无疑问,若是有人想要救甄珠,那么还未入京的押送途中,就是最好的动手时机,不然一旦入了京,送入刑部大牢,那就不是一两个人能救得出来的了。   所以,崔相会让押送的人故意慢些走,很是符合情理,所以按理来说,方朝清也不该感到惊讶。   但是,还是有哪里不对……   方朝清眉头紧锁,看向崔相下榻的院落。   天色暗下来,那院落里明灯莹莹,照得如白昼一般,却并无喧哗声响,方朝清知道,此时崔相多半在读书,所以没人敢喧哗。   哪怕此时并无外人,崔相也不会放纵自己纵情笙歌酒色,而是一如既往地读书,这并非装模作样,以崔相如今的位置和声望,他已经根本不需要装模做样,他也不屑于此,他不纵情笙歌而是选择读书,只是因为他喜欢读书。   方朝清猛地瞪大了眼。   是的。   以崔相如今的声望权势,很多事情,他都没必要装模作样,更没必要欺骗,尤其是对他。   可是,就在昨天,他直接问起崔相那囚车的事时,崔相还说应该在他们前面。   若是崔相早就打定主意让囚车故意拖延,那崔相昨天便不会不知道囚车会落后他们,也不会说出那样误导他的话。   是的,崔相在故意误导他。   让他以为囚车在崔相车驾前面,让他心急地赶往京城追赶囚车,然而事实却是,囚车落后于他们了。   仅仅是想让他安份跟着回京吗?   但哪怕他知道了囚车在后面,但只要囚车在往京城走,他就会乖乖回京,所以,这样的误导并没有什么意义,崔相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   崔相误导他,一定有别的什么原因。   方朝清的心脏突然砰砰跳了起来。   没有犹豫,他走向崔相下榻的院落。   ——   崔相果然在读书。   听了通报,喊了声“进”,然后方朝清进来,他连头都没有抬,目光仍旧聚焦在手中的书上,不时抚掌推敲,仿佛那书多么地精妙绝伦引人入胜似的。   方朝清也不开口,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他。   良久,崔相终于放下了书,看向方朝清。   “找我什么事?”他微笑着问道。   方朝清定定地看着他,声音清冷,“相爷不知?”   崔相皱皱眉,旋即叹了一声,摇摇头:“你这孩子……”   方朝清不为所动,仍旧看着他。崔相便笑了,目光里有些赞许。   “看来还是有些脑子的。不容易,都说关心则乱,你能注意到,很不错。”   他站了起来,背对着烛火,面容便隐藏在了阴影里。   “不过,注意到也没用,毕竟从头到尾,我这张网,要捕的就不是你呀。”你,只是随手顺带的收获,带回京城,能让珍娘开心开心。仅此而已。   崔相微微转身,半张面庞露在烛光里,仍是一贯的斯文清隽。   方朝清倒吸了一口冷气。   ——   再怎么拖延,终究也只有几日的路程,这天傍晚,囚车终于到了京城脚下,最后一个歇脚的驿站。   到明日,除非住下不走,不然怎么也该到京城了。   驿站不大,但因为靠近京城,便也有些热闹,路边还有乞丐,见一群兵丁押着囚车慢悠悠地往驿站走来,便好奇地看过来。   夕阳下,兵丁们身着统一的官兵制服,胯下皆骑着马,围着囚车排成四列,看着很是威武,保证叫等闲宵小一看这阵势就打消主意。   而被兵丁们围着的囚车上方,露出一个披头散发的头颅,仔细一看,便能发现那头颅歪倒在一边枷锁上,分明已经昏迷。   也是,连续几日赶路,无论日夜都被被锁在囚车里,不能坐,不能躺,只能日日夜夜地站立着,白日暴晒,夜晚饮风,吃喝也定然不会好,连番折腾下来,身体强壮的大男人都受不了,更何况是平日里娇养的女子。   乞丐呆愣愣地看着那囚车,不由挺起了身,似乎想要仔细瞧瞧那囚车里的人。   冷不丁却有风声从头顶传来,随之而来的还有男人有些猖狂肆意地笑声:   “臭叫花别当道!”   打头的兵丁——似乎是这群兵丁的首领,抽出腰间的鞭子,笑嘻嘻地挥向那呆愣愣地乞丐,鞭尾割开他脏兮兮的衣衫,发出“啪”地一声脆响。   乞丐发出凄厉的惨叫,身体蜷缩着,抽搐着,像颗球一样往路边滚,不料撞到了树,于是又滚到另一边,最后落在草丛里,便像只受惊的刺猬般一动不动了。   那首领和后面的兵丁哈哈大笑起来,似乎觉得乞丐的反应很是有趣。   虽然乞丐并没有挡他们的道。   但这一路押送,赶路辛苦不说,半点官威不能耍不说,见到围观的平头百姓还必须笑脸以对,同样的说辞说了几十上百遍,心里便总归窝了些火,此时想到这趟差事马上要结束,不禁有些松懈猖狂,便随手拿路边叫花撒撒气。   只怪那叫花运气不好。   兵丁们哈哈笑着,然后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慢悠悠地朝驿站走。   驿丞早听了消息,已经迎了出来。   囚车队伍过后,那滚到草丛里的乞丐慢慢舒展了身体。   他抬头,看向那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可以看到的囚车。   粗木围成的囚车几乎只留出一指的缝隙,因此从外面看,甚至连女子的身形都看不清楚,只能看到那披散着长长黑发的脑袋,奄奄一息地搁在枷锁上,像一只垂死的鸟儿。   乞丐捡起方才翻滚时落到一旁的拐杖,拄着拐杖站起来,一瘸一拐地向驿站走去。   ——   明日就能交差,就能回到繁华京城的花花世界,自觉辛苦了一路的兵丁们便放纵起来,吩咐驿丞准备了好酒好菜,纵情享用畅饮了一番,席间甚至还不知从哪儿叫来几个陪酒的女子,美食美酒美色,叫一些没见过这阵仗的小兵差点没酥软了腿。   当然,能享受这般待遇的只有领头的,大部分底层兵丁还是得任劳任怨地巡逻看守。   这可是崔相大人亲自交代押解的犯人,领头的再怎么放纵,也不敢疏忽了对那犯人的看守。   放置囚车的后院守了整整三十人。   领头的喝酒吃肉玩女人,他们就只能守在外面干活,刚刚驿丞差人送来了晚饭,两个馒头一碗煮白菜,汤都没一口,更不用说酒了,气得一个小兵朝那正院吐口水,然后就被年纪大一些的捂住了嘴。   有气没处撒,只能想别的法子泻火。   一个小兵眼神不住地往囚车里瞅。   那囚车是特制的,木头与木头之间的空隙特别小,以至甚至看不清里头人身材是胖是瘦,他们押送了这一路,虽然见人就跟人说那女犯是计都同党,是祸水美人,可实际上他们谁也没看清过这女人长什么样子,平时给女囚送饭的活,都是首领亲自做的。   不过,既然都说是美人,长的应该不会太差吧?   而且,不是说这女犯曾经还是安王,也就是如今圣上的侍妾?   那就是皇帝的女人啊!   思及此处,小兵心头顿时火热起来,随便寻了个由头,便一个人悄悄溜到那囚车旁边。   刚走到一半,小兵猛地吸了吸鼻子,神色昏昏地喃喃:“好香……”   此时天色正是半明半晦,天边金乌与晚霞皆落下,只余几缕牛乳般薄淡的轻纱,空气中仿佛也有雾气漂浮般,雾气带着香味,一时分辨不出是菜香、酒香,还是那陪酒女子们身上香甜腻人的脂粉香,只悄悄地钻进人的鼻孔里,叫人忍不住沉溺其中。   小兵差点就在那诱人的香气中睡去。   然而,看着近在眼前的女囚,色心驱使下,他摇摇头,混沌的脑子甚至无法思考这诡异的香气,只是紧紧盯着那囚车里的人影,脸上露出痴痴傻傻的笑容。   “美人儿……”他迷迷瞪瞪地爬上囚车,伸出手,手指刚要触碰那女犯的脸,一股剧痛便从后颈传来。   “噗通”一声,小兵摔倒在地上,人事不知。   他身后,露出一个浑身脏污的身影,还拄着双拐,其中一支拐杖正从上往下落。   而那身影身后,后院外面,则倒了一地的巡逻兵。   他拄着拐杖,慢慢走到那囚车的正面,看着那完全被长发掩住的面容,干裂的唇吐出一个嘶哑的音节:“姐——”   音节还未落下,那脏污面孔上的漆黑双眼陡然一缩,双拐点地,身形如离弦之箭般向后退去。   然而,已经晚了。   一张巨网从天而降,牢牢将他网住。 第154章 面圣   将“计玄”下葬后,甄珠便离开了汤阴县。   她身上的钱所剩无几, 马车都租不起, 只得买了一匹又老又瘦的驴子, 一包干粮, 出了城门后, 看着城门前几条分岔路心下茫然。   她并不知道要去往何处, 只是不想再待在这个到处都将计玄的死当作趣闻一样一遍又一遍讲述的地方。   可以回洛城,但阿朗还在计都手里生死未知。   可以去京城, 但那日想要她命的杀手令她无法不在意。   而除去这两个地方, 这个世界的别处,对她而言并没有什么区别, 都是陌生的异乡。   她呆立半晌,半晌后, 拍了拍驴屁股,“走吧,你去哪儿我去哪儿。”别人信马由缰, 她就来个信驴由缰吧。   老驴摇摇尾巴,“踢踏踢踏”地迈开了步子, 朝着其中一条道慢悠悠地走去。   甄珠坐在驴背上,哑然失笑。   这驴子还真会选,居然是往京城的方向。   或许这就是天意?   她笑笑, 没有让驴子改道。   ——   就这样信驴由缰地走了几天。   一开始甄珠还看得出是往京城的方向, 可这头驴子偏爱岔道上的新鲜枝叶,走着走着就不知道拐到哪个乡间小道上, 逮着鲜嫩的叶子一顿大嚼,吃满意了才继续闲适地溜溜达达往前走,寻找下一顿美餐。   甄珠从不管它,任由它驮着自个儿漫无目的地溜达,驴子吃草,她就安静地坐在驴背上看风景,驴子走路,她就看流动的风景。   饿了吃干粮,渴了饮溪水,有时夜晚错过宿头,便幕天席地,偎着老驴入睡。   几天下来,身上都仿佛沾了驴粪味儿,别说本来就特意乔装地灰扑扑,这下估计不用乔装,扔进人群里,旁人都得立时退到八丈远。   也是难得的人生体验呀。   甄珠颇有阿Q精神地想着,也越发不想往人群里凑,任由老驴顺着那新鲜枝叶钻往那乡间山道,俨然野人伴野驴。   或许哪天走到个山明水秀的地方就停下吧。   可这愿望还没来得及实现,甄珠的这场旅途便结束了。   “先前不是说抓了个计都的同党,就是那个会画春宫画儿的女人吗?就昨儿,居然有人去救那女人,然后就被逮住啦!”   官道边的茶棚里,甄珠把驴拴在一边,给了茶棚主人两个铜板,让其给自己的水囊里灌满茶叶沫子冲的凉茶,凉茶还未灌满,就听一旁歇脚的茶客一惊一乍,唯恐人听不见似的大声说道。   计都,女人,同党,春宫画……   甄珠扭头看那茶客。   恰听那茶客说道:“逮到的那人也是个人才,听说双腿都断了,拄着拐杖走路,竟然还弄晕了一院子的人,幸好崔相神机妙算,早早布了后招。”又道,“而且你们猜怎么着?之前传地沸沸扬扬,引得这人前去搭救的那女人,压根救没被抓住!那囚车里是崔相从死牢里随便找的一个女犯,从汤阴一路送到京城,到处传扬说是那个春宫画师,就是为了引得计都那边的人上钩,结果,还真叫崔相给料着了,勾着了一条大鱼,听说这可是计都出事前收的最后一个义子,很是受倚重呢!”   茶棚里立时响起一阵阵惊叹,众人纷纷称赞崔相智谋无双。   “客人,茶满了。”   茶棚主人将水囊递过来。   甄珠怔怔地接住,又怔怔道了谢,然后路过那群茶客,走到老驴旁。   摸摸老驴长长的驴脸,她叹息着一笑,“驴兄,接下来不能随你的性子走了。”   她背起水囊,姿势不甚优美地爬上驴背,第一次牵起了缰绳。   “走,去京城喽。”   ——   京城一片安宁。   新帝登基后,朝堂在崔相的梳理下井井有条,百官各司其职,一切与先帝时几乎没什么区别,仿佛中间没有先太后和计都的那场谋逆篡权。上层架构稳了,下面的百姓们也渐渐恢复了生机,嫁女娶媳,八卦邻里。   不过,最近坊间最热闹的新鲜事儿并不是邻里间的小八卦,而是崔相妙计擒反贼的趣闻。   更不用说,十日后,那被擒的反贼,就要被腰斩于菜市口了。   腰斩啊,真可怕。   百姓们惊奇地议论着,然后这议论又纷纷扬扬从京城传到四面八方。   就好像之前那说是“计都同党”的女画师被擒之事一样,一模一样的套路,一模一样的计谋。   不,还是不一样的,起码,这次用来引诱鱼儿上钩的是真饵料,而不是个徒有其形的假货。   所以,只要鱼儿真的在乎这饵料,那么,哪怕明知是陷阱,恐怕也会飞蛾扑火般扑到京城吧。   可是,鱼儿真的在乎这饵料吗?   崔相还会如愿么?   方朝清站在刑部大牢门前,抬头望着明灿灿的日光,有些恍惚地想着。   回到京城已经三天,阿朗被投入刑部大牢也已经三天。   这三天来,他用尽了所有办法想要救阿朗出来,然而,完全无济于事。   他如今拥有的权势和地位都是崔相给他的,崔相不松口,在阿朗的事上他就没有一点办法。甚至连进刑部大牢探监都不能。   从未有一刻,他这样憎恨自己的无力。   方朝清自嘲地笑笑。   或许这就是对他消沉逃避的那五年的惩罚吧。   “大人,回去吗?”随从轻声问道,“刚刚夫人又派了人,说让厨房做了您喜欢的汤。”   方朝清回过神来,眼里闪过一丝疲倦。   “不了。”他摇头,“我还有事。”   他扭头望向一个方向,“去皇宫。”   或许,那是他最后一丝希望了。   ——   新帝登基以来,这是方朝清第一次主动入宫。   之前虽然也进过宫,但都是跟着崔相一起,面圣时,身边也总是有一堆别的人。   所以方朝清并没有什么把握新帝会见他。   让宫人通报后,等在宫门外,他心里其实并没有抱很大的希望,毕竟他如今的身份其实说来也尴尬,并无实际职位,只是因为崔相的关系,之前在追剿计都的大军中做了个军师和监督的角色,甚至若不是崔相女婿的身份,可能连这宫门都无法靠近。   所以,新帝不见他再正常不过。   理智这样告诉他,然而,心底却又止不住地想着另一个可能。   “方大人,皇上召见!”   宫人尖利的嗓音打断了方朝清的思绪,他抬头,脸上还带着些猝不及防的意外。   “方大人,还愣着做什么,皇上让您进宫呢!”宫人笑着道,伸手做引路状。   方朝清这才完全回过神来。   他整整衣冠,深吸了一口气。   ——   一路走来很安静。   偌大的皇宫,大部分宫殿却全是空置的,妃嫔居住的后宫,太子居住的东宫,太后居住的慈宁宫……此时却全部空空如也。哪怕是先帝——或者说先太后在位时,这皇宫也不曾如此冷清,那时好歹还有先先帝留下的几位太妃,后来更有先太后为先帝选的许多秀女。   可如今,这皇宫却真正只有皇帝一人,无妻无母无子,真正的孤家寡人。   不过,也用不了多久吧,这两天在相府,即便没有有意打听,却还是陆陆续续听到许多往来的朝臣跟崔相商议为新帝选妃选后填充后宫的事。   之前新帝在陪都武昌“登基”后便没有立妃立后,甚至连稍微亲近伺候的女人都没有,那很正常,毕竟是那样特殊的时刻,作为新登基地位完全不稳的帝王,不急着享用美色获得了许多官员的赞许肯定。   但现在不一样了。   虽然计都仍然在逃,但没人觉得他还有翻盘的可能,所以,只要崔相不突然改变主意,转而再扶持一个“新帝”,那么如今坐在龙椅上的这位,估计就是今后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里的一国之君。   而他后宫的每一个位置,自然也是无数人觊觎的所在。   根本由不得他,一个傀儡皇帝,后宫会被塞进多少女人,塞进什么样的女人,他只能被动接受。   想想似乎有些可怜,但对于绝大多数男人来说,这应该也算不上值得被可怜的事吧。   再怎么身不由己,也能坐拥天下美色。   而到那时,最低谷时陪伴在身边的女人,又能在这位少年帝王心里留下多少痕迹呢?   方朝清脑子里乱乱的,一路东想西想,就这样终于到了皇帝所在的寝宫。   是的,面圣的地点就在皇帝寝宫。   此时正是午后时分,按惯例,皇帝应该在午睡,之前宫人通报时方朝清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更加没信心皇帝会见他,却没想到皇帝真的会见他,地点还是他的寝宫。   “方大人,到了。”   引路太监低声道,然后退到了一侧,另有在宫殿里伺候的太监引着方朝清进去。   越过层层幔帐珠帘,太监竟然直接将他带到了新帝的卧室,“皇上刚刚还在睡午觉呢。”似乎见他有些意外,引路太监解释了一句。   方朝清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终于,到了最后一层幔帐前,已经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幔帐后新帝卧室的模样。   “皇上,方大人到了。”   太监轻声禀报了一声,幔帐后没有传来任何声息。   太监却似乎毫不意外,禀报过后便退了出去,站在卧室门外。   方朝清有些惊讶,看着那幔帐后,隐隐约约的幔帐将卧室的场景也变得模糊,他没有看到什么疑似新帝的人影。   就好像里面根本没有人一样。   “皇上,微臣方朝清求见。”即便如此,还是得做足了礼数。   他的话声落下,过了几乎有半刻钟之久,幔帐后终于传来声音。   “进来。”   很低很低的,很年轻的声音,若不是方朝清全神贯注,几乎要错过这一声呢喃似的低语。   方朝清犹豫了一下,随即便掀开幔帐。   幔帐后,是满目奢华耀眼的皇帝寝室。   珠玉为帘,红木做床,巧夺天工的香炉里燃着龙涎香,墙上随便挂着的字画都是名家真迹。   然而却不见新帝的踪迹。   方朝清的目光从墙上滑到床上再滑到床下,才终于见到了人。   床脚下,蜷缩着一团人影。   身上还穿着明黄的龙袍,宽大的袍子将少年的身躯裹住,却有些不合身,不知是龙袍太胖还是少年太瘦,龙袍下摆凌乱逶迤地散落在地上,就像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一般地违和。   这样的场景大大超出了方朝清的预料,他迟疑了一下,正想着要不要再唤一声时,那团人影终于动了。   他缓缓地抬起头,朝着方朝清,没有露出全脸,只露出了一双黑漆漆的眼睛。   似乎还带了些午睡的困倦,那眼睛并不太有精神,看向方朝清的目光并不聚焦,反而四处游弋着。   “你要见我,有什么事?”他开口,也完全不是合格帝王应有的口吻,倒像只是个普通少年。   方朝清顿了一下。   终究还是开口。   他上前一步,声音放的很低很低,让房门外的太监完全无法听到。   “皇上,您可还记得甄珠?”   刹那间,方朝清看到少年黑沉无光的眼睛里陡然绽放出耀眼到刺目的光亮。 第155章 相求   少年没有说话,目光却紧紧地盯着他, 那张原本被宽大的龙袍掩住一半的脸也已经不自觉地露了出来, 精致秀美却苍白的脸上每一根线条都是紧绷的, 仿佛都在等待着方朝清接下来的话。   方朝清愣了下, 片刻后, 才低低地开口。   “在洛城时, 微臣机缘巧合之下与甄姑娘结识……”   宽大的帝王卧室里,方朝清用低沉的声音娓娓道来, 从与甄珠结识, 到甄珠入宫,再到如今崔相以甄珠为饵引得阿朗上钩, 所有一切能说的,都说了出来。   “……阿朗是甄姑娘视若亲生的弟弟, 他秉性天真,虽然曾跟随计都,却并非为虎作伥之人, 当时甄姑娘能逃出太师府,全赖他弃暗投明, 之后他便再未与计都联系,原已准备与甄姑娘一起返回洛城,不料计都派人报复, 阿朗拼死将甄姑娘送走后, 自己却伤重被捉走……后来,甄姑娘便写信, 求我打听阿朗的消息。”   方朝清轻声说着,少年便低着头安静地听着,只是听到“一起返回洛城”时,却忽然抬起了头。   方朝清起先未察觉,还继续说下去,只是少年的目光太炙热,他说着说着,便停下了话语,看向少年。   “……皇上?”他疑惑地问道。   少年咬了咬唇,抓着龙袍的五指松了又紧,紧了又松,才终于开口,嗓音干涩。   “她……要回去?”   这话说的有些不明不白,然而奇异地,方朝清没有丝毫障碍地,立刻便理解了少年话里的意思,乃至他问出这句话的心情和缘由。   是啊,那时候她是准备回洛城,再也不来京城的。   对她来说,洛城是她的起始之地,此间事了便该回去了。   然而,对眼前的少年来说,京城,或者说这座皇宫,才是他们相识相守的地方。前面他说了那么多惊心动魄的事,少年的关注却只放在了她要回洛城这点上。   因为,回洛城便也意味着放弃他吧。   作为被放弃的一方,感到难过,伤心,不甘,委屈……或许这就是少年此刻的心情。   然而——“她准备离开前,向我打听了你。”方朝清轻声道。   “被囚在太师府,她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知道你的生死,一逃出来,就向我打听你的消息。那时候,你刚刚在武昌登基。”   得知少年平安,且身份已经天翻地覆后,她便再没有一丝犹豫和留恋地决定回洛城了。   这并非她无情。哪怕方朝清并不想承认,然而当时她的口吻,她的表情,分明是对少年有情的——虽然他说不好这份情是患难之情多些,还是纯粹的男女之情多些。   但显然,她很关心少年。   得知他平安后,她的安心和喜悦显而易见。但那份决绝离去的心意也没有作假。   因为她很清楚,两人的身份已经有了天壤之别,曾经与她共患难互相依偎的少年变成万人之上的帝王,以往的相处模式一去不复返。他是君,她是民,他是坐享后宫三千的帝王,而她只能成为那三千之一,再如何受宠,也得被宫墙禁锢,被宫规束缚。   以她的性子,是怎么也受不了的吧。   所以,没有一丝犹豫地救做出离开的决定。   但如果,少年没有成为皇帝呢?   她会做出怎样的决定?   方朝清不知道。   他只是说道:“她很挂念你。”   是啊,她关心他,挂念他,这样还不足够吗?非要为对方死去活来痛不欲生甚至放弃自己的骄傲和原则才叫爱吗?爱人的方式有很多种,她只是恰好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类型而已。   少年愣愣的,眼里似乎有泪光在闪,一转眼便又不见。   他双手抱膝,半张脸埋进膝盖,不说话了。   方朝清停顿片刻,见他仍没有再开口的意思,只得继续讲。   讲到崔相用她做饵引诱阿朗,讲到阿朗被诱捕而她却还不知道在哪里。   讲完了,方朝清便看着少年,“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但既然崔相没有抓到她,那么她应该就是安全的。所以,现在能为她做的,就是保住阿朗。不论她现在在哪里,一定都希望阿朗能平安无事。”   但以他这几天的试探来看,无论计都上不上钩,阿朗的情况都不太妙。   虽然阿朗曾经倒戈反水计都,但事实上他的立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计都怎么看他。若计都上钩,说明他真的很看重阿朗,那么阿朗必死。若计都不上钩——计都义子将被腰斩的消息都快传遍天下了,为了朝廷和崔相的面子,阿朗不死也得死。   但也不是没有操作余地的。   就像崔相之前用假的甄珠引诱阿朗一样,到腰斩时弄个假的阿朗做替身,自然就可以保住阿朗的命。   但若没有充足的理由,崔相为何要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所以,方朝清诚恳地看着少年:“皇上,可以帮微臣——”他顿了一下,“不,帮她吗?”   虽然少年的权利几乎皆是由崔相给与,甚至说是崔相傀儡也不为过,但是,起码从方朝清的观察来看,崔相并不是那种独揽朝纲,将皇帝完全视作傀儡来看的人。   虽然他的确权倾朝堂,说一不二,但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也的确都是为少年好。   打理朝堂,教导少年为君之道,在百官面前也从来都是给足了少年面子。   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他如此行事,新帝这个皇位才能坐得稳,不然新帝一个从未学过过为君之道,甚至普通诗书礼仪都未完整学过的少年,怎么可能这样安安稳稳地坐在这个位置上。   平心而论,崔相对少年极好。   所以,若是他开口,崔相有可能会给他面子。   但也只是有可能罢了。   以少年的如今的处境来说,为一个只是曾经服侍过自己半年的女人向自己如今最大的靠山提要求,其实并不是多么明智的选择。若他够“聪明”,就应该拒绝方朝清。   话说出口,方朝清低下头,等待少年的回答。   几乎过了半刻钟之久,就在方朝清以为自己得不到期待的答案时,终于听到一个声如蚊蚋的回答:   “好。”   ——   方朝清离开了,偌大的寝宫里又只剩下他一个人。   少年,不,高琰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走到寝室隔壁的小书房,从书架上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卷画轴,轻轻地摊开在桌面上。   泛黄甚至斑驳点点的宣纸上,是一副根本称不上是画的画。   一团团污渍般看不出原型的墨迹,画技拙劣地连初学绘画的孩童都不如,根本就是毫无根基的人所画,而这一团团墨迹旁,却是一个独特又奇怪的标记,猛一看像两条竖立着、弯了两折的蛇,虽然奇怪,却带着奇异的美感,与那涂鸦般的墨团显然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而这标记旁,还有一个照猫画虎,却模仿的全然不像的相同标记,拙劣的手法又与那一团团墨迹如出一辙。   高琰用手轻轻抚摸那标记,又俯下身,用脸轻轻地蹭。   不敢用力,怕损了画纸,却又不想远离,贪婪地闻着那清淡久远的、早已干涸散逸的墨香。   永安宫被大火烧毁,他与她曾经生活过的所有痕迹几乎全部被付之一炬,包括那无数张她画给他的画,那些他曾经无比珍视,好好保存着的画。重返京城,重返这个皇宫后,他又去了一次永安宫,找遍了所有角落,才终于找到这一张当初因为被他画坏了,而随意扔弃,虽然已经皱皱巴巴泛黄斑驳,但骑马没被烧掉得以留存的纸。   纸上有她的痕迹。   少年趴在桌案上,双手拢成一个圈,恰好将那画纸完全拢入怀中,殷红的唇正对着那奇怪的标记,仿佛在温柔亲吻一般。   就在这淡淡的墨香中,疲惫了半日,午睡时却怎么也睡不着的眉眼终于缓缓阖上。   而随之而来的梦境里,终于又出现那人的身影。   “啊啊你这画的是什么啊,真是的,为什么我遇到的人一个两个都没有绘画天分呢,阿朗是这样你也是这样。”   “这个?嗯……你可以把它当作我的印章,或者我的名字的另一种写法,总之,就是表示‘甄珠’的意思!”   明快中带着些娇嗔的女声,闪耀夺目的脸颊,似近还远地,逐渐侵袭到梦境中来。   他的嘴角不禁微微翘起,精致绝伦的眉眼终于舒展开来,像浸透在寒风中的花蕾,一遇春风,陡然盛放。   “皇上,该上射御课了!”   随着宫人尖利的嗓音响起,梦境如泡影飞速消散,高琰猛地惊醒,看着被自己拢在怀中的画纸愣怔了一下,在宫人又喊了一声时,才匆忙捧着画起身——起地太快,脚踩到了龙袍下摆,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他努力站稳了身形,耳中却忽地传来一声清脆的“嘶拉”声。   他愣住,低头,就看到手中拿着的画纸已经分成了两半。   “皇上?”   叫了两声仍无回应,门外宫人不禁疑惑地又唤了一声。   高琰仍呆呆地,看着那干干脆脆分成两半、再不相连的纸,眸光一闪,忽然落下泪来。   ——   宫人进来时,高琰的脸色已经恢复正常。   宫人毫无所觉,为他换上骑射的装束,然后簇拥着他往骑射场走去,那里他的骑射师傅,当朝功夫最好的将军已经在等着他了。   一个时辰的骑射课后,简单洗漱下,便马不停蹄地又转换场地到了御书房,那里,五位翰林院学士和国子监博士正在等待为他授课,诗书礼义,儒经法典,每一位老师都使出了自己平生所学倾囊相授,仿佛要在这短短的一节课里将他缺失了十几年的教育补回来。   又一个时辰后,天色已经到了傍晚,他的肚子响了起来,内侍送上一份小食,他匆匆吃了填下肚子,又奔赴宣政殿。   上午时刚刚见过的内阁重臣们——当然,是以崔相为首,以他为中心围坐着,将今日朝堂上朝臣所议的事又全部拿出来重新讲了一遍,每一件,崔相都会问他的看法,然后给出建议和评判,最后对他今日的整体表现做出评判,好或坏都不讳言。   等朝堂大事议论完了,就又到了他的“私人”小事上。   “翰林编修秦大人的嫡女不错,温良淑婉,向有才名,可堪为后。”   “不妥不妥,那秦小姐身体病弱,如何能顺利诞下皇嗣?许以四妃之位即可,后位还是兵部孙尚书家的小姐为好。”   “谢阁老家的孙小姐年方二八,美貌温柔,也可为后。”   “相爷您看如何?”   “可惜相爷族中没有适龄的小姐,不然这后位哪里还用我们这样头疼。”   ……   其实都是早就讨论过的。   哪些女子将入宫,哪些女子将为妃为后,基本都已尘埃落定,只剩最后崔相一个点头而已,而如今拿到他面前说,也不过是让他知晓一下。   当然,他们也会拿了画像,问他喜不喜欢——若他不喜欢,便拿那画像中女子家族的另一位小姐的画像再让他看,直到他点头为止。   众人说出最后的几个人选后,便将目光投向崔相,而崔相含着笑,指尖轻点几下,顷刻便定下了谁为后,谁为妃。   议完这最后一件事,其余人便纷纷告退了,只有崔相留下来,陪他一起用了晚饭,晚饭后,则是继续教学。   为君之道,平衡之道,用人之道……   崔相讲得深入浅出,巨细无遗,或许还照顾着他的水平,特意用了很浅显的话语来描述,而不是像下午时那些学士博士们一样常常会引经据典掉掉书袋。平心而论,再没有比崔相更好的老师了。   这一番讲完,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再过一会儿宫门都要关了。   崔相这才揉揉有些疲惫的眉眼,起身告辞。   “老师。”   高琰忽然开口,便看到崔相眼里露出有些惊讶的神色。   两人表面是君臣,然而实际相处起来,却是实打实的师徒,只是崔相从不以帝师自居,高琰也从未这样唤过他。   这是他第一次这样唤他。   他看向崔相,声音稳如平湖:“老师,我有一事相求。” 第156章 汇聚   崔相有些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少年。   少年仍是平日的模样, 过分漂亮的面孔,安静乖巧的举止,作为一个被他一手扶持坐上帝位的皇帝, 平日里少年身上实在没什么威严可言, 甚至因为那容貌,屡屡让人忘记他如今是最最尊贵无比的皇帝,开始时这皇宫遗留下来的一些旧宫人甚至还用过去的眼光看待他,对他只是表面恭敬, 背地里还津津有味地八卦他以前装疯卖傻时的丑态, 直到崔相出手严惩了一些人,才让这皇宫上下真正认识到,哪怕少年只是一个傀儡皇帝, 也绝不是他们这些奴才可以有一丝慢待的。   但崔相知道, 他能帮得了一时, 却无法时时刻刻都帮着少年。   为君者, 便必须有为君者的威严, 不必似暴君那般使得人人恐惧, 却需得有“天子一怒,伏尸百万”的气概。   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君王, 不能太有个性, 太有个性, 便容易走上极端,成为那不断遭后世鞭笞的昏君暴君;却也不能完全没有个性,完全没有个性, 迟早会被朝臣百官乃至内宦外戚架空。   他还在时,少年这样被动乖巧的性格还无所谓,反正凡事有他照看着。然而人生七十古来稀,他必然是会先走少年一步的,若他刚踏进棺材,这个他一手培养的皇帝就被架空,这个他幼苗一般呵护养成的王朝就分崩离析——虽然这样似乎也能显出他的重要性,但——这不就代表了他在培育帝王上的无能了吗?   这可是他无法容忍的丑陋啊。   他完美的人生,万万容不下这般的不完美。   所以他曾想过要改改少年的性子。   然而少年却实在太乖巧太安静,他接受着崔相的一切安排,对待臣下奴仆也几乎从不出言责罚,大多数时候,他都像是一个会说会动的傀儡娃娃,旁人若不主动,他便可以一直缩在无人的角落里不言不语。   他从来不曾主动做过什么。   更遑论像现在这样,主动唤了他“老师”,甚至说“有事相求”。   是因为中午时,他那女婿进宫后对他说了什么吗?   他那女婿这几日唯一所想的,似乎只有搭救那个叫计朗的人了罢,难道是为这事进宫求了这孩子?而这孩子……   对了,那计朗的姐姐,也就是那个叫甄珠的女子,不只是跟计都以及他那女婿纠缠不清,曾经可还是眼前这少年身边唯一的女人哪。   心思电转间,崔相便想清楚了其中关窍所在,眼中闪过了一丝兴味,随即徐徐笑开,温声和蔼道:“皇上,您有事只管吩咐臣下,相求一词,太过折煞老臣了。”   高琰低了低眉眼,如扇的羽睫在眼底投下淡淡的阴影,显得那张脸更加漂亮精致了。   “老师,我——”他顿了顿,似乎才想起来已经不适合用这个自称,“——朕,想留一个人的命。”   “您前几日抓到的,那个叫做计朗的人。”   啊,还真是……   崔相双手轻轻一拍,口中发出几不可闻的不知是失落还是遗憾的叹息。   ——   没有让方朝清煎熬太久,第二日,他便接到宫里皇帝传召的消息。   仍旧是午睡时间——其他时间皇帝也没空召见他,他进了昨日进的那寝室,少年的模样却已经不像昨日那般孤僻,他整装坐在椅上,漂亮的面孔上不像昨日那般满是游离迷茫,而是像那长久干渴后终于又得了雨水滋润的禾苗,再度挺起了腰杆,虽还孱弱着,却已经再度有了生的意志。   “崔相说,行刑那日,若计都不来搭救,便会将计朗押回大牢,待继续审讯过后再做处置,只要证明他确实已经脱离计都,就会将他完好无损地释放。”   “若计都前来搭救——”高琰顿了一下,“崔相说,可以留下计朗的命,但既然他对计都如此重要,必然有什么我们不知晓的缘由,所以,必须得先知晓这个缘由,才能做出接下来的决定。”   方朝清听罢恍然。   的确是崔相会给出的回答啊……   并未简单笼统地答应或拒绝皇上的请求,而是预设了不同情况,然后,将问题的重点转移。   按他所说,阿朗能否得救的重点并不在他的选择,而在于阿朗和计都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他所做的所有选择,都只是基于这个关系而言对朝廷、对皇帝的最优选。   所以这回答真是漂亮,既不显得愚忠谄媚君王,又没有直截了当地拂了皇上的面子,而最后的真相无论如何,他也都毫无损失,简直立于不败之地了啊……   可是,这也将使得局面陷入方朝清最担忧的一个可能。   阿朗和计都到底怎样了,为什么从目前得来的消息看,计都似乎并不痛恨“背叛”了他的阿朗,反而竭尽全力保护他?倒好像阿朗是他失散多年的亲生儿子似的,如果真是那样,那才是无解的死局啊,计都之子,那可是带着原罪的身份,无论阿朗本身的意愿为何,只要理性尚存的人,都会选择直接杀了阿朗这个反贼之后吧。   呸!   方朝清旋即在心里摇头。   这什么无稽之想啊,阿朗怎么可能是计都的儿子……   方朝清笑自己吓自己,很快把这可怕的念头赶出脑海。   说不定是阿朗那孩子掌握了什么秘密,比如转移私藏了计都的巨额财宝什么的,计都还没撬开他的口,所以才哪怕逃跑时也尽力护着他的命……好吧,这样的猜想似乎也不怎么靠谱。   方朝清叹息,不再胡乱猜测。   如今之际,还是先进刑部大牢去看阿朗,听他亲口说出真相才行。   但是——他看向高琰。   立刻猜到了他在想什么,高琰摇了摇头。   “崔相说,探监的话,还是等到行刑那天之后再说。在此之前,他——”他看着方朝清一眼,表情有些犹豫。   方朝清愣了一下,旋即失笑,明白了他那表情的意思。   “相爷是不相信我吧。”他说道。   高琰轻轻点了点头。   崔相虽未明说,但话里的意思却正是如此。这对翁婿,并不如表面上那般和谐。   方朝清长舒一口气,低头轻声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   从一开始,他与崔相的关系便不是正常的翁婿,而如今,更是因为他执意要与珍娘和离的缘故,早已貌合神离。更不用说崔相明知他想搭救阿朗,这时候自然不可能放他进去探监,好给他串口供的机会。   他心知这一点,但这也真的无法改变。   只要他不改变对珍娘的态度,他和崔相之间,就永远都是一个打不开的死结。   已经得知了想要知道的消息,方朝清欠身行礼便要告退,“皇上,那么臣便退下了,您去休息吧。”   这两天他也耳闻了一些眼前这位少年帝王平日的作息,每日卯时,太阳还未升起时便起床,一直忙碌学习到明月高悬,中间唯一能够休息的时间,便是中午一刻钟的午睡,然而接连两天在午睡时召见他,想必也会对少年造成一些影响吧。   看着眼前这跟阿圆年纪相仿的少年,方朝清心里有些感慨。   除却与甄珠之间的纠葛,对这个形若傀儡的少年,他其实是抱有一些怜惜之情的。   如今这样的生活,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虽然摆脱了以前那样装疯卖傻的处境,但其实,并没有自由多少吧……   旋即又自嘲地摇摇头,这又与他何干呢?他这样的处境……哪里来的资格去同情别人啊。   不再多想,他叹口气,便准备离开。   然而,耳中却没有听到预想中的少年准许他退下的回应,反而一个轻颤颤的,仿佛饱含了什么期冀的声音:   “方大人……你说,她现在会在哪里,会……回京城吗?”   方朝清心头一颤,抬头去看少年。   正对上少年琉璃一样的眼瞳,清澈,却易碎的眼瞳,如他的声音般,饱含期待地望着他,希望他能开口说出他想要的答案。   方朝清沉默了。   半晌后,才干涩地道:“臣不知道。”   “但臣希望她不要再来。”   “可是,若她知道了阿朗被捕的消息——”   那么无论如何,都一定会赶来吧。   因为她就是这样的人啊。   多情又无情,无情又多情。   ——   京城外。   一头蹇驴踢踢踏踏而行,背上坐着一个灰扑扑的人影,穿着布衣,带着草帽,满身的风尘仆仆,一看便是远道而来的外乡人。   看着前方已经可见的巍峨城墙,人影慢吞吞地滑下驴背,稍稍掀起草帽,眯眼看那熟悉又陌生的城墙。   听着路边茶棚果然又在议论着三日后便要腰斩计都义子的事,那草帽下的面容微微僵滞,旋即又鲜活起来,桃花眼眯成了月牙,拍拍陪着一路行来的老驴:   “驴兄,咱们到啦。”   “这次,我没有来晚哦。”   ——   与此同时,入京的各条官道或小道上,装扮成各色身份的人涓滴入海般,悄无声息地汇入京城,打探消息,蛰伏以待,只等三天后。   三天后,计朗将被腰斩的日子。 第157章 愿望   相府后院始终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药味。   崔珍娘被丫鬟扶起身, 强忍着恶心灌下一碗黑乎乎的药水,气还未喘匀,看到崔妈妈从外面出来, 便问道:“妈妈, 清郎回来了吗?”   崔妈妈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吞吞吐吐地道:“回、回来了……”   崔珍娘点点头,脸上波澜不惊:“是又去找父亲了吧?男儿家想要做出事业来,总是会忙碌些, 以前是我想岔了, 才不想见他那般耀眼,但现在我想明白了,他不是那般得了势便得意的人。所以, 我理解的, 我明白的。”   她这样说着, 脸上甚至还露出些笑来, 似乎为了更加说服自己, 又喃喃地重复了一下“我明白的”。   崔妈妈的脸色便更尴尬了, 显得欲言又止。   方朝清的确回来了,却没有如前几天那般一回来就去找崔相——哪怕大多数时候根本见不到人, 只能在书房外面白白地等。从皇宫回来后, 他便没有再去找崔相, 仿佛前几天烦恼的事已经解决了一样。   可是,没有去找崔相,却也没有来看崔珍娘。   回京城后, 崔相就吩咐人将以前崔珍娘未出嫁的院子收拾了出来给夫妻俩住,但方朝清在这个院子待的次数却屈指可数,前段时间跟着韦将军出去追剿叛贼人不在也就算了,可如今人都回来了,却依旧少有踏足这里。   想到这里,哪怕是崔妈妈,也有些真情实感地伤心愤懑了。   男人果然靠不住,她家小姐都这样了!   她抬抬手,作势擦了擦泪,可怜兮兮地看着崔珍娘。   她这番架势,便是没说什么,崔珍娘也都能猜个大差不差了。   她没有说话,脸色却逐渐冷了下来。   她的脸色比以前更加枯暗无光,若说以前像树干,那起码还是或者的树干,但如今,却已经黑沉地像是朽木一般了,以至脸上难看的斑点都不那么显眼了。   当然,即便斑点不显眼,也没变的好看些,反而因为脸色,整个人显得越发阴沉腐朽了。崔妈妈擦了眼睛悄悄看她脸色,冷不丁便被吓了一跳,忙悄悄移开目光,心脏还在噗通噗通跳个不停。   心里却不由再次腹诽,看她说得没错吧,男人都是贪花好色的,但凡她家小姐能有点姿色,那方朝清也不会这般绝情。   可难就难在这儿,这长相天注定,底子太差,就怎么补救也补救不来,本来以前她还准备劝小姐给姑爷纳几个美貌好拿捏的小妾来笼络姑爷的,结果还没来得及说,就看见先她一步跟小姐提这主意的丫头被打了板子发卖了。当然,那丫头提这主意是居心不良,想自己做姑爷的妾,她崔妈妈可是全心全意为了小姐好,没存半点别的歪心思。   奈何小姐不听啊……   崔妈妈心里正这么长吁短叹着,忽然听到崔珍娘又开口:   “去把姑爷请来,就说——”她抬起因为枯瘦而显得格外尖利的下巴,眼里闪过倔强,“我快死了。”   ——   崔妈妈来的时候,方朝清正在收拾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他在相府待的时间不多,也就几件衣服几本书而已,连下人都不用,自个儿便收拾了。   崔妈妈连门都没敲,大喇喇地就进来了,一见他的动作,登时瞪大了眼睛大叫起来:“姑爷,你收拾东西干嘛?你想走?你对得起小姐吗?小姐病的都快死了!”   方朝清动作一顿。   崔妈妈犹在忿忿:“你一回来小姐就一直念叨你,明明自个儿病地都起不来床,却怕你吃不好怕你太累,前几天你忙着,她便不让人喊你,说怕把病气过给你。刚刚问我你回来了没,我都不好意思跟她说,姑爷你是回来了,可回来有什么用?回来就想跑,看都不去看小姐一眼!我可怜的小姐哟,满腔真心都喂了狗,白眼狼,负心汉……”   方朝清静静地听她说着,后面被骂也没生气,只是等崔妈妈终于骂累了,才开口:“珍娘的病怎样了?”   崔妈妈立即抹起泪来。   “怎样?能怎样?熬日子呗!相爷找遍了全京城的大夫,一听外地有什么有名的神医也都请了来,可一个个的都摇了头,只能用最好的药吊着命,就这样,大夫还说顶多也就一两个月的活头了!”她嚎啕起来,“我可怜的小姐啊,你都这样了,你心心念念的姑爷却总想着离开,不知道惦记着外面哪个贱蹄子呢!”   方朝清神色怔怔,这次却没有任她继续哭嚎叫骂下去。   而是放下收拾到一半的东西,抬脚往崔珍娘的房间走去。   崔妈妈一嗓子刚吊上去还没下来,见状赶紧停了哭嚎,迈着小脚跟了上来。   ——   “清郎,你来了……”方朝清进来时,崔珍娘正躺在床上,闭着眼,枯槁的面容一动不动,简直就像已经死了一样,然而,听到那轻微的脚步声,那双眼睛却立即睁了开来,闪着波光看向方朝清。   方朝清慢慢走到床前。   越走近,那熏人刺鼻的药味便越重,还有一股不知如何形容的,久病之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仿佛腐朽的气息。   方朝清仔细打量崔珍娘的脸。   那张脸总是枯黄暗淡的,又因为太瘦,初见之人除了会被吓到外,还会留下一个身体不好的印象,但方朝清早已看习惯了,倒不觉得有什么。   可现在,就连他也看得出来,她时日无多了。   本来最初回京城,便是因为洛城的大夫说她的病已经撑不住了,才到京城来,希望借着崔相的力量找更好的大夫和更好的药来治她。之前来看,效果其实是不错的,无数珍贵药材流水似的滋养着她溃败的身子,终于挽住了颓势,之前在武昌时,甚至看起来比洛城时还好一些。   然而现在……   崔珍娘颤抖着,从被褥下伸出了枯枝一样的手。   那手上几乎没有半点脂肪,只剩下一层皮还裹在骨头上。   方朝清眼眶一酸,坐在了床边,握住他的手。   崔珍娘笑了。   笑地很温柔,很开心,没有之前那些疯狂和歇斯底里,只是单纯因为他握住了她的手而开心。   “清郎。”她唤着,声音温柔而缱绻,“你看,我活不了多久啦……”   方朝清鼻头酸痛,微微撇过了头。   崔珍娘却不许他不看,“清郎,看着我。反正……没多少时间了,看看我吧。”   方朝清只得又扭过头,认真地看着她。   崔珍娘笑地更开心,眼睛里却闪着泪光,“清郎,我知道,你想与我和离,想离开这里。”   方朝清张了张口,却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因为她说的是事实。   虽然中间又发生了许多事,但他之前做的决定仍未改变,他不想在这段泥沼一样的关系里继续挣扎,虽然崔珍娘不同意,虽然崔相为此对他施加压力,他仍然决意如此。   阿圆劝过他,让他直接休了珍娘就好,只一个无子的理由便可,如此根本不需珍娘和崔相同意。   然而,即便想结束这段关系,他仍不想这样落珍娘的面子,所以只能冷处理,之前跟着韦将军出去,名为追剿计都,实际上,却是避开珍娘的成分更多些。而回来后,因为想从崔相这里得到些关于阿朗的消息才暂时住在这里,如今能做的都做了,他便想搬出去了。   可是,他没想到,珍娘的身体居然已经坏到这种程度了……   他不爱珍娘,但无论是相伴五年的情谊,还是出于对崔夫人的承诺,他都希望她能过得好。   可人若没了,一切就都不存在了……还谈什么过得好不好。   崔珍娘继续说道:“我知道,其实我拦不住你的,你若狠心些,一纸休书就能离了我,离了这相府,爹爹的威胁和冷待你也并不看重,你从不是看重权势的人。可你没有,你还给我留着面子,怕我被人嘲笑……清郎,即使到这个时候,你仍是这么温柔。”   方朝清喉头发紧,摇了摇头。   崔珍娘柔柔地笑了。   “我若识趣些,感恩些,这时候就该痛快放手让你走。可是,清郎啊……”她仰了仰头,不让眼泪从眼眶里滑落,“可是清郎啊,你看,我快死啦。”   “我不想死时,只能孤零零地葬在崔家的坟地。”   “清郎,我想以方夫人,以方朝清妻子的身份死去。”   “这是我最后一个愿望。”   她看着他,再如何仰头,眼泪还是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清郎,答应我,好吗?”   良久,方朝清嘴唇微张。   “好。”他说道。   如果这是你的愿望的话。   ——   方朝清并没有在房间里待太久。   崔珍娘的精力已经十分不济,说了这一番话,心情起起伏伏,很快便累了,手还抓着方朝清的手,眼睛却慢慢地阖上了。   方朝清小心松开她的手,将那枯瘦冰冷的手放回被子里,看着她憔悴的脸发呆。   直到外面传来小声的呼唤。   他起身,走到房外,就看到随从带了一个穿着简朴,像是乡民的男人恭敬地站在门外。   他一愣,随即眼睛猛地一亮,急促向前几步。   走到那男人身前后,又停住深呼吸,阻止了男人开口讲话,示意到外面去。   两人一前一后快步走出了院子。   崔妈妈站在门口,看了他表情变化的全过程,不由纳闷地瞅了瞅那男人,却怎么看怎么平平无奇,看那脚上的绑腿还沾着泥点子,简直就像刚从田地里走出来的庄稼汉似的。   正纳闷着,便听到门内房间传来咳嗽声,然后便听到崔珍娘唤她。   “妈妈,清郎走了?”   进到屋里,就看到崔珍娘艰难地撑起身子,困倦的眼睛看向她。   她忙上前扶,嘴里说道:“是,刚走,被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叫走的,不知道是什么人,看着就是个庄稼汉,可姑爷那表情——”她顿了顿,找了个比喻句,“简直就跟看到金子似的,‘噌’地一下就亮了起来,那眼神那脸色,登时就不一样了,还拦着没让那汉子讲话,直接带了人出去了。”   崔珍娘听罢怔了一怔。   跟看到金子似的……能让崔妈妈这样形容,那一定是很高兴很高兴了,什么事能让他这么高兴呢?   这几天,她知道他都在为那个计都的义子奔忙,而那义子,据说也是那个女人认的弟弟……可即便是这件事有了好消息,也不会让他这么高兴吧?更何况父亲早跟她说过,无论结果如何,那孩子都不大可能留下,即便皇帝求了情,他也不会改变主意。   那么,还有什么事能让他这么高兴呢?   她怔怔地,忽然道:“崔妈妈,派个善隐匿的去跟上姑爷,小心不要发现。”   崔妈妈惊讶地瞪大眼睛,正要问,崔珍娘又开口道:“扶我起来,我要出门。”   是了,被抓的是那个女人的弟弟,他这几天那么努力,自然也是为了那个女人,而现在那么高兴……   是因为,她终于来了吗?   她笑着,嘴唇却抿成一个悲戚的弧度。 第158章 猜测   出了崔珍娘的院子后方朝清脚步仍未停, 直接带着那汉子出了相府,才带了些急切地问道:“是——有甄姑娘的消息吗?”   崔妈妈猜的不错,眼前这汉子的确是个庄稼汉, 正是甄珠曾经待过的那个农庄的管事。甄珠离开时, 方朝清曾告诉她,有事找他便去那农庄,或是把信寄到农庄,之前阿朗被计都的人抓走, 甄珠便是通过农庄向他求救。   所以, 一看到这管事,他便想到了甄珠。   没有让他失望,管事点了点头:“甄姑娘在庄子等您。”   “小姐, 姑爷这都出城了, 您别跟去了, 身子受不了啊!”崔妈妈扶着崔珍娘, 一脸担忧地说道。   崔珍娘捂着胸口, 眼前一阵金星乱冒, 即使相府的马车已经足够坚固稳当,那小小的颠簸却仍旧让她胸闷欲呕, 更不用说若是到了城外, 道路更加坎坷, 只怕还没跟上方朝清,她就要晕倒在马车里。   “暗卫已经跟上去了,咱们回府等也是一样的, 小姐,听妈妈的话,啊?”崔妈妈再度劝说道。   崔珍娘咬紧了唇,半晌,才点了点头。   ——   一进到农庄那简朴却宽阔的院子,方朝清目光迅速一逡巡,一眼便看到站在马棚旁的身影。   灰扑扑的衣衫,完全看不出原本窈窕的身形,然而他却一眼就认了出来。   他没有出声,一步一步走上前。   走到近处,近到已经可以听到她嘀嘀咕咕的声音了,她还没有发现他的靠近。   “吃吧吃吧,一路上跟着我辛苦你啦。”她站在一头瘦巴巴的老驴前面,拍拍它的背,用对待老朋友一样的口吻说着。不过那老驴却不怎么解人意,低头大嚼着石槽里美味的豆饼,似乎觉得身上人类的拍打十分打扰它进食,尾巴一甩,正正抽在她手上。   “哎呀,你居然打我?一路作伴的情谊你都忘了吗!你现在吃的是谁给的你不知道吗!”她十分不忿地叫喊,旋即又叹息着道,“算了,大人不计蠢驴过,不跟你计较了。”说着又拍了拍那老驴的背,然后在那老驴的尾巴再度抽过来之前飞快地把手收了回去,“嘿嘿,抽不到。”   方朝清不禁轻笑出声。   “咦?”前面那人立刻转过身来。   跟身上衣服一样灰扑扑的脸,不知道是用什么药粉染的,居然一点看不出不自然,两条柳叶眉画成了粗粗的浓眉,眉尾斜刺向上,整个面相便少了分柔弱,多了分英气,而鼻翼和双眼,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法,总觉得眼睛没那么大了,鼻子也没之前挺了,整个看起来,跟之前简直判若两人。   见是方朝清,她摸摸鼻子不好意思地解释:“一路上跟驴兄说话说习惯了。”   方朝清看看那好像随时都会倒下的老驴,她一路就是骑着这驴子来的?   还有她……刚才从后面看,衣衫宽大还不显,现在正面看才发现,她比之前消瘦了许多。   从认识以来,从未见她这样瘦过。   从她离京后,便发生了那么多事情,每一件都不顺心,阿郎被抓后,她就再也没有过轻松的时候了吧,以至于跟一头驴子说话,又何尝不是太过孤单了呢。   方朝清鼻头又是一酸,忽然觉得她若是没来京城或许会更好,那样,或许他就不用想着怎样告诉她阿朗的情况,怎样让她不要太担心。   然而,不等他想着怎样措辞,她已经开口问了。   “阿朗……怎么样了?”   她看着他,脸上仍带着笑,然而握紧的双手和绷紧的脸颊,赫然泄露了她的紧张。   “阿朗,”方朝清微微闭上了眼。“不太好。”   ——   “所以,关键就在于计都跟阿朗的关系?”听方朝清讲完目前的状况后,甄珠沉默了片刻后轻声问道。   方朝清点点头。   甄珠再度沉默下来。   并非无话可说,而是在思考方朝清刚才提供的信息,以及过往跟阿朗,以及计都相处时的记忆。   然而,翻遍了记忆,却仍是找不到任何线索,计都很看重阿朗?逃跑时居然还抱着他?   她听到的第一反应就是荒谬。   她记得很清楚那天来抓她和阿朗的人口中说的话,明显是计都记恨阿朗背叛他,以至于即便自己都成了丧家之犬却还不打算放过阿朗。而现在得到的消息里,阿朗双腿已断更是证明了计都把他抓回去就是为了惩罚他的背叛——阿朗的右脚是他让人治好的,那么,作为背叛的代价,打断他两条腿完全是计都能做出来的事。   至于逃跑时还护着他……   “或许……阿朗真的藏了计都的什么财宝?”甄珠犹豫地说道。   说完还不等方朝清反应,自己又已经摇了头,“不对,阿朗不是那种人。”   不说阿朗并非见钱眼开的人,当时背叛计都把她救出来,阿朗分明是对计都有愧的,所以又怎么可能会窃取他的财物?再说,计都的钱又哪是那么好骗的。   所以话一出口,甄珠便摇了头。   可是这样一来,问题便陷入死结。   除非见到阿朗或计都,谁也不知道真相到底如何。   但是……“其实,只要计都不派人营救,阿朗就是安全的,是吧?”甄珠皱着眉头道。   方朝清顿了顿,随即点头。   从崔相的话来看,这的确是最好的结果了,或许阿朗还是会受些审问,但只要计都不来,便证明阿朗没多么重要,那么阿朗就可以活下来,甚至重得自由。   所以,“现在,也只能祈祷如此了。”方朝清说道。   是的,只能祈祷,能做的都已经做了,哪怕甄珠来了,面对这样的局面,也无法做到更多。   甄珠垂下眼睑,没有再说话。   气氛变得莫名低沉和僵滞。   无能为力的感觉很难受吧。方朝清很明白甄珠此时的感受,所以他挑起了另一个话题,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稍后与我一同进京吧,不论如何,离得近些……总能快些得到消息。”   这农庄虽清静,但还是离京城有些远,骑马都要一个时辰,她现在的心情,肯定想最快得知京城的消息吧,而且,等到行刑那天,她肯定也要去现场的。   闻言,甄珠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却又摇了摇头。   “我会去京城,不过,就不跟你一起了,我已经在京城订好了客栈,说好明日再去,到这里来——”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其实是想向你借些钱,我——没钱了。”说罢,似乎觉得十分丢脸,她索性低下头,一手捂住了脸。   方朝清不禁笑了,看着她低下头,露出的头顶的发丝有些乱,显得有些毛茸茸的,却意外地可爱。他右手一动,大脑还未思考,手便抬了起来,想要摸她的头顶,然而,察觉到自己在做什么后,他立刻放下了手,转而解下腰间的荷包,递到甄珠手里。   “匆忙出来带的不多,这里面有一些碎银子和一百两的银票,等下我再让庄头给你筹备些,还需要别的吗?我看你似乎没带什么行礼,衣裳也不合身了,明日让庄头和媳妇送你去京城,顺便再买些衣裳吧,还有——”   “够了够了!”甄珠忙打断了他眼看就要滔滔不绝的话,双手合十,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这些就足够了,谢谢你,方老板。嗯,我会记得还你钱的,不过,得等回到洛城之后。”她狡黠地眨了眨眼。   方朝清笑了,想说不用还,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算了,如今,就还保持这样的距离吧。   “既然如此,我先去休息了,方老板,你也快些回去吧,家里应该有些等着吧。”眼看已经无话可说,甄珠便有些“过河拆桥”似的赶起了人。   闻言,想起崔珍娘,方朝清便没再说什么,起身告别。   看着方朝清的身影离去,甄珠叹了一口气,方才还挂在脸上的笑容缓缓消失。   有一件事,她没有告诉方朝清。   阿朗被计都抓走后,她被自称是崔相手下的人刺杀。   如果没有计玄,那时她肯定已经死了。所以,那个杀手,应该就是崔相派来的吧,不然谁会那么无聊,在一个死到临头的人面前栽赃陷害崔相?   可是,崔相为什么要杀她?她跟崔相之间唯一一次见面还是在太后宫里,那时她很肯定,崔相并没有怎么在意她,而那时她也并没有做什么事,所以,肯定不是因为她无意之间得罪了崔相。   那么,她和崔相间唯一的联系,或许就是她与崔相的女婿,也就是方朝清之间的关系了……   她知道方朝清对自己的心意,然而方朝清是有妇之夫。   他的“妇”,正是崔相的独女,那个见过一面的,把方朝清当作她的天的方夫人。   那么,崔相派人杀她便只剩两个可能了:要么崔相知道她的存在后想杀了她为女儿出气,要么……是方夫人以为自己对她有威胁,所以让崔相派人来杀她。   只有这两个可能。   虽然觉得这种猜测未免太过狗血,甚至有些抬高自己的意思,然而除此之外,甄珠想不出别的可能,而且,甄珠从不会小瞧女人的嫉妒心。   所以,若非阿朗的事除了方朝清外她实在找不到别人来帮忙,她甚至不准备再见方朝清了。   这次之后,若能平安和阿朗一起返回洛城,最好也不要再见了吧,借的钱,到时候派人送到悦心堂就行了。   甄珠叹息着想到。 第159章 行刑   “小姐, 先睡会儿吧,从姑爷出去您就没合眼,一会儿身子该撑不住了。”崔妈妈劝着, 几乎就要抹抹泪来应应景了, 只可惜眼眶干干的流不出什么来。   崔珍娘睁着眼,定定地看着床帐上精细繁复的花纹,仿佛没有听见崔妈妈的话般,即便精神已经疲倦至极, 仍旧撑着不肯阖眼。   直到一缕烟雾似的人影在轻微的敲门声后飘进门, 轻声道:   “方朝清出城后去了城南三十里处的一个农庄,农庄的人称呼他为东家,那来找他的男人, 便是农庄的管事。……到了农庄后, 他去见了一个人, 怕被发现, 小的没有靠太近, 因而没有听到他们的谈话, 只打量到那人虽然穿着男装,但应该是个女人。后来小的在庄子里四处探听了下, 听到庄子里的人喊那女人甄姑娘, 似乎……在方朝清离京前, 两人曾在农庄共同住过一段日子。”   人影话落,房间里便安静的没了一点生息。   崔振娘仍旧盯着床帐,盯着上面那绞缠在一起的交颈鸳鸯, 那花叶相触的并蒂莲,一动不动。   倒是崔妈妈先喊了出来。   “我就知道!”她愤愤地甩着帕子,“果然在外头养了外室!”   气愤罢,忽然又嘀咕道,“姓甄?这个姓倒不太常见,咱们见过的不就洛城那一个?说起来洛城那个也是长了一脸狐媚子样,说不得那时就跟姑爷勾勾搭搭的了!”   仿佛被什么刺激到,崔珍娘一动不动的眼珠终于转动了下,哑声问那人影:“姑爷何时回来?”   人影摇了摇头:“小的打听清楚后便先回来报信,留了人在那里守着,此时还没有消息传来,想来还要等一会儿。”   崔珍娘缓缓地点头,棉被下的手握成了拳。   “再派几个人,盯着……那个女人。”   “是!”   ——   方朝清回到相府时,天色已经黑沉,他到了相府门前,正打算从侧门进去,就看到大门缓缓打开,相府管家恭敬地迎着一个人进门。   暮色里只能看出是个头发全白了的老人,然而身上所穿却只是寻常百姓所穿的布衣,怎么看也不像是能让相府打开大门相迎的贵客。   方朝清有些好奇,往前走了几步,恰好那管家转过头,看见他,忙招手:“姑爷来得正好,这位是相爷刚请来的梅州名医,谢大夫,对女子体弱很是有心得。”   梅州……方朝清恍惚了一下,记得似乎是闽粤之地,已经连那么远的大夫都请来了吗?因为近处的大夫都请遍了,都无能为力了吧……   方朝清心里一酸,走上前。   那谢大夫也停下脚步,转头看方朝清。   须发皆白,面相和蔼可亲,看上去倒很有神医的样子。   方朝清忙见了礼。   以他的身份,乃至那相府管家的身份,自然不需对一个大夫这般客气,但如今,他们有求于人。若这大夫能救得了珍娘,莫说他和相府管家,便是崔相,也不会吝于以大礼相待。   那谢大夫也忙回了礼,然而口中说的话,方朝清却是一个字都听不懂。   崔管家在一旁解释道:“谢大夫生在梅州长在梅州,最多也不过去到临近几省行医,因此只会讲他们那里的家乡话,官话能听懂一些但不会说。”   方朝清点点头,十里不同俗,更何况梅州那么远的地方,他之前做生意也见过几个南方来的人,他们说的方言于京城人而言便如同鸟语一般,而据他们说,闽粤之地的方言比他们的还更加难懂。   说了几句后,崔管家要带着谢大夫先去见崔相,方朝清便先告辞,去了崔珍娘的院子。   到了院子,看到崔妈妈,先问了崔珍娘的情况,问她有没有吃晚饭。   崔妈妈却很有些阴阳怪气,“哟,姑爷这时候知道关心小姐了?莫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没得到答案,方朝清也不再理她,反正她也阴阳怪气地惯了,只径自进了房去看崔珍娘。   崔珍娘果然还没吃饭。   床边小几上放着精致的补汤和清淡的饮食,却一箸未动,崔珍娘闭着眼,靠着高枕半躺半坐在床上,或许是听到了脚步声,在方朝清望过去的一瞬间便睁开了眼,见了他,便欢喜地叫了出来。   “清郎!”   方朝清笑笑,吩咐丫鬟让厨房送新的饭食过来。   崔珍娘便柔柔地看着他。   厨房的效率很快,丫鬟刚带了话,便将锅里一直温着的饭食送了过来,重新替换放在床边的小几上后,方朝清便端起那汤,一口一口地喂崔珍娘,时不时再夹些菜。   崔珍娘乖乖地一口口吃下,没有说话,也没有呕吐。   把一碗汤喝完,菜也吃了小半,以崔珍娘现在的胃口,这已经是超常了,因此哪怕崔珍娘还没有说停,方朝清却还是放下了碗。   看着崔珍娘有些心急地拽住他的袖子,似乎不愿停下的样子,方朝清握住她的手:“别急,我们慢慢来,慢慢养好身体,慢慢养胃口。方才进来时还碰到相爷为你特地从梅州请来的神医,珍娘,你一定能好起来的。”   方朝清说着自己都不太相信的话,心里暗暗唾弃了下自己的虚伪,面上却仍旧带着安抚的温柔的笑。   不论如何,能让她开心一天是一天。   闻言,崔珍娘才慢慢松开他的袖子,可怜巴巴地问:“那……下次你还喂我吗?”   就像刚才一样,就像以前一样,哪怕没有男女之爱,但起码,他会照顾她,会轻声细语地跟她说话,会在她吃不下饭时温柔地,像哄小孩子一样地哄着喂她吃饭。   “会的。”方朝清笑着说。   这时,门外传来了通报声。   “小姐,相爷来了。”   崔相是和新来的谢大夫一起来的,进来也未说什么废话,谢大夫亲自问了崔珍娘几个问题后(有懂闽粤方言的随从在旁翻译),便开始把脉。   崔相和方朝清便在外间等。   翁婿二人相对而坐,也无心说什么话,气氛沉闷而僵滞,直到谢大夫走出来,才一同看向了大夫。   谢大夫又说了一番两人都听不懂的话,随从忙翻译:“谢大夫说,小姐这病最重要的是好好养,不仅身子要养,心也要养,就是,呃,要保持心情舒畅,不要多思多虑,否则本就体弱,再加上郁结在心,再拖下去便药石无医了。”   这大夫的话,和太医们的话几乎是一样的,然而,却又有些不一样。   按太医们的说法,如今崔珍娘已经是油尽灯枯,再养心也无济于事了。   所以,随从话一落,崔相便问道:“谢先生,若是能让珍娘心情舒畅,便……还有救吗?”连称呼也从谢大夫变成了谢先生。   方朝清也看向谢大夫。   听懂了崔相的话,谢大夫点了点头。   崔相登时大喜,“需要什么,先生只管吩咐!”   ——   天色黑了,谢大夫也没回到租住的地方去,而是直接被崔相留在了府中,谢大夫开的药方,先让府里养着的大夫看过药方无碍后,便立刻被熬了药出来,又仆从喝了一碗无事后,才让崔珍娘也喝了。   当然没什么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起码睡着时的呼吸听着顺畅了许多。   听了崔妈妈这般报告后,崔相才松了一口气。   转头看向还待在外间等候的方朝清,崔相冷凝了眉眼,声音轻微,却不容忽视。   “无论你要做什么,如今珍娘的身子是第一位的,不要让她不开心,不然——”   不然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但方朝清能料想出来。   五年前崔相能赶他出京城,而五年后,权势更加滔天的崔相,甚至能把整个方家都拿捏于手掌。   方朝清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无惧地看向崔相,轻声道:“相爷,我跟您的心愿是一样的。”   他又何尝不希望珍娘能好起来?   崔相盯着他,目光冷冷:“最好如此。”   ——   接下来两日过得很平静。   方朝清大半时间都陪着崔珍娘,不知是他的陪伴起了用处,还是那大夫的药的确好用,崔珍娘眼看着好了起来,第二日便能起床扶着人慢慢走动了,崔相大喜,赏了谢大夫许多财物,对他的要求更是无所不应,那谢大夫便将从自己的几个随从都带到了相府,安份地住在相府给他们安排的小院。   其间,方朝清只出去了一次,匆匆见了甄珠一面,只是见了也没什么话说,因为不论如何,一切都得等到行刑那日才能见分晓,方朝清这才来见她,只是将几个得用的随从拨给了她,让那些随从护着她,毕竟她一个单身女子住客栈,还是有些不安全。   其实他原本想让甄珠去京城方家的大宅的,只是想想她和阿圆的纠葛,最后还是放下了这个心思,只让纳几个随从好好保护她。   而甄珠,原本想要拒绝的话,在想到那疑似崔相派来的杀手后也咽了回去。   而且,等到行刑那日她肯定要去现场,若计都真的派人来救阿朗……不,还是不要想这个可能了。   总之,不论如何,甄珠收下了这几个随从,待在客栈里安静地等待着行刑那日来临。   而这一天也来得很快。   半夜里下了一场豪雨,早晨起来,天气不凉不热,甄珠被几个随从护着,跟随着众多看行刑的人群来到了菜市口。   菜市口其实就是一个宽阔的街口,此时时候还早,街口的人稀稀落落的,但看那神情,似乎都是来看行刑的。   是啊,腰斩,斩的还是计都的义子,京城的老百姓们对计都这个名字可是如雷贯耳,当年计党在京城横行霸道时,可不是没有引起过民怨的,此时计都成了溃走的逃犯,而他那曾经趾高气昂狗仗人势的义子也要被腰斩,这样大快人心的事,自然引得许多百姓来看。   甄珠站在一处屋檐下,听着身旁人嘀嘀咕咕用兴奋和期待的语气谈论着待会儿要执行的这场腰斩,目光却始终望着一个方向。   等到人渐渐多了起来,那个方向忽然起了一阵骚动。   有官兵高喊着开路,有路人低声的惊呼,声潮浪涌中,一架锃黑的虎头铡被一队官兵搬到了街口最中心的地方。   而这队官兵后面,是辘辘而响的囚车。   甄珠不由翘起了脚,像此时这里所有的民众一样,看向那囚车里的人。   那囚车里,一个身量高挑的少年被枷锁死死禁锢着,两条腿不自然地曲起,然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少年的脸。   那张原本清秀,却因被一道狰狞疤痕贯穿而显得十分凶恶的——   阿朗的脸。 第160章 诱来   人群顿时鼓噪起来。   “那个就是计都的义子啊?果然凶神恶煞的, 一看就不是好人!”   “以前跟着那计都作威作福,没想到也有这么一天吧,该!”   嘘声骂声四起, 还有早有准备的民众, 将手中的烂菜叶子、潲水,乃至沙土石子往囚车扔去,而官兵们也不阻拦,哪怕护送囚车的官兵被波及到, 也未出声呵斥。   不一会儿, 囚车里那少年的脸上身上便满是狼藉。   一直到了街口中央,早有官兵事先在那里树好了一个结实的木架,囚车一到, 便有十来人将囚车打开, 小心翼翼, 像是生怕那已经被扔了满身满脸脏污的少年会暴起伤人一样, 将人扭送, 然后捆绑到那木架上。这过程中, 外圈足有上百官兵警戒着,而街口外面, 不知还暗藏有多少兵力。   但是, 直到少年被绑上木架, 没有任何事发生。   除了民众们越发喧嚷,连风都未起一丝。   官兵们却仍未放松警惕,围着那木架和虎头铡, 严严实实地围了三圈,按着腰刀,严阵以待。   木架落在地上的日影越来越短,街口的民众也越聚越多。   许是计都义子的名头真的很吸引人,许是官兵们这严阵以待的架势让人更加兴奋,越来越多的人从四面八方涌来,几乎到了举步维艰、水泄不通的地步。   甄珠原本站的地方离那木架铡刀还比较近,随着人群越来越多,却身不由己地被往外挤,最后只能站在临街商铺的屋檐下,站在台阶上才能看清里面的情形。   日头渐高,日光也如同围观众人的心情一般越发炽烈起来,照在那木架上被牢牢绑缚着的少年的脸上,将他脸上的脏污晒成了一块块的泥斑,衬着那狰狞的贯穿全脸的伤疤,说不出是可怖还是可怜。   甄珠远远地看着他,只盼望着计都的人不要来,千万不要来……   木架投下的影子落在正北,只剩短短一截时,人群正中传出一声威严的高喝:“时辰已到,行——刑!”   伴随着这声高喝,围观的民众顿时又鼓噪起来,无数人往前挤,想要看清一些,挤挤搡搡间,那木架上的少年已经被官兵们解下来。   刽子手拉起了铡刀。   少年的头颅被压到铡刀下——   “啪——!”   变故就在这一瞬发生。   人群中,忽然有无数“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伴着星星点点的火光和四处响起的尖叫,仿佛滚锅热油里猛地倒入一瓢凉水,登时沸反盈天。   突然在人群中炸开的鞭炮将不少人炸伤,更重要的是,鞭炮爆炸时的火星落到易燃的棉布或丝绸上后,立时便燃起了火。   最外围隔离民众与行刑场地的官兵早已被挤得东倒西歪,人群陷入慌乱与恐惧中,每个人都在推挤叫喊,上百官兵奋力维持却根本无济于事,甚至有些官兵被推倒、被踩踏,没一会儿便没了生息。   而正中——   因为是靠在街边,加上方朝清派来的随从们在一旁保护着,甄珠便幸运地没有被卷入恐慌的人流,但突变那一瞬间,仍旧难免被挤得东倒西歪,而等她终于站稳,翘起脚往里面看时——   里面已经没了少年的身影。   铡刀已经落下,上面干净锃亮,没有一丝血迹,而一旁则倒了几个官兵,还有之前准备行刑的刽子手,也昏迷不醒着,至于其余的官兵,则还在奋力地想要出去,却被慌乱的人群裹入其中,能稳住身体不被推倒然后踩踏而死已是不易,哪里还有余力去追逃犯。   甄珠瞪大眼睛,心“噗通噗通”跳着,目光从铡刀移到四周搜寻。   没有,没有阿朗的身影!   计都,真的出手了?而且,成功……了?   她迷茫地看着慌乱的街道,一时间不知何去何从。   然后手臂便忽然被人从后面抓住。   她惊骇地想要挣脱,还未动手,便听得后面传来熟悉的声音:“别怕,是我。”她转身,便看见方朝清眉头紧蹙的脸。“先进去,这里现在很危险。”方朝清说道,接着便拉着她的手,转身进了甄珠靠着的那商铺里面。   进了那商铺,店铺老板模样的人恭敬地对方朝清点了点头便退下了,显然是早认识方朝清的。甄珠便看了眼方朝清,看来之前随从们是特意把她带到这个商铺门前啊。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种事的时候。   “阿朗怎样了?刚刚真的是计都的人吗?崔相在外面没有埋伏吗?”她一连声地问着,神情焦躁不安。   方朝清原本神色也不太好看,看到她这样,脸色却平静了下来,反过来安慰她:“现在还没有消息,你别——”   话还未落,便有随从急匆匆跑来。   “大人,逃犯计朗及其同伙已经被抓到!”   甄珠和方朝清的脸霎时一白。   ——   阿朗昏昏沉沉的,只知道自己似乎被人背在背上。   鞭炮声一响起,他身边的官兵和刽子手便瞬间倒地,而他被人猛力一拽,然后就被背在了身上,没有跟着人流往外挤,而是顺势钻进街旁一座民宅,在那民宅里,草草为他换掉身上惹眼的囚衣,便从那民宅后门出去,到了另一条街道。   无数伪装成平民的人状似无意地簇拥着他们。   然后几次换装,穿过无数街道和民宅,最后终于到了一个偏僻的小院,那些打扮成普通平民的人也纷纷跟上。   进了院子,他便听到那背着他的人发出一声喜悦的低喊:“少主撑住!我们到了——”   ——是江叔啊。阿朗想着,昏沉的头脑也有了一点清醒,然而,江叔的话却还未说完,便戛然而止。   阿朗艰难地抬起头。   身后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四周屋顶上,无数支箭矢正对着院落。   “统统拿下!”   似乎只是顷刻之后,院落门前便出现了无数官兵,被官兵们簇拥着的,骑在马上的韦将军春风得意地喊道,他的身后,则是缓缓而出的崔相。   ——   一声令下后,没有丝毫耽搁,官兵便如狼似虎地扑向了院落。那几十个伪装成平民的人身手非凡,对上官兵,顷刻便激战起来,然而终究人数太少,不一会儿便落了下风。   崔相没有说话,安静看着那人群中央,背着计朗的大汉且战且退,而其他人显然也是在拼死为那大汉创造逃走的机会。而且,那大汉哪怕是战斗时,也时刻注意着没有伤到背上的计朗。   不过,却是没有看到计都的身影。   眼看拿下只是时间问题,崔相便不再看向院中,只叹了口气:“原本还以为以那计都的性子,会是直接血溅法场硬碰硬呢,居然想到利用人群,趁乱救人,倒是长进了些。”   “那又怎么样?还不是没逃掉相爷您的神机妙算!”韦将军一脸扬眉吐气,马屁都拍地格外响亮。   崔相摇摇头,又叹了一声。   可惜,还是没有引出计都啊。   虽然本也没抱太大希望。计都那般惜命的人,能派人来搭救就已是不易,能活捉住眼下这些人,只要撬开一个人的口,就好歹能得到些计都目前的消息。   不过,这计朗跟计都关系匪浅倒是证实了。他倒是对这其中原委很感兴趣呢。   又往院中看了一眼,见官兵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崔相吩咐韦将军:“多留些活口,小心不要让他们自杀。”,便转身要走。   然而,还未完全转过身,便听到一个熟悉至极的声音。   “崔相爷,还想要你宝贝女儿的命的话,就让所有人都住手。”   鸣雷般的声音从在场所有人耳中滚过,崔相面色陡然一变,倏地看向院中,就见那正对院门的房间不知何时走出一行人。   一行人正中,正是计都。   居然……真的来了啊。   崔相颇有些不可思议地想着,然后目光才转向计都手中的人。   瘦弱的身躯,仿佛一根随时都能被折断的脆弱芦苇,瘦骨嶙峋的脖颈被计都掐着,让人毫不怀疑,只要计都稍一用力,就能立刻夺走她的性命。   “住手!先住手!”韦将军急忙喊了起来。   院中所有官兵都停下了手,看向崔相。   崔相没有说话,目光从计都身上扫过,然后看向崔珍娘,见她双目紧闭,人事不知的模样,目光便又看向其他人,然后——便又看到一个熟悉的人。   须发皆白,慈眉善目,那安静的站在计都身后的人,不是前两日刚到相府的梅州名医谢大夫是谁?   崔相喟然一叹。   “你不是谢大夫。”他说道。   那“谢大夫”洒然一笑:“小老儿姓周,不姓谢。”说出口的是纯正的官话,口齿清晰,字正腔圆,哪里还有一点闽粤口音。   崔相点点头,“想必真正的谢大夫已经被你们杀了吧。可惜了,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周大夫笑笑,没有回答。   崔相看向计都。   “怎样才能放了珍娘?” 第161章 箭雨   计都没有理会崔相,只朝那背着阿朗的大汉道:“老江,过来。”   老江警惕地看着身周的官兵,见那些官兵的确碍于崔珍娘陷于敌手不敢动,才背着阿朗缓缓走到计都身旁。计都看向阿朗,见到他脸上还未来得及洗去的脏污,以及那明显虚弱昏迷的样子,眼中涌起了怒火。   “好,很好!”他冷笑着,手下力道不由加大,原本昏沉不醒的崔珍娘顿时翻起了白眼,身体像搁浅在岸上的鱼一样,剧烈地挣扎起来。   “住手!不许伤害崔小姐!”韦将军紧张地大喊着,一边喊一边看崔相的脸色。   崔相的脸色没有变化,沉静如昔地看着计都,淡淡说道:“珍娘没命,你们也都别想逃。”   计都冷哼一声,却并未理会,只紧紧看着被江叔背着的少年。   他腾出一只手,搀住了少年。   “阿朗……”他喉头哽咽,忍着眼里的怒火,拨开少年的衣服,查看他身上有无被刑讯的痕迹。   好在并没有。应该还是之前大伤未愈,又连日奔波救人,结果又被投入监牢后缺乏照料,才造成现在那么虚弱。   “阿朗,阿朗?”他低声呼唤着,好一会儿,少年才艰难地睁开眼,看着他,张了张干裂的唇,却没有发出声音。   这样就足够了。计都笑笑,粗糙的大掌在他脸上抚过,声音很低地在他耳边道:“……没事了,爹来了,你好好睡一觉,醒来就没事了。”   “快点放了小姐!我们相爷可从未对这小子用刑!”对面,韦将军继续焦急地大喊着。崔相在一旁,神色未明。   计都轻轻将阿朗揽在怀里,一手揽着阿朗,另一只掐着崔珍娘脖子的手则是稍微放松了力道。   崔珍娘拼命地咳嗽起来,眼白也终于不再上下翻滚,惊恐地看了看四周,似乎才发现自身处境,身体瑟瑟发抖起来,嘶哑的声音崔相喊了一句:“爹。“   崔相微微一笑,声音很轻,很柔,宛如世上最慈祥和蔼的父亲:“珍娘,别害怕。”   崔珍娘闻言,头颅艰难地低下,似乎是要点头回应。   计都起初未察觉什么,然而刹那之后,他猛地瞪大了双眼。   一根漆黑的箭矢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哨响,以无法躲避的速度,毫不迟疑地射向计都。   然而,虽然是射向计都,但因为他身前左边是崔珍娘,右边是阿朗,其实要害根本没有露出来,那箭对准的,其实是在他怀里的阿朗。   计都下意识地将左手还掐着的崔珍娘往右边扯,然而,方才还仿佛马上就要咽气的崔珍娘,此时却回光返照般,拼命地挣扎起来,而她的手中,也不知何时多了一把不过指长的袖珍小刀,艰难,毫又不迟疑地,向计都箍着她的那只手臂扎去。   计都猛一吃痛,手臂放松,崔珍娘更加用力地挣脱起来。   他当然还有力气让她不要挣脱,甚至只要稍微一用力,就能把她的脖子拧断。   然而——   闪着寒芒的利箭已经到了眼前。   “噗!”   “啪!”   利器插入皮肉的声音和身体跌倒撞上石板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   崔珍娘无力地滚落在地,早已候在不远处的暗卫迅疾如烟地伸手一捞,便将她的身子捞出了计都身旁。   然后,漫天的箭雨再无顾忌地倾泻而下。 第162章 金珠   “相爷当断则断,神机妙算,真乃神人也!”   “计贼伏诛,真是大快人心哪。”   下朝后,方朝清谢绝了崔相一同回去相府的邀请,连随从也未带,一个人慢慢从皇宫走了出来。他没有走去往相府的路,也没有走去往京城方家的路,事实上,他根本没有任何目的,只是不停地向前走着,漫无目的,随波逐流,如此穿到数条街道后,不知不觉,竟走到那日的小院前。   耳中听到“计都”和“崔相”的字眼,他猛地停了下来,一抬头,便看到那日的小院。   小院大门已经贴上了封条,然而透过门缝,依然可以清晰地看见庭中洇洇未干的血迹,瑰丽如晚霞般浸透了正房前的台阶和庭中的石板。   来往行人熙攘,走到这里总是停上一停,指着那被封的院门低声议论嘀咕,称颂崔相的英明果决,赞扬崔相之女的机敏无畏,感慨计都伏诛的大快人心……一个个说得活灵活现,仿佛当时皆在现场一般。   方朝清听着人群所言,恍惚中仿佛又回到那天,他和甄珠匆匆赶来,却只来得及看到那漫天箭矢倾落如雨,箭雨过后,一切便已经尘埃落定。   “对了,不是说那计都是来救人的?计都死了,救的那人哪?”有人忽然问道。   方朝清呼吸猛然一屏,迈开脚步,转身便要离去。   然而,刚转过身,却又停下了脚步。   前方不过十米处,身着素衣,身形略显纤细的女子静静地望着他,不知道已经在那里站了多久。   见他看过来,她微微一笑,叫道:“方老板。”   “听说你已经下朝了,我在客栈一直等不到你,便擅自来找你了。”她微微低下了头,“抱歉。”   方朝清喉头一哽,走上前,“该说抱歉的是我,抱歉,让你等急了……”约好了下朝后便汇合告诉她消息,却因为自己的软弱不敢面对而迟迟不去见她,她一定是太心急了,才出来找他的吧。   甄珠抬起头,脸上的笑已经褪去,像是已经预知了结果般的平静地看着他:“先找个地方说话吧。”   ——   随意找了一家茶楼的雅间,没有随从下仆,小二上了茶点后退下,两人相对而坐,刚煮好的茶水在两人之间升腾起朦胧的白雾,映地对面的人面孔有些模糊,方朝清摩挲着茶杯,还未想好措辞怎样开口,对面甄珠已经先开口了:   “今天廷议的结果,很不如人意吧……”   她并没有看他,而是微微低着头,声音也很平静的样子。   但方朝清听出了里面的疲倦和绝望。   他握紧了茶杯,滚烫的茶水透过瓷杯传出的热度烫地他手心有些痛,然而他没有放手,反而更加握紧了,然后轻轻”嗯“了一声。   甄珠抬起头,微微后仰,深深地呼出一口气。   虽然早就猜到,也做出了平静的样子,但真正听到确切的回答,还是忍不住失望啊。   她闭上眼,眼前仿佛又浮现出那天看到的场景。   她到的晚,到时,第一支箭就已经射下了,仓促之间,她只看到计都身前挡着两个人,一个是崔珍娘,一个,则是阿朗。   后来回忆起似乎很漫长,然而实际上那就只是一瞬间。   一瞬间,崔珍娘用藏在袖中的小刀扎向计都的手臂,一瞬间,崔珍娘挣脱计都,一瞬间,计都没有继续去抓崔珍娘,而是——   选择转身,用自己的后背挡那一支箭,以及之后的无数支箭。   第一支箭落下时,方朝清便捂住了她的眼,然而她拨开了,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向那无数箭矢射向的地方。   然后便看到那个曾经在她眼中如山岳一般强大恐怖,却也如山岳一般巍峨不倒的男人轰然倒下。   一支又一支的箭射向了他,头颅、脖颈、后背、双腿……血花不断喷溅,染红了他的衣裳,也将他身下的一片地面全部染红,甚至喷溅了一些到已经被拉离他的崔珍娘身上。   甄珠从不知道,一个人竟能流那么多血。   身后所有的位置都插上了箭矢,起初因为痛楚,他的身体还挣扎抖动了几下,然而一轮箭雨过后,那副身躯便再也不动,安静如死。   即便如此,崔相也没有让人立刻上前。   等那躯体上无数个伤口已经无血可流时,才让士兵持刀上前。   小心翼翼地将那躯体翻过来,便是已经彻底没了生息,双眼紧闭的模样。   还有——   被他压在身下,几乎毫发无伤的阿朗。   那天甄珠站在门外,离得远,并不能很清楚地看到当时阿朗脸上的表情,她只是觉得,阿朗似乎笑了一下,然后嘴唇蠕动,似乎说了一个字。   后来,她才知道,阿朗说的那个字是“爹”。   爹啊……   阿朗叫计都爹啊……刚听方朝清对她说这个时,她还恍惚了一下,心想虽然阿朗的确曾经做过计都的义子,但以前也从未唤过计都“爹”啊,提起计都时,阿朗从来都是叫“义父”,包括计玄也是,“义父”这个称呼是亲昵,却也是疏远,叫着这个称呼,他们便永远不能像亲生的父子那样。   “……相爷让人去汤阴查了,十几年前季家被灭门时,计都有一个四岁的儿子,就叫做季朗,当时说是也死在大火里了,但终究没有人亲眼看见,所以——”   直到方朝清说出这番话,甄珠才反应过来。   阿朗叫的那声“爹”,不是因为曾经那段义父子的关系,而是因为,计都真的是他的爹。   阿朗是计都的亲生儿子。   直到现在,甄珠仍旧觉得这件事简直荒谬。   ——   “部分朝臣直接启奏,说斩草务必除根,要立刻杀了阿朗。还是崔相说,要留着阿朗,拷问出余下那些计都残党的去向,才没有立刻定下行刑的日子,但是,最迟也不过一个月了,崔相,也是不准备放过阿朗的。我……讲了当初阿朗背叛计都的事,说阿朗跟计都的关系恐怕并非亲生父子,但是……没有用。”方朝清的话打断了甄珠的回忆,她看过去,看到男人满是苦涩的脸。   其实不用方朝清多说,她也能想象到当时的场景。   或者说,在知道阿朗那时喊的是“爹”,在知道计都曾经有一个年纪恰好相当的,名叫季朗的儿子时,她就已经想象到了今天的场景。   计都的亲生儿子,计都宁愿被万箭穿心也要护着的人,别说他只是在不知晓自己身份时曾经背叛计都,哪怕直到现在他仍旧恨计都恨得要死,朝臣也不会放过他。   斩草除根,这个道理谁都懂。   所以,之前皇帝跟崔相的约定早已成了一纸空谈,方朝清再如何在朝堂上为阿朗说话也无济于事,如今的局面,俨然已经是无法可想的死局。   她没有办法,方朝清也没有办法,即便再找上高——皇帝,也没有办法。   除了她和方朝清,所有人都想要阿朗死。   真是……无力到令人绝望的死局啊。   ——   一盏茶没有喝完,甄珠便与方朝清分开了。   方朝清似乎想说什么安慰她的话,但被她打断了,她甚至还微笑着,劝他快些回相府,让他不要再在朝堂上为阿朗说话了,免得反而惹得朝臣怀疑,又让他不要再和她见面了,他的夫人刚刚经历那样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局,他现在最应该做的是陪在自己夫人的身边,好好安抚她度过阴影。   那一刻,方朝清的脸色有种说不出的悲戚。   然而也不过一瞬,他也笑了,说“好”,让她保重,有事还是要让人来通知他,若是要离开京城,也让人去通知他,还说,阿圆现在也在京城,若是她想,现在就可以去见他,阿圆会很高兴看到她的。   说完,他便走了。   甄珠看着他的背影走出茶楼,逐渐汇入人群最后消失不见。她没有走,一个人坐在那里,不知道坐了多久,直到暮色降临,到了茶楼生意最热闹的时刻,不知道第几次进来添茶水的小二眼色已经有些不对时,她才缓缓起身,走出了茶楼。   一出茶楼,满满的喧嚣入耳,方朝清给的几个随从竟也没跟着方朝清回去,一见她出来,便尽职尽责地跟在她身后保护着。   甄珠转身,让他们先回去,说她想一个人走走。   几个随从对了对眼,没有敢点头。   也是,他们是方朝清的人,他们接到的任务是保护她,现在听了她的话先走了,万一出了事,难做的还是他们。   甄珠笑笑,也就没再强求,只是让他们不要靠地太近。   她真的只是想一个人走走。   傍晚时分,街上还有不少人,甄珠漫无目的地走着,步伐不快不慢,像是任何一个普通的京城百姓,目光甚至偶尔还会落在街道两旁的店铺上,面上没有遍布愁容,更没有痛哭流泪,反而偶尔还会露出笑容来。   几个随从跟在后面,见状便也放下了心,老老实实在不到三十米远的地方跟着。   甄珠在前面走着,路过一家布庄时,脸上又露出了笑容。   她想起来,在洛城和阿朗第一次走进布庄,给阿朗买了第一件崭新的、并非估衣的衣裳时,阿朗当时小心翼翼地摸着那普通布料普通样式的衣服,却好像那是什么昂贵的绫罗绸缎似的模样。   以及之后的每一次,哪怕已经不缺新衣服穿,他仍旧珍重、爱惜每一件衣服的模样。   或许因为生活给予他的太少,所以,对于能够拥有的每一样东西,阿朗都总是格外珍惜。   东西一样,人也一样。   她救了他,给了他一个“家”,他便为她拼上了一切,为她上京城搏前程,为她背叛了计都,最后还为她关心则乱,落入其实并不算完美无缺的陷阱中。   而计都呢?   起初,计都是他的恩人,是他的伯乐,是虽然名为父子实为主从,但起码始终器重从未薄待过他的人。   然而他却背叛了计都。   甄珠知道,那次背叛计都,选择救她出来之后,他心里始终对计都心怀愧疚。   而最后……   计都居然是他的亲生父亲,还为了来救他,为了保护他,被万箭穿身而死。   所以,即便十分明白当时喊出那一声“爹”会将自己置于无法挽回的死地,哪怕时间溯回回到那一刻,他依然后选择喊出那一声吧。   那就是他的选择,是他抱了必死觉悟的选择。   真是,这就是她认识的阿朗啊,从始至终都没变过的阿朗啊。   甄珠走过布庄,脸上仍旧挂着笑,只是眼里有些微晶莹的闪光。   ——   不知道走了多久,路过一个街口,身后一直远远跟着的随从忽然上前,指着街口对着的一条街对甄珠道:“甄姑娘,那里,是方家在京城的宅邸。”   甄珠愣了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这话是什么意思。   方家的宅邸,也就是说,阿圆在这里啊……   她望过去,就见那宽阔的街道上有一座格外宽敞气派的大宅,几乎占了整条街,门前两头石狮子威风凛凛,朱红的大门高大巍峨,只是那门紧闭着,门前也没什么行人来往,颇有些冷清的样子。   想起那个嚣张跋扈的锦衣少年,甄珠唇角微勾,问那随从:“你们——”她想了想,才发现她连阿圆在家中排行第几也不知道,只得道,“你们阿圆少爷,最近怎么样?”   那随从便道,阿圆一直在家中读书,说是原本在先太后还在时便已经过了省试,成绩还十分不错,就等着殿试了,没想到还没等到殿试,就先出了先太后和计都夺位篡权之事。而如今新帝登基,必然是要开恩科的,据说时间便在两月之后,所以阿圆一直在用功读书,兴许能在殿试上博个前十的名次呢。   随从是方家的家生子,对方家很是忠诚,不然也不会被方朝清派来保护甄珠了,也因此,说起阿圆时,都带着一种与有荣焉、“我家少爷出息了”的骄傲感。   甄珠听着,脑海中浮现的,却是那少年当初骄横跋扈,不学无术的纨绔模样。   果然时间会改变太多,那个纨绔少年,似乎也长大了啊。   应该也不会再做出当初那种幼稚至极的混账事了吧。   会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会成为一个稳重成熟,足以支撑起一个家庭的大人。   她呼了口气,微笑起来。   “……甄姑娘,阿圆少爷……经常在我们大少爷面前提起您,您、要不要——”说完一通关于阿圆的事,随从便这样对甄珠这样道,语气里带着犹豫。   甄珠摇了摇头。   “我就不去打扰了。”她微笑着道。   分分合合,缘聚缘散,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人,相交相伴一段时间,然后分开,哪怕是至亲如父母子女,至爱如夫妻情侣,也终归要分别,时间一到,便再也不见。   她和阿圆,早在阿圆离开洛城时,就已经断了。   又何必再生牵扯。   牵扯太多,再度分离时,岂不是更加悲伤。   她笑笑,迈大了步子,离开了那朱红大门巍峨宅邸所在的街道,没有再回头看一眼。   ——   暮色渐渐降下来,街道上的行人越来越少。   走过方家宅邸后,那些随从便再没说什么,跟了一路,如今看着天色这样晚了,方才那个说话的随从又上前,劝甄珠快些回住处。   甄珠看着天色,点了点头,却没直接说回去,而是道:“等一下,我再去一个地方。”   说罢,她看了看方向,然后没有犹豫,步伐稳定地向着一个方向走去。   方家的宅子位于皇宫东面,附近所居皆是达官显贵之人,其中,最靠近皇宫的地方,便是以前的太师府。   甄珠便是往太师府走去。   没走多久,太师府那比方府更大了数倍,也奢华了数倍的宅邸便出现在眼前。   只是,如今的太师府,也比方府更冷清萧条数倍。   大门上贴了封条,门前的落叶都未清扫,两头汉白玉雕的石狮子都变得灰扑扑的,偶有行人路过,无不是匆匆离去,再无往日车水马龙门槛踏破的盛景。   甄珠看了一眼,想起自己曾在这宅院里被囚禁的那段时光,那段曾经以为再也无法逃离这牢笼一样宅院的时光,唇角微微勾起。   然后,脚步未停地,继续往前走。   走过两条街,走到太师府后面一条没有什么高宅大院,反而都是些普通民居的街,走到其中一所民居前。   民居门前摆着两头小石狮子,比不上方府和太师府那样的气派,却也活灵活现十分可爱,石狮子后面的大门紧锁着,隔着院墙,能看到里面有两个柳树,柳叶青青,探了一半枝叶出墙外。   甄珠走到右边的石狮子前,伸手,便从那石狮子耳朵里揪起了一根细细的,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的灰色丝线。   而那丝线下面,则坠着一把钥匙。   “果然还在啊……”甄珠眼角微弯,拎着那钥匙走到门前。   门前两侧还摆着那两盆菊花,只是许久没有人浇水,已经枯死了。   甄珠踏上台阶,将钥匙插进去,“咔擦”一声钝响,门开了。   “甄姑娘,”随从有些担心地上前,“这里……”   甄珠转身,朝他笑笑,“这里是我在京城的宅子,很安全,我想进去看看,一会儿就好,麻烦你们在这里稍等可好?”   见她轻车熟路拿钥匙开门的动作,又听了这番话,随从不疑有他,忙点头应是,帮着甄珠推开了门,便没有再进去,老老实实守在了门口。   甄珠深吸一口气,踏进了门槛。   她其实也不算骗那随从,这的确也算她在京城的宅子,只不过,是阿朗为她准备,她却从未踏入过的宅子。   “姐姐,我租了一个院子。”   “就像我们在柳树胡同时住的那个一样,很小,但是很干净,我每天都打扫的。我还种了三株牡丹花,卖花人说一株是粉色的,两株是红色的,现在已经发芽了,再过一个月就该开花了。”   “院子里没有枣树和柿子树,但有两棵柳树,我在一棵有点歪的柳树下面绑了个秋千。”   “西厢房的窗户朝东,窗户很大,早上的时候打开窗,整个西厢房都能被日光照到……”   “姐姐,我把钥匙放到门口石狮子的耳朵里了……”   ……   这个宅子,这个阿朗精心为她准备,曾经满怀期待她踏入的宅子,这个她曾经骗着计玄出来从这里经过,却始终从未真正踏入的宅子,到了现在,她终于能进来了。   只是,里面既没有满心期待等着她的阿朗。   也没有陪在身边的计玄。   大门在身后阖上,甄珠慢慢走进小院。   真的是个小院,就像她和阿朗初到洛城柳树胡同的那个小院一样,没有影壁,没有假山,所以,她一眼就看到那个阿朗口中的、垂在一颗歪斜柳树下的秋千。   秋千用铁索吊着,下方是一指来厚的木板,看上去就非常结实舒适,哪怕许久未有人照料,木板上落满灰尘,也仍然没有任何坏掉的样子。   甄珠走上前,没有拂木板上的灰尘,直接坐了下去。   秋千不高不矮,正和她的腿长,坐下后,甄珠脚尖轻轻一蹬地,秋千便飞了起来。   飞起的刹那,甄珠闭上眼,眼泪终于从眼眶里流出来,随着飞起的秋千,洒落在空中。   秋千往前荡到最高,然后回落,然后——   被人从后面握住了铁索。   “来——”甄珠放声叫喊,然而声音还未出去,便已经被人捂住了嘴。   “别叫,是我。”   一个清清冷冷的女声在身后响起,甄珠惊愕转头,便看到一张完全出乎意料的脸。   ——金珠。 第163章 父女   甄珠几乎已经忘记了金珠。   她们之间的交集也实在不多,从洛城到京城的一路,以及在京城太师府时那短暂的相处,两人交浅言也不深,甄珠对她的印象,仅仅是计都最受宠的姬妾,虽然她高傲了些冷清了些,但在甄珠眼里,她跟太师府后院其他那些女孩子也没有太多不同。   计都事败后,甄珠也曾想过包括金珠在内的那些女孩子们会怎样,但也只是想想了,哪怕她们沦落困境,以甄珠当时的处境,也无法做些什么。所以当时,她便以为再也不会见到那些女孩子了。   当然也不会再见到金珠。   所以,此刻再见到眼前这张面孔,甄珠还很有些恍惚。   然而眼前的人却没有给她恍惚的时间。   “长话短说,我来,是要告诉你一些事。”金珠比以前瘦了许多,漂亮的面孔也显得有些憔悴,声音却一如既往地清冷如冰。   “关于崔相,和崔相女婿的。”   ——   与甄珠分别后,方朝清便回了相府。   他去了崔珍娘的院子,刚一进院,便闻到熟悉的淡淡的药香味,他顿住脚步,没先进崔珍娘的房间,而是去了隔壁专门用来熬药的偏房,一进门,便见两个婆子正专心地熬药。   婆子们见了他,忙起身施礼。   方朝清摆摆手,蹙着眉头问:“今天的药又换了?”   久病成医,伺候病人久了也一样,方朝清照顾崔珍娘多年,虽然还算不得大夫,但药味却是早已闻惯了,崔珍娘也就一个体恤体弱的病,药方子来来回回不过那十几味药,方子变了,他多少都闻出来些。今天的药便跟昨天的不大一样,倒是……有些像前几天那个谢,不周大夫开的药的味道。   果不其然,婆子点头应道:“相爷让换回了前两天的药,说那大夫是假的,药倒是真的,既然效果不错,就继续给小姐用。”   方朝清点了点头,便没再问什么了。   果然,那周大夫虽然不是真正的谢大夫,但倒的确是个医术高超的大夫,若不然,当初也不会骗过了崔相。   身上带着谢大夫所有表明身份的路引印鉴,说着一口寻常人都不会说的闽粤方言,又如传言中的谢大夫一样医术高超,甚至开出了能让珍娘状况好转的方子,所以,哪怕在那个关键时刻,在崔相最防备的时刻,仍旧钻了空子,在崔相眼皮子底下把人给挟持出去。   不得不说,计都走的这一步算得上十分巧妙,完全不符合他平日给人的草莽印象。   然而,再如何巧妙,最后赢的却还是崔相。   因为——   方朝清想起那日的场景。   那一箭射下,有生命危险的不只是计都和阿朗,还有崔珍娘。   甚至,若不是情急之下计都的第一反应是全力保住阿朗,因而选择了最快最有效的方法——转身挡箭,反而去抓崔珍娘来挡箭的话,那么计都和阿朗死不死还是两说,崔珍娘却是必死无疑。   方朝清不相信崔相在命令放箭时没有想到这个可能,然而他还是这样做了。   当然,当时那场面,崔珍娘显然是早有预兆会放箭,不然不会恰到好处地低头,更不会突然用尽了力气扎了计都那一刀,也正是她这样的配合,才使得她最后能够化险为夷。   但无论如何,放箭的危险性还是太大。   所以事后,方朝清曾问过珍娘。   “因为爹就是那样的人啊。”当时,珍娘浅笑着这样对他说。   “若是为了我放过了计都,哪怕世人碍于他的权势地位不敢说他什么,反而会夸他父爱如山,但背后,却定然也会说他为了自己女儿便不顾大局,若非实在无计可施,爹不会让自己落下这等把柄。”   “况且,当时那局面,便是爹对计都言听计从,我就能安然无恙了吗?不是的,为了自己的安全,计都绝不会轻易放过我,除非他已经确定自己绝对安全,但若他已经安全,又何必要留我性命?他可不是什么言出必行的君子,安全后,杀了我这个仇敌的女儿出气才是最有可能的,说不定,杀之前还要好好地折辱我一番,叫我死也死地不痛快。”   “所以,爹叫我别害怕时,我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当时,珍娘是这样对他说的。   方朝清当时听罢没有说话,甚至还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无可辩驳,然而,后来却越想越有种奇怪的感觉。   诚然,当时那局面,崔相的选择似乎的确是最佳的,但是——那是站在外人的角度。   站在一个深爱女儿的父亲角度,在那样千钧一发的时刻,真的能那么冷静理智地做出最佳的选择吗?   就像计都,当时若他抓了珍娘去挡箭,那么有极大的概率,他和阿朗都会活下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虽然阿朗活了下来,他却死了,那么阿朗便也基本与死无异了,若按崔相和珍娘的逻辑,计都这一步简直愚蠢透顶。   但是方朝清却能理解计都当时的选择。   因为,在那样紧急的时刻,人多半是不会想太多的。   会想的,就只是保住对自己而言最重要的,不敢有一丝侥幸,不敢冒一分险,因为冒险的后果很有可能会失去对自己而言最重要的东西。计都就冒不起这个险,所以,不管以后如何,在那一刻,他选择了对当时保住阿朗的命最有利最保险的做法。   而崔相与他的做法截然相反。   或许,这就是崔相赢了,而计都输了的原因。   虽然心里这样想过,方朝清却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仅是怕自己多说什么会插手破坏珍娘父女俩的感情,更重要的是——珍娘她自己也完全没有在意。   甚至能做出那样完美的配合,就说明珍娘与崔相的想法是完全相合的。   不知道是珍娘也跟崔相一般天生冷静理智至此,还是珍娘被崔相教导的如此。   方朝清曾这样想过一会儿,然而很快便摇摇头不再深思。   不论如何,现在计都死了,珍娘也安全了,那便是最好的结果。只是那周大夫当时也死在了乱箭之下,倒是可惜了。   还有阿朗……   他叹了一口气,看那婆子小心翼翼将药罐从火炉上取下,把药汁倒在一旁早已准备好的碗里,便小心端起了那碗,道:“我去送吧。”   婆子自然没敢说什么,自从那日答应了珍娘陪她到底,方朝清一直亲历亲为地照顾她,端碗喂药都是常事,这院子里的丫鬟婆子们也都习惯了。   方朝清小心端着药碗,到了崔珍娘房门前,意外地听到了崔相的声音。   “相爷,姑爷来了。”丫鬟喊了一声,房里的话声便止住了,随即传来崔相的唤声:“进来吧。”   方朝清走进去,便见崔相坐在床边的太师椅上,崔珍娘床前站着一个大夫,却是宫里的太医。   见他端着药碗进来,崔相问道:“是刚熬好的药?”   方朝清点点头,那太医也离了床边,走到方朝清跟前,鼻子嗅了嗅,道:“没错,正是这个药。”   说罢,他脸上还泛起些许不太自然的神色。   崔相笑笑:“李太医不必羞愧,那周大夫既是计都的心腹,自然是真有能耐的,但医之一道博大精深,他也不过是恰好能治珍娘这个病症罢了,并不代表他便比你,比太医院的诸位都医术高超。”   李太医闻言,脸上不自然的神色褪去,反而多了丝羞赧和真心的佩服,拱手道:“相爷太给在下面子了,能开出这个方子,就证明那周大夫的确比在下强,不过——”他挺了挺身子,“有了这方子,在下也颇有启发,相爷放心,小姐的病,在下虽不敢打包票百分之百能治,却也有了七八成把握。”   说话间,方朝清已经坐到了床前,一勺一勺地喂着崔珍娘喝起了药,听到这话,便不由抬头看了那李太医一眼。   他自然知道,这些宫里的太医们说话向来是圆滑婉转,从不把话说死,他既然敢说有七八成把握,那么他心里,便至少有九成的把握。   果然,一听这话,崔相便笑了,很是和颜悦色地夸奖甚至奉承了李太医一番,把李太医说得干劲十足,当即便告辞,说要回去再查查医案,明日必定拿出一个妥帖的疗法。   崔相微笑着送走了他,转身回来,方朝清刚好把一碗药喂完,正拿了蜜饯给崔珍娘清口。   崔相笑笑,也没再坐下,只对崔珍娘道:“太医的话你也听到了,你只管放宽心,好好养,身子定会好起来的。”   崔珍娘点头:“嗯,爹我知晓的。”   崔相便含笑点头,又看了眼方朝清,道:“你照顾好珍娘。”   方朝清沉默点头。   崔相便离开了。   这也正常,以崔相如今的地位,说是日理万机也毫不为过,今天能抽出时间来看珍娘都是稀事了,平日里,方朝清都很少在崔珍娘这里见到崔相。大抵,能做出大成就的人总要牺牲些什么吧。   崔珍娘显然也适应了这样的相处模式,崔相离开,她脸上也没什么黯然之色,只是眷恋地看着方朝清,哪怕喝过药后很快便困倦了,眉眼仍旧满是依恋,忍着困倦和方朝清说话,还是方朝清哄着,才依依不舍地睡下。   方朝清见她睡熟了,才起身去了自己的房间,拿了书,又放下,想起今日与甄珠分别时的场景,终究还是放心不下,又打发了一个随从,去她下榻的客栈看她回来了没有,如今情况怎样。   谁知这一等便等到了夜色降临,而随从,也带回一个让他意外的消息。   “甄姑娘说,明日要跟您见面。”   方朝清不禁瞳孔微缩。   白日里刚说以后不要再见了,突然又约他明日见面,发生了什么事? 第164章 羡慕   站在窗前,目视着方朝清派来的人离开后,甄珠转身,看向身后的金珠。   她穿着朴素的布衣,背着一个扁扁的褡裢,脂粉未施,脸颊消瘦,与甄珠记忆中那个高傲冷艳的太师美姬天差地别,甚至之前在阿朗的那个小院,被捂住双眼的时候,甄珠能感觉到她手心处起了一层薄茧。   更不用说,眼前她这狼吞虎咽的模样,显然这几天都没能好好地吃东西。   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这个模样。   “看什么?”似乎终于吃饱了,金珠擦擦嘴,将桌上的凉茶一口饮尽,片刻便又恢复了优雅的模样,仿佛方才那个狼吞虎咽的人不是她似的,“再怎么看我也比你好看。”说着,状似不经意地瞥了瞥甄珠那比她更消瘦的身子,鼻子里逸出一声轻哼。   甄珠嘴角微弯,顺从地说道:“嗯,你说的对。”   金珠却眼一瞪,上上下下打量着甄珠:“哼,没出息!”又小声嘀咕了一句:“不知道那些男人都喜欢你什么……真是有眼无珠。”   之前的太师,之后的那个少年,再加上现在这个崔相女婿似乎也很在意她的样子。   甄珠眼角弯弯,没有在意她的话。   却转而问道:“为什么要来告诉我这件事?”   她们相交并不算深,若非金珠来找她,她甚至都快要忘了她的存在。而金珠……从她之前的叙述看,她一直是跟着计都的,计都死后,他的那些部下分崩离析,一部分人只求平安已经离去,一部分人却筹划着要为计都报仇,而金珠这个没有任何自保能力的弱女子,本该早早离去找个平安的地方躲起来才是,但她却没有立刻离去,而是选择了来找自己。   金珠笑了笑:“就当是,还你当初为我画像的酬劳吧。”   甄珠挑了挑眉,明显不相信的样子。   金珠又笑:“还有,大概是因为总想着,自己得不到的,便想着别人能得到也好。”她抬头看向甄珠,漂亮的眼睛不若以往那样清冷,里头带了些悠悠的向往。   甄珠也看着她,没有说话,安静地等着她开口。   片刻后,金珠悠悠地道:   “你知道吗?我一直很羡慕你,不,应该说是,嫉妒你。”   “从你进了金谷园开始,我羡慕你进了那样一个牢笼,却还能安然度日,整天嘻嘻笑笑,给这个画像,给那个画像,引得那些平日里勾心斗角,为了多争一分宠爱使尽手段的女人都往你身边凑,还跟我说你是好人,个个都说你的好话。”她脸上带了点讥诮。   “不过,那时候我想着,你之所以还能那么安心,是因为你觉得你还能出去,所以我也不急,我甚至想着,要是哪一天,你也像我,像其他所有金谷园的女人那样,成了太师后院的女人,你会怎么样。”   “想是这样想,但我其实没想到,竟然真的会有这么一天。”她看向甄珠,声音微微低了下来。   甄珠也沉默。   在太师府后院的那段日子,于她而言绝不是什么美好的记忆。   见她这模样,金珠嗤笑一声。   “你真的成了太师的女人,成了跟我一样的女人,但是,你跟我也不一样。起码,太师绝不会像对你那样对我,哪怕我跟了他三年,哪怕我小心翼翼一举一动都在讨好他,但在他心里,我仍然是随时都能送人、抛弃的玩物,可是——你不一样。”   “他为你惩戒后院的女人,谁敢说你一句坏话,便要么被发卖要么被打死,有一段时间,他甚至为了你再没有宠幸别的女人。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他对所有女人都一样,女人对他而言,就只是玩物而已,所以哪怕我小心讨好,哪怕我跟了他三年,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他能稍微看重我一点。”   “但是,你出现了。”   “那时候,我以为你在他心中是独一无二的,是话本里让他舍弃别的一切的女人。那时候,我对你真是又羡慕又嫉妒。”   甄珠苦笑,“你太高看我了。”   金珠点点头:“嗯,的确高看你了,不——”旋即她又摇了摇头,“应该说,是高看太师了。”   “他对你好,是在对自己无害的前提下,而一旦你妨碍了他,那么这份好,也就消失无踪了。就像——”她歪着头想了想,“嗯,就像戏里演的那个什么明皇,大权在握时万般宠爱贵妃,可一遇到危险,便为了自己的江山,自己的性命,把贵妃杀了。”   “所以,发现这一点后,我就一点也不羡慕你了,反而还有点同情你。”   她斜斜地瞥过来一眼,还没待甄珠反应,又微垂了眼眸,唇里逸出一声轻笑。   “可是,很快,我更加羡慕你了。”   “羡慕居然有人为了你,舍身忘死。”她悠悠地说着,眼神悠远又迷离。   ——   金珠从来都对自己有很清醒的认知。   做计都的姬妾时,就只做太师喜欢的事,练习舞艺,精心装扮,每天把自己打扮地漂漂亮亮,让太师看了便高兴,这就是她的职责。   跟着计都逃亡时,就舍了漂亮昂贵的脂粉首饰,舍了往日那矜持娇弱的做派,甚至不把自己当成女人,不敢做任何拖后腿的事,脚底磨破了也不出声,所以当初计都带了那么些女人出来,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她一个。   她从来都很清醒,也从来都很聪明。   所以,做姬妾时她是最受宠的,逃亡时,她是唯一活下来的。   但是,仅仅这样就够了么?   不,并不够。   金珠清楚地知道。   就像人活着就要吃饭,她做那些事,仅仅就像吃饭一样,是为了活着而已。但人活着,却不能仅仅只是吃饭,除此之外,总会有些别的需求。只是以前,她并不是很清楚,自己需求的是什么。   只是,当得知那个平日总是沉默寡言,但却是那支逃亡队伍里唯一会对她的劳动说“谢谢”的少年迷晕了所有人,再一次背弃了计都,背弃了他的亲生父亲,只为去救一个女人时,她愣了很久。   那一刻,心里涌出的、几乎要将她淹没的情绪终于告诉了她,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她享受过华服美食,也经受过颠沛流离,然而内心却从未有过一刻的安稳。   但是,若是有那么一个人,像那个少年,像那个少年对甄珠那样,把自己放在他的心尖上,那么,就算立刻死了,也死而无憾罢。   ——   “我不喜欢看哭哭啼啼的戏码,总是喜欢大团圆的结局。哪怕自己不能圆满,看别人圆满,也总是好的。”   最后,金珠这样笑着对甄珠道。   ——   第二天早上,方朝清来时,甄珠已经送别了金珠。   昨夜吃饱喝足后,金珠便直接在她的房间睡下了,早晨天一亮,街道还安静的时候,金珠便收拾了行礼要出城。好在计都他们进京时都准备了假身份,所以金珠才能安全出城。   甄珠送她到了城门。   城门刚刚打开,空气中还涌着薄雾,门外一列挑着担子的京郊百姓排队入城,门内的人也排了一列,有普通百姓,也有骑马乘车的富贵之人,金珠打扮地毫不起眼,混在排队的人群中,佝偻着身子,几乎像个中年妇人。   甄珠看着她这模样,便知道不需要自己担心了。   但还是问她:“你准备去哪里?”   “谁知道呢,先出了城再说吧。”金珠两手插在袖子里,缩着脖子,满不在乎地道。   她自幼长于教坊,没有家,没有亲人,跟着计都后便随之辗转流离,如今计都死了,她也不知道去哪里了。只是京城肯定是不能待了,不然万一被当成计都残党被抓住可就惨了。   “如果不知道去哪里的话,不如去洛城吧。”   “你虽然去过洛城,但只是待在金谷园里吧。其实金谷园以外的洛城很美的。而且,你去洛城的话,说不定还能跟我作伴。“   金珠诧异地抬头看她。   甄珠微笑,“你先去,等我……和阿朗。”   ——   坐在约定好的客栈包厢窗前,想着当时金珠脸上那复杂难辨的神色,甄珠微微笑了起来。   当时,金珠是觉得她大言不惭吧。   等她,等阿朗,等她尚且还有一说,但等阿朗……哪怕现在似乎有了一丝丝希望,但那希望仍旧极其渺茫,她怎么就说出让金珠等她和阿朗的话呢?   大概是因为,直到现在,她仍旧没有放弃吧。   不到最后一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叩叩。”两声轻轻的敲门声后,门外响起方朝清清润的嗓音,“甄姑娘。”   “进来。”甄珠回过神,扬声道。   随即方朝清进门,随着他进来的,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苦药味儿,不浓,却无法忽视。   “抱歉我来晚了。”方朝清只略略看了她一眼,目光扫过她身前没有一丝热气的茶杯,便含着歉色道。   甄珠摇摇头,“没有,是我来太早了。”指了指对面示意他坐下。   而且,看他的模样,肯定是先照顾了他的夫人才来的吧。甄珠微微低下了头。   甄珠没有猜错。   一大早,方朝清便起来了,但是却一直找不到出来的机会,如今珍娘很黏他,早饭和他一起吃,喝药也要他一点一点的喂,那药虽有让人安眠的成分,但崔珍娘整日躺在床上,觉比常人多许多,因此刚吃过药并不能立刻睡去。   直到看着时间已到,再不去就要迟到时,崔珍娘才终于睡下,方朝清也才能脱身出来见甄珠。   自从昨夜收到消息,方朝清便在心里想象了无数个她又来找他的理由,然而真到了此刻,真的见到了她,他反而没那么迫切了。   只是这样坐着看着她,知道她安好,似乎就足够了。   一时间甄珠没有主动开口,方朝清便也没问,静静地做着,目光状似不经意地从她的眼角眉梢掠过。   然而,甄珠找他当然不是想像现在这样两个人闲坐的。   所以,摩挲了半天手中早已凉透的杯子后,她终于开口。   “方老板,你……对你的夫人,和崔相,了解多少呢?”   “我在太师府时认识了一个朋友,之前计都逃亡时一直服侍他,所以,听计都说了一些事,一些……关于崔相,关于你的事。”   方朝清微微一愣,清澄如水的目光渐渐凝滞。   ——   逃亡的日子里,金珠一直待在计都身边,她是他的专属丫鬟,几乎一步都不离他身边,计都跟属下说事时也从不避着她,甚至有时一个人时,兴致来了还会跟她说几句以往绝不会说的话。   当然,这是因为她在计都眼里毫无威胁,哪怕说了什么不该让别人知道的,也不怕她会泄露出去。   也是因此,金珠听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过的事。   比如阿朗的事,比如甄珠的事,再比如——崔相的事。   “人人都说崔相是完人,是堪比孔孟的当世圣人。呵,这种话,也就骗骗傻子了。”   “圣人可当不上当朝宰相,圣人可不会教出一个阴险歹毒的女儿,使尽了阴谋诡计逼人当自己丈夫,圣人可不会像我这个小人一样,在自家院子下面挖个囚人的密室。”   “这样一个表里不一的笑面虎,阿朗那傻孩子,怎么就那么傻乎乎地中了他的圈套……”   那日是阿朗走后的第五天,终于得到阿朗中计被擒的消息,计都喝了酒,身边只有金珠一个人,便喃喃着说着这样的话,金珠像往常一样当作自己不存在,只是听到那个少年的名字,才不由得望向计都。   她当然知道崔相,以往在太师府做计都的姬妾时,便听惯了计都和他的那些幕僚手下们换着花样地贬低辱骂崔相,她从来都是表面附和,心中毫无波动。   毕竟说起不是好人,崔相怎么都比计都强吧?哪怕伺候着计都,金珠也一直是这样想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以往无论计都和他的手下幕僚怎么诋毁崔相,说得也不过是虚伪、奸诈等空而虚的词,从未真正说过崔相干过什么坏事。   像这样言之凿凿地说起具体的事,倒是头一遭。   而且,崔相女儿逼人当自己丈夫?相府下面有囚人的密室?   虽然性情清冷,看上去好像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但听到这样的八卦,金珠还是忍不住起了兴趣,甚至小心地在附和间问了计都。   而计都也原原本本告诉了金珠。   ——   “她说,当时崔相被迫逃出京城时,计都曾经仔细搜过相府,想要找到些对崔相不利的东西,坏他的名声,结果别的什么都没找到,却在崔相与他已经去世的夫人曾经居住的院子下面发现了一个囚室,里面应该是曾经关过什么人,而且是关了很长一段时间。”   “她还说——”甄珠咬了咬唇,看向方朝清。   “计都曾经查过你酒后打死御史之子的案子和——你和崔夫人遇到山贼的案子。” 第165章 和睦   与甄珠分别时时候还早,方朝清出了客栈,抬头直视着头顶明晃晃炽热的烈阳,刹那间,眼睛被强光照地刺痛,头脑也仿佛眩晕起来。   “喂,站在路中间干嘛?别当道呀。”肩膀被人拍了一下,然后被不客气地推到一边。   他踉跄着,手扶住墙勉强维持住身体平衡,又松开手,才发现手心里已经全是汗水。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真没用……”低声这样对自己说道,然后站起身,挺直腰杆,仿佛刚才的恍惚和虚弱都是幻觉一般。   “真没用。”他又这样轻声对自己说了一句,恢复了往常的模样,脸上甚至还带了笑容,迈开步子缓缓离去。   甄珠在客栈楼上,将下面的场景看地清清楚楚。   直到方朝清挺直了身体离去,一直攥紧的手才慢慢放松下来。   然而一闭上眼,却又不禁想起自己方才说给方朝清的那些话,也是金珠找来特地告诉她的那些话,心头便不由一颤。   她以前总觉得,方朝清实在是她认识的人中数一数二的倒霉,可是,若他所遭遇的所有厄运并非天意,而是人为呢?更甚的是,这个“人”,若是他身边的至亲之人呢?   酒后杀人案和崔夫人遇袭案,若真如金珠所说的那样,那么背后的真相,很可能是甄珠从未想过的丑陋和可怖。   金珠来找她告诉这些,只是单纯地想着如果能借助这些扳倒崔相,那么阿朗或许就有一丝获救的可能。   可是甄珠清楚,事情没那么容易。   崔相没那么容易扳倒,哪怕他真的做过那些事,不然当初计都为何不把查到的事情宣扬出去?一来无证无据只凭猜测,二来,就算有证据,以崔相的能耐,也能让证据变得毫无用处。   可是,她还是告诉了方朝清。   不仅是为了那一丝渺茫到不能再渺茫的、让阿朗获救的希望,更是因为,如果事情真的如她所想的那样,那么,她觉得方朝清应该知道。   直面丑陋的真相固然残忍,可是,被蒙蔽,被欺骗,生活在谎言包裹中,连作出选择的机会都没有,对他未免太不公平。   ——   方朝清没有直接回相府,而是沿着客栈门前的大街一直走。   走了不过几条街,到了一座高大气派的酒楼前,他站定,抬头。   大大的匾额上黑底金字,“得意楼”三字飞扬虬劲,洋洋洒洒,据说是前朝时一位状元登科后趁着酒兴一挥而就,就此成了当时还只是个小客栈的得意楼的招牌,而得意楼也因为这个招牌,吸引了许多想要个好兆头的赶考士子,每到大考之时,得意楼便座无虚席,尽是天南海北各地赶来的士子。   方朝清眯着眼,灼热的日光照得他面颊微烫,身着长衫儒袍的士子们进进出出,在他身边走过,个个踌躇满志,高谈阔论。两个月后,新帝便要开恩科,是以受到消息的各地士子便陆续赶了过来,得意楼便也热闹起来。   就如他当年那般。   当年,他也如身周这些士子们一样意气风发,尤其先先帝当庭点了他为状元后,打马游街,呼朋唤友,同届的士子们不论考上的还是落榜的,交好的还是仅仅有几面之缘的,都来与他这个新科状元结交攀谈,聚会酒宴一场接一场,地点多半便是选在这得意楼。   出事的那一次自然也是在这里,看上去与平日并没有什么不同。   方朝清清楚的记得,那次他是受一位同科好友相邀,说是请了几个好友一起聚聚,要他这个状元公给点面子。他应邀前去,到了发现果然只有几个人,且都是相识的,唯一例外的便是那个御史之子。   那御史之子方朝清虽然也认识,但也不过是见过面,知道有这么个人罢了,并没有深交,而且与自己高中状元不同,那御史之子似乎是落榜了。   好在还有其他几个好友在,那御史之子也一直闷头喝酒不说话,气氛便也渐渐热烈起来,作为状元公,方朝清更是被灌了许多酒。冲突就是发生在他醉意正上头时。   那邀请他的好友出身寒门,其余几人也均是出身不显,所有人中,只有他和御史之子的出身相当,所以在那御史之子强迫那酒家女时,也只有身份相当,且又喝了酒,平日便有些任侠气的他敢出言阻拦。谁知那御史之子因为自己落了榜,早对方朝清心怀嫉恨,方朝清一开口,便立时让那御史之子怒火上头。   他只隐约记得那御史之子先动了手,他被迫还手,一交手,便一发不可收拾。   半醉半醒间,他连自己手里什么时候多了把刀子都不知道,等清醒过来时,那刀子已经插入御史之子的胸口,而身边聚会的同伴,闻声赶来的酒楼伙计等,皆面带惊恐地看着他。   而他原本带来的随从,则在同伴说好友聚会不要让仆从在场碍事后便打发了出去。   剩下的在场所有人都说是他杀了人,于是他自己,便也认定了自己是杀人凶手。   然而——   “……当日在场的六人,除你和死者外还有四人,但如今,这四人已经全都死了。”   “请你去酒楼的那人,原本已经落了榜,但你的案子定下来后,却被补了同进士,你被定罪入狱后半年,便被分到江南富庶之地为官,只是,还没走到江南,就在路上遇上强盗死了。”   “其余三人,也都死于非命……”   ……   是了,那日那几个请他喝酒的同窗,皆是他来京城后才结识的,交情说深也不深,不过是因为做主请他的那人写的一手好字,便与方朝清交情好一些,时常一起探讨书艺。他出事后进了大牢,再也听不到外界的消息,出来后,又紧接着出了崔夫人的事,然后离京,便是相交颇深的多年友人都难有再见的,更遑论那相交不深的几人。   他也从未想过再去探访那几人,自然也不知道,那几人居然全部死于非命,更不知道那做主邀他之人之后十分离奇的、从落榜到同进士,再到派遣富庶之地为官的经历。   “傻啊……”方朝清唇间喃喃着,摇头,叹气,表情似哭非哭,似笑非笑。   他摇着头,叹着气,离了得意楼,又一路走过去。   一直走到吏部衙门。   进了衙门,一路无阻,小吏门见到是崔相的女婿,虽然传言说崔相好似不太待见这女婿,但好歹是唯一的女婿,因此哪怕他此时无官无职,也无人阻拦,赶紧地正要给上官通报,却被方朝清笑着拦住,只说是找个好友闲聊,不用通禀。   他径自走进去,找了那主管吏部文书档案的好友。   待了不过半刻钟,便从吏部离开。   这次是直接回了相府。   还没到崔珍娘的院子,便看到崔妈妈在路口翘首等他,一见了他,便阴阳怪气地道:“哟,姑爷终于晓得回来啦?”   方朝清不言不语,直接越过她,迈进了院子。   崔妈妈瞪大了眼睛,好半晌才回过神来,旋即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我呸!还抖起来了?”   方朝清面无表情地走进院子,然后,在即将进入房间时,僵硬的脸又逐渐恢复平静,待推开门,看到半躺在床榻,双眼直勾勾盯着房门的崔珍娘时,嘴角已经扯出一丝笑。   “清郎,你终于回来了!”崔珍娘欢喜地说道。   方朝清点点头,一如往常地上前,坐在床边的矮凳上,问中午他不在时她有没有好好吃饭吃药,得知只吃了半碗粥后,立刻便又让厨房送上餐点,半哄半劝地让她又吃了一些。   吃过饭,崔珍娘照例不想睡,硬撑着跟他说话,方朝清也不急着离开,耐心地陪她说话,然后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说到了母亲的话题。   “我自小便没了母亲,幼时总是羡慕别的孩子有母亲疼爱,就如岳母一般,甚至能为自己的孩子舍生忘死,珍娘,其实每当想起岳母,我就有些羡慕你。”方朝清突然提起已逝的崔夫人。   崔珍娘愣了下,随即微微撇过了脸,含糊地“嗯”了声。   “说起来,我们回京这么久,都还未去岳母坟前祭拜,不如这几天挑个日子就去吧?”方朝清又说道。   崔珍娘眼眸一闪,随即低头:“嗯……”   方朝清张口还要再说,崔珍娘忽然伸出枯槁的手,“清郎,别再说了。”她声音切切,带着丝祈求,低着头看不清脸上表情,“每次想起母亲,就总是……”   方朝清轻轻“啊”了一声。   “好,不说了。”他微笑着道,像以往无数次一样,“你睡下吧,好好修养身体,我这就去找相爷,商量为岳母上坟的事。”   崔珍娘这次没有再拒绝,乖乖点头应了,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方朝清坐在床边,定定地看着她形如槁木的脸,忽然脸上露出一个难以形容的表情。   他深吸一口气,起身,走了出去。   ——   方朝清很快便找了崔相,说了要为崔夫人上坟之事,崔相痛快应了,吩咐下人准备一应物事,只是说他自己实在繁忙,便不与他们一同去了。   方朝清自然也没说什么,找人看了日子,定下日子上坟后,便又回到相府,照旧无微不至地照顾崔珍娘,待崔珍娘吃药睡下后,便往崔相的院子,一反之前避之不及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参与朝廷政事。   “听说前几天去了趟吏部,是想正经捞个官职吧?也是,身为相爷唯一的女婿,又有从龙之功,居然到现在也没个一官半职,再不慕权势也不甘心吧?再说,听说他在洛城时可是连那贱商之役都做过的,早就染了铜臭,怎么可能甘心于此。”相府的幕僚们这样议论着。   方朝清偶然听到,悄悄离开,只做不知,转身继续一边照顾服侍崔珍娘,一边日日去崔相院子里报到。   崔相对他的转变倒是适应良好,就好像根本没有之前的龃龉一般,方朝清主动示好,他便也笑脸以对,跟朝臣们议事时也渐渐带上了方朝清,甚至有朝臣主动提出要给方朝清个什么官做,至于方朝清曾经被夺功名,被敕令终身不得入仕的事,自然也没有人不长眼色地提起。   相府上下仿佛一片和睦。 第166章 惦记   “你在这里做什么?”   声音传过来,方朝清猛地顿住脚步,便见方才已经消失不见的崔相突然出现在他眼前,仿佛又折返了一样。他心跳如擂鼓,面上却仍旧不见波澜,沉静地答道:“关于昨日所议漠北之事,小婿有了些新想法,想找岳父大人商议。”   “书房里找不到我,便来这里了?”崔相轻声笑了起来,从袖间扯了张帕子,擦起手来。   方朝清注意到,他手上有草屑泥土。   方朝清目光瞥过前方。   前方是相府角落的一个小院,并无明显的围墙隔离,而是栽植了重重的花木遮挡,如今花木皆繁茂异常,没过人顶,仿佛从未修建过,也从未有人踏足过一样,生长地肆无忌惮。   事实上这里也的确没有人来,除了崔相和他。   一路行来,竟然没看到一个下人靠近这里。   当然,这也正常,相府下人向来训练有素,不会有那不懂规矩的去当值地点以外的地方闲逛,若是有,也早已不在这里了。   “小婿唐突了。”方朝清揖手为歉。   “无事。”擦罢手,崔相弹了弹帕子,复又将其叠地整整齐齐地放入袖间,“这里是我幼时所居的院子,年日已久,许多地方都荒废了,索性也就不让人来,也就我偶尔想起,才过来怀旧一番。”他摇摇头,自嘲地调侃道,“这人老了,就总好沉浸在旧事里。”   方朝清微微恍然。   是了,这相府原本并不是相府,而只是崔府,一个普通京城小官的宅邸,只是后来,这小官的儿子成了崔相,崔府才成了相府。   几经扩建,如今的相府已经比之原来大了许多,只是没想到还保留着原来的院落。   方朝清看向那院子,森森花木后,隐约能看到院子的轮廓,小巧玲珑,屋檐低矮,与如今高大轩敞的相府大有不同,却更像普通人家居家的住宅。   “不是要说漠北之事?走吧。”   头顶的声音忽然打断他沉思,他抬起头,便见崔相已经抬脚离去,他忙跟上去,将所有疑虑通通放进肚子里。   ——   回到崔相书房,刚刚坐定,方朝清还未将早准备好的措辞说出口,宫里便来了人。   小皇帝召崔相入宫觐见。   方朝清便见崔相挑了挑眉,有些惊讶的样子,显然这召见并不在崔相的意料之中。   这可并不常见。   如今的天下,虽说表面上是皇帝的,然而谁都知道,它真正的主人是谁。那位少帝坐在最高最引人注目的位置,然而在崔相面前,却仿佛一个乖巧的学龄稚童,一举一动,哪怕见什么人,何时见人,都尽在崔相的安排掌握之中,从来都是崔相要见皇帝了便去见,却从未有过皇帝要见崔相便来宣崔相的前例。   那位皇帝……   想起那日在皇宫见到的那个少年,方朝清垂下了眼眸。   “真是不巧。”皇帝召见,自然不能不见,哪怕已经权倾天下,崔相也从不给人以话柄,他站起来,“漠北的事待我回来再说。”说罢,便更衣入宫去了。   崔相走了,方朝清自然也不好继续留在崔相书房,只是跟在崔相身后离开时,状似不经意地朝地面某处打量了一下,目光觑到那处一条十分不明显,且显然不久前刚用石灰填充上的缝隙后,目光便不再停留,跟着崔相一起走了出去。   崔相入了宫,他便走到相府花园里,似乎在赏景一般地闲逛。   逛着逛着,直到确定身边没了任何相府下人的目光,他才又隐蔽地靠近了之前那小院。   花木掩映之中,小院依旧平静如昔。   方朝清攥紧双拳,悄悄地靠近。   这些天,他几乎将相府能搜寻的角落都搜寻遍了。   除了书房那处囚室留下的痕迹,别的地方便再无蹊跷,正如计都曾经搜查的那般,这相府似乎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猫腻。   但,那个囚室确又是真实存在的。   光风霁月的宰相大人为何要在自己的书房下面设一个囚室?囚禁的又是谁?方朝清无法控制地很在意这一点。   总觉得,若是这一点解开,其他的疑惑便都会迎刃而解。   但如今那囚室已经被封了,里面的人是死了?还是转移到其他地方了?方朝清不知道,他只能小心地在这偌大的相府里寻找每一处蛛丝马迹。   眼前的小院,就很可疑。   越过重重花木,小院外围终于出现在方朝清眼中。   低矮而陈旧的院墙,肆意生长的花木枝条从墙里探出,看上去的确像是经年弃置的旧院子。   四周静悄悄的,只有鸟雀啾鸣,没有一丝人声,方朝清蹑足走到墙边,搬了块石头垫脚,然后在一棵花树的掩映下朝院子里看。   一眼望过去,并没有什么东西。   院子里跟外面所示的一般无二,除了花木有刚刚修剪过的痕迹——恐怕就是崔相方才修剪的。花木之中隐约露出些许院中的景色,秋千、矮亭、长廊、水井……十分普通的景致,虽不奢华大气,却处处透露着小富人家的精致与讲究,正是二十多年前的崔家应有的景象。   方朝清蹙眉看着,正想着要不要翻墙进去看看,抑或是寻个别的时间再来,视线里便忽然有了些不同。   一个披头散发的人影,仅着中衣,赤着脚,幽魂一般地从方朝清眼前飘过。   方朝清还未及思忖,那人影后面便又出现两道人影,却是两个身形健壮的仆妇。   那个披头散发的人——显然是个女人——被两个仆妇一左一右架住,女人没有反抗,很顺从地被仆妇架着,只是头晃来晃去,顽童一样,口中还发出嘻嘻的笑声。   方朝清屏住呼吸,睁大眼睛,眼看三人就要从视线里消失,急忙从墙头上抓了一把砂石,朝院子里扔去。   声响惊动了院子里的人。   两个仆妇迅速扭头,四处查看,其中一个还放下那女子的胳膊,往方朝清的方向走来。   方朝清迅速低下了头,只露出一只眼睛在树叶间往里窥探。   那仆妇找了找,没发现什么,便又走回去,也不说话,只朝另一个仆妇比划了几下,另一个便似乎明白了,口中“啊啊”了两声。两人复又架着那女人要离开。   这一过程中,那女人却始终没有回头,方朝清只能看到她的背影。   方朝清蹙着眉,正要离开,忽然见那女子转了头。   披散的乱发间,隐约可见一张上了年纪,却仍旧清秀的面孔。   清秀,且熟悉,好像刚刚在哪里见过一样。   方朝清陡然愣住。   ——   崔相离开皇宫时天色已经有些晚了。   皇帝亲自送他到宫门。   “陛下,回去吧,您这是折煞老臣了。”崔相淡淡地说着,面上却并没有“折煞”的样子,夕阳下,与少帝并肩而立的身影挺拔而颀长,半点不像年近半百的人。   “老师。”年少的帝王恭敬地喊道,“我、朕方才所说之事——”   崔相摆摆手,面容温和,语气却是不容拒绝:“陛下,莫要胡闹了。成家立业,绵延子嗣,便是于寻常百姓家也是大事,更何况您乃一国之君。空置后宫——这种玩笑话切莫再提。”   少帝急忙摇头:“老师,朕并非要空置后宫,只是、只是想要选秀暂且延后……”   崔相笑了。   “暂且延后?为何要延后?请陛下给老臣一个延后的理由。”   皇帝一时语塞,精致的面孔苍白起来。   崔相冷冷一笑,声如寒潭击碎玉,冰冷入骨:“陛下,为君者,耽溺儿女私情乃是大忌。”   说罢,他袍袖一扬,头也不回地离去。   留下年少的帝王站在原地,宽大的龙袍随晚风飘飘荡荡,仿佛小孩子偷了大人衣服穿似的,天真,滑稽,可笑。   “陛下……”   站了许久,身后侍立的宫人不禁小声唤了一声。   却见那少年帝王红润如海棠的唇瓣忽然微微勾起,透着股说不出的浓浓的讥诮,与平日里安静乖巧的模样判若两人。   宫人不禁伸手揉了揉眼,再看过去,却发现少年已经恢复了原样,仿佛方才只是他的错觉。   ——   回到相府,崔相脱了大氅,接过小厮递来的热毛巾擦了脸,身旁相府管家向他汇报着入宫时府里府外发生的事,某某前来拜访,某某邀了诸多朝臣设宴,小姐喝了药睡下大夫说好多了云云。   崔相听着,忽然打断,问道:“我入宫后,朝清都做了什么?去了哪里?”   管家一时愣住,“姑、姑爷……”   崔相又摆摆手:“算了,是我疏忽,之前没叫人盯着他。吩咐下去,以后多注意下他,不该去的地方别让他去,尤其是——”他顿了顿,才道,“旧院。”   旧院,便是他下午去的那个院子。   没有名字,仅仅以“旧”相称。   听到“旧院”两字,管家身子一震,随即连忙点头,同时闭紧了嘴巴,再不敢开口说一个字。   崔相没注意到管家的反应,只是思绪悠悠飘荡,从皇宫那位,到女婿,到女儿,再到旧院,不禁又揉了揉眉头,一声叹息:“这一个个的,真是都不让人省心哪……”   管家低头附和。   叹声过罢,崔相忽然抬头又问:“对了,前几日,珍娘身边的暗卫说朝清去城外见了那个姓甄的女子?”   不待管家回话,他又笑着道:“好不容易逃了一命,我都想着放过她了,何苦又再回来?不过,这样看来,倒真是个有情有义的。”   “怪不得我那女婿和宫里那位都念念不忘地惦记着。”   “只是,这次回来,便也别想回去了吧。正好,也免了珍娘再为此伤心。” 第167章 又见   翌日一早,方朝清便打发了随从去甄珠落脚的客栈,除了让随从看她有什么需求外,就是让随从告诉她,他已经查到了一些事,让她安心一些。   打发了随从后,方朝清便走访了几个地方,拜访了几个旧友。   再回到相府时已是正午,灿烂日光下,眼前巍峨大气的宅院看上去明明跟离去时一般无二,然而看在方朝清眼中,却仿佛笼罩一层阴森和诡秘。   他胸膛里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脑海中翻腾着这些天以来得到的所有信息,不停地排列组合,导出一个又一个不知真假的结局。   “哟,姑爷终于回来了?怎么站在这儿不进去?小姐醒来后可一直等着您哪。”   熟悉的、略带嘲讽的老年女声响起,方朝清抬头,便见崔妈妈站在大门里头往外望,一看见他,便摆出一副习以为常的嘲讽模样。   方朝清置若罔闻,只是终于抬脚迈进了相府。   崔妈妈气地又想嘲讽,然而想到这些天他小意讨好小姐,小姐也叮嘱过她不许再对他无礼,只得又将喉咙里的话咽了回去。   然而方朝清从她身前走过后,却又忽然转身,看着她道:“我记得,崔妈妈在府里待了许多年?珍娘还没出生时就在了?”   虽然不知道方朝清怎么突然提起这,但一听到引以为傲的资历,崔妈妈还是立刻挺起了胸脯。   “那是,别说小姐出生了,我来的时候,相爷都还没成亲,姑奶奶都没出嫁呢!你看看如今这府里,掰着手指头数,除了崔管家,还有几个有我资历老的?想当年我一来就在姑奶奶跟前当差,姑奶奶嫁出去后就去了夫人院子,结果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不让我进夫人屋子,只叫我在院子里干粗活,结果呢?那些个贱蹄子,如今一个个的,不是死了就是卖了,要么嫁地远远地,就我一个儿替夫人守着小姐……”崔妈妈一说起来便滔滔不绝,很有些多年媳妇熬成婆的架势。   崔妈妈以前是崔夫人院子里的粗使婆子,根本凑不到崔夫人跟前,日子自然也过地很不得意,结果崔珍娘出生后,崔夫人整日垂泪,脾气也变得很不好,身边的人动辄得咎,人员流动很快,后来崔夫人与崔珍娘母女关系和睦了,身边人才固定下来。结果又碰上崔夫人遇害,身边亲信的丫鬟婆子因为护主不利卖的卖贬的贬,完全不剩什么人了,倒是粗使的丫鬟婆子都没受什么牵累逃过一劫。后来崔珍娘跟着方朝清去洛城时她又主动自荐要跟着,这才终于得了崔珍娘的重用。   这些都是老生常谈,以前在洛城时方朝清便时常听她跟小丫鬟们吹嘘,早就不新鲜了。   “姑奶奶?”方朝清状似无意地接了句。   崔妈妈话匣子刹住,砸吧砸吧嘴:“是啊,姑奶奶,你是没见过,那可是相爷的同胞亲妹,小姐的亲姑姑,当年相爷,当年我可是在姑奶奶跟前伺候的,姑奶奶还夸过我绣活儿好,结果姑奶奶一出嫁,红颜薄命啊,早早地没了,那起子小人便不把我当回事儿,连夫人小姐的院子都不让进……”崔妈妈径自又是吧啦吧啦地说了起来。   方朝清微笑听着,终于等到崔妈妈喘气的功夫插进去一句:“之前听说过这位姑姑,但只听说去得早,说是刚出嫁就得了急病?”   “可不是!”崔妈妈一拍大腿,“夭寿哦,那么好的姑奶奶,我伺候的时候可是活蹦乱跳地呢,平日里连个小病都不怎么生的,结果一嫁到那杜家还没到半年就生了急病?哼,我看指不定就是那房家磋磨了姑奶奶!要不那姓杜的怎么姑奶奶一死就立马娶了填房?怪不得相爷不跟杜家来往!”   杜家便是崔家那位姑奶奶嫁去的人家,以前倒还算得上是个书香门第,近些年却越发没落了,家中子弟无一人在朝中为官,因此方朝清对这家人并不熟悉,以前也从未听崔相和崔珍娘提起过相府还有这家姻亲。   好好的小姐嫁过去不到半年便因“急病”没了,两家交恶倒也在情理之中。   可是,若是人还在呢?   方朝清笑容浅浅,引着崔妈妈说了好些关于那位姑奶奶的事。   比如那位姑奶奶跟崔相是双胞兄妹,兄妹俩不仅感情甚笃,连长相都几乎一般无二,两人站一块儿便像照镜子般,只是一个俊逸清秀,一个清丽柔美,当年崔相还未入仕,兄妹俩仅凭相貌便在京城小有名声。   感情甚笃,长相相似的双胞兄妹啊……   方朝清嘴角微勾。   传闻中早已死去的崔相胞妹却被囚禁在相府旧院,真是让人不得不好奇啊。   ——   听着崔妈妈一路说一路走到了崔珍娘的院子,方朝清面上都没什么异样,见了崔珍娘,陪她用过午饭,又看着她睡下了,才抬脚迈出院子。   “姑爷,你这又是去哪儿?”崔妈妈当即就挑着眉头喊了出来。   方朝清停下脚步,面不改色:“去花园散步消食。”   说罢便脚下不停地走了。   崔妈妈撇撇嘴,回到内室,就看到应该已经睡下的崔珍娘正睁着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外面。   她当即就向崔珍娘告状:“小姐你看,你一睡下就迫不及待地跑出去!我看他就是装乖卖好,肚子里还是那些花花肠子!”   话声落下,崔珍娘不知道听进去没有,没有任何反应,只仍旧将眼睛睁得大大的,定定地不知道在看什么。   崔妈妈自个儿说着也没什么趣味,声音便渐渐地停了。   不一会儿,门口不知何时突然出现一个男人,低声对着屋里道:“在府里逛了一圈儿,然后就又出府了,看方向是去那个客栈。”   崔妈妈眼睛一亮:“看,我就说吧!最近这么乖果然都是装出来的,这才几天啊,就忍不住又去找那个狐狸精!”   男人说过那话后便又悄无声息地退下。   崔珍娘仍旧定定地不知道在看什么,不管是那男人的话还是崔妈妈的话,仿佛都没有听见一般。   崔妈妈又嘟囔了几句,崔珍娘却总是没反应,傻乎乎地守着这样一个没反应满身药味儿的人也是难受,崔妈妈过完嘴瘾便想悄悄溜出去。   脚步刚抬起,便听崔珍娘槁木一般的声音响起。   “他见不到人的。”   “啥?”   崔妈妈没明白,睁大眼睛看着崔珍娘。   崔珍娘唇角微勾,枯槁的脸上做出一个像是笑的表情。   “他见不到那个女人。”   崔妈妈还是没懂,傻愣愣地看着崔珍娘。   “不过,我倒是想再见见她。”崔珍娘长舒一口气,枯瘦的手从被子里伸出,“崔妈妈,扶我起来。”   ——   方朝清眉头紧皱。   以散步消食的名义在相府溜了一圈,当然也“无意”地溜到旧院附近,本来想再靠近看看,但他刚一靠近,便发现旧院外面多了不少巡逻的守卫。   明明上次还没有的。   是崔相察觉他的动作了吗?   方朝清没有停留,立刻离开了旧院附近,想着找早上打发去客栈的随从,问问甄珠的状况,却发现那随从却还没回来。   只是去捎个口信而已,无论如何也不会去了一整个上午还不回来。   方朝清突然心脏发紧。   他牵了马,出了相府,一路眼也不错地直奔客栈而去。   这家客栈他来过几次,每次都是去找甄珠,或许是甄珠的容貌加上一个单身女子住客栈太引人注目,一来二去的,客栈的小二便连方朝清这个唯一来找过甄珠几次的人都记住了,一见方朝清便招呼道:“又来找甄姑娘呀。”说着还挤眉弄眼地,显然是误会了两人的关系。   方朝清按住狂跳不息的胸口,问小二:“甄姑娘在吗?”   小二露出“果然如此”的笑,挤挤眼道:“在的在的,用过早饭就回房了再没出来过。”   方朝清脚步一顿。   “——再没出来过?”   他一问,小二也是一愣。   早上回房,然而现在已经过了晌午了。   小二愣愣地,还没琢磨明白,就见方朝清三步并作两步,几乎跑一样奔上楼上客房。   他忙跟上去,便看见方朝清直接一脚把房门踹开。   “客官你——”话还没说完,目光瞟到空荡荡的客房,顿时便把话咽了回去,瞪大眼睛:“……人呢?”   ——   醒来时,甄珠眼前一片漆黑。   还好还好,没有直接被杀。   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只是这一动作,后颈便传来一阵刺痛,她想伸手去摸后颈,发现双手被绳子绑着,再动动腿,发现腿也被绑着。   虽然没直接没命,但目前处境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啊……   她又叹了一口气。   眯着眼适应了一会儿,才隐隐约约看出此刻身处的似乎是个地下室,身下阴暗潮湿,四周没有任何光线进来的孔隙,也看不出入口在哪里。   也没有什么看守的人。   她挣扎着,靠肩膀和腿交互支撑着身体,在地上慢慢地挪动着,绕着地下室的四壁摸索着,试图找到什么能用的东西。   然而四下里干干净净,连个能给她磨绳子的尖锐墙砖都没有,她低头想用牙试试看能不能咬开绳子,咬了几下,咬了一口土腥不说,一口小白牙差点没被崩断。   她不死心,继续咬,用牙齿勾出绳子的一小缕一小缕的分开咬。   虽然咬开了绳子或许也没用,但总比什么都不做好吧。   黑暗里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把绳子磨得只剩最后的细细一条时,头顶忽然传来脚步声。   她迅速抬起头,抖了抖袖子,让宽大的袖子罩住那像被老鼠啃过似的绳子。   脚步声停顿,伴随着“吱呀吱呀”的声音,头顶泻下刺眼的光,两个男人走进来,一言不发,一人抓住她一只手臂就往上面带。甄珠乖乖配合。   出了地下室,眼前是一个安静,甚至风景很是优美的小院。   甄珠被带到了一个房间里。   门“吱呀吱呀”地推开,两个按住她手臂的男人将她往前推了一下,然后便退下了。   甄珠被推地一个踉跄,腿脚和双手被绑着无法平衡身体,努力稳了稳身体却还是没稳住,“噗通”一声,重重摔倒在地上。   一瞬间有伤的后颈和被绳子紧捆的地方以及与地面直接接触的部位,都发出叫她几乎忍不住哭出来的痛楚。   她忍着没哭,却着实倒吸了一口冷气,脸色也白了一圈儿。   还没缓过来,就听前方响起一个声音。   “又见面了。”   她愣了下,艰难地抬起头,就看到面前装饰地精致文雅的房间里端坐着的女子。   身体瘦削,头戴幕离,面孔隐在幕篱后看不清楚,然而甄珠还是一眼便认出了她。   果然啊果然。   她忍不住低头呲了呲牙,不知道该为自己的预料无误点赞好还是为目前的处境悲叹好。   “是啊,又见面了。”她扯出一丝笑,“方夫人。” 第168章 不得   崔珍娘看着眼前的女人。   突然被掳,她身上还穿着室内的薄衫,简简单单的一袭浅青色长裙,外罩石青色小褂,周身无一饰物,因为在阴暗潮湿的地下挣扎爬行了许久,衣裙上沾满黑色泥斑,白净的脸上也有不少脏污,又摔倒在地,左脸颊甚至撞出了一块瘀红,整个人看起来狼狈极了。   然而,即便这样狼狈,却依旧是美丽的。   窈窕的身躯,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五官,无一处不美,连时光似乎都对她格外宽厚,虽然早已不是豆蔻少女,没了少女的青涩美感,却有了股浑然天成的妩媚,恰好好处地展示着这个年纪的美。   崔珍娘不说话,只是看,再一次,仔仔细细地看。   崔珍娘在看,甄珠也在看。   首先看了下四周,发现除了崔珍娘,房间里再无一人。所以,是单纯把她绑来说话,并不打算杀了她,还是问过话再杀?   再看崔珍娘,依旧像记忆里一样瘦弱,甚至好像更瘦了。   打量过后,她挣扎了两下要站起来——结果自然是站不起来的,便抬头,脸上没有害怕不安的神色,微微笑着,像是普通求助一样:“方夫人,能劳烦扶我起来吗?这样说话有点不方便。”   崔珍娘没有动。   甄珠叹了口气,只能挣扎着坐了起来,抬头仰视看着她,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维持着这样的姿势等着崔珍娘开口。   这样的相见方式,再装作若无其事地寒暄也没有任何用处了。   她不说话,崔珍娘也不说话,就这样对视了许久,崔珍娘才终于开口,嗓音干涩枯哑:   “甄姑娘,你——有过求而不得吗?”   隔着幕离,甄珠看不到崔珍娘的表情,只是听着她的声音轻飘飘的,仿佛梦呓一般。   求而不得吗?   “当然有过啊。”她说道。   没有人能事事尽如己意,想得到的都能得到,小时候漂亮的衣服,可口的零食,长大后理想的工作,暗恋的某人……无数个求得与求不得交织,不才是每个凡人的一生么。   崔珍娘沉默了片刻,随即轻轻摇了摇头。   “不一样。”   不一样?哪里不一样?甄珠看她,却见她缓缓掀开了幕离,枯瘦畸形的面孔露出来,在这布置地精巧雅致的房间里,仿佛新雪溅上污泥一样刺目。   甄珠看到她扯了扯嘴角,似乎是在笑,因为畸形的五官,甄珠并不能确定那是否在笑。   “不一样的。你有那么多,偶尔有几个求不得又怎样呢?毕竟——”,崔珍娘又道,定定地看着她,嘴角的弧度越发大了,“你长得这么美。”   “一定很多人喜欢你吧?方朝元,计都,那位小皇帝,甚至——我的清郎。”说到“清郎”二字,她的声音骤然发紧,像是被什么扼住喉咙般,扯开的嘴角也维持不住,颤抖着,像被狂风来回撕扯的干枯树枝,那双小小的眼死死地盯着甄珠的脸。   甄珠陡然一惊,身子不由往后缩了一缩。   似乎发觉了甄珠的退缩,崔珍娘笑了一声,不停颤抖的唇也停了下来。   她抬起手,轻轻抚着自己的脸,手指残破的唇和凹陷的鼻上来回摩挲,“你看,上天造人,同样都是眼睛鼻子嘴巴,却又偏心地分了美丑。美人如你,就是我看了,都忍不住心生喜爱,也怪不得那些男人都喜欢你;丑的,就像我,连亲生母亲都不敢直视我的脸,却偏偏贪心地喜欢上清郎,怎么看,都是异想天开,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吧?”   甄珠想摇头,想要说出什么话反驳,然而,根本没给她说话的机会,或者说,崔珍娘本就没想听她说什么话。   她径自又说了下去。   “从小,我就知道自己跟别的孩子是不一样的,母亲不愿见我,一见我就哭,身边只有丫鬟和奶妈,父亲有心,伺候我的人都是相貌平平的,可再怎么相貌平平,也好过我啊!”   “你知道吗?小时候我的房间里甚至没有镜子,因为,我看到的时候会吓哭自己。”她凄然笑着,抚摸着唇鼻的手倏然用力,五指收紧,像是要把那张脸挠烂一般,指甲瞬间在枯黄的脸上留下数道红痕。   甄珠双唇闭紧,身体不由又往后缩了缩,衣袖下的双手微微挣动。   崔珍娘似乎没注意甄珠,好一会儿,她才将疯狂抓挠的手从脸上拿开,而脸上已经满是红痕,看起来可怜又可怖。   她说:“父亲很疼爱我,不允许人说我一句坏话,所以身边的人都捧着我,顺着我。可是我知道,除了父亲,没有一个人真心喜欢我,当着我的面,她们叫我小姐,一转身,她们就叫我小怪物、丑八怪,说父亲是倒了什么霉,怎么会生出我这样的怪物。”   “你知道崔妈妈吗?就是第一次见面时,跟在我身边的那个婆子。”   “她为人粗俗,眼界狭窄,又碎嘴饶舌,浑身上下简直没一处值得称颂的地方,随便找个人都比她机灵,可是,我却让她贴身伺候我,你知道为什么吗?”   崔珍娘顿了顿,随即笑了起来,道:“——因为啊,她再怎么不好,却有一点好别人比不了——她不嫌弃我丑。”   未必多忠心,也未必喜欢她,但只是不厌恶她的脸,不会在看着她的脸时不小心露出厌恶害怕的神色,仅仅如此,就足够她让崔妈妈一直留在自己身边,哪怕崔妈妈再怎么愚笨不堪。   崔珍娘低声笑着,笑声断断续续,带着喘气声,像一只老朽破旧的风箱。   好一会儿,她才笑完了,双眼微眯,头颅微微上仰,像是陷入了什么美好的回忆。   “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清郎时就喜欢他了——谁会不喜欢他呢?我站在楼上往下看,他骑马从楼下走过,路边那么多人看着他,他却抬头看到了我,点头对我笑。”崔珍娘嘴角越发上扬,面孔虽然仍然可怖,却透出股无法掩饰的甜蜜来,仿佛怀春的二八少女。   “第二次见面是父亲的寿宴上,他看到了我的脸,却丝毫没有厌恶鄙视,然后我偷偷躲在假山后面看他,看到他制止那些议论我容貌的人,听到他夸我能干,夸我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就将宴会操持的井井有条,你不知道——那时候我有多欢喜。”   崔珍娘的声音颤抖起来,眼里逐渐流出泪。   “真的真的,好欢喜,他那么好,那么好,叫我怎么不喜欢他?”   “可是,我知道,他不是我能肖想的啊!”   她望向甄珠,双眼里不断地流着泪,哭着哭着又笑了起来。   “能干又怎样?宰相之女又怎样?长着这样一张脸,就算我委身做妾,也会被人嘲笑痴心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也想喜欢别人啊,我也想忘了他啊,可是我不能,除了他,再没有哪个男人那么好,再没有哪个男人看到我容貌的第一眼不是害怕厌恶地撇过头,再没有哪个男人不在乎我的容貌而是夸我能干,他是我唯一所求,没有别的选择。”   “所以我想,只要我努力,努力在他身边,有朝一日,他总会喜欢上我吧?”   “听说他喜欢苗条的姑娘,我就整天整天地不吃饭;听说他青梅竹马的表妹诗书双绝,我日日苦读诗书勤习书法……我一天天变得更好,就为了能让他有一丝丝的可能会接受我。”   “可是——”她惨然一笑,“无论我怎么努力,却还是碰不到他啊,他是在云上的人,而我,却在泥底。”   “我不想的……但是,那是唯一的办法。”   “我永远上不了云端,所以,只能把他拉到泥底了。”   她歪着头,笑容还带着甜蜜,声音却压地很低很低,一双眼睛斜斜地看着甄珠,仿佛在等待她的反应。   而甄珠,已经全身僵硬地不能动弹,张了张口,却什么话也没说出来。   因为,她已经猜到了崔珍娘接下来会说什么。   崔珍娘没等到甄珠的反应,有些无趣似的叹了口气,然后微微笑了起来。   “父亲从小就教我,想要的东西就去争取。”   “清郎那么喜欢你,一定跟你说过当年的事吧?他是怎么酒后杀人,怎么锒铛入狱,又是怎么出狱后再度身败名裂以至娶了我逃到洛城的……都跟你说过罢?”她轻声问着,眼里还带着笑意,“你是怎么想的呢?”   甄珠扯了扯嘴角,却发现自己根本笑不出来。   她不想说,因为说了之后,她恐怕再没活命的可能,然而,崔珍娘的眼神却让她知道,不管她说不说,结局其实都是一样的。   于是,她听到自己干巴巴的声音:“是你。”   崔珍娘点头:“没错,是我,一切都是我。收买他同窗引他酒后杀人的是我,让他入狱功名被夺的是我,入狱后让人照顾他不至于吃太多苦头,最后借着大赦让他出狱的,都是我。”   她的脸上露出似哭似笑的表情:“其实,我真的不想这样的,可是,除此之外,我没有办法啊……”   “甚至,即便是这样,即便已经落到了谷底,清郎还是不愿意娶我啊……”   她的连彻底变成哭脸,像一只拙劣的木雕,五官完全扭曲起来,“可是我已经回不了头了,回不了了……”   她看向甄珠,“接下来,你猜我做了什么?”   甄珠紧闭着唇,脸色陡然苍白。   心底的那个猜测不可抑制地涌上来,让她抑不住地浑身发凉。   崔珍娘嘴角微微勾起:“你猜到了吧?对,我——‘杀’了我‘母亲’哦……”   她轻飘飘地说着,仿佛在说杀了一只鸡一样地无足轻重。   说罢,她终于从那铺满毡垫的椅子上起身,缓缓地走向甄珠。   一边走,一边扑簌簌地落泪:“可是,我做了这么多,这么多,这么多……却还是没得到清郎的心啊……”   “而你,只不过是与他相识短短几个月,便轻而易举地让他喜欢上了你。”   “哈哈……”她又笑,一边笑一边仍旧落着泪,“所以说,怎么能一样呢?你的求而不得,跟我的求而不得,怎么可能一样?”   “你有无数选择,偶有求不得也没关系,因为你总有更好的、别的选择啊。可是——我,却只有清郎啊……”   她终于走到甄珠身前,居高临下地、泪流满面地俯视着甄珠。   “所以,我真的,好恨你,也好羡慕你啊——”   她说着,然后微微弯下腰,伸出骨瘦如柴的双手。   就是这时候——   甄珠双手用力一挣,最后一根细小的绳子猛地断开。 第169章 期待   一只纤细白皙的手臂紧紧勒着一截枯黄消瘦的脖颈,另一只手则牢牢捂住了脖颈上面的嘴巴。   “别动,别叫,不然,在护卫来之前,我就会要了你的命。”   清冷低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崔珍娘呆呆地眨了眨眼,似乎还未反应过来这一瞬间颠倒的局面。   然而禁锢住她的甄珠已经不再等她回应。   确认崔珍娘无力反抗后,她小心地腾出一只手,捡起地上自己刚刚挣脱的绳子,麻利地反将崔珍娘的双手捆了起来。崔珍娘终于从呆愣中回过神来,张开口,似乎想要说话,但甄珠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快速从崔珍娘腰间扯下一条帕子,绑住了她的嘴。   行云流水般地做完这一切,她才大大地喘了一口气,跌坐在地上。   崔珍娘被帕子绑住的嘴发出轻微的呜呜声,仍旧没有放弃说话的意图——但看眼神,她似乎并没有慌乱的意思,反而神情很是平静。   的确,她没必要慌乱。   就算被反制住,只要还在这相府,局面就仍然对她有利,虽然刚才说得斩钉截铁,但两人都明白,为了自救,甄珠绝不会轻易要了她的命,而只凭甄珠一个人,想要挟持一个人质就安然走出这相府,还是太困难了——计都就是前车之鉴。   所以崔珍娘有恃无恐。   叹了口气,甄珠目光瞥向呜呜着想要说话的崔珍娘,按了按眉头:“不管你想说什么都不用说了。”   她说的已经够多了,说她的痛苦,说她的可怜,说她的求而不得……然而,说得再多,又与甄珠有什么关系呢?她是很痛苦很可怜很值得人同情,然而,与人何干,再多的痛苦也都是她自己的,谁也不能,也没有义务代她受过。   冷声说罢,甄珠便不再看崔珍娘,目光投向仍旧紧闭着的房门。   外面很安静,然而她知道,只要一出去,面对着的必然是相府密密麻麻的守卫。   还真是个无解的死局啊。   除非——   甄珠又叹了一口气,双手不由抓住衣角。   局势并非完全没有转机,被抓来之前,她还是留下了一丝线索的,而现在,只看有没有人能发现那个线索了。   方朝清啊……   可以,对他抱有期待吗?   ——   方朝清面沉如水,目光打量着空无一人的房间。   房间是普通的客栈客房,只是多了些女儿家常用的什物,床前的梳妆台还被腾出来一半用来看书写字,上面摆放着纸笔和书卷,笔上的墨还润湿着,书卷也是摊开的,显然,人是匆匆离去——或者说,是匆匆被掳去的。   “客、客人,要、要不再等等?兴许……甄姑娘只是出去玩了,一会儿就回来了呢?”小二在一旁擦了擦冷汗,有些战战兢兢地说着。虽然他没看见那姑娘出门,但……兴许是他没注意到呢?不然的话,人好好一个大姑娘在他们客栈里没了,眼前这个贵族公子哥模样的男人,还不知道会怎样发难。   说罢,小二忐忑地等待对方回应,却见对方没听见似的,目光死死盯着梳妆台上摊开的那卷书和写了一半的白纸。   小二伸头看了一眼,一个字也不认得,倒是看出最后一个字只写了半拉,简直是完美地戳破了他“只是出去玩”的说辞——再怎么也不会字写一半就出去吧,登时心虚地缩回了脑袋。   方朝清却还在看,目光从摊开的那卷书到摊开的白纸,最后死死地落在最后那个才刚刚起笔的字上。   那摊开的书是一本书法帖集子,收录了历代多位书法大家的著名字帖,翻开的那一页是东晋王珣的《伯远帖》,而桌上摊开的白纸上,赫然也是在临这一帖,《伯远帖》不过寥寥几十字,纸上正临到“自以羸患,志在优游”这句,而接下来“始获此出意不克申”这句则只写了“始获此”三字,“出”字则只起了一笔,也就是第一笔竖折。   方朝清紧紧盯着这笔竖折。   相比前面轻松随意的笔迹,这笔竖折从落笔时就明显重而沉,墨迹甚至渗透了纸背,尾端划出长长的尾巴,显然是仓促之际写就,更加佐证了她是被掳走的猜想。   可是……为什么被掳走之际还要继续写下这一笔?   方朝清看着那笔竖折,目光忽然落到起笔处。   他的瞳孔猛地紧缩。   这个竖折要写的字——不是“出”,而是“崔”!   崔相的崔!   ——   甄珠的书法底子并不好。   小时候基础没打好,养成了许多坏习惯,就比如笔画顺序经常不按正确的顺序写,而是按着她习惯的路子来,就比如“山”字,正确的笔画顺序应该是先写“山”字中间那一竖,而甄珠,却是习惯先写竖折,这个习惯也同样适用于带有“山”的字,比如“崔”。   后来跟着方朝清习字,方朝清发现了她这习惯,纠正了好几次。   “反正写出来都是一样的嘛。”第一次被纠正时,她还信誓旦旦地狡辩。   “怎么会一样呢?”方朝清不为所动,指着她写的“山”字,“文字亦有骨,写字便需先找出字的‘骨’,把骨架立起来,再添加血肉使其丰满。而这一竖就是‘山’字的骨。就好比你作画——是先勾勒出主体轮廓,还是先画些细枝末节呢?”   纠正了好几次,甄珠表面上是改了,然而,人着急的时候,却往往还是会按最初的习惯来。   “客、客人——”见眼前的贵公子久久盯着桌上的白纸不发一言,伙计心里愈发忐忑,刚一开口,就见那贵公子突然拿笔在纸上写了什么,随即身边掠过一阵风,手里被塞进了什么,伴随着的是那贵公子已经远去的声音。   “把东西送到城南十里巷方府,找方二少爷,送到后问他要一百两!”   伙计闻言大喜,匆匆低头一瞥,便见手里被塞了一张纸条,展开纸条——自然还是一个字都不认得。不由跑到窗边,低头冲着已经跑下了楼,正解马欲离去的贵公子喊道:“公子,您去哪儿啊?”   贵公子没有丝毫犹豫地翻身上马,没开口回答,只是扬起鞭子,朝前方遥遥一指。   伙计朝着马鞭的方向看去,一眼便看到京城鳞次栉比的建筑中最最巍峨高大的那一处。   ——皇宫。   ——   “少爷,确定是大少爷的手信吗?”少八好奇地瞟了瞟纸条,余光中看到前面几个字——“甄珠在相府”,便不由把头往后缩了缩。   锦衣灿灿的少年点头,“当然,大哥的字,别人想模仿也模仿不出来。”   说罢,随手解了腰间的荷包扔给下面忐忑等待回复的伙计。   伙计双手接过,迫不及待地解开一看,便满面笑容地告辞离开了。   少年站起身。   “少爷——”少八有些紧张地唤道。   话声未落,便见他家少爷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顽劣又邪恶,仿佛昔日纨绔似的笑容,“小八,最近整天待在宅子里憋屈地慌吧?今天,就跟着少爷大闹一场吧!”   ——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甄珠的心一点点沉下去。   仍旧没有下人护卫进来查看崔珍娘的情况,但甄珠知道,拖不了多久了,总会有人发现不对劲,到时候,如果还是没有想出办法,她将会成为瓮中捉鳖的那只鳖。   她咬咬牙,起身将崔珍娘拉了起来。   崔珍娘十分配合地站了起来,小小的眼睛瞟了她一眼,目光仍旧是有恃无恐的。   甄珠用簪子对准了崔珍娘的脖子,拉着她,一点点走向门前。   门外一片平静,当然这并不代表外面没有人。   甄珠握紧簪子,深吸一口气,抬脚想要踹开门——   纷乱而巨大嘈杂的声音突然在此刻响起,伴随而来的,还有不知何处传来的东西焚烧的味道。   甄珠双眼陡然一亮,就听门外近处响起乱糟糟的说话声:   “怎么回事?”   “有人来相府捣乱!”   “救火,快去救火!”   甄珠立刻将崔珍娘放到一边,用簪子戳开窗户纸往外看。   相府上空冒出几道滚滚浓烟,且是来自东南西北好几个不同方向,门外的守卫们正匆忙往烟雾起来的方向跑去,院子里只剩下——崔妈妈和一个守门的丫头。   甄珠看了看烟雾的规模,果断转身,逡巡房间一周,最后捡起书桌上一个铜制的纸镇,掂了掂分量,便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门。   开门前,她又看了倒在地上的崔珍娘一眼,嘴角一勾,露出一个反派意味十足的笑容,手里的纸镇慢慢举起。   这一纸镇砸下去,崔珍娘估计就没命了。   既然要趁乱逃出去,人质自然也就没用了。   随着甄珠的动作,崔珍娘小小的眼睛逐渐睁大,一直保持平静的眼眸里终于显出一丝慌乱和恐惧。   待到甄珠的手举到头的位置,崔珍娘眼里的恐惧也越发浓重。   甄珠倏地咧嘴一笑。   拿着纸镇的手落回腰间的位置,站定转身,再没看崔珍娘一眼。   她扒着门,小心翼翼地打开了一条缝往外看。   崔珍娘眼里的恐惧变为呆愣。   甄珠却已经悄悄溜出了门,随即,崔珍娘听到“噗通”一声轻响,门外守着的崔妈妈吭都没来得及吭一声便倒下了。   又一声轻响,守门的丫头也随之倒下。   崔珍娘躺在地上,远远地看见那女子利落地扒了丫鬟的衣服,头发也快速地挽成丫鬟的发式,双手往地上一擦,再往脸上一抹,乍一看便是个十分不起眼的小丫鬟,旋即,伴着四处响起的慌乱人声,“小丫鬟”跑出院子,混入人群,像一尾鱼儿一样不见了。   崔珍娘缓缓闭上了眼睛。 第170章 救兵   外面到处都是人。   仆人们忙着去救火,而甲胄分明的侍卫们则是列着队向同一个方向跑去。   “听说有不长眼的来闹事儿呢?”有丫鬟一边跑着一边忍不住跟同伴八卦。   “谁那么大胆子敢来相府闹事?”同伴惊诧不已。   “好似是前来做客的客人,是谁就不知道了……”那丫鬟摇摇头,显然也不知道太多。   随后便被领头的仆妇训斥,缩缩头没再敢说什么了。   甄珠落在队伍最后面,躲着领头那仆妇的视线,听了一会儿,便渐渐脱离了队伍,旋即扭头朝着侍卫们赶去的方向跑去。   从方位上看,那应该是相府的前院,用来招待客人的地方,倒是符合哪些丫鬟们所描述的。   这个关口来闹事的客人……会是为了她而来的吗?   甄珠摇摇头,不再多想,加快脚步往前院跑。   ——   前院此时正热闹着。   相府大管家阴沉着脸,一边安排人灭火,一边让人通知崔相,一边咬着牙冲刚刚到达的护卫队吼道:“快去把那姓方的小子找出来!就是他放的火!”   两刻钟前,相府姑爷方朝清胞弟方朝元登门拜访。   姑爷胞弟首次登门,按理说相府本应以上宾待之,但心知自家姑爷跟别人家不太一样,跟相爷多有龃龉,且从过往那些事儿来看,这位方小公子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大管家便有心晾一晾这位方小公子,人领进门,便只留了两个小丫头看着,别说崔相了,连个主事的都没露面。   谁知这一晾就晾出了事儿。   等大管家再想起那方小公子时,相府已然四处起火,而原本应该乖乖待在偏院等候的方小公子却连同他的侍从,以及留守的相府丫鬟一起,全都不见了踪影。   虽然没证据,然而崔管家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姓方的小子搞的鬼。   但——搞这一出是为了什么?   笃定之余崔管事还有些疑惑。   就算姑爷跟相爷再有龃龉,也犯不着上门放火吧?这可是赤}裸}裸的撕破脸皮了,还是——崔管家还未理出个头绪,便猛然听见自家相爷的声音。   “快派人去陶然苑!”   崔管家转头,便见匆匆赶来的崔相看也没看自己一眼,只蹙着眉,疾步朝后院走去。   他猛地一拍脑袋!   陶然苑!小姐!小姐和那姓甄的女子在陶然苑!难不成那方小公子是为那女子而来?!   ——   甄珠刚一靠近前院便发现前路不通。   黑压压不知道多少护卫不断地在前院与后院的连接口进进出出,出入口有人守卫,还有无数护卫分成一支支小队向四面八方搜索,每个进出的人,无论丫鬟仆妇还是管事小厮,都得凭手中的一块小木牌,再经盘问进出,根本没有穿身下人衣裳便蒙混过关的可能。   从火灾起来到现在恐怕还不到十分钟,就已经作出这样滴水不漏的反应,不愧是相府啊。甚至比皇宫那次失火的反应更迅速。   甄珠想着,对崔相甚至有些钦佩,然而钦佩归钦佩,心却越来越沉。   相府反应越迅速,便意味着她逃出的几率越低。   起码目前想去前院打探消息,甚至溜出去的设想是行不通了,甄珠当机立断,扭头就走。   或许因为事发是在前院,后院的人相对少一些,甄珠一边小心避开人群,一边思索着出路。   要么趁着现在逃出去,要么先找个地方躲起来——当然,后者是下下策。而且,如果如她所料,那突如其来的火灾真的是因她而起的话——   “什么人!”   一声厉喝让甄珠猛然顿住了脚步。   她站在一丛矮树后面,很确信自己并没有暴露身形,然而,不远处一队四五人的巡逻小队却向她的方向望了过来,为首的人大声厉喝着。   是故意诈她吗?甄珠不由秉住了呼吸。   “快出来!”为首那人又喝了一声,同时拔出腰间佩刀。   甄珠呼吸又是一滞。   怎么办?   现身?还是逃跑?   甄珠心跳如擂鼓,眼看着为首那护卫已经举着刀向自己的方向走来,她一咬牙,正要转身,忽然背后一股大力,攫住了她的身体。   “唔!”   她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然而还未脱口便被捂住,随即耳边有人带着笑意轻声道:“嘘!”   然后,身体便被背后那人攫着,矮着身子飞速地倒退。   护卫们大声呼喝起来,但那声音越来越远,抱着她的人仿佛泥鳅一般,在花园假山与院落之间钻来钻去,不一会儿便将那些护卫甩掉了。   等到周围没了人,那人才停了下来,甄珠便觉得自己头顶被什么蹭了蹭,脖颈也被两只手臂紧紧搂住,随即熟悉的、带着飞扬笑意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甄珠,终于找到你了!”   甄珠抬头,便看到少年唇红齿白,飞扬跳脱的面孔,明明是在这样狼狈紧急的境地,这张脸上却满是笑意,一双猫儿眼闪烁如星子,牢牢地看着她。   一如当年初见。   于是她便也笑了,回应似的,用头顶轻轻蹭了蹭他的下巴,“好久不见,阿圆。”   ——   可惜不是叙旧的场合。   问候道罢,阿圆便拉着甄珠继续跑起来,一边跑一边得意地向她叙述着自己刚刚干下的“好事儿”,说他怎样被相府冷落晾着,说他怎样一张口就迷得两个小丫头晕头转向,心甘情愿为他带路逛相府,又是怎么巧妙地甩掉丫鬟,与缺七少八他们兵分四路,用准备好的火油把相府烧个烈火漫天……   阿圆说地兴致勃勃,甄珠便也安静地听着,只在他说完,换气停歇时才问道:“是你哥哥让你来的吗?”   阿圆一顿,随即脚下不停,红润的唇却一撇:“就不能是我自个儿来的?”   甄珠笑笑,没再说话。   能猜到她现在在相府的,也只有方朝清一个了。   她不知道方朝清具体怎么跟阿圆说的,但想必知晓情势紧急,不然方朝清也好,阿圆也好,都不会用跑到相府放火这样强势且粗暴的方式,这简直就是不管不顾的做法,结果就是不管她逃不逃得出去,方家跟崔家势必都要有一番大官司。   但这是为了她。   所以不论如何,甄珠心里只有感激。   她握紧了阿圆的手,心里默默地说了声“谢谢”。   随即手上传来加重的力道,侧前方的少年一直带着她奔跑没有回头,只是眸子越发闪亮了。   跑了不知道多久。   “少爷!”   听得这一声喊,阿圆猛地停下来,甄珠朝声音来处看去,便又看到两张熟悉的面孔,缺七少八。   少八善意地朝甄珠点点头,没再叙旧,马不停蹄地道:“少爷跟我来!”   甄珠往四周望了望,此时他们已经处于相府后院的最深处,不远处就是相府的围墙。   缺七少八的身手她是知道的,带人翻个墙轻而易举,就算碰上小股追兵也不足为惧。   真的要逃出去了吗?   一边想着,一边被阿圆拉着更快地向围墙处跑去。   然而,眼看生路就在眼前时,后面传来了几乎可以说是震耳欲聋的声音。   整齐的踏步声、兵器与铠甲的摩擦声、甚至还有马蹄踏地声。   ——简直就像有一支军队在接近。   原本急速奔跑的阿圆猛地转过头。甄珠也转头望去。   数不清的相府护卫如潮水般涌来,打头的是两列骑兵,最前方的骑兵已经张弓搭箭。   “方少爷,再往前,可就要放箭了。”   一道悠哉悠哉的声音从后方传来,打头的骑兵身后,一匹骏马缓步而出,上面坐着的正是崔管家。   看着眼前不过数十米的围墙,阿圆一咬牙,用力将甄珠往前一推,推到缺七少八怀里,同时吼道:“走!”   然而,缺七少八还未接住人,便听到一道刺耳的破空声。   三个人一起,“噗通”一声倒在地上。   甄珠感到箭矢伴着尖锐的风从头顶划过,随即“笃”地一声,她抬头,便见那箭深深地插入前方的围墙,尾羽犹自震颤不休。   缺七少八扶着甄珠站了起来,转头看向后方。   阿圆也转过头去,站在甄珠前方,背脊挺直。   “怎么,相府就是这么对待上门的客人的?”   他的笑嘻嘻的,甄珠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想必不会有紧张和心虚,而是光明正大的耍赖的模样。   她想地没错。   那边,正对着阿圆的崔管家一愣,看着这不要脸的小子,一句脏话梗在喉咙险些没骂出来,亏得涵养身后才稳住,旋即皮笑肉不笑:“哦?我却不知,去到人家掳人放火的是哪门子的客人?”   阿圆蓦地整容:“崔管家这话是何意?贵府走水,在下也深感惊诧惶恐,原本逛园子逛地好好的,突然四处冒起火来,又找不着大管家您的人,吓得我只得赶紧躲起来,到头来,却要将这盆脏水泼到在下身上不成?你说是在下跑到相府来放火?您可真是抬举我了,相府那么多人是吃干饭的?就任由在下一个做客的短短时间四处放火——哦!我明白了!”他猛地一拍手,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我说怎么一进门就被晾半天,别说相爷了,连崔管家的面都见不着,我寻思着这可不是相府该有的待客之道啊?敢情是存心下了套给在下啊?崔管家,敢问在下,或者说方家是哪里得罪了您,让您对在下使出这般龌龊的手段?”   一连串几乎不带喘气儿的讥讽诘问脱口而出,崔管家打岔的机会都没给,话终于说完,崔管家一张脸已经黑如锅底,他冷哼一声,懒得再跟这无赖攀扯,径自将目光转向阿圆的身后。   他笑地阴冷:“后面那丫头,过来。”   甄珠还穿着相府丫鬟的衣裳。   阿圆斜前一步挡住。   “怎么?崔管家说不过我便拿我的丫鬟出气?一把年纪了你羞不羞啊?”   崔管家气笑了,下意识反问:“你的丫鬟?”   阿圆理直气壮:“当然,不是我的还是你的?——哦你说这衣裳啊?小爷觉着相府丫鬟衣裳好看让她换上给小爷看看,怎么的,不行啊?相府不会这么小气连件丫鬟的衣裳都不舍得吧?哎呦,算了算了,衣裳还给你就是了,你可别生气了,生气老得快啊,你看你本来就年纪一大把了,平时再不注意注意,可不就半只脚踏进棺材了?哎对了,听说崔管家前两天刚纳的小妾跟人私通被打死了?啧啧,我说你这年纪一大把的还糟蹋人家小姑娘干嘛呢,自个儿年纪一大把硬不起来满足不了人还不许人找别人,你羞不羞啊?啧,算了算了,小爷我心好,要不我介绍个好大夫给你,说起来——”   “住嘴!”崔管家额上青筋乱跳,仿佛为了证明自个儿不老似的,单手撑着马背,利落地翻身下马,随即大踏步几步便走到阿圆身前,“无耻小儿!”   他扬手便要一耳光扇下去。   然而,巴掌还未落下,身体却已经受制于人手。   “咔蹦”一声,伴随着骨骼断裂声,崔管家双手已经被阿圆束于身后,同时脖子上放着一把尖刀。   “就说你一把年纪了嘛!老胳膊老腿的还想打小爷?”阿圆笑嘻嘻地,刀尖压了压,便在那老迈的脖颈上刺出一道血痕来,“崔管家不讲道理,小爷我也只能来硬的了,待事了了,改日再来跟相爷赔罪,现在,请崔管家让后面那些傻大个们退回去,小爷玩儿够了,要回家了!”   崔管家目眦欲裂,却丝毫不敢动弹。   人越老,便越怕死。   他哆嗦着唇,正要朝护卫首领使眼色,忽听后方传来一道优雅清冷的声音。   “改日赔罪就不必了,今日人留下就行。”   后方的护卫蓦地向两边分开,留出一条道来。   崔相与崔珍娘一前一后款款走来。 第171章 决裂   阿圆拿刀的手不由紧了紧,崔管家脖子上的血便流地更汹涌了。   然而崔相与崔珍娘的神色没有任何变化。   他们不疾不徐地靠近着。   阿圆忽然嘻嘻一笑,手腕一抖,那抵着崔管家脖子的匕首在空中挽了个刀花,另一只手在崔管家后背一推,便将崔管家推到了崔家父女面前。   崔管家一个踉跄差点没摔倒,一站稳便心有余悸地捂住尚在流血的脖子,随即含泪望向崔相:“相爷!”   崔相摆了摆手,没有看他。   他的目光落在阿圆,以及他身后的甄珠身上。   阿圆仍旧嘻嘻笑着,见他望过来,手里还沾着血迹的匕首便“嗖”地一下入了鞘,又利索地放回怀里,随即上前一步——这动作引得崔管家和护卫队几乎拔刀——规规矩矩地行了晚辈之礼,抬起头来,脸上便是一派的欢喜孺慕。   “啊呀相爷,终于见到您了!您的公事忙完了?还以为今儿见不到您了呢!晚辈对您可是敬仰已久,今日特地登门来拜,可崔管家说您正跟大人们商量国家大事,晚辈便没敢打扰,没想到正说要走您就来了!啊对了,刚才跟崔管家开了个小玩笑,相爷您宰相肚里能撑船,就饶了晚辈吧!千万别跟我父亲说,不然晚辈屁股就要开花了……”   他惨兮兮地说着,活像闯了祸害怕被告知父母的调皮孩子,就差眼里含泡泪花儿抱着崔相大腿央求了,只看这场面,还以为他是崔相多么亲近宠爱的子侄晚辈。   还捂着脖子的崔管家再一次被他的厚脸皮惊呆了,上前一步正要斥责,一只袍袖飘飘的手臂便挡住了他。   “相爷?”   崔相放下手臂,面色不变地继续看着仍旧滔滔不绝装乖卖巧的少年。   “方朝元?倒是跟你的父兄都大不相同。”他微微笑着说道,神情甚至带着一丝欣赏。   阿圆一听,脸上立即露出骄傲神气的模样:“是吧是吧!大家都说我跟家父家兄不像,不过晚辈倒觉得自个儿这样挺不错的,毕竟晚辈可是打小便将相爷作为人生楷模,立志一定要做个相爷一样的人呢!”   要不是崔相在,崔管家保准自个儿现在就一口浓痰吐到这小子脸上了,这话说地猛一听好像是恭维,但看他这无赖样子,说是以相爷为榜样楷模,这不是侮辱相爷吗!   偏偏崔相不以为忤,甚至还点了点头,似乎很是赞许地道:“不像父兄是好事。你父亲虽居高位,却是靠的祖荫,本人却是气量狭小,目光短浅的庸碌之辈,终究难成大事;朝清则是过于迂腐板直,为人处事缺乏变通,可为书匠吟风赏月,却不宜做良臣辅佐社稷。你不像他们,真的很好。”   阿圆嘿嘿一笑,仿佛没听见崔相对方父和方朝清的评价似的,美滋滋地顺杆爬:“嘿嘿,俗话说英雄出少年,青出于蓝胜于蓝嘛!”   实在看不下去了,崔管家扭过了头,甚至想捂住耳朵。   “不过——”转过头之际,耳边又听到崔相的声音。   “年轻人有点小聪明是好事,但小聪明太过,可就惹人烦了。”   崔相微微笑着,未等阿圆再说什么,便随手一挥。   早已戒备多时的护卫一拥而上。   “咦咦?!相爷这是做什么?这就是相爷的待客之道吗?呜哇杀人了!崔相杀人了!”   少年鬼吼鬼叫着,声音大地可以穿过几条街,哪怕相府占地颇广,但此地本就靠近围墙,十几米之外便是行人皆可经过的街道,只怕少年的大喊早已被人听了去。   护卫上前那刻便飞快转过头的崔管家当即厉喝:“堵住他的嘴!!”   护卫们更加靠近了。   而阿圆,以及身后的缺七少八和甄珠则在飞速地后退。   但事实上早已无路可退。   不知道相府总共有多少私卫,但只从眼前所见,起码有三五百人,哪怕缺七少八身手再好,也是猛虎难敌群狼,更何况他们还要护着阿圆和甄珠。想凭武力全身而退是绝无可能的。   所以阿圆才东拉西扯了那么一大堆吧。   甄珠叹了一口气,停下脚步,转过身。   然而,向后迈出的脚步还未踏出,便被阿圆拦下。   少年笑眯眯地看着她,圆圆的猫儿眼好像剔透的琉璃珠子,里面的不赞同却不容忽视,“别想逞英雄哦,我不会丢下你的……”他低声在她耳边说着。   甄珠苦笑,到底谁在逞英雄啊。   但是,心脏却无法控制地温热跃动起来,仿佛流经一股温暖的洋流。她点点头,主动伸手,握住了他一只手,脸上也露出笑容:“好,我们一起。”   俊秀的少年和美丽的女子十指相扣,四目相对,脸上是坦然无畏的笑容,恍然不觉身后的刀箭林立。   看上去真是幅极美的画面。   “真刺眼啊……”,喑哑干涩的声音从一直静默不语的崔珍娘口中发出,她死死地盯着牵手的两人,小小如豆般的眼瞳里跳动着火焰,旋即却又像是被刺伤一般突然捂住了眼,同时将头扭到一边。   “父亲,”她仰着头看向崔相,眼里的火焰疯狂跳动着,“我不想,不想再看到他们了,让他们消失,消失……”   崔相慈爱地摸了摸她的头顶。   手心感应到的头发触感却不是年轻人应有的顺滑,而是干燥粗糙如行将就木的老人的头发。   崔相的眉头微微蹙起了一瞬,但也只是一瞬,很快,他便又舒展了眉眼,复又慈爱地、仿佛哄孩子似的轻声对崔珍娘道:“好,都听珍娘的。”   他微笑着,举起手。   “放——”   “箭”字尚未出口,便被一个尖锐而悠长的嗓音打断。   “皇——上——驾到——”   所有人都不由望向声音的来处。   相府护卫们的身后,一列人远远地行来,明黄的冠冕,整齐的仪仗,仍旧在一声又一声高喊着“皇上驾到”的宫人,无处不在昭示着来者的身份。   阿圆大喜过望,飞快地给了甄珠一个兴奋的眼神。   甄珠却不由咬紧了唇,定定地看着那逐渐靠近的仪仗,旋即目光又移到崔相身上。   崔相的神情并没有太大变化,没有惊诧,没有惶恐,亦没有尊敬,只是看着皇帝的仪仗,眼神无奈地摇了摇头,仿佛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真是热闹啊,今天。”他轻声说着,随即,率先屈膝下拜,头颅贴地,是丝毫无可挑剔的臣子礼仪:“微臣恭迎圣上。”   仪仗停了下来,明黄冠冕下,宫人打起帘子,青年缓缓走出。   崔相抬起头,眼角温和的笑意敛去,换成一派肃然:“圣上突然驾临,不知所为何事?”   甄珠站在阿圆身后,隔着阿圆,隔着崔相,去看那冠冕仪仗中走出的尊贵青年。   五官还是同样的五官,但气质,却已经完全跟她记忆中的那个人对不上号了。   他穿着华丽繁复的礼服,身形颀长,背脊挺直,面孔以一个男子来说稍显秀美了些,但神情却是威严肃穆的,遂让人并不敢轻视,他的眼神也是淡漠的,掠过庭中乌泱泱的相府众人时,眸光没有丝毫闪动,仿佛看草芥一般。   这样子,哪里还有半点她记忆里那个可怜的冷宫皇子的模样,反倒有点像那位已经失败倒台的太后。   随着崔相跪地下拜,其余相府诸人顿时也立刻跪下。   阿圆拉着甄珠也跪了下去,甄珠没有反抗,深深地低下了头。   “不用多礼,都起来吧。”   尊贵淡漠的声音响起,人群一一起身。   抬头的瞬间,甄珠再度望向高琰。   他却仍旧没有看向她,仿佛根本没有发现她一样,目光只是看着崔相。   “无甚大事。”他对崔相道,却并没有直面回答崔相的问题,“爱卿这又是在做什么?看着好大的阵仗。”   不叫老师叫爱卿了?崔相几不可察地挑了挑眉,随即笑着拱了拱手:“也无甚大事。”将高琰的话原样还了回去。   “不过是进来个放火的小贼,把微臣家里弄得乌烟瘴气,正要捉拿起来送官去,没想到正被圣上撞见,倒叫圣上看了笑话。”   崔相这么一说,高琰仿佛才看到后面的那“小贼”似的,目光在阿园身上定了一瞬,随即掠过阿圆身后的甄珠和缺七少八,没有丝毫停顿,平平的移过去。   “这几人——就是放火的小贼?”他问着,仿佛真的很疑惑一般。   “噗通!”一声,“小贼”阿圆猛地跪下,伴着拉长了调子,唱戏一般的“冤枉啊皇上——”,“砰砰砰”就是三个响头,再抬起头时,脸上已经沾满了灰尘草屑,混着汹涌流下的泪水,瞬间便将一张俊秀可爱的脸弄成了花猫脸。   “皇上,微臣乃今科贡士方朝元,亦是崔相女婿方朝清之胞弟,微臣自幼崇敬相爷人品文章,因殿试在即,遂斗胆登门拜访,想要求教相爷指点一二,谁知进了门没见到相爷不说,反而无缘无故被当作了放火的小贼,皇上您要晚来一步,微臣这条命就没了啊!”   他哭地稀里哗啦,毫无一丝少年人的矜持,活像受了委屈向大人告状的孩子,哭声更是再度穿透相府围墙,远远地往外传了去。   崔管家眉毛倒竖,正要开口驳斥,却不及那身份至尊的青年开口更快。   “爱卿,看来是误会一场啊。”高琰微微笑着对崔相道。   “误会?”崔相问道,尾音带了一丝奇异的笑,目光定定地看着高琰,“皇上觉得这是误会?”   “不是误会!”崔管家终于捞到机会讲话,连对皇帝应有的敬畏都未顾及,急忙道,“相府各处守卫森严各司其职,几十年了都从未走水一次,偏偏今儿这姓方的小子一来便同时四个地方都走了水,而他这原本应该在客厅老实待着的人却跑得无影无踪,见到护卫跑得飞快,甚至还挟持了草民!皇上您看!草民脖子上的伤就是刚刚被这小子挟持时弄伤的!”   崔管家满脸悲愤地仰起脖子,露出还未止血的伤口。   “喂喂!”阿圆立刻呛声,“你们一见了我就喊打喊杀的,不跑我傻啊?还有你这老头,不听人话硬是污蔑我是放火贼,还让人拿箭对着我,我这不是害怕吗!不挟持你,我早被射成筛子了!”   高琰看看崔管家又看看阿圆,仿佛思索了一番,随即看向崔相,“爱卿,方朝清朕是知晓的,方尚书更是朝廷重臣,这位方小公子虽然年纪小,看着莽撞了些,但也不失天真赤诚,又是未来的国之栋梁,看着实在不像是会做出放火这等事的人。虽然你这管家说地言之凿凿,但,毕竟都是推测,完全没有实证,况且——”他顿了顿,微笑着看着崔相,“爱卿与方家不是姻亲吗?他无缘无故为何要跑到爱卿府上放火?这实在是,说不通啊……”   是啊,说一千道一万,堂堂一个尚书府公子,更是丞相姻亲家的公子,为何莫名其妙跑到丞相府上放火?既然考上了贡士就说明不是脑子有问题的,那会是什么原因才会让其做出这样的事?这一点怎么都说不通。   除非解决这一点,不然单纯以时间点上的巧合便要将其认定为放火犯,未免难以服众。   崔相看着眼前这位他一手扶持上帝座的青年,目光炯炯:“什么原因,皇上您不知道吗?”   高琰眼神微敛,“不知。”   “那皇上也不认识那女子了?”崔相指向甄珠。   高琰的目光轻飘飘地望过去,又迅速地移开,“不识。”   崔相笑:“尽管如此,您还是要保他们?”   高琰摇头:“不是要保他们,而是并无证据能定他们的罪,老师,”他看向崔相,又叫起两人熟悉的称呼,“您教过我的,为君者不可妄断是非,不可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人定罪,否则,不就是昏君了吗?”   崔相低低笑了起来。   “可是,如果我说,我今日非要定他二人的罪,要他二人的命呢?”   甄珠一直低着头装哑巴降低自己的存在感,然而听到这句,却忍不住心头一跳,猛地抬头看向崔相。   此时,崔相脸上俨然已经没有一丝对君王的尊敬。   他负手站立,背脊挺直地站在高琰身前,明明身高并不如高琰,却分明有股居高临下的气势。   “怎样,皇上,我若执意如此,您难道反要定我的罪吗?”   他继续说到,自称仍旧是“我”。   高琰脸上的笑意消失,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他僵直着,半晌,目光终于看向了崔相身后。   看向了甄珠。   分别许久后,两人的目光终于相触。   刹那间,甄珠便感觉到,身份改换带来的隔阂不翼而飞,那双倒映着她身影的眼睛,仍旧是那个与她在冷宫互相依偎的少年的眼睛。   狗儿……   喉咙里梗着他曾经不雅的名字,甄珠心跳如擂鼓,胸腔间仿佛被什么压着堵着,沉重地让她喘不过气来。   她张了张口,想要说什么。   然而,高琰的目光却已经从她脸上移开,再度回到崔相脸上。   他一字一句地说着:“无端定人罪名,即便您是朕的老师,朕也不能徇私姑息。”   崔相静默着,良久,叹了一口气。   “你太让我失望了,高琰。”   伴随着他的话声的,是刀剑自鞘中拔出的声音。 第172章 哥哥   正午时分,京城上空突然划过一道惊雷。   乌云渐渐聚集,沿街的店铺不少都关上了窗户,行人急匆匆地走着,不敢有片刻停留,往日正该喧闹的帝京诡异地沉默。   两刻钟前,那位京城百姓还从未见过的新帝第一次出了皇宫。   一刻钟前,崔相府邸传来求救喊冤的传闻传遍京城。   而就在刚刚,京城的街道上突然出现一队又一队衣着整齐的兵卫,有鲜红衣衫的禁卫军,有满身锦绣的羽林军,还有穿着不起眼衣裳,动作却十分整齐的私军。羽林军从皇宫而来,禁卫军从禁卫军大营而来,那些灰衣的私兵,却是不知从何而来。   他们步履整齐,列队分明,执枪带刀,飓风一样从京城的街道上刮过,行进的方向却是一致的——崔相府邸。   再然后,不知多少户权贵人家突然忙碌起来,当家的老爷要么穿戴整齐匆匆乘车出门——去的也是相府方向,要么吩咐家人闭门谢客龟缩不出。   于是一条又一条小道消息纷纷流向市井。   “……别是又要变天吧?”   临街杂货铺的老板低声咕哝着,手脚麻利地关上了窗,想想,又把门也关上了。   ——   大批羽林军、禁卫军,以及相府私兵赶到时,方朝清便察觉到了。   但是他的脸上没有露出一丝异样。   他看着眼前的人。   趁着相府兵力都去追击阿圆一行,趁着崔相的目光也被引开,他让仅有的几个衷心于高琰的大内高手之一带他潜进了这个院子,这个,之前守备森严,似乎隐藏着什么秘密的院子。   而现在,这个秘密终于展露在他的眼前。   “啦啦啦……啦啦啦……”   躲开看守,一进房间便看到窗前的女子倚窗轻声哼唱着。长发如瀑,白袍如雪,眼角的纹路暴露出她人已不年轻的事实,然而那张脸却仍旧是端庄秀美的,而若那眉眼的弧度再凌厉些,颧骨高些,唇再薄些大些,便活脱脱是另一个人的模样。   崔相的模样。   崔妈妈说,崔相有一双胞亲妹,两人长相绝似。   只可惜这位崔姑娘红颜薄命,嫁人后不久便去世了。   然而,本该已经死去的人却好生生地在他眼前。   不,说“好生生”似乎也不对。   他已经进来了这么久,她却似乎还是没有发现他,仍旧兀自哼唱着,双眼空落落地看着窗外,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若非那缺乏血色的唇还在轻轻蠕动,简直就像一尊仿真的人偶。   方朝清仔细听着女子哼唱的曲调,才想起似乎是很久以前流行过的曲牌,方朝清不爱听曲不太清楚,只隐约记得似乎因为曲调缠绵,常被用来填做描述痴男怨女故事的词。   女子面上没有什么表情,歌声却极尽哀婉,虽没有唱词,却也能让人听得心头一动。   可惜方朝清不是来听曲的。   “崔晚。”   他突然开口,打断了缠绵悱恻的歌声。   女子的歌声顿了一瞬,然而也只是一瞬,旋即,歌声便重又响起,从头到尾,没有转头看方朝清一眼。   方朝清不以为意,继续道:   “我叫方朝清,”他的声音很轻柔,没有刻意用自谦的自称,也没有居高临下,只像普通友人一样跟她说话,“你应该不认识我,不过,你应该认识我的岳父和妻子。”   他微微一笑,“我的岳父是当朝宰相,我的妻子,叫做崔珍娘。”   哼唱声戛然而止。   女子蓦地转过头来,呆呆地看着方朝清,良久,与崔相极其相似的眼睛里突然涌出大颗的泪珠。   ——   “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我原以为你是个聪明的。”   崔相缓缓迈步,走到被无数刀刃枪尖指着,衣袍委地,冠冕歪斜,狼狈不堪地半倒在地的青年身前,怜悯地、失望地、遗憾地、居高临下地如此说道。   不过半刻钟前,狼狈倒地的青年还是至尊无上的帝王,然而现在,站立着的每个人看他的眼神都已经不剩一丝尊崇敬畏。   因为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他将不再是帝王。   从双方交兵到结束不过半刻钟,拥护皇帝的羽林军和禁卫军可以用溃不成军来形容,不只是人数和质量上的差距,更是因为所谓拥护皇帝的羽林军和禁卫军,其中几乎有半数在甫一交战便将武器挥向了“同伴”。   一个完全靠重臣扶持上皇位的皇帝,登基不过短短几个月时间,会出现这样“亲信”临阵倒戈的局面似乎并不怎么令人惊讶。   起码当时的高琰并没有太过惊讶。   他只是有些不忍看似的闭了闭眼,很快便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结果。   然后被曾经的臣子当作阶下囚一样踹翻在地,被用武器指着,华丽的帝王礼服上沾满灰尘,简直狼狈极了。   “我让你站起来,自然也可以再把你踩下去,这一点,你不该不知道。”崔相继续说道,“但你还是做了最愚蠢的选择,仅仅是因为——这个女人?”   他指向青年的身后。   甄珠和阿圆几人同样狼狈地跪倒在地。   面对无数训练有素的士兵,缺七少八的功夫几乎完全没有用武之地,不过抵抗了片刻,在受更多更重的伤之前便被阿圆制止,乖乖地放下武器认输。   几人就跪在高琰身后不到五米的位置。   崔相的手指向被阿圆和缺七少八围在中间的甄珠。   高琰随着他的手势望过去,目光再次与甄珠的目光相接。   从被制住后便再无一丝表情,仿佛泥雕木塑的面孔,突然鲜活生动起来。   他冲她微微一笑,唇边眼角都是笑意,如玉的面孔即便沾了灰尘,也因这一笑而瞬时璀璨生辉。   这一笑的美景,看得在场几乎所有人都愣了一瞬。   但崔相没有愣住。   不仅没有愣住,甚至还愈发愤怒。   方才还只是遗憾失望,此刻却是看上去真真切切的愤怒。   “为了一个女人,”他的声音极冷,每个字都像火里烧过,再在冰里淬过,“就为了一个女人!你可真出息……”   高琰缓缓收回笑容,脸色平静地看着他。   崔相又一笑,笑里有不屑,有怜悯,更有孤傲。   “我这辈子唯一错的,便是常常高看了别人,常常对些蠢货抱有不该有的期待。先帝是,太后是,你,也是。”   “——全是蠢货。”   闻言,高琰没有被讽刺后的羞怒,反而轻轻点了点头,“……也许吧。”   羞什么怒什么呢,被骂蠢货,被骂畜生,这对他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他也知道自己这一步棋走得蠢,可是,有些事哪怕知道愚蠢至极,却还是想要去做啊。   随心所欲,顺心而为,人活着首先要让自己的心舒服,不然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做个聪明人不如做个快活人。   这是她告诉他的。   他又转头去看她。   目光相接时,眼里的笑意便又如湖心的涟漪,悠悠地荡漾开来。   崔相扭过头不愿再看。   “父亲,”袖子上传来拉扯的力道,他低下头,唯一的女儿正看着他。   “让他们,消失。”   说的还是之前说过的话。   崔相弯弯唇角,又摸了摸她的头顶,再没有在意头顶那干枯毛糙的触感,慈爱地道:“好。”   他的女儿啊,虽然身体容貌不完美,但起码,还算有点脑子,比这些蠢货好多了。   听得他说“好”,指着高琰几人的武器便向前了一分,但终究还是有几分迟疑。   “老爷,这个,就这么——”崔管家指着高琰,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不要紧吗?”毕竟是皇帝啊,而且那么多人都知道皇帝来了相府。   崔相看了崔管家一眼。   有什么要紧的?成王败寇,胜者指鹿为马,败者任人宰割,人死了,他自有一百种法子让这人“死”地合情合理,且不跟他沾一丝干系。   跟了自己那么久还是个蠢的。   崔相叹了一口气,再不给崔管家一个眼神,只是挥了挥手。   ——   外面静悄悄的,远处的骚动再喧闹也无法侵扰这一片净地,巡逻的护卫也大多在庭院外围守着,不敢进来一步,院子里只有几个身材健硕的仆妇,只不过现在已经被方朝清带来的人下药迷倒了,现在自然也不可能发出声音。   如果这女子不吵闹引来护卫的话,那么方朝清或许会有很有时间引她说话。   可他也知道,他并没有很多时间。   外面的人,等不及。   “……与珍娘成亲后许久,才偶然从一老仆口中得知,原来岳父还有一位同体同胞的孪生妹妹,说是与岳父长相绝似,才情亦不输男儿,乃是当时京中名动一时的佳人……相爷威名妇孺皆知,但知晓相爷还有这么一位孪生妹妹的人却是寥寥,当年我与珍娘仓促成亲,未见过崔家长辈宗亲,自然也未知晓这位姑母的名讳,后来与珍娘相处时也未听她提及……”   方朝清轻柔的声音徐徐响彻在耳边。   女子脸颊上的泪尚未干,听着方朝清的话,泪水更加汹涌地滚落。   她张开口,嘴唇却只是颤抖着,说不出话来。   方朝清却还在说。   “……之前计都谋反后溃逃,在下奉命追拿余寇,却听到一个奇怪的消息,说当时岳父被计贼逼地逃离京城时,计贼曾派人搜过相府,然而并未搜查到什么足以栽赃岳父的证据,倒是发现了一处蹊跷,说是在岳父的书房的地下,有一秘密藏人的机关,似乎有长期囚禁过什么人的痕迹……”   “我当时并不相信这说辞:岳父那般光风霁月的人,怎会做出将活人囚禁在地下数年的残忍行径呢?”   方朝清看着女子,面上带着笑,却又似乎有一丝悲悯:“你说是不是?”   女子不回答,只是咬紧了颤抖的唇,脸色越来越白。   她本就白——并不是闺阁女子精心用脂粉涂抹保养的那种白,而是长久不见日光而显出的白——这样一来便白地有些吓人,绷紧的脸庞仿佛石膏涂抹的一般。   而方朝清也不再说话,只是含笑看着她。   良久,女子才松开已经被咬出一道血痕的唇,终于开口。   “你……要做……什么?”   ——   崔相挥挥手,“sh——”   然而“杀”字未出口,便有另一道声音钻入耳中。   温婉,轻柔,带着天真和欢喜,仿佛二八少女见了意中人,饱含着爱意从柔软的唇舌间喊出情郎的名字。   不过这一声叫的并不是谁的名字。   而是一声——   “哥哥!”   声音的主人也不是什么二八少女。   崔相转头,一身白袍的女子乳燕投林般奔向他,及腰的长发未簪未束,大部分仍是黑亮顺滑的,只鬓角有零星几丝雪白,奔跑间才隐约能看到。   然而未等女子跑到崔相身前,便有护卫将她拦下。   崔管家看到女子的面容,脸都吓白了,忙呵斥道:“快带她下去!”   闻言,护卫便要锁住她的双臂将其带下,女子拼命挣扎,一头如瀑的长发疯狂飞舞,仿佛狂风中的落叶。她的整张脸也全露了出来,是个五官秀美的女子,只是额头眼角的细纹都暴露了她并不年轻的事实,最重要的是——那秀美的五官怎么看怎么跟崔相相似,尤其两人相距不过几米时,这种相似感便越发强烈。   而且这女子还唤崔相“哥哥”。   崔相还有妹妹吗?似乎没听说过啊……而且崔相若有妹妹,必然也是娴雅端庄的贵妇人吧,怎么可能是这么疯疯癫癫的样子?   气氛一时有些古怪。   除了拦住女子的护卫,没有人出声   “滚开!滚开!”   女子抬脚踢向阻拦自己的护卫,“我要见哥哥!”   “哥哥!”她再度朝崔相喊着,声音尖锐刺耳,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崔相负手而立,仍是一副仙姿逸态,只在女子甫一出现时微微皱了皱眉,随后便再无动容,对女子这番引人遐想的言语动作没有惊怒,也没有什么欢喜,仿佛她只是突然出现的、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路人。   倒是他身后侧方的崔珍娘,自女子一出现后,神情便有些不正常。   女子大声喊出“哥哥”后,暗黄的脸便陡然一白。   “父亲……”她极轻极轻地开口,枯瘦的手颤抖着从后面抓住崔相的衣襟,后面的话没再说出口。   崔相安抚似的拍了拍女儿的手。   “不用拦着,让她过来。”他开口吩咐护卫。   护卫闻言撒手,而那女子一被放开,便立即飞奔到崔相身前。   但却被崔相轻轻的一根手指拦住。   “晚儿,哥哥现在有事,等办好了事,哥哥再陪你玩,听话,嗯?”   他温温笑着,声音又轻又柔,面上神情更是旁人从未见过的温柔,看得院中众人心中暗自称奇。   而女子也被他这番温柔安抚下来,浑身张狂尖利的锐气陡然收敛了,仿佛还是闺阁中的小姑娘般,乖乖地点头,乖乖地站在崔相身边,只双手牢牢抓住了崔相的一只手臂,做出乖巧依赖的姿态。   崔相重新将目光转向高琰等人。   他不是胜利后还喜欢逞一番口舌之快,甚而跟败者谈心的人,眼前这几人,包括高琰,都已经让他完全失去了兴趣,没有让他再看一眼的价值。   没有价值的人就是垃圾,而垃圾,还是消失吧。 第173章 畜生   但这次,崔相的“杀”字依旧没能说出口。   “岳父大人。”   在他开口之前,人群后方便又传来了声音。   “清郎!”   崔珍娘立即叫了出来,崔相揉揉眉心,似乎有些疲累地转过头,果然便见方朝清从护卫后方徐徐缓步而来,护卫们看着他,脸上神色都有些不知所措。   他们自然知道方朝清相府女婿的身份,然而如今方朝清胞弟大闹相府,跟傀儡皇帝绑一起马上要被相爷砍头,这事难道会跟方朝清这个做哥哥的毫无干系?崔相还认不认方朝清这个女婿?每个人心里都不禁嘀咕。   护卫们拿不准崔相的态度,一时无人阻拦方朝清,都望着崔相,指望能听到什么命令。   只是,未等到崔相有什么指示,便听得崔相那容颜畸毁的女儿急急地开口。   “清郎,你怎么来这里了?”崔珍娘看着方朝清,眼角余光却紧张地盯着甄珠阿圆的方向。   然而方朝清却似乎没听到她的话——亦或者听到了却未理会。   他不看崔相,也不看崔珍娘,更不看在场的仆从护卫,恍如无人之境般,径自走到了甄珠和阿圆身前。   阿圆和甄珠都看向他。   “啊啊混蛋大哥你终于来了!”从高琰和崔相对上起阿圆便憋了半天没说话,方朝清甫一出现也未说话,直到方朝清不理会崔相等人,自顾自走到他和甄珠面前,他叫了起来,跟在外面受了委屈许久才等到家长来找的孩子一样,眼泪哗哗流地满脸都是。   方朝清笑笑,微微弯腰,摸了摸阿圆的头。   “嗯,抱歉来晚了。”   说罢,才将目光转向一旁的甄珠。   甄珠没有说话,只静静地看着他。   方朝清也没有说话,只嘴角微微一弯,便转过了身——以将甄珠和阿圆护在身后,面对着崔相和崔珍娘的姿势站立。   似乎不用再问什么,这样的站位就已经表明了他的选择。   崔珍娘脑中涌起不妙的预感,然而她并不敢再问,只讷讷地轻喊:“清郎……”   方朝清却仍旧没有理会她,只将目光投向崔相。   “您真的,不能放过——”他看着崔相,手指指着高琰、甄珠、阿圆几人,“他们吗?”   崔相轻笑一声,笑声里带着慵懒。   仿佛眼前这一出小孩子似的闹剧,已经让他厌烦无趣到一个字都不想再说。   “我明白了。”见状,方朝清点点头,唤道:“岳父。”   崔珍娘睁大了眼,崔相则微微眯了眼。   毕竟并不是关系多么亲密的翁婿,再加上崔相的身份,因此方朝清其实很少唤崔相岳父,尤其在人前,大多都是以相爷称呼。   方朝清双眼含笑:“这是我最后唤您一次岳父。”   “清……郎,你……什么意思?”崔珍娘再也抑制不住地问出声。   “相爷要杀他们,清自然也不会独活。”方朝清微笑坦然说着,低头,目光从地上的几人身上一一扫过。   他们是他发誓效忠的君主,是他一直疼爱的兄弟,是他……   他收回了视线,重新看向崔氏父女,然后便看到崔珍娘一副大受打击摇摇欲坠的模样,以及崔相稍显愠怒的眼神。   他不为所动,脸上仍旧带着笑:“人之将死,但清心中却还有许多疑问,若得不到解答,怕是死了也不得安宁,翁婿一场,相爷能否回答清几个问题?”   “不!你不会死!清郎!你为什么要陪他们一起死!为什么要陪她一起死!”崔珍娘突然崩溃地大喊,瘦骨伶仃的身子簌簌发抖,仿佛狂风中的枯草。   然而方朝清浑然没有理会她,就连崔相也没有出声,只是面容整肃地看着方朝清。   “第一个问题,”方朝清紧盯着崔相的双眼,“八年前,我为何会酒后失手误‘杀’了御史之子?”   崔珍娘崩溃的喊声突然消失,仿佛被扼住了脖子,眼睛大睁着看着方朝清,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而方朝清这个问题一出,人群中便有些嘈杂,有嗤笑声也有纳罕声。   嗤笑是笑他明知故问,纳罕是纳闷他这问题问的奇怪。   自己酒后发疯失手杀人,却问崔相为何?这是临死前胡言乱语么。   有人将目光投向崔相。   崔相面容沉静,嘴唇却紧抿着,似乎并没有回答的意思。   方朝清继续道:“清虽不善饮酒,但那件事之前也曾有过几次醉酒,据家人所言,清醉后皆是倒头大睡,从未胡言乱语与人争执,更遑论心绪亢奋,做出什么越矩之事。”当年一同在场的其余几人,证言上说的便是他醉酒后情绪失控,与御史之子大吵大闹后才动手,以致酿成悲剧。   “当日在场共有六人,除了清和那御史之子,其余尚有四人,但这四人,如今却都已经因‘意外’去世,甚至连那酒楼当差的伙计,也已不知所踪。”   方朝清微笑着说出这句话,而在场的,但凡不笨的,便都听出了这句话的意思。   当年那事闹地很大,然而争论重点在于对方朝清的判刑轻重的定夺,对于方朝清是否真的酒后失手杀人却几乎是板上钉钉毫无争论的,因为方朝清自己记不清,而在场的其他所有人,包括据说听到动静后立刻赶去雅间的酒楼小二,证言毫无二致,都说是方朝清失手杀死了御史之子。   可如今,这些人却全都不在了。   任谁都能看出其中的蹊跷。   望向崔相的目光更多了。   崔相蹙眉,鼻间轻哼,却是已不耐烦再听方朝清继续说下去。   他看着方朝清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只垂死挣扎的蚂蚁:“说这些又是想做什么呢?不过,想做什么也都没用了,你不想活,我便成全——”   “不!不可以!”   崔相的话被崔珍娘打断。   她牢牢地抓着崔相的衣袖,眼里跳跃着磷火般的光芒,嘴里喃喃着:“不可以……清郎不可以死,父亲,清郎不可以死!你不能杀他!”   崔相眉峰缓缓皱起,面上不复平日对她时的慈祥:“珍娘,我已经给过你许多次机会,可是,你都没有抓住。”   “想要的东西就用尽办法去得到,但如果无论如何都得不到,那便,毁了它。”   他的模样像一个严厉的教书先生训斥冥顽不灵的弟子,“我的话,你都忘了吗?”他的声音很冷,眼神更冷,以致崔珍娘下意识地松开了抓着他衣袖的手,并后退了一步——然后跌入一个瘦弱而冰冷的怀抱。   崔珍娘吓一跳,转身,便看见那白衣女子不知何时走到了她身后,正伸开双臂,以拥抱的姿态迎接着她。   然而那怀抱却那样冰冷,一如女子怪异的眼神。   崔珍娘飞快地转过了头,脱离女子的怀抱,仿佛避开什么低贱污秽的东西般,重新看向崔相。   女子两只手臂还徒劳地张开着,宽大的衣袖灌进了风,将她冰凉的身体吹地更凉了一些。   崔珍娘苦苦哀求:“我记得的,父亲,可是,可是清郎不一样啊,父亲,清郎只是一时想不开,我会劝他的,求求您……”   崔相定定地看着自己的女儿,良久,才缓缓地摇了摇头。   “珍娘,你让我失望了。”   说罢,他便不再看她,然而也并没有再下什么命令,似乎默认了崔珍娘的请求。   崔珍娘身子一抖,然而,很快便将哀求的目光投向了方朝清。   她伸出手:“清郎,我们走吧,这儿人好多……”不要管那些人,跟她走啊。   她怕生,更怕人多,以前每次在人多的场合,方朝清都小心翼翼地护着她,不让别人嘲笑她,所以,这次也要像以前一样啊。   自出现起,方朝清第一次将目光投向崔珍娘,但却并没有给出她想要的回答。   仿佛没有听见崔家父女方才那番话,他微笑着,延续着刚才的话题继续说了下去。   “相爷不想回答吗?那珍娘,你回答我好不好?第二个问题,”他笑容温和地看着崔珍娘,“当年我去城外看你,为何那么巧地遇上崔夫人?为何那么巧地遇上山贼?为何那么巧那些山贼不伤我别的地方,偏偏屡屡要伤我手腕?最重要的——”   他的神色忽然冷了下来,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缓缓消失,薄唇抿成了一条细缝。   “又为何那么巧,山贼唯一一次对准我心脏要害处的攻击,被崔夫人挡下?”   是啊,现在回想起来,怎么会那么巧呢。   乍看上去纯属意外,而他也被崔夫人因他而死的事实冲击地无暇他顾,可如今剥离出当时的心境,站在外面看着当初的一切,便觉得怎么看怎么蹊跷。   更不用说,他还查出了那么多别的东西。   他唇角再度扬起笑,却是讥讽的笑,苍凉的笑。   “珍娘,我以前从未怀疑过你。”他看着崔珍娘,平静了许久的心口忽然被汹涌的情绪淹没,山呼海啸般,然而落到面上,最终却只变成那讥讽又苍凉的笑。   笑崔珍娘,更笑自己。   “因为我相信为母则强,崔夫人用自己的命换了我的命,就为了换我照顾你一生的承诺,我相信她,承诺了她,便不会再对她起疑。”   “也因为我相信人皆有孝心,即便再不择手段的人,也不会为了达成目的,而牺牲对自己疼若生命的母亲的性命。不然的话,岂非连畜生都不如?”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畜生都知感恩,人又岂可不知?不念亲恩,不知道义,这样的人,当初就不该降生到这世上。”   “你说对不对?珍娘。”   他笑着看向崔珍娘,也看向崔珍娘身后那女子,崔晚。 第174章 同归   诡异的安静。   除了风徐徐拂过庭院的轻响,在场数百人,却诡异地没有发出一丝动静,连呼吸声都被克制地压抑到最轻,唯恐打破这份安静,惊醒什么不可知的怪兽一般。   方朝清脸上带着笑,可谁都看得出来,那绝不是开心的笑。   他仿佛在极真诚地朝崔珍娘发问,可除非迟钝透顶的,也都听出了他话里的指桑骂槐、明朝暗讽。   早已盖棺定论的陈年往事忽然又被提及,却似乎潜藏着不为人知又荒唐至极的丑恶内情。   无数的目光投向了方朝清质问——那种口吻,用质问形容丝毫不为过——的对象,那个因崔相之女的身份,因畸形的面容而广为人知——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好的名声——的女人。   事实上许多人都是第一次亲眼见到崔珍娘,先前因为她的身份还不敢仔细打量,现在因为方朝清的话,她成了在场所有人的焦点,再怎么打量也不会显眼,于是那些视线便肆无忌惮起来。   于是,他们清清楚楚地看到,那是怎样一张畸形丑陋的脸。   她穿着华丽得体的衣装,带着贵重精致的首饰,全身上下不输京城任何一位贵女,但偏偏,偏偏——   生了那样一张简直像是恶鬼转生般的脸。   [这样的人,当初就不该降生到这世上]   方朝清方才的话,忽然涌入许多人心头——尽管方朝清说的是为人,他们想的是容貌。   可,结合方才所听到的,这位相府千金的为人……   说不定比她的容貌更似恶鬼。   有人下意识地后退一步,仿佛被什么吓到一般,而这一步就像打开了什么紧闭的阀门,脚步声和吸气声涟漪一样在人群中响起,这声音很轻微,却又似乎很巨大。   起码在崔珍娘耳中,那声音刺耳巨大到几乎穿破她的鼓膜。   她感觉自己像是被冲上沙滩,在烈日下暴晒的鱼,她艰难地喘息着,狼狈地挣扎着,可是没有人在意她的痛苦她的狼狈,他们离得远远地,视线却又不依不饶地紧紧抓着她,恐惧她,可怜她,嘲笑她,在她干涸疼痛的身体上撒上一层又一层的盐。   好疼,好疼,好疼啊!   可是,没有人救她,那个往常会伸出手,会将她揽进怀里,会温柔安慰她,会将那些嘲笑她的混蛋统统赶跑的人——眼珠疯狂转动着,很快便找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熟悉的,俊秀的,让她一见钟情,执念终生的身影。   “清——”她欣喜地张口,然而声音还未出口,便看到他脸上的表情。   嫌恶的表情。   与其他人毫无二致的表情。   她倏地愣住,心里有什么坚不可摧的东西刹那轰然倒塌。   “啊!”   一道嘶哑凄厉、仿若恶鬼的嘶喊乍然钻入所有人耳朵。   崔珍娘双手抱头,疯狂地摇头,干枯发丝上的钗环纷纷被她摇落,带着被挣断挣脱地一缕缕枯发落在地上,而她浑然不觉,仍旧疯狂地摇着,长发如枯草在风中飘着,颜色是枯黄中间杂零星几缕斑白——有人忍不住往她身后那个同样披散着长发的女人望去。   虽然同样有着零星白发,然而两人年龄却相差一倍,更何况那女子容颜比崔珍娘好了何止百倍。   “珍娘!”崔相厉声喝着,然而他的喝止对崔珍娘却已经没有任何效果,他的面色终于沉了下来,正要吩咐人将崔珍娘强行带走,手臂上忽然传来一股不容拒绝的力道。   “哥哥。”   很轻很轻的声音,还带着些少女般的天真无邪,他低头,便见那张与自己相似的容颜微笑着看着自己。   “珍娘——”她唇齿间轻轻吐出这个名字,带着温柔和怀念,“很喜欢、很喜欢她的丈夫吗?像晚儿当年喜欢你一样的喜欢吗?”   崔相愣了一下,没有回答。   崔晚却轻轻地点头,好像明白了什么一样,踮起脚,亲昵地一只手搂紧了崔相的脖子——这动作让崔相下意识想要将其甩开,然而她轻笑着,像当年感情最亲密时轻轻磨蹭着他,在他耳边吹着气道:“哥哥,解铃还需系铃人哪……你让人把珍娘的丈夫放了,让他上前来。”   她口齿清晰,情绪平静,看上去再正常不过,浑然不像刚出现时疯婆子的模样。   崔相没有动,只是面色沉静下来,沉声道:“你,不疯了?”   崔晚噘起了嘴,明明年纪已然不轻,做出这样少女气十足的动作来却仍不显得违和,反而很有几分娇嗔妩媚,“人家从来都没疯,还不是哥哥太过分,惹晚儿生气。可是,哥哥啊,那么久了,晚儿不想生气了,我们和好好不好,晚儿不再生哥哥的气,哥哥也不要再生晚儿的气,以后我们……一家人快快活活地在一起。”   她看向仍在发疯的崔珍娘,目光悠悠。   崔相也看向崔珍娘,眸色难辨——但起码没有再让人硬把崔珍娘拉走。   崔晚又低头,继续撒娇地在崔相耳边道:“哥哥,你快让人放了珍娘的丈夫,我有些话想对他和珍娘说……”   说罢,她笑眼盈盈地望向对面,在崔相身后,在崔相看不到的角度,朝着对面被护卫制住的方朝清轻轻张口。   她在对方朝清说什么。   崔相看不到,可她对面的方朝清,以及高琰、甄珠、阿圆却都看到了。   那是非常简单的唇形,即便不懂唇语也能轻易读懂。   她说的似乎是——cheng jiao。   成交?   成交什么?   他们没懂,方朝清却懂了,他忽然收了脸上的嫌恶和嘲讽,对着崔珍娘轻轻一笑,像以前那样叫她的名字。   “珍娘。”   崔珍娘便猛地停止了发疯,抬起头,哆哆嗦嗦地看向方朝清,看到他的笑,她眼里猛地放出光来,像是溺水的人抓到了一根浮木,她跄跄踉踉地跑上前,推开压制着方朝清的护卫——护卫们不敢反抗,看了看崔相的眼色,见他没有反对的意思,便放了手。   没了旁人阻拦,崔珍娘一把扑到方朝清怀里,紧紧地抱着他。   方朝清没有反抗,只是低头温柔地在她耳边道:“珍娘,那位夫人似乎有话对我们说。”   说着,便不看崔珍娘的反应,半拖半抱地带着崔珍娘走到崔相与崔晚面前。   相距不过丈许,彼此都能够清楚地看清对方的表情。   虽然崔相没有下令阻拦,但近身的几个护卫还是有些紧张地围拢在崔相与崔晚身边,防止方朝清,亦或是看上去已经彻底疯了的崔珍娘对崔相不利。   方朝清对护卫们的反应不以为意,他只是将紧紧抱着自己的崔珍娘推开——这有点困难,崔珍娘抱地很紧,但健康男性和病弱女性悬殊的体力还是让他成功地推开了她,从而得以解脱被禁锢的身体。   因为他这强硬推开的动作,崔珍娘立刻又惶恐起来,看起来似乎马上又要发疯。   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方朝清忽然慨然一笑,双臂交叠,右手伸进左手衣袖。   这动作让密切关注着他的护卫顿时紧张起来,弓箭手张弓对准了他。   而下一刻,金属出鞘的声音便响起,一柄刀刃雪亮的匕首出现在方朝清手中。   “保护相爷!”   “保护小姐!”   “放下匕首!”   登时,护卫们焦急的喝声潮水般连成一片,所有人都看着方朝清手中的匕首,数个护卫急急挡在崔相、崔珍娘与方朝清之间。   在这无数嘈杂中,还夹杂着两道不起眼的声音。   一道悦耳的女声,一道清朗的男声,声音不同,声音里蕴含的恐惧却相同。   “方朝清!”   “哥!”   仿佛听到这两道喊声,方朝清笑着转头。   与此同时,手中那柄刀刃雪亮的匕首狠狠插入他的心脏。   喧闹的人群蓦地静了一瞬。   方朝清却还笑着,他看着甄珠和阿圆,眉眼弯弯,握着刀的手却用力将刀柄插到最深,随即,又用全力拔出。   汹涌地鲜血当即喷溅出来,阳光下血珠被映出瑰丽的艳红。   然而,鲜血却不止从方朝清身上喷溅出。   挡在方朝清身前的护卫后方,同样有鲜艳的血喷溅而出。   “相爷!”崔管家惊恐的大喊打破了寂静,伴随着喊声,护卫们惊慌地转头,而映入他们眼帘的,是崔相被一柄同样式样,同样刀刃雪亮的匕首插入心脏又拔出的画面。   崔晚握着匕首,溅了血的脸庞笑地甜蜜又温柔。   她低头,看着倒在自己怀里的崔相。   “哥哥,以后我们……一家人快快活活地……在一起。” 第175章 落幕   嘈杂喧闹突然都消失了,只有鲜血喷涌又四处溅落的声音,几乎所有人都呆若木鸡,看着方朝清,看着崔相,看着他们胸前那个不断喷涌鲜血的窟窿。   打破寂静的是阿圆的哭喊。   “哥!”   方朝清将刀扎向胸口那一瞬,阿圆便挣脱了呆愣的护卫,踉跄着跑向方朝清,一边跑,脸上的泪一边不停地落下来。   几乎同时,甄珠也挣脱了护卫,同样踉跄着上前,只是没有像阿圆那样哭喊出声。   她觉得自己脑子里空荡荡的,从看到方朝清拿出匕首,到他将匕首刺入胸膛那一刻起,大脑便失去了思考能力,挣脱,站起,往前跑,一系列动作就像没有经过大脑,身体自己支配着自己在动一样。   几步的距离,却似乎跑了很久。   她到跟前时,方朝清已经将匕首从胸膛拔出,血大片大片地喷涌而出,跑在她前面的阿圆被溅了满身满脸的血,他哭喊着,上前抱住方朝清轰然倒下的身体,一边止不住地痛哭,一边用手掌用力按住那不断喷血的胸口。   但哪怕阿圆用力捂住,鲜血还是不断从衣裳和他的手中间流出,将地上染成一片鲜血泽国。   甄珠踏着这片鲜血泽国走到两人面前。   方朝清还清醒着。   他脸上甚至还带着笑,只是因为疼痛,那笑非常勉强,像秋日蝉鸣,像余烬轻烟,像太阳出来后草尖上的露珠,转眼就会逝去。   他看着痛哭的阿圆,手指微动:“别……哭……咳……你……已经……长大了……啊……”   他似乎是想抬手拍拍阿圆的肩膀,但最终却只抬起了一根手指。阿圆的泪便更汹涌了,然而又怕哭声盖过方朝清的声音,只能拼命将哭声咽在喉咙里。   可是方朝清没有再说出什么话。   匕首深深插入心脏又拔出,这样的伤势让他失去了从容告别的权利。   那一句话,就已经耗尽了全部的力气。   不,或许还余下一点点力气。   他的眼珠微微转动。   看向了甄珠。   他的目光已经有些涣散,仿佛对不准焦距,然而还是一眼就看到了甄珠。   他脸上沾了血,眉眼却清隽如昔,那望过来的双眼定定地看着甄珠。   对上那双眼,甄珠愣了一瞬,刹那间,仿佛穿越了时空,回到洛城,回到两人初遇的那间小小书铺,她掀开门帘进去,就看到那个坐在柜台后的男人也正抬眼望过来。   当时她想的什么来着?   啊,是了,当时她只是肤浅地想着,这个男人很好看,让她忍不住多看几眼。   现在的他也很好看。   好看地,让她想一直看下去。   方朝清的瞳孔越来越涣散,渐渐失去了高光,眼皮缓缓地阖上。   阿圆再也压抑不住地呜咽出声。   甄珠没有哭。   她伸出手,轻轻抚摸他满是血的脸颊,掌心的触感仍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那是皮肤的温度还是血的温度。   然后她轻轻俯下身。   阿圆止住了呜咽,愣愣地看着她的动作。   其他许多人也看过来,有羽林军,有禁卫军,有相府的仆役和护卫,当然,还有高琰。   但这都影响不到甄珠。   她俯下身,看着方朝清的脸,看着他即将阖上,又似乎用力张开了一些的眼睛,露出笑容,极轻极轻地——   吻他。   天地仿佛都远去,其余都成了背景,他们彼此唇瓣交接,气息交叠,眼里只有彼此。   四周静极了,人们或慌乱或震惊或惶恐或呆愣,兀自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没有人出声,没有人打扰,使得眼前这幕仿佛一副静物画。   用工笔的方式勾勒出轮廓,用写意的方式涂抹上色彩,再用油画的笔触晕染出背景柔和的光影,最终显示出怪异的和谐。   然而这幅画很快被喧嚣撕裂。   不知哪里传来一声压抑又凄厉的尖叫,呆愣震惊的人群终于回过神来,然后立刻炸成了一锅粥,有人朝方朝清这里涌来,有人往崔相那里挤去,还有人试图悄悄溜走。   场面一时混乱不堪。   然后一个冰冷威严的声音响起。   “放下兵器,既往不咎,负隅顽抗,必诛九族!”   那声音在场的人都很熟悉。   就在刚才不久,声音的主人还是天底下最尊贵的人,但因为违逆了崔相,他已然等同于失去了那个尊贵的身份,但是现在——   崔相倒下了。   人群惶惶地看向声音的主人。   不知何时,方才还是阶下囚的青年已经站起身,他穿着代表帝王身份的冠冕,尽管玉冠歪斜,华服染尘,但到底在那个位子上坐了几个月,他笔直地站着,满身威严,冷冽的目光轻轻地环绕一周,便让不少人不自觉地低下了头。   更不用说,那些之前未被杀掉的忠于皇帝的羽林军和禁卫军,也已经不知何时挣脱压制,将他围拢保护起来。   虽然总体数量上仍是相府护卫占优,但——他还站着,崔相却已经倒下了。   群龙无首,树倒猢狲散,人走茶凉……有许多许多个可以恰当地形容此时局面的词语。   因此,没有太多波折,第一个人放下兵器后,很快就是第二个人,然后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叮叮当当”,金属与青砖地面的碰撞声此起彼伏连成了一片。   成功了……   宽大的袍袖中,高琰双拳紧握,身体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他并不习惯这样的场面,并且大概永远也不会习惯。   放松下来,他第一反应就是转头,想去看她的反应。   ——却看到她还在吻着那个男人。   一心一意,旁若无人。   他慌乱地又转过了头。   那个他许久不见的人,那个他思念许久的人,此刻正抱着亲吻着别的男人,因为那个男人快死了。   嫉妒吗?愤怒吗?并不是。   他只是有些难受。   还有些羡慕。   羡慕方朝清。   心里乱糟糟地想着,但他面上依旧是淡然无波的模样,看上去胸有成竹,运筹帷幄——再没有一丝过去那个卑怯畏缩的冷宫皇子的影子。   他的目光投向几米外的崔相。   越是处于混乱的局势时,便越要冷静,便越不能示弱,普通人都是喜欢盲从强者的,当你表现出强者的姿态时,那么就已经掌握了一半的局势。   这个道理,还是崔相教给他的。   而此时,当了一辈子强者的崔相却无力地倒在给他捅上致命一刀的女人怀里。   事发太过突然太过出人意料,甚至没有人想起要将崔晚这个刺杀崔相的“凶手”立刻隔离起来,等到有人想起时,高琰又站出来了,因此,崔晚得以一直抱着崔相。   一手抱着崔相,一手还拿着那滴血的匕首。   而崔相还没有死。   或许是因为女子的力道不足,或许是第一次不熟练没有完全对准心脏,总之,崔相的情况看起来比方朝清好一些,虽然因为失血而脸色苍白地吓人,但起码眼神还清明着,看上去还能撑一会儿的样子。   但,也就只能撑一会儿了。   高琰望过去的时候,崔晚的目光正从甄珠和方朝清身上移开,仿佛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她露出愉快的笑,低头轻声对自己抱着的崔相嘟囔着什么,此时,人群因高琰的出面而重新安静了一些下来,她嘟囔的话便也清晰地落入近处的几个人耳中。   “……真有趣啊,哥哥。”   “……你看那个姑娘,她是珍娘丈夫的意中人吧?果然,珍娘还是像我的,像我一样蠢,像我一样可怜,像我一样费尽心机,却怎么也得不到想要的东西。”   “果然,”她亲昵地蹭了蹭崔相的脸,仿佛跟情郎撒娇的少女,“是我的女儿,是——我和哥哥的女儿啊……”   即便早有预感,听到这句话,高琰还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而他前方,原本围着崔相的几个护卫,闻言更是忍不住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   崔晚却毫无所觉,她温柔地抱着崔相,神情极尽温柔甜蜜,果然不管旁边有什么人,是什么场合,仿佛她的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   “珍娘的丈夫也有点像哥哥呢,长得好看,说话好听,是个很聪明的年轻人,怪不得珍娘喜欢他。”   “我被哥哥关了那么久,从地牢到院子,那么久那么久,久到珍娘都从小小的一团长到那么大,久到外人都当我已经死了,久到哥哥你觉得我疯了,久到……我也觉得我疯了,甚至或许我早就死了,如今还存在着的不过是一缕魂魄。可是,他找到了我,让我知道,我没疯,我还活着。”   “我还活着,我还有想要做的事。”   崔晚轻轻亲了亲崔相的额角。   “哥哥,我爱你啊。”   “所以,跟我一起死吧。”   她笑着,仿佛刚刚说的是要跟情郎一起踏青赏花这样甜蜜愉快的事。   崔相艰难地抬眼,看向崔晚,嘴巴微微张开,似乎想说话,但或许是匕首扎到了肺部,他一张口,便猛地喷出一大口血来,污了整张清俊的脸。   崔晚温柔地用自己的衣袖为他擦拭脸上的血,“哥哥,你要说话吗?慢慢来,不急,晚儿听着呢。”   崔相定定地看着她。   “你……太让我……咳咳……失望……了……”   艰难地,崔相终于说出了口中的话。   却是今日第二次说出“失望”这个词。   第一次是对高琰。   只是那时他还占据着绝对优势,说这话与其说是老师对学生的失望,倒更像是胜者对败者侮辱性的怜悯。   然而现在情况已经倒转。   他奄奄一息,被一个被他当做疯子的女人狠狠捅了致命的一刀,他的手下被他看不起的傀儡小皇帝压制收服,他们眼睁睁等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而他却连一句呵斥的话都说不出来。   然而,即便如此,他依旧是那样高高在上的语气,仿佛神仙站在云端为凡人的愚蠢和不幸而悲悯。   崔晚却并不为他这近乎轻蔑的悲悯姿态而动怒,她只是轻轻说道:“对不起,但哥哥你要知道,晚儿从来都只是个凡人啊。“   “都说晚儿跟你很像,宛如倒影双生,可晚儿就是晚儿,不是哥哥。”   “丝毫不为情所困,凡事都理智分析得失,做出最好最让人称颂的抉择,这样的人这世上恐怕只有哥哥你一个吧?所以,除了哥哥自己,又有谁能让哥哥永远不失望呢?”   她微笑着说着,目光从崔相身上移开,转向另一个人。   转向那不知何时跌倒在地,没人搀扶,便连站起的力气都没有的崔珍娘。   崔珍娘在爬。   在往方朝清的方向爬。   漂亮的衣裳揉皱了,沾满了泥,枯黄的发也沾了泥土草叶,打成结,随着她的蠕动在她头顶颤动着,让她看起来就像一条毛毛虫,一条暴露在凄风苦雨中,拼命寻找温暖干燥的地方,却僵硬地爬都爬不动的毛毛虫。   从她倒下的地方到方朝清的位置不到十米,而她显然已经爬了一会儿了——很可能在甄珠低头亲吻方朝清的那一刻便开始爬了,但到现在,她却只挪动了连半米都不到。   十米的距离简直就像是天堑。   然而她却还是坚持不懈地往前爬。   满身尘土,挣扎蠕动,丑怪的脸,肮脏的身,看上去无比的怪异可笑又可怜。   “真可怜……”   崔晚轻声说着。   “哥哥你看,我们的女儿好可怜啊……”   “可怜地我都不忍心看她继续痛苦地活在这个世上了……”   “我从未为她做过什么,所以她不喜我,不认我,我都不怪她。她再怎么不完美,也是我拼了命为哥哥生下的孩子。所以不论如何,我都想为她做点什么。”   “珍娘喜欢她的丈夫,那么,我就让他陪珍娘一起死。”   “这样到了下面,我有哥哥,珍娘也有她爱的人,我们一家人,一个人都不少。”   “他想救他的意中人,我想为我的女儿做点事,各取所需,彼此都圆满,所以,这真是个好买卖,对吧哥哥?”   她轻描淡写,甚至有些得意地说着她和方朝清的交易,似乎也为在场的众人说明了方才剧变发生的原因。   阿圆目眦欲裂,捡起一把刀就要砍过来,然后被高琰让人拦住了。   而那一直蠕动着向前爬,仿佛全然听不到任何声音的崔珍娘,也蓦地停止了动作,艰难地、缓慢地转过头,看向崔晚。   她的脸被泪水和泥土——或许还有鼻涕——糊住,全然看不出是什么表情,只是似乎愣愣地看了一眼崔晚。   然而只是一眼,然后便又转过头,继续拼命地往前爬。   但只这一眼,便让崔晚欢喜地绽开笑容。   “哥哥你看,珍娘回头看我了!”   但崔相已经无法回答她了。   他胸前和口中流出的血越来越少,因为已经无血可流,他的眼神失去了焦距,空茫茫地落在不知道什么地方,就像风中之烛,随时都会熄灭。   崔晚仿佛没有看见他生命的飞速流逝,只甜蜜又愉快地笑着,以指做梳温柔地梳理着他已经斑白的发,目光爱怜地拂过他眼角长了细纹的面容,脑中想起的,却是多年前,他白衣翩翩的少年模样。   她的哥哥啊,她最优秀最完美,谁也比不上的哥哥啊,她和他一同来到这世上,一同长大,幼时同寝同卧,长大琴瑟相和,没有人比她更了解他,也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她。   他们有着相似的面容,相似的头脑,她曾经以为她是最了解他的人,她曾以为他会如她爱他般地爱她。   所以她任性地越过界线,无视伦理纲常,主动引诱了自己的哥哥。   而他没有拒绝。   她那严于律己的哥哥,她那事事苛求完美的哥哥,她那从不亲近任何姑娘,貌美如花或丑若嫫母在他眼中都不过一堆血肉的哥哥,却偏偏受了她的诱惑,为她犯了禁忌,为她犯下不容于世的罪恶。   所以,她以为他跟她一样。   可是,不一样啊,怎么会一样呢。   崔晚看着仍在拼命蠕动的崔珍娘,脸上仍带着笑,眼神却逐渐苍凉起来。   “哥哥你看,连我这样的坏女人,临死了也会有几分真心,也会想着为女儿做点事。”   “可是哥哥,”她俯下身,紧贴在已经神识涣散的崔相耳边,“你的真心呢?”   “但凡你用一分真心爱我,我们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可是哥哥,你对我太残忍了。”她眼神越发悲哀地看着他,“对我那么好,让我以为你爱我。”   “对生下来便残缺丑陋的珍娘那么好,让我以为你真心爱着我们的孩子。”   “若是让我一辈子都这么以为多好。”   “却又让我发现,你接受我,只是因为我最像你,只是因为我是你的倒影。”   “你不嫌弃珍娘,只是因为她是你没有拒绝我的后果,否认她,便是承认你犯了错,那是自认完美的你决不允许的。”   “你不爱我,也不爱珍娘,更不爱那个从头到尾被自己的丈夫和‘女儿’耍地团团转,最后还为你们送死的可怜的张氏。”   “哥哥,哥哥啊……”   她脸上甜蜜的笑终于全部隐匿不见,反而只剩了满脸的苦涩,一声声唤着他。   “哥哥。”   “你爱的,从来……唔……都……只有……你……自己……啊……”   最后一句话断断续续地隐没在喉咙里,最后一个音节落下,她的身体便也轰然倒在了崔相身上,倒下的姿势正好与崔相脖颈交缠,宛如交颈的鸳鸯。   周围的人这时才发现,一抹刀尖穿透了她骨瘦如柴的胸膛,从后背透体而出。   而崔相,也已经完全地闭上了双眼。   ——   崔相那边的动静,以及高琰做了什么,甄珠全然不知。   她只是俯下身,温柔地,细细地亲吻着方朝清。   这是他们从未有过的亲密距离。   以往哪怕关系最亲近时,他们甚至连手都未签过。   她想起在最初相识,她还不知道他已经娶妻时,也曾经有过些小心思,也曾经想过像他这样看起来迂腐守规矩的人,调戏起来是什么样子,甚至也曾想过,他那一抿起来就显得分外迂腐,却也分外可爱的唇,亲起来会是什么滋味。   但随即,她知道他已娶妻,他也知道她对他无意,于是两人便成了彻底的君子之交,彼此恪守着朋友的界线,从来没有越过一步。   没有想到,有一天居然会亲吻,而这亲吻是永久的告别。   她亲吻着他,看着他的双眼,而那双眼也在温柔地看着她。   那双眼在笑。   于是她也笑了。   笑着极尽温柔地摩挲亲吻着他沾了血的唇,笑着看那双眼睛里的光芒一点点消失,   直至那双眼永久地阖上。   方老板,不,方朝清,再见。   她在心里说着,用目光仔细描摹他最后的模样。   她忽然想起在郊外农庄时他们互相为对方画的那两幅画像。   那时候,方朝清在她眼中就像莲,清姿俊逸,恍如谪仙,从淤泥里长出,开出洁白清香的花,让人敬佩,却也让人不敢亵玩。   可现在,她却觉得他更像菊。   在温暖和煦的春天萌芽,在雨水丰润的夏天成长,终于在秋天开出璀璨华美的花,却紧接着经遍风霜雨雪,风雪将它的枝条压折,寒霜将它的颜色染上霜红,风雪摧折它,尘土也欺它,然而无论如何,哪怕到下一年春,哪怕失去颜色失去水分,它柔弱的花瓣始终固守枝头,那是它始终不变地一点初心。   她就这样怔怔地看了他好久。   阿圆愤怒的声音响起时,她抬头看了一眼,就看到旁若无人地叙说着自己是如何与方朝清以命换命的崔晚,也看到狼狈爬来的崔珍娘。   她小心地将方朝清平放在地上,将他的四肢放直,防止时间久了四肢蜷曲,无法以体面的模样离开,又仔细地擦拭他脸上、手上,所有裸露在外的肌肤上沾染的血迹。   崔晚倒下时,她刚刚把方朝清的脸擦干净,阿圆也终于恢复了平静——起码看上去如此——走了过来。   但他遇到了阻碍。   一只枯瘦的手抓住了他的衣袍下摆。   “带、带我到……清郎……身边……”   崔珍娘趴在地上,费力地仰着头,哀哀地向阿圆乞求。   “求、求你了。”   阿圆脸上露出一个难以形容的表情,荒诞,滑稽,像看着什么人类难以理解的东西,然后,他狞笑一声,抬脚就要踹——然而却又在抬脚的那一刻忽然改了主意。   他抬起手,手里有一把刀,那是刚才愤怒之极时想要去砍崔晚的。   旁边响起了一阵小小的惊呼,以为他要用这把刀砍了崔珍娘。   连崔珍娘自己似乎都这么认为,她的肩膀抖了一抖,然而随即便又仰起脖子,口中还呢喃着,“求你……”   阿圆手起,刀落。   却没有砍下崔珍娘的头颅,而是将被她抓住的那一截衣衫下摆截断。   崔珍娘原本紧抓着衣衫支撑身体,这样陡然落空,便猝不及防地狠狠趴在地上。   额头磕出了血,灰尘糊了满脸。   本就狼狈至极的脸更添了十分狼狈。   阿圆呵呵一笑。   “我原本以为这世上不会有比你的脸更丑的东西了。”   “可现在我才发现,比你的脸更丑的,是你的心。”   “又丑陋,又肮脏,让我看一眼就想吐,踢你我嫌脏了鞋,杀你我嫌脏了手。”   “想跟我哥死在一起?你摸摸你那黑透了、烂透了、流着脓、长着蛆、恶臭熏天的心问问自己——”   “你配吗?”   “你这辈子费尽心思,却既得不到我哥人,更得不到他的心,而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   阿圆忽然狠厉地一笑。   “我会把你干的好事儿说给方家所有的长辈宗亲,族谱上我哥名字的旁边不会再有你的名字。”   “我哥的棺木旁边也不会有你的位置,不仅没有你的位置,我还会把你那恶心的骨头血肉烧成灰,撒地离我哥的坟墓远远地。”   “我会请遍全国有名的和尚道士,我会一生积德行善,只为祈祷他永生永世都不会再遇到你这个恶毒的女人!”   几乎完全没有停顿的一番话,夏日暴雨般劈头盖脸地砸下来,配合着少年狠厉的表情,眼神的悲痛,以及声音里无尽的厌恶,没有人会怀疑少年是不是只是在说狠话。   他绝对会这样做。   恶狠狠地说完这番话,阿圆便大踏步地、躲避什么肮脏恶臭的东西一样地走开,走到被甄珠平放在地上的方朝清跟前后,才又猛然放轻了脚步,仿佛怕惊醒了地上那人的酣梦,方才还狠厉的圆眼猛然又落下泪来,呜呜咽咽,仿佛失去母亲的幼崽。   看着阿圆远去,甚至挡住了方朝清的身体,崔珍娘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   “不,你不能,你不能这样——”她嘶哑着喉咙嘶吼着,口齿都清晰起来,早已爬不动的身体拼命地颤动着,那双鸡爪似的手不停地在地面上抓挠,却始终无法让她再前进半分。   方朝清就在距离她不到十米远的地方。   却是她怎样都无法跨越的距离。   “甄珠!甄珠!”她忽然大声喊甄珠的名字,每喊一次,后面都跟着极重极重的气音,破了的风箱一样。   “求求你,求求你让我看清郎最后一眼,之前是我不对,我错了,求求你,求求你,我知道你是个好姑娘,清郎那么喜欢你,你一定会答应我的对吧!”   她小小的双眼亮地吓人,仿佛将生命都一起燃烧的火焰,这双眼死死地盯着甄珠,盯着甄珠擦拭方朝清身体的手。   然而,无论她再怎么嘶吼呼喊,甄珠都没有回应她。   她只是仔细地、温柔地、巨细无遗地为方朝清擦拭整理着。   崔珍娘的声音从耳边飘过,却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她只知道,现在要把方朝清收拾地干干净净。   毕竟,他是那样喜欢干净的一个人哪。   得不到回应,崔珍娘的声音再也压抑不住暴躁和愤怒,以及发自心底的恐惧。   “你滚开!从清郎身边滚开!不要碰他!”   “他是我的!我的!我的!”   ……   任她如何嘶吼,都没有人理会她。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嘶嘶的气音,那双眼仍旧紧紧盯着前方,然而也渐渐失去了光亮,像燃尽了的篝火,枯瘦如鸡爪的手还在徒劳地挥着,却什么都抓不住。   直至连那嘶嘶的气音都彻底消失,四周嘈杂声响起,其中似乎有高琰吩咐人将崔家三人的尸体抬走的声音时,甄珠终于将方朝清身上收拾完毕。   他安详地闭着眼,白净俊秀的脸庞仿佛刚刚睡去,衣衫上的鲜血擦拭不去,像一朵朵艳丽的花,点缀着他过于苍白的皮肤,有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让她铭记一生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