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穿越女的倒掉 作者:茂林修竹 文案: 宅斗真心是件不入流的小事,云秀压根儿不想在这上边儿花心思。 并不是她脑残、找死、自负、白莲花什么的……只是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因为她有一个随身空间。 …… 你看她外挂都开到随身空间的级别了,她还宅斗个屁啊。 就跟她好基友说的似的,你都拿奥运冠军了,还回来跟小学生赛跑,你掉不掉价啊。你都能征服宇宙了,还跟童子军打架,你缺不缺德啊。你都能得道成仙了,还和一群女人耍心眼子抢男人,你无不无聊啊! 所以她从来都不把宅斗放在眼里。她觉得自己的首要目标是开发随身空间,争取早日得道,遨游仙界。 ……如果她穿越不是为了来考试的话。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 随身空间 穿越时空 市井生活 主角:柳云秀 ┃ 配角: ┃ 其它: 作品简评: 云秀带着随身空间穿越了,她觉得外挂开到随身空间的级别,人生就该有些比耍心眼子宅斗抢男人更高尚些的目标,譬如得道成仙。奈何她心怀超脱逍遥的志向,却遇上了世上最温柔的少年…… 本文基调温暖舒缓,故事曲折动人。作者以诙谐幽默的笔调,徐徐展开一副酣畅淋漓的红尘救世与温柔缱绻的少年恋歌相交织的画卷,塑造了一个个鲜活可爱的角色,娓娓道来,渐入佳境。 ================ 第1章 柳云秀   宅斗真心是件不入流的小事,云秀压根儿不想在这上边儿花心思。   并不是她脑残、找死、自负、白莲花什么的……只是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因为她有一个随身空间。   跟旁的随身空间一样,这个随身空间配备齐全。有个温泉,仙家温泉自然是泡了就能排毒养颜、解乏洗髓;有个院子可以种植仙草仙果,仙家蔬果自然是吃了就能排毒养颜,补足营养。有个丹炉可以制作各种灵丹妙药,灵丹妙药自然是服了就能排毒养颜,固本强元。对了,还有只看门兽……因为显然没有排毒养颜的功效,所以云秀研究的比较少。但是!她觉得,飞起来这么平稳、背这么宽厚的大狮子,不可能只有看园子一个功能,十有**是某种坐骑。但她的洞府显然又太小了,飞不开,所以云秀猜测,这个洞府之外大概还有个仙界,里面的人都坐着这种大狮子飞来飞去——真令人向往啊,她也要有私人飞兽了。   所以你看她外挂都开到随身空间的级别了,她还宅斗个屁啊。   就跟她好基友说的似的,你都拿奥运冠军了,还回来跟小学生赛跑,你掉不掉价啊。你都能征服宇宙了,还跟童子军打架,你缺不缺德啊。你都能得道成仙了,还和一群女人耍心眼子抢男人,你无不无聊啊!   所以她从来都不把宅斗放在眼里。她觉得自己的首要目标是开发随身空间,争取早日得道,遨游仙界。   ……如果她穿越不是为了来考试的话。   是的,云秀是来考试的。她来自晋江学院玄幻奇幻系特别宅斗司。   上过大学的人大概都明白这么一个伎俩——看专业上写着政府管理系,心想怎么也是个管理系啊,好专业!结果进去是学马列毛政治的!看专业写着交通工程系,心想怎么也是建筑分支啊,好专业!结果进去才知道是学开车的!看专业写着机械自动化,心想怎么也是学电子的啊,好专业!结果进去才知道是学修汽车的!   坑爹啊!   云秀也是个被坑的。她单是知道宅斗是最热门专业,还在庆幸虽然她分不够进不了穿越系,但玄幻奇幻系里居然也有宅斗司!冷门学院的热门专业,不就是专门为她这种考生准备的吗?而且都在晋江学院,说不定是玄幻奇幻系跟穿越系合办的交叉学科哦!说不定可以转系哦!   结果呢!   她想学的那些课去哪里了?那些基础毒理学,婆媳心理学,夫妻辩证关系学,妻妾斗争基础……都去哪儿了?为什么她学的还是各种种树养花挖石头炼丹啊!   不过说真的,人都是有适应性的。   云秀学了一阵子,忽然发现种树养花挖石头炼丹也很好玩啊……尤其是在穿越系忽然流行起无限补考流,一帮毕业生各种死去活来活去死来的宅斗兼职侦探后,她,平衡了!要知道,就算是下凡历劫,受伤了也会疼会出血,难过了也是会哭会抑郁,死了也会乱会恐惧的啊!   还是修仙好,真的!你看,只要把a和b丢到丹炉里去用c火烧就能得到d,只要吃了d你身上每个毛孔都会留出黑东西来,只要再泡一泡温泉,你就会觉得全身轻松,从此功力大增诶!多有意思。   ……是真的有意思啦,才不是自我安慰!   总之,云秀就安心的在特别宅斗司待下去了——那个时候,她早就不把“宅斗”两个字当真了,只在看到一群跟她一样被骗进来的小妹妹捶胸顿足的时候,喔吼吼吼的笑着安慰她们,“等你们明白了本专业的真谛,就知道自己有多幸福了!你们以为宅斗是什么好专业啊!”   ……是认真安慰啦,才不是幸灾乐祸!   反正云秀已经看破了,宅斗是女人天生的悲剧。把有限的心力耗费在无意义的争斗里,所为不过芝麻大小转瞬长短的利益和富贵,得有多可悲啊。比较起来,能修仙才是最幸福的事。你想想,神仙是什么?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变,以游无穷者。是至大至广,永无极限的自由和惬意啊。   多少皇帝求都求不来!宅斗个毛豆啊!   可惜人生总是充满了变数。   就当云秀在玄幻奇幻司如鱼得水,上天入地,心满意足的时候,毕业考试到来了。   然后,吧唧!她被打入凡间,宅——斗——来——了!   你妹啊,特别“宅斗”司,你居然等在这里啊!   总之,云秀穿越了,带着升级大礼包——随身空间一枚。   大概是因为金手指开得太逆天的,影响了其他方面的运势——她出生没两天,还迷迷糊糊的时候,亲娘就因为产后出血去世。在老太太跟前长到没两岁,筷子都没拿利索的时候,亲爹就给娶了个后娘。   后娘姓郑,五姓女,据说出身自很了不得的贵族家庭,似乎是什么荥阳郑氏?不过就云秀在玄幻奇幻系培养出的宅斗眼光来看,这“贵族”水分颇大——就这么想吧,好好的人家谁愿意把好好的闺女嫁个带孩子的二婚男啊!那时她阿爹官又不大,貌似才从密州司马任上召回京城?密州司马还没潍坊市长官儿大吧!   何况河东柳家门第不高。虽对外称是郡望,每代也不过出那么一两个刺史别驾侍郎的,最高也才做到“同三品”。祖上又连个爵位都没挣到——在这个国公多如狗,侯爷遍地走的世界上,他还真敢自称世家啊!   反正云秀是不觉得她家富贵到能娶一个真正的“贵女”当续弦的地步的。   除了有个后娘,云秀跟她阿爹也不怎么亲,当然这不亲是相互的。她阿爹是那种很中庸、很典型、很具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长,养孩子跟养牲口似的,脸上时常带着“手头一堆事,请完安就一边儿待着去别想我抱你”的不耐烦表情。是绝对不会宠溺儿女,尤其不会宠溺女儿的,十天半个月不闻不问是常有的。   不过云秀也不在意。反正她养在老太太跟前,后娘亲爹什么的跟她关系不大。她就专心让老太太疼惜她这个没娘的孩子,也专心在老太太膝下逗趣解闷令老人家笑口常开就行了。偶尔闲下来了,就去空间里种种花除除草泡泡温泉锻炼锻炼身体,看能不能开发出什么新玩意儿来。   日子过得也挺滋润。   可惜她的“关系不大”,并没能天长地久下去。   云秀十岁那年,老太太去世。他阿爹回河东老家居丧六个月后,夺情起复。而云秀和三个妹妹一道,跟着后娘留在蒲州,继续守丧。   老太太是云秀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留恋的人,她一过世,云秀就开始思考,她差不多是时候离家出走专心修仙去了吧——总不至于要真留下来宅斗吧?   “是的,得真留下来宅斗,因为这是你的考试题目!”   现实恶狠狠的教导了云秀一番。   事情是这样的。   云秀饿了。   人不吃饭会饿是件很正常的事,但对云秀来说这很不正常——因为她在空间里吃了很多水果蔬菜。她还在里面新发现了一个池塘,池塘里有肥美的鲜鱼,她就开了一回荤。事后计算了一下自己这些天摄取的卡路里,发现除了维持必备能量,多余的部分还能在她身上留一层薄薄的脂肪。   ——当然她没必要过分在意脂肪摄入。因为这个时代以白皙的肤色、丰腴的体态、柔滑的手感为美。   但是该担心肥胖的时候,她居然觉得肚子饿了?   云秀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以前她从没觉得饿过。不过仔细想想,以前她似乎也没连着两天不吃饭过。因为老太太很重视养生,从来都是一荤一素一汤一饭,每天准时吃三顿。她跟着老太太用,绝无例外……当然不会觉得饿。   这么说来……难道,空间里的东西是不管饱的?!   云秀继续分析:空间里的东西不管饱。自己倒是能进去,但一旦在里面睡着就会被强制遣返——有人看着时,她还进不去。而且她还不能凭空从空间里拿出东西来,必须得以物易物……   云秀:……她就说,都有随身空间了她还宅斗个毛啊。原来就算有空间,她也得在现实中穿衣吃饭啊!   云秀是个很实在的姑娘。饿了,当然要去找吃的。   于是她有气无力的就摸出门去,喊了个小丫头,“春桃儿,我饿了,午饭还没好吗?”   春桃懵懂无措的眨巴眨巴眼睛,“可,可我,我们都吃过了啊,她们没给姑娘送吗?我这就去问!”   云秀:……   春桃小肥猪一样跑走了,云秀靠在门边,再次陷入深深的思考——她阿爹,似乎昨天才走吧……然后她也是从昨天开始,就没能在现实中吃一顿饱饭……   后娘,果然是极其险恶狠辣的存在呀!   不出所料,约莫一盏茶功夫,春桃抽抽噎噎的回来了,“她,她们说给姑娘送过了。我说姑娘又饿了,她们就说姑娘娇气,说还在老太太丧期里……夫人都清汤寡水的……”   云秀:你妹!郑氏个体重150斤的中青年妇女,能跟她小胳膊小腿的十岁丫头比吗?   头痛扶额,“你别哭,张妈妈呢?”   张妈妈是老太太当年的陪房,一直在老太太跟前伺候着,是家中体面的仆人,云秀阿爹柳世番也得给她脸面的。因云秀养在老太太膝下的缘故,张妈妈也照料了她有些年数,这个时候是能替她说一句话的。   结果春桃更无措了,“张,张妈妈昨日就出府了,说是回家养老……”   “杜蕙、薜荔姐姐呢?”   “杜姐姐被家里赎出去了,薜荔姐姐去二爷书房伺候……”   云秀:真是动作迅速啊……问题是她一个十岁的小丫头片子,没个亲兄弟姐妹的,又不得亲爹青眼,顶多出嫁时赔一副嫁妆罢了——至于这么对付她吗?!   事已至此,也无可奈何,便问春桃:“你有没有存粮啊……我饿得不行,得填点儿东西才好出去跟她们理论。”   春桃立刻就被转移了注意力,“有!有一包锅巴,我偷偷去厨房里刮的……姑,姑娘不嫌弃的话……”   云秀:这有什么好嫌弃的赶紧拿来啊!   吃完了锅巴,身上很快就回复了力气。   云秀挽了挽袖子——开始耐心分析她眼下的处境。   老太太去世了,她阿爹回了京城,舅舅们都各有差事,照应不到蒲州来。叔叔们则都已成家,虽在老家守孝都住在祖宅,但也是分院子的,无事并不经常往来。又因是守孝的身份,也没什么交际应酬……就是说,如今这一方院子是郑氏的天下。她只能乖乖在郑氏手下讨生活。   真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孤女了啊……   那么郑氏连着四顿饭没给她送,究竟是什么意思?敲打她,还是干脆就想弄死她啊?   想敲打云秀也不是没缘由的——云秀是闲云野鹤的性子,往好了说叫豁达开朗不拘小节。往坏了说,就是缺心眼子散漫失礼。譬如今天早上,她就忘了去给郑氏请安……   不过这其实也不好苛责她。醒了之后这屋里就冷冷清清的,不要说服侍她洗漱更衣、端茶送饭的丫头,就是进来跟她打声招呼的都没有。所谓山中无日月,寒暑不知年。一个小姑娘被丢在一间空屋子里,又是个素来不在俗事上费心的,哪里会想到自己还有请安大事没做?   何况她早些年一直养在老太太膝下,跟郑氏没感情也不熟。老太太去世半年了,郑氏还没把她接回正院儿,只把她丢给张妈妈教养着……如今连张妈妈也给她弄出府去了。云秀打从心底里就难把郑氏当长辈亲戚。   再说了——今天午饭不给她送,可以说是责怪她早上没去请安。那么昨天的午饭和晚饭呢?   可见并不只是敲打这么简单。   但要说郑氏就想弄死她……云秀又觉得不至于。   原因……也没旁的,云秀阿娘那边的亲戚很给力——大舅舅韩荐之官至骁卫将军,统领禁军,拱卫京都。谁都知道,能统领禁军的必定是天子近臣,也许权位没那么重,但说话绝对有分量。二舅舅韩慎之节度西北,听说也是一方大员。而云秀姨母,她阿娘的同胞妹妹郑国夫人令狐韩氏,是长安城有名的交际花……爱张罗事又有能耐,跟谁都能来一腿。据说和当今天子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过往。   这位令狐韩氏长袖善舞,人缘好得不可思议。宫里贤妃和淑妃为了争宠、争储打得头破血流,到了她面前却都和风细雨的。那些不那么上赶着宫斗的嫔妃们也都爱听她说宫外的奇闻轶事,纷纷盼着她进宫串门好顺便请她喝茶。连皇帝自己都说,在宫里郑国夫人比他吃得开……   自从前年令狐韩氏给杨婕妤所出代王殿下说成了一门亲,郑氏就动了心思,为此还特地提出要把云秀接到身边去——自然叫老太太给驳回了。   如今老太太过世了。云秀简直是捏在郑夫人手里,她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怎么捏就怎么捏。还没勾搭上令狐韩氏呢,哪有先把云秀给弄死的道理?   云秀挠破脑袋也想不明白郑氏什么用意,只能感叹——后娘这种生物啊……   不过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郑氏饿她绝对不是出于慈母或是严母情怀,她不怀好意,绝对的不怀好意。所以,云秀决心去投奔她四叔。   总之先把事情捅出去再说,她是这么想的,反正就她这个处境,“不声不响的忍着”就是在告诉人家“请放心大胆的欺负我吧!”还不如闹腾起来,大家一起不开心。 第2章 郑若兰   如果郑氏知道了云秀的想法,一定会白眼一送,皮笑肉不笑的挤出一声,“哼”。   不弄死她?郑氏只怕弄不死她。   她跟云秀之间,可是新仇旧恨相继,只待秋后算账。   郑氏与云秀的仇恨之一:夺名。   郑夫人初初嫁入柳家时,云秀还不叫云秀,叫兰若。而郑夫人的乳名则叫兰儿。   彼时郑夫人也想当个慈爱的继母来着。毕竟云秀是个女孩儿,大不了以后出嫁赔一副嫁妆,能碍着她什么事?何苦费事巴拉苛待一个婴儿,给人留下骂名?自己赶紧生儿子才是正经事。   所以给婆婆敬茶的时候,她特地提出来,要把云秀接回身边抚养。彼时老太太也和颜悦色,还调笑了她一句:“新婚燕尔的,就急着带孩子了?过了这个月再说也不迟。”就招呼下人,“把兰姐儿抱出来见母亲吧……”   郑夫人听了那名字,脸上就愣了一愣。新媳妇儿,自然要被妯娌姑婶们品评调|教,当即就有人问:“怎么了?”   郑夫人心中已有些不快——天底下哪有闺女犯母亲的讳字的?她都进门了,孩子的名字还没改掉。可见这些人并不把她放在眼里。   便笑道:“媳妇儿乳名唤作兰儿。”   老太太也愣了愣,却还是说道:“可见这孩子是跟你有缘的……”   新媳妇儿受了委屈,夜里难免就要在丈夫枕边儿哭诉一二。郑夫人哭哭啼啼跟柳世番抱怨,柳世番却要调笑她:“多大点儿事儿啊,瞧你哭得妆都花了。”   ——你说新媳妇儿初初过门,恩威未立,权令难行,正是需要丈夫温言抚慰为她撑腰的时候,他不帮她还笑她小题大做?有这么渣的吗?郑氏当即就不依不饶的闹起来,“你心里就是没我,才不把我的委屈当回事——我这才过门呢你就嫌弃我了,日后这家里我还怎么立足,不如死了算了我!”便往柳世番怀里撞。   彼时郑氏双十年华,正当最惹人怜惜的年纪。温香软玉娇哭嗲闹的捶打过来,柳世番当即就有些受不住,半霸道半服软的将人按倒抚慰。一夜**之后,到底记住了郑氏的心事,随手就将女儿的名字改了。   郑氏自认赢了一局,倒也没怎么迁怒到云秀身上——反正名分上就是她闺女,掌心里随意料理的小辈,她犯得着跟她置气吗?   事后老太太却再不提将云秀送到郑氏膝下抚养的事了。   后来郑氏无意中就听到老太太不肯撒手的缘由——老太太跟张妈妈说,“婚书上也没写乳名,谁知道她也有个兰字呢?就为这么点小事,折腾出这样的波折来。继母这般气量,兰丫头日后的日子,怕是要难过了……只盼我能多护着她些年岁吧。”   郑氏就有种被看破的难堪,恼羞成怒,当即就暗暗发誓——总有你护不住的时候,到时候看我怎么让她见识“这般气量”!   郑氏与云秀的仇恨之二:夺产   郑夫人运气也背,嫁给云秀爹八年,怀了三胎居然就连着生下三个丫头来。眼看着已经二十八了,正打算再努力一把,老太太去世了。   郑夫人对老太太还真没太多恩情——谁叫老太太就惦记她那个死鬼儿媳妇和她大孙女儿呢。但她再怨恨老太太,也得给她守满三年孝期。等出了孝她也三十了,柳世番更是要四十了!为了尽快给柳世番留后,也为了自己的名声着想,她势必得亲自为他引入一批次的姬妾,然后拉下脸扑进去抢食吃,还不能吃相太难看。   想想就觉得好悲哀哟!   但那都是三年后的事呢,着急无益。郑夫人现在就想着怎么未雨绸缪,先将杂务前路安排好了,到时候才能周全无忧的冲杀入阵。   目下最让她上心的自然就是她那仨闺女——这些年柳世番官运平稳,更有皇宠优渥破例重用,年纪轻轻已是一部长官,怎么看都是卿相前程。郑夫人全不担心闺女会嫁不出去,她担心的是嫁妆!郑夫人虽是“五姓贵女”,三观却意外的朴素接地气。深知这年代女儿贵养低嫁,攀比的不是聘礼是嫁妆,一整个儿就是赔钱货!但你不赔钱不行啊,总不能让她嫁出去后手里短钱受气吧,那可是自己亲闺女!   郑氏老早就开始给女儿们攒嫁妆。说真的,郑氏自己的嫁妆不薄——她家底蕴深厚,祠堂里统共供奉四个祖宗,两个都是宰相,族谱上官至牧守的更是数以百计。何况当年柳世番又是极被看好的才俊,她出嫁得自然不潦草。可架不住她闺女多啊,一分就不入流了!   偏生柳家家口大,家风朴素,虽敦实富足却绝对没到煊赫挥霍的地步,抠不出太多油水来。   而郑氏扒拉着找钱的时候,云秀二舅舅韩慎之差人给云秀送来生辰贺礼。郑氏开卷一扫——他娘的!红蓝宝石、和田美玉都是按匣子送的啊!   ……韩家武将之家,三观跟郑氏一样粗俗。慎之舅舅跟郑氏想一块儿去了,外甥女儿不是没娘护着吗?没事,咱拿钱砸,看谁敢轻视她。偏偏他坐镇西北,缺水缺人缺舒坦,就是不缺金银珠宝。自然砸钱砸得豪迈爽朗。   按说韩慎之想法也没错——可惜鲁汉子错估了小女人的心思,没料到后院如战场,女人也可以和敌人一样狠辣歹毒。   总之韩慎之露财,郑氏一个没忍住,就过问了一下云秀娘的嫁妆——比她多。云秀娘留下的嫁妆足足是她的两倍。   她掌管柳家这么些年,这么大一份家业柳世番竟就没让她知道过。不仅如此,柳世番得知她过问过,还特地提点她:“按着河东的规矩,无子而丧,嫁妆是要返还本家的。韩家不收,说是留给云秀,便留下了。我虽是云秀的父亲,可也不屑贪图亡妻的财产——望你能明白。”   能明白了郑氏就不是郑氏了!   彼时她想的是——凭什么我生的女儿就要被你生的攀比下去!你他娘早死透烂光了,亲闺女都攥在我手心儿里,还敢跑到我跟前来耀武扬威——不做死就不会死,很难懂吗?!   那念头只是一闪而过,郑氏却记住了——云秀在,这笔嫁妆是她的,可若云秀死了呢?   郑氏与云秀的仇恨之三:夺婿   如云秀所想,郑氏既然有三个女儿,娘家给力,夫家又出息,对把女儿嫁给皇家一事自然就有些想望。   走令狐韩氏的门路?郑氏还真不是没想过。   令狐韩氏也不愧是玩转长安的交际花。论亲戚,郑氏是她姐夫的续弦。论年纪,郑氏又比她小几岁。论辈分更混乱——令狐韩氏的丈夫令狐晋跟郑氏她爹差不多大,还是郑氏他爷爷那一辈的名宦。这么尴尬的关系,令狐韩氏也一样能跟她言笑晏晏让她如沐春风陡生亲近,心想这才是亲戚啊!令狐韩氏也常把“亲戚”挂在嘴边,接云秀去令狐府上玩时,令狐韩氏从来不会落下郑氏的大女儿云岚——她府上可是常有公主王妃出入往来的啊。   既然与令狐韩氏关系不错,这门路似乎也不是走不通的。   ……   真走得通才有鬼了!   郑氏也是回娘家探亲,被自己嫂子提醒了才想明白这回事——云秀才是令狐韩氏的亲外甥女儿啊!真有这等好事她会舍了云秀给云岚?   柳世番确实出息,出息到年长些的皇子都有意无意的示好拉拢他。且他出身世家,河东柳氏纵然不比五姓那么显赫,可也传承有序、名臣辈出,能娶到他的女儿皇子们心里想必也十分乐意乃至踊跃……反正娶回去实在不满意就再纳小妾呗,家里摆个世家出身的花瓶儿也很有脸面啊,何况岳丈很强力。   但是!老农民都知道别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道理,皇帝能不知道?   给一个儿子娶柳家的闺女就够了,柳家还想拿下两个皇子?只怕皇帝脑抽答应了,柳世番也不敢——自古贪多嚼不烂,自古骑墙裂裤裆。柳世番不蠢。   这也就是问题所在了——如果有皇子,令狐韩氏绝对先给云秀。如果云秀嫁入天家……柳家其余的女儿就洗洗睡吧,反正皇子是别想了。   更兼云秀遗传好,随着年龄渐长,日胜一日的光彩耀人起来。那肤色凝脂般细腻,粗布麻衣也遮挡不住,顾盼间的灵动明艳让人恨不能戳瞎她的眼。云岚虽也不差,可让她一比就跟个烧火丫头似的。你说云秀在,她闺女得承受多大的心理压力啊!   想明白这一点,云秀最后一点利用价值也变成了绊脚石。   郑氏却没有失望,反而神清气爽,想到可以毫无惋惜的将云秀弄死了,就迫不及待。从老太太下世那日,她就蠢蠢欲动。碍于柳世番在跟前,不敢下手,隐忍了半年,如今终于让她逮到机会了。   不弄死云秀?弄不死她郑氏才是开光转性了。   以上,云秀对她阿爹的官位、后娘的出身、自己的处境全体分析错误。   但我们要原谅云秀,她的志向是修仙,宅斗这么深邃的学问她是没工夫去研究的——你也不能让一个专门学种树养花挖石头炼丹的工科生忽然间就明白宅斗系女人的世情险恶了。   幸而就算她判断错了本文的世界观和郑氏的立场,问题也不大。反正她还有个随身空间不是?   总之云秀远远没预料到自己处境的险恶,怀着“你不给我饭吃我就去找四叔要,看谁比较没脸”的心情,勇敢而无畏的翻出了院墙。 第3章 破题   之所以将投奔的对象选定为四叔,而不是住的更近还有内应(书房里伺候的薜荔丫头)的二叔,云秀也是有她的道理的。   如今柳家宗主毫无疑问是她阿爹。云秀也弄不明白她阿爹官儿到底算不算大——兵部侍郎,正四品。换算过来大概相当于国防部副部长?按说应该也是高干级别了。可她是穿越女,穿越女的眼光是,除了一品二品王爷宰相大将军,其余的官儿就是龙套,敢自称门高绝对要被人喷死。而穿越女的现实则告诉她,她阿爹地位确实挺高的——旁的不说,她二叔、三叔乃至八竿子打不着的、生拉硬套的亲戚乡党地方官员,都唯她阿爹马首是瞻,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给他阿爹献殷勤。   他们绝对不会为了她开罪郑氏。   可她四叔就不同了——她四叔是个读书人,并且不是个普通的读书人,他是进士出身。   当然云秀爹也是进士出身,这年头皇帝喜欢进士多过明经,常有自负才华的世家子弟去挑战进士科。云秀爹自己既然考了进士,自然就不会对寒门子弟借以晋身的进士科有什么偏见。但事实上,三年前云秀四叔要去考进士,云秀爹差点没搬出家法来阻止他。   因为那一年的主考官是褚明良。   这个褚明良的身份,简而言之:名士、贤臣,跟云秀爹的恩师王潜芝是政敌。   还是那句话,骑墙裂裤裆。云秀爹是立场分明的好政客,不容家门出异议分子。   但云秀四叔仰慕褚明良的操行,打死也要去考。云秀爹跟她四叔在老太太跟前争吵到半夜,最后还是没达成统一意见。严重影响了那一晚云秀的睡眠。   后来云秀四叔还是去考并且考中了,但云秀爹也没客气,回头就给他报了病假。至今云秀四叔还闲赋在家,没拿到吏部的聘书文凭……   云秀深刻觉得他四叔认理不认亲,是个品行高洁,不畏权贵的真君子。只要让他明白郑氏的真面目,他会替她做主的。   幸好这一回她没有猜错。   云秀四叔柳文渊住在祖宅西北角的八桂堂,因前年成了亲,有一个独门小院。   书生甘贫乐道。考进士时怀抱的真是为国为民的情怀,一举得中,正待春风得意一展抱负的时候,就被大官僚也是他长兄柳世番一巴掌给拍回去。偏生柳世番把他关在老家“养病”,还怕他不老实,特地从自己同僚世交中给他挑了门好亲。那姑娘是裴家女孩儿,二哥裴节和他大哥柳世番沆瀣一气,都是王潜芝门下得意走狗。柳文渊觉得自己深深的背叛和辜负了他的抱负和他崇拜的恩师、士子的楷模褚明良先生。更兼慈母去世。是以目下十分消沉,每日里闭门读书,聊以度日。   忽然就瞧见云秀一个人站在门前,练布素衣,瘦作一把,才想起自己有些日子没见到这侄女儿了,就愣了一愣,“云秀?”   云秀就泪蒙蒙、颤巍巍喊了一声,“叔……”   被柳世番迫害的失意青年与被柳世番他老婆迫害的无助孤女就此会师。   云秀一边啃着四婶裴氏为她布的各色点心,一边讲述着自己这两日的遭遇。她生性散漫,不擅长委屈,说起被后娘苛待的事,不做修饰而淋漓尽致。明亮的眸子里带着种失足少女特有的天真,问道:“婶儿,我不想回去了。能不能让我在八桂堂住一阵子?”   裴氏就望了一眼云秀四叔——柳文渊皱着眉头,一看就是要发作的模样。可他书生意气,裴氏却不能不考虑居家过日子。就道:“大姐儿,这事是你做得不妥了。”   云秀:哎?这也我错?   随即她立刻想起自己那颗理工科学渣的脑子里所储存的为数不多的宅斗知识来。   ——这个时代没有虐待儿童罪,只有“子女告亲,勿听”,非要告,则“告者罪”的规矩。   也就是说,她要跟郑氏宅斗没问题,但有个前提,郑氏虐待死她也无所谓,她敢抱怨就是忤逆不孝,敢跟郑氏动手,就更是大逆不道、天理不容了。   ……万恶的旧社会!这还宅斗个毛豆啊!   丧心病狂的命题老师!这是她玄幻奇幻系的学渣能攻克的考场吗?!   裴氏当然读不懂云秀的腹诽,只见她目光茫然、面露悔意,想到她亲娘早死,后娘不慈,亲爹又是个摆设,难得有个疼爱她的老太太,去世前也没给她安排好后路,落得此刻孤苦无依的处境,不由心生怜悯。但再怜悯又能怎么办?她就是摊上这个命了。也唯有委曲求全,指望早日说个好人家,快些从郑氏手里逃脱罢了。   便俯身握了她的手,柔声劝说,“大娘饿你两顿,未必是真心苛待。许是大姐儿哪儿做错了,大娘才略加训导。大姐儿该好好反省,诚恳认错才是。像这般不管不顾的一个人跑出来,且不说有失闺秀风范,若出了事可怎么好?”   云秀:四婶儿你太天真了啊!她可是在郑氏手下讨了八年生活,太明白这人狠辣本性啦,她不跑才会出事啊!   裴氏见云秀欲言又止,漆黑的眼里笼起水汽。便以为她是认错了,心下又有些愧疚——她虽才嫁过来不到两年,可也摸透了长嫂郑氏的脾性,知道她对云秀不怀好意。若云秀真听信自己的话一意屈从不知变通,反是罪过,便又提点道:“大姐儿可听过芦衣顺母的故事?”   云秀:“听过……”看裴氏似有引导,只好接着说,“说的是闵子骞继母不慈,给两个亲儿子用棉絮填衣,却给闵子骞用芦花填衣。闵子骞父亲令他御车,闵子骞冻寒失,父亲便鞭打他。看到他衣服里的芦花,才知道继母虐待他,便要休妻。闵子骞却说‘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劝父亲留下继母。继母感于他的孝心,终于善待他。”   裴氏点点头,道:“便是大娘一时迷了心窍,亏待了大姐儿,大姐儿也该学闵子骞的孝心。孝能感天动地,如何感化不了人心肉长?”   云秀结结巴巴,“真的?”   云秀:四婶你醒醒啊!这些都是当爹妈的编了骗小孩的!人心真这么容易感化,还要衙门干嘛啊!   裴氏道:“大姐儿再仔细揣摩揣摩。”   裴氏:婶婶我不是让你真感化她啊喂!你不是还有个亲爹吗喂!向你亲爹告状啊找你四叔干嘛!   云秀看裴氏热切的眼神,便知道她是话中有话。略一想便回味过来——裴氏是在提点她自己解决问题。可她那个爹,在家时就有跟没有一个样,如今更是远在百里之遥,她告个屁状啊!只怕告状的信送过去,他还要嫌弃云秀没死一边去,竟把烦人事捅到他面前,很是不识好歹呢。   这两人鸡同鸭讲,各自干着急于对方的天真善良时,云秀四叔终于开口,“绿澜,你去正院找大夫人,就说……”   裴氏见柳文渊发话了,忙丢开云秀,强势插嘴道,“就说久不见大姐儿,我心里思念。想接她来八桂堂住些时日。改日定万无一失的送回,请大嫂不必挂心。”   柳文渊讶异的望着裴氏,裴氏回头温婉一笑,道:“内院的事,还是女人间商议比较妥帖。”   柳文渊便不多言,只对云秀道:“安心住在这儿,有什么事就跟你四婶说。”   云秀便松了口气,仰头道,“四叔,谢谢你。”   柳文渊无奈一笑,“你才多大,就轮到你谢了。”说罢转身进屋,继续读书去了。   半日后,绿澜姑娘从正院儿回来,向裴氏回话,“大娘还是恼火了,说‘我家的闺女,倒让四弟妹来操心,四弟妹真是个妙人儿——秀丫头要住就让她住,她有能耐就住到死。反正我这个当娘的也管不了她。’”   裴氏默然半晌,才对云秀道:“先前劝你,怕的就是这个。迁怒到我身上还没什么,可你是大娘的女儿,迟早都得回去。”看云秀显然没明白郑氏话里的威胁,又谆谆规劝,“我知道你日子艰难,可还是先忍几年吧。女孩儿总归是要出嫁的,莫非到时候她还能到婆家去欺负你不成?可你什么时候往外嫁、嫁给什么人,却是她说了算的。我和你四叔再疼你,她不点头,我们也是干着急。这些道理,你明不明白?”   裴氏都说这么直白了,云秀岂有不明白的道理?   云秀默然不语,裴氏忘了一眼书房的方向,叹了口气。回头吩咐丫鬟为云秀收拾客房。道,“总之先住下吧,以后的事,以后再想办法。”   云秀这才试探着问,“婶儿……能不能给我大舅送封信?”   云秀稍微有些郁卒。   因为她终于察觉到了自己宅斗考试的考点。第一阶段的考题,应该就是在不被扣上“忤逆不孝”的大帽子,并因此自绝于主流社会的前提下,把她继母斗倒,给自己谋一个好出路。   这道考题的难点在于,不能正面来硬的。具体怎么解决,她四婶已经给她提供了思路——效仿闵子骞,自己啥也不做,让能治得了郑氏的人自己去察觉郑氏的恶行,然后替她主持正义。   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太了解她爹了!比起察觉到郑氏的恶行从而替她主持正义,他更可能为了少事和名声而假装看不到郑氏的恶行。最多在郑氏把她弄死后,在郑氏猫哭耗子的时候,真心跟着掉两滴眼泪。   所以,为了让她爹不得不管这件事,她就必须得做些什么,让他不但必须得看到,而且不主动去管的话就得付出更大的代价。   ——得,她不但要斗后娘,她还得斗亲爹!   而费这么大的力气,结果不过就是为了不被郑氏弄死或者被安排不妙的婚事。   现实真是凄凉惨淡啊!   想到自己的随身空间,云秀略松一口气。   没旁的出路的女人,纵然资质非凡也只能投入内院拼杀,徒耗精力。她这种外挂开到随身空间级别的,明明能以力降会,还要把智商消耗在这种勾心斗角上,才是真正有病。   因此这天晚上,在客房里安顿好之后,云秀迅速以十倍的热情投入到她的随身空间里去了。 第4章 休战   三才堂,郑氏处。   绿澜姑娘来替裴氏传话时,郑氏才被大女儿云岚惹了一肚子气。   ——婆婆咽气,丈夫上京,出嫁八年后,郑氏总算迎来了翻身做主人的时刻。正春风得意,竟生出闲情逸性,揽着云岚给她把笔润字。谁知云岚蹬鼻子上脸,她要写横,云岚非要写竖,她顺着她写竖了,云岚改笔画圈,她只好呵斥,“你到底写不写!”云岚嚷嚷,“我自己写!”郑氏让她自己写,她装腔作势的蘸墨、舔笔,然后大笔一挥——把她之前画的圈给涂黑了,还兴冲冲的向郑氏炫耀,“阿娘,鹌鹑!烤成黑炭了。”   郑氏:……要、慈、祥。   结果云岚捣蛋时皮实,挨训时就脆弱了。郑氏不过稍稍大了点声,就把她给说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所幸这孩子识得时务,老老实实的打着泪嗝、滴着眼泪写自己的名字。   ……写出来就跟虫子爬出来的似的。   郑氏看她委屈的模样就来气,再看她学了一年字了,写出来的就这种水平,越发来气。敲了她手背一下,“哆嗦什么?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要力透纸背。甭管写得好不好,先当自己是天下第一。底气足了,不好也好。你呢?写得跟毛贼画押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多心虚呢。”   云岚太委屈了,没忍住就反白道,“嬷嬷就说我写的好!我比姐姐小,还写得比姐姐好!”   “那是她瞎!”提到云秀,郑氏简直火冒三丈。   平心而论,云秀的字也不怎么样——光那些省笔和白字吧。但她不在乎啊!正应了郑氏那句话,她就算写白字,也给人一种不是她写错而是自己看错的底气;她就算写的没章法结构,也给人一种她不是没章法而是章法独特的底气。一个没娘的孩子,比被人宠着长大的还嚣张自信。作为后娘,郑氏实在有些忍不了。   两相比较,就更对这个不给自己争气的亲女儿恨铁不成钢了,“奉承话你都听不出来?今天坐在这里的要是秀丫头那死鬼娘,他们照样说你样样都不如秀丫头!……不识好歹的东西!”   这话说得重了,云岚哭哭啼啼的非要去找她爹。   郑氏简直气疯了。她身旁老仆忙打圆场,又让云岚认错赔罪,又劝郑氏,“姐儿还小呢……”   郑氏怒道,“不用劝她,你们让她去!”   云岚扭头就哭着跑出去了。   郑氏气还没消,绿澜姑娘就来求见。进屋告诉郑氏——云秀在她四叔那儿,她四叔四婶要留她住几天。   郑氏:……   比起恼火,郑氏先感到的竟是发懵。   云秀明明住荣福堂,怎么说在八桂堂呢。   随即她立刻回味过来——这丫头跑了!   书香门第出身的娴雅闺秀,一言不合她说跑就跑了!   重要的是,自己才得到机会,正踌躇满志、一扫晦气的准备收拾她,结果才饿了她两天——她跑了。   郑氏怒极反笑。   云秀没向她请示就擅自出门,这错处她是拿住了。这就起身去八桂堂兴师问罪,云秀和裴氏一个都跑不了。   但想了想,还是忍了下来。   要收拾云秀,她有的是机会。犯不着把裴氏扯进去,毕竟眼下他们不在京城,而是在蒲州,裴氏娘家人的地盘上。   便让云秀先逍遥几天。反正云秀错得越多,日后她收拾起来就越有名目。   打发走了绿澜,郑氏恶气难出,领了人便往云秀院子里去抄家。   ——柳家祖宅虽跟京城豪门没得比,却也是高门深院。不是深闺里的小娘子说跑就能跑的,郑氏笃定了,要么云秀有内应,要么就是看门的玩忽职守。   她也不去猜到底是哪个。到了荣福堂,先把老太太留下的还没来得及收拾的旧仆集合起来。   格外看不顺眼的就打板子,其余的人扣月钱。就是想找个管事的婆子出来免了她管的差事,一时竟没找出来——她当家都半年了,改换的管事早就换完了。荣福堂里剩下的寥寥几个体面些的妈妈和丫鬟,又在昨日料理干净了……   看着底下零零落落几个或笨或拙的仆人,郑氏很觉得自己金笊篱拌猪食,白瞎了排场。   训话训得也就没那么痛快。   “我嫁到柳家八年,还是头一次知道天下有这种丑闻——待字闺中的小娘子说不见就不见了,你们伺候得好啊!所幸这回是跑到她四叔家,这万一是跟什么乌七八糟的人跑了,或是被什么乌七八糟的人给拐去,祖宗的脸还要不要了?!”   “老太太菩萨心肠,能饶得过你们的就都饶过了,把你们一个个惯得无法无天的。我可没这么好的涵养!从今日起,但凡我当一天家,再有偷懒耍滑、背后藏鬼、撺掇带坏主子的,仔细你们的小命。”   她说得没劲,底下听的人也木讷。郑氏心烦的挥手,让他们各自下去领罚。   而后她才带了个心腹,进了云秀屋里。   这并不是她头一次到云秀屋里。前年她一度想把云秀接回正院儿里去,为了跟云秀和解,曾屈尊纡贵亲自到云秀房里看过她。   屋子里旁的东西她记不大清了,光记得云秀从多宝格上取了枚琉璃宝瓶,要插梅花——她之所以记得那是梅花,是因为那梅花枝在瓶子里固定不住,云秀折腾了好一会儿,最后从韩慎之送她的宝石匣子里抓了把宝石和籽玉,丢进去里当培土。一把不够,就干脆把一匣子全倒进去了。   郑氏当时就熬红了眼睛。   她给云岚打个贵重些的宝石璎珞,柳世番都会随口提醒她,“给大丫头也打着,别让老太太心里不痛快。”   云秀手头这么多宝贝,怎么就宁肯这么糟蹋了,也不记着分给妹妹们一把?   瞧她那股子张狂劲儿!郑氏想到就恨得咬牙。   刨去这些宝石珍玩不算,郑氏合计着云秀手头起码还有百八十两金子。   光从韩家和令狐家收到的年节贺礼,就得这个数——她年纪小,还礼的事自然有老太太处置,花不着她的。   今天不把这些东西抄出来,郑氏就出不了这口气。   但一进屋,郑氏的眼睛就有些花。   那只装了宝石的琉璃瓶依旧好整以暇的搁在桌子上,里边养得依旧是梅花。梅花枝下荫着枚琉璃小鱼缸,花瓣零落,惊动水中幼鱼。那琉璃鱼缸底下铺着的,也是五色斑斓的宝石籽。   ……虽说她赌誓非抄出来不可,但云秀竟真把东西大大方方的丢在这儿,郑氏还真有些回不过神来。   她迟疑上前,瞧见早先盛放宝石的小木匣子也随意摆在一旁,匣子口开着,底下剩的几枚碎宝石正映着日光,棱角出闪着璀璨的光。   ——那宝石比头一次见时,好像更剔透澄净了。   郑氏的火气一时竟压下去了。   虽心底微不可查的角落,也有个声音在歇斯底里的大骂云秀蠢材、假清高……但她确实暂时被珠宝的光芒给迷住了。   “……给大姑娘收拾收拾屋子。”郑氏说,“她这是在守孝!不该搁在屋里的东西,都给我收走!”   八桂堂,云秀这边。   进出空间也是有规则的。   譬如不能当着活人的面忽然消失,所以有人看着的时候进不去。   为了规避这个规则,云秀把进出空间的通道设定为“门”——想要进空间,就找一扇房门,在上面拍个印儿,然后推门进去就行了。想出来的时候也一样——空间里的宅第布局和她进去时所处的环境是对应的,她住在荣福堂里时就是荣福堂的模样,她跑到她四叔这儿来,又成了八桂堂的模样。只要从府第里找扇门出来就成。   这样外面的人看到她,也不过觉得她进屋去了或者从屋里出来了。不会觉得有什么异常。   当然,偶尔也有些小失误。譬如明明看到她进屋了,进去却找不到她。或者明明看到她进东间了,结果过了一会儿她从西间出来了。   但大人一般都觉着她调皮故意躲迷藏玩呢,不会想太多。   进了空间后,云秀没急着去泡温泉排毒养颜。   从能跑会跳、可以自由进出空间开始,云秀研究她的随身空间已经七八年了。   空间的功能能开发出来的,她差不多都已经开发出来了。她开了灵田,种了仙草,泡了温泉,练了丹药,还时不时搞点铸造和裁缝,打打饰品、做做衣服,甚至空闲时都在勤勤恳恳的烧玻璃——万一她的丹炉是能攒经验点升级解锁配方的品种呢?   确实,她练的丹药疗效好见效快还无毒副作用,她做的首饰比宫里头还精美璀璨,她做的衣裳也堪称天衣无缝轻暖飘逸。就连她烧的玻璃也不但剔透纯净,还有红蓝黄紫各种颜色呢——洒在花瓶里,鱼缸里,映着阳光璀璨鲜艳,赏心悦目极了   但这好像是理所当然的啊。毕竟她是穿越女,站在几千年人类医学发展、技术进步和审美积累的肩膀上呢。   她想要的又不是精美好看。而是吃了仙丹能身轻如燕,再穿上仙衣就能飘然飞起,最后拔下簪子来在地上一划,就能划出一条河来啊!   但这么多年来,她面对着大好修仙前景,却除了把自己养得不可思议的白嫩外,根本就没推开哪怕一扇玄之又玄的众妙之门。   她既没吸取到什么天地灵气,也没感到丹田处凝聚起充沛的真气。她好像连力气都不比旁人大……   所以她最近已经不那么热衷于排毒养颜了。   ——就算把自己养得再白净鲜嫩,天然绿色无污染又有什么用?又不是要养大了吃肉。要紧的还是赶紧修仙。   之前云秀还觉得,自己劳而少功,大概是因为时机未到。   毕竟她现在才十岁呢。一年统共出那么两次门,一次去她舅舅家走亲戚,一次去她二姨家走亲戚。见的人少,听说的事少,能接触到修仙法门的机会就少。   但经过这两天郑氏开启宅斗进程,裴氏提点她未来前途,云秀忽然间灵光乍现般冒出个念头。   ——这个考场是专门为她的毕业考试而设的。而她读的是宫斗宅斗专业。   会不会……斗倒郑氏,是开启修仙进程的必要条件?   云秀揉了揉额头。   她觉得自己的大脑构造,可能不太适合用来思考此类问题。   还是不要去想了。   无论如何,既然知道自己暂时逃不出郑氏的手心儿,云秀也就顺手做了些准备。   就她贫乏的斗争想象力,能想出的常备措施,也就只有金创药和解毒剂了。但她觉得这差不多就够了。   修仙虽不得法门,但在弄不死的领域云秀还是小有建树的。如果郑氏的最终目的真是弄死她,那她绝对有信心用“就是弄不死”逼疯郑氏。 第5章 初逢(一)   郑氏搜刮完了云秀屋里的宝石,心中满怀期待,准备好要发一笔小财。   ——连这么贵重好收纳的东西云秀都没带走,其他金银珍玩肯定也留下了。   结果搜了半天,就只从丫鬟们放杂物的大桌子里搜出几吊铜板,半抽屉碎银。显然是荣福堂里平日开销使用。   云秀的私物,不止逢年过节收到的金鱼儿、金锞子、金瓜子儿一样没留,就连老太太给她的金玉首饰、笔墨纸砚、琴棋书画……乃至平时玩的骰子、花签、绣球、竹针……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郑氏:……   “再找,那张仲尼琴比比桌子还长,我就不信她能带出去。”   “夫人,都翻遍了,真没有……”   “仔细找!”   当然找不到。   空间里的东西必须得以物易物才能拿出来,而且空间里虽多仙家草木,却五行缺金,许多材料都得从外面往里带。这逼迫云秀养成了一个相当好的习惯——储物癖。只要是交给她自己收着,由着她随意处置的东西,她基本都会随手丢进空间里。   空间储物多方便?不怕偷不怕丢,还不怕屋里东西太多显杂乱,不好收拾。   郑氏想象中的云秀百两黄金的私房钱确实存在,只不过不在现实中罢了。   至于把老太太留给她的东西也收拾进去了,则纯粹是个意外,云秀本来没这个打算的。   只是寂静无人的晌午,空荡荡的屋子里光尘浮动。她从自顾自的忙碌中停歇下来,随手去敲里间的房门,却忽的想起老太太已经不在了。其实那会儿老太太已经去世好多日子了,可她仿佛才明白过来“再也见不着”是什么意思。那些爱憎会,怨别离一时悉数涌上来,她就蹲在门边放声大哭。   哭着哭着,她想起自己是要离开的,于是一边哭一边四处走了一遍。把老太太留给她的东西,都跟守财奴似的抱进空间里去,挨个藏好。   她才不要留给旁人糟蹋。   ……   身为一个以修仙为志向的穿越女,她应该是看破生死淡泊超脱——讲人话就是薄情寡性少物欲的,结果那天下午全破功了。   云秀自己也有些懵,所以就也选择性遗忘掉了。   郑氏去哪里找?   是以明明搜到了一匣子宝石籽,郑氏心里却像是被人刺挠着,不得消停。   她本就体胖心燥,常受失眠之苦。这天夜里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朦朦胧胧的似要睡着了,忽的想到——会不会钱财都落到裴氏手里了?郑氏越想越觉着是真的。心中一怒,一打挺就从床上坐起来。   ——裴氏包庇云秀,郑氏还能忍。裴氏图谋已经飞到郑氏嘴边的财产,哪怕只是丁点儿,郑氏也忍不住。   所幸郑氏随即便意识到,在婆婆的孝期里就为钱财事和妯娌大半夜打起来,对她名声不好——柳世番对此类事也深恶痛绝。   才勉强按捺下去。   第二日便是正月十五。   黄昏后便要收谱撤供。柳世番被天子紧急宣召回京,不能主持相关事务,已提前叮嘱好了弟弟们该如何办——要旨还是照顾宗族中贫穷无依靠者,分发供品时先尽着他们。还特地提醒,我等或许不将这些许财物放在眼里,但真有穷苦之家不得不算计看重此物。因此务必要公正谨慎,不能流露傲慢不恭,尤其不能令人觉着我们贪昧财物……诸如此类。   郑氏亦要和妯娌们一道,清点核对器物单子,顺便给族中各房分发银两米布。   因此这一日,裴氏也早早换好衣裳,准备去正院儿帮忙。   出门前,当然要先去和柳文渊打招呼。   ——叔侄两个都在。   柳文渊单手把卷,临窗翻阅,星眉剑目,俊朗温润。云秀则把书摊放在桌案上,垂眸细览,修颈长睫,俊秀温婉。   裴氏心想,柳家子女旁的不说,模样却真跟话本传奇似的——凡露过面的,就没一个不好看的。   她还没开口,柳文渊已抬起头来。   见她一身出门的行头,便道,“……你何苦自己去找气受。”   柳文渊知道她要去干什么,裴氏也知道柳文渊何以这么说——他二哥也差人来喊他了,柳文渊就当着裴氏的面回绝的,“不去。”   裴氏玩笑着反驳道,“你怎么知道我要受气?准你们兄弟间闹脾气,就不准我们妯娌间亲善了?”   柳文渊道,“兄爱弟谓之友,反友为虐。弟爱兄谓之恭,反恭为傲。你所谓亲善,是兄友弟恭。他所谓亲善却是兄虐弟亦恭,且他还不觉己虐。我大哥如此,郑氏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待我来日功成名就,她不敢小瞧于你了,你去亲近亲近她也罢。如今去,怕要自取其辱。”   裴氏道,“我又不是头一次认得她,哪里就有你说的这么坏了?”   柳文渊道,“那是你平日里没得罪她。”   裴氏看了一眼云秀。云秀懵懂的抬起头来,“嗯?”   裴氏见她无知无觉得跟个赤子似的,略觉着头痛。只道,“她‘虐’是她错,我不恭就是我错了。”   柳文渊无奈摇头,道,“……早些回来。”   裴氏又招手让云秀出来说话。   云秀正沉浸在她四叔的藏书中不可自拔,根本没留心听他们说话,此刻还迷迷瞪瞪的呢。   心不在焉的起身跟过去。   出了门,一直走到书房对面花窗前的凤尾竹下,裴氏才停住脚步,牵了她的手,循循善诱道,“要和大娘和解,今日是最好的时机。当着几个婶婶们的面向她道个歉,我们再帮你说几句好话,她面子上过去了,就不会再和你计较了。今日有这么多人见证,日后她再想苛待你,大约也会有几分顾虑。”   云秀:……啥?   裴氏问,“你去不去?”   云秀便知道,裴氏那句“她虐她错,我不恭我错”,确实是对着她说的。   裴氏好心指点她处世之道,云秀倒是领情,奈何她们俩生活目标不大一样。云秀是能不和郑氏周旋就绝对不会去周旋,否则她跑什么?   但这丫头多少还是有些寄人篱下的自觉的。   ——毕竟婶婶只是婶婶。裴氏心善暂时收留她是一种光景,她死赖着不肯走又是另一种光景了。   云秀竟难得生出一丝酸楚来。   ……身为穿越女居然混得连个容身之处都无,未免也太凄凉了些。   正感慨间,忽听书房那边传来他四叔的声音,“秀丫头,刚刚让你抄的书抄完了吗?”   云秀:……啥?   对上他四叔一本正经的眼神,忙改口道,“还,还没!”   立刻便仰头用心虚的、可怜巴巴的小眼神望向裴氏。   裴氏:……   这么拙劣的一唱一和,也堪称叹为观止。裴氏恼火都不知从何恼起,反倒觉着叔侄俩可怜得有些可爱了。   到底还是轻拍了拍她的后背,无奈笑道,“……抄书去吧。”   云秀欢呼雀跃的道一声,“哎!”撒蹄子跑回书房去了。   裴氏便带了个丫鬟,独自去三才堂帮忙。   她去的略晚了些,其余两个妯娌都已经到了,正帮着郑氏清点准备归库的器物。   说是帮忙,实际上就是从旁看着罢了。郑氏手里清单、对牌都记录归整得一清二楚——有几件几样,该如何支取归还,该谁检点收纳,坏了丢了分别该如何处置……全都有条不紊。   此刻小厮们抬了东西进来交牌,管事丫鬟们有人读单子、有人盘点清查。郑氏就坐在中堂,一面凝眉听着,一面喝茶。妯娌们则分坐在她左右。   裴氏见她们忙着,便悄悄进屋去坐下——管祭器归根到底是宗妇的事,令她们妯娌参与不过是摆个姿态罢了,裴氏心里有数。   谁知郑氏抬眼见她来了,端茶道,“从头重报一遍给裴娘子听。”   裴氏忙起身笑道,“可别。我本来就来得晚了,怪难为情的。你再重报一遍,我岂不更无地自容了?”   另外两个嫂子也打圆场,调笑她,“可不就是要让你知羞吗?”   郑氏拨着茶梗,并不动容,“还是再报一遍吧,别过后再说我们任事自专。”   裴氏心软归心软,嘴上却从不吃亏。听郑氏这话不对味,笑容立刻便客套起来,“这您就放心吧。我以前没说过,以后也不会说。没说过旁人,当然也不会说您。”   妯娌们便都不说话了。   郑氏依旧不动声色,道,“这就好。”便命人接着清点器物。   裴氏此刻才信了柳文渊的话,却也并不后悔今日过来——人来了还能辩驳几句,人不来岂不是要任由郑氏编排?   郑氏却也不急于发难,只老神在在做自己的事。   祠堂祭祖的器物,光光盘盏簋就足足二十多样、百八十件,管事丫鬟也不免漏眼看错或是口误报错,郑氏每每立刻就能指出来。   有她坐镇,再加上气氛尴尬,做事生怕哪步出错正撞到枪口上,不做事的巴不得一言不发以免引火烧身,都战战兢兢,不过一会儿功夫,满院子东西都已清点核对无误。   郑氏这才领着几个妯娌上前验看,随后众人一道打开公库,着人将祭器重新收纳保存起来。   而后领出米布钱财,给各房分配下去。   一应琐事处置完毕,便到山雨欲来的时候。妯娌四个神色各异,郑氏垂眸喝茶,裴氏毫不示弱,二房杜氏见有热闹看,不是很想走,三房赵氏倒是惦记着家里新剥好的荸荠,奈何上头两个嫂子都稳如磐石,她不好独自请行。   郑氏喝足了茶水,终于开口,“你打算什么时候让秀丫头回来?”   杜氏和赵氏的耳朵立刻就竖起来了——郑氏大张旗鼓的去云秀那儿发了一通脾气,她们当然都听说了。正苦于不明白缘由,好奇得很。   裴氏心中暗叹,若云秀此刻在,上前委婉的将缘由说明白,杜氏和赵氏都是当娘的,哪个听了不心疼?必然替她说好话。   但云秀不在,由她来开口,就未免就让人觉着,郑氏固然有错,但云秀把母亲的状告到婶娘面前,也不是个好相与的。   便笑道,“我是想留她住个三天五日的。但若你想她了,我当然也不好强留。”   郑氏冷笑一声,“我倒是想她回来,只怕她做错了事,不敢回来。”   裴氏还真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辈,就连虐待孩子都要恶人先告状,一时无言以对。   郑氏道,“你回去和她说,旁的东西她怎么处置的我不管,唯有一样——老太太那柄万壑松的仲尼琴,他父亲想留作传家之物,她得还回来。”   裴氏有些听不明白了,道,“这可把我给绕糊涂了,什么东西,她怎么处置了?什么还回来不还回来的?”   郑氏道,“她没同你说?”冷笑一声,边喝茶边缓缓道来,,“老太太去世才多久,她就将老太太的遗物尽数变卖了。我也是前日才察觉,本来不想大张旗鼓的处置,谁知不过责罚了她几句,她竟跑了。我也真是开了眼了。” 第6章 初逢(二)   这罪名可不轻,饶是是怀着看热闹心态的杜氏,也给吓了一跳。她家里闺女比云秀还大几岁,出了孝就要议亲,这当口从小一起玩大的姊妹间出了个变卖长辈财物的贼,还有谁敢给她保媒?   杜氏立刻问道,“大嫂,您说的可是真的?”   郑氏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道,“从老太太去世,那屋里就住着她一个。现在东西都没了,你说是去哪儿了。”   杜氏这才松了口气——郑氏没把话说死,可见也不是那么确定。   原本她要接口替云秀开脱一句,然而忽的明白过来——云秀才多大?说她变卖老太太的遗物,就算她有这份愚蠢和胆量,她也得有这个门路啊。   想通里头的曲折,杜氏下意识的瞟一眼裴氏,便老老实实的闭了嘴。面上虽还带着急切,心里却又是事不关己看热闹的想法了。   裴氏却还没想到这么深,见杜氏不说话了,她便道,“一个十岁的姑娘,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又没什么大开销。怎么可能去变卖老太太的东西?就算东西真的丢了,也该先担心的是不是那些丫鬟婆子欺负她年幼柔弱,盗卖她屋里的东西。”   提起来云秀屋里的人,郑氏就来气,冷笑道,“她屋里都是老太太精挑细选,百般考量后留给她的忠仆,一个个都对她心无二意。倒是有我差遣不了的,还真没见有她管不住的。”   裴氏赔笑道,“大嫂这就是明白人说糊涂话了。这世上多的是阴奉阳违、变节改志之辈,老太太也未必没有看走眼的时候。”   三房的赵氏也忙接口,“这话说的是,秀娘子才多大,必定是奴大欺主了。”   裴氏又道,“若真是老太太用过,又是大哥想传家的东西,自然不能流落到外面去。所幸是一张琴,这么大的东西,断无悄无声息就丢了的道理。我看只要把伺候的、看门的丫鬟婆子传来,分开讯问,必定能问出线索和下落来。”   郑氏杏眼一挑,道,“你觉着我想不到?”   她毕竟是长嫂,语气一严厉,赵氏立刻就不说话了。裴氏也掂量着不能和她打起来,缓下语气来,“您已经问过了?”   郑氏道,“问过了。”不紧不慢的垂下眉,“那些买来的丫鬟无亲无故的自不必说,家生子满门卖身契都在咱们家,昧下多少钱都能搜出来。就连老太太的陪房张氏,那也是个无子无女的,一个包袱就能把全副身家都带上。丢了的东西加起来几千贯,不在她们身上,你说在谁那儿?”   郑氏挑眉看裴氏,裴氏凝眉沉思,杜氏竭力克制着不去看她们任何一个,赵氏则开始惦记她那盆才削好的荸荠,好白好脆好多汁啊,一看就很清甜……   比起郑氏来,裴氏当然还是更相信云秀。   但怎么想,郑氏都不至于拿这种事陷害云秀——毕竟是相门千金,眼看又要做到宰相夫人的人了。就算她真容不下云秀,也有的是手段和时日,根本都不用脏了自己的手。   到底还是又替云秀辩解了一句,“这么多钱,确实没处藏。但她们这些成人尚且藏不住、带不走的东西,云秀一个小姑娘,那就更不必说了。”   郑氏冷笑一声,道,“那可就未必了。毕竟她一个大活人,养在深闺前呼后拥的,不也是没声没息的说走就走了吗?”   三房的赵氏乍然从荸荠里醒过来,“云秀不是让四弟妹接……”说着便明白过来,讪讪的低下声去,“去了吗……”   话说到了这一步,裴氏当然也明白过来了。郑氏明着在说云秀变卖老太太的东西,实则一直是在说她——哪怕不是说她伙同甚至撺掇云秀盗卖老太太的东西,也是在暗示如今财物落在她手里了。   偏偏赵氏这没心机的还真粉饰太平来了,裴氏只觉得又羞又恼。   屋内一时静得落针可闻。   片刻后,裴氏挺直了身子,诚恳的笑道,“云秀是跑到我哪儿了。但您说的琴也好、钱也罢,我可没见着。我也看不出她有这能耐。饿得一把骨头,跟两天没吃饭了似的,站都站不稳,您说她有力气作案?我可不信。”   郑氏则没她这么脸皮薄,“我是饿了她两顿。本来想等着她认错,把藏东西的地方招出来就得了。谁知道她还有力气往你那跑。”   眼看再热闹下去就要撕破脸了。杜氏忙站出来打圆场,道,“不管到底是谁的错,毕竟事情发生在秀丫头房里,按理她是该出来说清楚的。四弟妹就回去劝劝她,若不是她做的,自然要早日澄清,免得伤了名节。若真是她做的,那就更要说清楚了。你觉着呢?”   瓜田李下,裴氏当然不能再护着云秀。只能憋着一肚子气点头,“自然。”   杜氏又问郑氏,“大嫂您说呢?”   郑氏当然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否则此刻在场的就不是几个妯娌了。   总算从鼻子里挤出一个“嗯”字,算是准了。   八桂堂。   云秀还在老老实实的帮柳文渊抄书。   他四叔这里多稗官野史,并且多本朝人写的稗官野史。而本朝人津津乐道的,至今仍是天宝朝的太平盛世。不管是玄宗杨妃的爱情故事,还是八方来朝时所献上的万国珍宝——是的,死在马嵬坡的杨妃实在太有辨识度了。就算书上没点明本朝国号为唐,也没出现什么能让理工科学渣也耳熟能详的人名,云秀也明白自己是穿到唐朝来了。   当然,此唐朝非彼唐朝。就算是理工科学渣也知道天宝之乱不是玄宗他儿媳妇平定的。可见这个平行时空的历史,早就被她某位穿越女前辈给带偏了。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根据这些书,本朝确实不少人都有过仙缘。远的不说,那位平定战乱的韦皇后身旁,就有个飘然登仙去了的男配。云秀此刻抄的就是他的故事。说他年幼时有道士算命,算准他年十五岁会白日成仙而去。这种好事旁家求都求不来,他爹娘却避之如寇仇。每当空中有异香仙乐,便一大家子人迎空痛骂。待到他命定该成仙那日,笙歌在室,彩云绕庭,眼看神仙真要来接了。他家父母亲戚就抬来几大桶蒜泥,拿一柄大勺子,嗅到哪里有仙家异香就往哪里泼,终于成功熏走神仙,把儿子留在了人间……   云秀一边抄一边就感叹,等日后真成仙了,绝不能干渡人成仙的事。身为神仙却被蒜泥泼走这种事,太伤自尊了。   ……但果然,这个世界确实是有仙家法门的。   云秀一面隐隐胃疼,一面热血沸腾。   正不可自拔的时候,忽听她四叔道,“一会儿你四婶回来,什么都别问。”   云秀回神,虽不明白为什么,但还是老老实实道,“嗯。”   柳文渊见她明明不懂却又一本正经的模样,自己先笑出来。瞟了一眼她手里的书,道,“慢点抄,多抄几天。”   这次云秀听懂了,便嘿嘿笑了两声,道,“嗯!”   八桂堂是从正院儿隔出来的,门墙相连。从三才堂出来,不必出大门,直接从北边内门向里进荣福堂,穿过一个小花园,再出一道角门就是。   老太太疼小儿子,连带着就喜欢小儿媳。虽郑氏住得更近,但自搬回老家养病后,还是留裴氏在身边儿伺候的时候更多些。   自然,这也和柳文渊赋闲在家有关——杜氏和赵氏这两个丈夫在外地做官的,就直到老太太去世后才合家回来奔丧守孝。   所以老太太临终时究竟有多少私房钱,是怎么分的,裴氏很清楚。   就算给云秀的略多一些,但柳家的家底在那里,也绝对没到需要特地去算计侵夺的地步。何况给了云秀,也就相当于给了大房。   杜氏和赵氏怎么想她不知道,反正裴氏并没将那笔钱放在眼里。   比起钱财,她更看重的是名誉,否则早就和大房闹翻了。旁的不说——若不是柳世番从中作梗,柳文渊何至于至今赋闲在家?以柳文渊之体貌才华,未来前途未必就不如柳世番,如今却只能闲在家里读闷书。   柳文渊赋闲,又赌气不肯领族里的差事,家中没什么进项。柳文渊在院子里开辟菜地,裴氏就亲自织布纺纱,出门换些钱粮米肉,以此贴补家用。她虽不是五姓出身,却也是堂堂世家闺秀,从小锦衣玉食。如今陪着丈夫过上晴耕雨读、甘贫乐道的日子,也没说和郑氏计较什么,反而竭力劝合柳文渊兄弟间的感情……结果郑氏倒来污蔑她盗卖长辈财物了!   裴氏简直都要气笑了。   故而也不从角门回家了,出院子便直接和两个妯娌一道走正门。心想着回头就把角门给封住——本来老太太都去世了,兄弟们也该分家各过各的了。   她没马车,杜氏和她顺路,便招呼她与自己同坐。   赵氏又好奇,又觉着自己先前说错了话很对不住裴氏,见裴氏要和杜氏同走,忙道,“我一个人走怪没意思的,二嫂也带上我吧。”   三人便上了同一辆马车。   关上车门,杜氏便拉住裴氏的手,安慰道,“别难过了,我们两个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赵氏还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也忙接口,“是啊是啊,我们都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裴氏心里这才略好受了些。   赵氏忍得难受,忙又问道,“就是那张琴……到底是张多贵重的琴,值得闹出这么大的阵仗?”   裴氏道,“我也没见过,总不会是绿绮焦尾这些有来头的古琴吧。”   ——就算是,裴氏也不觉着郑氏是如此识货、如此雅致之人。她八成只是借此发难而已。   杜氏却摇头道,“就算不是,传到后世怕也是能比肩同列之物。”   裴氏和赵氏都愣了一愣,忙道,“有什么来历吗?”   杜氏道,“那柄琴原是章献皇后所用,中间有不少故事。我还是听我家老祖宗说的——我们韦杜两家一向往来亲密,你们是知道的。”   这当然知道,“城南韦杜,去天尺五”,长安这句俗语说的就是京兆韦杜两家的富贵。同住在长安樊川道上,同是和天家辗转联姻、随着皇权更迭而沉浮变迁的家族,这两家自然关系不浅。而章献皇后便出身韦家,在中朝战乱里辅佐天子破贼,功勋卓著。本朝多女祸,也多贤后。章献皇后集二者于一身,虽争议不断,但想必后世修史,总有她浓墨重彩的一笔。   两人点头,又问,“章献皇后用过的东西,怎么会在咱们家?”   “咱们家老太太的祖母,就是章献皇后的亲妹妹。”   这裴氏和赵氏还真没听过。不过这也不奇怪——她们婆婆的祖母的姐姐,这一数就上溯八十年,换了三家姓。何况章献皇后晚年颇多非议,想来老太太也不愿意攀这门亲。   裴氏道,“就算章献皇后用过,也未必就值得传家。”   杜氏笑道,“这你就不知道了——那柄琴原不叫万壑松,叫疏桐流响。本是玄宗皇帝的琴待诏成都雷俨斫梧桐木做成的。成都雷家素来都用松木做琴,你道何以偏偏这张琴用梧桐木?”   两人摇头,杜氏便娓娓道来,“那是开元年间,番贼还没作乱的时候,雷俨待诏入京,路上借宿在一处民家。这家人院子里有棵老梧桐,正准备要砍掉。雷俨见那刻梧桐枝繁叶茂,十丈树身无丝毫疤痕,分明是棵好树,便问为何要砍掉。那家人便告诉他,每到月明之夜,这棵树便幽咽作响,闹得家里婴儿嚎哭不止。他们怕树老成精,会作祟主宅,所以要砍掉。”   “雷俨是个做琴的,最擅长听音选木。主家这么说,他忙劝住,说先别急着砍,让他听听响。”   “当天夜里就是满月,寂静无风。雷俨等到半夜也没听到树响。快交子时了,他已迷迷糊糊睡过去,忽的听见外头有清越一鸣,宛若九霄天籁。雷俨忙推开窗子,便见一只火红烈鸟自梧桐枝上飞起,尾羽长愈两丈。那鸟如星陨般一闪而逝,只留尾后一道星辉闪烁。分明就是一只凤凰。”   “那凤凰飞走了,梧桐木便开始做响,余韵徘徊,久不消散。”   “第二日,雷俨便向主家说明原委。那家人不信,非砍不可,雷俨便把木头买下来,做成这张疏桐流响琴。”   她说得声情并茂,裴氏和赵氏都一时都听住了,半晌无语。   还是赵氏先回过神来,“不是说他都睡迷糊了吗?会不会是做梦啊。”   杜氏笑道,“我也是辗转听来的。这种事都是越传越神,谁知道一开始就是做梦,还是后来好事者编的故事。”又道,“不过后面的事,却是许多人都知道了的,应该不做假。”   裴氏和赵氏都表示想听下去。   杜氏便接着说,“雷俨路上花光了盘缠,入京后身上就这张琴最值钱。便当街叫卖,出价百万。”   裴氏和赵氏都恍然大悟——雷俨百万卖琴的事她们都听过。当时雷俨还是个无名小卒,做的琴又朴实无华,因此围观的多,想买的无。那琴卖了一年还没卖出去,一度成为坊间笑谈。古代蜀国铸过“值百钱”,一钱价值一百钱,众人便戏称那张琴为“值百万琴”,专坑冤大头。   直到后来雷俨被天子宣召,成了皇家琴匠,好事者才知道他的琴是真的好,纷纷访求他之前的成品,他的琴中绝品真有被哄抬到百万钱的。众人这才想起当初那张琴,但雷俨只笑而不语。   裴氏叹道,“原来那张琴是被韦家买去了吗?”   杜氏笑道,“是。”   赵氏忙问,“真是百万钱买去的?”   “那就不知道了——不过,雷俨成为琴待诏,还是韦家举荐的。”   “哦……”赵氏听懂了,这是权琴交易。   杜氏又道,“那会儿章献皇后还在闺中,有一日她在院中给父亲弹琴,弹的就是这张疏桐流响。墙外刚好有个道士路过,听见那琴声便往韦家闯。韦家家丁慌忙去拦,谁知这道士本事高妙,明明看着就在眼前,扑过去却要扑空——原来十几个家丁看到的竟都是他的虚影。眼见他就要长驱直入,进到深闺内院去了,韦家家丁忙禀报给章献皇后的父亲。章献皇后在一旁听说有这种事,便笑着对父亲说,“既然有这样的本事,必是个得道高人,为何要阻拦?父亲该亲自去迎接才对。”   “横竖拦不住了,韦相公便起身去迎。”杜氏顿了顿,见两个妯娌都听得入迷,便笑道,“谁知这道士听见里头声音,话也不说,跟来时一样扭头就走。韦相公追出门去,一个晃神,这道士就已不见了。你们猜这道士是谁?”   两人都摇头,杜氏便道,“罗公远。”   两人都吓了一跳。天师罗公远,她们虽没见过,但她们的祖母辈谁不对这位玄宗朝的活神仙津津乐道?   杜氏道,“这年八月十五,韦相公在宫中遇到这个道士,才知道他就是名满天下的罗天师。散席之后,便追问罗天师那日为什么要闯他家门。罗天师恰好后背痒,便折了根细竹枝,变作一支碧玉如意,边挠痒痒边回答,‘捉赃’。”   裴氏和赵氏脱口而出,“啥?”   杜氏笑道,“捉赃。地上的凤凰巢被人拆了,罗天师听到里头琴声有凤巢之音,所以进去捉赃。”   裴氏和赵氏这才明白过来——凤栖梧。雷俨拿来制琴的那棵梧桐树,可不就是凤凰巢吗?   “那为什么他又走了?”   杜氏道,“因为听到了雏凤清音。凤凰自己就在里头,他去捉什么赃?”   裴氏和赵氏都不觉一愣,“章献皇后?”   杜氏笑着点头,“嗯。但到底是桐琴引来了凤凰,还是凤凰引来的桐琴,那就不知道了。”又道,“总之不过两三年间,章献皇后就嫁入东宫。出嫁前把这张琴留给了自家妹妹。这位韦夫人夫家长辈讳字响桐,琴名就改作了万壑松。一直传到老太太这儿,才带到咱们家来。”   说话便已绕到了三房住的**堂,赵氏还没听够故事,但也能赖着不走。只好寒暄几句,乖乖回家去吃荸荠。   马车调头,这才往八桂堂的方向去。   车内只剩下她们两个人了,杜氏才对裴氏道,“故事虽是无稽之谈,但也拦不住人信。我看大嫂这次为难秀丫头和你并非为了旁的,就是想要这柄琴。”   裴氏道,“一柄琴罢了,这么处心积虑的,莫非还能引来只真凤凰不成?”   郑氏就看着她笑,看得她有些恼火了,才道,“可不就是为了那只凤凰吗?云岚出生前,她就梦到明月入怀,这不就是生女贵相的吉兆么。云栖寺有和尚说云岚贵不可言,她抬手就捐了一百贯香油钱。云岚才多大,出去问问,有谁不知道她命里富贵?从知道老太太有这么柄琴,她就一直惦记着呢。”   裴氏也不能咒侄女不富贵。憋了一会儿,才道,“她真这么想要,直接和老太太说,老太太未必不给她。何苦等到今日来,闹得人仰马翻的?”   郑氏道,“谁叫云岚小呢。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老太太就给了云秀了。”又笑道,“我看这琴若真的灵,也要先应在云秀身上。”   裴氏摇头道,“若是真的灵,就不会给她招惹这种祸事了。” 第7章 初逢(三)   经杜氏这么一解说,裴氏心中火气已消解了大半。   ——女儿还没长大呢,就已经设想好要让她当皇后了。为了一柄都不知道有没有助益的琴,就不惜和妯娌翻脸、给继女栽赃,这一往无前的作风,倒是颇有些像霍光夫人霍显的风味。   因此比起恼火来,裴氏反倒觉着好笑。   但好笑的同时,又不免有些狐兔之悲。她二哥裴节和郑氏正是一类人,对权势永远得陇望蜀,不知餍足。只怕迟早也要败落在权欲上。   因此回到家之后,她并没流露出被污蔑陷害后该有的羞恼来。   见柳文渊和云秀蹲在堂前热火朝天的剥荸荠,心里反倒觉着熨帖和感动。   尤其是云秀一抬眼看到她,便殷勤的捧了碗剥好的荸荠跑过来道,“阿婶,吃荸荠!”她一时竟想,干脆把这丫头过继来得了。   当然也就那么一想而已。   云秀谨遵她四叔的教诲,裴氏不说在正院儿遇见了什么事,她就一句都不问。只殷勤的逗裴氏开心。裴氏要坐,她就赶紧搬凳子,裴氏口渴,她就抢着斟热茶,裴氏怕她割了手,不让她削荸荠,她就进屋帮裴氏装了个熏笼靠着,免得裴氏削多了荸荠手冷。   裴氏瞪柳文渊,柳文渊抿着唇,知而不言、笑而不语。   用过晚饭,裴氏终于忍无可忍,将柳文渊堵在书房里,道,“好好的世家闺秀,你教她这些眼色活儿做什么?”   柳文渊失笑出声,“哪有这么多规矩?阿娘在时,我们也常这么逗她开心。”顿了顿,又道,“唔……阿娘也就像你这般训斥我们。”   裴氏哪里还恼火得起来?   就连埋怨里都带了些温柔,“……这么一闹,我要怎么开口跟她说正事啊。”   柳文渊抬眼往窗外看了眼,见云秀正缠着绿澜说话,便笑道,“说吧,我听着呢。”   ……   听完原委,柳文渊沉默半晌,多余的话也没说,只道,“……你直接去问云秀吧,不用顾虑什么。”想了想,又道,“那柄琴阿娘当年就没当宝贝,给了云秀,云秀也只道是平常。云岚若是想要,她也许就随手转赠了。但郑氏想夺,只怕她宁肯担了这个罪名,也不理会。”   裴氏道,“她不懂事,你也不懂?这种罪名怎么能随便担?”   柳文渊便道,“所以还要劳烦你给她陈说厉害。”   云秀终于从绿澜手里讨来了钥匙,便抱着午后才扎好的孔明灯,爬上了小厢房顶的天台上。   月辉清寒。   远处万家灯火,花灯火树将街道映照得宛如明光流淌的长河。依稀可见那长河中穿梭如织的游人。   然而离得远了,便如图画一般,有色而无声。   云秀兀自看了很久,依旧无法觉着自己是和旁人在同一个佳节里。   寒意侵衣。   云秀从袖子里掏出火石,蹲下来将孔明灯里的火烛点着。   暖光照在一方小小的白纸笼里,缓缓的升上辽阔无边的夜空。   云秀看着那灯笼渐渐的飞远了,双手合十,静默的祷告。   她很小的时候,老太太就爱领着她放天灯。她自己就是要修神仙的,总有一天将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她祷告个什么劲儿?   所以还只能在老太太怀里乱挣的年纪,她就不肯老老实实的陪老太太放天灯。等能跑会跳了,只要别让她去放灯,她能逃到一切老太太想不到的犄角旮旯里躲着。被老太太捉出来,她还要狡辩,“您有什么心愿跟我说呀,我以后保证比神仙还灵。”   可是人生能有多少团圆?天下又有几个人,能在应许之人的有生之年修成神仙?   当初是她不愿陪老太太放灯,现在却是她想陪也没人可陪了。   云秀从天台上下来,便得知她四叔四婶正在书房里等她。   她便往书房里去。   进去见她叔婶面色凝重,她略一琢磨,便猜到应该是郑氏说了什么狠话,要她四婶带给她。八成是要她“死回去”之类的。   云秀真不想回去。   ——回去可就要跟郑氏宅斗了呀!并且她基本上还处于打不能还手,骂不能还口的地位上。   太憋屈了。   因此她上前行礼时,就颇有些死到临头的悲壮,“婶儿,您有事找我吗?”   相较而言,裴氏的语气就有些小心翼翼的。   “嗯。”裴氏看了眼柳文渊,才攒足底气,道,“是有个东西想问问你。”   云秀松了口气,“您只管说。”   裴氏道,“老太太给过你一张琴?”   云秀道,“是。”   “那这张琴现在在哪儿,你还记得吗?”   云秀便愣了一愣——当然在空间里。老太太留给她的大件东西就这一个,旁的可能记不住,这件怎么放的却一清二楚。   但她不能告诉裴氏啊。   裴氏见她犹豫——分明是知道但无法开口的模样,心里便咯噔一声。   “没弄丢吧?”   云秀忙道,“没。”踟躇了片刻,终于下定决心,反问道,“那张琴有什么不对吗?”   裴氏说不出口,便望向柳文渊。   柳文渊道,“是你母亲想要。”   云秀听懂了。   ——裴氏想要也就罢了,这些东西上虽寄托着眷念,但毕竟是身外之物,云秀能放得下。   但郑氏想要,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就算抛开私人感受不说,研究了那么多毕业考试的案例,这点潜规则云秀还是懂的——在宫斗宅斗的考场上,她若真把这么珍贵的东西拱手让给恶毒女配,信不信评委立刻就能判她不及格重修?身为宫斗宅斗系的学霸,你就是应该占尽先机和便宜,让评委感到爽、爽、爽。若想把本该属于自己的好东西让给旁人,就必须在心里充分表明这件东西对你毫无价值,并且送了人能换来超乎预期的好处,否则你就是圣母,就是憋屈,就是要被弃坑。   云秀见过太多因为一时大方而被骂得狗血喷头的前辈,实在是心有余悸。   何况她的私人感受也是——唯独郑氏不行。   云秀道,“……阿婆给我了。”   裴氏叹了口气,道,“父母在,无私财。为人子女者,己身都是父母所有,何况是财物?”   没有这么欺负人的!——云秀终于忍无可忍。   若是老太太这么说,她还勉强能忍住不反驳,毕竟老太太抚育她一场,年纪又大了她不好当面顶撞。可郑氏何德何能?柳世番何德何能?又没生她又没养她,也敢说有权支配她的财产乃至身家?   她冷静下来,且不急着争论。只问道,“阿婶,无缘无故的,她为何想要我的琴?”   裴氏道,“也不知她听谁说的,这琴章献皇后曾用过,十分珍贵难得。”   云秀道,“那她想要,总得有个说头吧?她是我的父母,老太太还是她的父母呢。老太太说了给我的——为何她的话我就非听不可,老太太的话她就可听可不听?”   这话问到点子上了,裴氏还真不好敷衍。   只能再望向柳文渊,见柳文渊默许,自己又仔细斟酌了言辞,才开口道,“……她说老太太房里丢了东西,怀疑是被人变卖了。又说那房里就住了你一个,想必你能知道些什么。旁的东西丢了就丢了,唯独这张琴,‘是老太太用过,又是你父亲想留了传家的’,必须得找回来。”   云秀先是有些发懵——莫非她错把老太太房里的东西也给搬到空间里了?   随即就觉着好笑——她绝对不会搬错,老太太留给她的东西不多,都是很私人的财物。金玉首饰都是给她戴的,笔墨纸砚都是她用惯了的,琴棋书画也多是平日里就挂在她屋里的。都是她用过的旧东西,就算要给旁人都不合适。   想来是郑氏硬扣给她的罪名。   她竟以为宅斗只需要准备解毒|药和金创药,可见想象力实在是贫乏。   ——谁说宅斗只能人身摧毁的?人家直奔着她的名誉去了!   当然,云秀好像也并不太在乎自己的名誉。   毕竟她是要修仙的人嘛,早就看破虚名了。   既然郑氏来虚的,那她就来实的吧,“不知老太太房里都丢了些什么东西?”   ……裴氏被问住了。   实在是郑氏劈头一招将她给吓住了,郑氏说丢了东西她就信了,竟没问到底丢了什么东西。   “……她就只说了这张琴。”   “可这张琴是老太太给我。”   ——又让她给绕回去了。   所幸柳文渊及时开口打断,“东西还在吗?”   云秀道,“嗯。”不知怎么的,柳文渊一开口她就觉着委屈,“那是阿婆留下的,我就算穷死、饿死,也绝对不会变卖的。”   柳文渊看着她的眼睛——快十一的小姑娘了,眼神还跟赤子似的,倔强、直率,她喜欢便任由求索,她不喜欢,纵使全天下的规矩砸下来也没用。   不由失笑,道,“……好孩子。”便不再多说什么。   裴氏没却这叔侄俩这么天真,“我先前说的不是吓你——父母在,无私财。她非说你变卖长辈遗物,要治你的罪。你若拿不出东西自证……”对上柳文渊的目光,语气一顿,妥协道,“实在不想给她,你就干脆的咬定你也不知情。千万别拿这套说辞去顶撞她。”   但在送云秀回房休息时,还是忍不住又规劝道,“你再想想吧……便是为了不辜负老太太疼你一场,也要小心自保,千万别因小失大啊。” 第8章 初逢(四)   云秀进了空间。   脱去衣衫,解开双环,拾步下了温泉。   老太太穷讲究,每当斋戒前必定沐浴更衣。沐浴时还要心无杂念。但她到底信什么教,云秀其实至今也没搞清。反正正月十五点天灯,七月十五放河灯,和尚来了斋和尚,道士来了斋道士。东南西北四帝君,慈航普度众菩萨,就没一个她不礼敬的。大前年二叔家小堂弟出天花,她还祭了一回痘娘娘。嗯……这么一想,她好像也不是特别虔诚。   斋戒时她自己吃素,并不要求云秀。但沐浴是一起的。   可惜被老太太教导了那么多次诚心正意,云秀也依旧最喜欢在洗澡时想东想西。没事想的时候,还会嚎着嗓子唱首歌。   不过也已经有好久哼不出曲子来了。   沐浴之后,重新挽起头发,换上单衣——空间里永远温暖如春,脱去夹袄棉衣也并不觉着冷。   梳洗打扮好了,她便选了处有梅花的平地,陈设香案,摆上水果、琼浆。进府第里,把那张万壑松抱了出来。   ——取琴的时候瞧见旁边尚未完工的神佛龛,便也夹拿出来。   那神佛龛本是她准备送给老太太的寿礼,上刻着老太太拜过的或者可能去拜的神佛。很小的神佛龛,能摆在多宝阁里的尺寸,却刻了几十个神佛。每个都只有拇指大小,分列在层云之上。那布局她是很得意的。只是要铸造这么繁复精妙的工艺品,以她炼器的造诣,还略微力有不逮。因此部分小像的脸可能有些糊……但是不要紧,她早就想好了说辞,“阿婆你看,虽然人物雕工没那么精细,但是中间这扇小门它真的能打开关上哦,是不是很有趣。”   神佛龛当然没送出去,老太太并没有过六十寿诞。   她想将那神佛龛供奉起来,但摆在地上好像不是很合宜。瞧见那花树分岔处刚好可以架设,便把神佛龛陈设在花树上。   ……看上去就像一个豪华鸟窝。   四下准备好了,云秀便抱起琴来,开始弹奏。   她七岁的时候,老太太就开始教她弹琴。用老太太的话说——咱们这样的人家,哪有女孩儿不会弹琴的?   云秀本来打算亲自证明给老太太看,真有。   可是琴弦的触感、声音的和鸣,比她预想的更令人喜悦。那琴仿佛能解人意,明明琴弦绷紧得令人畏难,可只轻轻一拨,便有清音流出。那声音宏阔嘹亮,余韵似有百味层叠,却层递而不浑浊。人工所造,竟也能美妙至此。   老太太见她着迷,便笑道,“你能弹好这首曲子,这张琴就归你了。”   琴谱简直就是天书。不过当云秀喜欢什么东西时,她总是会发现自己竟然比想象中聪明这么多。   她学的第一首曲子是《阳关三叠》。那会儿只知道赶紧学会了,能赢一张琴呢。却并没想过这到底是什么曲子。   后来她弹给老太太听,老太太便说,“弹得倒是流丽,可这首曲子弹这么流丽,其实反而是没找到调子。”便把着云秀的手指教她弹。   那么个敬鬼神敬得简直没原则、似乎随处都能遇见的居家老太太,弹起琴来却仿佛变了个人——其实也没变。只是掩盖在慈爱温柔之下的,那份对生活的欣喜与诚恳,愁思和遗憾,都在过尽千帆之后,哀而不伤的展露了出来。   她年轻时的景象便这么自然而然的浮现在云秀脑海中……应该是离别,云秀想。就在那一刹那,她便已抓住了调子,那曲子脱口唱出。   “渭城朝雨徘岢荆蜕崆嗲嗔隆   ——原来就是《渭城曲》啊。   真不愧是老太太,给了她一把这么好的琴,教她弹的却不是什么高大上的古曲,而是本朝传唱最广的乐府曲。   也是传唱最广的离别曲。   云秀本来打算弹一弹琴静心凝气,看自己能不能冷静下来,最后再挣扎一下。   ——毕竟只要把琴给郑氏,眼前这个难关就能蒙混过去。她就不必立刻回去宅斗了。   谁愿意回去宅斗啊!   但是她望着膝盖上的琴,脑海中最后那一刹那的感情仿佛还萦绕在心间。   那是她所体会到的,老太太弹奏这张琴时的感情。是喜爱和眷恋。   ……不想把琴给郑氏。   这是给她的东西,凭什么要让她拱手让出来,还是让给郑氏这种人?   算了,还是回去宅斗去吧。   云秀起身点起香,供奉在神佛龛前——就当是同老太太打过招呼了。   正要把东西收起来,忽的瞧见那神佛龛的小门上,印着一个熟悉的印子。六重花瓣旋转交叠,那是进出随身空间通道的临时标志。   一般说来这个标志只有在她想要进出随身空间时,故意去敲某扇门,才会出现在那扇门上。   当然,门的大小并没什么影响,因为她进出靠的是通道,而通道本身虚幻无形,可无限大也可无限小。但是……她不记得自己在这门上盖过印。   难道是因为她终于下定决心要回去斗一斗郑氏,所以系统特地奖励了她一个隐藏关卡?   云秀犹豫了片刻。   ……我们要相信修真系穿越女们大无畏的冒险精神。   她推开那扇小门,毫无防备的——穿了过去。   那是大唐元和十二年正月十五日。   柳云秀从光茧中穿出,舒展开稚嫩柔韧的肢体。她身上依旧穿着在空间里穿的单衣,那单衣是她自己所制,轻柔飘逸,天衣无缝。就是做得时候年纪小,审美略有些羞耻。那长裙雪白如云,层层叠叠,当风扬起。白日看着飘然若仙,夜晚看着飘忽如鬼。   所幸这一晚是长安最盛大的上元佳节,城中灯火通明,宛若白昼。   在最繁华的盛世当中,有一座小小的、寂静的花园。   残雪未消,早芽未萌。这花园里并无旁的色彩,只一树千枝万条的红梅花,正如火如荼的开放。   一袭白衣的柳云秀,正落在梅树枝桠上,繁花映着花颜,俱都是明媚鲜妍的颜色。 第9章 初逢(五)   云秀扶住手边梅树枝站稳,正要从枝桠上跳下去,便见下面站着个人。   四目相对的瞬间,朔风逆来。   飞红如雪,梵香冷冽,她臂弯披帛与身上衣裙随风扬起,宛若仙子落凡、惊鸿羽化。   在之后的很多年里,他们大概还会无数次想起这一夜的相逢,但当日的场景其实远没有后来他们所追忆的那么美好。   至少对云秀而言是如此。   ——因为那个瞬间,她,太冷了……   冷风夹着雪粒子,噼里啪啦全灌进她袖子里去了 。   寒冷让她的思维稍有些迟钝。   她正处于十分茫然的状态——她单是知道有人看着时进不去空间,于是进出时相当肆无忌惮,但原来出来的时候是可能会被抓现行的吗?   会不会被扣分,会不会暂时扣留她的空间,剥夺她进出的权限?   还有,这是哪儿?这小公子是谁?他是被吓傻了吗,会不会马上叫人来?   当然,那一瞬间冒出的无数平行思维里,也混杂着这样的感慨——说起来,他的睫毛好长啊。瞳子也好黑,嘴唇也……等下,这小公子的模样好生俊俏啊!   ——原谅她是个词汇贫乏的理工科学渣。   那是个比她还要小些的孩子,大概只有**岁。   然而那眼睛太沉静了,就算才刚刚目睹有人从树上凭空跃出,也没有丝毫动摇。仿佛早就料到了——或者觉着这还算不上令人惊恐的意外般。   他们便这么对视了很久,他才问道,“你是谁?”   “我是……”名字即将脱口而出的瞬间,云秀乍然回过神来,强行答道,“我是仙女姐姐。”   “……可你是个小孩子。”   “那是因为我还是个小仙女,我以后会慢慢长大的。”云秀就睁着眼睛说瞎话。   那孩子沉默了片刻,信了。   仰着头说话脖子怪酸的。他便问,“你要不要下来。”   云秀:要啊!古人说得太对了,高处不胜寒呐!   “你往旁边让一让。”她便答道。   那孩子便往旁边让了一步,却仍是仰头,用那双漆黑的眼睛望着他。   云秀原本打算抱着裙子蜥蜴一样从树上爬下来的。但是对上他的目光,不知怎么的就觉得——她有义务维系他眼中的假象。   她于是忍着冷风伸开双臂,如白鹤般优雅的自树桠上跃下,衣裙飞扬如流云羽翼一般。   落地时略有些不稳,向前踏了一步,那孩子下意识抬手扶她。   他的手托住了她的小臂,他手心温热,越衬得她肌肤冰冷。   他便问,“你冷不冷?”   云秀道,“冷死了。”   他虽嘀咕着,“仙女也会冷吗?”却还是回身去石桌上拾了件披风给她。那披风下捂着手炉,热烘烘的,他道,“给你穿吧。”   云秀有些犹豫。随便穿陌生人的衣服确实不太好,但她太冷了,那皮草的温暖甫一沾上皮肤,她就恨不得立刻长在那披风上。   到底还是接过来裹了满身,垂眸笑道,“谢谢你。”   披风上有一围皮毛领子,温暖柔软,她便合了领口捧住脸颊。快要冻掉了的耳朵总算暖过来,她满足的吸了口气。   她嗅到领子上浅浅的**,心想不知这是什么毛皮,竟有这么好的气味。便抬眼去看他,正要问,那孩子已满脸通红,道,“……我穿过的。”   云秀真没介意这个。但听他这么一说,忽的想到“乳臭未干”四个字,不觉便弯了眼睛笑起来。   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道,“十四郎。”又鼓起勇气,用那双漆黑的大眼睛望着她,问道,“你呢?”   云秀暗暗比了比他们的身高,发现自己果然比他高一个头顶,心下顿觉自满,道,“你就叫我小姐姐吧。”   十四郎略有些失望,但并没有穷根究底,只转而问,“你饿不饿?”   他先问冷不冷,再问饿不饿。显然觉得她是个落魄仙女,饥寒交迫,急需救助。   但可恶的是云秀竟真迟疑了片刻——都怪那披风太轻暖了。   她摇头,“不饿。”   此刻云秀终于从初来乍到的迷糊中清醒过来,开始打量四周。   高墙深院,寂静无人。但自高墙之上依稀可见远处灯火通明的复道楼台,想应是在富贵繁华之所。   只是在此处看,便有些繁华遥望的意味了。   ——不是蒲州祖宅,也不是长安柳府。不是她去过的任何一处庭院。   她问道,“这是哪儿?”   十四郎想了想,道,“大唐,长安。”   ……果然很具体。   云秀已有所预料。虽说转瞬就是几百里,看上去很是玄妙神奇,但和她的期望还是差太远了。   ——不过又是一处烟火红尘,不过又是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虽说风景好看,人也好看,但好看不能当仙缘用啊。否则她宅在空间里专心排毒养颜好了。   当然,如果那扇门日后还可以穿到别的地方,就又另当别论了。   但这就要回头去验证了。   十四郎见她失望了,思索片刻,问道,“你想出去看灯吗?”   云秀不解。   十四郎便道,“长安的灯会很热闹的,有百戏杂耍、灯谜文会,听说还有歌姬在楼船里唱歌,胡姬在酒肆里跳胡旋舞。街边小贩还会卖面具、草编、糖花儿……你见过昆仑奴的面具吗?”他便假装自己脸上有昆仑奴的面具,抬手一比划,两根手指在鼻孔的方位大大的叉开,又捏成圈儿圈住眼睛,还伴随着讲解,“黑黑的,脸这么长,鼻子这么宽,眼睛这么大……”而后吝啬的掐出一小点儿指尖儿,道,“眼黑却这么小,绿豆似的。”   云秀被他逗得忍俊不禁,道,“听着好丑啊。”   十四郎笑道,“是有些骇人,你们天上应该没有这种东西吧?”   云秀不服输,信口开河,“虽然没有面具,可是昆仑山上有守山的金刚奴,也是铜铃眼,大鼻孔,满脸的络腮胡。看到人闯山,便举起一双八棱金瓜锤,左手三万六千斤,右手也是三万六千斤,往地上一砸,轰隆轰隆轰隆——”   十四郎被她满口滚石声吓住,微微眨了眨眼睛。   云秀满足的收尾,手指做下雨状,“地动山摇,乱石如雨……”   十四郎被她七万两千斤的气势镇住了,认输道,“……还是你们天上的比较厉害。”   他垂了眸子。但这个朝代还没什么仙女思凡下嫁勤劳农夫、孝顺书生的故事流传,反而多的是士大夫访仙问道,世外高人驾鹤西去的传说。求仙的男人比思凡的女人多了去了,他想不出人间比天上更有吸引力的地方。   便有些丧气。但仍是坚持不懈的劝诱道,“可是人间盛会也很有趣啊。”   云秀有种赢了辩论却输了真心的愧疚感。   长安的灯会她其实已看过很多年了,有一回还差点在灯会上走丢。何况他们个子太小了,灯会上人又太多。不让人抱着的话,打眼望去全是袍子筒和蹀躞带。可要让人抱着,云秀又不乐意——自己撒蹄子乱跑多自在啊。所以她一向是觉着没什么意思的。   但她看着十四郎,能觉出他是真喜欢灯会。   也能觉出他真的很希望自己能留下来多陪他一会儿。   她毕竟还穿着人家的披风呢,心就比较软。便想,横竖夜还很呢,便再多陪他一会儿吧。   但灯会还是不去了,毕竟她还在蒲州守孝,遇见熟人就不好了。   她正想该跟十四郎聊些什么话题,便见十四郎手里还拿着一管竹箫。   那竹管九节,温润如玉,饰以描金的鸟纹,看着便觉清隽典雅。   可惜十四郎年少了些,这管箫比起他的身量,显得有些过长了。应当不是专门做来给他用的,八成和她的琴一样,都是长辈惠赐。   她便问道,“你适才是在吹箫吗?”   十四郎道,“是。”   云秀便问,“为什么不和人一道去看灯,却一个人在这里吹箫啊?”   十四郎顿了顿,垂眸道,“……阿爹的寿辰快到了。”   云秀听明白了——八成是想吹给他阿爹听,一个人躲在这里偷偷练呢。   她的心便软下来,道,“要不然你吹箫给我听吧。我耳朵刁得很,我若觉着好了,你阿爹定然也会喜欢。”   十四郎微微有些犹豫,大概觉着人籁不如地籁,地籁不如天籁,“小姐姐”她肯定是惯听天籁仙乐的。他若吹得不好,就更让她觉着人间无趣了。   但这少年并不是拖泥带水、自卑自哀的性子,很快便点了头,道,“好。”   便自在梅树下寻了个远近适当的位子,将箫管纳在唇下。   上元灯明之夜,短暂的繁华远逝的寂静后,那箫声便如泉流冰下般幽咽的、缓缓的流淌出来。   他吹奏得并不是很流畅。   比云秀刚开始学琴的时候还要稚拙些——当然,云秀天赋所在,她弹奏出的曲子无不流畅如山涧野泉,激石荡玉,肆意无忌。寻常的孩子都比她要稚拙得多。   但很奇异的,云秀听了下去。   很好听——她甚至这么觉得。   就连那些因为技巧不足而导致的停顿,都仿佛胜过华美流畅的连缀。她能听懂伴随着曲音流淌出的,深埋在他内心的恳切和追怀。   云秀裹着暖暖的披风,听着听着,不知为什么,眼泪便涌上来。   这并不是很适合贺寿的曲子。 第10章 初逢(六)   一曲终了,天心月圆,流光照人。   云秀回味良久,才道,“真好听,这是什么曲子?”   十四郎想了想,道,“是凤凰曲。”   云秀笑道,“这可不是《凤凰曲》。”凤凰曲是仙侣曲——萧史弄玉吹着彩箫双双乘龙驾凤而去。天降绿云相迎,影灭云散之后,遗声落秦。多么令人艳羡的神仙眷侣。却不是这么形单影只、思念而不得相见的如慕如诉的曲风。   “阿……”他停顿了片刻,才道,“阿娘说,这管箫能引来凤凰,所以叫凤凰曲。”   原来是这个凤凰曲啊。   云秀问,“有没有曲谱?”   十四郎顿了顿,道,“我只听阿娘是这么吹的 。”   只是听过就能吹奏出来,这孩子的天赋也令人赞叹。云秀只奇怪她阿娘既然会吹,知道他在练习,为何不把曲谱记录下来?这曲子亦足以传世,可她似乎还不曾听旁人演奏过。   正想着,她看十四郎垂着眸子、面如止水的模样,忽觉得这孩子衣着是不是太素淡了些。   一个不到十岁的孩童,又还在年节里,按说大人该将他打扮得更鲜亮些。可除了借给她穿的这身披风,他却是一身素净的衣装。而这么冷的天,他却把披风脱去了,一个人在冷风里吹箫。   云秀隐隐约约有些预感,却不大清晰。   她便不继续追问下去,只道,“这曲子很好。就是太悠长寂寞了些,需得细细品味才好。你阿爹做寿,想必许多人来祝贺,是极热闹繁忙的场合,未必能静下心来听你吹箫。”   他却似乎不为所动……也或者是根本早就想到这一节了,已另有打算,只道,“嗯。”   云秀忽就觉着对话难以为继了。   她冷落别人多,体贴别人少。为碰触不到旁人晦涩的心情而感到无措,似乎还是头一次。   想了想,便道,“你和我说一说这管能引来凤凰的竹箫吧。”   十四郎大约察觉到她的不自在,便也抛开心事,配合道,“你要不要看一看?”   云秀点头,他便把箫管递过来。   那箫管比看上去的要沉些,玉石一般的触感。大约是他才吹奏过的缘故,入手并不觉着冷。那管壁乍看是古铜色的,云秀本以为是桐漆的颜色,细看才知是竹管上自带的细细斑纹。她不懂箫,也看不出好坏,只觉得匀挺优美。又瞧见管头上有雕字,细细辨认,果然是“引凤”二字。   云秀笑问道,“真能引来凤凰吗?”   十四郎一顿,道,“凤凰倒是还没有引来。”他便看着云秀——小仙女却引来了一只。   又道,“阿娘说这是仙人遗留的宝物,只要我是有缘人,早晚会引来真凤凰的吧。”   这一次云秀终于听到了关键词,“仙人?”   “嗯。”十四郎信誓旦旦,“是罗公远仙师留下的。”   云秀有些懵,没料到书上的人冷不丁就冒出来了,忙问,“你认得他吗?”   十四郎似乎有些在意,“你在找他?”   云秀点头如啄米——虽然刚才没在找,但现在开始找了!   十四郎似乎又流露出些落寞来,沉默了一会儿,还是答道,“她们都说,仙师当年护送天子幸蜀之后,便再没有出现过。我生得晚,并无缘相见。”又道,“这箫是父亲赐给阿娘,阿娘又传给我的。”顿了顿,又补充,“父亲也没见过他,曾祖才见过。但曾祖也已仙逝多年了。”   虽然都数到曾祖那一辈了,但这年头的人生孩子早,其实才不过六七十年而已。当事人都还有尚在人世的。他说曾祖父见过,恐怕是真的。   云秀满怀希望——既然罗公远真的存在,那韦皇后那位蓝颜知己,似乎是叫做李邺侯的,应该也是真有其人。   她所读过的稗官野史,恐怕都由来有据。   云秀依稀记着书上说那位李邺侯在韦皇后登上后位之后不久,便跑到衡山修道去了。   穿过来十年,她总算找到一条靠谱的线索了!   不过,就她目前的状况——十岁,还是个小女娃,空间里又不能睡觉——想出这么远的门还是相当困难的。   ……等下,系统这次给她开的这扇门,不就能跨越空间,日行千里,还能有来有回吗?   云秀骤然觉得,天都晴了。   但首先,她得先回去试一下这扇门能不能反复利用,能不能帮她通向其他地点。   已是月上中天,时候不早了。   云秀便对十四郎道,“我得回去了。”   十四郎却已料到她会这么说,并未感到意外。只难免失望,好一会儿没有做声。   “你还会再来吗?”他终于问道。   她这次出现在他面前本身就是意外。如果那扇门只能通往此地,云秀当然还会来同他相见——柳家实在是太无趣了,能换个地方透透气也是好的。但若那扇门失效了,云秀觉着,她应该不会为了来见他,而专门耗费心思寻找此地。   所以何必要做此承诺,给他虚幻的期待?   她便说,“我也不知道。”   她脱下披风还给他,十四郎却不接,只道,“你穿着吧。天上想必四季如春,用不上这些御寒的物品……如此,这算不算是人间有而天上无的东西?”   云秀明明还在兴头上,可看到他难过却要微笑的模样,心里竟觉着愧疚起来。   她斟酌着,不知该说算还是不算。   十四郎道,“人间冬日十分寒冷,你若再来,就又能用上了。那时再还我吧。”   如果云秀真的是仙女,一定会答应下来。但她不是。   她到底还是硬把披风还回去了,道,“我若拿着,便回不去了。”   十四郎的目光倏然便明亮起来,他只望着她。   云秀道,“凡心和俗物最是沉重,若贪恋人世繁华,便要受到羁绊束缚,再难飞升了。所以我们仙女落凡,都不拿人间的财物。如此才能来去自如。”   ——她说这话,也就等于告诉他她薄情寡性,并不打算将他放在心上。   但意外的,他竟是个十分务实的孩子,并未因此就觉着受伤。反而问她,“那若拿了呢?”   若是拿了人家的财物,那就是贪财了呗。贪财之人,当然就没那么纯粹的修道之心。   云秀想了想,答道,“那应该就是思凡了,想必也就没那么想回天上了。”   十四郎果然是个聪明孩子。   他听懂了——她还没思凡呢。   他最后一次尝试,“真的不去看一看长安灯会吗?我们凡人虽心有牵挂,却并非沉重不堪,也能做出许多好东西……你看,就算你听惯了天籁之音,但听到我吹奏的凤凰曲,是不是也会觉着很好听?”   云秀道,“……我真的得回去了。”   “凡间还有很多美食呢。光今晚的点心就有蜜饯葡萄、芝麻软糖、翠玉豆糕、金丝白玉卷……”他见云秀似有所动,忙继续报菜名,“还有翡翠虾环、花篮鲑鱼、松仁鹿筋、什锦鸭脖、栗子烧鸡、南山羊炙、天池鱼脍……”   云秀被他说的口水直流,心想他这挽留之心也太诚恳了,简直都让人不知该怎么拒绝才好。   她赶紧打断他,问道,“你若真把我留下来,准备让我住在哪里呀?我在人间可是身无分文。”   十四郎愣了一愣,忙问,“你愿意留下来?”   云秀觉着,他若真能这么大鱼大肉的喂养她,留下来好像也没什么不好。在哪里长大不是长大呀?她四叔四婶也不必再为了她去受郑氏的气了。   云秀道,“若你肯养我……嗯。”   “仙女很难养吗?”   云秀道,“不难不难,能吃饱穿暖便好。而且我吃的并不多,一日三餐,管饱就行。衣服也不必很轻暖昂贵,一季两身,够穿就行。住处也不必很大,有一间屋、一张床,能容身即可。等我长大了,还能纺纺纱、织织布,自己养活自己。但在长安买房子的钱可能一时攒不够,所以住处大概要麻烦你很久。所以,你要养我吗?”   十四郎没有立刻作答。   云秀能看得出,他在认真思考若她真留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事,他能不能养活得了她。   她其实很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毕竟这个时代的规矩对小孩子究竟有多大的恶意,她可是深有体会。   他并没有继续在她面前掩藏情绪,云秀看着他的表情,便知道他终于也意识到了。   她没有再多问,只默默的再度将披风递还给他。   他垂着头,头一次露出这个年纪的孩子沮丧时该有的模样。那双黑漆漆的大眼睛里明光一泛,几乎让云秀怀疑他要哭了。   ——当然是没有哭的。   至少在自知和自控上,他有远超这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能力。   他终于伸手接过了披风。   云秀抬手轻轻抚了抚他的头顶。道,“如果能找回来,我一定会回来看你的。所以别难过了。”   他只抱着披风,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大概自尊很受伤吧。   但他最终还是承认了自己的无能,而不是先把她留下来再说,可见果然是个会为旁人着想的好孩子。   云秀便回到那棵梅花树前。   那梅花树上果然也有一枚六重花印。虽然通道就在哪里,但没有门的掩护,云秀还是觉着有些别扭。   她把手按在六重花印上,推了一下,没推开,再用力,还是推不开。   片刻后她总算意识到了原因所在,于是回头望向十四郎——他果然正看着她。   有人看着时就进不去空间,这规则还在起作用……云秀不由腹诽,真这么管用的话,怎么她出来时就让人瞧见了呢?   云秀叹了口气,认命的回过身去——她本来还打算留个背影潇洒而去,给今晚留个意味深长的结尾呢。   正要说话,却是十四郎先开口了。   “我还没办法让你过得很自在,”他说,“但等我长大些,一定能做到。”   他竟还在介怀这件事。   云秀只好应道,“嗯……”   他说,“所以,你还会再回来的吧?”   云秀心想,等他长大了,她应该也就不需要人来养了。但对上这少年的眼眸,却又觉着,就算不需要好像也不一定要拒绝啊——说不定他日后也想修仙呢,那他们刚好可以作个伴儿。   她便道,“嗯,能回来一定回来看你的,但提前说好,只是来一趟,可不是要住下来。”   ——她依旧不喜欢背负承诺。   “嗯。”十四郎却并不介怀,他只笑道,“我会想办法让你想要住下来的。”   红梅如霞,月华如练,那笑容却犹有过之。云秀愣了片刻,莫名觉得心口似乎跳了一下。   她说,“你闭上眼睛。”   十四郎疑惑不解。   云秀便直言相告,“你看着我,我走不了。”   他讶异的睁大了眼睛,随即弯了眼睛笑起来。一时他只恶作剧般笑望着他,目光瞬也不瞬,偏偏要故意欺负她。   一阵风来,落花四散。   有飞花挡住了他的视线,他才终于轻轻的闭上了眼睛。   待他再睁开时,那花瓣尚未落地,花前独立人却早已消失不见。   空气中只残余一抹清淡的冷香。   他绕到梅花树后,终于确信她是真的走的。   他茫然站立了一会儿,忽的瞧见花枝上勾着一枚小小的珍珠花钿。当是她自树上下来时,不留神遗落的。   他踮了脚,小心的将那枚花钿解下来,收进了荷包里。 第11章 休战(二)   云秀回到空间里,甫一落地,便立刻回头去看神佛龛门上的六重花印。   果然已经消失了。   她心里默念着衡山,甚至充分发挥她身为理科生的方向感,在心里把世界地图都画了一遍,以给衡山精确定位……就为了能把通往衡山的随意门给打开,结果连六重花印都没拍上去。   ……这其实也是想当然的结果。   要真这么容易就让她如愿,那金手指开得未免也太大了些。   看来还得徐徐图之。   失望之余,云秀终于静下心来。   ——这一次从空间里穿出去时被人看到了。   所幸十四郎是个见多识广的好孩子,轻易就接受了她是仙女的说法,没把她当妖孽什么的送官。但以后在发生类似的事,她未必就有这样的好运气了。   云秀觉着自己实在有必要尽快做个道具,能帮她在离开空间前,先探查一下外面有没有人。   她见琴还摆在梅花树下,便起身去收。   将琴抱起来时,忽然摸到了琴身之下所鉴的阳文落款——这文字她倒是早就见过的,但因为是难以辨识的篆文,她便一直没在意。   这会儿却不知怎么的就想起十四郎和他的引凤萧,忽的起了兴致。   她便在草地上坐下,将琴身反转,细细辨认。   因已见过引凤二字,这两个篆文解读时骤然便简单起来。   因为上面鉴刻的,明明白白的是——“求凰”。   云秀抱着琴懵了好半晌。   饶是她文学素养堪忧,也能听得出来,“引凤”与“求凰”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不过再想想,她这个是琴,官配是瑟;他那个是箫,官配是笙。何况体量上就没什么可比性。应该只是一时巧合。   但云秀越想就越觉着,考场上恐怕没那么多一时巧合。   何况她四婶才告诉她,这张琴是那位韦皇后用过的,韦皇后身旁可是有李邺侯这个活神仙。而十四郎那管箫则直接是另一个好事的活神仙罗公远所留。   这两个人年代相差不远,也许他们见过呢?也许这一琴一箫原本真的是一套呢?   会不会那六重花印之所以开启,就是因为她在这头奏琴,他在那头吹箫,琴箫和鸣,交互辉映所致?   ……   想起自己才傲娇的对十四郎说,我可不一定回去,回去了也不一定会留下来。云秀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   有些没脸见人呢……   衡山暂时是去不了了,十四郎也不知能不能再遇见——想到遇见后还要向他解释自己不是什么仙女小姐姐,以及为什么要冒充仙女小姐姐,最后再询问他能否和自己合奏一曲以帮着她揭开随意门之谜,揭开后也许还得询问他是否愿意转让那管箫或者和她同行,云秀就觉着暂时还是别遇见的好。   她依旧得留下来宅斗。   但是至少有一件事更加确定——不论为了求仙的线索还是为了未斩断的尘缘,这张琴都不能留给郑氏。   只是她若硬梗着不肯交出来,庇护她的四叔四婶恐怕会很为难。   以郑氏没理夺三分,有理逼死人的性格,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若真的闹大了,惊动了族中耆老,事情就更难了结了。   云秀绞尽脑汁思考应对之策,只觉着修仙十年加起来,都没这片刻之间虚耗的心神多。   虽依旧没对策,但总算让她想起个疑点来——郑氏为何要说她变卖老太太的遗物?还有那张琴,她既然知道已经不再她屋里了,会不会……是搜过她的房间了?   一个人在这里乱想也没用。云秀决定,回去看看。   八桂堂和荣福堂是连着的,在空间里也算是同一处宅邸。   只需要在随身空间里找到自己想进的房间,推门出去就成。   ——当然,因为有十四郎这个教训了,这次云秀推门出去前,小心的勘察了一阵子,确定外头没人,才从空间里出来。   屋子里黑漆漆的。所幸今夜月光明亮,能照着她摸到灯台,点起火来。   回到这空荡荡的房间里,心里便又涩涩的难受起来。   树倒鸟散,人走茶凉。世事繁盛衰败,真就只是转眼之间的事。老太太把着手指教她弹琴,张妈妈靠在廊柱下边绣花边看着她们乐,杜若薜荔姐姐领着小丫鬟们在庭院里折取鲜花,春桃冬杏儿她们在墙角唱着歌谣颠钱玩儿,一时被薜荔姐姐呵斥了,便一窝蜂凑到跟前来看她弹琴……种种情景仿佛都还历历如在昨日。   如今却已寂无人烟了。   云秀持灯在屋里走了一圈。   东西什么的并未见少——原本老太太去世前,这屋里的贵重东西就已根据老太太的意愿,或是分与子弟,或是收纳入库了。就只剩几件云秀的私物,如今也都在空间里放着。   ……当然,云秀是不会刻意拉开抽屉去看丫鬟们收纳其中的杂物的。   但依旧能看出桌椅杂乱搬动的迹象——郑氏果然来搜过她的房间了。   她又细细查看了一遍,才终于意识到,确实少东西了。   她屋里的琉璃花瓶和小鱼缸,好像还有她拿来盛玻璃籽儿的小匣子,都不见了。   云秀有些迷糊——郑氏拿走这些东西做什么?又不值钱。   难道是搜不到那张琴,气疯了,所以拿这俩摔起来比较爽的东西泄愤了?   云秀茫然不解。   她几乎是一无所获的回到了空间里。   思考时没事做,就顺手又烧了一炉玻璃。   待那玻璃出炉,她心不在焉的看着那一颗颗剔透鲜艳的玻璃籽,忽然间福至心灵,猜到了真相——   该不会……是把玻璃籽当成宝石了给没收了吧。   说起来,她二舅舅确实送过她一匣子籽玉和宝石籽。   ……云秀瞬间参悟,一时间耳聪目明。   与此同时,云秀四叔处。   柳文渊总算从角落里翻出自己用的琴,伸手一抚——指上便是一层尘灰。   他也不吩咐人来,只自己动手擦拭干净,而后仔细端详。   裴氏端了宵夜进屋,忽见桌上一张瑶琴,忙将碗盘搁下,问道,“郎君这是要做什么。”   柳文渊正调琴试音,听闻裴氏的声音,头也不抬,左手按取,右手轻拨,指下击金溅玉。他姿容本已极尽倜傥,挥手之间,便有如风过万壑青松。   裴氏本有问罪之意,竟一时看住了。   柳文渊笑道,“阿娘给云秀那张桐琴,我幼时常拿来玩耍。有一回被大哥追打得急了,躲藏时不留神撞翻,还将边角的漆给磨了。怕阿娘察觉,自己偷偷拿墨汁调了酱色,准备涂抹上去掩盖。结果正被阿娘撞个正着,将我一顿饱揍,从此就收起来,不许我去乱弹。冤枉的是那漆根本没撞坏,看着泛红,是因将墙面给蹭了。”他说,“那琴的模样我记得清,郑氏却见都没见过。就算到了她手里,她也未必认得出来。”   裴氏听懂了他的意思,不觉头痛,心想果然挥斥方遒什么的就是错觉,男人如骏马,奔腾万里,照样栽在一枚蹄铁上,“你是要把假琴给她?”   柳文渊道,“是。一张琴而已,便说我拿来弹了,给她便是。她总不能也管到我头上吧。”   云秀清晨起床,同她四婶四叔一道用饭,依稀觉着这一日她四叔在她四婶跟前似矮了一截,说话时神色似乎有些刻意的恭敬和讨好。   当然他们夫妻间的事,她当侄女儿的是管不着的。   裴氏依旧待她如常,也并不追问她是否想明白了,准不准备把琴给郑氏。   但她昨日已将话说清了,纵然此刻不提,云秀也自觉压力,无法坦然自若。   到底还是主动向裴氏开口了。   “阿婶,那张琴的事,我想通了。”   裴氏暗暗的悬起心来,问道,“你是什么主意?和我说一说,我看看该怎么做。”   云秀便道,“我回去告诉她那琴的下落。”   裴氏点头,她还以为这姑娘会强硬到底。听她这么说,一颗心总算轻轻搁下——若云秀拒绝,她还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云秀一顿,又道,“但她在众人面前指斥我变卖财产,我不能偷偷摸摸的去向她解释,须也得在众人面前将事说明白才好。”   裴氏不觉细看云秀,心想一夜不见,这丫头似是开窍了不少。   她也是在众人面前被郑氏污蔑贪图老太太的财物,若云秀能在众人面前分辨清楚,她自也能扬眉吐气。   但若云秀以硬碰硬,借机和郑氏鱼死网破……虽说裴氏和云秀交情尚浅,但想想柳文渊明明有颗聪明脑袋,却顶着一副我行我素的直肠子,便觉着云秀怕也不遑多让。   云秀,“四婶?”   裴氏回过神来,道,“明白了,我去同她说。” 第12章 休战(三)   郑氏还真不怕和云秀当众对质。   ——她可是当娘的,母女的名分摆在那里。云秀在她面前哪怕只是稍稍辩解得激切了些,都不免有冒犯不敬之嫌。而且那琴她确实没搜到,纵使往轻了说,云秀也有藏匿之罪。并不纯粹是她栽赃陷害云秀。   何况她了解云秀的性格,知道这丫头天生的心无城府,又被老太太宠得久了,最是率直不逊,忍不得半点委屈。只要稍稍激一激她,只怕她就要口出狂言。便让杜氏、裴氏她们都看看,省得她们一个个的都以为是她这个继母单方面欺负虐待云秀。   因此她直接回话,“行,怎么不行?她这个当闺女的都敢说要和母亲当众对质,我还能说不行吗?”   她说话一向便宜要占尽,理也要占尽。哪怕只给老太太喂过一次药,说起话来也仿佛老太太病中都是她伺候的。有时甚至都不必做,譬如老太太那日当面分割好了留给几个儿子的财物,她当着老太太的面说老四没差事,我家那份也留给他。过后分东西时就不提自己的话,只按老太太分的来。但和外人提起来,又变成她在老太太面前谦让兄弟们了。   裴氏没她这信口雌黄的本事,干脆也不和她争理。   五味堂,二叔柳世训处。   杜氏才指点好了大女儿的功课,便得到郑氏那边的消息。她也不急着赶去,先回房换下居家时穿的旧衣,准备洗漱梳理一番再出门。   妆台正临着屋前窗台,窗外便是一处庭院。虽已过了晨起锻炼的时候,柳世训却还在外头射箭。   天气尚不温暖,他却已有些汗津津的,便将上身冬衣褪下,缀在腰间,只余一件露了右半边膀子的贴身单衣。已三十四五的男人了,身上却不见半分松散,反而精肌劲肉,下盘稳若泰山而上盘精悍凶猛。一时双臂挽开长弓,目光便透出鹰隼般的专注和精明。   杜氏不由咬了嘴唇,一心看着他。   柳世训仿佛察觉到她的目光,一箭离弦,也不看是否中的——仿佛已知必中——便收了长弓走过来。见她在挽发,便道,“出门去?”   杜氏道,“嗯。”   柳世训道,“家里琐事,你少搀和些吧。”   杜氏道,“我们娘们儿间的事,你也要管?”   柳世训道,“我管不着?”   杜氏脸上一红,却还是嘴硬道,“管不着!再说我也没搀和。大嫂差人来叫,我总不能不去吧……”   柳世训分明了然于心,却也不反驳她。听她这么说,只一笑,便自回头检查弓弦,“你不搀和就好。我可不想和大哥似的,一时看不住,后宅就要出乱子。”   杜氏呸了一声,道,“你别拿我和她比。”打眼瞧见远处的书房,似有窈窕身影正在洒扫添香,不觉暗恨。便又道,“你也留神,还在孝期里呢。别我一眼看不住,你就让人坏了修行。”   柳世训一拨弓弦,筝翁一声响。也不必看杜氏,语气已如山扑面压来,“我守母孝,不该做的也无心去做。你且安心。”   杜氏自知失言,正要开口缓解,柳世训已转身又回去射箭了。   **堂,三叔柳文翰处。   柳文翰右手用力一捏,而后无奈的伸到赵氏面前,展开,里头便有两枚破开的核桃。   赵氏欢呼雀跃,便从他手里挑着吃,又剥了一片塞到他口中去。柳文翰忍了忍,张口接住,赵氏才心满意足。   片刻后又叹气道,“哎,大嫂差人来叫我,我得出门去了。”   柳文翰道,“那就快去吧。”   “可我不想去啊。”   “那就别去了。”   “不去不是怕得罪她嘛。”赵氏自己拍了拍衣裙起身,抱怨道,“你不知道,她记仇着呢。上次二嫂不是提到大伯没儿子吗?转头她就给二叔送了个丫鬟去,偏偏那丫鬟似乎本来就记名在二叔书房里,原本是老太太挪去用的,她说是按老太太的本意打发回去,二嫂有话都没法说。”   柳文翰道,“既然本来就是二哥书房里的,可见是你想多了。孝期里此类事是大忌讳,二嫂都没说什么,你可别乱说话。”   赵氏撇了撇嘴,道,“当然不会和外人说,不就向你抱怨抱怨嘛。反正这事要搁在我身上,我可不乐意。”   柳文翰道,“你尽管放下心。我没这种心思,我们家也没这规矩。”   赵氏疑惑道,“可我听说你们男人在外头文会、宴饮时,都会‘召妓同行’啊。”   柳文翰清了清嗓子,道,“……你不是要出门吗?”   不多时,一门妯娌便都聚集在荣福堂前了。   郑氏去得最迟,进院子直接行至中堂,自行落座。坐稳了,接过丫鬟们斟上来的茶,垂头饮一口,才扬头看底下。   见云秀大大方方的立在堂中,完全没有被三堂会审的自觉,便冷笑一声,先发制人道,“你还知道回来?”   云秀最怕郑氏问话了,因为她基本上从来都没弄对过郑氏的真实意图。只知道自己不管怎么回答,都肯定被她拿到错,所以干脆就不回答,直接疑问道,“您不是说要找琴吗?”   郑氏环顾左右,道,“你们都听见了?”便当众教训云秀,“擅自跑出去许多天,回来连个安都不知道问,开口就顶嘴,老太太平日里是这么教你的吗?”   云秀:……我忍。   便将手叠在身侧,耐着性子行礼道,“给母亲大人请安,给婶婶们请安。”   云秀弄不懂郑氏的套路,裴氏却清楚得很。知道郑氏若要找茬,云秀回一句就错一句。便直接接过话头,对云秀道,“你母亲和几位婶婶都在,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   杜氏也扭头对郑氏道,“还是先找琴吧。待字闺中的小姑娘,不妨关起门来背后教导。别传出去让外人觉着咱们家女孩儿不金贵。”   郑氏道,“她要真觉着自己金贵,一开始就不该翻墙跑出去。”但杜氏的话也戳中了她心中顾虑,总算不再追究,只道,“那就说说吧,琴你藏在哪儿了?”   云秀定了定神,道,“我也不知道。”   郑氏才想放她一码,就听她这么答,不由怒火上头,“你再撒谎试试!”   云秀本来想她就撒过这么一个谎,何来“再”这一说。但忽的想到自己才刚骗十四郎说她是小仙女,还真反驳不了这个“再”字。不由暗叹果然人不能做亏心事,否则跟坏人说话都没底气。   便道,“我真不知道,但我知道该怎么找回来。”   杜氏和赵氏忙安抚郑氏,“先听听看吧。”   郑氏道,“你说怎么找。”   云秀道,“我需要一只猫。没有猫,狗也行。”   郑氏倒要看看她想怎么做,便吩咐,“去牵一只狗来。”   关中人爱打猎,大户人家家家都饲养细犬。柳家家规禁止子弟沉迷田猎,故而蓄犬不多,但也有专门的养犬人。猎犬之外,家里还有她们姊妹养着玩儿的狸奴、i子,但郑氏怕它们同云秀太熟了,方便云秀耍花招,便只命人牵打猎用的细犬来。   云秀这才道,“那琴是章献皇后用过的,听说做琴的桐木上天生就带一股异香,能吸引飞鸟走兽。当年章献皇后弹奏时,香气飘散百余里,百兽匍匐,百鸟翔集。虽不知传言真假,可我每次把琴搬出来弹奏,附近的小猫小狗也都会聚过来,趴在地上听。”   这就不纯粹是撒谎了——书上所记章献皇后身上的种种异象里,确实有百鸟来朝这一节。至于云秀自己弹琴时小猫小狗来听,也真有过。毕竟不光人爱在太阳底下弹琴,猫狗也爱来太阳底下趴着。   郑氏听得眼都红了,只一言不发的瞪着云秀。   杜氏侧身对郑氏道,“确实有这种说法。”   赵氏则也俯身向前,好奇的问云秀,“那次我和你四婶一起过来,瞧见屋檐下并排趴了七八只猫,记得那会儿你就在对面弹琴——那张琴就是疏桐……万壑松吗?”   云秀点头,“是。”   赵氏道,“可我没闻着有什么异香啊?”   云秀道,“我也闻不到,猫狗才能闻得到吧。”   蓄犬处离荣福堂不远,片刻间已闻外头犬吠声。   云秀知道是狗来了,便接着说,“记得有套曲谱常年和那琴搁在一起,应该也染上类似的香气了。只要让猫狗嗅一嗅气味,就能循迹找过去了。”   郑氏道,“那套曲谱呢?”   云秀便直接回身推开里屋的门,道,“我记得和书搁在一起了。”   那门一打开,便可瞧见里头桌椅横斜。   赵氏天真烂漫,吓了一跳,“怎么这么乱?”   云秀想了想,道,“母亲大人不是说少了东西吗?想是遭贼了吧。”   裴氏和杜氏都知道郑氏带人来抄过家了,闻言都低头忍笑。   云秀拉开抽屉,果然取出一卷曲谱来。   她便径直拿着曲谱去庭院里。   细犬吠过之后便不再吵闹,只呆若木鸡的立在养犬人身侧。那是只毛色漆黑、肋腰如弓的矫健幡子。这种狗容不得生人近前,且又凶猛矫健,故而常用来守门。   郑氏在家时便常陪父祖出门打猎,对这些东西如数家珍。见牵来的是这么只狗,又见云秀一无所知的靠前去摸,心下不由冷笑。   谁知云秀托着狗下巴摸了摸它的头,那狗不但没向她呲牙,反而将吠声含在嗓子里,嘤咛得跟只猫似的。   云秀泪目:果然有血有肉的比较容易沟通!她空间里那只石头做的实在太难讨好了。   云秀将曲谱递过去,细犬低头嗅了嗅,敏捷的一扭身子,调头便跑。   郑氏忙道,“牵住它!”   养犬人收紧牵索,忙将细犬拖住。   裴氏和杜氏都问,“怎么了?”   郑氏单纯只是看那狗对云秀亲善,觉着有些脱离掌控罢了。   便道,“还不知是不是她的话是不是靠谱,便放狗在自己院子里窜,像什么话?”   裴氏道,“那依大嫂的意思,该怎么办?”   郑氏道,“把曲谱给我。”   云秀便将曲谱呈过去。郑氏翻来覆去细细查看几遍,依旧没觉出有什么破绽。   赵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也凑上来看了看,问,“有什么不对吗?”   郑氏瞟了云秀一眼,道,“她说话没准个数,谁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她分明就在暗示云秀性格多诈。换在平日,云秀真想和她理论理论到底是谁嘴里没实话。但谁叫她今日就是在算计郑氏呢?因此只当耳旁风过。   郑氏见她竟一反常态的不动声色,越发觉着她早和裴氏串通好了。便道,“我今日乏了,懒得陪她闹腾,改日再说吧。”   反倒是杜氏看不过去了,笑道,“凭她哪句真哪句假,横竖不过是找一张琴,找到了自然最好,找不到便另作计较,也不妨碍什么。”又道,“您说要我们来,我们便来了。结果这才有眉目呢,您又说乏了。我们手头都有一院子事要管呢,也不是市井闲人,说来就能来的。”   郑氏听她嗔怪,便笑道,“看你们这些个大忙人,我这个当嫂子的,怎么还使唤不得你们了?”   杜氏笑道,“这不敢,有事您只管使唤,只是也别消遣我们呀。” 第13章 休战(四)   云秀看这俩人言笑晏晏的,愣是没听明白她们到底是真的恼了,还是在打情骂俏。   但杜氏绵里藏针的笑了这么两句,郑氏思索片刻,竟真的改主意了。   抬眼一瞟云秀,道“不是要找琴吗?我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花招!”   云秀默不作声的垂着眸子,也不和她分辨,只轻拍细犬的脊背。   养犬女松了牵索,那细犬却没立刻窜出去,反而如通人性般扭过头来,微微叉腿低头弓背,呆若木鸡的看着郑氏。   郑氏正惺惺作态,猛的被这么一瞪,瞬间吓得浑身发毛——和猎犬接触得多了,便知道这不是什么友善的表现,倒有些像是把她当猎物盯上了。郑氏受惊突然,一时竟说不出话来,只屏息凝气的和它对视着 。   赵氏见她竟跟狗对峙起来了,赶紧提醒道,“是不是还得再嗅一嗅琴谱啊?”   郑氏:……   细犬从郑氏手里嗅了琴谱,却没和先前一样腾跃奔跑,而是一路嗅着地面前行。   它转头往云秀窗下去,郑氏冷哼一声,看向云秀;它停住脚步抬头向西北角门望,郑氏又瞅一眼裴氏。谁知它带着人在荣福堂绕了大半圈,一转身,却自南门出去了。   荣福堂南门连着一个假山叠景的小花园,自游廊绕过小花园再向南出一道门,便是三才堂。   这小花园里山石叠嶂,适合藏东西的地方倒是很多。郑氏便想,恐怕是她追逼得急切,云秀和裴氏为了脱罪,只好偷偷把琴藏在这里,再作势引着她们来寻。能把琴弄到手,固然达到目的。但云秀服软太快了,她又不免觉着,若就这么算了,好像有些便宜了云秀。   正想着,却见那狗并没往花园里去,而是沿着绕花园而修的游廊,一路向南,往三才堂去了。   郑氏惊醒过来时,一行人已走到了那道连通三才堂和荣福堂的拱门。   因她今日过来,拱门并没有上锁,只两个守门的婆子一左一右等在那儿。对上她们这一犬四贵人的阵仗,都满脸发懵的陪笑。   养犬女已望见里头花木幽深,屋宇富丽威严。又见每三步便肃整的站着一个丫鬟,院子里还有个在外头颇为体面的管事婆,正谄媚恭敬的和一个年轻姑娘说话,便知这不是能随便进去的地方。忙拉住牵索,回头看郑氏脸色。   养犬女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其余的人却都知道。俱都不约而同停住了脚步。   云秀看狗,裴氏看郑氏。杜氏和赵氏各自望向不同方向,假装看风景。   裴氏道,“大嫂,还找吗?”   她都这么问了,郑氏能说不找吗?   郑氏牙根咬碎,却偏要笑道,“找,怎么不找?我倒要看看,她想从我和她父亲的院子里找出什么东西来!”   竟找到她自己头上了,郑氏虽没料到,却也并不觉着惊慌。   ——她院子里不说固若金汤,但也不是谁都能进出自如的。郑氏忖度着,她固然不敢保证裴氏一定没法栽赃给她,但只要裴氏能把那张琴找出来,她立刻就能知道是谁放进去的,并当场就给她审出来是什么时候放的、受谁指使的。   便嘲讽道,“快进去找吧,还在等什么?”   云秀没听出厉害,还真准备进去。裴氏却听出来了,忙悄悄伸手拉住她。   云秀被她拦得有些懵。她费此周折,不就是为了进三才堂吗?怎么反倒是郑氏让进,裴氏不让?   愣了一会儿,才忽的想起裴氏早先说过的话——诸如闵子骞、诸如她不慈我却不能不孝、诸如父母在无私财等等等等……她猛的开窍,忙道,“我不敢。您让我找东西,我不能违逆母命,只好帮您找。断然没料到会找到这儿来。您大度不避嫌,让我进去找,我却不敢行此忤逆不尊之事。”   郑氏听她说出这番话来,气得想扇她两巴掌——明明这么滴水不漏、心机深沉,平日里装什么天真烂漫给人看?   郑氏正要出言嘲讽,杜氏却来规劝她,“秀丫头说的不错。不过一张琴罢了,找到又怎样,找不到又怎样?荣福堂里老太太已经不在了,搜也就搜了。三才堂却是主人宅,怎么能随便进去找东西?”   她似是向着郑氏说的,郑氏却听得有些别扭。   ——什么叫“荣福堂搜也就搜了”?柳家并没有人去屋留的规矩,老太太去世后,荣福堂并没有专门留出来。家里追福、祭拜、做法事都是在外头专门修建的奉安堂里。何况她连荣福堂正屋的门都没开,为何说的像她搜了老太太的院子?她搜的明明是云秀住的偏房,云秀打理的庭院。   但杜氏这么一说,郑氏也隐约意识到不好。   想到柳世番人在长安,无从得知此事,倒也不大顾虑。只是语调也没那么强硬了,“让她找。我若不让她进去找,还不知有些人心里怎么想、口里怎么说呢。只一件,她要找不着怎么办?”   裴氏当然知道她说的“有些人”是谁,干脆也不避嫌,直接替云秀分辨道,“又不是她藏的,说找就一定能找到。她只知道上头有一股香味,想到循着香味找的法子罢了。原本就只尽力为之。”   郑氏冷笑道,“我的院子都要搜,一句尽力为之就能敷衍?”   云秀:……所以说她不愿意和郑氏说话,你看说了也白说吧。   裴氏道,“这不都在说不能搜吗?”   郑氏冷笑,“你们话都说到这一步了,我不让这只畜生进去搜,你们岂不真觉着东西是我拿了?”   她把话点破,裴氏反而没办法,就连杜氏和赵氏也都讪讪的,道,“这不能……不单我们自己,就连旁人我们也敢保证,断然没有敢这么想的。”   云秀看得头晕。   她完全没料到会是这种进展——郑氏不过说破了她们心中所想,她们怎么一个个都心虚成这个样子?   但随即她便明白过来,她二婶和三婶都不想、甚至唯恐开罪郑氏。   她不由感叹,她爹的官儿究竟多大啊?怎么在家里都有这么大的统治力。   云秀本来觉着,放黑臀(细犬的名字)进去溜一圈儿,把郑氏从她哪儿拿的东西找出来让众人看看,就能大功告成。   ——郑氏都能把云秀的“宝石匣子”搜走藏起来,凭什么琴反而给云秀留下了?   如此,“真相”不辩自明。   结果这个考场不按套路出牌。   折腾了这么半天,她连三才堂的院子都还没进去。   而且明明都找到门前来了,结果郑氏却连一句“院子里这么多人,就算真找到什么,也未必是谁拿的”都不必说,人家直接问了“你们要搜我的院子?”“你们都觉着东西是我拿的?”来做见证的这些人就都束手无策了——并且还得反过来向郑氏表忠心,“我们没打算搜呢”“我们绝对没这么想”……   云秀:……她们修仙的,果然就不该老老实实玩凡人这一套!   就这情形,她能玩的过吗?!   云秀将手探进袖子里——那袖口上有她提前拍好的一枚六重花印。   昨日意外穿越到长安,虽没能帮她打开通往其他地方的随意门,却也让她意识到,空间的通道可以有更活络的用法。   既然不通过门也能进出,那么是不是只要能避人耳目,通过旁的东西进出也可以?比如说衣袖。或者是不是可以不用整个人都进出,而是只让一部分进出,比如说一只手?   云秀借此契机,成功开发出了空间的“乾坤袖”功能。   趁着几个婶婶和郑氏扯皮,云秀通过“乾坤袖”,悄悄往郑氏院子里弹了一枚五色烟炮。   自己炼的烟花,本来想日后向十四郎道歉时用。知道十四郎喜欢仙气氤氲的东西,便刻意做得五色俱全且少烟少尘,还调了些梵香。那烟炮窜天猴般拖着长音炸开,纵然是青天白日之下,也光芒盛大,绚烂如云霞。久而不散,芳香弥漫。   几个丫鬟抱着头尖叫,郑氏裴氏诸人也惊了一跳。   鸡飞狗跳中,谁也不知黑臀颈上绳索何时解开。只见它撒开修长的四肢,迎着院中烟尘飞奔而去。   动静稍歇后,妯娌几个惊疑不定的看着院中彩霞,略一对视,忙都快步上前。   早春风劲,那彩烟迎风上卷,终于缓缓的消散殆尽了。   赵氏道,“适才那祥云里……是不是有只凤凰?”   云秀:喂,这也差太远了吧!想象力得有多丰富才行?   但不论郑氏,还是杜氏、裴氏,似乎都有些将信将疑——这两日她们纠结于凤凰琴的传说,见此情形,不能不往此处想。   烟霞散尽之后,黑臀宛若叼着兔子般叼了一枚精致的小木匣子,昂首阔步的自正堂里出来了。   屋里先听巨响、后又被被狗吓得惊魂未定的丫鬟们追出来,“快拦下它,那狗偷了夫人房里的东西!”   说话间,匣子就从黑臀嘴上滚落在地,里头白的籽玉、彩的宝石噼里啪啦散落一地,映着日头,五光十色。   云岚单手揽着只狸奴从屋里出来,揉着眼睛,睡意惺忪,“什么在响,什么在响?”   低头瞧见满地的宝石籽儿,童言无忌道,“咦,这不是姐姐的宝石匣子吗?阿娘也给我弄了一个吗?”   这一回,裴氏、杜氏俱都看向郑氏。   只赵氏还在纠结,“刚才那真是只凤凰吧?会不会是琴……”   杜氏替她整了整前襟,道,“别想了。就算是,”瞟一眼郑氏,复又垂眸道,“凤凰也已经飞走了。” 第14章 休战(五)   当着云岚的面,几个大人都默契的不提今日的事。   只是想到同样是孩子,云秀能被肆意为难,云岚却连见都不必见着这种事,几个婶婶心里便都不大自在。   裴氏牵起云秀的手,杜氏和赵氏再度扭头看风景。   郑氏便斥责云岚,“让你抄的诗抄完了吗?”   云岚最讨厌写字了,但当着外人的面又不敢和郑氏顶嘴,便将怀里小狸奴往上一托——那狸奴肥得很,越往上托反而越往下掉,身子骨儿又极软滑,云岚收了几次都没收住。狸奴被她又拽胳膊又勒脖子的,实在怕了她,一落地扭身便逃。   云岚顾不得郑氏问话,忙扑上去拽它的尾巴。那狸奴一蹬腿,轻巧的晃过她,从黑臀腰下窜了过去。   黑臀是猎犬,天性见不得比它还会跑的东西,瞬间便被撩拨起来。蹦得跟弓弦似的,一窜而出,伸着脖子追着狸奴便咬。不留神踩在玻璃籽上,还打了个滑。饶是如此,依旧脚步都没停,四肢悬空的就调整好了姿势,依旧紧咬着狸奴不放。   一时间猫逃狗吠。   狸奴在前面跑,黑臀在后面追。养犬女呵斥黑臀,云岚拦路去截狸奴,丫鬟们又急着把云岚抢回去……   郑氏妯娌们躲闪不及,纷纷揽裙避让。   一时云岚扭头,瞧见狸奴往云秀那边儿去了,忙道,“姐姐抓住它!”   那狸奴一跃,果然扑进了云秀怀里。它分量实在不轻,云秀让它撞得退了好半步,才勉强稳住。   黑臀追到云秀身前,立刻也变老实了。拖着舌头,哼哧哼哧的仰头看云秀。   养犬女赶紧上前拉住黑臀脖子上的牵索,跪下来向郑氏请罪。   郑氏心里烦得很,当着女儿的面,又不好发作什么。   只道,“赶紧牵出去!”   再瞧那一地“宝石籽”,只觉得又心疼,又扎眼——所幸丫鬟们见局面平息了,忙上前来收拾。   杜氏等人都默契的不做声。   郑氏已错过了解释的时机,干脆也不做解释——所谓父母在、无私财,云秀的东西也就是她的东西。她就是拿了,旁人能奈她何?   只坦然自若的等丫鬟们把“宝石”收拾好。   这会儿云岚也觉出气氛不对头了。赶紧收了笑脸,乖乖的上前向几个婶婶行礼。   而后悄悄蹭过来向云秀讨猫。   她比云秀小,嚣张时被云秀揍过,嘴馋时被云秀喂过,撒泼耍赖时还被云秀晾在树上下不来过。当然,出门做客遇到应付不了的事,也都是云秀帮她撑住场面、找回脸面。这丫头有些贱脾气,虽时常觉着云秀仗着自己大一点儿就动不动拿架子教训人,也还是喜欢跟云秀玩儿。   从云秀怀里接过猫,见云秀绷着脸不怎么搭理她,便故意拿胳膊肘拐云秀,悄悄商量道,“一会儿我阿娘午睡,咱们俩去小池塘吧。我听说鱼都冻在冰里啦,砸出来还会蹦呢。”   云秀:……   云秀正被她阿娘折腾,才没功夫陪她玩儿,“端正点儿,你阿娘看着呢。”   “哦……”安静了大概一弹指功夫,又凑过来,“对了,刚刚那是什么响啊?我在里头打盹儿,没看见。”   云秀:……   郑氏瞪了云岚一眼,云岚吓得一缩脖儿,赶紧收声、站好。   眼下的情形,饶是郑氏也没心情再继续追究下去。便作势扶住丫鬟的手,捂了心口,“适才那下震得我心慌。”   她已丢尽了脸面,杜氏等人也都怕她恼羞成怒,忙道,“那您快进屋歇歇吧,我们出来这大半日,也该回了。我看今日的事,就到此为止吧。”   郑氏点头,大发慈悲道,“嗯——”   裴氏牵了云秀的手,正要和她一道离开,郑氏忽的说道,“秀丫头就别走了吧。”   裴氏便将云秀牵到身后,挺身道,“她还要在我那儿多住几日。”   郑氏见她如临大敌的模样,心下冷笑,道,“到底是多住‘几日’啊?”   ——反正不管住多久,云秀都迟早要回来。就算裴氏发了狠要把云秀过继过去,也得看她答不答应。   若不是还惦记着云秀的财产,郑氏真觉着,把云秀过继给裴氏也不错。等日后裴氏自己也有了闺女,自然就明白眼前有云秀这种养女是什么滋味。到那时再看她还能不能这么悲天悯人,大义凛然。   想到这里,扭头看云岚烧火丫头似的站在一旁,腆着脸亲近云秀,便越发恨她不争气。   裴氏当然理解不了给人当继母的怨恨。听郑氏这么问,也觉得无能为力,只道,“……出不了正月。”   婶侄四人一同离开。   杜氏和赵氏妯娌俩亲近惯了,没觉出身旁多了云秀,依旧还在纠结那枚烟炮。   “你们说,那声响儿是不是琴化凤凰飞走了?”   杜氏努了努嘴,道,“还没出门呢……”示意她少说两句。   云秀:嗯嗯?什么琴化凤凰,怎么回事?   ——她只想制造乱子让黑臀闯进去搜证物,没装神弄鬼的意思。   待出了门,杜氏才感叹道,“旁家都是凤凰落于庭,唯独咱们家是凤凰离庭,这兆头……”   赵氏心有戚戚焉,想到郑氏之跋扈失德,深觉得市井俚语所说“贤妻旺夫运、恶妇毁家门”,信其然也。   云秀:……   云秀还在发懵,心想:哪儿来的凤凰离庭?她错过什么了?等等……书上记的那些奇闻异事,不会也都是这么敷衍出来的吧?   回到八桂堂里,裴氏便把云秀支开,自己去寻柳文渊说话。   云秀便又扭头进了空间。   郑氏要把她留下时,云秀能觉出裴氏的紧张和无奈来。郑氏才栽了大跟头,正心中暗恨时,却说要留下她,分明就已起了歹意,想要报复在她身上。裴氏大概担心她这会儿落在郑氏手里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才一定要把她带回来吧。   云秀当然不愿意留下,但想到裴氏的无奈处,又觉着自己干脆留下也好。   昨日提起宅斗她还苦大仇深,觉着是天下第一等难事。但经过今天,她觉着自己好像找到窍门了。   ——若按部就班的来,她无疑是在下一场必输的棋。只要郑氏占稳了母亲的名分,哪怕全天下都知道是郑氏故意陷害她,也只能任由郑氏为所欲为。毕竟这世道就连礼教律法,保护的也是只要郑氏不是故意弄死她,做什么都罪减一等、甚至不受追究的权利,而不是她不被陷害、弄死的权利。   但她为什么要按部就班的来啊?就像今日,她费了那么多功夫折腾,还比不上直接往郑氏院子里弹的那一枚烟炮。   所以郑氏爱怎么作就怎么作吧,她根本用不着费尽心思和她拆招——只需受不了时直接往她院子里弹烟炮。一枚吓不住她,就弹上十枚八枚的。实在不行就半夜往她院子里弹,让她做梦都是一声巨响、凤凰离庭。就不信她还有精力来为难她。   ……嗯,以郑氏的脾性,好像也很难说哦。   但是不要紧,她已经准备好了足够的解□□。   至于金疮药,还是不用了吧,就算治愈快还不留疤,但挨打本身也挺疼的。何况她堂堂一个修仙人,若真被郑氏这种坏人打伤,得有多憋屈。   云秀觉着自己应该活用修仙者的思维,牢记理科生的尊严,打死不玩文科生斗智斗勇那一套,就算宅斗也要宅斗出修仙特色来——譬如把一截木桩子变成她,替她挨打,或者干脆移花接木,让板子直接落在郑氏自己屁股上。时刻保证,只要郑氏一起怀心思就倒霉,一做坏事就疼在自己身上。民间讲天理、说仙道,爱的不就是一个因果轮回、报应不爽吗?   这么一琢磨,宅斗好像也不是特别无趣的事啊。   当然前提是她能做到。   一边琢磨着,云秀便把“筒镜”做出来了——先前不是才发现,从空间里出去可能会被人看个正着吗?云秀便想做个能在出去前探查外面是不是有人的道具。她想的办法有两个,透视眼和隔墙耳。顾名思义,前者能从空间里直接看到外面的情形,后者则是能听到。   不过这两样东西要做到能在空间里干涉现实,需要特殊的材料和技法,比烧玻璃炼丹药复杂多了。一时半会儿还做不出来。   所以她就先想了个取巧的办法——直接在门上拍个六重花印打开通道,然后把筒镜探出一半去。如此,大概能和潜水镜似的,不用出空间,就能看到外面的情形吧。   云秀决定试试看,有没有用。   但是在哪里试好呢?   三才堂,郑氏处。   外人都走了,便又到教导孩子的时候。   郑氏今日丢尽脸面,恨铁不成钢的戳着云岚的额头,“谁跟你说这是你姐姐的宝石匣子的,天底下的宝石匣子都是她的?”   她面色不比往常,云岚不敢顶嘴,便心虚的辩解,“……那上面弯弯曲曲的花纹,在旁的盒子上没见过呀。”   郑氏愣了一下——韩荐之镇守西疆,和回鹘人往来密切。他送的东西上也多异域风情,那盒子上的宝相花纹确实和中原的不大一样。   云岚一个七岁孩子都能认出来,杜氏、赵氏这些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当然也能认得出来。就算云岚没嘴快喊破,今日那细犬叼着盒子出来时,她的脸面注定就要挂不住了。   只是牵了那细犬来,原本是为了找琴,怎么反而把宝石匣子翻出来了?倒像是专门来找它的似的。   而且那声震响,似乎也太巧了些——柳世番掌管兵部,郑氏的哥哥则掌管兵器造办,她也跟着见识过不少东西,依稀觉着今日这声响,倒和早些年有人献上的震天雷的响声略像。虽说那彩云、霞光略玄乎了些……   郑氏不由起了疑心。   心里有事,虽依旧在教训云岚,语气却也不那么严厉了,“不和她玩能把你憋死吗?”   这一次云岚就没那么怕了——郑氏不讲道理也有不讲道理的好处,倘若换在旁家,就没有女儿动不动和母亲顶嘴的道理,但郑氏就不大讲究这些。云岚便护着额头辩解,“我不找她玩找谁玩啊?我想跟着阿爹回长安,您又不让!”   郑氏道,“你以为我们回老家做什么?是守孝!守孝容得你说走就走,说玩就玩吗?”   云岚这点礼数还是明白的。听郑氏这么一说,大眼睛转了转,片刻后便知错的垂下头来,不顶嘴了。   郑氏道,“这种没脑子的话日后少说,让人听见,还以为咱们家多么离经叛道呢。”又道,“你不是还有两个亲妹妹吗?偏找她玩?你以为她对你有什么好心?当心被她推进冰窟窿里淹死!”   云岚不做声——她心里当然向着亲娘。但关于云秀的事,郑氏危言耸听了太多,说准的却一个都无,实在是很没有信誉。   何况云岚也是有逆反心理的,郑氏越是絮叨着不许她做什么,她就越是心痒痒想做什么。   便左耳朵听、右耳朵冒。   郑氏也说得烦了,便呵斥她,“老老实实的给我练字去!”   骂走了云岚,郑氏便将宝石匣子打开——那匣子里宝石剔透、色泽各有不同,丢了哪块儿都心疼。   她仔细的一块块儿拿出来细数,正数着,忽瞧见宝石之间夹了块儿乌黑的、看不出材质的碎屑。郑氏将那碎屑挑出来细瞧,非纸非木、非革非石,倒有些像没烧透的香屑,凑近了嗅一嗅,果然和先前闻到的“异香”很像。   郑氏猛的站起来——这东西不是她院子里或是这匣子里本来该有的,恐怕就是那震爆声所留下的。   从没听说过仙人布云、凤凰腾空,还会留下点碎片杂屑的,可见果然是凡人在搞鬼。   郑氏立刻便将当时在场的丫鬟婆子们召集起来,便站在正屋门前,向她们问话。 第15章 休战(六)   郑氏立刻便将当时在场的丫鬟婆子们召集起来,便站在正屋门前,向她们问话。   “那声震响之前,院子里有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柳家家风简朴,但郑家可不怎么简朴,郑氏出嫁时光陪嫁的丫鬟仆役就有百来个——她总觉得钱不够花,不是没道理的。   她院子里每三步便站着一个丫鬟,有负责传话的、有负责打帘子的、有负责开门的,还有专门站排场的……她这边规矩又大,就算是一时用不上的人,只要是他当值的时候,就必须得一板一正的站在院子里等吩咐。因此当时在场的前前后后得有十几个人。   但郑氏问得太宽泛了,一群人面面相觑,都不明白什么才算是“不寻常”。   半晌,才有人小心翼翼的道,“那一阵忽然就起风了,满庭院都是。石子都被刮跑了。风里有香味,还有一声啼叫。”   忙有人接道,“对,就像是凤凰叫,很敞亮的一声响……”便学了学那风哨音。   “千百条彩光亮得跟缎子丝似的,就跟金丝菊开花儿一样展开,正中间有东西从里头一冲而出,飞到了天上……”   “是凤凰。”这说的比赵氏还要笃定呢。   “……而后五彩云雾便铺展开来。”   “异香满庭院……”   有人开头,一群人立刻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还有人拍郑氏的马屁,“那凤凰是不是咱们家小娘子的预兆?”“我看像老爷要升官的预兆……”   郑氏:……   “青天白日的,别跟我说这些怪力乱神!”换在平日里,这种话郑氏太爱听了。但今日这凤凰震破了她的大好局面,让她当众出丑。她若承认今日异象真是天理昭彰,那岂不是等于承认了真有凤凰为救云秀,戳破她的计谋而来?   郑氏信神,但信的相当实在。给她好处的,那才叫神仙显灵,对她有害处的,肯定是有人装神弄鬼。   “什么凤凰,分明是有人装神弄鬼,做了这么个玩意儿来给我捣乱。”郑氏越说便越恼火,就算她怀疑云秀和裴氏捣鬼,但那会儿这俩人还没进院子呢,没内应可做不成,“你们也别打量着我看不穿这些魑魅伎俩。是哪个猪油蒙了心的王八羔子,吃里爬外的跟人算计我,赶紧给我站出来。别等我自己查出来!”   她说着,忽见底下一群人惊恐的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望着她的头顶。   郑氏正想说,“别给我来这一套,神神叨叨的……”   便见众人目光仿佛追着同一只蚊子般,整齐的晃了一下。全然不似作伪。   郑氏心里不由发毛,声音暂缓,将信将疑的缓缓扭头,猛的看上去。   ……什么都没有,就只是寻常的老门棂罢了。   但没道理一院子人齐整整的都来糊弄她一个。   郑氏心中羞恼,回过头去,正要再加训斥,便见众人再度瞪大眼睛,露出惊恐的表情来。   与此同时,空间里。   云秀觉得,还是在郑氏院子里试吧。   反正郑氏不是在做坏事,就是在琢磨怎么做坏事,就算那筒镜真的管用了,恰好让她听见或者看见郑氏在做什么,她也不会有听人墙角的负疚感。   她于是把筒镜从空间里伸了出去。   三才堂。   众仆人便亲眼看见,一根精致的、银青色的、上铸着古朴厚重花纹的金属棍子,从虚空中探出来,悬在了郑氏头顶上。那棍子头上还嵌着半片磨得精圆透亮的水晶球,一看就不是凡间俗物。   众人:夭寿了……这才当众说完神仙的坏话,神仙就显灵了!   空间里。   云秀透过筒镜向外看,只见一片漆黑,只当中一枚六重旋花亮着,宛若空中银河。   外头天已经黑了吗?可是她明明觉得自己才刚进来一会儿啊。云秀心想。   她把筒镜抽回来,扭头看了看记时用的漏表。   ——确实还没到天黑的时候。   云秀再度把筒镜伸出去,决定再试试看。   三才堂。   众仆人便看见,那根郑氏回过头去找时消失了的神棍,在郑氏回过头来后,又从空中伸出来了!并且依旧悬在郑氏头顶上!   众人:……   众人指着郑氏的头顶,纷纷哆嗦、啃指甲、语无伦次。   郑氏羞恼不已,“你们还有完没完?!”   随即便哎哟一声……那“神棍”终于打下来了,并且果然打在了郑氏这个“亵渎神灵”的人头上。   众人:……   空间里。   云秀忙把筒镜抽回来——总觉着她刚才似乎不小心打到了什么东西。毕竟这东西挺沉的,总这么举着,难免会手抖一下。   ——她依旧没看到光影和声音,看来听筒是不能用的。   虽难免失望,但这其实也在预料之中。若空间这么容易就能戳个洞,让外面的光线声音传进来,那凭她进出这么多次,外头还不知要跟着混进来多少东西。长此以往,空间里的灵气岂不是也要被冲淡中和了?   看来还是得按着本来的设想,老老实实的炼器和研究。   云秀在“修仙”道路上遇到过太多挫折,早就习以为常。   很快便把这件小事抛之脑后。   她转而想起自己今日消耗掉的那枚烟炮来。   虽意识到这东西完全可以当□□来用,但云秀并没有忘记,她做这五色烟炮的初衷是为了向十四郎道歉。   这东西当□□用,未免光效太华丽,起烟又太少了些。但道歉用,烟似乎又太多了些。   若不是今日风大,须还散不了这么快。十四郎干净得冰雪似的,若是被烟呛着就不好了。   云秀又想起赵氏把那烟霞看成了凤凰,便觉着不妨真弄出凤凰的光影来——十四郎说起箫声能引来凤凰时,分明流露出了向往。若真让他看到火凤腾空,他定然高兴。   云秀便乐此不疲的转而又倒腾起烟炮来。   一时将烟炮做出来,从炼器房里出来准备点一点看看效果时,云秀却忽就觉着空间里似乎过于安静了些。   ——这还是她头一次有这种感觉。   她想,看来有机会时,还是要多养几只灵宠的。   她在空无一人的旷野上点起烟信,看那烟炮拖着婉转哨音与火尾升上天空。越往高处那火尾便越绚烂盛大,那火凤渐在空中展露真容。待升至穹顶时,那组成凤身的无数星尘一瞬间绽放,宛若烈焰沸腾、凤凰浴火重生一般。   而后这盛景凋零、消散。   云秀仰头看了一会儿,不知怎么的,觉得好像也没特别有趣,反而衬托得人有些孤单寂寥了。   ——果然烟花这东西是不能一个人独自看的。她想。   还是下次去找十四郎时,再一起放来看吧。   八桂堂。   裴氏将今日之事向柳文渊说明。   柳文渊道,“那声响八成是火硝炸了。火硝味苦寒,多用来清热伏暑,消肿止痛。这大冬天的,她屋里却囤着这么多火硝,也不知到底心里是有多大的毒火要败、疼症要消。”   读书人刻薄话也说的含蓄,裴氏听了会心一笑。复又烦恼道,“只是闹这么一场,我怕云秀日后……”又道,“实在不行,就把云秀……”   她没说出口,柳文渊却听明白了。便愣了一愣,问道,“你我还没有自己的子女,你真的愿意把她过继过来?”   裴氏也是大家门户出来的人,别说过继来的子女,就是自家兄弟姐妹不同母的,一碗水端不平,私底下还折腾出许多怨言来呢。   她又不是什么圣人君子,日后肯定会更疼爱自己的子女些。虽说明面上肯定会一视同仁,但人又不是光靠米粮就能喂养长大。谁的心不知道冷暖喜恶?同是养在自己膝下的子女,若不能打从心底里公平看待,早晚容易生出差错、是非来。   何况看郑氏的作为,只怕云秀背后还有很多财产纠纷呢。   因此能不过继,她当然不想过继。   但问题是云秀的处境已不是有没有人疼爱,而是再待在郑氏手下,怕要被泄愤报复、性命堪忧了。   裴氏把这番道理说给柳文渊听,道,“总不能看着不管吧?”   柳文渊便看着她笑。说实话,他大哥替他安排的这场婚事,他是很不愿意的。但发作在无辜女子身上,也不是大丈夫所为。因此他同裴氏婚后虽还算和谐,但也仅是和谐而已。可这两年来他看裴氏为人处事,确实善良而不失本真,每每都有打动他的温柔坦率之处。论性情,竟和他极为匹配投契。   裴氏让他看得不好意思了,便丢帕子打他,“说话啊。”   柳文渊才笑道,“先别烦恼了,还没到穷途末路的时候。云秀又不是只有继母,她还有个亲爹呢。他亲爹也不管了,再讨论过继也不迟。”   裴氏道,“你不是说……”   柳文渊道,“妨碍不到他的仕途,他当然是眼不见为净。但这不是就要妨碍到了吗?”   正月十九日,长安。   冬日天黑得早,亮的晚。报晓的晨鼓先于朝日破开长安寂静的天幕,永宁坊里达官贵人们家中仆役纷纷开启门户,将点起的灯笼挂上门楣。   不多时,犹带困倦的主人家便自门里出来,一身朝服衣冠已穿戴整齐,腆着微微隆起的官肚,踩着上马石跨上骏马,或是躬身钻进轿子里,启身上朝。唯独兵部侍郎柳世番的府宅依旧紧闭着,无人进出。   这两日长安人心颇不安定,宰相武玄清和刑部侍郎裴中则出家门后遇刺,一死一伤。身亡的那个留在里门外的血迹尚未洗净,青石上依旧可见暗红痕迹。伤的那个留在家中养病,天子特命卫将军派兵日夜护卫。1   京中盗贼闻风而动,四下里劫掠惊扰。故而出门上朝的大官们心里其实都有些惴惴不安,生怕一步行错,也让胆大包天的刺客们盯上。   御史李|自永宁坊里出来,正遇上同往上朝的大理寺丞储禹。闲聊起来,便道,“柳侍郎尚未出门——听说那日原本有三拨刺客,靖安里一拨、通化里一拨,永宁里柳侍郎宅前也有一波。只是那夜柳侍郎宿在官署里,没从家中出来,才躲过一劫。想来也觉着后怕吧。”   储禹尚未睡醒,只道,“嗯。”   李|道,“天子脚下刺杀朝中重臣,这刺客也真是无法无天……究竟是谁主谋,你们心里可有数了?”   储禹斜眼看了看他,不紧不慢道,“我不说,你就不知道?”   李|噎了一下,道,“……看来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储禹道,“两个极力主张清剿的遇刺,一个一力主持清剿的差点遇刺。贼是谁,还用问吗?”又道,“只是我听说,御史台有人反而上书要罢免裴侍郎和柳侍郎,这是怎么回事?”   李|道,“还不是那几个怕事的败类,不急着讨贼,反而急着抚贼。”又道,“只是接连三日了,柳侍郎依旧无片言表态,也不知他是不是怕了。”   储禹抬手指了指前头,“……你看那是谁?”   李|抬头望去——昧旦时分,天色沉黑。只望见前头灯笼,灯笼后似有人跨在马上。   待稍稍近前,李|才猛的惊醒过来——马上人长身玉立,长髯凤眸,壮美威严。正是他们适才所提到的兵部侍郎柳世番。   他这一行七八骑,但仔细一看便知道,只他自己一人一骑和身前提着灯笼引路的小厮是正经柳家人,其余的分明都是天子侍卫。   柳世番确实没出门上朝,因为昨日他在官署办公至半夜——他的继任者没他那般举重若轻的干才,他丁忧而这半年里实在拖延了不少事——处置好公事,他尚未来得及回府,便又被天子宣召入宫议计,此刻才从宫里回来。   ……天子侍卫显然是护送他回来的。那么昨日出门时,他带了多少人?   只一人一骑,外加一个给他提灯笼的小厮罢了。   这么人心惶惶的时候,他又是被盯上的人,却只带一个开路的小厮便敢出门。说他怕——不如说他胆大的令人觉着不够谨慎了。   然而在这种时候,这睥睨群小的大无畏的姿态,亦不免令人敬佩。   李|和储禹不由肃然起敬,纷纷立直了身子。   然而柳世番才长途跋涉返回京城,便接连遭遇这许多事,实在是有些困倦了。路过他们身旁时,只轻轻拱手为礼,便权作打过招呼了。 第16章 当时只道(一)   柳世番回到府中,虽困倦至极,却没急着入睡。依旧按部就班的打拳、沐浴、洗漱、用饭,再问一问自己离开时可有什么人来找过他,可发生了什么需要他处置的事。   他管家事少然而明察秋毫,下人们都不敢有所隐瞒,忙从重到轻依次道来。柳世番随听随结。家中主妇也得安排小半日的活计,他几句话间就都处置得当了。   随即他起身进卧室,准备补觉。   这时有人来报,“老家来人了,说带了四郎君的信。”   柳世番衣带已解了一半,一听他四弟居然来信了,忙又系回去,道,“拿过来。”   柳世番打压柳文渊归打压,但要问家中弟弟们他最看重的是哪一个,毫无疑问也是老四。   当初若换成柳世训或者柳文翰要去考那一榜进士,柳世番也就随他们去考了——无他,进士是这么好考的吗?   不是他看不起他二弟、三弟的学问能耐,而是国朝进士真不好考。多少名扬四海的士子蹉跎于此,十次八次的落榜不中?如他这般年方弱冠,一举而中的,哪个不在当年就被看作未来卿相之选?他二弟、三弟能耐虽不差,可才学还没到这个火候。但四弟要去考,柳文渊却知道他不但一定考中,而且很可能名列前茅。   如今朝中党争已初现苗头,他又当炙手可热的时候,多少双眼睛盯着他。当此时,他四弟一个满腹才华、满腔热血,唯独少阅历和根基,并且恰好对他亲大哥有诸多不满的弱冠少年闯入官场……柳世番稍一考量,就觉着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所以说什么也要强压他几年。   但要说柳文渊因此就被耽误了,便看轻了柳世番的思虑。吏部铨试其实不必着急——晚几年考,学问更精进、性情更沉稳,到时一举拔取头筹,以显贵清要之职释褐起身。任上得到天子赏识,出去做几任地方长官历练一番,再加上柳世番为他留下的人脉、他自己积攒的资历,回京后就又是一朝能担大任的股肱之臣了。   ——柳文渊比柳世番小十六岁,柳世番年届四十而无子,其实是将幼弟当后继之人期许的。   当然,也要这个后继之人肯受栽培,能顾全大局才行。   柳世番醒了醒精神,展开了四弟的信。   一盏茶功夫后,柳世番扶住额头,压制火气。   ——他家中慈母过世,丁忧不到半年便被紧急召回京城。他回来一看,军用的口子开得跟黄河决堤似的,光翻读奏表都能听到钱轰隆隆流走的声音。想也知道,不到被钱逼坏了的时候,四个宰相能分成三党的政事堂,怎么可能众口一词的要他回来?结果他还没着手,藩镇节度使把唯一不搞党争的那个宰相给杀了……他自己也成了被刺杀的目标。   堂堂天|朝上国,一群朝廷命官被一个搞暗杀的藩镇节度使吓坏了,不但不急着兴师问罪,反而急着把他免职以安抚藩镇之心。借口也是现成的——本该丁母忧的时候竟回朝为官,是大不孝,合该引罪坐废。   柳世番:……有能耐就别把老子召回来!   柳世番攒了一肚子火气,只不过懒得发作罢了。   结果这会儿他弟弟写信来告诉他——他夫人为了霸占一张先皇后用过的琴,把他母亲的住处给搜了。   柳世番:……蠢妇!   柳世番平息许久,才总算没把在朝堂上受的气也迁怒到郑氏身上。   ——虽说柳文渊极擅春秋笔法,但柳世番在解读题外之意上也别有天赋。他读得出事情原委,知道柳文渊有借题发挥之处,也不能顺着他把事情闹大。   只吩咐,“去打探打探,郑九今日可在军器监?”   军器监丞郑宪成,族中排行第九,是郑氏的同胞哥哥。   下人应诺去了。   柳世番这才更衣就寝,提醒身旁侍从,“巳时初叫醒我。”   这会儿就已近辰时了,他一夜未归,回来却只睡一个时辰——只因起床后他不但得去处置国事,还得去处置处置家事。   三才堂。   下人们忙着进进出出,将新求来的符录水洒遍三才堂的每一个角落。   郑氏便在院子里监督她们有无遗漏。她头上还围着貂皮头箍,手上扶着个小丫鬟,做病中打扮,然而腰圆膀壮、指斥八极,看不出半点病容。   ——最初那记“神棍”确实把郑氏给打蒙了。庭院里的“凤凰”还能说是有人故意作祟,但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挨的这一下,总不至于也有假吧?   郑氏吓得一宿没睡好,又接连卧床两日。到处烧香祈祷。   但她这样的妇人怎么可能被心病困扰?   郑氏一边忙着平息“神灵”的怒火,一边就疑惑,那记“神棍”似乎除了当日疼那一下之外,也没什么特别厉害的……当然,那下似乎不能说是有人作祟,但也许是妖道作祟呢?不是说现在许多方士都有几样拿手的神通吗?也许就是有人被买通,故意施展神通来吓唬她。   想到这归根到底可能还是**之后,郑氏便再度振作起来了。   与人斗,她还没输过呢!   ——何况她也不觉着自己做过要招天谴的事。她见过的坏人坏事多了去了,就算真有天谴,也轮不到她先来遭报应。   于是郑氏一面派人上山巡访高人,一面先去附近的道观里求了几道符水来,去去晦气应个急。   正忙碌着,下人来报,“舅老爷来了。”   郑氏就愣了一下,她哥哥?他不在长安好好做官,来蒲州做什么?   忙起身出门去迎接。   郑宪成确实来蒲州了。   倒也不是专门为了郑氏跑着一趟——年前他刚被任命为扬子院度支判官,原本就该尽快动身赴任。只是他生来喜静不喜动,在军器监待得太舒服了,便有些不愿意出京任职,何况还是担任度支判官这种劳心劳力的实务官?便一直拖延至今。   谁知他妹夫柳世番忽然被夺情复职,回京后约他见面,听他说起自己不愿外出赴任一事,当场就说他糊涂。   ——度支历来都是要差、肥差。中朝战乱之后,军费浩繁而税赋收紧,理财成为国之要事,度支官也权任愈重。如今已有几代宰相亲自兼领度支使、转运使了。而战乱后国家税赋泰半出自江南,扬子院虽在外镇,论地位之重却绝不下于上都。   天子将他从军器监这种不知何时就会被裁撤的衙门里直接调任到扬子院当度支判官,看似品秩不升反降,实则是准备大大的重用他。   他不识抬举,柳世番当然要斥他糊涂。   但郑宪成还真不糊涂,他要真糊涂,天子敢让他去当财政官吗——他只是懦弱,无心上进罢了。   可对柳世番这个妹夫,他也向来言听计从。   他爹说他都只是搪塞敷衍而已,柳世番一番规劝之后,他竟下定决心了。   第二日便悄无声息的走马上任去。   行船路过蒲州,想起柳世番叮嘱过的事,便亲自到柳家祖宅来见他妹妹。   兄妹二人相见,郑宪成自然要先告诉妹妹自己调任一事。   看郑氏喜不自胜的模样,当哥哥的心中宽慰。暗叹,能让母亲和妹妹扬眉吐气,他纵然辛劳些也是值得的。   郑氏又问,“怎么你自己来了,嫂子和熏哥儿他们没和你一道吗?”   郑宪成道,“熏哥儿明年要应府试了,何况路上还有兵乱,便没带他们一起。”   郑氏欢喜道,“知道熏哥儿会读书,却没想到才十五岁就要应府试了。是他们这一辈儿第一人吧?阿弥陀佛,老天有眼,没又让老七、老十家的拔头筹。”又道,“哥哥路上也要避着些兵乱,就别走河南道了。”   郑宪成应道,“唔。”   正斟酌着怎么说才能完成柳世番的嘱托,又不教妹妹觉着难堪,就听郑氏又道,“也要记得常写信给嫂子,你不在家,可别叫她轻慢了阿娘才好。”   郑宪成愣了一下,才道,“……你放心。”憋了半晌,总算说出话来,“你嫂子十分贤惠,这些年侍奉舅姑,未曾有半点过错。阿娘也十分喜欢她。”   郑氏听他替嫂子说话,心里便有些不大乐意,“你是男人,哪里知道后宅这些事?阿娘只是不当着你的面抱怨罢了。上回我回家,亲眼所见,她给慧姨娘,宁姨娘好大的脸面。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能和正经世子夫人平起平坐呢。”   郑宪成实在不喜欢从母亲和妹妹口中听到这些事,勉强辩解,“她们毕竟是七哥、十弟的生母,又是伺候了父亲许多年的人。按说是该给些脸面的。”他口舌没郑氏这么便给,哥哥的威严却还在。定了定神,忙借此道,“家和万事兴。别人都求风平浪静而不得,你就别无事生事了。近来朝中才发生异变,正是波诡云谲的时候。光男人在外步步谨慎还不够,也得家中安定自律,别让人抓住把柄才好。”   她哥哥是最怕纷争的一个人,平素对这些事都是避之不及,郑氏没料到他会突然板起脸来教训自己,立刻便觉出有哪里不对。   想到荣福堂的事,郑氏不由警惕起来,笑道,“我就随口抱怨一句,怎么惹来这么大一通道理?我哪句话生事了?怎么不安定自律了?会让旁人抓到什么把柄?我怎么听不懂了。”   郑宪成道,“你这么聪明的人,做错了什么,还非要我说你才明白吗?”   郑氏脸色霎时赤红,反诘道,“你大老远跑来,就是为了教训我一顿?我可不记得我造过这么大的孽!”猜到她哥哥多管闲事的缘由,眼中泪水霎时聚起来,“是不是柳承吉让你来传话的?都是一样的朝廷命官,你这么听他的差遣做什么?”柳世番,字承吉。   郑宪成也憋红了脸,道,“自然是他说的有理,我才听。”他素来溺爱妹妹,语气已软下来,叹道,“……你也设身处地的替他想一想,那是他的母亲,他的女儿。你嫂子稍给慧姨娘她们些脸面,你就觉着阿娘受了委屈。你有这份孝心,莫非他就没有了?”   郑氏脱口道,“这又不是一类事!”然而郑宪成点明了,她亦无可辩驳,只道,“他阿娘生前,我何尝不是尽心竭力的侍奉?每日守在床前,亲侍汤药……你就叫他阿娘再活过来,保证也挑不出我半分过错!他却要为这么点子事,就劳师动众的老教训我。”   郑宪成道,“……这可不是小事。”   郑氏当然知道,不闹出去就是小事,可闹出去了就无小事。她这不是习惯性的没理争三分吗?   郑宪成知道她的脾气,见她服软了,便又道,“你想要的那是张什么琴,和我说说,我帮你弄一张,就别跟个孩子争了。咱们家好歹也是诗书礼仪传家,你忘了祖父、祖母当年是怎么教导你的了吗?”   他前半句才将郑氏安抚得想笑,后半句又激起了她的争胜心。   ——郑氏当然没忘了她祖父祖母的教导,但她可不想过她阿娘那样的日子。她阿娘倒是温良恭俭让样样俱全,却有什么用?尽日里在家以泪洗面,眼看着她父亲后宅里百花齐放,子孙繁衍。慧姨娘、宁姨娘鼎盛时,哪个不是趾高气扬的?她阿娘压制不住心中忿恨、委屈、嫉妒,又要顾全贤惠不争的名声,不能做坏事,就只好窝在小佛堂里偷偷诅咒她们遭报应,生了儿子也让狼叼走。结果呢?人家不但生了儿子,还生得一个比一个有出息。   她哥哥也是类似,明明是府上嫡长孙,却不知该为自己争取,只信奉兄友弟恭那套。结果呢?如今在外头提到郑相的子孙,谁能先想到他?   唯独郑氏,见惯了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早早就看明白了,规矩就是套在好人头上的绳索。便使出浑身解数讨祖父祖母欢心,该争就争、该闹就闹。到头来她反而是里子面子都到手的那个。   想到这里,对柳世番的怨气倒是稍稍平复了些——她在堂姊妹、庶姊妹面前的体面,其实都是柳世番给她挣来的。不论是诰命夫人,还是让姐妹们嫉妒得酸话连篇的无子却没纳妾。   到底还是平复了气息,“我记下了——你就跟柳承吉说,你的话带到了,我已经知错了。”   郑宪成老怀宽慰,也不计较自己才让妹夫差遣完就又让妹妹给差遣了。笑道,“明白就好。”片刻后又不放心的道,“不光这件,还有你家大娘子……”   郑氏不耐烦道,“都是一件事。我知道了,不去找她麻烦就是。”   郑宪成想了想,又叮嘱,“若实在心气不平,就早些将她嫁出去。但千万别做伤阴骘的事。若怕落人话柄,熏哥儿他……”   郑氏急道,“美得她!”   郑宪成没说话——柳世番的女儿,又是老太太养大的,他觉着十分般配。若能弥合妹妹母女间的关系,更是善莫大焉。但妹妹既然不愿意,那就先不急着提吧。 第17章 当时只道(二)   八桂堂。   柳文渊和云秀各自对着自己面前的信笺沉思。   ——柳世番来信了。   最初信是用书箧装着的。   两尺见方的书箧,足够读书人游学之用,百十卷书也装得。用来装一封信……   反正柳文渊一见到就觉着头皮发麻。心想他言辞是刻薄悲愤了些,毕竟要逼迫他大哥做出回应,非得小事说大、大事说翻天不可。但也不至于激起他大哥如此之多的情绪啊——以其人惜字如金的风格,家书一箧,这得是攒了几肚子的不满要趁机向他宣泄啊。   ……只希望他大哥千万别误会了,他写信可不是为了向他服软的!   待打开书箧一看,却只有薄薄的两封信笺,搁在细密的摞在一起的书卷上。   两封信,一封给他,一封给云秀。底下这些书给谁,就得看完信才知道了。   叔侄两个心情各异。   云秀的感觉是很新奇。   ——她长到十岁了,除去不得不说的话,柳世番和她之间主动交流的次数加起来,也没超出一双手能数的数字。   他们俩好像天生就不觉着有和对方交流的需求。   就算老太太责怪柳世番“都不知道关心关心孩子”时,两个人不得不勉为其难的站在一起说话,也最多是柳世番问一句,“吃得可还好?衣服够不够穿?还需要些什么?”云秀答,“都挺好的,您也好?近来可顺心?”柳世番道,“顺。”——反正顺不顺心的都是政事,跟个丫头片子也没啥好讨论的——后,就会陷入漫长的相顾无言中。   云秀绞尽脑汁去想话题,依旧想不出还有什么好说的。柳世番大概也未尝不觉着烦恼——又没短了她的吃穿用度,究竟还得多关心她啊?!再说关心儿女那也是男人的活儿?娶老婆是做什么用的!   两边都枯燥无话半晌后,柳世番再情真意切的叮咛一句,“你阿婆年纪大了,你要体贴懂事,令她长乐无忧,努力加餐。”云秀也真心实意的回一句,“嗯,这您放心。”柳世番就会默契的用完成任务的语气说,“行了,回去吧。”   ……   ——就没有哪怕一次不是这个套路的。   他们父女俩感情的唯一纽带就是老太太。   老太太去世后,柳世番只在老太太下葬那日摸了摸她的头,似乎想说些什么,但不知为何,想了想,又把话咽回去。   之后足足半年多,两人就没面对着面好好说过话。   结果今日——柳世番居然专门给她写信了!   云秀:……实在想不出他会说什么啊。   至于柳文渊的心情,那就一言难尽了。   ——长兄如父,他又是家中幼子,自幼就格外缠着柳世番。四五岁时柳世番进京赶考,他便天天巴巴的盼着长兄写信回来,盼到了信,便抢着给母亲读。母亲在回信里将他的举止当笑话描述给柳世番,柳世番再来信时,就专辟了一张信笺,特地用白话写了给他看。   最初是询问他饮食安否,后来开始询问他的课业,再后来便指点他的学问,教导他如何处事……柳世番人生坎坷,曾一年三升迁,也曾一岁两贬谪,曾在自以为安定后娶妻,也曾在患难中祸不单行的丧妻。兄弟间也常经历聚散离合。离别后,柳世番每有空闲,便来信叙问,对柳文渊的教导无日辍之。   在柳文渊的心里,柳世番始终都是最完美的兄长。他如父之严厉,如兄之友爱,如师之渊博,如士之高洁……柳文渊虽屡经漂泊,却比任何人都成长得更正直,更朗阔,因为古之先贤一样完美无缺的人生标杆,就是他的亲哥哥,他自豪呗。   但这自豪在他十六岁那年猝然崩塌——那一年他意外得知,柳世番的仕途近来之所以平步青云的顺畅起来,是因为他投靠了与宦官勾结的大奸臣王潜芝。   柳文渊希望他大哥有苦衷,结果他大哥替王潜芝就勾结宦官一事辩解。他希望他大哥回头是岸,结果他大哥说你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什么都不懂,就别妄议国事……兄弟二人就此开始分道扬镳。   十八岁那年柳文渊离家,开始游学。   从此之后,柳世番再没给他写过信。   兄弟二人的交流,也从兄友弟恭,变成了柳世番不许他考恩师那一榜的进士,柳世番在他考中进士后把他骗回老家成亲,柳世番强压着不许他参加当年的吏部科目试,柳世番强压着不许他参加第二年的吏部科目试……现在想来,柳世番其实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好哥哥。他只在你和他志同道合时,才会跟你讲道理。   但不可否认的,发现他大哥的回信依旧只是惜墨如金的薄薄一封,而不是最初吓到他的满满一书箧,柳文渊心下竟晃过一丝失落。   叔侄二人各怀感慨的盯了半天信,互相抬头对视一眼。   云秀商量,“……拆开看看吧?”   柳文渊恶狠狠的,“拆!”   云秀于是展信细读。   信不长,区区两三百字而已。   先说自己少小离家,去时高堂犹在,自己也是黑发赤颜。慈母问他何日还家,他说少年志向在封侯,不光耀门楣便誓不还家。二十年后归来,却是功名未成而慈母故去,自己也已齿摇发衰。思及当年志向,不悔犹悔。自丁忧以来,朝夕困顿,每见云秀,便觉往事追来,胸中凄凉悲伤。然而国家有难,书生难辞其责。天子诏书几度传来,他不能不舍身为国,再度离家。是所谓生不能尽孝,死不能尽哀。   再说慈母生前虔诚向道,他欲将为慈母修建之奉安祠改作道观,请得道的女冠前来主持。太夫人养恩所及,孙辈中以云秀为最。他希望云秀能替她守孝,在道观里潜心修行,为太夫人祝祷冥福……   云秀:……   和柳世番本人给人的印象不同,他的文风竟和老太太的曲风十分近似,含蓄平静,然而悲从中来。云秀原本以为这个人没有心呢。   ……原来他也是会悲痛欲绝的。   但让她去替他修道尽孝是怎么回事?   她四叔替她告状说,继母虐待她,继母诬陷她,继母要弄死她,结果他的处置方式就是——你出家吧?   虽说这结果云秀是十分乐意的,但是怎么想都觉着,这处置方式很让人不忿哪!   云秀抬头看他四叔。   柳文渊也已经读完了。   柳世番写给他的信更短,止五六十言而已。语气一如兄弟间决裂之前,告诉柳文渊,要通过吏部铨试对他而言并非难事,但也不要恃才轻慢,居丧时正好读书、准备。随信附录自己当年应书判拔萃科时搜罗的历代应举之人所做判文百篇,有考中者、有黜落者,他已各做点评。又有他自己练习所做判文百篇,亦分成上、中、下三等。若多学习揣摩,当能有所助益。   柳文渊:……   现在给他有什么用?!反正出孝后三年守选之期早到,他根本都不用参加拔萃科的判试!何况就算要考,他想考的也是宏辞科而不是拔萃科!   但他叹了口气,还是起身将书卷从书箧中取出,挪到了自己放置待读书目的木架子上。   见云秀在看他,忙尴尬的解释,“这个……捎给我的。”   云秀,“噢……”   柳文渊又指了指给她的信,问,“……写的什么?”   云秀道,“说是……希望我能替他尽孝,去道观里修行。”   柳文渊,“啥?!”   待柳文渊读完柳世番写给云秀的信,感觉便如服了五石散般满肚子火气,需要疾走一番发散发散。   但他毕竟已不是当初十六岁的,会被柳世番骂乳臭未干的热血少年了。本能的义愤之余,他已能稍稍能体会此人的凉薄言行之下的,那些难以为亲人理解的初衷。   在屋子里走了几圈,压下火气后,他停步在云秀面前。道,“……除非他要休妻,否则最多只能训诫郑氏一番。”   云秀道,“嗯。”   她当然知道他阿爹绝对不会在这种时候、为这点“小事”就休妻。毕竟他都这个年纪了……想再找个合适的不容易啊!   柳文渊道,“而这两年里,他应当都难有机会回家。不可能时时看着。”   云秀点头,“……嗯。”   ——她听懂了。   他四叔应该是想说,她阿爹其实是在用一种让人在感情上比较难以接受的方式,尝试着帮她解开眼下的困局。   ——毕竟既不能休了郑氏,又不能时时监视郑氏,而训斥一顿郑氏最多疼三天,只要这两年云秀还在郑氏眼皮子底下,谁都不敢保证会发生什么事。所以干脆,让云秀出家修行去吧。   他还特地体贴的安排云秀当女冠子,而不是需要剃头茹素的比丘尼呢。   云秀:该怎么说……真有她阿爹的风格啊!   她本来就有出世之心,对柳世番的这个安排满意至极。见柳文渊似乎能从道义上接受,便说,“我觉着去道观修行挺好的。”   柳文渊有些懵——他这才乍然醒悟过来,他竟在帮着柳世番逼迫云秀出家。他就知道,他从一开始就不该尝试着去理解他大哥!适才他不就差点变成和他大哥一样的人?   忙道,“有家有亲戚,为何要去道观修行。你就待在八桂堂,哪里都不准去!”   云秀已在八桂堂叨扰太久,她犹记着那日郑氏说“秀丫头就别走了”时,裴氏的焦急。她已深刻体会到,只要她的父亲还活着,继母“管教”她便永远比叔婶维护她更名正言顺。她留在八桂堂,只会徒然消耗柳文渊的孝悌之名,对他们没有任何益处。   拖了这么久,她也该有所决断了。   她便道,“这可难办了——为人子女合该替父母分忧。何况阿婆抚育我十载,纵然不是替父尽孝,我也该守足三年重孝。我愿去道观中潜心修行,替阿婆祝祷冥安。阿婆常说,‘不阻善行,不纵恶念。’我既有此心,我父又有此愿,四叔,这件事,您就不要再劝阻我了。”   两个人正说着话,便听外头脚步声。   片刻后春桃小肥猪一样气喘吁吁的闯进来,面上犹带喜色,进屋就道,“姑娘……韩家表少爷和令狐家姨奶奶来看您了!夫人请您过去!” 第18章 当时只道(三)   云秀望向柳文渊。   柳文渊皱着眉头,沉默不语。   ——云秀单知道她大舅舅是卫将军,卫将军应该是天子的亲信。却不知本朝禁军名为“神策军”,从本朝天子他太耶耶那辈儿起就已经由宦官直接统领了。她舅舅这些年稳坐右卫将军之职,只说明了一件事——他是掌控神策军的大宦官王卫清的心腹爪牙。   柳文渊这样的清流君子,连王潜芝这种和宦官有过利益交换的文官他都看不过眼,何况是韩荐之这种直接效忠于宦官的武将?   因此从他大嫂去世之后,他便再没和韩家往来过。   但是,想切割干净又谈何容易。   ——早年战乱,多亏韩老太公及时派兵保护,柳家一门才免于沦丧敌手。后来两家约为婚姻,韩家大娘子嫁给了他大哥。韩大娘子嫁来的时候,柳文渊还没云秀大呢,当然没少受她教养之恩。   若因韩荐之的缘故,就不许云秀同舅家表哥见面,那是不是也要禁到韩老太公、禁到他大嫂身上?   柳文渊到底还是叹了口气,对云秀道,“去吧——别忘了叫上你四婶。”   云秀便和裴氏一道去三才堂。   上了马车,才一出门便听外头车夫抱怨。片刻后便有人扣了扣车厢,解释,“街上车马多,有些堵住了。需得回旋一会儿。”   裴氏道,“知道了。”复又看着云秀笑,“你二姨的排场真是名不虚传。”   云秀:……   出趟远门,带来的车马仆役能把人家门前的街口堵住——这作风除了郑国夫人,还能有谁?云秀还真没得辩解。   蒲州不比长安,道路并不宽敞。车马一多,调度起来便十分麻烦。她们等待的时间不短。裴氏中途便悄悄掀了帘子一角向外看,见外头长龙似的随行车队,不由感叹,“从长安到蒲州,少说也有三百里路,五六天的行程。这么多人走一趟,还不知得耗费多少钱财。郑国公家真是家大业大啊。”   云秀不治家,自不知柴米贵。听裴氏这么说,忙趁机问道,“走这一趟,要花很多钱吗?”   裴氏道,“那就要看他们路上怎么吃、怎么睡了。当年我哥哥外出游学,身旁只带一个小厮,每月花费一百贯都算是省吃俭用。不过他们这些读书人,总免不了这样那样的交际应酬,有时还得周济朋友。若换成寻常老农,大约十贯就够用了。而郑国夫人这排场,显然比我哥哥花费的还要多了去。”   云秀便在心中默算自己去一趟衡山,需要准备多少盘缠,又有什么手段能赚够这些钱……   裴氏又叹道,“不过,他们家是皇亲国戚,原也不能同旁人比。”   云秀后知后觉,“……郑国公家是皇亲国戚?”   裴氏笑道,“你不知道?郑国公的母亲是代宗皇帝的小女儿,追封郑国庄穆公主。论起辈分来,还是当今天子的姑婆。当年她下嫁时,因嫁妆太多了,许多御史都上了折子。天子虽不得不有所削减,但后头还是又找了许多名目赏她钱财。以至长安人都遥指她家是‘金窟’。”   云秀想想长安郑国公府的气派,觉着还真不愧“金窟”之名。   从代宗皇帝至今快五十年了,依旧能令她这个见识不算短浅的世家女发此感慨,可以想见当年究竟是何等富贵逼人。感慨间云秀忽的想起,代宗皇帝朝似乎是番贼叛乱才平,藩镇之乱又起的时候啊……她读的那些专门八卦仙师、歌颂太平的稗官野史,提到代宗朝都不忘叹一句民生多艰,也亏代宗皇帝有脸这么有钱的嫁女儿啊!   裴氏有些后悔在云秀面前臧否她娘家亲戚,又道,“不过,郑国公能有今日之名望地位,倒也并非完全是祖上蒙荫。”   说话间,马车终于转了出去。   很快便绕过街角,进了三才堂。   她们去得晚了些,里头已聊了半天。   本以为有郑国夫人的地方,必然少不了欢声笑语。谁知走到院子里,却先听到呜咽哭声。   云秀简直莫名其妙——她二姨那个性格,就算是为她主持公道,也不至于把郑氏给骂哭了啊!   忙和裴氏对视一眼。   裴氏也惊呆了。心想,真不愧是郑国夫人——虽常有不厚道的读书人将她比虢国夫人,但郑氏这种坏人,果然还得她这样的贵妇人来教训啊!   婶侄俩不约而同的放慢了脚步,细听里头动静。   却听郑国夫人也带着哭腔,安抚郑氏,“别哭了啊……你家老太太若在天有灵,必也见不得你委屈。谁不知道你是个孝顺的?姐夫公务繁忙,孩子们又小,妯娌们都跟着丈夫在外地,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哪件不得你来料理?饶是如此,也不忘朝夕守在床前,为老太太侍疾……外头人若要还对你说三道四,可真应了哪句‘孝妇难为’……好妹妹,我知道你委屈。可咱们女人还能怎么样?也只求自己无愧于心,再求郎君能体察我意而已。其余的便随外人去评说吧。”   她每说一句,郑氏的哭声就大一分,仿佛委屈了这么多年,总算是遇到知音了。   云秀:嗯……果然这才是她二姨的作风。   裴氏:……忍!住!   两人都不约而同的加重了脚步。   里头的哭声这才收敛了几分——也难为郑氏哭这么响,还能听到外头的动静。   进屋的时候,郑国夫人眼泪早擦得干干净净,连眼睛都不见红过。倒是郑氏还红着鼻头,似有哀怨的看了裴氏一眼,仿佛裴氏就是那些不理解她的人中的一员。   郑氏语带嗔怪的招手令云秀过来,“……听了信儿就赶紧过来,怎么能让长辈久等呢?快拜见你二姨吧。”   郑国夫人道,“先向你母亲请安吧。”   云秀:……老天啊,为什么要把这俩人凑一块儿!   “……母亲,二姨。”   她怕再被她二姨下什么令人难堪的命令——比如要她向郑氏认错道歉。忙问道,“二姨,您怎么来了?”   郑国夫人道,“在京城待得烦了,出来住一阵子散散心。恰路过蒲州,就过来看看你和你母亲。”又笑着和裴氏打招呼,命人送上见面礼,道,“前年你成亲,赶上我守母孝,也没给你准备什么贺礼,今日补上。”又道,“我家中老爷常夸赞你家郎君是少年辈的翘楚,欲引为忘年之交。我亦喜爱你的为人,有心效法,你可千万不要推辞。”   纵然才撞见先前一番表演,裴氏依旧觉着这番话说得实在让人难以冷脸应对。   推辞一番,见实在推辞不过,便也收下了。   郑国夫人又对郑氏道,“怎么光见云秀,没见云岚呢?这么久没见,我都有些想她了。”   ——这当口云秀娘家来人,郑氏这不是心虚嘛。听令狐韩氏这么说,忙吩咐人叫云岚过来。   又问令狐韩氏,“不知你打算去哪里散心?”   令狐韩氏笑道,“原本想去韩城——你知道,我娘家祖籍就在哪里。但走到蒲州就已乏得很了,懒得再走。准备先就近住一阵子再看。”   郑氏已被柳世番教训过,不准备再找云秀的麻烦,当然不介意她住的近。   忙问,“可找到住处了没?若没有,我倒知道几处好宅子。”   令狐韩氏笑道,“这却不必麻烦,家里在华阴县就有几处别墅,倒还能住人。”   旁人口中的能住人,在她眼中也只配养猪罢了——她口中的能住人,那得是十分气派舒服的宅子才行。   郑氏深知此类,便不再强求。只笑道,“华阴县离得也不远。”   令狐韩氏笑道,“是,走马也就几刻钟功夫。日后我频频叨扰,你可不要嫌我烦才好。”   郑氏笑道,“我巴不得你每日都来呢。”   令狐韩氏又转向裴氏,笑道,“这一说就想起来了。我这趟出门,因要久住,所以带了不少东西。你们从街口来,怕没被马车堵住吧?倒是我疏忽了。”   她说得越多,裴氏便越觉着这人真是和婉体贴。想到自己先前腹诽她奢靡,不由略觉惭愧,忙道,“还好,您没怪我们来迟就好。”   反倒云秀,听令狐韩氏说要到华阴县小住,忙提醒,“您打算住多久啊?外头比不得长安那么富贵热闹,还时不时有兵乱呢。”   令狐韩氏哭笑不得,“你个小没良心的,就不希望二姨多住几日,常来看看你?”   云秀:……不太想啊!   她当然知道她二姨对她好——烟火红尘琐碎熨帖的那种好法儿,譬如她写信给她大舅,他大舅派她表哥来看看。她都没写信给她二姨,她二姨不但亲自来了,还要就近住一阵子。她亲爹都没为她做到这一步。   可她二姨是富贵乡里出来的人,并且觉着人人都应该奔着富贵乡去。你要不听她的话直奔富贵乡而去,她会觉得你是在谦虚、你阅历还不够、你需要品尝下真正的富贵滋味,然后就会马拉不回头的直奔富贵而去。   说真的,云秀很感激,但实在是稍微有些受够了!   “我这不是怕您住不舒坦嘛……”忙岔开话题,“表哥呢?不是说你们一起来的吗?”   令狐韩氏正要作答,便听一声惊喜的欢叫,“哎呀,真是您来了呀!”   却是云岚跟着丫鬟进来了。进来见了令狐韩氏,忙上前行礼,脆生生道,“二姨!”   令狐韩氏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一年不见,你又长高了不少。”   云岚笑道,“您过誉啦。”又悄悄道,“我阿娘总不让我出门,所以我还变白了些……”恰令狐韩氏拉住了她的手,云岚一低头,惋惜的补充道,“但还是没有二姨您白。您好白呀!”   令狐韩氏太喜欢她这心无城府、嘴甜又快活的性子了。笑道,“老啦。还是小姑娘好看——怎么着都好看。”   便又命人给她们姊妹见面礼。却和给裴氏的不同,这次是一样样的打开给云岚看——除了惯常的小金鱼儿、两样珠串首饰之外,又因听说云岚开始习字了,特地给她准备了一套文房四宝。并将来历说清楚——本来是上贡给宫里头用的,她家老爷共分得几份,她分别给了谁。   郑氏被她哄得晕晕乎乎的。   她提到她家鲤哥儿也有,云岚耳朵尖,一双大眼睛倏的就亮起来,忙问道,“十七哥没来吗?”   令狐韩氏坦然笑道,“来了。”   郑氏正想,也许留在行在,没跟过来吧。就听令狐韩氏道,“就在外头车上。路上颠簸了些,他晕车,现在还倒在上头躺着呢。”又道,“他就这娇惯脾气,他爹都管不了他。你们也不用理会他,就随他去吧。”   过门而不入,实在很有些不给脸面。但郑氏也没法跟个小屁孩儿生气,呵呵笑了两声便作罢。   云岚眼睛转了转——大概终于想起“十七哥”的娇惯脾气,想起自己被他欺负的光景了。抿住嘴唇眨了眨眼睛,就觉着自己其实也没那么想他。   令狐韩氏便对云秀道,“适才不是问你二表哥吗?他拜见你母亲之后就出去了,想来这会儿和你十七哥在一块儿吧。”便连带云岚一起,笑道,“快去看看吧。”   云岚忙道,“不啦,我和您说话就好!”   云秀则忙不迭的起身,“这就去!” 第19章 当时只道(四)   云秀舅家二表哥韩皋,今年才只十七岁。两年前舅舅曾准备让他进神策营历练,但他仰慕文士的风范,死活不肯走从军之路。舅舅无法,只得准他继续读书。   听说去年冬天他已通过了州试,取得了乡贡资格。不知道近二年是否打算去考进士。   基本上,关于她二表哥的情况,云秀只知道这些。   ——两人相差六岁多,又男女有别,统共就没见过几次面,实在不怎么熟。   但是令狐家那位十七哥,云秀就又太熟了些。   这位十七哥乳名一个“鲤”字,是郑国公令狐晋的幼子,也是她二姨唯一的儿子——是的,郑国夫人令狐韩氏,她也是给人当续弦的——因是老来子,他在家中受尽宠爱。旁家底蕴所限,再宠儿子也有个尽头。他家却富贵滔天,只除了天子屁股下那把龙椅弄不到,其余的都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等下,不止龙椅,还有一样东西求不到。   ——体质。   他胎里带来的宿疾,身体太弱了。求了多少名医方士,吃了多少仙丹妙药,总不见好。   只要天稍冷稍热些,他都要犯咳疾,飘花飞絮的时候更不得了。因此一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旁人踏青郊游、访友聚会,他却得捂在屋子里养病。一个忍不住稍出去吹吹风,回头就得喝上十天半个月的药。   可想而知,每到春天,他的脾气就不大好。   ——整块儿玉雕的瓶子,说摔就摔了。前朝名家的字画,说撕就撕了。几尺高的红珊瑚,拿玉如意敲得粉碎——自己病中没力气撬,便让丫鬟敲。敢留下比铜钱还大的碎片,谁留下的谁吃了它……   ……云秀简直就没见过这么神经病的熊孩子。   倒霉的是,只迁怒自家的丫鬟他还不算完。也不知云秀怎么得罪了他,每到他养病的时候,就会央求他阿娘,“要见柳妹妹!”   令狐韩氏对云秀确实是好的,但比起她那个宝贝儿子,多少就差了一筹。   于是每年春天,云秀都会被她二姨接到郑国公府上去小住。   郑国公府当然是好的——只怕皇宫也没那么精美秀丽,吃穿用度也比在家中甘美精致十倍不止。   但药罐子小表哥,实在是很难伺候啊。   云秀去看他,他陷在棉被里,脸因为咳嗽多了,艳得跟桃花似的,眸子且湿润清黑,眼尾还带一抹红。似怒似委屈的说,“我不让阿娘接你,你都不知道来!”   云秀都不知道到底他是哥哥,还是自己是哥哥——虽说两人只相差几个月而已,但每次云秀都觉着自己大他好几年似的。   只好哄他,“别生气了,我不是来看你了吗?”   他就哼哼唧唧的。   但你要觉着他只是委屈抱怨,不算害人,那就错了。   他会怂恿云秀说,“你折一枝花拿进来我看,我养病,今年花开都还没见着。”   最初的时候,云秀不知道他的病根在这里,心想这个简单。应一声,“好啊,你等着。”   他还不忘叮嘱她,“别让旁人看见,我阿娘惜花,都不许人乱折。”   云秀记下了。   便出门去,为他挑一枝最好的桃花,避开人,扛进屋里来。   ……   那年,她以为他会咳嗽到憋死。   莫名其妙就背上害他发病的锅,云秀整个人都是懵的。   待听令狐韩氏解释完之后,总算明白了原委。心想,他应该只是侥幸,只是真的想看花了。他好像有些可怜哎……   于是云秀愧疚的在春暖花开的大好时光,每天陪着他捂在屋子里,捂了一整个花期。   她还做足以乱真的绢花给他,调桃花香、杏花儿香、丁香花香……还做了一整面墙那么大的素白绣屏,踩在小杌子上画“春江花月图”给他看——就此加入了令狐家“讨小公子欢心,帮小公子看花”的前赴后继的大军之中。   结果她做什么他都不高兴,都觉着她是在故意炫耀她见过这样的风景。   云秀那会儿还小,大概才不到七岁,实在是很天真无邪。为了安慰这个被病痛折磨的可怜的小哥哥——当然也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云秀简直绞尽了脑汁。   终于,在暮春将尽的那个夜晚,她在空间里揭出了比最薄的蝉翼纱还薄的透纱。便请郑国公府上下人搭好架子,把庭中最后一棵未落尽的桃花树,整个儿的罩了起来。   而后在树下点了灯笼——因光从里边透出来,那薄纱更是透得几乎察觉不到了。   再然后,她领着他从屋里出来,请他赏花。   你以为这个小祖宗该满意了?   并没有。   他静默的看了半天,在云秀以为他是被平生头一次赏春所见的美景感动了时——在她看来他是应该感动的,因为就她所见所闻,郑国公府上为了小公子能看一眼桃花,真是劳民伤财不惜代价,做出了无数努力和牺牲啊!在历经了漫长的折磨之后终于达成目标,在场的仆役丫鬟们没一个不快哭出来了的。   但令狐小公子他说,“花儿都快落光了!有什么好看的!”   云秀:他是病人他是病人他是病人,我不跟他计较不跟他计较不跟他计较……   无论如何,这一年云秀成功的完成了副本,从郑国公府皆大欢喜——就算不是“皆大”也只有小表哥不太欢喜——的离开了。   结果第二年,郑国公府上又来接她了!   所幸这一次,是连云岚一起接着的。   来到郑国公府上一看——只能感叹真不愧是豪富之家,就是跟她们这种小户人家不同。   ——府上每一棵花树,都罩着去年那种架子。罩树的纱虽没有云秀做出来的纱那么透,但也薄得叠上六七层也还能看清手腕上的痣。云秀二姨还特地给她留了一匹,道,“请了多少匠人,也只能做到这一步。如今的手艺,到底比不得开元天宝时了。就这几匹还好。虽没你们府上的那么薄,但难得颜色匀净。你留着做披帛吧。可惜不暖和,但挽在臂弯,远看就跟烟霞缭绕似的,最飘渺不过。”   云秀:……   虽罩树纱暂时解决了问题,但说实话,一出门所有树都朦朦胧胧的,对眼睛也是一种折磨。   那会儿云秀的炼丹术就已长进了不少,便给了她二姨一个方子,看空间里的丹药能不能治治鲤表哥的宿疾。   她二姨问方子哪里来的,云秀就说梦里遇见仙人,仙人给的。   ……治没治好他表哥的宿疾,云秀不知道。但治没治好她表哥的神经病,云秀得说——熊孩子的熊毛病,那是随随便便就能捎带着治好了的吗?   这年春天,他稍稍能出些门,但还是养病的时候多。   云秀稍有一日不去看他,他就要找云秀的麻烦。   今日说要出门赏花,明日说要把花罩子都揭去。见云秀死活不上当了,又转而说你去年画的春江花月图很有意思……也怪云秀年纪小,嘴贱接了句,“我练了好久呢”——为了能当面画好,她进了空间都在练画呢——结果他说,“原来你是故意画那么丑啊!”   云秀:……让你最贱让你嘴贱让你嘴贱!   然后那一日,云岚颠颠儿的跑进来,问,“你们在说什么呀!这么好的天,为什么不出去玩儿?”   鲤哥儿眯了眯眼睛,说,“你去帮我折一枝桃花好不好?我病了,出不去。”   云秀:……   云秀炸毛了——感情去年他是故意来碰瓷的!   忙吩咐云岚,“别去!他骗你的。他嗅不得花香,你拿进来他就会犯病。全府的人都要怪你。”   云岚没见姐姐这么疾言厉色的模样,吓得缩了缩,“那,那我不折了。”   鲤哥儿就越发和颜悦色,“你姐姐才是骗你的,你别信她。”   云岚整个人都无措了,“你们到底谁是骗我的呀!”   云秀:……   “我和他谁跟你亲?”   云岚,“可是阿娘说你也不是我亲姐姐……”   云秀:……   “那你就听你阿娘的吧!”   要不怎么说云岚小姑娘贱脾气呢,见云秀生气了,忙凑过来,蹭一下,云秀不理她,再蹭一下,云秀还不理她。她就慌了,“那,那我还是听你的吧。”   云秀:……懒得理你!又不是亲的!   鲤哥儿捂着肚子,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太猛了,又是一阵咳嗽。   但这下他总算知道怎么撩云秀,云秀才会理她了。   于是整个春天,他基本都在想法儿陷害云岚——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父母的宝贝。全天下没有比他更贵重的人。他根本就不把云秀和云岚当姊妹。他骗云岚爬高,随口指使她去做危险的活儿,扭头就讽刺取笑她……   因为年纪还小所以他完全不知道界限,不懂同情,没有道德感。   等云秀爬到假山顶上,把哭哭啼啼的趴在孤石上下不来的云岚抱下来时,她终于忍无可忍了。   云岚躲在她身后,她就问鲤哥儿,“你真那么想看花儿?”   而后她把云岚落在假山顶的桃花枝,狠狠的甩到他面前,“云岚千辛万苦给你折来的,你今天不收下,我就把你从这里推下去!”   再而后她吩咐云岚,“去叫人来,就说十七哥又犯病了。”   这年春天最后几天,鲤哥儿是在卧房里喝着药渡过的。   当然,也没少咳嗽。   但他还算有些担当,没说是云秀把桃花枝甩到他脸上才害他发病,只说那桃花枝是他自己要折的。   云秀离开前,都没去看他。   她以为俩人闹翻了,来年他应该不会再来烦她了。   嗯……她又错了。   这个神经病,才没那么脸皮薄。他大大方方的,又把云秀姊妹给熊来了……   虽说第三年没出什么太大的幺蛾子,但他的霸道、不讲理、嘴贱……也基本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不可救药的地步了。   小小年纪就能学到这么一身臭毛病,也真是造化所钟,人力难为啊!   所以真要见他时,云秀也开始自我怀疑——究竟是和她二姨、后娘同处一室难受些,还是应付令狐十七难受些。   实在是很难判断啊!   犹豫之间,已来到院外。恰逢她二表哥从外头进来,见云秀和裴氏出来,忙让到一旁,向裴氏行礼。又和云秀互相见礼。   裴氏笑问,“听说令狐小公子还在外头,你们没一起过来吗?”   韩皋道,“正要一起去府上叨扰。听说夫人和表妹还在里头,所以先进来问候。”   裴氏不料这表兄弟二人竟额外高看八桂堂一眼,忙笑道,“我们也正要回去,一道过去吧。” 第20章 当时只道(五)   裴氏和云秀才要上自家马车,却见已有旁的马车停在上门石前。   那马车初见倒也并不觉着豪奢,然而细看,车厢下却有四轮,那轮子上似是裹着皮革,裴氏瞧了好一会儿,才想到,这该不会就是犀牛皮吧。   四轮的马车她却听说过说章献皇后不爱乘坐步辇,在宫中多乘安车。安车以蒲草包裹车轮,行走时颠簸得便没那么厉害。而章献皇后犹嫌不足,命工匠们为她制作不震的马车。消耗了许多人力物力,最后做出来的似乎就是轮子上裹皮革的四轮马车。   虽说一辆马车用不了多少皮革,但这是安在车轮上的东西,每走一步都会损耗,寻常皮革怕行不了几里路就磨光了。和石崇以蜡为薪相比也不遑多让。   章献皇后亦嫌奢侈,便没准许也有人说章献皇后准了,但派人去岭南寻找能提取出“胶乳”的藤木,用以代替皮革。章献皇后晚年多乱政,她去世之后,代宗皇帝悉数废除不用,连她留下的著述、文书也都毁弃了。兼小说家编排她的故事又多,故而真真假假已很难说得清。   裴氏没料到,她今日竟真见着笔记杂言上说的东西了。   马车前有衣着相当不俗的丫鬟,见裴氏和云秀进来,忙笑道,“小公子为夫人和小娘子准备了马车,快上车吧。”   裴氏犹未开口,便听云秀问道,“我们自家的马车呢?”   丫鬟笑道,“已让他先回去了……”   云秀愤慨不平,“那我们自己走回去。”   虽说令狐小公子的做法未免专断,但云秀直接这么怼回去,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法子而是被惹恼了要打起来的法子。但显然这么桩小事,还不值得让裴氏给来做客的半大孩子难堪。   裴氏便笑道,“那你自己走回去吧,我要坐马车。这种四个轮子的马车,我只听过,却还没坐过呢。”   云秀果然无奈,挣扎了片刻大概到底还是觉着裴氏的脸面大过自己对令狐小公子的怨气,委屈道,“好吧……我和您一起就是。”   可上了马车,裴氏就有些后悔了。   进去了,一脚踩下去都是软的那车厢里头连脚下铺的,都是柔软的栽绒织毯。那锦绒栽得厚密,栽出的花色繁复艳丽,裴氏竟认不出是何种工艺材质,只是惊讶其厚软精美。见云秀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才按捺住没露出形色来,稳稳的坐下。   坐下便觉,古人说“玩物丧志”,真是真知灼见。这座椅太柔软温暖了,手旁就摆着靠囊,又有放置各色点心糖果的小几。裴氏一时竟觉着腰软,想要舒舒服服的歪起来,吃着果子歇一歇。好容易才克制住了。   片刻后马车开动,她只觉微微一晃而已,全无马行走时的起伏颠簸。偶尔车轮压过石子,她以为会狠颠一下,谁知那车厢只悠缓的一起伏,连吱呀声也是不紧不慢的缓长着,毫不震人。   裴氏不由道,“这样的马车,坐上几百里都不会乏倦吧。也不知究竟是用什么机关把颠簸给化解了的。”   她只感叹而已,谁知云秀真知道,随口就答道,“是簧片。把生铁反反复复的煅烧捶打几百万次,锤炼成极柔韧坚硬的薄片,便和笙上头的簧片似的,只是要大得多。然后一头垫在底架上,另一头悬空,搭起一个中空的架子来,再把车厢放在架子上……”她一边比划着一边说给裴氏听,“就和弹弓似的,能把突如其来劲头拉长了……底下的板子也是用上好的枫木做的,本身就减震。”   裴氏听得一头雾水,笑道,“只听说锻钢成剑能削铁如泥的,原来还有这用处啊。”又道,“连这种法子都想出来,真不愧是郑国公家……”   云秀道,“可不是?我二姨最喜欢舒服了,十七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享受起来,寻常人想都想不到。几百人伺候他一个,都未必能把他伺候满意了。”   裴氏听她语气里微妙的毁谤,只笑而不语。   但已不由在想,令狐家这个小公子,也不知是多么顽皮惫懒之徒,该不会是个霸道的小胖子吧。   再想想令狐晋和令狐韩氏的容貌,便又觉着,就算是个肉山一样的小胖子,怕也是凤眼如勾,十分美貌吧……   这次外头的马车没堵住路,两人很快便回到了八桂堂。   进了院子,下了马车,却见韩皋和令狐小公子的马车已经到了。   韩皋已从马车上下来,令狐小公子却还没动。   车门开着,露出来的是一袭铺了满车厢的白狐狸毛的毯子。单看那毯子,便让人觉得要陷在里头了。   韩皋看见她们娘俩,便笑着敲了敲车厢壁,道,“快些下来吧。柳夫人和云秀到了。”   那白狐毛的毯子便动了动,片刻后,车门前便露出一张脸来。   那脸也陷在毛领子里。比必要的更厚实、更大的毛领子,毛芒柔软而舒展,无风自动。几乎将那张脸遮去一半,只露悬胆似的鼻子和上面一双凤眼,那凤眼眼尾上挑,微微带了抹红。知道有人,他却连脖子也懒得动一下,只黑漆漆的眼瞳转到眼尾来看人,一勾……似傲慢、似冷漠,却又似哀怨。一瞥之间,万种风情都写在了其中。   ……   令狐小公子不是个小胖子,他很纤?合度。裴氏想。   令狐小公子比她猜想得还要更凤眼如勾,美貌过人……裴氏又想。   她不由看了看身边的小侄女……   美貌上倒堪匹敌,但在清冷尊贵上,她家这个简直连比都不配比啊   说起来,云秀还真是不自觉其美,看把自己糟蹋得跟个野丫头似的,辜负了父母赐给她的天生好相貌。   因见了令狐小公子,裴氏竟生出她家侄女也该好好打扮打扮、优养优养的念头。   这般模样的小公子,饶是他脾气再大,那也是寻常。   只怕都没人舍得和他说一句重话。   大约也只郑国公府的豪富,才配得上养他。   ……裴氏瞬间就理解了之前她不赞赏的,关于令狐小公子的一切。   笑碰一下云秀,提醒她注意仪态和礼节。   才道,“外头冷,快些进屋吧。”   令狐小公子道,“嗯。”又道,“有些眩晕,没能先下车迎接,请您不要见怪……”   语气竟出乎意料的,温和中带了些羞涩内向。配上那清冷冷的气质,病弱却依旧秀如翠竹的身量,越发的我见犹怜。   裴氏忙道,“不怪不怪……你慢着点。”又吩咐丫鬟去搀扶他。   当然,令狐小公子并没有让丫鬟碰。   走过云秀身边,他停住了脚步。   云秀看着他身上大张旗鼓的披风,恍然有种蒲州正大雪纷飞的错觉。片刻后才想起来,他比常人畏寒些。   他从披风底下伸出手来,拽了拽云秀的衣袖,“……去年你没去看我。”   云秀心猛的就被戳了一下子前年冬天老太太开始生病,去岁春天依旧缠绵病榻。相比起来,他那种只能拿来缠人的咳疾算什么?明明都知道她阿婆已经去世了,还在哀怨“去年你没去看我”,真以为全天下都得围着他转啊!   本来只是宿怨,此刻却成了真火。云秀冷脸道,“嗯。有事?”   令狐小公子就眨了眨眼睛,道,“无事……你不去,我来就是了。”   云秀回头引路,道,“……外头冷,先进屋吧。”   裴氏又请韩皋进去。   进了屋,柳文渊已经在堂中迎客。   韩皋和令狐十七分别上前拜见。   柳文渊倒是见过韩皋但也是许多年前的事了。今日见他目光清明端正,已长成一表人才的好少年,心下又赞赏,又惋惜他是韩荐之的儿子。只能泛泛的道,“不料能在蒲州见到你。”   韩皋便道,“这两年一直在韩城读书。原本该早日前来拜见,只怕学问不精,见笑大方。去岁勉强考取了乡贡,不能再坐井观天、孤陋寡闻下去,才腆颜前来。别打扰了您的清静才好。”   柳文渊笑道,“何至于谦逊至此。”但谦逊的孩子都不招人烦。何况他小小年纪就已过了府试,眼看就能进科场考进士了,显然是有些真才实学的。想到他明明有更顺坦的门路,却不去走,而要从科举晋身,又觉着他实在比韩荐之兄弟有骨气得多,心里已有些喜欢,便道,“你可有带上自己的诗作?”   韩皋忙道,“带着。”   柳文渊见云秀和令狐小公子都心不在焉显然不止他不喜欢令狐十七这种骄奢淫逸的小公子,小公子也对他们这些开口闭口都是学问的读书人无甚好感。不由惋惜,韩荐之的儿子有心向学,反倒令狐晋的儿子无意进取。   便令裴氏照顾好两个顽童,自己则对韩皋道,“拿上诗作,咱们进屋慢慢说吧。”   裴氏便也引了令狐十七进里屋里头更暖和些。   又令人在椅子上垫了软垫,捧上各色点心干果。   虽有裴氏的慧心巧手,但东西显然难合令狐小公子的品味。他虽有心做乖巧的模样,但捻起点心尝了一口,就已流露出难以下咽的模样。   云秀敏锐察觉到他要偷偷扔了,立刻恶狠狠道,“吃掉!”   裴氏没觉着令狐小公子咽不下去有什么奇怪,倒是让云秀给逗笑了,“好了好了,不知道你今日怎么这么大的脾气。”   令狐十七道,“她生我的气。”   裴氏道,“这话怎么说的?”   令狐十七无辜道,“她总是在生我的气,想来是我早年不懂事,做错了什么。”   云秀:……   云秀怕他再说下去,自己会忍不住当着裴氏的面拆穿他的真面目,忙岔开话题,问道,“长安舒舒服服的你不待,来蒲州做什么?为何又和二表哥一起?”   云秀多少还是知道令狐十七的性子的。   他不喜欢云岚,固然是因为云岚皮肤颜色健康,性格健康,体态更是一看就知道能吃能睡无忧无虑的健康……对他这个性格扭曲的病秧子而言实在是太刺目了,让他不能不污蔑人家“俗不可耐”,但更重要的原因还是,云岚是郑氏的女儿。   这病秧子天性敏锐得紧,一见云岚,就知道郑氏肯定没一视同仁。他和云秀认识得早,血缘也更亲近,自然就要和云秀“同仇敌忾”,以排挤、取笑云岚为乐。   他若是知道郑氏那么欺负人,怕早就上手把三才堂给掀翻了。他可不懂得隐忍为何物。   但此刻他还老老实实坐在这里给她添堵,可见根本就不知道早先的事。   而他二姨竟舍得让他颠簸这么远的路,也十分可疑。   令狐十七见她不假辞色,只好怏怏的将甜言蜜语那一套收起来,懒懒的道,“去年冬天病了一场,阿爹便寻术士给我起了一卦。算出我身上的病根儿需在什么冬春之交,向东方又北方、面山又临水处,寻一个在世又出世的人,得到他身上非药又是药的东西……才能养好。”又道,“但我若为养病而来,长途跋涉岂不是更伤身子?我真是为看你来的。”   他嘴里甜言蜜语不但不值钱,且还动不动就包着毒|药呢。云秀全当没听见。   只道,“你又生病了?”   令狐十七不悦道,“不是什么大病,我爹娘大惊小怪而已。”   他爱拿捏人,但偏偏又厌恶被人同情,便从不夸显病痛。但往往他越是如此,旁人便越同情赞赏他。唯云秀从不吃他这一套要不是让着他身子弱,谁爱听他拿捏呀!   只道,“哦。”   又想华阴县在长安的东北,靠华山而临黄河,又多游仙传说,倒十分符合条件。虽说算卦是封建迷信不能提倡,但她这不是在玄幻奇幻的考场上吗?说不定是很靠谱的方术呢。   这么说,华阴县近年会有仙人出没?   云秀默默记下。她倒没料到会有这种意外的收获,再看令狐十七时,就觉着这熊孩子也不是那么可厌了。   便道,“我早年梦到神仙,神仙给了我一个方子。我拿给二姨看了,她给你吃过没?”   令狐十七生硬的道,“不知道。”   云秀心想不吃就不吃吧想来也不会有什么用处。她研究的方子若真对凡人有用,老太太也就不会去世了。   想到这里,不免又对他心软了几分,“华阴县气候温润,纵然寻不到仙人,疗养疗养身子也是好的。你既来养病,便安心静养,不要总往蒲州跑。过一阵子我要出家修道,若出门时,也一定替你留意访查世外高人。”   令狐十七道,“你要出家?”   “嗯,阿爹要我去道观修道算是替太母还愿。”   令狐十七哼了一声,道,“看来姨父也知道,你那继母不是什么好人。”   裴氏却还不知云秀要出家的事,心有讶异,然而并没当着令狐十七的面询问。等令狐十七一言点破,裴氏不用问,也已想明白缘故了。   令狐十七又道,“但姨父哪里知道什么世外高人何况你总得跟着女冠子修道吧?他就更不认得了。还是等我回去告诉阿娘,让她帮你寻觅。保证寻来的人万无一失。”   云秀提醒,“得是真心修道的世外高人才行啊!”   令狐十七也知道,她阿娘长袖善舞,认得的女冠子也多周旋于出家的公主、贵妇之间,时不时还同文人墨客吟咏唱和,与其说是出家之人,不如说比红尘之人还要俗缘缠身。他当然不会给云秀找这样的女冠子,但太虔诚修道的也同样免了吧。   嘴里说的却是,“知道知道,你就放心吧!为你找师父,岂能不尽心?”   他们兄妹二人都一样的好颜色,面对着面浅嗔薄怒、似嫌弃而实为亲近的说着话,真是赏心悦目极了。   裴氏一时竟没有插嘴的**。   只动手为令狐十七添茶她烹茶的手艺是母亲仔细□□过的,家中茶叶和水也都尽量讲究,比在裴家时所用并不差什么。果然一桌东西,令狐十七就只肯喝茶水。这孩子嘴尖也可见一斑。   她一添茶,令狐十七饶是正在和云秀说话,也会立刻停下。端正的面朝她而坐,待她斟好便点头致谢,才回头继续和云秀说话。   原本在裴氏眼里,这些巨富的宗室都令人难以尊敬。但今日接连见了令狐韩氏和十七郎,竟也不能不感叹,骄奢淫逸归骄奢淫逸,但教养也确实与别家不同。   正说着,云秀忽的想起件事。   郑国公夫妇都是善于结交的人。若说长安谁家的朋友能不论政见、不避私怨的涵盖上至天子、下至京兆尹,再至兴善寺、咸宜观,一切有名有望有权有钱之人,也只他家了。   她斟酌了一会儿,还是问道,“你在长安,可知道谁家有十四郎吗?年纪比我还小些,模样很好看……”   她没说完,令狐十七已警惕起来,“谁家还没有个十四郎?我家家口虽小,我这一辈也排到二十几了。你为何要打听这个?”   云秀道,“他会吹箫,他还有一管竹箫,据说吹好了可以引来凤凰,故而就叫引凤箫你不觉着很神奇吗?”   她说到箫声引来凤凰,令狐十七眉眼便一动,显然已想到什么。   云秀忙问,“你知道对不对?”   令狐十七道,“我自是知道可你是怎么知道他的?”   云秀道,“我梦里见到的。”偶尔她也不得不拿出些她不该知道的东西,譬如给她二姨的方子,这时她便假托梦里所得。倒也无人怀疑过。   令狐十七负气道,“你可真会做梦!”   云秀道,“知道就告诉我嘛。”   她难得求他一次,他反而越发刻薄起来,“你不是会做梦吗?自己去梦里问他吧!”   云秀再想问什么,他却已气恼得不肯理她了。   云秀跟他生气的事多了去,这一件委实算不上什么。她只不痛不痒,气他道,“你不告诉我我也猜得到你‘自是知道’他,我却不该知道他……他是你父亲那边的亲戚,对不对?”她见令狐十七面色又一动,便知道自己猜着了。   然而他竟这么容易动摇,实在出乎云秀的意料。云秀不由又起欺负之心,偏偏故意猜下去,“他是你家十四哥!”见令狐十七似有松懈,便改口,“不对,他明明比你还小,怎么会是你哥哥?看来他并不姓令狐,他……”   话没说完,她便停住了不是令狐晋的同族,当然也不可能是韩家的亲戚,那就只能是令狐晋母亲那边的亲戚了。可她才听她四婶说过,令狐晋的母亲是个公主。   十四郎他……难道竟是宗室皇亲?   云秀不由沉吟。   她不太想同皇帝那一家子打交道。   令狐十七再混不吝,跟她也是平辈的、彼此门第相当的人就算门第不相当,只要她不是为奴为婢的贱籍,便不会有性命握于人手的状况。可皇帝那一家子,虽也是凡人,但跟凡人完全不是一类人。寻常两个孩子玩,一个不留神把另一个推倒了,谁会大张旗鼓的追究?可你把个皇子推倒看看。而且不止冒犯到他们会倒霉,让他们不高兴了也同样可能倒霉。   当年罗公远不愿意教玄宗皇帝隐身术,说得很明白,你是天子,你学这些偷偷摸摸的东西做什么?结果玄宗皇帝强行要学。那便教教他吧,可他自己学不到精妙处,反而要怪别人不用心教,说推出去斩了就推出去斩了。自己信奉过的活神仙,在他们眼里也不过如此。也就罗公远大度,在玄宗皇帝逃亡时又现身将他护送到成都。但也没忍住,特地把罗公远三个字砍了头去,化名作维厶辶来怼他一把。   云秀可没罗公远那样的神通,也没他那样的度量。对天子家,当然是能不招惹就绝不主动招惹。   正沉思间,却听令狐十七嘲笑道,“你还当真了啊。你梦里的人,我怎么会认得?”他便侧身细瞧着云秀,“一个梦而已,都不知是真是假,就这么放在心上。这么杂的心思,你还是不要去修道了!”   云秀竟松了口气就说他怎么可能这么轻易露出破绽?果然是故意逗弄她。   她便又活泼起来,“我修不修得道,干卿底事?”   谁知令狐十七竟又变了脸色。张了张嘴,好一会儿,才缓缓道,“……确实不干我什么事。”   他们先前吵了半天,也没见怎么着。此刻云秀不过说笑了一句,他竟连眼角都红了。   裴氏觉出气氛有异,猜测他是真的恼了,正要出言调解,令狐十七已起身就走。走了两步,想起什么,停住脚步,彬彬有礼的回过头,向裴氏行礼告辞,“不久留了,请您不必远送。”   云秀不解他这脾气所为何来,犹问,“怎么忽然就要走,不等二表哥了吗?”   令狐十七冷冰冰的怼回来,“我等他不等,干卿底事?”   云秀懵了一下,细品了品,这四个字似乎确实有些伤人。但总归也是实话,便道,“……也对。”   令狐十七狠瞪着她,却再说不出比她更狠的话了。   他想,说什么都不能让她去修道,已够凉薄无心的了,再修道,岂不得变成个铁石心肠的人 ?   咬牙切齿了一阵,到底还是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书房。   柳文渊将韩皋的诗文留下,两人聊了一阵学问,便又说到政事上。   武、裴二人遇刺的消息已传到蒲州,究竟是谁指使,柳文渊心里有数,但到底不比韩皋这个从长安来的更清楚细节,便仔细询问一番。   韩皋将当日情形向柳文渊陈说一遍,又道,“裴大人还在家中养伤。天子命家父安排禁卫严加护持,又每日亲派内使前去探问伤情。只是京中人心纷乱,许多人猜不透天子的心思,竟向天子陈言,要罢免裴侍郎和姑父的官职,以免乱贼狗急跳墙。”   柳文渊笑着摇头当今天子是雄主,他若这么顾虑贼子作乱,怎么可能没过正月就把他大哥诏回京城?   韩皋道,“梁枢密提及此事,被天子当面驳斥,说罢免此二人,是让贼子奸计得逞,朝廷纲纪何以振举?用此二人,足以破贼。”   梁枢密,枢密使梁卫谦,又一个手眼通天的大宦官。韩荐之和宦官交好,天子私下说的话,连他儿子都能随口道来。而从天子此言也不难推断,天子有心提拔裴、柳二人入政事堂为相。如此,天子敕令未下,宦官一党已预知他的任命。   而枢密使是做什么的?替外臣向天子呈递表奏,替天子向中书省传达政令。想蒙蔽天听、隔绝内外,不过是举手之间的事。而天子还敢把神策军交给这些人来掌管。可见在天子眼中,朝臣、藩帅一旦得势,比这些人更为凶险。   柳文渊想到当今内外时局,心里便颇有些不是滋味。   说话间,听外头有人来报,“令狐公子要走,来向郎君道别。”   韩皋闻言也忙起身,“父亲叮咛我一路护送二姨和表弟,晚辈也不能久留了。”又道,“听说贼子纵兵劫掠,远至河东,不知四叔这边护卫可还够用?”   柳文渊道,“蒲州还算平安,家中护卫足够用。”   令狐十七告辞之后,也不回的上了马车,绝尘而去。   他这个人脾气变幻无常,和云秀闹翻的次数实在太多了,哪次都得有一方甩手而去。但到该见面的时候,他也依旧会理直气壮的来找她,她不想见他都不成。   云秀还真不怕他。   果然,离开不过三两日,他的信就又送来了。   说是已在华阴县安顿好了,就在山下疗养,请她不必牵挂。又说云秀要修道的事,他已告诉了他阿娘。她阿娘恰知有某某道长,是何出身,精通何种道经,刚从哪处道观出来,正在寻找寄身之处。只需姨父准许,很快就能动身过来。   云秀便回信给他,说她很乐意。请他帮忙转托他阿娘,将此人推荐给她阿爹。   两人这便和好了。   但和好也有和好的麻烦大概是在八桂堂吃过一次茶的缘故,令狐十七认定了云秀正跟着她四叔四婶过苦日子,接连不断的差遣人送东西过来。   所幸他们家行事一向周全。先以郑国夫人的名义请柳文渊教导指点令狐十七读书,而后才送东西来,倒有些尊师重教的意味。柳文渊和裴氏虽头痛该怎么将这些东西退回去,怎么阻止他们继续送过来,却也没怎么觉着被冒犯、施舍了。   但几次三番的推辞不过,裴氏也觉着烦恼了。   便向云秀抱怨,“真不知到底该怎么说,他们才会搁在心上。”   云秀:……安心吧,你怎么说他们都不会放在心上。   便道,“所以那一日我才说,没事不要坐他们家的马车。四婶你不知道,十七哥最爱蹬鼻子上脸了。亏你那日只是坐了他的马车,你要多夸他一句,他还要蹬鼻子上天呢!”   裴氏被她逗得失笑,道,“原来是我的错。”   女冠子虽找好了,可奉安堂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做道观而建,再改建便需要花费不菲的时日。   因此云秀一时还出家不得。   也不知令狐韩氏给郑氏施了什么**咒,郑氏这阵子慈爱得很。   先说要把云秀接回去住,云秀说要住在八桂堂,她也不羞恼,反而很快便差人给云秀送来了月供和换季的衣服,还要让春桃和冬枣过来伺候。   ……当然,该抱怨云秀不去向她请安,也没嘴软。   她来给云秀送供奉,倒是解了八桂堂的围云秀直接写信给令狐十七说,你频繁送财物过来,惹我继母不开心了。今日特地差人来送东西,还埋怨我四婶没顾全柳家颜面,让外人觉着我受了委屈。   令狐十七回信:就是要让她不开心的,她送的东西,你远远丢掉就行。   但云秀这话不是说给他听的,是说给她二姨听的她二姨听得出其中意味。   果然华阴县里再来人,便没带那些过犹不及的东西。   只带了令狐十七埋怨云秀的信儿你是不是向我阿娘告状了?   云秀:……   她想,她十七哥果然还不知道他阿娘是个控场狂魔。以她二姨的性格,儿子和外姓姑娘通信,她怎么可能不仔细翻阅? 第21章 当时只道(六)   二月初,京城传来喜讯柳世番授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伤愈回朝的裴中则一道拜相。   消息传来时,郑氏正在监督云岚学瑟,闻言当即起身。欢喜的踱了几圈后,总算压制住立刻向妯娌们炫耀的冲动,只揽住云岚哭,“我们娘几个总算熬出来了……”   她近来实在不大顺利。不但没整治到云秀,反而在妯娌间坏了名声信誉。丈夫托她亲哥哥传信来斥责也罢了,就连云秀娘家亲戚都来笑里藏刀的示威。但和柳世番拜相比起来,这些小事算什么?   她马上就是正经宰相夫人了!   想起这些年心中的委屈,高兴之余,不免又大哭了一场。   当年她嫁给柳世番,多少也是出于无奈。她祖父再看好柳世番,那会儿柳世番也不过是个才从司马任上回京的,比郑氏大了十岁多,还带着个孩子的鳏夫。何况河东柳氏也不是崔、卢那一等高门,上一次出宰相,还是章献皇后时的事,再上次,就追溯到高宗朝了。她的堂姊妹们母亲都是有主见的,就不必委屈自己。唯独她知道,她阿娘肯定安排不了更好的婚事,等她爹做主?还不知她爹会听那个姨娘吹枕边风呢,便说,“祖父看好的,自然不会差,我愿意嫁。”   当然,出嫁后一见柳世番的品貌,她便觉纵使下嫁也值了。可归宁时,见庶姊妹们都比她嫁的门第高,心里也颇有些不是滋味。   如今总算能扬眉吐气了。   这些年柳世番为国理财,他的功劳人人都看得见。只是清流一向鄙薄经济运筹之力,尽管谁都知道他必不可少,却从无人特别去褒扬他的功劳。但拜相之后便不一样了身为百官之首、执政之人,他所作出的一切功绩都摆在太阳底下,谁敢再视而不见试试!   何况如今朝堂多事,正是建功立业的时候。只要柳世番能在任上平定蔡州乱贼,便封郡公在望怕封国公也不是难事。   ……到那时,她便是国公夫人,她的三个女儿身价也将大不相同。   再想到她哥哥也度支扬州院去了,郑氏瞻望未来,只觉得前途一片光明。   唯一美中不足,也只多了云秀一个但横竖云秀马上就要出家去了。   只要她能将云秀的暂时出家变成一辈子出家,便既不必担心云秀抢了云岚的金龟婿,也不必担心云秀回来讨韩氏留下的嫁妆了!一切心烦事自能迎刃而解。   虽心里明白该低调克制,但到底还是没忍住,擦干眼泪之后,郑氏便派人传信给三个妯娌,道,“虽说大哥拜相了,但咱们家还在守孝。你们务必提醒几个叔叔,要谨慎奉礼、宠辱不惊,不要学那些獐头鼠目之人,动辄欣喜张狂,授人笑柄。”   杜氏、赵氏、裴氏:……   柳世训、柳文翰、柳文渊:……   云秀:……知道你是宰相夫人了,快别刷存在感了!   在郑氏的全力监督和催促之下,还没进三月,奉安堂就已改建完毕。   但因为跟女冠子说好,道观要到三月中才能建好,因此道观里的人事一时还凑不齐全。云秀便在八桂堂里多留了几日。   三月初三,上巳节。   说好会来奉安堂主持事务的女冠子华阳真人终于送来口信,说已行至华阴县,打算停一日同郑国夫人叙叙旧,明日便到蒲州。   云秀便检查行李,将手头杂物略作收拾,分赠送给几个姐妹。准备好辞行、出家。   许是心情太过激动的缘故,这天夜里她难得竟失眠了。   便又进空间里,去研究她那些小东西。   自从那一日觉醒了修仙系“宅斗”之魂,这阵子云秀炼丹、炼器的水平突飞猛进。   早些年她炼出的丹药一律停留在“神医”的水平,最多能对自己药到病除。但她现在已经能炼出让人吃了长猪鼻子、猪耳朵的奇药来。她自己试过,时灵时不灵,给猫、狗、牛试过,也是时灵时不灵。因为暂时还不方便去寻找愿意尝试并且答应替她保密的凡人,所以还不知道用在凡人身上效果怎么样,但想来也八/九不离十。   时灵时不灵的原因,云秀暂时还没找出来。她决定再研究研究看看。   虽说她暂时不用继续跟郑氏宅斗了,但等她长大后四处游仙,肯定还会再遇到不平事,总有用上的机会。   “隔墙耳”她也研究出来了,做成了听诊器的模样。但目前只能在宅邸里用宅邸的布局不是和现实中她住的地方相对应吗?想知道房间里有没有人,只需盖上六重花印,把听头搁到墙上,就能听到对应房间里的说话声。   当然,若房间里的人憋着不出声,就又不管用了。   云秀翻读了一遍研制笔记,揣摩改进的法子。眼看戌时将过,却觉着越读越精神。   明日就要见师父,她可不想顶着黑眼圈去。忙把笔记阖上。闭目养神了一会儿,便进屋抱出求凰琴来,开始弹奏催眠曲。   夜风温而不燥,风里偶有虫鸣。庭院里新开了桃杏花,芳香淡而宜人。   云秀渐觉心情平静。   停了琴声,起身要走时,忽瞧见桃花树枝桠上一枚六重花印,正静静的散发着星辰似的辉光。   云秀才积蓄起来的睡意霎时间烟消云散。她忙上前去,将手按在了六重花印上。   淹没一切的温柔明光之后,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果然再一次落在了花树的枝桠上。只不过这一次换成了桃花树。   她站在树上向下望去,便见十四郎手持一柄引凤萧,正站在对面园亭下,惊讶的望着她。   四目相对的瞬间,他们不约而同的弯了眼睛笑起来。   “他果然也在这里。”云秀欢喜的想。   这一次没有刺骨的寒风,她于是大大方方的展开手臂,任由手臂上轻烟似的披帛扬起在空中。用自己最完美的仪态,白鹄入怀般从树上一跃而下。   十四郎也迎步上前,道,“我总觉着今日会再遇见你。”   云秀则很惋惜她的直觉好像一般都不怎么灵。   他们在树下面对着面傻笑了一会儿,十四郎才忽的想起些什么来,问道,“你吃不吃麻团?”   云秀:……不要总想着投喂她啊!   笑道,“不饿。”又四面望了望,问道,“没有人看见吧。”   十四郎道,“没人,都这么晚了。”又道,“我睡下后又偷偷起来的,他们都不知道我在这里也不会有人来找。”   云秀放心了,便问道,“你适才是在吹箫吗?”   十四郎道,“是。”   “你阿爹的寿辰还没到吗?”   十四郎垂眸,片刻后才道,“……已经过去好久了。”   云秀看他的脸色,便觉着,恐怕当日的情形和他阿爹的回应,多有让十四郎失望之处。   她正思考该怎么安慰十四郎,便听他说,“……正月里长安出了些事,阿爹没有过寿。后来也一直没机会吹给他听。”   正月里的事,当然就是武、裴二人遇刺。天子为此震怒,朝中达官贵人只怕都不太好在这个时候做寿。   十四郎毕竟是个小孩子,饶是他再懂事、再不计较,但这么久的努力都不能奉上,这么久的期待都无法得到回应,心里也会十分难过吧。   云秀想了想,便道,“……要不,你吹给我听吧。”   他似是讶异,道,“你可真是……”但随即便笑起来,道,“……好吧。”   他便为她吹奏。   云秀听那起音飘渺高扬,似在云端,和当日截然不同,便有些惊讶。再听下去,那曲至中段,越添雍容自在的风度。只在余韵处稍作回转低徊,然而亦非衰败颓落,反而有些“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的余味。   她骤然明白过来,笑问道,“这是凤凰曲吗?”   十四郎道,“嗯。你说我吹的不是凤凰曲,我便找人去学了真的凤凰曲,你听好不好听?”   云秀拍手道,“好听,逍遥自在,妙不可言。”   十四郎不由也笑起来,笑过后又有些尴尬,道,“你在天上,必已听过能引来真凤凰的凤凰曲了吧……我是不是班门弄斧了?”   云秀脸上霎时赤红。   ……她都忘了这一茬了。   踯躅片刻,到底还是下定决心,致歉道,“……我骗你的。我不是什么仙女姐姐,只是一个寻常的修道人罢了。”   十四郎眨了眨眼睛,一时没回味过来。   云秀忐忑的问,“你生气啦?”   十四郎摇头,缓缓道,“我在想,修道人是什么。是不是和我们凡人一样也有父母生养、先生教导、兄弟姊妹陪伴。是不是也要吃、要睡,会冷、会热,会高兴,会难过……”   云秀忙道,“是一样的是一样的。”   十四郎弯了眼睛,笑道,“可是上回你和我说,凡心和俗物太沉重,若贪恋世间繁华温柔,便会受到羁绊束缚……”   云秀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只是想看起来很超脱、很厉害才这么说的。其实自己还没做到呢……”   “哦……听上去确实很厉害。”十四郎道,“我被你说得好难过呀。”   云秀没料到他这么爱欺负人,双手捂着脸羞得抬不起头来。心想难怪人说装腔遭雷劈……但她这也不算完全说谎啊,她现在确实还不能摆脱凡心和俗物的羁绊、束缚,但她不正在努力修行吗?修行不就是为了甩掉枷锁,自由自在吗?   羞到极点,终于破罐子破摔起来,“到底要怎么样你才不生气啊!”   十四郎便含笑看向她,漆黑的眸子里带了些顽皮,道,“你既也是人生父母养,自也是有名字的吧。我说了我的名字,却还不知道‘小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第22章 当时只道(七)   云秀心想,你那叫什么名字呀,不过是个排行罢了!   她便理直气壮道,“我……我叫三娘子。”   十四郎被她一言堵住,无措的眨了眨眼睛。   云秀见他被说懵,扑哧一声笑出来。她脸上依旧有些烫,窘迫感却没那么沉重了。笑了一会儿,便老老实实的告诉他,“我叫云秀。”   十四郎眉眼又一动,似是有些触动。   云秀问道,“怎么了?”   十四郎道,“……我总觉着在哪里听过你的名字似的。”   云秀待要问,他是不是从令狐韩氏口中听来的——除了她二姨,她也想不出还有谁会和外人提起她的名姓。但转念一想,她若真问了,怕十四郎立刻就知道她是那座山上的猴子了。   便道,“又不是什么格外特别的名字,也许是有谁和我同名吧。”又笑道,“你呢?总不会真叫十四郎吧?”   他便有些羞涩,似是鼓了鼓勇气,才道,“……我名叫黄雀。但只阿爹这么叫我,平日里旁人都叫我十四郎。”   云秀抬手掩唇,但到底还是没克制住,扑哧又笑出来。黄雀一听便是极亲昵的人才会叫的小名儿。旁人一问就把乳名给说出来了,果然再怎么拿架子,他内里也还是个毫无防备的小毛孩。   她便问,“你读书了吗?可有学名、表字?”   他显然忘了自己还有学名,愣了一下,才露出悔之不及的神色——失算了。   只好道,“单字一个‘怡’,表字还未取……”这回轮到他脸红了,“没人叫过,我都给忘了。”   云秀便哈哈的笑起来。大户人家往往都有自己的私塾,去读书的孩子们都是同族或世交子弟,叙起排行来,几哥几弟的叫,不会称名带姓。讲学的先生也很少直呼姓名,大都叫表字,或者在姓后跟排行……但竟生疏到连自己都给忘了的地步,还是太可笑了。   他的神色实在可爱得紧,云秀便也欺负他道,“我还是觉得‘黄雀’比较好。”   他愣了一愣,负气道,“……那你还问学名做什么?”   云秀道,“我问来听响儿的,黄雀。”但叫出来就一面忍俊不禁,一面有些脸红——这名字太亲昵了些,叫出来总觉得很轻狂、很没教养。她越笑便越觉着脸烫,笑声渐悄,很快便抬手背遮了脸颊,低头不语。   十四郎也不知为何,觉出的竟不是羞恼,而是暖烘烘的不知所措——这名字实在已太久不曾被人这么亲昵的叫过了。   两个人都不知该如何应对,便各自红着脸低下头去。   片刻后,云秀亡羊补牢,“我还是叫你怡哥儿吧……”忽又想起,这个时代直呼其名更不礼貌,忙亡羊再补牢,“……可好?”   这么尴尬的时候,十四郎哪里还有闲心同她计较?嘀咕道,“哦。”   云秀便笑着同他打招呼,道,“……怡哥儿。”   小姑娘声音清甜柔软,那冷冰冰的、连他自己都时不时遗忘的名字,经她的口叫出来,忽就让人觉着鲜明悦耳起来。   她叫得太诚恳、太认真了,对上她温柔含笑的眼眸,十四郎竟有些发不出声来。便草草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什么一般,回应道,“……云秀。”他说得急,声音便略有含混,他便又懊恼起来——头一次正式打招呼,竟没有答好。   正不知该怎么补救,便见云秀已眉眼弯弯的笑起来,道,“我们这就算是互相认得了吧。”   他忙道,“嗯。”   云秀便笑道,“那我想吃麻团。”   他们便在桃花树下排排坐,吃麻团。麻团已凉了,味道却还好。外弹里糯,咬下去满口满舌的缠绵香甜,能从天灵盖香到心口窝。   不过到底凉了,不能多吃。   十四郎就又倒水给她喝,那水竟是热的。云秀便拿他盛水的银瓶来看,果然见是和手炉类似的东西,只是更细长些,内里还加了个能盛水的瓶胆——她在令狐十七车上也见过类似的东西,想是长安近来流行的器具吧。   他们坐了一会儿,云秀便问,“我不是仙女,是不是让你很失望呀?”   十四郎道,“不会——我早先没见过仙女,原也不知道仙女该是什么样子。”   “可是你总听过故事吧?黄帝遇到了仙女,仙女赐给他战无不胜的兵书。穆天子遇到了仙女,仙女为他指点迷途,引他去见西王母。还有仙女降雪为人间除秽,传授人草药医理…… ”   十四郎笑道,“你迷路落到人间,还要问我才知道我的名字,我瞒着你你也看不穿。所以我从一开始就觉着,你大概不是那么厉害的仙女。”他见云秀要恼火起来,便又不紧不慢的笑着安抚她,“不过,你只是个小仙女嘛,总要长大了才会变厉害。”   云秀心想这还差不多……但你瞒着我是什么意思?   便听十四郎又道,“可是我听说,仙人下一盘棋的功夫,人间几十年就已过去,连斧柄都烂尽了。要等你长大了,我大概早就不在人世了吧。所以我遇着你,就只觉着很开心——我的一辈子大概就只是你的一会儿功夫,可还是遇见了,真是好巧。如今知道你不是仙女,就更开心了——我不必担心你打一个盹儿,回来就找不见我了。为什么要失望呀?”   云秀好一会儿没说出话来。   想了许久,也只有一句,“我日后一定再来找你玩”,可以作答。   十四郎果然开心道,“说定了呀!”   云秀笑道,“说定了!”   忽又想起些什么,开心的炫耀道,“我给你准备了好玩的东西。”她便往袖子里拍六重花印,伸手进去掏。伸了一下没掏出来,又伸了一下——才发现乾坤袖根本没打开。她抬头去看桃花树——果然见上面有一枚六重花印。   六重花印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没用掉之前,不能开另一个。   看来她到长安来见十四郎的这种随意门,是双程票。   她不好意思的抬头看十四郎,道,“你等着,我回去拿。”   十四郎忙阻拦道,“——你知道怎么回来吗?”   “嗯?”   十四郎道,“我看你好像很容易迷路的样子。而且不知道你们修道人的‘等着’,是不是跟我们凡人一样——在我们凡人这边,让人等着,是一会儿就回来的意思。”   云秀:……   “都一样啦!”   十四郎又笑道,“那不知我们的一会儿和你们的一会儿是不是一样长。不知上次碰面到现在,你那边过去了多久,我这儿可是足足过了快两个月呢。”   云秀:……   “我知错了……可是我也有在找你啊,只不过一时没找着罢了。谁叫你只告诉我排行的?长安城有多少十四郎,你知道吗?”   十四郎又眨了眨眼睛,似是有些愧疚,“……你一个个去问的啊?”   “那,那倒没有……可也很辛苦!”说着云秀自己先笑起来,又道,“怎么找到的,等我回来再和你说——总之一会儿我回去了,你就吹箫。吹完了若我还没回来,那定准就是又迷路了,你就不必再等我。若我回来了,那日后我们再想见面时,应该就能随时见了。”   云秀回到空间里,匆忙进屋取出她先前为十四郎做的烟炮塞进袖子里,便再度吸一口气,端正了姿态,去桃花树下弹奏求凰琴。   上一次回来之后,她便猜测,通往长安的随意门的开启,是不是她在这边弹奏求凰琴、十四郎在那边吹奏引凤萧,琴箫和鸣引起的。   但她哪里能知道十四郎何时会再吹箫?便不能验证。   这些日子她也独自弹奏过求凰琴,想尝试看看琴声能不能独立打开随意门。结果当然是一次也没打开过。可见光有琴还不行。   而这一次不同以往,她适才已叮嘱过十四郎,让他吹箫,眼下他们是在两边同时演奏的。   若随意门打开了,那么她的猜测也就初步验证为真了。若随意门没打开,就只好日后再对照比较,看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一曲终了,她紧张的看向桃花树——六重花印没开。   风过飒飒,枝舞花乱。   ……   没有动静。   ……   依旧没有动静。   云秀胡乱拨弄了一下琴弦,忽就觉着有些泄气。   她把袖子里的烟炮一颗、一颗的取出来。再看一眼桃花树——还是没有动静。   她便将最后一枚烟炮远远的丢了出去。   烟炮落地后触发,响着风哨,缓缓升上了渺渺遥遥的夜空。   云秀起身,正准备放弃等待,回去睡觉的时候,忽觉出近处有银色莹光几不可查的一明。   一瞬间,空中火凤烈焰绽放。   云秀扭头去看桃花树,果然见树上六重花印星尘般辉光闪耀。   她不由自主的已绽开笑容,回身胡乱将剩下的烟炮一裹,塞进袖子里,便一头闯进六重花印中。   她明眸闪烁,噙着笑容,再度出现在桃花树上。   十四郎正失落的垂着眸子。似有感应的仰头,见云秀果然回来了,一瞬间也欢呼雀跃起来。   他在树下接着她,扶她落地站稳。   云秀先欢喜复又埋怨,“你是不是吹了好长的曲子呀?”   “嗯。”十四郎道,“就算这样,也直到我吹完了你才回来。”   云秀:……   云秀笑得直不起腰来。   “……下次你还是吹短一点儿的吧。”   她便拉他坐下,问道,“你就不问我,为什么可以凭空来去吗?”   十四郎缓缓眨了眨眼睛,斟酌着道,“我想你们修道人,大概都有些秘不示人的神通,不喜欢旁人追问。”   云秀:……原来太体贴、太善解人意了,也会造成隔阂啊。   她便笑起来,“日后你有什么想问的,就直接问我嘛。我们都认识了,都互通姓名了,都约定日后还要见面了不是?我若觉着不能告诉你,自然会直说,‘这是不传之秘,不便告知’啊。”   又向他解释,“其实不光你有引凤箫,我也有一张琴,名为‘求凰’。上次见着你时,我正在那边弹琴,忽瞧见面前出现了一扇门。推开门进去,就到了你面前。这次弹琴时,就见那扇门又出现了。”她便向他解释他们两个手上琴箫的来历,又道,“我猜你的琴和我的箫,是一对儿仙器。你在这边吹箫,我在那边弹琴时,就能把两个院子连起来。”   十四郎道,“可是我并没有看到什么门啊。”   云秀便指着身后树干上的六重花印,道,“这里,你能不能看到一个像花儿似的东西?”   十四郎仔细的盯了好一会儿,道,“……看见了会怎么样?”   云秀先是讶异,随即欢喜道,“那就是门!能看到,说明……”她一时也想不出来,这到底说明什么——毕竟这是专属于她的空间的标志,除她之外,目前还没遇到过旁人能看见。但欢喜之情也是真的,她便强行鼓励他,“说明你也有修仙资质!”   十四郎眨了眨眼,道,“可惜我什么也没看到……”   云秀:……   “那,那也没关系。就算看不到,也不是说你就没修仙资质。”   十四郎想了想,只笑,却不说话。   云秀觉出他并不想说这些,便有些失落。但人各有志。他不喜欢,不也没规劝云秀不要修仙吗?   但保险起见,还是又小心的问了一句,“我们还是朋友……对不对?”   十四郎道,“……我没修仙的资质,你也不嫌弃我对不对?”   云秀忙点头,“不嫌弃,不嫌弃!我最喜欢和你玩了。”   十四郎便也弯了眼睛笑起来,道,“我也是!”   他们只弯了眼睛看着对方傻笑,还是云秀先想起来,赶紧从袖子里掏了烟炮出来,道,“我请你看凤凰呀。”   她便将烟炮搁在地上,拿线香点了。   而后拽着十四郎赶紧躲进亭子里去。   那烟炮便拖着悠扬的风哨声,高高的升起来了。十四郎先是惊讶,但见那火尾渐在空中拖出金红色的火凤,宛若直冲九霄般的昂扬而高贵的身形,渐渐便被迷住。那哨声渐悄。万籁俱寂的一瞬间,万千火光盛大绚烂的爆裂开来,宛若涅槃凤凰炽热无匹的焰羽。爆裂声春雷般震动了苍穹,那火凤也登峰造极的炽烈着。   然而炽烈之后,随即便凋零殆尽了,只留空中五色祥云,久久不散。   这时,他嗅到了和云秀身上相似的梵香。更庄重浓烈些……可还是云秀身上的更好闻些。   他不由看向云秀。   云秀犹自仰望着苍穹,她放了那么多枚烟炮,再没有比这一枚更好看、好令人心神激荡的了。   果然烟花是要两个人一起看的。   她不由自主的把住十四郎的胳膊,眼眸如星辰般明亮快活的望向他,“好不好看,好不好看?”   十四郎缓缓点了点头,道,“好看。”   不知为什么,他忽然有些想哭。   ——那一年,他阿娘将引凤箫交到他手上,道,“我就在这箫声里。你若想阿姨时,便吹箫吧。可千万不要哭啊。纵然要哭,也千万别让人看见,会被笑话的。”她本是贤妃的侍女,从来不许他叫她阿娘。哪怕是私底下,哪怕她就要去世了,也只称自己做阿姨。   他便哭着问,“可我怎么知道阿姨听见了没有?”   她便说,“嗯,那我们就约定吧。等你的箫声引来了凤凰,便是阿姨觉着你已经长大了,能安心的离开了,所以化作凤凰来同你道别。”   最初的时候他想,他一辈子都不要见着凤凰,要让阿娘永远在他身边。   可是后来他听人说,逝者徘徊不去,便要化成孤魂野鬼,不得超脱。他便又努力的吹箫,想要引来凤凰。   再后来,他终于明白,这世上大约没有凤凰。纵然有,他阿娘到死也只是个侍女,凭她的身份,也化不成凤凰。他也总算明白了她阿娘何以临去世了也不叮咛他上进,反而只叫他吹箫。   ……但他今日确实见着凤凰了。   他想,他阿娘总算安心的离开了。是不是说,他已经长大了?   他便看着云秀,笑道,“真好看……”而后弯了眉眼,调皮道,“只是这么大的动静,恐怕很快就要引来护院的家丁了。”   云秀眨了眨眼睛,嗷的惨叫了一声,“那我得走了!”然而跑了两步忙又回过头来,问道,“你不会被抓住吧?”   十四郎笑道,“不会。”忙又问,“我们下一次什么时候见面?”   云秀道,“下个月初一吧,也是这个时候……记得要躲着人,我可不想被当窃贼抓起来呀。”   十四郎笑道,“好。” 第23章 庄生晓梦(一)   第二日一早,用过早饭后,云秀和裴氏正清点行李,准备去几个叔叔婶婶家辞行,便听人来报,“外头来了个女冠子,自称是华阳真人,说是来接秀娘子出家的。她带了郑国夫人的荐书和名刺。”   裴氏一愣,忙接过书信来看,果然盖着郑国夫人的印章。   虽说华阳真人昨日确实打过招呼了——但谁会想到她一大早就到了?   但人家是出家人,出家人可不就是飘然而至、飘然而去的吗?你也不能用俗世的规矩约束她。   裴氏只能叹道,“真是……”便无奈的笑着,带了云秀去迎接。   云秀心中雀跃,脚步便极轻快。   跟随裴氏来到庭院,见前面果然有个身披鹤氅,头戴莲冠的女道正背身站立着,那背影看着侠风道骨,气质清华高标——果然要得到她二姨的极力推荐,首先模样气质上就得过关。   她忙上前去拜见。   华阳真人随口应了一声,却没急着回头,依旧抬目远望。云秀也跟着望过去,便见云中一行雁字。   待那雁字飞远了,她才回过头来,温和的同裴氏互相致礼,道,“劳您久等。”   并不是很年轻美貌的女冠子,得有四十容许了。然而模样却同气质十分贴合,都是一味的品淡如菊,从容悠远。   裴氏见此人容止,心下已有些敬意,忙道,“哪里。”   华阳真人又对裴氏一点头,便仔细打量起云秀来。   云秀不闪不避的同她对视——她也在打量自己未来的师父呢。   华阳真人看了一会儿,抬手一抹她的眉心,也不知从她眉心上看到了什么,叹道,“‘一枝方渐秀,六出已同开①’……我这是来晚一步吗?”   云秀:……啥?   她听不懂,只好道,“没晚没晚。您来的太早了,我还没来得及向家人辞行……”又道,“若师父觉着晚了,那我便不去辞行了。我们这就走吧。”   裴氏忙笑着反驳,“你这一去就要两三年,岂能不道别就走。”   便看向华阳真人。   华阳真人笑着摇头,“痴儿。”   云秀:……   她嗫嚅着,有些不好意思,“师父……您说话太高深了,我听不懂啊。”   华阳真人便道,“不是要向家人辞行吗?快去吧。”   华阳真人没同她一起去。   云秀当然希望能让师父领着她去,毕竟是“师父”嘛,某种意义上也是她的家长了。但华阳真人却说,你既未出家,自然就得按照俗世的规矩来。   ——她连“师父”都叫了,师父却还不承认她出家了。   裴氏在家待客,便差遣贴身丫鬟绿澜陪着,令云秀去各房辞行。云秀只得动身前往。   五味堂。   她二叔柳世训显然早就领悟了她阿爹让她去道观修行的缘由,见云秀时一如既往的不苟言笑、不亲不疏。略说了两句,便将家中子女悉数唤出来同云秀道别。云秀和两个姐姐相互拜别后,正要和弟弟妹妹们说话时,二叔他开口了——   “你们几个,一起向三姐行礼。”   三个弟弟妹妹听话得紧,闻言立刻挺直身板,齐整整的向云秀行了个大礼。云秀突然受他们一礼,还真吃了一惊。不过她并非小题大做的性子,只往旁边一让,躬身还礼。   她二叔这才心平气和的训诫道,“你们三姐为替祖母祈福,也为代父守孝,将去道门修行三载。她虽入道门,却并非方外之人,仍是我柳家的孝女。你们要以她为榜样,允恭克让,孝悌友爱。”   云秀:……二叔你是有多喜欢人前教子啊!   被当面拔高的感觉实在尴尬,但看几个弟弟妹妹一脸崇敬,端正认真的姿态,还真不知该如何推拒。只好将错就错。   ……她实在不太擅长戳破小孩子心中幻想。   所幸二婶杜氏及时站出来,拉住她的手,道,“去了之后,只管安心修行。缺什么便差人来告诉我。纵使你阿爹人在长安,一时照应不到,我们也都能照应到。”   从二叔家出来,云秀忽然便明白了她师父的言外之意——三年。她阿爹给她安排的出家,是有时限的。他二叔都认定她不是真出家,华阳真人当然就更如此了。   云秀:……但她是真的想出家啊!   三才堂。   郑氏今日起的很早,还起闲心又抱着云岚教她写了一会儿字。哪怕云岚依旧写得跟鬼画符似的,她也没生气,反而觉着——仔细看看闺女这笔字也不算差嘛,在同龄孩子里其实已算不错了。二房那两个大的,同样的年纪上谁比得了云岚聪颖活泼?也就云秀争强好胜,事事都要压云岚一头,说她不是故意的,谁信?但不要紧,那个碍眼的小崽子今天就要出家了。   郑氏:……你就去出一辈子家吧!   这母女两个,难得心灵相通了一回。   云秀又去**堂拜别她三叔、三婶。   他三叔一如既往不爱管闲事,说了一番和二婶杜氏大致相似的话。便再无多言。   反倒她三婶赵氏是性情中人,给她准备了足足一车东西,一样样的跟云秀解释这个是给她什么时候用的、那个是给她送哪些人用的——赵氏有个姑姑一直修行不婚,故而赵氏对道门的人际规则耳熟能详,此刻便多操许多心。云秀还不怎么样,她自己说着说着就心酸起来。   云秀三叔见她要抹眼泪了,赶紧道,“好了好了,秀丫头又不是要出远门,奉安堂离家也就两盏茶的时间。”   赵氏生孩子才不到一年,正当想象力充沛而感情脆弱的时候,“我哪里是心酸她要离家,天下女孩谁不得出门?我是想到她没了亲娘,就要遭这份罪。若是日后我没了……”   云秀:……   柳文翰:……   柳文翰赶紧头昏脑胀的安抚妻子,云秀则忙道谢告辞,逃出门去。   待出了门,直接对车夫道,“回八桂堂吧。”   绿澜姑娘道,“夫人那边还没去呢……”   云秀:她都要出家了,为什么还得去应付郑氏呀!   她难得耍赖了一回,“夫人每日操劳辛苦,天这么早,就让她好好休息休息吧。四婶不在,万一我们打扰了她睡眠,她发起脾气来怎么办?”   ……绿澜姑娘想想郑氏先前的恶行,深深觉着秀娘子担忧得很有道理。   马车行过街角,才要拐向八桂堂的方向,忽的停下来。   绿澜姑娘打起帘子,向外望了望,忙道,“华阳真人在前面。”   云秀赶紧下马车拜见师父,向师父回禀,“正要回八桂堂去见您,师父您这是打算去哪儿啊?”   华阳真人笑道,“我想你未必敢独自去见郑夫人,故而来领你去见她。”   绿澜姑娘掩唇失笑。   云秀轻声抗议道,“我可不是因为怕她才不去见她……”   虽如此,还是老老实实的跟在了华阳真人身后,请她上车同去。华阳真人看她不情愿的神色,便笑道,“你可是在想——我若真为世外高人,为何要去见‘俗不可耐’之人?”   云秀噎了一下,复又期待道,“……您会读心术吗?”   华阳真人笑道,“痴儿,读你还需法术?”便笑着解释道,“道观是柳家布施,我带走的是柳家娘子。自然要来同主人打个招呼。”   “可你是……”   “世外高人。”华阳真人又笑起来,“你都说是‘世外’高人了,如何还能在红尘中遇见?红尘中遇到的,都不是世外高人。纵使你原本是世外之人,可既已落入这红尘中,修的便也合该是这红尘中的道了。”   云秀拜师修道,可不是为了修哲学的,她是为了修神仙。听华阳真人这白马非马的一通玄论,只觉失望至极。   这一日郑氏倒并未如何为难她。   只对华阳真人道,“……这孩子纯孝,自太夫人过世后,我便觉着她总有一日要遁入空门。如今果然要出家了……”还假装擦了擦眼泪,“她既跟你道门有缘,又有太夫人的遗愿、她阿爹的手令,我也不能强留她在家。一切就托付给真人了。若有一日她能窥得大道,便是真人的功德,也是我家的造化。”   华阳真人既不纠正她自己门下并非空门,也不点破她满嘴谎言,只如郑国夫人般八面玲珑,品淡如菊的就把郑氏说得心花怒放。   待华阳真人带着云秀告辞离开时,郑氏已约好了,下次她再来,一定要请她给自己三个闺女看看相。   云秀:……   云秀觉着,自己从一开始就不该答应令狐十七,求她二姨帮她找师父。   她二姨是谁?是从云秀记事起,就坚持不懈的向她推销自己的价值观的人啊!   郑国夫人令狐韩氏这一生唯一信奉的就是荣华富贵——只要有了荣华富贵,人生一切烦恼就都迎刃而解。女人想要荣华富贵,那必须就得嫁得好。最初的时候,她比较怕云秀长大后会被穷进士拐走,便常常提醒她,她阿爹看似穷进士,其实不是个穷进士。他的成功对穷进士而言是不可复制的。与其嫁个穷进士,撞大运等着在四五十岁上混个三品、四品诰命,还不如直接选个能袭爵的草包——当然前提是这草包家得真富,不能是个空架子破落户。而这也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首选还得是百年世家里钟灵毓秀的子弟,若是能谋求大位的皇子皇孙那就更好了。凭云秀的出身,还是该有高层次的追求的……   不过很快,令狐韩氏就意识到,她想得太多了——云秀的问题不在于她的择偶观,而在于她根本没打算择偶。她闲云野鹤、不求上进,并且越大越拧巴,她竟然想出家!   于是令狐韩氏转而开始不遗余力的带领云秀领略红尘富贵,希望能扭转她的叛逆观念。   ……   对亲姐姐留下的这唯一一个女儿,令狐韩氏一向都有一种类似母亲的责任感。   你说她能给云秀挑个真室外高人当师父吗?   恐怕她只会挑个逮着机会就劝云秀堕入红尘的假道士。   云秀的直觉一向都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她跟随华阳真人入奉安观求道两个月——两个月里她同十四郎碰了三次面,和令狐十七通过六次信——令狐十七甚至还回了长安一趟,但华阳真人没有为她讲一句道法,说一次玄之又玄的众妙之门。   她甚至都不炼金丹。虽说炼金丹只能吃出汞中毒,吃不出长生不老。但这至少能表明,她起码还是个真道士啊!   她每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隔三差五出游一趟。偶尔也受城中大户人家邀约,出去做做法事。若有百姓来求符水、医药,她便替他们排忧解难——出乎意料,她看病很灵。   可若云秀向她请教道法,她便说,“你若要求道,需得先入红尘,修足爱、憎、悲、喜、怨、妒与求不得七法。”   云秀:她这是要修仙道,还是修魔道啊!   她终于忍不住,给令狐十七写信告状了。 第24章 庄生晓梦(二)   云秀烦恼自己可能遇到了假道士,令狐十七却在烦恼自己遇到了真神棍。   山间别墅比旁处热得晚些,四月里旁处芳菲落尽,此处山花才刚要盛开。   为免令狐十七再犯宿疾,令狐韩氏便在山杏含苞时收拾行囊,准备带儿子回长安去住一阵子。   车行下山,令狐十七百无聊赖。忽从车窗望见山石玲珑处悬着一瀑山泉,飞烟似的自山岩间泄入一掬碧潭中。那潭广不满一抱,却丰盈难测。泉水日夜注入,也未见满溢流出。只觉四周水汽充盈,芳草鲜美。   令狐十七口舌刁钻,鼻子也极刁钻。只嗅到自山岩间飘来的水汽,便觉甘甜清美,精神也跟着一醒。心想这泉水拿来烹茶,未免过于清甜单调。用来煮粳米粥,倒十分相得益彰回头教人筑起竹管,引到别墅里去用吧。   他坐了小半日车,待得正烦。心想不如下去尝尝,若果然好,便让人送一车去给柳妹妹先用着。   便命停住马车,亲自去水边查看。   那泉水比他猜测得还要清冽,向下一看,只觉清澈见底,水底似乎还落着几颗圆滚滚的玻璃珠子。   他家中养着不少清客方士,他曾听他们说灵木凝髓为香,灵石凝髓为玉,灵水凝髓为珠。便想这莫非就是所谓的水精珠?这小公子生来富贵,好东西见得多了,什么奇珍异宝都吓不到他。只觉着新奇有趣而已。   只这潭水冰寒沁人,他不愿受冻,便吩咐旁人,“把水里珠子捞出来。”   旁人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应对。片刻后,才有人小心翼翼的问道,“什么珠子?”   令狐十七不悦道,“水底那几颗透明珠子。”   随从们越发茫然,忐忑道,“……这水深得很,水底黑咕隆咚的。咱们没公子这么好的眼神,实在瞧不见啊……”   令狐十七心下一默,暗想,莫非只有他才看的着?这东西稀罕!刚好拿去给柳妹妹赏玩。   他越发趣味盎然起来,还抬手挽了挽衣袖,吩咐道,“拿木勺来。”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令狐十七指天为誓,他宁肯无聊死,也绝不会再去捞什么劳什子“水精珠”。   木勺子探进去,只轻轻一搅,那珠子便碎了满潭。   令狐十七等了半日,也没见那珠子再凝起来。他败兴至极,只好上车继续赶路。   谁知不等下山,漫山遍野的杏花便都绽放了,若云蒸霞蔚般鲜艳烂漫。满目都是轻红浅粉。   令狐十七不幸就又犯病了。   这一次发作得比往年都更凶狠。他只觉得那无数花朵宛若都开在他体内一般,花每开一重,他身上热度便要涌起一层,整个人被抽光了力气一般昏沉绵软。咳嗽倒没那么厉害因为实在没力气咳了。   这时他听到云间似是传来啸歌声,那歌声逍遥随兴,倒不难听可既是男人唱的,也没觉好听到哪里去。   不多时,他便听到外头有人在同她阿娘说话。他掀了车帘向外看,只见一个莲冠鹤氅的道士,背负一柄青锋宝剑。没说几句话便仰天大笑,笑时胸前长胡子随风而动。令狐十七没听清他们在说什么,却直觉他在取笑自己,一时很想拽住他的胡子,拽他个狗啃泥。   当然,力气是没有的。   那道士似有察觉,手中拂尘一甩,笑道,“那深潭是此山灵眼,灵气集聚数百年,凝成几颗水精珠。尚未完全成形,就被搅碎。灵气外溢,才使得漫山花开违时。那珠子常人看不见。独你家这位小公子天生慧根,故而能见、能碰。并不是什么鬼怪作祟,夫人不必担忧。”又道,“只他虽有慧根,能见常人所不能见,然而到底**凡胎,承受不住天地灵气灌体,怕要生受几日。倒没什么大碍。只是,如他这般眼贵而手贱,日后难免还会召来旁的无妄之灾。”   令狐十七:你才手贱,你全观都手贱!   令狐十七不信他鬼话,令狐韩氏却哪里肯让这种风险潜伏在宝贝儿子身边,忙请仙师指点,看能不能封了令狐十七的“慧根眼”。   那道士摇头道,“这是先天天赋,岂是你说不要就能不要?”又道,“何况他命中原本就多劫难。有慧根,尚且能躲避一二,若再少了慧根,怕是此生难逃。”   令狐韩氏再求指点,那道士便道,“他命中劫难无旁的法子化解,唯有斩断尘缘,入我逍遥之门。不如就让他拜贫道为师,随贫道遨游四方去吧。”   按理说,令狐韩氏听到他要度令狐十七出家一节,就该翻脸撵人了就算是平头老百姓家,没到活不下去的时候,也不会轻易让子弟出家。何况是堂堂郑国公府,何况是令狐韩氏?   但坏就坏在,他们当日来华阴县,是因为卦象说此地有奇遇,能治好令狐十七的病根。   这不就是奇遇吗?   何况,说令狐十七有旁的异能,令狐韩氏可能不信,可说他有慧根,令狐韩氏太信了这孩子从小就会挑。   你不必告诉他什么是最好的,他定准一眼就能挑出来。从抓周时起就是如此。哪怕他挑中的是块儿其貌不扬的石头,剖开来,里头也都藏着美玉。看人也准,凡他一看去觉着顺眼的士子,一开口、一落笔,就没一个不是锦心绣口,文采斐然的。就连令狐晋都说,这孩子“天生慧眼”。   唯独云秀,令狐韩氏觉着他应该是看脸喜欢的。毕竟这丫头真心福薄,也没见有什么过人的才情和见识。还总不开窍……   但事实证明,他依旧没挑错   云秀不是给过令狐韩氏一个方子吗?那方子虽没治好令狐十七的病,但真的管用。只消犯病时吃一剂,病情就能大体压制下去。   令狐十七看了多少郎中,吃了多少药?连宫中御医都没法子的事,一个当年才七八岁的小丫头随口开了个方子,却管用了。   那方子怎么来的?   云秀说,梦里遇见神仙,神仙给的。   可见令狐十七生来就有神仙缘呀!   一路上令狐韩氏都在斟酌。   她舍不得儿子出家受苦,可总这么病着也不是办法。   回到到长安后,她便和令狐晋商议不行就让鲤哥儿出家修行几年吧,待把病养好了,再接回来。   令狐十七:……   他这辈子最厌烦修仙了!   修仙有什么好?能住这么舒适的宫殿吗,能吃这么肥甘的美食吗,能事事都有人侍奉代劳吗,能天天见着柳妹妹吗?!   且不说修行要吃的那些苦,纵使真修成神仙又如何?   一个个的绝情寡欲,凉薄似水。就算有大神通,能在月亮上筑起琼楼玉宇又如何?就算能抟扶摇而上九万里有如何?就算天地之间来去自如又如何?就算能与日月共辉同寿,又如何?活得越久、本事越大,也只是寂寞得越久,寂寞得越不可救药罢了。   想想就可悲。   他才不去修仙呢。   他要一口答应说去,令狐韩氏还舍不得。   可他一口拒绝,令狐韩氏心反而悬起来,时不时就要劝劝他还是去一阵子吧,万一真能把病养好呢?   令狐十七:……养好了也不去!   所以收到云秀的信,令狐十七立刻便回她真人说的这是正道啊,你为何觉着她不诚心教你?   云秀:……   云秀回他,凡人看不开,被此七情束缚,才会终日苦厄劳碌。修道不就是为了从中解脱,求得内心逍遥自在吗?她为何反而要自求其扰?   令狐十七道,你都没经历过,怎么知道这是束缚?纵然这是束缚,你都不明白是此是何物,又谈何解脱?你这是逃避之道,不是解脱之道。   云秀:……   可恶,为什么会觉着他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啊!   令狐十七又道,下次一起去华山玩吧便将他下山那日“奇遇”告诉云秀,道,那牛鼻子道士想诓他去修道,说他命中许多劫难,唯修道方可化解。那岂不是说上天有心逼他修道?若修道是求逍遥求解脱,岂有逼人去求的道理?若修道只是为了化解命中劫难,又焉知修道就不是他命中劫难之一?你看,这才是自相矛盾,胡言乱语呢。当然,华山还是值得一游的。   云秀:……为什么遇见了真奇遇、真仙人的偏偏是这种人啊?!真是暴殄天物……   但他既提到这些了,云秀便回道先前卦象说,能治好他病的是“非药而是药”之物,不知是否就是一颗道心呢?   令狐十七回,自己既没道心,也不打算修成道心。那道士想必刚好有一颗道心,他若敢再来烦他,他便剜了他的道心下药。   云秀:……   从很早之前,云秀就知道令狐十七性情凉薄,可她没想到他会说出这么凶残的话来。   她当然没觉着他真打算这么做,可他如此轻描淡写,可见也并不觉着这话有什么大不了的。   云秀笔尖悬了半晌,想讽刺他,我也有一颗道心,你有本事把我的也剜了吧。想了想又觉着太幼稚了,便直接对信使道,“信收到了,您回吧。”   信使有些懵,“不着急。等您写完了,小人再一并捎带回去。也省得多跑一趟腿,您说是不是?”   云秀道,“没回信,您不用等了。”   “这,这话是怎么说的……往日不都好好的,有去有回吗?我家公子就盼着姑娘来信呢……”   云秀道,“那你就回去告诉他他说话太讨人厌了,我不想回他!” 第25章 庄生晓梦(三)   云秀很苦闷,因为她正为自己的人生感到迷茫。   本来以为斗倒郑氏是她第一阶段的考题,但她好像没斗倒郑氏,甚至都没赢得初步胜利,只是保住了她的琴,就被送离了宅斗副本。   也不知评委对此观感如何,反正云秀很高兴一来不用和郑氏纠缠了,甚合她意。二来,她可是被送来出家了呀,怎么想,都该是和修仙有关的副本。   她满腔期待、跃跃欲试……结果啥事都没发生。   师父不肯教她法术。来烧香、求助的信众们,带来的也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孩子病了药石没用想求道符水啦,昨夜做了个奇怪的梦不知是什么兆头啦,怀疑自己被下了降头想求大师解救啦,郎君总在乡试前生病是不是家里风水有问题啦……总之除了封建迷信就是封建迷信。   就连封建迷信,云秀能接触的也不多。因为她是挂名修行的官家娘子,等闲外客哪怕都是女客也不能劳烦她来接待。再说也没人觉得她一个下个月才满十一岁的丫头片子,能有什么解厄制化的神通。   原本她在空间里研究炼丹术和炼器法,做做丹药和道具就觉着光阴不虚度自己今日也在努力向着仙道前进。但这些日子以来,她读过的、听过的散仙、天师们开拓了她的眼界,“师父”的出现更是提升了她的期待,让她觉着自己终于不必再孤陋寡闻、孤军奋战下去,可以昂首阔步的走上这个世界的仙路了。谁知却扑了个空,她照旧得一个人钻研。   可此刻再让她回空间去炼丹炼器,她怎么可能还觉着充实进步?   修仙的大好前景摆在面前,她却抓耳挠腮不得入。真是煎熬死人了。   正煎熬着,令狐十七写信来说修什么仙啊,修仙不是正道,修红尘才是。说起来,我弄碎了疑似天地灵气所凝的水精珠,遇到了遨游四海的疑似散仙,散仙非要度我去修仙,真是愚蠢可笑。他若再烦我,我就掏他的心下药了。   云秀:……   这种熊孩子都能遇到的奇缘,她偏偏就遇不着。还让她去修“求不得”,这还用修?   云秀决定离开道观,去四方名山大川访仙问道有不肯教徒弟的,还有想收徒弟收不着的呢。   小孩子的身体不方便,女人的身份不方便。想要减少在外行走遇到的麻烦,尽量少招贼惦记,她需要一份能让她变身成男人的药。   这并不难。变猪头和变男人,虽然方向和结果大不相同,但原理总归是一样的。只要稍加改进,肯定能做出来。   ……但是做出来之后呢?   她去了华山、衡山,甚至昆仑、蓬莱……就一定能遇到世外高人吗?遇到了,人家就一定愿意传授她修仙法门吗?遇不到怎么办?继续找吗?要找多久?到老死为止吗?   想想就觉着,未来真是难以捉摸呀!   当然,不论如何,先把丹药做出来再说。   入了五月,天气渐渐炎热,又赶上麦熟时候,有农活的忙夏,没农活的懒夏,来道观里上香的信徒便骤然减少了。   观里清闲,小道姑们无事可做,便开始寻思怎么打发时间。她们大都没过十岁,有些是女冠子们的徒弟,也有些是她们的婢女,更多的还是家里特地寻来陪云秀修道的小姑娘。比起道心,反而是玩心更重些。   但玩起来又怕被师父责罚,便拉了云秀来做挡箭牌,一有空闲就来撺掇她秀娘子我们去采槐花吧、捉鱼吧、烧新麦吃吧、掘知了猴儿吧……   云秀:……她只想安安静静的躲在空间里烧玻璃炼丹呀!   但对上小姑娘们亮晶晶的眼神,到底还是无奈妥协。   便跟着她们翻墙上树,趟泥涉河……小姑娘们叽叽喳喳的、兴奋的凑在一起捉鱼生火,她就百无聊赖的靠在石头上读书做笔记。   简直就跟个专门看孩子的似的。   待小姑娘们把折腾好的头一份野味呈到她面前,她就又变成了试毒的她们弄出来的大多数东西,往往一眼看去就让人食欲全无。但先送给她吃却也并非出自作弄之心,而是真把她当成理所当然该享用头一份的猴大王了。云秀也只好面无表情的照单全收。还好,大多数时候都不会太难吃。   华阳真人偶尔也撞见她们玩耍,却只一笑而过,并不管教。   这一日晌午,云秀照旧再一次被这些女孩们从空间里逼出来她有些后悔自己把“隔墙耳”改进成“门铃”了。   云秀打开房门,无奈的靠在门板上,等着眼前的小姑娘说,“师父午睡了,秀娘子我们去捉蚱蜢吧……”   谁知小姑娘扭捏了片刻,仰头道,“秀娘子……令狐公子来看您了。”   云秀:……   “郑国夫人来上香,你们该去禀报住持师父。”   “郑国夫人没来,来的是她家小公子。”   “那也去找师道长们,找我做什么?”她才不想理他呢!   云秀抬手关门,小丫头忙一扭身钻过来挡住,“这么热的天,小公子还在外头晒着呢。您不管,我们也不管了啊……”   说罢一扭身,拔腿就跑。   云秀:……   云秀进屋,依旧回空间里。   看了两页书,到底还是放心不下,万一令狐十七真等在日头下呢。   临走前瞧见满架子瓶瓶罐罐里,独有一瓶单独挑出来,上贴着令狐十七的名字,便恨恨的抄起来,塞进了袖子里那是她新为他研究出的丹药。   令狐十七果然还等在外头。   但他这样的公子哥儿,怎么可能真让自己暴晒在烈日下?   云秀眼见通风报信的小厮看到她就撒腿狂奔。待出了院门,果然见令狐十七正急忙从马车上下来。车门前还站着个白白净净的丫鬟,手里托盘上分明是一碟碟莹润去皮,均匀切块、还附带着竹签子的新蜜桃、新西瓜、新夏橙、新草莓……   云秀不想跟他生气,但无奈看到他就来气。   这种人,比她还有慧根?!奢侈享乐的慧根吗?   云秀原本是来见他的,但走了两步,到底还是气不过,干脆不再勉强自己转身回屋。   身后令狐十七还问,“先前算我说错话。可你这又是生的哪门子气?”   云秀:……你管我!我就是看你不顺眼,不行吗?   令狐十七忙又追上来,“天气热,还是到我车上说吧。我准备了许多时令鲜果,你可以一边吃一边生气……”   云秀懒得理他。   令狐十七又道,“我知道,你定是在恼我说‘剜心’对不对?可你该知道,我那只是气话,又不当真。”   云秀到底没忍住,“气话就能口无遮拦?我现在也在生气,我也能乱说?”   令狐十七毫不犹豫,“能啊,我不是亲自来听了吗?”   云秀:……   难道他以为,她这只是在乱发脾气吗?!   云秀无言以对,怒极反笑,干脆不再理会他。   令狐十七也默不作声的一路跟着她。   云秀比他矮些,脚步倒也不算快。只是他禀质柔弱,平日里又喜静恶动,不过追了两重院落,便有些气急微喘。   他便牵了云秀的袖角,道,“你慢些,我胸口有些疼。”   云秀停住脚步,“那你就别跟着我啊,是我逼你来的吗?”   令狐十七脸上涨红,湿漉漉的凤眸凝了她一会儿,才道,“……不是。”   云秀转身又走,他忙攥紧了,急道,“可我若不跟过来,让你把火气消下去,日后你还会理我?”   “我怎么会知道日后的事?   令狐十七一噎,显然也有些恼火了,“你们修道之人都这么小气吗?”   “你又不修道,问这么多做什么?”   令狐十七又一噎,好一会儿,才道,“我知道了……你是恼我遇见了仙人,却不肯跟他去修道。”   他这其实也是在说气话,故意刺激云秀。   但云秀只觉着哭笑不得,“你修不修道,干我何事?”   “那你这是在气什么?”   “我气你动不动就拿这里难受、那里疼的挟拿人!旁人殷勤焦急的替你四处奔走,好容易有些眉目了,你却指着他们哈哈大笑,‘看这些人蠢不蠢’‘他再自作多情我就剜了他的心’旁人蠢?你才蠢呢,你是天下第一蠢!”   此刻已行至她院前,她推门进院子,见令狐十七要跟过来,立刻扭头瞪他,清黑的眸子因为怒火而越发清透炜然,“您止步。里头石榴花正开着呢,别再冲撞了贵体,让您受煎熬!”   令狐十七让她气的面红耳赤。旁人说他也就罢了当然,旁人谁敢、谁舍得这么说他?唯有云秀说不着他但偏偏云秀就敢、就舍得这么骂他。他只觉他一腔热情错付,又是心凉,又是火旺。   然而被她噼里啪啦骂了这么一通,就这么扭头走人他怎么甘心?他偏要进去同她理论理论。   院子里榴花红透,满地绿荫。   令狐十七忘了累,也忘了胸口疼,只觉心中一股意气不吐不快,大步追着云秀进屋。   云秀也不理他,进屋里,兀自取了只新杯子往桌上一摔。而后从袖子里掏出个瓷瓶,从里头抓了枚丸子丢进杯中。   滚烫的壶水往里头一沃,那丸子入水即化,瞬间被浇成满杯泥浆似的药汤。   她动作恶狠狠的,显然怒火未消。   令狐十七嗅到药味,却瞬间就怒火消散了,一时竟有些发懵。心想,柳妹妹竟生病了吗?为何没人告诉他?为何屋里没人伺候,连喝药的水都让她自己倒?她是不是在道观里受委屈了,所以才迁怒到自己身上?   然而他又何错之有,她偏要对他说那么过分的话……   云秀端起药才觉出烫。本来要拄到令狐十七怀里,但想到他那可悲的自理能力,也只能老老实实的捧到自己眼前,先替他吹一吹、试一试冷热。   这一番别扭下来,再说什么狠话都显得不伦不类何况她已都说完了便只瞪着他,权当提醒他,有话快说。   令狐十七便又想起初衷,然而这会儿再让他跟云秀发脾气,他也发不出来。   只仄仄的问道,“你什么时候病的?可请靠谱的大夫来看过?身上是哪里不舒服?”   云秀:……   她这才明白,原来他以为这药是给她自己喝的。   这兄妹二人虽没亲密到能说是从小一起养大的地步,然而因为种种缘由,比起各自的兄弟姐妹,反而跟彼此更两小无猜、相亲相爱些。   也因此,生气起来才更口无遮拦,想到什么就敢说出什么来。明明是亲近所致,互相间不满却更多。   然而正因为知道他待自己不同,故而一旦意识到自己的尖锐刻薄,懊恼也更深。   云秀的脾气便也无处着落了。   尝了尝药,虽还有些烫,却已能入口了,便递给他语气已柔软下来,“……我好好的,什么病也没有。这是倒给你喝的。”   令狐十七:……   一旦知道云秀没生病,他的火气又慢慢的窜上来,“我不喝。无缘无故倒药给我喝做什么?我又没生病!”一面说,一面就将云秀先前说的话悉数拾起来,越说越想越恼火,“纵然生病了也不用你管。早先我没求你为我殷勤奔波,日后更不会拿来胁迫你,你只管放心!”   先前一起一落,早把云秀的气势打乱。此刻令狐十七骤然发难,云秀一时竟无言以对。只觉得又生气、又委屈。   手里那碗药,也成了她自取其辱的证据。   云秀干脆把药端到眼前,咕咚咕咚一气灌下去,而后将空杯子往桌子上一丢看不见,就等于没有。   药的热气烘得她眼睛都有些湿了,她发狠道,“我日后再管你,就是小狗!”   将桌子上的药瓶拾起来,想起自己白费的那些心思,只觉得心意空掷、多管闲事。   然而再想到令狐十七发病时的模样,又不能就这么泄愤扔掉。便拾起来,往令狐十七怀里一推,顺势把他也推出去,“你不用我管,我还不用你管呢。”   她要对面吼回来,令狐十七心里还舒服些。然而她直接动手赶人,令狐十七不免就觉着一股郁气积在胸口,吞不下、吐不出。   他确实是在和云秀闹脾气,然而若是为了求疏远,他何必大老远追过来,跟进去和她吵?为什么她就是不明白?   瞧见怀里的药瓶,越发火冒三丈。拿起来,便往地上一扔她连人都要赶走,他凭什么就要收下她的东西?   那瓷瓶竟意外的结实,不但没摔碎了,反而弹出去老远。然而触地仍不免乒的一声脆响。   兄妹二人的怒火便在这声脆响中引爆了,一时只目光如火的对视着。   云秀难得有这么激烈的情绪。   她想,他明明从小就借病欺负人,引得身旁人纷纷去迁就讨好他,却又觉着自己没逼旁人,旁人都是自己殷勤已经够可恶了,他还摔东西。   谁不会摔东西啊。   他摔她送的,难道她就没有他送的可以摔。   她便扭头回屋,想取来他送她的东西,也在他面前摔给他看。然而她没头没尾的进屋去拿,一时竟不知该拿什么好拾起桌上话本,就瞧见床头香逑,拽下香逑,又觉着银的摔起来不够有气势,待扭头去找有什么瓷器陶器可摔,找着找着忽就泄气起来,心想,她这是在做什么啊……跟熊孩子赌气吗?   令狐十七的脾气她早许多年前就知道了。明明过去都能视而不见,最多受不了就离他远一些,为什么现在反而要生气起来?   话又说回来,这种事也值得生气吗?   云秀想了想修仙人的理智告诉她不值得,可现实告诉她,他竟然摔她的东西,真是好气人哟。   云秀:……   她抱着膝盖靠在床前,微微感到委屈。   不但仙路不顺,她的道心好像也出问题了。   云秀扭头进屋了,令狐十七独自站在院子里,脾气不知该发给谁看。   以往都是他恼火走人,今日却是云秀先走了。   他待要再追进去,未免太没脸面。干脆也甩袖离开,然而目光不由自主就落到被他甩出去的那只药瓶上。   ……其实摔出去时他就后悔了。   就算他不要,也不该当着云秀的面扔掉她那么生气时依旧不忘要把这东西给他,可见是真的想给他。且她都说了是给他配的药了,还不知她奔走了多久、问了多少人才配成。不管那药是不是管用,总归有她一分心意在里头。   可是他却给摔了。   他停在那枚药瓶前,稍微有些不知所措。   若捡起来,就好像认输了似的何况云秀又不在,就算他认输了,她也看不着,也不会觉着消气了些,就和他和好。   何况凭什么每一次都要他来求和?   至少这一次,是云秀先无端指责他的。   墙外有货郎敲着梆子走过。   云秀抬头看了看石榴树上初夏时节湛蓝无云的天空,心想,令狐十七应该已经回去了吧。   她便起身出门,想把令狐十七丢掉的药瓶捡回来。   出了门,却见令狐十七正蹲在石榴树下,手里正攥着他才扔掉的瓶子那瓶子虽没摔碎,瓶塞儿却被摔开了,正落到石榴树下。那石榴树低矮多蘖,枝叶密密成丛,令狐十七够不到,便蹲下来找。   石榴花叶摇落满地。   他听到脚步声,手上便顿了一顿。   云秀愣了好一会儿,才骤然回味过来他在掏塞子。   忙又扭头进屋。   令狐十七听她出来,知道被她撞见自己的姿态了。只觉得又羞又恼,恨不能就这么钻进树丛里去藏起来。然而她见了却无所表示,而是扭头就走,他心里就更不知是什么滋味了。   那塞子尚未掏出来,他便不掏了。低头看看手里的瓶子,一时想扔到墙外,一时又茫然失神。   他虽只犯春花,然而和石榴花靠得过于近了,依旧觉着不太舒服。胸口又闷闷的泛咳。   他便又赌气,心想,还是走了吧省得她又觉着他借病来压人。   尚未抬步,却见云秀又从屋里跑出来。   他不觉又端起架子来,扭头不肯理她。   云秀犹未觉出他的心情,伸手过来。他屈尊垂眸扫了一眼只是一枚新塞子而已。   令狐十七:……   他恨恨的一把将塞子夺过来,用力的塞进瓶口。一时他手里攥着那瓶子,很有种再摔一次的冲动。   但到底没再摔出去。 第26章 庄生晓梦(四)   云秀的变身药做好了。   可惜并不能立刻将她变成成年男人,只能稍稍改变一下肩宽、面庞和声音,让她变成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小郎君。   模样也和她一样的唇红齿白,眉清目秀。   云秀稍稍有些嫌弃镜子里这少年郎,一看就不能长成有健康阳光的古铜色皮肤、满身轮廓分明的腱子肉和一脸虬曲豪迈络腮胡的英武大汉,最多也就比令狐十七稍稍阳刚些罢了。而且长得还有些像令狐十七他们两个果然是亲表兄妹。   这副模样行走在外,怕也不比女孩子强多少。   不过,既然成功了,就证明这条路走得通,只要继续加以改进……   云秀便换了男装,光明正大的走进道观里。   没有人认得出是她。   年长的女冠子看她的目光十分慈祥亲切,稍大些的小姑娘则往往羞涩脸红,不敢同他对视,比她还小的那些便仰头直勾勾的看着她,待她微笑回看时,便玩着手指左摇右摆的扭捏一会儿,一扭头就敦敦敦的跑开了……   没人当她是香客,毕竟她这个年纪,一看就知是半大的孩子。人只当她是跟着母亲来上香的小郎君,独自从道场里溜出来了。   故而她一路长驱直入,都无人拦她。   眼看要绕过后院儿柴房,进她自己住的院子了,才有人想起要提醒她,“小郎君止步,再往前就是起居之所了,男客免入。”   云秀心中暗喜,一本正经道,“哦,我这就离开。”   看来日后出门,至少不用担心会被熟人认出来了。   她脚步轻快的一路往柴房里去,拉开柴房的门,正打算回空间里,忽听到华阳真人的声音,“云秀。”   声音就在她背后不远。   云秀听到了,但她没觉着是在叫她毕竟她现在是个男孩子呢。   但华阳真人又叫了一声。   云秀才忽的想起来师父她不会是看背影,认错了吧。   便大大方方的回过头来,特地强调了一下自己如假包换的少年音,笑道,“大师,您是在叫我吗?”   华阳真人的精舍便在柴房对面,花木掩映处便是精舍的后窗,她正在窗前读书,闻声便抿唇一笑那笑容有些像佛祖看到孙猴子捣乱,十分的从容得趣。她头也不抬,道,“嗯。来我屋里一趟,为师有话和你说。”   云秀有些回味不过来。   华阳真人这才从书本上抬起头来,瞥了她一眼,似是有些不忍卒睹,“……回去换好衣服再过来。”   云秀对上她的目光,便知是真的被她看破了。她稍有种无所遁形的窘迫,不知是该怀着侥幸之心继续装傻,还是老老实实承认。   便听华阳真人又道,“别愣着了,”一指柴房门,笑道,“快去快回。”   云秀飞快的从柴房回到空间,换好衣服,解去药效。收拾停当后,出门去见她师父。   她不是很能理解她师父。   这位华阳真人,初次见面时就给人以高深莫测的印象。然而其后每每在云秀问到关键时顾左右而言他,既不给云秀讲经,也不教云秀修道,就只让她“修红尘”。可就在云秀觉着此路不通,准备另谋他就时,她又风轻云淡的点破了云秀的把戏,让云秀去见她。   其实云秀觉着,就算自己去见她,她说的也八成不会是自己想听的东西。但在临走之前,总还是得去打个招呼的。   云秀敲开华阳真人的房门,进屋,行礼,各自落座。   华阳真人含笑打量了她一番,也不知在赞赏些什么,“很不错。” 又问道,“你是打算离开了吗?”   云秀实在看不透华阳真人的深浅。想了想,自己既看不透她,反而每每被她看穿,显然她们不在同一段位上。便坦率道,“是。我想离开蒲州,去四方名山大川访仙问道,寻找机缘。”   “你在责怪我不肯教你?”   “……是。”   华阳真人想了想,道,“你随我过来。”   她便起身,引着云秀进里屋去。   只有三间房屋的精舍,推开稍间的门出去,却并非过道,而是另一件屋子。那屋里布置得十分简单,一桌一椅一床而已。窗子开着,依稀可听见外头有轰隆隆的响声。望出去,却只朦朦胧胧的一片白,什么也看不见。   云秀脚步不由停下来她记得华阳真人屋外院子里,草木正葱茏茂盛。   华阳真人却已推开了这屋的房门,见云秀不动,便笑道,“快过来吧,眼下正是时候。”   云秀略一迟疑,还是跟着华阳真人出门去了。   ……微凉而又清沁的空气瞬间荡涤去满身烟尘。   山风吹来,有万里滂沱之声灌入耳中。那短暂的雾蒙蒙的感觉散去后,入目所见只有浩瀚的烟霭。那烟霭汹涌翻滚,宛若天河奔流。当中似有巨鱼腾跃起伏。那鱼遍体金鳞,正逆着风和云流而上,时而跳跃起来,时而又被云浪拍翻吞没。当它跃起时,金鳞映日,虹光千条。   原来这茅屋坐落在山间断崖处,正对着面前这万里无垠的云海。   云秀不由揉了揉眼睛。   华阳真人笑道,“你来得巧,我在这里参道五百年,统共就遇见四条小鲤鱼算来一百年还遇不着一条。你来一次,就遇见了。”   云秀:……   华阳真人又道,“这是天河边,凡间修炼得道的鲤鱼,自此处入河。前去一万五千里,有一道龙门,只要越过龙门,便可做天河鲤,能化形成龙鲤鱼跃龙门的故事,你总听过吧。”   云秀:嗷嗷嗷,听过听过!   她眼睛便晶亮起来,攀上崖边巨石,登高远眺。   华阳真人便折一段桃花树丢出去,那桃枝所过之处花叶飘落,迎风化做一弯虹桥。华阳真人抬手示意云秀上桥去看。笑道,“虽说是几万年都不见一变的风景……喜欢就近前去看吧。”   云秀见花叶所成的虹桥仿佛能被一阵风吹散似的,心里略觉得不太踏实。   华阳真人无奈一笑,不知掐了个什么口诀。那花下生枝、叶下生条,瞬间攀援成一座枝干虬曲的实木巨桥。笑道,“结实得很,只管上去吧。”   云秀踏实了。   便踩着桥面奔跑在云流之上去,欢腾雀跃道,“师父,原来您真是世外高人呀!”   华阳真人一笑,道,“你此刻才知道吗?”   云秀看了鱼,又摘花丢下去,看那云海深浅。   一时心满意足了,便不解的问道,“您既是世外高人,又收我为徒,却不肯教我道法。不知是不是觉着我没有慧根,秉性痴愚?”   华阳真人摇了摇头,笑道,“我不教你,只是因为教不会罢了不单是我,纵使你寻到旁的仙人,想来他们也不会教你。”   云秀:……?   华阳真人便指着天河中的金鳞鱼,道,“你头一次见着天河,又见了此等奇物,竟不觉惊讶赞叹吗?”   云秀道,“是很浩瀚、神奇,令人惊叹呀~”   华阳真人笑着摇了摇头,道,“天下访仙问道之人,凡见了神仙,纵使不顶礼膜拜,不求长生、求宝物、求指点迷途,至少也会惊恐、狂喜。可你却只是寻常欢喜,仿佛自己天生就该遇见,仿佛神仙就只是神仙而已。”   云秀:……   该怎么说呢?她毕竟也是玄幻奇幻系的学生。她还有空间呢。她还穿越来考试呢……   这景色确实壮阔喜人,可对修仙之人来说,也算不上是开天辟地呀。她若震撼不已,那才是大惊小怪。   何况,人之品性各不相同。有一点风吹草动便沉不住气的,当然也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   云秀不明白华阳真人为何会纠结于她不够吃惊,想了想,恍然大悟,“……师父您莫非头一次遇见我这样的凡人?”   华阳真人:……   “……倒也不是头一次。”说着便笑起来,饶有趣味的问云秀,“你觉着自己是凡人?”   云秀:……她当然是凡人。只不过她有个随身空间,并且恰好在求道,所以也算不上彻底的凡人。但至少在生而为人上,她不觉着自己和云岚、春桃,和令狐十七、十四郎他们有什么不同。   她尚未作答,华阳真人自己已先看明白了,笑道,“痴儿。”   头一次见时她就叫她痴儿,云秀当然知道自己不是绝顶聪明之人,可也绝对算不上愚顽。总被她叫“痴”,也不知原因出在哪里。   华阳真人又道,“我不教你道法,是因为你身上已有先天道法。那道法不是此三界所有,乃是化外之物。你若要学此界的道法,需得先舍弃异界的道法。然而此界的道法,也未必就比异界的道法更高明。”   云秀一时只是看着她,震惊无言。   华阳真人便笑道,“我既是神仙,自然也知道些化外之事。”   云秀想了想,竟无言以对也是啊,毕竟她是神仙嘛!若连这些都看不穿,怎么敢自称是逍遥之人?   原来她身上的空间,在神仙眼里也是一种道法吗?   原来她若想修仙,就得先舍弃随身空间吗?   华阳真人又问,“不知你修道是为了什么?”   云秀道,“逍遥。”   华阳真人便笑道,“逍遥?你可知道逍遥是什么?”   “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不拘于外物,不拘于本心。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无所不能之后,你又想做什么?”   “无所不能之后,当然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啊。”   “是问你想做什么,而不是能做什么。”   云秀:……   她被问住了。   她好像并没有特别想做的事她倒是曾经特别想要治好老太太的病,可是老太太已经去世了。   一瞬间她竟冒出个念头来,想,待她成了神仙后,便穿越回老太太还在世的时候,去治好她的病。可随即她便否决她将神仙当无所不能的逍遥之人,可就算她成了神仙,这件事她大概也不会去做。死生之伦理,她尚还无法跨越。   她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才想成为神仙,她单纯是想追求逍遥的境界罢了因为有这么一条最妙不过的路摆在眼前,她为什么还要去选旁的?   华阳真人道,“你既当自己是凡人,可真的知道凡间疾苦?知道红尘中的爱、憎、悲、喜、怨、妒,求而得之,求之不得,都是什么滋味?又是否知道你祖母所念念不忘者,你父亲所汲汲而求者,你二姨所无可奈何者?可知道令狐十七求而不知者,李十四郎所知而不言者?可知道那些来求签、解梦、看风水的凡人所沾沾自喜、所困顿挣扎者?”她问道,“你既来此红尘,尚不知此红尘为何物,便求解脱而去。为何还要来这一趟?”   云秀心想,她是来考试的啊但她觉着华阳真人八成会继续追问,考试又是为了什么?   ……为了体验七情六欲、人生之悲喜疾苦。   是的,这才是她们的毕业考试,最根本的初衷。   华阳真人笑道,“你既有先天道法,又不是懵懂之人,既知道自己所从何来,所为何来,又知道自己所归何处。却依旧当自己是个凡人。这很好。然而依我看,你唯一不懂的,分明就只有红尘之道。可红尘之中,真就没有能打动你的事吗?”   当然有,云秀想。   她喜欢她阿婆、她四叔四婶;虽时常被令狐十七气得想揍他,可大致还是喜欢他的;云岚也一样,虽黏人、胡闹还不会看眼色,但也算率真可爱;她还喜欢十四郎,觉着他真是温柔有趣极了……   华阳真人又问,“就算如此,你也依旧想学仙法吗?”   云秀忙道,“想学。”   华阳真人:……   云秀又道,“真的只有放弃‘先天道法’,才能学师父您的道法吗?”   华阳真人道,“是。但我想,就算你真的放弃了先天道法,大概也学不会此界的道法?”   “……为什么?”   华阳真人抿唇一笑,道,“因为你没有慧根。”   令狐十七都有的慧根,她却没有。天下还有更岂有此理的事吗?   云秀心中不忿,因此再见着十四郎时,忍不住就向他抱怨了一番师父带她去看云海和巨鲤,却不肯教她仙法,因为她没有慧根。可是她那个骄奢淫逸的表哥都有慧根呀!她怎么可能没有?真不知慧根究竟是种什么东西。   她和十四郎约好了,今日要一起去看赛龙舟。   她来得稍早了些,才刚过早饭时候,两个人便一道躲在十四郎屋子里啃粽子。   她抱怨的时候,十四郎已帮她剥好了粽子皮,拿新箬叶垫着递给她,免得她沾满手糯米汁碰面多了,他投喂她的水平也日益精进。   云秀接了粽子,便拿筷子夹成两半,分一半给十四郎。   十四郎一面吃粽子,一面就为她解疑答惑,“我想……譬如要我说一个人吹的箫曲宛若天籁,我大概只会说韵律多么优美合律,听起来多么和谐悦耳。可有慧根的人也许就会说,他吹着箫,引来的凤凰,最后夫妻二人乘龙驾凤而去,独留箫声不散。”   云秀:……她好像有些明白了。   譬如要问她怎么飞,纵然她的想象力超出了肋下生双翼的范畴,大概最多也只到御剑至少得借助个承力能飞的东西,可令狐**概眼都不会眨,就会说都能飞了,怎么着还飞不起来?飞花摘叶,御风腾云,想飞就飞……   难道因为她是个理科生?而这个世界的仙法是文科的体系?   云秀:……   想了一会儿,自己先笑起来。   粽子很美味,吃下去就觉着怨气消解了不少。   十四郎问道,“师父不教你……你还要继续修仙吗?”   云秀道,“当然还要修啊。本来遇到师父之前,我就已经开始修了。又不是因为她教,我才要修的。”   仙法当然还是要修的。   可红尘,恐怕也同样要修。   仔细想一想,修仙人至少还能以“无所不能”为目标,可无所不能的人若无欲无求,人生岂不是彻底没了追求?   偏偏他们还能长生不老,那岂不是说这么空虚的生活,永生永世没有尽头?   华阳真人问她“无所不能之后想做什么”,真如当头棒喝一般,令她瞬间警醒过来清心寡欲分明就是修仙陷阱。神仙天生就该有比凡人更大的野心,更强的行动力。否则迟早归于寂灭。   她便问十四郎,“若你修成了神仙,想要做什么事?”   十四郎认真的想了想,道,“许多事。”他便掰着手指一样一样的数,“保佑阿娘此生顺遂,保佑阿爹长命百岁。保佑天下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保佑……”   云秀忙笑着打断他,“你开口就是四个‘保佑’,连天下都保佑到了,就没什么想给自己做的?”   十四郎先是一愣显然没料到云秀问的是他的愿望,待听明白了,脸上便有些泛红,道,“……一时想不出有什么想要的,只是想去看一看你适才说的云海和巨鲤。”   很小的愿望,却让人听得心里一软。云秀便道,“待下次我问过师父,学会了该怎么去,就带你一起去看!”又问,“还有没有旁的?”   十四郎想了想,又道,“想飞一次试试。”   云秀笑道,“这个也算只是若你真修成神仙了,会飞就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了吧。”   十四郎道,“也是。”又想了一会儿,问道,“那会儿你也就修成神仙了吧?”   云秀道,“当然啊。”   十四郎便笑道,“那就没什么特别想做的事了。”   云秀愣了一下十四郎这分明也是无欲无求,可不知为什么,她似乎觉着他的无欲无求和她的不大一样。仿佛他就算修成了神仙,也不会因为无欲无求而变得寂寞可悲起来似的。   她不知不觉便开口问道,“……你想和我一起修仙吗?”   十四郎轻轻眨了眨眼睛,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云秀便想起那日他说自己看不到“门”她想,他似乎是不大喜欢修仙的。   云秀便道,“我若修成了神仙,不留神打一个盹儿,回来却发现你已经不在人世了,会很伤心!”   十四郎便弯了眼睛,轻轻的笑起来,道,“我也是呀。”   云秀莫名的就觉着满脸通红,她亦无心追究这究竟是什么感觉,只同他商议,“所以,来和我一道修仙吧。”   十四郎道,“我想和你一起……可我大概修不成神仙吧。”他便起身,道,“不早了,我们快去看龙舟吧,去晚了便没好位子了。”   云秀拉住了十四郎的手。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再继续说修仙,便是强人所难。可若不说,就再也没有下一次机会了。   她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想起来,道,“师父让我先修红尘道,你不愿修仙,便和我一起修红尘吧。”   十四郎似乎有些懂,又似乎不明所以,“……红尘道是什么?”   云秀:……   “总之就是红尘道啦!让神仙下凡历劫、体悟凡心的那一套,诸如爱憎悲喜、人生疾苦……之类。”她其实也似懂非懂,毕竟这些仙家玄理向来都是只可意会,难以言传。   十四郎缓缓眨了眨眼睛,问道,“……要修多久?”   “我也不知道,大概要修到悟道为止吧等悟道时,自然就会明白。”这种话当然没说服力,她便有些忐忑,“……你愿不愿意?”   十四郎弯了眼睛,笑道,“愿意。”他便伸手勾住了她的手指,“我们说好了,一起修红尘道。”   云秀追道,“不许反悔。”   十四郎一愣,想说什么,却并未说出口,只应道,“嗯,我不反悔。” 第27章 庄生晓梦(五)   长安本没有龙舟竞渡的习俗,只因数代以来在扬子院做过官儿的宰相越来越多,恰好天子的乳母刘氏和宠妃杜氏也都出身江浙,酷爱看龙舟,这些年才渐渐的在勋贵圈子里兴盛起来。去岁天子命从神策军中选拔壮士出赛,就在曲江池上竞渡曲江池虽主体在芙蓉园内,但河水横跨修政、青龙两坊,两侧只以护栏间隔,沿途百姓皆可前来观看,这一年的龙舟赛就成了一场盛事。不过那会儿云秀早已回了蒲州,并没有见着。   今年虽出了重臣遇刺之事,但也许是为了安抚人心、昭示从容,曲江池上赛事依旧。只天子并未亲临,也不知还能不能有去年那么热闹。   云秀和十四郎便一道去看龙舟。   从十四郎屋里出来,便见四面园林藏秀。蓊蓊郁郁的万重烟柳之上,可见连绵起伏的宫殿与楼台。景色绝胜。除却寂静少人,怕比大明宫也不差分毫。云秀下意识向四面一望,便见西北方有高塔独出。那塔楼四方、下宽而上窄,不管从多远看,都仿佛在仰视它一般。云秀家住永宁坊,翻墙上树时向南望去也常见这高塔正是慈恩寺内大雁塔。   大雁塔已近长安东南,此地却在更东南,又有如此秀出的园林,云秀心中疑惑莫非他们果然已经在芙蓉园里了吗?   曲江池虽是长安的曲江池,芙蓉园却是皇家的芙蓉园。除却天子诏许、赐宴,平时是不许常人进来的。   云秀一时回不过神来,还在想这里不是十四郎“家”吗?等下,师父确实说过,十四郎他……   便见十四郎下定决心一般,说道,“……我有事要向你坦白。”   云秀道,“哦……”   他们两个一个迟疑,一个茫然的对面站着,尚未开口,先听不远处有喧哗之声。   十四郎闻声,忙牵住云秀的手拉着她躲到假山后头去。   便见一个和十四郎一般大小也许比十四郎还要稍大一些的孩子,身着胡服皮靴,手着一副小弓箭,横冲直撞的奔跑进来。身后如过江之鲫般追着长长的一队婢女和侍从。   那孩子停在他们先前站着的地方,四处望了望,道,“谁说十四叔在这里的?”   云秀没忍住,“噗”的一声笑出来。   想不到十四郎小小年纪,就已经有这么大的侄子了。   她促狭的回看十四郎,十四郎只面无表情。见那孩子又要望过来了,忙帮云秀压住裙子。示意她噤声。   便有个嗓音尖细的人道,“……适才还在这里的。”   那孩子便不悦道,“你们这些蠢材,看到了为何不拖住他?又让他给跑了。”   侍从们垂着头不做声。   便有侍女规劝道,“小郎君,我们快些回去吧。十四郎君不在就算了,反正他就住淑妃娘娘那儿,您想找他还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找?竞渡眼看就要开始了,咱们还是回太子殿下那边吧。”   那孩子不甘心的哼了一声,道,“我又不住阿婆那儿,进宫一次规矩多得要死……”抱怨了两句,到底还是无奈道,“算他会躲。”   一行人总算折返离开。   云秀听他们说淑妃、太子,又想起令狐十七的话,心里已大致明白过来。却不知这是否就是十四郎要向他坦白的秘密。   便望向十四郎。   十四郎抿着唇,静默了好一会儿,才道,“……就是这么回事。我本姓李,排行十四……是当今天子的儿子。”   云秀道,“哦……”   她确实对皇帝家的人敬谢不敏,但对十四郎是皇子这件事……她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感受。不满倒是也有一些,却并不是针对十四郎的。   “适才那熊孩子真失礼,他不会经常找你麻烦吧?”   十四郎:……   他目光从不安到错愕,随即便又是了然、又是释然的笑起来,“不会。我们只在一处上学,然而他厌恶读书,时去时不去。平日也不住在一起。”   云秀放下心来。   她想,十四郎已将身世坦言相告,她是否也不该再隐瞒自己的出身?   按说他们都约定要一起修红尘道了,这些事确实不该再有所隐瞒。可她和十四郎不同。虽说十四郎竟会被侄儿欺负,但他会为给父亲贺寿而苦练吹箫,会用温柔的语气提起过世的母亲,对那位时常照料他的大哥哥也充满尊敬他其实是为自己的出身而骄傲的。之所以会隐瞒,大概只是不知该如何开口罢了。   云秀当然也没觉着自己的出身有什么不好,但她的人生目标是修道。修道即为出家,出家当然就是将自己的身份同出身剥离开来。她不喜欢被当成某某家的某某人,她希望她就只是柳云秀而已。特地告知出身什么的,太傻了。   她想不出顺心又合理的做法,便眨了眨眼睛,小心翼翼的问十四郎,“……是不是轮到我来向你坦白了?”   十四郎:……   他忍俊不禁,笑道,“我觉着无所谓,本来你就是天上掉下来的啊。”   云秀只觉得空气里有鲜花一捧一捧的开,花瓣一捧一捧的撒,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竟让他给说得有些飘飘然了。   她便笑道,“那我也有事要告诉你!不过还得再等一会儿……”   已被那熊孩子给盯上了,他们便不去曲江池上,只攀爬到蓬莱山顶,自上而下的俯瞰远处曲江水。   风长水远,龙舟如梭,百梭竞渡。   芙蓉园外游人如蚁,密密的堆叠在河水两岸。芙蓉园内冠盖如花,沿曲江池次第绽放。   他们离得稍有些远,龙舟看不太真切,只见舟尾拖着细细的白浪,胶着前行。盯着一艘久了,有时会觉着其余的不进反退了。   日光太明媚,耀得人都要眼花了。   云秀看得无趣,便指着底下冠盖,问哪个是淑妃。她听那熊孩子说十四郎养在淑妃膝下,便有些在意。   十四郎便告诉她大而朴素的那朵华盖就是淑妃娘娘的,淑妃是他的嫡母,也是太子的生母。太子人很好,温柔敦厚。那个孩子是太子的长子。本性不坏,只是年幼调皮罢了。   云秀便道,可我看你比他还年幼呢,也没见你这么“调皮”。   十四郎便顾左右而言他,说,最别致漂亮的那朵华盖应当是贤妃娘娘的,贤妃娘娘旁边哪朵不起眼的,便是杜美人的。杜美人写了一首传唱很广的歌,“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他觉着是劝人惜取好时光,很有意趣。不过,淑妃娘娘觉着是诱人及时享乐的靡靡之音,故而不喜欢她……   云秀便知道,原来十四郎他大侄子真比他还要大啊。   她兀自乐了一会儿,然而既然十四郎不喜欢提这一茬,她便也不再多问。   只道,那歌她确实听过,原来歌者就在宫里头呀。   十四郎又问她身旁的事。   云秀想了想,发现竟然无事可说。便只告诉他,自己已出家了,如今住在蒲州一座道观里。她的师父是道观的主持,平日里并不怎么管事。观里有许多和她一般大小的小姑娘,她们大都是为衣食生计而出家,并非真心向道,故而她依旧是独自修道。   她不怎么接触信徒,俗事也都轮不到她来做。不过因她颇懂一些医术,所以师父偶尔会让她调配一些常用的药剂,散发给附近的穷人。   十四郎道,你这么小,就已经懂医术了吗?   云秀便告诉他,自己的医术源自“天授”,出生时就懂一些,这些年也一直在钻研磨练、不断精进。治疗自己,可以做到只要不是立刻死透了,就一定能治好。但医治旁人的本事还只泛泛,因为她的医统和人间的不大一样,她用的许多药材,要么对凡人没用,要么凡间炮制不出来。但大致她的医术还是不错的,所以若有旁人医治不好的疑难杂症,可以来找她试试。虽说她也不保证一定能治好……   说着便想起件很重要的事,忙叮嘱因此种种,所以万一哪天她遇到了危险,他不必为她担忧。遇到只能保护一个人的时候,更是一定一定要毫不犹豫的先保护他自己。   十四郎:……   他笑了一阵,才道,“我们还是尽量不要落到这么危险的境地吧。”   云秀:……   “我只怕万一啦,万一。”说着自己也笑起来,道,“我的医术是真的,不信我给你看样东西。”   她便去吃了变身药,依旧变成个唇红齿白的少年郎,而后坦然回来,在十四郎身旁坐下。笑眼弯弯的看着他。   十四郎闻声,知道她回来,便扭头同她说话。   待看到她的面容,便眨了眨眼睛。一时他只细细的打量着他,似是认出来了,又似是有所怀疑。   好一会儿之后,才总算下定决心一般,道,“……云秀?”   云秀笑道,“是我~”出口便是清脆的少年音。   十四郎又眨了眨眼睛,似乎正在试图说服自我。   片刻后,他才终于积攒起足够的勇气一般,问道,“……这就是你要给我看的东西吗?你之前说有事要告诉我……”   云秀笑道,“就是这件事啊。”   十四郎已抬手止住她,道,“稍,稍等。”   他捂着心口,看表情像是有些胃疼,几番起而复落之后,终于平复了心态,问道,“……你们修道人,雌雄男女是怎么算的?”   云秀懵了一会儿,总算意识到他误解了什么,噗的便笑了出来。   她少见他如此局促无措的模样,忍不住就又想逗弄他,“想是男的便是男的,想是女的便是女的。”   十四郎懵了一阵,才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你比较想当男的,还是女的?”   云秀便道,“我还没想过呢。不过大道之上,万类平等,男人女人又有什么区别?我想当一天男人,再当一天女人,交错着来。”   十四郎便小心翼翼的问道,“既然你觉着都一样……那若我说,我比较喜欢你早先的模样呢?”   他太当真了,云秀反而作弄不下去,笑道,“那,那我还是变回以前的模样吧。”片刻后又笑道,“好吧好吧,我是骗你的……”见十四郎又要紧张起来,忙道,“这只是易容变声的药罢了,并不是真能变成男人。只易容一件,就耗费了我许多心神。我可不想在当男人还是当女人这么无所谓的事上,耗费更多精力。”   十四郎悄悄的松了口气。   云秀便笑问他,“我是男是女,真有这么要紧吗?若我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小姐姐,而是天上掉下来的小哥哥,是不是你就不喜欢我了?”   十四郎,“……”   “既然这么不喜欢,为什么还敢肯定这就是我?”   十四郎红着脸,嘀咕道,“我也不想啊。可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就知道必定是你……”   此刻竞渡终于结束了,底下人声沸腾,人头攒动。   云秀闻声向下望去,忽见淑妃头上冠盖移动,露出个熟悉的人影来正是她二姨令狐韩氏。   令狐韩氏同淑妃的交好一事,云秀早已知晓。然而令狐韩氏却并非在同淑妃攀谈,而是正同一个十二三岁的红衣少女说些什么。离得远,那少女的模样看不太清楚,只见满头乌云似的黑发,上头簪金戴玉,映着日光,明耀夺人。同淑妃的简朴谦逊,截然不同。   云秀忽就起了兴致,便问十四郎,“那秀发如云的小姑娘是谁?”   十四郎略作辨认,便道,“那是我十二姐,也是太子的胞妹。淑妃娘娘三个孩子,她最年幼,也最受宠爱。”   云秀点头,心想,果然如此……一时又觉着荒诞可笑,又对她十七哥繁花锦簇的富贵人生,产生了微妙的同情。 第28章 沧海月明(一)   令狐十七出家的事,终于尘埃落定。一如云秀所预料的记名弟子。   郑国公家到底还是舍不得他出家受苦。   然而云秀早先的话刺痛了这少年敏感的自尊心,这趟回去之后,他便不肯再继续骄奢淫逸下去。听说如今在家中事必躬亲,至少已不会为了生病吃药之类的事闹脾气,仿佛吃药是他受苦旁人获益的事。还发奋读了几卷经书一边读一边骂狗屁不通,然而读完后就能背诵下来。   ……脑子太好,没办法。   道家的健身养气之法,也慢慢练了起来。   郑国夫人写信来旁敲侧击的问云秀,她究竟对她表哥说了些什么明明知道他性情这一变是好事,当娘的却还是怕儿子精神受什么刺激。   云秀便回她,吵了一架而已,气恼了便口不择言,说过什么早忘了,您问表哥吧。   郑国夫人:……   又来信说,云秀给他的药很是管用,不知道是什么方子,怎么得来的,可否告知。   那药里云秀加了空间里的药材,告诉她方子也没用。云秀便只说遇见个道士,仙风道骨,背负一柄长剑总之就按着郑国夫人在华山遇到的那个道士的模样说给了她这么一瓶药,不知方子。   郑国夫人忙来信说,不要告诉你表哥这药是怎么得的。又叮咛云秀,外间的事她自会替云秀绸缪,令云秀不必忧心前途,且安稳修道。   云秀:……请务必不要替她绸缪!   想到郑国夫人替令狐十七绸缪的前途,云秀到底还是写信给她十七哥,道,你早先不是说要拜我四叔为师,精研学问吗?不知你学业如何了?将来是否有应科举的打算?   她知道她二姨的控制欲所为何来、所往何去。若令狐十七不能在父亲的有生之年成长起来,谁知道他的人生会被“绸缪”到何种程度?   他们兄妹两个虽总是争来吵去,但还是希望彼此的人生能更自在一些的。   ……   信送过去,令狐十七没有回。   云秀想了想自己先管他修不修道,又管他进不进取,好像确实太婆婆妈妈招人烦了,他懒得理会也属正常……便不再多过问了。   云秀如今在修红尘道。   红尘道究竟是什么,她也弄不清楚。但自从她下定决心要修之后,华阳真人便慢慢的开始准许她接待来观里上香的信众。   依旧还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孩子总病仄仄的不知是不是魇着了,夫君有才学却总考不中乡试是家里风水不好吗,请斗姆娘娘保佑她生下贵子,女儿手脚麻利、乖顺听话求大师买下她吧……   云秀百无聊赖的听着,边听边腹诽孩子病了不看大夫你来求符水?夫君真有才学那就该考中了跟风水有什么关系!肚子里是男是女早在卵子受精那刻就决定了,至于日后是贵是贱那就要看你怎么教导了。想卖女儿找道观做什么,应该去……等下,卖女儿?!   云秀从昏昏欲睡中惊醒过来。   眼前妇人面容灰败却平静,梳洗得干净整洁。眼眶虽红着,却看不出多么深刻的悲戚来,反而还有些尘埃落定的安稳。   她身后跪着的小姑娘比云秀稍大些,看得出模样水灵白净。满眼的泪水,然而认命的一言不发。   两厢对比,更显出做母亲的那个绝情来。   云秀有些发懵。   她长到这么大,头一次意识到,这世上的人是可以买卖的当然其实她身旁多的是婢女丫鬟,只不过从小习以为常,从未意识到她们也是买来的罢了。此刻这件事就发生在自己眼前了,才感受到意外的冲击。   她想问为什么要卖女儿,然而胸中又有一股愤慨,觉着不论有什么理由,都不该卖。她若问了,就好像认可了只要理由足够,就能卖人了似的。她替那女孩子觉着不平,心想她阿娘都要卖了她了,纵然自己不买她只怕她也会被卖到旁的地方。   于是语气一转,开口就成了,“多少钱?我买。”   她越过了身前的女冠子开口说话,要卖女儿的那个女人却并未有什么触动仿佛谁做主都可似的。   “……六贯钱。”   云秀便伸手进乾坤袖里,从空间里掏了一把金锞子出来,随手一数那女人见了金锞子,灰败的眼神竟亮了一亮,然而云秀才不给她呢。她既说要六贯,那就六贯,云秀多一枚铜板都不打算给她。省得让人以为卖女儿能换来好报。   她便捡了一枚金锞子给女冠子,道,“帮我兑六贯钱出来,这个女孩儿我买下了。”又把剩下的金锞子塞回去。   道观就是她家捐的,女冠子当然没什么异议,很快便吩咐人兑了钱来。   帐房办事利落,钱转眼送到。怕云秀不知道流程,连契书也一并写好送来,请云秀过目。   云秀:……   她拿着契书,只觉得脑中空空……她只是要兑钱而已啊,怎么这就能签了?!   买一个人,竟这么随便吗?   她骑虎难下,便看那女孩子,求助般问道,“……你怎么想?”   那女孩子望一眼自己的母亲,随即失望无助的深深叩下头去,道,“……愿听恩人差遣。”   那女人见无旁的枝节,便主动上前接了云秀手上契书,提笔画押。云秀见她握笔姿势虽笨拙,但确实能写自己的名字,可见也粗通文墨,出身应当不至于贫困到要卖儿鬻女。再想想她四婶所说世家公子出门一个月便能花出一百贯去,忍不住又提醒,“区区六贯钱而已,你可想好了!”   那女人似是挣扎了片刻,但不知想到什么,到底还是沉寂下来,点了点头,“您只管差遣她,给她顿饱饭吃,妾便感激不尽。”   她垂着头,慢慢的将钱收进包袱里,背好,站起身,向云秀和女冠子各屈膝行了个礼,便转身离开。   反倒是女孩子泪水一行行的落,忍不住又追出去,叫了一声“阿娘。”   那女人回过身来,竟怔怔的落下两行泪来,仿佛此刻才想起该怎么当娘,“别挂念家里。手脚勤快点,别事事都要主人吩咐……”说了几句便说不下去,干脆不再言语,扭头加快脚步走开了。   云秀跟到门外,看她们分别的情状,只觉心里憋闷的难受。   那女人背影已消失在山门外了,云秀便吩咐人送小姑娘去洗漱、用饭。   这一日云秀约了十四郎碰面,问了问时辰,见还有些空闲,便决定先弄清楚眼前的事再说。   小姑娘已换好了衣裳,温顺的跪坐在她房间外的屋檐下等她。   她就盘腿在小姑娘对面坐下。   而后便是尴尬的静寂。   这是她头一次买人,大概也是这个小姑娘头一次被卖。   两个人都不怎么熟悉流程。   她看着小姑娘,不知该怎么打招呼。小姑娘则深深的把头埋下去,茫然无措。   片刻之后,云秀终于醒悟过来不知该怎么称呼,就不称呼了呗。   终于开口道,“……你阿娘,”一开口又觉得,这么说话太残酷了,便又改口,道,“你家里欠钱了吗?”   饶是她觉得自己已足够委婉了,小姑娘还是被刺痛了一般,身上又僵了一下。   好一会儿,才几不可查的点了点头,“嗯。”   云秀道,“欠了多少?”   “我……奴婢……”   “我。”   “……我不知道。最初说二十贯,后来似乎又说有几百贯……”   高利贷云秀心想。   然而片刻之后她猛的醒悟过来,若真滚到几百贯了,一个女儿卖六贯,得卖多少女儿才能还得清?   她终于明白先前的违和感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忙起身,胡乱蹬上木屐,吩咐,“如果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去去就回。”说罢推开房门,匆匆进空间里去。进去了又无奈拍了拍脑袋,赶紧探头出来问,“你家住哪儿?”   云秀进空间里,易容变装,而后直接出山门而去。   小姑娘家离奉安观不远,只隔了两条街。云秀追到一半,便见小姑娘的阿娘背着盛了那六贯钱的包袱,脚步如灌铅般,失魂落魄的走在街道上。   云秀不太懂她们这些人。在观里对着女儿时,不将悲戚与不舍表露出来,此刻人都让她卖了,还难过给谁看?真难过就别卖。   那女人在路边静静的坐了一会儿。   也不知想起了什么,终于攒够力气再度站起来。   而后进了一旁的医馆。   云秀忙跟进去。   那女人买了一包砒|霜。   云秀:……   抓药的活计连问都不问,直接包给她。看她解开的包袱里全是钱,再看她失魂落魄的模样,目光里便流露出同情来,叮嘱道,“……紫金丹有毒,不能久服。治喘症还有旁的方子,过阵子记得来更换。”又道,“……等你家郎君病好了,日子定能慢慢好起来。孩子也能再生……”   那妇人麻木的点头道谢。   云秀松了口气,心想,原来她买砒|霜是为了配紫金丹,治哮喘的啊。   那妇人从医馆里出来,向东走到街尾。   而后她在门前停住了。   云秀也停住了她记得那小姑娘说,街尾的大柳树下,便是她家……云秀确实看到了那棵柳树。   因为那柳树太醒目了。   柳树下有口水井,水井上罩着细罗网子,里头似网了几只山雀。网子旁便是个大笸箩,笸箩盖子不知被谁掀去一半,里头有东西缓慢的蠕动着。   云秀一望见,便觉着浑身发毛。   那网子里缠摩着的,分明是十几条花纹斑斓的蝰蛇。笸箩开口处,正有蛇悄无声息的从纠缠的蛇堆中溢出来,蛇身柔软的挂在笸箩沿儿上。擎起的蛇头正石雕般凝着网子里无力扑腾的山雀。   那盖子不知是何时打开的,亦不知已走脱了几条。   那妇人也望见了笸箩里的蛇,却并未流露出什么恐惧来,只看了看细罗网子里的山雀,片刻后麻木的移开眼睛,安静的进屋去了。   云秀只能忍着心里阴渗渗的寒意,上前先在那网子四周撒一圈避虫药她平生最怕这些柔身无骨,潜伏无声的长虫了,但天下哪有没蛇的名山?故而身上一直常备避虫药而后掀起细落网,先放了那几只在蛇眼的恫吓下枯槁得跟鹌鹑似的山雀。   这才忙跟进屋里去。   是常见的前店后坊布局。   不过店门口养着蛇,怎么可能还有客人上门?   因此店铺虽干净,却冷清无人。   云秀怕那女人察觉,便没进屋,只拿了潜镜出来,搁着门看里头的情形。   店铺后的作坊里煮着豆渣,空气里有热腾腾的豆香气。   云秀听到了屋后有吹口哨似的咳嗽声。   不是哮喘,她想,恐怕已是不治之症了。   那咳嗽的男人气若游丝的问道,“……都安排好了吗?”   女人道,“……好了。”   而后云秀见她掀开锅盖儿,把一整包砒|霜都撒了进去。   “……是个好人家?”   那女人神色安详的把砒|霜豆渣搅匀,“……是。正经的道观,住持娘子有官家颁的度谍,听说柳太守家都找他们做法事。”又道,“可记得我上回同你说,去送豆腐时碰坏了人家的黄牡丹,遇着个天仙似的小娘子,不但没让我赔钱,见我跌倒了,还亲手给我挽了裤脚看我摔伤了没,还送了我化瘀药的?……就是她买下了阿淇。”   “……这就好……这就好啊……”   说着,屋里便颤巍巍的走出个瘦得一把骨头的老汉来。   夫妻二人对面相望,忽然就抱头痛哭起来。   云秀:……   他们哭了一阵子,各自盛一碗砒|霜豆渣,咽着泪水吃下去。   云秀任由他们吃完。   而后才收起潜镜,敲了敲房门,“外头的蛇,是拿来卖的吗?”   便推门进去。   夫妻二人自以为已服了毒|药,神色都很淡然。   男人咳嗽的厉害,女人便代为答道,“不是。”见只是个十来岁的小道士,便道,“小师父快些回去吧。一会儿有人来讨债,不走怕连累了你……”   云秀笑道,“你们夫妻俩好生有趣。我来买蛇,你们把蛇卖给我,不就有钱还债了?为何反而要赶我走?”   女人见说不听,便道,“你若喜欢,只管捉了去吧,我们不要钱。你也不必再来问了。”   他们一心赴死,大约还想死得体面。便相互搀扶着要进屋里去。   云秀便笑道,“若不给钱,岂不是偷?这样吧,一条蛇我给你六贯钱。”   她一开口,那女人心口果然就一痛,不觉已扭头来望她。   云秀便从乾坤袖里掏出一把金锞子,只看着那女人的眼睛,一枚、一枚的摆放在灶台上。   啪、啪、啪……   她每摆一枚,那女人脸上的平静便要龟裂一份。在第十声“啪”之后,她眼中泪水终于汹涌而出,再也忍受不住,跪倒在地上。   云秀摆了十枚金锞子,问道,“这些,可够你们还债?”   女人捂着脸呜呜的哭,那老汉也终于从金子上拔下眼睛来,落着泪叹息,“小道长是来取笑我们的吗?”   云秀道,“原来这年头找人取个乐子,需要这么多金子啊。”   老汉咳嗽着,道,“那您是来救小人一家的吗?”   云秀道,“这就看你们是怎么想的了。”   老汉摇头道,“您救不了我们……我们欠的不是债,是命啊!”   云秀一笑,见旁边面瓢里装着黄豆,便随手抓起一把,一粒一粒的洒在地上抓起的是黄豆,落地的却是一枚枚晶莹剔透的宝石珠子。   当然不是她真能把黄豆变成玻璃珠,只不过是民间戏法的活学活用罢了。抓起来是黄豆,撒的时候就已换成玻璃珠了。   地上未铺青砖,只有夯实的泥土,颇不平坦。那宝石珠子落地四滚,有几枚滚到门边,映着日头,反射出耀眼的光。   她一边撒豆成珠,一边看着老汉的眼睛。道,“你怎么知道我就只能救债,救不了命?”   那老汉愣了一愣,忙跪下来。原本想说些什么,却又想起自己已吃了砒|霜,便先问道,“毒|药……也能解开吗?”   云秀道,“那要看是何种毒了。”   “砒……砒|霜。”   云秀道,“人必自救,而后天救。若是旁人给你下毒,你来求我,见血封喉的毒我也解得。若是自己不珍惜性命,一心寻死,纵然反悔了,我也未必能救得。你道为何?人命如绳,一头握在阎王手中,一头握在你自己手上。若为人所害,不过是小人在背后推你,命总还握在你自己手上,我帮你加一把劲儿拉回来便是。可你若自己先丢开了绳头,岂还能指望旁人帮你拉回来?!”   老汉怔愣愣的望着她,忽然便仰天大哭起来。   反倒是那个女人哭了一阵,再度挺身起来,眼中仿佛有火在肆虐,“我不求道长救命。只是我们被逼得家破人亡,若不能看仇人遭报应,我死亦不甘!不知道长可愿为我们夫妻两个报仇?”   云秀:……   她此刻只是愤恨这些人说死就要死,如此不珍惜性命。岂不知世上还有人想让亲人活,却再不可得?   谁知人家直接看破生死,向她求因果报应来了。   云秀本想激她,你家的仇,自己不想办法活下来报,却要我来替你报,是哪朝的道理?   然而再想想,若不是到山穷水尽处,他们何至于将女儿卖到道观,自己在家双双殉死?   再想想,她随手就是一把一把的金锞子,可有些人把自己卖了也只能换六贯钱她站在这里和人说‘何不自救’,岂止站着说话不腰疼,简直就是面目可憎!她说众生生而平等,平等个屁啊!   当有人劳碌终生不得却饱暖、乃至被逼迫至死时,她这种生而坐享富贵,却既无辜又无为的人,简直就是脑满肠肥的粮蠹。   她师父要她修红尘道。然而云秀才稍沾红尘,已觉沉重不堪。   但她毕竟是修道人,若连他们修道人都能容下善有恶报、恶有善报,都不肯替这些走投无路的人主持公正,都没有替天行道的决心,那她还修个屁的道啊!   她说,“好,若你们有冤屈,我必替你伸张。你只管说吧。”   那女人便细细道来,“我们夫妻本是蔡州人士,膝下一子一女。前年蔡州闹贼,官老爷贴布告拉壮丁,儿子被抓了去打仗。谁知没多久城便破了,儿子也……我们夫妻二人不愿在贼子手下偷生,便一路逃难,来到蒲州。赖亲戚援手,租下了这间铺子,卖豆腐为生。靠着四邻照应,倒也安定下来。本以为能守着女儿,安安分分的过几年,谁知……”   “亲戚家得罪了人,”她擦着眼泪,提及此事,已恨恼不已,“想拿这铺子抵债,便来劝我们搬迁……我们难得落下脚来,附近寺庙、道观都爱用我家的豆腐,自然不愿搬到旁处去。又想帮亲戚救难,便说,这铺子我们盘下来吧。”   云秀便问,“所以去借了债?几分利?”   “月利十分……”那妇人道,“行利都是这个行情,我们倒也没什么怨言,便向城西赵员外家借了二十贯钱,盘下铺子。豆腐坊生意好,钱我们勉强也能还上,原以为无非就是辛苦二三年罢了。”   月利十分,就是年利一百二十分。这竟都不算高利贷?这个世界的借贷真是令云秀大开眼界。   那妇人又道,“谁知才借了钱,就有个操官腔的不阴不阳的人来,说是替皇帝老爷办差。兜了一罗网雀子,罩在我家水井上。不必说我们磨豆煮豆浆得用好水,就是平头百姓日常洗漱烧饭,又怎么能不用水?可我们想掀开网子近前汲水,却被打骂,说这鸟雀是供奉之物,要敬献给天子的。若放跑了鸟雀,要我们赔。”   讹钱的……云秀心想,这套路真堪比地痞流氓。   “四面邻居都劝我们给钱消灾……可我们才借了利钱,哪里还能拿出余钱?只能东拼西凑出几贯钱给他,那个月的利钱,自是还不上了……”   云秀道,“没去告官吗?”   “去了……”那老汉接口道,“说我们以下告上,要先打板子,才能说话。”   女人又道,“我们不敢再告,又见知县老爷同他吃酒,哪里还敢再有旁的想法?只能乖乖给钱。”   “可他收了钱,却说这只是惊了鸟的价。我们告官,还惊了他的人,得另外拿钱安抚。”   云秀:……   “……我们走投无路,只能再去借钱。”   这一借,就超出了他们能还的极限,怕老汉的肺病也随之发作。剩下的就只有还不起利息、再借钱、更还不起这条饮鸩止渴的死路了。   云秀心知肚明,便不再问这一茬,只道,“是只你一家被讹了,还是街上所有店铺都被讹诈?”   那女人道,“……多多少少都被讹了些钱,却唯独对我家死缠不放。我们早先以为是我们要告官的缘故,后来才知道不是……”   云秀点头听着。   那女人便道,“是赵员外买通了他,要他置我们于死地。”   “这话怎么说?”   女人道,“上回来逼债,他们就说,只要把铺子和女儿献上去,就免了我们的债。可赵员外都六十多了,我女儿才十三岁!邻里都说赵员外修道,要用女孩儿的精血。他家养了二三百女孩儿,专门供他糟蹋。我们夫妻年过半百,死不足惜。可怎么舍得拿女儿的命换几年苟延残喘啊?!前日我去赵府哀求,亲眼见他们一起吃酒,赵员外还拿钱给那恶霸。我亲耳听他们说,待过了今日,看我们还能挺多久。”   云秀又问,“那外面的蛇?”   “我气不过,扑上去同他们厮打,却被他们赶出来。回头他们便送了蛇来,说这也是给皇帝老爷的供物!”她说着便目眦尽裂,以头抢地,悲嚎道,“我们不求您救命,可这两人若不遭报应,我死不瞑目、死不瞑目啊!”   云秀便扶她起来,道,“收拾收拾吧,想必一会儿人就来了。我同你一道应对。”   女人道,“……我们夫妻两个已服了毒|药,只怕等不得那个时候了。”   云秀:……   她早用一包豆面,把砒|霜替换下来了。   只她同十四郎约定的时辰,经这一番骚乱之后,却是真的早已错过了。   云秀便等在她家屋脊上,过了晌午,果然见一行人大摇大摆的纵马过来。   当前头一个脑满肠肥,身着浅绿衣袍,想是有品的小官儿。意气骄满,趾高气昂。   云秀听人说过,天子有“五坊”,专门用来养鹰犬好打猎的。里头有给事宦官,名唤五坊小儿。云秀听这夫妻俩说,鸟雀、蛇都是上供给天子的,又听说是宦官,便隐约猜到是“五坊小儿”所为那夜她四叔和父亲争吵,云秀曾听他四叔罗列过宦官的恶行,当中就有类似的行为。不过就她叔的说法,那些鸟雀、毒蛇都是用来诱捕鹰鹞的。然而不管是上供还是拿来诱捕贡品的,只消搬出天子所有的名号,都足以吓住寻常市井小民了。   却没想到,他们竟如此轻易就将人逼得家破人亡。豺狼虎豹之酷烈,也不过如此吧。   这一行人来到豆腐坊前,见笸箩口开着,井上鸟雀也枯槁将死,便进屋去将夫妻二人揪出来。   骂道,“不是说让你们好酒好饭的供应着吗!”抬鞭便要抽打。   云秀自屋顶丢下一枚石子,正敲在那宦官头上。   那宦官仰头来寻,见只是个十来岁的小孩儿,便不理会,依旧骂那对夫妇,“你们打算怎么赔!”   云秀便笑道,“想来他们是赔不起的,不如我来替他们赔?”   那宦官这才正眼看她,“你一个小崽子,知道是什么东西,就敢说赔?”   云秀便笑道,“不就是几只雀子,几条蛇吗?”   “这可是要进贡给……”   “给天子的珍蛇、珍雀,我知道。”云秀便接了话,“等闲的东西岂能进贡给天子?自然要先让您过目,赔到您说满意为止。”   那宦官眉眼一转,道,“你能赔,我可等不起。”   “自然是此刻就赔。”   那宦官哈哈大笑,令人搬了条凳来,便在门厅前一坐,道,“那我就在这里等着,赔不起,连你一道问罪!”   云秀道,“好好好,只是我得先从你身上借样东西当引子才行。”   “什么东西?”   云秀道,“不义之财。”   那宦官才要张口辱骂,便觉腰上蹀躞带一松,忙低头去看上挂着的钱袋子果然不翼而飞。   他四下寻找,便听空中哗哗的响钱声。寻声仰头,便见钱袋子正拿在小道士手中。   云秀晃了晃钱袋,笑道,“真不少,当能引来许多鸟雀虫蛇吧。”   她便摸了一颗金豆子出来,“叮”的一声弹下去。   那宦官羞恼至极,忙令杂役们捉云秀下来。   然而杂役们的眼睛一时只盯着空中坠下的那颗金豆子。   金豆子落地了。   而后就在众人眼皮子底下一滚,便消失不见。   众人俱都惊诧不已。   便听那小道士笑道,“地仙收下了,你等的东西就要来了。”   那小道士嗓音宏且正,如西方梵唱,嗡嗡有回音。   众人听这断罪般的声响,背后都不觉一寒。一时竟无人敢轻举妄动。   四面寂静无声。   那宦官胆战心惊了片刻,终于回过神来,骂道,“竟敢妖言惑众……”   话音未落,忽听得空中有电火相擦般??又尖锐的鸣声,树荫下也仿佛有什么东西正暗暗逼近。   山雨欲来的嘈杂的寂静中,唯独云秀手中钱袋叮当的响声,轻快又清晰。   这一次她将钱袋里的金钱全倒了出来,如天女散花般,一把全丢下了。   那钱币落地,叮叮当当。   她笑道,“来了。”   说话间,空中忽有百千雀子铺天盖地的涌来,乱石般向着那宦官俯冲而下。   那宦官惊得一叫,忙抱头要奔逃,然而一低头,便见四面树丛中蝰蛇正吐着信子窜将出来,如葵花向日般纷纷向他冲来。   那宦官一个踉跄倒在地上,瞬间手脚都被蝰蛇缠住。   他双手抓着蝰蛇攀爬起来,口中哀嚎不止。   四面杂役都不敢近前,待欲逃跑,却被蝰蛇阻住道路,纷纷觳觫战栗不止。   能驱虫,当然就能诱虫。云秀在空间里研制丹药研制了快十年,各种药丸应有尽有。   她一整个晌午都在四处引诱鸟雀蝰蛇。   为的就是此刻这个场面国法吓不住恶人,那便用报应来吓吧。   但不得不说,这场面她看着也颇不舒服。   所幸那宦官很快便求饶了在保全性命一事上,偏偏好人不肯轻易求人,倒是这些坏人能敏捷的抓紧每一个机会。实在令云秀气恼。   她自己看得不舒服,又见那对夫妻抱在一起,眼中也不仅仅只有大仇得报的畅快,还有常人乍然目睹了炼狱的不适和不忍,便挥手撒了驱虫粉下去,帮那宦官解了蛇围。   她自屋檐上一跃而下,便踩在井沿上,俯视跪在下首的宦官,道,“可看好了?”   “看……看好了。”   “赔够了?”   “够,够够……”   云秀便折一段柳枝,随手“变”作一枝笔。单手捏起那宦官的下巴,在他脑门上写下,“天罚”二字。随手又把笔变回柳枝,插在他的帽子上,道,“赔够了,就去赎罪吧。欺压过谁,就去给谁当牛做马。等哪一日你的罪赎清了,你头上的黥字就消失了。”   那宦官屁滚尿流的逃走了。   杂役们也不敢再逼债,见云秀没去追究他们,一个个都悄悄的后退,想寻隙离开。   云秀便笑道,“你们不是来讨债的吗?”   她话一出口,几个大汉“扑通”就跪倒在地,“我们只是奉命行事啊……”   云秀没料到竟有这种效果然而再想想她看的那些笔记野史,草民敬畏鬼神,倒也不是什么奇事。   她便道,“你们奉命来行什么事,只管说。”   几个大汉都不做声。   云秀便道,“不是讨债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什么不能开口的?莫非……讨债之外还有旁的?让我猜猜,还不起钱,拿铺子抵债是应该的……可看你们这一副在做坏事的心虚模样,”她顿了顿,道,“总不会,还想拿人抵债吧?”   几个大汉都叩头不止,道,“我是都是奴才,不能不听从主人命令啊!”   云秀先前没尽信的那夫妻二人的话,此刻却被证实了。更兼他们簇拥着那五坊小儿前来,可见勾结设局一事,也很可能是真。   她既用“天罚”的名义惩治了那宦官,就不能放过那个赵员外。   云秀心中不由烦闷是凭她的道行,玩一次天罚就已绞尽脑汁,玩第二次?真有心力交瘁之感。   但胸中愤懑之意,却非要有所作为,否则不能平息。   她道,“……领我去见见你家主人。”   待她从赵员外家回到奉安观里,已近傍晚。   那名叫阿淇的女孩子还跪坐在屋檐下等她。见她自屋子出来,略有些惊讶,忙问,“您是何时回来的?”   云秀道,“午后。”打了个哈欠,问道,“有吃的没?”她午饭、晚饭都没吃,实在是饿得站都站不住了。   阿淇忙道,“有……午饭我为您留下了,我给您端过来。”   不过片刻功夫,小姑娘便端了斋饭进来。   云秀见当中有一份豆子腌萝卜的小咸菜是她没吃过的,便夹了来尝。那萝卜生脆,豆子香糯,很是下饭。   阿淇见她爱吃,便道,“午后我阿娘来过,这是从家里带来的。”   云秀满嘴是饭,“嗯,多谢。”她替她家奔波了一整天,这碟咸菜还是吃得着的。   “家里的事托神仙相助,已解决了。”   云秀狼吞虎咽,“嗯,这就好。”   “……我阿爹阿娘想要离开蒲州,去华阴县谋生。”   云秀咽下饭去,灌一大口水,“你跟着一起去吧。”   “可我已经卖给姑娘了呀!”   云秀:……   “那钱就算我借给你的……”忽的想到阿淇的卖身契还在自己身上,忙探手进怀里摸,摸了两把没摸到,便猜想恐怕是随手丢进空间里去了。就又去摸乾坤袖,“卖身契我这就……”   阿淇便从怀里摸了卖身契出来,笑道,“……您今日不留神丢在院子里了。”   云秀:……姑娘你太实诚了,自己偷偷撕掉就好了啊!   云秀便接过来随手一撕,撕得粉碎,道,“我不买人,你可别陷害我。”   阿淇姑娘有些愣,片刻后红着脸,点了点头。却又道,“……是我想跟着姑娘。”   云秀:……   她今日实在太累,真没力气同她争执了,便道,“随你,别碍我的事便成。”虽这么说,可想起阿淇父亲的咳嗽声,还是忍不住又多嘴道,“我听说你父亲病了,你还是该以孝为先,先回去伺候他养病。”   ……而以她父亲的病情,想必也伺候不了许多时日了吧。   “阿娘说……”   “别管你阿娘怎么说,你阿娘既不能替你后悔,又不能替你难过。”   云秀吃饱了,便将碗一收,道,“我要出去见师父。今晚你就在我屋里睡吧,外头已宵禁了,你等明早再回家。”   云秀出门便飞奔进空间里。   今日出门,弄得满身豆腥气,身上也不知染了多少尘土……似乎还从头发上摘下块豆渣,也不知是何时落上去了。   ……可她来不及沐浴,便匆忙抱了求凰琴来弹奏。   她误了同十四郎见面的时辰,不知十四郎等了多久,不知他是否生气了。   一曲奏完,再奏一曲。   她便抱着瑶琴,在泉水边不停的弹奏着。直至指甲从疼、到麻木,到渗出血丝。   然而六重花印,自始至终没有出现。   圆月西沉。   子时已过。   她便知道,今日已不可能再见着十四郎了。   云秀停下了琴声,有些茫然的抱着瑶琴坐在那里。   他们没有约定过,若这次有人没来赴约,下次该何时见面。   大概在心底里他们都认定,自己无论如何一定会来赴约,也相信对方一定能排除万难,不会失信。   他们年纪还很小,人生中没有经历过翻天覆地的大事。准时来赴这小小的约定,便是当下最要紧、也最欢乐的事   但是她失约了。   失约本身不算什么,因为她真的有不得不优先去做的、人命关天的事。她想只要她解释,十四郎一定不会继续埋怨、怪罪她。   可是……错过了今天,她不知道赶上下一次他们恰好一起奏琴、吹箫,要到什么时候。   怅然若失。   ……原来这就是怅然若失的感觉啊。云秀想。   空落落的,有些难过。   阿淇姑娘第二日果然告辞离开了。   离开前有些忐忑的问云秀,“我阿爹的病,是不是已经……”   云秀确实知道但眼下她可没见过她阿爹,哪里能随口论断他的病情?何况就算她见过了,也不愿意轻易论断人的生死。   便道,“你只管好好奉养便是,莫非你侍奉不侍奉爹娘,还要看爹娘的病是轻是重?”   阿淇姑娘奇异的听话,“……嗯。”   云秀送走阿淇,便去了华阳真人的精舍。   这件事,她觉着自己不该瞒着师父。   华阳真人听她说完了,只是笑得前仰后合,道,“有趣。”   云秀被她笑得憋闷,埋怨道,“您既觉着有趣,便多教我几样仙法嘛!我保证能做得更有趣,替天行道可比修红尘道轻松多了。”   华阳真人便笑道,“这也是修红尘道,彼时你胸中激愤,便是红尘道之怒。”又笑着为她看茶,“修红尘,便是修心性。然而天下万类,并非都要修成同一个模样。逍遥二字,也有当怒便怒的意味。”   “可我装神弄鬼了……”   华阳真人笑道,“谁说装神弄鬼,就不是红尘?你原本也不是寻常人,何必拘泥于要像寻常人一般行事?”   若这就是红尘道,云秀觉着师父让她修红尘道,倒也不算是很为难人。   她脚步轻快的回到屋里,进门就见桌上一个海口碗,里头盛着新腌制的豆子萝卜咸菜,上头还用一个竹骨蒙纱布胚制成的小伞遮着,隔绝蚊蝇。小伞罩旁边整整齐齐摆着十枚金锞子,正是她留在豆腐坊的那十枚。   云秀愣了一愣,比起感动来,更多的竟是发懵。   ……被看破了。   可到底是哪里露馅儿了?   片刻后才想起来自己出门时虽记得易容更衣了,可回来之后却似乎只解去了易容,忘记该换下衣服了……   云秀:……   疲劳作案,有害身心。   但想想当日见她驱蛇时,阿淇姑娘父母的表情,云秀觉着,她们家应该会替她保密的。 第29章 沧海月明(二)   没几日便是中元节。   柳家去岁有丧事,这一年祭祖便比往年更隆重些。又早早的设了道场做起法事,为老太太积攒冥府、弥除灾祸。   奉安观承接差事,这几日一直忙着向穷人施粥、发馒头,向往来宾客发放祈福消灾的平安符。   奉安观建观虽不久,香火却很旺。有心攀附柳家的豪绅仕宦之家且不提,在寻常百姓中也有许多信徒也许是因为靠谱的坤道观相对女信徒而言实在太少,也许因为华阳真人名气够大、讲经够亲民,总之奉安观确实吸纳了许多旁家的香客也因如此,除了那些原本就志不在女信徒的坤道观和那些立观建寺已久、不在意这些零散信徒的大寺大观外,其余的小道观、小寺庙,多多少少都对奉安观略有微词。   当然,奉安观有靠山,不在乎。   香客多,又赶上中元节法事多,要发的平安符便也多,没有一千也得八百。可华阳真人把做平安符的活计一股脑全丢给了云秀一个人,美其名曰“攒善缘”。   云秀:……不是让她修红尘嘛!为什么又要攒善缘!   话虽如此说,东西却也用心做了。   云秀先天带来的修仙知识可归纳为两类,一类称“技”,一类称“术”。技的部分逻辑清晰,归纳合理。云秀学得很好,开发得也不错。让她烧个玻璃做个烟炮、炼个对症下药的丹丸什么的,简直手到擒来。不能手到擒来的,研究清楚之后也就手到擒来了。   “术”的部分却进入了神秘学的领域,譬如华阳真人随手抛一段树枝就能变成一座桥,随手开一道门就能到想去的地方……这种,云秀学的时候就稀里糊涂,用的时候简直毫无头绪。目前也只做出寥寥几样沾边的东西,譬如变身药,可变身的功能也还主要依托在药效上。   而平安符这种东西,讲究佩戴着能提升运势、闪避灾祸,毫无疑问已进入“术”的范畴。云秀实在不明白,“运势”具体是个什么东西,“提升运势”这种功能又究竟要用什么来实现。也唯有生搬硬套,用点传说有辟邪功能的材料,譬如朱砂、桃的衍生品之类……怕不管用,每做完一个,还要用力的对着它念一遍,“一定要保佑好人啊!”   ……这叫心证。修仙本来就有些唯心主义嘛,只要用力念、真心想,肯定多少会有些用的云秀是这么觉着的。   至于坏人带管不管用,云秀就不去操这份心了。光保佑好人就已经这么费事、这么没准儿了,谁还管坏人的死活啊。   她忐忑的把做好的平安符交给华阳真人,华阳真人笑道,“不错。”   云秀不安的建议,“要不……您还是再加一道祝福吧。”   虽说平安符也许只是叫平安符,未必就真有保佑平安的用处,但华阳真人可是真神仙啊。真神仙就该言而有灵,若她送的平安符不能保佑平安,总觉着很不成体统啊……   华阳真人依旧只是笑,“不必,这就很好。”   回头给儿子动不动就生病的女人送一枚,给夫君有才却总是考不过乡试的女人送一枚,给相求斗母娘娘保佑她生贵子的女人送一枚……   云秀疑惑,怎么没给那个总是做噩梦的女人和总是怀疑旁人给她下降头的女人,不是来者有份吗?   华阳真人便道,“按你的准则,她们大概算不上好人。给了也没用。”   云秀:……?   因为要做平安符,中元节前都没什么空闲。   但云秀还是每晚都抽出空闲来弹琴,看能不能遇上十四郎。   ……自然是没有遇上的。   转眼便到中元节。   柳家祭祖,却并未来人接云秀回去虽几个叔叔都说她“是柳家的孝女”,但显然郑氏才是云秀的嫡母,云秀是不是柳家的孝女得她说了算。而看来郑氏觉得她已经不是了。   云秀不意外,也没在意。 第30章 沧海月明(三)   她只在自己屋里陈设香案祭奠,祭奠之后,便该忙什麽就忙什么去了。   她修仙十年间从未见过鬼魂,自己本身也不信鬼魂之说。她倒是愿意相信轮回转世,相信若老太太死而有灵,此刻应该早放下前尘往事,去赴新生了。但大致还是秉持着“未知生,焉知死”的态度,不去纠结人死之后究竟是怎么个状态。   祭奠之后,恰华阳真人传唤,告诉云秀,郑氏不来接,不代表观里就不能主动送她回去过节。她今日可以回家。   但云秀表示,坚决不要回去。   华阳真人便不再勉强,只说她今日要出门做法事,问云秀要不要同去。   这当然要去啊,云秀早就想出门走走了。   却是去赴鹳雀楼的法会。   据说中元节是地官开鬼门赦罪的时候,每年这一日,地府亡灵都能回人间赎罪、过节。有主的鬼魂自然被后代迎回本家去享祭,而孤魂野鬼无人认领,就要官家来负责祭奠、超度了。   鹳雀楼临近蒲津渡,历代战乱,此地都要战死许多人。故而每年中元节,这里游荡的孤魂野鬼就格外多。为超度亡灵和英灵,每年太守府都要出钱建醮,请四海有名望的道士和尚们前来打醮、祈福。   年年都办,渐渐就成了盛事。每到傍晚超度法会开始,蒲州百姓都会聚集到此地放河灯度孤、追福。   今年太守府恰好也邀请了华阳真人。   云秀便易容乔装,打扮成个小道姑,跟随华阳真人一同前去。   白日里打的是平安醮。道士做法事,和尚念经。祈祷治内国民安泰、五谷丰登。   高僧自带回声的抑扬顿挫的诵经声,实在很有穿透性,仿佛真有诸天神佛立体环绕着似的,十分庄严神秘。   设坛作法的道士举止之间也不乏仙风道骨,很是像模像样。   但也只是念经作法而已,铁锁浮桥之下,黄河水依旧滚滚流去。西山云上,白日依旧缓缓沉没。鹳雀楼下,游人和信徒依旧熙熙攘攘。   云秀并没见着有鬼魂出来,更不必说被超度。   而华阳真人没去做法,她在鹳雀楼上陪前来观法的官宦夫人、千金们聊天,吃茶,间或给她们解解惑,算算吉凶。   云秀:……   傍晚时,来祈福的官宦家眷们总算离开了。   白日里轮班打醮的道士和尚们也退下来净手、领斋饭。   华阳真人才终于带着云秀到水滨来,超度亡灵。   天阔水远,暮霭沉飞。圆月东升。   鹳雀楼沉沉矗立在黄河岸上,万里雄浑苍茫。   白日里来观看打醮的行人、信众尚未散去。大人肩上扛着小孩儿,小孩儿手里提着荷花灯,小贩在人群中兜售着油饼、馅儿饼、乳饼……当然也有行脚和尚在化缘、狗皮道士在兜售辟邪的小道具。然而毕竟是传说中“鬼门开”的时候,便没有白日里熙熙攘攘的气氛。人人都轻声慢语着。   不知谁将河灯放入了黄河,那一盏灯火飘飘摇摇的晃至河心,孤单如豆的亮在薄暮之下浩浩荡荡的河水上。   云秀遥望着那盏孤灯,不知不觉就已暮色四沉,灯火初上。   华阳真人闭目默祷。   初时没有任何动静。   可渐渐的,云秀便能看见了。   草丛中、石块下、林木间、浮桥上、河水里每一处曾经有过人烟,曾经沉沙埋骨之处,都有萤火一团团的、缓缓的升起。   那萤火很微弱,如同风中残烛,可纵使河水滚滚、夜风渐冷,也不被驱散,不能吹灭。就像性命将尽时依旧不能放下的执念。   亿万萤火,宛若星河铺开在了人间。   所有来祈福的、来观看祈福的人都行走其间。   它们仿佛近在咫尺,可当云秀伸手碰触时,又觉着远隔阴阳。   云秀问,“这是什么?”   华阳真人道,“遗愿。”   云秀轻声嘀咕道,“不是说开鬼门吗……”虽她不信鬼魂之说,但也只是不信而已。若真有地官能开鬼门放出鬼魂,她还是很想见一见的,“难道是因为我没慧根,所以看不见?”   华阳真人已祝祷完毕,此刻正望着茫茫河水,微笑道,“早先确实没有。”   云秀:……早先?   但她随即便被转移了注意水中河灯越来越多,云秀分明瞧见许多河灯上也有萤火缓缓升起,虽比其余的萤火弱些,光泽却更明暖。河灯上升起的荧光越来越多,令这缓缓上流的“遗愿”之河也变得温暖多彩起来。   她便问,“那……也是遗愿吗?”   华阳真人道,“不是,那是生愿。”   云秀:……   “它们要升到哪里去,天上吗?”   “嗯,若明年今日还无人领取,便要汇入天河,凝成弱水了。”   云秀不明所以,干脆便不再多问了。   只静静的看着眼前的景象。   人们虔诚的在河边放着河灯,送病厄、渡孤魂,合什祈福。夜色渐深,人群慢慢散去……   而荧光缓缓的、源源不绝的在地面上流淌着。   互不相见,互不相扰。   寂寞又安详。   云秀忽就有些难过,便说,“若……若我想认领呢?”该去哪里领?   华阳真人低头看她,轻笑道,“……痴儿。”   云秀:……又说她痴,到底哪里痴了啊!   华阳真人却又笑道,“行善事,结善缘吧。红尘道修到深刻时,自然就什么都明白了。”   大概神仙说话,都是这种说了跟没说一样的风格吧。   云秀本来就没怎么期待,自然就不会过于不满。   只是早些时候她可以找十四郎吐槽和商议,如今却连抱怨都找不着人抱怨了,不免孤寂。   回到空间里,沐浴更衣之后,便又开始奏琴。   二更宵禁,她们回来时虽还没到宵禁的时候,想来也已不远。   云秀并不觉着十四郎此刻还会再出来吹箫。   只是见了今日的景象,她略有些睡不着,故而奏琴抒情罢了。   可越是奏琴,便越是想到那些因为无人“领取”,而终将汇入天河、凝为弱水的“遗愿”。   华阳真人带她去看过天河,如此滂沱壮阔,原来竟都是不能实现的悲愿所凝结而成的吗?   若有朝一日她真的修成了神仙,十四郎独自留在人间,当他寿尽将归之时,会不会也留下“遗愿”。他们还能见面吗?会不会再碰面时彼此都已老大,甚至将到阴阳两隔的时候了?应当不会吧,她已知晓十四郎的身份,只消和父亲约定的三年期满,便能去长安找他……   然而他们往日只在六重花印开后见,似乎不能算是现实中的相识,在现实中见面,会不会觉着别扭……可是,真的好想见他啊……   她心不在焉的胡思乱想着,无意间扭头,忽瞧见水中有六重花印旋转绽开。   云秀愣了一愣。   是……是要跳水的意思吗?   虽说她眼下的心情确实是无论如何也想见十四郎,但这还真是个不大不小的考验啊!   云秀纠结了一会儿,只好胡乱回头抓起案上的平安符那是她为十四郎专门缝制的心想算了,落水就落水吧,大夏天的谁还不落几次水?若十四郎敢笑话她,就把他也一起拉下来。   然而待她提了裙子准备跳下去时,却见那六重花印一闪而灭,转瞬之间便消失不见了。   光芒散去之后,水上只飘着一枚小小的莲花灯,上头烛泪结花,烛火只剩飘摇一点。   云秀从水里捞起莲花灯。   红绢竹条所制的花灯,十分精致秀美,是人间的东西无疑。灯里还夹着彩笺,想是闺阁女孩儿放了许愿所用的吧。   云秀将彩笺取出来那彩笺空白,上面一个字也没有写。   云秀:……   她把玩着莲灯,心想会不会是十四郎放的灯……一面不由自主的露出笑容,一面又想,不管是谁放的,好歹也许个愿望啊!   大明宫。   天色已不早,十二公主却还兴致不减,接连题了十来枚彩笺,夹入河灯,命人分头放入御沟。   上回郑国夫人无意中提到龙首渠通向宫外,第二日十二公主便偷偷往渠中放了纸船。今日又来放河灯,想是十分喜爱这种玩法。   十四郎不明白这个姐姐的心思,却也知道红叶题诗的故事玄宗朝留下的白头宫女如今是寻不到了,可听他阿娘说,他阿爹即位早年宫中还有不少。当年杨妃得宠时,宫娥寂寞,便常题诗在红叶上,抛入流水,“寄与有缘人”,年老后便成谈资。不过这都是寂寞宫女的消遣,他十二姐结交广泛,常能出宫游玩,不知为何也迷上此类。   至于为何要拉上他,十四郎却很清楚淑妃娘娘教导子女十分严厉,对他却有种疏离冷漠的宽容。只消把原委推到他身上,淑妃娘娘大都不会过多追问。   不多时,淑妃娘娘果然遣人来讯问。   十二公主虽被扰了兴致,却也无可奈何,嘀咕了一句,“不过就是放几只河灯而已……” 便老老实实收心,和十四郎一起回去领训。   可惜纵使有十四郎做幌子,十二公主这场训斥依旧没免去。   十四郎获准离开,淑妃娘娘单独训导十二公主,“已十三岁了,怎么还不知礼?当年你六姐姐……”   十四郎从殿里出来,一时只觉无处可去。   见手上还捏着他十二姐硬塞给他的彩笺,便复往水滨去。   没用完的河灯散落在水榭边的游廊上,亭中笔墨犹湿淑妃传唤,宫娥们去得急,尚还没来得及收拾。   十四郎便在水榭边跪坐。点起一盏河灯,轻轻的推入水中。   中元节,地官开鬼门赦罪,地府鬼魂可以回到人间。民间祭祖,宫里也安排了祭祀。   享祭的人里,当然没有他身份寒微的母亲。   但十四郎并不如何伤心他的母亲没犯什么罪,想来不会受地府羁押。他又召来了凤凰,她在人间应该也不再有什么留恋。想必早已转世投胎去了吧。他也并不想母亲的鬼魂再被接入深宫。   只希望她早日往生,投生个好人家。   他看着那河灯顺水漂流,渐渐远去。便双手合什,闭目祝祷。   而后他又点了一盏河灯,放下去。   云秀说她阿婆去世了。他虽未曾谋面,但也希望老人家走得安稳,来生依旧多福多寿。   以云秀对生死的淡泊,想必今日不会记得该为亡者点灯,那他便代她点一盏自丧母之后,块然无徒,待同云秀相逢,言迹相投,情谊相合,始不孤单。愿以修渡之缘,成死生之契、山海之盟。虽身为二体,实心归一处。所以他代她点灯,想来也是无碍的。   而后他拿起最后一盏河灯。   他阿娘曾说,中元节的河灯最终会汇入天河,被仙女捞起。所以这一日用莲灯许愿最是灵验。   他并未尽信御沟常年有人清理打扫,莲灯根本就漂不出皇宫去,如何汇入天河?   可是……他很想见云秀。   他知道云秀爽约,必定是有什么缘由耽搁了原本他们俩次次约定,就次次都能见面,已属奇迹。以云秀那种含糊的法术,偶尔错过一次才是正常。然而,早先不爽约,偏到他告诉云秀自己的出身后才立刻爽约,他心里也难免忐忑会不会是他触犯了什么忌讳。   这些日子他得空便会到无人处吹箫。想来云秀也是一样的。   虽说他身边无人的时候、宫中无人的去处确实很少,可这么多日子了,他和云秀竟一次都没凑到一起,也还是不免令人沮丧。   十四郎提起笔来,想要许一个愿望。   然而笔尖悬了半晌,依旧不知该写些什么。   听见附近传来人声,姑且将空白的彩笺夹了进去,推灯入河若真是神仙捡去,纵使是无字之书,应该也能看得明白吧。 第31章 蓬山此去(一)   他推走河灯,便取出引凤箫来,缓长吹响。   不多时果然有人过来。却没近前问话,只略看了看便离开宫中喜爱笙箫的皇子公主并不多,而十四郎手上的引凤箫人人都认得,很少有人会前来妨碍、阻拦。   一曲终了。   十四郎收了箫,准备离开,回过身却见天子正立在游廊那头。身后仪仗林立,宫娥宫监们簇拥在侧。   肩舆早已落地,想是天子到来已有些时候了。   十四郎愣了一愣,忙躬身行礼。   他虽养在大内,得见天子的时候却并不多大明宫实在太大了,而天子内宠众多,原本就不常到淑妃殿里。自立了太子之后,更是经年不去一回。偶尔父子二人在内苑里遇见,也往往是在天子去旁处宫苑的路上,他上前请安,隔着仪仗和轿辇同天子略说两句话,便该跪送了。   算来父子两个上一次面对着面好好说话,还是在正月里。   因此十四郎虽憧憬父亲,却并不知父子间相处的情形。   天子微笑着上前,单手拉他起来,道:“在外头,不用讲究这么多。”   身后侍奉的人早跟上来,在水榭中陈设春凳,垫上毡毯,点起熏香,又当风设置屏障。   天子扶起十四郎,自己靠着凭几坐下,又示意十四郎坐,问道,“这么晚了,怎么还在外面游晃?”   十四郎道,“睡不着,偷偷溜出来吹一会儿箫,这就打算回去了……”   天子笑道,“哦。”又道,“我听杜妃说,常有人夜间吹箫,甚合韵律,原来说的是你吗?”   十四郎脸上便有些红,道,“……打扰到旁人睡眠了吗?”   天子笑道,“这却不至于。”便伸手过来。   十四郎将引凤箫呈上去,天子略赏玩片刻,便将以指按孔,将箫管纳在唇下。   他才四十岁,正当年富力强的时候,那起音洪亮高扬。却只略吹了几音便停下来,笑道,“太久没吹过,谱子都记不清了。”然而不知想起了谁,眸光已柔和起来。他将箫管还给十四郎,笑道,“……倒是不必怕召来谏官了。”又道,“这箫朕记得是给了叶娘,原来叶娘传给了你吗……”   十四郎道,“……是。”   天子靠着隐囊,闭目养神了片刻,才道,“朕寿诞那日,你给朕准备的寿礼,似乎是一支箫曲?”   十四郎没料到天子竟还记得,目光不由便明亮起来,忙克制住欢喜,道,“……是。”   天子便笑道,“吹来听听吧。”   十四郎略调箫音,然而将要吹奏时,却停顿了片刻。   他记得自己那日吹奏“凤凰曲”,将云秀给听哭了,记得云秀还说,“好听归好听,却不适合在寿宴上吹。”   那曲子是他阿娘最后一次吹箫时所吹奏,他虽略作修改,然而基调本就是哀伤的当日他阿娘病体支离,追怀往事,难免留恋不舍,亦难免流露出来日无多的悲戚。他将阿娘的遗音奏给天子听,是希望能替他阿娘打动天子,令天子缅怀片刻。如此,他阿娘黄泉路上,走得也不至过于凄冷。   可如今国有战事,前线屡屡传来不容乐观的消息,天子亦仪容疲惫,忧虑在心。这会儿吹奏凤凰曲,只怕更令天子情意郁结、志气受挫了。   天子见他还不演奏,便笑道,“朕准备好了,开始吧。”   十四郎便起身致意,坐回去开始演奏。   那起音空旷嘹亮。   天子原本只是想随便一听,不教孩子的心意和努力空掷,然而不过听了片刻,便觉耳目一新。   那箫曲流畅明亮,别有一股昂扬向上的斗志在其中。将人胸中沆瀣荡涤一空,空旷又敞亮。宛若风过草原,遇山而上行,击云荡雾之后,化鹰俯瞰万里晴空。地上原野、河流如棋盘,世间诸事,一时都清楚明白起来。   乐曲有时比文章更能展现人的心胸。   十四郎年纪尚还小,气力不如成人那般充沛,后继便稍有些乏力。天子见他竭力吹奏,便拍了拍手,道,“停下吧。”   十四郎便收了箫音。   天子想了想,道,“这不是你当日想吹的曲子吧。”   十四郎虽讶异,却并没有起意隐瞒,“……阿爹明鉴。”又小心问道,“阿爹是怎么看出来的?”   天子没作答他其实比十四郎以为得要更深情些,他记得叶娘,也记得叶娘的祭日便在他寿诞前后……似乎是在上元节吧。他还知道十四郎温柔努力,幼学馆中那些皇子皇孙数他的学业最好,然而他生性沉默,没什么鲜明的特色,幼学馆的师父们提起他也只有“学业好”“寡言”“彬彬有礼”几个字可提,却都十分赞赏他。以这孩子的性情,纵使是在自己的寿辰,可因临近叶娘的祭日,只怕也无法作此慷慨之音吧。   天子只笑问,“原本要吹的是什么曲子?”   十四郎略顿了顿,才道,“是阿娘……阿姨生前吹的最后一支曲子,我想着……阿姨也许是想吹给您听的,所以……”   天子便愣了一愣,问道,“那为何又不吹了?”   十四郎道,“……阿爹看上去有些忧虑疲惫。”   天子又愣了一愣这孩子玲珑心肠,实在出乎他的意料。一时只觉愧疚怜惜。便招手令他过来。天子想说些什么,譬如夸赞儿子懂事一类,然而丈夫怜子时只觉词穷。语塞了好一会儿,终于抬手轻轻的抚了抚他的顶发。   天子手掌大而温暖。十四郎不知为何,只觉眼泪要溢出来,忙垂下头去。   天子道,“朕听师父们说,你功课很好?”   十四郎红着脸,点了点头。天子不由笑起来原来这孩子是有“自己功课好”的自觉的。   便又道,“在淑妃殿里住得可还习惯?”然而问了就觉多余叶娘一直都是淑妃殿里的婢女,十四郎其实自出生后一直都养在淑妃殿里。只不过如今名正言顺了而已。而以淑妃的教养,哪怕不喜欢十四郎,大约也不会给人留下嫉恨苛待的把柄。   果然十四郎立刻便道,“淑妃娘娘对我很好。”又道,“二哥哥待我也很好。常指点我功课,还说我是咱们家的小进士。”   天子被他逗笑,道,“就他那点学问,哪里能指点得了你?还不如去问你大哥哥。”   十四郎想了想,道,“大哥哥比较忙……下回我问问他试试。”   天子又笑了一笑。他自己的皇位就是从父亲手上夺来,当然不愿给自己也册立个家大业大的太子。但此刻也不能不承认,太子毕竟是淑妃所教导,性情确实比大郎和柔亲善不少虽说淑妃三个子女都不聪慧,但至少品行上都是宽厚贤德,令人称道的。只十二娘一个骄纵蛮横了些,但这该怪他,也不是淑妃的错。而大郎既长且聪颖,却不得立,性情难免就消极沉郁了些。会消极沉郁,可见也有争位之心。只怕纵使他立了大郎,也不能安心……这倒不是大郎和二郎的过错。   一时竟想,若大郎和二郎也都在十四郎这般懵懂无害的年纪,自己也还在而立之初,血气方刚、年富力强……该有多好。   叹息了片刻,终知不能。   便令人传唤太子和澧王入宫,道,“就说许久没见他们了,怪想的。让他们来陪朕赏月。”   侍从领命去了。   天子又摸了摸十四郎的头,道,“你二哥哥既说你的小进士,定然是想日后重用你。你要好好的精进学问。声乐虽好,也不过是君子兴之所至,偶尔为之就罢了,不必勤学苦练。”   二郎道,“……是。”   二十   奉安观的平安符近来很走俏。   城东卖牡丹的老蒲家,家里孩子原本三天两头的闹病,大人也接连病倒了好几个。可自中元节拿到了奉安观散发的平安符,小半年的晦气一扫而空,不到一个月,家里大人孩子就都痊愈了。城南修善里的杨九郎,连着考了五次乡试都不过,今年他家娘子求来了奉安观的平安符,一举中第,如今正打算趁势入京去考今年的新进士。住在保福寺对面的赵娘子能平安诞下龙凤胎,听说也对亏了奉安观的平安符……   如今人人都知道,奉安观的平安符灵验,没求到的人趋之若鹜,求到了的还想再求。   但奉安观的女冠子们姿态高得很,说当初只做了八百枚,拿到的是有缘人,没拿到的也不会再做……纵使有人通过旁的途径拿到,那也肯定不是她们家的。有人出价到一千贯一枚,她们都不肯做,真是没见过这么铁石心肠的出家人。   云秀:……谁差你那一千贯啊!又不是做生意的!   云秀觉着百姓还真是人云亦云,毫无理性。   她都解释过了蒲家的病是因为井里泡着的那只死兔子。他们捞掉到井里的平安符时,顺便发现了死兔子,去除病源,人就不会重复感染了……这也是平安符的功劳?杨九郎得中,不是因为他回船去找他娘子给他求的平安符,而是因为他发善心让没赶上渡船的举子上了自己的船,碰巧那“举子”是考官他弟弟,替他说了好话,这也是平安符的功劳?赵娘子就更不必提了低头去捡平安符时,躲过了山上落石,结果被吓得早产……这都能算平安符灵验?   还有那些跟风附和的人,把一件件小巧合生拉硬扯成大灵验……怎么这么热衷于造神啊!   她一面帮着华阳真人配药,一面就随口抱怨了几句已到深秋时候,又要换季了。华阳真人要准备新的成药散发给信徒,以避时疫,便唤了云秀来帮她配药,顺便也替云秀解答疑惑。   近来云秀在“术”上大有长进。虽还是没能不经琴箫合奏就开启通往长安的随意门,去见十四郎,但前日她竟成功令枯枝抽条开花了当然,依旧借了一些药效。她心花怒放,但是涉足全新的领域,最先面临的竟不是成就感,而是越想越多的不解之处,便又厚着脸皮来向华阳真人求教。本以为师父又要敷衍她,谁知华阳真人竟真的为她解答了。   简直就和真的师徒一样。   故而如今云秀在师父面前,也越来越敢乱说话了。   听她吐槽,华阳真人只笑道,“这却也是一条求仙之法。灵与愿相互承托。神仙是什么?被传颂之人罢了。人间生愿与遗愿所寄托之身,飘荡无依之灵所凝聚之处。只要还受人信仰,还享受香火,便能保有神力、万世不灭。如此名利双收,你就不动心?”   云秀听懂了当无数祈愿与感激齐聚集在一个人身上时,这个人便能封神。   云秀确实想成仙,但她想修的可不是这种神仙。   “这种神仙有什么意思?到最后肯定一个个的都得想尽办法讨好信徒。我要修的是逍遥无拘的真仙。”   华阳真人笑道,“莫非你还瞧不上这些神仙不成?”   云秀头也不抬,依旧专心调配丹药,“您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想,能据此修成神仙的人,若不是装神弄鬼、欺世盗名的本事臻于化境,那就必是真有一副济世救难的慈悲心肠,并当真成就了解民倒悬的功业。对这些人,唯有真心敬佩而已,怎么可能瞧不上?可这些人做功业时,大约不是为了修仙,而是为胸中仁心。可我就是要修仙呀。若为修仙去慈悲,那慈悲就称不上真慈悲,只是沽名钓誉。修仙也称不上真修仙,只是争名夺利。就算最终修成神仙,肯定也会因为害怕流失信徒,害怕归于寂灭,而汲汲营营、不能逍遥。所以我才不修这样的神仙呢。”   华阳真人笑道,“说你痴,偏偏又有一颗慧心。”   云秀道,“我才不痴呢。七言律诗,我听一遍就能背诵。三百言的长赋,我读一遍就能复述。配手头这些药方,您一说原理,我脑中就能列出方子,分毫不差。我这样的智力,在凡间就叫过目成诵、触类旁通。是师父你们神仙的眼光太高了,才会觉得我痴。”   华阳真人笑道,“才夸你一句,就又犯痴病了。”   云秀:……   配好了药,华阳真人又道,“我要去赴远方的法会,需离开七日。刚收到郑国夫人的来信,想请我去替她验看新修建的温泉池。我去不了,你替为师走一趟吧。”   华阴县在蒲州西南,过华阴县、下?,再往西便到京兆治下。京畿一代都十分富庶,华阴县又倚华山而临黄河,是八百里秦川最形胜之处,自然更是烟火繁盛。云秀几次路过华阴县,都没能好好观赏过,这次华阳真人说“若一日来回不得,可留宿一夜”,云秀当然说什么也要仔细走一走,看一看。   至于令狐十七家的温泉,她却是头一次听说夏初的时候她得罪了令狐十七,之后令狐十七便只送节礼,其余无片言存问。   修竹管引泉水,不留神挖出温泉来,于是干脆在别墅里修一处温泉池,这么有趣而值得炫耀的事,他竟都没写信告诉她。   云秀觉着,他若不是专心修养至不问俗事的地步,当就是下了狠心要同她绝交了。   云秀自我反省一番,觉着自己当日说的话、做的事,实在没可恶到让人想同她绝交的地步,便只当令狐十七是在专心修养。   因此,替她师父去华阴县别墅验看温泉一事,云秀也不打算写信告诉他。   她准备验看好了就抢先进去泡一泡狠狠的泡一泡。等令狐十七出了关,明年春天回华阴县疗养时,再告诉他,“哦,你家温泉啊。我已经先泡过了。”   忙完了观里的事,十月初七日一早,云秀便离开奉安观,易容成小道士,坐上驴车,摇摇晃晃的离开蒲州城,来到了华阴县。   才进了城,正和车夫商议明日几时来接她,便听一个惊喜的声音,“恩公!您也来华阴县了吗?”   云秀闻声望过去,便见阿淇母女面前摆着货担,正当街卖豆腐。   云秀:……   豆腐虽还没卖完,但剩的也不多。   阿淇母女便收拾起货担来,挑好,说什么也要请云秀去家中做客。   云秀虽有些无可奈何,但也挂念阿淇母女的前程,便没拒绝。还是和她们一道出了城。   虽说阿淇把金锞子还给云秀了,但当日从那宦官钱袋里掏出的钱云秀都给了阿淇她娘。按说够她们在华阴县租个小作坊了。但听她们说来,眼下她们似乎住在外郭一个小村子里。   再想想这个时代昂贵的药钱,想想她们家病倒的是唯一的男劳力,倒也能明白缘由。   便问,“你阿爹的病如何了?”   提到这个,母女两个便有些拘谨。还是阿淇开口,“八月底走的,初二那日才过了五七。”又轻声道,“……这才脱下孝服。穿着孝服人嫌晦气,不让做买卖。我们庄户人和城里不同,都不守长孝的……”   云秀没料到正问在伤心处。随即又懊悔这不是理所当然吗?若不是她阿爹去世了,母女二人哪能一道出门卖豆腐?总得留个人在家照看病人吧。又听阿淇解释自己没守孝的原委,便知道阿淇在为此事羞愧。   忙道,“哦。”   她不大会说安慰人的话,便干巴巴的道,“……节哀顺变啊。”   阿淇垂头悄悄抹去眼泪,道,“嗯。”   过一道山坳,便到一处不小的村落。因临近华山,这村落也十分繁华热闹,颇有几个高门大户。   阿淇家住村西的草庐。那草庐后面便是连绵的荒山。山上多栎树,秋深橡子熟,有老妪背着竹筐、牵着黄口小儿,在山岗上拾橡子。   有儿童顽皮攀上栎树深山多老木,那橡树得有百十年树龄。枝蔓不多,只一味伸展向上,独木秀出群树三五丈。这时节秋叶落尽,只高高的躯干上支棱着不多的枝桠,如枯指般向天。那儿童见枝桠上还有未落的橡子,便跨在树上左右摇晃。   见阿淇过来,便招手道,“阿姐,看我看我!”   阿淇抬头望见,忙道,“阮小七,你又闯什么祸!爬这么高不怕摔啊!赶紧下来吧,我家今日烹豆腐吃。来晚了就没你的份了。”   阮小七道一声“我要吃!”便扶了枝桠要站起来。高处风急,他一脚踩空,没稳住,便惊叫着从树上摔落下来。   阿淇也跟着叫起来,忙上前想接住他。   云秀见状,赶紧伸手进乾坤袖里,抓了一把“回春粉”,当空撒出去。那橡树沾了粉末迎风回春,枝叶迅速抽条舒展,转瞬便又郁郁葱葱起来。阮小七跌入枝叶间,然而那些新抽的嫩叶托不住他,立刻便又跌穿下来。   转眼之间已跌穿六七层枝叶,眼看就要落到地上。   云秀心下焦急不已。   虽说落势已缓了许多,但就这么落到地上,只怕也得伤筋动骨一番。   她已来不及再思索对策,忙直接双手穿过乾坤袖,从半空中伸出了,去接阮小七。   接住了。   但她忘了自己也是个细胳膊细腿的小孩子,立刻便觉得手肘巨疼难忍。   一哆嗦,便已松了手。   所幸她接这一下,阮小七的落势已止住了。   摔到满地的落叶上,滚了一滚,便翻身坐起。   这熊孩子被吓坏了,不管不顾的张口就哭。   此刻阿淇也已赶到树下,忙抱住他,问,“摔到了哪里?”   云秀听阮小七的哭声,先松了一口气。   饶是如此,也怕他摔出什么内伤来,便忍着疼,先上前替他诊治一番。   确认真的只是些皮肉伤,才松了口气。   伸手想进乾坤袖里,给阮小七掏些金创药,一拐手肘,便觉得一阵过电般疼得灵台清明,视野都白了一瞬。   冷汗霎时就浸满衣衫。   她心知不好,但又不能当着人的面疗伤,便四望着寻找躲避的去处。   然而四邻早望见阮小七从树上摔下来,纷纷聚集过来帮忙没看到原委的,也上前来问出了什么事。   她在人群之间,一时竟无处可躲。   她正疼的烦躁时,忽听有银铃之声传来。   此地临山,地势偏狭,铃声与回声交织在一处,互相印证,一时竟分辨不出铃声是自路上来,还是山里来。   只觉得声音不大,却清晰入耳,四面嘈杂之声都盖不住。   这一声铃响后,人群便寂静了片刻这铃响美妙不可形容,人人都想看是怎么回事。   这一寂静,便听见了歌声。   是个不年轻了的声音,但也并不苍老。   那歌只能听见语调,却听不清,也听不懂歌词。曲调不算婉转美妙,但别有一股舒惬与自在。   只令人觉得山青水绿,岁月悠长,我自逍遥。   未见人来,已知人来。   随即便见一个鹤发童颜的道士自山坳间来。手捉一枚拂尘,长髯当胸,鹤氅飘飘,仙风道骨。   正是他在唱歌。   不必他说什么、做什么,已自带一身神仙气了。   那道士径往此处来。   人群自动为他让出道路。   那道士却停住脚步,目光一扫,便落在阮小七身上。   阮小七还在抽鼻涕,道士便上前抚了抚他的头顶,笑道,“不碍,不碍。”又问人群,“你们都聚在此处做什么?”   众人见他姿容不凡,态度便都毕恭毕敬。立刻有知情人上前道,“他适才从树上摔下来,我们来看看他伤着了没有。”   又有半知情半不知情的道,“我似乎瞧见他在空中悬停了片刻,似乎是有什么东西托了他一把,还以为是自己眼花……没摔着就好。啧啧,从那么高的地方上摔下来,还没受伤,这孩子怕是有神佛保佑吧。”   立刻便有几个人附和,“我也看见了,确实在停了一下才掉下来。”   众人一面说着,一面拿眼神瞟这道士。   又有人道,“说起来,这棵橡树怎么跟新的似的。入秋后树叶一直没落?……我怎么记着昨日见还是秃的。”   树下拾橡子的老妪立刻便说,“之前这橡树真的落秃了。可小七一掉下来,这橡树就跟有灵似的,立刻抽条去托他。”又道,“不信你们看,这树就只一边儿绿了。另一半还秃着呢。”   云秀:……   众人一看,还真是。   一面上前猎奇观摩,一面又回过头来,纷纷望向这道士,道,“大师是高人,可晓得这是怎么回事?是吉是凶?”   云秀疼得受不了,见人群转移了注意力,便要趁乱悄悄离开。   却先听那道士笑道,“不过是略用了些祝由法术,雕虫小技而已。你们不必害怕。”   他说得暧昧不明,立刻便有人道,“莫非是大师出手相救?”   大师笑而不语。   众人见他如此神色,越发信以为真。立刻便有人追问,“祝由法术?那是什么?”“不知大师是怎么让枯木回春的?”“能不能再让我们开开眼。”   那道士道,“祝者,咒也。以符咒驱使天地灵气之术,便是祝由法术。”他说着便随手折了一段枯枝,拿广袖一拂,再亮出来时,便成了一段枝叶翠绿的树枝。虽是故意炫耀,他眉眼间却是不值一的神色,“适才瞧见他跌落下来,恰此间木灵充沛,便驱树接了他一下。不是什么邪秽气,你们莫慌。”   他当众亮此种手段,却要人“莫慌”这怎么可能?不知是谁高叹,“神仙啊!”忙推阮小七,“快谢神仙救命!”   阮小七年纪小,被这阵仗给吓住了,不知该如何应对,忙扭头去看阿淇。   阿淇不做声。   然而众人已纷纷信了,纷纷簇拥上去。又要叩拜。还有人追问“大师可还有旁的神通”询问是否收徒一类,又要请村正和长老来,延请大师回家做客。   那道士笑得高深莫测,口头却谦虚着,“……不必如此,快起来。我也不是什么神仙。是他家祖上积德,才有如此充沛的灵气可供驱使……我也不过是借力为之。”   云秀救人只是本能为之,事后也没打算让人知道。   若这道士直接出来认领功劳,而她又好手好脚的没受罪,她也就一笑置之了。   问题是她疼得要死要活的,可这道士伪君子一样耍着花腔,几句话就让人认定好事是他做的。偏偏他揽了功劳还要做出一派谦逊姿态,把这件事说得多么不值一提……   这就不能忍了。   什么叫“雕虫小技”,什么叫“不过是”啊!她都疼死了好不好!   但她实在没力气和这道士辩论。   默不作声的抱着手离开,绕过屋山脚,去到屋后去。   到无人看见处,才虚脱的靠着墙根坐下来。   耽误这一会儿,手腕已经肿的老高了。   她咬着牙,用没脱臼、勉强还能动的那只手从乾坤袖里掏出药瓶,咬开了盖子。   结果一声意料之外的“恩公?”惊得她一哆嗦。那药瓶落地,咕噜噜滚落出去。   云秀眼里噙着泪,哀怨的扭头望过去,便见阿淇姑娘真站在屋角处,正小心翼翼的看着她。   云秀:……   “对峙”了半晌,云秀终于开口,“……劳烦帮我把药瓶捡起来。”   阿淇姑娘忙趋步上前,捡起药瓶,帮她倒出两丸药来,不太确定的问,“够不够?”   云秀咬着牙,疼得满头汗,语气便没那么好,“劳烦送到我嘴边!”   阿淇姑娘忙帮她掰开下巴,送药进去。见云秀干咽得有些吃力,忙道,“我去给您倒碗水。”起身飞奔而去。   云秀靠在墙上,冷汗一层一层的出。   片刻后药便生效,她总算舒缓过来。心想,原来疼是这种滋味啊她以前竟以为,只要不死就能立于不败之地,真是太天真了!   日后一定要把一切会让她疼的可能性,都扼杀在萌芽状态!   她舒了口气,扶墙起身,准备回头去和那道士理论理论。   亏他长了一副神仙样,出场又那么飘然,谁知竟是个江湖骗子。实在令云秀失望不已。   他玩的那一手“枯木回春”,云秀看得很清楚,不是法术,而是戏法,是事先在袖子里藏好了绿树枝,趁着遮挡的空隙换掉罢了只是他的手够快,寻常人看不出痕迹而已。而云秀为了唬人,这些江湖把戏早就练得炉火纯青了。故而一眼就能看破。   还没站起来,阿淇姑娘便端着水过来了。   阿淇看见云秀先懵了一下,而后赶紧抬头看屋山,确认确实是原处,便露出果然如此的,总算安心了的微笑。   上前道,“姑娘,先喝口水吧。”   云秀“幻肢疼”,懒得抬手,便道,“……劳烦喂我一口。”   阿淇姑娘果然上前喂她她很会照顾人,碗正顺着云秀的姿势,角度刚刚好。   只是云秀一垂眸,瞧见了碗里自己的倒影,便一醒神易容药的药效竟已解除了。她便想,难怪阿淇改了称呼。   但阿淇喂得她很舒服,她懒得再多动弹、解释横竖阿淇姑娘早就知道自己就是她的“恩公”。就算让阿淇看破了易容术,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便只抬头略叮嘱,“我易容的事,别告诉旁人。”   阿淇姑娘微笑着,轻轻点头,“嗯。”   她模样好,笑得秀色可餐。此地水也清甜,沁人心脾。云秀便道,“我还要再喝一口~”   阿淇姑娘便笑着,又举碗喂她。   她们一道自屋山后出来。   云秀气势汹汹,已想好了怎么质问那道士。   可拐出来一看,却一个人也无。云秀扑了个空,大不甘心,便问,“人呢?”   阿淇姑娘道,“适才往西边去了,似乎是要宴请‘老神仙’刚刚拐过了街角。”   云秀道,“我去去就回。”   阿淇姑娘略顿了顿,道,“……姑娘是要去拆穿他吗?”   云秀愣了一下,不由看向阿淇。   阿淇笑着执起云秀的双手,纤秀的手指一翻,便从云秀袖口处捡了枚栎树叶出来,道,“我离得近,看清楚了。接住小七的是一双小孩子的手。”   云秀:……   “……呃,没吓到你吧?”毕竟那是凭空伸出来的一双手啊!   阿淇笑道,“是吓了一跳。可那是双救人的手。又知道是姑娘的,就更不害怕了。”   云秀道,“可是……你怎么知道我是要去拆穿他的?”   阿淇将着鼻子,得意道,“他折的那是一段连翘枝,可变绿了却成了海桐枝。河东这边海桐树少,他们可能不认得,我可认得。这树木经冬不凋,便在这个时节也是绿色的。他明明说是催发草木,却没把连翘变绿,只变出个这会儿还绿着的树枝来,可见是唬人的。就算他有隔空取物的本事吧,那也是骗人了。若是真神仙,为何要骗人?”   这姑娘眼神竟如此细致,真令云秀大吃一惊。   且她正生那臭道士的气呢,听阿淇这么说,越发觉着同仇敌忾、吾道不孤,真是顺耳极了。   忙便补充道,“他才不会隔空取物呢,他只是变了个戏法,那海桐枝本来就藏在他袖子里。”   “原来是这样啊!”   “是啊是啊,很简单的戏法,我一教你肯定就学会了。”   云秀便兴冲冲的示意给阿淇看,动作放慢了,阿淇果然能看出来。她又加快的动作,阿淇就又看不出来了。   闹了一阵子,两个小姑娘不由都笑起来。   云秀便有些不好意思,“光和你玩了,都忘了正事。”又问,“你既看出他骗人,为什么当时不说出来啊?”   阿淇踯躅了片刻,道,“我和阿娘是外来户,借住在亲戚家,在这里人不生地不熟的。那道士虽也是个生面孔,但我瞧众人的神色,有几个像是在故意捧他的场您中途离开了,便没瞧见,有人忽然跑出来,见了他纳头便拜,说早先得了什么病,多亏这道士用什么法术治好了。又有人急着请他回家治病……我不知深浅,便不敢贸然开口。”   云秀立刻便回味过来……江湖骗术里,确实是有“托儿”这一说的,这道士也许真的有内应。   阿淇道,“……姑娘不会笑我怯懦吧。”   云秀忙道,“不会,谨慎些是应该的。这种事交给我这样的人来处置就好。”   阿淇姑娘便又笑起来。   云秀道,“你笑什么呀。”   阿淇笑道,“我在想,恩公虽然本事超凡,但也只是个小姑娘。拍着胸脯说话的模样,真是……”见云秀要吃恼了,便道,“竟也很威武呢。”   云秀心想,这还差不多。   便要继续威武霸气的去拆骗子的场子。   然而才抬脚,便听一阵咕噜噜的响声她肚子叫了。   被阿淇牵回家去找吃的时,云秀简直羞得抬不起头来。   难为阿淇姑娘忍着笑,一路都没拆她的场子。只说还是先吃饭,骗子的事放一顿饭功夫,也没事。   她们回了阿淇家的草庐。   阿淇姑娘她娘已先回家了阮小七家虽还算敦实,但显然还没富裕到能吸引那骗子的地步,故而有旁人开口要宴请他,他立刻就顺水推舟的丢下阮小七离开了,阿淇她娘便先领阮小七回来了。倒是阮小七的娘还惦记着要带他去感谢那骗子。   阿淇姑娘几句话便安抚住了这娘俩。   阿淇她娘见“恩公”果然是云秀,又感激,又开心,张罗着要杀鸡招待。阿淇见了忙上前阻拦,笑道,“还指望它下蛋给你补身子呢,快饶了它吧。再说姑娘是出家人,要吃斋饭的。”便从她阿娘手里接过活计,道,“你陪姑娘说说话,菜我来做便是。”   云秀跟着阿淇她娘进屋,进去便有些惊讶。   这是她第二次进阿淇家,也是她第二次进普通百姓家。   这两次,一次比一次刷新云秀的世界观,让她知道,原来世上真的还有穷人。   家徒四壁,原来并不是很夸张的说法。   屋里除了灶台和简陋的桌椅、碗橱柜、水缸、米缸,嵌在墙里的“天地君亲师”神龛,便只有小半袋豆子。   其余就是夯土的墙壁和地面。   连米面都没有,米缸里存的都是晒干的橡子。   恐怕根本就没有待客的余裕。   然而阿淇姑娘置办的斋饭却很丰盛,山里自采的蘑菇风干了,拿来炒霜后新收的白菜,喷香鲜亮。自家做的豆腐切两半,一半用小葱凉拌,撒上炒干后捣碎的橡子,口感清鲜。一半切片油煎,再用菽水椒叶和萝卜一起炖了,香而不腻。从阮小七家借来一把面,打上鸡蛋,和豆渣、菜糜一起煎成菜饼端上来。再配一碟子豆子萝卜咸菜,一碗豆浆。冷热俱全。   有阿淇姑娘秀色可餐的陪在一旁,不时帮她夹一筷子菜,云秀吃得又愧疚,又满足。   饭后云秀便问阿淇日后的打算。   阿淇只笑道,“等安置好了阿娘,便回姑娘身边。”   云秀:……等下,什么叫“回”啊!   然而吃人嘴软。看看这屋子里的情形,若无人接济,万一家里再有谁生场大病,迟早得再去举债。   倒不如让阿淇去她身旁做工,赚一份月钱。   何况……虽相处时间极短,但她和阿淇姑娘言谈甚欢,竟也有些小小的舍不得分开。   便没开口反驳。 第32章 蓬山此去(二)   反而主动提出,“道观里还缺人手做杂役,虽然钱少,但差事也轻快。”便对阿淇她娘道,“若婆婆您愿意,不如就和阿淇一道过去看看吧。”   人吃饱了便觉得安逸。   云秀对那骗子的怒火其实已消得差不多了,只是她见识的骗子少,难免就想去看看这骗子究竟有什么目的,又会使些什么骗术。   在阿淇家略坐了片刻,便起身告辞。   阿淇虽想和她同去,但毕竟是个小姑娘,不大方便出门看热闹。云秀直说不要她跟着,阿淇便不强求。   大大方方的便送云秀出门了。   这小姑娘既不强人所难,也不强己所难,和云秀真是投契极了。   云秀回空间里易了容,便直往街角去。   拐过街角,却先望见不远处大道上侍从如云的车队。当中两辆格外华美精致的四轮马车,分明是她二姨和十七哥的令狐十七竟又到华阴县来了。   那车队不知为何停了下来。片刻后,云秀便遥遥望见有人在令狐韩氏的车窗下拜了一拜,和车中人说了些什么。   短暂的应答之后,车队再度前行。   先前拜见令狐韩氏的人则立在道边,望着马车行远了,才折返回来。   竟是村子里的人。   云秀略一想便也明白了。   这村子山明水秀,且又临近京兆,多殷实富贵的人家。也许村子里就住着郑国公府的故旧知交,得知郑国夫人的车驾路过此地,特地过来打声招呼。这也是常有的事。   令狐韩氏一行已然离开了,云秀便不纠结。   直接找人打听,“今日来的那个活神仙去哪里了。”打算先把此间的事处理了再说。   这“活神仙”实在很有唬人的本事。来了不到半日,整个村子就都知道他了。云秀一问,人人津津乐道。不过片刻功夫,云秀就已知道他这中午都做了些什么,去过谁家,如今正在谁家做客连他中午吃了哪些菜都没落下。   倒是有些出乎云秀的预料,这人并没直奔村里最富贵的人家那个据说“连京中贵妇人也用他家胭脂”的杨员外家,而是先去给个“上个月砸断了腿”的光棍治好了瘸腿,然后忽然就盯上个来看热闹的读书人,不但凭空算准了他的生辰八字,说准了他家哪里哪月发生了什么大事,随即语气一变,就说人近来恐怕要有灾祸。   再然后,自然就被顺理成章的请回家,施法□□除秽去了。   如今许多人都围在他家院子里,等着看“活神仙”做法。   街上的人,也正打算赶去围观。   云秀:……   她便跟着人群一道,往那“穷措大”家中去。   跟着他们拐过了街角,先看见的是面朝街道的一扇朱漆大门,大门两侧围墙几乎占足了整条街,显然是个大户人家。   云秀便有些发懵,问,“这是那‘穷措大’家?”   便有人替她解惑,“这是杨财主家,隔壁才是刘措大家。”抬手一指,却是大户隔壁那个不起眼的小院子。   云秀:……   她好像有些明白骗子的套路了。   正要跟着人进院子,忽就瞧见迎面走来个肥白高壮的锦衣汉子。云秀不由就在意起来先前就是此人在令狐韩氏车下拜见。   那汉子见了人群,分明有些介怀。却没直接询问,而是同身旁下人略作耳语。   随即那下人便上前来问,“都聚在我家院前做什么?”   便有人笑着替他解惑,“不是来吃大户的,快放下你那颗狗腿心吧。我们都是来看神仙施法的。”   下人又细问是什么“神仙”,问得七七八八了,才回头去回禀。   那锦衣汉子听了回复,也没做声,只略吩咐几句,便穿过人群自回了家但那个下人却跟着人群一道挤进来,旁观“神仙做法”。   云秀心想,果然不愧是有钱人,确实比没钱不怕骗的这些村民,要谨慎得多。   此刻她其实一猜到这锦衣汉子是谁了。   若他姓杨,是做胭脂生意的,又同她二姨认识,那恐怕就是长安西市杨记胭脂铺的当家人了。   长安许多贵妇人都标榜自己从不用外边买的胭脂,嫌腌?。唯独对一家例外西市的杨记胭脂铺,原因无他,因为郑国夫人只用他家的胭脂。   郑国夫人虽已是半老徐娘,但不论让谁来数长安的美人,掰手指数的第一个,毫无疑问还是她。   多少年了,美艳的二八少女换了一茬又一茬,唯独她的地位,始终雷打不动。   旁人年长了,是人老珠黄。而她,却跟美酒似的,年岁越深,韵味越醇。容颜仿佛不会衰老一般,总是以光彩夺目的姿态见人。   郑国夫人本身,就是一面活招牌。   凡她用的东西,外头人无不想方设法的弄明白,而后务必要弄到一模一样的。   伯乐多看一眼的千里马,身价十倍。郑国夫人的一光顾的效果,也不下于此。   自然便有许多商贩特别是绸缎庄、首饰铺和脂粉铺的都要想法设法的想让她用一用自家的东西。   但郑国公府何等富贵?郑国夫人是什么眼光?   到头来她肯用的,就只杨记的胭脂罢了。   也因此,杨记胭脂铺简直把她当活财神一般供奉着,变着法儿的调配各种方子,亲自上门送给郑国夫人试用。   云秀在郑国公府上,就碰到过他家去送脂粉。选用硬而无味的麻梨木精心雕刻打磨成一套十二件胭脂盒,一件件拧开,都是红色胭脂,但红与红又各不相同,云秀比了比,居然真的足足调配出了十二种不同红色来,而且还分作六种不同花香,实在令她大开眼界不论是对胭脂匠的技艺,还是对她二姨的骄奢淫逸。   若真是他家,郑国夫人过境,当家的肯定得亲自前去拜见只怕过两日还要登门去送礼呢。   杨家做着全长安贵妇人用的胭脂,也许在京城算不上大富大贵,但在这小小的华阴县,无疑是首屈一指的豪富。   但他心思缜密谨慎,恐怕没那么容易上当受骗,因此这骗子才没直奔他家去,而是选中了他家隔壁的穷秀才,先在他眼皮子底下亮一亮“真本事”给他看,动摇了他的心思,再徐徐图之。   这骗子长得仙风道骨,足以唬人,却还如此深谋远虑的规划骗术。真是敬业得令人感动了。   只不知道他的“真本事”怎么样。   云秀便悄悄的挤进人群,去看他做法。   那骗子先在院子里走了一圈,而后停在井边的杏花树下,道,“此山谷前窄后宽,形似漏斗。妙在是面山的一侧宽,出山的一侧窄,乃是一个倒漏斗。这种地势,在山谷,便叫凤喙,在江河,便叫龙爪。你道妙在何处?灵气都是顺着水走的,有流水处便有灵脉。这山上有水,灵气正顺着水流至此处山谷。经过这个村子,由此流出。因这山谷是个倒漏斗,故而进的多,出的少。天长日久,便凝聚起充沛的灵气来。倒是个钟灵毓秀的好地方。”   围观的村民被吹捧得舒服了,不管信不信的,都先微笑起来。   但那道士话风又一转,“可惜,可惜,空有灵气却不会使用,纵使常年浸淫于此,也不过比旁处略长寿少病些罢了。想要富贵起来,却还缺口‘气’。”   众人心中一凛,稍一回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山上长寿者多,然而富贵起来的,还真不多……至少自家就是,距“发达”似乎总差着一道时运。   那道士摸了摸胡子,又笑道,“唯独这条街不同。”   众人点头全村的财运,好像都聚到杨财主身上了似的。杨财主弟兄四个,经商的有钱,读书的也有考□□名的。确实与众不同   但也有人觉出不对,刘措大就羞愧的掩面叹息,“惭愧,惭愧。运势好的也只杨家罢了,某的时运倒比在列诸君差得多。连长寿少病也不能。”   道士摇头笑道,“非也,非也。你并非是时运不济,只是运势被吸走了罢了。”   那措大一惊,忙道,“此话怎么讲?”   又有人笑道,“莫非是被杨财主家吸走了?他一个经商的,家里出了好几个乡贡举子了。倒比刘措大这个家传读书的还会读书。”   那道士又笑道,“非也,非也。杨家的运是他家自己的。刘郎中的运势没被吸旁家,是被他自家养的东西吸走了。”   刘措大忙道,“求天师指点!”   那道士便指了指井旁的杏花树,笑道,“此树多少年岁了?”   刘措大略一迟疑,道,“这学生还真不知道,从记事起就在此处,怕比学生的年岁还要大些。”   道士笑道,“岂止比你大,比你父祖、高祖还大。国朝初创时,它就在这里了。”   人群中立刻便有个长者应道,“是,是,老朽小时候还摘过树上的杏儿呢,那会儿就是棵老杏树了。”   刘措大迟疑道,“国朝初创时……那至今岂不是近两百年了?!”   道士笑道,“两百年整。还是当初贫道随手抛下的杏核儿,下盘棋的功夫,它就扎了根……不想今日竟长这么大,还成了精怪,要出来祸害人。”   众人都惊了一跳,忙细细打量道士的模样,道,“两百年前……那天师今年多少岁了?”   唯刘措大关心的是,“是这杏树成精害我?”   道士笑道,“山间无日月,老朽自己也不知道。”一笔带过之后,便又转向刘措大,“正是它。可时常在夜间梦见粉衣女子登门求欢?”   众人闻言不由掩唇失笑。刘措大已年近四十,家中无妻。早些年有人给他说亲,他还看不起人家的出身。非说等考中进士后要娶名门闺秀,谁知屡考屡不中,说亲的人也不屑登他家门了。春秋大梦他做没做过不敢说,但女子登门求欢的春|梦,只怕他还真没少做过。   果然,刘措大红着脸,草草点了点头。   道士笑道,“那粉衣女子就是此妖。”又道,“适才说此街与众不同,是因为河流恰在此处转了个小弯,灵气跟着回旋成环,自然凝而不散。这种地势,在风水上叫‘穴’,在祝由术中,便叫做龙爪握珠。有龙爪、有龙珠,才是结灵之处。当然,龙珠灵泽所及,也不限于这一条街……只是,光有珠还不成,还要会汲灵才可。水井便是最常见的汲灵之物。可贫道观此处灵气分布,怕只有杨员外家和刘郎中家里打了水井吧。”   众人俱都恍然大悟,忙道,“确实没打水井,原来要打井才行吗?”   道士笑道,“有水井就行,有水塘更好,水井汲灵,水塘蓄灵。”   众人忙道,“难怪杨家运势旺,听说他家后院就是有水塘的。”又有人问来看风声的杨家仆役,“有没有?”   那仆役此刻也一被道士唬住了,忙道,“有有有。”   又有人问,“刘郎中家也有水井,运势却不旺,难道是因为灵气都被杏树精给吸走了?”   道士颔首抚须,“正是。吸走了灵气,才成的精怪。可惜她贪心不足,得了灵气,还要吸人的精气。到底走上了邪路。”他便踱步到那杏树之下,似乎是对杏树说话,“好好的正路你不走,偏偏要走妖路。当日贫道念着上天有好生之德,容你留下来。今日却不得不铲除你了。”   云秀:……   她想,这道士真是巧舌如簧。有没有本事另算,可这套风水术说的真心头头是道,难怪这么快就能唬住满村子的人。   至于这村中少人打井一事,云秀却也已料到了这不是废话吗?此处土壤多山石,往下根本就钻不动?而地又近河,就算不打井,也能去河里挑水,自然就少人费事打井。   ……事实上这道士说的许多话,稍用心之人,都能推测、打探出来。只是世上用心之人少,推测出结论,会拿来吓唬人的更少罢了。   就算在普遍胆大心细的骗子界,这骗子也算得上是个中翘楚了。   她确实很想看看,他打算怎么表演“斩妖”。   刘措大见道士要除妖,不由喜上眉梢,忙问道,“天师打算怎么除妖?我们在这里,会不会妨碍到天师,可要驱散众人?可要人帮手?”   那骗子笑道,“不必,小妖魔而已。有贫道在,伤不着旁人。只是你们又看不出门道,有什么可围观的?”   旁人都嘿嘿的笑,忙道,“咱们都没见过除妖,来长长见识。”   骗子一笑,道,“随你们罢。”   左手一翻,“变”出一把符纸来,右手一翻,又“变”出一管毛笔来。引来众人一阵惊叹。   云秀:……可恶,这戏法的手法,比她还要纯熟。   没办法,云秀年纪小,小手小脚,变这种需要障眼的戏法本身就比较费力。   随即那道士又扭头找什么东西。   刘措大先回味过来有纸有笔,却还没有墨呢,忙要进屋去拿。   那道士却已自踱步到供台前刘措大给他上的茶,就放在上面。他拿笔在茶水里一蘸,用茶杯沿舔了舔笔,便直接往符纸上书写。   那符纸上竟自动浮现出鲜红的字迹来。   人群便又是一阵惊叹。   云秀:……   那毛笔肯定在碱水里泡过,符纸上分明事先涂好了姜黄。作为一个理科生,这简直就是入门级别的常识姜黄遇碱变红。她还以为正常人一辈子都不会用到这种常识,谁知今日竟亲眼见到了此物妙用。   道士画好了符纸,命刘措大贴到院墙四角去,说是为了避免这妖物受伤后此处逃窜。   众人纷纷帮忙,很快便将符纸贴好。   而后这道士终于开始做法了。   他含了口茶水,向树干上一喷,大喝一声,“妖怪,速速伏诛,莫待贫道出手。”   声音才落,便听一声尖锐的鸣叫直冲而来,倒有些像厉鬼怒嚎。   众人正要去寻那声音来处,便见那道士,丢出一枚裁做纸人状的符纸。背上长剑出鞘,向着那符纸横斩而去。   一剑下去,又是一声更加尖利的鸣响。   众人便知是那“妖怪”受伤时所发出的了。纷纷心中发怵,赶紧抬手掩住耳朵,不敢细听。   终于有人害怕了,忙问道,“天师,好了没?”   那道士,猛的一收袖,不知结了个什么印,大喝,“灵来!伏诛!”   尖叫声瞬间消失。   那纸片人飘飘落地。   众人依旧还有些后怕,一时都捂着耳朵,迟疑不敢靠前。   那道士已收剑入鞘,笑道,“妖怪已经被斩杀了。”   这才有人敢探头过来细看只见地上的纸人当胸口一道红痕。树干中央不知何时亦出现了一道斩痕,斩口处发红,分明有红如鲜血的水珠渗了出来。   云秀此刻不在。   她听到那声尖叫时,便悄悄从人群中退出去了别以为声音大她就听不出来,那叫声分明来自墙外。   这道士恐怕真有同伙。   她拐过墙角,果然见一个褐衣男子躲在墙后,口含一枚竹笛,正鼓着腮帮子,青筋横出的吹着。听那道士喝“伏诛”,才忙收了声。将竹笛藏进怀里,喘了口气。   云秀:……   云秀回到院子里。   那道士已做完了法。   目前为止,他虽没一句实话,做一件真事,但也仅是表演而已。既没有骗人钱财,又没有害人之举。   虽云秀觉着,他应该只是想放长线,钓大鱼。但不得不说,这道士除了玩的把戏没有令人耳目一新之处,未免令人觉着雷声大雨点小之外,倒并没有激起云秀太强烈的厌恶感。   她的厌恶感仅仅来源于这道士打着“高人”的旗号,却行骗子之事罢了。   故而她始终没出声拆穿……当然这骗子的套路行云流水,也没留下什么让人出手拆穿的时机。   她正迟疑着,那骗子已收了符纸,准备离开。   他居然真没打算骗刘措大的钱。   这事了拂衣去的做派,倒还真有些像个“高人”。   谁知刘措大又赶上前问,“天师,这棵树还能留吗?”   那道士道,“树妖已除,碍不着你什么了。留不留都可。”   刘措大又问,“那依天师看,明年的乡试我……”   众人也都屏息,听这道士铁口直断。   那道士却道,“用功读书,功夫到了,自然就能考中。”   刘措大强求道,“求天师指点!”毕竟是读书人,脑中转的就是快,“天师曾说,这杏树原本是您当日丢下的杏核儿,如此说来,我近来所受的灾厄,莫不也与天师有关?天师与我也算有些因缘,便救人救到底,帮帮我吧!”   那道士默然片刻,道,“虽说你命中本就该有此祸,然而你说的也不错,此事确实与我有些关联。”又叹道,“原本去除了妖物,灵气慢慢聚集起来,你家早晚会重振门楣。但你如此急功近利,怕不是好事啊。”   刘措大一咬牙,依旧坚持,“学生已考了二十年了,只怕剩下的寿限早不足此数。实在等不得了。”   那道士叹了口气,道,“好吧,我就帮帮你。搬炉子出来吧。”   众人还想再看这道士的神通,忙七手八脚的弄了个炉子过来,点起了火。   待那火旺了,那道士便教了刘措大个口诀,又令他去灶台下找没烧透的木炭过来,令丢到火里去。   云秀琢磨着,这木炭上八成也动了什么手脚,便趁刘措大还没取来,先伸手穿过乾坤袖,向灶台下掏了掏。   近来刘措大家恰好烧木头,灶台下还真有炭。   此刻刘措大已到了灶台前,云秀怕被他察觉,忙随手抓了一块就收回来。   收回来一捏,便明白了外面黑乎乎的,看起来确实是炭,但拿起来沉甸甸的,从手感看,不是石头就是金属。   刘措大取来木炭,默念着口诀,丢进火炉里。   只见那木炭越烧越白,烧透之后,那道士随手用铁钳一拨,竟拨出一块银子来。看大小,足有一二两重。   先前除妖,众人还只是看热闹,待此刻见了烧炭成银的本事,纷纷骚动起来。   那道士又叮嘱刘措大,“便用此法补偿与你。然而此法只可救急,不可滥用。若心怀贪念,即刻不灵,还会引灾祸上身,你可记住了?”   刘措大忙道,“记住了。”   这措大依旧是一副可怜相,但云秀对他已毫无同情,此刻她已明白那道士为什么不骗她的钱财了他们是一伙的。   那“木炭”确实惟妙惟肖,但重量相差太多了,一掂就分辨得出。若不是一伙的,那道士未必敢让刘措大去拿。   既有刘措大这个土著做内应,这道士随口算中村里人的生辰八字和许多村中新近发生的事,就更不足为怪了。   那道士又起身要走,这时四面看客齐齐围上来,想求道士烧炭成银的法子。   但经此一事,这道士已是真仙降世,众人都怕冒犯了他,不敢狠命缠着。   唯独一直看热闹的那个杨员外家的仆役奋力上前,嬉皮笑脸的排开众人,对那道士道,“求高人也到我家去看看吧。”   云秀:……   大鱼上钩了。   果然,道士不理旁人,听这仆役一说,却停下脚步,笑道,“你家顺风顺水,既不缺金银也不缺福运,竟还不知足,也要请我去?”   那仆役忙道,“知足知足。只是我家老爷最爱结交奇人异士,知道天师在此,说什么也要让我请回去……”   那道士一甩浮尘,没做声。   刘措大先帮腔,“你一个狗腿子凑什么热闹,你家老爷要请,不会自己来请?天师也是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吗?”   那仆役被堵了一句,却也无可奈何,只能赶紧吩咐门前护院留住这道士,自己则一溜烟进院子,去向杨员外回禀去了。   云秀本不想出面的她虽易了容,但易容后也还是小孩子模样,做许多事都不方便,也很难取信于人。要拆穿这骗子,势必得花费一番功夫。   何况早先赵员外放高利贷逼得阿淇一家几乎家破人亡的事,给她留下了很深的阴影。   从那之后,他就对这些“员外”殊无好感,总觉着他们都是为富不仁之辈,家产中不知有多少是靠吞吃阿淇家这种穷人的血肉积攒起来的。   就算被骗子黑吃黑了,也是他们坏人自己内部的矛盾。   算不上是“不平之事”。   她不大愿意为帮助这些富人花费功夫他们的钱足够帮助他们解决绝大多数困难,也不需要她来救助。   真正需要帮助的,是阿淇这样的善良努力,却依旧被骗、被欺负的穷人。   但想想杨记胭脂铺做出的那踏踏实实的十二色六香的胭脂,到底还是下定了决心。   ……至少那胭脂铺真的是凭匠心和手艺在赚钱。   杨员外是好人还是坏人,她不知道。可圈套骗人家财这件事,却绝对是坏事。   何况在场众人今日其实都受骗了,日后这骗子若也想从他们身上谋骗钱财,只怕他们也难不上套。   云秀便脆生生的问道,“刘郎中,你家灶台下还有没有炭了?”   ……众人只围着那天师讨教,没人理会她。   唯独刘措大变了变脸色灶台里原本放了两块“炭银”,他掏了半天却只掏出一块儿来,当然知道里头还有一块。   但见无人理会,便不答话。只上手去推云秀,道,“谁家小子在这里碍事?快回家去!”   云秀赶紧闪开,笑道,“你家灶台下藏了银子,为何你还这么穷?”   这次总算有人听到云秀的话了,便向她解释,“是天师的咒语把炭变成银子的,灶台下的那是炭。”   云秀笑道,“咦?不是把银子染黑了,假装当炭,好不被人发现他偷藏了银子吗?”   那天师眼神略一飘忽,然而神色不变,依旧稳如泰山,笑而不语。   反倒是众人,不但没清醒过来,还要替天师说话,“小孩子不懂事胡言乱语!天师的道法,不是你亲眼看见的吗?”   云秀道,“可是我看到的就是染成黑炭的银子啊不信你们去灶台下掏掏看,也许还有旁的银子藏在里头呢。”   这时忙有人道,“我去掏掏看。”   天师不做声,刘措大竟也道,“去掏,随便掏。真掏出银子来可别自己昧下,那肯定是我家祖宗留给我的。我还等着发财呢!”   众人哄然大笑。   纷纷劝云秀,“小孩子别多事。当心冒犯了天师,天师招天兵来拿你!”   便簇拥着那骗子要离开。   云秀见说不听,便又笑道,“让他召啊,他不召,我可要召了!”   众人又看云秀,再度大笑。   然而云秀左手一翻,“变”出了符纸,右手一翻,“变”出了毛笔分明就是那天师先前所用的招式。   众人这才不由安静下来,望向云秀。   云秀笑道,“劳烦茶水端给我,润润笔。”   刘措大眼神又一变。   那道士见云秀用一样的戏法,便知道她也是个江湖练家子,心里已谨慎起来。   但面上居然依旧稳如泰山,笑道,“你是……早先大橡树下的那位小道友?”   云秀没料到,彼时匆匆一瞥,这道士竟记住了他的模样。   但她也不怕。   只笑道,“是。”   那道士道,“你师父是谁?莫非他没告诉过你,冲撞尊长,坏了规矩,要招惹灾祸吗?”   云秀听懂了他在威胁她。   闻言,人群中果然有二三人蠢蠢欲动,像是准备要动手的样子。   ……这道士果然不是什么善茬。   若真打起来,云秀小胳膊小腿的,决然只有吃亏的份儿。   所幸她有个随身空间。   她一面悄悄伸手进乾坤袖里,掏了麻痹粉弹到那几个人鼻子前。一面说道,“我和你修得不是同一路的道,你可算不得是我的尊长。我也没坏了我门上的规矩。”又讽刺那道士,“不知你门上的规矩是什么,比拼道术?还是怂恿一群大人,当众殴打我一个小孩子?”   那道士道,“出家人慈悲为怀。若真有人看不惯你唐突嚣张,非要出手替你师父教训你,贫道自然也会替你说情。”   但他等了片刻,居然没有人动。   他不知深浅,眼神便在人群中扫了一扫大概以为云秀也有同伙。   又不动声色道,“你既说不是我的同门……看来是要与贫道斗一斗,谁家才是正统了。”   云秀道,“不是。你又不会法术,要怎么斗?我只是来戳穿你的。”   她确认想袭击她的人都被制住了,便自去蘸了茶水,在符纸上书写。笔尖润湿了符纸,落笔成红。   她一边写,一边向众人解释道,“姜黄遇到碱水,当然会变红,谁写都一样。”   那道士点头,“纸属木,墨属水,黄属土,红属火。只需灌注金刃之气,便天然可做五行生克之阵,增强法力。我祝由一门多以剑为法器,故而符纸多用姜黄辅佐。此事我道门人入门便知,小友点破我用的材料,不知是何用意……”他一笑,“符纸确实人人可写,可告诉他们材料,却不告诉他们常人书写会被抽取金气,损伤心肺,是何用意?”   云秀:……啥?   她笑道,“我可不是要告诉他们这些。我只是想说,你适才斩纸,斩木,那上头跟血似的东西,就是姜黄遇碱变红,免得他们还以为你把木头斩出了血。”   她便将茶水往墙上一泼,拿竹树戳了符纸,一划,那墙上果然出现一道血红的斩痕。   那道士笑道,“无事你斩这墙做什么?”   云秀道,“示范给人看,省得坏人拿来骗人。”   这时众人多少已有些动摇了。   但也许是先入为主,也许是存了侥幸之心毕竟只要信这道士,那烧炭成银之术就可能是真的,就可能学得到手。总之无人站在云秀这边。   便有人质疑,“那我们听到的尖叫声是……”   云秀一笑,衔了竹笛,用力吹响。   那声音尖利,众人纷纷掩住耳朵。   云秀笑道,“你们先前听到的,是这个声音吧?”   众人都不敢肯定,有说是的,有说不是的。   云秀便提醒道,“他‘做法斩妖’前,都要先高叫一声就是提醒墙后吹笛子的同伙,让他及时做出尖叫声唬人。”   那道士道,“出家人不打诳语,道友血口喷人,就不怕损伤道行?那杏树精是木妖,叫声本就自带丝竹之音,你听成笛声并不奇怪。可你竟污蔑我用笛声作假,总得抓住吹笛之人吧?”   云秀道,“他跑了。但有还是没有,你心知肚明。”   那道士道,“没有。”又道,“贫道来此传授道法,行善积德。你是什么东西,也敢信口雌黄,污蔑前辈大能?我今日不替你师父教训你,怕你长大之后心术不正,要为害一方。”   他一说传授道法,众人立刻想到了他的烧银术,再度动摇起来。   纷纷替他说话,“天师用仙术治好光棍的瘸腿,那是我们亲眼所见,还能有假?”又指责云秀,“大师既没求名也没求财,做这些假又有什么好处?”又有人道,“骗人是为求财,可他把银子做成炭有什么好处?为了烧好了给别人?这样的骗子怎么不来我家?”   “就是,就是。”提到烧炭成银,众人复又激动起来,纷纷上前攻击云秀,“小子不知好歹。”“你有能耐也烧一个给我们看看……”“不懂事别乱说话。”他们越说便越觉着,这道士是来带领他们发财的。扭头又众星拱月,纷纷去吹捧那道士,“小孩子有眼不识泰山,天师别理会她。”   当日云秀对付赵员外和那个宦官,用的是“天罚”的名义。   今日的事,其实也可以借用空间的功能,也用装神弄鬼,直接拆穿这道士的面貌。   这可比耐着性子解说骗术要容易多了。   但云秀忍住了,没有用。因为她只是想拆穿骗子,而不是想以骗治骗。否则若再来一个不怀好意的装神弄鬼的骗子,这些人只会更容易上当。   那就违背了她的初衷了。   可惜她白说了这么多话,却半点用处都没有众人分明已被烧炭成银给迷住了眼睛,只信自己想信的,根本就不愿费神去分辨是非。   见云秀阻拦了他们的财路,不但不肯再听云秀说话,反而还恨不能替那道士除掉她才开心。   已有人动手推搡起她来。   云秀光防备坏人去了,却没料到还要防备“众人”。转眼间就被推倒在地上。   推倒她的人心虚了一下,但随即就有硬起底气,调侃道,“你不是会法术吗?既然不会,就别在这里装模作样了。大人说话,什么时候轮得到小孩子插嘴了?快回家吃奶去吧!”   那人其实只是错手推倒她,并非故意。论说起来,郑氏对云秀的用心比这要坏多了。   但不知为什么,郑氏的恶意完全伤不到云秀的心,这人轻巧的几句话,竟令云秀在失望透顶之余,感到了受伤。   是继续管下去,还是听之任之,其实只在一念之间。   而那“一念之间”,并没有很长。   云秀站起身来。   她手边就是院子门,云秀起身推门,挡住了自己的身形只要没人看见,她就能进到空间离去。   她进了空间,抓起一瓶回春粉。伸手出来,自空中向下一撒。   霎时间草色由枯转绿,柳绦舒展,杏花满树。   而后她在空间里重新易容,这次易容成个不怒而威的英武仙女。   换上百褶的留仙裙时,也没忘了如在书上读过的一般,抽空向外撒了一把香。   神仙降世,总得有点异象空中仙乐比较难实现,满庭红光也稍嫌麻烦,但异香扑鼻这个太容易了。   换好衣衫后,便如她二姨令狐韩氏所教授的那样,将如烟轻薄的彩纱跨在臂弯上那彩纱用的是她新做出来的布料,比柳絮还轻,丁点微风便能吹动,在空气中便如天际流云般变幻飘浮她记得壁画中的仙女和飞天,臂弯上都挎着自己会向上飘的披帛。   做好一切准备之后,云秀将六重花印拍在了院中杏花树上,便踏着白光现身出来。   不出她的所料,众人还没有离开。   先是枯木逢春,百花逆时绽放,随即又是突然弥漫开来的异香不论是谁都知道要有异象出现了。   众人一时都围着那道士,询问他是不是神仙要来,是哪位神仙要来。   云秀早先的行为还是有用处的。   虽众人依旧当那道士是“天师”,但这道士竟会被个小道士短暂为难住,可见只有道术,还算不得神仙神仙该更超然物外些。   因此他们都不觉着,这些异象是因为这个道士而出现的。   ……而这道士自己,其实也被这些异象给吓住了。   只是他用鬼□□义骗人骗的多了,其实比普通人更加不信鬼神。因此倒没和寻常人一样腿软。   直到他看见云秀凭空现身在杏花树上,宛若天女下凡一般的姿容,身上□□犹自在下落中上行。   云秀扫了一眼众人。   道,“是谁打着本仙的名义,在下界行骗?”   声音铮翁有回响,宛若天籁。   底下众人瞬间跪了一地。就连早先被云秀用了麻痹药,腿麻得不敢动弹的两个人,也都忍着万针刺肉般的滋味,匍匐在地。唯独那道士腿软了一软,打了个弯,居然又勉强站住了。   有个还算胆大些的人强问道,“不知上仙是那位大仙?”   云秀道,“我名祝由,司掌天下祝祷与符咒。”   那道士再撑不住,哆哆嗦嗦的跪在地上。   却犹自嘴硬,“你既是神仙,有何凭证?”   云秀想隔空扇他一巴掌,向他证明证明但看这骗子须发皆白,她却扇不下去。   横竖已经装神弄鬼了,也不怕再装得更像些,云秀便指着一旁橡树,道,“先前本仙驱使草木,救下一个坠树的孩子。你说是你用祝由术驱动草木所为?”   那道士嘴唇哆嗦了一下,道,“贫道……并没有这么说。”   此刻在场的有不少正是先前亲耳听他说是自己救了阮小七的,听他信口雌黄,纷纷怒目而视。   云秀便道,“神仙论人善恶,原心不原迹。你虽未亲口说是,却恶意误导旁人,此恶便已记到你头上。你既要本仙的凭证,本仙就让你看一看。”   她便撒一把回春粉在那橡树上,驱使橡木抽叶,开花,结果。弹指之间历经三季,那橡子已噼里啪啦的自树上落下。   众人忙再度纳头叩拜。   云秀便道,“一切道法,尽皆劝善惩恶。我祝由之术,亦是劝善惩恶之术。天下生愿,若达我耳之听,一切善愿,我愿助人实现之,一切恶念,我亦替人记录之。”华阳真人曾问她,成仙之后有什么想做的。云秀依旧没想明白,但那日随华阳真人一道看了鹳雀楼前河灯之后,云秀确实隐隐约约有这种愿望想要替人实现那些空中楼阁一般美好的,但若无人承接,便终将凝做甚至无法浮起一片羽毛的弱水的,那无数生愿与遗愿。   很自以为是,很自不量力。   可既然要修神仙,原本就该自以为是,自不量力一些。若神仙都不敢许下宏愿,都不愿管凡间不平事、遗憾事。那么那些笃信天道和正义的好人,就太孤单,太可怜了。   ……适才的遭遇,确实令她受了点小小的挫折。普通人平庸混沌起来,真让人难以承认他们是需要帮助的好人。   但她是修仙人,还不至于会被这种小挫折动摇心志。   她便将袖中那块染成黑炭的银子丢到那道士眼前,问道,“此是何物?”   众人伸脖子望过去,不知是谁伸手拾起来,一掂,便想到了那小道士早先说的“炭银”,立刻拿袖子擦了擦果然底下露出银色来。   他忙将那“炭银”传给众人看,道,“那小道士说的居然是真的。”   云秀又问,“你用此术骗人,有何目的?”   那道士不说话,云秀便转而问刘措大,“刘氏,你与他合谋,该知道他的目的吧?说给众人听听,若怀抱不劳而获之心,贪图这道士的‘法术’,会有什么后果?”   刘措大不肯说他可不是那道士一样的老头子,云秀下的去手。   立刻隔空扇了他一巴掌。   刘措大吓了一跳,忙捂着脸看云秀。云秀道,“这是将功赎罪的机会,不坦白,本仙就把你变成猪。”   说着便弹了药粉到他鼻尖,刘措大鼻子立刻变阔,挺起,成了圆头猪鼻子。他吓得忙捂住鼻子,道,“我招,我招。”立刻和盘托出,“只要能借……借此取信于人,被当活神仙供奉着。自然是他说什么,众人都会听信,说不定还能骗两个女人来玩玩……”   他此言一出,家中有妻女的俱都勃然变色。   云秀也一懵,她先前觉着,这道士的骗术若用在普通百姓身上,定然收不回本钱来。因此他的目的肯定只有杨员外家。可见她对人的贪|欲了解得还是太浅薄了。   也不是所有骗子,图的都只有财,也有人图色。说不定还有人图酒、图命、图愉悦……人性之恶,简直不可细思。   刘措大也意识到气氛有异常,忙又道,“但但但……我们也没想着骗大伙儿,主要就是想从杨财主身上弄点钱来花花。他素日欺压乡邻,我是气不过才……”   云秀道,“那你说说,他怎么欺压你了。”   刘措大道,“他们狗眼看人低,尽日取笑于我。年节我登门拜访,他们跟打发要饭的似的打发我,连正门都不让我进……”   云秀:……那你也不让他进你家正门就是!   她实在听不下去世上竟有如此猥琐狭隘之人。   便道,“你们可都听见了?”   众人俱都懊悔、惭愧,默不作声。   云秀解去刘措大鼻子上的药效。道,“世上没有捷径。天降横财之后,必是考验和代价。神仙若要奖励善人,只会悄然无声的替他挡去灾难,助他平安顺遂。不会直接拿块金子出来。只有另有居心的人,才会用这种漏洞百出的烧银术骗人。你们多留心,别贪图不义之财,给骗子可趁之机。”   说完之后,又觉得这种干巴巴的说教实在枯燥乏味,毫无助益她自己都不爱听,却要说给旁人。   可一旦装成了神仙,看底下人跪在面前,忍不住就从忐忑中生出些责任感来,觉着不说些神仙会说的话不行似的。   云秀想了想,便又道,“祝由之术是祝福之术。于治疗疾病上并无长处,若有病痛,还是该求助针石医药。但本仙到底是神仙,多少懂一些医术。仅限本仙现身的时刻,你们谁家有疑难杂症,便带来让我诊治诊治吧。”   ……她高估了人对疑难杂症的定义。   此言一出,全村每个人立刻都得了疑难杂症,全都要云秀看一遍。   就连先前那个推得她摔了一跤的汉子,也来求诊治欺负孩子时那么身强体壮,居然也觉着自己有病?真不要脸,云秀腹诽。   她虽能克制住自己的报复心,不拿空间里那些手段对付他,但毕竟还没有真圣人的那种“旁人扔给他污秽和不义,他还得不念旧恶的照耀他们”的胸襟。   明知他没病,也恶狠狠的给他开了个偏方回家自扇十下嘴巴子,扇肿为止。   接连看了七八个没病说有病的,云秀实在有些忍不了了但这该怪她不谨慎,她都装成神仙要替人治病了,自然人人都要请她诊治。反正自己不来,旁人也会来。   有病治病,没病强身嘛。   云秀又吃了一个教训只要给人合理占便宜的机会,没人会主动自律。   忙得昏头涨脑的时候,忽有一个颤巍巍的老人拄着拐杖上前。   云秀要替他号脉时,那老人摇了摇头,只问,“老朽的身体自己知道。只想问问神仙大人,老朽还有多少寿数?可够能等到儿子打仗回来?”   云秀不由静下心来……不知是不是错觉,有一瞬间,她仿佛真的看见了这老人的“生愿”。   光满淡极,几乎已接近遗愿的颜色了。   可当她凝神想细看时,却只见那老人浑浊失明的双目。   不知为何,她心中忽的涌起温暖又悲伤的感觉。   她说,“您有什么话想亲口对他说吗?”   老人道,“……就是想再见他一面。他十五离家,十五离家啊……二十多年了,都没回来过。莫非我临死前,都不能再见他一面吗?”说着便老泪纵横。   云秀竟然无一句话可安慰他。   老人又道,“神仙大人说,愿替人实现生愿,老朽的愿望,神仙大人能否替我实现?”   云秀愣了一愣。   不能。   十八从军,至今未回,恐怕已是战死了。纵使是真神仙,怕也无法让他活着再见儿子一面。   何况这老人也不剩几日的寿数了。   她许愿,要承接众生生念,替人实现善念。可原来人的善念,亦能如此沉重。   她没有作声,只提笔开药。   缓解忧思,令人安眠的药。   而后,她握住老人的手,说谎了,“能。好好吃药,放宽心思,便能延年益寿,见到你的儿子。这是神仙的许诺,必定能够实现。”   这时她忽的听闻外间嘈杂之声,借助袖中潜镜看了一眼外头,便见车马如龙,直向此地而来。   有绿袍的官吏跨马行在前头,看品服,是知县一级。   云秀立刻便明白过来华阴县的知县到了。   她今日弄出的阵仗实在有些太大了,又是草木返春,又是神仙下凡,只怕早有人向县里通风报信,惊动了华阴县官府。   她便起身进屋借机回到空间里。   而后再度易容、更衣。   悄悄的从后门离开,动身向华山上令狐家的别墅去了。   因替人看病耽误了不少功夫,待她来到山间别墅时,已临近傍晚,红霞满空了。 第33章 蓬山此去(三)   云秀送上华阳真人的荐信,不多时便被带到令狐韩氏面前。   令狐韩氏才长途跋涉回来,看得出略有些疲惫。想是才沐浴过,并没有仔细梳妆,然而依旧闲庭信步。素色的燕居衣裙外套着青天白鹤的大衫,头上简单的挽了个高髻,上鉴着枚镶红宝的金梳背。简简单单,却掩不住优养出的富贵气。   见一个小道士而已,她松懈得很,正靠着隐囊听人读诗。   令狐韩氏不怎么喜欢诗词,但因本朝不论男女老幼,都酷爱诗歌,出于应酬需要,她也颇下了一番功夫。从诗经楚辞,到昭明文选玉台新咏,再到本朝历代诗豪的集子,几乎无不涉猎。因其博闻强识,识得的诗词竟比许多知名才女还多。   云秀见过她读诗的模样只有这种时候她和令狐十七才像是娘俩,都是一副懒散败兴,姑且一听的模样。   但今日看她的表情,却似是有所触动。   云秀都进屋了,她竟还没叫停。   云秀不由就留神一听,恰听丫鬟读到“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云秀没听懂……意思是说,唯有彻夜睡不着觉,才能报答你一辈子不开心吗?真是完全不明白写这些诗人的内心世界啊。   令狐韩氏却显然听懂了,并且被打动了。垂着眸子又品味了一会儿。   丫鬟便趁机提醒她客人到了,令狐韩氏才抬眼看了看云秀。   云秀上前拜见。   令狐韩氏自然而然的转移了注意力。扶她起来,笑道,“不必拘谨,我和你师父是至交,看你也跟看孩子似的。”细细略一打量,便笑起来,拉着她的手问身旁丫鬟,“适才瞟见身量就觉着眼熟,你们看他像不像咱们家十七郎?”   丫鬟们纷纷笑道,“还真是像的很,打眼瞧去跟兄弟似的。”   云秀:……虽说是易容,但也只是在她本来的模样的基础上稍加改动。她和令狐十七本来就是表兄妹,生来就有些像。   令狐韩氏便吩咐道,“去叫十七郎过来,就说奉安观里来人了。”又回头对云秀道,“你就是浮舟子吗?”   云秀琢磨着这就是她师父给她取的道号,便点了点头。   令狐韩氏便笑道,“在长安时便听你师父说起你,今日总算见着了。果然是个神清骨秀的好孩子。”   “师父曾提起过我?”   令狐韩氏笑道,“可不是?在长安时你师父便知道你。说你天生比旁人多一脉慧根,她一直想点化你,可惜缘分未到如今看来是到了。”   “那您定然是弄错人了,我师父总说我痴。”还嫌弃她没慧根呢。   令狐韩氏见她实诚得天真无邪,不由失笑,“你师父信上写着呢,这还有错?何况,你是出家人,如何不知?痴和慧乃阴阳两面,相生相化。痴极而慧,慧极而痴。”   云秀便愣了一愣她总听令狐韩氏要她上进,没想到她也会说这么玄妙有哲理的话。   “原来如此……”   见她就连恍然大悟里也透着实诚,令狐韩氏再度失笑。   便又问她师父好,略寒暄近况。听说她师父云游去了,便问起奉安观的情形。   云秀知道她是想问自己,便只道她并不住在观里,不知观中情形。   令狐韩氏含笑听着显然这些她师父的信里都提到过了。   令狐韩氏其人颜控,重度颜控。越看云秀的模样,就越喜欢,终于说起来,“我家里恰有个跟你差不多大的孩子,近来也在修道就是适才所说的十七郎。你难得来一次,便多住几日,和他切磋切磋如何?”   云秀:……   她知道,她二姨这是在抓壮丁。令狐十七那个熊孩子挑剔得很,最喜欢漂亮珍稀难到手的东西,故而等闲遇不到趁他的意的玩伴。偏偏又不和云秀似的能自得其乐,反而跟只小狗似的,最容易寂寞,又最害怕寂寞。来到华阴县这人生地不熟的地界,怕是过得十分寂寥寡欢。   切磋是假,令狐韩氏这是指望她能陪令狐十七打发无聊时光呢。   她正打算拒绝,令狐韩氏又笑道,“你师父信上也说,可以留你多住几日。我见了你,实在是喜欢得紧。多住几日吧。”   云秀:……   她便含糊着转移了话题,“小公子生来富贵,见多了文雅有趣的人,未必愿意同我们这些清修无趣的修道人玩耍。”   事实上云秀认为,令狐十七只怕觉得那些为了成仙而修道的人脑子都有毛病。而他是如何对待他看不上眼的人的,只要看看云岚的遭遇便知道了。   云岚至少还占了一份憨萌可爱,云秀自认为她比云岚无趣多了天生就不可爱,又不爱花心思应付人只不过是令狐十七的亲表兄妹,又自幼丧母,故而令狐十七才待她格外亲近容让些罢了。时日久了,才自然而然的生出兄妹之情来。   如今她易了容,令狐十七不认得她,还不知道会如何轻视、戏弄她呢。她才不要受他的气。   令狐韩氏却笑道,“何必妄自菲薄?我一见你就觉得喜欢,他见了定然也喜欢。”一面说着,便令丫鬟去准备客房,又道,“何况山庄也大得很,等闲逛一遍,就要小半日。华山又是洞天福地,山上随处都有高人的洞府。再往上去,还有当年金仙公主驾鹤成仙处。你也定然喜欢。”   ……令狐韩氏一向都善于控场。   云秀听她说“洞天福地”时,便有所动摇,再想想令狐十七信里所说灵珠子,已十分动心。   但想起山下村老人的愿望临死前见一见他的儿子,到底还是摇头拒绝了。   ……朝廷征兵都有征兵令,是有文策可查的。云秀并非毫无线索。只是卷帙浩繁,查找起来势必要花费许多功夫。查到线索之后,若其人活者,又要打探他的行迹;若其人去世,还要查出他战死何方,从几十年前的遗迹里翻找出遗物都要花费时日。   当然她有空间,她是修道人,肯定能想出省时省力的好办法。   只是也需得抓紧时间,才有可能赶在老人的有生之年,给他一个交代。   便道,“承蒙盛情,然而确实还有旁的要紧事得去做,不能久留。下次再来山庄,一定会多住几日。”   令狐韩氏见他确实不肯,只能笑叹惋惜。   令狐十七总不来,云秀便岔开话题,道,“适才进屋时听见有人读诗,不知是谁的新作?”   令狐韩氏道,“是元微之的悼亡诗,也不是什么新作。”便询问身旁给她读诗的丫鬟,丫鬟忙道,“元和四年韦夫人去世时所做。”令狐韩氏便笑道,“那就是八年前的东西了。你们小孩子未必喜欢,我听了却心有戚戚焉。”   云秀问是哪句。   令狐韩氏便笑道,“‘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云秀疑惑道,“夫人荣华富贵,为何偏偏被这句打动?’”   令狐韩氏想了想,笑道,“……大概是年少时穷怕了吧。”   云秀只越发疑惑她出生时外祖父就已经去世了,舅舅们虽不是宰相王爷大将军这类权倾天下的人物,但也都是有名有姓的武将。就算令狐韩氏年少时家里穷,想来也穷不到哪里去啊。有什么好“穷怕了的”?   便没接话。   只道,“难怪他又说‘报答平生未展眉’,原来是没让妻子生前跟他过上好日子,心里难过。”   令狐韩氏不由又笑出声来,道,“人真的难过起来,话都说不条理,提都不愿深提,哪里还能能写成平仄合律,对仗整齐的哀悼诗?写成诗的哀悼,都不是真哀悼,全是给人看的。写得好看了,心里说不定还觉着得意欣喜呢。所以这些书生大张旗鼓写悲哀,写报答,都只是矫情罢了。实在令人听了发笑。元微之五首悼亡诗,坊间传唱最多者,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一句。殊不知写到这一句时,已连半分对亡妻的哀伤都无了,通篇都是一个大男人在故作平淡的自伤自哀。一听就知道,用不了多久,他便该另结新欢了。唯独‘贫贱夫妻百事哀’一句,还略有些对往的真诚。然而亦不过是感激妻子在他贫贱时下嫁罢了。这种男人,一辈子都要女人去成全、奉献。偏偏锦心绣口,能说这样动情的实话来。”   云秀有些懵她就说元微之三个字怎么这么耳熟,原来是那个元微之啊!   正说着,一旁读诗的丫鬟失笑了。   令狐韩氏问怎么了,丫鬟便道,“适才夫人说元大人薄情,我忽的想起件事来。”   令狐韩氏问,“什么事?”   丫鬟便道,“早年元大人在长安时,风流年少,韵事不断,颇有一些红颜知己。他的诗在闺房中也常无胫而走。夫人命我找元大人的诗集,我便去向姊妹们打探。这才听说,元大人又娶妻了。似乎是山南西道节度使保媒,娶了涪州刺史的女儿。姊妹们都不信,还在争论,说能写出曾经沧海这种诗的男人怎么可能续娶。适才我听夫人一说,豁然开朗。觉得她们争论得无益,故而失笑。”   令狐韩氏反而很平常,“他已鳏居了七八年,如今也才三十六七岁。续弦是很自然的事。”   丫鬟笑道,“只是再读他当年写的诗,未免让人觉着他巧言令色,动摇善变。”   云秀忍不住就替大诗人争辩了一句,“善变也许,巧言令色却未必。也许他当年说曾经沧海是真,觉得自己不会再喜欢上旁的女人也是真。只不过时移事变,如今没那么哀伤怀念了罢了。和朋友八年没有互通音讯,也许就连模样都记不真切了。和妻子阴阳两隔八年,怎么可能还和八年前一样恩爱思念?”   令狐韩氏也笑道,“可不是嘛。人最健忘,倒不怪人心善变。”   正说话间,去给令狐十七送信的丫鬟回来了。   令狐十七没有跟来。   令狐韩氏问道,“十七郎呢?”   丫鬟无奈笑道,“小郎君不肯来。”   “你没告诉他是替奉安观华阳真人来的?”   丫鬟笑道,“不说还好,一说是奉安观来的,小郎君更矜贵了。只说,‘哦,让他先等着吧,我读书修道,得稍晚些才能过去。’”   云秀立刻就听明白了。   她十七哥会错意了,丫鬟只说是奉安观的人,令狐韩氏的意思是这是华阳真人的徒弟来做客,令狐十七却以为是云秀派来送信的,故意晾着她。   她知道自己得罪了令狐十七,但都这么多日子了,他居然还在生气。真是够小气的。   令狐韩氏果然没听懂,“他这是闹的什么别扭?”   替她读诗的那个丫鬟立刻便笑道,“表姑娘在奉安观里修行,小郎君可能听错了。以为是表姑娘派人送信来了。”   令狐韩氏笑道,“他们一场架吵了四个月,还没消气啊。”   丫鬟笑道,“早消气了。我琢磨着小郎君眼下是在为旁的事生气。以往两个人闹别扭,都是小郎君先服软。这次小郎君不肯俯就,非要等表姑娘先道歉不可,谁知表姑娘就真晾了他小半年。他是又生气,又下不来台阶。故而今日以为是表姑娘派来的,才非要端起架子来。若知道不是,怕又要闹腾一阵子了。”   云秀和令狐十七两小无猜,比亲兄妹还要亲近些。丫鬟们见惯了,都不将云秀当外姓,故而敢拿来说笑。   令狐韩氏却显然没料到,又问,“他们两个常这么闹?”   丫鬟们都笑,“在一起时,三天两日,总要闹这么一回。”   “他这阵子消沉烦躁,也是为了这件事?”   “这就不知道了,但想来多少有些原因吧。”   令狐韩氏便沉默下来。   云秀依稀觉着不好。   她想,令狐韩氏一直想让令狐十七尚公主,大概不大乐见他和旁的外姓姑娘走得近吧。   话又说回来,她和令狐十七虽感情上比旁人亲近,但实际上天天吵来吵去的,也说不上有多喜欢对方当然,他们之间好像也不必用“喜不喜欢”来维系,早已天然就将对方当最亲近的兄妹,不高兴了只管说,说不听只管闹脾气,不必去避讳和顾虑什么。   但又好像不管怎么说,怎么闹脾气,下次见面时也还是各自我行我素,至今没磨合出什么成效来。   这么一想,又觉着令狐韩氏这顾虑,未免太多此一举,太不讲道理了些。   总之随她去吧。   云秀猜测令狐韩氏可能还有事要问,需要外人回避。   便起身道,“趁天色还亮,我想先去温泉池看一看,是否需要罗盘之类。明日再去看时,也好有所准备。”   令狐韩氏回过神来,笑道,“这是正事。路略有些绕,让人带你过去吧。看完了,刚好回来用晚饭。今日上山想必你也疲乏,饭后去泡一泡也可。”   便指了个婢女,令引着云秀去。   云秀没有推辞,礼节周全的告退,出门。 第34章 蓬山此去(四)   说是别墅,实际上此处已经算是山庄了。   各处楼台都依照地势而建,显然经高人指点过,几乎没有破坏山间原有的模样,反而高低错落,掩映衬托,完美契合在一起。   只是这样复杂的布局,初次进来的人若无人引领着,很容易就会绕迷了路。   令狐韩氏的住所一带,地势尚还算平坦。但出一重院子之后,便是沿山体盘旋向下的阶梯。   此处临近山谷,脚下就是山溪,对面则是另一处高山。正当万物凋败的时节,入目只见山石之间黄的银杏,红的槭枫,绿的松柏,参差斑斓,美不胜收,宛若巨大的锦屏般令人眼花缭乱。云秀扶着山石走着,不过走神看了一眼风景,再回神时便连方向都分辨不清楚了。看了看夕阳,才勉强分辨出来。   但石头阶也只露出一角罢了,向下一绕,复又回到此山中,来到一处三面矮崖环绕着的,有山泉的小花园。   再从小花园中出来,向下绕过临泉的山崖,才可瞧见下方不远处有木制的水榭掩映在雾气缭绕的山石草木之间。   丫鬟抬手一指,笑道,“那处就是汤泉。”   原来这温泉竟是露天的。   但工匠设计得奇妙,借助曲折的山势和草木,纵使从上首望去,也看不见泉水。只能隐约望见温泉池边的水榭而已。   他们便往温泉池去。   此处地势已不像先前那般险峻狭窄了。每向下行几步石阶,便有一处开阔的平台。山石灌木搭配成小园林,又杂植各色松柏、槭枫。看得出人工雕饰,匠气里透着雅致,像是文人遣怀散心的去处了。   云秀正赞叹着风景,忽听对面有嘈杂之声。   这路上修建灌木为屏,曲径通幽,竟无一处笔直,说是对面,其实不过就是绕过一丛斑斓灌木的距离,闻声眨眼之间,便见有人从灌木丛那侧来。   红叶落得优雅。   那人也是一脉的淡漠的雅致着。   精致又傲慢的面容,冷漠却又天生含情的眸子。   正是令狐十七。   纵使和人狭路相逢了,他眼角也懒得扫过去一点。   云秀侧身让路,他衣袂带风、目不斜视的就自云秀身旁过,仿佛旁人给他让路那是天经地义。走过时,扬起的头发还扫过了云秀的鼻端。   给云秀引路的丫鬟才要替他开脱,他身后追着的那一大串丫鬟仆人已轰隆隆的路过。   抱着衣服腰带的,拿着梳子的,捧着铜镜的……   大丫鬟还在追着劝,“好歹先把头梳好啊……”   话音未落,一行人忽的停住了脚步。停得急了,后头的差点和前头的撞成一团。   云秀扭头望过去。   便见令狐十七已站住了。   漆黑的长发垂落,发尾还打了个十分优美的弯儿。   他个子拔高了不少,长袍遮盖着的身形,竟也能显出少年独有的青涩和纤长来。   站了片刻,他回过了头来。   云秀下意识的也跟着回头看他来时的路依旧是雅致得近乎匠气的庭院,枫叶落得静美。   没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   云秀再回过头来望去,便对上了令狐十七的目光。   他看的显然不是风景,而是云秀。   目光懈怠中又带了些疑惑。   随即他转身,走回来。   正停步在云秀面前。   他显然才沐浴过,身上衣袍俱新,带着淡淡的皂角香。   皮肤越发白得堆雪一般。   鸦羽似的漆黑的长睫一垂,淡漠的黑眸子里便含了一脉光。   这人生得好,无情却似多情。   纵使是这般毫无感情的审视的目光,因这脉光,也似温柔多劫了起来。   云秀才不怕被他看,目光大大方方的迎回去。   他不打招呼,云秀也不主动开口。   他看他的,云秀瞪云秀的。   看着看着,他眼睛里那懒洋洋的、淡漠无趣的光芒渐渐鲜明灵动、生机勃□□来。   云秀就知道,这熊孩子不是要说刻薄话,就是又动损人品的心思了。   见他们之间气氛诡异,身后引路的丫鬟忙笑向云秀解释,“这就是十七郎君,适才夫人才提起过。”   又替令狐十七解围,“还没见过吧?这是奉安观的浮舟子道人,就是柳家表姑娘的师兄。”   令狐十七弯着眼睛,敷衍的应了一声,“哦。”   而后伸手就来捏云秀的脸颊。   云秀防备周密的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   四目相对,火花四溅。   但两个人谁都没开口。   这会儿谁先开口,谁输。   他们沉得住气,两旁的丫鬟却沉不住。   早有人笑着上前将两人分开,调侃道,“跑不了你的,不用拉着。”又向云秀解释,“适才夫人打发人来传唤,小公子正在沐浴。屋里当值的小丫鬟不懂事,自作主张推延了。公子沐浴出来,才知道您来了这不,头发都没来得及梳,就出来相见。吓着您了吧?”   令狐十七不置可否,只目光挑衅又带笑的看着云秀。   云秀和他斗气归斗气,和他房里的大姐姐们却素来亲善,不好意思令她们尴尬。便道,“小公子举止确实非所常见,很有趣。”   地地道道的少年音。   令狐十七的笑容凝住了,目光凝进云秀的眼睛里,似是越发确认了什么,却又越发疑惑。   但总算放弃去扯云秀的脸皮了。   郑国公府上的丫鬟就没有不宠溺令狐十七的。   见他神色,便度知他的心思,笑着向云秀打探,“您既从奉安观来,不知可认得我家表小姐?”   令狐十七目光一动。   云秀只道,“我不住在观中,不知观里的情形。”   令狐十七轻轻的“哼”了一声。   丫鬟们笑叹可惜,又请云秀去院子里做客令狐十七的住处正在汤泉旁。   云秀便推脱要先验看汤泉附近的地势,拒绝了。   她那把少年音听在令狐十七耳中,简直是刺激。他越听面色便越阴沉不耐烦。   他越难受,云秀便越觉着有趣,声音都有些笑盈盈的。   偏丫鬟们这会儿又不明白令狐十七的心情了,还和他调笑,“既然见着小道长了,便不着急了吧。好歹先回去把头梳好吧。”   令狐十七脸上挂不住,回身自托盘里一把捞起梳子,胡乱将头发拢成马尾,打了个揪儿。而后梳子一丢,戴冠加簪一气呵成。   而后继续瞪着云秀。   这少年生得好相貌,挽起头发反而更显眉眼精致清隽,目光嚣张生动。   只是他这怒气颇有些不讲道理,云秀只消迎着他眉眼弯弯的一笑,便怼了回去。   令狐十七瞪了她片刻以这熊孩子的聪明,当然知道,他此刻越是恼火、不甘,便越是落了下风。   到底按捺下脾气,丢下云秀,转身离开了。   云秀莫名的就觉得心情很好。   引路的丫鬟还在向她解释,“我家公子不善言辞,脾气确实不大好。但心肠却极柔善,最恤老悯弱,也从不欺侮我们这些下人我这么说像是护短,可等您和他熟悉了,您定然也这么觉着。”   云秀但笑不语。   这世上有“先入为主”的规矩。云秀见惯了令狐十七刁蛮奢侈,更是曾亲见他如何不知轻重的欺负人。虽说她其实也许相信令狐十七最初的“坏”只是因为没人教他“好”,自被她给教训了之后,他确实开始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所作所为……但谁叫云秀就是在他“坏”的时候同他结识呢?   何况,令狐十七就算真的变“好”了,但面对云秀时,也依旧是那副骄奢任性的公子哥模样。他以他“坏”的本性面对她,她当然就要针锋相对的回应。这也算是他们兄妹之间的默契。 第35章 蓬山此去(五)   绕过那丛灌木,便到温泉池边。   深秋时清冽的山风与渥热的汤气交汇,霎时间白雾缭绕扑面而来。朦胧的视野里,山石、草木、亭台俱隐现在雾气中。乳色的水塘上雾气翻滚,宛若池中所有并非汤泉,而是浓重不化的云雾一般。   那雾气沾衣便湿,水汽透过皮肤沁入肌理,给人以醺醺然的舒适感。   那感觉很熟悉,和云秀在空间里泡的温泉十分相似这泉水里蕴含着充沛的灵气。   但这灵气又有所不同,其中仿佛有什么杂音一般。   云秀四望着,目光自池上亭台,逡巡至池边山石各色茂盛杂植的灌木之间,有一处矗立如屏的光裸山石,那石间有竹管,温泉正从那竹管中流出。云秀问,“那便是泉源?”   丫鬟道,“是,要过去看看吗?”   云秀点头。丫鬟便带着她拐进路边小径,在夹道草木间行至一处篱笆门前。   过篱笆门,往上行几步台阶,便是一处泉眼,那屏风似的山石就在泉眼之后。云秀翻过篱笆来到泉眼前,只见泉眼里水汽翻滚涌动,灵气随之旋凝而不四散,几乎要凝聚成珠。   那水流之中,有一点荧光凝聚不散,微弱,却宛若能穿透阴阳、生死的界限那是和上元节时,如意在鹳雀楼下黄河水上所见到的光芒一样的东西……是死者的遗愿。   云秀探手进去,想将那荧光拾起。   可手指碰触到它的瞬间,宛若河水逆流一般,有什么东西顺着指尖倒灌进意识的海洋。   云秀竭力想分辨出那是什么东西,可澎湃汹涌的灵气随之逆涌进来,宛若泛滥的河流般,瞬间就将她微弱的抵抗冲散了。   丫鬟的声音似乎过了一会儿才传进来。   “……道长?小道长?您还好吧?”   云秀醒了醒神,却依旧觉得觉得周天运行,万物飞驰,意识飘忽不定。   她站起身,脚下却微微一晃她有些醺醺然,醉酒一般。却并不算难受。只觉得识海之中有什么东西在叫着她的名字,她尚还蹒跚在清醒和虚幻之间,但那召唤声越来越清晰了。   她揉了揉额头,说,“不碍……”她想,她需要独处的时间,便又道,“此地有些异样,劳烦你去告知夫人公子,暂时不要近前,容我先一探吉凶。”   丫鬟的神色似乎有些慌张,听她此言竟立刻深信不疑,“我这就去……您一个人不要紧吗?”   云秀道,“应付得来。”   丫鬟匆匆离去。   云秀一头钻进空间里,想先清醒清醒再说。   但不知怎的,进入空间就先跌进温泉里。   她整个人已都分辨不出虚实,只觉意识朦胧。迷迷糊糊的从温泉中出来,见一旁有亭台,便进亭子里,伏在亭柱见的长椅上,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令狐十七蓦然停住了脚步。   身后丫鬟仆役们差点又撞成一串,忙问,“小公子……又出什么事了?”   令狐十七也不答,只若有所思的回过头去。   丫鬟们跟着看过去,只见漫天云霞锦绣,西山底下草木都尽被染红了一般,便有人笑道,“真是好晚霞。”   令狐十七没做声,他只望向泉眼的方向他依稀觉着,云霞仿佛就从那里涌出来一般。   他皱着眉头,也不知想了些什么,忽然便不甘心的转身大步往回走。   丫鬟们忙要跟过去,他抬手喝止,“谁都不准跟过来!”   丫鬟们面面相觑,片刻后都抿唇一笑,不再多管。   令狐十七快步走在山间斜径上。   临近温泉池前,给云秀引路的丫鬟匆匆走来,差点和他撞到一处。   他拦住丫鬟的去路,问道,“她人呢?”   丫鬟见是令狐十七,忙道,“小道长说温泉泉眼有蹊跷,令我去告诉您和夫人,暂时不要靠近。他还在里头。”   令狐十七眼睛一眨,道,“哦……那你快去告诉我阿娘吧。”   丫鬟放心不下他,走了几步又回头喊他,“你和我一道回正院儿去吧我瞧着那泉眼里像是真有什么东西,瞧着怪骇人的。”   令狐十七敷衍,“你先过去,我随后就到。”见丫鬟还要说什么,便不耐烦的挥手,“我知道轻重你快去找人来,寻常人不顶用,山上不是有个道观吗?你差人上去找几个道士过来。”   那丫鬟总算被支开了。   令狐十七扭头看看没人,提起衣袍,拔腿就绕过灌木丛,往温泉池里走去。   近了温泉池,他一眼就望见池中水榭上,伏着个人影。   那人影氤氲在雾气和瑞光之中,瞧不太分明。只见她靠在亭旁临水的长椅上,手臂搭着亭栏,头枕在手臂上,乌发蜿蜒无饰。身上羽衣层叠如薄云,臂弯间一条云霞似的轻纱披帛垂落下来,落在的泉水中。涟漪便自此处推叠开来。   令狐十七皱了皱眉,径往水榭上去。   近前先嗅到花香。似有风来,吹散了雾气。   那醉酒一般酣睡在水榭上的少女的面容,立刻便清晰起来。   他猜测的没有错,正是云秀。   她头上黑发、身上衣衫仍在蔓延、变长。四周草木也随之枯荣更迭。几度变幻之后,她很快便长成十六七岁的少女模样。   令狐十七不知怎么就有些恼,上前正要推醒她,忽的池中泉水一明,转眼便平复如镜。   似有灵气顺着她的发梢流入水中,那水中映出了不知何时、何处、何人的影子。   令狐十七凝神细看。   那影像变幻得太快,又都是陌生的面容。看不出太多事。然而他天资聪颖,竟立刻便领悟过来那池镜中事当与云秀无关,是另一人的所见所闻。   令狐十七对旁人兴致聊聊,正要伸手将池面打散时,水中忽的出现了熟悉的身影。   ……是他阿娘,却又不是池中的身影太年轻了,只合十六七岁。一身戎装,做少年打扮,眼中有他从未见过的飞扬神采。   他正待细看时,那池面忽的泛红、渐至昏黑,只余一柄长刀与一片黄沙弥漫的逼仄天空。那长刀刀锋上犹带黑血,黑血就悬在视野正中,倒像是长刀正插在胸口,自下而上望过去一般。   令狐十七正在疑惑,便见云秀的身影出现其中。   是画中天女的模样。   在昏黑的视野中,唯独她是明亮柔和的。她似是说了什么话,而后俯下身,轻轻的伸手,盖住了那人的眼睛。   泉水汨汨。   池中景象瞬间散去,流动的温泉水中,白雾缭绕而起。   不知自何处桃花卷落进来。   令狐十七掩住嘴唇,不留神咳出声来。   云秀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还不及缓解头痛,便看到令狐十七站在她的对面,真面带潮红眼含羞恼的瞪着她。   云秀有些懵,揉了揉昏沉的头脑,片刻后才回过神来,“小公子?”   开口的瞬间便愣了一愣她耳中听到的是软糯糯的少女音。   她低头扫了眼自己身上的衣衫,而后嗅到了四散的香气,瞥见了四面逆时绽放的一树一树的桃李花。   ……她稍微有些混乱。   她犹记得梦中情形。她进入了留下遗愿之人最后残存的执念中,听他的许愿以“祝由”之仙的身份,尽管她并未故意施展什么“神通”去取信于人,但当她在梦中说出“吾名祝由”时,她早先给“祝由”设定的排场自然而然就出现了。包括她身上羽衣,出场自带的异香、瑞气和不看时节胡乱绽放的花。   梦里倒不觉得有什么,可一醒过来,就发现……好羞耻!   而眼下,羞耻是次要的,混乱才是主要的。   她记得自己是在空间里,而那些异象则是出现在梦中。   为什么现在不论是她还是“异象”,都清楚无误的在令狐十七的眼前?   她需要向他解释吗?   该从哪里解释起?   还是干脆糊弄过去,但该怎么糊弄?   要不然直接打晕他,等他醒来之后不管他说什么都不承认……   云秀和令狐十七对视着,只觉得人和意识之间搁着万水千山,谁也跟不上谁。   而随着她的混乱失措,令狐十七眼中的怒气渐渐消散,愉悦浮上了他的面容。   对面忽的传来一阵嘈杂的说话声。   令狐十七居高临下的眼带笑意的看着她,说,“啊,要来人了。”   “……哦。”   令狐十七目光扫过她的全身,带些刻意的、却又不明显的嫌弃,“得易容回去,对吧?”   “……唔。”   “需要我帮忙吗?”他又看了一眼外面,幸灾乐祸,“好像马上就到了。”   “……”   云秀的反应似乎在他意料之中,但又似乎有些让他失望和恼火,他哼了一声,扭过头去,“看来需要我回避。”   “……是。”   他果然背过身去,往水榭外走去。   云秀忍不住纠结、懊恼,却又觉着自己是多此一举的问道,“……你就不能当没看到吗?”不能在她醒来之前该干嘛干嘛去?!他绝对有能力既发现了她的秘密,还能让她对此毫无所觉吧!为什么非要让她抓个正着啊!不觉着很尴尬吗?   “不能。”令狐**大方方的回答,一面没忍住又小小的咳嗽了一声,“我秉性恶劣,偏偏要招人烦。你又不是头一天知道。不过……”他是声音似是柔缓的一分,“看在你到底还是来了的份上……我会帮你保密的。” 第36章 蓬山此去(六)   水榭背水处是一间温室,供更衣和歇脚用。云秀推门进去时,便趁机回了空间里。   她心里还是有些混乱。   平日里她“施法”几乎纯靠撒药粉,但今日她在昏睡之中,总不能一边做梦一遍从空间里掏药粉乱撒吧?   难道她真的修炼有成,在自己没意识到的时候,施展了真的法术?   还有她看到的梦境。   梦中所发生的一切她依旧记忆犹新。那是残存在遗愿中的,属于死者本人的执念。她在梦中所见,当是那人生前的见闻。   那人正是山下村老翁从军十八年未归的儿子,并且他认得她的大舅舅和二姨。   死人是不会撒谎的,她看到的一切纵然未必是全部真相,也必定是那人所眼见耳闻的真相。   华阳真人嫌她“看山是山,看水是水”,毫无悟性,故而要她修红尘。说,待她修到“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境界,纵然也许依旧毫无悟性,但彼时至少明白“解脱”之真意了,也许能堪堪摸到修道的门槛。   云秀想,她大概明白华阳真人所嫌弃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她确实人在红尘中,可她其实并不在乎红尘中有什么。老太太疼她,她便承欢膝下,可她从没想过要问一问老太太平生可有什么憾事,对她可有什么期许?郑氏欺负她,她便讨厌郑氏,但这讨厌也和讨厌蚊虫狂犬没什么区别,她从没想过郑氏害她是因为天性恶毒还是积怨已深,郑氏其人究竟是什么性情。其余她阿爹,她的叔叔们、舅舅们,她二姨,也都是类似情形。她忙她自己的事,身旁有形形色色的人,她旁观和接受他们一切作为,可她其实并不真正关心他们是怎么想的。   当然,云岚和令狐十七不同,他们从小一块儿长大。就算她不刻意去琢磨,她也天生就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懂得他们的小心思。   ……还有十四郎,他也不同。因为她总是不由自主的去在乎他,忍不住就会想他喜不喜欢、愿不愿意,他是怎么想的……   但她看旁人就只是旁人而已,一切都只是“自我而观之”,故而她不明白何谓红尘烦恼、众生碌碌。   可这一次,她通过旁人的眼,看到了她所没见过的令狐韩氏。她从那记忆中,感受到了属于人的强烈的爱憎纠葛。   原来早些年她外祖父一家曾在华阴县居住过,彼时她二姨还只是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嬉笑怒骂,飞扬跋扈,是个地地道道的熊孩子。   可她生得圆润娇美,纵使总爱欺负人,那挨欺负的人也喜欢她。   几年后她要随家人离开华阴县,那总被她欺负的小少年偷偷翻墙去找她,送了她一只银坠子。她嫌弃那坠子俗气,却不知那是少年从家里偷拿给她的因他阿娘说那坠子日后要传给儿媳妇,他喜欢她,故而送给她。   那些年天下乱得很,叛军一度攻克长安,逼得天子出逃陇西。华阴县也遭兵匪,少年一家便搬迁到了华山脚下的避难。   草木枯荣,年复一年。   忽有一日,官军路过山下村。   彼时少年跨倚在栎树枝头,吹着草笛享着风。远远的旌旗招展,旗下有少年将军戎装骏马,意气风发。   少年听见马嘶,便在枝头上起身张望,旌旗下少年将军恰也望过来。四目遥遥相对。   少年立刻认出那小将军是木兰戎装,可旌旗下小姑娘视而不见的移开了目光。   少年回家牵了两头羊,大大方方的闯进驻营,说百姓盼王师有如久旱盼甘霖,正在筹备劳军宴,先派他来献两头羊聊表存心。   天下凡善谋事的将领,都喜欢“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百姓。   而他这样懂事的好少年,运气通常都不差。   少年顺顺当当的被人引进军营,去见少将军。   走到半路,恰逢戎装少女饮马归来,正要回帐休息。狭路相逢,少年喜不自胜的上前和她搭话。引路之人恰和少女熟识,便问她,“你们认得?”   少女瞥他一眼,“哪儿来的野小子,没见过。”   少年忙要解释他们幼时的因缘,少女拿马鞭柄戳着他的腮帮子,“让你闭嘴,没听到吗?”   少年赔上两只羊,换回一句“闭嘴”。   回到家又被爹娘责骂所幸身为村正里老,他爹还真的在忙着筹备“箪食壶浆以迎王师”那一套,没空整治他。   入了夜,军民同欢。   少年则沮丧的独自蹲在河边钓螃蟹麻绳编成的网兜,肚大口小,兜子底下扔一只裸□□,拿绳子把网兜缠在河中青石下。只消在河里洗个澡的功夫,兜子里就能爬满螃蟹。   他设好网兜,正要脱衣服下河,脊背上就挨了一石子,伴随着一声羞恼的,“喂!大庭广众之下,你做什么?”   少年惊喜的回过头去,便看到少女坐在水边青石上,正笑意盈盈的看着他。见他看过来,她便挺身从青石上跳下来,轻盈的踩着水中乱石跃到他身边,拿马鞭顶着他的下颌,笑问道,“适才就瞧着你眼熟,你不会是住在陌上的虎头阿三吧。”   少年欣喜她竟还记得他的乳名,忙点头称是,又疑惑,“你先前不是没认出我来吗?”   少女眉目婉转,笑意盈盈,“蠢。我若说认得,让我大哥知道了,你还能再见着我吗?”   领扣上一鹭莲生的坠子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摇晃,正是当初他送她的那枚。   他们就这么重逢。   大军驻扎在蒲津渡。   少年也到了该谋前程的年纪,家里为他在蒲州衙门里谋了差事。   他便每日奔走在衙门和蒲津渡之间,得空便去见她。   她还是幼时的性情,飞扬跋扈、随心所欲。他喜欢看她大笑的样子,能讨她欢喜,便觉着满足。   因她的归来,时光都流淌得缓慢了。   但也很快就到分别的时候她本是偷偷溜出家来投奔父兄的。父兄疼爱她,不能把她丢在乱世里自生自灭,只得带上她,将她留在军营。但如今战事基本平息,她的父亲也将调任入京,便想着将她带去长安,安置下来。   “别留在衙门里混日子了,你既没有世家望族的出身,又没能让人刮目相看的学问,纵使在衙门里厮混一辈子,也就混成个老吏罢了,能有什么出息?”那一日她忽然对他说,“如今的世道,正该富贵险中求。别看战事一时平息,可只消河朔三镇局势不变,就迟早还会再生变故。战事一起,就是男儿平步青云的时候。所以,你去投军吧……前日我大哥才说想征募新丁,你来不来?”   少年有些懵,“可是投军之后,不能擅离驻地……我想见你怎么办?”   她脸色一沉,忽的便恼怒起来,“忍!还能怎么办?”她抿着唇,清黑的眸子沉沉看着她,“我阿爹才升了羽林军大将军,正三品。我两个哥哥也都是正经五品、六品的将军,你以为我现在是什么身份?你以为等我回了长安,我父兄还能容忍我每日变装翻墙,同你一个白丁私会?难道你就没想过,怎么才能正大光明的和我见面,和我在一起吗?”   他当然想,可不论如何想,都觉着前路渺茫。   他生在殷实之家,自幼不愁吃穿,本是个胸无大志的人。可自和她重逢后,便每每在自卑中奋发,想要成为能配得上她的人。然而想要上进时他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上进的门路。且不说朝廷科举取士,每科不过三十人,他几乎不可能考中。就算让他去考,他都不知何时去考、去哪里考。而从军更是不知有没有命回来,不知要多少年才能出人头地……   他越思索便越觉消沉,渐渐的就开始逃避。不愿去想前路,只想在还能见她的眼下,每日都能和她在一起。   他也知道这日子也是有尽头的,她的父亲肯定不会把她嫁给自己这样的人。   可是……原来她也是认真的想要和他在一起的吗。   少年猛的抓住她的手,激动的回答,“想啊,想。每天每天都在想。我想同你在一起。”   “那么就去从军吧。”她眼里重又染回些暖意,“天子迟早要把我大哥带的这些兵编入神策军,待进了神策军,至少生计就有了保障。到时在战场上挣军功也可,在官场上谋出路也可……只要你能得个一官半职,我就有法子让他答应我们的事。”   “可是……要出人头地,一年半载肯定不成。万一”   “一年半载不成,那就三年五载。你只管去想该怎么给自己挣出身,其余的事我自己会处置……你放心,我拖得住,也等得起。”   于是少年禀明父母,前往投军。   一切都如她所预料,不论是战事再开,还是蒲津渡驻军被编入神策军她年纪虽小,却一向都是有主意、有见识的人。   少年算不得勇武,然而他模样周正,能写会算、能说会道,家里也肯花钱替他打点关系,很快便脱颖而出,被拔擢进翊卫府。   回到长安,他便迫不及待的托人给她捎信去。   领到俸禄那日,他为她采买胭脂首饰,鲜衣怒马前去见她。   少女帷帽遮面,端坐在大柳树下等他。夹道槐花怒放,满树满树的香雪。她掀起荷风嫣然一笑,眉目弯弯,艳光夺人。   他们一道去西市场买毕罗,沿着长安宽阔街道边吃边走。   少年满足于光阴静美,她却再一次提出了令他劳苦奔波的要求。   “翊卫府俸禄虽然优厚,然而并不是你能借以晋身的去处。”她这么说,“能近御前护卫的只那些勋贵子弟,你恐怕没这么便宜的机会。但眼下正有良机,只是多少会有些辛苦,你愿不愿意去试一试?”   少年心下多少有些失落他千辛万苦来到长安,难得能见她一面,她却满心只想着指点他如何“晋身”。   可他只想在这久违的安稳里,好好的看看她、陪陪她呀。   但想到她所期许的未来,他还是点头说,“愿意。”   魏博节度使年前去世,留下寡妇幼子。麾下部将把持军政,有自立之心,前月奏请朝廷立他为留后,又索要若干赏赐。天子震怒,但也不能草率兴兵,便打算先派使者前去一探究竟。明面上派出的正使姑且不论,私下却还派出了一个要紧的人物太常寺卿令狐晋。   令狐晋是天子的亲外甥,因母亲郑国公主早丧,自幼便养在宫中,和太子一起长大。天子视他如己出,太子也将他当亲兄弟。这样的人物要亲身涉险,当然也有他的缘由死去的魏博节度使是赵国公主的儿子,令狐晋的表弟。而赵国公主是郑国公主的同胞姐姐,一向挂念令狐晋。   如今赵国公主建在。令狐晋也罢,天子也罢,都暗暗的希望公主能逆转局势。如若不能,也希望能将公主带回长安,安养晚年。   故而令狐晋请命,天子虽担忧他的安危,却还是应允了。   为保护令狐晋的安危,天子特命左郎将韩荐之选派翊卫随行。   此事本属机密,但韩娘天性颖悟,察觉到韩荐之挑选翊卫护卫使团,便猜测到此行必有隐情。竟真让她将真相发掘出来了。   “我阿爹说,长安这么多宗室亲贵,就只广陵郡王和这位令狐寺卿是人中豪杰。此行看似凶险,但既然令狐寺卿都亲自出马了,想来必能稳妥无虞。若你能在护卫途中得到他的赏识,前路便平坦了。”她目光灼灼,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而少年看着她的眼睛,想到即将到来的漫长别离,和不知是否有归途的凶险前路,感到一阵阵疏离和寂寞。   他想要成为能和她匹配的少年新贵……可他天性向往的,其实是安稳顺遂、和乐知足的人生。   但她和那样的人生,是不可兼得的。   可是韩娘这样的姑娘,能带给她喜欢的人的从来都不只有无尽的**和困顿,同时还有他永远也无法从旁人身上得到的、想都想不到的惊喜。   少年进了使团,成了此行专门护卫令狐晋的十八名翊卫之一。   离开长安那日,夜间驻毕,少年巡视归营,恰路旁槐树上有黑猫跃下。少年抬眼望去,便见有少女身着夜行衣,靠在树上美目流转的笑看着他。   正是韩娘。   少年几乎惊叫出声,韩娘忙丢了枚苹果到他脸上,提醒他噤声。   少年捧着苹果不知所措。   她便又笑对他打了个手势,扭头潜入了暗夜里。   他惴惴不安一夜未眠。   第二日一路无话,夜间韩娘没有出现。   少年度日如年,几乎想离开使团去确认她是否平安时……第三日路上,使团遇到了碰巧和他们同路的新罗商团。   少女一袭男装、头带帷帽,跟随高大的新罗商人前来拜会。称想取道魏州、青州,从登州走海路回新罗,但中原不宁,前路凶险,不如大家结伴同行,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不知令狐晋出于何种考量,竟然答应了。   他们便又有机会相见。他这才得知,少女又是私自离家。原本她想混进翊卫中,但她大哥对这次的护卫挑选慎之又慎,她没机会。只能行此方法。   ……寻常男子都畏为难途的事,她却总能用过人的决心与毅力迎难而上。   但一个女孩子千里迢迢孤身一人跑出来,将名声、安危悉数置之不理,未免太不爱惜自己。   他替她担忧,她却只笑,“置之死地而后生。我阿爹肯定气坏了,但我赌他还想找我回去,不会为此就不认我了。只要我们能活着回去复命,我就向阿爹坦白我们俩的事。他若就此接纳了你,自然皆大欢喜。”   “可……他若不肯呢?”   “那就要看你了。”少女认真凝视着他的眼睛,“魏州此行并不简单谁想控制魏博,都必定先控制住赵国公主。魏博给朝廷上了那样的奏表,可见公主祖孙已被人挟制住了。令狐寺卿此行想逆转局势,必定得有非常之举……那便是你立功的时候。你若真能助令狐寺卿成就此行,他必定对你另眼相待。我阿爹再顽固,岂能不看他的脸面?”她说,“我会和你同荣共辱,你也要争气啊。”   那时少年是什么感受?   云开月明。   所有的疑虑、不安都消散殆尽。他只是想,无论前路多么凶险艰难,他都一定要平安将她带回去,而后不顾一切娶她为妻。 第37章 蓬山此去(七)   他们顺利来到魏州。   魏州全城戒严,到处都是巡逻的卫兵,连街面上的商贾都不做买卖了。家家闭门锁户。   他们新到魏州,也受了不少盘查。所幸令狐晋在当地也有地位不低的亲信接应、打点,完全不必他亲自露面应对顺便她还庇护了韩娘。   落脚之后,令狐晋便在明面上的使者的掩护下,暗地试探魏州各股势力的心思。韩娘则以商旅的身份,不知通过什么途径,也在打探魏州的局势。   魏州的局面比他们想象得还要复杂。   有传言说,如今掌控魏州、意图自立为留后的魏斯元和赵国公主有私,当下的局面,说不准就是赵国公主的授意。故而魏州人心浮动,虽厌恶僭臣窃取权柄,但因拿不准是不是朝廷的意思,故而都不愿出首反抗。   而赵国公主府邸内外全是魏斯元安排的守卫,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出入。里面的消息根本就传递不出来。   使者几次要见赵国公主,都被魏斯元以公主病乏不能见客为由拒绝。   几次针锋相对后,终于能隔着帘子远远的见了一面但隔着帘子,连后面坐的是不是公主本人都拿不准。   判明局势后,该如何应对似乎就很清楚了。   魏博的人心还是在朝廷这边的,只因先前代表朝廷立场的赵国公主行事不谨,才使得魏博人对朝廷的意图产生了疑惑。如今既然有天子的正使来到朝廷,自然就要重新申明朝廷的立场,免得奸臣继续借赵国公主的名义扰乱人心。   至于赵国公主祖孙之外,还有谁能服众前前任魏博节度使还有个弟弟,也就是赵国公主的小叔子,一向归附朝堂,在魏博也很有资历和威望。   身在敌营,容不得他们优柔寡断。   令狐晋虽心有疑虑,但依旧同意了正使的提议,开始协助他策动各方势力。   少年不知道在此种状况下,自己能做出什么让令狐晋刮目相看的“非常”之举。   而韩娘则主动站了出来,向令狐晋进言,“自公主下嫁魏博,魏博年年有使节入京,朝廷也年年有赏赐入魏博,却从未听人说公主有失德之举。如今公主的话传不出府邸,外人甚至不知公主的生死,却出现了这种流言。究竟是何居心?何况公主毕竟还是天子钦封的公主,纵使行止真有不妥之处,也不能由乱臣将她幽闭于私邸,肆意污蔑诋毁。使君的谋划固然英明,但以民女陋见,还是该先将公主从乱臣手中救出。如此既能顾全体面,也免得乱臣狗急跳墙,挟公主为人质。”   她的想法正与令狐晋不谋而合。   令狐晋看着她,眼眸中似乎带笑,若风过春水,潋滟生波这位雍容俊朗的天潢贵胄生性寡言,以至于少年几乎忘了,他的风流韵事如暮春时节铺满龙首渠的桃花瓣,随水流遍了长安城的边边角角。   他说他已安排了私卫相机闯入府中救出公主,可惜魏斯元防备太严密,目前还无法同公主取得联络。   而韩娘回答,“我去,我有办法混进府里,找到公主。”   蛇行蛇道。   防备再严密的府邸,只要里面还住着人,就得从外面买吃买喝。   韩娘买通了给府里供应时蔬的商贩,竟真的成功混了进去。   少年不明白令狐晋为什么会答应她深入虎穴进去倒是容易,可万一她进去之后找不到公主呢?万一她被人认出来呢?   ……但令狐晋这边也同样惊心动魄。   魏斯元在节度使府中设宴宴请朝廷使节,而令狐晋也收到了邀约。本该写着化名的请帖上,明明白白写着令狐晋的本姓表字。   他来魏州的事暴露了。   令狐晋居然不慌不忙,欣然赴约。   少年随令狐晋来到这场鸿门宴上,还没入席就嗅到了血腥味筵席四面分明都是持戈带甲的士兵,魏斯元锦衣下套着铁甲,与席的魏州军政要员不少人都坐立不安。   进门前,侍卫居然还要收走他们的兵器。   少年没经历过真正的修罗场,但想到韩娘前一日进入这府邸后便再无消息,胸中便怒火中烧他唯独不能向这些人示弱。   令狐晋尚未说什么,他手中横刀已“擦”的一声出鞘,“天子翊卫,御前尚且佩刀。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来卸我的兵器?!”   无人料到少年敢在如此局面下说出这种话来,无措的去看魏斯元。   只令狐晋淡然微笑着,仿佛一切理所当然。   魏斯元很快回过神来,皮笑肉不笑的迎上前来,假意呵斥了那侍卫一句,便阴阳怪气的说,“不是他不懂规矩,实在是不知道除了天子使臣,还有您这么个名满天下的大人物也来到魏州。”   令狐晋一笑,“现在知道,也不晚。”   少年跟随令狐晋入席,看令狐晋在敌军之中谈笑风生。   他对于“言外之意”一向都是愚钝的,然而在极度的紧张和专注中,他竟听懂了令狐晋言辞之中的锋芒。   唇枪舌剑之下,宴会的气氛步步紧绷。   令狐晋询问,魏斯元向朝堂上那封奏章,又陈设重兵威慑天子使臣,究竟意欲何为。而魏斯元回答自己兵强马壮,早已实际上据魏博而有之,朝廷何不顺势封赏,双方各取所得。少年听到此处,便隐约意识到局面不妙,握紧了手中横刀。   果然下一刻,令狐晋便问,“若朝廷另有考量,不能‘顺势而为’呢?”   魏斯元捏着手指酒杯,眉眼如鹰隼般看着令狐晋,似笑非笑,“那就要看我麾下男儿答不答应了。”   满坐寂然,人人骇惧如此作答,分明是朝廷不答应,他就要造反的意思。   可谁敢有异议,屏风后的刀斧手只怕立刻就要跳出来。   而作为朝廷使节,令狐晋此刻不能不表态。   所有人都望向令狐晋,少年也看着他,等他开口。   令狐晋笑了。   这人生就好相貌,他一笑便冰消雪融,纵使谁都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笑,也忍不住会跟着他笑两声。   气氛一时竟松懈下来。   而后令狐晋搁下了手中银箸。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意思,都在等他开口说话。   但少年紧盯着令狐晋的眼睛,恍然从其中看到了什么。韩娘的声音突然在脑中响了起来“此行想逆转局势,必定得有非常之举”。   他在一瞬间就领悟了令狐晋的意思。   韩娘就在这府中,生死不明。就算韩娘还活着,能逃出去可若令狐晋此行若不能成事,他必定会死在这里。   这一日他一切言行举止都有如神助,在领悟的瞬间他的身体已猛的上前一步,手中横刀出鞘,电光石火般向着魏斯元斩去。   没有砍中魏斯元毕竟是身经百战的战将,而他只是个花架子翊卫新兵。   但这一斩也在意料之外,魏斯元慌乱的向后一仰,杯中酒撒了一地。他正要张口叫人,身后便有一把匕首穿胸刺出。那匕首刀尖一旋,魏斯元喉咙里咔咔了两声,喉咙里便涌出血沫,再发不出声音了。   席间竟还有旁的刺客。   局面在一瞬间混乱起来。   魏斯元安排的带甲侍卫全涌上来但魏斯元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布置了一场鸿门宴,将朝廷的使臣和魏州军政要员悉数请来,但这些人里和他戮力同心的没几个。若他杀了朝廷的使臣,在他的地盘上,这些人也许不敢说什么。但是现在被杀的是他,为了避免在乱兵之中受池鱼之殃,这些只能纷纷想办法控制局面,斥他为逆臣贼子,喝止他手下将兵“犯上作乱”的行径。   只有寥寥几个真想为他报仇的人,红着眼向着少年和刺杀了魏斯元的人杀去。   少年逃命的本能比他的功夫强多了。   他下意识就向着令狐晋的方向钻去同行的翊卫们的功夫,他还是很清楚的。   令狐晋神色复杂的看了他一眼。   少年自己也恨懵……他真不是有意要连累令狐晋的,不过话说回来,这事本来就该令狐晋负责。   令狐晋依旧饮完了杯中酒不错,少年杀人、而魏斯元被杀的时候,令狐晋在饮酒而后他站起身,从怀里掏出一份圣旨,喝道,“天子有旨”   如扁舟般挣扎在汹涌乱流中的人,在一瞬间找到的主心骨,纷纷大喊,“天子有旨!”“天子有旨!”“天子有旨了,都住手!”   大唐天子的名号,纵然几经战乱,常如被乌云遮蔽的白日,也依旧是不坠的白日。   尽管情绪汹涌,大部分士兵还是下意识停手听旨。   只有寥寥数人还在催促,“天子政令在魏博就是废纸一张!”“杀了他们替将军报仇!”   但随即就又传来一声,“都住手!”   是一声威严的,略嫌苍老的女声。   少年循声抬头望去,便见一个仪态端庄的华服的老妇牵着一个懵懂稚童的手,自屏风后走出。老妇身后跟着个侍女打扮的美人,美人低眉顺眼,却掩盖不住眸中神采,举止风华。少年情不自禁的一喜是韩娘,她没事。   在座的魏州官吏显然都认得这一老一少,纷纷列排两侧,躬身行礼,“公主殿下,小公子……”   是赵国公主和田氏的遗孤。   老妇没有应答,只四顾,“是谁说天子政令在魏博是一张废纸的!我田家三代敬奉王事,忠心耿耿。如今老身还在,幼主还在,是哪个乱臣贼子敢当魏博的家,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   无人作答。   老妇牵着幼子,行至令狐晋的身前,令幼子跪下,询问,“天子有何旨意?” 第38章 蓬山此去(八)   令狐晋当众宣读天子旨意犯上作乱者只魏斯元一人尔,魏州臣民仍是我臣民,凡归顺朝廷者一律不追问前情。天子听闻外甥魏博节度使去世,悲痛不已,特命令狐晋代他前来吊唁,并抚恤节度使之老母幼子寡妻。又闻魏博节度使之子年幼不能统领一州,特册立节度使之叔为留后,代为执政,并赐舆服若干……   一切尘埃落定。   收拾未遂的叛乱的余波,又花了几日功夫。   少年跟着令狐晋出入于魏州权贵的门厅,亲眼目睹他的威望和手段,崇敬之余又隐隐感到不甘。   而韩娘一直陪在赵国公主身边。她性子并不像旁的大家闺秀那般柔婉贤淑,却自有讨人喜欢的地方。赵国公主对她几乎无话不谈,短短数日相处下来,就喜欢得恨不能认了她当干女儿。   这一日少年陪同令狐晋前来拜见赵国公主,恰遇到韩娘从赵国公主处出来。   三人正在门口相逢。   韩娘行礼离去之后,赵国公主请令狐晋进去。观他神色,忽然便笑道,“你要是喜欢就纳了她。这孩子聪明伶俐,倒不辱没你。”   少年就护卫在门外,这话一字不差的落入他耳中。   他心下震动赵国公主看着这么喜欢韩娘,可依旧随口就能说出让她给人做妾的话。   令狐晋笑着摇头,“您别这么说。她是正经的官宦出身,父亲是羽林军大将军韩世坤。”   赵国公主惊诧道,“当真?”她毕竟是远嫁联姻的公主,韩世坤的名号还是听过的,“那她为何……”   令狐晋察觉出自己失言,略一思索,便解释道,“……她和旁的闺秀不大一样。”   少年这才知道,原来早在四五年前,令狐晋就已见过韩娘了。   那年韩娘女扮男装,孤身一人前去追赶父兄的军队。她褐衣兜帽,披着脏兮兮的麻布披风坐在路边枯树啃干粮时,令狐晋的斥候兵身中三箭,人衰马竭,仆倒在她面前的土路上,扬尘扑了她满嘴。   白骨蔽野,千里荒芜。目力所及,独她一人。   ……   小姑娘带着情报找到了令狐晋军中,并且居然真的见到了令狐晋。   令狐晋奉旨抚军,路过相州。韩娘的大哥韩荐之奉父亲的命令前来护送他,恰也在他营中。韩荐之一眼就认出这脏兮兮的假小子就是自家小妹。   令狐晋彼时不知晓韩娘的身份,还想着奖赏她。无意中听见韩荐之私下训斥妹妹,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诧异于这姑娘无法无天,终还是没忍住,寻机问她一个姑娘家为何不好好待着,却要跑到这等兵荒马乱之处。   而韩娘给他讲了一件自己年幼时见过的事。   那一年她五岁,街坊里,有个女人被杀。   为何被杀?   因为前一年乱兵来袭,她的父兄带着家眷逃亡因嫌她累赘,没有带上她。于是叛军来时,她就落入贼手。但她模样姣好,性情和顺。曲意逢迎之下,竟从贼子手里保住了性命。   可一年之后,官军杀回来了。贼首伏诛,她也被官军“救”了出来。   ……而后她就因屈身从贼,被当众处死了。   她受死时百姓蜂拥前来看热闹,将秽物投掷到她身上,骂她不要脸。   韩娘年纪小,看不懂,她问,“可是这么多官军都没挡住贼啊,她怎么挡得住?那么多大人物都没事,为什么偏偏要杀她?”   却被姐姐用力的捂住了嘴,“……别说了,小心被人听到。”   那个女人被杀了,所有人都拍手称快。   就只有韩娘蹲在她被杀的地方,看着地上被鲜血浸透的泥土。没有人能理解一个五岁的小姑娘的难过和懵懂。   后来邻居家的小男孩走过来,想拉她回去。   她问了他同样的问题。   小男孩蠢头蠢脑的,理解不了她的困惑,可他天性纯善,是唯一陪着她难过的人。   他的回答令她印象深刻。   他说,“大概……因为她什么都没有做吧。”   少女眼含嘲讽的看着令狐晋,“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乱世之中,区别男女又有什么用处?我阿爹守城,家中奴婢、姬妾,我们姐妹全都得皮甲上阵,和男人一样杀敌。我还听说有名将守城,粮草不足,便将家中小妾捐出来,杀了让大家吃肉。一将功成,还不知有多少女人成了果腹之物。大叔您莫非觉着,我身上能剐出的肉,比千里投军的用处还大些?”她说,“……我宁肯因做蠢事而死,也不愿什么都不做等死。”   她要拼尽自己的全力,去攥住自己的活路。   只这一面,令狐晋便再忘不了这个眼里透着凶光、口中说着荒谬言论的小姑娘。   “这是只野狸子,”令狐晋笑着告诉赵国公主,“闺房哪里锁得住她。”   赵国公主听得毛骨悚然,但出乎少年的预料,她沉默良久之后,竟说,“……也是个有见识的姑娘。”   少年忽的想起十一年前那场兵变,河朔三镇反了两镇,独赵国公主所在的魏博没反。但也有传言说,当时赵国公主的丈夫已派兵策应另外两镇,似乎还有意舍弃柔弱的亲生儿子、册立侄儿为继承人……但他随即便暴病身亡,赵国公主扶持儿子掌控了魏博的局势,才有十年来魏博的风平浪静。这位公主也是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女人。   他正在想,坊间传言赵国公主和魏斯元有私情会不会和当年的事有关,就听赵国公主又说,“我听说韦娘死后,你一直没有续弦。如今不正有个合适的人选吗?”   少年脑中便嗡的一响他立刻便意识到赵国公主说的是谁。   令狐晋显然也听明白了,忙拒绝道,“不成不成,我的年纪都够当她父亲了。”   “你才三十出头,还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哪里就委屈了她。你不嫌弃她就够了。”赵国公主笑道,“她家里也保准愿意只怕还求之不得呢。”   令狐晋依旧笑着摇头,“您不要再提这件事了。她当是……已许配人家。我也……一时无意续弦。”   ……少年已不记得他们后来又说了些什么。   他只是拼命去想,自己身上有什么胜得过令狐晋的地方。   可他想来想去,也只有年轻、未曾婚娶这两点令狐晋也曾有过所有男人都天生会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拥有的优点。   ……他没有任何一处能胜过令狐晋。   可是后来他想起了他和韩娘年幼时的事。   那年他们都五岁,街坊里有个女人被杀。   他们牵着手,格格不入的在激愤、狂欢的人群中,为这个有罪的女人的死去感到难过。   韩娘骗了令狐晋,那时他说的并不是“因为她什么也没有做。”他说的是,“……他们说因为她从贼,她不应该从贼的。”   “不从贼,贼要杀她。从了贼,官军要杀她。都要杀她,官军和贼有什么两样?”   那时他不知为何就明白了韩娘的悲愤,他猛的抓起韩娘的手,说,“我会保护你的,不管贼来了还是官军来了,我都保护你。”   韩娘说,“呸,你连我都打不过。”   “那我也会保护你!”   只有那颗喜爱着她的、九死而不悔的心,他绝不会输给令狐晋。   处置完魏州的事,令狐晋回朝,随行人等俱都受到天子嘉奖。   令狐晋有意将少年提拔到自己身边任职,但少年拒绝了。   令狐晋同他对视许久,显然看懂了他的决心和理由,没有再多强求。   韩娘得知此事焦急不已,质问少年为何要拒绝令狐晋的任命他们不顾一切忙碌这一场,难道不就是为了让少年得到令狐晋的赏识,为少年的前程寻一个贵人相助,也为他们的婚事,寻一个令她父亲无法开口拒绝的冰人?   但少年只是说,就算没有令狐晋的赏识,他也会凭本事谋得前程。   韩娘又失望又恼怒,“这世道若真这么容易谋得前程,我又何必拼死拼活算计这一场?”她怀着最后一点希望,“至少找个机会向令狐公坦诚你我之间的事,请他为我们做媒。这次若没有你替他吸引刀兵,刺客没那么容易得手。我也向他提过你我之事。只要你开口,以他的为人,必定不会拒绝。”   少年只是说,“我会请媒人登门提亲。”   韩娘凝视着他的眼睛,恍然明白了什么。   “……你不要犯傻。普通媒人根本进不了我家的门,我阿爹不会答应的,你别给自己招祸啊!去找他吧,就算你拒绝了他的辟举也没关系,他是君子,不会记恨这种小事……”她越说便越失去冷静,“难道我还比不上你一时自尊?去求人一次又能如何?你究竟在发什么疯?”   他被令狐晋的高洁封缄了口舌,根本无法开口质问韩娘,“难道你不知他对你的居心”。   他只是重复,“我会找到体面的媒人……”   他会拼上性命打动她的父兄,向他们求一个证明他能配得上她的机会。   这少年已成孤家寡人,注定将一切事埋进心里,孤身一人踏上深渊之上那根摇摇欲坠的独木桥,去寻海市蜃楼一般的前途。   而后一去不回。   他去提亲了。   韩娘这次终于猜错了他进了韩家的大门。毕竟是新受嘉表的翊卫,听说他登门求见,韩娘的大哥韩荐之抽空接见了他。   请媒人说明来意后,韩荐之若有所思。他并没有立刻拒绝,甚至面色都没怎么变,只答道,“……我做不了主,得去问问父亲的意思。”   看上去,一切全然不像韩娘所说那般艰难。   韩荐之去向父亲请示。   不多时,少年听到里屋有说话声。   “……外面来了个楞头小子,说想娶你。你去看看,是不是你早先提的那个?”   而韩娘说,“那都是赌气之言,你们也当真?”   正说着,韩娘便从门后走过。透过半卷的珠帘,正和少年四目相对。   短暂的怔愣之后,她眼眶霎时变红,仿若看透了他的结局般,眸子有浓重的悲哀。但她飞快的冷下了面容,傲慢的别过了头。   她身后人问道,“……是不是他?”   少女厌恶的回答,“别什么阿猫阿狗都让我看。这种人,你们也想让我点头?”   少年没有等韩荐之回来。   ……他的人生太单纯了,从来都没意识到,自己会被以这种方式拒绝。   可他依旧想要弄明白,韩娘究竟为何会有这种转变。他颓唐的游荡在韩府周围,只想要趁着韩娘出门时见她一面,问个清楚。   韩娘一次也没有出来过。   她安然在府中读书、念经,偶尔做做女红。像个真正的大家闺秀一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不知过了多少日子……韩娘的姐姐归宁。   少年失魂落魄的蹲在角落里,轿子里的少妇自府中出来,掀了帘角向外看了一眼,便差丫鬟来施了他一串钱。   他竟已形似乞丐了。   少年捧着那吊钱哈哈大笑,笑着笑着便落下泪来。   他状似癫狂的摇摇晃晃的大步疾走,不知何时就到了河边。那系钱的红绡散了,铜板叮叮当当落在乱石上。   他茫然的低头看了一眼,正待将那红绡丢开时,忽见上有字迹。他颤抖着展开,见上写着“三年五载”。   他不知韩娘是不是又在戏耍他,可脑中还是记起韩娘的话“三年五年,我都等得起”。   他便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冬日宫中会猎,翊卫府调拨军队护卫,少年名列其中。   他“病”了小半年,早先在魏州立下的功劳早烟消云散了,并没能借机平步青云。所幸赏得的官职还在,比寻常翊卫稍好些。   他巡视过四周,从马上下来,解了酒袋子,喝一口酒暖身。   不远处太子府里两名亲卫走过去,他们的说话声随着风,断断续续的飘过来。   “……他央动三哥说项,韩将军当然愿意……可他家妹妹彪悍得很,直接给三哥没脸……三哥可是郡王,太子的亲儿子啊,都拿她没辙……”   “三哥也给他脸面,二十好几了还是个混人,成天喝花酒……你没见他在酒肆里缠着胡姬亲嘴儿的模样。”   “……邢国公的孙子嘛,人是混了些,可面子在那儿……”   少年喝完酒,重又翻身上马。   亲卫府里不是勋贵就是皇亲,人在宫中待得久了,很容易就会消磨志气。   相州一带又有战事。   韩荐之奉命调动神策军出征,少年所部也在调拨之中。   他虽没经历过大战,但魏州城宴会上那场短兵相接,也并不逊于战场厮杀。   少年适应得很好。   他手中唐刀不停的斩断皮甲和皮肉,飞溅的鲜血和残肢让天地都显得昏暗……但他毕竟在厮杀中活了下来。他拄着长刀坐在染血的黄土地上,稍作喘息。正待起身整顿行伍时,眼前忽然的一黑,鲜血溅到了脸上。   他茫然的抹了一把脸,低下头,看到了从自己左胸前穿出的□□簇那箭簇的形制是神策军内所用不错。   他踉跄了一步,回过头去,看到射箭人的脸。   太子府中亲卫,邢国公的孙子。   少年并没有立刻死去。   他看到那人骑着马到他面前,嘲讽,“我的女人也是你能觊觎的?”但他竟没有太深的感触。   他只是想起自己曾想过,他愿意为韩娘去死。如今他真的要死了,不知道韩娘会不会难过。   他想起他们相识、相处的点点滴滴。想起他送她的那枚银吊坠被她改作领扣,在每一件衣服的领前随她一颦一笑晃动着。不知道她是否知道,那坠子是要送给他媳妇儿的……   一开始全是些很美好的回忆,可是……他苟延残喘得太久了。而他们之间的美好记忆,并没有那么多。   他开始想起那日他登门提亲时,她漠然以对。   明明她说过,只要能平安从魏州回来,就向她父兄坦白一切的。可她食言了。   但后来他又想,她那么说,应该只是为了保护他吧。你看,他这么轻易就被人暗害了。若她哥哥拿定主意不让他活,他又能活几天?   可是,为什么韩娘连试都不肯试一次呢?若她以性命相逼,赌誓非他不嫁,莫非他父兄宁肯她死也不会答应他们的婚事吗?   她都不知道,她那一句话几乎捅穿了他的心。   ……然而他很快就想通了韩娘一直都是很惜命的,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已经知道要为未来谋划了。她一直都想要更安稳的、一切都在掌握中的生活。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为什么事去以命相拼的冲动呢?   ……原来韩娘也不是那么完美无瑕的人啊。   ……原来韩娘并没有那么不顾一切的喜欢他啊。   若他能早些放开她的手,也许韩娘便不必活得那么辛苦了吧。   再后来,他便想,若自己没有遇见韩娘,现在会在做什么。   他想起起家乡的羊群,想起大栎树树梢上吹过的风,想起响水河的一晚上就能钓一箩筐的螃蟹。   ……想起家乡年迈的父母。   他恍然意识到,自从来到长安,他竟一次都没想过要回乡看一看他的父母。   他忽然为自己即将死去感到剧烈的痛楚和懊悔。   他挣扎着想从地上爬起来他竟让他的父母白发人送了黑发人,他甚至没有给他们留一下一句话,没有给他们留下任何念想,就在异乡为一个他永远也配不上的女人死去了。   直到此刻他才意识到,他还是喜欢韩娘。   可他为自己的作为感到了后悔。   韩娘这样的女人,若没有为她拼上性命的觉悟,单凭过去那个无所事事的他,原本一辈子也不配遇见的。于是他不顾一切冲上去拉住了韩娘的手,拼命追上她的脚步。   可在真正即将失去性命的时候,他才发现果然还是活着,更重要一些。   他对韩娘的喜爱,太沉重,太痛苦了。想来韩娘也是同样的感受吧。   若当初没有送她那枚坠子便好了。   若重逢后没有认出她来便好了。   若求亲被拒时能彻底放手便好了。   ……若现在能陪在父母身旁,平安活着便好了。   但一切都已经发生,再也无法改变了。   他的意识渐渐被黑暗吞噬。   他嗅到花香,明明已看不见了,却依旧知晓有神明驻足在他身畔。   他听到她问,“你可有什么遗愿未了?”   他说,“……我有很久没回家了,请您帮我回家探望我的父母。”   “可有什么信物吗?”   他想了想,仿佛卸下什么重担一般,说道,“……我有一枚银坠子,送给了不该送的姑娘。请您帮我拿回来,就以此为信物。”   “……你可有话要带给那位姑娘?”   他目光空茫,最后的执念也将消散了。   他摇了摇头,“没有……若她已忘了我,那便再好不过了。” 第39章 青鸟殷勤(一)   在少年的记忆中,那枚银坠子就已经很旧了表面被摩擦得很光滑,纹路间有些发黑的锈迹,看上去朴拙厚重,反倒比刚送出去时显得雅致了不少。不论用来搭配戎装、还是风尘仆仆的行装,都不会很显眼和张扬。   少年大概也只见过她穿戎装和行装的模样,就算偶尔见她做女装打扮,也大都因是出门在外或乔装打扮而刻意穿戴得朴实无华,所以才会有她很爱带那枚坠子的错觉吧。   可是事实那枚坠子和令狐韩氏的日常穿戴格格不入。   云秀很确定,她从未在令狐韩氏身上见过类似的装饰。   云秀知道不少人都会保留一些旧物,哪怕不用、甚至都不会从箱底翻出来看一看、晒一晒,也依旧要保留着。   令狐韩氏却似乎完全没有类似的习惯。对于用不上的东西,她丢弃得毫不留恋。她并不是一个会对过去的记忆恋恋不舍的人。   云秀不敢肯定,那枚坠子她是否还收着。   但见了少年的记忆之后,对于她二姨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这件事,云秀又有些不太确定了。   云秀一直觉得,她二姨对“贫穷”二字深恶痛绝,不必说自己沦落得贫穷,就是稍有些穷酸气的人走近,她都受不了。所以才会不遗余力的往云秀心里灌输“绝对不能嫁给穷人”“生于官宦之家的女人,最要紧的是嫁一个门当户对、前程似锦的男人”……之类的思想。简直生怕云秀会看中哪个穷秀才一般,尽管事实上云秀还远未到谈婚论嫁的年纪。   可是,在少年的梦里,她二姨决然不是一个嫌贫爱富的人。纵然喜欢上的是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少年,她也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的去追求了。   ……   所以,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才会把她二姨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她是否知道少年死于非命?又为什么最终嫁给了令狐晋?   还有那个邢国公的孙子,他后来遭到报应了没有?   梦境的最后,少年已近心灰意冷,纵使被暗算而死,云秀也没从他心里感受到对凶手多么深刻的恨意。但作为旁观者,云秀心中的积郁却只能发泄在这个人身上,谁叫他是整个故事里唯一的坏人呢。   这么一想,又觉着还是令狐晋更可恶些这个男人出身好、相貌好、品性好,什么坏事都没做,却什么好处都得到了。   可事实上当少年还对未来满怀热情的时候,他就已隐约意识到了什么吧。毕竟他的情敌绝对不算少数,那个邢国公的孙子都央动太子的儿子替他说媒了,可少年依旧从头到尾只盯着令狐晋恋爱中的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人的目光会望向哪里,对于谁是她的变数而谁不足为虑,其实是很敏锐的。   ……   红尘中事,真是纷纷扰扰乱人心啊。   云秀纠结了半晌,决定还是满足自己的窥探欲先弄清楚她二姨是怎么嫁给令狐晋的再说。   云秀整理好了面容、衣饰,从屋里出来。   令狐十七就等在水榭外面,正坐在云秀早先倒着的地方,面朝着温泉,百无聊赖的玩水。   少年背影清隽挺拔,小冠束起的长发漆黑如缎,因束得高,头发如马尾般随着他的动作晃动。倒显得他很飒爽英武。   当然这改变不了他是个乖僻刁钻的病秧子的事实。   云秀完全可以想象,他绝对会攥紧手里那根名为“柳云秀的把柄”的鞭子,毫无理由的冷不丁就抽她一鞭子,以此取乐。   ……真是想想就觉得很麻烦。   她磨蹭片刻,硬着头皮,“……我换好了。”   令狐十七闻声立刻回过头来,起身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又上手去捏她的腮帮子,试了试手感。大概是确认她真的没带面具之类,才嫌弃的评价,“真丑。”   云秀没忍住指着脸抗议,“二姨说这张面皮跟你像的很,就跟兄弟似的。”   令狐十七心情竟好转了些,得意洋洋的笑道,“原来你是照着我的模样变的。”   “……”他怎么就能这么自恋,“是啊,谁叫我就只认得你呢!”   “哦。”令狐十七似笑非笑,“你不是还认得个十四郎吗?”   这人心思太敏锐,总能戳中她的痛处。   云秀便不接话,扭头望向温泉对面。   对面并没有人,草木俱都寂然无声。云秀便问道,“他们没过来?”   令狐十七看了她一会儿,又刻薄起来,却也没多说什么,只道,“我已经把他们打发走了。”   云秀瞧见地上的落花,稍有些心虚,“……他们没说什么吧?”   令狐十七哼了一声,“又不是头一回见,有什么稀罕的!”   云秀仔细一想也对,今年春天令狐十七手贱戳碎了颗水精珠,招惹得漫山遍野桃杏花开。跟他那次的阵仗比起来,这点小场面算什么?   跟她比起来,令狐十七才是怪力乱神的那一个。   她便松了口气,盘算着一会儿见了她二姨,该如何将这件事敷衍过去或者可以借此试探一下,她二姨是否还记得自己当年的约定。   她易容时磨蹭得略久些,此刻晚霞都有些灰沉了,长庚星悄然在西方天际亮起。   令狐十七从墙上摘了枚琉璃灯罩的小提灯,待要点起来时,忽的想起些什么,伸手递给云秀,“火。”   云秀便随手从空间里掏了根火柴,给他点上。   令狐十七看了她袖口一眼,没做声。   两人便一道回前院儿里去。   已是深秋时候,秋虫叫得凄清,夜色沉在繁芜的草木从中。   四面无风,疏密错落的园林如凝墨而成。暮色已尽而夜幕未临时,黛蓝的天色清透如水。   兄妹二人提着琉璃灯,一前一后走在蜿蜒的山石小路上。   藤萝攀附的峭壁前,令狐十七停住脚步回过头来,向云秀伸过手。   云秀自然而然的就握住了。   她一路都在琢磨该怎么令她二姨开口。跟着令狐十七走出去好久,在令人舒适的寂静无言中忽有那么片刻走神,才迟钝的察觉到,他的手心温暖干燥,触感刚刚好,透过手腕传过来的力道也平稳可靠。和当年她牵着他的手,带他去看暮春桃花时,截然不同。   她下意识的比了比两人手掌的大小,不合时宜的话猝不及防就说出口来,“你力气不会比我大了吧?”   回答她的是气结的一声,“……闭嘴。”   来到正院时天已沉黑了。   院子里灯火通明,灯笼沿着长廊比次延伸。灯笼下,侍女们捧着餐具忙碌的往来。虽比不得在郑国公府里时用餐的排场,却也足够华奢了。   先前陪令狐韩氏读诗的丫鬟正从屋里出来,见云秀和令狐十七一道过来,明艳的抿唇一笑,回头向屋里道,“十七郎带着小道长回来了”   便引着云秀和令狐十七进去。   令狐韩氏显是才从外面回来,身上已换了见客的行头。闻声回过头来,先拉过令狐十七上下检看了一番,见他面色如常,方松了口气。   这才从容转向云秀,也上下看了一番,笑道,“没吓着吧?”   云秀悄悄看了令狐十七一眼,“……还好。”   令狐韩氏便一左一右挽着两人的手,拉他们入席。   又笑道,“这山上古怪,接二连三的遇见妖异,也不知是什么缘故。所幸这妖异倒不害人,只是动辄漫山遍野的开花,怪招摇的。问过山上的道长,他们都不知怎么回事。问了你师父,你师父只说是灵气外溢所致。”   云秀揣摩着令狐韩氏的意思,试探道,“是。夫人似是不大喜欢?”   令狐韩氏眸子一垂,笑道,“确实不喜欢。我虽不是什么修道人,却也知道,天行有常,事异必妖。似这般肆意扰乱时节,哗众取宠,纵然真有什么灵气,也不过是作祟的东西罢了。我虽不怕它,可总遇上,也觉着恼人。”   云秀又望向令狐十七,却发现令狐十七也正不怀好意的看着她。   那笑容太意味深长,纵然他不开口,云秀都能看得出他的心思“且看你如何作妖”。   ……这人真的好麻烦啊!   “夫人已不是头一次遇见了?”   令狐韩氏点了点头虽称呼云秀“小道长”,可对着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孩子,令狐韩氏显然难生出什么戒备来。便如寻常同孩子说笑般,慈爱里带了些逗趣,指着令狐十七道,“他出生那日就遇到过,也是满院子花忽然就都开了。旁人都说是吉兆,我看根本就是一场桃花劫他从小就见不得春花,每年逢春花开,都要卧病,换了多少药方都不管用,这两年才渐渐好起来。今年春天又遇上下山时走得好好儿的,不过停了一回车,漫山遍野花都开了。适才你们俩不又遇着一回?”   云秀迅速的看向令狐十七看到没?作妖的是你,是你!   令狐十七全不当回事,好整以暇的回看她,还有余裕饮茶、用饭。   云秀便问,“小公子出生前可遇到过?”又道,“也是在这山上。”   令狐韩氏回想了片刻,似有所动。但眨眼间面色便恢复如常,笑道,“十多年没回来了,哪里还记得以前的事。”   她年幼时在华阴县居住过,少女时则就在山下村同少年重逢,此地满满都是回忆。纵然她说不记得了,也必定曾有一瞬不经意间想起往事。   云秀便道,“我师父说过,所谓灵气,并非只有山川草木之灵。人间香火也是灵气,是人心之灵。譬如人间许多英灵,在世时并无得道成仙之心,可因万人信仰供奉,死后便也成了神灵。除此之外,人心中生愿、死前遗愿,也能凝聚成灵气。山川草木之灵往往无情,只因循天时。可人的香火和灵愿,却天生就有悲喜,感人情而动。夫人您能和此山间的灵气互有感应,恐怕是和此地的灵愿有过什么因缘际会。”   令狐韩氏先是听着,渐渐就有些失神。待云秀说完,她却笑了起来,“你觉着都有些什么因缘?”   云秀便问,“夫人在此地,可有什么故交好友夙愿未偿,便已过世了的?”   令狐韩氏摇了摇头,道,“没有。”   她答得太平静、太干脆了,全然出乎云秀的预料。云秀一时竟有些不知该怎么开口。   随即便听到令狐十七特有的带了嘲讽的看热闹的笑。   云秀脸上一红,便有些羞恼,道,“看来我的梦又出错了。”   令狐韩氏没有接话。令狐十七却饶有兴致,“梦,什么梦?”   云秀在他面前胡说八道,可从来都不会心虚,“我自幼便常梦到不认得的人,事后却往往真见着那些人。向他们询问梦中之事,都说确实发生过,然而都是许多年前的事了。可这些年的梦却渐渐不准了,偶尔甚至会梦见陌生人弥留前的景象,说是自己挂念着某某人……可待我真见着人了,询问起来,往往都说不记得有这么个人、这么件事。”   令狐十七故作惊讶,“梦见死人?你该不会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吧?”   “这是遗愿,”云秀一本正经的针锋相对,“是天地之灵的一种,唯有纯粹的善念与执着才能遗留下的心之灵。能看见遗愿,是入道的征兆。只不过我修为不足,还看不太透彻,故而偶尔会出错罢了!”   令狐十七嗤之以鼻,从银盘里拾了棉巾擦了擦手,用手背撑着脸颊,懒散又挑衅的笑道,“你这次梦见的死人,是个男人吧?”云秀才要还嘴,就听令狐十七又道,“牧羊出身,后来当上了翊卫。曾随我阿爹出使过藩镇,后来随我舅舅外出平叛,被背后飞来的冷箭穿胸而死。”   少年并不是牧羊出身他也生在乡贤士绅之家,但这并不重要。令狐十七所说的男人,毫无疑问就是他。   云秀面色随着他的描述而变,根本克制不住惊讶。   令狐十七显然看到她的回应,他嘲讽的笑,“我也梦见了,是不是说我也入道了?”   云秀还在震惊之中,尚未来得及回答,便听上首杯盘倒地之声。   令狐韩氏面色阴沉,极怒且惊,起身时碰翻了面前几案。杯盘茶盏滚落一地。   “什么时候的事?”她问。   云秀和令狐十七一对视,都有些愣云秀没料到令狐十七会突然发难,当着令狐韩氏的面就将一切和盘托出,而令狐十七则显然是没料到他和盘托出的后果。   令狐韩氏惊怒中又担忧恐惧的看着令狐十七,“何时梦见的?”她上前捏着令狐十七的胳膊,上下查看一番,“他可有对你不利?”   云秀忽的便明白过来令狐韩氏知道少年已死去了,也知道他是被人暗算,但此刻她之所以慌乱,却是为了令狐十七。   她以为少年忧愤不甘,化作了恶灵,来报复她和令狐晋的儿子。   ……他们两个曾如此亲近,如此相爱。   可在这一刻,对于他的爱慕、他的悔恨、他真正不甘心的事,她却什么也没有懂。   云秀忙说,“他并没有……”   但令狐韩氏根本就没有听,她站起身来,吩咐丫鬟立刻去请侧院儿的女冠子们过来,又令人收拾她隔壁的房间供令狐十七临时居住令令狐十七今夜且不必回自己院子里去,等明日做完法事,请道长们驱邪之后,再做打算。   ……   令狐韩氏正带着人四下里洒净水、焚香、贴符录。   云秀被她安排陪伴令狐十七,两个人单独待在灯火通明的屋子里。丫鬟们就守在外面,一呼即至。   云秀看着令狐十七。   用她那双漆黑的、只带了些嘲讽和怜悯的,映着烛火显得异常空洞和冷漠的眼睛,俯视的看着令狐十七。   “住嘴!”令狐十七恼羞成怒。   云秀挑着嘴角冷笑了一声,发出了几不可闻的一个“哼”字,“我什么都没说。”   “你全写在脸上了!”   “啊,原来你看得懂别人的眼色啊。”   令狐十七于是忍无可忍的抓了只靠枕,砸到云秀脸上,“……闭嘴!” 第40章 青鸟殷勤(二)   夜色渐沉。   云秀抱着靠枕,百无聊赖的偷眼去看令狐十七。   令狐十七心烦,是难得一见的景象这小祖宗有成百上千的法子,能在自己心烦起来之前先将旁人操劳得人仰马翻,而后从旁人的烦乱中汲取出足够的愉悦,来掩盖和驱散自己的消沉。   但这一次他的烦乱和以往不同。他似乎并不希望旁人察觉到他的在意,竭力想装出若无其事的模样,可惜经验不足,反而欲盖弥彰。   云秀眼看着他在短短一刻钟之内,翻了七八本书,最后手里握着书卷,怔怔的不知看着什么出神。   该怎么说……比起他在人前装摸做样的病弱和温柔,竟也有些可爱了。   云秀一面打着哈欠思考他还会消沉多久,一面忖度自己能不能趁机回空间里一趟。   令狐十七打草惊蛇,她已经很难再试探出令狐韩氏对往事的态度了。   不知明天她对她二姨说,要驱除缠着令狐十七的恶灵,需要用到少年当初送给她的银坠子,她二姨会不会当真。   ……恐怕还真会。   “我阿娘认得那人,对不对?”   云秀正发着呆,忽就听令狐十七开口问道。   云秀先还没回过神来,懒懒的顶嘴,“你不是也梦见了吗?他们认不认得你不知道?”   令狐十七没有还嘴。   云秀等了一会儿,才疑惑的去看他。却见令狐十七靠在墙上,抱着膝盖呆坐着,目光又愣又沉,委屈里似又带了些凶狠。   ……令狐十七年幼时的性情确实有些凶残,但他的本性其实一直都很淡泊,他“凶残”正是因为无所谓、不在乎,和小孩子觉着好玩便虐杀鸟兽虫鱼没有任何区别。这还是云秀头一次见他露出这种仿佛愤恨着什么的目光。   云秀有些好奇,“你不愿二姨认得他?”   令狐十七睫毛一垂,掩去眸光,不耐烦的答道,“干我何事?”   看来是很在乎。   云秀琢磨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好像有些明白令狐十七的心情。   ……其实她也疑惑过,令狐韩氏频繁到华阳县久住,和令狐晋两地别居,就算说是为了给令狐十七看病,好像也有些说不过去。   恐怕是和令狐晋之间有了什么嫌隙吧。   所以令狐十七才会这么敏感,故意出言试探吗?   云秀出生就没了娘,虽有个爹却也跟没有似的,确实不大能体味令狐十七的感受。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云秀便安慰他,“二姨肯定认得他啊。不过他很早就死了……”她掰着手指头给令狐十七算了算时间,“他死后三四年,二姨才嫁到你们家。又过了一二年,才有了你。到如今都十七八年了,二姨恐怕早就不记得他了。你跟他闹什么别扭啊。”   令狐十七冷笑,“你知道得真清楚啊。”   这会儿跟他吵架,根本就是欺负人。云秀便忍了一忍,“……是你自己要问的。”   令狐十七“哼”了一声,没再争论。过了一会儿,才又道,“……才不过十七八年,未必就已经忘了。”   “十七八年很长的。”云秀便强调,“我们两个从出生就是兄妹,到如今满打满算,认识也还不到十二年呀。”   令狐十七气结,干脆低头看书,不再理他了。   云秀不明白他又发什么脾气,托着腮帮子看了他一会儿,也扭头打起哈欠来。   云秀醒来的时候正是半夜,她和令狐十七头靠着头坐在墙边,缩在一条毯子里令狐十七还在熟睡。   外间烛火依旧烧得透亮,然而人声悄寂,只秋虫凄鸣。   除了轮值的丫鬟,旁人都睡去了。   但云秀看看自己和令狐十七睡着的姿势,觉得她二姨应该还没回正院儿来。   否则怎么着,令狐十七现在都该美美的躺在一张骄奢淫逸的床上了。   她活动身子,站起来。   见令狐十七还没醒,便悄悄出门唤了个丫鬟进来,一起给令狐十七收拾了个地铺,扶他躺下睡。   丫鬟小声同她说笑着,“适才来问,这小祖宗还不准我们进来呢。原来他是要坐着睡。”   云秀默默的吐槽他不要大姐姐们管,她要啊!为什么要把好心来帮忙的大姐姐赶走!   “夫人还没回来吗?”   丫鬟笑着摇头,“适才传话回来,说要睡在汤泉水榭。只令我们服侍小道长和小公子先睡下。”   果然还没回。   “各处都祓禳过了吗?可找到什么邪秽了?”   丫鬟摇头笑道,“这么好的院子,哪有什么邪秽?夫人是关心则乱我家小公子太病弱了,那些道士又说他有慧根仙缘,又说他有三灾五劫的,生生把好人心都给扰乱了。”说完才意识到云秀也是个道士,便道,“明日还有一场法会,小道长也早些睡吧。”   丫鬟把云秀带到客房,便退了出去。   云秀躺在床上,却睡不着。她有些在意,她二姨睡到汤泉水榭上去做什么?今日的意外就发生在那里,这会儿恐怕那背时的桃花还没谢尽吧明明这么介怀,还非要亲自去冲撞,是脾气上来了,偏不信邪吗?   倒是很符合她二姨的脾气。   但迷迷糊糊中,少年和当年的韩娘音容入梦,云秀在那悲喜怨怒中恍惚察觉到会不会,其实是想见他一面?会不会是在不甘心,为何他都恨到要祸害她的儿子了,也不肯来同她见上一面。   云秀睁开了眼睛。   她对这些柔肠百结的爱恨离别,实在很是疏离不解。可无论如何,她想,还是去看一眼吧。   水榭里只有令狐韩氏一个人。   她将丫鬟仆役尽数安排去旁处,甚至都没有令女道士陪她同住。   这会儿她还没有睡,正一个人临窗独坐,怔怔的看着汤泉池中雾气,不知在想些什么。   她身上钗环卸尽了,丰茂乌黑的头发素净无饰,蜿蜒垂落。   秋夜凄冷,白色的雾气滚滚从汤泉池上腾起,比白日里还要浓重些。她眸子里染了些水汽,目光茫然。   灯火并不十分明亮,是暖暖的橘色。   云秀已变做梦中少年的模样,若借着白雾的掩饰,想来令狐韩氏应分辨不出。   但……这不就成闹鬼了?也太吓人了!   云秀正踌躇着,令狐韩氏站了起来。   她推门出来,恨恨的有些不耐烦,一面四下寻找着,一面说,“……你再不露面,我就去睡了。今夜便是最后的机会明日我便做法事驱散了你!”   云秀被她吓了一跳,忙从树后出来。   正犹豫着该怎么打招呼,令狐韩氏便已察觉到什么一般,缓缓的回过头来。   只一瞬间,她眼中便已盈满泪水。   明明还是带了些凶狠的目光,光看她的眼神便知道她是来斩情绝念的,可那眼底的动摇和思念,却根本不是凭意志和倔强就能阻拦和掩饰的。   就像一个拙劣的伎子,云秀在看到令狐韩氏目光的那瞬间,就已明白这幕戏她演不了。   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远远超过了她能体悟的极限。   云秀怔愣的站在哪里胸口暖暖的,有萤火似的光在她面前凝成。明明她没有开口,可声音确实传到了。   “韩娘。”那少年说。   令狐韩氏眼中泪水瞬间涌出。她闭上眼睛,克制着哽咽,无声的静默着。许久之后,才再度倔强的望向他,问道,“你是来找我寻仇的吗?”   少年没有答话。   “已经这么多年了……”韩娘说,“你究竟还有什么执念放不下?”   依旧没有声音。   云秀看着那荧光毕竟只是意愿里残留的破碎思念,当是答不了这么复杂的问题吧。她想了想,便替他说,“我想不通,当年我去求亲,你为何要那么对我。”   韩娘嘲讽的笑望着他,“你果然什么不懂。我同你说时局、说官场,你就只能听到功利庸俗吗?你就听不出我究竟为什么要提这些?”片刻后,她似是才终于想起,少年已死了,她再说这些也都没用了。她沮丧的停下了蛮不讲理的指斥,说“……我阿爹想把我送进广陵郡王府那两年朝局动荡,党争凶险。我阿爹入朝太晚,一时不慎被牵扯进去。天子年迈,已靠不住了。太子又早有自己的心腹,阿爹便想押注在广陵郡王身上。   “你以为我为什么要逼你请……他替你说媒?因为他和太子亲如兄弟,广陵郡王当他是亲叔叔。只要他开口,谁都没脸把我往王府里送!能同他搭上关系,我阿爹也勉强能如愿。可是你居然自己去了!”她遮住眼中泪水,“阿爹把一家性命前途都赌在我的婚事上……你是不想活了吗?”   原来还有这样的隐情。   此刻也只有一句话可说了,“……当初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就算这样,我也只想嫁给你。”韩娘落着泪,说道,“广陵郡王当年就是‘第三天子’,我自私得很,怕你听了就不敢娶我了。”   “第三天子”云秀听过,似是说当今天子年幼的时候,太皇帝逗他玩儿,问他“你是谁?”他说“我是第三天子”他是太子的嫡长子,从太皇帝算起,可不就是第三天子吗?故而太皇帝听了大笑,觉着这个孙子真是聪敏极了也即是说,太皇帝在位时,就已定下他是太子的继位者了。   ……原来广陵郡王,就是当今天子。   ……原来并非只有少年一个人,在为这不相配的姻缘忐忑不安。   “你恨我吗?”她问。   云秀无法替少年作答。   令狐韩氏也并没有期待什么答案,她很快便嘲笑自己的软弱,再度扬起头来看着他,“你恨也罢,不恨也罢,都只是你我之间的事。你若要索命,今日便带了我走。若狠不下心,便老老实实认栽了吧……我只剩鲤哥儿一个亲人了,你别缠他别让他把我想成坏人。”   只有浅淡的,但云秀确实感受到了来自少年的悲伤。多年之后,他死在不为人知的荒野,而她最重要的人已换做旁人。   只是不想被自己的儿子当成坏人,原来她也会为这么微不足道的小事去祈愿。   “你只剩一个亲人了?”云秀于是岔开了话题。   “是。”   “你的家人……”   令狐韩氏一笑,毫不在乎,“没死,只是断绝往来了。”   “为什么?”   令狐韩氏目光中露出些憎恶,似是提都不愿再提了,“你还不知道自己的仇人是谁吧?”   云秀有些愣难道除了邢国公的孙子,他的外祖父和舅舅们也……   “是邢国公的孙子,”她说,“我把他杀了,”她眼中又聚起泪水,却也露出凶狠的快意来,“亲手杀的,痛快极了。”她笑了笑,“可惜行事不周密,被我大哥察觉了,后来又传到我阿爹耳中。我阿爹怕我案发连累全家……就跟我断绝关系,送我出家了。可惜我熬不住寺庙清冷,没几年便还俗了。” 第41章 青鸟殷勤(三)   很久之后,她才又说,“……我嫁给了令狐晋。”   那一瞬间,少年的感受难以言喻。   酸楚?动摇?不甘?   都有,却也都只是一闪而过罢了,最后沉淀下的,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念头原来是这样啊。   她到底还是嫁给了令狐晋,她果然还是嫁给了令狐晋。   还好,她不是孤身一人。还好嫁给令狐晋的话,她应当一切美满吧。   她再一次询问,“你恨我吗?”   不恨。他只是亡者的残影罢了,生不出“恨”这么激烈的感情。   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不甘从胸口涌出,可他还是凝尽最后的力气,告诉她,“不恨,他是……最好的。”   韩娘漆黑的眸子一瞬间就被泪水模糊了,但她睁大了眼睛,不肯让泪水流下来。   生死相隔十几年后,这短暂的一面也是唯一的一面。   她大概已将一切想对他说的话都说尽了,便再不肯再同他多见一刻钟。   她说,“那么,你就别在人间徘徊了。你的父母我帮你照看,你安心的转世投胎去吧。投生个好人家,下辈子别再遇见我了。”   他说,“好。”   他们静静的对望着,有那么一瞬,她似乎想要伸出手来摸一摸他的脸。   但她最终没有动。   像是明白他不可能在她眷恋的目光中消失一般也像不愿亲眼看到他的离去一般,她很快便斩断情念,决绝的背过了身。   有荧光自她滴落的泪水中凝成那是十余年前便已结成,至如今才终于释下的生愿。   云秀接过荧光,飞快的逃回到空间里。   又是那种醺醺然的感觉,但这一次比上一次柔缓了许多,灵气没有不由分说的就灌进四肢百骸。   可令狐韩氏想要抛却的那些思念和悔恨,依旧清晰的感受到了。   令狐晋并没有失言。   尽管少年并没有请他做自己的冰人去韩家说媒,但因令狐晋答应了韩娘,他还是寻了个适当的时机,在韩娘的父亲跟前,夸赞了少年的聪颖和锦绣的前途,并隐晦的提及,自己曾想要替他保媒。   韩娘猜想得不错只要令狐晋开口,她家里人便不能草率的将她送进广陵王府。   她的婚事也就悄无声息的搁下了。   直到广陵郡王莫名其妙的将她哥哥叫去,说有桩十分般配的亲事送上门来邢国公的孙子看上她了。   他的父兄当然都愿意极了邢国公家的门第确实辱没不了他家,何况还是未来的储君亲自说合?   但韩娘依旧拒绝了。   她打探到广陵郡王爱游猎,便打扮成卖毕罗的贫女守在他常经过的路口。在秋风萧瑟中,趁着他风尘仆仆归来时,用热烘烘的肉馅儿毕罗引得他驻马品尝。而后从田猎入手,诱他说话她话术一向了得,又见多识广,很快便勾起他交谈的兴致。   这位郡王确实如她父亲所说,是位英雄了得的人物。短短一番话之间,她便大致明白,这个人的品性是能以情理来打动的。   于是她便同他讲上虞县祝氏女与会稽梁山伯。询问他如今又有祝氏女,父母要将她另许她人。可她既不愿辜负山盟海誓,又无力抗拒父母之命,又该何去何从?是否依旧只有裂坟同死的孤途。   广陵郡王闻弦歌而知雅意,几乎立刻就明白了她的身份,也听懂了她的决意。   于是他吃完毕罗,拍去手上脂渣,笑道,“早知道吃你两张毕罗,就要替你做这么凶险的决意,我便不吃了。”而后他问,“你真不后悔?”   韩娘说,“至死不悔。”   广陵郡王想了想,说,“那我便帮你一次吧。”   她以为自己处置得很好既没有冲撞谁,也没有令他们的处境更凶险。   直到少年的死讯传来,她才终于意识到,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   缠在少年脖颈上的绳索,从来都不是他登门提亲的草率,而是她轻易令外人知晓了的真心。   雪满东岗,月色如霜。   韩娘拔出剑来她失神得太久了,剑下的尸身早已凉透。流出的血凝结成冰,把剑身冻结在了尸身上。   她手脚冻得麻痒的疼,握不住,不得不踩着尸体双手用力。剑猛的被拔出时,喷出的血溅到了她的脸上。   她没有管,只将靴子在尸体身上还算干净的地方碾了碾,擦去靴底的血渍。而后踩着冻结的河面,蹒跚的往岸上去   雪越发大了,用不了多久就会把尸体彻底埋住。等到雪化时,军中寻见此人的尸首,该消失的证据早就消失无踪了。   报仇了,韩娘想。   但策划杀人时的冷静自持,杀人时的暴怒失控都已消散无踪,大仇得报的快感却迟迟不到。   她只感受到无尽的空虚,和突然爆发出来、无法克制的悲痛。   再也见不到他了……曾经总也无法感到餍足的野心,曾经设想过的令人血脉贲张的未来,甚至曾经被否决的那不合她的期待但如果是和他在一起好像也未尝不可的晴耕雨读、儿女环绕的平凡人生,已都随着他的死去而变得毫无意义。从今往后,她的生命里再也不会有这么个人了。   少年一直认为是他在追求自己配不上的姑娘。却不知从很久之前,也许久到重逢那日,也许更久到年幼时第一次相见,她便知道自己喜欢他。   他或许还曾为自己配不上她,而有过也许无法和她在一起的心理准备。可是她是这么顽固不知变通的人,一旦认定自己想要和他在一起,便再也不去设想没有他的人生她该怎么去度过。   她笃定,她想要的也许得历经磨难才能得到,但最终一定会得到。所以她对未来所有的展望、所有的期待里,都有他的存在。   可现在一切都已被摧毁了。纵然聪慧、顽强如她,也无法挽回无法补救。   她已失去了自己的归宿。   在他死去那么久之后,在终于大仇得报的这一个夜晚,她独自一人坐在荒山野岭的河边,蜷起身子撕心裂肺的痛哭起来。痛哭他的死去,也痛哭自己的独活。   和她以往每一次逃家一样,这一次家里替她打理得很好没有人知道她又跑出去了,也没有人为她突然再次出现而大惊小怪。   当然她的父母依旧不忘训斥她:快要成亲的人了,这坏习惯再不改迟早出乱子,婆家可不会这么容忍她。   韩娘冷眼看着他们色厉内荏的模样,心中冷笑着,暗想,早就出乱子了。   那人的尸首终于被发现了。   说是战死。   天子优待世勋之家,追赠了封赏。但知悉内情的人都知道,他是违反军规擅自出营地打猎,不巧遇见了游寇,被人劫杀的死前身上衣服财物都被剥光了。   无人怀疑到韩娘身上。   但邢国公痛失长孙,不知该向谁讨债,终于迁怒到韩娘身上。带人来到韩家,逼迫韩娘入门守寡若不是韩娘明明无心嫁他,却偏说若他这次出征能打下胜仗,在天子面前述功领赏,她便答应婚事,他也不会去向太子讨要差事,随军出征。如今他因此而死,韩娘却不受丝毫牵连,叫他们如何咽下这口气?   同殿为武将,被人如此欺凌到头上,谁能忍受?但邢国公家门显赫,又正在办丧事,摆明了要不计代价,韩家也不敢强硬应对。   只将道理说尽不论韩娘是否说过此类话,没定亲就是没定亲。便是天子来评论,也没有让没定亲的闺女给人守寡的道理。   但邢国公只撂下话来,交人,她是我家的寡妇;不交人,她便是害死我孙儿的仇人。不信长安城有谁还敢保她她照样得守一辈子活寡。   韩娘在帘子后听他们说话,忍不住掩唇失笑。旁人问她笑什么。她说,嫁是嫁不出去,可若打起邢国公府孙媳妇的招牌开门纳客,倒也未必有多清冷寂寞。   他父兄在前,闻言勃然失色。邢国公气得一口痰涌上来,差点憋死过去,非命人拿她来杖杀了不可。   韩娘在帘后面不改色的弹着指甲,随口吹去浮尘什么名声富贵锦绣前程,她早就不在乎了。   邢国公终于被人抬了回去。   她阿爹摔开帘子,面如修罗,上前一巴掌将她扇倒在地上。喝令她的大哥韩荐之“给我审!”   真不愧是她阿爹,韩娘想,不过一句话之间便已回味过来。   她的大哥还懵懂无知,“审……审什么?”而她那个看上去不务正业的二哥,却显然也已意识到了什么。   “审她!”她阿爹气恼道。她的母亲想说什么,却被硬堵回去,“不准求情!这个祸害气死我还不足,她是想来灭我满门啊!我上辈子到底做了什么孽摊上这么个冤家!”   韩娘只仰头望着他,眼睛里水光明亮,带足了傲慢的嘲讽。   少年是被那人杀的不错,但决计不会是他一个人谋划的。   她的父兄事前势必提供了不少方便,而事后,他们身为主帅若不替他隐瞒,他也没能耐在谋杀亲卫后还能全须全尾、毫发无伤。   韩娘知道,她一直都知道她的父兄也许比亲自下手的凶手更期待少年的横死,是她害了他。   明明知道自己是他们谋取荣华富贵必不可少的棋子,却还胆敢爱上一个毫无前途的寒门子弟。   明明连自己的命运都还没握在手里,却逼迫他为他们的姻缘出生入死。   明明已伙同所有凶手害死了他,却依旧舍不下安逸,舍不得性命。   但是太好了,她愚蠢而又残忍的父亲和哥哥们,终于察觉到了她对他们的痛恨。   她终于能同她割舍不下的这一切,做一个彻底的了断了。 第42章 青鸟殷勤(四)   韩娘将一切和盘托出从她怂恿那人随军出征,到她约他到郊野相会,到自己如何勾结匪徒半道劫杀了他的人马,再到自己亲手将他刺死,把尸体丢在铜川河的冰面上。一字不差的全都承认了。   她阿爹恨得想要勒死她,多亏她两个哥哥拼死拼活的拦住他,提醒,“此事一旦传扬出去,这小孽障如何姑且不论,父亲您也会受牵连啊!当务之急是湮灭罪证,别让邢国公府抓到把柄。”才总算暂时留了她一命。   虽说免不了要动家法,但她阿爹怕她遗漏什么蛛丝马迹,并未下死手,依旧留她一口气以待日后盘问。   便将她关进了阁楼。   那是仓房上用来堆放杂物的小阁楼。阁楼四面都是墙,只同屋顶相接处有几个狭小的通风窗子。靠一架木梯和底楼相连把人关进来后,只需把门一锁、将木梯一撤,便成了插翅难逃的囹圄。   ……可见平日里父兄真不是管不了她,只是愿意纵容她罢了。   韩娘靠在阁楼阴湿冰冷的墙面上,望着高处狭小的窗口上露下的点滴星光,用匕首一缕缕割断头发。   剔骨还父,剜肉还母她怕疼,做不到如此决绝和痛快。今日被打一场,命已还了半条,剩下的割发代之,从此便恩断义绝吧。   她以为自己不想再活下去了,可被打得皮开肉绽时,她想的却是自己还有那么多事没有去做,那么多东西没有去见识,那么多富贵没有去享用……她依旧是惜命、想要活下去的。   看守仓库的丫鬟们在底下聊天,“……外头都在议论呢,说难怪二娘子不肯嫁人,原来心里竟住着……”她还特地压低了声音,“……住着个娼妓,想着‘开门纳客’呢。咱们家都成笑话了。”“可怜家里几个小娘子……展眼也要到说亲的年纪了,遇上这么遭事,日后可怎么嫁人呢。”“我要是二娘子,就一头撞死了事。横竖都不想活了,何必还要连累全家?”……   韩娘心想,多亏她那个连蝼蚁都不忍伤及的长嫂,怕她想寻死却不知怎么死,特地送了把匕首给她。她还不至于手无寸铁。   丫鬟们的声音突兀的消失了,她听到有人放置木梯,吱呀吱呀的上阁楼来的声音。   她握紧了匕首。   门开了,她扑上去。黑暗中那人的身形却远比她想象中魁梧有力,他擒住她的手,毫不留情的捏住她的下颌将她摔在墙壁上。   “既然这么不想死,何必故意找死?”是她二哥的声音。直到她吃痛松开了手中匕首,他才丢开她,问,“还能站起来吗?”   她咬着牙不做声。   她二哥便将她背起,“你姐姐回来了,正在爹娘跟前替你求情。一会儿我悄悄送你出去,你先藏进她车里,她会想办法送你出城。”   她冷笑一声,“你私下放我走,就不怕阿爹和大哥知道?”   “你还知道替我操心?闯祸的时候你怎么不念着全家性命?”   “你们害死他时,又何尝想过我的性命荣辱?!”   兄妹二人互相厌恨和嫌恶着,可他没有丢开她,她也没有多余的抗拒。   把她藏进柳家的马车里后,他把包袱扔给她,“过几天阿爹会告诉邢国公府,你出家了。你就老老实实在道观里待几年,等风头过了,家里再想法儿帮你还俗。”   “阿爹若真是这么打算,你和姐姐也不必这么急着送我走了……”她冷笑着望向他,“阿爹要杀了我,对吗?”   月色下,她二哥脸上流露出极不耐烦的表情,“别自作聪明了!”分明是被说中了却不肯承认。   她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只心中最后一丝愧疚和牵念也断绝了。她点了点头,说,“好,我出家。”   她便在华山白云峰上出家。   山中不知岁月长。只知寒暑更迭,长安城中风云骤变。先是天子驾崩太子继位,东宫幕僚其兴也勃然。然而年号尚还没来得及变更,新天子便病笃退位。广陵王继位后将父亲的旧臣一网打尽,一日之间流放出八个司马。其亡也忽焉。不过几年间,新贵便又风光起来。昔日和她一同出入赏花宴的闺秀们,有些沉寂无声了,也有些光鲜亮丽的到华山来烧香,拉着她的手,同她感慨风云变迁。   韩家没受这场剧变的波及。尽管她柳家姐夫就站在风口浪尖上,但他风云突起时,她阿爹便认准了他们这帮人得意不久,早早的划清了界线。在他们大厦倾颓时,韩家反而因此获得名望。   只是可怜了她的姐姐,跟着姐夫还没过几天好日子,便又要颠沛奔波。才两岁的小儿子路上染疾夭折,腹中胎儿也在长途跋涉中流掉了。   随丈夫去登州赴任时,姐姐到山上来探望她。她眼看着昔日温柔无争的姐姐枯槁衰弱,心酸得想落泪。   她追问,姐夫是否因她娘家袖手旁观而迁怒于她。姐姐只笑着摇头,“郎君和阿姑都不是这样的人,他们待我都极好。只怕我福缘浅薄,见不到郎君施展抱负的那天了……想来那时他也早另娶他人,将我忘了吧。”   韩娘说,“他敢!”   姐姐笑了一阵子,说,“那我便竭力多活几年吧。我若先他一步死了,再有多少约定也都不作数了。”   韩娘沉默不语,她便拉着她的手说,“我并不打算劝你。只是有些事今日不说,以后便再没机会说了吧你可记得那日邢国公撂话,说‘看谁敢保你?’”她看着她的眼睛,“令狐寺卿说,‘我敢’。”   邢国公去韩府要人的事传得沸沸扬扬。   酒席上不知谁提起了话头,说到韩娘宁肯“开门纳客”也断不肯入邢国公府,席间褒贬不一。但那一点桃色渐浓,令人绮思联翩。彼时令狐晋正把玩手中酒杯,闻言眉心稍皱,问道,“便无人敢说‘保她’吗?”众人诧异,令狐晋便说,“长兴二十一年,我巡按相州。叛军轻兵来袭,我手下斥候虽探知军情,却遭人伏杀。是韩娘子不畏凶险,只身穿越乱兵之地,将军报送到我手上。这般大义大勇的女子,你们无人敢保……那便由我来保吧。”   他开口之前,邢国公府欺人之举,不过是一点无伤大雅的轶闻趣事。长安疯传的是名满京华的绝色美人,出身官宦之家的清白闺秀,内心竟住着一个娼妓,宁肯“开门纳客”肉身布施,也不愿当个清冷寂寞的寡妇。   她的长嫂为了侄女们日后的婚事,想法设法劝她阿爹清理门户,杀她以自清。而她阿爹和大哥也许不忍但内心想必多有认同。她已出家,邢国公府却依旧要买通山上女冠子将她赶尽杀绝,以免她当真做出丑事……   但他开口之后,一切便逆转了。   世间事最悲哀之处往往在于,她和他清清白白的在正道上机关算尽性命相搏,却抵不住强权一指弹压,他连尸骸都保不住。而她堪堪保住性命名望,仅因更强权弹压了强权。   那一日韩娘攥着手中银坠子,在黑暗里枯坐到天明。她想她二哥说她自作聪明,说得真是对极了到头来,她也只不过是个靠着令狐晋说“我保她”才苟活下来的女人,却胆敢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她为少年所谋划的道路,压根儿从一开始就走不通。纵然侥幸他娶到了她,若无令狐晋这样的人的庇护一生,她也迟早会是他的怀璧其罪,令他万劫不复。   少年当然不肯求令狐晋做他的冰人。是她强人所难了。   春暖花开时节,赵国大长公主做寿,宴请嘉宾。时隔四年之久,韩娘再度回到长安。   酒酣气暖。   她身上又热又乏,便独自起身去花园小憩。见东亭旁一树桃花灼灼,那红雪散乱零落,暗香醉人。便将玉臂做枕,松了松领口透气,伏在亭栏上睡了。   被唤醒时,令狐晋就站在一旁。   她醉眼迷蒙的看向他,片刻后才清醒过来。忙低头整顿衣裳,“您怎么在这里?”拂去衣上落花后,她便要起身,然而脚上麻得很,一时竟没起来。   令狐晋不知该如何解释,便问,“怎么不去屋里睡?”   韩娘道,“迷路了,身上又乏得很。本想靠在歇一会儿,谁知就睡过去了。”她终于能起身行礼,便问候,“数年不见,您一切安好?”   令狐晋道,“……好。”又道,“……真是恍若隔世。”   “哪有这么久?”她笑,便掰着手指数了数,“四个年头,算来才三年出头罢了。”   令狐晋说,“是。”好一会儿后,才又问道,“还在守孝吗?”   她知道长安城中对她出家一事颇有说法不少人觉着韩家被邢国公府压服,名为送她出家,实为守寡戴孝。   她不悦道,“我没什么孝可守的。”   令狐晋道,“不是他。”   韩娘茫然的片刻,才又淡然一笑,“……为他便更没什么可守的了。”   令狐晋点了点头,又问,“……那你便是一心修道了?”   韩娘讶异的看了他一会儿,忽然便失笑出声,“您心里我便这么清新脱俗吗?我还以为我在您跟前早就原形毕露了。”她笑了一阵子,终于松懈下来,不再拘谨,“只是没旁处可去罢了。我阿爹必定不肯接我回去,我招惹了那么大的仇家,料想日后也无人敢娶我。不如就在道观里混着。虽清冷贫乏了些,倒也还算自在。”   令狐晋便问,“如果有人敢娶呢?”   “那也不成。”韩娘笑道看着他,“……我虽然落魄,可也不是谁娶我都肯嫁的。要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令狐晋说,“……‘但如峤比,云何?’1”   韩娘弯了眼睛,轻声答道,“固所愿也。”   她跪坐在他的衣冠冢前,奠了一杯薄酒。   在华山出家这四年,她曾无数次坐在这里陪他看云卷云舒。但相聚日短,别离日长,一个人缅怀两个人的事,总归是有尽头的。   终有一日她忘却初心如大梦觉醒,于是捐却昔日种种,释负前行。从此是梦中之所非,非梦中之所是,再不是当初他遇见、并喜欢上的那个姑娘。   可他的人生早已被斩断在梦中,再无反悔、重来的机会了。   她那愚不可及的梦,吞噬了他的人生。   那是她唯一不愿醒来的美梦,那也是她唯一爱过的少年。   她将那坠子挂在了被她当作墓碑立起的青石上。   若当初没有喜欢上他便好了。   若重逢后没有人认出他便好了。   若不曾痴心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便好了。   若他还骑在栎树枝头,自在无忧的吹着风……那便再好不过了。   泪水从她脸颊上滚落。   千言万语俱都不知该从何说起,最后只化作唯一的祈愿。   “忘了我,下辈子不要再遇见我了。”   云秀猛的从幻境中清醒过来。   天际一线发白不知不觉竟已天亮了。她却并未感到彻夜未眠的疲乏,充盈于全身的灵气令她头脑清醒,身轻如燕。   ……能做到。她想。   她将六重花印拍在桃花树上,而后毫不犹豫的伸手推去。   她的预感没错她出现在梦中所见的山坡上。   时隔十余年后,这里的景色依旧无大改变。那被立作墓碑的青石显是才被擦拭过不久,墓前砖石垒成的供台前,还有才烧过的灰烬。   这里一直有人打理着。   云秀移开供台,果然在那台下看到一个帕子包起的小袋。帕子里那枚银坠子早已绣的发黑,却依旧保持着原来的模样。   她把银坠子收好,匆匆通过六重花印,回到自己该待的屋子里。   才从空间里出来,便正对上令狐十七那双通透的黑眼睛。他显是一夜没睡,上挑的眼角越显得漆黑,带了些隐而不发的怒气,竟令云秀微微有些心虚。   “那是什么?”   “什么‘什么’啊!”   令狐十七闭上眼睛,似乎想克制什么情绪。但一夜未睡的疲乏令他彻底暴发了,他拽起她的衣袖,翻给她看,“这里。”又敲着门,“还刚刚出现在门上的,那朵丑得惨不忍睹的花是什么歪门邪道?”   云秀有些懵,“你,你能看到?”   令狐十七极力隐忍着,云秀却已喜形于色,她迫不及待的再一次在门上拍下六重花印,“快,推一推看。快嘛,快。” 第43章 青鸟殷勤(五)   令狐十七一把甩开了云秀的手。   他对云秀素来很有耐心,但这一次他都这么恼火了,云秀依旧不将他的情绪放在心上,非要说些毫不相干的话,就太欺负人了。   云秀没料到令狐十七这么生气,也懵了一会儿。   她的脾气其实很好,可唯独面对令狐十七时,她的道心佛性就安放不住,动辄像个满身烟火气的小丫头片子似的,被他招惹起倔强和火性来。基本上,在云秀的潜意识里,当令狐十七发脾气时,就该不由分说的顶撞回去,因为肯定是他无理。   但这一次她居然迟疑了。   因为令狐十七看上去是真的又恼火,又伤心,又焦躁。   可云秀也委屈啊她明明都把最珍贵的秘密和宝物分享给他了。   她迟疑了一会儿对着这样的令狐十七,到底还是发不起火。   带着“就算你委屈,但我比你还委屈呢”的心情,傲娇的别过头去,“不愿意就算了。”   说罢转身要走她也忙了一夜,累得很,天明后还要赶路、还要去帮少年送信物,才没力气同他争吵呢。   令狐十七更恼火,一把拽住了她。   云秀站立不稳,趔趄了一下,手便按在了六重花印上。   似有星河旋转,吞吐光暗。   云秀只觉得周身灵力霎时被抽去大半,身体重得如携泰山而行。原本穿过花印进入空间只是眨眼间的事,这一次却被无限拉长了一般,她能感受到自己的身体是如何穿越时空罅隙里的虚无,并且那虚无仿佛永无尽头一般。   似乎过了很久,又似乎只是一瞬几乎就在她累得再也支撑不住时,身体便骤然轻盈起来。被扭曲了的虚无褪尽,充盈的灵气从四面八方灌入她几乎被抽干的身体。她扑倒在草地上,大口喘息着。   好累,她想。   她扶着领口,一面喘着,一面就克制不住的表情微妙的看向令狐十七。   按着惯例,这会儿她该跟他争吵的怎么能这么唐突的上手就拽人,出意外怎么办!   可她根本按捺不住心底的雀跃和惊喜她居然能带人进空间里来!又想邀功般向令狐十七炫耀怎么样,看到了吧,这就是我的法宝,哼唧~   难得一见的,令狐十七竟然完全没有接收到她的情绪。   他有些茫然。似乎意识被什么东西给占据了,又似乎整个人都迷失在虚无中。   云秀先还以为他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给吓到了,渐渐的便意识到了严重性在此之前她连猫狗都没带进来过,枉论一个大活人。她根本就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万一……   云秀不由便紧张起来,只觉得指尖都在发抖。她伸手去拽令狐十七的衣袖,试图唤他回神,“鲤哥”   令狐十七立刻便从失神中醒来。   醒神后,那双黑漆漆的眸子一如既往的带着傲慢和不耐烦的四下一扫,便露出嫌弃的模样来,“这是哪儿?”   分明就中气十足。   云秀怕得魂儿都要被抽走了,此刻见确实是如假包换的令狐十七熊孩子本人,只觉庆幸。   “我修炼的地方。”语气中不觉又带上了得意和炫耀,“你不是问我那花印是什么吗?那是进来的钥匙。”   听她这么说,令狐十七的脾气显然立刻便平复下来。   虽依旧挂着那副“我见世人皆蠢物”的、令云秀分外不爽的表情,但眉梢眼底分明就透出些掩不住的惊喜与激动,倒显得有些可爱了。   令狐十七掩饰着得意,再度四下打量了一番。   然后评价,“真丑。”   云秀:……我脾气好,我不跟熊孩子计较!   空间的陈设确实有点乱主要是她从来都没思考过府邸该如何布局,因此空间里东一件堂屋西一间厢房的,乱七八糟的汇聚了从长安柳宅到郑国公府到蒲州祖宅甚至还有华山别墅……里诸多令她印象深刻或是觉得用起来顺手的建筑。打眼扫过去,就跟件粗布混着绫罗拼凑成的百衲衣似的。   用的多了自然就熟练起来,如今云秀进出空间已不用非得将空间里的建筑和现实中的对应起来。所以空间已经不再跟以前似的,随着她换住处而不停的改头换面。   云秀已隐约意识到,空间里的布局大概跟现实中她人在什么地方没关系,只随她的神意而变动府邸的模样,基本上已代表了她潜意识里对建筑的审美。   于是云秀毫不犹豫的立起一面高墙,挡住令狐十七四面审视的目光。   “不喜欢就不要看啦!”   令狐十七若有所觉的拖了声长音,“噢原来如此啊。你的品味还真是糟糕。”显然已意识到这件“百衲衣”的真相。   “要你管!”   虽名为“府邸”,其实云秀对华屋明堂没什么追求毋宁说,她对于“住所”本身,就没什么追求。   空间对她来说,真不是什么“家”或者“归所”,就只是“修炼之地”罢了。她更喜欢在这里泡温泉、种花种树种菜、烧玻璃、研究各种丹药和仙法……所以府邸根本就不是空间的主体,遮去了也根本不影响什么。   “我这里也有温泉。”云秀便岔开话题,向令狐十七炫耀道,“你要不要去看看?”   “我自家就有好的,为什么还要看你的?”   “……”云秀瞪着他,心想这个人好麻烦啊!照这么说,他家有全天下所有好东西,他脑满肠肥的老死在家里就好了啊,还来招惹她做什么?   虽嘴上说着不要,但令狐十七分明已经自来熟的开始四处乱转了。   看一眼苗圃里的草药尽管和人间的药草模样相去甚远,但这药罐子对“药”之一物显然有敏锐的直觉,立刻便皱着眉头嫌弃的移开了目光。   又看向菜圃里的蔬菜和种在阡陌之间的花草,勉为其难的别扭的称赞了一句,“倒还有些田园意趣。”   虽说云秀完全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田园情怀,但还真被他夸得有些自满为了解决空间里的食物不管饱的问题,云秀从外面带进来许多菜种,又是搭配晴雨又是调控酸碱的……花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种活了几样。这菜谱确实是她的用心之作。   至于那几样花草她只是觉得好看,随心又随缘的种下而已。如野花般肆意又茁壮的一丛丛的开在墙角地头,确实很喜人。   令狐十七又瞧见园圃尽头的蓊蓊郁郁的老树和老树下的古井,瞧见空山密林之下的竹篱与茅庐,眉头便再度皱起,恍若没见到般嫌弃的掠过了。   虽嘴上夸着“田园意趣”,但这温柔富贵惯了的小纨绔可完全不喜欢真正的田园意趣。   他既没开口贬低,云秀便不介意他腹中诽谤。   “独居”了十余年之久,终于有了第一个访客。但凡令狐十七不说格外招人厌的话,他怎么折腾云秀都高兴。   令狐十七四面挑剔着,云秀便自去果园里摘了许多鲜果来,得意洋洋的捧到令狐十七面前,“我种的,你吃不吃?”   令狐十七挑着眉看她,不知是在琢磨怎么打压她,还是在考虑怎么拒绝才不会过于打压她。   片刻后,居然真的拈起一枚果子,填进嘴里。咬了一口之后,眉头舒展开,慷慨评价,“还不错,这是什么?”   “草莓吧。”云秀不那么确定的回答。空间里的果蔬大都长得十分随便,现实中根本就没有,云秀也不知道它们叫什么。以往她只管吃,此刻才意识到,以后她就有同伴了,还是有必要给这些东西取个名字、方便交流的。便一样样指着向令狐十七介绍,“没错,它就叫草莓。这个是苹果,这是桃子、橘子、杨梅……”   “谁家杨梅是靛色的?”令狐十七受不了她心口胡诌了。   “我家的杨梅就是靛色的。”云秀斩钉截铁。   令狐十七:……   熬了一宿,令狐十七显然有些饿了,虽不忿云秀牛嚼牡丹般乱取名字,但此刻他意外的心情很好,竟没有同她争执。反而拾起一枚杨梅塞进嘴里,“你家杨梅丁点儿杨梅味儿都没有。”   “我家杨梅就是这种味道的!不喜欢你就不要吃啊。”   “……我又没说不喜欢。”   两个人便捧着草编的笸箩,你一颗我一颗的吃着里头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果子,还抽空探讨了一下其中某一枚应该取什么名字。   天色始终介于暗夜与黎明之间,将亮未亮。时间仿佛停滞了一般。   两个人都几乎一夜没睡,此刻心中大事和琐事俱都尘埃落定,又吃得满足了,渐渐便觉得困倦涌上来。   行至一棵花树下,令狐十七停住脚步,仰头望着满树招展的桃花。   那桃树是空间存在之初便有的东西,绕树的泉水下行便至温泉处,故而此地其实也算空间的中心。那桃树十余年来繁花盛放,从未凋零过。远望如祥云、如华盖一般。树上每一片花瓣都饱含灵气,便在暗夜里也带着温和的莹光,皎洁如月华一般。此时天色半明,月华之光是看不见的,可树下清风徐来,清香宜人,依旧是钟灵脱俗之处。   令狐十七道,“此处倒还不错。”   他一贯都很会挑。   云秀道,“你不犯春花了?”   令狐十七最听不得人提这一茬,然而这一次难得的竟没有被点爆,只坦率摇头道,“这花香同旁处不同,很令人身心舒畅。”   云秀想了想,道,“……这花不是凡间的花。”   令狐十七很眷恋此刻的和谐,大约猜到她又要说修仙了,立刻斩之于未萌,“……闭嘴。”   云秀不忿,“我才不劝你呢!为你好的事,你自己不愿意,我还得求着你愿意不成?”   令狐十七被她堵了个没趣,吞吐了片刻,到底还是还嘴了,“这里是你‘修炼’的地方,随便就邀人进来不要紧吗?”   “才不是随便呢!”云秀顶回去,“你还是第一个。”   令狐十七眯了眼睛,意味不明的,“哦……我是第一个啊。”   “神仙又不是到处都有的。”云秀道,“我在这里修行了这么久,还没见过一个访客呢。我倒希望能有人主动拜访,若也邀我去他府邸里坐一坐就更好了。”   虽说并非尽如人意,但这个回答似乎竟让令狐十七很高兴。他抿着唇,没怎么笑,但惯常美好却傲慢的眼神竟稍透出些欢喜柔和的模样,“既如此,我便考虑考虑吧……修仙的事。”   “……我可没有求你!”   “……”令狐十七嫌弃的看着她,片刻后问道,“我惯常用的软榻你可还记得?”   当然记得,毕竟那是云秀所知全天下最骄奢淫逸的东西。   几乎令狐十七话音才落,云秀脑海中便浮现出那张比寻常人的床还要大那么两分的,堆满了各种软枕锦貂皮翠羽宛若温柔陷阱一般的软榻。   令狐十七见她明显记起了,便一指树下,道,“安在那里很不错。”   绝对会很错好不好!云秀在心底激烈抗议,然而到底抗拒不了本能,脑海中已浮现出那软榻搁在桃花树下的模样。   于是那张比真实模样更**的,堆满了柔软织物的软榻“砰”的出现在桃花树下,陈列完毕了。   令狐十七忍不住吐槽,“哪有这么庸俗?”   “明明就有这么庸俗!”   然而令狐十七竟没有再多争辩,只悻悻然上前,拍了拍软绵绵的枕头堆,毫不嫌弃的扑了上去,还用手抓了抓了锦被,舒服的陷了进去。   那床铺确实金碧辉煌得简直俗不可耐,可当令狐十七睡进去后,只令人觉的烟霭生光华。一时风过,花树摇曳,树下沉睡之人宛在九天祥云之上。竟真让人觉得,这张榻陈设在此,正是幸甚至哉、恰到好处。   令狐十七莫非其实生得很好看吗?云秀打着哈欠,想。   她见府邸中那只让她很不知所谓的守门狮子竟踱步到花树下,乖巧的蜷身伏卧,如一只皮毛锦灿油亮的大猫,让人忍不住上前顺一顺毛。便随心所欲。她靠在大猫的肚子上,只觉温暖柔软。压制了一整夜的困倦终于在此刻涌上来,她于是也抓了抓大猫肚皮上光顺的柔毛,靠着它沉沉睡去了。 第44章 相见时难(一)   令狐韩氏果然召集道士,在山上做了场法事。   大概是这些年令狐十七的仙缘太多,令狐韩氏也渐渐开始迷信佛道,这两年香油钱洒遍京畿一代大小道观、寺庙,凡有些名望的道士、和尚无不惠及。她要做法事,得了信儿的大道场谁不派人前来奉承?是以排场远比预计的还要盛大,华山近郊百姓闻讯,也纷纷前来祈福追祷。   云秀对当世的修道人分外好奇,为旁观这场法事,便又多留了几日。   令人失望的是,这场法事上并没出现华阳真人这样的真修道人,都只是寻常的出家人罢了。倒是也有几个小辈子弟吹捧自家师父诸多异能玄术然而人读书多了就不那么容易被骗,云秀稍一听便知道他们编的那些故事都是从哪本书里哪个人身上“借鉴”来的。   她上山前才拆穿个“假真人”,对江湖骗子的伎俩敏锐得很,听出当中颇有些人想走那“假真人”的路,心下便觉郁闷想到她修红尘道这段日子,万一不留神也留下什么传说,岂不是很有可能也被认作此类“真人”?想到自己也有可能和这些骗子相提并论,甚至可能被他们拉来做大旗,云秀就觉得真是好气人哟!   然而这些故事确实够曲折有趣,尤其是讲“斗法”那些,充满了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打脸爽文套路。不管和尚念经还是道士念咒,都有围观群众昏昏入睡,可一有小道士、小和尚闲来无事讲起“家师斗法”,瞬间呼啦啦一群人无分男女老幼都围上来,眼神刷刷的都亮得跟夜猫子似的。   云秀:“人心不古,真是人心不古!”   令狐十七歪在他那张腐化堕落的软榻上,吃着云秀空间里的果子,读着云秀搜刮来的志异话本,时不时还要指使云秀本人给他跑跑腿,舒坦得像一滩融化在日头下的猫。听云秀愤慨,头也不抬,安之若素,“人活着总得找点乐子。便只许你听得箫声引来凤凰,不许俗人听听和尚道士斗法热闹一下吗?”   云秀更恼火你看,才说担心被相提并论,这就被相提并论了!   “那些骗子舌灿莲花,哪里是为了哄他们开心?是打量着他们的身家财产呢!”   令狐十七嗤笑一声,“算了吧,就他们那点子‘身家财产’值得谁打量?”他便展了展书卷,“罗公远、叶法善、不空和尚、张果……”啧啧叹道,“话本里这些人当真是神仙?后宫宠妃尚且有不希图富贵、宠爱的孤高之辈,怎的这些活神仙一个个都要往天子跟前凑,斗法夸能起来,跟优伶争宠似的?”   云秀:……啥?!   她真有些反应不及。不光因令狐十七毫无征兆转移话题,还因令狐十七这么一说,她脑中飞快复习了一边剧情,发现好像真是这么一回事,不管有意无意这些神仙确实最终都聚集到皇帝身边了。可是神仙下凡,难道不该泽被天下苍生吗?而他们好像真的就是在皇帝身边斗法。   然而同令狐十七顶嘴,向来是云秀的本能,“写书的人觉着斗法夸能好看,就只写斗法夸能。觉着在天子身边发生的事格调才高,就只写天子身边的事呗书写得如何,取决于写书人的眼界和格调。凤凰有鸡|头、燕颔、蛇颈、龟背、鱼尾、五彩色。写书人只识得鸡头,于是把凤凰写得跟只鸡似的,你能说凤凰就是鸡那样儿的吗?”   令狐十七只抬眼看着她笑,以逸待劳,“你再怎么辩解,凤凰也有一只鸡头。”   云秀:……她为什么要跟这个人讲道理啊摔!   令狐十七却没乘胜追击,转而安慰云秀,“你安心吧。真仙人尚且知道奉承天子,何况是假真人。他们耗费钱财力气,莫非是为了骗几个平头百姓?起码也得骗到我阿娘身上,才能回本。”   云秀:……   令狐十七又展了展书,啧啧道,“不过,归根到底,还是会骗到天子身上吧。”   云秀其实不认识当今天子。   但因她窥探了少年和她二姨的往事,对当今天子又颇有些好印象。   何况,他还是十四郎的父亲。   “天子才不是那么容易被骗到的人。”下意识的,她便替天子辩解了,“当今天子是个励精图治的雄主。何况河南还在打仗呢。”   “秦皇汉武是不是雄主?本朝玄宗皇帝是不是雄主?”这少年刻薄,却也透彻,“照我看,天子纵然励精图治,也励精图治得有限。最多也就想恢复中朝战乱前的威仪罢了。待打完了河南,四方藩镇归顺,估计他的光复大业也就实现了。这时底下人造个祥瑞,朝中上上贺表,身旁宦官再奉承蒙蔽一番,他就差不多该沉浸在中兴圣主的迷梦里去求一求长生不老,仙福永享了。”   这一次云秀没反驳他。   她只是忽然想到一个可能一个凭她自己大概永远也想不到,但搁在她二姨身上却仿佛理所当然的可能性。   “二姨她,不会是准备向天子进献方士吧。”   令狐十七居然难得的稍稍顿了一顿。但很快,他便坦率点头,“我阿娘做得出。”随即又一笑,“可若天子真如你所说,她做得出也未必做得到。”他阖了书卷起身,轻轻点了点云秀的鼻子,“你不是要修仙吗?杂念这么多,又是忧心江湖,又是挂念庙堂,何时才能超脱?”   “该超脱时自然会超脱。”云秀将了将鼻子,也学他胡搅蛮缠的顶回去。又道,“我才不挂念庙堂,我只是觉得向天子引荐方士,不是正道所为。”不过,眼下令狐韩氏不过是做一场法事驱邪,向天子进献方士之类只是她胡乱猜测罢了,她便也不纠结此事。转而说道,“你自己才是,天天混在我这里吃喝玩乐你不是说要修仙吗?”   “我在修啊,华山别墅便是我的府邸。”令狐十七抿着唇笑,眉梢眼角的风情,“你若有空,也常到我的府邸坐坐,我必洒扫以待,恭候光临。”   云秀便记起自己说过,希望有人来拜访,希望有人邀她去拜访这熊孩子居然真记住了。   但是她想去拜访的府邸是洞天福地,才不是他那个俗之又俗的温柔富贵乡呢。   “等你修成神仙再说吧。” 第45章 相见时难(二)   对于催促令狐十七修仙这件事,云秀的心情其实很复杂。   这个人唤醒了她身为一个勤勉刻苦的学酥遇到吊儿郎当的学神时,被碾压到痛苦疾呼“这不公平……”的不甘的记忆。   早些年云秀苦心孤诣的研究修仙法门而无所进益,他骄奢淫逸的坐着香车出趟门就能遇到机缘这些陈年旧账姑且不提,这空间好歹是她的随身空间吧!她确实带令狐十七进来过一次没错,也确实说过希望常有人来拜访,但从此之后他就进出自如了是什么回事?   还记得他头一次自己进来,云秀难以置信的问“你怎么进来的?”令狐十七理所当然就随手幻化出一枚六重花印,答曰,“有钥匙。”   “可你怎么找来的?”随身空间好歹是三界五行之外的东西啊!   “认路,你带我来过。”他笑眯眯的看着她,仿佛在疑惑她记性怎么这么差。   云秀对随身空间的原理研究得不够透彻,根本没法儿向令狐十七解释,正常人就算来十遭也不可能认路令狐十七人都进来了,只能默认。   她在丹房里绞尽脑汁的练习术法,令狐十七骚扰她一阵子,得不到回应,便只好从书架上扒拉几本话本来打发时间。   云秀又是运功、又是聚气的,满头大汗的试图凭自身灵力催发一段枯木。令狐十七从书册上偷眼瞅了她半天,终于忍不住问,“你在干嘛?”   “施法,”云秀下意识就说了实话,然而一说完脸就憋红了令狐十七这熊孩子太招人恨了,在他跟前承认自己无能,就跟在情敌面前承认自己不举似的。她便装摸做样的掏了把药粉一撒,做出举重若轻的模样,催发枯木萌发,这才接着说,“看到没?就是这个法术,我想试试,不用灵药能不能做到。”   令狐十七面色疑惑的看了她一会儿,上前拿起段枯枝,不那么确定的随手一挥,瞬间满枝花开烂漫。   一时间水流风转,两人面对着面,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令狐十七偷偷瞅瞅她,试探着打破沉默,“……好像,不太难?”   云秀:……   云秀都要让给他气哭了!   当然脸面还是得撑住的,便强颜欢笑,“哈哈,是啊,一点都不难……一点,都,不难!”   “……用灵药反而比较难。你是怎么调配出来的?”   云秀忍无可忍,抬手一指房门,“……出去!”   云秀在屋里学着令狐十七的动作挥树枝,时不时的改进一下姿势、态度、心情,注入的灵力多少……一边挥一边真的要哭出来了。   那枯枝上灵力浓厚得都要发光了,但偏偏不发芽。   她抹抹眼泪心想算了,人要勇于承认错误,要三人行必有我师,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承认自己做不到又怎么了,向令狐十七讨教讨教又怎么了……然后唰的眼泪又涌出来了,她居然得向令狐十七讨教!向那个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不做只因为得天独厚就胜过她十年寒窗的主儿讨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悲哀的事哟!   抽噎了一阵儿,心态慢慢平复下来。到底还是洗洗干净,推开门去求指点。   推开门就看到令狐十七百无聊赖的靠着桃花树坐着,眼神无辜又不解又百无聊赖的,手里拿一段树枝,变着花样挥、转、挑、压……比那些自诩倜傥的纨绔玩扇子还要流畅的把玩,那段树枝便在他手中翻成扇子、竹笛、毛笔、棋子……最后向上一弹,在空中变作一只飞鸟,停落在他手指上。那鸟在他手指上转着小脑袋左瞅右瞅,栩栩如生。他抬指向上一送,那鸟腾跃而起,飞上了枝头。   他拍拍袖上落花,正要起身,抬眼瞧见云秀,一惊复一喜,那鸟儿便又化作枯枝坠落下来,边坠边开了满枝繁花。   他看着云秀笑,一面不动声色的捉了那花枝藏在背后,把它重新变作枯枝。这才迎接上来。   云秀:……比嫉妒更令人情何以堪的事,莫过于你的嫉妒被人看破了,人还要善意迎合你,做出“我也没那么厉害,你快别生气了”的姿态安抚你。不,令狐十七的话,该不会是借机讽刺她吧哼唧!   这俩人不欢而散的场合太多了,早成了默契只要肯再碰面,那就算是和好了。   令狐十七道,“你怎么才出来?”   云秀反诘,“就只许你生气,不许我生气了?”   令狐十七抿唇,桃花眼弯起,笑意盈满,“哦……原来你是在耍小脾气呀。”   你说气不气人!   令狐十七又补刀,“早知道修仙能让你更有人情味儿,我就不阻拦你了。”   云秀在他面前向来都是比较从容淡定,比较有情商和常识的那个。虽说两人之间少有不互相生气的时候,但云秀发的都是有头有尾的有名之火,令狐十七才是动不动就乱闹小脾气的那个。如今却被令狐十七取笑“闹小脾气”,偏偏她还无言以对。   看来修红尘道,也是有副作用的。   云秀却也没便辩解,只绕到他身后,劫过他手中枯枝握着,闭目沉下心神,运转灵力,将自己能做到的做给他看。   半晌之后,她睁开眼睛,说,“我就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这下轮到令狐十七发懵了,“……哪一步?”   “催发枯木萌芽啊。”   “呃……哪一步?”   云秀好一会儿才回味过来敢情在令狐十七看来,她费了这半天劲儿,根本就什么都没做!   她恨恼的掐下一片叶芽来给他看,“里面本来都枯死了,不能活了!但是现在变绿了,绿了看到没?只要种下去,好好培土浇水,补足日照,过几天就会发芽的!”   令狐十七:……   他懵了一阵子,忽然“扑哧”一声。   “你取笑我。”   “我没有……”   “你明明笑了,我听到‘扑哧’了。”   “我没有,你看我的脸,很严肃,完全没有笑吧。”   ……   但他本就是个肆意妄为的少年,想笑时哪里忍得住?到底还是放肆的笑起来,“你是想修神仙,还是想当园丁啊!”   云秀脸上涨红,但不知为什么,明明真的被嘲笑了,她却并没真觉得羞恼,反而也跟着笑起来。就只是有些不服气罢了,“我光凭意念和灵力就把死掉的细胞重新组装起来激活,园丁能做到吗?只是催发生长激素,刺激细胞加速生长分裂,这个过程比较慢罢了所以我才来请教你啊!”   虽然说的是令狐十七从未接触过的道法,但令狐十七显然凭常识就听懂了她的意思。   他看着她,笑了一阵子,才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你既要修仙,怎么竟没读过齐物论吗?这是一段枯枝,”他边拾起一旁的书本,随手幻化做一段枯枝,“还是一管箫,一朵花,一只鸟,一本书……”他一边说着一边随手幻化,“归根到底,不过都是天地之间一团由一化而为二、化而为三,化而为有生、有形、有尽的可见、可知、可辨的‘物’罢了。”他随手将书碎成一团不可见的迷雾,“你看,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他手伸入那迷雾中,轻轻掣出满枝盛放的鲜花,“就只是换了换形体罢了。 ”   云秀:……   云秀确实听懂了,也确实有所收获,她就是稍微有些发懵。   令狐十七生于富贵,长于温柔,全天下一切好东西全都予取予求。可他居然无需任何人点拨,也没有经受过任何可能会颠覆他三观的求索、苦痛、震撼、顿悟……便能这么理所当然的把这大千世界、天地万物都看成一团基本粒子。   云秀没有这种慧根,自然也就不明白他这种“天纵之才”眼中所见的万类、心中所感的百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可是她忽的就想起令狐十七对肥甘轻暖、声色犬马,对春之百花,夏之百虫,秋之百果,冬之百味……对一切被她词汇贫乏的斥之为“骄奢淫逸”的东西的挑剔到极致、却不感到满足的享受。想起早年他对云岚的孩童般无知无辜的残忍,对她看似刻薄实则宽容执着的纠缠,和那让她一直以来气恼愤慨的对陌生人的洞彻敏锐和冷漠无感。她忍不住就想,他是不是确实真的有些厌恶自己的“慧根”。这“慧根”,是不是又真的有些残忍呢。   她沉默得有些久,令狐十七便有些忐忑,“……听不懂?”   他们这些生而知之的人,有时真不是不热心,不肯指点旁人,就只是真不知道你究竟哪里听不懂,这么顺理成章的东西为什么会听不懂罢了。   云秀:听得懂啦!她才没那么痴顽呢!   她便从令狐十七手中接过花枝,轻嗅,道,“世间万物的共通之处,也许叫做‘道’,但‘道’才不是万物的本质呢本质是我之所以为我,你之所以为你的东西。我最多是还没领悟到‘道’罢了,对本质,我可知道得比你通透多了。”   令狐十七不解她为何胡搅蛮缠起来,弯了眼睛笑她,“这有什么可得意的啊。”   一个修道人居然没领悟到“道”,这才比较惨吧!   确实没什么可得意的,云秀想,就只是觉得在领悟“道”之前,先领悟到日升月恒、万物生长,领悟到人生在世、悲欢离合,也许是一件很幸运的事。   她便说,“老得意了,你不明白,我教你啊。”   嗅到花香、听到鸟语,遇见喜欢的人,品到甘美的味,读到有趣的书……若能因欣喜而感到满足,这熊孩子也许就不这么熊了吧。   言而总之她才不要被人看成一团基本粒子呢!红粉骷髅也不成!   有空的话……实在没旁的事可做时,去令狐十七“府邸”里坐坐,其实也未尝不可。   云秀想。 第46章 相见时难(三)   入冬农闲,华山上这场法会来的正是时候。四方村镇百姓都赶来旁观,或是看排场,或是沿途设席斋僧沾一沾功德,竟堪比盂兰盆会的热闹。   四方人群相聚时,消息便也格外灵通。不论是淮西的战事,河东久旱之后的喜雨,还是穷乡僻壤里礼佛人的福报、毁佛人的恶报……都有人在询问、议论,林林总总的新闻趣事不胜枚举。   淮西的战事在令狐十七口中是必胜无疑的。但听关东百姓带来的消息,却并不十分顺利。似乎因朝廷的粮饷支付不下去,入冬后讨贼诸将都消极观望,秋后聊聊几场对阵都是应付了事。平叛之日遥不可及。为支撑战事,朝廷恐怕迟早又要加收赋税。   云秀想想,朝廷里管钱粮的那个,似乎正是她阿爹柳世番。局面到如此地步,想来他在朝中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又想,若换做她来主持,会不会加赋供军?   云秀觉着,换了是她,恐怕会先把她二舅、二姨父这些人给抄了家,再来考虑加赋。可把这些人都抄了,谁来给她打仗?可若不抄他们,却给阿淇这样的穷人加赋……公不公平另说,阿淇他们就真只有卖身或是饿死两条路可选了。然而若筹集调度不来粮草,前线战败或是哗变,天下大乱,照旧是死局。   云秀稍一思索便觉着,人生在世真是艰难困顿。难怪人把修仙称作“遁世”。对她那个跟摆设似的阿爹,不知为何,竟有些肃然起敬了。   云秀下山时法会还没结束。   山下村的人大都去赶法会了,村子里便静悄悄的。   少年家中虽不算富贵,可也是当地殷实、有名望的人家。父亲早些年是里正,两个兄长一个在华阴县当县尉,另一个管着族里的祭田、宗学一应事宜。杨姓是此地的大姓,半个村子都和他家同宗,颇有些人敬爱他父亲当年扶贫恤孤,在法会上偶遇早年离乡的故人,说起他家的近况,都唏嘘不已。   云秀偶然听到几耳,下山前便已知道,少年的父亲已有下世的迹象了。她原本打算先取回少年的遗骨,再去归还信物,也只能改变主意。   她本不欲露面,只悄悄的将坠子放在老人枕边,借助迷香托梦给他。然而来到少年家中时,猝不及防便听到里头老人悲痛的哭声,“三儿啊,你离家二十多年。今日再不回来,便永见不到你老父亲了……”听到里头侍奉的兄嫂们啜泣着安慰的声音,手中坠子灼痛了她的手指,她心中霎时大恸。   她知晓自己尚未帮少年完成遗愿,少年依旧有一缕残魂未散。她心中所感的悲恸并非是她自己的,而是少年的。   然而脑海中不由自控的便记起老太太弥留之际的光景,记起老太太衰老然而依旧柔软温暖的手攥着她的手,哀痛的说,“秀丫头日后便没人疼了……”   那悲痛霎时便透髓入骨,再分别不出物我。   忧来其如何,凄怆摧心肝。   云秀捂住胸口,疼得有些透不过气来。   她想,原来人不加节制的悲痛起来,是这种感受。所谓哀毁骨立,便由于此吧。   她毕竟修道已久,又天性淡泊达观,尚不至被击倒。正要将自己的哀痛同少年剥离开来,凝神清心,然而触碰到少年留下的残魂,便知它的脆弱,是经不起一道清心咒冲击的。   她既已对少年的哀恸感同身受,便不能不心生悲悯。便挨住了疼,心想,便成全他,让他先同父亲道别吧。   她便幻化成少年的模样,由那一道残魂附在身上,轻轻推开了老人的房门,道,“阿爹,我回来了……”   二十余年过去,少年依旧是离家时的模样。   兄嫂叔伯们无不惊骇,纵使格外迟钝的,也知道来者非人。纷纷为他让开去路。   他便行至老人床前,跪下磕了个头。   老人年纪大了,早已耳目浑浊,然而眼瞳中确实映上了少年的身影。他举起枯枝一样的手,想要摸一摸儿子的脸。那手晃了晃,却没有碰到然而他确实摸到了。旁人看到的是云秀所幻化的模样,唯有他,看到了靠云秀的灵力维持着的那抹残影。   那一瞬间老人便已意识到了真相,凄楚过后便也默认从军二十年不回,最坏的可能便是最真的可能,他其实隐隐有所准备。如今老朽将死,已没什么不能接受的了。能最后再见一面,便已心满意足。   于是他握住了儿子的手,说,“回来便好,回来便……好啊……”   而后他轻轻拍了拍云秀的手。   便静静的闭上了眼睛。   少年的残魂也在这一刻从云秀身上剥离,他回身过来,似乎想要向云秀躬身,然而那残念太虚弱,脱离了灵力的维系,很快便消散殆尽了。   云秀便也以少年的衣物和薄烟为遮蔽,回到了空间里。   那带了霞光的烟雾散去,屋地上只留一身叠好的翊卫袍服,上搁着家书并些许财物俱都是少年留下的遗物。早年一直埋葬在令狐韩氏为他立下的衣冠冢里,今后大约要葬回祖坟了吧。那枚银坠子,则攥在老人的手里。   老人去世,屋里很快传来痛哭声。这件神异之事,并未引起太大的慌乱。   待第二日清晨云秀前来致哀时,灵棚已搭建完毕,棚下停放了两尊棺木。   在死去二十余年后,少年终于得到了家人的祭奠,回到了他魂魄所念之处。   因在华山上耽误得久了,待云秀回到观里时,华阳真人也游方归来。   短短五六日光景,云秀觉着自己的修为大有长进。然而因从韩娘和少年身上感受了太多陌生的东西,她只觉这五六日比过去五六年还要漫长,竟没有为此感到得意。反而因当日被少年的悲痛侵入了内心,这几日胸口总是闷闷的,不能自得。   她的性子,岂会让自己长久沉浸在悲伤里?   便又开始给自己订立许多目标,将日程安排得密密的,一刻都不得闲。   先是阿淇的事她答应阿淇,要将阿淇和阿淇她娘安排到寺庙里来管厨房。便同华阳真人商议好了,安排人去山下村接她们。   而后是任意门的事她只在令狐韩氏的梦里见过少年的衣冠冢,尚未亲自去过时,便能从空间里打开通往那里的门。可见随着她修为渐长,任意门的限制也逐渐减少。只要她能找到诀窍,说不定真能通过空间,做到一步千里。   再然后,便是术法得了令狐十七的指点后,她好像真的有些开窍了。正该趁热打铁,一举将术法修炼得同她的技法一样好。   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离开了华山别墅,空间也跟着搬家了的缘故,这两日令狐十七并没有来骚扰他。想来是找不着路了。   云秀一个人在空间里钻研术法,忙时不觉得有什么。可稍一松懈下来,扭头望见桃花树下那张堆满织物却莫名显得空冷的软榻,心下便有些空落落的。   其实纵然令狐十七来,大多数时候也是她在刻苦修炼,而他歪在榻上吃着果子看杂书,同云秀所期待的“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其乐也融融”毫不沾边儿。可他骤然不来了,却又像是少了些什么。   明明十余年来,这里一直都是她一个人。   为什么早先不感到寂寞,这会儿却感到了?   一定是她还不够忙的缘故,云秀想。   忙还真能治矫情。   云秀废寝忘食的修炼了几日,果然很快习惯了空间里只有她一人在忙碌的状况,复又不亦乐乎起来。 第47章 相见时难(四)   阿淇姑娘和她阿娘处置好了山下村的小作坊,终于再次来到道观。略作交接,便来云秀这里拜谢。   云秀旁的事都能从容应付,唯独应付不来旁人的感激。概因对旁人感恩时,往往将自己摆在十分卑下的位置,令你无法以常心待她尤其是阿淇娘这种半生劳苦、命如草芥的人。云秀是个格外不圆滑的,一旦遇到这种场面,便无法照应周全了。   所以阿淇娘进门拉着阿淇纳头便拜的阵仗,当时就把云秀给吓蒙了,差点也给她跪回去。   所幸她近来乾坤袖用的顺了,敏捷及时的从空间里掏出个大神龛来往身前一摆,自己躲得远远的。   等阿淇娘抬起头来一看,个天仙似的小姑娘竟成了个木胎神佛龛,差点以为自己进错了门。懵了好半晌。   阿淇冰雪聪明,知道云秀素来都有灵性,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忍不住就掩口笑起来。   便将她阿娘扶起来,道,“……我听人说,真神仙救难都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恩人当日相救,不留名姓飘然而去,可见并不喜欢人世纷纭这一套。”好说歹说的将她阿娘骗回去,令她阿娘将一切交给她来处置,保证将她们的感激传达无误。   待阿淇娘将信将疑的留下阿淇,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云秀这才小心的从神佛龛后头探头出来。   阿淇掩着唇,笑道,“我阿娘已经回去了,您……”她忍了忍笑,像唤一只怕生的小狗似的,“您出来吧。”   云秀:……她只是觉得被长辈跪拜会折寿罢了!才不是因为怕生!   便将神龛收回到袖子里,一本正经的坐回去,“来了啊?”   “来了。”阿淇笑道,“管事道长人很和善,带我们去厨房里拜会过,住处也安排得很妥帖。多亏姑娘照顾。”   云秀假模假样的点点头,“这就好。呃……快到开饭时候了,你快回厨房帮忙吧。晚些时候我再去找你说话?”今天的意外太丢人了,她得缓一缓……   阿淇姑娘笑着点头,“这就去,”然而却并没立即起身,又说,“姑娘可还愿意让我在身边伺候?”   云秀便想起自己当日买过她的事她不是土著,颇有些“拐卖人口,买卖同罪”的意识,纵然问心无愧,也很觉得这是段黑历史。脸上更红,便用手遮掩,“我身边不需人伺候,你便安心在厨房里帮工,不是更好?”   阿淇似是有些失望,却也并未就此罢休,“姑娘是觉着在厨房帮工,比在您身旁伺候更好吗?”   云秀心想,这岂不是理所当然?便有些不解的点头。   阿淇便放下心来,笑道,“我却不这么觉着。不瞒您说,我从小便有向道之心。只是家兄去后,父母老迈无人照料。如今父亲仙去,母亲生计也有了着落,我心中已了无牵挂……我多少识得几个字,跟在姑娘身旁,必定能读到许多经文典籍,再得姑娘点拨一二,必有无穷进益。纵然……纵然不能得道,可若能多长进些学问见识,心里也是满足的。”   她目光炯炯的望着云秀那是云秀太久都没见到过的,求知欲。   这姑娘也许未必真的“向道”,可毫无疑问,她想求学。   云秀莫名的有些激动起来你看看她身旁都是些什么孩子?云岚那丫头一门心思就爱玩,让她读书跟让她蹲大牢似的。令狐十七更不必说,空有天字第一号的聪明脑袋,却视苦读为粪土。就连道观里那些陪她修道的小姑娘,想要她们耐下性子读读书,也得用先背下来的有糖果吃来引诱而他们的父母送她们来修道,也不过是图钱财,或者觉着在道观里能学几个字,日后还俗能说个好人家。   相较而言,“主动求学”是一种多么珍贵的品质啊!   作为一个就算是学酥,也刻苦用功、决不放弃的求道之人,云秀无法不对阿淇这种姑娘另眼相看。   “你……你想读书?”   “想。”阿淇姑娘恳切的看着她,“我还想跟姑娘一起修道呃,我是说,想跟在姑娘身边修道。”   云秀只觉得多年来沉积在内心的,她不知所由何来但确实存在着的孤单和遗憾化作热气,从身上每一个毛孔中舒舒服服的喷了出来,整个人从头到尾熨帖无比。   啊……这就是遇到知己的感觉吗?有个志同道合的人,原来是这么充实这么愉悦的一件事吗?   “好啊!”她于是欢快的说,“我教你,我们一□□道!”   阿淇识字,却识得不多。能读书,可太文绉绉的东西她就读不通了。   但这姑娘善解人意,若云秀没有空闲,纵然读不通,她也不会立刻就缠着她问,而是先死记硬背下来,将不懂的地方攒起来,等云秀有空闲了,再一并拿来问。并且她还一点就透,丁点儿都不难教。   因有了这么个“徒弟”,云秀也不再见天儿的耗在空间里。时不时便从宅子里出来,跟阿淇姑娘一道读读书,交流交流心得。   跟云秀不同,阿淇姑娘兴趣广泛、心灵手巧,时不时的编个花篮儿,扎个风筝,缝个绣球,捏个泥巴……自有她相伴以来,云秀忽就觉得冬去春来、寒暑交替,这个早先虽也美好但似乎和她不大相干的世界,骤然就亲切有趣了起来。整个冬日里几乎都没怎么宅在屋子里。   院子里那些名为陪她修行、实则跟她多少都有些疏离,觉着她高冷不敢来亲近的女孩子们,也不知不觉都围绕到她身边来。   云秀其实是有些薄情寡性的。原本旁人不来缠她时,她觉着正好,心想若旁人都来缠她,还要费心费时应付人事,反而烦恼。但真的人人都来亲近她了,她却直到夜深人散时才骤然觉出“被人缠”好像也没什么坏处,毋宁说,她其实是很开心的。   而后才意识到,她过去过的日子恐怕才是不正常的孤家寡人而不自觉,好像有些可怜哦。   但想明白了,她也不觉得沮丧,反而感到很好笑。   有些东西,没有得到过,便不觉着好。也因习惯了自己没有这样东西,便不觉着“这件人人都有的东西她没有”有什么不对,有什么可执着的。   华阳真人说她“痴”,恐怕就是这个意思吧。   不知怎的,云秀便又想起十四郎来。想起长安灯火通明的元夕之夜,有那么一处繁华不至的寂静院落,他立于树下仰头相望。红梅如霞,月华如练。她邀他一道修仙,他默然不答。她便说,那么我们就一起修红尘道吧。   一定要快些找出“任意门”的用法,好再与他相见,告诉他,她没有忘记当日的约定。要将所有这些领悟,都说与他听。   转眼便又临近年关。   这个冬天,蒲州柳宅的日子过得并不是那么舒坦。   淮西前线战事不顺,天子更换了主帅。这位新主帅到任后没干旁的,先罢去斥候,同叛军修好。为免刺激叛军,明知叛军会来进攻,却不做防备。当然也不是什么都没做他写了封言辞卑微的信,劝叛军退兵……如此被动挨打了一整个冬天,把柳世番千辛万苦筹措到前线去的军饷粮草消耗一空。且其中大半不是给士兵做军饷,而且拿去“赈济”了周遭受战乱的百姓。   柳世番:……   当初天子要派此人去,柳世番就知道不好此人出身淮西望族,祖坟就在叛军治地,同宗同姓的远亲都在叛军中当高官。且素来以“宽厚爱民”著称,正是柳世番最看不过眼的那种德高望重、百无一用的“忠厚人”。   但所有这些,天子莫非都不知晓吗?至少籍贯还是知道的罢!知晓,却依旧要任用,可见天子对力战平叛一事,已心生动摇。   万一天子厌战了,想同叛军讲和了,柳世番这个一力主战,并因此拜相的人,该如何自处?叛军可是敢当街刺杀宰相的狂人啊!   柳世番没拜相时,郑氏求神拜佛,觉得熬成宰相夫人人生就圆满了。待柳世番拜相了,郑氏求神拜佛,只觉得连觉都睡不安稳了。   随后,长安又传来消息天子的生母、皇太后崩。天子哀痛过度,病倒了。   所幸天子到底年轻,不久之后身体便康复好转。   然而天子厌兵,欲停止平叛循旧例同藩镇讲和的流言,已传遍朝野了。   郑氏的心情可想而知。   蒲州柳府萧条沉寂,这年冬至祭祖没人来接云秀回去。只她四婶来观里,向华阳真人交代年终祈福一类杂事后,又悄悄告诉云秀,“你四叔不让我说,可我觉着还是得告诉你在观里比在家中安稳些。”   云秀想想自己听闻的流言蒲州城里也有流寇出没,便问,“家中守备可还充足?”   裴氏道,“这你不必担忧。咱们家要是还不够,蒲州得乱成什么样子?”   云秀想想,裴柳两家根底都在蒲州呢,也确实没什么可担忧的。便也不再多问了。 第48章 相见时难(五)   年底正是道观里格外忙碌的时候。   这两年兵乱频仍,百姓生计艰苦,向佛道求寄托的便更多。周遭寺庙道观香火都旺盛起来。奉安观又因为有华阳真人这个真仙人坐镇,许愿格外的灵验,信徒也就格外的多。   一到年末,来还愿的、来约头香约法会的、来求符咒护符的、来订压胜钱的……每一日都车水马龙。   云秀虽在后院儿里修行,不用到前头去应付香客,却也能感到观里香火鼎盛。便觉得人说出家人“清静”,实在是很想当然尔。   待到除夕傍晚,观里才勉强算是清静下来。   傍晚时州府衙门前有驱傩大戏,比来道观烧香热闹、气派多了,不管信佛信道还是俩都信的百姓都爱去看。按说各个道观都会派人去,但奉安观是个坤道观,素来不大参与此类活动。因此旁人忙碌时,她们反而无事可做了。   华阳真人便命人将晨诵阁里的大炉子点得旺旺的,将一众因阿淇姑娘的到来后伙食和玩具骤然改善了而一个个养得膘肥体壮心宽体胖的小姑娘们召集起来,让她们背《道德真经》。   云秀:……这是年终考核吗?这是年终考核吧!   立观九个多月,没教旁的,就教了本五千字的真经。虽说突击检查什么的太狡诈,但云秀觉得,平均下来一天就背二十来个字,其实也不算太为难人。   何况是七八个小姑娘一起背,就算有人忘了一两句,应当也能糊弄过去吧。   她太天真了。   小姑娘们开口没一会儿,云秀就捂着脸不忍看了。   该怎么形容?就像八马同辕,往那个方向跑的都有,还有几个装死的。难得有两匹能好好走路的,终于给拖到平地上,背至耳熟能详的句子了。那些装死的突然诈尸,撒蹄子就往沟里带……   不忍卒听,简直不忍卒听啊。   灾难现场般的背诵终于结束了。   云秀和阿淇两个人都面红耳赤,连看华阳真人一眼都不敢。几个小姑娘也都心虚,偷眼瞧瞧她们,再瞅瞅华阳真人。   华阳真人不愧是真神仙,定力强的很,居然眼都没眨一下。   只说,“每个人抄一遍,抄完交给阿淇检查。”便放她们过关了。   阿淇带着小姑娘们抄书,华阳真人便和云秀一道做护符。   按惯例,每逢元日,道观、寺庙都要设坛**,请本院得道高人向普罗大众宣讲教义。这也是香火鼎盛之处,各个道观、寺庙互相比拼道行、争夺信徒的手段。奉安观才立观,华阳真人又没有争名夺利之心,本不想掺和进去。可几个常来往的女居士纷纷劝说,“要让他们知道,坤道里也有道行深厚的高人”,观里女道长们也都竭力促成,华阳真人见众意坚决,才答应下来。   至于做护符账房里的女算盘听说华阳真人要**,立刻打着算盘给华阳真人算了笔帐去年我们赈灾花了多少钱,恤孤花了多少钱,吃穿用度花了多少钱……别看账面上是盈余的,但我们的财务结构很不健康啊。就一个破菜园子一个十来亩的庄子,产的米菜刚够自己吃饱,大花销全靠香客捐献。我们缺钱呐,我们缺很多很多钱!咱们观里的护符口碑好,许多人都在问什么时候再出一批,不如就趁此机会再出一批?道长您若实在清高,不愿意卖护符,我们就只好买田了。我们不用交田赋,买田最合算!说起来最近捐税重,田里刨出那点粮不够交赋的。白送给我们怕都有人愿意,正是置办田产的好时候啊!   华阳真人、云秀:……   两位修仙人,只好老老实实围着炉子开始做针线活儿。   小姑娘们老老实实开始抄书了,阿淇便来帮云秀拈针。   一面忍不住就问,“大师为何不愿买田?天下能古刹名寺,哪个名下没有千百亩良田?”   云秀心想,这叫侵夺田产。寺庙侵占的田产多了,朝廷能收税的田产就少了。待超过了限度,朝廷榨干百姓也收不够税时,就要灭佛屠道了。   当然这并不是奉安观不买田的理由。   奉安观只是为了给老太太追福而建,待三年之期一满,只怕华阳真人和她都会离开。柳家也未必愿意继续供奉着,到时怕就要将道观遣散了。若攒下大笔田产,不是徒然增添事端吗?   云秀看向华阳真人,华阳真人却摇头,“难以一言备述。”又看向几个交头接耳抄着书的顽童,“你去告诉他们,若明日我讲完法,她们还背不下来,我便让她们父母来领她们回去。”   不知为何,云秀竟从她眼中看出些悲悯和无奈来。   阿淇却只以为华阳真人吓唬她们的,便笑道,“我这就去同她们说,保证她们再也不敢偷懒了。”   云秀便悄悄问,“怎么了,明日法会会出什么乱子吗?”   华阳真人道,“有我在,能出什么乱子?”   云秀想想也对,便道,“那您为什么要把她们送回去啊。”   “你舍不得?”   云秀有些不好意思,“……一起住了这么久。骤然分别,肯定会有些舍不得啊。”   华阳真人抿唇微笑起来,“……痴儿。”   云秀就当这是她的口头禅了。   华阳真人又道,“你刚从华山回来时,我还担忧你会走火入魔,看来是我多虑了。”   云秀吓了一跳,“什么走火入魔?”从华山回来,正是她道行大涨的时候,她还觉得形势正当好,趁机刻苦修炼了一阵子呢!   “心魔。”华阳真人道,“你曾问我,为何世上遗愿如此之多,最终归宿却是汇入弱水。彼时我没有回答,如今却不能不告诉你了你可知释家菩萨有地藏王?”   云秀点头。   “那必也知道,‘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吧”   云秀再点头。   “那你觉着,地藏王菩萨何时可证菩提?”   云秀不做声了不是不知道何时,而是她觉着怕非得到人类灭绝,这位菩萨才能现身成佛了。   “你曾对我说,你修道是为逍遥?”   “是。”   “你觉着逍遥之道,根本在何处?”   云秀犹豫了一阵子,她觉得都很重要啊!首先得超脱生死不知道自己那天就玩完了,这肯定不是逍遥吧。然后得有大神通干啥啥不成,逍遥的起来吗?最后当然是要有一颗逍遥之心别学她当初脑子进水,都考进玄幻奇幻系了,居然进了宅斗司。   “……在心有逍遥吧。”   华阳真人便道,“而遗愿,是执着之心。是冥顽不灵的执念,是至死不舍的业障。”   云秀没有发出声音来。   她想起少年临终前的忏悔,想起韩娘遗忘初心时的顿悟。想起阿淇的父母决意赴死前,骤然看到希望后,斩钉截铁的祈愿。   “若道心不坚决,遗愿里的执念趁虚而入,同本心魔障相应相生,怕就要结成心魔。令辛苦修行毁于一旦。”   云秀便记起,少年的悲痛侵入她的内心,同她心底潜藏的悲伤相呼应相混淆时,那物我不分的感受。   原来那就是所谓的走火入魔吗?   她便坦率向华阳真人承认,“在华山上,替人了却了一桩遗愿,确实被执念给冲撞到了。可是”她想了想,“可是,师父,我觉着该义无反顾时,却因种种畏惧退避不前,也有违逍遥之心。神仙,是不是也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道义?”   “没有。”华阳真人抿唇一笑,“但是,菩萨低眉,金刚怒目。当神仙觉着自己该义无反顾时,便义无反顾。这也是逍遥。可你既不肯因种种畏惧而退避不前,便该知道,迟早会有一次,那种种畏惧成真。到那时,你能做到不悔吗?”   云秀眨了眨眼睛这个,还真不敢保证。   华阳真人便摸了摸她的头,道,“那么,便先听师父的话,非到死而不悔时,便不要替人了却遗愿了。”   云秀犹豫了片刻,缓缓点了点头。   这时外面有人笑着推门进来,“快看,山下起庭燎了,外面要开始跳傩舞了。”   几个抄书的小丫头一哄而起,纷纷眼睛亮晶晶的看向华阳真人。   华阳真人对云秀点点头,道,“去看看吧。今晚怕是要出大事。”   云秀心想,就算真出大事,也不是出去看看就能发现的吧。   但等她走出院子,和阿淇她们爬到高台上去看热闹时,忽见远处灯火漆黑处有红焰浓烟滚滚腾起。   蒲州柳家老宅,着火了。 第49章 相见时难(六)   柳世番不在家,郑氏一个人带着三个女儿,只觉得这个年过得心神不宁。   三天前,二叔叔柳世训便让杜氏来提醒她,“外头有些不肖之辈在打探咱们家,估计是想趁年末来打牙祭。您留神防备。”   柳世训人狠话少,说什么都轻描淡写。“打牙祭”三个字从他口中说出来,肯定不是讨顿饭吃这么简单,最起码也得是打家劫舍。   再想到柳世番得罪的那些亡命之徒,郑氏就觉得头皮发麻。   但要当宰相夫人,就得有些当宰相夫人的狠劲儿,郑氏想。她本就是宰相孙女,名门闺秀,深知“临危不乱”、“处惊不变”是名士轶闻里的标配。若真是亡命之徒来了,那必是藩镇针对柳世番又一次报复,且这一次是直冲着寡妻1幼女来的。这种骇人听闻之举,史书上肯定得记一笔,时人更是得很议论一阵。而她在这些逸闻中,定然是个很紧要的角色。这其实也是个机会。   横竖怕也没用,该来的总会来。她刚好可趁机搏命一拼,为她和三个女儿日后出人头地积攒些资本。   郑氏想明白了,便以她哥哥的名义送信给州长史此人是她祖父的门生提醒他留神城中流寇,千万别让年初在长安发生的事发生在蒲州。   却没明说有匪徒盯上了她们母女,要州府派兵来保护州府倒是可以保护她一时,可若匪徒迟迟不出洞,莫非州府要保护她一辈子?只怕时日稍多,就要埋怨她端架子、公器私用了。还不如不留这个话柄。   随即郑氏又写了封大义凛然的信给柳世番,大意是,你忠君之事,不畏生死,妾岂能落于人后?你安心剿匪,什么都不必忧虑,家中事有我照应。纵使局势动荡,你也万勿以家人为念,有所踟躇。否则便上辜负了太夫人教诲之心,下辜负了妻女敬爱之意云云。   郑氏觉得,这封信写得很有水平,只要能流传出去,就足以上列女传。   但是该怎么流传出去呢?   郑氏想了想,又抄了份副本,让人给她祖父送过去。   忙完了这些,郑氏便召集家仆,集思广益,讨论匪徒可能会用什么手段来对付她们。而后率领家仆,开始一遍遍演练对策。   ……   终于,除夕夜到来了。   郑氏心里乱,晚饭都没怎么吃安稳。但想起谢安石的雅誉,饭后还是故作平静的揽着小女儿云初的手,描了一会儿消寒图。   她能稳得下来,云岚可稳不住。   她听到外头的击鼓声了,傩仪肯定已经开始了!   云岚想去看啊!   她本来就是只冻腿子猫,爱往热闹地方钻。回蒲州守孝后,被她阿娘生锁在家一年半了,半点耍子都不让有。她脚底痒的火烧火燎的,有点动静就想凑上去瞧瞧。   见她阿娘老神在在,也不敢表现得太毛躁。四下琢磨了一阵,见二妹妹云晴揉着眼睛在打哈欠,不由喜从中来。   忙牵了云晴的手上前,“阿娘,云晴困了,我领她回去困觉。”   郑氏正有此意云岚九岁,云晴七岁,两个丫头早就不和她同屋睡了。俩人的院子在三才堂最里边儿,临近荣福堂小花园处。匪徒不攻进三才堂,肯定打不到她们那里。   便命嬷嬷们领她们回去睡。   怕云岚不老实,还特别交代了一句,“现在是国孝中,犯禁要砍头的,你可别给你爹添乱子。回去后老老实实睡觉,敢偷摸寻乐子,仔细我揭了你的皮。”   云岚答得痛快,“知道了。”   回到院子里,果然老老实实把妹妹哄睡了。   而后瞅着嬷嬷打盹儿的空儿,一弓腰,便猫也似的无声无息的溜出去了。   出了门,便猴子似的连跑带躲,一路往荣福堂去。   边躲边疑惑今夜院子里怎么这么多人巡视?过年难道不该难得糊涂一次,让丫鬟小厮们松懈松懈吗?   当然也只疑惑罢了,这丫头遇事向来不爱深思。   荣福堂里有假山,那假山临近高墙。爬到假山顶上,便可望见外头长街胆子大些、身子灵活些,说不定还可直接从山顶跃到墙上,偷溜出去。   令云岚失望的是,傩舞队离得远着呢。且因去看傩舞的人还没回,街上空荡荡的。只家家门前挂着的灯笼照着墙角残雪,使得巷子比往常夜里稍明亮些,勉强算是有些节庆的气氛。   云岚正百无聊赖,忽见藕香潭的岸旁似有人抱薪而行。   藕香潭虽在柳家老宅院子外头,却是她家私地无误。那水潭深得很,这些年天旱,潭水落了三四丈,照旧没有见底,倒是露出一??盖屯疗吕础r蚓貌蛔潘??律显绯こ龉嗄揪<?d蔷<?驮硬菁湟?加惺扌械溃?俗呱先シ滞饷闱俊?br>  云岚便很疑惑,心想,大半夜的还有人来打樵啊?   却见那人绕到她家屋后,把柴草堆到了墙角。   云岚不解其意。凝神细看,却见墙角已堆了许多柴草。   她心中不悦,正待出言喝问,便见墙外飞进来一只木桶。那桶里淅沥有响,落地竟是哗的水撒之声。   荣福堂没人住,巡视的仆役也不往此处来。这么大的动静,竟无人注意到。   云岚便有些害怕了。也没做声,只悄悄的、飞快的从假山上下来,想去叫人来。   才下来,便听到前院儿嘈杂之声却是从与此处方向正相反的正门哪儿传来。   云岚虽不知发生了什么,却已意识到事情不好。   她一路往三才堂狂奔。   沿途瞧见外头又丢进来一只木桶那往里丢木桶的人,竟和她同向而行。她心中越发骇惧,脑子反而跟着灵活起来小花园里多草木,这时节,草枯风大,正是得小心火烛的时候……会不会是有人要放火?   她急着找人可回到自己院子里,却见院中伺候的丫鬟仆役们都不见了踪影。   只她礼仪嬷嬷出门瞧见她,急急将她往屋里拽,“小祖宗您去哪儿了,吓死嬷嬷了。赶紧进屋待着,外面出事了!”   可不是出事了怎么的!云岚想。   前院儿马厩起火了。   郑氏稍稍松了口气,心想还好她提前预演过。   这时节可不最怕火吗?为防有人纵火,她将家中仓库和粮草仓彻底检修了一遍,能囤水的家什儿里全都囤满了水。   若匪徒以为纵火就能令她生乱,那就打错主意了。   郑氏指斥方遒,一面从容安排人去灭火,一面严令守门的、巡逻的各司其职,不得擅离值守。   吩咐好了,她又琢磨是不是该去府衙搬救兵匪徒不出现,她不好占用府兵。可若匪徒出现了,她索要救兵就合情合理了。   但郑氏生在富贵安乐之地,没武人的敏锐。她不确定马厩这场火是匪徒故意放的,还是意外失火。   万一是意外失火,传出去会不会让人以为她大题小做?   正思量,忽听人说,“夫人靠后。”便听耳边破风之声。   她吓得身上一软,一屁股坐倒在地。   一抬头,便见对面墙上立着个黑衣人,腕上一张小弩,正指向她的方向。   她眼角一扫,见一只小箭正钉在她臀边青砖之中那铺路的青砖近两寸厚,竟被一箭射入。若适才射中,她岂还有命?   所幸此刻亲信都已围上来,想再射中她已不容易了。   她哆哆嗦嗦的抬手,“快……快拿住他!”   那人本想趁乱潜入,谁知一院子人忙而不乱。他才上墙,就已被人发现,只能草草射出袖中□□。   一击不中,已准备逃跑了。   只是柳宅虽简朴,院墙建得却高,直接往下跳怕摔断腿。便蹲下要顺着爪绳往下跳,谁知迎面飞来一柄月牙弯刀,正砍在他胳膊上。   他吃痛,双手一松,便一头栽入院中。   郑氏琢磨着,这摔下来不死也得残废,心下才稍稍松了口气。   她擦着汗,扶着丫鬟站起来。   这会儿就不敢再托大了,立刻吩咐人去府衙搬救兵。   她怕外头还有匪兵万一一个个都能翻上墙来还了得?!   忙又唤了个人来,令去八桂堂找柳文渊,让柳文渊带着家丁到外头巡视横竖八桂堂和三才堂连着,巡视三才堂,也是守卫八桂堂。   想了想,又补充,“给老四传完话儿,再去老二老三家,把此处发生的事告诉他们。就说……就说他们家中都有孩子,为免匪徒趁虚而入,就不必亲自过来了。”   她说什么不敢再留在院子里亲自指挥了,便扶了小丫头的手准备进屋。   她身旁家丁都是当年跟过祖父的老人,可靠得很。该怎么处置俘虏,他们心里有数。   她本就体丰,行态比常人缓慢,又被吓得脚软,没走两步,脚便绊在了台阶上。   一个趔趄便扑倒在地。   而后又是破风之声那匪徒竟又射出了一只□□。亏她摔倒,竟侥幸又躲过一箭。   家丁们本想留活口,见他还敢动手,立刻一拥而上。那匪徒也不再装死,翻身跃起,趁隙又向郑氏射出一箭。   郑氏没见过杀人的阵仗,更没见过拼着一死也要杀一个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人的亡命之徒,已吓破了胆。虽脑中一狂念着“两箭不死可见天不亡我,这一箭必也能逢凶化吉。”然而她体沉如泥,竟是连动也不能动一下了,眼见这一箭已是必中。   正绝望之际,头顶忽的落下一块青砖。那青砖紧实,箭如钉入木般穿砖而出,然而到底已是强弩之末。   郑氏眼看着箭尖停在她眉心前。   而后那青砖砸到她胸口上,疼得她嗷的一叫。   那匪徒功夫出众,在七八个人围攻之下竟硬是撑了一阵。   一时三才堂中救火的、杀人的,乱作一团。   那袖珍□□中只三枚箭,原本例无虚发。谁知今夜三箭俱发,郑氏竟依旧毫发无伤,亦只能归之天命。   这些做杀人买卖的亡命之徒反而最信天命,知事不成,也知自己的死期,便不再徒劳向郑氏下手。   拼着一死,从怀中掏出骨哨,用力吹响。   那哨子声尖利刺耳,声传远方。   家丁们知他是在传讯,将他砍倒后忙留神戒备郑氏四周。   然而四向夜沉,并未再有旁的动静。   就在众人稍松一口气,猜测那哨声是令同伙撤退时,忽觉庭院中似是有些过于明亮了。   不知是谁先望向荣福堂的方向。   只见熊熊红火带着浓烟冲天而起。   云岚姊妹居住的小院子,着火了。   云岚捂住嘴,跌跌撞撞的后退着。   庭院里,她的礼仪嬷嬷莫名的扑倒在地。云岚只见她背后被血洇透,却不知伤在何处。   然而凭借天生敏锐的直觉,她已意识到危险。因此越是怕,越是不发出丁点声音来,只竭力往阴影处躲,希望那看不见的危险不要发现她。   那危险主动现身了。   不知哪里来的光照亮了庭院,那正向她藏身的方向走来的黑衣人,身后影子狂乱舞动,就像张牙舞爪的妖魔鬼怪。   云岚屏息了好久才意识到,是火荣福堂小花园着火了,此刻火势已然蔓延,烧到了她和云晴居住的闺楼上。   那木桶里装的果然是油。   得赶紧把云晴叫醒,云岚思绪混乱的想。   可她才抬脚要跑,那黑衣人已看到了她。   四目相对,云岚被那眼神慑得一惊,竟霎时挪不动脚步了。   面对懵懂顽童,那人眼中也毫无怜悯。只不知说了句什么火声太大了,云岚听不见便向云岚伸出了手。   他手腕上,也装着一只袖弩。   云岚不知那是什么,却直觉不妙。明明对那眼神无比畏惧,可她依旧瞬也不瞬的注视着那眼睛。   一旦移开,就会死云岚直觉如此。   那人似是笑了,他手指一勾,带动了机关。   然而□□射出之前,半空中忽的凭空冒出一枚青砖,像是被看不见之人挥动了一般。抡着、用力挥在了黑衣人的脑后。   黑衣人扑地,他指向云岚的只手,被一截胳膊用力的扳向了天空。那□□离弦,一闪而逝。   云岚怔愣的看着。   便见她姐姐云秀从那截胳膊上艰难的长出来,而后跳或者说掉了出来。   她似乎摔得不轻,然而捂着胸口稍稍平缓了一下气息,她便拾起青砖又往黑衣人脸上拍了一下,似乎确信黑衣人这次是真的晕过去了,她终于从地上爬起来,落魄邋遢的就向着云岚的方向奔跑过来。   云岚“哇”的就哭了出来,也不管云秀是怎么出现的了只要是她本人就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伸开手臂就向云秀扑过来。   云秀一把按住了她,没让这小肉蛋撞到自己身上去。   “怎么你自己在这儿?其余人呢?”   云秀一边拽着云岚远离火场,一边焦急询问。   她一问,云岚立刻想起件要紧事来,丢开云秀,扭头就往火楼里边儿跑,“坏了,云晴还在里边儿呢!”   她肉结实,块头不大,份量倒是不轻,云秀竟然拽不住她。   火场风声紧,声音都吞没在忽忽的烈焰中。云秀喊她她也听不见,只能跟着她一起进去。   火还没烧到里边儿,然而浓烟已然灌满了。到处都是烟蒙蒙的,看不清前路。云岚担忧妹妹,又懊恼自己丢下她独自去玩耍,致使她独自陷落在火场。因此而生一腔孤勇,只不管不顾的往前冲。   这院子是云秀离开后才收拾出来的,云秀没进来过,不认路。便按着云岚的肩膀,跟着她前行。   这闺楼修得大,过了前厅,竟还有一方天井,那天井两边各有楼梯向上云晴的房间显然是在上层。   越往上那烟便越浓,热气灼的人身上每一寸皮肤都在疼。   云秀便从空间里掏了件防火灼的衣服罩在两人的头上,和云岚一道躬身前行。   爬上楼梯,只听得四处火声毕剥。   顶上一根木椽烧断砸下,云秀扑着云岚往前滚了一下,回头探看,便见木头的楼梯已被椽子引燃了。   所幸她们此刻已到云晴门前了。   两人一道将门撞开来,便见云晴倒在地上,已被烟熏得昏死过去了。云岚忙上前把妹妹抱住。云秀见云晴身旁丫鬟、乳母们都不见踪影,忙去卧房两侧耳间查看果然见她们昏倒在里屋。   凭她和云岚两个人,肯定没法儿将这么多大人带出去。云秀忙打开空间,想将这些人先带进去谁知根本进不去。   火苗已舔至窗外,眼看就要烧到里边儿了。   云秀又试图将云岚和云晴带进去这次稍好一些,然而也如泰山压身一般,根本就挪不动她们丝毫。   她这才知道,原来她能带令狐十七进空间里去,不是因为她能耐长进了,而是因为令狐十七并非凡夫俗子。   这时火焰封住了门。   ……她们被困在屋子里了。   云岚这才知道害怕,抱着妹妹大哭起来。   云秀硬将她拽起来,拽到里屋两个仆人身边,捧着她的脸告诉她,“我有办法救你们,你待在这儿别乱跑,听到了没?”   云岚脸上泪水已被灼热的空气蒸干了,她看着云秀,咽了口唾沫云秀还真有些怕她再说出“我阿娘说你不是我亲姐姐”这种话来,但她们姐妹俩这么多年的相处显然是不做假的,云岚乖乖的点了点头。   云秀拍拍她的肩膀,“乖。”   她将那件防火的衣服盖在两个仆人身上虽说汉服幅面够大,但她身量毕竟还小,一件衣服盖不住四个人。   而后又从空间里拽出一件薄若轻纱的衣服,将云岚和云晴包在了里面。   她做衣服都是有针对性的,有防火的有辟水的有刀枪不入的有隐身的……当然隐身那件还在研制中并且每样往往都只有一件,因为她孤家寡人惯了,一个人穿暖全家不冷啊!她还真没为这种场合准备足够的衣服。   所幸最近她修为大有长进,便开始尝试能不能把各种功能组合到一件衣服上。于是她成功的造出了这件她迄今为止做的最好的仙衣它防火、辟水,披上后身轻如燕,并且刀枪不入。   应当能在火场里保护好云岚姊妹。   而后她深吸一口气差点被烟火呛哭钻进了空间里。   任意门这种东西真的是很任性。   送云秀去见十四郎是它自作主张,让云秀见不着十四郎还是它自作主张。   时而让云秀误以为她马上就要金手指大开,可随意穿越空间了。时而又一巴掌将她拍回现实,告诉她你这是痴心妄想。   事实上直到今夜,她想回柳家老宅来救火时,她还以为自己八成穿不过来。   但她推开门,一次尝试就成功了。   所以这一次,应该也能成功吧。   “天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云秀想,只要学令狐十七,把万物都看做一团基本粒子,就可以了。   ……   不不不,基本粒子级别的操作怎么想都更复杂好不好!还是用她自己的办法吧!   在藕香潭水底开一扇门,在闺楼上空开一扇门。   利用空间,将藕香潭中水,化作闺楼天上云。   排云。   布雨   滚滚浓烟腾如云中,雨水先是一滴、两滴,沥沥淅淅。片刻之后,便如天河之漏,倾盆而下。   四面八方赶来救火之人,都只见那闺楼前一刻还吞没在火海之中,下一刻雨云堆积,瓢泼大雨轰然降下。   那云朵独笼罩这一座楼,只一瞬便将大火扑灭了。   几乎被火烧成空架子的阁楼上,漆黑的木柱撑起鸟笼一样的空间。   云岚坐在中间,毫发无伤的抱着她的小妹妹,身上羽衣似有七色虹光。那羽衣迎风欲飞,光随影动,宛若飞天随手抛下,庇护了这姊妹二人。   郑氏眨了眨眼睛,意识到女儿们都没遇害后,恐慌退去。她只觉得喜悦在心底疯狂蔓延。   她就知道她女儿是天选之女!苍天保佑,苍天有眼,苍天真是对她眷顾有加啊。 第50章 相见时难(七)   出家人不讲究团圆、守岁那一套,虽在除夕夜里,奉安观的女道士们却早早就收拾收拾入睡了。   明天还要一早的起床开观,迎接来敬初香的信众;还要布置法坛,为华阳真人宣讲道法做准备……事情多着呢。   谁料才将将要入梦,便听得外面砰砰砸门声。   奉安观地方不大,统共一个供奉三清、接待香客的前院儿,一个道长和女徒弟们居住的后院儿。前头一砸门,后头一院子人都睡不安宁。   值夜的老道婆打着哈欠来应门,“明早再来吧,道长们都睡了。”   外头似乎纠葛了一会儿,片刻后,一个婆子出面说,“我们是城东柳相公家人,来寻我家秀娘子,烦劳通报一声。”   道婆总还知道,自家这道观就是柳家捐的。忙道,“贵客稍等,待我去取钥匙。”   大约是婆子拖得有些久,外头人等得不耐烦。门一打开,便不由分说的鱼贯而入,眼神跟要搜刮什么似的打量着四周,要寻去后院儿的路。   然而才要往后院儿里闯,便见一个四十来岁的女道士携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从里门那头的小径中走出。那女冠子生得骨秀神清,带了些出家人独有的温和无争。只淡淡一眼扫来,便令几个婆子心悸的往后一缩。   早先说话的婆子见状,忙示意旁人停步。自己上前稽首,先华阳真人打过招呼。又掏了帕子擦泪,上前就要去牵那小姑娘的手。   一边哭,一边就偷眼打量她天太黑了,不近前细看,看不清人的模样。何况小姑娘正在飞速长个子的年纪,一年不见,看着竟比大人矮不了多少了。   谁知她还没牵到小姑娘的手,小姑娘已提起手中灯笼,凑至脸旁。   那婆子猛见一张白脸,吓得一哆嗦,眼泪都憋回去了。   但总算确定,这真是她家大娘子柳云秀那不论何时看都惊为天人的面容,世上哪寻得出第二个人有?   小姑娘见她看明白了,才放下灯笼,道,“这不是那谁……”思索了片刻,竟斩钉截铁的糊弄过去了,“……谁嘛。深夜来寻我,有什么要事吗?”   婆子也不好回头解释自己是郑夫人身旁多么体面的老人了,只能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大娘子,咱们家出事了!不知哪里来的歹人闯进院子里,又是杀人、又是放火!家里边儿都……”便又作势擦眼泪,一面留神打量小姑娘的反应。   小姑娘一喝,“啊呀!”且恨且痛且惊,“真是狂逆!是只你们几个逃出来了吗?夫人她怎么了?莫非已经被”   婆子不料她竟是这种反应然而这反应似乎也挑不出什么错,忙结结巴巴道,“不……没,夫、夫人并几个小娘子都不碍。”这会儿再吹捧郑氏如何在万分凶险中英明指挥,总觉得时机不对,婆子便有些不尴不尬,“都不碍……多亏夫人果敢,两个刺客都已经擒下了,火也扑灭了。”   小姑娘抚膺慨叹,“这就好。夫人真是女中豪杰,身手矫健啊!”   “不不不,刺客并不是夫人亲手擒住的!”对上小姑娘天真疑惑的面容,婆子真有些百口难言。她早该知道,以大娘子这种混不吝的性子,跟她拐弯抹角的说话是不成的。便不敢再套路她,只道,“夫人怕那些歹人也来加害大娘子,便令我们来报信。望娘子多加珍重,”又向华阳真人道,“观里也务必仔细防备,若人手不足,便回家里去要。千万不能让大娘子有什么闪失。”   这话说得倒很冠冕堂皇。   华阳真人见她被云秀折腾得够呛,便不再为难她。道,“我理会得。府上人手也未必充足,便不必忧心这边了。”又对云秀道,“你家中既出了这么大的事,你便跟着回去看看吧。”   婆子很觉得华阳真人也是故意的她若真把云秀给请回去了,郑氏能饶她?   忙道,“不不不,这便不必了。夫人的意思是,观里安全。此事还不知有没有后难,大娘子先不要回去的好夫人也照应不过来。还是代父守孝要紧!夫人知道大娘子的心。大娘子多为家里祝祷,求得上天保佑,便是无量功德了。”   大娘子看上去也求之不得。话说得依旧分外诚恳,也分外令人别扭,“那我便不回去给夫人添乱了。愿天佑一切善人,愿恶人早日伏诛。请夫人务必保重。”   ……   送走了这群夜半来敲门的,华阳真人忍着笑教训云秀,“你此刻不回去探问,偷得一次清静,却不知要敷衍出多少文章。”   云秀只嘿嘿的笑。   她才不回去呢,打死都不回去。   回到后院儿,便看到阿淇姑娘披了件外衣,正在门后等她呢。   阿淇显是也听到了她们的对话,忍笑忍得很辛苦自然也听出来了,云秀和她家那位“夫人”的关系,相当的勾心斗角。   此事说来话长,云秀也懒得仔细解释,只道,“她不是我亲娘,也没把我当亲人看。”   阿淇姑娘便了悟了凡不是十分贫困的人家,谁舍得送这么小的女儿出家?可见这位继母确实很不慈爱。   两人一道回屋去,各自洗漱、更衣,互相帮忙梳头,准备睡觉。   给云秀梳头时,阿淇忍不住就问,“姑娘先前出去,是不是回去帮忙救火了?”   云秀走前留下句“回屋睡觉”。阿淇回屋一看,云秀不在,便猜到她又跟当时去救她父母时一样,施展神通离开了。联系前后之事,觉得应当就是去火场救人了。   她等了云秀大半夜,中间小姑娘们要进屋找云秀,还是她帮忙敷衍过去的。   云秀便不瞒她,“嗯。”   ……为了救人,她还丢了两件衣服呢。   当然不是说衣服比人命重要,而是既然人已经救下了,那两件衣服就可以拿回来了。谁知道郑氏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在她救人的当口出现,偏偏还带着那么多人,又偏偏一眼就盯上了她那件衣服……云秀等了大半夜,硬是没找到把衣服拿回来的时机。   想想真是好心疼哟!   阿淇姑娘又道,“姑娘每次救人,都不留下名姓。是怕被凡间名利所累吗?”   云秀眨了眨眼睛,有些懵,“哎?”   阿淇替她感到不平,“姑娘不求名利就罢了,可也不能让人误解啊。您这边拼死救人,她们那边却连家都不让您回。像什么话?若是我,定要让她们知道人是我救的,哪管她们不知感恩,也要好好恶心恶心她们才成。”   云秀:……   她还真没想过这些!   她不留名姓是因为,从来都没人问过她的名字啊!原来做好事可以主动留名的吗?   至于她易容出行,则主要是因为,这个世界默认女孩子不能抛头露面,变成大人或者男孩子比较方便。   可是……她现在变强了吧?一般说来普通人应该奈何不了她了吧?出门在外,坏人看到是个女孩子而来为难她,她直接揍回去就可以了吧?   那她为什么还要守这个世界的规矩啊!   重要的是她为什么要躲着藏着,不让郑氏知道她回去救云岚和云晴了?   就该让郑氏知道知道!看郑氏还有没有脸昧下她的衣裳!   云秀抱着头,悔不当初……她的新衣服啊!   郑氏正抚摸着那身衣裳如此天衣无缝,火烧水浸都不能毁,怎么可能是凡间所有?   云岚却说是云秀给她的……怎的天下好东西,都是云秀那死丫头的?   定然是云岚让火熏糊涂了,生出了幻觉。否则怎么云晴就没瞧见,两个仆妇都没瞧见?   尽管如此,郑氏还是遣了仆人去奉安观里去探查。   云秀不是普通出家,是替父亲守孝。她若敢私下离开道观,就是忤逆不孝。何况今夜的刺客对家中布局如此的熟悉,显见是找知情之人打探过了。难说不是云秀这没娘养的对她心怀怨恨,故意透露给人。   ……郑氏就是不甘心。比起相信云秀就是她所猜之天女,下凡救了云岚,她宁肯相信云秀就是那个里应外合的内贼。   奉安观离老宅不远,却也不算很近。   她派去的心腹花了些时候才回,一进门先来找她回话。   “见着那丫头了?”郑氏焦急的问。   心腹忙道,“见着了我们去叫门时,观里都已经睡下了,特地把大娘子叫醒了出来见我们的。我问了柳杏儿,说是观里平日往来的都是女客,没见有什么可疑人物出没。大娘子每日诵经修行,除了令狐夫人,也没同什么外人往来。这两日观里忙着布置元旦讲经的法坛,疲惫的很,都是早早入睡。大娘子年纪小,睡得也格外早。”   “你看真切了?确实是她?”   心腹想起当时情形,嘴角就有些抽搐,“确实是她,灯笼照在脸上看的,错不了。”   郑氏放心了……果然是云岚的幻觉,云岚就是仙人救的,压根儿就没秀丫头什么事儿。   郑氏搓了搓手,心中再度激越起来。   趁着天还没亮,她立刻令人研磨,奋笔疾书起来。 第51章 相见时难(八)   蒲州柳宅遭人纵火、刺杀一事,很快便传到长安。   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藩镇针对柳世番的报复。但同前一年宰相遇刺案不同,这一次京城几乎人人缄默。   因为就在消息传来前一日,元旦大贺之后,天子还召集群臣,询问武力讨伐藩镇是不是明智之举。   淮西之战已持续多年,至今依旧未见战果。见到的只有前线军合力不齐,只有时论所谓“忠臣良将”在战场上的原形毕露、丑态百出,只有如给国库放血一般源源不断流出去的军耗。这搁在谁身上,都得心生动摇,都得怀疑这满朝文武是不是都没说实话,都在瞒骗独坐在龙椅上的孤家寡人。   天子平藩的决心动摇了,于是主和派纷纷顺势而上,力陈讨伐藩镇之不可行;骑墙派纷纷见风使舵,开始迎合此论调。   结果他们话还没说完,就被“啪”的一巴掌打在了脸上且一巴掌就把他们扇晕了。   想士子赴死,哪个不先安顿好了妻小?   不怕死之人尚且如此,何况是怕死的?这直接就报复到家人身上,比诛杀本人更直击要害。但凡家中有老有小的,无不惊骇万分、兔死狐悲,无不觉着这般无法无天,实乃天理难容。   就连那些同淮西有利益牵连,一心替淮西着想的,也只能从“此事未必是藩镇所为,更像是打家劫舍的强寇”上开脱。   因此不论主和还是主战,且都缄口不言只先看柳世番这个首当其冲的,有什么说法。   柳世番没什么说法他也被短暂的打蒙了。   收到郑氏第一封信的时候,他还在想,这个笨女人总算开窍,懂得沽名钓誉的正确做法了只是这个时候送来封如此措辞的信,很让他觉得是不是家中发生了什么变故,他马上就要陷入忠孝不能两全的绝境了啊。亏他是在朝中当宰相,他若是在前线打仗,非立刻军心动摇不行。   鉴于三个弟弟都没什么动静,也鉴于郑氏一直以来戏精体质,柳世番琢磨了一阵,判定应当是郑氏听到什么风声、戏瘾发作了,可暂时不必理会。   自然,保险起见,他还是写了封信给蒲州的姻亲裴则,请他留意周边贼寇。   ……谁知这一次郑氏竟是说真的。   得到消息的时候,柳世番平时头一次知道,什么叫“脑中一片空白”。   待传信之人再三强调,“多亏夫人早有准备,才将刺客一举拿下”后,他才缓缓的回神过来郑氏既还记得来邀功,可见她同三个小儿女都无大碍。一时他竟有劫后余生之感,忙问道,“二弟、三弟、四弟呢?家中可有伤亡?”   待确定他们也没什么伤亡后,柳世番才开始思量自己该有什么态度。   打,当然要打。   淮西连这种手段都用上了,可见已到穷途末路。   朝廷倒有余裕,然而天子耳畔纷杂,却难以坚持如一该如何令天子相信,只要撑下去就定然能战胜,也是个难处。   柳世番也不避己短,他长于谋划,却很短于人心。对劝谏这种事实在不怎么在行。他还真不知该怎么办。   何况,仅仅说服天子还不成若前线将帅还是以往那些无能之辈,能说服的天子也翻脸,能打赢的仗也要拖输了。谁来统帅,也是个大难题。   所有这些,柳世番都没有结论。   因此旁人都在等他慷慨陈词,或者怯懦退缩时,他却安安静静的不置一词。   还没想明白怎么说呢,急什么。   而后,他才记起,郑氏来送信儿时,给他写了封信。   他心有余悸的拆开来,只见郑氏写到,自己如何几次三番的神奇的躲过刺客的袖箭,刺客如何狗急跳墙的想将她们母女三人烧死在火场,而她如何焦急的去救云岚和云晴,又在如何绝望待死之际,听得天音说“赐尔贤媛,以兴邦国”。随即天降祥云、赐下瑞雨,云开雨散、吉光明澈之际,云岚姊妹身披□□,毫发无伤的端坐在几成废墟的楼阁中。   柳世番:……   真的,他不该对郑氏抱什么期待的。   满纸都是“野心”也就罢了,居然还敢编造鬼神之说要编也编些不容易被戳破的啊!编“□□”?若有人要看,她怎么拿得出!旁人要看也就罢了,她敢给自家女儿戴“兴邦国”的帽子,天子岂能不问问?天子要看她拿不出,才是真的坏事。   柳世番揉着额头,心想,娶妇如此,真是累人啊!   他立刻提笔写信,很吓唬了郑氏一番。   然而信才送出去,这一天午饭等人上菜时公中为宰相供应堂食,宰相们的午饭都是在政事堂里用的便听同僚道,“听闻柳相家有贤媛?”   柳世番心里就咯噔一声。看那人笑得意味深长,又是素来跟自己不对付的,哪里还不知他是什么意思?   “惭愧。年近不惑,只得四个女儿。”所幸他早过了会怒形于色的年纪,“年纪尚小,侥幸逃得一难。不死而已,贤与不贤还待日后教养。”   同僚讪讪的笑了笑,没敢继续接话再接就是落井下石了!   柳世番绷着脸,心里暗恨看看,看看,就这吃相,谁看不出你肚子里打得什么主意!   待第二日下朝,天子终于单独召柳世番说话了。   这当口,必然是要问他家眷遇险一事。柳世番一面整顿衣衫,一面琢磨着天子会问些什么,他又该如何应答。   行至延英殿前,便瞧见个和他家大女儿差不多年纪的少年,端正的立在一侧。   柳世番忙拱手为礼。   那是天子的十四子李怡。因年纪小,不怎么为外臣所知。去岁秋天迁到十六宅后,开始参闻政务。按惯例,皇子们往往封王后才迁居,但这位皇子却至今没有封王。然而要说他不受宠,却又不像这么回事天子令他在政事堂行走,病中又独留他侍疾在侧。   一个势单力薄的孩子罢了,柳世番也说不出他的优劣。只觉得这孩子谦逊沉默,很是尊重朝臣。   但也不能说他就没令柳世番刮目相看的地方病中侍疾,何其招妒?可不论澧王还是太子,却都没将他视为敌手。   那孩子也拱手还礼。   柳世番也不知怎的,见四下无人,脱口便问了句,“陛下今日……”开口便觉不妥,忙将话咽下。   然而十四皇子竟听懂了,简简单单两个字,“恤问。”   柳世番愣了愣,便向这个半大孩子点头致谢,拾步入殿。   继宰相遇害之后,新任宰相的家眷也遭遇报复,天子不能不震怒。   但果然就如十四皇子所提点的天子并未趁此时机向柳世番询问,是否该继续剿平藩镇的叛乱。   就只是恤问罢了。   柳世番何其聪明,意识到这一点,立刻便明白了天子的顾虑去岁柳世番自己差点被刺杀,今岁他的妻女又差点惨遭报复。天子怕他私情所致,难以客观公断的考量战与和的利弊。   柳世番不由在心底暗笑,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都能一眼看破的事,他竟这才明白过来。   那么,天子是担心他激愤难平,一意孤行;还是担心他被吓破了胆,龟缩退避?   或者,天子本人,究竟是想战,还是想和?   柳世番揣摩着,眼神不觉便瞟向十四皇子他在收书。看来天子今日宣他来,是让他给自己读书听的。   这时十四皇子将书抱起,收拢入盒。那盒子太醒目,柳世番只扫了一眼便知道,那是一本实录,且十有八|九是玄宗皇帝实录。   本朝天子心心念念的,果然依旧还是光复盛世。   他想战。   柳世番稍稍松了口气。   待天子说道,“这么大的动静,蒲州府竟未能提前察觉,可见无能!”时,柳世番便接口道,“臣惭愧。实不相瞒,纵使换了臣去,怕也难查知此事。倒未必是蒲州府怠慢。”   天子正愤慨柳世番之愤慨,悲痛柳世番之悲痛,忽听柳世番无奈中带了些平静的搭话,就有些怔愣,“此话怎讲?刺客行事,竟如此周密吗,连卿亦无法查知?”   可见话反着说是对的,柳世番想。他逞强,天子怕他激愤失态。他示弱,天子自然就要怕他怯懦退缩了。   柳世番无奈摇头,“哪有什么周密的?事发三天前,臣的妻子便给臣写了封信”柳世番便将郑氏的信背给天子听,道,“内帷妇人都能查知的事,有何周密可言?”   天子听郑氏的信,分明是已做好了罹难的准备,心情便有些复杂,“卿的夫人,真是深明大义。”   柳世番道,“不瞒陛下,明大义是真,天真烂漫也是真写得十分悲壮,最多三分真情,剩下七分都是演给臣看的。”   天子不由失笑他身旁争宠的女人多,他很懂这些讨巧心思忙又装咳掩饰住了。   “她查知有贼,却既没报给蒲州府知道,也没将家中女儿送去避难。可见并未当一件大事。”柳世番又道,“只自己略作准备,而后便当真将两个刺客都给擒住了。”柳世番叹了口气,“这件事,外人都揣摩臣如何愤慨、如何恐惧。会如何大张旗鼓的回应。臣确实无法不有所触动,可是比起愤慨、恐惧,更多的却是不解若此事没发生,臣是无论如何想不到,他们竟会对臣的内眷下手。”   天子问,“……为何?”   柳世番道,“臣斗胆,陛下可曾想过,要刺杀吴元济?”   天子默然不语。   柳世番又道,“刺杀吴元济的妻儿呢?”   天子愤然道,“卿何出此言!”   柳世番忙谢罪,又道,“不瞒陛下,前者臣想过擒住匪首,毕其功于一役。吴元济刺杀武相公、裴相公,当也是此意。可刺杀人的妻儿?……真像是市井无赖被逼到穷途末路时,打不赢仇人,便掳两个无辜小儿做人质。臣万没料到,淮西居然已沦丧至此。”   话说到此,天子也终于明白了柳世番的意思。   柳世番道,“藩镇看似强盛,可纵然是挟威自重、拥兵自立的河朔诸镇,也都得讨得天子诏封,何也?无天子诏命,他们压服不住麾下臣僚,自己就先内乱了。故而臣说,朝廷强而藩镇弱,陛下整合天下,是人心所归、大势所趋。如今陛下讨伐淮西近三年,看似前线不利。可四方不安分的藩镇,亦只敢偷偷接济淮西,无人敢公然支持淮西、对抗朝廷。待讨平淮西,这些藩镇就更不足为虑了。而淮西,臣看前线战报,本以为毫无进展,可现在看来恐怕未必了。”   天子不做声前线战报实在是太难看了。   柳世番道,“打仗不止看前线,亦看钱粮。粮草充足,前线纵无进展,也能支撑下去。仓廪空虚,前线纵不溃退,大局也势必土崩瓦解。陛下是以天下讨一隅,淮西却是以隅对抗天下。如今看来,淮西财用比臣料想中还要薄弱,恐怕这就支撑不住了。”   “否则为何要跟个跳梁小丑似的,出此下下之策?”   天子默然半晌,忽而笑道,“朕问卿家事,卿却同朕说这些莫非是怕朕因前线败仗而心生退意,特地来给朕吃定心丸?”   柳世番:……   “一胜一败乃兵家常态。既定大计,岂可因此而改。”天子叹了口气,坦然相告,“朕是在想,如此布兵是否妥当。朕任命的这些将帅,是否真是可用之才。朝中诸臣又有多少人,是真的与朕同心。”   柳世番心想,跟你同心有什么用?看你任命的那些酒囊饭袋,一到战场就原形毕露。   “……将帅之才还当从行伍中挑选。举世称赞,却无一兵一卒的战功,想来未必是将才。”   这话正说到天子的痛处他又没下过行伍,又不跟柳世番似的从下僚一步步提拔至宰相。他能选用的人才,可不就是群臣都说好的人吗?   ……尤为可悲之处在于,群臣中谁是真的忠诚,谁是大奸似忠,他也未必分辨得准。   “卿说的是。明日朕便召集政事堂,讨论此事。”   正事说完,天子不由就起了些坏心。   笑道,“听闻你家中有贤媛,能兴邦国?”   柳世番:……蠢妇,八成又把家书抄送得满城都是了! 第52章 相见时难(九)   世间百姓大都觉着,天子天生无所不知,是世上最英明的人。   可天子身旁宦官与朝中常同天子打交道的重臣却知道,天子常常是这世上最孤陋寡闻,被瞒骗、利用得最多的人。   尤其是本朝天子这样,还被祖父抱在膝上玩耍的年纪就已是“第三天子”,父亲即位没半年就退位去世,自己在太子位上还没坐暖就已履位至尊的天子。他从小眼中所看到的,无不是身旁人想让他看到的。耳中所听到的,也无不是旁人想让他听到的。凡他做对的,无不被吹捧上天;凡他做错的,要么被颠倒黑白硬说对,要么就被推卸到旁人身上。   因此,就算天资聪颖,天子在某些事上的判断力,往往也低得吓人。   你觉着匪夷所思,当笑话去听、去议论的事,传到天子这里,他很可能就半信半疑了。   若当此事为真,他受益甚多或损失甚巨;纵此事为假,他则没什么损失时,他那半信半疑,就可能进一步为“宁信其有,不信其无”。   尤为凶险的是,一旦天子觉着是真的了,旁人哪怕明知是假的,也得当真的。再有一众阿谀奉承或是别有居心之人添柴加火,将小事化大、大事撑破天,待天子察觉到不对时,就已不是简简单单谢罪能解决的事了。   譬如方士,天子信他时,能将亲生女儿嫁给他;一旦察觉到受骗了,直接就推上刑场千刀万剐了。   而祥瑞、鬼神之说,则正是此类。   柳世番不屑为此,不单单是出于读书人的清高、矜持。纯从利弊和名声上考量,他也觉得愚蠢至极。   毕竟他是获罪后遇赦还朝,还能在四十不到就当上宰相的,举世公认的治世能臣。   他用不着走这些旁门左道。   天子一问,柳世番听是郑氏的原话,就知道他家蠢婆娘的心思被有心人洞悉了,人家故意在替她造势呢。   他若不趁着天子当笑话听时立刻斩断,只怕天子听着听着就半信半疑,再听着听着就宁信其有了。   跟郑氏不一样,柳世番可不天真烂漫。   他很确定,以天子的性格,他不信还好。他若真信云岚是能兴邦国的真命之女,绝对不会把她配给儿孙,更不会嫌云岚太小而自己太老,他肯定会给自己留着。到时云岚处境如何且不说,柳世番先彻底自绝于清流,也基本自绝于太子一党了。   想到此,柳世番真觉得,自己不能再放任郑氏“天真烂漫”下去了   柳世番便顺着天子的调侃,以袖遮面,做出羞愧万分的模样,“陛下别取笑臣了。几个丫头什么斤两,贱内心里没数,臣心里有。臣不谨慎,贻笑大方了。”   天子何等聪颖,立刻便明白,柳世番这是默认此流言是他家中夫人炮制出来的了。   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他素来觉着,尽管朝中清流多说柳世番是“小人”,但这是因柳世番他们一党当年犯了太多人的忌讳的缘故。柳世番实则是朝中难得一见的实诚人。因当年污点,如今他在朝中天然孤立,没什么人愿意拉拢他为朋党,又是个难得一见的只做事、不邀名、不结党的纯臣。   天子便笑道,“卿也不必过谦。有卿这样的父亲,日后必都是贤良淑德的闺秀。”一时又想起件事来,“朕记得去岁你回朝时,你家中大女儿愿代你守孝,出家为祖母祈福,可有此事?”   柳世番就有些怔愣此事虽说得好听,本质上却是家丑,故而他不愿意宣扬。也不知是谁捅到天子这儿了。   片刻后忽的想起,郑国夫人韩氏是云秀的亲姨母。韩氏同宗室皇亲多有交情,又时常出入宫闱,恐怕早就将云秀说给公主皇妃们知道了。   有这么件现成的孝举,她岂能不替云秀宣扬?   柳世番不由就有些心烦他能察觉得出,这位韩氏和他死去的发妻不同,是个野心勃勃、同贤德毫不沾边儿的女人。   他不愿云秀同韩氏有什么牵扯,更不愿因云秀的缘故,被外人认为他同韩氏有什么牵扯。   可纵然他能禁绝云秀同韩氏往来,又岂能管到韩氏向人提她外甥女?   “是……臣惭愧。”柳世番道。   本该丁忧在家的人,夺情回朝立刻便升任宰相,这也是他常被人诟病之处。   天子笑道,“有女如此,卿有何可惭愧的?”   柳世番便道,“她是亡妻的女儿,一直养在祖母膝下。同祖母感情深挚。并非是臣教导得好。”   天子不由便心生怜惜,道,“原来还有这样的隐情。真是个可怜可敬的孩子。”   天子见时候不早,话也说得差不多了,略寒暄了几句,便不再留他。   待柳世番离开后,天子便起身去,摸了摸十四郎的头十四郎也是个没有母亲的孩子,从小寄身在贤妃处。贤妃是个绝不会容人挑出丁点儿瑕疵的、最“贤良淑德”不过的女人,可照旧将十四郎养成眼下这般不争不言的性格。柳世番那长女,小小年纪便自愿出家,又何尝不是十四郎同属。   推人及己,天子便越觉得十四郎令人疼惜。   十四郎不解其意,仰头看他,天子亦不解释。   只道,“怎么把书收起来了?再给朕读一会儿,读完咱们一起用膳。”   十四郎不由欢喜起来,忙道,“是。”   自上一次失约,十四郎已有半年多没见着云秀。   却也并不全然是云秀的过错。   中元节后不久,天子便令十四郎搬出皇宫,迁至十六宅。   十六王宅是皇子皇孙们聚居之处,庭院没那么深广富余。又因他年纪太小,贤妃怕他照顾不好自己,便给他安排了许多亲信宫女宦官。他每有什么举动,身旁都有许多人跟着。他怕云秀来时被这些人看到,便不敢再随意吹奏引凤箫了。   待他熟悉了庭院布局,理顺了府内人心,皇太后病倒、去世,天子生病又接连而来。天子罢宴乐,他当然不能独免。引凤箫亦只能收起了。   他虽寂寥难过,却并不觉着自己从此就再也见不着云秀了。   他没有告诉云秀,他其实知道她是谁当她说出自己的名字时,他就已经知道了。   郑国夫人令狐韩氏常在淑妃面前说起她有外甥女,资质绝美,通音律、善鼓琴,活泼爱笑,是一朵解语之花。就在他遇见云秀之后不久,郑国夫人便又说她祖母去世,她悲痛欲绝,于是出家为祖母祈福。不论时间、年纪还是名字,都同云秀一模一样。   待他见了柳世番,便更确信,郑国夫人所说的柳家云秀,便是他遇见的修道的云秀。   他们父女生得还是颇有几分相似的。   既如此,待柳家云秀约定的三年之期一满,她应当便能回到长安了吧。   如今他已有了自己的府邸,不必再寄居在谁的门下。到她回来时,他必也已长成一个能养她的男人了吧。   所以,他且不必那么急切。   毕竟他们已约好了,要一道修红尘。她当是不会失约的。   十四郎陪天子用膳,忽听天子说,“朕想找个人替朕去蒲州看看。”   十四郎便问道,“是要派人去恤问柳相公的家眷吗?”   天子道,“是。”又笑道,“顺便也去看看那件□□宰相夫人遭了这么大的罪,岂能让她事事都不如愿?若他家女儿好,便先记下。日后讨回来给你当媳妇儿,如何?”   十四郎怔愣了片刻,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嗫嚅片刻,才小声抗议,“兴邦国的那个,儿子不敢要。”   天子失笑,“不是那个。”宰相夫人这么大的野心,纵使十四郎敢要,天子也不能给啊,“是守孝的长女。”   十四郎听是云秀,心中乍然欢喜起来。然而忽的又想到,柳家云秀出家虽有三年之期,可同他相遇的那个,恐怕是想自在的修至得道成仙吧。   王命于她,既是浮云,也是赘累。   他便说,“……儿子要再想想。”   天子挑着眉笑看着他,道,“有些事若不当机立断,转瞬就要错过了。你可别后悔。”   十四郎便道,“儿子要……可是,她既已出家,未必还愿意还俗待她守孝期满再说,可好?”   天子见他分明一本正经的在替人考虑,心下又觉好笑,又觉怜惜。便拍了拍他的头,笑道,“好。” 第53章 相见时难(十)   天色蒙蒙初亮。   十四郎自十六宅中出来,骑上他的小马,打着哈欠沿街坊向南去。   十六宅在皇城大明宫对面,由宫中宦官管理,坊内各色设施一应俱全。平日里皇子皇孙们学习交际,甚至打马球,都不离开十六宅所在的长乐坊。这是自玄宗朝便已形成的、虽未有明文却人人墨守的规矩。   自来到十六宅,十四郎便常觉着,十六宅就像一座豢猪所,豢养着无所事事、纵情玩乐的王爷们。   所幸他年纪尚小,天子特地叮嘱不必太约束他。因此他能常离开十六宅,四处去走走。   只是他生性沉默谨慎,知道十六宅内外总有许多双眼睛盯着,便不爱表露得过度与众不同纵使出门,亦不同达官贵人交际,只骑着他的小马摇摇晃晃赶去东市,趁热吃几张瞽婆店新出炉的肉毕罗,回来时再捎带几张。时日久了,长乐坊上至诸王下至伎乐,人人都笑,十四皇子是个脑袋还没开窍的小吃货。   这一日十四郎照旧往东市去,然而才过通化门街上,便听人唤,“十四郎君请留步。”   十四郎循声看过去,便见寥寥数人护卫着一辆朴实无华的马车,正停在街旁。那护卫衣衫光亮,肩头并胸口挺括隆起,当是将铠甲穿戴在棉布衣中。看模样,分明就是东宫翊卫郎。   十四郎便不惊慌,勒马停住。   那人见他回应,便对车中说,“确实是十四郎君。”   车中人便打起车帘子,略一打量,立刻便招手道,“这么冷的天怎么不坐车?快上来,我送你一程。”   果然是东宫太子。   十四郎对贤妃虽多敬畏、疏离,可对这个哥哥却自幼亲近喜爱。   立刻便翻身从马上下来,任人引着,上了太子的马车。   上了马车,太子捏着他手上冰凉,便将自己所怀手炉递给他,笑道,“那瞽婆家的毕罗便这么好吃吗?”   显是也听过传言了。   十四郎便有些腼腆,道,“好吃。”又解释说,“我贪睡,府中上下又很纵容我。自出宫后,每每睡到日上三竿才醒。可近来为了吃她家的毕罗,天一亮就起床,骑着马走四五里路,再也没睡误时辰。不但吃到了毕罗,骑术也很有长进。”   太子见他眼眸明亮的看着自己,似在等待夸赞,忍不住便伸手拍了拍他的肩,笑道,“黄雀真是了不起。”又叮嘱,“你年纪尚小,自律固然少不得,可也不必过于苛待自己。”   十四郎忙点头称是。   东宫在长乐坊正西,通化门大街却在长乐坊正南。这个时候,正该是太子入宫觐见天子,议论讨伐淮西事宜的时候。在此处巧逢,可见太子并不是从东宫里来。   十四郎略一思索便明白,恐怕是天威难测,太子既想迎合天子的心思,又摸不准天子的心思,便找人商议去了恐是昨夜商议得晚了,便就势留宿在外。通化里大街正临着贤妃的长女祁阳公主的府邸,太子当是才从他姐姐、姐夫家回来。   既如此,今日太子叫住他,纵然原本不是为了打探天子起居,想来也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了。   果然,太子随即便问道,“昨日阿爹接见了柳承吉柳相公?”   十四郎便道,“是。”   延英殿是天子会见宰执之处,为表敬重,四周不设内侍与护卫,宰执可无所顾虑、畅所欲言。   十四郎不愿殿中对答先从他这里泄露出去,便趁太子未及发问,转而道,“我早先说,日后要给二哥当宰相,阿爹便说,让我看一看真宰相的风采柳相公果然名不虚传。”   太子便有片刻怔愣,道,“……阿爹竟没生气吗?”   十四郎不料他竟如此回应,便有些许迟疑,“……何事生气?”   太子略松懈了些,面上却已消沉、无奈尽显。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日后莫再童言无忌了。”便解释,“你当我的宰相时,阿爹在何处?”   十四郎猛的回味过来他当他二哥的宰相,天子自然已不在位了。   可醒悟的同时,又觉着,世所谓黑头公相也往往年过不惑,能当宰相的哪个不是华发老人?他一个稚龄顽童,说起久远将来的志向,真值得如此深究吗?天子自己没当一回事,太子却如此忐忑……这不免令十四郎也疑惑不安起来。   只是这孩子心性体贴,觉出太子心中苦涩,便不多问。反而宽解太子,“是我疏忽了,日后再不敢提。所幸阿爹宽厚,不但没生气,还激励我奋进,令我日后好好辅佐阿兄。”   太子见他天真恳切,亦不知该怎么向他说明。   他的母亲是天子发妻。天子为广陵郡王时,她是明媒正娶的广陵郡王妃;天子为太子时,她又是顺理成章的太子妃。他在广陵郡王府出生,本是毫无争议的嫡长子。可天子继位后,他的母亲却只被册封为贤妃。他也从唯一的嫡子,泯然为天子诸多庶子之一。   而后,天子按长幼之序,册立了他的长兄为太子。   然而先太子德不配位,入东宫不足一年便染病身亡。   群臣再次请立太子。   他母系尊贵,朝野上下都支持他。可天子依旧欲按长幼册立澧王。是群臣固争,才最终册立了他。   然而册立他为太子后,纵使群臣情愿,天子也依旧不肯册立他的母亲为皇后。   太子的生母不被册立为皇后,任谁都要掂量,他这储君之位是否已坐稳了。   且澧王同天子身旁亲信内侍往来密切,天子不加制止。而他对天子起居少有过问,天子便横加训斥。   并不是他谨小慎微,实在是他动辄得咎,这太子当得如惊弓之鸟,处处不得自在。   所幸如今常在天子身旁侍奉的人是十四郎。   十四郎虽不是他的同胞弟弟,却是他的母亲亲自抚养长大。天子常经年不去他阿娘殿里一面,十四郎便也没怎么得天子教诲。多是他入宫请安时,扛着十四郎到处玩耍,同他说外间趣事,指点过问他的学业和功课。论年纪,十四郎比他的长子还小几个月。论感情,他们虽是兄弟,怕却比父子更亲厚些。   有十四郎在天子身边,至少有人向天子进谗时,十四郎会尽力替他分辩吧。   想到此处,太子便咽下了本想问十四郎的话。   只问道,“你跟在阿爹身旁,可觉出阿爹是不是真有退兵之意了?”   十四郎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忖度了片刻,反问道,“阿兄觉着,该不该退兵?”   太子犹豫了片刻,道,“淮西所求,不过是一纸册封诏令。藩帅父死子继,也并非无例可寻。按说给便给了。如今打了三年,耗财伤民无数,却未见寸功。稳妥起见,还是暂且退兵为宜。”便又看向十四郎他揣测十四郎是不便明说,故意以问为答。因而急着看十四郎的回应,好知道自己是否猜对了天子的心思。   十四郎却没料到太子会给出如此敷衍的答案。   他想了想,便说,“可是若此刻退兵,先前消耗尽数付之流水不说,日后藩镇谁还将朝廷威仪放在眼里?若藩镇一个个都效法淮西,想要谁为节度使,便强迫朝廷策命谁为节度使。朝廷不策命,他们便威胁起兵。阿兄该怎么办?”   太子愣了一愣,道,“岂能人人都如此胆大包天?”随即立刻便回味过来,“这是阿爹的意思?”   十四郎没做声这固然是天子的意思。可是这些日子他跟在天子身旁,听主战与主和之人互相争论。纵使只凭自己的判断,也知谁更中肯清醒些。何况管钱粮的、本该最知道国力虚实的那个人,都说不能半途而废了。为何太子反而想不明白?   太子自己猜中,却又叹道,“可惜人人都说阿爹想罢兵,我便只准备了说罢兵的奏答……”   十四郎以为他要焦急准备起来了,谁知太子苦笑一下,道,“罢了,前面还有那么多宰相呢……阿爹又何尝是想听我怎么说。”   正说着,忽听外头马蹄答答。片刻后,车夫双手呈进来一个犹冒着热气的纸包,道,“殿下吩咐去买的东西送来了。”   那纸包打开,略带焦酥的麦香与丰腴咸鲜的肉脂香相缠绕的熟悉香味儿扑鼻而来。   竟是瞽婆家的肉毕罗。   太子将毕罗递给十四郎,笑道,“快马买来的。快尝尝,跟你当街吃有什么差别。”   上马车前十四郎便知道,车往北去,同东市的方向正相反。只是他对太子素有孺慕之情,便不点破。只准备送太子回到东宫后,再折返回去。   谁知太子竟先替他想到了。   十四郎心下复又柔软起来,对上太子含笑的双眸,原本就不知该怎么说的话,更说不出口了。   他便先呈一张毕罗给太子,太子摇头道,“大清晨的,我可吃不下这么重的东西。”   十四郎便自己吃,只觉今日的毕罗比往常更胜十倍的熨帖暖和,可他心中滋味却也一言难尽。   吃完一张,正要去咬第二张时,忽听垂涎之声。   太子眨了眨眼睛,“……看得有些饿了。”   十四郎忙奉给太子,太子摇头。十四郎便将手中毕罗擘开,奉一半给太子。这次太子坦然受之。   十四郎不由便笑起来,太子也跟着笑了。   兄弟二人便姑且放下各自心中烦心的大事小惑,各自手捧半张毕罗,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天子议事完毕,又召十四郎入宫给他读书。   支着脸颊听着听着,看似将入睡了,却忽然问道,“今日是坐你二哥的马车回宅的?”   十四郎忙道,“是。”   天子问,“你二哥问了你些什么?”   十四郎如实答道,“二哥问,阿爹是不是真想罢兵?”   天子挑眉瞟了十四郎一眼,问道,“你是怎么告诉他的?”   十四郎便又据实以告。   天子点了点头,复又闭上眼睛,不再多说什么了。   淮西战事敲定,因天子开宗名义“平定淮西是既定之国策,不容更改”,朝中动摇了一整个冬天的物议终于平息。   蒲州柳家老宅内,郑氏那颗悬而不安的心,终于轻轻放下。   随即更令她欢喜的消息传来天子派自己从兄薛王前来蒲州,过问柳宅遇刺一案。   本朝宗室繁盛,历代天子留下的子孙不知凡几。皇孙们聚居处称“百孙院”,实则远不止此数。袭王爵的也多,随便说出一个来,不扒拉着手指数半天可能都不知道是哪一个。可这个薛王,却少有人不知道他。不是因他格外显赫,而是因他格外善卜。   据说他年幼时曾见过仙人邢和璞,邢和璞说他是故友转世,便赠了他一本天书。他据书卜算人的福寿,无不应验。   当然,薛王自己并不觉着自己善卜。他觉着卜筮乃无稽之谈。他给人卜算,纯粹是照本宣科,是为了向世人证明相书有多么荒谬可笑。   奈何他算得太准了,那些看似荒谬的结论日后无不一一应验。他的名声越传越远。   为了让他帮自己算一卦,人人争相给他机会去证明卜算之可笑。反而将卜术给发扬光大了。   薛王不胜其烦,已封山断签多年。   天子不令旁人来,偏偏令薛王来,可见已听说了发生在云岚身上的异事。   果然,薛王在蒲州府翻完卷宗,斥罚了怠政的蒲州有司官员,便亲自登门拜访来了。 第54章 东风无力(一)   薛王觉得自己很冤枉。   想他一个根正苗红的宗室子弟、堂堂诸侯王,家谱往上数四代就是大唐天子,何其尊贵?怎么就被人当成一个看相的了!   这事儿还得追溯到他的祖父身上。   作为曾经历过开天盛世的诸侯王,他的祖父见识过那个时代几乎所有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的方士。包括但不限于张果老、罗公远、叶法善、邢和璞……   这些“神仙”方士的可恨之处在于,老辈人都信誓旦旦的保证,他们亲眼见过这个人,亲眼看过他神乎其神的仙术,关于他一切传说都是真的。可是偏偏你没见过这个人,没见过他那些仙术,并且稍一动脑子,就知道关于他的一切传说都是愚民才信的无稽之谈。   要不然为何在传说中,一切不留下踪迹和证据的事,他们都能做到伸手就来连带天子去月宫看仙娥,都是扔根筷子的事儿。可一切经得起盘问和考据的事,他们都做不到呢譬如度化任何一个有名有姓有事迹可考的活人成仙,或者长生。   年幼时,薛王是个很心直口快的孩子。   他眼看着他的祖父沉迷于丹药术法,他忍不住就点醒他,那些都是骗人的把式。   但是老人,尤其是经常会信这种玩意儿的老人,往往暴躁、顽固并且易怒。   他若开口辟谣,祖父定然不信,还会骂他“小子无知”。他若敢跟进一步跟祖父争辩,一定“忤逆”的大帽子立刻就能扣到他头上去。   从正常途径讲道理,是行不通的。   于是年幼的薛王孙,便假托邢和璞之名,胡乱编造了本《推面图》,着人献给他祖父。   准备在他祖父深信不疑后,在合适的时机跳出来拆穿真相,告诉他你信的天书的黄口小儿涂鸦之作哈哈哈哈。以此下一剂猛药。   ……   一切进展得都很顺利。只除了一件……他的文笔太好了。   没办法,想民间术士都是些什么人?坑蒙拐骗的无赖一属,最多粗通一行文墨。薛王孙又是什么人?自幼在初学馆中启蒙,教他读书的哪个不是天下成名已久的大儒?他的师父们随口解出的一句易经卜辞,寒门读书人也许就得背着书箧辗转抄好几家藏才能弄明白。   肯写相书的人,穿插的人体图画得如仕女簪花、东山携妓般,雅致匀称的,少。   能把打油诗写得这么朗朗上口,有典有故,博古通今的,少。   能把《易经》说得这么通俗易懂,随手征引而毫不露怯的,简直是少之又少啊!   薛王孙的《推面图》,一经面世,立刻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相面界的至高顶点。   相面界坚称,这是卜神邢和璞的真传没错,是天书没错!   薛王孙:……   薛王孙觉着场面易经铺开得够大了,是时候拆穿这场大骗局了!   ……至今薛王殿下都想不明白,他胡编乱造的书,怎么就成了他睡梦中感应天人,得邢和璞亲传,无意识写下的天书。   更不明白,作为作者,他故意埋下的那些伏笔、那些破绽,他一清二楚的知道他当时这么写有什么用意的东西,他怎么忽然就失去解释权了。   而那些他随手乱图了凑字数的东西,怎么就忽然充满深意了?   他的初衷明明是拆穿方士们的真面目,结局怎么就成为相面者的代言人了?   自恃聪明,钓鱼辟谣,真是要不得呀。   故而,当天子令薛王去巡按河东,处置柳宅遇刺案,“顺路替朕去看看,柳家几个小娘子是不是有福之人”时,薛王是拒绝的。   “臣不通术数,陛下还是另派他人吧。”   天子一笑,“就是不懂,才令卿去。知卿定不负朕的信赖,回来能一五一十的告诉朕,当夜的‘火场逃生’是怎么回事那么多人说亲眼所见,朕好奇得很。”   薛王:……   薛王也好奇得很!等了这么多年,终于有“神仙”肯留下件能随时盘查的实物了郑夫人信誓旦旦有一件“天|衣”他要立刻去拆穿,哦不,查看!   于是仔细翻出了当夜的案卷,提审了被俘获的刺客,确认个中细节无误后,薛王便迫不及待的来到蒲州柳宅。 第55章 东风无力(二)   云秀觉着,郑氏也太会藏东西了!   自除夕夜以来,云秀一直试图将她的衣裳拿回来。但至今找了七八天了,几乎将郑氏房里边边角角都翻遍了,依旧没弄明白郑氏到底把她的衣裳放在哪里了怕是郑氏觉着奇货可居,放在了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隐蔽之处。   云秀不能、也不愿意每天夜里都来郑氏房里做贼,便想到底是该干脆放弃好,还是听阿淇的主意,光明正大的现身索要。   若放弃,云秀却不甘心一来毕竟消耗了许多材料和精力,二来,她厌恶郑氏,偏不愿被郑氏占去便宜。   这一日云秀闲来无事,便习惯性的随手在郑氏房顶的平??上开了个门,探身出去查看。   空间旁的都好,唯独侦查功能敷衍得很。她至今没做出能从空间里看到外间情形的潜镜来,便只好效法梁上君子。躲在天花板上方,在平??彩画上戳个小洞,来探查屋里的情形。   ……太丢份儿了,这也是云秀不想再继续来找的缘由之一。   谁知今天她探头一看,正撞见郑氏站在书柜前,从打开的暗格里取出了一个箱子。   云秀:……传说中的机关暗格居然真的存在!   屋子里没有旁人似乎郑氏进来时,就没令人跟过来。她四面确认无人窥探,便摸出钥匙打开箱子,从里面取出一件瑞光灿然的衣服。   正是云秀救云岚时所用的那一件。   郑氏竟将衣服取出来了?   云秀略一琢磨,心想,也别等郑氏放回来后再拿了万一郑氏没放回来,而是换了个更隐蔽的地方给藏起来了呢?   直接去拿吧。   薛王耐着性子等在正堂。身旁云岚小姑娘仰着小脑袋,正认认真真打量着他。   薛王有些心虚。   为了看到最原汁原味的真相,他没打招呼便突然登门拜访。郑氏欲去请柳承吉几个弟弟们来拜见时,他又称“不必大张旗鼓,今日只是来看天|衣”。这一番举动,对宰相夫人而言,未免过于失礼了。   所幸他自幼就被人当世外高人,世人都不大以世俗礼法规矩约束他。宰相夫人似乎并未恼他乖违。   可宰相的千金,显然对他这个不速之客很是在意。   薛王实在不大擅长应对这个年纪的小姑娘。   尤其这个小姑娘,天庭饱满而地阁方圆,眼瞳光润而黑白分明,鼻梁端正而山根隆起,双唇红润而方正丰厚搁在哪本相面书里,都是最最标准的富贵、长寿、万事顺心的长相。偏偏眉目中又带一份好奇、跳脱,不似寻常富贵面相那么稳重、老成,看着就很“童言无忌”。   而童言无忌,恰恰正是他这种假世外高人的克星。   “听说你是被天女所救?”薛王到底还是开口了。   小姑娘眨了眨眼睛,道,“……天女是什么样的?”   薛王想了想,试探着,“……会飞?”   “就这一件吗?”   “……先只说一件。”   “……那就不是。她落下来时差点摔倒了呢。”   “落下来?”   小姑娘说,“嗯。”便踮着脚比了一比,“从这么高的地方翻出来,然后掉了下来。”   薛王有些莫名其妙这说法,倒像是小姑娘亲眼所见。可天女起码该从天上来吧,怎么说得跟翻墙似的。   “你亲眼看到的?”   “嗯。”   薛王便激动起来,“是什么模样的‘天女’?怎么掉下来的?”   小姑娘眨着眼睛打量他。正要开口,忽不知瞟见了什么,立刻便斩钉截铁的回答,“我不能告诉你。”   薛王正要撸起袖子,同小姑娘好好讲讲道理,便觉似有霞光自外而来,目光也不觉被吸引去了。   是一件衣服。   那颜色似白而非白,流光溢彩。堆叠在玉托盘中,轻盈若流云,柔软如丝缎。然而那材质分明非棉非丝,非绢非缎。以薛王自幼遍览天下宝物的见识,细细琢磨,竟也看不出由来。   莫非是海外舶来的珍宝?薛王心想。   “南海出鲛绡纱,入水而不濡”,薛王想,纵世间真有鲛绡,怕也无过于此吧。   宰相夫人已将那衣服奉到他面前,道,“那日小女身上盖着的,便是此物。”   薛王正要伸手去摸一摸,忽见那衣服一沉,似有什么东西压在了上面。   随即便隐约有手指一样的东西一晃而过,那衣服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提起,像是吸汤饼般,越变越短、越变越短,眼看就要彻底消失在空气中。   四面侍奉之人无不惊诧,“神仙要收回宝物了!”   薛王立刻上前一步,猛的一把拽住半空中的衣角,用力向后一拉神仙?来得正好,他还没见过活的呢!   他虽年老,然而身强体健,力气大得很。   一曳之下,不但将衣服整个拽了出来,还拽出一段白玉也似的手。   四面霎时悄寂无声。   一只手。   一只如古诗所咏唱“手如柔荑,肤如凝脂”的,单看手也知其人必为绝色的妙手。   但就只有一只手,无头无尾的悬在半空。手指还拽着一截衣领。   朗朗乾坤白日之下,所有人都很凌乱,不知该惊呼,还是该赞叹。只能目不转睛的看着。   那只手又用力拽了拽。   纹丝不动。   那只手似乎察觉到事情不对了,它稍有些犹豫。   它只是一只孤立无援的、少女的手,而它的对手健朗矍铄,还是个男人。   不知它是否意识到了自己的劣势。毕竟它只是一只手,而不是一双眼睛。   众人屏息。   它松开了衣服,它准备逃跑了!   薛王再度上前,一把拽住了那只手。   那只手显然没料到还有这样的危机在等着它,它措手不及,半截手臂都被拽了出来。   它有些失去平衡了。   它推了推薛王,似乎想同他商议些什么。   薛王正兴致勃勃着他马上就要捕获一个神仙了!却见四面人不论长幼尊卑,俱都目光复杂的看着他。尤其宰相家那位令千金1,对上他的目光时,还目带恐惧的悄悄将手藏到了背后。   薛王犹豫了片刻,略一低头。   那手与手臂楚楚可怜,柔弱无依像个被强梁欺压的小姑娘。   薛王揉了揉额头。   而后他握手成拳头凑在嘴边,像他这个年纪的体弱多病的老人一样,咳嗽起来。   但抓住那只手的手,并没有松开。   就这么诡异的对峙着。   不知过了多久,那只手终于又动了。   空中伸出了另一只手。   随即便有仙子破空而出,如花朵绽放于晨光中一般,羽衣四展,环佩叮咚……   而后轻盈落地。   落地时略有些不稳。所幸有一只手被薛王抓着,并未狼狈跌倒。   薛王:……他现在明白,宰相千金所说“翻出来,然后掉下来”是什么意思了。   那仙子虽落地,然而身上羽衣无风自动。长长的披帛挽在手臂间,仿佛随时都能飞起。   容颜也一如传说中一切仙娥般,是人间罕见的殊色。   但薛王总觉着,这张脸似乎有哪里不大协调。   也不是说不好看,不端正。而是依稀觉着东一块儿西一块儿的,七拼八凑。就他所摸骨相来说,总觉着这姑娘应该长得更灵秀些没错,这姑娘的面相跟骨仿佛不大一致。   薛王下意识觉着,这姑娘恐怕没以真面目示人。然而随即便嗤之以鼻天下哪有这么浑然一体的易容术?人长得跟他的直觉不符,莫非不是他直觉出错,还是人长错了不成?   人家毕竟现身了,又是个年纪够当他孙女儿的小姑娘,薛王便不好再擒着人家的手。便清了清嗓子,松开小姑娘的手。   又将左手抓着的□□放回到玉托盘中,问道,“仙子也做贼吗?”   云秀很懵。   她完全不知道此人是什么来头,只依稀觉着,自己好像是此人的手下败将就像是个被道士天机镜一照,而被迫现形的妖魔鬼怪。   这感觉令她很郁卒。   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吗?怎么她救了四条人命,结果又丢衣服,又被人捉的?   “谁做贼了?我只是来拿回我的衣裳。”   薛王其实信。   虽说那衣服不见针脚,可但从风格和衣料上看,和小姑娘身上这件如出一辙。   但云岚小姑娘不信啊!   立刻便挺身而出,愤慨的嚷嚷,“这才不是你的衣裳!”   云秀:……   云秀做过失手的准备大不了自空中显迹,光明正大的告诉郑氏,“本仙女救了你闺女,这衣服是本仙女的,本仙女要拿回去了”。   为此她还特地换了能让她身轻如燕的衣服,又化作“祝由”的模样,才来拿的。   谁知她是以这种方式“失手”……以至于此刻她连对云岚回嘴都没什么底气。   薛王看着她,郑氏也看着她。   “她这么说。”薛王道,“姑娘如何证明,这是你的衣裳。”   云秀很想抽一枚青砖出来,让云岚再仔细回忆回忆。   但对上眼前老人炯炯有神的、不穷根究底誓不罢休的目光,只能缓缓沉一口气她直觉,这老人颇不好应付,最好别让云岚说出“是我姐姐救了我”这种话来。   于是她退了几步,尽量让自己站在空旷处,以确保不会再轻易被人捉住。   这才开口,“当日我共救下了四个人,遗下两身辟火的衣裳。这只是其中一件。制衣的料子独我这里有。莫非你们也能拿得出来?”   一面说着,一面就伸手进乾坤袖中,趁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她身上时,手飞快的穿过乾坤袖,抓住天|衣,迅速把它收回到空间里。   那玉托盘托在郑氏手中。   但郑氏已完全吓呆了不光郑氏,整间屋子里,除了薛王和云岚外,所有人都吓坏了不管是神仙还是鬼怪,青天白日就这么凭空出现,谁能平静得下来?   故而天|衣就在她眼前不见了,她都没反应过来。   薛王倒是立刻察觉到了,忙要拉住,却已来不及。   他反应敏捷,立刻便转身去捉云秀。却见四下烟云突起,茫茫不辨人影。他一把抓空。   只听少女轻灵欢快的说话声,“我救人时你们不问是谁的,私自就昧下了。怎的我来讨还时,你们反而要我证明?天下岂有此般道理?”   待烟雾消散,她早先所站立之处,早已不见了人影。   云秀回到空间里,依旧觉着心口依旧狂跳不止。   早先她施展法术,假扮仙人,世人纵使不信、不惊慌,也都无人敢轻举妄动。   谁像这个老人似的,首先想到的竟是抓住她、审问她?   可见世人、世事真是深不可测。见得多了,总会遇到让你大惊失色、耳目一新的东西。   她长舒了口气,正准备开门回奉安观里去,忽见一张脸凑至她鬓边,轻轻一嗅,“龙涎香……你去哪儿了?”   云秀惊得几乎侧倒,抬手便要打他,却被一把抓住了手腕。   令狐十七长睫半垂,看着她,黑眸子里含了些不悦的光他似乎也嫌弃她袖口的气味,但觉出云秀的排斥,故而勉强克制住了。   云秀看清是他,松一口气,“……你怎么来了?”   令狐十七额角跳了跳,“……你觉着呢?”   云秀立刻便意识到自己的失言算来他们已快三个月不见了,他来看她,本是体贴之意。   不过,要她向令狐十七道歉,她也不太习惯。   便岔开话题,问道,“什么龙涎香?”   令狐十七眼睫一垂,掩去眸光,道,“你身上的气味,不是龙涎香吗?”   云秀忙嗅了嗅她用百花和檀香最多,却还没用过龙涎香。嗅上去果然与她素日所用的香不大一样,略带些奇异的甘甜却并不是什么令人生厌的气味。   “原来你不光嘴叼,鼻子也叼得很。”云秀笑着忖他,便解释,“大约是在外边儿沾上的吧。”便大致将前因后果说给他听,笑道,“逃走时,那老人似乎向我身上撒了些东西。我还道是什么,原来是香看来他还想捉我回去审问呢。”   从她说到“老人”时,令狐十七眉目便已舒展开,待她说到那老人对“神仙”不但不敬还要捉拿,令狐十七便面露复杂神色。等她说完,令狐十七欲言又止的看着她,“那‘老人’当是薛王,人称卜仙。他并非想捉你去审问,他真捉了你,大概会在你身上拴一根绳子,驱使你飞天,然后循着绳子找到天庭,把整个天庭全捉来陈列钻研一番。”   云秀看着他,忍不住就打了个小寒颤这老人野心居然比她想的还大!居然是想拿她当鱼饵!天敌,这是她的天敌呀!   令狐十七忍不住笑起来,道,“……他还算是个妙人”   云秀:……哪里妙啦!   令狐十七一旦云开雨霁,便又是个光摆着看也令人心旷神怡的好少年。   云秀便又欢快起来,道,“你总不来,我还以为你来不了了呢。”   显然被她说中了。令狐十七露出嫌弃的神色,欲盖弥彰道,“我只是回了一趟家。太后病笃,我阿娘岂不要回去看看?回去了便有些忙,一时把你给忘了而已。”边说边盯着云秀看,见云秀没什么反应,就有些恼火明明是他嫌弃云秀,说把云秀忘了,可云秀不因此沮丧,他反而生气。   然而略恼了一会儿,自己先释然了,复又同云秀拌起嘴来,“我想来,还不是立刻就来了?虽比往日略费些功夫,也没什么难的。”   他就是这么不讲道理的一个人,云秀习惯了,已能自动略去杂音,直取本意。   “换季了,我这里又生了许多新果子,你要不要尝尝?”扭头便准备去给他摘果子,“我正想问你是怎么找来的,我们边吃边聊。”   令狐十七却立刻拉住她,道,“你还是先去洗一洗吧。薛王既去了柳宅,难保不会来奉安观看你。龙涎香经久不散,薛王嗅到你身上香味,立刻便能把你捉出来。”   云秀想到薛王的充满探知欲的目光,便有些毛骨悚然。   略一迟疑,便道,“那你等等我……”   然而她尚未去洗,便听到细碎铃声。   那是她制作的传音铃,一对姊妹铃铛里一枚响起时,另一枚也会自动响起来。   云秀将她的姊妹铃给了阿淇,此刻必是阿淇在外面摇动,提醒她赶紧从空间里出来。   云秀忙回到奉安观里。   果然是阿淇等在屋里,看她回来,立刻便催促她道,“师父令您过去,说是长安有贵客到,是专程来见您的。”   云秀一惊,算了算时间,忙问,“是什么贵客?”   阿淇道,“我也没见着,只听说,似乎是个……王爷。” 第56章 东风无力(三)   云秀琢磨了一下,觉着应该就是薛王。   她同令狐十七解释原委,花了不少口舌,可就算这样,薛王来得也未免太快了些。   只不知道,他是来见华阳真人的好歹是被称为“卜仙”的人,就算同真神仙有什么交情也不奇怪还是故意冲着她来的。   想到薛王洒在自己身上的这把龙涎香,云秀觉着,谨慎些也没什么不好。   真被人当风筝似的拴根绳子放上“天庭”钓神仙,想想就很麻烦。   她便对阿淇道,“你就说我在沐浴,要等会儿才能过去。”   阿淇便明白,她应当是不太想见这个贵客。   便应诺离开。   云秀回到空间里,先将令狐十七丢到一旁,赶去温泉里过了一遍水。   空间里的温泉有洗筋伐髓之功效,龙涎香再持久又如何?也不过一激便能荡涤干净。   从温泉里出来,老老实实的梳起头发,换上道袍。   出门见令狐十七托着腮帮子百无聊赖的坐在树下木桌旁那桌椅正是他一贯的舒适、华奢却又透着雅致的风格,显然数月不见这厮又长进了,不但能随意出入她的空间,竟还能肆意改变陈设了。   云秀一时很有种想放看门狗咬他的心情。   令狐十七见她出来,立刻便精神了些。又见她乌发犹湿,如出水芙蓉般,明媚清润得纤尘不染,目光便瞬也不瞬的凝视着她这少年有时傲娇,可有时又太坦荡了。盯着新出浴的小姑娘瞧,明明是这么孟浪的举动,可他看得光明正大,喜爱得率直纯粹,竟让人察觉不出丝毫不妥。   但被看的那个,多少还是会有些不高兴的。云秀一面凝成花印准备出门,一面就恨恨的红了脸,“再看我可就恼了!”   令狐十七目光追着她,“洗干净了?龙涎香不比凡香,一旦沾衣,弥月不散。”   云秀下意识便去嗅衣袖。道袍久浸梵香,自带芬芳。云秀却没令狐十七那么灵敏的鼻子,一嗅便知是檀香还是龙涎。便略有迟疑。   令狐十七便起身过来。   云秀举了袖口给他。令狐十七不知为何便迟钝了片刻,心不在焉的握了云秀的手腕来嗅。桃花媚眼一时飘开,便有红晕染上眼角,不知为何,他竟又羞恼了起来,“又甜又杂,你是不是道心不稳?”   云秀:……你是故意来找茬的吧!   云秀岔开五指,果断将他那张没有自知之明的脸推得远远的。打开六重花印,头也不回的走人。   薛王目不斜视的坐在茶室,专心致志的品茶。   他的对面就坐着华阳真人。   跟云秀这种孤陋寡闻的深闺小姑娘不同,薛王很知道华阳真人在长安有多知名便如方士们鼎盛时能轻易出入王公贵族的门庭,这位女冠子也素来都是公主王妃国公夫人们的座上嘉宾。薛王为人很公正,没什么世俗性别偏见,对男方士有什么观感、对女冠子就有什么观感。   故而曾经一度,华阳真人也是薛王想要拆穿其面目的目标之一。   但华阳真人居然既不给人看相也不骗人炼丹,她只泛泛的沉浮在滚滚红尘之中,以一种别样的游刃有余和随波逐流,享受也欣赏着人生百态、尘世浮华。然后突然有一天她就销声匿迹了原来是到蒲州,经营一间默默无名的小道观来了。   薛王很不争气的觉着,她这做派,很是“世外高人”。   而奉安观虽小,却着实经营得不错。香火旺盛,有口皆碑。他来时还听香客们议论似乎这一年旦日,华阳真人开坛**,硬碰硬的将蒲州城中高僧、黄冠们悉数打压下去,很是弘扬了一番道法精深。   薛王在长安,深知佛道之争有多激烈。和尚们为了宣扬佛法,甚至将佛典故事编成变文,说唱给百姓听。不似道士,一门心思总想着怎么诓骗天子王公。原本典藏就不如人家本本精深,做派还急功近利佛说转世轮回,饶是薛王这杠精,没死过也不敢说有无;可道说得道成仙,吃丹药毒死的那一摞摞尸首,明眼人可都瞧见了故而在民间,遇到这种面对面打擂台的交锋,道士往往一败涂地。   华阳真人却能赢……作为一个被相士们坑得至今不得翻身的人,薛王对此很是敬畏有加。决心如无必要,绝不招惹她。   原本薛王此来,也不是冲着华阳真人,而是冲着她徒弟的。   那仙女拿走了羽衣后,宰相千金愤慨又焦急的追出院子。薛王倒是觉着,追也没头绪,何况那衣服想来原本就是人家的。正要放弃这件,向郑夫人索要另一件时不是说当日遗下两件吗便听宰相千金驳斥劝阻她的人,说“那真不是她的!是我姐姐的!……”   薛王心中一动。   他的直觉向来很准,他确定那位仙女没有说谎,宰相千金也没有说谎。既如此……   薛王决定,事不宜迟,先去奉安观见见这位“姐姐”。出行前,他曾特地向天子索要龙涎香,以备不时之需。那仙女脱身而去时,果然就用上了。龙涎香是独供给天子的珍稀之物,民间绝无,染香之人必是他要找之人。是与不是,一闻便知。   薛王正喝着茶,忽听闻轻微的脚步声。   那脚步带起微风,送香至薛王鼻端,若有似无。薛王猛的惊醒过来他嗅到了龙涎之香。   便见一个身量比华阳真人略矮些的小姑娘,微微低着头,趋步行至华阳真人身后,一敛衣裾,跪蹲下来。   窗外绿竹猗猗,光阴明柔,映在了少女柔和温婉的眉眼上。   薛王一见之下,心中猛的便动摇起来人之天性往往朴素向善,纵使是道家末技之相术,亦隐含此愿望。至少薛王所见一切相书之中,端正柔善之貌,纵使不是富贵延年之相,也往往是逢凶化吉之相。唯有一本中有例外,即为薛王所做之《推面图》他故意生造了一例美好柔善,却天生薄命的面相,为此还仔细配了图画。那图画虽是他少年时得意之作,可这么些年之后,也早遗忘,此刻却不知为何忽然便栩栩在目。   这姑娘……   薛王猛的便打住了他的直觉可厌就可厌在,一旦他说了出来,便每每乌鸦言中。   他心知都不过是巧合罢了,可对着这么美好的小姑娘,却也宁信其有、不肯放任起来。   片刻后他又想不对啊,这是宰相的女儿,生在宰相之家这是妥妥的天生富贵啊!他的直觉分明就出错了。   然而那小姑娘跪蹲在华阳真人耳畔细语了几句,便起身要离去。   薛王:……嗯?   华阳真人无奈的向他致歉,“小徒暂不便见客,劳您多等一炷香的功夫。”   薛王哪里还管云秀,忙起身要去拦下那小姑娘。   那小姑娘吃了一惊,疑惑的驻足回望。   薛王愣了愣这小姑娘身上只是寻常檀香罢了,并无龙涎香味。早先他为何觉着有?   便问,“你先前去过哪里?”   薛王立刻便察觉到,小姑娘下意识便紧绷起来了。掩饰着眨了眨眼睛后,小姑娘道,“……在三清殿,给女檀越们递香。”   这小姑娘必是顶尖的聪明竟猜出他在意的是香。然而到底不够老辣这一答,便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她必定才见到那个身怀异香之人,察觉到那香异常。故而此刻在替那人掩饰,模糊掉香气的来源。   而她先前见了谁,根本都不必猜她是替柳承吉的长女柳云秀,来向华阳真人回话的。 第57章 东风无力(四)   可饶是薛王做足了准备,当柳云秀当真出现时,他也还是有些反应不过来。   进来的竟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   薛王:……   虽说这个年纪的孩子身量已拔高起来,个头并未比大人矮多少。可比他先前所见仙女,确实矮了不少,也小了不少。   容貌易改,身高、年纪竟也能随意更改?   且这小姑娘太好看了,她进屋时,只令人觉得灿然其貌,满室生辉。   就薛王平生所见,需以假面貌示人时,人往往会易容伪装得比本来面目更美貌、更高尚些。可这小姑娘此刻的模样,至少在薛王看来,是比早先他所见那小仙女还要好看的。   居然有人易容成仙女,却反而易容得比自己本来的模样还差些吗?   且她既有此本事,做的又是善事……究竟为何要易容成旁人?隐姓埋名对她有什么好处?   初时薛王以为一切都是宰相夫人的谋划。可追踪至此,薛王很确定,宰相夫人不过是想借题发挥,她根本没料到会真有“仙人”现身。   薛王听祖父说的那些故事里,多的是神仙炫耀威能,互相拆台斗法。且他们的目的也一目了然争宠呗。争得天子青睐,证明自家道统强过旁人,功名利禄随之而来。虽名为神仙,所为却都是俗之又俗的玩意儿,真令人忍不住就想去打一打他们的脸。   薛王其实是把传说中那些神仙,一律都看作骗子的。   而他亲眼所见那些方士所玩的那些把戏,也无不是骗人的把戏。   薛王活到这把年纪,其实还是头一次遇见他拆不穿的法术这令他很是激动和期待。   所以顺着线索就追到这儿了。   可对此事和此“仙人”,薛王其实很有些想不通。   若柳云秀年纪年纪再大些,薛王还能将这些疑惑暂搁一搁。   天下这么大,总有那么一两个聪明缜密之人出于诡谲之心,办些诡谲之事。他未必都能立刻拆穿。   可柳云秀分明从内到外,都是个和“诡谲”二字毫不沾边儿的,天真单纯的小姑娘。   你看她那眼神,什么心思都写在里头。薛王看一眼就知道,这小姑娘是个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车到山前必有路、没路我再折回去的性子。   思虑周密、寓意深远?不存在的。艺高人胆大、傻人有傻福还差不多。   而且,薛王仔细嗅了嗅虽隔得不算近,但柳云秀身上竟一丝龙涎香味也无。   须知龙涎之香,单用也还寻常,真正奇特之处在于“定香”制一切香时,只要掺龙涎进去,香味便能历久不散。龙涎之香不是过一两遍水就能洗去的。   可薛王直觉,柳云秀确实就是那小仙女没错。   再想到之前的羽衣,想到那从虚空中现身的、看不出破绽来的法术……   薛王有些混乱了。心想,莫非世上真有神仙?不……莫非她背后有一整个组织严密的团伙?只要能把整个团伙都钓出来,一切疑问自然迎刃而解!   令狐十七淡定喝茶:他早说过,这位薛王是个妙人。   云秀走进茶室,一看对面坐的果然是薛王,便觉得头痛不已。   但这是她师父传召,她也不能不来。   便乖巧的上前向华阳真人见礼。简单寒暄之后,便在华阳真人身旁坐下。   薛王没做声,只仔细打量着她。   云秀脑海中便是令狐十七言之凿凿的面容。心想,这人不会是真想抓她回去做研究吧?   谁知薛王看了她一会儿,目光斩钉截铁的就转向华阳真人了。   问道,“神仙是否真能长短变化?真能隐芥藏形?”   云秀:……果然是冲着她来的!   云秀去看华阳真人,却见华阳真人忍俊不禁。眼观鼻,鼻观心,缓缓答道,“能。先哲有言,‘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恶乎往而不可哉!’”   云秀:……神仙说话,真是说了跟没说一样啊。   薛王又问,“真人可见过神仙吗?”   云秀:……善于找茬的人问出来的话,真是犀利啊。   华阳真人笑问道,“何以这么问?莫非檀越也有百思不得其解之事?”   云秀:……还可以这么答哦!   薛王道,“是。”目光霎时便锐利起来。   云秀懵了好一会儿,才隐约意识到什么薛王不会放过她了吧?矛头莫非是指向华阳真人的?   薛王便将云秀出入柳宅厅堂的术法描述给华阳真人听,道,“民间彩戏也有障眼法,但起码得有个障眼之物可供隐藏。可我抓住那人的胳膊时拿东西扫过,那胳膊就从虚空中伸出,四面什么物件儿也无。那人现身时,亦是从虚空之中踏出真人见多识广,可知有什么手法能瞒过我的眼睛?”   华阳真人道,“民间百戏檀越见得比贫道多。贫道想不出。只是,要做成此手法,怕须瞒不过主人家的眼睛吧。”   薛王看了她一会儿,似是终于想明白了什么一般,道,“……多谢真人指点。”   他的目光,便再度转移到云秀身上。   云秀莫名其妙从薛王的话中,她完全看不出他的心态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但因令狐十七的话,云秀一见薛王盯着她,就觉得脊背凉凉的。   手下意识就伸到乾坤袖里,戒备起来。   乾坤袖是直接通到她丹房的架子上的好方便她从上面拿道具。   但若薛王察觉到她就是那个“小仙女”,她究竟该拿什么道具化解危机,云秀还真有些想不出。   仔细想想,好像也不必特意化解吧除非薛王真要抓她去剖析研究。   云秀分神思索着,手在乾坤袖里摸来摸去。   但今天,丹房架子的手感稍有些不对劲儿好像她摸什么,什么东西就被挪开。   片刻后,忽然有人玩耍般故意把什么东西塞到她手里。   云秀捏着那东西又软又热乎,登时大怒令狐十七这熊孩子还在里头呢,肯定是他看她摸来摸去很好玩,故意欺负她的!   她正要丢开那东西去抓令狐十七的手,便觉自己的手腕被抓住了。   云秀吓了一跳,愣愣的抬头,便见薛王目光戒备的抓着她的手腕,不由分说就给她拽了出来。   薛王当然戒备因为他记得很清楚,那羽衣被隔空取走时,那小仙女也将手探入了衣袖。姿态同柳云秀此刻像极了,故而他下意识就来捉住她,防着她又出什么鬼招。   两人各怀心思,俱都紧张的望向云秀的手。   便见那手里抓着一枚热腾腾、白胖胖的肉馒头,从衣袖了被拽了出来。   云秀:……   薛王:……   半晌后,云秀磕磕绊绊的道,“我,你……你们聊得太深奥,我稍微有些饿了。”   薛王也磕磕绊绊的回答,“呃……哦,嗯。小道长请吃吧。”   “谢谢……”   把馒头塞进嘴里时,云秀心虚的瞟了一眼华阳真人。   华阳真人遮着眼睛,假装扭头看风景,仿佛并不认识他。   不知为什么,云秀一边吃,一边就觉得自己很委屈。   随即便是漫长的、只有云秀在吃馒头的、尴尬的寂静。   待云秀吃完了,薛王便问,“若你能缩地成寸、出入虚空,会拿来做什么事?”   他是看着云秀问的。   云秀委屈的心想,你刚刚不是亲眼看到了吗?掏肉馒头吃呗!   但对上他仿佛无所不查的眼神,想到他“卜仙”的别称,还是乖巧、谨慎的答道,“若有远差或是急事,可省去彻夜赶路的辛劳?”   “若你能任意变化身长、容貌,会拿来做什么事?”   云秀不知他窥见了多少,不由又紧张起来,屏息答道,“……出入一些平时不方便出入的场合?”   “譬如说?”   被逼得狠,反而容易平静下来,云秀便道,“翁翁,既是不方便出入的场合,当然也就不方便直言相告。”   薛王愣了一愣,便笑起来,“说的是,是我唐突了。”又肃整起来,道,“那我再问你,神仙是否有解民倒悬,救苦救难之义?”   这回却是云秀愣住了便在不久之前,她才拿这话问过华阳真人,可那时华阳真人毫不犹豫的告诉她没有。   她看了看华阳真人,华阳真人也看着她,并未有什么期待之意,仿佛这只是再平常不过的一问。   云秀便又看向薛王。   “我觉着是有的。”她说,“可这也许只是凡人的一厢情愿罢了,神仙未必会这么想。岂不闻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得道之人,想来也是一样。或许光维系天行有常、宇宙不崩他们就已竭尽全力了呢?不过,翁翁,若是寻常百姓这么问也就罢了。您也这么问,是否有些过分了?”云秀也不知自己的不快从何来,只是说着说着,便觉出薛王此问着实虚伪可厌。她忽的便明白当日华阳真人何以斩钉截铁的说,没有。因为,“若解民倒悬、救苦救难是神仙之义,那你们这些钟鸣鼎食之人的道义又是什么?莫非是刮尽万民脂膏,陷百姓于苦难倒悬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吗?”   “大胆!”薛王竟当即震怒。   云秀慷慨激昂的时候少,故而被人反唇相讥的经验也少。她还真没料到,此言会激怒薛王。   但要说她全然没预感,也不尽然她多少还是知道的,这话不中耳。   只不过……谁叫她是神仙?   她便又平缓了语气,说,“自然,这也许只是平头百姓的想法,富贵至极的人未必觉着自己该担什么道义。”她便叹了口气,“若神仙觉着,救苦救难是天子和士大夫的道义;您这样的天潢贵胄又觉着,救苦救难是神仙的道义。那百姓还真是谁都指望不上,只能自己救自己的苦难了原本,这也是天下至理。”   薛王绷着脸,没有再多说什么。   华阳真人依旧淡定的饮茶,既不斥责云秀,也不劝谏薛王。   薛王很快便起身告辞。   云秀跟着华阳真人一道送他出去。   见华阳真人依旧没什么话想对她说,她反而稍有些不安起来,便道,“师父我适才说话,是不是不大妥当?”   华阳真人笑看着她,道,“你既这么问,怕是自己知道不妥当在哪里吧?”   云秀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她还远远不是个逍遥之人,虽不大害怕真怒之下薛王会把她怎么样,却会担忧连累那些她保护不了的人。   华阳真人便道,“那你可知该怎么做?”   云秀点头,道,“继续修炼修炼到自在逍遥、谁也奈何不了我的境地,便能肆意狂言,而不必担心后果了。”   华阳真人忍着笑,点头道,“痴儿……”见云秀又要对这两个字羞恼起来,便一抚她的头发,笑道,“这也不失为逍遥之道。” 第58章 东风无力(五)   云秀一回到空间,便直接进丹房去找令狐十七算账。   令狐十七确实在丹房里。但出乎她的意料,他并没骄奢淫逸的坐着或是歪着看闲书,而是正挺拔如竹的站在她放丹药的柜子前,翻看她的笔记。   这少年闭上嘴、心无旁骛的做事时,单看外表,是真的绿竹猗猗,温润如玉。那身量容貌自上而下怎么看都好看,怎么挑剔都无可挑剔。   对上这种一表人才的好少年,害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掏出包子来这种小仇小恨,好像也没那么容易发作出来了。   云秀酝酿了好一会儿,到底还是放过了他,只走上前去,看他在钻研什么。   却是她为治他的宿疾调配药方时,而记下的那些东西。   云秀:……   这么多笔记,他偏偏翻最没用的来看。   “你怎么翻出这个来了?”   令狐十七翻了一页书,随手一指桌面,“居然有丹药用了我的名字,自然想看看是拿来做什么的。”   那些小瓷瓶单独搁在一个架子上,上贴着“鲤”字签自然都是云秀早年为他调配的丹药。   只不过那些年令狐十七讳疾忌医,让他吃药就跟羞辱他似的,不被他记恨就不错了。想知道用过之后他的症状是否有改善?自己猜吧,反正别想从他口中问出来。   初时还云秀以为他怕苦,觉着只要调配得甘甜可口,他就没那么抗拒了。故而光为了调味道,就改了好几次配方。   事实证明,令狐十七不是年幼怕苦他就是欠揍。   可惜她觉悟得有些晚,浪费了不少药材。   此刻看到这些年废弃的药丸,只觉新仇旧恨交加,心里火气又蹭蹭的窜上来。   云秀从他手里抽回笔记,硬塞回到架子上。   然后愤愤然瞪着他。   可惜就跟她习惯了令狐十七无理取闹似的,令狐十七也早习惯了她的无名之火。压根儿就不为所动。   反而心情还很好。   琢磨了一会儿,竟说,“去年初夏你给我的药丸很对症。待到今年花开时,再为我配一料吧。”   云秀:……   云秀一时竟不知该强硬顶撞回去,还是欣然应承下来。   令狐十七却很擅长见好就收,立刻便岔开话题,问道,“来的真是薛王?”   “是。”云秀便恼火道,“你明知可能是他,胡乱往我手里塞什么东西啊?”   令狐十七便弯了眼睛笑起来,问道,“好不好吃?”   可恶的是,好像还真蛮好吃的。   大约是想到薛王以为云秀要耍花招,云秀却掏了肉馒头出来吃的情形,令狐十七抿了抿唇,很是愉悦。   “好吃是一回事,可也显得我很蠢啊师父都假装不认得我了。”云秀道。   令狐十七噗的便笑出来显然能取悦他的并不只有薛王的窘迫。   见云秀又要恼,便道,“薛王那个辈分,他要疑你,你一本正经的应对,反而动辄得咎。你倚小卖小,他反而不能和你计较。”   “这么说来,你倒是帮了我了?”   令狐十七笑意柔缓,“我只是觉着好吃,想让你也尝尝看。”   见云秀恼也不是,应也不是,他便又岔开话题,道,“不过,这些瓶瓶罐罐上写的似乎并不只有我的名字”他便又指着旁边的箱子,问,“这个‘怡’字,说的是谁?”   他少有这么轻声慢语的时候,眼睛看着云秀,和柔耐心得跟蜜糖裹着棉花似的。   循循善诱,却又有些蛇要引老鼠出来的意味。   但不论如何,都比他之前一言不合便要闹得人鸡飞狗跳来得要好。   云秀便将箱子抱到桌面上,拭去浮尘,道,“是十四郎,他单名一个‘怡’字。”   “哦……就是你梦里遇见的那个十四郎啊。”   云秀:……   令狐十七显然已经恼火了,但居然没有发脾气。只是先前的温和耐心也维系不住,兀自赌了一会儿气,才又问道,“他也有需得你来医治的宿疾?”   他少有赌气却把自己给闷到的时候,云秀忍不住就有些发笑。   便从那箱子里拾出一枚烟炮来给他看,“这是烟花,不是什么药。”   至于她为什么要做烟花给十四郎,却不是几句话之间就能解释明白的。何况令狐十七也未必感兴趣。云秀便不多说什么。   只是粗略一数,箱子里竟已有七八种不同花色的烟花了。   自去岁端午之后,他们便再没见过。但云秀闲来无事,或是研习法术研习得太累了时,依旧会忍不住琢磨新鲜的花样做出来,想着什么时候燃放了,好和十四郎一起看。   不知不觉就已攒了这么多。   云秀便问,“你回长安去,可有听说他的消息?”   令狐十七待要发作,却不知为何便忍了下来,“哪个他?你梦里遇见的人,我怎么会认得?”   云秀便觉着他这话说得很是不讲道理所谓梦里遇见,不过是托词而已。她都已开诚布公到这一步了,他莫非还不明白她当日顾虑?明明就认得十四郎,却还要同她计较些细枝末节。   既然令狐十七问了,她便直言点破,“他叫李怡,是当今天子的第十四子。你想起来了没?”   令狐十七噎了一下,生硬的回道,“没听过。”   云秀却没觉着恼就令狐十七这别扭性子,这回答也在意料之中。   她便道,“那便算了……反正我已知道他是谁了,日后自己去找他便是。”   两人便又互不理睬起来。   云秀便将烟花放回到箱子里,正要搬走,令狐十七却又问,“烟花……要怎么用?”   云秀稍有些惊讶。   她确实没恼,却也知道那些话令狐十七定然不爱听。可她偏偏要说出来,其实也是在和令狐十七闹脾气没有只许令狐十七冷言冷语,不许她针锋相对的道理。   谁知令狐十七竟默然受之,还主动缓和僵持,来同她搭话。   她对令狐十七格外容易生气,可也同样格外容易气消。   便道,“要用线香点起来……”想想烟花之美空口说是说不出来的,又叹道,“可惜现在是白天,不然我就能点给你看了。比除夕夜里的庭燎更绚烂多彩,好看极了。”   令狐十七便心平气和的道,“那我就留到晚上吧。你不是说还有话想问我吗?我们一边聊一边等吧。”   云秀便又欢快起来,“哦那我去摘果子!”将出门时忽想起什么,忍不住又回过头来看着令狐十七。   令狐十七有些恼,眼尾扫过来,傲娇负气得很,“有话你就直说吧!”   云秀知道这话问得很贱,可她就是忍不住想说,“我在想要是我再问你认不认得十四郎,你会不会又要乱生气。”   令狐十七怎么可能不生气?他都要气成河豚了,“会!”   “哦……”但他越这么说,云秀就越忍不住想戳一戳。   令狐十七忍无可忍,便也无须再忍,“放心,你问吧”话锋一转,“反正就算你问,我也不会告诉你。”   云秀被他给气得够呛,然而已无话可说,只能道一声“小气”,摔上门,恨恨的去给他摘果子吃。   令狐十七果然一直待到入夜。   空间里时间感混乱但大概是因二人都一心希望赶紧入夜好看烟花的缘故,只觉得还没过多久,天便已经黑了。   云秀便将烟花埋进丹房前的草地里,并列成排。而后一手掩耳,一手将线香伸得远远的,将烟花依次点起。   她捂着耳朵兴奋的跑回窗前,招呼令狐十七近前观看。   令狐十七兴致寥寥的上前。   便见火树银花如星河逆流般拔地而起,转瞬之间,眼前尽是飞金溅玉的绚烂明光,将沉黑无彩的夜晚整个儿填满了。   爆破之声远远近近的盈塞于耳,响成一片轰轰烈烈的春雷。   云秀掩着耳朵望着那璀璨花火,明明暗暗绮丽变幻的色彩映照在她清黑的眼眸中,也映照在她飞扬的衣裙间。她那纯然无瑕的欢快便如蝴蝶翩然翻飞在时光的五色剪影之间。让人忍不住想在变幻无常的流光之隙中,伸手捏住她跃动不歇的羽翼。   令狐十七看着她的侧影,间或也看一看如星河四溅般仿佛一瞬间就能倾尽、实则前赴后继绚烂已久的烟花。   待那烟花终于燃尽,满空星光寂落之后,云秀意犹未尽、目光亮晶晶的回头看向他,然而看清他的面容后,竟有片刻失落疑惑。但随即便记起,确实从一开始就是他在陪着她看烟花没错,于是复又欢快起来,问道,“好不好看?”   令狐十七觉得还是她一开始的目光更好,可惜不是给他的。   于是他不怀好意的答道,“好看我还想看,再点些旁的给我看吧。”   他要把所有烟花全给她放完,一枚也不留给她和十四郎。   十四郎从紫宸殿中出来,正遇见薛王拾阶而上。   他知道前阵子薛王奉命去蒲州追查柳宅遇刺案,便知晓他今日是来向天子复命的。   柳宅遇刺案的真相,长安早已无人不知,十四郎估计应当不会再有翻转。何况讨藩大计已定,不论袭击柳宅是否真是藩镇策划,也都不会再更改了。故而十四郎对薛王的追查结论,其实并没有太多好奇。只是……   只是既知道薛王是从蒲州回来,他忍不住便想起天子调笑他时所说,“顺路去看看柳承吉的女儿”。不知薛王会如何对天子说。   十四郎停步在一侧,向薛王行礼,“薛叔。”   天子为尊,皇子们对叔伯都以“叔”相称。又因宗室繁盛,天子同宗兄弟不知凡几,若不对着族谱一个个细数,谁能一口说对排行?故而都以封号相称。   薛王一听这称呼,便知对面必是皇子。只是天子儿子太多,受栽培的又太少,薛王也不大知道这小少年究竟是哪一个。   只打量着这少年眉目清黑沉静,如饱学的少女一般将一切峥嵘棱角悉数掩起。然而又别有一股清华高贵之气,令人无法轻视了他。不由便想,这少年倒不错。虽想来少时受了不少委屈,可成长得却比澧王和太子更有出息些。可惜年纪太小了,只怕越有出息,越是命途多舛。   片刻后,薛王忽的想起听说近来天子常将十四皇子带在身旁。忙细细打量,见他眉眼之间果然有叶娘的影子,便问,“……可是十四皇子?”   十四郎略有惊诧,却还是点头道“是。”   薛王不觉羞惭万分,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好。又见四面多耳目,便草草点头致意,道别入殿去了。   十四郎略觉不解薛王竟像是认得他一般。   可惜他并不能在紫宸殿前向薛王打探云秀的状况。   略站了一会儿,见薛王已入殿,便也转身离开了。 第59章 东风无力(六)   薛王入殿后,天子迫不及待的便令他上前。   薛王回朝前,已着人送回奏章,向天子回禀他在蒲州追查出的结果。折子中自然也提到了他在柳宅的见闻。天子已知晓,宰相夫人向他献上一件奇特的羽衣,将由薛王呈上。   天子知晓,薛王虽有“卜仙”之称,却对怪力乱神之事颇有成见,京中被他拆穿的方士不知凡几,应对骗术他很有经验。既然连薛王都说,宰相夫人母女幸免于难确系奇人异士相助,那羽衣当真有种种不可思议之处天子就不能不亲眼看一看了。   薛王知道天子的心思,入殿稍做陈述,便命人将东西送上来,亲手捧给天子。   那衣服以木椟盛放,薛王亲自为天子打开。   开椟时天子只觉宝光灿然,那衣上流光溢彩,宛若螺钿一般。然而材质轻透,似纱而非纱。天子便知薛王何以肯承认这羽衣是“□□”至少这材质天子从未见过,亦不信是凡间工匠所能织成。   天子便将那羽衣拿起翻看,问道,“便是这件衣服庇护了柳家姊妹?”   那衣服轻若无物,入手凉而滑,竟比美人肌肤还要细腻。可归根到底也不过是件衣服罢了。   薛王面色便有些复杂。却依旧诚实答道,“不是,这件衣服庇护了两个奴仆。”   天子便看向薛王,等他解释。   薛王便道,“当日火场获救的是四个人。除柳氏姊妹外,还有两个奴仆。一共用了两件衣服。”   天子便问,“另一件呢?”   薛王纠结了片刻,道,“……被原主拿回去了。”他心知天子必要细问,便将当日他去柳家时发生的事仔细告知天子却没提他怀疑云秀的事,只说烟霞散去后,便失去了那人的踪迹。虽用了鹰犬在四周搜寻龙涎香味,但香味断在屋子里,故而无处可循。   不出薛王所料天子听后也大为吃惊,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薛王不由暗叹一声。他其实也犹豫过,是否要将真相告知天子。   他的祖父当年因服食金丹而暴卒,当今天子看似没这么糊涂,但这只是因为他还没看到可信的证物。在骨子里,天子其实比他的祖父还更容易蒙骗。祖父求的是虚无缥缈的“成仙”,可成仙后究竟能享用怎样的福分,他其实并不知道。而天子所渴慕的却是长生,长生后能得到什么,他很清楚永生永世享用他的富贵权势。故而一旦天子要意识到他是可能求得长生的,怕只会比他的祖父更执迷不悟。   果然,天子很快问道,“那人真能随意出入虚空?”   薛王道,“……臣暂还看不破她的手法。”   天子思忖片刻,拾起那件羽衣,踱步至熏笼前。想了想,又在羽衣里包了张纸团,丢入火中。   羽衣果然没有着火。火焰遇之则分,竟近之不得。   那羽衣在赤红木炭上灼了许久,依旧没有燃烧或是灼坏的迹象。天子迟疑了许久,便空手去取那羽衣竟凉滑如初。   拨开来看,里头纸团同样完好如初。   天子怔愣了片刻,将衣服取出。   细细打量了一会儿,笑道,“原来还是个小仙女……”   那衣服显然是女子之物,看长短,那仙女身量当不会太高,大约才止十一二岁的模样。   薛王想了想,忙道,“臣见到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这恐怕是她旧时衣物,已穿不上了,故而她没有讨回。”   “哦?”   薛王信誓旦旦,“确实如此另一件比这一件大。臣想那少女应当不是什么仙人,只闻仙人寿与天齐,还没听过也要长大变老的。”   天子想了想,也跟着笑起来,“确实如此……确实如此啊。”又自我开解般,道,“早年西域曾献上火浣衣,入火焚烧不但不坏,反而越发洁白如雪。只是比之此物,略粗糙厚重了些想来是一类东西吧。”   天子便将那衣服随手丢给个小宦官收着,重新坐回到宝座上,笑问道,“朕让你去看看柳家几个女儿,不知你看着怎么样?”   薛王想起云秀的话,忍不住便皱了皱眉头。   天子察觉到他正腹诽,不由笑道,“怎么,竟有这么不好吗?”   薛王忙道,“不,臣不是这个意思。柳相几个女儿养得都很好。”   “面相好?还是品学、模样好?”   薛王道,“都好。”一说面相,忍不住就想起柳云岚来薛王被迫相了这么多次面,还是头一回遇到这么顺眼的孩子,便赞道,“一看就有福气。”   “哦?”天子犹豫了片刻,终还是问道,“被羽衣救下的那个如何?真是能‘兴邦国’的面相吗?”   便凝神细听。   薛王正要开口,忽的便想起往事来。话不由就咽了一咽,道,“是极有福的长相不错,‘兴邦国’就另说吧。且臣看着她面相好虽好,却不利早嫁否则十七八岁上必然丧夫。不过她这面相妙就妙在,二嫁反而比头嫁更有福。”   天子:……   天子便试探着问,“是克夫的面相?”   薛王大摇其头,深表不悦,“陛下,臣虽然不通术数,却也知道生克之理是‘相生’、‘相克’起码得有两个人才能看出。譬如金克木却能生水。同一个姑娘,嫁给这个人是克,嫁给另一个人就可能是旺空口说人克夫的相士,不是学艺不精,就是另有所图。”   天子心想你才道人十七八岁上要丧夫,这就吃书了?   然而薛王之所以被称“卜仙”,根本就不在于他命理之学讲得有多么自洽而在于一旦他说出口了,那这件事十有八|九真会发生。   反正,薛王说柳云岚十七八岁上要丧夫,天子是绝对不想以身犯险的。   天子已大为败兴,便也不同他争论了。   只便转而问道,“在道观修行的那个呢?”   薛王的面色不由就变了一变。   他这把年纪,又是这个地位,其实已不大能听得进旁人的指摘了。   若换在平时,换做旁事,甚至换了旁人说,他都只会恼说话人胆大包天,算什么东西也敢来骂他。   可偏偏说话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至真至诚的小姑娘,解的又是他恨了一辈子的结。盛怒之后,那话音依旧在他脑中回荡不停。直至他终于冷静下来,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再对不过的事实。   薛王厌恶玄宗时层出不穷的神仙,因为只见他们太平时来争宠斗法,却不见灾乱时他们来救苦救难。可其实神仙凭什么一定要有救世的义务?   原本他们就不是尘世之人。   他是多么聪明的人,为何一辈子都没想明白这一点?   其实未必是没想明白。   早年他亦深恨父祖贪图享乐,不顾百姓疾苦。可待到他袭爵后虽不似父祖那般昏聩奢靡了,可其实同样没有顾及人间疾苦。   因为“做事”二字着实辛苦艰难。可“不闻不问”又未免对不起良心。于是便归罪于神仙方士。   至少归罪于神仙,比起自我反省、改正,比起逆流而动以蝼蚁之力抗拒积重难返的世道,要容易得多。   薛王便叹了口气。   天子忙问,“怎么了?”   薛王摇了摇头,道,“那个孩子生得也好。可惜臣看她,不像是个有福之人。”   薛王还真很少这么一本正经的说人没福气,天子便追问,“怎么说?”   薛王道,“陛下令臣去看她,她坐了一会儿,竟掏出个肉馒头来吃。口舌又伶俐,说话百无禁忌。”   天子一听便明白了这姑娘脑子可能不大灵光。旁的不说,天子令薛王去看她,富贵都送到她门口了,她竟能令薛王满腹牢骚的回来,可见确实是个留不住福分的人。   便叹道,“可惜……朕本来还想把她给十四郎。”   薛王心口便是一动,不觉有些悔意柳云秀虽说了些不该她这种小姑娘说的话,可容颜既美,眼神又剔透清澈。倒是十四郎的良配。若错过了她,怕难再遇见这么美而慧,又至情至性的姑娘了。   话说到此处,薛王便又道,“臣适才在殿外遇见的,可就是十四郎?”   天子笑道,“是你还没见过他吧?”薛王点头,正犹豫着不知该不该问。天子已先开口了,“是叶娘的孩子。”   薛王便知天子依旧记着他当年戏言,一惊之下,忙望向四周却见大殿空旷,一个人影也无。随即便想起,天子平生最厌恶被人打探,他身旁侍奉之人为了避嫌,常是不传唤便不近前的。   他赶紧躬身谢罪,“当日臣醉酒,所说尽是胡言……”   天子随手一挥,道,“你哪句不是胡言?朕早忘了。”又道,“这孩子性情柔善,你既同他有缘,便多照应他一二。”   薛王闻言稍松一口气,心中愧疚却越深,忙道,“是。”   待薛王离开,天子便又唤人来。   他身旁宦官俱都善于察言观色,见他只唤人却不说话,立刻便明白过来,忙将先前收起的羽衣送上。   天子抚着那衣服,细细观摩。许久之后才又叹了口气,道,“……人生烛上花,光灭巧妍尽。”   太监大都不怎么读书,不明白天子看件衣服,怎么会想到烛花。却也暗暗的记在心里,准备回头找人指点疑惑。   薛王点评云岚的话,很快便传到了柳世番的耳中自然是天子故意使人说与他听的,毕竟事关他闺女会不会在十七八岁上守寡。   柳世番对鬼神之说,可不像薛王这么欲迎还拒、半推半就。他一贯都是表里如一的斥之为荒谬。   不过柳世番对薛王这位老好人,却很尊重他曾听恩师说过,薛王有一妹,因在乱世中,十四岁出嫁,十五岁便因难产而夭。从此之后,但凡有人询问薛王娶妻纳妾之事,薛王都说,早嫁早育有伤女孩儿福寿。说了七八年,发现不管他怎么奔走疾呼,权贵们依旧喜欢豆蔻之年身娇体柔的小姑娘。于是再有人问,薛王便转而说,小姑娘有福气啊,可惜命里带坎儿,十七岁之前同人敦伦,对方必不得好死……   “卜仙”的不讲理之处在于,他没说,什么事儿都没有。可只要他点明了,那就没有不中的。   故而慢慢的就没人敢问他了。   柳世番琢磨着,薛王这么说云岚,当也是同样的缘由。   在这件事上,他却同薛王见解一致。   所以当听人假模假样的来关心时,他便淡淡的回应,“这简单,待她过了十七岁再发嫁便是。” 第60章 东风无力(七)   淮西前线种种弊端,却不是天子下定决心就能立刻化解的。   三月,天子派亲信前往蔡州行营宣慰,了解军情,也向前线将领传达朝廷旨意。   直到七月,前线虽屡奏捷报,然而阵线依旧胶着不前,没见着什么实际收效。   柳世番沉沦下僚多年,深知地方节度使的心思分明就是见讨藩有利可图,故而养寇自重,以趁机扩张自己的势力。朝廷催一催,就打几场胜仗聊以应付。朝廷不催,他们正好天长地久的消耗下去。   柳世番着实痛恨这些军阀他掌管钱粮,调动举国财力供给前线战事。一切敛财手段都用上,百姓的赋税更是加得不能再加。脂膏刮尽不说,地皮都恨不能刮去三尺,而他就是那个身为宰执却行执鞭虐民之政的酷吏。他读圣贤之书,却不得不行此暴政,莫非是为了将国帑民财源源不断输入这些蠹虫的私囊吗?   柳世番忍无可忍时,真想向天子请命督战,亲自去前线敲打敲打那些不知廉耻的武夫。奈何他还兼任着转运使,是在幕后维系盘面的人,却不是能站到台前压住阵脚的人。   所幸,同他有近似想法的并不止一个人。八月,与他同为主战派的宰相裴中则向天子请命,愿亲赴前线督战。   天子亦知前线局面错综复杂,不派个能镇得住的人物去,根本吓不住那些将帅最好的人选当然就是宰相。但把宰相送上战场一事,同国朝一贯标榜的厚待宰执不大相符,故而不好意思开口。见宰相请命,亦是求之不得。   随即,天子罢去政事堂中同裴、柳二人不和的宰相,令柳世番统领政事堂事务,全力支援淮西战事。而令裴中则以宰相之尊出任彰义军节度使及申、光、蔡州观察使,兼淮西宣慰招讨处置使,亲往淮西前线督战。   宰相亲自督战前线主帅何以自处?养寇自重定然是行不通了,唯有赶在宰相到来前迅速出战,抢先立功。   可惜养寇养得久了,打寇就打不顺手了前线战败。   故而裴中则到行营时,所面对的是不是骄横跋扈的讨藩功臣,而是灰头土脸的败军之将,顺理成章的便将主导权接到手中。而后宣达圣旨,提振士气,整肃军法,号令归一……淮西战事为之焕然一新。   八月二十七日,裴中则抵达行营。这年十月十二日,前线将领趁雪夜奇袭蔡州,就擒获了匪首吴元济。淮西遂平。   淮西平定之后,早先同淮西勾结的藩镇纷纷骇惧,或是献土归附,或是遣子入朝为质。虽也有垂死挣扎之辈,但朝廷大军携战胜之威压境而来,藩镇内部人心顷刻间土崩瓦解。天子挥鞭所指之处,尽皆臣服。不过数月之间,天下政令便再度归一。   天子论功行赏,柳世番虽无军功,但前线粮饷全赖他调度,亦获嘉奖。越发受天子倚重。   故而,元和十四年正月,当蒲州柳宅里宰相夫人郑氏服满出孝,准备带着三个女儿回长安时,长安城中正有大好的富贵在等着她。   而是否该带云秀回去,郑氏是这么想的元和十二年正月,柳世番来信说希望云秀代他守孝,出家三年。如今才第二年呢,岂能半途而废?就不带她了吧。   至于云秀的叔叔们有个当宰相的哥哥,起复之事哪里需要他们操心。释服之日,吏部的文书便已送上案头,稍做准备,便举家赴任去了   尚未授官的柳文渊亦因要准备吏部博学选,而先行回到长安。   于是,当蒲州奉安观里小道士柳云秀听账房里女管事们议论,“柳家孝满除服,已举家搬回长安了”“今年的供奉还没给呢,怎么就走了”……才知道,她被扔在蒲州了,并且家里没给付寄养费。   云秀:……喵哒,扔孩子怎么能不给钱呢! 第61章 东风无力(八)   长安万年县永宁坊内。   独居两年之后,老婆终于带着孩子同他团聚了。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柳世番柳相公,一面惋惜清静了两年的耳根子又要聒噪起来,一面又暗暗的有些熨帖——虽说以柳世番的品味来看,郑氏其人确实略嫌浅薄和愚钝,但不可否认,他还真有些想她了。   常年同同朝中那些高深莫测的精明人打交道,不辞辛劳的为帝国理财,却被鄙薄为“贾竖”、“剥民”、“桑弘羊之徒”……柳世番真心觉着,郑氏这类才是天真可爱之人。不论是她为那些在他看来全然不值一提的小事而绞尽脑汁,还是她使出浑身解数对他胡搅蛮缠,亦或是被他一眼看穿后的浅嗔薄怒、撒娇抵赖,甚至是她的嚣张跋扈、得意忘形、前倨后恭……都十分生动有趣。   故而这一日,甫一从政事堂回来,柳世番便直接来到郑氏房里,准备听完她那些不明重点的啰嗦之后,便一起吃个便饭、喝个小酒,然后直接推倒温存一番。   郑氏声柔色娇,纵使是啰嗦亦不难听。柳世番刚好在她令人松懈惫懒的啰嗦声中,分神思考些公事。   ——他毕竟还是正统的儒门子弟,不想一直当这个劳而多谤的计相。   如今战事即将结束,没了大宗的花用,扬子院盐铁转运便足国用。可这并非长久之策。藩镇军政不收归朝廷,天下财用便只能取自江南。一旦朝中有大事,藩镇势必又要不安分。到时战乱再起,百姓又要加赋——加至不堪重负时,就不单乱在藩镇了。   藩镇照旧得削,却最好不要再激起兵乱。国帑不可不常备充足,百姓却得休养生息……过与不及皆成乱,功业却只存于一线之间。   偏偏数代以来,天子重宦官。动辄因内廷阉人一句话,而将宰执逐出召回……   若想身系国家轻重,成尊主庇民之功,还真是艰难啊。   柳世番心不在焉的感慨着。   因分神太过,被郑氏察觉,还被不轻不重抱怨了几句、摇晃了两下——摇晃得他很舒坦。   不多时,仆人们呈饭进来。三个女儿也各自被郑氏唤来,陪父母一道用饭。   饶是柳世番一贯不大擅长和女儿们相处,可看她们一个个被郑氏养得又敦实又大方,心下也颇觉欣慰。   三个女儿生得都像郑氏,白是不够白净,可胜在肤质好,显精神。云岚生得尤其好,眼睛大而黑,凤眼微微上挑着,明亮又不失妩媚。还在郑氏的催促下,腼腆又忐忑又期待的给柳世番献上她近来新作的诗。   打油诗尔,却比那些没才情还装模作样的才子诗,有趣得多。看得柳世番哈哈大笑。   吾家有女初长成,柳世番想,不错,不错。不过……他怎么觉着仿佛少了些什么呢?   一直到用完饭,郑氏将几个女儿打发出去,亲自来给他更衣时,柳世番才忽的记起到底少了什么。   “怎么没见着云秀?”他问。   郑氏动作没停,从容不误。可柳世番看得出,她的心眼在飞快的转,“郎君忘了?您说让她出家三年,如今才第二年呢。秀丫头哪里肯回?”   柳世番有些恼火了,按住郑氏的手,道,“是她不肯,还是你根本就没问?”   “……”耍心眼归耍心眼,郑氏却知道柳世番的底线,一贯不敢轻易在他跟前撒谎。   故而一时就接不上话来。   柳世番冷冰冰的系上衣服,他确实喜欢郑氏愚钝浅薄的模样,可郑氏一遍遍在云秀的问题上犯蠢,他也真心有些受够了。   他是想训导郑氏,郑氏却以为他要甩手走人,眼睛里立刻就含满了泪水。   委屈极了,反而自己先羞恼起来,“这么久没见了,一见面就为了大丫头发脾气!我,我就不该给你当这个续弦。衣不如新,人不如旧。我再怎么掏心掏肺的为你,你心里都惦着韩家姐姐……”说着便要往柳世番怀里撞,“我当日就该死在刺客手里,也不必今日回来碍你的眼……”   她体态丰腴,饶柳世番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时竟也推不开她。被她蹭得衣衫不整,满身是火。   “你既不愿给人当续弦,此刻反悔也还来得及。”柳世番便道。   郑氏立刻便僵住了——她还是听得出轻重的。   到底还是直起身子——这一次就是真的委屈到极点了,连眼泪都忘了擦拭,只看着柳世番,“郎君这是何意?”   柳世番道,“当日你嫁我,我已说得明白——家贫、年长,丧妻,闺中有一幼女待哺。你既不愿给人做继室,又何必嫁我?既嫁与我,却又嫌恶我的女儿,埋怨我是鳏夫。”他便捏着郑氏的下巴,令她仰头看清自己的不屑,“你这又是何意?”   他虽自称“家贫、年长、丧妻……”种种,但那身量模样,分明就令人血脉贲张——且他还是帝国宰相。郑氏一边委屈,一边却不由面红耳赤。再想到柳世番的话,知道他是真的无可无不可,眼泪也啪嗒就滚落下来。   “我也就是说说……”   “知道我不爱听,还是要说?”   “……日后我不说了就是。”   “那云秀呢?”   郑氏绞着帕子,扭扭捏捏——想要柳世番,却偏不想要他那个拖油瓶。见柳世番真要拂袖而去了,才忙上前牵住他的手,“……明日我差人去把她接回来就是。”   “嗯。”柳世番点了点头,“就这么办吧。”又道,“过往种种,我姑且不同你计较。个中厉害,我也懒得同你分说。你只记得,若你做出戕害子女之事,莫说天家,便是如我这等中人之家,亦绝不敢同你养大的儿女说亲。”   郑氏怔怔的愣了好一阵子,随即又羞恼焦急起来,“柳承吉,令秀丫头出家是你的主意。我不过就是私心想让她守足三年,怎么就成戕害子嗣了!”   “嗯。”柳世番若有所指的看着她,“没有就好。”他对郑氏有时也是越恼火便越想按住她办事,便抬起她的下巴,“……天下比你聪颖的人太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这样的人,”他俯身下去,“唯有什么也不做时,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一夜无话。   第二日一早,郑氏便安排好了人马、信使。   柳世番恰休沐在家,这一日便起得略晚些。打完拳回屋用饭时,郑氏便将一应部署说给他听,询问他可有不足。   ——毕竟是郑家的女儿,虽于是非上颇有些糊涂,可一应家务却向来都处置得无可挑剔。柳世番一面吃着她为他夹来的菜,一面就满意的点了点头,“就这么办吧。”   郑氏想到要将云秀接回来,便如芒在背。不觉就有些迟疑。   柳世番便安稳的用饭,等她自己纠结出结果。   郑氏还没说话,外头却先来客人了。   下人来报,说是卫将军府遣人来——将军夫人思念云秀,听说她释服,特地来接她去府上小住。   柳世番不由就皱了皱眉头。   卫将军韩荐之——云秀的大舅舅。   柳世番对韩家的感受颇为复杂。   韩娘是他的结发妻子,十五岁上嫁给他。侍奉舅姑,抚养诸弟,和睦友邻……平生未尝有过半分差错。柳世番敬她爱她,亦常感念于她。   可他同样不能忘记,当年韩家对他落井下石,弃他于危难之间。当他被满朝攻讦时,韩家连保持沉默亦做不到,为同他撇清关系而攻击他尤甚。   彼时韩娘的长兄韩荐之已是当今天子——也是当年黜落他们一党的新皇——的心腹,韩娘偷偷去求他为柳世番说一句话,最终却满身泥泞雨水被送了回来。   柳世番反倒疑惑,韩家如此决绝,为何不干脆令韩娘同他仳离?   如此韩娘也不必病中随他颠沛,或许他们的儿子还能侥幸存活下来。   不过后来也就明白了。   ——他虽一时落败,却深得王潜芝的赏识,而天子倚重王潜芝。   后来韩娘因生育云秀而去世。   柳世番则在王潜芝和郑元庆两位宰相的共同保荐下,重新起复回朝。   随后,柳世番续娶了郑元庆的孙女。   彼时他年富无子,续弦是应有之义。可娶到郑氏时,想到从此便断了同韩家的姻亲,亦觉身心舒畅。   可韩家照旧能厚着脸皮同他叙这门亲。   自柳世番回朝之后,便每年都以外祖母的名义接云秀去住一阵子。   柳世番此人,难受就难受在假正经——以家教论,纵他和韩家父子有私怨,亦做不出不让外祖母见外孙女的举动,毕竟人家名正言顺。   何况,柳世番虽不愿同韩家亲近,却也不愿当真得罪韩家——经此一难,他也长了不少见识。深知清高狷介是坏事之本,若真想在朝堂做一番事业,便不能同天子的近侍、亲信交恶——自然,也最好也不要太交好。   那些年他同云秀不亲近,也正因看到云秀就想到,正是这个孩子让韩家有缘由常来恶心他。   真是令人不痛快。   如今,云秀的外祖母张太夫人早已去世。柳世番本以为,韩家不会再来接云秀过去了……   柳世番:……还有完没完!   他脸上当即就有些阴沉。   郑氏打量着他的模样,不解他为何会这么不痛快。   ——虽说韩荐之被清流嘲笑依附宦官,可也只是背后嘲笑。毕竟是正经神策军统领,堂堂卫将军。哪任宰相不得笼络笼络他?云秀也就这点用处了!   柳世番终于开口了,“小女誓愿为祖母祈福三年,如今尚不足期,不肯还俗。待她回长安来,再令她去看她舅母吧。”   打发走了客人,郑氏怔愣愣的看着柳世番。   试探着问,“……还去不去接了。”   柳世番想想,郑娘虽远不及韩娘贤惠聪颖,可好歹郑家也没韩家那么多奇葩。他岂能不给郑娘留足脸面和威严?便克制住了脾气,没有大声。   “去。”   郑氏失望的又扭捏了片刻,“哦。”   然而还不待起身的,又有人来报,郑国公府也来人了——云秀她二姨也十分思念她,听说她回京了,也特地派人来接她过府住几日。   郑氏眼看着柳世番面色由青转黑,额头青筋乱跳。   柳世番:……他怎么就忘了,韩家的妙人还有这位虢国,不,郑国夫人令狐韩氏。   郑氏:……令狐家总没有污点罢!   待柳世番将说过韩家的话,原样给令狐家的说了一遍。郑氏心想,算了,不讨不痛快了,赶紧派人去接吧。   而柳世番揉了揉额头,道,“暂不必安排人去接了——我即刻修书给小七房,令他们暂且看护云秀一阵子。”又道,“你留神探访近郊道观,待云秀回京后便将她送去继续修行吧。” 第62章 东风无力(九)   这一耽搁,渐渐便将云秀给抛之脑后了。   郑氏当然是能拖就拖,绝不主动当着柳世番的面提起云秀。   柳世番却也没再催过——他忙得很,不留神忘了些难处置的烦心小事,也实属正常。   云秀更不会主动去提醒他们自己还在蒲州——她还怕他们冷不丁就想起她,非要将她接回去呢。   柳家的供奉很快便补上了。   但经过这一次耽搁,奉安观岌岌可危的财务状况很快便引起了上上下下一众女人的重视。   奉安观里除了华阳真人外,另有两个拿到度牒的女冠子,七八个来个还没正式出家的小道士,并一个门婆、一个厨子,全都是女人。两个女冠子都是正经人,已落籍在奉安观,现如今正管着观里的账务,自然希望奉安观能天长地久。陪云秀玩的小道士们都是被家人卖过一回的,都明白生计艰辛。阿淇母女更不必提。   奉安观不止是她们的寄身之处,还是她们的庇护之所。   故而一旦察觉到观里的危机,便纷纷动员起来。   女冠子们咬秃了笔杆子想法开源节流,华阳真人和云秀又被她们逼着做了一回护身符。日常只知道玩耍的小道士们,也开始认认真真的学起经文。大一些的还主动做起绣品,希望能卖了绣品贴补用度。就连兼任园丁的门婆也说,观里多草木,可以鲜切了拿出去卖……而阿淇娘则真的做起了豆花,就拿小独轮车推着,在奉安观门前的巷子里叫卖起来。   ——别说,打着奉安观斋饭的名号,豆花十分畅销。   华阳真人:……   云秀:……   云秀忍不住问华阳真人,“神仙都是怎么赚钱的。”   华阳真人信手一翻,变出一铤金子来。叹道,“就是没法儿解释从哪儿得来的。”随手又将金子化作泥土,洒落在花园中。   反问,“你可有什么法子?”   云秀便从空间里掏出一大把玻璃籽儿来,道,“把这些东西做成首饰推销给来上香的女檀越们,应该能换不少钱吧?就说是炼丹炼坏得来的。”   华阳真人意味深长的点头,“嗯……卖首饰的坤道观……”   云秀:……一听就不是正经道观啊。   阿淇见这神通广大的师徒俩守着宝山,却被钱逼得愁眉不展,忍不住插嘴,“……我觉着,女檀越们见了这宝石,会很愿意花钱买你的丹方——金子也可说是炼丹所得。”   师徒俩异口同声驳回,“那岂不成招摇撞骗了?”   阿淇:喂……你们还是不是真神仙啊!   最后华阳真人也释然了——世上本就没有养尊处优的修行,没钱就没钱吧。横竖观里还有十来亩田,大伙儿一起稼穑纺织,自给自足吧。   令狐十七听了云秀的描述,笑得几乎绝倒。   这熊孩子从未尝过贫穷滋味,觉得云秀的穷酸模样很能取悦他。   “何不学比丘,‘云方乞食’?”他便调笑云秀,“你若向我讨布施,别的没有,”他便指了指自己,“为你炊金馔玉,供你衣轻乘肥。一世荣华,享用不尽,可好?”   云秀岔开五指嫌弃的将他凑近前的脸推开一臂远,“我若想要,还用你来布施?待我得道成仙,遨游三界时,你已眼花齿摇,昏惨惨黄泉路近了。什么一世荣华,不过是黄粱一梦。我才不稀罕呢。”   令狐十七竟不生气,反而笑她,“你怎知那时就只你一人得道了?凭你这呆瓜脑子,纵得道了想来也是个穷神仙。说不得还得找我打秋风呢。”   “神仙才不分贫富!”   令狐十七笑道,“旁人乘龙驾凤,你就只得半步云头。这算不算贫富?”   云秀:……   “旁的龙凤能自在遨游八极,你却只是仙人的坐骑,这算不算贫富?”   云秀:……   “神仙当然也有神仙的贫富,最多同凡间的贫富不一样罢了——自然,既是神仙,想来亦已将神仙的贫富看破了。”令狐十七说着说着就来了兴致,“说来逍遥二字,是不是指随心所欲?那神仙能否随心所欲的斩杀神仙?”   云秀终于忍无可忍,“……待你成了神仙,自然就知道答案了。”   令狐十七啧啧,道,“若神仙都是人修成,想来神仙亦不过是能耐大些、寿命长些的人罢了——亦不过是一场睡得久一些的黄粱梦而已。”他笑看着云秀,仿佛在陪她玩一个未尝不可的游戏,“不过……既有人陪伴,果然还是想要活得更自在些、更长久些,永远也无尽才好。”   云秀的逍遥道都被他说得一文不值了,他反倒黄粱梦好起来。这岂能忍?   便道,“崔氏未必肯嫁女给你,黄粱梦你是做不得了。好在南柯梦已有声有色,你就安心的睡到天长地久吧!”   令狐十七先是有些恼火——他遍览群书,自然知道南柯一梦说的是什么故事,知道云秀这是在嘲讽他要尚公主。然而瞧见云秀面色,却转怒为笑,调侃她道,“你又听了谁的胡话,闹得自己不痛快起来?”   云秀只觉得他笑得莫名其妙,一时竟不知该怎么回答了,“……我有什么好不痛快的?”她纵然不痛快,也是被他的谬论给气得,关别人的胡话什么事?   令狐十七先是笑眼弯弯的看着他,看她一无所觉,渐渐的眼角笑意化去,变作淡漠、心寒……一时漆黑长睫垂下,掩去眼中明光,只语气越发冷漠了,“是啊,你有什么好不痛快的。”   兀自站了一会儿,到底没再多说一句。招呼也不打一声,便开花印离开了。   云秀本来好好儿的等他解释,见他拂袖而走,不知为何竟真不痛快起来。心想,你说我何止十句八句,我不过还了你一句,你就这么大的脾气。便只许你欺负我,不许我调笑你吗?话也不肯说明白,便扭头走人……有本事你日后别来啊!   越想越气。便起身将空间里上上下下搜罗了一遍——她也不知令狐十七是怎么做到出入自如的,但这好歹是她的空间。她要锁起来,再不许令狐十七随意进来。可是搜了半天,也没弄明白缝隙究竟出在哪里。   谁知令狐十七还真一下就将她晾了好几个月,直到暮春将近,麦黄蝉鸣,也没再冷不丁的出现在她空间里。   初时云秀还生气,心想若他来了,定然要好好同他吵个明白。   待后来知道他这次是真闹起脾气来了,便想,不来就不来,她刚好落得清闲——又不是没被他晾着过。   渐渐也就将此事搁下了。   因要赚够观里的用度,这一年华阳真人和云秀都分外努力。   再遇着法事,华阳真人便不任意推脱了。云秀也常至外厅为人把脉听诊,还出了一次诊,给外坊富商家的老母看病——她到底年纪小,怕让人看了觉着不踏实,便让管事的女冠子出面,自己扮作小道士跟去。   师徒二人都有真才实学,一旦肯用心于俗务,很快便令奉安观声名远播。   待到这年秋天,账房里的女管事们扬眉吐气的将算盘拨的噼啪脆响,眉开眼笑的告诉她们,不止给阿淇买度牒的钱有着落了,明年的用度也基本攒够了,望她们能再接再厉。   ——云秀毕竟是宰相之女,只是暂时寄身于奉安观,迟早会离开。而阿淇姑娘则不同。且她聪颖纯善,慧根深具。自得华阳真人教导以来,一日千里。两位女冠子都希望华阳真人能正式收她为徒,将她培养成后继之人。阿淇和阿淇娘也都十分愿意。度她出家是宜早不宜迟的事。   对此,华阳真人和云秀都已默认。   知道度牒钱攒够了,双双都松了一口气。   云秀可不想再接再厉了——如今她的空间基本已布置齐全,已能种得活凡间的果蔬。她若要外出游历时,至少已不必害怕会饿死了。任意门也已有了眉目,虽说还不能肆意穿越到她没去过的地方,但只要她去过的地方,便能任意来回。法术也已初步入门,就算不借助丹药,也能施展一些了。   这三年之约剩下的不多的时光,她打算好好修炼,为日后出门做准备。   才没有空闲奔波赚钱呢。   华阳真人也说,“观里还有十来亩田,每年产出的粮米蔬菜尽够日常用度。日常香客来往所捐香油钱,都是盈余。还可偶尔卖一卖护符、斋饭。尽够这十来口人生活了。出家人要旨还在修行,非要香火旺盛,便是舍本逐末了。况且你们二人才具有限,阿淇又还年轻,柳家亦已回长安了。名望太高,德不配位,又无贵人庇护,岂能平安长久?”   两位女冠子笑嘻嘻道,“怎会德不配位?不是还有您和柳娘子在吗?”   华阳真人摇头道,“我们两个只是暂寄此身罢了。随时都可能离开。”   云秀闻言先是惊讶——在她的潜意识里,奉安观便是华阳真人,华阳真人便是奉安观。她们共同构成她的居所和归处。可随即又想,也对,华阳真人已是得道的神仙,怎么可能长久淹留在人间。她肆无忌惮的策划自己的出行,却觉着自己能随时寻到华阳真人。这念头也是可笑。   可意识到华阳真人总有一天会离她而去,不知为何,她心里竟落寞、不安、难过起来。   华阳真人只随手摸一摸她的脑袋,轻声笑道,“痴儿。”   奉安观内诸人亦都忐忑不安起来。   云秀见她们消沉,忙道,“不要紧,纵然我日后离开,也——也只是远游罢了。最后肯定会回来的!我庇护你们啊……不过,师父的话我们还是听吧。”   众人亦不知该心安,还是该笑她可爱。   阿淇也忙出言安抚众人,道,“道长和柳娘子这么说,自然是为我们好。”便望向两位女冠子。   女冠子们却不能如她这般达观。然而亦知道华阳真人这般人物,确实不是奉安观蜗角之地所能容下的。   便也勉强笑道,“敢不从命?”有叹息,“可惜我们的勃勃野心,其兴也勃然,其亡也忽焉。”   观内女孩子们,便也都跟着笑起来。 第63章 直道相思(一)   虽说为了宽慰观内诸人,云秀说了些很了不起的话,可一想到华阳真人会离开,便不由想到会有曲终人散之时,今日一起言谈欢笑之人终须别离,云秀心里不但没有释然,反而越发落寞消沉起来。   这些话纵说给令狐十七听,想来他也只会笑她悲春伤秋、概无一用。何况这熊孩子正同她闹别扭,此刻还不知在哪里逍遥快活呢。   云秀偏不愿让他见着自己的颓相。   无可排遣时,便换上羽衣,打开六重花印,出门散心。   她已做出能隐身的衣服——虽说靠法术她也能隐身,但她本身是理工科学渣的思维模式,用起法术来比令狐十七吃力许多,要长时间维持,更是容易分神出错。故而能用丹药、法器一类实现时,她大都不会费神去用法术。   她便穿了隐身的羽衣,来到同十四郎第一次碰面的地方。   自能熟练使用任意门后,她已不止一次来到这里。她还曾特地如开地图一般,将整个皇城都走遍,最后自丹凤门出来时,还撞见了她阿爹。却从未遇到过十四郎——想来十四郎已经搬走了吧。   她亦无处得知十四郎究竟搬到何处,便效守株待兔之法。想遇见十四郎时,便到此处来逛一逛。   ……然而这一日依旧没遇见十四郎。   已近深秋,木叶枯落。   云秀坐在梅树枝头,百无聊赖的哼了会儿歌,见已近后半晌了,便自树上跃下。   她不知该往何处去,便循着水流一路向南。此处大约是蓬莱池附近一处偏僻的角落,越往南走,宫殿便越富丽堂皇,宫人侍卫也越多。   这一日也不知有什么喜事,接连有许多支浩浩荡荡的队伍自中街上过。想是宫中摆宴,皇子公主们都来了,此刻正当散席的时候。   虽说云秀并不担忧被人看到,但若冷不丁撞到人,也很难处置。便决定先让一让、等一等。   她见近水多桃杏,便坐到桃树枝桠上,托着腮帮子看人一串一串的路过。   那桃树枝桠虬曲横斜,却并不很高,正好坐人。她身上羽衣几乎垂落及地,腿脚百无聊赖的一晃一晃。   ——底下经过的人虽多,衣饰亦十分华美,可一眼看去便知都是耽于享乐的无趣之人,令她看得分外犯困。   她先还拿手托着腮,渐渐头就枕在了手臂上,懒洋洋的半歪着。   一时暖风吹过,她不觉就有些晃神。   待再回神时,便对上了一双眼睛。   那是个好看到有些雌雄莫辨的青涩少年,十三四岁的年纪,个子依稀比她还要高些。他立在路上,似是不经意间回望,目光便看向了她,而后停驻。   那眼睛漆黑、沉静,什么情绪都不透露出来,却一瞬间就将云秀的目光攫住了。   ——她看不透他,却又不由自主被这少年吸引。   他应当是在看她的吧,云秀下意识的便想——也许他是在看她身后的云?   她有些想回头去确认,她身后是否真有什么东西吸引住了他的目光。头确实稍稍转动了,目光却依旧没离开他。   而后她立刻便意识到了,这少年确实是在看她。   ——那双黑瞳里,已染上了柔柔的光。   几乎就在一瞬间,云秀便已意识到了什么。她不由直起身望向他,眼神明亮,克制不住的微笑起来。   他也几乎立刻卸去了防备,已从一个孤高、难测的少年皇子,变回那个温柔、纯善的十四郎。   他身旁侍从见他驻足不前,疑惑的循着他的目光看了好一会儿,终还是问,“郎君,有何不妥吗?”   十四郎便道,“没有。我在看天上的云,仿佛触手可掇。”   他便向云秀伸手出来。   云秀便欢喜的从树上跃下来,提着衣裙奔跑过来,将手递到他手中。   这一日天晴,云朵如棉絮般一团团堆叠高隆,确实不似往日般虚无缥缈。   侍从虽觉得无大可看,却也不好凸显得他太痴顽,也跟着看了好一会儿。心想,难怪内侍们都说读书多的主子难伺候,你都不知他何时就对这些司空见惯的东西诗情画意起来。   “确实好看。”侍从没读过书,也附和不出什么花样来,正绞尽脑汁呢,却见他家主人早已失去兴致,淡漠清冷很难伺候的催促,“走吧。”   而后加紧脚步,目不斜视的赶路去了。   侍从:……   云秀牵着十四郎的手,一路抑制不住上扬的唇角,跟着他一路走出大明宫。   因他走得有些快,风几乎掀开她头顶兜帽,她还特地伸手扶了扶。   待上马车时,他扶她先上。   因有人踏足,车辕沉了一下。他们两个都怕被人看到,俱都心虚了一小下。云秀还在四下偷看众人反应时,十四郎已果断的一脚踏上去,将这小动静给盖过了。   待进了车厢,云秀便迫不及待的将兜帽掀开,要起身同他说话。十四郎忙按住她的手,悄悄比了比唇,示意她噤声。   云秀恍悟,笑着靠倒在车厢壁上。忽觉着自己似乎坐到了什么,伸手拿出来一看,却是一卷书,不由又笑看向十四郎——原来这孩子这么刻苦啊。   十四郎托着脸颊假装看旁处,然而耳尖已有些泛红了。   云秀迟钝了好一会儿,才忽的回味过来——他们二人正在共乘。   云秀其实不大在意这些事的——令狐十七在她空间里各种翻来滚去的歪着躺着,她都没当一回事过。原本对修仙而言,男女之别纯是无关紧要之事,不过是概率、是凑巧有别罢了。可一旦意识到十四郎在意,她不知怎的也有些介怀起来。   于是两个人就这么规规矩矩的对面坐着,尽量不要让彼此的目光或者膝盖在这狭小的空间的碰上。可越是在意,就越是觉得对方的存在如此的醒目,云秀的耳根竟也稍稍有些发烫了。   所幸车行不多时,便已停了下来。   十四郎先出车厢,照旧掀着帘子等她出来。两人各自下了马车,便停步在府门前。   ——上车时自然而然便牵起手了,此刻却不知该牵还是不牵。   踯躅了一会儿,云秀便忍不住又笑起来——心想,这究竟有什么可纠结的啊。   她便主动上前牵住十四郎的手……虽说她已知道,就算她还隐身着十四郎也能看见她,但想来她的存在感也已低到让他仅能看到罢了。会注意到她,大约纯是因为这孩子心格外细致,他们对彼此又格外在意。若不牵着手,还是很可能走着走着,他就找不见她了。   十四郎脸上又红了一红。   他也不是拖泥带水之人,见云秀已坦然,便也抿唇轻笑,不再纠结了。   他们便一道进屋去。   十四郎吩咐众人,“我要读书,不用人侍候了。除非宫中传唤,否则一律不许前来打扰。”   显然他常常独自苦读,侍从们对此都习以为常。为他备好笔墨茶水,更换香炙,很快便各自领命退下了。   一时无人了,云秀才摘取披肩、兜帽,想说的话俱都不知从何说起,一时她便只是笑看着他。 第64章 直道相思(二)   他们相识时日太短,别离的时日又太长,按说该感到生疏才是。可两人性情单纯又投契,此刻却只有重逢的喜悦。   傻乎乎的对面站着笑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有人想起件要事来。   “对了,你饿不饿?”自然是十四郎。   云秀忍俊不禁,心想他果然还是先问这个啊,便道,“我若说饿,你有什么好东西给我吃?”   十四郎便道,“你想吃什么都可以我问过,我现在有四百石俸米,七十二千俸钱。虽然不多,可我也没什么花用,可以全部拿来给你吃。”   他太大手笔,云秀反而不知道该怎么答了,忙笑道,“不少不少。”   十四郎眉眼晶亮的看着她,又道,“我也有自己的宅子。如今已不必再寄人篱下,可以养得起小仙女了。”迟疑了片刻,忽的又有些沮丧,“不过,你也已有自己的去处了吧……”   云秀见他竟懊恼起自己自立得太晚,便笑着晃晃他的手臂,道,“虽有去处了,却也可以常来找你玩啊。你有了自己的宅子,我来见你时,便不必害怕会被人捉住了。”   她说得自己仿佛一只鸟雀、一只蝴蝶,不留神就会被人捕获一般,十四郎也忍俊不禁。   两人互相看着,再度笑了起来。   云秀几乎都忘了他曾说过要养她。然而此刻听来,却与当时感受大有不同。   当初她虽没有寄身之地,却天真烂漫、毫无牵挂,还是个有着迷之自信的修仙乐观主义者,谁养她谁不养她都无可无不可。就仿佛一个不知明暗的盲人。   如今虽有了奉安观,有了华阳真人、阿淇和观里那些只知道拐带她玩耍的小丫头们,却不知为何竟害怕起别离和寂寞来。她正为此而消沉,却骤然听到十四郎说要“养她”……便如盲人复明后,正畏惧夜之无尽,便见窗前一点烛光。那烛光虽微小,亦开解不得她的忧愁,却能令人暂且忘记畏惧、心生欢喜。   原本想要找他倾诉的事,忽也觉得,其实已不必说了。   相见时她身上那种似有若无的惫懒和消沉散去了,眉目复又舒展开,变回她一直以来嚣张自在的模样。   十四郎见她释然,便也松懈下来,道,“转眼便已这么久了。你先前不来赴约,可是遇见什么事了吗?”   云秀便笑着摇了摇头,道,“这件事却刚巧该说给你听。”   她便将当日遇到阿淇娘来卖女儿,她查知背后隐情追踪而去,却遇见五坊小儿伙同地方胥吏欺压良民,勒索钱财,致使人卖儿鬻女、家破人亡一事,仔仔细细的说给十四郎听。又道,“我幼时在长安便已听闻五坊小儿的厉害,怎么这么多年了,竟还没有罢去吗?”   十四郎脸上便又红了起来,道,“明日我便说与阿爹听。”   云秀却又想起件事来,忙叮嘱,“你要悄悄的说。此事虽利国利民,却要得罪宦官。你别觉得宦官是你家家奴,便不放在心上。我可是听说,自古以来有许多皇子皇孙、甚至皇帝自己,都折在宦官手里呢。”   十四郎原本羞愧纵容宦官戕害黎民,岂能怪到旁人头上?无疑都是内廷的错。可又听云秀一本正经的教导他明哲保身,同她自己素日的作为何止相去万里,简直是背道而驰。便又忍俊不禁起来。道,“我自然知晓。”   他自幼寄人篱下,就算不知韬光养晦之道,岂会不知如何自保?不说旁的如今他又何尝不是生活在宦官重重监视之下?   想到这里,便又觉得,云秀已有旁的容身之地反而是一件幸事。他其实依旧养不得云秀。   他心中百般滋味,何尝有一味甘美宜人?只他自我收束惯了,不肯消沉遁世、怨天尤人罢了。   怕云秀不放心,便又道,“五坊儿并宫市两件,阿爹其实也有所耳闻,早就有意罢去了。只是近年多事,一时便忘了。况这两件得罪的都是小宦官,你说的那些大宦官反而不屑于这些蝇头小利。外出监军,居朝则掌枢密、领神策军,这才是他们的立身根本呢。”   云秀目瞪口呆,忙问,“这三件都由宦官执掌吗?”她历史事件虽学得不好,基本规律却还是知道一些的。若十四郎说的三件都在宦官手上……那她说的那些“自古以来”,那些皇帝、宰相动辄就被宦官连锅端了的事,不会就发生在本朝吧?还有她大舅舅,莫非也是宦官的走狗?   十四郎犹豫了片刻,解释道,“神策军原本是武将统领的。然而中朝战乱以来,武将常拥兵自重,行悖逆之事。文臣又党同伐异,互相攻讦。令天子无法信而不疑早先曾有兵变,神策军统领不能派兵来护驾,反倒是几百宦官披肝沥胆护送天子出逃。从此之后,天子便将神策军交由宦官统帅……阿爹继位后,也因循未变。”   云秀听懂了宦官同天子利害相关,且比文臣武将容易控制,天然是天子的家奴和耳目。天子用宦官统兵,便譬如自统兵。   虽懂了,却也觉着很有些可悲。   天子能不能控制住朝臣,干天下百姓何事?没有器量和能力,却占据天下最尊贵的权位,本就已够荒谬的了。还要为同朝臣争权而重用宦官,结果重用出一帮欺良霸善、令百姓苦不堪言的小儿来。这也值得体谅?朝臣亦是,白读圣贤书,天然占据道德高地,掌控天下舆论,到头来天下百姓也只是他们扯来做大旗的虎皮罢了。有几个真正将百姓疾苦置于个人荣辱之前?   虽点头应,“噢……原来如此”,心里却很不以为然。   十四郎却也不再继续替他阿爹开脱,只又道,“不过,仰赖宦官是非常时期非常之举。如今藩镇已平,外忧暂除;内又有裴相公、柳相公这样的贤能之臣辅政。君明臣贤、上下一心,定然很快就能革除积弊了吧。”   云秀便想,也对本朝天子可是连藩镇都能平定了的中兴之主,搁在他们学院,妥妥的是逆天改命的穿越男主配置。既已扫平了藩镇,想来很快便能把宦官也制服了吧。   说到扫平了藩镇,便又想起件事来,便小心问道,“你能不能多提一件?如今不打仗了,赋税徭役是不是也能减一减啊?不瞒你说,你虽觉着裴相公、柳相公贤能,可百姓私底下却叫他们‘高一尺’呢。”   十四郎茫然不解。   云秀便道,“说他们主政,刮尽天下地皮,令青天都高了一尺。”   十四郎又想笑,又觉着真笑出来,便对这两位殚精竭虑的贤相太不尊重了,忍得很有些辛苦。   便道,“此是天子之政,百姓怪罪错了人。两位相公都已上书说到此事,想来今冬便见分晓了。”   云秀看他一本正经的说事,又见他确实比自己还高了,心里又觉得可爱、又觉得别扭,便笑道,“……你如今说话,也很有些‘相公’味儿了。”   十四郎脸上又有些发烫虽说云秀告起宰相的状来毫不容情,可她既是宰相之女,自然知道宰相说话是什么样的。她说他像“相公”,便很有些令他难为情,道,“……我日后也想当贤相呢。要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云秀便笑起来毕竟十四郎是个就算当上神仙,也只想保佑天下风调雨顺的好孩子。他想当贤相,她可半点都不惊讶。   她便说,“那我日后便当好神仙,保佑你治下风调雨顺,无有饥馑。”   十四郎红着脸,轻声嘀咕,“也许我生前,你还没修成神仙呢……”   云秀耳聪目明,却一字不差全听到了,不服气的道,“肯定能修得成啊!”说着便也得意起来,“不瞒你说,我已经入道了”她便将自己如何惩治欺压阿淇家的五坊小儿,如何拆穿在山下村行骗的老道士,如何替早年枉死的翊卫送回信物,如何察见人的生愿、替他们一一实现……一样样说给十四郎听。   说到兴起,便将斗篷蒙在头上,道,“你看,我还能隐身呢。”   纵使想到她很可能在他有生之年便登仙而去,十四郎心里难免落寞,可见她眉飞色舞,心里也不由替她感到高兴。   便只含笑看着她,在她向他索要夸赞时,轻轻抬手揭去她头上斗篷,道,“……我看得见。”   云秀稍有些脸红,强词夺理道,“那是因为我想让你看见。我不想让你看见时,你肯定就看不见了。”   十四郎笑看着她,不说话。   云秀便欲盖弥彰道,“就算我嘴上说不让你看到,可心里肯定也想让你看到!所以你不许说‘来一个我看不到的试试’。”   十四郎忍笑忍得肩膀都在抖,却还是一本正经的附和道,“我不说。我们约好了要一起修红尘,故而你不肯将法术用在我身上。并非是你做不到,只是你不愿做罢了。”   “就是这样没错。”云秀信誓旦旦,随即也忍不住笑起来。笑了一会儿,便也明白十四郎为何要欺负她说她修不成神仙了,便认真开解他道,“不过,就算我修成神仙,也不会丢下你不告而别。若真如你所说,我打个盹儿回来就找不见你了,那我就不打那个盹儿了。”   十四郎亦不知他心中是悲还是喜。可云秀能有此心,他复有何求?   便看着她,抿唇而笑。   说到此时,已临近傍晚,红霞满空。   两人并肩坐在庭前台阶上。   正当凋敝的时节,庭中草木俱已黄落,银杏叶子铺了满地。   云秀便说起自己在奉安观里的生活,说到自己曾几次出入内宫,却都没找到十四郎。猜想他已不住在宫中了,谁知今日竟能遇见。   十四郎便也将自己搬出皇宫,如今在十六宅安家的事告诉她。还给她画了张图,仔细讲解她若要找他,该怎么走。   又道,搬出来后便不能再随意出入宫闱了。不过天子厚待他,常宣他入宫陪自己读书。今日因凑巧是淑妃的寿辰,他同天子提及此事,天子便说,她抚养你一场,你去问候一声吧。他才又能入宫。   云秀恍然大悟她见到的那一串串的人,原来都是来给淑妃贺寿的。   只不知她二姨来了没。   便笑道,“我瞧着似乎还有外眷。”   十四郎却没大留意,只说,“淑妃娘娘家世显赫,又生性平易,同宗室亲眷间确实多有来往。不过我去的晚,就只遇见太子哥哥,六姐和十二姐。”又笑道,“他们都在说十二姐的婚事,我不好多听,便先离开了去时还没见你,回来时便见你伏在树上打盹儿,还以为是自己睹物思人了。”   云秀便嘿嘿笑道,“是真的啦。不信你可掐一掐自己的脸颊,看疼不疼。”   十四郎红着脸,道,“我分辨得出。”   他便又说到自己常离开十六宅,骑马去东市吃坊间小食。说到东市临近崇仁、平康二坊与春明门大街,勋贵、朝臣、举子、选人和入京官吏都出入其间。常常市井间不起眼的一个小民,便能将朝政说得头头是道,有时对朝中动态和消息甚至比他这个正经皇子还要灵敏。   云秀却知道平康坊,世人所谓风流薮泽者也。十四郎说的那些人确实都在,但所有这些人的共同交集他却没有提北里名妓。   她家里可是有两个进士长辈。四叔中进士时,老太太头一句叮嘱的便是,不许持红笺名帖游谒北里北里名妓多知书达理、谈吐过人,因见多识广的缘故,不论是品评人物、点评诗文,还是言谈举止、应酬往来,都远非良家女子所能及。对长安城中风流才子们而言,无一两个名妓出场的聚会,根本算不得文人雅聚。   十四郎听到的那些消息,怕都是公卿朝臣们在席间枕畔抱怨给名妓们听,进而传到宜春院奴仆们耳中、传到同他们摸牌赌博的无赖耳中。十四郎说的那些市井小民,大约都不是什么寻常良民。   但这些……十四郎恐怕无从所知吧。待他再大些,开始和朝中名流们宴饮聚会了,不知会不会恍然大悟。   云秀低头抿着唇笑,十四郎果然不解其意。反而如平日同她分享美食般,兴致勃勃的说,“下回你早些来,我带你一起去。我们可以一边吃东西一边听他们说。市井俚语可俏皮了……虽说偶尔也稍有些粗鄙。”   云秀便笑道,“好啊。”   正说着,忽听到外间嘈杂之声。   云秀和十四郎对视一眼,十四郎忙要起身去外间查看,云秀则匆匆去拾用以隐身的兜帽和披风。   谁知那声音才起,门便已被推开。一个虎头虎脑的华服少年意气风发的闯了进来,嚷嚷着,“十四叔,你家奴才真是胆大得很,竟连我也敢……”   说着便看到了云秀,话便断在了喉间。 第65章 直道相思(三)   那少年生得猿背蜂腰,虽看上去同十四郎差不多的年纪,却要更矫健灵敏得多。   云秀已拿到自己的披风,忙披在身上,正要拉上兜帽。   那少年却天生有股野性的敏锐。先还赏心悦目的看她更衣,可一见她动作变化,虽还不明白她要做什么,却立刻便快步上前要抓住她。   十四郎阻拦不及,眼看着他闯至眼前,推开自己,一把抓住了云秀的衣角。   ——就只差一步,云秀没能及时带上兜帽隐身。   云秀修为有限,她的隐身术有天生的缺陷——若有人强烈觉着此处原本应该有什么东西,便很有可能凭极度的专注,将隐身术看破。   何况这少年已抓住了她的衣角,在触觉上,他有十足的理由认定,他先前看到的东西确实是真实存在于此处的。   云秀的隐身术未必真能瞒过他的眼睛。   而一旦隐身术被他看破一回,想要再对他施展,便不那么容易成功了。   故而云秀停下的动作,开始思索旁的对策。   那少年目光炯炯的看着云秀,毫不掩饰赞叹、喜爱的目光。   ——他天生富贵,又从小在美人窝里长大,眼光高的很,挑东西也挑得极准。只看一眼便知道,这少女容色殊丽,不但东宫绝无,只怕搜遍天下,亦找不出更好的了。故而当即便生出霸占之心来。   他欺负十四郎欺负惯了,向来觉着,十四郎的东西自然也就是他的东西。何况这样好的东西,十四郎这等软弱窝囊之辈原也不配有。   于是一面抓着云秀,一面便毫不迟疑的说道,“十四叔,这丫头归我了。”   便一扯云秀的衣服,要将她拽到臂弯间。   云秀立足站定,不动如松。   她很恼火。   ——都不问是谁,开口就说归他了。朗朗乾坤之下,直接就动手动脚起来。以为她是死的吗?   趁着外头仆役们还没跟过来,云秀当即探手进乾坤袖中,将院门牢牢关上。   那少年胆子却大得很,明明在做强取豪夺之事,却毫无畏惧。听闻声响,只回头看了一眼而已。   见门无风自锁,亦毫不放在心上,只又笑看向云秀,道,“你这丫头怪异得很,该不会就是世人所说花精柳怪吧?”   云秀道,“是又如何?”   不待他回答,手指便弹向他的眉心。   那少年眼疾手快,一把便攥住了她的手腕。   拦与不拦却都无所谓——云秀现在可是药、法双修,见弹不着他,当即便一把药粉撒过去。   那少年固然敏捷皮实,却也只是肉体凡胎罢了。着了药粉,立刻便一动不动了。   云秀用力的将自己的手腕抽出来,虚比着他的脸乱甩了几巴掌——当然没真打上。只是她被气得够呛,忍不住就和熊孩子计较起来。   这才赶紧去看十四郎——那少年闯上前时,因嫌碍事,推了十四郎一把。十四郎毫无防备,趔趄的几步,几乎被他推倒。   搁在云秀眼中,便如一杆脆嫩脆嫩的新竹被狗熊拍了一掌,心疼得她眼睛都红了。   而云秀被抓住,在十四郎眼中,大约也是纯良无害的白兔被狗熊扯住了耳朵,他亦担忧她的安危。正追上来要救助她时,见她侥幸逃脱,立刻便将她护在了身后。   对峙片刻,才见那少年一动不动。   云秀躲在他背后,已笑得团成一团了——她从未见过十四郎这般金刚怒目的模样,如一只不知自己幼弱的小奶犬般勇敢无畏的护在她面前,虽着实可爱、暖心,却也令人难以自抑的发笑。   “他已被我定住了。”云秀笑着解释,“动作比平时慢很多,待他走到你跟前,怕都要明日傍晚了。”   ——然而外头拍门的那些侍从,须等不了太久。   十四郎稍安下心来,忙回身提醒云秀,“趁此机会,你就赶紧离开吧。”   云秀亦知不能久留了,一边整理披风兜帽,一边就问十四郎,“那你怎么办?”   十四郎道,“我就说什么都没看到——放心,只要我咬定了,他也奈何不得我。”   云秀便点了点头。   此刻她也已记起这少年的身份了——她曾在芙蓉园中见过他,彼时这熊孩子也在到处寻找十四郎。若她猜测不错,他应当就是太子的长子,淑妃的嫡孙,故而十四郎对他多有顾虑、容让。   算来,如今在位的还是十四郎的父亲呢,这熊孩子就已如此嚣张了。待到太子继位、乃至熊孩子自己即位时,还不知要怎么欺负十四郎呢。   想到这里,云秀便越发觉得十四郎令人心疼。心想,待回去后一定要给十四郎也做一件衣服护身。   虽说这一日已待得够久了,也是时候该道别了。可骤然就被外人给打断了,离别由预料之中变作猝然而来,依依不舍之感也便格外强烈起来。   云秀踯躅着,叮咛复叮咛,“那你一定要多加小心呀。”   十四郎听外头人已开始砸门了,虽也留恋难舍,却还是轻轻推着她催促,“嗯……快些走吧。”   云秀正要说话,却见外头门已快被撞开了。只能匆匆拉上兜帽,开花印离开。   确信云秀确实已不在了,十四郎才上前去应门。   他毕竟是皇子、是主人,喝一声,“将我这里当什么地方了?”外头人便怵了一怵。   十四郎这才将门打开。   外头人一拥而入。见小皇孙虽木愣愣的,却依旧好端端的站在那里,只能先向十四郎行礼谢罪,才忙去查看皇孙安否。   小皇孙听见人声,才猛的回过神来。   见满庭院里都是人,唯独先前少女不见了踪影,一时感到的竟不是恼火,而是茫然。   ——在他的印象中,前一刻庭院门才无缘无故关上,那小丫头伸手来打他,却被他抓住了手腕。怎么眨眼间就成眼下状况了?   然而随即便已意识到,自己怕是真遇上什么花精柳怪了。   便问,“那小丫头人呢?”s x m d   一众仆役俱都无措,“……哪个丫鬟?”   “就是院子里,树下那个……”他说着便停顿下来,望向了十四郎。眼皮一垂,语气便沉缓下来,“……十四叔也看见了吧?”   十四郎依旧是万年不动容的如白水般清淡无趣的表情,“我读书时,身旁从不留人伺候。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小皇孙便扬起头,微微眯着眼睛看着十四郎。   半晌,忽的笑起来,“既十四叔没瞧见,那这次便是我先得了——待我寻到那丫头,十四叔不许同我抢。”   众人后背此刻还冷飕飕的呢,再听小皇孙开口闭口都是一个旁人连看都看不见的人,越发心惊胆战。   然而小皇孙却觉神清气爽,志得意满的挥了挥手,道,“回东宫——我要张榜寻人。”   十四郎心里便猛的一跳。   他这个小侄儿,用市井俚语来说,是个什么都不缺就是缺管束,什么都要做就是不做好的人。谁都当他是个耽于游乐、不学无术的纨绔,可十四郎却很清楚,他其实是个聪明绝顶之人。亦只读书不好罢了,其余诸事无所不通——他也很擅长丹青,是能将云秀的模样画出来的。   小皇孙路过他身旁时,依旧凝视着十四郎的眼睛,见他表情依旧无一丝变化,不由无趣的哼了一声。心想,真是装模作样。又想,看来确实是花精柳怪了——若是此世张榜便可寻到之人,他十四叔知他要找,当不会毫不动容。   这少年自知聪明,便也极端自负。既已信云秀不是世间之人了,便也懒得再去想作画张榜之事。只是想,要养一帮靠谱的道士,还要更盯紧十六宅——只要那丫头敢再出现,他必不会再令她轻易逃掉了。   云秀回到空间,心里却依旧挂念着十四郎。   然而再想到自己已然找到他了,亦知道他家在何处,随时都能再去见他,心里便美滋滋的。   双臂展开披风,在草地上转了几个圈,依旧抑制不住笑意,便又捧着脸乐乐呵呵的蹲在水池旁看了一会儿锦鲤。   随即想起要给十四郎做衣服的事,忙起身要回府邸里去清点材料。   谁知一站起来,就看到令狐十七坐在桃花树下的石桌旁,一如既往的散漫的托着腮帮子,那双慵懒多情的凤眼似宽容、似嘲讽,又似余怒未消的看着他。他显然新沐浴过,领口还半开着,散开的乌发垂落在指间。   见云秀终于察觉到他的存在,他才剧终收场般起身,拂去衣上落花,踏着月华似的灵光,向她走过来。   他太久没来,一瞬间云秀几乎以为自己眼花了。然而那双风情万种却酷爱嘲讽人的眼睛,岂能假得如此生动,生动到令人恼火的地步?   不过,这一日云秀心情好,纵使他久不出现,一出现就是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她也能以笑颜相迎。   乐呵呵的便问,“你来了啊?”   令狐十七的额角便跳了一跳。   云秀又道,“随便坐啊,我有点事要去忙。”   令狐十七伸手勾住了她脑后兜帽,额角青筋乱跳,“——这么久没见,你就没什么要向我解释的吗?” 第66章 直道相思(四)   云秀莫名其妙,道,“我有什么可解释的?”说着就有些恼火,“这里好歹是我家,你能不能稍客气些啊。便偶尔说些令我喜欢的话,又能如何?”   令狐十七竟愣了愣——显然是头一次被教导,好听的话不光能旁人说给他听,他也可以说给旁人听。   “你就这么爱听好话?”说出口的却依旧是讽刺。   “喜欢啊。好话谁不爱听?”云秀反唇相讥,“你这么问,别不是因为你根本就不会说吧?”   令狐十七当然会说,他不但会,还能说得巧妙精准、不着痕迹。蒲州柳家也只云秀觉着他乖张不逊而已,纵然是那个曾被他欺负得脚不着地的柳云岚,你若问她十七哥为人如何,她说的保证也是“十七哥最温和有礼,待人诚恳。就是不知怎的,跟他玩总会倒霉”。   令狐十七张口便想说两句“好话”给云秀听听,让她知道那种东西是世上最廉价、最可笑之物。   可不知怎的,对上她黑润明亮的眼睛,看到她因欢喜而微微透着桃花粉的明净面容,他的话竟就堵在了喉间,脸上先慢慢涨红了。   其实根本就不必特地诳他说好话来听,凡不是瞎子都能看出她的好——已有这样的容貌,偏偏又是这样豁达开朗的性情。不被浮尘表象诱惑,待人真挚如一。繁华富贵如他,她照旧敢甩着花枝教训他;嚣张乖僻如他,她亦照旧耐心诚意不离不弃——连他这样难讨好的人都觉着她好,那些庸俗易与之人岂会不喜欢她?她听到的好话竟还少吗?   偏云秀见他语塞,竟还拿手扩在耳后,故意倾身来听。   令狐十七心里一恼,脱口便道,“好话谁不会说?可我就是不想说给你听。”   云秀被他气得腮帮子都鼓起来了。   心想,她这不是犯贱么。想也知道,令狐十七嘴里怎么可能有一句好话?便是他说了,心里怕也有不知几倍的腹诽和嘲讽,还不如不听呢。   便只瞪他一眼,转身继续往丹房里去。   令狐十七却也懊恼不已——明明说句好话就能讨她喜欢,他偏说了最蠢最坏的一句,也不知是犯了什么浑。   忙追道,“你今日已够开心了,还差我一句吗?究竟遇见什么事了?”   这一句却正说到云秀的痒处——她今日欢欣鼓舞,满心都想着与人分享。奈何十四郎被熊孩子绊住了,阿淇又不知十四郎是谁。   听令狐十七主动来问,再回头时,便又是喜滋滋烂漫花开的模样。   令狐十七看到她这笑容就觉得别扭,觉着不开心——他被拒之门外大半年,她非但无一言存问,还欢喜成这副模样。明明同他日日相见时,也没见她这么高兴过。偏又不像是在修行上有什么突破。   故而问出口,他便又后悔了。已在想——何必追问,她这么开心,定然是那个阴魂不散的十四郎又有下落了。   果然,云秀雀跃道,“我见着十四郎了。”   “哦……”令狐十七讽刺道,“他定然说了不少好话给你听吧。”   云秀道,“他才不用说好话——他又不像你,不刻意说好话时便句句都瞧不起人。纵使嘴上说着好话,心里也瞧不起人。”   令狐十七想生气,可这话他竟无法反驳。沉默了许久,才道,“……你竟才知道我是这样的人吗?”   云秀见他消沉,心里也后悔起来。   她亦不解今日为何忍不住句句都要欺负他。再想想,便觉着他一闹脾气就闹大半年,她其实也是生气的。   便道,“是我说错话。你只瞧不起那些做蠢事、说蠢话,还自以为得计的人罢了,至少你没瞧不起我过……”忙又补充,“若你敢说你也瞧不起我,只是我没看出来——我就真生气了呀。”   令狐十七没做声,然而眉目已然舒缓,笑意藏于睫下。   他这个人,偏偏高兴时含蓄。   云秀便又警觉道,“你问我为什么高兴,不会就是为了说浑话泼我冷水的吧?”   令狐十七心情好时,便也格外宽容,竟又追问了一句,“……你也邀了他来修仙吗?”   “……那倒没有。”云秀迟疑了片刻,“他想要‘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呢,也并非人人都想修仙的。”   令狐十七懒洋洋的“嗯”了一声,“……你拉我来修仙时,怎么就不问我的志向?”   云秀心想你也没什么志向吧,不就是想骄奢淫逸的混吃等死吗?   但见他含蓄着志得意满的模样,心知他不是真的质问,只是傲娇而已。忙将话咽下去——既知自己口舌没他伶俐,便也不招惹他了。   只道,“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也没问过我愿不愿意啊。”   令狐十七只看着她,不知在琢磨什么。   许久之后,才轻轻道,“……你若不愿意,我岂能站在这里?”   云秀眨了眨眼睛,不解他又在说什么。   令狐十七便道,“——自然是你愿意,我才能随时进来。”   迟钝的抱怨了这么久之后,云秀才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她的空间令狐十七却能穿行自如。   并不单单因为她带令狐十七来过,还因为她曾邀请令狐十七来。故而空间里某个她还没察觉该如何使用的机能,默认她允许令狐十七随意出入了。   她便对令狐十七道,“表哥,你能不能先出去一下?”   令狐十七轻轻眨了眨眼睛。   片刻后,点头道,“好。”   令狐十七从云秀空间里出来,独自倚着窗栏闲坐。   今年夏旱而秋暖。接连几场雨后,依旧不见天寒。窗前本已枯落的紫荆木上,竟又开了一枝花。颇有些年轻小丫鬟见之而喜,觉着是什么好兆头。   其实能有什么好兆头?不过是些不合时宜的小玩意儿罢了。还不如切了养在瓶中,装点一下他的书桌。   自然是没折去的——自同云秀相遇之后,不知怎的,他渐渐也爱看人因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而欢喜的模样。   明明时常觉着俗不可耐、愚不可及。   恐怕日后再不能随意出入她的府邸了吧,令狐十七想——她那的心思一看便知,是想故意把他诳出去,然后锁上门,想象他吃闭门羹时气急败坏的模样。令人恼火的是,他还当真会气急败坏。   不过他都气急败坏大半年了,此刻反而平静了。   纵然他故意晾着她,想让她意识到他的重要,她也丝毫不能领悟。纵然他日日去见她,她也只会习以为常,将他当成和那棵树、那只狮子一样无关紧要的东西——该领悟时自然会领悟,不领悟时,他辗转反侧又如何?   这一回他偏不令她如愿。   更衣、梳头,懒洋洋的又看了一卷经书。   弦月初上。   来为她铺床添香的丫鬟们低声议论着淑妃殿教养出的公主,俱都觉得六公主是公主中的一股清泉,居然亲自侍奉病中的婆母,家教真是好呀,十二公主有母有姊如此,定然也不会差。   令狐十七则恍若不在意的幻化出一枚六重花印,心想,他只是试试她是不是真把门关上了——毕竟她还真挺笨的,寻常一个小把戏都能折腾若久。   伸手一推,花印散而复结,依旧凝在他的指端——她居然真的又把他拒之门外了!   令狐十七额角乱跳,一时间气急败坏。 第67章 直道相思(五)   云秀正在空间里给十四郎做衣服,忽然想起,自己是不是忘了什么。   片刻后又想,算了,既然忘了肯定就不是什么迫在眉睫的要紧事。忘了也就忘了吧。   这一日天子又召十四郎入宫读书。   这一年国家无事,朝中却有件众议纷纭的大事——凤翔法门寺护国真身塔内,有释迦牟尼佛指骨舍利一节。每三十年开塔一次,其年必岁丰人泰。这一年正逢开塔,恰藩镇平定,天子越发觉着是天下太平之兆,故而早春时便命宫人三十持香花前往凤翔,奉迎佛骨入京。   在十四郎看来,这本是件小事。市井小民抬头望见喜鹊而欣喜,天子逢三十年一见的佛骨而欣喜,本质上都是一回事。想亲眼见一见于是派人迎入宫中供奉几日,也是人之常情,当无甚大害。   然而他错了。   得知佛骨入京,王公贵族们奔走相告,唯恐后见。平民百姓更是毁家废业、乃至灼臂焚顶,以求一睹一拜。佛骨所经之地,万民如痴如狂。其态令十四郎这个见过真神仙的人,都觉得痴妄太过,迷信害人。   ——天子是不该轻易出首倡导此事的。   可在众人皆醉时,非要说醒世之言语者,却往往要倒霉——谁不爱听好话,谁不厌闻恶谶?是不是实话,反在其后了。   刑部侍郎韩退之上表劝谏,就说了这么一串大实话——佛骨未入中原时,圣君多长寿。佛骨入中原后,白马驮经之汉明帝在位才十八年,三度舍身的梁武帝,活活被侯景饿死。其间更有三百余年丧乱流离。事佛求福,乃更得祸。况佛骨是枯朽之骨,凶秽之馀,陛下您还是快烧了它吧。   天子勃然大怒,几乎要立即处死此人,幸得几位宰相极力劝谏求情,才幸免一死。却也被远贬潮州。   因此一事,朝中总算从迎佛骨的狂热中清醒过来——无论如何,有人差点为此无关紧要之事被杀,可见确实不是什么祥瑞盛举。   天子怒火平息后,也渐渐回味过来,很快便将佛骨送回护国塔。   此事之后,朝中风向便在不知不觉间改变了。   先是天子无意中向他提到——早年他派内侍出使新罗,回来后内侍告诉他,他们一行失航于苍茫云海间,忽见海上有孤岛,岛上有仙人对他们说,“今日助尔脱困,来日归去,记得传语吾友”,内侍忙问仙人故友是谁,仙人便答曰,“唐朝皇帝正乃吾友。”   不久之后,天子便下诏访求方士。   随即便有宗室皇亲乃至当朝重臣,向天子举荐起海客山人来。   如今天子身边环绕的,除了宦官便是方士。可朝中言官谏臣竟无一人上书规劝。   十四郎虽年少无阅历,却也能觉出这不是什么好事。   ——一个人怎么能既要凡尘富贵,又要世外逍遥?   ——历代更有不知多少天子因求仙而乱政,为何朝臣都坐视不管?   只是他亲眼见过修仙有成之人,却不知该如何阻拦天子的求仙之心。   故而这阵子他陪天子听贤文馆学士讲经或是给天子读书时,便颇有些心不在焉。   这一日也是如此。   天子见他有心事,听他读完一卷书后,便引他说话,“你在宫外,可曾听谁又有新诗?”   本朝于诗文最为昌盛,便比之玄宗一朝亦不逊色许多。尤其元白二位诗人,新诗一出便不胫而走,天子也时常问起。韩柳刘三人亦各领风骚。可惜这五人都仕途坎坷,如今只元微之一人有起复迹象,其余四人都远贬在穷山恶水之乡。   十四郎记挂着云秀嘱托他的事,便道,“听闻白乐天量移忠州后,写了许多劝农诗,还亲自带仆役锄荷决渠、栽花种柳。亦写了许多田野翁诗。”   天子笑道,“朕怎么听说他在忠州饱食荔枝,又寄荔枝,又画荔枝,又写图序,又‘自向庭中种荔枝’呢。”   十四郎脸上便红了一红,道,“阿爹英明。他真是事无巨细都要写诗记之,令人瞒都不知该怎么帮他瞒……”   天子哈哈笑起来。又道,“朕记得他被贬时你才十岁,先前他又丁忧三年。怎么你竟也知道他吗?”   十四郎便道,“他的诗最简白,儿臣幼时笨拙,读不懂别人的,却唯独能读得懂他的,故而一直都觉得他亲切坦率。”   天子点了点头,道,“他诗却写得真好。只是为人颇不识好歹。朕将他拔擢致名位,他却事事同朕作对。”说着便笑起来,“韩退之亦是,竟说人主奉佛则位促寿短,当真令人恨恼得很——这些读书人,在你身边时只想着给你挑刺,非得离得远了,才知道君恩浩荡。”他便命人将韩退之在潮州写的奏书给十四郎看。   十四郎不知天子心意,只能捧书细看,见“年才五十,发白齿落,理不久长”,又见“苟非陛下哀而念之,谁肯为臣言者”,便知天子必已消气了——他阿爹其人虽为天子,却最是个性情中人。韩退之言辞哀切至此,他岂能不心软?   十四郎便道,“……要不然就让他们回来吧。”   天子又笑起来,道,“岂能朝令夕改?潮州是太险恶了些,倒可稍作量移。起复却先不急。南方地虽偏远,却也莫非王土王臣,便令南民也享一享文化德教吧。朕耳畔也好再清静两年。”   十四郎本想从白乐天之《卖炭翁》和东坡种花诗,引出云秀嘱托他的事。却被天子给岔开,此时已错过时机。然而天子今日心情好,当是能听谏言的。   他正想是否直接向天子提起为好,便听外间奏报,太子前来问安。忙起身立于一侧。   虽天子常令人传话与太子——朕知道你的孝心。只是路远天热/天寒,你也不必日日都来。可太子纯孝,依旧每日前来定省问候。   令天子这个爱“清静”的人颇为苦恼。   这一日天子却不假思索,立刻点头,“让他进来吧。”   太子来见天子,还从未这么快就得传唤,心中又惊讶又惶恐。很快便趋步进殿。   入殿后稍作问候,天子便饶有兴致的提起来,“听说你家沅郎前日遇见了奇事?”   太子茫然无知——显然还不知他儿子遇见“花精柳怪”之事。   十四郎却立刻就明白了。   他先是惊讶,同东宫有关的事,太子不知,天子却先知道了。随即又有些不安——他二哥哥虽温柔敦厚,却总觉得自己不得父亲喜爱,故而又敏感多思。此刻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势必又要想多说错,答不到点子上。   便道,“……阿爹是问儿子院子里的那件事吗?”   太子听是在十四郎宅里的事,心里才稍有了些谱——沅哥儿虽是子侄辈,论年纪却比十四郎还大一岁,两人自幼便走得近。只是沅哥儿生性英武活泼,而十四郎却柔弱寡言,难免又有些不谐。只怕是沅哥儿又欺负十四郎了。   他的儿子欺负了天子的儿子——天子故意过问,自然是在警告他别嚣张僭越。   他又愧又气又急,却越发不知该说什么了。   只能道,“儿子回头便问问他。”   天子便不再理会他。只又对十四郎道,“十六宅营建已久,多是玄宗时的旧宅子。院中花木感人气久了,怕已有了灵性——朕倒不怕这些东西,只恐妨害到你们这些晚辈。”   十四郎便道,“儿子迟钝,没觉出有什么异常。”又问太子,“沅哥儿可好?”便趁机向太子解释,那日沅哥儿看见了旁人都没看见的东西。   太子这才松了口气。   也是家传——太子常三五日见不着天子一面,他儿子也同样十天半个月不见他一回。他还知道不见天子恐生疏远,故而日日前来问安。他那大儿子却是不见他正好,乐得逍遥自在。他从何得知沅哥儿好不好?   便信口胡诌道,“没见有什么异常。”又道,“阿爹前世是神仙,他们两个自然也是神仙苗裔。想来邪秽之物亦不敢侵扰。”   天子很受用。   却还是道,“虽如此,亦不能容这些东西出入宅邸。”便令人传唤“柳真人”入见。   这柳真人正是近来最炙手可热的方士。传说其人生得仙风道骨,鹤发童颜,谈吐亦十分不俗。最擅回春之法,曾有人亲见他令枯枝复翠。亦能斩妖。自被举荐入京以来,很快便得到宗室权贵的推崇,天子也对他信赖有加。如今正令他炼制丹药。   只这位真人不知为何,迟迟没有开炉——似乎还曾推脱说自己不擅长丹药。但他能说贞观间事,分明已活了几百年之久。故而天子认为他不是不能,只是在推诿。   柳真人很快入殿。   十四郎虽听过他的名号,却还没见过他。闻报不由便回过头去,便见一个须发俱白的老人头顶莲冠,身披鹤氅,手捉一枚拂尘,面带红光微笑而来——果然如人所说,是仙风道骨,鹤发童颜。   他上前稽首,向天子行礼。那声音亦筝翁有余响。   但十四郎稍稍觉得,这真人模样虽如访仙图上走下来的一般。可同云秀比起来,却不免令人觉得造作,仿佛一举一动都是为了透出仙气一般。   ……改日还是带云秀来看看吧。   天子令柳真人免礼,道,“你去十六宅走一遭,看看风水。若有草木成精……”   “陛下放心,若有邪秽,贫道定为陛下斩除。”   天子点头。又对太子道,“唤沅哥儿一起去吧。若真有邪秽,便令真人做法,一道替他们驱除。”   柳真人虽得天子信赖,但大概还是头一次能与太子同行。比起在圣驾之前,他反而要更谨慎些。   不过,太子对天子身边人素来礼让有加,为人又纯粹,尚未过安国寺,两人已言谈甚欢。   柳真人便在马上随手指着坊间宅邸讲说风水,太子听得聚精会神,赞叹不已。十四郎不懂这些,却也觉得龙脉灵泉那一套,很是自洽有趣。   大约觉出太子和十四皇子都被吸引住了,柳真人渐渐自在起来。越发说得抑扬顿挫,悬念迭起。   说话间便已到十四皇子宅。   柳真人便又说起此宅的风水。   一路说,一路便来到十四郎读书的小院儿里。   然而才跨步进院,柳真人脸色便凝重起来,双足一僵,几乎自己将自己绊倒。所幸十四郎就近扶了他一把。   只是这一扶,十四郎便见眨眼间他额上竟渗出冷汗来了,手指亦可察觉的变僵变凉。   十四郎还曾未见人变脸变得这么快——倒仿佛他院儿里真有什么可怖之物似的。   便顺着那真人的目光望过去,却原来是院中海棠。   ——因近来暖而多雨,明明已近深秋,海棠上却又开了几枝花。昨日云秀来,见那海棠花,便想起自己曾制回春粉,于是撒了一些给他看。   故而那枝海棠花,开得稍有些繁茂。   ……这真人,不会连这都给看出来了吧。   恰此时,小皇孙亦赶到了。   ——他却比太子更灵敏,已从内侍口中将今日之事原原本本的问出来。亦知道天子派来了柳真人。   进院儿里一看,见柳真人如临大敌,双腿觳觫。嘴唇慢慢就勾了起来,心想,有意思。   便问,“真人是否看出了什么?”   柳真人见他眼神,亦不知是心安还是更心虚……却显然已意识到四面多贵人,不能露怯。   便道,“殿下当日所见之物,不知是何种模样?”   小皇孙一抿唇,笑道,“是个小丫头,身上衣物轻盈有光,容色极美。”小皇孙弯了眼睛盯着柳真人,意味深长,“真人知道些什么?”   柳真人现在在一瞬之间心思百转,最后小心道,“可否屏退左右?”   太子便屏退众人,只留天子派来随行的内侍。   柳真人这才低声道,“若贫道所见不错,两位殿下遇到的根本不是什么邪秽。适才见十四皇子时,便觉似有仙灵之气,不像是被妖物侵害的模样。此刻见小殿下目带灵光身怀瑞气,分明正是遇仙之姿,便更确信了——当日小殿下见到的,是仙,不是妖。”   小皇孙始料未及,脸色竟有些僵住。   十四郎亦是大吃一惊。   “只是……”柳真人又道,“这仙人尚未长成便私自落凡,若被天官查知,恐要受责罚。故而一旦大肆宣扬,原本该有的仙缘亦要失之交臂,甚或反而结仇。不如不闻不问,就此放过吧。”   此提议正如十四郎心愿,他自无异议。   小皇孙却不知信了多少,琢磨了一会儿,又问,“那依你之见,她下回什么时候出现?”   柳真人忙摆手——倒像是怕她来的模样,道,“纵出现,亦不会再于此处出现了。”不知想到什么,又屈指一算,改口道,“东海尽头是天河之畔,那小仙女本在天河畔修行,此刻已然回去了。”   内侍将此事回禀给天子,天子却没多说什么。   只是再召十四郎读书时,便问他道,“那小仙人你亦看到了吧?”   十四郎略有踯躅——却见天子目光温和带笑,分明已看穿了他的心思,便只能乖巧道,“是……”   “她正同你说话时,沅哥儿闯进去了?”   “……是。”   天子支颐,不知在想些什么。许久之后笑道,“都说朕是仙人转世。怎么就不教朕也亲自遇一回神仙?”   十四郎不知该如何开解天子,天子却已自己释然了。只笑问十四郎,“那小仙人都对你说了些什么?”   十四郎便道,“她路见五坊小儿勒索钱财,又见百姓赋役沉重、生计艰辛,得知我是阿爹的儿子,便问我能不能向阿爹提一提这两件事。”   天子不由失笑,“当日你兜兜转转要说白乐天,就是为此事?”十四郎道是,天子便笑道,“这小仙人倒同你像得很,都又谨慎,又心软。”天子便拍了拍十四郎的头,道,“朕已知道了。你下去吧。”   亦不知那柳真人是怎么想的,经此一事后,竟肯给天子炼丹了。只是说什么都不肯留在京城炼,只说台州有天台仙山,其上多灵芝仙草,可采之炼药。希望天子能准他离开长安,前往台州。   天子便封他为台州刺史,令台州军民助他炼丹。   然而数月之后,却传来消息——这位柳真人,他逃跑了。 第68章 直道相思(六)   历代天子宠信方士,破格赏赐高官厚禄也不是稀罕事。本朝还有当鸿胪寺卿、封国公的道士呢。但一来,那些道士大都有真才实学,是正统的国教天师;二来,那些道士在天子身旁日久,同朝官勋贵们交情笃厚,深得他们的崇信和认可。   而天子宠信的这个柳真人呢?势头倒是很大,但来了才不到一年,正经事一件没做,好处倒是拿了不少。依旧还是天子弄臣一属。天子却让他做刺史,这可是实权在握的牧民官啊,和封个虚职将军、当个管礼乐的鸿胪卿、娶个士大夫们大都不想娶的公主……性质截然不同。   但本朝天子这样的“圣明天子”,一旦自己认准了什么事,横竖都要做到底的,拦也拦不住。譬如讨伐淮西,譬如要求长生。   故而朝臣们虽都不赞同,却也都没据理力争——不就是让方士当刺史吗?比让宦官统兵、监军如何?不值得为此去步白乐天和韩退之的后尘。   天子对此也心知肚明。但只要能求得长生,这也不算什么。   ——结果那混帐东西,他跑了!   天子:……   朝臣:……   天子也是要脸的。   人都跑了,天子的丑已出大了。你还继续提,这不是当面打天子的脸吗?   天子是君上,又不是仇人。就不要乘胜追击、赶尽杀绝了吧。   故而朝臣们一个吭声的都没,只当全不知有这回事。   天子却体会不到朝臣这一番苦心。   平淮西后,他的声望正如日中天。他是圣明天子,思虑周远目光如炬,岂能被弄臣蒙蔽?!   越是错,便越是要证明自己对。   面色如常的将言事奏折掷回,风轻云淡道,“当是进山采药忘了归期吧。这些方外之人逍遥惯了,不用理会。”   朝臣们只当天子是文过饰非、自我安慰。不想做声的装没听见,心地善良的就呵呵笑应道,“是啊是啊,这些人嘛,大家都懂……”   于是,这件离奇的天师逃跑案,就这么诡异的在一片沉默和和谐之中,被搁置了下来。   在这个两家厮杀的年代,道士的气焰被打压了,和尚的气焰也就高涨了。   民间可没朝堂这么多顾虑——和尚们很快便将这件事添枝加叶,演到变文中去,替道士们广而告之。   天下百姓谁不爱看变文?且和尚的群众基础可比道士们雄厚多了,偏偏天子爱道士胜过和尚,百姓们心里也颇替自家的佛祖鸣不平。   故而这阵子,民间便也跟风编出一套套大同小异的高僧戳穿骗子道士的故事,并越传越广。   天子再召集方士时,上京谋求富贵的秃子便也多了起来。   不过,这些风向同云秀的关系却并不大。   元和十六年的这个春天,柳云秀周岁十四、虚岁十五,正当所谓及笄之年。   同她阿爹的三年之约,刚好期满。   不过一如所料——柳家依旧没人来接她回去。   三月上巳,草木复萌时节,华阳真人于奉安观精舍中为阿淇簪披,亦为云秀行笄礼。   阿淇于去岁秋天考过了经试,拿到了度牒。簪披受戒之后,便是奉安观里第三位道长真人。云秀亦已成人。   如此看来,奉安观当是后继有人了。   可观内诸人俱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华阳真人要离开了。   早在一年之前,华阳真人便已提及此事,可当她真要离开时,云秀和阿淇却都觉得,她们其实还都没准备好。   窗外草木新绿,暖风习习。窗内两个少女并肩跪坐在蒲团上,主事女冠子分列左右,一众小姑娘们则跪坐在他们身后。   ——很有种年纪轻轻便要背负家业的无助感。   云秀一面听华阳真人说戒律,一面不由就扭头看向阿淇——其实阿淇的负担比她还要重。虽也不是说华阳真人一走立刻就让她接任掌门,且还有两位年长的女冠子主持事务、辅佐分担呢,但她既是被当后继之人培养的,日后定然每一步都要做出表率,再不能像当初那么自在了。   她又仰头看华阳真人。   华阳真人已说完了戒律,见底下小姑娘们俱都一脸对将来的迷茫,目光亦愧疚起来。   “不要紧。”她便也上前蹲下来,伸开手臂揽住了云秀和阿淇,又令她们面朝底下的小姑娘们,“我平日并不管事。是阿淇带你们诵经,道迹接待前殿香客,道恒照管日常吃用。云秀……”她拍了拍云秀……可惜云秀好像真没做什么贡献,“嗯。纵然我走了,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你们早晚诵经,有不懂的,便问阿淇和两位道长。争取早日通过经试,拿到度牒。平日少出门,出门必须向两位道长和阿淇报备。不拿到度牒者,出门不得过十里,不得独自接待香客。”   又道,“咱们观小力薄,行善事亦当量力而为。若非登门求助者,可不必接济。若登门求助者是男子,可不必接济。闭观前要仔细巡视好,确保无外人滞留。夜间记得锁门关窗——这些事都由云秀安排,切勿懈怠。如此,则可保你们平安无虞。”   “你们要同心同德,日常之事,由阿淇、道迹、道恒三人主持。遇有大事,则众人一道商议决定。待日后你们都长大了,拿到度牒也好,想还俗嫁人也好,便再不必因为走了一个不管事的大人而惴惴不安了。”   ……   不论华阳真人说什么,到约定离去之日,她也还是悄无声息的便消失了。   不必送行,自也无法挽留,   独留精舍内一案一香一铺团,映着窗外晨光和枝头新绿。   也确实如华阳真人所说,纵然她离开了,奉安观内生活也一切如旧。   只除了郡内法会他们不再参加,日常接待香客更谦逊低调了些……其余诸事,几乎都没什么改变。   ……若非说有,便是阿淇了吧。   这小姑娘责任心太强了些,自去年华阳真人说要走之后,她便刻苦研习经书。如今她负责接待香客时,亦是谁来都不拒绝——她想将为华阳真人而来的女檀越们都留住。   她年轻,却聪颖沉静,行事周全又稳妥,更兼生得文静清秀,深得年长者眼缘。蒲州城里的诰命夫人们无有不喜爱她的。   因此,虽走了华阳真人这喂得道高人,奉安观的施主却也几乎没有减少。   两位管事道长月底清算结余,亦感到难以置信。   ——云秀其实也变了一些。   因华阳真人将巡视大任交托给她,她也不得不稍稍勤快起来。   每天仔细驱离闲杂人等,确保不会有心怀不轨之辈滞留在观内,或者逡巡在观外——毕竟观里都是年轻女孩儿嘛,谨慎些总归没错。   好处是,为了在确保馆内安全的同时确保自己的闲散,她不得不扩展思维,研究了好几样以前想都没想过的道具。   譬如装在院墙顶上的,平时缩在砖石中,一有人攀爬就会缠着人生长的棘绳……可惜捆住的都是些野猫。   她还给观内每个人都分发了简装版的姊妹铃,只要有人摇响,她就能知道……可惜这些小丫头们都没听过狼来了的故事,常为了好玩就摇动,她气喘吁吁的赶过去,看她们惊奇的互相交流“呀,真的来了”时,很有一种想送她们上墙的冲动。   最初一阵子,奉安观傍晚必能看到疲惫却强撑的阿淇道长和心力交瘁得毫不掩饰的云秀姑娘会师在她们共同居住的精舍前,无奈却又发自肺腑的相视而笑。颇有些相互扶持,同病相怜的酸楚和温馨。   不过渐渐的,观内众人不再那么不安,阿淇和云秀也各自习惯了每日的忙碌。相视而笑之后,便又能一道读读书,说说故事,互相帮忙梳头、想想给某位施主讲哪段经、讨论某件法器该炼成什么模样……   日子也过得安稳充实。   而这般平静的生活,在五月初终于被打破了。   ——令狐十七熊孩子兼美少年大摇大摆的搬到蒲州,投奔云秀来了。   云秀看到令狐十七华锦衣华服、齿甘乘肥,却理所当然的站在门外表示,自己被逐出家门不名一文,身为亲戚若云秀不收留他,他便只能露宿荒野饲狼喂狗,变成枯骨夜夜入云秀梦中哭诉了……一时间很想立刻通知她二姨,请她立刻把自家废物点心捡回去,别给贫苦劳动人民添乱。   ——他这是被逐出家门的样儿吗?!   但令狐十七确实被逐出家门了。   无他尔——天子家十二公主,时年十七岁,正当摽梅求嫁的年纪。   六公主当此年华时,天子曾派人询问公卿和世家子弟,谁愿尚主。有鉴于此,郑国夫人韩氏终于向儿子点明,希望他能娶十二公主。   令狐十七当然是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按说不过是拒绝娶公主——如六公主那般备受天子宠爱,亦堪为人|妻表率的贤公主,当年也是问了又问也只问出一个愿意的。可见拒绝娶公主实乃人之本能,怎么就至于被逐出家门了呢?   因为令狐十七拒绝的方式,稍有些不大一般。 第69章 直道相思(七)   令狐韩氏一点明自己的想法,令狐十七便问,“本朝士子为何不愿尚主,阿娘是知道的吧?”   令狐韩氏当然知道,并不单单因为公主地位高贵,娶了公主便譬如娶了个主子供在家里,早晚问安少不了,纳妾之事就此免谈,她死后还得为她守孝三年——毕竟若夫妻恩爱,这些规矩也都不算什么——更主要还是因为,本朝公主普遍没什么妇德。干政的有、夺嫡的有、养清客的有,婚后还跟人私通乃至养情夫的更是有之又有。基本上,公主犯死罪,驸马得跟着同死,公主花天酒地,驸马就只能干带绿帽子。故而一旦谁肯尚公主,大都会被人认为没什么本事和自尊,只想靠裙带关系上位。   不过,这个理由搁在淑妃养的女儿和令狐家的子弟身上,行不通。   令狐韩氏道,“十二公主和六公主一样,是淑妃教养长大。为人谦逊有德,必不会连累你的名声。”   六公主是天子最宠爱的女儿,出嫁时排场何等显赫?可入门后先拜舅姑,从此相夫教子,恪礼守节。当年驸马外任为官,公主携儿带女乘驴车追随赴任,途中一切从简,不打扰沿途州郡官民。婆婆生病,她衣不解带亲自照料,奉粥饭汤药必尝而后进——所作所为比照的都是列女传。   可见淑妃是如何教养女儿的。   十二公主和她同母,品行自也无可指摘。娶一个贤公主,何止不会沦为笑柄?娶到如六公主那样的妻子,还不知羡煞多少士大夫。   而令狐家和天家世代联姻。令狐晋是公主之子,他的儿子娶公主,只是再寻常不过的亲上加亲,也不会像旁家那么突兀。   ——毕竟是亲儿子,在做决定前令狐韩氏也考量许久,不会害他。   令狐十七听他阿娘这么说,便点了点头,又问,“阿娘可知道阴丰吗?”   令狐韩氏还真没听过。   令狐十七又道,“他是光武皇后阴丽华的侄儿,娶了阴丽华的女儿郦邑公主。”   这么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令狐韩氏还真不知他有什么事迹。但一听也是尚主之人,便已警觉起来——她还是了解她儿子的。   令狐十七想了想,又问,“班始呢?阿娘也不知?他是定远侯班超的孙子,娶妻阴城公主。”   连说两个人,令狐韩氏都不知道。说第三个人时,令狐十七便故意降了降难度,道,“……韦正矩,阿娘总听过吧?”   令狐韩氏听这名字,便知是京兆韦氏的子弟——韦家和令狐家一样,都和天家世代联姻,族内娶公主者不知凡几。但令狐韩氏知道她这儿子的性情,肯定不会说些善始善终的。她不想顺着令狐十七说,奈何真想不起,只好问,“他怎么了?”   “也没怎么。”令狐十七抿唇一笑,“他娶太宗女新城公主为妻,待公主不大好。公主急病离世,天子疑是韦正矩所致,诛杀一人,流放他全家。”   令狐韩氏:……   令狐韩氏怒不可遏,她猜到令狐十七定然要说些婚姻不幸的例子,不料他一开口就说了个谋害公主连累满门的。   “莫非我让你尚主,你便要杀人不成?我就是这么教导你的吗?”   令狐十七却不急不躁,“韦正矩也未必杀了人。只不过夫妻之间若互不喜爱,彼此迁就时难免就不大甘心,良配不成,久之必成怨偶。一旦一人有什么不测,另一人纵使没做什么,也必定会被迁怒乃至怀疑。阿娘知道我,我这个人平生什么都不会,唯独会我行我素。公主要是心宽体胖,忍得了我胡作非为,也没什么大不了。大不了我郁郁不得志。可万一公主敏感纤细,郁郁不得志的是她……”   令狐韩氏怒极反笑,“谁还没我行我素过?你以为你凭什么能我行我素?”   令狐十七没答话——他当然知道自己凭什么,不就凭投了个好胎吗?若他生在贫穷低贱之处,今日所享用之种种,自也同他无缘。   令狐韩氏沉了沉气,不想因一时愤怒而说出不可挽回的话来。   但想到自己所经历的种种,看到儿子无可无不可的态度,心中火气便蹭蹭的往上涨。   “不娶公主也可,我只问你——待你阿爹百年之后,你打算如何谋生?”   令狐十七稍愣了愣。   ——他从未想过。或者该说,他从未意识到父母将有一日离他而去。   他和云秀不同,虽也修仙,甚或已有无数人苦求一生也无法修得的道行。可他其实并未将修仙当毕生追求。他修仙,甚至没那些王公贵族炼丹来得用心。就和闲来无事看看书、养养花,召集乐班子演奏一下自己复原的古曲一样……只是顺势而为。因云秀在修仙,故而他也修一修,免得云秀“遨游三界”时,他“眼花齿摇,昏惨惨黄泉路近”。修不修得成都可。   他对世间万物的追求,都只在“顺便”的程度。就连他家的富贵,他所持也是有则享之——反正不是这个烂人享之就是那个烂人享之,无则安之——这样的世道里这样的富贵,急破急灭才是天理昭彰。   可是,唯有父母的生死,不能轻易看破。   ……原来父母会有百年之后,原来这一天已近到会让她阿娘脱口拿来问他的程度。   也直到这一刻,令狐十七才知自己对“世事无常”也并不是那么豁达。   令狐韩氏却以为他茫然,是因从未想过如何谋生。   便问,“你以为若无你阿爹在,这偌大郑国公府,真有你我母子的容身之地?待你阿兄袭爵之后,你又将往何处安身?”又道,“若你肯读书上进也可。我即刻便去求你阿爹,荫补你做个小官儿。若耐得住清贫,或侥幸你阿爹能活到七老八十,也能升到不必求人的级别。只怕你无心进取。”   令狐十七确实无心进取。   他所见所感之世道,并不值得他去进取——这并不是一个劝善惩恶的世界。就只见芸芸众生的人头,被一个生而为君的天子和几个极伪极恶之人,一茬茬的割来割去。只需许以微不足道的钱财和希望渺茫的富贵,便有无数横竖都要被割去脑袋的人,在被割去前、先去割别人的脑袋。剩下那些不必卖命甚或想救天下人的命的,留给他们的则唯有徒劳和破灭而已。若侥幸不曾破灭,便在虚幻的成就中荣耀的死去——到死都不知自己所做乃是徒劳。   无人能救这个世道——唯有等那几个极伪极恶之人终于决出了胜负,才能姑且救上一救,却也不过是进入了下一个轮回。   他既不想做极伪极恶之人,也不想做徒劳而虚伪之人。   他宁肯和云秀一同修道,去求遁世的逍遥自在。   令狐韩氏见他油盐不进,越发的恨铁不成钢。却又不能不替他打算。   “若娶了公主,至少不必受制于人,不必辗转于堂院之间乞食。你想要进取也可,若想继续修道,怡然度日,也可。……这天下的‘自在’,不是你想你愿便能有的。若无权势富贵,你再如何努力如何求之有道,亦不过是他人指下一只蝼蚁、一句笑话罢了。”   令狐十七回了回神,道,“阿娘说的‘自在’跟我要的不大一样。若娶了公主,便只剩阿娘口中的自在,没我想要的自在了。”   “你要的自在?”明明是她先提,可令狐十七一说,却不知怎的竟似刺痛了她,“你以为你想要的自在是什么东西!若无郑国公府的富贵,你以为你能自在得起来吗?!——冻馁、欺侮、日复一日的劳苦,活得跟个玩意儿似的,也配说自在?!”   “我活不到这么凄凉——便当真凄凉至此,也比娶一个自己不想娶的人,更配说自在。”   令狐十七说得坦率、诚恳。他就只是实事求是的答她的问话而已——或许也带些小小的意气,却也无伤大雅。   可令狐韩氏却如被羞辱、责骂了一般,暴怒至极。   “你是被我惯坏了。”她说,“你若真这么想,便先去尝尝你说的自在究竟是什么滋味吧。”   “所以我就被逐出家门了。”令狐十七透过后院儿的角门,打量着里头寒酸的小院儿,道,“想想我可投奔的人,也只有你这里,能让我尝尝冻馁、劳苦却又自在的滋味,所以,”他笑着,“我就来了。” 第70章 直道相思(八)   云秀当然不能收他。   ——满院子天真无邪的小姑娘,正当最好骗的年纪,都是令狐十七这个没心没肺的小纨绔最擅长对付的类型。岂能引狼入室?   令狐十七却也不勉强。   就在奉安观隔壁盘了个农家小院儿,简略收拾一番,便住了进去。   这熊孩子却很有被逐出家门的自觉。安顿下来之后,便将一路鞍马劳顿送他过来的护卫、家丁们悉数赶了回去。   他这个人,除了饭不得不亲自吃厕不得不亲自如,从小到大凡能不自己动手的事俱都有人代劳,恨不能读书时都有个人来帮他撑眼皮。压根儿没凭自己的本事过过一天日子。他要将人遣回去,他自己倒没什么,被遣的那些反而一步三回头,满眼写的都是——离了我们小公子可怎么活哟。   令狐十七:……   云秀:……   “其实也不用都送回去……”那眼神终于让云秀也动摇了,“我读的话本里,便是穷秀才身旁偶尔也有个忠心耿耿的老仆照料。”   令狐十七羞恼的瞅她一眼,“……闭嘴。”   云秀多虑了。   搬来的第一天,令狐十七便敞着院门,将炉子搬到庭院中间,饶有兴致的研究该怎么点炉子。   炸了几次炉膛之后,他终于知道原来炉子是不能用法力来点的。接连几次又差点将自己身上袍子点着后,他终于能掌握住草和木头的比例。最后终于将炉子点起来时,他一脸炉灰却得意得跟个孩子似的,硬是志得意满的叫云秀来看——他点起炉子了!   云秀:……   那会儿早就过了饭时,他才点起炉子——饭还没开始做呢。   然而他就顶着一张左一抹灰右一抹黑的脸,依旧让院子外围观的老妪、妇人、少女、女童们纷纷为他终于点起炉子而欢欣鼓舞,就跟沦陷区人民听闻官军收复了河南河北似的。而后便有一茬茬人来说“哎呀今天菜做多了,小哥儿吃饭了没?哎呀太巧了,赶紧收下吧。”便硬塞给令狐十七一提篮儿饭菜。最后提篮儿摆了满院子——居然还有一篮是奉安观厨房里的斋饭。   云秀:……是哪个叛徒干的!   没几日之后,不但每顿饭都有人来送——实则云秀琢磨着,比起送饭她们应该更想日日来给他做饭——凡有人要去河边儿洗衣服,哪怕全不顺路也必会“路过”令狐十七门前,问他有没有衣服要洗可顺便替他一道洗了。   就连奉安观里还在换牙的小丫头片子,也会满脸羞红的往他手里塞个苹果,然后捂着脸扭头就跑。   云秀:……   云秀也斜眼觑令狐十七,“红颜祸……”   “闭嘴!”令狐十七额角青筋乱跳,迅速打断。   不过,这熊孩子倒有一点很令云秀刮目相看。   她记得他嘴巴很挑,每日吃的东西不论色香味,都得最顶尖儿,稍有丝毫不如意之处,他立刻便能察觉出来。故而长安大厨都视他为畏途,也将他看作标杆——不管是谁家的厨子,凡听说今日令狐家十七公子在席,必都要严阵以待。前厅传话回来说,某道菜小公子夹了一箸,厨子的身板便要挺一停;小公子又夹了一箸,立刻尾巴都要翘起来;小公子居然夹了第三箸——还给点评了!那飘飘然的,比当上给宰相做饭的堂食倌儿还要志得意满。   不过,所有这些云秀都没见识过——她家穷嘛,置办不起入得令狐十七口缘的食材。令狐十七到柳府做客,还从没吃饱过呢。   故而她以为,这些乡野粗食,令狐十七是不肯吃的。   但令狐十七居然吃得毫不勉强——不仅如此,一顿吃不完,还会留到下一顿继续吃。几乎没浪费一粒米。   云秀老怀欣慰的托着腮帮子看他吃饭,令狐十七装作不在意,脸上却还是不由泛红。   “看什么看?”   “没……还以为你吃不惯我们庶民的伙食。”   令狐十七额角跳了跳,由羞转恼,“填饱肚子有填饱肚子的标准。”   “哦……只是填饱肚子啊。”   “旁人将果腹之物分与我,本就已珍贵至极。入口的标准低一些,有什么不对?”   云秀先抿唇轻笑,继而舒畅欢笑——心想这话说得真是太中听,太解气了。不知长安那些为夸耀自己饮食丰赡精美而请令狐十七赴宴,结果反而自取其辱的达官贵人们听了,是什么感受。   “很对,对极了……”她笑看着令狐十七。心想,她二姨这次的算盘恐怕要打空了。   她这个骄奢淫逸的小表哥,恐怕真有一颗天生纯粹的道心——未必就吃不了苦。   至少,若他也如她二姨那般爱上了一个不般配的少女,必不会如当年的韩娘那般驱逐敦促着对方走上自己不喜欢的路吧。不过话又说回来,真有一颗道心的话,也许在喜欢上之前,就先将爱之一物看开了吧。   倒可惜了那些天天来给他送饭、问他衣服需不需要洗的小姑娘。 第71章 直道相思(九)   少了个华阳真人,换做云秀和阿淇共同主事,奉安观中气氛为之一变。再来一个令狐十七,调度起满院子小姑娘俏皮爱笑、又娇羞爱美的少女之心……如今的奉安观跟之前简直“判若两观”。   虽说每日晨起诵经,小姑娘们依旧规规矩矩不偷懒,可每到晨读之后的休息时间,或是饭时,小姑娘们忙完活计聚集到了一起,气氛便骤然热闹欢快起来。一群人叽叽喳喳的说着坊间传闻,甚至还有人一本正经的起了诗社装文雅人,燕舞莺啼一般。常扰得两位管事女冠子头痛不已。   待察觉到有小姑娘偷偷改动了自己的道袍,好使得腰身看上去更袅娜后,道恒和道迹两位道长终于忍耐不住,叫来了云秀和阿淇。   “这样不成……”她们便忧心忡忡的告诫道,“这些小弟子本就当不安分的年纪,若不严加管束,申明规矩,万一有人做出什么败坏名声的事,可怎么办?”   其实云秀觉得,小姑娘爱美不是件坏事。道即为美,不执着于皮相是一回事,可不知美之为美又是另一回事了。爱美至少比审丑来得要好。   至于道心不稳,就更没什么了她们都还没正式出家呢。若在修道途中察觉到自己更爱烟火红尘,便在合适的时机还俗就是。若强要她们灭人欲、守道心,才更违背本教逍遥洒脱的本意。   但两位道长的顾虑却也没错奉安观毕竟还是个道观,在道观里美容、思凡,确实也不大好。   云秀便应道,“我记下了,会让她们注意。”   两位道长对视一眼,又问,“不知令狐公子还要在隔壁住多久?”   云秀还真没问过他。   “他是不是做错什么了?”令狐十七是她招来的,管好他,别让他添乱也是她的责任。   两位道长忙道,“这却没有,小公子很守规矩。”   守规矩三个字和令狐十七连在一起,真是怎么听怎么别扭。   果然,两位道长略一斟酌,立刻便又说道,“……只是咱们毕竟是个坤道观,隔壁住着个招……”云秀很怀疑她们要说招蜂引蝶,所幸两位道长及时改口,“招眼缘的小伙子,难免容易引来口舌是非。”   云秀仔细回想回想,令狐十七确实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每日不过读读书,修修道而已。偶尔出门,也大都是好奇民间生活,去逛逛集市,或站在一旁看人家打铁、砍树、杀猪、拌猪食……纵然来找云秀,也都是和以往一样往云秀空间里钻这少年虽娇惯任性、不守规矩,实则比云秀更有常识。真没做出什么需要被人格外防范、指摘的举动。   至于被人围观、被人格外照料……这就不是他的错了吧。   两位道长这句“难免容易”,很有些“欲加之罪”。   但同样的,两位道长也不会无缘无故的管起闲事。   云秀想了想,又看向阿淇,以目光询问。   阿淇却也觉着奇怪,便问,“两位师叔是不是听到什么风声了?”   两位道长又一对视,目光交流了一会儿,才道,“这些事原本不该说给你们年轻小姑娘听,可世道险恶,也不能不让你们有所警惕”   原来,因天子身边跑了个道士,和尚们趁势而起打压道士,颇掀起一股拆穿骗子道士的风气。对此,民间亦是一片叫好之声。   按说女冠子只在闺阁间行走,素来不怎么招惹是非。这股风气波及不到她们,可凡事都有例外。   前阵子在巩县便出了这么一件事当地一个很有名望的女道士,平日论道**,不别男女。因她说得精妙深微,故而很有一些信徒将她看作得道高人。当地有高僧不以为然,便趁夜来到她的精舍,说要和她通奸。那女道士果然应允,还解内衣相赠……第二日,女道士在坛上道貌岸然的**,她的内衣则在坛下被人传阅。女道士就此身败名裂,只得离开巩县。   百姓经历、听闻此事都感叹,多亏高僧慧眼如炬拆穿了她的真面目,否则他们便把荡娃当成高士了。   因这件事,如今凡有些名望的坤道观都成了是非之地。一个不留神,便会被人指指点点。   “按说此事同令狐公子无关,可接连有女施主问到他,颇有些试探、提醒之意……”   两位道长说得吞吞吐吐,可话都到这一步了,云秀岂还听不明白?   因那女道士出事,一切道貌岸然的道观都被人怀疑、担忧是藏污纳垢之处。   那些女施主看到隔壁住了个英俊少年,明明无风无影,却也担忧起奉安观里有无猫腻。恨不能立刻将奉安观同英俊少年隔绝开来,免得观中女道士们做出丑事,牵连到她们这些选在此处做法事、点长明灯的体面人。   她听两位道长说巩县的故事,已听得满肚子火气。   故而话也就答得很不通融,“再有人问,你们便告诉他们看到人便想到丑事,这是病,得治。”   两位道长知道她素来都有些痴症,却也不意外她会这么说。   都只看向阿淇,道,“你是怎么想的?”   阿淇一时却没回过神来,闻言一怔愣,才缓缓道,“……世情险恶。既出了这种事,我们是该比平日更谨慎、低调些。我会加严门禁,近期尽量不放她们出门。但我亦敢保证,她们绝无此类心思。何况这是我们观里自己的事,管好自己人是应该的。可管到令狐公子身上,未免过为已甚……”   两位道长便又看向云秀她们确实管不着令狐十七,可云秀能啊。   奈何云秀不为所动。她确实犯了痴病旁人能说你隔壁住着美少年,你就有可能和他通|奸。那旁人还能说你有手,你有可能会杀人呢。过分的是他们又不是你,你自囚、断腕算什么?她才不干!   她便目光灼灼的看回去。   两位道长也十分头疼,心想,幸亏还有个阿淇能脚踏实地的讲道理。   便对阿淇道,“也只好如此。午饭时召集大家再做一次功课,申明一下规矩。这阵子务必不要再放他们出门了。”   阿淇点了点头。   见云秀还不肯走,阿淇心里便也一动。思忖片刻后,终还是问了出来,“巩县那和尚所作所为,竟也称得上是‘高僧’吗?”   两位道长对视一眼,俱都默然。   许久之后,道恒道长才无奈一哂,道,“……世道如此。女道人更须自清。”又道,“纵然世道如此,可若那女冠子能守住道心,当日便不会应允他,便也无日后种种丑闻了。”   阿淇默然不语。   云秀却仍不服气,犟嘴道,“只怕她守住了道心,那无赖和尚也不会善罢甘休。我看咱们不要急着检讨门风,教导众人防范无赖才是正理。”   待从两位道长处离开,云秀见阿淇依旧有心事一般,便问,“怎么了?”   阿淇摇了摇头,道,“许是兔死狐悲吧我在想,那女道人未必是‘欣然’应允,也许只是害怕。”她曾被人逼迫得几乎家破人亡,深知求生之艰辛痛苦,故而对此类事便也格外敏感,“你想,深夜之中,一个陌生男人闯进女人的住处,说要和她做那种事……”   云秀恍然大悟正常人先感到的定然是害怕吧!除非对方跟她一样,战斗力媲美猩猩,否则定然会顾虑拒绝对方会不会被害吧!   当然,见男人夜袭不惧反喜,还要送人自己的内衣,这么熟练的女人也不是没有。但怎么想,都是阿淇猜测的那种可能性更大。   若果真如此,便是一个女道人被人逼|奸后惨遭羞辱,逼|奸她的恶棍反而因此扬名,还就此令天下女冠子们人人自危,更累及她身旁伙伴被人指点、还被无辜禁足……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神仙是什么?   云秀也答不上来。   但至少在她的逍遥道里有这么一条当世俗不给人天理公道,让无辜者受难却让恶人横行时,便该神仙出场教教恶人什么是恐惧了。   “我去巩县走一遭,查查究竟是怎么事。”她便说,“若真如你所想,我必替那女道人讨还公道,你便放下心吧。”   她便轻弹阿淇的额头,教她舒展开眉头,不必兔死狐悲有她在呢。   阿淇脸上不由泛红,抬手轻轻捂住额头,垂眸微笑道,“……那我便放心了。”   云秀却还没去过巩县,故而不能从空间里直接过去,得先亲自去走一遭才行。   如此便得仔细规划行程。最好能在临近傍晚时,找到落脚之处,再通过空间回奉安观里过夜。   如此,便不致耽误了夜间巡视。   不过,她一整个白天都不在观里,若有急事,只怕会来不及照应。   云秀琢磨了一阵子,目光不由便转向了令狐十七。   鲤表哥偶尔也是能帮上忙嘛。 第72章 直道相思(十)   令狐十七挑了挑眉,似笑非笑,“……你让我假扮成你,替你在道观里住几日?”   云秀狗腿的嘿嘿笑着,又帮他倒茶又给他添果子,殷勤劝诱,“我变成男人时,都没着意照着你变,二姨都说跟你活似兄弟。你若变成我,定然没人能分辨得出。”   令狐十七信手变出柄扇子来,挑起她的下巴懒洋洋的左右端详。   云秀以为他要观摩观摩模版,便乖乖的任他打量。   令狐十七本想挑剔一番她的长相,以表示本公子一表人才凭什么要变成你这副模样。谁知他越挑剔便越觉得她容貌动人,反而被她巧笑倩兮、乖巧讨好的目光给弄得心猿意马。便抬扇子轻敲她的头,直奔结论,“……我凭什么要变成这副蠢兮兮的模样?”   云秀:……   她就知道,令狐十七这熊孩子根本没法正常交流。   “就凭我求你帮忙,好不好?”她气鼓鼓的同他讲道理,“你不知道,现在世道乱。我们观里都是女孩子,万一我离开这几日有坏人盯上她们怎么办?凭你吃了她们这么多斋饭,怎么忍心看她们被欺负?就留意替我保护她们几日,好不好?”   她一下子说这么多,令狐十七还真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反驳。   何况,她难得有一次能这么坦率的求他帮忙,他也真有些受用。   “帮忙事小——可照你这么说,你岂不是要保护她们一辈子?每次你有事离开,都要求我帮忙?”   云秀想了想,道,“以后自然有以后的办法——我可以把院墙武装起来,给她们每人做一套防身用具。但我现在法力有限,一时还弄不出这么多,才会请你帮忙啊。以后自然就不用了。”   “你确定?”令狐十七太熟悉她的性子了,“若你去了巩县,发现那女道人果然是被迫害的。不光是她,天下还有无数女人跟她有类似的遭遇,你是不是也要把她们的院墙都武装起来,给她们也每人做一套防身用具?”   云秀愣了愣,低头琢磨了半晌——居然真被他给问住了。   令狐十七忍不住就又敲了她一下,“我看你根本就不打算修仙,是打算济世利民。你当什么神仙啊,干脆去当皇帝吧!”   云秀心想,她若真想济世利民,她还不如烧玻璃炼铁去呢。归根结底,技术拯救世界。皇帝才不拯救。   但这一敲倒把她给敲明白了,“遇到了当然就不能不管,但也不可能包揽天下人啊——我又不是救世主。更不会都得求你帮忙了,也非要当这个救世主。”   这话说得令狐十七很不是滋味,“什么叫‘都得求我帮忙了’?不找我你找谁?也许我很乐意帮你呢……”   “你才不乐意。你只会劝我别做蠢事,绝不会陪着我犯蠢。这点知人之明我还是有的。”云秀反而疑惑他在纠结什么,骗她去求他做他根本不会做的事吗?“我若真想拯救世界,才不会来求你呢。”   “那你今日是来做什么的?”   “请你帮忙啊,保护奉安观又不是拯救天下。”云秀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奉安观是我的容身之处,里面住的都是对我很重要的人。”顿了顿,“——你不会连这也觉着是蠢事吧?”   令狐十七噎了一噎,“……不会。”   若奉安观真有这么重要,他虽多少会有些吃味儿,却不会坐视不理。   随即又变本加厉,“但我觉着,让我变成你住进去,真蠢透了!”   云秀一想,不由警惕的扬头看他,“你不会想趁机偷看小姑娘洗……”   “不会!”令狐十七斩钉截铁的打断她,揉着额头,克制住想狂摇她脑袋听听里面是不是进水了的冲动。   云秀嘿嘿笑了笑,“我开玩笑啦。”她便解释,“香客里偶尔也有男人,有时会‘迷路’到后院儿。来送重物的杂役或是匠人,也爱往院子张头探脑,有时门婆一个看不住,他们就偷溜进来了。看到了还能打出去,可看不到呢?所以我觉得,你住进来,我比较放心。”   ——就算是正经的坤道观,在这样的世道里也不好过。总有些不正经的人想趁你不备占你的便宜。不必说的道观,便寻常妇人自己出门,都常被欺负。阿淇娘一把年纪了,出去赶集还被老光棍拍了屁股。倒不是云秀多疑。   令狐十七道,“天下的坤道观……”   “都说奉安观跟‘天下’不同啦!”   “……反正我就是觉着不妥。”   他居然胡搅蛮缠起来。   云秀先是急躁,随即意识到了什么,“该不会……你根本就不会变化术吧?”   令狐十七羞恼不已,手上扇子翻来转去变幻无常,最后又敲了她额头一下,“你看我这是不会?”   他这简直就是欲盖弥彰。   云秀捂着头,很想狂笑一气,以解历年来被他碾压、取笑之恨。   “你要是会,就变成我来看看啊?”她难得见令狐十七落于下风,忍不住就撑在桌子上,凑近了一本正经的调戏他,“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不过就是天地间一团由一化而为二、化而为三,化而为有生、有形、有尽的,化而为可见、可知、可辨之物的混沌罢了’。真没什么难的。”   令狐十七:……   令狐十七一展扇子,挡住云秀那张得意忘形的脸。   霎时间瑞光四溢,芳香满庭——看得出,为了这次变化,他很费了些力气。   而后他以扇遮面,起身。   便看着云秀,在她面前轻轻一旋。   罗裙如花绽放,衣袂翩然,乌发轻展,香风流云拂面而来。   一时间云秀满脑子都是曹子建咏洛神,“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呆愣愣的看了好一会儿,才莫名红了脸颊,喃喃道,“……我哪有这么好看啊。”   令狐十七哼了一声,道,“你倒说说,有哪里不像。”   “……反正我就是没那么好看!”   “我也没说你好看啊!”   云秀稍觉得他声音不对——便察觉到他依旧以扇遮面。   云秀稍有些恼火,“也没难看到不能见人的地步吧!”   令狐十七眨了眨眼睛,竟无言以对。   不知怎么的,云秀稍觉得那只眼睛不大对头——她的目光有这么盛气凌人吗?眼尾还挑着,还有一抹红,还含嗔带怒……啊,他羞恼了——这明明就是令狐十七自己的眼睛吧!   她绕过桌子,扑上去,想趁令狐十七不备将扇子扒拉开,“赶紧给我看看。”   令狐十七遮紧了,闪身后退。   云秀一抬胳膊,敏捷的扒住了扇子——居然拉不动。令狐十七这做贼心虚的,居然把绢面软扇变成了纹丝不动的骨扇。   云秀借势向前一扑。   令狐十七闪避不及,竟然被她扑倒在草地上。   云秀把他按住了,手拉到他手腕上,才确信他真的变得很像,连指端指甲的轮廓都无甚区别。体态秾纤修短也俱都和她一致,衣衫配饰更是分毫不差。故而将他按在底下,竟有些看旁人将自己按住了,和自己竟有这么楚楚可怜的违和感。   但这不重要,此刻云秀眼中就只有那张扇子,和扇子上方露出来的令狐十七又悲愤、又顽固抗拒的目光。   ——欺负他,简直太令人欲罢不能了。   “就给我看下嘛,明明变成我,却不让我看,这是什么道理啊?”云秀一面劝诱,一面就跟薅鸡毛似的,大开大合跟令狐十七抢扇子。   令狐十七光维系变化术便已然用尽全力。又被她又压又拽得心猿意马,竟然反抗不了她。简直悲愤至极。   恼火的将扇子移开,抓住她乱按的手,“看看看,你尽管看。看够了没?”   云秀先是怔愣,随即竟露出失望的表情——虽眉眼之间全是令狐十七的既视感,却也是个美人无误。分明就是女体的令狐十七,并不会给人“女装令狐十七”的喷饭感。   令狐十七更悲愤——她竟然失望了!就算不能由衷赞美,她也不能失望吧!   云秀却又笑了出来,道,“我懂了——你能把天下万物看作混沌,独不能把自己看作混沌。你的自我意识太强了,所以按你的变法儿怎么变都是你自己,对不对?”   令狐十七哼唧了一声,心想算你开窍,确实如此没错。   云秀忍不住又摸了她的腰和胸口一把,疑惑的自语,“可是明明体态就能变得这么像,简直跟我一模一样啊。”   她才说完,就似乎听到了“砰”的一声——立刻便觉自己压住的身体换了人。   令狐十七羞愤的捂住了脸——确实如云秀所说,他自我意识太强烈,故而在变化时需要很做一番心理建设,尽量抹除自我意识。云秀这一摸、一提醒,感受过于鲜明,这番暗示便再也维系不住。他身上变化术立刻破除,竟现了原型。   云秀愣了一愣,随即捧腹大笑……她总算如愿看到女装令狐十七了。   令狐十七:……   不过笑了一阵,云秀忽就有些不自在起来。   ——她正坐在令狐十七的身上。   她赶紧起身,不知为何,竟尴尬得说不出话,仿佛才意识到令狐十七原来是个少年。   令狐十七也已坐起来,不知在想些什么。只红着脸默然将自己的衣服变回去,低头整理衣襟。   两人各自无声。   许久之后,云秀才忽的想到,“对了,我有药……”见令狐十七又要羞恼起来,忙解释,“是可以帮着你变身的药啦……啊,当然,如果你心里实在抗拒,那就——”   令狐十七伸手。   云秀愣住,“呃……”   令狐十七羞恼道,“——拿来吧!”   云秀受宠若惊,赶紧钻进丹房里去取药给他。   想想自己确实太霸道了些,便又补充,“……如果实在不方便,你可以不住在里面。我会尽量每天晚上都回来一次,仔细的巡查。你只需白天帮我看住了,别让闲杂人等混进去捣乱便成。可如果我回不来,那就要麻烦你进院子去,替我四处看看了……”   令狐十七从嗓子里勉强挤出一个“嗯”字来,应允了。 第73章 蜡炬成灰(一)   巩县距蒲州有五百百里路。   若不想累坏了马匹,起码得走五六日才成。还得考量夜间投宿的去处——为方便辨识,最好还是找到屋子蔽身后,再通过空间回去。   所幸河东一代素来人烟稠密,接连几日,路途都很顺利。   到第四日时,云秀便已走到洛阳。   洛阳是天下大邑,虽中朝战乱时曾一度沦陷,但经过这些年的修缮后,也基本恢复了原貌。只是若论雄浑,依旧比长安差之甚远。因已有几代天子不曾巡行洛阳了,故而洛阳城中行宫也已破败。官署里安置的亦多散官、闲官,或已半致仕了、在此养老的失势老臣。   唯独寺庙和道观依旧繁盛。因这些年战乱频仍,为筹措军资,朝廷放宽了纳钱买度牒的资质,也颇造就了一批僧侣和尚——光洛阳就有数万之多。   这些人多是逃避赋役的富户强丁,干什么的都有,就是没几个真出家的——云秀还遇到了在路旁杀猪的和尚。膀大腰圆的,拿一串黑漆漆的佛珠拨动,闭着眼嗡嗡嘛咪吽的念一串经,而后撸撸袖子,提起刀子刺下去,将猪一翻,血便顺着刀子汩汩流出来。那猪犹自隹隹的叫唤,和尚便单手作礼,“哦弥陀佛,贫僧已替你超度了,你就老实去吧。来生投个人胎,可别再堕入畜生道了。”   旁边有个来买猪肉的道士看不过去了,嘲笑,“你们和尚真当得容易,空口念一段经,便敢说超度……”   和尚大怒,“你个牛鼻子杂毛,今日特找茬儿来的?我们念经行善自有大功业,佛祖菩萨都记着呢。比不得你们胆肥能吞天的,连皇帝都敢骗。”   难得和尚拿出杀手锏了,道士居然没心虚,反而仰天大笑,“你这就孤陋寡闻了吧——柳真人只是进山采药,数日前已回来了。现下正由浙东观察使护送入京,前日刚经过洛阳,现下怕都已快到蓝田了。想来柳真人必已采得了仙药,正打算向天子复命呢!你们就等好儿吧!哈哈哈……”   和尚也如笑如洪钟,“什么采得仙药归——怕是被官老爷给逮回来了吧!真有仙药,你怎么不升天呢哈哈哈……”   道士佯作镇定,“……少废话!猪肉你还卖不卖!老子还等着上供呢!”   “你到别家去,洒家今日偏不卖与你!”   云秀:……   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啊!   原来那个给她添了不少麻烦的柳真人已被抓获归案了,云秀叹息——其实她真觉着,这人八成是个骗子。可想想奉安观日后的处境,便又觉着还是不是骗子的好。   在洛阳城中略作整顿,她便继续上路。   临近傍晚时,便又来到一座不知名的小县城。云秀沿县城中央街道一路向东,想找一处能投宿的院落。一路寻找,走到街道尽头,忽在一颗垂柳树旁瞧见一处道观,那道观看上去比奉安观更小,门前打理得却整洁,两丛月季花正当盛花时节。门前有个衣衫朴素得体的女冠子正提着水勺,在给那花浇水。 第74章 蜡炬成灰(二)   这一度出行云秀并未易容,只乔装打扮成小道士的模样。她这个年纪的少女,身形已同少年大不相同,也很难看不出她的性别。   云秀便牵马上前,拱手为礼,道叨扰。   “我是蒲州奉安观的道人,正云游四方。不知可否在贵观借宿一晚?”   那女冠子似是没料到会有人来同她搭话,忙回过身来。见是个游方道人,才了然一哂。   便随手指了指北,一边继续浇花,一边道,“自柳树下绕过去,有个侧门。进去便是马厩。”又道,“拴好马,你去厨房找做饭的婆子,让她给你盛一碗斋饭,领你去厢房歇息吧。”   她似是不大爱搭理人。云秀便也多废话,拱手答谢后,便牵马去找门。   那女冠子似又抬头看她,不知察觉到什么,忽又道,“你留步。”   云秀疑惑的回头,那女冠子这才起意打量她一般。然而一对上她的目光,不知怎的竟怔愣了片刻,失神道,“……去吧。”   云秀心下便觉有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   便只点了点头,进门去了。   进去果然便是马厩,可容两三匹的模样。槽中尚有草料,却并不见驴马。   云秀将马拴好,便去寻厨房。   ——这道观极小,马厩只以一堵半墙同后院儿隔开。绕过墙去便是后院儿,一进去便可见炊烟所起——原来厨房、厢房和正房都在一个院子里。   院中地势颇不平坦,看得出偏僻蹇促。然而借着茂密的花木、庭树和石阶,却也营造出颇具野趣的院景。想来建造和打理这庭院的人,都十分蕙质兰心。只是看那阶上苔痕,似已有些年久失修了。当傍晚时分,便稍觉森然。   厨房里果然有个老妇人,眼花耳聋。得知云秀是来借宿的,咕咕囔囔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弓着背给云秀盛了碗斋饭,不待云秀吃完,便粗声粗气的催促她去厢房。   厢房久无人住,铺褥都带了霉味儿。   云秀本想抱出去稍稍拍一拍,那老妇人却已强硬的从外面将门闭上了,临走前还告诫她,“乡野地方乱,别四处瞎逛。”   她不多说这句,云秀还真没“瞎逛”的打算,可她这么一说,云秀反而在意起来。   只是天色还明,她不大好顶风作案。便先从空间里回奉安观去,将那边儿的事处置完。   奉安观中却也无甚大事。   只路遇道恒真人和阿淇说话,见云秀从后院儿里走出来,略吃了一惊。   待道恒真人离开,阿淇才无奈笑道,“您可长点心吧,适才还抱了只猫往南去,眨眼又从北边儿过来——是要将师叔吓死吗?”   云秀:……   ——自然是令狐十七刚刚来过。   便笑道,“算他有心。”于是稍稍将自己找令狐十七帮忙的事告诉阿淇。道,“想是他察觉到什么异常了吧。”   阿淇便又有些脸红,又有些着急——她显然觉着这种时候让男人进来帮忙,不合适。然而她素来都不反对云秀,故而也只将疑窦和不安埋在心里。   只对云秀道,“……是有两个混混儿上门来捣乱,让刘阿婆给打走了。师叔也为此事不安。”   ——虽说常有些居心不良的人“无意”或“好奇”的来窥探,但让道恒真人感到不安,似乎还是头一次。看来那个柳真人掀起的风波,真的让坤道观的境况恶化了不少。   所幸柳真人已找回来了,希望这股子邪风能赶紧结束吧。   云秀便道,“下次再遇着这种事,你便摇铃铛唤我。看我怎么教训他们。”   她便又去找令狐十七。   令狐十七却被猫缠上了,甩不脱,正心烦着,“看错了——本以为有人藏在里头,谁知是这么只赖皮猫。”   他扯皮一样扯猫,那猫炸着毛,却依旧跟长在他身上似的死不松爪。   云秀瞧这一大一小的姿态,忽然忍俊不禁。她说令狐十七变成她旁人分辨不出,显然是谎话,毕竟他们性情习惯都不同。可若令狐十七变成猫,绝对是一只如假包换的好猫,保证没人能认得出。   奉安观一代野猫着实不少,早不知被云秀误捉过多少回了——云秀便放下心来。   回到她投宿的道观里时,天色已昏暗下来。   观里似乎就只住了那女冠子和老妇人两个,此刻都已用完了饭,各自歇息去了。   观里黑沉沉的,一盏灯也无。   正当饭时,依稀可听见邻里男女的争吵声、孩子的喊叫。不多时争吵说话声消停了,便只剩间或传来的鸡鸣犬吠之声——小城镇里不怎么讲究宵禁,似是有人在街坊间走动。   云秀便悄悄披上隐身衣,自厢房里出来,打算到镇上去游荡一番。   然而才出门,便听到咣当的拍门声和马厩里马匹的嘶鸣声。片刻后老妇人起身应门,道,“别拍了,已睡下了。明日再来吧。”   却传来粗声粗气的男声,“你这老虔婆赌钱赌输了穷不要命,也来讹你爷爷?快开门!”   老妇人有些恼火,“你们这些没皮赖脸的——”   云秀只以为这老妇人姓钱。心想这男人说话如此恶声恶气,可见不是个好东西。出去打发了他吧。   她正待翻墙出去踹那男人一脚,背后便传来个懒洋洋的声音,“让他进来吧。”   云秀回过头去——原来那女冠子已被吵醒了。仗着早秋天气未寒,只着一身藕色的亵衣亵裤,头上胡乱挽了个髻子便出门。大约出来时被什么勾了头发,正抬手打理发髻。那绸缎的亵衣袖子滑落下来,露出一段雪白的手臂,上扣着两双细细的银镯子,随她的动作窸碎乱响。   她眼神极慵倦,半垂不垂的,波光含在长而卷翘的睫毛之下。   ——同白日遇见时那清冷疏离的模样,截然不同。   竟令云秀一个小姑娘也看得面红耳赤。   老妇人无奈,只能上前去开门。   那男人一把将老妇人推开,瞧见马厩里的马,便露出十分可厌的假笑,“我说今儿怎么装起贞妇烈女来了,原来是有人捷足先登了。”脚下却未停,越发阔步而来,嚷嚷着,“人呢,敢从爷口里抢食吃……”   然而拐进院子后,瞧见那女冠子歪靠在门上剔着指甲,似笑非笑看着他的模样,话就噎在喉中,咽了一咽口水,“……你这小银妇。”   那女冠子眼尾一眨,似挑逗又似轻蔑,道,“闭上嘴……要来就赶紧过来。”   那男人急不可耐大步上前,将那女冠子一把捞起,抱进屋里去。又用脚关上了门。   那老妇人嘟嘟囔囔的不知是骂还是叹了一阵,也弓着腰回厨房里去睡了。   剩云秀一个站在院子里,只觉秋风萧瑟,落叶乱拍。   ……她好像有些明白了。   然而还不等她反应过来,里头便传来男人的闷哼声,“怎的今日不叫了?床下不会真藏了什么小相好儿吧。”随即便嘶的倒吸了口气,“这小母……”   云秀抱头鼠窜,落荒而逃。   回到空间里,云秀迅速翻出一大摞书来压惊。   不幸架子上最方便拿取的都是些闲书,当代文人写的笔记、传奇——令狐十七这熊孩子太自来熟,随手往她书柜里塞书,跟往自家书柜里塞似的,根本连声招呼都不打。   云秀信手翻看,看着看着,便蹦出一行“俄而红娘捧崔氏而至,至则娇羞融冶,力不能运支体,曩时端庄,不复同矣。”《莺莺传》她读过,以她的过目不忘这段当然也记得。然而早先完全无感的字句,此刻脑中却立刻就跟着蹦出画面来。   云秀:……原来是说这种事的啊摔!   丢开,换一卷。半途翻开,入目就是一行,“解罗衣之际,态有馀妍,低帏昵枕,极其欢爱。生自以为巫山、洛浦不过也。”   扔掉,瞧见旁边一卷《游仙窟》是自己没见过的,心想这卷应当没差吧。挣扎片刻,试探着先翻到后边,便见,“心去无人制,情来不自禁。插手红裤,交脚翠被。两唇对口,一臂枕头……”   云秀:……   云秀掩面,心知这只怕是自己心志动摇的缘故——因她满脑子都是这种事,所以就算再拿一本翻开,肯定也还会一翻就翻到此类剧情。青春期还真是受不得丁点儿刺激啊,自己现在看似震惊、抗拒、厌恶,实则只是因今夜所见之人有一个着实面目可憎。对于她乍然意识到的这件事,她潜意识里恐怕好奇得很,想一探究竟得很……是所谓口嫌体正直也。   正在自我剖析着呢,便听人懒洋洋的说,“哦,你在这儿啊。”   是清冽动听的少年声。   云秀又惊吓又心虚又慌乱,抬手便将一大摞书掀翻,如乱石般噼啪的向人砸去。   令狐十七头上、肩上挂着长卷,额前还有被砸出的红印子。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克制住想把适才遭遇原样奉还的冲动。问,“……你发什么疯?”   云秀:……   云秀心虚的移开了目光,“……意、意外。”   “哦,只是意外呀。”令狐十七额角青筋跳了跳,缓缓摘下自己身上挂着的书卷,眼睛看着她,一格一格的卷上。   云秀瞧见他手中拿的正是《游仙窟》,只觉热气上涌,砰的自头顶口耳中喷出——那是卷小黄书,毫无疑问的小黄书!正经读书人如元微之蒋防,就算写具体情节,也绝对不会用那种措辞!   令狐十七似是察觉了什么,目光也跟着她落到自己手中长卷上。正见“腹里癫狂,心中沸乱”八个字。   令狐十七:……   令狐十七垂了睫毛,有些恍惚,又奇异的平静,“哦,你在读这种书啊……”   云秀:……   云秀简直怒不可遏,“还不是你拿来的!”   令狐十七琢磨片刻,恍然大悟。   这书确实是他搁到云秀书架子上的没错——看的时候只觉得文辞华艳轻佻,所描摹之事却不知所谓。通篇的你曰我曰、诗来词往,令人读得瞌睡连天。便随手弃在了一旁。此刻却不知为何,读过的字句一字不误的全在脑中苏醒过来。   他低头看了看书,又抬头看了看云秀。   而后迟钝的脸上一点点红透。   然而他却不似云秀那般面皮薄,依旧语调沉缓,似毫不在意,“你修仙这么多年,岂不知越名教而任自然的道理?些许小事便要大惊小怪。”   云秀炸毛道,“我先前又没见过,怎么可能不惊讶!”   令狐十七却也伶牙俐齿不起来。   无话许久,才喃喃道,“……其实,我也没见过。”   这话在此番情形下说,真是让人不误解都不成。   令狐十七一开口便察觉出不妥,匆忙解释,“我是说我也没见过,我就不大惊小怪……”   云秀却没察觉到他的话有什么不对,“我又不是你!”   令狐十七松一口气。却不知为何,竟为此感到些许失望。   两人各怀心事对面站着,还是云秀先红着脸岔开话题,“……这么晚了,你来做什么啊?”   令狐十七却想不起自己要来做什么了。   反而看着云秀的眼睛,脱口说道,“……承闻此处有神仙之窟宅,故来祗候。山川阻隔,疲顿异常,欲投娘子,片时停歇……”   云秀先是莫名其妙,然而忽的便意识到什么,目光落到他手中书卷上——这一句一字不差,正是书中那个不知廉耻的“下官”,遇见水畔浣纱之女子时所说的话。   “心去无人制,情来不自禁。插手红裤,交脚翠被。两唇对口,一臂枕头……”这一行字砰砰砰砰的敲进云秀脑中,走马灯般循环闪烁。   云秀差点立刻就被他给气哭了。   ——令狐十七这小混账,竟拿小黄书里的情形来调戏她!   令狐十七却也猛的回神过来。   本欲立刻解释、道歉,可瞧见云秀脸色,忽然便明白——这一次云秀分明听懂了是什么意思。   鬼使神差的,他竟什么都没说,只强撑信心、看着云秀的眼睛,等她回应。   他只觉一团混乱,这心意揭开得、告白得全不是时候。可当一言天国,一言地狱之时,那混乱似也没什么所谓了。   ……   令狐十七缓缓醒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离开了云秀的“府邸”。   ——显然不是他自己离开的,那当然就是云秀将他逐出来的。   心中如火烧汤煮,脑中却奇异的只有一片空白。他兀自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站了若久,才安静的抬步、上床……而后似梦似醒的,一言不发的沉沉睡去。 第75章 蜡炬成灰(三)   云秀从空间里出来,依旧感到又羞又恼。   ——太可恶了,居然拿小黄书里的话调戏她!   她脸上热度退不下来,拿手贴了脸颊好一会儿,才稍稍有退热的迹象,却忽的回味过来——令狐十七这么试探,不会是想同她做那种事吧。   脑中热度再度爆沸。云秀捂住头,很想撞一撞南墙——为什么会有这么莫名其妙的妄想啊!   令狐十七绝对只是嘴贱,顺手调戏她一把罢了!她若误解了,还不知要被令狐十七怎么嘲笑呢!   她才不会让他得逞。   她红着脸,正要推门进屋睡觉,却忽的觉出四面风景稍有些陌生。   屋内风冷气清,暗香飘渺。却有一声闷哼自一门之隔的隔壁传来,随即便是一阵粗重的喘息。   云秀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却已下意识的将隐身的披风兜帽带好,手伸进乾坤袋里,准备好了武器。   而后便听隔壁人道,“……你打算何时带我回去?”   ——竟是那女冠子的声音。   云秀便知自己是闯进别人卧房隔壁的书房里来了。她正待逃离,偶然间一侧首,却不由被房中陈设稍稍分去了心神。   ——窗下案上陈设着炉瓶三事,秘色瓷甁中新插了月季花。月季本是丰腴美艳之花,用来做花供未免容易满而无奇。可那插花之人妙手搭了一枝高而瘦峭的花苞,两攲疏叶无花的斜茎,却将饱满绽放之花压得低而边缘,陡然便显出一股孤雅不群的意趣来。   墙前书架、墙上挂画……也无不别致精妙。   云秀不由便想,这女冠子必是十分高洁孤傲之人——随即便又记起她媚眼如丝的倚在门前剔着指甲看人的模样,脸上再度滚烫起来——也许,也没那么高洁、孤傲……   因这一拖延,隔壁的话便又听来几句。   那男人似是有些不耐烦,道,“怎的又说起这些了。”   女冠子便道,“月如秋扇,花疑春雪……”云秀正感其言之悲哀婉转,那女冠子却顿了顿,转而直言,“我已受够了眼下的日子。你当日赌誓说要娶我为妻——如今我愿意了。”   那男子却嗤笑一声,道,“如今你当然愿意,毕竟今时不同往日了嘛。”两人不知又做了什么,忽传来清脆一声,似是那女冠子拍开了男人的手。   男人却并未羞恼,只笑道,“莫羞恼……我依旧香你爱你。”便含糊道,“马厩里有匹没见过的马——是你新纳的恩客来了?怎么不领来让我见见?听闻你们道家有房中秘术,我还想叫他出来和你我一同演练演练呢。”   云秀并未听懂个中词汇,只以为这人是想找她打架切磋一类。   那女冠子亦无多回应,只有久久的沉默。云秀稍觉得气氛有些诡异,却不知究竟进展到何处,正疑惑着,便听窸窣衣物相擦、唇齿相交之声。   云秀心想——又来啊!   忙开花印要逃。   却忽传来一声脆响——这一次,毫无疑问是巴掌扇在脸上的声音。   那女冠子声音低低的,似有些颤抖,又似平静至极,“滚。”她说。   那男人笑了笑,起身穿衣。边窸窣的扣腰带,边说,“别想些有的没的。没意思。如今你夜夜做新娘,什么贡士进士都是你入幕之宾,多风光……”   那女冠子猛的将瓷枕砸落在地,低吼着,“滚——!”   那男人犹自大笑着,推门离开了。   这一次云秀总算听懂了他的含义。   以她贫乏的见识,尚不足以理解个中龌龊与悲哀,却并不妨她觉出这男人之可厌可恨。   自书房出去,瞧见男人吹着口哨、摇着未系上的腰带,悠游的晃着走路,云秀便觉不平。于是悄悄的抬脚,绊了他一下子。   那男人扑在地上,摔了个狗啃泥。正待骂人,抬头却见自己正头朝着厢房。   也不知他在想什么,自地上爬起来,便吊儿郎当的晃到了厢房窗边。   那窗子本用薄绢糊面。然而日久绢老,早已脆黄如纸。那男人便悄悄探手指戳开个孔儿,向内窥探。   云秀忽的意识到他在看什么,不由恶向胆边生。   她便开花印进屋,揭去隐身的衣衫,变作那日令狐十七的模样——虽不想承认,可纵然变作女人,令狐十七也是她所见最美的女人——她怕那男人肉眼凡胎看不清她,还特地先点了支蜡烛,而后便缓缓回过头来。   那男人喘息果然一窒,睁大了眼睛。   待将回过头来时,她便骤然将面容化作眼珠都要掉出来的腐肉枯骨,猛的向那窗口袭来。   那男人嗷唔一声惊叫,摔倒在地上。一只黑烂的枯爪自窗内追出,那男人惊叫连连,提着裤子,连滚带爬的甩下台阶,狂奔而去。   云秀揭掉面具,神清气爽的伸了个懒腰,心想——哼,滚吧,烂人!   随手修好窗子,便开花印,回了奉安观。   阿淇她们早已睡了。   云秀沐浴更衣,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想——真有啊。   在奉安观中过得太顺心自在了,以至于她明明听过,却从未有什么实感。   至此刻才明白,原来真有啊……被人当勾栏地的坤道观,浪荡不检的女冠子。   ——她对“浪荡不检点”倒并无什么意见,毕竟道士又不是和尚,信的又不是苦修禁欲那一套。   只是想到女冠子那句“我受够了”,不由便觉凄凉仓皇,令人悲从中来。   ……当是有什么缘故的吧,她想。   待了结了巩县之事,便回头问一问她吧。   第二日,云秀起了个大早。   帮着老妇人一道做好了早饭,那女冠子却依旧没起床。   云秀急着赶路,便先用了饭。   待她吃完,那女冠子依旧没出来。   云秀便托老妇人替她致意,先行告辞离开。   然而才解了马,尚未出门,那老妇人便匆匆追来,道,“娘子说请小道长留步,她这就过来相送。”   ——云秀这才注意到,这老妇人是用“娘子”来称呼那女冠子。   那女冠子果然很快便出来了。   ——衣衫依旧如昨日初见般,打理得整洁又得体。只是面色比昨日难免黯淡苍白了些。   云秀想到昨夜听闻的话,心中便觉对不住她,又很为她感到难过——昨夜她大约是想从良,却反而被侮辱了吧。不知此刻她心中是何种滋味。   那女冠子却什么都没提。   只问,“你是要往东方去吗?”   ——东方有登州、有东海、有蓬莱,有数不清的诡谲奇异的故事,历来都是游方之人的胜地。   云秀便道,“是。”   那女冠子便道,“……往东去约莫百里,有城名巩县,对坤道而言是虎狼之地。你可稍走慢些,先往偃师投宿。待明日再过巩县。切勿在彼处驻足。”   她言辞谆谆,目光恳切,分明对云秀充满爱护之心。   而她所谓“虎狼之地”,云秀自然也明白是什么意思……大约是怕她受早先那女冠子一事余波波及吧。   云秀便含糊应道,“我记下了。”片刻后,又道,“待从东方回来,我再来此处叨扰。”   那女冠子闻言却愣了一愣,不知为何竟羞惭垂首,惨淡笑道,“你还愿回来?”   云秀片刻后才回味过来。她是太过做贼心虚,竟忘了常识——这院落如此窄小,纵然她没有亲临现场,怕昨夜之事也俱都听得清楚明白了。   她脸上便又红了一红,斟酌道,“……师父说,若有人登门求助,便不得推诿。”她说得着三不着四,可她觉得那女冠子应当能听的明白,“我会再回来的。”   那女冠子没应声,只在秋日阳光下,抬头对云秀灿然一笑,道,“嗯。快些去吧。”   一路行至偃师,过偃师,再入巩县境,云秀依旧不由自主的想起那女冠子来。   那笑容灿然、干净,可除此之外,分明还有些什么东西,被她给忽视了。   可她竟想不出来。   傍晚时距巩县县城还有十几里路。   她便不急于赶路,见道旁有旅店,便翻身下马,前往投宿。 第76章 蜡炬成灰(四)   这旅店似乎兼有食肆、酒肆的功用,傍晚时分,堂内颇坐着些食客、酒客。正各自划着拳、吃着酒、说着话。   云秀乍然进店,店内人先见她身上道服,立刻便停了声音,俱都扭头来看她。   待看出是个正当花样年华的美貌道姑,便神色各异起来——有继续吃酒,目光却依旧盯着她、仿佛在拿她下酒的。有一面扭着头看她,一面和同席人三心二意的说话的。有假装醉酒,端着酒杯摇摇晃晃起身,前来撞她的……就是没有一个能稍稍矜持些,哪怕假装,至少也不来看她的。   云秀倒是知道自己模样好,毕竟排毒养颜了这么多年。走进人群时被人关注一阵子,她早习惯了。   可被这么多人同时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盯着,还真是头一回——倒仿佛她不是进了路旁旅店,而是不留神闯进了什么贼窝。   见有人摇摇晃晃歪歪斜斜、偏偏准确无误的前来挡她的道,故意撞她,云秀稍一犹豫,便决定看看他究竟想做什么。   那人见这小道姑居然动也不动,还看热闹似的吃吃笑着看他,脸上便一喜。   撞上来,假装一摔,便将这小道姑抱了个满怀。吐着酒气啃着她的耳朵,“失敬失敬,多亏道长扶我一把,险些就摔了。”   他本想仗着身材,就势将她推倒,不想这小道姑看着细皮嫩肉的,力气却不小。竟没摔倒。察觉到他有意轻薄,还慌忙推拒起来。   这小道姑比之于他堪称瘦小,如何能推得动他?他却假意被推搡得歪歪斜斜,趁机伸手扯开了这小道姑的衣襟。又假装被带得前摔,失手自衣襟中滑|进去,按在了那小道姑的胸口上。   那小道姑终于被他推到在地,他摔倒在她身上,手上故意捏了捏,笑道,“小道长这是何意?大庭广众的就……起码等晚上啊。”   他用这招当众羞辱了不少女冠子,每次都能赢得哄堂大笑,还私底下赢了个“解衣圣手”的诨号。这一回却不知怎么的笑声聊聊。   他似也察觉出哪里不对——这女冠子不但没看上去那么香软,怎么还有些油馊味儿硌人呢。   按在胸上那只手又捏了捏……   这回终于听明白底下人辱骂的是什么,“——个下流胚子,黄汤马尿灌瞎了眼,动到爷爷头上了!”   他猛的醒过神来,便见自己欺着个吹胡子瞪眼的老头儿,正是素日常配合他调戏妇人的老倌儿。   众人的说笑声也跟着传入耳中——他们还不知他看错了人,只以为这是他耍的新花招,纷纷起哄道,“你们两个是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了怎的,当着小道姑的面就交缠起来,万一小道姑道行浅了面皮薄,岂不是要被你们吓坏了?”   另一人咦咦道,“道姑虽小,道行却未必浅啊。这处子与非处子走起路来可大有区别,你们看她……”   满店人别有深意的审视目光,便再度赤|裸裸的落到云秀身上,唯恐她听不见一般讨论起女人的肉|欲和肉|体来。   ……   独那动手耍流氓的人面带茫然和不安的看着她,稍稍意识到了些异常。   云秀却已开够了眼界,视若不见、听若不闻的去寻店家登记入住了。   ——她心中不适至极,此刻倒宁愿自己闯入了贼窝。   她当然没觉得这个世界民风格外淳朴,更不觉着此地之人比未来之人更谨守礼教大防,谈吐更典雅有国学底蕴——蒲州城中那些混混儿和光棍儿早就刷新她的世界观了。   可纵然心思龌龊之人到处都有,这世道也依旧善恶有别。   在蒲州时,就算大部分时候,旁观之人忌惮遭遇报复,不敢开口动手去管那些当街作恶的混混儿,可至少他们能分辨得出何为恶举,不过是畏葸麻木或是敢怒不敢言罢了。全不似此地——所有人都在狂欢,看热闹,唯恐人后,就像一窝磨牙吮血的饿狼。   云秀稍有些明白那女冠子所说“虎狼之地”是怎么回事了。   她却也不怕。只自寻了个空桌儿,坐下用饭。   四面之人见她不羞不躲,便当自己的揣测被验证了一般,越发肆无忌惮起来。   已有人说起,“你们可记得木兰观里那娘们儿?早先我就说她走起路来上摇下荡、前交后开,一副抱柱欠入的模样,你们还当她是高人哩。后来怎么着?”   一行人便意味深长的哄笑起来。   有人道,“可惜便宜了法泽寺那老秃驴……”“和尚道姑本就一家。肥水不流外人田,怎么能叫‘便宜’。”   又有人纠正他们,“不修口德,小心下拔舌地狱!是她要泄行寂禅师的元阳,被禅师喝退——你们莫听好事者以讹传讹。”忙有人接茬,“不错。禅师是大德高僧,污蔑不得。”“去岁禅师入洛,东都功德使亲自接见他,有意保举他去长安做官儿。却被禅师拒绝了。”“如此淡泊名利,真高僧也……”   云秀便知,原来他们在说巩县那个身败名裂的女冠子。   她本以为明日到了巩县,得很化形变装一番才能打探到消息,谁知竟在此处听人议论起来。   便留神细听。   风月公案素来就吸引人,这一屋子人说起此事,知道几笔的都争着爆出“独家内幕”,不知道的则纷纷竖起耳朵细听,一时竟都或多或少的把云秀给抛之脑后了。   云秀本以为此事是在今年发生,听他们的口风才知竟是在两三年之前——只因今年道士坏了口碑,才被添油加醋的捅出来。   她心下越觉沉重——若那女冠子真是受了迫害,真不知这两三年间她过得是什么日子。   “明日便是盂兰盆会了吧……听说今年法泽寺法会,讲经的还是行寂禅师。”不知谁忽然说道,“去岁听禅师讲经,真是获益匪浅——我亲眼看到有瘸子听完就能行走。不瞒你们说,那晚我也梦见了死去的老父,说听了禅师讲经,罪消业除,已被阎王赦往极乐去了。要我多去法泽寺捐些功德呢。”   ……一行人便又说起听那和尚讲经,发生了什么奇事。   说了半晌,忽又转到木兰观身上,“说到法会,持盈那娘们性情虽淫,讲经却是真妙……当她还没事发时,只要她想讲经,哪里还有旁人什么事?你们谁还记得当日的盛况?”   “她那不算是真本事。”便有人嗤笑,“若不是县太爷家老太君吹捧她,谁爱听她说?”   “我认得的读书人都说她讲得很见学问。”   “那读书人不会和她有一腿吧。”答话的便淫笑着,“平康坊的妓|女哪个没学问。”   众人又哄笑起来,道,“那些年听她讲经的谁不是图她的小恩小惠?听她讲经还能免费看病抓药,故而百姓都爱去。她要真灵,就保佑金主儿老太君长命百岁啊,说不定老太君还能保她一保。”   “真长命百岁了,得知她的本性,也得气死一遭吧……那骚|娘们儿.”   “可不是——听说那婊砸回到洛阳,还要玩在木兰观这一套。不想当月就被人认了出来。你以为她会羞愤欲绝?没,人过得好好儿的,干脆真做起皮肉生意,迎来送往、好不快活。啧啧,去过的都说,那滋味比她讲经还妙,妙不可言。”   一面说着,便目光如钩的瞟向了云秀。   云秀心中却猛的一动。她午后自洛阳出发,约傍晚时到那小镇上——那小镇正在洛阳之近郊。   只是直觉而已……事实上云秀自己都觉得她是关心则乱,可那一瞬间,她确实想到自己前夜投宿的道观、遇见的那个女冠子。   莫非那女冠子就是……   早先被她忽视了的东西,骤然间便清晰起来。那是绝望,是心灰意冷,是那句“我受够了”。   ——在经历前夜之事后,她之所以还能那么明媚、干净的笑出来,难道是因为人之将死,已没什么值得恨恼、畏惧的了。   云秀猛的起身,抓起斗笠便往外去。   店内众人见她要走,有假作善解人意的,“看你们将小道姑吓跑了吧。”有取笑,“小道姑道行果然比老道姑浅,这就受不住了”也有直接起身来拦她的,“别急着走啊,还没问过小道长仙号呢……”“来来来,我们自罚一杯,向小道长赔罪了。”自然也有趁机动手动脚的。   云秀只沉了脸,怒道,“滚开,虫豸!”   已有人羞恼起来,“吹捧你几句,还真当自己是回事了!”便要上前来找云秀的麻烦。   然而只一个晃神,忽有人四下张望着,问道,“咦,那小道姑呢?”   ——无人察觉的,那小道姑便已然消失不见,就仿佛未曾出现过一般。   云秀进入空间,便发现令狐十七正站在那株常开不败的桃花树下。   见她回来,面色似有些惊喜,又有些尴尬,却很快就变回以往那种万事不上心的散漫模样,走上前来要同她说话。   云秀却无暇耽搁,只能立刻拒绝,“我有急事,改日再谈吧……”   便开花印,匆匆回到同那女冠子相遇的道观里。   那庭院中草木茂盛,当夜色已浓而月色未明时,便显得有些阴森。为此云秀还特地抓了盏灯出来。   可待出来后,她才察觉到那灯是不必要的。   ——院里点着灯,点在草席四角,摇曳欲灭的照着席子上姿态扭曲的人。那模样仿佛依旧在痛苦挣扎着一般,可只需静静看一会儿便知道,她已死去多时了。 第77章 蜡炬成灰(五)   云秀守在那女冠子尸身旁边,心中滋味沉重难辨。   ——她在云秀离开之后不久,便穿戴打扮好了,准备自尽。大约是听人说吞金而死不必受什么罪,且能容颜如生不露丑态,便选择了这个死法。   可她显然错了。   吞入腹中的金子令她受尽了折磨,不能求活,却也不能速死。   侍奉她的老妇人听到她的哀嚎声赶来时,她已吐了满襟鲜血,腹疼得整个人都要折起来,扭曲如虫。   老妇人匆匆为她请来大夫,大夫也已回天乏术。去求往昔同她好过的男人好歹来关照一下,那些男人却都惧怕麻烦,一个个躲避不及。   待老妇人回来时,她已蜷缩着没了气息。   她身子硬得厉害,老妇人无法为她舒展开身体,让她能体面的供人凭吊——事实上,也根本就没有人前来凭吊。   左邻右舍亦不愿意前来帮忙。   ——倒不知从哪儿冒出些债主来,纷纷拿出些老妇人压根看不懂的凭据来,不由分说的就将内外给洗劫了一番。   老妇人最后勉强翻出一张可用的夏席来给她铺上,权作停灵之处。   却又怕叫院子里野猫损毁了她的尸首,还未来得及去为她置办棺椁。   所幸云秀来了。   云秀跪坐在棺木旁,往泥盆中丢了一串纸钱。   老妇人跪在一旁抹着眼泪,呜呜的哭泣着,断断续续的同云秀说些她昔年的遭遇。   ——原来这女冠子本出身于书香门第,是当地望族的远支,家中富裕体面,可惜子孙不蕃。她一兄二姊俱都早逝。   她幼时便体弱多病,故而父母格外溺爱她,有求必应。   然而她自幼便有仙缘,五六岁时便通读佛道经典,立誓日后出家。待到十五六岁时,父母本欲为她说亲,她却为此忧愁成疾。父母不忍心再逼迫她,便为她在南洛修建了这处道观。她在此修行四年后,母亲、父亲相继病逝。父亲去世前,想到她孤苦无依,便写信将她托付给在巩县做官的同年。   她便去了巩县,谁知却被奸人所害,凄凉归来。   ……   老妇人翻来覆去的强调着这女冠子的贞洁和誓愿,不知巩县那些男人们听了,会不会哄堂大笑。   云秀却也不知自己究竟是信了没有。   ——待过了子时便是这一年的中元节了。   已有生愿自人烟稠密处稀稀落落的渐次升起,便如上元佳节时缓缓飞起的孔明灯,将夜空点缀得梦幻美好一如孩童才会听信的童话。   这庭院里那些她早年遗留下的心愿,便也自草木间、桌椅下、书卷画轴中……自这道观的边边角角中凝成,渐渐向这停灵之所汇集、凝聚。   那是她一生所遗留下的心愿——竟然有这么多。   在它们汇集之前,云秀轻轻点开一个——却是年幼时她家养的狸奴死去,她追问父亲“为什么会死”“都会死吗”,那是一个希望第二日她睡醒后,小狸奴能再度温暖柔软的跳上她的衾被,喵喵叫着唤她起床的心愿。   再点开一个,却是她生辰时,父母为她斋僧祈福。她换上新衣,得到自己期待已久的礼物。出门去向僧人布施,却见小乞儿瘦骨嶙峋,偷偷藏身僧人中想混一碗斋饭……她制止了家丁,亲自为小乞儿盛了满碗斋饭。同她年纪仿佛的孩子,却市侩卑贱的跪地谢她,祝她富贵长寿……   ……少年时读书读到“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春风缘隙来,晨霤承檐滴”,忽然间泣下沾襟。因想众生悲苦,何天地之无情也。   再年长,便读到庄子鼓盆而歌,读到“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读到“指穷於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渐次明悟,却不能舍众生而独乐。   渐渐便懂得“圣人披褐而怀玉”,懂得目光女誓愿救拔“所有地狱及三恶道诸罪苦众生”。于是出家,愿穷此一生,度天下苦难之人。   ……   所有这些愿望,最终凝结成远比云秀在任何人身上所见,更悲悯浓厚的灵气——那是持盈道长此生所修之功德。   而与之相对,亦凝成了远比云秀在任何人身上所见,更愤怒汹涌的怨气——那是持盈道长此生所受之孽障。   她将比旁人看清更多的不义,忍受更多的秽物。因她所选,本就是这么一条堪忍十恶而不肯出离的路。   她得逍遥之真意,却许下了救难之本愿。这是她的修行,亦是她的劫难。   华阳真人曾告诫于她,可替人还生愿,却不可替人偿遗愿。   可云秀想,这大概并不是替人偿遗愿。   持而盈之,不如其己。   此地死去的,或许本该是另一个她。   那明的灵气与暗的怨气一分为二。   云秀便抬手,片刻迟疑后,她轻轻的握住了“怨”。   恨的记忆于是如斧钺加身,劈开以往未触及的本性和内心,血淋淋的袭来。   移居巩县之后,持盈一如既往的讲经布道,清闲时便在民间走访。她粗通医术,家中亦有几个祖传的秘方,便拿出来供给有需要的人。   也许是她经讲得好,也许是她平易且心善,每次讲经都人山人海,许多人跋山涉水的来听。   木兰观的香火越来越旺盛,以至一香难求的地步。掌管事务的道婆趁机买起符水,向来求见她的人索要贿赂,按纳银多少排次。   持盈得知后便将道婆调往旁处,令她闭关读经,反省过错。   这便是她蒙难的开始。   法泽寺的行寂和尚精通佛法,善于宣讲。   持盈到来之前,他是巩县众僧之首。持盈到来之后他依旧是,然而听他讲经的人却越来越少。听过他们讲经的人都说,不论道法还是佛法,俱是持盈道长领悟得更精深、宣讲得更玄妙。   有好事着非要他们二人斗法比试。   行寂拒绝了,持盈自然也不肯——各人有各人的领悟,彼此切磋互相精进是理所应当,“比试”却有违修行之本意。   然而佛家盂兰盆会、道家中元节本在一天,两人不可避免要同日宣讲。   这年端午节,持盈讲经布道,行寂和尚衣褐色海青,以皂纱竹笠遮面,立于槐树下听。听到一半,不问而走。   回去后便病了一场。   中元节近,木兰观墙上便常被人泼墨,又有人向院中丢破鞋。流言蜚语悄然传开。   可那时持盈无闲暇去管——巩县有瘟疫,正是她家中古方所记之病症。她奔走筹集药材,免费为百姓看诊、施药,又频繁求见县中长官,想提醒他们早日防治疫情。   而后在中元节前一日夜里,行寂和尚买通了道婆,深夜闯入了她的精舍。   他像是走火入魔了。   凶恶疯狂的说了许多话,便持刀逼迫。   持盈后退,想寻隙逃走,却发现门窗俱被自外反锁了。   她想呼救,却已晚了。行寂和尚扑上去压住了她,刀尖比在她脖子上,告诉她敢出声就杀了她。   那个时候持盈想了很多,诸如她尚未将药方传给可靠之人,万一她死了,疫情岂不要加倍蔓延?诸如死者长已矣,她尚未达成誓愿岂能就这么死了?哪怕苟且偷生,只要活着她便能做许多好事,此所谓忍小痛而全大节。诸如……诸如她凭什么要为这种小事被这种疯子所害?!   但后来她想,她其实只是害怕了。于是想了许多理由来劝说自己屈服,苟全性命。   ……是的,意识到自己只有横死和屈服两个选择之后,她选择了屈服。   那个夜晚不堪细想。   她被人猪一样粗蠢的玷|辱,不明白上苍给她此番磨难究竟有何用意。她所精读、所领悟诸般天道,无一字同当夜之事有关。   她只感到空洞、茫然,也许还有世俗所谓之悲愤羞耻,她全身都为这情绪而发抖,却又不知有什么可发抖的。   旁人都认为她慈悲且智慧,可她所谓智慧,甚至不足以令她体悟到强|暴究竟伤害了她什么,自然也就开解不了这个被强|暴的女人。   时间依旧在推移。天明之后,便是中元法会。   很久之后持盈依旧想不通,为何她当日还能平静的沐浴、斋戒,前去讲法。   她讲得一如所料的糟糕——道心已乱,道法怎么可能明悟澄澈?   听讲之人一面传示她的内衣,一面纷纷说她徒有虚名。   所有都在传她的风月,还有人假作为她辨污,要她解衣以示清白。   木兰观的道姑们匆匆要护送她离开,不知是谁自后面踩住了她的衣袍,慌乱间扯开了大片衣衫,露出了脊背上——据众人所说是欢好的痕迹。   可她只记得前一夜行寂指甲修剪得参差,抓得她手臂和脊背一道道血痕。痛苦至极,何谓欢好?   所幸她终于在众人护送下逃离了,并未被当众处刑。   回观之后,她写下了防治瘟疫的药方,要人送去各处诊馆、药堂。   而后便又有人来闯她的精舍。   “和尚睡得,我睡不得?”“都是破鞋了,还当自己是贞妇烈女?”“背地里不知偷过多少汉子了吧”……   她便记起幼时穿的绣鞋,初拿到手时百般珍惜,不留神一脚踩到泥里去了,再瞧见旁的泥坑便也不会留意去躲了。   ——屈服过一次,到第二次怎么可能就宁死不屈了?   所以她后来经常想,如果他们也像行寂那猪一般威胁她,她肯定也会一一屈服。   但他们没有——他们一个个都将她当□□般,不由分说按倒在地。每一个都如饿狼般急不可耐,垂涎三尺。并且只当自己在糟蹋一双破鞋,毫无负疚。明明在此事之前,都是同常人无异的,纵然没有多善良,却也不会明火执仗去作恶的庸人。   木兰观中旁的女冠子也悄悄迎来送往。   她意欲整治,那道婆却说,“真是一人吃饱,便不管旁人饥寒啊。”   又有年轻的女冠子低眉敛目,“道长到来前,不得不如此谋生。道长来了,本以为不必再过这样的日子,谁知却是空欢喜一场。”   早先她的信众亦纷纷弃她如敝履、恨她如寇仇。为表清白,传播、证实起她的淫恶来,亦比旁人更卖力。   终于到了连瘟疫,都说是她的秽行所召来。   明明是她授他们成方治疫,他们一个个心知肚明。可一旦得知法泽寺也开始散发同样的药材,便忙转口风说,他们都是吃法泽寺的方子获救。   她很快便认清了现实,知道自己终于身败名裂,再无法在巩县立足了。   可是回到南洛,也并没能重新开始。   巩县有人入洛,路过南洛碰见了她,当街羞辱,故意将巩县的流言宣扬得尽人皆知。   幸被父亲的故交救下。   可当救下她的人转头便支支吾吾的想要赠钱嫖宿时,在经历过这么多劫难后,持盈终于头一次崩溃了。   而后便是一泻千里的堕落。父母留下的浮财早被亲族瓜分了,她在长生观中衣食无着。一切正道谋生的手段,亦皆已被人阻断了。纵然去卖字画绣品也会被人当作卖身,她又何必徒然挣扎。这世道亦配不上她的救助。   然而她依旧救助了行将饿死的乞儿。那乞儿说日后定将报答她,却悄悄偷取她的财物。有故人替她抓了这个小贼,笑说道“你救他作甚?纵然救了他,放他回去,也不过是被贼头驱赶着行窃。饶不好还要被打断腿、割去舌头行乞。”她便说,“你能对付得了那贼头吗?”故人说,“能是能……”她便说,“你杀了那贼头,我同你困觉。”没两年,被她救下的那个乞儿成了新的贼头。他年小,没老贼头的本事,便驱使更年幼弱小的乞儿。   她想她这一生所做,也无非就是这样的事。   可是为什么,又要让她看见未染尘埃的明眸,让她梦见少年时的事,   让她忽然间想起,在中元节的法会上,在妖魔鬼怪磨牙吮血中,也有人逆流而上拼死将斗篷盖在她的身上,替她挡住了汹涌的人流。   在她誓愿救难之初,世道便依然如此。   并不是世道不配,而是她久临深渊,自己也堕入了深渊。   为什么那一日要屈从?为什么那一日没有反抗?没有拼死去捍卫自己的名节、斩杀行寂那恶魔?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   云秀伸手推开了那遗愿,没有再看下去。   她逆转不了时光,亦承受不了这般悔恨。   ——她平息不了持盈道长的遗恨。   可是……至少让她将因果报应,扭转回到本来该有的结果上吧。 第78章 蜡炬成灰(六)   云秀疲惫的回到奉安观中,倒头睡下。   以往她代人偿生愿、死愿,常常都能对旁人的经历、情感感同身受——便是她二姨和少年之间的互相恋慕,以当年她懵懂稚龄,其实多少也能体会到。   可这一次她似乎感受到了持盈道长的悲愤,却又似乎有一层隔阂将那感情拒之门外了。   那是距离她、甚至是距离“现实”很遥远的东西。以她生活环境的单纯和干净,乍见持盈道长所经历的那些,只觉更像某个拙劣的小说家为哗众取宠、或是满足某些癖好而刻奇编造的一般。很不现实,很耸人听闻,很难以置信。   怎么可能那么多龌龊的坏人都让她给遇上了?怎么可能前一刻还都只是毫无辨识度、甚至有些亲切的路人,下一刻便丑态毕露了?   ……   可她知道,有些东西是不会说谎的。   纵然再匪夷所思,它们也毋庸置疑的发生了,并且正令持盈道长撞见。   云秀将头埋在被褥间——虽早些时候她确实心有好奇,可说到底她还是个未经人事的无知小姑娘。骤然间便阅尽腥浊,还是在此等时机以此等方式,所见又尽皆为丑恶,无论感情还是理智上,她都很不适应。   她只觉疲惫至极、厌恶至极。   这时她忽觉有人拍了拍她的脊背,轻声道,“姑娘,您醒着吗?”   临近满月,一室清辉,倒也无需额外照明。   ——是阿淇。   都已是正儿八经的师姐妹了,她也还是一以贯之的叫她“姑娘”,实在也很令云秀感到无奈。   可她的手柔软又暖和,便在这种时候突兀的来唤她,也不觉惊吓。   何况,这时听见她温和干净的嗓音,真比什么都令人安心。   云秀便团了被子翻身过来,道,“嗯……怎么了?”   阿淇道,“是令狐公子的事……今日他又进来,让道恒师叔给认出来了。”   云秀揉了揉额头,问,“是观里出了什么事吗?”   ——若不是发现观里有事,令狐十七应当也不会主动再进来。   至于被认出,恐怕是昨日的巧合,令道恒道长起了疑心吧。   阿淇却想了想,道,“也没什么事……令狐公子离开后,我和两位师叔上下巡检了一番,并未发现什么异常。想来又是野猫吧。”   云秀此刻迟钝得很,听闻无事,便放下心来,“那就好。师叔那里劳你解释,表哥那边我去同他说。”   阿淇便点头。   似乎察觉出云秀状态不对,便又在她身旁坐下,轻轻按住她的手。觉出她双手冰冷,忙握住替她暖了一会儿,问道,“您呢,不要紧吧?”   云秀顿了顿,道,“……我已找到那女冠子了。”   阿淇便听着。   云秀心中混乱,却不知该从何说起,半晌才道,“……她死了。”   阿淇手上便紧了一紧。云秀便将头又埋进被子里。阿淇轻抚她的脊背,道,“……这种事也是有的。”   云秀道,“嗯。”又说,“……当日她确实是受人逼迫。她懊恼自己贪生怕死,没有反抗。一步走错了,从此只能步步沦落。”   阿淇依旧说,“……这,也是有的。”   云秀终于梳理出了自己的感受,能再次体会到愤怒的滋味,“可莫非就只准有死掉的贞女和活着的□□吗?……真想让那些嫌恶她的人都尝尝同样的滋味,看他们在被逼迫时能不能慷慨赴死。若他们敢活下来,便将他们一个个都羞辱到烂泥里,看他们还怎么大义凛然起来!”可她说着便又想起道恒和道迹两位道长,她们必也觉着当此之时不能以身殉道理应感到羞耻——而若真遇到类似的情形,她们十之八|九也真会不顾安危的呵斥和反抗。   ——这样的正派之人也是有的。   她很快便冷静下来,却更觉无助。   便向阿淇道歉,“……对不起。我有些难受,她遭遇的事……”   她无从说起,阿淇却听明白了,“我懂……不经历同样的事,人往往很难体察旁人的痛苦。我明白姑娘的心情。”   云秀又难受起来,她便握住阿淇的手,轻轻贴在脸颊上,感受那柔软和温暖。   ——这世上也有阿淇这样好的姑娘,纵然你说不明白,她也肯耐心听取。纵使是她从未经历过的痛苦,她也愿意去设身处地的着想。她心肠柔软善良,对旁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般加以体谅。   为什么世上的人,不能都同阿淇一样?   当然,若都同阿淇一样,大约也不太好吧……   云秀便轻轻叹了口气,道,“……谢谢,我好受多了。”   阿淇便用空闲的手轻抚她的头发,道,“您很累了吧。不要紧,我陪着您,您睡吧。”   云秀便安心的点了点头,“……明日持盈道长下葬。下葬后我便去巩县,替她讨还公道。待到明晚就能回来了。”   “嗯。”   真好啊——云秀想,有一个能随时回来,随时得到休憩和安抚的去处。   她便撒娇,将阿淇的手往下挪了挪,令她整个手掌都能贴到自己头发上。道,“我很快就能睡着了——要等我睡着再离开。”   阿淇便轻轻一笑,抚了抚她的头发,“嗯,睡吧。” 第79章 蜡炬成灰(七)   这个夜晚,令狐十七同样辗转难眠。   ——他又能进到云秀的府邸了。这是否意味着云秀接受了他心意?还是说她压根儿就没听懂他的告白,早已忘了这一茬?   令狐十七分辨不清。   自从那日失言向云秀表明了自己的爱慕后,他便仿佛丧失了判断能力。以往洞若观火的、云秀一举一动中所透露出来的心迹,骤然间便混沌暧昧起来。   时而他会觉着她这么说、这么做,分明是雅意深致,情深而不觉;时而又觉着,她一切言行就跟猴子瞧见水中有月便伸手去捞、一捞就碎便恼羞成怒般,压根儿就没过脑子,能有什么深意?指望她知情达意还不如指望一只猩猩呢!时而如溺水窒息,时而如烈火焚烧。时而如老僧入定,空空色色;时而又如吉士怀春,辗转反侧……最后汇聚为一,凝成深深自嫌,心想这姿态真是蠢透了。可是不经意间她音容再次潜入,便又陷入新一轮的时喜时悲时慕时怨的混乱中。   他一直都知道自己喜欢云秀。这是理所当然、不必深思之事。他当然便从未犹豫、怀疑过。   可是毫无准备的表白之后,这喜欢究竟是什么,骤然间便荡风涤尘阔然一清。无数早先不曾意识到、更不曾揣摩过的心思跃然而出。   他的喜欢便也再不是往昔那种模糊的、不必有结果的东西。他执着的在乎起她的心意来,那喜欢也就变得痛苦而焦灼起来。   令狐十七叹了口气,心想其实哪有这么多暧昧不明——以常理度之,所谓暧昧不明,其实根本就是无此意图吧。   云秀当日,其实已是清楚明白的,拒绝了他。   想明白这一点后,他终于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第二日醒来后,他身上便很有些沉重。   然而日子还要照过——毕竟都约好了要一道修仙,来日方长着。一次两次挫折算什么?百年千年的时光中,没什么是不可改变的。   洗漱完毕,用过早饭,他便再次出门。   云秀嘱托他留意奉安观周边游荡的不轨之人,确实不是她多心。   蒲州地方小,有油水的法事统共就这么多,一个小小的、没什么底蕴的坤道观却能抢占这么大的份额,早就令无数人眼红了。只因传说宰相家的女儿寄身于此观中,故而无人敢轻举妄动罢了。   可转眼三四年过去,观中究竟是否真有宰相之女早已无人敢断言——这么多年从未见长安有车马来过问,想来纵然真有,也是个被遗忘乃至遗弃的孤女。就算真出了什么事,大约柳家也不会替她出头。怕还会担忧名声被牵累,而将事端悄悄压下来。   加之巩县有始作俑者不但未受惩戒,反而风头更盛,便更激励一众心存侥幸之人蠢蠢欲动。   有鉴于此,令狐十七当真觉着,云秀若想把奉安观当长久寄身之地,便非得改改这“小国寡民无为而治”的思路不成。   但若真改了,怕又俗务缠身不得清净了。   ——说到底,坤道观这种东西本就是菟丝、女萝之属,非得依附、缠绕什么才能在这般世道中存活,根本就不是一个恰当的寄身之地。   她又要修仙,又要做奉安观背靠的大树……真是不知所谓。   令狐十七心不在焉的胡思乱想着。   恰逢奉安观中小道士出门泼污水,瞧见他便和撞见贼似的忙不迭掉头便跑,砰的一声,闭门、落闩一气呵成。   还震落了梢头几片枯叶。   令狐十七站在落叶飘零的紧闭的大门前,额头青筋乱跳。   ……他差点都忘了,昨日进观里去替云秀巡视,不巧被个一本正经的道婆识破,义正词严的训斥了一顿。真是奇耻大辱。   他本就消沉,此刻越发觉着无趣。   干脆一转身,往有趣处游荡去。   行近蒲州官道,便见一行人正往驿馆中去。   当中一人须发皆、仙风道骨,却意有讨好的同身前头带幂蓠的矮壮公差说话。那公差回头时微微扬起下巴,漆黑的络腮胡中杂了一缕白须。   两个竟都是熟面孔,俱都曾出入过他家门厅。   ——那位来历不明的柳真人虽不是他阿娘亲自举荐,可必定是她阿娘着意送至天子身边的。   ——而将这位柳真人捉回来的浙东观察使,也曾是他阿娘的故交。   那柳真人骗术虽不算拙劣,可令狐十七不信以他阿娘的聪明会看不穿。那柳真人跑了反而消停,此刻被捉回来,还不知又要生起什么波澜。   令狐十七越发觉着烦闷。   干脆拈一枚花印,到云秀空间里看书消磨去。   云秀在新坟前拜了一拜。   持盈道长只停灵一日便下葬,当中除她外无一人前来吊唁。薄棺抔土掩此身。   而远在巩县,伊洛河北希玄寺摩崖大佛像前,行寂和尚正在说法。   希玄寺是后魏孝文帝所建之伽蓝,当年凿石为窟,刻佛千万像。亦是本朝玄奘法师剃度之处。乃是本朝名刹。此次盂兰盆法会,破例援引行寂和尚前来讲法,方圆百里百姓闻讯,便纷纷前来礼敬。   来到希玄寺,先闻古寺孤钟声。过松深柏茂之处,便见一崖石壁。那崖前便是希玄寺讲经处。   那崖上摩崖雕刻维摩诘图——维摩诘菩萨诈称病在家,佛祖派大智文殊菩萨前去探病。两位菩萨语带机锋,就佛法展开精妙辩论。诸天罗汉、菩萨、诸比丘听其讲法,皆大欢喜。时有天女在室,现身散花,花落在菩萨身上,皆坠落。落在诸比丘身上,着而不落。   那石刻便雕琢此刻情形。以对坐论法的两位菩萨为主体,四周雕琢音乐天、力士,又有诸天罗汉、菩萨、比丘尼小相环绕。飞天舞于其上,天花漫撒。   时近傍晚,天高风过、彩霞流转。   行寂和尚身着七宝袈裟,端坐在高台上,其身正在二菩萨之间。   自下望去,庄严肃穆宛若神佛。梵音入耳如唱,听法诸人无不陶醉,纷纷顶礼膜拜。   无人注意到,悬崖对面梧桐树上,有个小女道士倚坐其上,正在听讲。有两团荧光如鬼灯,正漂浮在她斗篷两侧。   云秀不能不承认——行寂和尚很擅讲法。   他把握住了喜闻乐见和高妙精深之间那个最恰当的交点,讲得深入浅出、老少皆宜,还能微妙的照顾到百姓对财色权寿子孙的朴素心愿。竟令她一时不忍打断。   他对佛法的领悟精纯与否另说,至少他宣扬佛法的才能,云秀再修几辈子也赶不上。   才华之一物真是公正得不近人情,既不因你心善便多给你,亦不因他作恶多段便少给他。   可云秀知道,有人讲得比他更好。然而她尚还无缘一听,那人便已不能再讲。   因那人的沉寂,才使行寂一竖子得以成名。   而那人的沉寂,正是行寂所害。   云秀轻轻托起那两枚荧光,问道,“准备好了吗?”   逝者留下的遗愿,也未必只能依附于她的身上,才能现形。借助专门的法术,一切有灵之物皆可凭依。   云秀便化作祝由天女,接着风势,洒下漫天飞花,而后将那些飘零的花瓣化作可凭依的人形。   “去尽情的闹一场吧。”云秀轻轻的说,“用你想用的一切方式。”   持盈道长的遗灵于是双手合十,躬身向她行礼,转身飞去了。   众人正听行寂讲经,忽见漫天飞花洒落,俱都惊奇喜悦,纷纷呼道,“天女散花了!大师是真菩萨!大师讲经感应了诸天,故而天女散花了!”   行寂和尚心中亦狂喜不已。心想都已七月半了,这飞花胜雪的奇景究竟从何而来?不论从何而来,都是天助我也。   正喜悦,忽见空中粉雪片片染红,红得如饱吸了鲜血般,而后簌簌坠落。   行寂和尚这才觉出异常来,不觉起身来,忙让身旁侍从小僧去找希玄寺和尚询问这是怎么回事。   然而小僧尚未离去,行寂和尚一回头,便见有仙女如蜻蜓点水般驻足,落下,身后羽衣飘飞。   那仙女生得姣好美貌,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尾长如蝶翼。眼尾描红,眉心一点花钿,妩媚妖娆。竟令行寂和尚一时失神。   可待那仙女落定,缓缓睁开如寒潭水光般冷而潋滟的眸子,行寂便如受惊吓般后退倒地。   那仙女如染血般红的唇,便轻轻勾起了。   行寂和尚偷眼望向台下——台下听众也无不失措、惊恐,议论纷纷。   他欲强撑起场面,却摸不准那“仙女”的底细,眼珠咕噜噜四面寻找着,想知道那“仙女”适才是怎么飞起的,却寻不见任何可提拉的绳索。   反而那仙女上前蹲下来时,他猛的意识到——她的身体几近透明。   他惊恐的抬手试了试,却在碰触到她的皮肤前猛的收回,恶狠狠的低声问道,“你是人是鬼!”   而后立刻想起什么,手持佛珠开始诵经。   那“仙女”于是轻轻笑了。   “我还不是恶鬼……至少眼下还不是。”她说,“你自己便是比恶鬼还恶的恶人,竟还想念经超度旁人吗?”   行寂和尚不答话,只念经不止。   此刻坛下听众也都看到了那“仙女”,早有行寂和尚的信徒认了出来——那仙女的面容分明和持盈道长一模一样。   有人怒,有人骂,也有人惊惧觳觫。   持盈道长却不慌不忙的起身,声如音乐天,和煦生香。慈音悲悯吉祥,道,“如是我闻——”   四字一落,满庭寂静。   众人不由自主便平静下来,便在簌簌落着的血色飞花之中,宛若着魔般听持盈道长讲经。 第80章 蜡炬成灰(八)   她说,佛祖苦修六年之后,来到菩提伽耶城。在菩提树下之金刚座上结跏趺坐,誓言不成正觉、不离此座。   佛祖于是调伏内心,以大智慧观照宇宙洪荒、一切过去未来。终于领悟缘起与寂灭,证得四谛法及十二因缘。①   随着她的话音,众人便见荫荫菩提树下,晨露映着日光,静谧祥和。   尚未证道的悉达多太子自伽阇山苦行林中走出,他模样消瘦枯槁、衣衫褴褛。他已明白,过度的享受固然妨碍他领悟正觉,可一味苦修同样不能令人大彻大悟。他决定放弃苦修,重新参悟。   河边牧羊女向他献上乳糜,太子便领而受之。吃了乳糜,他便恢复往昔的强壮。他又去尼连河畔沐浴浣衣,再度变得荣光焕发。   他来到菩提伽耶城,见毕钵罗树下有金刚座,于是坐而悟道。   当年四门游观,见众生生老病死之苦。从此离宫出家,开始修行。这七年来一直伴随在他左右的,内心中的痛苦、执着、迷茫、畏惧一一化魔而现形,而后逐一在慧光中消退。终于大智慧之光普照万类,结成菩提正果。②   她说,当此之时,佛祖已根绝爱恨,即将出离魔境欲界。祥光照耀三千界,六欲天之上的魔宫亦为之震动。   魔王波旬为之忧愁恐惧。   “悉达多将修成菩提道果,脱离我之领域。我当趁他尚未成道,前往娆乱。”   何为欲界?   轮回六道,一切有五欲六尘之众生所居之处,下自地狱,上至他化自在天,为欲界。   何谓魔王波旬?   其为欲界之主,身具三十二伪相,神力为诸天第一。渺小时如尘埃,可潜入尊者腹。伟大时如巨龙,可绕佛身七匝。   当其现身娆乱时,化身入人五欲六尘之中,洞见一切孽业心魔。   众人便见世尊放大光明于三千界,诸天作乐,神佛现身。地中祥云涌起,生千叶莲花。   世尊即将证道。   忽然黑雾涌起,日月无光。流星坠落,山海震动。   ——天魔现身了。   其足踏地,其头顶天。其身有千臂,面有三十二相③。眼如铜炉,舌如曳电,出息入息若雷雹声。   其手持无数锁链,每条锁链尽头都有天魔六钩,分别钩住人的眼、耳、鼻、舌、身、意。   众人忽觉得锁链缠身。恍然间竟都觉着自己坐在菩提树下——天魔前来扰乱、审问的,竟就是他们自己。   正慌乱间,忽又听得唱经之声。   便见行寂法师仍在坛上,宛若未察觉到一切异象一般,正闭目念经不止。   一时之间,众人竟不知自己是在佛祖悟道的菩提树下,还是在希玄寺摩崖大佛像前。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闻是经受持者,及闻诸佛名者,是诸善男子、善女人皆为一切诸佛之所护念……”   云秀在梧桐树上托着腮帮子看——自然也听到了行寂念经。   她也算是读过佛经的人,一听就知道是《阿弥陀经》。不由就想这行寂和尚真是没用——《阿弥陀经》就是个说明书,给人介绍一下西方极乐世界有些什么风景、什么佛,告诉你大声念出这些佛的名字就可以得到保佑。   这会儿念《阿弥陀经》,跟人被揍怕了就哭爹喊娘有什么差别?   还不如念一念《心经》,调伏调伏心魔呢。   然而行寂此举居然真的启发了坐中众人,众人纷纷闭目打坐,跟着他开始念《阿弥陀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大阿罗汉……”   持盈法师却并不着急,只拈花一笑。道,“何谓祇树给孤独园?”   她声如调筝,翁翁有回响。众人心中不由又一荡,三心二意的听了起来。   她便说,佛祖破除了波旬之扰乱,得证菩提。   舍卫城中须达长者在竹林中见佛祖庄严宝相,心生喜悦仰慕,跪地礼拜。佛祖于是为他讲四圣谛法。须达长者听后心性洞开,恳请佛祖前往舍卫城中讲法。佛祖坐下有比丘千百众,为供奉此千百比丘,须达长者许愿在舍卫城中为佛祖建造精舍。   舍卫城南郊二里外有园林,池流清静,林木华茂。为太子祇陀所有。   须达长者向太子购买此园,欲在此处建造精舍。太子不愿,便刁难他说,“你用黄金铺满院子,我才将它卖给你。”   须达长者于是倾家荡产,用黄金铺满了园林。   他的诚心终于打动了太子,太子愿意将花园让渡给他,和他一道供奉佛祖。   于是建成了祇树给孤独园。   为何如此称呼?——须达长者以黄金铺园,却未铺到园中树木。园中树木仍为太子祇陀所有,是太子祇陀所献,故称祇树。须达长者乐善好施,国人尊称他为“给孤独”,园是给孤独所献,故称给孤独园。   世间善恶恩怨亦如这祇树给孤独园之名,一笔归一笔。是谁的善业便是谁的善业,是谁的孽报便是谁的孽报。   随着她的话音,众人便如置身在祇园精舍中。一些人眼中,金子铺满了花园,灿然夺目。另一些人眼中,须达长者虔诚皈依,贫而乐道。   世尊再度现身,而他们各自化身为菩萨、比丘,正聆听世尊讲经。   唯独持盈道长所化之天女不安于座,正立在世尊身旁,面朝诸佛,不敬不礼。   而天魔锁链如巨龙般绕诸佛七匝,六钩勾住了诸佛的六根。   持盈道长便说,世尊在黄金铺就的精舍中,为诸比丘说当年菩提树下如何证道成佛。   其时,天魔前来娆乱。他先派出了自己的眷属爱欲。   众人便见诸佛身后,有娇美女子自祥云飞花中现身,绫罗半遮,曼妙妖娆。她们笑盈盈的缠绕在诸佛周遭,莺歌燕舞,芳香醉人。   片刻之间,诸佛尽都陷落,丑态毕露。唯独一人毫不动容——正是行寂法师。   持盈道长便说,他又派出了自己的眷属财欲。   便有美人华服深衣,遍身珠翠,捧黄金而来,笑盈盈的领了诸佛去华屋金窟。   行寂法师依旧不为所动。   持盈道长静静的看着他,继续说,天魔便又派出了自己的眷属权欲。   便有美人矫矫磊磊,身披七宝袈裟,手托丹书铁券而来。   行寂法师眉心微微一颤,稍稍有些不能安坐。   持盈道长便轻轻的说,天魔使众眷属高颂其功德,声名远播寰宇。   行寂法师心神大乱,不觉睁开了眼睛。便见爱欲化作了持盈道长的模样,眼波清澈,锦心绣口。洁净美好,却如万水千山横亘在前,不可逾越。于是贪嗔痴慢四毒并生,刹那间心魔涌入。他翻身将爱欲推倒在地,妒火与欲|火再也压制不住,魔相尽显。   三魔女俱已现出本相,都是皮皱肉腐的白发骷髅。然而坛上“诸佛”一个个锁链缚身,缠着骷髅垂涎狂乱,不忍释手。   底下众人微微骚动起来。   持盈道长闭上眼睛,久久不语。   云秀看着底下骚乱丑态——比起对这些恶人的愤怒来,心中更多的却是为持盈道长而难过。   她让她尽情的去大闹一场,她却先设下了这场审问。   也许直到生命的最后,甚至直到前来复仇的此刻,持盈道长心中执着的依旧是——为什么这么对我。   也许直到最后一刻她也还在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侥幸希望或许是因她无意中做错了什么,才最终招致这一切。   可是,没有。   行寂对他作恶,仅仅是因为嫉恨。因为知晓其人的才能自己望尘莫及,故而心生歹念,做尽坏事将她拖入地狱里。而其余诸人对她作恶,亦仅出自本心丑恶贪欲。   ……她的一生,就只因为这微不足道的理由,而零落成泥碾作尘。   让人怎么能甘心。   持盈道长终于睁开了眼睛。   化而为天魔相,正是波旬本尊。她面青黑如阿修罗,忿怒恐怖。千手持锁链,脚下踩着锁链锁住的众人。   她碾住行寂和尚,斥问,“就为了这般理由?”   行寂和尚早已混乱失智,抱着骷髅发泄欲念和暴虐,“我没错,我没错——我没错!”   “当日你见我容貌,可曾心生邪念?”   行寂和尚在惑乱中微微动容,锁住他双眼的魔钩铿的锁上,鲜血飞溅。行迹捂住双目,哀嚎不已。   “当日你评论我的品行,可曾有秽言妄语?”   锁住他舌头的魔钩铿的锁上。行寂和尚捂着嘴唇,呜呜不成声。   “当日在木兰观,你可曾持刀逼迫,玷污我身?”   锁住他男|根的魔钩铿的锁上。行寂和尚扑倒在地,晕厥过去。   持盈道长目光望向了被锁住的其余诸人。   他们不似行寂和尚那般熟读佛经,入魔便也没那么深,此刻已然清醒过来。   不知是谁先指着行寂和尚,“是他指使的——是他说你不洁,我们才……”惊恐慌乱之下,恶言再度脱口而出,“是你先失贞的——我们不过是睡了个破鞋,凭什么这么对我们,凭什么啊!”   魔钩收紧,在嘶嚎声中扯断了他们的舌头。   持盈道长如看尘埃般看着他们,“你们已残缺了,再残缺些,也不算什么吧。”   他们口中伤势撕裂扩大,有万千毒虫自他们口中涌出,开始啃食他们的血肉、肢体。   惊惧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持盈道长将这些人都踢下了法坛。   底下众人没这些人那么多恶行恶念,便也不能全看见这些人所见、所受的种种酷刑。却也都看清了他们在逼问中所露出的丑态秽行。纷纷嫌恶躲闪。   持盈道长拔出剑来,也跟着走下了法坛。   ——天魔法相已维持不住,一步一散,她渐渐再度变回当日那个受辱的女子。披头散发,法衣凌乱。   当日她没有流泪,甚至其后两年多屈辱中她也都没有流泪。此刻却不知为何,泪流满面。   云秀见她模样,便知她内心痛苦。她仅剩残魂。若此刻杀人,怕真要堕入魔道不得超脱了。便自梧桐树上跃身飞下,用斗篷遮住了她的身体,轻轻的揽住了她。   “已经够了,剩下的我来吧。”   持盈道长将头埋在她肩膀上,说,“……杀了他们。”   云秀顿了顿,道,“我还没杀过人,大约下不去手。”   持盈道长其实已然无所谓——她本是慈悲之人,纵然复仇,可当要下手杀人时,依旧会悲伤落泪。可最后一股意气却让她哭着笑出来,“……我若说算了,那我受的那些罪,究竟算什么啊……”   云秀便将空中未落的花瓣变作了锁链。   锁链缠住这些人的下|身,层层绞紧,而后骤然化作无数碎刃,切得粉碎——同持盈道长所用幻术不同,这一次是真的酷刑。   云秀听到这些的惨叫,心中一凛,便觉脑中无数念头骚乱不已。   她调伏心中魔障,问道,“一报还一报。如此,可够了?”   持盈道长轻轻点了点头。   云秀便微笑着请拍她的脊背,“那么,你就放下执念,安然去吧。”   持盈道长微微一笑,便在她怀中,化作万点荧光散去。 第81章 蜡炬成灰(九)   云秀立在法坛上,静静看着持盈道长的执念同修为一道化作荧光,散落在风中。   已入夜了。   地府之门洞开,无数怨灵和执念涌入人间,自这片土地的一切角落里现身,群魔乱舞。   底下众生便同这些怨灵和执念共处一地,摩肩接踵,几乎混同不辩人鬼。   这是云秀头一次亲眼见到“鬼”之一物。他们无一不是“怨”与“执”的化身,有善,也有恶。却俱都是妨碍修行和超脱的心魔。   她忽然便明白了华阳真人为何如此审慎的不许她去接触。她便想,师父真是过度保护,直接同她说明就好了啊,她又不是接受不了。   可瞧见众生芸芸,蒙昧而充实,无知又自我。持盈道长受难时他们如此,行寂和尚受刑时他们犹如此。便如天行有常一般,又忙碌又善忘的将过去未来化作一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代复一代的轮回。心中忽的便痛苦、疑惑起来。   她拉了拉头上的斗篷,将自己更深的遁入无形之中。   转身要走时,忽听“叮咚”一声脆响——却是她腰上传音铃掉落在地上。   她俯身拾起来,想到阿淇她们还在奉安观中等她,那痛苦和疑惑便缓解了。   她边开花印准备离开,边轻轻摇动铃铛,好让阿淇知道,她马上就回去。   ——对面却没有回音。   云秀回到空间,便见令狐十七正百无聊赖的在池塘边钓鱼,身后书、小食、各色道具、丹药逶迤丢了一地,想是已来了许多时候。   云秀心中忽的便有很不祥的预感。   她忙进屋去脱掉斗篷,更换衣物。   换好道袍从屋里出来时,她又摇了几次铃铛,对面却始终没有回音。   令狐十七见她换好了衣服出来,已丢下鱼竿,回头过来笑盈盈的同她说话。   云秀心里乱得很,待要答话却只有恨恼,开花印便离开了。   奉安观里草木寂静,夜色暗沉。   云秀落地在院子中,一时却不知该去哪里寻。忽听得前院儿嘈杂之声,似有人往后院儿里来。她忙迎上前去,便见道恒和道迹两位道长都在,正向一个蝎蝎螫螫的婆子陪笑解释着。见她匆匆前来,两位道长都长松了口气,道,“柳娘子,您可算沐浴完了!您家里来人了,快来见见。”   云秀却没心思同她们寒暄,立刻反问,“阿淇呢?”   “您家里来人……”   “阿淇呢!”云秀疾声厉色的又问了一遍。   两位道长都有些被她吓住了,又惊讶又疑惑,“阿淇……阿淇不是来寻你了吗?”   那婆子冷笑一声,待要说话,云秀一眼瞪过去,“闭嘴!”   她目光携威,言语有灵。那婆子心中猛的一颤,竟仿佛对上了猛兽般,嘴唇蠕了蠕,居然真没发出声来。   云秀脑中如有火在烧,却奇异的清醒。   ——当是她家中有人来看她,阿淇便谎称来寻她。也许阿淇摇了几次传音铃,可她没听到,阿淇不得不另寻他法。大约想到令狐十七也会变化术,故而去找令狐十七求助了。   她便问,“是什么时候的事?”   “有……半个多时辰了吧。”   云秀道,“令观里所有人立刻放下活计,去寻阿淇。”   观内里里外外都没有找到。   天已沉黑。道济道长她们终于也不安起来。   慌忙发动近邻,向四周打探阿淇的行踪。   云秀寻到令狐十七租住的院子里时,令狐十七已从空间里出来了——见云秀的脸色,便知道发生了大事。他已隐约察觉到同自己有关。   忙问,“我能做什么?”   云秀张了张口——也许理智上她在埋怨他、迁怒他,可实际上此刻她心中只有慌乱和无助。   她惨白又侥幸的问道,“……你见着阿淇了吗?”   令狐十七愣了一愣,道,“没有……我晌午时便离开了。”   云秀道,“……哦。”   她转身就走,令狐十七忙上前拉她,云秀用力的甩开他的手,怒道,“——我现在没空理你!”   当中元节,已到宵禁时候了,街上犹有人在烧纸钱。   道恒道长她们很快便打探出来——阿淇自奉安观里出来,在令狐十七门前徘徊了一阵子。刚巧街口有个婆子路过,摔了一跤,她便扶着婆子往西边儿去了。那婆子似是城西蔡神婆。   云秀忙去城西寻人。   待见了蔡神婆,她心里便猛的一沉。那婆子她见过——就在持盈道长的记忆里。便是她收了行寂和尚的贿赂,将他领入持盈道长的精舍中。   心中宛若有一只猛兽醒来,云秀化作阿修罗相,猛的上前掐住那道婆的脖子,逼问,“阿淇呢!”   那道婆被她吓得惊叫,几乎要翻着白眼昏厥过去,却又被两巴掌扇醒过来。哆哆嗦嗦的胡乱招供,“什么阿淇……”   “在奉安观前扶你起来的那个姑娘!”   云秀心神大乱,只觉心中灵气胡乱冲撞。那婆子被她吓得心神惊乱,记忆便如决堤般四溢开来。顺着动荡的灵力涌入云秀脑海中。   云秀一时难辨物我,只觉头晕目眩,呕吐感猛的涌上来。   这时忽有人自后拍她的脊背,及时喊了她的名字,“云秀——”   云秀霎时回过神来,松开那婆子,扑倒一旁干呕起来。   令狐十七忙上前扶住她。   云秀只觉心中百般情绪冲撞不已,看到令狐十七的面孔便想不由怨恨——她明明已经拜托他了,为什么他就不能留下来好好看着!她知道这是迁怒,然而方寸已乱,一时不但无力调伏,反而更觉着情绪激荡混乱,难以自控。   她推开令狐十七,向这自己在蔡婆记忆中看见的方向走去。   令狐十七又要追过来,云秀头痛欲裂,却不能如在自己的空间里一般将他逐出。只能胡乱推拒着,恳求,“离我远一些……”   所幸这时道恒道长领着阿淇娘也赶过来了,挤开令狐十七上前询问状况。   云秀瞧见阿淇娘,羞愧悔恨,眼中泪水猛的滚落下来。   阿淇娘慌乱茫然,道,“您不是神仙吗?您为什么要哭?”   云秀心中便一震,心想,对啊,她是要修神仙的——她若绝望混乱了,阿淇该怎么办?   心魔终于暂时压制下来。   她便闭目凝神,如投石起波,将一切自己能调动的灵力铺展开来,去听周遭的声音。   天籁、地籁、人籁……无数声音同时涌入。灵力触及鬼节之夜自地表涌起的生愿、遗愿,又有无数执念回应有声。只觉嘈杂满耳、满目、满识海。   可她冷漠的将这一切都摒弃开来,宛若未见、未闻、未识。   而后,她摇动传音铃。   依旧没有回音。   可是在灵力所触及的范围内,某个偏僻、遥远的角落里,另一枚传音铃发出的清脆的“叮咚”声,终于被她捕捉。   一同捕捉到的,还有彼处阿淇模糊的身影。   云秀心中一急,开一枚花印,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通过随身空间,便一步跨了过去。   这是她头一次舍弃空间赋予她的便利,便踏入进这个世界所谓的“道法”的领域。可等待她的却并不是什么逍遥自得,什么玄之又玄的众妙之门……她所唯一得到的,就只有坍塌的现实。她曾取笑令狐十七活在黄粱梦中,却不知,她的南柯梦已先到尾声了。   云秀上前抱住了阿淇。这一夜她身上暴走的灵力依旧没有平息,碰触到阿淇的瞬间,阿淇这一日的经历便已倒灌入她脑海中。   连那疼都感同身受。   可阿淇仍有呼吸,便比一切都重要。   她几乎掏空了空间里的一切东西,用她所知的一切医术、法术来救治阿淇。   ……后来,令狐十七终于也赶来了。而后是道恒道长、阿淇她娘,道观里其余的小道士们。   再后来,阿淇终于睁开了眼睛。她看着云秀,看着她阿娘,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最后却只说出一句,“好疼啊……”   黎明将至。   屋里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嚎哭。   阿淇娘抱着阿淇,到最后也只说,“不疼了,不疼了……”   阿淇没有留下任何生愿、遗愿。   但是不要紧,云秀全看到了。该去向那些人寻仇,她知道得一清二楚。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4月17号 第82章 蜡炬成灰(十)   清晨时,云秀自屋里出来。   竹林小径的那一侧,道恒和道迹道长正在悄悄落泪。   云秀忽的便想过去告诉他们——阿淇守住了道心,她没有屈从。   心中的恶意正悄无声息的蔓延上来,她忍不住想刺伤一切她认为该追悔的人。   若能放任这恶意,她心中想必能得到短暂的、恶毒的痛快和抚慰吧。   可她终究还是停住了脚步,默不作声的转身离去了。   这一日街上的人太多了,似乎路旁任何两个凑头说话的人在讨论的都是奉安观。那一日在巩县旅店里的情形仿佛重现了,只不过这一次被讨论的换做了她身旁的人。   云秀分辨不清这是自己的心魔,还是事实本就如此。   她放开灵力,沿着街道一寸寸的寻找。   无数人的意念、喜怒随之涌入。云秀无动于衷。   终于她走出城门,在道旁茶水摊前停住了脚步。   这一日蒲州城中开集市,周边村郭并城中之人往来熙熙攘攘,茶水摊上便也格外的热闹。   摊主人临时加了许多桌凳,却依旧不够坐。不少人蹲坐在杨柳树下,喝着甜汤杏茶,聊着辗转听来的市井流言。   “可怜如花似玉一个小姑娘,被谁糟蹋了都不知道……”“听说找着人时,肚肠都……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匪徒,真是穷凶极恶。”   “也怪她的父母,好好的女孩儿偏往腌臜里送。道观是什么好地方?指不定是被逼良为娼,小姑娘不肯从命,被私刑所害。”   “那道观我听说挺干净的,等闲男客进都进不去。”   “等闲的倒是进不去,不等闲的呢?这种地方就没有干净的。你进不去,要么是钱不够多要么是官儿不够大,给够了就没有不肯卖的。你这会儿看着她冰清玉洁,你看不着时,不定在舔哪个钱老爷哪个官老爷。世间就少些敢杀奸诛淫的真丈夫。”   众人颇不以为然,有人哄笑,“这位兄台头上看来戴了不少帽子。”便不去理他。   又议论了一阵子,不知谁说,“不过那小姑娘确实也没那么无辜——我听说她家里本就是老赖儿,欠了个大户的钱还不上,就伙同一帮乱民把人家家给砸了。听说她被糟蹋那地方儿跟大户家就隔了一条街,那大户家家丁闻声还出门看了看,见是他家的就不管了。只遣人去给观里报了个信儿算完。所以说人啊,就不能干亏心事儿,指不定何时就报应在子孙身上了。”   有人啧啧感叹可怜了小姑娘。有人埋怨那大户家丁不通人情,就算有仇也不能不修阴德。   也有人嘲讽,“空口白牙的说得跟真的似的。你亲眼所见吗?你若亲眼所见,官府可正在抓犯人呢,你怎么不去领赏?”   “你尽管跟我抬杠。一啄一饮,莫非前定。人干了什么事、犯了什么忌,阎王爷本子上一笔笔都记着呢。若非如此,你倒说说,怎么旁人遇不上,偏偏她遇上了?”   众人都不知该怎么答,只能道,“谁还没有时运不济的时候。太平盛世里,也难免有无辜受难之人。”   “哼,哪有这么多无辜。都是活该……”   云秀没有再忍下去,隔空撕住那两张脏嘴,一拳一拳的揍下去。   众人看不到云秀,只见那两人忽的撞到一处,脸上砰砰作响的左摇右晃,都有些发懵。   青天白日的,众人倒也不怎么恐惧。只以为是神婆子所说的黄鼠狼作祟,纷纷乱乱的去找葫芦、桃枝,又有喊着让找神婆的。   片刻之间,那二人脸上便肿胀如猪。   云秀出够了气,便将那二人掼到树下。   她擦去手上所沾血痕,揉了揉略有些肿痛的指节。   她瞧见混在人群中不说话,只是听和笑的眯眼男人悄悄退了出来,于是便也抛开这群聊得唾沫横飞的闲人,默不作声的跟了过去。   那男人走进城西一道巷子里,左右望了望,见没有人,才飞快敲开一扇门,钻进去锁上。   那院子外有车门。门庭虽算不上宽广富贵,却绿竹成荫,十分幽深雅致。   竹径尽头的角亭里,有女子正拍着牙板,袅袅娜娜的唱着小曲儿。   有个锦衣青年正喝着梨花白,摇头晃脑的细品着。身后站了个长衫山羊胡的男人,也捻着胡子在听。   云秀望见两人的面容,只觉脑中铮的一声,有什么东西崩断了。   那男人快步迎向那锦衣青年,道,“小郎君,不得了了,府衙发布告了,正到处捉人!”   那青年散漫的“嗯”了一声。   唱歌的女子手中牙板不由错拍,曲调一时断了。那青年这才睁开眼睛,阴鸷的望过去。   那女子竟吓得缩了一缩,忙笑着推他手上酒杯,侍候他饮酒。又作势回头训斥那来报信的男人,“多大点儿事也值得大惊小怪,也不问衙门是谁家开的。布告发就发了吧,莫非还能抓到郎君头上?扰得奴歌儿都唱乱了。”   那来报信的男人恨她粉饰太平,将她扯到一旁,上前规劝,“郎君,这回不同往日,柳家也派人来了。还私自拘住了蔡道婆,万一那婆子招供出来……”   那青年捏着酒杯,看酒中旋沫,“招就招了吧。那道婆认得我吗?就算认得,她敢指认我?就算他敢指认,蒲州府敢拘我?不过玩儿了个不识抬举的姑子,还不定是谁家跑出来的奴婢。看把你吓的。”   “可柳相……”   “什么柳相不柳相?”那青年打了个哈欠,“我爹不也是同三品吗?我爹还是节度使呢。”   “……可我们毕竟是在蒲州,不是在恒州啊!柳家——”   那青年嫌他啰嗦,抬手举起酒杯将梨花白倾在他头上,“你烦不烦!你便去柳家问,老子要睡他家奴婢,你看柳家给不给!”   侍从自私不敢再多言。那歌妓见他发火,也胆颤如鹌鹑,只缩在一旁不做声。   山羊胡的男人见状,便压低声音上前,道,“听说那道观里住着柳相的女儿。……郎君自是不怕,可也有言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咱们眼下白龙鱼服,不留神吃了暗亏,扈从都不在,节帅又鞭长莫及,如何是好?不如即刻回驿馆去,动身入京为好。待朝觐了天子,朝堂都知道郎君是代节帅来的——不必说动了道观里一个姑子,就是真错手误弄了宰相女儿,柳家又能乃郎君何?”   那青年垂着眼睑琢磨了一阵子,道,“可爷心里不舒坦。”便恨恨的踹了侍从一脚,“蠢奴才,若不是你给爷寻错了人,也闹不出这档子事儿来!”   山羊胡的男人便笑道,“错是错了,姿色倒也不差。郎君昨日不是很尽兴吗?”   那青年骂道,“尽兴个屁,爷左脸现在还在疼。没弄死那臭娘们儿算便宜她了。”   云秀心中悲愤再难自抑,右手化作利爪,一巴掌扇向那男人左脸。   她力道不同凡人,又心存了恨意,只一下便将那男人半张脸扇得血肉模糊。   院儿内四人都不知是怎么回事,只觉一阵妖风,他们少主子便斜飞出去,撞在亭柱上,半面脸都是血。   都吓得各自尖叫逃窜,却见四面透明墙壁凌空砸下。那山羊胡的男人后仰在地,便见云头靴头被整齐斩去,露出的脚趾看似无痕,片刻后便鲜血飞溅——指尖竟也被齐齐斩去了。他惊恐的抱着脚趾哀嚎起来。   唯那被扇飞出去的青年是个武人,又年轻,体格比他们都要健壮。脑中轰鸣了半晌,居然眨了眨眼睛、辗转清醒过来。   他左眼被扇得眼白都成了眼红,右眼却又缓缓能看清事务了。   便见虚空中,有少女的身形渐渐浮现出来。漆黑如水滴墨上、如泉洗黑玉的眉眼空洞寒冷,唯那点红唇宛若热血沃上了雪地。美艳不可方物,却又寒如冰狱、利如刀刃。   那少女上前,撕扯起他的衣领,如提起一个稚子。   她握紧了拳头,又要揍下来。他自她眼瞳的倒影中看到,她揍的依旧是他血肉模糊的那半张脸,吓得不由惊叫起来。   那一拳却没落下。   他屏息、惊恐的看着她。   她面无表情的问,“……你是怎么对她的。”   他不知所谓。   “想不起来吗?”   他惊恐的摇头。   “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他忙点头。   那少女目光于是更冷了,“我是来替那个姑娘寻仇的。”   可是他想了半天,依旧想不起有什么姑娘值得寻仇。好半晌他才从她的眼睛中,隐约意识到——莫非是昨日那个姑娘?   他惊慌的想着——宰相的女儿也住在那道观里,那道观小的很,怕统共没几个女冠子。莫非他……   “她,她……她是柳家人?”他口齿含糊。   她似是看出了他的心思,眼中愤怒疯狂的蔓延。   恐惧也快要将他逼疯了,“我谢罪,我谢罪!我……你让我见柳相,我……”   可这时她说,“她不是,她只是个无名小卒。”   他悬着的心立刻便放下来,他语无伦次,“不是就好,我有钱,我……你要多少?她家要多少?我出十倍……一百倍!我不是无名小卒,我爹是成德节度使。我可以补偿……”   她眼中水汽一晃,泪水几乎就要凝落下来。   他以为她被打动了,战战兢兢的、期待的看着她。   先落下来的,却是她的拳头。   她提着他的衣领,毫无留情的用力将他撞到柱子上。他眼前一黑,便昏厥过去。   云秀看着蜷在地上的山羊胡,在阿淇身上看到的记忆再度被唤醒过来。   心中魔障迭起。   但她依旧克制住了,问道,“你有什么想说的?”   那男人眼睛转了几转,只不敢对上云秀的眼神。   云秀撕扯着他的发髻,将他提起。他忽然目露凶光,猛的向云秀撞了过来。   云秀低头看了看,便见自己肋上刺了一把匕|首。   她捂着胸口,退了两步,靠着亭柱缓缓坐下来。   很疼。原来疼真的就是这样的感觉,她想——她确实没有误解,自昨夜起心口上那种令人无法喘息的感觉,确实是疼。   那男人又自袖口里抽出把匕|首,毫不迟疑的再度向云秀刺来。   接连几刀之后,终于稍稍放下心来,拿匕首贴着云秀的脸,道,“真漂亮,跟天仙似的。可怎么就是不懂事呢?”   云秀问道,“怎么样才算懂事?”   那男人便伸手来挑她的衣带,“就这么喘着细气儿,娇弱无力的坐着,悄么声儿的,多懂事儿……”   云秀道,“她明明已经反抗不了了,为什么还要那么对她?”   那男人已喘着粗气,迫不及待的凑过来,“不瞒你说,我就这么个隐疾,非得看人吃点儿苦才能完事儿。不过人和人真是同病不同命,你看他糟蹋了人,拍拍屁股就走了,我成吗?不过,像我这样的人,不过就是鹰犬而已,吃人指缝里漏出来的。便宜,轮不到我占先头儿。作恶,也轮不到我做大头儿。谁还不得讨生活不是?你也别恨我,要恨就恨他吧。”   剩下一个歌妓一个仆役,惊恐的看着山羊胡对着昏过去的华服青年又捅又啃,自言自语。都瑟缩颤抖的望向云秀。   云秀抬了抬长睫,眼中只有一片默然无光的漆黑。   她只问那歌妓,“那么——你又是为什么?”   她记得清清楚楚,便是这歌妓出面找到蔡婆,贿赂蔡婆将阿淇拐骗到僻静之处。   这歌妓分明就是蒲州人,和这一行三人不过是萍水相逢,和阿淇亦是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她想不明白。   那歌妓扑上来抱住她的腿,“救救我,饶了我……我也没办法,他是恶鬼,他……”她不知如何辩解,猛的仰起脖颈,给云秀看她喉咙上的掐痕,“我若不找别人来给他,我自己就——”   云秀只觉恶心不已,用力将她踢开,“伥鬼。”   那歌妓却听不懂是什么意思,犹自在辩解,“我是无辜的,我是被逼的——”   “——那么阿淇呢!”   云秀情绪终于失控了。   铺展开的灵力如狂风四旋,自这一日清晨她走过的每一个角落——自这城池的四面八方汇聚而来。携带着无数人的爱憎喜怒怨妒与求不得,倒灌进她的脑海中,泥沙俱下。   在此之前她所见所感一切皆为善,因她根本就不识善恶,她甚至连疼是什么都没确切的体会过。便仅能分辨出自己心中本有的和想见的事物,于是她的人间纵有稍许不如意,却终归是一派喜悦平和,亦终将归于皆大欢喜。可如今她终于修成了红尘道,她识得了世间原本该有的一切,不论善恶。她坠入了红尘,红尘画卷亦终于肯向她展示完整的模样。那些被她错失、忽视和误解的东西,便加倍醒目的袭来了。   “柳云秀!”这时她听到人喊她的名字。   她便在滚滚红尘的中央,回头望向他。眼中泫然的泪水便这么滚落下来。   那人向着她走过来,眼中似有无尽的懊悔和顽固,他拼力的伸手过来,仿佛她正身陷沼泽之中,正等待他的援手。   可他眼中的悔恨提醒了她——在她尚未察觉时,她便此生最宝贵的,便已被毁去了。   阿淇她,究竟遭受了怎样的折磨啊?   该向她偿还的债,她会全部替她讨还。   她于是向更深处走去,将魔鬼在阿淇身上所做的,悉数全做了。   那两只恶鬼哀嚎着死在她手上。当她丢开那两团肉,伸出鲜血淋漓的手捏碎自那躯壳中脱出的残魂时,如风暴般疾走的灵力在一瞬间停滞了。   而后天地变色。   无数的恶叫嚣着在她体内横冲直撞,跃然欲出——她亲手养成了自己的心魔。   体内灵力动荡着,她几乎维持不住面相,怒目圆睁,獠牙支棱。那是她的忿怒相。   ……想要撕碎一切,想要毁灭这个恶欲纵横的世界,想要杀光世间一切恶人。爱她并值得她去爱的已被人、被恶杀死了,凭什么她不能肆意去报复杀戮?!所谓的逍遥之道,莫非快意恩仇。   令狐十七终于打碎了她立下的重重屏障,赶到她的身旁。   “云秀……”   她用力的挥开他的手,怒吼,“滚开!”   不想见他,见到他便仿佛见到那个无知无明的自己。若她能保护好,若她能再谨慎一些……   懊悔追来,胸中肆虐的暴怒仿若被阻住了,困兽般冲撞着——什么报复,什么诛灭啊……阿淇听到都会笑她犯蠢吧。   脑中无数人在同她说话,轰隆隆混做一片杂响。痛苦、懊悔、暴怒,悲伤纠缠在一起,无处宣泄、无处可逃。   忽有冷香卷入,脑中似有一丝清明。   她于是开六重花印,跌跌撞撞的逃走了。   令狐十七收紧了怀抱,却只抱住一丝残香。   空间里亦是狂风肆虐,中央那株常开不败的桃树叶残花凋,粉雪乱飞。   空中涡云倒卷,暗无天日。   一切都在土崩瓦解——这里本是她的心相,当她内心崩塌时,此处亦不能独全。   她藏在那行将塌陷的世界里独自痛苦着。不知何时,崩塌停止——也或者是完毕了。   她跪坐在庭院里,衣裙铺开在泥泞中。秋雷阵阵,冷雨淅沥,   有人推开房门,惊讶的唤她的名字,“云秀?”   真实的世界再度展开,痛苦加倍清晰起来,心魔再度追赶上来。她在雨水中抱住自己,用仅存的理智告诫他,“别过来!” 第83章 未妨惆怅(一)   临近傍晚时,天际开始滚雷。   低低的却又绵延不绝的,宛若远山之下镇压着的巨龙正穷途末路的狂暴挣扎。   十四郎手持长卷,心不在焉的望向远东,心想,云秀当已行至巩县了吧,不知她现在在做什么。   他们已经有六天没有见面了。   出发去巩县前,云秀曾来向他辞行——彼时她虽抱怨着从巩县听来的不平事,心情却欢快雀跃。这似乎是她头一回出远门,对于即将见到的人文和风景,她内心充满了喜悦和期待。   十四郎虽隐隐感到不安,可见她兴致勃勃的模样,便说不出可能泼冷她兴致的话。   只能在心里暗暗希望巩县的事能简单些、再简单些……   这样,纵使她回来时意有消沉,也定然能很快恢复过来吧。   她一向都是个达观、开朗的好姑娘。天性慈悲温柔,却并不会沉溺在悲观、伤痛中。对人性永远都怀抱着美好的想象和预期。和她在一起时,十四郎经常会希望她所见的假象永远都不被打破,无论走到何处,她所见的人都值得她去喜爱和维护。   ——就像是初次相逢时,他用世间美好引诱她思凡。纵然世界其实并不是他的,旁人的恶也并非他所为,可若世人在她眼前暴露了不值得喜爱的一面,他也会羞愧得仿佛是自己所为。若她因此而受到伤害,他只会更愧疚难过。   可假象迟早都是会被打破的吧。这世界固然有美好而令人期待的一面,却也有丑陋而顽固的一面。   ——等云秀回来,便设法向阿爹求得准许,离开长安去见她吧。十四郎想,便带她去看一看阿娘曾带他看的风景,若她也能喜欢,便好了。   秋雨不知何时落下。   待他回神过来时,雨水已在天地间激起白蒙蒙一片水雾。明明没有多骤烈,铺天盖地的雨声却吞没了一切杂音。天地灰暗无光,一时间竟分辨不出昼夜。只远处雷光还在翻滚、轰鸣。   十四郎便舍下书卷,起身去落窗、点灯。   初时他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他竟依稀看到云秀坐在庭院中,整个人黯淡得仿佛要同这雨夜融为一体,细看却又无人。   可骤然之间,巨大的花印亮起在庭院中,光芒炽盛,而后瞬间破灭消散——那花印云秀曾指给他看,是她出入虚空的“门”。他已不止一次见到,可以往每一次都不像这一次这么异常,就仿佛那门通往的屋子轰然间坍塌了一般。他想莫非是云秀那边出了什么事?忙取了伞推门出去。   便见云秀跪坐在泥泞的雨水中,微微仰着头,却并不像在看什么的模样——事实上她确实什么都没有看。眼中只有空茫一片。   雨水拍打在她身上,顺着她的脸颊、发梢滴落下来,她却毫无所觉。   她在这里,却又仿佛不在这里,仿佛随时会消散在灰暗的雨夜中一般。   十四郎的心不由就揪起来,下意识喊了她的名字,“……云秀!”   她迟缓的回过神来,无星之夜般的眼眸里缓缓凝聚起光芒。   她看到了他。   一瞬间的清醒和安心后,便似有什么东西追过来一般,她意识到将发生什么,猛的抱住手臂蜷起身来,“——别过来!”   狂风骤起,风中似有刀剑斧钺,杀伐之声。她面露狰狞,眼眸赤红变色,似有獠牙突出,怒发如火上冲。她压抑着愤怒的咆哮,灵力如业火之鞭般伐挞着,却寻不到该受戮的罪人,便肆意鞭笞着所触及的一切。   ——是忿怒杀戮相。   她修行已成,却将要入魔了。   得唤醒她。   十四郎丢开雨伞,冲了过去。   她压抑着心魔,捂住脸上狰狞魔相,咆哮着,“——别过来!!!”   言语有灵。他耳膜被伐挞得生疼,不知是雨水还是血水自耳中流出。狂风中无数刀刃劈砍在身上,他步履维艰,遍体鳞伤。   他依旧固执的逆风而上,身上衣衫破裂,露出当日她赠他护体的软甲——她曾笑称这是怕他被人刺杀,不想却最先用于抵御她的怒火。   他终于能触及到她的体温,便伸开手臂,用力的抱了上去。   她更猛烈的抗拒着,风中利刃自他背后接连袭来,软甲抵住了锋刃却消解不了叠加的力道。腥甜自喉间涌上来。   很疼,像是会死掉那么疼。这让十四郎感到恼火。   他抱住她,手指在她脊背的后心画着静心的符咒——他不知这究竟有没有用,在早些年他阿娘讲给他的故事里,它确实是有用的。可故事里那入魔的修士最终清醒过来时,他的妻子已死在他的怀里。于是他明明修为大成,却很多年都不能修成神仙。他一遍遍的辗转在凡尘中寻找妻子的转世,直到那转世的女人亲口告诉他,“你找的人不是在几百年前就已经死了吗?”他吐血,大哭,而后大笑。这才终于看破红尘,羽化登仙了。   这是他阿娘给他讲的所有故事里,他最不喜欢的那个。   为什么要修仙啊?两个人一起忙忙碌碌圆圆满满的携手红尘,共同老去,顺其自然的先后或同时死去,而后各自投胎转世,在下一个轮回时幸运的不经意间重逢,按捺着心口的悸动,想“这个人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为何看到她会这么欣喜”……不是比吐着血、大哭大笑的看破红尘要美满得多?   他绝对、绝对不要在这种糟糕透了的时机,因为这种意外同她分别。绝对不要她清醒过来后,看到的是因她的过错而濒死的人。这丁点儿都不感人。   他们互相答应过,要彼此一道修红尘。   十四郎便伏在她耳边,执拗撬开她被愤怒封闭的自我,将声音灌进去,“云秀,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她似是察觉到他胸口和指尖的温暖,血色稍稍自眼眸中褪去了。   她的心神随他的提问而动荡,眼中有明亮温暖的水光,终于能发出正常的人声,“阿淇……阿淇被人害了!”   她身上气息再度暴虐起来,可十四郎比她更严厉和果决的命令,“哭吧!”   她似是愣了一愣。   他将她按进自己怀中,“……你还没有为她哭过,对吗?”   她确实还没有为阿淇哭过。   她的悲痛同愤怒和悔恨交织在一起,从一开始就无法分辨——也或者是,她潜意识里觉着自己是不配为她哭的。若她能听到阿淇呼救的铃声,若她能及时赶回来,也许阿淇便不会……   “哭吧……”可十四郎更紧的抱住了她,轻轻的说道。   透过湿透了的冰冷的衣料,他们胸口贴着胸口,那如盛夏阳光一样暖和的体温已分辨不清究竟是谁的。   这温暖令人怠惰并且脆弱。   她张了张嘴,大哭着,却发不出声音。仿佛喉咙被钳住了一般。可当烫人的泪水自眼眶中滚落下来,她忽然便再也抑制不住,像个孩子般在他怀里仰着头痛哭起来。   远处雷鸣不知何时已停息了,大雨哗哗的落着。   她身上魔相散尽,咆哮席卷的灵力旋流也随之消散殆尽。   就只剩一具柔弱的人类躯壳,在肆意又无力的宣泄着自己的悲痛和悔恨。哭得令人心都碎了。   后来她慢慢的平息下来,靠在他的怀中疲倦的啜泣着。   雨渐渐变小,至能听到彼此说话的程度。他便说,“进屋去喝口热茶吧。”   她无声的点了点头。   身上的伤痕在她身上魔相散尽后便悄然消失了,衣衫虽破烂到有碍观瞻的地步,但既然云秀没有余力去注意到,十四郎便也不拘泥纠结。书房没有存放可供更换的衣物,他便只在外遮一件大氅了事。   而后拿了干毛巾来帮她擦拭头发上的雨水。   泪水流光了,悲痛便也变得麻木起来。   云秀怔怔的坐在榻上出神,忽然便觉口中被轻轻塞进了什么。正要询问,眼睛便被帕子遮住了。   十四郎站在她的背后,笨拙的为她擦拭着头发。暖和的体温自背后透过来。   她便又记起阿淇帮她擦头发,帮她梳头时,背后暖暖的体温也是一样的感受。   眼泪倏然便又滚落下来。   口中的东西化开了——是甜味。十四郎塞到她口中的,是饴糖。   她便又想起那年祭灶,观里女孩子们每人都分到了饴糖。寒酸的,化得都有些变色了的饴糖,小姑娘们却吃得小心翼翼。还有人拿纸包了藏起来,好留待以后吃。谁知打水时不留神落到井里,哭得恨不能跳下井去捞出来。故而那年的饴糖阿淇便没吃到——拿来安慰那个倒霉的小姑娘了。   但其实阿淇自己也喜欢吃的。   她手巧,虽生得贫穷,却能用最简单的材料做最精致的小食。可你若问她什么味儿是最好的。她定然回答,“是甜。”   十四郎问道,“甜吗?”   云秀便轻轻点了点头。   十四郎便道,“……世上也有这样的滋味。”   阿淇道,“虽遇到了那么多事,可也遇到了师父,遇到了姑娘,遇到了阮家阿婆和小七……”   云秀抬手遮住眼睛,泪水不停的滚落下来。   她轻轻的点了点头,“嗯。”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写到14不管笔下还是心理上都会不由自主的卡……   下一章4月22号。会尽量多更一些 第84章 未妨惆怅(二)   奉安观发生的事,很快便传到了长安柳宅郑氏耳中。   郑氏再三询问云秀有没有被牵扯到,得到“确实没有”的答案后,她摸着已显怀的肚子,心中也不知是松了口气,还是厌恶的遗憾起来。   ——外头这个拖油瓶,简直就像她那花团锦簇的人生里,一条伏卧在花心的青虫。   郑氏对她的感受,是恨不能像捉虫一样将她提起来扯断、碾死,就算碾死了看着被她啃过的花心,也会忍不住要破口大骂的那种。   所以若遭遇这件事的是云秀,无疑省下了她的麻烦。她难免就有些惋惜,都这么近了怎么偏偏让秀丫头给侥幸逃过了。   只是她毕竟是个有三个女儿的女人,察觉到自己竟生出这种心思来,她自己也觉着厌恶和不自在。   再想想肚子里还没出世的孩子,忙又在心里追补——这不是她的本意,神明可千万不要听。   是的,郑氏又怀孕了。   嫁过来还不到十三年,她连着怀了四个,自认为也算劳苦功高。奈何这世道,生闺女不算功劳,反而至今没给柳世番添一个儿子,是她身上不大不小的诟病。毕竟柳世番都四十了,官儿都做到宰相了,膝下却还一个儿子都没。   偏偏前阵子扬州也传来消息——因柳世番居朝为相而避嫌去藩镇任职的柳家老四柳文渊,他媳妇儿裴氏也生了,并且头一胎就是个大胖小子!这样算来,柳家兄弟四个就剩老大柳世番还没儿子了。你说郑氏压力大不大。   尤为令人恨恼的是,柳家还没说什么,郑家先拿此事来打压她了。   每次她回娘家,姊妹姑嫂们同席而坐的场合,凡她稍有炫耀之意——   -我家郎君是宰相。-你还没生儿子吧?   -薛王亲口说的,我闺女是大富大贵的面相。-你还是赶紧生个儿子吧!   -我身上诰命已到顶了,不必虚无缥缈的指望儿子给挣诰命。-实在生不出来,就给郎君纳妾啊!总比过继旁人的强。   就连她阿娘也忧心忡忡的来规劝她——不要嫉妒,实在不行就给姑爷纳几房姬妾吧。姑爷对你好,是你几世修来的,你可不能断了他家的香火啊。   郑氏:……   郑氏苦闷、焦虑。   她算是看明白了,她要是生不出儿子来,就仿佛是锦衣夜行。她的人生再花团锦簇又怎么样?她厌恶的人只消一句“她又没儿子”,就能闭上眼睛自我宽慰,就能觉着自己那个除了有个儿子外一无是处的失败人生,竟比她还圆满了。   这怎么能忍?   她辛苦经营的美满人生,若不能全面碾压这些让她厌恶的人,令她们哑口无言、自惭形秽、羡慕嫉妒恨……那她过去那些气岂不是白受了!   此一遗恨,隐隐已超过云秀,成为她最大的心疾。   郑氏抚着肚子,心烦意乱的思忖着——她还得替秀丫头压下去。   不压下去也不行啊……云秀“替父尽孝”出家三年的事,连天子都过问过。万一事情传到长安,有心人稍一琢磨,自然就要问“这三年之期已过,怎么还在蒲州”。倒是可以解释说“她自己不肯还俗”,可旁人难免又要问一句,“为何不在长安修行,非要父女隔绝,是不是继母从中作梗”。迟早还得归咎到她身上。这就又应了柳世番哪句“你若戕害子女,旁人谁敢娶你的女儿”了。   何况,牵扯到风化大案。对家中其余闺阁女儿的名声,也大有损伤。   烦乱之际,郑氏忍不住恶毒的想——秀丫头怎么不干脆自裁呢。女孩子遇到这种事,怎么还有脸活下去!正负气着,忽觉腹中胎儿踢了她一脚,忙又一醒——阿弥陀佛,这不是她的本意,神明千万不要听信。   ……   得说因为这次怀孕,郑氏已经很有些神经质了。   要压下这件事,却不是她大着肚子凭半副精力就能做成的事。   午后柳世番结束一日公事回到家后,郑氏不得不亲自向他说明此事。   柳世番头痛欲裂。   ——藩镇那些统兵的将领又来讨官儿了,朝中大佬们又为该派谁外任三镇节度使打起来了,天子又给向他推荐方士的蠹臣升官儿了,裴相公被那蠹虫排挤出京了……最近朝堂真是诸事繁杂。   对他这样的能臣而言,难的永远不是整治事务,而是怎么让自己有机会整治事务。但凭他在朝中二十余年沉浮,他也隐约意识到了——自己恐怕又要被赶出京城了吧。毕竟藩镇已平定了,历尽波折之后天子需要的是歌舞升平,而不是有人在耳边时时提醒他“还早着呢”“再接再厉”。   不光国家需要休养生息,殚精竭虑了这么多年,天子大概也需要休息一阵,尝尝“太平天子”的滋味了。   ——像他这样精力充沛,不知疲倦的人,毕竟是少数。   可是,天子所谓的可告一段落,在他看来却仅仅是铺垫好了场地,可以开始施展手脚、整顿乱世了。   ……在藩镇平定,国家再度一统的大好局面上,说这种话似是很不合时宜,可在柳世番眼中——世道确实已衰败了。   国务烦杂倒还在其次,最紧要的是人心散乱——中朝战乱以后,李氏一门帝统实则已“失道”了,却又还没到逐鹿天下的地步。正当最混沌的时候。无人相信还有复兴之日,却又不觉着会太快灭亡。便都消极的等着改朝换代,也积极的等着给自家谋求出路。   于是为官的不思振兴,反而只将这条死而不僵的百足之虫当作人人可分一杯羹的肥肉,想着怎么瓜分而蚕食之。一切政令形同虚设。至于为民的,则都处在吃不饱、却也不至于立刻饿死的地步,没太大的反志,却也前瞻无望,便半死不活的厮混着。   是所谓万马齐喑。   难得平定藩镇,能令人心稍稍振作,正该趁此时机发奋抖擞,怎么能反而倦怠自得起来。   ……可是再想想自己那一身黑历史,想想天子,想想被贬出去的裴相公,也不由长叹一声,如之奈何——且随他去吧。   而后他回到家,就听说他闺女寄身的道观里,有个年轻的女道士被人糟蹋了。   柳世番:……   柳世番真没什么感觉,人在高处待得久了,盛衰兴亡看得多了,就很难对一人一事的生死荣辱产生什么同情、悲愤——他治下人口何止千百万,一个个都要他去同情,他同情得过来吗?   但是毕竟牵扯到了云秀、牵扯到了自家,也不能不过问,“是何时的事?”   “前天夜里——恰我派人去探视秀丫头,正赶上此事。当天就派人快马来报信。”郑氏烦恼道,“那女冠子伤得重,怕此刻已丧命了。蒲州府势必要追查……我琢磨着,是不是该给蒲州透个风?”   “透什么风?”   “你又明知故问——这是秀丫头身边儿的事啊,传出去秀丫头还怎么活?”   柳世番还真没料到,郑氏竟会有此觉悟,“……哦。”   郑氏低头玩着衣带,不情不愿、扭扭捏捏,“让外人知道秀丫头也在那道观里,还不知要平生多少风雨。实在不行就……就悄悄把她接回来吧。”说到最后四字,声如蚊蚋。甫一说完,眼泪啪嗒就落下来,委屈的抽噎起来,“……我就是命苦。”   “怎么又哭了啊。”柳世番头痛,并且无奈。   自怀上这一胎后,郑氏就格外的多愁善感。柳世番多少也能想到,恐怕是四弟家也添丁了的缘故,让她对“无子”一事更加敏感了。   柳世番当然也想要个儿子,故而对她也加倍呵护。原本年初就想接云秀回来,也因她有孕而暂时搁下了。   眼下她能主动提出来,柳世番十分欣慰。但她提完就哭……这是什么意思?   “我怎么就没早生十年……”郑氏抹着眼泪,“我要早生十年就是你的原配了,一家子整整齐齐,哪里还有她们娘俩什么事!”   柳世番:……   “我同韩娘定亲时连进士都没中,白丁一人,身无长物。家中还有寡母幼弟。”柳世番只能稍稍点醒她,“就算你早生十年,大约也当不上我的原配。”   郑氏:……   郑氏恨恼的拿手帕甩他,“你就不会说点讨我喜欢的啊!”   柳世番忍不住哈哈笑起来,将她的手握住,人揽到怀里,“偏要占着便宜卖乖。”便叹了口气,“你若不愿见她,不见就是。她统共还能在家待几年?能碍着你什么?”   这么一说,柳世番却也回味过来了。   云岚的年纪,刚好比东宫皇长孙李沅小三岁,郑氏一直希望云岚被选做皇长孙的元妃。   云岚倒是有“福相”,奈何又有薛王金口盖定,十七岁之前出嫁要克夫,会二婚。可待云岚十七岁,皇长孙都二十了,不必说王妃,怕连重皇孙都生出好几个了。   偏偏云秀就无此顾虑……还有郑国夫人这么个好姨母。   以郑氏那旁逸斜出的思绪,怕是已脑补成云秀截胡,抢了她替云岚挑中的好夫婿了吧。   柳世番:……   虽觉着匪夷所思,可为了宽慰孕妇,柳世番还是说道,“早些为她定亲也成。裴家颇有几个不错的小辈儿,我正想招一个来做女婿。”   郑氏可不就是恨这件事吗?   闻言便一喜——她真是糊涂,竟没想到还有这么简单的解决法子。   可随即便又犹豫起来——一旦云秀出嫁,韩家留给她那一大笔嫁妆,可就都跟着去了。   以柳世番清廉为官之道,待到云岚云晴云初三个丫头出嫁,定然再拿不出能匹敌的嫁妆来——虽说若云岚能嫁去东宫,一切便迎刃而解,可想到其间自己的种种不顺,云秀的种种如意,郑氏便又如在火狱,坐卧不安起来。   “也没那么急……”到底还是纠结、烦闷的开口阻拦了,“我哪有这么小气。”   她这番心思便是柳世番所想不到的了——他为国家理财而被人讽做“计吏”,可本质上却是个再正派不过的读书人。怀的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情操。大到国家,他能分毫不爽。可小到自家,他却真能视钱财如粪土。   兀自讶异了片刻,便笑起来,“也好。”   作者有话要说:  我接着去写下一更,如果能写够3000,就今天更。如果不能,就明天更6000。 第85章 未妨惆怅(三)   旋流平息了,这庭院里狼藉一片,再寻不见云秀的身影。   令狐十七知她是逃走了,忙拈一枚花印要去追,那花印却片片碎在指尖。   这不是平日里他被拒绝进入的模样,倒仿佛是那空间无以为继,即将坍崩了——那府邸本是云秀的心相。府邸竟都维持不住,可知云秀此刻内心也行将崩坏了。   令狐十七心急如焚,一遍遍的构建花印……终于那花印溃散再不能成形。   令狐十七匆匆起身——柳家太夫人已不在了,长安柳宅虽是云秀自幼生活之处,怕也已没什么值得她留恋的了。这世上除了奉安观外,再无她的容身之处。她定然还会回到奉安观里。   这时他听到了□□声,方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   被云秀虐杀的两个人如宰了一半的肥猪一般被丢弃在一旁,皮囊兜不住血肉,溢了满地。血腥不忍卒睹。没被惩处的歌妓和僮仆被吓得昏厥过去,此刻正幽幽转醒——那□□声便是他们发出的。   令狐十七只停顿了一弹指,便转身离去了。   ——这庭院中四个人,并不值得他分神理会。   可他回到奉安观街前,便知云秀不在。   ——云秀离开时模样宛若复仇的恶鬼,她心魔已生,灵气冲撞四散。若她在,他能感受得到。   可是不在奉安观中,她会去哪里?   片刻后,令狐十七终于想到了。除了奉安观、除了他身边,云秀其实还是有旁的去处。   ——那个她总是挂在口边的十四郎。   他呆愣愣的在街上站了一会儿,便安静的回到自家院子里。   他当然知道十四郎是谁,毕竟幼时曾一道读过书。相处的时日虽不长,可两人都敏锐聪明,在一众不识好歹的纨绔勋贵宗室之中,都是难得一见的异类。纵使没刻意去攀什么交情,甚至都很明白在本性上对方同自己不是一类人,定然玩不到一块儿去,也依旧会对对方印象深刻。   令狐十七怔怔的想,在被心魔折磨的最痛苦的时刻,云秀抛开他去找李怡,其实做得很对。   若是他,必定能切中肯綮的帮她解除执念和困惑,将她拉回来吧。   他茫然的枯坐在庭院中,不知过了多久,才稍稍意识到已天色向晚了。   云秀还没回来——恐怕一时半刻回不来吧,她需要时间去平复。   院门没关,令狐十七抬眼便见有人在奉安观外鬼鬼祟祟的游荡。他想到自己曾答应云秀的事,于是出门去驱赶。   却大都是近邻——奉安观中发生的惨剧已传开了,个中细节却鲜少有人知晓。不少人回家时路过此地,忍不住就驻足想窥探一二。   令狐十七上前驱赶时,大多数人忙心虚的离开。却也有几个嘴硬的反斥他多管闲事,甚至口出恶言要他别总将眼睛盯在女冠子门墙上。令狐十七这才想到,他忘记了变装。   他便又回屋去变化容貌。   先是变作云秀,想了想不大好,便又化作陌生女冠子的模样——似乎还是不大好,复又化作个老妇人。   他望着镜中鸡皮鹤发的老妪,迟钝的意识到,这一次的变化术超乎寻常的顺利。变化后的模样,竟丁点儿也看不出他本来的迹象。   他对镜照了许久,变化术也依旧没有破除。   仿佛只在不经意间,他便已掌握了随心所欲变化模样的诀窍。   将游荡在墙外的人悉数赶走后,令狐十七又在附近巡视了一便。   夜色沉凉,明月皎洁。   云秀依旧没回来。   隔着墙可听到里头女道长询问谁见着柳娘子了,不多时,一行人便焦急的寻找起来。   令狐十七于是便化作云秀的模样,推开了院门。   馆内小道士们见到“云秀”,立刻便都沉寂下来。   令狐十七不知该做出什么表情——他认得阿淇,同她说过话,却并没有产生会因阿淇罹难和死去而难过到哭出来的深厚感情。对于阿淇的遭遇,他只感到疏离的同情。尽管他能理解云秀失控的愤怒,可他不能感同身受。   他茫然无措的站在哪里——换一个时候,他也许能找出一个也许不真诚但很恰当的表情来,但此刻他整个人都神游物外,他没有余力去矫饰。   因为在潜意识里他其实已意识到了,自己已失去了他在懵懂中所追求的一切,并且可能已再没有挽回的机会了。   他只是不像云秀那样,可以用愤怒和复仇来发泄自己的痛苦。   可观里这些小姑娘们看着“她”,却仿佛能对“她”感同身受般。   红肿的眼睛里再度滚下泪水来,她们拉着“她”的手,轻轻催促着,“……先去陪陪的阿淇姐姐吧。”   令狐十七迟钝的意识到……去除那份愤怒,是否云秀此刻的感受也同他一样?是了,应当是同他近似的吧——因为不可弥补的过错而使仅此唯一之人受难,并因此失去了她。   这便是旁人的痛苦的滋味吗?   屋里只道恒道长陪着阿淇娘守在尸身旁。   尸身打理得很整洁,已更换好了敛衣,衣上无半点血渍。静静的安详的躺在床上,完全看不出去生前曾遭受怎样的痛苦。   阿淇娘跪坐在一旁。木雕泥塑一般往火盆里丢着纸钱。眼中灰寂无光,也没有什么眼泪。   道恒道长起身时,她没回应,同她说话,她也没回应——身旁陪她的人换做了“云秀”,她依旧没什么回应。   纸钱丢完了,她便静静的坐在那儿。   没什么声音,死寂得跟不在似的。   令狐十七忽就有些透不过气来,莫名的他便想——若是当时他在就好了。   若当时他在,这姑娘此刻应当依旧噙着笑在屋檐下陪云秀喝茶闲聊,她阿娘端着笸箩从旁路过,于是随手抓一把新晒的萝卜干给她们下茶。   随着这念头,世界骤然间便清晰鲜明起来。   女孩儿合住的房间里特有的熨帖馨香,杂着隐而未散是血味儿,纸钱干呛的烟火味儿……许多人留下的哭声、笑声、私语声、闲话声、读书声……她们脸颊上的红润,梳齿间的光影,眼眸中的流光溢彩……浸透了土壤的血色,散而失焦的双瞳,失控前回眸时眼中滚落的泪水,狰狞如魔的杀戮相……愤怒、痛苦、悔恨、逃离……无数的真实在一瞬间涌入进脑海中。   不相干的一切,终于通过他的眼耳口鼻身意,同孤悬于内心的世界连接起来。   令狐十七猛的便怔住了。   明明没有多么悲伤,可眼中不经意便落下一滴泪水来。   原来是这样。原来这才是他真正做错了的。原来这才是云秀嘱托的本意。   这时他听到了啜泣声。阿淇娘仿佛终于意识到女儿再也不会醒过来了一般,肝肠寸断的哭泣起来。呜呜咽咽的,泣不成声的,浑浊的眼中泪水不停的滚落。她捶打着自己的膝盖,被痛苦压得佝偻,“……我苦命的女儿啊……”   令狐十七不知该怎么做,于是伸手过去握住了她枯槁的手。   她沉浸在自己的悲痛中不能自抑,根本就无法察觉到身旁的安慰。直到哭得失去力气,歪倒在令狐十七膝盖上。   令狐十七于是抱着她支撑着她,直到夜色静深,道迹道长前来替换她们。   阿淇娘被道长们强迫进屋歇着了。   令狐十七一直守在她窗外。   天色蒙蒙将亮时,自始至终也没有合眼的老妇人终于翻身起来,踩在炕上,垫着脚往梁上丢了根绳子,而后安安静静的将脖子套了上去。   令狐十七心猛的一收,已变作阿淇的模样穿窗进去。自背后轻轻的叫她,“阿娘。”   老妇人茫然的回过头来,而后睁大的眼睛里,泪水倏然滚落下来。   仿佛怕再弄丢一样,她忙转身上前来要抱住女儿。   原本以为只是一缕虚魂而已,纵然抱也抱不住的,可谁知手上的触感温暖又柔软,分明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泪水再也止不住,老妇人抱紧了她,呜呜咽咽的哭着,轻声哀求着,“一会儿……就再抱一会儿。”   令狐十七原本有满肚子的道法想同她讲——譬如人由生至死不过是自混沌复归于混沌。譬如人固有一死。譬如薪尽火传……   可在她的悲痛面前,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只能小心的回抱住她,轻轻抚摸她的脊背。直到她再也支撑不下去,昏昏的失去了意识。   外间鸟鸣,晨光乍亮。   云秀踏破虚空,疲惫归来。   见到“阿淇”时,眼中泪光一瞬间便盈满了——可她不是阿淇娘,她骗不了自己,阿淇已死去了。   泪水滚落下来。   她轻轻的上前,将阿淇娘抱住、扶好,而后目光柔和哀伤的直视着令狐十七,道,“我回来了……昨夜的事,谢谢你。”   令狐十七心里便一恸,却也知这便是全部了。   她目光清明如许——李家十四郎,果然如他所预料般,将她自深渊边缘拉了回来。   他略整理衣衫,回复了本来面目。   想说一声对不起,却不知该从何说起。希望她能让他为阿淇做些什么,可人死灯灭,此刻再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想告诉她自己的懊悔、痛恨……然而这些都是无法宣之于口的东西。   他便只凝望着云秀的眼睛,将一切他终于意识到却已不能再表露给她的东西深深掩埋进心底。   而后胡乱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了。 第86章 未妨惆怅(四)   阿淇最终葬回到了山下村父亲的坟墓旁边。   阿淇娘睹物伤人,已不愿再回到奉安观里,便依旧搬回到阮小七家旁边的小屋里,准备和亲戚彼此扶助渡过晚年——也可住得同丈夫女儿埋骨之处更近些。   奉安观依旧是云秀的容身之地,可她又何尝不会睹物思人?回到院子中,处处都是阿淇的音容笑貌,却已何处都寻不回她了,便觉心如刀绞。   空间也已崩坏了,如今就只剩下丹房而已。   ——虽说自师从华阳真人之后,空间里温泉、府邸、仙果仙草之类她便已不大在意,修炼时消耗在丹房中的时日最多。可有没有和用不用是两回事。一旦只剩下丹房,空间便也不再是那么让人流连忘返的去处,甚至都不能算可憩息的家园了——就只是个炼药炼器的地方罢了。   云秀忽然便明白,为何故事里修行之人都要云游四方。固然有逍遥游历之本意,怕更多还是因为,原本就无处可栖身吧。   ……她也差不多是时候该去云游了。   就在她开始准备云游事宜时,长安柳家派来接她回去的人到了。   云秀看着打首那婆子熟悉的油肥的面庞,心中迟钝的阴暗了起来。   ——那是郑氏身旁亲信。   正因那日她突然来到奉安观中,阿淇才不得不出门去寻令狐十七帮忙,而后恰好被人撞见、拐骗,才遭遇不幸。   云秀其实已不记得当日那锦衣青年和山羊胡究竟说了些什么——那时她被心魔缠住,满脑子都是愤怒和复仇——可看到这婆子时,她却不由自主的想起他们对话中左一句右一句的“柳相”。她不由自主就多疑起来,心想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阿淇不过出去那么一会儿,就恰好被冲着柳世番去的恶人碰见,拐走?   也不由自主的便想起郑氏对她的种种恶意。   当时年少,她虽觉出郑氏不怀好意,却并不真切明白那些恶意究竟意味着什么,只觉得烦人罢了。可如今她已懂得世间诸般罪恶,她已能想象郑氏对她的恶念,想象出被这恶念驱赶时她究竟能做出何种坏事来。   她依旧不懂得所谓“宅斗”中的种种利弊、算计、忌讳。毕竟人生追求不同,宅斗之人所汲汲以求的种种利好,在她看来都是不值得耗费心力之末利。自然就理解不了那些人的思维。   故而个中人等稍一思索便明白的——郑氏就算真想用这种法子对付她,也绝对只会做得悄无声息,而不会办成这种满城风雨的大案。毕竟她还指望女儿能嫁入东宫,日后母仪天下呢。云秀却推算不到。   她既已起了疑心,便干脆的放下手头事务,同那婆子一道回长安去见见郑氏。   虽是郑氏主动提议将云秀接回来,可当真要接回来了,她又心烦的浑身不自在。   长安寸土寸金,若按着柳世番的当官法儿,再攒个十年八年的也置办不起房产。所幸柳家祖上也是阔过的——这房子是柳世番的曾祖所留。柳世番的父亲早逝,家境一度败落,不得不搬回蒲州去。可太夫人宁可节衣缩食,也不曾将长安的祖产卖掉,果然柳世番便又回到长安来做官儿了。   虽同是祖产,可长安柳宅可远没蒲州老宅那么格局开阔。统共四亩来地,光果蔬园就占去大半。再去掉前庭、马厩、仆役们居住的杂院儿,真正供她们母女居住的地方也就亩来大,这还包括了当年太夫人居住的北堂。云秀不回来,云岚她们刚好每人一个小院儿,云秀若回来,她自己独占一个院儿,云晴和云初姊妹就只能合住一处了。   郑氏光是想想就觉着委屈。   扒拉着账本盘算了半天,干脆将东西往前一推——她就不给云秀准备,又怎么样?就说她怀孕了,精力不济,没料到云秀这么快就回来了,谁敢说她什么?等云秀回来了,再随便腾个地方给她,就说是委屈她临时住下,而后就让她一直“临时”住着吧。   而后云秀便真回来了。   郑氏自然早得了信儿。   约是巳时末,办正事太晚了些,用午饭又太早了些。郑氏琢磨片刻,赶紧让人扶她到自己平日午歇的小耳房里去,躺下。   故而云秀来到郑氏处,便得了这么个回应,“这才处置完冗杂家务,夫人身上疲乏得很,才刚歇下——要不娘子在外头稍等片刻,待我进去唤醒夫人?”   若云秀懂规矩,这会儿就该说,“切勿打扰夫人。”而后效法古代孝子门外静候,或是进屋去亲自给郑氏打扇驱虫。   可惜云秀不懂规矩,“嗯,去吧。”   郑氏在屋里听到,恨不能掐那传话的蠢丫头一把——让你问!你就不能直接让她在外面等着?!   那丫鬟也有些懵,却还是假模假样的进屋去,同郑氏身旁侍婢一唱一和起来——这个说大娘子来求见夫人了。那个就表一表郑氏管家之辛劳,待产之凶险,郎君叮咛她休息之殷切……大意就是,没良心的女儿才连个觉都不让她睡安稳呢,这会儿叫醒夫人,夫人身子不舒服了谁担待?   云秀这才回味过来——哦,她回柳宅了,郑氏这是在跟她宅斗呢。   ……还真是熟悉的配方呢。看来命题老师还是很照顾她的,给她安排了这么个浅显易懂的对手。   她便也不劳烦他人了。撸撸袖子,直接进屋。   丫鬟们还在唱高调呢,忽见她长驱直入,都有些懵。慌忙上前去阻拦,色厉内荏道,“夫人门前,谁敢硬闯?”   云秀:……你说呢?   她要硬闯,谁能拦得住她?丫鬟们只觉得明明都伸开手臂拦到她跟前了,可一晃神,还不知怎的她竟到她们背后了。   前赴后继,竟无人触着她一片衣角。   眼看着她大摇大摆的推门进屋了。   郑氏听外头喊叫声,简直瞠目结舌——她这是想干什么,造反吗?!堂堂世家闺秀,她还懂不懂闺阁之道,知不知孝悌礼仪啊?   正恼火着,门开了,云秀身后如过江之鲫般追着一大串丫头,如入无人之境般走了进来。   郑氏一时竟愣住了。   ——她当然知道云秀好看,好看到云岚站在她身旁就跟个烧火丫头似的。不然她也不至于这么厌恨云秀。   可这两年云岚也渐渐长开了。同柳世番一脉相承的长身玉立,更兼凤眼含情、樱唇带笑,活泼又妩媚。每每领出门去,都能给她挣回许多脸面。纵有比云岚更白的,可无人比她更肌洁肤净,更亭亭玉立,更美目盼兮,更性情喜人,更大方温婉。时日久了,郑氏真觉着云岚是长安城这一辈儿美人中尤为美貌者了。甚至隐隐希望能领到云秀跟前去,出一出过去的恶气——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说不定云秀已长残了呢。   结果离别三年之后的头一面,便一盆冷水将她浇醒了。   云秀没长残。但郑氏甚至判断不出她是发挥稳定,还是更脱胎换骨了——人美到一定程度,站在她面前的人便很难对她的美貌产生实感,就和迫近了去看朝霞、明月一般。只会觉的这额头怎么能长得这么光洁、恰当?眉毛是修过了吗,何其姣好也?那就是传说中的眼横秋波,果然真能掬出水来一般,这小妖女不是在对她施媚吧……等等,睫毛也长得这么好啊。都这么近了,怎么还是挑不出丁点儿毛病来,人的肌肤真可以长得这么洁净细腻?……   乍看到她时,只觉得思维都要慢半拍,每一个细节都能把人绊住——就好看到这种程度。   比都不用比,郑氏就知道云岚必输无疑。   待被拖慢的思维终于追赶上来,郑氏便觉得焦虑、嫉妒正啃噬着理智,她怒不可遏。   ——长成这副模样,是向她示威来了啊!   云秀却也一时愣住了。   她愣住的缘由就简单多了——郑氏肚子好大!啊,等下,适才丫鬟们似乎确实说过,郑氏有孕在身……郑氏这、这、这是怀孕了吗?!   ——没办法,这是云秀头一次见到孕妇,还是个低下头去都看不着自己的脚的大月份孕妇。   作为一个修仙者、还是个穿越女,云秀几乎无所畏惧。可不巧,唯有孕妇除外。   虽然报错了专业,但她毕竟还是宅斗专业。在她们玄幻奇幻系,宅斗专业的学渣们常被嘲讽为打胎专业毕业,因为她们能让考场上一切内容都围绕着带球跑和打胎进行。剧情推进不下去了,怀个孕吧。高潮凑不出来了,保个胎吧。女配太嚣张了评委要发飙,赶紧让她流个产!……   终于成功的在云秀心中埋下了畏惧的种子,让她产生了很不妙的误会——孕妇=柔弱至极的潜在受害者。   ……一定要轻拿轻放,小心呵护,绝不能让她产生任何和激烈沾边儿的情绪波动。这是云秀看到孕妇的第一反应。   云秀下意识的退回一步。   她对孕育生命心怀敬畏,在这份敬畏面前,郑氏是怎样的人,反在其次了。   俗气点说——郑氏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   她想再斟酌斟酌,该怎么向郑氏逼问奉安观中事是否与她有关。   郑氏却丝毫没察觉到她微妙的心情,只扶着丫鬟的手迤迤然坐起来,不紧不慢的理了理鬓发和衣衫。   道,“回来了?”   云秀没做声。   郑氏当即就一拍桌子,怒道,“回来了就到我这儿来发疯,眼里还有没有孝悌之道!”   云秀没忍住冷笑出声——自始至终她所谓的父亲和继母向她索取的,都只是愚孝罢了。她倒是懂,可还真不放在眼里。何况,就算按这个世界的算法,“孝悌”二字也扣不到她头上。三年前她就出家了,正是所谓“无君无父”之人。   但她稍有些担忧,万一自己顶嘴,郑氏一激动,“动了胎气”怎么办?   “你翅膀硬了,我是管不了你了!”郑氏见她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就上火,“等你父亲回来,让他亲自同你说吧!”   云秀松了口气,道,“……也好。”   郑氏头都气炸了,“——你是不是以为我真管不了你了?!”   她声音高得都有些变嗓,恰丫鬟端了参茶来给她,她一把挥开,茶盏滚落在地,泼了满屋热水。   云秀自认为也没惹她,便不确定她是真生气还是作态,只能提醒,“别激动,气血上涌,会影响胎儿供血。”想了想还是不要在孕妇面前提流产二字,便道,“对孩子不好。”   郑氏只觉她是故意讽刺,越发恼火。腹中孩子偏在此刻踢了她一脚。郑氏吓了一跳,赶紧听话的深吸一口气,抚抚胸口平复心情。   云秀见她这番模样,心情便又有些微妙。   ——公允的想,这会儿郑氏恐怕真没精力策划奉安观的事,毕竟天大地大没有保胎事大。若要策划作案,旁的不说,她起码得有门路联络外头的歹人。还得谋划退路,免得偷鸡不成蚀把米。不知得消耗多少心力。   何况,以郑氏拿捏她的火候来看——在郑氏心里,对付区区一个她,大约还用不着□□。   恐怕是她想多了。   “那您好好休息吧。”想明白了,云秀便道,“我走了。”   郑氏才压下去的火气又窜上来了,“你去哪里?!”   云秀啼笑皆非,“这便不劳您费心了。”   郑氏想到的却是——云秀她二姨是太子之母的闺中密友,云秀她大舅是天子的亲信近卫。恰这两家都没个年纪合适的女孩儿能向皇家献媚攀亲。云秀若去投奔他们,再顶着宰相女儿的头衔,可不妥妥的要结一门好亲吗?   忙道,“站住!你一个闺阁女儿,能去哪里?敢去哪里?奉安观里的丑事你忘了吗?不连累姊妹们的闺誉你就不甘心是不是?!”   云秀停住了脚步,半垂着睫毛,回头看向了郑氏。   “奉安观里没发生什么丑事。”她平静的说。   郑氏只觉被她目光摄住一般,羞恼、愤怒一时竟都被压下了。喉咙干而紧,连反讽的话都说不出来。   便听外头丫鬟焦急的声音,“二娘子,您别跑啊!夫人在会客!”   “知道,是姐姐回来了呗——我就是来看姐姐的。”   便听轻快的脚步声,云岚提着裙子推门进来。她穿得宽松,行走带风。令人先觉迎面扑来一袭重重叠叠的晒得温暖柔软的明艳织物,而后才是一张红扑扑的干净笑脸。   云秀和郑氏赶忙各自回过头去打理表情,做出一本正经的和睦模样。   “阿娘,阿姐。”云岚笑盈盈的打完招呼,便来牵云秀的手,“阿姐,你可算回来了,我想死你了!”   “哦,嗯……我就来站一站。”云秀没料到那个总跟在她屁股后面转,随便一句话就蠢直得让人气不成答不成的小丫头,居然长大成这么明媚窈窕的姑娘。一时还真不知该用什么态度对她。若说亲密,她们好像也没多亲密。可要说生疏……她还真有些当姐姐的心态。   云岚难得竟敏锐起来,听云秀这么说,再看看郑氏的表情,便猜到她阿娘又找云秀麻烦了。   见云秀转身要走,忙抱住她的胳膊,“至少见一见云晴啊——上一次在火场里,云晴被烟熏晕过去了。阿姐救她,她都还没道谢。”   郑氏又着急起来,忙呵斥,“你胡说什么?”   云秀却忘了还有这一茬,看了看郑氏,忽就笑起来,“道谢就不必了。”便缓缓道,“我还有件衣服没拿回来。虽说已用不上了,可毕竟是我穿过的,留在旁人手中不大好。”   云岚肩膀缓缓松懈下来……当日她说是云秀救她。可不论郑氏还是她身旁僮仆近侍,乃至后来结交的朋友、师长,在听她诉说后都斥为无稽之谈。她便也渐渐疑惑起来,暗暗的想,莫非那夜记忆真的是她被烟熏糊涂了产生的幻觉?   可是明明确实有那两件衣服,明明当日被云秀抱在怀中时,她确实嗅到了她身上独有的清香啊。   直到此刻,她听云秀亲口答复。她心中惊喜一时却表达不出,只喜悦染上眉梢唇角,眼中盈光荡漾。   随即又想到——啊呀,那件衣服被她阿娘献给天子了!   她便又乖巧的眨了眨眼睛。   云秀失笑道,“逗你顽的。”她便轻巧的脱身出来。   想离别前给云岚留句像模像样的话,想了想却又没什么可说的——看这丫头长得这么好,便知道她爹疼娘爱,柳世番大约曾耐心教导过她,郑氏也没向她灌输什么鬼蜮心思。就算是有一对如此一言难尽的父母,她也还是得到了应有的教养和关爱。想想似乎反而也很令人羡慕。   云秀便只笑着一招手,“好好读书。等你及笄,我再送你一套更好的。”   转身便离开了。   郑氏瞪着云岚。   云岚却还想挽留云秀,“起码见一见阿爹再走啊,阿姐——”   郑氏这才回味过来,忙起身呵斥丫鬟,“拦住她,拦住她!反了天了这是!传出去让外人怎么想,你们愣着干什么——快拦住她!”   云秀还是个丫头片子时,照样在她重重监视下翻墙逃跑。何况现在?   待郑氏扶着丫鬟的手追出门去,只见满院子不知所措的仆役。云秀早已不知所踪了。   郑氏怔愣愣的站在,还要再安排人手去追,云岚便笑着上前阻拦,“别追了。阿姐想回来时,自然就回来了。” 第87章 未妨惆怅(五)   正当秋高气爽的时候,长安天空碧蓝一色,万里无云。沿街道沟渠两侧银杏洒金、槭枫飘红,斑驳绚烂更胜春日。   恰有小贩挑担叫卖,云秀便上前去蹲下翻看。见有饴糖,便买了一包。又挑了两支泥猴,一只泥哨风车。   那泥哨风车巧趣得很,不但能迎风转起来,还带响哨儿。   云秀便含着饴糖,将泥猴别在衣带间,抓着风车边走便挥动,自娱自乐的玩耍。   玩耍得累了,见已临近延兴门了,便御风而起。   那风车咕噜噜的吹着响哨儿随她高高的腾上天空,底下万众纷纷抬头张望——却直到哨声由响到远再也听不见了,依旧没寻到人影。   云秀踏风升至高处,化出朵云头来,半盘腿坐下。一边吃着饴糖,一边玩风车和泥猴。   这些东西虽然有趣,却也不过是哄孩子玩耍的粗劣玩意儿罢了。她摆弄了一会儿,便觉着无趣起来。心想,纵然自己年幼时父母慈爱,是个跟云岚一样圆满的寻常女孩儿,到头来也不过在玩这种玩意儿……似乎也没什么可羡慕的。   她便将东西收起,催动云头,心境澄明的往蒲州急行。   ——柳家的事便随它去吧。以郑氏之巧言令色,定然有办法向柳世番解释她的去处。以柳世番之薄情寡义,也定然有办法让郑氏的解释能自圆其说。至于奉安观,只消咬定了她人已被柳家接走了,便无人能问罪她们什么。   从此刻起,她便自由了。   可惜她的“逍遥”,就只持续了一会儿。   临近奉安观时,在高处她便见有官兵将奉安观重重围住了。   云秀尚不知是出了什么事,也没轻举妄动。只拉下兜帽隐身,悄悄降落下来。   围住奉安观的却是蒲州官衙里的人。   原来数日前成德节度使派出的使者,也是节度使的儿子来到蒲州,却不知为何竟失踪了。待随行的侍卫们找到他时,他已横死在城西一处小院子里。仲秋时天气还未凉透,尸身早已腐烂生蛆,然而自现场血迹来看,小公子分明是被开膛破肚,受酷刑而死。   侍卫们担不起这个责任,于是一怒之下找到蒲州府去。   蒲州府却也不认账——人若是死在馆舍里,那确实是他们保护不周。但这小公子分明是私下狎妓,支开官差自己跑去妓|女家寻欢作乐。因此而遭遇不测,那是他自家侍卫保护不力,怪不到蒲州府身上。   两边互相扯皮时,案情突然间柳暗花明了。   ——去蒲州六十里路,有个小村子。有两女一男路过投宿时,被人下了蒙汗药,身上财物全被掳走。三人醒来后互相怪罪争执,结果年轻的男女将年老的婆子打死了。于是被扭送见官。一审——那男的居然是小公子身旁的逃奴,女的是蒲州城里的名妓,死的那个婆子则是个老鸨子。那小公子横死时,正是他们伺候在侧。于是忙将他们押送至蒲州。   蒲州府连夜突审问,两人满口都是怪力乱神,咬定了是鬼神复仇。蒲州府虽觉着荒诞不经,但这个说法恰能将他们的责任给摘出去,于是不顾成德府使者的反对,顺着追问“是为何人复仇”,便问出了奉安观里道姑遇害的真相——竟是这小公子垂涎那女冠子的美貌,设计将她拐走玷污。那女冠子拼力反抗,被小公子伙同门客折磨致死。因此招致复仇。   这说法巧合、自洽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步——仵作也说,小公子和门客身上伤痕很像是有特殊嗜好的嫖客虐杀妓|女的手法。男人和女人身子构造不同,刻意用一样的手法,不像是寻乐,倒像是寻仇、示众来了。时间也对得上。   蒲州府长松了一口气。   ——平定淮西后不久,成德节度使便归顺了朝廷。天子嘉奖其德义,为他加官进爵。节度使也投桃报李,送儿子入京为质。结果人还没到长安呢,先惨死在蒲州。不论成德节度使是因此反叛……还是他不反,而是向朝廷讨要说法,蒲州府都得先被推出去挡枪。   可有了这套证词,一切就不同了。   作恶多端被寻仇而杀,怎么看都是咎由自取,是天理昭彰——成德府反了也罢,讨说法也罢,横竖是推不倒蒲州府头上了。   因此,哪管他们自己也觉着不可思议,蒲州府依旧要想尽办法把这套证词坐实。   但是他们若照本宣科拿“鬼神复仇”一说交代,不必说成德节度使那边不会买账,便到天子那儿,怕也会认为是他们为脱责而编造出来的谰言。   故而就将奉安观团团围住,将观里众人悉数捉拿去审问——务要找出一个摸得着、看得见的案犯来。   按说到堂上去一提审就该明白——观里全是女人,非老即幼。道恒、道迹两位道长倒是正当壮年,然而常年持斋茹素,一看就不是力能扛鼎的女汉子。不必说对付两个成年男子,就是对上街坊里的泼妇,也只有吃亏的份儿。   她们压根就没有犯案的能力。   道迹真人亦百般辩解。可蒲州府是怎么说的?   “还敢狡辩!你们这些道姑神婆不定会使什么邪术。再不速速招来,本官就要用刑了。”   不信鬼神,他却信邪术。   云秀不得不再吃一块儿饴糖提醒自己——现实世界确实糟糕透了,可若毁了它,便再无话本、诗歌、舞乐、霓裳、楼阁、饴糖、泥哨风车……以及聪明有趣、能创造出所有这一切的头脑存在了。这才能稍稍压制住心中怒火。   她正琢磨着该以何种模样现身时,便见大堂主簿手中毛笔飞了起来。   主簿恨懵,慌忙伸手去抓——没抓着,却惊扰了知府审案。   知府和成德府的使者正勾心斗角得不可开交,被打扰了,立刻同时狠狠的瞪了过去。   主簿这才意识到时机不对,只能收回手去,讪讪的坐好。然而眼睛不由自主的追着那只毛笔,脸上恐慌、困惑,并怀疑自己有什么眼疾。   便见那毛笔直冲着知府脸上去了。   主簿再度失措的站起来。   知府恼火的回过头去,正要呵斥他,便见眼前悬空飞着一支毛笔。   此刻堂上众人终于都被惊动了。   便见那毛笔龙飞凤舞,在知府脸上写下两个大字。   “昏——庸——”底下人居然跟着读了出来。成德府使者不由冷笑出声。   知府大怒,跳起来便要去夺那毛笔。那毛笔去势一转,却又冲着成德府的使者去了。   不偏不倚,照旧留下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跋——扈——”   满堂人都掩唇失笑。   只两位长官顶着黑漆漆的四个大字,恼羞成怒。   堂下知眼色的衙役忙奉了湿帕子上来,知府哆哆嗦嗦的接过来擦了擦脸,指着堂下道迹道恒两位道长,喝斥,“妖道!快给我拿下她们!”   衙役慌忙领命——却在众目睽睽之下,直冲着知府和使者去了。   底下众人忙提醒“抓错了!”   班头见长官要发疯了,赶紧带人亲自上阵去抓——谁知脚步动起来后便也跟着瞎了眼,直冲着知府和使者去了。   知府喝,“蠢材,都给我退下!退下……”   谁知几个衙役却举了水火棍,硬将他们拍到地上叉出,口中还呵斥着“老实点儿,府君问案呢。”   云秀:……   她自然很快便看破了其中门道,不由失笑。   ——令狐十七也随即现身。就懒洋洋的坐在几案上,手里把玩着毛笔,凤眼一挑,含嘲带讽的看向底下趴着的两个官吏。   他本就是谪仙人的长相,居高临下时,更是如真仙人下凡问罪一般。   两人这才意识到真正的“妖”在何处,都吓得面如土色,结舌难语。   令狐十七这才将笔搁下,复又隐身消失在虚空中。   一众衙役这才回过神来,慌忙将府君和使君释放了,跪地求饶。   没邪术时,他们敢逼供出邪术来。此刻实打实的施展出邪术来了,他们却连提都不敢再提“邪术”二字了。   知府连姿态都没力气去摆。慌慌张张的匆匆退堂,下令延后再审。   使者也不敢再有异议。   这次问案便这么草草结束。   奉安观中老幼很快便被放回,道恒和道迹两位道长亦免于牢狱之灾——却也被勒令不得离开奉安观,以备日后询问。   为民做主的青天大老爷,确实不存在。   可若说他们真那么昏庸——似乎也有失偏颇了。   被令狐十七当堂恐吓之后,蒲州府立刻便雷厉风行的调查起来。   只用了一天光景,竟就将案情梳理得明明白白。阿淇遇害前后的目击证人的证词、现场遗留的物证、自歌妓屋里搜出证据和同犯的证词互相印证,成德节度使之子王知廉杀害阿淇,已是铁证如山。他们甚至还查出王知廉被杀时,现场还有两人,还提取出了两人的鞋印——并且印证那鞋印同奉安观中诸人,包括阿淇和阿淇娘,都对不上。   成德府来的使者自然不能承认这样的结论——想偷偷返回成德去报信儿,却被蒲州府拦下。   蒲州府则连夜将案卷呈递入京,请天子裁决。   于是,当大唐宰相柳世番结束这一日的劳心劳力回到家中,前脚才从怀孕的妻子口中得到女儿离家出走的消息,后脚便收到蒲州急报——成德节度使送往长安的质子,在蒲州被人杀了。   柳世番:……   奉安观中嫌疑洗清,却无人感到庆幸。   先是阿淇遇害——虽说阿淇宁死不屈,令人敬佩,可这毕竟是一桩风化凶案。自己门下弟子都保佑不住,谁还信他家香火灵验?   再是观里人被衙门押去审问……就算随后洗清了嫌疑,可毕竟惹上过官司,就更令人避之不及了。   一日之间,前殿点的长明灯悉数被撤去,虽说香火钱没被讨回,却已可预见日后的萧条蹇促了。   就算如此,只要有云秀在,也未必不能东山再起。   可阿淇遇害时,观里人心已蒙上一层阴影,经此一事,更是雪上加霜,消沉难振。继续留在此地,只徒然令她们难受、颓唐罢了。   云秀便想,干脆带她们离开这伤心地,重新寻找安身之处吧。   若只她一人,不妨找个深山老林落脚。可观里还有七八个未成年的小姑娘,日后还不定是想出家还是还俗,岂能让她们小小年纪便也离群索居?   云秀询问过两位道长的意见后,决定还是去长安落脚为好——扬州亦可,只是路途太远了些。   对生活在此世之人而言,“长安”二字是特别的。   对云秀而言,大概也是如此——长安有十四郎。   果然还是想将落脚之处,安排得离十四郎近一些。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4月28号。 第88章 未妨惆怅(六)   生而为一个一心修道的穿越女,在离开奉安观前往巩县之前,云秀对这个世界有一个很大的误解。   ——没有钱就寸步难行,而只有金子和铜板才算是钱。   前半段没问题,后半段就是彻头彻尾的穿越女思维了。   在这个乱世里,有远比金子应用更广、比铜板更保值的“钱”,并且从头到尾云秀都不缺这玩意儿——绢、布、绡、绫……一切能拿来解决温饱之“温”这一难题的纺织品。毕竟她是玄幻奇幻系的,她有从晋江带来的先天“道法”,还有个无所不能的丹炉。你给她块儿烂木头,她都能炼出品质优良的丝线来。   而她就守着自己能无限造钱的金手指,懵懵懂懂的长大到十五岁上第一次出远门,在超过四家旅店、三次集市上亲眼见人拿布来打赏、买卖,才灵光一现的、宛若被雷劈到般意识到——该不会“布”也是常规货币吧?该不会她根本就不需要到集市上把布换成钱,就能在绝大多数场合直接拿它来付帐吧!   而后她小心翼翼的亲自验证了一次……不知该感到沮丧还是庆幸的证实,居然真的是这样没错。   但没意识到其实也不能怪她,毕竟修行者是淡泊的、脱俗的、不言阿堵物……华阳真人为人讲经,收了那么多次布和米,甚至于有人当面对她说过请某某高僧抄经他们给了多少担米、愿意给华阳真人更多,她也一样没意识到人家这是在给她明码标“价”,只当人以吃穿酬谢。观里说缺钱用时她照样只能想到金子,何况是云秀?   眼下云秀倒是意识到了,却也已过了会为“有钱”而得意满足的阶段了。   云秀便请十四郎帮她在长安寻一处合适的院子,安置奉安观中老小——也做她的落脚处。   “偏僻些、贵一些都不要紧。”就算不会为此得意了,有钱也在任何时候都比没钱来得方便,“要紧的邻居要正派、友善,最好不是什么达官贵人。”   这条件提的,云秀自己都觉得像找茬——十四郎贵为皇子,去哪儿给她寻正派友善的平头百姓做邻居?   果然,十四郎也说,“旁的都易得,唯‘不是达官贵人’这一点……落魄的也不成吗?”见云秀似有好奇,忙兴奋的补充,“简朴安分,庭前没什么卿大夫往来。也没什么不良嗜好,每日就读读书种种花……”说着便停顿了片刻,不知想到了什么,竟立刻消沉下来,徒劳的挣扎的片刻,到底还是苦笑着否决了,“算了……你便当我没说过吧。”   云秀忙道,“若有这样的邻居,自然无有不满。为什么要算了?”   十四郎便道,“旁的都好——唯独不自由。若同他做了邻居,大概就不能自在的随意出入了。”   “……莫非是被圈禁了?”   十四郎忙解释,“没有。身家很清白。只是……”他稍有些懊恼自己的草率,脸上已泛红了,“……王宅四面坊门都有宫人守卫,虽说不至于不许出入,可出入得太频繁了,也容易招来忌讳。”   他说得太含蓄。云秀过了一会儿才回味过来,“你是想把奉安观搬到你府上来?”   “……自然会这么想啊。”近水楼台先得月。既来找他问,岂有不“趁机”的道理?   云秀也迟钝的脸热起来,又有些哭笑不得,“我便罢了,”横竖她是出家人,又不在乎这些,“你还没成亲呢,先就近建了个坤道观,迁了这么多小道士进来——就不怕外人说?”   十四郎却不知该怎么和她解释——早些年天子曾提过要将云秀说给他,若真能如此,他自然要留神自己的名声,免得给柳世番添堵,日后翁婿之间不好见面。可此后天子再没提过,可见当时只是随口说来逗他,并非认真。而云秀更是直接同柳家决裂,逍遥独立出来。如此,他又有什么可顾虑的?   毋宁说,这方面的名声再坏些才好呢,坏到天下世家、功臣都不愿意嫁女儿给他最好。也可省去多余的波折。   想了想,便道,“外人说又如何?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这心态云秀最喜欢。   可是十四郎的顾虑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她的顾虑,便笑道,“……若只我一人,自然愿意极了。”一时两人都想起当年哪句“我养你”,不由各自笑了起来。如今她牵家带口,却不能不替观中老幼考虑前途,十四郎府上便成了下下之选,“我离开长安太久,也不知四处状况,所以先来问你。其实也不用你替我寻找,你只告诉我你觉着哪里好便是了。”又道,“对我来说,奉安观是在你府上还是在天边,都没什么差别。纵然远在蒲州,我想见你时,不也立刻便来见你了吗?天涯若比邻——修仙就这么个好处。”   虽如此,十四郎却依旧觉着,奉安观离他近些最好。如此,当云秀不在而观中有急事时,他多少还能照应到。免得再有阿淇那样的悲剧。   ——他只是天子的十四子而已,储位之争轮不到他头上,疾风骤雨等闲也淋不到他身上。在可想见的未来,他大约只能在十六王宅平庸富贵度日。倒不必怕会连累了身边人。   在心底某个洞明的角落里,他济世之志依旧在顽强又蓬勃的生长着。可随着年纪渐长,却也慢慢意识到,他的志向大约没有实现的那一日了——纵然日后他二哥继位,也决然不会培养他当自己的宰相。   如果他不是天子的儿子就好了,十四郎有时也会想,他宁愿生在平民家,刻苦读书考取功名。也好过当这个富贵的,却什么正事都不被允许去做的蠹虫王爷。可莫非这也是他能选的吗?   如此说来,云秀真是令人欣羡啊。   “兴宁坊南里怎么样?”十四郎略一琢磨,便说,“离南内近,没什么歹人。又临近通化门,热闹。离我这里也不远。住户也多是造车的工匠,有正经家业的手艺人——邻里关系应该也不难相处。”   云秀看着他笑,十四郎被他看得不自在,便问,“有什么不对?”   云秀笑着摇了摇头,“我只是讶异,你知道的竟有这么多。”竟连南里住户里多工匠都知道。   十四郎抗议,“自然会知道啊……前些年阿爹去通化门送裴相公,我也跟着去过的。通化门是外郭门,出门便要远行,自然会选在此处修车、配车——这都是稍一思索就能想到的常识。”   云秀忍俊不禁——她费了多少力气去修红尘,还是用作弊的法子才懂得了一些市井所谓‘常识’。十四郎虽不跟她似的是红尘外之人,可自幼生在宫廷中,怕比他还要脱离大众呢。可凭管窥蠡测,也能知道这么多市井故事。该说他有天赋,还是该说他对红尘爱得深沉啊。   她掩着口笑,眼见着十四郎又被她给笑得面色泛红,忙收敛起来,应答道,“那便选在兴宁坊南里吧。我去打听一下,那边谁要卖宅子。”   计划容易,实际做起来却状况迭出。   从八月开始找房子,直到十月底也没找到合适的。诚如十四郎所说,此地是通衢要道,作为车市生意火热得很。住户都有正经、兴旺的家业,无故无灾的谁会轻易搬迁?   这却是十四郎也没料到的。在云秀面前失策,他难免也会赧然。为了尽快寻到合适的宅子,他甚至将掮客传唤到王宅——弄得上上下下全都知道他想买房子了。待打探出他买房是为了建个坤道观——还是个规模只有十来人的坤道观后,坊间关于“十四皇子脑子不灵光”的传言中,更添新料。   没多久竟连云秀也知道了。笑着拿来问他时,十四郎只能无奈的解释,“……他们就爱自作聪明。”   云秀心想,也许未必是闲人爱自作聪明,他们大概只是不相信世上有这么坦率无欺的皇子,理解不了他罢了。   而十四郎这种“但以诚恳相待,理解的人自然理解,为我的知己。不理解的人便随他去”的心性,不知为何,总令云秀觉着——孤单。   ——于是每每遇到风和日丽的好天气,云秀便在他书房的门前悬一枚传音铃,而后拐带了他满长安乱跑。   美其名曰,“跟我一起去找房子啊。”   十四郎:……   除了修仙,十四郎似乎还没拒绝过她呢。   他不是不方便随意出入坊门吗?那便不出了。由云秀直接点一朵云头,两个人一道盘腿坐着,腾风自天上出去。或是披上隐身的斗篷,大摇大摆的自坊门官吏眼前走出去。   十四郎说他不修仙,可他这人却全不像不能修仙的样儿。云秀当初救云岚和云晴,花了多少力气也没将她们弄到空间里去。可拉着十四郎踏上云头,却几乎察觉不到半点滞涩。这固然有她修为长进的缘故,可恐怕也和十四郎自己的心性有关——若是俗而浊的人,凭云秀再大的本事,该拖不动也一样拖不动。只怕在十四郎心里,也并无太多俗世所谓“羁绊”者,本性上他是十分豁达的。   他坐在云头上,眼睛里都是好奇和新奇。看到底下规划得棋盘般整整齐齐的长安城,常赞叹得移不开眼神。那没见识的模样,每每令云秀胸中充满豪情——心想日后若能带他出去看大好河山,还不知他会如何惊叹呢。嗯……一定要带他去看看!   隐身时他也常会去做些非常孩子气的举止。譬如会拉着云秀停住脚步,看权贵家的门房如何刁难穷举子。在门房收了那举子的行卷,明明答应会代为呈送,却转头就扔进灰堆里时,便眨一眨漆黑无辜的眼睛,将从灰堆里捡回来的行卷扔到门子趾高气扬的新靴下,看门子摔个四仰八合。云秀问为什么不干脆搁到权贵的桌案前?十四郎便道,“塞进去也没用,写得太烂了”。譬如会偷听老鸨和妓|女商议如何摆脱已经被她们骗光钱财的举子,不但听得津津有味,居然还不会向举子告密,反而会追看她们后来是不是得逞了——怎么说那都是来考他家的进士的举子啊!譬如遇见集市上的惯偷儿,他会一路跟着,在人行窃时猛踢人屁股一脚。傍晚时那偷儿终于觉出流年不利,打了斤浊酒,撮土为香,去拜东方朔。十四郎讶异、不解,“为什么要拜东方朔?”得知东方朔是小偷的祖师爷后恍然大悟,同云秀商议,“明日我们再跟他一天吧。要让他知道,拜祖师爷也没用。”   云秀忍得肚子都疼了,心想她错了,十四郎也没那么豁达——至少追起连载来,他可是相当的执着。   但就算在长安,所见也并非样样都是喜剧。偶尔他们也会遇见十分残酷的事。   可十四郎从来也没有暴怒失控过。大多数时候他都静静的看着,漆黑如墨的眉眼中看不出是什么情绪。可云秀加在他身上的隐身术,渐渐就要失效——云秀便知,他其实还是会被这些事给绊住的。   就这么游荡到冬至月,事情终于办妥了——兴宁坊北里终于有人愿意出让宅子了。   虽说同一开始选定的目标略有出入,却也相当不差。在兴宁坊西门之北,是一处大宅子里分隔出来的小院儿,院中一应家具齐全——似乎是宅主人临时要搬迁到旁处,听闻有女冠子在寻新道观,便将自家修行处隔出来了,半卖半施的盘给她们。   说是隔出来的,却并不比奉安观小多少。一样分前后院儿,旁边还留了一亩桃园。   云秀即刻便将院子盘下来,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便将观中老小悄无声息的、悉数搬到了长安。 第89章 未妨惆怅(七)   安顿好了奉安观中老小,云秀便又去华阴县山下村拜祭阿淇。   阿淇去时还是仲秋,此刻却已是严冬时候了。冢上新土早已翻旧,冢中枯骨却不知是否偃然寝于天地之间,回归于至乐了。   若是阿淇的话,心中仇恨怕早已化解。只不知她心中牵挂是否能放下——大约也是能放下的吧。明明云秀是个这么不靠谱的人,她却一直一直都信任着她。大约直到去世前,也依旧相信云秀会照看好她的身后事吧。   云秀跪坐在坟冢前,祭奠一杯薄酒。   当日的走火入魔已化解了,可云秀的心魔其实依旧没有消除。   她依旧会憎恨为什么世上会有那样的坏人,为什么要让阿淇这么好的姑娘遭受如此的屈辱折磨,凭什么他们杀害了阿淇后还能若无其事的吃酒作乐,甚至在报应到来时,还会因阿淇不是什么“柳相的女儿”就觉得能花几个臭钱摆平……纵然再重来一千次一万次,她也依旧会选择在那一日亲手将阿淇所受酷刑,报复在加害她的人身上。让他们在无尽的痛苦中绝望的哀嚎,后悔他们曾犯下的罪。   可是,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大概她已不会再这么做了吧。   ——她对阿淇的喜爱和对普罗大众的喜爱,是不同的。她的济世,并不是十四郎的济世。   自山下村回来,云秀便又去了奉安观。   该搬走的已都搬走了——不该搬走的也分文未动。她对这宅院其实已没什么留恋了。   只是令狐十七依旧住在隔壁,似乎是因这阵子两人都云游在外的缘故,云秀一直没见到他,也就没机会告诉他自己要将奉安观搬去长安的事。如今搬都搬了,再不来打声招呼就太不像话了。毕竟名义上,令狐十七到蒲州是投奔她来的。他还没信儿呢她就举家逃窜了,容易造成误会。   她按下云头,伸手去敲令狐十七的房门时,门却先被打开了。   令狐十七站在门里,怔愣愣的看了她一会儿,才点了点头。   “哦,回来了啊。”他眼底下似乎有淡淡的青影,云秀晃了半天神才若有似无的意识到——他这感觉,该不会是“憔悴”吧?   “嗯……确切的说,是搬走了。”云秀仰头看着他,用尽量轻快的声音,“我是过来跟你说一声儿的——昨日刚搬进新居,正打算犒劳一下呢。你要不要去喝乔迁酒?”   令狐十七稍犹豫了片刻,“其实……我也准备搬走了。”   “啊……嗯。”云秀不知该不该问——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令狐十七已先道,“近来多事,可能没法去贺乔迁了。”他便抬手揉了揉云秀的脑袋,目光温和的注视着她,“下次吧。”   “嗯。”云秀见他转身要走,忙拽住他,“我们搬去了兴宁坊,在北里。你有空时一定记得去看看。院子很大,有一整排客房。”   令狐十七却不知为何又愣住了,眼中水光一晃,一瞬间云秀几乎以为他会哭出来。可他已抬手遮住了眼睛,闭目凝神片刻。   “嗯,我记下了。”他说。   冬至。   搬到新住处已经好几日,内外都收拾、打扫完毕,这一天奉安观中老小终于闲散下来。   清晨起床念完早课,祭拜过三清之后,全观上下便欢欢喜喜的准备起来。先给阿淇设置香案,轮番上香之后,便在香案前各自分工——有人乘马车去西市采买过冬用品,有人去近郊打酒买菜,有人在家里准备斋饭和乔迁宴的陈设,有人去拜访四邻、赠送观里自家制作的平安符……   自阿淇去世之后,观里诸人都已消沉太久了。可归根到底,本教教义是看淡生死的。渐渐的大家都已从当日的悲剧中走了出来,只要不刻意去提其中的细节,便不会再陷入不可自拔的静默之中。这一次乔迁便如一个新的开始,正可一扫积郁,重新振作起来云秀坐在天台上,看她们欢喜忙碌着。便往嘴里填一块饴糖,站起来迎风伸了个懒腰。转身消失在空气中。   ——神仙难免要比凡人懒惰些,她溜出去玩耍了。   临近傍晚时,各家祭祖完毕。   天子的銮驾煌煌赫赫的过承天门,回到太极宫。不多时,十四郎的小马车便也从太极宫的东门出来,回十六王宅去了——这一年的冬至祭天总算是结束了。   云秀便往十四郎家中去。从他日常读书的院子上方跃下来,先在庭中等他。   早年太夫人还活着时,云秀也经历过“祭祖”。对于祭祖她印象最深刻的其实是——晚上一家人要一起吃饭。   对于常年不怎么在云秀跟前露面的柳世番而言,这一天也是他仅有的几个必须得和云秀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的日子之一。当然,凭他的情商,将这种场面调理得自然、欢快、其乐融融只是举手之劳。可惜云秀并不是个常怀孺慕之情的无知孺子,她很通透——总是能一眼看穿温情欢乐表象下的空洞实质,并透过那双剔透坦率的眼睛,将对这种空洞的温情的不热衷毫不遮掩展露出来。换言之,她不够蠢萌好骗,很难激发人对幼儿的怜惜本能。   所以想必不光云秀觉得无聊,柳世番也很觉得言不由衷吧。但就算这样——柳世番也依旧坚持在这一天陪家人一起吃饭。   所以云秀原本没打算邀请十四郎的——她以为天子会留十四郎在宫里,大家一起吃顿饭呢!结果好好的冬至节,他竟让十四郎孤单的回到只有他一个人住的大宅子里了!还不如柳世番呢!   十四郎果然很快便换好衣服,往书房这边来了。   他推开院门——他的书房在一个单独的庭院里——云秀便自光秃秃的银杏树上一跃而下,准备吓他一跳。   结果没留神地上结了冰,脚下一滑,便五体投地扑倒在十四郎面前。   十四郎:……   云秀从地上爬起来,捂着鼻子转过身去,缩在斗篷下,委屈的蜷起来。   十四郎又忍俊不禁,又怕她真摔疼了——又纠结这可是个小仙女啊!小、仙、女!被他家院子里的冰给摔哭了!   这导致他去安慰云秀,在云秀委屈的质问“你在笑我对不对”时,没能毫不犹豫的否定掉。   于是云秀便恼羞成怒了,“你居然笑我……我摔得可疼了!”   “哪里疼,我看一看……”   而云秀回答,“自尊疼——你居然笑我。”   十四郎没忍住,真的笑出了声。   他便也一脚踩到那块冰上,假装滑了一跤,伴随着假得不能再假的“哎呦”声,扑倒在云秀身边。   云秀“扑哧”便笑了出来。又有些不好意思,“你还是小孩子啊,这么玩。”   十四郎盘腿坐起来看着她,也跟着笑起来,“我小时候可没这么玩过。”笑了一阵,便向云秀伸出手去,脸上微红,问,“能站起来吗?”   云秀便将手搭在他手上,同他一道站起来。   他的手冷得像冰——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这一日天还没凉他便被迫起床,跟随天子舆驾出明德门,前往城南圜丘祭祀,在雪地里一站就是大半天。这会儿才刚刚回来。   不是云秀抱怨,都选在冬至、夏至祭天了,还要设置那么多繁文缛节,真是太不人道了!   云秀便掏了付手套给他戴上。想了想,便问,“今晚观里贺乔迁——你要不要过去跟我们一道用晚饭?”   十四郎稍有些怔愣,待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后,忽的便惊喜、忐忑起来,“要——你且稍等,我去准备贺礼。”   拔腿便进书房里去,片刻后便翻出一大堆东西来。   云秀稍有些诧异,心想,也不值得这么高兴吧。可见他开心,便又觉着——幸好今日邀请了他。   十四郎搬了足两趟才将东西搬齐,云秀目瞪口呆。上前打开一个盒子,见里头装的是整套文房四宝。再打开一个盒子,里头是整套香盒和熏香。再打开一个,是王摩诘的字画真迹。再打开,是茶器……   云秀:……   “……你不会是想全带去吧?”   “嗯,还攒了些旁的。可若要拿出来就得惊动府上下人——幸好我留了些在书房里。”   “不不不,我不是嫌少——我是觉得太多,太隆重了。”   平素为人处事那么通透干脆的少年,居然被这句话说懵了。   片刻后才恍然大悟,“哦,对……我们是要去奉安观。”然而随即便又笑了起来,“也一样的。原本就是准备给你家人的见面礼——只是我光照着柳相的喜好去准备了,不知你两位师叔会不会喜欢……”复又忐忑起来。   云秀笑道,“喜不喜欢我不知道——可若你真拿了这么多东西去,她们定然被吓到。说不定还会怀疑你别有居心。”   十四郎脸上便又红透了。   “等等……你不会真的别有居心吧?!”   十四郎连忙解释,“没有——就是不想失礼,想稍稍讨他们欢心。毕竟都是你身边的人……”   云秀一时没接上话,片刻后,脸上竟也跟着红透了。   却也不知究竟是为了什么。   随即便想起个很糟糕的问题来,“且不必急着讨她们欢心——单凭你的本性,她们定然不会不喜欢你。只是,我这边可能会有个小麻烦——”   “什么麻烦,你说。”十四郎很是善解人意。   云秀扭捏了片刻,“我家两个师叔,稍有些小古板。我还没告诉她们请了你,若她们乍然见到我领了个男人回去……”   傍晚时,这一整日的忙碌才终于结束。   院子里点了灯,一道道斋饭热烘烘的出炉,冒着白气被端进正厅里去。厅里桌案摆了一排排,上头瓜果点心甜汤酒水已提前陈设好。虽算不上多么丰盛甘美,却也品类齐全——长安这样的大都邑比之蒲州不知要繁华多少倍,去西市采买的道迹道长被琳琅满目的东西晃花了眼,这位以吝啬为座右铭的账房女管事难得的挥金如土了一回。   四面邻居们也多已祭祖归来,远远近近晚灯渐次亮起。自高处看,宛若打翻了宝石匣子,滚落了满地明珠。   十四郎先还郁卒的将整个人都埋在斗篷里,可渐渐的目光便又开朗明亮起来,目不转睛的望着底下夜景,感慨,“真好看啊。”   云秀笑眯眯的点头,“论夜景,长安确实首屈一指。也只扬州一代勉强能比一比。”   十四郎又指着底下,问,“那里的灯光怎么是红的?”   “因为用红纱蒙着灯笼啊,哪里是销金窟平康坊,所谓灯红酒绿、金粉之地。”   十四郎伏在云头上,再不肯出声。云秀伸手拍一拍他的背,笑道,“我懂我懂……你是无心的。”   一边说着,目光不由就转向永兴坊——郑国公令狐晋的宅邸在永兴坊,十字街将一坊四分,他家占去了整一分。十四郎的宅子还没他家一半的一半大。这么大的宅子,自然不可能全用来住人。里头不但营山造水宛若自然,还修建了自己的马球场。虽说豪奢,可若不夜游,也不至于马球场、后花园里都灯火通明。这一日那些夜间闲置处却俱都点了灯,映得底下明晃晃一片白。   大概是在高处的缘故,云秀总觉着那灯火冷白冷白的。   十四郎终于调整好了心态,勉强能再端坐起来。   云秀抿唇失笑,心想十四郎真是面皮薄,想令狐十七变化成姑娘时,哪管明知自己法术不靠谱,随时都有被拆穿的风险,也照样敢大摇大摆的四处闲逛。十四郎却仿佛是个被迫在大庭广众之下揭去面纱的深闺小姑娘,丁点风吹草动都能让他立刻羞赧起来。   ……似乎连坐姿都很少女。双膝并拢,双手叠放在腿上,微微含着胸——分明就是个烦恼自己发育得太玲珑有致,急于遮掩曼妙曲线的良家少女。   云秀忍不住又拍了拍他的脊背,看他霎时紧绷起来,深深觉得自己真是罪孽慎重啊。她居然产生了想趁机欺负他的想法。   不过云秀深深觉得,这须怪不得她——实在是十四郎这位少女,“她”太楚楚可怜了。   身量比云秀还矮些,鉴于云秀的身量在女子中偏颀长了些,“她”这身高刚刚好。却又不是瘦弱一属,而是该柔软饱满处恰到好处的柔软饱满,该纤细曼妙处恰到好处的纤细曼妙……完美到一份也增减不得的地步。兼具可口的肉感和不怎么好下口的青涩。偏偏他又不是不能意识到这一点,却因错位而为此感到羞耻。越是想遮掩,便越是欲盖弥彰。结果连云秀这么正派的人,都被他的不自在处引导着,在很精准的地方不正经起来。   “放松些啦……”云秀终于还是红着脸提醒道,“我不也变成男人给你看过吗?是男是女有什么要紧的?不过就是一副皮相罢了。”   十四郎终于抬起头来望向她,眼睛里水汽泫然。不但没被她的话所安慰,反而像是被欺负了一般,眼看就要哭出来了。   “皮相……”他泫然欲泣的说,“和皮相之间,区别是很大的。”   “可是你是男人,我是女人时,你也没这么在意啊。”   “那是——”十四郎一起身,胸口便跟着晃了晃。他忙又含胸抱住胳膊,羞愤欲绝的压下声音来,“那是因为我还没意识到,区别有这么鲜明。”   “……”啊,云秀想,糟糕,她好像有些明白十四郎的意思了。   这孩子应该确实还是个……没上过生理卫生课的,青春期小处男。她好像让他觉醒了某些对他而言还太早的感受。   “冷静一些,”云秀感到难以启齿,“……那是你自己的身体啊!”   “我自然明白……”十四郎羞赧得眼眶都红了,片刻后忽的意识到了什么,“……你想到哪里去了?”   云秀伸长脖子别过头去,欲盖弥彰,“……也没想到哪里去啊,就普通的。”反咬一口,“你以为我想到哪里去了啊!”   十四郎输就输在太正直了,明知她心虚,却一时只能瞪着她,想不出还嘴的话。   ——莫非要他说,他当然知道这是他自己变成的女人,可就是会忍不住想——云秀的身体也是一样的吧。这里、那里,还有那里都是……   跟登徒子有何区别啊!   然而片刻后便又心猿意马起来。   ——她脖颈白皙秀美,露出来的耳朵小巧柔嫩。月色下耳尖上微微泛起的红晕,没来由的便令十四郎想起寿桃尖儿上点染了粉色的糖霜。   真是糟糕啊,十四郎混乱的想,都从手感想象到口感了!   此刻他很想去撞一撞墙,撞晕过去,刚好趁机睡死到明日,将此刻一切都当成一场羞于启齿的梦。   两人一个看月亮一个看膝盖,半尴不尬的坐在云头上,风自脚下源源不断的流过。   片刻后云秀终于还是道歉了,“……要不然我把你变回来吧。”   而十四郎尚还未回过神来,居然脱口就答,“……已经晚了。”他已经知道女人的身体是什么模样,令他在意的有那些部位,会引起羞赧又是那些部位……并且他还很想亲一亲云秀的耳尖。   但云秀居然笑了起来,也不知她究竟想到了什么,越笑越深,最后捂着肚子笑倒在云头上。   十四郎看着她,不知怎么的,渐渐就放松下来——至少在她躺在云上,用笑得水光泫然的、映着皎洁月色的眼睛含笑看着他的那一刻,他脑中没有出现她身上不相干的部位。他只纯然为她此刻的快乐而感到满足和幸福罢了。   而后在自己也没意识到的时候,便已俯下身,轻轻亲吻了她的眼角。   两个人怔愣的对视着。   随即云秀飞快的坐起来,整顿衣衫鬓发。   十四郎则有些混乱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一时想得道歉才行,不对他刚刚并不是想轻薄她啊,居然真的成了登徒子怎么办才好……一时又在混乱的间隙飘飘然的想,啊,亲到了。   但云秀纠结了片刻,居然为难的说道,“不知你意识到没有……我看到的是个女人。”   十四郎愣愣的看了她好一会儿,才忽的明白过来她在说什么。   他捂着额头,忍不住也笑了起来——哦,原来云秀“想到这里去了”。   这一夜的烦恼忽然间都冰消瓦解。   “嗯。”他低笑着,凝眸望向云秀,“我看到的也是。”   云秀愣愣的看着他。   十四郎便笑着指了指自己,略有些羞赧的,“只是一副皮相罢了,底下还是我。”   云秀看着他的眼睛,不知为何,心口竟突的一跳。   然而十四郎随即便又难为情的低头看了看,道,“能不能变小一些啊……”红着脸,声音几不可闻,“太醒目了,忍不住就会在意起来。”   云秀:……   作者有话要说:  别问我在写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_(:3ゝ∠)_ 第90章 未妨惆怅(八)   乔迁宴很热闹。   尽管十四郎——或者该说十四娘?是个生面孔,还是在大晚上的独自来做客,奉安观上下却并未将他当陌生人或怪人。很慷慨的接纳了他。   吃过晚饭后,一群小姑娘围着他叽叽喳喳的说话。这个问,“师姐说你是她的道友?你也是道士吗?在何处出家啊?现在在云游吗?你们何时认识的?”那个就问,“你喜欢哪部经?出家多久了?本家姓什么?籍贯何处啊?”……很令人怀疑她们到底是想算卦还是要说媒。   十四郎却分外耐心的一一解答。   明明自己刚变成女孩子时时那么拘谨,可面对真的女孩子,他却从容又诚恳。   云秀不由便想到他说的“你的家人”,心里越发觉得温馨暖和——他大概是真的将她们做她的家人来喜爱和尊重了吧。   ……他一股脑拿出来的那些礼品,在云秀的顽固坚持下,最终只带了香盒和香团来。旁的作为贺礼虽说也无过错,可毕竟是准备给柳世番的见面礼,品味上自然更倾向于士大夫的审美。而奉安观中这些女道士们,固然也都是读书不少的出家人,却还没雅到那个份儿上。熏香便刚刚好。   只是想到那轻轻扫过眼尾的亲吻,云秀也不由会想——他准备给她家人的那些“见面礼”,究竟是想用在那种“见面”的场合?   要猜测到特地的场合上,也并不困难。   要意识到他们之间互有好感……也是一点就通,顺理成章的事。   她只不确定,十四郎是否明白所谓“修红尘”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让她稍微感到烦恼起来。   毕竟忙碌了这么多日,观里老少很快便撑不住,一个个打着哈欠犯困起来。   夜色静深,欢宴散去。众人都回房去睡了。   长安宵禁不比旁处,都这个时候了,自然没人觉着十四郎还会告辞离开。早就准备好了客房给他。   但十四郎当然得回去——离开时他虽借口说累了想早睡,“非宫中传唤”不许叫醒他。但明日一早该起床时他若还不在,事情可就闹大了。   观内终于只剩下云秀还没睡时,她便取了解药,帮十四郎解除了变化术。   终于恢复成正常的身高差,十四郎垂眸笑看着她——看他的目光,分明就很想摸一摸云秀的头顶,提醒她掌握制高点的究竟是谁。   但不要紧,云秀想,等一会儿上了天,他就知道到底是谁说了算了。   十四郎笑看着她,又抬头看了看空中微缺的圆月,道,“这么好的月色,我们走回去吧。”   云秀:……陪他散散步,倒也不是不可以。   云秀便给他披上隐身的斗篷,陪他漫步在严冬时冷彻皎洁的月色下。   然而才从奉安观里出来,便见隔壁高高的院墙之下站着一个人——正背对着月光,仰望着墙上攀援而出的枯藤。   散落的乌发,随风翻动的白氅。身量比十四郎还高一些,挺拔又倜傥。四枚夜明珠如萤火虫般悬停在他身侧。都不必看全模样,单凭气息就能认出是谁来——令狐十七。   他察觉动静回过头来。黑而清冷的眸子扫过云秀,再扫过十四郎。原本身上似有若无的疲倦便收敛起来,化作一个温和从容的微笑。   他指了指身旁的庭院,道,“……是巧合。”   早先相见时的那种违和感又浮现出来。   云秀想了想,回头对十四郎道,“暂时不能送你回去了——我有话同他说,你先回屋里去等一会儿,可好?”   十四郎点头道好,却没有立刻离开。   他站在一旁看了令狐十七片刻,向他颔首为礼,似乎想说什么,却最终没有说出口。   令狐十七便也点头回礼。   待十四郎离开后,令狐十七才又望向云秀。   “那就是十四郎?”   “嗯。”云秀点头。她知道他是在故意岔开话题,于是更确定了,他确实不对劲,“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令狐十七复又仰头看着眼前庭院,许久之后,才道,“……那年同你争吵后,从华阴县回到长安我便开始修行。”   “嗯。”   “指点我修行的道长不肯住在国公府,阿爹便买了处院子给他——虽说是给了他,实际住的人,却是我。”他便抬手指了指,“就是此处。”   云秀隐隐约约意识到了什么,“……嗯。”   “如今,我又要搬回来了——真不是故意缠着你。”他笑看着云秀,面色平静又无奈,“我也没料到他会隔出一道院子,盘给你住。”   他眼睛里没有他惯常该有的散漫又嚣张的光。   “表哥。”云秀便再一次问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令狐十七看着她——他们表兄妹之间当真是太熟悉了。只需一眼她便能看穿他隐瞒着的心情。同样也只需片刻对视,他便知道她非穷根究底不可。   真是半点体面都不给他留。   “……阿爹过世了。”令狐十七轻轻舒了口气,道,“昨日刚刚下葬。” 第91章 未妨惆怅(九)   令狐晋已年过六十。不算短促——可令狐十七总觉着他时日还很长,长到无需考虑生老病死之事。   他并不怎么尊敬自己的父亲。   旁人看他的父亲,是“侧帽风流”是“大才槃槃”是“风鹤走敌阵。云鹏忽飞翻”,是天子众多外戚中独一无二的风流人物。可在令狐十七眼中,他只是个有钱有趣但大致依旧可归类为“乱世烂人”的老头子罢了,唯一的区别只在于——这是他家的老头子。   他小的时候,这人拿胡子扎他。他生病的时候,这人皱着眉笑他。他跟云秀吵嘴吵的摔盘子砸碗时,这人无奈的训斥他“何不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发怒得更难看些?他教他读书、读史,引导他为人处事,教他如何透过时局,看破本质。偶尔也会抱怨时局腐朽,无人为百姓考虑。却在他反问“何不散尽家财,舒解国难;何不犯言直谏,匡扶时局;何不挥军直进,解民倒悬”时,支支吾吾的答不上来,于是厚着脸皮翻过来训斥他“何与尔身”——干你个小兔崽子何事?   但大致上,令狐十七是喜欢他的——毕竟这是他家的老头子,就算总有这样那样的“烂处”,也依旧比旁的老头子可亲可爱些。   令狐十七从来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便失去他。   明明他和他阿娘争吵后,离开蒲州前往长安时,他还好好的。   会叹息,“明知你阿娘是为你好,为何还非要说狠话伤她的心?便不能说得更圆转巧妙些吗?”   会体贴,“你且先去避一阵子。等你阿娘气消了,再慢慢说服她吧。”   会鼓励他,“我站在你这边。娶自己喜欢的姑娘,哪里比不上尚主?何况你们两个都不是陈规腐俗中人。你阿娘也是操心太过。”   谁知他才离开不过数月,他便一病不起了——只怕是他离开之后无人敢管束他了,他又肆意服食起丹药硫磺来。   早同他说那些东西有百害而无一益,他偏戒不掉,偏要在渺茫之中怀侥幸之心去求那明知求不来的长生——或者说不老。   就算求来又有什么用?哪怕白发翻黑,枯皮复润,重回到二十、三十、四十岁……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他的人,转头就会开始喜欢他了吗?承认自己衰老,在喜欢的人跟前老得坦荡有尊严些,便有这么难吗?   对他自己的事这么糊涂。可对旁人的事却又这么洞明。   明明一病不起,自知大限将至了,也依旧记得他喜欢云秀,特意耗神给他安排这么一场“巧合”。   真是……死都要死了,还替旁人操什么心?   ——冷不丁就要戳人一下子,教人再度难受起来。   令狐十七长舒了口气,缓解心口透不过气来的难受。   云秀什么也没说,只上前轻轻的抱住了他。   暖暖的体温,令人眼眶一下子便热起来。   令狐十七于是无奈又不忿的拒绝,“……别来招我了啊。我很难受。”   却没有试图推开她。   云秀拍了拍他的脊背,“……我在这里。难受就哭一会儿吧。”   “……我才不哭呢。”令狐十七不屑。   尸身前、坟茔前痛哭一场,是情之所至。此刻没头没尾的,有什么可哭的?——特地哭给人看吗?   何况所谓的生死,不过就是“有生必有死”。是“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是“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是“虽追念我愁苦忧思,不过十日。诸家宗族,男女聚合,相向歌舞,快共饮食,相对谈笑,捐忘死人”。是“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凡人终将走到这一步,从古至今有谁能逃过?   总哭哭啼啼的,是有多看不开啊。   他才不哭呢。   云秀却将头埋进他怀里,更紧密的抱住了他,“那就让我抱一会儿吧。”   ——她还在自以为是的想安慰他。   令狐十七就不明白,人为什么那么喜欢互相安慰、陪伴,不是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吗?   何况死去的又不是她爹,不过就是个虽有亲戚之名可统共没见过几次的陌生老头子罢了。若在丧礼上,出于礼仪长歌当哭一番也就罢了。此刻才得知消息,怕只有“明明不难过但为了不显得太冷漠而不得不表演难过”的尴尬吧。   一个根本就不难过的人,怎么可能安慰到正难过着的人?   就凭抱一会儿吗?   可是抱一会儿有什么用?埋都埋了,莫非还能让人起死回生?莫非抱一下就能感同身受?莫非感同身受之后,两个人的难过就能互相抵消掉?   虚伪。不体面。让人烦躁不堪,狼狈不堪。   可是,隔着衣衫感受到她暖暖的体温,软软的躯体。嗅到她身上熟悉的气味,听到她平缓而沉稳的心跳……知道自己怀里抱着一个活生生的,在关心、安慰、想要陪伴着他的人。心底那些软弱的、孤单的、滞堵在心头的,在人前无法流露而在人后不知该如何流露的感受,却自顾自的缓缓流泻出来了。   ——再也见不到他阿爹了。以后他便再也没阿爹了。   泪水瞬间打湿了眼眶。   果然狼狈不堪啊。令狐十七想。   可他依旧感到——还好有她在,还好她抱住了他。   心头那令人窒息的无可排遣的难受,似乎终于能卸下了。   他不由便抬起了手,想要回抱住她。   ——如果那时抱住她就好了,他不经意的想,早知道这样的安慰是有用的,阿淇下葬那日,他就该什么也不想的上前抱住她。   他终于回抱住了云秀,放任自己沉浸在悲痛,被她安慰着。   这时,他听到她身上传来叮当的铃铛声。   他隐约猜到了那是什么东西,却忽然间不想放开她了。   她因那铃声而紧绷和走神起来,却不能在这个时候为旁的事抛开令狐十七,便有些迟疑。   令狐十七叹了口气,懊悔自己那时为什么没有抱住她。   “传音铃?”   “嗯……恐怕有人进十四郎屋里去了。”   “得赶紧把他送回去?”   “……”   “去吧。”令狐十七终于推开了她,催促着,“别节外生枝了。”   云秀犹豫了一瞬,“……我马上就回来。”   令狐十七轻轻一笑,“……嗯。”   云秀忙找到十四郎,送他回府去。   所幸仆人们只是进屋换值而已,无人注意到十四郎根本就不在屋里。此刻换好值守,已在外间榻上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云秀要离开时,十四郎却拉住了她。   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只是问道,“他也修仙吗?”   ——十四郎自然是认得令狐十七的。幼时他们一道上过学,虽没多久令狐十七便因病不去了,但十四郎对他的印象反而比许多同窗多年的人还深刻。   令狐晋下葬前,十四郎也曾前去吊唁。令狐家称之为鲤哥儿、十七郎者,正是令狐晋的幼子。那日他跪坐在一众守灵的子弟之中,既不是最涕泗横流的,也不是最哭声干云的,可没来由的十四郎便觉着。这么多人里,大概也只他一个在纯然为了失去父亲而悲痛。   这也不奇怪。令狐晋早年英豪,却晚节不保,续娶了被人比作虢国夫人的韩氏为妻。而韩氏同他的长子仿佛年纪。老夫少妻,还是个艳名远播而令名不显的少妻,难免就令人疑心他是不是被美色迷惑。加之令狐晋偏爱幼子,前妻留下的儿子同他便有了隔阂。   但令狐晋对几个儿子大致还是一视同仁的。除遗命令长子孝敬奉养继母之外,其余一切都依礼制。长子袭爵并继承祖产。其余子嗣各有成婚时分得的宅子,独令狐十七未成婚,故而提前留了处宅子给他。钱财由五子均分,其余私物则归韩氏处置……   ——那时十四郎才知道,云秀买下的院子,是令狐晋从留给令狐十七的宅子里隔出来的。   他当然也知道令狐十七同云秀的关系,毕竟令狐韩氏常将云秀挂在嘴边。   可是……他们恐怕并不仅仅是表兄妹而已。   “嗯。”云秀应道。   “你也曾邀他一道修仙吗?”   云秀依稀觉着这问题耳熟的很,稍不解他为何这么问——十四郎不是不想修仙吗?   邀没邀过,云秀确实不记得了。也许随口邀过?横竖定然说过类似的话吧。毕竟在这世上,她就只遇到一个道友而已——华阳真人是师父。   若没有令狐十七,她还不知正在哪条弯道上打转儿呢。   云秀便又点头,“嗯。”   “这样啊……”十四郎垂眸。片刻后,抬头轻轻的催促道,“……快回去吧。”   云秀便向他点头道别,转身迅速的消失在虚空中,回到奉安观外的巷子里。   然而令狐十七早已消失不见,不知到何处去了。   ——也许是回到郑国公府了吧。云秀想。竟发生了这种变故,她也该去探问一下她二姨才对。 第92章 未妨惆怅(十)   窗外疏枝横斜。   令狐韩氏坐在妆台前,身后丫鬟正屏息为她梳头。那头发漆黑如瀑,盈盈满手。发尾委落及地,当中半分杂色也无。鸦色梳起,便露出莹白修长的脖颈来。脖颈右侧近肩颈处一点小小的黑痣,并非无暇,却比无暇还更挠人些。   丫鬟不由就想,若自己是个男人,都不必看到她的正脸,只从背后这么撩一撩她的头发,怕都要心动了。   她已为令狐韩氏梳了五六年妆。初次被引到令狐韩氏跟前时,令狐韩氏就已三十五六了,却依旧是传说中的美人。她心想在她们乡下,这个年纪都快能当祖母了,又能美到哪里去?莫非其人是个不老的妖精吗?见了才知,美人确实比旁人老得慢些,却也并非不老。只是她的美同年少年长并无太大干系。年少时她绰约如仙子,待人到中年,她嫣然一笑,依旧惑阳城、迷下蔡。   长安贵妇人们都紧盯着她的妆容。她因风寒而烧得双颊赤红的模样,都被人当成胭脂妆来效仿。却无人知道,纵然是春睡醒来时,她衣衫散乱,妆容晕开,可只消长睫一启眸光流出,便照旧比旁人精心装扮过还要动人得多——她容颜固然绝美,可美到人人都艳羡嫉恨的地步,却决然不是因她的容颜,而是因她眼底不甘寂寞的光。   可那光此刻却熄灭了。她不施粉黛,面色苍白。长长的睫毛下,目光倦怠黯淡,眼周微微带些浮肿。   好看依旧是好看的,却素淡得不像是她了。   外间许多人都将她比做虢国夫人。清心寡欲同她无缘。人人都觉得,她守寡时怕要比未寡前还要风韵动人。   ……大概谁都想象不到她会是这样的吧。   丧礼之后,她便搬到了东园。   如今她已不再是郑国公府的女主人了。可凭她的辈分,若想作威作福,新任郑国公大约也奈何不得她。何况令狐晋去世前还曾特地交代过。几个继子若真有人敢对她不敬,孝道上先就过不去。   至少眼下看来,还无人能威胁到她在府上的权威。   只是想和令狐晋在世时一样一呼百应、八面威风,大约也不能了吧。   此刻丫鬟倒是有些明白,为何令狐韩氏非要十七郎尚主不可了——郑国公府到底和他们乡下不同。   可惜令狐晋这一过世,娶十二公主一事大概是不必想了,待守完三年孝,公主早不知花落谁家了。可若娶旁的公主,没了淑妃和太子的扶持,对十七郎又没什么裨益,反而还要受公主种种压制,还不如娶个门当户对的闺秀。   然而十七郎娇惯名声在外,又无心仕途。父亲去世,几个哥哥又将他当外人,真正门当户对的人家,谁愿意把闺女嫁给他?   这么一想,丫鬟反而有些同情起令狐韩氏来。心想,无怪她憔悴至此,原来就算是她这样的女人,也是需要丈夫来撑腰、庇护的啊……俄而又想,再怎么落魄,她也还是郑国夫人,岂轮得到自己一个任人买卖的丫鬟来同情?便也释然了。   这时令狐韩氏挥了挥手,道,“……都下去吧。”   小丫鬟便起身,跟一众伺候令狐韩氏起床梳洗的婆子丫鬟一道,默不作声的退下去了。   令狐韩氏看着镜子里那张苍白、素淡的脸。   和绝大多数女人不同,令狐韩氏从不艳羡旁人的青春年少,也从不因年华老去而焦虑消沉。   她知道自己青春年少时是什么模样的。美貌,无畏,野心勃勃,觉着前途尽在掌握,并且一往无前的去掌握,为出人头地而奔走在乱世中。看身居高位那些人,无不是庸碌无为鼠目寸光,丁点儿本事全用在结党营私上了。看沉沦下僚的那些男人,一个个眼高手低怨天尤人,丁点儿功勋都没建也不知凭什么坚信自己有经天纬地之才只是时不我济……若连这些人都做到、都信自己能做到,凭什么她不能?   可实际上呢?那时的她不过是个任人宰割的无名小卒罢了。连嫁给自己喜欢的人都不能,连保住他的性命都不能。   所以,年轻有什么可艳羡的?   年轻的女人就更没什么可艳羡的了。不过是豢养在笼中的金丝雀罢了,看上去再光鲜亮丽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被人随意摆布?连吃穿用度都得旁人做主。   待到能和她平起平坐时,年轻美貌早就没什么用处了。   她以为自己过得比年少时好得多。她以为眼下的日子便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可是,弥留之际令狐晋却说,“……真怀念你当初的模样啊,眼睛里闪着光,什么都拦不住你似的。”   她为此恼羞成怒——她爱自己养尊处优的模样。她纸醉金迷肆意妄为,能左右许多人的命运,却不再被人肆意摆弄。   她嫁给令狐晋近二十年。可原来令狐晋喜爱的,竟是当年那个无知无能,如蝼蚁般困顿挣扎的小姑娘吗?是啊,他这种权势滔天的男人当然会喜欢那种小姑娘,他能一言摧毁之一言庇护之,就像是洞开乌云下凡布教的天神般,令人仰望令人跪拜,令人费尽心思去依附他。   可她丁点儿都不怀念——她厌恶那样的自己。   令狐晋抚摸着她的脸颊,问,“那少年叫什么来着?……若我再大度些,若我能真心成全你们,若我……”   她恼怒的回答,“若非要旁人成全才能得到,得不到也罢。”   他便笑着,“嗯……”枯槁的手滑落下来,他在最后问,“很不甘心吧……”   “很不甘心吧”。   ……她心中那些麻木已久,久到她都不记得它们曾存在过的东西,便这么被唤醒过来。   她迟钝的、茫然的,却又清晰的意识到,原来那是不甘心。   她确实纸醉金迷肆意妄为,能左右许多人的命运,不再是能被人轻易摆弄的棋子——可是,这便是她年少时所汲汲以求的东西吗?   这些只不过是当初被她斥为庸碌恶毒、鼠目寸光,却最终击碎了她的野心令她寸步难行的东西罢了!   而事实证明,这已是她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结局了。   ——她为此而感到不甘心。   原来这一切,令狐晋都懂得。   这男人果然还和以前一样高高在上,果然只是喜爱她困顿挣扎的模样罢了。   他以为自己是什么啊?天神吗?   她支着额头缓缓的平复气息。   这时她听到剥啄的敲窗声,“二姨,是我。”   是云秀。   令狐韩氏叹了口气,对着镜子轻轻拍了拍脸颊,令自己面色显得稍好一些。而后起身去为她开窗。   ——云秀是从后院儿里翻进来的。   令狐韩氏心想她都能避开护卫和家丁潜入内院儿了,为何还得翻窗进来。   想想还是算了,不问了。   她看着云秀——这几年她一直在和云秀通信。虽说鲤哥儿离家出走去投奔云秀之后,她便也不再过问云秀的处境了,但亲儿子都在云秀身旁,她岂会不知云秀的遭遇举动?故而枯站了半晌,竟没什么需要特地去问她的。   倒也不是全然没有——她其实很想问云秀是不是真心喜欢鲤哥儿,可这其实压根就不必开口。就只有鲤哥儿那个一辈子没见过世面、偏偏自我感觉良好的纨绔子弟,才会想当然的觉着云秀定然会喜欢他。稍一留意云秀是怎么待他的,就会明白,云秀只是将他看作一个麻烦的、但因是自己的表哥,别无选择只能认命接纳的亲人。虽也不能说不喜欢他,但定然不是被迫嫁给他也甘之如饴的那种喜欢。   ——这些蠢男人为什么都不明白,娶一个自己喜欢但不喜欢自己的女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得偿所愿。如她这般有所诉求的,或许还有心应对一二。如云秀这般压根就在自娱自乐的,且不说你能不能逼迫得了她,便真得逞了,得到的也只是个视你如敝履的陌路人罢了。   究竟哪里比娶公主强了?   令狐韩氏叹了口气,道,“你怎么过来了?”   云秀忙道,“我来看看你……”   令狐韩氏看她想安慰人,却不知该怎么做的忐忑模样,心下便觉无奈——可想到她毕竟还是来了,又觉着暖心。   便抬手摸了摸她的头,道,“……人来了就好。见着你们,便没那么难受了。来,陪我坐坐吧。”   她便拉云秀坐下,一道话家常。   明明是云秀来安慰她的,到头来反而一直在聊云秀。虽不至于什么都被她给套出来了,却也说到云秀决意出家,已不会再回柳家去;说到她如今住在长安兴宁坊,恰和鲤哥儿做邻居;说到她衣食无忧,不必担心饥馑更不怕人不怕人欺凌……令狐韩氏略一琢磨,便能将背后原委猜得八九不离十。   光儿子还不够,竟连侄女儿也有仙缘。令狐韩氏想想便觉着可笑——仙缘这种东西,究竟为何要存在于凡世啊。   天子求不得。多少人如她一般挣扎半世,也不见仙缘来救。偏偏这两个混世魔王轻而易举便得到了——岂不是徒然显得她这样野心勃勃、奋力进取之人,一生劳碌求索都是虚妄?可话又说回来了,如她这般美貌、才华、耐心、勤恳、执着……样样都不缺的人,却被一遍遍的碾压,最终“幸运”的长成自己当年最厌恶的模样,可见这世道本身就已足够虚妄了。再多一道仙缘来戏弄世情,也不算什么。   她便问云秀,“鲤哥儿是和你在一起吗?”   “表哥没在家吗?”   “他阿爹下葬后便走了。”令狐韩氏苦笑道——临走前还曾来向她辞行,毕竟他是要出家,是要抛家弃业、置寡母于不顾。   云秀便道,“想是又要去云游了吧。您也不必担忧,表哥他……”   “倒不是担忧他冻饿,或是被人欺凌。”令狐韩氏想了想,便说,“……他从小被惯坏了,事事都有人替他着想,一贯都能心想事成。既不知人间疾苦,又没什么自知之明。散漫怠惰,很是靠不住。我担忧他遇见自己喜欢的人,想替她着想,却不知她在意什么、想要什么,结果弄巧成拙,反令人厌烦、疏远了他——我怕他太笨拙了,会孤单一生。”   云秀笑道,“您放心吧。表哥他早就改了——他很靠得住。在蒲州,凡见过他的姑娘就没有不喜欢他的。何况,受不受人喜欢,其实也没什么可在意的。”   令狐韩氏笑了笑,道,“也对。若真求得仙缘,人生一世八|九十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喜不喜欢又有什么要紧的?真要孤单,得按百千年计吧。”   云秀不由失笑,道,“不会啊——至少我会常去烦他的。”   令狐韩氏看着她,眸中有暖暖的流光。她又抬手轻抚云秀的头,道,“嗯,这我就放心了。” 第93章 锦瑟无端(一)   从郑国公府回来之后,云秀便有些坐卧不安。   每日宅在观里修墙扫雪掏鼠窝,摘菜洗米晾衣服,拿线香百无聊赖的一粒粒烫掉老树皮上的白虫卵……在她连续两次拦下要去如厕的道恒真人询问她茅厕里的草纸够不够用之后,道恒真人的好修养终于维持不下去了,催促打发她——逛街也好、云游也罢,总之赶紧出门去散散心,别在家里憋坏了。   被赶出家门,云秀萧萧瑟瑟的坐在云头上在半空中吹了半晌风——当然,因为驾云术自带避风效果,所以实质上并没真让风吹着——发现自己居然一时无心去云游。   她便去天河边儿上,坐在大鳌背上看了一会儿鲤鱼——自登州从海上驾云向东去,可达极东之东,是沧海与天河的交汇之处。虽不知距华阳真人当年带她去看的“天河”有多远,可她确实再次见到了那只大鲤鱼。时隔多年之后,它依旧挣扎在澎湃汹涌的星海和云潮之中、奋力前行。想来它的历练短时间内还不会结束吧。   天河弱水本是天下最轻最薄之物,鸿毛不浮,飞鸟亦不能过。可年复一年,无数人不能实现的生愿与遗愿消解在弱水之中,使得这水流又成为最沉重、最难以求脱之物。也只有鲤鱼这种传说中最没心没肺没记性的东西,才能泅弱水渡河去登龙门求仙吧。若人入弱水中,只怕登时就要被心魔缠住,堕入轮回了。   ……   可若能渡过这条河,便也意味着自红尘之中脱身而出,再不受尘世苦欲羁绊了吧。   云秀望着那澎湃奔涌的云浪,忽的生出超脱之念。   便有七色瑞光自她周身如盘绕升起,一条、两条……千条万条,在苍茫的东海与奔涌的天河之间,旋转、交织,渐成鲲鹏之相。昂首直向九霄,羽翼宛若垂天之云,即将腾跃而起。   可忽然间她便想到了十四郎,想到此一去不论成败,怕都不会再回来了吧。   而他却会等她……   那瑞光倏然间便消散了。   云秀在鳌背上盘腿坐下来,托着腮帮子叹了口气。片刻后便认命的从空间里掏了针线出来,开始做护身符。   “总觉着最近我身边一直在……死人。” 云秀盘腿坐在暖席上,催促十四郎——必须当着她的面将护身符佩戴好,并保证睡觉时也得压在枕头下。看他戴好了,才烦恼的说道,“也许修仙会吸走身旁人的时运。也许天地也没那么公允无私,也许它会为了成全其中某个人、或者为催促某个人往特定的结局走,而胡乱摆布他身旁其余人的命运……总觉着最近大家都没遇到什么好事……”   十四郎收护身符的时候,心跳得都要飞起来——那东西很像荷包,很像是互相喜爱的男女之间会私相授受的定情之物。故而往身上系的时候,他全身的热血都在翻涌,胜过冬日任驱寒的火锅、温泉、汤药……结果戴好之后云秀竟发了这么一番感慨。   ——原来她是在害怕他会死于非命。   这想法太有趣了,以至于他都没怎么为期待落空而感到失望,只觉得她喋喋不休的烦恼着的模样未免也太过可爱了些。   “你还在笑。”云秀说着说着便停下来,不满的看着他。   十四郎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无意识的露出了笑容。却也没掩饰,而是就势在她对面坐下来,拨了拨火炉,“……对我而言,遇到你便是最好的事。”   “……”   “但这大概不是你想听的吧。”十四郎又笑了笑,才又认真说道,“修仙会不会吸走旁人的时运,我说不准。可天命我却知道一二。‘昊天有命,皇王受之’,天子之所以能履至尊而知六合,是因为天命。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是为了争天命。可如项羽之败,却也可归之于‘天之亡我也,非战之罪’。那天命到底是有所归还是无所归?”   “……”   “我觉着是没有的。”十四郎道,“横竖就算真的有,它也不会告诉你它归于何处。它看不见、摸不着、说不出所以然,却连楚霸王之善战都抗拒不了。到头来它唯一的用处就是,不论世事如何不幸不公、无理无道,只消一句‘这是命,是天意’,就能迫使人认命。可就算认命了,困顿时也照旧会挣扎、会疾呼、会反抗。只徒然让你在挣扎、疾呼、反抗时,常面绝望和无力罢了——所以大致上,我觉着这种东西既无助益,也解释不了任何事,是没必要特意讨论的。”他抿唇笑看着她,“自我而言之,你修仙吸不走旁人的时运,也不会让身旁人遭受不幸。纵然日后我遇着什么不幸,那也只是因为事已至此,我没能躲开。而绝不是因为你在一旁修仙。”   他脸上又稍稍红了一红,道,“……当然,如果你为修仙而离开我,那就又另当别论了。”   “……”云秀支吾了好一会儿,到底还是跟着红了脸颊 。   这才又叮咛,“那,你若觉着有什么异常,一定要告诉我。”   十四郎待要说没什么异常,可瞧见她忐忑认真的模样,便觉着也不必一味去说服她。   还是找些事来让她做吧。   想了想,便说,“那……你能不能去见一见我阿爹?他近来也在服食丹药,可我觉着给他炼丹的,不像是什么得道高人。” 第94章 锦瑟无端(二)   说要去台州给天子采仙药,结果逃跑了的那个柳真人,前阵子被捉回来了。   依旧巧舌如簧,辩解说自己不是逃跑,而是进山采药忘了归期;不是被捉住,而是追着成精的灵芝眼看就要采到时,被误闯进去的凡人踢倒了七星灯,坏了法阵、跑了灵芝,又得知天子正在寻他,只好先行回来复命。   当然,也不敢说自己消失的这大半年里根本就一无所获,只说既然无缘采得仙药,就只能退而求其次,给天子炼他自己服用的那种仙药了。此药惜无登仙之效,可经常服用,幸也能延年益寿。   他这套说辞,和天子当初替他辩解的说辞如出一辙。   朝臣们不好拆天子的台,便都不说什么。   而天子思量一番之后,居然允了。不但没治他的罪,反而命他立刻开炉炼丹。   唯一一个出言劝阻的,是十四郎。   他觉着这个柳真人固然舌灿莲花,可看他做的事,分明无有寸功,且已有过逃跑的嫌疑,是极不可信之人。   天子却还命他为自己炼丹。   为了脱罪,柳真人纵使没有能耐,也定然会炼出些东西来交差。但谁知道他会炼出些什么?   十四郎希望天子能保重龙体,不必急于求成。   天子似乎是听了,回他,“朕心中有数。”   可自此之后,便再没宣十四郎入宫觐见过。   其实随着十四郎日渐年长,得见天子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天子喜爱稚子,可当仰望孺慕他的稚子长成生机勃勃、全身上下都焕发着青春光彩的少年、青年之后,他便有些见不得了。   虽还远未到“老迈”的年纪,他却已能从越长越显露出他当年风姿的儿子们身上,感受到岁月催人老、新人换旧人。   所以澧王、太子诸皇子,在天子跟前都是越来越不讨喜,常经年累月见不着他一次。   十四郎几乎是唯一的例外。   却也骤然间便被疏远了。   这阵子十四郎也常自省,他劝谏时是不是忽视了天子的感受。   柳真人一事,几乎是天子这些年来遭受的唯一挫折。   而柳真人所干系之事——求长生,也是这些年来天子最为用心之事。   结果不但劳民伤财,还差点为此将直言劝谏的韩退之给杀了,柳真人还中途跑了……诸多排场、变故,只徒然显得他像个昏庸刚愎的暴君。   以天子的心性,若不能有所反转,拿出令旁观者闭嘴的成果,心里怕很过不去。   倒更像是验证了他的年老,他的“识人不清”、“不如当年”。   这阵子十四郎也听了些传言,说天子近来狂躁易怒,动辄责打宫娥宦官。前日差点连太子也打了。   他读史书,常见丹毒令人性情狂躁的记载。便很担忧,天子是不是开始服食金丹了。   又懊恼自己当初劝谏得不够巧妙,令天子骑虎难下。便很想入宫去探望天子。   云秀:……   云秀觉得,跟十四郎比起来,自己真是太没心没肺了。   难得有她能为十四郎做,十四郎又肯开口的事,云秀自然无有不从。立刻便点头答应。   只是,“我倒是能解丹毒,也能验出丹药究竟有用没用。可我也拿不出长生之术啊。若你阿爹一心只想求长生,那时该怎么办?”   ——治标不治本,若不给天子个交代,天子纵然不吃柳真人的丹药了,也迟早会去吃张真人、王真人的丹药。   十四郎道,“那你便搓个糖丸给他,教他些调息养生之术吧——横竖长生一事,不到寿终时,谁也证伪不得。”   云秀:……确实如此没错。   对上十四郎纯良的目光,不由抚胸暗想,这种天真无邪又缜密无隙的狡诈,还真是难以破解啊!他应该没拿来对付过她吧……   十四郎疑惑的眨了眨眼睛。   云秀不由失笑,“好吧,那我就配些调身养气的丹药给他。”   入宫求见不但程序繁冗,还很可能被宦官给卡住、驳回。   十四郎便不递请表进去,而是披了隐身衣,和云秀一道悄悄潜入。   两人还商量好了细节——入宫之后十四郎不现身,只由云秀在天子殿内布云雾,化作仙子现身。   天子求了这么久的仙缘,结果却是十四郎和沅哥儿遇见了“神仙”,天子一度叹息消沉,十四郎想借此时机,也让天子如愿、高兴一回。   至于仙子为何要来见天子,便照当初的说法——小仙女早些时候下凡,见早年玩伴因受五坊小儿欺凌而几乎家破人亡,于是通过十四郎恳请天子罢黜此事。天子从谏如流。小仙女心怀感激,于是特地来向天子道谢。   而后便戳穿柳真人炼假丹药的真相,告诉天子怎么做才能延年益寿。若天子执意求长生,便赠天子一枚“长生丹”,再教他些调息养生之术。   两人都觉着这计划很周密。   可惜千算万算,唯独没算到天子不在紫宸殿。   ——紫宸殿是天子正殿,天子日常起居之处,按说天子该在此殿中。   可实际上,整个大明宫五十五顷土地上三十来座宫殿都是天子的住处,他愿意去哪儿就能去哪儿。   云秀和十四郎站在紫宸殿前,只觉得寒风萧瑟,洪波涌起。   “要一个殿一个殿的去找吗?”云秀跪坐在云头上,俯瞰底下恢宏辽阔的大园子,心有余悸的问。   十四郎:……   “在浴堂殿里。”十四郎向下指了指,便见个紫衣宦官自殿内出来,正向外头守备的小宦官们训话,“那是阿爹身旁近侍宦官王卫清。”   浴堂殿——一听就是洗澡的地方。在服食丹药前先沐浴斋戒,云秀觉着这很说得通。   只是,她可不想偷看天子洗澡啊!   十四郎却一直看着那紫衣宦官训话,脸色渐渐凝重起来,“赶紧下去——好像出事了。”   云秀也觉着不大对头——那名叫王卫清的大宦官训斥完小宦官,便快步往偏殿里去。在上台阶时被绊了一跤。随即偏殿里又有几个朱衣宦官迎出来,同王卫清说了几句话后,几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不知说了什么,拂袖欲走,却被临近几个侍卫强行押住。此人翻脸骂人,却很快被捂住嘴塞押进偏殿中去了——这些大宦官们似乎内讧了。   随即云秀便觉出底下灵气波动。那感觉她不算熟悉,却也决然不陌生。   她心中忽有极糟的预感。   她立刻便按下云头,拉住十四郎的手,道,“闭上眼睛,什么也别想——我带你穿墙进去。”   天子不在后殿浴堂中。   两人便一道往前殿里去。   路上却并未遇到什么值守的宫娥宦官——就连云秀也察觉出来了,这很不正常。   一直来到连通前后两殿的游廊上,才终于看到有宦官守在前殿的后门前。   十四郎身上隐身术已快要破除了,身形若隐若现。云秀来不及施法,连忙弹两枚弹丸出去,将守门的宦官击晕,直接拉着十四郎推门进屋。   进屋出茶水间,便是斋戒房——已可听见屋内窸窣之声。   两人忙破门进去——便见一个绿衣宦官面皮涨紫、瞠目磨牙的用着力,绞紧手上绳索。那绳索正套着天子的脖颈。   十四郎冲上前去,拾起桌上灯台,狠命抡在那宦官头上。   那宦官应声而倒,十四郎手忙脚乱的抱住天子,天子面色绀青,早已没了气息。   云秀上前去试天子的颈脉,触碰到皮肤时,手指不由顿了一顿——天子的脖颈已被扭断了。先前她所察觉到的灵气波动,其实是人死去时生机或者说魂魄四散所致。   但她还是按了下去。随即和十四郎一道,徒劳的给天子渡气、按揉穴位、呼唤着……在十四郎侥幸、哀求的目光注视下给天子扎针、喂丹药……直到十四郎终于认清的现实,绝望的抱住天子,无声的哀泣起来。   外头传来宦官尖细的说话声。   不多时便有嘈杂的脚步声——宫中宦官宫女走路常寂静无声,脚步这么重,可见这些人心绪杂乱。   他们的脚步声在门前停住了。   云秀回身握住了十四郎的手。十四郎从哀痛中缓缓回神过来,看向云秀的眼睛。   片刻后,十四郎放下了天子,顺从的退后了。   云秀心下稍松一口气——她已决定了,若十四郎即刻便要报仇,那她便和他一道杀出去。可是,果然她还是不愿十四郎被仇恨驱使,手上染了鲜血。   她帮十四郎拉上兜帽——可隐身术已彻底失效。他胸怀悲痛、愤怒、仇恨……欲孽纠葛,已再难摒弃杂念、超然物外了。   云秀便追加一个障目术,拉着他躲到了灯台后。   宦官们在门外停留的时间略有些久。   彼此示之以目后,终于有人轻轻的敲门,试探道,“陛下?该进仙丹了。”   自然没有回声。   外头人又等了片刻。随即其中一个宦官比了个手势,拔出匕首,拢在袖中,推开了房门。   门开之后,他们立刻便望见了里头情形——天子已被弑杀,绿衣宦官被袭击,昏倒在地上。   几个人鱼贯而入,有人上去扶住绿衣宦官,掐他的人中穴,唤他醒来。又有人四面检查门窗,随即推开一扇窗子,向着茶水间唤了几个名字后,翻窗出去。剩下的几个人都聚到紫衣宦官王卫清跟前,垂首顿足,“定然是有旁人看见了——这可如何是好!”   王卫清呵斥,“左右神策军都在我手中,便有人瞧见了,谁又能奈何得了你们!”随即道,“淑妃、太子处可着人去请了?”   “您亲自下的令,早就去了。”   王卫清舒了口气,又道,“即刻传令各处宫门,严格把守、许进不许出。令韩荐之围住十六王宅、政事堂,没有我的命令,不许放一人出入。”   去外头查看情况的宦官很快回来,懊恼道,“守门的两个小子也都被打晕了。是高手——怕已经跑了。”   屋内一时沉寂,有人问,“是不是该搜查各宫,捉拿刺客?”   王卫清忖度片刻,道,“——等淑妃娘娘到了再定夺。”   云秀悄悄望向十四郎。十四郎目光死寂、面色僵冷,只握紧了拳头,默不作声。   云秀心下也觉着杂乱——她总还知道自家大舅舅名叫韩荐之。此刻弑君的宦官提到他就跟差遣自家门下走狗似的,令云秀不由疑心他是否也参与了此事。   无论如何,此刻这群宦官已然有所举动,云秀觉着差不多该见招拆招——打乱他们的安排了。   她拉了十四郎的手,准备带十四郎离开。   十四郎却反握住了她,没有动——他执意要留下来。   云秀愣了一愣。   她脑中灵光一现,忽的意识到了什么——宦官们口中不单提到了韩荐之,还提到了太子和淑妃。   ……十四郎想知道,自己的养母和兄长是否也牵连其中。   云秀不由握紧了十四的手。   淑妃很快便到了。   她似是已在路上听闻了大概,进殿时面色紧绷,推开上前向向她解说原委的宦官,快步来到内殿。   宦官们已将天子尸身打理好,将他安置在床上。可活人躺着的姿态和死去的人是不同的。   淑妃进屋望见天子如石雕般平躺的模样,脚步便停了一停。皮肤松弛却依旧白净的手指握在门框上,关节僵硬泛白。   只一瞬间,她眼眶便已泛红。   可随即她紧绷的肩膀便松懈下来,面上爱恨交织的情绪眨眼便化作虚假的焦急和担忧。这个仪态高贵的女人松开把在门框上的手,加快脚步——却显然比她来时从容得多的——来到天子床前。   “太医呢?为何还不传太医?”她边走边斥问。可随即她便看到了天子脖颈上青紫的勒痕,短暂的怔愣后,她终于恼怒了,“王卫清!你这是何意?!”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5月21号 第95章 锦瑟无端(三)   王卫清立刻扑倒淑妃脚下跪下,“娘娘息怒——眼下要紧的是太子爷即位,一旦太子爷登上大宝,其余一切都不过是小事。可万一被旁人抢了先……”   他并未明说“抢先”的是皇位,还是发难,亦或是两者皆有。只悄悄抬头看向淑妃,看似卑下的示弱着,可一切尽在不言中。   淑妃怒容未歇,却也知晓个中厉害。恨恨的闭目平缓气息,道,“天子宝玺现在何处?”   王卫清此刻才记起这一茬来,忙道,“……还在紫宸殿中。”   淑妃无可奈何,恨恨的道,“还等什么?快去扣住!”随即又指挥人挪动天子尸身,吩咐,“——移驾紫宸殿!陛下服用丹药后燥怒、昏厥,立刻宣程太医去紫宸殿候诊。”随即又补充,“围住丹房——捉拿柳道士!”   随她前来的都是亲信近侍,无人质疑询问她的动机。俱都忙碌准备起来。   淑妃缓缓沉下气来,又问,“——太子到哪里了?”   说话间便有人气喘吁吁的上前,报信道,“……太子车驾已过宣政门!”   过宣政门便是中朝,向北再过紫宸门,便入内朝天子正殿了。   淑妃再度舒缓气息,吩咐,“太子如内朝后,立刻封锁宫门——不许走漏半点消息!”   天子“銮驾”已往紫宸殿去了,斋戒间很快便冷寂下来。   十四郎攥紧了手,僵硬的立在灯台之后,久久没有动静。   云秀轻轻拉了拉他的衣袖,道,“我们也过去吧。”   十四郎回过头来,没什么表情,只眼中泪水忽的滚落下来。他抬起衣袖想要擦拭干净,可眼泪却不听使唤。他便又背过身去,胡乱擦拭了一番,便捂住了嘴。他的肩膀无声的抖动着。   他在哭——却不想让云秀看见、听见。   明明会抱住她强硬的命令“哭吧”,却无法坦率的将眼泪洒在她的怀里。   云秀不懂,却又似乎有些明白。   她便道,“我在门外等你。”   她靠墙坐着,为十四郎感到难过。   ——看适才的情形,不论淑妃是否参与谋划了此事,这结果都是她所期待的吧。她明明知道天子死于非命,也该知道是谁下的杀手。可天子尸体还没凉透呢,她已认可了和凶手的盟约,积极谋划着掩盖事实。   而死去的天子就像个道具似的任人摆布、打扮,早已无人将他当一回事了。   十四郎甚至不能像普通人追悼自己的父亲一样,为天子守灵和痛哭。   不知过了多久——似乎就只有一会儿而已,十四郎轻轻的推门出来了。   云秀不知该不该上前抱住他。十四郎和云秀、和令狐十七都不同,他是心在红尘中的那一个。红尘之中诸多顾虑、烦扰都会驱使人去做旁人难以理解的选择。他若不想让她见自己悲痛的模样,必定有他的理由。云秀很害怕自己的举动会在她预想不到的地方伤害到他。   一时她只可怜巴巴的坐在门边仰头看着他。   十四郎也看着她。他眼中又盈满了泪水。云秀很怕他又要躲起来哭,忙低下头去,起身,顾左右而言他,“还去紫宸殿吗?”   十四郎点了点头,“嗯。”   他们进殿时,太子已经到了,却没有被允许进殿——淑妃传话出来,令他在外头等着。   云秀和十四郎直接进到天子寝间。   太医已到了,正谨小慎微的跪坐在案旁整理医案。他显然也被吓坏了,却不得不顺从的踏上贼船。   云秀近前看了看——太医整理的是天子开始服用丹药之后,医案上所记的日常脉象。又在医案旁备注何种脉象是丹药所致,古书中作何解。   ……看来是商议好了,准备拿柳真人顶罪。   宫女们正在为天子装饰仪容,换上圆领袍子,将内衫领口拉得高一些,再用胡子一遮,脖子上的勒痕便没那么醒目了。   淑妃盘查好了天子宝玺,恰有宫女前来复命,便至天子跟前验看。见遗容不再那么骇人,才低声吩咐宫娥,“让太子进来吧。”   太子进殿时脸色蜡黄如纸。   见了天子遗容,扑上去便放声哭泣。   反而是淑妃不耐烦道,“别哭了,他听不见。正事要紧。”   太子抬起头来,眼睛里分明半滴泪水也无,干枯、木楞如黄沙扫过的荆棘。云秀甚至看不太出他究竟有没有难过,却能明显看出,他正因惊恐而头脑空白,又因亢奋而肢体不安——天子死后,这个全天下最尊贵的男人,身上透露出的最醒目的气质居然是无能。   而在淑妃一句“正事要紧”之后,太子显然也将天子抛之脑后了。   他甚至没有注意到,如此间不容发的时刻,为何淑妃却要他在殿外等候许久。   他甚至没有询问天子为何死去。   便先不安的问道,“儿子该怎么做? ”   政事堂的宰相们很快便被宦官们请来——虽还不知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可本该下值回家时却被禁军拦下来,强留在宫中待到这个时辰,他们基本也都猜到是什么变故了。   不管发生了什么变故,堂堂宰相却被禁军关在政事堂里,这背后的意味旁人还察觉不到,可经历过一次变故的柳世番却感到寒意迫近脊梁,徘徊不去。他心事重重的跟着宦官进入紫宸殿内,一路被带进天子寝间,远远望见淑妃正坐在天子床前哭泣,而龙床后十二屏屏风展开——显而易见屏后藏了人,便知预感成真了。   他心下也不知是什么滋味——自天子开始服食金丹后,他便已开始谋划外任。服食金丹之人无不越来越昏聩、刚愎。丹火烧心,还会令人性情大变,暴躁易怒。留在这种君主身旁,不但不能匡正辅佐,还很可能一不留神丢掉脑袋。   不如韬光养晦,以待日后。   可当年天子力排众议起复他,重用不疑,君臣协力成就功业。若说他对天子毫不留恋,也不尽然。故而踟躇至今。   他料想到所谓“日后”不会太远——历代天子,凡服食丹药者,还没有一个能在丹毒之下活过两年的。   只是这个日后,来得未免太快了些。   想到前一日天子才发怒要责打太子、今日便出了事,想到政事堂前佩刀带甲的北衙禁军,想到当年他们一行人因何而获罪、又如何惴惴待死……柳世番终还是轻轻舒了口气,低垂下眼睫,决定今日绝不看不该看之物、不说不该说之言。   “天子驾崩了。”淑妃啜泣道。   宰相们俱都震惊悲痛。柳世番年轻、资格浅,倒还轮不到他先开口。已有人谨慎道,“可否容臣近前瞻仰?”   淑妃点头,起身避让。   眼下情形却不能只一人近前,那人目光一扫,偏偏选定了柳世番。   政事堂也有派系——柳世番人缘不好,他自成一派,其余的人均分成两派。这选得虽不很公允,却十分能服众。   柳世番无奈,只能随他一道近前。   近侍宦官掀开尸布一角,露出天子面容。柳世番见天子口唇绀青,知是死于非命,心下便生悲戚。   确认了是天子无误,是驾崩了无误,两人不免埋头痛哭了一场。   两位宰相跪拜之后,正要退下去时,忽有一阵邪风吹过,将盖在天子身上的尸布掀开,胡须吹起。   站在一旁的王卫清忙上前挡住两人视线,将尸布重新盖好,在天子身下掖了一掖。   ——虽只有短暂片刻,可天子脖颈上青紫勒痕已昭然显露在二人面前。王卫清狐疑警惕的目光不由扫到两位宰相身上。   柳相公正抬袖拭泪,当是浑然不觉。李相公年老,泪眼浑浊,颤颤巍巍的将手搭在柳世番身上,似是悲痛得不能自抑——却辨不出是看见了无。   王卫清便垂了眼皮——心想,看不看得出,待会儿听应对便知。   两人退下后,淑妃便又道,“天子去得猝然,并未留下什么遗诏。该由谁继位,后事如何处置,便请诸位相公商议决定吧。”   “建储立嗣,正为此刻。”立刻便有人进言,“这有什么可商议的?该尽快辅佐太子即位,安抚人心才是。”   众人纷纷附议。   淑妃便问,“柳相公和李相公怎么说?”   柳世番轻舒一口气,“臣附议。”   “太子即位,名正言顺……”李相公摇摇欲坠,一句话喘了三喘,“臣也附议。”   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质疑,天子究竟是怎么死的。   宰相们去殿外拟诏。   尘埃落定。   太子坐卧不安的在紫宸殿中踱来踱去,淑妃烦乱道,“你阿爹死了!”   太子愣了一愣,似是不解淑妃为何会这么说。   而后他忽的意识到,殿内帷帐不知何时已换做了白色。   他似是还没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茫然四望之后,他看到了灵床上父亲的尸身,一旁披麻戴孝的母亲。似是此刻他才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眼眶骤然间泛红,身上那种不正常的热度如潮水般褪去了。他颓然立在一侧,如被抽去栋梁的房屋般垮塌下来,无力的跪倒在地上。   “阿爹死了?”   “死了。”   他扶了宦官的手,几乎是被架到了天子灵床前。他哆哆嗦嗦的握住了父亲的手。   长久的战战兢兢的生活在君父的威怒之下,他早已忘了父子之间正常的感情是什么样的。可这一刻,那种朝不保夕的恐惧终于消散了,眼前的人丧失了君主的威严,就只是他死去的父亲而已——就只是他的父亲而已。   他摸摸索索的掀开盖住天子面容的布,看到他死去的面容,看到他脖颈上的勒痕。   泪水再也止不住,他伏在天子身上,懊悔、悲伤——也或者是放肆的痛哭起来。   十四郎苍白的坐在紫宸殿外台阶上。   听到殿内哭声时,他脸上才稍稍恢复了些血色。而后眼泪便不停的滚落下来。   云秀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握紧他的手。他却回身抱住了云秀,便伏在她肩上,无声的痛哭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5月22号。 第96章 锦瑟无端(四)   天子就这么去世了。   官方说法是,服食丹药后暴毙身亡。进献丹药的柳道士因此被杀,当年将柳道士引荐至天子跟前的蒲州太守被贬谪——又有传言说,此事背后另有隐情,据说蒲州太守任内犯了法,去求郑国夫人令狐韩氏帮忙说项,是令狐韩氏将柳道士引荐给他,令他举荐给天子。又有人说,令狐韩氏之所以这么做,是受后宫嫔妃指使……传言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关于天子之死,市井之间无人不在质疑,然而朝堂之上几无一声杂音,不论忠奸贤愚,都坐视主君枉死,无一人再提此事。   太子旋即即位,改年号长庆。   登基大典后,百官朝贺。十四郎他们一众皇子皇孙们也被从十六宅中放出,前往紫宸殿中参拜。   大典乏善可陈——司天台推算出的最近一个黄道吉日正是这一年元旦,距离天子去世不过十来日光景。要准备一场盛大的典礼,虽说没到时日不够用的地步,却也略显捉襟见肘。   十四郎原本觉着,他二哥哥期待了这么久,会为了让自己的登基大典更气派、盛大而稍稍推迟一下日期。结果看来,是登基的紧迫感压过了炫耀排场、享受瞩目的天性。   大典上,侍立在新天子身旁的宦官,正是当日参与谋害旧天子的那些人,他们俱都因“拥立有功”而加官进爵。而昔日天子身旁最受信赖的大宦官、枢密使梁守谦和他手下的儿孙宦官们,则已在权力更迭中被清洗干净了。至于他们是生是死,则早无人在意了。   唯一稍令十四郎忍下的是,动手缢死天子的宦官并不在其中——当日他悲痛摧心,将此人遗忘在一旁。若淑妃和他二哥没动手,那人当还活着吧。十四郎并未对此人感到多么刻骨的仇恨,事实上对于天子被弑杀一事,如今他几乎已感受不到什么痛苦和愤怒了。只有在看到宝座上的新天子时,才会打从心底里刻薄起来——群狼环伺,他二哥哥夜里可能睡得安稳?或者他二哥哥觉着那狼群他投喂过,只会弑杀旧主却不会弑杀新主吗?   ——天子之死,将他心底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消极、冷漠、阴暗、恶毒,悉数都激发出来。   有时他反省自身,甚至会怀疑自己从最初便是这么一个人,他性格中所有那些温和、善良不过都是功利性的伪装——因为他明知自己身处泥泞险恶之中,唯有天真无辜才能维系住兄友弟恭、父慈子孝的假象,得到身旁所有人的喜爱。   当他的二哥哥杀死他阿爹时,假象终于被戳破。他所想讨得欢心的两个人,同时死去了。他已没必要继续伪装了。   参拜终于结束了,新天子传令,请他的兄弟们留步赴宴。   而“兄弟”之中,并不包含他们的长兄澧王——澧王曾上贺表,恳请弟弟准许他今日前来观礼,却被驳回了。   十四郎想,他大哥哥恐怕也难以保全了吧。其实到了这一步,澧王已注定没有余力争夺皇位,只是苟活之身罢了,又何必要对他赶尽杀绝?   ——但对手足至亲赶尽杀绝,似乎才是大明宫里的惯例和规矩。   他早就该明白了不是?   所有人都恭领赐宴时,唯独十四郎面色生硬。狐假虎威的新晋宦官阴阳怪气的询问他是否有什么不满时,十四郎厌烦的回答——守孝,悲伤,笑不出来。宦官被噎得一句话也回不上来,只能在向天子复命时,隐晦的提及信王似是别有心事。而新天子并未轻信谗言,仔细问明十四郎的回话后,叹息,“……十四郎一向温柔忠纯。”便命人取来天子用过的玉带赐给十四郎,以嘉表、抚慰他的孝心。   ——待十四郎分明一如往昔。   因这条玉带,筵席上十四郎自始至终都心不在焉。时而想起年幼时坐在二哥哥的手臂上,那臂弯牢靠得像一把高高的、专属于他的小椅子。时而又想起父亲的尸身旁,二哥哥苍白的兴奋着的脸……交替的爱憎令他微微感到作呕,根本什么都吃不下去。   散席之后,天子单独留下他,似是想同他说些什么。   兄弟二人无言的对立着。十四郎脆弱苍白,正是年少失怙该有的模样。而天子欲言又止,似是愧疚,又似是怜惜,但决然没有坦白的打算。   最终天子命人取来斗篷,亲自给十四郎披上,叮嘱他不要哀毁过度,努力加餐,天寒加衣。便要差人送他回去。   而十四郎也最终问了出来,“二哥……能不能留澧王一命?”   天子犹豫了片刻——他还没变得杀伐决断,这令十四郎稍稍感到欣喜。   “澧王让你来替他求情?”   “我已数月没见过澧王了,只是听了些传言。二哥……你不会杀害大哥的,对不对?”   天子却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有些事不是朕说赦免便能赦免的,朕得问问旁人才行。”   ——他确实没杀伐决断,他只是依旧喜欢把责任推给旁人。   而他所谓旁人,必不会是那些能将他导向正路的股肱之臣。只会是环绕在他身旁的,教唆他,给他出些上不得台面的馊主意的宦官、小人……或者他会请示皇太后。皇太后倒是才智过人,但她必定不会留下澧王。当然她也不会承担教唆天子杀害兄弟的罪名,十之八|九还得宦官出面去说。   天子说问旁人,根本就是不打算给澧王活路。   十四郎没再说什么。   便向天子道别,离开了紫宸殿。   凛风白雪之中,他脚步沉重又虚浮的前行着。   不知走了多久,忽听人道,“你替澧王求情了?”   十四郎抬起头来,便见沅哥儿正不耐烦的立在前路上等他,微微扬着头,面色不善。 第97章 锦瑟无端(五)   “是。”十四郎扬起头,针锋相对的顶回去,“殿下真是耳聪目明,这么快便得到消息了。”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道求学。他比十四郎大一岁,可十四郎比他高一辈儿,也很难说是谁比较占便宜。只是十四郎生性忍让,不爱同人争执,历来都是他嚣张跋扈,而十四郎避其锋芒,看起来便仿佛一直都是他在欺负十四郎。   可论说起来,祖父在世时,十四郎是受宠的皇子,他虽也是受宠的皇孙,可奈何他的父亲是个战战兢兢的太子——如履薄冰的那个该是他才对。可他都敢直抒胸臆、不躲不藏,十四郎却谨小慎微、遮遮掩掩,不免就令他愤慨、瞧不起了。   ——他对十四郎的欺负里,便也藏了一股子“逼迫他现出原形”的意气。   但他大概习惯了十四郎的退让和容忍,此刻十四郎忽然尖锐起来,他一时竟有些反应不及。   “哼。”却也很快便坦然接受了,“尽做些徒劳无功的事。”   他倒也不是真要来质问这件事,不过是习惯性的见了十四郎就要找茬罢了。十四郎正面承认了,他反而觉着没劲——澧王同东宫再交恶,也毕竟是他的伯父。澧王的几个儿子也和他同窗,虽互别苗头,却还没到恨之欲死的地步。反倒是区区几个奴才便敢向天子进言,要天子诛杀澧王,更令他觉着荒诞、可恶。相较而言,若宦官敢对亲王喊打喊杀、十四郎这个正经亲王却三缄其口,还更令他恼火呢。   “你要回王宅?”他便又问。   “是。”   “我送你。”   “我自己有马车。”   沅哥儿眨了眨眼睛,刁难道,“那你送我回去。”   十四郎没再继续同他争执。   两人一道出紫宸门,又乘马车出丹阳门。   车厢不大。十四郎不愿同他搭话,便取了书卷来读。沅哥儿却也不扰他,屁股下带尖儿似的四处乱看、乱翻。见配屉里装的不过是些传奇志怪,余者只有一小罐什锦蜜饯,丁点儿玩乐享受的东西都无,便又无趣起来。   他无趣了,就爱折腾身旁人。   加之祖父去世后林林总总那些事憋在心里,憋得他难受。那些原本留着不想提的话,也能视情况提一提了。   盯着十四郎看了半晌,忽然问,“他们找的是不是你?”   十四郎哪里有看书的心情?听他开口,便仄仄的应道,“谁们?”   “阿翁身边那些宦官。”沅哥儿紧盯着十四郎的眼睛。   十四郎是想“不动声色”,可有些情绪是控制不住的。那日的回忆再度浮现在脑海中,他眼圈不由自主的泛红,眸子已湿了。他便捏了捏鼻梁,稍作掩饰,“……他们找我做什么?”   他的失态没逃过沅哥儿的眼睛,“阿翁驾崩那日,近身侍候的宦官受伤了。”他指了指脑袋,“伤在这里,像是被人打了一闷棍……随即阿翁便驾崩了,那些宦官便锁了宫门四处搜人。”他悄悄的凑上前,“十四叔,他们搜的是不是你?”   ——他所经历过的事,经此一转述,竟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十四郎恼怒的反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沅哥儿呲着牙,“你说我是什么意思?”   十四郎猛的站起来,掀了车帘子,吩咐,“停车!”   沅哥儿也拽着车帘子伸头出去,吩咐车夫,“不准停!直接回宁王府。敢停就砍了你!”   车夫谁都不敢得罪,却也知道这俩人里谁比较讲道理,忙惊恐失措的望向十四郎。   沅哥儿知道自己占了上风,便也转而安抚十四郎,“你当真要和我在丹阳门大街上争论此事?”   他大约很难明白,十四郎真的想——有一些秘密哪怕说出来后立刻便得去死,也比憋在心里来得舒服。   十四郎缄默至今是因他知道一旦说出来,还不知要有多少人枉死。可一想到天子死不瞑目,他便会自我怀疑——他究竟是在顾全大局,还是在姑息罪恶?明知顾全大局就必须姑息罪人,坐视死去的人白白死去——却还是选择所谓“顾全大局”的人,难道不该与罪人同罪吗?!   他看着沅哥儿洋洋自得的模样,又阴鸷的想——凭什么只他一人承受这些?凭什么沅哥儿就能干净无辜的在这里信口开河。   ……   可他依旧将话咽了下去。   沅哥儿见他由冲动至悲愤、至痛苦,最终归于忍耐和沉默,心里便又恼火起来——他实在见不得十四郎“委曲求全”的模样。   两人放下车帘,各自坐了回去。   气氛一时凝滞。   “阿翁驾崩那日,我去找过你。你府上奴才说你在读书,可你没在书房。”沅哥儿说,“——你根本就不在王府。”   十四郎没动摇,也没理会。   他却也并不催促,“你恼我的言外之意,对阿翁驾崩的内情却丝毫不感到惊讶——因为你早就知道了,对不对?”   十四郎不答。   他虽失望,却也没发火,只接着说,“没人见到你入宫,是因为那个小仙女也在,她施了个法儿帮你隐身了。”   十四郎冷笑,“这可真是个好办法。”   “看来是被我说中了,”沅哥儿斩钉截铁道,又厚着脸皮说,“你我都见到过,你再抵赖也没用。”   十四郎便又不做声了。   “反正她就是在——总有被我抓到的一日。” 沅哥儿略觉着无趣,终于不再咄咄逼人。他往车厢上一靠,胳膊搭在车窗上。目光散漫的落在素色的车帘子上,不知在想些什么。半晌,才又道,“若是阿翁狂躁之下打了陈玄志,王卫清锁宫门,搜的是什么人?若搜的是刺客,为何又说阿翁是服金丹暴卒?……”说着说着他便不再做声。   只红着眼睛,目光直愣愣的啃着指甲。   待终于将眼中水汽压下去,才又瞪向十四郎,“那日你究竟在哪里?”   十四郎冷笑了一声,道,“在王府。”   沅哥儿几乎就要暴怒起来,却及时压制住了,只阴沉沉的问,“……你都看到了,对不对?”   ——你自己不也都猜到了?十四郎想。毕竟这也不是多难推测的事——若真是暴毙也就罢了,可明明主君在有“刺客”的情形下死去,当日侍候、保护不力的宦官却反而加官进爵了。谁还看不出端倪?   原来当日他和云秀的出现,并非毫无裨益。   可他并不打算告诉沅哥儿——他曾以为二哥哥虽优柔懦弱却也宽厚仁爱,谁知他在弑父一事上如此果敢勇猛。他同样觉着沅哥儿虽跋扈嚣张,却也雄谋勇断。可也许沅哥儿逼问实情只是为了根除隐患。   天家父子兄弟之间,无所谓慈孝友爱。赤|裸裸的争权夺势之下,也无所谓是非曲直。   “你究竟想说什么,不妨直言相告。”十四郎道。   ——依旧是自己坦率无欺,而十四郎纹丝不动、明哲保身。   沅哥儿又为真相而焦躁,又厌恶他揣着明白装糊涂——然而这种事,纵使换了最口无遮拦之人也必会三缄其口。沅哥儿明白。   他便再度压下火气,不再徒劳试探。   握手成拳,用力的砸向车厢壁,抬脚踢开车帘,喝道,“停车!”   车夫不解他们又怎么了,战战兢兢的回头望向十四郎。   十四郎无动于衷,“停车吧——景王要下车了。” 第98章 锦瑟无端(六)   云秀轻揽羽衣,翩然落下。   十四郎若有所觉的回头,目光四望,却并没有找到她——他已无法看破她的隐身法了。   云秀心里难受,忙轻轻握住他的手腕。   肌肤相触之后,他眼眸中才终于浮现出她的身形。   他想要说些什么,云秀忙抬手比唇,示意他噤声——新天子的长子,景王李沅,那个总是找十四郎麻烦的小嚣张捅开他那辆马车上的车窗,看向十四郎,“十四叔,我忘了告诉你,那个陈玄志醒了。刚醒时虽还有些糊涂,但调养了这几日,已经能想起不少事了。”   十四郎轻描淡写的回了一个“哦”字。   景王怒气冲冲的离开了。   少了他那副浩浩荡荡的仪仗,街面上立刻便清冷了许多。   十四郎携云秀的手立在车下,稍有些不想回车中——车厢太狭窄逼仄了,令人透不过气来,上了车便只能直接回王宅中去——天下这么大,他却被圈养在小小的四方墙壁之内,斗鸡走马度日。他已想不起来,当初他究竟是为了什么而顽固的排斥修仙,甚至云秀来邀请时也要拒绝她。   他不觉叹了口气。   今日朝贺,他也带了齿簿。虽没景王那般显赫,却也有百十人等在前后。   长戟肃肃,仿佛在催人前行。   有那么一瞬间,十四郎几乎想牵着云秀就这么当众甩手离开。   但也在那一瞬间,脑中无数念想闪过,他最终还是再度登上了马车。   一路无话。   云秀自始至终都看着十四郎。   ——那个小嚣张故意告诉十四郎陈玄志醒了、能开口说话了,显然是在给十四郎下套,逼他做出应对。   这是个明套。十四郎冲上去把陈玄志打晕时,陈玄志很可能看到了十四郎。一旦他开口指认,十四郎的处境就危险了。   云秀还做不出主动去替十四郎杀人灭口的事。但若十四郎向她请求帮助,她大约也不会拒绝。   良民守法,而她这种有人性的修仙人往往也信天理。而不论律法还是天理——一切以公道、正义之名行于世间的东西,若不能维护公义,便也无权阻拦复仇。如王卫清、陈玄志之流,在杀人并且还是弑君之后,不但不受刑罚反而还得嘉表,简直荒诞无稽。作为被害者的儿子,十四郎若要向他们寻仇,云秀还真说不出大义凛然的话。   ……应当也做不出趁人之危的事,譬如趁机拐带十四郎跟她遨游四海去。父仇在身,不了结此事,纵然人能走,心也解脱不了。   ——好吧,上面这句是骗人的。   云秀想拐十四郎走。她觉得十四郎的处境真是太险恶了,身旁发生的事、身旁人心之自私诡谲,无不在逼迫任何一个三观还算正常的知情人看破红尘、绝望癫狂。十四郎又不是十六宅那些猪一样浑浑噩噩,只要能吃喝玩乐管他血流漂橹、神魔乱舞的纨绔亲王,以他的清醒温柔,继续待下去岂不是日日都活在炼狱里?   但她不敢直说——她总觉得若非十四郎真心看破,而是由她从外点破这满目疮痍,十四郎心中那一捧为烟火红尘而亮的柔弱却不熄的光,就真的要被浇灭了。那光令十四郎拒绝她,可也同样是那光,令十四郎美好温暖。   ……   云秀轻轻叹了口气。   ——十四郎怎么可能让她帮忙“杀人灭口”啊。他若真能说出来,她也不会这么心疼了。   送十四郎回到王府,云秀便起身离开——她得去处置一下陈玄志,纵使不杀了他,也不能让他胡乱说话。   十四郎伸手拉住了她。   “别走。”他说。   “我就离开一会儿,很快就回来。”   十四郎摇了摇头,说“我害怕。”他仰头看着云秀,目光温柔、坦率无欺,“等你下次回来,也许我就看不见你了。”   ——其实一直以来他都有这个预感。直到这一日他意识到自己无法看破云秀的隐身术了,才明白这一天确实到来了。   在他阿娘为他讲的那无数个神仙故事里,也有这么一个故事。   善良的樵夫遇到了美丽的仙女,他们情投意合,在一起的每一刻都快乐无比。可是忽然有一日,樵夫患得患失起来,他想若她要回到天上,他该如何去寻她?若能想个办法,将她永远留在尘世便好了。于是他去寻后山的巫祝,向他询问将仙女留在凡尘的办法。巫祝告诉他,满月清辉照亮山谷时,山上最高的梧桐树上会飞来一只青鸟,只需杀掉青鸟,将血涂在仙女的身上,就能让她失去飞升的能力,使她永远留在凡间。   故事的结局,樵夫并没有杀死青鸟——当他再一次见到仙女时,他想若他得到了青鸟的血,该怎样不被察觉的将血涂到她的身上?而后仙女便在他面前“砰”的消失了。他找遍千山万水,无数次的懊悔自己的贪婪,可从此他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年纪小的时候,他曾以为故事里仙女察觉到了樵夫的坏心,于是果断离开了。   他害怕重蹈樵夫的覆辙,所以遇到小仙女后,每当遭遇不公意气难平时他都会告诫自己,绝对、绝对不要起坏心,否则她可能就不会再来了。   可长大后他慢慢明白,若真能这么绝情,从一开始小仙女就不会让樵夫看到她。仙女之所以突然“消失”了,并不是因为她离开,而是因为樵夫失去了能看到仙女的、干净无邪的心——当樵夫失去怜悯而想要霸占时,他便彻底的沦为凡人了。   ——当父亲死去他从岁月静好中醒来时,他便失去了纯粹近乎道的心。他已无法看破云秀的隐身术了。   他不知该如何找回昔日那颗“道心”,而云秀大概会日渐摆脱尘世羁绊。他和云秀之间仙凡之别会越来越远。直到终有一日,他再也看不到她、听不到她,甚至不确定她是否真实存在过。   他害怕那一日的到来,却又安然觉着——那一日终会无可逃避的到来吧。   他拉住云秀的手,说,“别离开我。”   云秀似是有些困惑,她说,“……我得去处置一些事。”   十四郎便说,“若是关于我的事,便随他去吧。”   他想,怕是沅哥儿临行前说的那件事,让她挂心了——啊,这样看来,她离逍遥无忌还很远呢。   云秀抿了抿唇,似是在权衡他的承受能力。待确信他真心这么想后,才道,“可是,万一他供出你……”   果然是为了陈玄志啊。   “天子大约会杀我灭口吧。”十四郎便道。在决意杀他之前,天子恐怕会很痛苦。但为了皇位他已杀了自己的父亲,多杀个弟弟也不是什么难以承受的代价。可十四郎同样觉着,陈玄志若有点脑子,还是装疯得好——焉知待他供出“刺客”后,天子不会连他一并杀了灭口呢?   欲为天子,先灭人性——皇帝真是个凡人难承其重的位子。   云秀紧抿着唇,认真的,“——我们先发制人吧。”   “嗯……”十四郎目光暖暖的望着他,“……是对陈玄志,还是对天子和太后?”   云秀愣了一愣——她说的当然是陈玄志,为的也只是不让他供出十四郎来。可是她大概立刻便明白——他说的是他的杀父仇人,为的是报仇。   若他对自己的哥哥和养母下不去手,杀一个棋子泄愤,又有什么意义?   她也看着十四郎,伸手轻轻摸了摸他的脸颊。   十四郎道,“……我大概修不成神仙了。可是——若我想跟你四处云游,你愿意带上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6月15日 第99章 锦瑟无端(七)   宫墙高耸,长巷逼仄。   云秀跟着一点萤光,走在窄窄的巷子里。   地上积雪并未仔细清扫过,残雪融而复冻之后,结了一层砂样的冰,踩上去嘎吱嘎吱的作响。   附近并无巡视或守卫的士兵——事实上除了偶尔落在墙瓦上歇脚的雀子,根本就没什么活物往来。   云秀便也不必谨慎的潜行。   她边走边打量着四周,疑惑大明宫中竟也有这么荒凉僻静的角落——然而再想想,中朝战乱中大明宫也曾遭遇兵隳,战后百十年间几经修缮才渐渐重焕荣光,也难免遗下几处荒败的废屋、驻留几批百十年前的亡灵。   那点萤光浮浮沉沉的往前飘行,来到一处院落前,终于停了下来。   那院子里倒颇有些人气,庭中空地上辟了几畦菜地,种了些矮小耐冻的菠菜韭菜。角落窗子和矮墙上挑着竹竿,上晾了几件旧衣服。   很有些寻常百姓的气息,却全然不像是弑君者的寄身处。   但萤光确实停驻在此处了。从浴堂殿天子被弑杀的房间里取出的萤光,说白了就是死去天子遗留的碎魂——是察觉到受自己栽培提拔的贱奴竟敢弑君那一刻,天子的暴怒。跟人不同,鬼魂清明直白得很,认不错自己要找的人。陈玄志肯定在这里。   ……看来,是那个小嚣张在唬人。   ——陈玄志被打发到这种地方,可见新天子和他的同伙们根本没打算从他口中问出些什么。这哪里像是要供出十四郎的样子?   但保险起见,云秀决定姑且进去探一探。   推门进屋,便见个蓬头垢面的消瘦男子惊恐的回过头来——他正蹲在供桌前,脏黑干枯如爪的手里还抓着块冷蒸饼。   看到云秀后,他睁大了眼睛,干巴巴的咽了口干粮。   浮在一侧的萤光忽的躁动起来。   ——这是陈玄志。   看上去……像是被十四郎给打坏了脑子?但云秀从他身上感受不到癫狂或者痴傻的气息——凡狂乱呆傻之人,魂魄和正常人往往都不大一样。燥乱、破碎、缺失……异常得一目了然。可这个陈玄志,除了掌管奋勇的魂魄略动荡了些,其余都和常人无异。他最多是惊惧了些、多疑了些,离发疯变傻还远着呢。   是装傻?   可是他为什么要装傻?大明宫不是他老窝吗?新天子和那些得势的宦官们不是他的同党吗?只要把十四郎供出来,他不是就没后患了吗?   ——这些宫斗的人做起事来,真不是正常人能看得懂的啊!云秀想。   虽说不懂陈玄志为什么沦落到要装痴呆的境地,但有一点云秀还是懂的——装疯的人往往处境险恶、求生欲强,并且比她擅长攻心斗智。   她原本是来让陈玄志闭嘴的。但此刻再迟钝也意识到了,此事另有隐情。让他闭嘴之前,最好先撬开他的嘴。   云秀有云秀的心思,陈玄志也有陈玄志的心思。   听到声音时他确实受了惊吓——一半为真,另一半为演技。但等他回过头去后,属于演技的那一半就卡住了。   这是见了超出想象能力的美貌时的正常反应。面对这种连天光都照亮了的美貌,陈玄志有些头晕目眩。   待眼睛稍稍能适应之后,他才开始思维迟缓的疑惑——这种层次的美人,为什么会来到这么荒僻的地方。是来杀他吗?还是来套话的?是谁派来的?不……应当真的是仙女吧。谁会派这样的美人来对付他这个脑子坏掉的人?   而后他便听那美人说,“我是神仙。”   陈玄志:……?   云秀道,“我是神仙。”她不擅长拐弯抹角的套话,但她还是很擅长恐吓的。她抬手点了点了身旁躁动的萤光,为它注入灵力,“我是来替这个人向你寻仇的。”她说。   那萤光骤然便化天子的模样,面色青黑、口吐红舌、颈缠绳索。见到陈玄志的瞬间,怒目圆睁,双手化作利爪,向他扑过去。   陈玄志是装疯,却不是真疯。立刻吓得惊叫,后仰摔倒在地上。   云秀抬手,安抚住了愤怒的怨灵,问道,“是这个人勒死了你?”   那残魂太碎了,只承载了片刻间的愤怒而已,根本无法沟通。云秀故意跟它说话,其实是为了给陈玄志开口的机会。   残魂在挣扎,吼叫。云秀假作听懂了。   而后便看向陈玄志,“他说是你杀了他——你还有什么想辩解的吗?”   景王李沅正在母亲王德妃处听从训导。   和出身名门的太后郭氏不同,王德妃出身闽越偏远之地,父亲不过是个小小的县令。在东宫时只是个侍妾。搬进大明宫后,对于自己生育了长子,却没有被册立为皇后一事,王德妃没有任何不满。不但没有不满,反而还有大大的不安。   也不是没人恭维她,说她迟早会被册立为皇后之类,但王德妃都谦恭的挡回去了。私底下还用闽语向儿子抱怨,“太后当年都不是皇后,我哪里配当皇后?她们明着恭维我,实际是恨我呢。”又言辞谆谆的告诫儿子,你要学学你阿爹当年,当皇子不能这么嚣张。你怎么能大街上就和宁王吵起来了呢宁王是你叔啊他还是你爹亲手带大的之类……   李沅一面唔嗯的应着,一面心不在焉的扣着皮扳指玩。心想学他阿爹?这可真是了不得的大胆提议。让他阿爹知道了不知是会感到欣慰还是会背后惊起一层冷汗呢?   拖延到自己也不耐烦时,终于有人悄悄近前向他回话,“……殿下,人出现了。”   李沅倏的站起来。先向母亲行礼道别,琢磨着自己日后当不能常来了,也没忘提醒,“您多说官话少说闽语吧。您一说闽语,这殿里除了我听不懂,旁人全都听得懂。”而后在他阿娘回味过来之前,便带上人匆匆离开了。   李沅确实在唬人。他去见过陈玄志,知道陈玄志是什么状况——他被打坏了脑子,却没被放出宫去,而是丢给个杂役宦官看管着,形似软禁。   他直觉陈玄志是装的,越发意识到背后真相不堪细思。   但他依旧想要知道。   他其实也没那么确信十四郎会比他知道得更多,只是潜意识里他明白,若这世上除他之外还有谁会深究此事,也只十四郎而已——他这个年纪这种性格的少年,做着不合时宜的事,却隐隐期盼能有个同样混不吝的同党。   他边走边问,“认出是谁的人了没?”   “这倒没看出来。只知是女子,发现时人已在掖庭了——也不知是怎么进去的。”   “没让她察觉吧?”   “没。按您的吩咐,都藏得好好的。”   李沅点了点头——不论来的是不是十四郎的人,凡来见陈玄志的,必都和当夜之事有关。   陈玄志先还想装傻。   可唬人的招式唬不得妖魔鬼怪。他眼前这一人一鬼,鬼自不必说,青面獠牙,分明不欲听他辩解,只想啃咬撕碎他——便是控住了鬼怪的少女,也颇有些妖邪——人美到她那种程度,天生就少一份人气。何况这小姑娘,眼里看着他这个蓬头垢面的傻子,手里控着个狰狞狂乱的鬼怪,竟面色都不变一下。唇红齿白的认真跟这一个傻子、一个鬼怪问着话,跟个替小狗向小猫讨还公道的小孩子似的。也太邪性儿了。   陈玄志牙齿哆嗦着,拔腿一门心思想逃。   那小姑娘也不拦他,一曲指,他迎头便撞翻在一堵透明墙上。他转头再跑,迎头又被撞倒。几次三番之后,他慌乱的抬手试探,才知四面都是透明却穿不过去的墙——他竟被囚住了。   那小姑娘这才又说,“逃什么逃,你逃得掉吗?我问的话儿你还没答呢?”   陈玄志腿一软,跪倒在了地上。   那小姑娘近前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了坏事就别指望能逃脱惩罚——当然你也不用太怕,上天有好生之德。只要你诚心悔过、坦白告解,也不是不能从轻发落。”   陈玄志哆嗦着,半晌,忽的一咬牙,“比我罪过大的人多了去!你怎的不去找他们?!欺软怕硬,也敢说替天行道吗?”   那小姑娘似是没料到他能这么硬气,略一琢磨,道,“还有比弑君更大的罪吗?”   陈玄志冷笑,“弑君、弑君……我且问你,人拿刀子杀人,是人杀人还是刀杀人?主子们谋划驱使奴才杀人,是主子杀人还是奴才杀人?”   “……你有什么凭据?”   “我没凭据,”陈玄志破罐子破摔,“有本事你也像逼问我这个无名小卒一样,去逼问那些弑父、弑夫的天潢贵胄啊!”   “审完你我自会去问。”那小姑娘眨了眨眼睛,道,“只是你也别信口开河。你是天子近侍,若没拿够好处拿足把柄,旁人差遣得了你?你若不是同谋,得了信儿,回头向天子告个密,他们岂能成事?”   陈玄志被她问住,知她并非一腔热血容易挑拨之辈,心下便又有些发虚。   他正搜肠刮肚着,那小姑娘身旁来索命的天子鬼魂又一声怒吼,震得陈玄志心里一缩,慌得抱住头惊叫起来。   小姑娘抬手安抚鬼魂,边好整以暇道,“你只管有一说一,我自然听得出真伪。若你要替人掩罪,或是嫁祸于人,那也不打紧——横竖人是你杀的,我就在这里索了你的命,你也不冤!”   陈玄志还要再权衡,那小姑娘手下鬼怪忽的冲将出来,獠牙几乎咬上他的脑袋。陈玄志吓得立刻高呼,“我说,我说!”   云秀诘问得不错。弑君确实不是件小事,若无共同的利害,淑妃一党还驱使不得他们。   促使他们结党的契机,是柳真人的丹药。   天子服食了柳真人的丹药之后,性情剧变,动辄暴怒,一暴怒就要打杀触怒他的人。最要命的是喜怒无常,根本没人能摸准究竟何事会触怒他、何事不会。   接连两人被天子杖杀之后,宦官们人人自危——昔日谁都想当天子近侍,如今却人人避之不及。   宦官们开始各谋出路。而宦官之间也是有朋党之争的。   天子性情剧变之后,对太子也越来越不假辞色。暴怒之下甚至责打了太子,已流露出废立之意。   素来同澧王交好的人,便想趁机怂恿天子废掉太子,另立澧王。素来同这群人交恶的,当然不愿令他们得逞。   于是后一群人便汇聚到太子身旁,自然而然的同淑妃一党走到了一起,开始谋划如何令天子尽快“暴卒”。   陈玄志这个小人物,便在此时成为天子近侍——他的前任是被天子杖毙的。陈玄志被推上死地,难以自安,很快便被淑妃、王卫清一党拉拢说服。   原本的计划是在天子睡熟后捂死他,但陈玄志太胆小了,几次没能下手。引起了淑妃和王卫清的不满。   陈玄志知道难以脱身,已有意向天子告密。谁知那日服侍天子服用丹药时,忽的大喊有人要谋害他,并认定陈玄志与他们同谋,呵斥人来拿住他。情急之下,陈玄志抄起绑帷帐的绳子死死勒住了天子……   “我弑君有罪。”陈玄志道,“可我只是为活命——比起那些为了皇位弑君的,我算什么!他们谋划弑君,可不比我是一时情急。”他看向天子的魂魄,状若癫狂,“陛下您还不知道吧?那柳真人也是淑妃安排的!他们早就在丹药中下了毒,纵使我不动手,您也没多少日子可活了!他们早就布下了天罗地网,必要置陛下于死地,我又算什么东西?”   云秀问,“你说柳真人是淑妃的同党?”   “我亲耳所闻——太子被责打后,他们让柳真人加重毒量。过后又不放心,叮咛我务必今夜成事,逼我下手。”   云秀轻轻舒了口气。   她确实想过,天子被弑杀一事同淑妃、太子脱不开关系。可她一直以为淑妃的弑君之心,萌生在太子被天子杖责之后——她万万没想到,这位素来以贤良淑德著称的女子,竟这么早就有了杀人之意。   云秀抬手驱散了附着在残魂之上的灵力,天子的鬼魂化作点点荧光消散在风里。   没了厉鬼在侧,陈玄志明显松懈下来,如烂泥般瘫坐在地上舒缓气息。   这种小人物,虽不招人恨,却也很难招人喜欢。虽难激发人的怜悯,可他若被杀了,也同样会令人感到不适。   云秀不由向身后看了一眼。   ——景王李沅来了已经有一会儿了。最初他似乎想冲进来抓人,不知为何中途改了主意,令随从们离远些放风,自己则近前听墙角。出于某种并不善良的冲动,云秀没有阻拦或是拆穿他,而是放他近前。陈玄志的话,他应当都听见了。   云秀不确定,他听到这些话后是什么感受。也不确定待他接受现实之后,会不会杀陈玄志灭口。   ——按照天家父子相疑的传统,应当不会吧。   “听你的说法——新皇即位,你该是有功之人才对,为何落得如此下场?”她又问道。   “……那一日除了我之外还有旁人在场,那人打晕了我。”一旦开始招供,似乎就没什么该说和不该说的区别了,“我一醒,他们就来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哪里知道啊?我就觉得一阵风冲进来,灯台凭空就抡到我头上。可我说出来,谁信啊!淑妃心思那么深,指不定疑我什么——万一怀疑我不肯招供是别有居心怎么办?再说,什么‘有功之人’,我就是个知道太多秘密的奴才,还弑君了。新皇都登基了,还留着我干什么啊?”   “你倒是很明白。”   陈玄志没应声,却忽的意识到什么,“——那人不会是你吧?”   云秀自然不会回答他。   不合时宜的道一声,“你且好自为之吧。”便和来时一样,无声的离开了。   李沅显然看到了她,却没有跟上来找她的麻烦。   云秀施展隐身术,悄然失去了踪影。 第100章 锦瑟无端(八)   “勒死他。”李沅吩咐。   李沅提前将下人支开,故而除他之外无人听到陈玄志的话。但对李沅的命令,这些人也一向都不问为什么,只管奉行不违。若足够自信摸准了他的心思,指不定还会擅自发挥一二来讨他欢心。当然,若发挥不好,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也有够受。   许是物以类聚,天长日久的淘换下来,如今留李沅身边的已都是些和他心照不宣的混不吝。跟他一样的百无禁忌、飞扬跋扈,捅破了天也只当是跪下来请个罪就有人替他们兜着的事。杀个脑子被打坏了的失势宦官罢了,有什么顾虑?   便有人接解下衣带进屋,也不管陈玄志如何惊恐辩解,上前便勒住了他的脖子。   李沅在外头听着——其实也没什么可听的,陈玄志只在人进屋时惊叫了一声而已,随即便被捂住嘴勒了脖子。   连挣扎都没发出太大的声音。   这堪称寂静的某个人的死亡过程,和每一个平淡无事的日常一样枯燥,且令人心烦。   故而稍过了一会儿,李沅才迟钝的意识到自己的失策——要弄死陈玄志,他有无数不必脏手的法子,为什么偏要选这一个?   一旦让他阿爹知道陈玄志被人勒死,只怕立时就会怀疑自己弑父、弑君之事是否被不该知道的人知道了。待意识到发现了真相的是自己的亲儿子,他阿爹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自己从弑父、弑君的儿臣,变成了将以被弑杀为结局的君父?他会怎么看待自己的亲儿子呢?潜在的送葬人吗?   在他开口纠正自己的命令前,他的鹰犬自屋里出来,向他献宝道,“三哥,人已经干掉了。”   ——他慢了一步。   却也没太懊悔,只平静的转而吩咐,“处理干净吧。”   便有人抱了柴草进屋,往灶台里多添了一把火。   ……   当李沅离开掖庭时,那偏僻的小院子里陈玄志的尸体已烧了起来——过不了多久,整栋屋子都将在大火中化为灰烬。   没有人会知道陈玄志究竟是怎么死的。   十四郎做了一个梦,梦里阿娘正在给他讲故事。   那也是阿娘生前给他讲的最后一个故事。   ——海鸟飞入了鲁国的王宫,相国驱赶它,而鲁王喜爱它。巫祝模仿海鸟的鸣叫声引诱它,以网罗捕捉了它。   于是它住进了雕梁画栋的宫殿,脚下系上了黄金的锁链。它食不甘味的吃着甘沃肥美的食物,寝不安席的听着金石丝竹所奏的雅乐。   相国憎恶它,说这是一只毛色不纯、来路不明的野禽,快些赶走了吧。而王喜爱它,说它毛羽清丽、音色婉转,它落难至此,我将善待奉养它。   海鸟惊恐、憔悴,毛羽日益枯槁,音色日益嘶哑。相国已不再驱赶它,而王也不再喜爱它。   它行将死去了。   却留下了一只小海鸟。   十四郎昏昏沉沉的从梦里醒来。   他几乎已忘了阿娘曾给他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毕竟这故事太不中听了,就只是一只海鸟温温吞吞的落难罢了。既没有引人入胜的细节,又没有令人精神一震的转折。   可在这一刻回忆起它,十四郎却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忘掉它了。   ……原来我就是那只被留下的小海鸟吗?十四郎想——原来阿娘其实是身不由己的,其实自始至终都希望能离开那座黄金的牢笼吗?   原来,“离开”才是早应作出的正确的选择。   他坐起身,发现云秀正坐在窗子边读书。她咬着笔头,似乎在思考些什么。   冬日惨淡的阳光透过白雾似的烟罗纱落进来,照亮了她散漫温柔的面容和纤细姣好的指尖。   而后她意识到他醒过来了。那百无聊赖的懒散像蛋壳般被磕开一角,里头那个跳脱欢腾的少女跳跃出来。她回看向他时,眼瞳就已被点亮了。   想到离开之后,便将和她相携相伴,十四郎便觉着漫长的迷茫之后,他的人生终于安然美好尘埃落定。   “我居然睡着了……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我也才刚回来。”   “‘私事’处置好了吗?”   “算是吧。”   看云秀的反应,十四郎猜测事情没那么顺心,但她决定随它去了——在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件事上,云秀确实欠缺了一些执着。和他们这些人不同,云秀似乎很少在意事情是否按她期待的发展了,也很少想去干涉、修整那些令她不快的东西。   真是奇怪啊,十四郎想——人类渴求力量,不就是为了活得更称心如意吗?不就是为了在和旁人的理念起冲突时,确保需要妥协的那个不是自己吗?明明拥有能够肆意妄为的力量,却依旧允许那些碍眼的东西在她眼前活蹦乱跳,轻易就对不顺心的事释怀——她的心性还真是凡人所难以理解啊。   他并不想成为、大概也一辈子都无法成为这样的人。   可当这份散漫出现在她的身上时,他却觉着喜爱。   他便对云秀说,“我也准备好了,我们可以走了。”   云秀却没有回应。夕晖落入她的眼眸,令那双向来跳脱无忧的眼睛也显得深沉了。她就用那眼睛凝望着他,不知在欲言又止些什么。   有那么一瞬间,十四郎甚至怀疑她在为何事而迟疑——怀疑她后悔答应他,要和他一道去遨游。   若她真的后悔了怎么办?十四郎竟也在初醒的、尚还未活跃起来的思绪中,稍稍假设了这样的情形。而他的内心竟未因此产生太多的波动——大概因为早在最初相遇的时候,他便已接受了“萍水相逢”的结局。浮生在世,终有一别。父母兄弟尚且如此,何况是碰巧落凡在他眼前的小仙女呢。   “其实,报仇也不一定就要杀人。”云秀却忽然说。   “……什么?”   “你就不想让他们受点惩罚吗?是为公义也好,为私仇也罢,哪怕只是为了泄愤呢。”云秀说,“就这么放过他们,远走天涯……”   十四郎先是感到松懈后虚脱的喜悦,它一闪而逝,随即思绪便重新被巨大的,大到无法逃脱的混沌的沉重包裹起来。   他逃避“复仇”的话题,因为一提起这件事,他就变得不像自己。他知道他被诸多负面情绪裹挟了,并且挣扎不出来。他不想在此状况下做出任何决定,只想远离——就仿佛身体逃离长安,内心也能脱出事外再度冷静下来一般。   “我以为你会劝我放下仇恨呢。”十四郎道,“你们修道人,不是都求超脱世外吗?”   “我可没那么超脱……”云秀嘀咕着,没再继续进攻,“我只是觉着,若什么都不做就走了,你心里……”   十四郎叹了口气,上前轻轻抚上她的脸颊,“我却觉着,只要能同你在一起,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   云秀似乎有些迷茫。但正如十四郎所想——她从不执着于说服旁人,也并不一定非要事情按她所设想的进展。她很快便点了点头,映了夕晖的眼眸轻弯,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微笑,“嗯。”   随即便又道,“对了,你那个大侄子在斜对街上守了半天了,要不要先去把他打发走?”   李沅端坐在马车里,正派得就跟脊梁上那根骨头被绑在柱子上似的。这个没正形的纨绔,很少有坐的这么肃整、面色这么难看的时候。   “三哥,咱们在这儿守了老半天了,到底要干什么呀……”等得不耐烦了的鹰爪掀开帘子询问。见他面容仪态,不知怎的越说越小声,“爷,”不自主的便换了称呼,“要不咱改天,挑个没人瞧见的时候再来?”   ——显然是以为他要杀人越货了。   李沅面容未改,只眼珠子转过来。跟他对上眼神,就跟大半夜和山神庙里的神像对上眼神似的。鹰犬虽没摸透他的心思,却也不由吓得一缩。   “啰嗦。”半晌,李沅给了两个字。   却让人吊起的心神倏的松懈下来。   “是,是。”那人赶紧做了个闭嘴的姿态,乖乖放下帘子,任主子冥思去了。   李沅拿不定主意。   ——那小仙女既然出现了,此事必然同十四郎有关。   故而杀了陈玄志后,他便直奔宁王府。按照他往常的行径来看,他应当是想来灭十四郎的口——纵然不灭口,也是来试探、恫吓十四郎,逼他自行寻个妥帖的、令人放心的法子闭上嘴的。   可其实吩咐来宁王府时,他压根儿什么都没想。等来到了宁王府,他也只是坐着发呆罢了。   他也疑惑,自己究竟为何会感到茫然。   阿翁已被弑杀了,他也已知晓真相。在下令诛杀陈玄志时,他便已明了自己的立场——他将是未来的储君,而他帝国储君的身份基于他是当今天子的长子,而非因他是大行皇帝的孙子。明白了厉害干系,一切便顺理成章。他又不是十四郎,没必要在是非正邪之间拖泥带水的纠结。   ——是的,只消找准自己的立场,行所当为,便足够了。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而悖逆了天生立场的那颗道义之心,既无补于既往,更有害于将来。   他确实不该来找十四郎。   他正要吩咐回府,便听外头传来了十四郎的声音。   “既然来了,便进府饮一杯茶吧。” 第101章 锦瑟无端(九)   李沅下了马车,随十四郎入府。   十四郎引他至正厅,命人奉茶。李沅便嗤笑,“你既请我进来喝茶,便拿出些诚意来。”他扫视一眼王府正堂的,状若审视,“这屋子我比你还熟,不算是你府上。”   十四郎也不同他争,只问,“你想去哪儿喝?”   “你读书的那个院子。”李沅冷笑道,“外人都说,我出入宁王府如出入无人之境,里里外外的奴才怕我还有甚于怕你,仿佛我才是正经主人。可外人不知的是,唯有你‘读书’的那个院子,你不请,我便进不去——你在那院子里藏了什么?仙女吗?”   十四郎不答,只道,“那院子是我遣怀之处,没人进去伺候,只有我手烹的劣茶。你若不嫌,便去尝一杯吧。”   李沅道,“正好,我也嫌人多聒噪。你我知交多年,你烹的茶,我也喝得。”   他们便踏雪往那院子里去。   李沅所觉不错,宁王府是十四郎的府邸,但只有那处小庭院才真正算是十四郎的家。   他将那庭院变成一座园中园,园门一关,便自成天地。   院子里积雪都是他自己清理。仅以竹帚扫出一条三岔道路,自园门通往书房和大银杏树下。那银杏树只剩光秃秃的枝桠,倒衬得头顶蓝天越发辽阔了。树下尚有未化尽的雪人,想是大行皇帝去世前堆起的。面目轮廓早已模糊了,混尘积冰,看上去脏兮兮的。   李沅嗤之以鼻,却又说不出嘲讽的话。   反而一时停住了脚步,“你堆的?”   十四郎没应答。   李沅冷哼的一声——看来不是十四郎堆的,想来他这避世索居的院子里还有旁的访客。   他便翻起旧账来,“记得叶夫人还在世时,我也在你院子里堆过雪人。堆了满满一院子,第二日去找你玩耍时,就连一片雪花都不剩了。后来在幼学馆,也多次邀你一道堆雪人、打雪仗,可你从来都不屑应邀。”   十四郎记忆犹新,唇边竟也难得泛起一丝冷笑,“你可还记得,当日为何要到我院子里去堆雪人?”   李沅仔细琢磨了一阵子,却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十四郎的母亲叶夫人,是位格外温婉美好的佳人。可惜碍于身份,一向对他客套又疏远——这样想来,他去十四郎院子里堆雪人,恐怕不是为了向十四郎示好,而是为了讨好叶夫人的。   “总归是交好之意吧?”   十四郎一笑,道,“——因为我不肯给雪人带上獠牙、血舌,做成恶鬼的模样,你把我堆的雪人踢倒了。二哥哥令你赔礼,你便将全殿上下的雪全倾到我院子里去,堆了满院子造像恐怖的雪人。”   “……”   这简直太符合他的作风了,就算已不记得了,李沅竟也不敢说他没做过。   只好清了清嗓子,半尴不尬,“这么点小事,你居然记了这么久,也太小心眼了吧……”   “你也不遑多让。事后我不愿再同你玩耍,你不也记仇至今吗?”   “……”熊孩子脸皮总是要比乖孩子厚一些的,“那我们就算扯平了吧。”   “我又不是要同你算账。”   李沅嗤之以鼻,“平日里看人就跟看蝼蚁似的,一副觉着旁人蠢,却不屑赐言的欠揍模样。今日忽的把十几年前的烂账都毫末毕究的翻出来,却说‘不是要同我算账’?”   “平日不爱理你,是因说了只会让你变本加厉,还会被拿来取笑。”   “……”李沅还说头一次遇到他说一句就被人顶回一句的状况,竟有些语塞,“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你十二三岁时,也是一样的做派。”   李沅恼羞成怒,“……我取笑你,只是因为你可笑!”   “我不理你,也只是因为你可厌。”   “你说我可厌?!”   “莫非你一直觉着你很讨人喜欢?”   “……我堂堂天潢贵胄,英俊倜傥,文武双全,我哪里不讨人喜欢了?”   “你哪里都不讨人喜欢。”   两人对峙着,一个怒火中烧,一个无动于衷。   最后还是李沅先败下阵来,“……反正你也很可厌。”   “是。”十四郎居然承认了,“但我比你有自知之明。”   李沅无言以对,半晌,只好将话题拉扯回去,“……你既觉着我可厌,不爱理我,为何还要跟我说这么多废话?”   十四郎微微一怔,想了想,道,“若连我都不说,还有谁会告诉你这些?”   “……那还真是感激不尽啊!”李沅道。   兀自气恼了一会儿,到底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去。十四郎取了茶具来浣洗,将他晾在一旁,李沅便追在他身后辩解,“但我才不可厌呢,我又不像你,又孤僻,又阴沉,还较真。我这么俊朗的少年,怎么可能不讨人喜欢!”   沸水浇在茶盏上,腾起一片雾蒙蒙的白气。   李沅终于绕到十四郎的对面,能和他当面对质,就被那蒸汽遮住了视线。气恼的抬手挥开。   “你只记恨我不肯同你玩耍,却不记得是你欺负我在先。你身旁莫非就没有知晓原委的人?却无一人纠正你——我猜想,怕还有许多人附和你,加深你对我的成见吧。你英俊倜傥、聪颖过人,于我何加焉?你自负蛮横,归咎于人,却着实令我受害。究竟是可厌还是讨喜,你就不自知吗?”十四郎垂着眼睛,“可话又说回来,讨不讨人喜欢对你而言有那么要紧吗?”   李沅自我中心惯了,还是头一次听人这么正经的解释他为何“可厌”,难免觉着别扭。然而他毕竟是聪颖的,已明白十四郎想对他说什么。   “我只是觉着,被你这么可厌的人说不讨人喜欢很不甘心……并不是真的在意。”他安静的看十四郎用沸水烫洗茶盏,半晌,才又道,“治理天下又不是靠讨人喜欢。”   十四郎抬头瞟了他一眼。   李沅又道,“觉着我大逆不道?”   十四郎摇头,“这屋里并无旁人。”   李沅轻蔑的一笑,“有旁人在也没什么可怕——昔日家宴上,阿翁曾问我日后志向,我说要成就秦皇汉武之功业。阿爹满头冷汗,焦急的向我施眼色。那时他是太子,在天子跟前却连帝王功业都不敢提……”谁能想到,日后他竟有胆量弑父、弑君?   李沅甩开杂念,道,“记得你的志向是为贤相、辅佐明君。阿爹这种品性,断然不可能破例任用你。但我能。有朝一日我登上皇位,你便来做我的诤臣吧。若才堪配位,我必定力排众议,令你执掌政事堂。”   十四郎不觉失笑——事到如今,贤相二字竟依旧能打动他的内心。   可是他们二人,一个资辨捷疾,矜能勇进,日后却未必不是纣王之流。一个才质庸懦,忧愤而无为,眼下已是百无一用之辈。两个尚不解人间疾苦为何种滋味的无知少年,便敢空口立下远志,认定自己将来可左右家国命运。   天底下最荒谬可笑的事,也无过于此了。   “你可知当日我向二哥哥说,日后要当他的宰相,二哥哥是怎么说的?”   “怎么说的?”   “他说——你当我宰相之日,父皇在何处?”   这确实是他阿爹会说的话。   只是十四郎以此作答,未免令人羞恼,“你放心,我做事保证光明正大——就算我要作恶,也必定是众望所归、明火执仗的作恶。到时候你尽可以破口大骂,不用跟个怨妇似的在这里含沙射影,欲言又止。”   十四郎又觉着荒谬可笑,又不知为何,竟能听懂他在说什么,“……没听说作恶还有众望所归的。”   “反正我就能!”   这份属于少年人的不合时宜的骄傲,在此刻却令人倍感亲切。十四郎抿唇笑起来,却不知该如何作答。   他越笑,李沅便越觉着恼火,“笑什么笑——你到底入不入伙?我可把抄家灭门的话都告诉你了!”   十四郎越发想笑,却知道再笑李沅可就真要老羞成怒了,便道,“莫非你还要灭我的口吗?”   李沅轻轻一哼,“你以为我今日是做什么来的。”   ——原来他今日在门前徘徊不去,是在犹豫要不要杀人灭口。   十四隐约猜到了原委。忽就意识到李沅并非突发奇想来胡言乱语,他适才所说的话,竟都是痛定思痛之后,所立下的誓言。   也许,他是想要自己来为他见证。   十四郎看着李沅——他亦不知想从李沅眼中确认些什么。   而李沅不闪不避的、高傲的正视着他。   十四郎便也直视他的眼睛,说,“我不做你的诤臣。若你刚愎昏庸,我便讨伐你。若你有治世戡乱之心,我便来辅佐你。”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李沅逸气峥嵘的同他击掌为誓。可空口说完之后,又觉得好像有些幼稚。   加之十四郎又没那些推杯换盏的热情与圆滑,豪情过后,两人不尴不尬的空手站在那儿,除了幼稚,就只剩下羞耻。   李沅忍不住就嘴贱起来,“话说回来,若我刚愎昏庸,你打算拿什么讨伐我?就算要当荆轲,你武艺也不如我吧。”   十四郎风轻云淡,“到时候你便知道了。”   “……” 第102章 锦瑟无端(十)   云秀坐在屋檐上,看着白云如鸽群般扑撒在远方的蔚蓝晴空上。   屋檐下,叔侄——也或者是知己、是敌手的二人并不热络,却又自在、肆意的说着话。   云秀听着那个熊孩子傲慢的,甚至有些强词夺理的发言,能想象出十四郎那双眼睛如何如蒙尘的明珠被激流冲刷荡涤着一般,渐渐恢复明亮的光彩。   那个看似沉寂,可温柔不争的表象之下却流淌着救世的热血,有着比任何人都更天真却又比任何人都更纯粹的理想的少年,才是她认识的十四郎。   可她并不是那个能将他从消沉中唤醒过来,重新点燃他那份知其不可而为之的顽强的入世之心的人。   ——果然,放那个熊孩子来见十四郎,是对的。   只是他们的遨游计划,可能又要修改了吧。   日暮鼓声鼓声响起时,云秀不知为何又想起了令狐十七。   她想,就算十四郎依旧要同她一道去远游,也还是时常带他回来,去同熊孩子吵吵嘴吧。   人都是需要伙伴的。   十四郎送走了那个熊孩子,云秀便自屋檐上跃下,解去了隐身术。   十四郎回院子里时,她正捧着茶杯喝水——那俩人光顾着吵嘴似的聊天,烹了半晌的茶,竟都没喝一口。   听闻声音她回过头来,若无其事的看着十四郎,缓缓眨了眨眼睛。   这场景,倒有些像是野猫钻进院子里来吃供品,恰被人给捉了现行。   但心虚的居然不是那只不请自来的猫——而是同外人聊得太欢,忘了给家猫喂食,致使它像野猫般自己来寻食的主人。   当此情形,十四郎却也只能回以愧疚的沉默。   云秀搁下茶杯,又拿了枚茶果子吃。那果子酥脆,咬下去沙沙的一声“咔”。   她一边看着十四郎,等他说话,一遍吃果子。   直到她拍去手上残渣,打算再斟一杯茶水来润喉,十四郎才上前执壶,帮她倒水。   ——依旧一副知道自己做了坏事,却既不能认错,又无由解释的模样。   云秀喝了一口茶,先说话了,“早先说去云游——你想先去哪里看看?”   十四郎并未犹豫,他确实认真考虑过,“扬州一带。”   “扬州一带是扬州呢,还是扬州东?南、西、北?”   “……向北。”   “那就是青、徐、淮西一带?”   扬州向北到这三镇,尚有四五百里路程。云秀略过了所经州镇,直接点明这三地。   而十四郎却认可了,“便自扬州向北,先游历这一带……”   “而后继续前行至河朔吗?”   十四郎竟愣住了——似乎直到云秀点明了重点,他才终于意识到这行程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他决定要遁世之后,却在规划云游的行程时,自浩淼江湖之中,不偏不倚的选出了那条最忧栗乎庙堂之上的路。   他知晓云秀的愿望,当他问云秀是否还愿意和他共游时,其实是在回答云秀当年的邀约。他以为自己是打算随心悦的姑娘忘忧弃尘,飘然远去——可实际上他也许只是想借此时机,亲眼去看看那些一直以来令他疑惑、关注、在意的实务。他和云秀同行,甚至去往同地,可他们所走的路、所见的景,胸口内鼓动的那颗心,却是不同的。   他利用了云秀想同他一道修仙的心愿,逃避眼下的困境,却是为了更深的入世。他为此感到了欺骗的羞耻。   可这时,云秀却抿唇问道,“我们还去不去?”   她目光明澈,皎皎无纤尘。就只是问他——还想不想去。   十四郎猛的醒悟过来——云秀压根就不在意他是入世还是出世的。她也根本不在意他云游的目的,她就只是想陪伴他走出眼下的困境。至于他打算如何走出来,走出来之后又什么打算,则根本就不在她的考量之内。   她的眼睛看着的,就只有他本身罢了。   她喜爱自己所喜爱的,却并不强求他与自己志趣相投。   想来就算有朝一日他变成了她所不喜的庸俗模样,她也只会如故事中的仙人般,以“从此再也没回来”的方式和他分道扬镳吧。   他几乎要忘了——他喜欢的不是寻常的姑娘,而是可遇不可求的、天上掉下来的小仙女。   十四郎忽的就想知道,若他说不想去了——会不会提前迎来那个“从此他再也没有见过她”的结局?   大约不至于吧,他凝视着云秀,无奈的心想——但她的行程想来也不会为他而取消。她会略有遗憾但也无甚不便的自行出游,路上忽的想起许久没有见到他了,心生思念,于是归来寻他。最初是三五不时,而后是三年五载……直到某次归来,只见满庭荒草,墙垣颓败,她牵住墙外捉着风车跑过去的儿童,询问此宅主人的去处,才得知宅子里那个老眼昏花的孤僻老头,早已死去多年了。   ……尚还年少,尚未别离的时光,竟如此珍贵啊。   但这一点,也只有他一个人领悟到了吧。   他说,“去。”   云秀便抚掌道,“那我们便先去扬州,然后自扬州一路向北到河朔。待这一路走完,再考虑后续行程。”   十四郎没答,反问道,“……你自己呢,想先去哪儿?”   “天地万物皆有道”云秀笑道,“我哪里都想去,哪里都可去,无所谓先后。只是——”   她扫了一眼这庭院,目光落在庭中银杏树上时,冬日枯败的干枝上忽又有黄叶摇摇满树。   风过光影碎,那幻觉一闪而逝。   “还记得就在这庭院庭院中,你说你有自己的宅子和俸米,可以养得起小仙女了。”   那会儿奉安观在,华阳真人在,阿淇在,令狐十七也在……她又寻回了十四郎。华枝春满,天心月圆。正是她人生中最称意的时刻。谁知转瞬之间便支离零落了呢。   “这宅子还是不要荒废了吧。”她含着笑,眉眼弯弯,“我们时不时回来打扫一二——若在野外寻不到住处,又赶上什么阴晴雨雪,还能回来烹壶热茶,睡席暖被。”   “到时候我们都远在千里之外了吧。”   “所以,你以为神仙是做什么用的?到时候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缩地成寸,什么门内门外两番世界。”她微笑道。 第103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一)   长庆元年六月。   临近傍晚时,暴雨才停歇。盛夏酷热稍稍消退,知了声似乎也不是那么聒噪了。枝头未干的水底映着雨后澄澈的碧空,中书省庭前的紫薇花开得越发娇俏烂漫。   柳世番自政事堂中出来,自紫薇花树旁经过,脚步不由便停了一停,心想,原来又到紫薇花开的时节了啊。   如今他已不在中书省中任职,新皇即位之后,便将他迁回尚书省,升任户部尚书——正经三品,还加了同平章事,依旧是当朝的柳相公。可本职既不在中书省又不在门下省,实际上已远离决策核心了。正所谓“夺我凤凰池”,何贺之有?   譬如今日天子突然说要销兵,若在过往,他必是天子最先宣召商讨的人,断不至于天子已同旁人商议出成策了,他才被召见奏对。   而既有成策,才召他奏对;既有意架空他的相权,却仍要授他户部实职,分明是考察他能否做回昔日那个劳力者,那个将一身才干都消耗在勤勤恳恳的执行旁人决策上的“功狗”。若他不肯认清局势,大约迟早都要被踢走吧。   这也是早有预料的事。   一朝天子一朝臣。   何况先帝去世得猝然,如他这般正当壮年的黑发公卿,身受先帝隆恩,满腔抱负都是以先帝在位为前提。新皇即位,若不重新熬驯一番,也怕用不趁手——只是,这就是对付鹰犬的手段了。   其实先帝服食金丹而性情大变后,柳世番便已萌生退意。但当此时,还是稍稍体会到了武侯写下“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时的心情。   君臣相得,真是可遇而不可求。   不过,他对先帝究竟有几分忠义,其实也很难说。   他成名早,入仕早,得志也早。认真算来已是四朝元老。先帝即位时,他已是榜上有名的窃取国柄的“小人”,官位虽不高,却和当年的宰相同罪遭贬。而后在朝中上下都为国帑和军费焦头烂额的奔走时,他受人保举,弃瑕录用。长达十年间,一直功高而位卑,多劳而少怨,才华横溢而任凭差遣——为了洗去污点,令先帝看清他的才能品性,也因不肯认罪、忏悔和谄媚,他主动将自己变成一条不可或缺的“功狗”。   而尽管先帝有种种去英明甚远的毛病,但至少在器量上不愧为雄主,最终尽弃前嫌也力排众议,提拔他为宰相。   是先帝一纸诏书,将他践踏入泥沼中,也同样是先帝金口玉言,令他位列庙堂之上。   而他为之鞠躬尽瘁的初衷,其实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变的仅仅是“君恩”而已。   一言可杀之,一言可活之。予取予夺,无非如此。   要对此等庞然大物生出忠义来,得对危险钝感到何种地步?   如先帝那样的伟丈夫,正逢他功名心盛的少年时代也就罢了。年轻的新君对他这样的股肱之臣动用此般手段,未免没轻没重,驾驭失度。   良臣择主,这点傲骨他还是有的。   退位让贤吧——柳世番想。   他信手弹了弹紫薇花枝,雨滴如水精四溅。   同碰巧路过的新任紫薇郎略作寒暄。便拂了拂衣袖,往外朝去了。   出光范门,过下马桥,正要去寻自家牵马的老仆,眼前便横插进两个衣衫鲜亮的豪奴。   这个问,“这人都走没了,咱们是不是看漏了?”   那个不以为然,“宰相出行那阵仗,你又不是没见过。这还能看漏?”   “可我听三哥……听咱们王爷说,那个柳相爷是什么什么……瓢和石头……那词儿怎么说的来着?”   “……穷酸顽固?”   “朴……朴实刚健!对,朴实刚健——柳相爷朴实刚健,不花哨,没排场,不显眼,让我们仔细留意着点儿。”   “——他就是再不花哨,也是穿紫衣,佩金鱼袋吧。能有多不显眼?”   衣紫,佩金鱼袋的柳世番也不同他们计较,朴实刚健的迈着方步从他们身后走过。   俩人还在讨论,“你说要当上宰相是不是都得一把年纪啊?”   “也不一定。我听说先帝朝有一年提拔了个宰相,不到四十,早先还犯过事儿。但是会筹钱,先帝要平藩镇,旁人说没钱打,要‘消兵为上’,他就往朝里送钱。他主持扬州院那会儿,每年到交供的时候,运钱米的船船头接着船尾,从长安能一直排到潼关去。这之后他就平步青云。不管朝中有多少人反对,先帝就是要提拔他。”   “嚯!那他要活着……现在也还不到五十吧。”   “也就四十出头吧。”   “……真好。又发了财,还当了宰相。才四十来岁就享尽了富贵。”   俩人羡慕得直叹气。冷不防柳世番住了脚——他自认两袖清风,虽手中流财滚滚,却不曾染指分文。不但如此,连他家中那个蠢婆娘他也敢担保无锱铢贪渎——怎的到了连他名号都不知的人口中,就理所当然的“发了财”?   想了想,还是算了。他同两个粗鄙差役辩解什么。   恰老仆牵了老马迎上前来,柳世番接了缰绳,准备翻身上马。   两个豪奴却忽的想到,“……你适才说的那人,会不会就是王爷要找的那个柳相公。”   “呃……这我就……”   “四十来岁,头发还是黑的吧。还穿着紫袍……我们会不会真看漏了?”   两个锦衣豪奴凝着眉,总觉着他们好像见过一个似乎符合描述的人,却怎么也记不起再哪儿见过。   柳世番踩着马镫,朴实刚健的翻身上马。   也不回头去看那两枚纠结的后脑勺,只管撒开马蹄,慢悠悠的,摇头晃脑的走远了。   出建福门,绕道向东,走丹凤门前大街。   ——那两个豪奴是谁家的,柳世番心里九成有谱。   这种事,他一向能避则避。   柳世番一路在老马背上摇晃着,一路天马行空的感慨着——   景王府上的仆役,居然不知道他。   若只是不认得他也就罢了,毕竟也不是随便谁都能见他,可他们竟都不知他的名号。   景王府上豪奴尚且如此,何况民间?   他倒也不是求名——毕竟政事堂里还有个名重天下的裴相公。因自己的主张和裴相公大致相近,也因自己资历浅、争议大,故而柳世番一向都不怎么据理力争。他更擅长借着天子和裴相公的“极力主张”,不动声色的就将自己的想办的事推动、办妥了。虽不得名,但他得其实。   可在感情上——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得不到相应的名望和赞美,意识到在世人眼中他或许真就只是天子的功狗,裴相公的影副,一个或许能在没人读的史书中留下几句褒奖,但在百姓口中不会留下只言片语的无名小卒,柳世番心里还真是百味杂陈。   “柳相公。”   柳世番正走神,忽听有人自一旁唤他。不经意的扭头过去,便见一个丰神俊朗的少年郎笑盈盈的仰头看着他。   那少年眼神过于明亮和野心勃勃,竟令柳世番困倦、涣散的精神一激灵,登时便清醒过来。   ——真是个醒目的好少年!   那少年同他一样轻装便服,过了一会儿柳世番才认出来——眼前人分明是当朝天子的长子,景王李沅殿下。   这般大方、这般大胆,还真是名不虚传。   他这么直来直往,倒让柳世番没法回避、拒绝了。   只能翻身下马,“殿下。”   景王府的下人牵着马缰不远不近的跟随在后。   柳世番便和景王并肩而行。   春明门大街够宽敞,但柳世番还是头一次知道,它宽敞到可以容一个亲王一个宰相并肩而行,却不必担忧耳目。   但景王大大方方的和他边走边说,丝毫不懂避讳。   过东市,景王从路边摊贩手中买了两对古楼子,还递了一对儿给柳世番,“您可认得宁叔?”莫名便提起天子的十四弟,宁王李怡,“他每日清晨都来东市买毕罗吃,街头巷尾的杂谈全听过,可买毕罗的老妪至今还不知他是谁。只知道早年间他骑驴来,后来骑马来,想必日子越过越好了……这家的古楼子,还是宁叔推荐给我的。您尝尝?”   柳世番摇头拒绝。本不打算多嘴,可瞧这少年坦荡中不乏狡诈的笑眼,到底还是说了多余的话,“高宗朝中书省有紫薇郎下朝回家,见道旁蒸饼新熟,便买来边走边吃。因此被御史参奏路旁就食,有失官仪,逐出了中书省。”   景王刚要把古楼子往嘴里塞,闻言讪讪的阖上嘴巴,“还有过这种事啊?”   “有过。”柳世番一本正经,“不过,中朝战乱之后,便无人讲究这些礼仪了。”   “哦……”   “所以,殿下请用吧。”柳世番微笑道。   李沅后知后觉的回味过来——这位素以谨慎寡言著称的柳相公 ,适才是在逗他玩。   “还是不吃了……您这么慈祥的看着我,我咽不下去。”   “……”   柳世番还真没遇到过这么跟他说话的人。下意识摸了摸胡子,赶紧摆正面容清了清嗓子。   李沅笑了笑,也换了副面孔,“我轻狂惯了,若不是您教我,我还不知道旁就食是失仪之举,真是惭愧不已。下回见了宁叔,我要好好对他说道说道。”   柳世番却没料到这少年如此善于察言观色。就算知道这番说辞有迎合之意,却也不能不心生好感。不由暗暗感叹,淑妃……不对,现在是太后了——真不愧是名门贤媛。她教出来的儿孙,不论本身资质如何,先就有一番纳谏如流、宽厚容人的明君做派。   但这位景王还没被立为太子呢,就唯恐天下不乱的来结交他。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不瞒您说,我刚从延英殿里出来。”这位景王笑眯眯的说道。   柳世番不由谨慎起来。   李沅依旧是那副坦率无欺的表情,“清晨去向太母请安,太母见我无所事事,便打发我去找阿爹讨差事做。正赶上阿爹召见宰相们议事,阿爹便让我去后殿等着。适才雨停了,才撵我回来。”   柳世番听懂了——这是个有祖母撑腰的熊孩子,他无所畏惧。   若真有太后撑腰,他也确实无所畏惧。   “那殿下找臣,是为了……”   “是碰巧。”景王认真的纠正,“碰巧看到柳夫子,便上前打一声招呼。又恰好有些疑惑,要向夫子请教。”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9月5日 第104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二)   柳世番道,“殿下请讲,臣尽力为之。然而臣孤陋,未必能为殿下解惑。”   李沅并未紧逼,反而整肃了仪态,已不再是嬉皮笑脸的纨绔模样。   虚心却又不失尊严的向人求教的姿态,看上去竟很有些先帝当年的风范。   “在延英殿中,听到父亲和几位宰相讨论消兵一事,夫子说‘当谨慎’——此事是否有什么隐忧?”   他这一问,着实出乎柳世番的预料。   “谨慎”二字能有什么深意?自然是察觉出题中隐患,才会提醒人“谨慎”。   可天子同萧、段几位宰相,俱都没将这提醒搁在心上,可见他们并不觉得这策略有何不妥。   而这少年在殿后旁听,却偏偏察觉到了“谨慎”二字别有深意——若非他性格比旁人周密谨慎,便是已推演过后果,意识到了个中隐患。   不论是为何,都孺子可教。   柳世番没急着回答,反问道,“殿下觉着呢?”   李沅道,“就我看来,几位宰相的谋划十分稳妥——养兵是为靖乱,如今海内太平,自然就该消兵了。可也不能骤然裁撤,故而每年每百人中只裁去八人,以逐年削减。唯有一点我想不明白——既是裁撤,便令之卸甲归田罢了,为何要‘每百人中,限八人死逃’?莫非今年这一百年人里,逃兵、战死数不足八人的,还要逼他们叛逃、战死,以凑足人数不成?”   柳世番的心防不由就松懈下来。   就他所知,这位景王是个典型的五陵少年。他的日常搁到史书里就十个字“性任侠,斗鸡走马,乱齐民”。这一类富贵而“任侠”的少年自幼高高在上,不识人间疾苦,更不懂人命是怎么回事。为凑足人头而驱逐、逼杀个把小民,在他们眼中往往只是个数数的游戏。   谁知景王竟先留意到,这八人会不会“被”死逃。   柳世番不由就想,他对这少年或许有不小的误解。   “殿下有所不知,”他耐心的解释道,“天下统兵的将领,少有不虚报军籍冒领粮饷者。从朝中报领十万人的兵饷,实际兵数最多六七万。连年征战后,战死、逃跑而未消去军籍的又有十之二三。若据实核算,如今仰仗朝廷供养的八十三万兵众,实数怕还不足四十万。说‘限八人死逃’,不过是逼军镇将领去虚就实,少吃几分空饷罢了。并非是要侵夺寻常军兵的生计。”   景王显然未料到军中竟有此等猫腻,然而他也不是个见人贪渎败坏便三观崩溃的赤子。   虽难觅流露出些震惊、恼怒来,却很快便沉下面容。略一琢磨,便将情绪搁置一旁,照旧回到正题。   “是我无知了。如此看来,几位宰相确实深思熟虑。”   “殿下似乎还有别的疑虑?”   柳世番反客为主,景王却也不恼火,只坦率道,“夫子见笑了。我在想,那些有胆量大吃空饷的将帅,若收到消兵的诏令,是会如宰相们设想的一般,逐年削去虚籍——还是会如诏令上所明言的,将就实在籍者,百人去其八。而他们照旧吃原数的空饷。”   柳世番没有答话。   景王无奈一笑,道,“夫子是否同我一样,也想到坏处去了?”他观摩着柳世番的面色,很快便确信了,“……这便是您的顾虑吗?”   柳世番默认,“此是其一。建中年间,魏博归顺。天子将赵国公主下嫁魏博田家,其后又派黜陟使前往魏博,欲令魏博削兵四万,令其归农。魏博明面上听命罢兵,背地里却将所罢将士召集起来,说,尔等久在军中,各有父母妻子,既为朝廷所罢,如何得衣食谋生?而后田家自出财帛衣物,将这些人重新征召入伍——这些人便成了田家的死忠私兵,感悦田家而怨恨朝廷。焉知此次消兵,就是一样的结果?”   景王琢磨了一会儿,抬眼问道,“既如此,您为什么不反对?”   柳世番叹了口气,不觉便吐起苦水,“因为百姓已不堪重负了。天下四十七镇三百九十余州,河朔诸镇税赋自给,不向朝廷缴纳。陇西、剑南为异族侵占,常年战乱。京畿一代粮米素来仰仗漕运供给,几次兵乱之后,民无余财——天下税赋全赖东南八道四十九州,百四十万户,算来每两户便要养一个兵。竭泽而渔,久之必然生变。消兵减赋势在必行——如今藩镇臣服、四海无战事,正是消兵的好时机。陛下同几位宰执又已拟定了成策,臣岂能贸然反对?”   景王琢磨了一阵,认可了柳世番的想法。   连柳世番都看得出,天子正自以为得计,想要成就一番先帝也未做成的大业,何况是景王这个亲儿子?这会儿你去同他说,你们这么搞是胡闹——他定然听不进去。   何况柳世番还在户部尚书任上,日后定然有许多细节需得他去实行。若此刻他开口反对,就算日后竭尽全力助他们成事,可一旦真如他所预料的出了问题,他们也定然会怀疑他不曾尽心、甚至从中作梗。   “依您看来,这策略可行吗?”景王又问。   这话便问得太不谨慎了——若可行,柳世番便不该说不祥之言。若不可行,不在天子面前力争,却背地里在亲王跟前诽谤,罪过就更大了。   但这位景王几次三番说出出人意表的话,柳世番忍不住就想试探他更多。   他并没有立刻以正言驳回,而是反问道,“可行又如何,不可行又如何?”   景王道,“夫子有夫子的不便,我身为人子,却也有为人子的方便。您不能说的话,我未必不能说。”   ——这少年竟真是这么想的。   此情此景此少年,令柳世番不由就想起些往事来。   贞元中,他刚刚崭露头角便得到当时太子的赏识。一日同太子说起朝中弊政,太子也同眼下这位景王一样,道是将向天子进谏,以纠正此弊政。彼时柳世番年少天真,觉着若果真如此,善莫大焉。然而当时的太子侍读却规劝太子,“您身为太子,只需每日视膳问安便可,无需过问朝政。陛下在位日久,若有小人离间,说您收买人心,你该如何自辩?”太子感念不已,道,“若不是您,我哪能听到这一席话。”进谏之事便也不了了之。   时至今日,柳世番依旧厌恶这些自保之道。   可身在权力的漩涡之中,若连这些规则都不懂,迟早死无葬身之地。他厌恶的其实是这个不明哲保身、便寸步难行的朝堂。   因而他更厌恶当年那个向太子进言的侍读,他就那么理所当然的告诉日后的君王——比起背上收买民心的猜忌,百姓疾苦算什么?他将一个本该正气浩然的储君,变得功利如市井商贾。还离间了父子亲情。   可若无人说这些,太子也许当真无法平安活到登基那日。   不过话又说回来,平安登基了又如何?不也一样重病缠身,没等施展抱负便被迫退位?而那个传授太子保身之道的太子侍读,也没能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掌权没半年,便牵累他们一行人身败名裂,死的死、贬的贬。   柳世番道,“天下局势云波诡谲、错综复杂,可行与否,不是一句话就能论断的。消兵势在必行,眼下又正是时机。纵使不行此计策,也必得行别的消兵之策。而萧、段几位宰相素有人望,此策他们也绸缪已久。既已先提出了,那不论如何,都该一试。”   景王琢磨了一阵子,道,“夫子赞成消兵?”   “并无异议。”   “夫子心中也早有成策了?”景王又问。   柳世番愣了一愣,不料景王竟如此敏锐——竟从几句话之间,便听出了他隐而不言的事。   他不作答,景王便当他默认,追问道,“纵使萧、段二位宰相不提消兵之策,到了合适的时机,您也会提?”   “……”   景王恍然大悟,“那我便明白了。”又道,“若两位宰相没提,夫子打算何时提?又有何良策应对藩镇的阴奉阳违?能否指点学生?”   这少年有求于人时脸皮够厚,无端就已自称起学生来。   这无赖情状,跟他家那个爱撒娇耍赖的大女儿一模一样。柳世番立刻便醒悟过来——这是打算赖上他。   虽不解他为何偏偏选中自己,但柳世番很确信,跟一个有野心却未必能登上皇位的皇子扯上关系,对他来说太不合算了。   “臣对父子之道确实不大精通,然而也略懂一些人情。不在其位而干涉其政,本就容易招致诽谤。何况以子谏父,以幼谏长,以浅虑谏深思?并不是臣不肯说,只是臣那些不足为天子道的一家之言,纵使说给殿下听,也只会给殿下、也给臣召来非议。殿下又何必多问?”   “您请放心。早先以为您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才说出些自不量力的话。此刻既已明白了原委,当然就不会自作主张了。”景王越发谦逊恭敬,想了想,又道,“不瞒您说,消兵一事,父亲也同太母商议过,太母不愿过问,只说朝中有裴柳两位相公,又何必来问她一个深居简出的妇道人家?却又回头问我的想法。我虽说了几句,事后想来,却尽是纸上谈兵。我虽不比太母那般是‘深居简出’,然而自幼长在深宫,平生竟从未出过长安。不必说天下大势——便适才夫子说的天下编户几何、赋税轻重,我也都一无所知。先前有人说我自作聪明,我还不服气。如今想来,既不知彼又不知己,偶有小得便自以为得计,不是自作聪明是什么?”   柳世番心想,能有自知之明,已强过大半读书人了。他倒是喜欢这样的少年,然而他身为宰相,却并不是这少年该请教的对象。   “不知晓编户、赋税算不得无知——只消向掌管编户、赋税之人询问便可。”   景王笑道,“是,学生也这么想——无知也不要紧,只要如先生这般无所不知的人肯教我。”   柳世番:…… 第105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三)   云秀拨弄火堆,从架子上取了块儿肉翻看,见焦处烤成了炭,未焦处还带着血丝,连尝都不必尝就知道定然不好吃。偷眼瞧了瞧十四郎,见他靠在石壁上睡得正昏沉,赶紧将那肉丢到火里消灭证据。   剩下没烤的那些则全塞进丹炉里,又抓了把香料香草撒上,一块儿炼了。不多时,受热均匀火候绝妙的肉串便出炉了。取出来摆到芭蕉叶子上,假装刚刚烤好从火上取下来,这才拿了一串在十四郎鼻子前晃了晃,笑唤他道,“再睡下去可就都烤焦了。”   十四郎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见她晃着竹签子对他笑,虽还没清醒过来,却也先微笑起来,抬手去摸她的脸颊。   柔软微凉的、实实在在的触感终于让他彻底醒来,脸上虽已红透了,但见云秀丝毫不以为忤,便也屏息做出习以为常的模样。拇指在她脸颊上轻轻擦了一擦才放下,道,“不知不觉便睡着了……肉烤好了吗?”   “嗯,快尝尝吧。”   十四郎就着签子尝了一块儿,道,“好吃。”   云秀有心讨他赞叹,可见他脸上疲色未减,想到这数日间的奔波与周折,便将炫耀之心收了,只笑道,“洞口旁有条小溪,水极清冽,你先去洗一把脸,醒醒神吧。”   十四郎出去濯洗。云秀记得东南十来里外的山上有些新熟的野果子,便去摘了几样。   采果子花费的时间比预想中要多些,她开任意门回来时,十四郎已在洞中了。赶得巧,两人正四目相对——往常云秀也会随手开门离开去处置些杂事,然而这样的巧合还是头一回。云秀愣愣的和他对视了一会儿,不知为何便解释道,“我去摘了些野果。”   十四郎笑着点头,上前帮她拿果子,“似这般凭空消失、出现,不管见多少回,也依旧觉着新奇。”   他恍若无事的去洗果子,云秀想了想,敛了裙子追在他身后,“我和你一道去。”   他们寄身在山谷中,谷中下有嶙峋乱石,上有参天巨木,还有寻不到的布谷鸟在声声鸣叫。那溪流正从乱石间穿过,映着林荫间漏下的天光。水流极缓,清浅幽寂,有游鱼憩在石影下。   十四郎踩在石头上洗果子,云秀便蹲在一旁,托着腮帮子看他。   十四郎自水面上瞧见她的影子,脸上又红起来,渐渐就有些心不在焉。   忽的,云秀“啊”了一声。   十四郎扭头看她,云秀指着他手里的果子,“那个不用洗的。”   十四郎低头一看,便见一枚裂开如大嘴的红皮果子,里头两排参差如烂牙的果肉。惊得差点失手丢出去。   云秀按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   十四郎哭笑不得,将那瓜丢给云秀,道,“罚你吃。”   云秀接住瓜,本来不笑了,可对上那又丑又憨的笑脸似的果子,没忍住又笑喷了。便将那果子摆在自己嘴巴前,假做自己的嘴巴,笑道,“王孙当真不尝一尝吗,可甜可甜的了。”   她故作滑稽态戏弄人,十四郎又恼又乐。瞧见她眸子里的柔光与欢乐,又觉这光阴令人眷恋。   他便倾身上前,便在那“嘴”上轻轻一吮,道,“确实很甜。”   云秀一边吃着瓜,一边看十四郎将其余的果子洗好。   她觉得自己可能错过了什么——比如说被撩了之后既不失风趣也不失情趣的接应,比如撩回去的时机。   ……她为什么要像个吃货村姑似的蹲在这里吃一只已经被吮了一口的八月瓜啊!她明明是天上掉下来的冰雪聪明的小仙女啊!   肯定是因为十四郎太生涩了——哪有撩完之后,跟没事一样回头继续洗果子的啊。   至少多跟她对视一会儿,给她点反应时间啊!   她闷闷的啃着果肉,十四郎已将果子都洗好了,仍旧装回到她随手用竹条编的小篮子里。起身道,“好了,我们回去吧。”   云秀郁闷的否决,“天都已经晴了啊,还回去做什么?那洞里又黑又潮,多没趣啊。”   十四郎便环视四周,道,“此处却好,然而这石牙太陡了,不堪坐卧。”想了想,恍然道,“先前上山时,似乎看到山腰有块儿裸石,开阔又平整。风景想来也不差,我们去那边吃吧。”   他便进山洞里去拿上云秀先前烤的肉,要给云秀带路去寻那裸石。   云秀得意的哼了个短调,大步上前揽住他的腰,几个腾跃,便携着他腾风飞起。   十四郎便又记起当年上元佳节,他在御园中初见云秀时的情形。她展开手臂自梅花树上跃下,衣袂翩飞,像花的坠落,又像白羽的凤鸟展翼飞进他手臂间。那时他便觉眩晕,仿佛天地万景都随着她的身影坠入了他眼眸中。却不知云秀眼中所见又是何种模样。   他看向云秀,她眼中含笑,映着山光水影,飞驰的绿荫与飞掠而过的白鸟。   察觉到他的目光,她便也回看过来,笑眼中有狡黠的快活。   十四郎便了然,也笑了起来。   她果然寻到了他说的那处裸岩,便带他落下。   那是半山腰一处开阔平缓之地,横卧着一块半亩来大的裸石。石面早被山风与水流磨得平滑,上头一颗草木也无。因才下过雨,山溪涨满,水面漫溢至那石面上,形成一片又薄又宽的水幔,映着明晃晃一片天光。   只觉豁然开朗。   他们在那裸石上坐下,十四郎放下瓜果,云秀寻了一圈,觉着似乎少了些什么,便从袖子里取了套酒具,倒了杯果酿递给十四郎。   两人便撸着肉串儿喝果子酒。   自早春时他们来到扬州,已有半年多没得清闲。十四郎便如纵虎归山的那只虎,如鱼得水的那只鱼,一旦被放归到这大千世界,便撒了欢般活跃起来。什么都要去看一看,什么都想去碰一碰,什么都得去钻研钻研。   可惜这山水却和他在笼中所听闻的大不相同。   最初时他也同旁的权贵子弟一样,赞叹于此地的繁华,乐于结交那些辗转在扬州院乞职,也在二十四桥销金的文人墨客,还曾借着云秀的便利,去达官贵人的筵席上参观过——可很快他便察觉到繁华表象之下种种暗潮。   那次筵席上,扬州那些为官名声还不错的地方大员们,揽着妓|女讨论着天下赋税,感慨民力枯竭,悲叹再不削减开支百姓就将不堪重负了。这时不知谁说起朝中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这些年一直都在设法省钱,前些年甚至曾打算削减政事堂给宰相们提供的堂食。于是得到了列坐读书人们的一致鄙视——宰相们的堂食是天子厚待人才的体现,人才价值几何,堂食才价值几何?岂能削减!   一边慷慨陈词着,一面抽空感慨了一下——今年天旱,稻米不好吃,鱼肉却更紧实。席间那盘集鱼鳃盖儿中肉裹鸽子蛋白炸成的芙蓉鱼柳,滋味真是醇厚啊。   后头他们还委婉的批判了一番那个只会搜刮民脂民膏,却不懂开源节流之术的前朝宰相柳世藩,评判了一番本朝宰相们的“消兵策”是否可行,又谦逊的探讨了数种减赋还能增收的妙方……然而十四郎显然已听不下去了。   这些人在私家筵席上的姿态,和在天子堂前、在奏表中的截然不同,狠狠的伤害了十四郎那颗对人性还充满了信任的幼小心灵。   从筵席上回来,十四郎消沉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便转移了兴致。   之后两三个月的时间里,他先是以文人的身份出入盐商的门户,随即以购买田产的名义从掮客们口中打探出四方田庄的行情归属——再然后,他便和云秀假扮成从偏远之地前来投亲未果,不知该如何谋生的家道中落的穷书生,投宿到郊野到寺庙里,跟村野的佃客们当了小一个月的邻居。   这孩子模样纯良,性情亲和,天生就人见人喜欢,谁知演起戏来竟也如此纯熟。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可他显然不能从这种角色扮演里体会到快乐。   他越是以不同到身份看到这纷繁人世对不同对人展现出来的不同面貌,便越是对自己所读过的书,所听过的道理,所习以为常的伦理感到痛苦和疑惑。   ——这少年的内心太敏感,太温柔了。   当他知晓民力将竭时,便无法心安理得的享用罗列珍馐的“堂食”。   当他悲悯民生多艰时,那道斩百鱼才得一盘的芙蓉鱼柳,只能令他想到饥民易子而食。   他生来就是天潢贵胄,却无法天然就将自己放在“牧守”的位子上,将自己同那些向来都被当做羊群的人区分开来,区别对待。   也因他生来就是天潢贵胄,父母兄弟师长同窗尽都是“牧民”之人,他也无法将自己同那些吟咏着“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却还能心安理得杀一百条鱼享用一口最嫩的肉的人对立起来,将众恶归之。   这大概就是他痛苦的根源吧。   云秀从旁看着他——带他出来时,她以为是带他出来派遣,可原来,这才是他要修的“红尘道”。   这痛苦高尚、微妙到了令人觉得不真实的地步,他自幼所认识的、甚至以“子曰”的方式听过其教诲的所有人,都无法理解。   就连景王那个离经叛道的小嚣张,都全然不懂他在痛苦什么——因为这是世间常态,“也就你这呆子才把圣贤那一套当真,不留神涨了点见识,窥见些脏东西,就天崩地裂了。”   为了将自己的感悟说给这唯一的朋友听,原本打算抛弃出身、再世为人的少年再一次回到长安——结果却得了这么一句回应。   云秀真想敲开那小嚣张的脑袋看看,他的聪明里究竟注了多少水。莫非他以为,一个亲眼见自己哥哥谋杀自己爹的人,对人性中的“脏东西”会毫无准备和觉悟吗?折磨着十四郎内心的,根本不是“脏东西”这么浅陋的事。   十四郎却没再继续解释——这少年明明人见人爱,却非常不善于展露自我,寻求理解。也难怪他长到这么大,才只有景王一个倒贴过来的朋友。   两人便又说起天子新颁的政令——似乎是天子要消兵,恰好景王在场,便给了他一个讨论的机会。景王大致说了几句,觉得不满意,便来问十四郎的想法。   于是十四郎条分缕析,开始发表他这几个月以来的调研报告。   简而言之,百姓负担太重了——国朝规定每丁授田百亩,可两百年来天下田地早分得差不多,如今新丁实际得田不足十亩,算上永业田,五口之家田地也常不足四十亩。精耕细作,赶上风调雨顺一年也不过收多少石粮,产多少斤丝。交税交去多少,留下口粮多少,结余能换成几钱……   ——他把结余精确换算到了个位数。   景王听得触目惊心,也听得火冒三丈。先放着那个数字不管,开口就问,“你从哪里知道的?”显然很快他便想到自己来找十四郎十次,能吃九次闭门羹的经历,瞬间揪住了真相,“……你微服私访去了?你是怎么出去的,为什么坊吏没上奏……是不是那个小仙女又来了?”   十四郎道,“……你何不猜我有隐身术?”   “那还不如猜你买通坊吏了呢!”撬不开十四郎的嘴,景王只能恨恨的找茬,“她教你法术了?那你肯定出家了,你怎么不剃头啊。你肯定没度牒,你这个野和尚!”咬着唇负气半晌,到底还是回归正题了,“……你还访查到了什么?”   十四郎便接着说下去,只是这次就不敢再说得这么仔细了——实则哪有这么多风调雨顺?四十亩农户之家,牛马一样辛苦劳作却常年入不敷出。变卖田产沦为佃户者不知凡几,处境便更凄凉了。四海之内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可人总是要活的,不甘坐以待毙者还有什么出路?   “去……当兵?”景王立刻便猜到了。   “或者落草为寇。”十四郎道,“兵饷远高于耕种所得。而藩帅与朝廷分庭抗礼,所仰仗者无非兵强马壮,为收买兵将为己所用,动辄全军犒赏。一旦收为牙帐亲兵,更是厚待有加——当兵不但是出路,还是条好出路。可一旦被朝廷消籍,他们会被如何安置?”   “……归农。”   “待归农之后,那便只有落草为寇一条路可走了。”十四郎叹息道。   景王解不开这死疙瘩,心烦起来,“……可不消兵,赋税减不下去怎么办?”   十四郎沉默半晌,道,“……有朝一日你入主天下,可愿意节衣缩食,让利于民?”   景王皱了眉头,不满道,“你这是什么法子!就我一个人俭省,能省下几个钱啊!”   十四郎道,“宰相的堂食也可以裁掉,我愿免除名下食邑的赋税。”   “……你想要宗室效仿你?说你是呆子,你还真敢出这么馊的主意!”   “还有更馊的——”十四郎轻轻说道,“那些田连阡陌的世家望族,天下田地十占其六七,可他们却都不必交税。”   “不交吗?”景王先是讶异,随即了然,“这不是理所当然吗!”继而震惊,“你疯了啊,到时都不必削藩,满朝文武就先反了。”   十四郎望着天,兀自想了一阵子,笑道,“也对。”   云秀很理解十四郎此刻的心情——毕竟是削减到自己身上时,连一顿堂食的便宜都不肯让的士人,怎么肯吃这么大的“亏”?十四郎当然知道行不通,他就是气不过,非要说一说罢了。   风雨飘摇之中同舟而行,天下人无论贫富贵贱本就是命运共同体。如今划船的将被饿死了,那些只坐船不划船的人却在吃肉。还要百般论证自己吃肉是天授之权,跟划船的饿不饿死毫不相干。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景王见他有萧索哀叹之意,又道,“哪里还挤不出赋税来?要我说,把各地徒众最多的寺庙一拆,寺田一收,再勒令那些酒肉和尚还俗——起码能拆出……”他显然不像十四郎这般仔细调研过,说不出实数来,干脆使劲往大里说,“……拆出万顷良田,十万新丁来!均摊下去,各家税负不就减轻了吗?”   “嗯。”十四郎道。   他没多说,但云秀见他眼眸中的消沉,深觉得他并不认为景王这一招有触及到什么根本。   事实上,以云秀的眼光看来——治标不治本,那些新拆出的良田和新丁,用不了几时便都成为田连阡陌之人的私产了。拆庙对普罗大众毫无助益,还蹂|躏了他们的心灵寄托。但若真能一下子拆出这么多钱,或许能解决一些缺钱时无从下手的困境。   先对软柿子下嘴,这熊孩子风格和十四郎真是大不相同。   就这样,也能互相达成理解——真不愧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叔侄俩。   临走时,景王依旧不能释怀,再次逼问,“你到底从何处学到这么多的?”   “微服私访啊。”   “小仙女真的教你隐身术了!”   看得出十四郎很想回他一句——你傻吗?可惜他心虚——他真的借助怪力乱神了。   “这不公平,你得让她也教我!凭什么我不能出长安,你却可以微服私访?”   十四郎无奈道,“不能亲自去看,还不能向知道的人学吗?你身旁当也有佃农出身的仆役。有曾沉沦下僚,熟知百姓疾苦的老吏。何不设法向他们打探?”   景王不知想到了谁,眼睛忽的亮了一亮。嘴上却嫌弃道,“不肯说就算了,又拿陈词滥调|教训我!”   然而不被十四郎看好的“消兵策”,到底还是推行了。   至今推行了两个来月,尚还看不出利弊来。但赋税确实没减。不但没减,还因新皇登基,地方朝贺,要向天子献上奇珍异宝,而增添了额外的负担。赶上江南大旱,衢州一带便闹起了饥荒。   天旱是从春天旱到秋天,会闹饥荒是早可预见之事。   然而朝廷坐看农户春天卖青苗,夏天卖田地,秋天闹饥荒。到人吃人的地步,将要暴|乱了,才下旨免除赋税,施粥赈灾。   然后万民感激不尽,山呼万岁,喝着清水粥给刺史送万民伞,将天子当再生父母。   而城中那些能吃饱喝足的人,还觉得天下太平,并无衰颓丧乱之相。殊不知城外早已到卖儿鬻女到地步了。   从意识到江南将要闹饥荒,十四郎便开始奔走。先是借着云秀的法术,变化作幕僚提醒刺史尽早上奏,提请减免赋税,拨粮赈灾。预防富人趁机兼并土地,免得灾民灾后无以为生——后来才知道,刺史身旁那些本地望族出身的府员们,正等着这个搜购田产的好时机。   又去长安奔走。然而长安确实穷,穷到京官的俸禄比同品秩的地方官低一半的地步。政事堂讨论的结果是——百姓手中余粮应当还能再撑一个月,赋税可免,赈灾却先不急。一来钱不够,二来这会儿去赈灾,你分不出来喝粥的是吃白食的还是真灾民。倒是可先放出要赈灾的风声,免得有人趁机哄抬粮价。   ……从上到下的官场,竟无一方把人的生死搁在心上。   十四郎痛定思痛,终于意识到,他唯一能指望的竟然只有民间自救。   他便也因此卸下了遵纪守法的枷锁,开始怎么方便怎么来了。   他先放出风声去说衢州粮价飞涨,骗着粮商将余粮运过去。又假传朝廷旨意,令当地富户、寺庙统计存粮,等待朝廷收购。待这些粮食凑到一处,价格涨不上去时,拿出全部家财,再加上云秀资助的布匹、宝石、佛像……终于搜集了能救一时之急的粮草。   千辛万苦,结果还没送到灾区,便在途中被土匪给劫走了。   报官是不可能的。   十四郎干脆带着云秀上山同土匪谈判——连骗带吓,九死一生,总算将粮草弄回来。   结果才运到山下,又被官军给没收了。   原来卖粮给他们的当地望族向家中做官的亲戚打探此事,得知自己被骗,告到了刺史跟前。刺史又惊又怒,下令抓人。   负责抓捕的人抓不到正主儿,正愁没法交差。碰巧遇见他们运粮的车队,一合计——不是本地的,又是从土匪窝里出来的——行,就栽到他们头上吧。   十四郎又急又气,又觉着可笑,想到衢州都要人吃人了,他这个急着赈灾的人却遭遇诸多荒诞离奇的阻挠,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所幸,这时朝廷派来主持赈灾的人,终于到了。   因扬州院留后意外过世,朝中一时寻不出合适的替代人选,柳世番主动请求前往巡视。新上位的宰相们恰觉得他碍眼,却又没有合适的位子安置他——他虽资历浅,但功劳是实打实的,还是当朝最年轻的宰相。让他荣养显然不成,把他调去主持户部,又常觉得难以驾驭差遣他,思来想去,最好还是外放了吧。恰好他自请,宰相们求之不得,极力促成,很快,将柳世番调任扬州院的文书便下达了——当然,是调任,不是贬谪。放当朝宰相外任,自然少不得给他加节度使衔。于是柳世番便带着淮南节度使、宣歙、浙西观察使一大堆头衔,镇守扬州去了。   衢州恰在浙西治下,是柳世番的管辖范围。   柳世番一离开长安,人还没到,先六百里加急,向治下各县发了一连串的公文,其中一条恰是十四郎做过了的——命提前统计好可供征募的余粮,特别是向寺庙和当地郡望。这也是十四郎的计谋穿帮的起因。   柳世番自然也因此得知,有来历不明的提前一步,以朝廷的名义募集了衢州城中余粮。   这魄力和行动力令柳世番惊诧。他稍琢磨了几个可能性,觉着不排除是有人要趁机作乱,立刻加紧行程,提前一步赶到了衢州。   得知衢州府抓到了人,立刻亲自接手。便这么同十四郎见面了——当然,他见到的并不是当朝宁王,而是个毁家纾难的年轻富商。   释清了嫌疑后,十四郎将这半年间所见种种怪现象,一一向柳世番提出质疑。包括朝廷是否故意选在灾民山穷水尽、要易子而食的地步时,才来赈济。   柳世番居然耐心的一一作答了。   云秀从旁听着,内心竟久违的有所波动——似乎除了对待他之外,柳世番对任何晚辈,不论是云岚还是柳家她几个堂兄弟,甚至一个素昧平生却敢当面对他提出质疑的“年轻富商”,都能耐心的听取和解答。也许没到慈父的标准,却无疑算得上合格的师长。为什么偏偏对待她,就干巴巴的,多一句话都没得说?好歹她也是亲闺女吧!   真是太过分了!   不过兀自埋怨了那么一晃神的功夫,也就释然了——说到底,云秀自己对他不也干巴巴的,跟个她不怎么熟却被迫叫爹的大叔似的?   两个人谈得很深,也很真诚。   至少以云秀对她爹的了解——柳世番难得的毫无保留、倾囊相授了。就好像他从十四郎身上看到了谁的影子似的。   而十四郎告辞离开时,柳世番还当真询问了他的籍贯姓氏,父母是否健在——得知他父母俱已亡故后,又立刻询问他是否愿意到他幕府中来。   十四郎令云秀颇为扬眉吐气的果断拒绝了。   离开后云秀便来给她爹拆台,“还好你拒绝了。他现在是招你进幕府,等栽培一阵子后,定然又要逼你考科举。待你考中了进士,他就要嫁女儿给你了!”   十四郎忽然露出了恍悟、懊悔的表情。   云秀立刻补充,“我可不是他闺女,我出家了!”说完便意识到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她同十四郎不一样,她脸皮起码有他十层厚。抿唇一笑,“我们自己就能给自己做主,多自在。才不要受他的安排。”   十四郎脸上越发红透,却微笑着调侃,“婚后也不回门吗?”   云秀笑道,“不回。”   衢州的事算是有了着落。   大致观摩了一阵柳世番如何应对此类事件,十四郎显然心生敬佩了。然而想到这样能干的官吏居朝为相七载,天下依旧凋敝至此,不免又感到难过。   很快他们便离开浙西,前往宣歙,再一路北上,前往淮南、汝南一带。   越往北便越多匪,更远不如扬州物阜民丰。同几个山头的土匪打过交道之后,十四郎的心情便一直不怎么开朗。   这一日进山时便淅淅沥沥下起了秋雨,十四郎忽的说起还不曾在山上看过雨景,两人便不急着躲避。一路观赏着山间雾蒙蒙的雨色,一路前行。遇到猎户,还换了块儿鹿腩。临近晌午时,雨大了,他们便寻了处山洞歇脚。用火石敲打了半晌,最后还是靠云秀的法术点起火来。   便望着洞外雨帘,烤着鹿肉,漫无边际的闲聊着。   聊着聊着,十四郎便睡了过去。   再往北便是四战之地,中原被战火蹂|躏得最破败的地区。想到十四郎将看到的情形和他可能会有的心情,云秀便觉得心疼。   吃饱喝足,云秀便伸着懒腰往那裸石上一躺。伸手遮住明得耀眼的天光,笑道,“真是好地方啊。”   十四郎也望着远处竹海与群山,道,“确实是结庐隐居的好去处。”   云秀便翻身起来,笑眼望向他的眼睛,“待日后你致仕了,我们便在此处建宅子隐居吧!”   十四郎怔怔的看着她,竟没能做声。   云秀便道,“莫非你不打算功成身退,还想在宰相任上坚守到最后一刻不成?”   十四郎这才愣愣的道,“那时你还会在吗?”   “嗯。”云秀便笑道,“既约好了要一道修红尘,那当然就要修到两人都从红尘中解脱才行。只要你还在,我便不会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换了输入法,错别字简直防不胜防啊 第106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四)   李沅翻身下马,随手扯去披风,接过侍女递过来的甘杏茶润一润喉咙。也不管身旁是否有托盘,随手将茶盏一放,便大步往正院儿里去。   身后一群人捡披风的,接茶盏的,边追边向他通禀杂事的……浩浩荡荡,如过江之鲫。   李沅听若不闻的任人服侍着,不知听到谁的声音,忽的就停住脚步回过头来,一行人忙刹住脚,定住面容姿势供他检阅。   李沅见他们跟面捏的小人儿似的姿态各异,又乐又恼,“行了行了,别都围着我聒噪!”一行人嘿嘿赔笑起来,李沅才问,“老九何时回来的?”   身后唯一站得还算直的人赶紧提袍上前,“跟三哥就前后脚,这不,我衣服都还没换呢!”   李沅上下一打量,见他衣衫鲜丽,油光满面,心中便生不悦。却也没动声色,只挑眉问道,“我嘱咐你的事没忘了吧?”   “给三哥办事儿,岂敢有片刻怠慢?”   “那就好。”李沅道,“先去换身衣服歇歇脚,再到我那儿复命吧。”   他虽没发火,可身旁人跟随他日久,最擅长的就是揣摩他的心思,岂会察觉不到他的不悦?   被称作老九的人很快便换了身不那么招眼的家常衣裳赶来见他,寒暄过后,先向他送礼,道是父老乡亲感念恩德,特地托自己带来给景王殿下尝鲜来的,没什么贵重物件,稀罕在都是独本地才有的时令山珍……   尝鲜这种事,李沅最喜欢。凡他没见过的,不拘贵贱,都能得他片刻青眼。那些名字稀奇古怪的野果确实令他消气不少。   却也没忘了正事,“你出门一趟,面不见风霜色,膘倒是养起来了,怕没把我吩咐你的差事给忘了吧。”   那人忙道,“这哪敢忘!是小人久不曾还乡,家中亲人欣喜万分,顿顿鱼肉的喂养,生生把冬膘给喂出来了。又想到回来就能见着三哥了,不敢让三哥见着劳苦相,才特地挑了最体面的衣服来穿……三哥吩咐的事,岂敢不尽心?”   李沅不置可否,“那你就说说吧。”   他受十四郎启发,派人出去替他了解民情。   听十四郎说得条分缕析、一目了然,本以为不是什么难事——不就是打听打听一地农户家有几亩,年收几石,赋交几斗,盈余几何,跟文书记载有几多出入;若欠债是因何而欠,如何偿还……吗?能记会算的人都做得来,根本就不需要额外的天赋才能。他派出的人足以胜任。   谁知此刻听来,却全然不是这么回事。按此人所说,每丁都能分足百亩之田,税负不过十之二三,每户每年盈余动辄百十贯钱……倒是都有数,细加追,也能说出所以然来。可这数和十四郎的一对比,孰信孰伪一目了然。   李沅已冷下脸来,“临行前本王切切叮咛,令你粗衣草履多在乡野走访,探访民间贫户生计。你却打探来一派太平祥和。若连贫户都如你说的那般保暖盈余,外头唱的那些新乐府是怎么来的?你该不会是打着景王府的幌子去耀武扬威了一番,编了些数回来糊弄我吧!”   他骂起人来荤素不忌,底下“兄弟”们早习惯了,然而如今日这般正经的震怒却是头一回。那人吓得立刻请罪,辩解,“殿下明鉴!那些写诗的人连韭菜和麦苗都分不清,只是拿百姓来沽名钓誉罢了。看到个笸箩就能想成筐,看到个乞丐就想到天下大乱,极尽夸张之能事以恫吓主君。实际上何尝真把百姓放在心上了?他们那张嘴,吃足了山珍海味,剔着牙就能说出‘农夫犹饿死’来,最不可信。您看那些写新乐府的,哪个清贫了?”   若非那些事是十四郎告诉他的,李沅说不定还真被这番话说动了——能在他跟前露面的,都是已经或即将飞黄腾达之辈,当然都不清贫。甚至还有官声狼藉,以贪渎苛酷著称者。酒饱饭足之后,也确实都爱吟诗。   “小人不敢说旁人写的是假,然而小人说的也俱都是亲眼所见!”那人见他似有动摇,忙又补充,“前两年战事多,赋税还稍重些,却也没到饿死人的地步。这两年战事少了,赋税自然也轻了。今年圣主履位,又有减免,民间无不殷实富足。穷人自然也是有——便是开天盛世时也有破落农户,此历朝历代所难免。然而就小人所见,家乡富绅都是有头有脸的读书人,往往乐善好施。修桥铺路,悯老惜弱,施粥赈灾,都仰赖他们之力。对佃客也都有情有义——否则谁为他们耕种?倒是有些多好吃懒做的刁民,不思勤恳节俭自力更生,每日里游手好闲,他们穷困饿死也怨旁人吗?更有些幻想一日暴富,不劳而获者,落草为寇,打家劫舍——这种人就更不足为殿下道了。”   “——你家在关中,竟也有寇匪吗?”   那人忙道,“些许不成气候的小贼罢了。”   李沅知道听不到更多有用的话了,沉思了片刻,道,“你滚吧。”   他派此人前去,是因此人出身贫寒,本以为他能说些和旁人不一样的实话,谁知他仇贫爱富更甚富人。然而他说的似乎也不无道理。究竟有几分真伪,李沅还真分辨不出来。   琢磨了一阵子,便吩咐人挑些新鲜稀奇的野果出来——他要去兴庆宫走一趟。   大行天子归葬之后,皇太后便从大明宫迁居到了兴庆宫。迁居之日天子还曾大摆酒席为母亲庆祝,因此招来言官颇多规劝——先帝园陵尚新,新皇便在宫中举筵席,实在大不妥当。可惜天子根本不听。而素以简朴守礼,不喜宴饮游乐著称的太后娘娘,不知为何竟也置悠悠之口不顾,盛装出席了这场为她举办的乔迁宴。   从他父亲和太母身上,李沅算是看出来了,做人不能太压抑,隐忍也该有底线。压抑、隐忍得太深、太久,一旦解脱出来就容易反弹到失智。   至于李沅自己,则从小就应那句话——会闹的孩子有糖吃。幼时他亲近祖母,喜欢叶夫人,爱招惹十四郎,这三人刚好住在一处,他便常往祖母的住处去。后来年岁大了,旁的皇子皇孙出于避讳都不怎么去大明宫了,唯独他想去就去——结果不但没犯忌讳,反而因在祖父跟前死缠烂打得多了,而格外有眼缘,格外得祖父欢心。   到父亲继位,祖母当上了太后,他也一如既往。旁的兄弟想讨太后喜欢都没门路觐见,他一天跑三趟,也没人嫌弃多。   这一日也是,带上些不登大雅之堂的山间野果,就献宝一样长驱直入,进门不急请安,先道,“太母,给您看个稀罕东西!”   东西还没看到了,太后就先被他给逗乐了,“我活到这把年纪了,还有什么稀罕东西没见过?”   便拉他坐下,先问吃过早膳了没——知道这大孙子陪儿子出门打猎,早上才回来。算算时间,当是回去略作换洗,就往她这儿来了。   李沅便说,在猎场上陪父亲吃过早饭了,父亲还想再猎一天,他就先回来了。又问他昨日猎到的猞猁,底下人可送来了?   太后便笑言送到了,好大一只。又取笑他,“你说的稀罕物件,莫非就是那只猞猁?”   “远没猞猁稀罕,山野里遍地都是呢,可祖母您保证没见过。”他便命人将那些野果呈上来,一样样说给太后听,黑色的是桃金娘,多刺的叫金樱子,满身疙瘩的是赖葡萄……尤为稀奇的是,别看长得稀奇古怪,它们居然全部都能吃!   他一番炫耀,却勾起了太后的回忆。   “我全吃过呢……那年陪长辈去终南山进香,就住在山院里。那会儿调皮,趁长辈们午歇,偷偷拐带了你舅公进山里去玩。结果遇上山雨,迷了路。你舅公年纪小,吓得直哭,我却全不觉着怕——有什么可怕的,就凭我们俩的脚程,一晌午能走出多远去?家中人定然很快就能寻来。只是腹中饥饿,便跟着山鸟儿一路采了野果子来吃,还留了记号方便家人来寻。后来家里人果然找过来了。此事还惊动了舅舅……”说着便停顿下来,感慨,“……一晃都这么多年了。”   太后很少提起自己外祖家的事,宫里人也都不提。但太后的生母是公主这李沅还是知道的。太后的舅舅?李沅屈指算了算,莫非是祖父的父亲?原来祖父祖母竟是表兄妹。就祖父待祖母之苛,祖母报祖父之厉,还真觉不出半分表亲之亲啊。   见太后似乎迷失在回忆中,李沅又想,也许就是这件事令曾祖父对这个外甥女另眼相看,做出亲上加亲的决定吧。最终却是这样的结局,也不知曾祖父后悔了没。   “原来您都吃过了。”他便出言打断了太后的恍惚,道,“吃过却没惦念过,可见不好吃。我还拿来献丑,真是羞愧。”   太后笑道,“谁说没惦念过?”便拿了只八月瓜,“最惦念就是这东西,可恨不知谁说这东西叫狗肾,你曾祖母嫌太粗鄙了,我便不敢再提。”   祖孙二人说笑了一阵子,太后又道,“这东西只生在野山上,你父亲进山游猎了?”   李沅边吃边说,“没呢,就在渭原上。父亲倒是想上山,常侍们死拦着不让。这是我府上奴才回乡给我带来的土产。”   太后道,“他确实该节制了。”李沅心想可不是吗?这半年来,他阿爹真是玩疯了。先修宫殿,再修鱼池,在宫里同嫔妃日夜密宴,每逢节庆都想大宴群臣普天同庆。宫里玩够了便去外头游猎。谁阻拦他他都褒奖,但褒奖后该怎么玩还是怎么玩。御史台几个正经当官的,一个个都快被他逼得看破红尘了——寻常劝不听,还可以翻脸;似这种什么劝都不听,却还要表扬你的,你怎么办?只能苦思冥想你这官当的究竟有什么意义了。   太后又问,“你放府上奴才回乡了?”   “嗯,让他回去帮我做些事。”便向太后告状——天子几次考校之后他深觉自己无知,便去向柳相求教,谁知柳相不肯教他。他三顾茅庐,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可柳相不但无动于衷,反倒跑到扬州去了。他不服气,心想柳世番无非是阅历比他多些罢了,但凡他能四处去看看,未必不如柳世番。故而派人出去替他探访民情。   太后听了,很有些哭笑不得,“你又不是他,和他攀比什么?总有他费尽心机来教你的时候,你等着就是。”   “百闻不如一见,他教也不如我自己知道嘛。”   “说得好。”太后笑道,“回头我替你说说——日后你想出门,只管放心大胆的出去。就别草率差遣家奴出去了——你府里下人在你眼前只是奴才而已,可放到外面去却是景王侍从。底下人还不知该怎么巴结呢,他们岂不趁机作威作福?一旦闹出什么事来,坏的可都是你的名声。万一再同地方上的刺头儿起了什么冲突,你管是不管?”   又感叹,“你们这些王孙公子,最容易以亲疏远近待人,分不清奴仆和臣僚。殊不知,臣僚再不贴心,也是有家乡父母的。纵使是给你办事,出门一报名号,也都是某某籍贯某某姓氏。不惜羽,坏的就是自家门楣和名声。奴仆呢?顶着主人家的名号,没什么名声可珍惜,倒是方便狐假虎威。一旦到了你看不着、管不到的地方,就要兴风作浪。所以别贪图奴才懂你的心思,用着趁手——该用臣僚的地方,还是得用臣僚。”   这一番话如醍醐灌顶,李沅由错愕至恍悟,懊恼道,“您教训的是,我该早些求太母指点的。”   太后笑道,“可别!你这就够叨扰我了。”说归说,心里还是受用的,便又道,“你也别怪柳承吉躲你,他身为宰相,有些事不能不避讳。”   “孙儿明白。”   “明白你还总追着人家。”太后说着就又想起什么来,笑道,“……一说我就想起了,他家里似乎有两个颇有名气的女儿?”   李沅捻了枚桃金娘扔到嘴里,“您别冤枉我啊——我可不是为了这个。”   “知道。”太后眼睑一垂,露出些似笑非笑的意味,“我也是恰好想起来——柳承吉这个人啊,空有一颗玲珑剔透心,奈何没一把玉壶来成全他。”   “这又说到哪儿去了?”   太后笑道,“说柳承吉呢——你还没娶正妃吧?”   李沅缠上柳世番,当然不是为了他闺女。来探望太后,就更不是为给自己讨老婆了。   但察觉到太后有此意向,他也没有放着便宜不占的道理。   立刻便道,“还没——我都快十八了。”   太后失笑道,“你一个男人,竟也着急娶妻?”   “哎,人生大事嘛,焉能不急。不过也不是着急——就是怕遇上合适的,长辈们却把我给忘了。”   “放心吧,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太后乐得不行,“行了,太母替你记下了,你且安心吧。”   李沅确实尚未娶妻。房里倒是有几个父母安排进去的侍女,想来也算是他的姬妾。然而和旁的血气方刚、**的少年不同,李沅天性跳脱爱玩,富有创造力,更有行动力。女色之于他,是穷极无聊时才会拿来打发时间、耗磨精力的选择。而那几个姬妾都没美到能令其女色平添趣味的地步,能力和性格也都索然寡味得很,故而一直被李沅丢在一旁。   今日忽的提起他的婚事来,李沅不由就起了兴趣,心想柳世番这个一本正经的老滑头,也不知会生出什么样的女儿来——以他家的姿容,想来女儿的容貌也不会差,就是不知性格如何。应该不会是个女夫子吧?   嗯……还是设法打探一下吧。   “柳家两个女儿?太后相中了柳家的女孩?哎呦,阿弥陀佛,娘娘果然疼你。我还忧心该怎么提这件事——”听李沅问起此时,王德妃几乎喜极而泣——先帝在时,东宫太难做了,跟朝臣多说句话都得留神被斥责居心不正。直接导致东宫连儿子的婚事都不敢提。如今虽说苦尽甘来,敢催促了,但这位小家碧玉出身的皇妃早已有了心理阴影,还真拿不准该定个什么门第,才能既称心如意,日后又不招惹猜忌。   一听太后有意做主,中意的还是宰相女儿,简直求之不得。   “柳家两个女儿都不差。大的叫云秀,是原配所遗之女。我虽没见过,却常听人提起——说是容貌之美比其姨母郑国夫人令狐韩氏更有过之。早些年柳家太夫人去世,她守孝出家,这些年却不怎么听说她的消息了,倒是被她的妹妹盖过了风头——她妹妹名叫云岚,父亲自不用说,母亲出身荥阳郑氏东眷房,也是宰相的孙女。这孩子天生富贵命,前些年柳家有难,竟有仙女儿下凡来救她,还赐她锦衣。连薛王见过她,也说她命格贵不可言。听说容貌也很不俗。”   这真是不问不知花开,一问满城飞红。   连他这个说不好官话故而不怎么交际的阿娘都如数家珍,可见柳家这两个女儿名气有多大。   李沅总算明白太后那句——柳世番有冰心,却没有装进玉瓶里的命,究竟是什么意思了。柳世番清高得连话都不愿和他多说又如何?身旁还不都是汲汲营营之人。他前小姨子要帮他大女儿博富贵,他老婆要帮她二女儿博富贵,都绞尽脑汁把女孩儿往他家里塞。也不知柳世番知悉后会不会吐血。   李沅忽然感到很愉悦。   听他阿娘的口风,李沅觉得,最终胜出的应当是二姑娘柳云岚。这小姑娘想来是没她姐姐美貌的,但既然连神仙都遇到过,想必能给他带来不少惊喜。   但不知怎么的,他竟也很在意柳家大姑娘的下落——那句“这些年不怎么听说她的消息了”,很给人一种生死不明的悬疑感。也不知宰相家那位听上去很妙的郑夫人,是怎么处置这位花容月貌的继女的。   李沅琢磨了一阵子,忽的想到,韩家除了郑国夫人令狐韩氏,还有卫将军韩荐之。韩荐之之子韩皋连着两榜应举不第,已弃文从武,如今正在神策军中当差,和他略有些交情。不妨探探他的口风。 第107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五)   潇潇细雨中,不觉天色向晚。   梢头鸦色渐浓,水塘田埂之间渐次寂寥起来。沿着消隐在轻烟薄雾中的蜿蜒小径行走,一路都荒冷得不似人间。许久之后,才终于自浅墨飞白之中看见了些榴红柿黄色。鸡鸣犬吠声遥遥传来,终于有了些烟火暖味。   ——这一日他们行经四处村落,三处都破败萧条,满目的野坟废屋。独这一处尚全,生气比鬼气更浓厚。   满目山河残破,乍见着处安居乐业的所在,都不知是该喜还是该悲了。   “没有门墙。”十四郎道。   ——步入中原之后,凡还能苟全的村落,无不壁垒高筑,门防森严,一有动静就敲锣打鼓全村戒备。匪不敢劫,兵也得忌讳三分。   如此村般门户洞开而能毫发无损者,还真不多。   “要投宿打探吗?”   “嗯。”   “这一次要变装成什么?商户和僮仆?携手同游的书生?远来投亲的兄弟?要不然扮成夫妻吧,我们还没有扮过夫妻呢。”   十四郎知道她在调戏自己,却也只能红了脸颊,“别闹。”带着此等容貌的妻子投宿,自己不怕招人惦记,旁人还怕是别有深意呢。   便依旧扮作一同游历的书生,敲开一处门庭不甚深,却也有高墙马厩的人家。   来应门的是个六十来岁的老翁,身形佝偻,身上却有锦衣可穿。看样子是新近富裕起来的人家。   十四郎言明来意之后,老人略一打量,便道,“出门在外,谁还没有不便之处?快进来吧。”   便回头吩咐,“老婆子,多蒸两碗豆饭,有客来投宿了。”   很奇异的,在这个兵荒马乱劫匪遍地的世道,他们敲门投宿,却极少被拒之门外。就算是家徒四壁者,也不吝给他们厚铺一床草席,收留他们歇在柴草棚下。当然,假意收留他们住宿,夜间却摸过来杀人越货的也有,却远没评书话本里说的那么多。   这家算是殷实小富之家。家中并无专门的客房,便将灶房隔壁一间有炕头的小厢房收拾出来,供他们歇脚。   才蒸过饭,炕上热烘烘的。两人脱了外衣铺在炕头烘干。对坐着吃豆饭。   年初刚出来时,十四郎还吃不太惯乡间的饮食,如今却娴熟得如行云流水——碗上有裂?正常,不漏汤就成。菜里有虫?正常,就当加了肉。豆饭里吃出沙砾?更正常,饭里的砂怎么能叫砂,叫“会说话的”,吐砂食米就是。吃得干干净净了,便收拾好出门道谢。遇上劈柴就主动帮忙劈柴,缸里少水便主动帮忙打水……活儿干完再聊天,往往聊几句就能打开话匣子。   也不知这技能究竟是跟谁学来的。   这一日却出了个小插曲。打水时,十四郎发现了新鲜东西——外头盛水的褐釉粗陶大缸上,竟有一排粗大的针脚。粗看像是装饰,细看却是修补——是那水缸裂开后,打上的铁钉,用来箍住裂缝的。钉上铁钉修陶器,还能修得滴水不漏,令十四郎大开眼界,深深叹服劳动人民的手艺真是奇思妙想,深不可测啊!   他这没见识的小模样逗乐了在屋檐下盘着腿编草筐的老翁。老翁推了个蒲团给他,便同他闲聊起来。   原来这村子人唤“旮旯里”,虽位在中原沃土,又临近汝南这种大城,但因近郊山横水斜,地势十分破碎,只有旮旯里蜗角大的平地可耕种居住,故而人称旮旯里。早年临近村邑都看不上他们这地界。但旮旯里也有旮旯里的好处,前度蔡州叛唐,举兵过境,临近村邑被梳洗一遍,后度官军破蔡,大兵过境,临近村邑又被梳洗一遍——却都漏过了旮旯里。两度兵乱之后,仅余谁都看不上的旮旯里全须全尾,睥睨群侪。   老人世居旮旯里,早年种田养不活自己,便学了些小手艺,编一些草筐草垫草鞋补足生计。这两年儿子出息了,当上朱大帅的牙帐亲兵,家里富裕起来。只他劳作惯了,闲不下来,编个草筐解闷儿。   两人说话时,便有个半大小姑娘从东厢出来,踮着脚到水缸边取水。   那水缸只比她矮半个头,踮起脚来也只够到缸沿。水瓢又太大了,好不容易舀起半瓢水来,连瓢带人都在晃。小姑娘太枯瘦了,云秀总觉着她随时都能折断似的。便起身扶了她一把,道,“我来盛吧。”   小姑娘惊恐的抢过瓢来抱住,抬头对上云秀的面容,立刻慌乱的退了两步,抱起只盛了半瓢水的乌盆,夺路逃回屋里去。   屋里传出责骂声,“让你打盆水你都打不来——你还能干什么?说话呀你,你是哑巴吗?早知道就不留下你,让你妈把你领回去!”   云秀和十四郎面色都不好看。   老翁清了清嗓子,道,“吵吵什么?一盆水而已,谁还打不来?”   屋里便没声了。   许是觉着在外客前丢了脸面,老翁面有惭色,道,“是我哪个没礼数的儿媳妇。犬子不在家,她不便出门见客……”   云秀和十四郎都有些心不在焉,“适才那小姑娘是?”   老翁却也没太为难,便向他们解释起小姑娘的来历——原来小姑娘的父亲是隔壁村的陶匠,进城赶集时偶尔将摊位摆在老翁草鞋摊的隔壁,虽不算熟人,却也有过几次互相照看摊位的矫情。遭逢兵乱,陶匠又瘸了腿,家境败落,前年竟一病死了。留下两个儿子,却也都挣不出饭来……便打起了卖人的主意来。卖给人牙子比卖给屠夫也强不了多少,小姑娘的娘思来想去,牵了小姑娘到他家来,又哭又跪的求他们买下。家里女人心软——恰儿媳妇又有了身孕,也确实需要帮手,就将小姑娘留下了。   “我回来后还发了火——都是穷过来的,能互相帮衬的也就帮衬了,买人算什么?何况咱们这些没根没底的穷命,谁知道哪天就揭不开锅了?买了人也养不起。”老翁就叹了口气,“就找到他家,说粮食算借的,不用急着还——人还是领回去。谁承想她娘死活不肯领她回去,扔在门外就走了。也不能让她在外头冻死啊,只好把她领回来,养到现在。只是那之后她就受了惊吓。怕见人,口舌也木讷起来。偏我这儿媳是个急脾气,有时忍不住就说她几句。越说她就越怕人……”   这一路上,卖儿鬻女之事他们虽没到熟视无睹的地步,却也已快要司空见惯了。毕竟比这更悲凉的事他们都已见过了。   夜里吹了灯火,两人合衣躺下。   十四郎在黑暗中摸到了云秀的手,轻轻握住。   作者有话要说:  不攒了,再攒又断了。   半章,为更新而更…… 第108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六)   这少年生就悲悯心肠,不论见过多少次,不论心里有多清醒,依旧会因众生悲苦,唯我幸免和旁观,而感到自我厌恶——不知这算不算是他的“我执”。云秀就没这种烦恼。   “神仙都是怎么救世的?”十四郎问道。   “神仙不救世,”云秀道,“神仙只救自己脱离苦境忍土,待开悟之后,就一个个都丢下红尘飞升去了。你见过神仙救世的吗?”   十四郎道,“阿娘讲过女娲补天的故事。”   “……”这论据就太狡猾了,“天塌了,我也会想办法去补的。我保证。”云秀道,过了一会儿她又说,“但我绝对不会认为,天塌地陷、生灵涂炭是我的错,更不会认为我补不好天就有罪。”   黑暗中,十四郎静默无言。许久之后,才又道,“这不一样。”   子夜时分,外头传来一串急缓有序的脚步声,杂着几声瓦片开裂声。   云秀没睡,十四郎觉轻,都立刻警觉起来。   “有人翻墙。”云秀道,说完便又听到窸窣的衣衫摩擦、树枝摇晃声。云秀记得这院子里种着一颗大柿子树,便道,“看来是顺着柿子树爬下来了。”   “我出去看看。”   “我跟你一起。”   出门果然看到有人,却并不鬼祟,反而大大方方的活动了活动肩膀,抻了抻脖子。而后大步往东厢房去了。   这人实在不像是贼,云秀和十四郎便都没轻举妄动,只披了隐身衣悄悄跟过去,先看看状况。   东厢共有三间房,那人熟门熟路的进屋,推了推右手边的门。知上了门闩,抓耳挠腮一番,压低声音道,“铃铛……铃铛?”   里头传来妇人戒备的询问声,“谁呀?”   “……是我。”   很快便有个大着肚子的妇人拢着衣服来开门,“你怎么回来了?……”又向外张望,“谁给你开的门?我怎么没听到声儿?”   “我翻墙进来的——天太晚了,怕吵着你和爹娘。”   “那么高的墙!你就不怕把自己摔着?都快当爹的人了,还……”   “这不没事吗。倒是你,怎么自己起来了,不是买了个丫头吗,怎么不让她给你守夜……”   男人嬉皮笑脸的搀着女人进屋。大半夜的,肉麻得让云秀生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夫妻间打情骂俏未尝不是一种阴阳怪气,明明爱他,却非要找个理由嗔怪他,也不知是什么毛病。   她没旁听别人谈情说爱的喜好。正准备招呼十四郎回去,便见十四郎面朝南墙,面红如血,都快要将自己埋进影子里去了。   ——真是个没见识的纯情小少年啊。云秀心情愉悦的想。   难怪怀疑他修习了法术时,景王那个小嚣张下意识就骂“野和尚”,而不是“野道士”。这种心系苍生却禁欲纯情的人设,还真有些佛门美人的意味。   两人蹑手蹑脚的正要回去,忽又听到屋里的说话声,“对了……你怎么半夜回来,不是也被‘消兵’了吧?”   十四郎的脚步立刻被绊住了——自他回过长安后,一直都很在意“消兵”一事。云秀心知肚明,便不催促。   屋里男人问,“消什么?”   “消兵啊。外头都在传呢。——三叔家石头前阵子也回来了,说是朝廷消兵,抹了他们的籍,记作战死。饷银抚恤什么的都没有,也没给个说法就撵回来——你说人活得好好儿的,怎么就算成战死了?这不是糟践人吗。”   “……放心,我是牙帐亲兵,消不到我身上。”过了一会儿又问,“石头还在家吗?”   “唔……三婶儿含含糊糊的,说他跟几个兄弟一道回去讨说法了。不过我听人说……他们打算‘上山’去。”   “嗯……”男人静默下来。   女人也想了一阵子,不知为何改了口风,“要我说,石头也是想不开。消了籍又不是活不下去。这两年三婶光田就买了十多亩,怎么还不够他们一家吃的?当兵虽来钱快,却是刀口舔血的营生,一打仗就让家人心里七上八下的。反正钱也攒下不少,消了籍不正好回头过安稳日子?何苦要上山呢。当兵好歹还是吃官粮,这要上了山,岂不是……换我是三婶,宁愿一家人齐齐整整的,不去争这口闲气。”   “哪有什么安生日子过。”男人似乎在笑女人天真,“要不是我当了兵,时不时得几缗钱的赏赐,咱们家早就沦为佃户了——我也娶不到你。何时我不当兵了,家里迟早还得被人吃干榨尽。到时候咱们儿子怕穷得连媳妇儿都娶不上。”   “呸,尽说不吉利的。我早就给儿子备下了。”   “……你说铃铛儿?”   “嗯,好歹是爹的故人,莫非你还打算买了人家闺女当丫鬟使?我和娘都商量好了。”   “哎呀!”男人懊悔不及,“你怎么不先和我商量!——我现在是大帅的亲兵,前程正好。待多攒些战功,得大帅栽培,日后必能谋得一官半职。到时央个好媒人,什么样的亲事说不成?偏要给他说个穷得要饭的孤女!就他家那两个能把妹妹卖掉的畜生,能帮衬得上咱们什么?你就不想咱们儿子更上层楼?还真打算让他在田里刨一辈子土?”   女人被他说得有些懵,“这么大声作甚?我又没聋——大不了就当没这回事,日后陪副嫁妆把她嫁出去。就一个两可的打算罢了,又没定下什么,看把你急的。”   男人这才安静下来。大约埋怨女人不懂他的志向,闷闷的翻了个身。   女人又道,“哎——起来说话呗。年初你们不是跟大帅进长安领赏了吗?回来这么久了怎么一直没听你提?没见着皇帝老爷吗?都赏了你们些什么?”   “见个屁……”男人嘟嘟囔囔的,“长安那些狗娘养的,没一个干正事的。”   “没见着皇上?没领着赏?”   男人又大力翻了个身。   “那你这一官半职……”   “淮西兵又不是要饭的,朝廷不给,大帅也有法子拿。你个妇道人家,就别过问了。”   房里的动静很快平息下去,两人都不再说话,大约是各自入睡了吧。   十四郎悄悄的退了出去。   云秀略作犹豫,抬步往厅堂尽头去。角落里有间一丈见方的小耳房,里头只一床,一桌,一泥炉,想是茶水间所改。   那个名叫铃铛的沉默寡言的小姑娘正埋头躺在床上,瘦小的身体轻轻颤抖着,压抑着哭声。   云秀抬手想摸一摸她的脊背,却中途作罢。   ——她不知该怎么安稳她。   这一路行来,云秀所见的处境近似的小姑娘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平心而论,她所遇的买主已算得上是难得一见的良善人。然而在这个谋生艰难的乱世里,谁有余力去在乎一个被亲人卖掉的小姑娘的惊恐战栗?   有一檐遮雨,有一餐饱腹。生而为人,能保住这些,失去尊严也就不算什么了——这就是乱世。   这就是无人作恶的,地狱。   十四郎等在灶房外。   见云秀出来,问道,“去看那个小姑娘了吗?”   “嗯。”   十四郎便上前来,握住她的手,轻轻掰开,和她十指交握,“神仙只需救自己,救世是君子的职责。”   云秀忽的就想,连神仙都做不到的事,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他非要揽到自己身上?已见过这么多事,依旧保持着柔软的心肠,也依旧执着于当宰相的志向,他这样的人,怕比神仙更顽强、更自负也说不定啊。   “嗯。”   “去睡吧。”十四郎牵着她的手,带她回屋,“明日我还想回长安一趟。”   “嗯。”云秀道。   这是他的红尘修行,她只需陪伴在侧,便已足够了。 第109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七)   云秀喜欢长安。   长安有最繁华整齐的街景,最富庶安逸的日常。   自小生活在长安的人,怕都不会察觉到这个帝国早已摇摇欲坠。直到遍地义旗、烽火燎原,那些为求生存或为谋功业而想要推翻这个国家的人汇聚成的大军兵临城下时,他们大概也只会茫然“好好的,国怎么就要亡了?”吧。   ——长安就有这么好。   在外见多了苦境炼狱,回到长安,坐在高高的屋顶上看一看衣食无忧的人们温馨喜乐的日常,是很能抚慰内心的。   云秀在屋顶上呼吸着久违了的安逸的空气,十四郎在屋檐下同他大侄子互相交流围城内外之事。   小一个月不见,他大侄子越发长进了,和十四郎平和沉稳的聊着正事,一脱熊孩子的蛮横较劲,踏实得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在暗搓搓打什么鬼主意。   听李沅的说法,这一阵子朝堂总体而言还算平稳——裴中则和柳世番两位先帝留下的重臣先后离朝之后,新天子的心腹班底陆续入主,相权交接得很是和谐友爱。先帝朝失势受贬的贤臣们,诸如谏迎佛骨被贬的韩退之,被和他抢驿馆的宦官鞭打而被贬的元微之,因说了太多先帝不爱听的社会现状而被贬的白乐天……也已陆续回朝冠以高位,大有廓清先帝执政晚期怠政远贤之风气的架势。清流文人对此颇多赞许之声。而文坛的声音向来都是最响亮的,故而朝堂确实给人以“好日子到了”的感觉——但这感觉似乎有些有气无力似的。   景王李沅对此心知肚明,他如此评价,“阿爹太急于当一个太平天子了。”可惜天子对于“太平天子”的当法认知不足,譬如太宗朝励精图治、躬行节俭,与民生息那种他就不懂,玄宗朝欢宴、游乐、歌舞升平那种,他却很精通。   这种太平与正气浩然的读书人所追求的背道而驰,自然就显得有气无力。   这不重阳又到了吗?恰天子登基后修的宫殿、水池之类也要竣工了,天子又打算在新水池旁的新宫殿里大举宴会,君臣同欢。   十四郎气不打一处来——太平天子,太平天子?!睁开眼睛出门好好看看,外头是太平景象吗?看一看那些荒村那些饿殍,欢宴还能吃得下去?   这怒气反而冲淡了他对于兄长弑父的纠结痛苦。   “听阿爹的意思是要让太后那边的亲戚,公主驸马们都来——估计也得叫上你。你留神接旨,可别让阿爹扑空。”   “……”十四郎没应,转而问道,“陛下即位后,地方军镇上可有人来请功?”   景王忽的起了兴致,“为什么这么问?”   “偶然听了一耳,很在意。”   李沅道,“军镇请功讨赏是常有的事,祖父在位时就有。阿爹即位后嘛,就一次——来的是淮西兵,近千人,要每人官升一级。当今在任官吏总共不过两万之数,他们开口就要去一千,也不怕闪了舌头。理所当然被撵回去了。倒是你从哪儿听来的?你该不会……是去淮西了吧?”   “你也知晓此事,也去了淮西吗?”一句话将李沅堵了回去,才又道,“引他们来长安请赏的人,恐怕心有不轨。”   李沅低头沉吟片刻。淮西的请封折子一上,满朝文武无不当笑话看——都三四年没战事了,拿着尬吹出的弥天军功,来给多达一千人讨官做,当朝廷的官印是萝卜刻出来的吗?但群情激动之中,也确实有人提醒过,对士兵要谨慎应对,恩威并施;倒是许愿引他们来请功的人,需严加惩处和防范。   “怎么说?”李沅问道。   “士兵多是草莽出身,一味贪婪,不知轻重。军镇也不知?怕是战事平复之后,不能再以战养兵,那些骄兵悍将怨声载道。军镇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故意将他们的怨恨引向朝廷。如今天下暗潮汹涌,陛下又要消兵,正是要全力防范动|乱的时候。自然得留心提防此类以我为壑,唯恐天下不乱的藩帅。”   “动|乱?”   “莫非你觉着乱根已除,可以高枕无忧了吗?”   李沅既没这么天真,却也不觉着动|乱近在眼前。但他又十分信任十四郎的判断,思来想去,他们的分歧点也只在于——十四郎有小仙女带着周游四方,亲眼看到“天下”真实的模样。而他没有。   那小仙女还是他们同时发现的呢!身为彼此最好的朋友,本该无所隐瞒,可十四郎不但独占好处,还对他严防死守,真是太不仗义了。   他还敢反问他!   “我不如你那般经多见广,认识自然就浅薄些。”李沅道,“若能见你所见,或许会得出近似的结论。可惜我没见着啊。”   十四郎冷静了下来——他还是很讲道理的。虽说他已将所见所闻悉数分享给了李沅,但亲眼所见和辗转听闻,所受到的冲击、感到的紧迫感是不同的。李沅不能理解,也实属正常。   但是……不亲眼看见,就做不出判断,那他日后打算怎么当皇帝啊!   他敏锐的意识到,李沅可能在故意找茬。   “……”   “你说的我都记下了,有机会必定向阿爹提。”李沅道,给话题落下了句点。   十四郎点头——想说的他也已说完了,自觉无更多交情可同他大侄子叙,便起身道,“叨扰许久,我也该告辞了。”   “哎——”这一字腔调一波三折,隐含了唯恐天下不乱的兴奋,“你急什么,我还有事要同你分享呢。”   看他那精神抖擞的模样,十四郎就知道,这熊孩子故态复萌——或者该说狐狸尾巴藏不住——又要无事生非了。   毕竟已经同他和解,甚至做下了“日后一起改变天下”的约定。出于朋友之义,只要无伤大雅,还是该多少奉陪一二的。   “何事?”   “我还未娶正妃,这你是知道的吧?”李沅津津有味的说起来,“我还一直担心,长辈们是不是把这事儿给忘了,怎么没见提起呢?谁知前日太母忽就说起——原来她已相中了柳承吉柳相公家,只是他家兰桂腾芳,几个女儿不相上下,令人难以抉择。我就想,既然祖母选不出,不如我自己来挑吧,就做一番调查。”   十四郎默不作声的看着他作妖。   “最先考虑的,当然是柳家长女柳云秀。”他唇角带笑,眉眼一勾,瞟向十四郎,“说来也巧,柳姑娘舅家表兄韩皋韩鸣鹤和我素有交情。这韩鸣鹤虽是武夫,却雅善书画,我便请他过府谈书赏画……谁知下人不留神,竟将我昔日涂鸦之作挂出来了。”   他一面说着,便伸手取来一卷画轴,徐徐展开。   却是副泼墨写意的“仕女”画,肆意挥洒的竹青色在白绢上晕染开来,宛若层层叠叠随风扬起的轻纱薄雾,似梦似幻。虚写的衣衫下却有实写的云鬟鸦鬓,那是隐在朦胧青纱下惊鸿一瞥的回眸。睫下鸦影眸中水色唇上朱红,寥寥数笔便将那少女身上实实在在的娇俏和似有若无的清冷,勾画的直击人心。没什么正经的技法——你甚至可以说他画得没边没界的都不像个真人,可但凡你认得那画中之人,必一眼就能看出,这就是她。   ——十四郎早就知道,这熊孩子敏锐异常。做什么都爱剑走偏锋,但怎么做都能直取题中真意,本质上是个天纵之才。   “就是这张。”李沅道,“这张画,旁人都说看不懂,可韩鸣鹤一见之下就面露惊讶。在本王锲而不舍的追问之下,几坛闷酒之后,他终于吐露实情——这画上的人跟他柳家表妹太像了,是以惊讶。但我画的原本是谁,十四叔你是知道的吧?”   他这小人得志的姿态令他十四叔无言以对,“略有所觉。”   “那十四叔觉得,为什么会这么像呢?”   “……你觉着呢?”   “我也疑惑,于是仔细询问了一番。原来这位柳相这位令嫒不怎么得继母的欢心,早在祖母去世后就被迫出家了,说是三年期满后就接她还俗回家,结果五六年也没接回来。谁知忽有一日,柳家就送来讣告说她已仙逝了。韩家急忙去奔丧,人却已下葬了。韩家怀疑外甥是被继母所害,柳家坚称并无此情。为此两家几乎没打起来。韩家到底是外姓,又没证据,两姓家长彻谈之后,韩家便默认了此事。”   “哦……”   “韩鸣鹤却不肯罢休,又回蒲州调查——原来柳姑娘寄居的道观内曾发生惨案,有个与柳姑娘一道修行的女冠子被人奸杀了。事后没多久整个道观连同两个知观道长一并销声匿迹,已没人知道柳姑娘的下落了……你没见韩鸣鹤悲愤痛呼的模样。他觉着是柳家怕连累族内女孩儿闺誉,谋杀了他妹妹。而韩家也是因同一理由不再追究。世情之恶、人心之薄竟至于此,他绝望了,决心弃文从武,将这些烂体面悉数掀翻踩碎……然后就醉得睡了过去。”   十四郎:……   李沅接着说,“按说道观都没了,确实无处追查。但好歹是一条人命,岂能就此放弃?我忽的想到,柳家千金同那日你我遇到的小仙女如此相像,许侥幸有什么关联呢?于是顺着线索排查,竟意外发现,当年和柳姑娘一道同修的女冠子们悉数搬到了兴宁坊南里一处道观里。再追查下去,竟发现那道观是十四叔你出面替人盘下的!”   李沅目光灼灼的看着十四郎,“十四叔如何解释?”   十四郎道,“巧合而已。”   李沅:……   “那小仙女就是柳云秀,对不对?”   十四郎没做声。   “你说我若将此事告知柳相,会怎么样?”   十四郎道,“柳相应该会说,小女早已仙逝,此事同小女毫无关联。”   李沅:……柳世番那不要脸的怕还真能说出口!   “若我将兴宁坊那些女冠子交给韩鸣鹤呢?”   十四郎道,“恐怕他也问不出什么关键。”   “那……”李沅眨了眨眼睛,道,“若我对太母说,十四叔也还没婚配,为我娶妻前不妨先给十四叔安排一门亲事?”   十四郎的伶牙俐齿竟被卡了一下。   李沅备受打击,“……你们居然真是这种关系!”   十四郎也不知他是从何推断出来的,但既然他已猜到了,自己也没必要谦逊,免得再多生什么枝节,“确实如你所想。所以婚配一事便勿再勉强了,我已决定终生不再另娶。”   李沅听他请求,才终于像是拿住了必要的把柄般缓缓恢复过来,“可以,但我有个条件!”   “……”   “日后你们出门,必须得带上我!什么隐身术,缩地术……我也全部都要学!不然我就让太母给你指婚!”   云秀从屋檐上翻身下来。   落地只觉衣袂翻飞,满天满地都是她衣上轻纱。   她上前自斟了一杯茶水,润了润被风吹得有些燥的喉咙。十分无语的看了十四郎一眼——她能理解十四郎为何会被他大侄子逼得步步退让,终被问出真相来。因为这少年太实诚了,他既已和李沅交心,便无法不对他坦诚相待。被动隐瞒也就罢了,主动撒谎就有些超出他的极限了。   云秀忽然有些嫉妒他大侄子——她和十四郎之间固然真挚美好,可他们的感情不染红尘烟火色,须不得如此跌宕起伏、活色生香。   有一些人情趣味,唯有不那么淡泊礼让、甚至得像李沅这般作天作地的人才能享受到。这个熊孩子体悟到的人生乐趣,怕比她和十四郎体味到的加起来再翻几倍还要多。他享受了红尘中一切好处,现在他闹着要去看苦处了。   云秀一言难尽的在十四郎和李沅的注视下喝完茶,说,“可以。我可以带你,可以教你,但提前说好,带不带得动、学不学得会,就要看你的机缘和天资了。且就算你勉强学会,一朝封为太子或是登上帝位,也定然都失效了。”   李沅不服气道,“凭什么啊?”   云秀道,“没听人说吗?让皇帝成仙,比让骆驼穿过针眼儿还难。红尘富贵和世外逍遥本就不可兼得。”   李沅垂眸沉思片刻,答应了。   云秀便扭头对十四郎道,“事情办完,我们就回汝南吧。”   十四郎牵了她的手准备离开,身后李沅横插一刀,“我也要一起去!”   云秀上下打量他一番,抿唇一笑,“好呀。刚好试试你天资如何。”   她衣袖轻举,抬手划出一道金光。转瞬之间,烟起云笼,她已和十四郎消失在空中。   独留李沅一屁股蹲倒在地上,茫然四望——依旧还是他家庭院。   空中传来一声笑,“这可是你自己没资质,不是我不带你啊。”   李沅指着半空破口大骂。骂了一会儿,无人回应,只好干巴巴的进屋喝茶去了。 第110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八)   天高云飞,疾风奔流。   云秀脚踏金光,臂弯里抱着十四郎,御风急行。只觉神清气爽,心情高扬。   李沅的骂声早卷在风中散去,回望已不见长安。只怀中十四郎惊诧未消,复又羞愤错乱的看着她。   云秀才稍意识到自己的幼稚。眼下这般状况确实稍有些尴尬,她一时也不知如何化解,只好扭头假装看向瞬间就被远远甩开的征雁,避过十四郎问责的目光,欲盖弥彰的清了清嗓子。   若无其事的丢下块儿帕子,化作一张可容数人同坐的大毯子,而后将十四郎放下,云秀有些不自在的挠了挠脸颊,就当已经敷衍过去了。   十四郎一时却也不知该从何说起。毕竟才刚刚被公主抱了,看情形似乎该说一句“侠女好臂力”。然而想到自己还没这么抱过她呢,就有些捶首顿足,滋味万千。   半晌,才没话找话,“……这是什么法器?”   “呃……”云秀在脑中搜寻一番,“波斯飞毯。”   “哦……”十四郎想,听名字应当是西域那边儿传来的道法。早先他们都坐云头,不过似乎离开长安之后,就很少——再也没坐过云彩了。不知是云秀兴致转移了还是旁的什么缘故。   “有趣。”他便笑道,“不过总觉着云彩更快些似的。”   云秀道,“本来都是一样的。可一旦你这么想了,它可真的会变慢。”   “……这是什么道理?”   “是心证啊。”   “……”十四郎失笑,“真是深奥。所以道法对沅哥儿没用,是因为他是没道心吗?”   云秀一愣,忙斩钉截铁,“没错!他没道心,所以我的御风术托不住他——真是可惜啊,否则你们知交同游,一起目睹民生疾苦,一起讨论朝局时政,一起探索将来出路。彼此志同道合,携手进步,共创未来,必能传为千古美谈……谁知他竟没资质!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十四郎莞尔,盘腿坐在波斯飞毯上,单手支着他那颗纯良美貌的脑袋,歪头笑看着云秀。   待云秀表演完了,才自语般低声说道,“……其实我也并不是真心想带他。”   “哎?”   十四郎面上微红,辩解,“也不是不愿他同去。只是……同你一起时,便不愿再有旁人打扰。”   “……”他性格颇有些天然,年少时开口就说要养她,还不止说了一遍。待长大后能互相明了心意了,却反而聪明敏锐起来,坦率告白的话每每滑到嘴边又生生被他拦回去。此刻脱口说了出来,两人一时竟都不知该如何接茬。   总之云秀先美滋滋的哼了个不成调的曲子,才道,“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故意没带他。”   “嗯?不是他没道心吗?”   “他还是有那么点儿道心的,”云秀比了比小指尖,稍稍吐露实情,“但金光化桥,需要的道心比较高级——我刚开始修行那会儿,师傅散花为桥我都不敢走,更不用说金光了。”   十四郎失笑。这半年来若要赶路——譬如从汝南回长安——她大都使用类似缩地术的法术。推开一道门,门这边是汝南某个农家的厢房,门那边却是长安宁王府他的书房。他还在疑惑,怎的说要带上沅哥儿时,她忽就又拾起了久已不用的御风术。原来是这么回事。   然而随即又想,早先带他御风时,她多腾云飞行,这次却改用了波斯飞毯,不知是否也是同样的缘故?   这半年来他心性巨变。往昔梦中常游仙山,乘异兽,食云英,或是追着云和光身轻而起,肆意飞翔,丝毫不觉有什么不对。阿娘赠她引凤箫,告诉他终有一日自己会在他的箫声中化作凤凰来同他道别,他便一遍一遍的吹——也并不觉着箫声引来凤凰是无稽之谈。   可是如今却已不再有那样自在的梦,那份相信奇迹终会出现的天真。   他的脚已落在了泥泞而真实的土地上。   云秀道,“你又在想什么烦心事了?飞毯都被你压得下坠了,再想下去,我们可就要摔下去了。”   十四郎醒过神来,果然见自己如巨石般压得飞毯下沉,再度无奈失笑。道,“我在想,人生如梦,不知我的梦是不是快要醒来了。”   云秀道,“我可不是你的梦——你也不是我的梦。”   她便收了飞毯,揽住十四郎的腰,和他一道迎着风飞落下去。   被她英雄救美一样揽着、抱着飞来飞去的滋味,着实微妙。但几次三番之后也该熟能生巧了,十四郎于是坦然环住她的肩,随她踏风而下。   照旧落到了荒山野岭。   只见峰若削成,云涌雾流。远处山巅巨石纵列,如花瓣附于荷尖。略一思量——应当是落到华山莲花峰附近了。   云秀便道,“这是我的故地。你若不急着回淮南去,便陪我一道去探访故人吧。”   华山别墅空旷无人,院门虚虚掩着,一推即开。   庭中久已不扫,落叶满地。   令狐十七当年营造的泉水管道却并未被积尘堵塞,清泉潺湲流淌,泄落于浣手台竹管之上,抛珠溅玉。   云秀和十四郎一道洗了手,便往园中去。   正院无人。   踏着石头阶梯,穿过一线狭窄回环的山石缝隙,便是平缓石台。自那石台上便可望见精心打理的花园,和花园尽头水雾缭绕的温泉池。   依旧是当年模样。   云秀抬步正要往那花园中去,枝头忽有红叶飞下,落于她的掌心,而后一跃而起,化作一个叶片儿小人,作揖道,“尊驾可是同主人有约之人?”   云秀:……   她和令狐十七有约无约,一时还真说不好说——要说没有吧,她此次来访确实不曾专门预约过。可若诚实应答,令狐十七那个大傲娇肯定会真的把她拒之门外……毕竟当年她闹脾气时,也没少在她的空间里给他设门禁。他这架势分明是要趁机回敬一二。   可要说有约,也还真能随手找出一大把来。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还同修过那么久,随便逮到个话头就能借题发挥。   云秀便大言不惭道,“是,约过成仙之后可来向他打秋风。”   小人儿静止不动了。过了一会儿,大概检索完毕了,才又道,“确有此约,只是持此约者,不该来此处相见。”   云秀:……?   小人儿道,“既约在成仙后,便不必再于红尘中相见了。”   说罢便化风而去。   霎时间,落叶漫天、积尘遍地。温泉池上水雾散尽之后,只留满目荒败萧索——这庭院似被遗弃已久,早已无人烟了。   云秀怔愣良久——令狐十七这变幻无常的臭脾气,真和当年一模一样。要么不知哪句话就惹到了他,要么知道是那句话也不知是为何惹到了他。   “红尘之中不再相见”,一言既罢再无回环——如此绝情,也着实伤人。   “看来是见不着了。”云秀无奈苦笑道,“我们回去吧。”   十四郎静静的看着她,“就这么走了不要紧吗?现在追悔,应当还来得及。”   “?”云秀笑着摇了摇头,“他才不会听呢。于他不过就是打个盹儿的功夫罢了,真要绝交他就不会同我废话了。我们还是去做正事吧。”   十四郎依旧看着她。半晌,才眼睫一垂,道,“好。”   他们又去山下村祭拜了阿淇。   悄悄去阮小七家探望了阿淇娘。   这才离开了华山。   从李沅口中得知,她的“死讯”令韩家表哥悲愤至极,云秀心里颇有些触动。   或许因为她是个穿越女,又早早的确定了修仙的志向的缘故,她自幼就不太在意身旁事,待人接物的情商一直都很愁人。往好听了说,叫洒脱不拘,逍遥自在。往难听了说,怕就该叫不识好歹了。旁人对她的好,若不超过一定的界限,再无额外的机缘提醒她,她往往就察觉不到。   譬如韩家表哥,她就只有“不太熟”这么一个印象。可其实仔细想想,真就只“不太熟”三字而已吗?她初次去大舅舅家作客,因为空间里布局变化,从里面出来时不留神被困在了树屋上,正是韩家表哥爬上去将她背下来——那会儿他也才**岁而已,想必也是竭尽了全力去救助她。   还有许多她只当泛泛之交的人,也许都在和她交往时,拿了最好的东西来招待她,或是将自己更喜欢的东西让给了她。但她被宠坏了,旁人不说,她便不知旁人曾对她另眼相待。   此刻回头再想,便觉得自己枉在红尘中走一遭,竟让那么多原本可能亲近起来的人,成了萍水相逢、擦肩而过。   她朋友少,还真怪不得别人呀。   “还有旁人要拜访吗?”十四郎问道。   云秀想了想,笑道,“没了,我哪里还有再多朋友?……虽说没了,却又有些想见我阿爹。上回遇见却没露面,心里总觉着有些后悔。”   ——毕竟是给她发过讣告的亲爹,见到女儿活着出现在他面前,想来脸色必定会十分好看吧。   十四郎大约也想到了这一茬,抿唇一笑。道,“淮西的事我也刚好得知会淮西府。我们便再去拜访一遭柳相公吧。” 第111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九)   柳世番正在前往淮西的路上。   他到衢州后不久,就接连下了两场大雨。旱情虽未彻底解除,却也已缓解了大半。补种的小麦开始发芽之后,柳世番的心就已安了大半——虽说明年才能收获的庄稼救不了今年的旱灾,可有此回转之后,民间关于持久大旱的担忧基本平息,救灾的粮食也更容易筹集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生计有了盼头,大部分人就都不会背井离乡成为流民,继而铤而走险去当土匪了。   跟十四郎的想法一样,柳世番也觉着当前局势看似平静,实则一触即发,最要紧的就是稳定。否则一旦迸溅出什么火苗,很可能会引爆整个大局。就凭当今皇位上坐的这位天子,定然控制不住场面。到那时,等待了百年之久的中兴大业,怕就将夭折于此了。   他亲自来浙西监管赈灾事宜,正为防微杜渐——天下赋税泰半出自东南,这大粮仓、大钱仓尤其乱不得。   此刻赈灾也步入常轨,不必担心出什么大茬子了,柳世番便也准备好回淮西,去啃那块儿硬骨头了。   车厢里堆满了淮西府呈上来的待办文书和他差人搜集来的各县的文书档案、各级官吏的履历。   柳世番半靠在摇摇晃晃的车厢壁上,悠闲的翻阅着。   就算有公家特派的专车,远途赶路也永远都说不上舒服。但比起他经年来习以为常的案牍之劳,靠在车厢上看档案确实已足称之为休闲雅趣。   ——至少头脑是放松的。   放松得太过时,不知不觉困倦涌上来,往昔的记忆便也如车外晚枫叶落般纷纷扬扬的飘满思绪。   上一回这么赶路是什么时候?是年少游学时?是起复还朝时?是辗转在扬州院和两税司之间督盐铁时?还是……   最终脑海中回影不散的,却是早年贬谪路上的相互扶持,和韩娘长日愁苦与愧疚不言中难得一展的笑靥。似乎是行近登州时,他们留宿在驿站破败失修的客房里,屋外下着大雨,屋里下着小雨。她焦急忙碌的腾挪行囊,为他寻衣蔽寒。他恰于翻开的衣物间瞧见一朵压扁的绒花,于是拾起来整了整,给她簪在了鬓上。她怔愣之后见他在笑,不觉也跟着笑起来。于是两人便依偎着坐在行囊上,听着漏雨打在陶盆、泥盆、瓷碗、酒盅……里的声音,悠然歇了一晌。   贫贱夫妻百事哀。待到富贵时,伊人却已不在了。   然而片刻之后,他便记起亡妻还给他留了给女儿。于是缠绵不尽的情谊霎时在清醒中消散了。   ——他一生行事问心无愧。唯独在这个女儿身上,颇有些愧对故人、一言难尽。   正走神着,车厢忽的剧烈颠簸了一下,猛然停住。   柳世番打起车帘,立刻有人前来解释,“前方木桥被冲毁了。”   原来这阵子这一带连绵阴雨,河中水流暴涨。河上木桥年久失修,加之两岸土壤流失,被河中流木一撞,桥就倒塌了。   柳世番下马车去亲自查看一番,见那河虽不甚宽,然而河中水流湍急,靠临时搭建的浮桥是过不去的。而河上木桥没个十天八日也难修好。   便吩咐人,“去近郊农家问问,可否租赁到渡船。”   侍从领命去寻,不多时便来回禀,“有个自称时百川的书生求见,说在衢州时曾与您有过一面之缘。”   柳世番一愣,忙撂下手中书,掀车帘起身,道,“快请他过来。”   便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立于马前,谦而不卑,平和冲淡的拱手向他作了个揖——果然是曾在衢州赠粮给他的年轻书生。   柳世番自认阅人良多,然而这样的少年实为平生仅见。一眼看去便知他白龙鱼服,非是凡俗。可细品他究竟“贵”在何处,却又觉着长安一应新贵、久贵,乃至世代簪缨、书香传家、满门忠烈……的门第,有一个算一个,俱都养不出这样的好少年来。十七八岁,就能凭有限的财力短时间内在人生地不熟的异乡筹集到官府都筹措不来的粮草,如此长袖善舞,却又悲凉慷慨的问出他年少时也不敢问的、刀刀都切在要害上的问题。比起精心培养的世家子弟,倒更像是什么应运而生的风流人物。   柳世番是真心想招徕他。倒不纯粹因为欣赏,还因为不安——这少年既不是池中之物,久在江湖,难保他不会翻江倒海。   在衢州时一时被他打动,放他自由归去,事后想来很是后悔。   不料竟又在此处遇见了。柳世番暗想——这一回纵招揽不成,也至少要保举他进京应试,纳入朝堂。   互相寒暄致意后,少年告诉柳世番,他从汝南回程,路过此地,正逢阴雨泥泞,于是在附近租了个院子小住。恰侍从敲门借船,得知是柳相路过,连忙前来拜见——柳相若不嫌弃简陋,不妨去他的住处歇脚小酌。   柳世番于是欣然应允。   果然只是个寻常的农家小院,院子里满架的扁豆丝瓜,当中一条青砖铺就的小路,通往掩映在果木之中的三间草庐。   正是做午饭的时候,有个年轻女孩子端着笸箩摘菜回来,正背对着他们汲水洗菜。   少年问,“茶可烹好了吗?”   女孩子低声道,“嗯。”   少年便又吩咐,“且不急煮菜。主人说后院儿梨花树下有几坛新酒,你去找找,启一坛出来。再备几碟茶果送来。”   女孩子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嗯。”低着头,急步前去了。   柳世番不知女孩子的身份,也背过身聊做回避。少年请他到玉兰树下坐,解释,“路上新买来的丫鬟。大约在牙子手上遭了些罪,像只惊弓之鸟。既说不清自己的来历,又怕见生人。只好留她在我身边使唤。如有唐突之处,还请您见谅。”执壶斟一杯茶奉给柳世番,道,“她茶水却烹得极好,请品尝。”   知道不是他的内眷,便没什么好不自在的了。柳世番端起茶来品了品,觉得很寻常——和他平日在家喝的,也没什么区别。   然而转念又一想——他家中女眷除了韩娘都是世家出身,便是韩娘,在这些雅好上也受过额外的培养,于烹茶一事上都十分讲究。一个临时买来的丫鬟烹出的茶,能让他觉着跟家里喝的差不多,应当就算是好手艺了吧。   便点头,“是不错。”他其实更关心这少年去汝南做什么,便直言发问,“离开衢州后,你去了汝南?”   少年似是略觉讶异,却也顺从的将话题引到了路途见闻之上。大略说了说行经的路程之后,便将在旮旯里听到的夜话辗转透露给柳世番,“真怕他们讨赏不成,就生出作乱之心。还请您稍加留意。”   柳世番又品了口茶,竟略品出了些苦滋味,“……兵挟将,将挟帅,此是军镇宿疾。倒无关一二次赏与不赏。”这一回却不能怪天子驳回请赏,“待我到了淮西,也免不了要先拜一拜山头。安抚得当,应暂时出不了什么乱子。就劳你记挂了。”   他对自己倒是颇有自信,然而今年新更换的节帅却不止他一人。就他看来,天子选人选得颇有不妥之处,还真难说旁处会不会激起什么乱子。   每每想到如今的“天下大势”,他就觉着自己像个筑沙为塔的能工巧匠,眼看着一只狗熊在塔上率兽而舞,胆战心惊的祈祷着沙塔莫倾。心底也不知是该怪沙,还是该怪熊。但诓这少年上塔之前,当然还是别急着据实以告。   柳世番正准备岔开话题,重提招揽一事,却忽的嗅到了熟悉得令他失神的香味——早些年他常在母亲的住处嗅到此香,似荷香似果香,又似杂了些檀木之香,清淡宁静。母亲去世后便极少嗅到。给柳家供香的铺子从来都没换过,可昔年之香确实再无重现。   便见单薄身影行至桌旁,低垂着头,生疏畏惧的将果盘一一摆放。待摆放完毕,整个人才稍稍松懈下来,抱着托盘便欲逃跑。   柳世番下意识的开口喝止,“——你站住。”   那小姑娘缩住了。   观她身形,也就和云岚仿佛的年纪。柳世番不知怎的就想到了云秀——自将云秀送去了奉安观,他们父女便再未相见过。是以虽云秀比云岚年长两岁,他印象中却是云秀更弱小些。   一想到云秀,柳世番便觉烦恼。若有雌黄能涂抹记忆,他倒很想来一块儿。   便不怎么想深究此香的来历了。 第112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十)   他便说,“无事,你下去吧。”   那小姑娘身形僵住,却并没有动。   柳世番正不解,便见那小姑娘满眼含泪的转过身来——那泪眼与其说是畏葸恐惧,不如说是恼怒委屈。   只片刻对视,柳世番便觉如被雷霆震劈一般,魂魄四飞,整个人都空白无主了。   ——虽比记忆中成长许多,可那小姑娘容貌分明和云秀如出一辙。   柳世番身形晃了晃,扶住桌椅,勉强没有过于失态。   少年清澈的声音唤他回到了现实,“夫子,可有什么不妥吗?”   魂魄稍聚,心神微定。柳世番强自镇定道,“……无事。”   少年看了他一会儿,显然不信。却还是转头对那小姑娘道,“你先下去吧……云秀。”   魂魄几乎又被击飞一回,然而柳相爷的心理素质到底不同凡人,这一回,他顶住了。   那女孩子终于转身离开了。   脑中千头万绪,却又似乎什么都没思考。   柳世番只循着本心急切追问,“这姑娘你是从何处买来的?”   少年想了想,道,“洛阳左近。那日我正在集市置办货物,她被人追着撞到我的车上,求我解救。我不敢私下藏匿她,便询问她为何奔逃。追她的人说她是逃奴,她的父母已签了卖身契把她卖掉了。她哭着说那家人不是她的父母,她落难时向他们求救,本来以为遇到了好人,谁知她们却卖了她。再追问她本家在何处,她却说自己曾落水受伤,前事已记不太清了……她虽思绪混乱,可观她言行仪态,想来她的父母断然不会是卖儿鬻女之辈。我便出钱赎买了她。”   “……那她的名字?”   “云秀吗?”少年道,“她记得自己的名字,却不记得父母是谁。只记得自己是祖母养育长大,可听她的说法,祖母也已去世多年了。”   “……她可记得自己姓什么?”   “这却不曾说。”少年若有所思的看着他,“……莫非您有什么头绪?”   身上恍若被泼了一盆冷水,柳世番在尚未思索该如何是好时已脱口说出,“哦……某同宗亲眷家中曾走失一女,她的模样同寻人画像十分近似。”   “原来如此……”少年继续追问,“不知夫子那位宗亲家住何处?”   柳世番这才醒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编了个十分拙劣的谎言。   他已从震惊中恢复,便也没再欲盖弥彰的编造下去,只道,“人言可畏。事已过去多年,不宜再兴起风波。确定她的身份之前,暂时不便告知宗亲下落,还请见谅。”   他身份、辈分摆在那里,话都说到这一步了,少年岂敢不见谅?虽看上去并非真心体谅,却也没多说什么。   柳世番又道,“若真是巧合,我也算是她的亲长,可否容我单独询问她几句?”   少年皱了皱眉,却还是不情愿的应道,“可。”   少年起身回避去了。   也不知他同那姑娘说了些什么——柳世番总觉着背后望过来的目光,令他的良心很是焦躁不安。   眼见为实。   他就算再自欺欺人,也不至于依旧觉得这姑娘只是个和她闺女长得一模一样的同名之人。   ——那个辗转被卖的“丫鬟”,就是云秀。   当初奉安观里出了风化大案,幸柳家在蒲州根深叶茂,云秀也在奉安观里修行一事并未闹得沸沸扬扬。   当然此风化案后来牵连出的问题依旧给柳世番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但这就是后事了。在当时,柳世番只是想尽快将云秀接回长安安置,免得节外生枝。郑氏能放下一直以来的心结,主动提请此事,柳世番老怀宽慰。觉着这件事就此便能尘埃落定了。   可惜他想错了。   郑氏说要把云秀接回来,倒是第二日就安排了马车。然而之后十几天,她仿佛忘了此事一般,再不提后续。   柳世番既将家事交托给她,便也不想多加干涉,免得堕了她的脸面令她难做人——当然也跟他实在太忙,无暇去管有关——故而一直等她主动来说。   半个多月后,郑氏终于说了。说的是——云秀她接回来了,但对她很是忤逆,归家就辱骂了她的婢女,还在她午睡时闯进去骂了一堆有的没的,气得她差点动了胎气。她不过教训了她几句,她还竟甩手走了。也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妖法,一大家子人居然拦不住她一个,等追出门去,就已找寻不见她的身影了。郑氏怕被他责骂,一直没敢告诉他,艰辛的找寻了半个月,发现连带着奉安观都不见了,只好禀告他,请他定夺。   柳世番:……   柳世番觉得郑氏是恃孕而骄——竟编出这种鬼都不信的瞎话来,是她自己脑子坏了,还是以为他脑子也坏了。   他当时的心情难以尽述,因为他能想到的最合乎逻辑的解释是——云秀回家后出言不逊冒犯了郑氏,郑氏责罚时没轻没重误害了云秀,怕事发难逃,毁尸灭迹。待打点好奉安观上下,确认他无处追查后,就编出这种瞎话来敷衍他。   他对云秀确实父女之情薄弱。也怪云秀同他没亲缘——她刚出生韩娘便难产而死。他只觉悲痛,难觉喜爱。待从丧妻之痛中舒缓过来,恩师来信告知他起复有望,他又开始为此欢喜奔波,更无暇关注她。待职权稍定,他也续弦了。年少他十三岁的娇妻心性娇蛮别扭,欲作大度实则对他二婚有女一事耿耿于怀,老母也担忧她能否善待继女,他便顺水推舟请母亲抚养云秀。   从出生后他就没看护、逗弄过一次的孩子,相处起来实在尴尬。尤其云秀又不似旁的幼儿那般懵懂可爱,就连忽闪着大眼睛装害羞她都不会,却会在旁人问“阿爹来了你怎么不笑”时,反问“为何要笑”。这孩子太直来直去了,看到她你就知道她什么都清楚,包括你跟她不熟这件事。所以就连装作疼爱她,你都装不出来。只能半尴不尬的相处着,并尽量减少单独相处的可能。   但她毕竟是亡妻所诞,慈母所养。   她若不恭敬,你说她两句也就罢了——毕竟你都没抚养过她一日。你竟还打她,还打出事来,还尸骨无存……让他如何向九泉之下的母亲交代!   柳世番克制住怒火,将里里外外的奴仆审问明白后,便挥笔写下休书,将郑氏逐回了娘家。   但当然,最后他还是心软了。   郑家早已致仕归养的老相公亲自登门道歉——教出这等女儿是郑家的错,按郑家家法该令她自缢谢罪。只是她腹中还怀着柳家骨肉,便饶她活到生产后吧。如今已将她收押在佛堂,每日念经忏悔,苦修赎罪。但望柳世番念及姻亲,顾全体面,戕害子嗣一事还是私下处置了吧。   ……可见郑氏那番说辞,连她亲祖父都不信。   柳世番早知他们这些重家风、名望的百代世家,都有些凶残灭欲的家法,却没料到有朝一日竟会动用在他的妻子身上。   事发时恨之欲不及黄泉无相见,做绝后却又忆起往昔恩情,痛苦辗转——毕竟是为他养育了三个女儿,腹中还有一胎骨肉的妻子。   何况,一切都只是据理揣度,并无证据。郑氏未必当真害死了云秀,也许只是撵出家门杀她的威风,谁知云秀竟就此离家出走——毕竟就算奴仆众口一词是因畏惧郑氏,云岚那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小姑娘,岂能对他撒谎而不漏破绽?   退一万步,就算郑氏当真犯下罪行,戕害了云秀,诉诸国法也能罪减一等。   ……无论如何,郑氏都罪不至死。   最终,柳世番将郑氏接回柳家,为云秀发了讣告。   为此又惹得韩家来闹了一场——但韩家不比郑家惜羽自清到令人觉着凶残阴森的地步,于柳家更是有怨而无恩。没费什么口舌就被他摆平。   时至今日,柳世番几乎已接受了郑氏发昏把云秀撵出家门,而云秀发狠当真离家出走的脑补——毕竟郑氏确实就有这么蠢,而云秀看上去也真有这么愣。加之郑氏着实为此受了不少罪,生育四囡时差点就没救回来,他心底是想揭过这一页,回头好好过日子的。   死者长已矣。虽说弄丢了一个女儿的事已心结难解,但柳世番真不想再来一次三婚了。   谁承想,偏在此时,云秀出现了。   想到她受的那些罪,柳世番一颗心便如汤浇火炙,手都在发抖——他官至宰相,他的女儿却被人卖为奴婢。那些胆大包天的人牙子,仔细别落到他的手上。   那小姑娘终于再次来到他面前,依旧低着头不做声。   柳世番抑制着心情,试探道,“你可记得自己姓什么?”   回答只一个字,“柳。”   ——她记得。   “那……你可还记得我?”   那姑娘抬头看了一眼。似是他的表情惊到了她,她竟愣了片刻。随即飞快别开头去,点了点。   柳世番也愣了片刻——比起稀薄到像是伪饰的哀怜和委屈,她眼中更醒目的分明是看透了人性,只待他如何取舍的冷漠。   要不是乍然重逢,他几乎都忘了,他这个女儿为何会不招人疼爱。   ——在他还在被感性折磨时,她就已料到不长久的感性消退后,他会做出何种权衡。   “……你是因何流落至此的?”柳世番问。   被感性折磨的似乎换成了她。沉默许久之后,她才问,“……郑夫人是怎么对您说的?”   “我想问你。”   云秀叹了口气——她和柳世番父女缘浅。见到他那样的表情之后,她忽就觉得自己竟设置了此局考验人性,对人性之见解未免过于浅薄、刻板了。   她忽就失去了兴致。   柳世番隐隐竟动了火气——这是什么态度?堂堂世家闺秀,被辗转买卖沦为贱籍供人粗使她竟不以为耻安之若素吗!   云秀道,“……落水撞伤了头,不太记得了。”   “你不必替她掩饰……你可是在回长安的路上落水的?”   “不是。”   “可是她将你撵出门去,才使你被人掳走?”   “……不是。”   “那可是她……”   云秀又叹了口气,扬起头来——这一次连矫饰都无,她脸上清清楚楚的半滴泪水、半分痛楚都无,就只有对他的责难和怜悯,“她、她、她——您就非得把过错推到她的身上?明知她不会善待我,却一句安排也无就将我丢给她处置的是谁?明知道观是什么去处,依旧令我出家,六七年不闻不问的是谁?我被人卖作奴婢你恼怒悔恨,非要找借口怪罪到她身上——可要是我死在奉安观里呢?当日被人欺凌奸杀的也未必不能是我,那下场反而不如此刻凄凉吗?”   柳世番只觉脑中怒火翻涌,抬手便一巴掌扇了过去。   云秀闪开了。   柳世番醒过神来,却一句话也无法反驳。最多只能骂一句逆子,再接再厉打死她。但她是否说到了要害,他却心知肚明。   然而仍旧恨恼她不知感恩——到底他生养了她,没将她扔到路边自生自灭。若她再讨喜些,懂事些,隐忍些,他也不用在外日理万机,回家还得处置她们继母继女那些破事。她还敢教训他?!这个逆子,这个不孝女!   两个人互相瞪视着,各不退让。   “好,你既觉着与人为奴也比替父尽孝出家修行好,”柳世番心灰意冷的道,“那就留在这里自生自灭吧,我就当没生你这个女儿。”   云秀沉默了片刻,道,“若我痛哭认错,原本您是打算救我回去吗?”   柳世番恨她竟依旧不知反省,还敢质问他。却不愿深思自己究竟是否有赎她回去的打算,只漠然道,“凭你如此目无尊长,口出狂言,纵赎你回去,也迟早打死了算。免得你做出忤逆狂悖之事,辱没了你太母一世清名!”   云秀道,“阿爹……您真的忍心让我在外为奴吗?”   柳世番道,“你别叫我阿爹,我没你这样的女儿。”   云秀道,“……阿爹。”   她声声哀戚,柳世番到底于心不忍,道,“我会替你赎身,为你厚置嫁妆。可你既对父亲出言不逊,想来亦不能对继母恭顺有礼——家里已无你的位子了。”   云秀道,“我明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应该还有个小尾巴,补在本章 第113章 落月摇情满江树(一)   父女两人再无话可说。   柳世番便唤来“时百川”,先斟一杯茶给他,起身道,“她确实是我族中走失的女儿,多亏你援手搭救,柳某感念不尽。”   十四郎虽未听到他们父女之间的对话,可柳世番既依旧称云秀是族女,显然是没打算认回她。   ——虽说这不能算是出人意料,可也许因为柳世番生养出云秀这样的女儿,十四郎一直期待他能更洒脱坦诚些,便很有些失望。   再想到云秀竟也会布下此一局,可见心底还是渴望父亲能对她有所关怀的,却换回这样的结果,便又有些心疼。   “举手之劳而已,请不必挂怀。”少年道。   柳世番又道,“不知当日为她赎身花去多少钱?”   “……二十匹绢。”   柳世番眼圈便一红,抬手稍遮,假做被风臊了眼睛——亲耳听闻女儿的标价,那滋味还真是酸苦难咽——又道,“改日必加倍偿还。”   少年道,“这却不必,只不知云秀的父母现在何处。我好护送她回去。”   柳世番道,“她家中已不便再认她回去,此事由我做主便可……”   少年郎看向云秀,云秀平静道,“家里已给我发了讣告,建了坟茔,回去也没我的位子了。柳伯伯向来待我如亲生,便凭他做主吧。”   这一声柳伯伯,将他身为父亲的傲慢击得粉碎,柳世番脑中一梗,半晌才醒过神来。道,“……只是我孤身赴任,并未携带家眷子女,却不便将她留在身旁。四十匹绢帛之外,我会在余杭为她另行置办三十亩桑田,一亩宅园。可否将她托付给你照看?”   少年看看他,再看看云秀,似有迟疑,“早先将她带在身旁,是为方便寻访她的家人。此是权宜之计。如今既已知晓她是夫子同宗,再有所牵连便不妥当了。”   “有何不妥?”他明知故问,“你已娶妻了吗?”   少年显然立刻便明白了他的打算,“……没有,然而——”   柳世番打断了他,“既如此,便由我做主,替你们定下这门亲事吧。”   “柳相这是何意!”   “怎么?莫非我柳家之女还配不上你不成!”明知自己理亏,可他也只能倚老卖老、以权压人。若此刻不能逼迫这少年认命,以云秀的遭遇,必再难寻到可心可意的婚事。一介女流孤身在外,难保不会再沦落到奉安观的下场。亦只能委屈这少年结下这门不明不白的亲。   少年张口结舌,面红耳赤。   柳世番观他神色——却不纯然是恨恼自己欺人太甚,更多倒像是不解,目光不由飘向云秀时,则显然是担忧与疼惜——便略松了口气。料想凭云秀的容貌教养,长久相处下来,他不可能无动于衷。否则以他先前伶牙俐齿,早该严词拒绝了。   “多谢柳相美意,”似是云秀的目光令那少年平静下来,少年说道,“然而我们的婚事,却不必您来做主。”   柳世番正要再接再厉,云秀却先笑了起来,“——那可是杭州的良田和宅院啊。”   少年疑惑道,“你想要?”   “……是杭州啊。”   “我买给你啊。”却不知那少年想到了什么,略羞赧道,“……但可能要多等几年。”   柳世番这才回味过来,他们竟当着他的面你侬我侬起来——自然也隐约听出来,云秀和这少年已早有串通勾连了。   却不待他恼羞成怒,云秀已先一步转向他,说道,“赎身不必,嫁妆也不必了。您生我养我,赐我寄身之处,而我也曾救你妻女三条性命。不知是否可以抵过?阿爹……柳夫子,山水有时尽,你我就此别过了吧。”   ……   云秀坐在云头上,十四郎捂着脸坐在她双膝之间,有气无力,“……飞毯也可以啊。”   却被一本正经的驳回,“神仙退场当然还是腾云驾雾比较正统。”   笑了一阵,她便圈住十四郎的腰,将脸贴上他的肩头,轻轻叹了口气,“让我靠一会儿吧。”   十四郎愣了片刻,侧身将她抱在怀里。   设局时信誓旦旦说要考验人性——其实有什么可考验的?她又不是才认识柳世番。就只是心底一点意气难平,想要追问他究竟是否曾有半刻钟将她这个女儿记挂在心上罢了。此刻想来,也实在幼稚和矫情。   可是……若这份幼稚和矫情能来的早些便好了。   虽然想来结果也不会有所改变,但至少此刻心底空缺之处,该已被填满了。   当然,填满它的十之八|九不会是什么美好的记忆和感情吧,甚至或许会比此刻更惨烈百倍,甚至到互相视若寇仇、无可转圜的地步,但至少能将她的意愿展现给他。   他固然冷酷、专断、自私,可多多少少,也是在以他的方式善待她的。   虽说她和“他的方式”格格不入,一别两宽才是最好的结局。但至决裂时都没给他了解她的机会,也不免遗憾。   不,多少还是传达了一些吧——她对他的不满。   云秀不由轻轻笑了起来。   十四郎坐在飞毯上,云秀坐在他两膝之间,坦然的剥柚子。   十四郎的手放在毯子上,背在腰后,叠在胸前……最后终于开始突破极限,试图不着迹象的揽在云秀腰上。   云秀耐心的等了好半晌——终于等到了他成功的那一刻。并得到了令她也跟着羞涩起来了的、少年克制雀跃强作镇定的清黑明眸和桃花色面颊为奖励,于是也投喂了他一瓣柚子为回报。   “多谢你陪我演这一场滑稽戏。”   “放下了吗?”   云秀笑着向后仰了仰,展开手臂靠在十四郎的胳膊上,看向高处的层云与飞鸟。   “嗯,从此无家一身轻,天地任遨游了。”她笑看向十四郎,“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我无不奉陪。”   十四郎垂了睫毛,轻轻问道,“那么,你是否愿意同我一道去成个家?”   飞毯急速下坠。   十四郎心知自己这一次凡心炽盛并非是因忧国忧民,只因他想拉住这再无牵挂的小仙女,和他共赴红尘。 第114章 落月摇情满江树(二)   他从小跟在太后身边长大。太后素来贤惠,是那种她若为嫡母,必能将诸子视若己出的贤惠。但可惜她并未成为诸子的嫡母。   她却也不是那种死心塌地的贤惠,一朝初心受挫,便立刻投身争夺中。颇有些你既无情我又何必念情的意味。对于“贤惠”二字,便只谋求其名,不肯忍耐着奉行其实了——十四郎依旧记得她规劝向她抱怨丈夫多庶孽的侄女:男贤臣字打头,女贤奴字打头,你既要做贤妻,自然就得忍受些不能不忍的事。   十四郎想,他的存在,也许也是她不能不忍的诸事之一。   平心而论,至少在抚养他一事上,她忍耐着无可指摘的抚养了。比起那些她以精妙绝伦的伪术贤惠的暗害了的人和事,着实仁至义尽。   可她既已在他心底种下了虚伪无情的印象,无论如何,十四郎都对她亲近不起来。   而她虽养了十四郎十余年,却也从未展露过什么喜爱和温情。   养母子之间,也就比形同陌路略好一些。   ——十四郎确实都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直到那一日,他目睹父亲被弑杀,原本无法遏制的手刃仇敌的冲动,却在得知养母参与其中之后一瞬间被浇熄,化作无尽纠葛悲凉。   原来十几年的养育之恩,早在不知不觉间化作了母子之情。   何况还有个代替了父母关爱教养他的二哥哥在。   杀父之仇报不了却又搁不下,最终使得他远行逃避。   而这一路行经闻见,虽化解不了他心中爱恨,却早已令那爱恨变得渺小浅薄。   不如就此抛弃了吧。   如今在皇位上坐着的那个人,也许精明干练不足,本性之宽厚仁和却并无矫饰。辅佐得当,是能成为明君的。   十四郎依旧记得,年幼时二哥哥教他骑术,曾带他去猎场跑马。他瞧见羽林郎胯|下□□骏马健美雄伟,很想去骑一骑。彼时二哥哥新被立为太子,正当意气风发的时候,便欲替他讨那马来试。却被羽林郎一口回绝,称自己担有守备之责,不能下马。他二哥哥于是灰头丧气的回来,蹲下来回复眼巴巴望着他的小弟弟,“……此人忠于职守,是我们理亏。还是换一匹吧。”   而那个当初拒绝让马的羽林郎,如今已官至节度使——正是他即位后亲自提拔。   ……自然也无法忘记,那日二哥哥没讨回马,当他因此面露失望时,二哥哥说,“马高八尺则为龙,我为龙子,和马也算亲戚。”便将他高高的驮在肩膀上,笑道,“龙子颈便借你一乘吧。”   所敬爱者并非有始有终的善人,所怨恨者也不是彻头彻尾的恶人。红尘之中多此之类,最是令人纠结无奈。   他既有意抛却恩仇,从新来过,云秀很是替他感到欣慰。   但就云秀看来,经过这长久以来的红尘洗礼,十四郎所着眼的江山,同大明宫中那对母子早已大相径庭。这一次宴会,十四郎未必能得到他想要的平静,便也有些放心不下。   因此到重阳宴会那日,她没有像以往一样端坐在屋顶上一边吹风一边等他,而是干脆施了个障眼法,跟着他一道进了宣和殿。   ——如今她的障眼法已十分可靠。事实上这数月以来,就算她不用隐身术藏匿身姿,平日里也已很少有人能注意到她了。   凡心至浊,而道心至清。随着她日渐近道,她的存在和肉眼凡胎所能见能知者,也已日渐偏离。比起隐身术来,日后怕该是现身术用得更多。   然而极致的凡心和极致的道心,却也并非毫无相似之处。   譬如十四郎因见天下病苦而捐却私恨的多情,譬如柳世番搜刮天下以支撑平叛时的无情,和华阳真人事不关己却依旧前来引导她“修红尘”的慈悲,说走就消失得无踪无影、连阿琪遇害奉安观支离破碎都未曾现身一救的冷酷——何尝不是殊途而同德?   所以云秀并不担忧仙凡殊途,终有一日连十四郎都感受不到她的存在。她相信,在十四郎有生之年,她是能陪伴在他身侧的。   宣和殿中聚会,果然如十四郎所料想的,是“朱门酒肉臭”的聚会。   天子赐宴奢靡,酒色歌舞奇珍异宝俱全——虽远没到隋炀帝的地步,却分明有追效玄宗的意图。   短短九个月不见,他已大变了模样。当日的清瘦多思虑已消失无踪,化作白胖虚浮,已彻底是中年人的气质样貌了。有些懦弱的神经质也已消退了,眼神中一派心宽体胖毫不作假的好脾气。看他真诚快活的目光和笑容,就知他是真觉得自己和玄宗相去无几。   饮酒至兴起时,他扬着醉眼笑着举杯,问宰相萧琬,“昨日曲江池之会,比今日如何呀?”   萧琬面有异色,竟不能作答。   云秀见十四郎似有疑惑,便轻声问,“怎么了?”   十四郎道,“他是进士出身,按说不该被轻易问住才是。”能考中进士的谁不是锦心绣口话术过人?   他身旁坐的就是李沅,闻声还以为他在同自己说话,便低笑一声替他解惑,“他们冠冕堂皇的阻拦阿爹设宴,自己却去曲江池欢聚。”   十四郎一时梗住,没能作声。云秀悄悄拍了拍他的手背聊作安慰。   天子却真不是要为难萧琬,见他语塞,已笑着宽解道,“卿为何不说话?公卿百官时常聚会欢宴,可见天下太平富足。朕心里甚是宽慰,岂会有怪罪之意?”   这荒谬的逻辑立刻令十四郎心生怒火。然而宰相们竟都唯唯,无一人能开口反驳。   底下百官虽察觉到应是发生了什么事,然而坐得远了,却都听不清楚。   大殿内竟无一句异议,一副其乐融融、天下太平的景象。   李沅抿一口酒,以酒意掩下眼中嘲讽,低笑一声,“秋高气爽,正是宴饮好时节嘛。纵没去曲江池会的,也都去去了兰亭会、洛浦会。没听诗都写出来了吗?‘明日宴东武,后日游若耶。岂独相公乐,讴歌千万家。’”   云秀觉着这熊孩子的心态也很有问题——就因宰相们只许自己高会,不许天子宴饮,就觉着宰相们比天子更值得嘲讽,未免太情绪化了。他们分明是一丘之貉嘛。至少宰相们还知道奢靡无度是错的,比天子多少还聪明一点儿。   十四郎却无他们两个的冷眼旁观,已起身要说话,却被李沅抢先拉住了。   李沅道,“你也挑个场合,太母还在呢。”   十四郎一滞,终于缓缓坐了回去。   今日重阳高会,太后确实也在。   ——自当上太后之后,她一反早年不□□饮的姿态,时常出席一些很是风光的场合。但也仅此而已——每当天子向她询问朝政,她说的都是前廷有宰相,何必问我一个后宫妇人。   可听闻儿子说出“百官常宴饮,可见天下富足”这种看似君臣相得,实则逻辑不通的话,她眉头也几不可查的皱了皱。   虽也没多说什么,但宴饮的兴致也坏了不少。很快便起身离去,离去前还劝告皇帝,“时候不早,相聚虽欢,却也不要滥饮过度。”   天子是孝子。这一次终于没有夜以继日,尽量早的结束了宴饮。   群臣跪送之时,他无意中就看到了十四郎。   他和十四郎已久不相见了,久到他都忘了自己这大半年来为何都没怎么去看他十四弟,或是传召他十四弟随驾一道去游乐——他已对自己弑杀父亲、屠戮兄弟一事释怀,自然也就对弟弟心无隔阂了。   反而欢喜的召唤十四弟,“随我一到去兴庆宫问安吧,这阵子太后也很是记挂你。”   太后没他这么心宽。见他竟将十四郎一道带来了,神色颇有些讶异。   但毕竟是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庶子,纵不亲近,也比对旁人感情深一些。   便道,“你十二姐也来了,你先去陪她说会儿话吧。”   十四郎知道她是想单独和天子说话,顺从的点头离去。   果然十四郎离开后,太后就提起今日宴会上,天子关于公卿宴饮的高论。   叹道,“你阿爹在时,对你管束得太过严厉了些。我知道你的委屈,所以这半年来,凭你怎么享乐放纵,我都没说什么。可转眼大半年都过去了,你也是时候收一收心了吧——你觉着朝臣们自己便常宴饮,不该对你说三道四。可反过来,你自己宴饮无度,又如何能刹住天下奢靡之风?”   天子敬顺道,“母亲教诲,儿子铭记在心。”却也不免为自己辩解一二,“儿子是觉得,生逢太平盛世,自然就要当个太平天子。朝政自不能荒废,宴饮亦不妨尽欢。竟让母亲为我担忧了,是我思虑不周了。儿子日后一定收敛。”   太后外祖父是天子,公公是天子,丈夫天子,儿子还是天子。自幼长大在一言九鼎的宰相府,成年后便嫁入德业永承的天子宫。她的世界里,天下无一日不是太平盛世。只不过早些时候享天下的是既异梦也不怎么同床的丈夫,如今总算轮到她和她的儿子。   所以她觉得,儿子说的也未尝没有道理。   便也不再切切规劝,只道,“成由节俭败由奢,奢靡之风还是不该助长的。”   但何谓奢靡,她的标准却不同旁人。至少她所享的尊荣和排场,她还从未觉得奢靡过。   十四郎正在沉香亭北和他十二姐说话。   ——姐弟两个自幼一起长大,感情既不甚深也无隔阂,其实没什么特别的话需要留待此刻说。略作寒暄,便一个倚靠在阑干上赏花,一个看似赏花实则在听云秀隔空为他转述太后对天子的规劝。   那规劝也无一句出乎十四郎的预料。除却弑君一事,他对自己这一母一兄的认识确实从未出错过。只是想到他们弑杀了他的父亲,结果对于家国天下的认知也不过如此,心底也难免感到愤慨。至于这愤慨里是否也有恨其不争,他便不愿深思了。   这时十二公主忽的回过头来,问道,“你可会吹《清平调》吗?”   ——沉香亭正是“云想衣裳花想容”的沉香亭。这位公主见宫渠便想飘红叶,在沉香亭北也难免想听清平调。   十四郎倒是会,然而不论眼下的心境,还是情境,都不适合吹奏此调,便道,“我却会吹别的曲子,阿姐你可要听吗?”   十二公主露出些失望的神色来,却也道,“聊胜于无,你吹一首吧。”   云秀隔空递了引凤箫给他,十二公主果然没察觉到是否多了个人。   十四郎接了引凤箫。四周宫阙宛然,恍惚又回到了许多年前含香殿后水榭旁。他在宫渠旁吹箫,游廊那一侧肩舆落地、仪仗林立,天子手合着拍子,正闭目细听。   不知不觉便吹奏了他当年为天子寿辰所准备的箫曲。   悲伤哀婉的曲调迢迢传来。 第115章 落月摇情满江树(三)   来到兴庆宫后,云秀便一直跟在太后身边——她对十四郎这位养母非常好奇。   她见识过许多心口不一的人,不论是她认识的还是她不认识的。可在世人的交口称赞之中,猝不及防的展现出截然相反的残酷面容,却又在获得了可以彻底解放真我肆意为虐的权力之后,自然而然的回归了先前被交口称赞的模样——就仿佛那一瞬间的凶残只是旁人的错觉。这种女人,她还是头一回见。   通常来说,除非有天生的感情障碍,正常人在犯下杀人重罪后,或因恐惧,或为了说服自己是逼不得已,或由大仇得报,内心都多少会有些失度。可这位太后丁点儿都无,平静得令云秀怀疑她没杀人,只是随手斩了个心魔。   然而就是这么个内心坚固得无懈可击的女人,在听闻箫声后一瞬的动摇之间,内心竟浮现出了愿力的迹象——且还是生愿与死愿相交缠。   然而她毕竟内心强大,那愿力也只一闪,便平复无踪了。   因这一时动摇,太后竟改了主意。   只差人对十四郎说,自己身体健壮,饮食安康。只是忽然想起这几日是故人忌辰,打算闭门斋戒礼佛,近来便不必相见了。   但十四郎还是来到太后居室门外,隔着门向她请了安。   这次同养母和兄长相见,似乎没有任何意义。但十四郎离开兴庆宫时,却也并不觉得多么消沉难过——他也只是想同自己和解而已。   尽管抛却了这桩爱恨之后他也得不到什么平静,可也必须在抛却了这桩爱恨之后,他才终于能明确自己所修的“红尘道”——他将倾尽平生之能为,匡扶社稷,解民于倒悬。   云秀却觉着,他也不必急于释怀——他去向太后请安时,太后的心境竟又再起波动。若十四郎继续追逼下去,恐怕会揭开一桩埋藏更深的恩怨。   但她想了想,觉着他既已决定放下,又何必要将他牵扯进另一件陈年旧事里?   便也没对他提及。   只是云秀已心生好奇,却决定要追寻到底了。   故而将十四郎护送回宁王府后,她便又回到兴庆宫中,旁观太后“斋戒礼佛”。   太后在听曲儿。   面前玉盘珍馐、琥珀美酒,她却倦于去尝。只雍容的靠在软垫儿上,一只手支着脸颊闭目养神,另一后搁在凭几上轻轻扣着拍子。   怎么看都不像是要斋戒。   教坊司调|教出来的乐师技艺纯熟圆转,那曲调入耳如美酒过喉,如夜色侵衣,如春雨润物。可布一片蜃楼,造一场美梦。倒是万籁和谐,却没个能压住场子的主调儿。直听得云秀昏昏欲睡。   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曲到终章。   太后倦倦的睁了眼睛,难掩失望的神色,“让他们都下去吧。”   年老的宫司上前服侍她起身,宽慰道,“确实欠了些火候,这些年教坊真是每况愈下了。”   太后道,“……我记得杜秋也是教坊出身?”   宫司道,“是。”   “这阵子怎么都没见着她?”   宫司道,“她给六哥儿当傅姆去了,如今住在漳王府。要宣她过来吗?”   太后道,“不用了。”   天际熹微,夜色已悄然沉下。宫司正要搀扶她进内室歇着,太后挥了挥手,道,“你们都下去吧,我吹一会儿风。”   大殿里空荡荡的,深秋晚风穿窗而入,吹得纱幔扬起。太后揽衣行至窗前。兴庆宫正殿这长安城中央主轴线最高处,远望只见群殿沉沉在下。华灯初上,远处万家灯火,如珠宝滚落满地。   太后厚髻繁簪、重衣曳地,雍容的望着眼前匍匐在下的江山。   云秀则闲坐在花萼相辉楼的楼顶上,好奇的观察着她。   太后看了一会儿夜景,忽的喃喃说道,“……悠悠生死别经年。”   云秀一愣,心想,“魂魄不曾来入梦”——这位太后竟真的是在怀念死去的故人吗?   十四郎今日吹的曲子,云秀依稀记得是他阿娘所传授。虽不知是否同太后的故人有关,但今日太后所受触动确实由此而起。   云秀略一思索,便幻化作个和十四郎仿佛模样的宫娥,现身在花萼相辉楼上,幽咽的奏响箫声。   那箫声令太后怔怔的失了神,待回神时忙循声望去——便见月色之下的花萼相辉楼上,有人影侧对着她正在吹箫。原本摧人心肠的悲曲,她却吹奏得悠然邈远,哀而不伤,似往事如烟消散。一曲终了,她起身回首,似是望向了她。风吹衣袂翻飞,她身姿翩然如鸿鹄腾空。   太后忽觉泪眼朦胧,忙抬手欲作挽留,眼前楼台虚化。脚下烟云翻涌,她愣了愣神,低头去看身上衣衫。却见那衣衫朴素无锦绣,分明是她早年穿戴。她茫然的想,“原来是在梦中。”   云秀单手扶住倒下去的身影,轻放她在地。另一手捧着终于离魂而出的执愿,稍稍讶异于它的爱恨深沉。她原本以为太后这样无懈可击的女人,纵有执愿,也不过是些寻常的、人年老后不期然想起的少时往事罢了。虽有憾恨怀念,对其一生却也无太大影响。谁知它竟是爱恨之缘始,以至于到剥离了这桩执念,其人便不是眼下之人的地步。   ——这不人就昏过去了吗?   云秀便为她纳魂归体,自己也随之化蝶,潜入了她的梦中。   永贞元年八月,宦官逼迫天子退位,太子在腥风血雨中登基。   登基之初便开始清算父亲的心腹旧臣,连下四道诏书,一贬再贬……永贞年剩下的四个月,整个朝堂都忙着痛打落水狗,清扫一切他们染指过的角落,务求政务恢复到他们登台之前的模样。   不过,这些同太子妃——天子新登基,尚还没来得及册封妻子——郭氏并无太大干系。   尽管她的母亲升平大长公主曾数次传信给她,询问中风卧床、被宦官软禁在兴庆宫里的上皇是否尚安好,但太子妃似乎对这桩人伦惨绝提不起太多的情绪来。和嬉笑怒骂,有着丰富而柔软的感情的母亲不同——她很少有什么情绪波动,更少会对什么人、什么事产生同情。早些年她不以为意,可自生育子女之后,她却日渐为此感到焦灼。因为她甚至对自己的亲生儿女都没觉得出有多么疼爱。在她所受的教育里,女人可以是冷静和明晓利害的。可母亲看到了子女,却不能不发自内心的柔软和喜爱。她怀疑自己可能是有什么隐疾,是冷漠无情之人。   九月重阳,她同天子一道前往兴庆宫中探望退位燕居的太上皇。   父子二人和好如初。   离开兴庆宫后,天子继续回去清算父亲的旧臣。她一个人百无聊赖,便在大明宫中闲逛。   行经蓬莱山一带,忽听见断断续续的抽噎声。   身旁尚宫正要前去喝止,她却不知为何抬手拦住了。示意随行众人留在原处,她一个人循声拐过山石,自去查看。   却是两个小宫女在私下说话。小的那个才十二三岁,大的那个背对着她,却看不出年纪。只知背影窈窕轻盈,想来是善舞之人。她素来不喜欢乐舞,连带着也不喜欢能歌善舞之人。可当这少女开口时,她心中猛的就一颤——仿佛昏昧懵懂之中有谁在摇篮边哼唱起柔暖的歌谣,那是能让人安稳入睡的声音。   她倾耳细听。原来她们是新被收没入宫为婢的罪人之女,年小的那个因不懂宫里的规矩被责罚了,越发勾起对生死不明的家人的担忧,对前途未卜的命运的恐惧。于是偷偷躲在这里哭。年长的那个便寻过来安慰她。   照她看来,这少女口才十分有限,一句都没说到点子上——哭有什么用,父兄定然指望不上了,不如振作起来自谋生路。他们这是被没入皇宫,又不是变卖为奴。这是富贵的机遇,为何要哭?——这些那姑娘都没点到。只会说别哭了,日后我来照顾你。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也许是因为她的声音,那故事听来很是动人。那小姑娘也果然被这故事安抚和鼓舞了,渐渐停止啜泣。   故事的最后,少女唱起了歌。她捧着小姑娘的脸颊,一边轻缓的哼唱着,一边帮她擦拭干净面容,整理好了衣衫。   哼唱声似还萦绕这耳边,故事却已讲完……   少女牵着被安抚好了的小姑娘离开的身影,很是令人感到温馨美好。   那一整日太子妃心情都很舒缓。傍晚时子女前来向她请安,她下意识的便想到那少女抚摸小姑娘头顶时的模样,于是抬手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摸了摸女儿的头。这一年她的儿子十四岁、女儿十岁,同那个哭泣的小姑娘年纪也差不多大,应当……也还算是孩子吧。   她很快便将那少女调到了含香殿。   少女姓叶名慧娘,十七岁。父亲本是教坊的乐司,因一时不慎说了几句不该说的同情话,被人告发,获罪流放,连累她被没入宫廷。   虽生在伶官之家,叶娘却一直被保护得很好。她天资聪颖,明乐理,通晓乐府诗,不论曲调还是故事,都能信手拈来。她的故事充满奇思妙想,她的曲子也肆意无拘。而她本人活得跟她的故事、她的乐曲也并未太大区别。她视世界如歌,并相信世界也会回她以歌。 第116章 落月摇情满江树(四)   对郭妃来说,叶娘是个不可理喻的异类。   她对旁人、对自己、对世界的看法都非常不切实际,可她竟然又能活得很踏实、很安稳。   初来时她只被差遣去做些粗使活计,譬如扫院子。按说凭她的聪明和姿色,却被安排去当了清扫妇,多少该有些心有不甘、羞于见人的。可她却做得很大方。赶在旁人看见前将院子清扫干净,对她来说丝毫不算为难。扫完园子,回头和先前那小姑娘碰面了,说说话哼哼歌,还要解释“今日扫地时听着竹帚沙沙声,就觉着像首歌,你听好不好听。”   郭妃便故意找她的茬,吩咐底下人传话给她——竹帚清扫声太吵,日后不许再用。   她便拿郭妃不认得的野草扎了新扫帚,轻便又安静。以为没动静她便不能哼歌了吗?错。她扫着扫着地,忽觉得晨光中落叶翩跹,人生美好。倚着扫帚看了一会儿——喉咙里就又有了新曲子。   不但有了新曲子,因那小姑娘体会不到她所说落叶的美好,她还婆娑旋转着,顺便跳了支舞给她,“好不好看?”“好看!”   郭妃:……   那会儿郭妃其实也纯良得很。毕竟从小养得清贵,出嫁后的定位也是贤惠,本身又没什么病态阴暗的嗜好。最要紧的是,凭她的身份,不论看谁不顺眼她都能正面硬怼。故而那些私底下惩治奴婢的恶毒法子,她还真不会——要紧的是,总和个奴婢过不去,也丢份儿。   她妨碍不了她唱歌跳舞。   但她也实在想不通,她为什么这么喜欢唱歌跳舞。   人逢喜事,唱一唱、跳一跳也就罢了。可她是罪人之女,被没入宫为婢,还是个会被人嫌弃腌臜的清扫妇,她有什么可歌咏舞蹈的?   她到底还是将叶娘调到身边了。   ——她虽理解不了叶娘,却艳羡叶娘的善良和母性。她想,也许正是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才能治愈她身上药石罔医的隐疾。她急于向叶娘学习,怎么才能发自真心的喜欢旁人。   关注一个人多了,难免就会露出马脚。   因她临时有些事,没来得及宣叶娘入见。   叶娘等在院子里的功夫,恰逢她起身隔了窗子逗鹦哥。   叶娘一扭头看到她,便起欢喜之心,上前行礼道,“姐姐你也在这里当差吗?”   郭妃:……啥?   偷偷摸摸关注一个人多了,难免会露一两次马脚。在叶娘看来,她已经是熟脸了。不但是熟脸,叶娘还知道她曾想上前搭讪却不知为何没有。为此还给她脑补出很合理的人设来——比她入宫早,在宫里已很有资历和身份,因为和她们遭遇近似,故而有怜惜和保护之心,常常关注她们。   为什么会觉着她和她们遭遇近似呢?因为她气质清贵,一看就是有家教涵养的人,这种人会成为宫女,那就只能是因为家人犯罪了。为什么没觉着她是宫妃呢?因为她穿得太朴素了,她还穿洗过的衣服。须知不但宫里的贵人,就连京城有头脸的贵妇,一件衣服最多也就穿一二次,洗过的旧衣是断然不会穿的……   被误认做她身旁仆妇,郭妃之所以没恼羞成怒是因为,“简朴到让不明就里的人误认作尚宫,却一笑了之”,也是大家闺秀的修养和美谈。   只是难得的,她竟因此起了捉弄之心。   不但没急着点破,反而将错就错,同她闲聊起来。   当询问她为何非要唱歌跳舞时,叶娘反而比她还要不解——在她看来,唱歌跳舞才是天性。宫里也有梨园,贵人们也都爱听曲子赏歌舞,为何自己反而不唱不跳呢?看旁人唱歌跳舞,到底不比自己唱歌跳舞来的欢快啊。又因旁人都太静肃了,她都只敢私底下偷偷的哼一哼、跳一跳了。   这真是谬论,郭妃想,以乐舞为业者是优伶,是给旁人取乐怡兴的贱|人。唱歌跳舞和观赏歌舞,自然后者才是被取悦的一方。   虽如此,却也没直说——毕竟本朝玄宗也是有名的爱亲自下场跳舞的人。只道是,不觉着这是天性,反而觉着吵闹、轻佻。   于是叶娘做了一件胆大包天的事——她约她晚上一起喝小酒。   郭妃也做了一件胆大包天的事——她答应了。   时在深秋,天其实已有些冷了。   郭妃不想灌一肚子风,特地将和她同住之人遣离,将太液池侧近离含香殿最近的赏花亭空了出来。   ——这丫头虽看着安贫乐道,享乐的本能却敏锐得很,果然迅速选定了这一处又无人、又暖和、又秀美宜人的地方。   布上小菜,斟上小酒,她就掏出一根竹子,两牙竹板来。   “……这是?”   “竹萧、牙板啊。”她大大方方的展示给郭妃看,还相当风雅的解说了一下制萧的乐理,表示虽然看着简陋,但音准保证没问题,就是音色可能没那么敞亮,毕竟这是因陋就简做出来的——因为又没刀又没凿,光用簪子勺子掏孔她就掏了三晚上呢。   郭妃忽然觉得自己是在虐待下人——回头还是赏她一管箫吧。   她便请郭妃吃酒,自己吹箫助兴。   和她哼唱的曲子一样,她所吹奏的箫也是郭妃从未听旁人吹奏过的。想来也是即兴之作。   可是……真好听啊。就像年幼时靠在乳母怀里虚度光阴那么暖和、自在、悠然。渐渐她又想起那时她们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她打起了车帘子。那一年她都看到了些什么?连绵起伏的远山,山间五色斑斓的林子,林子上空盘旋翱翔的雄鹰。曲折的小路上那风景如不尽的长卷初次展开,她的眼睛都要跟不上了。对了,还有铺面而来的风,她伸了手去捉。是谁说风捉不到的?她明明捉了满捧……   她支着脸颊,半歪在坐席上听着小曲儿,忽然觉得自己也许没那么不喜欢宴曲……只不过以往她没听到过可意的罢了。   她问,“这曲子叫什么名?”   叶娘道,“我没想呢。要不然就叫《风》吧,我吹的时候,想的是奔跑时迎面扑来的风。”   郭妃心里便一颤——这是她头一次产生和什么人心意相通的感觉。这感觉很陌生,酥酥麻麻的,连指尖儿都有些抖。   她却不是容易动声色的人,只淡淡道,“哦……”   叶娘却很高兴,道,“这是我头一次给曲子取名呢,我该把这支曲子谱出来,流传百世。”她便又快活的哼了个小调儿,举杯向郭妃敬酒。   郭妃却不肯和下人推杯换盏。然而想到她们先前才有知音之意,却不忍拒绝,别扭的沾了沾唇。   叶娘却觉着是此刻没曲子听了,故而她觉着不尽兴,便笑着起身唱起了劝酒歌,“劝君一盏君莫辞……”她便抬手来倾她的酒杯,那手上虽有薄茧,却毕竟是拨弦弄箫的手,纤长灵巧,动静皆似柔舞。明明没用什么力道,却让人推拒不得。不知不觉一盏就饮下去了。可叶娘才唱到第二句,“劝君两盏君莫疑……”郭妃依稀觉着这劝酒歌在哪里听过一般,一晃神就又被劝进去一杯,待第三句“劝君三盏君始知”唱出来时,她才记起自己确实听过,立刻便着羞恼,“你敢唱‘老’字试试!”叶娘噗的便笑出来,下一句正是——面上今日老昨日,心中醉时胜醒时。   也许是因两杯酒下肚,她有些醉意了。这一声恼一旦道出,什么身份矜持,也尽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她不觉就笑了起来,心想这有什么可生气的。便道,“我以为你邀我喝酒,是因我说唱歌跳舞不自娱,你想说服我。”   叶娘笑道,“是呀。我啊,只要吹一吹箫、唱一唱歌、跳一跳舞,多难过的事都能过去。人可能买不起华服,吃不起甘食,喝不起美酒,可只要不聋不哑就能唱歌,有手有脚就能跳舞。胸有喜怒,呼之啸之,心有起伏,舞之蹈之。这是上天化育万物时,便赐给人的礼物。不论贫富贵贱,人皆可以此自娱。唱歌跳舞,最无忧也最快活。”   她便再次举杯,唱道,“天地迢遥自长久,白兔赤乌相趁走。身后堆金拄北斗,不如生前一尊酒……”   郭妃怔了怔,接过来,饮尽。   叶娘见她慷慨喝了,心里高兴,便执起牙板,边敲边舞蹈起来。   她跳的不是娱人之舞,而是相邀舞。   叶娘挥袖、折腰、旋转……面带快活的笑容,眼睛追逐着她,时近时远的向她邀舞。手中牙板时而噼噼啪啪紧密如鼓,时而不急不躁缓长如箫。很奇异的,她居然能读懂她哪一段舞步、哪一簇牙板是为了向她炫技,引诱她动摇。哪一段舞袖、哪一声牙板是在含蓄等待,邀请她来分享快乐。   她确实不爱歌舞,可她也确实是会跳的——虽说国朝的筵席相邀舞是男子的舞蹈,只有男人才被允许在大庭广众之下以舞蹈展现快活,女人的筵席是不适宜呼喝舞蹈的,可谁叫她自幼叛逆呢?她就是看了、学了,然后记住了。谁能奈她何!   她于是展臂,在叶娘的牙板声中,傲慢的以一段在她体内压抑埋藏了十六年的舞蹈,回应了她的邀约。   而叶娘眼也不眨的看着,在她羞恼的质问,“你让我自己跳?”时,才忙醒神般跟上。   跳完她只觉神清气爽。   身旁叶娘却安静了。她扭头看叶娘一眼,见她微红着脸不敢抬头,竟是大感畅快——这一夜尽被这丫头牵着鼻子走了,也该让她知道知道轻重了。   时候不早,她竟陪个小丫头片子玩闹,还玩闹到这个时候,真是鬼上了身。此刻明白过来,然而要说有多后悔,却也不至于。   只懒懒的道一声,“我乏了,就到此为止吧。”   “嗯?……”叶娘似是被惊了一跳,抬头看向她,片刻后便回过神来,忙又低下,道,“……嗯。”   郭妃从赏花亭里出来,却见天子交握着手,正饶有兴致的立在亭边看她——分明已来了有些时候。   想到适才的舞蹈竟被他看去了,郭妃便大感败兴,却又有些奇异的畅快。   借着酒意就扬头道,“如何?”   天子笑道,“有些意思。”   她一笑,心知天子是误解了她今夜在此的原由,便不想再理他。她转身要走,天子却自背后牵住了她的腰带,上前将她拦腰抱起。掂了掂,笑道,“沉了。”她心中破口大骂——他上一次这么抱她早不知是多少年前了,哪里还记得她的纤盈?不定是又拿她和哪个小贱|人比了?   嘴上说的却是,“抱不动了?”   天子目光沉了沉,低笑道,“……你说呢?” 第117章 落月摇情满江树(五)   时隔十年之后,郭妃又有了身孕。   她并未觉着有多么惊喜——天子已经有二十多个子女了,而从她嫁入广陵郡王府至今总共也才十五年。他身边常年有女人要生孩子,并且哪个女人生都不奇怪。给他生过孩子的女人涵盖婢女、犯妇、伎乐、歌女,甚至路边临时找来的村姑……他心血来潮的发|情,随心所欲的播种。做他的妻子,没点儿佛性真不成。   但是要说毫不动容,那也是骗人的。   ——她总觉着,这一个孩子也许能让她正常的体会到为人母的、发自内心的喜爱和欣慰。   叶娘说,唱歌跳舞是人的本能,这念头未免太浪漫了些。可叶娘也确实让她想明白了一些事——认可、顺从自己的本性,最自在也最快活。没见那些享用旁人的贤惠的人都在自我放纵吗?这没什么可羞耻的。   ——她就是厌恶自己的丈夫,厌恶他的自以为是,厌恶他的不知检点,厌恶他迫使自己和那些原本连她脚趾尖儿都够不到的女人称姐道妹。   她打从心底里就不想当什么贤惠女人。   这一个孩子她要自己养,她要放纵他的天性,将他养得无法无天、逍遥快活。   纵然日后生下的是女孩儿,她也决然不会让她和贤惠沾一点儿边儿。   叶娘自然知道她是谁了。   她不知叶娘有没有后怕,但这丫头确实也不憨,不至于知道了她的身份还敢在她跟前放飞。镇日里小心翼翼的,生怕她重翻旧账。   但这丫头实在是被保护得太好了,她就连心虚都不持久。待她赏了根箫给她后,她很快就又本性毕露了。   幸好,她喜爱叶娘的本性。纵容她,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每日她听叶娘讲故事,听她吹箫,听她漫无主题的谈天说地,心里觉着很是受用。   ——若不是太上皇一直卧病在床,她甚至打算在含香殿中组一支乐班子送给叶娘。这丫头的本体怕就是天外一段箫音化形来历凡了,只要有舞乐给她倒腾,她就能过得逍遥快活。   但她从一开始就该想到的,这么好的姑娘,怎么可能只有她一个人喜欢?   最初觉出怀疑,是因为天子明知她怀孕了,却还是常来含香殿探视她——她很有自知之明,她既不解语,又没过人的姿色,嫁的更不是什么情深义重的好男人。十六七岁她怀第一个孩子时,都没碍得住他流连花丛,怎么可能在年过三十后,反而把他的心收拢住了?   她似笑非笑的试探,“你宠爱谁我都不计较,可我身边儿的人你不能碰。我再贤惠,也难和昔日伺候我的奴才情同姐妹。你也给我留些脸面。”   天子笑道,“你又胡思乱想什么?”   但她知道,她的话他听懂了。她打定了主意——他敢碰,她就敢弄死她。她身边不留反咬主人的狗。   可她一直没怀疑到叶娘身上。也许因她太傲慢了,对天子一向都有莫名的轻蔑,觉着他看上的都是些俗艳而心机深沉的女人——而叶娘不与凡花同,并不在他的涉猎之内。   可见嫉恨当真能蒙蔽理智。若她能再坦率些,就该承认,那些给天子生过孩子的女人,未必都曾费尽心机的引诱他;而天子偏好的更从来不是卑贱俗艳,恰恰相反,他的品味很不俗。他看上的女人,抛开形形色色的出身,竟无一个不是心灵手巧、才色兼备。   可惜那时她还不够洒脱,不能置身事外,冷静公平的去承认丈夫的内宠们也有许多过人之处。   待她意识到天子看上了叶娘,已是生育之后。   ——天子当着她的面,赐了叶娘一管箫。   叶娘很不喜欢天子,总是能躲就躲,躲不过时就安静得施了隐身术似的,一言不发一技不露——这也是曾令她倍感得意的事。天子明显比她更通乐理,他能歌善舞,还弹得一手好琴,但叶娘偏偏就不喜欢他,多解气!故而她虽宝贝叶娘,却也不能一直把她藏着掖着。   这一次叶娘本来也是不肯领赏的。可当那管箫呈到眼前时,她的目光便再移不开了。她抬手轻轻摸了摸,着迷一般,几番犹豫之后,到底没能抗拒诱惑,将那箫轻轻拿在了手上,试了个音。那音色果然不凡,她欢喜得都有些脸红,屈膝向天子致谢。   天子的目光始终凝望着叶娘,待叶娘收下之后,才意味不明的瞟了淑妃一眼。淑妃脑中铮嗡一响,便想起了那句,“我身边的人你不能碰”。   ——那是元和元年,朝臣几番奏请之后,天子依旧不肯册立皇后,只封她为淑妃。她身为女人,不能反抗不能拒绝,却也卯足了力气要和他斗一斗,纵使不能翻盘也断然不肯让他舒舒服服的如愿。朝堂上僵持不下,后宫里便继续皮笑肉不笑的互相伤害。   他故意来向她耀威,偏偏要选她最亲信的人,偏偏是叶娘背叛了她。   叶娘显然意识到自己做了错事,但大概并未意识到错得有多严重——她平日里确实太纵容她了。   十二公主满月宴。乳母们抱了公主出门,叶娘亲手为她梳头。   叶娘小心翼翼的,似是在寻找同她和解的时机。   她心里却冷沉,不知不觉便问道,“……日后你有什么打算?”   叶娘道,“想当一名乐司,每日里带着乐师舞女们编曲、跳舞……若有朝一日能在大典上演奏给百官、万民,于愿已足。”   淑妃道,“果然卑贱。”叶娘手上便一顿,淑妃回身将她推倒在席上,任她钗散髻乱,黑发铺了满地,“你以为教坊司是什么地方?教坊司里的女人是做什么的?你的父母没教过你吗”她撕开她的衣衫,揉着捏着掐着她身上羞于示人之处,恶毒的讽刺讲解着那些男人会如何龌龊的垂涎她,当她玩意儿似的蹂|躏她……她眼里的泪水、口中的哀求,不成章法的推拒越发激起她心底的暴戾和怨恨。直到叶娘再也忍受不住,撕心裂肺的哀嚎起来,她才猛的醒悟过来。   叶娘拢着胸口无法自抑的哭泣着。   她茫然的看着自己扭曲丑陋的双手,颓然坐倒在地。   叶娘没有去寻死。这姑娘似乎天生就没有为什么事寻思的念头,也不知是不是万幸。   淑妃知道自己很后悔。后悔自己做了这么荒唐残忍的事,将对天子积压十几年的怨恨发泄到一个无辜的小姑娘身上。   可是,这又似乎是难以避免的。   她端了饭食推门进去,而后轻轻的反锁上。   叶娘受惊一般跪坐在角落里,手指紧紧抓着衣裙,指节都泛白了。   “过来吃一点吧。”她说,“别哭了,你眼睛再肿下去,殿里就要议论你是否心存怨恨了。”   叶娘没动。   她便接着说,“天子大赦,你父亲可以回京了,你知道吗?”   半晌,叶娘才嗫嚅道,“……她们说,涉永贞朝事者,不在赦免之列。”   “你父亲的案子已重审了,和永贞朝事无关,已经免罪了。”叶娘终于稍稍动了动,抬眼看向了她。淑妃便给她斟了杯甜酒,道,“等你阿爹回来,你就出宫吧……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   ——不论是深宫之中,还是天子或者她的身旁,都不是叶娘该待的地方。   她不是皇后,许多事做起来并没那么便利。   为将叶娘放出宫去,少不得就要动用家中权势,先帮叶娘的父亲脱罪,才能免去叶娘的奴籍,而后再能讨论赦免她出宫的事。   一整套流程辗转走下来,就又到了八月底。所幸叶娘记吃不记打。知她为自己奔波,就苦楚惊恐不起来。待人接物虽比最初结识时拘束了许多,可至少目光还是明亮柔软的。于她便也不算太难熬。   依旧是九月重阳。   她散心回来,殿里侍女慌慌张张的迎上前,告诉她,天子同薛王吃酒,传信命叶娘过去吹箫助兴,叶娘等不到她……已经去了有一阵了。   她赶到时正碰见薛王以袖遮面,跌跌撞撞的跑出来。   她喝住薛王,询问天子的去处。薛王草草指了指御园。她心中犹然不敢深思,复又询问他来吹箫的侍女可还在。薛王面红如血,躲躲闪闪的点头。她心里猛的就一沉,大步往园中去。   一行进入,一行被人阻拦。她薄怒的喝退一切阻拦之人,强硬的闯了进去。   尚未近前,便听到了微弱的哀求挣扎声。她早不是不惊人事的少女,立刻便意识到里头发生了什么。   她脚下一软,几乎没有滑倒在地。却是再也挪不动步子了。   不知过了多久,天子提着腰带,满身酒气的从园中出来。看见她,却并未觉着惊讶。只拍了拍袖上草屑,迤迤然离开了。   送叶娘出宫的最后一道手续被宫正司驳回了。   这也在意料之中——天子宠幸过的女人,若无天子首肯,是不可能被放出宫去的。   她克制着憎恨,将此事提请到天子跟前,天子淡淡道,“再等等吧,万一有身孕了呢?”   她身旁亲信悄悄向她告密,“……恰那日花鸟使采选的美人送到了,陛下便问薛王,这些女子哪个能生贵子?薛王说哪个都生不了,陛下不服气,命人再去找来。恰叶娘过去,薛王便指着叶娘说,她子孙富贵,贵不可言。陛下便临幸了她。”   她将指甲掐进了掌心。她知道薛王的脾性——必是将叶娘当成了教坊司里人人可欺、卑贱至极的伎乐,才故意这么说。   年少时阿娘常说谨言慎行,小心一语成谶。三十年来她就只犯了一回,便应在了叶娘身上。   叶娘果然有了身孕,十月怀胎,生下了十四皇子。   昔年那个自在快活的少女被扼杀了,她们之间了无嫌隙的岁月也逝去了。   天子到底还是用最不堪的方式,回应了她的反抗。   她心中爱着恨着怜惜着厌恶着,便这么蹉跎着,忍见光阴成飞沫。   那一日叶娘病体支离,靠在檐下,断断续续的吹完了最后一支曲子。   而后托孤给她。   她没办法喜欢十四郎,更无法将他视若己出。这孩子也许无辜,可他是她受辱的印记。她又不是叶娘,她没那么宽的心。她忘不了也原谅不了。她若忍耐,必是为了加倍奉还。   并且她最终还是做到了。   天子死前她很少想起叶娘。   她想叶娘该是没什么遗憾和牵挂的——叶娘那样的姑娘,原也不该对尘世有什么眷念。   而她虽不喜欢十四郎,但终究还是将他好好养大了。以叶娘的性情来看,她便也不亏欠她了。   如此,各得其所,已是十分圆满的结局。   天子死后,她依旧很少想起叶娘。   可一旦想起,却无可遏止的悲从中来。   她最终赢了,她夺回了自己该得的一切。然而平生偶得的那份情谊早如镜花水月消散。到头来此生陪伴她最久、令她记忆最深的,却是那个她最恨之欲死的男人。   他们互相蹉跎消磨了一生,究竟毁去彼此生命中多少珍宝?   她站在爱恨的尽头,回望那一片繁芜荒秽丛生的岁月。   忽有荧光摇摇飘落在指尖。   她抬手轻轻碰触。   一瞬间晚风扑面而来。风中花香酒浓,光阴正当时。   她纵情忘忧的跳着宴饮相邀舞,欺近叶娘展臂俯身迫她折腰,眼中光芒嚣张恣意、明如晨星。   ——便是那样的目光,捕住了天外一段箫音,捕住了那夜的风。 第118章 落月摇情满江树(六)   云秀坐在屋顶上,听晨钟回响在长安的屋宇和街巷间。   熹光微白。   十四郎已更衣洗漱完毕,正在院子里的练剑。   这大半年来,他体魄强健了不少。虽不比自幼习武之人,可一招一式之间也已很像模像样了。   练完剑他便自打了盆清水,裸了上身,擦拭汗水。白皙的皮肤下,肌肉的轮廓已很显力道。   他进屋换好衣服,挽起发髻,再次回庭院中,在屋顶上寻到了云秀。便伸手向她,道,“下来吧,我们出去吃点东西。”   云秀自高处落下,扶住他胳膊时,摸到了他手臂上硬邦邦的肌肉,不觉便走了瞬神。   十四郎关切道,“怎么了?”   云秀笑道,“想起初次见面时,也是这样从树上跃下来,扶住了你的手臂。”   “嗯……”   那时的记忆如流风回雪一般,美好却又无形。印在心间的唯一实实在在的东西,就只有残留在他给她的披风上的,将人整个儿都包裹起来的温暖。   若让她画那时的十四郎,她大约是画不出来的。也许只能用那熊孩子的手法,洇满纸迷离无色的水墨为形体,再勾描出他睫毛下的光。不认得他的人甚至不知画得是什么,认得他的人则一眼就能看出是他。   可若让她画此刻的十四郎,她应当能画得惟妙惟肖吧。   初次相识时那风一样的少年,已如玉石一般坚实了。   他已选定了自己的红尘道,再不会动摇了吧。   云秀道,“你不问我昨夜去了哪儿?”   十四郎轻声道,“你若想让我知道时,会告诉我的。”   云秀想了想,道,“是。”   他们携手走在街道上,寻找路旁晨起卖饮食的小贩。   路上人熙熙攘攘,无人能看到她的存在。只他握紧了她的手,连接着她和这个世界。   不过,这连接也终有一天会被切断吧。   所有的相遇早在最初就注定了结局。   长庆二年三月三日,上巳节。   柳云岚十五岁,行笄礼。   因和云岚约好了,待她成年时会来送贺礼,云秀很早便来到柳府。   也没打扰旁人,只现身在云岚的闺房中,等她独自进屋时,私下向她道贺。   云岚显然没料到她回来,待她说明了来意,才感慨万千的叹了口气,道,“……阿姐你真是……”说着便悲从中来。   ——父母离散的滋味着实难以下咽。饶是她大度知礼,心底也不能不对云秀有所埋怨。   “阿姐为何不早些回来?阿姐走后,阿爹不明就里以为是阿娘害了阿姐。阿娘说不出阿姐的下落,百口莫辩,受了很多苦……”   云秀道,“我已见过阿爹了,误会当已解除了。”云岚必然会更心疼郑氏些,这也没什么可说的。但有些道理也得跟她说明白,“我并未料到会有这种结果,是我考虑不周。不过你娘也确实对我不安好心,我当日若不走,那怀疑怕就不是冤枉她了。”   “姐姐为何这么说?阿娘纵使不喜欢姐姐,可以从未……”   云秀笑着打断了她,道,“且别急着反驳我。不如我们打一个赌,此刻我回来了,你觉着你阿娘是喜是恨?”   “怎会生恨?自然是欢喜的!”云岚说完便迟疑了一阵,才又确定道,“……会欢喜不错。”   ……至少和丈夫之间能冰释前嫌。   云秀看透了她的心思,不觉失笑——这丫头并非没有心机,只是她的思路一直都向好而不向利,故而思虑单纯,没太多纠结迟疑。   真好。   但是郑氏的所作所为,能让柳世番这么精明的枕边人都选择相信云秀是被她所害。云秀觉着,她的心思,恐怕会很辜负云岚的信任。   “我看未必。”云秀便说,“不信我们试试看。”   郑氏还在忙碌之后的典礼。   云秀想得不错,郑氏的心没那么脆弱、感性。云秀不辞而别确实给她挖了个大坑,但也拔去了她的眼中钉。思量着该如何向柳世番交代时,她且忧且喜。虽最终的代价比她预料中更惨痛些,却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损害——柳世番到底是个念情的人。   随着往事渐远,郑氏能觉出,柳世番还是想捐弃过往和自己重归于好的。去岁年终时他寄家信回来,口风就已很软了。   今年又有喜事——宫里透口风给她,说太后有意挑选柳家女为太子妃。今日云岚的笄礼上,宫中将会派人前来道贺,顺道相看相看她家的女孩儿们,请她早做准备。   景王是天子长子,比云岚只大三岁,自幼深得先皇和太后的偏爱。郑氏盯上景王妃的位子许多年,殚精竭虑苦心算计,如今总算要如愿了。   郑氏只觉得神清气爽。   一时又想到柳世番那个冤家。   ——去岁年末藩镇又开始作乱,天子急召裴相公出征平叛,至今打了快四个月,却还没建立尺寸之功,朝中一片攻讦之声。   郑氏觉着,天子当已起意把柳世番召回来,二度拜相了——没有柳世番帮着筹备调度军需,却有满朝废物点心急着诿过、掣肘,任谁去平叛都难成事。天子也该看清此中关节了。   待柳世番回到长安,她再软语温存的认一认错,不信柳世番能无动于衷。   女儿当上太子妃,丈夫也回心转意,她的人生终归还是圆满的。   正美滋滋的盘算着,便见云岚身旁丫鬟面色苍白,且迟疑且惊慌的直奔她而来。   郑氏不悦道,“何事惊慌?”   丫鬟道,“二娘子,二娘子房里……”   郑氏面色一凛,立刻令她近前耳语。便听那丫鬟道,“大娘子回来了,目下正在二娘子房里说话。”   郑氏没有声张,只带上一二亲信,亲自往云岚房中去打探虚实。   郑氏不怕云秀回来——柳家已给云秀发过丧了,纵她回来,柳家也已再无柳云秀其人。她抢不走云岚的姻缘。   只消把她当不速之客,一顿乱棍打出去……不,今日有贵客前来,不宜生事,还是悄悄捆了扔进柴房关起来,待正事办完再悄悄审问。否则一旦声张出去……依旧不行,这丫头不知打哪儿学来一身妖术,上一回她要走,那么多人都拦不住她,焉知今日就能捉得住她?   郑氏越想越觉得云秀来者不善——就她待云秀的光景,也实在不敢自欺欺人的觉着云秀是来道贺、示好的。只想,莫非她知道今日太后要派人来,故意来坏云岚的好事?一个已被认定死去的人突然闯入典礼伸冤……太后会怎么认为?   郑氏忽就满头冷汗,咬牙切齿的想,柳云秀这是打定主意不让她好过了。   将踏入云岚院中时,她猛的挺住了脚步。   回头吩咐身旁人,“关紧院门,在这里守着。没我的命令,不许任何人出入。”   便敛了衣裙,快步往小佛堂里去。   进了佛堂,见四下无人,便快速寻到暗格,从里头取出个小盒子来——那是祖父去见柳世番时,她阿娘给她的东西,一瓶鹤顶红。   她那个懦弱的阿娘唯一的烈性也就是寻死了——且还不是自己寻死,而是规劝女儿寻死。就郑家那家风,戕害子嗣不成反被丈夫休回家去,也确实是被灌毒|药不如自己饮毒死。但问题是她那次真的是被冤枉的啊!她阿娘为什么就不能帮她想想该怎么活?   但这也没什么要紧的。她又不是才知道阿娘窝囊。只消她不窝囊便够了——她定然不会让任何人损害了云岚的前程。   郑氏再次回到云岚院门前。   一进屋,果然听到云岚在和谁说话。   她稳了稳心神,挂上慈善温和的微笑。抬手推开门,走进云岚的闺房。   云岚闻声飞一般的站起来,见是她,忙上前挽住她的胳膊,抢着说道,“阿娘快看,是阿姐回来了!我正要……”   郑氏拍了拍她的手,道,“我看见了。你先出去吧,我有话要同你姐姐说。”   云岚犹不肯走,还在试图晃她的胳膊撒娇,“阿娘,我……”   郑氏道,“宾客都快到了,你妆容都还未整顿好,像什么话?莫非我还能吃了你姐姐不成?”   云岚被噎了一句,看看郑氏,再看看云秀。抿了抿唇,道,“那我先去梳妆……你们一定要好好聊啊。阿爹知道了,必定会……”   郑氏打断她,吩咐身后随从,“还愣着做什么,带二娘子去梳妆。”   云岚被半请半推的带走了。   屋里就剩下郑氏和云秀两个人。   郑氏敛了衣裙,端正的在云秀对面坐下。微微舒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然而想到外头丫鬟手里捧着的东西,心绪便难以平稳。   开口时声音都有些空空的发抖,她干脆便恶人先告状,免得云秀听出她心虚,“不知道云岚告诉你了没,你一走了之,却连累我吃了大苦头。”   云秀轻轻咳了一声。   郑氏便接着说道,“我也算看明白了,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你爹当然将你放在前头。我一个续弦,哪有什么资格去管原配的孩子。”说着便抹起眼泪来。可惜云秀不吃这一套,不但无片言宽慰,竟还在一旁看热闹。郑氏知道打动不了她,终于不哭了,又道,“日后我也再不想管教你了,只是你阿爹误解我要害你,对我嫌隙已深。待你阿爹回来,你需得替我分辨明白才成。”   果然,求人帮个小忙,是讲和的最好开端。   云秀总算放下了茶水,点头道,“这个好说。”   “当真?”   “……”云秀似乎不大习惯她示弱,沉默了片刻,“当真。”   郑氏假意欢喜道,“你能有此心胸,不枉家里养你一场。日后我们母女和睦,你阿爹定然欣慰……你看,你一早前来,你妹妹也不知上个点心茶水的。”她便回头吩咐,“给大姑娘端几样点心进来。”   便有个丫鬟进屋布下两道点心,奉上一盏冰糖燕窝粥,一碟蜜渍果脯,一碟茶果子。   郑氏自捻了枚茶果子咬一口,殷勤对云秀道,“别嫌弃寒酸,快吃一点垫垫吧。”   云秀看了她一会儿,抿唇一笑,拾了枚果脯挼着。   郑氏心脏提到了嗓子眼儿,只觉着手一时都抬不起来了。然而能抬起来她又想做什么?是想打掉那蜜饯,还是硬塞进云秀口中?她亦分辨不出。   可待云秀将那果脯好好吃进嘴里之后,她心中确实长松了口气——只觉得整个人都松懈下来。   云秀道,“好吃。”   郑氏忙把那蜜饯推到她跟前,“好吃就再吃几颗。燕窝也趁热喝了吧。”   云秀从茶托上取了枚空盏,倒了半盏燕窝。一边喝着,一边又大嚼了一颗蜜饯。   郑氏干巴巴的看着她,眼看着云秀嚼了大半碟蜜饯下肚——没毒发,怎么还没毒发?不是说鹤顶红见血封喉吗?   云秀吧唧着嘴扭头,将碟子往她跟前一递,“您也吃一颗?”   郑氏忙推回去,“你吃。”   她每吧唧一下嘴,郑氏的心脏就跟着跳一跳。心口紧得得都要心绞痛了,云秀依旧面色红润,活蹦乱跳。   碟子里只剩一颗蜜饯了。   云秀看着郑氏,郑氏也看着云秀。   郑氏的手不由又抖了起来。将燕窝端到面前,用袖子遮着,狠心将剩下半瓶鹤顶红也滴了进去。拿勺子搅了搅,笑着推给云秀,“已经不烫了,快喝了吧。”   云秀抿唇一笑,“——还是留给云岚吧。”她笑得且友善,眼中却丝毫暖意都无。   郑氏手上不由一抖,心知必是适才的遮掩令她起了疑心。横竖她今日没打算让云秀活着离开这间屋子,立刻便起身想要按住云秀,强灌下去。   却听门吱呀的一声响,云岚画着半面妆,神色茫然的站在门外。   看见云秀和郑氏正在推让半盏燕窝,立刻了然,上前一把端起来,“可饿死我了,还是我吃了吧。”   仰头便要喝。   郑氏只觉得三魂易位七魄惊飞,手如枯木般猛的一挥,便将那茶盏打飞在地上。   云岚被她凶狠的目光吓住了,不由咽了咽唾沫。   郑氏脑中有根弦砰的绷断,跳上来就掐住云岚的脖子,手指塞进她嘴里按她的喉咙催吐,哆哆嗦嗦的催促,“别咽,吐出来……赶紧吐出来啊!”扭头声嘶力竭的喊,“绿豆汤!赶紧拿绿豆汤来!你们这些废物还不快去!”   云岚被她折腾得钗环散乱,眼泪乱飞,化到一半的妆糊了满脸,“……阿娘你做什么?”   郑氏眼圈也早红了,不由分说的继续折腾她,“好孩子别怕,吐出来,吐出来就没事儿了……”   云岚看向云秀,猛的意识到了什么。她用力将郑氏推开,按住她的肩膀,犹带幻想的看着她,“阿娘……那粥里有什么?”   郑氏落着泪,仍想上前救她,“你没喝到对不对?”   云岚最后一丝幻想也破灭了,她脱离坐倒在地上,泪水夺眶而出,“阿娘……您这是要做什么啊!”   “……阿娘……阿娘还不都是为了你?”   云岚张了张嘴,想要反驳竟是不知从何反驳起——她实在想不通,毒杀她姐姐和为了她这两件风马牛不相干的事,究竟是怎么联系到一起的。   最后也只能苦笑道,“罢了……罢了,全都算在我头上吧。待日后下了地狱,由我来偿罪便是。”   郑氏道,“你胡说什么,该下地狱的是她!我的傻女儿,你道她今日来是安得什么好心?!她是来坏你的姻缘的啊!她就是见不得咱们娘俩好……”   云秀拈起最后一块儿话梅,塞进嘴里。   “我就是来道贺的。”她对郑氏说道,又转向云岚——原本想说些什么,可想到今日云岚所见至亲之人的真面目也算是自己送上的贺礼,便似乎只有抱歉可说了。但这也确实是一个宜早不宜迟的提点。总比日后郑氏当真害了人,她才毫无防备的察觉母亲的本性,来得强。   她便对云岚点头致意,道,“就此别过了。保重。” 第119章 落月摇情满江树(七)   长庆二年,四月。   暮春草长莺飞的时候,倒春寒突如其来。入夜一场冻雨过后,翠柳垂玉,艳红凝冰,整个长安都裹进了冰凇之中。   这场倒春寒持续了整整六天,大片春麦冻萎,早稻烂秧。六天之后,外镇报讯的驿马陆续入京,带来各地受灾的消息。大致确定了这场春寒波及的范围之后,因平叛迟迟未见成效而满心焦灼的宰相们俱都消沉下来,暗暗感叹“天意如此,如之奈何”。   唯大明宫内天子游兴不减。年年暮春时节都要赛马球,偏今年的被冻雨打断。本该驰骋马场的时候,他却因受了风寒被迫裹着冬衣缩在紫宸殿里喝药,真是辜负了大好春光。眼下天气稍稍回暖,他龙体亦觉大安,岂不正是补回马球赛的时候?   于是天子换上骑装,选好球杖,带上五六精通此技的宦官,召集兄弟们打球去也。   球赛至关键时,天子抢到了球,凌空一抽,传给亲信宦官,即刻策马奔向球门。宦官会意,驱马追上。两人一前一后策马腾跃,快如闪电。球在空中互传数十次而不落,眼看球门将近,只待宦官传球回来天子便能破门,却忽听得凌厉风声,击球的宦官宛若被重物撞击般,连人带马扑到在地上。   事发突然,天子愣了一下才缓缓勒马停住。四面亲侍却早已将天子重重护在中央,那倒地的宦官已扭断了脖子,有人前去查看他是否是被暗器所伤。天子目光越过重重侍卫和验伤官,只望见他无光的散瞳和口中汩汩冒出的鲜血,便被护送着匆匆离开了现场——到底也没弄清是意外坠马,还是真有刺客埋伏。   早先玩得尽兴,衣衫尽已汗湿,加之心中恐慌,天子稍稍觉着有些冷了。行至浴堂殿时,高大的宫殿遮住了阳光,殿内一股阴冷的凉风吹出,天子身上一抖,忽然间天旋地转,一头栽倒在地。   ……是脑卒中。   得知消息时十四郎正在恒州走访——恒州是成德节度使治下,长庆元年十月,成德叛唐,他们此次走访,便也多了些探敌的意味。   当此多事之秋,天子若是忧虑成疾也就罢了,居然是因打马球而重伤,十四郎心里真不知是什么滋味。   云秀问,“要回去看看吗?”   十四郎狠心道,“不必。”   天子中风,促成了许多原本能以各种理由继续拖延下去的事。譬如是否选柳家女为景王妃,是否该尽快册立景王为太子,是否该将天子即位后组建起来的这套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宰相班子撤换掉,换上更有资历更有威望更能稳定时局的老人……   于是,长庆二年五月,在经过一个月的调理却依旧不能坐朝理事的情况下,天子传召,册立景王为太子,柳世番之女柳云岚为太子妃,令太子代为理政。将萧、段、裴三相外放出京任,将柳世番调任回京,又将早年因反对裴、柳二人平乱而被调任的几人召回,组建了新的政事堂。   虽横生许多枝节,但女儿终究还是当上了太子妃,丈夫也二度拜相,郑氏很是心满意足。   眼下唯一的心事,就是生儿子了——她已连生了四个姑娘,就不信再生还是个姑娘。   柳世番从淮南回来,进了家门,下了马车后。郑氏正准备趁着小别胜新婚,上前哭诉相思时,柳世番一回身,从马车上扶下了个姑娘。   和郑氏截然相反的姿容,削肩细腰,亭亭如早荷,满身清华柔婉的书卷气。见了郑氏屈膝一行礼,谦卑却不畏缩,仪态可亲,“夫人万安。”   郑氏难以置信的望着柳世番,“郎君……你这是何意?!”   柳世番道,“她已有了身孕,劳你照拂。”   郑氏尚未来得及说话,云岚已抢先上前道,“云初、云暮都住在阿娘哪儿,阿娘哪儿已十分拥挤了。何况阿娘还要打理家事。不如让这位姐姐暂住在我那里吧。我日常无事,她还可和我互相做个伴儿。”   郑氏如何不知,云岚是怕自己对这贱人下手,才忙不迭的抢到她那儿——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不向着她也就罢了,竟还帮着外人防备她,郑氏不由怒火中烧,“你是何等身份,她也配和你同住?”   柳世番看了云岚一会儿,点头道,“……便先住在你那儿吧。”   吃过晌午饭后,柳世番便将云岚叫到书房里说话。   和云秀不同,柳世番平生最疼爱的便是这个女儿。归来却见她瘦得小脸尖尖,满身忧愤痛苦、敏感戒备,不复先前好吃好睡圆润无忧,岂不心疼?   竟是耐心向女儿解释起来——早先误解妻子杀害长女,是他做错,如今已心生悔意。此次回京之后,正准备同郑氏和解。日后必善待、弥补于她。   云岚也不知该怎么答——莫非该告诉父亲,他没冤枉了她阿娘,她阿娘确实是个会虐待、毒杀继女的毒妇?还是该反诘父亲,既已准备同母亲和解,为何还要带个女人回来?还是个知书达理,年轻美貌的女人。就她阿娘的脾性,怎么可能容得下丈夫身边如此才色的女人?   ——察觉到母亲的真面目之后,虽忧愤痛苦,内心饱受折磨。可于人情世故上,她却着实通透了不少。   柳世番又说道,原本他想为云岚寻个门当户对、知根知底的世交少年做夫婿,故而不曾教她许多隐忍谋身之道。奈何云岚天生富贵,却非寻常父亲庇护疼惜她的私心所能逆转。事到如今,也唯有早日让她明白一些事——太后当年也是太子妃,却不曾当上皇后。如今景王被册立为太子,他的生母尚在,却同样未能被立为皇后。如今云岚虽被选为太子妃,但日后同样未必会被立为皇后。且当太子仍为太子时,他为宰相,翁婿之间利害相关。可当太子即位为天子后,时移势易,父女夫妻之间势必有诸多利害纠葛。若云岚求的是夫妻恩爱、同心同德,怕是难以如愿。但若只求现世安稳,则犹可企及。只是不免要稍改一改性子。又说到太子的性格,夫妻之间相处之道。   云岚心中苦恨未平,波澜再起。   ——她所求的当然是夫妻恩爱、同心同德啊!   然而父亲和母亲的话,究竟谁更可信些,她其实已有定论了。原本母亲为她描绘的圆满画卷,从一开始就只是个假象——纵然不是假象,背后怕也垫着她那些被毒杀的阿姐、庶母、异母弟妹们的尸骨。在她家犹然免不了,何况是嫁入深宫?   她心中所念所愿的美满,原是可遇而不可求。而脚踏尸骨的圆满倒是差可谋求,可她又岂会折节而为之!   能早日明白这个道理,着实是幸事。   ……此生便求不违本心、安稳无愧吧。   她便说,“女儿明白了,必不会辜负父亲的教诲。唯求女儿出嫁后父亲能爱护阿娘。阿娘糊涂莽撞,不似父亲这般能牵挂周全许多人。还求父亲念及夫妻情分,耐心规劝引导,勿加捐弃。”   归来只略歇了个晌,便有使者前来相请——却是太子得知柳世番回京,邀他前往春明楼一会。   柳世番只能稍作休整,前往赴约。   随使者来到春明楼,推门便见屋里两个少年正临窗对谈,窗外碧玉柳绦婆娑招展,玉带白桥横卧碧波湖上。柳世番早知太子爽朗清举如岩上孤松,更兼身份尊贵聪明过人,少有同龄少年能站在他身旁而不失色。可此刻他身旁少年却也同样轩轩如朝霞濯濯如春月,竟丝毫不落下乘。身上内敛的锐气还比太子的招摇更得柳世番青眼一些。   待细看他的眉眼,却没由来的心里一惊,心想这姿容气质竟似在哪里见过一般。   李沅见他在意,笑着起身介绍,“夫子,这是我十四叔,宁王李怡。”   柳世番恍然——原来是他,那确实见过不错,早些年先皇常将他带在身旁,只是那时他还小,尚没这么显眼。   互相见礼之后,太子便笑道,“现下向夫子请教国是,夫子可愿意教我了吗?”   柳世番却也不同他调侃,堂堂皇皇一句,“一如既往,知无不言。殿下请讲。”   李沅腹诽——什么叫一如既往啊!早先你可没知无不言。但对着个正气凛然的八面玲珑着的夫子,还真没法厚着脸皮继续和他套近乎。   李沅便也直奔主题,“依夫子看来,如何才能尽快平定叛乱重整山河?”   柳世番竟沉默许久,才问道,“不知殿下说的尽快,以几年为期?”   “……年内不成吗?”   柳世番摇了摇头,叹道,“年内不成,甚至十年内也未必能成。殿下说尽快,然而臣斗胆——殿下欲平定叛乱重整山河,则务必尽缓,做好功成不必在我的准备。”   却出乎柳世番的预料,眼前两个少年都没有流露出震惊、不服、恼怒不信的神色,反而相互一对视,俱都如确认了什么一般,沉寂下来。   “夫子为何这么说?”   柳世番道,“殿下可知此刻的局势?”   李沅自然是知道的——先帝在时,历经六年平叛,朝廷终于接掌了昔年割据称雄的河朔三镇。而此时三镇全数再度叛乱割据,裴相公讨伐之却无功而返,六年之辛劳尽付诸东流。   柳世番又问,“殿下可知,早先平叛花费几何?”   李沅默然——府库枯竭,民力耗尽。裴相公之所以无功而返,也因朝廷财力支撑不了长久作战。   “那殿下可知,三镇兵乱早已有之,为何先德宗、顺宗朝不加讨伐?”   李沅已明白了他为何说“功成不必在我”。然而对他这样的男儿来说,生不能慷慨壮丽建功立业,却只能灰扑扑的为后人栽树搭桥,还真有些不是滋味。却依旧问道,“那夫子觉着,当务之急是什么?”   柳世番沉默许久,才道,“殿下觉着,藩镇作乱的根源是什么?”   李沅不由看了看十四郎,道,“此次叛乱,三镇有两镇都是兵将杀了藩帅,自立为帅起兵作乱。唯成德是节度使反叛,然而也唯成德最有议和之心。故而乱源不在于藩帅,而在兵将。他们无身家性命之忧,以挟兵勒索为业。若不顺承其意、厚加赏赐,便要哗变、作乱。名为兵、实为匪。”   柳世番点头,道,“殿下可知这些兵匪的源头?”   李沅再次看向十四郎,“失田、破产的流民。”   柳世番长长叹了口气,似欣慰,似哀叹,“殿下明鉴。故而臣觉着眼下当务之急是消除兵匪之患,而欲消兵匪,则必先使民安居。”   李沅没继续问下去——在他看来这实在枯燥的很,且这也是给没有答案的议题。哪朝哪代天子的最基本诉求不是“使民安居乐业”?哪朝哪代的结局不是兵匪横行?待平定了兵匪、改朝换代之后才能再度安居乐业一阵子,而后再以兵匪横行、民不聊生做结。这是个目前还没有人解出来的死循环。   却是宁王先问,“夫子觉着,眼下该如何使民安居?”   柳世番答了,可他知道自己没说实话。   而他之所以知道自己没说实话,是因为宁王那双与年龄不符的过于洞明的眼睛一直在看着他。被那样一双眼睛凝视,就仿佛在被审问着。   ——那少年心中有他所认定的,正确的解答。   他明明不过弱冠之龄,却仿佛火煅水淬历尽了沧桑,在察觉到什么残酷真相之后痛苦蜕变。他眼中有殉道者的决绝,也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而就柳世番的人生经验来看,这样的少年充满信念和激情,一些人凭无人可及的胆识和魄力,做出了前无古人的伟业;也有一些为了高尚的目的,做出惨绝人寰的恶行。并且他们的信念还很难动摇。   该不该提醒太子,该慎用此人——片刻后他忽的醒悟过来,那是宁王。若太子要重用他,太后那关就先过不去。   散席时,自是宁王先行,他们这对新翁婿缓缓在后,略说些私密话。   柳世番便道,“不知殿下可听说过,薛王曾给小女批命,说小女不宜早嫁。”   “哦……”太子想了想,笑道,“是说她十七岁前出嫁,日后要守寡吧?”   “正是。小女年十五岁,有道是宁信其有……”   “夫子不必多虑。”太子坦然笑道,“薛王还说她二嫁嫁得更好呢。嫁过本王之后,天下岂还有人敢再娶她?且还比本王更富贵?可见薛王此卦不准。”又几不可闻的自语般低声笑道,“……若准,就更不能不娶了。”   长庆三年正旦,大朝贺,天子因病未能视朝。   二月,太子大婚。   六月,天子驾崩,太子即位。   会昌元年正旦,又是一年大朝贺。   云秀从侍从手中接过衣衫、发冠,细细的为他佩戴。从许久之前她便已不再避人,然而侍从们俱都熟视无睹。一些人将她当成理所当然该在此处的旁人,另一些人仔细观察之后依旧不觉有何异样。人人都知她在哪里,却无人能感知到她的存在。   只十四郎专注的凝视着她。   她为他带冠,将冠带系在他颈下,又用手指摸了摸他下巴上青青的胡茬,抿唇笑了起来。   十四郎不知为何恍惚了一瞬,在回神之前已下意识的攥住了她的手腕。   云秀仰头看他,十四郎忽的想起什么,忙伸手往袖中摸索,随即回身去寻挂在架上的蹀躞带,从带上未摘下的荷包里摸出一枚珠簪,帮她带在发间——自始至终都没松开他的手腕。   “许久之前买的,早就想送给你。不知为何总是遗忘。”   云秀笑道,“嗯。”   十四郎顿了顿,又道,“……我没忘记旁的事吧?”   云秀一时竟不知该如何作答。想了想,便从袖中摸出两根红线来,一根系在他的手腕上,一根递给他,示意他系在自己的手腕上。   十四郎问,“这是什么?”   云秀道,“因缘线。能提醒你不要忘事。”   十四郎手上便一顿。   那红线已系好了,云秀继续为他整顿好衣冠,送他出门。   他行了几步,却忽的扭头回来,问道,“是不是有一日,我连你也会忘记?”   云秀愣了一愣,问道,“若我说是呢?你是否愿意抛却红尘,随我一道逍遥世外?”   十四郎有片刻失神,庭中红梅灼灼绽放,一时风过,飞红成雪。一袭白衣的柳云秀立在花雪之中,臂弯披帛与身上衣裙随风扬起,宛若仙子落凡、惊鸿羽化。依旧是他无数次午夜梦回,千百度回望找寻的模样。她向他伸出来手来,最后一次邀约同往,然而他掐紧了掌心,自始至终没有点头。   云秀便笑着推了推他,道,“既如此,又何必要顾虑身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