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 淡水猫咪 整理 小说下载尽在www.jjxsw(久久小说网五个首写字母).com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女主渣化之路》 作者:哀蓝 ===================   第1章 楔子 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周围一片漆黑,安静地连她自己的呼吸声都听不见。 等等……她有呼吸吗? 她伸手去探自己的鼻息,自然是冰冷的,毫无动静的。是了,她想起来,她已经死了。 可是……她是怎么死的?又为什么会死?她、她是谁?她叫什么名字? 想不起来了,全都想不起来了。 她怎么会到这个地方来呢?四周什么都看不见。黑雾重重,即使身为鬼魂,她也感到了刺骨的寒冷。脚步不受控制地往前,也不知走了多久,才隐隐听到有河水翻腾之声。她犹豫了下,又往前走了几步,便见周围出现了亮光,一条宽阔的看不见对岸的河横在面前,河水平静,却莫名叫人觉得波涛汹涌。河上有一座精致遥远的桥,桥头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块大石头。 石头上面什么都没有,她却似是着了魔般立在那里,慢慢地,石头上便浮现出了她的一生。唐女清欢,字豆蔻,年十九,卒于大颂开元十五年。生前痴心不改,所遇非人,悬梁自尽。 清欢哆嗦着嘴唇,她捂住心口,那里空荡荡的,却疼的厉害。曾被短暂忘却的记忆飞速回到了她的脑海中,她曾经深深爱过一个男人,为了他付出了自己的一生,然而,最后却落得个心碎自戕的下场。 疼。 疼的要命。 鬼魂怎么也会感到疼呢? 就在她怔怔要落下泪来的时候,右手边的黑雾慢慢散开,清欢这才注意到石头旁边坐着一个沉默地穿着龙袍的男人,那件本该是绣着八爪金龙富丽堂皇的龙袍,如今却变得陈旧破碎,仿佛轻轻吹口气就会化作尘烟。清欢之所以没注意到他,是因为他一动都不动,眼神空洞地望着前方,就连头发丝都像是被冻结了。 清欢走过去,问道:“这位……陛下,请问,你可知此是何处?” 男人没有说话,他像是没有听到清欢在问他一般。他好像与那块石头化作了一体,石头就是他,他就是石头。他始终沉默地坐在那里,双手放在膝盖之上,在他的周围,时间和空间,以及尘土与空气,都是岿然不动的。 清欢不再强求,她回到桥边,犹豫地踩了上去。不知走了多久,心中都是一片茫然,走着走着,她突然发现,就在瞧上,似乎有一间小铺子。小铺子是茅草屋的样式,十分简陋,宽阔的桥面上,摆着几张木桌,桌上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汤水清澈见底,似是清水,却发出一股诱人的香味。一个扎着双髻的小女孩正坐在那里,伸长手臂,吃力地用手里的勺子搅动着铁锅里的汤。 清欢心里不忍,便上前去,柔声道:“我来帮你吧。” 小女孩愣了一下,回过头来,见是她,瞬间露出快活的笑容。清欢不禁被这笑容给感染了,接过小女孩手中的勺子,轻轻搅动。小女孩坐在板凳上踢着腿,双手撑着下巴好奇地看着她,半晌,问:“姐姐,为了谢谢你帮我,我请你喝碗汤好不好?” “……不了,我不想喝。”清欢勉强露出一个笑容,不想吓到眼前这可爱的孩子。她不过是只鬼,鬼哪里需要喝什么汤呢? “可是你不喝的话,你会永远都忘不了那个人的。” 闻言,清欢惊骇莫名,看向小女孩,小女孩眨巴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她,小手一挥:“姐姐,你看那里是什么字。” 清欢顺着她的手指望过去,桥墩上刻着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奈何桥。黑漆漆的桥墩,黑漆漆的桥,黑漆漆的字。 “姐姐,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喝下这碗汤,从我这里开始一直向前走,直到你走到头为止。或者……”小女孩收起了笑容。“你跳下去吧。” 她话音一落,河里顿时响起鬼哭狼嚎之声,无数的鬼魂在河面上沉浮,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一直在哭喊。那刺耳的哭声让清欢浑身打寒颤。她不由自主地朝后退了一步,鬼魂都在盯着她,他们的脸……或许那已经不能称之为脸了,只有眼里的疯狂和执念,才让清欢认出他们曾经是人。 “你已经走过鬼门关了,只要你喝下这碗汤,你就可以转世投胎去啦。”小女孩嘻嘻一笑,从凳子上下来,走到清欢身边,忘川河里的鬼魂仍旧在那里尖叫哭号,河水浑浊的看不出颜色,宽阔的看不到边的忘川河,里头全部都是不甘心,不肯就这样离去的鬼魂。 “他们都是当初从这里跳下去的鬼,所以他们不能投胎,也不能保持神智,除非他们爱的人经过这里,认出他们——可他们却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小女孩叹了口气。“我在这里待了不知多少年啦,从没有一个鬼魂能离开这里。在河里待久了以后,很多鬼魂已经连自己在等谁都忘记了。即使他们的爱人经过,他们也不认得了。” 小女孩老气横秋地说:“这情情爱爱的,麻烦死了,姐姐,你不若喝了这碗汤,往前行吧。” 清欢看着河里哭叫悲号的鬼魂沉默。 小女孩见她不说话,就撑着下巴看着她,过了一会儿,问:“姐姐,你认识一个叫贺莲房的人吗?” 听到这个名字,清欢猛地转身看向她:“……她是我的恩人。” “啊……这可麻烦了呀。”小女孩嘟着嘴。“本来她应该是来接替我的人,可我在这儿等了她很久了她也不来。按理说她早就该死了呀!” 清欢忙道:“她怎么会死呢?我死的时候,她正是年轻,刚有了身孕呀!” 小女孩道:“她本应该在十二岁时死的,因为要来接替我。” “不!”清欢脱口而出。“她没有死,她不会死,不如……不如你让我来接替你吧,正好我也不想去投胎。我……” 小女孩闻言,嘻嘻一笑,道:“姐姐你愿意留下来吗?你的气息很干净,是可以留在这里的,如果你代替贺莲房的话,她就可以活下去,而且还可以回到十二岁,重新活一次哦!” 清欢忙不迭地点头:“我愿意。” “那好,咱们就说定了。”小女孩满意一笑,走过来牵起清欢的手。“你跟我来。”   第一碗汤(一) 清欢随着女孩进了茅草屋,转到一个小房间,小女孩示意她自己进去看。清欢懵懵懂懂地进去了,下一秒,她猛地捂住自己的嘴巴,害怕自己惊呼出声。 那躺在床上的,不是她是谁? 兴许是看出了清欢的不解,小女孩很快活地道:“这是你的肉身,我把它找来放在这里,你现在是游魂的状态,可是,如果你能完成你出去后遇到的那名鬼魂的心愿,让她心甘情愿走过奈何桥,你就可以修复它了。” 那具百孔千疮的身体,就这样躺在清欢面前。她轻轻眨掉睫毛上的泪珠,又在小女孩的带领下离开了茅草屋。她们一只脚刚跨出门槛,便看见桌子前有一个穿着千丝万缕的衣裳,已经看不出本来衣裳颜色的女子,女子露在外头的皮肤上尽是刀剑的伤痕,乌黑的长发凌乱如稻草,上面打着结,沾满了秽物。此刻她正站在桌前,一双虽然灰败却仍旧看得出来美丽的眼睛直勾勾盯着那熬汤的火堆瞧。 清欢走过去,问:“姑娘,你怎么了?” 那女鬼慢慢抬头看过来,清欢倒抽了口气,原来她已经瞧不出本来面目了,脏污秽物之下,那张脸已经被毁的血肉模糊。清欢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便想回头去问那小女孩,可一扭头,却发现小女孩不知何时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按捺住内心的恐惧和慌张,因为女鬼的到来,忘川河里的鬼魂又开始了嚎叫挣扎,他们已经忘记了自己在等谁,也忘记了自己是谁,但每每看见新鬼从桥上走过,却仍然会不住地哭号,盼望着那能是自己千百年来放不下的那人。他们不知道自己等的人是男是女,是亲人还是爱人,这已经成了他们的本能,除了哭号之外唯一的本能。 那一片鬼哭狼嚎,听得清欢耳膜都疼了。女鬼却恍若未闻,仍旧痴痴地望着火堆出神,清欢瞧她模样这般凄苦,心里实在是不忍,便又问道:“姑娘,你为何会来到这儿?” 她到底是个心软的人,若是方才那小女孩,便决不会问鬼魂的故事,因为那根本一点意义都没有。 兴许是清欢的容貌太美,也兴许是她的声音太温柔,女鬼又沉默了片刻,期间清欢也一直耐心地等待着。她本就是个极善良又极温和的姑娘,眼前这女鬼如此凄惨,她实在是对她生不出厌恶之心来。更何况,比起女鬼,她自己又好到哪里去呢? “我……来自倚香院,那里,是朝廷,和江湖的,交界处。我……爱上了,一个人。他救了我,我……”女鬼说话断断续续的,她用那双仍然十分美丽却浑浊的眼睛看着清欢,血泪涌动,一颗一颗掉下来。“公子他……不爱我,他爱的,是另外,一个姑娘。” 清欢用了很久的时间才听女鬼讲完了这个故事。 她名叫柒柒,本是倚香院不远处长江边一家农户的女儿,自幼便生得容貌出尘,被一心想要个儿子的爹卖入倚香院。鸨母将她养到十二岁,便竞价为其□□,当天晚上,被一年老员外所得,那老员外有奇怪的癖好,单是倚香院的姑娘,在他手中便不知折了多少个。柒柒到了他手中,自是受罪不少,幸而在性命垂危之际,于武林中人人敬仰的君子无涯公子——砺剑山庄的庄主所救,公子有天人之姿,怜她年岁小,又与她言语之间颇为投缘,便将她包了下来,做了他的红颜知己。 君子是真的君子,在一起八年,他未曾碰她分毫。她十五岁时便已是美得惊人,公子却毫不动心,直到后来,公子说,他再也不会来倚香院了,因为他要娶妻成家,所以,命人给她送来足够赎身的银票,希望她能脱离贱籍,寻个良人托付终身。 只是,公子又怎知,那被他一时好意所救的花魁,早已对他芳心暗许呢? 明明深爱他,却又不能让他知道,因为在她十五岁,方知男女情的时候,才知他心中早就有了人。 是与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快刀世家的大小姐。大小姐明艳动人娇俏活泼,正是性情温和平静的公子心爱之人。柒柒一片痴心,从不诉说,在公子拒绝见她之后,她也未做强求,只将银票退回,不肯受他这无功之禄。她虽是妓,却也有那么几分骨气在。 柒柒自是知道,与那位快刀世家的大小姐比,自己是没有丝毫胜利的余地的。大小姐有兄长三位,个个都是说得出名号的人物,受父母疼爱,江湖上素有快刀龙女之称,公子对她亦是宠爱有加。而她,不过是被亲生父亲以一两银子卖出去的妓子,与大小姐,犹如云泥之别。 然而柒柒万万没想到,她将那银票退回一事,竟被大小姐发现,她从不知公子喜爱的女子会是如此善妒的人物!睡梦中,她被人从榻上掳走,蒙住眼睛,不知遭了多久的罪,她只知道是好几个男人,却不知那些人都是谁。柒柒不过一名娇弱女子,如何敌得过武功高强的江湖中人? 自是身子彻底坏了,又被利刃毁了容貌,临死前,听到那大小姐说,她敢觊觎无涯哥哥,就活该死! 柒柒死后,尸身被沉入潭底。公子以为她已赎身离去,不再打探,而她冰冷的尸体,就躺在深深的淤泥之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我想,得到,公子的,爱。”女鬼柒柒眼中血泪不住落下。“我想,她,遭到报应。”被沉入潭底的时候她尚且还有一口气在,可那淤泥没入口鼻,窒息之苦,岂是几句言语便可形容。 清欢怜她命运坎坷,轻轻一叹,覆上女鬼柒柒之手背,道:“我……” “你,能帮我,吗?”女鬼柒柒看向她,明明是平板无波的语气,明明是血肉模糊的脸,可清欢就是听出了她的希冀与乞求。 她心愿不了,走不过奈何桥。 小女孩的声音突然从脑海中响起。清欢吓了一跳,小女孩又道,你答应她,便可以了。 清欢是个心性坚定之人,既然决定要留在桥上,便不会反悔。她柔声对女鬼柒柒道,“我自然是会帮你的。” 说完,还没来得及露出笑容,眼前便是一黑,不过是眨眼的功夫,她便从漆黑一片的奈何桥,置身于华丽堂皇的房间之中,面前一个花枝招展的妇人正甩着手绢对着她指指点点,清欢仔细听了,才知她正在说起自己的身价。她扭头瞧见了屋里的镜子,虽然铜镜昏黄,然而里头还是映出了一个七八岁的女孩模样。 清欢用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是在哪里。小女孩的声音再一次在脑海响起:姐姐,你要记得,一定要挖成鬼魂的心愿,只要不伤天害理,草菅人命,乱了道法天规,怎样都行。若是你此番不能让鬼魂投胎转世,你那恩人就要死了! 只要一提及那个唯一对自己好的人,清欢便有一种不顾一切的勇气。她本是个性格怯懦的女子,能忍住恐惧决定留在奈何桥,就已经是用了全部的力气了。   第一碗汤(二) 镇定下来后,清欢看着那头戴大朵簪花的鸨母走过来,捏起自己的小下巴左看右看,点点头赞许道:“是个好苗子。”假以时日,她这倚香院怕是要靠这丫头了。说完,她和颜悦色地对清欢道:“丫头,你爹娘不要你了,以后你就跟着妈妈我,可好?在这里呀,你有很多漂亮衣服穿,还有很多姐姐妹妹陪着你,所有来这里的人都会喜欢你的,你说好不好?” 清欢愣住了,没想到在柒柒口中那个冷酷刻薄的鸨母竟也会有这样和蔼可亲的一面。原本的柒柒性子倔强,硬是要跟着父亲回家,鸨母被她磨得没了耐性,一顿毒打才让她听话,此后鸨母所教导的媚术,无论是身段还是眼神,都要打一顿她才肯学。久而久之,鸨母虽仍将她当做摇钱树,却不那么金贵的伺候了。在鸨母心里,这柒柒就是个贱骨头,好言好语好吃好喝的供着不行,非要打一顿才吸取教训。 清欢还活着的时候不知受过多少苦楚,可她现在附在柒柒身上,自然不能让这具肉身有半点损伤。她虽不是什么金枝玉叶,却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腹有诗书气自华,气质自是不俗,后来又被恩人带在身边照料,更是见识广泛,可即便如此,她也从没来过青楼,也不知妓|女该是什么样子的。当下,她只能尽量表现的像个小孩子:“那么……能吃饱饭吗?我在家里的时候,时常吃不饱。” 这倒是实话,柒柒家境贫寒,她那狠心的爹妈为了要个儿子,一连生了五个女儿全给卖了。自小,她便是有上顿没下顿的,是以面黄肌瘦,然而即便营养不良,她的五官仍旧脱俗,可以想见,这丫头若是养好了,会是如何的貌美。清欢小时候也经常挨饿,当时家中的嫡姐欺凌她,她有时饿得会抓起地上的青草果腹,那般苦日子过了许久,若非遇见恩人,她怕是早就死了。 鸨母闻言,先是微微一怔,随即甩着香味扑鼻的绢帕笑得风情万种:“你若是乖乖听我的话呀,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咱们这倚香院里的姑娘,哪个不是穿金戴银的?你这丫头看着倒挺机灵,只要你好好学习妈妈教导你的,自然有你的福享!” 清欢便笑了:“那我要留下来!” 一眨眼,便是数年过去,清欢已到了十二岁。这五年里,不管鸨母教她什么,她都认真去学,和其他姐妹比起来,她学的最快,也学的最好。加上她性格温柔平和,体贴人意,实在是讨人欢心,就连鸨母都险些拿她当了女儿看。和性格刚烈倔强的柒柒不同,清欢受过苦楚,所以知道,这世上人人都有说不出的苦衷。就像是和她同在倚香院为妓的姐妹们,她们哪有自愿卖身的,不是遭人负了,便是被坏人掳来,一脚踏进,便终身也别想走出去。 跟在恩人身边的时候,清欢便研习过琴棋书画,女红刺绣也都懂一些,学起妈妈教的东西,虽然很多都叫她面红耳赤,但她都一一咬牙忍了下来。久而久之,她竟连看见姐妹们与恩客当众缠绵也不再羞赧了。 清欢脸皮薄,性子羞怯单纯,也因此鸨母并未强迫她去看活春宫,只是,这倚香院的女人,即便再美丽再有才情,学的这些诗书礼仪,琴棋书画,为的也不过是将男人们伺候的更好。将男人伺候好了,她们才有银子,才能保住这一身娇嫩的皮肤,和美丽的容貌。鸨母虽喜欢清欢,却仍要为她竞价开|苞,这丫头出淤泥而不染,不正是那些男人们最喜欢的么? 大染缸里,一朵出尘干净的兰花,就如同饿狼群中的小白兔,最容易勾起男人的怜悯心与占有欲。尤其清欢在她的训练下,眼神娇媚婉转,身上既有大家闺秀的高雅之气,又有着妖娆诱惑之感。早在清欢身子调养的差不多的时候,她就已经检查过了,这丫头的身子可是百年难遇的极品,前穴是白虎龙珠,后|穴是玉涡风吸,寻常女子得一样便能令世间男子销魂,这丫头看着柔柔弱弱的,谁知却生得这么个销魂的身子! 说句不好听的,这样的体质,若没有进宫侍奉君主的运气,那就天生该做个玉臂千人枕,朱唇万人尝的妓|女! 然而虽然心里这样想,明面上鸨母却仍顾及着清欢的心思,怕她因为貌美又有才情便心高气傲认不清自己身份,更担忧她会和其他人一样,心里都还抱着从良的想法。她们做妓|女的,一天是妓,便终生是妓,这是刻在骨子里的,抹都抹不掉。 结果,在她告知清欢三日后为她开|苞竞价的时候,这丫头却十分平静地接受了,“妈妈养育我多年,给我吃穿,又教我读书跳舞,我既已被卖进这里,便永远都是倚香院的人了。妈妈尽管放心,女儿不会学其他姐妹,以死相挟的。” 这几年来,她处处体贴鸨母,鸨母对她,虽说是养着摇钱树的心态,却也真真是照顾周到,即便是亲生的爹妈,又有几个能做到这地步的呢?鬼魂柒柒性格执拗,从不肯屈服,鸨母自然对她不假辞色,她也受了许多皮肉之苦,这都是命数。 鸨母十分高兴,对她更好了。 开|苞竞价的那天,清欢在羊奶中泡了许久。自打她进了倚香院,鸨母便以羊奶为她调理,如今清欢的身子真可以说得上是吹弹可破,洁白如雪。这妓院里,所有姑娘都穿的清凉,这里没有三从四德,也不讲究非礼勿视,但清欢却偏偏穿了件白衣。这白衣衬得她雪肤花貌,当真是说不出的清艳脱俗。尤其是她身上那股书卷气和眼里的媚气完美的结合,更是让人心驰神往。 一片黑暗污秽中,突然长出一枝高洁的兰花,谁会不心动呢?她包的越严实,就越是显得和其他姑娘不一样。 乌黑的长发就这样简单披下,愈发显得唇儿红红,眼睛大大,脸蛋儿小巧。在这里,十二岁的姑娘没有继续长大的权利,她们有些人甚至更早就开始承欢,从此后,就一辈子沉沦于此。 帘幔拉开,清欢安静地坐在软榻之上,雪白的裙裾披散周围,她的青丝被风微微吹起,整个人竟如同神仙般要飞身而去。 嫖客们发出惊艳的抽气声,价格很快便飙升到了两千两黄金。 不出意外的,给清欢开|苞的资格,仍旧是落在那年迈的老员外身上。他盯着清欢的眼睛就像是看到了鲜肉的老狼,那样的淫靡、粗暴、邪恶。 清欢在这里做了五年的妓|女,根本没机会出门,更别说是去见君无涯了,所以她唯有如同鬼魂柒柒一般,安静地等地被竞拍,然后借由这老员外,让君无涯英雄救美。 她的心性在这五年的磨练里愈发成熟。她曾受过的折磨早就让她变成了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在奈何桥上会那么关心柒柒,怕也只是因为对方和自己有些像。 老员外将清欢带回自己府邸,而后见清欢懵懂无知,便哄骗她主动将衣裳脱下,随后却变了张脸,找出绳索将她四肢捆绑,不知从哪儿找了根鞭子,不住地朝她身上抽。 他年事已高,想行房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越是缺少什么,就越是想要什么,这也是他为何偏爱幼女的原因。有时候看上眼了,男童他也不放过。 清欢忍受着身体上的疼痛。这五年里,那小女孩的声音再也没有在她脑海里响起来过,似乎她到了这个世界,就得自己一个人摸索。清欢很认命,她坚信自己做得到。曾经被割乳缝阴她都能忍受,更何况只是小小的鞭打呢?为了待会儿显得更加凄惨,她甚至故意露出柔软的腹部与胸膛,血痕遍布,老员外格外的冷酷。 就在清欢觉得自己可能要被打死的时候,君无涯终于姗姗来迟。他从窗子里跃进来,对老员外充满了愤怒。然而他却没有第一时间处置那老不修,而是先脱下了自己身上的青色外袍,给清欢披上,遮挡住她伤痕累累且不着寸缕的身体。 清欢似乎明白鬼魂柒柒为何会爱上这个男子了。   第一碗汤(三) 老员外见半途杀出个程咬金来,气恼不已,当下大声吼叫,要护院们进来,可他一句话还没喊出声,便被锐利的剑锋割开了喉咙!清欢见状,吓得瑟缩了下,君无涯杀了老员外后,转身在她面前蹲下,慢慢把手伸出来:“你家在哪里?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他约莫十七八岁的年纪,容貌生得俊秀异常,整个人都透出一种温润的感觉来。清欢警戒地望着他,君无涯也很有耐心,仍旧伸着手,实在是清欢的年纪和某个丫头差不多,见她如此凄惨,他心中颇为不忍。横竖已经杀了这伤天害理的老员外,倒不如再将这少女送回家中去。 清欢怎么可以被他送回“家”?她犹豫了许久,才轻轻搭上君无涯的手,下一秒,她就在他的怀里晕厥过去。 君无涯愣了一下,没想到自己尚未来得及询问她家住何处,她便晕倒了,当下没有办法,只得用外袍将清欢裹紧,将她带到了自己的砺剑山庄。正当他要将她放在床上,随后唤人来照料她的时候,少女却醒了,一双充满恐惧的大眼盯着他瞧,然后主动解开了身上青衫,闭着眼睛,长长的羽睫微微颤动着,明明是害怕至极的模样,却非要表现的这样镇定。 君无涯不禁想起那个被自己宠坏了的丫头,那丫头也不过十二三岁年纪,却是任性得很,言谈举止都充满孩子气,不像眼前这少女,明明稚气未脱,却透出一股说不出的妩媚劲儿来。他连忙背过身去,虽说这少女年纪不大,但毕竟是男女有别,他万万不可唐突了人家。 随后,他便听得身后有悉悉索索的声音,突然,一双柔嫩雪白的藕臂揽上了他的腰,背后也贴上了一张小脸,少女的声音柔柔的,细声细气中又有着无法忽视的绝望:“你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只求你不要杀我。” 他顿时恼了起来,不知道是何人如此残忍,竟将好好个孩子给养成了这样。君无涯轻轻拿开清欢的手,转过身去,她就裸着身子站在自己面前。 少女的身子已是含苞待放的时候,胸前花房微微隆起,腰肢纤细,米分臀挺翘,身材可能还不够成熟,可那一身羊脂白玉似的肌肤,当真是君无涯此生见所未见。有这样一身皮肤的少女,应该不会是被人掳走的平民人家的孩子吧? 还没等君无涯想清楚,少女就踩住了他的脚尖,两手扣住他的脖子往下拉,踮起脚,吻住了他薄薄的嘴唇。 清欢跟女鬼柒柒不一样。女鬼柒柒将君无涯视为天神,终身不敢说出爱语,她却不是。在她心里,没什么是不能舍弃的,更何况,她那副身子,早就已经是千疮百孔,已经有过一百次,又何妨再来一千次呢?清欢看得出来,此刻的君无涯心中,对那位大小姐可能还只是单纯的兄妹之情,若是自己能抓住这个机会,先在他心中留下印象,让他认为自己是个女人,而不是所谓的孩子,也许日后,就能多一步助力。 君无涯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明明以他的武功,甩开十个少女都绰绰有余,可他就是傻傻地站在原地,他这是……被人给非礼了,还是个小姑娘?正准备将少女推开,那温软娇嫩的舌尖却突然探进了自己口腔,勾缠缭绕,无所不为。君无涯不免为其所惑,半晌,竟控制不住地握住了少女不盈一握的腰肢,反客为主,将她给狠狠亲了一通。 亲着亲着才觉得不对,谁家十一二岁的姑娘能这样老练的挑逗男人?!思及此,君无涯猛地推开清欢,可他低估了自己的力道,清欢不过是个未及笄的少女,哪里禁得起他这一推?当下整个人往后倒去,柔嫩的背撞在尖锐的床脚上,但她只是皱了下眉,就又爬了起来,赤身裸体地走向他,问:“公子,你救我,难道不是想要我吗?” 君无涯一句抱歉僵在嘴边,他看着走向自己的少女,手足无措地抓起床上的青衫就要将她裹住,清欢却仰起头看着他,她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头,使得她看起来小的不可思议。“公子若不要我,又何必要救我呢?我再回去,仍是这个结果。” 她真没有女鬼柒柒那样的犹豫,她要得到君无涯的心,就不会按照女鬼柒柒的命运走。 君无涯比她高了一个半头,所以很轻易就看见了她背后那一大片青紫,“我并没有……” “若是没有,便请公子将我送回去吧。”清欢敛起眉目,淡淡地说。 少女身上有股说不出的悲凉,君无涯心头一动,道:“你伤的太重了,还是等到伤好……”那身如玉的肌肤上遍布着鞭痕,就连隐隐可见的秘处都泛着血迹,他方才是着了什么魔,竟如此对待一个受伤的女子? “旧伤好了,就会有新伤,新伤还没好,就又伤上加伤,公子还是将我送回去吧,我还可以少受些皮肉之苦。”清欢面无表情地说。 君无涯摇头:“待到你伤好了,我自会送你回去。” 清欢笑了:“听公子的语气,莫非,是要对我负责不成?” 君无涯一窒,清欢笑意更深:“既然不会,还是劳烦公子送我回去。妈妈找不着我,定然会急的。” 妈妈? 只有一种女人才会被叫妈妈,君无涯想到那个可能性,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你、你是……” “妓|女。”清欢帮他说出来了。“公子杀死的那位员外,本来今晚,是要替我开|苞的,公子救了我,我原以为是公子要亲自来,如今看来,并不是啊。” 君无涯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望着清欢,见她淡淡嘲讽的眼神,道:“无论如何,你都必须在我这里留到伤好为止,尤其是方才我伤了你,若是就这样让你走了,我心中愧疚。” 他已经有一个大小姐那样天真无邪的“妹妹”了,所以清欢万万不能再做个同样纯真懵懂的少女。一个在妓院里长大,被鸨母当做摇钱树培养的花魁,怎么可能是个不解世事的仙女呢?如果她撒谎,迟早会被查出来,倒不如反其道而行之,就让君无涯见识一下,其实这世间,十二岁的少女还和那位大小姐一般的,真的不多了。 “公子瞧了我的身子,吻了我的唇,还请公子不要将此事告知妈妈,否则,我便再也竞不出个好价钱了。” 君无涯听她面无表情地说些格外现实的话,道:“你莫这样说,我……” 清欢接过他手中青衫,主动披上,说:“柒柒多谢公子相救,大恩大德,无以为报。还是请公子送我回去,否则,我会受更重的伤的。” 看着她冷淡执着的眼神,君无涯拗不过她,只得道:“即便如此,也先上了药,否则你身上会留疤的。” 清欢微微一笑,感谢道:“还是公子考虑的周到,若是这身子有丁点损伤,就再卖不出好价钱了。” 她朝四周看了看,瞧见托盘里的药瓶,便拿了过来,朝身上抹。在她解开青衫的那一刻,君无涯连忙背过身去,可下一秒便听见清欢一声痛呼,他下意识转过身,便被眼前那活色生香的一幕给迷了眼。 通体如玉的少女坐在床榻之上,左手拿着药瓶,右手捂着左臂,似是不堪其痛。君无涯连忙几步上前,问道:“你怎么了?”他这也顾不得男女之防了,就连他自己也不没意识到他对少女的关心已经超出了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 清欢眼带哀求地看着他:“能麻烦公子为我上药么?” 君无涯正要拒绝,清欢又道:“横竖是瞧过了,也不差这一眼了,我不喜欢女人近我的身子,若是公子不愿意,便随意找个小厮来帮我也可。” 一想到会有另外一个男人看见她曼妙的身子,触摸到她冰凉柔软的肌肤,君无涯心头顿时闪过莫名怒火,他一把抓过药瓶,倒出些药膏挤在手上,细细地给清欢涂抹起来,先是她的背,然后是手臂,再然后就到了胸前。   第一碗汤(四) 君无涯虽已是十八岁的年纪,江湖中又不乏对他倾心的女子,但他却始终洁身自好,从不乱来,是以时至今日,犹然不曾近过女色。乍一见到羊脂般的女体,心下慌乱,尤其清欢四肢生得匀称修长,肤白如雪,虽然有着伤痕,却更突显其本身的美丽。看得君无涯心头一动,赶紧默念剑谱,这才颤抖着手去为清欢抹药。 她的身子可以说是被他看遍了,即便是幽深的私|处也不例外。从头到尾清欢都表现的非常平淡,反倒叫心里一直七上八下的君无涯有些气恼,他瞧了她的身子,她竟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给清欢涂的的确是疗伤圣品,很快地,伤口便以肉眼能看见的速度结痂,清欢扯过一旁锦被,淡道:“多谢公子恩德,小女子无以为报,却还要麻烦公子将小女子送回倚香院去。” 倚香院?那个离砺剑山庄不远,处于江湖和朝廷交界处的地方?君无涯的眼神变得讳莫如深,前几日他会友人时,便听得一些人提起,昨夜是倚香院一年一度的花魁竞价,据说鸨母早早就放出了风声,说这回的花魁是个年仅二六年华的佳人,生得一副销魂身子,媚的出水,美得出奇,之前还有朋友约他一同前去。 难道……就是她? 君无涯忍不住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清欢笑了笑,道:“柒柒。” “柒柒?”是期期艾艾的期期吗? 清欢似是看出他心中所想,道:“是凄凄惨惨戚戚的柒柒。” 君无涯被她话语刺中,一时间竟无言以对。清欢不肯留在砺剑山庄,最后他只得将她送回倚香院。鸨母见了清欢回来,高兴的要命,一个劲儿地感谢他,君无涯说不出心头那股酸涩是为什么,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清欢慢慢进去,倚香院的大门在面前关起来,就像是将他和她隔开在了两个世界。 自然是不一样的。他是前途无量又出身高贵的砺剑山庄庄主,而她不过是汉水河边的一个雏妓。两人无论是身份还是阅历,都是天壤之别。君无涯不明白自己为何还要站在这儿呢?他转过身,想回去,却又不知为何迈不开脚步。 但最终他还是离开了。 清欢在窗户背后看着他的身影,双手握成了拳头。她不是女鬼柒柒,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和君无涯相谈甚欢以至于能让他愿意包下自己,让自己不至于接客。所以她只能按照自己的方法走,小女孩不是说过了么,只要能达到心愿,她可以随心所欲,不择手段。 所以,她相信自己已经成功吊起了君无涯的胃口,他还会再来的。 想到这里,她咬咬牙,转身回到床上,身上伤痕密布,若要养好,怕是需要一些时日。刚脱下身上属于君无涯的外衫,蓦然听见里面有东西在晃动。清欢伸手探去,竟是先前那瓶灵药。她握着灵药,嘴角慢慢绽开了一个笑容。 离开倚香院后,君无涯不想再与清欢有何瓜葛,然而每逢他听到周围有人谈论倚香院的姑娘时,却总是忍不住要竖起耳朵去听,既期待听到和清欢有关的消息,又害怕听到,这种矛盾的心理已经快将他给折磨疯了! 直到他得知三日后倚香院要再一次继续上一次结果不甚理想的竞价,因为据说,那被一掷千金的老员外带走的花魁姑娘还没被破身,正等着勇猛魁梧的爷们前去,才好让这媚骨天成的丫头好好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男人呢! 在庄里坐立难安的君无涯最后还是没忍住,抓起自己的随身长剑,离开了。 到达倚香院的时候,竞价已经结束,正在鸨母宣布由谁得到清欢的那一刻,君无涯不知自己是着了什么魔,朗声道:“我出双倍的价钱,这位姑娘是我的了!” 闻言,众人哗然,就连鸨母都看直了眼:“这、这位爷,您、您可想好了?那可是要五千金呀!” 君无涯没说话,黑眸闪烁着怒气,因为他看见清欢身上那少得可怜的布料,她米分嫩的肌肤、贲起的酥胸、杨柳般的细腰……都在那薄纱之中若隐若现!他自牙缝里迸出字来:“五千金立即奉上,我要她穿上衣服!” 鸨母见是这么个英俊儿郎,心中也颇为高兴,毕竟清欢是她真心疼爱的丫头,若是初夜给了这样的俊俏男子,也不算糟蹋。只是她又难免担心清欢日后眼光会高,毕竟像是眼前这位气度高雅容貌俊美的客人,那可是难得一见的呀! 最担心的,就是本该认命的妓女心高气傲,这心一高,命就苦了,倒不如趁着年轻多赚些银子。说到底呀,这男人会背叛你,姐妹会在背地里捅刀子,可唯有银子,是你的,就永远都是你的。 不过鸨母觉得奇怪,到这里来的男子,哪一个不是来寻欢作乐的?谁都希望姑娘们穿的越少越好,眼前这位可真稀奇,竟然要姑娘把衣服穿上! 清欢乖顺地站起来,披了另外一件衣裳,可这倚香院里哪来什么正经衣裳,所以君无涯仍旧看不过,便脱了自己的外袍包住她,冷淡地对鸨母道:“我可以带她走了吗?” 鸨母犹豫道:“爷出的价格最高,自然可以。只是这五千金……” “一炷香后,自会有人送到。”说完,君无涯抱起清欢,飞身而去。留下鸨母在原地跺脚扼腕,能教出今天这样的尤物,她在清欢身上下了多少工夫!可这男子却说带走就带走,万一不把金子送来该怎么办?!这不是要她的命吗?! 君无涯将清欢带到了砺剑山庄,庄里的管事和仆佣见自家庄主抱了个女人回来,都十分诧异,不少倾慕君无涯的丫头都哭鼻子了!然而君无涯却没心情搭理任何人,他快步回到自己的房间,将清欢放在了床上,第一句话就是质问:“你知不知道这样很不好?!” 清欢被他这一路风吹得头疼,听他语气这样冲,只掀了掀眼皮,说:“公子和那些男人又有什么不同?都是想要我的身子,又何必在我面前这样惺惺作态呢?来吧。”说完,她摊开双手,做出一副任君采撷的表情来。   第一碗汤(五) 只是君无涯毕竟是温润如玉的男子,被她这样大方的态度弄得噎住,不知该说什么好。眼前这姑娘的想法跟他完全不在一条线上,怎么她就听不懂自己是什么意思呢? 清欢闭上眼睛好一会儿,见对方不动,便又重新睁开,好奇又疑惑地问:“公子花了五千金,把奴家带到这儿来,不会是为了要与奴家彻夜长谈吧?” 她的语气很无辜很不解,君无涯却因此俊脸一红。在冲动开口喊价的时候,他是真的没有丝毫邪念,可如今被清欢这样一说,他反而注意到了她如同花朵般肆意绽放的身体。那娇嫩的皮肤,不盈一握的腰肢还有薄纱下若隐若现的丰盈,在在都让他感到浑身发烫。 清欢其实知道自己这是讨了巧,从君无涯的表现来看,此刻他对那位大小姐并无男女之情,即便是有,也是十分朦胧的,朦胧到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她要做的就是把这份朦胧的感情扼杀在萌芽之中,让他还来不及去呵护和培养,就彻底将其遗忘。据柒柒所说,她只是请人将银票送还,那位大小姐便命人毁了她的身子和容貌,当时她已得到君无涯,却仍如此善妒,可以想见,若是在得到君无涯的喜爱之前,便被大小姐得知自己的存在,清欢想,那这个心愿她别说是完成了,怕就是连自己的性命都难保住。 她的时间不多,好不容易和君无涯搭上了线,她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得到君无涯的爱。 君无涯被清欢这么一问,也有些窘迫,冲动之下一掷千金,这可真不是他的作风。 在他还没有答话之前,清欢又道:“公子,既然花了金子,便莫要让这春宵白白浪费掉呀,反正你今儿个若是不碰我,将我送了回去,改日我也还要伺候其他男人,公子何不就此好好享受一回呢?”她坐起身,伸手去扯君无涯的衣裳,这男人太守礼太温柔太刻板,看似高不可攀不好亲近,其实只要你主动,他一般是很难拒绝你的。 所以,清欢不得不怀疑,柒柒口中所说“公子对大小姐痴心不改”到底是真,还是只是柒柒的误会。这也是她大胆一回的原因,赌赢了,她可事半功倍,反之……也是命。 君无涯果然被她扯到了床上,看他的手势似乎是想要推开她,但清欢刻意毫无戒备地将身子偎进他怀里,柔软的女体让君无涯不知该如何是好。他活了这么久,从未和女子如此亲近,依偎在他怀里的姑娘脆弱的仿佛他一伸手就能压碎,反而让他不敢出手,就怕弄伤了她。清欢又刻意在他怀中磨蹭挤压,君无涯深吸了口气,只觉两团绵软饱满隔着薄薄的衣料与自己的胸膛相贴,真是说不出的惬意舒爽。 没开过荤的男人其实非常好对付,即便是如君无涯这般的正人君子,也无法抵挡住美人的诱惑,尤其这美人在自己面前款款宽衣,眼神妖娆身段媚惑,似是要将一切都奉献给自己。君无涯毕竟是个年轻气盛的男子,鼻息中萦绕的尽是少女兰花般的馨香,触手所及的肌肤柔软滑腻,娇嫩无比,很快地,他的内心深处便升起一股强烈的欲望来。 人与欲望做斗争,本来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若是在这其中还有人引诱,那么就更简单了,他甚至连反抗都只是意思一下,便彻底沉入了这个从未到达的情欲的世界里。 清欢早就没有守身的想法了,这世上她爱着的人都待她不好,所以,为了那唯一待她好的人,她付出一切都可以。这几年来鸨母的教导她都一一学着,人是会变得,她早就不是那个连自己的手被男子看到都要担惊受怕害羞不已的纯情少女了。 趁着君无涯被自己蛊惑,她吻住他的嘴唇,用尽了花样百般引诱,为的就是不让他在两人结合之前回过神来。只要生米煮成了熟饭,以君无涯的品性,就必然不会再放她一人,更不会让她回到倚香院去。 慢慢地,君无涯便沉醉在这奇妙而又亲密的接触当中,他只觉得那香软细滑的小舌怎么吮都不够,于是在清欢离开他的那一刻,他主动追了上去,却被她一根手指抵住了薄唇,问:“我美吗?” 自然是美的,这张脸虽比不得她自己,却仍说得上是百里挑一的大美人,否则又如何能这样轻易地成为倚香院的头牌呢? 君无涯想都没想便道:“美!美!” “有多美?”清欢循循善诱地问。“你有没有见过比我更美丽的女子?” 君无涯只顾着摇头,一双黑眸却不住盯着清欢柔嫩肿胀的红唇看,似乎随时随地都要扑上去狠狠蹂躏一番。“你是最美的,谁都比不得你!” 于是清欢满足了,她主动凑上前去,让君无涯尽情品尝,她丝毫不担心君无涯会不上钩,只要他沾了她的身,怕是就别想轻易逃离。鸨母不是说了么?这具身子天赋异禀,两穴都是极乐销魂之地,君无涯一旦沾上,就终身逃脱不得。 若是放在以前,怕是她连想都不敢想自己也会有如此放浪形骸的一天,可变成今天这副模样,清欢却丝毫不觉得突兀。她只是活得太累了,所以想要轻轻松松的随心所欲。 眼前这男人多么的俊呀,就像是曾经深深镌刻在她心上的另外一个人,清欢想了想,才发现那人的面孔竟然已经有些模糊了,她这是在渐渐把他忘掉吗?“你会不会一直对我好?” 君无涯被她迷惑住,哪里还能理智思考,他只想去得到那张一开一合的米分嫩的小嘴儿,哪里去管清欢在问什么。当下点头:“会的,我会的,我只对你好!” 说完,将她扑倒在床,如同第一次见到荤腥的野兽,扑将上去,清欢身上薄纱顿时被撕裂成千万片,君无涯饥渴难耐地盯着身下的娇躯,竟激动的浑身颤抖,而后,才猛地伏了下去。   第一碗汤(六) 这一夜,自是被翻红浪,肢体交缠,水乳相融。君无涯开了荤,方知这男|女|交|欢之乐,再加上清欢身子天赋异禀,更是痴迷不已,将她整个人从头发丝儿到脚尖儿,都细细疼爱了一遍。不仅如此,他还愈发的食髓知味,清欢便诱着他玩了许多花样,于是君无涯对她便愈发的死心塌地。 男子与女子是不同的,缺少肉体上的接触,男子随时都有可能变心。清欢未献身前,君无涯对她是心动被蛊惑又带着几分挣扎,然而当两人有了夫妻之实后,关系便发生了转变。他是个非常痴情的男子,清欢讨了时间上的巧,否则,若是晚个几年,待到君无涯爱上那位快刀龙女,她便是再美丽,手段再高超,怕也是引诱不来的。 然而终究是她快了一步,君无涯沾了她的身子,就别想戒掉。她拒绝去考虑自己这样的行为是否有悖礼教,是否离经叛道——她都已经做鬼了,何必还在意这些呢?她活着的时候,循规蹈矩的日子,也当真是过得腻了,她一生勤勤恳恳,痴心不改,可最后她的下场是什么?身毁心碎,被逼到了绝路,却没有自救的能力,只得一条白绫悬梁自尽。如今想起来,何尝不是万分唏嘘。 躺在君无涯的臂弯里,清欢动了动脑袋,她的身子是经过鸨母精心调养的,即便是初夜开苞,也不会感到太多的疼痛,柔软的身体更不会受伤,她们做皮肉生意的,最宝贵的就是这身子了,若是身子有了损伤,还怎么卖出好价钱呢? 想着想着,她扑哧一笑。 君无涯听到她笑,便低头问道:“为何发笑?” 他的语气和态度都十分亲昵,看起来的确是拿她当做自己的女人了。清欢喜欢这样简单纯粹的关系,但她仍旧要确保万无一失,所以出言试探道:“我笑公子你呀!” 君无涯奇道:“我有何可笑?” 清欢翻身,从他臂弯改成趴到他的胸口,君无涯虽然看起来文质彬彬,浑身肌肉却十分结实精壮而有弹性,清欢趴在上头,就如同依靠在最柔软的垫子上。她说:“若是当日公子直接要了我,岂不是不用白白花这五千金了?”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君无涯却不在乎:“我断然不会那般待你。” 清欢听了,笑起来:“公子可知道,我那便宜父亲,可是只把我卖了一两银子,你买我一夜,却要花掉五千金,这可是笔亏损巨大的买卖呀!”她继续调笑,故意作出放浪形骸的样子来。“不过,若是公子与妈妈合作开这倚香院,用不了几年,我便会让你赚回来的。”说着,她在君无涯唇上吹了口气,“公子尝过奴家的滋味儿,你说,奴家是不是很快就能把银子给赚回来?” 君无涯听了,脸色从原先的柔情蜜意,变得冷冽起来。他素来是温文尔雅的,清欢还是头一次看到他这样生气。大掌攫住她在他胸口画圈圈的小手,握住纤细的手腕,一字一句地说:“你不会回去。”因为他不许。 清欢眨巴眨巴眼,没听懂。于是君无涯好心地给她解释:“从今以后,你就留在我身边。” “做妾?”其实这还是好的,以她现在的身份,莫说是做妾,顶多当个通房就顶了天了。所以清欢也只是随口一问,根本没期待君无涯能回答,反正不管做什么都无所谓,只要她能留在君无涯身边就好。 君无涯的脸色更难看了:“是妻,不是妾。君某这一生决不纳妾。” 清欢傻眼了,她瞠目结舌地瞪着君无涯,总算是彻底明白女鬼柒柒为何会爱上这样一个男子了,若她是真的柒柒,怕也敌不过这男子的魅力。只是……清欢摇摇头,她毕竟不是一心爱着君无涯的柒柒。“公子这说的是什么话,砺剑山庄的庄主,娶了个千人枕的花娘,说出去,也不怕外人笑话。”她娇嗔地横了他一眼,两手捧住他英俊的脸,凝视着他深邃又动人的黑眼睛。“奴家一日为妓,便终身为妓,公子还是将奴家送回去吧。”她在心里感叹,多么好看的一双眼睛! 每当她自称奴家的时候,说出来的话都是他不喜欢听的。君无涯皱眉,坚持道:“我要你。” “公子若是想奴家了,便带上银票,去倚香院便是。奴家待在那儿,又不会偷跑,你说是不是?”清欢温柔地吻着他的唇瓣,就像是在吻着自己的爱人。“日后公子定个时间,奴家那日不会接客,等待公子到来。” 一想到她曼妙的身子他要与人共享,君无涯便感到出奇的愤怒。他正要否决,清欢却道:“若是公子执意要奴家留下来可不好看,但公子在青楼有个红米分知己却是可以的。听说,魏盟主便有一位相好在倚香院,公子也可以效法他,日后有了心上人,想要娶妻成家了,也不会有麻烦不是?” 魏盟主已年过半百,到老犹入花丛中,倚香院有位近三十岁的姐姐,已经跟了他快二十年了。魏盟主可是武林盟主,不是也没人嚼他的舌根子吗? 没等君无涯说话,清欢又道:“奴家是一定要回倚香院的,否则,奴家便死给公子看!” 君无涯气结,偏偏他又拿眼前这刚刚在他身下成为女人的少女没有办法,他不懂,前一刻他们还在抵死缠绵恩爱不已,为何下一秒她便翻脸无情,不肯留在他身边?“我会好好照顾你的,你留在我身边,总比在倚香院里过得好。” 他很自然地认为清欢在倚香院过得不好,若是过得好,又为何要接客呢? 清欢用一种你很奇怪的眼神看他:“公子这说的什么话,奴家是个青楼女子,这青楼女子哪有不接客的,妈妈带我已经很好了,有些姐妹连十二岁都没到便破了身,倚香院奴家待得很快活,不想离开。” 这下君无涯明白了,不是他奇怪,而是她的想法在倚香院长年被耳濡目染,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当下之际,唯有将她送回去,然后再慢慢将她纠正过来。只是,她是万万不能再接客的。想到这里,君无涯改变了主意:“送你回去可以,但从此以后,只有我,能上你的床。” 清欢眨眼,说:“那可是要很多很多银子的。妈妈养育我这么多年,我迄今还没能报答她呢。” 即便是亲娘,都未必有鸨母做得好呀,这未尝不是一种讽刺。 清欢淡淡地笑了,君无涯被她这偶然的笑容弄得心下一震,刚要说话,她却又变回了先前那高深莫测的表情。“我有的是银子,这一点你不必担心。” 于是,在清欢的强烈要求和威胁下,君无涯只得将她送回了倚香院。鸨母早早给她准备好了泡澡的水,见清欢身上到处是痕迹,不禁掩嘴轻笑:“这公子看起来文雅得很,竟也是个粗犷的,哎呦呦,瞧着米分雕玉琢的身子,他竟也舍得又啃又咬!” 清欢撩起水打湿青丝,道:“未曾开荤的男子皆是如此,妈妈又不是没见过。” 鸨母笑了:“你身子可有不适?我叫人给你准备了些补品,待会儿记得吃。” 清欢点点头。 鸨母便拿起一旁的布巾为她擦背,轻柔的力道使得清欢昏昏欲睡。她眯着眼睛趴在桶边,轻轻打了个呵欠。鸨母道:“柒柒呀,妈妈不是要泼你凉水,这无涯公子生得俊俏是不错,又是青年才俊,前途无量,可是,你千万莫要把未来寄托在他身上。这世上呀,男子尽皆薄幸寡义靠不住,惟独银子是最实在的。” 清欢懒洋洋地说:“多谢妈妈教导,柒柒知道。”她自然不会投入真感情,因为她早已没有了感情这个东西。如今在她胸腔跳动的,不是她的心。 “你瞧,这公子如今也不过十七八的年纪,爱慕他的女子不知凡几,虽说他待你有些特别,还给了我银子,不许你再接客,可是,这恩爱总会衰退,谁知道哪一天他就不再喜欢你了呢?”鸨母似是感叹似是控诉。“想当年,我还年轻的时候,也是美貌过人,曾有个入幕之宾,是个朝廷命官,家中已有正室夫人与几个姨娘,口口声声说喜欢我,要为我赎身,最后,却是卷了我全部家当,再也不曾出现过。从那个时候啊,我就知道,这世上的男子,没有一个靠得住,你得靠自己,才能活下去,才能活得好。” 清欢入神地听着,她没想到鸨母竟会有这般见解。若是为人时的她明白这个道理,不知该多好。早知这世间男子薄幸,她又何苦沦落到枉死的下场。 “柒柒受教了,妈妈尽管放心,公子待我再好,我心中也是知道轻重的。”说完,她对着水面绽开一抹灿烂的笑。   第一碗汤(七) 五年的时间弹指即过,清欢也在倚香院待了足足十年。这十年里,她见证了不少姐妹们的爱情,而这些爱情无一不是以悲剧收场。她们有的与人私奔,有的散尽银两帮助心上人赶考,还有的用所有的积蓄赎身,想要做个良家女子,然而她们谁都没能如愿。说来也真是讽刺,她们中大多数人都千方百计地想要逃离青楼,最后人财两空,却又只能回到倚香院来,求鸨母收留。 清欢就在这一次又一次的爱情中慢慢变得淡薄。这五年来,她虽挂牌,却卖艺不卖身,虽说只有君无涯能沾她的身,可见到她的人却不止他一个。就如同鸨母说的,这世上的男子呀,靠不住,她也得为日后的生活打算不是?君无涯本不答应,奈何清欢根本就不听他的,鸨母又不肯让他给情话赎身,是以这五年下来,君无涯从没断过要带清欢离开倚香院的念头。 倚香院有美人生得绝色容貌,又有才情,更兼之卖艺不卖身,这是个多大的噱头!倚香院又恰巧处于江湖与朝廷的交界处,消息最是灵通。为了生意,鸨母特地买通说书人赞叹清欢的美貌,一时之间,倚香院门庭若市,客人络绎不绝。虽说不是所有人都能出得起清欢的价格,但与其他美貌花娘春风一度也是很好的嘛! 其实清欢不过是在等人。女鬼柒柒曾说过,她是在十七岁的时候死的,也就是说,那位大小姐就是在今年得知她和君无涯之间的关系的。女鬼柒柒与君无涯之间始终守之以礼,不曾有丝毫僭越,那女子尚且妒心大发,将柒柒沉尸潭底,如今她却和君无涯已有夫妻之实,几年来更是来往甚密,若是被其得知,怕是逃不过一个死字吧? 不怕她出手,就怕她不出手。 于是,不知道是谁传出了消息,说是砺剑山庄那位素来不近女色的庄主,也就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无涯公子,竟在倚香院有个相好,便是那艳名远播的花魁柒柒! 这个消息一传出去,江湖上顿时炸了锅,君无涯模样生得俊美,又武功高强,更兼之是砺剑山庄的庄主,可以说,他就是女子们心目中的神啊!这些年来,神始终孑然一身,没有任何女子能得到他,所以就没有人会嫉妒。然而突然听人说,公子竟与个青楼女子有染,这岂不叫众女侠心中愤怒!短短半个月间,每天大约都有三四名女子前来倚香院寻仇,叫嚣着要见柒柒,若非鸨母手段高明,清欢早被她们给砍成肉酱了! 这是江湖不是朝廷,江湖人从不遵循什么杀人抵命的道理,他们看不顺眼就动手,早就成了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了。再说了,要是杀个大官,他们怕,可杀个贱籍的妓女,这真不算什么! 跟君无涯相处的这些年,清欢也时常从他口中听到那个叫絮儿的姑娘的事迹。絮儿姑娘多么天真纯洁,活泼开朗,又是怎样的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清欢可以说是听得耳朵都长茧子了!君无涯与华家是世交,所以他一直都将华家四兄妹当做自己的亲人看,清欢感觉得到,他对那四人非常之信任——怪不得女鬼柒柒说,公子听说她已赎身离去便不再探寻,想来也是这华家兄妹搞的鬼。 君无涯当真是人如其名,和他在一起的日子过得很快乐,清欢胸腔里跳动着的,属于女鬼柒柒的心,确确实实感到了满足和幸福。然而这并不是真正的她,真正的她,一直在等待着华家兄妹的出现。不让华家人得到报应,就不算完成女鬼柒柒的心愿。倘若连第一只鬼的心愿都完成不了,清欢觉得,自己当真是没什么用处了。 出乎意料的是,没等到华家兄妹前来找麻烦,君无涯便已经带着华絮儿来倚香院见她了。 对于她青楼女子的身份,君无涯从未有过半分看轻,他是个真正的君子,既然清欢坚持不肯离开倚香院,他也就随了她,只是必须保障她的安全。 华絮儿是个眼睛很大很亮,第一眼便给人一种亲近之感的漂亮少女。她比清欢小上许多,今年也不过一十四岁,及笄礼尚未过。虽然年纪小,可她的眼神和动作却都落落大方,于是清欢见了后,便听华絮儿问道:“无涯哥哥,你带我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见柒柒姐姐吗?” 她声音甜美动听,声线娇柔,满是天真之意,叫人不忍拒绝。君无涯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见状,清欢眼睛一眯。这些年来她在倚香院学到了许多东西,自然看得出来,这华絮儿走的是亲情路线,只要她的真面目不被戳穿,君无涯就会护着她一辈子。只要他信任她,那么即使全天下都反对,他也仍然会保护她,只因为他认为值得。 这样一个男子,实在是不该被假象蒙蔽。清欢轻轻舒了口气,没有说话,而是安静地等待君无涯回答,眼角余光则始终注意着华絮儿,试图从她的眼角眉梢找出什么不对劲儿来。 君无涯道:“不错,不过,以后你就不该叫姐姐,而应该叫嫂子了。” 华絮儿浑身一僵,脸上的笑容也冻结了,但她是个反应很快的少女,听到君无涯的话后,便天真问道:“无涯哥哥的意思是……要娶柒柒姐姐做妻子?” 她的手都已经因为强烈而无法掩饰的愤恨变得颤抖,清欢瞧得分明,心里舒了口气。她跟在恩人身边的时候也曾见识过一些人,他们中,有的面色如常就像个普通人,不管你问什么他们都会用一种无辜的眼神回视你,而且无论你说了什么话,他们都不会被打动,也不会心虚。而还有一些人,他们也是有些耐力的,只是不够,虽然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但只要你细心观察就会发现,他的手,或者是腿,乃至于他身上的任何一个部位,都会因此蠢蠢欲动。   第一碗汤(八) 清欢很幸运,华絮儿是后者。她到底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女,还是无法完全掩饰自己情绪的年纪,清欢却是活了快四十年的人,和这青涩少女比起来,自然要高明不少。和君无涯在一起的这几年,她始终潜移默化地让君无涯认为她是个表面倔强骨子里却十分诚实的人,这样的话,若是有朝一日她与华絮儿对上,也不至于输的太过彻底。 她也很想知道,君无涯到底会相信她,还是华絮儿那个“妹妹”。 “是呀,到时候,你可得来喝这杯喜酒。”君无涯完全没看出来华絮儿的异常,或者说,他心中对华絮儿的那份若有似无的悸动,早已被清欢抹平,现在的华絮儿在他眼里,真的就只是单纯的妹妹。他可以作为一个兄长去疼爱和纵容她,却万万做不到像个男子去爱她。有时候啊,这爱情里头的先来后到也是很重要的,清欢若非占了这先机,待到君无涯对华絮儿的感情越来越深,她想挖墙脚,那可真不容易。 幸好,她有这些年的时间可以慢慢来。 华絮儿强颜欢笑道:“这是自然,只要无涯哥哥喜欢就好,而且……絮儿也很喜欢柒柒姐姐呢!” 最后那句对清欢的喜欢,简直如同毒蛇盯上了它的猎物,时刻准备着伸出毒牙狠狠地咬上一口。君无涯却不觉得,他见“妹妹”和心上人颇为投缘,心中也很是高兴,便又跟华絮儿说了许多两人之间的事情,华絮儿始终面带微笑的听着,唯有一双玉手攥成了拳头。 期间君无涯出去了一趟,当房里只剩下清欢与华絮儿的时候,清欢倒了杯茶送到华絮儿身边,华絮儿却一巴掌将茶水打翻,滚烫的茶水尽数洒在清欢的手臂上,隔着薄薄的罗裳,雪白的肌肤瞬间通红一片。 “哎呀。”华絮儿毫无愧疚之意的道歉,“真是抱歉,还请柒柒姐姐原谅我这一回。” 她居高临下地望着清欢,眼神极度的高高在上,一副瞧不起清欢这青楼女子的表情,和她之前甜美单纯又贴心的形象完全不同。 清欢被她这变脸功夫吓到了,眨巴眨巴眼,心想,若是自己也有这般本事,又如何会轮到悬梁自尽的下场呢?“这,絮儿……” “你别叫我絮儿,一个妓|女,竟然也敢叫我的名字?!”华絮儿冷笑,双手环胸地俯视着清欢。“你根本就配不上无涯哥哥,若是你还有些自知之明,便不要与我无涯哥哥纠缠,否则,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十四岁少女,眼中却放出凶狠的光来,清欢被吓得捂住胸口,朝后退了一步,讷讷道:“你……” 华絮儿正待再威胁,突然听见外头有脚步声传来,于是她立刻惊呼:“柒柒姐姐,小心呀!这水很烫的!” 身边一阵风刮过,原来是君无涯冲到了清欢面前,小心地卷起了她的水袖,语带斥责却无比温柔:“怎么这么不小心?”说着,轻轻吹着她红肿的皮肤,清欢推了推他,说:“好了,你去拿药箱过来吧。” 君无涯转向屏风后面,华絮儿借机恶狠狠地瞪了清欢一眼。而当君无涯从屏风后出来的时候,她又恢复了平日里那甜美真诚的模样:“无涯哥哥,你可要小心点儿呀,我听说这烫伤若是不好好处理的话,很容易留疤的。柒柒姐姐皮肤这么好,你可得认真点呀!” 君无涯点点头,抬头却见清欢神色有些闪躲,而那闪躲……似乎是对着絮儿的。真是奇怪,絮儿素来是个懂事可爱的丫头,而柒柒素来是天不怕地不怕,怎么絮儿却能让柒柒露出这样明明充满恐惧却不敢说出只能压抑的表情呢? 他心底有了犹疑,嘴上却没问。给清欢上好药后,见那雪白的肌肤上有了这么碍眼的一处,君无涯的心情顿时变得非常坏。 清欢轻轻拍了拍君无涯的手,柔声道:“我没事,你……你还是送华小姐回去吧,这里毕竟不是什么正经之地,无论如何,姑娘家家的,不宜在此久留。” 君无涯颔首,华絮儿却抗议道:“柒柒姐姐你好生见外!你叫我絮儿就好了,叫什么华小姐嘛!” 这明明是她自己要求的,如今却反过来责怪是清欢的不是了。这丫头,若是去做个戏子,定然红遍大江南北,清欢想。“这里是倚香院,直呼华小姐芳名,对小姐名声有损,还是不叫的好。” 这个回答很妙,既表明了自己为何不肯叫絮儿,又委婉地表达了自己是为了华絮儿的名声着想。果然,君无涯听了,眼神越来越柔和,而华絮儿却脸色十分难看。她的原意是要让清欢出丑,没人比她更了解无涯哥哥了,若是无涯哥哥知道这柒柒不过是个和其他妓|女一样,都是只知道争风吃醋勾心斗角的女人,那样的话,无涯哥哥肯定会跟她回家,而不是终日流连在这烟花之地。 她会让他知道,这青楼女子,也许在某个时候得了他的心,但最适合他的,唯有她。 当着华絮儿的面,君无涯轻轻捏了捏清欢的鼻子,道:“你呀,就数你心思转得快。” 华絮儿看不下去,当即打断道:“无涯哥哥,我想回家了,你快送我回去好不好?我家三位哥哥肯定都等着呢!” 君无涯在清欢额头亲了一下,低声道:“我很快就回来,晚上陪你用晚膳可好?”得到清欢点头后,微微一笑,带着华絮儿离开了。临去前,华絮儿不忘投给清欢胜利的一瞥。既然无涯哥哥肯送她回家,那么她就有办法让他不再回来,这所谓的什么晚膳之约,见鬼去吧! 清欢目送二人离开,什么都没说。 当天晚上,君无涯自然是没有回来,清欢心想,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还是不够啊!君无涯是个可以慢火煮青蛙的人,可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她必须想出个好办法,让事情发展的快一些。   第一碗汤(九) 从这日君无涯将华絮儿送回去后,一连五日他都没到倚香院来,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也是这时候,清欢才真正意识到,华絮儿这个“妹妹”,在君无涯心中有多么重要。他为了她竟然可以忽略自己这个已经陪伴了他好几年的女子,更遑论两人早已有了夫妻之实,而君无涯向来对她的身体非常迷恋。这样看来,女鬼柒柒所说“公子对那位大小姐爱之若狂”,也就可以解释了。虽然自己的出现使得君无涯没有爱上华絮儿,但在他心中,华絮儿的地位仍然非常重要。 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华絮儿得到报应,那是不可能的,别说是华絮儿的三个兄长了,就是君无涯这一关她都过不了。 清欢轻轻叹了口气,怎么也没想到横亘在自己面前的竟会是这么个难题。鸨母对她看得很严,就是怕她有朝一日爱上君无涯,导致自己心神俱毁,所以,到底要怎么做,她才能成功完成女鬼柒柒的心愿呢? 若非曾经在奈何桥上的记忆太深刻,清欢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现在所在的这个世界不是自己的,那个小女孩的声音再也没有从她脑海中响起来过,清欢对着镜子缓缓梳理着如丝水滑的青丝,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无法自拔。她现在除了勾引男人外什么本事都没有,就算琴棋书画学的再好,若是无用武之地,那不过都是鸡肋。 此刻她最需要的,是轻功呀,可惜,这身子虽然销魂蚀骨,偏偏就是飞不起来。清欢无奈至极,难道她就只能坐以待毙了不成? 正待她沉思之时,突然,房门被打开,鸨母急慌忙地闯了进来,一看清欢不在床上,急得大喊:“柒柒!柒柒呀!柒柒你在哪儿?!” 清欢从屏风后转出来,问:“什么事呀,妈妈?” “快快快,有客人指名要点你,快快快,快梳妆!”鸨母急得不行,“哎呀你这丫头!怎地连个脂米分也不施!快快,把胭脂水米分拿出来,我给你抹上!还有头发!头发也得梳,这件衣服太素淡了,快去换件鲜艳一些的,待会儿这位爷可是个刺儿头,你可得小心伺候着,若是惹这位爷恼了呀,妈妈都没办法全身而退!” 清欢被鸨母这连珠炮的一番话弄得头昏脑涨,踉踉跄跄地来到梳妆台前,刚坐下,便听得一道邪佞的声音道:“不必麻烦了,爷已经来了。” 闻言,鸨母倒抽了一口气,连忙迎上前去,赔着笑脸道:“三爷呀,这、这您要不稍等片刻?也让我这女儿好好梳妆打扮一番,盛装迎接三爷。” 那位三爷刷的一声打开了折扇,端的是一个风流潇洒:“这看美人,自然是要看她最真实的一幕,若是柒柒姑娘和那些庸脂俗米分一般,只知道描眉扑腮,我又何必花上这三千金来见她一面呢?” 鸨母连连赔笑:“是是是,三爷说的是。” 三爷瞄了鸨母一眼,意思是:还不出去? 鸨母担忧地望了望仍旧坐在镜子前头纹丝不动的清欢一眼,最后一咬牙,还是退了出去,还不忘把门带上。 待到鸨母走了,清欢才在站起身,慢慢地转了过去。入目的一张俊容令她有些意外,这位三爷并不是什么脑满肠肥的老头子,而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白衣公子,他手拿折扇,腰系玉佩,一双桃花眼笑意盈盈,真是说不出的俊美,只是那双眼睛给人的感觉很不好,眼神邪气十足,明显这好人的皮囊里头,住着一个恶鬼般的灵魂。 清欢微微一福身:“奴家柒柒,见过三爷。”结果膝盖还没弯下去,便被人一把抵住,随后折扇拖住了小巧的下巴,三爷笑眯眯地大量着清欢,半晌方道:“果真是个美人胚子,难怪江湖传言,说是华家庄以美貌著称的快刀龙女华絮儿也赶不上倚香院柒柒姑娘的一分姿色。今日一件,果真是名不虚传,这三千金花的太值得了!” 清欢等他说完,面不改色地往后退了一步,将先前未能完成的礼节完成,她福身的时候,微微低着头,露出奶白的一段颈子,那细嫩如玉的皮肤真是令人食指大动,忍不住想要去咬上一口。三爷的眼里闪过危险的欲色,他搭着清欢起来,借势摸了一把她纤细柔美的手。 倒真没见过这样的妓|女,竟比那些大家闺秀还要端庄有气质,身上虽只穿着一件颜色素淡的衣裳,却衬得一个杨柳腰肢细的要命,怕是刚起的身,连衣带都还未系好,可就是这样的模样,却是说不出的优雅动人。微微低着头的模样又让她看起来格外的温婉柔和,真是令人惊叹。“柒柒姑娘不必行此大礼。”说话间,手已搭在了清欢的腰上。 清欢浑身一震,男人的手指在她腰间不住地抚摸,她不由自主地战栗起来,咬着唇猛地一把推开三爷,强作镇定道:“三爷请自重,奴家虽是青楼女子,却并不卖身,还望三爷体谅。”说完,她猛地被扛了起来,清欢因此惊吓,不由自主地低呼一声,挣扎不得,那三爷竟直直将她抱起,转向屏风后头,到了绣床前,一把将她扔了上去,整个人如同大山般压了下来,邪邪笑道:“这可真是个大笑话,一个妓|女,也敢在爷面前说什么不卖身?那三千两金你以为是白拿的不成?爷花了钱,你自然得负责将爷伺候的舒舒服服,否则,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他似乎一瞬间就从玉树临风的公子变成了凶残好色的莽汉,清欢被他这神一般的变脸速度吓到了,整个人都往床里躲去,三爷看见她充满恐惧的脸,顿时笑了,他似乎很享受清欢对他的畏惧,高大的身子往前一步,单膝压在锦被之上,一手去掐清欢的下巴,仔仔细细端详了她美丽的面孔,边看边啧啧有声:“反正你又不是雏儿,把爷伺候舒爽了,这以后,银子有的是!”   第一碗汤(十) 听了这三爷的话,清欢连连摇头,道:“……三爷,求您饶了奴家吧,这倚香院里,还有许多貌美的姐妹,您若是想要人作陪,自然有的是姐妹愿意,奴家不卖身的。”说话时,她明明整个人都充满恐惧,偏生却咬着牙倔强,明明牙关都在打哆嗦,却仍然抓着衣襟,充满不屈地瞪着三爷。 那三爷被她这副模样逗笑了,说出来的话却是又狠又刻薄:“倒也真是新鲜,爷横行江湖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看到跟个良家女子似的花娘,爷今儿个还就不走了,还就偏要你伺候!”他可不是什么善茬儿,受不了清欢再啰嗦,掌风一扫,清欢仅以蔽体的衣裳便碎成了千万片,她尖叫一声,正要抓起锦被遮掩,三爷却先她一步将床上的东西都给扔了出去,连个枕头都没给留下。 清欢充满恐惧地盯着他,不知道他到底想做什么,但也许,她其实是知道的。三爷身材高大,虽然看起来文弱,但衣衫褪尽后,那结实有力的肌肉十分明显,他也不跟清欢废话,直接用腰带捆住清欢双手,将她整个人拴在床头上,伸手解开她绾起来的青丝。那一片乌黑青丝披泻而下,三爷的眼神瞬间变得无比深邃。 既是花钱买来的□□,他自然不会有怜惜之心,下手没个轻重,但凡是他喜欢的地方,都是重重的揉,狠狠地嘬,清欢若是呼痛,他便十分开心。当他冲进清欢身体时,还骑在她身上,居高临下地欣赏她痛苦又绝望的表情,然而很快这种心情就消失不见了,三爷也曾玩过不少花娘,红米分知己更是遍布天下,可没有一个人能有清欢这样的身子,原本只是为君无涯添堵而来,可在尝了清欢滋味以后,三爷觉得,也许自己要试着跟君无涯争一争了。 君无涯乖乖去娶他的妹妹,而他则接手这个美妙的尤物,多好呀! 清欢将头别过去,任由三爷在自己身上起伏,她的泪水慢慢从眼角滑下,没入黑发之中。偏偏三爷伸手过来掐住她的下巴,强迫她张开小嘴,舌头堵了她一嘴,好像她是一道极为美味的菜肴,所以要狼吞虎咽生怕便宜了别人。 “哭什么,嗯?跟了爷有什么不好?若是能将爷给伺候的身心舒坦,收你做个侍妾也不是不可能的。”三爷咬着清欢的脖子,“难不成你还想着做砺剑山庄的庄主夫人?君家家训有云,历任家主都只能娶一名妻子,并且要家世清白,两情相悦,你可不合格。” 清欢无力地伸手推拒着他,虽然已被他剥削光了力气,却不肯看他,好像他是什么令人恶心的脏东西一样。 三爷被她这种眼神给看怒了,道:“爷操了你,那是看得起你,你是个什么低贱身份,也敢在爷面前摆谱?勾搭上了君无涯,就要竖贞节牌坊了?” 嘴上说着,身下动的更勇猛,清欢的血成为了最好的润滑。 这一点点疼,对清欢而言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她做出痛苦的表情,心底却十分高兴,这可谓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正在她发愁如何让砺剑山庄与华家决裂的时候,这华三爷就送上了门,可不就是瞌睡时有人送枕头了么!否则凭她一个弱女子,无权无势,连自由都没有,想以一己之力毁掉君华两家的交情,岂不是在痴人说梦?除了身体,她什么依恃都没有。 为何会如此的卑微,如此的弱小?清欢不懂。为何她走过奈何桥,见过鬼魂,要为新鬼完成心愿……这些事情,是在这个世界的人们都不知道的,为何她知道这么多,却仍然如此渺小,只配被男人压在身下呢?清欢想,今天是君无涯和华三爷,明天就有可能是任意一个阿猫阿狗,难道还要沦落到她活着的时候那样的悲剧?难道为了完成心愿,她就只能用这种方式? 她不甘心! 凭什么她一直都要被人欺凌?凭什么男人也好,女人也罢,都要从她身上一直占有和剥削?凭什么她要成为别人的附属品?她凭什么要为待她不好的人付出一切?!活着被人欺辱,死后亦是被人欺辱,她为何要这样糟践自己?这些欺辱她的人,难道天生便比她高贵,比她优越,而她合该被他们玷污施暴?! 她不甘心! 被绑在头顶的双手默默地攥成了拳头,清欢望着身上沉醉在□□之中的华三爷,心中也不知哪里来的一股豪气,瞬间便做了个决定。她不知道自己选择这样是对是错,可她再也不想这样过下去了。 也罢也罢,便这样一步一步爬上去又何妨,她又不是什么都比旁人差,缘何别人能到的位置,她却得不到? 清欢的身子太销魂,三爷翻来覆去折腾了她好几个时辰才作罢,结束之后,仍然意犹未尽,似乎将她当做了什么有趣的玩去,把玩手上,不舍得放开。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解开清欢手腕上的捆绑,或者说他根本就不在意。这是个男尊女卑的世界,尤其清欢的身份还是低贱的妓|女,对男人们而言,还有什么比妓|女更没有人权的存在呢?他们花了银子,自然要按照自己想玩的来。 “你很不错,日后便跟了爷,也省得你再去接客。”三爷眯起眼,用脸蹭了蹭清欢饱满的胸,神色略微有些陶醉。 清欢沉默不语,一双眼仍旧充满着痛苦。三爷躺了一会儿,起身穿上衣衫,边穿边道:“难不成你还真做梦以为能够嫁给君无涯?此刻你在这里接客,君无涯可是陪着我妹妹游山玩水好不快活呢。” 闻言,清欢做出惊讶的表情:“你、你是……” “不错,是我。”三爷邪恶一笑。“我姓华,在家中排行第三,这样你应该猜得出我是谁了吧?” 清欢咬牙:“你怎敢……难道你就不怕我告诉公子吗?” “既然敢做,自然就不怕你告。”华三爷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我也很想知道,这君无涯到底是会选择从小一起长大,情同手足的我呢,还是一个只在一起几年,用银子买下来的女人?柒柒姑娘,恐怕你还没有弄明白一件事情。”他低下头,去亲清欢的嘴唇。“这身份地位,犹如云泥之别,这世上,飞上枝头变凤凰这事儿,从来都不曾出现过。” 说完,他重重地咬了清欢一口,转身潇洒离去。 三爷走后,清欢抓着胸口蔽体的衣裳慢慢坐了起来,若是有人在场,你会发现,清欢脸上非但没有惨遭□□后的怨恨和绝望,反而闪耀着一层奇异的光芒,尤其是她的眼神,竟充斥着跃跃欲试! 清欢笑了。 没过多会儿,鸨母推门进来,见她衣衫不整青丝凌乱,一副被狠狠疼爱过的模样,心中又是不忍又是感慨,道:“柒柒呀……这就是命,你抗拒不得,莫要为了此事便钻了牛角尖了。” 她自是知道清欢跟君无涯之间的事情的,若是君无涯能够待清欢始终如一,那自然是好,可鸨母早早地就看了出来,他们根本不适合。一个人身份太高,一个人地位太低,这样无法互补,只会因为彼此的差距而越发遥远。清欢需要的是庇佑和不离不弃,而君无涯……他的心被太多的东西占满,亲人,友人,兄弟,责任……他又是那样的心软,坚持正义和原则,清欢和他在一起,永远都不会快活。 三爷沾了清欢的身,其实鸨母是乐见其成的。倚香院以前也不是没有过守身如玉的姑娘,她们总是痴心一片,等待她们的清朗自远方归来,可那些男人从来都不会回来,他们捎回来的,只有银票,或是只言片语,为的都是分开。 任何一个飞黄腾达的男人,都不会愿意娶一个青楼女子做妻子。所以呀,只要你一脚踏进了这扇门,就永远都别想再出去了。 你出不去。即使你出去了,在别人心里,他们也会当你是一辈子的妓|女。 清欢有了第二个男人,也许才能看清现实。 听了鸨母的话,清欢眼神空洞地抬起来,望着她,半晌哀求道:“妈妈,您帮我个忙可好?我想见公子,您能派人去寻他吗?” 鸨母一愣:“你……确定要见他?” 她没有说出来的是,这些天君无涯一直都在陪着那个叫华絮儿的姑娘四处游玩,其实闲得很,真要说忙,大概是被娇俏刁蛮的姑娘缠得喘不过气儿来吧。做了鸨母这么多年,她的眼睛可尖的很,一眼就看出那名少女对君无涯有着超出兄妹之外的情意,偏偏君无涯却看不出来,还以为彼此之间是所谓的“兄妹”的关系,他倒是这么认为,奈何人家姑娘不觉得。 清欢点了点头,鸨母见了,道:“也罢,我便命人去请,只是……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他会来的,一定会的。”这句话像是对鸨母说,又像是对自己说,奈何她语气中却有着连自己都不能确定的担忧和无措。鸨母听得清楚,怜惜地看了清欢一眼,微微叹了口气,转身出去了,还不忘命人给清欢抬来干净的清水沐浴。 这人世间哪,唯有年纪轻的女子才会相信爱情,如她这般早已上了年纪的人,在苍老的同时,也早已将爱情这种东西给忘却了。年少美貌之时,爱慕者众多,也曾纠结于接受哪一个,等到人老珠黄,容色不再,才会明白,恩爱易衰,唯有你自己好了,才能活得好。至于男人……那不过是年轻时的一个梦。   第一碗汤(十一) 第二日,鸨母派了人去砺剑山庄寻君无涯,不出意外的,君无涯并不在庄中,于是只得空手而归。鸨母将这消息告诉清欢的时候,心下颇为担心,怕她一个冲动想不开或是怎样,谁知道清欢却十分平静:“妈妈不必为我担心,不在便不在,我不见也就是了。” 鸨母试探道:“那你这……” “他丢下我,去陪他的小妹妹玩耍,于我视而不见,我又能如何呢?”清欢勾起嘴角,笑得意味深长。 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鸨母总觉得眼前这丫头有哪里不一样了。她上前一步安慰道:“你也不必伤心,世间男子皆是如此薄情寡义,你若是心中难过,哭一场也就好了。只是啊……我们女人的眼泪,是哭来让男人心疼的,不是让自己难受的。” 清欢看着镜子里头的自己,女鬼柒柒的这副皮囊美貌动人,又在倚香院里待了这么些年,早已是一颦一笑都能倾倒众生。这样的女子,能让任何一个男人为之疯狂。妈妈说的是,何必非要在一个男人身上吊死呢?想她唐清欢活了几十年,却迄今仍然参不透这一个道理。“妈妈教导的是,柒柒知道了。”她站起身,走向鸨母,慢慢握住对方的手。 鸨母的手十分娇嫩,她虽已人近中年,却仍旧美貌如花,眼角的细纹遮不住她的风情万种,不少客人来倚香院不是为了其他姑娘,就是为了来看鸨母一面。她也收入幕之宾,但却不会再去爱上任何一个男人。 “妈妈,你帮帮我吧。”清欢说。 “你想要我帮你什么?” 鸨母年轻爱着一个男人的时候,也曾为其怀过孩子,可惜没能保住,而她的孩子死去的时候,那男人却不曾陪伴在她身边。打那个时候起啊,她就明白啦,恩爱最是情薄,谁能管的上什么情情爱爱呢?在权势和地位面前,什么都是可以被牺牲的。 清欢的年岁比她的孩子小了很多,但这丫头却十分乖巧懂事,自打进了倚香院,从不和其他自命清高的女子一般挣扎反抗,也最贴心。说实在的,若鸨母心中对爱情还有一丝憧憬和信任,她就不会让华三来污了清欢的身。与其日后痛苦流泪,倒不如趁着情丝未深,快刀站短,也好过一颗芳心碎成千万片。 “我既不能和君无涯在一起,便也不想跟任何一个男子在一起。”清欢说。“那华三屡次侮辱于我,其妹更是心机深沉,从我这里将君无涯抢走,妈妈,您说,我应不应该吃这个哑巴亏?” 看着少女眼里兴起的狩猎的光芒,鸨母笑了:“咱们女人虽然地位低下,可若是用了脑子,又有什么办不到的呢?只要你狠下心来,这个世上,你想要什么得不到?” 清欢展颜一笑:“道是如此。那么日后便麻烦妈妈了。” 很快地,鸨母便为清欢送来了一个机灵的小丫头,这丫头约莫十二三岁左右,是鸨母自牙婆那儿买来的,也是个苦命的孩子,被自己的爹妈卖掉,辗转来到了倚香院,名叫仙桃。 仙桃是个极其聪明的丫头,人也老实,能跟在清欢身边不用做妓|女,她自然高兴的不得了。你瞧啊,这世间,不仅男人瞧不起妓|女,就连女人也瞧不起妓|女。说来也是奇怪,为何这世上,对女性鄙夷侮辱的,大多数都是女性呢?虽然仙桃没有说,但清欢心里是知道的,这丫头对于她甘心留在倚香院的行为很是不赞同,一直想着能让她离开,去过更好的生活。 更好的生活,那是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若是与人为妾为婢,虽然能脱离贱籍,却抹不掉骨子里的卑微,妾与婢,那是主人家可以随意打杀的,青楼女子身段妖娆眼神妩媚,哪个良家夫人能容忍?若是进门,自然少不得一番刁难。与那么多女子共抢一个丈夫,有时甚至连个孩子都无法剩下。若是离开青楼独居,周围的人得知你是个从良的妓子,又有谁会拿正眼看你呢?曾经有位姐姐,便攒齐了赎身的前离开了倚香院,租了间小院子独自居住,然而她周围的人家却不接受,门窗上终日被泼了秽物,买菜时,连那贩子都不肯卖给她。女人们鄙视她,男人们想要从她身上占便宜,半夜三更即使有人听到她高呼救命,也无人应答。 大家都会想:她是个妓|女,早就是千人睡万人枕,被□□的婊|子了,这样的女人,有男人上门应该会很高兴吧?不是刚好称了她的心意么? 到最后,那姐姐终究是回到了倚香院,从此再也不提离开之事。 那戏文里唱的好,名妓从良,为妃为妻,但最后风光的又有几人?倒不如留在这里,至少是你挑男人,而不是和那么多女人去争抢一个。 清欢喝着茶,微微一笑,望着正在忙碌的仙桃。这丫头现在不懂,总有一日她会懂的。到那一天,她会知道,无论如何,女子选择成亲与否,从良与否,做个母亲与否,都是各人的自由。 也或许,她也会如同鸨母一般,如这倚香院里的许多姐妹一般,心碎一场,从此再也不提从良二字。 从良,从良,本身就是在认同自己是个低贱的人哪! 大概过了几日,终于偷闲的君无涯来了。他这些日子都被华絮儿缠着,带着她到处玩耍,心里惦记清欢,可他实在是无法脱身。 不知她怎样了? 君无涯边想,边准备睡上楼,可就在他一脚刚踩上楼梯的那一刻,一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妖娆女子凑了过来,香味扑鼻的手帕在他面前挥舞:“哟,这不是无涯公子嘛,怎么着,今儿是什么风把您给吹到咱们倚香院来啦?” 此言一出,在场其他姐妹纷纷捂嘴而笑。 君无涯皱眉,他以前也经常来,这些女子素来都是对他视而不见的,缘何这次却如此说话?“姑娘,我是来找柒柒的,烦请姑娘让个路。” 女子娇笑更甚,她柔软的如同水蛇般的身子倚进身边男人怀抱,任由男人的手在自己身上抚摸游走,嘴上调笑道:“公子这说的是什么话呀!咱们柒柒姑娘,那可是倚香院的头牌,即使公子有钱,也不是想见就能见的呀,姐妹们,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君无涯不再与她多做纠缠,绕过她便要上去。却听得一阵脚步声传来,香风阵阵,原来是鸨母从二楼下来了。见是鸨母,君无涯拱手作了个揖:“妈妈,我是来找柒柒的。” 鸨母轻轻摇着手中的团扇,扭着腰肢风情万种地走下来,心中却想着,也难怪柒柒那丫头对这无涯公子念念不忘了,这男子剑眉星目,英俊潇洒,又兼武功高强,待人温和,这样的男子,不正是女子心中最想要的良人么?即便是她,年轻个几十年,见到这样的男子也会心动呀!心里这样想,嘴上却格外的冷淡:“无涯公子这话就错了,咱们柒柒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见的,再说了,她此刻正不舒服,公子还是改日再来吧。” 她不舒服?! “怎么没派人去告诉我?”君无涯急了。“她怎么了?可还好?” “公子日理万机,又哪里有闲心来关心柒柒这丫头的死活呢?”另一个女子笑道。“您忙着带美人游湖放纸鸢,吃茶听评书,如此繁忙,哪里有时间呀!” 闻言,君无涯面上难得露出羞愧之色。其实他也知道自己过了,快一个月没来见柒柒,当真是他不好。实在是絮儿太黏人,不管他在哪儿她都要跟着,他又不能总是把个好好的丫头朝妓院里头带,所以只得暂时避而不见。好不容易华家三兄弟都来了,他终于能将烫手山芋丢出去,第一时间就来到了这里,不知柒柒有没有生他的气?瞧鸨母等人的样子,她怕是很生气的吧? “是在下疏忽了,劳烦各位给提个醒,在柒柒面前多说说好话吧!” 鸨母却拒绝了他掏银票的动作,“咱们这倚香院的姑娘呀,也不都是用钱就能买到的。公子还是请回吧,柒柒若是身子好了,想见公子了,自然会与公子联系的。她精神不好,公子还是给她一点休息的时间。” 君无涯被这个理由说服了,他的确不想打扰心上人。于是他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嘴里不住地叮嘱,一旦柒柒身子好了,就要立刻通知他。鸨母笑眯眯地送他离开,君无涯便以为她是默认了自己的相求,哪里注意到,从头到尾,她一句答应的话都没说呢? 望着君无涯离开的背影,清欢坐在窗边默默无言。仙桃见了,忍不住劝道:“姑娘,您就别生无涯公子的气了,依奴婢见,公子待您很好的呀!” 清欢看了她一眼,她立刻低下头不敢再多言。   第一碗汤(十二) 嘴上说着很快就来,可事实上君无涯并没有再来。清欢几乎不用去猜就知道为什么,无非是因为他那好妹妹又将他缠住了。也罢,他不来,总有人会来,比如华三。 华三是真的迷恋上了她的身子,每次一来,甚至来不及摒退他人,便要先将她拥倒翻云覆雨,他下手又是个没轻重的,清欢在他手上可以说是吃了不少苦头,然而她又岂是原本那可以任意欺凌的女子,当她放下心中的束缚后,明面上看着,是华三玩弄了她,事实上却是她将华三掌控于手心之上。华三不是喜欢她的身子么?清欢便以此曲意逢迎,在他迫切想要到得到的时候欲拒还迎(此处省略3000字),华三也吃这一套,他虽看起来脾气暴躁,可每每清欢一与他撒娇,他的态度便软了。久而久之,君无涯本该出现的日子里,全变成了华三。 为了清欢,他可是花了不少银子。鸨母收银票收的合不拢嘴,喜欢的女人也柔媚顺从,世上还有比这更美妙的事情了吗?随着日子过去,华三对清欢的占有欲也越来越深。原本即使不卖身,清欢也是会陪客人唱曲儿解闷或是品茗下棋的,可这华三一来,谁都得朝后排。 这一日,清欢陪着已经上了年纪的知府大人下棋。她活着的时候学从名师,下得一手好棋,来到倚香院之后,鸨母又请过先生来教导,所以清欢的棋艺十分了得。知府大人年岁已高,对清欢毫无淫|欲之心,倒是让清欢想起了自己活着时嫁过的丈夫。那也是个慈祥的老人,怜她孤苦无依又受尽辱骂,名声尽毁,便娶她做了夫人,却从未碰过她一下。眼前的知府大人就给了她同样的感觉,所以清欢也很乐意陪这老人家下棋。 只是正厮杀到高|潮的时候,房门突然被一脚踹开了,清欢尚未来得及反应,一柄银光闪闪的长剑已经抵在了知府大人的脖子上,华三俊美又充满怒气的脸迎入眼帘:“你这老家伙,敢跟爷抢女人,不想活了是不是?!” 知府大人被吓得浑身一抖,他哪里见过这样凶神恶煞的煞星,当下白眼一翻,竟被吓晕了过去!见状,清欢无奈至极。谁曾想那剑锋下一秒便指在了她的脖子上:“我跟你说过的话你都忘了吗?我不在,你不许去接客!” 幸亏他来得早,否则不知这小贱蹄子又要搞出什么幺蛾子来。华三厌恶地看了一眼晕倒的知府大人,二话没说就把清欢扛了起来,抓着长剑,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倚香院,他戾气极重,鸨母又不敢拦他,这倚香院虽有护院,可一起上都撑不过华三两脚的。之前华三第二次来找清欢时,她就曾拒绝过,谁知道人家二话不说直接动手,鸨母学乖了,更何况这也恰巧合了清欢的意不是么? 倚香院外有一匹马,是华三的,他抱着清欢飞身上马,马鞭一甩,纵马狂奔,清欢在他怀里被风吹得簌簌发抖,这天儿虽然不冷,可风一吹,只穿了薄衫的身子到底还是有些受不住。 大概跑了有半柱香左右,清欢被丢到一张床上,她被摔得晕晕乎乎的,勉强抬起头来一看,华三已经在解衣衫了。她露出无辜又纯稚的表情:“三爷,这是哪里?您快将奴家给送回去……” “送回去?”华三冷笑一声。“爷没告诉过你,伺候完爷之后,就再也不许在别的男人面前发|浪吗?!”他生气地抓住清欢的下巴,直勾勾地盯着她的眼说:“下面是不是骚的受不了了?那老头子年纪至少已有花甲,你就这样饥不择食?!” 他这话十分的侮辱人,清欢却笑了:“三爷这说的是什么话,自上次一别,三爷已有数日未曾出现过,奴家住在倚香院,总是不能吃白食,陪知府大人下盘棋而已,三爷又何必动怒呢?” 华三冷哼:“只怕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怎么,还想着我那未来的好妹婿呢?” 清欢笑道:“奴家与公子之间已无缘分,若是为了此事便要寻死觅活,那也真是白在倚香院待了这么些年了。三爷不是一直怕奴家与令妹抢夺公子呢?如今奴家便可发誓,若是奴家仍见公子的面,便叫奴家天打雷劈,不得好死。”说完,她轻轻扶了下额头,显然是方才被华三甩的那一下头晕的不轻。“所以,三爷还是请放过奴家吧,现在让奴家回去,也许知府大人刚刚醒来,还能将先前那盘棋下完呢。” 华三一直以来想要的就是清欢的誓言。只要她发誓不肯再见君无涯,他就打算放过她的,当然,在这之前稍微尝尝她的滋味儿,也是很正常的。只不过他没想到这个目的这么快就达到了,未免让他有些诧异,还有一丝丝意料之外的失落。 若是清欢继续坚持对君无涯的坚贞,华三想,自己就还能再独占她一段时间了。不过转念一想,她和君无涯之间没关系了,不是恰好可以跟自己有关系了么?于是他捏着清欢下巴的手未曾松开,而是志得意满地问:“爷这里有件好事要告诉你,你想不想听?” “但凭爷讲。” “既然你已经与无涯不再见面,那么,跟了我如何?”华三问,眼里的情绪竟很是认真。“君无涯出的银子,我出三倍,但是在跟我的这段时间里,你只能有我一个男人,并且在我玩腻你的时候,你不得纠缠。”虽然嘴上这样说,可是一想到日后请离开自己就如同离开君无涯一般平静,华三这心里就不是滋味儿。 清欢问:“奴家只有爷一人,在这期间内,爷也会只有奴家么?” 闻言,华三嗤笑:“还得再多加一条,不能痴人说梦。”她的身子再美妙,他也不可能只宠她一个。 这是在讽刺清欢分不清真假了。清欢却并不生气,只是微微一笑,道:“便如三爷所说。只是……烦请三爷替奴家回倚香院与妈妈说一声,免得妈妈担心。” 华三觉得这才像话,却完全没注意到清欢眼底闪烁着的异样的光芒。   第一碗汤(十三) 答应跟华三,自然不可能是真心的,清欢不过是要借由华三完成自己的目的罢了。她是个决心很强的人,一旦决定了某件事,便是米分身碎骨也要做到。活着的时候爱一个人如此,死后欲报恩亦是如此。她待那些迫害她的人尚且那般宽容,又怎能眼睁睁看着恩人早夭而不顾呢?即便自己悲惨的命运会在某个世界重新上演,清欢也能平静地接受。人死如灯灭,她再也不是活着的唐清欢。 华三将她带回了华家庄,华絮儿不在庄里,因为她早已住到了砺剑山庄,终日缠着君无涯陪她,借以拖住君无涯的脚步让他没法去找清欢,早已是乐不思蜀,哪里还愿意回来。正是因为如此,华三才选择将清欢藏在这里,试问即便君无涯发现清欢失踪,又怎么知道她人会在华家庄呢? 清欢觉得,这华三对自己算是不错了,至少女鬼柒柒活着的时候,华三可是亲自带人把她给毁了,连尸体都给扔进了潭底。如今他却只是将她带到了华家庄,还留了她一条命,对杀人如麻的华三来说,一定非常新奇吧? 要的,就是他的新奇。否则她何必用尽手段勾引住他呢? 华家庄占地很大,华家四兄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院子,清欢被允许在华家庄随处走动,只要不离开,华三任由她到处闲逛。清欢在短短三天时间内便摸熟了地形,大概知道华大和华二的院子所在。虽然不曾见过这二人,却在下人的口中套出了不少关于这二人的话。华大为人稳重严肃,向来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而华二性格自由散漫,和君无涯的儒雅不一样,华二不会武功,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此人对男女之事毫无所知,最是痴迷于琴棋书画,却又懒得去考取功名。 这三兄弟性格不尽相同,若是能够对症下药,反而能够各个击破。清欢从不去计划,她走一步看一步,最差也不过如此了,她怕什么?华三是华家三兄弟中最难对付的一个,可三兄弟中说话分量最重的是华二,最有魄力的是华大,有这样好的两颗棋子,她怎能不用? 于是,趁着华三外出的时候,清欢特意命人将琴抱到凉亭,坐在院子里开始抚琴。她的琴技很好,本身便精湛,又有天赋,鸨母对她的教导又是尽心尽力的,如何能不好?只是清欢在抚琴时,去掉了那柔软的吴侬软语,而是换做了十分雅致的高山流水。 缺的,不就是个知音么?就像是遍寻知音不着的华二。 果然,没过多久,华二便循着琴声寻来了,他先是在华三的院子外头站了好一会儿,觉得那琴声当真是美妙异常,害得他正和大哥议事的时候就被勾走了魂儿,哪里还有心情再说,于是匆忙跑了过来,只是……这声音怎么会在三弟的院子里? 清欢背对着院门坐在凉亭之中,她今日特地穿了一件白色罗裙,看似清淡,布料上却绣着层层的云朵,走动起来,裙裾飞舞,整个人便犹如站在云端之中,十分动人。此刻华二没能抑制住自己的好奇心,他倒是挺说三弟前几日带了个青楼女子回来,当时他跟大哥都没怎么在意,毕竟这样的事儿三弟也不是头一回干。但凡是他看上的女子,他都会带到自己的金屋藏一阵子的娇,然后玩腻了,就用银子将人打发掉。 刚迈开脚步,那琴声忽地变得十分幽怨,连声音都小了许多,像是心中愤懑痛苦生怕被人听见。华二是懂琴之人,只因琴声便对清欢生出了好印象,如今听她琴声如泣如诉,心中蓦地一酸,不由得为那白衣女子感到了悲伤。 猛地,凉亭之上突然传来一声刺耳的琴弦断裂声,华二一惊,几步奔上前去,见白衣女子低着头,放在琴身的纤纤玉指正在一滴一滴地往下淌血,沾染了干净的琴弦。 那双手真是说不出的好看,指若春葱,纤细修长,竟似是羊脂白玉雕成,美不胜收,只是那鲜红色未免有些大煞风景。见状,华二忙从袖口掏出一一方绢帕,也顾不得男女之防,上前去捧住清欢的手,道:“姑娘也太……不小……心……” 话说到一半,他只能傻傻地望着女子冰雪般的容颜。此刻清欢戚戚然地望着他,轻声道:“这琴弦断了,可以换根新的,就像是人一样。” 华二莫名觉得她这语气有些凄凉,他说不出心中有股酸涩是什么样的感觉。只觉得这样才貌并重的美人儿,又是自己难觅的知音,被三弟占有,是件十分可惜的事儿。他心中一直想寻找个能懂得自己心中所想的女子,眼前这位给他的感觉便很好,只可惜……“你……既知道旧人比不上新人,又何苦在这里蹉跎光阴呢?”他问,私心里却希望这女子能够第一时间想通,与三弟分开。 清欢淡淡地道:“因为奴家此刻便是这个‘新人’。奴家名叫柒柒,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华烁。”华二报上姓名,清欢却第一时间变了脸色:“你是那华三的兄长?放开我,莫要碰我!” 华二不懂这是怎么了,只见清欢一脸的高不可攀,望着他道:“华三屡屡折辱于我,难道如今还要你也来尝我这名妓滋味不成?!” 华二连连摆手:“不不不,不是这样的,柒柒姑娘你误会了……” “我没有误会!”清欢怒目而视,“我虽是青楼女子,可你华家强迫于我,又哪里称得上是大侠了?!” 原来她竟是被三弟强迫的!华二心底一阵暖流涌过,眼神更加柔和,他懒洋洋地望着清欢,眼神透出亲近的意味:“姑娘当真是误会了,在下只是听得姑娘那高山流水的琴音,一路寻觅知己,才找到这儿来的。惊扰姑娘抚琴雅兴,还望姑娘多多见谅。” 他态度诚恳又自然,清欢警备地盯着他好一会儿,才堪堪信了他:“……你当真不是华三爷叫来欺负我的?” 华二真诚地道:“不是。”   第一碗汤(十四) 见是自己误会了人家,清欢米分面上顿时飞起两片红云,她轻轻缩回手,表现的非常知礼数,若非华二知道她是青楼女子,当真要以为她是哪家的千金小姐了。转而想到这样脱俗的女子却沦落青楼,心中又不禁对她有了几分怜惜之意。见清欢举手投足皆是高雅宁静,正是自己心中所想之人,江湖女子大多英气勃发,而官宦人家的小姐又太过娇弱矫情,是以这些年来他始终寻不到意中人。如今见到清欢,便觉得相见恨晚,倒是真如戏文里那样,一见钟情了。 两人相对无言,正在这时,突然听得院子外有小厮的声音,想来是华三回来了。清欢顿时脸色惨白,连忙推拒华二:“你快些离开!” 可已然来不及,听声音已是到了院门口,华二又不会武功,好在他脑子转的极快,几步跑下凉亭,爬到水池边的假山里躲了起来。边躲还边奇怪:他为何要躲着三弟?他与柒柒姑娘之间清清白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这姑娘是否有些小题大做? 很快地,华二就知道自己错了。 华三一进院子,见清欢坐在凉亭里,摒退了小厮,清空了院子,上前正要将美人搂入怀中亲热一番,蓦地发现清欢手上的伤。他登时就恼了:“这是怎么回事?” “抚琴的时候不小心。”清欢早将华二的绢帕藏了起来,否则若是被华三看见,他指不定又要想出什么法子来玩弄她。饶是清欢在倚香院这么多年,有时候也没见过华二玩的那些把戏,他总是有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在她身上发泄。不过这样正好,今儿他若是想回房,她反而不乐意。 “下次小心点。”华三皱眉,拒绝考虑心头那一点点疼痛是什么意思。他坐下去,将清欢抱到怀里,问:“爷今儿出去了,你没发|浪四下勾汉子吧?”他意有所指地说。“这华家庄什么都不多,就是男人多,若是下面痒了,你告诉爷,爷找人给你解决。” 华二在假山里清清楚楚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对华三充满羞辱和恶意的话感到很愤怒,按照他的性格,现在应该是会出去指责一番的,可他却没有,因为清欢正看向这里,眼神充满乞求。 她害怕他出去,最后惹怒华三,遭罪的还是她。 于是,在接下来的两个时辰里,华二从头到尾看到了华三是如何折磨清欢的。她被剥光了衣裳绑在柱子上,眼角有着屈辱的泪,从头至尾却都不肯屈服,那柔弱至极却又倔强至极的模样让华二心头似乎有什么火焰在熊熊的燃烧。他不明白三弟为何要对这样一个娇弱的姑娘下这般狠手,连带着心头那份朦朦胧胧的感情也变得清晰起来。 想到在这之前,悠然抚琴的柒柒姑娘是那样不沾尘世,结果在华三的手下却被玩弄至此,华二便感到非常的愤怒。生平头一次,他觉得华三这样做太过火了,这男女情爱,讲究的是一个两情相悦,你情我愿,可柒柒姑娘明显不愿意,她羞耻又不敢反抗的模样让华二深深地为之心疼。 他看得失魂落魄的,为清欢感到不公的同时,他却又被勾起了情|欲。被三弟压在身下任意蹂|躏的娇嫩胴体,饱满的胸挺翘的臀还有白瓷般的肌肤……在在都萦绕在华二脑海里。直到华三玩够了,把清欢抱回房了,华二才从假山里走出来——他竟在里头足足待了两个多时辰! 举步欲离去,眼角余光却瞧见了被丢在地上的清欢的肚兜与亵裤。鬼使神差的,华二跑过去将那两片薄薄的布料塞进了袍袖,而后如同做贼般溜了出去。 待到华三餍足,出来给清欢收拾衣物时却发现那女儿家最重要的肚兜亵裤没了,登时大发雷霆,认定的院子里的家丁偷的,一连杖毙了数人,将院子翻了个底朝天儿都没结果,这导致他一连数日心情暴躁,对清欢下手时也没个轻重,觉得定是她水性杨花,勾引汉子,否则怎会有人偷她贴身衣物呢? 严格说起来,倒也没错。只是华三这妒夫的嘴脸做起来实在是难看,他自己却浑然不觉。 却说将清欢肚兜窃走的华二,回到自己的院子后,当天晚上便做了这近二十年来的第一个春梦。次日早上醒来,当他发觉自己湿了被褥时,脸色青白交加,真是说不出的异样。最可怕的是,自此以后,他夜夜都会梦见与清欢翻云覆雨,他像是三弟那样将她绑在柱子上百般□□亵玩。随着肚兜上的女子幽香褪去,华二再也忍不住了。 这一日,他按捺不住,又去向华三院子时,在门口停驻了许久,见无人看守,牙一咬心一横,便踏了进去。院子里没人,凉亭上却摆着一把古琴。这琴声有些日子没响起来了,华二经常竖耳倾听,可似那日的琴声再也没有响起。 就像是走向一个无底的深渊,华二步向了卧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却无人反应。今日三弟被大哥派了出去,他是知道的,可她呢?难道她也不在吗? 又走了几步,仍是一片死寂。华二心脏怦怦直跳,他似乎知道即将面对的是什么,除了激动外,还有兴奋,却没有丝毫的胆怯。从小到大,他跟大哥有什么好的都让着三弟跟小妹,可是这一回,他想试着跟三弟抢一把。 转过屏风,便看见清欢双手被吊在房梁之上,娇躯裸着,青丝披散,脑袋也垂着,不知是死是活。身上更是斑驳一片,青紫交加,吻痕咬痕无处不在,乃至于她莹白如玉的脚趾头上,都有着牙齿的痕迹。 “柒柒姑娘,柒柒姑娘?!”华二脑中绮念顿消,连忙奔过去,顾不得男女之防,将清欢的脸捧了起来。她睁着眼睛,死寂无神,见是他,也没反应,只是喉头动了两下,乞求道:“……二爷,您、您发发慈悲,取了我的性命吧。” 华二顿时心如刀绞,他语无伦次道:“我、我——你、我、我先放你下来!” “别……”清欢无力地摇头拒绝,“被三爷知道了,我又有苦头吃了,二爷若是怜惜我,便快些离去……也、也省得我……”她不肯再说下去,别开视线,不愿再看华二。   第一碗汤(十五) “你在说什么傻话?”华二斥责。“自然是你的身子重要!”说着,已解开了她手上的绳索,将她抱了起来,放到床榻之上。清欢躺在床上,一滴眼泪从眼角滑下。 就是那么一滴,恰到好处地滴在了华二心头。他握住清欢的手,说:“我会保护你的。”见清欢闭上眼不肯回应,他不觉有些惭愧,“三弟他……素来性子如此,可我不会再让他欺辱你的。” 清欢闭着眼睛说:“三爷还没玩腻奴家,二爷又有什么办法呢?” 她一自称奴家,那就说明她把自己放在了青楼女子的身份上。华二颤抖着手摸上了清欢的脸——这是他在梦中做过千百遍的事情。“总之我会保护你,你且放心好了。” 说完,他竟将清欢抱了起来,回了自己的院子。 华三将清欢吊在房梁之上,又不许她着衣,为的就是震慑一下她,叫她知道谁才是她的主子。至于不让人看守,整个院子清空,那也全是他用来吓唬清欢的,下人们都知道,没有他的允许,谁也不能进去。谁叫清欢昨天晚上不肯用嘴伺候他,还挣扎不已,绑起来的时候也不乖,华三恼了,这才惩罚于她,也叫她认清楚,她说到底都是他用银子买来的物品,如果这样物品不能让主人高兴,那么留它有何用处?倒不如毁了干净。 可他不过出了一趟门,回来的时候,清欢就不见了!这一回华三是怒不可遏,明明是他命令的下人不得进院,却又将清欢失踪的责任怪罪在下人身上。正用鞭子抽打小厮的时候,华二却来了。 华三狠狠一鞭子抽下去:“连个女人都看不好,我要你何用?!” 那小厮早已被打得浑身是血,不能言语,华二见了,眉头蹙了起来,才发觉原来三弟如此跋扈。他心中盘算着过几日和大哥商量一下,嘴上阻止道:“三弟快住手,你是要找柒柒姑娘是不是?她在我那里。” “你那里?!”华三一愣,随即恶狠狠道:“这小贱蹄子,我就知道她骨子里是个不安分的,骚得很,竟连二哥你都勾搭上了,这回将她抓回来,看我不——” “好了!”华二沉声喝止。“三弟,够了,不要再说了。” 华三住了嘴,他眯起眼睛盯着兄长瞧,好一会儿,才冷冷地道:“二哥,你要说的,不会就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吧?!” 华二点头道:“不错。” “你是疯了不成?!”忽略心底的酸涩,华三低吼。“她不过是个低贱的妓|女,是我用银子买来的玩意儿,你竟然——你是瞎了眼不成?!那小贱人有什么好?!她先前跟过君无涯,后头跟了我,现在你竟然瞧上了她?你就不嫌脏?这小贱人早被人操过多少回了!”似乎只有肮脏的咒骂才能缓解他心底不能呼吸的疼痛,华三努力地说着,像是试图说服华二不要对清欢动心,也像是在说服自己不要在乎。 华二道:“我不在乎这些,三弟,我喜欢她,从小到大,我什么都不曾跟你争过,这一回,你不要跟我争,好吗?反正你也不喜欢她,便把她送给我吧。” 谁说我不喜欢她?! 华三下意识地要矢口否认,片刻后才意识到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顿时脸色一变,他才不会喜欢上一个婊|子!“算了算了!二哥你竟然想要就拿去吧,只要你不嫌她被我操|烂了就行!” 华二却没有被他激怒,而是点了下头:“既然你答应了,那我也就放心了。对了,她很怕你,如果可以,三弟,日后你尽量少在她面前出现。”说完,转身离去。 直到华二走后很久,华三仍然保持着那个僵硬的站姿。他一时冲动将清欢送了人,如今冷静下来,真是说不出的后悔。就是玩烂了,那也是他的东西,凭什么要送给别人?!想到这儿,心情更是烦躁愤怒,于是甩起鞭子,随手抓了个下人过来,足足抽死了两人,狂怒才稍稍平息。 那边清欢发起了高烧,期间华二始终衣不解带地照顾着,除了给她擦身时会忍不住揩油外,他的表现真可以说得上是正人君子了。清欢间或神志清醒的时候,总是能看到华二守在床前。 朦胧中,她又开始做梦。那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的面孔渐渐变得模糊,在这个世界过得越久,她便遗忘的越干净,随着时间的流逝,清欢想,也许用不了多久,她就能永远忘记他了。那一段曾经刻在她灵魂里的爱情,让她从此失去了再为别人心动的力气,但凡是她存在的时间里,都不可能再爱上任何一个人了。 彷徨无助想要疯狂哭泣的时候,有一个声音温柔地喊着柒柒。 柒柒……柒柒是谁? 她不是柒柒,她是清欢,从来没有人爱的清欢,受过无数伤害与折磨的清欢,也是永远都无法走过奈何桥的清欢。 睁开眼,华二憔悴了几分的俊容出现在她面前,清欢炸了眨眼以适应刺眼的光线,声音沙哑地道:“水……” 喝下几口润喉的蜂蜜水后,她才回想起来自己是在哪里。仍然是女鬼柒柒的世界,她还没能完成鬼魂的心愿,所以不得离去。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啊……清欢迷蒙地眨着眼睛,可不管要过多久,在没有达成鬼魂的心愿之前,她决不会屈服,也决不会倒下。 接下来的几日,华二都在她身边陪着她,和儒雅的君无涯以及坏脾气的华三比起来,华二真可以说是个温柔的情人,就连床底之间他都生怕弄疼了她,小心翼翼,却又索求极大。大概是未曾开过荤的缘故,他每尽兴一次,清欢至少有三天爬不起来。和华三相比,华二没有那么多的把戏和姿势,他就连稍微加大力气都要询问清欢是否感到不适,真可谓是温柔到了极点。 清欢才华横溢,华二亦是出了名的才子。两人平日在一起,即便是不亲热,也有许多话可聊。 可这一来二去的,华三就不满意了。   第一碗汤(十六) 在这之前,是华二趁着华三不注意将清欢带走,可这回,却是华三趁着华二不在,进了他的院子,又将清欢捉了回去。他心里不爽,可华二毕竟是他一母同出的兄长,所以这满腔的怒火和欲|火,最后只得都朝清欢身上撒了。 清欢被他扔在床上,头发被华三揪住,头皮被扯得生疼。华三咬牙切齿地道:“贱人,你以为勾搭上了我二哥,就能摆脱我了?告诉你,你做梦!” 清欢忍着疼痛,不肯说话。华三冷笑一声,一把扯开她衣裳,道:“就算我二哥要纳你做妾,我也教你知道,爷想什么时候操|你,就什么时候操|你!你一个小婊|子,竟连自己的身份都认不清,看样子,是好日子过多了吧?”刺啦一声,布料碎裂,清欢惊恐地往后躲,却被华三抓着头发拉了过来,他抽出腰带捆住她双手,边捆边道:“浪蹄子,有些时日爷没好好疼你了吧?是不是想得慌了?瞧,你这发骚的模样,我二哥也能满足得了你?” “不要……” “不要?!”华三眯眼,抬手想甩清欢一个耳光,可看着她含着泪水的眼,那手举在半空却怎么也下不去,半晌,他恼怒地一拳砸在床柱上,瞪着清欢身上的吻痕,那都是另一个男人留下来的。“我告诉过你,跟了我,就不许有其他男人,你是不是不记得?亚欧要爷给你长长记性?!” 清欢绝望地闭上眼。华三见她不肯再言语,也不做前戏,拉开她大腿便冲了进来。撕裂的疼痛让清欢咬紧了牙关,本来昨夜里华二需索无度,她已然浑身无力,是以被华三捉来时,竟连求救声都发不出。如今华三这样粗鲁,她又哪里受得了。 就在华三举高她的双腿进进出出时,房门被一脚踹开,华二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一见华三正在床上操弄清欢,顿时怒不可遏,道:“老三!你是疯了不成!” 华三哈哈一笑,掐住清欢胸乳,挑眉邀请道:“二哥要不你也一起上,这小贱人身子可是销魂得很,尝了一次就戒不掉了,你也体谅体谅弟弟我,要真行,你也一起来!”嘴上说着,身下动作愈发幅度大起来,毫无怜惜之意。 华二愤怒至极,他看着清欢默默垂泪的脸庞,心痛的快要死掉,伸手去抢,却被华三一掌打开:“二哥,当年爹娘临终前说了什么,你可还记得?” 闻言,华二浑身一僵。 “照顾我和絮儿一生一世,这是你跟大哥在爹娘榻前亲口答应的,怎么,我不过是买了个□□陪伴,你就要跟我抢,如今竟然还要出手打我?”华三继续冷笑。“难道三哥你忘了,七岁那年,你抢我的纸鸢害得我险些丧命的事情了么?你说过,什么东西都会让着我的!” 华二似乎化作了石头僵硬地站在原地。 华三站起身来,拉着清欢道:“总是在房里操她没得乐趣,我要去找乐子去了,二哥,你也请回吧?”只消看一眼华二的肢体动作,华三就知道他这是让了他了。然而华三仍不满足,仍要继续挑衅华二,他就是要给华二下马威,就是要让清欢知道,她的主人到底是谁!别人疼她,那是因为她是个免费的□□,送上门来免费给操谁不乐意?她倒是张大眼睛看看清楚,是谁养着她! 清欢被拽离床榻,她的身子已软成一滩烂泥,任由华三拉扯。薄薄的锦被包裹住她的身子。经过华二身边的时候,她看了他一眼,然后再也没有回头。 华二站在原地,双手攥成了拳头。他觉得自己窝囊到了家,没用到了家! 当天晚上,华三从外头回来,才将已被他玩的昏厥过去的清欢还给华二。他是故意的,他就是要看看,这“两情相悦”的二人还要如何恩爱下去,看看清欢到底能不能认清谁才是主子。而华二沉默地抱着清欢回了院子,然后为她清洗身子,穿上衣裳,看着她身上的吻痕咬痕掐痕,心头涌出一种说不出的恨意和无力。 清欢醒来后,一直没有说话,不管华二对她说什么她都不回应。华二正是内心煎熬至极,又见清欢遭华三这般凌|辱,心里如何不怒不恨,只是不知怎地,这恨与怒,在看见清欢的身子时,竟变成了铺天盖地的欲!明知清欢伤痕累累,他却仍然无法控制将她推倒的手。 餍足后,华二就再一次开始了后悔。 这样的日子开始周而复始,清欢再也不跟华二说一句话,每晚从华三身边回来,迎接她的便是华二的蹂|躏,这兄弟俩看似不同,其实骨子里都是一样的残酷薄情。也怪不得鸨母说这世上男子,尽皆薄幸了。 华二满腔怒火无从发泄,就只能将其转化成了欲|火,他每碰清欢一回,心脏就痛一回,可他又无法停止。 很快地,清欢该回倚香院了。 你瞧,华三玩腻了她,便将她送回去,华二口口声声说喜欢她,却也不能留下她。清欢想,大概这世上的男子都是这样的。他们说喜欢你的时候,都是在得到你之前。幸好她早已没了心肝,只剩一抹魂魄,否则如何能够不伤心。男子总是伤害女子,可为什么女子就要被男子伤害呢? 清欢不明白。 回到倚香院后,华三仍时时会来,华二也成了常客,清欢却在这一天,华二到来之前选择了卖身。伺候的是个官宦人家的少爷,长得虽不能说英俊,却是清秀端正,人品也不错,看起来是头一回进妓院,整个人还拘谨得很。清欢将他伺候的欲|仙|欲|死,直说下次还来。 待到少爷走后,她房间的门开了,便看见华二赤红着眼站在门口,一双眼珠猩红,似是要吃了她一般。 清欢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房间里犹然弥漫着暧昧的欢爱余息,有种说不出的淫靡感。华二不是傻子,自然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妒恨难平地瞪着清欢,这美妙的身躯是前不久他才拥有过的,他们曾经一起安眠到天亮,可现在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清欢对他招了招手,道:“二爷,您来啦,奴家身子乏了,起不得,二爷若是要奴家伺候呀,还得稍等片——呀!你做什么!”手被华二一把抓住,清欢顿时吓了一跳。   第一碗汤(十七) “你、你、你——” 清欢冷眼看着华二你你你个没完,口气却十分妩媚:“二爷这是做什么,若是瞧得奴家不顺眼,换个姑娘便是。咱们这倚香院里呀,什么都不多,偏生就是姑娘多。只要二爷您愿意,包管能把您伺候的宾,至,如,归。” 华二咬牙,他想跟清欢道歉,可道歉有什么用?他想带她走,但他知道他不能。且不说三弟的纠缠,便是清欢,怕是死也不会跟他走了。她在这倚香院都比在华家庄过得快活。清欢见他这样,嘴角扬起一抹微笑来:“瞧二爷这模样,似是生气了?难道是奴家惹的不成?” “柒柒……” “您瞧。”清欢用自由的另一只手解开胸前系带,薄薄的春衫落下,露出只着肚兜的雪白胴体。清欢盯着华二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方才那位少爷迄今没有碰过女人,是奴家给他开的脸,这半大小子,到底不如二爷您怜香惜玉,瞧,奴家这身上,可是没一块好地方了。二爷若是要来,也只能求您不嫌弃了。” 华二心里难受,他觉得整个人像是快要炸了,一颗心似在油锅里百般煎熬,痛苦不已。 “二爷,奴家希望您记住……”清欢放柔了声调,她装小白兔已经装够了,可以开始她的大计了,否则迟迟完不成心愿,等到她年老色衰,就更难完成了。“奴家呀,之所以变成今日这样,都得谢谢您,否则奴家哪里看得开呢?不知二爷可否听过一句话,叫一双玉璧万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奴家得好生感激二爷,若是没有二爷,奴家的房里哪有今日之盛况呢?” 她说这话纯粹是刺激华二的,他本就是个耳根子软的人,如今她过得越堕落越煎熬,他就会越恨从小到大都跟他抢东西的华三。这兄弟情什么的……在女人跟权势面前,根本不算什么。尤其华二本身并非性情坚定之人,假以时日,他定能完成她的心愿。 “柒柒、柒柒!”华二抱头叫她的名字,痛苦不迭。好半晌,他猛地伸展双臂将清欢紧紧抱进怀里,疯狂地吻着她的脸,她的身子。清欢微微一笑,仰起脖子让他得以更方便地啃咬颈项,一番曲意逢迎,就在华二欲|火焚身提枪待发时,清欢却夹紧了腿拒绝了。男人在这个时候是意志力最薄弱的,这些年在倚香院,清欢学的最好,她又不是不会。 吐气如兰的声音在华二耳边柔柔的响起:“二爷想要是不是?” 华二狂乱迷醉的点点头。 清欢刻意放柔声调,蛊惑他:“二爷想不想永远跟奴家在一起?那样的话,奴家就能一辈子伺候二爷,跟在二爷身边了。到那个时候呀……奴家就只属于二爷,其他男人都不能碰,二爷您说好是不好?” 华二焉能说不好,他想到那个美好的前景,顿时眼前一片眩晕。他渴望清欢口里的话成为现实,所以猛烈点头。 清欢又说:“可是,还有个三爷横亘在你我之间,要如何是好?奴家好怕三爷会要了奴家的命,因而日日夜夜寝食难安,辗转反侧,二爷,您难道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却不管一管么?” 华二迷惑了,管?怎么管? “要是没有三爷的话就好了。”清欢的声音更轻更柔,简直像是能滴出水来。“二爷,您说是不是?” 气氛太美好,欲望箭在弦上,华二突然觉得清欢说得对,老三多讨厌啊,从小就最受宠,自己是跟他抢纸鸢那次,虽说是自己先动动手,可那纸鸢,难道不是大哥做给自己的么?他放在房里,却被老三偷了出来。明明是他的东西,结果却因此被爹娘打,更是因此答应他从此都让着他,于是老三变本加厉,但凡是他的,他都要抢。这些年来,老三闯了多少祸,都要他跟大哥跟在后头收拾这烂摊子,最可气的是柒柒,他最想要的,最想呵护和照顾与独占的柒柒,老三也要抢…… 要是没有老三就好了!他就可以独占柒柒,华家庄也可以少惹点麻烦,要是没有老三多好! “是,要是没有他就好了。”华二呢喃地说。 清欢笑了:“是的呀,那二爷帮帮奴家,您不是说,最疼奴家了么?难道那些话都不算数了?奴家被三爷欺凌成那样,二爷难道都忘了吗?是三爷答应将我送给您,却又中途反悔,是他对不起您呀!” 华二越听越对,清欢见他已经听进了自己说的话,顿时嫣然一笑。 她一直都知道,华二虽然有缺点,但他的确是个智谋过人的人,他要是想阴华三,那真不用太费事。未免华二心软,清欢继续接客,然后在接客后与他亲热,每一次都在他耳边洗脑,说是因为华三她才沦落至此,是华三逼的她必须和其他男人欢好,是华三害了她。而华三对他这个二哥也不好,这样的弟弟,要他有什么用呢? 没过几日,清欢便听到华二出门会友时,马匹受惊,致使华三从马上摔下骨折的消息。 她知道这是华二开始动手了,也知道这只是他的一个试探,因为有华家大少爷在,他不敢直接下手。本来就没什么兄弟情,自然也就不存在坦白和包容了,共享更是不可能的。 华三贼心不死,即便已经骨折了,却仍要见清欢。只是这回他没法亲自前来,只能清欢到华家庄去。这一来二去,华二心底的刺愈发尖锐,老三果然是个不安分的,都这种情况了,居然还如此贪欢!而清欢每次从华三的院子里离去,都会“无意”经过华二身边。她目不斜视,却故意露出伤痕累累的身子给华二看,以激起他心中的仇恨。其实呀,华三本没有那样粗鲁,可清欢深知该如何用无辜的面具激怒他,有时候华三下手轻了,她还会故意在他身下叫出君无涯或者是华二的名字,华三本就是个心胸狭隘之人,哪里容得下她,自然下手越发的重。 正好如了清欢的意。不过是些皮肉之苦,她还吃得。只是心里不甘,为何自己就没有那般本事?   第一碗汤(十八) 华二是个软耳根,他虽平日里话不多,看似性子也好糊弄,但其实最是记仇。一旦心中被他惦记上,那可真是倒了大霉了。可华三却不觉得,从小到大他剥削两位兄长早就习惯了,所以根本不去想自己这阵子屡屡受伤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捣鬼。他觉得,谁敢跟华家对上?不要命了不成?更何况他们华家还和砺剑山庄是世交,这两大家族联合起来,就算是个傻子也知道是绝对不能惹的。 可华二骗得了别人,又岂能骗到华大?华家大少,名叫华炼,比两个弟弟虚长四五岁,爹娘死的时候,他虽未长大,却也是弱冠之年。自那以后,便主动担起了照料弟妹的责任。多年来,若是没有华炼的扶持保护,以华三跟华絮儿的性子,早不知被人杀死多少回了。人人怨恨华三跟华絮儿,却又无比忌惮华炼,可以说,若是华炼对弟妹撒手不管,那么他们的下场绝对很惨。 那么多人都等着看,华炼还能护着他们一辈子不成?他们这些想要寻仇的,总能找到机会。 清欢早就想到,她诱惑华二与华三翻脸,私下手脚不断,怕是瞒不过这位华家大少爷的。比起心机,她还是不行,她的性子太软,仅这样便想跟华炼较量,纯属是自讨苦吃。所以,在华炼找上门时,她并没有表现出在华二华三面前那样楚楚可怜的模样。 华炼也没想到让他两个弟弟都痴迷不已的女子会是这样一副模样。容貌自是美的,只是气质清冷,眼神淡薄,一看便不是良善之辈。华炼心中奇怪,他那二弟不敢说,三弟他还是了解的,最喜欢的就是小白兔一般的女子,眼前这叫柒柒的青楼女子究竟有怎样的魅力,能让三弟都为之倾心? 华三看不出来,华炼可不是个吃素的。华家庄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意料之中,所以,华二华三争夺清欢的事情,他自然也略有耳闻。初初他并不将这当做一回事,可随着时间过去,华炼觉得不对劲儿了,若只是个买来玩的妓|女,缘何两个弟弟都如此认真?莫不是真喜欢上了吧?! 接下来华三摔断了腿,华炼屡屡看见华二眼底的怨恨与不满,他便明白了,合着这是要兄弟阋墙呢!身为一个合格的兄长,多年来兼带父母职责,还被三个弟妹尊崇敬畏,在他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华炼自然不会贸贸然将两个弟弟叫到面前来,一通训斥就算完了。在面临问题的时候,他最习惯直接找到问题的源头,将其掐灭在萌芽之中,这样的话,日后也就不会有其他麻烦。 可他当真是没想到,那个下人口中的柒柒姑娘,竟是这么个桀骜不驯的女子。是的,桀骜不驯。 骨子里,华炼也是这样的人,只不过他善于伪装,所以没人看得出来。这么多年来,他虽然照顾弟妹无微不至,为他们收拾了无数个烂摊子,但其实心里早就厌烦了。华三与华絮儿屡屡闯祸,早已将他的耐心耗到了极限。之所以没有拆穿与拒绝,都是因为爹娘临终时的嘱托。 他太强大,所以早就能够隐藏自己,而清欢太弱小,如果想要在强者面前活命,就只能彻底敞开,诚实以对。 华炼可不兴怜香惜玉的那一头,清欢感觉得到,他扼住自己脖子的时候,那是真心想要她死的。因为只要她死了,华二跟华三之间的矛盾就迎刃而解。可是她会那么轻易地死么? 也许是因为杀死清欢太过容易,就像是捻死一只蚂蚁,所以华炼其实是带着好玩的意思来的,他欣赏着清欢被他的大掌扼住脖子所带来的窒息,正要开口说话,眼角余光猛地瞟见一抹刀刃的反光,他及时往后退,这才躲开了清欢那拼尽全力的一击。 华炼有些震撼地看了看自己腰间被划破的腰带,又面带惊奇地看向清欢的手。那双柔弱无骨的玉手,连匕首都不会握,可是却有这样的力道和勇气!他突然对这个女人莫名有些欣赏。腰带落下,他的长袍猛地散开,露出雪白结实的胸膛来。华炼突然有了调笑之心:“怎么,怕我杀了你,所以准备投怀送抱安抚我?” 这个男人呀,和他的兄弟不一样。清欢从华炼的眼里看见了熟悉的光彩。那是世上待她最好的人也会有的眼神,坚定、不容反抗,又充满智慧。“奴家投怀送抱,大爷就不杀奴家了么?”她刻意露出一段柔嫩的颈项,让华炼看清楚他留在上头的指印。 如果不是她早就准备好的匕首,此刻别说是完成女鬼柒柒的心愿,就是活着都难。 华炼笑道:“你不试试,又怎知道?” 清欢冷笑:“大爷跟你的兄弟们还真都是一个德性,想要我啊,自己来拿呀!” 闻言,华炼眼睛一眯,好胜心被清欢的话勾起,一个纵身便扑了上去。可刚到清欢面前,还未来得及将她抓住,便觉身子一软,竟整个人倒在了她面前! 这是怎么回事? 华炼这才觉得浑身无力,他一直都很警觉,即便是进了清欢的房间也始终没有放下防备,可这个女人是怎么做到的?! 看出了华炼的不解。清欢低低叹了口气:“大爷呀大爷,您当真以为奴家会什么准备都不做,就在这里乖乖等您来杀我么?” 什么意思? 华炼的眼神如是说。 “这里呀。”清欢比了比自己的脖子,“涂了点东西,听说大爷平素便爱点熏香,所以呀,奴家专程为大爷您准备了一柱。”说完,她嫣然一笑。 在这之前,清欢脸上毫无笑意,可此刻她一笑,竟像是那满园的姹紫嫣红瞬间开遍,说不出的惬意舒坦。华炼不觉看痴了,心中总算是明白她一个青楼女子,是如何将自己两个眼高于顶的弟弟给收服的了。 “天色已晚,大爷便莫要回去,留在倚香院,陪陪奴家可好?”清欢慢慢蹲下去,脸蛋儿凑近华炼身前,微微一笑。   第一碗汤(十九) 华炼很愤怒。 他能不愤怒么?他华家庄纵横江湖近百年,武林中人莫不是闻风丧胆,自他接任庄主以来,更是将华家庄发扬光大,平日里谁瞧见他不是毕恭毕敬的,可这小女子,她竟然敢! 华炼沉声道:“你若是再这样不知死活,休怪我翻脸无情!” 正慢条斯理将他绑好的清欢微微一笑,说:“死了也好,活着也罢,左右不过是一抔黄土。若是不将大爷您绑好,奴家实在是担忧自己的性命呀。”说着,她还像模像样地叹了口气,似乎为帮助华炼感到愧疚一般。“大爷也不必挣扎,这药效只有七日,奴家不过是太寂寞了,所以想要您留下来陪陪奴家。” ……华炼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因为就连他的衣服都被清欢给扒的干干净净:“我这儿可没男子的衣服,大爷若是想跑,就只能穿我的了。”像是还没刺激够华炼,清欢指了指屏风旁边的衣橱:“若是大爷喜欢,多挑几件穿着也无碍。” 他又不是疯子,穿女子衣服做什么?华炼很想反驳,可清欢却笑吟吟地望着他,那笑容真是好看,是华炼从未见过的美丽。他不觉有些看痴了,直到清欢找了龟公进来,将他给藏到了衣橱里。清欢是这样说的:“奴家这房间小,又没个什么安身之地,怠慢之处,还望大爷多多海涵。” 华炼:“……” 于是,从这日开始,华炼是吃饭要清欢喂,身体要清欢擦,除了出恭,他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时间,也不知清欢施在他身上的是什么药,竟是那般咯还,叫他浑身力气全无。可同样地,就在这简单的七天里头,清欢也在赌,赌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在有限的时间里让华炼为自己动心。和华二华三不一样,华炼不喜欢柔弱的小白兔或是咄咄逼人的侠女,这一点可以从华絮儿身上就有体现,所以清欢做了个大胆的猜想,也许他就是喜欢和他自己同样桀骜不驯的人呢? 幸好,被她猜对了。 即使有华炼在,鸨母也仍旧每日为清欢安排客人。每每这个时候,华炼便被关在衣橱里,清欢却又特意为他留了一道缝,也让他看看,真正的青楼女子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在她没有客人的时候,清欢喜欢坐在自己房内的窗边静静地眺望远方,华炼却只能坐在她的床上。 其实华炼身上的药性早在第五天就解得差不多了,他武功高强,这迷药再厉害,也不过能封住他三四天,华炼之所以束手就擒,任由清欢折腾,不过想看看这女人玩什么把戏罢了。 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 虽然早就知道世上有妓院这种东西,可华炼却极少来过,他自然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大江南北也有许多个红颜知己,可从没遇到哪一个能像清欢这样勾动他的心弦的。华炼想,难道他们华家三兄弟注定要都栽在这个女人身上?那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叹了口气,眼睛凝视着正坐在床边的清欢,不明白她为何总是一副如此悠远的样子。 明明就坐在离他几步路的位置,可华炼就是觉得这女人下一秒就会碎成千万片,消失在这个世界里。 正在他按捺不住前去将清欢抓过来的冲动时,突然有人敲门。进来的是仙桃,她端着刚刚熬好的甜汤,恭恭敬敬地放在了案几之上,随后便退了出去,临去之前还不忘再偷偷看望着窗外出神的清欢一眼,见清欢没注意这边,她才敢去看华炼。只觉得这为大少爷是说不出的俊俏英挺,怎么在妈妈跟小姐口中就是个狠角色了呢? 仙桃不能理解,小姐身边有这么多优秀的男子,为何她却还不肯脱离青楼,寻个老实的男人嫁了,相夫教子,过点正常日子呢? 清欢也不曾与她解释。这丫头总有一天会明白的,伤不是在自己身上,就不会感觉到疼,那些安慰和劝告,不过是他们闲暇时于的偶尔一言罢了。若是你将这些话当了真,不过是为自己徒增困扰,又是何苦呢。 华炼坐在床上看了清欢好久,她一直望着远方,远方有什么东西好看吗?最后他忍不住问道:“你在看什么?” 清欢没有回应,事实上她根本就没听见,她的魂儿都已经飞了。华炼觉得眼前坐着的人似乎只是一个空壳,便又问了一遍:“你在看什么?” 清欢这才听到,她没回头,仍然望着远方:“看我等的那个人,他会不会来。” “二弟还是三弟?”华炼问,不想承认自己心头有一丝微妙的酸楚。 闻言,清欢蓦地笑了:“大爷这是在跟奴家开玩笑呢,二爷三爷都非良人,我等他们做什么呢?”之所以把华炼扣下来七日,为的就是给华二争取时间对付华三呀!谁会信她口中的寂寞二字?从她做人时,这二字便如影随形地跟着,死后也无法排遣。她与寂寞好像寄生,从此永不分离。 “那你在等谁?”华炼按捺不住这好奇心。他也是真的想知道,能让清欢这样的女子为之倾心,并且如今都痴心一片的男子,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大爷也认得的。”清欢说。“他的名字叫君无涯。” 君无涯?!华炼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你在等谁?!” “君无涯。” 华炼这就明白了,怪不得前阵子絮儿闷闷不乐吗,回到家里大发雷霆乱发脾气,打死了好几个贴身婢女,他去了问,才知道是君无涯有了心上人。对于弟妹们的婚事,华炼并没有强求的意思,说到底,他不是他们的爹。再说了,爹临终前曾经说过,要他好个照顾弟妹到成年,现在他们可都成年了,要是他撒手不管的话,爹娘九泉之下也不会骂他的吧? 想到前段日子华絮儿那凶神恶煞的模样,华炼顿时皱了下眉,他是不是有点过于宠爱这个小妹了?弄得她如今连是非也不分了。   第一碗汤(二十) “你等他做什么?” 清欢歪了歪头,说:“我也不知等他做什么,即使他来了,又能怎样呢?我已经是现在这模样了。”她的语气慢慢变轻,可华炼何等耳力,却仍然听得清清楚楚,“我等他这么久了,他总是不来,想必是已经忘记我了吧。” 就在这一瞬间,华炼也不知自己是吃错了什么药:“他不会忘记你的。”这样的女子,哪个男人能忘记呢? 清欢微微一笑,道:“那可多谢大少吉言,但愿公子能早些来吧。他再不来的话……我可等不及了呀。” 正说着,房门突然被一把推开,鸨母匆忙跑进来,见清欢坐在窗边,急得跟什么似的:“哎呦你这丫头,心可真宽,那无涯公子可又来了,在外面闹腾不已,说什么非要见你不成,我说他这么久没来,一来就闹一闹到底有意思没有呀?!” 这先前君无涯夜探倚香院,发现清欢失踪,便动身四处寻找,无果,便循着仅有的线索到其他地方去,华絮儿一直跟着,如今他听说倚香院的花魁柒柒回来了,便马不停蹄地赶回来,可鸨母却不肯让他上楼,这半年多来的分别让君无涯大动肝火,再也不讲那君子风范了,直接一剑劈开了倚香院的牌匾,扬言不见到清欢便要将这倚香院给拆了个干净? 清欢沉吟了片刻,问道:“他可是一人前来?” 鸨母挥了挥手中的绢帕:“这若是一人来的,我也就不气了。你说他堂堂砺剑山庄的庄主,来找自己的红颜知己,身边总是带个拖油瓶是怎么回事?我瞧那丫头呀,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也就无涯公子那傻子瞧不出来。” 女人看女人总是一针见血,而男人却不是。他们只要认为那个女人是清纯无辜的,那么即使有人告诉他事实,他也不会相信的。 “既是如此,我便不见他了。” 鸨母道:“我自是知道你不乐意见他,可这人哪里是我们拦得住的?!” 正说着,只听得一声轰隆巨响,也不知是什么发出的声音,鸨母反应极快地闪身出去,还不忘将房门关上。清欢轻移莲步,在华炼不解的眼神中将门闩好。 很快外头便传来鸨母推拒圆场的声音,随后她尖叫一声,显然是被君无涯给丢到一旁去了。 隔着薄薄的油纸,可以看到一只修长好看的手在准备破开房门。正在此时,清欢突然开口道:“若是你敢强行进入此门,我便死在你面前。” 外头的男人闻言,顿时僵住了。良久,他才低低唤了一声柒柒,而后急切地问道:“你可是恼我了,恼我这么久都没来看你?自从得知你失踪后,我一直都在找你……” 话没说完,旁边一个娇嫩清脆的少女声音道:“是呀柒柒姐姐,我可以作证,无涯哥哥说的都是实话!这半年来,他为你茶饭不思,四处奔走,我可是都看在眼里的呀!” 明着好像是在为君无涯说话,暗里实则是在暗示这些日子以来,陪在君无涯身边的都是她。 偏偏君无涯没听出来,还以为华絮儿是在为自己说话,当下露出一个感激的眼神。 清欢站在门前,伸出手指,隔着门板描绘着远远的轮廓。良久,才声音低柔地道:“奴家怎会恼你呢,若真说要恼,也是该恼我自己……公子回去吧,奴家身子不适,怕把病气传染给公子。” “你身子还不好吗?”君无涯担忧地问,随后语气一变:“定然是出了什么事,否则你不会如此与我说话的!” 清欢淡淡地道:“先前是奴家太过逾矩,妄称公子名讳,还望公子海涵。奴家真的累了,公子请回吧。” 说完,任由君无涯再如何解释挽回,她都不再开口。良久,君无涯才在华絮儿与鸨母的双重劝说下不甘心地走了,临走时不忘说一句明日再来,要她等他。 等,多少人的一生就毁在这个等上。 待到安静了,华炼才问:“你不是在等他吗?缘何等的人来了,你却不肯见了?” “……不是不肯,是不配。”清欢淡淡地说。“这残花败柳的身子,已然不配做公子的妻子了,倒不如一拍两散,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 华炼从她语气中听出悲凉,心中也不由得感到怜惜。这是他鲜少对女子有的感觉,上一次有还是华絮儿小的时候,那时她还没有现在这样心机深沉,天真的可爱。“你为何不与他说清楚?以无涯的人品,断然不会离弃你。” 清欢仰起头,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却不肯叫其落下:“这刺儿呀,一旦扎在心里,就再也没有长好的一天了。公子今日能够包容奴家,日后奴家却总有年老色衰的那天,而那个时候,公子依旧卓尔不凡,奴家又靠什么去留住他呢?倒不如留在这倚香院,是死是活,看的都是自己。” 她说这番话是心中所想,亦是刻意说给华炼听的,他越是听到她与众不同的言论,心中就会对她加深一次印象,从而止不住地为她动心。“大爷说的虽不错,结果却更叫人痛苦。” “那么,你就要将无涯让给絮儿?”华炼无论如何而言不相信清欢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未免也太蠢了!蠢的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大爷这话说笑了,谈不上让,因为……我一分一秒都不曾完整地拥有过他呀。”正如女鬼柒柒所言,无涯公子是她心中的一个梦,她从未想过与白首偕老,也未曾苦苦纠缠,可即便如此,最后仍落得个沉死潭底的下场。也当真是叫人喟叹不已。 看着背对自己的清欢,华炼心头突然闪过一抹剧痛。他没工夫细想这疼痛是从何而来,便情不自禁地下床,奔到清欢身后,一把将其搂进怀里。 清欢还没来得及反应和挣扎,就听见华炼说:“若你觉得伤心难过,便哭一回吧,哭过之后,虽然仍会伤心难过,却不会疯魔。”   第一碗汤(二十一) 清欢怔了一怔,没有说话,片刻后,才轻轻把头依偎在了华炼的肩头,华炼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表情,却可以感觉得到自己肩头的布料变得湿濡。 她在哭。 心头就铺天盖地涌起了怜惜,华炼把清欢拥在怀里,轻轻地抚着她的背,道:“你可是想断了对他的念想?若是如此的话,便嫁给我吧。” 闻言,清欢愕然。华炼对她动心自然在她意料之中,可是会开口求亲,实在是她没有想到的。不过如此甚好。只是心中虽然有意,面上却不能立马答应,那样未免显得太过急切,不够矜持,也很容易露出马脚。所以她眨着泪汪汪的眼望着华炼,半晌,方道:“……你、你方才说了什么?” 华炼其实也很惊讶自己会说出要娶她的话来,不过转念一想,娶了也无妨。他今年也二十又四了,寻常男子此时早做了父亲,惟独他却是孑然一身。多年来未曾遇到过愿意娶过门的女子,如今既然遇上了,又怎能错过呢?他们江湖儿女不在乎贞洁,他尤为不看在眼里。自己本身就不是什么干净的男人,又何必去要求妻子从始至终的纯真,别说是有过欢好之事,就是连脸最好都没被男人见过?“我说,既然如此,你嫁给我,这一切不就都刻有了结了么?” 是呀,那样的话,一切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她不必再担忧华三的纠缠,有华炼在,华三无论如何也是不敢造次的,而华二……他更是素来敬畏华炼,嫁给华炼,也就是说,她成了华絮儿的大嫂……清欢考虑了许久,期间华炼也安静地等待,似乎她答不答应,他都不会生气。 很奇怪的一个男人。明明几天前还想要干脆利落地杀了她了事,如今竟然要她嫁给他。 “嫁给你……也不是不行,只是……奴家并非清白之身,又出身卑贱,如何配得上做你的妻子呢?” “那个都无所谓。”华炼说。“我要娶得是一个我喜欢的女人,跟你的身份关系不大。以前怎么样,我都不管,但是以后,你得保证,只有我一个男人。” 清欢说:“若是嫁你为妻,这是自然,可……” “哪有那么多的可是?”华炼睨了她一眼,“我知晓你心中只有无涯,不过你要记住,你选择嫁我,是为了忘记他,而不是为了继续喜欢他,能明白吗?”他可以做一段时间的替代品,但决不会做一辈子,她最好有这个觉悟。 清欢淡淡道:“大爷说得是,奴家受教了。” “教你第一课,在我面前,不要称奴家,也莫要唤我大爷,我姓华,单名一个炼,字东官,你唤我的字便可。” 清欢一时间叫不出口,华炼也不为难她,“你早晚要如此唤我,还是早些习惯比较好。” 华炼是个行动力极强的男人,清欢不懂他为何能做到不受迷药控制,明明是七天的量,为何才五天,他便可以行动自如了?这个问题清欢一直没能得到答案,最后她只能归咎于自己考虑不周,无论如何,她应该再加大剂量,日后可得记住这个教训。 当天华炼便要为清欢赎身,出乎意料的,在君无涯面前死活不肯让清欢离去的鸨母在得知他要为清欢赎身后,二话没说就把卖身契给拿了出来,销毁了个干干净净。华炼还很奇怪,鸨母却说她心中早已把清欢当做了亲生的女儿,只是见那无涯公子不是良人,这才极力阻止他们二人厮守,如今见他虽然称不上是正人君子,对清欢却是真心,这才愿意放清欢离去。 清欢踏出倚香院门槛的那一刻,都不敢相信自己就这样离开了待了近十年的地方。这里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个转弯,在这里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如今离开,竟颇有些不舍。 华炼为她精心准备了一辆华丽的马车,外表虽不起眼,里头却是应有尽有。清欢坐进去,他便挤了进来,这几日的日夜相处,华炼对她动心,又怜惜她清路坎坷,是以对她十分爱护。这个男人不如君无涯那样光风霁月,也不如华二那般温柔体贴,可清欢感觉得到,唯有他的心最真诚,没有丝毫绮念与他想。 不像是为妹折辱她的华三,也不像是弥补心中愧疚将他拱手让人的华二,华炼对她的好,全是发自内心的。他是个奸诈的男人,却也是最真心的情人。 既然她随着华炼回了华家庄,那么第二日君无涯自然是扑了个空。鸨母幸灾乐祸地笑着告诉他,说清欢早已被熟悉的恩客赎了身带回去做妻子,已经等不起他,还祝福他和华小姐百年好合。直听得君无涯失魂落魄的,他与清欢仔细想想,竟已有半年多未见了,如今好不容易有了她回来的消息,结果她却彻底离开了?君无涯不懂,他们之间到底出了什么事?为何会从一开始的柔情蜜意变成现在的情同陌路? 华絮儿自然知道为什么,她三哥的手段她了解得很,清欢那贱人自是熬不下去的。于是她好言相劝,让君无涯放手,可一直被她哄得很好的君无涯却执拗的厉害,非要找到清欢问个清楚不可。华絮儿恼极了,若不是大哥婚期在即,她是无论如何都要再去找清欢麻烦的。 未免夜长梦多,再惹来他人觊觎,华炼将婚期定在了七日后。这七日里,清欢仍旧住在华家庄。她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倚香院里的姐妹自然是不能来的,所以她这新娘做的很轻松,每天无所事事,顶多是陪着华炼下个棋说会儿话,然后就安静待嫁。 唯一称得上好消息的就是华三的腿永远也好不了了!心高气傲的华三得知这个消息后,整个人都昏死过去,醒来后便叫嚣着要将那害他之人千刀万剐,至于以前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死在他手上的人,华三认为那是他们倒霉!活该! 可事情轮到他了,那就不行了!没有腿,他以后要如何出现在世人面前?从高高在上的华家三少爷,一转眼跌下云端成为一个废人,这个中痛苦,自然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尤其华三本人眼高于顶,要他接受有残疾的自己,倒不如一刀杀了他干脆!   第一碗汤(二十二) 华炼是个想做什么就做的,带清欢回去后,便要将她介绍给华二华三与华絮儿。 这一次,自然不是以青楼女子的身份,而是华家庄庄主的未婚妻。 马车里,华炼问清欢,既是要做他的妻子,日后自然是不能再叫“柒柒”这个名儿了,询问她以前可有乳名。 清欢哪里记得,怕是女鬼柒柒自己也不记得。那狠心将她贱卖的爹娘所取之名,又有何存在的价值呢?是以她摇头,道没有。 华炼皱了皱眉,正要说话,清欢微微一笑,道:“你叫我清欢吧。” 清欢……华炼细细咀嚼着这个名字,半晌,方笑道:“倒是个雅致的名字,很适合你。” 清欢笑着睨了他一眼:“在一个青楼女子面前说雅致,我看,爷您才是真的雅致呀。” 二人相视而笑。 见到清欢的华二华三都非常激动,华絮儿更是一副见了鬼的样子,直瞪着清欢移不开眼珠子,险些以为是自己眼睛瞎掉了。 清欢却是泰然自若,此刻的她表现的根本不像是那个在他们面前怯弱胆小的柒柒,反而像是另外一个人。 但华二华三,都是与她燕好过的人,自然是能一眼认出她来。一个人的外表可以变,可她的神情眼神要如何改变?而清欢也根本没有要隐瞒的意思,她出乎意料的坦荡,浑然不觉这两人的眼刀子险些将自己给剜死。 那又如何呢?她伏低做小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他们作威作福也早已成为昨天。 清欢笑容淡雅,嘴角的弧度优雅又高贵,她活着的时候本就是大家闺秀出身,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和江湖女子不同,透出一股浓浓的书卷气。 华二华三看着,眼睛都要冒出火来,当华炼宣布清欢是他未过门的妻子时,二人更是疯狂,险些直接上前抢人了! 华三素来说话刻薄,指着清欢的鼻子就骂道:“大哥!你是被牛油糊了心不成!那么多名门淑女等着你挑,你却要娶个婊|子做我们华家庄的庄主夫人?!日后你有何脸面去见九泉之下的爹娘和列祖列宗?!” “三弟,注意你的用辞。”华二阴森森地说,“大哥在此,无需你置喙。”只是嘴上虽然这样说,但他却仍然盯着清欢看,那眼神充满不敢置信,似乎是在控诉清欢的负心——好像她是个不守承诺无情无义的女子一般。 清欢忍不住想笑,但她仍旧保持着高雅的神态,对着华二等人微微一福:“小女子清欢,见过二位少爷,大小姐。” “大哥!”华絮儿终于尖叫起来,指着清欢叫嚣道:“这女人是个出身窑子的贱人啊!你怎么能娶这样的女人做妻子呢?!她还意图勾引无涯哥哥,这样水性杨花的女人,大哥你千万不要被她的外表给欺骗了!她根本就不叫清欢,她叫柒柒,是倚香院的头牌,睡过她的男人能从京城排到江湖!要是您不信,大可找人前来对峙!” 满心以为华炼会勃然大怒,岂料华炼却只是冷淡地看了她一眼,眼底毫无兄长的柔情:“一个姑娘家,说话如此难听,平日里我就是这样教你的?” 想到这位兄长的高不可攀,华絮儿顿时噤言,她咬着唇,讷讷地后退了一步,只是眼神仍然非常不满。清欢注意到她盯着自己的眼神满是怨毒,心里顿觉快慰。 华絮儿的独占欲太强了,她的哥哥们也好,君无涯也罢,只要是她喜欢的,那就只能属于她一个人,谁要是敢跟她抢,谁就是她不共戴天的仇人。 先前清欢与她争夺君无涯,如今又成了华炼的未婚妻,对嚣张跋扈的华絮儿来说,自然是她的心腹大敌,恨不得处之而后快! 很快地,华炼有公事要去处理,便送清欢去他的院子休息,然后独自去了书房。华三犹自骂骂咧咧,只是他重伤未愈,不可久坐,被推回了自己的院子,华二从始至终都拿着深沉的眼神盯着清欢,时刻准备寻找着机会来质问她。可华炼一句话,华二便不容反抗地跟了上去。 华炼的院子很简洁,院子中央种了一片竹子,房内的摆设也很简单,除了床和桌子,就只有书是最多的。 这是个很爱读书的男人。 清欢随意走动起来,身后跟着的丫鬟亦步亦趋地跟着,毕恭毕敬的模样让清欢想到了之前在倚香院里跟着她的仙桃。如今她跟华炼走了,自然无暇顾及仙桃,但愿这姑娘能够及时想清,不要再沉浸在自己幻想的美好世界里。 因为这个世界,可一点都不美好啊。 刚看完屋内摆设没一会儿,清欢便听见外面传来吵闹声,片刻后,一个穿着米分色衣裳的丫鬟踉踉跄跄地跑了进来,跪在她面前请罪:“姑娘,大小姐非要来见姑娘,奴婢等实在是拦不住……” 话音未落,华絮儿已经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她怒目瞪着清欢:“你这个贱人,本小姐当真是小看了你,你竟有如此本事,勾引了无涯哥哥还不够,还想勾引我的大哥!” 她满心以为清欢会如上次一般吃她这个哑巴亏,可出乎意料的是,清欢却慢条斯理地端起了手边的茶盏,嘴角微微扬起,抿了一口茶水,而后抬起眼,华絮儿突然有种错觉,好像……眼前这女子,真的不是她之前见过的柒柒。 “大小姐若是看不惯,将我这飞上枝头的麻雀再打回原形便是。”清欢的笑容有些嘲弄。“只是不知,东官是比较信你,还是信我呢?” 大哥竟让她唤他东官!华絮儿不敢置信地瞪着清欢,“你!你这贱人!定是你用了什么不入流的法子,否则我大哥如何会受你蛊惑!” “是呀,不仅如此,就连无涯,都是属于我的。”清欢放下茶盏,热气缭绕中,她的笑容显得格外意味深长。“大小姐你倒是本事不小,缠住他这么久,可那又如何?无涯心中最重要的人还是我。现在我不见了,他更是不会喜欢你。怎样,不被心上人喜欢的感觉……应该不错吧?”   第一碗汤(二十三) 华絮儿愣住了,她眨巴眨巴眼睛,有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有着熟悉面孔的女人,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明明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还是个柔弱可欺的女子呀!这恍惚也只是短暂的片刻,华絮儿立刻就明白了:“原来你的目标是这个?!我与你有何仇怨,你事事都要针对我?!抢了我的无涯哥哥还不够,竟还要抢我的大哥?” “抢你的大哥?不尽然吧,大小姐。”清欢的嘴角扬起一个温柔的弧度。“不仅仅是东官,你的另外两位哥哥,也已经是我的了呀。” “你!你这个贱人!” 华絮儿一巴掌要扇过来,清欢眼疾手快,先她一步将茶盏端起,热茶扑面而来,华絮儿尖叫着往后退,虽然大多数茶水都被她用手挡住了,可还是有稍许溅到了脸上,滚烫的茶水让她感到了剧烈的疼痛。 清欢就这样笑眯眯地望着她疼。先前之所以伏低做小,百般隐忍,不过是因为她毫无所长,又身在青楼,无权无势,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别人若是想要践踏她,她根本无力反抗,只能承受。既然这样,便不如置之死地而后生,最闷声不吭的人,往往是那个最危险的,不是吗?这个身份实在是太低微,如同地上的蝼蚁,可那又如何,聚沙成塔,华絮儿不还是要栽在她手里。“贱人这两个字,我不是很爱听,大小姐你倒是配得上。” 剧痛慢慢褪去,华絮儿捂着半边脸怨毒地盯着清欢:“你是故意的!” “是又如何?”清欢加大了笑容,“那也是我的本事,大小姐若是想翻盘,再将他们的心要回来,不就可以了?” 那睥睨的眼神,鄙夷的语气,在在戳中了华絮儿的自尊心。她恨不得食清欢之肉,寝清欢之皮,可她知道自己不能轻举妄动,因为清欢现在是大哥的未婚妻!她即使要下手,也决不会在大哥的院子里! 清欢一看华絮儿就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说到底,她们两人都很会装,如今比的,不过是谁装的更像,谁的信用度更好,更能取信于人。就目前来看,她好像略胜一筹。“大小姐,做人何必如此贪心呢,即使今日东官不娶我,日后他也会娶其他的女子,你又何必在意呢?” 华絮儿啐道:“你根本配不上的我大哥!” “那就拭目以待吧,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棋高一着。”清欢狡黠一下,眼底的自信让华絮儿感到了强烈的不安和危机感。 正在这时,外头传来脚步声,华絮儿一回头,见是华炼,心下一喜,眼下受伤的可是她,她就不信大哥真能包庇那个贱人!“大哥!你看!你看我的脸!” 话音刚落,便见华炼朝自己走来。华絮儿还没来得及高兴,华炼就经过了她的身边,径直几步走到了清欢身边,轻轻扶起她小手,柔声问道:“怎么了,郁郁寡欢的,可是听到什么不好听的话了?”说到后面那半句话时,华炼明显把视线放在了华絮儿的身上。除了她之外,整个华家庄有谁敢罔顾他的命令,擅闯院子?可别说是絮儿自己闯进来让清欢算计的! 华絮儿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原以为大哥是要过来疼惜自己,却原来他是为了这个狐媚子?!华絮儿气得要命,大哥自小将她和两个哥哥拉拔大,虽然对他们很好,可像是这般温言软语却是不曾见过。就连她都没有得到过的东西,一个妓|女凭什么能得到?!如果可以啊,华絮儿真想扑上前去撕碎清欢。 面对华炼的安慰,清欢只是强颜欢笑:“无事,是、是我自己不好。方才我不小心打翻了茶水,岂料茶水洒在了大小姐的衣袖上,这是我的过错,啊……对了,大小姐不会有事吧?” 她睁着一双清澈的眼,华炼看了华絮儿一眼,对于这个妹妹,他可以说是置之甚深,清欢自己不小心弄洒了茶水?决不可能!跟清欢相处这些日子来,他比谁都清楚这个姑娘做事有多么认真和小心,真要说茶水洒了,怕又是絮儿想出来的苦肉计! 这招之前也不是没用过,可在清欢身上用,未免有些过了,也未免太不把他的话当一回事。 所以华炼根本不在乎华絮儿的伤,这丫头经常伤害她自己来博取他的关心和注意,一次两次没关系,三次四次无数次……是个人都会习惯。他一颗心都扑在了清欢身上,见她略微有些担忧,立刻道:“放心吧,不过一件小事,絮儿不会在乎的,是吧?” 在华炼的眼神逼迫下,华絮儿心不甘情不愿地点了下头,眼神却更加怨毒不满。华炼加诸在她身上的,她都将罪责推给了清欢,对清欢的恨也就越来越深。本来就是个宁可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性子,被亲生兄长这样一对待,不知该如何疯狂呢! 华炼立刻要清欢去休息,也不看华絮儿,便带着她起身。华絮儿还待说话,华炼却不愿意听了,只留她一人傻傻站在原地,双手慢慢握成了拳。可就在拐入屏风的那一瞬间,清欢突然回头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只是微笑。 可就是这样的微笑,让华絮儿恨不得扑上去杀了她! 这个贱人是在示威! 贱人贱人贱人!!!! 她根本就是个表里不一的贱人!华絮儿高声喊道:“大哥!你难道不信我的话吗?!就算不信我的话,难道你忘了爹娘临终前交代的了吗?他们说,大哥你要照顾我一辈子!不能不管我的!” 她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清欢明显感受到华炼周身瞬间笼罩了一层低气压。眼底笑意一闪而过,恐怕永远华二华三华絮儿也不明白为什么华炼要对他们撒手不管。任谁被一个交代困住十几年,都会觉得厌烦,都会质疑的。更何况这被迫揽下的责任,根本就不值得他为之付出呢?   第一碗汤(二十四) 华絮儿很怕华炼,往往他一个眼神她就吓得噤若寒蝉,可今儿个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被华炼那样盯着,仍然要继续说,只是有些结巴:“大、大哥!你、你都不管我了吗?你看我脸上的伤!”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脸。 只见那红润米分嫩的脸蛋儿上,只是稍微有点红,谁知道是什么伤,谁知道是谁弄的?华炼颇有些不耐烦,他这辈子几乎全为这三个弟妹活着了,偶尔想自己自在一次,难道还要管他们吗?“既然有伤,让大夫看也就是了,你跟我说,难道我还懂医不成?”说完,也不管华絮儿听没听进去,直接带着清欢转进里屋了。 要是他此刻回头瞧一眼,就会发现,他那“娇俏可人”的妹妹,脸上的表情有多么可怕。 不过华炼不在乎,这华家庄是他做的主,他想娶谁,难道还需要弟妹的同意? 未免夜长梦多,他将婚期定的很近,出乎意料的是,直到大婚之前,华二华三跟华絮儿都没再来找清欢的麻烦。因为华炼给他们找了无数的活儿做,华絮儿虽然厌恶清欢,不愿她做自己大嫂,可是和这桩婚事比起来,还是赢取无涯哥哥的心比较重要。再说了,若是让无涯哥哥亲眼看见小贱人嫁了人,他的心应该就不会再在别人身上了吧? 于是华絮儿刻意按捺住了自己亟欲报复的心情。她就像是一条在暗地里吐信的毒蛇,看似闷声不吭,其实不过是在等待一个最佳时机。 而清欢也是。她也需要一个机会来刺激君无涯,至少要让他意识到,如果没有她,他活不下去,他的一生是不圆满的。而让他一生都不圆满的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正是华絮儿。 未免节外生枝,直到新郎新娘被送入洞房,君无涯也没机会看清楚新娘子的脸。他满心都扑在寻找清欢的事情上,来参加华炼的婚礼,是因为两家乃世交,听闻华炼要娶妻,君无涯自是为他感到高兴,觉得那姑娘真是好运气,能得华炼的青眼。整个喜宴他都魂不守舍的,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华絮儿就坐在他身边,自然也瞧见了他这无力的模样,心里又气又妒恨,真是恨不得扑上去,将清欢剥皮拆骨,否则难消她心头之恨! 新婚之夜,清欢却并不紧张。活着的时候她也嫁过人,只是那人并非她所爱之人,而是一名年纪比她大上许多的老人。老人并未碰她,而是将她当做女儿一般看待,那时她名声尽毁,声名狼藉,即便娶了她的是个老人,也不乏有难听的话传出来。那时候清欢心中没有一丝新嫁娘的喜悦,她也曾天真烂漫似普通少女,然而残酷的世界终究将她折磨成这样。 华炼并未碰她,说是等她准备好了再说。当晚两人同榻共眠,却始终守之以礼,华炼自然是想开荤的,谁娶了媳妇不想抱着睡呢?可他每每想起清欢等君无涯时的眼神,刚举起的手便似有千斤重,无论如何也做不出那解她衣襟之事。 罢了罢了,等到她稍微准备好再说吧,他也并非那放浪的急色鬼。 第二日一早,按规矩,华家人要来见过嫂子,由于没有长辈,所以这见公婆的程序都免了,华炼送给清欢一只温润的玉镯子,说那是他娘亲在世时戴的,价值连|城,要他以后送给自己的妻子。清欢本不想收,这样贵重的东西她怎能留下来?可华炼坚持,她便也不再拒绝。 昨晚君无涯宿在华家庄,今儿一早,华絮儿便去将他摇醒,要他陪着一起来看看新大嫂的容貌。华絮儿高兴得很,抓着君无涯的衣袖絮絮叨叨说个没完,说大哥如何如何宠爱大嫂,说庄里下人如何传扬大嫂美貌无双等等等等……将个清欢夸了个天花乱坠。可任她如何巧舌如簧,都比不上君无涯在看见清欢第一眼的震撼! 她今日穿了件颜色喜庆的红衣,头发已绾成妇人样式,脸色红润有光泽,说不出的好看。君无涯下意识冲过去抓住清欢的手,迭声唤她作柒柒。清欢抬头看了他一眼,尚未来得及说话,华炼便一掌劈来,君无涯不得不放开,否则他的手都得断了! “柒柒!柒柒是你对不对?我不会认错的,你就是我的柒柒!”君无涯激动不已,虽然华炼挡在他面前,可他把仍然不屈不挠地想要拍拨开他:“柒柒,难道、难道你已不记得我了吗?难道你已经忘记了我们曾经朝夕相处的几年?难道你已经不在乎了,我们花前月下共度一生的誓言?” 清欢只是安静地看着他,微笑道:“这位公子好生奇怪,我可没见过你,怎地到我面前来献殷勤?我家夫君还在,你未免也太过孟浪了。张口誓言闭口厮守的,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 君无涯不敢置信地听着这一番话,觉得这不可能是从他的柒柒口里说出来的。他的柒柒娇媚温柔,胆子有点小,却又很勇敢,从来也没有相熟这样说话呀!他瞪大了眼睛,可眼前女子的容貌是那样熟悉,熟悉的让他眼眶发酸:“我整整找了你半年……这半年你去了哪里?为何回来了,却不肯见我?那日我去倚香院,为何避而不见?而后我再去时,你却已离开?” 清欢淡淡地望着他,向前走了几步,就在君无涯以为她要走到自己身边时,却发现清欢停在了华炼身侧,还主动挽起了华炼的手:“这位公子可真是爱说笑,我与公子素昧平生,公子怕是认错人了吧?” “不会,我绝不会认错你,你就是我的柒柒!”得不到清欢的回应,君无涯连忙去问华炼:“华炼,我说的都是实话,这是我未过门的妻子,不是你的!” “的确不是我的。”出乎意料的,华炼竟然承认了。清欢惊诧地抬头,华炼对她咧嘴一笑,道:“是你的未婚妻子,却是我的正室夫人哪!”   第一碗汤(二十五) “莫要说些不好听的,免得闹了笑话。”清欢刻意表现的和华炼很亲近,华炼自然乐意陪她做戏,君无涯怔怔地看着,似是整个人都没了魂儿。他失神地盯着清欢看,她的眉眼是那样熟悉,但她的神情语气与眼神,却又是那么的陌生。 不知是不是因为受不了君无涯太过炽热和受伤的目光,清欢很快便回去院子休息了,留下华炼应付。清欢一走,君无涯如何待得下去,他失魂落魄的离开,华絮儿咬着牙,跟了上去,临去前不忘哀怨地望了一眼华炼,似乎在责怪华炼太过残酷,如此伤害君无涯。 这新婚燕尔,华炼仍然忙得可以,为了不让清欢感到尴尬或是不适,他并未和她朝夕相处,除了晚上就寝及一日三餐,基本上不会腻在一起。彼此都有着独立空间,华炼才认识到他颇有些冲动娶回来的女子有多少令他感到惊喜的地方。 首先,她生得很美,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除了容貌以外,清欢身上有着更容易让华炼着迷的地方。她真正的性格其实并不像是在倚香院表现出来的那样,清欢很温柔,其次,她很睿智,这种睿智体现在生活的每个角落,华炼越是和她亲近,就越是无法放手。当你无意中得到一样物品,原以为只是稍微昂贵了些,可到手后,却无意中发现其价值□□,这种惊喜不是一般人能体会的。 而华炼是个很惜福的男人。 在清欢没有出现之前,华三跟华絮儿的感情一直很好,两人性格相近,脾气相似,所以臭味相投,否则当初华三也不会为了华絮儿前去倚香院凌|辱清欢,为的,就是要给妹妹出口气。清欢冷静得很,她明知道这一点,却对华三曲意逢迎,一点一滴在他心中烙下自己的影子,华三对她越是在意,和华絮儿之间的矛盾就越大。而华二跟华炼,本身就对华絮儿没有太多兄妹之情——即使有,也在华絮儿一次又一次的闯祸中挥霍空了。 即使是兄弟姐妹,亲情也会慢慢地逝去,得不到回报的感情本身就是极度可悲的。 在看到清欢的日子越过越好之后,华絮儿再也忍不住内心的愤恨跟嫉妒,找上了华三兴师问罪。在这之前,因为华三双腿残废,华絮儿不怎么敢去招惹,因为这个三哥脾气一向不好。可是清欢越来越好,华絮儿就忍不住了。她想去问问三哥,为什么当初玩完清欢之后没下手将她杀死?!若是当初将其杀了,如今哪来这么多麻烦?! 华三本就性格乖戾,虽然他疼爱华絮儿,却也禁不住她这样诘问。再加上双腿残疾一事,华三心情更差,与华絮儿爆发了剧烈的争吵,下人们见了,都悄悄退出了院子,主子们的事,他们做奴才的不掺和。 谁知争执中华絮儿一不小心伸手一推,竟将华三推倒在地!华三身体不便,爬不起来,华絮儿见他面色惨白额头冷汗涔涔,怕极了,后退了几步,连声道:“不是我、不是我,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说完,拔腿就跑,也不管她摔倒在地的三哥。 幸好周围没有下人,否则以华三的自尊心,定要将看见他今日如此狼狈的下人碎尸万段!他心知自己被絮儿那一推,定然是伤到了哪里,否则不会稍一用力便感到刺骨的疼。半晌,他深吸一口气,抓住莲花池的台阶,好不容易坐了上去,然而轮椅却是爬不上的,因为身子根本就支不起来。 正在这时,一双小巧玲珑的米分色绣鞋停在他面前。华三抬头一看,竟是清欢。他立刻露出冷脸:“小贱人,你竟还敢出现在我面前?” 清欢微微一笑:“三爷这样叫我,怕是不大礼貌吧?” “跟你要什么礼貌?!”华三冷笑。“当初在爷身下发骚发贱的也不知是谁,今儿又装什么贞洁烈女?你以为你嫁给我大哥,就能躲开我了?我告诉你,你做梦!” 闻言,清欢的笑容变得格外温柔,她走到华三身边,温软的双手揽住了他的一只胳膊:“三爷这说的是什么话,若是传到东官耳朵里,那可不大好。” 华三天不怕地不怕,惟独敬畏华炼这位大哥,听清欢这样一言,顿时噤声,却又不愿在她面前显露出怯色:“贱人,你若是乖乖听我的话,我还能饶你一命,否则——” 后半句话,他再也没有机会说出来了。 清欢将他推入了莲花池中。 已是深冬,池水冰冷刺骨,深不可测,华三又不会凫水,更兼半身残疾,可他饶是反应快,竟抓住了岸。清欢居高临下地望着他苦苦挣扎,笑容仍旧十分平和柔情:“安心去吧,三爷。”说完,伸手摁住他的脑袋,用力往下按,绣鞋踩在爆出青筋的手上,华三到底没能挨住,呜咽了一声,便沉入池底,池面上涌起咕嘟咕嘟的气泡,很快便平静下来。 清欢站直了身子,拍了拍,顺着华三院子的后门悄悄离去,如同来时一般无人发觉。 这都要感谢华三,若不是他喜爱在各个地方糟蹋她,她又如何知道这样一处好所在呢? 那池底冰冷的泥沙,也该他尝一尝了。 华三的尸体很快便被发现,他虽然脾气差,可自从断了腿后,已有很长时间不曾出府,遍寻不着,院子里又没有,谁知道最后会在荷花池里捞出来。之后,华炼便查出了在这之前,唯有华絮儿出现在华三的院子里,还有下人目睹了两人吵架之后华絮儿神色惊慌地飞奔离开的场面。理所当然的,华絮儿成为了杀死华三的主谋。 这件事,华炼心里其实是相信华絮儿有这样狠心的,他早就在心底接受了这个事实,所以最初的惊讶过后,所剩的就只有愤怒跟失望。至于华二……他倒要谢谢絮儿,否则还得他亲自动手呢。 华絮儿自然是矢口否认,她逃走是因为推倒了三哥,见他神色痛楚,害怕了,这才赶紧跑走的,根本就没有推他进荷花池!   第一碗汤(二十六) 在华家闹得鸡飞狗跳的这段时间里,华炼忙碌于处理华三后事,华二也忙得很,华絮儿被华炼关在了院子里没有自由,正好给了清欢与君无涯相会私通的机会。 君无涯的确是个君子,如果清欢是心甘情愿嫁给华炼的,他即使心中痛苦,也不会表现出来,可清欢却偏偏表现出一副既要跟他断绝关系,却又隐隐透出伤心无奈的样子,君无涯本就心细如发,在她这样若有似无的暗示下,便忍不住会想:万一她不是真心的呢?万一她是被华炼强迫的呢?他跟华炼自小一起长大,自然知道华炼那看上什么就要得到什么的性子。如果华炼真看上了清欢,那么,强迫她嫁给他,也不是不可能的。 事到如今,君无涯不过是缺少一个确认的机会罢了。 而华三之死恰好给了他这个机会。 华三从水里捞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泡的变了形,七窍里尽是泥沙,他并非淹死,而是沉入水底后被泥沙堵住口鼻,窒息之死,个中痛苦,可想而知。华炼深受打击,险些一蹶不振。他虽对这个弟弟很是失望,那相连的血脉却无法否认,自小一手带大的弟弟死了,心中自然难过。即使他曾想过再也不管华三的事,却也从未想过他会死在自己前头。 就趁着华炼忙于旁事的机会,君无涯见到了清欢。她一个人坐在院子里,静静地望着天空,杏眼微微合着,十分平静,却瞧不出一丝快活。君无涯心中剧痛,原本想要默默离去,却不小心踩到了地上的枯枝,发出啪的一声。清欢听见了,便向这个方向看来。 竟是恍如隔世。她就那样安静地看着他,慢慢地,眼圈儿泛红。 君无涯怜惜不已,竟情不自禁地走到她身边为她拭去眼泪。清欢却推开了他,冷冰冰地道:“烦请公子自重。” “自重?!”君无涯突然就像是被点着了一般。“你我曾经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如今,你却对我说什么自重?!”他咬牙切齿,面上头一回没了风度翩翩的君子风。 其实这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她现在已经嫁人,他老翻些旧账,若是被华炼听到,定会给她带来麻烦的。岂料清欢却一低头,狠狠地咬在了他的左手虎口上,非常用力,几乎是一瞬间,鲜血便渗了出来。从清欢微微颤抖的身子和悲切的眼神,君无涯能够感受到她是何等的怨恨与绝望,他心里一疼,柔声道:“柒柒……” “不要叫我柒柒!”清欢一把推开他,“你的柒柒早就死了!死了!” 君无涯不明白她为何如此激动。清欢猛地抬头盯他,眼角的泪珠一颗一颗滑落,每一颗都落的恰到好处,美轮美奂:“你的柒柒死在你离开的第二天,死在你有佳人陪伴的半年,死在你自以为体贴的不闻不问里!” “我一直在等你啊,你为何迟迟不来?”清欢悲怆地笑,又哭又笑的模样让君无涯担忧不已。“你现在来了,可是已经晚了。” 她一字一句的,如同泣血般,将自己被华三凌|辱,又被迫周旋于华二华三之间,甚至不得不嫁给华炼的经过慢慢讲述出来。最后,君无涯面上痛楚、愤怒、心酸还有不敢置信等情绪一一闪过,怎么也不敢相信清欢口中的罪魁祸首会是他一直认为最天真善良的絮儿。 “你跟她泛舟湖上,纵游乡野的时候,可曾想过,彼时的我,被华三压在身下如何欺辱?!”清欢句句控诉,看着君无涯面色如土,心中快感油然而生。“你只顾着照料她,何曾有一分一秒想起我?嘴上说着天南地北的寻我,却和华絮儿一起游山玩水……好一份深情,好一份厚爱,我如何回报得了?!” 说完,她起身便要走,却被君无涯一把拉住。清欢回头喝斥:“放手!” “不放!不放!我不放!”君无涯将她死死抱住。“放手了,你就会离开我,再也不属于我了!” 清欢悲伤地道:“……我早已不属于你,现在我已是华炼的妻了。公子,我此生都在等你,奈何你我究竟缘分不够,便让一切在此停止吧!” 说完,便作势要挣脱君无涯的怀抱。君无涯哪里肯放她走,先前说要成全她的新生,已纯属违心之语,如今得知她心中仍旧喜爱他,嫁给华炼乃是不得已,更是不肯放她走了。之前是他不够细心,这一回他决不会再如此了! 也不知是谁先起的头,总之两张嘴唇便贴在了一起,缠绵悱恻地吻了起来。从前的恩爱种种,都如同翻书般在脑海掠过,尤其君无涯开荤后已是许久未沾女色,如今抱着清欢,自然是欲望迭起。清欢也察觉到了,好在这院子里也无人前来,下人们更是都走了,是以她也愿意给君无涯一点甜头,顺便刺激一下远处默默观望的人。 一番亲热过后,君无涯本要带她离去,清欢却不肯,她若是现在走了。华絮儿一事要如何收场? 可是当天晚上,华炼回来的时候,却是怒气冲冲的,而这怒气显然是冲她而来。 清欢仔细回想了下,她这些天一直乖得很,应该不可能有哪里惹到华炼的呀! “怎么了,你看起来不是很……啊——”话未说完,她竟被华炼抓起扔到了床上。清欢露出惊恐之色,不知一直对她温柔有加的华炼为何如此粗鲁。 却见他踏着愤怒的步伐走过来,动手撕开了她的衣衫,黑眸在看见她身上斑斑驳驳的吻痕时,露出惊天的狂怒! 清欢觉得自己命挺大的,因为照华炼的模样来看,他明显是想要掐死自己的。她赶紧抓好自己的衣襟,羞恼不已:“你、你……” “我是怎么跟你说的?!”华炼沉声问。“不许再与其他男人来往,你可是都给忘了?” “我……” 华炼没给清欢继续狡辩的机会,这些天他的精神一直紧绷着,因为华三的死,也因为华絮儿的狠毒,今日又突然得知清欢与君无涯旧情复燃,竟在院子里便险些野合,心中愤怒自然无法形容,只想着要撕碎清欢,来祭奠心里这头猛兽。   第一碗汤(二十七) “我体贴你,怕自己太过孟浪会吓到你,如今看来,倒是我自作多情了!你哪里会不安,哪里会害怕?我看你是如鱼得水!”说着,华炼已下手将清欢的衣裳撕碎,整个人欺身而上,将清欢结结实实地压倒。清欢一介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哪里能反抗,华炼又是刻意要她疼,当下扯开自己衣袍拉开亵裤,抵住那温软柔滑之地便捅了进去。 一进去,方知那男|女|交|欢之乐,华炼初次接触女子,被清欢销魂身子一裹,竟是一泄如柱。浊液滚烫,清欢裸着身子抵住华炼的胸膛,见他泄身,便要起身逃走,却被华炼又抓了回来,摁在身下,他因着先前雄风不振,此番更是折腾,只想着要这女人尝到他的苦痛,又如何会去体谅他人。 “是否为夫冷落于你,让你感到春闺空虚,所以才不要脸面的要在那院子与君无涯野合?”华炼咬着清欢的耳朵,她这身子也当真是销魂,明明没做前戏,甚至她根本就不想迎合,可只要一沾了男人的手,便瞬间软做了一滩水。说句难听的,那就是天生给男人操的下贱命。“那么你放心,为夫会好好满足你的。” 华炼是真的恼了。华三对清欢如何他是知道的,所以对于清欢的不闻不问,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以,可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前些日子才答应他日后只跟他一个的女子,转眼便又跟旧情人在他的眼皮子底下私会!世上哪个男人受得了?他没有掐死清欢,当真就已经是他仁慈了。 清欢痛苦地闭上眼,心里不要,脑子里也不要,惟独这犯贱的身子早早地投降说了实话。她为了女鬼柒柒的心愿,当真可以说是什么都不要了,若是前功尽弃,她真宁愿死在这一刻,也好过日后再无颜面。 华炼边入着那曼妙身子,边说些不三不四的混话,他是给怒火冲昏了头脑,初初得知这事,华炼还不肯相信,毕竟清欢的为人他还是明白的,可他怎么也想不到她的意志力竟如此薄弱。他对她不好吗?她却还要想着君无涯?!“我对你不好,给你的不够多,所以你才想回到君无涯身边去?说,告诉我!” 对于他的质问,清欢只是睁开眼,满眼死灰地望着他,身子痉挛,因为华炼的侵犯而给予下意识的反应,声音被他撞得破碎:“……华絮儿害我至此,华三屡屡辱我,华二将我拱手让人,难道、难道我还要感谢你,收容我这婊|子不成!”哪怕华絮儿有一丝善念,华三有半分人性,华二稍微坚持,她都不会跟华家人如此纠缠。 他们的命运都是他们自己选择的。因果轮回,又有什么好说的?她之所以能走到这一步,难道不是他们华家人自己作的吗? 在这之前,华炼听过华三骂过更难听的,可不知为何,从清欢口中说出,就是让他心中一痛。 “你们个个将华家大小姐捧成天上的云彩,却将我当做那地上的泥……任意践踏,你娶我,难道就没有替你弟妹封口的私心吗?你以为,为我赎身,娶我为妻,我便要感激涕零从此不再追究以前?”清欢死死地盯着华炼,“你瞧,我就是想你知道,你处心积虑,将我从倚香院关进华家庄,是没有用的,除非你杀了我。” 华炼听得胸膛不住起伏,最后竟做不下去,从她体内拔出,抓起外袍,深受打击的逃了。清欢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华炼走的时候没给她盖上衣服,她也就权当不知道。 不一会儿,极轻的脚步接近,清欢撑开眼皮,嘲讽地望向长相俊朗却带着不安的男人,“你来啦。” 华二看着清欢的眼,莫名感到了心虚,竟不敢与她直视。清欢从床上起来,撑着半边身子对华二招招手,他虽踟蹰,却仍旧受不住那诱惑,慢慢地与她靠拢。饱满的酥胸雪白的肌肤以及双腿间的诱人阴影都在引诱着他,华二终究是没能忍住,饿狼扑羊般奔了上去,猴急地在清欢身上啃咬不停。他已很久未近女色了,自打沾了清欢的身子后,他对任何女子都失了兴趣。 清欢仰起头,方便华二更好的啃咬,她纤细的十指慢慢摸上华二的背,他虽不会武功,身体却结实有力,体力不下于武功高强的华三,但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却没有半点担当,为了一点点小小的原因,就将她拱手推出,然后又在她随意的蛊惑下,对自己的亲弟出手。这样的男人……即便再爱她,再为她着迷,又有什么用呢? 不过都是虚情假意。 “想救我吗?”她问。 华二痴痴地点头,他想娶她,想跟她光明正大地厮守在一起,现在没了三弟,再也不会有人来阻挠他们了! “可是,我们想在一起的话,你大哥怎么办,你妹妹怎么办?”清欢语气哀怨,眼神却讥讽不已。 偏偏华二只顾着吻她,根本没看见她的眼神,只听见她悲伤的叫人心碎的声音。“三弟不在了,不会再有人打扰我们的……” “是吗?可是方才我便躺在你大哥的身下……若不是我激走了他,你以为你能讨到这便宜?!”一把推开华二,清欢冷眼望过去。“这么久了,你还是这般无用!我可不要你这样的男人!” “柒柒……” “想独占我,就证明给我看呀!”清欢紧紧地盯着他的眼。“想救我,就先杀了华絮儿,向我证明你的真心!她连华三都能杀死,说明她心中早就不在乎你们这三个哥哥了,既然如此,为何你不先下手呢?” 华二神情慌乱,明显已被她所影响。他如今已经不能冷静思考,否则不会在看到清欢与君无涯野合后,一直等了很久采取告诉华炼。说来说去,这话虽然是清欢说的,但其实全是华二心底所想。他本就怨自己不够果断,不能保护清欢,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对三弟下手,却又犹豫不决。如今三弟死了,他仍未能完成清欢的心愿……   第一碗汤(二十八) “你口口声声为了我什么都能做,其实根本就是骗我的,是不是?”清欢双手推拒着华二的胸膛,抿着嘴露出淡淡的冷笑。华二被她看得内心慌乱,半晌也没能说出话来,良久,伸手想要触碰清欢,却被清欢一巴掌拍开。“既然你不愿证明你的真心,那便从此莫要在我面前出现!也好过我,日日夜夜,因为过往寝食难安!你若是不在,东官自当一心待我,没有那个疙瘩!” 华二听她一口一个断绝关系,一口一个不要再见,心头痛楚,当真是难以言表,当下不管不顾地表示道:“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你要我做什么都行,不过是杀个人而已,我会做到的!可是、可是……你不会离开我吧?不会不跟我在一起吧?” 得到他的承诺,清欢瞬间转怒为喜,她环住华二的脖子,眉眼间流转着炫目的光彩,真是说不出的娇媚动人。华二被她迷得愈发魂不守舍,竟想着若是能连大哥无涯一起杀了,从此以后便只剩他和柒柒二人长相厮守那该多好。 当这世上碍眼的人都不在了,再也没有人阻挠他们了……华二幻想着那美好的一幕,心底冲动不已。 “你若是当真做到了,我自然信你,否则……我便再也不见你了。” 闻言,华二如临大敌,连忙迭声保证自己绝不会犯此错误,定要完成她交代的任务,否则宁可杀了自己给她赔罪。清欢微微一笑,又似乎变成了那个温柔怯弱的女子:“既是如此,我便在这里等候二爷的好消息了。” 她自称我,而非奴家,说明她现在是在用一颗真心在对他讲话。华二内心更加坚定,必不负清欢一番苦心。他兴奋地露出笑容来,在清欢唇瓣上狠狠亲了一口,又拿来锦被将她包裹的严实合缝,深深眷恋地望了她一眼,转身离去。 清欢神色复杂地看着华二离去的背影,心中不知是何滋味。说到底,她是利用华二的这颗心了,如今又要将他朝黄泉路上送,即便是他不死,日后也决不会行动如常。女鬼柒柒曾言,华絮儿擅施毒,武功虽然不高,自保却是绰绰有余,而华二……他根本就是手无缚鸡之力。 但她被无选择。为了让恩人活命,得到重生的机会,她只能选择牺牲华二的爱情。也许……日后他就会明白,这世上并没有什么爱情可言。一旦两人之间掺杂了一点点的猜疑和不安,那么这场爱情就已经分崩离析了。更何况……爱情这个东西,她早就没有了。如今胸腔里跳动的,是女鬼柒柒的心,不是她的。 她的心沉睡在奈何桥上,永远都不会再醒来。 华二借送饭之名,原本欲加害于华絮儿,没想到华絮儿狡猾成性,竟想借由他逃出华家庄。她是看明白了,所有人都被那个贱人给迷惑了,华二是文弱书生,自然无从反抗,被华絮儿掐住脖子往外走。华炼怒不可遏地命令华絮儿住手,可已经疯魔的华絮儿哪里愿意。她咬牙切齿地要华炼将清欢剥光衣服丢到乞丐堆里去,要清欢被活活玩弄至死,否则便要杀了手里的华二。 “那是你的亲兄长!”华炼咆哮着。 华絮儿冷笑一声,道:“亲不亲的,又有什么关系?他根本就不能帮到我,这样的兄长,要他何用?可若是大哥你听小妹的,将那个贱人赶出华家庄,让她生不如死,小妹便立刻放开二哥,并且从此洗心革面,负荆请罪。” 华炼如何会相信她的鬼话,如今他真是被这个妹妹给伤透了心,不明白小时候那个天真可爱的妹妹如何会长成了今天这副模样。他不知道,清欢却清楚得很,华絮儿之所以变成今天这样,不正是因为他们三兄弟的纵容和视而不见么?捧杀,捧杀,就是这个道理。 岂料就在这时,华二袖中竟翻出一把匕首,直取华絮儿咽喉。华絮儿乃是习武之人,哪有那么容易被个文弱书生得手,下意识偏过头,反手捉住匕首,朝华二心脏一松! 她这是下意识的动作,并没有真的想要杀死华二,可是已经晚了。华絮儿傻眼了,如果说先前关于她杀死华三一事,众人还有疑问,那么现在,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她便能当着这么多人杀死对她宠爱有加的兄长,更何况是脾气暴躁对她总是不够温柔的华三呢? 就连华炼都露出了冰凉的眼神。 华絮儿心底第一时间浮现出了这两个字:糟了。 可不是糟了吗? 随后她被众人擒住,华炼吼着要人去找大夫,君无涯便在此时匆匆赶到,他医术与剑术都是江湖中首屈一指的,众人连忙将华二抬入房中医治,华絮儿则被锁上了重重铁链关在了地牢。这一回,她再也没有华家大小姐的待遇了。 爹娘临终前将三个弟妹交给他照料,如今他却一个都没照料好,华炼无比自责,也不知该如何去谴责华絮儿,更不知要如何面对华二。如今看来,他着实不是个称职的兄长,都说长兄如父,可他并没有做到一个兄长应该尽的责任。他放任絮儿和三弟日益跋扈嚣张,心里瞧他们不起,却忘了他们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竟落到这般田地。可事到如今,幡然悔悟已晚,二弟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个未知数。 君无涯医术绝妙,竟将华二从鬼门关救了回来,这也要多亏华二当时稍稍侧了下|身,那匕首其实并未正中心脏,否则,即便是大罗神仙也是药石罔效。只不过……日后怕是要终生卧床不起了,只是吊着一口气,活着死了,其实也没多大差别。 然而在给华二医治时,君无涯发现了自己身上的问题,他竟觉得提不上内力,并且稍微集中片刻精神便觉得眼睛昏花,脑仁剧痛,咳嗽的时候竟还呕了血出来! 这是为何? 华家庄与砺剑山庄都陷入了一阵鸡飞狗跳之中,谁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所有的主子在一夕之间都陨落了,惟独剩下个大庄主。   第一碗汤(二十九) 偏偏在这个时候,清欢特意去了地牢看望华絮儿。华絮儿被关在里头,一身米分色罗裳已经脏乱的不像样子。这阵子华三的死,华二的伤已经让华炼焦头烂额,整个华家庄都陷入了一种莫名的氛围里,自然也就没有心思去管华絮儿了。 其实直到如今,华炼仍旧不知该如何是好。他这一生,可谓是杀伐决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就是在这回事上,他始终无法控制自己,做出正确的选择。明知絮儿杀了三弟,又险些杀死二弟,他却仍旧狠不下心来。 那毕竟是他曾经宠爱有加的妹妹,曾经为了她连天生的星子都愿意为她摘来的妹妹,曾经抱着他大腿甜甜叫着大哥的妹妹……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事情就变成这个模样了呢?如今,华炼回想起自己对华絮儿的厌恶与憎恨,竟都没有他对自己的厌弃来得深些。假使他早在发觉絮儿的性子歪了时便给予纠正和教导,而不是冷眼旁观,今日是不是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们是血脉相连的四兄妹,可眼下他们之间的关系却变成了这样。 对华絮儿来说,谁来看望她都可以,惟独清欢不行!她看见清欢,整个人瞬间变得疯狂起来,美丽的容貌甚至因此变得扭曲可怕。清欢安静地望着她,心里不由得感慨万千。假若华絮儿能有一点点的宽容,事情都不会发展成现在这样。归根究底,她太过自私与霸道,想要的东西决不允许他人染指,就连三个哥哥都不许他们娶妻成家。 可她今日来,并不是为点醒华絮儿,“多日不见,大小姐竟成了阶下囚,真是新鲜。” 华絮儿盯着清欢的眼神简直要活生生将她剜成千万片:“贱人!你休要得意!待到我得了自由身,第一个便是让你生不如死!” “那就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清欢微笑以对,靠近监牢的栏杆,轻声道,“前不久,我才与无涯共享一场鱼水之欢,那滋味儿直到如今还令我回味无穷,他已经知晓你是这般恶毒之人了,你说,有我在,他还会不会见你,相信你呀?毕竟……你杀了二爷,这可是所有人都看见的。” “贱人!贱人!贱人!!”华絮儿已被刺激的语无伦次,口口声声都骂清欢贱人。 清欢还嫌刺激不够,声音更小的说了一句:“再告诉你,其实呀……三爷是我亲自将他推进荷花池里的。那时天气寒冷,他又腿脚不便,掉进去后,还垂死挣扎,我便踩住他的手,摁住他的头,让池水将他吞没……你没看到当时的情景,定然十分可惜。” 说完,她志得意满地回身,冷笑道:“不过如今你知道也没用了,谁叫你已经是个半死之人呢?大小姐尽管放心,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地狱的。” 下一秒,便听见华絮儿阴冷的声音:“是吗?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叫我坠入地狱!” 钻心的疼痛传来,清欢低头看向胸口露出的刀尖,似是怕她死的不透,华絮儿还故意转动刀柄,似是要彻底绞烂她的心脏。 华絮儿本满心兴奋,终于杀死了这个让她恨之入骨的贱人、妓|女、婊|子,可为什么……这贱人临死前却要对她笑呢?她还没来得及思考明白这件事,一记掌风袭来,她被击到一旁,身子撞到墙上,又重重摔落地面,当下吐出一口鲜血来。 “无、无涯哥哥……?!”她不敢置信地看着那个伤她的人。 君无涯却似是没听到她的声音,只是颤抖着抱起地上奄奄一息的清欢。华炼站在他身后,面色惨白的可怕。 “不要……不要,不要离开我……不要……”君无涯仓皇地用手去按压清欢的胸口,可那鲜血还是奔涌而出。他明明是个出了名的神医,可他没有办法救她。 清欢的眼神变得茫然空洞,惟独在看见他时有了一丝光彩。她抬起手去摸君无涯的脸,君无涯颤抖着抚着她无力的小手,温柔又绝望地吻着。清欢扯出一抹笑容,说:“公子……你、你爱我吗?” “……爱,我爱你,这世上,我惟独只爱你一人。”君无涯泪如雨下。 “那、那公子答应……答应柒柒一个要求,可、可好?”清欢气若游丝地道,“这样……也叫柒柒……死的安心……” “妻子的话,丈夫自然要听。”君无涯的声音在打颤,他从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也会迎来这样的心痛。 “我死之后,你、你可以去任意喜欢一个女子。可是……永远都不要爱她们,公子的爱,就、就只、只给柒柒……好、好不好?” “自然好,你说什么,便是什么。” 清欢满足地笑了,眼神看向站在君无涯身侧的华炼,嘴唇动了动,便闭上了眼。 华炼知道她说的对不起三字。 但他要的不是这个。 她死在这个时候,注定要成为他心口一辈子的朱砂痣,永远无法忘怀。 而华絮儿终于明白清欢为何要笑了。她是故意的!故意死在她手里,故意在大哥和无涯哥哥之前来到地牢刺激她,因为她知道,她华絮儿不是那么容易屈服的人,所以定会留一手! 现在,一切都完了。从此以后,她会被兄长和无涯哥哥彻底摒弃。 她虽成功杀了清欢,却要从此一世都活在清欢的阴影下。 那刺骨的疼一逝去,清欢便发觉自己又站在了熟悉的地方。桥头,那块巨大的青石,还有那个似与石头化为一体的,穿着龙袍的男人。 这一次她没有跟男人说话,而是慢慢走了上去。到了桥中央,清欢淡淡地看向桥墩,那里,缓缓地浮现出了三个大字:奈何桥。 女鬼柒柒站在那里,看着桥中央,因果石上浮现的一切。 华絮儿彻底被厌弃,可君无涯如何饶得了她,将她扔进了倚香院,派人看着她,不许她寻死,便让她这般苟活。她曾经最瞧不起□□,结果自己却成了这最低贱的。而君无涯之前便被华絮儿下了毒,无药可解,也或许,是他不想解。他便终日活在过往的记忆里,一次又一次的回味曾经与清欢的一点一滴,然后忍受身体上的巨大疼痛,直至死亡。 华二终究没熬多久,唯有华炼,接管了砺剑山庄,却是终身未娶。他每每想起曾经有过一个令他心动不已的女子,便从此失去了爱上另外一个人的能力。 女鬼柒柒望着因果石,浑浊的眼里流出泪珠,没入碗中,那碗浑浊的汤瞬间变了模样。清欢走过去,将汤端起,送到了她面前。女鬼柒柒接过汤碗,一饮而尽。 桥归桥,路归路,到头来,终究是一场自欺欺人的空。   第二碗汤(一) 饮尽汤的女鬼柒柒慢慢朝桥那头走了过去,清欢看着她渐渐消失在黑暗中。不知为何,她就是知道,待到女鬼柒柒走过奈何桥,便会忘记一切,迎来新生。 只是……她接下来要去哪里,又要做什么呢? 清欢不知道。 她一直等着那小女孩的出现,可是自从她附身于柒柒身上之时,小女孩曾告诫过她,不可违背天理因果,自那以后,清欢再也没有听到过她的声音。原以为回到这里来,小女孩就会出现,可是自从送走女鬼柒柒后,清欢已在这里等了许久了,可自始至终,小女孩都不曾再现身。那座茅草屋也在一夕之间消失了踪影,除了熬汤的火堆和桌子以及引魂幡,桥中央什么都没有。 清欢慢慢走到了桥边,桥下的忘川河风平浪静,完全没有先前所看见的那些苦苦挣扎哀嚎的鬼魂。她想了想,又回到炉子边,拿起蒲扇轻轻扇了扇火,让其不至熄灭,可是转念一想,这里的火是永远不会熄的。 她又等了许久,可始终无人来。若非记忆清晰,她甚至都要以为从始至终都没有过那个小女孩的出现了。清欢每日都坐在桌边,静静地望着漆黑一片的远方。 直到这一日,忘川河水如同烧开般的开始沸腾滚动,河面上又开始传来鬼魂的哭号声,清欢坐在原处,便见有一女子远远走来。忘川河里鬼魂们的怨气凝结,一丝一缕地涌到了火炉中,成为了经久不息的火种。而锅子的热汤也开始咕嘟咕嘟的冒泡,浑浊的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人生在世,有七情六欲,酸甜苦辣,所以这汤水,每人喝下去时,味道也不尽然相同。 说来也怪,那女子每走一步,身上便滴滴拉拉的淌水,水迹沿着她的脚步缓缓延伸。她的面容苍白而浮肿,显然是在水中浸了多时,然而即便如此,也能瞧得出她生前该有怎样的娇媚美丽。不仅如此,她的裙裾处隐隐有殷红之色,似是有血在流出。清欢蓦然发现,随着女鬼的走近,那锅里浑浊的汤竟然逐渐变得清澈起来,待到女鬼停步,汤水已经清澈见底,并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忘川河里的鬼魂们嚎叫的更大声了。他们伸着溃烂的手,张大腐烂的嘴,用没有眼珠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桥上的人。 这就是鬼魂的悲哀。倘若有执念未消,一是留在阳世成为厉鬼,二便是在解脱之前,日夜受死前最痛苦的记忆煎熬。除非放下执念,否则永生不得投胎。这样的鬼有很多,他们不是每个人都有女鬼柒柒的好运气,能修得大功德的人极少,所以那些不能变成厉鬼也不愿投胎转世的人,都必须从奈何桥头跳下去,他们甚至根本走不到桥的中央。执念牵绊住了他们,只有忘川才是他们的归宿。 可即使在这河里待上几千年,变得疯狂,只剩下本能,很多鬼魂也无法忘却心愿,放下执念,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对于阳间的人来说,天上一日,地下一年。可对于地府之人,尤其是忘川河中的鬼魂,人间一日,忘川河中已是百年。他们就在这样的漫长时光里,纠缠、痛苦,无法挣脱。 每当新鬼到来,已经失去心智的鬼魂们却还要浮出水面哭号,盼着这是自己等待了许久许久的人。 然而,终究不是。 清欢坐在桌边,看着那女鬼望向自己的眼神充满惊惧和不安。她喃喃着:“这是哪里?这是哪里?!”样子惊慌,似是失心疯。 ……她不是这里的主人,贸然开口,是不是有些喧宾夺主了?更何况,她自己也是个无所依的鬼魂呢……可清欢心软,见那女子惊惶无措,便温声道:“这里是人死后才能来的地方,难道你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吗?” 女鬼怔怔地听着,好一会儿,方落泪道:“是呀……我、我已经死了……我已经……死了……”她呜咽着,双手掩面哭了起来。 不知为何,清欢突然感觉,也许这就是小女孩留给自己的第二个心愿。当初她是怎么说的?只说,若她能完成离开茅草屋遇见的第一个鬼魂的心愿,便可修复自己的身体……可是并没有承诺她可以挽救恩人,难道说,是因为她做的还不够多? 女鬼柒柒的心愿无疑是完成了的,否则女鬼柒柒不会喝下那碗能叫人忘却前生记忆的汤。 这一次,没用清欢问,女鬼便将自己的故事缓缓诉说…… 原来,她名唤红鸾,生前乃是一小户人家的女儿,只是自小生得容貌娇艳,长到十五岁的时候,被尚书大人看中,遂纳进府中当了个姨娘,尚书大人年轻有为,初初待她也是极好的。可是后来,正在她最受宠的那会儿,尚书大人带回来一名女子。那女子是尚书大人朝中好友所赠,容貌虽只是清秀,手段却十分了得,就连尚书夫人都不是对手。不过是短短几个月时间,她便让尚书大人的心尽数栽在了她身上,冷落了红鸾。 甚至因为之前红鸾的得宠,她还精心算计,让尚书大人认为红鸾是个只知争宠心如蛇蝎的妒妇! 红鸾不过小家女,如何与之敌对?连辩驳都不过,竟是落入下风,怎么也爬不起来。 若是事情到此为止,双方自然安然无事,可红鸾却在被尚书大人冷落之后有了身孕!尚书大人年近而立,膝下未曾有子,得知红鸾有孕,如何不喜。对她自是百般温柔体贴,万般宠爱。然而,就在红鸾怀孕三月的时候,竟意外小产! 尚书大人大怒,可愣是没查出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最后只得不了了之。红鸾痛失腹中胎儿,苍老憔悴许多。又过去一年,她竟又一次有了身孕! 这一次,她小心翼翼,无比谨慎。孩子是保住了,却毁了自己!也不知那姨娘哪里来的本事,竟莫名让她背了个与人通奸的罪名!尚书大人宠爱那女子,对她几乎可以说是言听计从,自然对红鸾毫无怜惜之情,竟在没有找到奸夫的情况下,活生生将她沉潭! 连带着那腹中骨肉,红鸾含冤而死。 冲天的怨气刺激到了忘川河里的鬼魂,红鸾落下泪来:“老爷竟如此狠心!我跟随他数年,何曾有过心机,害过他宠爱的妻妾!他却如此薄情,竟、竟然将我……” 清欢瞧得清楚,她口口声声的怨与恨,都是针对那名姨娘的,对她口中的老爷,虽有怨言,却远远抵不过对他的爱!“那么,你待如何?” “我想保住我的两个孩子,让他们平平安安的长大……我还想要那女人遭到恶报!”女鬼红鸾咬牙切齿。 清欢望着她,问:“那位老爷呢?” 红鸾一怔,犹豫许久,方道:“……他待我无情,我又何必对他有心!”想到那两个夭折的孩子,红鸾心中的爱,变成了滔天的恨与怒。   第二碗汤(二) 说没有爱,那是不可能的。红鸾不过是普通人家的女儿,情窦尚未开启,便被尚书大人看中纳入府中,后来长成,如何能不对容貌英俊又年轻有为的尚书大人动心。可真要说爱,恐怕也没有那么多。尚书大人在纳她之前已娶了正妻,在她之后更是又纳了其他妾室,红鸾心中将他当做自己唯一的男人,他却是左拥右抱,好不快活。再加上杀身之恨,那爱早已变成了滔天的恨。 清欢问:“如果他死了,你会伤心吗?” 红鸾愣了一下,方道:“我也死了,他早就该来陪伴我了。” 闻言,清欢轻笑,依她看来,红鸾是有大功德的人,那位尚书大人却未必。两人注定不会在奈何桥相遇。只有有执念的鬼魂才会经过这黄泉路,其他的早就被鬼差勾到了阎罗殿听判官宣判后,或受罚或投胎。 ……诶,好奇怪,她怎么会知道这个的? 清欢正感到狐疑,下一秒,她便发觉自己躺在了绣床之上,睁眼就是一片嫣红的床幔,周围传来熏香的味道。 这里已经不是奈何桥了。她眨了眨眼,忽听闻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子嗓音满含关切道:“莫动莫动,你、你可还好?方才听翠儿说你晕了过去,可把我给吓坏了。” 是个清俊修长的男人,此刻他身着官服,看样子是刚刚下朝就往这边跑了。清欢立刻意识到自己现在是附身在生前的红鸾身上了,瞧眼前男子对她温柔的态度,定然不会是被沉潭的时候,要么是正浓情蜜意之时,要么便是第一次怀孕之时。清欢想起红鸾的心愿——“平安生下一双孩子,让他们平平安安长大”。也就是说,若是此刻她有了身孕,必定要好好保护。 男子温热的手掌覆上了她的肚子,柔声道:“如今你也是要做娘的人了,莫要再如此任性,搴芳性格温顺宁静,你若是不去招惹她,她定然不会找你的麻烦。乖乖的,好吗?” 清欢脑子转的极快,立刻明白这是红鸾第一次怀孕,尚书大人刚刚得知自己做爹,对她又和颜悦色的时候了。在这之前,在那个叫搴芳的女子的算计下,尚书大人基本上已经对红鸾充满了厌恶,可这个孩子带来了转机,然而很快地,红鸾在搴芳的算计下小产,让尚书大人对她愈发的不喜。 红鸾的眼睛十分普通,不是杏眼也不是凤眼,容貌虽然美丽,却无神气,这也是为何尚书大人对她很快厌倦的原因。可清欢进驻了这具身体,她最勾人的便是眼神,在倚香院的那些年,无论是楚楚可怜,还是天真稚纯,她都能表现的惟妙惟肖。如今见尚书大人神情温柔,当下眼中便蓄了泪水,轻声道:“老爷心中,原来还是有婢妾的吗?婢妾原以为,老爷再也不愿来看婢妾了,这颗心……当真是痛的要命。” 尚书大人似是被她这番话感动,他握住清欢的手道:“好了,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当下,你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平平安安的给我生个大胖小子,明白吗?” 清欢的眼神如泣如诉,看得尚书大人竟是说不出的舒服受用。倚香院的那么多年岂是白待的,这青楼女子数不胜数,清欢能牢牢占据花魁十年,靠的从来就不单是容貌,更是她的气质和眼神。就连老江湖华炼都轻而易举被她勾引住,又何况是出身名门的尚书大人呢?那搴芳不过是小小一名婢女,说难听些,就是个家妓。那么点能耐都能将尚书大人玩得团团转,清欢如何会输给她? 这个心愿可比上一个简单多了。至少她不用同时面对四个男人,而且还是那么卑微不利的身份——虽然这个身份也不是特别的好,可比起只能任人践踏的青楼女子,如今清欢已经很是满意了。 “婢妾跟随老爷多年,好不容易有了老爷的骨肉,老爷大可放心,婢妾一定会乖乖养身的。” 尚书大人惊奇不已:“红鸾,你竟也懂事了!看来搴芳说的没错,都怪我之前太宠着你,稍微冷一冷,你就变得这么乖了。” 闻言,清欢心中一喜,原来搴芳此刻也没能彻底把尚书大人勾走!于是她低下头,深知这个角度会有多么美丽和忧愁:“婢妾之前那般,不过是争风吃醋,可现在婢妾明白了,老爷就是老爷,老爷想喜爱谁便喜爱谁,婢妾又如何能左右得了呢?” 说的虽是自怨自艾的话,但那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可全是拈酸吃醋的柔情蜜意呀!尤其是那个尾音,娇娇软软,又柔又嗲,直听得尚书大人心痒痒的。说起来……自从有了搴芳之后,他似乎已是很久没有再碰红鸾了。 清欢将那不得见心上人的娇媚拿捏了个十成十,她如今的表现可谓是炉火纯青,当初鸨母便说她天资聪颖,学什么像什么,若是要演戏,首先便要将自己当作那戏里的人,不是么?她借用他人的身体,胸腔里跳动着他人的心,自然也要尽忠职守。 “怎么突然闻到一股子酸味儿?” 清欢娇羞不已,轻轻捶了尚书大人的肩头一下,既亲昵又不会显得不敬,恰巧地把握好了一个度。尚书大人也觉得一个月不怎么见面,红鸾的性子突然有了极大的转变,若非那张熟悉美丽的脸,他险些都要认不出来了。可转念一想,应是有了身孕的缘故,听说女子大多如此,一旦有孕,性子便会有所转变。 “老爷!”清欢轻轻娇嗔了一口,眼带乞求:“婢妾知道老爷公事繁忙,可是……今儿晚上,老爷可否宿在红鸾房里?您已经有月余不曾来过了……”说着说着,竟透出一股委屈劲儿来。 尚书大人只觉浑身酥软,莫非这有孕这能让一个人变得如此有吸引力?当下,他竟忘了答应搴芳要与她共度春宵,便立刻应承道:“好。”   第二碗汤(三) 因为清欢有了身孕,所以向和安从得知这个消息以后,直到晚膳前,心情都好的要命。 尚书大人的大名叫做向和安,字子昂,自小天资聪颖,无人不赞,饱读诗书,高中状元,如今更是以二十几岁的年纪便当上了尚书,是出了名的青年才俊。府中娇妻美妾,母亲慈祥,真可以说是完美的不能再完美的人生了。 可是,向和安有个巨大的隐痛,那就是他没有儿子! 不管是早早娶过门的妻子尉氏,还是四个美得各有千秋的妾,每个人的肚皮都不争气,这些年来,愣是一个子儿也没蹦出来!向和安急啊,不仅他急,他老娘也急,老夫人整天去庙里烧香拜佛,就是期盼着送子娘娘大发慈悲,能给他们向家赐个大胖小子。向和安自己也很拼,基本上是夜夜春宵,从不间歇,可就是这样,愣是没有一个人能怀上! 可想而知,清欢腹中冒出的小不点儿有对他们娘俩来说有多么重要了。对老夫人来说,这是她求之不得的大孙子,而对向和安来说,不仅是证明自己有了后,也是为自己洗刷了生不出儿子的耻辱啊!要知道,他年少有为,又深受皇帝器重,不知有多少人背地里瞧不顺眼,暗搓搓地说他坏话,见他多年无子,真是什么难听话都说过了,如今清欢有孕,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向和安是个正常男人!是有能力给女人下种的! 所以,当天晚上,即使芳姨娘亲自来他的书房截胡,向和安还是坚持去了清欢的院子。 他想的很简单,男人对于后宅之事都不够看重,尤其他的老娘跟妻子都是大户人家的嫡女出身,个个手段高超,所以向和安从不担心这后墙起火之事,自然对芳姨娘也没有什么戒心。他的想法就是,清欢怀孕了,那么不管怎么说,今儿晚上他得去陪着。虽然……向和安留恋地望了一眼芳姨娘凹凸有致又无比惹火的身子,今个晚上,他就要忍一整晚了啊…… 可这点惋惜一旦和大胖儿子相比,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芳姨娘心中妒恨不已,她本是个家生子,被送给向和安之后,心中自然欢喜,没想到向和安的后宅竟然这样风平浪静,然而这不是她想要的,她可不想一辈子都只当个姨娘! 若是向和安稍微聪明一点,就应该在收下芳姨娘的时候先打探打探,看看她是为何被送出的。 他自然不会知道,芳姨娘本与他那好友有私情,被其正室夫人撞破,好友为消妻子心头之恨,只好把芳姨娘拱手让人——刚拐到怀里刚热乎还没玩腻的清秀小佳人,就这么送给了向和安! 直白的说,芳姨娘就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她想当正妻,不想做个姨娘!君不见戏文评书里头的青楼名妓,最后都能嫁入达官显贵之家,有些甚至还成为了皇妃,笼络了天子的心!她长得又不比别人差,更是心思缜密无人能及,为何就不能有这样的福分? 想到这里,她恨恨地险些咬碎一口银牙,红鸾那小贱蹄子!眼看老爷的宠爱马上就要都成为自己的了,竟在这关键时刻被抢了回去!那小贱人什么时候不好怀孕,偏偏现在怀! 向和安的一个正妻三个姨娘里,芳姨娘最讨厌的就是红鸾。原因无他,红鸾生得最美,最得向和安宠爱。若是让红鸾平平安安生下这一胎,老夫人一高兴,老爷又是个孝顺的,万一他们心血来潮要将红鸾抬为平妻怎么办? 跟自己家生子的身份不一样,红鸾虽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爹却是个教书先生,清清白白,也勉强算是书香世家,不说抬平妻,贵妾什么的也是很有可能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芳姨娘想,那自己还是要赶紧想个法子把那孩子给弄掉! 决不能让红鸾先一步生出儿子!虽然很难说那贱人肚子里怀的是男是女,但芳姨娘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罢了,今晚老爷不来她的院子也好,正好给了她思量对策的时间。再说了,小贱人初初怀孕,又不能伺候老爷,他总归还是要回到自己身边来的。 若是以前的红鸾,必然会被算计,可如今里头的灵魂已经换做了清欢,那可就难说了。 向和安一到清欢的院子,便见翠儿守在门口,说是姨娘正在沐浴,不得打扰,也不让人伺候。向和安一听,急了,清欢肚子里那块肉可是重要的不能再重要了,这单独洗澡,地滑水湿的,万一摔着或是碰着要如何是好?!想到这里,他连忙吩咐小厮和翠儿等在外等候,自己开门走了进去。 清欢是故意挑在这个时候沐浴的。向和安晚上来这边,定然不会与她欢好,可若是错过近日之机会,待到第二日向和安再被芳姨娘勾走,她想把他勾回来可就晚了!所以她才想出了这么个点子。今晚务必要让向和安对她意犹未尽,次日才能再次抓住他。 所以,即使听到了门被推开的声音,清欢也只作不知。她青丝绾起,垂下几缕已经被热水打湿,露在浴桶外头的皮肤娇嫩洁白,隔着半透明的屏风,便显得隐隐约约的,十分动人。 向和安并无邪念,在他开口说话前,清欢便扬声问道:“是翠儿吗?” 闻言,向和安脚步一停。他有些犹豫,不知该如何是好。这答应还是不答应似乎都不妥……只是,向和安心中突然升出一股想要头盔的冲动,耳里听着那哗哗的水声,想象着美人出浴的样子,向和安顿时下腹一紧。他时值虎狼之年,年轻力壮,正是性|欲强烈的时候,每次都能将妻妾折腾的筋疲力尽。不过因为有了搴芳,他又觉得红鸾太过任性,所以,已有月余不曾碰过她了…… 鬼使神差的,向和安踮起脚尖,越过屏风朝里看去。   第二碗汤(四) 那一身的雪肤,自然是不必多说,每一寸都好似上等的白玉精雕细琢而成,通体雪白,不见一丝伤痕一丝不完美。向和安最爱红鸾的便是她这一身白雪似的肌肤,即使是被他放在了心头的新欢搴芳,和红鸾比起来,都要差上那么一大截。 尤其是在沐浴的时候,温热的水珠由上而下洒落,与肌肤似乎融为了一体,女子的背影纤细而柔美,每一个弧度每一个动作都美得恰到好处。而这样的美人是属于他的。向和安无比庆幸自己能在红鸾及笄之时便上门提亲,虽说不能将她迎为正妻,可在搴芳未曾出现之前,在这所有的妻妾里,他最喜爱的就是红鸾。 妻子尉氏出身高贵,性情稳重自持,除了每月的初一及十五,向和安基本上不踏进尉氏的院子。赵姨娘跟钱姨娘,前者是他弱冠时给她开脸的丫鬟,后者是老夫人塞到身边来的,都没什么感情,惟独红鸾,他在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喜欢上了。 只是日子一久,红鸾难免有些骄纵。从搴芳进府后,他的宠爱分出了许多,她便更加不高兴了,一个月总要闹上那么几次,活生生把他的喜爱跟怜惜给闹没了。 女子从浴桶中站了起来,看样子是沐浴完毕了。她单脚跨出浴桶,向和安的喉结因为吞咽口水而在上下蠕动,他痴迷地盯着那具完美的娇躯看,无论是饱满的胸,还是纤细的看不出已有身孕的腰,还是修长的腿,都让他为之着迷。向和安深吸一口气,正准备走过去,却听得佳人低呼一声,踩到了地上的水,眼看就要扑倒在地上! 向和安的心都快跳出了嗓子眼儿!他暗道不好,也不管什么形象不形象的了,整个人径直扑了过去,给清欢当了个人肉垫子。好在她轻盈纤细,并不重,所以虽然压在向和安身上,却也不疼。电光火石间,向和安什么也不顾了,只想着清欢腹中的孩子可千万不要有事才好,这可是他第一个孩子! 清欢自然是知道这个孩子对向和安而言多么重要,如果不是确认向和安能即使赶过来救她的话,她也不会选择这么危险的法子。当下露出天旋地转不知发生了何事的表情,呆呆地瞪着身下的男人,半晌,眼泪突然一颗一颗掉下来。 向和安心疼了。他原本想要说她几句的,可是美人落泪,梨花带雨,他又如何舍得呢?于是轻轻摸了摸她仍然湿漉漉的背,柔声道:“好了好了,不要哭了,快起来,小心一会儿着凉。” 说着,已将清欢抱了起来。清欢乖巧地被他抱到床上,又被向和安拿来干净的布巾包住,整个人被包在里头的样子可爱极了,简直像是个小娃娃。 向和安可从没这么伺候过人,从小到大,他都是被伺候的那个。然而如今怀里有了他孩子的女人却叫他甘愿为之付出一些,只要一想到数月后他的第一个孩子就会出世,向和安便觉得,别说是给清欢做肉垫擦身子了,就是为她折了命也心甘情愿啊! 也不知怎地,自打得知她有了身孕后,向和安便觉得红鸾有点不一样了,可这不一样是不一样在哪里,他说不出来,最后只能归咎于怀孕的缘故。听说怀孕会令女子性情转变,此话应该不假。 清欢自然不会恃宠而骄,她抬起眸子飞快地看了向和安一眼,随即又缩了回去,整个人如同一朵可怜的小白花,楚楚可怜,惹人怜惜。向和安被她这水汪汪湿漉漉的眼神看的浑身都酥了,到底是没忍住,低头去吻清欢的嘴。 那小嘴儿格外的温热香甜,向和安险些想要溺死其中,不愿挣脱,可清欢却将他推开,柔声细气地道:“老爷,您身上都湿了,还是让婢妾伺候您沐浴净身吧。” 向和安被她迷得有些晕头转向,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竟鬼使神差地就呢喃了一个好字。 士大夫之族,深谙男尊女卑之理,做什么都要女人伺候惯了,哪里会附身弯腰去对一个女子好呢?可也多亏这一点,才让清欢觉得,向和安不过如此。他不像是别的男子,对女人充满鄙夷或是不屑,他是完全认为女子都是温柔婉约会伺候人的,哪里会想到,这再温柔再婉约的女子,一旦发怒,也是极其可怕的呢? 向和安便踏进了清欢方才用的浴桶里,从始至终,他都按照清欢的吩咐,没有丝毫反抗。清欢似乎察觉到这其中有些蹊跷,但也没有太过在意,只当这向和安是个心性不定之人,才会她稍稍勾引便上了钩。 温软细腻的小手掬水往他身上淋,玉手如酥,滑嫩的感觉让向和安陶醉的闭上了眼睛。半晌,他忍不住握住清欢的手腕,让她与自己靠近些,道:“辛苦你了。” “能伺候老爷,是婢妾的荣幸,谈什么辛苦不辛苦呢?”就着这机会,清欢顺势微微一弯腰,露出深邃的乳|沟。方才沐浴完后,她借着受惊,身上只披了薄薄的寝衣,愈发显得美丽动人。 向和安只是个寻常男子,如何会不为美色所迷,尤其是他觉得,今日的红鸾较之平日更要美丽。比起平日没什么灵气的她,有了身孕的她变得格外令人心动。 两人对视良久,情火慢慢燃烧起来,向和安眼底闪烁着异样的光芒,若是平日,他自是早就抱着佳人一番翻云覆雨了,可如今清欢有孕,他又如何能不顾她腹中胎儿,却只管自己兽|欲呢? 清欢的手一路往下,没入水底,握住庞然大物,娇媚面庞上羞赧无比。向和安被她那娇嫩的小手一握,整个人哆嗦一下,竟不受控制喷射出来! ……这情况自打他十四岁开脸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了。 向和安感到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清欢似乎也没想到这个可能性,小脸露出惊诧之色,望着向和安,嘴儿微张,让他顿觉心虚。   第二碗汤(五) “……老爷?”清欢眨巴着一双清纯无比的眼睛,无辜又懵懂地看着向和安。 向和安心底一阵心虚。今日在他面前的幸好是自及笄便被他得到的清欢,若是换做其他任何一个妻妾,他都会觉得羞愧。 清欢与其他妻妾不同。其他几个诸如尉氏和赵姨娘、钱姨娘和芳姨娘,那个个在过门之前就对男女之事已颇为了解了,尉氏在出嫁前有母亲教导,后二者一个给他开脸,一个从母亲身边来,自然都是十分懂事的,惟独清欢,他亲自为她破瓜,她对于男女之事的了解,都是从他教导的。 所以,在清欢面前早泄,向和安除了心虚之外,更多是还是心安。他轻轻舒了口气,见佳人表情茫然,柔声道:“你身子不适,还是不要伺候我了,先去歇着吧。” 清欢焉能离去。此番她一走,再叫向和安上钩可就难了。他方才早早泄了身,必然心急,万一要去找芳姨娘该如何是好?于是她柔柔笑道:“老爷这说的哪里话,能伺候老爷,是婢妾的福分。只是水要冷了,老爷还是趁早起身吧。” 向和安也察觉到水在逐渐变冷,草草擦了身子,跨出了浴桶。清欢取过一旁柔软的布巾,动作轻缓体贴,为向和安拭去身上水珠。她低眉顺眼的模样说不出的乖巧动人,与平日大喇喇的模样大不相同。向和安看着看着,便觉得下腹燥热又起,只可惜她身怀有孕,否则必要让她哭喊求饶不可。 那一柱擎天很是壮观,清欢淡定地擦过去,头顶传来向和安倒抽一口气的声音。她嘴角微微扬起,抛下布巾,娇嫩的小手重新放了上去,抬头去看向和安,端的是媚眼如丝。 向和安被她看得更加性起,可又想到她腹中的胎儿,如何能舍得。正要开口拒绝,清欢却已张开樱桃小口容纳了他的巨物。 也不知她是哪里学来的本事,真真是舔吮吻吸无一不精通,向和安顿时便似没了骨头,发出一声□□,再也支撑不住身体,坐倒在了床上。那双平日温文的眸子,也逐渐染上了兽|欲,原本放在清欢肩上想要将她推开的手,慢慢放到了她的后脑勺,用力往前按压,渴望着她能将自己含的再多一点。 此处省略n字。 一夜贪欢,虽说两人最终并没有交合,可向和安却尝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销魂滋味,第二日一早,他起身的时候,颇有些眷恋地望着身边熟睡的清欢,见她眼下一片淡淡的乌青,想到昨夜自己需索无度,眼神又变得深邃起来。半晌,食指轻轻摩挲清欢的唇瓣,回想着昨天晚上,这张小嘴儿让他得到了多么销魂的快乐。 那是他以前从未尝过的,叫人着迷。仅仅是想,向和安便觉得自己下腹又是一紧。 然而不能再折腾她了,无论如何,他都要顾惜她腹中的孩子。 下床穿衣,也没让下人伺候。向和安轻手轻脚地穿戴完毕,特地嘱咐丫鬟翠儿,叫她不要吵醒鸾姨娘,待到了早膳时辰再将其叫醒,以后便都不用去夫人跟老夫人那里去问安了。 他走后,床上的清欢蓦地睁开眼睛,又哪里有丝毫的困意。 虽说向和安特意叮嘱说不必去问安,可这表面上的功夫却还是要做的。尉氏是个宽容大度的女人,她虽然不好亲近,却也不屑于做些害人之事。身为嫡妻,只要日后她生得出来孩子,那么这向家就是她的孩子的,何必要去跟姨娘们争宠呢?根本就是划不来的事情。再说了,即便日后她不能生,这不是还有姨娘的孩子,她可以抱到自己膝下来养。所以,在芳姨娘没有出现之前,尚书府的后宅还是非常和谐的,可自从芳姨娘出现,尚书府就陷入了一片鸡飞狗跳之中。 可尉氏始终保持着冷静。你说她不嫉妒?那不可能。她自然爱着自己的丈夫,只是对方的心根本不在自己身上,强求不来。她倒也想去争,可容貌不如人家,才情不如人家,除了家世,根本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好在每个月的初一十五向和安还会到她的院子里,否则尉氏肯定忍不了。 对于清欢第一个有孕一事,尉氏心底酸溜溜的。她曾经无比期盼向和安的第一个孩子能从自己肚子里生出来,如今证实了这不过是她的奢望。但面对清欢,她仍是雍容华贵的夫人,对于清欢的问安,她先是受了,而后才道:“你有了身孕,多为不便,还是要为孩子考虑,老爷也说了,日后你便不用来我这里问安了。” 清欢福了福身,她也是见过皇帝王爷的人,自然不会因为尉氏身上的气势而感到惶恐。更何况如今的她不过是只孤魂野鬼,人世间的规则又如何能束缚得了她呢?“婢妾知道了,多谢夫人。” “嗯。”尉氏点了下头,又道:“老夫人那里,你还是得去一趟,以免落人口舌。” 清欢乖巧称是。 她平日就是个没脾气的,性格又简单直白,所以在这四个小妾里,尉氏对清欢印象最好。假使这一胎她真能生出个男孩来,尉氏还真愿意给丈夫个面子,让他把清欢抬成贵妾。至于那芳姨娘……眼里的野心骗不了人,女人对女人总比男人了解得多。 老夫人那边得知清欢有孕,顿时把一张老脸笑成了花,连连要她落座,别说是问安了,就连路都舍不得她多走。清欢想,自己竟还沾了这腹中孩子的福,平日里因着她容貌过人,老夫人素来不喜欢,她看重的是自己塞到儿子身边去的赵姨娘,在她看来,清欢太美,又是向和安自己做主纳的。到底不合她心意。 可现在不一样啦!有了孩子,他们向家就有后了。这时候老夫人管他阿猫阿狗,只要能给他们向家生下个大胖小子,那就是他们向家的贵人!   第二碗汤(六) 看见清欢在老夫人面前受尽宠爱,平日里拿鼻孔看人的老夫人一口一个小心一口一个好好休息的,赵姨娘跟钱姨娘看得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 芳姨娘却只是握紧了拳头。她在上个主人家里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个世界,若是你不想受制于人,就必须崛起,必须争斗,她不想再做个可以被人任意转送的下人,她要做人上人! 所以她必须忍。 不过是怀个孕罢了,能不能生下来还是个未知数呢,老夫人现在这样殷勤,小心日后得不偿失! 心里恶毒诅咒着清欢与其腹中胎儿,表面上,芳姨娘却仍然是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这是她惯用的面具,眼底随时含泪,不管是她欺负了谁,都表现的像是谁欺负了她。 其实这真的是芳姨娘疑心病太重,自打进了尚书府,终日担忧这个害怕那个的,以为这个要害她那个要伤她剩下的都想赶她出府……事实上谁没事儿找她麻烦呀,圈地自萌呗,关上门来自个儿过自个儿的,谁闲着没事儿干终日斗这个斗那个的。 尉氏是人家身份摆在那儿,就算她们这些姨娘再斗,人家照样是尚书夫人。除非尉氏娘家倒了,否则到死她这尚书夫人的位子也别想有人撼的动。至于赵姨娘跟钱姨娘,她们都是向家的人,卖身契都还在老夫人手里攥着呢,敢斗?人老夫人一句话,她们就只有被发卖出府的命! 谁也不想斗。大家就想生个孩子,不管是男是女,有出息没出息,这日后老了也好有个依靠。 不是每一个高门,都热爱宅斗。 所以对于芳姨娘一进门来就打的鸡血,众姨娘都觉得很是莫名其妙,事实上芳姨娘没来之前,她们几个人之间感情还不错。虽然不能称得上情同姐妹,但见面打个招呼平日说说话之类的,还是可以的。 可自打这个芳姨娘进门……大家就都乱了套了。也不知这她是哪儿来的奇葩思想,非认为别人跟她亲近是要害她,平日里吃的是小厨房,府里送过去的吃食从来不肯先吃,都得银针测毒,然后下人试吃,确定没有问题了,才敢入口。 就连府里每个月送到各个院子的头油跟用度,她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看了叫人真是不知说什么好。 还有这说话,字里行间都阴阳怪气的,明明是很简单的事情,非要拐弯抹角,转个十七八个弯再说,真是说的人不累,听的人累都累死了。在芳姨娘的“熏陶”下,整个尚书府的人说话都朝着一个奇怪的方向奔去……如同脱缰的野马,拽都拽不回来。 现在两人一见面,互相寒暄几句,都要细细思考对方话里有没有陷阱,是不是真心,就连随口说一句今天天色不大好,都要被怀疑是不是怪着弯儿骂人…… 本来那嫉妒心也不是没有,只是大家彼此都能克制,并且能很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份,是以一直相安无事。可芳姨娘的到来把格局都打乱了,后宅乱成一团,可笑向和安还不知道后院起火,兀自以为妻妾们仍旧像以前一样相处融洽。 就跟一群鲫鱼里突然窜进来一条刀鱼,不互相为食就是好的了,平日咬一咬打一打,那还不是家常便饭? 清欢的怀孕让所有人心头都蒙上了一层阴影。向和安已近而立之年,她们跟在他身边也有数年之久。可这些年下来,谁都没能成功受孕,使得向和安一直膝下无子。大夫也看了,药也抓了,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 老夫人急啊,向和安急啊,尉氏急啊,姨娘们都急啊! 终于,清欢怀上了。可以说,这个孩子是所有人都万分期待的,但同时他的出现,也让某些人的心思活络起来。赵姨娘跟钱姨娘包括尉氏都希望这胎是个女儿,能生得出孩子,就证明老爷没问题,那样的话,儿子可以由她们来生。唯有芳姨娘跟其他人想的不一样,不管这孩子是男是女,她都要清欢生不出来! 想让一个孕妇滑胎还不简单?食材里随便下点药就够她受的了。 清欢身边最值得信任的大丫头叫翠儿,其他几个贴身都是二等丫鬟,清欢也不曾从女鬼红鸾口中得知她身边还有谁是值得信任的。在不知道自己院子里有没有眼线之前,她事事都交由翠儿去做,无论如何,小心谨慎点总是没坏处的。 老夫人对她很好,昂贵的补品流水似的朝她院子送。不仅如此,还彻底免了她的问安,相反的,她老人家还亲自到清欢的院子里来,叮嘱她些需要注意的事宜,就连她身边的老人王嬷嬷,都派到了清欢身边。对这个孩子的看重可见一斑。 向和安多年无子,如今一朝有孕,老夫人如何能不看重?!天知道日后她的儿子还有没有生儿子的命!所以,无论如何,这一胎都得好好养着,决不能有任何纰漏。 在这样的关怀和小心下,那么多双眼睛盯着,芳姨娘还能得手,红鸾还会流产,也难怪自此事以后,向和安便彻底厌弃了她,再也不肯看她一眼了。说来也是神奇,向和安妻妾五人,多年来却惟独红鸾先后有孕,本是十分庆幸的事情,可到了最后,发现红鸾偷人,也难怪向和安会大发雷霆了。在芳姨娘的刺激和暗示下,他会想:之前那次怀孕,是不是也是假的?怪不得那么多人看着孩子都保不住,合着根本就是怀孕的人不想生! 这样一想,将红鸾沉潭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了。越是高官越是爱面子,如何能容得人爬到他头上逍遥。是以不管红鸾究竟偷人与否,对向和安来说,关系都不大,他只要将这个“耻辱”处理掉,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第二碗汤(七) 女鬼红鸾之所以惨死,芳姨娘的阴险狠毒是一方面,向和安的冷酷无情,也是一大原因。哪怕他心中对她有一丝情意,或是有一分拿她当人看的意思,都不至于如此。之所以能轻而易举地将女鬼红鸾沉潭,还不是因为这个世间,男子对女子弃如敝屣,将自己的妻妾当做可以转手且随意践踏的物品么? 这世间的情情爱爱,根本就靠不住。可惜女鬼们总是参不透这一点,否则为何女鬼红鸾在踏上了奈何桥之后,都还要对向和安念念不忘?嘴上说着恩断义绝,实际上还是爱着的,不然如何会说出让他去地底陪伴她的话来呢? 清欢喝着王嬷嬷泡的茶,看着翠儿在一旁忙碌的收拾来收拾去。这几日向和安一直都宿在她这里,虽然她身子沉重不能与他交欢,然而只是手与口,便足以让向和安神魂颠倒了。他虽开脸的早,又看过几本春宫图,奈何除了芳姨娘是家生子外,其他几名妻妾皆是正经人。而即便是芳姨娘,也只不过是床笫之间放得比较开,又有一副好嗓子,这才勾的向和安的魂。可那点小手段,和做了十年花魁始终艳名远播的清欢相比,却是差的太远了。 芳姨娘虽然媚术不怎么样,容貌也是一般,但胜在掌握着一手好宅斗技能。她的上一个主人家的主母是显贵人家,终年争斗成性,在她的耳濡目染之下,芳姨娘也将那宅斗之术学了个十成十,甚至还更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没瞧见就连无欲无求的尚书府女眷都被她一把火烧起来了么。 可惜就是身子不怎么样,否则也不会在勾引主人的时候被主母发现,从而转手送给了向和安。可叹向和安自以为得到了人生中最美妙的礼物,实际上却不过是捡了人家不要的破鞋。 不过从她身上,清欢倒是学到了不少。活着的时候她也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虽说是庶出,又不受宠,但内宅的争斗却瞧的不少,像是芳姨娘这般即使身为下人也能用的法子,她却少见。以往她不与人争,便做了姐妹之间的炮灰,如今才明白,这人活在世上,总有一些时候,你不去招惹麻烦,麻烦偏偏要来招惹你。 清欢就像是一块饥渴的海绵,如今身处的两个世界,她都疯狂的汲取着知识。无论贫贱无论高低,媚术也好,床术也罢,她都学的格外认真。因为她知道只有这样她才能报恩,也只有这样,她才能找到自己活着的意义,才能让那具遍体鳞伤的身体慢慢复原。 只是……她仍旧觉得不够。四书五经,女戒女德,她都读得腻了,早已倒背如流,她不想终日沉浸在这样的争斗之中,她觉得自己可以变得更加强大!就像是女鬼柒柒的世界,她是那地上最卑微的泥,任人践踏鄙夷,可最后,华家与砺剑山庄尽数栽在她手中!那天边高高在上的云朵,高贵美丽受尽万千宠爱的华小姐,不照样成了她的手下败将? 可以的,只要她刻苦,没有什么是她做不到的。 活着的时候,清欢虽也读过书,却都不深。女鬼柒柒的世界里,她作为青楼女子,鸨母也曾请过夫子教导读书,可那些东西,说到底,都是为了伺候男人取悦男人,根本就不曾深入过。清欢虽瞧不上向和安,但在做学问这一方面,向和安的确是奇才。是以怀孕期间,清欢皆以读书熏陶孩儿,让孩儿日后出世,也如同爹爹做个大官儿之类的话来哄向和安。向和安对她正是重新着迷之时,几乎是清欢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在读书期间,一旦遇到不解的难题,清欢便去请教向和安。 向和安自然是知无不言,因为每当他为清欢解答难题之后,那天晚上,她便会将他伺候的身心愉悦,快活好似神仙。 他从未想过清欢为何要读书,对于那拙劣的理由,他自然而然地就相信了。对于这样的向和安,清欢不知该说他是豁达,还是缺心眼,难怪后院起火了,他还在前头不紧不慢的,根本就是个反应极其缓慢的家伙。但也许,在向和安心中,女子就是再如何读书,也翻不起什么波浪来吧。 世界对女子太过苛刻,甚至扼杀了她们的智慧与能力。 清欢以前也曾羡慕过恩人杀伐决断,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可直到现在她才明白,在出口成章舌灿莲花的表面下,隐藏着多少汗水,不经过努力得到的成功,永远无法长久。 但愿她从此刻醒悟还足够挽回。 即使已经身死,即使已经心碎,她仍然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恩人,对得起那个将她留在奈何桥的小女孩。 说到小女孩……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身在何处,过得好不好?清欢眯起眼睛,想了想,应当是好的吧,以一个幼女的模样,能制衡住忘川河无数冤魂,自然能力强大,只愿她安好,便足够了。 正暗忖间,王嬷嬷端来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一个精致的青瓷小碗,碗上用盖子蒙住。到了清欢面前,她将推盘放下,恭恭敬敬将瓷碗拿出,掀开盖子,放入调羹。 原来是一碗经过小火慢煨的燕窝。 “鸾夫人,这可是老夫人特意让厨房给您炖的,说是要您好好补补身子,可切莫委屈了未出世的小少爷。” 对于这种只重子嗣的话,清欢表示能理解。别说是老夫人了,就算是她,也头一回感受到“怀孕”这种奇妙的事情。活着的时候她早已丧失做母亲的资格,如今腹中胎儿不时地调皮动弹,清欢还觉得十分新奇。“我知道了,你代我回话给老夫人,就说红鸾多谢老夫人关怀,必当不负老夫人的美意。” 王嬷嬷很满意,她觉得这四个姨娘里头,就属鸾姨娘最是和气,也最是招人喜欢。不像那个芳姨娘,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真想看看有朝一日,那张脸上露出绝望卑微的神色来!都是奴才,何必装什么主子呢?最好那肚皮永远都别争气,什么都生不出来! 看着王嬷嬷的表情,清欢如何能猜不到她心中在想什么。淡笑着将燕窝端起,鼻间却突然闻到了奇怪的味道。   第二碗汤(八)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清欢将碗递到王嬷嬷手边,道:“嬷嬷,你且闻一下,这燕窝可否有问题?” 王嬷嬷闻言一愣,还以为清欢也被芳姨娘给传染了,有点什么吃的都要小心翼翼查探一番。但碍于人家是主子,肚子里又怀着第一个小少爷,心下不敢怠慢,便依着清欢的话轻轻嗅了一口,道:“鸾夫人,这……老奴闻不出啊!” 清欢便又将那小碗接回来,可不知怎地,她就是知道这碗汤她喝不得。眼角余光瞥见屋外檐下,一个粗使丫鬟手中正逗着一条小狗,她本欲让其将小狗牵来,却又不忍如此残害一条性命。半晌,道:“你将这燕窝浇了花吧。” 王嬷嬷为难起来:“这不好吧……鸾夫人,这可是老夫人特意让厨房给做的呀!” 清欢睨了她一眼:“我让你倒,你只管倒就是了,哪里来这么多的话。” 她身上竟有一股威仪之感,使得王嬷嬷浑身一激灵,立刻称是,转身便将要将燕窝倒掉,可清欢又叫住了她:“慢着,嬷嬷,还是将这燕窝送到府医那里去吧。” 王嬷嬷觉得这鸾夫人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了,何必如此呢?可当她将燕窝送去府医那回来之后,神情严肃至极,一进屋便在清欢面前跪下了:“老奴照料不周,请夫人责罚!”王嬷嬷心中后怕不已,若是鸾夫人未曾察觉到燕窝中的蹊跷,喝了下去,不说这小少爷日后能不能出世,只说老夫人跟老爷知道了便饶不了她!身为奴才竟敢质疑主子,这不是僭越吗?! 幸好,幸好鸾夫人坚持没喝,也幸好自己将燕窝送去了府医处。否则这责任,哪里是她小小一个嬷嬷能担待得起的?想到这里,王嬷嬷心中顿时对清欢有了一丝感激之意。 她是老夫人身边的红人,清欢自然不会为难于她。再说了,就连清欢自己都没想到芳姨娘能把手伸的这么长,简直叫人不敢置信。要知道向家的下人基本上全是家生子,卖身契都是在主子手里攥着的,芳姨娘能说通这样的下人,本身就证明了她是个极不好对付的。 老夫人在得知有人在燕窝里下了那肮脏的凉性药物之后,大发雷霆。她怎能不怒,儿子自从弱冠之年到如今接近而立,已是十五年之久,可这十五年里,却愣是没一个孩子出生!相比较而言,清欢肚子里的那个孩子是多么的珍贵!可就是这么珍贵的孩子,竟然有人不知死活地想要捣鬼! “查!”老夫人说,“给老身查!定要将那幕后之人查出来!” 府里开始大查特查,回府的向和安也很快得知此事,他的反应和老夫人差不多,都是极致的愤怒。其实这事儿也不难查,老夫人跟向和安自然是不可能给清欢下药的,他们巴望着这个孩子出生,又怎么会选择扼杀他的生命呢?尉氏是主母,日后即便自己生不出儿子,也是可以把清欢的孩子抱养到自己身边的,至于赵姨娘跟钱姨娘……这么多年下来,她们对清欢虽然有嫉妒,却也不至于胆子大到这个程度,朝老夫人命人送来的燕窝里下药。 也就是说,只剩下最后一个人没有排查了。 向和安是万万不愿相信这幕后黑手是他心爱的芳姨娘的,可为了公平起见,他仍然要去芳姨娘的院子里一趟。可就是这一趟,便叫他改了主意。芳姨娘那梨花带雨的模样实在是太动人,于是多情的向和安立即又想起之前两人的你侬我侬,顿时态度软了下来,竟被芳姨娘劝的改变了主意! 于是隔了一日,那在燕窝里下了凉药的人便被抓了出来,原来是府里一个粗使丫头。这丫头曾经被清欢训斥过几句,一直怀恨在心。如今见清欢怀孕,心中实在不甘,便一咬牙,在燕窝之中做了手脚。 看似天衣无缝的理由,粗使丫头也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仿佛这件事情便真相大白了。 可,真的是这样吗? 向和安说事情就是这样,清欢就信了。当时向和安瞧着清欢那双水灵灵的眼睛,竟有片刻的心虚,将头扭了过去。清欢却浑若未觉,单手勾住向和安手臂,温声道:“老爷说的话,婢妾自然是信的,只是婢妾没想到,这人心竟是这样可怕。婢妾不过是说了她一句,她便要对婢妾下这样的狠手。婢妾自己出事也还罢了,若是伤到腹中的孩子,当真是万死难辞其咎了。”说着,低低一叹, 向和安想要保住芳姨娘,没问题,她就全作不知。这样的话,一来能让向和安对她心怀愧疚,二也能在短时间内,让向和安对芳姨娘产生排斥感。救是救了,救的时候被感情冲昏了头,念了旧情,可这男人呀,一冷静下来,可不就应了那四个字,拔屌无情么。当他冷静下来,芳姨娘就不再是他心头的那颗朱砂痣了。他会想起,她是要害他未出世儿子的凶手,这样的宠爱又能有多么长久? 清欢微微一笑,她的宽容让向和安更加窘迫,半晌,方握住她滑腻的小手,安抚道:“你且放心,日后孩子出世,我自当将他养在你的膝下。” 虽说这男人缺点不少,但言出必行却还是能做到的。清欢笑道:“那婢妾便多谢老爷了。”有了这句话,她便不必担心尉氏会把孩子抢走,毕竟女鬼红鸾的要求是要孩子平平安安,她可不敢保证,万一尉氏能生出孩子,到时候会将这两个孩子养成什么样。 芳姨娘一击不中,短时间内也安分了些。她自然知道自己这回太过急切,导致屡屡出错,尤其是老爷,虽然面上没说她什么,但暗地里却将她盯得死紧,芳姨娘忿忿:就让红鸾那小贱人生!她就不信,那小贱人能有生儿子的命! 清欢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她是第一次感受这样神奇的做母亲的过程,向和安在这几个月里,慢慢地也对她的院子产生了一股归属感。女鬼红鸾并没有要求成为向和安的正室夫人,也没要求向和安爱上她,为她休妻,所以清欢也乐得清闲——她也不是那么喜欢勾引男人的,尤其向和安虽然容貌俊秀,才华横溢,但实在是太过多情,并非她喜欢的类型。 嗯……她喜欢什么类型呢? 清欢差点儿都要想不起来了,那个在她记忆深处,曾经让她深深眷恋和热爱的男人。他的容貌,他的声音,他的气息……他的一切一切都在渐渐变得模糊。可这样其实很好,她想不起来,也就不会觉得心痛。 即使,她知道这不过是自欺欺人。 大概是前一个世界做了十年花魁的原因,她对这男女之事竟慢慢放得开了,从最开始的羞耻不甘,渐渐地转变成了享受其中。所以,虽然是孕期,但每逢向和安欲望强烈之时,清欢都会为他以手口解决。虽然那销魂地儿不能入,可对向和安而言,只是清欢的手与口,已经足够让给他满足了。 令人惊奇的是,清欢并没有因为怀孕而变丑,相反地,她浑身都透出暖阳般的温柔和慈爱,她的皮肤变得更加细腻,眼神更加柔和,每天的状态更是好的不得了。老夫人看在眼里,欢喜在心里,她虽然一直对清欢不够喜爱,可面对即将出世的大胖小子,清欢听话又乖巧,久而久之,她也喜欢上了这个可人的孩子。 这便是清欢的本事了。她本就聪慧,又读了许多书,最重要的是,她察言观色的本领早已练得炉火纯青,老夫人皱皱眉或是动动手指头,她就知道她老人家下一秒想做什么。 跟向和安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清欢并没有全数霸着他,因为赵姨娘钱姨娘还有尉氏那里,她并不想与她们为敌。向和安每个月也都会去其他妻妾院子里几天,但都呆不久,有时候甚至连碰都不愿意碰她们——他的胃口已经被清欢给养刁了。和肌肤如雪技术高超又美丽温柔的清欢一比,其他妻妾当真是太过枯燥无味了些。 从向和安身上清欢学到了很多东西,但这还远远不够。她如饥似渴的学习着,从没有这么拼命过。向和安与她感情深了,有时候甚至连批阅公文的时候都带着她,还会对她说些朝政上的事。清欢知道,他并不是在教导自己,只是想找一个安静的倾听者,所以她从来都是不发一语,却嫁给向和安说过的话牢牢地记在心中,配合平日看的策论史书,竟也受益匪浅。 很快地,她已怀胎九月余,眼看就要生产了。 活着的时候,清欢也曾经幻想过,若是她能嫁给心爱之人,与其结合,为他生儿育女,定是这世间最幸福的事情。可造化弄人,谁知道她所怀的第一个孩子,并非他的,而是另外一个男人。而那个曾经让她爱的尊严尽失的男人,现在她连他的面孔都想不起来了。   第二碗汤(九) 对清欢来说,这个心愿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女鬼红鸾的两个孩子平安出生,并且能够长大成人。这个心愿听似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却并非如此。最重要的是,她必须要保证芳姨娘的阴谋诡计不会伤到腹中胎儿,否则一旦无法完成女鬼红鸾的心愿……清欢简直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 芳姨娘见这几个月都没人来找她的麻烦,老爷虽说很少来自己的院子,却也不是不来的。尤其是红鸾那贱人临近生产,老爷到自己院子的次数也逐渐增多,也许过不了多久,她就能重新迎回老爷的心了!那贱人要生孩子便生好了,大户人家里,生出来的孩子养不大的,夭折的也不少不是吗? 但清欢觉得,自己放任了芳姨娘逍遥这么久,她应该已经放下戒心了吧? 也是时候给她点颜色瞧瞧了。 想到这里,清欢便忍不住要叹气。向和安虽然喜爱她,但她却并没有怎么去让向和安的心定在自己身上,再者向和安那烂泥似的性子,清欢实在不喜。 然而,对向和安跟老夫人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 不是她,也不是芳姨娘,不是这府里的任何一个人,偏偏是她腹中这颗未出生的小豆芽。如果这颗豆芽受了一点伤,他们必定会怒不可遏,再加上先前芳姨娘一直没有停止的小动作,即便向和安还会心软,清欢相信,老夫人也是定然要铲除芳姨娘这个祸害的! 可不是个祸害嘛,自从她进了向家,把整个向家都搅的乌烟瘴气,早点打发了也好。因为这是友人所赠,所以一直担心将其发卖或是打杀会有碍友人的脸面,但和自己的孩子比起来……一个区区的小妾,真算不得什么。 清欢做了决定后,在心中叹了口气。可不是吗,什么时候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她可以不必做了呢?手中一点筹码都没有,当真是叫人不高兴呀。 说起来芳姨娘也是很久没见到清欢了。自从燕窝下药一事后,向和安把清欢的院子守的水泄不通的,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一只。芳姨娘倒也想过要做点别的,可奈何看守太严,根本无处插脚。但这并不代表她心中的嫉妒得到了缓解,越是见不到清欢,越是嫉妒!嫉妒向和安对清欢的宠爱,嫉妒老夫人对清欢的看重,嫉妒清欢肚子里多出来的那块肉! 芳姨娘忍不住要想,是不是就因为清欢怀孕了,所以全府上下都对她礼遇有加?若是那块肉没了的话……小贱人还能这样得意吗? 这一日,芳姨娘刚从老夫人那儿问安回来,经过花园的时候,便见远处几个丫鬟婆子簇拥着清欢远远而来。芳姨娘眼珠子一转,当下站在原地不再挪动脚步,等待清欢走近,便上前轻轻福身:“见过姐姐,多日不见,姐姐气色好了许多呀。” 比礼数,清欢是定然不会输的。她也露出一抹笑容,说:“妹妹不必多礼,我不过是去看望一下老夫人罢了。” “都这个时候了,姐姐泽呢么还能出来走动呢?瞧姐姐这肚子大的……”芳姨娘说着,眼神如刀扫过清欢凸起的肚子,似乎要将里头的孩子给瞪死一般。 其实她这充满妒恨的眼神清欢如何看不出来,可她愣是要装作看不出来的样子,继续煽风点火:“是呀,前些日子老夫人请府医来为我把脉,说指定一胎得男呢!” 她声音温柔,神色也很娇羞,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可在芳姨娘看来,这就是对她赤裸裸的挑衅!是在刺激她!讥讽她!嘲笑她!她心中顿时不高兴起来,说话也开始带了酸味儿:“姐姐可真是好福气,不过妹妹觉得,即便姐姐生出个女儿,老爷跟老夫人也会十分高兴的。姐姐你说是不是?” 她明知道向和安跟老夫人对男婴的期待有多高,却还要故意这样说,摆明是要给清欢添堵。 翠儿听不下去了,道:“芳夫人这话可就说过了,咱们尚书府的府医可是给向家看了几十年的病了,听府里的老人说,以前的主子怀孕都是他老人家给看的,可从没有不准的时候呢!我家姨娘眼看便要临盆,还是请芳夫人莫要在我家姨娘面前出现,也免得让姨娘心情不好。姨娘心情不好了,这事儿捅到老夫人那里去,可就难办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心里还在直打鼓,早上鸾夫人把她叫到身边,跟她交代了这么一大堆,要她故意说些话来刺激芳姨娘,也不知道这事儿能不能成? 芳姨娘最恨的有两点,一是别人提她的家生子身份,二就是说她生不出儿子。 虽然尉氏跟赵姨娘钱姨娘也生不出,可清欢能啊!这就说明不是老爷的问题。不是老爷的问题,那就是她的问题了呗?“你这贱婢主子说话,哪里有你插嘴的份儿!桃红,给我掌嘴!” 她身边的大丫鬟桃红也是蛮横惯了,竟无视在一旁的王嬷嬷,走过去就要打翠儿。 王嬷嬷一把拦住,说道:“芳夫人,如今鸾夫人身子重,您还是小心些,莫要冲撞了她,否则老爷和老夫人怪罪起来,这罪名老奴可担不起。”她面上毕恭毕敬的,心里却对芳姨娘印象更差。跟在清欢身边的这几个月,清欢的温柔细心都是她很看好的,觉得这姑娘也就输在是百姓之家,若是稍微高些门第,便是做老爷的原配都绰绰有余。“咱们向家盼了这么久的小少爷终于要来了,可容不得旁人心怀不轨!” 如今芳姨娘张口贱婢闭口贱婢,难道她自己就不是个贱婢么?本身便是那家生子的身份,后又入了尚书府做姨娘。姨娘这身份,说的好听点,算半个主子,难听点,和她们这群贱婢又有什么分别?自己生不出儿子还眼红嫉妒别人,真是恬不知耻! 芳姨娘如何听不出王嬷嬷话里话外的嘲讽之意,她柳眉倒竖,张口就骂:“心怀不轨?哪个不要脸的心怀不轨!我不过好心提醒姐姐一句,用得着你个没毛没齿的老刁奴在此大放厥词!说什么老爷老夫人怪罪,我看他们没怪罪,倒是你先怪罪起我来了!” 王嬷嬷此生一大恨:就是头发快掉没了……她一听芳姨娘骂自己没毛没齿,登时大怒,整个人气得体似筛糠,恨不得扑上去把芳姨娘给抽死。 清欢柔柔地在旁插话道:“妹妹这话就说的不对了。王嬷嬷是老夫人身边的人,对老夫人自是十分了解和尊敬,如今在我身边,不过是老夫人怕我院子里没个知冷热的人,才送过来的,妹妹这样对王嬷嬷无礼,未免有些太过跋扈了。” 芳姨娘才不管这王嬷嬷是谁身边的人,她管她呢?就算是老爷身边的人又能怎样?是她跟老爷比较亲密,还是眼前这老刁奴跟老爷亲密?芳姨娘觉得,只要有了男人的宠爱,得罪了谁那都不妨事。 王嬷嬷先是感激地看了清欢一眼,算是承了她这个人情,随后俯首,眼底狠戾一闪而过,今日之辱她记下了!来日必当叫搴芳这贱人百倍偿还! 翠儿见状,忙低下头,心中唏嘘不已。暗道夫人当真是个人精,竟连王嬷嬷这样的老人精都能算计进去。到底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两方人就要从这小道上走过,可就在芳姨娘跟清欢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推了芳姨娘一把,使得她整个人往前一扑——整个人都压在了清欢身上,活生生将她扑倒在了花圃之间! 这下可捅了大篓子了,清欢立刻尖叫喊疼,裙裾处也泛出嫣红之色,众人见了尽皆大惊,还是王嬷嬷最冷静,打发了翠儿去叫府医,又命人去传信给老夫人跟老爷,最后恶狠狠地瞪着芳姨娘,威胁道:“我看你当真是不想活了!竟然敢推鸾夫人!看老夫人知道了如何饶得了你!” 听了这话,芳姨娘顿时知道害怕了。她下意识辩驳道:“不、不是我,我不是故意的……是有人在背后推我在先!” 可任她如何狡辩也无人相信,谁叫她平日那跋扈的态度太让人印象深刻呢!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那下药的人是谁,一直想法子要让鸾夫人胎死腹中的人又是谁,所以此刻芳姨娘喊冤,即使是真的,也不会有人相信! 府医很快赶到,众人小心翼翼将清欢抬起送入产房,清欢面上痛苦,嘴上也在喊疼,心里却觉得奇怪了:原本她的确是打算让芳姨娘推倒自己的,可她的计策还没来得及用,芳姨娘便动手了?不可能啊,难道……是有人在暗地里帮她?! 清欢觉得这想法更不可能,那究竟是为什么?芳姨娘为何会无缘无故推她?当时翠儿在自己右侧,根本没法伸手,芳姨娘身边又都是她自己信任的丫头婆子,更不可能有人叛变,那么……到底是为什么?   第二碗汤(十) 还有,之前向和安过分听她的话……几乎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好像她的话对他而言就是圣旨一样。虽然从那以后这个情况出现的很少,但并不是没有,即便上是清欢一要求,向和安就去做了。 还没来得及想出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清欢便觉得肚子一阵抽疼,剧烈的疼痛让她彻底忘记了之前脑子里在想什么,产婆的声音以及房间里进进出出的下人更是让她精神无比烦躁。好像有无数的苍蝇在耳边嗡嗡嗡的叫,一直叫一直叫一直叫个没完,加上生产的剧痛,清欢心底暴戾油然而生,低吼道:“都给我住口!” 下一秒,所有人都像是傻了一般,虽然仍然各司其职,却不再开口说话了。清欢还来不及为这现象感到奇怪,便又感到一阵剧痛,随着她的尖叫,房内众人呆滞的状态顿时解开,又开始说起话来。只是这回声音都不自觉地放低,就好像……有人在她们的脑子里命令不许发出太大的声音一般。顿时,屋里只剩下清欢呼痛的声音。 得知清欢生产,向和安与老夫人都赶来了,王嬷嬷先前受了芳姨娘的气,当下便添油加醋地把方才的事情说了一遍。说芳姨娘有多么嚣张跋扈,多么心思歹毒,趁着鸾夫人不备,将人一把推倒,推倒后还装作是不小心,实在是心机深沉的可怕!尤其是她还不把自己放在眼里,这就是明晃晃的打老夫人的脸哪! 王嬷嬷是老夫人身边的老人了,老夫人对她自是非常信任,听她这么一说,气得连说话都直哆嗦,硬是要向和安将这毒妇给发落了! 向和安也很愤怒,他这次的愤怒是真心实意的,毕竟这几个月他和清欢的相处不是假的,这五个妻妾里,他对清欢感情最深。一起吟诗作对,读书练字,趴在她肚皮上倾听孩子的心跳声,还有两人不时地擦枪走火……向和安都记在心上。尤其是当府医说出清欢情况危急的时候,向和安更是想到了清欢的好! 而清欢越好,芳姨娘便越差,向和安越想越生气,便命人将芳姨娘捉来,令其跪在房间外头,说若是母子均安,便饶了芳姨娘一条命,若是孩子或清欢任意一个出事,便要芳姨娘血债血偿! 芳姨娘从未见过向和安如此嗜血的一面,顿时吓得连话都不会说了,只卑微地匍匐在地上,祈祷清欢千万不要有事。她当然不是后悔,她是恨哪!恨自己就差那最后一步就能成功,结果却功亏一篑了! 向和安在外头来回的走,老夫人也是一脸焦急。不一会儿,连尉氏也来了。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就在众人度日如年的时候,突然听见里头传来一声嘹亮的婴儿哭声! “生了!生了!生了生了!” 所有人都翘首期盼,希望这是个儿子。向和安一听婴儿哭声,便要闯进去。他想看儿子不错,却更想看看清欢!看看那个为他生儿育女,又吃尽苦头被人陷害的女人! 可老夫人一把拉住他,斥责道:“女人生孩子,你一个大男人去凑什么热闹?还是乖乖待在这儿吧!” 产婆很快用襁褓抱了个孩子出来,喜笑颜开地恭喜道:“恭喜老夫人,恭喜尚书老爷,姨娘生了个千金!” 一听是千金,老夫人和向和安脸上俱闪过失望之色,但很快就又重新振作起来。女孩也好,就算是女孩,也是他向家的骨肉。翠儿与王嬷嬷听了,心中都不免有些遗憾,惟独跪在地上的芳姨娘嘴角展开一抹恶意的笑。 呵,还生儿子呢,能生个女儿出来就已经不错了! 老夫人轻手轻脚地将孩子抱在怀里,正要说话,就见产婆招了招手,跟在她手下做事的女人立刻有抱了一个襁褓出来,“小少爷后小小姐出生,是弟弟,鸾夫人生了一对龙凤胎,祝贺老夫人,祝贺尚书老爷!” 就在你以为已经足够好的时候,有人告诉你,你得到的其实更好!这是一种什么心理?总之老夫人跟向和安是乐疯了!向和安先是在两个连眼睛都没睁开的小家伙脸上亲了一口,随即便冲进了产房。这回老夫人也顾不得说着不合礼数了,她现在有孙万事足,哪里还管得了儿子?! 向和安一冲进内室便闻到一股血腥味儿,见清欢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身下的被褥已经换了干净的,顿时心疼,走过去握住她软软的小手放在唇边轻吻:“谢谢你,红鸾……多亏有你,多亏有你呀……你辛苦了。” 清欢甫尝生产之痛,见向和安眸中关怀尽皆真心实意,便微微笑了一下,道:“……老爷这是什么话,能为老爷生儿育女,是红鸾的福分呀……” 向和安险些没能控制住酸涩的眼眶,眼泪差点儿掉下来。清欢见他如此动情,将手从他掌心抽出来,万分艰难地抚上向和安的脸,温柔的要命:“老爷,婢妾有个请求,老爷可否答应?” 向和安连忙点头:“你说。”莫说是一个,便是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他都答应。 清欢露出虚弱苍白的微笑来:“关于芳妹妹……老爷能否网开一面?” 不说芳姨娘,向和安还真忘了外头跪着的那人。他皱着眉,心里其实是不大乐意的。如果说之前他还有一丝心软的话,那么在看见两个可爱的孩子过后,他是彻底对芳姨娘死了心了。那女子当真是心狠如蛇蝎,若是被她得逞,如此可爱的两个孩子岂不就要夭折了?!一想到这个,向和安便忍不住满腔愤怒之心,无论如何也不想饶了芳姨娘。 可清欢的眼神又是那样水灵柔和,看得他心脏一阵一阵地抽痛,这个小傻瓜,总是如此为他的着想,也不看看自己受了多大的伤害……向和安一边感动着清欢的坚韧与善良,一边后悔着自己以前对她的忽视,为何之前他就没意识到,其实最适合他的,也最让他喜爱的人就在身边呢?半晌,他在清欢唇瓣上落下一吻,沙哑地说道:“好,都依你。” 于是清欢满足的笑了。 ……你问她是不是真心救芳姨娘? 那当然不是…… 因为生产消耗了太多体力,所以清欢很快便睡着了。向和安趴在床沿痴痴看了她的睡颜好久,才起身走出去。老夫人还抱着小孙女在逗弄,在确定有了小孙子,向家有后了之后,她就把重心都放在怀里的小孙女身上了。老人家越看小孙女越是可爱越是漂亮,也就越发觉得清欢是个讨人疼的好孩子。不仅是个好孩子,还是有福气的啊,否则怎么能为他们向家一举生下对龙凤胎呢? 尉氏抱着小少爷,也兀自笑得开心。这孩子是真合她眼缘,叫她看了就喜欢,抱在手上就舍不得撒手了,哪里愿意再还回去。她是向家主母,嫡母把庶子抱到膝下养的也不是少数,她这样做对孩子的未来也好。“这孩子可真讨人喜欢,哎呦,瞧这小脸蛋儿嫩的,可真是招人疼!” 向和安见尉氏满脸的母爱,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他想起自己答应清欢的,要将两个孩子放在她身边养大,可若是尉氏看上了……他微微蹙眉,道:“日后你做了娘亲,就会知道,这带孩子其实是件很困难的事。” 他这一句话点醒了尉氏,若是她将清欢的孩子抱到自己身边,那么日后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嫡长子的身份可就给人占去了啊,她这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吗?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情,万万不能干!想到这里,尉氏突然觉得怀里的娃娃也就一般般,自己也并非一定要将他抱到身边养着不可。“老爷说的是。” 她将小少爷还给了向和安,默默地离去了。清欢能生,就说明老爷的身体没问题,也许是机遇的缘故?想来她也很快就能有自己的孩子了……想到这里,尉氏竟隐隐地期待起来。 翠儿和王嬷嬷也很高兴,惟独跪在地上的芳姨娘,心底一阵怨毒。怎么这好事儿,就全给那小贱人摊上了?!她恨得要死,先前听说小贱人生了女儿,她还幸灾乐祸来着,可高兴没到几秒钟,就又被人打破了心底最深的渴望! 竟是龙凤胎! 芳姨娘低着头,恨不得把自己埋在土里,她恨得牙痒痒的,若是清欢此刻就在她面前,她绝对会二话不说地将她掐死。不过目前当务之急是解决自己的困境,她跪在这儿,还要害向家的后,即使老爷肯原谅她,老夫人也是不愿意的。而老爷又是个孝子,一旦她跟老夫人起冲突,毫无疑问老爷会选择站在谁那一边。 再说了,她也没那个胆子跟老夫人对着干。 听说儿子要饶了芳姨娘,老夫人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行!老身不答应!”这斩草要除根的道理他们怎么就不懂?若是将这芳姨娘留在家中,指不定会被她给闹出什么事儿来!  第二碗汤(十一) 见母亲发怒,向和安连忙出声安抚:“母亲放心,儿子知道。只是今日大喜,见血未免不吉利,在这之前,还是将搴芳禁足,待到日后再说吧。” 老夫人一听,觉得也对,的确啊,这大喜的日子,要是见了血可不怎么好,她好不容易有了一对宝贝孙子,可不能因为搴芳这个包藏祸心的贱婢就毁了心情。于是点头说道:“如此也好,没有我和老爷的允许,决不许出院子一步!” 她这话是对芳姨娘说的,芳姨娘自然知道,她如今能留下来,已是不易,早就不敢去想别的了。俗话说得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暂且先让红鸾那小贱人嚣张几日,今日之辱,来日她必当千百倍的奉还! 由于孩子还小,所以并未起名,老夫人给起了顺哥儿跟妙姐儿的乳名叫着,成日把两个娃娃带在身边,半会儿都舍不得给别人抱。小家伙们也很可爱,除了吃喝拉撒,其他时间都安安静静地自己玩自己的,也不闹人,非常好带。 清欢在床上坐了一个月的月子,终于到了解禁的这一天。光是沐浴她就用了整整两个时辰,把身上的脏污都洗净,连同长发过水,出了浴桶,才觉得自己像是重新活过来了。她出月子的第二天刚好是顺哥儿跟妙姐儿的满月宴,因为她为向家立下了大功,所以向和安在跟老夫人商量后,决定把清欢抬为贵妾,刚好随着两个娃娃的满月宴一起,也算得上是双喜临门了。 得到这个消息的芳姨娘心中愤恨无比。她如何能不怨不恨?原本这些都应该是属于她的呀!结果却被清欢半途抢走,整整一个月,老爷竟没朝她的院子里踏进一步!清欢不能侍奉,他要么去尉氏那里,要么去两个姨娘的院子,偏偏就是对她不管不问!那往日的恩爱与甜言蜜语,好像就只是说来听的一样! 芳姨娘是个心思活络的,稍微给她点风调雨顺的日子,她就能自己把自己送到作死的康庄大道上。 尉氏对于清欢抬贵妾这事儿没什么看法,人家的的确确是有功劳,再说了,就算是贵妾,那也仍然是个妾,怎么能跟自己这个正室夫人相提并论呢?不过她的确是非常喜爱顺哥儿跟妙姐儿,这两个小家伙长得那叫一个米分雕玉琢,米分嘟嘟白嫩嫩,浑身上下挑不出一点毛病来,见人还就爱笑,谁抱都给,一点都不认生。 但他们最喜欢的还是清欢。也许是因为这个女人给予了他们生命的缘故,一到清欢怀里,小家伙们就显得格外乖巧听话。这时候向和安也会走过去,将他们娘仨抱到怀里,乍一看还真像是喜乐祥和的四口之家。 在这一个月里,清欢一直在想一个问题——那天生产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不信有人在帮她,再说了,即便是的确有人帮忙,也不可能出手的那么巧啊!不管是芳姨娘的刻意推倒,还是产婆们的集体噤声,清欢都觉得其中十分蹊跷。就好像……她多出了什么原本没有的东西一样。再联想到之前燕窝里被下药的事情,清欢愈发觉得,有某些她根本不明白的东西在悄悄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就存在于她身上,就目前来看,似乎是对她有利的。 既然是有利的……就算现在不管应该也没什么的吧? 这样想着,她便不再去纠结于此了,而是一心一意对待起向和安来。她坐月子的这一个月都无法伺候他,身上不准沾水,即便向和安不嫌弃,清欢也不会愿意让他看见这样的自己。色衰而爱驰,即便她的容貌一如既往的美丽,可一旦有丝毫的不雅被向和安看见,那他就会记住一辈子。 这可不是她想要的。她宁肯让向和安去其他妻妾处寻求欲望的发泄,也不愿帮忙。在此之前,她使劲了浑身解数迷惑住向和安,而现在,她需要一点时间让向和安知道,这世上,除了她,再也没有别的女子更了解他,更适合他。 果然,向和安不去尉氏等人的院子还好,越是去了,越是回想起清欢的好。不管是身段还是皮肤,亦或是伺候他的贴心与技巧,尉氏跟赵姨娘钱姨娘加在一起也不敌清欢一半。他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虽然人在其他人的院子里,可心却早早地飞到清欢身边去了。 清欢坐完月子,最高兴的人非向和安莫属。 果不其然,当天晚上,他便享受到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欢爱,使得他这干涸的稻田重新得到了甘露的滋润,被清欢伺候的身心舒爽的向和安忍不住在心里想,也只有这个才称得上是伺候,其他人那都是些什么玩意儿!胸没有清欢大,腰没有清欢细,皮肤也没清欢嫩,就连伺候人的手段都差了老远!有了清欢,哪里还有其他女人能勾起他的性趣啊! 向和安对清欢愈发着迷,连带着对她所生的两个孩子也十分看重。顺哥儿才一个月,他就已经开始规划日后了。向和安现在算是想开了,只有清欢能满足他刁蛮的胃口,也就是说,日后他对其他女人都不会再有对清欢这样的痴迷,生不生得出其他儿子,那可真不一定。可不管怎么说,他的一切,待他百年之后,都是属于顺哥儿的。 这念头他只是在心里想,谁也没告诉,就连清欢都没说。现在向和安娇妻美妾都有,又年纪轻轻便身居尚书之位,可以说前途无量,偏偏在这时,他又与清欢擦出了爱情的火花,每日都觉得,要是能和她长相厮守,不知该有多快活,连带着对她生出的孩子都特别偏爱。顺哥儿跟妙姐儿又都是他的头一双孩子,本身就有着不一样的意义,即便是日后尉氏等人也能为他生儿育女,顺哥儿妙姐儿在他心中的地位也是不能替代的。 满月宴后,清欢在府里的地位有了直线上升。这下下人们可算是看明白了,这府里,最受宠的不是小少爷跟小小姐,而是鸾姨娘啊! 不,不对,现在不应该称她做姨娘,应该改口叫夫人了。 赵姨娘跟钱姨娘嫉妒的眼都充血,可她们又有什么办法,没人家貌美没人家会伺候老爷更没人家会讨好老夫人,这人跟人之间的差距啊,有了就很难再拉回来。所以她们也只能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愤恨地咬咬被角,心里咒骂几句也就是了。好在向和安并没有独宠清欢一人,每月仍会有几日宿在她们院子里,虽然大多数时候并不翻云覆雨,但至少面子上的功夫是做到了。 再说,她们就算可怜,能有到现在还被禁足的芳姨娘可怜吗? 芳姨娘一开始还想着要报复清欢,她也的确是这么做的。可不管她使了什么法子,最后都是石沉大海,清欢一点伤害没受着,反倒是她会尝到更甚的报复!久而久之,她觉得那小贱人身上很邪门儿,再加上向和安对她的忽视,渐渐地,芳姨娘对向和安的心思也淡了下来。 她本来就没有多么喜欢向和安,不过是因为他年少有为又身居高位,所以才想为自己谋划罢了。既然向和安对她无情,她又何必对向和安讲究什么道德情意呢? 到了顺哥儿妙姐儿三岁的时候,清欢终于松了口气——她总算是等到这个时候了。 此时正是女鬼红鸾第二次受孕,然后便被芳姨娘诬陷与人通奸最后被沉潭的时候。在这个世界待了四年,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她从向和安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 芳姨娘整整被禁足三年,可她却并没有像下人们私下里赌的那样,哭喊求饶或者是大闹一场,而是安安静静地在自己的院子里过起了小日子。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早在清欢被抬为贵妾之后,她便瞧好了,府里有个叫陈平的家丁,年方二十,血气方刚,生得一张威武俊秀的面孔,又身材高大,看家护院基本上没有宵小看擅闯。由于他长得好看,府里不少丫鬟都对他芳心暗许,可陈平却是个好色的,基本上只要是女人,他来者不拒,有时候甚至还会去勾引他感兴趣的女子。 于是清欢故作不经意地让尉氏在给各个院子分配家丁的时候,将陈平分到了芳姨娘那里。 是的,清欢用了三年的时间,终于明白自己拥有了操控人心的能力——当然,现在还不够强,所以顶多能操控一下意志不坚的人。若是向和安这样心志坚定又聪明绝顶之人,那是万万不行的。 不过对尉氏能起作用,清欢已经很高兴了。 陈平看似高大魁梧,深沉稳重,其实骨子里格外轻佻,他早就听说府里有个芳姨娘,可从未见过,等到见了真人才知道什么叫做百闻不得一件。芳姨娘容貌不俗,这几年来没有雨露滋润,却仍不显艳丽之色,直把个陈平看得心痒痒。   第二碗汤(十二) 其实即使陈平不痒痒,清欢也会想法子叫他痒痒的。这两人自然而然地便勾搭上了,芳姨娘虽然对陈平颇有好感,却并不愿与之发生关系,毕竟陈平除了外表之外一无是处,和向和安更是不能比,她根本就看不上。 但陈平对她的痴迷却让芳姨娘很受用。她享受这种被男人仰慕渴望却又求而不得的状态,所以,虽然她没有打算跟陈平怎么着,但每日却故意打扮的花枝招展地在他面前晃悠,偶尔也给对方一点甜头尝。比如说倒水时不小心摸个小手,拐弯时一个不经意却又格外妖娆的回眸……看到这个男人在自己似有若无的勾引下紧张兮兮又手足无措,芳姨娘很开心。 她觉得自己这是在报复向和安。向和安不是一心都在红鸾那个小贱人身上么?那她就给他戴顶绿帽子,他无情她有何必讲义,两人不过是半斤八两。她倒是要看看,那小贱人能嚣张到几时!从前老爷也不是没跟她有过海誓山盟,还发誓说要让她生下他的第一个孩子,可是那又如何,最后不还是变心了? 这女人哪,要是把心都支在男人身上,最后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芳姨娘就是想明白了这点,才对向和安不再抱有幻想。她也曾想过重新争得向和安的宠爱,可谁知这三年里向和安竟一次都不曾踏过她的院子!小贱人也不知从哪里学来的狐媚之术,竟将老爷紧紧地在手上攥着,自己吃上了肉,却连点肉汤都不乐意施舍给别人喝! 芳姨娘恨哪!她恨得要死!可恨有什么用,她又出不去,也没法报复。她能做的,就是在自己的小院子里,没事儿给向和安添添堵。虽然他不知道,但是对芳姨娘来说,她自己感受到了快意,那就足够了。 就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她让陈平进了屋,正调戏于他,那纤纤素手才刚刚放到陈平的衣襟上,便听得外头传来一阵脚步声。这三年下来,芳姨娘已经将下人的脚步声听得熟悉,直觉这不是婢女的,当机立断便让陈平藏入她的绣床下,然后故作镇定地坐在桌边喝茶。 推门而入的不是向和安又是谁?他神情一如平常,只是眼神透着些说不出的东西。 这么久没见到这个男子了,他还是那样俊美挺拔,令人心动。芳姨娘心头酸楚袭来,虽说她对向和安有怨,爱的也有很大一部分是他的地位,可对于向和安本身,她亦然是心动的。只可惜,这男子的心太过易变,她根本无法独占。 但也许,没有那小贱人的话,她还有一丝成功的可能性…… 正准备起身迎上去,向和安却一把将她推开,芳姨娘这才看见他身后竟还跟着数名家丁。伴随着向和安的一声“给我搜!”,芳姨娘心底有了极度不祥的预感。 这是要做什么?! 没用多久,陈平便从床上被揪了出来。向和安坐到桌边,冷笑着问芳姨娘:“你倒给我解释解释,这是怎么回事?”他声音低沉,隐隐忍着正欲喷薄而出的狂怒。 哪个男人能允许自己的妻妾给自己戴绿帽子?!要不是他平日不小心听下人碎嘴,还不知道这院子竟是个藏污纳垢之地! 陈平吓得簌簌发抖。芳姨娘瞧着地上打哆嗦的男人,又看向坐在桌边器宇轩昂的向和安,这两人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是何等的云泥之别!她忍不住又怨恨起清欢来,若是她没怀孕,若是那两个小孽种没出生,到现在老爷的宠爱都还是她的! 陈平跪在地上,自知今日之事,想起鸾夫人的命令,便一口一个咬住了是芳姨娘勾引于他,自己屡屡推辞却受制于人,万不得已,才与其有了私情,但心底其实是不愿意的,求向和安给他做主。 芳姨娘听得目瞪口呆,她什么时候跟陈平有了私情?几乎是第一时间,她就反应过来这是有人给自己下套,难怪这么久了,她勾引挑逗陈平,陈平虽然情动,却都一直克制,原来是为了今天! 是谁?!是谁要对付她?!她都在这院子里安安分分地待了三年了,那人为何还要赶尽杀绝?!是尉氏?还是赵姨娘?钱姨娘?难道是那小贱人?! 芳姨娘越想越可能,毕竟自己之前给清欢下绊子不少,也许这就是对她的报复!想到这里,她便跪下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解释,诉说自己的无辜云云,将责任尽数推到了陈平的头上。 陈平吓得面色发白,抖如筛糠,说话都语无伦次起来。可这样的他,和言辞凿凿的芳姨娘一对比,反而更具有说服力。 向和安嘴角笑意更冷:“你以为我是今天才发现的吗?七日前你将米分蝶戏花肚兜塞入陈平胸口,我可是亲眼所见!”说着,他拍了拍手,身后立刻有人呈上托盘,盘内一只肚兜,叠的整整齐齐,右下角还绣有一个“芳”字,除了她又还能是谁的? 闻言,芳姨娘顿时脸色惨白!她的的确确是那样做了,可是她和陈平当真是一点苟且都未曾发生! 但那又如何?即便今日她有证据说服向和安,在向和安心底也会从此埋下一根钉子,此后,就算她还能留在尚书府,却也是永远无法立足了!正是因为想到这个,芳姨娘才感到极度的恐惧。她的荣华富贵,她的夫人之位,她所幻想的一切一切都要消失不见了! 向和安冷冰冰地道:“来人,把她给我拉出去沉潭!” 一听到要将芳姨娘沉潭,陈平吓得立刻求饶。芳姨娘更是腿一软,倒了下去,跟在向和安身边这么久,她自然知道他的说一不二。只见她瞬间瘫软了身子,然后屋内便传来一股异样的气味。 竟是被吓得失禁了。 向和安面露厌恶之色,芳姨娘心中恐惧,又见他面上对自己充满嫌恶,心中凄苦,如何能用语言诉说。正在这时,却听得一个柔嫩婉转恍若黄鹂的声音传来:“老爷这是怎么了,生这么大的气?” 清欢一身绛色罗裙,如同一朵娇嫩的兰花般走了进来。她面上带着微笑,却在见到芳姨娘的瞬间惊诧地捂住了嘴,随后作势欲呕。向和安连忙起身,小心翼翼将她抱住,语带责怪,却充满宠爱纵容:“你怎地出来了?” 芳姨娘见他摸了摸清欢的肚子,才明白,原来这小贱人又有了身孕。老天爷,你怎地如此无情!如此偏心眼儿!倘若你能给我一个孩子,我又如何沦落到今天这般田地! 向和安如今对清欢是言听计从,早在顺哥儿妙姐儿周岁的时候便跟老夫人商量了,将她抬做了平妻,尉氏虽心中不愿,又能如何?向和安也不是不去她院子里过夜,可她就是怀不上。七出之一,无所出便可休弃,向和安还肯与她相敬如宾,她又还有什么好求的呢? 再作下去,怕是连这个夫人的位子都坐不稳了,白白便宜他人。 所以,如今俨然清欢才是主子,即便是老夫人都对她十分喜爱,硬说她是向家的大功臣,得知她又一次有了身孕后,更是喜不自胜。 得知事情原委后,清欢一脸忧色地位芳姨娘求情:“老爷,还是为咱们的孩子祈福吧,莫要伤及他人性命。” 向和安觉得清欢怎么看怎么顺眼,自然不会拒绝她的要求,但他也不愿意把芳姨娘继续放在府里恶心自己,只要一想起她,他就忘不掉她娇笑着江都都塞入家丁胸口的事。即便他不再宠爱她,她也不能如此不守妇道! 幸而清欢不知他心中所想,否则定然要嘲笑于他。 于是,向和安命人将芳姨娘与陈平一起,打了五十个板子,赶出了尚书府。陈平捂着屁股心里还在庆幸,虽然挨了一顿打,却赚了一百两银子,而且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把柄在别人手里握着了! 芳姨娘这些年来养尊处优,即使被禁足,每个月的用度也都是不少的,如何受得了这五十个板子。被打得那是皮开肉绽,痛不欲生。向和安命人赶走她的时候,连一文钱都没给她留,将人直接丢在了一个破庙里,陈平原想带她走,可一清大夫,说这伤治好得几十两银子,一听这么贵,陈平立马不乐意了,他花十两就能买个新媳妇了,何必为一个破鞋花这冤枉钱呢?竟头也不回的走了。 医馆也不是无偿的,大夫便让人将芳姨娘丢了出去。最后她只能回到破庙落脚,可谁知那里已被乞丐占据了,万般无奈之下,她只能依附于他们,求点米汤喝喝,以保住性命。 后来,身子挨了过去,却落下了伤,走路不大轻便,阴天下雨还疼的睡不着。她一个弱女子,又没什么求生的本事,即使容貌美丽会伺候人,这一大堆乞丐,又没有打扮的条件,最后,芳姨娘也只能沦落个成为野娼的下场。 偏偏做了野娼后,她竟怀孕了! 这孩子自然留不得,只能打掉,从此便又坏了身子,连野娼都做不得,过不了多久,便活生生饿死在了路边。 在这之前,探花郎敲锣打鼓地回家报喜,见路边一个不知是死是活的人趴着,便叫人放了一贯钱。他现在归心似箭,只想快些回府告诉娘亲这个好消息,根本没有心思去关心别人。 清欢坐在窗边,手里是为很快便要娶妻的小儿子绣的蟒袍,见外面阳光正好,嘴角便微微泛起一抹笑意。向和安年近不惑时患了沉疴,她汤药伺候的殷勤,却也没能挽留住他的性命,自此后,尚书府便败落了,赵姨娘钱姨娘都各自寻了由头出府,尉氏病重在床,老夫人早一步先向和安过世,如今向家上上下下都是她在打理。好在小儿子脑子灵活聪明,将几家商铺经营的是风生水起,尉氏都要仰仗她的鼻息过活。大儿子勤奋刻苦,饱读诗书,又中了探花,想来日后前途无量。 她将绣好的喜服往绣筐里一放,伸了个懒腰。 如此,便算是完成女鬼红鸾的心愿了吧?   第三碗汤(一) 再次睁眼,清欢发觉自己已经回到了奈何桥边。 那个坐在青石边,似与石头化为一体的男人仍旧沉默,似乎根本看不见她。如今清欢也学会了摒弃多余的好奇心,她慢慢走上桥,女鬼红鸾正望着因果石,那上面,她的大儿子终成一代名臣,娇妻爱子,一生荣耀,小儿子是闻名天下的皇商,兄弟二人和睦友爱,尽皆寿终正寝。 清欢走到木桌边,舀起一碗清汤,那汤水在舀起的一瞬间变得浑浊,然后须臾又变得清澈,快的险些叫人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这是什么?”女鬼红鸾问。 清欢微微一笑,“这是你一生的眼泪,是你的七情六欲,大悲大喜。” 女鬼红鸾将汤接过,慢慢地喝了下去,入口味道怪异至极,说不出是甜还是咸。清欢淡淡地望着她,说:“往前行吧。” 女鬼红鸾迟疑片刻,方问道:“那边的世界很好吗?” “我不知道。”清欢回答她。“但你走过这座桥,便能得到新生。” 于是女鬼红鸾对着她轻轻一福身:“多谢姑娘,烦请姑娘告知芳名?” 清欢歪着脑袋想了想,说:“名字这个东西,有与没有,都不是那么重要,即便我告诉你,你也不会记得的。” 女鬼红鸾便收敛了表情,一步三回头地朝奈何桥的另一畔走去。忘川河里的鬼魂慢慢地平息,河面恢复到风平浪静,清欢坐在桌边,似是自言自语,又似是对着某人说话:“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又还未来,多想亦是无用。” 正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一阵的哭声。这声音娇嫩清脆,但却无比悲伤,刚刚平静下去的鬼魂们又开始疯狂起来,他们纷纷涌出水面,睁大溃烂的眼眶,张大腐臭的嘴巴,伸长了骨肉分离的胳膊,死死地盯着从桥那头走过来的新鬼。 那是个容貌都已看不出的女子。她身上的衣服枯荣败坏,头上甚至结着蛛网,想来生前亦是受了极大的苦楚。此刻她正惊恐地望着四周,即使看不见河面上的鬼魂们,她也仍旧感到极度的恐惧。 清欢柔声道:“你是何人,为何到此处来?” 锅里的汤水又开始慢慢沸腾,浑浊的,清澈的,以万鬼怨气为火煎熬而成。女鬼似乎感受到了清欢的善意,但看起来她仍旧对清欢充满戒备之心,世上美丽又高贵的女子,她们的心都无比地恶毒,她要小心,要小心…… 见女鬼这副模样,清欢蹙眉,她身上穿的是一袭白衣,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反正自打她回到了奈何桥头,就是这副打扮。对着水面看了看,虽然没有真身,可容貌倾城,气质典雅,即使眸子里释放着柔和和善意,也难免令人觉得不适——尤其是对格外脆弱的新鬼。 太容易叫人升起戒心了。这样黑暗阴森的地方,却偏偏有她这样与环境格格不入的女子。难怪这新鬼一副见了鬼的模样,咳,她可不就是只鬼么。 “放心吧,我不会伤害你的,我的名字是清欢,你呢?” 在清欢的安慰下,女鬼终于慢慢平静下来,她怯怯地看了清欢一眼,缓缓地说:“我……我叫朱采。” “你从何处而来?” “我……”女鬼朱采露出茫然的神色。“我只记得我好冷……有人把我丢进了冷宫的枯井里,我好冷,我好疼啊!我拼命的求饶,可她就是不肯放过我,我、我不是故意的,那天晚上,我不是蓄意要勾引皇上的……我不是、我不是!娘娘!娘娘饶命!娘娘饶命啊!”话音一落,她便一改怯生生的模样,变得格外冷酷,“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要报仇!我要报仇!” 清欢安静地看着她发疯,提过桌上茶壶倒了杯茶水,啜了一口,心里叹道,“难道这样的日子,我要一直这样过下去吗?那女孩不曾再出来,这名叫朱采的女子又说不清个是是非非……” 正在这时,因果石突然亮了一下。清欢心有灵犀地看过去,竟在瞬间知道了有关女鬼朱采的生前。 原来,这朱采本是大魏皇宫里一名普通宫女,虽生得颇为清秀,可在美人如云的皇宫里,那可真不够看的。大魏景恒帝自即位后,虽三宫六院一个不少,却从不临幸任何一个女子,这是为何,无人知晓。后宫中地位最高的是柯淑妃,其父官拜定国公,手握虎符,极为得势。柯淑妃有倾世之姿,自幼便是出了名的才女,尤其善跳舞,更是有传世诗词数篇,然则生性善妒,虽景恒帝从不临幸众妃,她却嫉妒成性,若景恒帝与某个妃子多说了两句话,她便会想尽办法让对方吃到苦头,若对方是普通的宫女或是低位的才人答应,更是会被直接灭口。 朱采便是因此而死。 邻国使者前来进贡,夜宴过后,柯淑妃暗地里给景恒帝下了媚药,原想成就一段好事,谁知最后非但未能如愿,反倒便宜了朱采这个低等宫女!柯淑妃如何能不怒!第二日便命人给朱采灌了避子汤,而后乱棍打死,尸体随意丢入了冷宫枯井之中。朱采的魂魄被困其中。景恒帝后来询问此事,柯淑妃面不改色,称那宫女没有福气,暴病而亡。此事便由此揭过。 这朱采这一世不过是个小宫女,上一世却是有着大功德的出家人,清欢望着因果石,正出神间,便见女鬼朱采又恢复了神智,她戚戚然道:“她已位列四妃,便是饶我一命又能如何?如今害我枉死,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放过她!” 然而,有着大功德的人,死后是不会化作厉鬼的。所以,即便朱采想要报仇,也是无能为力。 清欢看了她一眼,问:“你可是怨恨柯淑妃及景恒帝?” “我不怨皇上。”女鬼朱采说。“他是皇帝。要宠幸谁是他的自由,更何况,皇上不过是性子冷淡些,却从不滥杀无辜。我恨的,是毫无人性的柯淑妃!这些年来,死在她手里的人不知凡几,她却还一手遮天!皇上问及此事时,她竟还想要瞒天过海,满口的荒唐语句!”说着,女鬼朱采又露出恨极之色。“我要她得到报应!我要她失去她所拥有的一切!皇上的宠爱,世人的赞誉,显赫的家世……我都要她失去!失去!” 她激动的张牙舞爪,忘川河里的鬼魂似乎也跟着受到了刺激,清欢心头说不出的烦躁,她美目一转,河里鬼魂竟吓得尽皆噤了声!正在清欢疑惑为何如此的时候,眼前一花,便换了场景,竟已离开了奈何桥。 等一等……她还没来得及看完因果石上,有关景恒帝的事情。 不过,和那个比起来,最重要的是,她现在的身体好像有点不对劲儿?!清欢愕然地伸出双手看了看,这双小手,那可是名副其实的小,瞧这年纪,顶多……也就有个五岁吧? 这样的话,她就算再美丽再妩媚,也不能去争宠呀! 不过,这里是哪里?灰蒙蒙的,一点都不像是富丽堂皇的皇宫。 正在清欢纳闷的时候,一个穿着女官服饰的女子跑了过来,见她在这里,先是松了口气,随后怒道:“你这孩子!怎地这样不听话!这里也是你能来的地方吗?!快快快,快跟小姨走!” 清欢被迫被她扯着走,不知道为何这女子是如此一副惊恐的表情。那里……不就是个假山入口吗?有什么好值得大惊小怪的?!虽然心中这样想,但面上她仍旧是乖巧的模样。 女官将她抱到房里,点着她的小鼻尖叮嘱道:“记住小姨的话,在宫里可千万不能乱跑,尤其是冷宫,明白吗?至于那座假山,你更是不能接近,里面有恶鬼,专门吃你这样白嫩嫩的小丫头!” 清欢从善如流地做出不安害怕的表情,女官见状,露出满意的神色:“清欢乖,你乖乖在这里等着小姨好不好?” ……清欢?! 这下清欢愣住了,怎么,她不是附在女鬼朱采的肉身上吗?怎么会是自己的名字?! 见她没说话,女官还以为她是被吓怕了,顿时又爱怜地哄了她几句,随后便神色匆匆地离去了。清欢坐在床上,她还不是很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原以为女鬼红鸾的世界里,她得到了操纵人心的能力就已经很了不得了,可到了女鬼朱采的世界,她又是满头的雾水! 只是,和女鬼柒柒的世界比起来,她已经足够稳重到立刻接受这个事实,并且想办法让自己的情势更加有利。 刚刚那个假山……清欢对假山有着很不美好的回忆,但是在她的记忆里,恩人府中的假山下面,是有一座地牢的。也许,她该去那儿碰碰运气?最重要的是,如同那碗动了手脚的燕窝汤,她就是觉得,应该去那里走一遭。 清欢是个行动力非常强的人,她立刻跳下床,可个子太小,床太高,险些摔了个狗□□。   第三碗汤(二) 这小身板儿……清欢懊恼不已,踉踉跄跄扶着凳子站稳,这才轻轻推开门,四下看了看,确定无人,便悄悄溜了出去。 假山还是那个假山,先不提自己奇怪的预感,单说她睁开眼时是在假山旁,清欢就可以断定,这必然不是随机出现的。她之所以会在这里,定有乾坤。 围着假山绕了几圈,清欢皱着眉,名副其实的小手在各处捏捏探探,直到她在某个孔洞里触到了一个异样光滑和坚硬的东西。使出吃奶的力气将机关摁下,顿时眼前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洞口。洞口处什么也没有,连梯子都见不着。清欢纳闷了,松手过去一看,顿时被吓了一跳!她倒抽了口气,捂住胸口。 ——一双凶狠的如同野兽般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 过了片刻,她才重新歪头看过去。原来洞口下面,竟用铁链锁着一个年纪约莫八|九岁大的小男孩。此刻他正盯着清欢瞧,眼神冰冷,似乎下一秒就能冲出来咬断她的喉管。 清欢没去想他是谁,也不在乎为何假山下面会挖一个小小的洞口,关着这样一个孩子。从她的角度看过去,下面的牢房并不大,但刑具却不少,小男孩的脚踝上系着长长的铁链,他站在那儿,仰着头望着清欢,面黄肌瘦的模样令人觉得害怕。 两人就这样互相瞪了半晌,好一会儿,清欢才轻声问道:“……你是谁呀?你叫什么名字?” 见小男孩并不理会,她咬了咬嘴巴,声音更加柔和:“我叫清欢,清淡的清,欢乐的欢,你呢?” 小男孩只是盯着她,并不说话。清欢很少和小孩子相处,可在女鬼红鸾的世界里,她做了三个孩子的娘。然而这个小男孩和她曾经的三个孩子都不一样,这个孩子……除了外表,根本没有一点像孩子的地方,不管是眼神还是表情,都冷厉的像是杀伐决断的成人。清欢跪在洞口处,犹豫了会儿,突然听到一声咕噜声。 小男孩冰雕般的表情顿时有了裂缝。清欢笑了,她从地上爬起来,很快就将假山的机关重新掩上,于是,阳光再一次被黑暗吞没。 黑暗中,小男孩握紧了拳头。 但是很快地,出乎他的意料,那个很漂亮的小姑娘竟然又回来了,这一次阳光重新洒入地底,小男孩仰着头,看见那个娇弱的小姑娘拎着绳子,把捆好的竹叶包往下放。 “这都是我刚取来的食物,你快趁热吃吧!” 吃,还是不吃?里头会不会有毒?转念一想,他们若要他死,早就下手了,何必等到这会儿呢?再说了,与其派一个小姑娘来害他,不如找个暗卫,直截了当将他掐死。想到这里,小男孩蹲下去,扯开竹叶,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全靠地牢墙壁上的苔藓活命。也不是怕死,但他不甘心就这样死去。 清欢望着他风卷残云的样子,忍不住有点心疼。她对孩子总是有着额外的宽容心。待到小男孩吃完,她笑了,但又有点不安:“我不知道你是谁,我也不敢放你出去,这里是我小姨管辖之地,我不能让她受到伤害。不过你放心,以后我每天都给你送吃的,好不好?” 她的眼睛可真漂亮。亮晶晶的如同星星在闪烁,但小男孩却迅速低下了头不肯再看,清欢有些失望地说:“我要先走啦,明天见。” 黑暗再一次吞没光明,小男孩僵硬地站在原地,他的眼睛已经接受不了阳光了,钻心的疼,其实他根本就没看清小姑娘到底长什么样子,只是从她的声音猜测她应该长得很好看。 会再来吗? 不会了吧。这种地方……可怕,阴森,充满黑暗。谁会愿意到这里来呢?来看一个早已失去价值,世人都以为已经死去的皇长孙?! 可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清欢如约而至。她将洞口处用枯草掩盖,这样的话,既能让他沐浴到阳光,呼吸到新鲜空气,又不至于让他的眼受到刺激。 今天她带来了很好吃的糕点。这些东西小男孩本来是不屑吃的,可如今的他连苔藓都吃。 就这样,一连半个月,清欢每天都带食物来。她没有办法出冷宫,目前的这个身体也使不上什么劲儿,每天又都没事做,只能来跟小男孩作伴。那个自称是她小姨的女官非常忙,基本上没时间陪她。好在清欢脑子灵活,很快就知道御膳房在哪儿了,经常趁着旁人不注意的时候去偷些吃的给小男孩,否则以她自己的,那根本不够。 可小男孩从始至终也不肯开口说话。要不是清欢确定了他的身份,真要以为他是个口不能言的哑巴了。 这个小男孩,就是女谷朱采口里所说的那个“性情冷淡,却从不滥杀无辜”的大魏景恒帝。那天第一次见面后,清欢回到房间,因果石便奇妙地出现在了她面前,也因此,她得知了其中缘由。 先帝逝世,景恒帝的父王,也就是太子即位,然后太子妃与娘家勾结,意图谋反,先是将皇帝害死,随后竟不顾自己才三岁的幼儿,谋害皇帝,而后将景恒帝关进了冷宫的地洞——这是她无意中得知的所在,将儿子丢进来后,她便对他再也不闻不问,而是做起了新朝的长公主!如今的皇帝,正是景恒帝母妃的亲生父亲。这一家人改魏为周,俨然新朝。 而景恒帝之所以日后不沾女色,便是因为他这母妃极度淫|乱,不仅养了数十面首取乐,甚至与其父其兄都曾共赴云雨,正是因为三岁的景恒帝撞破其母与外祖父于床上颠鸾倒凤,才被丢进了地洞。否则,扶持一个三岁的小皇帝,自己做太后岂不更好? 只可惜,这个孩子没有一点价值了。 对长公主来说,她嫁了个不喜欢的丈夫,不得已生出个根本就不喜爱的孩子,死就死了,根本不足挂齿。 可就是这样一个三岁便被丢进地洞的孩子,日后竟然能一反今日绝境,将大权尽数抢回,足以见逆境并非不能成才,只是,景恒帝成年之后,性格古怪阴森,不近女色,想来与幼年时的遭遇有关。 清欢心中怜惜他,无论如何也不想就这样让一个好好的孩子毁了。好在她虽然没有条件给他弄来四书五经笔墨纸砚,但女鬼红鸾的世界里,她已饱读诗书,针砭策论都是通的,所以,她便想办法将自己所会的东西交给景恒帝。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在一起磨了两个月后,景恒帝终于肯与她说话了。这个时候的他稚嫩而青涩,虽然阴沉难测,可骨子里仍是个孩子。清欢想尽了法子,才让两人之间的距离近了些。她性格温和又有耐心,不管景恒帝如何冷漠,她都不在意。久而久之,景恒帝也会主动找她说话了。 就像是今日,清欢坐在洞口,听着下面景恒帝别扭的读书声,捂嘴轻笑。她也是才知道,除了认生以及戒备以外,景恒帝在地洞里待了太久,连话都不大会说了。他被丢下来时才只有三岁,本来语言就没有成熟,好几年不开口,无人与他讲话,更是极度匮乏。 看起来景恒帝只有八|九岁,但其实他已经有十一岁了,只是营养不良,日日靠苔藓过活,才显得格外瘦弱。还有他的眼睛……因为长时间不见天日,虽然时间长恢复了视力,但却蒙上了一层白白的翳。每当他睁眼看向清欢的时候,总让她觉得心惊。 随着时间过去,景恒帝的聪颖让清欢刮目相看,他过目不忘,基本上只要她讲过的知识,他只要听一遍就能完整地记下来。清欢从未教导过人,也不知自己这样做对景恒帝而言有没有用,她只希望这个可怜的孩子在日后能够明白,他之所以遭遇这些,并不是他的错,只要他坚持,勤奋,终有实现鸿鹄之志的一天。最重要的是,清欢不希望他做个冷冰冰没有感情的皇帝,从女鬼朱采的叙述来看,成年的景恒帝已经不能再称之为完整的人了。 就像她一样。 “清欢。” “嗯?” 景恒帝仰着头看她,那层薄薄的翳遮掩住了他乌黑的眼珠,很吓人,但清欢能够感受到他的温情。这个少年看似冷漠不可接近,其实不过是渴望能有一人与他相依偎。“我不会一直被困在这里的。” “我知道。”清欢笑了。“你很有本事,这里困不住你。” “等到我出去的那一天,你,会一直陪伴在我身边吗?”没有感情起伏的问话,但清欢却听出了其中的不安和期待。于是她笑了:“嗯。” 于是景恒帝悄悄红了耳根。他飞快地抬头瞟了清欢一眼,又迅速低下去,继续背她交代下来的功课。 长公主一家谋权篡位,看似胜券在握,光鲜亮丽,其实内在污秽不堪,朝中不服者众,他们都在等待一个时机,一个能够将这不长久的新朝彻底摧毁的时机。而新帝不以为意,前朝但凡是皇室血亲,都被他屠戮而光,即便是有人能复国,又待如何?没有主子拥护,他们不过也是另一个乱臣贼子。 清欢一直想办法要弄掉景恒帝脚上的铁链,那铁链已经深深嵌入他的血肉,但景恒帝却似乎感觉不到疼痛一般,只要她出现在他身边,他就永远是欢快而温和的。   第三碗汤(三) 冷宫没有多少人,所以,清欢与景恒帝相伴三年,竟无人发觉,就连她的女官小姨,都以为她只是爱到处跑着玩。这三年里,景恒帝的进步可以说是飞速的,在清欢有意的教导下,他虽然还难掩阴森之意,但表面上却和正常人差不了多少了。 因为清欢的刻意调养,景恒帝的身子也使劲抽长,由于有充足的食物,所以他也不再是以前那面黄肌瘦的模样,出落的面如冠玉,俊美无比。眼球上那层薄薄的翳,让他看起来在俊美之余又有一种诡异的美感。 但他的眼睛永远只追随着清欢。对清欢而言,景恒帝只是个可怜的、遭受到了不公平待遇的孩子,可对景恒帝来说,她是他生命里唯一的阳光。在黑暗中待了这么久的人,怎么会舍得放手让阳光从此离开他的生命呢? 然而世事无常,大周新帝这位子终究是坐不长久。 那一天,定国公率领百万之师横入京城,掀翻乱臣贼子,誓要夺回大魏江山。新帝自尽,一把火将皇宫烧了个精光。熊熊火光燃烧了半边天,无数宫人尖叫逃窜,走水之处,烟雾弥漫,冷宫多年无人居住,草木丛生,火势尤为巨大。 小姨本要带着清欢逃走,清欢却不肯,景恒帝还在下面,若是不救他上来……她推开小姨,让她先走。 景恒帝正站在地洞下头,仰着脸看向洞口。清欢毫不迟疑地跳了下去,他吃了一惊,道:“你怎么下来了?” “定国公带着军队打进来了,皇帝自焚而死,如今宫中走水,冷宫火势尤其大,我不来,难道放任你烧死不成?”她一边说一边用手里的利刃砍着那漆黑锁链。 却没看见头顶的少年布着一层薄翳的眼睛格外柔和,“若是能和清欢死在一起,也不枉此生了。” “瞎说什么呢?你忘了,你说过这里困不住你的吗?”清欢抬头对他笑了一下。“这是趁着失火,我盗来的匕首,据说削铁如泥,但愿能……啊,断了!”她惊喜地丢掉手里的铁链,拉着景恒帝的手便要往外爬。她刚刚带了绳子捆在假山上,如今两人就都能逃出去了。 景恒帝从善如流地听从她的吩咐,先是把她举上去,然后她用力拉扯绳子,他在下头用力,自己也爬了上来。 他在这个小洞窟里整整十一年时间,这一次才是真正的重见天日。清欢高兴地抱着他,牵着他的手就逃。然而景恒帝的腿多年不用,又与铁链几乎融为一体,根本就逃不快。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一阵刀剑交鸣声。景恒帝神色一凛,迅速将清欢推入假山之中,自己挡在了前面,转动机关,清欢的身影便瞬间消失不见。 “……若我不死,定来寻你。”景恒帝低低地说。 外头的人已经闯了进来。就在景恒帝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一个身穿甲胄的男子突然分开了军队,径直走到他面前,直挺挺地跪了下来:“末将拜见皇长孙殿下!” 因为景恒帝的父王只做了几天的皇帝,所以定国公还习惯性地称呼他为皇长孙。 景恒帝神色淡然:“你是何人?” 定国公在心里奇怪了下,那贱妇说皇长孙被困于此十几载,按理说早就该化作枯骨,可怎地却还活着?一个被困在地底的少年,怎么会咬字吐字如此清晰?莫非他是假冒的? 不,不可能。没人知道他会在今天逼宫,也没人知道皇长孙被困于此。于是定国公还是相信了,他心中感到了惋惜,原本还以为没有大魏皇族,自己便可称帝,却没想到皇长孙竟然还活着!想到这里,他眼底闪过一抹不甘,但这忠君爱国的名声却还要顾——谁叫他讨伐周氏,用的就是“仁义恩泽,匡扶大魏”的口号呢?! 景恒帝本就戒备心极重,决不可能信任定国公。他视清欢比自己的性命还要重要,又如何舍得让她身犯险境。当下便遂了定国公的意,跟他走。只是临走前,他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假山。心中默默道:“等我,我定会回来寻你的,等我。” 可这一别,便是整整九年。 待到四周安静,清欢从假山里走出来,便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十几岁的少女。她愕然地望着自己的手,又回头看了看假山,好奇怪……她不是刚刚被景恒帝推进去藏起来吗?怎地一转眼就变成了大人?! 环顾四周,周围较之她记忆中更加可怕,野草疯长,草木横生,不时还有夜猫子的哭啼。清欢走了出来,回首扭开机关,地洞打开,里头和以前没什么区别,但是那根她亲自砍断的铁链却已经变成一堆腐朽的废铁了。 看起来,好像真的已经过了很久的样子。 正疑惑间,突然听见一阵脚步声。清欢心中一凛,怕再藏进假山出来就老了,便一转身伏在了半人高的杂草之中。只见冰凉月色下,悉悉索索脚步传来,两个太监抬着黑布包裹的长形物体,而另外一个太监手持拂尘站在一旁,不住地指挥着:“快快快,快朝那边走,朝枯井那儿去!快!” 很快他们便到了枯井边,因为物体太重,所以两个年轻太监一不小心让其掉落,黑布落下,一颗死不瞑目的脑袋露了出来,虽然面目全非,但清欢仍旧一眼认出,那便是女鬼朱采的肉身! “快快,把人丢进去就赶紧回来,咱家先走了!”年长些的太监布置完任务后,迅速离去。 剩下的两个年轻太监不禁抱怨起来:“真是的,大晚上的叫我们干这些活!怪不得老人说死沉死沉,这死人可真重。” “嘘!别说了!”一个太监看了四周一眼,觉得这破败的地方实在是有些瘆人。“谁叫她得罪了淑妃娘娘呢?咱们娘娘好不容易才让皇上去了她的宫殿,哪里想到最后便宜了个小宫女?!你说,她不死,谁死?” “也是。”另外一个太监点点头。“只能说她命不好。咱们还是快些将人扔进去,快些离开吧!这地儿挺邪门儿的。”说着,两人一人抬头一人抬脚,将尸体扔进了枯井之中。只听得须臾后传来一声闷响,两人对视一眼,赶紧离开这个吓人的地方。 待到他们走后,清欢才从杂草中爬起来。她慢慢地靠近枯井,还没走近,便感觉一股冲天的怨气。清欢微微皱眉,闭上眼睛,双手合十,默念了几句佛经,那枯井之中便安静了下来,靠近就着月光一看,深不见底,也不知埋葬了多少冤魂。 竟是到了朱采死去的这一夜。清欢也曾见过不少心狠手辣之人,更是上过战场见识过何谓人间地狱。可这小小一口枯井,却莫名地和战场有些相似。 她叹了口气,超度了亡魂,转身要走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她现在……是怎么控制鬼魂的?想起在奈何桥上的时候,忘川河里的鬼魂们似乎也很怕她…… 清欢愈发不明白了。她用小女孩的身体陪了景恒帝五年,然后一夕变成少女,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根本一点都不知晓。思及此,左手一摊,因果石顿时浮现,只是薄了许多也小了许多,清欢静静看着,片刻后,有了了解,手握拳,因果石瞬间消失。 昨夜柯淑妃对景恒帝下药,谁知景恒帝躲过了,非但如此,他还宠幸了朱采。柯淑妃赔了夫人又折兵,反倒为他人做嫁衣裳,顿时妒恨不已,便将气都撒在了朱采身上。可怜朱采方受恩宠,便一命呜呼,柯淑妃又命人将尸首填了枯井,这才有后来朱采到奈何桥一事。 时间为何变得这样奇怪?清欢不明白了。但她隐隐觉得,时间的改变和她有关,只是这其中道理她还参不透,所以只能接受。 罢了罢了,终有一天是能明白的,也不急于这一时。过去的都已过去,未来又还没来,何必想那么多呢。 只是……自己现在这副模样,又没个身份,如何去见景恒帝? 不知那孩子如今长成什么样了。清欢想。 至于自己的出现有没有改变什么,或者是不是代表某种特殊的寓意,清欢都不去想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难道她还有所畏惧不成? 她又悄悄到以前自己住的屋子看了看,那里本是女官住处,如今却空空荡荡,似乎已经空旷很久了。她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屋里的摆设和以前自然是不一样的,以前的那股屋子早就被大火烧没了——对其他人来说,那是九年前的事情,可对清欢来说,不过是一个时辰前的。这前后差距太大,她难免有点接受不能。 以前在皇宫的时候她已经基本上把路线给摸熟了,所以知道皇帝的寝宫在哪儿,只是清欢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去。她一不会武功二不会飞,要如何到达皇帝所住的金銮殿,并且保证途中不被侍卫发现?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景恒帝还能认得出来她吗?   第三碗汤(四) 第三碗汤(四) 清欢幸运地避开了所有侍卫宫人,来到了金銮殿。这里是皇帝的寝宫,自然守备森严,想起自己那控制人心的能力,清欢抿着嘴唇,犹豫了一会儿。她不敢保证这能力是不是何时何地都适用啊……这些侍卫能守在金銮殿外,足以证明他们曾受过最严苛的训练,对于心志坚定之人,这能力不大管用。 她想了片刻,还是决定以身犯险。 最后她成功混入了金銮殿。值得庆幸的是,殿内人并不多,大概是因为景恒帝戒心重,从来不喜他人近身的缘故。清欢忍不住要想,如果自己陪伴景恒帝的那五年也算在内,朱采却还是死了的话,那么,倘若没有自己的出现,景恒帝又会变成什么模样? 她在殿内四处逛了逛,不像她曾见过的皇宫那般富丽堂皇,金銮殿内最多的是书,就连龙床上都摆满了书籍,只留下两人堪堪卧下的空,床头还有一本书翻开到一半,可以看出这里的主人非常爱读书。这寝宫朴素简单的简直不像是皇帝住的地方。 正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清欢心下一惊,连忙藏身至屏风后头,隐在龙床布幔之后。 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他走路非常缓慢,清欢悄悄望去,那男子面如冠玉,俊美无匹,眼珠上蒙着一层薄薄的翳,自然是景恒帝了。他周身气质清冷,在他前头引路的太监很快就下去了,景恒帝走到桌前坐下,摒退左右,独自待着。慢慢地,他起身,走到床边,将那读了一半的书重新拿起。突然,锐利的目光瞥见明黄色的床幔边有一抹白色衣角。 “谁在那里?”莫非又是不知羞耻来色|诱他的嫔妃?不会又跟柯淑妃有关吧?想起自己前几日临幸了个宫女,景恒帝就恶心的想要吐。他厌恶那种身体不能被自己控制的感觉,连带着更是对柯淑妃厌恶至极。 这世上的女人都是无耻又淫|荡的,她们不知廉耻,又心狠手辣。 可是……景恒帝眼中浮现迷茫之色,有个人跟她们不一样,可他把她弄丢了。 清欢慢吞吞走了出来,她有些紧张地想要靠近景恒帝,却被他眸光一瞪,站在原地不敢再动,嘴里轻轻喊了一声朝华。 朝华是景恒帝的字,他们共度的那五年,清欢都是这样唤他的。 景恒帝浑身一震:“你是何人?” “我是清欢呀!你不记得我了吗?”事已至此,只能将错就错,尽量让他相信自己了。“我们在冷宫认识的,你……你忘了吗?” 看着面前神色急切的少女,景恒帝有些失神。若真的是她,也恰好就是这个年纪,瞧她五官,眉宇之间也的确和他的清欢多有相似,可是……“朕不记得了。” 清欢顿时面露失望之色:“……你说过会回来寻我,你忘了吗?我一直在等你,等了好久你都不来……” 景恒帝微微一怔,心痛的感觉又席卷而来。他一直在找她!当年离开冷宫后,他得了空便回假山寻她,可她已经不见了,皇宫大乱,她要么是趁乱逃走,要么便是死了,他相信是前一种,所以遍寻不着后,便不再寻找,因为他害怕最后自己得到的是后一种答案。但她却说什么他没去找她……“朕很快就回去找你了,是你先把朕丢下的!你走了!你没有等朕!” 他拿掉了冷淡的面具,露出被人丢弃后的伤心和愤怒。 清欢也不知为何,眼眶一酸,就落下泪来:“你胡说!我听你的话,在里头等了好久好久!是你没有来!” 两人就这样气呼呼地瞪着对方,不知不觉间,景恒帝就信了她的话。最后还是他先服软,就跟以前一样,虽然是她先接近他,但后来两人相熟以后,只要拌嘴,都是他先道歉认错的。“……你等了朕多长时间?” “我不知道。”清欢摇摇头,这是真的,她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我一出来,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景恒帝面露惊讶。 清欢点点头:“我一从假山出来就来找你啦,我知道你是皇帝了,而且,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认出你来了,你却不认得我,还说我骗你!”后头一句一句充满了控诉。 “你是说,你听朕的话,一直在里头没有离开,等到你等够了出来,就……就长大了?!”这又不是什么志怪故事……景恒帝实在是很难相信这一点。 清欢自然也知道这很难取信于人,但这的的确确是事实啊。她伤心地道:“朝华你都不听我的话了,你以前说,什么都会听我的。是你要我一直陪着你的,现在既然你不要我了,那我走好了。”说着,转身就要走。 在她转身的一刹那,景恒帝下意识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不要走。” 清欢不肯回头。景恒帝的声音依旧平静冷淡,可清欢却听出了其中的悲伤绝望:“你又要丢下我一个人走了吗?” “我没有丢下你,是你要我走的。” 他没有再自称朕,而是抓着清欢的手腕不肯松手,说:“我不敢相信,这些年来我做了太多次的梦。每次梦里你都陪着我,可我一叫你的名字,你就走了。” “……那你叫一次试试看。” 景恒帝摇头,他不愿从这美梦中醒来。他曾在梦中无数次地想象过她长大的样子,可每一次从梦里醒来,他就发现自己还是孤身一人。没有她的陪伴,他觉得活着一点意思都没有。“我不叫,我叫了,你就不见了。” “不会的,我保证不会。”清欢转过身,温柔地在他面前弯腰。“我们都变成大人了,朝华,我说话算话的。” 他犹豫了很久,仿佛又变成了当年那个世界里只有她的孤僻少年:“……清、清欢……”唤完她的名字,他立刻紧紧闭上眼睛,好像这样,眼前的人就不会消失一般。 半晌,他没有睁眼,却听见一声轻笑。景恒帝慢慢撑开一只眼皮,薄翳覆盖的眼睛再一次将清欢看进眼底,这一次,他的声音多出了惊喜:“清欢!” 清欢展颜。 下一秒她就被景恒帝紧紧抱在怀中,他的脸埋在她的颈窝,高大的身影微微颤抖:“是你吗?真的是你吗?你回来了吗?你还会离开我吗?” “不会的,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清欢反手抱住他,“难道你还不信我吗?” 景恒帝把她抱得死紧,“我找你找了好久好久,真的好久好久……”那个时候,失去她消息的他险些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如果不是发现了身上她留下来的荷包,他一定会死掉的。 “我知道,我知道的,我也一直都在等你呀。”清欢拍了拍他的背,好不容易才从他怀中挣脱,两人四目相对,景恒帝还死死握着她的手,生怕一眨眼她就没了。“你为何会……” 这个问题她哪里知道。“我也不清楚,我从里面出来以后,就长大了。就算小姨看见我,应该也不会认识了。” 景恒帝却很高兴,没有人认识她,就说明不会有人和他抢她,那样的话,她就永远都是他一个人的了。“没有关系,我一眼就认出你来了。” “你骗人,你刚刚还问我是谁,说你已经不记得了呢!” “那是因为……我怕是有心人故意来骗我的。”景恒帝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对着清欢微微一笑,连带着眼底白色的翳都显得温柔了许多。“但我知道的,第一眼看见你,我就觉得好熟悉。除了你,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我愿意亲近了。”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他只亲近她一个人。也许容貌上有了很大改变,可是本能不会欺骗他。 这就是他的清欢。他遍寻不着,终于又失而复得的清欢。 两人说笑了一会儿,将九年来的光阴重新补回来。但其实是景恒帝说得多,清欢说的少,因为她不过就在假山里待了一会儿,出来就变了天了,而他这九年却过得十分惊心动魄。 定国公扶他做了皇帝后,原以为是找到了个好拿捏的傀儡,哪里知道却是能索命的厉鬼!景恒帝岂是那好欺骗的黄毛小儿,在定国公不知不觉间,他已将政权拿回大半,紧紧握在手里!这世上,名不正言不顺的不止是周氏,还有柯氏啊!虽然景恒帝目生白翳,但他器宇轩昂容颜俊美,杀伐决断又才华横溢,有治国之才,所以大臣中忠心于他的也有很多。 而景恒帝之所以会那样努力,除了报仇之外,最重要的,是他想找到清欢。如果他做了皇帝,成为全天下最尊贵的人,不就有足够的权力去寻找她了吗?可是多年无果,景恒帝便放手了,他一松懈,定国公就又紧绷起来,如今他已大肆掌握朝堂,看样子,这狼子野心也快露出来了。毕竟当年,他和皇位仅仅一步之遥,而因为景恒帝的出现,他足足失去了九年! 也该拿回来了。   第三碗汤(五) 第三碗汤(五) 和一心想要皇位的父亲不同,柯淑妃对景恒帝早就芳心暗许,进宫后更是对他嘘寒问暖,无微不至。虽然景恒帝对她不假辞色,可她从不气馁,总是温柔体贴。可那又怎么骗得过景恒帝呢,这世上,他只相信清欢,因为唯有她在他一无是处的时候不离不弃。其他人,诸如母亲外祖之类,尽是些不知羞耻肮脏龌龊的东西,连带着他都厌恶这世上所有女子。 听到清欢说柯淑妃背地里将被他宠幸的那个宫女乱棍打死扔进冷宫枯井之后,景恒帝冷淡道:“倒是和她的父亲一个德性。”一个是想要他的位子,一个想要他的人,都是贪心不足的东西。 清欢担忧地问:“那现在怎么办?我要不要回去冷宫藏起来呀?” “不。”景恒帝立刻否决了她的想法。“那里多年没有人住,冷清得很,而且你说过会一直陪着我的。” 人间百年,奈何桥上不过一天,忘川河里却已是千万年,清欢的时间概念早就已经得到新发展了。就算留在这个世界陪景恒帝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可以的。想到这里,她皱皱小鼻子,说:“那我总不能这样跟着你吧?” 景恒帝想了想,道:“我还缺一个贴身女官。” 清欢:“……” 于是,从这一天起,大魏的景恒帝身边便多了一个娇俏美丽的女官。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柯淑妃耳朵里,她怒不可遏,皇上的金銮殿里,太监侍卫占多数,因为她知道皇上有多么厌恶女人。可这平白无故突然多出一个貌美的女官,尤其这女官生得是容貌倾城,说这其中没有猫腻,谁信?! 皇上是她的,除了她,谁都不能抢走!否则她为何舍弃深爱她的武林盟主,青梅竹马的表哥,为她神魂颠倒的魔教教主以及自小|便有婚约的将军未婚夫,不顾他人劝阻,非要进宫成为他的妃? 就是因为那惊鸿一瞥,她便从此为他沦陷了一颗心哪!世人都认为景恒帝眼带白翳视为不祥,可她却觉得,这样的他更加的俊美,更加的令人想要臣服在他脚下,做他的女人!因为他厌恶女人,所以一直以来她都不敢逼急了,可前头便宜了那小宫女,后头冒出一个美貌女官,柯淑妃当真是忍不了了!无论如何,皇上若是不能爱上她,那么他也决不能爱上其他女人! 可她想尽了法子也没能见景恒帝一面。除却必要场合,景恒帝是根本不会见她的。柯淑妃恨得咬碎了一口银牙,她定要见见那小蹄子的真面目,看看她到底是有什么本事,能勾引住皇上,留在皇上身边做女官! 而这时,清欢正坐在景恒帝身边看着柯淑妃所写下的,惊艳世人的传世名作。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 读罢这几首诗篇,清欢赞叹地放下,道:“想不到这位淑妃娘娘竟有此等才气,这样的诗句,我便是再过几十年,也写不出来。尤其是这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不管是从意境还是辞藻,都是极好的。”和柯淑妃的为人比起来,她的诗词格外的大气磅礴,悠扬深远。 景恒帝拿着朱砂笔在奏折上画了个圈,闻言也道:“论诗词歌赋,此女的确不凡。”有时候写出的诗,就连他都深觉震撼。譬如那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很难想象这样的诗句,会从一个闺阁女子口中吟诵而出。当初看到此篇时,景恒帝为之十分惊艳,只是……他不知这“岳阳楼”是在大魏何处?若是知道,当真是想去瞧一瞧,看看那“衔远山,吞长江,朝晖夕阴,气象万千”之景。 蒙着层白翳的眸子悄悄看向清欢,心想,定然是要和她一起去的,否则这景色再美好,没有清欢陪伴,他也不会喜欢。 清欢犹自感叹,只是……她觉得这诗词似乎不像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或婉约或豪放,能写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之人,又怎会写出“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词来呢?还有那武将所写之“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与咿呀吟哦的“杨柳岸,晓风残月”,真真尽是极妙的词。不过,也可能是她见识不够,也许世上就是有柯淑妃这般才女呢?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妙,当真是妙极了!”清欢忍不住拍案叫绝,她活着的时候,也曾见过不少才子诗人,可那些人和柯淑妃写下的诗词一比,当真可谓是班门弄斧!“朝华,此女之才,可谓是百年罕见哪!” 景恒帝却没这么激动,他素来不爱诗词歌赋,可见清欢如此激动,又找了找,找出本诗集来,说:“这都是她的诗作,你喜欢的话,便可看一看。” 清欢连忙如珠如宝似的接过来,小心翼翼地翻开,那珍惜的模样让景恒帝心里一阵气结,不过是几首破诗,有什么好看的?难道能比他们二人在一起还好吗?! “……这首可写的是太好了!”清欢赞叹不已。“瞧这日期,似乎是九年前,定国公率军复国之时,柯淑妃为大军所做。朝华,你看你看。”她自己陶醉不够,非要拉着景恒帝跟她一起。“你听这一句,‘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还有还有,在这之前,她以亡国臣女所写的‘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老天,我可真是涨了见识了,朝华,你当真不喜欢她吗?这样有才气的女子,莫说是男子,便是我都要为之倾倒了!” 她以前非常崇拜恩人,觉得恩人是世间最聪明之人,可是即便是恩人也决写不出这样的传世名句呀!她万万想不到,女鬼朱采口中所说“嫉妒成性,阴险狠毒”的女子,竟能写出这样的诗句来! 这些诗句的作者,当真会如女鬼朱采口中所言那般不堪吗?清欢心中不觉生起疑惑。 景恒帝一直是以=_=的表情看着她,他真不懂这有什么好激动的……不就写两句破诗词吗,清欢这么激动做什么?又不能吃……说到吃,他好像又饿了。从地洞出来后,他留下了两个后遗症,一是离不开清欢,二是离不开吃食,否则也不会被柯淑妃下药成功,从而宠幸宫女。一想到自己曾经碰过女人,景恒帝就恶心的想吐。 等到清欢从激动中回神,景恒帝已经吃完两盘糕点,正准备伸向第三盘。 当年饿得太狠,只能靠苔藓活命的日子一直记在他的脑海里,所以现在即使贵为一国之君,景恒帝仍然对食物毫无抵抗能力。见清欢看向自己,他眨巴眨巴眼,说:“来,你也吃。” 这世上能让他心甘情愿分享吃食的人,唯有他的清欢。 “……我不吃。”她一点都不饿,她现在好想去见见这位淑妃娘娘,想看看能写出这般绝句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清欢不吃,景恒帝就自然而然地一个人吃,边吃边看清欢又回到那沉醉的神态。他不觉有些嫉妒,不就是几个句子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他虽然写不出来,但他是皇帝啊,怎么就不见她像看这些破诗一样看着他? 他记忆中的清欢,贴心又甜美温柔,即使冷宫大火,也都是从容不迫充满勇敢的,曾几何时也会露出这样孩童般的表情?换做自己,大概只有看到食物的时候才会跟她的表情一样吧…… 清欢素来爱读书,女鬼红鸾的世界里,她跟随在向和安身边,向和安本就是出名的才子,学富五车,满腹经纶,可即便是那样,她也从未读到过这样绝妙的诗句,也难免会激动如此了。 “哼,若是朕告诉你,她不仅会写词作诗,还会唱歌编舞,你是不是就要高兴疯了?”景恒帝酸溜溜的问。 清欢摇摇头:“不会不会,我对歌舞没什么情绪。” 景恒帝又哼了一声,清欢连他自称“朕”了都没注意,果然是被柯淑妃这破诗勾引走了。想到这里,他心中对柯淑妃厌恶更深,没事朝他身上贴就算了,竟然连他仅有的光明都想夺走,简直不能容忍! 柯家看样子的确是逍遥太久,已经忘了这天下是谁的了。 他眼底冷光闪烁,可看见清欢那痴迷其中的样子,又不由自主地泛出柔情,最后,扯出一抹笑容,心道,既然她喜欢,到时候就留淑妃一命,专门为她作诗吧! 柯淑妃若是知道自己在景恒帝的心中只剩下为他喜爱的女人作诗这一用途,估计会恨不得把清欢碎尸万段。 她当然不会认为景恒帝对自己无意,只会觉得清欢下贱,抢她看中的男人。对于敢抢她东西的人,她定要叫其不得好死!   第三碗汤(六) 看过柯淑妃的诗作后,清欢真的没办法讨厌这个女人,她觉得,也许是女鬼朱采误会了,柯淑妃并非是她所说的那样人。然而当清欢真正见到柯淑妃的时候,她却并没有如同想象中那样兴奋。 柯淑妃美貌倾城,一双娇媚杏眼妖娆动人,柳眉飞扬入鬓,和清欢清丽的美不同,她美得格外艳丽,红唇黛眉,看起来也的确有一代宠妃的说服力。她是来求见景恒帝的,景恒帝也想问她要些新的诗作来讨好清欢,便难得愿意见她。柯淑妃原本心里还颇为高兴,可一瞧见景恒帝身边的清欢,眼神顿时变了。 女鬼朱采容貌不过清秀,柯淑妃尚且嫉妒地要将她杀死,何况是容貌不下于她的清欢?见景恒帝坐在龙椅之上,而清欢站在他身边,虽然穿着普通女官衣裳,头发也是正正经经绾起,更是素面朝天,可那种美丽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叫人一看就难以忘记。 有这样的美人陪伴在身边,陛下的心怎么可能还会为她停留呢?柯淑妃心里恼恨不已,面上却不显山不露水,对着景恒帝施了一礼,娇媚道:“陛下,夏日酷暑,臣妾特意为您准备了清凉解暑的酸梅汤。来人,将汤呈上来。” 身后的宫女立刻上前,将托盘呈上。柯淑妃瞄了低眉顺眼的清欢一眼,暗道,看起来倒不像个心机深沉的,可这宫廷里的女子,有几个是真正心地善良呢?想到这里,她故意端起汤碗,舀起一勺便要送到景恒帝嘴边。 没想到却被他一把推开:“没有朕的允许,不得近身。” 柯淑妃见自己在那女官面前被景恒帝拂了面子,心里如何能舒服?只是她没有怪罪景恒帝,反而把所有的错都归咎在了清欢头上。“是臣妾逾矩了,还望陛下恕罪。”说完,又看了清欢一眼,见对方不言不语,只是恭敬站着,心里有气,竟无端起了攀比之心。她长到二十岁,从小到大,没人能比她更美更有才华,眼前这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女子凭什么截她的胡?陛下是她先看上的,谁也不能跟她抢! 于是她微笑问道:“陛下身边这位女官面生得很,臣妾都没见过呢。” 景恒帝身边从不要宫女伺候,如今却突然多出这么一位女官,她如何能不急? 景恒帝道:“与你无关。” 柯淑妃被噎了一句,也没生气——入宫这几年来,她被景恒帝早不知噎过多少回了。“臣妾只是关心陛下,并非别有所图,还请陛下莫要怪罪。” 别人看不出来,曾经在地洞里待了十一年的景恒帝却不会看错,一个人说话的时候是真心亦或假意,他能分辨的清清楚楚。柯淑妃心里明明不喜清欢,甚至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面上却表现出这样一副温柔婉约的模样,真当他是傻子来的吗?“最近可有新作?” 闻言,柯淑妃一愣。她自入宫以后便很少写诗了,因为景恒帝对这些诗词歌赋完全一点兴趣都没有。事实上柯淑妃根本就不知道景恒帝喜欢什么,他对什么都不上心,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模样,这一度让她很懊恼,若他喜欢才女,她大可投其所好,若他喜欢美人,她也是其中的佼佼者,可气的是,这么多年下来,她愣是一点都不了解他! 喜欢她的男子那么多,对她一片痴心的也不少,可她却偏偏只心仪景恒帝。一是因为他尊贵的身份,二是为了他铁血的手腕和极强的能力,最最吸引柯淑妃的,是景恒帝眼中那层白色的薄翳。世人都谓景恒帝这般是不祥之人,可她却无比迷恋这样的他。尤其他又生得容貌俊美,气质高贵,真真是如同一朵高岭之花,而柯淑妃的梦想,就是能把这朵高岭之花采摘下来,让他成为自己的囊中物。 令人懊恼的是她却屡屡在他面前失利,其他男子莫不手到擒来,为何只有景恒帝对自己不屑一顾?唱歌跳舞吟诗作赋都试过了,没有一样能让景恒帝对她另眼相看。柯淑妃努力了这么久,景恒帝也仍旧把她拒之于千里之外,好不容易一狠心准备来个生米煮成熟饭,结果却便宜了一个小宫女! 综上,柯淑妃如何能不恨?尤其是在这时,就在她慢慢要接受这场长久战时,景恒帝身边却突然冒出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官!这女官有着不输自己的美貌,哪里像是个做奴婢的!最最最令她不能忍受的是,景恒帝素来不让人近身,如今却能让那女官伺候他的日常! 他的温柔和溺爱,是她最想要的呀! “回陛下,有的。” “既是有,便拿来。” 柯淑妃心里有些高兴,难道是皇上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好?于是她连忙命贴身宫女回去将自己这些日子写的诗拿来,然后双手呈上,正要跟景恒帝讲述一下灵感和寓意的时候,景恒帝却转身将写着诗句的宣纸递到了那名女官面前! 清欢小心翼翼地接过来,看了看上头的句子,又忍不住面露赞叹之色。柯淑妃当真是难得一见的才女!“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这样的诗句,自己便是再过几十年也写不出来!清欢在诗词上素来是弱项,偏又好这口,如今见到这绝妙的句子,心里羡慕不已,连带着看着柯淑妃的眼神都柔和了许多。 见清欢毫不掩饰的赞美之色,柯淑妃不免有些得意。这些诗词,除了她,世上决没有第二个人能写得出! 将诗稿拿到手中后,景恒帝便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柯淑妃忍了又忍,在景恒帝面前到底不敢说什么,为了保持贤惠的态度,只得福身告退。可她刚走了没几步,景恒帝又叫住了她:“那天晚上,朕所临幸的那个宫女是你宫里的吧?让她来见朕。” 闻言,柯淑妃身体一僵!朱采本是她寝宫的普通宫女,被景恒帝宠幸后,她难掩嫉妒愤恨,便命人灌了避子汤,又将其乱棍打死丢进了冷宫枯井。如今陛下要见她,却是为何?“回陛下,那宫女得了不治之症,几日前暴病而亡了。” “是吗?”景恒帝看了她一眼,“既是死了,便算了,你回吧。” “……是。” 柯淑妃走后,景恒帝厌恶地挥了挥大殿里的异香。每次都跟香料不要钱似的朝身上抹,真不怕把他这个皇帝给熏死?正准备叫人送点糕点来吃,这个季节时令水果正新鲜,正是好吃的时候。可一扭头,就看见他的小太阳正捧着那几张破纸看得那叫个如痴如醉。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清欢呢喃着念着纸上的诗句。“这首葬花词可真是写得太好了!” 景恒帝的眼角抽了抽,一把拽过清欢手上的纸,揉吧揉吧顺手朝后一扔:“这破东西到底有什么好看的?” “啊——”清欢焦急地想过去捡,却被景恒帝一把拉进怀里。“不许去。” 她回头拍了拍他的手臂,好气又好笑:“不要闹了好不好?让我看完好吗?” “不好。”景恒帝言简意赅的摇头,以眼神示意太监总管王公公去准备吃食。王公公已经很习惯陛下这讨吃的眼神了,赶紧行礼,退了下去。不一会儿,糕点水果便摆满了桌面。景恒帝拉着清欢走到桌边,塞了块梅花糕到她手里,半命令道:“吃。” 可清欢一点儿都不饿,她就算很久都不吃东西也没所谓。尤其是现在她用的不是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人的身体,就更不需要进食了。但担心景恒帝看出什么来,所以她经常陪着他吃点儿。 “今晚我要去御书房与几位重臣商议国家大事,回来会很晚,你乖,不要等我,自己先睡,好吗?” 清欢乖乖点头,这个世界里也有很多她需要学习的东西,如果有时间可以去学,她当然是求之不得的。 但她不知道,此刻有着巨大的危险在向她靠近。 柯淑妃回到自己寝宫里,心里郁结实在是无处发泄,便摔盘子踢桌子的,别提有多么愤怒了。正在这时,她听见一个邪气的声音从房梁上传来:“是谁惹我们的淑妃娘娘发这么大的脾气?” 听到这个声音,柯淑妃眼睛一亮:“无怖!” 房梁上的男子身着一袭黑色衣衫,黑发及腰,面容秀美如玉,此刻正盈盈笑着:“要你跟我走,做我的教主夫人,你却偏要在这皇宫里当劳什子的妃子,现在可吃到苦头了吧?说说看,发什么脾气呢?” 厉无怖,便是那位对柯淑妃一见倾心的魔教教主,自从五年前柯淑妃进宫后,他便经常潜入皇宫与她见面,次数也不多,一年也就维持两三次这样。毕竟他更大的兴趣是戏弄那些所谓的正派人士,虽然颇为喜爱柯淑妃,可惜对方却对他无心。或许说……是心太大,一个厉无怖根本就填不满。 见到了曾经的追求者,柯淑妃连忙添油加醋地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把清欢说成是绝无仅有的贱人,还要厉无怖给她想办法。 厉无怖想都没想,就说:“直接杀了不就一了百了了?” 是啊,直接杀了不就行了,她何必顾忌这个顾忌那个的,人都死了,皇上难道还能不看在定国公府的面子上,为了一个区区女官就要将她治罪?   第三碗汤(七) “无怖,你可真聪明!我现在就命人去办!”柯淑妃高兴地说,一双杏眼媚态横生,似是漩涡能将人的心魂吸走。 厉无怖无所谓地笑笑:“这点小事,何必你亲自找人,再说,若是皇帝对此女颇为看重,身边必定会留有武功高强之暗卫,我的右护法正在京城,一身轻功出神入化,让他去便可,保准你以后再也看不到这个令人烦心的人。” 柯淑妃高兴坏了,要不是她不会武功,可真恨不得飞上房梁,抱住厉无怖狠狠地亲一口! 看着她的笑容,厉无怖笑得更加邪气。 是夜,清欢坐在景恒帝的龙床之上,正翻看着手里的书。这满床的书她才看了没几本,实在是因为每天景恒帝快要把她缠死了。以前他在地洞里,她在地面上,两人虽然经常在一起,但并没有什么肢体动作,而现在不一样,不管在哪里,他都要时刻看着她,抱着她,要是清欢因为读书或是别的什么事忽略了他,景恒帝绝对要闹到她眼里只看得见他为止。 手头的这本书讲的是大魏的历史,其中记载了不少奇闻异事,是景恒帝特意找来给她看的,语言风趣幽默,文字浅显易懂,清欢倒是真的很喜欢。 她现在的知识基本上已经达到了一个饱含的地步,但她仍旧觉得不够。她最感兴趣的就是民间的志怪故事,但凡是与奈何桥有关的,清欢总会看得格外认真。但截至目前为止,她所看到的都不能解释在她身上所发生的。 就在她沉浸于书本之中的时候,突然一阵阴风袭来,手中的书因为突如其来的袭击掉到了地上,清欢整个人也被扑倒在床上,一双阴冷的大手死死地掐住了她的脖子。 这是她从未感知过的可怕感觉。窒息、绝望、恐惧……她原以为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的情感了,是谁?是谁会在这个时候要杀死她? 定然是柯淑妃了,除了她没有旁人,只是清欢没有想到她的胆子竟然这么大,杀死朱采,因为对方不过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宫女,可自己的身份是景恒帝十分宠爱信任的女官,她竟然也敢下手! 景恒帝今晚要与重臣议事,怕她跟在身边无聊犯困,特意要她不用陪伴,而对方却偏偏挑选在这个时候!清欢一双素手紧紧地抓住扼在自己脖子上的那双大掌,眼睛瞪得大大的,死死地盯着身上的男人。 凭什么每次都是别人来欺辱于她?凭什么她的命就要低贱如蝼蚁,任人践踏?凭什么她不是青楼女子便是姨娘,凭什么总是要被男人决定自己的命运?清欢心中悲愤至极,黑眼珠死死锁住身着夜行衣,面上裹着黑布的男子。他眼中的杀气令她心惊,竟如野兽一般。这样的男子心性坚定,她无法控制,可是,难道就要这样死去吗?她不甘心!不甘心啊! 眼眸充血,清欢一个劲儿地盯着那人的眼珠看,似乎想要将他的样子牢牢地刻在心坎上。随着窒息感越来越重,她心中亦是越来越不甘!浑身无力,可悲愤于狂怒却无法遏制。最后,男人突然闷哼一声,往后倒去,摔倒在了地上,发出一记闷响。 新鲜空气乍如喉管,清欢忙不迭地咳嗽起来。她抚着自己的脖子,大口大口呼吸,然后,颤颤巍巍地看向躺倒在地上的男人。四下看了看,并没有人,那么,这男子是怎么死的? 她并不害怕死人,有的时候活人比死人可怕多了。忘川河里的无数鬼魂尚且敬畏于她,她又怎会惧怕一个刚死之人呢?清欢起身,身体仍旧酸软无力,盖是因为方才拼命挣扎有些虚脱。她靠近死尸,见对方瞠大双眼,眼角血泪两行,清欢微微一蹙眉,便伸手将其面罩取下。 这是一张端正的脸庞,总之看起来便像是个宅心仁厚的好人,然而就冲他方才对清欢出手时那狠绝冷酷的模样,便知此人决不像是他外表看起来这样简单。面罩下七窍流血,也不知究竟是怎么死的。清欢有点傻眼,她猛地想起,之前自己好像盯着对方看了许久,难道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她连忙奔到铜镜面前,镜中女子有些惊慌之色,却仍旧面容秀美脱俗,看不出刚才杀死了一名武功高绝的刺客。 平时她的身边是有暗卫的,可这人的潜入连暗卫都未发现,足以见其并非普通刺客。柯淑妃能调动这样的人,想来与她那纠缠不清的爱慕者们有些关联吧?只可惜,如今她的能力还不够强,不是朱采知道的,没有从女鬼朱采口中说出的,她也只能从因果石上管中窥豹,只见一斑。隐隐知道柯淑妃还有几个她未入宫前便互相暧昧的人,只可惜,并不得知他们的弱点。 因果石通天机,晓世间百事,她根本没有发挥出千万分之一的用处。思及此,清欢淡淡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倒是强了些,可若是面对绝对的强者,仍旧只有任人鱼肉的份。 景恒帝回来后,见地上多出一具尸体,惊惧不已,将清欢抱在怀中仔仔细细检查了一番,直到确定她是真的毫发无损,这才罢休,让暗卫将尸体带走,并调查其人身份。清欢将下巴搁在景恒帝肩膀上,心内有些挣扎,女鬼朱采说要夺走柯淑妃的一切,也就是说,要包括柯淑妃所有强大而难搞的爱慕者?自己若是再不出手,柯淑妃必定不会善罢甘休,两人之间,必要争个鱼死网破。 罢了罢了,既是如此,她也无需客气。 柯淑妃最想要的是什么? 景恒帝。 而这个男子心中却偏偏只对她特别,这是清欢最大的优势。清欢相信,假使今日自己真的被杀死在这里,景恒帝定会不惜一切代价为她报仇,让所有人为她陪葬。有这个世间最尊贵的男子做她的后盾,为她撑腰,她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柯淑妃送了她这份大礼,让她好好想想,要怎么回报一番? 原以为第二天一早就能收到清欢死讯的柯淑妃并没能如意,这让她很不高兴,立刻命人飞鸽传书给厉无怖,待到厉无怖到来,她强忍着愤怒与不满,问道:“无怖,你不是说会帮我的吗?为何那个贱人还好端端的活着?难道你说过的话,全都是骗我的?!” 厉无怖也正奇怪着呢,他的右护法武功奇高,尤其是一身轻功独步武林,鲜少遇到敌手,即便杀不了清欢,也决不至于无法脱身,可奇怪的是他就是没能出来,一夕之间似如石沉大海,再无消息。对此厉无怖感到稀奇,他帮柯淑妃,那是因为柯淑妃比较合他的心意,算是这么多年来,他所见过的女子中,真正才华横溢又无世俗眼光,不像所谓的正道中人歧视鄙夷他们魔教。 但这并不代表他同样可以容忍她对他不客气。心下不爽,可厉无怖却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邪邪地看了柯淑妃一眼:“想必是有什么事情耽误了,今儿晚上,我亲自替你走这一遭还不成吗?” 听了这话,柯淑妃顿时转怒为喜,道:“我就知道,这时候就只有无怖你最好了!” 厉无怖调笑道:“既是知道唯有我对你最好,何不与我离开皇宫,浪迹天涯?你以前不是说最向往快意恩仇纵马江湖的日子吗?跟我走。” 柯淑妃怎么舍得放下眼前的荣华富贵!只要得到景恒帝的宠爱,她便有机会成为这大魏的皇后!比起餐风宿露的侠女,她更想当这一国之母!所以她干笑道:“那是自然,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闻言,厉无怖轻笑一声,什么也没说,更没有揭穿柯淑妃话里的心虚与忐忑。 这女人呀……大抵都是一样的,即便是他认为不一样,认为遗世独立,能写出“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柯墨蓝,其实和普通女子也没什么区别。 之所以继续为她奔走做事,不过是想看看自己仅存的那点爱慕之心,还能被挥霍到几时。 一份只有付出,却得不到回报的感情,他要来做什么?还不如没事儿就去所谓的名门正派晃一晃,让他们听到他的名字就头疼,把武林搅合的天翻地覆,还是那样比较有趣。 也罢,看在他曾为她动心的份上,便为她走这一遭好了。 烛火摇动,夜明珠温润的光芒折射在清欢脸上,更是显得她美得惊人。她坐在桌前看着书,景恒帝则在龙床上吃水果,他一边吃一边看她,见她聚精会神根本没把心思搁在自己心上,顿时有些伤感:“清欢?” “嗯?” “你吃荔枝吗?” 清欢摇摇头:“不吃。” “……杨梅呢?” “不吃。” “葡萄?” “不吃。” …… 问什么都不吃,景恒帝明显不高兴了,哼了一声,转进屏风后要沐浴,还不忘要清欢伺候他更衣。清欢:“……”说好的只是做做样子呢,为什么这种事也要她来服侍?   第三碗汤(八) 景恒帝久等清欢不来,眉头一皱,也不管身上只穿着亵裤就从屏风后走了出来,他对此很是不以为意,当年在冷宫地洞里,他身上衣衫比此刻更加破烂褴褛,她也是看过的,何必在乎这个。 他不在乎,不代表清欢不在乎啊,任谁看书的时候旁边突然出现一个半裸的男人,都会被吓一跳的好吗?清欢倒抽了口气,手里的书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她羞愤地不敢去看景恒帝的脸,视线只敢停留在他胸膛以上嘴巴以下。虽然双腿走路并不是特别方便,但景恒帝仍旧练就一身结实的肌肉,强壮而不会显得太过夸张。 清欢往后退了一步,心想,虽然有冰块降温,但她觉得这天气还是太热了。 “进来。” 清欢死命摇头:“男女授受不亲,我不。” 景恒帝说:“我身上哪里你没看过?” “不要再说了!”清欢羞愤道,“那都是小时候的事儿了……现在……现在又不能跟以前比!” 对于她的抗拒,景恒帝却是理直气壮:“那又如何,你又没有长大。” 她是没长大没错,是一眨眼就从小姑娘变成这么大的少女了没错,但这身体里住的却一直都是个成年女子好吗?清欢想反驳,半晌,还是作罢,只一个劲儿地摆手:“你你你你你要是再这样,我就要生气了!” 没想到景恒帝还挺怕她这个威胁,半晌,又是哼了一声,自己走了。他有点生气,因为他的步伐很快,导致有点跛脚。清欢站在他身后,看着他微跛的身影,心里竟有些愧疚。想来,从死后到现在,景恒帝怕是唯一一个真心对她好,又不求她任何回报的人了,他只对她好,也只希望她对他好,和其他人是完全不一样的。 罢了,这服侍男人沐浴的活儿也不是没做过,也不差这一回。 把书捡起来放好,清欢走了过去,景恒帝正闷在池子里生闷气,见她来了,从鼻孔里一哼,一副不乐意理她的模样。清欢觉得他这样特别像个孩子,不禁莞尔道:“瞧你,都多大的人了,竟然还耍小孩子脾气。我这个小孩子还没生气呢。” 景恒帝说:“我对你好,你有什么好生气的?” “那我对你就不好了吗?”清欢用眼神控诉他的没良心。“你是不是忘了我以前都怎么对你的啦?”衣服是她给做的,食物是她送的,就连读书写字都是她教的,这孩子记性不要太差哦。 闻言,景恒帝有些气,但又说不出反驳的话来。他对男女之情也是一知半解,只觉得清欢对自己,好是真的好,可那种好,并不能让他满足。所以他总是想缠着她,让她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让她的眼睛再多看自己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对清欢与对其他女子是不一样的,这其中,也许并不仅仅是因为当年地洞的数年相伴,他到底想要什么,就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所以,当清欢愿意来服侍他沐浴的时候,他反而生气了。自然不是生清欢的气,而是气自己,九年来无时无刻不在想她,不就是希望她能在自己身边,和自己一同看繁花开遍吗?希望她能看着自己成为一代名将,希望能把这世上一切好的都分享给她。那么,当他终于如愿重新见到她的时候,又怎会舍得与她为难? 景恒帝感到自己似乎陷入一个死胡同里,于是他在清欢诧异的目光中从池子里爬起来,抓起龙袍披在身上,二话没说就转去了偏殿。 剩下清欢站在池边愕然不已。 但人家皇帝都走了,她又留下来做什么呢?虽说此刻最重要的是要照顾一下景恒帝的情绪,但清欢想着自己之前没能看完的那本书,心里有些痒痒,想到,明天再去哄他也是一样的,还是先把书给看完吧。想到这里,似是给自己吃了颗定心丸,也转身走了。可一回到大殿,她就敏锐地感觉到空气中多出了另外一个人的气息。对方来者不善,她若是大声呼救,难免殃及景恒帝。那厮虽然身体修长高大,却并不会武功,思及此,清欢便故作不知,到案前盘腿坐下,眼耳却在仔细分辨他人方位。 厉无怖是趁着清欢去伺候景恒帝的时候飞身进入大殿并藏身于房梁之上的,待到清欢回来,他便颇为惊艳地望着这位丝毫不下于柯淑妃的美人。若说柯淑妃是娇艳夺目的牡丹,那么清欢便是清丽绝俗的空谷幽兰,二者说不出谁比谁更美,看得就是你的喜好。 而厉无怖,其实是比较喜欢仙气飘飘型的。没有办法,谁叫他是魔教教主呢,身在黑暗,必定向往光明。柯淑妃吸引他的,是她的才华和不为世俗的眼光,而清欢……仅是容貌,便足以让厉无怖对她产生好感了。这样一瞧,他竟有些不忍下手,这般活生生的美人儿呀……倒不如将她掳走,一来能完成柯淑妃的要求,二来也不至于伤及这美人的性命。厉无怖越想越对味儿,却见夜明珠光荣柔和润泽,照映在清欢容颜之上,更是显得她眉目如画,肌肤如玉,真是说不出的令人心动。 正要动手,那厢突然传来脚步声。一深一浅,显然是景恒帝。厉无怖一听,手慢慢缩了回去。而清欢心中却大叫不妙,他们二人的武力值加在一起怕是都不如那不轨之人,怎么景恒帝闹脾气就闹了这么一小会儿? 他生气的时候喜欢把自己关起来,谁也不搭理,求和的方式也选的很别出心裁。就见一个托盘送到清欢面前,景恒帝问:“提子……吃吗?” 白玉托盘上青翠欲滴的提子看起来格外诱人,上头还点缀着几滴水珠,抬头又看见景恒帝如同小动物一般湿漉漉的眼眸,清欢顿时心软了。 房梁上的厉无怖心中嗤笑:这一国之君也是个蠢玩意儿,哪有讨好姑娘这样讨好的,一盘提子?怎么着也得价值连城的首饰,或是给人封个妃子吧?再不济,也得说番甜言蜜语才有诚意呀!他第一次看见柯淑妃的时候,正是她对着那个表哥撒娇要一个翡翠镯子,娇滴滴的少女,眼眸里似乎有星子在闪烁,极致灵动,让他的心都为之颤抖。 此后与柯淑妃相识,他也送过不少礼物给她,但她容貌美丽,自然也最爱美,他所认为好玩有趣或是有意义的,在她面前,远远不及一根漂亮的钗子重要。厉无怖也曾试探过其他女子,发现这世上的女子其实都差不多,她们热爱这些亮晶晶的东西,远远超过本身代表的意义。 可出乎意料的是,清欢却接过了托盘,还在景恒帝期待的目光下拈起一颗塞进了嘴里,吐出核儿之后,道:“很甜,我很喜欢。” “那……你不会生我气了吧?”景恒帝有点不安。“方才我跟你发脾气了……” “没关系的。”清欢站起身,抱住景恒帝的腰。“我不是答应过你吗,会永远陪在你身边的。除了你的怀里,我哪里都不去。” 闻言,景恒帝眼底狂喜一闪而过。原本清欢打算借机将他支出大殿,没想到景恒帝却激动地握住了她的手,盯着她的眼睛道:“清欢,我、我有话要同你说。” “什么话?”嘴上虽然这么问,但清欢根本就没用心听,她的心全支在大殿里隐藏的那个人身上了。 “方才……方才我想过了,要是这世上,我只剩下一块饼子的话,我会都给你的!”景恒帝有些激动地将这句话吼了出来。 清欢一愣,房梁上的厉无怖也是一愣。 半晌,见清欢没反应,景恒帝就问:“你、你觉得如何?” 愣住也只是片刻,清欢很快就回过神来。景恒帝对食物有多执着,她看在眼里,能让他说出仅有一块饼却都给她,自然代表了某个含义。只是他素来不近女色,对男女之情也是一知半解,所以,表白倾慕的话语,也不会说些好听话。 但清欢的心却因此变得柔软:“你是皇帝,不会只有一块饼的。” “就算有再多,我也都给你。”景恒帝下意识地回答。 清欢笑着看着眼前这个俊美又天真的男人,他对除她之外的人面前表现出来的冷酷,都是为了掩盖他的温情和真心。“我知道。” “那你会永远跟我在一起吗?”他紧张地握住她小手。“永远不分开?” 清欢点头。 景恒帝一把将她搂入怀里,贴在她耳边轻声说道:“有时候我很想回到过去。”就算那里暗无天日,他的脚被铁链锁住,只能靠墙上的苔藓为生。但只要能遇见她,吃再多的苦都是值得的。最重要的是,那段艰难的日子里头,始终有她陪伴在身边。 “过去已经过去,未来却还没有来,我们应当做的,是珍惜现在。”清欢反手拥抱景恒帝,她对他虽无男女之情,但却有着最真诚的喜欢。“我会一直一直陪着你的。”   第三碗汤(九) 沉浸在狂喜之中的景恒帝并没有注意到清欢担忧的眼神,他只顾着开心去了,其他什么都想不起来。清欢则一直竖着耳朵,那隐藏在暗处的人一直不出手,她也不知道对方究竟在哪里,这样敌暗我明的感觉真是令人不开心。 厉无怖心里莫名觉得有点嫉妒,他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要是柯墨蓝愿意跟他走的话,就是不当这个魔教教主也无所谓。可不管他问过多少次,柯墨蓝的回答都是一样的,她想要那个最至高无上的位子,想得到另外一个男人,所以根本没有考虑过他。 但同时她也不肯放开他,因为很多时候她需要他来帮她做些事——比如说铲除掉某个敌人。厉无怖一直甘之如饴,毕竟身为一个成熟男子,为自己心仪的女人付出也是理所当然。可看着下头两人拥抱,厉无怖却莫名感到些许欣羡。 他跟柯墨蓝怕是永远都没有这一天的。 清欢伏在景恒帝肩上,心中正想着办法将他哄出去,可蓦地浑身一放松,那种陌生感荡然无存。是刺客走了?她轻轻推开景恒帝,上下左右看了起来,果然,大殿内除了他们二人外空无一人。 景恒帝正沉醉在她的怀抱中,结果突然被推开,心里不爽不言而喻。他坐在龙床上,看着清欢四下走动,问道:“你在找什么?” “方才有人来了。”她慢慢走回来。“想来与前几日来杀我那人是一路的,估计又是柯淑妃的人吧。” 一听到柯淑妃的名字,景恒帝便厌恶地皱起眉头。他实在是对柯淑妃没有半点好感,那女子既贪慕虚荣又自以为是,也不知是哪里来的自信,每次看见他都是一副你一定会爱上我的表情,看久了很容易叫人反胃。再加上下药事件,要不是顾忌着定国公,景恒帝真想命人杀了柯淑妃,自此一了百了,再也没有旁的了。“她找死。” 来而不往非礼也,柯淑妃这样对待他的清欢,他自然也得想办法送上一份回礼。 清欢倒是无所谓:“此番一击不中,只怕日后她又会继续派人来找我的麻烦。”当然,她也不是会坐以待毙的人。柯淑妃不是一直想要得到景恒帝吗?对方最想要的,她就偏偏要让她得不到。“你想帮我报仇,也很简单哪。” “有什么方法?”景恒帝眼睛一亮,期待地看着她。那模样,真看不出来他是被大魏百姓齐齐夸赞的英明帝王,倒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她不是一直都想被你宠幸吗?今夜你宠幸于我,明儿她知道了,自然会大发雷霆的。” 闻言,景恒帝险些从床上蹦起来,他紧张地盯着清欢,结结巴巴道:“宠、宠幸你?!” “难道你不想?”清欢的态度那叫一个光明磊落坦荡荡。“你不是说要跟我永远在一起么?若是要永远在一起,难道你还要再等个三五十年?”既然决定留下来陪伴他,两人之间早晚都会走到这一步,早一点晚一点,其实也没什么分别。再说了,此刻这具躯体是十七八岁的模样,早就可以承欢了。 这么想着,清欢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看开了许多。她遇到了一个很好的男子,也愿意陪他共度一生,倒不再像之前那般迂腐。 景恒帝是真的很紧张,他的耳根都红了,蒙着层薄翳的眼睛不安地左右看:“这、这不好吧……还是先给你个名分……”话没说完,就被清欢压在了身下。“名分不名分的,我才不在乎。只要你心里有我,就可以啦。” 她好香,好甜,好软……景恒帝终于没忍住诱惑,伸手搂住了清欢的腰。两人在龙床上滚作一团,正要亲热,清欢突然低低叫了一声。景恒帝还以为是自己弄的她不舒服,正要起身,便见她自身下摸出一本书来,然后美眸微嗔地望着他:“都同你说过的,看过的书不要往被子下面放……” 他再也忍耐不住,从喉咙里发出类似野兽的低吼声,饿狼扑羊般扑了上去,却又带着极致温柔的小心翼翼。这一刻他什么都不去想,关于她身体里是不是住着个孩子,关于她是否感到不适……他什么都不想,除了妄图占有她。 一夜被翻红浪,你侬我侬,恩爱鸳鸯交颈而眠。因为床上堆了太多书,所以清欢紧紧依偎在景恒帝身边,他用结实的臂弯搂着她,柔情蜜意十足。在清欢的记忆中,是她活着也好,前两个世界也罢,都从未有人这样视她若珍宝。没有任何企图,没有利用没有怀疑,甚至愿意将生命交给她,为她付出一切……只有景恒帝。而这些人中,也只有他是世间最尊贵的一个。 所以说这爱情,与身份地位年纪外表毫无关系,凭得不过是一颗真心。清欢很庆幸在景恒帝幼年时自己出现在他面前,但同时她心底也有着隐隐的愧疚。 她的心没有跳动。 可景恒帝喜欢她,所以她愿意付出这百年的时间在人世与他一起度过,如此也不枉他一番深情厚爱。 景恒帝宠幸女官清欢一事,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宫廷。没办法,第二日早上皇上根本没起身,连早朝都没上,这是人尽皆知的事了。柯淑妃得知后,气得摔碎了数个价值千金的景泰蓝花瓶。如此她还没有消气,恨得连美丽的五官都变了模样。恰逢厉无怖出现,她也不再顾及自己平日里的温柔婉约的面具,对着厉无怖便是一通指责:“你不是说会替我杀了她的吗?为何没有做到?!我对你好生失望!” 厉无怖不痛不痒地待在房梁上翘着二郎腿:“我发现那姑娘还挺和我胃口的,所以不打算杀她了。” 听了这话,柯淑妃心里更不舒服了。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心理,明明喜欢的只有皇上,为何在无怖这样说时,她却感到了失落和愤怒?“你喜欢上她了?!”这个小贱人,果然是个天生勾人的贱蹄子! “嗯……”厉无怖摸着下巴想了想,“或许吧,她给人的感觉太舒服了。”和柯淑妃表现出的温柔不一样,那个名叫清欢的女子的温柔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还有她看景恒帝时的眼神……厉无怖想,自己也许是有点羡慕的。孤身一人这么多年,心心念念一个人,却又求而不得……看到他人两情相悦,难免有些艳羡。 他这话还真没别的意思,纯粹是觉得清欢给人的第一印象不错。再加上他心情颇好,所以随口一言。更何况他可不认为杀了清欢,柯淑妃就能得到景恒帝了。男人看男人有时候是最准的,厉无怖一眼就瞧出景恒帝对清欢的感情又多深,若是那名叫清欢的女子死了,景恒帝定然会让所有人为她陪葬。既是如此,又何必惹得这一身腥呢?他的势力的确很大,可和朝廷一比,未免就相形见绌了,最重要的是,他现在觉得,为了柯淑妃毁去自己这么多年的心血基业实在有些不值得。 若是没有清欢的对比也还罢了,这一对比,厉无怖便觉得自己有点傻,人家一颗心完全没在你身上,你就是丢了性命,她也顶多为你掉两滴泪,说两句悼念的话,然后一扭头就又投入到自己的世界里去了。反倒是自己,什么也没得到,白白赔上一条命…… 对于右护法的销声匿迹,厉无怖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他从来都是个小心谨慎之人,否则若是真如表面上表现出来的这样漫不经心,这人头早就不知丢过多少回了。 “墨蓝,不到万不得已,切莫与清欢杠上,有皇帝护着,你不会得手的。”留下这句忠告,厉无怖飞身离去,剩下气恼不已的柯淑妃对着他的背影恶狠狠地啐了一口。 她才不信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女官能有什么本事!恼死她!当真是恼死她了!本来被个小宫女占了先机,就够让她懊恼的了,现在竟然又打斜里多出个程咬金来!她连皇上的衣袖还没碰到过,竟然就有人已摸上皇上的龙床了! 糟糕!若是清欢蒙受恩宠,一朝有孕……柯淑妃猛地倒抽了口气,那时候,皇上身边就更不可能有她的立足之地了!想到这里,她连忙唤人:“来人!来人!快去请韩大人,就说本宫有事与他相商!快!快!” 宫女领命而去,柯淑妃恨得又忍不住捶了一下柔软的床铺。论容貌身材气质才华,她有哪一点输给那个清欢!皇上怎地就瞧不见自己的好,偏一意孤行,还独独宠幸于她?! 当真、当真是叫人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你想想看,自己辛辛苦苦种了那么多年的名贵花,还没来得及赏,就被人摘走了,换你你气不气?柯淑妃现在就是这个心态,她抛弃定国公嫡长千金的身份,不顾表哥与未婚夫,什么都不要,从一个小小秀女开始做起,终于熬上了淑妃的位子,为的是什么?不就是景恒帝这个人吗?如今没得到就算了,竟被别的女人捷足先登,这口气,她忍不下!   第三碗汤(十) 韩陵是柯淑妃自幼青梅竹马的表哥,早在柯淑妃刚及笄时,便曾对她倾慕心意,只可惜那时柯淑妃已经看上了景恒帝,虽然韩陵英俊潇洒温文尔雅不下于景恒帝,可他不过是个文官,虽出身自世家大族,可和景恒帝比起来,那自然是要差上一大截的。 自从柯淑妃进宫后,韩陵便很少再见她,如今一得到她的相邀,心中惊大过喜,但却仍旧如约前来。这般一见,更是觉得这个表妹容色艳丽,堪称倾国。 柯淑妃待字闺中时便是出了名的美人,现在她是宠冠六宫的四妃之首,自然更是美得雍容华贵。见一身青袍的韩陵对自己下跪行礼,她忙道:“你我之间,何须如此客气。” 韩陵微笑落座。他静静地望着这个表妹,欣赏着她的绝世姿容。心里却仍有遗憾:若是当年,她未曾入宫,如今他们会是一对怎样的神仙眷侣呀……“娘娘说笑了,规矩还是要守的,臣是外臣,本就不妥,若是再无礼数,当真是要叫人看笑话了。” 可对视世俗礼教如无物的柯淑妃来说,韩陵就过于死板,连同她的那个未婚夫也是,一味只知道爱国爱家,爱人孩子都往后头放,既然如此,她为何要嫁给不能将自己放在首位,不能事事为自己考虑的人?规矩不都是人定出来的,她为何就改不得?柯淑妃心里不虞,但面上却仍旧是带笑的。没办法,如今是她有求于人,自然不能摆那高高在上的谱儿了。 她心中最喜欢的是景恒帝,因为这些优秀的男子里,惟独景恒帝对她不屑一顾。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这话并不假。也许有朝一日,她真的如愿成为了景恒帝的最爱,那个时候,她又会觉得皇宫冰冷荒芜,没有人情味儿,皇帝又不能专宠她一人,还不如逍遥离去,浪迹江湖。 最重要的是,她一边喜欢着景恒帝,一边又舍不得表哥未婚夫盟主还有厉无怖。在柯淑妃的想法里,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为何就不能三夫四侍?既是他们都喜爱她,那么为何不肯为了她和平共处?这是柯淑妃心里想的,从没跟其他人说过。因为她知道,在这个封建又保守落后的社会里,不会有人理解她。 但她要为这个目标而努力。难不成这些年来,她在这几个男子间的表现,都是虚情假意吗?自然不是。柯淑妃觉得,自己付出了真情,自己喜欢他们的时候是真心的喜欢,那就足够了。若是最后他们中有人不愿意认可这样的她,不愿意和这样的她在一起,她也不会担忧,因为这不过是说明他们对她,其实也不过如此。 “表哥,今日我找你来,是想请你帮我个忙。”柯淑妃特意自称“我”,就是想唤起韩陵心中对她的美好记忆,想起以前他们曾在一起有过怎样快乐的时光。“你一定会帮我的,对吗?从小到大,只有表哥你最疼蓝儿,对蓝儿最好了。” 蓝儿是柯淑妃的小名,家里长辈都如此唤她。她认识的这些男子里,惟独韩陵和她相处时间最长,感情也最是深厚,所以这蓝儿一出,韩陵的黑眸顿时闪了一下,似乎是真被触动了。柯淑妃见状,再接再厉道:“这深宫可以吃人,蓝儿在这里,无依无靠的,爹爹虽然高居定国公,手握百万大军,却也是鞭长莫及,管不得我。表哥,若是你不帮蓝儿,蓝儿今日真的要被逼死在这里了!”说着,她轻轻抽噎起来,晶莹剔透的泪珠恰到好处地沿着米分腮落下,滴在裙裾之上,惹人怜爱。 然而她生得艳丽非凡,自小便是张扬出色,如同一团烈火,从未示弱。如今乍一露出这般姿态,竟显得有些不伦不类。至少韩陵是从她的语言中清醒了,他深刻地意识到,眼前这女子,早已不再是他心心念念的表妹了。可面上他还是做出温柔关怀的模样:“那么娘娘想要如何呢?” 柯淑妃被他温柔的表情蛊惑,完全没注意到他话里的冷淡:“表哥,我只想求你帮我一件事。你身居高位,定然能帮我这个忙的。”说着,便将自己的计划凑在韩陵耳边轻轻说了出来。 韩陵闻言,面色如常,眼底却惊骇不已。只为皇上宠幸了一个女官,她便要他去将那女官的家人寻到,尽数灭口,并取信女官,让其为己所用! 记忆里那个天真可爱的表妹,曾几何时竟变成了这般?! 韩陵心乱如麻,他实在不知如何是好,半晌,想了想,才含糊不清地应了一声,起身告辞了。回去的路上他一直在犹豫,这事儿他是万万不能做的,且不说这事儿伤天害理,单说那女官为皇上宠爱,若是其家人出了事,皇上焉能不怪罪?为了女子争宠这点小事,毁了自己一生清誉,当真是不值得。然而,若是不帮这个忙,表妹在宫中又的确是举步维艰……顿时,韩陵纠结不已。 他也不想想,这样的忙,难道定国公不比他适合?明明可以交给定国公去做的事情,柯淑妃却偏偏交给他,心中又何曾真拿他当做家人来看?她知道要保全定国公的势力,这样她才能坐稳宠妃的位置,又哪里设身处地地为他着想过? 走着走着,韩陵发觉自己竟与前头带路的太监失散,拐入了一个小花园里。 这小花园是依着御花园建的,里头没有御花园那么多种花卉,却也是百芳斗艳,芳香扑鼻。望着眼前这一小片竹林,又加之凉风习习,真是说不出的惬意。这美景让韩陵急躁的心慢慢平复下来,他仔细思考了一下,此事万万不能做,如此,怕是他要辜负表妹的满腔期待了。 早在柯淑妃拒绝他的时候,韩陵就想过,若是此生不能相守,那他便必定要护她一世周全,可事到如今,他才发现,原来自己并非想象中那般无所不能。很多时候,他也是身不由己,必须做出选择。 眼见竹林中有处石桌,还有几个石凳,韩陵走了过去,坐下,伏在桌面上,闭着眼睛倾听这风声徐徐。这是皇宫内院,他一个外臣停留在此实在是很不妥当,但他想要在这里多待一会儿。就在这时,突然身后不远处的花丛后传来一阵窃窃私语。 韩陵虽然是文臣,但自幼也研习武术,虽然比不得大内侍卫,却也称得上是一等一的高手。那私语声虽然小,他却听得清清楚楚,尤其是顺风,更是显得如在耳边了。 “……诶,我说,你知不知道呀?这几天一直是清欢女官侍寝呢!” “昨儿我听人说了,陛下不近女色,原本大家还以为……没想到,如今竟也……嘻嘻。”女子嬉笑不已,又带着淡淡的羞赧。“真是羞人、羞人!听金銮殿的姐姐们说,清欢女官那身子呀~真是不能看了都,陛下瞧着成熟稳重的,可在床上也真是猛哦~” “哎呀!你这小蹄子,怎好说出这样的话来!我要去告诉嬷嬷,让她罚你!” “哼,别想骗我,你心里难道就不想与陛下温存吗?这几日我远远地瞧着清欢女官,陛下对她可真是宠爱有加,连晚上都要与她交颈共眠,一刻也离不了呢!” “唉……真是羡慕呀!若是有朝一日,我也能有清欢女官的机遇,当真是死也甘愿了……” “嘘!”这名宫女猛地捂住了先前那名宫女的嘴巴,“慎言!慎言!这话可不能乱说!你想被填进冷宫的枯井里头吗!” “……枯井?什么枯井?!” “啊……我倒是给忘了,你是不知晓此事的。”宫女轻叹,语气也流露出恐惧不安之色。“朱采,朱采你认不认识?” “知道啊,她不是淑妃娘娘宫里头的人吗?怎么了?跟她有什么关系?” “我听说呀……前不久,她被皇上临幸了!” “什么?!我不信!” “信不信由你,你这些天没见着她吧?因为那天过后,她就被淑妃娘娘命人给灌了避子汤,乱棍打死,丢进冷宫的枯井之中了!” “啊……你、你别吓我啊!” “谁吓你了!骗你我是小狗!这些年,宫里时不时地就会少人,有的还是已经封了号的妃子,你说这都是为何?那都是淑妃娘娘做的呀!但凡是和陛下扯上关系的,哪怕只是陛下不小心多看了几眼,她都要将人给杀了呢!” “啊?淑妃娘娘如此凶残?可是……可是看起来,她人很好呀!” “这人不可貌相,淑妃娘娘在陛下面前,自然要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可事后就不必了,这可真是苦了我们这些宫人……你不知道吧?淑妃娘娘身边的柳青,你这几日可见着她了?” “那倒是真没有。” “因为陛下宠幸清欢女官,淑妃娘娘无处发泄,便将气撒在了柳青姐姐身上,好端端个人,一晚上就出气多进气儿少了!你还说呢!以后,你没事儿可别朝淑妃娘娘那走,最好也别跟淑妃娘娘宫里的人亲近。咱来是好姐妹,你又刚入宫不久,所以我才提醒你,这要是换成别人,我才不管呢!” ……   第三碗汤(十一) 那两名宫女说完话后便离去了,剩下韩陵待在原地震撼不语。他印象中一直是娇弱天真需要人保护的表妹……原来,竟是这样的人吗?! 韩陵自然不会认为那两名宫女说的是假话,其一,表妹宣召他进宫,不可能有人知道,其次,他是自己心血来潮走到的这里,谁人能有天大的本事,还能预知未来,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不成?所以,二宫女所言,十有八九都是真的,只是……韩陵不愿意相信,自己记忆中才华横溢又善良体贴的表妹,人后竟然是这样一副可怕的面孔。 他想了想,迅速朝冷宫方向而去。 冷宫荒芜,杂草疯长,破旧的门楣已经掉了颜色。当年皇宫大火,火势在冷宫被扑灭,当今圣上又命人重建,奇怪的是不建好,而是要保持同以前一样。如今这里已经是十数年无人居住了。一进冷宫,韩陵就直奔那口枯井。明明是炎热三伏天,可他还没靠近枯井,便感到一阵阴凉。 他往前走了几步,心底却没有底气再继续。若是他看到的是自己不想看到的,那该如何?若是什么也没看到,他又如何对得起表妹?不能给她全身心的信任,这样子,又哪有什么资格说心悦于她? 可已经到了这里,无论如何,韩陵也想要一个结果。他慢慢靠近井边,枯井深不可测,但井面上,一阵血腥气以及阴森感扑面而来。眼角余光瞟到一旁的水桶,韩陵想了想,将桶丢下去,转动滚轴,半晌,提起满是血水的木桶,里头还有黑漆漆的头发与人体溃烂的部位,仔细辨认,仍能看出是眼珠指甲骨节等等。韩陵大骇,将桶丢的远远的,半晌没敢再看,他的嘴唇剧烈抖动的,突然,冷宫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那么的可怕,他踉踉跄跄地奔出去,心头受到的巨大冲击不言而喻。 这枯井里不知藏了多少冤魂,冲天的怨气围绕,若非被困在冷宫出不去,之前又有清欢所念的佛经,否则定然会将大魏搅个天翻地覆。国之将亡,妖孽丛生,便是这个道理。 柯淑妃就不明白了,怎么表哥之后就没有反应了呢?她都那样求她了,他不帮她便罢,怎地连个口信都没有呢?最关键的是,当她命人去找他的时候,表哥竟然闭门不见? 还有无怖,无怖这阵子也不来了,她飞鸽传书他都没有回应,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何事情没有按照她所想象的那样发展?柯淑妃觉得不对劲儿了,按理说,表哥跟无怖对她的感情是不会消弭的,可事实表明,他们的的确确对她没什么好感了!否则又怎会一个销声匿迹,一个避而不见呢? 她恼恨不已,尤其是在这时候,清欢有了身孕的消息传来。这阵子她也不是没试图在清欢的食物里动手脚,可景恒帝对她爱若至宝,同榻而眠,同桌而食,柯淑妃的人根本找不到机会下手。现在清欢又怀了龙种,柯淑妃害怕,如今只是临幸,皇上便已破例将清欢封为妃子了,若是生出个太子……柯淑妃脸色惨白,这皇宫之中又岂还有她的容身之处! 清欢自己也没想到她会再一次怀孕。之前在女鬼红鸾的世界里怀孕,那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她用的是别人身体,该出生的三个孩子本就该出生,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怀上景恒帝的种! 其一,她用的是自己的身体,而她真正的身体千疮百孔,也就是说,这具身体并非真实的,其次,她真没想过跟景恒帝有了夫妻之实后,自己有可能会怀孕这件事…… 得知清欢有孕后,景恒帝高兴坏了,直接将她从普通嫔妃封作了皇贵妃,也不管她答不答应。清欢晋升太快,难免让后宫嫔妃嫉妒,其他人倒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柯淑妃以及她背后的定国公府。 景恒帝眯起眼睛,看起来,定国公确实是闲着很久了,否则怎会连他的后宫都想插手管上一管呢? 自从当年的冷宫解救之后,定国公始终以当今皇帝的救命恩人自居,在景恒帝面前也不曾伏低姿态,无外乎是因为他觉得这个皇位早晚都是他自居的囊中物。一听说宝贝女儿在宫里受了委屈,定国公登时就急了,上朝时便委婉地暗示景恒帝,要雨露均沾,当然这只是场面话,他真正想说的是,让景恒帝多多宠幸他的女儿。 如非景恒帝并非那傀儡皇帝,怕是定国公就要直接拔剑将清欢杀了。 因为即将迎来两人共同孕育的一个小生命,所以这阵子景恒帝的心情都非常好。他每天都是笑眯眯的,对谁态度都不错,就连他眼中的那层薄翳都因此显得温和了许多。当然,柯淑妃对清欢出手一事,景恒帝是没有忘记的。来而不往非礼也,他也经常送几个此刻到柯淑妃的宫里跟她“玩玩”,对方毫发无损,那是她的福气,若是死了,也能归咎到刺客身上。可惜这柯淑妃倒真是个命大的,虽然屡次遇险,却都能化险为夷,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好运气。 清欢抚着肚子,她想,对柯淑妃有重大意义的四个男人,至少有两个已经和她保持距离了,那么剩下的两个呢? 可她身为皇妃,根本没可能见到一个武林萌主还有一个大将军。最重要的是,清欢很担心柯淑妃的那个大将军未婚夫,倘若他与定国公联手,那么事情就麻烦了。景恒帝虽然手中也有军队,可是和定国公比起来,还是有些相形见绌。这也是为何她不让景恒帝直接杀死柯淑妃的原因,听说定国公将这个女儿疼到了骨子里,倘若柯淑妃死,定国公必然借着这个名头逼宫造反,来实现他期盼了多年的皇帝梦。 这个机会,清欢是决计不会给他的。不仅如此,她还要他偷鸡不成蚀把米! 但在这之前,争取到大将军的战队是很重要的。 后宫嫔妃一般是很少能见得到大臣们的,惟独清欢日日跟随在景恒帝身边,陪他上朝下朝,批阅奏折,两人从来都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所以也经常有幸见大臣们一面。只是贺从虎贺将军历来征战在外,直到今日才返回京师,向景恒帝复命。 与大魏国土接壤的皆是强国,几个国家都是内忧外患不断,战火连绵了许多年,到现在也都没有停下来。贺从虎率领的贺家军骁勇善战,英勇无敌,素来是令敌国闻风丧胆的。甚至还有人编故事吓唬不听话的小孩子:若是你不乖乖上学堂,不乖乖听爹娘的话,就让贺将军把你给抓走吃掉!贺将军啊,他生得可吓人看呢!听说他的眼睛像是铜铃一样大,脸像是红旗一样宽,一笑的时候,声音大的能让天地撼动! 贺从虎回京的路上还多带了一个人,那就是武林盟主剑修。此番得胜,虽说少不得贺从虎的英明骁勇,剑修率领的武林中人在战斗中也是不容或缺的亮眼存在。他们这些人杀人可简单多了,几乎是以一敌千没有问题,大大解决了贺从虎兵将不够的遗憾。 武林与朝廷争斗这么多年,终于也有人愿意消停了。毫无疑问的是,武林要向一国之君俯首称臣。而剑修向来是个豪爽大方的,对于自己想通了的事情,决不再去想第二次。当下一行人喝了个天翻地覆,接到京城快报,贺从虎也不知是如何说服了剑修,让其与自己一同回到京城面见圣上。 按理说女子不得干政,可清欢才不在乎这个。她就坐在景恒帝的怀里看着他批阅奏折,久而久之,她的视野变得更加开阔了,同时也是更加确切地想要在这个大千世界走上一走,也省得如同井底之蛙般毫无用武之地,反而固步自封,沾沾喜喜。 这不是她想见到的。 宣召贺从虎以及剑修觐见的时候,清欢正坐在景恒帝大腿上。他一边漫不经心地翻着折子,一边竖起耳朵听着贺从虎汇报军中情况,半晌,道:“你们二人都辛苦了,朕自会犒劳你们。”说着,大手轻柔地摸了摸清欢微微隆起的小腹,心里有种神奇的感觉,除了清欢,他对任何人事物都没有过这么强烈的归属感觉……一定是因为她腹中这个肉团子。 那贺从虎与检修虽都目不斜视,但清欢仍然觉得不好意思。她觉得景恒帝真是一点做皇帝的样子都没有,逮她哪儿就摸哪儿亲哪儿,一点皇帝的威严都没有。本来就没什么脸面了,在臣子面前却还要装。景恒帝装的不累,清欢看都看腻了…… “多谢陛下。”二人不约而同的拱手行礼,景恒帝淡淡地嗯了一声,就又把注意力放在清欢身上,把自己腰间系着流苏的玉佩取下给清欢让她玩,然后又道:“路途劳顿,你们二人先去歇着吧,今儿晚上,让朕为你们摆一场庆功宴。”   第三碗汤(十二) 既然要摆庆功宴,自然文武百官皆会出席,其中还包括有诰命的,三品以上官员家中的女眷。景恒帝并未立后,如今后宫之中最大的是清欢,便让她以皇后之礼坐在了他身边。 柯淑妃在一旁瞧着眼珠子都要瞪了出来。她着实不明白陛下到底看上了清欢哪里!自己才华出众,为何陛下却瞧不见自己的好?难道说……陛下他不喜诗词,所以她得另辟蹊径,从别的事情上来想办法?今日庆功宴,她必然不能落了下风,否则日后宫里人都只会羡慕皇贵妃深得圣宠,而后要将她柯淑妃踩在脚下了! 不能输,决不能输!从小到大,她从未输过,这一次当然也不会! 环佩叮咚,歌声袅袅,身材娇媚柔软的舞伶们鱼跃入场,大殿上响起丝竹乐音,众臣尽皆望着这场舞,闻言此舞乃是柯淑妃及笄时所创,还有个绝佳的名字叫做“霓裳羽衣曲”,歌也好,舞也妙,只可惜不能一睹佳人风采,当真是令人遗憾莫名。 不过,皇贵妃娘娘美貌不输淑妃娘娘,见不着淑妃娘娘的舞,倒是可以看看皇贵妃的脸嘛! 这都是众人心中所想,然而没人敢将视线投注在清欢脸上,毕竟陛下那双蒙着薄翳的眸子充满诡异阴森,谁人敢看,陛下定会挖了他们的招子!美人虽美,可还是命更重要些。 然而就在这时,乐音突地变为欢乐轻快,身着米分色舞衣的舞伶们自两边散开,中间一名着艳红色流苏舞衣,轻纱蒙面的女子异军突起,伫立中央。她的气质比舞伶们更加柔媚,她的身段比舞伶们更加灵活,就连那双戴着叮叮咚咚手链的纤纤素手,都要更为纤细优美。那双□□在轻纱外头的眼睛,也不知是什么胭脂所化,眼角眉梢尽皆上扬,显出一股娇媚中不失英气的色彩来。眉形也是十分漂亮,美目流转间,貌美醉人。 至少在座的不少定力稍差的大臣们已经看傻了眼,有人不觉张大了嘴,有人手里的酒杯砸在了脚上,酒水失了朝服都不自知。 乐音愈发的急切活泼,红衣舞伶赤着脚在地上舞动,渐渐地,中央就升起一层高台阶,她立于其上,乌黑秀发与雪白肌肤形成了鲜明对比。其他美貌且身段妖娆的舞伶彻底成为了她的陪衬。 紧接着,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不知从哪里飞来了蝴蝶,围绕着红衣舞伶,随着她的舞姿上下飞舞,影影绰绰,真是此舞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红衣舞伶的每个动作每个眼神都充满了诱惑,令人痴迷。 上位的景恒帝却压根儿没注意。他一门心思都放在了清欢身上,时刻关心着她是否肚子不舒服,是否没吃好,是否想吃这个或是那个,是否想喝水……也是操碎了心。歌舞之事,景恒帝最是厌恶,因为他的生母,那个从太子妃成为皇后,又从皇后摇身一变成为长公主的母亲,年轻时候就是凭着一身曼妙舞技使得他的父王为之倾心。 他最,最,最,最讨厌跳舞的女人。 ……准确点来说,他讨厌这世上除了清欢以外的任何一个女人。可若是清欢此胎生出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女娃……景恒帝想,也许自己不讨厌的名单是哪个还能再添上一个。 柯淑妃一边跳舞,一边暗自注意着景恒帝,见他根本不把目光投向自己,而是全身心地扑在清欢身上,心底怨恨至极。只有其他人的痴迷与震撼,才让她的心情稍微好过了些。 半晌,她微启朱唇,开始纵声歌唱:“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舞是至柔,歌却是至刚,阴阳结合,刚柔并济,当真是传世之佳作。无论是舞还是歌,尤其是词,令在场不少武将心底纷纷热血沸腾!如今大魏的国土,可不就是他们这些猛士们守护的么!这女子好本事,竟能唱出他们心底的想法来! 就连清欢都被这词吸引了,她有些不耐地推开景恒帝一而再再而三伸到自己面前要喂的手,皱着眉道:“你就不能好好看歌舞吗?” 景恒帝有点委屈地答道:“朕对这个一点兴趣都没有。” 所以他根本没去听是什么词。但凡是他没兴趣的,就是死在他面前他也懒得去看一眼。“清欢,你要不要去躺一会儿?坐的够久了,太医们说,还是多多休息……” 清欢摇头叹道:“柯淑妃当真是有倾世之才,只可惜……”是定国公府的人。 景恒帝才不管柯淑妃有才没才,他见清欢不理会自己,又伸手悄悄勾了勾她开始显得丰腴的腰。清欢如今已有数月身孕,肚子如同吹气一般大起来,和大殿中间正妖娆扭动水蛇腰的柯淑妃比起来,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柯淑妃有多灵动,她的身子就有多笨重。 活着的时候,清欢从未学过歌舞,高门世家认为歌舞都是下层人士所学,大多不屑学之,清欢自己对这个也没什么兴趣,所以并不曾涉足。可不会并不代表她不懂得欣赏。因而清欢一眼便瞧出柯淑妃有着极为老练的舞蹈底子,最令人赞叹的是,柯淑妃之舞,并非局限于大魏女子的柔美,而是取其精华,加入创新,形成了一种新型且更加动人舞蹈。可以想见,这舞很快便会风靡京城,乃至天下。 这样的女子,当真是清欢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几乎无所不能,无所不通。即便是她那有经世之才的恩人,也不过是精通音律对弈几种,而自己活了那么多年,又经历两个世界,却也无法作出柯淑妃所作之诗词,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难道都是天生的吗? 假使柯淑妃心肠好一点点,哪怕只是一点点,清欢都愿意与她推心置腹结交为好友,可惜此女唯一的缺点便是气量太小,心胸狭窄,如此又如何配得起她的才华呢? 见景恒帝从头至尾都不看自己一眼,柯淑妃恼的几乎要扯碎了手里的红绫!她如此出色,如此美丽,如此与众不同,清欢在她面前,除了容貌以外还有什么好支撑的?不过是个木头美人罢了!陛下到底是看上她哪一点了?! 丝竹停,柯淑妃压抑住心底怒气,袅娜数步上前,微微躬身行礼道:“得知边疆大战告捷,臣妾心中激动万分,献舞一曲,还请陛下恕罪。” 低眉垂眼的模样,再加上面纱落地后那绝美的容颜,在场不少人心底不由得喟叹一声:好个绝世佳人!天底下有哪个男人能不动心! 偏偏景恒帝就能。他专心地给清欢剥葡萄皮——真是伺候到家了,剥完皮送入她口中不算,还伸着手,让她把籽吐到自己手心,因为她肚子太大,低头吐到盘里都不方便。 所以景恒帝压根儿就没注意到歌舞已经停了。待到他意识到,柯淑妃那曼妙的动作已经摇摇欲坠。景恒帝随意挥挥手:“行了,退下吧。” 柯淑妃心底无名火气,看着清欢被景恒帝宠着,恨不得扑上去抓烂她的脸,自己取而代之!可大庭广众之下,她还要保持自己的形象。于是柔顺道:“是,臣妾告退。” 礼数也好,面部表情也好,都无可挑剔。惟独那双眼,戾气太重,充满了欲望,一眼就能看得出来。清欢想着,叹了口气,推开景恒帝送到嘴边的荔枝,她真的吃不下去了……文武百官在欣赏歌舞的时候,景恒帝一直在投喂她。再这样胖下去,她感觉自己就要炸了。 景恒帝可不觉得,他还认为清欢吃的少了呢!跟在地洞的时候不一样,这么多好吃的,他都想让她尝一尝。要是她喜欢的话,那他就全不吃了,都给她。 柯淑妃退下后,眼角微微红,泪水凄美地划过她的脸庞。坐在不远处的贺从虎见状,喉头不由得一动,说不出心底是个什么滋味儿。 自从柯淑妃与他解除婚约以后,他已是很久没再见过她了。如今再见,他才发现,自己心中的悸动依然存在。她更美了,美得令人心动,同时,也令人嫉妒陛下,拥有了这样美好的墨蓝却不加以珍惜。可他身为人臣,陛下喜欢谁,又岂是他能决定的呢?看着墨蓝的模样,似乎在宫里过得并不如意。也是,她性格倔强好强,决计是不允许有人爬到她头上的,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最受陛下宠爱的分明的那位皇贵妃娘娘。 本来贺从虎不想起身的,可他看见柯淑妃的眼泪后,心底一疼,趁着众人不注意,悄悄起身离去。他身后的剑修见状,也起身跟了过去。 这一幕被清欢跟景恒帝看得清清楚楚。但他俩什么也没说,景恒帝甚至还打趣道:“你说,柯淑妃到底会看中这两人中的哪一个?” “哪一个她都看中了,可又哪一个都看不中。”经过这么久的相处和剖析,清欢大概也了解柯淑妃想怎样了。这些倾慕她的优秀男子,她每个都喜欢,所以每个都不想放过。   第三碗汤(十三) “嗯?”景恒帝一时没反应过来清欢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每个都看中了,也每个都看不中? 清欢带着笑意瞟了他一眼:“就许你有后宫,不许人家有呀?” 景恒帝脸一沉:“她有没有我不管,你反正不能有。”他的生母不就是么,成为长公主后,所养面首无数,淫乱宫廷,毫无廉耻之心。 清欢莞尔:“我自是不会有的,除非你允许。” “那你等我死了吧。”景恒帝哼道,语气带气,可手上的动作仍旧十分温柔。他就是这样的人,看似冷漠,其实骨子里比谁都要温柔——当然,这温柔只给他喜欢的人。 那边柯淑妃愤而离席后,贺从虎悄悄跟在她身后,看见她失魂落魄地坐在御花园的凉亭里。众妃尽皆出席了庆功宴,没有出席的也不会在这大晚上的跑御花园吹冷风。贺从虎犹豫着自己要不要上前,他……已经很久没有同她说过话了,自从她决绝地取缔两家婚约入宫的那天起,他们便成了陌路之人。也罢,何须再见呢,不过是徒增烦恼罢了。 他在夜色中伫立了好久,最终才转身离去。从始至终柯淑妃也不知道贺从虎曾出现过。而剑修,也只是隐身于黑夜,默默地望着她。他与贺从虎,一人为将,一人是草莽,但他们心中都有个共同的准则——他们都是大魏的子民。身为大魏子民一天,便决不允许做出有违法纪的事情。否则剑修年纪轻轻,若非他大公无私,正直的接近死板,又如何会被推举为武林盟主? 柯墨蓝现在是皇帝的妃子,即使陛下不宠爱她,她也是皇室中人,而他们,必须和她保持距离。明确的做法是永远不要再见,也不能联系,即使相思使人断肠,他们也必须学会遗忘。早在柯墨蓝选择入宫的那天起,他们之间就再无可能了。 柯淑妃在凉亭中坐了大概有半个时辰,她的眼前一遍一遍浮现着景恒帝对清欢温柔体贴的模样,心中绝望嫉妒,如何能用语言形容的出来。她想,也许爹爹说的是对的,像自己这样温水煮青蛙,永远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倒不如放手一搏,背水一战。景恒帝不是不肯喜欢她吗?那么她便要他不得不喜欢!当他成为她的阶下囚,心里自然就不会再想着那个清欢了吧? 反正这也不是她的世界,不是她的国家。再说了,爹爹养育她多年,如今她回馈一二也是应该。这皇帝换谁做不行,既然做不成一国之母,她又何必一颗心都扑在景恒帝身上呢?他既然不肯给,那么她便直接去抢。 她想要的,一定能弄到手,不管是男人还是名声,谁都别想跟她争! 于是第二日,柯淑妃便授意下人联系上了定国公,父女俩密谋一番,定下了计划。御书房中有大魏军营分布图纸一份,就放在景恒帝书桌下面第三道抽屉的暗格里。柯淑妃每日都要亲自给景恒帝炖汤,然后送到御书房,虽然景恒帝不喝,但她坚持了很久——尽管这汤是直接吩咐下去,让膳房熬的。但是她送过来的嘛! 早在发觉自己喜欢景恒帝的那天,柯淑妃便制定好了攻略景恒帝的计划,原以为日久生情是最适合景恒帝这样曾经受过深重创伤的,可没想到根本不行,最可怕的是,不仅不行,还惹来了景恒帝的厌烦! 但是现在,柯淑妃很庆幸自己有这个习惯,否则她找上门理由进去御书房呢? 可她决计想不到,就在她翻找景恒帝的书桌时,花窗外的小隔间里,有几个人默默地看着这一切。待到柯淑妃自以为得手火速离去之后,景恒帝淡淡地问:“二位卿家以为如何?” 清欢从未见过有人脸色可以难看到如此地步。尤其是贺从虎与剑修都是自小修习武功,讲究韬光养晦的人。可现在……若是面前有面镜子,也让他们看看那表情有多么的滑稽。 贺从虎本来是不信的,他印象中的柯墨蓝,又活泼又率真,一颦一笑都是最真诚最纯洁的,可如今偷入御书房盗走军机图的,不正也是她吗?她脸上那警戒精明的表情,让贺从虎险些以为自己认错了人,那人不过是与柯墨蓝容貌相似,其实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人生天地间,当知精忠爱国,孝敬父母尊长,友爱兄弟手足。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忠君爱国,国家二字,若是没有国,又哪里来的家?贺从虎心仪柯淑妃,一方面是因为她的优秀,二也是以为她会懂他,不会令他失望。可是就目前这样看来,柯淑妃还不如一个贩夫走卒,至少普通百姓都知道忠君爱国四字。他在边疆的时候,经常会发生敌军掳走边境百姓的情况,松口卖国的不是没有,可更多的人都选择了坚守原则,至死都不曾说过一句有损国体的话。 和那些普通百姓比起来,自小锦衣玉食又被捧在手心的柯淑妃显得多么的狭隘和自私! 他极其失望,导致整个人都失魂落魄的。至于剑修……他本来对柯淑妃只是有好感,并不到生死相许的地步。如今见她盗取军机图,心中震撼大过失望,面上也是不显山不露水的。那个女扮男装出门玩耍,见他惩治恶霸便硬要与他结拜的小姑娘,似乎彻底停留在了那个时候,再也不会回来了。 “覆巢之下无完卵,若是柯淑妃今日盗走了真的军机图,将其交给定国公,二位可曾想过,会有多少生灵惨遭涂炭,多少人家妻离子散,流离失所?定国公其人,气量狭小且疑心极重,本宫也知晓二位与定国公府交好,可面对如此情况,难道二位还要继续助纣为虐吗?”清欢恰到好处的出声,她声音轻柔真诚,令人如沐春风,极富说服力。贺从虎与剑修在国家大事上还是拎得清的,若是定国公无意谋反,柯淑妃盗这军机图何用? “陛下已将事情查明。定国公府内,金银珠宝无数,更有龙袍金屋。兵器粮草,更是不计其数,生死存亡关头,还望二位鼎力相助,为百姓多出一份力。” 她说话时光明磊落掷地有声,虽然挺着个大肚子,却毫无拖累之感,反而叫人觉得她美得格外动人。与才华横溢名满天下风头出尽的柯淑妃比,这般温润如玉又细水长流的女子,其实更容易叫人心生信任。 定国公怕是做梦也没想到,他自以为胜券在握的两大助力,就这样被策反了。这二字用的其实不够恰当,因为贺从虎与剑修本身就是极其忠君爱国的人物,他们与定国公交好,都是因为柯淑妃。如今柯淑妃原形毕露,这二人又如何会效忠于定国公呢?就算在他们关系最好的时候,彼此之间也是朋友而非主仆。 柯淑妃也想不到,她以为早就被自己掌握在手心的两个优秀男子,就这样轻而易举“变了心”。 欲遏制定国公,便要先从旁枝末节上下手,然后趁着他麻痹的时候,火速出击,直捣黄龙,擒贼擒王。定国公一死,他手下的军队定然群龙无首。到时候,一群乌合之众,又有何可惧?如此一来,甚至可以不费一兵一卒,避免百姓因为战乱而流离,也能保证敌国不会借机进攻。 定国公正在做着黄袍加身的大梦,可这梦很快地就醒了。他甚至都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被脱去了官袍乌纱,五花大绑打入了天牢。 自从将景恒帝扶上皇位后,他一直以自己是皇帝的救命恩人自居,可景恒帝根本不是他能拿捏住的人物,短短数年便将朝政慢慢纳入自己掌中,如今定国公自以为掌握了全部的,其实不过是景恒帝故意伸出去让他玩的罢了。否则,帝王又如何找个理由,去剿灭心怀不轨意图谋权的佞臣呢?之所以会留着柯淑妃,也不过是为了麻痹定国公,让他以为他真的把一切都掌控在了手里。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个道理连牙牙学语的小孩子都懂得,可惜,偏偏定国公不懂。大概是上了年纪,又一生大权在握,所以自我膨胀了吧。 恐怕定国公永远也不明白,为什么贺从虎与剑修会突然“反水”,“背叛”他,就连韩陵都不肯站在他这边了。懦夫眼里没有英雄,就像小人眼中毫无君子。这两种人,永远也不会意识到自己本身的错误。 柯淑妃的公主梦到底也没能做多久,当她被人从床上拉下来的时候,还兀自发着脾气,可一抬头,见到来人,先是一惊,后是一喜,而后带了嗔怪:“这么晚了还来找我?大半夜的扰人清梦,害我失眠,你负责呀?” 厉无怖笑吟吟地望着她,真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也有跟正人君子剑修合作的一天——谁叫坐在龙椅上的那个怪胎太可怕呢?软肋被捏在别人手上的感觉可真不好,厉无怖发誓这辈子他都不想再感受第二次。   第三碗汤(十四) “这一次,我不是来找你玩的。”厉无怖叹息一声,长剑抵住了柯淑妃的喉咙,“是你自己起来束手就缚呢,还是我将你捆起?” 柯淑妃傻眼了,她根本没意识到这是怎么一回事:“你、你……” “你真以为你的所作所为没有人知道吗?”厉无怖微微一笑,心中还是有些许感慨,失落自己第一次动心就落得个这样的结果。不过还好,即便他是魔教中人,也从不曾想过要推翻朝廷自己做皇帝,反倒是柯氏一族,如意算盘打得挺响的,也谋划了不久,可惜就是有一点,没有自知之明。 正统的皇帝就是正统的,即便乱臣贼子有通天的本事,也不过是人家手中的一条蚂蚱。厉无怖望着柯淑妃的眼里有怜悯也有遗憾和惋惜,惟独没有可以为她不顾一切的疯狂。 柯淑妃觉得整个世界都变了,不过是一夕之间,她就从高高在上的淑妃娘娘,定国公府的嫡出小姐,成了阶下囚!她不敢置信地瞪着厉无怖,好像他的所作所为狠狠地伤害了她:“无怖,你背叛我!” 她吼的声嘶力竭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厉无怖怎么对不起她了,谁能想到他们两人从始至终都只是数面之缘,而这数面里,厉无怖送她的那些礼物便足以买下一座城池呢? 厉无怖耸耸肩:“你我之间,是何关系,又何来背叛一说?” 是呀,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柯淑妃被这个问题问的愣住了。她怔怔地望着厉无怖,心想,他们是什么关系呢?大概……什么关系也不是吧,“我将你当做我的朋友,我的亲人,可如今……如今你却拿剑指着我?你如何对得起你我之间曾经推心置腹的情意?!”几乎只是一眨眼间,柯淑妃就有了决定。到现在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无论如何,最重要的是保住性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她决不会死在这里,也决不会坐以待毙。 朋友?厉无怖笑意更深:“我可没打算要跟你做朋友。不过现在也没所谓了,你乖乖束手就擒,说不定陛下还能给你一线生机。” 柯淑妃很明智地选择了束手就缚,因为她很清楚自己只有这么一个选择。不说别的,单说厉无怖一个人,她就没可能逃出去。原以为他心中还会有些对她的感情,没想到此人冷血至如厮地步,断绝关系时,竟是毫不拖泥带水。想到这里,柯淑妃阴沉了眼。 她原以为自己很快就能逃出去,即使不能,爹爹也不会一败涂地。而只要爹爹活着,只要爹爹手里的兵权还在,他们家就还有翻身的一天。如今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不管怎样,她都要反了,和爹爹重新建立起新的、民主的、和平的国家——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必须好端端的活着。 可她失策了。景恒帝命人将她挑断了脚筋关在冷宫里,长长的锁链将她捆绑的如同一只蛆虫。她的家族就此土崩瓦解,这个年轻而又深藏不露的帝王早就将他们的野心看在眼中,并且毫不在意,在他们迫不及待想要动手的时候,却先发制人,将他们给彻底压制了。柯淑妃想笑,又想哭,如今她身处的环境和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明明最开始的时候,一切事情都按照她所希望的那样发展的……为什么到了后来,一切都跑偏了? 应该深爱她的厉无怖没有为她不顾一切,甚至还投靠了陛下,为陛下效命。为了她可以付出生命的表哥也选择了陛下,没有与爹爹结盟,至于剑修和贺从虎就更不必说,他们明明都是那样心仪她,可在她和国家之间,他们不约而同地都选择了后者。难道她就不重要吗?对他们来说,她算什么?她比不上那些仁义忠君之类的老古板才会说的话吗?! 柯家被抄家灭族,柯墨蓝是唯一的幸存者。而她之所以可以幸存,是因为她卓尔不凡的才华。景恒帝之所以没有将她一起杀了,反而把她关在冷宫,为的就是让她为清欢写诗。而清欢则将枯井里被她暂时压制住的,都是死在柯墨蓝手上的冤魂放了出来,但却勒令它们只能待在冷宫不得踏出一步。于是每夜都能听到柯墨蓝的哭号尖叫之声。 但没有人会去看一看,因为她不过是个乱臣之女。没有人认为景恒帝这样做太过残忍,这是个胜者为王的世界。 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恐惧下,柯墨蓝终于疯了。她的神智时而清醒,时而混沌,有时候能认出人,有时候谁也不认识。在儿子被封为太子的那一天,清欢与景恒帝一起去了冷宫。她是想来看看柯墨蓝过得怎么样。虽然柯墨蓝为人刻薄阴险,可她的才华是清欢十分钦佩的,因此,即使柯墨蓝铸下大错,清欢也仍然吩咐宫人们好生伺候着。可现在,那个艳丽非凡的柯淑妃娘娘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脸色蜡黄,形容枯槁的女人。 她坐在床上,如今她已经不写诗了,嘴里不住地念念有词:“不该是这样的、不该是这样的……都是我的,他们都是我的!这是我的特权,我是穿越的啊!!!”说着说着,她突然站了起来,长长的锁链发出稀里哗啦的声音,可柯墨蓝却像是完全没有感觉到一样,她死死地瞪着清欢,那样子好像认出了她,又好像没有:“你懂什么!你们都懂什么?!你们这群迂腐顽固又食古不化的古代人懂什么?!在我的世界,那里自由、平等……那里有飞机、有大炮,还有潜水艇……” 清欢一直认真听着,不时地露出奇异的神色,什么叫“我的世界”?难道这并不是柯墨蓝的世界吗?什么叫“你们这些早该作古的古人”,什么叫“我是穿越的,我有特权”?这些她都听不懂。 景恒帝冷淡地望着眼前的柯墨蓝,根本懒得理她,见清欢似乎对柯墨蓝所言很有兴趣,便揽住她的肩膀道:“你想知道什么?待会儿我命人问了给你。” 清欢自然是不会在冷宫待久的,她也没有那么多闲工夫留下来听柯墨蓝念念有词,便点了下头。两人正准备走的时候,柯墨蓝却突然神色一变,语气也变得冷冰冰起来:“你!贱人!你来做什么?!来看我的笑话吗?!” 听起来像是突然恢复神智了。清欢不在乎自己被骂什么,可景恒帝的眼睛却微微眯了一下,他嘴角微微一勾,立刻便有人扯了一下铁链那端,如今铁链已经长入了柯墨蓝的肉里,动一发而牵全身,就是这个道理了。景恒帝瞧她这般踉跄狼狈,嘴角勾起格外好看的笑:“既是如此,清欢你也不必再对她如此客气。既然她不领咱们这份情,那么收回来也是了。” 清欢却有些犹豫,她始终对柯墨蓝的那些诗词念念不忘。景恒帝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轻笑,亲了下她软嫩的脸颊:“别愁了,你想知道什么,我都能为你做到。” 柯墨蓝虽然被打入冷宫,可除了脚筋之外其实并未吃过什么苦。清欢爱惜她的才华,便命人以礼相待。可没想到,她的温柔跟景恒帝的粗暴简单一比起来,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因为很快的,景恒帝就从柯墨蓝的嘴里得知了一切真相。 原来,她根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是来自三千年后的一抹孤魂。柯墨蓝生前是一名学舞蹈的大学生,(清欢:大学生是什么?)出身于书香世家,所以对古典诗词浸淫很深,她从高中的时候就喜欢看穿越小说,尤其喜欢那些普通的女主角到了古代,开商铺治绝症然后皇帝王爷将军教主盟主表哥一把抓的文。据说她生前最喜爱的就是一本叫做《十个夫君一娇妻》的小说,结果一穿越就是貌美如花的定国公府嫡女,随后她女扮男装逛青楼开铺子,又剽窃了许多古人的诗词,以此在异世大放光彩…… 其他的清欢不在意,她唯一注意到的是,那些诗词竟然全是柯墨蓝的剽窃!连一首原创都没有! 然而,对于三千年后,也就是柯墨蓝口中所说的那个神奇而又平等的世界,清欢真的很想去看看。她虽有反抗之心,却从未想过若是有朝一日男人女人若是可以平等会怎样。听柯墨蓝说,三千年后没有三妻四妾一说,人人都只能娶一个,嫁一个,人们可以做飞机火车高铁等各种工具,方便又快捷。而且他们不用夜明珠也可以让黑夜变亮,他们还有很多很多好东西…… 夏天的时候他们有“空调”,冬天的时候有“暖气”,那里女子也可以上学,很多女子甚至比男子还要有出息…… 清欢不由自主地对那个未知的世界充满了好奇。要是可以,她可真想去看一看。   第三碗汤(十五) 按理说,到此为止,女鬼朱采的心愿已经完成了。对柯淑妃来说,这样浑浑噩噩的活着,比死了还叫她难受。但凡是她清醒的时候,她都会想起自己本来的豪情壮志,可这一切还没来得及实现就已经彻底破碎,偏偏她还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清欢喜欢那些诗词,所以景恒帝命人无时无刻不看着柯淑妃,她写出一首来,便给她吃饭,反之则什么也没有。可柯淑妃肚里又能有多少存货?没过多久,清欢便已将她彻底摸透。 而没有价值的柯淑妃,留着又有什么用呢? 清欢低低地叹了口气。景恒帝是个心狠手辣的,他对待敌人从不留情,这也是为何他能活到现在并且将大权紧紧掌握在手中的原因,清欢答应过要陪伴他一生一世,便不会食言。所以即使完成了女鬼朱采的心愿,她也并没有转身离去,而是继续留在了这个世界。 景恒帝对她很好,这种好是完全没有杂质的,他热爱她、眷恋她、尊重她,但他其实并没有多少时间能够和她在一起。清欢并非铁石心肠之人,景恒帝如此真心待她,她又如何能不心软呢?终究是陪了他二十余年。景恒帝幼年孤苦坎坷,眼生薄翳,注定英年早逝。在他五十岁的时候,他不舍地握着清欢的手,无论如何也不肯闭上眼睛。 太子年少有为,聪明过人,大魏交到他手里必定不会埋没。这一世,他名垂千古,励精图治,有爱人相伴,深情厚爱全都有了,他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大概,也就只有把她一人留在这世上的委屈了吧? 对于景恒帝的逝世,清欢并不伤心,因为她知道他一生功德圆满,来世必能投胎在一个好的人家,不会像今生这般自幼孤苦伶仃。只不过是两人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罢了。 但见不见什么的也无所谓,生命本就如此。若是看不开,放不下,她又如何配得上景恒帝的满腔情爱? 当上太后以后,清欢不需要再照料景恒帝了,因为他早已离去。新帝天资聪颖,很多事情并不需要她来教导,可是每逢遇到难以抉择的大事,新帝仍然会来请教于母后,在他心里,母后与父皇一样都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只是自从父皇驾崩后,母后的精神一直不大好,但愿他能找些事情让母后不要再如此低迷。 清欢觉得这是自己的幸运,迄今为止,她在两个世界的四个孩子,每个都贴心懂事,也都很孝顺她。前三个她是用女鬼红鸾的身体生下的,可新帝却扎扎实实是她的新身体所生。严格说起来,新帝才算是她的第一个孩子。而景恒帝也是在这几个世界中唯一一个对她真心的人,因此清欢对新帝的事情也很上心,尤其是在她得知新帝所谓的难以决策的大事都是怕她太过思念景恒帝所找出的借口,心中便更是欣慰了。 她在这个世界又活了十年,待到新帝彻底将朝政把握在手中的时候,她终于可以安心了。 孝贤太后去世,大魏举国悲恸。家家户户闭门不出,门前挂满了白幡,皇帝三月不曾上朝,远在江湖的厉无怖得知这个消息后,迄今仍旧孑然一身的他说不出心底是个什么滋味儿。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有过不少红米分知己,可唯一让他铭记在心不曾忘记过的,就只有那天夜里,清欢与景恒帝那场情深意重的对话。 也许他是魔障了。 至于心仪柯墨蓝的其他几人,尽皆娶妻生子,谁都不曾再提起柯墨蓝,这个女人成为了他们人生中难以启齿的污点。 然而柯墨蓝却足足活到了八十岁,她死的那天,不住地高呼不公平!到死她也不肯接受自己的命运。她期盼着能够死去一次,重新穿越,从头再来,这一次,她绝对不会再失败了! 可机会不是你想要就能得到的。因为她的痴心妄想,自然有苦果等待着她。 这一次回到奈何桥头,清欢仍旧看了那个坐在石头边的皇帝一眼。也许是因为景恒帝的缘故,她心中莫名便对这人起了一丝怜悯。手掌一翻,因果石现,然而里头却看不到任何与此人有关的事情。无论是他的前世还是今生,都看不到。清欢微微皱了下眉,收起因果石,慢慢走上了桥头。 女鬼朱采仍旧站在火堆前,清欢在人间数十年,奈何桥上也不过弹指间,而忘川河却早已度过千万年。她将汤舀出,递到了女鬼朱采面前。女鬼朱采戚戚然接过,慢慢饮了下去。清欢微笑地看着她,向着身后指了指:“往那里去吧。” 女鬼朱采茫然地望着她:“那是哪里?” 清欢想了想,说:“是更好的地方,你去了,不会后悔的。” “那……我可以不去吗?” “恐怕不行。”清欢说。“如果你不去,你就只能从这里跳下去了。” 女鬼朱采看了看风平浪静的忘川河面,清欢伸出两指在她眉间一点,刹那间女鬼朱采便看见了忘川河里不计其数的鬼魂,她吓得倒抽了口气,再也不说不去二字了。 送走女鬼朱采后,清欢独自站在桥头,她现在心里有了定数,虽然无人引导,但她仍旧可以顺利完成每只鬼魂的心愿。那个小女孩……清欢也已经很久不再想起了。她觉得自己这样的状态挺好的,某些不想记得的东西,还是忘掉会比较好。过去都已经过去,她又有什么放不下的呢?和景恒帝相处的几十年让她明白了,她并不该蔑视这世间的男女情爱,只是让她相信也很困难。假使景恒帝遇见的不是现在的她,那么事情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那永远都是个未知数,不会有人知道了。 想起柯墨蓝嘴里的那个世界,清欢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她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好奇,清欢无法想象那样世界的存在,只可惜,世界并非她可以任意挑选前去,而是要一直在奈何桥上守着,等着,等待再有人来。 这一回,她等了很久很久。久到连她自己都不记得过了多长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她将桥墩上隐藏的奈何桥三字重新刻在了桥身之上,这样的话,一眼就能看见。茶摊的引魂幡上,她写上了早登彼岸四字。 这一次的汤熬了许久也不见人来,桥上什么也没有,除了一个茶摊。 清欢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此刻在哪里,也不知道那个神秘的小女孩在何处。仿佛这天地之间,便只剩下她一个,还有这忘川河里数不清的鬼魂。她安静地待着,有的时候从桥这头走到那头,来来回回不知走了多少遍。 终有一天,有人来了。 汤水已经煮沸,可那人的执念却是来世还要和深爱的男子在一起。 这是不可能的。他们今生无缘,来世更是无法厮守。那男子恶贯满盈,杀人如麻,本该堕入十八重地狱受尽苦楚,而后转入畜生道,轮回十世,方可再世为人。而这名女子却有大功德在身,来世她会投生于帝王之家,成为嫡长公主,招一位深爱她且才华横溢的驸马,生儿育女,快活一生。 然而她却只有这一个心愿。 这是无法完成的,也是生死簿上不容许的。清欢早看过她的今生今世,可女鬼却拒绝喝下汤水,她执拗地望着清欢,坚决的眼神充满了对爱情的执着与渴望。 清欢叹了口气:“你当真想好了么?” 女鬼点了点头,神色坚毅。 “不喝可以,但你也不能再往前行了。”清欢淡淡地说,看了下忘川河面。无数的鬼魂正在鬼哭狼嚎,可女鬼根本看不见他们,清欢却瞧得分明。她又看了女鬼一眼,女鬼容色美丽,面色憔悴,她问道:“你不肯过去,又怎知他也不会过去?” 女鬼咬唇道:“我守的是我的爱情,我要等一个结果。” 那又何必走上这奈何桥呢?倒不如学学那位皇帝,在奈何桥头便不再继续。即便有一天会化作乌有,却仍能保住记忆和容貌。“你可以不喝,但若是如此,你须得从这桥上跳下去,在里头忍受千年苦楚折磨,若千年后,你心意不改,便可用你的功德换取与他一世相守,但也只有一世。” 女鬼毫不犹豫地点头。 清欢望着她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模样,嘴角微微勾起,怜悯地道:“人间一日,忘川河便是千年,人间千年,你可知要在里头煎熬多久?” “无论多久,我甘之如饴。” 说完,便毫不犹豫地纵身跃了下去。在她跳下去的一瞬间,孤魂野鬼们伸手将她拉扯进去,瞬间便撕扯成了千万片。女鬼尖叫着,痛苦着,但这都是她必须要承受的。她完好的皮肉与身体,是那些早已残缺的鬼魂们最渴望得到的。早晚有一天,她也会为了一颗眼珠与其他鬼魂大打出手,沦为他们中的一员。   第四碗汤(一) 远远望见一身战袍浑身是血的鬼魂走近,最开始清欢以为这是一个身形纤细瘦弱的男子,可当鬼魂走近,她才意识到此人原来是女儿身。 这是个和她以往所见过的女子都不一样的鬼魂。在清欢的印象中,女子纤弱,需要依附男子才能生存,可这名女子眼神坚毅,一身浴血铠甲,满身血污,可以想见她生前曾经历过怎样一场恶战。 见清欢坐在茶摊前,女鬼愕然地问道:“这是哪里?我为何在这儿?我是死了吗?” 这也是第一次主动与清欢说话的鬼魂。莫名的,清欢对其印象很好,连带着笑容都温柔许多:“是呀,你看。” 女鬼随着清欢的手指望去,奈何桥三个大字映入眼帘,她怔怔地,突然便浑身没了力气,只听得当啷一声,她手中的长刀跌在了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女鬼瘫软在地,喃喃道:“他终究……还是下了手。” “他?” “我叫裴秋安。”女鬼缓缓地开口。“是颛顼国的大皇女。昨日……不,是在我死之前,我是母皇最器重的皇女,也是未来皇位呼声最高的继承人。” 清欢愣住了:“皇女?不是公主吗?” “公主?什么是公主?”女鬼秋安狐疑地问了一句,即使遭受过重大打击,可她骨子里的坚强仍旧没有失去。“我倒是有几个皇弟,不过他们都年纪幼小,大多数都已嫁了人了。” 清欢觉得自己有些听不懂女鬼秋安在说什么了,这世上哪有皇子嫁人的道理?可她什么也没问,而是安静地等着女鬼秋安继续讲下去。 也许是清欢太美太温柔,也许是清欢的眼睛太真诚太宽容,女鬼秋安慢慢地将自己的故事讲了出来,在用语言讲述的同时,她心中的大石头似乎也跟着放下了。人死如灯灭,她已然死了,又何必再去在乎其他呢? 她本是颛顼国的大皇女,深受皇帝器重,亦是众臣看好的皇位继承人。然而她这一生,什么都是最优秀的,唯一的遗憾却是最爱的人不爱自己。她的夫郎元洲,本是高门世家的嫡长子,自幼生得容貌过人,身娇体柔,又兼才华过人,所以素来有京城第一美男子之称。裴秋安对其一见倾心,然而巧合的是,皇帝恰巧为她指婚,对方便是这元家的嫡长子! 将心爱之人娶过府后,裴秋安一直小心翼翼地照料呵护,奈何元洲对她不假辞色,甚至除了必要的欢爱之外,都不允许裴秋安碰他的身子!裴秋安对他爱之若狂,什么事都顺着他,谁知这一顺,便把自己顺进了鬼门关! 原来,元洲之所以对她冷淡,全是因为他早有了心仪之人,而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裴秋安的三皇妹裴淑楠!他在未出嫁前便对素有才子之称的裴淑楠芳心暗许,谁知皇帝却将他指给了裴秋安,这让元洲如何能接受? 裴淑楠本是一名被皇帝临幸的宫人所生,地位低下,虽有才气,却并不得皇帝喜爱。她认为自己最大的敌人就是大皇姐裴秋安,而若是想夺得皇位,就必须先除去裴秋安。她是心机极重之人,只消几面,便瞧出这大皇姐夫对自己有意,于是一来二去,便让元洲为了她神魂颠倒,发誓为她付出一切。裴淑楠要元洲做的很简单,无非是在裴秋安的膳食里下点慢性毒药,而后在裴秋安奉命出征时,在她的护心镜上做手脚,而后为裴淑楠盗出布阵图。得到了布阵图的裴淑楠转手便交给了敌国——自然,是匿名的。 可怜裴秋安便这样死在战场上,临死前,她仍奢求元洲对她能有半分情意,没有毁去她的护心镜。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竟如此狠心。”女鬼秋安喃喃道。“难道是我对他还不够好吗?其他皇妹府中,莫说是正室夫郎,便是通房侍从便不计其数,我却只有他一个,为了他,我什么都不要了,他如何能这样狠心待我?三皇妹待他再好又能如何,难道比得过我?” “只是可怜……可怜我的天华,护主而死,我非但不能保全自己,连他的性命都不曾保全!” 裴天华,裴秋安自小便跟在身边的侍卫,虽然是男儿身,但武功卓绝不输女子,平日里裴秋安的衣食住行也都是他打点的。若非裴天华舍命相救,裴秋安可能会死的更惨。 清欢听了这个故事,轻轻叹息,问道:“在你们国家,女子为尊,男子反倒要三从四德,大门不出?” “这是自然。男子天生弱于女子,自然要依附女子生存。”女鬼秋安理所当然地说。随后她露出怅惘之色,“三皇妹近日蠢蠢欲动,但母皇不会将皇位传给她的,没有了我,还有二皇妹和四皇妹,无论如何,这个位子也轮不到她来坐。我担心她会对母皇下手……”说着说着,她突然问清欢。“你能帮我吗?” “你想让我帮你什么?” “不能让三皇妹登上皇位!她城府极深,疑心又重,若是将国家交到她手上,保不齐会出什么乱子。”女鬼秋安焦急不已。 见她如此,清欢问道:“既是如此,你又何必在明知元洲对你下毒的情况下,还不做任何防护?” 被这么一问,女鬼秋安露出心灰之色。“我原以为……他总会顾念我们之间的夫妻情分,却没想到,是我自作多情了。我真后悔,恨不得从未遇到过他!不曾为他倾心!” “也就是说,你的心愿是阻止三皇女成为皇帝,并且让元洲尝到苦头,是吗?” “是,可是……我不想他死,求你,留他一命可好?”不知为何,女鬼秋安就是觉得眼前这美丽女子能够达到自己的心愿,可她太没用了,无论如何她也不希望元洲死去,即使他对她毫无感情。 “痴儿啊……”清欢低低感慨,又道:“天华呢,他怎么办?” “天华?”女鬼秋安愣愣的。“天华已经死了呀!” “如果没死呢?” “如果没死……我、我会好好照顾他一生一世,决不叫他吃苦的!” 闻言,清欢起身,微微一笑:“我知道了。” 几乎只是一瞬间,清欢便听到了战马嘶鸣的声音,金戈铁马,刀枪相击,兵士们的喊杀声响彻云霄。她骑在马上,远处一支羽箭正破空而来,直直对准了她的心口。 若是让这箭矢没入胸口,怕是她就无法完成女鬼秋安的心愿了。清欢伸出两指,轻而易举地让利箭停留在马蹄前,落地。她看了下自己的手指,微微一笑。普通凡人已经伤不了她了,她的法力正在逐渐变强,也许有一天,她能走到奈何桥的尽头去看一看。 “殿下!殿下小心!”正在此时,一柄长剑替她挡住了直击面颊的长枪。清欢扭头看去,见是一员身着银色铠甲的小将,此刻他满身满脸的血,已经看不出本来容貌了,但她知道,这就是裴天华。 若是方才那支利箭没入她胸口,此刻裴天华便会扑在她身上,为她遮挡一切攻击,真真是应了那四个字,米分身碎骨。 可就是这样,裴秋安心中喜欢的,却是那薄情寡幸的元洲,当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了。 “无事,你也小心。”清欢一剑砍倒裴天华背后意图放冷箭的小兵,叮嘱道:“注意自己的安全。”说完,举起手中长刀,杀出重围,回到城楼上去,命令副将立刻鸣金收兵。 这场仗决不能打下去,否则面对的是巨大的失败。到时候裴秋楠就有理由来谴责她了,皇帝心中说不定也会有所不满。如今布阵图在敌军手中握着,这意味着一切决定好的计策都不能再用,必须重新来过。思及此,清欢狠狠地在心中唾弃起了元洲。难道他不知道,盗走布阵图会为颛顼国带来多大的伤亡吗?为了所谓的爱情就至国家大义于不顾,裴秋安当真是瞎了眼,才会喜欢上这样的人! 她活着的时候曾上过战场,只是那时她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在女鬼朱采的世界里,她当上皇后及太后的那些年,也曾涉及军政大事,景恒帝对她更是知无不言,所以,虽然是头一回亲自上阵,但清欢有信心自己能做好。 都活过这么多世界了,难道会输在这里么? 虽然躲过了那支箭,但这并不代表身体无恙。回到营帐,放松下来后,清欢才发觉身上疼的厉害,原来手臂被有毒的箭矢擦过,经过军医的治疗后,覆上了药绑了起来。 无论是将军还是普通士兵乃至于军医,都是女子,只有裴天华一个男子。清欢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似乎这个世界就是完全以女子为尊的。虽然从裴秋安的口中已经得知了这些,但清欢仍然觉得很是不可思议。这是她从未想象过的,完成超出了她以往所生活过的任何一个世界。   第四碗汤(二) 在营帐内坐了没多久,很快便有军士前来禀报,说是裴小将不肯上药,军医磨破了嘴皮子也没用。清欢正准备休息,听闻此事,叹道:“我去看看吧。” 到了裴天华的帐子,他正面无表情地坐在案前,无论如何也不肯听从军医吩咐将衣衫褪下,也不肯让其看看伤口。问他为什么,他也不说话,就只是安安静静,沉默不语。 他就像是一个影子,永远忠诚而寡言,但却永远不会背叛。 清欢撩开帐子走进去,裴天华连忙起身下跪,清欢一把扶起他,“无需如此多礼,听说你不肯让军医上药,这是为何?” 良久,裴天华方道:“属下……是男儿身,此举,于理不合。属下自己包扎伤口就可以了,无需麻烦军医!”后一句是他看清欢面色不虞,才急急忙忙所说,生怕她因为自己的言行而感到不悦,若是离开了殿下,他宁可死了算了! 清欢了然。她倒是忘了,在这里,男女的身份地位都是颠倒的,反而是男儿家的肌肤要藏起来,不能被其他女子所见。于是她挥挥手让他人出去,将药盘拿到身边,问道:“我来,你便不会拒绝了吧?” 什……什么?!裴天华一时没反应过来,等他回过神的时候,清欢已经捋起了他的衣裳,为他清理伤口了。“殿下,这于理不合……”话虽然这么说,但他心里却充满窃喜。殿下的眼里从来都只看得见皇夫,虽然自己只偷得这片刻温存,可即便要他死在此刻,他也心甘情愿了。 “没什么合不合的。”清欢淡淡地说,手掌下的健康的古铜色皮肤血肉模糊,她见了都有些不忍。“下次小心些,莫要再挡在我前面了。” “殿下!”闻言,裴天华大骇,他连忙翻身跪倒在清欢面前,哀求道:“属下日后定不会再失职,让殿下受伤,求殿下不要赶属下走!”说完,也不顾自己仍然在流血的臂膀,用力磕起头来。 清欢没想到他这么激动,她真的就只是随口关心他一下,等到回神,裴天华额头已经流血了。她赶紧抓住他,才望进对方一双柔软温情的眸子里:“你这是做什么?我何曾说过怪你?!” 裴天华泪眼汪汪,却又倔强地不肯流下,道:“属下自小便生得貌丑,比不得其他男子,是殿下不嫌弃属下,若是殿下要将属下赶走,属下宁可死在这里!” ……他这样,也叫“生得貌丑”?清欢仔细打量了他一番,洗去血污的裴天华容貌俊朗,五官虽然不够精致,却也绝对是好看,且充满男子气概的,这样的男子若是都叫貌丑,那什么样才是貌美? 裴天华跪在地上良久,见清欢久久不曾回答,心下愈发绝望。这样看来,殿下当真不要他了……想到这里,他顿时失去了求生意识,抓起一旁案上的长剑便要抹脖子! 清欢正奇怪呢,结果一抬头见裴天华要自杀,吓得她手上的药瓶都丢了出去。当时什么也没想,只想着不能让他死。奈何手上没有其他兵器,她竟连自己有法力都忘了,直接扑过去握住了剑尖,鲜血四溅,她闷哼一声,心中忍不住骂了句脏话。操! 裴天华一死不成,却伤了清欢,他惊骇不已,连忙连滚带爬地扑过去,颤抖着手不知如何是好,嘴唇也哆嗦着,连话都不会说了。还是清欢伸手将他推开,挑眉问:“还在那里愣着,不过来为我包扎?” 一语惊醒梦中人,裴天华这才如梦初醒,可他的手抖得不像样子,清欢看着,叹了口气,扬声唤了兵士让军医进来。这下可真是……刚出现在这个世界就受伤,现在还赔上一只手,清欢觉得,女鬼秋安欠她的太多了。可是瞧着裴天华跪在地上失魂落魄的样子,她又忍不住有些心软。待到自己的伤口包扎好后,便把裴天华拉到身边,屏退左右,将他的外衫卸了下来。 裴天华本想挣扎,可是看见清欢包的厚厚的手,到底也没敢动,而后乖巧地坐着,心里只想,便是殿下要将自己杀了,也是他应得的。为人臣者,非但没能保护好殿下,甚至让殿下为了自己受伤,像他这样的废物,的确是没有资格留在殿下身边……想着想着,他心中极其悲凉,可伤口上的清凉却让他大惊失色,“殿下……” “别动。”清欢一根手指点住裴天华的后脑勺,禁止他回头看她。“不许说话。” 于是裴天华顺从的让殿下为他上好了药,又傻乎乎地看着殿下交代他人为他准备清淡的食物……直到清欢离去,他都不知道殿下到底是怎么了。平日里的殿下威严肃穆,这样温柔的殿下,是他从未见过的,即便是对着皇夫,殿下也只是眼神稍微柔和,可是他好喜欢好喜欢……这样的殿下,要是自己能得到的话……裴天华狠狠地攥拳,让指甲嵌入掌心来唤醒自己的痴心妄想。 裴天华!你也不瞧瞧自己是什么身份!竟也敢!也敢……也敢妄想殿下……不说和貌若天仙的皇夫比,单是普通男子,他都比他们貌陋许多,这样的他哪里配得上天人之姿的殿下? 低贱的下人,只要能守着殿下就好了,哪里还能奢求那么多呢? 清欢走到帐篷门口,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回头对裴天华道:“你乖乖的听话,待到我军大获全胜,你便能得到你想要的。在这之前,你身为我的侍卫,要把尽责才行,莫要再说些自刎谢罪的胡话了。” 说完,轻轻放下布幔,走了。留下裴天华一人呆呆地坐在那里,半天没能反应过来清欢的话什么意思。什么叫……他能得到他想要的?他想要的,就只有殿下的宠幸呀……裴天华猛地摇摇头,不是不是,方才那必定是他的错觉!必定是! 殿下说的对,他是殿下的侍卫,无论如何也不能死,他必须保护殿下,为殿下付出自己的生命! 清欢回到自己的军帐后,一夜没睡。布阵图如今敌军手里已有,用兵之法,讲究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如今她只知己而不知彼,如何赢这场仗?若是输了,回去之后,处境必当大变,无论如何,她都必须赢。 现在再来研究敌军布阵及用兵,已然晚了。不过幸好她有因果石。清欢手掌一翻,她并没有打算窥得天机,很多事情她心中自然而然地便有一套准则,比如说,从因果石上去看敌军的信息,这是可以的,但若是直接去找打赢这场仗的方法,那便是作弊了。 她用了整整一夜的时间,才制定了策略。第二日敌军便又送来了战书,她们自以为有颛顼国的布阵图在手,便可高枕无忧,难道不知骄兵必败的道理么? 之前这一战,颛顼大军损伤惨重,已不足以和敌军对战,为今之计只能智取。趁着敌军大意之计,清欢大胆地决定诱敌深入。在这之前,她以皇女的身份,带伤鼓动军心——这是她跟景恒帝学来的,叫做哀兵必胜。 将军队一分为四,一分由她带领作为诱饵,两分埋伏,并在敌军必经之路撒满火油,准备好火把,在她将敌军诱入山谷之时,听令而动。至于最后那一分,则守在敌军逃走时必经的小道旁,准备绊马索与数十头壮牛。到时候,来个瓮中捉鳖,不怕敌军不降。 这个计策的确很妙,但也太危险了。尤其是她以皇女的身份亲自诱敌,稍微不小心便可能遭遇不测,但清欢独排众议,这里她是主帅,她最大,而且眼下也的确别无他法。 唯有裴天华深深地信任她,不管她做了什么决定,他都选择支持。 从军营至回头坳足足有三十里,在这么长的距离里,清欢必须将敌军全盘引入回头坳。 回头坳,顾名思义,绝境之处,无路可退。来到这里的人都必须原路返回才能脱困,地势偏险,易守难攻。 虽然理论知识很足,但真正实践,清欢还是第一次,所以她心里也很是没底。可如今迫在眉睫,已经容不得她犹豫不决了。根据因果石,她得知对方的主帅少年成名,骁勇善战,但惟独有一个缺点,那便是刚愎自用。但凡是她决定的,别人全无置喙的余地。若是有人与她唱反调那么为了自己的颜面,即使明知是死路一条,她也会硬着头皮走下去。 而她身边有位军师,最是心思缜密。清欢的计策也许其一开始看不透,但一进入回头坳,她便能一眼识破。可主帅素来与她不和,基本上,这场战赢的可能性是十有八|九。 不出所料,敌军一进入回头坳,军师便谏言撤退。可主帅觉得,自己握有对方的布阵图,颛顼的皇女又受了重伤,一路濒临逃亡至此,若是自己回头,回去如何向皇帝交代?“来人!传本帅号令!冲!若是能取裴秋安首级者!封千夫长!赏金万两!” 整整十万大军,尽数进了回头坳。   第四碗汤(三) 当主帅察觉中计之时,退路已被堵死,无数火油从头而降,伴随火把,回头坳里燃起熊熊大火,火光让回头坳的树木从此变成枯朽,此后几年内一直寸草未生。 清欢站在山顶远望,火攻死伤无数,但眼下她已别无他法。不少人看见了山顶上的她,便叫喊着往山上冲,这时,跟在清欢身边的军队便将早已准备好的巨石滚落,然后佐以利箭,很快地,便不再有人朝山上跑了。 此时敌军已损三分之二,军师眼尖望见一条羊肠小道,连忙提醒主帅,二人率领残部奔逃。清欢在山上远远看着,嘴角微微露出笑容来。 那头有绊马索及几十头尾巴上点了炮仗的公牛在等着她们,待到对方能逃脱,这余下的三分之一,怕是也剩不了几个了。 果不其然,最后逃走的只有主帅军师,及他们周围不到两百名士兵。这十万大军,可谓是全军覆没了。从回头坳到小路再到大路,一路上都是敌军的尸体,白骨成山。 但终究是赢了。 清欢命人八百里加急将捷报传回京城,而后在军中举行了庆功宴。这一仗她们损敌军十万,己方却仅有数千伤亡,简直是个奇迹!军中人人钦佩大皇女,认为其用兵如神,怪不得之前大皇女要鸣金收兵呢,原来是为了麻痹对方,使对方大意! 幸好清欢不知道众兵士心中是怎么想的,否则她一定是这个表情:“……”谁叫她一出现就在那场注定要输的战役上,不收兵,难道要等着被对方当成萝卜一样剁碎吗?! 回京的路上,裴天华始终闷闷不乐。他伺候清欢时,仍旧体贴周到,恭敬有加,但却时不时地会偷看清欢,然后迅速别过头,有时还会敲他自己的脑袋。清欢很无语,这孩子不会是脑子有问题了吧? 但她没有怎么逗他,裴天华过得太苦了,她不吝于对他好一些。 回京后,百姓夹道相迎,就连皇帝都破天荒的出城迎接,在城门口便设了庆功宴,拍着清欢的背,对她赞不绝口。 皇帝是个很威严的女人,她眉长入鬓,凤眼生威,但眼里却实打实的都是对大女儿的宠爱。清欢也对这个女人很有好感,她左右看了下,故意露出急切的表情问道:“母皇,我那夫郎……可有来接我?” 皇帝一听,眉头拧起来:“说是身体不适,不能前来。” 自然是不能前来了,他若是来的话,便证实了他的确是裴秋安男人的事情——虽然事实的确如此。不过对方既然要自欺欺人,清欢也没办法。但这不代表她会任由对方折腾,深爱元洲的是裴秋安,又不是她清欢。于是她露出落寞之色,道:“道是如此……他终究、终究是……” 终究是什么?清欢没说,留给听到这话的人无限遐想。 站在一旁的裴淑楠见清欢活着回来,眼底惊恐一闪而过。按理说,这药效早已到了,为何大皇姐却未死?在布阵图都泄露出去的情况下,她竟然能反败为胜!这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这样的对手……这样的对手,她真的能赢了她吗?! 可转念一想,裴淑楠就高兴了。裴秋安再厉害又能如何,她最爱的男人偏偏心仪于自己!想到这里,裴淑楠已经忍不住要通过元洲来狠狠打击和对付这位大皇姐了!再一想到元洲那滑嫩的肌肤,绝色的容貌,裴淑楠顿觉身体一热!虽然她与元洲是逢场作戏,但不能否认,这男子的身子当真是十分销魂。送上门的,不玩白不玩,否则人家怎么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呢? 只要一想到裴秋安苦苦爱恋却也得不到一眼青睐的男人在自己身下娇吟承欢,裴淑楠便感到一阵快慰! 皇帝听了清欢的话,有些不解,这孩子素来都说皇夫很好,怎地今日……她正待问,却又听清欢道:“母皇,此番出征,若非天华舍命相救,怕是儿臣这条命便要葬送在边疆了!”说着,她将裴天华拉到身边。 乍一触及皇帝不怒自威的目光,裴天华心下一惊,连忙要跪,却被皇帝亲手扶起。这个强悍而又杀伐决断的女人难得柔声,生怕吓坏他:“辛苦你了,为朕保护了皇儿。” “属下不敢,这是属下分内之事。” 皇帝点了点头,看见了自家大女儿眼里的柔情,心里倒是颇为不解。这孩子素来喜爱容色美丽的男子,否则自己也不会将元洲赐给她。可眼下这么一看……皇儿是改了口味了? 与皇帝一番母女情深后,清欢便回到了自己的皇女府。等到她看见了府里的下人和小厮,以及被裴秋安深爱的元洲后,她才算是明白,为什么裴天华说自己是!丑!男!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所有的男人都生得娇媚柔弱,眉毛比其他世界里的女人都要细,他们甚至还涂脂抹米分!皮肤白的像是雪! 这样一对比,要是以元洲为美,自然裴天华毫无疑问是丑人了。 面对这么一张美则美矣却娇气的要命的脸,清欢觉得自己要吐了……她从来没有过这样酸爽的感受,原来有朝一日,她竟然也有被男人恶心吐的一天……现在她好想回到奈何桥上,握住女鬼秋安的肩膀死命摇晃,问问她是不是瞎!是不是瞎! 在她身后,见她僵立不动的裴天华,立刻从被皇上赏赐并升官的喜悦中掉了出来,失落地低下头,掩饰住自己的情绪。果然……殿下眼里,还是只看得到皇夫呀……在军中自己曾经得到的那一点点温情,大概也只是殿下善心大发,瞧他可怜,所以才恩赐于他的吧? 不过没有关系,有那么一点点已经足够了,足够他今后的日子里独自回味一生。 “殿下。”元洲不冷不热地叫了一声,福了下身就算是行过礼了,他完全没把清欢放在眼里——即使这个女人刚刚打了胜仗回来,是天下敬仰的大皇女。在他心里,大皇女又如何,会行军打仗又如何,都比不得他的心上人温柔多情,又才华横溢。 清欢不用看就知道元洲脑子里在想什么了,事实上她怀疑除了女鬼秋安之外,元洲的脑子里也进了脏东西。否则你想想看,你嫁给了大皇女,日后便是父仪天下的六宫之主,大皇女又对你一见钟情,不管是从个人还是家族来说,还有比这更好的选择吗? 退一万步来说,即使你对大皇女毫无感情,心中早有了心上人,那么,在皇上赐婚时你为何不说?哦,你说怕惹怒皇上,那行,你心中没有大皇女,又恼恨自己被嫁给了大皇女,两人相敬如宾总能做得到吗?可你却狠心对她下了□□,要她的性命! 说白了,不过是仗着大皇女对他的爱任意妄为罢了。若是今日大皇女对他毫无好脸色,冷淡以对,怕是再清高淡泊的性子都要弯下腰来摇尾乞怜,因为他还要顾及自己的家族! 偷走布阵图,与人私通,谋害亲妻……这种种行为加在一起,足以证明元洲是个烂人了! 清欢对他是一点好感都没有,见他不愿行礼,似乎十分瞧身为武将的自己不起的样子,便淡淡地说:“数月不见,皇夫连礼数都不懂了?元家自诩书香门第,高门世家,就教出这么个东西?” 她一点也没有跟元洲虚以委蛇的意思,一方面是这货不配,另一方面也是不想伤了裴天华。后者敏感又自卑,但却是个可爱的孩子,清欢对他的好感比对元洲的多多了。 即便是日后有人问起,她也能将元洲所作所为说出,只是……目前她还没有证据,待到她找到了证据,也就是元洲被扫地出门的时候。他不是心心念念他的三皇女么?她很快就会成全他的。 元洲一愣。裴秋安对他从来是百依百顺没有一句重话,所以他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在裴秋安征战的几个月里,他与裴淑楠打得火热,早就把裴秋安抛在了九霄云外,因为他早就做好心理准备,裴秋安回不来了! 可现在,她不仅毫发无损的回来了,甚至……还打了胜仗?!元洲心底顿时充满愤怒,他就知道,裴秋安这个女人心思狭窄!总是逼迫温文儒雅的三皇女!仗着自己是武将的身份,总是打胜仗,害得三皇女一直得不到皇上垂青,真是没见过心机这么深沉的女人! 便是输一回又如何?让出去几座城池又如何?三皇女是她的亲妹妹呀!他真恨!恨自己生得如此容貌,恨自己被裴秋安这个表里不一的禽兽看上!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令他无比地恶心! 元洲强忍着不耐,又行了个礼:“殿下。” 不愿意行礼是吗?屈膝福身既然不喜欢的话,那就跪好了。清欢随意一扬手,元洲便发觉身子不受自己控制地跪了下去。见状,清欢淡淡道:“如此这般,才算是元家的嫡长子,也没给元家抹黑。”   第四碗汤(四) 元洲跪在地上,心里充满屈辱,他厌恶极了这个虚伪的、表里不一的女人!为何天底下的女子不能都和三皇女一般,温文儒雅,光明磊落,令人敬佩?为何……他被指给了大皇女,而不是三皇女? 清欢居高临下地打量着这个清高的男人,半晌,突然咦了一声:“皇夫这里红了一块,可是近日下人伺候的不周到,导致有了虫子?” 闻言,元洲心内大骇!那是什么?那是裴淑楠留在他身上的印记!他心里一慌,竟不知该如何回应清欢,一张嘴哆嗦着,若是被大皇女发现自己与三皇女有染……自己死了也还罢了,可连累了三皇女跟家族,那他就是万死也难辞其咎了! 于是他起身,忍住心里的排斥与不甘,媚态横生地靠近清欢:“殿下……” 原以为素来渴求他的大皇女会趋之若鹜,毕竟这个女人视他如珍宝,只要他稍微靠近,她便魂不守舍。谁知她竟像见了鬼似的对他退避三舍,还无视了他想要讨好的心:“本宫还有事要做,今晚不去落霞苑了。天华,我们走。”她真的要吐了!这男人身上竟然是茉莉花香的味儿! 呆呆地望着清欢远去,她身后那抹影子亦步亦趋,元洲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儿。虽说他主动讨好并非出自真心,可是身为第一美男子的尊严却被清欢的无视伤害到了。一个将你当做男神,为你可以付出一切的位高权重的女人,摇身一变,对你不假辞色视若无睹,即使他心中对清欢并无好感,但那落差感却是巨大的。 尤其清欢的外表并不输给裴淑楠,她沉静威严,与会体贴温柔的裴淑楠是两种类型的女人。尽管元洲比较喜欢后一种类型,可他到底还是有着淡淡的虚荣心的。 哼!元洲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转身在一众小厮的簇拥下离去。他才不稀罕呢!她不喜欢他,正是他求之不得的! 跟在清欢身后的裴天华终于忍不住疑惑:“殿下……您、您这样与皇夫说话,他、他更不会喜欢您的……”说着这话的同时,他感到了强烈的心痛。 听了这话,清欢心头微疼,她着实是有些心疼裴天华,便笑道:“我可不要他的喜欢。” “啊?” “你忘了吗?”清欢微微一笑。“如今我们打了胜仗了。” 裴天华眨巴眨巴眼,不敢确定清欢口中所说,是否是自己想的那样。他这副睁着大眼却不敢置信的模样竟颇为可爱,清欢难得生起了逗弄之心,便对他意味深长地笑了一笑,转身走了。 剩下裴天华站在原地呆呆地眨眼,然后整个人都傻了。片刻后,才赶紧追上去,亦步亦趋地跟在清欢身边,一副想问又不敢问,想知道又害怕知道的样子。清欢用眼角余光瞄到他,眼底笑意愈发深了起来。半晌,见裴天华当真是紧张不已,这才歇了玩乐之心,将他一把勾到怀里—— 不得不说,这种感觉还挺好的,以前都是她被人抱的份儿,如今换她来抱人,怀里的这个还乖得要命,清欢很喜欢这种感觉:“你以为我是在跟你开玩笑,还是随口一说?若我并非出自真心,又何必特地将你介绍给母皇?” “属下,属下以为……”以为是殿下后悔了,所以用赏赐和官位来弥补他,尽管如此,他心中仍然知足,因为那证明,在殿下心中,自己还是有一点点存在的价值的。 “以为什么?”清欢挑起裴天华的下巴,望进他幽深乌黑又干净忠诚的眼睛里。她好喜欢这种感觉!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完全不必考虑自己是否要伪装,因为无论如何,他都喜爱她、尊重她、敬畏她。她不必为了讨好他而绞尽脑汁,也不用糟践自己,更不用为了某个男人去改变自己。在这个世界里,她可以任意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相伴一生,清欢真心觉得这样子好极了! 这个世界由女子来主导,男子反而落于下风,他们需要依附女子才能生活,女子是天。她此次要完成的心愿也和抢走某个男人无关,一方面是因为女鬼秋安心胸宽大,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个世界给予了很大一部分的方便。 所以……谁说这样的世界不好呢? “以为我只是空口说白话,是在绝境前随意许你的谎言?” “属下决不敢这样想殿下!”裴天华连忙否认,他顺从地任由清欢的手指在他脸上轻柔摩挲,眼里闪烁着喜悦却又不敢置信的光芒。殿下温柔的抚摸……和善的眼神……这是连皇夫都不曾得到过的,是他、是他一直痴心妄想的……今日、今日难道要成真了吗?!“属下、属下只是……” “只是什么?”清欢轻笑,俯首在他柔软的唇瓣上亲了一口,一颗心竟难得的柔软起来。“以往是我错将石头当成了宝贝,却没注意到,原来真正的宝贝,我早就拥有了。” 真正的宝贝什么的……裴天华的脸火红一片,他不知道殿下说的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亦或只是因为受到了皇夫的冷落因而转向自己寻求慰藉……不管是哪一种,都无所谓了。哪怕今天过后殿下便要他死,他也决不会有片刻的迟疑。“殿下……”裴天华的声音在颤抖。 “过几日,我便将你纳为侧皇夫,我知道有些委屈了你,但还请你相信我,以后,能名正言顺与我并肩的人,就只有你。” “属下出身低贱,又貌陋无德,万万没有资格做侧皇夫的……”只是,嘴上这样说,心底却无比地酸楚。若是自己有皇夫那般才情容貌,或是有那样高贵的世家,是不是今日他就能欣喜地答应殿下了? 真是……令人嫉妒的皇夫呀! 过人的容貌,满腹的才华,傲人的家世……这些都是他不敢妄想的,而最令裴天华嫉妒的是,元洲能够光明正大地成为殿下的夫郎!拥有了那么多,却还是不肯珍惜殿下……世上怎会有如此不惜福的人! 清欢一眼就瞧出他满心的不信任,怎么说呢,大概是裴秋安之前对元洲的爱意太深太疯狂,所以也给裴天华造成了心理阴影吧,不敢相信她说的喜欢,也不敢相信她对他说的每一个字。但从主仆的关系上来讲,他对她却又信任到宁肯把心都挖给她的地步。 多么纯净,痴心,令人怦然心动的灵魂! 她牵着裴天华到桌边坐下,宽慰道:“勿要妄自菲薄,在我心里,你比那些男人可好多了。”真要说起来,反倒是像她这般历经沧桑,连心都没有的人配不上他。她是要在这个世界待上几十年的,而在这漫长的光阴里,她不想一个人度过。 没有人比裴天华更合适陪伴她了。他忠诚,勇敢,坚强,对她的感情没有丝毫杂质……虽然用的是裴秋安的心,但清欢感觉得到它在跳动。 “可是……皇夫……”裴天华仍然很担心,“殿下,若是因为皇夫,您才对属下……对属下说了这样的话,还请殿下收回,皇夫若是知道了,非但不会为殿下所感动,反而会更、更……”他说不下去了。因为在他心中,殿下是如同天人一般完美的存在,皇夫凭什么瞧不起殿下?! “更厌恶我?”清欢替他说出来了,“那又如何?”她云淡风轻的样子。“我可不会喜欢一个通敌卖国,谋杀亲夫又与外人私通的男子。” “……”裴天华目瞪口呆,已经被后面那句用了一连串形容词的话给震撼的无话可说了。 于是清欢将事情娓娓道来。从元洲对裴淑楠的倾心,到二人勾搭成奸,再到元洲在她的膳食里暗下慢性毒药,盗走布阵图……一五一十全说了出来。直把裴天华气得额头青筋直冒,腾的从椅子上站起来就朝外走,被清欢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你做什么去?” “去杀了元洲!”得,这下连“皇夫”都不叫了,因为元洲不配!“那样的人,根本不配留在殿下身边!若是再继续下去会很危险的,属下将他杀了,日后自然不会再有人对殿下形成威胁!”怪不得!怪不得英明神武的殿下险些栽在边疆!若非元洲盗走布阵图,殿下如何会受伤?!想到这里,裴天华恨得咬牙切齿。 清欢啼笑皆非:“你将他杀了,我如何跟元家交代?更何况,他死了,难道裴淑楠就不会再找一个人做内应吗?”说完,她语气温柔起来,不容抗拒地将元洲拉回来坐下。“且让他折腾去吧,早晚有一日,我会成全他这份痴心的。” 裴天华望着清欢略显阴鸷冷酷的眼睛,心里却充满喜悦。太好了!殿下并未被元洲所迷惑!“可是……太危险了!” “放心吧。”清欢笑意愈甚。“元洲什么的,根本就不重要,你还是好好想想,你我成婚那日,你该怎样装扮吧!”   第四碗汤(五) 在完成鬼魂心愿的同时,清欢觉得自己在不断地成长。虽然也曾有过痛苦和不甘,有过绝望和遗憾,但她终究是在慢慢走出以前的自己。 现在的她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尤其现在又是大皇女的身份,若是这样还要畏首畏尾,当真是对不起女鬼秋安了。因此,一决定要纳裴天华为侧皇夫,她便立刻命令府里准备婚事。顿时皇女府张灯结彩好不热闹,落霞苑的元洲知道了,冷哼一声,正合他意,可若裴秋安是为了刺激他而纳侧皇夫,她还是早些死了这条心比较好。 他的心早就给了三皇女,再也容不下他人了。 按照元洲清冷孤傲的性格,他是决计不会去见清欢的,两人井水不犯河水,互相不往来,正是他所期盼的。清欢内心:你还要脸不要,做出这些事来,不仅不心怀愧疚,还理直气壮地享受皇夫所带来的荣耀,厚颜无耻! 可他不在意,不代表他的娘家也不在意。尤其是性格专横的母亲,派人将他请回元府,便是一通训斥!元洲这才想起,元家还是要受大皇女照拂的,即使他心中有数,大皇女倒了,他们元家也不会有问题,可他爹娘不知道呀! 再说了,在三皇女未成气候之前,他的确需要倚赖大皇女。也就是说,他内心不喜大皇女,却不能与她撕破脸。 裴天华过得就快活多了。他原以为这所谓的纳夫仪式意思意思就可以了,却没想到殿下对他如此上心!不仅亲自为他挑选婚服,还特意让他搬进了客院,说是要他从那里嫁给她! 好幸福好幸福,哪怕第二天他便要死去,他也满足了。 京城中不少人都奇怪,不就是纳个侧夫么,大皇女至于如此隆重?不仅颜色用的是大红,还是从正门迎进去的!这于理不合,然而却令无数男子欣羡不已。也有不少人在暗地里等着看元家的笑话。这家人自诩出了个皇夫,素来得意,今日大皇女纳侧夫,当真是大快人心。 元洲在自己的落霞苑里生闷气,他自然气得不是清欢,而是气她不顾及他的脸面,这不是明晃晃的地打他的脸吗?!可要他拉下脸面去乞求她的宠幸,他宁可死了算了! 可听得前院欢声笑语,一派觥筹交错之声,再想到母亲那天叮嘱自己的话,元洲咬了咬牙,罢了!忍辱吞声也不过这一次!算起来,大皇女也的确是许久没到他的院子来歇息了,别说是外人,就连府里的下人都认为他已失宠。尽管想要为三皇女守身,但元洲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早在他嫁给大皇女的那一天,他就注定了不能用干干净净的身子与爱人相守。 于是他命人梳洗更衣,换上华服,精心装扮一番,往前院而去。按理说本该明天早上由侧皇夫来请安,但他不能等到明天早上,他必须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大家知道,大皇女虽然纳了侧皇夫,但那不过是一时玩乐!她最心爱的还是他元洲! 怀着这样的心思,他打扮起来也更肯费力气。最后,望着昏黄铜镜里的绝世美男,就连元洲自己都险些看得痴了。 前头正热闹着呢,清欢也是第一次有纳夫的感受,她还挺喜欢的,所以心情也很好,平素严肃的脸色略微有些软化,这看在那些皇妹及臣子们的眼里,无异于是天降红雨了!大殿下竟然也有如此温柔的时候,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铁女柔情?再看看新夫郎的红盖头,众人不由得纷纷幻想,这下面得是什么样的容貌,才能让大皇女如此痴迷,连第一美男都不再看重啊? 很快地,有人通报说皇夫来了。众人纷纷朝着门口望去,那里款款走来一名如画中人的美男子,螓首蛾眉,眉目如画,当真是说不出的俊俏风流,倜傥勾人。不少臣子还险些流了口水,心中都不由得暗忖:“到底是颛顼第一美男呀,真是叫人艳羡大皇女的好运。” 可对于这位让众人折腰的美男皇夫,大皇女的反应却很耐人寻味。 元洲一眼望过去,竟觉得这人群之中,唯有清欢最显眼。哪怕是他最爱的三皇女,也不及她的风采。皇室子女大多生得容貌俊秀,而能够在朝为官者,亦都是面貌端正,其中不乏有绝色。然而不知为何,一眼望去,却唯有一身大红喜服的清欢最独特。 她的长发被束在头顶,一根玉钗斜斜地挽着,凤眼不怒自威,但依稀可以看得出来她心情很好。此刻她正握着身边新夫郎的手,柔情蜜意地低头在他耳边不知说些什么。而这些……原本都是他元洲专属的。 说不清道不明心头的那点酸涩是从何而来,元洲轻轻吁了口气,上前福身行礼,正要开口说话,清欢却伸出一根手指点在了他唇上。莫名的,那修长又纤细,还带着薄薄茧子的手指让元洲有些心猿意马。他原以为这是清欢还对他动情的标记,却没想到她随后便将他推到一边,从头到尾没有理会过他,而后便又柔情万千地去扶新夫郎了。 原来,不过是怕他出声,惹得新夫郎不快。 只闻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元洲脑海里突然蹦出这几个字来。他连忙摇摇头甩开,他的高傲和裴秋安对他的纵容和痴狂让他做不出去抢人或是挑衅的事情来,半晌,站了一会儿后,他竟成了最尴尬的那一个。 元洲自然不是喜欢上了清欢,他不过是因为原本属于他的东西结果突然属于了别人,心里有些失落罢了。他的最爱,只有裴淑楠。扭头向裴淑楠看去,却见对方目不斜视,根本就不看自己。元洲在心里安慰自己,这是在皇女府,他又是大皇女正夫,两人有过燕好之事,自然是不能露出马脚的。想到这里,他便又平衡了些,很快回去了。 裴天华紧张,紧张,紧张,特别的紧张,他这辈子都没这么紧张过。即使面对千军万马的敌人,他的手心也不曾出过这么多的汗,他好担心汗水把脸上的脂米分弄湿,本来自己就长得够难看的了,妆容若是也花了……他真就没脸见人了!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自己激动的情绪,就在这时,一只柔软冰凉的手握住了他的,然后轻轻在他掌心勾了一下,挑逗意味有些,更多的却是安抚。 是殿下。 裴天华的心神奇地定了下来。红盖头下的面孔露出笑容,他认认真真地伏下去,与清欢拜了堂,若今日一切皆是他在做梦,便乞求上苍让他沦陷在这梦中,永远不再醒来。 进了洞房后,清欢挑开了盖头,一见盖头下那张画的面目全非的脸,第一时间竟非裴天华期盼的惊艳,而是扑哧一笑。裴天华的脸立刻黑了,清欢看见他眼底的受伤和难堪,忙命人取来湿布巾,温柔地为他擦掉那些胭脂水米分,柔声道:“你不上妆就很好看啦,这妆不伦不类的,一点都配不上你。” 这是她的真心话,到底她还是比较喜欢坚强又独立的男人,对这个世界软趴趴好像一根手指头就能戳倒,一阵风就能吹跑的那种没有一点好感。 裴天华难掩羞涩,虽然他常年混迹军中,在女人堆里长大,可他还是会害羞的,尤其是在今晚,他终于嫁给了自己最喜欢的人。“殿下……” “这个时候,就不用叫殿下了。”清欢呢喃着,轻轻将他揽入怀中,望着怀里这双对她充满忠诚和信任的黑眸,柔柔地吻了下去。“叫我的名字吧。” “这于理不合……”裴天华很坚持。“属下只能称呼您为殿下……”虽然,他是真的很想叫她的名字。可这若是被外人得知,少不得又要被拿来做攻击她的工具。 清欢笑道:“如此便也随你。”名字什么的不过是个代号,她根本就不在意。 裴天华自小习武,体力过人,两人一夜颠鸾倒凤,被翻红浪,天蒙蒙亮的时候,清欢还在啄吻着他的身子。裴天华饶是身体强健,也禁不起如此折腾,这个世界赋予了女子天生胜过男子的体力,他早就被清欢折腾的不行了,偏又不肯扫她的性,硬撑着。 “睡吧。”清欢说,声音温柔地足以令裴天华落泪。 但他不敢睡,他怕一睡,美梦就醒了。“不行……天快亮了,要去给元洲请安……”他谨记礼数的同时,还不忘直呼元洲的名字。之所以去请安,是因为他嫁的女子名誉容不得半点损伤,可他心里其实是唾弃元洲的。然而为了殿下,他可以低头。 闻言,清欢顿时哭笑不得。这世上换做任何一个男子,被大皇女宠幸后都会恃宠而骄吧?惟独这个家伙……她心中不由得又升起怜惜之意,便低下头吻了他一下,道:“那厮不值得,你只管休息就好了。” “可是……” “没有可是,闭嘴,睡觉。”清欢霸气地说。 裴天华终究没忍住浓浓睡意,朦胧地撑着费力的眼皮,半晌,终于睡了过去。   第四碗汤(六) 清欢很早便醒了。这个世界女子的体质普遍强于男子,所以,昨天晚上最先晕过去的反而是裴天华。 她看了看与自己面颊相贴,连呼吸都亲密交缠的男子。裴天华睡着的时候眉头是微微锁着的,他在床上的表现乖巧又可人,清欢还是头一回有这种感受。之前在女鬼朱采的世界,即便是景恒帝对她爱之若狂,颠鸾倒凤时也曾让她居上,清欢也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她微微一笑,起身梳洗,却并未惊醒裴天华。 那具与自己相依偎的温热身体离开了,裴天华如何能察觉不到。所以即使眼皮很重,他也仍然努力撑开,见清欢正在穿衣,立马醒了,从床上坐起来就要下去伺候,可不动还好,这一动,浑身上下的骨头就都开始抗议了。 要不是清欢眼疾手快,这会儿裴天华指定摔到地上。他的俊脸一红,觉得自己这样太过无礼,若是没有留在殿下身边的价值,他真的害怕有朝一日会失去一切。“殿下,还是让属下来伺候您吧……” 他仍是改不了这习惯,称清欢为殿下,自称属下。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清欢也知道想突然就把裴天华的称呼给改过来不大可能,但日后他总是要与旁人见面的,若是言谈间仍这样称呼,难免有些不伦不类。便道:“日后在我面前,你直呼自己的名字便可,莫要再称手下了。”说着,她已将朝服穿戴妥当。 裴天华痴痴地望着身着藏蓝朝服的清欢。她生得好看,眉宇间更是器宇轩昂,从前不知道是多少高门世家眼里的乘龙快婿,数不清的人家想把嫡长子嫁过来,可殿下都一一拒绝了,最后选择而来元洲,也就是现在的皇夫。 但那人……根本就配不上殿下! 想到元洲,裴天华眼底闪过一抹阴狠。这样危险的人物,不能长时间留在殿下身边。他既然敢下一次的毒,难保不会再来第二次,自己一定要跟在殿下身边时刻保护,否则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敌! 想到这里,裴天华强撑着不适下了床,结果脚软,直接向前扑去,好在清欢将他一把抱住,无奈道:“你呀,今儿个就在院子里好好休息,我不会有事的。” 裴天华摇头:“不行,属下决不离开殿下半呜——” 最后一个字没清欢堵在了嘴巴里。清欢若是想将一个人吻到喘不过气,那是轻而易举的,可怜刚刚得幸还没弄懂女爱男欢的裴天华,一张俊脸憋了个通红——因为他还不会换气,清欢一吻他,他便习惯性地停止了呼吸。 见状,清欢莞尔,掐了掐他的下巴,说:“呼吸。” 裴天华一个指令一个动作,大吸了两口气之后,他的脸红才有了些许改善。但这回他却不敢直视清欢了,而是羞答答的抬头瞟她一眼,见她正看着自己,连忙又羞涩地低下头,惹得清欢大笑出声。 两人又耳鬓厮磨了会儿,清欢便命人传了早膳。她并非前去上朝,而是进宫与皇帝见面商讨一些国家大事。皇帝有意将皇位传给她,所以对她十分看重,平时议事时都会让她陪同。 裴天华发觉自己高估了自己的体力,因为他的手抖得竟然连筷子都拿不稳,更别说是自己用膳了。可他素来好强,又不肯让殿下为自己操心,便强撑着要自己来。清欢心细如发,立刻看出了他的窘境,竟二话没说把人抱到了自己腿上,然后感慨道:天华看起来高大修长,没想到竟然这么轻……这个世界的男人呀…… 被人抱着用膳,还是自己最最最敬畏和热爱的那个,任谁都会感到兴奋和激动的。明知道这样于理不合,可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昨夜他才刚刚成为殿下的人,今天就让他权且任性这一回,日后他自会恪守礼数,决不会再让殿下为难的。 正想着,突然下人来通报,说是皇夫求见。 清欢听了,眉头一皱。她可不是女鬼秋安,对元洲爱如至宝。在她看来,元洲不过是个没有自知之明的烂人罢了。但这个烂人选在她纳侧皇夫的第二天清早来求见,安的是什么心? 她随意挥了挥手,说:“不见。”现在最重要的是跟裴天华在一起,她才懒得浪费时间去理会什么阿猫阿狗。 无法否认的,乍一听到皇夫求见的时候,裴天华心一沉!他真怕对自己这么好的殿下又被抢走!以前都是这样的,无论殿下在做什么,只要皇夫一有消息,她就会很高兴,然后对皇夫有求必应。就是这样,她还因此失掉了许多机会。要是能行,裴天华真想把元洲给碎尸万段! 背叛殿下,和对殿下有不轨之心的人,都该死! 就在他紧张兮兮以为殿下要见的时候,却突然听到殿下说了不见这两字。裴天华险些都要以为是自己幻听了,但他清楚地知道这不对,即使他心里开心死了清欢的拒绝。 见清欢不愿见自己,元洲也不乐意等了。他心高气傲,从未把清欢放在心上过,自然不会为了她去卑躬屈膝。原本想着趁着今早献点殷勤,没想到清欢竟绝情至此,竟连见都不肯见他! 难道那个叫裴天华的男子就有这么好吗?比自己还好? 惊觉自己竟然想和裴天华比美,元洲脸一僵,立刻呸了自己一声,胡想什么呢?那裴天华不过是蒲柳之姿,哪里比得上自己这个颛顼第一美男子? 自然是不能比的,说的难听点,裴天华不过是个丑男,怎么大皇女却对他那么看重? 是了。 元洲突然做了一个大胆的猜测,是不是大皇女得不到自己,所以故意找人来刺激他,看他是否对她有情,然后等着他因为家族巴巴的赶上去讨好? 哼,她做梦! 虽然嘴上这样否定着,可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元洲便十分得意。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这个想法了。因为自从清欢纳了裴天华后,就再也没到他的落霞苑来过! 即便她真的是拿裴天华来刺激自己,这都过去一个月了,也该满足了吧?可为什么……莫名的,元洲心头掠过一阵不安。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样的根绝,只知道一想到大皇女是真的厌弃了自己,他就感到了心慌。 他坚信自己心慌的原因是因为被厌弃的话就没有办法帮助到三皇女了。 在这之前,他根本不需要去讨好谄媚清欢,因为只要他一个微笑,就能得到对方疯狂爱恋的眼神。所以,虽然心里对大皇女十分厌恶,但是能得到这样一个出色的女子的爱,元洲嘴上不说,心里其实还是非常得意的。如今突然失去,这失落感也可想而知了。 现在,以静制动的策略已经不奏效了,他若是还留在自己的落霞苑里等待大皇女宠幸,怕是要等到猴年马月。府里的下人都说了,接连一个月,殿下都宿在侧皇夫那儿……不,这么说不够恰当,因为殿下早就让侧皇夫搬到她的院子里去了!与其说她是在宠幸侧皇夫,倒不如说这是对恩爱的夫妻。 元洲要是想把清欢抢回来,就必须去清欢的院子走一遭。他不想这么做,可他必须这么做。为了他的性命,他的家族的命运,还有他心仪的三皇女……元洲一遍又一遍地告诫和提醒自己,他这么做不过是为了讨好大皇女,是为了心上人和家人做出的勇敢牺牲,并不是对大皇女动心了! 想到下人们所说,殿下会抱着侧皇夫用膳,还会给他剥虾壳,夹菜……做什么事都不避讳侧皇夫,还会陪着侧皇夫上街游玩,陪他练武,更有甚者,殿下竟然恩准侧皇夫继续做她的侍卫,继续从军! 从来都不会笑的大皇女,原来也是会对一个人笑得那么温柔的吗? 这是元洲在看见清欢教裴天华读书时的第一反应。 裴天华自小便是作为死士训练的,武功没话说,识字方面就差了点儿,这也是为了防止死士新生他念。清欢发觉他很喜欢读书后,便主动提出要教他,然后时不时地在两人的亲密行为里占点小便宜~~总之这样的生活清欢可真是满意极了,当然,要是府里能没有元洲这样的烂人就更好了。横竖她今儿心情好,便见上一见也无妨。 彼时她正握着裴天华的手教他写字,这家伙,拿剑的时候说不出的潇洒威风,可一拿起笔杆子就不像是他自己了,这里僵硬那里结冰,根本就不懂得如何下笔。清欢便以此寻了个由头握住他的手教导,当然,期间少不得多吃两口嫩豆腐。 裴天华一边脸红一边学字,眼角余光瞟到站着的元洲,心里咯噔他一下,连忙推了推正玩得不亦乐乎的清欢:“殿下、殿下!” 清欢嗯了一声,裴天华戳戳她,又朝元洲指了指,声音仍然冷静自持,听不出情绪,可清欢却能明显感受他的不爽和不安。   第四碗汤(七) 纵观这些年来,他元洲都是众人视线的中心,曾几何时受到过这样的冷遇?那个冷落他的,还是曾经对他爱之若狂的妻主!一个将你视作珍宝的女人,突然有一天,她的眼神不再为你停留,她的温柔也不再为你展现,而是全部给了另外一个男子。 那么,即使这个女人并非你所心仪的,你的心里也必定会不舒服。 元洲此刻就是这样的心理。以前大皇女对他有多么趋之若鹜,现在对他的冷淡就能让他多么难受。 可瞧着清欢待裴天华的柔情蜜意,温声软语,他心中又忍不住有些不舒服。元洲将这归咎于自己害怕娘家失势。原本他打算在旁边等清欢理会,但等了许久也不见对方看自己一眼,反倒是那裴天华,不住地往自己这边看,还低声说些什么,元洲猜测,大概是在讲自己的坏话吧? 又等了大概半柱香左右,元洲终于等不住了。他上前一步,一个殿字刚出口,就被清欢嘘的阻止了。 她阻止他是为什么呢?原来,是因为裴天华这个字到了最后一笔,也是最关键的时刻,万万容不得半点分心。清欢握着裴天华的手,带着他把这最后一笔写完,这才有精力去理元洲。“何事?” 清欢的声音很冷淡,元洲一下就听出来了。和以前那种冷淡却包含着温柔的语气不一样,这一回是极致的冷漠,没有半点柔和。可他必须回话:“殿下……您已经、已经有月余不到我的院子里来了……” 说着说着,想到自己竟然卑躬屈膝乞求这个女子来宠幸自己,元洲顿觉自己十分卑贱,尤其他求的并非是自己心仪之人,便让他在心底又悄悄怨上了清欢。 一听元洲说了这话,裴天华浑身一僵,手里的毛笔啪嗒一声掉在了宣纸上,印出好大一块墨迹。但他随即将笔重新拿起,权作自己什么都没听到,故作镇定地低头继续练字。 清欢哦了一声,说:“不止是这月余,日后恐怕都要皇夫你独守空闺了。” 元洲听了,心里一急:“殿下!这、这于理不合……”倘若现在他就能光明正大地离开皇女府与三皇女在一起,他必然不会如此焦急,然而现在他还挂着大皇夫的身份,若是被外人得知自己被大皇女冷落……只要一想起那些或同情或嘲笑的目光,元洲便觉得无法容忍!他从来都是第一,是最美的,最出色的,绝不容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于理不合?”清欢仔细琢磨了下这四个字,突然笑了。她可不是女鬼秋安,一颗心被人碾碎了还要巴巴地送上去,生怕毁灭的不够彻底。这元洲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做下那等伤天害理之事,却仍想心安理得地受着大皇夫的身份,被大皇女庇佑,这样的人啊……也难怪会喜欢上裴淑楠,毕竟两人说到底可以说是半斤八两,也算绝配了。“那依你,是什么意思?” 元洲咬咬牙,不说也不成了。“按规矩,每个月的初一与十五,殿下您都应该是宿在我的院子里的,至于其他时候……都由殿下您自己做主。”这话只是他随口一说,待到大皇女真的到了自己的院子,他自然有办法让她离不开他,从此以后都不再冷落于他。 望着元洲眼底的期盼,清欢微微一笑,她这会儿可真是觉得有趣了,女鬼秋安待他千般万般的好,他也不曾叨念过半分,可到了自己这里,只是冷落了一段日子,便眼巴巴地跑来争宠,看上这样的男子,女鬼秋安可真是好品味,好眼神。“不必了,这规矩便从现在起改了,初一十五我都在自己的院子里,你可以走了。” 元洲瞬间怔在当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他眨了眨眼,似乎没把清欢的话当真,也或许他的潜意识里,爱他爱的要死的大皇女是永远都不会对他说出这样残忍的话的。可是……可是……“殿下……这、这……此事若是传出去,您会沦为天下人的笑柄的!” 无视礼法,不懂规矩,这样的事情……怎会是素来严谨的大皇女所做?! “没办法呀。”清欢扭头看见裴天华眼底掩饰不住的狂喜,心一软。“难道要叫本宫睡在一个同床异梦的枕边人身边吗?本宫这条命是好不容易才从战场上捡来的。没能马革裹尸,本身就是一种遗憾,可若是被人害死,那还不如干脆利落地死在战场上呢。天华,你说是不是?” 裴天华温顺地抬起头说:“殿下说什么都是对的。” 元洲大骇,如同五雷轰顶!他惊恐地盯着清欢,一时之间竟没反应过来她方才说了什么。 于是清欢很好心的又提醒了他一遍:“你给本宫送夜宵的那三个月里,每隔一夜,便下了相同分量的□□,而后,又在本宫出征前夕曲意逢迎,趁本宫不备,在护心镜上做了手脚,更是从本宫的书房里盗走了布阵图。你以为——你做的天衣无缝吗?” 她知道!她竟然知道!她都知道了!!!! 元洲的小脸刷的惨白,他僵硬地站在原地,望着正用冰冷鄙夷的目光望着自己的女人。从前她看他时,总是无比的温柔小心,生怕惊吓到他,而现在,她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一只蝼蚁。 这时,裴天华出声了:“你可知道你盗走的布阵图落在了敌军手里,因此害死我颛顼多少兵士?你在殿下的护心镜上做手脚,可知她便险些因此死在边疆?你在她的膳食里下□□,又何曾想过她是我颛顼数十万大军的主帅?似你这等,不忠不义之人,有何脸面活在这世上!” 元洲被指责的哑口无言。此刻他什么都不想了,他最恐惧的是,清欢书否会因此取了他的性命。毕竟他所做的这三件事,任意拿出一件来都是在要他的命啊! “你不知道一直很喜欢三皇妹么?过一阵子,本宫便把你送给她。”清欢冷冰冰地说,对着元洲的时候,那个冷酷的大皇女又重新回来了。她寒冰般的眼神唯有在看见裴天华的时候才多了几许温度。“本宫虽然征战在外,可这府里到处是本宫的人,你与三皇妹暗通款曲,你侬我侬之事,当真以为能瞒得过本宫的耳目?” “为人夫者,不曾守节,你根本就不配做殿下的夫郎!”裴天华不屑地说。 元洲此时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本来清欢并没打算今天就跟元洲摊牌的,只是此人太过烦人,总是在她跟天华亲热的时候冒出来,又是这个事儿又是那个事儿的,所以她才想直接把他给了结了,这样的话就不用担心气氛正好的时候,有煞风景的人出现。 不过是个男人而已,她何必顾忌这个顾忌那个不敢对他动手,她早就不想让自己活得那么辛苦了。 对她好的人,她千百倍的回报,而对她差的人……她自然也是锱铢必较。 不是有句老话那么说么,受人点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话反过来也是对的。 “乖乖跟本宫滚回你的落霞苑去,日后没有本宫的命令,不许出来,听到了么?” 她的眼神太可怖,导致元洲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好在清欢也没打算要他的回答,在得知自己已经知晓他所有的丑事之后,她不信对方还敢再不知廉耻地在她面前蹦跶。接下来只要将裴淑楠拉下马就可以了,到时候,她的皇夫突然“暴毙”,也是很正常的嘛。毕竟很多人都知道大皇夫与三皇女之间的破事,想到只有女鬼秋安一人浑人不觉,清欢便无法想象那人——不,是那鬼脑子里都是些什么东西。 命人将元洲带下去,裴天华神色担忧:“殿下,这样好么?元洲做下这等大逆不道之事,您非但不杀他,还不将他的所作所为公之于众,这样真的好么?他回去之后,难道就不会再第二次下毒害您么?!”说到后来,他都有些急了,因为清欢看起来一点也不急。 “放心吧,短时间内不会的。”清欢笑意神秘。“他如此喜爱我那三皇妹,不管怎么说,我也不能光看着他这一片痴心付诸东流呀!” “……殿下的意思是……”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裴天华顿时瞪大眼,有些不敢置信,正待再问,清欢已经重新握住了他的手,温声道:“好了,这个字写得差不多了,咱们换下一个。” 元洲回到自己的院子后,好几天没有睡着,这导致了他的皮肤变得没有光泽,黑眼圈出来了,更别提是有闲工夫去做保养了。他引以为荣的容貌此刻已经完全不管用了。因为他很清楚,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容忍自己这样的夫郎! 没有臣服也就算了,还恃宠而骄,跋扈任性,更可怕的是想要谋杀妻主!这妻主还不是旁人,是颛顼的大皇女,也是掌管数十万兵马的大将!这样的人……要碾死他,难道不比碾死一只蚂蚁简单?   第四碗汤(八) 比起元洲的寝食难安,清欢可就过得逍遥快活多了。除了必要以外,她花费了自己所有的时间来陪伴裴天华,尽可能的给予他自己的温柔与宠爱。至于为什么……大概是因为,他让她想起了曾经的自己吧。 一样的甘于奉献,不求回报,为了心中的那人,甘愿米分身碎骨。 而如今她已经从那迷局中走出,裴天华却仍陷在里头。女鬼秋安对裴天华毫无男女之爱,是以无法给他幸福,而她不是。这是清欢的任性,也是她的坚持。她厌倦了总是要一板一眼的过日子,总是要为了些繁文缛节来压抑和逼迫自己,她的人生已经过得够艰苦了,真的不需要死后还要继续这样。 生前被人欺辱,死后若还是如此,她留在奈何桥又有什么意义呢? 皇帝对于她纳裴天华为侧皇夫一事并未说什么,因为皇帝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曾做过些微爱不顾一切的事情。如今见清欢这孩子在冷肃之外,总算是有些人味儿,心里也是替她高兴。先前为她指婚,婚后不久,皇帝才得知原来元洲早已心有所属,那时她便对这个大女儿充满愧疚,如今见她能够重新振作起来,别说是纳个侧皇夫,就是清欢告诉她说自己喜欢的其实是女子,皇帝也会包容的! 这一日,皇帝在金銮殿上便提出了要立储君一事。平心而论,如今有资格和身份竞争储君的共有七名皇女,但在这七名皇女中,真要说谁最优秀,谁最适合,谁得到的支持最多——还属清欢。她自幼年便随军征战,多年来立下战功无数,为人刚正不阿,在群臣和民间的威望和呼声都很高。她的父后虽然去的早,但嫡长女的身份却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就是当今皇后所出的四皇女,虽然政绩平平,却胜在出身高贵,又有强大的世家支持。 最后却是一匹黑马,生父是一名小小宫人的三皇女。此人虽然出身不高,也不得皇帝器重,但却靠着满腹的才华名满天下。待人接物又十分的有礼谦逊,所以朝中支持三皇女的也不少。 最后的储君务必会是在这三人中选出来,这是毋庸置疑的。 其实皇帝心中最适合的人选是清欢。这孩子是她此生最爱的男子所生,自小又聪明伶俐,为颛顼更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为人虽冷淡严谨了点,但作为一名帝王,这并不是什么坏事。四皇女本身对做皇帝就没什么兴趣,那孩子性格跳脱的很,总是向往寻常百姓的生活,即使有世家的支持,却并不适合做皇帝。至于三皇女……皇帝对她,虽然称不上讨厌,却也没几分喜欢。每每看见裴淑楠,皇帝都会想到当初裴秋安的父后是如何离世的。 那时,她信誓旦旦对心爱的男人保证说,日后只宠爱他一人,再不会碰别的男人分毫。可没过多久,便醉酒宠幸了一名宫人——也就是三皇女的生父。裴秋安的父后本就身体羸弱,遭此打击,更是一病不起,过不了多久,便没了。 所以这么多年下来,皇帝始终不能忘怀。即使她再也不见裴淑楠的父亲,可是只要一看见裴淑楠,她就会立刻想起多年前自己所做的错事。那个男人早已逝去很久了,她也再没坚持住对他的承诺。若是连皇位都无法传给他们的女儿,皇帝当真是死后都没脸去见他了。 因此,几乎是毫无疑问的,皇帝在召了几名重臣商议储君一事后,在三日后的早朝上便宣读了诏书,立大皇女裴秋安为储君。 下朝后,清欢是最后一离开的,皇帝将她召到御书房,激励鞭策了她一番,又跟她说:“若是你不喜那皇夫,改日母皇为你再指一门亲事,包管比元家的要好。” 清欢身后跟着作为侍卫的裴天华,她用眼角余光瞥了他一眼,见他面上仍是面无表情,惟独垂在身侧的手却握成了拳头。想必这孩子心里又不舒服了,可他从来都是憋着不肯说出来。思及此,清欢微微一笑,突然对着皇帝跪了下去。 裴天华没有安全感,他甚至随时做好了被她抛弃的准备。那么,她不介意让他定定心:“母皇,儿臣不想要指婚,儿臣只想要母皇一个恩典。” “你这孩子……要什么恩典?”皇帝有些惊讶。要知道,这么多年下来,清欢可从未求过她任何事。可见清欢面色严肃,她也不由得认真起来,觉得能让这个成熟稳重的大女儿这样正色的,必然是件大事。 可清欢接下来的话却让她瞠目结舌:“儿臣想求母皇,答应儿臣日后只有一个夫郎的要求。” 此言一出,裴天华猛地抬头,露出惊骇之色。 皇帝想都没想就摇头拒绝道:“朕不答应!日后你若登基为帝,三宫六院,这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倘若你真有喜欢的不得了的人,那么封他做贵妃也就是了。若是身份高贵,便做皇后亦是无妨。可若说只要一人,这是万万不可能的!” 岂止是不可能!天下之大,哪个女子不是三夫四侍?即便是穷人家,都想着多娶几个夫郎回来,她一个皇女,还是储君,却想着说日后只要一个夫郎?“此事朕权且做你糊涂之言,日后不许再提了。” “母皇。”清欢神色淡然却又坚定,那表情,那眼神,甚至那嘴角的弧度,都让皇帝的心为之一颤。“父后没有得到的东西,儿臣想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儿臣不想做会让父后伤心的事,儿臣,只愿此生只守一人。” 皇帝痴痴地望着清欢的脸,似乎要从她的脸上寻找某个早已逝去之人的影子。她的唇瓣微微颤抖着:“你、你是怪朕……怪朕给了你父后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却没有做到么?所以,你要用这个来报复朕?” “儿臣从未如此想过。”清欢认真地说,就算是女鬼秋安,也从来没有恨过皇帝。“造化弄人,母皇也曾经想要做到的不是吗?可您是皇帝,注定了命中不会只有父后一人。后宫美男无数,若母皇只宠幸父后,却对其他妃子视而不见,又何尝不是一种残忍呢?可儿臣不愿如此,儿臣若违帝,后宫只愿一人存在。” “你……” “求母皇成全儿臣。”见皇帝神色松动,清欢突然跪了下来。 皇帝连忙将她扶起,凝视着她的眼神里有些无奈的意味:“你这孩子……当真就那么喜欢元家的少爷?他的心根本不在你的身上,你又何必为了他……” “不是他。”清欢打断了皇帝的话,转身将恭恭敬敬站在身后的裴天华拉了过来:“是他。” “……”皇帝傻眼了,她一直以为女儿纳这个侧皇夫是为了刺激元洲,更有甚者,不过是将对元洲的求而不得转移到了裴天华的身上,怎么、怎么……这……这才过去多久,这孩子就转性了?!“你、你喜欢的不一直都是元洲么?!” “那只是对他容貌以及才华的迷恋,儿臣喜欢的并非他的灵魂。”清欢微微一笑,柔情十足地凝视着裴天华红彤彤的脸庞。“离元洲很远的时候,儿臣对他的美好幻想有很多,所以喜欢他。而娶了他之后,方知对方的心根本不在我身上,更不愿做儿臣的夫郎。更遑论,他为人有祟,儿臣无法对他倾心。” 她说了一大堆,皇帝却只注意到了那句为人有祟,问道:“此是何意?” 于是清欢便将那些事情一一道来。听得皇帝勃然大怒,一掌拍到了书桌之上,道:“岂有此理!” “母皇息怒。”清欢连忙跪下,连带着裴天华也一起下跪。“此事还请母皇莫要声张。” 皇帝如何能忍住这口气。她本身便不喜裴淑楠的生父,如今一听裴淑楠竟抢了清欢的夫郎——还是在元洲已经是名正言顺的皇夫之后,她的心就如同被放在火堆上碳烤,煎熬且狂怒。“不声张?不声张,岂不是便宜了他们?!朕、朕、朕——” 见皇帝气得厉害,清欢起身,扶住皇帝在龙椅上坐好,转身回去又把仍旧跪在地上的裴天华拉起来,对皇帝说道:“儿臣这里有证据,稍后便命人将其送来。” 清欢看人素来很准,她一是利用了皇帝对她的疼爱,二则是将裴淑楠蛊惑元洲盗取布阵图的事情放在重点说。皇帝这把龙椅都坐了几十年了,最看重的是什么?是整个国家。而裴淑楠是嚣张跋扈也好,与皇夫私通也罢,都赶不上一个“通敌卖国”的罪名大。 至于证据也是真的有,裴淑楠看样子是好日子要到头了,这阵子那厮总是阴阳怪气地看着她,清欢有时候也不得不考虑下,是不是要提前把人给解决了。毕竟有个这样碍眼的石子挡在她登基的路上,实在是不好看。 皇帝似是突然间老了许多,挥挥手道:“你先回去吧,朕、朕要好好想想。”想想该如何处置这个胆大包天的女儿。   第四碗汤(九) 出了御书房后,裴天华跟在清欢身后,觉得自己的大脑一片眩晕,简直都不知道自己听见了什么。他这阵子是不是太好运了?到底这一切是不是在做梦?以往梦寐以求,从来不敢奢望的,竟然一股脑儿地全来了。想起方才殿下毫无惧色的在皇上面前说,只要一个夫郎,那就是自己。裴天华顿觉眼前一阵发黑,如果这真的是梦,他乞求上苍让自己永远不要醒来。 清欢见他走着走着,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子,便不顾周身还有其他宫人侍卫,一把勾住裴天华的腰,把他拉到了自己怀里,笑道:“瞧你,又开始胡思乱想了?” “属下……啊,天华没有。”意识到自己称呼不对,连忙改过,然后如同小动物一般悄悄瞟了清欢一眼。见她笑吟吟地望着自己,脸一红,低下头不敢直视了。殿下的眼睛……好漂亮…… “那你在想什么,嗯?”最后一个嗯字,低沉优雅,听的人心里痒痒儿的。 裴天华正要回答,满脸的羞赧突然变成了冷肃,他迅速从清欢怀里挣脱,一把将她挡在身后,抽出了腰间长剑,指着某处悉悉索索的树丛,厉声喝道:“何人在此?!” 身后的侍卫纷纷把剑拔了出来,一个个虎视眈眈地瞪着树丛。 只见树丛内又响了几声,便走出一个身着雪白锦袍的美丽女子。她乌黑的发髻绾的高高的,插着一根白玉钗,手拿折扇,腰间系着一块美玉,端的是风度翩翩玉树临风,说不出的俊俏风流。其人气质又恬淡如菊,给人一种不问世事不食人间烟火之感,但清欢很清楚,这个人的表象有多么干净纯洁,内在就多么肮脏腐败。 “天华,回来。”她示意裴天华回到自己身边来。 裴淑楠露出秀美笑容:“大皇姐身边的侍卫真是好身手,竟然要对我出手了。”说着,她展颜一笑。 这是暗指裴天华无礼呢。 清欢才不会为了一个裴淑楠责备小天华,她望着裴淑楠脸上的笑,淡道:“三皇妹倒是好兴致,散步散过御花园,竟到了这御书房了。” 裴淑楠笑容微敛:“大皇姐这是何意?” “随口一说罢了。”清欢笑容不变。“三皇妹并非那宵小之辈,亦或是心怀不轨之徒,这姐姐还是知道的。” 闻言,裴淑楠眼底闪过一抹怪异,以前的大皇姐沉默寡言,甚少拐弯抹角的说话,做什么都直来直往的,怎么今儿个……她将疑惑吞入腹中,双手抱拳作了个揖:“小妹是来恭喜大皇姐,得封储君。” “多谢三皇妹。” “大皇姐身边这位侍卫,便是那日新纳的侧皇夫么?”裴淑楠的眼神和表情都明明白白在说,跟元洲差远了。不仅是身段容貌,气质也是大不如。男子便该娇娇弱弱地由女子保护,依附女子生活,这裴天华却偏偏一副强悍的模样,也真亏得裴秋安下的去口。难道说,是在元洲那儿遭受的打击太大,以至于饥不择食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裴淑楠便忍不住想心底暗自发笑。不知裴秋安知不知晓,她捧在手心呵护,快要宠到天边去的男子,早就臣服在了她裴淑楠的身下,辗转承欢,好不快活,说不定现在肚子里都揣了她裴淑楠的种了呢!一想到能让裴秋安给自己养女儿,裴淑楠就更高兴了。虽然对方得封储君,那终究不是皇帝,母皇活着一天,那皇位是谁的不可知。 “正是。天华,与三皇妹见礼。”清欢却像是没听到她话里的讽刺一般,反而认认真真地要裴天华上前来。 虽然认为自己配不上殿下,并非能匹配上殿下并有资格站在殿下身边的人,但在裴淑楠面前,裴天华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拂了殿下的面子,让殿下丢脸的!于是他大步上前,对着裴淑楠抱拳:“天华见过三皇女。” “……免礼。”裴淑楠的眼神有点奇怪,她突然觉得……这个叫裴天华的男子,其实也有点意思了。说不定,自己也可以像引诱元洲一样,将其纳入帐中呢?裴秋安为人古板严肃,毫不温柔体贴,哪个男子受得了。瞧,元洲不就是因为厌恶裴秋安的这性子,因此才转投自己怀抱么? 其实单论容貌,裴秋安毫不逊于裴淑楠,但她气质冷硬强悍,因而令柔弱的男人们接受不了。而裴淑楠恰恰相反,她不仅容貌俊秀,性格更是温和,再加上才华横溢,又知男人心,所以很容易令人产生好感,没瞧连待字闺中时是朵高岭之花的元洲都被她给折下了么! 高岭之花都不是问题,像裴天华这种小杂草,还不是一折一个准儿? 于是裴淑楠的眼神顿时就变得格外温柔起来,她上前想要握住裴天华的手将他扶起,没想到自己的双手才伸出去,裴天华就已经退回到了清欢身边。裴淑楠扑了个空,脸色顿时就有点难看了。 她在男人堆里素来是无往不胜,裴天华越是要与她保持距离,就越能激起她的好胜心和征服欲。 见裴淑楠眼神不对,清欢问道:“天华性子胆小,还望三皇妹多多海涵。” 裴淑楠干笑两声:“这是自然,这是自然。大皇姐此番远去边疆,大获全胜,皇妹还未恭贺过呢!” “三皇妹无需如此客气。我不在京城的时候,还要多谢三皇妹为我着想,替我照料皇夫呢。” 闻言,裴淑楠正在笑着的脸有些扭曲,她搞不懂了,这裴秋安说这话……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无心的?怎么她就觉得这话里有话,好像在讽刺她?难道说……裴秋安已经知道了她跟元洲有私情?! 这个想法只是一瞬间就被裴淑楠压下了,不可能。她对这位大皇姐知之甚深,若她当着真知道了自己与元洲的私情,定然不可能表现的这样云淡风轻。裴秋安看似冷酷严肃,其实内在比谁都温软。她戴着严肃冷淡的面具,不过是为了掩饰过于柔软的内心罢了。如若事情败露,她决计不会如此平静,还纳裴天华做侧皇夫。 看着清欢脸上淡然自信的笑容,裴淑楠面上阴狠一闪而过。她很期待呢,期待这位大皇姐发现事情的真相,深受打击的模样……裴秋安不是样样都比她强么?是嫡出长女的身份,又少年成名,洁身自好,声誉及高。可那又怎样?她喜爱的男人不还是匍匐在她裴淑楠的胯|下?! 夺走元洲只是第一步。既然裴秋安没在战场上死成,那么她不介意再想办法送她一程。当然,此事还是要交由元洲来做。即便日后事情败露,她也能把罪责都推到元洲身上,自己则摘的干干净净。 想起元洲销魂的身子和绝美的容貌,裴淑楠难免感到了一丝遗憾,但没办法,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有的时候,必要的牺牲是不能少的。 与清欢告别后,裴淑楠的视线在裴天华的身影上盯了许久。这男子……虽然乍一看不是很显眼,甚至颇有些丑陋,可是看久了,愈发有种令人心动的魔性啊!她……实在是很想尝尝他的味道,然后问问她,到底是她的大皇姐厉害呢,还是她裴淑楠更胜一筹? 回到自己的皇女府后,裴淑楠很快就联系了元洲。可令她奇怪的是,元洲并没有回复她,甚至没有依约前来老地方见她。 不可能的呀!元洲为她痴迷,决不可能拒绝得了她。那么,他为何没有来?难道是消息没有成功送到他手上?为这,裴淑楠还把送信的人严刑拷打了一番。和外强内柔的裴秋安不一样,裴淑楠看似温和儒雅,其实最是心狠手辣,更是不把下人的命当命。每每在外头受了气,保持了形象回到府中,总是要葬送掉几个下人的性命。 因为坚信清欢并不知晓她与元洲的私情,所以裴淑楠根本就没朝这个方面想。 但事实上,她是真的冤枉这送信的人了。 元洲的的确确收到了她传来的消息,也的的确确有些心动,想要出来见她,告诉她,大皇女已经得知了他们二人之间的事情,不仅如此,大皇女甚至连他在她的指使下盗走布阵图,还有在日常膳食里下毒一事,都清清楚楚! 他是真的想告诉裴淑楠的,可不知为什么,在拔腿想要去见裴淑楠的前一秒,他犹豫了。 万一……自己仍然被大皇女所看着呢?万一再一次被大皇女捉住呢?他不敢去了。而且……他不知道,自己全盘托出后,三皇女还会不会喜爱自己。他……在害怕。 在看到清欢如何宠爱纵容裴天华之后,元洲的的确确开始怀疑裴淑楠对自己的情意了。当然,他并不想怀疑自己的心上人,但是……每每瞧见清欢与裴天华之间亲密无间,无话不说的样子,他就忍不住心生酸楚,甚至还感到伤心和失落。 失落什么呢?元洲不知道,他也不愿意去深思这是为什么,大皇女宠爱谁那是她的自由,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对啊,没有关系的。 可他心里,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的难受。   第四碗汤(十) 俗话说得好,兵败如山倒,尤其还是在裴淑楠手上根本就没有兵权的时候。自那天她在御膳房外拦住清欢,两人说了几句话后到今日不过五日,然而她的身份却已是天壤之别! 从高高在上的皇女,沦落成了通敌卖国,谋害长姐的阶下囚! 裴淑楠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她在牢房里没有吼叫也没有挣扎,只是冷静地在想自己到底是哪里露出了马脚,会致使自己落到今天这般下场。 思前想后,觉得唯一不能百分百保证完美的,就是元洲了。想当然尔,一个已经为人夫的男子,却受了她的引诱,不守夫道,给自己的妻主下毒,又毫无忠义之心,盗走机密布阵图……这样的男子,难道就不会是裴秋安的威逼利诱下,将自己供出来吗?!偏偏当初为了讨元洲欢心,她还特意送了他许多定情信物,那些东西和自己是密不可分的,完全可以用做证据! 裴淑楠越想越对头,心里对元洲登时便恨到了极点,自己英明一世,暗中培养了那么多的势力,却没想到最后会毁在一个男子手上!果然,这天底下的男人都是贱货!不过是个玩物,她竟也把他当真了! 但裴秋安以为这样,她就会束手就擒了吗?裴淑楠露出阴狠的冷笑,她手里的王牌还多的是,一个小小的天牢就想困住她?门都没有! 于是,三日后的深夜,颛顼三皇女越狱逃窜一事,令皇帝大发雷霆!接到清欢的证据后,她心中原本对这个三女儿的不以为然,变成了深深的顾忌!不到双十年华,便建立了民间最大的情报机构,甚至还与江湖人称兄道弟,暗地里招兵买马!毫无疑问,裴淑楠是想要谋权篡位! 皇帝的想法很简单。如今这个龙椅是她在坐,她想要传给谁,那都是她的选择她的自由。她的女儿们可以对这个位子充满渴望,也可以为之努力,可若是为了这个位子,弑母杀姐,通敌卖国,那是决计不行的! 于是她当机立断,命人火速包围三皇女府,趁其不备,将裴淑楠及其爪牙一并拿下。否则若是循序渐进的来,说不定裴淑楠会察觉,到时候她疯狂反扑,那就难办了。 谁知道这人是抓来了,却守不住! 皇帝怒不可遏,砍了数十人的头,裴淑楠心机深沉,又身居兵部之位,所知颛顼朝政大事何止一二!这样危险的人物,放走了,必然是后患无穷。皇帝命人张贴皇榜,通缉捉拿三皇女,并将她的罪名昭告天下。这样的话,日后即便裴淑楠能卷土重来,也决不可能得到民心! 可天下之大,想找到一个人,比大海捞针还要难!自裴淑楠逃走已经过了两日了,别说是把人捉回来,就是连消息都没有。京兆尹封锁京城,派人挨家挨户的搜索,都未能寻到,很有可能裴淑楠早就逃了出去。离开京城还想要找,那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这人人自危紧张的氛围也感染到了裴天华。他很不安,就怕裴淑楠会悄悄回来行刺于殿下,那女人没什么做不出来的,她手下也的确有这样有能耐的人。所以他几乎是每天都紧张兮兮的,一刻也不肯离开清欢身边,去哪儿都要跟着。 清欢觉得他这小模样很可爱,所以任由他跟。直到又过了一天,清欢命人将元洲请来。 在自己院子里战战兢兢待了这么久的元洲,哪里还有当初的清高孤傲?他很清楚,在清欢面前,他根本清高不起来——对方早已撕开自己的画皮,清高给谁看呢?望着清欢宠溺地把糕点喂进裴天华口中,元洲眼眶一酸,说不出心头是什么感觉。三皇女此刻行踪不定,生死未卜,自从得知这个消息后,他已是很久没有安眠了。 “今日本宫找你来,是有件好事要帮你。”清欢说。 元洲愣了一下。 清欢没工夫跟他废话,几句话就能搞定的事情,没必要拖泥带水的,而且她瞧见元洲就恶心:“你可否还喜欢裴淑楠?” 不明白清欢这样问是什么意思,但知道像她这样的女人是不屑设陷阱的,元洲想了想,还是点了下头。只是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这头点的有多么犹豫和敷衍。 “既是如此,你可还记得当日本宫说过,要成全你的话?” 元洲又点了点头。 清欢勾起嘴角:“今夜五更时分,皇女府后门。你的幸福会在那里等着你,不过,这就要看你敢不敢去了。” 说完便对他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退下了,对待他的态度如同对待府里任意一个下人,哪里还有从前半分柔情?可元洲能怪谁?这都是他自找的。 回到自己院子里的元洲犹豫了很久。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做,但潜意识里,他知道,他不该走。可是一想到白日里清欢那包含着淡淡嘲讽和鄙夷的眼神,他心头便一阵疼痛。不蒸馒头争口气,即便知道不该去,他也不能留下来! 大皇女心中自己已经没了地位,曾经的劣迹更是被她全部摸透,留下来又有何用?倒不如离开……寻三皇女去,也满足自己与她厮守的心愿。 打定主意后,元洲收拾了些随身衣物。他到底还是有几分高傲,皇女府的贵重物品他一样也没带,可就在他去到后门的时候,却看见了裴天华在那里等着,见他来了,给了他一个小布包。元洲打开一看,里头是几张一千两的银票,几十两的碎银还有一些首饰。 他不愿意接:“我不要。” “这是殿下给你的,你若不要,便扔了吧。”裴天华厌恶元洲,根本不愿与他多说话,把小布包塞到元洲怀里后,扭头就走。元洲却叫住了他——可是叫住裴天华做什么呢?他不知道。最后,干巴巴地问道:“你、你会好好照顾殿下的吧?” 裴天华冷冷地道:“与你无关。” ……是啊,与他……无关。元洲也觉得自己是矫情了,他对大皇女下毒又盗走布阵图,还罔顾她的颜面与他人私通,她没杀了他,放他走的时候还为他如此考虑周全……对比这样的殿下,他有什么资格询问呢? 后门啪的一声甩上了。望着黑漆漆的夜空,听着夜猫子偶尔的哭啼,冷风刮过树梢的悉悉索索声,元洲顿时害怕起来。他从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到哪儿都是有一堆下人簇拥的,曾几何时,也受过这样的待遇? 正想着,夜色中,一群黑衣人悄悄奔来,见后门处站了个白衣胜雪的男子,都为之一愣。片刻后,黑衣人朝两边让开,从中走出一个身姿窈窕修长的人,她拉下面罩,一双黑眸熠熠生光:“……元洲?” “三殿下!”元洲惊喜地扑了过去。“您、您是来接我的吗?!” 裴淑楠的眸子闪了闪,道:“是啊。”说着,把他向后一推。“将他先带出城去,尔等随我杀入皇女府!” 闻言,元洲大惊:“三殿下!您、您是要……” “不错。”裴淑楠回头望了他一眼,元洲说不出她的眼神是怎么回事,只觉得诡异至极。“我心中郁闷难填,裴秋安害我至此,我离开颛顼之前,自然要送她一份大礼。” 说完一挥手,元洲来不及再阻止,便被打晕扛走,而裴淑楠一声令下,黑衣人便飞身进入大皇女府。 尖叫、哭号、鲜血、火光……大皇女府被血洗一空,包括留在府中未曾随大皇女一同去祈福的皇夫元洲。不仅如此,贼人还一把火将皇女府烧了个干干净净,现场留下焦尸无数。 贼人此举令皇帝龙颜大怒! 祈福回来的裴天华望着满地残肢断臂,感叹道:“还是殿下您神机妙算,用那些罪大恶极的死囚顶替了下人,否则……” 清欢微微一笑,揽住他道:“裴淑楠此人行事小心,就算来了,也不会进府,她的那些手下只管杀人,难道还要一个个认一下不成?她本意并非杀我,不过是给我下个战书。”从此后,脱去三皇女温文儒雅宽厚大度的光环,裴淑楠便成了一条凶残的狼,再也不会为了表面上的东西伪装了。 她会更加丧心病狂,也更加危险。 “……难道我们捉不住她吗?”裴天华急了。一想到有这么个危险人物在暗处对殿下虎视眈眈,他就觉得心慌意乱,恨不得能马上把人给杀了。 清欢瞧他这焦急的模样,顿觉有趣,捏了下他的脖子,道:“无妨,那个碍眼的元洲已经走了,从此以后,你便是我唯一的夫。” 前一秒还杀气弥漫的俊脸瞬间红晕密布,裴天华讷讷道:“殿下,你、你……你不要老是在这种严肃的时候说这样的话啦!”尤其是表情还很严肃,结果说出来的话总是叫他害羞的要命。 好讨厌,可是……又好喜欢好喜欢……   第四碗汤(十一) 清欢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从不小瞧自己的敌人。即便裴淑楠如今已是丧家之犬,她也没有洋洋得意或是不以为然。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邻国便发起了战书,领军的不是他人,正是她们颛顼的三皇女裴淑楠——哦不,现在应该称呼她为裴将军了。因为她已经娶了邻国皇帝最宠爱的小儿子为夫,做了邻国的妻附。 这妻附和妻主,虽然听起来只差了一个字,可意思却是天壤之别。然而裴淑楠总是有本事把男人哄得团团转,最后把自己卖了都还要为他数银子。那邻国的小皇子十分爱慕她,被她迷得失魂落魄,哪里听得进别人对裴淑楠的一句谗言。邻国皇帝一生无女,膝下只得一子,幸而在她们国家,男子也是可以继承皇位的,她对裴淑楠也十分看重。知道对方定然是回不去颛顼了,若是能将人留在自己国家,岂不是美哉? 因而,她对裴淑楠很是放纵。裴淑楠说有信心和把握吞并颛顼,她也就信了。反正日后这江山要由她的儿子继位,裴淑楠能和颛顼反目成仇正是她所喜闻乐见的。 接到署名为裴淑楠的战书后,皇帝气得险些背过去,她立刻命清欢为主帅,率精兵十万奔赴边疆,与裴淑楠一战。 清欢本不想带裴天华,然而对方却硬是要跟着一起,总是用那双水汪汪眼巴巴的眸子望着她,可怜兮兮的如同某种小动物,实在是让清欢狠不下心,万般无奈之下,也只好将他带去。 裴天华一定要待在清欢身边的理由很简单——保护她,用自己的生命保护她。 他也的确做到了。 为了鼓舞士气,皇帝竟准备御驾亲征!在皇帝来到军营之后,裴天华便整日跟随在清欢身边,偶然一日,瞧见皇帝身边的某个宫人神色鬼祟,袖中似乎拿了什么东西,他便悄悄跟了出去,想要一探究竟。 谁知那人武艺极高,裴天华竟制他不住!最后被对方打晕带走,醒来时,已在敌方军营之中。自己双手被捆在绞刑架上,面前站的,不是裴淑楠又是谁? 她挑起他的下巴,调戏道:“仔细一瞧,倒也算得上耐看。怎样,若是你诚心跟了本宫,将裴秋安的消息尽数告知本宫,本宫便饶你一命,如何?”说着,她轻轻舔了下唇瓣,露出猎手看见猎物后所特有的兴奋眼神。“当然,本宫自是会好好疼爱你的。” 裴天华冷冷地盯着她,一语不发。 裴淑楠本来也没打算能一下就让裴天华开口,但她并不担心,因为她有的时间来跟他耗。而且……她是真的很想看到那位冷静严肃的大皇姐也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呀!上一次没有借元洲杀了她,这一回,她倒要看看,能不能让裴秋安心碎而死! 一个夫郎出卖自己,想要自己的命,另一个夫郎折辱于妹妹之手……光是想想,就让裴淑楠热血沸腾呢!她心情甚好,所以未曾多加折磨裴天华,只是对着身侧的兵士道:“赏给你们了,给本宫留口气就行。” 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裴天华受尽凌辱,本欲自尽,却又在思及那双温柔严肃的眼睛时屡屡不忍。他此时衣衫褴褛,浑身伤痕无数,早已是心死如灰。此番即使得以生还,他也绝不会再留在殿下身边了。残枝败叶之身,如何配得上天空的朗月呢? 就在这时,帐篷突然被掀开,一个纤细的身影溜了进来。那人身上穿着兵服,裴天华并未抬眼,只当那人是个来辱他的兵士。可那人一开口,他便浑身一震。 竟是元洲! 此刻他正望着裴天华身上的伤,半晌,喃喃道:“她……对谁都是如此狠心……当真、当真是……” 裴天华抬起头,望见元洲领口处露出来的肌肤上亦是青紫遍布,便知对方与自己有了相同遭遇。殿下说得对,裴淑楠认为是元洲出卖了自己,她那人刚愎自用,不相信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一人,因此即使元洲长了一百张嘴,对裴淑楠也是无用的,因为她根本听都不听就给他定了罪。 “你……来……做……什……么……”他沙哑着嗓子问,身体火辣辣的疼,但他却觉得这疼还不够。 “我……”元洲的唇瓣抖了抖。“我原想救你出去的,可你伤的这么重,我、我没法……对不住……” 谁能想象曾经那不可一世的大皇夫,也会有如此一天?裴天华想着,笑了。他并不怕死,他在死之前,便已经得到毕生所求。“无……妨,你、你可否……帮我……帮我给殿下……说几句……话?”若是你能活着脱困并能见到殿下的情况下。 如今元洲对裴淑楠可谓是恨之入骨,他自以为光风霁月的良人,本质上却是头恶狼!不仅将他丢给下属玩弄,甚至还毁去了他腹中的孩子,只因为她不知道那是不是她的!“你要我帮你转达什么?” 裴天华勉强笑了下,他早有预感,自己福薄,是无法与殿下厮守一生的,因而早就准备了信笺,就藏在清欢教他读的那本书里。书还没读完,殿下一定会去翻看的。但大限将至之前,他仍有几句话想让元洲转告给殿下。 要说的话,早在信里说完了,如今口称请人转达,也不过是想给元洲一个活下去的信念。殿下曾经深爱元洲,自己死后,但愿还能有人会陪在殿下身边,从此后,伴她度过这漆黑长夜。 想到这里,裴天华微微一笑。 第二日一早,裴淑楠发现裴天华竟已咬舌自尽,顿时怒不可遏,发落了看守营帐的士兵,心头还是怨气不退。半晌后,她阴森森地盯着裴天华的尸体,冷笑。以为死了就能解脱,就能不为裴秋安带去打击?不可能! 有裴天华的尸体在,她自然有办法让裴秋安失控! 自打裴天华失踪后,清欢险些要把整个军营翻过来。天华决不会主动离开她,可如今两日未归,定然是出了什么事了!虽然对裴天华并无男女之情,可这是她在这个世界所选择相伴的男子,她对他有敬有怜,自然担心不已。 就在清欢心焦的时候,敌国挂了颛顼一人的首级示众。 清欢曾经想过,自己如今已经不再如同以前弱小,应该可以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了吧?天华是个好孩子,又乖巧又忠诚,一颗心晶莹剔透,干净的要命。他总是会羞涩的笑,一方面想要自控,一方面却又无法不受她蛊惑,那种可爱又可怜的表情,真是让清欢爱不释手。 可她捧在手心里宠的人,竟被割了头颅,高悬于对方旗帜之上!而伤痕累累的身子,则被敌国士兵绑在车上来回拖行! 原以为自己早已放下过往的一切,却在这时,一口鲜血由喉头喷涌而出,面色如金,昏厥过去,人事不知。 裴淑楠在城楼上远远望见清欢大受打击昏厥过去,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回到营帐后看见胆小怯懦的元洲,顿时嗤笑一声,真不知以前她怎会觉得这男子天下无双,如今看来,不过是个怕死的胆小鬼而已。倒是让她没有再玩他的兴趣了,也好,待到此番凯旋回京,便让她的小夫郎高兴一回,当着他的面把元洲给丢了吧! 她在想什么元洲不知道,但她眼底的恶意和算计他还是能看得清楚的。 出乎意料的是,清欢很快就醒了过来。她活了那么多年了,自控能力十分之强。可这样的人,仍旧被裴天华的死刺激到吐了血,可见其受到了多大的打击。 支撑清欢睁开双眼的,是她胸腔里澎湃咆哮的愤怒!她要裴淑楠不得好死! 若早知天华如此惨死,倒不如当日在混乱中不拉他一把,那样的话,壮烈死于战场,好歹马革裹尸,被赞一声忠烈。可如今……如今这种死法!!!清欢咬牙,她要把她的天华带回来! 于是她将计就计,便让裴淑楠以为她已昏死过去,又请来皇帝坐镇,让裴淑楠更加相信这个事实。随后,她便开始暗中部署,甚至把自己的死讯都散播了出去,为了保证真实性,她还真的命人把自己的死讯送入京城。 每过去一天,清欢便觉得煎熬一天。她忍受不住想要爆发想要大开杀戒的欲望,就去看对方旗帜上悬挂的头颅。等等我哦,天华,很快我便带你回家啦! 清欢如今心头对裴淑楠充满愤怒,自然下手不会轻,更别提是去顾及对方十万大军的性命了!两国交战,赢者为王,败者为寇。若是她今日心软,难保来日以铁骑踏破她颛顼河山的,便是她今日一时心软放过的! 他们!必须!全部!都!得!死! 天华一人上路多么寂寞,这些畜生都得一起死才行! 因为极致的愤怒,所以清欢感到额心一阵火烧般的疼痛,她忍受不住打翻了案台,却因为害怕旁人发现,死死咬紧牙关,不肯松开。   第四碗汤(十二) 裴淑楠倒是天资聪颖,有过目不忘之能,可惜她所会的,大多是纸上谈兵,若对手是旁人也还罢了,说不准有几分胜算,可对上清欢,真可谓是老鼠碰见了耗子——纯属找死了。 清欢活着的时候便曾上过战场,虽然不曾领军,却也是心思极其缜密之人,当年她年仅二八便能将数十万大军所用之军需避开佞臣耳目送到边疆,女鬼朱采的世界里更是与景恒帝亲密无间,学到的又岂是裴淑楠能想象的。无论是策略还是为君之道,她的水平,都比裴淑楠高得多。更何况,即使是在这个世界,她也是曾以几千精兵歼灭敌军十万的人物,裴淑楠哪里是她的对手。 上次用火,这次用水,渭河水攻,使得裴淑楠全军覆没,她带领几百卫兵逃窜,谁知清欢早把住了唯一的小路,最后便被五花大绑捉了回去。 清欢没有急着去见裴淑楠,而是亲自去到了对方的城楼,解下军旗,将裴天华的头颅轻柔地抱在了怀中。 此刻她的表情冷静而又透着诡异,便连皇帝都受她威压,没敢说话。 见到清欢抱着裴天华的头颅来见自己,已彻底沦为阶下囚的裴淑楠哈哈大笑,眼里透出阴毒之意:“不过是个小贱人,裴秋安你倒是拿他当了宝贝!不过我的兵将倒是很喜欢呢,虽说皮肤粗糙了点,容貌丑陋了点,可尝起来味道还是不错的!” 原以为能将清欢激怒,岂料清欢竟勾起嘴角落座,温柔修长的手指爱怜地抚摸着已经开始腐烂的头颅。即便这个人的躯体已经化为尘土,但她永远记得他的心有多么纯洁忠诚。裴淑楠这样的货色,如何能与天华相提并论呢?“是么,这话就不对了,你哪来的兵将?不过是条丧家之犬罢了。”说着,清欢低低叹了口气,似是在追悼失去的天华,也似在怀念曾经的自己。 她呀,活了这么久了,总是觉得,生命值得尊重,为了那所谓的原则,让自己过得诸多不快活。女鬼柒柒的世界里,她到最后才明白,若想不被人欺,须得狠下心来,而在女鬼秋安的世界,她发觉那种情绪变得更加强烈了。看不顺眼的人那么多,不如都死了好了。 裴淑楠面色一沉,她如今是败军之将,根本无法与清欢相提并论,唯一剩下的,也就只有拿天华来刺激清欢了:“呵!那又如何?!大皇姐你,再英明神武,受尽百姓爱戴,可你喜爱的两个男人,都折在我的手上!元洲背叛了你,想要害你,而裴天华因你受尽屈辱惨死,你这辈子都是我的手下败将!” “哦?”清欢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而后低下头,在裴天华腐烂的唇瓣上轻轻亲了一下。泥人尚有三分土性,更何况清欢本身只是善良,并非愚蠢。几个世界下来,她早已非当初的清欢。现在的她极度的危险,偏偏裴淑楠硬是找死。“无妨,我的天华即便死了,亦是我这一生唯一的夫郎。倒是你……即使想死,我也不会让你死呢。” 说着,她放下天华的头,轻轻拍了拍手。很快,兵士们便牵了数十条猛犬进来。清欢低低一叹,道:“三皇妹与我,到底有着密不可分的血缘。我本想让你与畜生交合至死来祭奠我的天华,可转念一想,这些猛犬忠诚温驯,又十分听话,实在是侮辱了它们。我素知三皇妹只喜文墨,不爱舞刀弄枪,然而身为女子,如何能不习武?日后,便让这些猛犬同你一起,直到我回到京城为止。” 猛犬们裂开嘴巴,露出锋利的犬牙以及涎水,实在是看不出清欢口中所谓的“忠诚温驯,十分听话”。裴淑楠闻言,登时面色如土,她天不怕地不怕,惟独怕狗,盖因幼时贪玩被獒犬咬过之故,多年来也未曾克服。若是换作世子,她说不定都没这般恐惧。只见她抖如筛糠,牙齿咔咔的响,不住地尖叫:“走开!走开!走开!不要靠近我!不要靠近我!” “不仅如此呢,我不会杀你,母皇已经决定此番回京便将皇位传与我,此后,我要你数十年与这些猛犬陪伴在我身边,看着那明黄的龙袍,金碧辉煌的宫殿以及耀眼的龙椅,让你看一辈子,你说,好不好?” 清欢的声音十分温柔,宛如在对着天华说话,裴淑楠早已吓得说不出话来。她自小虽然不得皇帝喜爱,却也是养尊处优,领兵打仗也不像清欢那样身先士卒,而是窝在营帐里休息。哪里受过这般惊吓? 听得清欢马上就要登基为帝,又要她一辈子与猛犬为伴,还要她天天看着自己那求而不得的皇位,裴淑楠心中恨毒了清欢!“你!你!我的夫郎他不会放过你!” “夫郎?!”清欢轻笑。“若是你深爱于他,说不定我还会折磨折磨他。你现在对我而言……”弯下腰,摇了摇一根手指头。“可是个特别好的诱饵呀!” 她从未当过皇帝,既然要完成女鬼秋安的心愿,清欢想,自己不如便再送她一点额外的奖励。当今天下由四大国十数小国,未来的几十年都要留在这个世界,她要将其统一。 天华的尸身早已被拖烂,尸骨无存,分不清哪里是他散落的骨肉,哪里是尘土。清欢见完裴淑楠后,便到了军车那里,没让任何人帮忙,她亲自蹲下去,一点一点拾起天华残存的衣裳与皮肉。她做的那样认真,认真的令人忍不住要落泪。 元洲站在旁边看着,嘴唇微微哆嗦:“殿下……侧皇夫他……有话要我……” “你什么都不必说。”清欢淡淡地道。天华若有话要转达,才不会交给他深深厌恶的元洲。“他是我的皇夫,可没那么侧字。” 闻言,元洲心底一疼。 将骨肉捡完,清欢便在原地徒手挖土。她好像完全感觉不到疼痛,如今她是主帅,根本无人敢来阻拦。就这样,众人眼睁睁望着清欢徒手挖了个墓穴,然后珍而重之地用紫檀木盒子将碎片装进去,埋好,再重新掩上。, 万千的爱,最后也不过是一抔黄土。 碑上写着爱夫裴天华之墓,落款是裴秋安。 他活着的时候只愿伴在她身边,现在她会把他的头颅带走,而未来,当她一统天下的时候,便会来此,将他残缺不全的身躯带回去,未来与她葬在一起,永不分离。 元洲在一旁看着,只觉惊心动魄,这样的爱……这样的爱,本来是他拥有的!可如今、如今…… 清欢一言九鼎,在登基为帝后,共用了十五年时间统一天下,而后又用了十年养民生息,直至百姓尽皆安居乐业,再无战乱。她是一名极其出色的皇帝,百姓们将她称为圣帝,此后千百年,再无一人能望其项背。 清欢原本觉得女尊男卑的世界很好,她本身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世界,然而天华的死让她认识到,男人欺压女人,是不对的,可女人反过来欺压男人,也不对。然而她在这个世界只有几十年的寿命,并不能完全扭转这种状况。然而在她死后,这种理想却一代又一代地传了下去,直到几百年后,彻底实现。 可惜她却看不见了。也许未来,当她更加强大的时候,能够回来看看,可现在的她还远远不够。 她这一生再也未娶,殚精竭虑,励精图治,临死前,将皇位传与了侄女。 圣帝驾崩之日,民间哀痛至极,家家茹素三月,不沾荤腥,不着艳色,为圣帝守孝。这个伟大的女人为她们带来了她们根本想象不到的太平盛世,她们会永远铭记在心。 至于裴淑楠……她一生与犬为伍,成了猛犬的磨牙棒,与犬争食,然而她每天都会待在笼子里,与猛犬们一起望着清欢坐在龙椅之上,望着清欢批阅奏章,望着清欢成为千古明君,望着这金灿灿的皇城,望着这求而不得的位置。 直到老了,再没力气抢食了,竟活活被饿死。临死前,已是骨瘦如柴,再无人样,嘴里却高呼我是皇帝。至于元洲,清欢没有杀他,只将他丢了出去,据说他亦是一生未嫁,以刺绣为生,直到老死。 圣帝对圣后的爱在民间广为流传,自此,人们开始向往一妻一夫,直至百年后,再无三夫四侍之说。 完成女鬼秋安的心愿后,清欢便回到了奈何桥。这一次,她没有心思去看三生石旁的男人,而是直接回到了茶摊。 至于被天华夹在书中的信,她终其一生也未看到。失去天华后,她再无寻人陪伴之意,更是将有关天华的一切都埋入了皇陵。 因而信上写了什么,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妻主秋安: 见信如晤。侍生二十有一,得主之怜,三生有幸也。主是主,亦非主。侍忠主之心,日月可鉴,然侍于前主乃忠,于后主方为爱。肝脑涂地,亦不推辞。愿主康健,岁岁长安。 夫郎天华。   第五碗汤(一) 从女鬼秋安的世界回来后,清欢的心情不是很好。她当了几十年的皇帝,博得了千古流芳的美名,然她心中却并没有感到快活。她知道这与裴天华有关,但裴天华不过是个导|火|索,真正成为问题的,是她自己。 女鬼秋安向她拜下,恢复了生前一身戎装,干净的面容带着浅浅的笑,而后饮尽汤水而去。清欢突然发现奈何桥两边开始长出了一种鲜艳的几近黑色的红花,颜色之艳丽,花蕊之夺目,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然而她没什么心思欣赏,只是淡淡瞟了一眼。这花虽然好看,却并不多,只是寥寥几株罢了,有的延伸在看不见的桥那头,倒似是在引路。 锅里的水开始沸腾,清欢坐在摊前,只觉得浑身都似有什么在涌动一般,心情十分糟糕。她看了看忘川河面,女鬼秋安走后,鬼魂们重新安静,忘川河面一派风平浪静。不知为何,清欢心中总想着将那些自己看不顺眼的东西都碾碎成尘,于是连带着静不下心来,眼前似乎总是回荡着裴天华的笑脸,但一转眼,那张脸又变成了自己的。 当然,不是现在的自己。是那个卑微地爱着一个男人,为他付出了一切,最后上吊自尽的自己。 三生石上对她的一生,不过寥寥数字。 生前痴心不改,所遇非人,悬梁自尽。 可她的痛苦,三生石又如何能够得知。如今她已经渐渐遗忘那个男人,可心中终究是郁结难平。 正在她险些崩溃的时候,只听得一阵环佩叮咚声,不远处一个身着华丽宫装的女子缓缓走来。她面色高傲,但脖子上那一圈青紫勒痕却可以看出,她生前必死的不满。走近了,才看见宫装有些地方被撕破,显然是在死前曾遭受过凌|辱。 虽然死了,可这女子仍旧傲慢,见到清欢,先是一愣,随即被她绝世的美貌所震撼,而后眼底竟闪过一抹妒意。清欢之美,胜在脱俗出尘,仙气袅袅,宛若空谷之幽兰。而女鬼的美却如同热烈张扬的牡丹,柳眉飞扬入鬓,杏眼娇媚,眼波妖娆,身段更是丰乳肥臀,好一个风流佳人。 清欢自然也瞧见了对方的嫉妒之意。若是换做之前的她,定会温柔询问,可一来这女鬼令她不喜,二来她实在是没心情去问。想知道的话,召出因果石看看也就知道了。 女鬼见清欢不理会自己,问道:“你是何人?此是何处?” 尽管是询问,她的语气仍是居高临下和趾高气昂的,没有丝毫礼貌,显得颇为粗鲁,真是对不住她这娇艳的容貌。见清欢不予理会,登时怒了,上前便要去推清欢,谁知清欢只是抬眼看了她一下,她伸出去的手就主动收了回来,狠狠推在自己身上。“你!” “已死之鬼,在我面前摆的什么架子?”清欢淡淡地问。 她身上有着数十年皇帝的威压,女鬼的脸色猛地惨白,似是回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再看清欢,也不敢再无礼了,只是胆怯地忘了她一眼。 “女鬼倾容。大安王朝明成帝魏元化之御妻。生前为四妃之一,淑妃。受尽圣宠,生性好妒,残害皇子,意图行刺贵妃,明成帝赐白绫一条,死前遭贵妃命人凌|辱,终年二十又三。” 岂料听见这话,女鬼倾容猛地握紧了拳头厉声道:“残害皇子?!行刺贵妃?!前者我是做了,后者却是那个贱人的自编自演!自打那贱人入了宫,青云直上,皇上日渐冷落于我,我去争去抢,有什么过错?!那贱人好生手段,连我身边的宫女都站到了她那一边!” 想到那个趁着自己小日子时承了圣宠的贴身宫女,女鬼倾容恨得流下血泪。她死死地盯着清欢,她恨极了这样仙女一般的面孔,她恨极了!!!“口口声声效忠于我!多年来我何曾亏待过她!我信任她!拿她当妹妹看!可她是如何回报我的?!她在我小日子时,勾引了皇上!如今与那贱人联手,二人封了妃,贱人更是得了圣宠,得封贵妃!而我,而我却遭她二人联手陷害,惨死冷宫!我恨!我恨!我恨!!” 忘川河的鬼魂们感受到了女鬼秋容的满腔怨恨,都变得疯狂起来。清欢警告地看了一眼,他们又都呜呜着退了回去,只是还拿着渴望的眼神盯着女鬼秋容瞧。 清欢冷眼看着激动的女鬼秋容,云淡风轻道:“再恨,你也死了。” “死了……哈哈哈,是啊,死了……我死了!”女鬼秋容先是自嘲的哈哈大笑,而后又嚎啕大哭起来。“皇上!皇上!缘何对臣妾这般狠心!你将满腔宠爱给了那贱人,何曾想过臣妾在冷宫心死成灰!你让那两个贱人先后诞下皇子皇女,却生生毁了臣妾的身子,让臣妾再不能做娘,盖因臣妾出身武将世家,威胁到了您!皇上,皇上!你为何如此狠心,为何如此狠心!” “你想怎样呢?”清欢问。 “我要那两个贱人不得好死!我要她们再也生不出一个孩子,我要皇上的心,我要皇上的独宠,我要我的父兄都活过来!”说着,女鬼秋容哭得更绝望了。“可那又何用,陈家已灭,我已死,皇上是再也不会看我一眼了!” 清欢淡淡地瞧着她在这里鬼哭狼嚎,只觉得眉心火烧火燎的疼。她揉了揉,大概知道女鬼秋容的心愿是什么后,便离开了。 待到她睁开眼,方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能够决定什么时候进入世界了? 不过她没有时间多想,因为面前跪了个小白花一般柔柔弱弱娇娇怯怯的女子。女子身着宫装,正不住地叩头:“娘娘饶命、娘娘饶命!奴婢再也不敢了,求娘娘饶了奴婢吧!昨天、昨天是皇上……是皇上他……求娘娘饶了奴婢,日后奴婢必当更加精心地伺候娘娘,求娘娘饶命啊!”说着,更加用力地磕起来。 如今清欢不需要再召出因果石,只消在心中一想,便知事情经过了。 昨夜是她的小日子,想来这名叫弱柳的宫女便是女鬼倾容自小一起长大的贴身侍女,后同她一起入宫,昨夜被明成帝临幸。结果一早便来请罪来了。 说什么无心受宠,说什么日后更加精心伺候,那么又是谁登上了四妃之首的德妃的位子,与那位贵妃一同受尽荣宠呢?清欢淡淡地看了跪在地上的人一眼。女鬼倾容虽说容貌绝艳,脑子却不怎么灵光,粗鄙自私又毫无心机,怪不得会被明成帝当成靶子竖在后宫。要不是她有三个厉害的哥哥,早被啃成骨头了。 然而即便是这样没脑子的女人,明成帝也容不下她。盖因他爱的是柔弱清纯的美人,陈倾容再美,却太过艳丽太过耀眼,根本就不是明成帝喜欢的类型。而她自己偏偏又喜欢华丽的妆扮,每日不仅是妆容,就连首饰都要戴很多。 而这一切,都是出自这个弱柳之手。因为陈倾容信任弱柳,所以相信了她所谓“去各宫打听过,皇上喜爱这样的妆容”的鬼话。陈倾容虽然是个粗俗虚荣的草包,但认定了谁,就对那人剖心挖肺的好。比如爱上明成帝,比如信任这个自小情同姐妹的弱柳。不仅如此,她甚至还忍着心痛愿意跟弱柳分享明成帝! 只是没想到分享到后来,连自己的命都送了。 当日弱柳哭泣求饶,陈倾容虽然恼怒,却不忍心杀她,而是责备了几句,便让她饮了避子汤下去了。她自以为对弱柳仁慈,又岂知弱柳因此将她恨毒了。 这看似柔弱的美人,其实才是真正的蛇蝎呀!她能忍气吞声这么多年,一朝得宠,又岂会善罢甘休?陈倾容却偏偏识人不清,还要将对方当做好姐妹。 奴才就是奴才,称什么姐,道什么妹。似弱柳这般人,对她即便再好,当有巨大的利益摆在眼前时,她也会毫不犹豫地背叛你的。 于是清欢懒洋洋地从榻上起来,说:“要本宫饶你,倒也不难。然你昨夜抢了本宫的侍寝日,本宫心中颇为不快。你且说说,该怎样,才能让本宫消消气儿吧。” 弱柳微微一愣,随即泪流满面道:“奴婢任凭娘娘吩咐!” 她心道,无非是罚自己跪而已。到时候皇上一来,自己露出弱不禁风的神情,自然能让皇上瞩目。 陈倾容对他人恶毒狠绝,对弱柳却非常的好。 然而她真心对好的人,总是要辜负她。 “是吗?”清欢想了想,道:“既是如此,你便去殿外的柱子那里,倒立去吧。” 弱柳傻眼了。“娘、娘娘……”她本想再哭个两声,清欢却威胁地看了她一眼。“怎么,不愿意?方才不是说只要本宫能饶你,能消气,怎么做都行吗?” 可是倒立……那般不雅,又如何还能有什么美感?这样的话,皇上来了……弱柳还想辩驳,可清欢只是笑若桃花地看着她,便让她的千言万语都吞进了肚子里。   第五碗汤(二) 弱柳生得美貌娇弱,哭起来尤其好看,可在这锦绣宫里,清欢最大。她即便再恨再不愿,也只能乖乖地去倒立。 宫装的裙裾由此往下一翻,把她的上半身整个遮住了。别说美感,就连这人长什么样都瞧不清楚。弱柳咬牙,今日之辱,来日她必当百倍千倍回报!她也要争!也要抢!也要夺得皇上的宠爱! 宫里其他人看不出,难道她也看不出吗?皇上根本就不喜欢陈倾容,如果不是她的出身,皇上早就杀了她了!她等着陈倾容继续作,作到皇上摘开陈家,到那个时候,她等着陈倾容跪地求饶! 由于是夏季,这天热,树上还不时地有些小虫子,弱柳只撑了没一会儿,就又热又痛。从小到大她虽然是个奴婢,可陈倾容对她很好,吃穿用度什么的,陈倾容有的,她也不缺,像这样的苦,她还从未尝过。 清欢坐在殿外的走廊上,周围是两个扇扇子的宫女,周围摆着冰块,吃着西瓜,喝着冰镇的酸梅汤避暑,好不惬意,看着弱柳的双手都开始颤抖,她顿时觉得心底快意起来。好像借由着这事儿,她眉心的疼痛也略微有了缓和,心头笼罩的黑雾也薄了些。 正在这时,宫人报说皇上驾到。清欢躺在美人榻上,见不远处一个明黄的高大身影随着一群簇拥的人走来,娇弱无力地伸出一只手。宫女将她扶起,她便懒洋洋地行了个礼:“臣妾见过皇上。” 以往陈倾容见了皇上,生怕自己形容不美,故而十分在意。然而清欢并不,她刚起身,并未束发,身上甚至穿着颜色素淡的寝衣,就这样娇媚而慵懒地眯着眼睛望着明成帝。见他不动,也不让自己起来,便随意起身,回到自己的美人榻窝下去。她知道这是大不敬的行为,可是她现在……真的好想挑战权威! 都是当过几十年皇帝的人了,明成帝身上就是再怒,清欢也不以为意,还对明成帝招了招手,道:“皇上也过来嘛,臣妾有好东西让皇上瞧。” 明成帝哼了一声,危险地问道:“爱妃今日是身子不适?” “皇上说呢?”清欢露出不耐烦的神色来。“皇上再不瞧可就没了。” 明成帝见她这样丝毫不把自己放在眼里,想发脾气,又觉得还不是时候,便顺着她的话走了过去,只是美人榻被她躺着,他往哪儿坐?半晌,把清欢抱了起来,自己坐下去,让她躺在自己怀里。 这会儿陈倾容还是个宠妃呢。 没关系,假的也好,她总有办法变成真的。 这一坐下来,明成帝就瞧清楚了,原来树上有个人在倒立。瞧那模样,是个宫女,只是不知犯了淑妃的什么戒。然而他还没问,清欢便毫无悔过意味地道:“皇上昨儿宠幸了臣妾宫里的一名宫女,这会儿臣妾瞧她不顺眼,所以稍示惩罚,皇上应该不会怪罪吧?” 以往陈倾容只想在明成帝面前保持形象,背地里待人却十分刻薄,难道她能瞒得过眼线遍布皇宫的明成帝?她越是这样虚伪,明成帝便越是厌恶她。清欢可不喜欢这样,她坏,也要光明正大的坏。尤其是在这个皇宫里,没人比这个男人更大了,你是好是坏,其实没关系,只要他把你放在心尖上,你就是最好的。 之前陈倾容便让弱柳罚跪,谁曾料想明成帝很快就来了,瞧见面色苍白却倔强的弱柳,再看看惊慌失措想要解释的陈倾容,心中如何能喜欢,随口便把弱柳封了个答应,气得陈倾容咬了一整夜的牙。 真是个蠢女人啊,这样的一手好筹码,竟然最后输的那样惨。 明成帝也没想到清欢会这样大喇喇的把吃醋罚人的事情说出来,他心中如何会在意一个宫女,随意道:“你喜欢就成。”却觉得她坦荡荡的样子比那矫揉造作的模样好多了。再一瞧,脂米分不施,素面朝天,身上还穿着素净的色。仿佛一株白牡丹,竟也别有一番风味的美。只可惜她的小日子突然来了,否则他必要尽兴一番才肯罢手。 清欢太清楚了,明成帝是个性格暴躁易怒的男人,在这种男人面前,你千千万万不能装。因为他在易怒的同时也极其敏锐,因着他的坏脾气,几乎所有人都顺着他,可她偏不。“想来皇上昨夜过得可算是不错呀。” 听出她话里的醋意,明成帝轻笑:“怎么,爱妃这是醋了?”想到这个可能性,他的心情莫名很好。 “皇上是臣妾一个人的皇上,臣妾难道不该吃醋吗?” 即便是以前的陈倾容,再嚣张跋扈,也不敢说这样的话。明成帝一听,觉得新鲜,有趣地问:“哦?原来朕是爱妃一个人的?” “皇上说是不是不重要,重要是臣妾这么认为呢。”清欢毫不掩饰地道。“皇上日后宠幸谁,臣妾便有法子让她在这宫中待不下去,皇上要不试试?” 她面容娇艳,一双杏眼流光溢彩,闪着几分邪气和媚气,看得明成帝下腹一紧,竟觉得她这模样虽然嚣张,却也是坦率的可爱。当下钳住她下巴狠狠亲了一顿,亲到情浓,清欢却猛地把他推开,明成帝正欲望强烈,突然被打断,脸一沉,问罪的话还没出口,清欢竟先责怪起他来了:“都怪皇上!” 闻言,周围的宫人们都倒抽了口气,就连太监总管陆八斗都面露惊诧之色。这位淑妃娘娘今日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不成! “怪朕?”明成帝声音低沉又危险。“你敢怪朕?”说着,手在清欢腰间轻轻掐了一把,作为惩罚。 清欢哼道:“可不该怪皇上么?臣妾等了许久的毛毛虫就这样没了!” 明成帝一脸:“……”什么毛毛虫?怎么突然跳到了毛毛虫?! 清欢用下巴示意他看树。“方才臣妾瞧见一只毛毛虫往下爬,原以为会顺着裤管爬进去,谁知皇上一捣乱,臣妾再去看,那虫儿便没了!”她的话里带着几分天真娇嗔。“你说臣妾该不该责怪皇上?!” 弄了半天,打断他想吻她的冲动就是为了这个!明成帝很无力,他的视线胶在清欢微微肿胀的唇上,没有了厚厚的唇脂,她的嘴儿尝起来格外的甜美,搞得他有些意犹未尽。听她只是为了这样的小事困扰,明成帝一挥手:“广德,去再找只虫来扔进去!” 广德嘴角微微一抽,他可是御前带刀侍卫,负责保护皇上安全的,现在竟然要去找毛毛虫……可皇命不可违,他领命而去,片刻后便捉了只虫来。 清欢虽然坏心眼儿,见了虫子却赶紧摆手:“去去去,快拿走拿走,莫要在本宫面前。” 明成帝心底感到颇为可乐,这女人看着坏,没想到竟然连个小虫子都怕。他使了个眼色,广德便飞身上前,将毛毛虫抖入了弱柳的裤管。 “皇上,来打个赌吧!”在广德抖毛毛虫的前一秒,清欢兴致勃勃地拉着明成帝说。 明成帝玩味不已:“哦?赌什么?” 清欢笑得诡异,凑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明成帝闻言,眼睛一亮,露出浓烈欲色,盯着清欢的唇瓣看了许久,道:“准了。” 出乎明成帝的意料,弱柳只坚持了不到半刻钟就尖叫地扑倒在地上,又是扒衣服又是嚎的,哪里还有半分娇弱之气。平日里总见这个宫女对着自己含情脉脉,又是柔美的类型,明成帝昨夜也是顺势临幸了她。昨儿夜里,这弱柳还哭得娇滴滴,说什么为了皇上愿意付出一切,没想到这才这么会儿就受不住了。 他输了,自然脸色有些难看。这么多年来,谁敢赢他? 偏偏清欢就敢。她笑了:“既是如此,皇上可得说话算话呀!” 明成帝冷哼一声:“朕是九五之尊,自然一言九鼎。” “是是是,是臣妾说错话了。”她一点都不真诚的请罪。而后,悄悄靠近景恒帝耳畔,“既然如此,让臣妾补偿皇上如何?” 听了这话,明成帝黑眸一黯。他邪肆地问:“爱妃要如何补偿于朕?” 清欢咯咯娇笑,从明成帝怀里钻了出去,赤着玉足走入殿内,回眸妖娆道:“皇上想知道,就抓住臣妾再说吧?” 她从未玩过这般花样,后宫妃子虽多,在他面前却都是守礼拘束的,明成帝还是头一次见识这般勾引的手段。见状,他嘴角一勾。“待朕抓到你,可就不会轻易放过你了。”说完,如猛虎扑羊般大步走入殿内。 陆八斗在外头看得冷汗涔涔,他一直为淑妃娘娘捏了把汗,怕她惹了龙颜,可没想到……嘿,皇上还真吃这一套!瞧这模样,陈家又能好活一段日子了啊。毕竟只要皇上对淑妃有兴趣,就暂时不会动陈家。 他抱着拂尘抬头看天,对身边的太监使了个眼色。小太监会意,立刻二人上前制住了弱柳,把她的嘴堵起,不许她出声,又将她结结实实地倒着绑在了树上。 淑妃娘娘要她倒立,又没说可以停。   第五碗汤(三) 第五碗汤(三) 在打赌一事上,清欢已赢过一次,若此番再让明成帝抓不着她,怕是这位皇帝的脸面就要挂不下去了。于是她很巧妙地在围着宫殿来回绕了几圈后,被提前堵住她的明成帝抱在了怀里。 怀内娇躯丰满而柔软,因为被他紧紧箍在怀里的缘故,胸前那硕大的半球还微微晃动了下,明成帝为之一失神,清欢便从他怀里又逃了出去,他眼疾手快去捞,只听得刺啦一声,美人身上的纱衣被他扯碎,露出只着单薄抹胸亵裤的身子。 她并不瘦,却也不胖,正是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的最佳状态,浑身肌肤滑腻如同牛乳,眼神也不复平日的粗浅,反倒透出一丝媚态来,若说今日之前的陈倾容是空有容貌而无气质的美人,那么这一刻的陈倾容,当真是美得足以祸国殃民了! 明成帝被那媚态横生的模样勾的浑身热血沸腾,他本就重欲,本来陈倾容虽是个草包,却胜在容貌够美,他也是吃的下去的,如今她似乎从骨子里透出股不一样的风情来,他便更是心痒难耐了。 把人重新拉回怀里,粗糙的手掌在吹弹可破的肌肤上抚摸着,声音低沉地问:“爱妃今儿个和平日里有所不同啊。” “难道皇上不知为何么?”清欢笑问,纤细的手指隔着龙袍在明成帝胸膛上划着圈圈儿,媚眼如丝地望着他。“昨儿夜里,臣妾只是睡了,又不是死了,皇上在隔间动静那么大,真当臣妾听不着不成?” 被她戳破,明成帝也不觉羞耻,道:“谁叫爱妃来了月事,不能伺候朕?” “哼,皇上倒是心宽,那样的货色都咽得下去。”清欢毫不掩饰地露出厌恶的表情。明成帝瞧她这般不驯,心底突然升出一股征服欲,他对陈倾容之所以兴趣越来越少,就是因为她那一看就透的草包性格,以及对他的痴恋。而当她褪去表面之后,他突然发觉,自己还是挺愿意陪她继续玩下去的。“什么叫那样的货色?” 清欢眨动纤长的睫毛,嗤笑一声:“自然是食之无味的鸡肋,想来皇上昨儿的确是上了火了,否则离臣妾这锦绣宫不远便是端嫔的居所,皇上却在臣妾的殿里宠幸了一个小宫女,这还不算是纡尊降贵么?” 明成帝道:“若是爱妃你能伺候朕,朕自然不会去找其他女人。” “好呀!”清欢像是得了什么宝贝似的突然展开笑颜,刹那间真如万紫千红开遍,端的是艳丽无边。“既是如此,日后若皇上再宠幸他人,可莫怪臣妾心狠手辣了。” 闻言,明成帝放声大笑起来,有意思,当真是有意思!“只要你有这本事,朕随你折腾!” “皇上金口玉言,臣妾先在这里谢恩了。”清欢随口感谢了一句,小手往下,滑过明成帝精瘦的腰身,这个男人虽然脾气不好,阴晴不定,但胜在有张好看的皮相跟结实的身材,若是个脑满肠肥的,清欢才不乐意献身。“不过在这之前,还是让臣妾先帮皇上您泄火吧。” 此处省略200字。 待到明成帝餍足之后,清欢单手撑着脑袋,懒洋洋地望着他,而后另一只手指轻轻抹了抹嘴角,暧昧十足地暗示着什么。明成帝刚刚发泄过的下|身竟又瞬间膨胀起来,他懊恼地低咒了声,把她抓过来狠狠地亲了下去。 那小嘴有多么娇嫩多么灵活,他可是彻彻底底感受到了。以前没做过,倒不知她的口|活这样厉害。盯着那张红肿却又鲜艳欲滴的小嘴儿,明成帝按捺不住心中火气,把个清欢摁在身下,浑身都摸了个遍亲了个遍,这才恼恨不已道:“待到你身子干净了,看朕如何收拾你!” “臣妾拭目以待。”说着,清欢无意识地舔了下红唇,又引来明成帝一阵蹂|躏。 午膳是明成帝陪着她一起用的,而后两人相拥睡了会儿,他便要去御书房议事。清欢将明成帝送走,敷衍了事地说了声恭送皇上,就又趴在了走廊下的美人榻上。 明成帝走了没几步,似是想到了什么,转过身来,大步走回来,抓过一旁宫女手中的薄毯子,把清欢包了个严严实实。在他享用了这具格外曼妙的身子和嫩呼呼的小嘴儿之后,他并不希望自己的妃子有一寸肌肤露在外头。 而且……明成帝有点不高兴,这小骚货不是说要独占他么?怎么他都要走了,也不问问他晚上来是不来? 离开床后,清欢明显对他就不那么待见了。说实话,对她来说明成帝也顶多在床上有点价值。见清欢像是没看见自己,明成帝发觉自己好像有点想多了,于是恼的拂袖而去。临去前陆八斗还用震撼的眼神看了清欢一眼,这淑妃娘娘进宫也快一年了,没想到竟是个扮猪吃老虎的主儿啊,浑然不似之前那般头脑简单,他要不要提醒下皇上,淑妃娘娘仍旧是陈家的人? 清欢足足在美人榻上又躺了半个时辰,这种什么事都有人做好伺候着自己的感觉好极了,尤其是当她看到被绑在树上的弱柳已经出气多进气少的时候,更是觉得很有意思,便命人将她放了下来。 这一回,弱柳不再苦苦哀求她,向她乞怜了,而是用充满怨恨的眼神看着她。然而清欢却似是浑然未觉,笑眯眯地道:“若是你再敢这样看本宫,信不信本宫把你的眼珠挖出来?” 她虽是带笑,可语气阴森狠毒,明显是认真的,弱柳立刻便低下了头,她的嗓子早就因为哭喊和嚎叫哑了,说不出话来,可她却不愿意对着清欢求饶。陈倾容不是说,她们是好姐妹,什么都可以跟自己分享的么?那么为何不肯把皇上分给自己一半?说到底,陈倾容也不过都是说些好听话罢了! 清欢不用看都知道弱柳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她轻笑一声,用脚尖勾起弱柳的下巴——本来她是不乐意穿鞋的,奈何明成帝起身的时候硬是要给她套上。 那居高临下,如同看蝼蚁一般的眼神令弱柳倍感屈辱。 “怎么,不服气?觉得不公平?”清欢好整以暇地问,而后觉得好笑。“真是心比天高!”不过是个低贱的婢子,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假清高。 弱柳死死咬住牙关,昨儿刚承过欢的身子,一早便被清欢命人灌了避子汤,到现在粒米未进,再加上被绑在树上这么久,又有虫子叮咬,弱柳此刻已然撑不住了。可不知为何,她突然不肯在清欢面前示弱,只觉得无论怎样自己都要坚持,决不能让清欢看了笑话去。 “不爱说话就不爱说话吧。”清欢叹息,“来人,把她的舌头也给我割了。” 闻言,弱柳大惊失色,她不敢置信地瞪着清欢看,不懂怎么昨儿个还跟自己姐妹相称的陈倾容今儿个便如此狠心了,难道皇上真的如此重要,陈倾容压根儿就不愿与自己分享?若是这样的话……弱柳心底一喜,要是自己能把皇上抢过来,岂不就可以把陈倾容踩在脚底下了么?!可当务之急是保住自己的舌头,清欢的表情看起来很认真。 于是她连忙磕头,先前那清高不肯低头的想法也没了,只要一想到日后自己能在清欢面前作威作福,与她平起平坐,弱柳心中便十分快慰。不过是忍一时之辱,根本算不得什么! 她的声音本娇嫩婉转,如黄莺出谷,否则昨儿夜里明成帝也不会因为她的温言软语宠幸于她。然而经过大半天的哭号求饶,此刻弱柳的嗓子已经坏的差不多了,说话声也低沉粗哑,难听得很:“求娘娘饶、饶命……咳咳、咳咳……娘娘、娘娘饶命啊……”说着,用力往地上磕起头来,雪白的额头很快便染上了一抹鲜红。 清欢笑道:“你跟在本宫身边这么久,本宫如何舍得杀你呢?不过是割了你的舌头,又不要你的命。” 话音刚落,弱柳便磕的更起劲了,见状,清欢叹道:“不过本宫想了想,你这副好嗓子,若是割了舌头,未免不美。这样吧,下去领五十个板子。” 这宫里头打人,那都是有讲究的,如今清欢看起来是在气头上,侍卫们动手自然不含糊,弱柳挨不挨得住这五十棍都难说。 为表自己也并不是那样狠心绝情,清欢想了想,道:“若是你能挨过去,本宫便跟皇上提一提,封你做个才人,若是挨不过去,也只能说是你命中该当有此一劫了。” 弱柳正在心中咒骂清欢,一听清欢后面那句,顿时愣住了,随即喜悦地瞠大了眼!“娘、娘娘此话……此话当真?!” “那是自然。”到底她也是当过皇帝的人,自然是一言九鼎。 于是弱柳露出情难自已的笑靥,她会撑过去的,她一定会的! 清欢没怎么注意弱柳的雄心壮志,反正她是不会让弱柳就这么死的,自己心头的阴云,还得借由弱柳发泄出去呢! 梦寐以求的东西,等到到手之后,才发现那和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一定很有意思吧?   第五碗汤(四) 让侍卫将弱柳拖下去后,清欢不忘关照一声,让他们注意一下,不要闹出太大的声音来扰了她的休息。 这身边没个能近身的宫女自然是不好的,清欢将锦绣宫的宫女们都叫到了面前,仔细看了一番,从中挑出了一个叫妙翠的,模样机灵,容貌清秀,最重要的是,她足够忠心。 然而,在裴天华之后,清欢觉得,想真正找到一个忠心的人,那是很难的。不过有总比没有好,于是她立刻就将妙翠升为了自己的贴身宫女,至于弱柳……她险些快要把她给忘了。 妙翠是个话很多的姑娘,但清欢瞧得出来,这丫头虽然嘴巴爱说话,但却十分伶俐,后来陈倾容被打入冷宫,也唯有妙翠跟在身边伺候,盖因妙翠染了风寒险些死去,太监总管说要将她丢出去,却被陈倾容阻止,并命人给她看了病的缘故。是以,这姑娘对陈倾容是十分的忠心。不过因为她曾经得过病,所以虽然能继续留在宫里,却只能做些粗活,不过是个下等宫女。 如今她这样一步升天,不少宫女心中都暗自嫉妒。然而在淑妃娘娘这位主子面前,你就是再嫉妒也得忍着。连跟随在娘娘身边十几年的弱柳都是那般下场,谁还敢惹这个女人? 不得不说这种嚣张跋扈的性格清欢很喜欢,因为很多人只要一听到她的名字,就知道惹不起,自然便会退避三舍,比温吞软弱的形象好多了。所以她也很不客气地用起来,一时之间,更是风头无量。 中午明成帝走的时候,有点欲言又止的样子,清欢知道那厮其实是想让她问两声晚上来不来,可若是她问了,和其他求明成帝宠幸的妃子有什么区别?她要的,决不是这样的简单。 果然,她没命人前去询问,到了晚膳的时候,明成帝也乖乖来了。他现在对她正是新鲜的时候,怎么有闲心去别的妃子那里。尤其中午那一通缠绵,让明成帝舒爽到每一根头发丝儿,议事的时候也总是忍不住要想起这销魂滋味儿。本来是想去其他宫,晾晾清欢,顺便也去去她的高傲的,谁曾想,他一下午都在回味那短暂的亲热。 所以,最后又来了锦绣宫。 明成帝黑着一张脸,清欢却似没见着,仍旧做自己的事情。命人传膳后,她便从自己的位子上起身,千娇百媚地走到明成帝身边,俯身搂住他的脖子,明成帝便顺理成章地将她抱到腿上,软绵柔嫩的娇躯柔若无骨,端的是香滑细腻,勾魂摄魄。 虽然手感很爽,但明成帝仍旧保持着冷酷脸:“爱妃先前还不乐意搭理朕,怎地突然又投怀送抱了?”这要换做是今天之前的陈倾容,他是无论如何也没兴趣的,可今儿她变化忒大,而他还偏偏就吃这一套。难道说……之前的模样全是她装出来的?那么为何现在她不再继续装下去了? 明成帝没来得及深思,清欢便在他耳边吐气如兰道:“臣妾主动,那自然是有求于皇上呀。” 其实这后宫的女人哪个不是这样,为了宠爱为了权势为了封号……但她们都打着仰慕他深爱他的旗帜,像清欢这样大喇喇直接说出来的还真是没有。明成帝顿觉兴味:“哦?爱妃有何事要求朕?” 清欢对妙翠道:“将人抬进来。” 妙翠恭敬地领命而去,下一秒,血肉模糊的弱柳便被扔在了地上。她满身是血,衣衫破碎,泪水血水在脸上糊成了一团,真是半点美感都没有。不过此刻她知道明成帝在,所以极尽所能露出自己最水润、最惹人怜惜的眼神抬头看过去…… 然而明成帝的心思根本就不在她身上,而是着迷地凝视着清欢一张一合的小口,心底迫切地想要看到里头柔嫩的口腔与米分嘟嘟的小舌,便诱着她开口说话:“此是何人?” 弱柳还没来得及为自己的遭遇伸冤,便被明成帝这句话伤的说不出话来。清欢捂嘴咯咯娇笑:“皇上可真是贵人多忘事,昨儿个您不是宠幸了臣妾宫里的一个小宫女么?今儿上午,还是您给臣妾捉的毛毛虫呢!” 其实那毛毛虫是广德捉的,但毕竟是明成帝下的命令。 “不过是个宫女,爱妃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明成帝毫不在乎地说。 闻言,弱柳如遭雷击,昨天夜里,她使尽浑身解数,将皇上伺候的身心愉悦,皇上不是说、不是说不会忘了自己的吗?怎么…… 清欢将弱柳的神色都看在眼里,心底不由得嗤笑,还真把明成帝这样的男人说的话放在心上了,真是个识人不清的。“那怎么行,她虽然跟臣妾抢了皇上,可毕竟也跟在臣妾身边十几年。这样吧,不如皇上封她做个才人好不好?!” 她语气娇嫩软糯,带着天真的请求,听得一旁的陆八斗打了个寒颤。从来没有人敢在皇上面前求什么!这淑妃娘娘到底是扮猪吃老虎,还是真糊涂?才人?一个贱籍奴才有这个资格么! 可让陆八斗的下巴都惊掉的是,明成帝竟然答应了!他把玩着怀里爱妃柔嫩的手指头,只觉得这双玉手生得十分好看,忍不住放在嘴里舔吮啃咬,边漫不经心道:“就依爱妃所言。”随口应了之后,眯眼问道:“爱妃早上还说要独占朕,怎地这才过去不到一天,便要朕给你身边的宫女一个封号?” 清欢叹道:“臣妾自然是要独占皇上的,然弱柳毕竟跟随臣妾多年,臣妾为她求个身份,也算是全了这主仆情意了。日后……”她缓缓地看向看不出人样的弱柳,嘴角一抹笑容残忍至极:“便是你死我活的敌人了。” 她最后一句话说的特别轻柔,配合着她绝美的容颜来看,宛若情话般令人心动。明成帝瞧着这样的爱妃,心里很是喜欢,光明正大的坏,远远胜过冠冕堂皇的好。 帝王的心里哪有绝对的好与坏,只要你入了他的眼,再坏,他也觉得你好。就像是此刻,清欢明明是在跟弱柳宣战,若是被那些老古董瞧见,免不得要说她好妒成性,可明成帝却觉得这样的清欢着实是可爱透顶。她扬起的嘴角,娇蛮的语气,睥睨的眼神……都非常非常非常对他的胃口!“不过是个蝼蚁罢了,爱妃何须如此动怒?” “那怎么能比呢?”纤细藕臂缠绕住明成帝的脖子,清欢毫不畏惧地与这位天底下最尊贵的男人对视。“她与臣妾抢皇上,臣妾自然不能饶了她。”说着,她跪在他大腿上,倾身咬了咬明成帝的耳垂。“毕竟,皇上是臣妾一个人的呀!” 那尖锐的贝齿啃咬在自己耳朵上,明成帝立刻觉得浑身酥麻,快感从脚底往上,直冲头顶。从来没有女人敢对他这样无礼,虽说都是嫔妃们伺候他,可但凡他不允许,她们哪敢如此,第一次被这般对待,明成帝觉得,还……挺喜欢的。他微微偏了下头,让出自己的耳朵好方便清欢动作,一边对着陆八斗使了个眼色。 他来这锦绣宫,是来寻欢,不是来被低贱的奴才碍眼的。 陆八斗会意,带着人悄悄将弱柳拖了出去。得到一夜圣宠后立刻被封为才人的宫女,这是第一个,但却并不是那么让人羡慕。 至少锦绣宫的宫人们都是畏惧地望着,不敢靠近的。 将碍眼的人打发走了后,明成帝便不再摆着皇帝的架子了,他摒退宫人,闭着眼睛感受怀里那软的如水般的身子,真真是娇到了极点,嫩到了极点,也诱人到了极点。 怎地以前都没觉得,她竟是这般的宝贝呢?明成帝在心底喟叹一声,若是早知她有这样的一面,他又如何取舍呀!宫里妃嫔虽多,可称他心意的却寥寥可数,如今好不容易有个讨他欢心的,却偏偏是陈家人。 “皇上,想那么多做什么?”清欢突然用力咬了一口明成帝的颈子,让他从冥想中回过神:“难道还有什么比此刻更重要的么?” 这一口毫不留情,明成帝立刻感到脖子上一阵刺痛。他危险地眯起眼:“从来没人敢对朕这样无礼。” “连无礼和讨好都分不出来,皇上你还好么?” “哦?”明成帝被气笑了。“你咬朕一口,还敢说是讨好朕?” “那是呀。”清欢露出顽皮的笑。“这民间有句老话,叫咬是亲骂是爱,皇上您看,臣妾跟您多亲哪!” “原来如此。”明成帝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那朕也得好好跟你亲近一番才行了。”说完,双臂一用力,就把清欢勒的不能动了,而后他基本上是逮哪儿咬哪儿。他的咬跟清欢的不一样,清欢是真咬,他却更像是挑逗。 怀里似水的佳人很快便软了下来,明成帝眼底精光一闪,恰逢殿内无人,便很随性地剥开了清欢的衣裳。因为夏季炎热,所以在自己宫里,她没有穿宫装,只是披着身薄薄的夏裳,好看,却也易脱。   第五碗汤(五) 一夜承欢,清欢自己不觉得什么,其他得知此事的嫔妃却险些咬碎了手帕。自打这淑妃进宫,皇上这颗心就全扑在她身上,这几个月来,明明皇上对她的心已经开始淡了,甚至一个月只在锦绣宫留宿几天了,可现在,那淑妃也不知有什么手段,竟将皇上又勾了回去! 这还不算,最可恨的是,竟连勾着皇上在她的锦绣宫留宿了整整半个月!即便是以前,淑妃甫进宫的时候,再如何得宠,一个月也顶多有十日,现在竟更足足有十五日,而且看皇上的动静,像是接下来还要留宿锦绣宫! 就这么一块肉,淑妃自己吃的快活,却让她们瞧着! 对于其他嫔妃的怨念,清欢表示非常快活。她发现,别人越是嫉妒越是恨她,她就越快乐,做事也愈发的肆无忌惮起来。就连眉心处,从裴天华死后开始的隐隐作痛,都得到了纾解。 这日早上,推开对她恋恋不舍犹然啃咬她颈项的明成帝,清欢不耐烦地道:“皇上快些起身更衣上朝去吧,臣妾还要去御花园赏花呢。” 明成帝很无语,他这阵子对她很是迷恋,真是恨不得死在她身上,可得到这般天大的恩宠,清欢竟然还是对他不屑一顾! 说不屑一顾可能有点夸张了,但清欢对他是真的不是很在意。然而说不在意,每天晚上她在床榻之间却又热情如火,缠着他勾着他让他销魂蚀骨,可但凡是白天,不亲热了,她就是一副懒洋洋满不在乎的模样。 而且明成帝还发现,这阵子的清欢跟以前大不一样。以前她务必要求在他面前保持最端庄的姿容和仪态,脸上的胭脂甚至是在床笫之间都不擦去。而现在……明成帝想,要是用一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懒。 是真的懒了。懒得理他,懒得讨好他,懒得穿的整齐,懒得装端庄,甚至懒得穿鞋袜……在清欢有意无意的诱导下,明成帝已经成功养成了每天抓她到怀里,然后给她穿袜子的习惯。 陈倾容生得一双柔嫩雪白的天足,趾甲圆润整齐,就连脚后跟的皮肤都娇嫩无比。明成帝没啥别的爱好,但最近他发现自己挺恋足的,后宫的女子大多是缠足,惟独清欢一双天足,却又娇小柔嫩,真真是令他爱不释手。替女人洗脚擦脚舔|脚这样的活儿,你就是打死以前的明成帝,他也不信自己会有主动这么做甚至爱上这么做的一天,但现在…… 他真的非常非常迷恋这双小脚。 其他女人在他面前婉转承欢,百般讨好,可经过这半个月,清欢已经成功扭转了这种局面。明成帝想要与她交欢,可以,那么他必须学会伺候和讨好她。和清欢比起来,明成帝不过是个年轻的皇帝,在她的引诱和疏导下,他只能在外人面前维持暴躁冷酷的面具了,在她面前,他乖的如同一只小绵羊。 当然,清欢的恃宠而骄是刚好踩在明成帝的底线上的,她很清楚这个男人的逆鳞是什么,也知道哪条线自己不能超过。距离那位贵妃入宫已经只剩不到一个月,她要在这剩下的时间里,让明成帝对她死心塌地。 明成帝伸展双臂让宫女一件一件替他更衣,回首看见躺在床上手托香腮睡得正熟的美人,心底不由得有几分嫉妒起来。他每天早晨都要按班按点的起去上朝,这家伙却每天睡得像头小猪,真是叫人心里各种不平衡。 想着,他挥开身边宫女,大步上前,捏住清欢的鼻子,见她无论如何也不肯睁眼,又好气又好笑,低头去亲她呼吸的小嘴,清欢无语,黑如星子的眼睛瞪着明成帝,推开他,不乐意了:“臣妾身子不适,今儿晚上皇上还是去贤妃那儿吧。” 明成帝无奈:“怎么这就发脾气了?”世人都说他脾气不好,可照他看,谁也比不过清欢,这小女人说风就是雨,要是不高兴了立刻就发脾气,哪怕是对他也不例外。 他觉得自己作为九五之尊的尊严一次又一次被挑战。 “哼。”拍开明成帝抚摸自己小脸的手,清欢拉过被子把脑袋蒙住,明成帝见状,赶紧把被子拉下,见她气鼓鼓的模样,又觉得很是可爱,忍不住软了声音道:“按理说,你每日都该起身为朕更衣的,朕都免了你了,你怎地还对朕甩脸子?” 清欢觉得明成帝是个有受虐倾向的人,因为她对他越是不假辞色,他对她就越是趋之若鹜。她冷哼,斜着眼睛睨他,清晨刚醒的脸蛋如同娇艳欲滴的玫瑰正在待放,米分腮晕着健康的红,唇瓣嘟嘟的,似在诱人亲吻。“走开。” 不乐意搭理他,赤着脚就要下床,却被明成帝眼疾手快托住莲足。清欢瞪着眼前俊美的男人:“做什么?” “别发脾气了好不好?待会儿朕下朝,去御花园陪你赏花可好?”明成帝放低姿态说,大手无意识地抚摸着掌心柔嫩至极的小脚丫,拇指轻轻摩挲脚心,清欢怕痒,立刻咯咯笑出来,小脚丫分开,连连在明成帝手上踩着。 即使被她这样踩,明成帝也很欢喜,他低头在她雪白的脚背上亲了一口,道:“不发脾气,好不好?” 他现在肯放下身段来哄她,也开始逐渐专宠她一人,但对清欢来说远远不够。她要的,是明成帝独一无二的爱和迷恋,要的是即便贵妃进宫,他眼中也只看得到她的坚持。“不好。”她噘嘴。“臣妾不发脾气的话,皇上要去哄谁呢?” 闻言,明成帝莞尔,他真心觉得,在清欢每天的折腾下,他的脾气已经好了许多了。要是以前有人敢这样跟他讲话,如今坟头上的青草都长得有一人高了。可眼前这个,真是不管怎么捣乱跋扈,他都舍不得说一句重话。 一开始只是觉得她性格大变很是有趣,可后来接触的多了,她的聪慧以及狡黠都让他为之深深倾心。只是……为何她偏偏是陈家的人呢?若她不是,那该多好。陈家如今越发壮大,必然是不能出一个皇后的了。想到这里,明成帝心头有点说不出的难受,而他……也不能给她一个孩子,这让他在面对清欢的时候,不自觉地便包容了许多。 后宫嫔妃无数,她们每个人都很有可能诞下他的嫡子,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皇后,惟独清欢,两者皆不可能。从来没心没肺冷心冷情的明成帝,终于也知道了什么叫做愧疚。换做是以前他毫无兴趣的陈倾容,他只觉得这是她的荣幸。 既然选择成了宠妃,自然也要承担后果,不是么? 清欢才懒得管他心里在想什么,她要的就是他的动摇,就在他动摇到不知如何取舍好的时候,才更容易让他从此对她死心塌地。“好啦,皇上该去上朝了,臣妾待会儿在御花园等着您。”说着,前一秒还温柔的语气下一秒就变得不耐烦起来,像是在说走走走赶紧走吧别留下来烦我了! 明成帝还没来得及沉浸在这温柔里,就被清欢嫌弃的语气弄得满头黑线。想了想,他忍不住又恨恨地把她抓到怀里来亲了一顿,觉得她即使是嫌弃脸也非常可爱。 好不容易送走了这尊瘟神,这半个月感情培养的也差不多了,跟明成帝这种人,日久生情是不可能的,要的就是如同烈火一般,能够将人焚烧殆尽的爱。她要让明成帝觉得自己对他爱的深沉,这样到他动摇的时候,才会放不下她。 想想自己即将成为江山和美人之间的那个美人,清欢就觉得很有意思。 不过她觉得有意思,其他妃子就只有羡慕嫉妒恨了。如今四妃已有三妃,除了她这个淑妃外,还有德妃与贤妃,在陈倾容死之前,比较得宠的有端嫔跟武昭仪。明成帝宠幸妃子虽然多,但却雨露均沾,所以也难怪这阵子妃子们对她的意见非常大,谁叫她独占了明成帝呢? 没办法呀,清欢也是个有点小洁癖的人,在有过景恒帝与裴天华那样的男人过后,她对男人也是有点要求的,怎么着都得干净点儿吧?对方想要三妻四妾没关系,前提条件是她也有三夫四侍,不过一般男人好像没法这么大方,那就只能委屈他们在属于她的时候洁身自好了。 妙翠在一旁细心地给葡萄剥皮去籽,而后盛在水晶小碟里,呈到清欢面前。正在清欢拈起一颗葡萄准备吃的时候,不远处一群宫装美人簇拥而来,为首的那位头戴八位凤簪,正是暂代皇后之位管辖六宫的贤妃。 这位贤妃娘娘,可能也是要为了对得起她的那个“贤”字,平日里可以说是个卫道士,总是看这个不顺眼,看那个不是鼻子的,特别能来事儿。她出身也不错,但和清欢比就差远了,容貌也只是清秀,胜在识大体知进退,所以明成帝才会让她暂带后宫。 不过就目前来看,贤妃娘娘显然是已经把自己当成未来皇后了。   第五碗汤(六) 按封号地位,四妃平起平坐,谁都不用给谁行礼。但贤妃觉得,既然自己暂代皇后之职,那么和其他妃子相比,自然是要再高那么一些的。再说了,在场众人,也唯有她入宫时间最长,如此一来,论资历,论能力,她都是最高的。而除了清欢之外,和她平起平坐的德妃每次见到她都是一口一个姐姐叫的亲惹,惟独清欢,看她时总是带着嘲讽的笑意,仿佛她不过是个跳梁小丑。 不错,她的确没有皇上的宠爱,可皇上对她的尊敬却是其他人得不到的,尤其是淑妃!她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皇上之前也不是没有特别宠爱过某个妃子,可那些妃子现在又在哪里呢?能从普通秀女爬到四妃之一的,惟独她! “妹妹倒是好心情,竟在这儿赏花。”见贤妃面露不虞,德妃便做了这个出头鸟。她出身普通,没有强大的娘家,长得一副娇娇小小的模样,正是最典型的江南水乡的美人,是明成帝喜欢的类型。再加上德妃温柔小意,伺候的明成帝也很是满意。加之跟在身边多年,所以也一并封了妃位。 真要论起来,在这后宫之中,出身最高的,只有清欢了。 “不比姐姐,本宫心情好,自然瞧这花儿也美丽。姐姐看起来印堂发黑,莫不是冲撞了什么吧?既是如此的话,还是莫要到御花园为好。克着本宫倒是无所谓,就怕会传染给皇上。” 比牙尖嘴利,清欢可不输人。她当皇帝那几十年,没少为了推行新政跟朝廷那些老古板唇枪舌剑。德妃在她面前耍的小心机,不过是小打小闹罢了。 话是很气人,但更叫人受不了的是她的眼神与口吻,好像站在她面前的这一群嫔妃不过都是群低等生物,根本连让她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傲慢,真真是叫人想要狠狠撕去她脸上的高贵。 人人都对清欢恨之入骨,可没有人真的敢跟她撕破脸。这个女人的出身和她所得到的宠爱,所有人都看在眼里,没有人会为了一时之快而给自己招来这么大的麻烦,惟独贤妃。 她是个聪明的,否则也不会以这般平淡的容貌得到这样的地位。皇上虽然从来不说,可她不是告诉傻的,自小她便跟在父亲身边学习,自然和那些只读女戒女训的妃子不一样。她清楚地知道,以淑妃的出身,皇上决不可能立她做皇后。且不说皇上待淑妃是真心或假意,若是后者,那自然好,即便淑妃现在再跋扈也无妨,她甚至可以帮助皇上一起惯着她,因为贤妃很清楚,皇上若是对淑妃无意,待到时机成熟,准备铲除陈家的那一天,便是淑妃香消玉殒的那日。 若是前者……就算皇上再喜爱淑妃,那又如何?他毕竟是皇帝,是这天下的主人。他清楚地知道外戚专权有多么可怕,君不见前朝的维安皇后险些改朝换代?那样的话,即便皇上对淑妃爱到了骨子里,也是决计不会给她孩子的。 否则淑妃进宫快一年,皇上夜夜宠幸于她,为何迄今为止尚未怀上龙种? 不得不说,贤妃的猜测很大一部分是对的,明成帝的确有过这样的打算。但现在是这样,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改变呢? 贤妃受到父亲教导,认定了为帝王者必须冷硬无情,将国家社稷至于一切之上,可这世上又哪里有绝对肯定不会更改的事情?即便是有,在清欢面前,又能坚持多久呢? 无论如何,清欢的下场决不会好。便是皇上宠爱她,待到日后她年老色衰,总会有更美貌更年轻的妃子出现,那个时候,她又能嚣张到几时? 所以,瞧着如今得意跋扈的清欢,贤妃心底除了厌恶,还隐隐升出一股鄙夷。不过是个空有美貌的臭皮囊,连皇上是真心亦或假意都瞧不出来。她有种居高临下俯瞰清欢的优越感,可是瞧清欢这样嚣张,贤妃又忍不住想狠狠撕下她脸上的面具。 自作聪明的人到底是谁,尚未可知。贤妃这种自以为是的女人,清欢最讨厌了。 虽然心底知道明成帝对清欢不过是逢场作戏,可清欢的姿容却是毋庸置疑的。但瞧她玉指轻抬,拈起一颗青翠的葡萄,雪白的指腹,修剪整齐的指甲上涂着鲜红的豆蔻,每一处指节都美得恰到好处。这个女人的美如同一团烈火,稍不注意,就能将你焚烧殆尽。只看这只手,便可以想象得出来那张容颜会是何等的倾国倾城了。 后宫绝色美人无数,端嫔秀美出尘,仙气飘飘;德妃典雅精致,气质出尘;武昭仪妩媚入骨,杏眼勾魂……可她们就像是这御花园里的花,每一种都很美,每一种都美得不一样,分不出谁更美一些。 而惟独清欢,称得上的艳冠群芳。但凡有她在的地方,莲花也好,兰花也罢,都要在牡丹面前黯然失色。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说的便是她了。 而贤妃莫说要和清欢比,便是跟端嫔比,都要稍显逊色,更别提她还没有端嫔有仙气了。她胜在性格体贴温柔,又善解人意,惯会察言观色,再加上身上有着其他嫔妃没有的书卷气,因而才得了明成帝的青眼。 但他对她其实并无多少喜爱,将后宫的权力给她,也不过是因为贤妃看起来比较值得信任。 贤妃自己自然没想到这一点,她能清楚地看到清欢的处境,却没有丝毫自知之明。若是连清欢这般绝世的美人明成帝都看不上,她又凭什么认为明成帝一定会看上自己呢?“妹妹这话说的就不对了,若是皇上龙体欠安,妹妹应当避开才是,怎能——” 她原本准备好的长篇大论被清欢懒洋洋地截住:“少在本宫面前说些冠冕堂皇的大话,本宫便是要死了,也要抓住皇上的心。诸位妹妹若是看不惯,大可试着与本宫来抢。”说完,她勾起嘴角,露出睥睨的笑,慢条斯理地道:“本,宫,不,怕。” 这话,当真是大逆不道,毫无丝毫妇德可言!贤妃正要指责,突地听得身后一阵大笑声传来:“好一个不怕!好一个不怕!” 众妃随着回头看去,见明成帝正在宫人的伺候下缓步而来,都心生一喜,不枉她们今儿个都精心的梳妆打扮了!一个个都垂眼低眉,做出柔顺的姿态来——因为她们都知道,皇上喜欢这样的女子。 可有了珍贵的牡丹,谁的眼里还看得见其他花草呢? 明成帝压根儿就没注意她们含情脉脉的眼神,而是大步走进了凉亭。在他人面前,清欢还是要给明成帝留下面子的,于是便起身行了个礼:“臣妾拜见皇上。” 娇躯还没拜下去,明成帝便把她扶了起来,自己坐到她方才的位子上,把人拉到大腿上,点了点她挺翘的鼻尖,又见她唇角有抹果汁,忍不住给她擦去,中途不知为何,竟鬼使神差地放入了自己口中! 就连清欢都没想到明成帝会如此厚颜无耻。她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无视掉周遭那群还跪着的嫔妃,拈起一颗葡萄送到明成帝嘴边:“皇上?” 玉白的葱指与青翠的葡萄,竟是异样的好看。明成帝张嘴,连着清欢的手指一同含入口中,舌尖舔弄,暧昧地挑逗着。清欢也不害臊,用手指在明成帝嘴里搅动起来,娇嫩的手指玩弄着他的唇舌,竟让明成帝有了别样的快感。 他隐隐有种自己会死在这个妖精身上的感觉。 被无视的众妃心里又恨又气,明成帝揽着清欢起身的时候,她们更恨毒了清欢。这算什么?她们给皇上下跪,那是理所当然的,可清欢又不是皇后,凭什么她们也得跪? 其中最不甘心的大概就是德妃跟贤妃了。两人的脸色都很难看,可碍于明成帝在场,也只能忍气吞声。 奈何清欢看不得她们快活,非要找点事儿膈应膈应她们不可。明成帝本是要带她去赏花来着,可被她拉住,于是用疑惑的眼神询问。清欢不怀好意地看了德妃一眼,道:“皇上,方才臣妾见德妃姐姐印堂发黑,是不是冲撞了什么东西呀?哎呀您瞧,更黑了!” 听了这话,明成帝忍不住莞尔。这小女人哪里是担忧,分明是在落井下石,德妃的脸为什么黑?还不是因为她在告状?可他现在对她很是上心,所以乐意惯着她,而且这样坏的毫不掩饰的清欢着实是很称他的心。今天在御书房的时候他也想过了,待到拿走陈家的权利,他不会杀了她,反而会把她留在身边,至于陈家人……看在她的面子上,他也能饶他们一命。 只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抄家流放是避免不了了。但这般已是天大的恩情,她应该不会生气的吧? “既然德妃身体不适,便在自己宫里休养一个月吧。” 这是要禁足了! 皇上竟肯为了淑妃做到这般地步!   第五碗汤(七) 众妃心中自然不服,可碍于明成帝对清欢的宠爱,她们是敢怒不敢言。惟独贤妃,自以为参透了明成帝给予清欢莫大恩宠的理由,便故作公正道:“皇上,臣妾以为,这样不妥。” “哦?”明成帝挑眉。 见明成帝表情高深莫测,贤妃还以为自己说到了点子上。她自认为明成帝对自己有几分敬重,想来待她和待其他女子是不一样的,再加上她始终认为清欢与不得明成帝的心,便跪在地上抬头道:“皇上,德妃妹妹素来性情温婉,又兼之德才兼备,臣妾可以为她的人品做担保,还请皇上开恩哪。” 明成帝的表情高深莫测,清欢却呵呵一笑说:“贤妃这叫什么话,德妃身子不适,皇上出于关怀,让她休养一月,怎地在你口中,便成了皇上苛责嫔妃?啧啧,真是可惜皇上一番苦心啊。” 贤妃闻言,心头有气,可一扭头看见明成帝拉下来的脸,心里暗叫不好。好在德妃反应比较快,赶在明成帝发火之前谢恩:“臣妾谢皇上恩典,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贤妃顿觉自己满腔热情都给了狗。她如此据理力争是为了谁?德妃非但不能与她站在统一战线,反倒临阵倒戈!她知不知道,她谢了恩,就是把自己朝无德好妒的陷阱里推?想起平日里德妃跟前跟后一口一个姐姐叫的亲热,贤妃无比地气恼,手绢险些被扯碎。 “本宫与皇上要去赏花了,诸位姐妹若是无事,还是都回宫休养的好,免得过了德妃的病气。” 清欢这样一说,谁还敢留下来?即使心中仍想多看明成帝几眼,可有个这么霸道的清欢在,她们又如何敢! 明成帝始终笑吟吟地望着清欢发威,觉得她实在是可爱,之前他也不是没想过要去其他妃子的宫里,毕竟端嫔跟武昭仪都是他的心头好,还没腻呢,就被清欢勾走了。那天他本想去武昭仪殿里的,结果还没到,半路就给清欢截了胡。小女人也不拐弯抹角,直截了当一句话,他要是敢去武昭仪那儿,就别想再到她的锦绣宫! 武昭仪虽美,可比起清欢却差远了,明成帝也不过是想尝个鲜。当大餐真正摆在你面前的时候,谁还乐意继续去吃清粥小菜?那种东西,尊贵的帝王偶尔尝尝可以说是情趣,真要叫他天天吃,那就厌倦了。 而从那天过后,他再也没留宿过其他嫔妃处。最让众妃羡慕嫉妒的是,即便是淑妃的小日子,皇上也歇在她那里!这淑妃到底有什么本事,能把皇上迷到这个地步?难道她是狐狸精投胎转世的不成?! 明成帝对清欢愈发上心,但这还不够。他的确是喜欢她,可并不会为了她放过陈家。清欢对陈家人没什么感觉,不过女鬼倾容的要求她必须做到。所谓保住父兄的性命,也就是说,只要他们不死就成。但清欢要的不是这个,做过了皇帝,她难道会满足于被男人圈养吗? 陈家的男人们会成为她强而有力的后盾。因为据她所知,陈倾容的父兄对她十分宠爱,也正是为了她,才不顾性命地打拼向上爬,为的就是让自家女儿在宫里不被人欺负,能够扬眉吐气。 可他们肯定没有想到,最后却正是因他们的努力,反倒害死了陈倾容,也害了他们整个家族。天子一怒,伏尸百万,这并不是戏言,尤其是对一个控制欲非常强烈的皇帝而言,一点点超出他控制的事情都会让他起杀心。 而清欢要给予他的,就是如火般炽热,能够将人燃烧起来的爱。即便这爱是假的,但在欺骗明成帝的同时,清欢也在欺骗自己。倘若不入戏,又怎么骗过明成帝这样精明的男人? 在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就是陈倾容,爱着明成帝,为他甘愿付出一切的陈倾容。那个骄纵跋扈,随心所欲的陈倾容。只不过她没有陈倾容那么蠢,也不像陈倾容那样目光短浅。 没过几日,便传来西域诸国要献他们的圣女给天|朝皇帝做妃子的消息。后宫众妃都在等着看清欢的笑话,因为世人皆知,西域的那位圣女有着仙女一般的容貌,并且纯洁的就像是天山上盛开的雪莲,她的一颦一笑,都完美的令人心动!听说她有一双世间最温柔最执着的眼睛,听说她天生异香,听说她只要伸出手,就能滋润万千胡民。 而为了中原与西域的和平,她自愿成为和亲的人选。 西域胡民们因为圣女的牺牲,都非常感动。而圣女入宫后,由于她坚贞如雪的心灵和纯洁美丽的灵魂,以及面对明成帝的亵玩时那毫不屈服的精神,成功地让这位尊贵的帝王为她倾心,甚至封了这样一个胡女做了贵妃!最后,甚至还让她成为了皇后!她让喜怒无常的明成帝为她折腰,爱她爱的几乎快要疯狂,可她的心,却永远只为她的爱人——那位英俊的西域王子所留! 不过最后她还是深深爱上了愿意为她死去的明成帝,并且成功地劝回了为她大动干戈的西域王子,从此后,留在中原,母仪天下,成就一代传说。 清欢觉得,圣女其实并没做多大坏事,除了她自愿和亲却又不愿明成帝碰她,期间与西域王子藕断丝连,并且因为心软经常将信任她的明成帝告诉她的机密说给自己的族人……以外,伤天害理的事情,圣女还真没做过。 但是,她的心情非常非常非常的不好,一点都不想把人命放在眼里。所有看不顺眼的人都想消灭掉,让他们全部去死。清欢知道自己是出了问题了,可她不知道是为什么。是因为裴天华的死?还是因为,她的内心深处本来就是极其暴戾嗜杀的? 她不知道,她现在也不想知道。她只想完成女鬼倾容的心愿,随心所欲地过完这一世。她不想被束缚,她要自由,她要权力,她要至高无上的地位! 她甚至根本不屑于与贤妃她们交锋,有了明成帝的宠爱,这后宫谁能压得住她?现在她缺的,是明成帝的心。明成帝既然能爱上圣女一次,自然就能爱上第二次。在这之前,她要把这个男人牢牢地抓住。 清欢的每一个举动都经过精心的计算,她知道自己哪个角度最勾人,什么样的笑容最美丽,怎样的软语叫明成帝最无力招架。自然,她也把明成帝的心思摸的清清楚楚,然后在虽适当的时间,做最恰当的事情,从而得到最想要的结果。 妙翠是个聪明的,但有的时候她也弄不懂娘娘心底在想什么。就像是现在,明明皇上说了马上回来,可娘娘还是不高兴了。她想了又想,觉得自己出声询问的话娘娘应该不会生气,这才道:“娘娘,奴婢有一事不明白……” “什么?”清欢喝了口茶,淡淡地问。没有明成帝在的时候,她仍旧美艳妖娆,却透出一股清淡漂泊的气息来。 “德妃娘娘与贤妃娘娘都对您恨之入骨,您为何还要招惹她们呢?”妙翠不明白,似自家主子这般受宠,最应该做的不是韬光养晦吗?“而且……奴婢觉得,皇上并不会喜欢太过张扬的女子,反倒是温婉柔美的江南佳人更入眼……啊!奴婢多嘴,奴婢多嘴,请娘娘降罪!”惊觉自己说了这般大逆不道的话,妙翠连忙跪下请罪,心里后悔不已,娘娘素来不爱听人多言,她怎地就这样管不住嘴巴呢? 清欢轻笑:“本宫又没有怪你。”弱柳跟在陈倾容身边十几年,也不曾为她着想,妙翠才跟了她一个月,就已经知道效忠她这个主子了。看样子,这奴才也是要分好跟坏的。“本宫不张扬一些,任性一些,皇上如何会容得下本宫呢?” “娘娘?” “皇上心里,不过把本宫当做一个好玩的玩具,和其他美人没什么分别。”清欢冷淡地说,而后嗤笑一声。“不,还是有分别的,至少他对其他人还没有戒心,在我面前,却似是敌人。” “怎么会……”妙翠低呼。“皇上他十分宠爱娘娘您……” “不宠爱本宫的话,本宫的父兄如何会为他卖命呢?可宠爱本宫,本宫的父兄就会成为他最大的威胁。”清欢冷笑。“皇上打得一手好算盘,想要我陈家尽忠尽孝,又要夺我陈家的权,甚至要从本宫身上下手。” “若是如此,娘娘您就更不该如此了呀!皇上只会……”妙翠咬着嘴唇,接下来的话可以要了她的脑袋,她实在是不敢说。 即使她不说,清欢也知道那是什么意思。“那又如何?本宫偏要骄纵跋扈给他看!他既然想要本宫的命,想要我陈家上上下下几十条人命,自然也得给本宫想要的!皇上的爱,只能是本宫的,其他任何人都别想夺走!” 此言一出,妙翠大骇,站在殿门外从头到尾听得清清楚楚的陆八斗大骇,房梁上的广德大骇,惟独一身明黄龙袍的明成帝,脸色难看的厉害。   第五碗汤(八) “娘娘……”妙翠被惊呆了,她无法理解主子的做法,明明爱着皇上,却不肯小意讨好,明明这样聪明,却要装糊涂,明明什么都知道,却要表现的愚不可及…… “皇上要杀本宫,无妨。可在这之前,他是本宫一个人的。”清欢冷漠地说。“谁跟本宫抢,本宫就要谁死。” 最后那句话说的很轻,可妙翠却莫名打了个寒颤,娘娘真的是……太可怕了。她抿着嘴唇,良久,方道:“奴婢觉得皇上心里也是有娘娘的,除了娘娘,皇上不曾对任何一个嫔妃这样关心呢!娘娘身子不好,皇上还亲自叮嘱太医院给娘娘制定养生的药膳……” 闻言,明成帝猛地浑身一僵。那是之前,他以关怀淑妃的名义吩咐下去的,说是养生,其实不过是日久便能让她身子坏了的药而已。只是,除了他的心腹,没有多少人知道。世人都以为淑妃娘娘受尽圣宠,却没有人知道她不过是他用来欺骗世人的烟|雾|弹,真正的目的,不过是她背后日渐壮大的陈家。 明成帝心头的愧疚愈发深了。他站在宫殿门口,深深吸了口气。虽然,他无法给她一个孩子,但他愿意一辈子好好待她,陈家的话……没有皇子可以扶持,又有什么用处呢?若是没有孩子,陈家又足够安分的话,明成帝觉得,也许让清欢做皇后也不是个坏主意。她出身高贵,性格虽任性些,却是识大体的…… 有个这个想法,明成帝愈发觉得自己想的没有错了,而且还非常好。他越想,觉得就越美满。而清欢对他强烈的占有欲也让他心头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有点酸,有点甜,更多的还是震撼……他一直都知道的,后宫嫔妃无数,她们爱慕他英俊的外表,尊贵的身份。她们崇拜他,敬畏他,她们对他的倾心中夹杂了太多太多其他东西。 而从淑妃进宫开始,她对他的爱就特别浓烈。以前明成帝一直在想,淑妃对自己的喜爱,里头又有多少杂质呢?可今日听到清欢霸道的话,他却莫名觉得有些欣喜。 正在这时,妙翠却问了:“娘娘,奴婢知道,这话不是奴婢该说的,可若是日后……皇上开始宠爱别的妃子,您又该如何是好呢?您如今这样爱着皇上,他……不可能给您同等的回报的。” 听了这话,明成帝脸一拉,这个宫女是怎么回事,也敢在他的爱妃面前胡言乱语?什么叫他会宠爱别的妃子,什么叫他不能给她同等回报?哼,等着听他爱妃的回答吧,爱妃这样爱他,自然会死心塌地等他回心转意的。 可清欢的话却让明成帝的脸黑成了锅底:“呵,皇上若是宠爱他人,本宫也不吝于给他戴几顶绿帽子!这宫里男人不多,阉人难道也没有吗?” 明成帝阴冷的目光看向了陆八斗的裤裆,吓得陆八斗险些尿了裤子,心里直哭:哎呦喂我的娘娘诶,您能不能不要说这样吓人的话?奴才都干净了,您还不给奴才活路呢? 正在明成帝寻思着要不要把锦绣宫所有太监都撤走的时候,清欢又说话了:“阉人没那|话|儿,难道侍卫们也没有么?皇上宠爱本宫以外的女人一次,本宫便叫他绿帽子多一顶!皇上身边的侍卫长广德,长身玉立,俊秀异常,本宫瞧上好久了。皇上若是负我……呵呵。” 广德也顿觉裤裆处一凉,看见皇上可怕的眼神,心里暗自叫苦,他们家七代单传,虽说现在家里只剩他一人了,可他也不想跟陆八斗一样“干净”了啊……这淑妃娘娘也真是的,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也是可以随便说的吗?真不怕皇上一生气就砍了她的脑袋?! 就在陆八斗跟广德都以为明成帝会大发雷霆的时候,却见明成帝转身走了出去。两人连忙跟上,心里都十分不解,皇上这……是什么意思?是要冷落淑妃娘娘一段时间,还是别的? 走在去御书房的路上,明成帝突然问道:“陆八斗,朕对爱妃……是不是不太好?” 陆八斗:皇上您这样问奴才,奴才敢说实话吗? “实话实说,朕恕你无罪。” “这……奴才不敢妄言,然皇上待娘娘,的确不如娘娘待皇上十分之一。娘娘每次看到皇上,眼睛都是亮的,但皇上对娘娘……不一直都是利用之心么?”即使这段时间明成帝对清欢痴迷不已,陆八斗也一直认为明成帝是装出来的,他还一度非常佩服皇上的演技,真他妈是一点都看不出来啊! “广德,你说。” 广德小心翼翼地看了这最尊贵的男子一眼,恭恭敬敬道:“属下以为,皇上对淑妃娘娘只是觉得有趣……” 是啊,有趣。最开始,真的只是有趣,谁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这兴趣就变了质呢?他现在……真的好想看到爱妃嚣张又任性的小脸哪,哪怕是被她雪白的小脚丫踩在脸上,明成帝都很怀念。 半晌,他停下了脚步,陆八斗试探性地问道:“……皇上?” “摆驾锦绣宫。” 望着前头皇上急匆匆的身影,陆八斗跟广德对视一眼,皇上这是怎么了?听风就是雨的……可一点都不像平常的皇上啊。 回到锦绣宫,清欢正托着腮坐在窗边呢,明成帝没让人通报,他也是头一回看见没有自己在身边的清欢是什么样子的。 一点都不嚣张跋扈,长长的睫毛微微垂着,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觉得她清高淡泊,似是下一秒便会随风而逝,孤高而寂寞。明明参透一切,却硬是要逼着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明知他开始时对她皆是虚情假意,也全作不知,疯狂而执着地爱着他。 这样可怕的爱,其实很容易让人万劫不复。可是明成帝心头却十分欢喜,褪去皇帝的外皮,他也不过是个男人。既然是男人,自然也渴望有一个女人能够抛开一切外在单纯而热烈地爱着他。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既然明成帝喜欢清欢,自然怎么瞧她怎么好,觉得这小女人太招人疼了,就连平日里她的嚣张跋扈,现在一想,也不过是因为没有自己,怕自己不宠爱她所表现出来的不安而已。 清欢只觉得省事。不过是几句冠冕堂皇的话而已,就省了她这么多功夫。她再加把火,趁热打铁,一举拿下明成帝,日后圣女入宫,她手上也有了王牌。在后宫这种地方,皇帝的宠爱就是依恃和资本。 被人从背后一把抱住,清欢第一反应是尖叫,看见是明成帝后,仍然冷着张国色天香的小脸发脾气,不理明成帝。他就抱着她又亲又舔的,难得包容性这么强。要是平时,清欢虽然也可以跟他发脾气,却是不敢这么夸张的,简直是要把明成帝的脸子扔在地上用脚在践踏。 陆八斗跟广德表现的活像是见了鬼,两人目瞪口呆地望着他们英明神武的明成帝抱着淑妃娘娘一口一个心肝一口一个肉肉的叫着,纷纷认为自己是在做梦,掐了彼此大腿一把,才发现竟然是真的。 简直是……太阳要从西边出来了啊,皇上,您老还能更厚颜无耻一些么?这个天气,竟然也敢叫嚣着冷,把手朝淑妃娘娘那饱满的胸口里插?咳咳,当然,这个场面他们只来得及看一眼,就迅速低下了头,然后立马被明成帝赶了出去。 他的爱妃,只有他能看,以前他倒是不介意有陆八斗的存在,毕竟对方那东西都割了,可自打听了清欢那惊世骇俗的绿帽论以后,明成帝是警觉了,以后这锦绣宫,最好是连个太监都不留! 把人抱怀里腻歪了会儿,又揉奶又摸臀的,妙翠端着汤药进来了,见明成帝在,先是福身行礼,而后也是为了讨清欢的欢心,道:“娘娘,皇上吩咐的养生汤来了,您是趁热喝,还是奴婢给您放凉点儿?” 明成帝身上那把火立马熄了。破天荒的,他竟然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但又心想,爱妃她不知道……应该不知道的吧?于是忍不住用眼角余光偷偷去瞟清欢的表情。听了妙翠的话,清欢只是把碗接了过去,扭头对明成帝笑道:“臣妾多谢皇上关怀。”说着端起碗凑到了唇边小口小口喝着,再也没拿眼看过明成帝。 她是知道的。 她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呢?明成帝看着清欢仰起的脖子,那雪白纤细的嫩脖子,他稍微用点力就能扭断,平时他总是迷恋她的每一个动作,可现在看到清欢喝药,明成帝竟然有了心虚的感觉。看着那乌漆抹黑的药被她的小嘴一口一口咽下去,明成帝说不出心里有多难受,回想她谢恩时那个假装欣喜的眼神,心头更疼了,竟一挥手把药碗打翻! 地上铺着后地毯呢,碗没碎,药却没了。清欢拧眉:“让太医院再熬一碗来。” “不准去!”明成帝喝住正准备离开的妙翠,然后捏住清欢的下巴,狠狠地吻了上去。她甜蜜的小嘴非常的苦涩,娇嫩的口腔里满是汤药的味道,明成帝心里难受,对妙翠说:“没有朕的允许,不准进来打扰。”说完,把清欢摁在了桌上。   第五碗汤(九) 清欢这细皮嫩肉的,哪里禁得起这么一下,她脾气又不好,这段时间明成帝把她当眼珠子般疼着宠着的,就差没把她捧到天上去了,陡然被粗鲁地摁倒在桌上,未免有些生气。正要发难,却听见明成帝略带沙哑地说道:“今天就不喝那药了吧?” 清欢一愣。不喝?一日不喝,他不怕前功尽弃?“那怎么能行呢,皇上对臣妾这么好,臣妾万万不能辜负皇上的一番美意。” 明成帝听了,心里知道她这是怀疑自己是不是故意这么说的了,也是给自己表个忠心,证明她是一定会喝的。心里不由得感到酸楚起来,他捧起清欢的脸,她的小脸蛋跟他的手掌差不多大,那么美,那么让他心动。想想,如果能有一个女儿,和她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想必也很好吧?想到这里,明成帝不由得开始幻想有个跟清欢生得一模一样的小女儿会是怎样的情形。 后宫嫔妃众多,却并无人为他生下一儿半女,一是因为他并没有刻意去要皇子,二也是妃子们之间的勾心斗角,端嫔跟贤妃以前都怀过孩子,一个没来得及生就胎死腹中,另一个倒是生下来了,可惜没活到一岁就死了。 想到这里,他突然迫切地希望能和清欢共同孕育出一个孩子来。 都说女人为了爱情会变得盲目,其实男人也不遑多让。明成帝知道清欢爱他,又得知她心甘情愿喝下绝子汤,心里对她本就有喜爱,再加上歉疚,很容易上升成忠诚与爱。清欢将明成帝的每个反应都看在眼里,她表现的爱他如痴如狂,内心却无比冷静。 大概是被心里的想法刺激到了,明成帝一把将清欢身上霓裳解开,欺身压了上去,啧啧有声的亲吻吮吸起来,大手往她桃源探去,而后咬着清欢的耳朵喃喃道:“给朕生个孩子吧。” 清欢笑了:“那得看皇上愿不愿意了。” 要不是知道她已经知道了关于绝子汤的事情,明成帝恐怕会以为她是在跟自己撒娇。可此刻看她的眸子,美丽水润,深处却带着丝淡淡的嘲讽,他心头咯噔一下,连忙吻住清欢甜蜜的小嘴儿,内心暗道,好在他及时悔过,如今改了,倒也来得及。 此处省略200字。 第二日明成帝便下了命令,让陆八斗去将绝子汤的方子给撤了,改成真正调养身体的。其实把里头几味药的剂量稍加改动即可,这也是当初明成帝为了防止清欢心中起疑,才用了这么个缓慢的方子的原因。因为如果只看药方的话,那的确是调理养生的补药。如今明成帝无比庆幸,既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改掉,又没有让清欢的身子彻底坏掉。 假以时日,细心调养的话,她定能恢复如初,从而为他诞下皇子。 嗯,这样想的话,以后的日子还是很美好的嘛。 经过绝子汤一事,明成帝对清欢的心算是彻底定下来了,随着两人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他便觉得自己以前真是看错了这个女人,她进宫近一年了,他竟错过了那么久!每每想到这儿,明成帝便觉得后悔不迭。他只恨自己没有更多一点的时间跟清欢相处,又哪里还会去想别的女人? 清欢足足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几乎是使劲了浑身解数,不管是从自己还是对明成帝,都是下了十分的心思,誓要将他彻底拿捏在掌心。事实证明她没有白下工夫。如今明成帝对她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忠诚无比了,所以她现在非常期待西域圣女的到来。 这一日,晴空万里,风和日丽,西域诸国使臣来使中原,表达自己臣服天|朝的同时,还为中原皇帝献上了他们天山雪莲般圣洁美丽的圣女兰若。 据说兰若出生时,整个天空有祥云覆盖,紫气东来,她降生以后,西域年年风调雨顺,就连瘴气长期弥漫的深谷,都不再吞噬子民。兰若圣女性格善良柔弱,连只蚂蚁都不忍踩死,若非中原与西域日渐嫌隙,圣女又主动请求前往中原和亲,他们是无论如何都不舍得将圣女献出的。 献出兰若,是西域王对中原皇帝的尊敬,也表达了西域臣民想要安居乐业的心,显示出了极大的真诚。 后宫一众嫔妃都等着看清欢的笑话。兰若的大名她们早有耳闻,本来她们都担心兰若进宫会没她们的位子,可现在,兰若还没进宫呢,她们在皇上面前就已经没地位了,与其受淑妃的气,倒不如隔岸观火,瞧瞧艳冠群芳的牡丹,与脱俗出尘的雪莲掐起来,到底谁更胜一筹?! 圣女可不比她们这些官宦世家的千金,那是代表了两方和平的。圣女可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圣女,西域十数小国尽皆称兰若为圣女,足以见其在百姓心中的地位了!而淑妃偏偏是个性子跋扈的,这二人撕起来,说不定她们还能渔翁得利呢! 因此,在西域使臣提议让圣女献舞时,后宫嫔妃尽是一副看好戏的心态。就连素来喜怒不形于色的贤妃都不着痕迹地瞟了清欢一眼,那眼神明摆是在说:今儿过后,看你还如何嚣张! 这后宫最不缺的就是美人儿,尤其皇上最爱的那种仙气飘飘的纯洁美人。只是在后宫待久了,再纯洁的人儿都染上了色彩。而这位圣女,不仅名声鼎沸,容貌更是脱俗,简直像是为明成帝量身打造的,是天生与他从身体到灵魂都契合的伴侣。而淑妃……这个从头到脚都不符合皇上喜爱类型的女人,不过是圣女兰若的一块垫脚石罢了。 圣女一进宫,还能有淑妃的立足之地?到时候她们一定会拍手称快! 丝竹乐起,极具异族风情的乐声令人忍不住想要与之一同舞动肢体,十数名身着艳红舞衣的女子摇摆着妖娆的腰肢,她们的舞衣很独特,露出了半截雪白的肚皮,衬着纤腰雪肤,格外的诱人。而中间的女子一身白衣,虽然也同样露出腰肢与手臂,却并不显轻浮,反而隐隐有种圣洁之感。 面纱外的那双水眸脉脉含情,她的眼妆也化得很是奇特,金色与米分色的阴影,眼角处上扬,在纯洁中又显得十分诱惑。总而言之,这是个集妩媚和清纯于一人的尤物! 【叮!恭喜宿主成功使用[一舞倾城]技能,当前帝王倾心值为0,嫔妃恶感值为30,希望宿主再接再厉,早日完成[虏获帝王心]与[母仪天下]任务】 正在清欢欣赏舞蹈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这么一句话。她愣住了,不知这是谁说的,也不知这是怎么回事,脸上顿时露出茫然的神色来。 这张脸生得极为美艳,偶尔露出这样的表情,竟透出一股异样的天真来。明成帝原本百无聊赖地望着舞蹈——他对这些靡靡之音一点兴趣都没有,当他察觉到身边佳人浑身僵硬的时候,立刻就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她身上:“爱妃,怎么了?” 清欢四下看去,想弄清楚刚刚那句话是谁在说。那每个字她都听得懂,可是她完全不明白那些话里的意思。 正在这时,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叮!恭喜宿主开启[秋水双眸]技能,当前帝王倾心值为0,嫔妃恶感值为30。系统友情提示,[秋水双眸]技能使用完后冷却时间为二十四小时】 眼角余光瞄到那双人群中显得格外神采奕奕动人的眼睛,清欢将目标放在了兰若身上。 【叮!恭喜宿主成功得到淑妃恶感值5,宠妃之路,任重道远,宿主请再接再厉】 当出现未知事物的的时候,清欢的第一反应不是震惊,而是觉得兴奋!她很想知道兰若身上的那个东西是什么,也很想见见这个正在说话的东西,想知道什么叫宿主,什么叫技能……这些她全部都想知道! 虽然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从那几句话里,清欢就能听出来,那个神秘的声音是要兰若虏获明成帝的心,并且成为一代宠妃。而所谓的一舞倾城和秋水双眸,大概都是能够帮助她的东西吧? 【叮!淑妃恶感值-5,当前为0】 竟连她的喜好都能摸清!清欢更兴奋了!她充满兴趣地盯着场上一舞完毕正盈盈白下的绝世佳人,那模样……比明成帝还像个男人。 明成帝莫名觉得爱妃的眼神有点色眯眯的,他有点不高兴,瞧了场上的圣女一眼,把清欢的脸蛋儿掰过来,“看什么呢?” 【叮!帝王倾心值-5,当前为-5,宿主请注意,当帝王倾心值达到-100,宿主将被抹杀】 也就是说,如果明成帝对兰若的恶感值达到百分之百……兰若就会死掉?有意思,真是太有意思了!但是她不想让那个所谓的系统察觉到自己的情感。 正想着,就又听到一声【叮!系统提示,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测量淑妃恶感值,请宿主自行摸索】 清欢是极其聪明的人物,她立刻就想到为什么这个世界就会出现她无法掌控和预料的事情了。她还不够强大,所以还不能随心所欲的使用因果石,她所能得知的,只有鬼魂的话,还有因果石上的寥寥几句。对于她从未经历过和见识过的,因果石并不会提醒,也不会出现。 盖因她还太过弱小。   第五碗汤(十) 清欢的注意力止不住要朝兰若圣女那去,明成帝不乐意了。平时但凡他在她身边,拥有她百分百注意力的人就必然是他,现在这算什么?番邦小国送来的所谓圣女,有什么吸引她的?瞧那眼神……好像看到老鼠的猫儿似的,怎么平常不见她这样瞧他? 那边,舞蹈已经结束的兰若心底咯噔一下,怎么会……系统如果出现故障,她怎么知道皇帝对自己的好感度?可现在她着急也没有用,当务之急是她要先勾起皇帝的兴趣,待到与他成就好事,她才有心思慢慢跟他耗。 没错,兰若的确是西域的圣女不错,但她之所以能够成为圣女,都是因为有系统的缘故。她出生的时候就有着前世的记忆,不知怎地,身边突然多出了个系统,刚开始的时候她也不懂这所谓的系统是什么,可随着时间过去,自己因为系统变得貌美如花,受人喜爱,甚至成为了西域的圣女……兰若就离不开系统了! 她要做的很简单,就是完成系统交代的任务,虏获中原皇帝的心,并且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若是放在以前,兰若没这个奢望,可自从她有了系统,她就觉得,没什么是自己做不到的!正是因为有了系统的帮忙,她才能把圣女这个身份经营的有声有色,否则她早被阿爹随随便便嫁给族人了! 兰若的心大得很,前世是官家小姐的她根本就瞧不上西域男子,她爱的是俊美高大的翩翩美男,与其在西域随便找个胡人嫁了,倒不如回到中原,另觅良婿。系统也说了,她这身子是天生名器,销魂得很,男人只要沾上了就戒不掉。到时候皇帝越是宠幸她,便会越加迷恋她,而她也会变得越美,这样长此以往,皇后的位置岂不是唾手可得? 想到这里,兰若的心便怦怦直跳。她前世虽是官家小姐,却只是个庶女,家中倒也有个姐姐入宫选秀,只封了个嫔,便让他们一家享受不尽了,若是自己能当上皇后……她兴奋极了! 远远看去,明成帝并非她想象中那脑满肠肥的形象,反而英俊魁梧,身材结实,一袭明黄龙袍穿在他身上有着说不出的俊秀风流。兰若从未见过这样好看的男子,只是……他身边坐着的那位宫装美人,是不是就是系统所说的淑妃? 呵,她来了,淑妃这个宠妃,也是时候退位让贤了。 兰若努力眨动着眼睛,让秋水双眸的技能发挥到极致,可任她眨的眼都酸了,明成帝也没朝这边看过来一眼。 见明成帝一颗心全扑在淑妃身上,兰若眼珠一转,计上心头,伸出雪白素手,慢慢慢慢揭开脸上面纱,朝着明成帝盈盈拜下,行了个大礼,而后用着娇嫩清冷的嗓音道:“兰若拜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说完,她抬起螓首,仍旧执着而大胆地望着明成帝。 清欢没有心思去看明成帝的反应,现在明成帝已经是她的囊中之物,她已经没有心思再在他身上下工夫了。她最想知道的,是兰若身上那叫做系统的奇怪家伙。 如果可以的话,她……想要。 奈何桥上总是只有她一个,她又不想带其他人到自己身边,这世上任何人她都不想要,但她也会感到寂寞,偶尔也会想要有个东西可以陪自己说说话,这个所谓的“系统”,如果她可以得到的话,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只是……不知道这系统到底是人,还是别的什么呢? “爱!妃!” 明成帝隐含着愤怒的声音让清欢猛地回过神,见他正拧着剑眉望着她,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不知道这厮又是哪里不对劲,“皇上?” 她这一脸的茫然无辜让明成帝有火无处发,半晌,叹了口气,众目睽睽之下把人拉到怀里坐着,先是随手挥了挥,示意兰若等人起来,随后低头跟清欢咬耳朵:“在想什么呢,竟然忽略朕?” 清欢笑道:“臣妾在想,这位圣女可真是生得如兰般清丽绝俗,正是皇上喜欢的。” 被她这么一说,明成帝的面子有点挂不住,他这阵子被清欢收拾的服服帖帖的,见她虽然面上带笑,眼神却是冷的,赶紧柔声道:“朕对你如何,你是知道的,朕现在不爱兰花,就爱那倾国倾城的牡丹。”说着,还悄悄用手指勾了勾她柔嫩的掌心。 清欢哼了一声,没再说话。 无论如何,兰若都是西域献上的圣女,为了百姓,明成帝也不能拒绝。于是随意地便封了个兰嫔,赐住在甘泉宫的偏殿。兰若领旨谢恩,心里却有些着急,她这秋水双眸的技能算是白用了,用完这一回就要冷却二十四小时……也就是十二个时辰,整整一天哪!倘若晚上皇上临幸自己的话,不就是白白浪费了么! 为今之计,也只能祈祷皇上能尽快临幸自己,尝到自己那名器滋味儿,从而抓住他的心了。 兰若心乱如麻,这还是她从拥有系统以来第一次出师不利。想到这里,她不由得在心里呼唤系统,问系统该怎么办,可系统只会提示她他人的好感度,并不会告诉她下一步要怎么走。 罢了罢了,今日之事,只是个意外,但求今晚能够承欢。 兰若既已成兰嫔,那便不再是西域圣女了,贤妃瞧着明成帝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心里有些惊诧,皇上不是最喜欢这个类型的美人儿了么?难道真是被淑妃那狐媚子给迷惑住了?兰若生得这般国色天香,皇上竟连看都不看一眼? 她哪里知道这些日子清欢跟明成帝之间是如何相处的,转念一想,又觉得皇上大概是在做戏,毕竟在淑妃面前,他是不能直截了当地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想法的,那样的话,难保淑妃不会因妒成恨做出什么事情来。 宴会结束后,清欢先一步回到锦绣宫,她被系统给迷住了,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可任她召唤出因果石,也瞧不出系统的来历。上面呈现的,仍旧只是女鬼倾容所告诉她的,其余的事情一概没有。 那个系统…… 【叮!系统友情提示,皇帝今晚会经过甘泉宫,建议宿主做好准备】 原来隔得这么远,她也能听见那声音吗? 清欢想了想,也起身命妙翠更衣,她自然是不能让兰若给截胡的,明成帝虽然对她很是忠心,但兰若有系统在手,说不准就能把明成帝给迷惑了,她还是防上一防。面对系统这样未知的东西,清欢决不敢掉以轻心。 特意撤了端庄的宫装,穿了一袭大红的薄纱,绛色抹胸堪堪掩住饱满酥胸,那深深的沟壑简直能溺死人,不说别的,单说那不盈一握的小蛮腰,就让人有种抓住狠狠撞击的欲望,更别提是圆润的丰臀了。大红色衬得清欢更是雪肤花貌,乌黑的发松松绾着,别有一番慵懒的美。不说是后宫那群女人,就连清欢自己也很好奇,面对空谷幽兰和娇艳牡丹,明成帝到底会选择哪一个? 她慢吞吞地晃到了甘泉宫附近,没走几步就听见系统的声音【叮!当前帝王倾心值为-5,建议宿主开启[三江春水穴]技能,立刻承欢】 远远望去,便看见一名白衣佳人略带忧伤地站在梅花树下仰望虬枝,这大夏天的,梅花又没开,也不知兰若看个什么劲儿。 【叮!检测到有危险人物靠近,请宿主提高警惕,请宿主提高警惕】 危险人物……是指她吗?清欢歪着脑袋想了一下,决定还是不要献身比较好。于是她掉了个头,转而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准备绕过甘泉宫去截住明成帝,不让他接近兰若。 既然跟兰若欢好便会为她所迷,那么不让明成帝与她接近不就行了?最重要的是清欢对系统很感兴趣,所以短时间内她不会对圣女痛下杀手。 结果刚刚绕过甘泉宫,远远瞧着明成帝的步辇来了,却又看见一名白衣女子。 今儿这是怎么了,见鬼了吗,大晚上一个个不睡觉穿着白衣服在皇宫里到处晃,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就不怕吓着人?虽然隔得远,但清欢仍旧一眼看出那是已经被封为了才人的弱柳。 好像很久没见了,清欢险些把这人给忘了。实在是她最近的注意力都放在明成帝身上,无暇顾及其他。不过她倒是想看看,这一回,弱柳还能不能跟兰若一见如故,携手联盟? 弱柳不比有系统加持的兰若,所以清欢很淡定地任由她悲春伤秋勾引明成帝,自己隔得老远看热闹。 妙翠就不明白了:“娘娘,您不去迎接皇上吗?” 清欢无所谓道:“他自是会自己过来的。”说着,见那高大帝王已经瞧见了自己,便招小狗似的远远对他勾了勾手指头。 明成帝没想到清欢会来迎接,心里似是喝了蜜一样的甜,又哪里会注意到不远处凄凉葬花的纯洁美人。 弱柳不过是个才人,吃穿用度自然无法和淑妃相比。以前她跟着清欢,每日好吃好喝供着,但凡有什么好东西,总是少不得她一份,所以也是养得十分精致,可自打她成了才人,没有淑妃的庇佑,她连好的胭脂水米分都分不到,是以皮肤粗糙了好多。   第五碗汤(十一) “爱妃今日忒地乖巧,竟然知晓要来迎朕了。”明成帝挑眉微笑,黑眸里毫不掩饰地透露出对清欢美貌的赞赏。他深邃的眼神从她乌黑的长发一直蔓延到精致的锁骨与丰满的胸脯,目光在那深深的□□处停留了一会儿,又顺着红艳艳的薄纱看向纤细的柳腰与滚圆的米分臀。 这样的女人,这样的尤物,合该属于帝王。 清欢听出明成帝这话里的调侃,也不害臊,上前勾住他的手臂道:“臣妾若是不来,怕是皇上的心就要被勾走了呢!” 明成帝好笑道:“朕现在一颗心全在你身上,谁能把朕勾走?”说着,低下头来轻轻亲吻清欢发顶,薄唇在那柔软丝滑的长发上流连忘返。他真是爱极了这个女人的一颦一笑,就连她的一根发丝都令他怦然心动。 “那可难说。出尘脱俗的圣女,婉约动人的才人……臣妾不看着皇上,这颗心哪,它就落不下来。”清欢半真半假地道。 很显然,对于她的醋意,明成帝很是受用。他低笑,把那细的要命的小腰掐了一把,指腹摩挲着软绵绵的肌肤,俯首暧昧道:“朕只想死在你身上,其他人,朕可瞧不上。”他的胃口可刁呢,就喜欢这艳光四射的牡丹,小白花什么的,他现在不喜欢了。 以前没见识过牡丹的倾国,才会被空具风骨的杂草迷住,如今尝过牡丹的姿容,又如何还会对他人心动呢?明成帝伸手摸了摸清欢的肚子,有些遗憾:“朕没日没夜的在这儿下种,你说怎么就蹦不出个娃娃呢?” 闻言,清欢毫不客气地白他一眼:“皇上以为生孩子是种菜吗?”还下种,这人会不会说话。 明成帝搂着清欢讨好:“是是是,是朕说错话了,爱妃,咱们快些回宫去安置了吧?”嘴上说着话,眼神已经火辣辣地从清欢身上从头到脚看了一遍,恨不得能把她整个人都给吞入腹中。她真叫他着迷,让他无时无刻不想黏着她。“朕爱死你的小脚了。” 清欢羞恼地捶了他一下:“你不要脸!” “是是是,朕不要脸。”明成帝毫不在乎地承认了,若是昨晚那销魂滋味儿能再尝一回,说他是狗皇帝他都敢应。“待会儿还像昨儿那样伺候朕吧?朕想死你了。” 说着,眼神不着痕迹地打量着清欢裹在绣鞋里的白嫩小脚。半晌,明成帝直接打横把清欢抱了起来,他最爱的小嫩脚,可舍不得让它走路,还是自己辛苦点儿,抱着吧。 清欢也不害羞,大大方方地搂住明成帝的脖子防止自己掉下来,眼角余光瞄了一眼那边白衣飘飘的弱柳,道:“皇上,这白色瞧着晦气,日后你可得颁个旨意,让大家被老穿着白色晃来晃去,大半夜的不注意,真的很像鬼哪!” 明成帝顺着清欢的视线一瞧,嘿你还真别说,还真有那么点鬼魅的样子,这大晚上的,这不有病吗?“来人,去把那女鬼给朕抓过来。” 广德领命而去,很快就将弱柳拎了过来扔在了明成帝脚下。即使是摔倒的时候,弱柳也控制着自己的表情和动作,竭尽全力想要给明成帝一个好印象。可广德是谁,那可是御前带刀侍卫,大内高手,这一扔跟扔垃圾似的,摔得弱柳的屁股都险些跌成了四瓣儿。 她准备好的楚楚可人没派上用场,一抬头瞧见清欢正笑吟吟地望着自己,弱柳心里一沉,自己的本意的确是要勾引皇上,可她没想过会遇见淑妃,若是被她得知自己的真实意图……以淑妃的残暴程度,自己很有可能被杖毙的! 这段时间怕清欢报复而一直夹着尾巴做人的弱柳,好不容易等到了这个机会,谁曾想还是被清欢破坏,这心里是又恨又怕。恨清欢独占皇上不肯分开自己一点,怕清欢翻脸无情要自己的命。进退两难间,没等她开口呢,明成帝就说话了:“大晚上的穿成这颜色,是要咒朕死吗?”他还没死,后宫的女人们就开始戴孝了?! 这话可就说的严重了,听得弱柳花容失色,连忙跪地叩头口称不敢。明成帝哼了她一声,看都懒得看她,早不记得她是谁了,抱着清欢转身就走。 从头到尾清欢也没嘲讽弱柳一句话,可弱柳就是觉得自己被彻底踩在了脚下。她咬着牙,恨得要死,双手在地上抓起一捧土狠狠揉搓,好像那就是清欢的肉一样。 这回去势必是要经过甘泉宫的,明成帝身强体壮,抱着清欢压根儿不累,但他觉得锦绣宫离自己的寝宫太远了,这天天跑的,得浪费多少跟爱妃亲热的时间啊?想到这里,明成帝低头问:“明儿搬到金龙殿来吧?” 清欢懒洋洋地戳他结实的胸肌:“那是皇上您的寝宫,臣妾搬过去,于理不合啊。” 明成帝觉得自家爱妃实在是不像守礼的人:“就这么决定了,明儿你就搬过来,朕受够了每天只能跟你在一起这几个时辰了。” “皇上做主就好啦。”清欢满不在乎的说,她眨巴眨巴水灵灵的眼,示意明成帝往前看。 明成帝这一眼瞧过去,额头就滑下三条黑线:“今儿是怎么了,一个个都穿个白衣服,真当朕死了不成?” 他本就脾气不好,怀里抱着个红衣佳人,再去瞧那白衣飘飘的美女,难免心存比较之意。怀里的这个热情如火,那边的清冷如月,一时间,竟分不出到底哪个更胜一筹。 美人总是能让人喜爱的。可明成帝还没来得及陶醉于兰若的美貌呢,腰间便是一阵剧痛,一低头,红衣美人正语笑嫣然地望着他,但手里掐他的劲儿却不小,那儿肯定青了。 待会儿得让爱妃给他好好舔舔亲亲,否则他绝不妥协。 他倒是想佯怒的,可惜他就是个纸老虎,清欢才不怕他呢。不仅如此,被掐的没生气,这掐人反倒还叫屈了:“好,看,吗?”笑靥如花的问,娇滴滴软绵绵的,一双美眸媚的要滴出水来,可明成帝心里悬着呢,他要真说好看,这小女人指定立马把他给踢了。“不好看,哪里比得上我的爱妃妩媚娇艳。” 清欢冷笑:“皇上可别勉强,若是皇上心动,今晚臣妾就回锦绣宫自个儿休息去了。” “不勉强不勉强。”明成帝心底哀叹,这个小祖宗诶,可他偏偏就吃这一套,瞧她这气嘟嘟的模样极其可爱,只觉得就算是要自己把心都挖出来送给她,他也不会犹豫的。“咱们这就回锦绣宫去,收拾收拾,今晚就搬去金龙殿。” 清欢正要说话呢,一个娇柔婉转的声音飘来,明明人就在眼前,声音却似是在云里雾里,好听的要命。最勾人的是,这清冷的嗓音又还带了一丝隐隐的诱惑,别说是男人了,就是清欢听了都忍不住要心动。 她第一反应是去看明成帝,原以为这匹种马会露出色相,却没想到他竟然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叮!恭喜宿主开启[黄莺出谷]技能,当前帝王倾心值为-5,请宿主加油】 怎么还是-5呢?!兰若心头有点急了,她这秋水双眸跟黄莺出谷的技能都用了,怎么皇上还是不肯看她一眼呢?眼中看见明成帝满腔柔情蜜意地望着他怀里的淑妃,兰若心头油然而生一股嫉妒。她……也想拥有那个世间最尊贵的男子呀!她是最独一无二的,远比草包的淑妃更适合他! 于是她心一横,开启了香气飘飘技能。 【叮!宿主已开启[香气飘飘]技能,如果今晚不能以香气成功侍寝,冷却时间将增加至30天】 这算是很大的惩罚了,可兰若狠狠心,还是用了。于是一股诱人的香味儿逐渐在空中蔓延,清欢鼻子灵敏,最先闻到,她眼珠一转,勾住明成帝的脖子,与他唇舌交缠地换了个吻,渡了口清气给他。片刻后,又作若无其事状乖乖待在明成帝怀里。 清欢的口水明成帝早不知吃过多少回了,他回味无穷的咂咂嘴,只觉爱妃香软小舌令他唇齿留香,流连忘返,真是恨不得死在这个千娇百媚的小美人身上,又哪里还会去闻其他女人的香味?最重要的是,在他习惯了爱妃的味道后,其他香味总让他感到反胃…… 怕自己会当着爱妃的面吐出来,毁掉自己英明神武的形象,明成帝火急火燎地抱着清欢疾步离去,就差没跑了,清欢把脑袋搁在明成帝肩头,远远地望着一脸错愕的兰若,毫不掩饰的露出得意的笑容。 如果说之前兰若只是嫉妒清欢的话,那么这个笑容成功让她对清欢有了怨恨。这个女人……根本就是自己成功路上的绊脚石!无论如何,她都必须成功得到皇上的心,并且当上皇后,否则……她会死的,她一定会死的! 可是她得想个足够好的理由才行,淑妃实在是个劲敌,有她在话,自己一辈子也别想摸到皇上一片衣角。   第五碗汤(十二) 一夜春宵过后,清欢趴在明成帝光裸的胸膛上,有一下没一下的咬着,用他的乳|头来磨牙,明成帝被她啃得一会儿一哆嗦,真是想把她翻过来再操一轮,可惜上朝的点儿就要到了,他该起了。 胸口的酥麻与快感让明成帝恨不得死在被窝里,他慢慢地抚摸着清欢的长发,她娇嫩的身子如同羊脂白玉。只是摸就让他浑身热血沸腾,他真中了她的毒。也不知道这小女人哪里来的本事,就这样把他牢牢地抓在手心。 “朕要起身了。” 清欢用力啃了一口那暗红色的茱萸,满意地听到头顶传来男人的抽气声,懒洋洋道:“起呗,臣妾就不陪您了。”兴许是搬到金龙殿的缘故,大种马不知怎的特别来劲儿,她被折腾的够呛,现在她只想睡觉。 诶……慢着,她记得之前听到系统说什么香气飘飘的技能来着,还让兰若用香气飘飘侍寝,莫非是那香气有问题?想想可能性挺大的,虽说平时明成帝持久力也很强,但跟今晚是不能比的,她险些都承受不住。 那个系统啊……她真是越来越想要了。想要的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对女鬼倾容任务的期待。诚然,每次完成鬼魂心愿后她都会变强,但是那太慢了,就像是她控制人心的本事,即便是现在,对待明成帝这般心智坚定之人时,那是半点作用都不起的。如今她已出现过五个世界,想要更加强大,又需要再漂泊多久? 她不能总是在原地等待,她也需要去争取,去主动成长。而这个系统,如果不是人的话,无异于是最好的助力。可是她现在对系统一点都不熟,也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得到,所以在明白这个问题之前,她得小心吊着兰若的命。 当然,这只是清欢暂时的想法。她觉得系统对自己可能有用,所以就很想得到,然而若是没用,或者是她不想要了,她会在第一时间将那个东西和兰若一起抹杀。 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本来就不该出现,不该存在,不该打破这个世界的规则。 明成帝起身在陆八斗的伺候下更衣,看着床上娇艳如花的美人懒懒地趴在被子里,单手撑着米分腮瞧他,那水汪汪的眸,白里透红的脸蛋儿都让他心动不已。他素来重欲,夜御十女都面不改色,那些女人哪个受得了他的强悍,个个承了恩后还如同蔫了的茄子,一点美感都没有。可清欢却不然,这小女人越是承他的雨露,便越是娇艳欲滴,最让他惊喜的是,她一个人就能完全承受住他了! 嗯,虽然最后还是没力气会求饶,但明成帝心里其实清楚,小东西狡诈得很,完全是在给他面子装不舒服呢。这也让他心底升起一股征服欲,想看看这床上之战最后到底是谁胜利。 瞧见美人慵懒自得的模样,明成帝难免有些不平衡,他这么早就要起身去上朝,这家伙却要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怪不得天天都一副被滋润的很好的模样呢。这后宫之中就属她最大,上头没皇后压着,更不需要去给长年在松山礼佛的太后请安,可以说,只要他不在,这后宫就是她的天下了!跟每天累得苦哈哈的自己比起来……明成帝心里真的觉得非常不公平! 于是他坏心眼地让陆八斗端过晚上祛暑的冰块,捏碎了在手上搓一搓,而后把手伸进被窝,那睡眼惺忪的美人立刻尖叫一声瞪大了眼睛,控诉地用眼神凌迟他:“皇上!” 明成帝嘿嘿一笑,仍旧握着两只饱满的大白兔捏了捏,冰凉的指腹还掐了掐细嫩的奶尖儿,清欢本想生气来着,可被明成帝这么一掐,整个人就又软了,这具身子敏感得很,她这段时间又太放纵,明成帝稍加撩拨她就有些受不住了。想到这里,她不高兴起来,把明成帝的手从自己胸口拿开,嗔怪地睨了他一眼,威胁道:“皇上今晚别想上臣妾的床了。” 闻言,明成帝大笑:“爱妃,你是不是忘了,这会儿是你在朕的龙床上呢?”他意有所指地看了看明黄色的帐子。 “皇上的还不就是臣妾的。”清欢翻了个白眼,实在是没心思跟他废话,她这会儿困得很。“快走快走,再不走就赶不上时辰了。” 明成帝扼腕叹息,以前他宿在任何妃子的寝宫,谁不是大早上就起了等着伺候他更衣洗漱,而后跪送,惟独这家伙,真是嚣张到了极点,不理他便罢,还赶他走! 最可气的是,他还偏偏就吃这一套……明成帝哼哼两声,起身要走,又忍不住回来给了清欢一记深吻,直亲的她小脸酡红,身子变软,才坏笑着又走了。 清欢恼恨不已,她这会儿是一点睡意都没了,反而身子痒了起来,这厮倒好,自己走了! 可恨这宫里除了阉人就只有阉人,兴许是之前她的绿帽说吓坏了明成帝,现在只要是清欢在的地方,别说是侍卫了,就连个阉人都没有!平日里陆八斗跟广德瞧见清欢都绕道走,因为皇上三令五申,决不允许他们跟淑妃娘娘靠近,否则就要了他们的小命! 所以这会儿清欢只能自己给自己自己快慰了。半晌后,她小脸潮红地从被子里钻出来,浑身瘫软无力,似是从水里出来一般。明成帝这样对她,今晚她定不让他好过。 泄了身后,那困意就又来了,瞧瞧时辰还早,清欢就抱着枕头蹭了蹭,在龙床上呼呼大睡。 这一觉醒来,天已是大亮,外头日光照的正艳,光是看着就觉得热。好在金龙殿冬暖夏凉,身下的这张龙床又是上好寒玉所制,地面上更是摆着消暑的冰块,所以也不觉得热。可瞧瞧外头的阳光……清欢想,她还是别出去了吧,就在殿里传膳,赶紧吃完赶紧再睡会儿。 正在这时,妙翠进来了,见她醒了,连忙上前伺候:“娘娘,您醒啦?” 清欢优雅地打了个呵欠,妙翠在一边看着,只觉得自家娘娘连打呵欠都这样好看,莫怪乎皇上对娘娘如此痴迷,就连她一个小宫女看了都难免要心动呢!正在这时,她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事情尚未禀报,便连忙道:“娘娘,兰嫔在外头等了您好久了。” 兰嫔? 清欢一时没反应过来这人谁,后来一回神才想起来,哦,是圣女啊。她突然就兴奋起来:“快请!” 妙翠傻眼,娘娘这是怎么了?平日里就是皇上来,她也没有这样激动呀?那兰嫔有什么好的,能让平时做什么都是漫不经心的娘娘这样高兴?怀揣着这样的疑惑,妙翠还是领命而去,不一会儿就把那神仙般的女子领了进来。 今日兰若着一身淡蓝宫装,这颜色比不得白色衬得出她超凡脱俗的气质,但也不错看,尤其是在她有气质加成的情况下,仍旧是绝世的美人一个。 清欢打量兰若的同时,兰若也在打量清欢——这位占据了明成帝宠妃位置时间最长的淑妃娘娘,生得自然是极美的,与自己出尘的美不同,淑妃的美,如同一团烈火,灼热,耀眼,尖锐,能够在第一时间把与她争奇斗艳的人烧成灰烬。这样的美太有张力太有侵略性,清欢与兰若站在一起,人们毫无疑问第一眼看到的是清欢。 不仅容貌美丽,就连身段都妖娆过人。瞧那丰满的快要弹跳出来的艳|乳,瞧那不盈一握的蜂腰还有肥嫩的屁股,这不就是系统要求她达到的么!兰若低下头不着痕迹地看了看自己纤细的要命的身材,其实清欢也苗条,但她虽苗条却有肉,正是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的典范。兰若觉得,眼前这淑妃便是自己要达到的目标了。 想想自己的美貌与身材都是靠系统得来的,淑妃的却是天生,可见老天爷本身是极其不公平的,兰若想。她上前行礼,早在入宫前她便已经学习了中原的礼节,“婢妾见过淑妃娘娘。” 【叮!系统友情提示,淑妃恶感值无法测量,淑妃恶感值无法测量!】 虽然清欢听不见兰若在跟系统说什么,但她知道对方很是慌张,从兰若的表情和眼神就能看出来。这样的女子……若是没有系统,想来也是极其平庸的,倒是便宜了她。 【叮!系统再次友情提示,若是十日内无法侍寝成功,宿主将受到惩罚,宿主将受到惩罚!】 惩罚? 清欢顿觉有趣,她现在特别想看一看,所谓的惩罚是指什么!本来她见兰若就是为了系统,如今听系统说了两句话,清欢觉得这家伙还是中气十足的,短时间内只要兰若不死,她一定能找到办法抓住系统。 好在系统不能检测到她在想什么,否则肯定吓得屁滚尿流狼狈逃窜,并且不住地呼唤将它制造出来但却早就嗝屁的主人。为什么在封建社会也能遇到这么彪悍的女人? 为什么这样彪悍的女人不是它的宿主,偏偏贪婪又懦弱的兰若才是?!   第五碗汤(十三) 如果可以的话,系统真想为自己掬一把辛酸泪。你们以为做系统容易吗?就兰若这烂泥扶不上墙的货,天真且贪婪,它付出了多少才让她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可现在……身为系统也真是不容易。要不是当初这个女人恰好死在那个时间点,它才不会跟她绑在一起。 兰若可不知道系统在想什么,她只是难掩嫉妒地望着清欢,看着这个女人高傲而不可一世的美,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自己这个在西域被人尊敬爱戴的圣女,到了中原,到了清欢面前,似乎不过是个跳梁小丑的角色而已。 即便如此,她还是盈盈下拜:“婢妾见过淑妃娘娘。” “找本宫何事?” “兰若甫入宫不久,尚不知皇上他……可否请淑妃娘娘为婢妾指点一二?” 如果不是清欢确认站在自己眼前的就是圣女兰若,她可能要以为这女人的脑子被驴给踢了。她是谁?她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飞扬跋扈的淑妃陈倾容!她不去迫害那些来抢皇上宠爱的妃子已经很是仁慈,这兰若竟来要她帮忙争宠? 清欢讥讽的眼神毫不掩饰,她张扬地抚摸着小指上的金丝甲套,鄙夷道:“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一个小小的嫔,也敢在本宫面前,大言不惭,想跟本宫争宠?!倒是看看你那矫情的样儿!这里是中原,可不是西域,别把你那圣女的一套搬出来恶心本宫!” 闻言,兰若倒抽了一口气,她是真没想到这淑妃娘娘竟如此粗俗,看来宫中所言非虚,那样英俊的皇上,怎么会宠爱这样一个粗鲁不文的女子呢?!顿时,她深受打击的泪盈于眶,像是清欢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一般:“我、我只是、只是想与淑妃娘娘亲近,并非存了争宠之心……兰若的心,永远都是西域子民的,兰若便如那天山上的雪莲一般,进宫为妃,也只是为了确保西域和平,全然非如淑妃娘娘所说!” 她义愤填膺的辩解着,要不是清欢清楚她的目的,倒真要信了她了:“不识抬举的东西,你既进了宫,成了皇上的妃子,是死是活,便都由皇上来定,如今还口口声声说什么心在西域,既是如此,你又何必假惺惺来和亲?进了宫,便是中原人,还有,谁给你的资格,在本宫面前还敢自称‘我’?!” 兰若自出生以来,便受人敬仰,何曾受过这样的羞辱。在西域,但凡有人敢对她不敬,自有人替她收拾,便是公主之流,她只消落下几滴泪,也会有数不清的人为她去死,可在中原,她的身份便不再那么尊贵,就连一个妃子都可以侮辱于她! 心高气傲的兰若顿时感到非常愤怒,如果不是系统提醒她要冷静,说不定她现在已经反唇相讥了。然而面对清欢的毫不留情,兰若只是苍白着脸,唇瓣微微抖动着,虽然恨清欢如此跋扈,却又忍不住为她的话感到心惊。 清欢可不觉得自己这话哪里说错了,既然有为西域牺牲的觉悟,又何必故作清高,说什么自己的心永远属于西域子民呢?难道兰若就想不到,如果她不肯献身,又何谓牺牲?想得到明成帝的宠爱,又想争得一个好名声,是不是太贪心了点。 她就是这样一个毫不客气的人,几句话便把个兰若说的羞愤欲死,将她恨之入骨。系统担忧的要死,这淑妃的恶感值无法测量也还罢了,偏偏自己还不能开口提醒宿主! 正在兰若还要再说的时候,明成帝走了进来,一见清欢坐在桌边,艳容带着怒色,便笑道:“怎么着,是谁惹朕的爱妃生气了?”嘴上问的轻飘飘的,心里却想着,自己都舍不得叫她生气动怒,若是叫他得知那人是谁,非将其挫骨扬灰不可。 不过……爱妃发怒的模样可真是美不胜收呀!火辣辣的,叫明成帝又忍不住想起昨天夜里那销魂滋味。 听见明成帝这样问,清欢似笑非笑地看过去:“还能有谁,自然是陛下的雪莲花。” 明成帝被雪莲花这三个字噎了一下,这才注意到跪在地上的兰若,见她梨花带雨,神色之间楚楚可怜,虽然美貌无比,可和艳光四射的清欢比起来,到底是少了那么点韵味。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更加无法激起他的欲望。 兰若却慌了,秋水双眸的技能虽然还没冷却结束,可她这楚楚可怜的技能却是屡试不爽的,然而为何皇上却压根儿不受她影响?还有昨天晚上的香气飘飘,也没看出来皇上是否有情动的样子,难道是系统不管用了?!想到这个可能性,兰若瞬间似是被抽空了力气。 她哪里知道,昨天晚上清欢特意渡明成帝的那口清气,可以让明成帝抵抗住她|的|诱|惑。这技能使是使出来了,对别的人也是有用的,偏是对明成帝不行。 可兰若她只想让明成帝有反应啊! 惊慌的不仅只是兰若,还有系统。它跟过不少宿主,这些宿主有的任务成功,有的任务失败,可使用的技能不管用这回事儿,这可是头一遭!难道是自己出故障了?! 【叮!帝王倾心值-10,当前为-15,宿主请注意,当帝王倾心值到达-100,宿主将被抹杀,再重复一次,宿主将被抹杀!】 听到这句话,兰若心头不由得一颤。从来没有一个人能抗拒她的魅力,从来没有! 她正要再想些法子来让明成帝注意到自己,清欢却勾住了明成帝的脖子,那么高大的一个男人被她拉着脖子弯着身,有些滑稽,但明成帝的表情却是纵容大过着恼。现在他已经没什么皇帝尊严可言了……自从栽在这个女人手里,他舔|脚的事儿都干了,还怕丢脸吗?“朕只喜欢那国色天香的牡丹,什么雪莲,朕听都没听过。”为了防止今天晚上上不了床,明成帝可着劲儿地说好话。 闻言,清欢笑了:“是吗?”她妖娆的眸子慢吞吞转到兰若的身上,“本宫有事要做,兰嫔可以回去了。” 兰若还待说话,可不知为何,清欢娇媚的眼睛却让她一阵心惊,半晌后,还是讷讷地走了。 待她走后,明成帝道:“这么会儿不见,爱妃可有想念朕?” 不过几个时辰,有什么好想的?心里这么寻思,清欢仍旧媚眼如丝:“自然是想的,臣妾可想皇上了。” “哦?”明成帝问,声音愈发低沉起来。“想念朕什么?” 清欢捂嘴娇笑,示意他低下头去,明成帝依言做了,听到她在耳边说的几句话,下腹一团火升起,整个人燥热难当,恨不得能把清欢入死,当下抱着人就扑上了龙床。 这边欢好恩爱暂且不提,且说兰若。清欢成功拖住了明成帝十天,说是拖,其实也不算,因为明成帝每天除了上朝议事,其余时间都跟她腻在一起。而且由于她已经搬到金龙殿的缘故,明成帝是在也不朝其他地方去了,所以那些想制造偶遇巧合的嫔妃屡屡扑空。 十天的时间眨眼即过,清欢心里惦记着系统说的惩罚呢,她又没想要兰若的命,不过是想看看她变成什么样了而已,可这一见之下,清欢顿时大惊失色! 原本的兰若便是个绝世美人,尤其美在她超凡脱俗的气质。今日一见,这容貌仍旧还是美的,可整个人却俗气了不少,那与众不同的仙气却是再也不见了! 而没有仙气的仙女,再美,也不过只是一具皮囊,尝过环肥燕瘦各式美人的明成帝是根本瞧不上眼的。 很有意思啊! 兰若自然也发现了自己的不同,事实上她悔恨的要死,早知道就不为了保持自己冰清玉洁的形象而扭捏了,她就应该直接大胆的侍寝,这样的话,她不仅不会变丑,反而会更美!说不定皇上就是喜欢淑妃那般的女子呢?既然这样,她又何必非要走仙女路线?!现在系统收走了她[仙气飘飘]的气质,不知道多久才能赚回来! 少了[仙气飘飘]气质加成后,兰若整个人一下就平庸了下来。论容貌她还是极美,可坐在那样一堆嫔妃中间,她却再也不出彩了。 清欢突然觉得也许自己根本就不用出手,嫔妃们互相小声说话的时候,清欢注意到兰若一直在摸手上的一枚翡翠扳指。若说那扳指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大概也就是这碧绿的翡翠跟她淡米分的宫装十分不配。兰若是极其注重外表之人,万万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这样一想的话……好像之前几次见面,她也一直戴着这样的扳指?! 【叮!嫔妃恶感值-5,当前为25】 因为兰若不再那么美貌出色,不再能和淑妃媲美,因此众妃对她也就不再那么如临大敌的看重,想当然尔这恶感值就蹭蹭的下降。兰若一听,急了,她不仅要收获明成帝的倾心值,嫔妃们的恶感值也是必不可少的呀!她们越是讨厌她,她才越能变美!   第五碗汤(十四) 伸手将妙翠招到身边,嘱咐了她几句,妙翠领命而去。 片刻后,一个小宫女不小心将凉茶尽皆洒在了兰嫔的身上,毁了那一身精致的淡米分宫装。兰嫔无奈,只得起身去偏殿换衣裳,妙翠使了个眼色,立刻有个机灵的宫人跟了过去。 兰若换了身大红的宫装出来,这是清欢的衣裳,她本生得清丽,穿白衣时尤其显得风姿绰约,然而换上了红衣,美仍是美,却压不住这艳色。尤其和主座上也是一身红衣的清欢比起来,未免有东施效颦之嫌。坐回嫔妃中间后,就更加泯然众人了。 所以说,气质对女人而言是多么重要啊! 既已得手,清欢便不再留这些妃子们坐了,她本来也没什么兴趣跟这些女人勾心斗角,拐着弯说些话里有话的话。妃子们一听清欢不留她们了,也都很是高兴,本来她们应是以贤妃马首是瞻的,谁曾想淑妃能得如此皇恩,竟能让皇上亲自发话,要她们前来金龙殿请安。 多让人嫉妒啊,傲人的家世,绝色的容貌,还有帝王独一无二的宠爱,这都是她们梦寐以求的,偏偏清欢得到的毫不费力。皇上为了她,连礼法都不顾了,可以想见,假以时日,只要淑妃有孕,这后位便是她的囊中之物! 当殿内只剩下清欢一人的时候,妙翠便用托盘将从兰嫔身上得到的扳指呈了上来。清欢示意她放下,而后便将妙翠遣了出去。她先是端详了那个扳指一会儿,觉得看起来和普通的翡翠也没什么不同,就不知这到底是不是她所想的那样了。 用两根指头拈起那个扳指,清欢又看了会儿,看到她的眼睛都痛了,也没看出个花儿来。半晌,她试探性地叫了一声:“……系统?” 安静。 没人回答她。清欢淡淡一笑,将扳指放在掌心,用力一捏——翡翠在她手里便慢慢化作了齑米分。这下系统不能再保持沉默了,而是叫起来【住手!住手!】 清欢笑意更深,果真住了手。 【你想做什么?】 “我不想做什么。”清欢轻声说,眼底的笑意高深莫测。“不过是想看看你有什么本事,够不够资格活下来而已。” 系统觉得自己太悲剧了,不仅被迫和一个贪婪的宿主绑在一起,无往不利的自己竟然还遇到了这么一个可怕的女人,世界上还有哪个系统比它更可怜吗?【我的本事大得很,可是我不能跟随你,我的宿主还存在,我必须忠于她,这是原则问题】 “那么,让她不存在不就好了?”清欢眼底杀气一闪而过。 【本系统其实也瞧不上她,若非当初我流落在时间隧道里,恰逢宿主前世死亡之际,她的一口血喷在我身上,要不然我也不至于被迫和她绑在一起】 清欢想了想,道:“既是如此,你不再回她身边也就是了。”说完,她将扳指捏碎,召出因果石,道:“进去。” 系统愣了一下,还是没反抗她,只见白光一闪,因果石与系统相融后,竟化作了一本书。清欢伸手将书放到掌心,翻开第一页,扉页上写着三个小字:生死簿。 嗯,变成纸之后,的确是比因果石看着顺眼多了,看起来这系统也不算是没用。清欢将生死簿抹去,唤了妙翠进来,将那已碎成米分末的翡翠扳指清理掉。妙翠一看那扳指化作了米分末,顿时惊讶莫名,但她是个机灵且话不多的,知道自己跟了这位主子后,只有缄默不言才能活下去,便什么都没说,默默地处理了,心里却很是奇怪,娘娘让她命人趁给兰嫔换衣裳的时候将兰嫔手上的翡翠扳指用一枚相似的替换掉,也不知是为了什么。 兰嫔那枚扳指既然有那么好,娘娘又为何要毁了呢? 妙翠百思不得其解,但她是个聪明的,知道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的好,清欢肯重用她也是因为这一点,识时务的人总是叫人很有好感。 回到自己殿内的兰若怎么也联系不上系统,她把扳指脱了下来擦了又擦摸了又摸,到底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本来她到中原来,是抱着志得意满的心情来的,因为有系统的存在,所以她坚信自己可以虏获帝王心,完成母仪天下的任务。她从来没想过,如果有朝一日她没有了系统,该怎么办! 也就是说,她没有了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技能,没有了完美的外表和气质,如果有人要害她,她甚至连防范都做不到! 直至今日,兰若才真正意识到系统的存在给她解决了多少麻烦。她又恨又气,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系统……等等,在金龙殿换衣服的时候,她曾经很短暂地把扳指取了下来!难道说……想到这里,兰若觉得不可能,除了她,没人知道系统的存在,再说了,那个翡翠扳指也不算是什么宝贝,谁会看得上这么一个普通的扳指呢?! 如果不是金龙殿中了招,那么就是说……系统是真的莫名消失了?! 倘若系统真的不告而别,兰若知道,自己就必须要去讨好皇上了!只有讨好了皇上,她才能在这后宫立足,才能不被人欺负! 想起清欢的嚣张跋扈,受尽宠爱,兰若心头嫉妒不已,她也想要!她也想跟清欢一样,独占鳌头,做这后宫之主!在西域生活的这十几年,她装好孩子实在是装够了,她根本就不想当什么圣女,她也想像清欢那样坏的正大光明! 可是,没有了系统……她拿什么去虏获帝王心? 这边兰若为了得到明成帝的青睐绞尽了脑汁,那边明成帝却死活黏着清欢,也不嫌腻歪,就是看本书,也非得要她坐在自己怀里,享受这红|袖添香的惬意。 清欢心情好的时候是可以任由明成帝折腾的,但她心情好的次数实在是屈指可数。因为今天得了系统的缘故,清欢的心情难得的飞扬,因此,虽然热的要死,她还是乖乖在明成帝怀里待着。 仔细想想,要是没有这匹大种马,她也不会知道世界上还有系统的存在。虽然还是没有弄清楚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但她总会弄明白的。 正在明成帝把爱妃抱到床上准备翻云覆雨的时候,清欢却一把推开他扒着床沿吐了起来,小脸瞬间变得苍白。明成帝吓坏了,赶紧命人传太医,结果太医一把脉,说是淑妃娘娘有喜了! 明成帝瞬间高兴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他兴奋极了,因为这是他最期待的孩子!可得知自己怀孕后,清欢却并不是那么高兴,而是病怏怏地倚在床头。这时候的她完全不像平日里飞扬张狂的她,反而透着柔弱的味道。明成帝一瞧,心疼了,现在后宫里和他胃口的就清欢一人,他已经很久没碰过其他妃子了。 可不管怎么问,清欢都不说是为什么不开心。明成帝急得火烧火燎的,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挖出来给清欢看,当下便拟了圣旨,封她为贵妃,并许诺只要她诞下皇子,便立刻扶她为后。 然而清欢仍然不高兴。黔驴技穷的明成帝无计可施,只好旁敲侧击地让妙翠去问。妙翠知晓自己这个主子平日里看着不好接近,其实一点都不骄纵蛮横,但要她问问题,她却是不敢的。这主子永远都是主子,哪里是奴才能比拟的呢? 可皇上的命令又不能不遵从,就为这,妙翠纠结了整整一天,最后心一横,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她何必在乎这个呢? 于是在为清欢呈上酸梅汤的时候,妙翠故作不经意地问道:“娘娘,您这几日心情不好,酸梅汤解热消暑,您要不要喝点?” 清欢打了个呵欠,她最近很是嗜睡,明成帝早就禁止其他嫔妃前来叨扰了,“来点儿吧。” 妙翠边倒酸梅汤边拿眼角瞄清欢,瞄的清欢颇有些不耐烦:“怎么了,你看本宫做什么?” 妙翠忙收回视线,有些迟疑道:“娘娘……皇上他……很担心您,不知道您为何心情不好,所以命奴婢……”她想过了,她的主子毕竟是贵妃娘娘而不是皇上,倒不如一五一十地把皇上交代的事情都说出来。 清欢焉能不知明成帝心里在想什么?刚好可以借由妙翠的口把这事儿给说出来。兰若久久不曾出现,她真的有些想念了。 因为系统还是和兰若绑定的,所以孟柠并未借用系统的力量。事实上她根本用不着系统,因为她只要命人在兰若的膳食里加点东西,就足够她完成任务了。 明成帝此人最爱美人,虽然现在从良钟情于清欢,但骨子里仍旧是喜欢长的好看的人的。所以清欢也没用隐瞒,直截了当地告诉妙翠,因为自己怀了龙种没法伺候皇上,因此心中难过,既不想皇上龙体欠安,又不想皇上去临幸别的妃子。可她还能把皇上关在金龙殿不出去不成?   第五碗汤(十五) 妙翠听了清欢的命令,有些惊讶,因为在她看来,贵妃娘娘从来都是活得肆意张扬,丝毫不在乎他人性命的,可对于很有可能与她争宠的嫔妃,却并没有起杀心。贵妃娘娘突然间变得这么善良,实在是叫人很难接受啊,难道说……是因为她有孕的缘故?听说有了身孕的人大多会性格大变,也许贵妃娘娘便是如此。 当天晚上明成帝很晚才回金龙殿,清欢敏锐地嗅到他身上有一股异样的花香,又见他神色间颇有些心虚,便故作不知地问道:“皇上是去哪儿了,怎地这么晚才回来?臣妾可等您很久了呢。”这几日她故意冷落了这个男人,就是想看看他是否能耐住寂寞。 明成帝莫名不敢去看清欢的眼睛,虽说他最后关头还是守住了,可只要一想到自己差一点就提枪入洞,再面对清欢时就忍不住的心虚,半晌,道:“朕……突然有点要事,耽搁了一下,爱妃身子如何了?今日皇儿可乖?” 清欢似笑非笑地睨着明成帝,对他招了招手。明成帝弯腰过去,清欢伸长藕臂环住他的颈项,在他耳边呢喃道:“皇上,你答应过臣妾,永不负我,此话可还当真?” 明成帝的确是答应过她的,就是因为答应过她,所以今日在最后关头,他才堪堪停住。说来也是可气,谁知道那兰嫔会闯入御书房范围内,简直如入无人之境! 于是小心眼的明成帝在事后大大惩罚了看守的侍卫,决计不承认是自己的错!都是侍卫们玩忽职守! “自然是当真的。”明成帝回想起自己险些把持不住的那一刻,顿时浑身冷汗。也真是见鬼了,那兰嫔身上有股奇怪的香味,他本来是不喜欢的,可不知怎地,闻到鼻子里就觉得头昏脑涨,瞬间下腹充血,当时就想回来把爱妃压在身下蹂躏一番,可就像着了魔般,最后却把兰嫔给搂到了怀里。邪门,真是邪门。 “是嘛。”清欢笑了,轻轻咬了咬明成帝的耳朵。“既是如此,皇上可得说话算话,否则……”后面的话没再说,但威胁意味极其浓厚。 明成帝却以为她只是在单纯的吃醋,便笑道:“否则如何?” 清欢却但笑不语。 否则呀,便要了你的命,让我腹中这块肉当皇帝,当太后可比当皇后威风多了。再不然,待你死后,我便联系陈家父兄,在男权社会里做个女皇帝也是不错的。 不过这话她并没有说出来,在任何一个皇帝面前都不适合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可是……有一个皇帝是例外的吧?清欢眯了眯眼睛,才发现自己记忆力的景恒帝竟然只剩下了一个模糊的影子。 这样也好,她本不想拥有过多的记忆。过去的已经过去,她只活在当下。 两人这腻歪着,明成帝的手在清欢的肚皮上不住摩挲,呼吸也逐渐变得浑浊。正在这时,妙翠突然禀报说兰嫔求见。 一听到兰嫔这两个字,明成帝浑身一僵,顿时偷摸摸地拿眼角余光去瞄清欢,生怕她误会。可是想解释又不知该从何说起,说朕是一时鬼迷心窍幸好最后关头悬崖勒马?那未免也太没面子,而且也根本没说服力! 就在明成帝犹豫的时候,清欢已经点了头,很快地,兰嫔便走了进来。除了气质变得普通之外,她的脸仍旧是极其美丽的,最重要的是她柳腰纤细皮肤白嫩,仍然算是难得一见的绝色,也难怪明成帝会忍不住诱惑。 先是拜见了明成帝与清欢,兰若便一直用美眸凝视着明成帝,如泣如诉,委委屈屈的,别提有多可怜了。明成帝瞧她这样,心底自然不会愧疚。他对清欢心虚是因为他喜欢清欢,可兰嫔……如果她一直保持刚入宫那天的独特,也许他会对她另眼相看,可现在……还是算了吧,萤火虫的光芒,如何能与天空的皓月相比呢? “贵妃娘娘,婢妾今日前来,是有个不情之请,还求您答应婢妾!” 说兰若贪婪,是真,但她绝对不蠢,她知道在明成帝跟前应该表现成什么样子才比较得势,也知道自己最美丽的一面是什么样子的,如果没有清欢,如果系统还在,兰若一定会成功。 可清欢会为了在明成帝跟前保持形象而装大度么?那是女鬼倾容做出啦的蠢事,她才不会这么做。只见她抬起纤细的玉手,轻轻吹了一下,漫不经心地问道:“什么请求,你先说来听听。” “今日清晨,婢妾来给贵妃娘娘请安,恰逢一名宫女将热茶洒在婢妾身上。贵妃娘娘大度,让婢妾去偏殿换衣裳,可是婢妾回去后才发现,婢妾的翡翠扳指没了!”兰若小小声哭泣,模样既真诚又可怜,“那是婢妾娘亲留给婢妾的遗物,婢妾每每看见它,便似是见到了早逝的娘亲,求贵妃娘娘网开一面,还给婢妾吧!” 这是问都不问就定了清欢调换她扳指的罪名了。 清欢决定收回说她不蠢的话。如果不蠢,怎么认不清事实?她们两个,一个是独宠后宫的贵妃,一个是不得宠的嫔,后者却敢在牵着面前大放厥词,想要拿捏她。清欢的视线转到了明成帝脸上,凑到他耳边轻声问:“皇上,可否与兰嫔单独见过面?” 男子三妻四妾都是常情,他是皇帝,自然更可以坐拥三千佳丽,可是见了鬼的,被清欢这么一问,明成帝竟觉得后背发毛,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可到底没敢撒谎,半晌,招了:“午后她不知怎地闯入了御书房,朕……但朕可以保证,绝对没有临幸她,朕守住了!”最后两句非常卖力的在表忠心。 闻言,清欢轻轻一笑:“是么?”小手没入桌下,握住某根已经滚烫火热的大家伙,大有明成帝撒谎她便拔了它的意思。 明成帝大汗淋漓:“是是是。”命根子在人家手里攥着,他能不老实么。 清欢这才满意,懒懒地回眸去看兰嫔:“兰嫔这话说的可就过了,难道本宫还稀罕你一个翡翠扳指不成?你可知道,诽谤本宫,可是要问罪的。” 兰若一惊,她自诩是西域圣女,又身兼两方和平重任,认为无论自己犯了什么过错也不会被处罚,可是瞧着清欢那双媚眼,她却突然没了这个自信。是啊,没有了系统……她怎么跟这些女人斗?她要是真有本事,早就成功了,又何必依赖什么破系统? 可事到如今她必须继续说下去,不管她想成为什么样的人,目前的情况是没有系统她就什么也做不成:“婢妾并非诽谤贵妃娘娘,而是当时……婢妾手上这个,的确不是本来的那个呀!”回到自己殿里后,她仔细看了好几个时辰,这才确定那个扳指虽然和自己的那个很像,却并非是本来那个。 兰若先是松了口气,因为那就证明系统并没有离自己而去。可转念她又紧张起来,入宫后她才明白,帝王的宠爱并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而中原和西域不一样,在这里,她不是人人敬仰的圣女,只是一个普通的嫔妃。她自以为自己为了西域的和平献身,可事实上皇帝根本就没有宠幸她的意思。就连今日她用了之前系统给的香气,特意抹在身上,迷惑了侍卫进了御书房,原以为能与皇上成就好事,谁知紧要关头竟被一把推了出去! 凭什么清欢就能得到帝王的专宠,自己却得不到?明明自己……才是最特别的那一个…… “你的意思是,贵妃偷偷换走了你的翡翠扳指?”明成帝简直想要放声大笑了,他什么宝贝没给清欢送,这小女人却什么都不喜欢,怎么可能会看上一个普普通通的翡翠扳指? 兰若被明成帝话里的鄙夷刺伤了,她咬着唇,倔强道:“不错!婢妾敢以性命担保,贵妃娘娘的的确确是换走了婢妾的扳指!” 明成帝被气乐了:“好啊,你既然这样说,可有证据?!” 雪白的贝齿把红润的唇瓣咬的泛白:“婢妾……没有。” “既然没有,又何来这般的理直气壮?”明成帝笑意慢慢褪去,“你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叮!帝王倾心值-20,当前倾心值为-35】 闻言,清欢讶异挑眉。 但这一次,只有她听得到系统的声音。 【系统失去寄生,无法与宿主交流】 清欢笑了,也挺不错的,虽然系统是在为兰若测量倾心值,但兰若听不到,只会便宜她。“兰嫔也是有趣,贸贸然跑到金龙殿来求见,本宫还以为你是有什么要事,原来,就是为了无限本宫偷换了你的翡翠扳指?”她轻抬素手捂嘴娇笑,那嚣张的模样不知有多么盛气凌人,“本宫可瞧不上你那翡翠扳指,这样吧,来人。” 妙翠应声。 “去将本宫放扳指的首饰盒拿过来。” 妙翠领命而去,很快便抱了首饰盒过来,打开一看,里头数不尽的扳指放的整整齐齐,白玉玛瑙翡翠琉璃……各种各样应有尽有。清欢居高临下道:“既然你说本宫偷换了你的扳指,这里哪只是你的,你自己挑了,算作本宫赏你的。”   第五碗汤(十六) 兰若的嘴唇咬的更紧了,她死死地瞪着那盒扳指瞧,脸上有着被羞辱过的愤怒和悲伤,她用楚楚可怜的眼神去看明成帝,可明成帝哪里敢看她?先前在御书房自己险些擦枪走火,已经够心虚的了,要是在这时候敢跟兰若说话,清欢还不跟他翻脸? 以往总是无往不利,所以兰若无法接受失败。然而如今最重要的是把系统找回来,等到她重新拥有了系统,必定会不顾一切地去争夺皇上的宠爱,到那个时候,她想看看贵妃的脸是不是还能一如既往的得意洋洋! 于是兰若忍着满心羞愤,伸手去在首饰盒里找了起来。每个翡翠样式的她都仔细看过,可越是看,她的脸色便越是白了几分,没有、没有、没有!她的扳指呢?她的扳指到哪里去了?! 明成帝也瞧出兰若根本就没有找着了,他看了她一眼,淡淡地问:“可是并未找到?” 兰若浑身一僵,立刻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她应该在有确凿证据之后再来找的!现在可好,不仅没有找回系统,反而可能把自己给搭进去!想到这里,绝美的小脸顿时一片惨白。嗫嚅着道:“婢、婢妾不是有心的……” 没了系统的兰若,当真是没有丝毫吸引力可言了。明成帝看着,眼底闪过一抹厌烦,若是兰若光明正大肯承认错误,他兴许会高看她一眼,可惜……这后宫的女人,在他面前个个都是柔弱的菟丝花,看久了,再美的容貌都能免疫了。 【叮!帝王倾心值-10,当前倾心值为-45】 虽然兰若“诬陷”了自己,但好在清欢并不跟她一般见识,她扯了扯明成帝的袖子,道:“皇上,此事便到此为止吧,臣妾也不想人家说臣妾飞扬跋扈,不给其他嫔妃活路呢。” 闻言,明成帝险些笑出声来,他的眼神明明白白在说:你确定? 清欢羞恼地捶了他一把,明成帝作势去咬她娇嫩的指头,两人打情骂俏毫不遮掩,兰若便显得格外多余。她心中难受至极,没了系统,整个人都没了归属感,以后在这偌大的后宫里,她要如何自处?今日她得罪了贵妃,谁知道来日对方会怎么报复?她的族人都远在西域,就算有人能帮她,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贵妃气焰嚣张,世人皆知,其为人又极为小心眼,睚眦必报,自己得罪了她,还能有好日子过吗?每每想到这个,兰嫔便觉得心中无比憋闷。可这一切跟系统比起来,那都是小事,如果有系统在,她什么刀山火海也不怕!可是系统到底去哪里了呢? 这个翡翠扳指的确不是原来的那个,除了今日在金龙殿换衣服她曾拿下来之外,洗澡都是带在身边的。所以除了贵妃,不可能有别人动手脚!只是方才她大言不惭指认贵妃,就算现在回去再求皇上彻查此事,也已是晚了。 兰若心中郁闷非常,当天晚上宫人送上晚膳后,她便不受控制地大快朵颐起来。也不知怎地,今日的胃口特别好,也许是因为心情特别差的缘故吧。 可接下来就出了鬼了,她的胃口越来越大,每日三餐从只吃一点点到吃掉一小半,然后是一大半,最后竟然不够了! 一个月后,兰若整个人足足肥了好几圈,她本生得秀丽,气质脱俗,穿上白衣仙气飘飘。可自打胖了,小巧的五官便挤在了脸上,整张脸如同一颗肉丸,原本纤细的柳腰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硕大的水桶腰。以前出尘的白衣……别说是显气质了,就连穿,她都穿不上了! 兰若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怪不得……现在宫里的妃子们看见她,再也没有露出嫉妒的目光的了,因为她已经变成后宫中最胖的那个人了!她有心想控制,可已经撑大了的胃却在抗议!只要是不吃东西,她就很饿很饿很饿,饿得连想到馒头都眼泛绿光! 清欢逛御花园的时候不小心瞥了一眼跪了一地的妃子们,嗯……也不能说是不小心,毕竟这人群里最显眼的就是兰若了。以前她是因为气质最脱俗最独特而显眼,现在则是因为体型。和跪在她旁边的端嫔比起来,她整整大了两码。 清欢问系统:现在你给我算算,她虏获帝王心并且母仪天下的可能性有多大? 系统在心里默默地无语了,最后万念俱灰地说【是0】 “诶,这位是……” 她明明知道那是宿主,竟然还故意出声询问,真是个坏女人!系统在心里腹诽,但同时它也觉得很震惊啊,透过清欢的眼睛它能看见外面的世界,老天爷,那跪在地上的真是它曾经的宿主吗?它使尽浑身解数才让对方变成一个绝世美女,现在可好,清欢一捣乱,它的任务这辈子都完不成了,它真不是个好系统! 事到如今,也只能让皇帝对宿主的倾心值达到-100,这样它才能挣脱成为自由身,然后再跟随现在的这个主人。 想想也是有点小激动,毕竟比起宿主,它更喜欢这个坏女人。 由于清欢现在怀了龙种,又是六宫之首,所以德妃早早地便临阵倒戈到清欢的阵营里来了,听清欢发问,她便连忙介绍道:“贵妃娘娘忘了么?这位是西域圣女兰嫔呐!” “是兰嫔?!”清欢佯作惊讶状捂住嘴巴低呼,系统看着这个女人唱作俱佳的表演,内心给宿主掬了一把鳄鱼的眼泪,败给这个坏女人也不算亏,毕竟她连自己都能抓住……嗯?一个普通的人类女人,是怎么把它抓住的?! 被清欢抓住后,系统还是头一回想到这个问题。 “是呀。”武昭仪也笑起来。“也不知怎地,这个月兰妹妹胃口可是好得很,终日吃食不离嘴,这不,瞧她这样儿呀,婢妾都没敢认呢!” 的确,相比一个多月前那场惊心动魄的惊艳舞蹈,再对比眼前只跪了一会儿就满头大汗颤巍巍的肥嫩的女人,任谁都会觉得不敢置信的。 清欢对着兰嫔勾了勾手指:“上来给本宫看一看。” 兰若本不想上去,可清欢却指了指桌上的一盘糕点:“这个赏给你。” 然后她就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眼睛还不住地盯着那盆糕点看。清欢微微一笑,用两根手指拈起兰若的下巴——肥嫩油腻,厚重的肥肉让她整个人再也没了当初的飘渺灵气。 不过是在她的吃食里动了点小手脚,总比要了她的命好多了。再说了,唯有这样,清欢才能放下心来,不让兰若勾走明成帝。她还真不信明成帝会对这样的女人有什么想法。 兰若心里恨死了清欢,她既恨清欢盗走她的扳指,又恨清欢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她丢丑,一颗心简直如同放在油锅里般煎熬。其实平日里欺负她的其他妃子也不少的,低位的有,高位的也有,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清欢一样招她恨! 也许是因为清欢是最受宠的,兰若潜意识里觉得那应该是自己的,清欢是抢走自己东西的那个人! 左右端详了一番后,清欢叹口气,语气惋惜:“真是可惜了一个好好的美人儿。” 说话间,她慢慢直起了身子,微微隆起的腹部暴露在了兰若面前。兰若心底阴暗想法一闪而过,于是便在借着起身的时候假作踉跄,直直地朝清欢肚子撞去! 清欢本是可以躲开的,妙翠本是可以拉她一把的,但她们谁也没动,清欢就那样任由兰若扑向自己,而后花容失色,还未来得及尖叫,身后便有一个宽阔的胸膛包住她,整个人被高大的男人抱起躲了开去,于是最后狠狠摔在地上狼狈不堪的就只有兰若一人。 好在身上都是肥肉,倒也没摔伤。 但明成帝的怒火却是她无法承受的。 【叮!帝王倾心值-50,当前帝王倾心值为-95】系统先是以冷静的声音说完,然后难掩兴奋地对清欢道【主人加油,很快就到满值,很快系统就可以喝宿主剥离了!】 兰若一击不中,又见明成帝阴沉着脸瞪向自己,顿时慌了,伏在地上磕头解释:“皇上!婢妾——” 话未说完,便被明成帝打断:“不知死活的东西!” 清欢拍着胸口,余悸未定:“真、真真是吓死我了!” 明成帝连忙抱着她一顿安抚,看着兰若的眼光愈发的厌烦起来。他本想立刻给兰若治罪,可立马又想起自己来这里的原因,便冷着脸道:“来人,把兰嫔带到御书房。” 清欢一愣,这不罚也就算了,还带去御书房? 明成帝就怕她误会,附到她耳边说了几句,清欢这才明白为什么,原来是那传说中的西域王子来了,非要见圣女一面。用的是求乞占卜的名义,其实不过是思念心上人。两人在兰若来中原之前颇为暧昧,虽然并未宠幸兰若,但明成帝已经觉得绿云罩顶了。他冷笑,那个番邦来的猴子真以为别人都是傻子不成!   第五碗汤(十七)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神圣而不能侵犯的角落,在那个角落里,必然有那么一个最独特的人是无法替代的。对巴洛来说,兰若就是那个无法替代的人。她美丽,纯洁,是他心中的白月光。虽然他已经娶了王妃,但他心中总有最特地的角落,是专属于她,其他女人都无法替代的。 嗯…… 看到巴洛的深情款款转变为大惊失色,隔着一堵墙围观的清欢快要笑岔了气了!明成帝抱着她,无奈地看着她笑得不能自已的样子,压低了声音道:“小声点儿,万一被听到怎么办?”叫番邦的鬼子知晓中原皇帝竟然如此八卦,他的脸面朝哪儿搁? 清欢笑得不行了,巴洛准备好的一腔衷肠没有来得及叙述就胎死腹中,他是想跟那个美丽的圣女兰若诉衷情,不是跟一个通!而且这个桶还大言不惭地说她就是兰若,当他巴洛眼睛是瞎的么?! 等到真的确认了这就是兰若之后,巴洛整个人都斯巴达了。他无语地瞪着眼前的桶,嘴角抽了抽,说:“见到圣女您安好,我也就放心了,日后回去西域,也可以告诉我们的子民,说圣女在中原……过得很好。” 能不好么,整个人肥了好几圈,要不是营养过剩能这样? 兰若原本还想跟巴洛多说几句话,没想到对方跟见了鬼一样说完话就跑,害得她一句话也没能说成。她嘟起嘴,跺了下地面,这个动作要是由原本的她来做,自然是十分可爱,可现在……只让人觉得地震来袭。 明成帝对兰若的倾心值停留在-95就没有再动过,系统急得要死,清欢却一点都不在乎。她现在最重要的是把孩子生下来,其他的事情都可以日后再说。 皇天不负有心人,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她果然产下了明成帝的第一个孩子,也就的大皇子。明成帝欣喜若狂,当下便颁布了诏书,即日起封她为后。 当皇后,清欢也不是第一次了,她并没有明成帝想象中的那样高兴,但孩子能因此成为嫡长子,这一点清欢还是很开心的。明成帝这会儿正值壮年,日后少不得还要选秀充盈后宫,到那个时候,说不定还会有别的皇子蹦出来跟大皇子抢。而她,也决不想跟其他女人同时共享一个男人。 欲望这种东西,人类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如今后宫清欢一人独大,明成帝从不到其他妃子的宫里去,久而久之,便有人心生不满,然而陈家势大,明成帝又不是个好拿捏的,所以大家也就只是心里腹诽几句,表面上该怎样还是怎样。 大皇子性格很好,终日吃饱了睡,睡醒了吃,特别好带。清欢养孩子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然而在她坐月子期间,明成帝不能与她同床,更别提是要她侍寝了。不过好在这男人也足够守信,虽然她不能侍寝,但他也没去找别的妃子,每天就乐呵呵地回来玩孩子。幸好大皇子很乖,否则一般小孩子遇到这么个父亲,指定受不了的哇哇大哭。 离大皇子满月还有两三天的时候,妙翠前来禀报说柳才人求见。清欢用了三秒钟回想这柳才人是谁,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哦,是弱柳啊。 如今的弱柳,再也不复以前在清欢身边时的神采飞扬了。她身形瘦削,皮肤粗糙,双目无神,浑身更是伤痕累累。能怪谁呢?谁叫她以前是清欢的贴身宫女,自从明成帝将她封了个才人后,大多数妃子都保持观望态度,时间一长,见弱柳被清欢摒弃了,便把满腔的嫉妒都撒到了弱柳身上——谁叫她以前是皇后的贴身宫女!她们斗不过皇后,难道还收拾不了一个小小的才人吗?! 没日没夜的洗衣服,被开水烫,被掌嘴,被打板子……直到现在弱柳才知道自己能留在清欢身边是多么幸福!可恨她一叶障目,只想着承欢受宠一鸣惊人,也不想想自己的主子是何等人物,而自己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可她不肯认命!凭什么清欢就能当上皇后,而自己却只能蜗居在偏殿里任人欺辱?现在就连普通的宫女都敢欺负她!回想起以前在清欢身边的日子,真可以说是威风无比,和现在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她来自然是有求于清欢,一进来便跪下叩头认错,求着清欢把她重新带回身边,还发誓日后一定会精心侍奉主子。 可惜清欢不信。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后,把茶水泼在了地上,而后慢条斯理地对弱柳说道:“若是你能将这茶水重新收回杯子,本宫便原谅你这一回。” 覆水难收,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 妙翠上前,又斟了一杯,道:“娘娘的意思是,这旧的东西,扔了就扔了,总会有新的,有更好的出现的。柳才人,时候不早了,您也该回去了,待会儿皇上来,看到您怕是又要生气。” 弱柳的脸青一阵白一阵,她猛地又磕起头来:“娘娘!娘娘!奴婢真的知道错了,奴婢真的知道错了!求娘娘再给奴婢一次机会吧,求您了!”说完,把铺着地毯的地面磕的砰砰作响。 这要是遇到个心软的,指不定就原谅她了。可她面前的是谁,是清欢呀!铁石心肠,心如磐石的清欢。她先是笑了笑,而后弯下腰,捏起弱柳的下巴,仔细端详她粗糙的面孔,五官不丑,可惜在这美人如云的后宫里,不过尔尔。“弱柳呀,你怎么就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呢?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来求本宫?你与本宫之前的那点情分,早在你偷偷爬上皇上的床时便挥霍光了。” “柳才人,咱们做奴才的,最重要的就是认清自己的位置。”妙翠轻柔地为清欢捏着肩膀,她对弱柳是很不屑的,奴大欺主,也就是她们家娘娘性子好,否则换做其他妃子,不要了弱柳的命就算好的了! 是的,妙翠比其他人看得都要清楚。她们家娘娘虽然名声在外,人人都说她跋扈骄纵,但她对宫人很好,只要不背叛,只要恪尽职守,赏赐与信任,娘娘是从不吝啬的。弱柳这般的奴才,谁敢要?事到如今竟还敢回过头来求娘娘原谅,真是没脸没皮。 弱柳泪眼汪汪地看着清欢,奈何清欢压根儿就不瞧她。然而过了一会儿,清欢突然道:“要本宫原谅你也不是不可以,除非你帮本宫做一件事。” 弱柳睁大泪眼。 清欢蓦地一笑。 根据正常的时间线,女鬼倾容这会儿已经被打入冷宫,陈家也已经被消灭殆尽,所以女鬼倾容不知道,明成帝并没有活过多少年。对清欢来说,死的就应该是死的,既然明成帝注定要死,她不介意借此收拾掉弱柳。 大皇子满月过后,明成帝便要去西山狩猎。清欢此次并未随行,而是让弱柳跟了去。弱柳万万没想到清欢所谓的帮她做事,就是要自己随时随地跟着皇上!这当然是弱柳求之不得的,如果能与皇上日久生情,夺得皇上的宠爱……只是想,弱柳就已经兴奋的浑身颤抖了! 可她怎么也没料到,世事无常,狩猎途中明成帝被猛虎所伤,竟突发恶疾,半夜便驾崩,而当时在皇上身边的就只有她一人! 总有人要为皇帝的死付出代价,她是最好的人选。 弱柳再怎么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因为谁都不知道她是怎么跟随明成帝前来的——清欢让她装成小太监也是因为这个。柳才人大逆不道谋害皇上,被处以腰斩之刑。而明成帝驾崩后,他唯一的子嗣大皇子便毫无疑问地继承了皇位。 大皇子才刚刚满月,所以这朝政大全便自然而然地掌握在了清欢手中。有陈家的帮衬,朝野之中无人敢置喙,而清欢的手段也很的了得,她既借用了陈家的势力,又将陈家拿捏在手里,与其说变成了外戚专权,倒不如说是太后专权。 明成帝驾崩,后宫诸妃都失了主心骨,个个畏首畏尾,再也不敢随意出现在清欢面前,生怕惹恼了这位真正的“皇帝”。她们安分守己,清欢自然不会赶尽杀绝,她会把大皇子抚养长大,而后将皇权交给他,到那个时候再离开这个世界。 兰若是越来越胖了,清欢对她下的药只是一开始,在她变胖之后便没有再在吃食中做手脚,但兰若却因此形成了习惯,每日只知吃吃吃,时间一久,身体自然肥胖的不能直视。当年那个身轻如燕的圣女兰若,终究是一去不回了。 由于明成帝的倾心值一直是-95,所以兰若一直好端端的活着,但最后她也没活多久。大吃大喝导致她的身体极其虚弱,没活到五十岁便一命呜呼了。 兰若死后,女鬼倾容的心愿就算是彻底完成了。清欢将皇权交给新帝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回到了奈何桥。   第六碗汤(一) 那个穿着龙袍的男人仍旧坐在那里,清欢召出生死簿,上头出现了几行小字:魏武帝,享年二十七岁。 但也仅有这么几个字。 她变强了,所以可以看到更多东西,但这远远不够。收起生死簿,清欢回到茶摊,女鬼倾容见到她,神色激动:“我都看见了,我都看见了!我还有一个心愿!” 清欢落座,抬眼瞧她:“哦?” “我要回去!我想再活几十年!”女鬼倾容目露贪婪之色。“我也想像你一样,这一次我可以的,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我的心愿就是这个,你帮我完成吧!我要回去!我要回去!我自己的人生,要我自己去过!” 闻言,清欢笑了,“不知死活的东西。”她弹了弹手指,指了指桌上那碗汤:“把这个喝了。” 女鬼倾容一愣,随即恼道:“我不喝!我的心愿还没有完成,你不能——啊!!!!!”她尖叫出声,无他,只因为桥面上伸出一双白森森的手抓住了她的脚踝,而后散魂勾勾住她的琵琶骨,瞬间便将女鬼拖了下去。 清欢淡淡一笑,叹道:“贪心不足蛇吞象。” 女鬼倾容瞬间便消散了魂魄。本来是有大功德的人,此番喝下汤水,完成心愿后便可像普通人般离去。然而现在却如此贪心,不仅要失了功德,还要接受惩罚,当真是得不偿失。 这一次清欢没有等多久。几乎是女鬼倾容被勾走之际,便迎来了另一个鬼魂。 同之前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是位男鬼。 他一身仙风道骨的紫袍,头戴玉冠,端的是温润如玉俊美如斯,只是面色惨白,毫无血色,走近了清欢才发现他面上与身上有着雷电劈过的痕迹,而他的胸口开了一偌大的洞,看起来像是被爪掏的。 一见到清欢,他便低声道:“原来……修士死后,也要到奈何桥上来的么?” 清欢淡淡地瞧了他一眼,没有说话。男鬼苦笑道:“我自认一生光风霁月,未曾料到,竟会这样死去。”说着,也不管清欢有没有听,便将自己的故事讲了出来。 他名叫惟寅,来自修仙界首屈一指的名门正派万剑宗,是掌门的亲传大弟子,因为其为人正直公正,严肃谨慎,是以平日里在师兄弟中威望极高。可以说是年轻一辈里前途无量,也是最被看好的一个。再加上他是天生的单灵根,又加天资聪颖,悟性极佳,年纪轻轻便已步入元婴初期,死前更已是化神中期,可以说,未来能够脱胎换骨得入仙道,也是极有可能的。 但他一生,唯有一个情字参不透,因而在化神初期蹉跎了近千年,也不曾突破,反而隐隐有着修为减半的兆头。 让惟寅魂牵梦系的女子名字叫做梅傲蓉,生得是闭月羞花美貌无比,虽是五灵根,但胜在性格善良温柔,是以很受师兄弟们喜欢。如果梅傲蓉没有主动接近惟寅的话,惟寅是不会动心的,但令他痛苦的是,梅傲蓉在得到了他的心之后,转身却和他的三师弟惟仲结为了双修伴侣! 惟仲之天资不下于惟寅,但经此一事,惟寅闭关五百年也未能解脱,每当他闭上眼,眼前便会浮现梅傲蓉柔声唤他师兄,对他百般温柔体贴的模样。他们也曾牵手漫步花前月下,可最后她却移情别恋,与惟仲双修! 这让惟寅如何接受! 待到他闭关五百年后出来,竟发现惟仲已经步入元婴后期,而五灵根的梅傲蓉也成为了结丹中期修士!最令他伤心的是,他们两人还有了一个孩子!那孩子天赋异禀,小小年纪,便已筑基!用掌门的话来说,此子日后必定不是池中物,其成就也许不下于万剑宗的创始真人! 所有人都在为他们一家三口的幸福欣羡不已,本来若是如此,惟寅也会努力让自己接受并且看透,可一次无意中他竟然发现惟仲并非是三师弟惟仲,惟仲在一次历练中被夺舍,现在在他身体里的,是魔修! 那么,梅傲蓉是否知道呢? 在惟仲接受天雷渡劫准备进入化神期的时候,惟寅发现了这个可怕的真相。惟仲之所以化名混入万剑宗,为的就是夺取万剑宗的镇宗之宝紫云宝剑。之所以他会和梅傲蓉双修,是因为梅傲蓉是罕见的纯阴之体,也就是俗话说的最佳炉鼎!当然,惟仲是真心爱着梅傲蓉的,否则又怎会浪费自己的修为,给梅傲蓉洗筋炼骨,让她也得以修仙呢? 因为惟仲乃是魔修,所以天雷十分狠戾,而梅傲蓉顺势利用惟寅,将天雷渡到了他身上,最后惟寅替惟仲受了天雷,而惟仲则在最后一颗挖走了惟寅的心脏——化神期修士的心脏呀,对魔修来说,是多么大补的存在! 惟寅最后的记忆就停留在那对夫妻冷笑着望着自己的画面上。他恨自己不够小心,恨自己误信梅傲蓉这蛇蝎女子,因为从一开始,梅傲蓉就是有意接近他的!只有得到了大师兄的庇护,才能更轻易更快捷地接近万剑宗的核心! 惟寅死后,惟仲必然会成为掌门的希望,而他和梅傲蓉的孩子,也会受到更好的教导,假以时日,万剑宗将成为魔修的囊中之物!可惟寅没有机会揭穿他们的阴谋了,因为他已经死了! 清欢面不改色地听他说完,问道:“所以你想如何?” “揭穿他们的真面目!为那些死在他们一家三口手上的修士报仇!惟仲不知从哪里得来了邪法,用修士的心脏修炼,所以他才能在短短几百年内进步迅速,无论如何,都要保住万剑宗,保住天下苍生的性命!若是被他得到紫云宝剑,世间必当大乱!”惟寅急切地说,然后整个人都失落起来。“可我……已经死了。” 清欢淡淡地望了他一眼,道:“我知道了。” xxxxxxxxxx 竟然又是自己的身体。 清欢皱着眉,望着河面上倒映出的小女孩模样的自己,内心一阵无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不是应该附在惟寅身上才对吗?怎么现在……好像之前在女鬼朱采的世界,用的也是自己本身的模样。 罢了,日后总会弄明白的,现在纠结于这个也没有意义。 眼前山峰高耸入云,清欢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她的眉头一直蹙着,半晌,在心底召出系统问道:“可知这是哪里?” 【主人,这里是万剑宗山脚下,正是梅傲蓉入宗的日子】 闻言,清欢踩上了台阶:“从这里到山顶要多久?” 【这个就要看主人你的心智坚不坚定了。坚定的话,几步路就到了,不坚定的话,走上一年半载也走不到。】 于是清欢迈开腿向上走去,奈何她人小腿短,一步一个台阶都吃力。半晌,她气得想要推了这座山,搞什么鬼,这不是欺负她是小孩子吗?不过说来奇怪,明明在山脚下时往上看,山峰高耸入云,台阶一眼望不到边,可她只是走了几步,便已经踏入了一间茅草屋,茅草屋里有两个白胡子老头儿。 正在下围棋的两个白胡子老头似乎没想到有人这么快到达,纷纷抬头朝门口看去,结果入目的是一个年纪小小的女娃,他们惊讶莫名:“小姑娘,你……” “我是来拜师的。”清欢淡定地说。“你们谁能做我的师父?” 这大言不惭的语气成功让两个老头子乐了,俩人相视一眼,清欢这才发现,两人竟然长得一模一样。没等她想出这是为什么,其中一个白胡子老头便问:“你叫什么名字?” “清欢,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清欢。” “好一个‘人间有味是清欢’!”另外一个白胡子老头笑呵呵地捋了捋胡子,打了个响指,对面的那个老头子便瞬间消失不见了。见状,清欢了然,想必这就是传说中的分身术了。老头子应该是太寂寞了,所以才化出另外一个自己来下棋打发时间。“其他人爬山,都是去的万剑宗正殿,你却偏偏闯入了老头子我的茅屋,想来也是与我有缘。老头子一万多年来都没遇到过有缘的徒弟,今日你来,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你可愿拜我为师?” “你很厉害吗?你能做我的师父吗?” 老头儿被气乐了:“嘿,小丫头片子,竟然也敢质疑老头儿我?我自然是厉害的,便是那万剑宗掌门,见了我也得干干净净叫一声师叔祖呢!” 【主人,他是万剑宗的坐镇老仙玉衡子,目前已经卡在大乘中期三千年了】 清欢了然。她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能误打误撞遇见玉衡子,原本她的打算是随便混进万剑宗,先看看什么情况再说。如果能遇见梅傲蓉的话,便先解决了她。“如果你教不了我的话,我可是随时会不认你这个师父的。”她毫不客气地说。 玉衡子气得吹胡子瞪眼的,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德高望重的老头儿说话,从来没有!   第六碗汤(二) 确定要拜玉衡子为师后,清欢的名字是要上碟的,玉衡子这个疯疯癫癫的老头子,在跟她下棋输了以后,便大喇喇地将她带进了大殿。于是清欢便看见了还活着的,只有三百多岁却已踏入结丹后期,并且深受弟子爱戴的大师兄惟寅。 一身紫色道袍容貌俊朗形容温和的青年正低头跟一名弟子说话,抬头看见玉衡子,连忙迎上前来,先是恭恭敬敬施了一礼,问道:“老祖宗,您怎么……” “哼,当然是因为老头子我要收徒弟!”玉衡子从鼻孔里哼了一声,见众弟子都因为他要收徒而纷纷投来不敢置信的目光,玉衡子有点恼羞成怒:“看什么看?!谁规定老头子就不能收徒弟吗?!” “自然不是,老祖宗要收徒,若是师父知道了,不知有多开心。”惟寅轻笑,俊容露出疑惑之色:“不知老祖宗要收谁为徒?” “喏,就是她了。”玉衡子伸手把一直站在他身后被他挡住的清欢拎了出来。 惟寅大吃一惊,只见一个小女娃的脸瞬间跟他贴在了一起,两人鼻尖对鼻尖额头贴额头,吓了他一大跳。反应过来后连忙向后几步,俊脸飞红。见清欢分别是只有七八岁的模样,不由得奇道:“你是今天来拜师的么?” 清欢喜欢温柔真诚的人,所以她不吝于回话:“是。” 惟寅见这小女娃五官精致玉雪可爱,心中也颇有好感,道:“既是如此,便让弟子带……呃,师叔祖前去下碟吧。”说着,转身走了两步又觉不妥,便微微弯下腰,把自己的手伸了出来。 他怕伤害到小女娃的自尊,所以面上带着温柔的笑,即便是她不乐意他牵,也希望她不要生气。清欢犹豫了一下,没有必要的话,她并不是很喜欢与人有肢体上的接触。回头看了下玉衡子,见老头儿不住地对她摆手,她便将小手搭了上去。 惟寅身为大弟子,平日里事务繁忙,从未带过师弟师妹,今日也是他刚出关,听闻开始招手新一批弟子,大殿内忙得不可开交,这才过来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没想到竟然见到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祖宗。 “你叫什么名字呀?”虽然按辈分来说,清欢算是自己的“师叔祖”,但惟寅还是忍不住把她当做小孩子来看,所以语气也格外的柔和。“日后你随着老祖宗修仙,必定能够事半功倍,老祖宗从不收徒,你很幸运,日后可要好好修炼才行。” 清欢认真地听着他说话,努力迈着腿跟上惟寅的步伐,对方虽然是大长腿,但却很是体贴,怕她跟不上还特意放慢了步伐。这是个真正善良正直的人,否则奈何桥上,遭受那样惨死遭遇的他,生前修为尽失,被心上人背叛,活生生的挖心之痛,他却一心想着万剑宗,并不执着于私仇。和之前的女鬼们比起来,当真可以算是心胸宽大了。 这样的人,若是没有为情所困,何愁不能羽化登仙呐。“我知道了。” 这还是惟寅第一次牵这么小的孩子的手,小女娃的小手娇嫩软绵,还没有他手掌一半大,说话神态却是老气横秋的,搞得惟寅忍不住想笑。“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清欢。”说着写在桌上给他看。 惟寅提笔要写,又问:“可有姓氏?” 清欢愣了一下,摇摇头:“并无。” “没有姓氏也好,修士要修身养性,忘却七情六欲,你既已入万剑宗,便可请老祖宗为你取个道号,日后也方便称呼。”惟寅的字写得非常好看。“不过我觉得清欢这个名字就非常好听。” 清欢只是淡淡地望着他,没有说话。惟寅性格温和,也不觉得尴尬,又牵起她的小手,把她送到了玉衡子身边。 见惟寅带着清欢回来了,玉衡子不耐烦道:“怎么去那么久?”他差一点不想等就走了! 清欢瞥他一眼:“连这点耐力都没有,还敢说自己是最厉害的?” 玉衡子一噎,怎么突然感觉自己不是收了个徒弟,而是收了个祖宗? 跟着玉衡子离开的那一刻,清欢回头看了一眼,大殿里弟子排队等着上碟的有很多,其中有个如同冷梅一般美丽的少女,她容貌鲜艳夺目,很是惹人注意。 【主人,那就是梅傲蓉】 清欢本想见了她就杀掉的,可是转念一想,杀死梅傲蓉倒不难,可日后要怎么去引出惟仲?要知道惟仲之所以会被夺舍,多多少少跟梅傲蓉有点关系。罢了,先把她的命寄存着吧,对清欢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修仙。 她很好奇呀。 惟寅似乎也注意到了她的目光,见她看过来,便对她露出了一个笑容。清欢眨了眨眼,装作没看到,跟着玉衡子走了。 玉衡子是个很奇怪的师父……虽然清欢不知道其他师父应该是什么样的,但肯定不是玉衡子这样。他做人家师父的,就每天给她扔一些丹药啊秘籍什么的,其他的什么也不教。这师徒俩,一个没当过师父,一个没做过徒弟,搞到一起竟然也完全不觉得对方有毛病。刚开始收徒,玉衡子看中的是清欢的定力——区区七八岁的女娃,能在那么多人中脱颖而出,几乎是瞬间就走出了幻境,这说明什么?此人心智之强大不可言喻。收这样的人做徒弟,即便她是五灵根的废物,玉衡子也不会后悔,更别提清欢还不是废物,甚至还是单灵根的天才了! 清欢是变异的水灵根,也就是传说中的冰灵根,这是很少见的,假以时日,必成大器!而玉衡子也发现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就是这个小女娃修炼起来比他这个老头儿都快! 心性坚定,耐力绝佳,能忍常人所不能忍之寂寞……玉衡子觉得,即便最后自己不能飞升,收了这么个徒弟,他也不枉活这一遭了!奈何他实在是没做过人家师父,很多东西都要清欢自己看书自己摸索着来,如果换做一个体贴的师父的话,她可以进步的更快的。 短短五年时间,她便已经进入结丹初期。如果不是排除了她被人夺舍的可能性,玉衡子真的要觉得自己这个徒弟不是普通人了! 普通人能没有七情六欲?才几岁的小娃子,情感淡泊的简直可怕,花木树叶,飞鸟虫鱼在她眼里都是不存在的存在,怎么说呢,玉衡子自认为自己修炼近万年,已经卡在大乘期这么久了,也没有达到过清欢的水平。 只有清欢自己知道这是假象。 她内心澎湃涌动,不知为何。在女鬼秋安的世界里,死去了一个裴天华,却勾起了她的心魔。所以在女鬼倾容的世界里,她嚣张跋扈,却又因为克制而没有残忍取走兰若的性命。但她因此付出的代价就是不想在那个世界待了,所以才会那么轻易地让明成帝死去,并且杀死弱柳。可实际上……她不应该那样仓促急忙。 这修仙界,讲究的是强者为尊,女修士并不多,大多数女修要么是纯炉鼎,要么便是与男修双修,清欢虽然在玉衡子的峰顶修炼,但有系统,很多事情她根本不需要下山就能知道。 越是修炼的快,越是晋升的快,她就越是感到容易失控。玉衡子所看到的拥有强大自控能力的她不过是个假象,真实的她其实已经快要接近崩溃边缘了。如果不克服心魔,也许她就会在修仙界死去。 她愈发开始刻苦修炼起来,但时间永远是不够用的,因为她还要分出多余的时间去关心一下惟寅的生活。 事到如今不过只过了五年,梅傲蓉还没有成功虏获惟寅的心。在惟寅心中,她不过是个性格温柔羞怯又需要保护的师妹罢了。梅傲蓉是五灵根,基本上是不能修炼的,因此在万剑宗也只能做些杂活儿,她的心早就开始被嫉妒吞蚀了。 从结丹初期进入中期的时候,清欢出关下山了。她为的不是别的,纯粹是去救惟寅的。这厮下山捉妖时不慎吞了狐妖的内丹,那内丹对修炼有好处,可毕竟是妖邪之物,正道的修士是不会用的。惟寅为了这颗内丹吃了不少亏,修为因此损了许多,也正是因为如此,梅傲蓉得到了接近他的机会,对他百般温柔体贴照料。 惟寅再清心寡欲,又如何抵抗得了狐妖内丹的淫邪呢?他滚落悬崖,梅傲蓉也跟着一起跳了下去,两人在崖底度过了一段暧昧又青涩的日子,从而使得惟寅逐渐对梅傲蓉情根深种。这情字伤人,便从此成了他的心魔,成为阻碍他仙道的最大绊脚石。 听说清欢要下山,玉衡子嘴上不高兴,却把自己的法宝给清欢塞了一大堆,还有他炼出来的好几瓶丹药。不能怪他太操心,实在是小徒弟才十二岁,又从没下过山,性格冷淡是冷淡些,但也很率真,玉衡子真的怕她会吃亏啊!   第六碗汤(三) 告别了玉衡子,清欢直接尾随在了万剑宗弟子的后面。此番惟寅乃是历练而来,跟随他一起的一共有四名师弟,梅傲蓉是偷偷跟着他们的。清欢眼睛厉害得很,一眼就瞧出来那个眉眼狭长透出一股邪气的男子就是惟仲。 原来在这个时候,惟仲就已经被夺舍了么?那么梅傲蓉知不知道?清欢想起系统所说,梅傲蓉是用“担心大师兄”的借口说服了惟寅,如果这一切从开始就是惟仲和梅傲蓉的阴谋呢?他们想要阻碍惟寅的仙道,甚至是想利用惟寅修炼? 这也不是不可能。根据系统对魔修的总结,他们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 清欢戴着面纱,用自己的身体唯一的不好就是容易招惹麻烦,这张美丽的脸在她活着的时候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从来就不是个好的。玉衡子给她的丹药不少,偏偏就是没有易颜丹,所以清欢在下山后火速买了条面纱蒙上。因为女修太过稀少,所以大部分姿色不错的女修在外出时都会戴上面纱遮掩容颜,所以清欢这样看起来也不奇怪。 惟寅带着几名师弟进了客栈,清欢想了想,也跟了进去。她虽然才十二岁,但修为不低,如果有个更靠谱的师父,如果没有心魔,她的修炼更是事半功倍。 清欢早就不需要进食了,惟寅也是,但其他几名弟子还没达到辟谷的境界,他们虽然也在修炼,但隔一段时间还是要吃些五谷杂粮。对修士来说,这些沾染上尘世气息的东西,吃下去对修道无益,反而有害,浊气一多,便影响自身,所以一般的修士都是不会碰这些的。 隔了一桌,清欢听到惟寅在询问附近村庄闹狐妖一事,掌柜的是个热心的,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清欢了然,想来这就是临死前爆出内丹,结果却被惟寅吞下的那只狐妖了。 狐妖靠吃人类的心脏修炼成精,内丹煞气极重,对气息纯净的纯阳修士来说,实在是太危险了。再加之狐性本淫,也难怪惟寅会受内丹的控制与梅傲蓉有了暧昧关系。虽然最后他克制住了自己,但修为却因此损了大半,甚至惟寅还对梅傲蓉充满愧疚之心。这也是他之所以会对她情根深种的原因——都已经毁了人家的名节了,自然要补偿。 谁曾想,这一补偿,反倒把自己送进了鬼门关。 听完惟寅等人与掌柜的对话后,清欢便要了间上房,进去休息了。在她上楼的那一刻,惟寅看到了她,温和的眸子里流露出几分疑惑,奇怪,怎么他有种错觉,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少女……? 正在他出神间,惟仲眸色一闪,问道:“大师兄,大师兄?大师兄何故出神?” “嗯?”惟寅一愣,而后忙拱手道:“抱歉,我只是在想该如何收服狐妖,让诸位师弟看笑话了。”说完,耳尖悄悄地红了。其实他说谎了……他并没有考虑狐妖的事情。 “原来如此。”惟仲意味深长道:“有大师兄在,狐妖不足为惧,诸位师弟你们说是不是?” 诸人都纷纷称是,把个惟寅臊得面红耳赤。 是夜,正是狐妖出行之际,万剑宗诸人御剑而行,兵分三路,朝最近屡出人命的三个村子而去,惟仲跟惟寅在一起。清欢在房间里修炼,等到她吐纳完毕以神识探访的时候,才发现万剑宗的人早已离开了! 她眉头一皱,从窗户跃了出去。 【主人,惟寅在东南方向】 她在心中谢了系统一声,朝东南方向奔去。等到她赶到,先是松了口气,因为惟寅尚未吞下狐妖内丹,可随后她一口气又吊到了嗓子眼儿,因为那内丹就离惟寅不到半尺距离,眼看就要进去了! 清欢美目一眯,眼尖地看到一边的惟仲,此刻他正躺在地上,一副受了重伤昏迷不醒的样子,只剩下惟寅一人苦苦支撑。 正在这危急时刻,一抹纤细的紫色身影蓦地扑了出来,伴随一道剑风:“休得伤我师兄!” 见是梅傲蓉,惟寅惊讶地瞠大了黑眸,随即心里着急,本来他是可以躲开的,然而梅傲蓉一扑出来,为了保护她,他只能硬生生扛住那一下!就在内丹立马要进入惟寅口中的那一刻,清欢对天翻了个白眼,手上铃铛轻轻晃了一晃。 这也是老头儿给的法宝,叫绕魂铃,有迷惑人心的作用。为了取信这个温柔且强大的大师兄,还不成气候的惟仲必定是真受伤的,剩下她只要让梅傲蓉误以为惟寅已经吞下内丹即可。 可惜即使清欢动作再快,惟寅虽没有吞入内丹,却吸足了一口妖气,只见他本来如玉的俊容立刻浮现出一丝黑气,眉宇间添了春情,幸而他意志力强大,否则非着道儿不可! 梅傲蓉被绕魂铃迷惑,清欢趁这个机会掏出百宝囊,将狐妖内丹收了进去。狐妖本想爆内丹与惟寅同归于尽,谁知道竟然半途杀出个程咬金来!它不仅没能杀了眼前的臭道士,还特么地赔了自己的内丹!几乎是立刻的,它化出原形,伸长爪子朝清欢抓来!一股逼人的恶臭扑面而来,清欢轻轻松松地躲开,这五年里,她比谁都下功夫,自然今非昔比。以前她并不会武,而玉衡子是剑修,跟在玉衡子身边,虽然老头儿的确很多时候不怎么靠谱,但不可否认他是个好师父,给清欢塞各种法宝,练好的丹药跟吃饭似的给清欢送,久而久之,虽然只修炼了五年,结丹,但清欢的身手却是不输给任何人的。 就算她杀不了狐妖,但凭着老头儿给的法宝,也能让狐妖吃不了兜着走,更何况现在狐妖的内丹在她的百宝囊中呢? 惟寅却是大惊失色,他自是看得出来少女救了自己,当下朝清欢这边奔了过来,不曾想却被狐妖尾巴扫中,刚好打落悬崖! 清欢:“……”合着不管怎么样,就逃脱不了悬崖这一节是吧?她不耐烦地看了狐妖一眼,自囊中取出一排碎魂钉,整整齐齐将狐妖钉在了地上。这碎魂钉是极其霸道的法宝,对好人,清欢尚有一丝怜悯,可对于挖人类心脏修炼的狐妖,她是欲除之而后快。没有了内丹的狐妖不过是被拔了利齿和爪子的猫,根本不足为惧。 几乎只是一瞬间,狐妖便魂飞魄散了。清欢赶紧冲到悬崖边,跟着跃了下去,下去前不忘摇一下绕魂铃,好让梅傲蓉从幻境中回神。在梅傲蓉的意识里,惟寅被迫吞了狐妖内丹,已经跌落悬崖了。虽然事情和原先的计划有些出入,但也差不了多少。 地上的惟仲慢慢撑开了眼皮,他吃力地起身,梅傲蓉见了,连忙冲过来将他扶起,柔声问道:“你没事吧?” 惟仲微微眯了下眼睛,轻轻握住梅傲蓉的手:“多亏有你。” 梅傲蓉低首娇羞一笑。惟仲将她拥进怀里:“惟寅呢?” “掉下悬崖了,只是我没能跟着一起。”梅傲蓉的语气里有着淡淡的遗憾。“狐妖的内丹被他吞了,以后我仍然有机会接近他。” 惟仲霸道地捏住她的下巴:“接近他可以,但不准跟他有肢体上的接触,你是我的,明白么?” 梅傲蓉俏脸飞红,捶了他一下:“知道啦!倒是你,这具身体可好点儿了?” “人类的身体就是没用。”惟仲嗤笑一声,若是他本来的身体,何惧这点小伤?竟然因为狐妖的一击吐血晕死过去,真是奇耻大辱!若非这具双灵根的身体稍显平庸,若是被他夺舍的是惟寅那样的天才,他如何会停在这个修为这么久?“蓉儿,扶我起来。” 两人相依偎着起身,惟仲眸底一片阴狠之色。现在的他早已不是以前那个就差一步便能成仙的他了,现在的他不过是个普通凡人,还是个天赋一般的凡人!这天与地的落差一开始的时候让他无法接受,可梅傲蓉的出现让他甘愿做“惟仲”,只要有她陪伴,即便是有违天道,他也不在乎。 他不仅自己要成仙,也要他的蓉儿跟他一起,二人双修,若是能得到万剑宗的秘宝,再加上他以前的经验,必能帮助蓉儿洗髓净骨,双双成仙。而挡在他面前的最大障碍,就是惟寅! 这个天赋异禀,被上苍眷顾的天才!只有惟寅不在了,才有“惟仲”的出头日,掌门才会把目光放在“惟仲”身上!而对于惟仲来说,杀死惟寅不够好,他要让惟寅身败名裂,心碎而死,这才能让他消气! 你要问他跟惟寅之前有什么仇怨,没有,完全没有,纯粹是瞧惟寅不顺眼,太过嫉妒,所以想要彻底毁掉罢了。 惟仲本身就是心胸极其狭窄,不容他人越过自己的人,这样的人,最后沦为魔修,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么? 且说清欢跃下悬崖后,在最后关头堪堪用腰带拽住了惟寅,可即使如此,两人还是摔在了一片草地上。惟寅砸在地上,清欢却轻巧地踩住了一块石头,然后冷眼看着吸入一口妖气此刻俊脸潮红的惟寅。   第六碗汤(四) 如果换作之前的清欢,必然不会介意与惟寅来一场云雨之欢,毕竟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谁也没有吃亏。可她没有,反而冷静地站在石头上望着惟寅,看着他面色潮红紧闭双眼,紫色道袍略微有些凌乱,露出一片结实平滑的白皙胸膛来。黑发披散在地上,配着那剑眉星目,当真是秀色可餐。 跳下石头朝惟寅走过去,刚触到他的胸膛,便被他一把抓住搂进了怀里。清欢眉头一皱,惟寅已经不受控制地在她身上抚摸起来了。 与浑身缠绕着胭脂香气的梅傲蓉不同,清欢心性冷淡,浑身冰凉,气息纯净,对惟寅来说,真是上好的解药。他下意识想要攀附这具柔软的身体,可残存的理智让他撑开了眼睛。 怀里抱着的是个个子娇小的少女,她好嫩好小,这让惟寅非常痛苦,相比起梅傲蓉,清欢对他的吸引力更大,尤其还是在他吸了妖气的情况下。被他抱在怀里的清欢只是冷淡地盯着他,那双星子一样的眼睛让惟寅浑身一震,猛地松开,几乎是连滚带爬地逃离她的身边。 清欢淡淡地瞧了他一眼,突然大步走了过来,一脚将惟寅给踢了出去,恰好让他落到身后的山泉之中。 冰冷的泉水让惟寅身上的热浪平息了些许,他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清欢双手环胸站到了泉边的大石头上,雪白的裙裾随风飘扬,冷冰冰地说:“不想损了修为,就屏气凝神,心无杂念。” 惟寅虽不知她是谁,却感觉得到她对自己没有恶意,当下如她所言闭上了眼睛。清欢从百宝囊中掏出青玉小瓶,倒出一颗丹药来。道:“张嘴。”说完,毫不温柔地弹了过去,也不管会不会把惟寅噎死。 丹药一入口,惟寅便讶然地睁开了眼,这不是他们万剑宗的辟妖丹么?唯有老祖宗炼的出来,极其珍贵而稀少,这个少女怎会……慢着,五年前,老祖宗收了个徒弟,那个叫清欢的小女孩,算算到今年的话,大概正是这样的年纪……惟寅越想越对头,便试探性地叫了一声:“……清欢?” 见他认出了自己,清欢便不再戴着那面纱了,只是她语气仍然冷淡:“你应叫我师叔祖才对。” 惟寅眸子里温情无限,当年他便对清欢很有好感,如今又是她救了自己,自然对她不再设防:“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老祖宗许你下山了么?” “我想下山就下山,不需要他首肯。” 初具雏形的少女美得惊人,一身清冷的气质更是令人迷醉。惟寅面对着清欢便不由自主地变得更加温柔,他对别人的时候虽好,却都保持着距离,然而在清欢面前,他完完全全像是个温柔的兄长。 见惟寅似乎还要说话,清欢赶在他开口之前道:“你还要这修为不要?若是要,便将嘴巴闭了,打坐吐纳。” 惟寅自是知道清欢的话是真的,用感激的目光看了她一眼后,依言打坐。冰凉的泉水成功浇熄了他的欲|火,辟妖丹也在慢慢缓解妖气,俊容上不正常的潮红缓缓褪去,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左右,惟寅的身体便恢复的差不多了。 他从泉水中起身,颇有些羞赧,因为他的道袍已经湿淋淋地贴在身上了,这让一直以来都是整齐斯文的他感到很是羞愧,尤其还是在一个少女面前,未免太过不雅。 清欢才不在意这个,她率先跳下石头,背着手往上看了看,说:“悬崖太高,只能御剑上去,你的剑掉在上面没下来。” 惟寅不明白她什么意思。 不过他很快就明白了。因为清欢已经取出了飞天符,拉住了他的手,捏了个符诀,只听得耳边风声阵阵,很快两人便到了崖顶。狐妖已经魂飞魄散,地上却仍是血迹斑斑,也不知那惟仲跟梅傲蓉去了哪里。 无奈之下惟寅只有回到客栈,清欢跟在他身后,刚进客栈便看见惟仲与梅傲蓉携手从二楼走下来,见惟寅毫发无损,惟仲眼底先是掠过一抹惊讶,随后是愤怒与阴鸷,梅傲蓉则是有些心虚。清欢将他们的情绪瞧在眼里,下一秒惟仲便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连忙向惟寅走来:“大师兄!大师兄原来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幸得师叔祖相救,否则我怕是凶多吉少了。”不知为何,惟寅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清欢的名字。 师叔祖? 惟寅让开一步,惟仲与梅傲蓉这才看见他身后站着个身材娇小一身白色道袍的少女,先前因为惟寅身材修长,将清欢挡住,是以他们才没有看见。如今听到“师叔祖”三个字,惟仲微微瞠大了眼:“大师兄的意思是……” “不错。”惟寅轻轻点了下头。 惟仲立刻双手抱拳行礼:“弟子惟仲,见过师叔祖。” 梅傲蓉也随之行礼。 清欢却不乐意搭理他们,在女鬼倾容的世界她嚣张习惯了,看到不喜欢的人是理都不会理一下的,这惟仲与梅傲蓉皆是包藏祸心之人,她才懒得理。 清欢的冷淡让惟寅有些哭笑不得。说来也是奇怪,明明惟仲与他相处的时间更久,可他的心却自然而然地偏向了只见过两次面的清欢。当下便解释道:“师叔祖性子如此,你们莫要介意。” 清欢走了两步,见惟寅没有跟上来,反而在下面跟那两人说话,便不耐烦道:“你还不跟我上来。” 惟寅连忙上前两步,又似是想起什么似的急急回头叮嘱:“惟仲,其他师弟麻烦你了。” “大师兄尽管放心。”惟仲露出笑容。 可当惟寅与清欢的身影消失在楼上的时候,他的脸一瞬间便拉了下来。梅傲蓉见状,连忙握住他的手轻轻捏了一下,安抚他。惟仲眸中的煞气因而消散,他低头望了下身边的女子,心里顿时柔软一片,能得她在身边,他又何愁不能早日荣登仙道? 房里,清欢把惟寅推倒在了床上。惟寅面红耳赤想要拒绝,又不知该如何说出口,半晌,只急得语无伦次。直到清欢将手心与他相贴,他才反应过来事情并非自己想的那样…… 他体内妖气虽已驱逐,根基却是受到了冲击。越是纯净的修士,对邪肆之物的反应就越大。清欢不敢保证惟寅是不是绝对的安全了,所以她觉得,还是给他疗伤比较好。 半柱香过后,她神色如常,下了床,站着问道:“你感觉如何?” “多谢你了,清欢。” “……你方才还叫我师叔祖来着。”清欢不高兴了。“怎么这会儿又叫我名字,你还有规矩没有?” 惟寅苦笑,他都已经几百岁了,要他叫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做师叔祖,实在是……半晌,他叹了口气,道:“人前我叫你做师叔祖可以么?” 清欢眨着水汪汪的眼睛瞧着他,她对这个称呼也没什么执着,便点头应了。“我要回去了。” “嗯?”惟寅一愣,现在就要离开了么?为何这么急? “此次下山,我的事情已经办完,就不与你们同行了。”清欢从百宝囊中掏出青玉小瓶,又从里头倒出一颗丹药。“这是师父炼制的解毒丹,可治百毒,你且留在身边备用。” 惟寅接过。其实这若是旁人给的,他必然不收,因为无功不受禄。可这回是清欢给的,他便收了。“我也很快就回去了……” “小心你那个师弟,还有师妹。”清欢留下最后一句话,便捏了符诀,瞬间消失。 惟寅心中顿时升起一股怅然若失之感。半晌,他小心翼翼地将解毒丹贴身放好,收拾了下自己的包裹下楼。惟仲已经将其他师弟召集好了,见只有他一人下来,便佯作好奇地问道:“大师兄,师叔祖呢?她不和我们一起回去么?” “师叔祖已先行回去。”惟寅淡淡地说,“我们也启程吧。” 对于梅傲蓉的出现,惟寅并没有表示出多大的兴趣,他本是清心寡欲之人,而且清欢离开前的话他还记着,为何要他小心师弟师妹?惟仲虽然性格古怪些,却并非大奸大恶之徒,至于那位师妹……他连见过的次数都不多,又何来小心一说呢?惟寅百思不得其解,但他相信清欢不会害自己,无论如何,还是小心为上好了。 玉衡子没想到宝贝徒弟这么快就回来了,他刚出茅草屋,还没来得及表达一下自己作为师父的思念和关怀,清欢便扎进了自己的房间,没有再出来。玉衡子捧着手里的东西,还没来得及献宝就吃了一鼻子的灰。 真、真是一点都不可爱的徒弟!他要退货!他要退货! 房里的清欢盘腿坐在床上调息,她的心愈发的乱了,旁人若是知道她只用了五年时间就已结丹,定然会羡慕嫉妒她是个天才,可清欢自己却一点都不觉得好。因为越是晋升的快,她就越是无法控制自己。那股慢慢升腾而上的黑色的情绪,如同梦魇一般,将她整个人缠住。   第六碗汤(五) 看见刚进房间不久的清欢很快就出来了,玉衡子表示很奇怪,他这徒儿虽然难以接近又不爱说话,但平时只要一进房,那必定得关个十天半个月,曾经最久的一次,设了结界后整整半年才出来! 瞧小徒儿的表情不大好,玉衡子蹭了过去,试探地问道:“乖徒儿这是怎么了?下了一趟山,难道是有人给你气受了?你告诉师父,师父给你讨个公道去!”说着,雄赳赳气昂昂地捋起袖子。 清欢脚尖一点便飞身到了树干上坐着,好一会儿,问道:“师父,为何你修行一万年,却始终不能羽化登仙呢?” 玉衡子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挠挠头道:“这个……也是很正常的,还有很多人就在临门一脚的时候功亏一篑呢。成不成仙,也不过求个长生不死,至于老头儿为何不能成仙……大概,是因为有执念未消吧。” “执念?” “我若去了,这万剑宗又该谁来守护呢?”玉衡子颇为苦恼。“几十万年来,万剑宗只有老头儿一人到了大乘期,然而始终不能登仙,大抵……这就是所谓的天道吧。修仙本是逆天而行,自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成功的。” 闻言,清欢沉默。她猛地跳下树去,转身离了茅草屋朝山峰上的洞府而去:“师父,我要去闭关,没事不要找我,有事也别找我。”说完,人已经没了影儿。 玉衡子站在原地,气得直跳脚。亏他刚打算掏心窝子跟徒弟说几句话,结果这丫头竟然——臭丫头!臭丫头! 清欢修炼一般都在自己的房间,玉衡子沉迷炼药,从不管她,到洞府来闭关,对清欢而言还是第一次。她隐隐觉得自己心头那股烦躁愈来愈浓烈,甚至有要控制身体的征兆。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清欢知道,自己决不能被那东西控制。 【主人,你还好吗】 清欢嗯了一声。“我闭关期间,你休得扰我。” 【……哦】 修仙大道,修的是什么?凭的是什么?为的是什么?这些清欢都不知道。她活着的时候千疮百孔,为了他人付出一切,死后仍是如此,可以说从未有一日是为自己而活。即便是现在,她已经逐渐变得强大,然而她总会想起自己活着的那二十年,当真可以说是呕心沥血,遍体鳞伤。但她从未后悔过,那是她自己的选择。可现在……她为什么开始控制不住自己了? 她并不想成仙,之所以修道,也不过是因为在这个世界里无所事事罢了。不可否认的,修仙一途的确让她的心得到了平静,但那是短暂的,片刻的,当她醒来,她仍旧是那个生出心魔的清欢。 这次闭关一闭就是一年,待到清欢出关的时候,已是进入元婴中期了。她的晋升速度快都吓人,连天雷劫都渡的比他人轻松。她渡劫时玉衡子就在外头看着,心里又是担忧又是兴奋,照这样下去,小徒儿修为更胜自己! 达到元婴中期的清欢,整个人从骨子里透出一股清冷。虽衣衫破旧,却仍不掩一双星子双眸与脱俗气质。较之先前,她身上的尖刺似乎软化了许多,因为在看见玉衡子的时候,她居然笑了! 玉衡子被这一笑吓得险些从凳子上摔下去,小徒儿拜他为师六年,这可是头一回对他笑。以前他就是把再珍贵的丹药送到她面前,她都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怎地今儿个……“小徒儿?你还好吗?” 这人哪,就是容易犯贱。玉衡子平日里被甩冷脸习惯了,如今清欢对他稍微和颜悦色一点,他反而受宠若惊觉得不习惯了。 “我很好,师父。”清欢轻轻舒了口气,没有人知道这一年来她闭关闭的有多么痛苦,那些被她慢慢忘掉的记忆如同潮水般向她涌来,疯狂地挤进她的大脑,就好像是侵略一般,占据了她全部的思维。她几乎是拼尽了性命方且得以保全,谁知机缘巧合,竟从结丹升到了元婴,渡过天雷劫后又迅速升至了元婴中期。 这样快的修炼程度,就连清欢自己都觉得不安了。要知道修仙界中,用尽数千年也未能结丹的也大有人在,若是被人得知她仅用了六年时间便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变成了元婴中期的修士,定然会大呼不可思议。 “小徒儿,你看起来……不是特别好啊。”感觉整个人情绪低迷。 清欢沉默了一会儿,说:“师父,我不想待在峰顶,我想去其他山峰看看。” 玉衡子道:“你想去就去吧,老头儿就在这,有什么事,记得找师父。” 清欢感激地看了玉衡子一眼,转身回房,剩下玉衡子用担忧的眼神盯着她。 说是去其他山峰,其实清欢就是去看惟寅的。这一年不见,也不知对方怎么样了。因为她闭关的缘故,系统也随着一起,所以这一年里发生了什么事,清欢还真不知道。 她不知道惟寅住在哪儿,便捏了个隐身符,大喇喇地从山门走进去。万剑宗景色优美,建筑磅礴大气,身着紫色道袍的弟子们正在大殿前的空地上练剑,玉衡子是剑修,清欢练剑也十分刻苦,她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心性坚定,但凡认准了目标,便会永不停止地去坚持。但她始终没有一把趁手的兵器,玉衡子倒是有不少宝贝,可清欢都瞧不上。以她的能力,一般修士绝非她的对手,根本用不到剑。 穿过大殿,清欢找不到惟寅的洞府,也不能抓个人过来问……就在她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鼻间闻到一抹胭脂香味。这香味很熟悉,是梅傲蓉身上的。清欢眼一眯,立刻循着香味找了过去,结果隔了老远便听见梅傲蓉娇柔羞怯的声音:“……大师兄,这是我做的香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收下,好吗?” 这人间送香囊是什么意思,怕是没有人比清欢更懂了。 惟寅仍旧是那身紫袍,头戴玉冠,俊美非凡。面对梅傲蓉的爱慕,他很明显是要拒绝的,只是面前站着的是一个纤细娇弱的少女,平日里在师弟师妹间名声又是极好的,无论如何,他都得顾及对方的颜面。 他太温和,太习惯替别人着想。这本是个好品质,可在包藏祸心的人面前,便是一个巨大的漏洞。 其实以惟寅的身份与能力,他完全可以找一名美貌女修双修。在修仙界,双修晋升快捷,又能共享鱼水之欢,何乐而不为?只是惟寅从未想过这个,他独自一人修道,不仅日子清苦,心性也极易受到刺激,然而他一一咬牙忍了下来,反而是私下与梅傲蓉双修的惟仲进步神速。 没等到惟寅想好委婉的说辞,梅傲蓉便抢先道:“我明白大师兄的意思,这只是我这个做师妹的对师兄的一点心意,若是大师兄不肯收……那便丢掉好了!”说着便作势要扔掉,因为根据惟寅的性格,梅傲蓉确信他一定会阻止她。那样的话,她就可以劝他收下香囊了。 可惜惟寅竟然没有。反倒是梅傲蓉没来得及收住手劲儿,香囊直直地丢了出去,也不知掉到了哪个窟窿里。 她脸上顿时闪过一抹难堪,对惟寅也有了些许怨恨。惟寅却没有在意梅傲蓉的心情,因为他看到了清欢站在不远处看了他一眼,而后消失不见。当下,他便对着梅傲蓉拱手道:“师妹,我还有事,先行一步,你请自便吧。”说完,便飞身离去,徒留梅傲蓉在原地跺脚。 奇怪……惟寅左右探看着,方才明明瞧见她在这里……正在他四处张望的时候,身后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你是在找我么?” 惟寅回头,露出笑容:“好久不见了,清欢。” 清欢也对他微微扯了下嘴角:“嗯。” “你……怎地离了山峰?老祖宗闭关了么?” “我不想在上面待了,所以下来走走,师父知道的。” 惟寅看着清欢就忍不住满心的欢喜,虽然找不到什么话题,却仍然觉得高兴。突然,他猛地想到先前被清欢看到的那一幕,她不会认为他是个孟浪之人吧?“对了,方才……你看到的那个,其实……” “我知道,你不必解释。”清欢轻巧地跳到旁边一棵大树上坐着,嘴角微微扬起。“一年前我跟你说过的话,你可还记得?” 惟寅点头:“你让我小心师弟和师妹。” “看到你现在这样子,显然是做到了,我很欢喜。”否则的话,此刻的惟寅应该已经开始对梅傲蓉动了凡心了。然而从刚才那一幕来看,惟寅对梅傲蓉分明是只有师兄妹之情。“你想要修大道的,切莫因为你那美貌的师妹毁了。” 惟寅哭笑不得:“你小小年纪,怎地知道这么多?” 清欢心道,我知道的可不止这些。心里这样想,嘴上却道:“师父说的。” 这倒是有可能,老祖宗素来不着调,什么话都敢往外说。只是清欢年纪小,老祖宗怎能说些乱七八糟的话来误导她呢?   第六碗汤(六) 第六碗汤(六) 惟寅轻笑,见她小脸稚气未脱,却硬是摆出一副老成的长辈模样,便伸手要去揉她的头。幸而清欢反应迅速,在他的魔爪落下来的前一秒成功闪开,然后颇为不爽地瞪他:“你做什么?不要动手动脚的,一点规矩都没有。” 她义正词严地谴责,小脸严肃得很,倒真有一番长辈的模样了。惟寅也不觉得尴尬,将手收回,柔声问道:“你离了山峰,可是有事要做?需不需要我帮忙?” 呵,这话应该反过来才对,什么叫需不需要他帮忙,明明是他迫切需要她帮忙好么。清欢瞄了惟寅一眼,道:“我不知道要去哪里,你收留我一阵子吧。” 听了这话,惟寅一愣:“你我男女有别……” “你都快四百岁了,难道你以为我会对你有什么企图么?”清欢觉得自己的人格被侮辱了,她对他一点男女之情都没有好不好?不过是待在他身边,让她有一种格外平静的感觉,好像之前胸腔澎湃涌动的痛苦和失控都得到了缓解。难道是因为惟寅阳气重,心性远大,所以能让她的情况好转?不管怎么样,她要在他身边留一段时间。 惟寅顿时哭笑不得,“并不是……你要注意自己的名声呀。” “那种东西,我才不管。”清欢任性道,“你只说收不收留我好了,若是你不收留我,我便找别人去。” 别人,找谁?惟寅眉头一拧,顿觉不高兴,但他没去深思自己为何不高兴,只道:“我留你便是。” 清欢对他展颜一笑。那笑容,美得让惟寅窒息,似乎连太阳都要为之逊色。清欢本就是性格温柔之人,在这些世界里来回,消耗掉了她不少心神,她意识到了现在的自己和以前的自己不一样了,不仅仅是性格,还有心境。很多时候她克制不住那种想要把所有阻碍了她的人尽数杀光的冲动,即使对方罪不至死。 她的耐心好像在渐渐消退,情绪变化,心态浮躁,这样下去不行,她怕自己会被某些东西吞噬掉。 清欢便就此留在惟寅身边,他是掌门大弟子,平日里除了宗中事务以外,剩下的时间尽数用来修道。同惟寅在一起,清欢以前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也都得到了解答。跟玉衡子比起来,惟寅这个“师父”,更加细心更加体贴,清欢对他的好感度也是一再往上升。 因为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的身份,所以清欢从不在第三人面前出现,平时惟寅外出,她便在他的洞府里修行,两人虽然住在一起,但其实每天交流的时间少得可怜。清欢发现,待在惟寅身边,她的心境是真的好了许多,也不知是何缘故。 【主人,就是在今天夜里,梅傲蓉得到凶兽九婴】 正在吐纳的清欢听到系统的话,顿时愣了一下,随即眉头皱了起来,“她现在在哪里?” 【参加新弟子历练,机缘巧合下闯入后山禁地,使得九婴成了她的契约灵兽】 倒也真是好运气。 “既是凶兽,梅傲蓉如何收服于它?”清欢不解地问。 【这个……】 难得听见系统也有无语的时候,清欢更好奇了,“快告诉我呀。” 【九婴当时正在发情期,能化人身,梅傲蓉属雌,借机引诱九婴,与其交合,在它泄身之际取了它的精血,这才……主人,此女心狠手辣,千万不可小心大意】 搞了半天,还是个很重口味的故事。女修与凶兽……清欢眼前自动脑补出一片香艳画面来。她的嘴角先是抽了抽,而后道:“我知道了。” 【那九婴本是上古九头凶兽,怪蛇之属,乃水火之怪,其声如婴儿啼哭,故名九婴。喷水吐火,作害人间,以人肉为食,本生于西北洪荒凶水之中,后为上古之神封印于万剑宗后山禁地,已是有几百万年了】 自从把系统跟因果石合为一体后,清欢觉得方便多了。她皱眉:“得到九婴之后呢,梅傲蓉做什么了?” 【九婴虽是凶兽,法力却十分强大,惟仲与梅傲蓉便是取了九婴的一块骨头清洗灵根,导致修为疯涨。后来二人又借由九婴取了许多修士的性命,肉身给九婴为食,心脏则用来修炼】 “这惟仲究竟是何人,他怎么知道后山禁地封印着九婴,又如何得知这样邪门的修炼之法?” 【主人……这个我不知道。虽然我已与因果石生死簿融为一体,但主人还不够强大,所以我无法解读】 闻言,清欢咬了咬唇,道:“我知道了。” 【……主人,你不会是要去和梅傲蓉争夺九婴吧】系统的声音充满惊讶。 “凶兽要来做什么,那种东西,我才不需要。”清欢高傲道。“但我不需要,不代表就要给梅傲蓉得到哇。他们利用九婴杀了许多无辜修士,无论如何,九婴的封印都不能解除。我要先她一步到达禁地。”说完,便要捏个遁地符。 【不对啊主人,九婴一解封便在发情期,你、你难道要???】 清欢:“……”她和梅傲蓉是不一样的好么,她才不会和凶兽|交合,更不会用自己去引诱凶兽。 正在这时,房门突然打开,惟寅温润如春风般的声音传来:“清欢,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你要去哪儿?” 清欢眨了眨眼睛,看见惟寅手上一只软绵绵雪白白的小猫。她活着的时候很喜欢小动物,可惜小时候养的那只,没来得及长大,便被嫡姐摔死了。说来也是,这么多年了,她在那么多世界待过,却从未再养过一只动物。“哪儿来的?” 惟寅边把小猫交到清欢手上,边执着地问:“你要去哪儿?” “有点事情,想要出去。”好可爱的小猫! “这半个月是入门弟子六年一度的试炼,很危险的,你还是不要到处乱走。”见她抱着小猫的模样难得透出一股少女稚气,惟寅面带微笑叮嘱道。 看到他这副好脾气的模样,清欢忍不住就想挑衅一下:“那如果我非要乱走呢?” 惟寅仍旧包容:“我陪着你。” 清欢的心突然就动了那么一下,无关乎男女情爱,只是因为这人的温柔,似乎干涸龟裂的土地得到了一丝甘霖。她脑海中奔腾的痛苦嘈杂慢慢平息,蓦地露出笑容:“好哇,那你就陪我一起去吧。”说完,抓住惟寅的手,捏了个遁地符,金光一闪,两人便瞬间从房间里消失。 几乎是立刻的到了试炼的山峰。惟寅先是看了看四周,随后才不解地问:“为何要到这里来?”他跟清欢相处时间虽然不长,却也知道她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修士,其悟性天资远超自己,试炼峰对她来说,估计和平时走路的难度相差不少。 “别问那么多,跟着我就是了。”清欢看了看天色,已是黄昏,她得在天黑前找到梅傲蓉,这样她才能知道九婴的确切所在。 惟寅果真便没有多问,只是他也不可能躲在清欢身后,而是与她并肩前行,一路上遇到猛兽或是低阶妖兽,在清欢出手前他便已解决了。清欢看了他一眼,问系统:“可知梅傲蓉的确切方位?” 【主人,往东南方向而去】 清欢依言朝东南方向前行,却被惟寅拉住了袖子,她回头:“做什么?” “那里不可以去。”惟寅说。 “为何?” “那是禁地的方向,万剑宗弟子,尽皆要离禁地百里,你看这儿。”惟寅伸手悬空一点,立刻出现一座屏障,“里头封印着上古凶兽,非常危险。” 清欢双手环胸,眯着眼道:“我不可以进去,那他们就可以了?” 惟寅朝她下巴点的地方看过去,瞬间一愣:“惟仲,梅师妹?!” 他平时与惟仲关系比较亲近,和梅傲蓉只是点头之交,这从他对二人的称呼上就能看出来了。 “就算这次试炼是由惟仲负责的,可是你那梅师妹是五灵根,天生没有仙缘,如何也来得到这里?”清欢问。“不管你了,总之我要去,你到底要不要跟来?”嘴上这么问,她已经打开了结界,钻了进去。 这结界厉害得很,以惟仲如今的修为,万万是不可能打开的,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头?清欢内心好奇无法克制,便立刻尾随上去。惟寅无奈,只好跟着她。心里却也是滔天巨浪般大骇,他与惟仲做了两百多年师兄弟,怎地从来不知他与梅师妹关系竟已如此亲密,并且还得知后山镇压凶兽的秘密?要知道万剑宗弟子只知后山禁地,对里头到底有什么,却是不知晓的! 他到底是谁? 在惟寅的记忆里,惟仲是掌教真人下山时在路边捡回来的穷苦人家的孩子,因他双灵根颇为纯净,有仙缘,掌门真人才将其收在门下,这么多年来,惟仲一直都是清清白白的,可是……惟寅蹙起眉来,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总觉得有些地方很不对劲。   第六碗汤(七) 与那二人随时保持着安全的距离,清欢越跟随他们往里去,就越是觉得心潮澎湃,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呼之欲出。就在距离山洞还有百步的时候,看着惟仲与梅傲蓉进去,清欢蓦地站住了脚步,她单手捂住心口,呼吸急促。 惟寅见她眉宇间似有黑气缠绕,忙握住她的肩:“清欢?” “……我没事。”她挥开惟寅,压制住心头那股冲动,山洞里那邪恶的东西似乎在呼唤着她,让她有种想要不顾一切闯进去的冲动。“我们赶紧跟上去吧。” “你的状态不大对,怎么了?”惟寅却站在原地不肯动,瞧那势头,大有清欢不说,两人便在这里耗下去的意思。 “里头有凶兽,我们必须得进去,否则将其放出来,势必为害人间。”清欢好些了,便于惟寅靠近些,他身上的纯净之气让她感到很舒服。“我修的乃是正道,又晋升极快,灵根过于纯净,这山洞里头藏污纳垢,我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 惟寅接受了这个解释,因为清欢从没骗过他。可即使如此他仍然很担心:“我走前头。” 清欢知道自己是拗不过惟寅的,便点了点头。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山洞。洞里漆黑不见五指,只远处隐约有一处亮光。越是接近那亮光,清欢便越是感到浮躁不安。随着与亮光靠近,呜呜的低吼声也慢慢传了过来。随后便是一道刺眼的绿光,清欢当机立断地抓住惟寅捻了个隐身诀。说来也怪,虽然他们已经行至山洞中间,却根本进不去,只能隔着绿光结界,才勉强看清楚阵中人物。 惟仲与梅傲蓉并肩站在一起,两人伸出左手,将血滴在了青面獠牙的石像眼睛上。那石像生得九个头颅,表情各异,凶神恶煞之气扑面而来,长喙尖嘴,青面獠牙,十分可怖。然而惟仲梅傲蓉两人却毫不惧怕,反而隐隐露出兴奋之色。随着鲜血将石像眼眶填满,洞中蓦然刮起一阵妖风。清欢暗道一声不好,连忙示意惟寅屏气凝神进入龟息状态。绿光顿时大盛,须臾后,石像便化作了上古凶兽九婴,九头流着涎水贪婪地盯着惟仲与梅傲蓉,似乎想要扑上前去撕碎了他们。 因为结界太强,所以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清欢仔细去看了惟仲的口型,只知道他是在跟梅傲蓉说着什么,梅傲蓉先是惊骇万分地摇头,然后流露出为难之色,最后咬牙,似是做了什么决定。惟仲将她拥入怀中轻轻吻了一吻,便将她推向了九婴。 惟寅低呼一声,连忙闭上了眼睛。原因无他,只因梅傲蓉在九婴面前脱去了道袍,露出白玉般光洁柔嫩的女性肉体。那九婴空旷多年,又兼之刚刚醒来正在发情,哪里会去寻得同类交|媾,只要是雌性便可,当下胯|下那物什高高翘起,模样十分惊人。 清欢试着戳了戳结界,可结界无比坚固,分毫不动。她皱起眉头,正要再看,眼前突然伸来一只手掌将她双眸遮住。清欢不乐意了,去抓惟寅的手掌,低声道:“你这是做什么!” “非礼勿视。”惟寅的声音既窘迫又坚定。 清欢嗤笑一声:“马上凶兽九婴就要重现人间,你还说什么非礼勿视?诶?” 因她这一声诶,惟寅也不自觉睁开双眼。说来也是奇怪,梅傲蓉裸着娇躯接近九婴,那九婴只是贪婪地盯着她,却并未扑上去。反而是惟仲突然砰的一声跪在了地上,双手抓着地面,发出阵阵痛苦的咆哮。九婴似乎能与惟仲感同身受,也浑身颤抖起来,片刻后,绿光一闪,惟仲竟与九婴融为了一体! 清欢不敢置信地瞪大了双眼,这时梅傲蓉已经被变成九婴的惟仲压在了身上,两人平日里便是双修伴侣,梅傲蓉又是纯阴之体,九婴与她交合,要胜得普通女体百倍。 梅傲蓉的表情一开始还很痛苦,没过多久便能感受到其中的乐趣,吟哦嘤咛声不断,画面顿时变得非常香艳。随着他们交媾的时间加深,伏在梅傲蓉身上的九婴也开始逐渐转变,先是九个脑袋慢慢变成了一个,然后蛇尾缓缓收起,四肢也逐渐演变成为人类的模样,当九婴泄出精元之际,竟完完全全变成了惟仲! 除了眼珠有一丝绿光以外,九婴已被惟仲彻底吸收! 不管是清欢还是惟寅,都惊呆了。 在修仙界之前,清欢待过好几个世界,但那几个世界都是正常的,志怪故事什么的,她也听过,可扎扎实实亲眼看到,这还是头一遭。人类和凶兽竟然合为一体,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然而却偏偏在她眼前发生了! 经过这样激烈的交|媾,梅傲蓉已经去了半条命,惟仲将她温柔抱起,在她苍白的唇瓣上落下轻轻一吻,转身走出了山洞。 说来也怪,惟仲一走,那绿色的结界便彻底消失了。清欢现身,走到那祭坛前打量一番,在九婴复活的瞬间,石像就已经消失,然而在石像原本存在的地方,却有着一颗通体雪白的珠子闪烁。这是在结界消失以后才出现的,不知是什么东西。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那珠子还透着红光。和九婴的凶煞之气不同,珠子祥和安静,倒似是正道之物。 清欢将珠子收入百宝囊中,回头问惟寅:“你打算怎么做?”这一回头,才发现不知何时惟寅竟已经倒在地上,双目紧闭,似是昏死过去。她奇怪地又看了看石像本身在的地方,只觉得百宝囊中闪烁着柔和的白色光芒,便将那珠子取出来,又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可无论怎么也看不出个花儿来。 半晌,清欢放弃了,弯腰抱起地上的惟寅,捏了个遁地符,眨眼间便又回到了惟寅的洞府。 毫不温柔地把惟寅扔在床上,探了探他的鼻息,平缓有力,只是昏睡,应该没什么大碍。清欢有把那颗珠子逃出来,问系统:“你可知这是何物?” 【主人,我搜索不到和这颗珠子有关的东西】 清欢暗自着恼,越是时间久,她就越是感到自己的弱小。“罢了,就先这样吧。” 突然,一声柔细的喵传进了清欢的耳朵。她愕然低头一瞧,才看见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猫正扒拉着她的裙角,正抬着头喵喵喵的望着她。碧蓝色的大眼睛水汪汪的,非常可爱。清欢很喜欢小动物,便轻笑着把它抱起来,先是摸了摸小猫的脑袋,然后问道:“你想做什么?” 小猫当然不会回答她,而是就着清欢抱它的手扑腾着去抓什么东西。顺着小猫的视线,清欢笑着将百宝囊的系带扯起来逗它:“原来你是想玩这个呀?” 小猫喵喵叫着,爪子勾住了系带,也不知怎地,那带子便被它的爪子勾开,而后便见白光一闪,刺眼的清欢忍不住伸手去挡,片刻后,她错愕地抓住百宝囊,在里面来来回回掏了几次,确定那颗雪白的珠子是真的没了,这才把视线转移到小猫身上。 这会儿,小猫的眼睛已经不再是先前那样懵懂,罩着一层雾气了,而是神采奕奕,灵气十足。清欢震惊地看了看百宝囊,又看了看小猫,被她抱在手中的小猫张开嘴喵了一声,又拿头来蹭她的手心,天蓝色的大眼睛里闪过浅浅的红光。本来这只猫通体雪白,然而现在它的额心却出现一道红色闪电的痕迹,从额心一直蔓延到头顶。 怎么看,都像是那颗珠子跟它融为一体了……清欢在心里问系统:这是怎么了? 系统也不知道。【主人,这已经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了】 说到底,还是怪她不够强,要是足够强大的话,怎么会一头雾水呢。清欢仔细地把小猫捧起来打量一番,这小家伙也不怕生,就着这个姿势伸出小舌头舔|弄清欢的手指,它娇小可爱,眼珠碧蓝,实在是很讨人喜欢。清欢回想起那丑陋不堪青面獠牙的九婴,顿时觉得眼前这小家伙十分讨人喜欢。因为靠刷脸,再加上先前清欢在白色珠子上没感到什么恶念,便摸了摸小猫的耳朵,问:“你可是有灵性的?” 小猫喵了一声。 “既然这样,日后你要跟着我么?” 清欢这么一问,系统顿时警铃大作【主人!主人你不可以这样!你不能喜新厌旧!】 小猫眨巴着碧蓝的眼睛,又喵了一声,亲昵地去蹭清欢的手。清欢被它又舔又蹭弄得很是欢喜,便把这小家伙抱到唇边亲了一下,把个系统嫉妒的要死,为什么它就没有实体?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嗯……留下来也不是不可以,我给你取个名字吧。” 系统又忧伤了【主人,你到现在还在叫我系统……】差别待遇还可以再明显一点。不能因为它之前跟其他人捆绑,又没有实体,主人就这样偏心啊!!!! 听到清欢说要给自己取名,小猫喵了两声,前肢扒拉扒拉,水汪汪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清欢看。 说来也是奇怪,虽然它一直喵喵喵,但清欢就是能听懂它在说什么。“你说,你叫吉光?”   第六碗汤(八) 【主人……】 清欢醉心于逗小猫,所以压根儿没仔细听系统在叫她,直到系统忍耐不住满腔嫉妒大声吼叫,她才从吉光的可爱中回神,“嗯?” 【主人,你……】哀怨十足的语气,清欢险些不记得第一次跟系统对话时,对方那冷冰冰毫无感情的声音是什么样了。“什么事?” 【它真的而很可爱吗?要是我有实体的话,肯定会比它可爱的】 闻言,清欢挑眉而笑。“你这不是没有实体么?” 噼里啪啦。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一地。系统强撑着一颗沾血的心【主人,我知道吉光是什么】 “你说。” 【吉光,传说中上古神兽,生于大泽,通体雪白,唯鬃毛火红,肋生双翼,毛裘入水数日不沉,遇火不焳,盖神马之类也。吉光片羽,极其稀少珍贵,即使是在上古神兽中也是非常珍稀的存在】 “……就这么个小东西?”听了系统一大串形容词,清欢把小猫举起来仔细打量了一番。还像马……这不活脱脱一只小猫么!翅膀什么的……在哪里?至于毛裘到底有没有那么厉害,试一下不就知道了?想到这里,她手指一点,便捻了个火诀要往小猫身上燃,小猫见状,炸了毛弓起背喵喵喵叫,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哪里有一点神兽的样子了,根本都没有九婴威风。那九婴虽说丑了点大了点吓人了点,却是扎扎实实煞气极重,可眼前这小东西……清欢真看不出它有哪点与众不同了。她收起火团,叹了口气:“到底是人各有命,人家得到的是厉害的凶兽,我这只就只会扮可爱……”半晌,吉光不住地舔她的指腹,清欢也笑了。“罢了罢了,能可爱就很不错了。” 吉光喵了一声,亲热地来蹭她,清欢轻笑,神色也是难得的轻松。过了一会儿,躺在床上的惟寅发出声音,她抱着吉光走到床边俯视他:“你醒了?” “我们这是在……”惟寅皱眉,“诶,这是我的洞府?我们怎么回来了?!” “不回来难得还要留在那儿么?”清欢淡淡看了他一眼。“九婴都被他们带走了,我们还留在那里做什么?” “那我是怎么昏过去的?我竟没有丝毫印象……”惟寅觉得很奇怪,明明前一秒他还准备跟清欢说话的,结果下一秒就人事不知,连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记得。 “那我就不知道了,总之我回头准备叫你的时候,你就已经躺在地上了。”清欢皱了下鼻子。“还是我把你扛回来的。” 她这话就是随口一说,没有别的意思,惟寅却俊脸一红,感到十分羞愧。竟让一个少女把自己扛了回来……亏自己还有着几百年的修为。“抱歉,是我的过错。” “你错哪儿啦?” 惟寅顿时哑口无言。 清欢看了他一眼:“准备怎么办呢?如今你那师弟与师妹得到了上古凶兽,日后定然要闹出一场风波来,现下那人与九婴合为一体你也看见了,你待如何?” “此事事关重大,自然要先禀报掌教真人,只是……师父正在闭关,如今教中诸多大小事务,尽皆由我负责。”惟寅面上露出一丝迟疑来。“惟仲师弟素日里谦虚好学,谨慎向上,我想,他应该只是暂时的迷失,只要好好引导,是一定会清醒回到正道的。而梅师妹……我与她私交不深,并不知她是何等人物。” 闻言,清欢嘘了一声:“你还真是个好人。” 惟寅俊脸又是一红:“并、并没有……” “随便你吧,反正这是你的事情,我不管。”清欢低下眼眸,惟寅的鬼魂的奈何桥上,也就是说,现在的他是注定要死的。“我决定了,要回洞府去闭关,也许要很久,希望我出来的时候,你还活得好好的。”说完也不等惟寅回答,转身便要走,走了几步,却又有些迟疑,她抚了抚怀中吉光毛茸茸的小脑袋,低声问:“你能帮我留在他身边陪着他么?” 若是她出关后,惟寅不死,那她便不收他的魂魄,倘若有吉光的陪伴,也无法抵挡他生命逝去的脚步,那也只能说是命该如此了。她愿意给他再世为人的机会,已经是格外的仁慈了。这机会他能不能抓住,就要看他自己的了。 吉光乖巧地喵了一声,碧蓝的大眼睛里红光一闪耳光,充斥其中的是浓浓的眷恋。 虽然认识才一会儿,但清欢却很是欢喜这个小家伙。她把吉光捧起,轻轻亲了一口:“倘若我回来之后,你还肯认我为主,从此以后,我便将你留在我的身边。”说着,将吉光递到了惟寅面前。“在我出关之前,能帮我照顾它么?” 惟寅虽舍不得她,却是微笑以对:“我会对它很好的。” “……多谢了。”温柔地把吉光放到惟寅怀中,清欢转身迈了一步,便听到吉光微弱娇嫩的喵呜声,她顿了一顿,还是再也没有回头。 她要去的地方不是山峰也不是洞府,而是奈何桥。 只是眨眼间,她便已经回到了这里。桥上惟寅的鬼魂似是被冻结般一动不动,清欢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而是走到了桥边,看向了昏黄的忘川河。河里的鬼魂哀嚎哭叫伸着双手,腐烂的眼眶令人望而生畏,河水奔腾,永远不息。 是的,她终于明白了,心魔从何而来。 因为那痛苦的记忆,她从来都只想着遗忘和逃避,缺乏与其相对的勇气。这样下去的话,就算时间过得再久,她也永远不能成为奈何桥的主人,只能作为工具为它驱驰。 那个她曾经深爱的人,她恐惧和痛苦的回忆,每一分每一秒,就算她自欺欺人以为忘记了,也一直都在她的灵魂深处,如同刀子般凌迟着她,慢慢地,便延伸成了她的心魔。今日不除,日后必成大患。在修仙界闭关是很好的选择,但她没有那么多时间。她怕等到闭关完成,那对双修的男女已经双双羽化成仙了。到那时候,她去哪里找他们,又如何挽回万剑宗的悲剧? 人间百年,奈何桥不过转瞬即过。而人间一日,忘川河中却是千年。如果说从此刻开始到惟寅死亡还有四百年时间,她可以在忘川河中修行数千万万年。多可可怕的时间,多么可怕的选择。 其实清欢也不知最后的结局会是什么。她是能够忍受住万鬼嗜身的痛苦以及无尽的寂寞孤独最后脱胎换骨,还是会米分身碎骨从此魂飞魄散在忘川河中,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自己必须跳下去,否则总有一日她会死在自己手中。 而她不想死去。 无穷无尽的苦修,心无旁骛,也许会发疯,也许会崩溃,但那都是她自己的选择,她无怨无悔。 清欢足尖一点,站到了桥上,忘川河中的鬼魂对她虽有畏惧之心,却仍旧止不住内心深处对灵魂的渴望。 清欢闭上眼,跃了下去。 ********************** 过了多久呢?清欢已经不记得了。最开始的时候,她感到灵魂被啃啮撕裂的痛苦,可她心志坚定,意识清晰,也因此苦难便显得更加可怕。随着时间慢慢过去,万鬼啮身已不再那么可怕,反而是荒芜与空洞,如同潮水一般向她涌来。 这么久了,只有她一个人,她身边一个活物都没有,惟独恶鬼的哭号,挣扎包围着她。很多时候清欢觉得自己也要化作它们中的一员,彻底失控,可她终究是坚持住了。 又过了很久,寂寞与孤独,亘古的洪荒,无数的万年,灭世的苦修,让她心中的魔鬼开始蠢蠢欲动。她想要逃出去,她有了后悔之心,她想要解脱,想要摆脱这里,想要逃离!她受不了,她难受的想要发疯想要嚎叫想要自残! 然而渐渐地,当她守住了这可怕的孤独与绝望之后,恶鬼开始从她身边消失,明明身处忘川河中,可清欢却感到了平静与安谧。她感觉到心中的那团黑气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消失殆尽。感到心境开阔,即使闭着肉眼,也能感到天眼,隔了天涯的恶鬼喘息声她都听得见,奈何桥两边生长的血红花朵绽开的声音都清晰可闻。吹动的风声,流动的水声,怦怦的心跳声…… 她有心了。 当清欢安静地躺在忘川河底睁开眼睛的一刹那,万鬼齐喑,顶礼膜拜,在她乌黑的眼睛重新容纳天地的瞬间,忘川河水缓缓向两边让开,一身白衣干净如新的清欢自河底冉冉升起。 她和以前不一样了,她更加豁达,开朗,宽容,强大,同时也有着极其威严的温柔。 忍常人所不能忍之寂寞,尝常人不能尝之酸楚,历常人不能历之苦难,从过去到现在,从此刻到未来,铭记着过去,期许着未来,珍惜着现在,但不拘泥于过去,不依赖于现在,不指望于未来。天地苍茫,终将归于正道。 不老不死,不生不灭,是为孟婆。   第六碗汤(九) 就在清欢双脚沾到地面的刹那,那座消失了许久的茅草屋突然出来了,一个扎着双髻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出现在她面前,小脸上挂着天真的笑容对她笑,然后慢慢地抽长了身子,变为了一个容貌美丽的妙龄女子。 “若是你能看到我,便说明,你已经非常强大了,远胜于当年选择留在奈何桥上的我。日后,自然也不需要我来引导你,你就已经懂得很多东西了。”女子轻笑。“你看到我的时候,我也许早已魂飞魄散,但我不后悔,我终于可以回到人间,却见到那个让我爱了这么久的人,哪怕代价是米分身碎骨,我也心甘情愿。” “但是你,祝福你,永远都不会如我一般,死了那么多年,仍旧放不下。” “以后,你就是下一任孟婆了,只是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所以才化作孩子的模样,清欢,若是可以,但愿你能跳脱众生之外,独立于天道,从此不再为人所困。” 清欢安静地看着,而后挥了挥手,女子的影像瞬间消失,化作齑米分。 早在她来到奈何桥的时候,小女孩就已经离去了。所以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人来教导她要怎么做,也没有人解救她或是安慰她,因为来到这里,就注定只有自己。 茅草屋虽随之烟消云散,空中一具躯体悬浮,清欢望着自己生前那具肉身,嘴角微微扬起,道:“再也不需要你了。”语毕,尸身消失不见,而茅草屋本来存在的地方,出现了一座大庄子。牌匾上写着三个大字——孟婆庄。随着庄子的崛起,清欢眉宇间逐渐升起一点殷红如血的印记,那印记一闪而过,很快便消失不见。 孟婆只是一个代号,所有在这里熬汤的女子都叫做孟婆,但她们没有任何一人曾经跳下过忘川河苦修数千万万年,唯有清欢。她注定是最不平凡,最惊天动地的那一个。 清欢嘴角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她轻轻用脚跺了跺地,桥面上顿时升起一个半人高的雪白的脑袋:“庄主。” “把惟寅的鬼魂送回他体内吧。” 雪白的脑袋恭敬地应了一声,用勾魂索勾住惟寅,瞬间消失不见。 她在这里待了这么久,也不知惟寅那边怎样了。想了想,清欢立刻离开了奈何桥。和上一次出现在万剑宗时一样,这一次她仍然出现在山脚下,甚至仍然是新弟子入门考核的时候。只是不知和四百年前相比,这已经是第几轮的新弟子了。 清欢抬脚踩上台阶,她的裙裾无风自动,干净异常,雪白如新。从台阶上走了没几步,眼前浮云散开,只听得一阵嚣张的孩童笑声:“快点把你那只灵兽给我!否则休怪我对你无情!” “你、你不能这样做!小黑、小黑它受伤了,它不是故意要抓伤你的!我不会把它给你的!”回答的是一个细弱却又坚定的童声。“你若是再欺负我的话,我、我就去找代掌教真人去!” “哈!找代掌教真人?!难道你不知道代掌教真人就是我爹吗?快点,把这个畜生给我!” “我不给!” “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去死——” 突觉鞭子纹丝不动,长得米分雕玉琢的男孩儿诶了一声,觉得很是奇怪,以他现在的修为,除了爹娘,不可能还有别人胜过自己的……他回头一瞧,却见一个蒙面的白衣女子站在自己身后,此刻看着他。男孩被那双湛然的眸子看得心底一慌,可他好强惯了,自然不肯认输,便呛道:“你是什么人!竟敢拦本少爷的鞭子!看本少爷不教训你!” 【主人,你醒过来啦?!】 因为清欢苦修,系统也随之进入深眠状态,它和清欢不一样,它没有清欢那样的心智和本事,所以当清欢将它唤醒的时候,它稍微有些迟钝了。但很快,它便感受到了自己身体里涌动着的强大而又威严的力量,顿时惊喜道【主人,你好强!】 “别那么多废话,告诉我,这孩子是谁?” 不仅仅是变强了,就连整个人都平和了许多,变得格外温柔!系统心里一喜,忙道【这便是惟仲与梅傲蓉的儿子,梅飞童。别看他看起来只是七八岁的年纪,实际上已经是六十几岁了。但他修为很高,在惟仲夫妇的帮助下,如今已是结丹期的修士了】有主人这样真正的天才修士做对比,系统根本看不上用丹药秘诀还有邪法结丹的梅飞童。 它的主人才是最强大的!不可计数的苦修,磨练心智也历练了苦难,主人才称得上是真正的修士!心里很开心的系统有一点点忧伤,若是自己当初坚持一点不要随意跟他人绑定的话,第一次就可以留给主人了……唉! 六十几岁了……修士们的寿命都很长,修为越高,便越是长寿,无数人追求的便是长生不死,但从没有人真正得到过。 清欢随意弹了下手指,梅飞童手中的鞭子便变成了米分末。她淡淡地道:“还不滚?” “你!你是谁?有本事你报上名来!”梅飞童素来在万剑宗横行霸道,无人能敌,如今吃了这么大的亏,心里自然不服气,当下已经恨得想要将清欢碎尸万段了。 “我的名字,你还不配知道。既然你不愿走,我便帮你一把。”说完,小指微微一动,瞬间便将梅飞童卷了起来,抛到了九霄云外。 见清欢帮了自己,又转身要走,先前与梅飞童对峙的小男孩叫住了她:“……真、真人!” 听他叫自己真人,清欢很是新鲜。“你怎知我是真人?” “梅飞童那么厉害,您可以一下把他挥走,您肯定比他更厉害,肯定是真人!”小男孩激动又兴奋,但又颇为有些不安,“真人,您、您能再帮我一个忙么?” 因为这孩子眼神澄澈干净,又意志坚定,清欢对他颇有好感,便问道:“你想让我帮你什么?” 出乎意料,在遇见真人的情况下,小男孩一不求清欢收他为徒,二不求清欢替他报仇,而是小心翼翼地把手里的东西举了起来,眼巴巴道:“梅飞童仗着自己是代掌教真人的儿子,素来喜爱欺凌弱小,为人跋扈至极,先前我捡到这只小黑狗,不知怎地,今日梅飞童看上了,要与我要,非说小黑是什么灵兽,我不肯,小黑又不小心抓伤了他,他便生气,要剥了小黑的皮……” 说到这里,他怯怯地看了清欢一眼。“真人,我本事低微,又刚入门不到三年,是没法保护小黑的,所以……我想求您帮我收养小黑,可以吗?” 那双水汪汪又充满期待的眼睛令人舍不得拒绝,清欢微微一笑,伸手将只有巴掌大的小黑狗接了过来,心里不由得想到四百年前自己离开万剑宗时留在惟寅身边的小白猫吉光。“我收养它,也不是不可以,但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你可知道,万剑宗的惟寅大师兄身在何方?” 小男孩讶然地看了她一眼:“惟寅大师兄在一百年前犯了戒律,被捆仙索锁在思过崖下受雷霆之刑五百年,这才刚过一百年呢!” “惟寅犯了戒律?”清欢压根儿就不信,惟寅那人有多守规矩她比谁都清楚。“谁说的?” “自然是代掌教真人。现在教中都以代掌教真人马首是瞻,已经没多少人记得惟寅大师兄了。”小男孩眨巴眨巴眼。“我入门浅,并未见过惟寅师兄,可听其他师兄师姐说,惟寅大师兄是天底下最温柔最善良的人!”说完飞快瞟了清欢一眼,小脸一红。“就、就跟真人你一样……” 清欢想了想,又问:“代掌教真人住在哪里?” 小男孩指了指高高的云端。 清欢抬头看了一眼,“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阿渊。” 在心底记住这个名字以后,清欢瞬间消失在了阿渊面前,剩下小男孩错愕的瞪大眼睛左右寻找。 清欢知道思过崖在哪里,以前她跟在惟寅身边的时候,把万剑宗的地理环境摸了个八|九不离十。只是她不明白,就算惟仲出手对付惟寅,掌教真人对惟寅这个徒弟是非常看重的,又为何会眼睁睁看着惟寅被锁在思过崖呢? 不过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证明了惟寅还没死。 怀里的小黑狗呜呜了两声,清欢用袖子将它遮住,随手一挥,小黑狗便不见了。系统见状,惊喜万分【主人!你竟然有空间!】 “空间?”清欢问。“那是什么?啊……不过这个名字倒是挺贴切的,也罢,日后便叫它做空间吧。” 系统【……】我家主人这样什么都不懂作为一个合格且称职的系统我该如何是好? 须臾间,清欢便已经来到了思过崖,所谓固若金汤的结界在她看来还没一根小草有韧性,几乎只是眨眼间,她便到了惟寅面前。和四百年前她离开时的那个惟寅比起来,清欢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人是那个温润如玉的惟寅!   第六碗汤(十) 先是探了下惟寅的鼻息,见他虽虚弱却一息尚存,清欢这才放下心来。她已让谢必安将他的魂魄送回来,若是他就这样死了,未免不美。当下以指化刃劈开捆仙索,惟寅浑身无力被吊在空中,如今捆仙索一松,整个人便仰了下来,直直倒入清欢怀中。 “真是的……弄的遍体鳞伤的。”清欢心里有些不高兴,这是她想要保的人,结果不过短短四百年,这家伙就把自己搞成了这样。看惟寅现在这模样,估计他的洞府也不安全吧?还是回她的洞府去好了。 心随意动,下一秒清欢便已拥着惟寅出现在峰顶。她抬头看了看自己的洞府,虽然四百年没有人,但仍旧光洁如新,一尘不染。她挥手打开洞门,将惟寅扶在了床上,然后奔向了老头儿的炼丹房,东找找西翻翻,找出一大堆丹药来,而后又马不停蹄地奔回自己洞府。 系统问道【主人,你……你这是怎么了?】我的主人变得这么活泼可爱请告诉我做系统的应该怎么办! “不好么?” 【也不是……】 “那就行了。” 【主人想要救他,为什么一定要这么辛苦?不是好不容易变强的吗?为什么却不用这份力量呢】 清欢掰开惟寅的嘴,见他神智尽失根本无法做出吞咽的动作,便将丹药碾碎一股脑儿地灌了进去,系统看着,内心恶寒,主人真是太凶残了,在这种时候,难道不是应该嘴对嘴喂才比较有美感的吗? “别以为我不知你在想什么,小系统。”清欢眯了眯眼。 系统顿时一颤,感觉三千世界都找不出比它更可怜的系统了,人家都是系统能清清楚楚听到宿主的心思,怎么到它这里就完全相反呢?不仅不能控制主人,还要被主人吃的死死的! 玉衡子所炼出的丹药,千金难求,惟寅虽伤势重,但不过是皮肉伤,很快便好了许多,清欢试他脉搏,却惊觉他的修为不对劲。按理说这个时候的惟寅应该已进入化神期了。不过清欢转念一想,自己的出现让事情产生了变故,惟寅没有喜欢上梅傲蓉,没有情字牵绊,他应该晋升的更快才对。不能突破化神,至少也得是后期,可看他现在的修为,不过筑基! 难道说他最后还是爱上了梅傲蓉?想到这个可能性,清欢便黑了脸。她独自一人在忘川河中修行数千万万年,心智仍然坚定,而惟寅在人间不过四百年,竟守不住本心,这样的人……哪里值得她帮了? 还有吉光,吉光也不知在哪里。清欢盯着床上的惟寅看了会儿,叹了口气,单手托腮等待他醒来。其实以她现在的能力,立刻让惟寅清醒是轻而易举的,但每个世界有每个世界的法则,她的身份特殊,本就不属于这些世界,若是强行以外力介入,未免要伤及自己根基,而她一向是个非常有原则的人。 也不知守了多久,床上的惟寅终于发出痛苦的呢喃,睁开了眼。第一时间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他没有惊讶也没有反抗,而是又重新将眼闭上,冷淡道:“又要拿我修炼?” “……你在胡说什么,什么拿你修炼?” 女子的声音清脆温柔,十分好听。虽然不复少女时期的娇嫩,但却更令人心动。只是这声音……这声音!惟寅震惊地睁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美得叫人窒息的容颜:“清欢!” “是我,你怎么把自己搞成了这样子?”清欢摸了摸他的手指,原本修长温润的手瘦的已经没了肉,十分可怕。若非他的眼神还是一如既往的坚定温和,她真要认不出来了。“还有啊,我听说现在惟仲是代掌教真人,怎么会是他呢?你又是犯了什么戒律,被锁在思过崖下受雷霆之刑?” 看着惟寅没有改变的眼神,清欢想,也许自己误会了,他并没有爱上梅傲蓉。 “此事说来话长,我与师尊还有诸位长老都未曾想到,惟仲竟如此丧心病狂!”一提到惟仲,性格温柔宽容的惟寅忍不住咬牙切齿起来。“四百年前,当你闭关后,我与师尊禀报了惟仲与凶兽九婴的事,师尊与我一般都很担心惟仲,便苦口婆心劝他向善。他嘴上答应了我们,要让诸位长老和真人想办法,却在众人为他商议之时,召出凶兽九婴,大闹万剑宗!” “真人们受了重伤,我拼尽全力将他们送回洞府,万剑宗因此大乱,惟仲便借此以救世主的形态出现在弟子们面前,收服九婴。师尊们闭关后,我暂代掌教一职,谁知、谁知……”说到这里,惟寅狠狠一咬牙。“惟仲伙同梅傲蓉毁我清誉!他本与梅傲蓉结为双修,却在我渡劫之时下手,让众弟子认为我强行奸污梅傲蓉——于是我被锁进思过崖,受雷霆之刑,可惟仲却不肯放过我,他利用我来修炼,不知用了什么邪法,将我的修为转到了他身上,如今我只是筑基修士,根本奈何他不得!但愿师尊和其他真人可以尽早出关,揭穿这个小人的真面目!” 说着说着,他太过激动,顿时又开始剧烈地咳嗽。清欢连忙给他顺了顺胸口,道:“吉光呢?它在哪儿?” 惟寅面露愧色:“当日诸位真人能够逃脱,吉光助了我一臂之力,我被惟仲锁入思过崖后,吉光便被他抢走。他虽不知吉光是什么,却知它不是凡物,因此定然会利用吉光修炼。清欢……我对不住你,是我——” “别说了。”清欢也没想到那惟仲竟如此狠得下心,放凶兽九婴入万剑宗,那得牺牲多少条无辜修士的性命?而且他还用邪法来意修士的性命修炼……这样的人,便是死了也不足惜。 “他每逢月圆之夜,便到思过崖来吞我修为,上一次他来的时候,说我已没了价值,要在这一次取了我的心脏。清欢,切莫与他针锋相对,他此刻……已经万万不是你我能够抵挡的了。休说我已退至筑基,便是大乘期,也奈何不了他!更何况,他的妻儿也是修为极高……” 纤细的指尖点住了他的唇瓣,清欢闻言,微微一笑。“就是这样才有意思呀。吉光是我的,我要把它带回来。” 见她起身要走,惟寅欲追,却发现自己浑身动弹不得,连声音也发不出了。他愤怒又担忧地盯着清欢,用眼神告诉她不要冲动。 “等着啊,姐姐去给你报仇。”语毕,弹了下惟寅的脑门,潇洒离去。 她没有剑,不能御剑而行,也没用遁地符或是飞天符……那些东西,在强大的她面前根本就不需要。所以万剑宗的弟子们个个震惊又恐惧地盯着这个不知打哪里来的煞星,说来也奇怪,对方十米开外的地方谁都无法靠近,他们的剑阵根本派不上用场! 惟仲正在与他的亲信议事,突然听闻殿外一阵吵闹,黑发束起,头戴玉冠身披紫色道袍的他俊美有如天神,只看他英俊至极的外表,完全瞧不出他的毒辣狠戾。这样的一个人,慈眉善目,仙风道骨,可清欢一眼就看出他眉宇间缠绕的绿气。 “何事喧哗!”四字喝斥刚刚出口,看守大殿的弟子便齐齐飞倒下来,压坏了精致沉重的门。而后一名白衣女子走了进来,她青丝如瀑,脂米分未施,却掩不住那股逼人的美貌,尤其是她那双星子般湛然清冷的眼睛,心中有鬼的人见了,便忍不住内心发虚。 “惟仲掌教……是么?” 美人总是容易给人好感的,尤其还是清欢这般的绝世美人。惟仲习惯性扯出一抹道貌岸然的笑容,道:“正是在下,姑娘是……” “姑娘?”清欢挑了下眉,这个动作由她做起来格外的好看,“你的规矩都学到哪里去了,长春子就是这样教导徒弟的么?” 长春子是掌教真人的道号,这姑娘是何来历,竟敢直呼真人的名字?惟仲黑眸一眯,心里起了戒备,“不知姑娘此话何意?” “听不懂么?长春子见了我,尚且要唤一声师叔,你见了我,却叫我姑娘。”清欢勾起嘴角。“我倒是要问问长春子,怎么收得你这么个徒弟了。” 惟仲不信:“家师从未说过还有一位师叔,教中诸弟子也都不知还有位师叔祖,敢问姑娘,有何凭证?” “我闭关的时候,你还不成气候,自然没有资格见我,惟寅却是认识我的,你且叫惟寅出来。” “呵呵,姑娘恐怕还不知道,大师兄犯了戒律,被锁在思过崖,不到刑期结束是不可出来的。”惟仲温文尔雅的笑着,倒也真有一派得道高人的模样。“姑娘难道不知?” 清欢低头,呢喃了一句:“是吗?”语毕,水袖一扬,站在惟仲身边的亲信尽皆被拍飞到了大殿墙壁上,抠都抠不下来,惟独惟仲一人毫发无损的站在原地。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修为高,而是清欢根本就没对他出手。   第六碗汤(十一) “你!你到底是何人!” 虽然惟仲仍旧是一派沉稳的模样,但清欢看得出来他此刻心底发虚,他身边的人虽说修为比不得他,却也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如今被清欢一招挥开,可以想见惟仲心底有多么惊骇莫名了。 清欢没有回答他,而是一步一步走近,在离惟仲还有几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很有礼貌地问:“我有一个小宠物,名叫吉光,听说在你那里,能还给我么?” 虽然是问话,但基本上没有给惟仲拒绝的余地。 想到那只神秘的,他根本无法探知来历的灵兽,想到自己四百年来在那灵兽身上所得到的巨大的助力,惟仲眸底掠过一抹贪婪,他绝不会把吉光交还!“在下不知姑娘说的‘吉光’是什么东西,姑娘想找自己的宠物,为何要到敝教来呢?” “惟仲,在我面前你还装什么?”对于惟仲的装模作样,清欢笑了。“莫非,你是想要我叫你‘九婴’?” 闻言,惟仲神色大变:“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若是你再在这里胡言乱语,休怪我将你轰出去!” “你有这本事,尽管使出来。”清欢笑了。“我也不与你废话,将吉光还来。” “我说过,不知道什么‘吉光’!”惟仲低低地咆哮。 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否认,终于让清欢觉得不耐烦了。“是么,那这样好了。你知道,得还给我,不知道,也得还给我。” “姑娘未免欺人太甚!”惟仲一挥袖,大殿内顿时涌入数百名万剑宗弟子将清欢团团围住,大有让她今日走不出万剑宗之意图。“我万剑宗乃修仙正道,岂是你这等人随意进出之地!还请姑娘速速离去!” 正在这时,一道柔美的声音传了过来:“仲哥。” “蓉儿。”惟仲一回头,见是梅傲蓉,登时眸子一软,复又见她神色焦急,便低声问道:“可是出了事情?” 梅傲蓉心急如焚:“仲哥,童儿自清晨出去迄今未归,我好担心他呀!这孩子素来懂事,从不会这么晚不回来的!” 四百年不见,梅傲蓉美丽依旧,只是从风姿卓然的女修变成了更有韵味成熟妩媚的少妇。她乌黑的长发绾成了髻,一袭紫色罗裙的她站在惟仲身边,夫妻俩郎才女貌,显得格外登对。 惟仲正要再宽慰梅傲蓉数句,清欢却笑了:“你们说的是他么?” 她雪白娇嫩的掌心上,一个透明的光团里正困着满面戾色破口大骂的孩童,此刻见了惟仲与梅傲蓉,那孩童顿时激动起来,不住地捶打着光团想要出去。 惟仲神色一冷:“姑娘若是与在下有仇,直接上门挑战便是,缘何拿一个孩子撒气!传出去了,也不怕惹得天下修士笑话!” 清欢无所谓地耸肩:“你还我吉光,我就还你孩子。”反正也不是什么好孩子,跟那个叫阿渊的娃娃比起来,这个梅飞童简直就是个畜生。仗着孩童的外表,手里不知葬送了多少人的性命,这家人还在早点死掉比较好。 梅飞童虽然已经六十几岁,心智成熟,但对父母特别依赖,当下便哭起来,梅傲蓉的心都要被他给哭碎了,她楚楚可怜地望向惟仲,用眼神恳求他把吉光还给清欢。灵兽虽然好,可也抵不过儿子重要呀!再说了,失去一只灵兽,他们还可以去捕猎第二只,可没了童儿,又要去哪里找第二个? 惟仲虽然对他人残酷无情,对待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倒是情深意重,当下便咬牙道:“在下答应你就是。”说罢袍袖一甩,一团白色的物体便直直地朝清欢砸了过来。清欢眼疾手快地接住,触手所及的小生命瘦骨嶙峋,雪白的皮毛上沾染了灰尘,一把摸下去连骨头有几根都清晰可见。她恼了,眉心的红色印记因而若隐若现,“不知死活的东西。” 就在她要大开杀戒之时,手心里的吉光突然喵呜了一声,仰起小脑袋,碧蓝的大眼睛里红光熠熠,显然是认出了她。 见吉光对清欢的手又舔又蹭,惟仲心里非常不爽,这畜生他也养了几百年了,可从没对他这么亲过,反而始终把他当做敌人!否则得到神秘灵兽,他怎么舍得吸它修为呢?还不是怪这小畜生养不熟!难道说……这女子当真是小畜生的主人? “好啦,别撒娇啦,我叫你在他身边陪着他,可没叫你把自己弄成这副样子。”清欢叹了口气,食指轻轻点了下吉光眉心鲜红如血的闪电形状印记。顿时,白光大盛,眨眼的功夫,毛色憔悴的小白猫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肋生双翼,通体雪白,唯有鬃毛火红的神兽。它双目碧蓝,偶有红光闪过,气势如电,奔腾如雷,圣洁如雪,高不可攀,令人望而生畏。但同时它又是极其美丽的,叫人忍不住看痴了。 然而这样叫人心生敬仰的神兽,却在清欢面前伏了下去。清欢借势坐到了吉光背上,纤细的手指温柔地梳理着温热的毛皮,低低一叹:“原形竟是这般好看。” 吉光傲娇的叫了一声,很明显它对于自己完美且神圣的外表也很满意。 惟仲后悔不迭!若是早知那名叫吉光的小猫会有如此形态,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将它还回去的!当下之际唯有先把童儿要回来,吉光的事情再想办法!于是他抱拳道:“姑娘,如今我把吉光归还,姑娘可否把犬子放了?” “先前,你不是说不知道吉光是什么,也不知吉光在哪里么?”清欢问。 殿内众弟子也纷纷觉得奇怪,扭头看向惟仲,等待他能给出一个回答。惟仲心一揪,他如今高高在上惯了,竟然忘记……这万剑宗大部分的弟子是根本不知道他的真面目的!可他又要如何解释?就在他大脑飞速转动的时候,梅傲蓉莲步轻移,走上前来对着清欢微微行了个礼:“姑娘,先前那只小猫是犬子在山中玩耍无意中捡到的,他很是喜爱,硬是要我们夫妻二人为他照料。不曾想这却是姑娘的灵兽,得罪之处,还请姑娘海涵。”说着,又深深施了一礼。 这要是其他人,肯定就算了。可清欢不是其他人啊,她无视了梅傲蓉话里的漏洞,抚摸着吉光火红的鬃毛,道:“灵兽?我的吉光可不是灵兽,它是神兽。” 神兽?!传说中……才存在的,谁也没有见过,世人基本上认为不存在的……神兽?! 如果说先前惟仲的后悔只有百分之八十的话,那么现在,已经爆表了。他贪婪地盯着吉光,考虑着能从它身上得到多少利益。怪不得……怪不得!怪不得这小畜生一直被他吸取修为,却一直不死,足足活了四百年!其他灵兽,即使是高阶的八级灵兽,也顶多撑住几个月,唯有这只小畜生,否则他也不会留它这么久! 那么作为神兽的主人,这个女人有多强大?惟仲不知道。他感受不出清欢的等级,她步履轻巧毫无声息,看似没有修为,但从她的表现上来看,她决不简单!据说真正得了大道的人反而能够随心所欲控制威压,其他人根本瞧不出来,难道说……惟仲拧眉,第一次对清欢“师叔祖”的身份没了怀疑:“敢问姑娘芳龄几何?” 几何?清欢笑道:“我很老,非常非常的老。” 惟仲眼珠一转,带头跪了下来:“弟子拜见师叔祖!” 梅傲蓉不愧是他心心想通的妻子,也立刻跪了下来。有代掌教真人夫妻带头,其他弟子自然也就收起了手中的剑,纷纷拜下:“弟子等拜见师叔祖!” 真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呀,若是惟仲没有偏离正道,以他的心性,清欢的确愿意帮他一把的,可惜。她坐在吉光背上,把手中光团朝着惟仲丢了过去:“还你儿子。” 惟仲险险接过,梅飞童已是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撕心裂肺的模样看得梅傲蓉心如刀绞。女人天生就具有母爱,再加上如今自己再也不是当年那五灵根的废物,而是已经马上要进入化神期的强大修士,儿子又已经平安回到身边,梅傲蓉便忍不住要去跟清欢讨个公道:“师叔祖,咱们万剑宗素来讲究礼法二字,我儿虽性格顽劣,却并无坏心,师叔祖缘何如此待他?他还只是个孩子呀!”说完,抱着梅飞童,眼泪便掉了下来。“我可怜的童儿!” 殿内众弟子见她哭得梨花带雨,梅傲蓉平日里在众弟子中的形象又很是正派,当下便惹来许多人的同情。这是她惯用的手段,几百年来从来没有失败过,不知多少想要和她竞争,或是爱慕惟仲的师姐妹输在她这一招上,所以她想都没想就使出来了。 可太过强大,就根本瞧不上这样跳梁小丑般的弱小了。清欢只是看了她一眼,梅傲蓉便感受到了一股无法形容的威压,让她整个人都喘不过气来。   第六碗汤(十二) “就算是孩子,也是你的孩子,不是我的。”红唇微启,吐出的却是极其凉薄的话。“你自己的孩子不好好教导,总有人愿意替你教。” 梅傲蓉眸里泪光更盛,正要哭诉,可那强大的威严让她脸色惨白,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惟仲见状,担忧地伸手来扶她,柔声问:“蓉儿,你怎么了?” 她要如何说?除了她,其他人什么都没感觉到……这女子到底是何来历?!梅傲蓉心下大惊,也不知是怎地招惹来这么一个煞星,若是此人对他们一家三口心存恶意,今日怕是要引颈就戮了。 见梅傲蓉不回答自己,惟仲以为她是哪里不舒服,更加担心了,“蓉儿?” 清欢冷眼看着这家人秀恩爱,道:“你们折磨了我的小吉光整整四百年,如今,我也该与你们算算这笔账了。”她想要护着的人,谁都别想欺负。 吉光低鸣一声,仍旧用脑袋去蹭清欢抚摸它鬃毛的手,惟仲却是脸色大变,他恼道:“师叔祖未免欺人太甚!” “我欺人太甚?”清欢简直想要笑了。“说起来,九婴你才是真正不知死活的那一个吧?” 惟仲听她唤自己九婴,登时便起了杀心。虽然不知此女如何得知自己与九婴的关系,但事到如今他必须杀她灭口!所有得知他身份的人都不能活在这个世上!他仙道未成,决不能在这里功亏一篑!“师叔祖若再是如此轻辱于我,休怪我不念同门之谊!”他赌了!从未听说过还有这么个师叔祖的存在,看她模样不过十六七岁,就算能有修为,又能多高?倒不如将她杀了,然后……贪婪的目光看向了吉光,然后夺得神兽,定能登上仙道! “你既叫我一声师叔祖,今日我便帮长春子清理门户。”清欢蓦地展颜一笑。从她进来大殿到现在,面上虽始终带笑,却都是淡淡的,这一笑却是极致的艳丽风流,美不胜收,即便是对他起了杀心的惟仲,都忍不住为之失神。 正在此时,背后却突然有一阵冷风袭来,原来在清欢不经意间,那梅飞童悄悄到了她身后,此刻正拿着自己的本命法器双金锏朝清欢袭来,他性格高傲,从来见不得有比自己更好的,加之惟仲夫妇为了让他晋升快捷,教了他不少邪法,是以随着时间的流逝,梅飞童的性格更加唯我独尊,容不下任何瞧不起他的人。 先是在与阿渊为了只黑狗起冲突时被清欢毁了随身长剑,而后又被丢的远远的,好不容易想要回来,竟被抓住,对心高气傲的梅飞童来说,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所以他要报复!这女人敢这样对他,他定不饶过她!再说了,那神兽是他们家的,这女人凭什么来抢? 梅飞童的长剑已经被清欢毁去,他心里恨极,当下怒从心头起,竟化出自己的本命法器朝清欢攻了过去。由后背偷袭,又用了十成的力道,惟仲眯了下眼,觉得清欢绝对躲不过去。唯一的担忧就是怕伤到了她身下的神兽,自己还要借由神兽修炼,决计不能伤了对方。 就连梅傲蓉眼底都闪过一抹兴奋与欣喜,是呀,若是清欢死了,那神兽吉光岂不就属于他们了么!再说了,为了成仙,他们手中葬送的人命又何止一两条? 可出乎意料的是,清欢后背似是长了眼睛,她动也没动,只是微微侧了下身子,梅飞童便扑了个空。下一秒他大骇,只因自己的本命法器竟然脱离了手掌,落到了清欢手中! “还给我!你这个不要脸的小偷!厚颜无耻!偷我家的神兽,还抢我的本命法器!”米分雕玉琢的小男孩在空中不住地破口大骂,本是十分好看的脸,却硬生生添了抹邪气,一点也不可爱。 “都六十多岁的人了,还装小孩子。”清欢很不屑,不过在修仙界六十岁的确不大,可在人间的话,六十岁都是一只脚迈进棺材里的年纪了。所以对于一个六十岁灵魂却顶着七八岁小孩脸的修士,清欢一点也喜欢不起来。 梅飞童也是理直气壮,他偷袭人家,他们家先抢了人家的神兽吸取修为,他出言不逊欺凌弱小,那就是应该的,可当这弱小换成他的时候,他觉得不公平了!听那指控好像跟真事儿似的,如果清欢不是当事人,倒真要以为自己是愧对这一家三口了。 “呸!不要脸!欺负小孩子!偷我家的东西!”梅飞童正骂着,吉光却突然附身发出阵阵咆哮声,那强大的威压让他小脸倏地惨白。殿内众弟子也觉得奇怪,这神兽到底是谁家的?若说是代掌教真人家的,为何却对他们一家如此不客气? 清欢虽然好脾气,可是一直被人骂,她也是会生气的。亏她还特意好心收起威压表现的如同一个普通人,结果这家人根本就不知道适可而止四个字怎么写。当下,她微微一笑,“既然你骂我抢你的东西,那我也不介意让这名声再坏一点,也好给你个再继续骂下去的理由。”说罢,打了个响指,那无坚不摧,削铁如泥的双金锏,竟在瞬间化作了齑米分! 梅飞童顿时尖叫一声,从空中扑倒在地哀嚎起来。 【主人,这双金锏乃是梅飞童的本命法器,你毁去双金锏,他的修为便要褪去大半,主人你可真厉害!】系统毫不吝啬地拍着马屁。【本来惟仲与梅傲蓉挑中的这双金锏乃是万剑宗的秘宝法器,他们二人将双金锏融入梅飞童体内,让梅飞童以法器为本命修炼,事半功倍,只等到可以完全将法器融合的那一日,没想到却被主人你给毁了,哈哈哈哈哈真是大快人心!】 清欢也没想到这个,她虽然在修仙界待了几年,但对于这些东西还不是十分了解。不过没关系,系统了解就好了。 不知道为什么,清欢总觉得系统也变得格外活泼可爱……她眨了眨眼,看向那对已经奔到梅飞童身边将其抱起焦急心痛之情溢于言表的夫妻。他们的孩子暗箭伤人时,他们毫不在意,可当这孩子受伤了,他们便知道紧张了,真是自私自利的可怕。 “师叔祖!此事你要给我与拙荆一个交代!”惟仲咬牙切齿地瞪着清欢。“修仙之人皆知这本命法器对修士来说有多重要,师叔祖毫发无伤,却害了我儿,若是今日师叔祖不能解释,我便是拼了这条命,也要讨个公道!” 清欢心想,我毫发无伤,你家孩子便可来伤我了么?我便要饶了他么?这什么强盗逻辑。当下毫无诚意地道:“吃一堑长一智,也好叫他长长记性,日后不要做偷袭这等事。” “你!”梅傲蓉率先气得掉下泪来,她又是心疼儿子,又是怨恨清欢,见清欢神色间显然不把伤了童儿当回事,俗话说为母则强,她爱子心切,自然对清欢恨之入骨,当下竟抢过身边弟子长剑,直直向清欢刺去! “蓉儿不可!” 奈何惟仲这句话喊得迟了,梅傲蓉虽是五灵根,但自从惟仲为她洗骨之后,修为突飞猛进,如今也是元婴后期的高阶修士,这一剑刺来,划破长空,气势凌人,倒也有几分样子。 可惜清欢根本看不上。她坐在吉光背上,纹风不动,吉光碧蓝的眸子里红光一闪而过,仰天长啸一声,顿时所有修士丢掉了手里兵器,捂住了耳朵痛苦吼叫,修为低一点的已经口吐白沫晕倒在地,梅傲蓉的剑尖尚未来到清欢跟前,便手腕直抖,再也握不住,整个人呻吟一声,猛地往前栽去。 惟仲此刻正抱着梅飞童,根本无法相救,他目露阴狠之色,若非在场有这么多人,他一早召出九婴来!可瞧着心爱的妻子倒在地上口吐鲜血面色如金,他心如刀绞。见吉光摇头摆尾,眸里似乎有着嘲笑之色,他恼怒至极,将梅飞童放下,取出法器道:“既然师叔祖一意孤行要我妻儿性命,我也只有与师叔祖决一死战了!” 说着,便直直扑来。 正在此时,一个苍老深沉的声音传来:“住手!” 惟仲一愣,清醒的弟子也随之向后看去,惟仲顿时大惊失色:“师父!”还有各位真人! 当下,他真是把吉光与惟寅恨到了骨子里,若不是这两个家伙坏事,他早杀了长春子和诸位长老!虽说最后吉光被擒,惟寅也为他所困,但师尊和长老们却不知被送去了哪里闭关。他已寻了好几百年,没想到竟在这时出现了! 惟仲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寻找着既能让自己脱身,又能保住名声的方法。他在这掌教的位子上坐久了,舍不得下去。 清欢回头一瞧,望见了一脸不爽的玉衡子和面色仍有些苍白的惟寅,她跳下吉光的背,奔了过去。 老头儿正打算跟好久不见的小徒儿来个深情相认呢,谁知道这臭丫头竟然掠过了自己,看都不看一眼就直奔惟寅而去!   第六碗汤(十三) 女大不中留,真是女大不中留!!!!!!!! “你怎么来了,我不是让你好好休息的么?”清欢劈头盖脸地质问。 惟寅好脾气地笑着,“恰巧老祖宗闭关出来,为我解了捆仙索,又帮我疗伤,师尊和诸位长老们也是老祖宗找来的。” 于是清欢这会儿才把视线投到自家老头儿的身上,露出笑容:“师父,好久不见啦。” 老头儿浑身一抖,小徒儿一笑,他就浑身发毛,总觉得这丫头要对自己使坏的样子……“哼,你心里还有我这个师父吗?”虽然是质问,但表情却是显而易见的疼爱。玉衡子上前抓起清欢的手捏了捏,又仔细端详了她的根骨,咋舌:“小徒儿,你……” 清欢但笑不语,凑到玉衡子耳边说了句什么,听得玉衡子十分激动,睁大了眼睛,险些连话都不会说了。“你、你、你——” 惟寅好奇地看过来,清欢微微一笑,并不解释。四百年前发生的那件事,现在的弟子们不知道,难道长春子他们也不清楚吗?惟仲,这样的一个魔修,竟然混入了他们万剑宗,甚至还成了代掌教真人,这是多么令人耻辱的事情!“你这孽障!今日本座便要清理门户!” 长春子对惟仲俨然恨到了极点,四百年前死去的那些修士,他没有一日忘怀,养伤期间甚至还因此险些生出心魔。看着面前一袭紫袍的俊朗男子,长春子的心在滴血。他为人古板严肃,平生只收了两个徒弟,一个是寄予厚望的惟寅,另一个便是惟仲。虽说对待惟仲,他并没有像对惟寅那般看重,却也是悉心教导,没有丝毫松懈。 然而就是这样,惟仲仍旧误入歧途。想起四百年前,万剑宗险遭灭顶之灾,长春子看着惟仲的眼神里充斥着愤怒与失望。 可惟仲像是没有看到长春子的恨铁不成钢,他是个极其冷酷的人,在他心里,没有什么比得上他的修仙大业。“师父,我这么做有什么错?我想变强,我想成仙,我错了吗?我没有错!” “事已至此,你竟还不知错!”长春子失望之极,“四百年前死在你手中的弟子们,你可曾有过一丝悔意?” “弱肉强食,这就是修仙界。他们太弱了,弱者自然要死。”惟寅理所当然地说。“若是按照师父你的教导修炼,我要何时才能登上仙道?日复一日的修行历练,每一次渡劫都很有可能死去。我为何要那样辛苦?我完全可以轻松成仙,把雷劫渡到旁人身上。师父,你知道么?以修士的心脏和灵兽来修炼,真是事半功倍啊!你若是不信……你看!”说着,他毫不客气地便释放出了威压。 殿内修为弱的弟子都面色如土,浑身抖动不止。并非是他们都感到了恐惧,而是本能。下位者在面对上位者时,总会情不自禁地感到恐惧和不安。 清欢眼疾手快一把扶住惟寅,他修长的身体倚在她身上,鼻息间萦绕着似花香又似果香的少女气息,俊脸顿时悄悄泛红。 “师父一直器重惟寅,想要将掌教的位子交给他,又何曾想过我?”惟仲算是想开了,今日诸位长老出关,必定是要难逃一场恶战,既然如此,他又何必从此以后躲躲闪闪遮遮掩掩,横竖以他的修为也能抗衡玉衡子长春子等人,倒不如拼个鱼死网破。他本就不是正道之人,从不在意手上又多了几条人命。既然想开了,说话的语气就变得轻佻傲慢起来。“现在惟寅已是废人,修为只到筑基,我倒是想看看,师父你要将掌教的位子给谁?” 说完,又转向清欢,“嘴上说什么要我唤惟寅出来,原来师叔祖一早就把他给救走了啊。不过没关系,如今他不过是个废人,成不了什么气候。师叔祖若是喜欢,便带走吧。”说着还挥了挥手,仿佛惟寅是什么没有价值的垃圾一样。 “竟然……已是大乘后期!”长春子喃喃着,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短短四百年的时间,惟仲就能和修炼一万多年的玉衡子相提并论,不,也许还要更强! 惟仲得意地望着大殿中众人震惊畏惧的表情,这种居高临下俯瞰众生的感觉让他觉得非常美妙,他合该这样高贵,这些低贱的人种合该对他顶礼膜拜!“你看,这样修炼既快又安全,何乐而不为?” “孽障……孽障、孽障!”长春子再也无法忍受,甩动拂尘欺身上前,其他长老也都围了上去。 诸人皆是修为极高的真人,可是和就差一步便可渡劫的惟仲相比,到底还是不够的。见状,玉衡子也加入了战局,同样处于大乘期的玉衡子一出现,局面顿时有了变化,惟仲从游刃有余变成了略显吃力,梅傲蓉见了,十分焦急,也欺身上前,她修为虽不及诸位真人,却胜在是名剑修,只见她剑花一挽,出手极其狠辣。 惟仲阴笑道:“这是你们自己找死!”说着丢掉手里长剑,双手握拳,低低咆哮起来。渐渐地,九婴从他体内分离,最后流着涎水双目放着绿光,盯着眼前这一批修士。惟仲狠戾道:“吃了他们,一同修炼!” 有了凶兽九婴,局面再一次翻转,玉衡子等人被打得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九婴极其凶残,梅傲蓉又剑法精妙,实在是叫人难以抵抗。慢慢地,他们便有了败像。 惟寅着急不已,可惜他如今修为不高,根本无法帮忙。清欢见他急得眼睛都快红了,道:“我可以去帮忙,但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你说!” “现在还没想好,等我想好,自然会问你要的。”语毕,清欢拍了拍吉光,吉光长啸一声,飞身而去。 九婴虽是上古凶兽,煞气极重,可吉光却偏偏克制于它,更甚者,九婴的骨子里有着天生对吉光的畏惧。就如同老鼠怕猫一般,方才还十分强大任意玩弄真人们的九婴哀鸣一声,竟连躲都不敢躲开,趴在了地上簌簌发抖。惟仲见状,咬牙切齿,他的真身便是凶兽九婴,只可惜当年作恶多端,被仙人封印于万剑宗的后山,如今他与梅傲蓉双修,灵识在他身上,九婴就只剩下了一具皮囊。没有智慧的凶兽,在见到克星神兽后,根本不会去反抗或是挣扎,被吓得趴在了地上,连体型都缩小了不少。 “掌教真人,不知可否借紫云宝剑一用?” “啊……师叔请。”长春子拱手。 长老们共同召出紫云宝剑,那剑通体泛紫,剑身雕着十分精致的花纹,透出庄严之气,一看便是神器。清欢将剑拔出,完全没注意到老头儿奇异的表情。她走到九婴身边,九婴畏惧于她,根本不敢动,她便当着惟仲的面,手起剑落,将九婴的头颅砍了下来。那九颗头颅尽皆跌落地面,九婴化作尘土,瞬间消失不见。 惟仲却是要疯了!那是他的肉身!是他的肉身啊!当下,他便有了与清欢玉石俱焚之心,可他刚向着清欢冲过来,便被她的指头顶住了额心,整个人动弹不得。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他是马上就要渡劫的半仙,怎么可能会被一个女人的手指头点住,就再也动弹不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清欢淡淡地看着他,道:“凡人想要成仙,本是逆天而行,因此要遭受极大的考验,方能容纳于天道。无数修士选择避世苦修,心性坚定,一心修仙,而你……只想着借由梅傲蓉的纯阴之体双修,既享了颠鸾倒凤之乐,又想要一步登天。后来甚至于以邪法吸取他人修为,修仙修心,你永远无法成就大道。” 惟仲只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被她敲碎了,他不肯接受这个事实,便拼命的摇头,清欢的指尖在他眉心轻轻一点,他便整个人摔了出去,整个人痴傻地趴在地上,竟是瞬间修为散尽。 梅傲蓉疯了般扑过来,满眼怨毒地盯着清欢:“你我到底有何仇怨,要如此害我一家!” 清欢并未怜悯他们,永远不知道错的人,也不需要她的怜悯。她转向长春子,“掌教真人,如今惟仲已被我废去修为,九婴已死,梅傲蓉……就由掌教真人发落吧,只是希望掌教真人能留她一条性命。” 长春子还沉浸在清欢一根手指头就点住了惟仲的惊讶中,只知道痴痴地点头。 见状,清欢重新回到了吉光的背上,便要离去。惟寅却追了出去:“清欢!” 她回头。 “你……”他似乎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是有过心动的,她待他那样好,为他做了那么多事,他……真的是喜欢她的,本是想,若是清欢愿意,两人结为双修伴侣也未尝不可。然而方才听她所言,双修并不是正道。可即便那样,他也不想她离开。 “修仙修何?”清欢问。 “修仙修心。”这是每个修士入门所听见的第一句话,但从来没有人真正做到。为了成仙,为了变强,他们迷失了自己,早已忘了初衷是什么。 “既是如此,日后仙途漫漫,你且兀自珍重。”清欢低首一笑。“替我谢谢老头儿。” 见她仍是要走,惟寅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清欢!留下来,留下来不好么?” 清欢知道,若是不给他一个死心的理由,怕是日后千年里,他的情劫便会是她:“我已成仙。” 从此以后,芳踪渺茫,再无相见之日。   第七碗汤(一) 奈何桥头,清欢问那个与石头化作一体的男人:“你不要再等了,她不会来了。” 男人听了,迟疑地、缓慢地、僵硬地扭头看向她,清欢这才发现他的眼里没有眼白,黑漆漆的眼显得格外吓人。可此刻他看着她,那黑色的眼睛透出无穷无尽的悲伤。 “她不会来了。”清欢又重复了一边,也不管男人听不听得见。说完,她便一脚踏上了桥面。 男人的嘴唇蠕动了一下,说了一个字:“等。” 等,等完春夏秋冬,等过亘古洪荒,等到烟消云散,也要等。 清欢回头看了他一眼,男人又恢复了原先的姿势,坐在那里,微微垂着头。他在这里等了多少年没有人知道,他会继续等下去,直到他等待的那个人来临。 锅里的汤已经没了,惟寅的魂魄被送回去的时候,汤水便随之消失。清欢进了孟婆庄,里头鸟语花香,亭台楼榭,美不胜收。她坐在了院子的秋千上,然后把吉光放了出来。吉光睁大眼打量着四周,很明显不明白自己这是在哪里。清欢也没跟它解释,虽然吉光的原形很美,但清欢还是比较喜欢它小猫的样子。 【主人,你就这么离开,真的好吗?】 “没什么不好的,你要是想知道惟仲他们的结局,自己去看就是了,不必撺掇我。” 系统暗自咋舌,现在它真是想什么都避不开主人了吼,不过它是真的很好奇那对夫妻最后到底怎么样了。 惟仲罪孽深重,长春子等人自然不可能留他性命,在将他处决后,将他的魂魄重新镇压在了后山,这一回他可别想再偷偷出来了。梅傲蓉虽然也做了错事,但清欢临去前曾请求过长春子饶她一命,是以在经过众长老商议后,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废除修为,拔掉灵根,逐出山门。 梅傲蓉貌美如花,又是纯阴之体,不知是多少心怀不轨的修士心目中的最佳炉鼎。没有了强大的丈夫,又失去了师门庇佑,她的下场可想而知有多么惨烈。 梅飞童随着梅傲蓉一起离开了万剑宗,下山不久,梅傲蓉便被一名魔修掳走,梅飞童也因此命丧魔修之手。梅傲蓉接连失去了丈夫和儿子,自己又沦为炉鼎,内心痛苦,实在是无法用言语形容。 而惟寅……清欢给他留下了一个要求,希望他能早日登上仙道。无论如何惟寅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情劫会是清欢。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可以说在修士的生命里,那短短的时光根本不值一提。但她就像是一颗生命力极其顽强的种子,在他心里默默地扎根,让他无法自拔。她从未表现的对他有意,说到底,也不过都是他自作多情而已。 他努力修炼,收了个名叫阿渊的徒儿,在飞升渡劫那一日,将掌门之位传了下去。 千万年后,当仙界多出一名惟寅仙君的时候,他白衣卓然,俊美温和,待谁都是一派的好,惟独在酒醉后念叨出清欢二字。 醒来全忘掉,醉时才敢想起。 清欢在庄子里待了许久,她觉得自己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于是她把吉光放在院子里尽情玩耍,然后才想起,啊,她的“空间”里还有一只小黑狗——在系统的熏陶下,她也开始慢慢习惯“空间”这个名字了,虽然很多时候她仍然会觉得这东西有点奇怪。 系统不是一直哀怨自己没有实体么,为了防止它来烦她,清欢把它化作了一个小孩子的模样,然后把它跟小黑狗和吉光都扔了出去,不许他们来吵她,自己则睡了数不尽的时光以来,最轻松最沉静的一个觉。 如果不是一串叮叮当当响起来的风铃,清欢不会从睡梦中醒来。 她打了个呵欠,离开房间,虽然奈何桥上漆黑一片,孟婆庄里却是春光明媚,鸟语花香,四季如春。 一看见清欢出来,吉光最先蹦过来,它自己化作了小猫模样,飞快跃进清欢怀里,亲昵地蹭她舔她,还不住地喵喵叫。小黑狗也不住地在清欢脚边蹭来蹭去,清欢笑了下,道:“倒是把你给忘了,还没给你取过名字呢。” 小黑狗摇摇尾巴,汪汪叫了两声。 胖乎乎的系统不依不饶地抱住清欢另一条腿:“主人主人,你也没给我取过名字啊!”说着眨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清欢瞧,颇有你不给我取名字我就不撒手的意思。 清欢轻笑,弯下腰把系统抱了起来,这副小孩子模样实在是可爱得很,她本就喜欢孩子和动物,自然不会排斥系统亲近:“传言上古东方有种祥兽,名唤白泽,生于东海,能吐人言,晓鬼神之事,通万物之言,倒是与你很像。可你分明不是兽类,这样吧……白泽生于明处,你却要随我活在这里,日后,唤你墨泽如何?” 小系统伸出胖胳膊搂住清欢脖子,仔细考虑了一下:“嗯……好吧,主人给我取的名字,就这样叫好了!” 清欢把他放下,朝大门走去,三个萌物一齐追在她身后,吉光与小黑狗动作敏捷,墨泽却是个胖娃娃,小短腿小短手胖嘟嘟的一个肉墩儿,跑不快,急得要命。 清欢离开大门的一瞬间,孟婆庄消失不见,探头一瞧,就算是她都不由得好奇了起来。 之前所见过的人,虽然穿着打扮不一样,但也没有这么奇怪的。清欢苦修数千万万年,自然也知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她所见到的不过是一隅而已,可任她想象力再丰富,没有经历过那些世界,她只靠想的,是想不出来的。 就比如说站在茶摊前的少女,她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头发是甜蜜柔软的公主头,发梢微微烫着卷儿,身上的衣服很奇怪,露出了胳膊和一双纤细雪白的长腿,只不过这会儿她的衣服上沾染着血迹和沙土。 【诶,竟然不是古代世界了?】墨泽也很奇怪。 “什么古代世界?”清欢在心里问。 【呃,主人,就是你之前在女鬼朱采的世界里,有一个口称来自三千年以后的孤魂,你还记得吗】已经和生死簿融为一体的墨泽知晓所有事情,之前发生的他也都读取过了,很多东西清欢想不起来,但他决不会忘记。 “……你知道三千年后的世界?”清欢愕然。“你怎么都没跟我说?” 墨泽也很委屈:“因为主人你都没问啊,事实上人家就是从未来世界来的,主人你一直都没问,我还以为你都懂呢!” “……” 那穿着洛丽塔洋装的的少女看见了清欢,嗯?你问清欢怎么知道什么叫洛丽塔?那得感谢一直在叨叨不休的系统,都是他说的。 “我死了是不是?” 清欢微微一笑,表情很是温柔,“很抱歉,是的。” “那……你是天使吗?”少女问,然后又自己否认了。“不,天使不是这样的,天使有翅膀跟光环,你没有。”但却漂亮的像是天使。 翅膀、光环、天使……“我可以问下这都是些什么物种么?”清欢在心里问墨泽。 墨泽嘿嘿一笑,非常心虚的样子,顾左右而言他道【主人,我觉得可能是因为你变强了,所以才解锁了现代世界,说不定随着你的阅历阅历越丰富,咱们能把三千世界掌握在手上呢!】也就是成为所谓的创世神! 清欢不懂墨泽为什么这么兴奋,她只是看向了受伤的少女,问道:“你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也不知是为什么,望着清欢温柔的目光,少女便不由自主地将一切都说了出来…… 她的名字是媛儿,没有姓,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一无所有。 因为她是蒋家男人们从孤儿院精挑细选带会家里,对外宣称是蒋家小姐的孤女。 可实际上,她是真正的蒋家小姐的挡箭牌,也是那位有着先天性心脏病的大小姐的最好的器官捐献者。蒋家的男人们把她当做宠物一样豢养,不给她读书,不给她上学,甚至不给她和除了他们之外的人接触。而在外出时,他们又毫不吝啬地将她带出去展现给世人看,就好像是在说:你们看,这就我们蒋家最珍贵的小姐,她是我们的一切,凌驾于一切利益之上! 媛儿虽然不知世事,却不是傻瓜,她曾经很依赖有着父亲称谓的那个男人,但事实上那不过是迷惑外人的假象。她在他心里,不过是个花了点钱养起来的宠物。就像是家畜一样,牛羊养大了,就可以宰掉吃肉了。 当媛儿从所谓疼爱她的“父兄”口中得知真相后,她没有反抗也没有拒绝,而是冷静且温顺地答应了捐献心脏的要求,然后趁着蒋家人不注意逃了出去。 却没想到外头更是地狱。 她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什么都不会,连字都只认识繁体的,为了怕她生出反抗之心,蒋家人只教导她琴棋书画,看的书也都是女戒女驯,誓要将她从里到外都打造成最完美的奴隶。 她躲在了天桥下的一个孔洞里,直到七天后她饿得受不了了,就在一个夜里走了出去,想要找点吃的。却没想到遇上了一个人渣,那人四十多岁,浑身冒着恶心的烟臭味,媛儿就这样被奸杀了,然后当蒋家人找到她后,第一时间竟然不是试图救她,而是要挖出她的心脏给蒋小姐配型。 真的……是把那个男人当成爸爸的,也真的深深尊敬爱戴着两位“疼爱”她的哥哥,但谁能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呢? 从头到尾,她都是一个家畜。   第七碗汤(二) 清欢沉默地听完了这个故事,然后问道:“那么,你想怎样呢?” 想怎样……女鬼媛儿不知道。“我的心口好热,好烫,又疼得厉害,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想问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连一点点的真心都不肯给我?” “不恨他们吗?”清欢问。 “恨?那是什么?”女鬼媛儿不懂。她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恨,她只感受到了疼。“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明白,就连死,都是糊里糊涂的。” 闻言,清欢轻轻一笑:“既然这样的话,就让我来替你决定吧。” 女鬼媛儿不解地抬头看向她,清欢微笑,食指与中指合拢点了下她的额头,女鬼媛儿应声而倒。清欢虚空一划,出现一张软榻,她将女鬼媛儿放在软榻上,道:“该走了。” 墨泽还没反应过来呢,下一秒他就透过了清欢的眼睛看到了无比熟悉的东西,这把他感动的眼泪差点儿掉下来【主、主人……有冰箱空调还有抽水马桶耶!】 清欢不明白墨泽在激动个什么劲儿,事实上他说的东西她除了从柯淑妃嘴里听说过以外,根本就没搞懂。“这就是你说的现代世界?” 【嗯嗯嗯!】 清欢没再理会墨泽,任由他蹦跶的欢,自己则从床上起身欣赏了下周遭环境。嗯……很奇怪,奇怪的她没法儿用语言来形容,别的不说,就说那面镜子……能把人脸上有几颗痣都照的清清楚楚。 于是清欢这才去打量这具身体的容貌。女鬼媛儿死的时候是十四岁,瞧现在这模样,应该就是在她听到了蒋家男人的话准备逃走之前,两个小时前,她刚刚被抽了的血。一个十四岁的少女,身形纤细娇弱,一抽就抽,蒋家男人当她是移动血库啊? 女鬼媛儿容貌稚嫩,只能称得上是清秀,至少对于拥有绝世姿容的清欢来说,这样的脸是索然无味,毫不及格的。但优点是皮肤很好,雪一般的白,而气质则十分纯净——被与世隔绝娇养十四年,能不纯净么? 只凭借这样的容貌可不行啊,清欢想。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在心里喊了声墨泽。墨泽正兴奋呢,被她这么一喊,立马回应【主人!】 “我记得之前你跟兰若捆绑的时候,好像有些什么……[秋水双眸],[楚楚可怜]的什么技能吧?”清欢突然兴奋起来。“我是不是也可以用?” 【啊?主人你也想玩攻略游戏?】墨泽傻眼了。【主人要是想变美不是很简单的事情么?为什么要用这么困难的方法?】 “太简单就不有趣了。”清欢笑眯眯地说。“就这么决定了。” 墨泽自然没有异议,事实上如果只让他当个百晓生的话,他也是会感到伤心的,毕竟自己的功能那么多,主人不开发使用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好的主人,那么你确定现在开启主线任务么】 “主线任务?”清欢好奇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词。 墨泽道【因为主人把我和生死簿融为了一体,所以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束缚和支配我了,也就是说我的系统独立了,这样的话,所有的主线任务支线任务都可以由我来拟定,主人你只要尽情享受游戏的乐趣就好了】墨泽觉得这样的主人也没什么不好的,对活着就要充满热情与期待,否则要这不生不死的寿命做什么呢? 而他很崇拜自家主人,所有当然会难免开点金手指什么的……【但是主人我们要约法三章,有我在的时候,你不可以随便使用你自己的力量】 “没有问题。”清欢接受了。 【叮!当前主线任务开启1:得到蒋家男人的真心,并摧毁蒋家;支线任务1: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学生】 清欢:“……”她只想过要摧毁蒋家,可没想到要得到蒋家男人的真心啊。 【主人你会不会怪我自作主张?刚才那媛儿也说了嘛,为什么蒋家男人连一点点真心都不给她。我想如果主人能够得到的话,女鬼媛儿的心愿完成度一高,主人就会变得更强的】 “我没有怪你,既然选择了游戏规则,那自然要遵守。”清欢笑了笑,“原来你除了回答我的问题之外,还是有别的用处的。” 墨泽内牛满面,主人其实本系统还有很多牛逼的功能好吗?虽然说本来本系统只是个土锤,但自从跟了你之后,逆天系数很快就要爆表了好不好! 这倒是事实,清欢越强大,系统就越强大,他和吉光一样,生死存亡都跟清欢挂钩。清欢强,他们则强,清欢弱,他们则弱,清欢死,他们也不会活。所以综上所述,墨泽认为自己希望主人永不停止的变强这个心愿非常合理。 【叮!忠犬系统友情提示,十米外有攻略对象出现,并且持续朝房间走来,建议主人尽快做好准备】 清欢一凛,连忙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回床上,回到先前来到这里的姿势,只不过这一回她没有像之前那样平躺,而是选择了侧卧成一只虾子状。至于为什么……因为墨泽提醒说侧卧会显得格外弱小且没有安全感,容易激起男性的怜惜心里。 当然,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心底默默地吐槽了一下,自家主人已经这么厉害了,只有她怜惜男人的份儿,也不知道这白莲花的形象主人能不能表现出来。 雪白的房门被轻轻推开。自从被养在蒋家,媛儿睡觉是不允许锁门的。她不仅心脏和蒋家小姐匹配,就连血型也非常吻合,所以一旦蒋家小姐发病,需要输血或是别的什么,她就是一个移动的资源库,随时随地要听从蒋家人的召唤。 就算是养条狗,还要不受控制的叫两声呢,她却连一句反抗的话都不许说。不仅如此,狗还能出去放风,她却不被允许踏出去一步。 这种鬼地方,也亏女鬼媛儿能待上十四年。虽然说物质条件上蒋家男人对她不错,但精神上被极度扭曲的虐待,是再好的物质生活都弥补不了的。与其在蒋家活受罪,还不如当个乞丐,至少有自由,而且还不用不定时被抓去抽血抽骨髓或者是挖心。 虽说胸腔里跳动的并不是自己的心,但清欢认为自己有义务要帮女鬼媛儿守好。这世界可真不公平,她没有心,但蒋家小姐却还想再要一颗。 时间段掐的很紧,清欢当机立断地在男人走到床边之前制造出了哭的倦极睡去的模样,一只小手放在枕头边,另一只却捂住了心脏,长长的睫毛上还凝着一颗泪珠,要掉不掉的,实在是很令人心疼。即便是心如磐石的蒋家大少蒋瑾,也忍不住伸手给她拭掉。 触手所及的脸颊非常柔嫩,因为清欢毫不客气地逼迫墨泽给她使用了[肤如凝脂]的技能。墨泽完全属于她的好处就是,可以欠债。原本应该到进度百分之五才能解锁使用的技能她现在就可以用了,代价是让蒋瑾爱她爱的再深一些。 [白月光][朱砂痣]的等级和[弱水三千取一瓢]、[至死不渝]比起来,那绝对是不一样的。清欢觉得自己虽然占了便宜,但却有点亏。 对此墨泽表示很委屈,就算是主人也要讲道理嘛,你不可能无缘无故就做bug对不对,他虽然是个金手指,但也是有原则的金手指。是主人自己说不用力量全心全意玩游戏的,说话不算话会长鼻子哦。 蒋瑾摸了两把上了瘾,一直摸个不停,就是死人也能被吵醒了。清欢佯作被惊醒的模样,睁开仍然迷蒙的泪眼,可怜兮兮地看向蒋瑾,小小声叫了句大哥。 [黄莺出谷]的基本属性也很好用啊,女鬼媛儿的声音本来偏稚嫩,清脆有余,柔软不足,很难让人升起怜惜感,而现在就不一样了,柔嫩娇嗲的声音让蒋瑾情不自禁放轻了动作。 虽然是把媛儿当做备用心脏在养,但是在她面前,蒋家的男人都表现的很是正常。尽管抹灭了她的自由和灵魂,但他们仍旧要做出一副我们很关心你所以你一定要回报我们的样子。“醒啦?” “嗯。”清欢抽噎着揉了揉眼睛,心里又叹了口气,这张脸是真的不行,不以貌取人的人太少了,很明显蒋家男人不是。没有一双美丽的眼睛,但好在她还有勾魂摄魄的妩媚眼神。就算她形容丑陋,只要内在的灵魂是自己,就没有男人抵抗得住。“大哥,你是来看我的么?” 虽然双眼皮不深,眼珠不黑,睫毛也不够翘,但眼神却是出奇的亮,其中蕴含的满满的期待和崇拜叫人不忍心拒绝或是否认。“是。你好些了没?” “好多了……”清欢呢喃了一句,想要从床上爬起来,谁知道一个没站稳摔到了蒋瑾的怀中。青年的胸膛结实有力,还有一股好闻的古龙水味儿。 【叮!目标一蒋瑾好感度10,当前为30。主人你好厉害!但是[至死不渝]要到好感度100才能开启!】 当前为30,也就是说之前女鬼媛儿在这个家待了十几年,蒋瑾的好感度只有20咯?真是薄情的人哪!   第七碗汤(三) 小丫头明明娇弱无力却还要强撑的样子有点可爱,尤其在灯光下,她的皮肤白的透明,蒋瑾顺理成章地把清欢抱紧,道:“别乱动,你刚刚抽了那么多血,要好好休息。我已经让厨房给你熬了鸡汤,待会儿多喝点,嗯?”他的声音如同磁石一般低沉好听,配合着他眼底的温柔神色,真会让人以为他是真心的。 如果没有感觉到那温柔的冷酷的话。 也难怪女鬼媛儿会受不住这个打击了,一直以来温柔以对的兄长,其实骨子里那般凉薄,换作谁都想要逃走的。百般体贴柔情,都是为了哄骗你留下来,打的是你心脏的主意,谁能受得了。 既然这身子与蒋家男人没有血缘关系,清欢想,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呗,谁还能来说她两句不成。只可惜十四岁的身子刚刚是含苞待放的年纪,如同花骨朵儿一般,青涩有余,甜美不足。所以当下最重要的是提高蒋家男人的倾心值,让容貌和身体得到转变。 “嗯。”她仰起小脸乖乖点头,可爱又顺从,如同一只被顺了毛的小奶猫,可爱得很。 蒋瑾黑眸幽深,亲吻了一下清欢的脸颊,若无其事地问道:“刚才我跟父亲在书房里商量了一下,半个月后有场宴会,到那个时候,我们把你隆重介绍给大家,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们蒋家的小公主,好不好?” 要真是蒋家的小公主,为什么不给她姓蒋?恐怕是有敌人在暗中蛰伏准备动手,怕伤害到真正的珍宝,所以拿她当挡箭牌吧?当然,清欢只会装作不知道。 蒋瑾觉得也许是灯光和夜晚的关系,怎么就觉得这小丫头今天晚上看起来特别可口,特别娇嫩呢?看着她一双大眼里闪烁着信任和倾慕的光,这个没有良心的男人难得地感到了一丝羞愧。 【叮!成功唤起蒋瑾的愧疚感,忠犬墨泽奖励10点,请问主人可要立刻增长属性值?】 清欢毫不犹豫地就把点数加在了[黄莺出谷]上。虽然这具身子普通容貌只是清秀,乃至于连双好看的眼睛都没有,但此刻寄居在里头的是她的灵魂,[秋水双眸]什么的就不需要了,倒是嗓音需要改一改,少女,自然要甜蜜娇柔一些才好。 “好,我都听大哥的。” 少女的声音清脆柔嫩,带着孺慕之情,蒋瑾的心不由自主地软了一软。毕竟也养了这么多年了,别说是个人,就算养条狗也有了感情,虽说他们都做好了心理准备,日后要换心,所以平日里一直都注意着不放真情,可要说一点感情也没有,那是假的。 今天晚上蒋瑾就是觉得少女又乖又懂事,还很惹人怜惜,这让他情不自禁地抚摸清欢的脸庞,低声道:“只要你乖乖的,大哥会对你好的。” 清欢又应了一声,毫不客气地把一双玉臂缠绕上了蒋瑾的脖子,肢体接触是跟男人套近乎的最快方式,她什么没见识过,想勾引一个男人还不是手到擒来。“大哥你已经对我很好啦,如果更好的话,媛儿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的。” 这家人卑劣到了骨子里,一直瞒着这件事,连抽血都要给女鬼媛儿下药,趁着她昏迷不醒的时候抽走,这也是为什么十四年来女鬼媛儿明明吃的好补品也没断过,身体却仍然非常虚弱单薄的原因。 自己家的女儿就是宝贝,别人家的女儿就是草芥,蒋家男人玩的一手好双标。 “……傻丫头。” 清欢甜甜一笑。 蒋瑾又拥着她说了些关心的话就离开了,所以他自然看不见背后清欢势在必得的笑容。 第二天一早,清欢早早便起了,打开衣柜一看,全是女鬼媛儿身上穿的那种裙子,又大又蓬,她本身纤细娇小,没什么曲线,穿上这样的裙子更加没看头,也不知这蒋家人什么审美。翻了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件没那么蓬的,可惜蝴蝶结又缀满了全身,清欢叹了口气,还是穿上了。 既然年纪小身体也小,那她就毫不客气地走少女路线了。事实上她还活着的时候也不过二九年华,倒是几个世界兜兜转转又跳入忘川河,如今这年岁才是真的老了。 【主人,我觉得你现在的这个身体不适合这么穿】忠犬在一旁指指点点地说。 清欢也这么觉得:“那该怎么办,又没有其他的可以穿。” 【唉,完全撑不起来啊,主人你该增肥】 增肥?“你觉得动不动就要被抓去抽血能胖的起来么?” ……说的也是。 于是清欢就穿了这条缀满了大花蝴蝶结的裙子下楼了,她身体单薄,实在是撑不起来这样的裙子,像这样的长相,适合的是那种清清淡淡简单干净的裙子,这种华丽至极的,本身就把她的气质给掩住了。归根究底,一点都不好看。 但好在清欢把平时扎起的头发放了下来,遮住了本来并不是很好看的脸型,也因此让巴掌大的小脸显得更小了。和女鬼媛儿不同,清欢本身的气质让这具纤弱的身子透出了不可侵犯的姿态,当她提着裙摆从楼梯上慢慢走下去的时候,坐在餐桌前的蒋家男人们都愣住了。 虽然只过去了一夜,可他们愣是觉得这丫头变得好看很多。 “爸爸,大哥,二哥。”清欢露出怯怯一笑,“早上好。” 蒋濯喝了口咖啡,冷淡的眼睛瞟了清欢一眼,嗯了一声。倒是蒋家二少蒋谦笑眯眯地跟清欢打招呼:“媛儿,快过来坐。”他拍了拍自己和蒋瑾之间的椅子,如是说。 清欢乖巧地走过去,当蒋瑾贴心地为她把煎蛋和吐司切成容易入口的小块时,她毫不吝啬地奉送了一枚甜蜜且羞怯的笑容。 【叮!蒋瑾倾心值5,当前为35,忠犬系统赠送点数10,主人可要立即使用?】 清欢毫不客气地把其加在了[闭月羞花]上。于是她嘴角的笑容宛如莲花开落,娇怯的令人怦然心动。 见她笑的可爱又乖,蒋瑾忍不住揉了揉她的脑袋。于是那头乌黑的秀发顿时翘起几撮呆毛,配合清欢单纯无辜的小表情,很是叫人心生怜惜。蒋谦素来爱凑热闹,见蒋瑾揉清欢的脑袋,他觉得有趣,也学着过来揉了一把,当下,蒋瑾便觉得心底有点不舒服,但他没去深究那是为什么。 唯有蒋濯,从始至终冷淡如冰:“好了,快点吃早餐。” 清欢立刻小心地看了他一眼,黑白分明的大眼里明显有着不安和胆怯,但她只看了蒋濯一眼就不敢再看了,蒋濯也不以为意。 这个家真正做主的是蒋濯,如果清欢想要在这家里立足,就必须攻下蒋濯。但蒋濯一直对媛儿保持距离,对她虽然也说不上不好,但也不能说是好。怎么说呢,蒋家的男人,对女鬼媛儿所有的好,都是有目的的。 但对清欢而言,没有关系。对方没有揣着真诚的爱来,她也就不必因为自己不能回应而感到遗憾与愧疚。 吃过早餐后,蒋瑾和蒋谦就去上班了,蒋濯坐在原位,安静地等候清欢吃完,才说道:“跟爸爸去书房,看看你这些天书看的怎么样了。” 要说蒋家人没让女鬼媛儿接受教育,那不对,但他们给的教育,都是停留在几千年前的,用墨泽的话来说,就是想在21世纪,把一个健全的女孩子培养成几千年前唯唯诺诺没有自我的女人。扼杀掉别人的自由和思想,简直就是十恶不赦。 清欢听话地站了起来。蒋濯转身朝书房走,清欢便在他经过身边的下一秒扯住了他的衬衫下摆。 蒋濯这个人有洁癖,不喜欢和别人有过多的接触,即便是他心爱的小女儿,他也没怎么抱过或是亲近过。所以当发觉自己的衣服被人揪住时,蒋濯的第一个反应是把那人扔出去——好在他看见了对方的眼睛。 那是怎样的眼神啊,敬畏、爱戴、不安、恐惧地看着他,生怕他不理会她,或是把她丢下。像只被丢弃的小奶猫,蒋濯想。 清欢见他不似要发怒,便悄悄地把小手伸了过去,钻进他有力温热的大掌里。娇嫩的小手握在掌心说不出的舒服,蒋濯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少女的肌肤是如此滑嫩柔软。 “爸爸牵着媛儿。”她眨巴着干净的眼睛乞求着。 蒋濯犹豫了三秒钟,便扣紧了手心的软嫩小手,见小丫头露出了害羞又满足的笑,他的眼神也不觉放软。 这丫头还是头一回这样跟他亲近,以前总是闷着不爱说话,他也不会主动去亲近她,但在家里,他们两人的相处时间是最多的。如今蒋濯已经把集团的大部分权都给了两个儿子,平日里空余时间还是很多的。 到了书房,蒋濯挑了几本书问了清欢几个问题,所谓的女戒女驯什么的,对清欢来说真的是不能再简单了,即便是再算上四书五经,那也难不倒她。蒋家人不让女鬼媛儿去上学,只教她学些琴棋书画,好像是铁了心要把她朝古代女子的标准去培养。 不过这也很正常,万一见识广了,心宽了,不肯为他们奉献了该怎么办呢?   第七碗汤(四) 看着小丫头回答完问题亮晶晶的求表扬的眼神,即便是性格冷淡的蒋濯也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软软的,发丝柔顺光滑,蒋濯突然很迷恋那种手指从美丽的秀发中穿过去的感觉。“以后被再扎头发了,还是放下来好看。” 清欢仰着脸蛋,说:“媛儿都听爸爸的。” 小丫头这样乖,又这样崇拜他喜爱他,蒋濯心底油然而生一股满足感。 【叮!蒋濯倾心值10,当前为20,忠犬墨泽奖励20点,主人可要选择立刻使用?】 清欢毫不犹豫,仍旧加在[闭月羞花]上。这时候,她从椅子上起身,想要去拿前几日自己看的书给蒋濯,谁知刚站起来,小脸刷的一下白了,正俄国人没了力气,向前栽去,好在蒋濯眼疾手快抱住了她。 管他什么招式呢,管用就行,而且以她现在这个身体状况,经常性习惯性的晕倒是非常正常的。 从清欢进到蒋家以来十四年,蒋濯还是头一回抱她。只觉入手的身体纤细娇弱,杨柳细腰好像轻轻一折就能折断。他心底突然涌出一股怜惜,垂首看向怀里的小人儿,小丫头脸色苍白,唇瓣也泛着淡淡的青,明显是失血过多的模样。但从头到尾她都没抱怨一声,想起那个“为你好,所以抽血检查身体”的狗屁不通的理由,蒋濯这个不近人情的男人总算是有了那么些许愧疚之心。 【叮!成功引起蒋濯的愧疚之心,忠犬墨泽奖励10点,主人可要选择立刻使用?】 这一回清欢把点数加在了[身娇体柔]上。 蒋濯把怀里的小东西抱了起来,当下十分震惊:她怎么这么轻!这么软!这么小!再一看清欢泛青的唇瓣,蒋濯难得流露出些许温柔。跟他的小女儿一样,都还是个孩子呢……这么大点儿,他的女儿已经十六了,但所有人都惯着宠着,而媛儿……这个小丫头,才十四岁,没人疼没人爱的,将来还不知能活多久…… 【叮!蒋濯愧疚之心到达满值,主人可选择一项技能同样到达满值!】 清欢想了想,在[闭月羞花]和[身娇体柔]中困难的选择了后者。容貌要慢慢来,当今之间最重要的是这豆芽菜一样的身体。 一路将清欢送回她的房间,蒋濯望着那张大床,突然很舍不得放她下去。抱着她的感觉意外的好,他有些着迷了。自从妻子死后,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碰过女人了,倒不是因为悼念亡妻,而是因为没找到合心意的。这么多年都一个人过,突然抱了一具柔软的身体,也难免会爱不释手。 想到这里,蒋濯还是以强大的自制力将清欢放了下去,小小的身子瞬间陷入了软床里,她闭着眼睛,露在外头的肌肤白的几近透明,青色的血管都清晰可见。 像个雪做的娃娃。蒋濯想。 正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床上的小家伙呢喃了句什么。蒋濯没听清,就弯下腰去凑近,一连听了好一会儿,才勉强分辨出她是在叫爸爸。“不要走……爸爸不要走……媛儿害怕……呜呜呜……” 哭的细声细气的,像只可怜的小兽,因为没有父母的庇佑因此连哭都不敢哭出来。 蒋濯心软了,恰好清欢小手乱挥,刚好握住他的指头,然后就不肯撒开。蒋濯无奈一笑,捏了捏那纤细的手指,说:“听话。” 小丫头还在哭。 蒋濯没辙了,就算是他的亲生女儿他也没哄过几次呢。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哄孩子,最后只好僵硬又生涩地拍着清欢的背,看着她从受伤小兽般的呜咽逐渐平静,竟然意外的有种成就感。 到底……也只是个孩子啊。 也许,他可以对她好一点。 有了一个好的开始,那么接下来的事情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十六岁的少女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由里而外都散发着一股甜蜜的气息。两年的时间里,清欢变得格外美貌,用家里下人的话来说,那就是媛儿小姐长开了。任谁也想不到,那个容貌清秀身体纤弱的女孩,竟然能长成今天的样子。 楚楚可怜的眉眼,高挺的鼻梁和乌黑的眼珠,红润的唇瓣总是让人有种想要去亲吻的冲动。每当她用那双湿漉漉的眼睛看向你的时候,你会不由自主地意图为她献出自己的一切。美,是真的美,年轻的少女不需要任何化妆品的衬托与点缀,单是素颜就美得惊人。一身奶白的皮肤更是吹弹可破,柔嫩的仿佛水一般一戳便破。 然而她的身子更美。不仅仅是凝脂般的肌肤,还有她身上由内而外散发出的香气,甜甜的,似是花香,又带着稚气的奶香,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是胸前的小兔子已经很饱满,圆润的翘臀更是可爱又招惹人犯罪,杨柳般的细腰仿佛一掐就断,这是个尤物,但却是个纯洁且散发出诱惑而不自知的尤物。 [身娇体柔]的技能早就点满了,两年时间里,这个技能已经发挥到极限,本来的豆芽菜早不见了。而[闭月羞花]的技能也在清欢绞尽脑汁的刷倾心值的过程里达到了满值。 跟以前不一样,以前的世界里,她从来没做过天真单纯不解世事的小姑娘,即使以前有过,当她从忘川河出来以后,就已经再也不是从前的她了。戴着这样的面具,她必须表现出另外一个完全不一样的自己。虽然有点累,但清欢觉得很好玩。 主线任务进度已经到达了百分之七十五,支线任务……一直没做到,因为不管她怎么做,蒋家男人对她出去读书一事,都是决不松口的。而清欢也并不急着出去,在蒋家的这两年,她求知若渴地借由墨泽疯狂的读书学习,只要是书,她就来者不拒,也终于对这个世界有了些许了解。 但没有实践还是不够的。两年前蒋家男人把她介绍给世人后,她就一直处于水深火热的危险中。虽然蒋濯将她保护的很好,但也不妨时不时就有人想要突破大宅来抓她。倒是真正的蒋家小姐清欢没见过,也不知蒋濯等人是怕露馅呢,还是别的什么。 清早的阳光洒在卧室的地毯上,睡在其中的少女面若桃花,美不胜收,但脸色中却隐约有丝病态。[闭月羞花]的美貌偏艳丽,但清欢让墨泽给她保持了一丝病气,就是这丝病气让她看起来格外的惹人怜惜。 这两年抽血的次数和容量明显都减少了,但这还不够。 已经快十点钟了,正常情况下她的早餐是在八点的时候吃的,但因为昨天晚上她“睡着”所以抽血的缘故,今天早上清欢难得赖了一次床。两年来她雷打不动会八点钟准时陪着父兄吃早餐,但今天……她不乐意了。 这具身体已经足够诱惑男人为她心动。 清欢的睡衣都是保守且清纯的款式,她也没想过要去找点惹火的穿,那样难免会损害到她纯洁的形象。所以昨天晚上洗完澡后她穿了一条米分色的睡裙,腰间是蝴蝶结系带,如果系好的话是可以严严实实的,但……要的却不是严实。柔软的大床,轻薄保暖的蚕丝被,她睡在里头,因此显得更加稚嫩。 蒋濯一进来看到的就是这个画面。清欢睡着的模样就像是天使,两只小手乖乖放在头侧,睡衣松松垮垮的,露出颈部一段雪白的肌肤。在阳光的映衬下,这片肌肤白的几近透明。 看她睡得正香,然而眉眼下却有着淡淡的乌青,脸上的病气也挥之不去,蒋濯忍不住心疼起来。也不是没仔细给她调养身子,可这丫头娇气得很,哪怕吃了再多补品,吃的再好,她的身子也仍然弱不禁风,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不许她出门的原因之一,她的身体太弱了。 大手伸进被子里把小人儿托起来,小人儿就那样软软趴趴地被他托着,眼皮子都不肯撑开。蒋濯不禁莞尔,低头轻轻亲了清欢的额头一下,柔声道:“媛儿,该起床了。” 之所以蒋濯不爱与人接触的洁癖能治好,归根究底都是清欢的功劳。两年来她可是想尽了办法增加跟蒋濯的肢体接触。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没有白白付出。 蒋濯叫了好几声,清欢都抓着被子不肯松开。最后蒋濯无奈,将她放下,见她两只小爪子死死抓着被角,顿时啼笑皆非。伸手去扯被子,清欢力气哪有他大,立刻便被扯开了。她感到了冷,缩了缩身子,但仍然不肯睁眼。 乌黑的眸子瞬间变得深沉。蒋濯轻轻抽了口气,眼睛死死地盯着那片软嫩看,饱满的白肉上两点嫣红娇娇挺立着,此刻因为他扯被子的动作正微微晃动着。如果果冻一般,叫人想要去摸一把,看看是不是真如看上去那般触感美好。 美,如同精雕细琢的玉器般的美。美得……让他目不转睛。 小东西长大了,两年前还是颗平板的小豆芽,现在竟然已经长成前|凸|后|翘的火辣尤物了。以后她的丈夫肯定有福气……蒋濯眉头一拧,他不喜欢“媛儿的丈夫”的这个名词。   第七碗汤(五) “嗯……爸爸……”清欢揉了揉眼睛,佯作刚刚醒来的样子,她的所有表现都是无比纯真的,好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一样。顺着蒋濯的视线往下看,见自己胸脯露着,便笑了:“啊,衣服开了。” 说完,光明磊落地当着蒋濯的面又准本把睡衣系上。蒋濯看着那双纤细白嫩的小手抓住系带,鬼使神差地握住了,然后声音沙哑道:“爸爸帮你系。” 清欢毫不矫情地挺起胸膛,蒋濯捏着两根薄薄的带子,带子是丝绸质地的,可这和她的肌肤比起来仍然太过粗糙。修长的指尖状似不经意地划过顶端一点嫣红,清欢的身子轻轻哆嗦了一下,往后退一退。 意外的敏感啊……蒋濯的眸子更深了。 挑逗他,戏弄他,调戏他,可不代表现在就要把自己给他。对清欢来说,和蒋濯这样英俊出色的男人春风一度并不是不可以,但不是现在。想吃的东西立刻就能送到嘴边,和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得到,本质上就是不一样的。如果蒋濯想要她,就必须付出更多的真心和精力来。 睡衣系好后,清欢又搂住了蒋濯的脖子,娇滴滴道:“爸爸背我下去。” 蒋濯失笑:“都多大的人了,还缠着爸爸。” “嗯……要缠一辈子呢。”她用嫩嫩的小脸磨蹭蒋濯的脖子。“爸爸背我嘛。” 蒋濯到底是没拗过她,其实他本身也是很想背的,小丫头身子柔软又有弹性,嫩乎乎的,谁不喜欢。但下去之前得先穿衣服吧,他就想让赖着的小顽皮下来,奈何好说歹说都不行,小丫头非要黏着他。 别看蒋濯一副无奈至极的模样,其实他心底可喜欢清欢这样了。跟蒋濯在一起没多久清欢就摸遍了他的性子,用她刚学会的词来形容,那就是闷骚。外表冷淡的好像生人勿进,其实骨子里特别热情。看似不喜欢与人有肢体上的接触,可一旦你打破了他的心防,他就恨不得时时刻刻跟你在一起。两年里清欢与蒋濯朝夕相处,就是养条狗吧,这会儿感情也该深厚起来了。 清欢没养过狗,但这不妨碍让狗对她产生感情。 伸胳膊蹬腿儿的,清欢都非常配合,表现的像个芭比娃娃十分尽职。自从她跟蒋濯搞好关系后,就已经很久没穿那些浮夸缀满蝴蝶结的公主裙了,兴许蒋濯也看出来那种裙子不适合她,现在的衣服清欢穿起来都非常合身。 一条纯棉的及膝白裙子,足以把她干净的气质和甜美的微笑展现的淋漓尽致。就算是不喜欢她,看到这样的女孩,也不会有人舍得对她说一句严厉的话的。乌黑的头发斜斜地编成松散的辫子垂在一边肩头——蒋濯现在扎头发的功力见长,蜈蚣辫难不倒他。 真是好看,浑身都散发着青春的蓬勃与活力,就是眉宇间有股挥之不去的病气,还有唇瓣偏白,没什么血色,但也因此冲淡了略显艳丽的容貌所带来的侵略感,让她的美在夺目之外又格外的柔和,没有那么强的攻击性。 像是芍药。美,但又纯。 相比较蒋濯极其喜爱的这种美,蒋谦是完全get不到的。他不明白怎么就过了两年,父亲和大哥就对这个小东西予取予求了,瞧这架势,俨然是要把她凌驾到真正的珍宝之上,难道是要将鱼目当珍珠? 这也是清欢刻意形成的局势。她越是努力和蒋濯蒋瑾亲近,就越是要刻意挑起蒋谦的不高兴与愤怒。可以说两年里她对蒋谦非但没有亲近,还会特地去刺激他脆弱的神经。如果这三个男人都喜欢她,那么到时候她和蒋家小姐的对决,给他们就只会带来为难。而如果在这之前有人大力反对…… 就好像是墨泽给她找来的心理学书里头的案例。本来没那么喜欢的东西,如果有人一直在你眼前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你就越会升起一种逆反心理。你不喜欢是吗?那我就偏要喜欢。 蒋谦越是反对,蒋濯和蒋瑾就越是离不开她,到那个时候,清欢真的很想知道,一个儿子的反对,宝贝女儿的命,和一个喜欢的女人比起来,蒋濯到底会选择哪一个。 当看到蒋濯背着清欢下楼的时候,正优雅将煎蛋送入口中的蒋谦眉头微微一皱:“媛儿,你年纪也不小了,不应该再这样黏着父亲。” 听了这话,蒋濯还没说什么呢,就感到背上的小家伙轻轻抖了一下,然后就要从他身上挣扎着下去。他一恼,厉声道:“乖乖的!”万一从上面摔下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黑眸瞟了蒋谦一眼,既为蒋谦这样说感到不悦,又因为清欢这样听蒋谦的话感到不满。两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最后要责怪的自然是蒋谦。 背上这个是他宠了两年的,蒋谦虽然是他的儿子,但父子间的关系其实并没有多么亲密。如果没有女儿的存在,他们顶多算个点头之交。“好好说话,别吓着媛儿。” 蒋谦一抬头,冷笑,这丫头脸色十年如一日的苍白带着病气,就算吓一吓又能怎么着?父亲这么顾惜着她,心里还有没有宛儿的存在?“胆子这么小,是属老鼠的不成?” 充满恶意的讽刺让清欢有些难堪,但她抿了抿嘴,细声细气地说:“属兔子的。” 蒋濯轻笑,蒋瑾把最后一口咖啡喝完,也道:“好了,你就别欺负媛儿了,媛儿,到大哥这里来。” 于是清欢双脚沾地后第一时间就啪嗒啪嗒踩着小兔子拖鞋朝蒋瑾怀里跑。鉴于她动不动就亲亲抱抱,如今蒋瑾也早习惯了和她有肢体上的亲密接触。时间一长,自然而然地就上了心。他性格比较温柔,但冷酷起来决不下于蒋濯,可以说是蒋家清心寡欲的第一人了。 蒋濯顿觉怀里空荡荡的,以往他也不是没看过清欢跟蒋瑾亲近的样子,但现在,他突然觉得心口有点堵得慌。半晌,笑了一笑,喊清欢:“快过来吃早餐,否则一会儿你又要喊胃痛了。” 蒋瑾却示意佣人把清欢的早餐端到自己身边:“我来喂她。” 红润的小口,米分色的舌头,娇嫩的口腔内壁,当她吃下一口培根时,小腮帮子就一鼓一鼓的,分外可爱。不知不觉间,蒋瑾就喂上了瘾,一口接一口的,直到清欢揉着小肚肚哼唧起来:“大、大哥,不、不吃了……”说着,眼里就有了泪花。 目睹了一切的墨泽表示,主人你很快就能拿奥斯卡了,太鸡贼了! 蒋瑾一句怎么了还没来得及问出口,那边蒋濯就冷了脸:“你喂的太多了!”又不是养兔子,这可是活生生的人! 要是清欢探知了他此刻的想法,肯定会讽刺的问一句,敢情现在你想起人家是人了,之前把人领养回来挖心怎么没想到这个?当然,现下她表现的还是非常娇弱,捂着肚子难受,脸色都白了,抓过蒋瑾的手就撒娇:“大哥……揉揉。” 温热的掌心贴着圆滚滚的小肚皮,好像真的好了那么一点。蒋瑾就着这姿势给清欢揉了起来,一边揉,心底不由得又有了内疚感。想来也是,她个儿小小的,人也小小的,想当然胃口也小,平常吃早餐都是小鸟食量,他的确是喂得太多了。 撇去蒋濯内心不爽不谈,蒋谦冷眼看着这一幕,不知怎地,就觉得特别刺眼。眼角余光瞟见清欢怯怯地看向自己,就毫不客气地瞪了回去。等到她不看自己了,心里却又有点失落。臭丫头!仗着父亲跟大哥疼她,都快上天了!天天就知道撒娇卖痴,就不知道来讨好下自己吗?!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再次赞叹一下清欢的未卜先知。墨泽给的主线任务是——得到蒋家男人的心,蒋谦自然也是蒋家男人,她可没想过要跟他恩断义绝,真闹成仇人,未免不美。综合看了无数本心理学还有各色爱情小说后,清欢也制定了一条拿捏蒋谦的路线。 越是喜欢一个人,就越是想要欺负她,她越是不理会自己,就越是想要跟她作对。就跟小男孩喜欢某个小女孩就特别爱扯人家辫子一样,都是一个道理。 揉了会肚子还是没见好转,清欢脸色疼的发白,蒋瑾这会儿是真急了,赶紧叫家庭医生。正想把清欢抱到楼上,蒋濯却抢先了一步,还冷冰冰地看着他。蒋瑾自知理亏,便往后退了一步,仍旧眼巴巴盯着清欢瞅,看到她眉宇间挥散不去的病气,心口一疼。 要不是为了宛儿的病,她也不会变成这样。蒋瑾心头涌过一丝奇怪的感觉,但就目前为止,他还没有要放过清欢的意图。 当然不能有,要是他们都不想要挖她的心了,她怎么去虐他们的心?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她不干,不是出自真诚的感情她接收起来毫不费力,但这不妨碍她再刷一刷蒋瑾的愧疚值:“大哥……你别放在心上,是我不好,明知道吃不下,应该说的……” 蒋濯嘘了她一声:“不许说话。” 她就乖乖闭上了嘴巴。   第七碗汤(六) 好乖好乖,真的好乖,乖的让人觉得对她一点点不好都是极致的残忍。蒋濯叹了口气,揉了揉清欢的脑袋,说:“别说话,一会儿又疼了。” 医生来看过之后,说是没什么大碍,开点消食片就好了,但清欢身体状况不好是事实,平时还是要多多注意一下,尤其要少食多餐。蒋瑾在一边听得又是内疚又是心疼,看着躺在大床上那小小的小不点儿,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好像酸甜苦辣咸都有,无味俱杂。 她真是没过过一天快活日子,从小就因为心脏能和宛儿配型被领养,这么多年,虽然是好吃好喝的供着,但其实给她吃的食物都是经过严格定制的,她自己根本不能做主。时不时的抽血抽骨髓更是家常便饭,她不能出门,不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甚至连所在的这个世界也不了解…… 假使她没有被领养,就算一直在孤儿院里,也肯定是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媛儿这么聪明,学习成绩肯定很好,未来前途无量,然后她会有一个充满光明的人生…… 一切都源自于那颗心脏。 蒋瑾不敢再想下去了,医生都说莞尔活不过十八岁,她的身体机能日益下降,只有媛儿的心脏能救她,可是…… 他看向睁着水汪汪的眼睛乖巧点头的少女,宛儿活下去,难道媛儿就要从此死在十六岁吗?这对她不公平。 清欢的肚子整整疼了两天,根据墨泽的说法,蒋宛儿很快就要犯病了,到那个时候,除了移植心脏以外没有别的方法救她。而现在她在蒋濯心里的地位还不够,无论如何,她该出手了。 从伶俐听话的女儿到多情柔软的情人,让她有种异样的兴奋感,要是以前的她,肯定不会这样的。 【因为主人你明白了啊,活着就要随心所欲嘛】墨泽说,其实心里腹诽,就是变渣了。从他的资料来看吗,以前的主人遇到这种事是绝对不会理会蒋家男人的,也不会选择这么恶趣味的做法,简直是根正苗红的好少女。 清欢哼了一声:“到时候你别看。” 墨泽被噎了一下,小小声道【人家也想要学习一下嘛……】 “想学房中术,我现在就可以让你变成大人,然后你去街上随便找个女人不就行了?前几天你刚跟我普及了‘站街女’这个名词,你忘啦?” 【嘤嘤嘤,主人你变坏了,你真的变坏了!】 清欢不理墨泽了,她坐在床上,狡黠的目光一闪而过。 时间过得很快,到了清欢十六岁生日那天,不知是为了弥补,还是别的什么,亦或者是又想拿她当挡箭牌了,蒋濯准备为她举办一个无比盛大隆中的生日宴会。他邀请了许多圈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得到蒋家的邀请,众人喜出望外,要是能趁这个机会跟蒋家人套个近乎,那就再好不过了! 于是女人们打扮的花枝招展,男人们准备个冠冕堂皇,反倒是清欢的生日这个主题被忽略的彻底。 时隔两年后,清欢再一次穿上了让她浑身都不舒服的公主裙。跟两年前的豆芽菜相比,现在的她娇小可爱,美貌出众,脸蛋儿还带着萌萌的婴儿肥,公主裙穿在身上,哪怕到处是蝴蝶结,她也仍然撑得起来。 当她从旋转楼梯上慢慢走下去的时候,所有人都用着热切和惊艳的目光望着她,她像个真正的公主!高贵,美丽,让人只想要跪在她面前执起她的小手,从此宣誓效忠于她,为她付出自己的生命和灵魂! 清欢根本用不到墨泽准备的[王霸之气],贵妃、皇后、皇帝、神仙……各种各样的角色她都做过,气势自然浑然天成。 蒋濯的眼里惊艳莫名,小女孩真的长大了,宛若开的正艳的芍药,娇艳欲滴。他走上去伸出戴着白色手套的手,非常忠诚而绅士:“美丽的小姐,请问我有这个荣幸将你介绍给大家么?”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燕尾服,将他修长英挺的身材衬托的格外好看,笔直的双腿裹在适宜的西裤里,领结和袖扣还是清欢亲自替他挑选的。 “当然可以,英俊的先生。”清欢嫣然一笑。 于是蒋濯朗声将她介绍给了今晚所有的来宾——蒋家的珍宝,他的掌上明珠,蒋媛儿。 倒是有姓了。 清欢始终维持着优雅得体的微笑,见识过她撒娇卖痴的蒋瑾和蒋谦都不敢相信了,这真是平时那个娇滴滴一碰就要碎掉的娃儿么!由此可见,女人真的是充满可塑性,男人是万万无法与之匹敌的。 女人们羡慕嫉妒的目光让清欢笑了,这些人要是知道成为蒋家“珍宝”的代价是什么,不知道她们还会不会这么羡慕。毕竟就算再有钱有势再漂亮,没有命都没用。 就在蒋瑾准备邀请清欢跳开场舞的时候,一个高大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出现,执起清欢的小手,单膝跪地献上轻轻一吻,声音邪气问道:“媛儿小姐,不知道我可否有这个荣幸,陪你跳一场舞?” 清欢歪着脑袋眨眨眼,这个动作由她做起来显得格外的可爱,此刻她打量着面前的男人,即便是曾见过无数的美男子,也依旧为此人的容貌感到惊艳。 剑眉邪气飞扬入鬓,乌黑的眼睛深邃悠远,鼻梁高挺,嘴唇削薄,宽肩细腰窄臀,身材上的完美不需多说。在场的男性都身着礼服,唯有他独树一帜,穿了一件黑衬衫,袖口处还不羁的卷起,显得格外有味道。 一个充满男人味,又透着股邪性的男人。 他眼底对她的兴趣显而易见,没有任何的企图,纯粹就是喜欢她的脸。难得在某个方面单纯看上她的男人,清欢笑了。 【主人,此人是蒋家最大的对头,官遂,和走商业的蒋家不一样,官遂的手伸的很长,是黑白两道都要敬他三分的人物】 蒋家的大对头都来了……难得蒋濯等人真的宣扬她是蒋家的珍宝啊?这也太残忍了……就算挡得住别人,可不一定挡得住官遂,万一官遂要来杀她,他们可拦不住。 蒋濯的眉头皱了起来,心里却很是不以为然。小东西很怕生,虽然表现的可圈可点,但掩不住她是只容易受惊的小兔子,官遂身上侵略性那么强,她肯定不会理他的。 然而事情出乎了他的意料,清欢不仅没有害怕的躲开,反而甜甜一笑,把裹着蕾丝长手套的小手放在了官遂的掌心。 对于她的慧眼识英雄,官遂报以低沉朗笑,大手亲昵地圈住清欢的腰,带着她滑入舞池。 两人配合的简直是天衣无缝,完全看不出在这之前他们根本没有见过。 清欢是相信缘分的,而官遂虽然看起来不好惹,但她看见他的第一眼就觉得他很合她的胃口。因为这个世界的不同,所以她没打算死去,她要留在这个世界继续学习,如果她要留下来,她不希望自己是一个人。 但她对蒋家男人们没什么好感,不会想要他们陪伴,官遂看起来是个好人选。如果……他没有其他企图,只是单纯喜欢她的话。 虽然她无法给予对方爱情,但她能够付出几十年的忠诚与陪伴,并且让对方认为她很爱他们,这是她能做的极限了。没有心的人,其实不需要爱。 “第一次见到你哪,美丽的媛儿。” 听听,就连声音都很好听。清欢的大脑因为官遂的声音微微怔了一下,这男人……真是男人中的尤物!极品!她抬头冲他甜甜一笑:“你也长得很好看。” 官遂的手指在她敏感的腰上轻轻挠了一下,换来清欢怕痒的躲避,他意有所指地看向四周:“比你的爸爸和哥哥还帅么?” 清欢笑了:“嘻嘻。” 只笑,却并不回答。好在官遂也只是随口一问,并非执意要得到答案,大手圈着不盈一握的纤腰,她的个儿好娇小,脑袋才到他的胸口,那么小小的一个人……却散发着无比甜蜜的气息,让人着迷。“你知道吗?你不是蒋家的孩子,是他们领养来的,而他们领养你。”说着,他低下头,凑到她耳边,形成一幅极其亲昵的画面。“是为了给他们真正的珍宝换心。” 他说这话时坦荡磊落,竟是真心的想要提醒她,不想见她这样一个甜姐儿被蒋家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至于为什么不怕伤害到她……有这样一双神采奕奕眼睛的少女,怎么可能是那么容易就被打倒的呢。 “我知道呀。”清欢也学着他的样子凑到他耳边说话。“可是他们看我看的好严,我又逃不了。” “需要我帮忙么?” “那多不好意思呀。”清欢意思意思的说。 官遂发出低沉的笑声:“为美丽的公主服务,是骑士的荣幸。” 清欢抓住他衬衫的领子,骄傲地说:“那就来解救我吧,骑士大人。” 一曲罢,清欢被脸色极其难看的蒋瑾拉走,临去前她看了官遂一眼,仍旧是灿烂的笑容。 而这灿烂的笑容却让蒋家的男人们感到格外的愤怒。   第七碗汤(七) “那人不是好人,离他远一点。”蒋瑾强压着怒气说。 清欢眨巴眨巴无辜的大眼,故意气他。“可是我觉得他很好啊,我第一眼就喜欢他了!” 蒋瑾眉头拧起来:“媛儿你不听大哥的话了?大哥说这些都是为了你好,难道大哥还会害你吗?” 害我倒是不一定,挖心倒是十成十的。清欢内心暗笑,表面上却露出纳闷的神色,不懂蒋瑾为什么这么说的样子:“可是……那个哥哥,他对我很好呀。” “哼,才几分钟就对你好了,都能让你反抗大哥了,真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蒋谦在一旁冷嘲热讽。 闻言,清欢抿着嘴巴望了他一眼,委屈又伤心,眼圈儿迅速泛红。 蒋瑾玩了蒋谦一样:“你少说两句。” “你……哼!”蒋谦甩手就走。 蒋谦走后,蒋瑾把清欢抱到怀里,柔声道:“媛儿相不相信大哥?” 清欢点点头。 “那么你应该知道,大哥是不会骗你的,那是个坏人,媛儿跟他走得近的话,会被他欺负的。”蒋瑾语重心长地说,倒真挺像一个为妹妹着想的好哥哥的。要不是清欢知道他的真面目,真要赞叹一番他炉火纯青的演技。 明明是把她当做移动心脏养着的,但为了隔绝她与外人接触,却偏偏表现的像是全心全意为她考虑,事事以她为基准,好像她不接受他的好意就是对不起他,弄了半天,倒是她像“养不熟的白眼狼”了。这年头啊,人人挟恩以报,太可怕了。 墨泽【……】主人你刚在这个世界生活不到五年就这么看透红尘真的好吗? “哦……”清欢颇感失落地点点头。“我知道了,我都听大哥的。” “乖。”蒋瑾揉了揉清欢的脑袋,牵着她的小手朝房间走。“来,看看大哥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 清欢乖乖被他牵着走,却又忍不住回头去找蒋濯。她对蒋濯的依赖蒋瑾看在眼里,但心底却并不是那么高兴,他眯了下眼,说:“父亲要忙着招呼宾客,待会儿会来找你的。” 清欢这就不看了,蒋瑾把她带到书房,掏出了一个心形小盒子双手递给她,用眼神示意她打开看看。 里头是一条心形项链。清欢不知道这是什么材质做成的,但从色泽与质感还有手感上来看,肯定价值不菲。她把脖子凑过去,对蒋瑾说:“大哥帮媛儿戴上。” 蒋瑾乌黑的眸子盯着那段雪白的颈子出神。不知不觉间,小丫头都长得这样含苞待放了……他看着清欢纤细的颈项,忍不住想要上前去亲吻吸吮,清欢吓了一跳,连忙捂着脖子躲开,蒋瑾从意乱情迷中回神,顿时懊恼不已。他的自制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了?都怪小家伙长得太好,太吸引人,竟然连他都抵抗不了……看见清欢惊慌的眼神,蒋瑾实在是不想她这样看着自己,便诱哄道:“乖,大哥那是喜欢你才这么对你,难道你不喜欢大哥吗?” 听了这话,清欢差点儿笑出来,墨泽根本已经毫不客气的滚地大笑了。她讷讷道:“喜欢的……” “那就是了。”蒋瑾松了口气,头一回觉得小丫头单纯也没有什么不好。 可是下一秒,他顿时浑身紧绷! 原因无他,小少女攀住了他的肩膀,也学着他的样子把樱桃小口覆上了他的脖子,米分嫩嫩的丁香小舌一下一下舔着他的皮肤,还不时用贝齿啃着。 一阵电流从脚底往上涌,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血气。所以即使知道这样不对,但蒋瑾舍不得把她推开。薄唇抖了抖,半晌,声音沙哑道:“媛儿……” 小丫头疑惑地从他脖子边抬起头来:“大哥不喜欢?媛儿是不是做错了?” “……不,这边也要。”罢了,要堕落就堕落吧! 看着蒋瑾指的另一边脖子,清欢歪着脑袋想了想,还是扑了上去,仍旧用小香舌舔啊舔啃啊啃,直把个蒋瑾啃得浑身激灵打颤,下腹蓄势待发,险些将裤裆顶破。 他真是小瞧了这丫头,明明只是普通的舔|弄,她是哪里来这样的技巧?竟把他撩拨的不能自已……蒋瑾深吸了口气,环抱住坐在自己大腿上的清欢,轻而易举将她的双腿分开跨坐在他大腿上,然后有意无意的用自己的坚硬去撞击她的柔软。她小猫般舔着,而他尽情享受着这背德的快感,明明知道这是不对的,她是他名义上的妹妹,而他是她的哥哥…… 就在蒋瑾马上就要忍不住意图将清欢摁倒的瞬间,书房的门被推开,三秒钟过后,他被一脚踹倒在地上,而怀里的小猫已经被他人抱走了。 睁开情|欲迷离的黑眸,蒋瑾就那样坐在地上,单手搭在膝盖,舌头轻轻舔了下唇瓣,似乎仍然在回味那柔嫩的触感,方才,他的手摸到了小猫含苞待放的小胸脯呢……软软嫩嫩的,别提多美妙了。 蒋濯满脸的黑气,“蒋瑾!”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么冷淡大声的语气叫大儿子的名字,因为他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一直以来都性格自律的大儿子,竟然把他懵懂单纯的媛儿抱在怀里猥亵!回想方才蒋瑾冲撞清欢的动作,蒋濯恨不得一个耳光闪过去! 他大步朝前走,手刚扬起,蒋瑾就仰起脸面露嘲讽地看着他:“父亲心疼媛儿,所以要打我?” 他眸子里闪着浓浓的讥讽和自厌。到底还是有点良知的人,也知道自己这样对清欢,实在是对她不起。被领养进蒋家,已经是她的不幸,而他这个大哥,竟然还在觊觎着她…… 蒋濯被这目光看得一愣,随后也想起清欢在自己家中的意义,顿时脸色也变了,难看至极。蒋瑾从地上爬起来,转身走出了书房,剩下那条心形项链在地上熠熠生光。 这场生日宴会隆重而盛大,所有人都知道了蒋家有个千金小姐叫做媛儿,包括那位养在深闺里,真正的蒋家千金蒋宛儿。她忧伤地望着电视里转播的画面,还有平板上关于蒋媛儿的溢美之词,内心一片酸楚。明明她才是蒋家的小姐,为什么爹地和哥哥们却要对那个冒牌货另眼相看?! 这是她的爹地和哥哥,不是那个冒牌货的! 而这边,蒋瑾跑了以后,蒋濯似乎也没脸见清欢了,草草安抚了她几句,仿佛无法面对她天真干净的眼神,就寻了个理由离开。 因为这事儿,蒋家男人们竟然一连三天没回来。这可是破天荒的事情,蒋谦平日里不回家很正常,和蒋濯跟蒋瑾,自从清欢占了这身子之后,每天一日三餐都准时,更别提是夜不归家了。 但是……没关系,走就走吧,他们走了,才好有人上门嘛。 就像是现在。清欢捧着一杯热牛奶缩在沙发上,望着对面坐姿优雅却面色苍白的蒋宛儿。 生得也是极美的,身体单薄,梨花带雨,娇弱无力,像朵柔美而纯洁的白莲花。 墨泽【……】主人你真的知道白莲花是什么意思吗? “媛儿妹妹,我……可以这么叫你吗?”蒋宛儿怯怯地问。 清欢不置可否。 见清欢没回答自己,蒋宛儿咬咬唇,勇敢而又不安地请求:“我想求你一件事……你、你离开我家好不好?你离开的话,爹地和哥哥们就不会忽略我了!” 忽略你?!我可是他们为了保护你,竖立起来的挡箭牌啊!清欢如是想。表面上她却做出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我、我……”仿佛是因为蒋媛儿悲伤而绝望的请求因此感到了慌张失措。 以前她也不是没遇到过跟她示威的女人,但像蒋媛儿这样走哀兵路线的还是第一个。那双水一样的眼睛里透露出的乞求和悲伤让我无法拒绝,好像如果你不答应她,就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一样。 就像是之前墨泽给她看的琼瑶爱情剧里头的女主角。 她也不想想,如果没用,蒋家男人养着自己做什么,不过清欢倒是很想知道,如果蒋媛儿知道自己是她的心脏提供者后,会不会仍然赶她走呢? “你长得这么漂亮,就算离开我家也一定能活下去的,你还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而我……咳咳咳!”蒋宛儿突然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柔弱病美人的样子我见犹怜,真是令人心疼不已。当她眼含泪珠的时候,就连最铁石心肠的人都忍不住为之心软。 但清欢除外,她虽然有心,但却不会被不真诚的人触动。 蒋宛儿痴痴地落着泪,哀悼着自己的命苦和悲伤。却从不知道,她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全是坐在她对面的那具身体的血肉养着的!“媛儿妹妹,我可以给你一点钱,就请你离开,好不好?” “我走了的话,爸爸哥哥们他们问起来,要怎么说呢?”清欢问。 蒋宛儿的脸更白了,严肃冷漠的爹地和深不可测的哥哥,如果他们知道自己把媛儿逼走,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并不像他们想象中那样纯洁如天使……“求你了,不要说出去,我、我不想让他们不喜欢我……”   第七碗汤(八)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清欢差点儿就被感动了。她想了想,做出一副在认真考虑的样子,问道:“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走……” “我可以帮你的!”蒋宛儿急切地说,恨不得现在就把清欢赶出去。“我真的可以帮你!你相信我好吗?如果你想走的话,我绝对不会让爹地他们察觉的!” “这里是我的家,你让我离开,我又能到哪里去呢?”清欢忧伤不已。 蒋宛儿心底闪过一阵心虚,但转念一想,自己这么做也没什么错的,媛儿本来就不是自己家的人,她把自己的爹地和哥哥抢走了,她来追回,有什么错?就算有错,也决不是她的。“我不管你要去到哪里,可是你留下来,我就会失去他们。你霸占了他们的宠爱,连我的身份都要抢走,难道我不应该赶你走吗?” 清欢不置可否:“既然这样,你可别后悔。” “我当然不会后悔。”蒋宛儿咬牙。 “好,那我答应你。” 蒋宛儿莫名觉得清欢的笑容有些说不出的奇怪,但她没怎么细想,而是越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和自己比起来,身体健康又漂亮可爱的媛儿当然会更得爹地和哥哥们的欢心! 可这个事实在清欢失踪后,她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明明说好的……说好让她来安排她的去处不是吗?她什么都还没做,清欢怎么就失踪了呢? 最可气的是她的父亲和哥哥们根本不相信,他们不在的期间,唯一来过的就只有她,所以媛儿不见了,他们就认为肯定跟她有关系!蒋宛儿委屈的都哭了,她的确是想要媛儿离开,可这事儿真不是她做的,她还没来得及出手媛儿就不见了,怎么能怪她呢?! 对于蒋宛儿的矢口否认,蒋濯蒋瑾气得大发雷霆,他们才不信那么羞怯胆小的媛儿敢一个人偷跑,她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不会,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胆子跟能力,从家里出去? 肯定是有人帮忙! 而那个人不是别的,就是宛儿! 家人的下人都认识宛儿,如果宛儿想把媛儿带走的话,保全是不会阻拦的。和不解世事的媛儿比起来,宛儿当然值得怀疑。 蒋宛儿恨死了!明明她才是这个家的大小姐,结果却只能在黑暗里生活,不仅不能名正言顺地出现在世人面前,还要眼睁睁把父亲跟哥哥们的疼爱分出去一部分!本来要清欢离开,她就已经准备好下手了,她不想要再见到这个女孩出现在蒋家! 这是她的家,她的亲人,谁都不能分享! 可出乎意料的是,媛儿并不信任她,而且还在她带她离开之前就莫名消失了。蒋宛儿觉得不可思议,她原以为自己能把媛儿把持在手上的,毕竟她可不像媛儿那样什么都不懂。 蒋谦恼了:“你知道什么?!她走了,你还要不要活命?!” 蒋宛儿一听这话,心都碎了,他们就这么疼爱媛儿,甚至要她拿命来赔?!蒋宛儿倒抽了口气,不敢置信地瞪着眼前的三个男人,他们是宠爱她纵容她对她百依百顺的亲人,可现在他们竟然为了一个外人凶她!指责她!诘问她! 于是她也爆发了:“我不要活了!你们要是想杀了我的话,那就杀啊!我就是不喜欢她,我就是不想她在我们家待着,就是我把你赶走了,你们能拿我怎么样?!要杀我吗?来!来啊!” 因为身体不好的缘故,所以她从来不敢太动情绪,当下吼的脸色惨白,心口呼吸困难,险些昏死过去。蒋谦见了,赶紧冲过来把她抱在怀里,焦急不已:“宛儿,药,你的药呢?!” 蒋宛儿流着泪却不肯说药在哪儿:“这个家……有她没我,有我没她……你们、你们看着办……” 蒋谦二话不说地就答应了:“好好好,不要她不要她,快告诉二哥,你的药放在哪里?!” 蒋宛儿虚弱地指了指腰间的蕾丝小包,蒋谦赶紧找到她的速效药喂了进去,好一会儿,蒋宛儿才停止了抽搐,慢慢平静下来。蒋濯跟蒋瑾浑身僵硬地站在原地,他们一方面为媛儿的不知所踪感到焦虑,一方面又为宛儿的心脏病感到担忧,两种感情在他们心里,让他们变得不上不下,别提多难受了。 蒋谦抱着蒋宛儿安慰着,把为什么领养媛儿的原因给说了出来。当蒋宛儿得知后,无异于遭到了晴天霹雳! 原来媛儿不过是她这个真正大小姐的挡箭牌!甚至媛儿的心脏能够救她! 后悔啊! 悔的肠子都青了!蒋宛儿的脸色五彩缤纷,煞是好看,半晌,她才颤抖着问,“二哥,你……你说的都是真的?她的心脏真的跟我完全匹配?” 蒋谦说:“是,你之所以能活到现在,也是因为她一直输血和抽骨髓给你的缘故,如果不是她,宛儿,你根本活不到十四岁的。”媛儿简直就是世界上另外一个宛儿,身体和宛儿无比匹配,尤其是那颗心脏!医生说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 蒋宛儿最羡慕那些身体健康能跑能跳的人,虽然现在她也活着,虽然她过得很好,可是和她想要的比起来,还是远远不够。她想要的不止这样,她想要健康的身体!想要的快疯了!爹地他们一直都在为自己寻找能够进行心脏移植的人,原来、原来媛儿就是那个人! 如果早知道的话,她绝对不会让媛儿走的! 一想到健康与自己失之交臂,蒋宛儿就痛苦的如同死掉。那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结果却……“二哥,快!快帮我把她找回来啊二哥!二哥!我不想死,我想健健康康的,二哥!”说完她扭头去看蒋濯与蒋瑾:“爹地!大哥!求求你们快把她找回来!” 蒋濯跟蒋瑾没有说话,他们的确是想要把清欢找回来,但是找回来以后……她现在走了,他们虽然担心,但也不必挣扎于要不要移植她的心脏给宛儿。 随着和她相处的时间加深,他们就越来越纠结这个问题。没有媛儿的心脏,宛儿就活不了,可宛儿活了下来,媛儿就必须死去。这是个不管怎么样都非常残忍的选择题,宛儿和他们血脉相连,他们疼爱她毋庸置疑,而媛儿……即使没有血缘的羁绊,他们也依然想让她活着。 那样一个天真鲜活的生命,不会有人舍得扼杀掉的。 可放任她一个人在外头,他们又不放心。外面的坏人那么多,她却什么都不懂,很容易被人骗。于是蒋家男人们决定,找还是要找回来,至于找回来之后要怎么办,还是到时候再说吧。 只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一找就是十年。 清欢毫不客气地离开蒋家后,没去别的地方,而是按照原本女鬼媛儿逃脱的路线而去。如果说女鬼媛儿对蒋家人有不甘有不解有怨怼,那么对于那个将她奸杀的人,就是纯粹的恨了。 而这人生啊,如果没有她的干涉,仍然会向着原本的发展狂奔而去。 虽然女鬼媛儿没要求,但清欢向来是个体贴的人,更何况根据墨泽的话,那人虽然没能在这一次奸杀媛儿,但却没有放过别的少女。清欢打了个响指,生死簿一开,便有四五个浑身散发着浓重怨气的白影子出现在她周围。 她低头一笑,说:“走吧,带你们报仇去。” 胡三是当地某家中学的食堂大厨,平日里看着五大三粗心无城府,但其实他是一个恋童癖,学校里有几个女生在不同时间段里失踪,也不知是死是活,家长们哭得眼睛都要瞎了,警察们把城市都翻了个底朝天,却无论如何没想到原来那失踪的孩子们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她们青紫遍布的身体被埋在胡三泛着食物香味的宿舍地板下面,散发出恶臭于馨香的味道。 短短十年里,失踪了五个女孩,她们有的是学校的学生,有的是路过的年轻女人,没有人知道她们去了哪里。而在事情发生初期,胡三还镇定自若地安慰过几个伤心的家长。 这是个杀人成性的凶手,冷静,大胆,残暴,好色。他甚至珍藏了许多受害者被他折磨时的录影带,当女孩们死去之后,在漫漫长夜,没有新的受害者的陪伴,胡三便靠着这些录影带自渎。 要不是最近风声特别紧,他早就出手了。太久没尝到肉味儿了,对胡三这样的人来说,难受的要命。 所以当房门被敲响的时候,胡三打了个激灵,快速关掉录影带扣上皮带,又把录影带藏到床底的箱子里,然后走过去开门。边走边想,从来没有人来找他,孩子们害怕他的外表,同事们认为他古怪,就连宿舍他也是住的独间。从没有人到访的地方,突然传来敲门声。胡三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会不会是警方查到自己头上了? 不,不可能,他一直都非常小心,他甚至为此看了不少犯罪心理学的书,掌握了许多反侦察技巧,不可能,不可能,千万不要自己吓自己。   第七碗汤(九) 宿舍门打开的一刹那,胡三的眼都直了。 他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少女! 浑身散发着清纯可人的气息,一双眼睛又大又干净,嘴角的笑容甜的像是蜜糖。 正是他最喜欢的类型。 这样的小女孩,怎么可能会跟警方挂钩呢?一想到这儿,胡三的色胆就又上来了,他探头朝左右看了看,露出自以为和蔼可亲的笑靥:“小姑娘,你有什么事吗?” 清欢眨巴眨巴清澈的大眼睛:“叔叔,我是专程来找你的。” “找我?”胡三心头一喜。“找叔叔做什么呀?” 他的眼里放射出色|欲和猥琐的光芒,清欢笑吟吟地看着他,说:“有人跟我说叔叔最喜欢年轻的小姑娘,所以我就想来看看,到底是不是这样。” 胡三一愣,根本没把柔弱娇小的清欢放在眼里,尤其清欢还是他最喜欢的类型,就算她真跟警方有关系,在此之前先尝尝她的味儿,黄泉路上也不亏。于是胡三嘿嘿一笑,把宿舍门打开,道:“快进来坐,进来叔叔跟你慢慢说。” 清欢笑着进去了。胡三又仔细地看了看四周,确定没人了,这才进屋,反手把门给锁了,搓着手舔着嘴唇涎着笑朝清欢走近。先是围着她转了两圈儿,看着年纪小,皮肤又白嫩嫩的叫人想上去掐一把,上上下下打量一遍。清欢也任由胡三打量,然后在他伸手想摸自己脸的时候歪了下脑袋避开——对不起,她现在,嗯,用墨泽的话来说,算是个颜控。 胡三这样的,她真的承受不来。 “叔叔,你不想见见我的朋友们吧?”她特意咬重了“朋友们”三个字。 胡三淫|笑道:“你先到叔叔这里来,叔叔一边陪你玩一边听你说。” 清欢打了个响指,对胡三努努嘴:“叔叔,你看看身后啊。” 胡三纳闷儿一回头,然后发出一声凄厉之极的惨叫。 “都是叔叔的熟人啊。”清欢感叹一声。“你们好好叙叙旧吧。” 胡三惊恐地望着那五个熟悉的鬼影,她们脸上再也不是让他兴奋激动的恐惧和痛苦,而是让他毛骨悚然的笑。他从没想过,原来那些伤痕出现在这些女孩身上的时候,还可以这么恐怖。 突然,女性尖叫声和男性狂笑声传来,胡三打了个激灵,回头一瞧,不知何时,电视里竟然播起了他珍藏的录影带。然而这一回,录影带给他带来的不是性奋,他没能勃|起,也没能感到心跳加速,而是无边无际的惊恐。 清欢撑着下巴趴在窗台上往外看,大概过了有两个小时,等的她都快睡着了,后头才传来呜咽的鬼声。她勾唇一笑,连头都没有回便伸手一捞,手心立刻攥住了胡三意图逃跑的魂魄。她捏了捏,弱小的灵魂便因此发出痛苦的哀鸣。 那么人高马大五大三粗的一个人,原来灵魂本身竟然如此弱小。“可不能就这么放了你走啊,你走了,她们的怨气该怎么办?”说着,她虚空画了个奇怪的符,对那几只女鬼说道:“他是你们的了。” 只肉体死亡是万万不够的,那五个鲜活美好的生命毁在胡三手中,胡三自然要付出一点代价。就以此处为点,将他的灵魂扣押千年,承受五个少女对他一千年的折磨,一千年后,女鬼们的怨气消散,胡三投入畜生道,这才算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一个月后,胡三房间里开始散发出恶臭,人们将他的房间打开才发现他已经腐烂的尸体。奇怪的是,在清理他尸体的时候,警察发现了从地下往上渗的黄色尸水。当他们将地板挖开的时候,那五个他们始终遍寻不着的少女尸体出现了。 毫无疑问,尸体,录影带,死者的遗物……等等充分证明了胡三是凶手,然而胡三又是怎么死的呢?是谁杀了他?瞧他死前的表情与身上的伤痕,明显是在极致的痛苦和恐惧中死去的。 无论警方怎么查也查不出来,时间一长,死的又是个人渣,这案子便不了了之了。 而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胡三的灵魂仍旧承受着他生前所给予少女们更甚千百倍的折磨与报复。 解决掉胡三以后,清欢并没有回蒋家。她只得蒋濯等人一定会来找自己,但她并不想被他们找到。 时间真的是太宝贵了,她还有很多事情想做。曾经在女鬼朱采的世界里,柯淑妃说的那些话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那些瑰宝,诗篇,知识,她不懂的一切……她都想要去学习。完成女鬼媛儿的心愿固然重要,但远不及她的心。 她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跟蒋家男人纠缠的事上,现在她不出现,蒋宛儿没有合适的心脏,自然不能像之前那样健健康康的。而她也需要好好吊吊蒋家男人的胃口,虽然没达到[至死不渝],但[白月光和朱砂痣]的等级却已经满了。就算她长久不出现,她也是蒋家男人心口的那颗朱砂痣。 对此墨泽两眼泪汪汪,主人是你自己说要玩游戏的啊现在你突然不玩了是怎么回事你这么赖皮你家系统知道吗? 不过……算了吧,既然是主人想做的,他乖乖跟着也就是了。 于是清欢销声匿迹了十年。虽然这十年对她而言并不长,可对于有心人来说,已经是无法跨越的沟渠了。她用了整整十年的时间在这个世界学习,想要去了解、认识这个神奇的世界。虽然中间闹过一些乌龙,但她并没有白白浪费这段时间。 而在这十年里,蒋家人怎么样了她一点知道的兴趣都没有。她在和他们感情最朦胧的时候突然消失,注定要成为他们人生中最特别的那一个,即使他们日后会遇到更多的女人,但他们永远无法忘记清欢。 当清欢走出她待了十年的地方时,墨泽已经感动的泪流满面【主人,你终于肯出来了!】再不出来的话他这个系统真的就要发霉了啊!【以前没有完成的任务主人你还要不要继续?】 之前是清欢主动要玩,现在却是墨泽求着她玩了。没办法,日子太无聊,他真的很想很想展现一下自己的能力。 清欢说:“不了。蒋家男人的心我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七十五,至于那个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学生的要求……别开玩笑了。” ……这倒也是。毕竟是人类的身体,十年里主人的身体已经成熟,别说小学生,就是初中生都不行了……【那、那怎么办?主人你要半途而废吗?】 听出墨泽声音里的颓唐和丧气,清欢身为一个好的主人,为了不打击到墨泽的自信心,她微微一笑,说:“给你个机会,现在牌全乱了,你把它理顺,咱们重新开始。” 即使时隔十年,她一样有信心重新回到蒋家去。 墨泽双眼一亮,他的实体是清欢化出来的,永远不会长大,因此一直都是胖娃娃形象。【主人的意思是要回去蒋家?!】 “十年过去了,蒋宛儿估计没几天好活了吧?”清欢微微一笑。“我想回去看看,在健康的我和濒临死亡的蒋宛儿之间,他们究竟会选谁啊?” 【叮!恭喜主人触发新的主线任务,1:重回蒋家;2:覆灭蒋家。】 这第一步自然是要重回蒋家的,只是……不能普普通通的回去,而且她也懒得去想些借口,比如说这十年里自己在哪里呀,做了些什么,怎么突然想要回去……这些他们肯定会问的废话的答案,清欢根本想都懒得想。 于是墨泽给出了个馊主意。 既然是馊主意,那肯定算不上好,至少在读过无数本爱情小说的清欢来看,馊的可怕,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一切尽在不言中,到时候根本不用她解释,蒋家人自动就会脑补了。 她忍着恶心挽着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看着那肚子上晃荡着的三层肥肉感到一阵油腻,她得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吃肉,她怕恶心。但墨泽说选择外表丑陋的更有震撼性,尤其这秃头大肚佬脖戴一指宽的金项链,十只手指头上戴着金光闪闪的戒指,好像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是暴发户一样。 而像清欢这么一个优雅美丽的年轻女郎跟在他身边还挽着大肚佬的胳膊,当然就是做那种职业的了,否则谁家姑娘眼瞎看上这样的男人? “小姐啊,你可真是漂亮,我之前也去过你们那里几次,怎么就没见过你呢?”大肚佬色眯眯地问。 你当然没见过,因为我才去没几天。催眠那里的人让他们默认为她在那儿待了十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好么!“金老板真是贵人多忘事,我们那里姐妹多得很,怕是金老板根本就没注意到我吧?” “怎么可能呢?”金老板把脑袋摇的像是个拨浪鼓。“像是清欢小姐这样的美女,我第一眼见了,决不会忘记!” 清欢捂嘴娇笑,打量了下四周的环境。这是个很高大上的酒会,据说还有她要见的人。   第七碗汤(十) 她笑起来的样子可真好看,完全不复她艳丽娇媚的容颜,而是带了一丝不沾染尘世的干净,好像整个世界都亮了。 这熟悉的笑容…… 就在金老板的肥手要顺进清欢丰满的臀部时,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他。他疼的油脸泛白,不住地哀哀惨叫,嘴里叫骂不绝:“你!你放开我!你知道我是谁吗?!你不怕我要了你的命吗!敢得罪我,我啊啊啊啊啊啊!” 清欢深感疼痛,瞧那骨头差不多都被掰弯了。她咋舌,抬头对上一双蕴含着滔天怒火的黑眸,眨眨眼道:“先生,你这么粗鲁不好吧?你把金老板弄疼了。”说话时她还顺手摆了下自己的长发,性感的卷发散发着乌黑的光泽,真是风情无限,娇媚入骨。 男人却一字一句地低沉喊她的名字:“蒋!媛!儿!” 清欢迷茫眨眼:“你叫谁呢?” 蒋谦不敢置信地瞪着这个敢装作不认识自己的女人,一把将金老板甩开,转而抓住清欢的手腕,冷声说道:“跟我走!” 清欢还没来得及拒绝,金老板就躺在地上阻止了:“你,你不能带她走,她是我啊——!” 太惨了,这回估计连脚趾头都得断了吧。 她的手腕纤细,柔若无骨,蒋谦攥在手里竟然都有种不真实感。他已经不在乎这是在别人家的地盘上,也不在乎自己今天是来谈生意的了,现在他只想把这个女人狠狠地揍一顿,问她一句,这么多年,她去哪里了?! 曾经,真的是不喜欢她,当知道她失踪的消息后,他心头除了涌起宛儿没救了的悲凉以外,还有着欣喜。欣喜媛儿失踪,宛儿终于可以独占父亲和大哥的宠爱,也欣喜从今以后家里再也没有一个外人存在。可是……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最初的喜悦消失不见,他竟然升出了担心感。 担心她一个十六岁的小丫头独身在外危险难测,担心她遇到骗子,被人拐走,担心她吃不饱穿不暖,担心她迷路,怕黑,不能生存。于是,在父兄疯狂的寻找后,他终于也加入了寻找她的旅途。 十年啊,不是一眨眼,不是半个月,不是三五年,是整整十年! 蒋谦无数次做梦,都会梦到她,不知道她现在长成了什么样子,不知她身在何处,也不知她过得好不好。很多时候他会做噩梦,梦里媛儿被人欺负被人打骂,再也没有了天真的笑容和眼神。 所以他会想,要是自己以前能对她好一点,是不是所有事都不一样了?如果他关心她一点,好好爱护她,或者是在明知宛儿会上门找她的时候劝阻两句……是不是今天媛儿都还好好的在蒋家? 他也曾想过找到她之后的情景。他发誓,不会再像以前一样欺负她瞪她不理她了,也不会再让她看些老掉牙的书,更不会把她养成一个木偶人。这样一个美丽的小木偶,永远活在蒋家的象牙塔中也许是一种幸福,可是如果生存在外面,迎接她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与残害! 蒋谦是真没想到,自己不过是心血来潮代替公司部门经理出来参加个酒会,顺便谈个生意,就能再次遇到她。他只是这几天心情烦躁,所以想出来走一走,但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认出她来了! 那样的笑容,世界上只有蒋媛儿有。 但是,瞧瞧她这是什么鬼样子?身上那件紧的把曲线完全勒出来的红色短裙,露出深深的乳沟,细长的美腿毫无遮掩,只是把清欢从那死胖子身边拉开到角落的空当,蒋谦就已经注意到无数道色眯眯的视线了。 竟然还化了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妆! 其实这妆很好看,妖娆娇媚又不失大气,但对于看惯了清欢素面朝天的蒋谦来讲,无异于是刷了层油漆。他愤怒地盯着清欢,单手握住她两腕,又将她夹在自己腿间迫使她动弹不得,阴测测地问道:“这些年,你都在哪儿?!” 清欢的表情完全可以用茫然来形容,墨泽在心底已经为她点了三十二个赞,这演技,浑然天成没有丝毫瑕疵,奥斯卡也不过如此。“你在说什么呀先是,我们认识吗?” “我不会认错,你是媛儿。”蒋谦以为她是在跟自己装傻。“难道你还想跑?!跑了十年还不够吗?!” 清欢笑了:“先生,你真的认错人了,我可不是你说的什么媛儿,我叫清欢。”说着,她向前倾过柔软的身子,整个人完全贴到蒋谦怀里,若有所无地磨蹭着:“没有预约就直接抢人可是不好的,先生现在把我放开,我还能考虑下让你插队呢。” 蒋谦听着这通胡话,心里的火气愈发往上冒,半晌,他咬牙盯着清欢,知道她是肯定不会乖乖跟自己走的,于是一个手刀将她劈晕,然后把人打横抱了起来。 大厅里,金老板看见抢了自己女人的蒋谦,连忙指着他大叫起来:“是他!是他!就是他!是他打的我!哎呦——” 酒会的主人本来还在想是谁有那么大本事敢在他的地盘上撒野,一看是蒋谦,顿时满脸堆笑的喊了声二少,然后自认倒霉。 把清欢放到车里后,蒋谦吩咐了下去,务必要在一小时内把她的身份查出来,并将详细的资料都放到他面前。 蒋家的人办事效率自然高,很快地,一沓厚厚的资料就放到了蒋谦的面前。他看着昏迷中的清欢,将文件夹翻开。越是看,他身上的杀气冷气就越的重,拳头也握得越紧,最后他一拳砸上了车门,高大的身躯也在剧烈颤抖。 这都要归功于墨泽无与伦比的想象力和八卦实力了。他给清欢制定了一个酷炫至极也苦逼至极的经历:十年前蒋宛儿把她赶出来后,十六岁花一样的 少女自然什么都不懂,被人贩子拐了,强x了之后卖到xx会所,从此一呆就是十年,如今已经混成头牌,身价惊人。名字也是领班给改的,从那以后再也没人叫她媛儿,而她自己也因为发了场高烧,慢慢把这名字给忘了。 无法用语言形容清欢听到这个过程的表情,大致上是被雷劈了。不过照目前情况来看,好像还蛮好用的,至少蒋谦的痛苦十成十没有造假,于是清欢在心底夸了墨泽一句:“做的不错。” 墨泽的尾巴登时就翘上了天,哈哈哈哈哈主人夸他了耶!就说那么多爱情小说跟琼瑶剧他没有白看!他身为忠犬的墨泽系统大人,不仅高大上,撒狗血也是一盆一盆的! 至于那还是处女的身体……墨泽表示压根儿不算什么,又不是每个处女初夜都会流一床单血,不流血是很正常的好不好。再说他家主人身经百战……啊呸呸呸,不,是很久没开荤了,无所谓啦! 等到蒋谦差不多消化完这剧烈的冲击了,清欢适当的睁开了眼,她摸了摸后颈,觉得有点疼。这个蒋谦下手还真不含糊……一抬头看见一个黑影坐在床边,她被吓了一跳,伸手一推,那人被她推的踉跄了一把,随即扑了上来,把她摁倒在柔软的床上。 看这架势,这是要进行肉体上的交流?清欢轻笑,一点都不害臊地搂住了蒋谦的脖子。别的不说,十年不见,蒋谦比十年前更英俊了,整个人还带点阴暗气息,实在是很吸引人。“先生,你把我带回来,就是为了这个呀?” 蒋谦僵硬地任由她搂,呼出的气息和她的纠缠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只是在不是那么明亮的房间里,看见她的眸子熠熠生光。就像以前一样,不管他怎么欺负她,她的眼里都住着星星。 他声音沙哑地问:“……你真的不认得我了吗?” 清欢觉得这话就奇怪了:“我为什么要认识你?先生你长得这么好看,要是我见过你,一定不会忘记的。” 蒋谦的唇瓣抖了两下,气氛正好,清欢不想浪费这大好时光。米分唇朝蒋谦送去,一边亲吻一边娇滴滴道:“现在不就认识了嘛,先生不用在意这些,以后咱们也认识啦,我不会再忘掉你了。” 她的技巧惊人的娴熟与销魂,只要一想到她是从哪里学来的,蒋谦就感到心脏一阵一阵的抽疼。十年了啊……十年的时间,把她从一个单纯天真的少女,变成了今天这样……蒋谦闭上眼,眼眶酸涩的厉害。他附身把清欢抱住,低声说道:“我不会再欺负你了。” 清欢讶然,这……明明是那啥的前奏,怎么一秒钟变纯情画风? 【叮!蒋谦倾心值20,当前为90】 还差10就满值了诶……清欢还记得在自己离开蒋家之前蒋谦对自己的倾心值只有30的,怎么十年没见,就已经升到70,然后现在还突飞猛进到90了? 【主人,我就说脑补很可怕吧?】 清欢服了。她把蒋谦的脖子往下拉,亲了下他薄薄的唇瓣道:“可是人家想要你欺负我。”   第七碗汤(十一) 因为清欢的主动接近,蒋谦轻轻颤了一下,他凝视着身下人儿的脸,他曾在梦中无数次的想象过,十年的时间会把她变成什么样子,现在她出落的一如他想象……啊不,比他想象的更加美丽。 清欢感觉到蒋谦颤抖的手抚摸着自己的脸,说实在的,蒋谦对她的倾心值能达到90真的让她有点始料未及,她怎么也没想到,曾经对她倾心值最低的人竟然能在短短十年内增长到90。所以,她难得地觉得蒋谦看起来顺眼了些。 这倒是事实,这些世界里,但凡是清欢身边的男人,大多都是长得极其英俊的,蒋谦自然也不例外。他有一双多情的眼睛,当这双眼睛认真地凝视着你的时候,你会以为自己得到了全世界。 “你喜欢我吗?”清欢歪着脑袋问。 这个动作……就像是以前小小的她,有了什么问题就会歪着脑袋,像只小猫儿似的,不管能不能得到答案,她总是这样可爱。蒋谦的眼神迷离起来,他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想要什么,当清欢的手从他的脸抚摸到他的胸膛时,他像是被什么惊醒一般,猛地从床上弹了起来,几步离开了房间,消失不见了。 清欢眨巴眨巴眼,为这闪电般的速度折服。原以为能春宵一度,没想到这家伙内心还如此纯情。她耸耸肩,起身,把身上的衣服整理了下。 过了几分钟,有人敲门送来了一身干净衣服,清欢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衣着,嗯……的确是有点艳俗,还是换下来比较好,就是不知道蒋谦想怎样。 她把裙子展开,是条剪裁简单但是很漂亮的白裙子,纯洁的颜色。清欢觉得有趣了,明明自己已经不是蒋谦记忆中的那个干净的少女了,他却仍然给她送来了一条白裙子,难道说……他还是要自欺欺人不成? 墨泽瞎编出来的信息蒋谦全看了,应该早知道她不仅失去了记忆,也早就不是他心目中纤尘不染的小公主,他又何必要活在幻想之中呢? 虽然这么想,但清欢还是很给面子的换上了这条白裙子。她眼神干净,气质脱俗,穿上白裙子倒也真有一番仙气。至少蒋谦再一次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眼里惊艳满满。 清欢拎起裙摆转了一圈,语笑嫣然地问道:“好看吗?” “好看!”蒋谦毫不吝啬赞美之词。他上前握住清欢的手,说:“我带你回家。” “回家?”清欢皱眉,试图甩开蒋谦无果。“回什么家?我没有家啊。” “媛儿……” “不是告诉你我不叫媛儿了么!”清欢有点怒色。“我可不做别人的替身!” 你怎么会是别人的替身呢?蒋谦心下涩然。看到她的资料后,他比谁都清楚,她就是媛儿。虽然外貌上有改变,虽然谈吐气质都不一样了,但他知道她就是媛儿。十年前莫名出现,被人贩卖到会所,后来成为头牌公关……除了媛儿,再也不可能是旁人。没有人会和她一样什么都不懂,不解世事,因此那么容易被骗。 “好,不叫你媛儿,我叫你清欢好吗?” 清欢点头:“嗯。” “你愿意……跟我回去我家吗?” “回你家?”清欢不明白了。“我为什么要回你家啊?我得回去会所,想我出台的话,价钱可不便宜。” 难以形容听到这番话心底的感受,蒋谦深深吸了口气,他原本是想把媛儿留下来,并不将她带回家,可是……他跟媛儿之间没什么感情,就算她跟他在一起,他也没法让她想起过去。但父亲跟大哥就不一样了,媛儿以前最依赖他们,有他们在的话,她……应该会想起来的吧? 蒋谦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为了什么。他为什么非要媛儿想起来呢?他不知道。 也许……是还想看看那时候她羞怯干净的笑容吧。眼前这个烟视媚行的女人,不是他的媛儿。 清欢反抗也是没有用的,蒋谦那哪里是跟她商量,根本就是通知她一声,就算她不同意,他也是会把她带回去的。 得知蒋谦找到了媛儿,蒋瑾失手把咖啡泼在了重要的文件上,但他根本没有心思去擦,而是抓起车钥匙就狂奔出了会议室。而蒋濯当时正在读书,他手上的书啪嗒一声掉到了桌面,然后整个人表情呆滞的可以。 找了她太久太久,已经久到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了。 午夜梦回的时候,不止一次幻想过,要是找到这丫头,一定要好好教训她一顿,让她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怎么能偷偷离开家呢?这孩子这么不乖,真该打顿屁股! 可是日复一日的寻找没有结果,蒋濯的心就慢慢冷淡下来了。打她?他舍不得,还是不打了,只要她能回家,怎么样都无所谓了。可是天大地大,媛儿,你在哪里呢?知不知道爸爸一直在找你? 甜蜜的、可爱的、贴心的少女……她此刻身在何处? 时间越发流逝,蒋濯甚至已经做好了媛儿早已不在人间的心理准备,可就在他试图接受现实的时候,竟然接到了小儿子的电话,说是人找到了! 他激动的手都在发抖,早早地就在客厅里等候蒋谦把人带回来。坐了半小时后左右,蒋瑾也气喘吁吁地回来了,蒋濯看着满头大汗的大儿子,心知肚明他是为了什么。 那个女孩离开的时候,他们也担心,但决没有现在这样。时间让他们看明白了自己的心,也让他们清楚的知道这个少女对他们而言有多么重要。她……不是蒋家人,真的是太好了。 就算她不是名正言顺的蒋家小姐,也是货真价实的蒋家珍宝——蒋家男人捧在掌心不能舍弃的珍宝。 蒋濯蒋瑾期待了大半天,蒋谦带回来的女人也很符合他们的想象。 她真美!五官娇艳精致,红唇不点而朱,秀眉杏眼,米分面桃腮,乌黑的长发柔顺地披在肩膀上,一袭白色的裙子把她衬得如同坠入凡间的天使! “媛儿!”蒋濯激动地大步走过去就要把清欢抱进怀里,蒋瑾也眼巴巴地看着。可清欢却灵巧地躲到了蒋谦的身后,单手扯住蒋谦的衬衫下摆,大眼戒备地望着蒋濯。 她的眼神大概是这么个意思:哪里来的神经病?! 在蒋濯的记忆里,媛儿是温柔的,羞怯的,可爱的,懂事的,但从来都不是这样防备她的。她对任何人都不敢亲近,和他之前却没有丝毫隔阂。可现在……为什么他觉得她的眼神那么陌生?! “忘了我说的了吗,清欢?那是父亲,你要叫他爸爸。”蒋谦握住清欢的手,把她拉到身前,“乖,别怕。” “我才不怕呢。”清欢很是傲娇。“你以为我没见过世面,看到个陌生人就会害怕啊?”她不过是因为对方那激动的眼神,所以做出适当的反应而已。 听了这话,蒋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他执着地对着清欢伸出双手:“媛儿,听话,到爸爸这里来。” 清欢对天翻了个白眼。“大叔,你认错人了吧,我没有爸爸。” 蒋濯看向蒋谦。蒋谦说:“媛儿什么都不记得了,她……现在的名字是清欢。” 这是怎么一回事?蒋瑾也站了起来,走到清欢面前,柔声问道:“媛儿,你真的不认识我们了么?我是大哥呀,你以前很喜欢大哥的,难道你忘了吗?” “我都说了我没有家人。”清欢退了两步,拿看色狼的眼神盯着蒋瑾。“别想着跟我套近乎,没有钱的话,我是不会理你的。”说完她扭头去看蒋谦。“喂喂喂,你别忘记刚才你答应开的价,可你没说你家人这么奇怪啊!”早知道她就不来了。 看到这样的媛儿,蒋濯和蒋瑾这么震撼也是情有可原,但他们从头到尾都没有怀疑过眼前这是假的,她不可能是假的!就和蒋谦一样,他们也是看到清欢的第一眼就认了出来,可认出来是一回事,她到底是遭遇了什么,才变成了现在这样?! 和以前的她完全判若两人!如果不是那双眼睛,如果不是那种奇妙的感觉,他们不会相信这是他们的媛儿! “是十年,不是十天,也不是十个月,她会变,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蒋谦淡淡地说,把手里拿着的文件夹递了过去,回头对着清欢说:“你一定累了,先回房间去休息好不好?” 清欢当然不会拒绝。 蒋濯瞪着文件夹出神,他隐隐知道里面是关于什么的,但他不想打开来看,总觉得打开来看了,就好像会失去什么一样。那里面的东西,也许他根本就接受不了。 蒋瑾看了父亲和弟弟一眼,抢过父亲手里的文件夹,翻开看了起来。看得越多,他的表情越是可怕,最后他狠狠地把文件摔在了地上:“我要宰了他们!” 能让性格温和隐忍的蒋瑾发脾气,里头的内容有多么不堪就已经不言而喻了。   第七碗汤(十二) 蒋濯知道自己如果理智一点,就不应该把文件夹捡起来。 但他捡了。 他非但捡了,还看了。 里面的内容让他气得手指都在颤抖,半晌,他把文件夹攥的咯吱作响,“查!给我查出来是谁!查!”他要将那人碎尸万段!“那个会所也不用留了,所有知道媛儿的事情的人,让他们再也张不了口!” 清欢太庆幸了,墨泽这小家伙有时候还是非常靠谱的,他给弄的文件上,那些和她有关系的人,个个都不是什么好人,有些甚至是曾经犯过罪但钻法律漏洞而幸存的漏网之鱼。蒋家和他们对上,也算是为民除害了。至于名声什么的,她活着的时候就不在乎,现在死了,更加不在乎了。 没有什么比她能活得自在快活更重要的了。 蒋濯发完脾气后,平静了下来。蒋谦看他要上楼,就问道:“父亲,你打算做什么?” “做我早就想做的事。”蒋濯说。“把她早就该知道的真相告诉她。” 所谓的真相,就是领养媛儿的原因,以及为何这么多年她的身体一直不好的理由——无外乎是蒋宛儿。奈何蒋濯讲得再声情并茂,清欢也没仔细听,她现在的身份是失忆者嘛,蒋濯就是把事情给讲出花来,她也是不在意的,但她可以好好损回去。 “天哪!蒋先生,你们一家人是不是有病啊?!”她表现的完全像是个事不关己的陌生人。“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爹生妈养的,你们家女儿就是宝贝,人家的女儿就不是?现在可是法治社会,每个人都是有人权的,你们凭什么那么欺负人家一个小姑娘?”说完嗤笑一声。“都什么年代了,还逼着人家看什么女戒女驯……真以为你是封建社会的土皇帝啦?拿一个无辜的孩子当挡箭牌,这样的事情你好意思说,我都不好意思听!把人家的利用价值都用光了,这才想起来要补偿?还是省省吧你。” 漂亮的小嘴里吐出一句又一句刻薄的语言来:“我要真是她,打死我也不原谅你们!” “那如果是你,你要怎样才肯原谅我?”蒋濯眼巴巴地问。 清欢看他还是挺真心的,就说:“你把蒋家给我,我就原谅你了。我想要钱,要很多很多很多的钱,你有吗?你能给吗?”她也没指望蒋濯回答,问完后就立刻又道:“我开玩笑的,你快走,我困了,我要休息了。” 说完对着蒋濯又推又搡的,一点面子都不给,眼神也好表情也好,无不在诉说一个事实:快走快走快走快走! 蒋濯很郁闷,他是真走了心的,奈何女主角完全不配合。最后没辙了,只好被人撵出去,要不是他躲得及时,门板就要砸到鼻梁了!正在他要离开的时候,门里传来清欢的声音:“喂喂!蒋大叔!你说的那什么蒋宛儿,就是你女儿,我明天能见见她吗?” 蒋濯一愣:“见宛儿?” “能不能你吱个声啊。” “可以。” 在蒋家男人的心里,蒋宛儿是天底下最值得怜惜的女人……呃,那当然是在清欢出现之前。有了清欢以后,蒋宛儿就退居二线了。所以说这亲生的跟非亲生的到底是有差距的,前者无论如何都舍弃不了,后者却可以适应身份上的转化。 其实早在十年前,蒋濯蒋瑾对清欢上心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开始着手寻找另外能和蒋宛儿配型的心脏了。可以说,他们再也没打过清欢心脏的主意,可惜这件事还没来得及跟清欢说,她就已经失踪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蒋瑾最后果真得到了一颗心脏,唯一的问题是和蒋宛儿的配型不如和清欢那样的完美,但当时蒋宛儿病入膏肓,医生曾经说她活不过八十岁,如果想让蒋宛儿活着,就一定要做心脏移植手术。 先不说清欢不在,就是清欢走,蒋濯蒋瑾也是舍不得的。于是,在蒋濯签了手术同意书的情况下,蒋宛儿的心脏移植手术开始了。 手术的结果很成功,排异反应虽然有,但并不重。蒋宛儿也因此度过了她人生中最健康的五年。这五年里,她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了世人面前——以真正的蒋家小姐的身份。偶尔有人会在她耳边提起清欢,她便故作不介意地表明那只是一个幌子,是她这个真正的尊贵小姐的替身。 可是当第六年到来的时候,一切就都不一样了。她开始频繁出现排异反应,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渐渐地又开始不能跑不能跳,自后竟然发展到了只能躺在病床上,以氧气罩来维持生命! 她不想死啊……她还没活到三十岁,她不想死啊! 可是又有谁能救她呢?蒋宛儿心底一片绝望。 这绝望在清欢出现在她面前后得到了缓冲和纾解。蒋宛儿躺在病床上,震惊地睁大了眼,听着面前蒋瑾的介绍。什么叫……这是媛儿?媛儿没死?怎么可能!她竟然还活着,而且还活得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现在竟然又回到蒋家来了?!难道说,因为知道自己快不行了,所以她又要回来偷走自己的东西吗?! 不可能!就算她蒋宛儿死了,她也是蒋家唯一的小姐! 可是看着清欢,蒋宛儿心头灵光一闪。也许……清欢的回归并不是件坏事。她想起以前二哥说的,清欢的心脏和自己百分之八十匹配的事情,现在她使用的这颗心脏只有百分之六十的匹配率,如果换成清欢的,换成那颗百分之八十匹配率的,她是不是就可以真正康复了?! 心头狂喜,当着蒋瑾的面,蒋宛儿却流出了眼泪。她温柔地看着清欢,氧气罩下的嘴巴轻声说着:“你、你没事……我、我就放心了……你……你……你这些年……还,还好吗……” 清欢笑眯眯地望着她:“还好。” 简简单单两个字让蒋瑾又想起文件夹里所说的事情,他攥紧了拳头没有说话。 蒋宛儿没有注意到这个,而是温柔的请求道:“我……我可以跟你单独说……说几句话吗……” 清欢不置可否。 既然她答应的话,蒋瑾当然是不会说不的,于是蒋瑾出去后,病房内就只剩下了清欢和蒋宛儿两个人。蒋宛儿躺在病床上,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眼角缓缓流下,说不出的绝美凄凉。“媛、媛儿,当年赶你走,是我的不对……我、我不应该那么做的……” “可是你已经那么做了。”都已经发生了多少年的事,说那个干吗?“你留我下来想说什么?” “我想活下来……”蒋宛儿答非所问,她睁着眼睛望着雪白的墙壁出神。已经记不清自己在这里生活了多久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只能躺在床上,扎针,抽血,打点滴,盖氧气罩……时不时被推入急救病房,修补那颗已经千疮百孔的心脏……真真是千疮百孔,为何想要一个健康的身体那么难?“想再看看外面的蓝天,想听听鸟儿的叫声,吹吹风,跟哥哥们一起放风筝……看放学的小孩子唱队歌……我、我真的好想活着呀!” 诶,说话竟然不断断续续的了,好神奇。 墨泽【主人的脑回路有时也真的是很奇妙】 “我还不到三十岁呀……老天却这么残忍地要夺走我的生命,我何其无辜,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闻言,清欢奇怪地看了她一眼,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想要长生不死也不是不行,那就要做到像她这样,可蒋宛儿明显不是这种人吧?这一世她身体不好,定然是她前世的果,又何必怨天尤人呢?就算今日她能不死,日后活了几十年,不也还是照样要死? 【主人,白莲花的想法你是搞不懂的,我敢打包票,下一句她就要步入正题了!】墨泽义愤填膺地说。 清欢怔想问是什么正题呢,蒋宛儿就期期艾艾地开口了,“媛儿……你、你救救我好吗?” “救你?”清欢奇怪地问。“我怎么救你?” “如果你肯跟我换心的话……”那我就可以活下去了! 可是我不就死了吗?清欢如是想。以前她是对这个世界不特别了解,可十年都过去了,她已经了解透彻了好吗?很多网络新词她都懂呢!“你是不是忘了,我好像比你小两岁啊?刚才蒋瑾告诉我了,你比我大,你怎么好意思要我的心啊?你跟我非亲非故,我凭什么要把自己的心换给你,然后自己去死?” 蒋宛儿说:“是我们蒋家养育了你……” “又不是你养的我。”清欢翻了个白眼,她发现自己最近真的很喜欢翻白眼,真是个不好的行为习惯,要趁早改掉才行。不过今天在蒋宛儿面前看见让她翻个狗吧。“再说了,我可不承认我是你们家的人。”她没这福分。 蒋宛儿一急,清欢是她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她决不能失去,决不能!   第七碗汤(十三) 见蒋宛儿好像还有一堆感人肺腑的废话要讲,清欢不乐意听了,她留下来又不是为了给蒋宛儿说服她的机会。几步走到病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蒋宛儿:“其实要救你还有一种方法,你知道吗?” 蒋宛儿一愣,眼中透出希望的光芒,“什么?” “就是……你现在去死啊。”清欢笑眯眯地说出让蒋宛儿大惊失色的话。“你死掉的话,自然就不会疼不会难受了,这样不好吗”说不定下辈子还能投个好胎,不过照目前这情况来看的话可能性不大。 说着,她作势要拿掉蒋宛儿的氧气罩。说时迟那时快,一直瘫软不能动的蒋宛儿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力气,竟然啪的一声打开了清欢的手!她戒备地盯着清欢,好像她是什么洪水猛兽一样,直到此刻,蒋宛儿才意识到,她面前的这个媛儿,早就不是她记忆中的媛儿了。 那个媛儿容易骗,单纯善良天真,她只是随口哄了她两句她就主动离开,而眼前这个……除了身体以外,和以前的媛儿判若两人。她不该这么大意,不该提出要和她单独谈谈的!如果大哥在的话,她不会陷入这么危险的情境!要是媛儿想杀了她,她根本没有自救的能力! 蒋宛儿想要大声喊叫,可清欢却隔空一点,她便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了。她震惊地张着嘴巴无声的尖叫,清欢走过来,叹了口气说:“我也差不多玩腻啦,你老是在我面前蹦跶,我感到很困扰。既然这样的话,便先送你离开好了。” 说完,在蒋宛儿的眉心轻轻一点。蒋宛儿立刻像是睡着了般昏睡过去,清欢转身走出去,蒋瑾正在门口等着,见她出来,问道:“媛……清欢,你好不好?” “好得很,倒是你妹妹不太好。”清欢耸了耸肩。其实啊,蒋宛儿哪里有那么严重的病,她懒到了骨子里,一点点不舒服就要住院吃药打点滴,时间一长,再好的身体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更何况这还不是她本来的心脏呢。不配套的零件你还拼命透支,不坏才怪。 用比较流行的一个词汇来说的话,清欢想,那就是公主病。名副其实的公主病。 想要人陪伴,想要所有人的眼光都聚焦在自己身上,想要家人除了自己看不见别人,想要健康的身体,但同时又非常享受柔弱的体质带来的怜爱和顾惜……清欢当姨娘的时候都没这么矫情。 她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在蒋宛儿身上浪费时间,女鬼媛儿的心愿早就该完成,弄死蒋宛儿不就行了么? 墨泽【主人你想了这么一大堆不都是为了掩盖你不耐烦的本性?】或者说是求知的本性,因为短短十年的时间对清欢而言根本不够。即使她能一目十行,过目不忘,这个世界也有太多太多需要她去学习的东西了,她是真舍不得把时间放到蒋宛儿身上。 既然清欢动了手,医生们就决不会发现不对劲,于是,蒋宛儿在病床上疼了整整三天三夜,以前她用的是女鬼媛儿的心脏,这一次她用的是别人,无所谓,反正都不是她自己的,疼一疼也有好处。最后与其说她是因为心脏衰竭死掉,倒不如说是活活疼死。 蒋宛儿死后,蒋家男人们要守护的小公主没了,清欢便成了众星捧月的那一个。她其实也蛮想留下来跟蒋家人来个春风一度的,或者是传说中的np也不错,但是……她真的很想立刻去看书! 令她大感奇妙的是由蒋濯做主,他们竟然真的把蒋家的财产转移到了她的名下,清欢想,这也算是歪打正着,竟然莫名其妙就完成了覆灭蒋家的任务。 墨泽【主人你真是运道好的叫人嫉妒】 这一次清欢没想过要躲着蒋家人,她在离蒋家不远的地方住了下来,为了缠着她,蒋濯等人也死皮赖脸地住下,久而久之,他们的东西就都搬了来,最后竟然常住不走了! 要不是蒋濯的生日,她也不会再次遇到官遂——那个第一眼就让她很有好感的男人。他仍然如同十年前那样英俊邪气,只是多了成熟的味道,会场里不知多少女人偷偷摸摸地打量着他。 见到清欢,官遂就像是从未和她分开过这十年一样,走过来同她打招呼,还亲了她的手背,问道:“不知我可否有这个荣幸邀请美丽的小姐跳一支舞?” 清欢轻笑:“这是自然。” 两人如同十年前那样滑入舞池,蒋濯在不远处看的眼睛冒火,他愤怒地攥紧了手里的高脚杯,恨不得能上去把官遂从清欢身上扯下去。瞧瞧瞧瞧,那个混蛋,竟然把他的小媛儿搂得那么紧!搂也就算了,手指头为什么还不安分的上下滑动?! 如果不是清欢警告的眼神,以蒋濯的性子,早过去把人给抓来了。他现在的洁癖完全好了,别说是穿昨天没洗的衣服,就是让他十天半个月不洗澡他都做得到!唯一就是不习惯和人有肢体上的接触——除了清欢。 两人在舞池里聊了两句,清欢就回来了。蒋濯立刻把她扯到怀里,她虽然还没有恢复记忆,但平日里跟他们的相处已经融洽了许多。蒋濯毫不掩饰自己的嫉妒心:“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那个混球,不会又要引诱他的小媛儿吧?! 清欢笑眯眯道:“没说什么呀,就是说了些蒋先生您的艳史。比如说你的三个孩子的来历,你的为人,圈子里大家对你的评价……另外让我慎重考虑一下他,他和十年前一样等着我,愿意跟我合作。” 蒋濯的脸都黑了:“他胡说!” 清欢道:“胡说与否,自然另当别论,蒋先生,我这里有个礼物要送给你,你要不要?!” 蒋濯问:“什么礼物?” 清欢踮起脚尖,拉下他的脖子,吻住了他的嘴唇。 嗯,最后她还是选择了蒋濯。这个男人是对她最好的,也是到目前为止她最喜欢的,官遂也不是不好,但是她发现自己更喜欢蒋濯。至于蒋瑾蒋谦,也许日后她会接纳他们,也许永远不会,谁知道呢? 蒋濯如梦初醒,这才明白清欢是把自己当成生日礼物送给他了,当下欢喜非常,抱着她大笑出声。宾客们纷纷探头来看,不知道是什么让这位性格冷淡出了名的大人物如此开怀。看到被他抱在怀里如珠如宝的女人,不少小姐都露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虽然蒋濯年纪不小了,但仍然英俊逼人不下于他那两个优秀的儿子,她们真的很迷恋啊! 于是清欢就这么留了下来,但从不答应蒋濯的求婚。有时候她觉得蒋濯挺烦人的,明明她十六岁的时候这家伙还是一副高岭之花的模样,怎么就突然变成怨夫了呢? 阳光洒在地板上,清欢坐在沙发里抱着平板看纪录片,最近她迷上了各国民风民俗,同时也是为了对这个世界再多一点了解,已经快半个月没跟蒋濯同房了。独守空闺的男人终于忍受不了,要闹事。 就见一双好看的大手从后头伸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走了平板!清欢大怒,一扭头,眯眼看向蒋濯。蒋濯被她看得一愣神,以前都是他生气,她娇嗲嗲的哄着,现在可好,完全倒过来了,最可怕的是他不仅没有觉得被冒犯,反而甘之如饴,谁叫她养着他呢……蒋氏现在是她的,的的确确他们父子三人都是为她工作的。“宝贝,你看这些东西已经半个月了,你还认识我吗?” 蒋濯恨死了四处搜罗高清纪录片给清欢的蒋谦,那臭小子给什么不好,不知道这女人一旦喜欢上什么就一定会沉迷其中很久的吗? 清欢问他要平板:“还给我啦。” “不还。”斩钉截铁地拒绝。“除非你答应过我今晚不看了。” 嘿,这还带讲条件的。“不要闹了,快还给我,至少让我把这一个看完吧。” 蒋濯不情不愿地还了回来。清欢重新窝回沙发,不过只看了没几分钟她就受不了了,因为男人的手已经覆上了她柔软的浑圆不停揉捏着,技巧娴熟勾魂,她实在很难不为之所动。“你……我会分心的。” “要的就是你的分心。”蒋濯低声笑,结实的胸膛微微震动,清欢的视线不禁往他衬衫里瞟,虽说蒋濯年纪大了点,但身材保养得宜,出门在外的话很多人都会认为他跟蒋瑾蒋谦是兄弟。 男色诱人,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清欢决不是这样的人,她做皇帝的时候,勤勤恳恳爱国爱民,才不会被蓝颜祸水祸害。 把平板丢到一边,吻得如火如荼的同时,她低喃着:“回房去。”待会儿要是有谁来可真是不堪设想。 她万万、万万、万万没有要4p的打算。 蒋濯模糊应了一声,抱着她一边纠缠一边朝楼上去了,期间还不忘一脚将平板踢到沙发下面,叫她待会儿清醒了也找不着。 哼,他就是这么小心眼呢!   第八碗汤(一) 清欢醒过来的时候是在一张黑色的大床上,而且她感到头有点疼。揉着脑袋起身,才发现四周摆设不对,她这是在哪儿? 一边按着太阳穴,一边回想,她终于想起来了。 离开女鬼媛儿的世界后,她回到了奈何桥,女鬼媛儿饮下孟婆汤投胎而去,而她在那里等到了第二个出现的男鬼。 男鬼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秦穆,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长得更是俊美无俦,身材挺拔修长,又有生意头脑,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为了秦氏集团的总裁,可以说是年轻一辈中最不可小觑的人物。不仅如此,他还有一个美丽的未婚妻,从小一起长大的小青梅,他很喜欢对方,虽然不到爱的程度,但他愿意娶她,也发誓会照顾她一辈子。 哦……如果,没有那个男人出现的话。 一个叫钱伟的男人。 别看名字俗,这男人可了不得,就是他在小青梅跟秦穆结婚前就勾搭上了对方,婚后也依然藕断丝连,等到秦穆不知为什么暴毙以后,钱伟顺其自然地就搬进了秦家,与秦穆富有的遗孀结为夫妻,然后又把他以前收了的娇媚女老师,清纯女同学,火辣女警花,还有公交车上的美女,地铁里的艳遇,宾馆走错房间的女明星,将他错认为目标的女杀手……等等他所遇到的一切女性全部带到秦家大宅,从而建立起了一个和谐而又幸福的后宫。 这是为什么?原因无他,盖因钱伟是个穿越者。他前生是个死宅,最爱看种马文yy美女撸管,谁知道某次看着某老师的视频时兴奋过了头,竟然就翘辫子了!连处男之声都还没来得及破,就穿到了钱伟身上。 钱伟也是富家少爷,有钱,任性,长得也很帅气。这倒不是他能征服那么多美女的原因,自从钱伟穿越后,他发现自己有了个天赋异禀的武器——器!大!活!好!而且每跟一个美女ooxx,他就能变帅一分,下面那东西就大一圈粗一圈持久一轮,身材也好上不少。但只跟一个女人是没有用的,于是为了自己的未来,钱伟开始了他的豪华猎艳之旅! 在猎艳途中,他还开创了自己的商业王国,真的像是他生前爱看的种马文的男主角,酷炫狂拽叼炸天。 而秦穆就是他成长路上的一个绊脚石,更是他的根基。如果没有秦氏集团,他是无论如何也没法扎根那么深的。 秦穆就可怜了,被信奉“无毒不丈夫”的钱伟伙同妻子害死,连父母和爷爷都出了意外去世,这当然是钱伟的手笔,只是秦穆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他的妻子如同着了魔一样帮着钱伟做出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 秦家人死光了,秦家的财产自然属于秦穆的遗孀,也就属于了钱伟。有了秦氏集团的资金和底气,钱伟在商业圈里掀起了巨大的波浪,也因此结识了丰胸细腰肥臀的性感女富豪……当然这都是后话。 清欢伸手摸了摸自己两腿间那个部位,然后满头满脸的黑线:谁来告诉她她为什么会变成男人? 【主人,其实也没什么的,说明你强大到又解锁了一个世界呢!】墨泽很激动。【不过是上头少二两肉下面多二两肉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啦!】 清欢无语。“……” 说实在的,变成男人这茬儿她还真没想过,原本在奈何桥上听秦穆讲故事的时候,她还以为任务很简单,秦穆的心愿,一是保护好家人,而是让钱伟得到应有的惩罚,害死他家人的妻子也不能放过…… 但清欢真没想到自己会变成男人! 然而她只无语了几秒钟,就利落地打开衣柜挑了身西装穿上。怪不得会头疼,原来是都是因为她解锁了新世界,而这是头一遭,所以有些不适应而已。 同样不适应的,还有她胯|下这二两肉。 现在秦穆还没有跟郑暖暖结婚,甚至两家的订婚提议也是刚刚提出来的,秦爷爷说要回家让秦穆好好考虑考虑,所以也没有一口答应。但这个时候钱伟已经穿越过来,并且把郑暖暖把上手了! 他的处男之身就是给的郑暖暖,这也是为什么后来虽然女人之间争风吃醋,但他从没有厌倦郑暖暖的原因。这世上男人不止有处女情结,还有处男情节。 纯黑的西装得体而优雅,衬着秦穆面如冠玉的脸,真是说不出的好看。估计郑暖暖婚后之所以会出轨,也是因为秦穆太讲规矩太守礼太禁欲,她一个被钱伟调|教坏了的女人,哪里受得了这样独守空闺的日子?这会儿钱伟又涎着脸来接近她,也难怪郑暖暖会如此厚颜无耻。 婊|子配狗,天长地久。 镜子里的青年美如画,清欢的眼神干净而柔和,显的格外惹人注目。当她下楼去准备吃早餐的时候,女佣们痴迷的目光已经很好的说明了一切。 秦爷爷正看报呢,见清欢下来,赶紧招招手问道:“阿穆啊,昨天爷爷跟你提的事儿你考虑的怎么样啦?喜不喜欢郑家那小丫头?要是喜欢,咱两家就先订婚!” 清欢觉得有点好笑,这老人家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也是有意思。但其实郑家本身就是依附秦家而活,老爷子又没拿把刀架在他们脖子上逼他们把女儿嫁给秦家,郑家委屈什么? “爷爷,我对暖暖不过是兄妹之情,和男女之情差的远了呢。”清欢喝了一口咖啡——现在她已经学会喝这玩意儿了,虽然直到现在她也不知道咖啡到底有什么好喝的。“但是爷爷如果硬要我答应的话,我也是不会反抗的。” “臭小子!”老爷子打了清欢一下。“这是郑家求来的,是他们主动提出两家结亲的要求的,又不是我老头子逼得。你要是不乐意,回头我让你爸跟他们家说说也就是了。” 是啊,郑家主动要求的,但却心怀不轨,然而上一世的秦家人却毫无保留的接纳了他们——换来的,是自己的家破人亡。 从此后,秦氏集团改为钱氏集团。 清欢摸了摸心口,那颗心脏跳动的非常快速,她知道这是秦穆愤恨不甘的心,便笑道:“倒不用爸爸亲自前去,本来这就只是个玩笑话,打个电话说一声就可以了。”跟秦家比起来郑家又不算什么,不用给这么大的面子。 秦老爷子一想也对,自家的人凭什么纡尊降贵到别人家去请罪啊?扭头一看儿子,秦父正安静地吃着饭,生怕战火绵延到自己身上,那就得不偿失了。 “行了,那就算了吧,待会电话里说一声也就是了。”老爷子直接拍板定案。 清欢笑了,先从根本上解决郑暖暖,虽然现在她的身体是个男人,但她没有想上女人的渴望。更何况,娶个美女蛇回来,她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么? 可等到见到了郑暖暖,清欢才明白,原来郑暖暖不是美女蛇,而是一朵正宗的白莲花。 以前她觉得白莲花这个词是褒义的,形容女子坚定高洁,品性高尚,她也一直是这么认为自己的恩人的,但现在……自打到了现代世界,她的认知已经被完全颠覆了。 此刻郑暖暖正梨花带雨地望着她,期期艾艾地问:“穆哥哥,为什么要取消我们的婚约?我以为……我以为……” 以为什么啊以为了半天连个屁都没放出来。清欢无语至极。再说秦穆跟她还没订婚,又哪里来的取消婚约一说?“我觉得我们不适合。” “怎么会不适合呢?如果穆哥哥连试一下都不肯的话,怎么会知道我们不适合?”郑暖暖急切地说。她刚被钱伟破身不久,那男人声名狼藉,可她却深受吸引,她觉得这样的自己好罪恶,好不知羞耻,所以她才迫切想要跟秦穆订婚,以此来约束自己。 清欢哪能不知道这女人是怎么想的。喜欢另一个男人,却要嫁给秦穆,毫不在乎秦穆的感受,还敢认为秦穆拒绝她就是冷酷无情。“郑小姐,我……” “穆哥哥,你以前都叫我暖暖的,怎么……”郑暖暖一副泫然欲泣地模样,好像站在她面前的秦穆是个负心汉。 天知道在这之前秦穆跟她手都没拉过,虽然两家都有这个意图,但他一直都很尊重郑暖暖,郑暖暖在真正的贵公子秦穆面前又表现的一副冰清玉洁的模样。现在清欢无比庆幸秦穆是这个性格,从头到尾两人都没确立过关系,何谈取消? “郑小姐,我们之间的事,电话里我父亲已与令尊谈过,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两家都已经达成了共识。”说完,她微微颔首,从郑暖暖身边走了过去。 郑暖暖却不肯就这么算了,她几步奔到清欢面前,伸开双手拦住去路,眼泪已经一颗颗掉了下来:“求求你了,穆哥哥,就当是为我……只是订婚而已,我不会缠着你不放的,我只是想摆脱掉那个人,摆脱掉他在我心里的影子……” 真是十分惹人怜惜,小白兔似的哭泣更是令男人心动。 可惜站在她面前的并不是个纯爷们。   第八碗汤(二) 第八碗汤(二) 清欢:“……”她先是感叹了一下郑暖暖的自我感觉良好,而后用轻柔又坚定的声音反问道:“那么,你凭什么要求我,牺牲自己,来帮助你,更何况,你的这个要求,并不一定能够成功达到你的目的。难道在你心里,秦家的少爷,就只配与一个心里有别人的女人订婚,用自己的资源为她铺路,最后还不一定得到回报的,这么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显然郑暖暖从未见过话这么多的秦穆,她顿时愣住,然后泪水流淌的更凶:“我知道,我知道我这样做不对……我太自私了,我太不为别人考虑,可是……可是只有穆哥哥你能帮我了呀!” 明知道不对,明知道这样是剥削别人,却还是要做,还是要用这样的理由去要求别人,真是……虚伪的可以。 “我还有事,郑小姐,就不陪你聊了。” 这一次郑暖暖没敢上去再拦住清欢,她心中还是知道点轻重的,秦穆是秦家的独生子,而郑家需要依附秦家生存。 眼不见郑暖暖后,清欢松了口气,像郑暖暖这样的人其实最可怕,因为她会一边哭一边道歉,一边把刀子插进你的胸膛,然后伤心的好像死的其实不是你而是她自己一样。 因为,她是逼不得已的,她别无选择。你要是怪罪她,你就不是好人,你就是刻薄、无情、残酷、不懂得为他人着想的人。 如果可以,清欢决不愿跟郑暖暖扯上关系。要报复郑暖暖,有的是法子,她不必非要跟她纠缠。再说了,钱伟比郑暖暖的威胁性大的多。 对她而言,目前最重要的是……她要如何扮演好秦穆的这个身份。说来也真是巧,她虽然在墨泽的帮助下看了很多书,但对于金融这方面却是一窍不通,不知道那些下属看到杀伐决断的总裁突然傻了会有什么感想。 “墨泽,有办法让我立刻接手秦家的工作么?” 墨泽想了想,说道【有是有,主人你可以赊账,暂时先解锁[商业大亨]技能,但作为代价,你要完成支线任务[拆散钱伟的桃花]】 清欢:“……”也不算赔本生意,顶多麻烦了点。“成交。” 顿时,她感到脑海里一阵清凉,有关如何管理企业的知识疯狂涌进大脑,那让她看得险些头疼的文件也不再那么枯燥困难了。清欢舒了口气,她这人学习能力很强,信心也很强,[商业大亨]这个技能她只是暂时用着,很快她就可以学习到超越技能的地步。 所以,在清欢成为了秦穆之后,竟然没有人发现她的异常。盖因秦穆本身的性格和清欢也有些相似,都是不爱说话却又温和好亲近的类型,只是清欢多出了女性的细腻,出乎意料的,她关心他人,平易近人的形象让集团的下属们受宠若惊,好评如潮。 谁不知道秦氏的总裁跟那些酷拽狂霸的总裁不一样,他性格温柔又体贴,是真正高贵优雅的绅士,和总裁比起来,集团里其他男性同胞——啊不,是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太粗俗不堪了好么! 总裁就是那高岭之花!洁白无瑕!她们简直要拜倒在总裁的西装裤下! 所以,当某些八卦报纸开始报道秦穆朝三暮四悔婚无情致使未婚妻天天为他垂泪,还配了一张郑暖暖仰望天空四十五度角忧伤落泪照片的时候,秦氏的员工们沸腾了! “放屁!我们总裁最温柔了!我穿高跟鞋崴了脚是总裁亲自把我送医院的!” “特么这女的哪里来的,这么丑也敢玷污我们高岭之花秦总?!” “现在的媒体真是一点道德都没有,血口喷人连事实都不求证!” “我觉得一定是有人在搞鬼,这女人肯定是想让我们总裁迫于舆论跟她订婚才想出了这么个招,强烈建议总裁状告媒体!挽回清誉!” “状告媒体!挽回清誉!” “状告媒体!挽回清誉!” …… 相比较员工们的激动,清欢只是瞟了眼报纸就算完了,才这么点风浪,她只怕事情闹的不够大。而且她才没有那个闲工夫跟这群人浪费时间,有这空当,她为什么不去看文件?钱伟不就是想要秦氏集团么,她就要把秦氏发展的更加壮大,让钱伟眼馋至死,可他就是得不到! 不过根据系统提示,钱伟很快就要把上他的娇媚女老师跟清纯女同学了。想起秦穆口述,清欢就很想质问一下郑暖暖为什么不把她家的种马拴好不要让他出来为害人间。要不是郑暖暖矫情做作心里明明喜欢钱伟喜欢的要死却偏要装高冷,钱伟也不会愤而对其他女人下手,借此来证明自己的男性魅力、 男性魅力从来都不是以上过多少个女人证明出来的。 现在更是把她也牵扯到了这破事了,清欢毫不怀疑这新闻就是郑暖暖透露给八卦报社的。看那字里行间的玛丽苏情怀跟白莲花姿态,说这报道是郑暖暖自己写的清欢都信! 她已经明确拒绝过,事到如今郑暖暖却还想拿她来做催化剂刺激钱伟,真当她好脾气就可以可劲儿欺负了是不是! 郑父一早在报纸出来后就打了电话来道歉,口口声声说要管着这个女儿,却什么动作都没有,默认八卦继续流传。想来他也认为秦穆是个好脾气又体贴的,可以任意剥削,秦穆看在双方家长的面子上不会多做计较。为了逼迫秦穆承认这个婚约,郑父还派出了郑夫人来秦氏找清欢,为的就是报纸上这事儿。 郑夫人的意思是呢,让清欢先默认了这件事,等到风头过去了再澄清。她是以一个母亲的身份来请求秦穆的,因为如果现在就澄清,对暖暖的伤害会非常大。 清欢就呵呵了,等过段日子再澄清不是正好坐实了她始乱终弃否认婚约的罪名了么! 郑夫人含着眼泪说道:“阿穆,不是伯母非要逼你,实在是这段日子暖暖心情特别不好,我真怕这丫头一个冲动会做出什么傻事来,所以伯母求你,帮帮她,好不好?” 现在舆论已经把清欢推到了风口浪尖,如果她再不召开发布会说明情况,对秦氏的企业形象也有很大的影响。清欢就不明白了,难道郑家人跟秦家交好久了,就真的忘了这个家族有多么强大?秦家在他们看来就那么好糊弄?这么多年给他们脸,也让郑家忘记其实他们不过是秦家的一条狗了。 把事情闹大这点固然好,可之后呢?秦家受到冲击,一条船上的郑家就能好过?退一万步说,秦穆被逼着和郑暖暖订婚,郑暖暖日后能讨得了好?老爷子秦爸秦妈就能安静如鸡地让郑暖暖做这个大少奶奶? 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郑家人脑子都进水了,不好用了。 “不知道伯母你想我怎么帮她呢?”清欢将文件夹合起放到一边,双手交握叠放在桌面,整个人向后靠在椅背上,慵懒而优雅,即便是郑夫人看到了都忍不住赞叹一声,秦家少爷真是长得出挑。 但她没有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阿穆,伯母不是以你的长辈,而是以一个最最普通最最真诚的母亲恳求你,先和暖暖订婚,或者……或者至少不要太刺激她,她已经够苦的了,我这个做妈妈的看着,心都要碎了啊……” 不过失个恋,说的跟要死了似的。清欢很想翻白眼,但是她忍住了。“伯父已经打电话来致歉,说这件事不知道是谁爆出来的,依我看,要澄清的假新闻还是要快些澄清才行,这样的话才不至于伤害令爱更深。” 郑夫人噎了一下,又戚戚然道:“那、那阿穆你能跟媒体说,你们曾经是有过婚约,但后来性格不合才分开的吗?” “郑伯母,事实上我跟令爱连手都没有牵过,何来婚约一谈?”清欢不疾不徐地说。“郑家也是商人,应该知道企业领导者对企业形象的影响有多么重要,我是秦氏的总裁,没有做过的事,恕我没有办法承认。” 正在这时,高秘书敲了敲门,道:“总裁,还有十分钟会议开始,干部们已经在那里等您了。” 清欢顺势起身,“不好意思,伯母,我还有公事要忙,就不送您了。” 郑夫人讷讷看着清欢离去,临走前高秘书还看了她一眼,心里唾弃了郑家一番,啃着秦氏还不算,竟然把主意打到总裁身上来,郑家人可真不要脸。幸好总裁光明磊落,否则被这种人缠上,也就真是醉了。 要说为什么秦氏的员工对清欢如此推崇,这其中清欢可花了不少功夫。她最擅观人心,又在现代世界浸淫了那么多年,早就知道该如何扭转人们的观点印象以及如何引导舆论走向了,郑家不找她也好,找她闹也好,她已经做下的决定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更改的。 现在闹的越大,到时候甩出证据打脸的时候就越响亮,给人的印象也越深。洗白自己的同时,也使得秦氏的企业形象树立起新高度,对她来说是双赢的好事。   第八碗汤(三) 在亮出证据打某些人脸的同时,清欢有件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在此之前,她很认真地梳理了一遍关于“秦穆”这个人的闪光点。俊秀挺拔为人温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穿衣品味一流,身材修长挺拔,穿什么都好看,唯一的缺点是情商太低,好像没有感情一般。除了对他自己的家人,对谁都是一副面孔。 在此之前,她从来都是以女人的身份在各个世界里游走,头一个世界里所学会的媚术以及其他世界里累积起来的女性魅力让她在男人面前无往不胜。然而如果对方是女人的话……她就不知道要怎么做了。 于是她恶补了许多有关男人怎么讨好女人的书籍报刊杂志还有新闻,否则她要怎么跟器大活好的钱伟比?她就是每一样都胜过钱伟,这一样也不可能,因为在面对女人的时候她完全没有性趣。 钱伟的女老师叫陈媚,人如其名,即使是刻板的职业套装也掩饰不住她凹凸有致的丰满身材。钱伟本来就是个好撸的宅男,郑暖暖又要逃离他,这一怒之下,他就准备找个女人泻火,顺便气气郑暖暖:你看不上我不是吗,你喜欢别人不是吗,既然这样的话,你他妈就别后悔!真以为老子就非得巴着你,找不到别的女人是不是? 陈媚虽然长得非常娇媚,身材也很是惹火,但她骨子里却是个非常传统及保守的人,如果不是钱伟对她用了下三滥的手段,她不会失身,跟钱伟做的时候,她还是个处女。随后,钱伟一次又一次用裸|照逼着她跟他在一起,久而久之,这个保守而羞涩的女教师就彻底沦为了肉|欲的奴隶。最后,当钱伟的后宫建立起来时,她甚至心甘情愿为他管理那么多女人,做他最贴心最忠诚的“贤内助”。 从墨泽口中听到这一段的时候,清欢的表情大概还是可以用“呵呵”两个字来形容。 可是陈媚在学校里,而她是秦氏的总裁,要怎么样才能解救她呢?就连钱伟对陈媚下药都是在班级聚会的时候,她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随随便便去ktv?简直是没有档次。 于是清欢选择了另外一种方式。陈媚所在的高中是贵族高中,她也算是校友,如今事业有成,经常被校长拿来做典型例子夸赞。既然这样的话,她也酸是和学校挂点勾了,捐点款给学校盖栋教学楼应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吗?再说了,捐款对企业形象也有帮助。 清欢已经可以想见当秦氏捐款的消息一出来,会有多少人在说她作秀了。因此为了防止被人说只对母校捐款,她还顺便给贫困山区的孩子捐了一笔,那数目可远远超过给母校的。 早在她活在古代的时候就深刻认识到了好的名声的重要,如今在现代世界,她更是不会冲动。 事实证明她的选择是对的。关于“负心汉秦穆”捐款的新闻,舆论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拨人认为秦穆不过是假惺惺地做好人,其实不过是为了转移大众注意力,另一拨却认为无论秦穆出发点是好是坏,最终的结果却是好的,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该责怪他捐款的行为。负心不负心是一回事,不能和其他的事情混为一谈。 话又说回来了,秦穆负心悔婚的消息都是报纸在说,都是狗仔在爆,可是能拿出真凭实据证明这件事的却没有,就连那位西施捧心的郑小姐,也只是做出一副受害者的样子,通篇不敢说秦穆一句坏话。 有人就要说了,也许是因为秦家势大,所以郑暖暖不敢说呢? 那为什么就不能朝反方面想想,事情很有可能跟秦穆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是背后有黑手,意图达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人家是秦氏的继承人,这么多年来都那么低调,从来不搞幺蛾子,说实在的,比娱乐圈里那群表面光鲜亮丽却时不时爆出吸毒包养出轨等种种丑闻的明星好多了! 清欢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早在很久以前她就明白了,世上最难测的是人心,最好操控的也是人心。她故意不闻不问这件事,任由八卦杂志将其炒热,又用时间闹大,微薄贴吧论坛种种都是有关秦穆负心悔婚,郑暖暖泪洒公园的信息。但随着这样的信息越来越多越来越铺天盖地,就要难免引起一些人的疑问: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为什么秦穆从始至终不出来澄清?为什么秦氏一直没采取动作?为什么郑暖暖一直在蹦跶?她身为名媛,为什么有那么多闲工夫参加这个访谈那个节目,为什么只要一提到秦穆,她一个字都不说却被不住啪嗒啪嗒掉眼泪? 而在绯闻到达顶峰的时候,又爆出了秦氏捐款一百万给某高校,又捐出一千万给山区小学的消息。 这下子,不说现实生活,单是网上就两极化严重。大家吵得越热闹,郑家越胆战心惊,清欢越高兴。 但在这之前,她得先拉陈媚一把。 根据墨泽的资料,陈媚性格保守,平时在学校也非常注意己身的打扮,形容举止都十分端庄。可以想见如果没有钱伟的话,她会找个好男人结婚,然后过自己理想的日子。偏偏钱伟出现了,从此扰乱她的一江春水,让她再也不是原本的自己。 因为清欢捐款的事情,校长特意给她发了邀请函,请她来参加学校五十年校庆。本来校长只是试探性的一发,完全没想过能请到这样的大人物,可得到的回应却是秦总不日参加,老校长顿时沸腾了! 他是见过秦穆的,当然知道对方长得有多俊秀。学校里单身女老师不少,他不得不考虑让谁来接待秦穆的问题。 最后花落陈媚。 在端茶进校长办公室之前,陈媚的心里是紧张的,因为校长再三叮咛她里头是位惹不得的大人物,要她一定要板板正正好好表现,千万不可以没礼貌。又说对方是在百年世家长起来的,对礼仪气度都要求非常高,因此特意叮嘱她当天打理整洁。 然而在见到秦穆面容的一瞬间,陈媚震撼不已! 她是教语文的,当然知道那传说中的潘安宋玉有多俊美,可如果这位秦先生跟他们比的话,决不会差! 看美男入了神,导致陈媚左脚绊了右脚,整个人以狗吃|屎的姿态向前摔去,虽然中途抓住了某样物体导致自己安全,但茶水什么的是没了。而且她抓住的这个东西触感温热,像是人……人?! 陈媚瞪大了眼,慢动作抬头一看,一张俊美带着笑意的脸映入眼底,这才注意到原来自己抓住的是人家放在扶手上的胳膊,而且到现在还死死抓着。赶紧手忙脚乱地松开,不住地道歉又道歉,瞬间偷瞄了下校长铁青中带着绝望的神色。 好不容易把秦总请来,没想到最稳重的陈媚却捅了篓子……早知道就换个男老师好了! 校长如是想。 陈媚道歉完毕后又慌乱地蹲下去要收拾茶具碎屑,一只温热手掌轻轻点住她手背,男人的声音好听的如同温玉:“小心割着手,用扫把清理就好。” 温柔,耐心,但又有着疏离。这样的男人……合该是只能仰望的。 陈媚的心微微颤了一下,连忙应了一声,等她拿扫把簸箕过来的时候,秦穆已经和校长相谈甚欢了。陈媚不觉放慢了扫地的动作,男声温润悦耳,非常好听,而且言之有物,一听便知道讲话的人修养极高且学识丰富。 那是当然的,听说秦穆打小就是出了名的天才,学什么都快不说,常人要用好几年才拿到的学位,他一年就能完成,而且还非常出色。 不管是外貌,家世,还是智商,这人都是超出普通人一大截的存在。 高高在上的,只能仰望,连一丝亵渎之心都不敢有的。 陈媚想起这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绯闻,诚然,报纸上的女人非常美丽柔弱,但在她看来,并不足以匹配秦穆。而且像秦穆这样的人,有可能会是个负心悔婚的男人吗? 总觉得传闻和现实不大一样呢。 在大礼堂做演讲的时候,清欢注意到了学生席中的钱伟。倒不是因为对方有多么帅气多么气质出众,而是因为那略带厌恶与仇恨的眼神。虽然他已经在竭力掩饰,但清欢仍能一眼看得出来。 钱家虽然也是有钱,可和秦家一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连郑家的一半都比不上,这也是为什么郑暖暖不能和他在一起的原因。自己不过是个高中生,乳臭未干,家世容貌学历,任何拿得出手的都是被秦穆比进阴沟里,唯一喜欢的女人还是秦穆的未婚妻! 这也导致了钱伟心中的严重不平衡。可能后来他害死秦家人又夺走秦氏,就是因为最开始。极度的自负,其实也是自卑的一种表现。 不过幸好有器大活好这个金手指,他要叱咤风云,不过是时间早晚的事。   第八碗汤(四) 清欢要做的事很简单,就是给自己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出现在他们聚会的现场,虽然这个方法迂回了些好像看起来还有点蠢,但捐款的事情是她一早就准备好的,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 就算她能救陈媚一时,难道以后钱伟再对她有想法的时候,都要她来吗?她又不是随叫随到的免费保镖。 只有让陈媚意识到钱伟的危险,从而和钱伟保持距离,清欢才能放下心来。墨泽给出的支线任务是解除钱伟的桃花,也就是说,除了郑暖暖,他不能再碰第二个属于“后宫”的女人。 演讲结束后,清欢顺理成章地留了下来参加校长的晚宴请客,连带着有几个班级也在班主任的同意下聚餐,校长还难得可贵地给大家放了一晚上的假。 校长请客自然是不能在ktv,而学生聚餐也不可能会在星级饭店,但好在两者相距不远,清欢算好了时间,饭吃到了一半就推说还有公事,告辞了,校长也不好强留,毕竟人家真的是日理万机的大人物放,分分钟几百万上下。 因为已经盘算好了,所以今天清欢是自己开车来的,在离那家ktv还有十几米的时候,她就看见钱伟把陈媚给扶了出来,陈媚脸色酡红,浑身无力,但看起来神智还是清醒的。 据墨泽说,陈媚被钱伟强x的时候,虽然中了那种药,但理智尚在,这也是为什么她在醒来后大感崩溃的原因。以她保守的性格,恐怕是死也没想过要跟学生发生这种背德的关系。 于是清欢很帅气把车子停在了钱伟面前,钱伟被吓了一跳,险些被扶住陈媚把她给扔下去。车窗缓缓降下,露出一张俊美的脸来,“陈老师?” 陈媚听到这熟悉温和的声音,如同见了救星,连忙抬头,一看是清欢,顿时激动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从刚刚钱伟硬要她喝那杯果汁的时候她就感觉到不对劲了,一开始她还寻思着是自己多想,可是喝完后,她上了个厕所就觉得浑身瘫软,下面羞人的部位还不受控制地流出了东西,陈媚就知道自己在着道了。 后来钱伟闯进来,用道貌岸然的话说要送她回家,陈媚不愿意,她当然知道钱伟是什么意思,可她已经浑身无力,哪里是钱伟的对手。别说是挣扎,就连大声呼救都做不到。 这下见了清欢,自然就当他是救星了。要是真失身,她当然不会选择年纪小又轻浮学习成绩也不怎么样的钱伟,英俊成熟稳重的秦穆才是最好的人选。 “秦、秦先生……”陈媚喃喃地叫着清欢,伸手招了招,又无力地垂了下去。 清欢瞄了一眼钱伟掩不住心虚的神色,这家伙这会儿还不是那个叱咤风云的钱伟,毕竟是头一回办坏事,没穿越前做的最大胆的事不过是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这会被人抓个现行,早吓傻了。 “陈老师,需要我送你一程么?” 陈媚眼里露出感激的神色,点头的动作却是无力的。钱伟想要帮她拒绝,可清欢已经下了车,高大修长的身形让略显单薄的钱伟往后退了一步,下一秒手里的美人就被接了过去。 等到车子绝尘而去,钱伟才回过神来,他狠狠地啐了一口,好不容易到了嘴边的鸭子都给飞了,他才不信秦穆会放过陈媚这么大块肥肉! 想到这里他就恼怒,对清欢的恨意也就更重了,同他抢暖暖也就算了,现在他好不容易看上陈媚,秦穆竟然也要抢?! 该死,刚才自己也不知道发的什么呆,要是机灵点儿拍下来的话就好了!到时候把视频或者照片放到网上去,看秦穆还怎么嚣张! 这边开车的清欢已经快要受不了陈媚的骚扰了,明明安全带是系好的,这女人怎么还是老朝她身上贴?那种绵软的触感……清欢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她对女人真的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样的情况下她不能带陈媚回大宅,去酒店也不妥,幸好她还有几套公寓。 把陈媚丢进满是冷水的浴缸里,见她还是不死心地想要朝自己身上爬,清欢为数不多的耐心也快用光了,“你有两个选择,一是乖乖泡冷水,二是我把你还给钱伟。” 一听到钱伟这两个字,陈媚意乱情迷的表情瞬间清醒,不可否认她是有点借杆爬的意思,想着反正已经被人下了药,要是对方是秦穆这样的男人的话,春风一度也没什么不可以的,所以就起了破罐子破摔的心,但好在清欢不为所动。 这一泡就是一个多小时,期间清欢还找了医生来给陈媚打了针镇定剂,钱伟那小子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药,霸道得很,冷水根本就抑制不住。 不过好在撑过去也就过去了,否则之前的陈媚怎么会因为这个药而甘心做钱伟的胯|下奴呢。 这一折腾就折腾到了天亮,第二天一早陈媚在柔软干净的大床上醒过来,房里没人,她的芳心不觉有些失落,扭头发现床头放着一身新衣服,陈媚摸过来穿上,发现上头还有张字条。 大意就是告诫她日后小心点,不是每次都能运气那么好被人救。 陈媚当然也知道这次的凶险,她下次是绝对不会再相信钱伟这个人的话了,如果可以的话,她绝对会和对方保持距离。钱家有钱她没办法,但惹不起难道她还躲不起吗? 陈媚的事情解决完毕后,清欢开始着手自己形象被抹黑一事。这事儿闹的也够久的了,到现在郑暖暖还经常接受某些八卦杂志社的采访,虽然不说她坏话,但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她是个负心汉的事实。但这么会儿,由于清欢的沉默,秦氏的不作为,再加上郑暖暖的闪烁其词,还有这捐出去的巨款,网络上已经有了很多不一样的声音。 真是太有意思了,以秦家的财力,微博上不少大v都得卖他们面子,这些大v可不是那些明星或是网红,那一个个都是真的狠角色,说一不二,跺跺脚金融界都得抖一抖的那种。 有他们作证的话,清欢洗清形象的说服力就大了 如今微薄作为著名营销应用,基本上属于国民级别,就连许多国家都注册了账号,秦氏当然也不例外。 周六当天晚上,秦氏的官微就发表了一条“孰是孰非,黑白自有定论”的长微博。用辞诚恳简洁,没有多么矫情忧伤的文字,就是把事实彻头彻尾地理了一遍。 他们总裁的确和郑家小姐从小认识,但两家不过是合作关系,连世交都称不上。前几年总裁更是在国外留学刚回,甫回国便接管了家业,哪里有时间交女朋友,更别说是订婚了。 再有造谣生事的,秦氏将对造谣者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周六是什么日子?那是千家万户吃饱喝足看八卦的双休日!尤其近日来这事儿吵得快翻天了,谁也不知道怎么两个非娱乐圈的人闹起绯闻来能这么火。秦氏周六晚上发这声明,不知多少娱记咬牙切齿,他们也是要休息的呀! 等到了周日早上,某著名论坛上开始漂浮起这么一个帖子,帖子的标题起的很有噱头,叫“郑家小姐大尺度视频无码爆出!白莲花原是绿茶婊?秦穆或是受害者!” 里面也没发什么,就是一段视频跟几张照片,奈何角度抓的非常巧妙,叫人一眼就能认出里头的主人公是谁。 钱伟跟郑暖暖。 两人那啥时的表情有多迷醉和疯狂,一看就是彼此自愿的。照片上还有时间,却是在秦穆跟郑暖暖的绯闻爆出前两个月。 这下毫无疑问了,黑子们被啪啪啪打脸,他们再也不敢说话,讷讷消失在了人潮中,取而代之的是无数网民对郑暖暖的辱骂和鄙夷,郑氏的股票一下就下滑了二十个百分点! 更有好事者人肉出了跟郑暖暖交缠在一起的美少年,据说是某贵族中学的学生,还未成年!虽说郑暖暖年纪也不大,但这事儿可以说是她诱|奸未成年少年了吧?再看看之前她在节目访谈和报纸杂志里如泣如诉的照片和文字,人们感到愤怒了,郑暖暖这是在耍他们玩呢! 所有人都以为这就是事情的高|潮,谁知道突然有不起眼的小号发了条微博,称自己是秦氏的员工,并且为自家总裁严重抱不平。 同时还配了张总裁的侧脸照。 高鼻薄唇,剑眉星目,乌黑的头发梳的整整齐齐,白衬衫黑西装,放在桌上的手指修长而干净,气质高贵且优雅,这是个好看到哭的男人! 这样出众的男人,跟话里有话不住暗示秦穆是负心人的郑暖暖比起来,是个人都知道要选谁,站在哪一边了。 世人是浮躁而肤浅的,说白了,他们是颜控,尤其网友中以年轻女性为多,只是个侧脸就好看成这个样子,正脸那得多帅啊! 发了这张照片的小号顿时蹭蹭蹭的疯狂涨米分,为了回报众多米分丝的爱戴,博主又po出了几张照片,有总裁的手指,总裁的喉结,总裁的腰身……总之就是没!有!正!脸! 不管米分丝们怎么抗议叫嚣,博主还是没有狗胆放出正脸。 总裁完美的侧脸让这次的绯闻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人家都说十富九秃,可秦穆他不是啊!秦穆他不仅有钱,学历还高,不仅学历高,还身材好,不仅身材好,还长得帅,不仅长得帅,连性格都好! 博主事无巨细地把总裁的日常都给说了出来,原来秦穆虽然低调,还非常温和体贴,是他们秦氏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高岭之花!   第八碗汤(五) 清欢这下真的火了,甚至开始有记者到秦氏大厦外头蹲点,想看看能不能拍到她的照片。但清欢保密工作做的非常好,秦氏的员工——尤其是女员工,也都非常热心地帮忙,但凡看到鬼鬼祟祟或是手拿相机的人,都会通知顶楼让总裁换路走。 虽然正脸拍不到,但侧脸和细节什么的还是会有的,名为“我是秦总脑残米分”的原博主每天定时定点更新一张照片,很多时候并不配字,但看的人仍然会为照片的意境所震撼。 哪怕那照片其实只是手机拍的,并没有那么清楚,他们也一如既往的追捧。很快地,微博上出现了秦穆全国后援团,转载照片啊p点图啊或者是写点小段子,火的很快,短短几天米分丝就逼近一百万。 既然秦穆是被冤枉的,那郑暖暖就其心可诛了,网民们把怒火都扑到了郑暖暖身上,他们人肉郑暖暖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然后在她出现的地方泼油漆或者是拉标语,郑暖暖一度被吓得连门都不敢出。 钱伟要好一点,因为他未成年,可事实上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因为激情视频跟裸照这事儿,他被勒令休学在家,不许在学校出现,这可把他气得够呛,陈媚还没到手,他刚看上个软妹,他妈的这就泡汤了? 对此清欢表示喜闻乐见,清纯女同学这么容易就解决了她也很意外呢。 接下来就轮到火辣女警花了。 总觉得这剧情似曾相识,好像墨泽给她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网络小说里,有一种是专门由男性yy写出的,把身边美女一网打尽的那种超级限制级的文,感觉钱伟的故事也能算其中翘楚——假使她没有出现的话。 关于网络视频的流传,又兼之钱伟还未满十八周岁,不管是不是他自愿,警察都得调查。这事儿在网络上都被闹大了,警察要是不管,难免会失了民意。 于是钱伟顺理成章地被请进去喝茶了。 随同一起进来的还有郑暖暖。她看见钱伟的时候,目光呆滞,面容憔悴,仍然是那楚楚可怜的模样。 钱伟本来不想看郑暖暖,可是一颗心被她牵引着,就仍然忍不住要去瞧她。这一瞧之下,小心脏瞬间就沦陷了。他们已经好几个月没见了,怎么她还是这么漂亮呢?只是看起来形容憔悴,难道这段时间她也不好过? 可明明是她先提出分手的,既然这样,又为什么还要来扰乱他的一池春水?他都已经决定不喜欢她了! 钱伟想过了,老天爷不可能无缘无故让他穿越,还让他穿到一个容貌俊秀家里有钱的少年身上,这和前世死宅的自己比起来真可谓是天差地别!既然是这样的话,他又何必非在郑暖暖身上吊死呢?不错,他是喜欢郑暖暖,郑暖暖也许同样喜欢他,但他仍然比不上更英俊更有钱的秦穆! 秦穆! 想起那个人的名字,钱伟顿时咬牙切齿。怎么这段日所有的不顺都跟秦穆挂钩!那人是干什么来的,难道是天生克他的吗?! 郑暖暖忧伤地坐在候审室里,如同西子捧心,纯洁至极,可怜至极,这娇弱无力的样子实在是很难让人想象她跟视频里那个豪放热情的女人是同一个人。 但警察什么没见过,他们也不是好骗的,多少人道貌岸然其实骨子里是无恶不作的禽兽。他们虽然每天忙着办案,但也不代表不关心新闻,郑暖暖跟秦穆那摊子事儿他们清楚得很,其实要是秦氏打电话来招呼一声,郑暖暖这辈子就算完了。 偏偏秦氏没有,那个现在在网络上红的要命的总裁先生光风霁月,澄清完了之后就再也没发过声,倒是郑暖暖这事儿一茬接一茬的,真不知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 郑家也不明白秦穆这态度是什么意思,要是想顾着郑暖暖吧,他发了声明澄清,要是不顾着郑暖暖吧,他又不落井下石,所以郑家人也搞不懂了,反正在秦穆没兴师问罪之前,最重要的是把郑暖暖给摘出去。 好在钱伟对郑暖暖还有点情谊,承认了其实自己已经满了十八岁,再加上郑家人在其中斡旋,这事儿也就到此为止了。 网上再有人闹腾,郑家就直接买通将话题或是热门删除,总有更热门的新闻能把这事儿给盖过去,再说了,郑暖暖又不是娱乐圈的人,他们何必这么较真呢? 离开警察局后,郑暖暖忍不住回头看了钱伟一眼。他神情落寞,单手插在口袋里,踢着脚边的石子,闷声不吭。 她心底是喜欢钱伟的,再三权衡下,还是奔了过去,站到钱伟面前。 钱伟抬头,见是郑暖暖,就懒洋洋地问道:“郑小姐有什么事?再跟我在一起,小心又有人拍照片给你流传出去。” 听了这话,郑暖暖眼泪一下就掉了下来:“你一定要这样说话惹我伤心吗?我心里喜欢的谁,难道你都不知道?” “我知道又有什么用,你不还是要跟我分手,跟那个什么秦穆订婚?”钱伟嘲讽地说。他当宅男当了快三十年,好不容易穿越,以为自己遇到了个真爱,搞了半天还是抵不过金钱的诱惑,这样的话他穿越过来又有什么意思呢? “那不是我自愿的!”喊出这句话的郑暖暖半点都不心虚。她这人除了习惯性装可怜之外,还特别会自我暗示。一句谎话说久了,就信以为真了。“秦家是郑家最大的供销商,如果没有秦家,郑家就什么都不是!这样的话,我又有什么资格去拒绝秦穆呢?!” 闻言,钱伟眼一亮:“你是说……” “没错,我并不想跟他订婚,因为、因为我喜欢的是你呀!”郑暖暖毫不顾忌地表了白,然后才发现自己脱口而出了什么话,小脸一红。 结果被钱伟一把抱住:“真的吗?你说的都是真的吗?!你只喜欢我?!” 郑暖暖真情实意地点点头。虽然她并没有说出实话,但她对钱伟的喜欢却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她没有看见,钱伟在拥抱她的时候,眼底一闪而过的精光。 这一切都被摄像头录了下来,当清欢接到这段录像的时候已经无语了,感觉自己像是在看什么大片,这两人闹腾起来比什么都好玩。 一个满嘴谎话,一个虚以委蛇,偏偏都以为自己是对方的真爱。 就在清欢笑的很开心的时候,家里打了电话来,老爷子对她放纵郑家的行为感到非常不开心,他不明白这个大孙子是怎么想的,明明是杀伐决断的一个人,怎么就这么儿女情长呢?先前叫他跟郑暖暖订婚他不肯,难道是现在才发现郑暖暖的好?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晚了,他老头子拼了最后一口气也决不答应让郑暖暖进门! 清欢在电话里把老人家给安抚好,她挺喜欢秦穆的家人,虽然是大富大贵之家,却没有那么多臭毛病,家庭氛围更是和乐融融,这样好的家,最后被钱伟跟郑暖暖弄得支离破碎,也难怪秦穆怨气不散。 他是对郑暖暖没有多少爱情,但他自问做到了一个丈夫的责任与义务,没想到会换来那样一个结果。 钱伟在警察局接受问话的时候,负责他的是一个年轻漂亮,才毕业没几年,满腔热血的警花。 这个警花明显是热血过了头。在局里所有人都不再追查这件案子的情况下,她非认为钱伟是被郑暖暖给蛊惑了,所以打着拯救钱伟的旗号登堂入室去拜访钱伟。 钱伟正恼怒着呢,一腔邪火没地儿发,他的新身体器大活好不用说,唯一的缺点就是长时间不做|爱会导致身体机能下降,连带着情绪也不太好。 警花的到访为他带来了一线曙光。 警花叫做孙可,刚毕业两年就分进了警队,干什么都热情洋溢,正是对岗位充满热爱的时候。恐怕打死她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着钱伟的道儿。 她喝了钱伟倒来的那杯水后就觉得浑身不对劲儿,从小腹开始就有火朝上冒,她是有男朋友的,也尝过禁果,自然知道那是什么,当下看钱伟的眼神就不对了,她只喝了这孩子倒的水…… 也只能说钱伟胆子太大,他仗着穿越的身份,认为自己是最独特的那个,可以在这个世界为所欲为,所以压根儿连掩饰都不掩饰。反正他有自信,当尝过他的大棒子之后,漂亮的警花姐姐就会沦为他的胯|下之臣! 还是宅男的时候他就yy过有个警花女友,现在当一个漂亮的警花躺在面前,他反而有点不敢相信了。制服诱惑,这是活生生的制服诱惑啊! 真看不出来,原来孙可这么有料。钱伟赞叹的眼神从孙可饱满的胸口掠过,最后没入她的短裙里,伸手在她大腿上轻轻一摸。 孙可被这么一挑逗,整个人抖了一下,迅速流出羞人的液体,她想反抗,但却浑身无力。钱伟解开了皮带把她的双手反剪在身后,还从下摆扯出了她的胸罩。 第八碗汤(六) 孙可轻轻抖了一抖,理智上是不愿意屈服的,可身体的反应骗不了人,她很喜欢钱伟这样的碰触,甚至希望能够再得到的多一点。 没错,她是新时代女性,性解放早就不是只放在嘴边说说的了,她平时也和男友一起享受*,但这并不代表她愿意和一个刚刚成年没几天的毛头小子做! 孙可的道德观还是很强的,在她看来,即使钱伟已经满了十八周岁,她也不会愿意跟他,太罪恶了!这样的自己跟那个郑暖暖有什么不一样?! 可是转念一想,钱伟能对自己下手,难道就不能对郑暖暖下手了吗?说不定郑暖暖跟自己一样,其实也是受害者,他们都被这个少年给骗了! 想到这儿,孙可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她原以为钱伟是被郑暖暖给蛊惑了,却没想到事实可能正好相反,不是郑暖暖蛊惑的钱伟,而是钱伟勾引了郑暖暖! “别生气嘛,孙姐姐。”钱伟嬉皮笑脸地说。“你不是想拯救我吗?你现在就在拯救我呀~”明明是那样好看的一张脸,当他做出这样的表情时,简直令人作呕。 孙可闷哼一声,很疼,但是又带着无法抑制的酥麻。她张着嘴嘤咛出声,甚至已经忍不住火气去扒自己的警服。钱伟看得双眼直冒火,恨不得扑上去把孙可给拆吃入腹。 不过没关系,这是他跟孙可的第一次,一定得好好搞,否则只这一次,以后都再也吃不到了怎么办?钱伟有信心让孙可跟郑暖暖一样,彻底沦为他的肉奴! 明明衣服都脱的差不多了,可钱伟就是不动手,孙可张大迷离的眼睛,不解又愤怒地看过去。 钱伟也是忍得不行了,他嘿嘿淫笑两声,起身脱了裤子,孙可看着那大家伙,一颗芳心不由自主地颤了颤,那么大…… 就在钱伟准备提枪上阵的时候,突然传来一个柔软欢快的声音:“阿伟,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是你最喜欢的卤鸭脖藕片还有……” 郑暖暖愣在门口,里头的钱伟也愣了,只有孙可意识混乱在他身上胡乱蹭着乞求他的占有。 虽然心里想着要利用郑暖暖达到自己的目的,但钱伟心底还是喜欢她的,现在看到自己喜欢的女人站在门口伤心欲绝,他还是喊了一声。可郑暖暖却好像被他这一声喊的回了神,丢掉手里的食物转身就跑。钱伟看得分明,有一滴眼泪甩在了门框上。 他看了看欲火焚身的孙可,犹豫了一会,恼的起身抓起裤子穿上追了出去。 当他离开后,孙可从沙发上摔了下去。她四下看了一眼,艰难地爬到茶几那里,抓起水果刀朝自己大腿狠狠一扎!剧烈的疼痛让她的眼神有了片刻清明,孙可踉踉跄跄地离开了钱伟的公寓。 她是开车来的,然而她现在的情况很明显不适合开车。但孙可管不了那么多了,万一待会钱伟回来,她怕自己会吃亏。就以她现在的身体状况,绝对不可能拒绝钱伟。 于是公路上就出现了这么一辆横冲直撞的警车,吓得各家私家车胆战心惊,高峰期堵得要死的路上,竟然也有这么空旷的时候。 当钱伟追回郑暖暖再跟她一起回到自己公寓的时候,孙可早已不见了人影。他有些懊恼,但又松了口气,对郑暖暖说道:“你看,我就说是她勾引我的吧,要是我*她的,她干什么心虚要跑?” 郑暖暖脸上还带着泪痕,很明显是不怎么相信钱伟的话,以前她就是这样被他给骗了的。既然钱伟能骗她,又为什么不能骗孙可?所以她还是在公寓里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确定孙可是真的离开了才作罢。 这边闹腾成什么样了,清欢清楚着呢,她没有要帮孙可忙的意思,这件事里她可没推波助澜,她唯一做的,就是冒充钱伟给郑暖暖发了条信息,说是自己不舒服,让她来看看。 钱伟的好事坏了之后,清欢就撒手不管了,她才不在乎孙可会去找谁泻火,也不管钱伟会怎么哄骗郑暖暖。 不过大概过了有三天吧,清欢就后悔了。 没有后悔不帮孙可,而是后悔不该不去问钱伟怎么哄骗了郑暖暖,那样的话她也能空出时间来做个准备。 没想到啊没想到,真是没想到。 当郑暖暖又一次找上门时,家里只有清欢一个人。老爷子出门遛鸟去了,秦爸秦妈则二度蜜月,整个家就他一人。 郑暖暖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番景象。秦穆慵懒又不失斯文地倚在沙发里,他左手端着一杯清茶,右手则拿着文件,金色的阳光折射在他乌黑浓密的头发上,显得他格外的英挺俊朗。 这样的男人……也许她并不是不喜欢他,而是知道自己根本没有资格得到他,更或者是,没有那个站在他身边的能力。因为差距太大了,所以根本就不再考虑在一起的可能性了。 怎么样去喜欢这个人都是一种亵渎,可能没有女人配得上他。 “……阿穆。” 清欢从沙发里抬起头,手里这杯茶才喝了一口,醇香诱人,可是听到郑暖暖的声音后她突然没心思喝了。“郑小姐。” “一定要这样生疏吗?”郑暖暖上前一步,幽幽地望着她。“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到这个地步了吗?” 这忧伤的语气让清欢扎扎实实感受到了“蛋疼”。她唔了一声,把茶杯放下,直截了当地问道:“你今天是来找谁的?如果是我妈,她出门去了,至少得十天半个月才回来。” 郑暖暖连忙道:“不不不,我是来找你的。” “找我?” 连疑惑不解的表情都是淡淡的,郑暖暖咬了咬唇,鼓起勇气上前道:“阿穆,我们之间真的没有可能了么?你……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我的吗?” 与其说是喜欢,对秦穆来说,倒不如是习惯吧,也许是因为他身边的女性太少的缘故,郑暖暖真算是他身边唯一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了。秦家倒是有个小堂妹,可惜小堂妹正在上高中,二叔二婶又常年定居国外,总的来说,也难怪秦老爷子都认为秦穆喜欢的是郑暖暖了——谁叫除了她没别人了呢? 清欢把文件合起来,想了想,说道:“可是你不是喜欢那个叫钱伟的人吗?” 从秦穆嘴里说出钱伟这两个字,郑暖暖突然觉得心虚,好像被人剥光了扔在太阳底下一样。她抬起眼皮飞快地瞟了清欢一眼,见她神色淡然,似乎只是随口一说,并不是知道她跟钱伟商量的计划,这才又扬起笑容说道:“我只是一时迷惘,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喜欢的一直都是你!”说着,她神情急切地上前,“阿穆,你、你信我吗?” 如果自己不是当事人的话,清欢会给郑暖暖鼓个掌的,毕竟她的表演实在是可圈可点,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可当自己身处其中,而且还正是这个被告白的对象的时候,清欢就不觉得那么好玩了。她凝视着郑暖暖看了会儿,温和而富有魅力的目光使得郑暖暖小脸酡红。有那么一瞬间,她竟然真的觉得自己是很喜欢秦穆的。 好在她很快就回过神,意识到自己不过是在演戏,旋即催眠自己,如果演戏的人自己都不入戏,那么观戏的人又怎么会相信呢? “我……信。”清欢点头。 闻言,郑暖暖眼里射出惊喜的光芒,她是真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能取信于秦穆!可她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说道:“穆哥哥!你听她花言巧语的骗你!视频裸|照都满天飞了,跟那个未成年说相爱还不到一个月,转身就来说爱你,你不怕被她骗呀!” 一个怒气冲冲娇俏可人的少女站在门口,充满敌意地瞪着郑暖暖。见清欢把目光放在了她身上,就蹦蹦跳跳地走过来挽住清欢胳膊,昂起下巴鄙视郑暖暖道:“我说你还要不要脸,你不要,我穆哥哥还要,我秦家还要呢,别把别人容忍你的耐心当成你不要脸的资本好不好!你也不瞧瞧你那样儿,哪里配得上我穆哥哥?” 郑暖暖被羞辱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半晌,对着清欢低吼道:“阿穆,你就这样看她骂我……” “就是骂你,骂你怎么了?你不该骂吗?这是我家,你自己送上门来找我骂,不如你以为我很稀罕骂你吗?”少女振振有词的说。“骂你简直都拉低我的档次,你要不上来犯贱,我干什么浪费力气抽你?自己把脸送过来了还不许人甩耳光?你以为举世皆你妈呀!” 呸,除了郑家那对脑容量跟正常人不一样的夫妻,谁会惯着郑暖暖。你惯着自己女儿,别人不说你什么,可你别要求别人跟你一起惯呀! 清欢好笑地揉了揉少女的一头利落短毛,“好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穆哥哥!你就是老这样好说话,才总有不要脸的人想赖着你!你能不能坏一点啊!亏你还是个总裁呢!”少女鄙视极了。   第八碗汤(七) 清欢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阳光般热情洋溢的少女,她更用力地揉了揉少女的脑袋:“怎么,是总裁就得酷炫狂霸拽吗?天凉了,让王氏集团破产吧好不好?” 少女瞪大一双杏眼:“哇,穆哥哥你都知道天凉王破啦?”说完噘着小嘴说:“网上那些人都说你不像总裁呢。” “我怎么不像总裁了?”对于有好感的人,清欢不介意跟她贫。“难道非要我一张嘴就是一千万支票动不动就拿钱砸人,才像总裁吗?” “那是小说标配总裁,网上说你不像三次元……啊,忘了穆哥哥你听不懂,就是现实世界的总裁啦。你看那马x,王xx还有李xx,他们长得跟你完全不是一个画风……” 巴拉巴拉巴拉没完,郑暖暖忍受不了被忽略的感觉,她从来都是人群中的焦点,结果这对兄妹竟然视她如无物,怎么不叫她生气!“阿穆……” 少女扭头看向她,不耐烦道:“你怎么还在我家,快走快走快走。”她边说边用手做往外赶的动作,好像郑暖暖身上带着什么霉运一样,还嘀咕:“不知道盐在哪里,听说撒盐辟邪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郑暖暖又气又恼,在清欢面前又要保持淑女风范,于是她强颜欢笑道:“朵朵,好歹我们也是一起长大的好……” “打住!”少女忙不迭打断她。“我们可不是好朋友好姐妹,你在你家长大我在我家长大这也算是一起长大?我看你脸才大!” 郑暖暖从小娇生惯养,哪里有人这样毫不客气地讽刺过她,她惯会装可怜,这样指名道姓的痛骂还是头一回遇到,当下脚一跺,带着哭腔喊清欢:“阿穆!” 少女很讨厌她,换谁谁不讨厌,秦穆是从小宠爱她带她玩的亲堂哥,这样好的堂哥却因为郑暖暖搞出来的幺蛾子给泼了一身的脏水,不仅如此,这郑暖暖还敢上门来求爱!真特么的一点脸都不要,当他们秦家是好欺负的是不是!她家穆哥哥脾气好,可不代表她也好!这还是大哥没回来呢,要是大哥也在,非把这恶心人的女人给丢出去不可。 如今事情都澄清了,郑暖暖自己的艳照还在外头满天飞,竟然就敢冠冕堂皇来找穆哥哥,说些恶心巴拉的还喜欢他的话,真以为穆哥哥不爱上网,就不知道她的那点子破事? 秦朵对此表示鄙视,顺便对郑暖暖比了个中指。 郑暖暖嘴唇都开始哆嗦了,平时她还敢装白莲花顺便倒打一耙,可是秦朵是谁?那是秦家的小公主,被秦穆捧在手心里疼着的妹妹,她再敢作,也不敢在秦朵面前作。毕竟人家才是实打实镶金镶钻的小公主,而她,在别人面前高贵得很,但跟秦家一比,真算不上什么。 所以郑暖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清欢身上,就算秦朵不喜欢她,只要秦穆站在她这边就可以了。可是她看过去,秦穆却揉着秦朵的脑袋,眼神温柔的要命,哪里肯分开自己一丝一毫的注意力。 于是她只能脸色苍白的说了句再见,匆匆离去。 郑暖暖走后,秦朵对着门口呸呸呸三声,回来挽着清欢的手说:“穆哥哥,我说啊,你能不能别再给郑暖暖好脸色了啊?她根本就不配!你不会还喜欢她吧?你千万别说你还喜欢她啊!”语气惊恐。 清欢莞尔:“我不喜欢她。” “那就好……”秦朵拍拍胸口松了口气,又紧张道:“别骗我哦,这年头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何必拘泥于一个郑暖暖,穆哥哥你说是不是?” 清欢从善如流地点头。 郑暖暖离开秦家后,坐在自己房间里发呆。她今天去秦家是跟钱伟商量好的,虽然那个计划有些对不起秦家,但是如果今天秦穆的态度稍微好一点点的话,她都、她都会酌情考虑的。然而现在秦穆这样对她……不屑一顾,还有秦朵羞辱她的时候,秦穆竟然连一句话都不说,只在一旁看! 郑暖暖咬牙,这就不能怪她心狠手辣了!既然得不到秦穆的人,那她就只有得到秦穆的钱! 与此同时,清欢打了个喷嚏。 她没怎么注意,反正不管郑暖暖怎么折腾她都来者不拒,有本事就来,只要不怕她的报复。 却说孙可开车离开钱伟的公寓后,一路横冲直撞到了刑警大队,她的男朋友是副大队长,此刻正是办公室里跟队友研讨捉拿某犯罪嫌疑人的方案,结果门被一脚踢开,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是谁,柔软的身躯就倒在了自己怀中。 男人愣了一下,孙可赶紧揪住他的衣服,吐出的声音与其说是说话,倒不如说更像是呻吟:“嗯……老、老公……快、快帮我……嗯啊……” 同桌的队友们(⊙o⊙) 男人刚毅的脸一红,赶紧把女朋友从身上扒下来:“孙可,你这是做什么!” “不许你叫人家孙可……平时你都叫人家可可的……”孙可不依地在男人怀里磨蹭,抓着他的手朝自己胸口塞,男人这才注意到她的衣服是凌乱的,甚至前扣胸罩的扣子都扣错了,他浓眉一拧,愤怒不已:“是谁!” “那个待、待会儿再说……你、你先帮帮人家……呜呜……”孙可的眼泪这就掉了下来,能一路挨到这里,还记得来找自己男朋友,这真的已经是极限了,要再让她忍,她差不多就离死不远了。 于是同组的队员立刻很有眼色的纷纷起身告辞,一个个憋着笑离开会议室,不想说自家副队的衣服已经快要被火辣女票给扒光,看着平时老虎一样彪悍的男人手忙脚乱,那样子实在是太搞笑了。 女朋友难得这么热情,感觉自己不回应一下好像有点说不过去了呢!男人叹了口气,怎么着也不能在会议室直接上吧,以后还要在这里开会。于是他低头亲了亲女朋友的嘴巴,说:“再忍一分钟,就一分钟。” 说完把孙可打横抱了起来,光速一般奔走,从三楼到地下停车场,整整用了50秒。此刻男人无比庆幸今天自己是开私家车来的,还是房车,空间够大够结实也够安全。 然而当三个小时后,他腿软地从车里走出来,回头看了一眼餍足正在睡觉的女友时,额头一片冷汗。亏他自诩身强体壮,没想到才来五次就不行了……他要健身!健身!健身! 孙可在车里吧嗒吧嗒嘴巴睡得正香,身体上得到纾解后,整个人也都放松了下来,完全看不出平时她连男朋友的一次都受不了。这回来了五次,不知道醒过来后会多疼。 但不管她多疼,跟其他人都没关系。 钱伟在家待了半个月后,终于重新回到学校上课了。他从来都不担心学业问题,前世的他虽然是个没啥用的宅男,但就是成绩好,高中的课程他还真不放在眼里,这也是为什么他敢翘课逃学的原因——都会了,还学什么呢? 唯一和以前不一样的就是学校里同学跟老师的态度了。以前他放荡不羁但成绩名列前茅,所以一直很受老师和同学喜欢,可自打网上爆了他的艳照跟激情视频后,大家看他的眼神全变了!女生们对他退避三舍,男生们则时不时地邪恶问他要经验,还问他有没有私藏的货,他在学校里炙手可热的程度不下于当年的陈老师。 而表面上,那些跟他玩的比较好的男生也不会理他,因为他们都还要在学校里生存。 老师们的态度就更明显了。 尤其是陈媚,如果说以前他是陈媚的得意门生的话,那么现在,钱伟对陈媚来说,无异于是洪水猛兽。别说是跟钱伟说话了,就是在学校里远远地看钱伟一眼,陈媚都会快步走开! 她本来是钱伟班的英语老师,自打钱伟在水里给她下药想要迷|奸她之后,她就申请调班,再也不教钱伟了。如果平日里钱伟有想要跟她说话的意图的话,陈媚会躲得比谁都快。在她眼里,钱伟就是个毒瘤,谁碰谁倒霉。 基本上在学校里钱伟就属于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所有人都鄙视着他,恶心着他,同时也防范着他,谁都不想哪天被这样的人盯上,从而自己也成为艳照的主角。 继穿越前的宅男生活,钱伟终于又一次体会到了被人冷落的滋味。他脑补不已,所以迫切需要找到一个发泄口。 而秦穆就是这个发泄口。 钱伟仔细考虑过了,造成他这一切悲剧的罪魁祸首是谁?可不就是秦穆嘛!要不是秦穆,他能跟郑暖暖起争端?要不是秦穆,郑暖暖会离开他?要不是秦穆,他会因为跟郑暖暖分手想要堕落,从而准备对陈媚还有孙可下手,结果最后偷了夫人又折兵? 很显然不会。 钱伟自己当然是没有错的,他是即将坐拥天下和美人的穿越者,怎么会出错呢? 他理所当然地把一切错误都推到了秦穆身上,从而加深了要跟郑暖暖里应外合打击秦穆谋取秦家财产的念头。   第八碗汤(八) 虽然之前秦朵骂走了郑暖暖,但是没脸没皮的人的厚颜无耻程度是令人叹为观止的。这不,昨儿刚被骂走,今儿又来了。 秦朵只是回家拿换洗衣服,她是高三学生,课业繁忙,否则她真想留下来保护自家那好说话的穆哥哥。为了防止清欢心软,秦朵临走前逼着她发了好几个誓,比如决不跟郑暖暖订婚啦,决不喜欢上郑暖暖啦,决不对郑暖暖心软啦……吧啦吧啦,小丫头年纪不大,心眼不少。 清欢自然全盘同意,她本来就不可能去喜欢郑暖暖好不好。虽然她不介意来一场百合之恋,但她真心瞧不上郑暖暖。她活了这么久了,哪一次在一起的男人不是极其优秀的,即便不够优秀,也都拥有一颗真诚的心,郑暖暖两样都占不着,她也不傻。 可是清欢低估了郑暖暖的黏人程度。这女人不用上学也不用上班,平日里就是吃喝玩乐逛街喝茶,大小姐的日子过久了,什么活都不用干,自然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来缠着她。 秦家大宅她成了被拒客,没关系,她就在门口等。秦氏大厦她进不去,也没关系,她可以在公司大厅等。平时清欢开个车去哪里,她就开车跟在后头,就跟狗皮膏药一样,烦都烦死了。 清欢也没想到郑暖暖可以这么执着。其实这事儿她可以报警的,但她没有,就让郑暖暖跟着吧,她权当没有这个人。 总裁没说什么,公司里的人受不了了啊,尤其是“秦总的脑残米分”,在郑暖暖跟了清欢真正半个月后,她在微博上发了一张照片,并配子说:“真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人!我家官微都澄清过秦家跟郑家清清白白没什么关系,郑家连秦家的合作对象都不够格,她有什么资格自称总裁的未婚妻啊!现在竟然每天尾随总裁,痴女也不是这样痴女的!” 配图是郑暖暖坐在车里痴痴地盯着集团大门的样子,当然,脸是打了码的。 事实上打码跟没打码没什么区别,因为艳照跟激情视频的关系,郑暖暖长什么样大家早就烂熟于心了。虽然因为尺度太大已经被河蟹,可她还在网民的硬盘里躺着呢。舌尖上的美食硬盘里的白莲花,可以并称为201x年感动天朝两大亮点。 于是网上因为郑暖暖这恬不知耻的行为再一次沸腾了,米分丝已经达到一百多万的“秦总的脑残米分”用某拍发了个时常三分多钟的小视频,大概就是总裁下班被郑暖暖看见了,郑暖暖冲上去拉扯喊叫的情景。她一口一个我错了一口一个阿穆原谅我阿穆你不是最喜欢我了吗,一边死死去拽秦穆。 当然,视频里秦穆的脸被打了码,但男人那种优雅绅士的气质是无法遮掩的,尤其是当郑暖暖拉扯他时他迅速的避开动作,更是令人津津乐道。 这个视频彻底火了,郑暖暖有了一个响亮的外号,叫“倒贴郑”。她根本就像是见了蜜的苍蝇啊死命朝秦穆身上黏,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答不答应。 其中郑暖暖的那句“你以前喜欢我你现在肯定也喜欢我啊”成为了年度金句,网友们迅速发明出了“你以前只吃半个鸡腿你现在肯定也吃半个鸡腿”以及“你出生时六斤五两你现在肯定也六斤五两”“你以前不要脸你现在肯定也不要脸”等等句子。 可郑暖暖毫无疑问是不在乎的,她的自说自话功夫令人惊叹,完全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她认为网上的人都是嫉妒自己,她被人追捧惯了,结果网友来自天南海北,其中不乏比她更有钱更漂亮更聪明的,哪里会理会她叫嚣的要告他们的威胁。 你自己都把脸伸出来了,别人要是不打岂不是很不好意思? 于是受不得别人气的郑暖暖毫不迟疑地也申请了一个微博账号,迅速认证了黄v,然后就开始了她与网友的对掐。想当年诸葛亮舌战群儒也不过如此,郑暖暖可是一人掐数以千万计的网友,其魄力、能力、胆色、口才,简直叼炸天。 她越是这样,事情就闹得越大,后来她还学会了买水军赞美自己,由于她设置非好友不能回复的功能,微博上就出现了很有意思的场景:但凡是她的评论,一水都是赞美她这个名媛的美貌气质家世还有男朋友的,而转发则是一边倒的痛骂,郑暖暖也不以为意,她只看评论就好了嘛! 到了最后,郑暖暖的黑红程度已经不下于娱乐圈的一线女星,倒也真被她给折腾出些真爱米分来,只不过这些真爱米分太渺小,在面对庞大的正义大军时非但不能站在郑暖暖这边,反而因为他们的态度还要拖郑暖暖的后腿。 你越注意她,她就越蹦跶,你搬出条条道道来谴责她讽刺她,她就是不看,然后尽情地在你眼前出现,最后大家有志一同地认为这女人实在是太欠揍了! 开始有与郑暖暖在同市的网友去秦氏门口围堵郑暖暖,一次两次下去,郑暖暖就不敢在秦氏门口等了,毕竟她要美美的去见清欢。 于是她就改成了风雨无阻守在秦家大门口。 清欢就不明白了,这女人到底是想做什么?她明知道两人是不可能的,自己根本看不上她,她还死皮赖脸地想要缠着她做什么? 秦家人也受不了了,当秦爸秦妈度完蜜月回来,知道郑暖暖这一个多月搞得幺蛾子以后,差点儿没晕死过去。 得知秦爸秦妈回来了,一直没有上门的郑夫人跟郑先生终于登门“致歉”了。当然,他们还带着罪魁祸首郑暖暖——郑暖暖终于有了正大光明踏进秦家大门的机会。 郑家夫妇道歉真不真心见仁见智,因为清欢脾气好好说话,所以他们一直任由郑暖暖缠着清欢,但现在一看比较强势的秦爸秦妈回来了,两人立刻登门,到底是真心致歉,还是过门谄媚,大家看在眼里。 秦爸秦妈这回就没有以前那样客气了,从前夫妻俩以为儿子是真心喜欢郑暖暖,就什么也没说,虽然瞧不上郑暖暖,觉得这丫头性格不好,不适合自家儿子,但架不住儿子身边就出现过这么一个女人,所以也没说什么。现在知道秦穆并不喜欢郑暖暖,这一切都是郑暖暖的自作多情,两人就不会再为了秦穆遮掩自家的态度了。 所以,从小到大在秦家都被十分礼遇的郑暖暖,第一次尝到了被冷落的滋味。从来秦爸秦妈对她都是不错的,那是因为他们以为自家儿子喜欢郑暖暖,看在儿子的面子上,他们才愿意善待郑暖暖。现在清欢已经澄清了自己对郑暖暖无感,郑暖暖又闹了这么一出,哪家父母会喜欢? 在郑暖暖的印象里,秦爸性格稍显严肃,但面对她的时候也是带着笑容的,至于秦妈就更别说了,每次看到她,嘘寒问暖是少不了的,可今天,明明还是这两人在面前,但给她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平时爹地妈咪都说秦家才是真正的上流人家,郑暖暖一直不信,秦爸秦妈为人都很亲和,还没有妈咪讲排场,可现在她信了,不说别的,就说秦妈的眼神,就让她感到了莫名的恐慌! 当秦家人愿意捧着她的时候,她才是宝,而现在秦家人不乐意陪她玩了,她就什么都不是了。 “伯父,伯母……” “别叫我们伯父伯母,我们秦家福薄,恐怕受不起你这声伯父伯母。”秦妈淡淡地说,看向一旁坐立不安的郑家夫妻。“怎么,阿穆在家这么久,你们都不知道道歉,我们一回来,你就登门了?” 郑父抹了抹额头的冷汗,讷讷解释道:“啊……不、不是这样的……其实是……” 他想找个自己工作繁忙的借口,可是看着秦妈嘲讽的眼神,他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那些破绽百出的谎话是何必呢,人家又不是听不出来。 其实到了这份上,就算是一心想要攀附秦家的郑父都觉得有些说不过去了。他们家一直在给秦穆惹麻烦,秦穆性格温和,没有跟他们计较,只是不同他们来往,他却还不知足,不仅想跟秦家重新搞好关系,竟然还想要把女儿塞给秦穆,说实在的,如果他是秦穆,估计也早受不了了。 真真是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的。 “我们家庙小,容不下你们郑家的大菩萨,这话呢,我就先搁这儿了。”秦妈倚在沙发里,一派雍容高贵。她是真正的贵夫人,上流圈子里她才是说一不二的那个。同样的,她也有一颗赤诚的爱子之心,秦穆是她的儿子,所以在以为秦穆喜欢郑暖暖的时候,她心底虽然不赞同,但表面上却还是同意的,并且对郑暖暖十分的好。 别说她并不喜欢郑暖暖了,就算她真的喜欢郑暖暖,跟儿子比起来,郑暖暖又算个什么东西?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郑暖暖这段时间闹腾的也太够了,还嫌这脸丢的不够吗?   第八碗汤(九) “我不是故意的……”郑暖暖微微张开了嘴巴,形状优美的唇瓣微微抖动着,几秒钟后,眼泪一滴一滴地掉了下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我是真心喜欢阿穆的呀……” “真心也好,假意也罢,总之我是不会答应阿穆跟你在一起的。”秦妈冷淡地说。 闻言,郑暖暖仿佛被深深地伤害了,她不敢置信地注视着秦妈,似乎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伯母,您……您一向是个温和慈爱的长辈,为什么要拒绝我跟阿穆交往呢?这么多年来阿穆身边就我一个人,难道还不能够证明他喜欢的是我吗?” 秦妈不懂世界上怎么会有郑暖暖这样不知廉耻的人。在这之前,没有艳照和激情视频的影响,也许她还有可以认为这是郑暖暖性格太过天真的缘故,可现在看来,郑暖暖根本就不是天真,她是个扮猪吃老虎的狠角色啊! 用这样的面具,欺骗了多少人! 秦妈突然开心感谢那个把郑暖暖视频跟照片放到网上去的人了,要不然大家都不知道郑暖暖的真面目,还要把她捧成冰清玉洁的千金小姐呢。说句不好听的,秦妈是真心觉得高兴,大家都已了解郑暖暖是什么样的人,以后要是再有人想朝她家阿穆身上泼脏水,自然就不再那么简单。 “郑小姐,在爷爷提出要你我订婚的时候,我想我的态度就已经表现的很明确了,我并不喜欢你,跟你也不是男女朋友,你的男朋友叫钱伟,难道你忘记了吗?” 众人抬头一瞧,原来是清欢下班回来了。她身上的衬衫开了两个扣子,露出一片结实光滑的胸膛来。郑暖暖望着那片胸膛有些出神,不知道摸起来的触感如何,是不是跟阿伟的一样好?阿穆这么高大,如果两人做那事儿的话应该也不逊于阿伟吧? 惊觉自己想了什么限制级的话题,郑暖暖脸一红,娇羞地垂下头去,完全没听到清欢说的话。 她就是有这个本事,完完全全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别人说的话她捡自己喜欢听的听,其他的全不在乎。 也是一种境界了,清欢想。怪不得能跟钱伟一起勾结害得秦穆家破人亡。 想起那个可爱娇俏的朵朵,疼爱自己的父母爷爷,还有远在国外的二叔二婶跟堂弟,清欢真心喜欢这一大家子,这么多赤诚的人毁在钱伟跟郑暖暖手上的话,别说是真正的秦穆,就算是她都颇为不舍。 这世间最令人渴望也最难得到的是什么?也许有人说是金钱,有人说是权势,但清欢认为,最难得,也是最值得珍惜的,应该是真心。没有丝毫杂质,没有企图没有目的的真心。就像是秦家人对秦穆的好,令她很是喜欢,不仅是为了秦穆的心愿,也是为了她自己,她会保护好这个家。 郑暖暖不过是个拦路的石子,踢到一边去就好了,钱伟才是那个真正棘手的。这家伙的运气好的出奇,尤其是在桃花运上,说来也奇怪,就算是名声坏透了,他也能偶遇大明星并且得到大明星的赏识。 郑暖暖听到清欢的话,表现出一副被伤透了心的模样,正要开口谴责,清欢就面朝郑家夫妻说道:“经过商议,秦氏决定解除和郑氏的合作关系,郑先生,郑太太,以后你们再也不是秦氏的客人了。” 比起女儿的终身大事,当然是事业更重要,郑父一听,脸色顿时惨白如纸,“啊?你这孩子……你这孩子说的什么傻话?郑氏跟秦氏都合作这么多年了,这么好的合作关系,你说解除就解除……” “其实合约早就到期了,而秦氏日益壮大,墨守成规的郑氏非但不能给予我们帮助,反而会极尽所能地拖后腿。我身为秦氏的总裁,当然有资格做这个决定。”清欢冷静地说。 当谈到公事的时候,她就不是那个脾气温和又好说话的阿穆,而是气势惊人眼神凛冽的霸道总裁。 一听这个语气,郑父就知道基本上是没戏了,他们家是彻底被秦氏给排斥了。意识到这个事实后,郑父整个人都垮了下来,他的肩膀耷拉着,死气沉沉的,想要拿往日的情分来说事——但他们之间又哪里有什么往日情分呢?之所以郑氏能屹立不动这么多年依附秦家,都是沾了郑暖暖的光啊! 因为大家都以为秦穆喜欢郑暖暖,所以虽然郑暖暖不够资格,但秦家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现在秦穆发话不喜欢郑暖暖了,谁还乐意惯着她? 郑父起身告辞,郑夫人原本没打算善罢甘休,可丈夫走出去的背影萧条孤独,她实在是不放心,只好吩咐了女儿一句好好解释,就追了上去。 郑暖暖坐在沙发上,泪光闪闪:“阿穆,我求你不要这样对我爹地好不好?如果我爹地有哪里做的不对,就请你体谅他一下,扶他一回,帮他一把,可以吗?” 她还当自己是被秦家礼遇的座上宾呢。 这回清欢懒得理她了,直接叫人把郑暖暖给“请”了出去。郑暖暖当然不愿意走,一边大声示爱一边哭哭啼啼,清欢也是服了她,这女人活在自己的象牙塔里幸福的不可思议,完全不肯抛头露面看看现实,她的父亲那么伤心,她竟似毫无所觉。 这样的人太可怕了,也不知钱伟看上她哪一点。 说到钱伟,这阵子他可以说是过得春风得意,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转运了! 先是莫名地救了一个濒死的冰美人,把人养在家里后,出门买药的时候又偶遇了出名的大明星,不仅如此,大明星的言谈举止间对自己印象好像还不赖,甚至主动要求留了电话号码,钱伟觉得,自己可能是要转运了! 这阵子实在是倒霉的可以,大事先不说,比如视频艳照名声之类的,就说小事儿吧,比如早上起来上学的时候大腿卡进下水道,出门就摔个狗啃泥,到了学校发现牛仔裤穿反了,中午去食堂打饭,只剩下自己最不爱吃的苦瓜炒肉,放学的时候还遇到了看自己不顺眼的家伙……这一桩桩一件件累积起来,钱伟真觉得自己快要被老天爷玩死了。 既然把我送到这里来,那肯定不是让我继续做个宅男的对不对?小说里龙傲天都是非常牛逼非常出名的,不仅名利双收还能坐拥美女,这才是他钱伟想要过的日子呀! 郑暖暖虽然漂亮,但再漂亮也有看腻的一天,他总不能日日夜夜都对着郑暖暖一张脸吧! 冰美人名副其实,就叫冰,钱伟问过她姓什么,冰说不知道,自己没有姓,钱伟也就没在意,他想要的是冰的身子,可惜这女人身手高超,根本不是他能随意弄倒的。而且冰的警戒意识很强,钱伟根本不敢在水或者是食物里下药——他怕冰一下就看出来,到时候万一要了自己的小命怎么办,他还没逆袭成高富帅呢! 而且钱伟也觉得奇怪,前头的陈媚也好,孙可也罢,她们都不受他蛊惑,这跟小说里的走向不一样啊,自己不是应该一出来就万人敬仰的吗?再不济,也应该让女人们对他一见钟情啊! 这就是宅男的不好了,成天在屋里吃喝玩乐,除了上厕所其余时间都在床上,又能有多少工夫出去体验一下民生民态?不过是读了几本小说,就以为自己很厉害万事都能解决了,其实不过是个弱智。 冰的伤好了七八成时,她要跟钱伟告辞,可不知道为什么钱伟就是一副我舍不得你啊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的表情,她要是没记错,两人之间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吧? 这钱伟可真是个怪人。 冰对钱伟提出要离开,可是她又不想欠这个人情,问钱伟想要她做什么。钱伟第一时间想到了某些不和谐的画面,还没来得及他说,冰就斩钉截铁地说道:“以身相许是不可能的,你死心吧!” 钱伟:“……” 其实他本来真的是想说这个的。 钱伟的要求,说起来简单,却又不简单。因为他要的,是冰完成狙击秦穆的任务。钱伟想过了,他之所以会这么倒霉,都是秦穆的错!要是秦穆死了的话,那么一切都会回到正轨上了!一个身份太高贵,高贵地令人欣羡的男人! 只要秦穆一死,自己就能真正的转运,钱伟对这个说法相信不已。 冰觉得自己欠了钱伟人情,这到底是要还的,再说了,自己两手沾的血腥还少吗?不过是多杀一个人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且这个少年看起来像是个好的,应该不会坑自己。 钱伟对故事结果就没那么期待了。秦穆要是真死了呢,他就要冰留下来,以此为把柄。要是秦穆没死,这是一出戏,那么钱伟就是要将计就计,从而将秦家一网打尽,尤其是秦穆!   第八碗汤(十) 身为一名优秀的杀手,冰不仅仅有一手好枪法,还有善于伪装自己的本事。所以,她成功地混入了这个上流社会圈子举办的酒会。 本来钱伟是想叫郑暖暖带她进来的,可惜冰看不上郑暖暖,而郑暖暖也还不够格参加这酒会。郑家已经被秦家除名,以前人人给他们面子,那是因为他们身后是秦家,现在秦家不管他们了,又哪有人会在乎呢。 一袭黑色鱼尾长裙,精巧地勾勒出了冰纤细却凹凸有致的身材,她化了个娇媚而不失端庄的妆容,乌黑的长发绾成优雅的髻,脸颊两侧垂下两绺风情万种的长发,鲜红的蔻丹衬着双手更加雪白细嫩,完全看不出这样一双柔弱的手上,曾沾染过那么多人的鲜血。 而她冰冷的眼神下掩着杀机。 目标人物还没有出现,那个钱伟也是个没用的,要她来杀人,竟然连张照片都没有。问他秦穆长什么样子,他竟然说她看到就能认出来! 冰四下巡视了一番,四周人那么多,个个男的出众女的美丽,打扮的高贵出尘,她要怎样才能“一眼看到”就认出叫秦穆的男人? 然而很快地,她就推翻了自己先前的想法。 当那个修长英俊的男人出现之后,冰立刻就知道他是自己今晚的目标。 她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男人!气息平和而不失威严,俊朗的五官完美的挑不出一丝毛病,白色的西装让他看起来如同童话故事里走出的王子,既温柔,又强大。是自己从来没有触及过的美好,真……令人向往。 清欢也是一眼就认出了冰,没办法,谁让她有个墨泽呢。就算没有墨泽,冰身上那股隐藏的很好的杀气也逃不过她的眼睛,真不知钱伟到底有什么魔力,就连这样的冰美人也要受他的驱使。 该不会……也是被钱伟的器大活好给征服了吧?清欢不用想也知道所谓的“金手指”效果有多么强大,但凡有女人尝到了钱伟的能力,那肯定是要食髓知味舍不得离开的,就连贞洁烈妇都要受钱伟支配,更何况是普通女人。 要不是墨泽说现在阉了钱伟会导致此后的几朵桃花人间蒸发,从而完不成秦穆百分百的心愿,清欢才不会让钱伟蹦跶这么久。 她端着高脚杯与人说话,但其实并没怎么喝,都只是沾沾唇便罢,注意力一直放在冰的身上。这里人多,怕是这美人儿不好动手,她现在用的是男人的身体,也许是秦穆留下来的习惯,清欢还是很有绅士风度的。尤其她本身是个女性,女性最是了解女性,因此她的异性缘简直不要太好。 只是一晃神的功夫,秦穆就消失不见,冰心头一颤,连忙四下打量,见到一抹白影出了大厅,她一咬牙,追了上去。高跟鞋的声音急促而整齐,幸好整个大厅衣香鬓影人来人往,否则她的异样非被人发现不可。 摸了摸大腿上的枪套,她的枪从来不装消音器,如果想杀秦穆的话,用枪不是个好办法,不过没关系。冰拆开绾发的簪子,轻轻一摁,翡翠簪子立刻碎裂开来,露出三根尖锐雪白的长针。她将针夹入指缝,别在身后,妩媚的大波浪在胸前背后摇曳,夜色里的冰显得格外美丽动人。 就在她屏气凝神想要摸准秦穆方位时,一只温热的大手轻轻搭上了她的纤腰,低沉的声音问道:“小姐是在找我么?” 冰大骇,手肘往后一捣,然后如行云流水般右手直往对方面门刺去。与此同时,她的心微微颤了一颤,这人的声音……可真好听。 原以为杀死秦穆是十拿九稳的事情,没想到男人竟轻而易举的躲开了,而自己根本没有看清楚他的动作! 清欢在躲开那长针的同时,没忍住弯腰在冰的大腿上轻轻摸了一把。没有轻薄的意思,纯粹只是调侃。当冰从这好听的声音回神时,往大腿一摸——果然,枪套还在,可手枪已经不翼而飞了。她暗自咬牙,这与钱伟给的信息不符! 钱伟不是说,秦穆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少爷、小人吗!可这样的身手……即便是身为顶尖杀手的自己都无法捉摸! 她要再动,乌黑的枪口已经抵住了她的太阳穴。冰从来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被自己的枪抵住头。从事这行业也有十几年了,她还是第一次失手!简直是!耻!辱! 内心的恼怒与说不出的窘迫让她失了冷静,美腿一抬,越过肩头踢向清欢的脸,清欢敏捷躲过,从善如流地收起枪与她对打起来。之前在男鬼惟寅的世界里,她是剑修,招数很久不用了,不知道有没有生疏,正好这位美女杀手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两人过过招也未尝不可。 冰越是对清欢出手越是心惊,几招后她就明白了,对方根本就是在逗她玩!他的招数神秘悱恻,一招一式都出其不意,并且力道十足,自己根本不是对手!如果不是他没有杀她的心思,怕是这会自己已经栽了! 最后清欢成功单手抓住冰的双腕,将她抵在了大理石柱子上,然后膝盖压住她不安分的美腿,问道:“谁让你来杀我?” 冰哼了一声,不说话,别过头的意思是你要杀便杀少废话。 清欢轻笑,将她当做一只别扭的小猫揉揉脑袋,将冰放开,道:“别那么傻,被人当枪使。” 说完,转身走了。 冰仍然呆呆地倚着柱身,茫然地望着那人离去的背影。就、就这样走了?不抓她,也不报警,甚至……诶?她的手无意识摸到了大腿上的枪套,竟然……连枪都还给她了? 如果这时候自己开枪的话,他是一定躲不过去的。 可冰抿了抿唇,不再动手。 是她输了,如果与秦穆硬碰硬的话,她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对方放自己一马,她也并非恩将仇报之人,钱伟的恩情只能换一种方式偿还了。只是,秦穆离开前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她会被人当枪使? 想到这里,冰不由得有些着恼,那人,话就只说一半,为什么不说清楚? 清欢才没心思注意冰在想什么,大概钱伟的这些女人里,她唯一对冰感官不错。这姑娘性格虽然冷淡些,但性子坚韧,爱憎分明,真要被钱伟给糟蹋了,她都觉得可惜。 可怜钱伟眼巴巴等了一晚上,最后的结果竟然是“失败”!他瞪着冰,想发脾气又不敢,最后只能喘着粗气,用力在墙上捶了一拳。他妈的!没能把冰给搞上床,也没能杀了秦穆,秦穆那小子到底有什么本事,竟然能这样好运! 难道……对方也是穿越的?! 不不不,不可能。钱伟否决了这个想法,怎么可能会有穿越者像秦穆那么傻呢?不知道利用手头的资源也就罢了,还做各种慈善,就算是为了企业形象,做的未免也太过了吧? 没等他想明白,冰神色冷漠地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在伤好之前,她一直都在钱伟的公寓里暂住。 钱伟见冰似乎是要离开的模样,立马急了:“诶!你伤还没好,怎么就要走了呢?!” 说来也奇怪,之前跟钱伟在一起的时候,冰虽然没有喜欢上他,却觉得这少年有颗赤子之心,否则怎么会主动救了自己呢?然而今天在酒会,被秦穆抵着提醒了那句话后,她竟一眼就看出钱伟的虚伪来! 这个人……对自己有着不轨的想法,一个想要利用别人除去敌人的人,能有什么赤子之心? 这一刻,钱伟表现出来的关怀与真诚,在冰看来,都虚伪的要命。她淡淡地说:“很抱歉我没能完成你的要求,这个给你。” 钱伟纳闷地接过冰塞过来的皮包,拉开一看,里面全是一沓一沓的现金,目测至少有一百万。 “你救我花的钱,我已经百倍还给你了。”冰说。“日后我们互不相欠。” 她不喜欢欠人情,所以仔细考虑了后,觉得不管怎么说钱伟都救了自己,哪怕他动机不良,自己也不能恩将仇报。可她杀不了秦穆,也……不想杀死那人,所以只能给钱伟物质上的报答了。而她没有信用卡给他,也不可能开支票,所以只能给现金了,希望他不要嫌弃。 虽然家里挺有钱,但一百万现金对钱伟而言也不是什么小数目,他犹豫了一下,还没来得及想通一个美女换一百万值不值得,冰就已经迅速从窗户跳了出去。等钱伟去看的时候,她窈窕的身影已经彻底消失了。 该死! 钱伟把手上的皮包狠狠摔在地上,这女人!嘴上说要报恩,结果就是这样的!走的这么干脆,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真是气死他了! 钱伟怒气冲冲地在客厅里来回走了两趟,不懂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秦穆他是知道的,从郑暖暖的话来看,这人不喜欢有人跟着。在身边没有保镖的情况下,他到底是怎么躲过冰的暗杀的?   第八碗汤(十一) 算了! 钱伟怒气冲冲地一拳砸在了门上。这次不过是个失误,他就不信那秦穆能有什么通天的本事,逃得过一次,还能逃过第二次? 眼睛看见被他扔在地上的钱,钱伟眼珠一转,顿时有了主意。 他现在是认定了秦穆是他的劫,不弄死秦穆他实在是不能出气。 清欢每个月的月底都会出去走走,有时候是图书馆,有时是博物馆,独自一人,不跟任何人说。经过这小一年的时间,她已经彻底适应了男人的身体,类似晨勃这种东西她也可以自己动手解决了,倒是每个月不用来月事这一点让她很开心。 只是这一回,好像有麻烦的苍蝇跟在了后头。 【主人,你身后二十米处有人心怀不轨。】 清欢淡淡道:“我知道。” 【知道你还朝这么偏僻的巷子里走?】墨泽觉得自家主人可能是当男人当傻了。其实他觉得当男人没什么好的,以前主人是女儿身的时候,他这么小小一团会窝在她怀里,那软软的感觉别提多舒服了。现在可好,偶尔自己实体化一下,被抱的都是一个硬邦邦的胸膛,一点都不舒服,真讨厌。 好在清欢不知道这家伙在想什么,嘴上说着当女人比男人好,结果就是为了这个,她肯定会无语至极。 “不往巷子里走,待会儿误伤到别人怎么办?”清欢甩了下手,故意发出噼里啪啦的攥拳声,她这霸道总裁当的挺无聊,秦家人把她当成什么易碎品一样供着,平日里为了保持形象她一直以温和的外貌示人,手痒很久了。 前几天酒会上跟那个叫冰的姑娘过了过招,感觉浑身都活了过来,今天虽这批人虽然比不上冰,但胜在人多势众,她也可以好好活动活动筋骨。 眼见清欢消失在巷口,后头尾随的混混们以眼神示意彼此,冲了进去,谁知道刚踏进巷子口,便看见清欢笑意盈盈地望着他们。 他妈的……这个富二代!仗着有钱一点到晚装逼,今天非叫他尝尝厉害不可!这是个死巷子,只要把住巷口,对方插翅也难飞!为首的混混挥了挥手中的棒球棒,得意洋洋地笑着说道:“小子,今天算你倒霉,快点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 清欢笑容不变:“我的钱夹放在车里,不如你们跟我去拿,好不好?” 呸!当他们傻啊!停车场附近有好几个岗哨呢,他们才不会去自投罗网!“是吗?没有钱的话,有命也行!兄弟们上!把这小子打残!”雇主可是说了,打死的话会惹事,打断只手或者腿什么的就无所谓了,整整二十万呢,不赚这钱的是傻子! 混混们挥舞着手上的木棍砍刀就冲了上去,清欢笑意昂然,刚准备踹人,一抹纤细迅捷的黑影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只是几分钟的功夫,便将这一大串的混混打趴在了地上,还用绳子捆了起来。 墨泽【主人,你被英雄救美了诶……】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敢抢主人的猎物,真是……不知死活啊。 清欢刚酝酿好,就发现自己全然没了用武之地。她望着那高冷的姑娘,低低一叹,道:“谢谢。” “不用谢我,你本来不用我帮忙的。”冰慢慢走过来。“这不过是在报答你那天晚上的手下留情。”她是个不愿欠人情的人。 其实主要是那天清欢的话让冰有点寝食难安,什么叫她别被人当枪使?她怎么就被人当枪使了?谁敢拿她当枪使?这个问题折磨了她好几天,害得她吃不下睡不着的,就想知道答案,于是就暗地里跟着清欢,没想到会碰上这么个事儿。 几乎是一瞬间冰就看出来这群人是来者不善。要抢劫也不会挑这么个功夫,更不会挑清欢这种一眼看过去就不一般的人,难道就不怕惹上麻烦么?所以,肯定是有人唆使他们的。 想到这里,冰一脚踩在了为首混混的手腕上,换来对方一声凄厉的惨叫:“说,谁派你们来的?” 这帮混混哪有什么节操,立马把幕后黑手给供了出来。说起来也是钱伟太过自信,竟然毫不遮掩地雇人来打清欢,好像笃定了自己不会出事一样。一而再再而三的作死,大罗神仙都救不了他。 本来还打算再让钱伟蹦跶一段时间的,但现在清欢改变了想法,她还是赶紧把这膈应人的东西给解决了吧,也免得以后再惹事。 冰刚问出幕后主使,清欢就要走了,临经过她身边的时候,还将她绑住长发的发绳解开,轻声道:“还是放下来比较好看。” 说完这句可以媲美登徒子的话后,她就潇洒的离开了,留下冰跟一众混混大小眼,冰愣了一下,连忙喊住她:“喂!” 清欢背着手,只回了头,以眼神询问她有什么需要。 冰咬了咬唇,问道:“那天晚上,你告诫我不要被人当枪使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已经困扰她好几天了,要是不知道答案的话她一定会郁结而死! 清欢没想到这姑娘对自己随口说的一句话那么上心,其实有什么意思呢,什么意思也没有。“没什么,只是觉得,像你这么漂亮的女性,来做这么危险而且违法的事情是非常不道德的。” 真是没有任何额外的意思,这一切不过是冰妹子自己的脑补。于是冰美人站在原地石化了,合着她这几天被折磨的吃不下睡不好,对方竟然只是随口说的,没有任何意义?身为处女座的冰默默地咽下几欲喷薄而出的鲜血。 盘算着时间差不多了之后,钱伟跟某女明星也逐渐相熟起来,俨然已经被泡到了一半。钱伟的好事就是清欢的坏事,是务必要破坏的。真正的秦穆并不想要钱伟死,而是想他活着,眼睁睁看着唾手可得的一切,结果却要失之交臂。他前世是个没用的猥琐宅男,穿越后即使换了副好皮囊,内在也没有变,没有用仍然是没有用。 想要破坏这朵娱乐圈的桃花很简单,如今清欢玩微博也是得心应手了,她很不客气地放出了女明星为求上位主动要求潜规则的黑料,说是黑料,却有着实打实的证据,这是个网络横行,信息发达的时代,想要掩饰丑闻可不容易,女明星瞬间焦头烂额,哪里还有心思去跟钱伟纠缠。 等到她这丑闻差不多过去了,钱伟估计也废了。如果女明星还是继续自己的星途的话,那么,聪明人都知道要远离钱伟,否则吃亏的总是自己。 钱伟这会儿是彻底丧气了,秦穆没出事,自己好不容易钓上个美女明星,竟然还没吃到就又飞了。他开始怀疑自己,难道他穿越过来不是变成霸主,而是来倒霉来的? 正在公交车上的钱伟唉声叹气。他真的觉得自己意外的走霉运,明明之前还好好的,怎么什么事一摊上秦穆,他就走下坡路? 不过他的情绪也没有消沉多久,因为很快地,他的注意力就被刚上车的一个美女吸引住了。 此女前|凸|后|翘,胸部目测有36e,绝对是男人无法一手掌握的女人。而现在,因为人特别多,公交车已经挤成了沙丁鱼罐头。钱伟这阵子除了郑暖暖就没碰过别的女人,他突然想起前世看到的那些公车小说,痴汉av啥的,突然就冲动起来。 自打从丑陋满脸痘的宅男变成了这拥有帅气外表的少年,钱伟就一条道走到底的黑了。 他先是用肿胀的那部位去撞击美女的丰臀,啊,这触感……太嫩了,太软了,太棒了!美女浑身僵硬了下,但并没有躲。钱伟胆子大了起来,蹭了会儿后,便伸手到对方夹紧的大腿里,还悄悄拉开了自己的裤拉链猥亵。 女孩的脸因为窘迫而变得通红,她脸皮薄,咬牙忍了又忍,没说话。一开始她还当对方不是故意的,毕竟人多,偶尔的摩擦不算什么。可当她察觉到有个什么东西在自己腿间磨蹭,还有只手想要拉掉自己内裤的时候,她!爆!发!了! 只见拥挤的连步子都迈不开的车厢里,女孩举起了随身的包包就朝她身后的男人身上砸,一边砸还一边骂:“变态!色|情狂!想摸为什么不回家摸你妈!我是你妈吗?我艹你祖宗!” 包包里装的是一本现代汉语词典,那重量足以把钱伟打成猪头了。 立刻有人开始拍视频,司机也把公交车停了下来,热心群众连同女孩一起把钱伟给扭送进了派出所。 于是钱伟又一次红了! 上一次他红,还是跟郑暖暖的视频,是沾的郑暖暖的光。这一回可不是,他完全是凭自己的实力红起来的!于是“色狼威胁女孩,女孩奋起反抗猛砸色狼”的视频开始在网上大肆流行,女孩勇敢地站出来和反抗令人大声叫好,而色狼则人人唾弃。 骂着骂着有人觉得这色狼有点眼熟,再仔细一看,妈呀,可不就是之前那个郑暖暖激情视频里头的男的么! 没想到他这么变态!   第八碗汤(十二) 当今社会有个很奇怪的现象,当一个女性遭到猥亵、羞辱、强|奸等种种对她的心里造成极大伤害的犯罪行为时,总会有这样的声音出来“你裙子那么短,不就是要人艹的吗?”“衣服穿那么低胸的,你活该”“平时肯定很骚,否则怎么不找别人专找她?”“天天打扮那么花哨,说不定她心里很高兴呢”“我看她的衣服都是名牌,该不会有干爹吧?” 诸如此类种种种种。 更奇怪的是,一对夫妻分居,男人如果出轨,他们会认为把持不住很正常,可如果是女人,他们就会把“荡|妇”“婊|子”等种种侮辱性极浓的赐予加诸在对方身上。尤其是身为女性的旁观者,她们好像有一种说不出的道德感:我衣着得体温雅娴静我就没被强|奸,所以你被强|奸你就是活该。 对于男性来说,对他们的罪恶之手做出反抗的女性是不能原谅的,他们用语言羞辱你的时候,对你的愤怒只会回以“连玩笑都开不起的小心眼”,当他们真正把身体犯罪身体力行的时候,你的反抗甚至都成了原罪。 好像在他们看来,女人带了乳|房和阴|道出门本身就是一种罪。被强|奸,是女性本身不够小心,是女性本身穿的太过性感,是女性言行举止都十分轻佻……可她被强|奸,和这些没有任何关系。她穿的露不露,行为骚不骚,是不是妓|女,都不是她被强|奸的理由。即使所有女性都披上大衣只露出眼睛,也仍然无法保证绝对的安全。 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竟然已经演变成了你不骚我不会扰。别人的弱势、胆小、怯懦,乃至于是美丽、富有,都能成为攻击的借口。 “因为她穿的太少了”“谁叫他那么有钱”“不过是开个玩笑嘛”……等等词汇从来没有停止过。 然而这就是你欺凌别人的借口吗? 因为你从小单亲,因为你在学校受人欺凌,因为社会不公,因为你被情人背叛,因为你被家人抛弃……这就是你可以名正言顺伤害别人的理由吗?难道在逆境里成长的人就没有吗?难道没有经历过无数苦难最后还是顽强生活下去的人吗? 他们去抢劫、强|奸、盗窃、杀人了吗? 那么,你凭什么认为你是独特的呢?你凭什么觉得自己独一无二?你凭什么觉得你应该被原谅? “美女猛砸公交色狼”的视频下,出现了不少猥琐至极恶心至极的言论,尽管他们被更多的口水淹没,也仍然继续在下面蹦跶叫嚣,那个女的裤子穿那么短,上身连内衣都若隐若现,这么贱,凭什么怪男人忍不住? 是啊,凭什么怪男人忍不住呢? 清欢坐在办公椅上,慢慢滑动着鼠标浏览网上的信息,某些令人作呕的言论让她微微眯起眼。“墨泽。” 【主人?】 “把这些人查出来,让他们也尝尝这滋味儿。” 墨泽眼睛一亮,立刻去办,连他一个非人类都觉得那些人说的不是人话,这些名正言顺的人类嘴可真贱。他们不是说女人被强奸是活该么,不是说是女人自己的错么,呵呵…… 一天后,网上突然有人爆料,有一个在深夜出现的变态色魔,专门强|奸男人!一时之间,不知有多少男人捂着菊花发抖。一开始人们还不以为意,可当受害者以日递增之后,终于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不知是谁摸到了这些受害者的微薄,发现他们都是曾经发表过“强|奸是因为那女人骚”“女人心底不说有多兴奋呢”“谁叫她穿那么少”等种种癌到极致的发言的人。 大多数网友都是没有同情心的,也不乏有圣母在蹦跶,清欢一开始还不明白什么叫圣母,在墨泽的科普下才明白。那就是传说中以高道德标准要求别人,低道德标准要求自己的,胜过白莲花存在的一种奇葩生物。 这种东西就应该人道毁灭。 社会上引发了大量反思与讨论,这个据说是平等的社会,真的就平等了吗?真的消弭歧视了吗?强弱,性别,这些分歧真的不存在吗?女性的地位为什么还是如此低下?为什么仍然要号召女性回归家庭?为什么女性处于这样的劣势,还不住地有人在攻击女性本身? 钱伟在公车上猥亵女性的视频能引起这样的后果,恐怕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这回钱伟可是已经年满十八周岁,是合法公民了,当中猥亵女性,引起民愤,清欢又做了点手脚,竟然给判了二十年的有期徒刑! 为了表示关心,清欢特意把他分进了有特殊癖好的男监,想来在那里的话,钱伟应该会过得很性福。不说如鱼得水,至少也是久旱逢甘霖了。他不是一直都盘算着建后宫收美女么,这回也让他好好享受享受这个当“美女”的待遇。 清欢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一个世界可以崩裂到这个地步?真正的秦穆活着的时候,为什么事情会无法克制地按照钱伟的想法走?为什么当她出现了,世界就开始慢慢回到正轨了?在这之前,为什么性格冷漠的冰会毫不犹豫地对钱伟刮目相看,为什么公车上的那个女孩会顺势被钱伟征服?为什么秦穆会娶郑暖暖为妻? 从正常角度来看,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道德观异常严谨的陈媚会不顾伦理和学生鬼混?尝尽人情冷暖的女明星会被一个骨子里是猥琐宅男的钱伟治愈?生活在黑暗中刀头舔血的冰会因为被钱伟救了就以身相许?公车美女遭人猥亵不仅不反抗还彻底臣服对对方身下?别开玩笑了,除了郑暖暖那个脑子有问题的,钱伟后宫里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应该这么脑残! 那么,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清欢不知道,墨泽也不知道,再联想到之前的世界,好像也是这样。这些重生的、穿越的、夺舍的……各种各样并非属于这个世界的产物,都会引起不可思议的后果,有些根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完全无逻辑,混乱没有条理,好像整个世界都围绕着他们转一样。 就因为他们的与众不同。 “墨泽,我觉得,这些人是不应该存在的。” 【主人你说得对,我也这么觉得,他们的存在,好像的确扰乱了这些世界的秩序,让很多正常人都变得不正常了】 “所以说,重生也好,穿越也罢,都是逆天之事。他们不仅不加收敛,反而野心蓬勃,自然会给这些世界带来裂痕。” 死的就应该是死的,过去了就应该过去,如果人人都如此逆转天命,天道何在,天道何为? 墨泽沉默了会儿,突然说道【主人,我觉得我们可以成立一个穿越者猎杀小组了】啊,这个名字想想就觉得很燃! “猎杀太夸张了,倒是他们引起的蝴蝶效应要消除掉才行,否则整个世界都要崩塌了。”清欢微微皱着眉,不该出现的东西就不该出现,如果出现了,则应该安分守己,异想天开意图得到更多,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也不能怪别人。 【可是人家觉得穿越者猎杀小组这个名字很好听】墨泽委委屈屈地说。 清欢有点想翻白眼,现在墨泽对她撒娇真是越来越得心应手了,刚认识她的时候可是吓到连她一个眼神都浑身哆嗦。“好听也没用,你见过有哪个小组只有一个人的?” 【什么只有一个人嘛……主人你又不是人……】 虽然这句话没错,可是清欢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好了,别说那么多了,我要在这个世界再待几十年,钱伟既然已经解决了,应该不会再出现第二个穿越者,其他的,日后再说吧。” 钱伟已经进了监狱,郑暖暖心神恍惚,她也是真的喜欢钱伟,对方的入狱给她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她去求父母救钱伟,可惜郑家早已破产,别说是救钱伟了,就是维持日常开销都成问题。郑暖暖千金小姐当久了,哪里吃得了苦,没有优渥的生活,又没有爱人陪伴,短短半年时间,郑暖暖就老了十岁。 她也曾试过来求清欢,可惜清欢早就交代了保全,见到郑暖暖就拎出去,久而久之,郑暖暖也就蹦跶不起来了。 贫困、撂倒、孤独的余生,这是郑暖暖注定的宿命。 清欢在这个世界留了下来,每个世界要学习的东西那么多,她只嫌时间不够,又怎么会觉得无聊呢。只是她一直未婚,让广大网友操碎了心。当她迈入四十岁的时候,就不再那么注重隐私了,并非清欢刻意,而是她钱真的太多,除了做慈善,真不知该怎么花。 很多很多年以后,无数人都记得那个叫秦穆的男人,一生未婚,毕生致力于慈善事业,受他帮助的人数不胜数,当这个男人去世的时候,十里长街拉满了横幅与白幡,从全国各地赶来的人们有志一同地纪念着这个伟大而又令人尊敬的男人。 他是真正的好人。   第九碗汤(一) 奈何桥上,男鬼秦穆将汤水一饮而尽,对着清欢深深鞠了一躬,朝桥的那头走去。不知道是不是清欢的错觉,她一直没怎么注意,可是这桥边生长的红花好像更加鲜艳了些? 吉光与小黑都是很久没看见她了,见她回来,一个个兴奋的要命,不住地在她面前蹦跶,清欢走一步都要缠着绊她腿,黏人得很。 孑然一身的永生,惟独这些小家伙的陪伴,让清欢不至于觉得无趣。 她点点吉光的鼻尖,把它放了下去,小白猫与小黑狗顿时滚作一团热热闹闹地玩起来,清欢轻笑,出了庄子,伸手一挥,便将先前简陋的茶棚改作古色古香的茶舍。 之前是小女孩能力不够,亦或是爱好,清欢管不着,但她骨子里是风雅的,让她在永生里都对着这么个破茅草屋,她受不了。 新的茶舍十分雅致,清欢将招魂幡变作招魂铃,并在茶舍旁边筑了个台子,名曰醴忘台,在这里,鬼魂们可以回头去看自己的一生,然后在台上饮尽汤水,自此投胎而去。 用清欢在现代世界学会的词语形容的话,那就是茶舍升级了。 由于她的格外强大,忘川河里的鬼魂已经不敢造次,每每都如见了天敌般龟缩在河底不敢露头。好在清欢对他们没什么想法,这里乃是她的居所,任何出现在这里的人事物都要受她的掌控与支配。 只是……她摸了摸自己的心脏,这颗心的确是回来了,她融入于天地之间,甚至与天地同寿,日月齐辉,然而清欢并不能就此满足。她是有心,但她只爱这世间的一草一木,明月清风,霜露雨雾,对人类……怜惜是有的,却无爱。 也许并非无爱,而是她根本感受不到。不计可数的修行已经让她遗忘掉了这一切,包括曾经的世界里,她曾与之共度一生的男子,也都不怎么记得了。 忘掉的就忘掉,昨天已经是昨天,她并不在意。 只是……看到人世间的爱恨嗔痴,清欢有些恍惚,她隐隐记得自己曾经也有过,只可惜现在的她强大到早已可以随意控制内心。 在她没有刻意切断的时候,墨泽是可以探知到清欢内心的想法的,他抖了抖,圆滚滚的小身子从吉光小黑那里奔过来,巴住清欢的大腿献媚:“主人主人,我有一个好方法你要不要听?” “说来听听。” 主人好温柔哦……墨泽眯着大眼睛,享受着清欢的爱抚,她揉他脑袋的动作轻柔的要命,能跟到这样好的主人,还脱离了三千世界什么的真是太棒了!现在的墨泽当然已经不是以前那个简单粗暴的夺爱系统,主人早就帮他脱胎换骨了好么!“主人想要感受什么是喜怒哀乐,爱恨嗔痴的话,只要感受鬼魂的心就好啦。” 瞧,困扰主人的问题,他墨泽分分钟就能给出答案呢! 清欢考虑了一下:“……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 “那是当然!”一被夸赞,墨泽就拽上了天,清欢隐隐看到他屁股上有条黑尾巴在甩来甩去。“人家是主人的墨泽嘛!” 清欢笑着揉揉他脑袋,她觉得自己是可以更加强大的,成为超越神祗,超越天地,超越万物洪荒的存在。但她唯一不明白的就是情感,她活着的时候爱过一个人,那人待她不好,她成为孟婆后游走于这么多个世界,却再也感受不到喜怒哀乐,更不知男女之情为何物。她怜惜人类,却早已遗忘了自己。也许墨泽的提议真的很好,她应该试试。 敞开自己的心,随着鬼魂的心走,借由鬼魂的心,去修自己的道。 如果不入世,如何出世,如何避世,又如何怜爱世人,慈悲世人呢。 正在墨泽滚在清欢腿上撒娇的时候,招魂铃响了。听到铃声,正在桥上玩耍的吉光与小黑立刻回去庄子里,而墨泽也消失不见,融入清欢眉心。眉心处一点红光一闪而过,清欢望着正朝这里走来的女鬼,只闻得一阵扑鼻的恶臭。 忘川河里的鬼魂开始激动——这是它们的本能,只要来了新鬼,它们就无法控制。然而清欢一个淡淡的眼神扫过来,它们便乖了,呜呜着又缩了回去。 唉,这年头,做鬼也是不容易。 醴忘台可以令鬼魂回望一生,自然也能重建鬼魂死去的景象。于是清欢的眉头微微一蹙,这女鬼竟是被人把头摁到马桶里,被秽物堵住鼻息,窒息而死的! 太……残了。 这种死法,还真是……很独特。清欢的嘴角不着痕迹地抽了抽,她生性爱洁,真是受不了这味儿。于是轻轻一挥手,女鬼便瞬间恢复干净如初。 这才瞧出来,竟是个年纪只有十二三岁大的少女,此刻少女神情恍惚,摇摇晃晃,明显是说不出来话了。 清欢叹了口气,把生死簿召出来。墨泽的大眼睛在纸业上眨来眨去的卖萌,清欢轻轻弹了他脑门一下,他立马就乖了,主动翻开页脚给她看。 少女叫做郝小烟,但生死簿上批注她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岑宁。这倒是奇了,能在生死簿上留下两个名字。清欢看了摇摇欲坠的少女一眼,隔空点了点她的眉心,少女缓缓闭上眼睛,飘到了醴忘台的一个房间里躺下。 醴忘台有一百八十间房,每一间房都是一个梦,一个鬼魂最想做的梦。梦里自然不是真的,不过是让他们在死后得到片刻的慰藉,从而甘愿喝下醴忘汤。 霸道总裁做久了,清欢可是不做赔本生意的呢。 怎么说呢……女鬼岑宁——清欢还是决定叫她岑宁,这才是她真正的名字。女鬼岑宁本命不该绝,但她实在是倒霉透顶……霉运这么旺盛的,除了有清欢干涉的钱伟之外,女鬼岑宁可说是第一人。 她是个小三的女儿,是颇具资产的郝振新在外养的小三的女儿,只不过在八岁那年被带回了大宅,由郝振新的正室养着。 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郝夫人怨恨岑宁是郝振新的私生女,在家里与独生女郝萌对她百般折磨,好好个孩子,被养的面黄肌瘦,每天回家还要做家务,平时的学习时间根本没有,成绩差,性格又怯懦,怎么能过得快乐。 而小三周秋蕊就更赞了,女儿被带进大宅,她非但不担心,反而很高兴!甚至于岑宁之所以会变成这个样子,也都是她的手笔!归根究底,就是因为岑宁根本不是周秋蕊的亲生女儿! 她的亲生女儿,在刚出生那天就被她偷偷和岑家交换,顶替了岑宁的身份,做起了岑家的小公主! 偷走了人家的女儿,顶替了人家的人生,还要折磨和养歪岑宁,这种人……是垃圾。 岑宁胆小怕生,成绩差,学校里又被郝萌孤立折磨,可以说是受尽了屈辱,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岑家的少爷,也就是岑宁的哥哥岑其无意中见到了岑宁,觉得这丫头和妈妈长得特别像,就存了个心眼,偷偷调查起来。 可惜还没等他调查出结果,岑宁就被郝萌等人在学校里摁到马桶中“洗脸”,结果意外致死。 当然,郝夫人是不会让自己女儿背上命案的,于是就有了岑宁“自杀”跳河的说法。他们郝家有钱,自然能瞒过去。像是怕被人查出什么一样,郝夫人很快就把岑宁给火化了,这下没有dna,人又死了,岑其就算再想查也是无济于事。而周秋蕊……她恨不得岑宁早点死,于是悄悄去认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母女俩合伙刺激郝萌,否则郝萌哪里敢变本加厉地欺辱岑宁。 真是……可怜的孩子。清欢想。 虽然性格胆小怯懦,但会毫不犹豫地帮助别人。明明自己身上都没有多少钱,却还是愿意分给乞讨的老奶奶一半。看见地上的垃圾永远会低头捡起来分类扔进垃圾桶。爱干净,听话,懂事,付出了足够的努力……但最后还是得到这样不公的结果。 在男鬼秦穆的世界里,清欢也曾接触过校园暴力,但她没有想到,会有岑宁这样的人一直被欺压在最底层。明明是个很好很可爱的孩子呀……“你的人生,让我帮你夺回来吧。”她微微扬起嘴角,闭上眼睛,彻彻底底感受到了女鬼岑宁的心。 悲伤,痛苦,绝望,疑惑……这孩子,竟到死都没有恨过任何人。这些负面情绪是灰暗的,却没有她不要求别人对她好,却一个劲儿的付出,什么叫做善良?不外如是。这样好的孩子,也难怪前世修有大功德。比起之前那个鼻子长在头顶上的女鬼倾容,真不知好了多少倍。 岑宁最想要的是什么呢?母亲的关怀,父亲的疼爱,姐姐的接纳,同学们和老师的认可……但她短短十二年的人生里,充满了不幸。这才是真正被上苍错待的人,然而她从始至终都保持着无与伦比的纯洁与善良。 令人……敬佩。即使是清欢。   第九碗汤(二) 即使清欢本身是个好脾气的,可是当一睁眼发现自己的头被摁在水里的时候,她恼了。从她死了开始,谁敢这样对她!而且……这该不会是溺死岑宁的马桶吧?! 还好还好,没有什么异味。随后清欢浑身一僵,她为什么要因为没有异味而感到放松? 察觉到有人扭着自己的手臂,清欢轻轻挣扎一下,那两人便倒了下去——当然,在别人看来,是由于她疯狂的挣扎才导致的。 站起来后,才知道是泳池。虽然这水看着干净,可不知道有多少人在里头游过泳,最可怕的是,也许还有人偷偷在里面小便……清欢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而当她不高兴的时候,就表示有别人要倒霉了。 眼前站的是两个女生,一个又高又壮,一个又瘦又胖,清欢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儿,也难怪挡不住人家被摁倒了。她皱眉,瞬间捂住胸口,浓浓的屈辱、羞惭、悲愤……那是属于真正的岑宁的情绪。清欢受到了影响,她慢慢敛去了眼中所有情绪,湿漉漉的头发挡住了她的眉眼,身上的校服紧紧贴在身上。她不是女鬼岑宁,她素来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的信条。 当看到那只灰色的小老鼠一步一步向自己走近的时候,两个女生都不由自主吓了一跳,可定睛一看,还是那只可以随便欺负的小老鼠嘛!待会儿她们回去跟郝大小姐邀功,说不定也能混进她们的圈子呢。 真是个悲剧,校园暴力已经上升到了这样的地步。在面对弱者的时候,他们第一时间想到不是帮助与守护,而是落井下石,借着踩她达到自己的目的。 “喜欢欺负我?”小老鼠轻飘飘地问。 “艹!你他妈装什么——”一句脏话没来得及说完,就被摔在了地上,清欢一脚踩到对方脸上,毫不客气地用力踩踏,高壮女生瞬间流了鼻血,清欢微微一笑,感受到岑宁的心以后,她的暴力倾向瞬间增加了。 【好啊好啊!主人加油!加油!】 把岑宁的脑袋摁在游泳池,这不是蓄意谋杀是什么?但清欢在男鬼秦穆的世界就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未成年保护法,大多数都保护了那些未成年的人渣,对于真正弱势的未成年,他们不仅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甚至还成为了推他们入火坑的最后一根稻草。 另外那个矮胖女生吓了一跳,不知道这小老鼠怎么突然一下胆大包天,立刻抄起手边的扫把,劈头盖脸地朝清欢挥来。清欢偏头,躲过这一下,然后干脆利落地把对方扫倒,单腿跪在矮胖女生身上,对着那张丑脸噼里啪啦就是十几个耳光,扇的她手都肿了! “喜欢欺负我是吧?”清欢阴测测地笑,人体穴道那么多,她有的是办法让她们疼入骨髓,现代医学却查不出来是为什么。“那你就欺负到底好了。” 慢慢地,她把女生的胳膊掰成了一个诡异的姿势,女生哀嚎不已,可惜为了欺负岑宁,她们特意选在游泳馆没有人的时候,还主动把摄像头给关了。谁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也是报应。 两个女生都疼得直冒冷汗,清欢却像是发现什么好玩的一般,她还没有这样折腾过人,原来人类也可以打成结诶!胳膊腿和头缠绕在一起呈球状,清欢把她们摆到泳池前,甩了甩手,一脚一个踢了出去。 ……好疼! 清欢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揉着小脚,噘起嘴巴不高兴,墨泽小心翼翼讨好道【主人,你是不是忘了这是人类的身体啊……】还是没经过她改造的,刚用的,新鲜出炉热乎着呢! 如果不是体内是清欢,以岑宁的力气哪能把人踢飞,清欢也是很久没感受到这种疼了,脚趾头撞上桌角的感觉大家应该都不陌生,眼里迅速因为疼痛起了一层泪雾。她不爽地瞪着那俩在泳池里漂浮的家伙,两个女生已经吓得涕泪纵横哭喊求饶,游泳馆里的美妙求饶声显得无比动听。 清欢无趣地看着两人翻白眼的模样,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校服,湿成这个模样……她拿起地上的书包,竟然也湿了!她不高兴了啊! “我要走了,你们就在这里等人来救吧。”说完,她拎起湿淋淋的书包转身就走。 还在水面上漂着的两人白眼一翻,终于晕了过去。 顺着女鬼岑宁的记忆,清欢慢吞吞朝郝家走,现在是已经遇到岑其的一个星期后,在这之前不久,周秋蕊跟她的亲生女儿相认,一起刺激了郝萌。也因此学校里欺负岑宁的人变多了,手段也更可怕残忍。这些未成年的富二代,就算杀人了,顶多进去劳改几年,等到放出来连案底都不会留。 一群垃圾。 回到家的时候郝萌与郝夫人正坐在沙发里共享天伦之乐的看电视,一看到清欢浑身湿哒哒的进来,郝萌立刻抓起一个苹果砸过去:“小贱人,你身上那么脏,别进来,去把你踩过的路擦一擦!” 是的,擦一擦,那大理石地面要岑宁一块一块地用抹布擦,即便是最低廉的佣人也不能这样使唤。然而……清欢看了看一旁看报纸的郝振新,郝振新仿佛没听到一般置若罔闻。 这就是对待岑宁如此残忍,她却仍然心怀幻想的家族啊,可怜的孩子,即使是在死后,都不知道自己才是真正的小公主,郝家的人算什么东西! 见清欢站在那儿一动不动,郝夫人也怒了:“郝小烟!你竟然敢不听萌萌的话?叫你去擦地就赶紧去,要不然就给我滚出郝家!我郝家不养你这样吃白饭的废物!” 对于郝夫人母女对清欢的辱骂,郝振新始终维持着装聋作哑的状态。他也不喜欢这个女儿,成天畏畏缩缩,一点都不大方,学习成绩又不好,真是说出去都嫌弃丢人。奇怪了,秋蕊给他生的女儿,怎么会这么差呢? 他也不想想,周秋蕊从小就把岑宁养得胆小怯懦,送到郝家后,更是被支使鄙夷的不如女佣,每天让她比佣人还忙,这种情况下,岑宁还能坚持完成作业就不错了,还成绩! 清欢突然想起活着时候的自己。和岑宁一样,只不过她是因为绝美的容貌被嫡母和嫡姐仇视,百般欺辱打压,食不果腹,还要照料重病的姨娘,可以说活得连个下人都不如。 岑宁和自己何其相似。 也许是因为感受到了岑宁的心,也许是想到了很久以前的自己,清欢微微一笑,“再见。” 她要替岑宁拿回属于岑宁的人生。 平时的小老鼠应该畏畏缩缩的去擦地才对,今天是吃了雄心豹子胆吗?!郝萌正准备发怒,郝夫人轻轻扯了她一下,充满讥嘲地说:“别管她,她一毛钱都没有,看她能到哪里去?” 这就是郝夫人的故意了,她不给岑宁现金,每天除了三餐——不,有的时候一日一餐也没有,她竭尽所能的虐待和打压这个孩子,只因为她是别的女人替丈夫生的!那个女人被丈夫养在外头,她没办法,这小三的贱女儿她总能拿捏! 所以,对于清欢的离开,郝家人都抱着“小贱人离了郝家活不下去肯定会回来”的想法。就算她去找她那当小三的妈,周秋蕊那贱货也会把郝小烟给送回来。 呸!当她不知道周秋蕊打什么主意不成!那贱人以为把女儿塞进来,自己就有进郝家门的机会吗?我呸,门都没有! 离了郝家后,清欢无事一身轻。她才不想在那儿待呢,郝萌可是在周秋蕊母女的刺激下竭尽全力禁止她跟岑其见面,岑其上门寻找还吃了闭门羹,要不是这四个女人,岑宁早被认回岑家了! 清欢也没有像郝夫人料想的那样去找周秋蕊,别人没有钱,难道清欢自己也没有钱么[微笑]。 所以清欢毫不客气地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比较贵的公寓,她真的很有钱啊!当然,她已经为自己的有钱找到借口了,她是个炒股天才!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虽然她的全部财产就只有打零工捡汽水瓶赚的几百块,但利滚利又不算什么大事。股市什么的,霸道总裁孟清欢表示毫无压力。被父母伤透了心,受尽了虐待,机缘巧合下开始炒股结果就赚钱了这个理由多传奇多励志啊! 在现代世界的清欢,同样也要成为令人仰慕尊敬的存在。 新家只有五十平米,小是小了点,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清欢把吉光跟小黑也放了出来,两个小家伙呼吸到人世的空气激动坏了,可惜俩不吃猫粮狗粮,不然省事的多想,现在清欢还得亲自给它们做饭! 新家到手后,清欢轻轻挥挥手,就成了自己喜爱的风格,最显眼的就是占据了客厅占据了三面墙壁的大书橱,清欢不认为回到岑家后就可以当米虫,她的永生少不了学习,她要修道,要超越天道,甚至于控制天道。 这是个伟大的理想,她从未表现出来,却一直铭记的理想。   第九碗汤(三) 这具身体真是……清欢站在穿衣镜前有点无语,太瘦了,太干巴了,像颗不咋地的豆芽菜。最可怕的是连衣服都得捡人家不要的穿,补丁落补丁的,不知道还以为是哪家难民营逃出来的。 真不知道郝夫人是怎么想的,她这样虐待私生女,传出去她的名声就好听了吗?出气倒是挺出气的,可惜不实用。折磨人的方法那么多,她选了最蠢的。 墨泽虽然是小孩子的外表,但比谁都精,一早就为清欢准备好了校服。昨天湿哒哒的校服已经洗干净并且烘干了,清欢穿到身上,真的是……最小号的校服,都像个帐篷似的裹住了全身。 她叹口气,如果说人类世界有什么是她最喜爱的,那必然是食物了。虽说修道者辟谷不用五谷杂粮,以免有浊气入体,可到了清欢这境界,早就不在乎这些了。她喜欢吃,若是口腹之欲都无法满足,她的永生可真像个笑话。 这世上的人死后都要归她管,有谁能免于死亡呢? 租完房子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冰箱填满,早餐是自己做的,厨艺她没怎么学,纯粹是之前的世界里玩闹着做主线任务墨泽奖励的。这家伙不愧忠犬称号,恨不得把他所有的技能都堆到她身上。 吉光跟小黑吧嗒吧嗒吃完了自己的份,就充满希冀地蹲到桌上眼巴巴地盯着清欢盘里的。清欢残忍地当着它们的面吃完,摸着肚子叹息道:“这身体……哪辈子能养好啊。” 墨泽讨好道【主人,要不咱们再来做任务吧?那就快了】 “什么任务?” 【成为学神!】雄赳赳气昂昂的回答。 “……学神?”清欢愣了一下,她在之前的现代世界里读了许多书,原来还算不上学神的吗?“奖励是什么?” 【美少女养成计划!我都想好了!玩嘛玩嘛,主人,求求你了玩嘛玩嘛!】墨泽已经兴奋起来了。虽然他现在早就不是以前那个简单的系统,但本质却没有什么改变。以前受制于宿主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很没趣,受到了约束,现在自由了,变强了,竟然又开始怀念以前的攻略游戏了。而且他真的很想看自家强大的主人百般爱恨嗔痴的模样~~~ 清欢犹豫了一下:“那好吧。” 【叮!恭喜主人开启[成为学神]主线任务,当前进度为-20,美少女养成计划为-20,请主人努力达到100哟!】 -20……对负数已经很了解的清欢额头黑线三条,醉了,竟然是负数……岑宁那小脑袋瓜好像真的挺不灵光的,不然怎么会被人欺负成那样都不吭声。“我知道了。” 收拾好书包出门,清欢把头发扎成了马尾,齐刘海也全部梳了上去,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对着镜子一看,岑宁出身岑家,容貌自然不差,不过是没有自信,畏畏缩缩,刘海有遮住半边脸,哪怕是天仙也撑不住这样的糟蹋。如今把头发全梳上去,便显得脸蛋小巧,五官精致,虽然苍白粗糙了些,但也不失为一个清秀小佳人。 主要是清欢强大的灵魂充斥在其中,她的美来自于灵魂,镌刻在骨髓,即便貌似无盐,也仍然掩不住美丽风骨。所以,只是换了个灵魂,镜子里的少女便瞬间判若两人了。 才上初一,成绩竟然这么差……清欢想,自己是不是该庆幸,一到六年级的知识她掌握的很透彻? 上学的路上遇到一个乞讨的老奶奶,清欢本来熟视无睹地走过去,结果又退了回来,掏出一张十元的纸币放进了她面前豁嘴的破碗里——这是她感知到岑宁心的影响,虽然清欢知道这位老奶奶其实是出来“赚外快”的。 感受一个烂好人的心……还真是第一次。清欢叹了口气,罢了,十块钱而已,就当买个教训。 因为郝萌的示意,学校里的同学基本上都拿岑宁当瘟神看。只要想讨好郝萌,就来欺负岑宁,这样的话,你就是郝萌那边的人了。家世比郝家更好的看不上暴发户的小打小闹,家世不如郝家的对岑宁既同情又厌恶,当有人欺负岑宁的时候,他们有的会加入,有的会远远的躲在一边看。 可是不欺负,就不是欺负了么? 岑宁在上的这所学校是初高中一起的贵族学校,郝家看似是富贵之家,但在这所学校只算中等,学校的升学率高的吓人,这群有钱人家的孩子,比普通人家更要聪明努力。虽然每年以奖学金招到不少普通人家的学生,可这些学生在学校里基本上是无声的。 他们除了成绩,没有任何能超过有钱的学生,然而就连成绩这一块他们都不能够保证。 巧的是,周秋蕊的亲生女儿,名叫岑鸥的,也在初一就读,只不过是在重点a班,而清欢成绩差,在最末尾的z班。学校每个年级都是二十四个班,清欢光荣的排在最后,属于吊车尾的存在。 太……丢人了。 不过好在郝萌是在t班,要是在一个班的话,烦也烦死了。 昨天下午欺负清欢的那两个女生是y班的,一直想跟郝萌搭上线,原本想着借由岑宁入手,谁知她们比较倒霉,别人欺负的都是岑宁,她们欺负的却是清欢。最后被团成球在游泳池漂了一夜,早上才被打扫的校工发现,听说送到医院的时候人都快没气儿了。 清欢对此毫不关心,当她出现在教室门口的时候,许多同学都用诧异的目光看她——他们根本认不出她是谁。尽管同班已经快一个学期了,但岑宁坐在最后一排的小角落,老师们忽略她,同学们无视她,存在感是负数。今天清欢把头发扎起来露出额头,身体里的灵魂是那样威严而美丽,和平时可以说根本不是一个人。 同学们认不出来也很正常。 岑宁其实很想要跟同学搞好关系。z班的同学大多成绩不好,家境也普通,真正有钱人家的孩子,成绩不好又太显赫不能朝后面班级塞的,全在b班,那是真正的特权班级。而a班则隶属于成绩特别好的有钱学生。成绩好的普通学生在c班,虽然成绩上跟a班不相上下,但是身份没法比。 不说别的,资源什么的根本不用开口,就说老师,从a到g七个班的老师,非博士不要,全是既有阅历又有能力的优秀教师。后面班级的老师虽然也十分优秀,但和前面的比起来,还是要差一些。 所以说,社会的阶级性是不可能被完全抹去的,如果你自己不够努力,就永远别去责怪旁人。 本来看到一个陌生的女生出现在教室门口就已经够奇怪的了,当这个女生还坐到了那个幽灵位置的时候,z班的同学们全傻了! 所谓幽灵位置,就是指每个教室的最后一排靠近卫生角的角落,那里是被放逐的存在。 虽然成绩不好,但岑宁是个爱干净的好姑娘。她的书本都是精心保护的,连卷页都没有——清欢很喜欢,她也喜欢书,同样也喜欢爱护书的孩子。不仅如此,桌子也整理的井井有条,甚至连她身后的卫生角都比其他班级整洁。 这么好的孩子啊……清欢看了一眼桌上贴着的课程表,把英语书拿了出来。 哈哈哈哈哈,这个她不怕!在男鬼秦穆的世界里,她当了几十年的霸道总裁,后来的日子一直在学习外语,墨泽又给她兑换了语言天赋,真是不能再easy了!别说是英语,德法日韩希腊阿拉伯拉丁……她、全、会! 虽然心里很快乐,可清欢面上还是面无表情的。以前的岑宁够软了,才被那些人欺负,她可不会。她已经决定要走高冷路线,谁都拦不住。无视众同学惊讶的目光,清欢把书本翻开草草略了一遍,她本就极聪明,一目十行过目不忘都不在话下。 当她把课文内容和单词全部记下之后,【叮!恭喜主人完成[成为学神]进度5,当前为-15,主人请再接再厉哟!】 ……清欢无语了。“我全都记下来了,怎么只加了5?”以前随随便便都能来个十几二十的,这会儿忠犬竟然抠门了? 墨泽委屈道【不是人家故意的嘛![成为学神]的主线任务对主人你来说根本不难,人家知道的嘛!主人你之前疯狂汲取知识,早就已经超过学神的标准了好不好,可是这个主线任务的重点是名……要出名,反正就是要所有人都知道你!大家都承认你的学神,主线任务才能完成。】说到后来墨泽自己都有点心虚,嘿嘿嘿,他好像之前忘记说了…… 清欢:“……”所以说安静的做个美女子学习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是吗?她好想把小胖子抓出来摁在腿上打顿屁股怎么办! 说话间,英语老师已经到了教室。听一些自己早就会的东西对一般人而言可能有些枯燥,但清欢不,她很享受学习的过程,也很喜欢研究老师在讲课时是如何切入,引导,带出,总结的,从这样的课堂中,她仍能学到新的东西。 对现代世界的好感累积了不少,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恋爱平等等种种在古代根本想象不到的东西,在这里都能得到实现。清欢忍不住想起她当皇帝的那几十年,一直想要开创的便是这样的盛世,也不知最后可否如愿。 现在的自己,是否已经强大到足以回去看看了呢。   第九碗汤(四) 昨天布置的课文背诵,英语老师抽了十几个同学,没有一个背得出来的。虽然是在z班,但这里的学生放到普通学校的话,那也是顶尖的,然而这里教导的知识是远远超过教育部所规定的内容,z班的学生……和前头的班级比起来,真的是太差了。 可以说他们是在这个学校里被歧视的存在。家世不够好,成绩也不行,属于生活在金字塔底端的人物。 就在英语老师气得想要发脾气的时候,一只小手从后头举了起来。 举手的人姿势很标准,五指纤细,校服的袖子因此滑落,露出一截白生生的腕子来。 英语老师愣了一下,发现举手的学生自己竟然完全不认识。他指着对方道:“你,对,就是你,什么事?”表情不太好看,因为坐在后头的一般成绩都不咋地,这女孩想来不是要上厕所就是要打报告,因此老师的态度并不好。 清欢道:“背书。” 这两个字说的清清冷冷的,所有学生不约而同地回头看过去。就见身形娇小单薄的少女站在自己的座位那儿,神色冷淡,面无表情,但眼神又充满了坚定跟自信。 英语老师很明显没有想到会是这个回答,他先是犹豫了下,说:“你会?” 清欢没有回答,而在开始背书。一开口,众人就被她流利且标准的口语给惊呆了!从头到尾,没有一处出错,没有一处停顿,甚至连语调都恰到好处!就算是英语老师自己都不敢说一定能背的这么好! 什么时候班里有个这么厉害的学生……他怎么都不知道?!英语老师露出笑容,连连摆手:“请坐请坐,非常好!” 没有不喜欢努力用功学生的老师。他们对待学习态度端正的学生总是充满耐心和喜悦的。虽然以前对这个叫……嗯,郝小烟的学生没什么印象,但从现在开始,他记住她了!“你们学学郝小烟同学!这篇文章昨天我已经细细地把语法都讲过了,也给你们写出来了,就在黑板的这个位置!”看到其他迷惘的学生,他又忍不住生气。“不会背的话现在就给我抄!快抄!” 清欢自然是不用抄的,她嘴角微扬,因为听到墨泽提示说进度1,当前为-14,当然美少女养成计划也1。清欢不着痕迹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嗯……因为长年做粗活而皮肤粗糙的手,貌似白了那么一点点? 她现在没别的想法,就想赶紧把学神进度增加到正数……每次听到墨泽念负数的时候她都隐隐感到蛋疼……呃,忘了自己已经没蛋了== 下课后,清欢对班里同学好奇的目光视而不见。这些人里面,大多数都是没有欺负过她的——只是旁观,同情怜悯,同时也庆幸被欺负的不是自己。这就是悲哀。 她时刻谨记自己走的是高冷路线,坚持一百年不动摇。 第一节课是数学课,可能是在办公室听说了清欢的事,当一道题目抄在黑板上,连叫了七八个同学都没写出来,纷纷挂在上头的时候,啤酒肚秃头的数学老师喊了清欢,并让黑板上挂着的同学滚一边站着去。 清欢皱着眉走上来,她……对数学不是很擅长。捏着米分笔沉默了几秒,就在数学老师准备发火之前,她开始动笔了。刷刷几下,速度快,思路清晰,最关键的是,答案正确。 【主人,主人我是不是很厉害?只要是你不会的,我都可以立刻把答案传给你哦,你只要照抄就好了!当然,代价是学神完成度要难一点,除非你是真的会了……】最后一句讷讷地说,就连墨泽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欠扁了。 反正也不是头一回被这家伙坑,清欢淡定得很,将米分笔放好,转身回了座位。 接下来一节课,她被迫享受了同学们的瞩目还有数学老师见到骨头般兴奋的目光。他出的题是超纲的,别说是z班,就算是h班也不一定能做得出来,结果这丫头竟然能!难道说!他也要教出一个天才学生了么!不求别的,哪怕能进年级前一百,他就扬眉吐气了啊! z班的数学每学期都吊车尾,班级第一连前一千都挤不进去,他不知被嘲笑多久了!明明自己的水平也不差,怎么学生就比不上人家呢! 第二节的语文课,清欢已经做好了准备被班主任语文老师提起来背诵一篇长的要死的文言文。说实在的,这真的小菜一碟,她喜爱琴棋书画,尤其喜爱诗词古文,这本就是她烂熟于心的东西,活着的时候,也算是远近闻名的才女,更是写得一手簪花小楷。去过这么多的世界又从未停止过学习,水平哪里是一个区区初中老师能赶上的。 那一手字在黑板上写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震惊了!清欢自己则非常淡定,她根本不怕自己被揭穿。郝家人只想压榨她欺凌她,根本不关心她的学业,而平时在学校又一直是幽灵状态,第一学期又还没期末考,谁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水平! 于是这一上午,清欢成功将-14,升到了-5,还差5点就可以到正数,她真是太开心了。 因为没有钱,以前的岑宁每天中午都是要回郝家吃饭的,同时也要帮忙做饭,郝夫人甚至连阿姨都辞了,什么家务活都让岑宁来干。但这回清欢已经离开了郝家——她又不傻,除却最开始弱的没有丝毫优势的几个世界,何曾有人敢在她头上动土! 中午回家自己做午饭,还要照顾到吉光跟小黑,两个小家伙自得其乐地在家里玩,虽然不吃猫粮狗粮,可它们倒是挺喜欢逗猫棒跟狗咬胶的……还说不是猫猫狗狗,明明都是一个属性,爱撒娇又馋嘴。 谁知道下午到了学校,第一节课还没开始,就有人到z班来找茬。 是郝萌的跟班之二,清欢懒得记她们的名字,她们一个瘦长条一个矮冬瓜,满眼都是恶意。 当时清欢正在做数学题,当总裁的时候这些东西又不用她来算,她只要做决策就好,本身清欢又一直痴迷于书籍,根本没把心思放在物理化上。可以说除了最基本的加减乘除,数学对清欢而言,就是浆糊一样的东西。 但现在不是了。 她觉得数学很有趣,好玩又充满无穷奥妙!只可惜手里这本书不够深,如果有机会有条件的话,她可以学的更加透彻! 墨泽看着自家主人又挖掘了一个爱好后扶额叹息,主人,学神任务最重要的是名、是名、是名啊!你不要又跑偏了好不好?想想自己身为一个系统也真是可怜,求着自家主人做任务也就算了,她老人家根本就是随心所欲的玩,从来不按牌理出牌!之前在女鬼媛儿的世界里,明明是要np的,结果她任性的转身就走,主线任务都不玩了!各种任性,竟然还说他小孩子心性…… 因为沉浸在数学的神奇中,所以当有人一脚踢了她的桌子导致桌上的一摞书和文具盒掉到地上时,清欢眼一眯,抬头看去,就连一个瘦长条一个矮冬瓜站在她桌前,两人又高又圆的挡住了她的阳光。 没想到会被清欢的眼神看得一愣,瘦长条跟矮冬瓜相视一眼,猛地拍了一把清欢的桌子:“小贱人,你去哪里了?!” 清欢看着她们,不理。 “问你话呢!”瘦长条看起来脾气很急,直接指着清欢的鼻子质问:“你聋了不成?!” 清欢毫不客气地抓起数学书对着瘦长条的爪子挥了过去,淡道:“郝萌的走狗别跟我讲话。” 瘦长条疼得倒抽口气,那是当然,清欢的力气既大且巧,她现在只是微疼,更痛苦的还在后头。矮冬瓜却怒了:“你说谁是走狗?你再说一遍!” 清欢掀起眼皮,懒洋洋又无所谓地瞟了她们一眼,轻飘飘地道:“走狗。” 二字一出,众人哗然。她竟然真的敢说!当下两人就跟疯了似的要来打清欢,她们横行霸道惯了,真正的少爷小姐瞧不上他们的小打小闹,从来懒得理会他们,倒真以为这学校他们可以横着走了。 z班的同学仍然只看,不说话,他们让出了一个足以让瘦长条跟矮冬瓜施展的空间。清欢感受到内心深处传来的悲哀和无奈,说不上来的难受。是啊,一直希望能跟同学和睦相处,然而平时他们不理她,关键时刻也不会对她伸出援手。 他们永远都只会,袖手旁观。 可不斗争,不反抗,今天欺负到岑宁头上,日后就不会欺负到他们自己头上了么?偷得这半日苟且,也真是难为他们从小读了那么多圣贤书。 说来也真是奇怪,他们学古文,背古诗,穿复古风格的衣服,学古人附庸风雅,却偏偏不学古人的风骨。清欢想着,顺手抓过卫生角的一把扫帚,唉,她的形象……人家都是拿些优雅好看的武器,比如说剑啊白绫啊铃铛啊什么的,她却用的扫把…… 心酸。   第九碗汤(五) 就算是扫把,清欢也玩的跟舞剑一样。其他学生基本上没看清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当他们的视线清晰之后,瘦长条跟矮冬瓜已经躺在地上哀哀呻吟了。可奇怪的是,看外表俩人身上分明毫发无损,也不知道叫个什么疼。 清欢把扫把又放回教室,用脚尖踢踢地上躺着的两人,很有礼貌地问道:“请问你们能帮我把书和文具拾起来吗?” 当然能,不能也得能。瘦长条跟矮冬瓜千辛万苦地从地上爬起来,把之前掉在地上的书本捡起放回清欢书桌,然后如同见了鬼一样撒腿就跑,竟然也不觉得疼了。 拍了拍手上几本没有的灰尘,清欢淡定地落座,继续研究她的数学,根本不在乎其他同学的目光。 他们怎么样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真正对他们有渴望的是女鬼岑宁,而她,已经强大到足以控制自己的欲望了。 放学后,清欢看书入了迷,等她回神的时候教室里已经没人了,学校是有食堂的,营养均衡菜色丰富可惜贵到死,她还没去过呢。不过比起来,倒真是先回家会比较好,吉光跟小黑估计也饿了,早上离开的时候她没给它们留食物。 可是刚出校门口就被人给拦住了。 拦住她的是两个长得非常好看的青年,约莫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一个穿着休闲的t恤牛仔裤,衣服上印着rock的英文,另一个则穿着黑色衬衫,每一颗扣子都扣得死紧,一个热情一个内敛,一个奔放一个禁欲,很有吸引力的,至少周围的女性目光都交织在这里。 毫无疑问,阳光般的青年是岑其,也就是这具肉身的亲哥哥,而旁边那位……清欢的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皱,墨泽好像没跟她说起过,她读女鬼岑宁的生平时也没怎么注意。 岑其的内心其实是矛盾的,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来找这个女孩。难道就因为她有一双跟自己长得非常相似,和妈妈几乎是一模一样的眼睛?他的妹妹叫岑鸥,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为什么……看到这个女孩,他就走不动路了呢? 看到她被人欺负,畏畏缩缩的样子,心头难受的要命。 就像现在,她一句话不说,他就已经有点紧张了:“你好,请问,你是郝小烟同学吗?” 清欢点头。 岑其怕吓着她,声音放的更加轻柔了:“我叫岑其,岑参的岑,其实的其,呃……是你们学校岑鸥的哥哥。” 清欢有点不耐烦,“有话请直说。” 岑其顿了一下,才说道:“其实我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他还是不敢确定,虽然说心底的怀疑一直都有,但岑其觉得自己这样想是不对的。哪怕岑鸥再骄纵再任性再跟他有隔阂,哪怕岑鸥长得不像爸爸也不像妈妈,哪怕爸爸妈妈一直对岑鸥爱不起来……他也一直在说服自己这一切都是错觉,岑鸥当然是他的亲妹妹。 可是,每当他看到这个叫郝小烟的女孩时,心头涌起的温柔、怜惜、心疼……那都不是作假的,甚至比对岑加都强烈! 清欢淡淡地看他一眼,从嘴里吐出三个字:“神经病。”说完绕过他就走。 可刚经过岑其身边,就被那个始终没有说话的黑衬衫青年捉住了手腕。清欢随着黑衬衫往上看,青年生得英俊高大,虽然眉宇间仍有淡淡的青涩,却足以看出日后他会成为怎样出色的男人。清欢看着那只抓着自己的手,皮肤白皙指节修长,优雅且好看,她垂下眼,说:“放开我。” “听我们把话说完。” “我不听!”清欢用力挣扎,奈何男人的手就如同锁链般铐住了她,她挣了许久也是徒劳无功。 “是这样的,小烟……我、我能这么叫你吧?”岑其面色急切,“这里不好说话,我们送你回家好吗?路上我慢慢跟你说。” “我还未成年。”清欢平静道,“你们是想要诱拐未成年少女吗?” 岑其还要再解释,黑衬衫青年却直接把清欢打横抱了起来,二话没说大步向前,然后把她塞进了车里,干脆利落地关上车门。然后扭头对已经傻眼的岑其说:“上车。” 岑其连忙奔上去。 清欢坐在后驾驶座环胸冷眼:“你们到底想做什么?我虽然是郝家的小姐,但不过是个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女,他们是不会为我付一毛钱的,你们还是死心吧。” 岑其哭笑不得:“我们不是要绑架你。” 清欢没说话,表情摆明了不相信。岑其无奈,道:“我觉得,你可能是我的妹妹。” 清欢回以鄙视的眼神:“这年头都流行用这话泡妞吗?” “我是说真的。”岑其目光真切。“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特别熟悉,而且……你跟我妈小时候的照片长得几乎是一模一样!” “是吗?”清欢冷淡以对。“如果是,拿出证据来,并且告诉我理由,如果没有证据,就不要在我面前说这些冠冕堂皇的话。” 当然,郝小烟在郝家是什么地位,岑其都已经查过了,越是查过,越是对这个女孩充满怜惜。现在唯一阻挠他的,不过是他内心深处的自我否认而已。岑鸥毕竟是他看了十二年的妹妹,虽说兄妹之间感情不怎么深厚,但他自认为是做到了哥哥的责任的。但郝小烟……这个女孩,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瞬间,哪怕没有看清楚她脸的时候,就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接近了。 而岑其分的很清楚,那决不是男女之情。 清欢才懒得听他扯废话,这意思很明显了,岑其对岑鸥到底是不是岑家血脉有了疑问,可又受到这些年来的感官冲击,没有勇气去验岑鸥跟家里人的dna。磨磨蹭蹭的,要到什么时候她才能回到岑家?“前面路口左转,我现在不住在郝家。” “我知道……”岑其猛地捂住嘴巴,眨巴眨巴眼,好像说漏嘴了。 话里显而易见的调查过她让清欢瞟了岑其一眼,等到车子停在楼下,她二话没说打开车门就走了出去,连头都没回,半点留恋也无。 “阿摄,你说……我是不是吓着她了啊?不然她怎么对我这么冷淡?”岑其有些担忧。“她年纪那么小,我这样好像的确不太好,你说我要不要上去跟她道个歉?”他应该等到查清楚之后再来的。 可岑其应该怎么也想不到,就是因为他对岑鸥的情分,正是因为他的困扰,才害得真正的岑宁死在了他查出真相之前。 “你不是说了么,郝家人对她不好,这样的话,她防备心强,是件好事。”名叫阿摄的青年伸手拈起一根落在后驾驶座上的发丝。“既然不忍心去查岑鸥,查她总可以了吧?” 于是第二天在自家公寓门口,清欢再一次见到了岑其。 这一次他还是和名叫阿摄的青年一起来的,只不过他手里还拿着一个文件夹。清欢无视他们掏出钥匙开门,正要闪身进去,岑其却扒在门框上,“小烟,能让我俩也进去么?” 清欢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不能。” 然后干脆利落锁上铁门,轻微的落锁声让岑其伤透了心。 结果等到清欢吃完饭午休完毕出门的时候,发现岑其一个人蹲在门口。看她出来了,眼巴巴的:“小烟,我好饿啊。” ……这就纯属恶意卖萌了,尤其岑其长得很好看,这样眼睛一眨,一般女生都受不了的。 可惜清欢不是一般女生。她转身去冰箱里拿了个面包递给岑其,却还是没让他进去。正准备锁门,小黑却突然从门缝里挤了出来向外跑,清欢吓了一跳,赶紧追过去,也不管门还没来得及锁了。 小家伙别看个儿不大,那小短腿跟风火轮似的朝电梯口奔,眼看就要冲进去了,一双大手把它捞了起来。 清欢仰起脖子去看高大的青年,真让人愤怒,他那么高,而她却那么矮……脖子好累。 “你的狗?” “嗯。”把小黑接到怀里,清欢应了一声算是回答,然后轻轻捏了捏小家伙肉嘟嘟的肚皮表示赞赏,演技很好嘛!今天晚上加餐! 小黑狗兴奋的尾巴摇摇。 岑其趁着这个机会抓着清欢连珠炮似的说道:“我查过了,你真的是我妹妹,我亲妹妹!” 清欢:“你早上出门的时候吃药没?” 岑其:“……我说都是真的!千真万确!不信你看!!” 清欢瞄他一眼,迟疑地接过他手里的文件夹,看着看着,神情变得格外僵硬冰冷。半晌,她把文件夹还给岑其:“我快迟到了,要先走了。”把小黑放回家、锁门、快步离去……所有动作一气呵成。 岑其不懂了:“小烟……” “别叫了。”青年把手里拿的档案袋交给了岑其:“看完这个,你再做决定吧。” 岑其纳闷地看了青年一眼,抽出里面文件看起来,越看,表情便越发冷肃愤怒。   第九碗汤(六) 墨泽忧心忡忡地问:“主人,岑其都已经好几天没上门了,你怎么一点都不急啊?”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虽然他不是太监,可他真的很急…… 清欢坐在懒人沙发里,盘腿做题:“该来的时候自然会来。” 什么叫该来自然会来?墨泽一头的雾水,可他瞧主人的样子,好像也不会给他解答……小嘴一噘,扭着圆滚滚的小屁股跑去厨房找吃的去了。 养猫养狗都是正常的,可要是别人发现她养了个小孩,肯定会觉得不对劲,所以比起可以无时无刻不黏着清欢的吉光跟小黑,墨泽只有在特定时间才能出来溜达一下。每逢这个时候,他最爱做的就是吃东西。 跟他的主人一样,人类世界的食物真是最最美妙的东西了。 正在他抱着桶冰淇淋挖呀挖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墨泽浑身一僵,满心不情愿地化作红光飞入清欢眉心,心里嘤嘤不已,冰淇淋他还没吃完…… 清欢打了个响指,冰淇淋便像是长了脚一样自己进了冰箱,随后她把书放下,过去开门。 隔着防盗铁门,清欢眯眼,果然不出她所料,只是……这外头来了这一大串子是什么意思?岑其是把岑家人都叫来了吗?知道的是来认女儿的,不知道还以为是来群殴她的呢。 几乎是看见清欢的一瞬间,那个长的十分美丽的贵妇就流下了眼泪。当她看清清欢的冷淡和戒备时,生怕吓着了对方,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你好,我是岑其的妈妈,也是你的……你的……”她有点说不出那两个字,因为面前的少女从始至终都非常非常的冷淡,仿佛不管她说什么,她都不为所动。 比起落泪的贵妇,另外一个长相柔美的少女也凑了过来:“小烟,我可以这么叫你吧?我叫岑加,是岑其的妹妹,如果可以的话,你能叫我一声姐姐吗?” 身形高大容貌俊朗的中年男人一语不发,只有激动的眼神昭示了他的情绪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平静。岑其就更不用说了,扒着铁门眼巴巴地瞅着清欢:“好小烟,你就让我们进去吧,啊?好不好啊?你看,我还给你带礼物来了呢!”说着,举起手里的蛋糕盒子示意。 那个牌子的确是清欢喜欢吃的……看样子岑其早就把她的喜好也调查的一清二楚了。清欢犹豫了片刻,到底还是看在蛋糕的面子上把门打开,“进来吧。” 鞋架上没有客人用的拖鞋,岑家人毫不犹豫地脱掉了自己的鞋子踩在地板上,然后露出惊叹的眼神。 虽然这房子只有几十平米,但窗明几净,干净温暖,四面墙壁有三面被掏空做了壁橱,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通体偏亮色,窗台上还有许多照料的非常好的花,小白猫跟小黑狗正趴在沙发上打盹儿,此刻见有人来了,都纷纷跳到了清欢身边,炸毛弓背的威胁着他们。 少女的心灵手巧可见一斑。她穿着简单的棉布家居服,身形纤瘦娇小,头发扎成丸子头,看起来分外的可爱,一双大眼睛跟贵妇如出一辙,她比岑其跟岑加长得更像岑夫人。如果有人看过岑夫人少女时期的相片,一定会惊呼这两人的相像,甚至清欢要比岑夫人长得更加精致。只是小脸偏瘦,便显得眼睛更大了。 “坐吧。”只是简简单单两个字,就让岑夫人继续泪如雨下。女人的性格比较柔软,她再也忍不住满腔悲伤与怜爱心痛,扑上去把清欢搂在了怀里,死死不肯撒手。“宁宁,我的宁宁,我的宁宁啊!” 清欢手足无措地让她搂着,清冷的少女在被岑夫人抱住的一刹那终于没了早熟的冷然,而是有些尴尬,仿佛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她试着推了推岑夫人,可她越推岑夫人搂得就越紧,最后没辙,只好把求救的目光投向高大沉默的英俊中年男人。 那水汪汪的眸子,扑闪扑闪的睫毛还有可怜巴巴的样儿,让岑先生一片冷硬的心化成了水。他赶紧上前安抚妻子道:“好了好了,你再不撒手的话,宁宁就被你吓到了。” 他倒是上道,很快就喊清欢为宁宁了。 这个名字是最早岑夫人为肚子里的女儿取的,可是女儿出生以后,说来也是奇怪,她就是爱不起来,就连这个名字都没有再用,而是另取了“岑鸥”。她一直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爱小女儿,现在她才清楚,原来那根本就不是她的女儿,而眼前这个饱经风霜的少女,才是她真正的宝贝,她的宁宁! 被丈夫拉着坐到沙发上的岑夫人眼神热切的清欢坐立难安。她皱着眉头说:“你们今天来,到底有什么事情?”嘴上问话,手上已经把岑其拎着的蛋糕接了过去。 岑加手里也提着个纸袋,她见清欢很喜欢岑其的礼物,很是不安,她没有准备吃的,而是一条裙子,宁宁她……不会不喜欢吧?只要一想到这个可能性是,,生性温柔的岑加就有种想哭的冲动,早知道她就跟岑其一样买蛋糕了! “宁宁……”岑夫人唤。 清欢没有拒绝这个名字,可从她的眼神看来,她也并不愿意接受:“我现在的生活很好,我不需要亲人,也不想认你们。” 岑家人都知道清欢已经看过资料这回事了,这个孩子遭受过太多,他们只想照料她疼爱她给她最好的,就算她不接受也没关系。“宁宁,你得跟我们回家。”岑其说。 清欢不愿意:“我自己有家,这就是我家。” “你忘了你还未成年吗?你只有十二岁,周秋蕊是你的监护人。如果她想送你回去,你根本不能拒绝。”岑其循循善诱,看到清欢若有所思,心里顿时高兴起来。“难道你还想在郝家待着吗?不在郝家待着,周秋蕊也不会给你独立的机会的。你那么喜欢学习,难道你甘心这辈子就毁在他们手上?” “是呀宁宁,跟我们回家,爸爸妈妈哥哥姐姐都会疼你的,还有爷爷奶奶,他们都想你想的不得了!”岑加也加入到说服大军中来。“我们不会勉强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情,可是,至少在解决完你的监护权之前,先回家,如果以后你想单独住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姐姐可以陪你,你说好不好?” 少女沉默许久,岑家人的心也被吊了起来。好一会儿,少女才抬起头问:“你们真的能让我脱离郝家吗?” 她眼中的希冀令人心痛。她本应该是被家人捧在掌心的小公主,是他们的心肝宝贝,可是却有那无耻之人,将她给偷了出去,李代桃僵,偷龙换凤!岑先生忍着满心的怒火,柔声道:“爸爸给你保证,以后决不会让郝家人再欺负你了。” 不仅如此,他还要好好收拾那一家胆敢虐待他的宝贝女儿的人渣! 清欢站在原地犹豫了会儿,半晌,问道:“我能养猫狗吗?我不能丢下它们。”她的视线落到身边的小白猫跟小黑狗身上。“它们一直都陪着我,是我的家人。” 我们也是你的家人哪!岑夫人想这么说,却又被丈夫制止了。她看着阳光下娇小纤瘦的女孩子,顿时心如刀绞。 资料中提过有一回她捡了一只流浪猫回去,想要偷偷养好再放生,却被郝夫人发现,小猫被打死,而她也被罚跪一天一夜,连着三天没给饭吃。她在郝家过的到底是什么样的日子! 郝家人可恨,周秋蕊更可恨!她竟敢用她那低贱的女儿换走她的宝贝,让她自己的女儿在岑家享受公主的待遇,却虐待别人的女儿!岑夫人狠狠地握着拳头,她决不会放过周秋蕊这个贱人! “当然可以,哥哥保证,一定会对这两个小家伙很好的!”岑其连忙献宝。“你看你看,我拍了照的,我跟妈妈还有加加已经给它们准备好了宠物房,爬架抓板猫窝罐头全都准备好了!你看你看!”说着,举着手机给清欢看,就是希望能立刻打动她。 “还有你的房间,是爸爸亲自设计的,我跟妈妈收拾的,都是按照你现在住的地方的样子,你不是喜欢看书吗?爸爸还给你准备了间特别大的书房,你一定会喜欢的!”岑加也把手机举了起来。 他们太想对这个孩子好了,他们太想要她,回家。 清欢盯着那手机看了会儿,垂下眼,道:“我回去的话,她……要怎么办呢?” 这个“她”,说的当然就是岑鸥了。 “当然要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岑夫人的语气无比冷酷。她从来对“小女儿”爱不起来,总觉得两人中间隔着什么,以前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她知道了。尤其还是在阿摄查出来岑鸥已经跟周秋蕊相认,明里暗里地刺激郝夫人跟郝萌对宁宁下手的事情。 他们岑家养不出这样的孩子! 虽然说她没有给岑鸥多少母爱,但她也从没有亏欠过她!还有公婆丈夫跟儿子大女儿,对岑加虽然一直都不能说多么亲近,但也都履行了身为长辈和兄姐的指责!岑鸥的衣柜里有多少漂亮衣服?梳妆台上有多少价值连|城的首饰? 可岑宁呢?岑宁有多少? 她对周秋蕊的女儿这么好,周秋蕊又是怎么对待她的女儿的?!   第九碗汤(七) 岑鸥被抱到岑夫人病房的那一刻,她突然就对这个女儿失了耐心。明明拼死将她生下来的时候,岑夫人心里充满母爱和激动,可是在看到孩子的一刹那,她却没有了感情。 母女天性真是神奇的东西,岑夫人命中跟岑鸥就没有缘。从小到大,她没有抱过岑鸥一次,岑鸥从小就是吃的奶米分,岑夫人在她身上花的心血甚至不到在岑其跟岑加身上的三分之一。她不爱这个小女儿,一点都不爱。 然而不爱并不代表她没有做到一个母亲的责任,她是个合格的母亲——除了不爱之外。 至于其他岑家人,他们对岑鸥的感情也很复杂。岑家是个神奇的家族,团结友爱,坚韧不拔,可唯独岑鸥不一样,她任性,嚣张,虚荣,自私……明明受的是同样的教育,可她根本没法跟岑其岑加比! 以前他们一直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他们知道了,因为她是个冒牌货。 岑其岑加对岑鸥这个妹妹还是挺照顾的,但那也仅限于照顾,其他的却是没有的,他们作为兄姐,对岑鸥很是友爱,当岑鸥有麻烦的时候他们会第一时间站出来。可是他们从来都没有觉得“妹妹”是个可爱的生物——直到清欢出现。 至于岑老爷子跟岑老夫人,那就更不用说了,岑老爷子性格古板,本就对岑鸥这种性子看不顺眼,岑鸥平时也十分怕他,岑老夫人则温柔慈祥,但即便如此,她也不喜欢任性跋扈,又大手大脚爱慕虚荣的岑鸥。 都是岑家的千金小姐,岑加温和柔美,高贵典雅,行为举止都有大家风范,岑鸥却格外的小家子气,有时候两位老人家也觉得奇怪,自家儿子媳妇都是一等一的,大孙子跟大孙女也是,怎么到了小孙女这里就是这样了?明明还在岑夫人肚子里的时候,这丫头最乖了,岑夫人连害喜都没有过,怎么一出生,她就变成这样了呢? 岑鸥在学校里什么样他们也是知道的,爱炫耀,经常欺负不如她的同学,高傲的鼻孔都长在头顶上。岑家出了这么一个后代,一直让岑老爷子在他那群老战友面前抬不起头来。 说真的,真是丢人丢大发了。 但突然间岑其告诉他们说其实真正的小孙女另有其人,岑鸥是个冒牌货!是当年岑鸥的生母周秋蕊狸猫换太子,把真正的小孙女给换走了!老人家气得浑身发抖,岑老爷子年轻时脾气火爆,老了后才好一些,这下气得是吹胡子瞪眼,恨不得把那胆大包天的女人给宰了! 在岑其岑加的百般劝慰下,两位老人才肯让步在家中等待小孙女回来,可是当看到小孙女的那一刻,一生脊梁硬朗手腕铁血的岑老爷子他竟然哭了! 把清欢吓了一跳,她猛地退后躲开老人家的怀抱,在陌生的地方,她小心翼翼地扯住了岑其的袖子。岑其眼睛一亮,被妹妹依赖的感觉可真好!他就说自己其实是个好哥哥嘛,没理由疼岑加不疼岑鸥,现在他才知道,这才是他真正的妹妹,果然又软又可爱,非常招人疼!“爷爷,你小心点儿,别吓着宁宁好不好?” 岑老爷子连忙收敛,然后敲了岑其的脑袋瓜一下,几乎是看见清欢的第一眼,他就认出这是自己的小孙女了!瞧她跟她妈妈长得多像!“要你管!臭小子,滚一边去别挡着我!” 岑其委屈地滚到一边去,可清欢却跟在了他后面。她僵硬的身体和无措的表情都昭示了她不擅长与人有肢体接触的事实,这一点资料里也都说过了,岑老爷子自然也知道,最后他控制住了自己,搓着手后退,满脸堆笑:“好好好,爷爷不吓你,不吓你,你、你饿不饿?爷爷给你准备了好吃的,你要不要尝尝?” 正在此时,突然传来一声微弱的喵呜声。岑老爷子听见了,头皮发麻瞬间炸毛:“猫!是不是有猫?!哪来的猫?!快快快!快送走啊啊啊!!!!” 他最怕猫了! 可以说这是老爷子的黑历史,他老人家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软绵绵的小猫。 见他这样激动,清欢就想要去拿过装着猫狗的笼子,见状,岑爸赶紧解释道:“爸,是宁宁养的猫,是她很久以前捡的,陪了她很久,像她的家人一样重要。” 岑老爷子突然想起资料里说以前小孙女也捡过猫,最后却被郝夫人打死还被罚跪的事情,他顿时浑身一僵,忍住鸡皮疙瘩,干笑道:“养猫好,养猫好,猫能抓老鼠,呵呵呵……” 清欢歪着脑袋好奇地看着他,似乎不明白他为什么一瞬间就改变了主意。岑老爷子被小孙女这可爱的模样萌的嗷嗷直叫,是啊是啊这才是他想要的小孙女!又乖又可爱!他要炸了! 不仅是岑老爷子,其他岑家人也都被萌的不行,清欢长得十足十像只软萌小猫,这么可爱的长相,她却偏又冷着张脸,真有种说不出的反差萌!可爱可爱!真是太可爱了!歪着脑袋的样子尤其可爱! 好想上去揉揉宁宁的头毛! 这是所有岑家人的心声。 正在这时,一个欢快且清亮的声音传来:“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姐姐我回来啦!” 伴随轻快的脚步声,一个穿着最新高定连衣裙的少女出现在客厅门口。 岑鸥无异于是非常漂亮的,她长得随周秋蕊,周秋蕊自然也漂亮,否则怎么可能勾得住郝振新的心?岑鸥有多像周秋蕊呢?大概就跟岑宁跟岑夫人差不多。一眼就看出来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岑鸥越长大,岑家人对她就越没有感情的原因。 血缘是非常神奇的,他们打心眼里爱不起来,自然也会起疑心。要不是从小跟岑妈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彼此是彼此的初恋,岑爸真要以为岑妈是给自己戴绿帽子了! “今天怎么这么热闹啊?大家都……”岑鸥未说完的话语吞进了肚子里,她瞪着清欢的眼睛睁得圆圆的,如同见鬼一般。 “你果然知道。”岑加轻声说。“你早就知道自己不是岑家的孩子了吧?” 岑鸥只是愣了一下,很快回过神道:“大姐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不是岑家的孩子?我当然是啊!我是爸爸妈妈的爱情结晶,是妈妈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妈妈是不是?” 她乞求的目光让岑妈心头快意不已,周秋蕊,你虐待我的女儿,到头来,你的女儿不还是要求我?岑妈露出一抹优雅的笑。“我的确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生下一个宝贝,不过不是你,是她。”说着,不由分说地把清欢搂进怀里。清欢想要挣扎,她搂得更紧了,清欢皱眉,正要再挣扎,却突然发觉岑妈在微微颤抖,她在害怕。清欢迟疑了片刻,叹了口气,到底还是乖乖被抱着了。 是女鬼岑宁的心,到底影响了她。渴望家人和朋友的女鬼岑宁,是无论如何都拒绝不了这样真诚的温暖的。 “妈!妈你在说什么呀!我才是你的女儿……” 岑鸥话没说完,一沓照片就甩到了她面前,上面尽是她跟周秋蕊会话的场面,顿时,岑鸥脸色惨白。她、她也没想要认自己亲妈,实在是那个女人老是缠着她,而她也觉得奇怪为什么自己会跟对方长得一模一样,谁知道dna一验,她竟然真的是周秋蕊的亲生女儿! 到底那都是自己的生母,如果没有她,郝小烟现在受的苦都是自己的,自己之所以能过上公主般的生活,都是偷的!岑鸥不愿意面对现实,可周秋蕊告诉她,岑其已经开始怀疑,甚至着手调查了,否则自己也不会来相认,首先当务之急就是让岑其死心。 可这才几天?他们竟然已经把郝小烟接回家?!岑鸥对着清欢尖锐指责:“你给我滚!这是我家!是我家!你是哪来的小野种,也敢跟我抢?滚!滚!滚!” 岑妈始终冷眼看着岑鸥发疯。她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是个坏母亲。岑鸥的性格一半天生,另一半其实是因为她的不作为不教育。尽管有公婆教导,但岑鸥不听,她也没说过什么,现在看来,也是周秋蕊的报应。 一个公主病的女儿,周秋蕊一定会很喜欢的。没有公主的命,却非要过公主的生活,岑妈很期待郝夫人跟郝萌发现真相的时候,一定非常有趣。 “住口!”岑老爷子重重地以拐杖捣地。“你说谁是小野种?!” 岑鸥不敢置信地望着眼前的一幕,早上离开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才半天功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就为了一个小野种这样对她?! “从现在开始,你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岑爸声音冷淡。“我已经叫人通知了周秋蕊,她在外头等你,你房里的东西可以收拾带走,但是以后,你再也不是岑家人了,岑家已经将你除名。” 岑鸥疯狂摇头,她舍不得!舍不得这样的生活,舍不得这样的家庭!如果被逐出岑家,她还有什么脸去学校?还有什么脸做众星捧月的公主?! 可真正的公主出现了,假公主就应该消失。   第九碗汤(八) 周秋蕊很快就赶来了,她虽然也想继续让自己的女儿在岑家生活,过公主般的日子,可她不是个蠢女人,知道当年的事情败露,自己是别想有什么好果子吃的,所以便想着,先把岑鸥带走,等到岑家人的气消得差不多了再回来——毕竟也是有十二年的感情的,真能说割舍就割舍? 不得不说,要真按照周秋蕊的方法来,那岑鸥说不定真能继续呆在岑家,可惜啊,岑鸥不乐意。她一看到出现在客厅的周秋蕊就发了疯,随手抓起手边的纸抽朝周秋蕊砸了过去:“你到底安的是什么心?为什么要让你的私生女来抢夺我的家人?你不是我妈,我妈是高高在上的岑夫人,你不过是个臭小三,你才不是我妈!” 周秋蕊心痛不已,她怎么可能不爱岑鸥,那是从她肚子里出去的孩子,她之所以选择干偷龙换凤这种缺德事,不也是为了能让岑鸥受到更好的教育,过上更好的生活吗? 可这个她心心念念十几年的女儿,如今却对她发泄似的大吼,不肯认她。周秋蕊心酸不已,上前想要握住岑鸥的手:“先跟妈妈回家,这里的事情咱们以后再商量……” 伸出去的手被岑鸥狠狠地一巴掌拍开:“你给我滚!你是个什么东西!我是岑家的小公主,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你滚、你滚、你滚啊!” 周秋蕊的眼泪掉了下来,她心痛不已的看向正在岑夫人怀里面无表情地望着这一幕的清欢,以乞求的眼神求她帮忙。 清欢冷淡以对,当周秋蕊出现在岑家大厅的那一刻,她整个人就又恢复到了岑其第一次看见她时那冷漠封闭的模样,他心疼妹妹,便上前一步道:“周女士,麻烦把你的私生女带走,这里是岑家,不是你能任意撒泼的郝家。另外,别以为岑家会这么轻易放过你,做好准备吧。” “听说,十二年前你刚怀孕的时候去郝振新老婆面前示威过,说什么你跟郝振新是真心相爱,就算是没车没房你也会跟他在一起,对吧?”岑加笑眯眯地说,她温柔的眼神在这一刻看起来格外的冷酷。“那么请你也转告他一声,郝家之所以会败落,都是因为你的缘故。” 这就是岑家人。对待外人时如同寒冬般冷酷,看着温柔的都不是个善茬儿。 周秋蕊顿时面色如土!她哪里敢说!她现在已经四十岁了,之所以看起来像是三十出头,就是因为保养得好。为什么保养的好呢?因为她有一个大金主,平时在美容方面,周秋蕊一次性用几万块的面膜是丝毫不心疼的。可要她再也过不上这样的好日子?她会疯掉的! 再说了,要真能闹,她不早成了郝振新的正室夫人?郝夫人没被斗掉,自然是有她过人本事,周秋蕊实在是不知道,如果被郝振新知道日后的一连串麻烦都是因为她的话,会不会伙同他老婆掐死她! 她不能冒这个险。 可目前看来,岑家人都已经知道她当年用岑鸥换郝小烟的事情了,周秋蕊脸色发白,正在她大脑飞速运转考虑要说什么的时候,岑爸开口道:“你现在就可以把你的女儿领回去了。从今天起,岑鸥不再姓岑,如果你不识相一点的话,咱们法庭上见。” 周秋蕊敢跟岑家打官司那就出鬼了。先不说理在人岑家占着,就说着打官司的钱跟名声吧,她都敢当小三了,当然是不要脸的,可郝振新要啊!要是被郝振新知道自己闯了这么大祸,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蹬了自己!周秋蕊决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就算不能当成郝振新的正室夫人,她也不愿意这么窝窝囊囊的过一辈子! 于是她又一次伸手想去拉岑鸥,不管怎么说,先找个地方落脚,之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也还来得及,可岑鸥——不,应该叫郝鸥,死命地拍打周秋蕊抓着她的手,一边挣扎一边哭叫:“妈妈!妈妈救我!爸爸!爷爷!奶奶!大哥!大姐!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个疯女人!你们快把她给打出去啊!” 岑妈露出带着淡淡嘲讽的笑容:“周秋蕊,现在你应该担心待会怎么面对郝振新跟他老婆了。为了答谢你这十二年来对我女儿的照料,我会为你多准备几份大礼的。” 周秋蕊一听,暗道不好,岑夫人的为人她也是打听过的,否则当年她也不会因为得知隔壁病房是岑家人的时候动了这鱼目混珠的法子。岑夫人为人睚眦必报,万一…… 不得不佩服,周秋蕊也是个非常能屈能伸的人物,听到岑夫人的威胁后,她二话不说转身就对着清欢跪了下来,求饶道:“小烟,好小烟,求求你,帮妈妈——不,是帮阿姨,帮阿姨说几句好话吧!求求你了!你不是最喜欢阿姨了吗?其实以前阿姨不是不疼你,而是、而是因为后悔和悲伤,所以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啊!” 听她鬼话连篇,清欢岿然不动。岑家人还担忧地看了她一眼,好像生怕她会被周秋蕊这卑鄙的女人骗过去。见她脸色如常,这才纷纷松了口气,叫了警卫员把周秋蕊母女给赶走了。 第二天,a班的同学都觉得很奇怪,是什么风把风云人物岑加学姐给吹来了?! 说到岑加,学校没人不知道。温柔美丽,才华横溢,是高中部的领头人,也是传说中的女神。 今天女神为什么会出现在他们班?! 少男少女们瞪大了眼睛盯着讲台上的岑加瞧,岑加先是笑了一下,然后道:“各位同学早上好,今天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个人,从今天起,她就是a班的同学了,可以的话,请大家替我多多照顾她。如果谁敢欺负她的话,我可是会生气的哦。”说着还攥起拳头做了个扁人的动作,只不过她的语气和表情都太过温柔,所以并没有什么说服力。 同学们一阵热烈鼓掌,岑加对着门外招招手:“宁宁,来。” 当清欢出现在教室门口的那一刻,所有同学都惊呆了!原以为岑加已经是首屈一指的美女了,没想到她的妹妹更漂亮!两人没有什么可比性,因为完全不是一个类型的,岑加性格温和容貌柔美,秀气端庄,给人一种非常压得住场子的感觉。而门口的少女则不一样,浑身散发着冰冷的气息,一双水汪汪的黑眸深沉的可怕。 最重要的是,寒冰少女长得特别可爱!这么可爱的话,冰山脸就不是惹人嫌,而是反差萌了好吗! 可是什么时候岑加女神还有个妹妹啊?她的妹妹不就岑鸥一个吗? “事情是这样的,宁宁才是我的亲妹妹,岑鸥并不是。”岑加微微一笑。“以后就麻烦大家多多照顾宁宁了。” 她是故意把话只说到一半的,因为这样的话更适合脑补,别说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不会放过周秋蕊跟郝家,她也不会放过岑鸥呢! 曾经对那个妹妹的关心与爱护,此刻都让岑加感到无比恶心。她垂下眸子,掩住眼底冷光,再抬起时,就又是一副温柔的学姐模样了。 清欢轻轻鞠了一躬,便到了指定位置坐了下去。她侧着头看了一眼郝鸥的位置,嘴角微微上扬,这点点的弧度使得她看起来可爱爆了!至少上课铃都响了,岑加还没舍得离开。最后她实在是受不了了,便伸手把清欢的头揉成了一团乱稻草,又叮嘱了清欢几句,确定她记住中午放学要在外头等着的话了,这才转身离去。 就这样岑加还不放心呢,她先在叮嘱了班主任,又叮嘱了同学,后来转念一想不对劲,她还是每个课间都来看一眼吧,免得这丫头有什么不对劲,或者说被人欺负。 岑加走后,清欢落座,把书本掏了出来。 因为成功回到岑家并且把郝鸥赶走的事情,清欢的学神计划已经成功生成了正数!她感动地险些泪流满面,这是等这一天等太久了…… 这段日子她自己住,专门挑了些健康又营养的食谱疗程,时间一久,整个人便稍稍胖了些,再加上她本来皮肤就白,更是衬得整个人娇美过人。 a班的同学都好奇地打量着清欢这个新同学,奈何新同学压根儿没把他们放在眼里,该看书看书,该做题做题,对他们熟视无睹。 第一节课是数学,数学老师是个地中海的秃头,个子很高,长得也还凑合,见班里多了个清欢,心里很不高兴,觉得这丫头准是走后门进来的,当下对清欢十分不客气,几乎是一遇到难题就要点她。 清欢有墨泽在手,天下不愁。解开一道题还能说是运气,两道三道也行,那么十几道呢?这总不可能全是蒙对的吧! 于是,数学老师看清欢的眼神从鄙视变成了怀疑,又从怀疑变成惊讶,最后成了狂喜! 他是不是又要教出一个天才学生了!   第九碗汤(九) 学习好不算什么本事,家里有钱有势也不算什么本事,因为a班的同学全是出自富贵人家的学霸!但别的不说,光说老师黑板上写的题目,那就是能把学霸都难倒的奇葩大题,岑宁竟然能做出来,也就是说……她是传说中的学神?! 只一节数学课,清欢的[学神计划]就已经升到了20,看样子,让学霸对她心服口服比多看书点数增加的快多了。因为她个子娇小,所以坐在第一排中间的位置,老师特别喜欢点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清欢不在乎,反而期待多多点她答题,因为她发现这样点数都是一个一个往上加的! 唯一的遗憾就是加到30的时候就再也不动了。下课的时候清欢顺势从隔壁桌的美女手上的小镜子里看了自己一眼,果然美多了,岑宁底子本来就好,配了她的灵魂和系统的调养,普通的美女怎么能跟她比? 清欢现在迷上了数学,下课也抱着一本书啃得起劲,不得不说,回到岑家还是有好处的,至少岑家那好几个大书房让清欢非常满意,简直想赖在里头,吃饭睡觉都不要了! 正在她做题做的入迷的时候,左边的男同桌轻轻碰了她一下,“喂……岑宁,岑宁?” 也许是岑加说的话起了效果,也许是因为岑宁长得很可爱,a班同学的态度甚至比后面班级那些欺负她的人态度都要好!他们没有瞧不起她,也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好奇心,良好的家教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绅士风度淑女礼仪,别说清欢不是弱势群体,就算是,他们也不会欺负她的。 真正的上流社会,没有那种拿鼻孔看人高傲习性。优雅和礼节是刻在骨子里的,不会因为对方穷丑或是弱小而有丝毫藐视。反而是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往往最嚣张。 a班的学习氛围跟同学都这么好,怪不得岑鸥都不乐意走了。但清欢就不明白了,岑鸥那性子,在a班能混得下去?岑家的确是有势,但a班也不是没有能跟岑加分庭抗礼的家族,岑鸥那么嚣张,这么久都没被人套麻袋狠揍一顿,真是撞了大运。 什么事? 清欢的眼神如是问。 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清澈又干净,睫毛又黑又长又浓密,像个洋娃娃一样,好看极了!而且还靠他这么近……脸上竟然连一颗痣都没有,毛孔细腻的都看不到!小男生红了脸,指了指门口:“那、那里好像有人要找你……” 清欢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就见郝萌的身影在门口一闪而过,躲躲闪闪的,根本不敢进来。她嘴角微扬:“不用理她。”a班可不是能让郝萌进来放肆的班级,这里任何一个同学,都能轻轻松松用一根手指头碾死郝家,所以除非郝萌不要命了,否则决不会擅闯a班。没看到她连门口都不敢待么,就是怕有人看她不顺眼从而出手教训她。 其实这就是郝萌想多了,谁跟她一样,每天没事儿就欺负别人玩?a班的同学都有自己想要完成的梦想,有的是为了心中的理想而努力,有的是为了家族和未来而奋斗,大家都忙着学习,谁有闲工夫跟郝萌那样到处惹事儿? 莫欺少年穷,这个道理都不懂吗。 大家都是消息灵通的,岑家的时候也都有所耳闻,所以,鄙视岑鸥的同时,也很瞧不起郝萌。他们的家族都不一般,大家族也有藏污纳垢的,什么出轨小三都是小事,外头有几个弟弟妹妹他们更是已经习惯,但他们永远不会像郝萌这样蹦跶,一是掉分,二是传出去名声不好听。想教训几个私生子有什么难的,非要自己撸起袖子上,真是low到家了。 不过也没办法,毕竟郝家算是暴发户,随他们折腾去吧。 可既然岑宁到了a班,又是岑加女神特意托付的,他们当然不会让人欺负她! 班里素有小胖外号的男生正好从厕所回来,见郝萌在门口来回闪了好几趟,烦的要死,又不知这丫什么来历,就问了下同学,恍然大悟。“丫想做什么?不会是想欺负咱们小仙女吧?!” 他自顾自给清欢起了外号,还叫的颇为亲切。 其他同学也觉得挺贴切的,女神的妹妹可不就是小仙女么!“你得看她现在有没有这个胆子了,a班的妹子她也想欺负?美不死她!” 郝萌是头一回被人这样指指点点,好像她全身上下都是错一样。她咬着牙,心里难受至极,从来只有她点评别人讽刺别人的份儿,哪有人敢这样对她?可a班的人她一个都惹不起,就连曾经被她非打即骂的小贱人,现在她都不能惹了……想到这里,郝萌恨得要死。她不仅恨那个下贱的周秋蕊跟她真正的女儿,也恨无辜的岑宁! 曾经被她踩在脚底下的小老鼠,转身一变成为了岑家的小公主,受尽万千宠爱,这巨大的罗刹让郝萌无法接受。所以她今天才来a班门口,想看看小老鼠在a班是不是格格不入。 肯定是的,小贱人的成绩烂,长得又丑,干巴巴跟个老鼠似的,a班都是王子公主,她在里面怎么可能合群?可郝萌在门口故作不经意地来回走了好几趟了,都没找到小老鼠在哪里,反倒是被她发现一个长得特别美貌的妹子。 那丫头个子特别娇小,但皮肤白嫩五官精致像洋娃娃,坐在位子上正认真看书,旁边一个男生找她讲话,她抬头说了两句,又重新回到了书本的世界。 就在这时,上课铃响了,郝萌咬咬牙,算了,不找就不找,她还是先回教室吧,无论如何,这一次她都要用成绩狠狠地打岑宁的脸! 回到岑家怎么样,是岑家的小公主又怎么样?她岑宁仍然是个泥腿子!一个没用的废物,丑陋又怯弱的小老鼠! 对于清欢惊人的答题技巧和知识水平,所有任课老师一致认为她之前都是在藏拙——毕竟在郝家那样的环境下,她要是太出色,未免会被人更加视作是眼中钉。默默无闻就已经被那样厌恶了,要是再优秀一点,还不被欺负死? 就是之前z班的老师痛哭流涕不肯放手,好不容易挖到一个好苗子,结果特么的又被a班的禽兽抢走了!他们的命怎么就那么苦?呜呜呜。 中午放学,岑加一早就到教室外等候,清欢收拾好了包包背起来,岑加立刻夺过去帮她背,笑着说:“走,回家喽,刚才我打电话问过了,妈妈说今天的菜全是宁宁喜欢吃的呢!” 她比这个妹妹大五岁,所以特别的想对她好。妹妹什么的,真是太可爱了! 想来大哥也是这么认为的,否则怎么平常不归家的他今天中午也要回家吃饭? 清欢抿着小嘴不说话,但望着岑加的眼神却十分柔和,从看到岑加那一刻起,她就从冰冷的小雕像瞬间化身软萌的小仙女,岑家人里面,她最喜欢的就是岑加了。 她果然很喜欢跟女生相处。都是活了这么久的人了,竟然尝到了阔别已久地被人疼爱的滋味,清欢表示感觉不错。她乖乖伸出小手让岑加牵着,那可爱的模样萌化了岑加,恨不得把最好的东西都塞给小妹妹。 结果到了校门口才发现今天来接他们的不是自家司机,而是…… “摄哥!”岑加惊喜不已。“怎么是你来接我们?” 清欢抬头一看,哦,是那个长得很好看的黑衬衫青年。后来她才知道对方叫阿摄,是卫家的独生子,跟岑家是世交,两家关系非常好,尤其跟岑其,两人同年同月同日生,是一起长起来的兄弟。 最重要的是,郝鸥疯狂地迷恋着卫摄,喜欢他喜欢到快要疯了。 两家倒是真有过联姻的考虑,一开始的人选是卫摄跟岑加,可惜卫摄把岑加当妹妹,岑加也只把卫摄当哥哥。至于郝鸥……两家都没考虑过她,郝鸥自己倒是蹦跶过一段时间,但卫摄毫不松动。他在面对岑加跟郝鸥的时候,面貌完全不同。对着岑加时虽然仍然面瘫,但眼神柔和,可对着郝鸥,是从里到外都发出生人勿进的气息。 两家家长都以为这事儿没戏了,可清欢回到岑家后,彼此的心思就又活络起来了,这不,今天中午也是岑妈撺掇着卫摄来接人的。 他们好像都忘了清欢现在才十二岁,只是刚上初中的初中生,而卫摄已经十八,已经是大二学生了。 卫摄再一次看到清欢,眼里不禁闪现出惊奇的神色!只是一日子不见,她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变得特别漂亮,皮肤也非常白皙,一双大眼睛灵活干净,那其中闪现的雾气让卫摄的心怦然一动。 可惜清欢对他印象不好——谁叫他掐过她的手腕呢?所以一路上根本不理会卫摄。要不是岑加见气氛太过冷清努力找话题热场,说不定能安静到家。 卫摄把车停下,车钥匙交给警卫员,看着小少女像是避什么瘟神一样避开他拉着岑加朝里走,嘴角不觉莞尔。   第九碗汤(十) 清欢现在在岑家可是众星捧月的存在,大家快要把她给宠上天了,尤其是在期末考没几天的情况下,她的待遇简直就是五星级别的! 餐桌上,岑妈问道:“宁宁,有没有什么题目不会呀?趁着你哥哥在,记得一定要多问,学习上可不能放过拦路虎!” 清欢对这话深以为然,所以一边啃着鸡腿一边抬起小脸乖巧点头,小嘴儿染了点油花,显得特别可爱。她这副乖样子真是让岑家人心都化了,一个个恨不得把自己面前的菜全拨到清欢碗里去。如果说回到岑家的清欢最喜欢什么,那毫无疑问,除了书橱以外,就是一日三餐了。 真叫人心酸又担忧,以前郝家是怎么虐待她的,没有人不清楚,所以只要清欢想吃,只要不至于伤到身体,一般都是随她吃。可是又担心,吃了这么多东西,她这娇小的小身板都装哪里去了? 卫摄还是头一回看到这么能吃的妹子,小丫头从上桌就没正眼瞧他,一直在吃吃吃,明明那么瘦……却吃这么多,那吃相叫人看了就忍不住食欲大开。 听到自家母上大人的话,岑其眼泪险些掉下来:“妈你就别给你儿子我挖坑了,宁宁看的数学书我根本就不会好吗……不要闹了啊你!”想到这个他就心塞,那天他为了跟妹妹套近乎,特意去问她,有没有什么题目不会,小丫头认真脸点头,抱着书来请教他。岑其原本还寻思着能展现一下身为伟大兄长的好处,没想到……当翻开那页纸的时候,岑其傻眼了。 他……不会。 眼泪快下来了,初一的小丫头片子,为毛看那么高深的东西?叫他这个哥哥当的很没存在感好吗?岑其差点儿都要怀疑人生了,他真不知道,自己这哥哥,除了给妹妹买好吃的以外还有什么用处…… 岑妈白了岑其一眼:“你不会,难道阿摄也不会吗?阿摄,宁宁特别喜欢数学,你要是有时间的话,就拨空给她看看哈。” 卫摄看了清欢一眼,见她的大眼睛里闪烁着不乐意的光芒,当下淡笑道:“好的,只要宁宁有时间,我什么时候都可以。” 清欢原本想拒绝的,可是仔细考虑了下,要是卫摄能帮忙的话也好,她的确有些问题不懂,岑其又不能教她。就是不知道这人是不是虚有其表了,如果是的话,她一定会非常、非常、非常鄙视他的。 事实证明卫摄并非浪得虚名,人家虽然只是大二生,但在理科方面是个天才,困扰清欢许久的问题,他只要轻轻一点,她就明白了。为此岑其还默默落过两行泪,他这个哥哥做的真是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学神的世界学渣不懂,他也好想妹妹用那种崇拜的眼神看着自己哦! 跟卫摄相处一段时间后,清欢对卫摄就没什么恶感了,这人只是看起来面瘫难接近,其实内在很是温柔,尤其是对待被他归纳到羽翼下保护的人。而现在,清欢荣幸地成为了他羽翼下最小的那个。在卫摄的蛋糕诱惑下,清欢也成功改口喊他摄哥,对他也亲近了不少。 卫摄也没想过自己能跟一个比自己小六岁的女孩那么聊得来,从一开始每天只是教她几道题,时间一长,竟然上升到了不跟她说说话就睡不着的地步。哪怕是没有题目要做,只是说句晚安,他都很高兴。 当然这种高兴是看不出来的,毕竟他是个称职的面瘫。 回到岑家的日子过得太幸福,清欢险些都忘了郝家那一大波不省心的人了。 期末考如期到来,清欢在全家人的祝福和鼓励下走进考场,坐到教室里的时候还满头的黑线,到底要不要那么隆重,岑妈岑其来了也就算了,平时日理万机忙的要死的岑爸为什么也来了?还有上了年纪的岑爷爷岑奶奶……她就是考个试而已,又不是上战场。 但对岑家人来说,这跟上战场也没什么两样。清欢的六年级升初中的成绩很差,他们都是知道的,虽说这孩子意外的聪明有天赋,但他们还是会担心嘛!当然他们也怕给清欢带来很大的压力,想不太过紧逼,又实在放心不下她的期末考。 岑爸面无表情地坐在车里,考虑着要不要给校长打个电话,给自家小女儿走个后门。这段日子清欢的认真刻苦他都看在眼里,要是这样的付出没能得到相应的回报……他一定会恼的烧了那堆破书! 在一群人的忧心忡忡中,卫摄的气定神闲就显得格外引人注意。岑其觉得这个兄弟太冷血了,明明是因为关心宁宁才来陪考,怎么来了脸上却一点担心的表情都没有? “你想多了。”卫摄淡淡地说。“她肯定考得很好。”本来就天资聪颖,又刻苦努力,这样的人不第一,谁第一? 岑其不爽地瞪他:“你怎么知道?你怎么知道?” 他跟卫摄之间,眼看就要反目成仇了。谁叫卫摄抢走了他作为好哥哥的权利呢?不仅是在题目上能教清欢,就连买好吃的上,他都输了!说到这个岑其就一把辛酸泪,早知道就不让卫摄跟妹妹见面,这样的话妹妹就是他一个人的妹妹了啊啊啊! 他又开始发病了,卫摄很高冷地不理他,岑其不爽,抓着他啰里吧嗦个没完,最后卫摄说:“你以为她是你吗?年年吊车尾?” ……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 每场考试清欢都提前交卷了半小时,她其实还想交更早的,可惜学校有规定,开考一个小时内不许交卷。 等到她背着小书包走出校门的时候,发现全家人都站在车前紧张兮兮地盯着她。清欢:“……”不至于这样夸张吧。 就是考个试而已,怎么搞得跟天子出巡一样? 卫摄第一个过来接过她书包,晚了一步的岑其咬牙切齿,又跟他抢妹妹! “考的怎么样?”他柔声问。 清欢得意的小眼神分外顽皮:“你猜。” “我猜肯定考得不好。” “你猜对了!”清欢惊讶。 卫摄莞尔,这丫头从来不按常理出牌。他微微一笑,摸摸她软软的发:“宁宁那么聪明,当然知道我说的是反话。” 清欢不喜欢他摸她脑袋,偏偏对方仗着海拔高老是欺负她,她不满地噘嘴,去抓他捣乱的手。两人之间的互动温馨而欢乐,看得大家长彼此间面面相觑,总觉得这两人……好像有点不对头啊。清欢对卫摄自然没那个意思的,但卫摄也太宠他们家宁宁了吧?这孩子从小就冷冷淡淡的模样,什么时候也会对女孩子这么温柔了?就连一起长大的岑加都没有得到过这样的注意力! 就在岑家人寻思的时候,一个纤细柔弱的身影慢慢走了过来。岑妈抬头一看,见是郝鸥,原本带笑的眼瞬间就冷凝起来。 “妈妈……”郝鸥就叫了这么一声,眼泪就再也止不住了。 此刻的她,哪里还有以前嚣张跋扈小公主的模样?苍白纤细,柔弱可怜,好像那随风摇摆的垂柳,无依无靠,浮萍一般。看样子,在郝家的日子过得并不好,周秋蕊也没能保护好她。 怎么可能保护好呢?郝家的生意一落千丈,对于这个害了自己的女儿,只认钱的郝振新能有几分怜惜?再加上周秋蕊瞒了他这么大一个秘密,还一瞒就是十几年,是个男人都受不了的,更别提岑家这个大麻烦还是这娘俩给他惹出来的!他不帮着郝夫人跟郝萌对付周秋蕊郝鸥就算好事了。 郝鸥到底还是回到了郝家,只是这回她别想再端着什么千金大小姐的架子。 在初初离开岑家那会儿,郝鸥还寻思着爸爸妈妈只是一时气急攻心,这么多年的感情,他们怎么可能真的不要她呢?自己躲个几天,等他们气消了,回去说几句软话也就是了。 所以在刚到郝家的时候,她不顾郝夫人跟郝萌恶毒的眼神,自顾自地要求这要求那,嫌饭菜味道不好,嫌房间品味太差,又嫌没有佣人给自己打理日常,直把个郝家挑的一无是处。 就这,郝夫人跟郝萌能饶得了她?只不过郝鸥刚被赶出岑家,她们也摸不清岑家是什么态度,所以先忍着。可时间过去,岑家始终对岑鸥不闻不问,还开始打压郝家。 这说明什么,说明郝鸥根本就不重要!岑家根本不看重她,甚至因为周秋蕊母子干的破事迁怒到整个郝家! 于是郝鸥的好日子就到此为止了。 温暖的房间,柔软的大床,漂亮的衣服……全都没有了。甚至连每天洗澡的热水和热气腾腾的饭菜,都成了难事!郝鸥从岑家带出来的那些漂亮衣服全进了郝萌的衣橱,她也反抗过,挣扎过,但郝夫人根本不在乎! 她的丈夫背叛到那个程度,小三嚣张到这个程度,她还有什么可怕的?了不起就是被郝振新抛弃,可是现在这样子郝振新对她又有多好?!   第九碗汤(十一) 然而岑妈并没有被郝鸥的眼泪所打动。她冷淡地望着面前仍然漂亮出众的女孩,即使在郝家吃了点苦,也没用像资料里的岑宁一样骨瘦如柴,畏缩胆小。如果不是宁宁聪明知道伪装,现在她的女儿又是什么样子?在得知了自己并非岑家的孩子后,郝鸥非但没有告诉她,甚至还和她的生母想方设法去迫害宁宁! 她是不会原谅郝鸥的,以前岑妈也曾质问过自己:你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吗?你有资格做一个母亲吗?身为母亲,对小女儿却不闻不问不疼爱,你怎么能这么狠心? 她曾为自己对郝鸥不够慈爱而深深自厌过,可直到后来她才明白为什么。郝鸥非但不是她的女儿,还是她的仇人! 郝鸥这是在求自己的仇人救她? 怎么可能! “在郝家过的不好吧?”岑妈声音轻柔地问,清欢看着这样的岑妈,很难想象这个女人就是平时对她关怀备至还总爱缠着她的那个。“我的宁宁比你受的苦可多多了,怎么,你现在就受不了了吗?那当你知道自己不是我的亲生女儿时,为什么还要联合你那卑鄙无耻的母亲去害我的女儿呢?” 郝鸥苍白的脸色顿时更白了,“妈妈,我没……” “不要叫我妈妈!”岑妈隐忍地说。“我不是你妈妈,你妈妈是那个女人。” 郝鸥顺着岑妈的视线看过去,周秋蕊正局促地站在那里。因为是期末考,一个学期结束了,所以她才敢来看看女儿,想着中午带她去吃饭。这段日子郝振新对她不假辞色,她只能顺着郝振新,不然她怎么可能舍得让郝鸥在郝夫人手里生活? 初初得知郝鸥是自己女儿时,周秋蕊骄傲又自豪。你们看,我的女儿是光明正大的岑家小公主,人人都巴结她讨好她,她又漂亮成绩又好,过着真正的公主生活,可比我这个当妈的强多了。 可现在,周秋蕊泪流满面,她真的心疼啊,心疼郝鸥在郝家遭受的一切。所以当看到郝鸥落泪的那一刻,她也冲了过去,不顾一切地在岑妈面前跪了下来:“岑夫人!这都是我的错!是我被猪油蒙了心!求求你了,不要怪小鸥,要怪,你就怪我吧!小鸥她在郝家过得一点都不好啊,求你帮帮她吧!毕竟她也做了你十二年的女儿啊!” 面前这女人哭得提泪横流,岑妈不可思议地望着她,还有这样求人帮忙养女儿的?自己无能,卑鄙下流,偷偷抱走人家的女儿,偷走别人的人生,如今被揭穿了,竟然还敢回来哭喊乞求原谅和帮助?! “你的女儿过得不好,你知道来求我,那我的女儿呢?我的女儿过得不好的时候,你在做什么?!”岑妈咬牙切齿地问。“她在郝家被郝振新的老婆女儿虐待打骂的时候,你在做什么?她求你帮她的时候,你是怎么拒绝的?宁宁身上的那些伤是哪里来的?为什么她十二岁了,体重还不满五十斤?你告诉我啊!我也想知道,她同样做了个十二年的女儿,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她?!”说着,已是恨得双目通红。 岑其也冷嘲热讽道:“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把我妹妹偷走,现在还有脸来求情?你忘了我们的报复还没完吗?” 岑加微微一笑,“哦,敢情你的女儿就是女儿,别人家的女儿就不是女儿了,是吧?” “好啦。”软软糯糯的声音突然出现。岑家人回头一瞧,是面带微笑的清欢。她日渐圆润的小脸上是感动的笑容:“咱们回家吧,中午我想吃啤酒鸡。” ……这丫头。卫摄揉了揉清欢的脑袋:“就知道吃啊你。” 语气宠溺,深深刺痛了郝鸥的心。 她一直都喜欢卫摄,从小就喜欢。可卫摄对她从来都是不假辞色,有很长一段时间郝鸥都仇视着岑加,厌恶岑加,不愿跟岑加交流说话,甚至还干过不少陷害岑加的事。比如说偷偷撕掉岑加的作业,弄死岑加养的金鱼,绞烂岑加的校服……诸如此类。 她以为岑加不知道,其实岑加什么都知道。这也是为什么岑加对郝鸥亲近不起来的原因之一。十二岁的郝鸥嫉妒心就那么重,还是在自己没有威胁到她的情况下。那么,如果有朝一日自己成了她的威胁,郝鸥又会用什么方法来除掉自己? 岑加寒心了。可怕伤到家人的心,她一直忍着没说,还伤心了很久关于妹妹不喜欢自己的事情。 好在她真正的妹妹可爱又懂事。想到这里,岑加忍不住用赞赏喜爱的眼神看向清欢。 “妈妈。”清欢上前一步揽住岑妈的胳膊。“我讨厌周秋蕊,你也一定很讨厌她吧?” 岑妈重重点头。 看着他们一家人相亲相爱,爷爷奶奶已经坐进了车里不理会这事,郝鸥的心和眼都被重重的刺痛了!她怔怔地望着眼前的岑家人,她以前也没珍惜过他们,可那是在自己真的是岑家人的前提下,而现在,她已经一无所有了。 周秋蕊见了,用力磕头:“我给你们磕头!求你了!岑夫人,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的错,跟小鸥没有关系啊!你们要是责怪,就怪我吧!怪我吧!是我!是我不好!都是我的错!但是求你们不要这样对小鸥啊!她到底也是你养了十二年的孩子,你怎么能这么狠心啊!” 她口口声声控诉岑妈的狠心,丝毫没想到自己虐待了人家的女儿十二年——谁有这么大心思原谅她? 岑妈已经懒得跟周秋蕊废话了,她厌恶至极地望着这个女人,轻轻把清欢的手拿开,上前一步:“都是你的错,是吧?” 周秋蕊仰起脸,泪流满面:“是,都是我——” 话音未落,脸已经偏向了一边——那是岑妈响亮而有力,把所有怨恨跟痛苦都宣泄出来的一巴掌。此刻她双眼喷火,冷笑道:“不用说这些冠冕堂皇的话,真觉得你错了,真觉得你对不起我的宝贝,那就去死吧。死了,岑家就原谅你了。” 说完,转身牵起清欢的手:“走,今天妈妈给你做啤酒鸡。” 岑爸也落下一句轻飘飘的话:“回去通知下郝振新,你们今天的举动成功让他破产了。” 岑家人全走了,豪华加长轿车绝尘而去,没有任何人把目光留在她们母女俩身上。可周秋蕊跟郝鸥只感到了深深的恨与怨怼,周秋蕊恨岑家人对郝鸥如此狠心,郝鸥恨岑家人对自己毫无怜惜。当年换女儿的是周秋蕊,她是无辜的,为什么要这么对她?为什么要让她成为岑家的公主,又要让她一无所有?! 但是没关系。周秋蕊低垂着脸,眼底闪过一抹诡谲。 都拍下来了呢! 三天后,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席卷了岑家。 好消息是清欢考了年级第一,并且每一科都是满分的超好成绩,二是报纸书刊杂志网络上都爆出了一个大新闻,关于某红色世家欺凌平民,并于光天化日之下甩了平民耳光并落下威胁的照片跟视频。证据很足,几乎让人一看就忍不住去垂怜那对可怜的母女。 尤其是那个跪在地上不住磕头和道歉的母亲。 不得不说,周秋蕊的演技还是很好的,成功把一个悲情又爱女心情的母亲形象演绎的淋漓尽致。 故事梗概大概是这样的,她的女儿郝鸥与刚刚回到岑家的岑宁是同学,只不过一个在好班一个在差班,结果呢,不知为什么,岑宁就看郝鸥不顺眼,于是在被岑家认回去之后就大肆报复。作为一个疼爱女儿的母亲,周秋蕊只好去求岑家人放过她们,可岑家人却嚣张跋扈,还放言要毁了他们一家! 这年头啊,总是有人把网友跟民众当傻子。 但不得不说,很有效。总是有那么些脑残跟风的人,好像是有钱人,是红色家族就要批判,也不管真相,看了那经过剪辑的视频跟特意突出聚焦的照片就开骂,一时间岑家成了众矢之的,人人都要来骂一句。 你穷你有理,我富我理亏,也是很醉人的新强盗理论。 然而这算什么,能玩得过清欢?上个世界里做了几十年霸道总裁的她早就深谙玩弄人心的手段,这种舆论的走向,都是她玩剩下的好吗! 不过这样的新闻嘛,既然周秋蕊想闹大点,她也不能婉拒人家的好意。就算是反转也得等到这新闻吵得热上天的时候,这时候越是蹦跶,到时候就越是打脸,她等着看呢。 岑其都快被气疯了!一时间他竟然不知道是要先庆祝下妹妹考了第一名,还是先去把周秋蕊给撕成碎片。 那个贱人! 以上,是岑家人共同的心声。 再也没见过比周秋蕊更贱,更能颠倒黑白的贱人了!要是能行,他们真想一刀把这贱人给捅死!就连脾气最好的岑加都忍不住想冲出去找周秋蕊理论,最恶心的是,这傻逼竟然还上了电视接受采访,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可怜的只想求得岑家谅解,委曲求全的母亲,然后把脏水都朝岑家人头上泼!   第九碗汤(十二) 岑家人有多么愤怒,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岑其每天都像是吃了炸药一样气得要死,回到家也经常发脾气。 这天他下课回来,一进客厅就看见清欢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小白猫,身边偎着小黑狗,手里还捧着一本书,正看得聚精会神,津津有味,反正是没注意到他这个英俊帅气的哥哥。 岑其的那颗玻璃心啊,立刻就稀里哗啦碎了一地。他越看清欢那气定神闲的样子就有气,大步走过去把书一抽,一低头看见名叫吉光的小白猫,又不高兴了,对只猫都比对他这个哥哥好……世界上还有比他更心酸的哥哥吗? “都什么时候了,你竟然还有心思看书?!”岑其不可思议地问。 他早就知道妹妹是朵奇葩(此处奇葩二字是褒义词),平时不爱看电视也不爱上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窝在书房的大藤椅上读书,以前还好些,可能是因为刚回家比较收敛,都是在书房里读的,现在可了不得,厨房、楼梯、卧室、酒窖、花园……基本上是能坐个人的地方全被她给占过了! 看书这当然是好事儿,可你也不能天天看哪!岑其一问清欢为什么不出去玩她就说没朋友,他说要带她吧,她就说跟他有代沟。后来岑其仔细地想了想,算了,三岁一代沟的话他跟宁宁之前横亘两条大沟呢! 岑其正举着手单手叉腰做茶壶状,身后一只大手便顺理成章地抽走了他手里的书,然后交还给了清欢:“慢慢看,别理岑其,他中午在学校忘记吃药了。” 岑其就这么(⊙o⊙)的看着卫摄当着自己这个当事人的面胡说八道,他又没生病他为什么要吃药?卫摄为什么不自己吃?“阿摄,我难道说的不对吗?这事儿都闹这么大了,我早上去学校的时候,那些该死的记者竟然还停留在门口等着采访!我访他十八代祖宗!” 最恶心的是还问一些恶心透顶的问题,什么“你妹妹找回来了,这一次请问岑家能确认啊?”“岑宁是不是一个成绩极差的问题少女?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说他个性孤僻阴沉?”还有人问周秋蕊母女跟他们家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害得岑宁这样报复人家……反正没个完,岑其够够的了。 卫摄不赞同地看了岑其一眼:“注意你的措辞,这里还有小女生。” 岑其立马捂嘴,这才想起来,自家妹子还在旁边呢。他心虚地看了清欢一眼,见对方眨巴着晶亮的大眼睛望着自己,顿时一窒,说话也有点语塞:“这个\这个……刚才只是口误,是个美丽的误会,亲爱的宁宁妹妹请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清欢当然不会放在心上,事实上她都没心思去听岑其在说什么。啊啊,刚才她要讲什么来着?怎么会突然看书看入迷了? 卫摄挨着清欢坐了下来,微微一笑道:“这事儿交给我们来解决就行,你什么都不用做。” “那可不行。”清欢认认真真地回答。“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父母,不算是好汉。”说完偷笑,“其实我就是小心眼儿,他们郝家这样欺负我虐待我,我怎么着也得虐回来,捞个够本才行啊!” “哦?”卫摄来了兴趣。“你有什么办法?” 清欢得意一笑,从屁股后头抽出一个鼓鼓囊囊的密封袋:“看了这里的东西,你就知道了。” 卫摄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还是把密封袋接了过来。这下算是点到了岑其的好奇心,他立刻也蹦跶过来,不吵架也骂清欢了,脑袋抻的老长,一副恨不得把眼珠子瞪出来的急切模样。卫摄看到了,悄悄把文件挡住。 岑其立马急了:“你什么意思啊?我妹妹的东西,我怎么不能看,你凭什么能看啊?”感觉再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他跟阿摄要因为宁宁反目成愁。 唉,妹妹只有一个不够分,怎么办在线等,急。 “给你看了会惹事,没看到宁宁交给我了吗?”卫摄眼皮子都没抬一下。 闻言,岑其蔫儿了。是啊,他这人有个致命的毛病,那就是冲动。当初第一眼看到清欢跟母亲长得像,想也没想就觉得那是自己妹妹,干什么事全凭第六感,基本上是不带脑子走的。要是那文件袋里真是什么很重要的东西,到了他手里准坏事儿。 “唉……”长长一叹。 虽然这个便宜哥哥很啰嗦很聒噪很烦人,但清欢还是挺喜欢他的,当下嘴角扬起道:“放心吧哥哥,你难道不相信摄哥,不相信我吗?” “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你一直为我担心,觉得我在网上被人骂的很难听,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呀,嘴巴长在别人身上,我们怎么管得着别人怎么说呢?”清欢先是用人人都知道的大道理安慰了下岑其,然后轻笑道:“但我也不是任人捏圆搓扁的性子,这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对于要欺负我的人呀,我向来奉行‘人若犯我,斩草除根’的原则。” 岑其眨巴眨巴眼,这会儿他的智商又下线了,因为他根本没怎么听懂妹妹在讲什么,但好像很燃的样子吼。 “你不就是不喜欢别人骂宁宁侮辱宁宁名声么?”卫摄说。“明天就让你看到效果。” 岑其立刻喜出望外。 卫摄言出必行,第二天,网上就爆出了一段奇怪的视频。 那是在寒冷的冬天,那年大家都还有印象,可怕的大雪整整下了半个月,道路都封死了,飞机也不能起飞,整个机场车站都是人满为患。天冷的要死,滴水成冰,呵口气都能立刻结出冰花来。 而一个衣衫单薄的女孩却被罚跪在门口。 那女孩只穿着一件薄薄的衬衫,校服裙下面露出一双雪白纤细的腿来。这腿瘦弱的有些过分了,最可怕的是,她脚上竟然还穿着一双拖鞋!一个女人站在女孩面前慷慨陈词,口沫横飞,手舞足蹈,那嚣张刻薄的样子令人看了十分作呕。 有眼尖的人认出来了,哎呦,这不是那视频里被红色家族夫人掌掴的女人吗? 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这一码归一码,什么事归什么事,不能混为一谈。但更多的人都觉得此事要反转,经过多少年浸淫八卦的经验,越是影响巨大的新闻越是要过几天再看,否则很容易被打脸。 一个会让小女孩穿那么少跪在雪地里的女人,真的是个弱者吗? 又有人说,这视频里的小女孩岁数那么小,就算犯了再大错也不能这样啊,而且看脸的话,这丫头跟周秋蕊的女儿郝鸥长得一点都不一样!反倒是跟那个打人的红色家族夫人十分神似。 想象力极其丰富的网友们瞬间脑补了十几万字的宅斗史。 第一天就只有这么一个视频。第二天则是另外一个,这个和前面的那个无声视频不一样,是带音频的。所以大家可以很清楚地听到周秋蕊在用尖利的声音责骂被她又一次罚跪的女孩,原因是因为她不肯到父亲那里生活。 哦……原来周秋蕊是小三! 当今社会道德标准越来越高,小三那是人人喊打的存在,周秋蕊是个小三,又虐待孩子,单从这两点看,就已经值得别人怀疑之前视频的真实性了。别说是红色夫人,就连他们这些只看到视频的人,都忍不住想去打死这个女人好吗! 还有,哪有母亲会骂自己女儿“婊|子养的”,“活该别人骑”“怎么不去死”等等诸如此类恶毒的话? 世界上会有这样的母亲吗? 直到第三天,一个匿名网友发了一条长微博。 原来,当年周秋蕊羡慕隔壁岑家岑夫人的生活,就干了件下三滥的事情,偷偷把自己生的女儿跟人家的宝贝女儿交换。从此,她的女儿就在岑家过着公主般的生活,让岑家人给她养女儿。而她呢?却虐待人家真正的女儿。最可怕的是,她心如蛇蝎,用岑家的女儿替代自己的亲生女儿,送到了正室夫人那里,让那正室夫人母女两个折磨虐待岑家女儿。 一张张可怕的照片让所有人都沉默了。 打骂那是家常便饭,精神上的虐待更加可怕。小女孩被罚在冬天进喷泉池子里找耳环,夏天暴晒的时候跪在院子里擦大理石地面,甚至这一家人衣食起居都要她一个未成年孩子来打理! 对于这样的虐待,名义上的亲生父亲冷眼相待,周秋蕊却偷偷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跟她相认,然后想要来害岑宁。 真可怕。竟然会有这样可怕的人。 换做你是岑夫人,你疼不疼,你恨不恨?你会不会想要狠狠扇周秋蕊一个耳光? 那个时候,恐怕杀了周秋蕊的心都有了吧! 哪个孩子不是自己父母的宝贝,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但没有人如同周秋蕊这样自私自利,也没有人像是郝家人这样刻薄专横。 谁最无辜? 岑宁。 郝鸥无辜吗? 不,她甚至和她的生母一样可怕。   第九碗汤(十三) 不说别的,要是你的女儿被人偷走,你替仇人白养了十几年女儿,仇人却虐待了你的女儿十几年,你会就打她一个巴掌?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岑家的做法赢得了大部分民众的支持,当然,其中也不乏圣母心泛滥的人,随随便便说一句反正你家有钱,就算再养个孩子又有什么,毕竟郝鸥也在岑家过了那么多年,说赶走就赶走,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 针对这样的说法,又有人爆出了郝鸥平时的真实形象。一个任性跋扈,仗着自己是“岑家”女儿就肆意欺负别人少女,成绩只能算是中上,被岑家赶出来以后,已经吊车尾了。 而回到岑家的岑宁却是得了满分的年级第一。人比人不要太气人。 对于这些影音资料是哪里来的,清欢非常淡定地说,早在很久以前,她每天就会靠捡垃圾或是帮人跑腿攒钱,然后找人做了假证都投到股市里,没想到的是她运气特别好,几乎是好几倍的往回赚。有了存款后,她就开始着手取证郝家跟周秋蕊虐待她的证据。 反正有钱,请点私家侦探,装点针孔摄像机什么的还是可以的。尤其周秋蕊跟郝夫人都拿她当佣人使唤,她装摄像机的地点简直是令人防不胜防。被郝夫人从郝家赶出来那天,她就已经把所有录像带都回收完毕了。之前一直没拿出来是懒得跟这些人计较,他们要是跟自己井水不犯河水的话,那这事儿也就到此为止了,可这些人,贪心不足,既然这样的话,她就好好教教她们什么叫赔了夫人又折兵。 郝振新倒是一直没怎么出现,他算是唯一一个还有点自知之明的人,所以任凭他老婆二奶怎么蹦跶,他都没说一句。这男人多么懦弱,出事了,就全推到女人身上,一副自己浑然无知非常无辜的样子。可录影带戳穿了他。真的什么都不知道,眼睛难道也是瞎的吗?好几次郝夫人扇岑宁耳光他在一边连耳朵也聋了? 瞎说什么屁话。 大家算是看明白了,不能用常理来推断郝家人是什么样的存在,他们无耻,肮脏,卑鄙,自私,永远只想着自己。这一家子没一个好人。 这件事炒的很大,周秋蕊不是想闹得人尽皆知吗,清欢就特意帮了她一把。 郝鸥更恨周秋蕊了。当她还是岑家小公主的时候,对于这个生母她是喜欢的,虽然周秋蕊带来了让她生活不稳定的因素,但那也是因为岑其发现了岑宁的存在,周秋蕊才会找上门。一开始郝鸥甚至是感谢周秋蕊的,所以她背着岑家跟周秋蕊暗地里来往,但现在不了。 她现在恨死了周秋蕊! 要是周秋蕊没出现,就算岑其认出了岑宁,那又怎样?她没有做错事,没有对岑宁坏,岑家也不会赶她出去。没人会知道周秋蕊当年偷换女儿的事情,到时候还可以用抱错了来开脱。虽然没什么说服力,可只要周秋蕊咬死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可现在呢? 她现在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以前她欺负过的人都开始报复,郝萌甚至都被波及了。这样的话,回到郝家郝夫人就更恨她,更加加倍折磨她,她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以前所拥有的现在全失去了,这一切是谁造成的?! 是周秋蕊啊! 如果不是她,如果不是她……如果没有她,如果没有她! 岑家把她赶出来是因为周秋蕊,她现在变成这样也是因为周秋蕊,要是周秋蕊没了,岑家出了口恶气,应该就不会怪罪自己了吧? 这个想法一开始只是萌芽,可随着在郝家受到的折磨,郝鸥越来越坚信了。反正周秋蕊也没养过她,离开岑家后她就在郝家生活,周秋蕊一心想要借由她上位,根本不在乎她过得好不好,明知道郝夫人跟郝萌老是欺负她,她也不管管! 郝鸥的性格从来都是冲动鲁莽的,可这一回,她做的万分小心。 因为外头的事情闹得太大,所以她主动提出大家在一起想想办法,商量出个对策。到时候不管岑家怎么样,她们都得把自己这边的事儿给解决先。郝振新一听觉得挺有理,这事儿的确得解决,不解决不行。 于是一家人就凑到了一起,郝夫人也破天荒同意把周秋蕊叫来。 周秋蕊年轻那会儿刚跟郝振新的时候就害怕郝夫人,这么多年下来两人之间也能说是血海深仇了,她一直都很怕这个正室夫人,每每连直视对方的眼睛都不敢。这会儿到了郝家,真是坐立不安。 虽然她一直想要郝夫人的位子,但十几年了,她从没得到过。 郝振新虽然喜欢她,但也看得清楚,真正能拿得出手,身上有气质的是郝夫人,周秋蕊,也就只适合当个二奶被他养着了。可这些年下来,周秋蕊也快要人老珠黄,比不上那些年轻的小丫头了。只不过这段时间郝振新手头拮据,没有小丫头肯跟,这才一直没舍了周秋蕊。 她给他带来这么大麻烦,说实话郝振新也不肯轻易放过她。周秋蕊一走是一了百了,可岑家是必然不会放过郝家的。郝振新现在想什么呢,他就想绊住周秋蕊,让岑家把气都撒到周秋蕊身上,这样的话,他也算是受害者不是? 唉,早知道那小老鼠一样的郝小烟会是岑家的岑宁,他一定把她当小祖宗一样供起来呀! 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这个东西。 在这场“家庭会议”中,郝鸥负责端茶送水,佣人自然是不在的,这样的话题不适合他们听。 经过初步讨论,所有人一致认为应该先给岑家道歉,并对之前的不实报道进行谴责,总的来说就是要先把态度放低,他们郝家虽然之前也算有钱,可跟岑家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这年头人人都有仇富心理,他们先低个头,不信岑家人能不理会。 这会儿岑家站在舆论诱导位置,他们得想法子拉他们下来才行。 就在他们讨论的热火朝天的时候,莫名地都觉得有点困,真奇怪,这会儿才中午,午饭还没来得及吃怎么就困了呢?而且这种困好奇怪,竟然……周秋蕊闭眼前看见了郝鸥,她的嘴角挂着一抹诡异的笑。 到底是个十二岁的少女,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人生却如此大起大落,从高高在上的岑家小公主变成郝家私生女,这才几天就从云端跌落地面?从来好胜心极强,性格高傲,同学们的嘲讽,郝萌的欺压,被抢走的衣服首饰,郝夫人动辄的耳光辱骂……都让郝鸥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她很岑家翻脸不认人,却更恨郝家没有人性! 但她最恨的是她的生母周秋蕊。 周秋蕊死了,被郝鸥拖到了浴缸,按照她所看过的电影里头的方式,郝鸥先是在浴缸里放满了水,然后把周秋蕊拖了过去,割开她的手腕动脉。周秋蕊就在昏睡之中失血过多而死。 本来郝鸥是只想杀死周秋蕊的,可当她看到周秋蕊的血染红了清水之后,心头突然涌出一股奇异的快感,好像这阵子的心慌不安跟痛苦伤心都得到了一个发泄的出口,这漂亮的大红色让她想看到更多。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竟将所有的郝家人都割了腕。郝振新身强体壮第一个醒过来,发泄自己被绑在椅子上,而周围全是血的他几乎要崩溃了,大吼着要郝鸥放开他,这会儿也自称爸爸了,也知道道歉了。 郝鸥看他一眼,嘿嘿一笑,像是着了魔般扔掉手里的刀子,走过来对着郝振新就是狠狠一刀!她要他慢慢失血而死,所以割的都是手臂大腿等肉多的地方。郝振新杀猪般的惨叫让郝鸥感到心旷神怡。 然后她对着郝夫人跟郝萌也是一阵拳打脚踢,这两人平时怎么欺负她的,她就千百倍的报复回来。郝萌还好些,毕竟她只是说些刻薄的话,偶尔打郝鸥几巴掌,脱她衣服等等恶作剧羞辱她。郝夫人却是真正的恶毒。岑宁在的时候她虐待岑宁,岑宁离开了,她也不觉得心虚,又开始虐待郝鸥。 哑巴样忍着的是岑宁,不是她岑鸥。 是的,迄今为止,郝鸥都不肯承认自己是郝鸥,而非岑鸥。在她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被人捧在手心,人人巴结讨好她的岑家小公主,这个落魄卑微被人欺负的要死的郝家私生女,不是她。 郝萌年纪才多大啊,被吓得尿了裤子,一路哭喊着求郝鸥饶了她。郝夫人倒是不怕死,可她怕自己的女儿死。她恨周秋蕊这个贱人生出来的小贱人,可她却是个非常溺爱女儿的妈妈,郝萌那就是她的命,谁动她跟谁急! 郝鸥却看准了这一点,哈哈大笑着用刀子在郝萌身上作画,郝萌哭号的有多凄厉,郝夫人就有多疯狂!她不住呜呜叫唤着,可是嘴里被堵了东西,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第九碗汤(十四) 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这是千百年来谁都无法解答的难题。有的人在困境中也可以逆流直上,有的人生活优渥却仍然每天无病呻吟,坏人跟好人的定义从来不局限于他们的生存环境。郝鸥的扭曲程度远远超出了周秋蕊的预期,她到死也想不到,她心心念念着想的女儿,会是那个送她上西天的人。 郝鸥的前十二年过得太顺遂太舒服太奢侈,所以当她失去的时候,整个人就已经彻底失去了控制。她只想把生命中所有不确定的,不稳定的因素消除,任何让她陷入这样悲惨境地的人都是她的敌人,包括周秋蕊。 她对周秋蕊也是真没什么感情,如果她现在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岑家小公主的话,说不定她愿意跟周秋蕊演一场母女情深,但现在,她一无所有,她只想让这个给她的生活带来变故的人彻底消失。 但周秋蕊消失了,她就能回到过去了吗? 恐怕不见得。 当所有人都死了过后,郝鸥坐在地上,整个人都慌了神。她望着那满地蔓延的鲜血,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魔,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但奇妙的是,最开始的慌张过后,她感到了说不出的快感与兴奋! 就好像这阵子所有的不安跟恐慌,都随着满地的鲜血消失了。 嘻嘻,她想,她找到减压的方法了。 她冷静的不像个十二岁的少女。她先是将郝家人的尸体搬运到地窖,然后把地窖封死,又回到屋子里,将房子上上下下打扫的干干净净——打扫的活儿她以前是不会做的,但在郝家这几个月,经过郝夫人的刻薄训练,她驾轻就熟。唔,她还得谢谢郝夫人,否则这活儿谁能替她干? 打扫完屋子,郝鸥找出了郝夫人的香水喷洒,房间里瞬间充满了甜美柔和的味道,没有人能看出来就在几个小时前这里还是一个人间地狱。然后郝鸥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志得意满的笑了。 谁敢对不起她,她就要谁的命。谁敢欺负她,她就叫谁好看,谁都不能对她不好! 她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杀了,也不会在乎手头多出几条人命来。郝鸥抓起一个洗的干干净净的苹果,咔嚓咬了一口,漂亮的小脸上露出诡异而又可怕的笑容,就好像在期待即将到来的大屠杀一样。 岑宁。 这个让她咬牙切齿的名字。 你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抢我的东西?你以为你是谁?岑家的小公主是我,我才是名正言顺的岑家小姐,你算个什么东西,你不过是被郝家人踩在脚底下的一只狗!以为回到了岑家,你的人生就能够彻底改变?做梦去吧! 郝鸥的思绪清晰而冷静,在杀死郝家人跟周秋蕊以后,她最想杀死的就是岑宁。如果没有岑宁,岑其不会挖出狸猫换太子的秘密,如果没有岑宁,周秋蕊不会出现在她的世界,如果没有岑宁,她一定还是那个骄傲美丽的岑家小公主! 这一切都是谁带给她的?是谁抢走了她的一切?都是岑宁!她要岑宁把偷走她的东西都还回来! 郝鸥精心制定了一个计划。 下午,佣人们回来后,她流着眼泪告诉他们说自己一回来就发现没有人,他们房间的东西也都整理的整整齐齐,家里的现金和值钱的首饰全都没有了。佣人们一听,大概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阵子主人家被打压的腰都直不起来,想来是郝先生带着妻子女儿卷款跑路了。 真可怜,连小三都带走了,却根本不在乎这个女儿。最重要的是,还欠着他们三个月的工资没有发! 可逼郝鸥也没有用,因为郝鸥根本就没钱。 郝鸥的表现倒是出乎了他们的意料,第二天开始,她就认认真真地上学去了,学校里不管面对什么样的辱骂欺凌她都不在乎。因为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和岑宁比起来,这些欺负她的人真什么都不算。 她现在只想要岑宁的命。等岑宁死了,说不定她就能重新回到岑家,就算不能,死了一个岑宁,能换来那么多给他陪葬,郝鸥觉得也是值了!岑宁如果死了,岑夫人一定会很伤心吧?还有岑其跟岑加,他们都不喜欢她,喜欢岑宁,那她倒是要看看,死了的岑宁他们喜不喜欢! 当天中午放学,郝鸥特地在门口等候岑宁出来。经过小半年的调养,岑宁早就不是当初那个灰蒙蒙可怜巴巴的小老鼠了。现在的她个子虽然娇小纤细,但却浓纤合度,尤其是皮肤细嫩白皙,小脸也长了些肉,显得格外可爱动人。即使是在人群中也是极其扎眼的。 郝鸥握了握袖子里的水果刀,盯紧了岑宁走过去。 清欢正四处张望着,今天据说是卫摄来接她,这人停车从来都很任性,每次都得劳烦她抻着个脖子像长颈鹿一样四下寻找。诶……这个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有点像……啊,也不是。 就在她看见卫摄的时候,却看见他脸色大变朝自己冲了过来,清欢愣了一下,不知道对方那焦急的表情和手势是在表达什么意思。真是好笑,万年面瘫卫摄露出这样的表情好好笑啊! 可是没等她笑出来,就觉得危险来临了。清欢身手何等敏捷,在察觉到有人攻击自己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蹲下去躲开来。郝鸥一击不中,杀红了眼,也不管周围还挤了很多同学,只要是挡到她的人,她全不放过,一时间惨叫声尖叫声响彻云霄。当鲜血遮盖住郝鸥眼睛的一瞬间,她感到了快意! 并不是只有杀死岑宁才能让她快乐!只要是血,只要杀人,她就很高兴! 郝鸥疯了! 清欢本想离她远些,懒得跟这疯子计较,可郝鸥完全不管不顾,对着人就挥刀,清欢皱了下眉,几步冲上前去,利落的一脚踢倒郝鸥,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踩住她手腕,又将刀子踢得远远的,双手环胸,居高临下地问:“你疯了吗?” 太、太帅了! 卫摄正狂奔到她面前,还没来得及英雄救美,美人就已经自救了,甚至还救了其他人。卫摄满头满脸的黑线,能不能给他一点表现的机会了?这丫头,哪来这么大的胆子,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 可是现在不是责备她的时候,还是要先解决郝鸥。 郝鸥躺在地上,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明明前一刻还享受得很,下一秒就天璇地转地躺到了地上。恍惚中,郝鸥看见了卫摄的脸,她立刻精神起来,想要过去,却被保安扭住了手臂反剪在身后。 一句摄哥还没叫出来,就看见卫摄揽住了清欢的肩膀转身离去,连看她一眼都不曾。 郝鸥终于明白,自己才是彻头彻尾的输家。 第二天中午午餐的时候,岑其在餐桌上感慨:“你说郝鸥是发了什么疯,原本以为她就是纯粹的心里不平衡,所以才想伤害宁宁,没想到她竟然把郝家人全杀了!连她亲妈都没剩下!” “太可怕了。”岑加说,一想到这样的人曾经和她朝夕相处了十二年,她就浑身发抖。要是以前自己也欺负郝鸥的话,郝鸥会不会把她们也杀死啊? “这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清欢夹了块劲道十足的牛腩咀嚼,吃了一口香喷喷的白米饭。“她就算有天大的理由,杀人也是不对的,她自己选了这条路,就应该受到惩罚。” 杀人犯背后的故事没人想知道,反正她是连听都懒得听,既然有胆子犯错,自然也得有胆子受罚。郝鸥身上背了那么多条人命,但她却还没满十八周岁。 说来也奇怪,未成年人保护法没能保护那些没到十八岁就遭受过严重伤害的孩子们,却保护了这些恶魔一般的未成年人渣,真是本末倒置。 不过没关系,郝鸥现在的精神状态很不对劲,就算不进劳改所,也得在精神病院待个几年。 既然要疯,那就真疯好了。 既之前的换女儿事件后,岑家再次火了一把。也不知道是谁,郝鸥在学校门口乱砍乱杀那天,竟然有人用手机录了像。视频里清欢帅气利落的一踢让广大群主纷纷竖起大拇指,这妹子看着娇娇软软可爱的要命,没想到还是个高手!那一脚踢的,太帅太带劲儿了! 清欢又火了。 虽然命运坎坷,但好在最后结局圆满,除此之外,她也别无所求了。 将郝鸥送去了精神病院以后,她重新回到了学校,这一次的世界让她对数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么高深莫测的东西,她一定要钻研透彻才可以。从十二岁到二十二岁,清欢一直沉浸于学业中,她以全国第一的成绩考上了最高学府,后来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数学家,在国际上都享有盛誉。 而卫摄也在她二十五岁拿到某数学奖的那天向她表白了。 清欢对卫摄的感觉还不错,她也很久没人陪伴,卫摄很疼她,跟他在一起的话,家长放心,兄姐放心,她自己也放心。   第十碗汤(一) 睁开眼睛后,女鬼岑宁眼中流出两行血泪,她痴痴地望着清欢,半晌,道了一句谢谢,而后捧起桌上汤水一饮而尽,单薄身影消失在奈何桥那头。 清欢送走女鬼岑宁后,轻声笑了。墨泽不知道她为何发笑,却见她朝桥头走去。胖嘟嘟的小朋友考虑了几秒钟,也扭着屁股追了上去。清欢知道墨泽跟在后头,也照顾到了他的小短腿,所以速度并不快。 墨泽跟在清欢后头,眨巴着好奇的大眼睛望着那个坐在桥头几乎已经和石头化为一体的男人。身上的龙袍早已变了颜色,摧枯拉朽般的青灰,仿佛只要稍微触碰便会灰飞烟灭。唯有那还看得出几分霸气的五爪金龙,尚且彰显着他活着时的荣耀与地位。 “想去见她么?”清欢问。 男人似乎没有听懂她话里的意思,没有回话。 “之前我就告诉过你,她永远都不会到这里来。”清欢懒洋洋地在男人旁边坐下,抬头仰望——那里黑蒙蒙的一片,什么都没有,一切都是虚无。“不是任何人都有机会到这里来的,像是你爱的人,她不过是个普通女子,便是死了,没有大功德,生前任凭有千般冤屈百般执念,都没有资格来奈何桥。” “所以说,你这三千年白等了。” 男人神色呆滞,他在这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等,等到奈何桥的主人都换了,也没能等到那个人来。也不是没有怀疑过,怀疑她是不是知道他在这里,不敢见他,不愿见他,所以才不出现,却没想过她是不能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还待在这里又有什么意义? “就算你现在去投胎,也找不到她。”清欢无情地又给了男子一刀。“你前世是修过功德的,本有机会完成心愿,可惜你不肯踏上奈何桥,而如今,时间早已过去,她也无迹可寻。” 男人怔怔地听着,一副不知清欢在说什么的模样,唯有他自己才知道,三千年来郁积的痛苦、绝望、疑惑,以及想要得到一个答案的恳求,有多么令他心酸。他什么都不想要,就想问问她,可曾有一天,一个时辰,半刻钟,真心地对过他? 他只想知道这个,所以在这桥头足足坐了三千年。 这三千年来,他看着无数人从桥上走过,奈何桥一日,人间千年,他这三千年,人间又过了多久? “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清欢撑着下巴,用手指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的划圈圈儿,说来也是奇怪,地面本是漆黑一片,但她手指经过的地方,都显出极强的光来。“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但是有一个条件。” 男人已经很久没有开口说话了,声音沙哑而迟钝,如同迟缓的机器嘶鸣:“你,说。” “你在这里待了三千年,扰乱了命数,要受到天道责罚,在这里待的时间越久,责罚越重,所以,我可以给你一世去有她的世界等待,但是,也就只有这么一世。” 有功德的人来世投胎非富即贵,定能青史留名,但男子在这里等了太久了,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以前的小女孩可能能力不够,所以读不出真龙天子的命数,但清欢看得到。 这个人,不能再在奈何桥逗留。 “我知道你不想跳进忘川,那里是没有希望的鬼魂所待之地,因此这一世……就只有一世。” 随后,男子缓慢地站了起来,对着清欢深深拜下去。清欢微微一笑,水袖一划,便捧出一碗汤来:“饮尽此汤,向前行吧。” 男子毫不犹豫地饮下。 清欢看着男子消失在奈何桥头,嘴角的笑意渐渐消失。墨泽仰着小脸问道:“主人,你这是怎么了?你的表情不对劲,难道你刚才说的都是骗那个人的吗?” “我可不骗人。”清欢摇头。“那女子的确永远都来不了奈何桥。” “啊?” “小笨蛋,你是不懂的。”清欢弯下腰来把肥嘟嘟的小朋友抱到怀里,慢慢地又踱步回去。“他的鬼魂在奈何桥等那女子前来投胎,那女子生前后他而死,怕自己赶不上来寻他,死后鬼魂游荡于世间,早已跳脱生死簿外,不过一缕执念支撑。待到二人心愿完成,便是魂飞魄散之日。” 墨泽一听,小脸白了一下,显然是有些不忍:“难道就没有办法帮帮他们吗……” “世上之事,自有定数,你我跳脱三界之外,即便是在三界中,这法力也不能胡乱使用,因为有的时候,一点点小小的存在,都可能影响整个世界。你难道忘了么?先前,你不还说要成立个什么……穿越者猎杀小组?”清欢的神情语气尽皆淡然。“天道有别,人定又岂能胜天。” “那主人先前为何不与那人言明?” “若与他言明,他心中知晓,不过平添一份苦楚。”清欢叹了口气。“那女子怕是顶多还剩百年时间,我心中怜她,才放此人离去,否则,他在奈何桥一坐三千年,早该被天道抹杀了。” 如果世界没有规则没有约束,那便称不上世界,无法成形。个人造业个人担,那两人到底是何故事,都是他们本身的事。 虽然只得一世,但对二人来说,若能有一世相守,应该也不枉这千年等待了。 墨泽这小东西自打跟因果石合二为一后,便多了许多人才有的感情来,尤其是同情心特别泛滥,正想再扒着主人再问一问呢,引魂铃便清脆地响了起来。清欢探头一瞧,果不其然,锅里的汤水又满了。 远处施施然走来一名妙龄的红衣女子。身段妩媚,凹凸有致,只是胸口处蔓延着大片血迹,不过倒是与红衣相得益彰。若非她苍白如雪的脸色,倒真是要认为她还活着了。 清欢轻轻拍了拍桌面,对那女鬼道:“姑娘请坐。” 女鬼失魂落魄地坐了下来,她面上尽是一片哀戚,似乎无法想象自己的遭遇是为什么。墨泽瞧了瞧女鬼的脸色,赶紧趁着对方没注意溜下清欢的膝盖,一闪身,变作生死簿摊开到桌上。 这女鬼生前名唤海棠,乃是魔教左护法,武功高强,杀人如麻,手头沾染的鲜血怕是能盛满一条河。与她结仇的人家不计可数,不知有多少人梦寐以求她的首级,在江湖是人人忌讳的妖女,武林正道恨不得人人得而诛之。 但妖女呀,往往心系那高岭之花,越是修佛修道的正人君子,越是让她们心动。 女鬼海棠爱上的便是佛家高僧,名唤玄寂。玄寂幼年出家,慈悲为怀,极有天分,悲天悯人,是人人称赞的得道高僧。更是生得面如冠玉俊秀无双,平生己任,便是普度众生。 而海棠爱上这样一个人,又如何能得善终。 自古正邪两立,她在武林大会上对玄寂高僧一见情钟,遂化作普通人家姑娘接近于他,奈何玄寂高风亮节,道貌岸然,始终与她保持距离。后来身份被拆穿,玄寂自言不再见她,海棠自惭形秽,从此消失于他面前。 但她终究是那个高傲的魔教妖女。教主将她从小养大,教她武功,极其器重于她,她如何能不为教主效命? 手头沾满某正道人士全家鲜血的那晚,玄寂及时赶到,只来得及从她手上救下一名稚子。海棠知道,自己若是完不成任务教主会给予何等惩罚,可要她对玄寂出手却是万万不能。 于是她负伤而去,仓皇奔逃,满心都是玄寂平静如古井般的眼神。 从头到尾,都是她自己一厢情愿,他不曾喜欢过她,甚至不曾对她另眼相待过。她满手血腥,欠了无数条人命,对他来说,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需要救赎的一个普通人。 直到正邪大战,魔教与正道两败俱伤,教主因而闭关,玄寂也身受重伤,唯有血丹方能救他性命。 海棠杀惯了人,再杀几条又有何不可?为了给玄寂炼制解药,她足足杀了九九八十一名童男童女,只为救他一命。妖女不知道什么叫做正义,从没有人教过她,她只知道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么为他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 玄寂得知此事后,却狠狠地掌掴了她,说她毫无人性。海棠茫然地站在原地,什么是人性,为什么说她没有人性?她感念教主养育之恩,便为教主殚精竭虑,她喜爱玄寂,便可以为他付出一切,她没有对不起任何对她好过的人,为什么说她没有人性? 她狼狈离去,只敢在暗处守候,直到玄寂伤愈,她才知道为什么他从不为她心动。 原以为,这悲天悯人的和尚,当真是只爱世人,原来不过是因为她不是他心动的那人! 是个小尼姑。 海棠简直想笑了。 原来玄寂也能那么温柔,原来他的眸子里也可以透出情意,原来他早有了青梅竹马的小师妹,原来他们两人都苦苦压抑着彼此的情感,只因为一生都献给了佛祖。他们两人互相救赎,那么,她算什么呢? 海棠只想杀了那小尼姑。 却没想到,一生不开杀戒的玄寂,却为了那小尼姑杀了她。 原来到了最后,惟独她,是渡不了的魔。   第十碗汤(二) 将女鬼海棠引入醴忘台的房间,让她做一场好梦,清欢煮起了汤水,有些犯愁。 墨泽扭着胖身子跑过来:“主人,你在做什么?为什么还不出发?” 清欢用长勺子搅了搅汤水,然后尝了一口——每个鬼尝到的汤味道都是不一样的,因为这是用他们的七情六欲以及一生血泪熬制而成,清欢尝起来就是白水,带着淡淡的腥味儿。她把勺子放下,盯着汤水出神,半晌,才如梦初醒回答墨泽的问题:“怎么说呢,女鬼海棠想要得到高僧玄寂的心,但是我并不想让一个和尚动凡心,虽然他已经动了。” 墨泽惊奇不已:“主人真是有恻隐之心!” “……我觉得你这句话好像并不是在夸我?” “嘿嘿嘿……”墨泽嘿嘿一笑,心虚不已。 “不过没关系,既然这是她的心愿,我为她完成也就是了。”清欢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不过是以妖女身份得到和尚的心,小胖蛋,走了。” 墨泽觉得自己被天雷劈了,主人刚才……叫他啥?小胖蛋?!他有那么胖?!低头看了一眼凸出来的小肚肚,墨泽险些掉下眼泪,主人为什么不给他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肉身,要把他变成小孩子?搞得现在他连智商也向小孩看齐……啊他好想哭。 因为错手杀了海棠,高僧玄寂遁入深山苦修,他并无取海棠性命之意,佛陀不会放弃世间任何一个魔,身为出家人,便是要度他人劫难,可他非但没有成功度了海棠,反而失手杀了她。海棠死后,玄寂音讯全无,隐于深山。直到魔教再次蠢蠢欲动,才又现身。 自此,少林与魔教算是彻底结了梁子,不死不休。魔教失了左护法,自然需要有人补上,这个人选便是教主的女儿簪花。簪花本应在满一周岁时死去,如此也不算违背天道。 可清欢在心底鄙视这个名字。又不是正统的少数民族人,土生土长的中原人给自己女儿取名叫簪花,魔教教主难道是个取名废?但用了簪花的身体有个好处,在这之前,清欢从未接触过巫蛊之术,主要是她很不喜欢虫子,但这一回……人世间有那么多东西等着她去一点一点学习,就当这是用了这个名字的赔礼好了。 簪花自小在苗疆长大,母亲乃是苗疆圣女,说起来这又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身为中原剑客的教主爱上了苗疆圣女,结果两人却遭到了所有人的一致反对,中原武林忌惮苗疆,苗疆厌恶中原人,于是这对苦命鸳鸯的结尾就是簪花的娘身死,临死前将本命蛊传给了刚刚出生不久的女儿,教主恨极,走入邪道,自此成立魔教,令中原武林闻风丧胆。 对于苗疆,他不亲近,却也并不拒绝,因为那是妻子的族人,所以他甚至让女儿留在那里做圣女,直到左护法海棠已死,簪花也满了十六岁,他才修书一封,让她回到身边。 清欢把时间点选在了簪花娘亲身死之后,当时簪花才三个月,从此就开始了留在苗疆学习巫蛊的生涯,而中原那边,她就安静等待着事情的发生。海棠未死,她就不会离开苗疆。 反正就是完成心愿为辅,想学巫蛊是真。墨泽很不懂她这么做的意义,要知道到了清欢这个境界,这世上的东西哪里还需要去学,她已经是可以与天道并肩的存在,巫蛊这种东西会与不会又有什么要紧? 有这样好学的主人,墨泽自然也是好奇心十足。很多时候他也在想,主人到底是神还是仙,是佛还是魔?但他也得不到答案,总觉得她都是,却又都不是。大概是自己的境界不够,所以完全不能理解主人这种存在吧? 时间一晃而过,清欢在苗疆度过了近十六年,终于可以启程回去中原了。 簪花的娘,也就是上一任圣女,是不苟言笑的人,终年冷若冰霜,除了面对她爹,不曾对任何人有片刻温情。族人都说,那是因为圣女修习巫蛊,断绝七情六欲,所以才会那样,倘若不是簪花父亲的出现,簪花的娘会成为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圣女!大巫们每每想起,都会忍不住叹气。 但清欢却有让他们的遗憾得到了缓解,因为她较之其母更有天赋,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不仅如此,人还甜美可爱,人缘也特别好,明明是身份高贵的圣女,但和族人相处的时候却一点架子都没有,所以很受欢迎。 当清欢接到父亲的信准备离开的时候,一向严肃的大巫们都哭了! 虽然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十六年,但清欢很喜欢这群虽然古板保守但却又淳朴可亲的苗人,尤其是她上马离开的时候,胡子最长头发最白的大巫还偷偷抹眼泪了呢,别以为她没瞧见。 跟真诚的人在一起,是清欢最喜欢的。若这世间一切都返璞归真,那就再好不过了。 啊,最重要的是她要先回魔教去见见簪花的爹也就是教主大人,闯出点名号来再说。 可能她的打扮很奇特,所以一踏进中原武林的地界就被盯上了。没办法,人家江湖侠女都打扮的或英姿飒爽或庄严威仪或仙气飘飘,惟独她乌黑的长发束成马尾,穿着极具苗疆特色的服饰,手脚还带着一串银色的小铃铛,一走路呀,那清脆的响声格外引人注目。 她又长得非常漂亮,高鼻深目,五官较之中原人更加立体深邃,皮肤也更白些,因此就更扎眼了。 而清欢本身也很注重这个角色的扮演,在街上逛了一会儿,她突然笑了。本来想找个客栈住宿的,但这一路客栈太多,简直不知道挑哪个,但看到这一家,她二话没说就决定住下来。 你要问为什么?因为这家客栈名叫“出去打客栈”。 一踏进大堂,所有人的目光就都看了过来,友善的、好奇的、邪恶的、心怀不轨的、戒备森严的……总之,应有尽有。清欢却像是浑然未觉,迎面而来的小二像是没注意到她打扮奇怪,很有职业道德的热情招呼:“姑娘是打尖还是住店呀?” “当然是住店啦,你这上房给我来一间。”她笑眯眯地说。 她笑起来特别的可爱甜美,有种奇特的感染力,小二笑着应道:“好嘞!上好客房来一间!” 清欢踩着脚步跟在小二身后,一手轻轻摇着,清脆的铃铛声就在大堂里清脆的响起来。临走的时候大巫给她塞了好多奇花异草药材珠宝,她一进中原就找了当铺当掉了些,现在什么都不多,就是银子多~有钱才可以任性住上好客房,否则只能在荒山野岭凑合过。 她才不委屈自己呢。 蹦蹦跳跳地跟着小二到房间去了,又点了几道菜让小二送到房里,清欢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只竹筒,从里头倒出一只软绵绵胖嘟嘟且七彩斑斓的小虫子。 她真的不喜欢虫子,但这十六年下来,再讨厌虫子也习惯了,而且巫蛊之术学久了,她竟然开始觉得这些虫子很可爱! 这只小胖虫是她采药时无意发现的,因为好玩就带回去孵化,谁知道孵出来这么个肥东西。苗疆之物大多含有剧毒,但小胖虫却一点毒性都没有,非但没有,它还能克制天下奇毒!清欢早在它身上试过了,这家伙不怕任何毒,就连大巫的本命蛊它都不怕,也不知到底是个什么来头。没有任何人知道它叫什么名字,于是清欢做主给它取名就叫小胖虫。 听到这个名字的墨泽嘿嘿冷笑两声,难道是用了簪花的身体,而簪花流着教主大人的血,就连着主人也成了取名废? 小胖虫的出现是个谜,而且清欢这些年来都没再见过与它相似的同类,想来是仅此一只了,中原武林人才济济,也许有认识它的也说不定。但这世上生物无数,谁能保证自己就能全部认识呢? 而且像小胖虫这样逆天的小东西,还是少一点比较好。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了。 小胖虫什么都吃,最喜欢的就是青菜,有时候清欢觉得它像是一只没进化完全的菜青虫。 正在喂小胖虫吃东西,突然,外面传来一阵骚动。清欢好奇地开门露出个脑袋去看,原来是一群身着米分白道袍的尼姑。那道袍也不知是什么布料,格外飘逸轻薄,一群妙龄尼姑站在一起,虽然是光头,但因为带着僧帽,也并不违和。反倒是因为她们的青春美丽,显得格外吸引人。 客栈里都是群江湖人士,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这一群小尼姑个个生得是花容月貌身娇体柔,能不让他们看得激动么?只是为首的那个中年女尼神色冷然,面无表情,满身的煞气,是以无人敢惹。 “师父,咱们今日便在这里留宿一宿,明日再赶路吧!”中年女尼身边一个貌美女尼道。 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那不是高僧玄寂心头的白月光么!   第十碗汤(三) 说白月光,那可是真的,因为这妹子名字就叫白月。那为首的女尼乃是南海派的掌门人,道号唤作慈心师太。只不过她和这名字格外不搭,武林中人都知道,慈心师太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据说在她幼时全家为响马所杀,她侥幸得一散尼相救,于是便剃度出家,后来师父圆寂,她便接任了掌门,武功自然是深不可测,但也嫉恶如仇,曾经放言,说是要杀尽天下恶人。 她身着灰色僧袍,神情严肃冷凝,身后年轻的女弟子们也都不敢大声说话,但看得出来,慈心师太对白月是非常看重的。 可不是么,要是不被师父看重,白月又怎会不肯还俗?到现在清欢还没见过玄寂,但对于白月,她的第一印象还是挺好的,活到她这把年纪,面对任何人都是一副老祖宗看孩子的心情。对女鬼海棠来说,白月是仇人,但对清欢来说,不过是个可爱娇俏的年轻姑娘罢了。 她看了几眼就回到了屋子里,也难怪教主大人飞鸽传书要她回来,连慈心师太这样的人物都出现了,更别提其他有名望的人士,魔教虽然高手众多,可若是被正道人士围攻,即便以一敌百也打不过啊。 累也累死了。教中倒是也有擅使毒的,但那又如何,难道能比得过四川唐门?清欢叹了口气,看来这位教主爹爹,心中对正道人士是恨之入骨啊,否则又如何舍得让亡妻留下的女儿也踏入江湖,经历这一场血雨腥风。 七日后的武林大会,指不定要发生什么大事呢。清欢心里想着,手指头却戳了戳小胖虫,小胖虫抬起肥脑袋“看”了她一眼——如果那两粒黑芝麻样的东西是眼睛的话,有点小委屈,蹭了蹭她指头,又继续埋头吃起来。 有了尼姑们的入住,这家客栈瞬间就客满了。半夜里清欢睡不着觉,她听力极好,几乎只是一瞬间就听见那轻微的呼吸声。如果她想,她甚至可以听到那人的心跳,以及血管里头鲜血流动的声音。 这大晚上的没事儿做,走亲戚么? 嘿,最有意思的是,竟然还盯上了她。 迷烟吹进来之后,清欢很给面子的趴在了桌子上做熟睡状。 房门被匕首别开,两个轻盈利落的黑影瞬间闪入房间,见清欢趴在桌子上仿佛睡熟了,其中一个声音粗犷点的男人难掩惊喜:“嘿!大哥!这小娘儿们真的晕过去了!这迷烟真他娘的好用!” “嘘!那么大声音,怕没人听见吗?去,把门栓上。”另一个较低沉的声音如是说,两人都压低了嗓子,偷偷摸摸的,像是做贼一般。 “嘿嘿,今天打这小娘儿们进客栈我就瞧见了,长得真他娘的水灵,那小脸蛋儿嫩的,估计也就十四五岁吧?能掐出水来啊简直!” “少废话,老规矩,我先上,你后来。” “没问题大哥!” 两人聊得不亦乐乎,清欢都想笑了,这么多年了,总算是见到敢劫她色的男人了,简直有点说不出的感动,不知道是为什么。她的手指轻轻一点,一条小虫从她指甲里悄悄游了出去。 那粗犷男子立刻就哎呦一声,低沉男子赶紧捂住他嘴,呵斥道:“你疯啦?!不知道隔壁还住着个老尼吗?!要是被她听到,咱采花双雄的一世英名就要搁这儿了!” “不是啊大哥,我、我突然觉得好疼啊!!!——” 最后一声已经是难以掩饰的尖叫。 很难想象男人也能这样叫。清欢偷笑,小虫已经回到了她身上,她便继续装作困倦睡着的样子。 几乎只是眨眼间,房门便被一脚踹开。那低沉男子大叫一声不好,也来不及去管粗犷男子了,只顾自己逃命,慈心师太及时发出一枚暗器,他便一头栽了下去。 光是听那声闷哼,清欢就觉得很疼。但是当尼姑们聚集到窗口看的时候,男子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这俩采花贼,武功不怎样,但轻功却是一流,一击不中,想要再抓也就难了。 “大胆淫贼,竟敢在贫尼眼下逞凶,今日便要你们有来无回!”慈心师太冷冷地说,“白月,去看看那姑娘。”她没有让弟子去追,是知道采花贼行走江湖多年,必然手段无数,而弟子们都是些初出茅庐的小尼姑,就算武功比他高也没用。只是可惜只抓了一个。 白月应了一声走上前来,那打扮非常奇特的姑娘趴在桌上,她轻柔地将姑娘翻了个身,然后倒抽一口气,好标致的姑娘!生得如此容貌,也难怪会被采花双雄盯上了。她在心中轻叹一声,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塞子放到清欢鼻下轻轻一晃。 清欢“大梦初醒”,见房间里这么多人,很惊讶:“你们是……” “姑娘不必害怕,这人乃是采花淫贼,贫尼这便了结了他性命。”说完,慈心师太便要动手。 清欢却叫道:“师太且慢!” “姑娘为何拦住贫尼?!”看得出来,这性情古板的老尼姑生气了,她很不明白清欢为什么要阻止自己,恶徒人人得而诛之。 “出家人何必要破杀戒呢?手上染了血,佛祖可不喜欢呀!”清欢笑嘻嘻地坐了起来,脚下轻轻一弹,整个人便轻轻松松坐到了房梁之上,两只小脚晃呀晃的。 慈心师太见她露了这么一手,立刻心生戒备。这样的身手,能被这两个功夫不怎么样的淫贼迷晕?难道有诈?当下她的目光便带了杀气。 “要我说呀,师太武功是真高,就是戒心稍微重了点儿。”清欢把玩着自己的一绺长发,她身上有着非常令人着迷的气质,没有办法用语言来形容,只能说是极其动人的。“那人都被我的小宠物做了印记,就是跑到天涯海角也能找着他。” “小宠物?”一个性格活泼的女尼好奇地问。 “就是它呀!”清欢摊开手掌,掌心一只羽翼翩跹五彩斑斓的蛾子正在扇动翅膀。 “真漂亮!”那女尼感叹一声,随后被慈心师太瞪了一眼,吓得闭上嘴巴不敢再说话了。 清欢淡淡瞥向慈心师太,这老尼太偏执,连对自己的弟子都没有半分柔软,这样的出家人,能修的正果才怪。“师太何必这样戒备于我,你我又不是仇人。” “姑娘手中的可是七彩果花蛾?”慈心师太先是语气略显平和的问了一句,随后拂尘直指清欢。“你是苗疆的妖女!” 诶,这话清欢就不爱听了,什么叫苗疆的妖女,这是要把苗疆的人一棒子全打死吗?她微微眯眼,道:“师太,我再给你一次机会问问你,什么叫苗疆的妖女?” “苗疆奇毒无数,你的穿着打扮也不像中原人,从苗疆赶来中原,手有奇毒,不是妖女是什么?”慈心师太理所当然地说。苗疆盛产毒物,那里的人自然也不是好人,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 “妖女妖女妖女,虽然你帮我抓了采花贼,可是乱叫我妖女的话,我一样会翻脸的。”清欢意有所指。 明明是个少女,怎地身上这凌厉至极的气势……慈心师太面色一白,她竟受到了压迫! 这已经是清欢手下留情了,她若是真的放出威压,怕是这个世界都要因此崩坏。所以一点点,吓吓这老尼而已。“我可不想跟你打架。” “哼,那可由不得你!”察觉到那压迫人心的力量已经消失,慈心师太松了口气,认为方才那不过是自己的错觉,她生性好强不肯示弱,便死死盯着清欢道:“妖女,今日便要了结你的性命,省得你再去害人!徒儿们,摆阵!” 清欢:“……” 她犯了什么错,慈心这老尼就要她性命?简直就是矫枉过正,杀那些恶贯满盈的恶人也就算了,为什么跟她都要过不去?清欢突然有个感觉,也许并不是因为白月佛心坚定,而是有这么个偏执狂师父,她想还俗也还不了。 不得不说,这一群飘逸米分衣的女尼摆的阵还挺好看的。但美中不足,少点韵味和美感,如果换成一群大男人的话也能有一样的效果。这世上的武功,怎么就只追求效果不追求过程呢? 她在苗疆也学武功,但跟中原武林走的是两条路子。可清欢曾经把剑修到做到了极致,凡间的剑阵对她来说算是什么?她一边看着女尼们摆阵,一边出声指点。这个有破绽,那个功力不够,直把个慈心恼的眼直冒火。 她能不恼么,这是她自创的剑阵,乃是得意之作,可在这小丫头口中,倒像是小孩子玩耍闹出来的一般,让慈心如何咽得下这口气!明明她才是活了几十年的老前辈,可这少女跟她说话时,却好像把她当成了小孩子! 清欢早就离开了出去打客栈,当女尼们摆阵的时候,她就坐在屋顶看着,直到她们将她团团围住,她才叹了口气,“算了,不跟你们玩了,我要走了。” 说完,女尼们发觉动弹不得,就连慈心师太都是如此,她手持拂尘摆了个迎战的造型却动不了,全身上下除了眼珠子哪儿都不能动! “你认得七彩果花蛾,但这个你就不认得了吧?”清欢伸出一根指头,指腹上爬着一只虫子,那虫子有点像蜈蚣,但却通体雪白,连骨骼都瞧得清清楚楚。“我在你们每人身上都留了一颗虫卵,什么时候师太愿意跟我道歉了,我就给你们解蛊。” 说完,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蹦蹦跳跳地离去,还不忘撂下一句话:“既然知道苗疆盛产毒物,你又怎么还敢来惹我呢?”   第十碗汤(四) 摆脱南海派的尼姑们后,清欢独自上路了。她在尼姑们身上放的虫卵对人体并无太大害处,不过是让她们食欲变好点罢了。 结果七日后,武林大会隔得老远,清欢坐在远处一棵大树上作弊往前看的时候,发现虽然只是短短几天,但这群貌美的尼姑们都圆润了一圈。这一招以前也用过,架不住的好用啊,其实有关女人的事情最好解决了,一胖毁所有。 正义的武林人士怎么打清欢不在乎也不关心,她之所以在树杈上坐了这么久是为了等玄寂出现。 那个武功高绝的和尚,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他是一定会出现的,毕竟在这之前,魔教就已经放话说要当武林盟主。 盟主之位本是为了讨伐魔教而开设的,谁知道魔教教主竟然自告奋勇要当,这不是打正道人士们的脸么!自然,这是万万不能让其得逞的,然而那魔教教主不知是修习了什么诡异武功,正道人士们虽然不服气,但也有自知之明,他们是打不过的。可是打不过难道就要束手待毙吗? 那不能够啊!所以怎么办呢?有人想出了一个法子,那就是在魔教中人出现之前,挖好陷阱,等待他们跳进来!有些人就不同意了,这样的话我们跟那些邪门歪道又有什么不同?于是众说纷纭,有名望的门派都纷纷聚集到了五岳山庄,商讨剿灭魔教一事。 魔教如何行事他们都瞧见了,没有良知没有人性,只要是妨碍到他们的,一律杀无赦。 其实呢,魔教真正草菅人命祸害民间没几次,主要是这群人太犀利了啊,他们想要什么东西就光明正大的去取,而且一点不避讳,不讲究情面,不知道多少有头有脸的人物因为魔教被爆出各种丑闻来。人家本来不叫魔教,就窥天教呢! 从这个名字应该就可以看出来这个教心有多大了,窥天,这是常人能去做的么?非我族类,自然要将其剿灭,才能保证江湖风平浪静。 众门派的宝贝可不少。他们一边要防范魔教来偷袭,一边又要护宝,不管那他们到底是不是那些宝贝的主人,总之在他们门派的话,那就是他们的。魔教不知道是什么本事,消息非常灵通,不少人吃了哑巴亏,宝贝被偷走了也不敢大声张扬,因为没人知道那是你的! 但心中的怨气跟怒火却是少不了的,所以今日是武林大会,名义上是为了推选武林盟主统率名门正派,树立良好新风,其实不过是个为了引诱魔教中人前来自投罗网的陷阱。 地点定在五岳山庄,五岳山庄的庄主,人称五岳大侠,是本届武林盟主呼声最高的人。为了防止徇私舞弊,又从少林武当崆峒昆仑等各大名门正派请来了掌门,为的就是做个见证,以保证没有人作假。 表面上功夫做足了,比武也像模像样的,但大家心底都清楚着呢,不过是在考验演技罢了。等到魔教一出现,这天罗地网就都撒开了,到时候看他们怎么跑。 远处的大树上,清欢在啃苹果。她觉得这些正道人士挺无聊的,打架打的那么假,当人看不出来?一点狠劲儿都不使,还有那几个德高望重的掌门人,四处八下的瞟,心都没支在比武上,真以为魔教都是些傻子啊?别的不说,要是魔教中人都是随随便便就能被骗到的,那他们至于让武林中人这么闻风丧胆么? 其实清欢觉得这个魔教有点像是那种打家劫舍却又劫富济贫的组织,当然这两者本质上是不一样的,但从某些方面看的确有相似之处。 这样的比武至少得好几天。五岳山庄附近的小镇上,客栈都已经住满了,为了一睹这场盛会,不少人都千里迢迢赶到这儿,为的就是一睹名门风采。买零嘴儿和好玩的铺子也有很多,反正清欢是玩的不亦乐乎。 什么时候这些人能意识到魔教中人不是傻子,什么时候才有她上场的功夫。不过这只是第一天,还算不上什么,顶多就热热身,明天开始,事情就会变得不一样了。 清欢没有猜错。果然,从第二日起,比武的人就都变得认真起来,武林大会是为魔教准备的陷阱一事只有几位高层人士知道,所以那些武功在中上及以下的人士,是真的把这武林大会当做真的,除了第一天上台意思意思的名门弟子,第二日上来都是些散人,他们不知底细,个个为了那盟主之位都要拼了性命。 清欢仍旧待在大树上。她来晚了,没得客栈住,稍微好些的民居也被各式各样的人占领了,所以她这几天都待在树上……不过环境不错,虽然离擂台远点,可风景角度什么的都是绝妙。夏天树上有许多虫子,但有小胖虫在,那些虫子根本不敢出现。清欢又买了棉被麻绳,简易地搭了个小床,每天过得不知有多惬意。 因为她的穿着打扮都很奇特,所以很快的,那些尼姑就知道她也来到了镇上。清欢趴在树上的时候就看见慈心师太揪着她买过糖葫芦的小贩的衣领厉声追问,一副不找到她誓不罢休的样子。诶……她老人家也丰满了不少,估计这几日没少吃。 那虫卵真没什么害,就是让人觉得饥饿拼命拼命拼命的吃却感受不到饱意,而且这些尼姑们太瘦了,不知道在门派里的时候慈心师太是不是在斋菜上面也如同她整个人一样的刻薄。不然这么多美貌女弟子,怎么个个面黄肌瘦的? 一瘦,那米分白僧衣穿在身上就飘飘欲仙起来了。但现在丰满了点,衣服就只显得端庄,而没有仙气。 看着那群白嫩嫩的尼姑,墨泽突然响起自己的前一任宿主,打了个寒颤,这一招真是简单粗暴有效啊。 玄寂那样的高僧估计也不在乎外表,白月是美丽也好平凡也罢,在玄寂心里,她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的。这样的和尚,假以时日心够虔诚的话定能修得大功德,可惜,若是情字一关过不去,终究难熬。 要避世必先入世,同样的,要堪破情字,必先懂得男女之情。清欢突然觉得,也许玄寂对白月也是没有男女之情的,事实上他可能连什么叫男女之情都不晓得,因为与白月有着渊源,俗家又是相识,所以他才多照顾了她一下。而女鬼海棠,那单纯却又偏执的性子,也难保不会胡思乱想。 这样的话就说得通啦,也只有不懂情字为何,玄寂才会选择遁入深山苦行。 就算是清欢自己,不也是走过情劫,才有今日之大能么。 莫名的,清欢对玄寂和尚就有了好感。她也曾是苦修者,能够明白那种苦楚。 盟主争霸赛好像进入到了白热化的阶段,因为五岳大侠上场了。他的功夫有多高,谁都知道,所以当他守擂台的时候,就没有人敢上去叫阵了。 就在这时,一声怪笑响起:“我来!” 语音刚落,一个身着黑色衣袍,长发及腰的男子出现在擂台之上。擂台下的众人都倒抽了口气,因为这男子生得极美极妖娆,手腕上还缠着一条色彩鲜艳的小蛇。而看台上的诸位掌门则交换了一个眼色,这长发男子出名的很,大家都识得他是谁,魔教右护法,名叫罂粟,擅长使毒,一手暗器软功出神入化。 若是拼内力比掌法,罂粟万万不及五岳大侠,可要比心智技巧,五岳大侠至少得叫罂粟十声爷爷。 所以只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最被看好的五岳大侠就中了招从擂台上摔了下去。见状,罂粟轻轻撩了把长发,眯起那双黑气环绕的眼睛,调笑道:“还有哪位英雄要上台比试?倘若没有的话,本护法可就要将这武林盟主的位子带给敝教教主了。” 清欢坐在树上看得津津有味,这还不是结束,她相信罂粟的本事,绝对能再拖半天。 让魔教教主来当武林盟主,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于是众掌门商议片刻,便由同样暗器功夫顶尖的慈心师太迎战。 一见身穿灰色僧袍的慈心师太,罂粟作势捂嘴扑哧一笑,嘲笑道:“这是怎么了,记得上一回见面,师太还是身形纤细,怎地才过去这么久,就如此……健康了?” 他虽是男子,却生得极美,甚至胜过在场无数女子,慈心师太虽是出家人,却六根不净,骨子里也是个女人,如何能受得了这般羞辱,一张脸倏地涨红,喝道:“要打就打,哪里来的那么多废话?!”心里却是恼恨至极,更是把清欢视作眼中钉肉中刺,也不知妖女在她和众弟子身上做了什么手脚,这才短短七日,便已经长了十几斤的肉! 南海派的轻功一向是武林中人人推崇的,可惜慈心师太胖了些,这轻功施展出来的时候,尽管还是那么迅速快捷,却再也没了那种叫人眼花缭乱的美感了。   第十碗汤(五) 不够美啊,不够美,清欢觉得,长的那些肉对慈心师太而言,还是有点影响的,她有点飞不起来。 随着虫卵的孵化,她们会越来越饿,更可怕的是,这种虫子需要高蛋白喂养,只吃些伺青菜水果米饭什么的是不顶用的,瞧慈心师太胖了这么多,怕是早就破戒吃肉了吧?毕竟蛊虫越长越大,寻常的饭菜是不可能让它们满足的。 清欢也并非赶尽杀绝,只要忍住不碰肉,七日后,蛊虫自会离去,但瞧这群尼姑的样子,恐怕个个全破戒了。 就这还是出家人呢,修行修心,她们连修心都做不到,这么一点小小的考验就受不住了。那些年轻的小尼姑们没忍住还有话说,但慈心师太出家几十载了,难道也不懂这个道理吗? 想到这儿,清欢笑了。 罂粟下手绝不留情,慈心师太与他对战颇感吃力,倒不是功夫不及对方,而是……她饿了。 正打得热火朝天,突然听到有人肚子咕咕叫,罂粟愣了一下,随即停下攻势仰天长啸,那潇洒却又妩媚的模样简直能蛊惑人心。他笑够了,便道:“师太可是腹饥饿?怎的,这武林大会,竟然没有的东西吃么?” 慈心师太一张常年面无表情的脸,此刻涨得通红,她恼怒至极,拂尘一甩:“孽障住口!” 见她来势凶猛,罂粟不敢大意,也拼了全力,真要论武功他是万万不及慈心的,慈心杀气又重,若是平常压制住了他,怕是会将他碎尸万段。可这会儿她心绪不宁,又肚子饿,之前被罂粟一嘲笑,南海派的弟子自然不敢唐突,可却架不住其他武林人士的笑声。若是不杀罂粟,她有何面目于武林中立足?南海派的名声也被她丢尽了! 无论如何,都必须杀了这个不男不女的孽障! 思及此,竟也发出一股狠劲儿来,罂粟不敌,后退数步,原以为能借此击溃慈心师太的心境,却没想到她竟然化愤怒为掌力,一点情面都不留,出手极重。一时间只听得暗器交汇时嗖嗖的风声以及擂台上站的不分你我的身影,约莫过了半刻,终于有一人跌出了圈子,重重倒在擂台边缘。 是罂粟。 他胜在暗器机关,武功不及慈心。慈心师太一击得胜,便要去取罂粟性命,大叫一声:“孽障纳命来!”拂尘一甩,左手抽出腰间宝剑,直直向罂粟刺去。 罂粟暗叫一声不好。今日之事是他恣意妄为,想要给海棠出口气,原以为能大胜而归,却没想到,却是要将自己的一条性命都葬送在这老贼尼手上了。他闭上眼,引颈就戮,已经感受到了那锋利的剑锋割断自己一绺黑发后向着脖颈而来的劲头。 可是……奇怪,竟没有死?! 察觉到不对的罂粟猛地睁开眼睛,面前一个纤细娇小的身影挡住了他,再仔细一看,少女的掌风竟然抵挡住了慈心师太的长剑! 此时,少女回头看了他一眼,道:“你累了,让我替你打一架吧?”说完还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当真是玉雪可爱,就连罂粟这样冷血之人都忍不住为那笑容目眩神迷。 他并不认识这少女是谁,可是当他看清楚少女的衣着打扮后就差不多明白了,这是苗疆服饰,少女年纪又约莫十五六岁大小,若是他猜的不错,应该便是教主的女儿,日后要成为左护法与他并肩的簪花大小姐。只是教主之前说过,簪花大小姐至少还要半个月才能来到中原,怎地会在此刻出现? 单手挡住慈心师太剑锋,清欢伸出手,手心上有一枚黑色的硬硬的东西:“把它吞了。” 事后罂粟觉得自己当时真是鬼迷心窍,这丫头说什么他就信什么,连怀疑一下都没有就吞了。那硬物下肚之后,瞬间感觉神清气爽,胸腔澎湃起伏不定的内力也渐渐开始平息,竟是难得一见的疗伤神药! 这般手段,若说不是簪花,罂粟都不信了。 “是你?!”本以为杀了罂粟十拿九稳,可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慈心师太定睛一看,这可不是冤家路窄么!“你这妖女!”说着右手拂尘一甩,向清欢打来。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惊呆了,这少女是何来历,能轻松挡住慈心杀招不说,还如此打扮,又与那魔教中人那般亲密? 众人都听见了慈心叫妖女,可是瞧这少女的模样,眉目如画,娇俏动人,说不出的灵动可爱,这样的丫头怎么会是妖女呢? 接下来他们就更震惊了,慈心师太,一柄拂尘,一把长剑,杀尽天下恶人,她甚少有拂尘长剑一起使的时候,而当她祭出这大杀招的时候,就算是大罗神仙也躲不过去。 然而这个少女却一只手就挡住了!非但如此,那拂尘还在她的掌风下根根耸立,她的手微微晃动,拂尘便卷住了长剑,再一运气,慈心师太登时被震退好几步,蹬蹬蹬退到擂台边缘。 这是哪里来的武学奇才? 慈心师太犹如遭受了奇耻大辱,喝道:“小妖女!快将解药拿来!” 她这么一喊,南海派的尼姑们也纷纷拔出宝剑,在下面将整个擂台团团围住,剑尖唰唰的全指着清欢。 “想要解药?”清欢歪歪脑袋,食指中指从罂粟心口往下,为他疗伤的同时不忘逗慈心玩,“求我呀。” 说实在的,慈心顶多是偏激点儿不讲理点霸道蛮横点儿尖酸刻薄点儿不讨人喜欢点儿,也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手上的人命不少,但大多是恶徒,当然其中也不乏被其误杀的,可总体来说,也勉勉强强不算坏人。清欢是瞧不惯她这样子,明明是个出家人,却没有丝毫慈悲,佛家有怒目金刚,杀身成仁,以杀为慈悲,但慈心师太却是矫枉过正了,她可以因为别人无意中的一句戏言,就将人一剑封喉,炸药一般的性子,真不适合当个出家人。 “今日武林大会,你别想逃!” “我没有要逃呀。”清欢无辜地说,拍了拍罂粟的后背。“好了吧?” 罂粟一运力,惊喜万分。“完全恢复了!”甚至之前与五岳大侠那一仗的疲惫都消失了,整个人精神百倍!“你刚才给我吃的是什么?” “虫子壳呀。”清欢又补充了一句。“放心吧,是蜕下来的,没有毒的。” 罂粟的脸色立刻变了,他这人最是爱美,不仅长得像是女孩子,就连怕虫子的本能也跟女孩子很像。当下清欢就见他露出一副想吐又吐不出来的样子,好像很嫌弃似的。“喂,你可不要不惜福啊,别人给我一万两黄金我都不卖的。你受了这么重的伤却这么快就好了,全是它的效果好吗?” 罂粟捂着嘴,勉强道谢:“多、多谢啊!” “哼。”清欢傲娇地哼了一声,把注意力又放到了慈心师太身上。“我若是能打败你,是不是可以挑战那个老和尚呀!”手指毫不客气地指向少林掌门玄空大师。 “妖女休得口出狂言!”慈心师太恼了,这么多年来,都没有人敢说打败她,这小妖女凭什么!“先将解药教出来!” 清欢环视一圈擂台下的尼姑,突然捂嘴一笑:“几日不见,诸位姐姐好像都圆润了不少嘛,没想到出家人的日子也能过得这么滋润,要是我爹爹允许的话,我都想出家了!” 尼姑们虽然是出家人,但毕竟年纪还轻,爱美也是难免。被清欢这么一说,都露出愤怒羞惭之色。就连那个善良的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的白月都露出了一丝怒意:“姑娘!当日我师父好心救你,你缘何却要恩将仇报,今日还要相助魔教妖孽,来搅乱武林大会?!” “我可没让你们救我,再说了,你师父救我却要立刻杀我,我就不能还个手保护下自己么?”清欢振振有词的反驳,誓要把无法无天又恣意妄为的形象深入人心。“既然这是武林大会,那凭什么不许我参加?今日我还就想当这盟主了,你看可还行呀?” 闻言,罂粟扑哧一笑:“我喜欢你这丫头,合我胃口!” 清欢却看不上他:“我不喝怕虫子的人交朋友。” 罂粟脸一僵,而后又笑道:“这话就见外了不是?好歹日后咱俩也是要并肩的搭档,你怎能如此无情?” 倒也聪明,只是只言片语就猜出她的身份了。清欢露齿一笑,运足了气,朗声说道:“今日我与身边这位罂粟公子,便代表苗疆和窥天教打这擂台,若有不服者,尽可上来挑战!” “千里传音?” “竟比佛门的狮子吼还厉害!” “这小姑娘不得了!” …… 其实严格说起来这不算是武功的一种,如果非要加个定义的话,叫法术或者道术都行,但常人是无法理解的,所以清欢也任由他们误解。 墨泽默默道【主人,你打擂台,这不是欺负人么】 还能不能行了。   第十碗汤(六) 清欢此举,显然是不将慈心师太放在眼里。慈心师太在武林中也算是一号响当当的人物,可就在这武林大会上,比武擂台中,竟被一个小辈如此瞧她不起,今日这一场比试,她是赢了不光彩,输了丢人。 竟陷入如此难堪的地步!一时之间,慈心师太气得手都在抖。 白月是个聪明的,她深知不能让师父陷入如此不堪境地,当下持剑飞身上台,到了清欢面前,拱手道:“姑娘,我师父乃是前辈,与你比试,未免有些不妥,若是姑娘不弃,由贫尼代师父与你比试一番如何?” 闻言,慈心师太面露赞赏之色,清欢也玩味地看了白月一眼,这尼姑倒是聪明,既保全了慈心的面子,又让自己在慈心心中地位又上升一步。若是常人,定让是会答应的,可惜她不是常人。“不如何,我不愿意,我不答应。” “你——”白月恼的说不出话来。这小姑娘年纪小小,怎的说话做事如此不饶人! “先前这位师太守住了擂台,我要挑战,自然是与她,你却出言要代替,难道这武林大会是说着玩儿的不成?”清欢声音清脆,“这英雄帖都发了出去,天下英雄聚集到此,难不成是为了看你南海派为了守住面子,置规则于无物?” 擂台下也一片赞同之声。“小姑娘说的没错,这不是切磋,而是争夺盟主之位,哪有替代比武一说?” “就是,莫不是慈心这老尼怕输,所以不敢应战,才叫徒弟顶替吧?” “……” 台下密密麻麻的讨论声不绝于耳,好面子的慈心师太已是气得双目通红,她在这小姑娘身上吃了大亏,决计不能这样善罢甘休!思及此,她冷哼一声道:“小妖女,你既执意如此,当知道比武之时,轻则受伤,重则丧命,贫尼可不会让着你!” “好哇,我这条命就放这儿了,师太有本事,尽管来拿。”说着,清欢狡黠一笑,双手一抬,台下众人尚未看清是怎么回事,慈心师太抓着拂尘长剑狼狈躲开,却是不及,脸颊多了一道淡淡血痕。 “小看我可是不行的哦。”清欢巧笑倩兮地说。 不远处观望台上,有头有脸的诸位掌门都面露沉色。这小姑娘也不知是何来历,一手武功诡异莫测,竟是他们从未见过的路数,瞧她方才动作,应该是有武器,可那瞬间太快,竟完全瞧不清楚她是用什么伤了慈心师太。 瞧此女与魔教右护法颇为密切,该不会又是魔教中人吧?若是如此,真可谓是一个劲敌了。 慈心师太行走江湖多年,何曾吃过这样的亏,还是在一个小姑娘手里。她满腔恼火转变成杀气,登时不再留情,拂尘长剑齐齐出手,朝着清欢击去。台下的女弟子们都发出惊呼声,已经数年未曾见过师父拂尘长剑并用了,难道这小姑娘当真本事那么大,连师父都要全力以赴吗? 面对慈心师太的攻势,清欢只是歪着脑袋笑,待到慈心师太靠近,她的身影如鬼魅般迅速躲过,手指一弹,那长剑与拂尘便被紧紧扣在了一起,非但如此,慈心师太突然哀叫一声,整个人单膝跪倒在地,那令无数人闻风丧胆的拂尘与长剑,竟到了清欢手中。 这是何等武功,竟没有人看清楚她到底使的是什么兵刃,又是怎样躲过慈心师太的一击的! 众人望着清欢的眼神顿时多了敬畏和忌惮,这小姑娘年纪小小,看着顶多十五六岁,可这一手功夫却是出神入化,竟在一招之内将慈心师太制服,还夺了对方兵刃,是何等的可怕! 清欢把拂尘和长剑丢到慈心面前,笑道:“你这兵刃忒地不好使,我不喜欢,你拿回去吧。” 慈心遭此大辱,如何能起来,半晌,怒极攻心,竟哇的吐出一口鲜血来!见状,白月连忙并几名师姐妹上台来把慈心师太扶了下去。 经此一战,南海派怕是要从名门正派成为武林笑柄了。 “好小姐,这是什么功夫?”罂粟惊喜不已,他原以为簪花会如同自己一般,擅长巫蛊却并不擅武功,没想到……不愧是教主的女儿! “你想学吗?”清欢问。“我可以教你。” 虽然罂粟这男人看起来有点娘娘腔,但也是真的重情重义,与女鬼海棠可以说是情同兄妹,因为玄寂的缘故,他极度仇视少林寺,不止一次想要为女鬼海棠报仇,可惜玄寂从那之后便避世苦修,他三番两次找不着人,也就只能作罢。“好啊!你若教我,我也教你机关暗器。” 拥有一颗真诚的心的人很容易博得清欢的好感,比那些藏着掖着总要留一手的名门正派好多了。清欢俏皮一笑:“那好呀,咱俩就说定了,日后我教你武功,你教我机关暗器。” 两人这旁若无人的对话引得不少人不满,可惜没有人敢出头。清欢单脚点地,飞身站立到石狮之上,放声道:“诸位可还有要上来挑战的,若是没有,这武林盟主的位子可就是我的了。” 几位掌门人互相看了一眼,昆仑派的路掌门一咬牙,几个大步来到擂台,单手道:“在下昆仑派掌门路不凡,特来向姑娘讨教两招。姑娘,请。” 他天生神力,尤擅使刀,一手天罡刀法已是练到了第七层,自认为比慈心功力深厚,也想着若是不能制服清欢,那何谈剿灭魔教? “你比那老尼姑好多啦!她叫我妖女,你却叫我姑娘。”清欢对路不凡嫣然一笑。“我不会伤你太重的。” 闻言,路不凡好气又好笑,气这小姑娘口气太大,笑这小姑娘不知天高地厚。“这话应该是路某说的才是,姑娘年纪轻轻何必趟这趟浑水,不若转身回去,此事便就此作罢,路某可保姑娘平安回家。” 他语气中倒也有几分真情实意的关心,清欢心领了,面上却是古灵精怪,“我要出手了。” 话落,路不凡也没看清楚她到底是怎么动的手,人仍然站在原地,他却感到有某种锐器破空而来,令他后背发麻,寒毛直竖!路不凡当机立断将刀挡在胸前,只听叮叮当当几声清脆好听的响声,他低头一看,才见到银色的刀身上,缠着几根极细的白色丝线。 那丝线瞧着有些像是蚕丝,但又透出某种银光,顺着丝线看去,赫然是出自那小姑娘之手。路不凡是何等的力气,可清欢单手便能牵制住他而毫不费力。 路不凡内心暗惊,只这一招他便知晓自己并非这小姑娘对手,只是人都已经到了台上,若是不战而败,还不如慈心师太呢!他担负着昆仑派的名声,断然不能丢了脸面。 所以说有的时候这些人活得很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多简单的事情啊,非要搞得那么复杂。清欢展颜一笑,从头到尾她的速度都快的肉眼瞧不大清楚,当她站定的时候,慈心师太输了,路不凡也输了。 路不凡本想再去打过,可七步外清欢站在那儿,好玩的吹掉手心的胡子。他一惊,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那飘逸的美髯竟被割断了! 也就是说,若是对方存心取他性命,这会儿他已经死了。 路不凡顿时面露颓唐之色,一拱手:“是路某输了,姑娘武功高绝,路某甘拜下风。”说着,已是走下了擂台。 清欢骄傲地环视了一圈人群,仍旧放声道:“听说你们中原武林,有位武学奇才的高僧,名唤玄寂,这位大师今日可在?若他能赢我,这盟主之位,我自然不要,可若他输了……嘻嘻。” 玄寂? 谁知道玄寂大师在哪里呀!自打三年前魔教元气大伤,玄寂大师也因此销声匿迹,谁都不知道他的行踪,又如何让他出来应战? 清欢不管众人惊讶的表情,本来她的话也不是跟这些人说的:“我知道你在这儿,武林大会这么重要的事情,你这位悲天悯人的高僧怎么会不在呢?玄寂,你若再不出来,我便杀光所有人!” 说完,她也不管有没有人应答,食指弹出丝线,直奔台下的白月而去。 白月武功不差,可和清欢如何能比,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丝线破空而来,眼看便要穿透胸口——就在这时,一阵檀香味盈入鼻息,熟悉而高大的身影挡在了她面前。有那么一瞬间,白月眼眶发酸,心痛不已,却不知该如何称呼对方。 清欢好奇地打量着玄寂。温润如玉,一双黑眸深沉如水,气质圣洁,此刻他单手而立,另一手却扯住了她的丝线,淡然道了一句“阿弥陀佛”。 因为玄寂的出现,众人的情绪也都激动起来,好像玄寂的出现让他们有了主心骨,终于有一个能够做主的人了。 没有人不信服玄寂,因为他就是佛陀的化身,普度众生,为众生而受苦。当他出现的时候,一切的嘈杂吵闹都停止了,世界是那样安静纯粹。 “呵!”罂粟讥嘲的冷笑打破了这份平静。“这不是那位恩将仇报的高僧么,怎么,原来你没死呀?哦……想来也是,你虽然杀了救了你的人,却的确是服了解药,难怪难怪。”   第十碗汤(七) 面对罂粟的讽刺,玄寂并没有发怒,他甚至连眼皮都不曾抬一下,似乎已是完全的心如止水了。 白月究竟没忍住,低低地叫了一声:“蔚哥哥……” 蔚是玄寂的俗家姓名,以往他总是默认白月如此唤他的,可这回他却退了两步,淡淡地道:“贫僧法号玄寂,请师太勿要唤错。” 白月心底一片凄凉,她忍不住上前一步,问道:“你还在怪我么?海棠的死……”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这是玄寂的回答,随后他飞身上了擂台,面对清欢双手合十,“小施主请高抬贵手,饶过这些无辜人性命。” “你打得赢我么?”清欢问,“打得赢我再说。” “输赢又有何意义,小施主若是想杀我,只管动手便是。”若他一条命可以换来其他人的生机,玄寂是心甘情愿的。 岂料罂粟听了却冷笑出声:“真是个悲天悯人的大和尚,怎么,你这是要效仿佛祖割肉喂鹰不成?又不是没杀过人,装什么慈悲样儿?”似是嫌刺激的不够,他语气愈发的阴森了。“当日你一掌击碎海棠心脉,却也不曾见你如此心善!你那如花似玉的老相好是人,海棠便不是人?她还是你的恩人!似你这等恩将仇报之辈,却在这里空口大谈什么普度众生,我呸!” 听了这一连串的骂,清欢笑了,罂粟的性子挺不错的,就是嘴巴损了点儿,人玄寂跟白月分明没半点私情,可到了他嘴里,被他这三寸不烂之色一说,竟全变了味道。 白月听得米分面通红,羞恼交加,竟持剑朝罂粟刺来:“你这满口胡言的妖孽!” 谁知还没来得及上台,便被玄寂宽大袍袖挡住。白月禁不住那力道,整个人都不禁往后倒去,蹬蹬蹬退了几步,幸而得到师姐妹的搀扶才险险站定。而站定后,她面色苍白,望着玄寂的眼睛有着震惊与哀伤。明明还是她的蔚哥哥,可为什么又感觉再也不是她的蔚哥哥了?白月的唇瓣微微抖动着,整个人都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罂粟也很意外玄寂竟然会阻止白月,正要再损他两句,玄寂却开口了:“若论武功,小施主更胜一筹,贫僧无法与之匹敌。”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若论当今世上谁武功第一,那毫无疑问便是玄寂大师,可这会儿竟连玄寂大师都对这小姑娘甘拜下风,那谁还能制得住她? 玄寂此人高风亮节,会承认不敌也在清欢意料之中。她突然笑了:“听闻和尚你自小练就一身铜皮铁骨,百毒不侵,又有佛光普照,乃是佛陀宠儿,不如这样吧,你跟我走,我就放过这些人,你说好不好?佛曰,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牺牲你一个,拯救这么多人,很划得来吧?” 此时玄空大师道:“师弟不可!此女乃是魔教中人,非我族类,不可相信她的话!” 听到那魔教中人四字,玄寂眼底愧疚满溢,当下便点了头:“贫僧跟小施主走就是。” “师弟!万万不——啊!!!” 玄空大师一句话没说完,整个人就从座上栽了下去,竟是摔得口鼻流血,身子骨儿还轻轻颤着。 清欢很久没当坏人了,她往前走了两步,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老和尚,我与玄寂说话,管你什么事儿?还是说你要留下玄寂,却要这在场所有人都给他陪葬?” 她出手之快,无法用言语形容,因为在场英雄豪杰无数,竟无一人看穿她的动作,以及她又是怎样让玄空受伤的。 玄空大师亦是能排名江湖前几名的厉害人物,可在这小姑娘手下,竟连招架之力都没有,众人毫无疑问,如果她想,他们今天可能就真的要交代在这里了!所以如果有活命的机会的话……即便是要以玄寂大师为代价,他们也不会吭声。 “好了,咱们走吧。” 走?罂粟以为清欢是傻了。“武林盟主的位子你不要了?” “你呀,看着挺聪明的,但净干些傻事儿,这些人哪里是要推选武林盟主,不过是想将窥天教一网打尽罢了。教主爹爹可不像你这样傻,他是不会来的。”谁知道罂粟会这么冲动呢,又想给海棠出气,又想立功,睁着眼走进人家的陷阱里。“你帮我把他带走。” 不知为何,罂粟在清欢面前竟不敢乱说什么,他委屈的瞥了清欢一眼,转而对着玄寂冷哼一声:“还不跟上?” 因为清欢在,所以在场也无人敢阻拦,只能眼见一顶飘逸软轿不知从哪里来,飘到了台上,罂粟上了去,却用绳索捆绑住玄寂,让他只能徒步跟随,不一会儿便没了踪迹。 “我叫簪花,从今日起,我便是窥天教的左护法,你们有什么不满的,只管到窥天山来,我在那里等着你们。” 说完,她回头望了一眼南海派的女尼。“只要忍住十五日不碰荤腥,蛊虫便可无药而解,否则的话……” 最后半句话她没有说,下一秒擂台上已经不见了她的身影,只有一串清脆的铃铛声回响。如同出现的那样,消失的也同样神秘。擂台上没有了人,就好像先前那一幕根本不曾出现过一样。 这小煞星到底是什么来头!魔教有了她,想要剿灭谈何容易! 不管正道人士怎么纠结挣扎焦头烂额,清欢都不关心,她唯一在意的是玄寂。之前在苗疆的时候,她培育了非常多的蛊虫,可是一直没有用武之地,既然玄寂自愿受苦,那么如果不让他受苦,她都觉得对不起自己了。 回到窥天教,清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见教主爹爹。 教主爹爹长得非常好看,否则当年也不会让身为苗疆圣女的娘亲一见钟情。虽然这么多年来他修习邪功,眉宇之间有一层淡淡黑气,但他仍旧是个器宇轩昂的男人,而且是个仍然好看的男人。 但他似乎冷酷惯了,一路上从罂粟的话里得知,这位教主爹爹是万年冰山脸,面无表情是天性,手段又毒辣,所以教中上下对他都十分畏惧。即便是从小被他养大的罂粟,在教主爹爹面前都不敢大喘气儿。 清欢却不然。她一见面就扑过去搂住了教主爹爹的脖子,歪着小脑袋笑嘻嘻地问:“你就是我爹爹么?” 教主爹爹估计也是很多年没有人敢这样对他了,所以竟有一时的失神,定睛一看,那抱着自己的小人儿生得是米分雕玉琢玉雪可爱,眉眼肖极了早逝的妻子。当下心肠一软,声音放低,怕吓到这个多年未见的女儿:“站好了,没个人样儿的,被他人看到成何体统?” 清欢吐吐舌头,仍旧撒娇道:“之前在苗寨,大巫们就喜欢管我,怎么教主爹爹你也喜欢管我?要是这样的话,那我走了,不来了。”说着作势下去要走。 教主爹爹一把抓住了她,父女天性血浓于水,他如何能不喜爱这个一出生就被他留在苗疆的女儿。“站住。”感觉自己这样说话好像有点硬气,不够温柔,也不知娇滴滴的小丫头受不受得了。 “教主爹爹,我住哪儿呀?” 被女儿这么一磨,小人儿又娇又软又甜,实在是讨人喜欢,即便是冷酷无情的教主大人也忍不住内心一片柔软,摸了摸清欢的脑袋,“爹爹早命人给你准备好了住处,你一定会喜欢的。” 等到了住的地方,清欢才知道教主爹爹的话真不是随口一说。那山谷温暖如春,种着数不清的奇花异草,一栋小竹楼临水而居,每天清晨还有薄雾缠绕,当真是犹如人间仙境。 看来教主爹爹也不是全然不理会她的,至少对她的喜欢弄得很清楚。估计这十几年来,他虽然没去看过她,却没有和苗疆断了联系,否则怎会连竹楼的风格都刚好对她的胃口呢? 清欢喜欢别人对她好,她很开心,转身又扑进了教主怀抱,撒着娇道谢。 教主孑然一身多年,自打妻子死后,便再也没有人能近身,如今被个宝贝缠着,虽然嘴上斥责她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但心里还是很美的。 阿绾,你看,我们的女儿都这么大了。这些年我不在她身边照料,但你放心,从今以后,便是拼了我的性命,也要让咱们的女儿快活一生。 晚饭教主也陪着清欢一起吃,出乎意料的,教主的烹饪手艺不错,饭菜做的好吃到清欢险些连舌头都吞了下去。她喜欢别人对她好,更喜欢对她好的人手艺好,谁叫她不重权势不重名利,惟独重口腹之欲呢?当下对教主就分外亲昵。恐怕教主也没想到就是一顿饭就把女儿的心给笼络了。 用过晚饭后,清欢带着教主一起去看玄寂。玄寂被铁链锁在竹楼前的一棵参天大树下,四肢皆被困,却仍旧盘腿打坐,虔诚无比,好像无论他身处何处,都不会因为外在的条件而感到高兴或是失落,也不会因为敌人是谁而感到恐惧或是放松。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万物皆在心中,不在眼中。   第十碗汤(八) 要问教主爹爹最讨厌什么,那就是满口假仁假义的正道人士了。因为他们,他的妻子惨死,苗疆险些惨遭灭族之祸,那一仗让他彻底认识到了一个道理。他们说他们是对的,那么你的意见就不再重要,只要你威胁到了他们,那么他们就要毁灭掉你。 明面上一个个说的义正词严,其实没有人比所谓的正道人士更加虚伪。 因此,教主爹爹看玄寂很不顺眼。他哼了一声,问清欢:“带这人回来做什么,别脏了你的地方。” 清欢挽着他的胳膊笑道:“教主爹爹应该不知道吧?玄寂大师据说是佛陀的宠儿,不仅是天生武学奇才,还百毒不侵呢!女儿觉得他应该有用处,所以就把他留下来啦!而且我也知道,关于海棠姐姐的事情,教主爹爹难道不想给海棠姐姐报仇么?” 海棠。想起那个忠心耿耿的丫头,教主爹爹的眼神更冷了,他自然宠着清欢,但却对玄寂厌恶至极,当下出手如电,封住玄寂数处穴道,然后对清欢说:“你爱留便留吧,只是要小心,他内力深不可测,我也不知何时能冲破桎梏。不过这和尚是个迂腐之人,不杀生,若是你想要控制他,便早些下手。” 清欢乖乖点头,教主爹爹又跟她散了会步,叮嘱她他要开始闭关练功一个月,这一个月里有什么事情就去找罂粟,教中上上下下都会听她的话。清欢仍旧点头,面带笑容目送教主爹爹离开后,又回到了大树下。 虽然内力被封,但此时此刻的玄寂看起来仍然是悲天悯人的高僧模样。他坐在树下,双手合十,一派庄严,那身麻衣在他穿来,却是丝毫不显低微。此刻听见脚步声,才睁开乌黑的眼睛。“小施主可要杀了贫僧?” “杀你?当然不咯。”清欢笑。“你可是海棠姐姐最爱的男人,她肯定舍不得我杀你。不过呢,这山谷中只有我一人,从今日起,你要负责煮饭给我吃,帮我洗衣服,还有顺便做做我的试验品。” 可能玄寂也没见过这么无赖的少女,当下俊朗的脸上露出一抹错愕,他原以为是要身入地狱,可现在这…… “我很想知道,到底海棠姐姐喜欢你什么呢。”清欢凑近了去看他,玄寂生得非常好看,但他周身那种慈悲而雍容的气度让他的容貌反而成了其次,但这样的人显得太过遥远,因为佛爱世人,永远都不能只爱一个。 清清冷冷的妖女似乎总是会爱上大慈大悲的和尚,既然自古正邪不两立,又为何总是有人泥足深陷呢?“我要是跟你在一起久了,是不是我也会喜欢你呀?” 她这话是纯好奇问的,玄寂也听得出来,这小姑娘根本不解男女之情,是以他也没有惊慌,只是低低一叹:“贫僧失手杀了海棠施主,已是愧疚难当,又怎会同你纠缠。” “哼。”清欢哼了一声,直起身子,居高临下地望着打坐的玄寂。“说这些有的没的做什么,你终究是杀了她。我跟她不熟悉,也不想为她报仇,但从今日起,你是我的人了,这辈子都别想再走出窥天山。” 说完,甩了甩手,任性地走了。 玄寂听着她孩子气的声音,看着她娇小的背影消失在竹楼里,有着片刻的失神。不一会儿,竹楼里传来清脆甜美的歌声,歌词曲折婉转,玄寂听不明白,但那旋律十分好听,悠然月色之下,山谷之中弥漫着薄雾,竟似是人间天堂。他静静地打坐吐纳,那歌声一直在耳边回荡,慢慢地变成悠远的情愫,一点一点渗进他的胸膛。 第二日一早,玄寂是在一阵戳弄下醒过来的。他如今内力武功都被封住,与常人无异,竟连天色都难以感知,一睁眼就看见清欢托着小脸蹲在面前,另一手拿着根草,正在戳他鼻孔。 玄寂往后让了让,这古灵精怪的少女身上有着奇特的吸引力,在她面前,他素来古井般的心竟有着淡淡的慌张。 “喂,你应该负责煮饭给我吃的,可是你瞧瞧这都什么时辰了,我都起了,你却还在睡?”清欢用着不敢置信的语气质问他,“我都快饿死啦!” 头几句盛气凌人的,摆足了大小姐架子,最后一句快饿死啦却又是淡淡的委屈,尤其她脸蛋儿娇嫩,天真烂漫,真是可爱到了极点。便是玄寂这样的高僧,都不忍心让她失望。 “你想吃什么?” 清欢考虑了一下,说:“我也不知道有什么,你看着办吧。”说着一挥手,玄寂四肢上的铁链便应声而断。现在的玄寂没有一点武功,她怕他作甚。 于是玄寂起身,他是自幼修行的高僧,一动不动的坐禅都能坚持好几年,所以虽然在树下打坐了一夜,却不见丝毫疲色。即使是没了内力武功,自小的童子功却是断不下的。只看他的身形步伐,就知道这必然是个极其刻苦的僧人。 所以说,女鬼海棠又何必非要将他从天上拉掉人间呢。他既然要成佛,成全他便好,何须如此执着。 但是人,只有撞得头破血流之后才能懂得放手。 早饭是很简单的小米粥跟几样小菜,玄寂食素,所以菜里连葱姜蒜都没有,清欢突然觉得自己是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她竟然要个和尚煮饭给自己吃?不能吃荤啊!当下小脸一绿,然后又一咬牙,算了,这阵子的口腹之欲也算是享受够了,吃点素也没什么不好。 她虽然只有吃这么一个爱好,却也不是不能控制。人类控制不住欲望,她能。 吃过早饭清欢就让玄寂去给自己洗衣服,玄寂平日衣食住行也都是自己打理从不假手他人,洗衣服对他而言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只是……他看着木盆中绣着精致花朵的小肚兜,一张俊脸臊得慌。 要他给个女孩子洗肚兜亵裤这么私密的东西…… 清欢见他脸红,立刻踢了他一脚:“喂!你磨蹭什么呢?快些去洗呀……算了,洗之前还是帮我把头发扎起来吧。”说完就把梳子塞进了玄寂手中。 玄寂有生之年都没跟异性这么亲密过,当初海棠百般想要他就范,不知想了多少招儿,她甚至跳崖来吸引他的注意力,要他救他,只为和他亲近。但即便是那样,玄寂也始终保持着男女之防,可这小姑娘却…… 他僵硬地站在原地,手里抓着一把牛角梳子。 等了会儿不见人动,清欢不耐烦了:“和尚,你要再不快点,我可要出谷杀人去了。” 她比海棠美丽,比海棠可爱,也比海棠更加嗜血可怕。杀伤力太过强大,玄寂是毫不怀疑她口中所说的,事到如今他已经知道她是谁,窥天教教主之女,苗疆圣女,若是她想,一夕之间剿灭千万人又算什么? 解开她那些长辫子,玄寂拘谨至极,轻轻给清欢梳理长发。只是,他没给别人梳过头,自己又没有头可梳,所以最后的手艺非常拙劣,清欢跑到铜镜前去照的时候,玄寂闭上了眼。 虽然他是个出家人,但也是有审美观的,那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他给梳的那是什么鬼发型。 也亏得清欢不嫌弃他,哼一声又撵他去洗衣服。 玄寂抱着木盆到了小溪边,任劳任怨地开洗。他始终把清欢当做一个小姑娘来看待,她太干净太惹人疼,面对清欢,玄寂实在是说不出拒绝的话。 也许这世上每人都会遇见一个让你心甘情愿又无可奈何的人,当那人出现的时候,即便你已看尽千帆,心如死水,也会为她再起涟漪。 因为她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她是那么独一无二,令你心动。 玄寂洗衣服的时候清欢就趴在竹楼的窗口上看着,这条小溪是顺着湖水往外流的,刚好就在不远处,她支着下巴瞧着玄寂拿着她肚兜手足无措的样子,半晌笑的前仰后合:“呆子。” 就这样两人磨合着过了半个月,清欢每日除了一日三餐外,基本上就窝在竹楼里不知捣鼓些什么。她也没怎么为难玄寂,了不起就是把他当成小厮使唤,煮饭要他倒茶要他洗衣要他就连洗澡时都要他给拿衣服。可怜玄寂一代高僧被折磨的没了感觉,他现在能闭着眼睛从厨房走到竹楼拿了清欢的衣服再送到湖边,从头到尾连眼都不用睁而且绝对不会走错路。 也是被练出来的。 他夜夜晚间背对着清欢在湖边石头上打坐念经,只是一日一日下去,却愈发的心猿意马。身后的水声潺潺,笑声轻盈,她甚至都没有主动靠近过他,亲近过他,却让他如此情生意动。 怕,这便是他此生最大的劫难。 海棠曾百般勾引妖娆妩媚,清欢却如同稚朴孩童,只是与他相处,却让他心跳如雷。 又是一晚,清欢照例跳入湖中沐浴,她柔软的长发在水中如同海藻般渲染开来,玄寂仍旧背对着她打坐,今日愈发心烦意乱,经文念了几遍,却并不能让他静下心来。 待到他稍稍平复心绪,才反应过来,好像清欢已经很久没有动静了。   第十碗汤(九) “小施主?” 叫了一句,半天没有回应,也再无水声,玄寂猛地睁开眼回头望去,只见波光粼粼的湖面上一片宁静,哪里还有清欢半点身影?他惊了,几步奔了过去,四下看了看,还未来得及救人,水面突然被破开,一条极细的,在月光下闪着耀眼流光的丝线袭来,圈住他的手腕,将他整个人拉向湖底。 玄寂内力被封,只有常人力气,哪里撑得住这一下,顿时扑了下去,激起好大一朵浪花,然后整个人极速沉向湖底。 他看见了清欢。 她裸露着白玉般的胳膊和双腿,身上只穿了简单的亵衣,乌黑的青丝在水中飘散,月光好像能从湖面照到湖底,那样清凌凌的,玄寂的心猛然跳动了下。 她抓住他的手,玄寂似乎也忘了那男女之防,他不知道自己在水中是如何睁眼如何呼吸的,只知道在被她牵住的一刹那,古井般的心如同被煮沸那样泛开。清欢向前指了指,示意他看。 玄寂顺着她手指的视线看过去,那里鱼儿成群,水草缤纷,月光似乎化作了精灵点点,与晶莹剔透的湖水融为一体。这是个多美的世界,一草一石,每一滴水都是一个大千世界。玄寂以前从未到过水底,不知道原来水下也可以如此美丽。那样安宁祥和却又充满生机的美,让他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清欢知道玄寂此人的佛性与佛心,只要给他足够的条件,他自然能够悟道,提升境界。 她在水里翻了个身,灵巧的如同一条人鱼,玄寂痴痴地看着,动物从不考虑其他,它们活着就是为了生存,光明正大的活,光明正大的死,光明正大的追求一切。而在这一片水域里,她仿佛与天地同生。 不知道在湖底待了多久,当玄寂被推出湖面的时候,他身上的麻衣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可他英俊的面孔在月光下显得那样悠远庄严,眉目如画。 清欢冒出水面,长发甩出美丽的弧度与珍珠般的水滴,她打量着高僧的表情,不入尘世不解情爱的高僧,心如古井波澜不起只为普度苍生的高僧,竟在岸边盘腿而坐,双手合十,唱了一句佛号,阿弥陀佛。 清欢抓起衣服披上,她的脚上仍然系着一串清脆的铃铛,随着她的走动,声音动听。她赤着小脚走到高僧面前,弯下腰,叫了句:“和尚。” 玄寂双目微合,很奇怪,即便他身着破布麻衣,即便他浑身水珠狼狈不堪,他的眉宇间仍然满是慈悲。清欢看了他一会,觉得没意思,转身朝竹楼走去,可就在这时,玄寂在身后轻轻说了一句:“我喜欢你。” 不是贫僧,不是小施主,而是我跟你。 清欢本来只是想让他不要那么紧绷,所以拉他下水,却不想他悟道……却是悟出了男女之道? 皎洁月光下,小姑娘并未回头,玄寂也并不在意她是否回头,以及是否回应这份感情。他只求无愧于心,无愧于佛。“如是我闻,心如菩提,方得尘埃,我已悟道,问心无愧。” “即使是喜欢我?一个妖女?”清欢转过身歪着脑袋看他,高僧在月色下显得格外神圣庄严,竟连告白心迹都像是在参禅。 “师父圆寂前,曾说我历经世间,见识过世间苦难,方能普度众生,修成正果。然男女情爱一事,我始终抗拒。海棠也好,白月也罢,我对她们无爱无忧,无虑无怖,我原以为这便是我的命,却没想到你才是我的道。” 这人……清欢仿佛看到了对方身上显现出的万丈佛光。如此坦诚,如此唯心,如此虔诚,天生的高僧。“如果我不喜欢你呢?” “我已无悔。”他既已入情关,便是他的事。若心中无爱,如何去爱人?玄寂不能够完全阐述方才水下所得,但他在浮出水面那一刻,的的确确是明白了要正视自己的心,并且坦然面对和接受它。 说句实在话,清欢活到现在,即使不算忘川河底那无法用数字衡量的时间,也是很老了,爱她的男人不计其数,她历经过无数场爱情,每个世界,她都同样奉献出了自己的忠诚,各式各样的表白也都见过了,玄寂这样的还真是头一回。 他喜欢你,你喜不喜欢他并不重要,他不求回报,他一生求道,你便是他的道。 一般出家人发现自己动了心,要么是拒绝承认,要么是苦苦压抑,可玄寂却是坦诚相告,无论对方接不接受,他都泰然处之,也许这就是他佛性较之所有人都高的原因。 清欢突然起了逗弄之心,你见过有人跟你告白说喜欢你,却是一脸淡然好像在谈论今天天气如何的样子么?她丢掉手里的衣服,仍旧只穿着那身亵衣,长发披散走近玄寂。 想来玄寂也没少遇过色诱之事,至少女鬼海棠就做过。不过在玄寂面前,一个千娇百媚脱光了的大美人,跟手边的一株小草一块石头也没多大分别。万物皆灵,他没有只看重人类,也没有看轻这世间万物。自如高山,岿然不动。 她孩子般蹲在她身边,摸他光溜溜的脑袋,上头的戒疤颇有些凹凸不平,清欢轻轻用手指点着,问:“那我若是也喜欢你,你要为我还俗么?娶我做你的妻子,然后在一起一辈子?那你不当和尚了么?你不普度众生了么?” “仍要普度众生,却也喜欢你。”玄寂吐出这几个字,就再也不说话了,闭上眼睛专心打坐,身上的衣服湿哒哒的,他也不嫌累赘。 平平淡淡又坚坚定定的,清欢说不出心头那是什么滋味儿,她站起身,朝着竹楼走去,她对人类早已没了爱,她爱这世间万物,惟独不能再去爱上任何一个人。她经历了那么多世界,她陪伴了那么多人过一生,却再也没有爱上他们中的任意一个。 爱情,她已经找不着了。 可是玄寂。清欢回头又看了一眼,月色下,那高大温和的僧人双手合十,虔诚念经。 佛也好,道也好,清欢不信,她只信自己,她连天道都不放在眼里,这三千世界大乘小乘,仙佛魔鬼,妖煞尸人,她皆不是。她似活非活,似死未死,她不是神仙也不是妖怪,天道管不着她,六界她跳脱在外。她是天地间最独特的一个,在天道都不曾注意到的角落,变成今天这样的清欢。 不老不死,不生不灭,法力通天。 可她还缺少些什么呢? 为什么能爱这世上的一花一草,却独独不肯去爱人类?为什么不计可数的时间已经过去,她仍然对人没有好感?她明明,也曾见过温柔善良的人,可为什么内心深处仍旧充满失望? 这一次,清欢知道,那不是心魔,而是迷茫。 是玄寂令她迷茫。 她从忘川河底出来时,天地争鸣,她吃得了苦,受得了罪,坚韧不拔,就如玄寂所说,从来问心无愧。 她的心都长了回来,也在跳动,却只有借由鬼魂的心才能感受到喜怒哀乐。一旦和“人”有关,她就竖起了高高的围墙。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这些人,又是为什么呢。 她也曾得到过一心一意的爱呀。 这一夜,清欢不眠,玄寂不眠。第二天一早,清欢赖在床上不肯动,她想了一夜了,万万没想到都到了这个境界,她也还有看不透的事情。一想到这都是那呆子和尚的错,她就不开心。一骨碌翻身爬起来,赤着小脚踩着清脆的铃铛声去找玄寂,她不舒服了他也别想好过。 爱咋咋地,她不想了,再像之前那样一想想出个心魔来,她先把现在过好了,给自己找点生趣,总有一天会弄懂的。 总有一天她会懂,她一定会懂。 玄寂早已做好了早饭,见她来了,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早。” “早什么早,都日上三竿了还早。”清欢咕哝一声,那人的视线很温柔很平和,她放宽了心去感受,竟然被看得耳朵发热。啊……这种心动的感觉,偏偏是用别人的心感受到的。 玄寂听到了她的咕哝,觉得她很孩子气,微微一笑。清欢眼尖瞥见他笑了,立马一恼:“你笑我!” 陈述句,不是疑问句。玄寂没来得及回答,她就朝他身上一拍!然后露出得意的笑容:“那天武林大会,你看见了你的小青梅么?” 玄寂用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小青梅是谁:“你是说白月师太?” “现在知道叫师太了?”清欢哼哼。“她变胖了你没看见?” ……他真没注意。 “是我在她们身上下了蛊,这蛊呢,对身体没坏处,就是会让人食欲大开,尤其是想吃肉。”清欢故意把手指头在玄寂面前晃了晃。“我瞧那慈心老尼比你年纪大多了,也出家这么多年,她都没忍住,我想看你忍不忍得住啊。” 闻言,玄寂了然,淡定落座:“之前你不就说要我做你的试验品,想来便是拿我试蛊吧?你开心就好。” 什么叫她开心就好,要不是他百毒不侵她才懒得理他呢!   第十碗汤(十) 今天的菜里竟然有蒜……清欢诧异地望向玄寂,用筷子挑出一颗蒜粒:“这是荤的耶,你是不是昨天晚上让冷水把脑袋给冲坏了?” 玄寂但笑不语。他食素,却并不一定要逼着别人与自己一起食素。 清欢没说话,然后就发现,他是不吃她这里的菜的,呆和尚原则性还挺强。碗里的粥喝到一半,清欢对他说:“我待会儿要下山。” “下山?去哪里?” “哼,你管呢。”清欢又吹了吹粥,觉得太烫了,她嘴巴嫩,其实这粥玄寂已经是放凉的,但她喝着还是不开心。“反正不是去杀人。” “贫僧不是担心你要杀人。”玄寂温声说,“贫僧会等你回来的。” “一口一个贫僧一口一个贫僧的,昨天晚上你可不是这样的。”清欢故意取笑他。 奈何玄寂境界太高,仍旧一派悠然。“贫僧到现在为止都还是和尚,自然要口称贫僧。” “是~~~~吗?”清欢拉长了声音,猛地扑过去抱住玄寂脖子,“那你说,你还喜不喜欢我?” 然后清欢见证了奇迹,从来神色淡然悠远悲天悯人的玄寂大师,他的脸开始红了。而且因为没有头发遮挡的缘故看得特别清楚,从耳根一路蔓延开来,但他的表情仍然那么淡定。 简直反差萌。清欢笑嘻嘻撒开了手,不逗这个呆和尚玩了。“你乖乖在谷里等我回来啊。” “要去多久?”高僧执着地问。 “短的话呢,大概三天五天,长呢,一年半载也很有可能啊。”清欢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和你一起去。” “你知道我要去做什么就要跟我一起?”清欢讶然。“万一我是去找人打架的呢?你现在功力尽失,可没法帮我呀,反倒会成为我的累赘。” 玄寂张了张嘴,他这人啊,要他讲佛法,那能连讲七天七夜不带重样儿的,要他说大道理也成,可是要他面对一个胡搅蛮缠古灵精怪的丫头,去说服对方,那就难了,一时之间,俊朗的面容又红了。 清欢被这纯情的呆和尚逗笑了,她拍了拍玄寂的头,光溜溜的手感挺好,“你啊,还是先办法对抗你身体里那只饿蛊比较好哦,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还活着,这谷里有野兔山鸡,你若是想吃了,便捉来,反正我走之后不会有人敢进来,不会有损你得道高僧的形象的。” 说完,饭碗一推,潇洒离去。 玄寂望着她的背影,轻轻一叹。清欢一走,他也无甚食欲,便将碗筷收拾了,回到树下打坐。 他素来寂寞惯了,独身一人也不感到孤独空旷,然而和清欢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她素日里总爱捉弄他欺负他,娇娇俏俏的朝他跟前凑,各种捣乱,如今她一不在,玄寂竟感到分外冷清。走哪儿都看得到她的身影,湖边有她玩水的欢笑声,树下秋千上雪白的小脚上的铃铛声,还有他闭上眼睛,她在月色下走向他的那一幕。这便是他的情劫,来得快,去得迟,也许终其一生都不得堪破。 清欢在七日后才回来,回来的时候气呼呼的,一路上小拳头紧握,当时玄寂正在打坐,听到熟悉的铃铛声,心下一喜,正要开口唤她,她却气嘟嘟地从他身边经过,看都不看他一眼,坐到秋千上瞪他:“都怪你!” “何事怪贫僧?”怎么一回来就发脾气,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 “哼,他们叫我妖女也就算了,竟然还敢说我、说我淫心大起,看中你的俊俏容色,所以把你抢回来是要当相公的!”清欢气得直咬牙。“我撕了他们的嘴!叫他们乱说话,叫他们嘴贱!” 玄寂觉得她这炸毛的模样分外天真可爱,嘴角微微一扬:“你教训他们了?” “是啊,他们不是爱说话吗?我就给他们身上放了点虫子,让他们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不说话,虫子就会把他们的五脏六腑啃干净!谁让他们背后议论我来着?哼,我这很仁慈了,教主爹爹要杀了他们呢。” 玄寂摇头莞尔,这小魔星。 “还有你知道么?他们居然给我取外号!叫我什么……玉面小煞星!”清欢噌的从秋千上跳下来冲到玄寂面前,指着自己的漂亮脸蛋道:“他们是不是瞎?在苗疆的时候,大家都叫我圣女,他们竟然叫我小煞星!气死我了!” 玄寂无奈,“你不会全给他们种蛊了吧?” 清欢理所当然地道:“是啊!本来我下山就是做这个去的呀,教主爹爹跟我一起呢,就是那些害死我娘的门派,教主爹爹说,一直等待着我们父女俩一起去报仇。”她看了看玄寂,又说:“我们可没杀人,就是给他们一点小小的教训,顺便拿了点东西回来。你是不知道,这些人都太有钱了,好多东西珍贵的连教主爹爹都没见过!” 当年的事情玄寂不是很清楚,十六年前他避世苦修,只知道是正道人士杀死了苗疆圣女,因此,当时被称为大侠的男人变得愤世嫉俗,随后成立了窥天教。他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窥天教主是准备开始反击了么?否则为何带清欢下山去找仇人? “对了,你还没说我穿这个好不好看呢!”清欢笑眯眯地在他面前转了一圈。 玄寂这才注意到她身上穿着中原服侍,米分白的罗裙与她雪白的肌肤相映成趣,头发也梳的中原女子样式,活脱脱一个清丽脱俗的小佳人。少去了异族风情,显得更加眉目如画。 “好不好看?”她期待地问。 “美!”玄寂用力点头赞扬。 得到赞美的清欢高兴地笑了,她伸手把手里的小包袱扔给玄寂,“这是给你的。” 玄寂打开一看,是一件干干净净崭新的灰色僧袍,“哪里来的?” “抢的呀。”清欢说的那叫一个理所当然。“没有地方卖僧袍,教主爹爹带我去买衣服和好吃的,说不给你买,我只好动手抢了。不过你放心,我给了银子了。你会骂我么?教主爹爹说,像你这样迂腐的人,肯定不会接受我的好意,而且还会骂我。不过我觉得你不会,你喜欢我嘛。” 玄寂啼笑皆非,这丫头心中就没有对正义跟邪恶的判断,完全没有这种概念,他又何必指责于她。“贫僧很喜欢。” “哼,你敢不喜欢,本座就剁了你的十根手指头!” 这熟悉的冷哼啊,果真是丫头的爹爹。玄寂循着声音望去,窥天教主一袭黑袍冷冰冰鄙视地瞪着他,顺便对清欢招手:“到爹爹这里来。” “教主爹爹!”清欢如同一只欢快的小鸟飞过去,“你怎么来啦?” “我再不来,你就要被这秃驴骗走了。”窥天教主忿忿道,“咱们很快就能为你娘报仇了,这几日你要乖一点,离这秃驴远一点,知道么?爹爹自会护你周全。” 他穷极一生建立窥天教,不过是为了给妻子报仇,现下时机已成熟,他用了七日时间做一个好爹爹,带着女儿游山玩水,现在,他们父女俩要给阿绾报仇,谁都不能阻止。 所以不能让秃驴知晓。 玄寂何等聪明,他一早便从清欢的话中猜出了大概,如今窥天教主言词中也有些讯息,他立刻就明白了他们想做什么。“教主可是要将仇人一网打尽?” 窥天教主也没想过能瞒住玄寂,他这娇娇女儿天真烂漫,总是会说出去的。“那又如何?”如今他神功已成,难道还怕那些凡夫俗子不成! “可是,还有许多无辜的人……” “无辜的人?”窥天教主打断了玄寂的话,笑得冷酷无情。“本座一生最是厌恶那些正道人士,此番,便要将他们尽数剿灭,从此以后,中原武林就是我窥天教的天下!” 语毕,他对着清欢道:“你且乖乖呆着,知道了吗?” 清欢点点头,窥天教主摸了摸她的脸,转身离去。 看着窥天教主的背影,清欢眼神莫测。这七日他们除了去找仇人之外,他带她做的最多的,就是到处玩耍。不管她喜欢什么,想要什么,他都二话不说地买了下来。这七天里,窥天教主就像是寻常人家的爹爹一样,宠爱着她这个女儿。 他不是坏人,他仍有良知,否则窥天教不会以魔教之名,却行劫富济贫等种种好事。杀人是要背负因果的,清欢喜欢这个教主爹爹,不忍见他造孽太多,所以,他的计划必须想办法阻止。 “你肯定不知道吧?”她转身到秋千上又坐下,对着玄寂说。“我娘之所以会死,才不是误会,他们是想用我娘威胁教主爹爹交出窥天秘笈。” 窥天秘笈?玄寂微微一怔。 “现在爹爹神功已成,他恨了这么多年,那些正道人士满口仁义,说什么这秘笈太危险,要爹爹交出,可那是苗疆圣物,我娘和教主爹爹成亲后,将秘笈交给了他。这些人,口口声声说什么苗疆居心叵测,又说教主爹爹与异族勾结,其实,不过是想抢走窥天秘笈。” 说起来教主爹爹也是有意思,明知道那些人一辈子都想得到这本武林至高绝学,却偏偏把教名叫做窥天教,这座山改名窥天山,叫他们天天听着,却就是得不到。这也是为何渐渐地窥天教变成了魔教,窥天山变作了魔山的原因。 玄寂也是头一回听到这种秘辛,他素来不问世事,虽名望极高,却从不与武林中人打过多交道。如今听到清欢所说,心头也是惊骇莫名。 第十碗汤(十一) “教主爹爹想要报仇,但我其实不是很想。”清欢坐在秋千上晃动着雪白小脚,清脆的铃铛声也婉婉传来。“杀人一点都不难,我不喜欢杀人,脏兮兮的,而且……就算仇人都死了,教主爹爹也不会开心。” 玄寂静静地听着,他从看到清欢的第一眼就知道,这姑娘并不是想她外表看上去的那样如同孩子,她有一颗敏感聪慧的七窍玲珑心。“可是要贫僧帮忙?” “和尚。”清欢从秋千上跳下去,扑到了玄寂怀里,仰着小脸望着他,“咱俩做个交易吧,要是你能帮我把这事儿解决了,我就嫁给你,当你的妻子,要是你解决不了……我也会放了你,咱们这辈子都不要再见了。你当你的和尚,我做我的妖女,再无瓜葛,如何?” 玄寂连想都没有想就说:“好。”然后他又补充了一句。“可是我一定能成功。” “为什么?”这惊人的自信……清欢才不相信在没有自己的情况下玄寂能成功阻止教主爹爹。 “因为,我想你做我妻子的渴望,远远超过离开这里,此生不见。”生平头一次,他主动伸手触碰一个姑娘,那手指修长粗糙,指腹有茧,但却格外温热柔和。指下的米分颊滑腻雪白,他想要这个姑娘。“若是我们成功了,我便拜别山门,还俗娶你。” 这坦荡荡的态度反倒让清欢觉得自己想多了,清欢还真是头一回见到玄寂这样的出家人,一点不矫情不犹豫,有了喜欢的人就立马脱下僧袍还俗,干脆利落地叫她心惊,明明是个高僧啊! 她准备好了一大堆话,这会儿全说不出口了。半晌,忿忿地捶了玄寂胸膛一拳头,转身走了。 晚饭后觉得不能这么轻易放过他,明明她是妖女他是高僧,应该她欺负他调戏他勾引他,怎么这会儿好像完全反过来了?有这么不拘小节的和尚么!清欢想着,故意勒着嗓子喊玄寂给她拿衣服。 反正也不是头一回了,玄寂从善如流地拿起她的衣裳,叠的整整齐齐放在了岸边的石头上,然后仍旧背着她打坐念经。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他永远如此虔诚。清欢趴在岸边,觉得他这么淡然冷静实在是让她很不开心。距离此人说要娶她为妻不过两个时辰,结果他一脸淡定,根本一点说服力都没有,表现出来一点为爱痴狂的样子好吗!这样太不敬业了! 她捧起水朝玄寂身上浇,他被吓得抖了一下,清欢发觉到好玩之处,更加用心泼他。玄寂躲了两下,也就任由她玩了。结果清欢又用丝线缠绕住他手腕,把他一寸寸拉到岸边,直到两人近在咫尺,呼吸交融,她才娇滴滴地道:“怎么啦,你为何不看我,我不漂亮吗?” 玄寂闭眼,眼观鼻鼻观心,心里默念佛经。清欢这会儿却十足十的妖女风范,她早就想这么做了好吗!调戏一下清高神圣的高僧,她一直都想这么做!这下总算是有机会了!而且这位高僧对她的调戏是有反应的,他俊脸潮红睫毛微颤,分明就是动了心却又非要压抑的样子~好可爱~~ 墨泽捂脸不敢再看,主人你简直有病。 “为什么不理我?因为我不漂亮吗?” 这么久的朝夕相处,玄寂也明白清欢的性子,这丫头就是喜欢胡搅蛮缠的逗他欺负他,他若是不回应,她能再想出十七八种法子来作弄他,当下开口,低声道:“漂亮。” “那你什么不理我?”她对着他耳朵吹气。“你瞧这夜色漫漫,今儿个又挺热的,秋老虎嘛,你不想下来冲个凉么?我和你一起,好不好?” 玄寂倒抽一口气,拨浪鼓般摇头:“不成不成。” “难道你说喜欢我是骗我的?”清欢恼了。 “自然不是,你我未有名分,我仍是出家人,是以仍要严守男女之防。” “哼,迂腐。”清欢弹了玄寂一个脑瓜崩,放开他又全身浸入清凉湖水中。“我们苗疆人可不像你们中原人,喜欢就是喜欢,喜欢就可以立刻在一起,你们这里却忒多繁文缛节,一点都不好玩。” 说着,她已如同人鱼一般潜入了湖底,尽情嬉戏。 对于清欢的谴责,玄寂只是纵容一笑,重新回到那块专属他打坐的石头上,继续闭眼念经。 其实他怎么可能不为所动。那哗哗的水声,动听的娇笑,他甚至会在心中幻想她戏水的样子……我佛慈悲,希望不要听到贫僧心声。 山下那群被种蛊的人很快就找上门算账来了,当然他们不敢单枪匹马,而是广发英雄帖,召集武林各路人马,一同前来窥天山,要剿灭魔教。窥天教的情报网还是很厉害的,在这一个月里,江湖上没有任何某门派丢失某宝物的消息,他们根本就不敢出声张扬,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更何况那些宝贝,他们得来的渠道也不够正规。 说是剿灭魔教,其实不过是想要解蛊而已。苗疆奇蛊无数,他们实在是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小命都得玩完,时间也不宜再拖,早解决早好。 正道人士浩浩荡荡地朝窥天山出发,窥天教主也解开了对玄寂的束缚。他对玄寂没有别的要求,就是保护好他的女儿簪花。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用他做,也不必他插手。 山里的阵法啊瘴气啊教众啊……挡不了太久,他们总归是能打到山顶的。窥天教主也没打算在山脚下解决他们,要的就是他们全在山顶,死了丢进悬崖,一了百了,干干净净。 于是当正道人士们以为已经消灭魔教大部分实力之后,拼死拼活到了山顶,才他妈发现大部队都在等着他们。他们原本还想群殴魔教,这会儿才发现,他妈是魔教群殴他们啊!魔教到底有多少人?这他妈一个山头竟然黑压压一片看不到底?!不论功力深浅,就说打人海战术他们都没胜算的好吗?早知道就跟朝廷联系,恳求皇帝派兵来剿了! 这一定是在开玩笑,他们现在转身回家来不来得及? 教众或坐或站,清欢则坐在教主爹爹的宝座扶手上,晃着雪白的莲足,对着南海派的尼姑们摆摆手,嫣然一笑。 这是多久没见,要不是看到她们随身长剑上的南海二字,清欢都要以为这是哪里来的胖妞团体了! 罂粟嘴毒,他手拿着一把团扇,千娇百媚的捂嘴一笑,“哎呦,这些个体轻如燕的美人儿,不知道是来自哪一派呀?啊,对了,南海派的尼姑们没来么?在哪里在哪里?这里净是你们这群大老粗,这味儿臭的哟,本座都不想闻了。” 清欢扑哧一笑,她笑的那样恣意张扬,偏又烂漫至极,好像她真的只是觉得很好笑,并没有其他想法一样。 被二人联手一嘲笑,为首的慈心师太脸上的肉在颤动:“妖女!快将解药交出,否则今日定要你好看!” “我走的时候不是说了么?只要忍得住不碰荤腥,此蛊自然而解,不过看你们这样子……南海派的出家人,好像都破了戒,是不是?”她笑嘻嘻地晃着小脚,铃铛声不绝于耳。“说起来你们可真是没用,我把饿蛊种在玄寂身上,玄寂可一点事儿都没有。你们哪,佛性不高,连意志力也差。怪不得人家能成高僧,老尼姑你却只造杀孽呢!” 这话毒的,慈心师太五官险些被气歪,她怒气冲冲地拔剑指着清欢:“今日若不踏平你窥天教,贫尼誓不为人!” “你这样还像人么?”罂粟啐她一口。“你是猪。” 慈心师太其实还好,但年轻的尼姑们都心碎了一地,她们年纪都不大,虽然出家为尼,又岂有不爱美的?只可惜这几个月下来…… 听到清欢提玄寂,一个白衣尼姑几步走了出来,质问她:“玄寂大师在哪里?你把他怎么样了?快把他还给我们!” 清欢眯着眼睛辨认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来这是玄寂的白月光,不能怪她,实在是这群尼姑吧,都差不多胖,五官挤在一起后就分不清谁是谁了,绝对不是她脸盲。“你管呢?我偏不告诉你。” 白月气恼不已,可又碍于师父在身边,并不敢造次。 “簪花姑娘!”玄空大师上前一步,唱了句佛号,“敢问贫僧师弟可还安好?” “你猜?” 玄空大师:“……”还能不能好好打架了,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贫僧不知,烦请姑娘告示。” 清欢欢快地说:“我们很快就要成亲啦!” “……” 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傻了,这小煞星是在讲什么天方夜谭,什么鬼……谁跟谁成亲?他们的耳朵是不是出了毛病?是不是暂时性失聪没听清小煞星在说什么?和尚要娶妻?!千百年来头一遭,敢不敢再奇葩一点。 “我要嫁给他,做他的妻子,老和尚,你答不答应?”清欢问。   第十碗汤(十二) 玄空的内心是崩溃的。他当了一辈子和尚,人人对他敬仰有加,他这一辈子也没做过一件亏心事,活得是光明磊落坦荡赤诚。因为年纪与武功,他在武林中一直都是德高望重的老前辈,门派之间有了争执,大多都是来找他调节评理,但现在……玄空两眼放空,心想,自己可能真是年纪大了,耳朵不好使,否则怎么会听见这小姑娘说她要嫁给他那师弟? 半晌,白胡子老和尚苦笑道:“小施主,贫僧的师弟玄寂,乃是出家人,你可知晓?而出家人是不能成亲的……”不知为何,他觉得这小施主灵气十足,是以下意识放缓了语气,哪怕知道对方其实是个厉害的煞星,否则当初能一招就伤了他? 不过玄空大师不计较,是他技不如人。 “哼,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总之玄寂是要娶我的。”清欢哼了一声,朗声问道。“和尚,我说的对不对呀?” 下一秒,身着青灰色僧袍的玄寂便走了出来。他站在一群魔教中人身边,却仍是显得那样眉目俊秀,大慈大悲。见了玄空大师,他先是双手合十,念了一句阿弥陀佛,才道:“师兄,此事了结后,贫僧便要还俗,做簪花的丈夫。” 玄空大师彻底悬空了。这个白胡子老头一脸呆滞的模样挺可爱,所以清欢也笑了,她当着天下豪杰的面,趴在了玄寂身上,而玄寂也始终容色温柔由着她。众人发出阵阵议论之声,就连魔教中人都面露诧异。没办法,除了窥天教主知道,就连罂粟都不知情。 “本座的女儿看上了这和尚,你们谁有异议,大可站出来,不必藏着掖着。”窥天教主运足内力放声而去,声若洪钟。 他这一声出去,竟无人敢应。 有时候不需要动手,只从声音就可以判断出此人内力有多深厚。很显然,窥天教主已经神功大成,再加上他身边那诡计多端的小煞星,还有擅长机关暗器的罂粟,他们今天算是送上门给人家一锅端了。 见无人应声,窥天教主顿时放声大笑!“谁能想到你们也有今日!谁能想到,本座今日可以手刃仇敌!”他笑够了,脸色转为阴狠冷酷。“现在你们应该准备好上西天去了。”说着,他的手已经缓缓扬起,肉眼清晰可见的光在他掌心开始聚集。 然而就在此刻,玄寂挡在了他面前,双手合十,不卑不亢:“还请教主慈悲,放过无辜人士。” 窥天教主脸一绷:“你说什么?你找死吗?别以为本座的女儿喜欢你,你就可以任意妄为!你以为你是什么救世主吗?!让开!否则本座连你一起杀了!” 玄寂寸步不让。 只从窥天教主那可怕的气势上,众人就知晓今日怕是逃不过了,然而他们又都不肯这样死,未免太窝囊,临死前也要挣扎下。可就在他们动手的时候,玄寂却挡在了前面,这让众人心头又涌起了希望,也许今日他们不会死呢? 窥天教主恼怒不已,正要一掌拍出去,身后却突然有人搂住了他的脖子。小丫头娇娇软软,温热的身体覆在他背上,声音清清脆脆的十分甜美:“教主爹爹想杀了我的和尚么?” 窥天教主浑身一僵。他已失去妻子,无论如何也不想再失去女儿了。于是他的手慢慢放下,握住了清欢抱着他脖子的双手,低声问:“簪花,你想做什么?” “簪花跟和尚一样,想让爹爹放了那些无辜的人。”清欢瞧了玄寂一眼,眸底狡黠不已,凑到窥天教主耳边轻轻说了几句什么。玄寂站的虽然近,但清欢刻意不让他听见他又能如何。 随着清欢的话语,窥天教主的脸色也逐渐变好,半晌,他冷哼一声,道:“今日本座就给你这未来女婿一点面子,你且退下,本座不杀这些人便是。” 玄寂依言退下,他是了解教主的,虽然性格大变,骨子里却仍是个一诺千金的英雄。 下一秒,窥天教主冷笑道:“当年参与了抢夺窥天秘笈的,一个都少不了,其他人倒是可以保住一条命。” 人群中有些人立刻开始往山脚下逃,然而他们如何能逃得过,清欢在他们身上下的蛊,足够他们受得了。罂粟很快便将这些人押进了后山地牢,至于剩下那些……除却几位有名望有胆识的以外,大多数人仍然在心虚颤抖。 清欢却笑道:“各位既然来了,那就吃杯水酒再走吧。我与和尚马上就要成亲了,你们应该不吝于喝喜酒吧?”说完,没人看清她是怎么移动的,只见她瞬间到了玄空大师面前,指腹上一条白嫩小虫扭动。“老和尚,你同意吗?” 玄空大师还能说什么?他看了师弟一眼,玄寂点头,半晌,他轻轻叹了一声,“贫僧同意。” 得到了满意回答,清欢把玩着虫子四处打量,被她视线所及的人全都低下了头,心中忿忿,这不是赤|裸裸的威胁么!但众人心底也都挺乐意的,毕竟同意的又不是他们一个两个,大家不是都屈服在小煞星的淫威之下么?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做坏事,如果只有你一人做了,那么你日夜寝食难安,可要是所有人都做了,你就无所谓了,因为大家都做,我不做,不是显得很不合群? 估计江湖上几百年来也没有如此奇葩的一幕,所有正道人士留下来参加高僧跟魔教妖女的婚礼,还每人都喝了喜酒,上了贺礼。身上没宝贝不能做贺礼的全都打了欠条……屈辱,绝对的屈辱,这不是屈辱什么是屈辱?!这他妈到底是魔教还是放高利贷的? 最后众人安全下山的时候,内心全是崩溃的,就差没抱一起抱头痛哭了。 可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吗?那必须没有哇!当年参与夺取秘笈的人从此之后被留在了窥天山地牢,窥天教主一个不爽就去折磨他们,发泄怒气。对这些被关起来的人来说,活着比死了可怕多了。 而窥天教则开始走出卖消息的路子,不仅如此,他们轻功诡谲手段高端,最可恶的是,他们最喜欢挖掘正道人士的秘密,然后还在小煞星的带领下出了个什么“江湖日报”!这日报上全是八卦,小到采花大盗xx采花时持续时间以及次数,中到某侠客侠女之间的恩怨情仇,大到德高望重的正道人士伪善的真面目!反正大家的裤衩都被扒出来了。只要你有钱,这个可怕的魔教能帮你查出来玄空大师昨天晚上穿的什么颜色的内裤上了几趟厕所! 一个完全没有隐私的江湖,所有人都怕了。他们再也不敢称窥天教为魔教了,不仅如此,江湖上挤破头了想入窥天教门下,比他们名门正派还吃香好吗! 事情到底是怎么到了这个地步,谁都不知道。反正自打那小煞星出现在中原武林,一切都如同脱缰的野狗一般一去不复返,再也扯不住。不过还好,还有人能制得住那煞星,否则啊,他们的日子得更难过一点。 某小镇郊外落脚点的茶摊,一个妇人打扮的美丽女子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正用花生米喂一条白嫩的胖虫子。而在她对面,身着黑袍的俊美男子包容性十足地给她剥花生,莞尔道:“好啦,岳父不是让你出来了么,你怎么还在生气呢?” “哼……”少妇摸了摸自己微微凸起的肚子,怨念不已。“我想一个人出来玩,他却偏要你跟着。” “不跟着不行,你跟个猴儿似的,成天古灵精怪想些鬼点子,我若是不看紧点儿,伤到了孩子怎么办?”男子一派好脾气,细细的把花生衣吹掉,放到少妇面前小碟子里。 清欢觉得自打结为夫妻后,玄寂这呆和尚是越来越唠叨了,还她清冷慈悲的高岭之花!“孩子孩子孩子,你心里就只有孩子呀?”她拍了拍肚子,故意耍性子。“我看你是不喜欢我了。” 玄寂哭笑不得:“你明知道,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了。”他自然是喜欢她胜过孩子,只是,难免要为孩子有这么个不靠谱的娘亲担心。 清欢突然咦了一声:“和尚,你瞧那女子好眼熟啊。” 玄寂顺着清欢的视线瞧过去,半晌,认了出来:“是南海派的尼姑。” “……她们真的解散了,都还俗了,嫁人了?”清欢咋舌,慈心师太为人苛刻,除却对白月还好些外,对待其他弟子是百般刻薄尖酸,弟子们深受其苦,早就想还俗了。这下那蛊虫给了她们很好的借口,从窥天山下去不久,南海派就几乎没什么人了,想还俗的尼姑们全走了,如今也就剩下年纪大些的还有慈心师太,就连白月,都因为认识了一个多情剑客,一同浪迹天涯去了。 真是太悲惨。相比较而言窥天山已经快要人满为患,除了清欢的山谷跟窥天教主的住地,其他地市都满员了。 清欢想,还是早点裁员吧。   第十一碗汤(一) “我原以为,他的一生,最重要的就是佛祖,却没想到,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却是一个女子。”女鬼海棠清醒过来后,静静地说。“原来不是我不好,只不过我不是他喜欢的那人。” 她的眼角有泪流下,望着清欢的眸子带着淡淡的哀伤。“谢谢你,让我看清楚了这一点。” 清欢的眼神同样淡然,“饮尽此汤,去吧。” “你不会舍不得吗?”女鬼海棠在端起汤碗前问了这么一句,急切地,似乎是想要证明这个神秘而又强大的女子和自己一样。“不会舍不得他吗?他那么爱你,对你那么好……” “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还没有到来,我只存在于现在。”清欢微微一笑。爱情从来不是能够牵绊住她脚步的东西,在她的永生中,爱情不过是美好的过程,而不是最终的结局。 她享受并热爱着这样的孤独,只是同时从玄寂身上学到了豁达与坦然。迷茫也好,寂寞也好,都是她拥有的,她要做的不过是为迷茫寻找答案,为寂寞寻找陪伴。 但女鬼海棠不能够理解。她望着清欢,仿佛也稍稍明白了为何玄寂会对她动心的缘由。半晌,她将汤水一饮而尽,慢慢地向着黑暗的彼端走去。 那将是一场新的轮回。 你瞧,只要放下,其实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清欢低低地笑了,她坐在了桌边,开始熬一锅新汤。吉光和小黑在庄子里追逐嬉戏,女鬼海棠踏上轮回之路后,它们就跑了出来,正依恋地蹭着她的腿。也不知是跟谁学的,可能是因为之前变成猫的原因,吉光现在的叫声都是喵喵的。墨泽由于身体胖嘟嘟,小短腿不利索,跑不快,也一直坐在清欢怀里,不时地人小鬼大伸手用勺子搅搅汤水。 这样静谧安逸的时光并没能持续太久,因为很快的,招魂幡就开始呼呼作响,铃声大起,几个小不点儿立刻如鱼儿溜进荷叶底一般消失不见,那速度快的,不过是清欢一眨眼的事儿。 虽然有点狼狈,但……这三个个个都顶着超级可爱的外表,清欢看了只想笑。 那远处而来的红衣女鬼走近了,清欢才发现,她并不是穿了红衣,只是身上的衣服被鲜血给染红了,但诡异的是从外表看,她身上却没有任何肉眼可见的伤口。 一见到清欢,那女鬼就扑了过来,跪在清欢面前,仰着头乞求地问:“姑娘可是仙人?求姑娘救命!” 其实她并非神仙,只是无需对女鬼说明。“你有何心愿未了?” “我的师父,还有三个师兄,仙人求求你救救他们!我担心、我担心……”女鬼神情顿时慌乱起来,不住地摇头,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了,显然是在生前遭到了巨大的打击。见状,清欢伸指在她眉心轻轻一点,女鬼应声而倒。 桥面上慢慢浮现出一个浑身雪白的人影,清欢淡道:“将她带到醴忘台安置。” “是。” 墨泽主动化作红光摊开到桌面上,清欢静静地看着上头女鬼的生平,以及她生前死后的来龙去脉。 女鬼名叫凉雪,生前……是个女道士。有个老顽童师父和三个各有所长的师兄,师徒四人无门无派,相依为命,四海为家,以捉妖驱邪为生。若是这一辈子都这么过下去就好了,可惜凉雪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那人是她师叔的徒弟,自小天资聪颖,又胆大妄为,一生已求仙问道为追求。天机宿命道法……在他看来全是可以牺牲的,他们师徒二人修炼邪法,最后更是把主意打到了凉雪师徒身上。 女鬼凉雪不识男女情爱,自然上当受骗,那对师徒打的是要将她魂魄抽出并以邪法炼为罗刹的打算,可师父师兄四人却拼死将她解救,女鬼凉雪鬼迷心窍,最后落得个这样的下场,虽然身死,魂魄却得到了自由。 她生前被浸泡在血池之中,为了救她,让她的魂魄自由,师父逆天改命,与三位师兄一共付出了一百年的寿命。而在与师叔一战的过程中,他们并没有赢,双方两败俱伤,大师兄更是断了双腿,二师兄损了修为,师父一夜白发苍苍,三师兄身受重伤。 女鬼凉雪愧疚至极,恨自己脑袋糊涂,为奸人所利用,自己死了便罢,却是对不起师父的养育之恩与师兄们的同门之谊。他们只是从山中逃了出来,女鬼凉雪甚至不知道他们到底能不能活下去。 她只想弥补自己不能承欢膝下的遗憾,只想救他们,让他们好好活下去,另外要解决掉师叔和那人,否则天下生灵必将惨遭涂炭。 身为修道之人,她竟连最基本的道都忘了,如今落得这般下场,还要师父师兄拼命解救方能笼聚一团残魂,女鬼凉雪恨不得魂飞魄散以谢罪。 清欢叹了口气。 *********************** 鹅毛大雪,三个衣衫破碎浑身是伤的人艰难地在雪地里走着。他们中走在中间的那个人体积特别大,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他背上还背着一个昏迷不醒的人。天寒地冻,如果再找不到落脚处,他们很快就要死在这里了。就算找到了落脚处,能不能活着走出这座大山也都是个问题。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一阵微弱的婴儿哭声。为首的白发老人一愣,连忙四下看去。 “师父,怎么了?”背着人的青年问,他满头满脸血污,已经看不出本来长什么样子了。 “好像有孩子在哭。” “什么?”青年毫不犹豫地说,“那快找啊!” 即使是在这样的关头,他们也仍然没有丧失那颗赤子之心,宽容正直且善良,清欢突然觉得,能拯救这样的人,也是自己的荣幸。 老人颤巍巍地拨开了雪堆,在落满了雪的枯枝败叶中看到了被包裹起来的孩子。小小的婴儿已经冻得浑身青紫,连哭声都是微弱不堪的。他连忙把孩子抱起来,说:“咱们得再加快点速度了,否则不仅我们得死,这孩子的命也保不住。” “是,师父。”从来最爱和师父对着来的青年没有像以往一样口没遮拦,而是非常恭顺。 走在最后的少年咳了两声,但他立刻把嘴巴捂住,指缝流出鲜血,他又像是没事人一样擦掉,然后继续跟上。 说也奇怪,在见了这孩子不久,他们就看见了山脚下的火光。师徒四人连忙上前敲门,屋里没人,只有火炉烧得旺盛,而桌上则摆着蒸好的大饼和小菜以及几盘酱牛肉——简直像是为他们准备的。 四人犹豫片刻,老人才道:“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了,快吃吧,待会儿离开时,将身上的值钱物品都留下。”否则又要背负一场因果。 真正的修道之人过得是很苦的,道家两袖清风,想要超脱,就只能苦修,否则像那些神棍一样,去算个命看个相什么的,他们难道还愁没好日子过吗?郎老头一生收徒就讲究两点,一是缘二是品,他那小徒儿虽然对不该喜欢的人动了凡心,但自始至终品德无污。就连那生死攸关的时刻,也是她挡住了攻击,否则他们哪有现在的活。 正想着,一双软软的小手突然打到了脸上,郎老头低头一看,那孩子在火炉的烘烤下渐渐暖了,正睁着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看着他。冰天雪地被丢弃的孩子,想来即便是找到父母也是没用的。郎老头叹了口气,一向吊儿郎当不着调的脸上涌现出一片哀伤。 这时,少年把温热的米汤端了过来,“师父,喂这孩子一点儿吧。” 郎老头嗯了一声,用汤匙给怀中婴儿喂起米汤来:“守贤呐,你也去吃点东西吧,咱们休息会儿得快些赶路,免得你师叔他们没死,又追上来。” “知道了。”名叫守贤的少年转身回到炕上坐下,咬着大饼看着郎老头怀里的孩子出神。“师父啊,这孩子咋办啊?要找到她的亲生父母咱们再走吗?” “大冬天的丢孩子,又是个女娃,想来是不想要的,就算找着了也没用。”青年喝了口烧酒,淡淡地说,神色有些哀伤。他背上那虽然形容狼狈却依然丰神俊朗的男子被放在炕上,刚才强硬地灌了点米汤,这条命全是吊着的,谁也不知道能活多久。药丸早在大战的时候吃光了,能活着回到山上就算是他们的好福气。 “那咋办啊师父?这孩子?”守贤担心地问,又看了一眼青年。“怪可怜的。” “……带着她吧。” 突然响起的沙哑声音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守贤惊喜地道:“大师兄!你醒了!” 说着欢快地跑过去,拿了吃的塞到英俊男子的手上。 男子咳了几声,没有回答,而是看向了郎老头:“师父,老天爷带走我们一个小师妹,这不是又还了咱们一个吗?” 是啊,在这般生死关头,如此相遇着实巧合,然后找到这间木屋,里头还刚好有伤药和食物……郎老头叹了口气,说:“是啊,有缘。” “给这娃娃取个名字吧!”娃娃脸的乐观少年这样说。 郎老头想了想,这时候男子又说话了——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突然脑子里就冒出了这么个名字。“叫清欢吧。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清欢。”   第十一碗汤(二)   时光荏苒,一眨眼,清欢已经五岁了。这五年里,她一直跟着郎老头师徒四人生活——哦,现在不应该叫郎老头,要叫师父。   当年回到山上后,几位师兄都受了重伤,但经过五年细细调理,也都好了七八成,但大师兄的双腿却是彻底废了,这五年里过得挺苦的,要不是有清欢这个娇滴滴的小丫头在,说不定几个男人的生活还要再邋遢点儿。   清欢虽然叫郎老头师父,但却并没有行拜师礼,郎老头说收徒弟是要庄重点的,沐浴焚香什么的不能少,再说了,一个女孩家,当什么道士?所以郎老头的意思是,等到清欢年纪再大点儿,比较懂事了,如果她真愿意学道,那到时候再让她拜师。   清欢从小就是被这几个男人养大的,说话走路全是他们教的,可随着时间流逝,郎老头师徒越来越心惊。丫头越长越漂亮,又懂事又乖巧又可爱,有时候郎老头都奇怪,怎么有人舍得把这样的孩子丢掉呢?很小的时候清欢就会照顾他们,就是爱撒娇,性子也有些迷糊,但不可否认的,有了这颗开心果在,他们的日子才没那么难熬。   当年那一战实在是受伤太重,四人付出了一百年的寿元,大师兄年纪轻轻,但鬓边已经有了白发。二师兄内伤迄今未愈,至于三师兄……也是直到后来,大家才知道那场大战中他丢了一魂一魄,所以经常会出现失忆迹象,郎老头就更不用说了,其实他不过六十岁,看起来却已如耄耋之年。   这样的好人,正直,温柔,勇敢,坚定,甘于平淡清苦,默默无闻,却在危险来临时挺身而出。清欢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去照顾他们,拯救他们。   所以她在十岁那天便正式拜入师门。虽然郎老头只是个散修,虽然他们无门无派,虽然没有什么好处,但清欢仍然恭恭敬敬地给郎老头磕了三个响头——即便这只是个普通的凡人。   他值得。   拜师后,清欢的日子就没那么轻松了,以前她每天就只是给师兄们解解闷,自己在山中玩耍,看书弹琴,郎老头虽然看着挺猥琐,但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晓,大师兄更是如此,他双腿残废后便开始主攻医道,没有了双腿,他是再也不能战斗了,可他也有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说研制出更好的药丸,能够一瞬间恢复精力或是补足的,比如说……总之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从来没有过怨天尤人。   二师兄三师兄虽然各有缺陷,却都十分努力。就连郎老头也经常琢磨些新法门。   十岁到十五岁这五年,清欢是在无穷无尽的书籍古典符咒中度过的。这些东西也不知是何人所传,但对付妖魔鬼怪确有良效。清欢学得很用心,郎老头经常赞叹说她是他所有弟子中最有天赋的一个,每当这时,大师兄就会坐在木制轮椅上笑眯眯的看着,二师兄会说两句讨打的话,师父就会追上去踹他屁股,三师兄就在一旁哈哈大笑。   这样的日子,平淡,却又无比幸福。   轮椅是清欢做出来的,大师兄拿到的那天,虽然没说什么话,但他的眼神有多激动清欢看得出来。她小时候还为了抚平他紧皱的眉头往他身上爬,现在长大了,也不能那样做。十五岁的姑娘再苗条也有几十斤,大师兄的腿受不住。   这十五年,清欢一点一点过过来,她从来没想过别的,甚至连墨泽都没有带在身边。这四个男人温暖了她的心,让她那颗属于自己的心也开始有了温度。有的时候清欢甚至希望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下去,永远都不停止。   但她知道,总会停止的,她的宿命就是永生,而她的永生,不会有任何人陪伴。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她永远不会后悔。   可这样令人心动的温暖,就让她权且抓的再紧一点吧。   做好了午饭,清欢惯例先把米饭盛好,然后挨个去叫人。   大师兄平常就在院子里的大树下看书,好叫,但他大多时候会看入神,这种时候清欢不会叫他,直接推着轮椅进屋就好了。然后是去找二师兄,二师兄在屋里踏北斗步,早就饿了,喊一声就好,三师兄经常会忘记吃饭时间,随着年头过去,丢失的魂魄对他的影响越来越大,清欢喊他吃饭,他会觉得已经吃过了,有时候坐在桌子前面,甚至会忘记怎么用筷子。   最后是师父。那老头一大把年纪了,身子骨还硬朗着,常年没事就到处乱窜,经常跑到山脚下,在一个小镇一蹲就是半天,盯着人家卖包子的流口水。包子铺的大娘见他可怜,会给他一个,臭老头拿到手上咬了一口就不吃了,念叨两句没我家小徒儿做的好吃,背着手就走,这会儿包子铺的大娘看到他就翻白眼。   简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不过清欢也有招儿。她的脑袋比起郎老头只聪明不会笨,早就在郎老头身上下了咒,到了饭点上柱香一念,小老头儿就会在半个时辰内狂奔回来。原因无他,小徒儿手艺太好,做的饭菜好吃的能叫人把舌头都给吞了,他不快点,那三个没良心的徒弟可不会给他留!虽然小徒儿乖乖的会给他留饭,但郎老头觉得,没有人抢食的午饭是没有乐趣的!   他最爱干的事儿就是从徒弟们筷子里抢食,仗着自己是师父的身份,当着他们面把嘴张大,然后得意洋洋地吃下去。   特别不要脸,但是特别可爱的一个小老头。   饭后的碗筷清欢不刷,是二师兄的,她只要把大师兄再推回树下就好了。风吹过来,大师兄乌黑的头发里夹杂了不少银白,清欢有些心酸,她虽然跳脱六界之外,可却还不足以抗拒天道,更何况,世间要讲究因果,即便有能力,有些事情她也不能去做。   这是她和天道互相的制约和平衡,也是彼此都有的默契。只不过她有人形,而天道没有。她有意识,天道也没有。   如果她想这四人日子过得好,就必须自己想办法。   山中有野味,道家不讲究吃素,但杀生终究不好。郎老头素来爱口腹之欲,辟谷他能做到,但舍不得那人世间的纷繁美味。迄今为止,清欢就只有一个心愿,赶紧找个理由让她能下山一趟,这样的话,也许能想到什么好办法。   她不是不可以弄来那些东西,但清欢发现了一件事,当她彻底投入其中,不动用任何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时,她的心跳动的比平常有力。她如果想要感受七情六欲,就必须学会克制。   “欢妹!欢妹!”   屋子里又传来郎老头的鬼叫声。“欢妹你给为师做的零嘴儿去哪儿了?欢妹!守礼偷吃为师的东西!”   看看吧,她在这个门派里,明明辈分年龄都是最小的,却干着大家长才干的事情。郎老头为老不尊,总是跟师兄们一起叫她欢妹。一开始清欢打哆嗦起鸡皮疙瘩,现在也麻木了。“来啦!”   说完她低头轻轻把大师兄的头发梳理好,用发带扎起来,叮嘱道:“我给你熬的药放在石桌上,你不要忘记喝。”   大师兄乖乖点头,温柔的目光凝视着清欢。“好的。”   清欢笑了下,回到正殿,郎老头跟三师兄守礼就差打起来了——不过这画面也没多好看,三师兄揪着郎老头的胡子,一只脚蹬在郎老头的胸口,而郎老头的爪子巴在三师兄脸上,剪刀腿锁住了对方的头。这两人……三师兄没了魂魄后就跟个小孩子似的,跟当年清欢被他们捡到时的性格没差别,但郎老头不是小孩啊,他都这么大岁数了,还爱吃零嘴。   偷清欢晒的果干地瓜干什么的不要太频繁哦。   清欢看不下去,给他专门做了一份,放在篮子里,为了防止野猫老鼠偷吃就挂在大殿的柱子上,郎老头今天一摸,嘿!没了!这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守礼这小兔崽子吃的,就这小兔崽子嘴最馋!   这让她评理呢,清欢好言好语劝了两句,老顽童跟小顽童都不听,她的脸猛地拉了下来,吓得俩人赶紧松开对方,小孩子般站好不敢乱动。   清欢对着墙角一指:“面壁去!”   郎老头嘟着嘴分外不爽,去面壁的同时还不忘踢三师兄一脚。三师兄则含着眼泪,瞪了郎老头一眼。   清欢无奈地抚了抚额头,这几个人啊……   正在她准备去摘点野菜的时候,突然听到外头传来一阵吵闹,山上只有他们师徒五人,山下人只知道山上有座道观,也偶尔会来添点香油钱,但自打小镇郊外建了座寺庙以后,已经好几年没人到道观来了。郎老头为这事儿还闹过脾气,凭啥香火都被秃驴们抢走了?!要是给他们点钱,他们也能吃好点不是?   唉,做道士就是苦啊,他都苦了六十多年了,心塞塞。   第十一碗汤(三) 不过也有个好处,那就是不用被欢妹罚面壁了。郎老头嘿嘿一笑,正要拔腿朝外奔,清欢问了:“去哪儿呀?” “呃,这个……欢妹啊,你瞧这外头来人了,身为一观之主,为师咋说也得出去看看,你说是不?就让守礼替为师面壁吧!”说完就想溜,清欢却笑眯了一双美眸。“师父啊,有本事你就动一下给我看看。” 郎老头立刻站住不敢再乱动,一张嘴噘了起来,跟个孩子似的,不住地碎碎念,欢妹不是好娃子欢妹不是个好徒弟欢妹欺负他这个孤寡老人肯定是不想伺候他照顾他不想认他这个师父了……没完没了的。 清欢早受不了的出去了。 外头大师兄已经把吵闹的人都安抚好了,清欢一过去,瞧见石桌上的药碗,脸一沉:“大师兄。” 大师兄那春风拂面的笑容立刻就僵了,他连忙看向清欢,这才想起自己调理身体的药没喝,赶紧对清欢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端起药碗咕嘟咕嘟。清欢看了他一眼,一个个的,都不叫她省心。“各位乡亲,发生什么事儿了,你们怎么会上山来呀?” “清欢姑娘!清欢姑娘你们可得救救我们啊!” “陈老伯您别激动,坐下来慢慢说。” 这个陈老伯算是跟道观的师徒五人比较熟了,以前寺庙没盖起来的时候他来进香挺勤的,后来有了寺庙来了大和尚,就没再怎么见过他。但清欢还是记得他的,这老人虽然有点迷信,但心肠好,就算后来没再来添香油钱,也经常托进山的人捎点大米白面什么的上来。 俗话说靠山吃山,山里美味珍馐无数,但没有山下的大米白面还有食盐酱油,所以说陈老伯算是跟他们师徒很熟的了。 陈老伯坐到大树下石桌旁的石凳上,唉声叹气:“这要不是事情严重了,我们也不想来找你们。关键啊……关键是这、这庙里的和尚也都全遭殃了啊!” “到底是什么事呀?您能给我细细说说吗?”清欢柔声问。 她的声音清甜柔软,仿佛能让人在一瞬间情绪得到平复。满脸慌乱之色的陈老伯也终于慢慢平静下来,大师兄喝完药后给陈老伯倒了杯茶,放到他面前。陈老伯颤抖着双手捧起了茶杯:“这事儿啊,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一个月前,不知怎的,镇上突然发生了奇怪的事件。先是有人半夜听见女人哭声,然后就是窗外的白影,接着看管尸体的义庄的守门人不知何故突然死了,死前双眼圆睁死不瞑目。然后有几户人家正值壮年的儿子失踪了!他们去报官,官府派兵出来找找不着,县太爷干脆就撒手不管了,让他们自行解决去。大家找啊找的找不到,结果过了几天,失踪的儿郎的尸体就出现在了义庄!镇民们商量了下,觉得可能是闹鬼,就凑钱请寺庙的和尚去做法。 谁知道那些和尚,浩浩荡荡地朝义庄去了,那天晚上,镇民们胆小没敢跟着去,结果第二天就活了一个小和尚,还被吓疯了,嘴里就知道喊什么不要过来不要过来,其他的一句话也听不进去,不管谁跟他说话都不理。 再往后,连靠近镇子的几个村里都出了事,失踪的全是年纪在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这大小伙子谁家不是块肉啊,哪个舍得?有的还是家里头的独苗苗!这不,实在是没办法了,陈老伯就想起了山上还有座道观。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摊开,里面是些碎银跟铜板,有些羞愧地道:“之前一起筹钱给和尚,这、这是村里能凑出来的全部了……” 大师兄眸中闪过一丝不忍,正要开口婉拒,清欢却将小布包收了起来,放到他怀里,笑吟吟道:“陈老伯你放心吧,等明天我就让师父师兄他们下山看看。” 陈老伯等人千恩万谢的走了,他们走后,大师兄问道:“欢妹,你为何要收他们的银子?他们已经过得够清苦的了……” “咱们的日子就不清苦?”清欢瞄了他一眼,“要不是有我,你们现在还住在猪窝里呢。”小时候她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还能忍受,等大了一点就完全受不了了,这几个男人真的太邋遢了。 他们就是凑合过,有吃有喝就行,不管味道。还记得清欢幼时尝到师父跟师兄们做的饭险些吐了。那可都是野味啊,他们竟然能弄的看起来像屎吃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大师兄脸一红,羞愧。 “咱们收钱办事儿,总比不收钱好。”清欢说。“你没瞧见陈老伯松了口气么?咱们这道观香火不旺盛,也不灵验,他推荐我们,也是冒着风险的。要是不收钱,指不定他们还不信咱们呢。等抓完鬼,我给你做身新衣服,瞧,这都穿了十年了。”到处缝缝补补,好好一个神仙般英俊的男人,搞得跟丐帮九袋长老一样。他们是道士不是乞丐,不是谁身上补丁多谁就厉害的。 望着眼前容色娇嗔的美姑娘,大师兄的眼神更温柔了。 一个时辰后,被恩准可以结束面壁的郎老头跟三师兄共同松了口气,整个人往后倒,躺在大殿上。清欢一瞧见他们这样儿就无语,想好的教训他们的话也不说了——都是些没长大的孩子,说他们干什么呢。 听到要下山抓鬼,郎老头兴奋不已,他在这山上都待了十多年了,一点刺激的事儿都没有,简直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这下好了,有事忙了,还能赚钱! 第二天天一亮,郎老头、清欢还有二师兄三人一同下山了。中午不回来,清欢做了拌冷面,又弄了几盘小菜,叮嘱大师兄到了饭点不要忘记提醒三师兄,然后便下山去也。 镇上比山上当然热闹多了,虽然闹鬼,但白天的时候人们还是各过各的。清欢围着街上逛,郎老头跟二师兄去打探下消息查看地形。她扯了点布,寻思着给每人都做身新衣服,又买了点调料跟点心,至于大米白面什么的……他们应该在山上呆不长时间了。 如果她感觉的没错,世间将有大祸发生。 即便不带着墨泽,清欢对于时间空间的敏感度也很高,她能够感受到世间万物,又如何感受不到这个世界所面临的危险。为今之计,也的确是快些下山,想方法把师兄们的身子调理好,至于其他的,就等到时候再说吧。 买完了东西后,她寄存在一家客栈里,今天晚上看样子是回不去了,也不知三师兄能不能好好吃饭。 “欢妹啊,要不师父叫你二师兄送你回家,你就别跟来了好不?”郎老头搓着双手,涎着笑脸问。 清欢瞥他一眼:“师父,我难道比三位师兄差吗?您不是老说我才是你最有天赋的徒弟吗?” “天赋又不能当饭吃,你没经验啊。”郎老头嘀咕了一声,在一家之主面前不敢吭声,但还是叮嘱道,“要是害怕了就朝你二师兄身后藏,他皮糙肉厚的不怕打。” 二师兄瞪眼:“臭老头子你说什么哪?难道我还保护不了欢妹?” “哼。”郎老头看准时机,一脚正中二师兄屁股。“师父说话,徒弟插什么嘴!” 二师兄委屈不已找清欢评理:“欢妹你看这臭老头!” “嘘——”清欢连忙竖起食指示意他噤声。她是知道的,半夜三更,更深露重,万籁俱寂,他们又是在义庄这种死人待的地方,师父跟师兄拌嘴不过是怕她紧张害怕。 三人站定在义庄院子里,那昏黄的灯笼不住地摇摆……摇摆……整个义庄安静到了极点,看守义庄的守门人死了以后,就再也没人敢到这里来了。 “师父,你看,好奇怪啊,刚才我们进来之前天上是有月亮星星的,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清欢指了指天空。 郎老头依言看去,的确,夜空黑的如同墨色,竟是一点光亮都看不见。现下除了那几盏灯笼,再也看不清任何东西。 倒是有点像黄泉路,清欢想。到达奈何桥之前有段路,那段路就叫做黄泉路。黄泉路漆黑一片,睁眼看不见四周,伸手瞧不见五指,地上的土也看不清颜色,一切都是虚无。 当然这义庄跟黄泉路不能比,黄泉路是灵魂之路,而这义庄……充满了腥臭之味。 “师父,这是鬼打墙。”二师兄冷静地说。那盏灯笼从开始就挂在那儿,不管怎么说,这义庄再大,他们也该从门口走到大堂了,这会儿走了快半柱香,离灯笼的距离却还是没有变,不是鬼打墙是什么? “欢妹啊,你跟师父虽然这么多年了,但师父的威风你还没看过呢!”不过小小一只鬼,郎老头真不放在眼里,这么点小角色哪里需要他出手啊,就算是双腿残废的守道都能轻轻松松收拾。“今儿师父就威风威风给你看!” 特别想在小徒儿面前显摆的郎老头要开始作妖了。   第十一碗汤(四) 郎老头看着挺不着调的,平日里也经常做些抢小孩零食啊偷吃啊之类的不着调的事儿,但在抓鬼这方面,他还真是比专家还专家,至少清欢跟他是比不了的。就见郎老头深吸一口气,单手叉腰,另一手任意指了个方向,大嘴一张,破口大骂:“……&%¥#¥%&**%#……**!!!!” 清欢和二师兄:“……” 真是好大的本事,好大的威风啊……清欢的膝盖险些跪碎了,她都已经准备好不着调的师父画符踏步驱邪了好么!这是什么鬼……在现代世界的时候,清欢挺爱看些稀奇古怪的书,她可不怕看恐怖片,片子里就算有再多的鬼,又能有忘川河里的多?忘川河那么多厉鬼她都不放在眼里,恐怖片在她看来还不如卡通片好看。 ……作者扯远了。话说回来,她是知道民间有这个说法,遇到鬼打墙的时候,使劲儿的骂,要么就让男人撒泡尿,这就能破了鬼打墙。本来清欢觉得这个方法挺好的,前者女人适用,后者男人适用,没想到在郎老头这里,两者都适用。 她也是服了,师父骂起人来一套一套的,都说人怕鬼,其实鬼更怕人,尤其怕恶人。一个人心慌害怕的时候,破口大骂几分钟,胆子就壮了。这胆子一壮,那身上的三味阳火就烧得起来,阳气一足,鬼怪自然不敢近身。说白了,就是要胆大。郎老头也说,胆子小的人干不了降妖伏魔这一行。 怪不得呢,清欢以前也下过山,经过郎老头经常蹲的那包子铺大妈面前,说郎老头就是再混也没人敢骂他,那会儿清欢还天真的以为,虽然师父不着调,虽然道观香火不旺盛,但他老人家抓鬼的威名还是在的,不过现在看来,大概是那张可以睥睨天下泼妇的嘴占了便宜吧。 在郎老头狂喷的时候,二师兄默默走了过来,两手捂住清欢耳朵,哀叹:“欢妹,莫听,别叫死老头把你带坏了。”整个师门,除了大师兄就数小师妹最文雅,小师妹文雅该感谢大师兄,从小就抱着念书教认字做人,要是跟郎老头一样变成个泼妇那可惨了。但二师兄就奇怪了,就郎老头那德性,是咋教出大师兄那样神仙般的人物的? 师徒俩站在一起,说句不好听的,像是二郎神跟徒弟。一个高帅雅,一个矮矬穷土肥圆。虽然郎老头经常吹嘘他年轻的时候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但二师兄觉得郎老头在吹牛。 反正郎老头天天吹牛,胡吃海喝的瞎咧咧,嘴里没一句实话。 但就这样一个臭老头,却是他们最最尊敬的师父。 过了了一会儿,郎老头终于骂完了,周围的景象瞬间变得清晰,合着他们仨都已经到正厅门口了,就在原地打转没进去。 “欢妹,咋样,师父厉害不?”郎老头颠颠跑来献宝。 清欢不忍伤害可爱的小老头,点头,昧着良心:“可厉害了,真不愧是师父。” 哈!哈!郎老头顿时得意洋洋起来,他要是有个尾巴,这会儿已经翘上天了。得到小徒儿的赞美,他高兴坏了,背着双手哼着小曲一脚踢开正厅大门,如入无人之境。 ……好像本来就是无人之境。 清欢跟二师兄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跟在郎老头身后走了进去。 一进去清欢就觉得不对劲。这种不对劲跟危险没有关系,而是一种彻底的死寂。奇怪,真奇怪,按理说,人死后,灵魂是不灭的,民间所说的头七三七便是如此,鬼魂一般在人间滞留百日,才会有鬼差前来勾魂,这段时间里,它们都呈现出一种懵懂无知的状态,大多数不会离开自己的尸身。但现在,所有的尸身上都没有一丝灵魂的气味。 清欢是奈何桥主,她对灵魂的敏锐无人能匹,她清楚的知道,这个世界的鬼差并没有来勾魂,而这些人的魂魄也是的的确确不见了。但若说是彻底毁灭也不对,因为他们的灵台上还有星点蓝火。那蓝火是未勾魂的象征。 这个义庄处处透着古怪。 如果墨泽在,或者清欢肯掐指去算,也可以立刻得知事情缘由,可她没有这么做。她想,在这个世界里,就认认真真只做郎老头的徒儿,用他教的本事。 师徒三人兵分两路逐个检查尸体,郎老头怕清欢害怕,就让她跟着自己。他收其他四个徒儿的时候可没这样过,小雪儿为情所困惨死,但她生前,他也仅是稍稍宽松,教导仍旧严格,所以当清欢拜入师门后,郎老头真不想让她太辛苦。可没想到这最小的徒儿偏偏是天赋最高的一个,以前他对小雪儿太苛刻,这会儿就对清欢格外溺爱,要是以前,他早把徒弟推出去让他们自己上了。 这点小事他们还完不成吗?只是郎老头想到日后清欢肯定要面对这些,所以就想带她出师,世上唯一一个出师师父挡在前头的,估计也就清欢一个。 他对清欢好,清欢能感受不到么?她感恩并且珍惜,同时也全心全意为郎老头着想。 义庄里的尸体有的已经开始腐烂了,但也有几具新尸,他们的重点就放在新尸上。奇怪的是,这些新尸明明都是半大小伙子,但整个身形却萎缩的厉害,且浑身皮肤发皱发干,空洞不已。 “师父,他们这是……精气全被吸走了吧?”清欢伸手轻轻摁了下一具尸体的额心,没有丝毫惧色。 郎老头生怕她吓着,一直注意着她表情,这会儿才敢确信她是真的不怕,甚至乐在其中,心里头松了口气,又觉得自己这个师父没有了用武之地,好歹让他耍耍威风啊臭徒儿坏丫头不懂事…… 正在这时,清欢感到暗处有地方不对,连忙一把将郎老头推开,同时嘴里喊道:“师父小心!” 一具巨大的躯体扑了过来,清欢手里只有一盏灯笼,但她个儿纤细,极其灵活,那身影虽大,却十分笨重,动作机械僵硬,一看便是具行尸走肉。清欢轻松地从他腿间划过,单手一撑,便站到了郎老头身边。 郎老头跟二师兄吓得魂儿都快没了,这要是清欢有什么不测,他俩绝对以死谢罪! “师父,是具行尸走肉。”清欢冷静地说,“抄家伙吧。” 他们是做了万全的准备的,清欢的武器是把水火伞,二师兄给她做的,二师兄除了功夫好,尤其擅长做些精巧的玩意儿,这水火伞如同其名,不惧水火,钢骨铁叶,刀枪不入,可以说是极佳的防身工具。而二师兄另辟蹊径,水火伞面上设了不少钢针,他知道女儿家爱美,水火伞本都是单一的颜色,但他愣给清欢在伞面上弄出了江南水乡烟雨初荷,用的就是这些针,无论撑开收拢都可做武器,却又雅致得很。伞柄也是精心设计过的,配合着清欢的手、体型、身高,换句话说,这伞搁别人手里,那就是把普通的防身的水火伞,但到了清欢手里,它就不仅能防身,还能做武器。 清欢收到这个礼物的时候眼泪都快下来了,点子是大师兄出的,材料是师父跟三师兄找的,然后二师兄将水火伞做了出来。她没有办法去形容自己心头的感动。 水火伞还有夹层,里头是清欢准备的黄符,基本上这伞就算丢鬼窝,也没鬼敢碰。 “欢妹,不止一个,小心。”郎老头神色突然严肃起来。 清欢也听到了异动。这些行尸走肉没有呼吸也没有心跳,四面八方围了过来,就着月光,清欢数了数,大概得有七八个。它们一致神情呆滞漠然,但出手狠毒,并且想要咬他们,尤其是想咬她跟师父,反而对二师兄没怎么动口。 二师兄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师徒三人交换了个眼神,二师兄装作被打昏,一具行尸走肉将他扛到了肩头,迅速隐没在黑暗之中,接下来清欢跟郎老头很快就将剩下几具镇住了。 这些东西对普通人来说可怕至极,对郎老头跟清欢来说,还不如一只马蜂来得可怕。 因为黄符镇不住马蜂。 说也奇怪,被黄符镇住的行尸走肉很快就开始萎缩,最后变成了如同床板上其他死尸的大小。清欢试着揭了一张黄符——它们都不再动了。 “人早就死透了。”郎老头皱眉。“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控制了它们,这会儿符纸镇住它们,就变成了它们真实的模样。” “师父……”清欢喊了一声。“这几个人没有头发,身上穿的是不是袈裟?” 月色太淡,灯笼又在打斗中熄灭了,郎老头捻了放火符,烧了一看,果真。他老脸一拧:“这是庙里那群秃驴啊!” “怎么都死了呢?”清欢奇怪。“他们可是一起来义庄抓鬼的,这么多和尚,就算是只念经,那鬼也受不了啊,怎么全死了?” 郎老头伸手一试,冷笑一声:“这些是什么狗屁和尚,他妈的戒都破了,念经,念到死也没屁用!” 他平时就看不惯庙里那群秃驴坑蒙拐骗的行为,他们还是白天来的,想来是想要装模作样骗点银子,因为白天的义庄是正常的,可谁知道他们进来后,白天也开始死人了。 清欢看了师父一眼,单手在他们灵台试了下,果真,感觉不到任何魂魄波动。“就算他们是骗子,师父也会拯救他们的。” 郎老头窒了一下,哼一声。嘀咕:“谁叫我是个道士呢……” 清欢笑了。“走吧师父,咱们追二师兄去,方才我在他身上施了法了,咱们现在还能跟上。”   第十一碗汤(五) 师徒俩一路跟着,到了目的地以后,清欢傻眼了,郎老头也傻眼了。 这怎么就到了县衙?! 那具行尸走肉扛着二师兄就消失在县衙,此刻的县衙两扇乌门大开,黑漆漆的如同洞口。行尸走肉进去后,门又缓缓地关上了。 “师父,有鬼气。” 郎老头点头:“这里头的东西不一般啊,这是哪里学来的邪法,按理说这偏远小镇,不可能出现这样厉害的鬼。” “不管怎么样,咱们先去救二师兄。”说着,清欢起身就要走。 “救谁呀?” 身后冷不丁传来一句问话,险些把师徒俩吓尿!郎老头一回头见是二师兄,气得一脚踹过去,把二师兄踹了个狗啃泥,然后破口大骂:“我&……*&¥#你个小兔崽子!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吗?!你是不是看我活得够久了所以想叫我早点死?!我死了也就算了,欢妹跟你有什么深仇大恨你要吓她?!女孩子家家的是可以随便吓唬的吗?!这要是吓出个好歹来,我跟守道守礼就把你给废了!” 二师兄内牛满面:“对不起……” “对不起有个屁用!亏欢妹还要进去救你!你个没良心的唔唔唔——”郎老头话没说完就被清欢捂住了嘴,呜呜着抗议。 清欢嘘了一声:“师父!” 他们挑的雄鸡报晓前一时辰来的,这会儿东方露出鱼肚白,很快就要天亮了。清欢之所以捂住郎老头的嘴,是因为县衙的大门又开了。 郎老头只好忍下满腹愤懑,瞪了二徒弟一眼,伸手在他腰上掐住一块肉死命一拧——那叫一个酸爽,二师兄眼泪都下来了。清欢见这俩没个人样,无奈至极,只好捻了个隐身诀,把三人都藏了起来。 县衙大门一开,几具行尸走肉就先走了出来。他们抬着一顶小轿子,那轿子格外的精致小巧,四周是用轻纱做的幔子,很好看也很飘逸,但可惜看不清楚里头坐着什么人。 清欢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她结了个手印,掀起一阵清风,吹开了帘幔。 师徒三人立刻伸手捂住了嘴——清欢捂住了郎老头,郎老头捂住了二师兄,二师兄捂住了清欢。那轿子里坐着的是个什么东西啊!只觉得大致上像个女人,但又看不清脸看不清身体——或者不能说看不清,而是不能看!那坐在软垫上的“东西”浑身白肉颤动,嫩呼呼又血淋淋,像是一只被剥了皮的大蛆,但又有一头黑亮的长发。没皮没骨的,只是一坨烂肉。 但那坨烂肉分明又有生命力,五官模糊,惟独两颗眼珠子滴溜溜的乌黑,四处转动,而若非那眼珠间或一转,当真像个死物。 行尸们抬着轿子慢慢远去,此刻雄鸡报晓,天下大白,天亮了。 师徒三人光明正大的走出来,清欢皱眉,看了一眼府衙:“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师父,您说刚才那是什么啊?没有四肢没有脸皮的,是人吗?” “是人。”郎老头叹了一声。“这回年轻小伙子失踪一事,跟县太爷估计有关系。” 二师兄不爱动脑子,但也不是笨蛋,他看了一眼县衙。虽然天亮了,但县衙上空却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黑气。要是他记得不错,半个月前他下山买大米白面,县衙还是正常的。如今这股黑气影响到了附近的百姓,怪不得人人面带菜色。 “这妖物不知是什么来头,但县太爷必然知道。”郎老头说。“在这之前,咱们往老乡家里走走,讨碗水喝。” 清欢二师兄跟在郎老头后面,找了几家天一亮就起床并且住在县衙周围的人家,进门一打听,果然,家里上上下下,除了年纪轻的壮丁,其他人都在闹肚子,上吐下泻的,几乎脱了半条命。大夫看了药抓了,可愣是没用。 这样的情况下,有陌生人来讨碗水喝,他们还是让人进门了。郎老头说:“我啊,是个游方道士,老伙计你要是不嫌弃啊,就让我喝完这碗水,给你家看看,放心,不收你钱。” 前来开门的老人家颤颤巍巍地道谢,去打了几碗水。 清欢把碗端到手里就看出那水不对劲儿了,他们这一脉都天赋异禀,三位师兄都有天眼,而她本身就能看穿事物本质。 师徒三人几乎是一眼就瞧出来了,那这水自然是喝不得。幸好那老人家也没看着他们,于是三人把水一泼,老人家一回头,这三人就喝完了。 他心里嘀咕,咋这么快。一时间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好人,要不要相信他们,但转念一想,自家家徒四壁的,又有啥能叫人惦记的?瞧那猥琐老儿身边的大姑娘美貌端庄,小伙子强壮彪悍,看起来不像是坏人。 清欢要是知道老人家心里在想什么,准笑破肚皮。郎老头要是知道了,指定扭头就走,他收的徒儿,个顶个外貌都拔尖儿,就他这个师父獐头鼠目不入流,但你做人不能以貌取人啊,他郎老头年轻时候也是迷倒万千少女的翩翩少年郎好么! 以貌取人,肤浅!低俗!这会儿他的徒儿们是长得好看,但过个几十年说不定比他郎老头还猥琐,他这话撂这儿了! 郎老头不去想“他们到底能不能再活几十年”的这个问题。 进了屋,东屋炕上躺着个老婆婆,西屋炕上躺着一个妇人和两个娃,都是面透黑气浑身无力,病怏怏的样子。 “老伯啊,你们家平日里做饭,是不是就用那井里的水啊?”清欢柔声问。 老人家点点头,自夸起来:“这口井啊!咱都打了几十年了!从我爷爷还活着时候起就用!水特甜!刚刚你们喝了不是,好不好喝?平日我家做饭洗菜洗衣,全是用这井里的水!” 清欢尴尬点头,她哪里敢喝…… 郎老头装模作样地给床上躺着的老婆子把脉,然后问那老人家:“老伙计啊,你信我不?” 老人家点点头:“信。” “那我跟你说,老哥儿啊。”郎老头自动拉近距离,已经从“老伙计”变成了“老哥儿”,“你们家啊,这不是吃坏肚子,这是中邪啦!” 老人家啊了一声,吓得面如土色。他立刻反手抓住郎老头,忙不迭地问:“那咋办,咋办啊?道长,求你就就我们吧!我儿子死了,家里就剩这俩独苗苗,可不能再折了啊!”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你放心,我指定给你医好,但你得告诉我,你家这水井,源头在哪儿,是不是周围大家都喝这一口井的水啊?”郎老头问。 老人家想了想说:“是啊,这口井是跟县衙连在一起的,我们周围住在县衙附近的这几户人家,都是跟县衙的井连一起的。至于县衙水井的源头我就不知道了,你得去问县丞,咱县里头这些事儿啊,他都知道。” 郎老头点头表示知道,回头叫了下清欢。清欢乖乖走过去,取出符纸。 郎老头做法的样子行云流水特别有范儿特别酷,他外表不着调,猥琐又邋遢,但当他认真办事儿的时候,是很有说服力的,真像个隐世不出的高人。老人家看着郎老头的手势,都一愣一愣的,郎老头烧了符纸后,清欢取出他们随身携带的水壶,拧开给老人家的妻子儿媳孙子孙女服下,没一会儿,他们脸上的黑气就没了。 这家人千恩万谢的,郎老头叮嘱他们以后别再喝井里的水了,要是用水,走点远路去城外挑吧,整个城里的水都不大安全。 师徒三人又走访了几家,才发现这事儿发展的很快,也不知这水源到底通了多少家,要救太难了。 “师父,那水里的黑气是什么啊?”清欢遇到不懂的就问,这是她的好习惯。郎老头是个非常博学的人,他对于道术这一块可以说是有着极其丰富的阅历,清欢如果想要学,郎老头就是最好的师父。 “那是怨气集结,化为黑烟,融入水中。人若喝了以后,轻则重病,大则丧命,是不祥之物。”郎老头叹气。“这回麻烦了,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普通的厉鬼哪有这么厉害。” “啊!”清欢突然惊叫,把郎老头跟二师兄都吓了一跳。她眨眨眼,可怜巴巴地说:“咱们忘了大师兄跟三师兄了,还有,没吃早饭呢。” 这么一说,郎老头跟二师兄的肚子也咕咕叫起来。 昨天走的时候,清欢只准备了午饭跟晚饭,大师兄腿脚不方便,三师兄又经常神智不清,他俩能照顾好自己么!想到这儿,清欢就很担心。 师徒三人在镇上草草吃了碗馄饨,清欢赶回山上看看那俩人,二师兄郎老头则继续打听水源的中心,分工非常明确。 回到山上的道观,大师兄跟三师兄俩人早饭都吃完了,灶台太高,大师兄够不着,好在三师兄神智清醒,就做了饭。过了一夜,两人就是稍许憔悴些,其他还好。 清欢打水来给大师兄擦脸擦手又梳头,又把三师兄昨天弄破的衣服补了补,随后把发生的这些事都告诉了他们。   第十一碗汤(六) 大师兄三师兄都很担心,硬是要一起下山,清欢却不肯答应。她当然不是怀疑这二位的能力,但却仍然不放心。大师兄向来宠爱她,她说什么就是什么,这回也仍然犟不过她,三师兄就更别说了,他只要一陷入不清醒状态,清欢连劝一声都不用。 回来一趟,把两个师兄收拾干净,又准备好了饭菜,清欢又匆匆下山而去。 郎老头跟二师兄已经打探出消息来了。 据说县太爷家的公子已经很久没露面了,要知道这纨绔最好女色,无心读书,成天朝烟花柳巷跑。这回一个多月没出现,大家都觉得奇怪。 郎老头就去了妓院调查。一开始那鸨母不让他进——谁要个糟老头子进啊,一瞧那副穷酸样就是没钱的,后来郎老头生气贴了张符,鸨母就对他言听计从了。 这县太爷家的公子名叫方正,名字不错,人却一点也不方正,吃喝嫖赌是样样来,镇上稍有姿色的姑娘他都调戏过,更有甚者,过分的是他还曾经强抢民女。有人告到了县衙,可惜没用,在这儿,县太爷就是那土皇帝,所以最后,那告状的人非但没讨了好,还挨了顿板子给撵了出去。 这样的话,县太爷为什么凑合找了两下人就不找了,也就有理由可以解释了。只是不知那妖物跟县太爷到底有什么关系,那天晚上从县衙抬出去的小轿子里的那坨东西又是什么?是人?是鬼?是妖?还是别的什么? 打探来的消息就这么多,反正就是确认了,那东西跟县太爷是有关系的。至于是什么关系,又是哪里来的关系,这就不晓得了。 查也不好查。清欢皱眉,看着郎老头在那里装神弄鬼的换上一身特别有范儿的道袍,然后把长年累月蓄着的胡子给刮了,头发也梳的整整齐齐,竟然也精神得很,有点仙风道骨得道高人的样子。 这是要干什么?清欢在郎老头的催促下也换了道袍,二师兄也是,两人跟在郎老头身边,就像是俩小道童。 然后郎老头就大摇大摆地去捶县衙的门了。 说是捶真是一点都不夸张。开门的衙役一看是个看起来挺有范儿的老道士,心里咯噔一下,想起这几天县衙闹鬼却被县太爷勒令不准往外说的事情,当下说话声音也温和了些,问郎老头:“不知道长敲门可有要事?” 郎老头装模作样地作了个揖,说:“老道远望镇内黑气冲天,料想是有妖孽惑世,烦请这位小哥帮忙通报一声,就说老道是上门降妖驱邪来的。” 那衙役犹豫了片刻,回头跟另外一个衙役交流了几句,说:“那道长您先稍后,我去问问我家老爷。”说着又把门给关上了。 大概过了有半刻钟的样子,衙役才回来,恭恭敬敬请了郎老头进去。 县太爷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蓄着一把山羊胡子,一双吊梢三角眼精光四射,一看就是个不好糊弄,城府深沉的。他先是上下打量了郎老头一番,觉得这老头看起来倒真有点像是高人,心里有了点希望,但也没敢抱太大。毕竟先前这十里八乡有名的和尚法师道士尼姑跳大神的他都请过了,没一个有用的。 郎老头赶在县太爷开口之前说道:“大人,老道从山上便看到山下黑气冲天,贵府可是发生了什么怪事?” 县太爷又岂会把自家的事情说出来,只敷衍道:“没有。” “呵。”郎老头低笑一声,那模样真有点像个高人,把清欢跟二师兄看得一愣一愣的,直到现在他俩都还以为郎老头是在开玩笑呢。“既然如此,便是老道多管闲事叨扰了,咱们走!”说着起身就走。 清欢跟二师兄也动了下,步子还没迈就被县太爷叫住:“且慢!” 郎老头贼笑,一回头又是严肃沉稳的样子:“大人还有事?” “不瞒您说,本官家中的确是出了怪事。”县太爷挥了挥手,在场的人就都退了出去在,只留下了他的几个心腹。“近几日镇上闹鬼,已经闹到本官的县衙里来了。只是本官害怕民心浮动,所以一直压着,不敢让人声张。” “到底是何事?”郎老头问。“可是与令公子有关?” 县太爷叹了口气。 其实这事儿说来也不大,方正不着调习惯了,他伤天害理的事儿不敢干,但坏事儿一抓一大把。那天他去妓院,鸨母说来了个新姑娘,长得那叫一个俊俏水灵,方正就去了,一见之下就被那姑娘勾的失了魂,当下颠鸾倒凤好不快活,一连在美人窝快活了十几日。 半个月后的早上,方正的一片恶臭中醒来。他睁眼一瞧,那被他抱在怀里潇洒快活十几日的美人儿竟然已经烂成了一坨皮肉!他吓得屁滚尿流,什么也没说就跑回了县衙,心里一直害怕妓院的人会找上他,把他当成杀人凶手。 可奇怪就奇怪在这里。事后县太爷派人去查,鸨母却说从未来过新姑娘,更未让其伺候过方正公子。最最重要的是,方正公子已经半个多月没踏入他们妓院的大门了! 这可不是青天白日的活见鬼么! 方正回来后就被奇怪的东西给缠住了,整日整夜在房间里不出来。一开始县太爷没发觉,后来就感到了,家里正值壮年的男子是一个少一个,一个接一个的死,然后家里的死完后,他不敢在家住了,就举家搬到了县衙暂住,可诡异的事情继续发生,整个镇上都开始有人失踪有人死!全是十七八岁的半大小伙子!身体健康的那种! 县太爷隐隐觉得是出了什么大事,但他不懂,于是只好去请些和尚尼姑,可这些人也是一知半解,非但不能救人,反倒连自己的性命都搭了进去。最后县太爷也是没法儿了,只能这样耗着。 但那些死去的人突然出现在了他们家,还都是栩栩如生的样子,除了肢体僵硬眼神呆滞浑身冰冷以外,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而且力大无穷,有一次县太爷想进方正的院子,那守在门口的行尸走肉一把抓住了他的手,险些将他的手腕捏断! 在这之后,屋里的方正到底什么样,就谁也不知道了。县太爷搬到了县衙,现在就剩方正一人在家。 清欢记得,郎老头说过,人死了,灵魂自然而然要去投胎,不去投胎的也要躲过鬼差缉拿,然后变为孤魂野鬼,所以,如果不是有天大的心愿未完成的话,不会有鬼愿意失去投胎的机会。 冤有头债有主,鬼魂报仇自然是要报复那些伤害他的人,可是郎老头问遍了,县太爷想不出到底是谁想要害方正。 当初认出那些人就是失踪的儿郎后,县太爷就命人不许再追查下去,他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早晚要出事,可现在他只想着能扛一天是一天,总比现在就死了好。 郎老头很鄙视县太爷这种贪生怕死的人,为了自己活命竟然把儿子给扔下去不管了,这让他对县太爷的印象非常不好。“大人,可否把贵府的钥匙给我,让频道亲自去看一看?”说到这里郎老头又要鄙视县太爷了,这什么人啊,自己跑了就算了,还把家里大门给锁了,这要是方正能逃出来,那也出不去啊,他这不是给自己儿子找死吗? 其实县太爷也不知道方正到底死没死,按理说以那个妖物的速度,常人早被它弄死了,但县太爷逃走那天早晨,还很确信的听到儿子的呼救声。只不过他很懦弱的转身跑了,而不是去救。 郎老头要钥匙,他就命人给了郎老头。反正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值钱的他早就叫人收拾好带走了。现在的家里,也就是个空城。 清欢也很鄙视这个县太爷,这世上,人类的劣根性真是太可怕也太可悲,血脉相连的亲人都可以舍弃,还有什么是不能舍弃的? 郎老头说白天去了也没用,于是师徒三人围着县太爷家的房子绕了两圈看了看风水后,就找了家面店坐了下来,吃顿饭,填饱肚子。 郎老头一口气灌了三碗面,才抹抹嘴巴一本满足地说:“救人要紧,咱们今晚的首要任务是救出方正,不跟那妖物多做纠缠,记得了没有?” 清欢跟二师兄点头,郎老头满意了,又要了一碗面,把面汤喝的呼噜呼噜响。清欢却没什么胃口,一来她不饿,二来一想到那白花花的大肉蛆,她就恶心,面条看起来跟那玩意儿挺像的,她还是不吃好了。 结果剩下的面经过郎老头跟二师兄的决斗,属于了二师兄。 吃完了饭,师徒三人开始在镇上到处闲逛,清欢以前很少下山,更别提是逛街了,她慢悠悠地走着,可惜因为闹鬼的事情,现在天一黑,甭管有事儿没事儿,大家都早早吃完饭进被窝,大门锁的严严实实,家里有壮丁的最紧张。   第十一碗汤(七) 估摸着到了时候,郎老头就带着清欢跟二师兄朝县太爷家里去了。 县太爷家是整个镇子上最豪华最气派的,五进的院子,门前两个石狮子威风至极。张牙舞爪的。石狮子本可辟邪,但此刻却蓦然透出一股黑气。 这地方太古怪了。 清欢看了看郎老头的神色,很是凝重,之前郎老头说这样的偏远小地跑不出什么大妖孽来,可现在一瞧,好像并不是这样啊……清欢囧了一下,看了郎老头一眼。郎老头一生大风大浪经历过无数,再厉害的魔物也见过收过镇过,哪里会怕这小小道行的东西。他有心叫清欢出师,却又师者父母心,担忧害怕,凡事都想挡在她前面,当年他其他几个徒弟出师可没这样过。 也许是因为失去了一个女弟子,所以更加担心一个娇滴滴的女娃儿会受伤害吧。女娃跟男娃到底是不一样的,清欢懂事又聪明伶俐,刚刚长起来一点就在照顾他们,时至今日,他们做什么能离得开她啊,衣服是她做的,饭菜是她煮的,他们的衣食住行都被她照顾的好好的,要是没有那个大隐患,郎老头觉得,师徒五人一辈子不下山也未尝不可。 然而……他看了看乌黑的天空,叹了口气,该来的到底是要来。修生养息了这么多年,他们也该把从前的恩恩怨怨一并了解了。道家也讲究快意恩仇,如此方能得因果,凉雪惨死,这仇不能不报,更何况,那两人为非作歹修炼邪法,也应尽早铲除才是。 若他看得不错,这黑气分明跟那两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无论如何,都得把这事儿给解决了。 想到这里,郎老头深吸一口气,推开了县太爷家的大门。 朱红色的木门吱呀一声开了,远处黑洞洞的,堂屋大开,像是一张黑暗的巨大的口,正在对着他们张牙舞爪。 清欢穿着一双蓝色的绣鞋,这鞋子都已经洗的有些发白变色了,但她仍然穿着。此刻绣鞋一踩到地面,立刻有种说不出的绵软感。清欢低头一瞧,竟是一地鲜血!她一惊,立刻朝后一缩!身后一只大手扶住她的肩:“别怕,是障眼法。” 清欢很想解释一下她并不是怕,而是习惯性的爱干净所以想抬下腿,不过二师兄这么关心自己,她要是不接受的话好像很不是东西,于是就笑了一下:“我知道,多谢二师兄。” “欢妹,用我教你的破了这障眼法。”郎老头如是要求。 闻言,清欢点点头。世人皆认为正午为阳,子夜为阴,男血为阳,女血为阴,这说法不无道理,但其实恰恰相反。女人的血因为至阴,所以至阳,正午的太阳最热,但因为时间交替,其实最阴,真要暴晒飞尸,最适合的是在正午的前两个时辰以内。 她将食指咬破,滴出一滴血,暗忖,若是她愿意,这血可以叫人长生不老,如今却被拿来当做驱邪的器物,真是暴殄天物。 鲜血抹到黄符上,清欢低声念了几句咒语,立即松手,黄符立刻像是有生命一般散发出金光,眨眼之间,脚底便恢复了踩到青石板的感觉,清欢松了口气,她不怕别的,还真怕自己学的道术有些不灵光,毕竟之前学的全是纸上谈兵,实战经验等于零。 “欢妹啊,今儿这妖物,就作为你出师的第一个考验,你能接受吗?”郎老头神情严肃地问。仔细看去,会发现他眼底其实也有些紧张,毕竟这些东西不好惹,不比寻常的小打小闹,清欢虽然聪明绝顶又有天赋,但毕竟是个女娃子,郎老头这辈子见到的女人不少,没几个胆大的,可当道士怎么能胆小呢?须知一点点的疏忽就有可能要了你的命啊!所以,选择让清欢此刻出师,郎老头是既担心,又期待。 想当年守道作为他的大弟子出师的时候,面对的是个百年厉鬼,虽然手忙脚乱,好歹没有出什么岔子成功镇压,二弟子守贤就差些,尽管最后也成功了,却叫那狐狸精吸走了不少精气,三弟子守礼……不说也罢,对个修炼成精的黄皮子都没胜算,四弟子凉雪更惨,第一次出师被鬼吓得尖叫晕倒……根据这一个比一个差的惨痛历史教训,郎老头觉得,欢妹估计也要完。 这能力归能力,天赋归天赋,胆量才是最重要的啊!不然人家怎么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傻的。当道士不怕你心宽,只怕你心不宽。 郎老头犹豫了很久才让清欢打头阵,但他手里已经捻了个诀,早已做好准备,一旦清欢出问题,他第一时间进行救援。 其实清欢是真不怕,她有什么好怕的?不是鬼她不怕,是鬼她就更不用怕了。只是在尘世之间,她掩去了身上的威压,即便是鬼魂也不会被吓到,现有的能力,她早已收放自如。 花厅仍旧没人,清欢捻了个火诀,立刻听到啪的一声,随即传来一阵如泣如诉的女子声音:“官~人~~~” 竟是戏曲唱腔。 也不知是弄得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对男人可能有用,可惜现在清欢虽然穿着男装,骨子里却是个女人。她手上带着天罡之力,一巴掌拍下去,那搭在她肩膀上的手便瞬间冒出一阵青烟,散发出一股恶臭! 女鬼尖利吼叫着退去,清欢皱眉,脏死了。懒得跟那女鬼瞎胡扯,她甩出几张黄符作为照明,利眼一转,便看到了坐在正中央的女鬼。 肠穿肚烂的模样,真是丑哭了。对于爱美爱干净的清欢来说,有点忍受不能。她深吸一口气,往后退了一步,可即便如此,那种腥味中带着淡淡恶臭的味道也仍然冲进了她的鼻子里。 郎老头跟二师兄很淡定,尸臭他们已经闻了很多年了。此刻见清欢后退,二师兄便要上前助她,却被郎老头一把拉住手臂,喝令:“不要轻举妄动。” 位子上坐着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人?鬼?清欢说不清,但挺恶心的。说是人,身上带着鬼气,说是鬼,却又有实体,在火符的照耀下甚至还有影子!这不活见鬼了么!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那是个女的。 女怪物叹了口气,说话声音怪里怪气的,如同用指甲划过玻璃板的声音,听起来叫人难受极了。她盯着清欢看,认出她是个女人,鬼叫道:“你是上门送死的吗?!” “到底谁死,那可不知道。”清欢笑了一下,双手结了个手印,下一秒女怪物便哀嚎出声,那一道小雷劈下去,她身上的皮肉立刻外翻,露出里头鲜红的嫩肉来。这样一看,这女怪物倒像是有实体的了。 清欢皱眉,不应该啊,身上鬼气那么重,又哪里来所谓的正常身体?再说了,那股子怪味……“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呵呵……”女怪物笑得叫人浑身都起鸡皮疙瘩。“什么东西……呵呵……呵呵……” 呵呵个没完,如果没在现代世界生活过也就算了,主要是清欢去过,而且还挺爱上网,一想到呵呵的意思,她就浑身不对劲儿,哪怕知道这女怪物其实只是在怪笑,心里也觉得像是被骂了。“住口!” “住口?我为什么要住口?我——” 话没说完就被郎老头打断:“打住打住!我们可不想听你有什么悲惨的故事!你再悲惨你也害人了,死在你手上的人还不少,你就是悲惨到死,也没用。今日该镇压还是要镇压!” 说那些废话有什么用,再怎么可怜,这怪物的确杀了很多人,她身上血腥味儿那么重,还能保存这样的身体,想来都是那些壮年男子精气的功劳。只是……郎老头奇怪了,从来只有精怪才吸食人类精气,这女鬼又是哪里来的本事,也能吸人精气?要知道男子阳气比较重,普通的鬼魂靠近都不能,即便是厉鬼,也要受到阳气冲击,可这怪物都吸了多少人了? 真诡异。 一个对自己的肉身如此看重的怪物,还懂得这样的邪法……郎老头不想听怪物那些废话,她是跟方正有纠葛也好,跟县太爷有关系也好,反正他都不在意,他唯一想知道的是……“说!你是怎么修炼成今天这个样子的?!是谁教你修炼的法子?!” 这样的邪气,这样的狠毒手法,分明是那对师徒的手笔,郎老头心急如焚,怎么又是他们,阴魂不散的,连这么远的地方都出了厉鬼,不知道天下是否已经大乱。 女鬼桀桀怪笑,正要说话,二师兄一拳揍过来:“没听到要你闭嘴吗?!”听不懂人话是咋滴! 女怪物:“……”自她死后,再也没人打过她,而这个男人……他竟然打坏了她的脸! 她尖叫一声,也不管清欢跟郎老头,直扑二师兄,看那架势,倒像是要吃了他一般。 也是,在场三个大活人,清欢是女子,郎老头是老人,惟独二师兄正值壮年。 二师兄被怪物追的满场乱窜,突然明白为啥这么师父要自己跟来了,就是要他当诱饵来的!   第十一碗汤(八) “你有没有冤屈我不管,你愤世嫉俗因为自己受到伤害就要害人,我就偏要管。”郎老头说,“你的故事我不想听,你害了这么多无辜的人,让那么多家庭分崩离析,这是你要背负的因果,你再也没有了投胎的机会,一辈子只能当个孤魂野鬼!” 女怪物嚎叫一声,冷笑连连。“不能投胎便不能投胎!能叫我的仇人魂飞魄散,我也值啦!臭老头,看你是个修道之人,灵魂的味道定然很是美味,老娘今日便要杀了你!” 二师兄被追的气喘吁吁,这会儿女怪物的注意力被郎老头吸引走了,他才得以喘口气。 郎老头不预再跟女怪物废话,对清欢道:“欢妹,不必手下留情。” 清欢点点头,她也正想试一下自己所学的道术到底威力有多大呢。 黄符是现成的,她的念力很强,虽然不能一击即中,却也能叫女怪物钉住不动。趁着女怪物挣扎的时候,清欢踏起了北斗步。 北斗步压制邪恶,若是佐以雷诀,可以将女怪物的肉身劈个米分身碎骨。就清欢来看,这女怪物不知是练了什么邪法,导致已无生气,肉身却还保持不朽。只是,那肉身再不朽,也是死物,因此她才需要吸取男人精气来维持肉身不灭,同时吞噬魂魄壮大力量,又分出一小部分控制那些死去的人,让他们成为行尸走肉听从自己调遣。可惜那只是一口气,只要将行尸走肉定住,那邪法就破了。 清欢的黄符虽然厉害,但她修习道术不过十五年,如果不使用她自己的力量的话,威力并不足以在瞬间将女怪物消灭。所以她要做的就是在女怪物将黄符撞开之前,踏完北斗步并捻下雷诀,力求一举将女怪物解决掉。 她的天赋和努力,都不是一般人能够到达的高度。郎老头根本不用出手,其实他也一直好奇这个最厉害的小徒儿如今到底有多大的能耐,清欢的刻苦认真郎老头都看在眼里,但苦无考验,是以他一直都不晓得清欢厉害到了什么程度,如今一看,啧啧称奇。 有时候天赋就是这么可怕的东西,更可怕的是比你有天赋的人还比你努力。 郎老头突然觉得自己是白担心了,就小徒儿这本事,出师哪里需要他跟着。她唯一欠缺的就只剩下经验和阅历,其他的她不比他差。郎老头叹了口气,感叹一声自古英雄出少年,颇有些失落,于是盘腿坐了下去。 二师兄此刻已经被行尸走肉们缠上了,他欲哭无泪,没良心的臭老头却坐在那看戏,还时不时地指点一句:“哎呀踢偏了!”“下腰不够稳当,是不是训练不用功?”“拳头没力气!软趴趴像个娘娘腔!”“……” 啰里吧嗦个没完,二师兄恼了,对着郎老头破口大骂:“死老头!你在那边瞎说啥风凉话!没瞧见我忙得很吗?!再废话,再废话待会儿老子一拳揍扁你!” 骂完爽完了,心里一咯噔,大叫一声惨,顿时屁股挨了一脚,整个人被踹到一边,砸到墙上又翻下来。皮肉疼的厉害,二师兄眼泪都快下来了,这不作死吗,他只顾着自己骂的爽,忘了这老头心有多黑多恶毒多小心眼,得罪了他,未来半年内指定都没好日子过。 心里后悔,却还要应付那些攻来的行尸走肉,偏偏心胸狭隘的郎老头这会儿故意捣乱,时不时的在行尸走肉堆里穿梭,踢二师兄一脚,捶他一拳,甚至还来脱他的裤子! 世界上怎么又这样不知廉耻的师父!他为自己有这么个师父感到羞耻! 那边清欢的北斗步已经踏完,刚好女怪物也挣脱了那数十张困住她的黄符。此刻她目光灼灼地盯着清欢的脸,贪婪而恶心:“我很喜欢你的皮囊,给我!给我吧!给我的话,我就不需要这具肉身了!给我!” 清欢躲开她的一扑,又灵巧翻了个跟头,恰好将女怪物引入了北斗步的阵眼,顿时雷声大作,清欢避开北斗步的范围,世上的怪物都怕雷,妖精也好鬼魂也好,只要是非自然的产物,雷劫都是他们最大的噩梦。此刻天雷阵阵,震耳欲聋,女怪物终于露出了惊慌之色。她奋力想要拔腿奔跑,可那阵眼却将她牢牢地吸住,雷声大作,一道又一道劈了下来。 县太爷的府邸是保不住了,清欢想。 女怪物发出凄厉可怖的哀嚎,最后当她的嚎叫声停止,天雷也随之停止,原本女怪物所在的地方被劈出了一个大洞,一堆黑灰在那儿。 造孽太多,死了也没有投胎的资格。清欢冷眼相看,女怪物一死,那些行尸走肉也随之停止,哗啦啦地倒了一地。二师兄终于脱困,他的脖子被掐的生疼,本来只应付这些行尸走肉没什么大不了,可怕的是郎老头一直不停的踢他!踢他!踢他! “师父,你看。”清欢弯腰从黑灰里扒出来一个荷包,真是活见鬼,明明女怪物都被劈成了灰,但那荷包却完好无损。 郎老头接过来一瞧,荷包看样子是有些年头了,上头绣着的鸳鸯戏水都已开始掉色,但可以看出主人很爱护它。 荷包上绣了一个字,方。 方正的方,但按照年纪和时间推算的话,这怪物的存在至少有几十个年头了,所以这“方”肯定不是方正的方。 那会是谁的方呢? “师父,我们去看看方正吧,不知他还活没活着。”清欢提议。 郎老头点点头,师徒三人去了卧房,门一打开,里头便出来一股子腥臭味儿,床上的一摊白花花的肉正不住地蠕动着,两颗黑溜溜的眼珠子来回转动,显示出这本是个人。 看来,那天从县衙里被抬出去的就是方正了。 只是瞧他现在这样子,怕是一辈子都要当个废人。 当郎老头把荷包交给县太爷的时候,县太爷整个人都在颤抖,他盯着那荷包看啊看,半晌,紧紧地攥住了。 那女怪物的确跟方家人有纠葛,不过不是跟方正,而是跟县太爷。 县太爷年轻的时候考上了榜眼,可谓是风光无限。他在老家本有妻子儿女,但京城繁华,他到底没把持住,买了个在街上卖身葬父的姑娘,把她收做了姬妾。那姬妾美貌无双,一手绣工精巧绝伦,又贴心懂事,堪称是县太爷的一朵小解语花。 县太爷是青年才俊,这仕途光明,自然是蒸蒸日上。姬妾乖巧柔顺,两人的小日子过得可谓是如胶似漆,蜜里调油。 后来县太爷把留在老家的妻子儿女接到了京城,谁知道妻子对姬妾不顺眼,姬妾性格柔弱,经常吃亏,县太爷感念妻子曾经不离不弃,又觉得女人间不过是争风吃醋,所以毫不在意。 但姬妾的美貌偶然一次被他的上司看到了,在妻子的劝说下,县太爷将姬妾给送了出去。谁知道那名大人有着特殊癖好,并且出手狠毒,姬妾被送回来的时候,已是只剩一口气。 她是怨的,是恨的,但她什么也没说,却再也不对县太爷露出笑颜。 若说不喜爱她,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但县太爷从没把姬妾放在人的地位上看,在他看来,她是他花钱买来的东西,转手送人,她也不能说什么。 姬妾临死前让县太爷抱她到井边晒太阳,然后趁着他不注意,就翻了下去。 临了前,手里只攥着一个绣给他的荷包。那荷包是她用尽了心血做的,但再也不会有绣完的一天。荷包随着姬妾的尸体沉入了井底,从那以后,县太爷便开始倒霉,先是遭人陷害,又是被贬,最后到了这个镇上,一个县太爷一当就是几十年。 她恨,所以勾引方正颠鸾倒凤,所以夜夜在公堂上折磨方正,她舍不得对县太爷下手,就要折磨县太爷的妻子儿女。这也是为什么慢慢地县太爷身边的亲人都死绝了,只剩下他和方正的原因。 而现在方正也活不长了。 这就是命,是报应。 对于这个故事,郎老头解了自己的好奇之后就不再多问了,修道之人讲究顺天命,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从此以后县太爷的余生就只能孤独度过了。他薄情冷酷,老天爷自会回报他一生孤寂无人依偎。 但郎老头觉得,生前柔弱的姬妾是不可能有本事修炼到今天这个面目全非的地步的。若是如此,这世上遭人陷害冤屈而死之人无数,岂不是人人都要变成怪物,做厉鬼? 郎老头有预感,他们的安稳日子到头了。从县太爷的话来看,那姬妾应该是在京城投井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才修了这样的邪法,他们该动身了。 回到山上了,郎老头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清欢,包括他跟同门的恩怨,凉雪和另外一脉的师兄的爱恨纠葛……全都跟清欢说了。然后他说,他要带着徒弟们去京城,彻底解决这件事,否则会有更多的怪物出现,更多的无辜百姓死去。   第十一碗汤(九) 清欢什么话也没说,因为她看得出来他们并不想带着她。但是当郎老头等人把行李收拾好的时候,她默默地背着个小包袱站在道观门口。 郎老头一看就急了:“你这丫头,你要跟去干什么?家里不留个看门的,万一有贼来咋办?” “贼?师父,你这有什么好偷的呀。”家徒四壁,贼来了都会恻隐之心大动留点钱。 郎老头一窒,哼一声:“反正不带你去。” “好啊,师父不带我去,我就自己去,脚长在我的身上,师父还能管着我不成?”清欢淡淡地说。 郎老头气得直跳脚:“不孝!不孝!你这是不孝!” 任郎老头如何蹦蹦跳,清欢都是面无表情,她看向了大师兄,问:“大师兄也不肯带我去吗?” 大师兄眼神柔和宠爱:“太危险了,留在山上等我们回来不好吗?大师兄保证,一定给你带很多好吃的跟好玩的回来。” “我才不信你们呢。”清欢把玩着自己的发梢,语气淡淡的。“你们都做好赴死的准备了,所以才不肯带着我去,大概,是想要我一个人孤零零的过一辈子,或者是在山上等你们一辈子吧。” 被说中了心声,师徒四人都有点尴尬。清欢又道:“我要跟你们一起去,现在你们都没什么战斗力,多一个人多一个帮手不是吗?” “很危险的,欢妹。”二师兄开口了,“我们已经失去了一个师妹,不能再失去你了。” “我也不想失去你们,所以我一定要去。”清欢推着大师兄的轮椅开始走。“没有我在身边,鬼知道你们一路上得多邋遢,别不是要斗法,而是用邋遢把人家给恶心输吧?” 郎老头讪讪的:“哪能呢……” “不能吗?”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不让我跟去,我也会偷偷跟着去,师父你别想用阵法困住我,你会的我也会,就算你功力深厚困得住,我也有办法逃出去,到时候可别怪我不听话啊。” 郎老头仔细考虑了下,比起让清欢一个人偷偷出去,还是把她留在身边看着会比较好。于是他装模作样地咳嗽了几声:“那,那好吧,就这样吧!准许你去了,但是一旦出了什么事,你得第一时间跑!” 清欢:“……” 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有人这么保护过她了,在明知道她其实很强大的情况下。清欢笑着,山间空气清新,鸟语花香,这里真是个世外桃源,希望这一次能够成功,然后再回来,他们一家人就在这里过一辈子,然后她再离去。 从小镇到京城至少有着半个月的路程,一路上他们听说了不少怪事,郎老头初步判断都跟他的师弟有关。看来当年那场恶战,除了凉雪,所有人都活着。而在这是五年里,那师徒俩从没有懈怠过,甚至还搞了一只妖怪军团想要图谋不轨。 越临近京城,清欢就越心惊,这里是……当他们到达京城找了家客栈住下后,清欢寻了个理由上街去了,她戴着面纱,这个时候不少人家的姑娘出门都戴,所以并不惹眼。 她听到了人们议论纷纷的声音:“……尚书夫人不检点!跟家里小厮私通!还珠胎暗结!” “哎呦真是败坏,不要脸,尚书大人对她那么好,她竟然还敢红杏出墙?” “嗨,自打大学士府跟靖国公府倒了,这尚书夫人算什么啊,人家都说贺家的嫡女厚颜无耻,尚书大人娶了她,她不感恩也就算了,竟然还恩将仇报!” “说到底果然是一家人,那蓝氏生得三个儿女个个不是什么好东西,大女儿年纪轻轻便与人私通断了小命,如今二女儿有红杏出墙,不知那当了逃兵从齐王府溜走的小少爷怎么样了。” “呵呵,按照他们一家这表现,估计是个兔儿爷!哈哈哈哈——” 他们是在说谁?姓贺,蓝氏,大学士府,靖国公府……怎么可能这么巧?! 清欢猛地抓过身边正在议论的人,急切地问:“你们是在说谁?这姓贺的女子叫什么名字?!” 那人被吓了一跳,刚想破口大骂,见清欢露在外面的半张脸格外美丽,心神一荡,乖乖回答道:“我们在说张正书大人的妻子,他的妻子是贺大学士的第二女,名叫贺茉回。你……” 清欢听不下去了,她连连摇头,猛地拔腿朝前面跑。 这个地方既陌生又熟悉,太久太久不来这里,有多久没来清欢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她知道这是哪里!大颂朝,是她生前所活的世界,这里有她的恩人,有她活过的足迹! 贺茉回…… 突然下起了雷雨,电闪雷鸣,大雨如注,尚书府外却围了许多人。清欢远远地看着,那跪在地上只穿着单薄衣衫的不是贺茉回又是谁! 怎么会…… 似是心有灵犀,清欢猛地扭头看向一个角落。那里一个白衣女子神情绝望,奋力地想要扑过去却屡屡不得要领。 莲姐姐。 清欢忘记谁也不会忘记贺莲房,她活着的时候,唯一对她好,不曾有过丝毫私心的女子。她的恩人,她的救赎。 可是在清欢的记忆里,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的走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个世界怎么会有怪物的出现?难道说……又是因为世界发生了异变,所以导致的这一切? 要是能重来就好了。 清欢发现自己突然听到了贺莲房的心声。 然后她就做了一个决定。受人滴水之恩,尚且应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对她千般万般好的莲姐姐。清欢突然笑了,她这把年纪,竟然还唤贺莲房为姐姐,怕是贺莲房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她某个世界待的时间长。 “你悔了否?”她开口问。 贺莲房似是突然听到了她的话,但又不敢置信,于是清欢又低低地开口问了一遍。“你悔了否?” 悔了,我悔了。 “既然悔了,就去重新来过一次吧。”清欢手一挥,贺莲房瞬间消失,然后她的神色凝重起来。莲姐姐若是重生之人,那便应了奈何桥上小女孩的话,只是不知道这世界为何会如此,清欢想了想,估计是因为修道之人的问题,如果把他们全部抹除的话,就可以解决这个缺陷,一切就能回到正轨。那样的话,迎来的就是她记忆中所存在的世界了。 清欢轻轻舒了口气,她让贺莲房重生,也不算是有违天道。这个世界的走向本来就是错的,因为被修道之人影响了才会发生这样的异变,只要她把郎老头的师弟和师侄解决了,让贺莲房重生就变成了修复。 算是钻了个漏洞。 看了一眼张家人,清欢转过身去,离开了。 她不能去救贺茉回,在这个世界里,贺茉回的宿命就是死亡。但是在那个正确的世界里,她会过得很幸福,遇到爱她的人,一生一世相守,不离不弃。 这样就好了,清欢只希望一切都能重回正轨。 她叹了口气。 回到客栈,郎老头等人都发现她神色有些不对头,清欢对他们笑了笑,没有说话,她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如今的皇帝不是本来的那个,自然要改掉。只是不知这个世界崩坏到了什么程度,要怎样修复才能既帮得上郎老头,又帮得上贺莲房。 她的脑仁都有些疼了。 第二天,清欢去了一趟京城内的相国寺,见了贺家家主,也就是贺大学士,将他的儿女所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他。贺大学士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清欢又经过一番打听,才知道皇帝竟然纳了一个国师,并且对其推崇有加,甚至可以说是言听计从。 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跟清欢记忆中的不一样,但她记忆中的那个才是正确的,所以,一定要更正过来。 要跟皇帝对抗,必须找到那个男人。 青王爷。 皇帝的权力无限大,可如果想要跟有皇帝撑腰的师叔相抗衡,没有兵力是不行的。清欢对郎老头说了这事儿,他们十五年来都生活在深山老林之内,偶尔去的镇子也是非常偏远的,就连郎老头,几乎每隔几日就下山的他,都没听说过京城内变天,皇子逼宫谋反登上皇位一事,更何况是待在山里的清欢他们呢? 清欢没有使用任何能力,却反倒错过了这个。也可以说是造化弄人,竟在这个时候遇到了。 郎老头当了一辈子道士,从来都是嫉恶如仇,一听清欢讲了事情的经过,顿时气得吹胡子瞪眼。清欢说:“如果这样的话,师父,我们就不能立刻去找师叔他们算账,而是要先找到青王爷,和他在外头的军队联系上,这样才能有跟师叔他们相抗衡的资格。”否则只要大军一压,他们就是有三头六臂也抵挡不了。哪怕砍人跟切瓜差不多,也是会累死的。 郎老头点头称是:“没想到那老小子居然巴结上了皇帝,还混了个国师当!哼,难道我比他差吗?我也要当国师!非把他搅个天翻地覆不可!”   第十一碗汤(十) 郎老头根本就没啥虚荣心,所以清欢根本没把他说的话放在心上。目前为止,最重要的是找到青王。本来没把墨泽带在身边,现在清欢倒有些哀叹了。 正在这时,大师兄占了一卦。这些年来,他因为腿脚不方便,所以专攻医术与占卜,也颇有心得。这是天道所允许下让人类窥伺的天机,可以助他们找到青王。 卦象显示青王爷在北方。 去找青王很明显是不现实的,当今皇帝昏庸无道,百姓早已怨声载道,早晚都要被人从皇位上再掀下来。大师兄说就在最近很快会有大事发生,他们最好躲一躲。客栈反正是不能待了,不安全。师徒几人商量了下,就又出了城,到了郊外一座山上的废弃寺庙里暂住,然后每隔三日都进城去打探一下消息。 邻国攻进京都,将皇帝拉下了马,国家被合并,许多人被诛杀,天下大乱。 半个月后,大军卷土而来,他们的元帅不是旁人,正是清欢等了多时的青王爷。从头到尾,清欢都在暗中观察,青王一如她记忆中风采夺目,只是一头黑发变得花白,心力交瘁。而与他并肩的不是别人,正是在边疆封地上的十六皇子。 这都是她活着的时候的朋友。 在清欢存在的那一世,贺莲房与青王爷,贺茉回与十六皇子,是多么恩爱忠诚的夫妻,而在这个崩坏的世界里,佳人已逝,他们甚至连相遇的缘分都不曾有过。清欢轻轻叹了口气,这个世界无论如何也要拨乱反正,那些人不能再留了,必须尽快除掉。 清欢没有跟青王等人见面。见了他们也认不出她来,在清欢心里,不认出来才是最好的,在这个世界里,她只想孝顺师父一辈子,不想再跟前尘往事有什么牵扯。 她早就放下了。 青王带兵攻入后,将国家重新夺了回来。十六皇子即位继承大统那一天,大师兄卜算出了师叔的踪迹。郎老头当机立断带着徒弟们直奔西南方向而去,那里就是敌人的大本营了。 天下大乱,妖孽横生,可有鬼怪的地方便有修道之人,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好人,任何的恶都会得到压制,不可能永久统治这片大地。 郎老头没有别的心愿,就算是死,他也要阻止师弟,人活着一辈子,无愧于心无愧于天地便好,不厌其烦的追求永生又能有什么意义呢?即便得到了,如果是以他人的性命和灵魂为代价的话,终究都是不可靠的。 清欢终于见到了那位所谓的师叔,还有女鬼凉雪的爱人。 师叔名叫程鹤,他的徒弟叫程天舒,师徒俩一个赛一个的阴险狡诈狠毒。他们一直都知道郎老头师徒在后头追,一路上刻意留下线索,将郎老头他们引入老巢,为的就是要把郎老头等人一网打尽。 程鹤笑了:“你知道么,师兄,我一直都想杀了你,十五年前,是你走运,被那蠢货丫头救了,师徒几人捡了一条命,可这一次,你们没这机会了!”说完他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师兄啊师兄,我一直尊重你,觉得你是个高人。可想瞧瞧,你都收了些什么徒弟?一个瘸子,一个傻子,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唯一一个正常的守贤,这么多年来功力又能增长多少?师兄,为什么你不肯跟我走同一条路呢?” 郎老头对程鹤的嘲讽置若罔闻,只是对程鹤说:“你罪恶深重,恶贯满盈,今日我来此,是为了清理门户,同时,也是为了我那早逝的凉雪徒儿报仇。” “有本事就过来呀。”程天舒轻笑。“大话谁都会说的。十五年不见,师伯这张嘴还是一样的厉害,就是不知这十五年你们都在做些什么,能不能赢得了我跟我师父呢?” 法则既是如此,修炼邪法,速度快,威力大,但因果极重。而皈依正道,虽然进步的慢,却问心无愧,能够修得正果,是黑是白,是取是舍,其实都是由人类自己决定的。 “你杀了凉雪师姐,这十五年,你就不曾后悔过?”清欢问。 程天舒看了她一眼,笑容有点奇怪。“小姑娘,你懂什么?我喜欢凉雪,可那又怎样?我再喜欢她,也不能长生不老啊!” 是的,程天舒是喜欢凉雪的,只不过有更重要的东西排在凉雪前面,而他选择了放弃凉雪。如果不是入戏太深,何必如此伤感? 清欢没有再说话,她只是为凉雪问一个答案,如今这答案得到了,其他什么都不再重要。 一语不合,郎老头与程鹤已经斗起了法,而这边,二师兄也朝着程天舒冲了上去。可就在这时,程天舒不知念了什么咒语,竟召唤出了一只猛蛟!那猛蛟身长数十米,尖牙利齿,口中腥风阵阵,涎水如瀑,看样子是饿得狠了,迫不及待的想要吃人呢。 大师兄腿脚不方便,清欢只能推着他到处跑。而这山谷里到处都是陷阱,程鹤师徒早知道他们要来,所以早早做了准备,就是为了将他们一网打尽。 见三师兄与那猛蛟斗得艰难,清欢咬咬牙,把大师兄放到一棵参天大树后藏好,低头叮嘱道:“大师兄,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帮三师兄。”说着,已经撑开了水火伞。恰逢猛蛟张口去咬三师兄的头,被清欢一把格开。 那水火伞上的钢针可不是吃素的,猛蛟发出一声哀鸣,顿时恨上了清欢,奈何清欢身形娇小灵活,不管它怎么追击都能轻易躲去,清欢刻意朝远些地方跑,就是为了把猛蛟引开危险范围。她在小树林里穿梭,遇到障碍物就跳过去,但猛蛟不是,它不管遇到什么都要用自己的蛮力闯开,清欢想,这是个很好的机会。 如果能够召唤吉光的话,这猛蛟不算什么,但清欢不愿意。这不是真正的蛟,而是程天舒不知以什么法子制出的假象,虽然是假象,但那利爪和尖牙却是真的,给人造成的伤害也是真的。清欢边逃边思考,前面就是悬崖了,她无处可逃了。 三师兄受了伤,自打失去了一魂一魄,很多时候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放空的状态里。 清欢决定孤注一掷。她从怀里摸出黄符,咬破指尖迅速画了个禁咒。山谷里阴气冲天,这猛蛟如此厉害,想来跟这些阴气有关,倘若她能驱散阴气……猛蛟自然不战而败。 就是这时候! 清欢将黄符打出,只听一阵噼里啪啦声,猛蛟朝自己奔来,她借着猛蛟势头撞向山头,然后撑开水火伞,将水火伞当成了降落伞,徐徐往下飘,又瞅准了时机以绳索勾住悬崖边树木,轻巧地跳了上去。 猛蛟刹车不及,往悬崖下跌去,临去前仍然心怀怨恨,以尾尖狠狠扫了清欢一下,清欢扑倒在地,这身体是血肉之躯,如何能受得了这一下,登时吐出一口血来。 啊……学郎老头的这道术,简直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不划算啊。 此时黄符射出万道金光,猛蛟随着坠落的速度哀鸣着化作了乌有。 清欢松了口气,但她受伤颇重,待到她回到山谷中时,发现郎老头和三个师兄都已经只剩下一口气了。 所有人,都是血污满身,而程鹤跟程天舒也受了伤,但很明显没有郎老头他们的重。 大师兄已是满头白发。逆天占卜是要牺牲寿元的,一些禁咒的施展也会吸取人类的性命,他做了什么?清欢转头看了一下其他人就明白了,想来是郎老头他们受伤极重,大师兄为了救他们,选择了借寿。 何其灿烈。十五年前,他们为了解救女鬼凉雪,一共牺牲了一百年寿元,不知道都能不能活到五十岁,而现在,大师兄又付出了多少?清欢恼了,她是第一次因为重视的人受伤,从而自己感到这样的愤怒。 程鹤还在哈哈大笑:“到底是我赢了!师兄,这儿今日便是你的葬身之处!” 清欢挡在了郎老头面前,那一掌击在清欢胸口,让她整个人往后退了数米,砸在一棵大树上,方才停下。 “欢妹!” 郎老头破口大骂:“我去你妈的程鹤老小子!你他妈想杀我,别碰我徒弟一根毫毛!” “不能碰吗?”程鹤做出惊讶的样子。“你这老头倒也是有福气,连收了两个女弟子,一个比一个俊俏。这姑娘说到底也算是我的师侄,我怎会舍得杀她呢?而且……她是纯阴之体吧?否则不可能一张黄符就能制服猛蛟。”虽然他不在,但他都看得清清楚楚呢! 郎老头心下一惊。 接下来,程鹤笑得更加得意了:“有此女在,我们何愁大事不能成啊?师兄,说到底我真得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到哪儿找……啧啧,这么好的一个极品呢?瞧这丫头年纪不大,有你这个老古板做师父,肯定干净得很。” 第十一碗汤(十一) 程鹤言下之意已经很明显了,他是要将清欢当做当年的凉雪,纯阴之体的清欢比凉雪更适合做那个祭品。即使最后的结果是失败了,他们还可以把这个纯阴之体的女子作为炉鼎用来修炼。 郎老头龇目欲裂:“程鹤你的狗杂种!” “哼!当年我叛出师门,就与你再也不是师兄弟,我好心叫你几声师兄,你还真以为自己是我师兄了不成!”程鹤冷笑。“天舒,把这几个人全杀了!” “十五年前让你们跑了,这一次,你们可跑不了了吧。”程天舒微微一笑,俊秀斯文的脸令人心动,但很难想象这样美好的外表下,却是一颗可怕的黑心肝。 清欢趴在地上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这具肉身是她的,也不是她的,但毕竟在这个世界当做人类生活了十五年,身体已经融入了这个世界,受到点皮外伤也很不舒服。 “师父还在的时候,总说我不如你,说这道法如何如何厉害,说你如何如何聪明,胜我百倍,可是,郎老头,你看看,如今到底是我厉害,还是你厉害?”程鹤冷笑,嘲讽着郎老头。“说到底,你才是我的手下败将!放心吧,我先杀了你的徒弟,把你留着,让你亲眼看到徒弟们一个一个是怎么死的,这样才能让你记得深一点!” 突然,一声轻笑响起,笑声轻柔悦耳,带着纯然的快乐。 是清欢。 她用手撑着地,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看着程鹤,说:“喂,你真的把我惹生气了。” 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笑容还是那么温柔。 程鹤却突然感受到了巨大的威压,他猛地跪在了地上大口喘气,不敢置信地盯着面前的少女,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清欢上前,把郎老头从地上扶了起来,又掏出大师兄做的药丸塞了一颗到他嘴里,说:“师父,你看着,我用你教我的本事清理门户。” “小丫头年纪小小,口气倒是不小!”程鹤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侮辱,登时愠怒。他感到那可怕的威压在一瞬间消失了,可能只是他的错觉。 清欢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她看了一眼三位师兄,开始迅速画符。 仍然用的是血,但却是清欢最认真精神最集中也是最为虔诚的一次。 程鹤怕是根本没把清欢放在眼里,所以他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失败。 他死了。 就在黄符化作利刃刺破他胸膛的一刹那。程鹤低头看向了自己胸口,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盯着清欢看,然后整个人向后倒去,轰的一声,发出沉闷的声响,这个嚣张了一辈子,不知害死过多少无辜人的妖道,就这样死了。 完了之后清欢觉得自己用光了所有力气,她整个人都软了,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大师兄奋力爬过来,把她抱在了怀里,泪如雨下。“师父。” 郎老头知道他想说什么,他看向了程天舒,对方因为程鹤突如其来的死整个人都立在当场,郎老头不想动手,二师兄便趁着这个机会,取了程天舒的首级。没有了脑袋的躯体倒在了地上,死不瞑目。 师徒五人就在山谷里睡了整整三天三夜。清欢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在二师兄的背上了。“师兄……” “嗯?”二师兄回答。“醒了吗?咱们很快就到山脚下了,到时候,给你买好吃的。” 三师兄难得正常,笑眯眯地说:“十五年前,也是在下山的时候,我们捡到了欢妹呢。” 十五年后,他们一起下山,这一次没有多出谁也没有少掉谁,一切都非常完美。只是,如果凉雪也在的话那就更好了。 趴在二师兄背上的清欢微微笑着,又闭上了眼睛。 这可能是她过得最落魄却也最温馨的一辈子吧,回到奈何桥的清欢这样想。接下来的几十年时间里,她一直跟着师父师兄四处斩妖除魔,替天行道。他们借出了寿元,活不了几年了,清欢没有强求,虽然她可以,但那并非她本意。 即使留的住,也早晚是要走的。既然如此的话,不如一切顺其自然。因此,即使是在师兄们去世后,清欢也仍然留在那个世界里,四海为家。民间有个传说,倘若妖孽横生,便会有身穿道袍,手拿一柄伞的美貌道姑出现,她会帮助你,就像是老天爷派来的一样。 女鬼凉雪离去前对着清欢盈盈下拜,清欢什么也没说,只是目送她离去。 墨泽觉得主人这次回来有哪里不一样了,但他没敢问,偶尔偷偷觑一眼主人迷茫的样子,墨泽觉得,大概主人在想什么,自己是不能理解的吧。即使有了人类的身体,他的骨子里也仍然是一只系统呢,不懂七情六欲。 其实清欢知道的,现在的她,已经足以强大到选择任何一个世界去看看了。但她一直没有,因为她觉得,那都是过去的事,过去就过去了,再去在意,又能有什么意义?倒不如干脆利索的放手任走,那样的话,也许还能得到一个美好的现在。 但此刻…… 她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眼,是在一个典雅的房间里。房间里的东西很少,但干净整齐,书架上的书本一摞摞的。屋里弥漫着一股子浓厚的药味,还有男人的咳嗽声。但那咳嗽声很轻很轻,轻的好像已经听不见了。 清欢站在床边,她看得到床上的人,但那人却瞧不见她。 他是谁? 她活着的时候深深眷恋热爱着,为其付出了一切,最后落得心碎而死下场的那个人。 她都看到了。看到她死后,他将她的尸体抢走,看到他每天对着她的尸体说话,给她穿衣洗澡喂饭……但已经死掉的她不能给予任何回应。他还娶了她的牌位,从那以后,终身不娶。而现在,他终于老了。 老到已经足够可以死去了。 清欢伸出手,慢慢地摸了摸那个男人的脸,他已经不复年轻时候的俊美英挺,他皱纹密布,白发苍苍,嘴里一直在叫着她的名字。 “为什么不肯放下呢?”清欢问。 男人没有听到,他看不见她,只是在朦朦胧胧之中,似乎依稀看得到当年扯着他衣角叫他荆大哥的少女。那样温柔羞怯,勇敢坚强。她一直在他的记忆里鲜活的存在着,而如今弥留之际,懊悔仍然如同潮水一般涌来。 一生位极人臣,呼风唤雨,惟独失去了最爱的那个人,从此后山高水长,孤身一人,再也无人陪伴添香。 “清欢……清欢……清欢……” 清欢不再碰这个人。她爱他的时候是真的爱他,被他伤透了心,也就不再爱了,现在她再见到这个人,她终于有足够的勇气告诉自己,也告诉他,放下吧,不要再执着了,这一切都过去了。 一切过去的,永远都不会再来到。 床上的老人呼吸逐渐急促起来。他睁着双眼,伸出双手,仿佛又看见了美丽的少女,但这一次,她没有甜甜的喊他荆大哥,也没有泪眼汪汪地看着他,更没有心如死灰的叫他荆大人。 仍然是那般美丽,但却坚韧和淡然。她说:“黄泉碧落,永不相见。” 是的,永不相见。 清欢离开了,再也没有留下。 她没有看到,在她离开之后,另一抹淡的几乎透明的影子也站在床边,看着床上断气的老人。 如果清欢回头的话,她会发现那个人的面孔是如此熟悉。 奈何桥的红花更加旺盛了,清欢坐在大锅前,慢慢地用铁勺搅着滚烫的汤水。你看,这里总是有鬼魂来,又有鬼魂走,永远都不会停止。奈何桥不为任何停留,不为任何人解惑,永远不会消失,永远不会回头。没有过去跟未来,就只有现在。 墨泽觉得主人的心情似乎好了一些,就又贱兮兮的过来蹭着清欢的腿撒娇。这一次他担心主人仍然不高兴,还把吉光跟小黑也叫了过来,三个小东西都围着清欢,那亲热劲儿,这一次她独自一人谁也没带,好像真的是让他们感到不安了。 清欢摸了摸墨泽的脑袋,这小家伙永远都会是这个样子,不会长大也不会衰老,只要她存在,他就存在,是可以永生留在她身边的人。 “去玩儿吧。” “主人不跟我一起玩吗?”墨泽仰着小脑袋,盯着清欢看,一边看一边问。“就算不看着,这汤也不会洒出来,火候也不会出错的。” “墨泽,你查一查……”清欢话说了一半,“算了。” 墨泽不明白主人这是怎么了,要他查什么? 清欢没再说话,恬静地坐在那儿,仍旧慢吞吞搅拌着汤水,半晌,突然微微一笑,刹那间,仿佛整个天地都变得柔和。 那样的豁达和平静。墨泽说不出自己心底的感觉,但他知道,主人仍然是原来的主人,不,也许比之前还要更加强大。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就在他没有去过的那个世界?还要刚刚主人去了哪里? 他要是问出口的话……会不会挨揍啊?!   第十二碗汤(一) 清欢在奈何桥上待得够久了,可以说,什么样的人都见过。自私的,无私的,好人,坏人,男人,女人……她见过世间百态,但这一次出现的女鬼……怎么说呢,和以前的都不一样。 她在这座桥上所见到的,生活在现代的女鬼,没有一个这么矛盾。 矛盾之处在于,这女鬼明明是个现代人,却从骨子里透出了一股只有封建社会深受女戒女训荼毒的女人才有的懦弱和胆怯。哭哭啼啼的,眼泪从出现的那一刻到现在都没停。 不过抽抽噎噎中倒也把事情的经过给说了一遍。这个故事清欢听得腻味,不过是霸道总裁强取豪夺弱小女子,先强|奸又合|奸最后圆圆满满在一起的故事。和之前的任何一个故事都不一样,霸道总裁对女鬼很好,几乎要把她宠上天去,女鬼也为他生了一儿一女,可以说,这辈子过得还是挺幸福的。 女鬼名叫宝鹿,名字特别好听,可惜她姓万。从小在家里不受待见,因为她是私生女,身为情妇的母亲在她十岁那年,把她送回了万家,于是从那时候开始,女鬼宝鹿就开始了一段忍辱偷生的日子——这是她的原话。 大妈厌恶她,姐姐仇视她,哥哥更是把她当成垃圾,爸爸……她的亲生父亲认为她是个没有用的废物,因为女鬼宝鹿从小就怯懦胆小,什么都不敢做,什么都不敢干,别人叫她做什么,她连反抗和拒绝都不会,也不知是怎么了。 十八岁那年,万宝鹿这个废物终于有用了。她虽然脑子不灵光,学什么也没天赋,身上更是因为这些年的遭遇显得分外小家子气和土气,但架不住她长了一张楚楚可怜的小脸,只一次宴会,万宝鹿就被霸道总裁季遵看上了。 万父想都没想,就把万宝鹿送到了季遵床上。万宝鹿一开始不愿意,但她胆子小,她爸又给她下了点助兴的药,以免她扫了季遵的兴,她百般反抗,最后屈服在了药效之下。再后来,季遵就把她留在了身边,他想要她的时候就来找她,万宝鹿怎么反抗都没用,季遵是个霸道暴力的男人,只要她稍有拒绝的意思,他轻则灌她酒,重则喂药,有一次万宝鹿不顾一切的挣扎了,他一怒之下还给了她一耳光。 自那之后,万宝鹿就再也不敢反抗了。她就这样跟在季遵身边,季遵除了她还有别的女人,他是个无情的男人,但只有万宝鹿留在他身边的时间最长。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半年,季遵就不许她去上学了,从那以后,万宝鹿就成了季遵养在温室里的花朵。随着时间过去,季遵好像喜欢上了她,对她很好,只要她乖,听话,季遵能把天上的星星摘给她。 万宝鹿怀孕后,季遵让她生下来,作为条件,他给予了万家很好的资源,所有人都满意了,万宝鹿的意见并不重要。 十月怀胎后她给季遵生了个儿子,季遵很高兴,他那时候都三十五岁了,身边那么多女人,却没一个能给他生孩子的。万宝鹿这样争气,他很高兴,就跟她结了婚,婚后也慢慢收了心,然后两人就这样过了一辈子。 说实在的,万宝鹿被季遵养着,她自己也没觉得不好。如果一开始因为季遵那些花样百出的手段让她感到羞耻的话,到了后来,她习惯了之后,这些就已经不重要了。儿子女儿很孝顺,季遵嫌她胆子小,孩子是不给她带的,只一周见她一次。他其实也觉得她带不出手,但最后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却无视了那么多优秀的女人,选择了她作为他的妻子,万宝鹿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这辈子,从她死心塌地跟了季遵那时候开始,万宝鹿过得很好,物质生活可以说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她能嫁给季遵。但万宝鹿身体不好,上了年纪后更是三天两头的生病,五十七岁那年,她就撒手人寰。而那个时候,七十岁的季遵仍然神采奕奕,精力充沛。 她死了,儿子和女儿并没有很伤心,她在他们眼里,可能就是个把他们生出来的女人。季遵甚至不曾把她介绍给别人,万宝鹿所拥有的,是季遵妻子的身份和他婚后的忠诚,可她不知道,季遵是不是真的喜欢她,还是说,只是因为她跟他的母亲最像。 是的,季遵的母亲也是跟万宝鹿一样的女人,美丽,柔弱,胆怯,被季遵的父亲豢养了一辈子,最后郁郁而终。季遵之所以会看中万宝鹿,可能也只是因为她与母亲的相似。但正因为万宝鹿跟他母亲的过度相似,所以他不可能爱上她。 但他也没有爱上其他女人,因此他选择了万宝鹿做妻子,这可能就是原因。 女鬼宝鹿面露茫然恍惚之色,仿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到这里:“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这一辈子,真没什么不顺心的事儿,好日子过了那么多年,我为什么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不能满足?” 清欢淡淡地瞄了她一眼,叹口气,这样的女人。没有自我没有梦想,不肯努力,安于现状,生前任人捏圆搓扁,死后竟然连自己有什么心愿都不知道。“我知道了,你可以睡了。” 说着,指尖在女鬼宝鹿额间轻轻一点。女鬼宝鹿立刻闭上了眼睛,谢必安从桥面浮上来,把谢必安送入了醴忘台的房间里,那里,有为她编织出的最美的一个梦,在那个梦里,她可以找到自我。 “主人!主人这次带我一起去吗?”墨泽巴巴的跑过来,眨巴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给清欢卖萌。 清欢笑了笑,捏捏他软嘟嘟的小胖腮。“我一个人就好了。” 墨泽万分失落,可他看得出主人心情挺不错,身为一个合格的忠犬,他也不想让主人因为自己困扰。于是耷拉着耳朵跑一边去了,吸着鼻子,一副委屈的样儿。 清欢宠着他呢,走过去把他抱到腿上,说:“我有个任务交给你,你能为我完成么?” “能能能!当然能!”墨泽眼睛一亮! “还记不记得那个坐在桥头的皇帝?” “记得。” “我把你送到那个世界,他们二人只有一世,早已被生死簿除名,你去帮我看看,回来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听,好吗?”清欢轻声问。 墨泽乖乖点头。 “去吧。”清欢挥了挥手,墨泽便化作一缕红光而去。 随后,她轻轻一笑,也转身而去。 ************************************ 这时间点掐的,清欢想,这“随机”的悲催概率未免有点太强了。 瞧,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心口发热,口干舌燥,甚至有火在心头燃烧。再听听外头的声音,清欢再傻也明白了,她这是在总统套房,季遵的床上。 万宝鹿的父亲还真够狠心的,给亲生女儿下药也就罢了,竟然还把她的四肢都用手铐铐住,这是怕她反抗季遵从而为万家招来祸端么?清欢轻笑,明明身体里有把火在烧,但她仍然轻松的可以。 女鬼宝鹿说一辈子心头总是有点空,但她什么也不缺。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什么都不缺,她不可能来到奈何桥。正是因为有心愿未了,她才会在奈何桥出现,只是这心愿,说来就奇怪了,连女鬼宝鹿自己也不知道。 她想要的是什么呢?清欢想,大概就是“拒绝”吧。 拒绝这两个字,听起来容易说起来也容易,可做起来却不是一般的难。人情世故,压力环境,总有很多外在的因素逼迫你无法拒绝,只能屈从。女鬼宝鹿的一生不就是如此?她的亲生母亲把她送入万家,让她认祖归宗,但她其实想跟在母亲身边生活——但母亲坚持,于是她没有拒绝。到了万家之后,每个人都欺负她瞧不起她,她其实不想那么柔弱任人欺凌——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又一次屈服了。 再后来上学到了学校,因为成绩不好,因为是私生女,所以那些流言蜚语,暗地里的小把戏,她仍旧没有拒绝,默默咬牙忍下。最后就更神奇了,她就这样跟着一个男人过了一辈子! 浑浑噩噩的,活着还不如死了。 清欢想着,用力拽了拽床头的手铐,虽然是情趣专用,但铐的还真挺紧,最可笑的是,此刻她身上穿的还是件性感睡衣,肌肤若隐若现的,看起来万宝鹿的父亲是真的很担心,担心她不能乖乖去取悦季遵。 她左右看了看,发现那左手边的床柱是可以抽出来的——万父应该没注意到吧?清欢笑了下,很快就挣脱了左手,至于剩下的……清欢四下看了看,床头上的台灯罩上有层细细的铁丝。 她把那铁丝抽了出来,没学过开锁……所以……虽然有了铁丝,但她并没有很帅气的像是电影里那样把锁给打开。 真糗。 她是不是得去学个开锁?以后也方便啊。   第十二碗汤(二) 就在清欢唉声叹气的时候,门卡刷动的声音传来,她加快了动作,可惜投了半天,仍然没用== 半晌,一个低沉的男性嗓音传了过来:“需要帮忙么,万小姐?” 清欢抬头看去,卧室门口,高大英俊的男人正好整以暇地倚在那儿,玩味地凝视着她。 几乎只是一眼,清欢就确定这个男人是谁了,女鬼宝鹿口中那个女人无数,富可敌国,暴力又冷酷,绝情又薄情的季遵。他穿着合身的西裤,西装外套搭在手上,上身只穿了件薄薄的黑衬衫,衬衫领口解开了,领带松垮垮的,袖口挽到了手肘处,整体来说,这是个非常性感,非常英俊迷人的男人。 此刻他正看着清欢。 季遵也没想到万父这么上道。他只是随口跟对方说了句他的小女儿不错,结果对方就这样直接把女儿送到了他房里。季遵想,自己的眼光果然是没有错的,真真是个小美人儿,瞧那娇滴滴白嫩嫩的样子,就是过于瘦弱,抱起来不知道身上有没有肉。 他随手把西装外套扔到一边,修长的手指将领带扯下来,每个动作都是恰到好处的高贵好看,斯文英俊的外表跟他骨子里的暴力完全搭不上边。也怪不得女鬼宝鹿初夜的时候以为这是个好人,还跟人求饶,瞧这外表,活脱脱一斯文败类。 可惜人家有钱有势力,而万家别的都不求,就求财富。 清欢笑了一下,示意道:“如果可以的话,麻烦你帮忙了。” “我帮你,当然可以,但是,你要用什么来报答我呢?” 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好像很有礼貌的样子,但他的眼神却是那样放肆和赤|裸裸,清欢觉得,虽然还离了几步距离,虽然她身上还穿着睡衣,但她其实已经被他剥光了。 他竟然是在视|奸她。 厉害的男人,绝对是身经百战。 对于遇到自己之前的男人有多少情史,清欢并不在乎。她只是甜甜一笑,“那你想要我怎么报答呢?” “我想要你怎么报答……”男人在床尾坐了下来,漂亮的手指缓缓从清欢的脚趾头往上摩挲,然后在细嫩的脚心打圈圈儿。别人怎样清欢不知道,但她是很怕痒的,方才压抑下去的燥热随着男人的接近而再度澎湃,她红了一张俏脸:“别碰我!” “不碰你怎么能行?你父亲都把你送到我床上了,如果不碰你,岂不是对不起他的美意?”季遵微微一笑,很有耐心的样子。“再说了,我不碰你,你能忍得住么?” 当时万父对清欢做了什么,季遵都看在眼里,只是没说罢了。他的确是对这丫头有兴趣,万父既然主动把人送上门,他如果不吃,岂不是很对不起人家的一番美意? “当然能,只要你不碰我。” 清欢这样信誓旦旦,反倒要让季遵发笑。他知道万父给清欢的杯子里放的是什么,那种药有多厉害,季遵很清楚。但凡是沾了这药的女人,没有一个能撑得住的,他不信这样一个柔弱的小丫头能。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发下豪言:“好哇,如果你能忍住,我就不碰你。” 说完,他动作灵巧地接过清欢手里的铁丝,帮她把手铐打开,对她张开双手:“房门已经上锁,你出不去,今天晚上,只要你忍得住,不朝我身上蹭,不求我,我保证不动你一根头发。” 很明显,他之所以敢这么自大,正是因为对药物极强的认识。他是认准了清欢忍不住,所以他把手铐打开,到时候,小丫头自然会扑到他身上求着他操的。只不过,到那会儿,他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绅士了,非让这倔强的丫头求饶,把她的自尊和脾气彻底碾碎不可。 大致上,现在季遵就是一头猛虎,而清欢是一只软嫩嫩的小白兔。小白兔再挣扎,再逃跑,又能掀出多大的风浪?不过是猛虎的囊中物。但是小白兔既然要玩,要闹,猛虎先生也不会拒绝——养只宠物的话,自然要陪着她一起玩儿。 清欢也不是傻子,她知道季遵在想什么。其实她可以轻易挣脱药物的控制,但那样的话,沉睡中的女鬼宝鹿怕是不能够理解。所以,她什么手段什么能力都不能用,只能用这具身体撑过去。 之前的女鬼宝鹿挣扎哭喊,却连手铐都没来得及打开就失身给了季遵。而在后来,她更是受不了邪火,朝季遵身上蹭,求着他碰她。 但清欢不会。 她早已发过誓,再也不会为任何人任何事屈服。 在季遵玩味的目光下,清欢淡定地起身,双手微微颤抖着把自己反锁进了洗手间。 季遵可能没想到她会这么做,就翘了二郎腿坐在外头。他老神在在,根本不在意,因为他料定清欢过不了多久就会受不住而冲出来求他。到那时候,果实才最甜美。 从开始到现在,这药效也差不多要彻底发作了。之前不过是小打小闹,里头那小丫头不会真以为这药就跟感冒药似的,吃完了浑身发热捂身汗就好了吧?说句难听的,哪怕你有贞节牌坊,这药也能给你祸害没了。 清欢冲进浴室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了莲蓬头。她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女孩,尝过男欢女爱的人是很难拒绝这种诱惑的。清欢没有为谁守节的观念,她并没有刻意去寻人陪伴,也没有刻意拒绝别人,从始至终都顺其自然。如果不是女鬼宝鹿,她并不会压抑自己的渴望,但现在,她要做的就是拒绝。 第一次如果都失败了,后面的再成功,怕也是没什么意义。女鬼宝鹿不是说被下药后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想要男人的爱抚么?她偏要让她看看,世界上根本就没什么东西能够胜过人心! 只不过是,心不够坚定和执着,所以才会失败。 冷水侵袭下,清欢冷静了些。但她知道这只是第一波。事实上没有什么药是必须男女结合才能解决的,她完全可以自己帮助自己。 一个小时候,外头等着的季遵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了,怎么了这是,那丫头进去这么久了,怎么除了水声,其他的一点动静都没有?该不会晕过去,或者自杀了吧? 季遵立刻否认了这两个可能性。那药烈得很,只会让人越来越清醒,清醒的同时又极度的饥渴,所以人决不会晕倒,至于自杀……从看到万宝鹿的第一眼,季遵就知道这个女人跟母亲是一个类型的。懦弱胆小,一事无成,只能躲在男人的羽翼下任人保护。 这样的女人不会自杀,因为她们不敢,她们缺乏那种勇气。 季遵等烦了,他今晚是要享受软玉温香的,不是要在外头纠结里头的小丫头在干什么。于是他起身找了卫生间的钥匙,旋转几下,门一开,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哎呦喂我的乖乖诶,那浴缸里的小丫头,水当当米分嫩嫩,娇滴滴白生生,媚眼如丝偏又清纯如水,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格外的妩媚动人,哪里还有宴会上那小家子气的土味儿? 活脱脱一小妖精啊。季遵的喉结上下动了下,这才瞧清楚那丫头在干吗。 清欢闷哼一声,已经三次了,差不多了。她撑着浴缸站起身,其实已经浑身无力,双腿虚浮了,但她仍然倔强地扭头瞪着被那艳丽风情迷惑住的季遵一眼:“我做到了,我要离开这里,帮我找身能穿的衣服来。” 听听,听听听听,这指使人的话说的多理所当然,好像她面前站着的不是霸道总裁季遵,而是她家的下人。但就算是万家的下人,平时的万宝鹿也不敢这样说话啊。 但季遵还真就听了,转身的那一刻,小丫头媚态横生的样子还在他脑海里来回闪烁,跟幻灯片似的,那小嫩声儿哟,叫的他魂儿都没了。这么多年他也有过不少女人,虽然不重欲,但他也不是柳下惠,必要的纾解是缺少不得的。但现在……季遵咽了口口水,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感觉他就糟透了。 今晚他一定要把这丫头拿下,否则不是白瞎了姓万的一片好意? 于是清欢成功看到了去而复返说话不算话的臭男人,她等着对方:“说好的衣服呢?你要出尔反尔吗?” “我们做个交易如何?”季遵胸有成竹,觉得清欢一定会答应,毕竟他已经知道她在万家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了。“我刚回国,如果你肯陪我一个月的话,我帮你离开万家。” 清欢听了,露出感动万分的模样:“谢谢啊……”随即变脸。“不稀罕!” 季遵眼一眯,“你再说一遍?” 平常他这样说话,那对面的人指定已经吓得屁滚尿流,就算是在商场上打滚多年的万父看到他都哆嗦,可这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竟然敢瞪他,还用手指着他的婢子,骂他是什么色狼!禽兽!想要老牛吃嫩草!   第十二碗汤(三) “我说了啊,我不稀罕。”身体得到了解脱,虽然还有些虚软无力,但清欢却是有胆气跟季遵硬碰硬了,谁怕谁呢?季遵拿什么威胁她都不管用。 季遵低着头,笑了,下一秒他就把清欢拽到了怀里,顺势扑倒在床上,大手从她纤腰一路往上,低声暧昧:“自己一个人解决,怎么能行呢?没尝过男人的滋味,你怕是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种极乐。” 清欢瞧着他这轻浮放荡的样子,毫无惧色,也笑了:“你要是尝过男人的滋味,也会知道这世上还有一种极乐。”她虽然浑身湿漉漉没什么力气,但那张小嘴儿却不饶人。“听说男人的高|潮是来自刺激前列腺,你被男人上过吗?要不要试试?” 季遵脸上的笑瞬间就没了,“我不喜欢别人这样跟我说话。你不知道你自己现在是什么处境吗?” “哼。”清欢冷哼一声,趁着季遵不注意,膝盖一顶,正中对方最脆弱的男性部位,饶是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季遵季先生,也面色惨白痛苦不堪的从清欢身上翻了下去,仅仅捂住那儿,一双黑眸阴森森的盯着清欢,如同野兽一般,充满了兽|欲。 清欢却朝他吐了吐舌头,挥了挥拳头:“我告诉你,以后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说完,从床上跳起来,抓过地上季遵的西装外套披在身上,又迅速找到了房卡,溜了。 逃的时候仿佛身后有狗在追一样。季遵的确遭受了重创,但那算什么,清欢到底没敢真把那人给废了,而且一旦季遵缓过来,她还不知要往哪儿跑呢,还是先溜为上。 季遵很快就从地上爬了起来,那臭丫头逃跑也就算了,临走之前还把他从床上踢了下去,小心眼的令人发指。季遵活了这么大,从来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这么放肆,更别提是攻击他了。臭丫头跑得了一时可跑不了一世,他倒是要看看,她能跑哪儿去! 从酒店溜出去的清欢很清楚,万家是回不去的,一回去她指定会被再次送到季遵床上。于是她回到了大学宿舍,结果刚推开宿舍门就看见有人在翻她的东西。行李箱啊衣柜啊床铺啊被弄得一团乱,同寝的另外三个女生都围在她的床铺前面,嘴里说着什么。清欢倚着门口听了一会儿,明白了,原来是她们其中一个昨天丢了五百块钱,而恰好清欢昨天晚上没回来,她们就认为是清欢偷的,正在搜呢。 “不好意思。”清欢敲了敲门,“请问你们在找什么?” 三个女生都是一愣,慢慢转过身来,见是清欢,压根儿不把她放在眼里,可见平时她是有多么好欺负了。明明是万家的女儿,就算是私生女吧,那也是万父的亲生骨肉,结果却过得是这样的日子。万夫人把钱扣得紧紧的,万宝鹿平时身上的现金很少有超过一百块的时候,于是在学校里,大家理所当然的就认为万宝鹿很穷——能不穷么,班里的聚会她从来不参加,衣服一年到头穿来穿去都是那么两件,这样的人不偷钱,谁会偷钱?! 所以清欢不来还好,来了,她们反而要找她算账呢! 舍友甲几步走过来,对着清欢伸出手:“把我的钱还给我!” “你的钱?”清欢面无表情,“谁拿了你的钱?” “当然是你啊!”舍友乙义正词严的说,和另外的舍友丙一起走到舍友甲身边,三个人齐刷刷瞪着清欢,一副她不交钱,就不让她好过的样子。 清欢手痒了。她最讨厌仗势欺人的人,还有那些因为别人比自己弱小,就去可以欺凌和侮辱的,这三个女生恰好占全了。说来万宝鹿遇到季遵,除了没有自由像个娃娃以外,真可以说是她的造化。没有季遵的保护,她早被这些人拆吃入腹了。极品的家人,奇葩的同学……全是季遵替她收拾掉的。不过现在换成是她,就不需要男人了。 “说我偷钱,可得有证据啊。”清欢冷笑着走进寝室,反手把门锁上。“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张嘴喷米分的诬赖我,真以为我是好欺负的不成?” “除了你还会有谁?!就数你最穷!不知是从哪个旮旯里钻出来的,灰扑扑的跟个老鼠似的,你自己说除了你还有谁会偷钱爱你?我的钱就搁在钱包里,结果没了,肯定是内贼!”舍友甲信誓旦旦地指着清欢的鼻子,趾高气昂的。“只要你把钱还给我,再给我跪下磕几个头道歉,我就不怪罪你,原谅你,否则……别怪我把这事儿说出去!马上就要期末考了,你应该不想因为这个出名吧?!” 各种各样的极品清欢都见了,但生活嘛,就是总在刷新你对极品这个词的认知。清欢哦了一声,一耳光甩了过去:“你说谁偷钱?” 那一耳光响的呀!整个人嚣张的呀!舍友甲立刻疯了,大吼一声我爸爸都没打过我你这个小贱人敢打我!就扑了上来,剩下两人对视一眼,决定帮忙,三人如同泰山压顶,朝清欢扑了过来。 可是抓得住么?清欢灵巧地躲了过去,趁着那三人没回神,一人一耳光又甩了出去,打的她手都疼了。以前欺负殴打辱骂万宝鹿恐怕也不是第一次了,就让她好好给她们点教训。清欢看过了万宝鹿身上的掐痕,要不是这三个舍友弄的,她在奈何桥直播吃翔。 什么样悲剧的人生啊。古代女子因为生活环境等等的限制忍气吞声也就算了,万宝鹿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女性,竟然比古人都窝囊!真丢人!清欢在心里暗暗鄙视了一番。 舍友们被打懵了,她们反应过来后,顿觉脸颊一片热辣辣的痛。半晌,尖叫一声又要扑过去,清欢眼疾手快随手抓过一条长裙,也不知她是怎么弄的,瞬间就把这三人捆成了粽子。 完了后她拖了把椅子坐过来,翘着二郎腿,一副拽的二五八万的样儿:“想死是吧,平时懒得搭理你们,老虎不发威你们当我是病猫?今天不把你们打半死我就跟你们姓!” 她下的可都是黑手,专挑疼得要命但又看不出来的地方打,三个女生被揍得鬼哭狼嚎痛哭流涕。可惜求饶是没有用的,清欢足足揍了她们一个小时,松绑后,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但愣是动一下都钻心要命的疼。 “钱是我拿的吗?” “不不不不是!”三人有志一同的摇头。 “哦……”清欢故做沉思,片刻后又问,“那到底是谁拿的呢?” 三人眼泪都下来了,其实哪里有丢什么钱!她们不过是因为一点小事心情不好,所以就想找个人发泄一下而已!以前不都是这样的么,只要哪哪不顺心了,她么就寻个理由揍万宝鹿,今天会踢到铁板也是她们始料未及的事情。 “算了。”清欢撇撇嘴。“把你们的钱包拿来。” 三人乖乖去拿钱包。 清欢把钱包打开一看,嘿,里头现金还不少,三人夹在一起竟然有四千多块钱。她毫不客气地把纸币抽了出来,再把钱包丢回去。“鉴于你们毁坏了我的心情,所以这钱呢,就当是我的精神损失费了。从今天开始,你们每个月都要给我一千的赔偿费,记住没有?!” 她那么凶,眼神又那么狠,三个女生哪里敢说不字,立刻窝囊的点点头。 她们是真被清欢揍怕了,身上疼得要死,可一点伤都没有,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会儿清欢在她们眼里就成了可怕的恶棍,真不知以前她们是怎么有命欺负这人的。再给她们一次机会的话,就是打死她们她们也不敢了啊! 清欢拿到了钱,又拿了自己的准考证跟随身物品,装到书包里背起来。刚走出宿舍门没两步,又退了回来:“寒暑假的钱也是要付的,别忘了。否则有你们好看。” 三人屏息看着她走开,待到清欢离开,才敢抱头痛哭。以前都是她们抢万宝鹿的,今天这是见了鬼了,怎么万宝鹿突然变得这么厉害啊! 拿到这四千多块钱,清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去学校附近租了个小房子,一千块一个月,条件还挺不错,就是小了点,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她是不打算再回万家了,她就在这里等着季遵上门来找她。 毫无疑问,女鬼宝鹿是爱季遵的,只不过她没有自我,季遵不曾给予她自我。如果清欢选择这一世离开季遵的话,说不定对女鬼宝鹿而言还算作心愿未完成。既然这一世季遵就是她的男人,清欢绝对受不了一辈子跟个大男子主义者过,她的身边只能存在忠犬,即使暴力霸道又冷酷,对她也必须好。 改造季遵刻不容缓,任重道远,同志仍需努力。 但在这之前,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那就是期末考试。   第十二碗汤(四) 女鬼宝鹿脑子不大好使,从小到大连张三好学生的奖状都没拿过,可以说成绩非常糟糕,处于中等偏下。她也很努力,可惜,没有用。最可怕的是她学什么都不沾边!身为女孩,万父一开始也没想过不惯她,万家的女儿嘛,以后拿出去联个姻还是可以的,那么如果想要拿得出手,礼仪学历是最基本的吧?可惜……万宝鹿学什么都不行,智商也属于中等偏下,没天赋,音乐美术都没天赋,一身气质也没培养出来,久而久之万父也就对她失望透顶,把这个女儿当成个垃圾看待了。 要不是机缘巧合被季遵看上,过两年说不定万父就把她嫁给一个年过半百脑满肠肥的有钱老头——清欢觉得这实在是太有可能了。 真是亲爹中的战斗爹。 所以呢,万家是万万不能回去的。清欢已经想象到她一踏进万家大门就被万家人头罩麻袋洗干净换上性感睡衣喷上诱人香水送到季遵床上。 也不乖季遵不尊重万宝鹿,一个连家人都不尊重,被自己的父亲亲自送到陌生男人床上的女人,谁会去尊重她?所有人都把她当成一个物品,可以任意交换和收买的,谁在乎她是不是也有颗心啊。 偏偏万宝鹿还就是个逆来顺受的性子,虽说这不构成别人欺负她的理由,但世界上好人哪有那么多?她不懂得保护自己,就只能蛰伏在季遵的羽翼下了。 清欢甩了甩手,拿出刚才出去买的食材开始做饭。简单的煮了个粥,人没钱可真是不行,光是租房再加上日常开销,她现在就已经下去两千块钱了,还剩下的这两千多够做什么的?昨天晚上从季遵的房间里逃出来,她身上可一毛钱也没有。 要不……以后职业打劫吧?清欢甩甩头,把这个不靠谱的想法从脑子里甩出去,撑着腮帮子盯着高压锅,半晌,唉声叹气。季总裁怎么还不上门呢,她这次就是要把霸道总裁改造成忠犬,这人不出现,她不好下手啊。 正在她想的时候,突然有人敲门。清欢眼睛一亮,看样子是来了! 透过猫眼一看,不是季遵,但却是季遵身边的人。来了好几个,估计是要把她绑回去见那人的。清欢皱眉头,她可不想被捆成粽子,有碍美感和形象。于是她二话不说打开大门,对黑衣人说:“我会走路,请你们不要碰我。” 也是很难得一见,这样上道又配合的被绑架者。 清欢坐上了豪华轿车,一路来到一栋独立别墅。望着这别墅,清欢心里难以平衡,她现在是只有两千块钱的可怜人,但季遵却过着这样奢华糜烂的生活,市中心啊,寸土寸金的地方,他竟然在这样的地方有一栋独立别墅,而且周围百米内都安静如鸡!这岂止是一般的有钱,简直是应该被打倒的万恶的资本主义! 到了客厅,季遵正品着红酒坐在沙发上,看见清欢来了,没理会她,继续品,刻意要把她给晾着。可惜清欢不是那种你不理我我就不好意思站在原地等你的人,她走到季遵对面的沙发坐下,双手环胸:“你到底想干什么?我可没招你惹你,你要是想女人,我还有个姐姐,我想她一定非常乐意上你的床。” 季遵玩味地审视着清欢这个安全防御的姿势,双手环胸的人安全感都很低,所以他们会变得像是刺猬一样想要保护自己,拒绝别人的靠近。这小丫头的资料他也看了,怎么跟她表现出来的完全不一样?“你在万家可不是这样的,你父亲说你非常胆小非常听话,是只很可爱的小兔子。”然而她并非软绵绵无害的兔子,反倒是只伶牙利爪又会挠人的小野猫。 “你没听说过兔子急了也会跳墙吗?”清欢毫不犹豫地直视他的视线。“我要是表现的很叛逆很优秀,你觉得我能在万家平安无事那么久?恐怕早就被玩夫人给毁了。” 季遵赞赏地看了她一眼:“聪明的小家伙。” 清欢冷哼,很傲娇的小样子,她很清楚要怎么表现才能让季遵对她刮目相看,从而认识到她跟其他女人是不一样的,她是世界上最与众不同的那一个。“我可不像外表那样弱,你别想占我便宜。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 “干什么?”男人性感的薄唇一张一合,吐出淫靡的字|眼儿:“干|你啊。” 清欢:“……”她不该这么问。 “宝鹿。” 清欢被季遵叫的这一声弄得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男人的声音本来就非常好听,尤其还是在他刻意放低放柔勾引诱惑她的情况下。“跟着我不好吗?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我想要什么自己自然有本事去争取,不需要你帮忙。” “你需要的。” 说完,男人放下红酒大步走过来掐住了她的细腰,清欢吃痛张开嘴巴,男人就吻了下来。吻的过程很咸湿很亲密,但不会形容给你们看。 一吻过后,季遵看着怀里红彤彤可爱的小脸蛋,说:“你会跟我的。” 清欢呸了一声:“自恋狂。” 季遵:“……”想想从开始到现在她都骂过他多少句了?变态啊禽兽啊老牛啊神经病啊……刚开始听到的时候他很震怒,因为没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那是对他的强大的一种挑衅,但现在……季遵盯着那张米分嫩嫩的小嘴儿,威胁说:“你骂我一句,我就亲你一次,亲到你再也不敢骂人为止。” 闻言,清欢炸毛又跳脚:“你不要脸——” 得,这回又吻下来了,清欢气得脸蛋红嘟嘟,挥舞着小拳头想捶季遵。季遵叹了口气抓住她的小手,一开始觉得这是只软绵绵可人的小兔子,这会儿才知道是朵小食人花啊。可气的是他觉得这样活力四射又精力充沛的小丫头很可爱,逗她也很好玩,所以他也难得放下架子陪她闹。 清欢清楚着呢,她现在在季遵的眼里不过是个有点小脾气,所以勾起了他征服欲的女人,他可能会纵容她,但这种纵容是有尺度和界限的,一旦她触及了他的底线,他会非常生气,甚至于立刻翻脸。而她要的,是要成为他的底线。踩在他头上撒野都没关系,除了跟他分手,她做什么他都心甘情愿的那种。 所以说,任重而道远不是?惹怒季遵是早晚的,现在她只要维持住他的兴趣就好,毕竟一开始季遵看上她的原因是因为她跟他的母亲很相似。 “再骂呀。” 就连季遵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现在他是有多犯贱找骂……以前要是敢有人说他变态禽兽败类不要脸,他不弄死那人全家都算轻的,这会儿清欢什么词都骂过了,他还意犹未尽地盯着她的小嘴。 真漂亮的小姑娘。那天在宴会上看到她,只觉得她似曾相识,但现在,脱去了懦弱胆小面具的她,显示出了极其惊人的美,更有活力也更加令人心动。季遵感到自己的心在剧烈的跳动,这是前所未有的。 哎呦那种感觉哟,好像整个人都活过来了。就觉得这姑娘怎么那么有生气那么可爱呢,一颦一笑都动人得很,不矫情不做作,浑身都透着格外的魅力。 清欢在他怀抱里挣脱不开就用拳头擂他,但那两只小米分拳的力气能有多大,顶多给季遵挠挠痒痒儿,清欢两只手死命的推季遵结实的胸膛,扭头拒绝:“我要回去看书了!马上就要考试了!” 季遵这才想起来怀里这丫头还是大学生。他语带惋惜:“我看了你之前的成绩单,太糟糕了。”每一门都是低空飞过,刚刚好及格,拿得出手的一科都没有。 清欢冷笑,“我要是考好了,我爸就拿我当学霸宣传了,那时候能找个好下家,我会这么笨?” “这么聪明?”季遵讶然。“那这次你好好看,我看看你能考成什么样子。”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清欢奇了怪了。“就因为你想看我考成什么样子我就好好考,完了我爸卖的是我可不是你!我跟你说,等到我攒够了钱我就远走高飞!” 一听说她要走,季遵下意识把怀里的丫头搂紧:“你哪里也不许去!” “我爸都不管我你凭什么管我?”小野猫开始在怀里挣扎,又蹬腿又捶拳头的,那个野劲儿,季遵险些真被她一蹄子蹬开。臭丫头怎么那么不老实呢?“从今天起你住我这儿。” 闻言,清欢瞪大眼:“我不!我要回我自己那住!” “就那破房子?”季遵冷笑。“信不信我给他拆了,然后让你在整个市都租不到房子?” “你这是法西斯——” 一吻过后,清欢怒目而视:“你凭什么又亲我?!我没有骂你!” “谁说你没骂我?”季遵好整以暇的捏捏她红通通的耳垂子。“你说我是法西斯。” 大眼睛里喷射怒火:“我那是骂你吗?我那是在陈述事实!你岂止是法西斯,你简直还是强权——” 卧槽!又亲?!   第十二碗汤(五) 清欢的嘴唇肿了,肿的非常明显,远远看上去像是两条香肠挂在上面一样。她羞恼交加,又想故技重施踹季遵,这回季遵学聪明了,抢先一步将她不安分的双腿夹在自己腿间,好笑地问:“真就这么讨厌我?” “你说呢?”清欢用力挣扎了下,对方把她锁的紧紧的,气得她也不想动了,就瞪着一双大眼跟他对视,看什么看,难道她眼睛比他小吗?!“你要是再不放开我,我发誓一定让你死的很难看。” 季遵活了二十多年了,真是头一回听到别人这么威胁他。嘿你还真别说,挺新鲜的,但这小丫头花朵一样的娇嫩,小嘴儿里吐出来的话自动都被季遵翻译成了打情骂俏。他两眼放光盯着清欢,恨不得她再多骂他两句。等了会儿,小丫头怒视他,不骂了,季遵眼底失望一闪而过,而后说道:“你信不信,如果我想要你,你爸很快就会再把你送到我床上?” 对于这自大的话清欢报以冷笑:“信,怎么不信,要是能讨好你,就是让他把老婆送给你他也不会说半个不字啊。”她又不是女鬼宝鹿,对那个所谓的父亲还有奢望和信任,她不傻好么!谁也别想踩着她上位利用她! 季遵对这个小东西充满了兴趣,她跟她表现出来的样子完全不一样,明明是那么柔弱可爱的小东西,偏偏说话得理不饶人,条理清晰还懂得韬光养晦。聪明是真的聪明,也只有万家的蠢货才会把珍珠当成鱼目。“我看不上他老婆,我看上的是你。” 随后他看着这漂亮的小东西眼珠子滴溜溜的一转,别提有多可爱多机灵了。所以当她软软的身子主动依偎进自己怀抱的时候,季遵也很配合地弯下腰去,让她得以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说话:“我跟你也不是不可以,反正我不在乎这层膜,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不许给我爸任何好处。而且,我跟你在一起的同时,你不许跟别的女人纠缠,否则我绝对掉头就走。” 季遵微微怔了一下,他就奇怪了,本来自己只是对这丫头有兴趣,顶多就是两人一夜情吧,完了后桥归桥路归路,可是现在……怎么这丫头倒像是要跟他交往的样子?竟然还敢提条件…… “不敢答应吗?”清欢伸手扯扯季遵耳垂,“那你现在就放我下来,我要回去看书了。” “答应。”没什么是他不敢的,一小丫头片子,还真以为能拿捏他?季遵在心里冷笑了两声,不可否认他对清欢的确很有好感,“交往的时间得我说了算。” “诶,对于这个我也有要求,不短于三个月,不长于一年。” 这下季遵愣了,臭丫头竟然不是要绑住他?“为什么?” “一年后我就大四,可以找工作实习了,没时间陪你玩游戏。”当然最重要的是可以摆脱万家人。 看着清欢脸上对未来充满希望的表情,季遵顿时如同吞了只苍蝇一样不上不下。亏他还在考虑要跟她交往多久才说分手,没想到……“既然想要我庇护你,那么你是不是得给我点甜头尝尝?没有足够报酬的话,我是不会答应的,毕竟在商言商,我是个商人呐宝鹿。” “一个月随便亲,两个月随便摸,半年后陪你上床,行不行?” ……季遵长见识了,原以为这丫头保守矜持,没想到她根本不拿她自己的身体当回事。想到这里,季遵不大开心,是不是今天能庇护她的是另外一个男人的话,她也会毫不害臊地说出半年后陪床的话?真是……想揍她一顿屁股。小丫头就该有小丫头的样子,一点都不叫人省心。“搬过来跟我住。” “。”清欢摇摇食指,露出狡黠的笑容,那笑容太可爱,让季遵一个头晕眼花就不自觉的答应了,“是你搬来跟我住。” 等到他回神,才发现自己答应了什么条件。她那刚租的小房子他看过了,不到八十平米,中等装修,还没有他的客厅大。要养尊处优的他去住那种房子?季遵脸色难看,可惜他已经答应了。他这人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有个优点,那就是说话算话。瞧着怀里的小丫头得意洋洋的样子,季遵突然感觉乌云罩顶——这到最后到底是谁驯服谁可难说啊。 算了,答应都答应了,不过在这之前,他得亲个够本,不是她自己说一个月随便亲么?不占便宜的是傻子。 于是清欢的后脑勺被往下一压,再度唇舌交缠起来。 这一亲,季遵就觉得不对劲儿了,按理说他的资料不可能有错,小丫头虽然聪明狡猾,但应该还是个雏儿,连手都没被男人碰过,可是怎么这吻了一会儿,不是他把她给吻的晕头转向,反而是自己沉醉其中?瞧那小嘴儿小米分舌,勾挑吸缠,销魂蚀骨,季遵甘拜下风! 他捏住清欢小下巴,阴测测地问:“谁教你的吻技?” 清欢白了他一眼,把他大手拍开:“这还用教吗,我这么聪明,难道还用学?这可是本能。”说完,学着他的样子,捏起他的下巴,端详了下季遵英俊的脸,那小样儿,虽然青涩点,但又有种说不出的风情。季遵一时间看呆了,所以就忘了身为男人却被一个小丫头挑下巴,简直是威风扫地。“来,姐姐再让你感受一下。”说完,自个儿又亲上了季遵。 哎呦……这是种什么滋味儿呀,酸酸甜甜云里雾里的,恨不得把那小香舌给吞到肚子里去。季遵不喜欢跟女人接吻,但这丫头嘴里一点异味都没有,反而甜甜的,带着糖果的香味儿。 要糟。 理智这么提醒他。但季遵认为自己活了这么大什么没见识过,断然不可能栽在一小丫头片子手里,所以坚定地把这个警告给忽略了。 接下来两人开始了糟糕的同居生活。因为只有一间卧室,而季遵打死不肯睡沙发,所以两人在床上画了楚河汉界,一人一半,但因为某种原因,每天早上清欢都是在季遵的怀里醒过来的。 她很爱干净,季遵却是个生活白痴。在这之前助理跟管家把他照顾的太好,以至于这个杀伐决断分分钟几千万上下的大男人竟连微波炉都不会用。因为夏天比较热,清欢要节省电费所以不肯开空调,季遵只能每天晚上洗三次澡——他总觉得臭丫头是在故意整她,但一质问,臭丫头就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那无辜劲儿,季遵就把话咽下去了。 再也没有了丰盛的一日三餐,基本上除了工作,季遵完全开始融入到清欢的生活里。 矛盾肯定是有的,比如说季遵那糟糕到家的生活习惯,洗澡时到处乱扔衣服,还总是叫清欢给搓背等等都是小事,最可恨的是这人生物闹钟非常准时,每天都醒的比清欢早,但他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不刷牙去亲她! 很不卫生好吗?! 半个月后,期末考试悄然来临。这天早上,清欢做好了早餐,季遵看了看自己盘里的培根煎蛋,又看了看清欢面前的油条,问:“为什么我们俩吃的不一样?” “因为我不喜欢吃培根。”清欢悠然回答,咬了口脆生生的油条,又用薄薄的小饼卷起来。 她是个非常享受食物的人,明明口感一般,但看她吃的是样子真是一种享受,叫人忍不住跟着食欲大开。清欢一手拿着饼一手去用勺子盛稀饭,季遵顺势握住她的手腕,就着她咬过的地方咬了一口,意味深长的说:“好吃。” 大清早的就对她放电,清欢无视掉了,看了看时间,来不及了。就抓起书包把钥匙丢给了季遵:“我先走了,你也别磨蹭了,上班会迟到的。” 季遵却抓住了她:“我送你。”唉,说起来也是羞愧,这半个月来,他堂堂季大总裁,竟然都是在跟一小丫头片子混。吃住全是人家的,季遵就奇了怪了,小丫头一共就两千多块钱,怎么还能付得起这样的花销?要知道他可是无肉不换的主儿。 想到十一个半月后两人就要分道扬镳,季遵整个人都不好了。他现在绝对有理由认为清欢是在故意吊他胃口,因为他现在觉得五星级大厨做出来的菜都没有她的好吃,以后两人要是分开,他这辈子都吃不饱饭。 ……心机太深沉了点啊臭丫头! “不用你送,我挤公交就好。” “我坚持。” 清欢无辜的眨眨眼:“那好吧。” 因为住到了清欢这个小区,季遵还很委屈的每天自己开车上下班,不要司机跟着。反正以往那上流社会的生活他全不要了,半个月下来,也被磨得接地气了点。开车中途,季遵发现清欢特别轻松,问道:“这些天你都没怎么看书,能考好么?” 清欢笑着挑眉:“你猜猜呀?” “哼。”季遵傲娇一哼。“有我护着你,只管发挥你的真实水平就行了。” 好听话是肯定要说的,他的小女友特别爱面子,但季遵真不信她能考的多好。   第十二碗汤(六) 季大总裁被打脸了。三天后成绩出来了,清欢把成绩单往他面前晃了一圈,上头的分数让季遵讶然不已。 一共考了十科,科科满分。 对此季大总裁的第一反应是:“作弊了?” “你才作弊呢!”清欢懊恼地揪他耳朵,“会不会说话呀?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么?我是故意考不好的,你看看我以前的成绩,哪一门不是低空飞过,跟六十有超过五分的差距吗?什么叫水平,这就叫水平。想考高分随意,想考低分也随意,你以为我不会算分吗?每次都考六十几我也很艰难的好不好!还要考虑平时成绩,综合得分,你以为这很简单吗?考低分比高分难多了。” 说完她随手把成绩单拍到了餐桌上,哼着小曲儿洗澡去了。 待到清欢的身影消失在客厅,季遵才伸手把成绩单拿起来,仔细看了看,真的每一科都是满分。半晌,性感的薄唇越翘越高越翘越高……小女友这么聪明,他做男朋友也倍有面子啊。 当天晚上季遵就以庆祝为名要带清欢出去吃饭。他给她买了好多衣服,但她一件也没穿过,简直不忍直视,那些劣质廉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根本就是对她的侮辱。所以,即使清欢坚持,季遵也不许她再穿平时的衣服,质量布料什么的都太差了,白白浪费了她的好颜色。 他挑了件短裙让清欢换上,结果人出来后,季遵脸色立马变了:“不好看,换掉它。” “不好看吗?”清欢眨眨眼,“我觉得很好看啊。”说完她对着客厅里的大镜子照了照,美哭了好不好,丰胸细腰翘臀长腿,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哪里不好看?她鄙夷地看了季遵一眼。“什么眼神啊。” 季遵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是不想她的美腿露出来给人看。那双又白又细的嫩腿是他的,露出来给别的男人看可不行。“换掉。你有两个选择,要么你自己换,要么我帮你换。离第二个月还有十二天,你确定现在就肯让我随便摸了吗?” 这个威胁很有效,清欢瞪了他一眼,嘟着嘴又去换了。 季遵刚放松不到两分钟,又气得火冒三丈:“不好看!换掉它!” 瞧瞧她穿的这是个什么东西!屁股都要被人看见了!还有那上衣!嫌别人不知道她有大胸吗?!露胸露屁股还露腰!这什么破衣服,小蛮腰露出来那么多! 清欢觉得季遵神经病:“就穿这个了,我不换了。” “必须换!”季遵义正词严,坚决不肯让步。 下一秒,清欢笑的狡诈又恶意,她扑到他身上,把他扑倒在沙发上,双腿分开坐到他结实的腹肌上,乌黑柔顺的长发散在背上,那个可爱那个俏丽哟,真真是个小魔女。“你要是告诉我为什么让我换,我就换。说实话,否则我就再穿少一点。” 士可杀不可辱,季遵坚决不说。如此有辱他霸道总裁尊严的话,他绝对不说。 “告诉我实话的话。”清欢低下头亲亲他紧抿的薄唇,知道他的底线在哪里,所以适当的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季遵大男子主义太重了,人又霸道不讲理,想让他服软是不可能的,得循序渐进的来。“十二天就提前好不好?今天晚上就给你随便摸。”小手捧住俊脸,又吧唧亲一口,偷偷地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你要考虑清楚哦。” 尾音的那个哦字拖得绵软甜糯,叫酥麻感从尾椎一路到头顶。季遵心想,自己怎么就招惹上了这么个小魔怪,被吃的死死的。真奇怪……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很多时候明明是他占上风,可最后好像得逞的都是她? 每天晚上都睡在一起,虽然除了亲吻没有别的,但季遵清楚的知道这小魔女身材有多好,肌肤滑若凝脂,柳腰不堪一握,俏臀充满弹性,美腿白细长直,让他不止一次后悔答应了那个破条件,得半年后才能碰。一想到每天都看得着吃不着的小美人今晚就可以随便摸了,季遵心里倒抽一口气,卧槽,节操是什么,面子是什么,男性尊严又是什么?“只有我能看。” 他声音因为欲望而沙哑,大手缓缓地从清欢跨坐在他身上的大腿往上抚摸到鲜嫩的腰肢。“你是我的。” “这不就结了?”清欢欢喜的亲他一口,就在季遵准备顺势亲她的时候,人已经灵活地跑开了,徒留季遵张开着手,回味方才片刻的软玉温香。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清欢很乖巧的穿了条蕾丝长裙。从屋里走出来的时候,季遵眼一亮,然后又纠结起来,这倒是包的紧紧的,除了两条胳膊和小脚以外,啥都看不到,但架不住这裙子贴身,那饱满的胸部和细腰俏臀,比露出来还勾人。感觉得把这丫头关起来谁也不让瞧见,太招人了,这不存心给他添堵吗? 想归想,当清欢挽住他臂弯的时候,季遵的心就软了,真可爱,想疼她。 这半个多月都吃的清欢做的饭,比较简单,没那么多流程跟规矩。今晚是庆祝她的成绩,所以季遵让助理在旗下某著名的饭店订了个包厢,还是烛光晚餐。毕竟晚上可以随便摸摸小美人了呢,季遵都迫不及待了。 根据资料上显示,小丫头在万家不受待见,什么宴会也没参加过,也没见过什么世面。所以第一次在那个宴会见到她的时候,她身上还有着掩饰不住的土气。但现在……臭丫头惯会装相,季遵觉得,也许连他手下的人都被骗过去了。瞧那刀叉使用的灵活度,进食不快不慢赏心悦目,就算是真正上流社会的千金小姐,也没用她优雅动人。 他捡到了个宝啊。 用餐中途清欢去上了个洗手间,结果一出来就碰到个熟人。 万莹莹一开始没敢认,直到她看见清欢脖子上那颗熟悉的红色胎记。这胎记像朵樱花,这么多年了,万莹莹也就在一个人身上看到过。 当时她的身体反应比大脑快,还没确认这到底是不是清欢,就已经把她给抓住了。 清欢回头瞄了万莹莹一眼,喊了声大姐。 万莹莹立马嫌恶地甩开手,喝道:“谁是你大姐?小贱人别乱叫,我妈可生不出你这样的贱人。” 骂完她就察觉不对了,小杂种怎么跟平时不大一样?洗手间里的灯很亮,万莹莹错愕地看着清欢身上价值不菲的红色蕾丝长裙,以及她与平日判若两人的神态。但她没想那么多,直接对清欢命令道:“爹地一直在找你,赶紧回去!” “哦。”清欢应了一声,当万莹莹这是让她走了。因为她在家里一直很听话,万莹莹也就没放在心上,虽然小杂种半个多月没回家,但她压根儿不在乎。走进洗手间,刚挤了点洗手液,万莹莹突然感到不对劲,刚才小杂种身上那条裙子……不是x牌夏季最新款么?自己一直想要都没买到,而且价格昂贵,要六位数,小杂种哪能穿得起这么贵的裙子? 万莹莹连手都不洗了,赶紧追了出去,她要看看小杂种今天是怎么来这儿的。这可是高级饭店,一般人没有预约根本进不来,今天她能来,也是一个月前预定的,小杂种不可能在这儿啊! 好在清欢走路慢吞吞,万莹莹跟上去了,看着她打开了高级包厢的门走进去。万莹莹张大了嘴巴……见鬼了真是见鬼了,刚才小杂种走进了高级包厢?! 她实在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就凑了上去。门没关好,万莹莹就像是做贼一样扒着门缝朝里看。这一看不得了,坐在小杂种对面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爹地千方百计想要讨好的季遵! 天哪!是她喜欢的男人! 其实那天晚上,万莹莹得知季遵没看中美艳的自己反而看中了清欢以后,心里就非常不平衡,嫉妒的要死,要不是爹地一而再再而三勒令她决不许坏事,否则会给全家带来灾难,她早顶替清欢上了!这半个多月清欢没回家,她还以为她是怕挨打,因为事儿没成,事后那投资案万家并没有拿下,这就说明季先生对清欢并不是很满意。 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小杂种竟然就坐在季先生对面……季先生竟然还对她笑! 万莹莹忍不住了,她太喜欢季遵了,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特别喜欢!这个男人富可敌国,神秘莫测,而且还非常英俊,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好看,凭什么这样的好事轮不到她,反而便宜了万宝鹿那个土包子小贱人小杂种?! 本来,一个私生女到他们家跟她抢爹地也就算了,现在她好不容易看上一个男人,小杂种竟然也要抢?真是跟她那个不要脸的妈一样,就知道勾引男人!贱货! 瞧着包厢里的两人相谈甚欢,甚至季遵还给清欢擦去嘴边酱汁。他明明是那么冷酷的人……   第十二碗汤(七) 季遵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好好一顿饭,他自己没怎么吃,全喂清欢了,看着那小嫩嘴儿一点一点张开,又一点一点把食物吃进去的样子,他突然觉得下腹一阵火热。想到晚上可以随便摸,顿时恨不得这饭能立马吃完。 这人啊,满脑子黄色废料一眼就能看出来,清欢抬起眼皮子,漫不经心地看了季遵一眼,瞧他那样儿,就差没把企图全写脸上了,当她是傻子呐?想到这里,清欢突然笑了一下,她刚才进来的时候故意没关门,门口还有一个偷窥的。她从自己这边座位上起身,用油花花的小嘴儿去亲季遵,原本想恶心下他,没想到这厮竟然完全不在乎,还反客为主的攫住了她的小手,把她整个上半身都拉到怀里,亲了个昏天暗地。 门口的万莹莹忿忿握拳,就知道是万宝鹿这个小贱人厚颜无耻勾引了季先生!否则季先生怎么可能看上她?!想到这里,万莹莹无比的愤怒,恨不得冲进去把万宝鹿从季遵的怀里扯下来,自己坐上去。瞧小贱人今非昔比啊,半个月不见,这是巴上更厉害的,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了。 不行,一定不能让小贱人占便宜。万莹莹躲在门口想了好一会儿对策,可惜她的脑子也不大灵光。听着里头传来啧啧的声音,万莹莹可不认为那是在进食,看不出来啊,小贱人平时缩头缩脑的,骨子里竟然跟她妈一样下贱,就知道勾引男人! 她这想了好久,脑袋都快想破了也没想出什么招儿来,直到包厢的门被一把拉开,万莹莹躲闪不及,整个人狼狈的扑了进去,趴在了地毯上。短裙因为这一摔向上窜,露出性感黑色蕾丝丁字裤,还有两瓣丰满美臀。 清欢倒抽一口气,立刻踮起脚尖捂住季遵的眼,霸道地说:“不许看!” 季遵任由她遮着,转了个身背对万莹莹,然后把她小手握住,放下来,坏笑:“不看就不看,我只想看你的。”一想到今天晚上就能看到了,季大总裁觉得浑身血液都在沸腾。 他们哪里会去理万莹莹,可他们想走,万莹莹却不让。她从地上爬了起来,急急忙忙喊了一声:“季先生!” 季遵充耳不闻,万莹莹没想到他会不把自己放在眼里,难道她有什么地方不如万宝鹿这个小贱人吗?“季先生!请等一下,我有话要跟你说!是跟宝鹿有关系的!” 这下季遵停步了,他回头:“说吧。” 她叫他不停,一提到小贱人的名字他就停了?万莹莹内心愤怒不已,表面上却是笑的:“是这样的,爹地这些天很担心宝鹿呢,一直在找她,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能让我先把宝鹿带回家吗?季先生要是想看她,等明天再让她过去就是了。” 小贱人,把你带回家,看我怎么收拾你! 清欢用脚趾头都能看出万莹莹眼底的恶意,她抖了一下,朝季遵身后藏,还没等季大总裁给她出头呢,她自己就开始嘚瑟了:“有本事你让爸爸亲自来抓我呀,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季遵喜欢的是我,不是你!你就是脱光了衣服上他的床,他都不会上你啊。” 哎呦这话说的,真是粗俗又没家教,但季遵却笑了,这样简简单单直接的小丫头,可比装模作样的万莹莹来的讨他喜欢。左手一勾把清欢揽进了怀里,季遵笑道:“想要回宝鹿,让万丛林自己来找我。” 说完,就带着清欢走了。 万莹莹在背后咬牙切齿,狠狠地踢了一脚包厢门,恨不得那是清欢的脸,可以把小贱人给碎尸万段!真是不知羞耻的贱货!她妈勾引爹地,她又勾引自己喜欢的男人!小贱人,最好别给人找着机会,否则我一定叫你生不如死! 没了万莹莹,到了车上,季遵先是帮清欢把安全带系好,随后似笑非笑的问:“我只喜欢你,嗯?”尾音的嗯字轻柔不已,叫清欢心一跳。 小丫头别扭的转头,季遵笑了,破天荒的没再继续逗她,而是开车回去她的小公寓。 一进了门就把清欢给抵在门上,季遵大腿结实强健,清欢分开两腿坐在上面,两人之间的气氛瞬间变得无比暧昧热烈。她的心跳有点加快,脸蛋儿也红了,不敢直视季遵的脸。季遵笑,不是挺能的么,换衣服的时候还是个小魔女,结果一扭头就变成纯情小丫头了。他故意去咬清欢的耳朵,问:“吃饭前说的话还算不算数啊?” 清欢装傻:“什么话?” “你知道的。”季遵捏了捏她软软的腰肢,亲了亲她的小嘴。“想反悔也没用,我记住了。” 他双手顺着她的裙子领口往里一探,清欢打了个激灵,两人的视线在一瞬间交汇,天雷勾动地火,不知怎么的就滚到一起去了。 事实证明孤男寡女之间极易擦枪走火,尤其是在两个对彼此吸引力都十足的异性身上。说好的随便摸但要半年后才陪床,当天晚上就被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季遵知道怀里这丫头就看着胆大实则青涩得很,对于是自己破了她这颗小嫩瓜一事,大男子主义的他表示非常嗨皮,于是左翻翻右翻翻,把清欢这张小饼子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煎了许多遍才满足。 这段日子被她折腾的也差不多了,终于开荤的季大总裁表示身心都得到了巨大的满足。小丫头只要不犯事儿不惹他生气,他绝对宠她一辈子。 结果第二天一早就被踹下了床。还在梦里回味昨晚滋味的季遵不满的睁开眼,就瞧见清欢坐在床上抱着被子怒视他:“你说话不算话!” “我怎么说话不算话了?”季遵有起床气,刚开始他真想破口大骂,把这臭丫头抓来打顿屁股,可是瞧她抱着被子气鼓鼓的样子真是可爱,火气不知怎么的就消了。 “说好半年后才陪你上床的!”清欢觉得自己吃亏了。“你占我便宜!” “那你为什么不拒绝我呢?”季遵也有话反驳。“我问过你要不要,是你自己点头的。”他也是顺应她的心意好不好。眼瞧小丫头片子气得要炸了,他赶紧将她搂怀里哄着,只是那诱哄的话让清欢想揍他。“好啦,我知道你喜欢我,想要我保护你,我保证,万丛林一家子绝对不会有机会靠近你一步,行不行?” “谁说我喜欢你了?你不要脸。”清欢推他的脸,没刷牙又来亲她,跟条狗似的。“是你喜欢我。” “行行行,你说什么都行,好了吧?乖,鹿宝,别闹了,哥哥疼你啊。” 清欢还没来得及因为鹿宝的称呼起鸡皮疙瘩,就被他自称哥哥雷的外焦里嫩。“别叫我鹿宝。” “就叫你鹿宝,你是我一个人的鹿宝。”越说季遵还越来劲儿了,他抱着清欢不住摇晃,把她扑倒在被窝里不住地亲吻。“我的小小鹿,我的宝贝,鹿宝。” 清欢很想踹他一脚,可惜形势没人强,被季遵武力镇压了。 两人发生关系后,季遵简直要变成二十四孝男友,只要不太过火,清欢怎么折腾他都不生气,那火爆冷酷的性子在清欢面前好像也得到了纾解,直到有一天,一个女人的出现。 这个女人清欢不熟,但季遵熟啊。 他的母亲,那个软弱了一辈子,却因为另外一个男人生起反抗之心,用性命威胁他父亲放手的女人。 她竟然找上门来了。 清欢对季遵父母的爱情故事耳熟能详,早在奈何桥的时候,就已经从墨泽的嘴里得知了。不可否认,季遵的母亲跟她真的有七八分相似——但仅限于外形。这个女人,在逃离了季遵父亲后嫁了个普通平凡的丈夫,她一直都很想念季遵,但季遵从来不肯见她。这一回要不是季遵搬到清欢住的小地方来,她也不会找到。 是清欢开的门,把季母请了进去,结果刚洗完澡准备来抱她的季遵见了,立马把她扯到身后,冷冷地问:“你是怎么找到这儿来的?” 季母眼里含泪,她性格柔弱且胆小,“妈妈想你……” 季遵简直要仰头大笑了,她走的时候他才七岁,她不想,现在他都三十了,她却说想他?!“你不是有个儿子么,还来找我干什么?要钱还是需要我帮忙?” “不、不是的……”季母羞窘的咬住了嘴唇。“你叔叔他……不是很有钱,但我们不缺钱用,我就是想见你……”虽然她惧怕那个男人,但季遵却是她的亲生骨肉,当年能离婚的条件就是把孩子留下,季母懦弱的选择了后者。“妈妈不求你能原谅我,只是想看看你就好了……” “你现在看到了,可以走了。”季遵毫不留情。他对母亲早就没了感情,这么多年了,父亲始终孑然一身,她当年不负责任的选择离开,就不应该再有牵绊。真舍不得他,为什么走的时候头也不回? 季母的眼泪掉了下来:“对不起,小遵……”   第十二碗汤(八) “滚。”薄唇微启,吐出这两个字来。“别让我看见你。” 看着季遵毫不留情转身离去的背影,清欢又看向季母,她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掉下来,那么哀伤和难过。 这样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季遵会一眼看中万宝鹿,把她留在身边一辈子却又不爱她了。因为她太像季母,那样懦弱胆小,没有主见,所以他既想留住她,保护她,却又不能去爱她。谁会爱上一跟自己母亲如出一辙的女人呢? 这事儿说到底也不能都怪季母,季遵的父亲是个大男子主义比季遵更可怕的男人,季母能跟他在一起生活十几年已经不错了,换成现在的清欢分分钟落跑好么。所以她比较同情季母,因为人小势微,不能跟季父抢孩子,而唯一的孩子因为自己当年的离去不肯原谅,季母性格又这么柔软,也难怪她受不了。想到这里,清欢微微一笑,对季母说道:“阿姨你先回去吧,季遵他在气头上,谁的话也听不进去的,我会试着劝劝他的。” “啊……你,你是……”季母连忙抹了抹眼泪。 清欢在心底叹了一声,真是柔弱至极的女子,都这么大岁数了,抹眼泪的时候还是有股子楚楚可人的风情,不怪季遵的父亲那么霸道。 但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季母是人又不是植物,有自己的想法也不足为奇。——至少比女鬼宝鹿好多了,女鬼宝鹿才是窝囊第一人。“我是季遵的男朋友,我叫万宝鹿,你叫我宝鹿就好了。” 唉,女鬼宝鹿不仅人弱,连名字都很坑爹,叫个什么万宝鹿,每次连名带姓叫的时候清欢都觉得压力山大。“别哭了啊阿姨,我保证会跟季遵好好说说的,我先送你回去吧?” 季母的第二任丈夫在门口等候,他知道季遵不喜欢他,所以从来不在季遵面前出现。清欢笑着挥手送走了这对夫妻,心想,人家现在过的不也挺好么,倒是可惜了七岁的季遵,因为父母离婚的事情留下了心理阴影,竟然就这样过了一辈子,真是可怜又可叹。 结果门一关,刚回头就看见季遵换好了衣服站在她身后,脸色很臭,说:“我们走。” 嘴上说走,已经抓着清欢又把门打开了。清欢踉踉跄跄地被他拖着,分外不明白:“走去哪儿呀?” “她找到这里,这就不能住了,回我的地方。” 清欢:“……”至于吗!跟防贼似的,那可是他亲妈诶!“季遵……” “闭嘴。”他头一回凶她,眼神冷酷。“不许在我面前提她。” 跟平时允许她踩到他头上撒野的季遵完全不一样。清欢立刻乖乖噤声,被他带到了车里。 可惜虽然住到了季遵的地方,但清欢仍然跟季母联系上了。季母知道她是某大学的学生,就在门口等着,她虽然性格太软弱,却是个很好的女人,温柔又慈爱,这么多年来离开了季遵父亲,她也变得更加快乐了。其实只要是个女人都不可能跟那种霸道到极点的男人过一辈子,只要有主见有思想,谁愿意一辈子做别人的笼中鸟啊。 季遵父亲专制到什么程度呢?他喜欢什么颜色,季母就得穿什么颜色,他想要她学什么,她就得学什么,什么时候结婚是他决定的,婚后生孩子也是他决定的……反正就连呼吸都受到控制。那种控制欲跟占有欲都十足的男人,太可怕了,即使是现在,想到那段被关在家里哪里也不许去的日子,季母都觉得后怕。她从来没有后悔离开前夫,甚至到了这把年纪,有时候做梦梦到那个男人,她都会从梦中惊醒。 如果可以的话,她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到那个男人。 可季遵不一样,季遵是她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她一直都想把季遵留在身边,可是当年那种情况下,她没有办法。那时候,她再不离开,一定会疯的!那男人变态到什么程度,就连她被关在家里,他工作的日子,都派人在她身边装满摄像头,一边工作一边看着。 想想都觉得可怕。 清欢很能理解。说实在的季母真没什么可挑剔了,就算胆子小点弱点,也不至于招来季父那样的神经病啊。最可怕的是他把季遵留在身边,好在季遵自制力强大,虽然也霸道,却不像其父那么变态。 清欢觉得季遵心里也是清楚季母为什么离开的,那样的丈夫,谁愿意跟他过一辈子啊,但季遵走不出的坎儿是当年季母离开时不带他。虽然他知道季母想带也带不走他,可他仍然为此感到愤怒和失望。母亲对于孩子的意义是无法用言语说明的,尤其是妈妈上午才亲吻过你的额头说过爱你,第二天就彻底抛弃了你。 两个人都没有错,都挺可怜。 没能见到季遵,见到清欢,季母也很高兴了。她明白自己儿子是什么样的人,对于清欢擅自见她一事,季母很担忧,曾经不止一次的叫清欢小心点儿,清欢却满不在乎。她当然不在乎了,她跟季母见的越频繁越好,这样的话她才能一举捣碎季遵心中的毒瘤啊。 所以某天晚上,当清欢去洗澡的时候,故意把手机留在了床上。季遵这人,看着霸道自信,其实控制欲不输他父亲,他肯定是会看她的手机的。 果然,清欢擦着头发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季遵坐在床头,双手握拳,浑身低气压的吓人。 清欢可不是季母,面临这样的危险只会哭和逃。她一看不妙,立刻赶在季遵开口之前把大毛巾塞到了他手中撒娇:“帮人家擦头发~~” 季遵浑身僵硬,好几秒后才接过毛巾。 那小小的人儿伏在他怀里,乖巧的样子很懂事很可爱。 应该跟母亲不一样吧?季遵想了想,压抑住内心的愤怒和想要质问的欲望。他想,就给她一个机会好了,如果她能给出一个让他满意的理由的话,他就不会生气也不会怪她。 手里的头发乌黑浓密,她趴在他腿上就像是一只乖巧的小猫,温顺,呼吸平稳,在他的羽翼下,被他庇佑和保护着,互相依偎。 心里的怒气就一点点散了去,季遵给清欢擦完头发,就抱着她问:“你跟那个女人有联络?” 哎呀哎呀,连妈都不叫,称呼为那个女人,看样子是真的积怨已深啊。 “嗯。” 她这么乖的承认,反倒叫有一肚子话想说的季遵不知如何是好。过了几秒钟,他低声命令:“不许再见她。” “为什么呀?”清欢天真地问,大眼睛闪烁着好奇。“她是你妈妈不是吗?” 季遵很想吼她两句,可这丫头脾气大,他要真敢吼她,估计她第一时间扭头就走。“你不用知道,总之你不许再见她,否则我就把你丢回万家去,知道了吗?” 清欢没说答应也说不答应,季遵还想要个肯定的答复,但她已经把他扑倒在床上了。男人在这种时候,大脑完全控制不了大鸟,整个人晕乎乎的,但心里火气尚存,就把人给折腾了个没完。他年轻力壮精力充沛,小丫头片子哪里受得了他这样的龙精虎猛,分分钟被操哭。 一夜过后,季遵神清气爽上班去,他想,昨天他都把话说到那份儿上了,小丫头该不会再嚣张多管闲事了吧?结果晚上他刚回家就发现客厅里多了个人! 季遵的脸色难看极了。 清欢却欢快地奔过来冲到他怀里,季遵习惯性地反手搂住她,低声斥责:“别跑这么快。” 再抬头对季母却是另外一种表情:“我说过不想再看到你。” 季母尴尬不已,她双手紧紧地绞在一起,眼泪要掉不掉的,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喂喂,你怎么跟阿姨说话呢?”祁清欢捏捏他的耳垂。“没礼貌哦。” 季遵仍旧吐出一个字:“滚。” 季母受不了被儿子这样厌恶和漠视,狼狈地擦掉眼泪,抓起包包,磕磕绊绊的离开了。清欢想去追,季遵却抓住了她的手,他用了好大的力气,清欢都觉得手腕在疼了。 按理说这是季遵的私事她不该管,可她不能不管,都说置之死地而后生,季母就是季遵心里的那个结,是他一辈子不爱女鬼宝鹿的疙瘩,如果不除掉的话,这次鬼魂的心愿清欢就不算完成。 “我说过的,不许你再见她。” “你这什么态度呀季遵!”清欢也做出恼怒的表情来。“她是你亲妈,不是路人!” “我恨不得那是个路人!” 是路人的话,心就不会那么疼那么恨,这么多年来难道他不想忘吗?可那天下午,那个头也不回的身影,季遵永远也忘不了!心头的痛楚让他开始口不择言:“你以为你是我什么人?不过是个玩物,真把自己当我女朋友看了吗?!他妈的老子这就不要你了,给我滚!” 下一秒他就后悔了,可自尊不容许他说出挽留的话。   第十二碗汤(九) 清欢被他吼的一愣一愣的,好一会儿,才磨蹭着走了两步,回头看他一眼,问:“我要走了哦?” “……滚!” 她的小脸带着委屈,来的时候她只带着少量的书,于是进书房收拾了下,装在一起也不过一个纸箱,抱在怀里,委委屈屈的,蹭到门边,一只脚迈出客厅,又回头说了一遍:“我真的要走了哦?” “快点走!” 季遵烦心不已,既想要她再问他一次,再问一次的话,他受伤的自尊心就能有个台阶下,只要她再问一次…… 清欢站在那儿,低着头,半晌,头也不回的走了。 季遵在原地站了好久,没有听到声音,一回头,那里什么都没有。他气得走过去一脚踹在门上,“走走走!都走!都走的远远的!滚!”可是一低头,浅色的羊毛地毯上有两块小小的水渍。那丫头哭了? 清欢掉完眼泪后二话没说就走了,她这一走,非叫季遵求着她回来不可。没想到刚回到自己租的那个小公寓,就看见万莹莹带着人在门口堵她。见清欢来了,万莹莹先是往后看了一眼,没看见季遵,又瞧见清欢抱着个箱子,顿时幸灾乐祸起来:“怎么,被季先生给玩腻了?” 清欢不理她,找钥匙要开门。万莹莹却一直在边上骂骂咧咧个没完,“我说你也真够贱的,跟你那亲妈一个样,不要脸的追着男人跑,以为能拴住人家的心,其实呢?人家根本就是在白玩你,也亏你想得出来,以为赖上床别人就要你了?不是我说啊,万宝鹿,你也有点自知之明,像你这种出身低贱的人,根本配不上季先生好么?……” “我配不上你就配得上?”清欢扭头瞧了万莹莹一眼,冷笑两声。“他好歹还需要我陪他上床,可却懒得看你一眼啊。” 万莹莹被戳中心事,恼怒不已,扬起手来就想给清欢一个耳光。清欢灵巧地躲了过去,单手抱箱子,另一手迅速拧开房门,闪了进去,然后在万莹莹闯进来之前关门落锁——还不忘趁着最后的机会踢万莹莹一脚。 这门锁都是季遵在这里住的时候重新换过的,结实得很,万莹莹再嚣张也不敢青天白日的撬门,她被清欢一脚踢中小腿,疼的抱腿尖叫,恨不得能冲进来把清欢碎尸万段。“小贱人!小杂种!你不想活了!你给我出来!” 清欢在里头哼着歌把书本放下,然后去厨房找了瓶牛奶咕嘟咕嘟喝起来,喝完了才想着看看保质期……果然过期了。 算了,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清欢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把空瓶子丢到垃圾桶。一段时间不回来,小公寓都显得有点空旷。她洗洗刷刷打扫了大半天,这才松了口气,洗了个澡坐进了沙发里。不是她说,这会儿季遵肯定比她难过。 这倒不假,赶走了清欢后,季遵悔的肠子都青了,他在客厅里坐立难安,一会儿这走一会儿那跑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又抓头发后悔自己刚才怎么就不顺着她给的台阶下。小丫头年纪小小,自然很容易把他的话当真,他刚才……好像是说的很过分? 可是让他去求和季遵又觉得没面子,他都放了狠话不拿她当回事了,这要是立马就过去,是不是显得太掉价了啊?而且清欢私下跟那个女人联络的事情的确让季遵感到很生气。 他不想去找她,但一个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睡不着,难受的要命,怀里总像是少了点什么,空落落的,抓了枕头抱着也觉得不对。他这是怎么了?难道还非那臭丫头不可了吗?! 季遵觉得来气,他一骨碌翻身爬起来,想去找个女人,又懒得去。就坐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烦了好一会,才叹了口气,蒙头睡下了,这一觉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反正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大亮。 相比较季遵着凄惨孤寂的一夜,清欢过得可就快活多了。她熬夜看了一夜的综艺节目,看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她对着镜子看了一眼,嗯,淡淡的黑眼圈苍白的脸色,看起来的确很像是为情所困的人。 透过猫眼朝外瞄,万莹莹已经不在了,但清欢不认为她会轻易放弃,事实上万莹莹要是放弃了,她会很为难接下来该怎么发展啊。想了想,清欢决定今天还是不出去了吧,她先是摸出手机看了看,季遵一个电话短信都没有,估计还在别扭。说到底季遵也跟个要不糖吃就耍脾气的孩子一样,多大点事儿呀,他就因为自己心头的那点别扭记恨他母亲这么多年,如果不是长得帅有钱又有个性,也不过是盛开在陆地上那些千姿百态的奇葩之一。 就这样清欢足足宅了三天,期间季遵一次也没找上她。要不是清欢很了解季遵,恐怕真的会以为这男人是要跟她分道扬镳。有时候这世上的缘分很奇怪,只认识几天的人就熟的像是老友,而有些人相处了一辈子也依旧相敬如宾。感情可以用时间来衡量,但不是绝对,清欢相信季遵心里是喜欢她的,也许比喜欢还要再多一点,但那个别扭惯了的男人肯定不会轻易承认。 一旦他认识到自己动了真心,肯定会各种否认,然后又是一段虐恋情深,清欢不喜欢这种戏码,所以她得在季遵回过味儿来之前就把他给套牢了,拴在裤腰带上掉不下去那种。 万莹莹简直就是神助攻,是瞌睡的时候塞到脑袋下面的软枕头。清欢得意的笑了,第四天下午她走出了家门,这次万莹莹派人在楼下等着她呢,一瞧见她,立马把人给抓了起来带走了。 万家大宅清欢还没来过,她刚降临的时候就是在一场酒会上,理所当然的也是头一次见到万夫人。 万莹莹站在万夫人身边,看样子什么话都跟万夫人说过了,此刻万夫人的笑容让清欢很不喜欢,那是一种鄙夷和不屑的笑,仿佛她是地上的蝼蚁,只能任人践踏。 很久很久都没有人敢这样看她了,清欢想笑,但仍旧敬业的保持着表面的礼貌。 万夫人吹了吹刚做好没多久的指甲,优雅道:“宝鹿,不是我非要说你什么,我们万家的女儿,哪有被人白玩的呢?你瞧瞧你,还不如你妈,至少你妈生了你,把你送到你爸那儿,还能拿到一笔钱,可你呢?你从季遵那儿得到了什么?” 一开口就这么恶毒,万莹莹还真是得了她妈真传。可惜语言伤害不了清欢,她用倔强和桀骜的目光瞪着万夫人,好像想要把她的肉咬下来一块。万夫人被她这眼神看得浑身发毛,心想,原来莹莹说的是真的,这小杂种一直在装,跟她那个不要脸的妈一样,就知道勾引男人欺骗别人! 眼前的清欢仿佛变成了多年前的那个女人,万夫人恨得咬牙,她哼了一声,起身对万莹莹说:“随便你怎么处置她吧,既然季先生不要她了,以后也不会有人要她。” 话里的恶意那么清晰,是个傻子都听得出来。 万莹莹估计也早就想好要怎么对付她了,咧嘴一笑,说:“咱们可不能在这玩,免得出事,大姐先带你去个地方。” 于是清欢就被带到了某声色犬马的娱乐会所,万莹莹开了个包厢,再进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根注射器,里面白花花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万莹莹笑了:“从今以后你就不是我们万家的人了,没人会给你钱,我等着看你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小贱人,我诅咒你。” 清欢想要挣扎,身边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她,万莹莹把注射器里的东西注入了清欢身体里,很快的,清欢感到了一种诡异的疯魔感。 她没法去形容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好像很渴,很热,浑身都如同蚂蚁在啃咬,疼,痒,但是有带有一种虚幻的快感。这是清欢第一次面对这样的东西,她一开始有点承受不住,跪在了地上,右手紧紧抓着左边胳膊,被注射进异物的地方火烧火燎的难受。 清欢没吸过毒,但她被下过药,这虽然不是让女人崩溃的媚药,但却…… “是浓度很高的好货呢,小贱人,不要太感激我。”万莹莹得意的笑了。“我们走!” 她从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是万宝鹿自己跑来的,这鱼龙混杂的地儿,遇到什么事儿也是很正常的。就算万宝鹿指控是她做的又能怎么样?妈咪自然会帮自己摆平。想到这里,万莹莹觉得快慰极了,她想起清欢踢她的那一脚,想起被清欢抢走的季遵,整个人都畅快起来,竟然也没再为难清欢,扬长而去。 也用不着她来为难,很快这个包厢就会到时间,到时候谁知会进来什么人呢?小贱人长得那么漂亮,又倒在地上,估计为了再次注射而抛弃自尊像条狗一样去乞求别人吧? 她明天会再来看她的。   第十二碗汤(十) 季遵这几天在家里也是抓心挠肺的难受,臭丫头那天走的时候不是还犹豫不决的吗,怎么都过去好几天了,电话不打一个短信也不发?不会是真要跟他分手吧?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季遵满头满脸的黑线,臭丫头要是敢,他非把她的皮给剥了不可! 辗转反侧了四天,季遵决定,还是去看一下吧。顺便观望观望清欢的态度,要是她想和好呢,那他就顺水推舟大度一点,要是她没那个意思,他就说是去拿之前留在她那儿的衣服的。对,没错,就是这样,简直完美。 想通了的季遵喜滋滋地从床上爬起来,刮胡子洗脸凹造型,换了身新衣服,英俊潇洒的开车到了清欢房子的楼下。先是犹豫了会儿,想,还是打个电话探探口风,可拨了好几次都无人接听,季遵纳闷了,他手上还有钥匙,就下了车。 客厅里没有人,安安静静的,季遵皱着眉头又拨了一遍电话,最后循着声音在楼梯的死角处找到了已经脏兮兮的手机。 小巧轻薄的米分色手机,跟他的是情侣款,清欢一度很喜欢,总是抱在手上玩些小游戏,一刻都不肯松开,季遵不认为她会因为生他气就把手机丢到这里。 一定是出事了! 季遵脸色大变,打了个电话给助理,自己则去了万家。 万父对于季遵的出现表示了极大的欢迎和激动,万夫人在外头做spa,一时半会赶不回来,万莹莹听说了季遵在家里,也不知在哪儿鬼混就回来了,一见到季遵就跟牛皮糖似的朝他身上贴,一口一个季先生叫的那叫一个亲热。 季遵手机响了,他没工夫跟万丛林废话,直接拎起万莹莹的袖子,掐住她脖子一字一句的问道:“宝鹿呢?” “额咳咳……”万莹莹被掐的两眼翻白,双手抓着季遵的手腕不住推搡。一边万丛林被吓坏了,即使是他的掌上明珠被季遵掐在手里,他也不敢造次,小心翼翼地过来问:“季先生,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告诉我宝鹿在哪儿,蓝海渔弯的案子就是你的了。”季遵也不废话。他一眼就能看出这家人的卑劣,一点点时间他都不想耽误。只要一想到万莹莹有多么恶毒,他就担心他的小丫头此刻在受苦。 闻言,万丛林眼睛立刻瞪大了!这是他的家,家里发生了什么事他当然知道,几个小时前万莹莹身边带的人也都是他安排的保全。他是知道万宝鹿被丢进什么地方的,但他不以为意——一个没有用的女儿,留着还浪费粮食。现在一听到季遵给的诱惑,万丛林兴奋不已,他才不在乎哪个女儿是他的心头肉,能带来利益的就是好女儿。当下就对季遵说:“在xx会所!” “带我去。” 一路风驰电掣赶到会所,季遵又逼着万莹莹告诉了他清欢被丢在哪个包厢,往哪个包厢一路跑过去的季遵心脏都要跳出胸膛,他恨不得自己能快一点再快一点,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的话,打死他也不会赶她走的! 一脚踢开了包厢门,里头喧闹的男男女女都看了过来,季遵走了进去,立刻在角落沙发上看到了清欢。她身上的衣服很乱,裙子都被撕破了,整个人却还如同一只倔强的小牛犊,死死地跟身上的男人对抗。小脸肿胀,很明显是被打的,而她身上的男人也没讨得了好,脸上脖子上到处是抓痕。 季遵想,没有强制她剪指甲果然是正确的。 心里这么想,人走过去一脚把那男人踹到一边,又把清欢抱在了怀里。季遵深吸一口气,压抑住心底的戾气,现在最重要的是带他的鹿宝去医院,“打,打不死,就他妈的给我朝死里打!” 经过万丛林跟万莹莹身边的时候,季遵诡异的弯了弯嘴角,他还会给他们送上一份大礼的。 清欢在他怀里,有些看不清他是谁,一拳打了过来,嘴里还嘟哝着混蛋滚开别碰我。季遵压抑住心底的酸楚,轻轻吻了吻清欢额头,道:“鹿宝,是我啊。” 她仿佛听出了他的声音,也仿佛因此感到了安全,慢慢地闭上了眼。 万莹莹给她注射的是浓度很高的海|洛|因,里面还掺杂着别的东西,基本上是可以一支就上瘾的东西。季遵是个商人,虽说做的不全是合法生意,但毒他是绝对不碰的。他知道这种东西对于人的意志,身体还有精神的摧残有多大,以前他看到那些有毒瘾的人,心中没什么感觉,可是一想到清欢也会变成这样,他就觉得无比的痛苦和愤怒。 怒火不发泄出去是不行的,所以季遵毫不犹豫地开始打击万家的生意。万丛林还巴巴的跑来问他为什么,季遵冷笑,还能为什么,为他那好女儿呗。万丛林可能接受不了这个说法,质问季遵他先前答应好的投资案怎么办。 季遵笑了笑,说:“我反悔了。” 是的,他反悔了。把清欢撵走说要分开,他已经反悔了一次,所以也不差这第二次,他要叫万家人死无葬身之地。 清欢在第二天早上醒来,她打了镇定剂,但那种渴望是无法压抑住的,毒瘾发作的时候她完全不像她自己了,季遵抱着她,不住地喊她鹿宝,但没有用,她谁也不认识,惟独清醒的时候看着季遵身上的牙印跟伤痕,眼中透出几分愧疚。 身体上所受到的折磨同时也打磨了灵魂,清欢是头一回接触这种东西,竟然一开始也没有把持住,而且这种情况还越演越烈,她没用任何能力,只是完全靠意志来压制,每每痛苦的咬破嘴唇,这时候季遵就会把他的手伸过来给她咬,短短三天时间,他手上就全是她的牙印。 并非清欢故意,而是她的确受到了毒品的影响。 第四天的时候她痛苦的简直想要死掉,连集中精神动用意念都做不到,这跟她在忘川河底感受到的啃啮完全不一样,并没有那么痛苦,但骨子里的瘙痒却是无法抑制的。解药就在前方,马上就能解脱,要做到的是拒绝诱惑。 季遵反而受不了她这么痛苦,他颤抖着叫人拿来了高纯度的药送到清欢面前。抚摸着她长发的时候,季遵的神情格外平静。他不是养不起她,她就是要吸一辈子也没关系,只要她不再痛苦,怎么样都行。他再也不想眼睁睁看着她难受,自己却一筹莫展了。 “没关系的。”他低声说着。“我会永远陪着你。” 他养她一辈子。 近在咫尺的诱惑,唾手可得。清欢突然笑了,她伸出手,慢吞吞的,季遵以为她是要接住,但她做的却是推开。 “我不屈服。”她说。 季遵颤抖地望着她。 “我还想跟你和好呢。”清欢笑了笑,她的脸色很苍白,人也瘦了很多,可一旦她笑起来,便仍旧是光芒万丈。“别让我变成那么可悲的人,如果你都不相信我的话,还有谁会相信我呢?” 季遵盯着她,眼中有着水汽。 能让季遵为她哭,清欢觉得值了。她笑容加深,握住了季遵的手:“我们说好,要是我挨过去的话,到时候我们得和好,而且你也得跟阿姨和好。”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提她?”季遵哭笑不得。 “必须得提,就是因为她我们才分手的,你要不跟阿姨和好,我遭罪还有什么意义?”清欢强撑着亲了亲季遵的脸颊,望进他的黑眸里。“答应我吗?” “……嗯。” 得到了他的答复,她就闭上了眼睛。季遵忍住眼眶的泪,轻轻把清欢抱到床上放好。 答应你呀,什么都答应你,只希望你快点好起来,我们再在一起。 这种日子是很难熬的,精神不够坚定的人肯定熬不过去。换做女鬼宝鹿,估计早就抱着季遵大腿求他给她吸食了。为什么那么多有毒瘾的人都没能坚持下来呢?他们都少了决心。 而这种东西偏偏清欢是最不缺的。没有什么是她必需的,没有什么是她不能舍弃,她决不做为了一时的苟延残喘,从而忍辱偷生一辈子。那样活着又有什么乐趣? 季遵见不得她痛苦,但仍坚持陪伴。清欢心态良好,又有毅力,再加上季遵的大力支持,营养师的调养跟最优秀医生的帮助,没到半年,她就已经恢复如常了。 医生宣布清欢正常的那一天,季遵又哭了。 当然为了维持他霸道总裁的形象,他是一个人闷在洗手间偷偷掉眼泪的,很快他就走了出来,陪着清欢一起切蛋糕,感谢这近半年来所有人的帮助和陪伴。 她简直就像个天使。 季遵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女人,明明那么柔弱渺小,却又那样坚韧不拔。清欢的豁达与冷静让他感到震撼,也因此更愿意将她放在平等的地位去对待和珍惜。 ……哦,也许,是把她放在头顶上了吧,臭丫头现在已经不把他放在眼里了。 第十二碗汤(十一) 季遵瞪着清欢,她却满不在乎的,把他的手抓过去,硬是跟季母的放在了一起。季遵觉得很尴尬,就算他答应了清欢愿意跟母亲重归于好,也不一定这么恶心啊,都多大的人了还手牵手,真以为他还是那个哭泣的小孩?要不是她放狠话说不拉手她就哭,季遵管她去死。 季母的嘴唇在抖眼泪在掉,既激动又伤心,不住地对着清欢摆手,“好了好了,这样,这样就好了……”她忍着眼眶酸涩地问季遵,“小遵,你、你真的不乖妈妈了吗?你真的愿意原谅妈妈了吗?!” 季遵不想理她,清欢走过来掐了他的腰一把,他倒抽了口凉气,含糊地嗯了一声。于是季母的眼泪掉的更勤了:“那我以后能常常来看你吗?我保证,如果你不愿意我绝对不打扰你!” 季遵想拒绝,他真受不了季母这种肉麻又女性化的亲近,还经常来看他……别打扰他跟鹿宝的二人世界他就很感激了。想拒绝,可是一低头瞧见清欢瞪着个大眼睛盯着他瞧,季遵的嘴皮子动了两下,半晌,泄气道:“能。” “呜呜……”季母哭了,清欢甩开了季遵的手上前给予安慰,完全没把同样需要安慰的季遵放在眼里。这要是半年前有人跟季遵说有朝一日他会被个小丫头片子吃的这么死,他绝对把那人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可现在……季遵简直想要掉眼泪了,这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到底什么时候他才能跟他的小女人过过二人世界,不要别人来掺和呀? 这会儿数清欢最大,所有人都得听她的,身体刚好她就把季母给找来了,季遵当时的表情特别好笑,跟吞了个苍蝇一样。他现在对她好得很,但这并不代表清欢不翻旧账。 晚上,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开荤的季大总裁终于爬上了清欢的床,一开始是因为她身体不好,憋了大半年,完了差不多戒掉了,又是调理了一段时间,现在总算是全好了,他也能吃点肉了吧? 大手刚摸上纤细小蛮腰,就被一巴掌拍了下来,季遵险些哭出来,“鹿宝,你这是干什么?” 小丫头片子雄赳赳气昂昂的说:“不给你碰。” 妈的,不给他碰给谁碰?“万宝鹿我警告你不要忘恩负义……”一句话没说完,见清欢扁嘴作势要哭,季遵赶紧认错。“好好好是我的错,我不该这么大声,别哭……别哭啊我的姑奶奶!” 清欢吸吸鼻子:“你不是说我是个玩物吗?” “……我那是跟你开玩笑呢。”季遵想给自己一嘴巴子,没看出来啊,他还以为两人都有志一同的不提那事儿呢,合着臭丫头想特意留到这会儿跟他算总账来的啊? “开玩笑?”清欢重复了一遍,然后呵呵一笑。“对了,我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你别生气啊。” “什么事?”别管什么事了,她就是要他跪搓衣板,只要今晚给抱,干什么都行。 “其实……我有喜欢的了,就在学校里。” ……卧槽?! 季遵从床上蹦了起来,由于太激动脚趾头不小心磕到了床腿,疼的他龇牙咧嘴都没来得及,直接抓住清欢的肩膀,恶狠狠地问:“你刚才说什么?你有喜欢的人了?”你他妈在逗我?! 清欢认认真真地瞧他:“是的呀,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多,现在我好了,能跟他在一起了,不如你明天就把我送回去吧?” 季遵遭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整个人瞬间颓唐的栽倒在被窝里。背对着清欢,一副浑身低气压的样子。清欢在他背后看了会儿,偷偷掩嘴笑,正在她准备再刺激对方两句的时候,季遵又从床上弹跳起来,握住清欢的肩膀,恶声恶气的:“那人是谁?!告诉我!”他要去砍了那奸夫! 看样子的确是好多了,换做之前的季遵的话,知道清欢心有所属,砍奸夫除外,清欢不死也得被他扒层皮,但现在他连大声吼她都不敢,话里话外透着股委屈劲儿。 清欢笑了。 她长得那么好看,笑起来也特别可爱,直看得季遵悲从中来,这臭丫头……居然还敢给他笑得这么开心,真以为他不会揍她是吗?!竟然敢这样对他,她是在玩弄他的感情!两人都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了,她竟然都没跟他说过她在学校里有喜欢的人!以前伪装的她灰扑扑的像只小老鼠,瞧现在被他养的多好啊,整个人白里透红娇嫩嫩的,又可爱又漂亮,她这是过河拆桥啊! “那人叫季遵,是个混蛋。” 哦,他记住了,他非砍死那个叫季遵的混蛋不可,竟然敢跟他季遵抢女人……咦?!再一抬头,清欢笑眯眯地看着他,季遵由大悲转为大喜,气得扑了上去,想打舍不得,想骂骂不过,只好用力挠她痒痒。清欢最怕这个了,在床上三百六十度的转着躲,可惜没用,又被季遵揪到身下继续咯吱,她笑得眼泪流出来,连连尖叫讨饶。 “哼,再看这样平骗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你不是爱开玩笑吗?我也跟你开个玩笑啊!”清欢抓过他手来咬一口。“怎么样,开心不开心?” 季遵沉默几秒钟,才别扭地说:“……我为之前说你是玩物的话道歉。” “虽然没什么诚意,但看在你是第一次道歉的份上,我原谅你啦。”打一巴掌给个甜枣,清欢亲了季遵的脸颊一下,叮嘱道,“以后再生气也不可以说我是玩物,否则我一定翻脸的。” “是是是。”季遵表面无奈的答应着,心底却是说不出的甜。 两人这日子过得反正是蜜里调油,清欢考了系第一,并且创造了历史最高分,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而新学期开始后,她就跟以前的万宝鹿完全判若两人!聪明优雅美丽自信,如果不是一样的脸,同学们都要以为这是换了个人了! 季遵与有荣焉,他才是那个霸道总裁,然而却为清欢所取得的成绩感到骄傲。他的女人不是花瓶,而是非常优秀年轻的女性,这让季遵为她自豪,不知多少次庆幸自己当初一眼就相中了她。有了清欢的日子是那么快乐,他再也没有烦心事,不会感到愤怒和失望,和她一起珍惜世间万物……简直了,他的女人就是个可爱的小天使! 就好像是前十八年的人生是过着玩的,从现在开始,才是她真正努力的活着。清欢在大放异彩的同时,她那曾经拿她换钱的亲妈又找上门来了,泪流满面的道歉,说是要认回她这个女儿。女鬼宝鹿活着的时候,这个女人也来过,把女鬼宝鹿哄得一愣一愣的,还以为对方是真的知错了。季遵不许她见亲妈,她还生气呢。 清欢就不会了,季遵主动解决了这个麻烦,她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会生气?人类真心与否,再也没人能比她看得更仔细了。季遵一开始还担心的,怕她会生气他赶走了她亲妈,但清欢回以热吻,他便放下心来。那女人他调查过,肮脏不堪,抱着不轨的念头接近他的小女人,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解决了亲妈万丛林又来,这个从来没有尽过父亲职责的男人表示要学着做一个好爸爸,可惜晚了,谁还需要一个假惺惺的“好爸爸”啊,他留着自己用好了。 季遵这人吧,对清欢好,不代表他是个好人,万莹莹那样对清欢,他这报复心强着呢,哪能让她就这么完了啊。要报复,就一个都别想逃过,万家现在不仅没有钱没有房子,甚至还欠了债,万夫人再也没机会去做spa了,她现在需要每天在饭店洗盘子赚点微薄的钱来贴补家用。万丛林不甘失败,想尽一切办法意图东山再起,可是季遵跟他作对,又有谁敢跟季遵作对? 万莹莹当初给清欢注射了什么东西,季遵就叫人给她注射了什么。她可没有清欢这样强大的心性和意志力,于是需要很多很多的钱。万夫人赚的钱肯定是不够的,于是万莹莹主动做起了皮肉生意。她年轻貌美,一开始生意还不错,能供得起她这样挥霍。可是时间一长,因为毒品导致了迅速的苍老和憔悴,谁还想碰她? 从五十万一晚上,到五十一晚上,中间隔着的是天与地的距离。 这一辈子清欢过得很开心,季遵看似大男子主义,但是当他被驯服的时候,却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们互相尊重彼此忠诚,还有了两个孩子。清欢没有亲自抚养,因为她工作忙,空闲时间由都被季遵霸占。但即便如此,孩子们也非常喜爱和尊敬她。这一世很美满,只可惜女鬼宝鹿的寿命只有五十多岁,没有办法陪伴季遵一生。 清欢不曾强求,她从不强求。只是留下季遵一个,却也不曾让他余生凄凉。跟她共度几十年的季遵早已不是以前愤世嫉俗又霸道暴力的男人,他平和优雅,热爱生活。 即使只有一人也会好好活着。   第十三碗汤(一) 女鬼宝鹿感觉到自己的心被填满了,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已经消失不见,按理说,她应该满足了。可是……她懵懂不解地凝视着清欢,怯怯地问:“我、我还是不知道……我到底缺少了什么呀!” 季遵跟清欢在一起是什么样子,她在梦中都看见了。即使这样,女鬼宝鹿也仍然不懂为什么。 清欢叹了口气,“也是难怪,你像颗石头。”悟性太差,好像脑子里少了根筋。“饮尽此汤,你就明白为什么了。” 正常鬼魂都会接着问的,然而女鬼宝鹿果真饮尽了汤水,然后遗忘掉了一切,主动往桥那头走去。 墨泽:“……主人,这个鬼智商好像有点低耶。”简直就是人形小白免。 清欢闷笑:“谁说不是呢?” 由于上一个世界清欢过得很快乐,所以她很希望能够尽快进入到下一个世界,奈何桥上太冷清了,而她虽然寂寞惯了,也仍然想要再去感受人间烟火。有智慧的生命体都太奇怪了,就像是神话里头,人类都想成仙,神仙却想要做人。缺什么就想什么,往往会忽略掉自己本身拥有的。 “不对呀……按理说,应该有人来的。”清欢微微皱了下眉,她能够感觉得到,这个时辰是下一个鬼魂出现的时候,怎么会没有呢? 正在这时,奈何桥面上缓缓冒出一个白花花的东西,是谢必安,他手拿勾魂索,在清欢面前跪了下来:“主人。” “魂呢?为何没有勾来?” 谢必安那张雪白又面瘫的脸上出现了人性化的奇怪神色:“我……没有找到。” “你说什么?”清欢讶然。“没有找到魂的存在?” “是的。”谢必安疑惑地捏了下手指。“但明明……我该去为此人勾魂的。我到的时候,人已经死了,但魂却不在了。” “不可能,有大功德的鬼魂是不会轻易消亡的,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清欢想了想,单手指节轻轻敲着桌边,说来也是奇怪,这一次锅里没有新汤出现,但的的确确,在这个时辰,应该出现一个鬼魂。“你先下去吧,这事儿我来处理。” “是。” 桥面缓缓归于平静,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清欢不愿意动用自己的力量,因为那样的话会阻止到她心脏的跳动以及情感的流露。但现在是在奈何桥,不受约束,于是她微微眯起眼睛,掐指一算,顿时哭笑不得。 好么,算到现在,她遇到过几个穿越人士,这回估计是要去见重生者了。 说到重生者,清欢也曾让自己的恩人重生过,但她那次所为,是在法则之外的,说白了,算是钻空子。但要理所当然的说,也能说是为了修正世界的扭曲,给予恩人重生。然而哪有人能轻易重生呢?人这一辈子,过得好跟不好,遗憾与不遗憾,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这也是为什么每个鬼魂的心愿都要由她去完成,而不是给它们机会让它们自己上一样。它们这一段的人生已经结束,心愿未了,可以由她代替完成,但它们绝对没有资格自己重来。 否则那功德便要全毁了。 而这次的鬼魂,的的确确是重生了。执念太深,太过悔恨,再加上那个世界有淡淡的扭曲,竟然机缘巧合被她重生。清欢想,这也真是天意。 然而这是不被允许的。死了就是死了,该到奈何桥来就该到来,有什么心愿可以让她去完成。这女人重生后想要避免重生前的悲剧,把这辈子过好,那是不可能的,不让她死心到极点,她不会认识到错误。 女鬼……不,这回不应该叫女鬼了,她还是个人,活生生的人。 魏亚安。 某世界的人,生活在八|九十年代,是村里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高中生,美好人生正开始的时候,家里人不由分说地给她定了门亲事——村头雷家的独生子雷大庆,是个军人。魏亚安一家提前拿了彩礼,魏亚安上大学的费用也是雷家给出的。可惜,这人啊,心容易大,大学才上一年,二十岁的魏亚安心就野了,她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个帅气儒雅的学长,俩人爱的要死要活的,她就回家求雷家解除婚约,完全忘了当初是她自己答应的这门亲事,又用了人家的钱上大学,事实上这几年魏家人都是雷家人帮衬着的。 她跟学长谈恋爱一直没跟人说,就连雷家张罗着结婚,她也忍着,直到结婚前夕,雷大庆请了婚嫁回家,战友啊什么的都齐聚一堂了,她才出现,哭着跪下求雷大庆放了她。 雷大庆脸色铁青,但什么话也没说,当下就把胸前那大红花给摘了,连夜跟战友们赶回了部队。 这亲事就算完了。 从那以后,魏家雷家老死不相往来,可笑的是魏家的彩礼钱却不没退,给魏亚安交学费的钱也不打算还给雷家,雷家就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不仅如此,魏家还在村里各种说雷家的坏话,什么雷大庆年纪太大啊长得太凶啊职业太苦太危险啊又赚不了什么钱,他们家一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许了个不知冷知热的军人实在是可惜了云云。 魏亚安后来跟学长结婚了,学长家倒是挺有钱,可惜这钱到不了魏亚安手上。婆家人瞧不起她是个农村姑娘,一直撺掇着学长跟她离婚。魏亚安在这个家过得也不好,学长夹在母亲跟妻子之间也不知道向着谁,干脆谁都不向。久而久之,魏亚安孤独寂寞起来,有一回到酒吧喝酒,不知怎么的就跟个外国人玩了一夜情,再然后怀胎十月生了个金发碧眼的小孩! 这下闹翻天了,学长干脆利落的跟她离了婚,孩子归她,魏亚安一毛钱也没拿到。她婚后就做了全职太太,没有工作经验,于是只好抱着孩子回了老家。老家人都知道了她的事儿,她在家里抬不起头来,又被父母撵出去到镇上的一家饭店当了服务员。每个月赚那么一点点钱,却什么脏活累活都干,才三十岁,整个人就苍老的不像样了。 然后她就遇见了雷大庆,雷大庆仍然是单身,曾经有个未婚妻。那未婚妻据说是他老领导的女儿,年轻貌美还留过洋,娇滴滴的大小姐,据说两人特别恩爱。可惜小姐出了车祸,两人刚订婚,还没来得及结就香消玉殒了。 这会儿的雷大庆已经复员,继承了老领导的家业,可以说是有钱的要命,不知道多少女人上赶着想嫁他。但他却对谁都没好脸色,当时魏亚安不小心摔碎了个盘子正挨着骂,雷大庆还帮忙说了两句话——但并没有认出她来,他只当是个可怜人。 魏亚安后悔不迭。本来,她是可以当雷太太的呀!雷大庆的老婆应该是她!跟学长比起来,雷大庆是多么的专情!虽然他不够英俊,但却五官端正一身正气,而且忠诚严谨! 她后悔死了,要是能重来一次,她决不要再跟学长在一起,而是在一开始就牢牢地抓住雷大庆这个好男人!让他早死的老婆没有办法插足! 清欢:“……” 根本连恩人的脚后跟皮都不如。清欢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幸好幸好,清欢开始庆幸魏亚安没来这奈何桥了,否则让她作为魏亚安去得到雷大庆的心,她一定会恶心吐的,这年头什么人都有功德,她是不是得找个人当副手,遇到这么恶心的心愿就让别人去呀? 但现在,魏亚安的鬼魂没有来到奈何桥,而是一意孤行重生留在那个世界妄图改变历史,清欢笑了,太好了,这样,她就有光明正大的理由抹杀掉对方了,让她心愿落空,收回她的功德,让她变成普通鬼魂。 太!好!啦! 重生也好穿越也好,不被允许的存在都不应该存在。魏亚安这样自私,也不能怪她出手无情了。 世界上抱有遗憾的人那么多,能重生的又能有多少?她的莲姐姐,功德无量,为人温柔善良,尚且不能为苍天眷顾,而魏亚安这样鼠目寸光忘恩负义又见利忘义的人,就更没有资格去挽回一切了。 是该让她知道,犯下的错不能弥补,只能赎。做错的事无法挽回,只能认,即便重生一次,她以前是什么样的魏亚安,也仍然会是什么样的魏亚安。 雷大庆的第二个未婚妻是个千金小姐,因为雷大庆的老领导很欣赏他,所以才把女儿许给他,两人之前还没来得及有太深的感情,小姐就出了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床上躺了好几年,但雷大庆始终不离不弃,这也是为什么老首长最后会把家业都传给他的原因。独生女已经夭折,雷大庆就是他的儿子。 清欢不能随意占用他人皮囊,但这个小姐的话却可以,时间卡的刚刚好,她只要在老首长将女儿介绍给雷大庆之后出现就可以了。虽然往前提了一段时间,但作为补偿,她会修补这个女人的灵魂,让她来世可以多十年寿元。 你看,即便是她,想要得到什么,也需要付出什么,魏亚安什么都不想失去,又哪里有这样的好事。     第十三碗汤(二) 清欢睁眼的时候发现自己是趴在地上的,膝盖一阵钻心的疼。她囧了一下,很快,有一双有力的大掌将她扶起,男人低沉的声音传入耳中:“没事儿吧?怎么那么不小心?” 她倒抽了口凉气,才发现自己是磕在了台阶上,膝盖破了个大口子,正在朝外头流血。而身前的这个男人……太高大了。这不是清欢危言耸听,而是迄今为止,面前这个可能是她所见到过的最高最强壮的男人。瞧那双大掌……都有她的脸大了,清欢很怀疑她的腰有没有这人的大腿粗。这种体型上的差距让清欢暂时忘记了膝盖上的痛楚,而是震惊地打量着面前这人。 ……简直就是真实版的人猿泰山,毛发旺盛粗犷豪迈,这要是搁在古代,那就活脱脱是个土匪。大鼻子大眼睛大嘴巴大脑袋大手大脚,哪儿都大,清欢对他的唯一印象就是大。 见清欢没说话,男人还以为她是摔疼了,立马毫不犹豫地拦腰把清欢抱了起来,大步流星地朝回走。清欢吓了一跳,下意识搂住他脖子,跟以前她所遇到的男人比,眼前这个称不上太好看,但五官端正,男人味儿与野性并存,估计这位就是雷大庆了。 他把她抱到了一家要药店门口,让她在门口等着,然后飞快进去又飞快出来,手里多了一卷胶布一个创可贴还有一瓶碘伏。那么人高马大的一个男人,蹲在地上给她一个小女子处理伤口,单手慢慢撩起她裙摆,雪白的皮肤上,那个口子显得很大,触目惊心的。 雷大庆说:“对不起啊,都怪我没抓好你。”他是看到那台阶了,当时心下一动,然后眼睁睁看着清欢摔了下去,待到想伸手抓她的时候已经晚了。 清欢摇摇头,“没关系,是我自己不小心。” 伤口很快就处理完了,雷大庆有点不好意思,他自觉是个粗人,而人家小姑娘是刚留洋回来的大学生,听说还是个搞艺术的,就这首长还想撮合自己跟姑娘。不用姑娘嫌弃,雷大庆自己就已经很嫌弃自己了。 两人一时相对无言。清欢没想到这看似五大三粗的汉子骨子里竟然还那么纯情,简直出乎了她的意料。孤男寡女的,女方的父亲特意让他们两人出来散散步好交流一下加深下感情,这人却在这里磨叽,还要她一个女孩子主动么?“……你觉得,我爸爸的提议怎么样呀?” “啊?”雷大庆有点懵,其实他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被拒绝了。别的不说,单说两人的外表就差距太大,而且他之前还有过一个订婚的女人,虽然在结婚前夕跑了,但说到底名声都不好,要配首长家的姑娘……雷大庆真心没有那么大的心,他有自知之明。这姑娘生得水灵美丽,又是高级知识分子,自己哪里能跟人家比啊?“这个……我……” 可是要他拒绝吧,他又舍不得。不管怎样,就算拒绝也得叫人家姑娘开口,他一个大男人,又不是没被甩过,就是再甩一次也没什么。而且雷大庆也有私心,哪有男人不喜欢漂亮女人的,他第一眼瞧见清欢的时候就看中了,得知首长有让他俩成对的念头时也开心的要命,但是…… “你什么你呀,说话吞吞吐吐的,你看要是成,咱俩就先处个朋友呗?” 雷大庆都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了,可没想到听到的却是这个话,他登时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你、你刚刚说的啥?!” “好话不说二遍。”清欢睨了他一眼。“我爸爸挺喜欢你,我看你也挺顺眼,而且我也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你之前的事儿我都听说了,你……不会还喜欢你的前任未婚妻吧?” “不不,没有,绝对没有。”雷大庆对魏亚安没有男女之情,家里人觉得他年纪大了所以急着叫他定亲,他不想惹老娘生气,也就允了。结婚早晚都要结的,跟谁结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不喜欢她。” “那就好。”清欢心里的石头落地了。“你还得答应我一个要求。” “你说。你说。” “以后不许跟那个女人有半点来往,如果被我发现的话,你就惨了。”她认认真真地威胁。 明明那挥舞着的小拳头那样可爱,但雷大庆不知为何打心底怵得慌。要知道他是可被称为铁血巨人的军人,从来只有兵在他面前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像是这样浑身发毛,雷大庆只有还是个新兵蛋子的时候见到了老首长才这样。 “我爸爸很看好你,觉得你很适合我,所以我也相信他,希望你别让他老人家失望。” “坚决不让首长失望!”雷大庆啪的敬了个礼。 清欢想翻白眼。她背着手在前头走,雷大庆乖乖在后面跟着,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就跟养了一头人人望而生畏的藏獒一样。在这之前,老首长的女儿一开始是看不上他的,经过了一段时间相处才觉得这个男人的确不错,于是才确立了关系,但清欢没工夫跟雷大庆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这会儿魏亚安已经重生了,最有意思的是重生在她刚刚回家跪在雷家人面前求他们放了她的时候,估计下一步就是跟她那学长断了,然后到城里来找已经复员的雷大庆了吧? 雷大庆没打算继续当兵,他不是从政的料,而且老首长的军衔够高了,没必要家里再出个厉害女婿。魏亚安知道的,清欢也知道啊,雷大庆接手了老首长的家产,出乎意料的,这男人不适合当官,却非常适合经商,尤其还是在这个年代,他眼光独到准确又毒辣,做生意干脆利落,竟然真被他闯出一片天来,只短短几年,在京城都已经是拿得出手的大户了。 魏亚安能不巴着雷大庆么。她没重生前最短板的地方就是钱,想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长得漂亮又年轻,还是难得一见的大学生,偏偏家里穷,需要借助雷家的钱上大学。完了大学期间没有钱挥霍,又是靠的学长,结婚后有了自己的家,原以为终于能够执掌财政大权,谁知道跟婆婆还有小姑子不对付。离婚后就更不用说了,那么点微薄的工资要养儿子,还要应付衣食住行……可以说,魏亚安重生一回最想要的就是钱! 她也的确一直在想办法发家致富,只可惜,太多事情都是说的容易做起来难,她倒是也想买张彩票,可惜不记得任何一张中奖号码,她知道后世手电视手机轿车什么的都会普及,可惜现在的她一没门路二没本钱——除了对未来的了解。 老首长姓梁,家里本来就大富大贵,雷大庆复员后,他看出这人有本事,敢闯敢冲,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股军人才有的忠诚和严谨,他就梁冉冉一个宝贝女儿,而他总是要死的,他死后,谁来照顾梁冉冉呢?他的女儿热爱艺术,对商业一窍不通,梁首长也是经过精挑细选,最后才定下了雷大庆。 好在这个时候没有凤凰男这个说法,否则梁首长估计还得再仔细考虑考虑。 得知两人好了以后,梁首长很高兴,雷大庆现在刚复员不久,还在他安排的人教授下学习如何管理企业,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都不够用,恨不得把一分钟当成一小时使,那些深奥的理论啊名词啊……雷大庆根本就不懂。他出身平凡,但首长这么照顾他,他又喜欢人家的姑娘,在雷大庆心里,清欢这样的姑娘是必须要好好娇宠着的,一点活儿都不能让她干,十指不沾阳春水,她就该是被养在城堡里的高贵公主。 现在首长养着她,未来两人结婚,不都得他这个男人养着吗?一想到要让清欢给他洗衣煮饭做家务,让那仙女一样的姑娘跌落凡尘,雷大庆心里就难受。他得更努力才行,报答领导,也为了以后养媳妇。 他想什么清欢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这家伙只是外表粗犷一点,其实很细心很温柔善良。她现在的年纪是十八岁,一到京城就进了京城大学跟在一个有名的老教授身边继续学习,同时也担任助教的工作。活到老学到老,此刻清欢无比庆幸她曾经很喜欢小提琴,对音乐史也很有研究,否则怕是要动用墨泽那个作弊器了。 虽然关系是定了下来,但其实大家各忙各的,没多少机会见面。 尽管如此,雷大庆还是火速去把驾照给考了,然后只要他有空,就会到京大门口等清欢下班,两人一起在京城里四处逛逛,或者是享受一顿晚餐,再不然就是回去梁家,梁首长每天忙得很,他现在正值壮年,至少得再来个几十年才退下去,没有儿子继承,女婿也不走这条路的他,可以说是没什么后顾之忧的,也不用考虑以后换届了,会不会出现什么麻烦。 就他一人嘛,等到他退下去了,就跟政坛没关系了。   第十三碗汤(三) 很快的,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就要到了,清欢跟雷大庆的感情也好了很多,期间梁首长给雷大庆改了个名字叫雷霆,以前的大庆太不雅致,这会儿换了这么个名字,跟他那惊人的气势很搭。 因为之前雷霆一直没信心,毕竟清欢容貌太漂亮气质太出众,他站在姑娘身边就跟个警卫员似的,别提多怂了。过了段日子倒是好了很多,清欢品位很高,雷霆的衣食住行基本上全是她决定的,脱下军装换上西装,又戴了一副用来装x的平光眼镜,总算让雷大熊看起来没那么可怕,还透出点淡淡的书卷气——非常非常淡。 就因为这原因,雷霆一直没跟家里说自己有了女朋友的事儿,一是怕不稳定,二也是怕要是有一天清欢后悔了不乐意跟他在一起了,他现在就把关系捅出去,对清欢以后不好。清欢得知后在心里骂了一句呆子,看着挺精明,其实就是个傻货。 中秋节是很重要的节日,家家户户都想团员,梁首长年年都跟女儿一起过,这下不愿意了,上赶着撵雷霆带着清欢回家看看。刚好清欢也放了假,再跟教授请一个星期,跟雷霆回家再好不过了。 雷霆哪能不愿意啊,他高兴都来不及呢!他的想法还是比较传统的,这要是把姑娘带回家了,那不就是真真正正确立两人关系,以后就是两口子了,这媳妇儿还怕跑了吗?所以他兴奋得很,对谁都咧着一张大嘴笑哈哈,蠢得不忍直视。 之前清欢没打算跟雷霆来真的,因为她也不是看到一个男人就想上的好吗,但跟雷霆相处了半年后,觉得这男人的确很好,尤其是那颗心——这世上清欢最珍惜的就是真心,任何对她真心相待的人,她决不会辜负。而雷霆就不明白了,按说他对之前的未婚妻虽然没什么感情,却也是有自尊心的,被人当众羞辱退婚,是个男人都受不了。为了这破事儿,他难受了很久,白天正常,晚上夜里经常堵得慌。 他不懂啊,要是魏亚安不想他结婚,为啥不早点说,非要挑在婚事都好了,她自己也回来了,所有客人都在,她就明晃晃打他的脸?这跟男女情爱无关,纯粹是雷霆的自尊心在作怪。 但他的难受也就维持在见到清欢之前。在清欢摔倒之前,他没敢看她,她摔倒后,他才敢瞄她一眼,就是那一眼,让他的心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说的庸俗点儿,那就叫一见钟情。感觉很久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就认识了,爱情来得太奇妙,雷霆这个大老粗不懂。他甚至在心底感谢魏亚安,谢谢她真的谢谢她!要不是她当天悔婚,这会儿要是见了清欢他却是个已婚人士的身份,雷霆觉得自己一定会选择投江而死。 幸好啊幸好,于是那一点点的心塞和受伤,瞬间烟消云散。现在他要带自己媳妇儿回家了呢! 公司里的员工都很恐惧地望着大boss,不知道这位平时不苟言笑又长得那么凶狠的老大为什么突然之间天天傻笑——没有冰山融化的温暖感觉,有的只是恐怖……太恐怖了!就好像有一天魔鬼在对你招手,说要送你上天堂一样。 雷霆的家属于个县级市,然后是在县级市下头的一个小镇隶属的乡里头的小村庄。出入不大方便,还都是黄土路,生活条件也不行,很多人家到现在别说电视电话了,就连电灯都舍不得用。村里只有寥寥几座楼房,也有条件比较宽裕的,但现在生活才刚刚好起来,很多舶来品让大家不大敢接受,这种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商机,雷霆跟在梁首长身边这么多年,学到了许多东西,后来接手梁家的企业,经过学习,他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初中毕业就去参军的毛头小子了! 吉普车一路开得颠簸不已,清欢觉得自己的屁股险些裂成三瓣儿。她身娇体弱,有人宠爱疼惜的时候,她也很乐意做个乖巧可人的小姑娘。雷霆知道这段路不好,所以早早就把后座铺了很厚的软毯子,就连宠女儿上了天的梁首长见了都自愧不如。他心想,雷霆这哪是养媳妇儿啊,简直就是在供着个女王! 清欢快被颠晕了,她认为自己宁可一路步行都不想被颠成这样,系着安全带脑袋还磕了好几次车门!疼的她那个难受哟…… 好在这种折磨在一个小时后停止了,雷霆开车进村的时候,许多小孩儿好奇地围在后头看,桥头上三三两两聊天的村民们也很感兴趣,村里还没来过这么气派的车子呢! 把车停在了自家门前,雷霆赶紧下去给清欢拉开车门,呼吸到新鲜空气,而且是没有尘土的新鲜空气,清欢总算是觉得自己活过来了。她在雷霆的搀扶下下了车,她一出现,围观的村民跟小孩儿都发出惊艳的一声“哇!” 原以为他们村的魏亚安就是只漂亮的金凤凰了,没想到雷大庆带回来的姑娘更俊俏! 清欢穿着一条白色的洋装,头发烫着时髦的大卷,乌黑亮丽,尤其是她的小脸长得好看,五官精致眉目如画,气质尤其高雅出众,即便是在美女如云的京城,她都是最扎眼的,何况是在消息稍显闭塞的乡下村庄呢? 这样的女人,就跟电视里的明星一样遥远。当这样的人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大多数人除了赞叹就只有赞叹。 清欢见周围围了许多小孩子,就把车里的糖果罐拿了出来,分给他们。小孩子们见这位大姐姐对他们这么好,那糖果又很诱人,一个个立刻把心偏了过来。小孩子嘛,有奶便是娘的。 糖果罐里是她的专属零食,因为是农村人的缘故,雷霆过日子是很节俭的,清欢曾经很看不顺眼,他把一只破了脚趾头的袜子又穿到破了脚后跟,那画面太美,不忍直视。梁首长倒觉得没什么,这人嘛,节俭朴素点没什么不好的,雷霆喜欢怎样过日子都没关系,只要不委屈他的宝贝女儿就好。 事实的确如此,雷霆舍不得丢掉破了洞的袜子,也舍不得买一条两百块以上的领带,但却会给清欢买最好的零食,最漂亮的衣服最昂贵的首饰。他就直截了当的跟清欢说,他赚钱就是为了养媳妇儿,自己凑合下就行。 所以这能怪他站在清欢身边像个保镖么?除了平日里上班人模狗样,平时打扮的那叫一个朴素。这回回老家探亲,如果不是清欢坚持要他穿的好一点,这人说不定还会选择穿他那身已经褪色的旧运动服。 真是会过日子啊。雷霆觉得自己这样没啥不好,他会过日子,才能让媳妇过得好不是嘛。 来之前清欢买了很多礼品,雷霆当然不会让她拎,家里大门开着的,他喊了一声爸妈,还没听到回应,屋里走出了个人来。 这个人让雷霆险些眼珠子都瞪出来。 不是别人,正是魏亚安。 雷霆就奇了怪了,当时两家都闹成那样了,他不由分说让爹妈算了,就是打定主意这辈子不再往来,结果这是什么鬼,这女人为什么会从他家里走出来? 雷父雷母应声从屋里出来,雷母身上还穿着围裙,手里抓着把还没摘干净的韭菜,雷父一见儿子回来了,分外高兴:“大庆,你咋回来了?” “这不是中秋节吗。”雷霆笑了笑,没有理会一直眼巴巴瞧着自己的魏亚安,伸手揽住了清欢的肩膀,把她拉到怀里,对父母说:“爸,妈,这是我女朋友,梁冉冉。” “啊?!” 最惊讶的莫过于魏亚安了,她甚至不受控制的惊呼出声!很快她意识到这样不雅,就捂住了嘴,心里仍然波涛翻腾。怎么会这样……上一世她的确记得雷大庆中秋节回家探亲,但却是一个人来的呀!怎么还带了一个人?! 魏亚安这就不知道了,上一世的这个时候,雷霆跟梁冉冉的感情一般,还不是太深,所以虽然梁首长要求,但他还是坚持独自一人回来。而这一世自然不一样了。 清欢乖巧地露出笑容,这具皮囊本来就长得漂亮,而且是那种很容易叫人生出好感的漂亮,不是清欢吹,特别有老人缘跟小孩缘。 雷父雷母被这个笑容煞到了,立刻高兴的笑开来,雷母一把握住清欢的手,“好好好,好姑娘!” 雷父则把雷霆抓到一边问:“诶,你这臭小子,哪儿找的这么漂亮的媳妇儿呀?!” 雷霆笑笑,“爸,这个我以后跟你说,倒是那个女人怎么在咱家啊?” “唉,你是不知道,三天前吧,她学校放了中秋节假,这一回来她就到咱家来献殷勤,我跟你妈怎么说都不走,还说她知道错了以前不该那样什么的,天天都来,一来就抢着干活儿,哎呀,愁死我跟你妈了,这村里人都在说呢!大庆啊,我可跟你说,亚安这姑娘,我看着心思不正,不是个好的。你现在既然都有媳妇儿了,千万别再动别的心思啊!”   第十三碗汤(四) 雷霆一听就笑了:“爸,你说啥呢,我就喜欢冉冉,不会有别的心思的。” “好啊,好啊……”知道儿子从小就是一倔驴,说一不二,雷父这才放下心思。清欢模样生得好是其一,其二雷父也是担心雷霆要是对人家姑娘不好了,那他老首长不给他使绊子?不管怎么说,能有个好姻缘,那是老天爷赐下来的,这做人哪,最忌讳的就是不知足,贪心。 别看雷父雷母没什么文化,但他们看人可准了,那魏家的丫头,定亲的时候就瞧不起他们家大庆,觉得她都是考上大学的人了,配雷大庆实在是可惜。的确,魏亚安漂亮聪明活泼外向,在村子里不知有多少小伙子喜欢,人又上进,他们家大庆却是个初中毕业生,还是个穷当兵的,人家姑娘看不上他也是情有可原。 但雷父不能原谅魏亚安在受了他们家的恩惠之后,理所当然的用他们家的钱上大学,让他们以为他们是在给未来儿媳妇付钱,让他们吃这个哑巴亏,同时又在学校里跟别人谈恋爱! 最令人愤怒的是,魏亚安明明有很多次机会说实话,但却一直瞒着,直到酒宴都摆了,大庆从部队请假带着些好战友回来了,魏亚安才跪在地上求他们饶了她! 雷父雷母厚道一辈子,还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人,明明不是他们的错,最后却搞得他们如果不成全魏亚安就是对不起她一样。 其实这也就算了,事情也都过去了,他们是再不想跟魏家来往了,大庆在大城市工作,他们以后也不愁没人养老,可不知是什么鬼,魏亚安突然跑上门来给他们赔罪!说她以前年纪轻不懂事,所以才做出那样伤人的事儿来,说什么要赎罪,还求他们老两口给她一个补偿的机会! 雷父雷母其实挺担心雷霆的婚事的,毕竟他们家儿子太高太壮,人高马大的看起来特别魁梧,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电视里那样秀气斯文的男明星,哪有人喜欢雷霆这类型的啊。要不是担心儿子说不到媳妇儿,他们当初也不会那么轻易就跟条件很差的魏家定亲,盘算的不就是给雷霆留个媳妇么! 但魏亚安这样的姑娘他们是不敢再要了,哪怕她说她知错了,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做,求他们老两口在雷霆面前给说点好话,还说以后会跟雷霆好好过日子。雷父不信,这人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距离婚事闹僵了也没多久,这么快魏亚安就知错了?他跟老伴儿都不信。 他们不要魏家还以前的钱,彩礼钱也不要了,魏亚安知不知错他们也不管,反正他们是不会再要这样的姑娘当儿媳的。他们宁愿自家儿子打一辈子光棍,也不稀罕他再娶个这样的姑娘! 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看到雷霆回家,还带了个漂亮的大姑娘时,老夫妻俩都高兴的要命,谁说他们儿子找不着媳妇来着,这不就有个又斯文又俊俏的大姑娘跟着他么! 村里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风言风语他们也听到了,无非是说魏亚安没嫁给雷霆是对的,谁叫雷霆外表不讨喜呢?他们甚至还议论说以后雷霆找的媳妇儿绝对比不上魏亚安,呵呵,现在一对比,他们这儿媳妇比魏亚安可好多了! 清欢任由雷母拉着自己朝屋里走,经过魏亚安身边时,她轻描淡写地看了下对方,问雷母:“阿姨,这位是谁呀?” 雷母说:“哦,是个邻居,来帮忙的。”说完对魏亚安说。“都晌午了,你也回家吃饭去吧。” 雷霆雷父也没有看魏亚安一眼,门口围观的村民们却还在,他们都看到了魏亚安的尴尬与不甘。魏亚安站在原地,握着拳头安慰自己,“没关系,没关系的,这都是暂时的,这个女人没法跟雷大庆结婚,要不了多久就会出车祸了,到时候雷大庆还是属于她的!” 想到这里,魏亚安也就有了底气。她坚信来日方长,毕竟之前虽然有了前世的记忆,但是学业一直很忙,她实在是不能请假回来。上一世的自己因为谈恋爱把专业都给扔了,这辈子可不能再这样,以后毕业了也好找工作,就算不找工作,有个一技之长也是可以的。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她能考上著名的师范大学呢! 于是她顶着村里人的目光离开了雷家。回到家,她那高考落榜的大姐就阴阳怪气地说:“哎呦,我可是听说了,雷大庆带着他城里的媳妇儿回来了?呵呵,我说亚安,咱们家就算都是女儿,没什么嫁妆,你也不能这么下贱吧,当初是你不要的雷大庆,现在又巴巴的赶上去,你是不是傻呀?” 魏亚安没说话,她妈也数落道:“你大姐说的没错,雷大庆他算个什么啊?了不起是个退伍军人,岁数又比你大,你看上他啥呀?隔壁村你二婶又给你说了门亲,明儿有空咱一起去看看。” 哼。魏亚安在心底冷哼一声,你们知道什么!现在你们瞧不起的这个雷大庆,未来他会成为全国首屈一指的富商!而且是跟军政关系非常密切的!而且……魏亚安恍惚中又想起当年看到的已经近四十的雷霆。虽然他年轻时候长得只能说是端正,人又凶,但上了年纪以后却透出一股特别的味道,特能招小女孩,令人着迷。她那会儿也听说了,他身边不知有多少年轻姑娘想吃下这块大肥肉呢!就是他对那植物人未婚妻有情有义,所以一直未娶。 魏亚安给自己加油鼓劲儿又打气,本来这个男人就是属于她的,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想修正本来错误的轨道,把一切都扶上正轨! 她刻意忽略了心头那丝淡淡的不安,竭力安慰自己,定多再半年,过完年那个女人就要出车祸了,她霸占不了那个男人! 这边魏亚安胡思乱想,言之凿凿的给自己喂定心丸,那边雷霆已经把所有事儿都跟父母说了,包括未来老丈人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雷霆的事儿。 雷父雷母很赞同,他俩都没啥文化,当年给雷大庆取的这个名字也是无奈之举,现在人家有文化的老首长给取了这么个有气势又雅致的名儿,老两口高兴还来不及呢。 清欢很喜欢这对淳朴的老夫妻,从他们身上就可以看出雷霆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了,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养不出雷霆这样的好男儿。 雷母中午做了满满一桌的菜,做饭前还特意问了清欢的忌口和不爱吃的东西,那架势,用雷霆的话来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清欢是她的亲闺女,他是外头捡来的呢! 雷父又仔细问了雷霆复员以来的工作情况,听说儿子现在在读书,还做了大企业的领导,心里也很欣慰,一而再再而三的叮嘱他要用心做事,好好对待人家姑娘,千万不能辜负梁首长的期望跟信任。雷霆一一点头,他是个很孝顺的儿子,否则当初也不会在父母的要求下答应定亲——其实那会儿他对魏亚安一点感觉都没有,毕竟他比她大了个七岁。 他也不想想,他还比清欢大了十岁呢。 雷霆这种长相挺好的,年轻时候显老,真正上了年纪反而显得年轻。清欢在雷家二老面前也是给足了雷霆面子,小鸟依人乖乖巧巧,直把雷母看得直呼这丫头太招人疼,喜欢的不行,简直不想放她走了。 雷霆嘿嘿傻笑,他媳妇被爹妈喜欢,没人比他更高兴了,家和万事兴嘛!虽然私下里其实是他被媳妇揪耳朵教训的死死的,但没关系……男人嘛,媳妇能给点面子就该知足了。 趁着大家相谈甚欢,雷霆趁势提出了要把二老接到京城去,全家住一起的提议。 雷父雷母一辈子没去过京城,最远也不过到镇上,他们舍不得这老家还有那几亩地,而且,京城啊,那是多大的地方,人家小姑娘肯嫁给自家这蠢儿子,他们就该偷笑了,咋能还给人添麻烦呢? 其实把雷父雷母接到京城去是梁首长的意思,他把人家儿子留在身边,总不能让人家父母也就一辈子呆在老家吧?再说了,家里地方太大,人又少,冷清得很,多住两个人也没什么。他觉得,能养出雷霆这样的儿子,那老夫妻肯定是好的。 好说歹说下,终于定下了等雷霆跟清欢领证结婚了,他们再搬去京城。这老家的房子,老两口实在是舍不得,乡里乡亲的都处了几十年了,乍一分开到大城市,他们也有点心慌,听说城里人住对门都不知道别人家姓什么,到时候他俩还不得闷死啊? 但清欢现在才十八岁,算虚岁也才十九,要结婚至少还得两年,老两口觉得在老家再住几年也行,到时候雷霆清欢领证,他们在老家摆酒,完了再一起去京城举办婚礼,这样挺好。   第十三碗汤(五) 雷霆一度担忧清欢在乡下过不惯,毕竟在一起这么久了,他也是知道这姑娘有多娇气的。但出乎他的意料,她跟他父母相处的特别好,也不挑剔不找麻烦了,就是偶尔还会喜欢揪他耳朵教训他。但雷霆不以为意,他皮糙肉厚的,只怕弄疼了小媳妇儿的手。 大晚上的,雷母用晒干的野菜拌凉菜,开胃又清爽,清欢很喜欢这个菜,可惜没醋了,于是雷父踢了雷霆一脚催他去村里的小卖部买醋。雷霆拿了五块钱揣兜里,就着月色出了家门。 明天就是中秋节,所以月亮又圆又大,照的路上一片明亮。雷霆哼着小曲儿,轻松自在的朝小卖部去。他们家住在最里头,离小卖部有段距离,得走上个两三分钟。 买了醋,开小卖部的是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小学毕业就没再上,借钱开了这小卖部,这些年下来也有了不少积蓄,娶了媳妇生了孩子还翻新了房子,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见雷霆来买醋,死活不肯收钱,雷霆无奈,当兵的时候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规矩他一直死死记着,所以趁玩伴没注意,他偷偷给塞他们家孩子兜里了。 玩伴点了根烟,羡慕地说:“大庆啊,你媳妇可真俊,又时髦,我媳妇儿自打见了她,一直讹着我叫我去给买新裙子呢!不过我瞧你媳妇身上那裙子不好买,镇上都没有,挺贵吧?” 雷霆无奈地笑了:“她啊,年纪不大,特别爱美,我那老丈人又宠着惯着的,衣食住行都要最好的。你瞧她身上那裙子,就那么一件,得这个数。”说完比了个三。 “三百?!”玩伴倒抽了口气,这三百都能抵得上他一个月的盈利了。 雷霆摇头:“是三千。” 玩伴险些没抽过去,说话声音都抖了:“你、你就眼睁睁看着她花钱呀?!这也太败家了,以后咋过日子啊?!你能赚多少钱,供她挥霍的?大庆,不是我说,你得好好说说你媳妇儿,这以后是得过日子的,不能这样惯着。” “没事儿,她能花多少啊,她自己赚钱都比她花的多,给她花钱,我心里高兴。”雷霆傻呵呵的笑了,他这是说真话呢,他自己丢双破洞袜子都心疼,但给清欢买几千块的裙子那是眼都不眨一下的。之所以他这么拼命的工作学习,也是为了能给媳妇买更好的东西。男人嘛,自然是要养家的,那是他未来媳妇,总不能让她都花她自己跟岳父的钱。雷霆有信心有朝一日能让清欢挥金如土! 玩伴的眼神中带了敬佩:“行啊你小子……志向挺远大的啊?没看出来,你还挺疼媳妇。” “没办法啊,她岁数小,又娇气,我要娶了人家,总不能让她过比当姑娘时更差的生活吧?”雷霆满脸甜蜜蜜,那腻歪样儿,叫玩伴很想把那瓶醋拍碎在他那张大脸上。媳妇漂亮了不起啊,有什么好得意的哼! “也是,我媳妇要是那么俊,我也宠着哎哎哎!”玩伴惨叫着从地上站了起来,他媳妇儿叉着腰站在后头河东狮吼,“别以为我没听见啊,人家大庆是军官,从小有义气也有本事,你呢?一天天就知道抽抽抽,哪天不抽死你!我说了,要是再给我瞅着你抽烟就把你耳朵拧下来你忘了吗!” 玩伴连声讨饶,雷霆看得呵呵笑起来,禁不住也开始幻想哪天清欢这样揪自己耳朵河东狮吼的样子。她现在就挺喜欢揪他耳朵的,可惜人小小的,力气也不大,说话也斯文,有时候她损他,雷霆听得头晕脑胀,人家语气不变语速不变还特温柔,忒折磨人了,但雷霆心里仍然跟拌了糖似的。哎呦……他咋就那么喜欢他小媳妇儿呢? 看着两口子吵吵闹闹,雷霆笑着跟玩伴告了别,出了小卖部的门还听见玩伴媳妇说要罚他给买裙子的事儿,雷霆笑意更深,走过桥头,正要拐弯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一个白色人影,把曾经的威武军官如今的成功商人吓了一大跳。 他还以为是撞鬼了……都怪那丫头,成天爱抓着他看恐怖片,她胆子大没被吓着,反倒是雷霆,人高马大的,记忆力好的要死,看完了片儿绝对忘不掉,分分钟想起来。 这大晚上的还穿白裙子……雷霆定睛一看,是魏亚安。 “大庆哥……”魏亚安如泣如诉地凝视着他,轻轻吸了吸鼻子,月光下她的脸美丽动人,也难怪他们村有那么多小伙儿惦记着。 雷霆警觉地后退一步:“我现在改名叫雷霆了,你别瞎叫的这么亲热,我媳妇听见了可不好。” 改名?!魏亚安一愣,上一世他没有改名啊?!但她很快把这个问题抛在了脑后,继续悠悠地说道:“我知道你还在怨我……” “我没怨你,真的。”雷霆只差挖出自己的心来表示真诚了。“我还得谢谢你,要不是你当时退婚,我哪有机会跟冉冉在一起啊?谢谢了啊。”说完绕过魏亚安大步朝前走。 谁知魏亚安却追了上来,她知道雷大庆是个善良的人,绝对不会把她推开的,然而这一次魏亚安估计错误,雷霆的确没推开她,而是轻轻一抖就抖开了他,开玩笑,好歹也是出生入死那么多年的人,难道还躲不过一个女人? “大庆哥!你站住!你听我说啊!”魏亚安也顾不上气质了,提起裙子跑到雷霆身前,伸展开双臂再次挡住他。“我真的知道错了,当初我不该那样对你,让你在战友面前没面子……呜呜,那时候我年纪小不懂事,你、你还在怪我吗?” 雷霆面部表情扭曲没说话,魏亚安自动脑补他还在怪她,于是眼泪掉了下来:“我知道,我就知道,你仍然在怪我……是我的错,不过没有关系,我会补偿你的,无论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请你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好吗?!” 雷霆不知为什么傻了几秒,为什么会傻这几秒呢?因为前段时间他一直被清欢抓着看偶像剧,里头软趴趴恶心人的女主角好像也说过这样的台词……什么错都朝自己身上揽,可要是有人真的怪罪于她,那么其他人都会一起出来讨伐,女主角仍旧是哭哭哭。 别开玩笑了,年纪小就是伤害别人求取原谅的借口了吗?还挺理直气壮呢,他家小媳妇儿比魏亚安年纪还小,但比她懂事多了,未成年就出国留学,人家怎么没做过什么坏事也没被带坏更没伤害过人?而且年纪小小就能自己赚钱,还在国际上有名望,是出名的钢琴家。别的不说,魏亚安这自以为是偶像剧女主角的毛病,他家小媳妇可没有,小媳妇可以说是真正的公主了吧?出身显赫天生丽质聪明绝顶,年纪轻轻就闻名国际……雷霆想不到什么词能来形容魏亚安,但十几年过后,他听到了一个叫“公主病”的词。 人家真正的公主都没公主病,你说你一气量狭窄鼠目寸光的公主玩什么西子捧心啊? 见雷霆一直没回应,魏亚安还以为是自己的话奏效了。她不知道雷霆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但那天看见清欢柔柔弱弱的,估计雷霆就好这口,所以她也特别表现的很惹人怜爱。 她哪里知道,清欢柔弱那全是假象,雷霆快被她欺负死了。 要不是及时回神,在魏亚安伸手扯自己的那一刻,雷霆肯定会把手里的醋瓶子朝她头上劈过去。这女人怎么回事啊,当年跪在他面前求他成全她的爱情,口口声声说他可怕自私,包办婚姻违法,现在又一往情深的站在他面前。他雷霆得有多饥不择食,才会去吃一棵并不是那么美味的回头草?! 正在这时,一个娇滴滴又清脆脆的声音传了过来:“你要是再敢碰我的男人,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是清欢。 明明没干啥亏心事,可是一对上清欢的视线雷霆就莫名觉得心虚。他乖巧躲进清欢身后,让清欢出头。 “这位小姐,你要不要脸哪?当初是你求着雷霆别娶你的,现在你这副模样又算什么?真要想赎罪,别在雷家人面前出现恶心他们,我就谢谢你全家了。” “你、你……”魏亚安继续保持着羞涩和可怜,她无措滴望向雷霆,希望对方能帮自己出头。雷霆从小就有正义感,最讨厌仗势欺人的人了。“大庆哥……” “大庆哥?叫的那么亲热做什么?你那男朋友知道你想脚踩两条船吗?”清欢双手环胸的冷笑。“少在我面前装模作样,不是你的你想要也没用,赶紧麻溜的给我滚,否则别怪我教训你。” “这是我跟大庆哥的事儿……要你管吗?”魏亚安吸吸鼻子,仍旧一派柔弱相。 清欢冷笑:“雷大庆,你说要不要我管?我管不管得了?” 她一生气就叫他本命,雷霆立马立正站好,“管管管,都你管,你想咋管就咋管,我都听你的。”   第十三碗汤(六) “听见了吧?”清欢笑眯眯地问魏亚安,说实在的她从来就没把魏亚安放在眼里过,对方当对手都还不够格呢,本来她还想着,要是魏亚安不贪心,踏踏实实的学习工作,不再有不该有的心思的话,她还可以网开一面。但照目前这情形看,魏亚安仍然打着刚重生时候的主意。要不是她知道未来雷霆会成为首屈一指的大商人,魏亚安还会这样眼巴巴的赶上来么? 重活一次,却不对此感到荣幸,反而还敢痴心妄想,认不清自己的处境,这样的人……清欢觉得,真是对不起这重生的机会。 她并不反对重生和穿越,但就目前而言,除了恩人以外,所有的重生者和穿越者都不是那么的讨人喜欢,他们自以为是上天的宠儿,满心以为能拥有整个世界。清欢轻笑,她的笑容在月光下显得格外美丽,但魏亚安却察觉到了些许的不安。 无论前世今生,魏亚安都不曾见过雷霆的第二任未婚妻,那个让雷霆始终未婚的女人,魏亚安一直都不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而今天晚上,她见到了。自己引以为豪的美丽在对方面前,就如同荧光与皓月,对比的那样分明。魏亚安突然觉得自己太过自信了,跟这样的女人比起来,她真的能重新回到雷霆身边吗?能像是她重生后规划好的那样,再跟雷霆在一起? 不,她不应该这样想的,这女人再美丽也没有用,因为很快就过年了,过完年这个女人就会出一场很严重的车祸,到时候她变成了植物人,雷霆难道还会继续守着吗? 这一世的自己跟前世不一样,没有结婚没有生子,也不是沧桑潦倒的黄脸婆形象。就算现在她插足不了,到时候等到这个女人出车祸,她照样能够回到雷霆身边不是吗? 魏亚安在心中给自己做足了建设,这才低着头,一副知道了的样子:“我、我先走了……”说完,捂着嘴巴跑开。 清欢:“……”等等她还没来得及示威啊,你这么快就跑了是怎么个意思? 太没成就感了。 不管怎么样,魏亚安已经跑了是事实,清欢只好把心头火气朝雷霆撒:“喂,你是去买醋呀,还是去见老相好呀?” “什么老相好,说的太难听了,我跟她不熟啊。”雷霆赶紧表忠心。 “哼,我都知道了,你俩当初不就差那道手续了么,听说你大红花都系到胸前了,要不是人家甩了你,这会儿你都有媳妇儿了。”清欢阴阳怪气地说。 雷霆嘿嘿一笑过来搂住她:“胡说什么呢,我就喜欢你,当时不是我爸妈非要我结婚么,我那是没遇见你,要是遇见你了,我指定不答应。而且那会儿就是摆酒,跟她连证都没领。” “亲过她吗?” “没有!绝对没有!”雷霆立刻举手作发誓状。“别说亲了,连手都没牵过!我请假回家那时候跟她都是第二次见面呢!” “没亲过呀?”清欢轻飘飘地说,然后踮起脚尖在雷霆的唇瓣上吻了一下,“那就好。” 雷霆傻眼了,他他他他还是第一次被亲啊!这种事情怎么能让女孩子主动?他又激动又害羞,手里的醋瓶子险些被他捏碎了!过了几秒钟,他看见清欢从面前踱了过去,那小模样很明显是害羞了,雷霆心跳的厉害,几个大步追上去,一只手抓住清欢手腕,把她整个人拉到怀里,热烈的吻了下去。 她真甜,因为清欢的关系,雷霆也跟着吃了不少糖果巧克力,可现在他觉得,哪怕是那些进口的糖果巧克力加在一起,也没有他的小媳妇儿甜!吻着吻着他有些欲罢不能,好在理智尚存,出来有一小时了,买啥醋能买这么久啊! 清欢被放开的时候头还有点晕,她白了雷霆一眼,对方不痛不痒的,月光下被心爱的小媳妇白眼,他一点都不害臊,只觉得他媳妇连翻白眼都好看。“得这样亲才行。” “不错啊。”清欢用力戳他胸口,结实强壮的胸膛让她的手指头都疼了,但雷霆一点都不觉得。皮糙肉厚又粗鲁,跟头野猪似的。想着,清欢又白了雷霆一眼,雷霆仍然是嘿嘿傻笑。 两人回去,雷父雷母啥也没说,但看着清欢羞赧的样子,老两口也心知肚明,大姑娘家面皮薄嘛,他们就不说什么了,嘻嘻嘻。 清欢觉得都是雷霆的错,这头猪一点脸皮都不要,看着威严魁梧,其实骨子里可流氓了。自打那天晚上解锁了亲吻模式以后,这猪是逮着时间就要亲,好几次都险些被人撞破,清欢觉得很丢脸,但雷霆理所当然的,他亲亲自己小媳妇有什么不可以?谁要是不服谁来找他呀! 看谁拳头硬。 清欢就说雷霆骨子里就是个土匪,不要脸至极,从来没见过这人不好意思的模样,干什么都大大咧咧的,真不知雷父雷母那么和善忠厚的夫妻俩是怎么养出这么个货来的。 在乡下的日子过得很愉快,但是也很短暂,因为雷霆仍然要回去学习和工作,清欢也仍然需要深造和上班。离别那天,雷父雷母眼眶都红了,清欢抱了抱他们安慰说没关系,因为以后他们都是要住在一起的嘛! 至于魏亚安,从那天起就没有再出现,估计是认为反正清欢都会出车祸,她要做的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努力学习,争取到跟帝都某大学的交换资格,那样的话,她跟雷霆就离得近了。 时间年龄都不算距离,但距离就是真正的距离,她离雷霆越远,就越不可能得到他。所以魏亚安决定这个学期好好表现,无论如何,都要成为去帝都的交换生! 清欢要是知道魏亚安努力学习居然还是为了钓男人,一定会忍不住来揍这个女人一顿。还能不能把心放在别的上面了?一天到晚就知道男人男人男人,上辈子她吃的亏受的苦,还不能让她在这一世改变自己吗? 女人的幸福什么时候只能靠男人来给予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年后新学期开学之前,魏亚安果然得到了这个珍贵的名额。全校一共选了十名交换生,她和学长都在其中。 说不爱学长是不可能的,魏亚安仍然喜欢这个男人,但这一世她不要再跟他在一起,夫妻的那些年让她累极了,她对学长还有着怨气,所以对于学长的追求,她既不明白答应也不拒绝,甚至还若有所无的吊着他,这次能成为交换生,魏亚安也利用了学长。她家庭条件不好,根本难以支付她的大学生活,所以魏亚安表现的像是跟学长在一起了,但又没有,心安理得的花着学长的钱,因为她认为这是学长欠她的。 谁叫上一世他的工资卡存折积蓄全都放在他妈那里呢? 到了帝都,魏亚安立刻就给雷霆打了个电话。 这号码还是她从雷父那里弄来的。雷家父母都是小学毕业,没有多大文化,再加上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就把雷霆跟清欢的号码写在纸条上贴到固定电话旁边。魏亚安后来又去了雷家一趟,以道歉的名义,趁机记住了那上头的号码。 她激动地用公用电话拨通了雷霆的私人手机。这会儿手机还是个稀罕物,大多数人都买不起,魏亚安也不例外。学长本来是要给她买的,但魏亚安没有接受,她在花学长钱的同时还想要树立一种我跟他没什么关系我没有利用他的形象。 等了一会儿,那边电话接通了,魏亚安从来都不知道雷霆的声音也可以这样性感和低沉。“喂……大庆哥,是你吗?我、我是亚安啊!” 那头的声音立刻冷了下来,“哦,有什么事吗?” “大庆哥……” “叫我雷霆就行。” “好吧,雷霆大哥……” 雷霆无语,就不能去掉大哥吗,他俩是什么关系啊就一口一个大哥叫的这么亲热?“你到底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的学校选择我做交换生到了帝都,我在t大,但是人生地不熟的……所以就想给认识的人打个电话……雷霆大哥,你有空吗?我一个人真的好害怕,我想出去买点东西,但没有认识的人,你……你能来陪我吗?” 雷霆:“……不好意思我很忙。” 察觉到他要挂电话,魏亚安连忙道:“雷叔雷婶说我到这里来可以找你的,我就你一个老乡啊,雷霆大哥你不能这样对我……” 爸妈?雷霆觉得那里不对,就问:“你哪里来我的号码?”眼角余光瞧见清欢从厨房走出来,还端着个果盘,就抓过她软软的小手亲了一口,用口型告诉清欢是魏亚安,同时开了免提。 “哦……是、是雷叔给的……他说我一个女孩子在帝都没什么认识的人,怕我出事,所以才……雷霆大哥你别怪雷叔啊!要是你不方便的话,我就不去找你了。” 哎哟,清欢眯眼,这挖墙脚都挖到她面前来了啊!于是她示意雷霆答应。   第十三碗汤(七) 雷霆面露痛苦之色,他是真不想答应……可清欢挥舞着小拳头作势要揍他,他只好屈服在她淫威之下,说:“……那好吧,你把地址给我,我一会过去。” “嗯,好的!”魏亚安的声音变得雀跃起来,可以听出她非常高兴。这要是寻常男人听到了指定很高兴,有这么个美女处处黏着自己,说出去多有面子啊,但雷霆只感到了麻烦和烦躁。 魏亚安报出了一个地址,清欢随之扬起眉头,然后魏亚安像是怕雷霆不会马上去的样子,说了一句我在门口等你来,就啪的一声把电话给挂了。 雷霆随手把手机丢到茶几上,抱住清欢的腰,把脑袋朝她怀里拱,哀嚎一声:“她到底想做什么啊?!” “我觉得叔叔不会把号码给她的。”清欢觉得魏亚安想到的理由真是烂透了。“而且他们学校也不可能就来一个交换生,说什么人生地不熟……难道给她安排的学长学姐都是空气吗?”说着推了推雷霆的大头,“好啦,快去开车,我去拿件外套,不然你的亚安妹妹就等急了。” 雷霆连忙表态:“什么亚安妹妹,我爸妈就我一个儿子,我可没什么姐姐妹妹的。”说完嘀咕一句。“有你这个小恶魔就够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说。啊,我去给你拿外套,你去车里等着我就好了,别忘了把围巾帽子都戴上!” 魏亚安在学校门口吹了半小时寒风,冻得她直打哆嗦,这才远远看见开来一辆奔驰,这年头能开得起奔驰的都非富即贵,魏亚安露出了期待的眼神。果然,奔驰在她面前停下了,车窗打开,魏亚安不受控制地倒抽了口气! 天哪!这才过去多久呀,离中秋见面也不过半年左右,怎么雷霆看起来却判若两人了! 这都要归功于清欢,雷霆的长相在这个时代或许不受欢迎,但过几年,当手机电脑什么的开始流行之后,慢慢地他这种男人味十足,面容粗犷的男人就受欢迎了。她审美观很高,雷霆的衣服全是她一手打理,现在的雷霆站出去哪还有几年前那土锤样儿?可以说是个很酷的型男,每每出去也能招惹不少女生的眼光。 至少魏亚安就感觉自己的心跳变快了。不管是前世今生,她想的都是回到雷霆身边,因为雷霆有本事也有家世,跟了他的话,一定可以过上好日子,把从前那些瞧不起她的人都踩在脚底下。但说到底,她心中喜欢的是学长那样清俊的男人,可这一刻魏亚安不确定了,雷霆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男子,但却浓眉大眼高鼻薄唇,看久了也别有味道。尤其是他气势惊人,再帅的男人在他面前也都被比成了渣渣。 魏亚安心动了。她想,就从这一刻起,她不再是单纯的想要回到雷霆身边,而是真真正正的想要得到这个男人!这个如同狮子一般,野性、豪迈、大胆而又忠诚的男人! 就在她心花怒放一个雷霆大哥还没叫完的时候,另外一个让魏亚安非常不喜欢的声音传来:“又是你呀,魏小姐。雷霆跟我说你找他,我还不信呢。” 魏亚安浑身僵硬,为什么这个女人会在这里! “听说魏小姐想买点东西?”清欢扬眉。“上车吧,刚好我也想去逛逛,就让雷霆过来了。” 这话说的,好像是清欢叫雷霆来,雷霆才来的。魏亚安的脸色变了又变,最后还是不舍得这次跟雷霆的相处,就上了车,坐在后座上。 清欢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觉得魏亚安时髦了很多,打扮什么的也都比现在的女生们更前卫和流行,果然是重生过一次的人啊,别人还在穿棉鞋,她都已经套上雪地靴了。上次见面的时候还是个黑长直,这会儿竟然也烫了时尚的卷发。 雷霆发动了车子,顺手打开糖果罐,拿了盒水果软糖给清欢:“慢点吃。” 清欢嗯了一声,客气了下:“魏小姐要吗?” “不了谢谢。” 她冷淡又无视,清欢却不以为意,因为她知道魏亚安根本掀不起什么风浪,也整不出什么幺蛾子。都说贪心不足蛇吞象,赔了夫人又折兵,她今天还就铁了心要魏亚安知道点厉害了,不然她还真以为自己是上天眷顾的幸运女神,干什么都能一帆风顺呢。 最后他们去了百货大厦,不管魏亚安要买什么,这里都有,最重要的是,这里的东西超!级!贵!清欢笑了,魏亚安身上的衣服不能说是高档货,但也算是不错的,可以魏亚安的家境而言是绝对负担不起的,估计是她那师兄给买的吧?花着男人甲的钱,又想去勾搭更有钱的男人乙,对付这种人,还需要什么好脸色不成? 清欢对买衣服什么的没什么太大喜好,但雷霆很喜欢陪她逛街,说是看着她挑衣服试鞋子是一种享受,清欢想,世界上所有男人都该来学学雷霆,虽然这头野猪长得很粗犷,但有的时候嘴就跟抹了蜜一样会说话。 清欢试了几条裙子,都非常适合她,反正就她盘顺条靓,衣架子身材穿什么都好看,任何风格都能hold住。魏亚安在旁边默默地看着,心里嫉妒不已,觉得清欢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有个厉害的老爸么?要是她也有,她肯定比清欢还厉害! 正在这时,清欢问她要不要试一试。正好那条裙子特别漂亮,魏亚安就心动了,她心想,雷霆这么有钱,不可能有大男人在场的时候叫女人掏钱吧?于是她接过裙子去了试衣间。 这裙子是真不错,名牌不说,贴身勾勒出了魏亚安的身材曲线,又掩盖了缺点,很好看。魏亚安几乎是一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就喜欢上了,清欢在旁边看了看,拍了拍手说:“魏小姐穿的很好看嘛!太适合魏小姐了,雷霆,你说是不是?” 雷霆根本没在意,随便嗯了一声。清欢笑眯眯的,旁边的售货员也赶紧夸赞:“是啊是啊,特别符合小姐您高雅的气质呢!而且这条裙子也不贵,打完折才一千二百块钱,但穿出去却特别上档次!小姐你可千万不能错过,否则就太可惜了!” 魏亚安脸色有点难看,尤其雷霆根本没看她,而是牵着清欢的手又去看了另外一条很漂亮的裙子。她有点僵硬,售货员围着她一直说个不停,见她没有要买的意思,态度冷淡下来,眼底也有了几分不屑。 想到刚才清欢买衣服价钱看都不看,试穿合适就直接包起来的豪迈,魏亚安紧紧地攥紧了拳头,她今天要是不买,面子肯定就丢尽了,鬼使神差的,她对售货员说:“那你帮我包起来吧。” “好嘞!” 售货员欢天喜地地去包了,魏亚安舒了口气。 可接下来清欢又去买鞋子买首饰买别的,魏亚安碍于面子也忍不住跟着买,到了最后她竟然把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后来清欢还要再继续逛的时候,魏亚安脸色极其难看,她已经没钱了,直到此刻她才感到后悔,买了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啊!虽然好看,但是贵啊! 清欢暗忖,打肿脸充胖子的滋味不好受吧?这魏亚安虚荣心也是够重的了。 最后魏亚安主动提出还有事情要做,要先回学校,以后再来逛逛。清欢故作惊讶:“诶,可是这么久都是陪我在买东西,魏小姐你不是还有东西没买吗?” “呃……暂时不用了,我其实就是想买条裙子……”魏亚安支支吾吾的。 清欢挑眉:“春秋裙子,魏小姐还这么急叫雷霆陪着买,肯定很重要。” 雷霆扶额,小媳妇你说话太不客气了…… 终究是清欢良心大发放过了魏亚安,但碍于他们还要再逛,魏亚安主动提出不用他们送,可以自己回去。清欢挽着雷霆的胳膊微笑挥手道别,不忘告诉魏亚安:“刚好我在t大做助教,以后有事儿魏小姐直接找我就行了,雷霆工作很忙,看在你们是老乡的份上,我能帮就帮。” 魏亚安路走的好好的突然打滑了一下,然后见鬼似的越走越快! 雷霆扑哧一声笑了,他想自己真是栽了,瞧小媳妇欺负人的样子都觉得可爱,没有半分面目可憎。“还逛吗?不如我们再上去看看吧?” 清欢低低叫了一声,软倒在雷霆怀里:“不、不逛了……我的腿都要断了……回、回吧……” 雷霆怔了一下,半晌,闷笑出声。周围人多,他仍然把清欢打横抱了起来,他媳妇真是太可爱啦! 坐到车里,给清欢系好安全带,雷霆才叮嘱道:“以后你没事儿别跟她来往,我总觉得这姑娘不大正派。”说话做事都闪闪烁烁的,一点都不磊落。 “哎呀你怎么这样说你的前未婚妻呢?真是薄情啊……好歹人家跟你也就差那临门一脚了……”清欢去拽雷霆耳朵,被他反制住狠狠吻了下去。   第十三碗汤(八) 虽然受了一次挫,但魏亚安并没有就此罢休,反而有种愈战愈勇的趋势。别的不说,就“人生地不熟”这个理由她就用了至少五次,次次都打给雷霆。雷霆有心把她拉黑,偏偏人家每次都是用公用电话打的,于是后来雷霆学聪明了,陌生来电一律拒接,这才消停了一阵子。 但魏亚安是这样就会放弃的吗?那当然不是啊。她不仅没有放弃,反而选择了曲线救国。 其实清欢也没想到当初她随意客套两句魏亚安还真把她当救命稻草了,怎么,她看起来很傻很天真么?魏亚安想透过她接近雷霆,问题是她不是傻子呀,会给魏亚安这机会? 第一次魏亚安找上来的时候,是用的课题的名义,因为清欢虽然是助教,但实际却是非常受人尊敬的,魏亚安这个课题在导师那里被毙了,于是她就想来找清欢走走后门,看能不能把这个课题就这样给挨过去。清欢委婉地拒绝后,魏亚安觉得清欢是故意的,不就是因为雷霆曾经差一点就要跟自己结婚了么?她不朝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认为清欢太小心眼,吝啬。 清欢知道魏亚安在背后说自己什么的时候笑了,那笑容阴测测的,连雷霆都打了个寒颤。 既然魏亚安都在学生间散步她小心眼的消息了,清欢觉得,自己要是不小心眼一回的话,这厮还真不知道自己是几斤几两重。本来清欢没打算主动处理魏亚安,因为就她目前观察的来看,魏亚安早晚把她自己给作死。可现在对方都欺负到自己头上了,再不还击未免显得有点窝囊。 她也没做别的什么,就跟带魏亚安的导师打了个招呼,于是,小组里所有人的课题都过了,魏亚安仍然没有过。非但没有过,她甚至还要一遍又一遍的重写!其实这种小课题大家谁不是草草应付一下了事,偏偏导师就对她抓的特别严,还美曰其名是看重她! 魏亚安觉得应该没有这么简单。她的小组里其他同学都是非常优秀的,然而导师偏偏只看重她,经常给她单独辅导或者是指导课题,魏亚安一开始还受宠若惊,心里隐隐得意,觉得这都是自己应得的,可时间一长她就不这么觉得了,首先是小组里的其他同学都开始疏远了她,甚至在背后议论她,其次,魏亚安怀疑导师是想潜了自己。 这就纯属魏亚安脑补过度,也许十几年后这个国家逐渐发达起来,人心也就开始不古,但在这个年代,大多数人的心都是热的。当然,导师之所以看重她并非是因为魏亚安优秀,纯粹是因为清欢打过招呼。 排挤和欺压,未免不入流,倒不如来个捧杀。你看,现在不用清欢动手,魏亚安的日子已经很难过了。热水瓶里的水经常会变成冷水,放在桌上的资料有时候会不翼而飞,走路的时候不小心被人绊倒……都是些小打小闹,但魏亚安已经有些受不了了。 于是她再一次给雷霆打了电话,这次她学精明了,借的学长的手机,电话里她哭得抽抽噎噎的,那叫一个委屈。反正就是同学们见她优秀集体排挤她,她一个人真的好孤独好寂寞,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好想家好想家人巴拉巴拉…… 雷霆用嘴型告诉清欢是魏亚安,清欢坐在对面正在喝牛奶,见状翻了个白眼。 真是不见黄河心不死啊,清欢有点想知道魏亚安到底是真心喜欢上雷霆,还是只为了他以后的成就。 她想做点什么还不容易,那名一直喜欢魏亚安的学长始终对她痴心不改,追了这么多年了,魏亚安礼物照收钱照花,偏偏就是不肯点头做他女朋友。而她越是这样难追学长就越是死心塌地,说是爱还不到,但喜欢是真的。学长一直认为魏亚安是个很乖巧努力温柔的女孩子,这么多年了,虽然她没有答应他的追求,却也没有跟其他男性来往,学长想,女孩子自爱一点没什么不好的,既然这样,他就坚持到底吧,相信总有一天能够抱得美人归。 如果让学长知道他一直是个备胎,魏亚安不过是踩着他利用他来到帝都好跟雷霆在一起的话……清欢想,那场面一定很壮观。 当然,这样的事情不能让她亲自来做,未免显得有点low,她只要跟雷霆说一声,雷霆自然就会把事情办好。 魏亚安心果然是太大了,她自认为上一世学长欠她的,所以这一世花对方的钱花的那么理所当然,全然忘了在这一世他们并不是夫妻,而是连男女朋友都算不上的“普通朋友”。 只想占人家的便宜却不想付出,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好事儿呀。踩着学长上位,用学长的钱打扮自己应付日常开销,还想要再去钓另外一个男人……不知道魏亚安到底是太聪明还是太愚蠢。她真以为就凭她,能一手遮天?要知道这世上可没有不透风的墙。 雷霆的解决方法简单粗暴,直接把学长约了出来,把魏亚安纠缠自己的事儿告诉了对方。学长傻眼了,他不信,魏亚安平日里就像是仙女一般,是他心目中的女神,怎么可能会是雷霆口中爱慕虚荣又自作多情的女人呢?再说了……魏亚安不可能会喜欢雷霆这种类型的男人吧?世界上哪有女人会喜欢! 雷霆也不跟他废话,既然他不信,就让他亲眼瞧瞧。恰巧魏亚安的电话打了进来,于是雷霆就又摁了免提——他发现这阵子他摁免提的次数可真多,全是叫魏亚安给祸害的。 学长跟魏亚安认识也有两年多了,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个女孩很特别,是他喜欢的类型,所以一心想要把她追到手。虽然期间精力金钱都花了不少,但他从没后悔过。魏亚安跟他说话的时候淡淡的,没什么喜怒哀乐,让他以为她就是这样一个清高淡泊的女孩,可是雷霆的电话里,魏亚安的声音却那么柔弱那么甜蜜!她甚至把自己放到了那样低的位置,就为了让雷霆去看他! 学长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他深吸一口气,听着里头魏亚安一句又一句的雷霆大哥,嘴角扬起一抹嘲讽的笑。他还以为,他跟魏亚安是世界上最了解彼此的人,没想到这只是单方面的,魏亚安的确很了解他,他却一点都不了解魏亚安。 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今天早上碰面的时候,她才刚从他手中拿走五百块钱。 电话听完了,雷霆把手机塞到兜里,问:“你都听到了吧?” “嗯。” 雷霆起身:“那么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管了,我听说你们俩在学校里算是绯闻情侣,不管这是不是真的,都麻烦你跟魏亚安说一声,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 然而直到雷霆离开后很久,学长仍然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 他付了钱,花了时间,也用了真心,却换来这样一个后果?好,太好了,简直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敢这样欺瞒他恶心他的人,魏亚安还是头一个,希望她不要后悔。 学长虽然喜欢魏亚安,但并不是个傻子,他知道直接跟魏亚安撕破脸皮落不到什么好,于是就断了给魏亚安的钱。魏亚安家境贫寒,自己又贪图享受,衣服鞋子都想要名牌,尤其是那次跟清欢一起逛街后,她对那些昂贵又有面子的东西起了极大的兴趣,手头的钱除了用来日常开销外,全砸里头去了。 她一没钱就会去找学长,委婉地暗示一下,学长就会掏出钱主动朝她手里塞,她不要的话他还会生气。学长也记得,以前他认为是魏亚安清高,现在看来不过是欲擒故纵而已。 这一回,魏亚安各种委婉暗示,学长都当做听不懂,一个劲儿的跟魏亚安扯别的话题,魏亚安有点急了,她刚买了件呢子大衣,手头就剩不到两百块钱了,勉强能支撑个几天,可几天后呢?她又该怎么办?! 知道了魏亚安的真面目,学长再看她在面前演戏就忍不住觉得好笑,合着这女人真以为他是个冤大头,钱多人傻可以随便诓?他非叫她知道点厉害不可! 魏亚安也没想到之前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学长突然间会油盐不进,心里各种忐忑。她肯定是不能跟家里要钱的,家里人口多,有劳动能力的却少,当初要不是她一咬牙答应了雷家的亲事,说不定早就被爸妈嫁了出去换彩礼钱给弟弟留着娶媳妇,哪里还有上大学的机会? 而且就算她开口要了家里也肯定不会给。魏亚安没什么本事,但虚荣心很强,家里人都知道她在外头上大学,很有本事,以后出来能找个好工作,她是家人跟乡亲们炫耀的本钱。她不能让自己的形象毁了,所以绝对不能跟家里要钱。 可那又该怎么办呢?学长也不给……她总不能直接开口跟人家要吧?   第十三碗汤(九) 最后魏亚安没办法了,居然打电话给雷霆借钱了! 雷霆接了魏亚安的电话险些被吓尿,借钱居然借到他这里来了?他连忙推说自己不能做主,要是借钱的话得问家里管账的老大。清欢在旁边听着电话呢,觉得好笑,就问魏亚安借给她可以,但她什么时候还?而且得打欠条。 魏亚安一听清欢这话,心里那叫一个不舒服,他们家那么有钱,还缺她这一点小钱吗?再说了,乡里乡亲的都认识,居然还叫她打欠条?于是电话那头就听见魏亚安深呼吸了几次,大吼一声:“你别想羞辱我!” 清欢:“……”她怎么羞辱她了?借钱打欠条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吗?虽然说就借几百块钱,可几百块钱就不是钱?一分钱还能憋死英雄汉呢!她懒洋洋地看了雷霆一眼:“魏亚安自尊心原来这么强啊。那当初怎么还把你家彩礼钱占了,又让叔叔阿姨给出钱交大学学费呢?” 雷霆无语:“我跟她又不熟,哪里知道她自尊心强不强。”但是清欢提到当初爸妈给魏亚安交学费的事儿,雷霆心里的确挺不舒服的。他这人做了不知多少好事儿,跟他爸妈一样,骨子里都是个老好人。虽然说助人不求回报,但雷霆也不觉得对方连一句谢谢都不肯说他也该觉得荣幸。 就拿他爸妈跟魏亚安来说吧,魏家先是收了他们家的彩礼钱,那就是三万多块钱,魏亚安爸妈彩礼钱到手后就把钱死死攥在手里,一分钱也不往外掏,家里还是过着那苦日子。这两口子攒钱干什么呢?为的是给唯一的儿子娶媳妇盖房子用。所以啊,这钱是一毛都舍不得在几个女儿身上花,还拼命的在女儿身上抠钱贴补儿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魏亚安能考上大学,真可以说是她努力的结果。 但是她爸妈不肯给她交学费这笔钱,哪怕当初魏亚安答应亲事为的就是出去上大学。这个女孩挺有想法,知道不能一辈子待在老家,那样的话,她的一辈子也就到此位为止了。但她高估了她父母的脸皮厚度,他们信誓旦旦的说拿了彩礼给她一半钱,但当魏亚安真要的时候,他们却又不肯给了。 所以魏亚安到了雷家,求雷父雷母给她交学费。老两口一辈子当好人当习惯了,再加上这又是自家未来儿媳,儿媳妇学历高,儿子出去也有面子,就一咬牙,把棺材本儿都掏了出来,给魏亚安交了第一年的学费,还给了她几百块生活费。 问题在于,魏亚安从来都没有感恩。她觉得自己被雷家给拖垮了,她把自己的青春和婚姻都奉献了出现,给雷霆,一个五大三粗的臭当兵的。她那么年轻那么漂亮,又那么有前途,是村里唯一的一个大学生,怎么能嫁给一个臭当兵的呢? 在这种想法下,她自然不会对雷父雷母感恩,她忘了当初是她自己找上门说要定亲,也忘了是她去求雷父雷母给交的学费,事后再想起这件事,魏亚安只觉得屈辱,认为所有人都在鄙夷她,瞧不起她。 不守信,不感恩,不诚实,这样的人,跟她那对眼里只有儿子的父母又有什么区别?所以雷霆对魏亚安的印象一直不好,别说清欢出现了,就算没有清欢,他也是绝对不可能再吃回头草的。 找不着媳妇没什么要紧,可是随便娶个祸害人的媳妇问题就大了。 再说了,魏亚安这种性格用自尊心强来形容也不恰当,真自尊心强,为什么不趁着寒暑假去当家教打工?为什么不勤工俭学?为什么不申请助学金?因为她好面子,衣服鞋子都要好的,吃穿都不能比不上人家,也怕别人知道她其实就是个普通农村人的事实。雷霆就不明白了,农村人有什么好自卑的?他一辈子也无法理解魏亚安的脑回路。 最好是从今以后不要再联系,连见都不见,各过各的。 “不说她了。”清欢皱皱眉,“太扫兴了,好在这交换时间也就这一学期,下学期她就该回去了。” 雷霆点点头,叹口气,苦恼不已:“我现在都快得电话恐惧症了,一来电话就担心是她。” “哈哈哈哈。”清欢忍不住笑了,这野猪吃饭光白饭就能吃三大碗,睡觉的时候呼噜震天响,学英语学的头晕脑胀也没像现在这样避尤不及过,清欢真的很想笑啊。 想象一下,要是魏亚安真跟雷霆在一起了,这一辈子应该也挺好玩的,时间一长,雷霆那不解风情又霸道粗鲁的性子,魏亚安指定受不了,说不定会指责雷霆破坏了她追求爱情的美好信念,然后狠狠敲他一笔赡养费离婚。 越想越有可能。 雷霆的脸都黑了,他虽然不知道清欢在想什么,但只瞧她眼底的笑意跟表情,就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于是他瞅准了空当一把将清欢拉到怀里,用刚刚长出胡渣的大脸去蹭她,清欢被蹭的直求饶,雷霆那脸跟砂纸一样,她的小嫩脸可受不了。 这边两人打打闹闹,那边魏亚安主动去找学长了。 学长表面上很讶异,心底却在冷笑,心想,果然像是那人说的那样,魏亚安算个什么东西啊,不过是自私自利又会假装的女人,而他竟然喜欢这个女人好几年?他是不是瞎啊? 魏亚安也没废话,暗示了一下自己缺钱学长却不为所动后,她咬唇,直接说了出来:“学长,你、你能借我一点钱吗?” 学长做出惊讶的表情:“借钱?为什么呀?你没钱用了吗?” “嗯……”魏亚安的脸滚烫滚烫,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是这样的,我家里这个月忘记打钱给我了,所以……我下个月肯定就还你!学长,你能帮帮我吗?” 学长轻笑:“好啊,你的忙我当然要帮。”说着,眼底闪过一抹精光。 魏亚安成功从学长这里借到了一千块钱,其实她本来没想要这么多,但学长硬是要给她,而为了在学长面前保持自己清高的形象,魏亚安主动要求写了欠条。 她心里其实是这么打算的,这一世学长有多么喜欢她她看在眼里,所以,这一千块钱,在魏亚安看来应该是不用还的,毕竟她跟学长是什么关系?再说了她也完全没有想过要还,谁还谁傻逼!他欠她的! 上一世她在他家受了多少委屈!最后闹成那个样子,她被扫地出门,他呢?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冷冷地看着她说是她的错! 呵呵,都是她的错。 可惜魏亚安忘了,现在并不是上一世,学长不是她的丈夫,甚至连男朋友都不是。因此当一号来临,学长也很“委婉”的向她追讨一千块钱的时候,魏亚安彻底傻眼了,她哪里来的钱还啊!事实上这一千块钱险些都不够她生活的!这个月她再度捉襟见肘,根本就没有钱好吗! 见魏亚安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分外难看,学长心底得意,嘴上却道:“那这样吧,不如亚安你答应我今天晚上的邀约,当做赔偿,好吗?” 能这样解决当然是好的,但魏亚安心里仍然把学长埋怨上了,他居然跟她要钱,这就是喜欢?未免也太廉价了!但她忍住了,昂起头,高傲地说:“好。” 原以为晚上是两个人去吃西餐或是约会,没想到却是去卡拉ok唱歌。上一世魏亚安喜欢泡吧,但这一世她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因此乍一来竟然还有些兴奋。 学长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来了其他的交换生,他们都是一个地方来的,感情挺不错,虽然这段日子因为魏亚安被导师看重,大家背后说过她几句,但说到底也都是同学,再说了,就算看在学长面子上,他们也不能对魏亚安做什么。 魏亚安太失策了,她太自信,太骄傲,以为自己得到了上天的眷顾,是运气无敌的重生者,所以能避过一切难关。 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如果她有所改变,有所进步,也许事情会是另外一种走向,但事实上她仍然和前世的她没什么区别,甚至更加偏激和自私,一心只想要追求金钱与名利。在她眼里,雷霆也不过是一堆数字可以代表的物质存在。 学长眼睁睁看着魏亚安喝下了那杯加了料的果汁,笑得意味深长。 怎么说他在她身上也花了不少钱,这钱不能白花不是?不管怎样,也得叫他尝尝甜头吧? 他还有点理智,知道这是迷|奸,所以只想着亲亲摸摸沾点便宜就算完了,可没想到的是,沉沦的那样快,魏亚安漂亮年轻,身材又好,学长最终没有把持得住。 第二天魏亚安醒来看见自己身上的痕迹,顿时像是疯了一样对着学长又踢又打,疯婆子一般。 上一世他们也是在喝醉后发生关系的,只是上一世他们相爱,而这一世,他们各怀鬼胎。   第十三碗汤(十) 学长的态度让魏亚安感到愤怒和心寒。他不仅没有负责的意思,甚至露出了他卑劣的真面目,说:“钱不用你还了,昨天晚上,你情我愿,如果不是你主动我也不会碰你。”说完捡起地上的外套披上,对刚刚将初夜交给他的魏亚安没有丝毫怜惜,“我在你身上花的心思也不少,你别以为我会永远被你蒙在鼓里。”说完,冷冷一笑,转身离去,全然不顾脸上还有魏亚安指甲抓出来的伤。 魏亚安怔怔地,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她本来是想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雷霆的,因为这是她欠他的,她重生一次,为的就是能够补偿他,重新跟他在一起,可现在这算什么?她努力了这么久……最后还是跟了上一世的那个人? 甚至还不如上一世,至少上一世的学长,在婚后才开始对她冷淡,而就目前的情况看,学长现在就已经开始厌弃她了。 以后她该何去何从?没有钱生活,没有重新回到雷霆身边……甚至还失身了,魏亚安真不知道自己到底还剩下些什么。她闭上眼睛,泪珠止不住地滑落。她又想起上一世的悲惨遭遇来,最后整个人趴倒在床上,把脸埋进了酒店的被褥里痛哭失声。 哭了大概有一个半小时,魏亚安红肿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她不能坐以待毙,她不能就这样认输了!可无论如何魏亚安都不想再跟学长扯上关系,她上一世的所有悲伤痛苦都是他带来的,他毁了她所有的梦想跟美好,这一世,魏亚安只想好好活着,跟雷霆在一起过日子。 很快了吧,离梁冉冉出车祸顶多不到一个月,也就是在这几天。魏亚安咬紧了唇瓣,无论如何,她都要捱到那个时候!无论如何! 想到这里,她去了洗手间洗了把脸,因为脸色太难看,所以她掏出小化妆包来化了个淡妆,然后魏亚安出去找了个公用电话亭,打了个电话给雷霆。那边刚接起来,她就带着哭腔抽抽噎噎的说:“雷霆大哥,求求你帮帮我吧,我、我被人强|奸了!” 那头沉默了几秒钟,才道:“那你报警去呀,打电话找我们家雷霆有什么用?他又不是警察,也不是当官儿的,了不起当了几年兵而已。” “怎么是你?!”魏亚安抓狂了。 “怎么就不能是我?”清欢笑了两声。“雷霆整个人都是我的,我替他接下电话有什么不可以么?” 魏亚安现在心情不好,所以懒得跟清欢废话,单刀直入:“让雷霆大哥来接电话!” 清欢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你是谁呀,要他来接电话?你信不信就算我把你的电话挂了,他也不会生气?” “你凭什么这么做?!”魏亚安质问。“你凭什么?我是要找雷霆大哥,你凭什么阻止?我才是跟他订婚的人,我们俩就差领证就是两口子了,你算什么东西?先来后到的道理你都不懂吗?你这是插足别人的婚姻!” 她要是不这么能扯清欢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神奇的人存在。既然魏亚安不客气了,她也不用再保持风度:“凭现在我是他的未婚妻,凭我没有背着他跟人谈恋爱,同样的也凭我没有利用他,而是一直在帮助他!魏亚安,你真以为失去的东西还能再找回来?” 最后一句问话让魏亚安浑身一震!如果不是她清楚地知道不可能有人相信会有“重生”这回事,她真的要以为清欢是知道的!“我是失去他了,可是我知道错了!我能改正!如果你把雷霆大哥还给我的话,我一定会做一个最完美的妻子!” “哦,是吗?那我为什么要成全你呢?我看起来很善良吗?”清欢冷笑不止,真不知魏亚安这无耻之极的话是怎么想出来的,“要是犯了错,只因为想改正就可以被原谅,那些杀人犯就不用被判死刑,抢劫也不会坐牢了。魏亚安我告诉你,这世上你得到了什么都是天意,失去了不能挽回的你还要伸手去抓,迟早要遭报应!” “不用你管!”魏亚安被气得直接挂了电话,然后忿忿地咒道,“短命鬼!谁稀罕你说教!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她诸事不顺,惟独想到不久后清欢即将出车祸,心情才好了那么一点点。 从这天开始,魏亚安跟学长彻底形同陌路,因为没有办法生活了,魏亚安只好把那些名牌衣服化妆品鞋子什么的以折扣价卖出去。她是这么想的,别的不论,她就撑到梁冉冉出车祸,那之后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陪在雷霆身边了!所以无论如何她都得有足够生活一个月的钱! 因为梦想着清欢出车祸后她重新成为雷霆的女人,所以魏亚安留下了化妆品和最漂亮最适合她的一件衣服,她做好了一切准备,整个人也都春风满面的,好像之前跟学长的那件事完全不重要。 学长心里也犯嘀咕,魏亚安不来麻烦他当然最好,这样水性杨花又自私自利的女人,他根本就不稀罕! 但他到现在都很奇怪。曾经的魏亚安爱上了他,两人一起去了她的老家求雷霆别结这个婚,那时候两人都爱的死去活来了,为什么从她老家回来后,魏亚安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不仅不承认他们之间是男女朋友关系,还死命地朝那个被她甩掉的男人身上贴?! 当时学长太生气,觉得自己养了她这么久,她却还想跟别人,再加上酒精作祟,于是一冲动就把人给上了。事后学长觉得不对劲儿了,魏亚安还是处女,应该不是因为什么狗血的原因故意装成这样子骗她……到底是为什么?! 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但现在的魏亚安是他深深厌恶和不喜的,既然她不找事,那就此揭过吧。 魏亚安等啊等,等足了一个月也没听到清欢出车祸的消息,她每天扒着日历确认好几次,按理说梁冉冉就应该在6月出车祸变成植物人的!怎么会?!都7月了,马上要放暑假了,梁冉冉却还没出事?! 就在魏亚安心慌慌的时候,清欢找上门了。 那次电话里后魏亚安再也没联系过雷霆,因为她笃定了清欢很快就要出事,可这会儿清欢找上门了,她才想起之前的电话里她的语气有多差,再想到清欢的身家背景,还有她是学校助教的事儿,魏亚安心慌不已。 她们在学校门口的一家咖啡店坐了下来,清欢点了杯橙汁喝了一口,开门见山的说:“你的事情我都知道。” 魏亚安心底冷笑,正要说话,清欢就又开口了。这一次,魏亚安冷汗直流:“你是重生的人,我知道。” “你、你、你胡说什么?!”魏亚安连忙否认,一颗心几乎要跳出胸膛。 “你不必掩饰,我不是说了么,我全都知道。”清欢嘴角微微扬起,“你难道就不好奇,本来应该在6月出车祸变成植物人的我是怎么好好活下来的?” 魏亚安瞪大了眼。清欢笑容更甚:“因为我和你一样,都是重生者呀!你以为就你聪明,重活一次,知道要挽回雷霆,我就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好跟雷霆幸福在一起吗?” “魏亚安,你如果能聪明点儿,就该知道,我,你惹不起。”清欢将橙汁捧在了手里,嘴角的笑容冷淡又高傲。“毕竟我想毁了你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上一世我虽然是植物人,灵魂却没死,你发生了什么事我全都知道,你不会想我抖搂出去的。” 魏亚安已经吓傻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以后如果再来纠缠,别说是雷霆了,你连成功毕业都别想。”说完,清欢把橙汁放在了桌上,转身离去。 就在她走到马路边上的时候,魏亚安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突然跑了出去,对着车来车往的大马路将清欢狠狠一推——在清欢没入车辆中间的时候,她哈哈大笑起来。 可惜事情并没有像魏亚安想象中那样发展,她原以为清欢死了自己就能夺回雷霆,但清欢没有死,只是受了点轻伤,而雷霆……雷霆的眼里对她没有半分情意,轻而易举地就报了警。魏亚安被拘留起来,摄像头清清楚楚地拍下了她故意杀人的证据。 她这辈子算是完了。上一世她至少大学毕业,而这一世,她连毕业都没有。 但事情总是这样峰回路转,在派出所待了半个月后,魏亚安突然被查出怀孕了!清欢做了个人情,说反正自己没受什么伤,这件事就算了吧。于是魏亚安又被放了出去,但中间隔了半年——这半年里,她的肚子已经大到看不到脚尖了。 这么大的孩子只能做引产,但清欢特意帮忙,让学长不得不娶魏亚安为妻呢。 他们俩的后半辈子就会在互相折磨中度过,这一世重生的魏亚安,连上一世让学长喜欢上的特质都没有了,正是应了那句话,贪心不足蛇吞象,赔了夫人又折兵。 太顺口了。   第十四碗汤(一) 什么是爱情? 清欢不知道。 她是真的不知道。事实上到了现在,她已经开始怀疑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个东西了,但面对女鬼凄然的眼神,清欢淡定地道:“这个问题,你以后自然会知道的。” “可是,我现在就想知道。”女鬼眼神凄楚,但过了几秒钟,又突然笑了,“呵,也许,不知道才是最好的。我穷极一生追问,都没有要到一个结果,又怎能奢望他人能够告知于我呢?” 清欢看见了她眼中的悲伤。这只女鬼自从出现在桥头,便不惊不喜,一脸平淡,清欢望着她,低低地叹了一声。 如此为情所困,又是何苦。 “姑娘,你在这儿待了多久啦?” 还是头一个跟她搭话主动关心她的人。清欢微微一笑,也很愿意陪这个看起来寡言沉默,眼神却很温柔的女鬼说话:“太久了,我已经不记得了。”她看向远方。“在这里待了多久,我有多少岁,我都不记得了。” “不会很寂寞么?”女鬼轻声问。“我常常感到寂寞。陛下不来的时候,寂寞,陛下来了,仍然寂寞,他在不在我身边,我都非常寂寞。他明明离我那么近,为何,我却觉得,是那样遥远呢?” 清欢对爱情实在是没什么发言权,她不知道自己能说这女鬼什么。劝她不要执迷,回头是岸?曾经同样沉沦疯狂的她,有什么资格和底气去劝慰别人?伤口不在自己身上,谁都不知道有多疼。她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来不拿自己的标准去要求旁人。 “你知道吗,姑娘,我的名字叫做若兰,是陛下给我取的。”女鬼若兰似乎陷入了回忆中,嘴角露出了一丝淡然甜美的笑容,可以想见她生前是何等的美丽倾城。“那时候我只是个卖唱的歌女,陛下微服私访,看中了我,便独排众议,将我带回宫中,封我做了妃子。” 她脸上的笑那样甜蜜,清欢甚至不忍心打断她,便安静地让她继续说了下去。 “那段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我有钱葬了爹娘,还有一个对我很好的夫君。真是……如梦一样的日子呀。”女鬼若兰嘴角的笑容更加柔和,半晌,她似是想到了什么一般,再度笑了。“我本命叫做商儿,陛下为我改了名字,封我做兰妃,让我入住栖兰殿,在殿中为我住了好多好多的兰花,我好高兴啊,我觉得,我拥有了整个世界。所以,即使其他妃嫔下毒害我,让我腹中胎儿夭折,从此再难孕育子嗣,我也是不在意的。因为只要有陛下就够了,只要陛下,还能一直看着我。” “他一个月,有十几日是宿在我殿里,除了最开始的半年,再后来,他就不碰我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但大家都认为,我是皇上最宠爱的女人。”女鬼若兰的泪水一滴一滴掉下来,她的眼神有着回忆的酸楚与甜蜜,却也无比空洞。“就让我被这样骗下去不好么?为何要让我得知真相?让我知道……其实,我不过是那样一个不堪的存在。” “皇上他早有所爱。最开始的半年,他宠幸于我,是因为我是替身,因为他还没有得到那个女子。半年后,他来我殿中却不碰我,是因为他已得到了那人,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所以利用我做掩护,怕皇后和其他妃子把注意力放到那女子身上。姑娘,你看,我连笑都不会笑了,因为陛下不喜欢看我笑,我一直以为是我笑起来不好看,原来,是因为我笑起来的时候最不像她。” “你很美。”清欢真诚地说。 “美貌又有何用,陛下爱的终究不是我,而是敌国的王后。”女鬼若兰轻轻地笑了,清欢这才发现她笑起来时,嘴角有一颗俏皮的小虎牙,还有一个甜美的梨涡。 “陛下让我当了靶子,他明知我有孕,却还是眼睁睁让我失了孩子,坏了身子,只因为那女子对他发了脾气,因为他曾对她承诺,后宫中,决不会再碰一人。我有了身孕,那女子便生气了,于是,陛下便顺水推舟,让皇后,对我下了药。” “我以为事情到这里,已经是极致的悲剧。却没想到,陛下比我想象中更为心狠。” “他命人将我□□后杀死,尸体送回敌国,再让敌国的王后顶替我的身份。”女鬼若兰笑得凄凉。“他口口声声叫的兰儿不是我,他处心积虑,救我,助我,为的也不是我,他对我没有半分情意,我死后,敌国君主认出了我并非他的王后,便将我鞭尸割首,悬挂于城墙示众。陛下却始终坚称他的兰妃正在宫中,姑娘,你说……我是不是,可以怪他?” “我从来没有怪过他。因为他是陛下。他忽冷忽热,我不怪他,他不救孩子,我不怪他,他拿我当替身,我也不怪他,他杀了我,我仍旧不怪他,因为我爱他。那种爱已经刻入了我的灵魂,让我为他生为他死。可是我还是会难过,我还是……还是想到生前种种,便觉得痛苦。我做错了什么呢?我自幼家贫,爹娘恩爱疼我,可一朝家道中落,我只好去做卖唱的歌女,可我不偷也不抢,洁身自好,为什么最后会落得这般下场?” 清欢静静地望着她。 女鬼若兰流出血泪来,清欢暗暗有些心惊,奈何桥上的鬼魂见多了,可像女鬼若兰这般死后都还如此难以解脱的,却是头一回见。 半晌,她轻轻一叹,素手从女鬼若兰面上拂过,低低地道:“那便去做场梦吧,你既要他爱上你,我帮你就是了。可这世间爱情,哪有那么多两情相悦,又光明磊落的呢。” 这份爱太沉重,沉重的让清欢又再度感到了低落的情绪。 她在那么多世界活过,无比真诚和热心的去爱那些世界,去相信那些美好的人们所拥有的美好感情,但她自己,却是再也不会有爱情了。并非她恐惧或是排斥,而是真切的不再需要爱情这个东西。亲情友情同样令她无法割舍,迄今为止,最令她怀念的,竟是那一场当道士的修行。 痴儿啊痴儿,命里有时终须有,何苦强求。 而她,早已学会并且享受遗忘。无论回忆美好还是痛苦,最终都会过去,没有任何东西打得过时间。 清欢再次叹了一声,她将墨泽派出去,这奈何桥便瞬间冷清了许多。也不知哪个世界是怎么了,时间约莫是出了问题,待到墨泽平安回来再说吧。 闭上眼睛,再度睁开时候,清欢便感到一阵剧痛。她下意识地捂住了作痛的部位,猛地坐了起来,整个人坐在床上弯着腰,紧紧地抱住了肚子。 “娘娘,娘娘您醒啦?!”一个圆脸的小宫女迎了上来,激动的神色诉说着她的担忧,“太好了,您终于醒了!太医说您不可以乱动!快快,快躺下!” 清欢的脑仁疼了一下,她的降临一直都是随机的,不限时间,但好像每次都不太靠谱,也许下一个世界她该考虑下要不要自己决定时间点?这会儿很明显是若兰小产,而皇帝已经得到那所谓的敌国王后了。 也就是说,在他得到王后的心之前,是不会杀了若兰的,但时间也没有多少,顶多一年左右,到王后对他心动,愿意做他的妃子,那时候便是若兰的死期。 这男人得是怎样的冷酷残暴,才能想出这样的方法,如此利用一个深爱他的女人。 清欢不愿去想那么多,因为她真的好痛。从前什么痛都承受过,如今娇气了。 “娘娘……”小宫女轻声唤着。“您、您是不是想见陛下呀?要不、要不团翠命人去给您催一催吧?” “不必了。”清欢虚弱的说。“陛下日理万机,怎么有时间来看本宫呢,你退下吧。” 日理万机个鬼,他根本就是躲在他的寝宫密室里跟敌国王后利用圈圈叉叉培养感情。 清欢在这些世界,也都见过不少人了,但在她所选择做伴的男人里,没一个和这个皇帝般恶心卑劣。既然不是同路人,清欢自然不会客气,她才不想留这样的男人在身边。 团翠看着清欢惨白的脸,心头一颤,应了一声,退了下去。 殿里没了旁人,清欢手指轻轻一动,痛楚瞬间全消。在她没有意愿留下的世界里,心脏不做任何跳动无所谓,因为这里不会有任何感情能感动到她。不管是残忍无情的皇帝,还是背叛夫君投入敌人怀中的王后,亦或是那位将一个弱女子尸体□□的大王,对清欢而言都是恶心中的极致。 所以,能力可以无限制的使用了。 不如先用第一个吧。清欢歪着脑袋想了想,嘴角泛起一丝诡笑。 她自然不会用这个世界不存在的能力在皇帝等人的感情身上,感情这种东西,如果不是全心全意,心愿就不算完成,清欢也没有蛊惑他人的意愿,但在其他方面没说不能用啊。   第十四碗汤(二) 女鬼若兰的记忆里,文帝是在她小产三日后才来看她的,用的理由是前朝政事繁忙,然后因为她失了孩子一事大发雷霆,杖毙了数个宫女,又勒令皇后严查,排场挺大,闹得也挺足的,就是雷声大雨点小,因为除了女鬼若兰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是皇后下的手,最后拖的时间长了,随意找了个不受宠的宫妃替罪,这事儿便算完了。 但清欢不过在床上躺了有半个时辰,团翠便欢天喜地的奔了进来:“娘娘!娘娘!陛下他来啦!他来看您啦!” 在团翠心里,她认为陛下是很宠爱娘娘的,否则怎么会这么快就来看她呢?所以她很为主子高兴,觉得皇上既然来了,主子就不会难过了。 清欢躺在床上,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你且退下。” 团翠不知道娘娘为何面色如此苍白淡然,但不敢多嘴,很快就退了下去。清欢继续躺在床上,她知道此刻自己的模样大概是不大好看的,哪个女人小产后,在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下还能好看? 但是没有关系,她自然会让自己变得好看。 在文帝面前,女鬼若兰就是天底下最守礼数又知进退的女子,因为文帝所爱慕的敌国王后便是这样温柔的贤内助,他把女鬼若兰照着王后的样子培养,以此自欺欺人。现在正品就在他身边,他又怎么会在意一个赝品呢?清欢想,也许连在做的时候,那个王后都是温柔懂事的,她既感念于大王的夫妻恩情,又被文帝疯狂的爱所打动,不想留在文帝身边,却又不肯直截了当的拒绝他,这样暧昧不清,两人也真说得上是天生一对。 清欢微微合上眼,再睁开眼时,便恰巧和文帝四目相对。 她的模样仍旧是苍白的,面孔甚至没有多少血色,然而那种珍珠白又透着淡淡的缥缈,好像她并非这尘世中人,大病一场,使得她整个人都沉淀了下来。文帝看着,蓦然觉得有些眼生。在这之前的若兰,跟他的心爱之人相比有九分相似,容貌动作都是十足的,惟独少了韵味。文帝还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的若兰,顿时觉得这样的她也别有一种美,只是不知若是换做兰儿,是不是会比若兰还要美丽? “陛下来啦。”清欢作势要起身,文帝这会儿还需要把她当做最受宠的妃子,便一个箭步过来扶住清欢,柔声道:“你身子不好,还是别起来了。” “臣妾还是想起来。”清欢轻轻喘息了一声,借着文帝的力气坐起身,此刻她全然没有平日里宠妃的气势,娇娇软软,柔柔弱弱,倒是像极了那年在河畔初见的歌姬。 是啊,歌姬,出身卑微低贱,便注定连性命和人生都要交由这样的帝王一手掌控。 若兰,你想要皇帝的爱,我为你得到,只愿你心愿了结后,可以看破,饮尽汤水投胎而去。 “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朕宣太医给你……” “不必了。”清欢轻轻用一根手指点住了文帝的薄唇,她仰头看了看这个男人,英俊又高贵,一双凤眼透着冷厉的光。清欢想,也许女鬼若兰并非死前才知道自己是替身。也许早在她和文帝相处的每个日夜,她就从这双眼睛里看到了冷酷与绝情。他在透过她去寻找另外一个女人,那些温柔和爱意全是打了折扣的,因为不是对她,所以才会感到不对劲。然而又贪恋这男子,不舍得拆穿。 真是可悲又可叹。 “陛下日理万机,能来看臣妾,臣妾便心满意足了。”清欢微微闭上了眼,复又睁开。“只是臣妾无用,保不住这孩子……” “这并非你的错,朕听说了,是有人暗中动了手脚,朕跟你保证,一定能查出来这人是谁!到时候,要她给我们的皇儿陪葬!” 一声声一句句字字诛心,听似真诚,其实全是空话。清欢低低笑了一下,抬起头又是那样一副柔弱的面孔:“让臣妾自己来查吧,求陛下开恩。” 她乞求的神色像极了兰儿,文帝一时间被蛊惑了,便鬼使神差的点了头。这君无戏言,话说出口又哪里还有转圜的余地?不过文帝想了想,让若兰自己查也无妨,她此刻身体孱弱,在宫中又被他刻意养的无权无势,即便是去查也查不出什么来。 清欢得了这口令,便很体贴地道:“陛下政事繁忙,就别留在这儿陪着臣妾了,还是继续忙去吧,若是误了大事,臣妾可就成了千古罪人了。” 文帝一听这话,脸色有点古怪。其实他在来栖兰殿之前正在自己寝殿的密室里跟兰儿行云雨之欢,可不知为何,做到一半,他突然软了,怎么也硬不起来,无奈之下他只好寻了个借口离开,想到若兰小产,便来栖兰殿看看,短时间内定然是不能回去的。 软,何止现在软,清欢还要他以后都软。但欲望仍然强烈,仍然压制不住,但他就是硬不起来! 一点点小小的惩罚罢了,算不得什么。等到她得到了他的爱情,那个时候再让他恢复原状。在这之前,就让他看不着吃不着好了。他宿在栖兰殿却不碰女鬼若兰,用的理由不就是太累太乏了么?不碰若兰却给若兰招来那些嫉妒和陷害,那这一次干脆就满足他好了。一个硬不起来的男人,清欢很想知道,那位王后还会不会喜欢上? 文帝当然没走,他还要继续演他的痴心皇帝,他把自己之前临阵阳痿的原因归咎于这阵子太累了——虽然这段时间里除了兰儿他谁也没碰。过几日就好了,文帝是这样想的。 然而三日后他发现自己还是没好,这下文帝又惊又怕!即使他是皇帝,即使他掌握着天底下所有人的生杀大权,可硬不起来那他就不算个男人!暗地里让太医诊了好几次,说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反正就是在那天,准备提枪入洞的时候出了事!但在那之前一直都是正常的呀! 就在他烦心不已的时候,栖兰殿突然派人请他前去,说是查处了幕后真凶。 文帝本来不信,可他不能不顾及若兰的面子,毕竟这事关他偷龙换凤的计划。结果到了栖兰殿,人证物证一应俱全,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盯着清欢的眼神就跟见了鬼一般——她竟然真查到了皇后的头上! 而且是证据确凿,无可抵赖。 “陛下,您会给皇后娘娘降罪么?”殿内只有他们二人,因为清欢知道皇帝决不会给皇后降罪。无论如何他们两人都是少年夫妻,曾经结发也是情深,奈何文帝是九五之尊,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忠心于一个女人,而后来更是出现了令他心动的兰儿,皇后满腔妒火,全朝身为替身的若兰身上撒了。 “这……你听朕说……”文帝有些支支吾吾,毕竟之前放话说一定严惩的是他,现在不肯兑现的也是他。身为皇帝,出尔反尔,说出去天下人不知要怎么笑话他!现在文帝很庆幸清欢是个懂事的女子,在给他证据之前就把宫人都摒退了。“你先跟朕说说,你是怎么查出来的?” “陛下是不愿兑现承诺了,是么?”清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那眼神带着淡淡的诡异,让文帝觉得不对劲儿,他低声唤道:“兰儿……” “陛下是在叫谁呢?臣妾虽幸得陛下赐名为若兰,却并非兰,陛下日日这样唤臣妾,就不怕惹人误会吗?” 文帝神色一变:“你知道了什么?” 清欢也懒得跟他再继续演戏,她不想表现出一副温柔无悔的真爱面孔给文帝看,她得让文帝瞧清楚,若兰是若兰,兰儿是兰儿,她们虽然外表相似,却并不是一个人!“臣妾应该知道什么?” 见文帝不答,清欢的眼里露出轻蔑的神色:“陛下,你把臣妾骗的好苦哇,咱们的皇儿死了,你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从今以后,臣妾再也不能有孩子了,陛下连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过。陛下真以为臣妾就是那可以任意践踏的泥么!” “你在胡说什么?!”文帝矢口否认。“朕从来没有这么想过。” “明人面前不说暗话,陛下夜夜笙歌,佳人在旁,却还要跑到臣妾这栖兰殿里来,真是委屈皇上了。”清欢冷笑。 “你敢窥伺帝踪!?”文帝羞恼,不知该如何言语,最后挑了这么个理由来指责清欢。 清欢哈哈大笑,她站了起来,在文帝面前再也没了从前的柔弱温婉。她今日穿了一袭大红的罗裳,并非宫装,一头青丝披泄而下,也非平日里的打扮,整个人艳丽而张扬。“陛下自己是聪明人,便当臣妾是个傻子。” 她嘴角一扬便是美丽的笑,只是她笑起来的时候就一点都不像那人了。文帝不爱她笑,所以她就不笑了,然而现在,她却想笑个痛快。   第十四碗汤(三) 文帝活了二十几年,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语气里的轻蔑和不屑都是那样明显,让他感到了极致的愤怒。即便是刚被他虏到手的兰儿,与他也是温和柔软,哪里像清欢这般咄咄逼人。 “陛下既然想让臣妾做这个替身,在陛下没有得手之前,臣妾不想再这么浑浑噩噩的活着了。”清欢回首,媚眼如丝,笑颜如花。“陛下有求于臣妾,又不肯为臣妾和孩子报仇,那么在剩下的日子里,臣妾先给陛下提个醒……臣妾这人哪,心狠起来,是六亲不认的。” 说完甩了甩水袖,明明是同一张脸,但却完全不再像同一个人了。 若兰就是若兰,不是兰儿,如果总是按照文帝的想法,就算跟兰儿再像又有什么用?骨子里仍旧不是那个人,正品一出现,赝品便会显得特别的低级,谁会对她有半分怜悯。 文帝也被震撼到了,他性格狠厉,当下便对清欢起了杀心,然而就在这时,清欢又道:“臣妾虽然活不长了,却也不想现在死。陛下还没有得到佳人芳心,难不成就要杀了臣妾?” 多可笑,他不爱她,才是唯一的依恃。 清欢嘴角的笑嘲讽至极,她直视着文帝,没有移开视线,文帝被她看得莫名有些尴尬,气恼不已,正要拂袖而去,却又听到清欢说:“臣妾现在还是陛下的宠妃,陛下总不好就这么甩手便走,毕竟臣妾才小产没多久,于情于理,陛下都该留在栖兰殿,陪伴臣妾度过这丧子之痛。” 越是遇到这样的男人,清欢越发觉得这世间爱情渺茫,女子痴心男子薄情,自古以来,从来就没有公平过。 文帝被清欢这么一说,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半晌回头看看,清欢已经在床上翻身向里睡着了。 他犹豫了片刻,也大喇喇走过去掀开被窝躺下,难不成要他这个皇帝睡地上不成!只是一进被窝,扑鼻而来的幽香便让文帝双眸变深。他一向只让清欢用兰花香,为的是让她身上染上跟兰儿同样的香气,这样的话,在没有兰儿的时候,抱着清欢,他就像是抱到了心爱之人。可现在她身上已经不再是兰花香,取而代之是一种特殊的香气,那香气文帝说不出是什么味儿,但清爽柔和,十分好闻,和她方才那厉害的模样格外不搭。 他转了个身,和衣而卧,本来都是清欢替他更衣的。望着清欢的后脑勺文帝有些失神,他把这个女人养在身边已经快十年了,一直都把她当做兰儿看,从来没有想过她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今天她这么一发脾气,反倒是提醒了文帝。 不过这一点点的想法很快就被文帝挥去,当年她在河畔卖唱险些遭人凌|辱,是他救了她。既然救了她,那么她就是他的了,要怎么对他,那也是他的自由。 说服了自己,文帝便闭上了眼睛。在这阵阵幽香围绕中沉沉睡去。 既然晚上不伺候他了,那么早上自然也不伺候了。第二日一早文帝起身的时候,清欢仍在沉睡,经过一夜,她的脸蛋微微带着酣睡的红,为那失去血色的脸颊增添了几分甜美色彩。两人虽然同床共枕一夜,却是做着各自的梦,如果说在昨晚之前两人之间还有层窗户纸掩饰的话,那么现在可以说是完完全全撕破脸皮了。 但为了兰儿,为了文帝的那个计划,清欢仍然会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兰妃娘娘。 从前因为这份荣耀,女鬼若兰战战兢兢,生怕惹来什么祸事,不能留在皇帝身边,是以虽然她是个宠妃,在宫里却没什么地位,尤其是皇后,几乎隔三差五就想点招儿折磨她。若兰一直没说,文帝也就装作不知道。 傻姑娘,真是傻姑娘,难道你以为你这般隐忍,他便会感激你爱上你么?别做梦了,他只会更加残酷的剥削你!既然他有求于你,却又欺骗你负了你,那边搅他个天翻地覆,让他不得安宁,永失所爱!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早膳后清欢心情愉快地出去散步,团翠跟在身边欲言又止了好几次,最后小心翼翼地道:“娘娘……咱们,是不是该去给皇后娘娘请安了呀?” “你派个人过去,就说本宫身子不适,不过去了。” “啊?”团翠傻眼了,张着嘴巴一脸呆相。“可是……可是娘娘之前您说不能不去请安,免得皇后娘娘怪罪,让陛下不开心啊?” “陛下开不开心关本宫何事,本宫自己开心就行了。” 团翠不敢再言,连忙命人去皇后宫里传话。 皇后一听,这小贱蹄子,还真当自己是什么人物了,竟然敢不来请安?当下火冒三丈,可碍于其他嫔妃都在,又不好发火,便假惺惺地笑了笑:“既是如此,那咱们便去栖兰殿探望探望兰妃,看看她的身子怎样了,顺便命太医给她诊脉。若当真是身子不好,的确是要好好休养,毕竟她之前才没了一个孩子。” 闻言,其他嫔妃都心照不宣的笑起来。兰妃入宫数载,始终是最受宠的,这么多年来她们也是忍够了,凭什么她一个人就要独占陛下?也不看她有没有那个资格!因此听到皇后恶毒的戳心窝子的话,她们都感到很快意。 一行人浩浩荡荡到了栖兰殿,进去一瞧,得,人兰妃正在院子里晒太阳呢!坐在铺了锦绣团垫的石凳上,一派悠然自得。见皇后来了,也只是没什么诚意地说:“见过皇后娘娘,臣妾身体不适,不宜行礼,皇后娘娘莫要怪罪。” 嘴上说着赔罪的话,表情跟动作却一点赔罪的意思都没有。皇后瞧着清欢这懒懒散散的样子,看着心里就来气,当下便指责道:“兰妃身体不适,本宫可以理解,但这是在宫中,兰妃这是什么打扮,未免太过不成体统!” 清欢今日没穿宫装,主要是这宫装太繁复,光是坐在铜镜前梳个头就要一个时辰乃至更久,穿衣服一件接一件的,太累赘,又不怎么好看,于是她干脆把衣服给改成了轻薄便捷的罗裳,长发松松的绾起,妆容却是经过细心描绘,雪肤红唇,一袭红裳,真是说不出的万种风情。 要知道平时她表现出的都是温婉守礼的样子,而今天的她却张扬的厉害,那样鲜艳和热烈,隐隐有种破釜沉舟的意味。皇后害她没了孩子,心里有几分心虚,但又不信有人能查出是她做的,于是底气就又足了,“即便是陛下宠爱你,本宫今日也要罚你!” “哦?皇后娘娘想罚臣妾做什么?”清欢好奇地问。 “你便在这院子里跪上一个时辰,再把佛经抄上十遍。”皇后不敢用太过的刑罚,怕文帝发怒。她不过是为了心中的嫉妒,寻个发泄的口子而已。这样的惩罚早已是家常便饭,从前的兰妃从未拒绝过。 清欢笑了笑,拿起桌上果盘里的一只橘子,慢条斯理地拨开,然后非常幼稚的用手一挤橘皮——汁液飞溅,非常准确的刺入皇后眼里。皇后尖叫了一声,丢掉手中手帕整个人往后倒去,她身后的宫女以及嫔妃连忙扶住她,清欢却哈哈大笑起来。 她的笑声很好听,即使是狂放不掩饰的笑,也显得那样悦耳清脆。笑着笑着,清欢把眼泪都笑出来了,随手把橘皮抛到桌上,团翠看得心惊胆战,老天爷啊她家娘娘这是怎么了?若是皇后娘娘降罪——不,皇后娘娘已经降罪了啊! “我可不爱抄佛经,你爱抄你去抄吧,你爱跪你去跪,我可不去。”清欢说着,细细地将一瓣橘子摘干净,送到嘴里,酸甜的味道很得她的心,笑容也因此满足起来。 皇后的眼难受极了,一帮子人弄得手忙脚乱的,那么多女人挤在一起都迫切的对着皇后表示自己的担忧和关心,于是清欢悄悄弹了下手指,不知是谁先摔倒了,带倒了旁边的人,然后所有女人都摔了!姿势那叫一个难看,就连声音都惨叫的像是在杀猪。这一群环肥燕瘦姿态各异的美人,此时此刻哪里还有美感。 也真是巧了,文帝下了早朝过来栖兰殿,一进门就瞧见了这盛况。 他的所有女人都倒在地上,一个个头发乱了朱钗掉了,宫女手忙脚乱的要扶,现场一片混乱,那些平日里千娇百媚的宫妃,此刻一个个狼狈的如同玩泥巴的稚童。 惟独一个人例外。 她坐在那儿,红裙随风飘扬,面上带笑,不怀好意的,妖艳的,却又因为那小梨涡跟小虎牙显得有几分纯真。鹤立鸡群,文帝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他拧着眉头站在门口,清欢瞧见了他,却并不理会,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的样子。 文帝沉声道:“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一听到他的声音,宫妃们更急了,想要爬起来,却因为人太多,总是你绊着我我绊着你。   第十四碗汤(四) “陛下来啦。”清欢起身慢慢走到文帝身边,将手中一瓣刚剥干净的橘子送到文帝嘴里,继而捂嘴娇笑。“陛下瞧,平日里个个高贵优雅的娘娘们,跟普通人也没什么两样,也会摔倒,而且摔倒的姿势还都不怎么好看。” 文帝盯着她,那眼神深沉又冷酷,但面上表情却还是宠溺而纵容的。在这些宫妃面前,文帝不会拂了清欢的面子,因为他还需要她活生生的来扮演这爱妃的角色。“好了,都给朕起来,一个个趴在地上,成何体统!” 清欢大发慈悲没有再继续整人,皇后带头爬了起来,平日最注重仪容的她此刻云鬓凌乱,脸上还沾了泥,看起来狼狈不堪。可文帝在这里,她也不好针对清欢,便匆匆告退而去。 最讨厌兰妃的皇后都走了,其他妃子又怎么会留下?她们没几个能保持正常仪态的,御前失仪可是大罪,赶紧回到各自寝宫去换衣裳才是最紧要的。 妃子们一走,文帝在清欢面前仍然是很宠爱他的样子,但唯有和他靠近的清欢才听得到他宛若耳语般的威胁:“给朕安分一点,朕能让你坐到今天这位子,自然也能让你跌下去。” “陛下不必多说,臣妾也知道,自己怕是时日无多了。”清欢轻轻一笑,“都说这一夜夫妻百日恩,陛下的女人太多了,臣妾又算得上什么呢?可即便如此,在臣妾活着的时候,还是兰妃的时候,陛下……”她用纤细的玉指轻轻挑起文帝的下巴,动作轻佻,“得随时陪着臣妾才行。” 文帝露出恼怒之色,他高高在上,乃是九五之尊,何曾有人敢这样对待他!清欢不仅对他不敬,甚至不把他放在眼里!文帝想起之前清欢表现出的温柔体贴,心里无名火起,不知她为何突然性情大变,难道就因为得知了自己是替身?他是皇帝,她就是再不愿意,也必须服从和效忠于他! “臣妾饿了,陛下陪臣妾吃些东西吧。”清欢没心情去管文帝在想什么,只是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呈上来的菜色都是清欢平日里经常吃的,团翠毕恭毕敬地伺候在一旁。文帝浑身散发着冷气坐在一边,团翠心里怦怦直跳,我的娘娘诶,您到底是怎么了,陛下来看您,您怎么不高兴,反倒耍起脾气来了呢?这皇帝是能耍脾气的对象吗?您感觉不到身边陛下已经全身冒火,就差爆发了吗?您到底是怎么想的啊!这宠妃您还要不要做了!刚才皇后娘娘她们才来为难过您,若是您失宠,等待您的又会是什么?您可想清楚吧! 可惜心里这样咆哮,嘴上却一个字都不敢说。清欢不紧张,团翠却要紧张死了。 就在团翠心里希望清欢能给文帝布菜,两人像往日一样共享食物的时候,清欢却把筷子一摔,道:“把这些撤下去。” “……啊?!”团翠张大嘴巴,傻了。 “本宫说了,把这些撤下去。”清欢对着团翠说话,视线却定在文帝身上。“从今日开始,这些菜色再也不许出现在本宫面前,本宫最讨厌吃这些东西。” 文帝握紧了拳头,他猛地将碗碟扫到地上,沉声对团翠说:“你先下去。” 团翠吓得连滚带爬出去了,其他伺候的宫人没有眼色,文帝见状,回首低吼:“都给朕滚!” 大殿清空,顿时只剩下他们两人。文帝恼怒地抓起清欢,捏紧了她的下巴,怒视着她:“给朕放聪明些,否则别怪朕翻脸无情!” 清欢疼得眯起眼,但仍然不肯示弱,冷笑不已:“陛下能怎样不客气?了不起是将臣妾软禁,可那又如何,臣妾只要不死,就一定不让陛下快活!” “你!”文帝气恼不已,他瞪着眼前这柔柔弱弱的女人,她唇瓣上朱红的口脂是那样鲜艳和瑰丽,雪肤花貌,眸子里燃烧着的是熊熊斗志与不甘。他突然就没了力气,放开清欢,甩了甩袖子,冷声说:“你不听话,最后就只有死路一条。” “哦,陛下的意思是,倘若臣妾听话,就能免去一死?”清欢语气惊喜,随即转为嘲讽。“陛下骗谁呢,臣妾虽然不聪明,却也不是傻子,臣妾不死,陛下的心上人如何进宫?臣妾不死,陛下如何李代桃僵?想用这几句话来骗臣妾,陛下,您当真认为臣妾是个傻子不成?臣妾以前任你哄骗,对后宫诸妃百般隐忍,是因为自己骗自己,陛下是喜欢臣妾的。陛下只是……有太多的无奈何,太多的顾虑,所以不能保护臣妾。可是现在臣妾明白了,在陛下心里,臣妾不曾有过丝毫的位置。既然这样,臣妾又何必给自己找不舒服!” 她放声大笑,又坐到桌边,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文帝:“我偏不喜欢这些她才喜欢的吃食,我偏不穿她爱的颜色,我偏不学她!陛下日后便是能跟她有情人终成眷属,臣妾也不是那劣质的替身!陛下倒是看看,到最后臣妾能不能被你永远记住!”说完,她扬声将团翠唤了进来,要她再去重新去传膳,只是这一回,她再也不吃文帝让她吃的那些东西,而是全部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文帝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十分僵硬。他真是恨不得把这女人给杀了,一了百了,然而现在他还没有得到兰儿的心,没有让她心甘情愿为了他留下来,也罢,权且再忍耐这女人两天,待到他心满意足那日,便是她殒命之时! 他刻意忽略自己看到她雪肤红唇那一刻的怦然心动,他爱的是兰儿,毫无疑问,若兰不过是个慰藉的替身而已,他怎会为一个劣质的替代品心动? 这顿午膳,文帝味同嚼蜡,清欢却吃得很是尽兴,她见文帝没怎么动筷子,便嘲笑道:“怎么,陛下是不饿呀,还是不愿意吃呀?是不是得臣妾给陛下布菜,陛下才肯纡尊降贵的动筷呢?” 闻言,文帝白了她一眼,也开始进食。他吃东西的样子很优雅,也很好看,但这么英俊的一个男人,他拥有了全天下还不满足,江山美人他都想得到,可最后结果如何又有谁能预测得到? 午膳后清欢照例要午休,文帝本来是要走的,清欢却拽住了他的袖子,似笑非笑的:“陛下就这么不爱看到臣妾,这么想离开?” 文帝也是有几日没去见密室的兰儿了,原因无他——他现在硬不起来,见了兰儿要如何解释?男人的自尊心,身为帝王尤其看重。“放手,你怎的这般没脸没皮,朕是要去御书房看奏折。” 清欢娇笑:“奏折能有臣妾好看么?陛下还是留下来陪臣妾小憩吧。” 文帝想挣脱,她语气却娇滴滴软绵绵的,没有了之前的针锋相对,一时间文帝竟开始留恋这种感觉。他们在一起也近十年了,在没有兰儿的日子里,陪伴在他左右,红|袖添香,日夜厮守的,是若兰。其实如果可以,文帝愿意一直骗若兰到死,性情大变的若兰,他不知该如何面对,也不知怎样相处。现在她语气稍稍一放软,文帝便不忍拒绝——拒绝了,万一她又那样冷若冰霜了呢? 见文帝似乎有动摇的意思,清欢再接再厉,轻轻扯了扯他,勾住他的大手,把人朝床上带。文帝不由自主地被清欢推倒在了床上,她很是豪放地双腿岔开跨在他身上,又把他给推倒,吐气如兰地问:“陛下,臣妾和她是不是长得很像?” 的确是很像,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除了笑起来的时候,清欢嘴角有个小梨涡还有一颗可爱的小虎牙以外,没有其他区别。 清欢又问了:“也许陛下搞错了,日久生情,陛下心中喜爱的是臣妾,只是认为自己喜欢她而已,您说,有没有这个可能?” 肢体上的接触是比免不了的,柏拉图式恋爱也挺美好,可惜那是在两个两情相悦的人之间,若兰跟文帝,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而现在她就是要说服文帝开始怀疑这种不平等。想想看也是有点沮丧,早知道会遇到这种问题,她在现代世界的时候就尝试着去做传销了,给人洗脑还不是一等一的? 文帝还真就被她的思维给带跑了,沉吟了一下才猛地反应过来:他为什么要这么想?他爱的当然是兰儿,怎么可能是若兰?正想把身上的人推开,却见清欢慢条斯理地脱下了外衫。鲜艳的红衫被随手扔到了地上,露出精致的锁骨与饱满的沟壑。若兰的身材无异于比兰儿要好,这也是她们除了笑容之外第二个不同的地方。虽然这些年来文帝都有意识的把若兰朝着兰儿的方向养,但这身体却是天赐的,若兰虽看起来更弱不禁风一些,但酥胸更胜一筹。 这么看着,已经数日没有过发泄的文帝便看的愣了。   第十四碗汤(五) 这一愣,又瞧见了那深沟,白嫩柔软富有弹性,下腹就好像有把火在慢慢地烧……文帝猛地瞠大了眼,怎么回事,他好像……能站起来了? 此时此刻,文帝最期盼的事情就是清欢能够再继续对他粗暴一点儿,最好是把衣服全脱了来取悦他,伺候他。 可谁知道,她竟然只是脱了外衫,然后从他身上跨过去,滚到床里头,拉过了被子睡了! 文帝此刻心中有一万头大水牛在奔腾,他瞪着清欢的后脑勺,恨不得把她瞪起来继续,过了几秒钟,他心想,也许是自己恢复了,但当他往下看的时候,那里又是一片平静。文帝想起先前看到的隐隐约约的酥胸,,心里一热,下面就又有了起来的征兆。 甭管别的了,有了天下也没用,是男人不能硬就是一种屈辱!文帝噌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又开始瞪清欢。瞪了半晌没反应,凑过去一看,人睡眠质量挺好,已经睡着了!瞧她呼吸平稳,安静悠闲,文帝的嘴角抽了两下,他才不会在她身上试! 于是干脆的下床穿鞋,太过激动的结果是连唤人进来伺候都没有,急得披了衣服就冲了出去。 他离开后,清欢翻了个身,抱着被子笑了。 文帝一路狂奔到了自己寝殿,二话没说把所有宫人都撵了出去,拧开机关进入密室,兰儿穿着一袭薄薄的白衣,坐在床上一副落寞至极的样子。她什么时候都是温柔的,即使嫁给了那样一个残暴的人,被那人百般折磨,又被文帝抢到手里各种圈叉,也从没有对这些男人表露出一分不满。她总是很忧郁的模样,坐在床上垂泪。 兰儿不在身边的时候,若兰也都穿素色的衣裳,也这么温柔。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文帝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看到的是那个可恶又不听话的女人,好在一甩头才看清楚,面前这是他心心念念了十几年的兰儿。 由于太过激动,所以他扑了上去,二话没说就开始又摸又亲。身体正常的时候,文帝欲望十分强烈,之前蓦然出了那事儿导致他有心无力,时至今日他也是很久没碰女人了,想的要死,可就是硬不起来,刚才在栖兰殿好像有了反应,现在见到自己心爱的女人,他就什么都不想了,只想跟她亲热! 可是……这亲也亲了摸也摸了,就差提杆进洞了,然而他又一次的……颓了。 文帝的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他不敢去看身下兰儿意乱情迷的脸,赶紧抓了衣服,慌不择路地逃了出去,剩下兰儿,□□难耐,她都已经张开腿做好了准备,可是这……这是怎么回事?陛下他怎么又跑了?! 又把她一人扔在这要死不死的地步!兰儿咬咬牙,羞恼不已,他当她是什么了! 比起兰儿的羞恼,文帝有种想死的冲动。这几天萎了,他都不敢去后宫,今儿个好不容易看见了希望的曙光,没想到竟然这样短暂……要是一直不行也还罢了,可是他这突然行了,然后发现是个错觉,文帝想,还不如让他死了算了呢! 这下子他也没心思去御书房看奏折了,看什么屁奏折啊,身为皇帝却跟太监一样失去了功能,那当这皇帝还有什么乐趣?难道从此以后他都不能再临幸美人了吗?文帝左思右想,觉得事情的关键很有可能就在兰妃身上。但是他又觉得有点不敢置信,这要是真跟兰妃有关,兰儿跟若兰长得那是一模一样,没道理他对着赝品有感觉,对正品却有心无力啊! 文帝焦躁不已,他不想去栖兰殿,却又忍不住想再试一次,看看自己到底能不能真的重振雄风。 自尊心跟雄风,文帝选择了后者。没有后者要自尊心又有什么用?于是他一咬牙,“摆驾栖兰殿!” 宫女太监们心想,陛下可真宠爱兰妃娘娘啊,这刚从栖兰殿回来没多会儿呢就又急着去见了,陛下现在是一刻都离不开兰妃娘娘了,真叫人羡慕兰妃娘娘的好运,一受宠便是近十年,这是从没有人得到过的殊荣! 文帝回到栖兰殿,发现栖兰殿一片寂静,团翠过来行礼,他问了句:“你家主子可醒了?” “回陛下,娘娘还在睡呢。” 文帝嗯了一声,道:“你们都退下吧,朕没有唤你们,不必进来伺候。” 待到四下无人了,文帝脱了鞋子一溜烟跑到了床上,他是个戒心和防备心非常重的男人,基本上不会相信任何人,兰儿之所以能被他爱上,也是因为这么多年的距离美化了,倘若日后要他在美人和江山中任选一样,若是二者不能兼得,文帝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男人,有了天下才是最重要的,到时候坐拥天下,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 所以他虽然又轻手轻脚掀开了被子躺在床上,却仍有些犹豫。但是转念一想自己现在的处境,也还是咬咬牙,把清欢翻了个身,她虽然是平躺着的,但胸脯依然高耸,文帝心想,他就看看,寻找一下那一闪而过的冲动…… 手才伸到清欢胸口,还没来得及解开系带,清欢就闪电般睁开了眼睛:“陛下要做什么?!” 文帝尴尬不已:“你、你醒了?朕……朕是看你衣服开了,怕你着凉,所以帮你一下……” 清欢似笑非笑:“那臣妾可真是谢谢陛下了。” “哼。”文帝哼了一声,冷艳高贵的躺下,翻了个身背对清欢,心里却直发毛,丢人,太丢人了,他从来没这么丢人过……好奇怪,他是皇帝,他想要就要,凭什么要对一个妃子百般忍让,还要跟做贼似的偷偷摸摸?想到这儿,文帝立刻底气就足了,正要翻身压住清欢试一试,却看见她从他身上跨了过去,纤细的身子灵巧的跳到地上,裸着白白嫩嫩的小脚丫走了出去,边走还边打了个呵欠。 在皇帝面前打呵欠,这是御前失仪,她知不知羞?文帝知道自己在这里应该唾弃一下清欢,可是她无意中做的这些动作真是风情万种分外迷人,文帝一不小心就看呆了,等到他回神,人已经不见了…… 他在床上摊平,呈大字型躺着,双目无神地盯着帐子,半晌,翻了个身到清欢睡过的被窝,那阵阵香气立刻让他下腹一阵冲动,隐隐又有了抬头的趋势。 这下文帝可以确定了,他对别人是没反应,但对清欢有! 她小产后,两人之间相处十分冷淡,再加上文帝碰其他宫妃时都“不行”,所以也就没在清欢身上打主意,现在他后悔了!原来他不是不行,而是要看对方是谁! 那就奇怪了,文帝不明白啊,他跟清欢之间有什么必然和独特的联系么?否则为什么他只对她一人有反应?就算他不是不行,那个让他行的人也不应该是清欢,而是兰儿啊! 兰儿才是他心中所爱,这是毫无疑问的,可现在跟清欢之间是个什么状况,文帝自己也搞不懂了。他在清欢的被窝里躺了一会儿,大概是发现自己重振雄风有望,这几日因为清欢而暴躁愤怒的心情也平复了些,顿觉整个世界又充满了美好。 大概是因为有求于人,因此文帝对清欢的态度也好了很多,至少不再摆臭脸了。他就是这样的男人,为达心中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既然清欢现在能让他重振雄风,那么他不介意对她好点儿,否则强上也没什么美感。 只是当他下床问了宫人清欢去向时,却被告知娘娘去皇后娘娘殿里了。 文帝皱眉,兰妃性子向来绵软,进宫这么多年,总是被人欺凌排挤,这事儿他不是不知道,只是一直不在意,因为觉得她已经得到了太多别人得不到的东西,偶尔有点波折也是好的。但现在……文帝想,他应该担心的是皇后吧? 清欢去皇后娘娘那做什么呢?自然是来慰问一下的,毕竟早上那一跤摔的不是很好看,她有点心疼皇后娘娘。顺便,也为女鬼若兰腹中没能出生的孩子讨个公道。 也许是因为活了太久了,清欢对生命愈发的尊重,这些后宫女子,斗来斗去有个什么意思,就算把心放在皇帝身上又能怎样,皇帝只有一个,宫妃的数量却数不过来,还不如磨镜呢! 皇后娘娘早上摔得是真不轻,脚踝都肿了,清欢在殿门口,意思意思的求见了下,皇后的贴身宫女出来了,用鼻孔看人,趾高气昂的说:“我家娘娘身子不适,兰妃娘娘还是请回,明儿一早同其他娘娘一起来请安吧。” 清欢笑着睨了她一眼,轻启朱唇道:“狗眼看人低的东西,本宫今日还非要见皇后不可。” 说着便要朝里走,那宫女愣了一下伸手来挡,团翠咬咬牙,她跟娘娘是一条船上的人,娘娘这么嚣张,她做宫女的也不能弱,于是鼓起勇气扇了对方一巴掌! 啪的一声响,宫女愣了,她是皇后的大宫女,在宫里从来都是别人看她脸色,何曾吃过这般大亏?!   第十四碗汤(六) 清欢也没想到团翠能有这个气魄,赞赏地瞥了一眼:“很好,不如再来一巴掌吧。” 团翠很听话的啪又扇了一个耳光,那宫女捂着脸,已经震惊到完全说不出话了,平日里她虽嚣张,也是因为有皇后娘娘撑腰,但要她反手去教训一个宫妃,还是十分受宠的宫妃,到底还是不敢。 这两巴掌打的还是挺有效果的,至少她不敢再拦清欢的路了,清欢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还刻意停顿了一下,笑道:“就算跟了人,也别不把自己当狗啊。”说完,施施然走了进去,留下宫女站在原地想了几秒钟才想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 她咬牙,赶紧跑了进去,赶在清欢前面到了皇后跟前,跪下请罪:“娘娘,奴婢无能,拦不住兰妃娘娘,她硬是要闯进来,还……” “哟,这是在告状呢?”宫女话没说完,清欢已经撩开珠帘走了进来,那宫女脸色一白,不敢再多言。 皇后躺在床上,看起来倒是真有几分羸弱病重的模样,但清欢知道,这女人纯粹是装的,主要是早上丢了人,又心虚,所以干脆称病不见外人,尤其是她。“皇后娘娘看起来神色不错,据说是病了,不知,是什么病啊?” 皇后冷冷地望着清欢:“大胆,见了本宫却不行礼,难道就不怕本宫治你的罪吗?” 清欢笑意盈盈,两个女人一个躺一个站,一个苍白一个艳丽,从来都是死对头。“治我的罪?那也得看皇后娘娘有没有这个本事。”她嘴角微微扬起,把威胁放了出来。“皇后娘娘不会真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吧?” 一听清欢这样说,皇后眼底闪过一抹慌乱,她从前心情不好,也欺压打击其他宫妃,弄掉她们的孩子,降她们的位份……这样的事儿她早干的得心应手了,但清欢却不一样,她是陛下宠爱了这么多年的,虽说这些年来一直屈居自己之下,但皇后始终害怕有朝一日清欢会爬到自己头上来。她已经得到了陛下的宠爱,若是再生个皇子,那么自己这皇后的位子还能坐得稳么!“本宫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擅自闯入本宫殿中,又这样与本宫说话,还有没有一点尊卑礼法?入宫这么久了,难道连规矩都忘了不成!” 皇后的声色俱厉没有吓到清欢,她反而仰天大笑,她笑得越开心,皇后的脸色就越难看,半晌,清欢擦了擦眼角笑出的泪花,问皇后:“若是尊卑礼法在皇后娘娘看来这么重要,那皇后娘娘有没有尽到自己身为国母,统领后宫,为陛下开枝散叶,绵延子孙的职责呢?” 皇后心头猛地一沉,她现在是确定清欢是真的知道什么了,这功夫也不好有外人在场,于是她便示意下人们退下,只余她和清欢。她不怕清欢对她不利,怎么说现在自己才是皇后,清欢又能对她做什么?待到空无一人,皇后才冷冷地问:“你方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皇后娘娘,你做了什么,我都很清楚。”清欢坐到了床边,伸出一只手慢慢地抚摸着皇后的脸颊,她放出气势没有任何收敛,皇后便觉得自己被那双眼睛看了进去,整个人都好像要溺亡了。待到清欢松开,她才大口喘着粗气,内心深处竟油然而生一股恐惧来。 “咱们的日子还长着呢。”清欢轻声说着,露出嘲讽的笑容,“我不能生,你以为你就能生?陛下已经有数日不曾碰皇后娘娘了吧?知道你为何始终生不出孩子么?因为你坏事做尽,手头沾了太多人的鲜血。因此你不可能有孕,谁叫围绕在你身边的婴灵那么多,他们都想钻到你肚子里去呢。瞧,你现在身上就有好几个,他们会一直跟着你,直到你死。” 顺着清欢的话,皇后神经症地往枕边一看,这些年来陛下临幸宫妃始终没有停过,但是生的出龙种的却没几个,因为她在暗地里做手脚,不希望任何一个人在她之前生得出儿子。如今陛下已是而立之年,却仍旧膝下无子,皇后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报应。 她一直以为是自己身体不好,所以早就在暗中调理,希望能够受孕,可兰妃现在说的什么话……什么叫她坏事做尽,所以生不出儿子?! “你肩头上也有一个,最近这段日子,皇后娘娘会不会觉得右肩抬不起来,比左肩重一些?那便是这个原因了。”清欢笑笑,用轻柔好听的声音尽情地为皇后描绘除了一副满是婴灵的画面。皇后听得瑟瑟发抖,她咬着牙:“别以为你危言耸听,本宫就会怕你!” “我要你怕我做什么?”清欢随意一笑。“我只是想告诉你,你永远都不会孤单,我的孩子也在你身边,他告诉我,他会一直一直跟着你。” 皇后顺着清欢的手指颤巍巍地扭头去看手边,恍惚间好像真的看见了一个浑身青紫的娃娃躺在那儿,诡异的对着她笑。 “那日我小产,皇后娘娘不在,所以没能看见。臣妾那日子是怀足了的,可谁知道会生下个浑身青紫的死胎呢?”清欢在皇后耳边吹了口气,看到对方皮肤上开始呈现一点一点的鸡皮疙瘩,顿时咯咯娇笑。“皇后娘娘肯定清楚,是吧?” “本宫什么都不知道!”皇后突然狂躁起来,她抓过手里的被角在方才看到婴儿的那一处死命摩擦,整个人显得非常的不正常。 清欢来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她只是对皇后做了个暗示而已,以后会怎么样,就要看皇后自己的了。想来文帝那样高傲且自信的男人,有个疯疯癫癫的皇后,传出去肯定很有意思。 她这么做无非是想给皇后吃点苦头,毕竟对女鬼若兰来说,丧子之痛是无法弥补的。但是清欢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皇后的心理素质会这么差。那么多坏事都做了,弄死过多少不受宠的妃子和没能出生的孩子,结果却被自己给吓疯了! 皇后疯了以后,文帝自然不会再让她出现在众人面前,便将她软禁在宫中不许外出,六宫的主事权便到了清欢手中。 其实文帝是不想承认自己给清欢放权是有点讨好的,清欢接权的时候那眼神很是玩味,好像在嘲笑他为了兰儿无所不用其极一般。 文帝却是真没想那么多,他现在就想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行,奈何之前跟清欢闹得太僵,上去求和未免显得他太没面子。而且他也觉得自己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好不容易把兰儿弄到手了,他却又把心思放到了清欢身上,这算什么?再说了,他要真喜欢清欢,之前那些年为什么都没喜欢上?文帝一方面觉得清欢身上没什么特质,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对一个劣质的替代品刮目相看是件很丢人的事情。 皇后被软禁后,后宫清欢一人独大,她就差把嚣张二字写在脸上了!后宫诸妃再也没人敢惹她,曾经欺负过清欢的,现在一见到清欢就浑身发颤。没了皇后给她们撑腰,她们谁能大得过清欢去?而且清欢也非常的小心眼,对比着女鬼若兰记忆里欺凌过自己的人,她也不打也不骂,就是学着皇后罚她们抄抄佛经,然后克扣用度。一日三餐都是白水煮青菜,连点油星都看不着。 妃子们有意反抗,但文帝并不理会后宫之事,后宫又到处是清欢的眼线,她们只要心怀不轨,接下来就会遭到更可怕的惩罚。那就是连白水煮青菜都没有,每天只能啃干馒头配稀饭! 山珍海味绫罗绸缎都吃惯穿腻了的妃子们曾几何时受过这样的苦,不必清欢多说,她们就都主动投降了。 再一次打败天下无敌手的清欢,就又把心思搁在了文帝身上。 这男人一直在忍让她,虽然兰儿占了一部分,但更重要的是他觉得似乎能在她身上找到身为男人的骄傲,所以对于清欢种种折腾,控制欲极强的文帝虽然看在眼里,却并不插手。在他看来,这不过是美人间的小打小闹,算不得什么。清欢再厉害又能折腾出什么来?这辈子不还是要在后宫,做他的妃子。 他这么一想,倒也不觉得清欢难以忍受了。 他太想重振雄风,如此一来,竟把兰儿都抛在了脑后,等到他想起来去密室哄的时候,兰儿已经不肯理他了。 栖兰殿的清欢,一听说陛下没有来看她是因为政事繁忙所以整整三日都没出寝宫,冷笑一声,她还能不知道文帝在搞什么幺蛾子?不知道他现在那不举的身体能不能给人家王后娘娘满足,不会是用手打发的吧?倒也真敢,怕是根本没把女人放在眼里。他当皇帝当久了,已经完全把女人当成男人的依附品了。 事实的确如此,文帝就是认为女人掀不起什么风浪。   第十四碗汤(七) 事实证明,一般瞧不起女人,不把女人放在眼里的男人,最后都会栽在女人手里。 清欢现在是要把嚣张的形象深入人心了,她又不是没当过皇帝的人,文帝那点手段跟他比起来可差远了,看你是要宫斗宅斗政斗各种斗,她都能很快地进入角色。所以,在文帝没有发觉的时候,清欢的人已经渗透进了他的身边。 得知文帝去御书房与大臣议事,清欢大摇大摆的去了文帝寝宫,守门的侍卫一开始还不让她进,可仔细一想想,这是陛下最宠爱的妃子,如今的六宫之主,未来哪一天会是皇后也说不定,他们犯不着……跟兰妃娘娘为难的对吧?再加上清欢态度很好,又有理有据的表明自己只是心疼陛下处理政事太过辛苦,所以想要提前进来,给日理万机的陛下一个惊喜。 说不定这会儿他们要是拦人,完了娘娘给陛下吹吹枕头风,他们的脑袋就保不住了。侍卫统领思前想后,觉得还是不能拒绝,干脆大手一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清欢放了进去。 谁叫文帝平日对她的宠爱太明显,他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疼爱兰妃,除了他的几个心腹,没有人知道宠冠六宫的兰妃娘娘其实不过是个可怜的替身。 清欢这是第一回来文帝的寝宫,太大了,她也干脆的没带人进来,团翠那丫头胆子小,虽然对她忠心,但不够勇敢,带在身边是个麻烦,所以她命令宫人们连同团翠都在殿外等候,自己独自一人进了文帝的寝殿,围绕着他的龙床找了找,心道,这人对于自己的心上人还是挺在意挺害怕失去的,否则怎么会在自己寝殿都不放心,尚且要另辟一个密室专门藏娇呢? 既然这样深爱王后娘娘,不可能不留下人来保护的吧? 清欢找到了机关所在,正要拧开,背后一阵劲风袭来,她灵巧地躲过,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身着黑衣的高大男子,他戴着面罩,看不清面孔如何,想来这就是文帝的贴身暗卫了,没想到他竟把他留在寝殿专门保护兰儿。 “娘娘,还请速回,否则陛下知道了,定然降罪。” 这人说话声音低沉沙哑,一双黑眸熠熠生辉,虽然是叫清欢娘娘,态度也很恭敬,但清欢还是感受得到他的轻蔑与无视。叫她一声娘娘是给她面子,她要是自己不识抬举,他肯定就不客气了。 清欢努努嘴,突然绽放出灿烂的笑容:“你叫什么名字呀?” 暗卫愣了一下,没回话,而是往后退了一步,十分警戒地盯着清欢:“娘娘,请回。” 清欢仍旧非常自我的穿着她的红裙子,青丝如瀑的披散着,她自打跟文帝撕破脸皮之后,嘴唇上都涂抹了鲜艳的口脂,显得整个人都是娇艳欲滴。如果说墙里面的兰儿是空谷幽兰,那么她就是烈火玫瑰。很多时候妆容能够表达出一个女人的心态和性格,以前女鬼若兰总是依照文帝喜好,把自己朝兰儿那类型打扮,已经有了一个朱砂痣兰儿,即便女鬼若兰再好,文帝也会觉得她是个上不得台面的高仿。 所以清欢干脆摒弃了这一块,虽然这容貌清丽秀美,但她偏要朝妖姬的方向倒腾。面貌不够,气质来凑,如今的她想要自己是什么样的女人,那就是什么样的女人,因此虽然面容属于清秀那一挂的,但清欢给人的感觉却和兰儿完全不同。 即便是暗卫也在心里嘀咕,按理说这两人是一模一样的啊,以前他也见过清欢,觉得现在的她跟从前简直是判若两人。 “回去干嘛呀?本宫一个人,孤独寂寞得很呢……”清欢有意逗这古板的暗卫,便作势要往他身上倒,暗卫闪电般的躲开,硬邦邦地说:“娘娘身边伺候的人无数,又怎会寂寞。” “你呀,可真是闷葫芦,呆瓜,不懂女人心。”清欢长吁短叹,把玩着自己的一绺发丝,同时媚眼如丝的凝视着这位俊俏的暗卫小哥——哦,看不到脸,但身材这么好,应该不丑。“这女人哪,若是想要人陪伴了,宫女太监什么的,又有什么用呢?倒不如你——” 嘿,又被他躲过去了。清欢稳了稳晃悠的身子,被气笑了,这家伙,从来没有人躲她跟躲瘟疫似的,而且还眼底没有波澜声音平淡无奇:“娘娘自重。” 清欢还真就非要靠近他不可,她作势又要扑过去,在暗卫急忙躲闪的时候,算准了他的位置一倒——他下意识接住她,单手揽住她纤腰,下一秒察觉到不对,立刻松手。 清欢就这么摔在了地上。 她干脆就躺倒不起来了:“待会儿本宫要告诉陛下,你逼奸不成反倒要对本宫下杀手!” 暗卫:“……属下并没有。” “本宫说你有你就有!”她趴在地上直哼哼,带着哭腔,“本宫动不了了,你这个混球,你下手那么重做什么?本宫一定要陛下砍了你的脑袋!” 暗卫在心中一叹,他从小就跟在陛下身边,陛下非常信任他,不会砍了他的脑袋的。而且……她到底知不知道她是个怎样尴尬的存在?半晌,瞧清欢真不愿意起来,他只好走过去单膝跪下,以为她真摔伤了哪里,双手拦腰将她抱起:“冒犯了,娘娘。” 原本想把她送出去,谁知道一双温软藕臂立刻钳紧了他的脖子,随之是女子银铃般清脆又得意的笑声:“我重不重,你抱抱我不就知道了?” 暗卫心头一惊,又要撒手,奈何这次清欢先发制人:“你若是再敢把本宫丢下去,本宫就跟你势不两立!” 暗卫很想提醒她一下,就算她要势不两立,陛下也是不允许的,然而……这是头一回真正的抱一个女子,怀里的娇躯轻的几乎感受不到,软绵绵的,那张美丽的面孔就离自己不到几寸…… 下一秒,他发觉自己上当受骗了,因为他已经浑身动弹不得。 清欢笑眯眯地从他怀里离开,把玩着手里的小荷包:“这药还是挺有用的,本宫从其他妃子那里抢来的,你是第一个试验品,感到荣幸吧!”说着戳了戳暗卫,高大的男人立刻轰然倒地,清欢笑了笑,“大概能定住你半个时辰吧,放心,本宫只是来要个答案,很快就会出来。” 说着,拧开了机关,从容走了进去。 暗卫此刻这样_(:3ゝ∠)_趴在地上,清欢特意给他摆了个比较可爱的造型。 密道很短,走了几步便是密室了。只是……清欢为难地看了看外头的锁,不知道文帝平时都把钥匙藏在哪儿,她左右看了看,顺着一块砖缝摸进去,成功取出了钥匙。 兰儿正忧伤地坐在桌前,她面前摆了一本摊开的书,此刻正背对着密室大门的她听见脚步声,还以为是文帝,便低声道:“你怎么又来了,我不是说过,不想再这样继续我们的关系了吗?” “你们是什么关系呀?” 没想到会是个女子,兰儿一惊,回头一瞧,看见了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面孔,顿时愣住了。“你是……” “是我,想来,你早就知道我的存在了吧?”清欢走进来,冷冷地看着兰儿。“是你说不希望有其他女人生陛下的孩子,所以才害了我的孩子,是么?” 兰儿脸色一白,慌忙摆手否认:“并不是,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 “但你心里的确是这么想的,所以你就这样暗示了陛下,我说的不错吧?”清欢语带嘲讽,“没有人能骗过我,你也一样。你分明早就喜欢上陛下,却不肯让他如愿,为的不就是能得到更高的地位么?毕竟,天寒地冷的北疆,不比四季如春的京都。你那大王上了年纪,性格暴虐,如何比得上英俊又强壮的陛下呢?承认吧,你在这里悲春伤秋,不过是想把自己放到一个更值得男人宠爱的地位,仅此而已。” 四周无人,兰儿也就不再伪装了,她轻哼一声:“那又如何,你口中的陛下,他心甘情愿被我欺骗,迫不及待的想跟我在一起。那么今日,你来此又有何贵干,我的替身?” 清欢微微一笑:“不如咱们来打个赌吧。” “赌?” “不错。”清欢胸有成竹地把长发在指头上绕圈圈儿,“就赌陛下,最后会爱上谁。” “你是疯了么,还是不肯承认现实?!”兰儿用看怪物的目光看着清欢。“他早就已经爱上我了!甚至为了我,发起战争,你早晚要死,难道他爱谁还不是简单明了,一眼就能看穿的事情么?” “谁知道呢。”清欢无所谓地摊摊手。“总之,你赌是不赌?” “赌注?” “我的命。”清欢微微一笑。“我若输了,自然会死,而你若输了……” “又待如何?” 清欢那张与兰儿一模一样的面孔露出一个诡异的笑:“你会知道的。” 但不是现在。 她见到了兰儿,确定了这并不是一个真正温柔善良的女子,那么接下来她的行为也就不算殃及无辜。   第十四碗汤(八) 刚从密室出来,清欢就遇到了气势汹汹的文帝。此刻他的脸上没有平日的云淡风轻,而是用一种非常可怕的眼神盯着她,好像她刚刚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似的。 她能做什么呢? “朕说过,不许有人私闯朕的寝殿,你是不是把朕的话当做耳旁风?你真以为朕不会治你的罪是吗?”文帝冷冷地质问,声音和表情都冷的像是冰块。“你都对她说了些什么?!若是让朕知道,你说了些不该说的,小心朕砍了你的脑袋!” 清欢还是第一次看到文帝这样,之前他虽然也对她发过怒,但那种情绪都还是可以控制的,惟独现在,他的表情和眼神都在说明,除了愤怒之外,他还有些惊慌。 只是,是惊慌害怕兰儿受伤,她对他的心上人不利,还是别的什么? 两人在密道里针锋相对,清欢默默地看着文帝大发雷霆的样子,眼神嘲弄:“陛下当真要在这里治臣妾的罪,就不怕你那心上人听见了?” 文帝被她这么一说,整个人窒了一下,拂袖而去:“还不快点给朕滚出来!” 清欢跟在文帝后头出去,文帝走在她前面,刚出了密道,还没来得及转身跟清欢发脾气,一双柔软的小手就缠到了他身上,一只搂着他的腰,另一只则搭着他的肩,从他背后将他牢牢抱住,柔声细语娇媚万分:“陛下生什么气呢?臣妾不过是想给陛下一个惊喜而已,想看看那位让臣妾做了替身的姑娘有多么美好,陛下有容人之量,该不会就为了这点小事就生臣妾的气吧?” 说着,她还轻轻抚着他胸口,嘴角的笑容甜蜜至极,仿佛她刚刚并没有触动文帝的逆鳞,也没有在老虎嘴上拔牙,更没有闯下几乎可以掉脑袋的滔天大罪。她此刻的表现就像是一个跟心上人置气后又跑来求和的小姑娘,那样的美好,带着天真的笑。 不可否认的,文帝的心因此颤动了一下,他想起目前为止他只对清欢一个女人有反应,如果真的把她给杀了的话,自己也许就变不回来了!想到这里,他的气有点消,但又觉得不惩罚她自己的面子说不过去。就在这时,清欢把他抱的更紧了,娇小的身子紧紧地贴在他的背上,吐出的气息那样香甜而芬芳,语气带着诱惑:“陛下为何如此生气?是气臣妾不请自来,在陛下的心上人面前胡言乱语说了坏话,还是气被臣妾发现了此事,觉得对不起臣妾,不敢面对臣妾?” 文帝的身形猛地一僵,他心底大骇,甩手将清欢从背上推开,由于内心受到的冲击太大,导致他没有控制好力气,清欢被他一推,狠狠地撞到了墙上。她虽然任性,却也不过是个柔弱的小女子,哪里受得了这么一下,当时就扑倒在地,发出一声闷哼。 “信口雌黄!朕会觉得对不起你?你未免也太高看自己了!若兰,别忘了自己是什么身份!”文帝冷酷地说,试图掩饰心底所受到的震撼。 清欢趴在地上,吃吃的笑:“陛下恼羞成怒了。” “朕没有!”文帝低吼,“朕看你是真的不想活了!” “不想活了……呵呵。”清欢笑,“陛下从前,都唤臣妾兰儿,这才过了多久呀,陛下就不要臣妾这个兰儿了。” 文帝莫名感到心虚,他漂亮的薄唇紧紧地抿着,试图借此给自己一点力量,在两人之间竖起一堵墙。他坚信自己爱的是兰儿,之所以会被清欢扰乱心神,不过是因为她的胡言乱语。 可是……她为何一直趴在那儿不肯起来?莫不是受伤了吧?文帝皱了下眉头,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就算受伤了,也是她自找的,他没有惩罚于她,她就该高兴了! 清欢在地上趴着,眼角余光扫到边上还倒着的暗卫,他仍然是_(:3」∠)_的姿势,看起来有点滑稽,但清欢只觉得心酸,一点都笑不出来。正好暗卫的视线扫过来,她就对他露出了一个笑容——比哭还难看。 她其实很伤心,这是暗卫小哥下意识的想法。 然后清欢慢吞吞从地上爬了起来,其实她手肘蹭破了皮,脊背也很疼,但她没有示弱,反而露出更加灿烂的笑容来:“陛下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被臣妾说中了?” “一派胡言。” “怎么会是胡言呢?”清欢勾着笑容走近文帝,吃准了他不会再动手伤她,再度轻轻揽住了他劲瘦的腰,呢喃道,“陛下从来没有看清楚自己的心,臣妾陪伴在陛下身边这么多年,陛下其实是爱臣妾的,臣妾现在是爱着陛下的人,将来也会成为陛下爱的人,陛下等着看好了。” 她的自信简直趋向于盲目,文帝想嘲笑她,但又没说出口,清欢把文帝抱着,她娇小的身子就依偎在他胸膛上。“里头那位姑娘不过是陛下年轻时一个美好的梦,陛下还小吗,这个梦打算做到几时?总有一日,陛下会从梦里醒来,到那个时候……嘻。” 她没有再说下去,文帝却很想听听看她接下来还能说出些什么。怀里的娇躯那样温软而美好,他顿觉胸腔里有一股火在慢慢燃烧,蔓延,一路朝下。 但就在他的手不由自主想要回搂住清欢时,清欢却从他怀里离开了,目光转而看向倒在地上的暗卫:“陛下,他叫什么名字?” 文帝一僵,有点想生气,半晌,瓮声瓮气地答:“十一。” “既然他已经暴露了,被臣妾看见了,陛下便将他赐给臣妾好不好?”清欢做出疼痛的表情。“也算是弥补方才陛下的粗鲁,瞧。”说着她撸起了袖子,鲜红的水袖下,雪肤上好大的一块淤青,还有血迹在蔓延。 十一即使是暗卫,也是个男人,文帝怎么可能会允许一个男人留在自己的宫妃身边,只是……他似是想到了什么,望着清欢的眼神带了淡淡的疏离和戒备。后宫大权交到她手上有一阵子了,他一直认为她是个人畜无害的女子,没想到,有了权力的她,也可以那样厉害。 倒不如把十一放在她身边,暗地监视,也好看看,她到底安的是什么心。 于是文帝点了下头:“十一可以给你,但是,从今日起,你不许再踏入朕的寝宫半步,同时也不可以把这里的事情说出去,否则……休怪朕翻脸无情。” 清欢笑了:“陛下对臣妾早就无情了,哪里还需要再来威胁一次?” 十一就这样跟在了清欢身边。他不爱说话,也不爱在人前出现,时时刻刻都隐身在黑暗之中,但当清欢呼唤他的时候,他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她面前。 清欢继续做着她威武霸气的兰妃娘娘,不时地想些法子整整看不顺眼的人,后宫诸妃叫苦连天,从前得罪过她的惶惶不可终日,生怕哪一天自己被想起来,又要难过一阵子。 关于清欢闯寝殿一事,文帝就这么算了,他仍然需要她这个宠妃,在他彻底得到兰儿的心以前。只是不知为何,从前跟兰儿相处的时候,他的心底充满了快乐的满足,总是会想起年少时那惊鸿一瞥,充满了惊艳与爱恋,但是现在……每每看到兰儿的脸,文帝都会有片刻的恍惚,甚至有的时候他不敢确定自己看到的是谁。 是兰儿,还是若兰? 虽然认为是扯淡,但文帝仍旧受到了白天里清欢说的那番话的影响。她竟敢说他是爱她的,他求之不得的兰儿是他的一个梦,一个遥不可及,远远观望时美好,但靠近了却不过如此的梦。 她还说他的梦终有一日会醒来,当他醒来的时候,就会……就会怎么样? 文帝带着这个疑惑,当天晚上就又摆驾了栖兰殿。 只是这一次他万万没有料到会看到这样一副场景。一进去,团翠那小丫头站在外头把风,看见他了脸色惊慌,文帝心头一沉,那女人又在搞什么鬼?立刻命人捂住团翠的嘴巴,自己踱了进去。 结果这一看让文帝愤怒的简直想要砍人! 瞧瞧她穿的那是个什么东西!她竟然敢跟外男共坐一桌,还给那人夹菜?! 文帝生气,十一的日子也不好过,他是真弄不懂兰妃娘娘在想什么。明明白天的时候在陛下的伤害下那样伤心,简直要落泪,但却又立刻把他要到了手,转而各种调戏于他,真的是……十一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的咕噜肉,不肯张嘴。 “很好吃的,你真的不试试么?本宫难道还会骗你?!”清欢笑眯眯地说,其实她哪里是献殷勤,不过是想借着这机会看看十一到底长的什么样子而已。 十一戴着面罩的脸只露出一双眉眼,虽然看不清全貌,但他眉长入鬓,黑眸深邃,额头饱满,除非长了个大蒜鼻香肠嘴,否则绝对丑不到哪里去。 就在十一准备说点什么劝阻清欢的时候,文帝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们在做什么?!”   第十四碗汤(九) 两人顺着声音望过去,十一连忙跪到了地上,清欢却只是草草行了个礼,已是完全不把文帝放在眼里了。 文帝道:“下去。” 清欢就是看不惯他这副天大地大唯我独尊,好像除了他其他人都是狗屁的样子,就说:“坐好了不许动。” 奈何十一虽然被赐给了她,但骨子里效忠的却是文帝,听了文帝号令,立刻从窗户里离开,直把清欢气得直咬牙,瞪着文帝:“既然陛下把十一赐给了臣妾,那么十一就是臣妾的人!” 言下之意就是文帝不该逾越,但文帝却嗤笑一声:“整个天下都是朕的,难道还用朕提醒你?就连你,都是朕的。” 清欢哼了一声,盯着文帝问:“陛下这么晚过来,有何要事?” “自然是看看朕的宠妃兰妃娘娘。”文帝今晚不打算再放过清欢,能不能行,雄风能不能振,试试不就知道了么? “臣妾可当不起这宠妃二字。”清欢语带讥嘲,也不打算吃这宵夜了,直接唤了团翠进来帮她梳洗,期间文帝半躺在床上悠然自得的欣赏着她的美貌,梳头洗面……每个动作由美人做起来,都是那样的赏心悦目。 待到美人沐浴完毕后上了秀榻,文帝自然而然地将清欢搂入怀中,双手不安分直接去掀她的寝衣,结果却被清欢挡住了,神色清冷:“陛下这是做什么?” 她待他有温柔羞怯,亦有跋扈任性,却从未这样冷漠。所以文帝一时间愣了一下,不知道清欢这是怎么了,只是他自我惯了,当然也不会解释,仍然要去解她的寝衣。 清欢躲了过去,抱了个枕头挡在身前,冷淡地望着文帝,半晌,突然如花般笑了:“陛下这是何意,您的寝殿中有美貌的心上人,怎么却偏偏屈就于臣妾这个廉价又劣质的替代品?” 文帝能怎么回答,难道要说实话么?说自己目前不行了,貌似只对她这一个女人有感觉?身为皇帝和男人的自尊心都不容许他这样。于是他神色不耐地对着清欢招手:“过来,朕要你。” “除非陛下将那姑娘送走,以后再也不见她,否则臣妾便是死,也不让陛下靠近。”清欢轻声却又坚定地说。 文帝一听,本要大发雷霆,却看见她如玉的小脚盘坐在身下,那上头有着晶莹剔透的水渍。她刚沐浴完毕,身子是擦干了的,又抹了香,自然不会是水,那……是什么? 又一滴,从她低着的小脑袋落到了脚背,那样干净,明明轻得很,文帝却觉得自己心底似乎被什么东西重重地砸了一下,他的嘴唇动了动,半晌仍旧戾气十足:“难道你以为朕非你不可么?哼!” 说完,起身自己抓了龙袍穿上,恼的也没叫宫人进来伺候,直接拂袖而去。 他走了之后,清欢仍然坐在床上,低垂着头,眼泪不停。 这一刻她是真的感到心酸——为女鬼若兰。名字是别人的,爱人是别人,身份地位都是别的,就连活了这么多年,都是为了别人。清欢捂住胸口,长长的黑发在米分色的锦被上显得那样夺目。 她无疑是美的,这份美丽让男人无法拒绝和抵抗。清欢哭,一是为了女鬼若兰,二却是为了那隐身在暗处的十一。 她揉了揉眼睛,又吸了吸鼻子,叫了一声十一。 十一没理她,仍旧安静的像是不存在。 清欢带着哭腔又喊了一声,还威胁要砍他的脑袋,这下十一无奈的走了出来,单膝跪地,双手抱拳:“娘娘。” “你过来。” 十一吓了一跳,“娘娘请自重。” 重重重,重你的头。清欢恼了,吼道:“你给本宫过来!” 十一又被吓到了,他犹豫了片刻,就走到了床边,还没考虑好到底要怎么做呢,清欢就扑了过来,搂住了他的颈项,整个柔软的身子紧紧地贴在他怀里。 十一自幼便是暗卫,刀头舔血,从未接触过女人,如今这嫩软香馥的身子紧贴他胸膛,那肌肤的娇嫩和身体的柔软都无比清晰,他的脸立马红了,手足无措,想要把清欢推开,对方却是娘娘,自己怎能主动触碰?可是不推开…… 半晌,他沉默了,因为他感觉到颈部的皮肤上有了湿濡的痕迹。她在哭,表现的那么要强又任性,骨子里却仍然是温柔而和善的,陛下那样待她,想来她也不好过。她越是喜欢陛下,便会越难过……十一跟若兰和兰儿的相处都不深,但他觉得,若是自己拥有若兰这样的女子,是决计不会再喜欢上别人的,即使那人跟她一模一样。 ……他在想什么?这简直就是大逆不道的念头,陛下的女人也是他能肖想的吗?十一为自己这可怕的想法惊出一身冷汗,倘若被陛下得知,他便是有十条命都不够使的。十一深呼吸,待到清欢哭够了,才退了几步,深深的看了清欢一眼,再度隐入黑暗之中。 清欢哭累了,便趴在床上睡了,十一在黑暗中看了会儿,知道她是真的睡着,她的眼神和泪珠都在他脑海来回闪烁,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现身,帮清欢把被子盖上,然后再度隐入黑暗,就像是完全没有出现过一样。 且说文帝盛怒离去,其实刚下床穿龙袍他就后悔了,要试早试了,他确实是对其他妃子都没反应,这下可好……他还特意放慢了穿衣服的动作,奈何床上哭泣的小女人只顾着咬牙倔强的哭,连过来求他不要走的勇气都没有。 敢欺负那么多妃子,敢那样跟他讲话,却不敢过来抱住他不让他走?所以到后来,就连文帝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气些什么。他也没回寝殿,一回寝殿就忍不住要想起密室里的兰儿,今夜他也不想面对兰儿,所以干脆去了御书房,在御膳房的榻上窝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就染了风寒,文帝很想发火,生病让他的脾气更坏了。他觉得世上再也找不出像他这样的皇帝,明明这天下都是他的,结果却被两个女人逼得无路可走! 一个是爱他的,一个是他爱的,文帝真不知该作何选择。 他沉寂了三天没去见清欢,却和兰儿又互相厮磨。文帝越想忘记就越无法忘记,那天清欢说的话就像是在他脑袋里扎了根,他越来越分不清,这两张一模一样的面孔,到底哪一个才是他的最爱。曾经他所努力相信的,好像在这一刻都在一起嘲笑他。 还是皇帝呢,连自己到底爱谁都不清楚。 于是文帝也不敢再去见兰儿,他无法面对兰儿温柔期盼的眼神,他不能放走这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但是……他如此强留着她们,又有什么用?! 自从那日清欢闯进密室,兰儿便察觉到了不安,她知道,这个女人将是自己的劲敌,迄今为止,她没有任何依恃,除了文帝的爱。早在多年前,她与文帝萍水相逢,可惜造化弄人,两人擦肩而过,彼此怦然心动,却没有在一起。 然后她就嫁入了北疆,成为了北疆王的王后。北疆王年纪比她大了二十多岁,虽然待她挺好,却性情暴虐,她跟他的时候,身上总是有着他粗鲁留下的伤痕。其实不止是文帝,即便是兰儿自己,也经常梦到那一年的相遇以及离别。 他们在彼此最美好的年纪里,为彼此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其实早在文帝前来将她掳走的时候,兰儿就对他芳心暗许了,只是她不肯就这么轻易的让他如愿,太容易得到的东西总是让人不够珍惜。因此她百般拒绝,文帝怕是不知道,他强要了她的时候,她心底有多么喜悦。 她知道他身边有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女子,但从未在意过,然而那日清欢闯进密室,兰儿察觉到了不对。这样的女人,陛下真的没有爱上吗?这么多年来的相伴,是不是真的像是若兰所说,陛下早就已经爱上若兰,对自己只是一个年少美好的梦? 因为兰儿很清楚,自己并不像梦中一样美好。也许曾经相遇时的她是美好的,但现在的她……从嫁给北疆王那一刻起,她便改变了。 从一个小小的侍妾,爬上北疆王后的位置,这是一个柔弱的女子做得到的么?她的手上不知沾了多少人的鲜血,为了取得北疆王的信任,她甚至贡献出自己的身体勾结他的部下,从而得到支持,击败了出自望族的原王后。 她只是想成为世间最尊贵的女人,不在乎是谁的女人。 北疆王没有文帝强大,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北疆王,那个老男人喜爱她,已经离不开她了,但那又如何,她一点都不喜欢他! 文帝是她的,若兰的地位也是她的,没有人能跟她抢! 只是,待在密室里太不好了,除了每日送饭的暗卫,她见不到其他人。这几日陛下也不知为何没有前来,最重要的是,陛下已经很久没有碰过自己了。兰儿还记得刚被文帝掳走时的情景,那时候他对她的欲望十分强烈,甚至日夜不肯停歇,把她弄得青紫遍布。但现在,竟然一直没有再碰她,有时候亲亲摸摸,也很快就离开了,这是为什么? 一定是若兰搞的鬼!   第十四碗汤(十) 虽然文帝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但老天保佑,在他犹豫彷徨的时候,他生病了。生病就是个好借口,烧的迷迷糊糊的,他还记得让人去传兰妃前来侍疾。 清欢一来就看见文帝病怏怏的躺在床上,说什么叫她侍疾,周围太监宫女一个不缺,她来了又有什么用?倒是其他宫妃,很是嫉妒她得了这么个好差事,可以名正言顺的跟陛下亲近。 “娘娘。” “你们都先下去吧。”清欢淡淡地道。 殿内只剩下他们两人了,清欢才坐到床边,打量着昏睡中的文帝。他有副好皮相,这种皮相让他在后宫中无往不胜,没有人不想得到他的爱,可他那么吝啬,一点都不肯拿出来。 清欢摸了摸文帝的脸,纤细的食指在他薄唇上停留不去。他吐出的气息滚烫,脸颊潮红,看样子是真的病了,不是装的。 “既然陛下的心上人就在这里,又何必让臣妾过来呢?到时候打了个照面,岂不尴尬。”清欢呢喃着说。 文帝没有回应。 “陛下当真是心狠。之前说不许臣妾过来,现在又命臣妾过来,难道陛下的心也跟女人一样神秘莫测吗?”清欢嫌弃地说,还趁着文帝没有反抗能力去掐他的脸,又捏住他鼻子让他不能呼吸,直到看见那剑眉微微蹙起,才悻悻然收回手,拧了条湿布巾,给文帝擦了擦汗湿的脸。 正在这时,文帝却一把攥住了她的手腕,布巾掉在了地上,清欢正要去捡,却听见文帝叫了一声兰儿。 这声兰儿是在叫谁?清欢不知道,恐怕文帝自己也不知道。她低着头,挣脱文帝的大手,深深吸了口气,才又转而看过去,文帝已经睁开了眼睛,此时也在看着她。两人相对无言,半晌,清欢才出声唤宫人进来伺候。 文帝其实早就醒了,一直在装睡,清欢对他说的话他自然也听得一清二楚,结果他意乱情迷,她给他擦脸的动作那样温柔,他一时难以控制,便唤出了兰儿,也不知到底是在唤哪一个兰儿。 团翠端着一碗姜汤来为文帝驱寒,文帝双手无力端不起碗,又不肯让团翠喂,于是所有人都默默地把目光投向了清欢。 干什么,这是赶鸭子上架啊。清欢抿着嘴,僵持了一会儿,直到团翠委婉地暗示:“娘娘,姜汤都快凉了……”她才踩着不高兴的步伐过去,端过青花瓷碗,用调羹喂给文帝。他挺配合,一口一口的喝着,眼神一直胶在清欢脸上。 “陛下在看什么,难道臣妾脸上有花不成?” 团翠捂脸,娘娘您敢不敢说话再不客气一点……您面前这可是陛下,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啊,您的淑德体贴,温柔贤良都到哪里去了? 文帝被她这么一讽刺,眼神也冷了下来,觉得自己大概真是因为生病导致脑子出问题了,居然让这个女人来侍疾?可是想到要赶她走,心里又有些不爽,凭什么她把他惹恼了,他却要放过她? 于是他开始各种折腾清欢,一会儿要这个一会儿要那个的,把清欢支使的团团转,还不许宫女们插手帮忙,事事都要清欢亲力亲为。而且清欢依言照做了他还要挑刺,觉得这里不好那里不好,特别烦人。要不是他是皇帝,清欢会把手上的东西全扔他脸上去。 文帝的病折腾了三四天,总算是好的差不多了,清欢也终于可以结束侍疾回自己的栖兰殿了。这几天她虽然跟在文帝身边,但两人其实没什么交流,文帝是拉不下面子,清欢就看着他拉不下面子,反正她不会主动去找他。 直到回了栖兰殿,她又把十一叫了出来,要他去做一件事。 十一听了瞪大了眼睛,清欢微微一笑,上下打量他一番:“陛下把你赐给了本宫,你就是本宫的人了,该效忠谁,你应该不会不知道吧?” 十一沉默几秒,才道:“属下明白。” “那就好,这件事快些去做,最好现在就动身。” “是。”十一抬头深深地望了清欢一眼,飞身而出。 他跟清欢的日子也不短了,但两人之间……怎么说呢,不算是主仆关系,因为十一对清欢不够忠心,也不是朋友关系,因为十一把自己放在暗卫的位置上,更不是情人关系,因为清欢没那方面的意思,她只是对这个暗卫很好,那种好跟对墨泽他们是一样的。就目前而言,清欢想从十一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份忠诚。 然而离开栖兰殿之后,十一转身就到了文帝面前,将清欢的交代如实禀报后,老老实实地跪在地上等待文帝发落。 乍一听十一的话,文帝怒发冲冠,简直想要冲到栖兰殿把清欢抓出来打一顿,然而他没有。半晌,竟笑了,对十一道,“就按照她说的去做吧。” 十一领命,刚转身就又被文帝叫住了。“十一,你跟随在朕身边多久了?” “回陛下,已是整整二十年了。” “你应该知道,该效忠的是谁吧?”文帝抚着左手大拇指上的白玉扳指,笑容浅淡,但充满了危险。十一因此心下一惊,低头不敢答话。文帝道:“朕将你赐给兰妃,但是你应该记住,谁才是你的主子。也该知道,身为外男,要跟宫妃保持距离,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陛下说的是,属下记住了。” “去吧。” “……是。” 清欢发现一件事情,从她命十一去帮她做某件事之后,这个家伙就开始跟她保持距离了,虽然还是一样的听话一样的随叫随到,但就是跟以往不一样了。之前她威胁他一起吃饭,他还能下来,现在是如果她无聊找他,他就是打死也不现身。 肯定是文帝搞的鬼。他自己就能左拥右抱享尽齐人之福,别人就不能跟异性多亲近,封建社会的男人都太不要脸了。 不过也没关系,她总有办法跟外头联系。如今后宫已经尽掌握在她手上,想跟前朝搭上关系也不算难事。清欢已经知道朝中大概的局势,北疆一直想要来犯,一是为找到王后,二是为扩展领土,所以,朝内有内奸,而且还是举足轻重的内奸。文帝早就想把此人给揪出来,但苦无证据,始终束手无策。 谁说女子不能成事,她倒要做给这些瞧不起她的人瞧瞧。清欢心里清楚,十一前脚离开自己身边,后脚就到文帝那去报道了,与其说文帝赐给她一个优秀的暗卫,倒不如说是名正言顺的在她身边安插了一个眼线。当然,她全然当做不知道的样子,不管做什么都不避着十一。 十一挣扎过,在他得知清欢想要做什么之后。他告诉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这个女人已经够可怜的了,她不过是想要得到陛下的爱。然而理智又告诉他不可以,因为他的主子是陛下,他不能因为清欢可怜,就包庇她乃至于纵容她,成为她的帮凶。 所以,他在短暂的犹豫过后,将清欢的一切动态都如实向文帝禀报。一开始文帝还生气发怒甚至想掐死清欢,到了后头,他已经可以冷漠以对了,因为这女人的胆子简直太大,竟然想要跟北疆王勾结! 而她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让北疆王把兰儿从他身边带走! 明明可以说是通敌叛国的大罪啊……一想到清欢想要的就是那样简单的东西,文帝就觉得气不起来。到了后来,哪怕清欢再折腾他也可以无视了,反正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她想玩就让她玩吧,刚好他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将北疆一网打尽。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个道理北疆王恐怕不懂。 密室里的兰儿焦急着要出去,所以再面对文帝的时候,就不像往日那样冷淡疏离,而是带了讨好和试探,她在慢慢确认自己在文帝心里的位置,甚至委婉地暗示他自己已经爱上了他,愿意和他白头到老。 可令她气恼的是,文帝并没有将她放出去,也没有杀掉若兰,让她拿回属于自己的宠妃身份。兰儿急了,难道陛下这是打算反悔了么?若是这样的话,她苦心孤诣准备的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决不能让若兰把陛下抢走! 这是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充当战利品的男人摇摆不定,他不知道自己爱的到底是谁,如果是兰儿,那为什么为若兰感到意乱情迷,如果是若兰,他又为什么舍不得将兰儿放走?难道一个人还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吗? 两个女人都很清楚,想要得到文帝的心,彻底成为他真正最爱的人,机会就在眼前,唯一就是看她们谁能抓到,谁的脑子动的更快,谁更聪明一些。 兰儿认为是自己,但清欢知道不是。 说到底,文帝其实不会真正爱上她们之间任何一人。于兰儿,是文帝年少时不能放弃的美梦,于若兰,是陪伴他十年的。 他其实谁都放不下。   第十四碗汤(十一) 既然文帝谁都不愿舍弃,那么,清欢就帮他做这个决定好了。 文帝这样的男子,对任何一个活人都不会充满热爱真情,想要在他心底留下最特别的位置,那么你就不能活着。女鬼若兰在他身边十年,也未曾让他心动,是因为女鬼若兰始终按照着文帝给她准备的路线表现,现在清欢只是有些变动,文帝便迷糊了,这说明他对兰儿的“爱”,根本就不够坚定。 他高高在上久了,后宫的妃子们挤破了脑袋想要得到他的青睐,多少大臣做梦都想把自己的女儿送入宫中,可以说,天底下的女人随便他挑选,这就造成了文帝对待女人轻蔑和看不起的态度,他认为女人掀不起多大风浪,他喜欢谁,可以慢慢决定,因为这些女人永远都会等待他的召见和宠幸。 沙文主义到了极点。而他的外在和地位,都证明了这一点,也因此他对女人就更不上心了。说句难听的,这种男人一辈子也不会去爱谁,因为他最爱的永远只有他自己。 兰儿虽然算计着文帝,但她心中也是喜欢他的,当局者迷,所以她看不清这一点。自始至终对文帝没有丝毫心动的清欢就不一样了,她清楚地明白,想要完成女鬼若兰的心愿,那就不能永远留在文帝身边。只有给他迎头重击,他才会明白谁才是他的真爱。 当北疆的军队攻入皇城的时候,外头兵器碰撞,战马嘶鸣,皇宫内乱做了一团,无数宫人抱着包袱私逃出宫。团翠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清欢却大摇大摆地在栖兰殿里,等待文帝前来问罪。 他果然来了,怒不可遏的模样,“朕一直以为你只是小打小闹,你可知道,你犯了何等大罪!” “哦?”清欢慢悠悠地剪着窗花,“臣妾犯了何罪?” “你利用朕给你的权力,与前朝大臣勾结,又通敌卖国,还说自己无罪?!” “臣妾没有为自己开脱呀。”清欢笑的更美了,她站起身,走到文帝身前,想要去握他的手,却被他狠狠一巴掌拍开。她也不恼,只是笑,“臣妾只是想让陛下的心回到这里,仅此而已。为了这个目的,臣妾不择手段。这江山,换谁都坐都是坐,陛下日后可以跟臣妾归隐田园,北疆王说了,不会伤及陛下的性命,会把陛下交给臣妾。那样的话,以后就只有臣妾一个女人在陛下身边了,不好吗?” “你竟然相信北疆王那老儿的话?他攻入城来,只会将你我尽数赶尽杀绝!”文帝被她的冥顽不灵气得头晕眼花,本以为事已至此,她也该知错了,没想到她仍旧是这态度! “死了也好,死了,就更没人敢跟臣妾抢了。”清欢把剪好的窗花拿起来对着光照照,眯着眼睛看了下,又继续修补不是那么美好的地方。“陛下死了的话,臣妾就不必再担心日后再冒出来十个八个兰儿,或者几百个牡丹芍药,陛下只有臣妾,真是太好了。” “你!” “可是陛下何必来骗臣妾呢?”清欢笑了一声。“臣妾又不是傻子,死到临头陛下还有工夫来问臣妾的罪而不是逃跑,是想要臣妾悔改么?” “不可能的,臣妾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何况陛下也是顺水推舟,借着臣妾与外臣联系又勾结北疆,将朝中内奸拔出,将计就计,顺势剿灭北疆,这么说来,臣妾通敌叛国,也是做了件好事,否则陛下哪里来这样好的机会,一统天下?” 文帝震惊地望着清欢,怎么也没想到她居然什么都知道。 清欢看着他错愕的面孔,笑了,捏了张新纸继续剪。低头的时候不忘继续开口:“十一是陛下的人,臣妾在做什么,想必他都一五一十向陛下禀报了吧?陛下知道臣妾在做什么,臣妾也知道陛下在想什么。臣妾不过是给陛下一个人情,早晚都是要死的,与其作为廉价的替身被陛下赐死,倒不如孤注一掷赌一把,死在自己手里。谁叫臣妾……是那样的爱着陛下,又怎会做出对陛下有害的事情呢?” “宫中府中,臣妾已替陛下拔尽了毒瘤,日后兰儿姑娘为后,也不会觉得棘手。前朝内奸,除了被陛下揪出的那位以外,其他的,臣妾都写在了册子上,臣妾死后,陛下尽可以将他们铲除。您看,这盛世太平,天下归一,岂不是如陛下所愿?” 她笑了,嘴角有血迹流出。文帝见状大骇,扑过去将她手中剪刀夺走扔掉,大声吼叫着传太医。 “何、何必呢……”清欢轻声询问,“臣妾死了,陛下这一生不就圆满了么?” “你不许死,朕还没有治你的罪!你不许死!” “别以为臣妾原谅你了呀,陛下。还记得臣妾说过的话吗?臣妾说,自己是爱着陛下的人,将来也要成为陛下爱的人,臣妾是替身也好,终究是伴在陛下身边多年,一腔情意,天地可鉴。然陛下郎心似铁,臣妾有如何能够打破。做不来毁灭河山的事,让陛下悔恨一生,也是心满意足了。瞧……”她慢慢地抚上文帝的胸膛。“陛下终究是爱上我了。” 她不再自称臣妾,却露出了狡黠的笑容。然后清欢用尽最后的力气将文帝推开,九五之尊的皇帝就这样倒在地上狼狈不堪,清欢却放声大笑,笑起来的时候,一个小梨涡,一颗小虎牙,分外可爱:“我有多爱你便有多恨你!我要你永失所爱,也无人爱!要你九五至尊坐拥江山,却孑然一身孤独终老!” “陛下你瞧,其实臣妾是个多么恶毒的女子呀。” 最后那一句轻轻地,手抬得高高的,指着文帝的鼻尖,然后就垂了下去,再无声息。 陛下从没看清楚自己的心。 陛下其实是爱臣妾的。 从没有哪一刻,她说的话这样清晰过。文帝怔怔地倒在地上,那红衣女子却已没了呼吸。他连滚带爬的扑过去又把她抱到怀里,她面容一如生前美丽精致,朱唇鲜艳,雪肤花貌,然却再也不会对他笑了。 以前他一直不喜欢她笑,因为她一笑起来就不像兰儿,但是文帝想,自己再也忘不掉她的笑容了。 十一立在一旁,沉默不语。 兰妃娘娘救驾有功,不顾安危为帝而死,追封为孝贤皇后,以皇后之礼下葬,迁入帝陵,百年之后,帝王入陵,合衾而葬。 除了文帝和他的心腹,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清欢也一如她临死前所说,小册子就放在她枕头下面,上头是有异心的臣子名讳,以及她在宫中的所有人手去向。 她把她的一切都明明白白的向文帝摊开,然后便潇洒而去。 文帝却无法释怀。 兰儿仍旧被囚在密室里,她不明白,如今若兰已死,陛下为何还不放自己出去,让自己顶替若兰活着?皇后疯了,北疆被吞并,一切都好起来了,陛下为何还不让她光明正大的出现在施荣面前? 她不明白,直到文帝差人将一袭红衣送到密室,让她换上。一个圆脸的小宫女站在一边等着为她梳妆打扮,兰儿突然就明白了。 她还记得那个叫若兰的女人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模样,一袭红裳,鲜艳夺目,她们还打了一个赌。那个时候兰儿不知道自己如果输了,赌注是什么,现在她想,她可能明白了。 这个赌是她输了吗?她不肯承认,她还想再拼一把,陛下已经很久没来看自己了,她不相信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情势就变了,她不相信,陛下爱的是她!是她! 于是她死活不肯穿上那红衣,那一直看守着她的沉默黑衣侍卫二话没说就走了过来,刀子毫不客气地划开她的皮肤,不至于流太多血,却能让她疼的恨不得没有出生在这个世上。兰儿虽然情路坎坷,却始终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苦,立刻套上了红色罗裳,小宫女给她绾起青丝,将嘴唇涂得鲜艳欲滴,然后把她带了出去。 文帝坐在桌前,桌上放了一叠红纸还有一把剪刀。 兰儿不会剪纸,她的动作青涩又拙劣,剪出来的东西根本不能看。但她不敢忤逆文帝,因为此刻的文帝阴沉的可怕。 文帝永远也忘不了那一晚,她悠然自得的坐在桌前剪纸,巧手灵活,剪出来的东西栩栩如生。面前的女子和她一模一样,文帝的眼神开始恍惚,他再也碰不得任何一个宫妃,终日活在痛苦与悔恨里,他膝下无子,这皇位早晚有一天不再是属于他的。 但是,在这之前,他还想把她的样子好好记在心中。 “啊!”兰儿不小心戳破了自己的指尖,鲜血汩汩流出,文帝一惊,连忙过去握住她小手,柔情蜜意:“怎么这么不小心,兰儿?” 兰儿,他是在叫哪一个兰儿?文帝脱口而出后就愣住了。 兰儿却仰头对他笑了,“陛下还是关心我——” “不准笑!” 他声色俱厉的吼着。   第十五碗汤(一) “谢谢你。” 清欢淡淡地道,“不用客气。” “姑娘,你真是个好人。”女鬼若兰带着泪笑了。“除了陛下,没人待我这样好过,然而陛下待我是假的,姑娘与我非亲非故,却为我付出这么多,我心中实在是惶恐。” 她笑的更加灿烂了,从醴忘台出去,走到奈何桥上,望着清欢一直端在手上的汤水,低低地道:“姑娘实在是体贴温柔,知晓我深爱陛下,必然不忍见他江山颠覆,姑娘为我考虑这么多年,我却还是要负了姑娘这番心意。” 清欢心下一惊,道:“你看见这碗汤了么这是用你一生的眼泪以及七情六欲煮的,酸甜苦辣,不知是什么滋味,但是你饮下它,便可忘却前世一切,重新投胎。你有功德在身,来世必能有段好姻缘。经历过如此磨难能够放下,这才是你应该做的。” 女鬼若兰只是摇头:“多谢姑娘一番美意,我心中仍是不快活,仍是不想忘记。我不想再做人了,太苦了。” 说完,她对着清欢露出一个笑容,竟瞬间从桥面上翻了下去。清欢挽回不及,女鬼若兰已瞬间没入忘川河,被万千鬼魂分食干净。 那碗汤渐渐化作虚无。 良久,清欢叹了口气。何必如此呢,那忘川河又岂是好待的地方,长此以往,她必然会后悔,然而后悔也没有用了。清欢在奈何桥上这么久,从来都没见过有鬼能从忘川河里走出来。 那里是鬼魂的葬身之地,肮脏可怕充满折磨,便是十八层地狱也不及忘川。在地狱里至少受完刑罚后还能转世投胎,在这里,却是永远都被禁锢的。 清汤已无,清欢望着头顶,那里是一片漆黑。惟独她的孟婆庄里风光明媚鸟语花香,庄里庄外浑然是两个世界。清欢舒了口气,正在这时,她突然又听到了铃铛响声。 这也太快了她还想进庄子里休息一会儿呢。 这回来的这位是一身青色衣衫的剑客,瞧那模样,应该是被人一掌震碎了心脉,别的不说,但瞧他胸口那个乌漆墨黑的掌印就能瞧出来了。 见到清欢,那剑客分明有几分茫然,四下看看,一片漆黑,他自己也不知怎么的就到了这个地方来,只觉得那一掌将自己打的痛彻心扉,再一睁眼,便置身于一片黑暗之中,不知怎的便到了这里,他摸索着往前走,瞧见有光的地方便走了过来,谁知却是一座桥。 然后他就瞧见了正是喝茶的俏姑娘。 剑客行走江湖多年,也是出身自名门正派,当下双手抱拳道:“姑娘,请问这是哪里在下在下怎么会到这儿” 清欢瞟了他一眼,道:“你往左边看就是了。” 剑客依言看过去,只见桥墩上写着三个大字:奈何桥。 他倒抽一口气:“在下死了” 清欢捧着茶杯悠然自得:“很久以前这三个字就在这儿了,只不过,所有到这里来的人都没有心思去看,总是有其他的东西挡住了他们的心,你知道是什么吗” 剑客茫然:“不知道。” “执念,心愿。” “那我我的确是有心愿未了姑娘能告诉我该如何回去吗”剑客露出急切期盼的神色来。 清欢莞尔,“你瞧瞧你身体的样子,这是你死前的模样,你觉得你就算回去了,又有什么用” 这个看起来十分高大心眼却没多少而且像个愣头青的剑客依言低头看向自己胸口,衣衫破碎,掌印清晰,他又伸手抹了把嘴角,果然有血,看来自己是真的死了他顿时神色恍惚起来,生与死不过一线之间,前一秒他还是仗剑天涯的江湖人,下一秒他便已死了。顿时也不知该说什么了,只是恍惚了一脸:“我、我死了死了”说着说着语气突然就变了。“我不能死啊我还有妹妹我还有妹妹要照顾我妹妹她她” 说了好几个她也没她出什么来,清欢施施然帮他接了下句:“你妹妹不顾你的劝阻,私活要做别人的妾室,弃未婚夫于不顾,背信弃义,要与他人共事一夫,可是如此” 剑客一听,顿时羞恼交加,想解释又不知该从何解释,毕竟清欢的话虽然不太好听,却是事实。半晌,他支支吾吾反驳道:“她是被骗的她、她本来也不愿意的是那个人骗了她对她下了药或者是做了什么总之,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清欢淡淡一笑,“你就自欺欺人吧,若非令妹鬼迷心窍,你也不会死呀。” 剑客听了这话,心头几分酸楚,半晌,竟一屁股坐在了桥面上嚎啕大哭:“哇哇我怎么就这么没用,爹娘临终前交代我要照顾好妹妹,我还把她照顾丢了,哇” 见这人明明一副人高马大的汉子模样,结果抱着把剑却哭得小孩子似的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清欢不免觉得好笑,却又觉得此人是性情中人,便软声道:“你且把故事讲给我听听,让我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说不定我可以帮你呢。” 一听清欢这么说,剑客眼睛一亮,立马从地上爬起来奔到清欢身边,非常自来熟地坐了下去,倒了杯茶一饮而尽,润了喉以后才带着几分可怜道:“姑娘事情是这样的,你听我细细道来” 原来,剑客本是普通商家之子,幼年爹娘因病逝世,便将他送到山上,拜了名门正派的师父,从此后就舍了家业。他天资聪颖又刻苦努力,所以很得师父看重。妹妹性格娇俏可爱,又是十分天真懂事,兄妹俩相依为命,倒也算是好事。 直到武林中不知何时突然冒出了一个毛头小伙子。这小伙子约莫十七八岁,会得一身诡异的功夫,初出江湖便崭露头角。本来这样也没什么,毕竟江山代有才人出,而且这小伙子武功的确是不错,却也不算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但也就出了鬼了,这小子的女人缘特别好 先是跟武林盟主的千金小姐有了肌肤之亲,成了上门女婿,结果偶然一次被人暗算跌落悬崖,不仅没死,回来后反而武功大进,身边还带了个美人然后他一路行走江湖,后来才得知,他原是少林俗家弟子,跟少林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据说在崖下,那美人为了救他,两人已有夫妻之实,所以小伙子便跟武林盟主的千金说解除婚约,奈何小姐不肯,竟主动提出愿意二女侍一夫。 接下来这小子的人生就像是开了挂了,可能是掉悬崖导致他的桃花运飞速转动,先是一个县令的女儿,然后就是武林中出名的冷美人玫瑰仙子也对他芳心暗许,这小子也不知走的什么好运,在魔教来袭之前,竟还力挫群雄,当上了武林盟主 这下他声名鹊起,剑客的妹妹也在一次群雄大会中与他惊鸿一瞥,然后就爱的死去活来。那小子三妻四妾好不美哉,却也不拒绝剑客的妹妹,剑客自然不乐意,谁知最后会给自己招来如此灾祸。他为了把鬼迷心窍的妹妹带走,与那小子针锋相对,谁知就连魔教的妖女都喜欢上了他,对剑客下毒,于是在打斗中剑客一不小心中了一掌,登时便被结果了性命。 接下来的事情剑客就不晓得了,因为他已经死了。 反正在他死之前,那小子身边已经有了盟主千金,崖下美人,玫瑰仙子,县令家的小姐这四位已经对他死心塌地的姑娘,完了之后,就连魔教妖女也对他好感倍增,估计过不了几日,这两人也会厮混到一起去了吧。 剑客的心愿很简单,就是让他妹妹醒悟过来,因为在这之前,他的妹妹就和门派里的大师兄有了婚约,结果为了那小子,妹妹却背信弃义悔婚,害得大师兄成为天下英雄的笑柄,这也是为何剑客最后没有脸面再在门派待下去的缘故。 清欢叹了口气,有点醉。她都记不清这是第几个左拥右抱的男人出现了,只是没想到竟然真有这种风流浪子的存在。 “我知道了,我会替你完成这个心愿的。只是我想提醒你一句,即便我将你妹妹从这男人身边带走,她也不一定能再嫁给你那大师兄。” 剑客苦笑:“姑娘这么说,在下自然也晓得。只是那小子并非良人,他练的那功夫,十分邪门,能将旁人的功力吸走,不仅如此,还能迷人心魂在下不知他是在哪里有此奇遇,但是他细节可见一斑,此人并非正人君子,妹妹留在他身边,在下实在是不放心。” 清欢看了他一眼,低叹一声,点了剑客额心,剑客随之昏睡过去,被谢必安送入醴忘台。 剑客所知道的也不够多,清欢却是清楚的。那小子名叫白渺,自小便心机深沉,机缘巧合下救了一垂死老者,那老者本是魔教上任教主,被属下背叛逃难至此,将毕生功力与武功秘籍传与白渺,希望他能帮自己报仇,白渺嘴上答应的挺好,却在得了老者功力后将老者即刻杀死。 随后,他便潜入村里最漂亮的姑娘家中,将那姑娘奸污,只因姑娘拒绝了他的求爱,选择了嫁给另外一家较为富裕的人家。白渺不相信他们真心相爱,认定姑娘嫌贫爱富,便对她下此毒手,可见其为人有多么不堪。   第十五碗汤(二) 相比较剑客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白渺可以说是个非常有城府也非常有野心的人,他这人唯一好两口,一爱权势二爱美人,那武功秘籍中记载着两种邪功,一种便是他用来吸取他人功力的吸星大法,另一种则是用来迷惑他人心神的移魂大法,白渺在功成后便将秘笈销毁,从此便踏上了江湖之路。 他在江湖中逐渐站稳脚跟,还夺得了盟主千金的青睐,谁知他过分膨胀,被人暗算,跌落悬崖。原以为必死无疑,谁知却落到一个寒潭之中,被一名女子所救。这女子乃是一座大墓的守墓人,她的爹娘早年去世,便留下她一人守墓。墓里藏着两样宝贝,一本剑谱,还有一柄长剑。 白渺得了美人芳心,练了剑谱,又让长剑认了主,更是所向无敌。他神功大成,便带着美人离开悬崖重回世间,开始了他的传奇人生,就连当朝王爷都同他称兄道弟,可以说人缘、桃花运都到达了一个顶锋。 因为一场英雄救美,他从几个淫贼手中解救了冷若冰霜的玫瑰仙子,仙子感恩,以身相许,后来他又遇到了其他几个女子,尽皆对他心动,于是这小后宫便慢慢形成了,不知有多少人欣羡他的艳福。 以前清欢也不是没见过这种男人,但之前要么是穿越者要么是重生者,白渺却是土生土长的,若是他行的端坐的直,他就是有三宫六院清欢也不会管,毕竟那些女人都是自愿跟随于他,说不定人家就是有魅力呢。可事实分明不是如此,他用移魂大法迷惑了玫瑰仙子,又刻意欺骗崖下美人的芳心,剑客的妹妹也是为他花言巧语所惑,才会一往无前的喜欢他。剑客发现了他生前修炼邪功,他便趁势将剑客杀死,可以说是心狠到了极点。 偏偏这样一个人,却顶着一副忠厚老实的面孔,而且在他心里也确确实实认为自己是最无辜也最优秀的,什么样的不要脸最要命,不自知的不要脸最要命。他为人懦弱胆小,城府深又没魄力,有心计而无人品,在那么多女人之间来回摇摆,做梦要享齐人之福,这样的人,清欢真是看不出他身上有任何的闪光点。 所以她不仅要让剑客妹妹幡然醒悟,还要去救其他几个妹子。可惜她出现的时间是在剑客死后,也就是白渺已当上武林盟主,并且坐享齐人之福后。 目前唯一没有被他得手的,也就是魔教妖女瑶瑶了。这姑娘古灵精怪,极其好妒,为人又阴险毒辣,白渺虽然为她美色所迷,却又不肯放弃其他美人,所以两人迄今仍然相持不下。瑶瑶的目标是让白渺抛弃他其他的女人跟她在一起,但是目前很明显没什么效果。因为白渺虽然口口声声说喜欢她,却不肯为了她休了他其他那些女人。 她心中气恼,教主不知在哪里得知白渺手上有前任教主的武功秘籍,便叫她想办法得到,这也是为何瑶瑶会主动出现在白渺面前并且诱惑他的原因,只是这人……明明心动于她,却非要表现的像是个正人君子!呸!当她看不出来么,就他那模样,算是哪门子的正人君子! 最近让瑶瑶火大的除了白渺还有另外一件事,就是一直鄙视不出的天山一脉,最近正在与各大门派互相通信,据说是他们门派曾经失踪的神器出现在江湖之中,神器出,天下变,因此天山一脉的圣女与几大弟子便动身出山,想与盟主一见,从而共同追寻神器下落。 说到这天山一派,据说此派尽是女子,无一男子,且人人身着白衣,犹如神仙,不似尘世中人。与全是秃头尼姑的峨眉派比起来,天山一脉素来神秘莫测,谁也不知道她们的武功套路,然而每当有大事发生,她们也不会袖手旁观。再加上她们的实力,在武林中也十分受人尊敬。 瑶瑶有种不好的预感,白渺身边的女人已经够多了,要是再来个跟她抢的该怎么办?她毫不怀疑,就白渺那熊样,装的道貌岸然的,其实骨子里就是个色鬼,据说那天山一脉尽是绝色佳人,这一见面,保不准会闹出什么事儿来。 所以瑶瑶在听说天山一脉的消息后,便悄悄找去了。 她跟在这群女人身后有三天了,但她们却一点都没发觉。瑶瑶在心底冷笑,什么天山一脉,大家未免太抬举她们了,不过是群弱鸡似的女人罢了! 天山一脉所有弟子都戴着面纱,看不真切她们的脸,惟独那名圣女,坐在白纱帷帐之中,十足的高贵出尘,似乎都不用吃喝拉撒。 瑶瑶就是好奇那圣女的面容,她跟了这些人几天了,觉得以自己的武功应该不会吃亏,便在第四日的时候光明正大的出来打劫。 她就是故意的又怎样,她就是看不惯这些装腔作势的正派人士,原以为峨眉那些尼姑就够附庸风雅的了,没想到天山一脉的人更假更虚伪!做人做到这份上有什么意思! “呔!站住!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一番雄赳赳气昂昂的打劫口号念完,迎接她的是天山一脉神仙般的轻功,她们身上的衣裳不知是何质地,轻薄柔软,如同云朵,以轻功赶路时当真像是仙子下凡。瑶瑶在原地傻了几秒钟,天山一脉就无视了她飞过去了。 这下把她给气的,恨不得立马攥拳头去揍人,她心思歹毒,想也不想便射出十数枚暗器,尽数朝那顶软轿招呼,心想,不把这圣女射成筛子也要落落她的威风! 哼,她身为魔教高手,都没有坐过这样的白纱软轿出场呢,下次她也要搞个大排场! 原以为怎么着也能射中的暗器在碰到那白纱时便丁零当啷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软轿中女子声音清冷:“我与姑娘无冤无仇,姑娘何以下此杀手?” 瑶瑶冷哼一声,对着软轿做了个鬼脸。“你管我!我高兴!” 心中却被那声音震得一激灵。她自诩身手在江湖上也能跻身高手之列,然而软轿中女子的声音却让她下意识的感到畏惧,只是瑶瑶生性叛逆,不把那点威压放在眼里,只要一想到这女子很有可能跟自己抢白渺,她就觉得十分恼怒,恨不得直接上前去毁了女子的脸,最好把这天山一脉所有女弟子都给毁了容!那样的话她就不必担心了! 岂料她这么嚣张的说完,对方却没有理她,而是直接走了……走了! 瑶瑶站在原地傻了两秒,咬牙切齿,立刻飞奔着追上去!气死她了!她绝对要让她们不好过! 软轿里坐着的清欢,此刻应该称她为天山一脉的圣女,在门派里属于和掌门人平起平坐,甚至更有话语权和威严的存在。虽然每次降临都是随即的,但也不是每一次都坑爹,至少这一次就满靠谱。 白渺得到的剑谱和长剑都属于天山一脉,尤其是那柄长剑,根本就是天山一脉每任掌门的信物,也是天山一脉的神器。当年正邪大战,冰雪剑在那一战中消失,如今白渺得了此宝大加炫耀却不知此剑来历,他身为武林盟主,清欢实在是很想看看,当自己问他讨要的时候,他会是什么表情呢。 白渺此人不仅好色,而且抠门,到了他手上的宝贝,是无论如何都舍不得再交出去的。这可能是他以前穷怕了的缘故,所以十分惜财。他年少得意,入了少林寺当了俗家弟子,如今一谈起白盟主,众人皆知他出自名门正派,却没有人知道他那身功夫到底是哪里学来的。 一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 瑶瑶跟丢了天山一脉的人心里很不开心,她现在觉得可能是天山一脉的人耍着自己玩,否则那样的轻功,为什么之前不把她甩掉而是任由她跟着?现在她不过是丢了几枚暗器她们就跑了,胆小鬼!没本事!一定是怕她了! 她心情不好,回到教中时还对着普通教众恶作剧一番,直把对方吓得提泪横流,这才轻松了些,但很快被教主召去,要她做好准备,三日后的武林大会,众人要讨论的就是流入江湖的天山一脉神器,他要她去做卧底,探听神器下落,然后回来禀报。 瑶瑶心底不乐意,但还是领命而去。她才不信世上有什么神器呢,顶多是个宝贝,可这世上宝贝还少么?也不知教主那么执着要做什么。白渺那人虽然懦弱好色,但也算个好人,怎么可能他身上会有前任教主的武功秘籍呢? 瑶瑶很想问问教主大人是不是老糊涂了,但她不敢。多年来教主的武功一直未能精进,当年前任教主出逃时她才是个十岁的小女娃,听说老教主带走了他们教的秘笈,教主多年来念念不忘,但瑶瑶真不信那东西会在白渺身上。   第十五碗汤(三) 虽然有轻功也能短暂辟谷,但沿途总得找个地方打尖歇息,清洗下身子。天山一脉的弟子尽皆爱洁,看不得身上白衣有丝毫污渍,她们对清欢的尊敬是打心底来的,所以就连那顶白纱软轿都要每日清洗一遍,然后熏香。 唉……清欢在天山一脉有些年头了,觉得这一脉哪里都好,就是太龟毛,所有人都洁癖严重,一点脏乱都看不得。而且还特别喜欢花架子!明明一掌可以搞定的事情,她们却喜欢研究出打的比较好看的姿势,反正就是爱美不爱命。 长此以往,清欢也被同化了,她现在练功都会琢磨要怎样把动作姿势变得更好看呢。真是…… 终于,进了客房休息,清欢可以把圣女的架子给拿下去了,整个人倒在床上吐出一口气,她其实比较随性,做事都看心情,但这天山一脉的圣女却要随时保持冷若冰霜,高高在上,用鼻孔看人。这些年来她努力慢慢改变形象已是和善了许多,然而众弟子见了她却仍是战战兢兢,连话都不敢主动跟她说。若非清欢早已习惯了一人的寂寞,估计会被憋死。 天山一脉的圣女,不是话唠做的。 她刚在床上躺了没半刻钟,房门就被敲响了:“圣女。” 清欢挥挥袖子开了房门,几名貌美的白衣弟子抬着浴桶进来,又将干净的新衣整整齐齐地放在桌上,然后恭恭敬敬地退了下去。 对了,说到这一点,清欢就非常不开心,因为天山一脉竟然抛弃了人类最原始的口腹之欲,以露水野果为食!功力稍微深厚一些的,就开始食用辟谷丹,反正就是要做超脱的人,往神仙方面靠拢。再加上她们一贯隐居于天山之上,不问世事,在江湖上也的确有着人间天上的美名。 清欢到天山一脉这么久,就没吃过一顿丰盛的。而且由于她是圣女功夫高强的缘故,掌门连辟谷丹都不给她吃,害得她经常偷偷去后山抓些野味烤着吃,日子过得太悲苦,就算身份再高被那么多人爱戴敬仰,清欢也不觉得开心。 她现在只想赶紧找到剑客的妹妹,把她敲醒,然后赶紧降临到下一个世界多吃点…… 沐浴过后,清欢换上新衣,旧衣便不再穿了,会被弟子拿去销毁掉。为她准备衣裳的女弟子十分可爱,望着她的时候带着羞怯不安还有激动,清欢主动问了她几句,她就高兴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抱着清欢的衣服俏脸通红。 清欢莞尔,觉得这些女弟子虽然平时练功都走的压抑感情,断绝七情六欲,但大多数的妹子都是软的,仍旧可爱。 她用这具身体大概有四年了,本来这具身体的主人练功走火入魔,刚好昏迷五载,被掌门人冰封在水晶棺之中,清欢只要在她醒来之前将身体还出去就可以。而且之前的圣女冷若冰霜不许任何人接近,她却是柔若春风亲和性十足,本来门中不少人对圣女畏大于敬,觉得圣女无情无欲难以亲近,现在她可为圣女招揽到不少好人缘。 这具身体的真正主人只是昏迷并非死去,清欢还可以感受到她们在共用一双眼睛审视这个世界。 正在清欢准备就寝的时候,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一阵嘈杂声,她眉头一皱,一开始没有理会,但那嘈杂声越来越大,不一会儿,便听见女子尖叫。 是天山一脉的女弟子! 清欢猛地睁开眼睛,单掌挥开房门,走了出去。 楼下一片吵闹,此番清欢出门只带了八名弟子,四人抬轿,其余四人分别在轿前轿后守护,这几个人都是掌门人精挑细选出来的,性子良善又功力深厚,但眼下,这八名弟子中竟有五名被制,手腕上不知被套上了什么质地的链子,挣脱不得。而剩下的三人还在苦苦支撑。 几乎只是一看清欢就恼怒不已。天山一脉尽是女子,与男子素不来往,门规更是不许弟子入凡尘,与男子相恋,否则尽皆废去武功逐出师门。而这一脉的武功又讲究无情无欲,是以个个年纪增长却都是驻颜有术,别的不说,单是圣女,便已是接近六十的高龄,然而她的外表看起来仍然如同二八少女,甚至比刚入门的弟子还要稚嫩。 可那身着白衣的男子却忒的轻浮,他功夫明明在几名弟子之上,明明可以将她们捉住,却偏要戏弄她们,不时摸下小手捏下纤腰,直把三个女弟子气得米分面通红。然而天山一脉素来不造杀孽,所以她们也没有下狠手,但男子却得寸进尺,当清欢看到他手上不知拽出了哪个弟子的肚兜还凑在鼻尖轻轻一嗅时,低喝一声:“竖子无礼!” 这一记柔和掌风劈来,看似如水,其实威力极大,那男子仓皇避开,手里拿到的肚兜却是易了手。 “圣女!”那被抢了肚兜的女弟子羞愤欲死,在清欢面前跪了下来。“此人下流至极,请圣女惩治于他!” “大胆!你可知道我家主子是谁!”那男子身边一个白面男子尖声吆喝,分明是不把清欢等人放在眼里。 倒是那男子,见到气质身段更胜女弟子们的清欢,眼睛一亮,竟忘了方才清欢的掌风有多凌厉,涎着笑脸过来:“敢问这位姑娘……” “回房整理一下。”清欢这话是对那衣衫不整的女弟子说的,随即她扬起蛾眉,“你辱我弟子,然我却不想杀生,你自废武功,今日我便饶你们不死。” “好大的口气!你可知道……” 清欢厌恶地睇了那白面男子一眼:“不男不女阴阳怪气的东西,别脏了我的眼。” 白面男子被狠狠摔到一边,谁也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只见清欢水袖一挥,被制住的弟子们瞬间便脱离了控制,离得男子远远的,如月,也就是那个为清欢准备衣衫的姑娘,羞愤欲死,大概是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所以还有些后怕:“圣女,弟子下楼时,这男子上来调戏,弟子不是他对手,其他师姐妹见了,便来解救弟子,谁知此人那般无耻,竟、竟然——” “我知道了,你们过来。” 她们手上的铁链乃是千年寒铁所造,没有钥匙根本打不开,然而那寒铁在清欢手中却如同纸片,轻而易举便化作了齑米分。“敢欺辱我座下弟子,你想怎么死。” 那男子被清欢的功夫吓了一大跳,知晓这决计是自己惹不得的人物,如今可不比在京城,江湖中人不怕他们这些皇亲国戚,一旦恼火了,杀了他也不无可能。当下笑道:“是在下无礼,在下愿出白银千两作为补偿,还请这位姑娘大人有大量,此事就此揭过。在下只是倾慕贵派弟子美貌,一时不察,落得轻浮之名,实非本意。” 那白面男子抖着兰花指还想说什么,可惜抖了半天一个字也没能说出来。 “我天山一脉,素来不与外人打交道。”清欢说着,慢慢地从楼梯上往下走。“也许是避世久了,随便些什么东西,都敢欺辱我派名声了。” 她哪里会客气,那白面男子一看就是个太监,此人身份必定非富即贵,武功高强又在江湖上行走,唯有那个跟白渺结拜,以兄弟相称的王爷。此人跟白渺一个秉性,好色,今日废了他武功,也当是为民除害了。 王爷只觉浑身剧痛,体内的力量似乎都化作了空气,竟是运不出一丝内力。他大惊失色,正要动作,清欢便一掌将他打到弟子面前。“方才他怎么对你们的,还回去。” 王爷这一行人里虽然也有高手,却跟王爷不能比,也不是女弟子们的凶手。弟子们都是年轻女子,受此侮辱心中如何不恼,当下围着王爷噼里啪啦一阵拳脚,等她们打完了,出气了,又把王爷的随从们也揍了一顿。方才这色鬼王爷调戏她们时,这些人在后头污言秽语不绝,实在是恶心。 这家客栈是不能住了,于是她们揍完人就离开,剩下倒在地上武功全废的王爷哀哀痛叫,怎么也不明白自己横行霸道欺男霸女这么多年,最后竟然毁在一群美人手中。为什么……她们跟以前的江湖女子都不一样? 俗话说物以类聚,看这王爷的德性,清欢就已经预料到了白渺是个什么样子。她刻意让弟子们放慢了行程,赶到武林大会的时候,恰好听见他们在商讨如何寻找神器。 其中昆仑派的掌门在抱怨:“这天山一脉说要来共同商讨,为何到了这会儿都不见人?这是她们的神器可不是我们的,我们热心帮忙,她们却拖拖拉拉,这是何道理?” 少林的掌门大师念了声阿弥陀佛,道:“天山离此,路途遥远,贫僧听闻江湖中已有人见过天山一脉的人,想必不日即达。” 众人又是一番热切讨论,表面上人人都是在为天山一脉考虑,想要帮忙,其实人人都有私心。   第十五碗汤(四) 说到私心,谁没有?谁不知道天山一脉虽然避世,但金银珠宝却从来不缺?每次她们出现,必然都是光鲜亮丽如同神仙下凡,这要是没宝贝没银子,她们哪来这样的生活条件啊?天山多奇珍异宝,天山一脉又十分强大,好在她们没有野心,否则也会被打成非我族类。 表面上人人都是为了天山一脉丢失的神器来的,为的是帮忙,可其实大家各自心怀鬼胎,想的都是若是自己找到了,便将那神器独吞。所以天山一脉必须得出现,否则他们哪知道那所谓的神器是个什么东西啊! 不需要知道这东西有什么价值该怎么使用,光是这“神器”的名头,就足够江湖中人浮想联翩贪婪心起的了。 白渺也很激动,他练的功夫停留在目前的状态已经很久了,虽说江湖上找不出几个对手,但他仍然担心,仍然害怕,仍然想要变得更强一点。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彻底抛弃过去的自卑和不堪,得到新生。他要站到一个世人只能仰望的角度,那样他就再也不会从梦中惊醒,担心自己会变回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了。 现在的他坐拥美人,日子美满,可以说是江湖中的土皇帝,他要什么有什么,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他再也不是那个小村庄里,没爹没娘被人瞧不起的放牛娃了! 正在众高手讨论的如火如荼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笑嘻嘻道:“既然如此,不如白盟主你先将我们的东西交出来吧?” 白渺一愣,随即听出这是瑶瑶的声音,说实话他也很喜欢瑶瑶,只是这个少女从来不按常理出牌,总是要他休了其他妻妾只娶她一人,否则便折腾不休。他怎么可能会这么做!他的妻妾都是他真心喜爱的,一个瑶瑶还不足以让他心动到将其他人都放弃的地步!只是她口口声声说什么还她的东西……白渺额头青筋一跳,他想起当年那个传他一身功力还有秘籍的老人,那人要他帮他报仇,他当时害怕,得了秘籍后就将老人杀死,直到神功大成,这事儿就被抛在了脑后。 其实这段时间白渺一直怀疑瑶瑶接近自己的真实目的,她突然妖娆妩媚的出现在自己面前诱惑自己,说是单纯的一见钟情白渺可不相信,如今想来,可能真的跟当初那本秘籍有关。 只是有关又如何,现在他已经将秘籍毁掉,这武功也不会在外人面前用,只要自己咬紧了牙关不承认,。瑶瑶还能将自己怎么样不成! 白渺的性格有点矛盾,一方面他极度的自卑,所以用迷魂大法让玫瑰仙子臣服在自己身下,另一方面他又极度的自大,认为世上不可能有他得不到的女人,瑶瑶的声音一传来,他便起身朗声道:“阁下是哪一位,请出来相见!” “是我呀白盟主,难道你不记得我了么?”瑶瑶红衣妖娆的出现,对着白渺暧昧的笑着。“那一夜你我曾经如何水乳交融,难道你都忘得一干二净?那可就麻烦了,因为奴家可没忘。” “一派胡言!在下从未见过你,何谈水乳交融!”白渺一派浩然正气,袍袖一甩,登时看瑶瑶不起。“在下如何会与魔教中人来往!” 瑶瑶早知道在世人面前此人不会认账,但她就是不甘心,自己的清白身子给了他,他却翻脸不认人,只想背地里享受她的身子,却要在表面上跟她划清界限?他想的倒是美!当下她冷笑:“白盟主可真是翻脸无情,既然你说不认识,又如何会我魔教的功夫?!” 什么?白盟主会魔教的武功?!其他江湖人士被这个重量级爆料给弄傻眼了,他们面面相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从这妖女的表现看来,白盟主好像跟魔教关系很大啊!怎么会这样?他不是出身自少林寺吗? 掌门大师被众人看得面红耳赤,忙解释道:“贫僧曾有一名俗家师弟,师弟成年后离山再未回来,白盟主是带着他的信物来的,他是贫僧师弟之子,所以也算是我少林寺的俗家弟子。” 众人了然。 瑶瑶上前走了一步,她过于野性叛逆,跟这些自诩正义的正道人士格格不入,所有人都将她视作毒瘤一般。瑶瑶呵呵低笑,抬起头眼神狠毒:“今日你不将我教秘籍交出来,谁也别想离开这里!” 魔教擅使毒,很快众人纷纷感觉浑身无力,提不起内力,“糟糕!风中有毒!” 有人这样吼了一声,顿时众人大乱,瑶瑶踩着小步子跳过来,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只要白盟主将东西交出来,我就给你们解药,如何,这是不是个公平交易?毕竟因为白盟主一人而让这么多武林人士都丧命,白盟主这个盟主的位子怕也是要做到头了吧?” “你!你怎的如此歹毒!”白渺气急了,他没想到一向都表现的十分深爱他的瑶瑶会用这一招,所以也没做准备,他试着运了下内力,缓缓的,他修的本是邪功,倒是能抵抗一会毒素,只是要把毒逼出来却不容易。 “歹毒?!”瑶瑶哈哈大笑。“你以为我是你想要就要,想不要你不要的么?既然你得了我的身子,又不肯娶我为妻,我只好选择对我比较有利的那条路走。教主说了,待到你将秘籍交出来,我也可以一同修习,你说,我是选你,还是选教主呢?” 秘籍秘籍,瑶瑶口中一直在说的秘籍终于让一个人想起了什么:“是魔教的吸星大法和迷魂大法吗?!这两种邪功难道还存在于世上?!” “当然,当年我教前任教主脱逃,将秘籍带走,也不知是交给了谁。但事到如今,我想,白盟主肯定知道。” 白渺保持着一贯的正气凛然:“我再说一次,我从未见过你那劳什子的什么秘籍!” 瑶瑶今日可不是独自一人前来,魔教中人来的不少,此刻都悄然出现。正道人士们心中大骇,他们简直就是砧板上的鱼,根本反抗不得,难道今日大家都要葬身于此了吗?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一声娇叱:“妖女!武林大会焉容你在此大放厥词!” 瑶瑶灵巧地避开那锐利剑锋,随即眼神转冷。 来人是几个女子,正是白渺的妻妾。她们身着各色彩衣,此刻手拿长剑挡在白渺面前的正是享誉江湖的冰美人玫瑰仙子。她武功高强,单论功力,瑶瑶并非她对手。 “夫君,你没事吧?”性格温柔的盟主千金和剑客妹妹连忙将白渺扶起,崖下的青衫美人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从里头倒出一颗药丸:“夫君,快吃了这药。” 她手头上的药丸是爹娘留下的,仅此一瓶,据说可是医死人生白骨,非常珍贵。本来有五粒,但一粒在崖下救白渺的时候给他吃了,一粒在他练功险些走火时喂了,如今又喂了一颗,便只剩下两粒了。 药丸一下毒,一股冰凉的花香瞬间盈入鼻息,白渺轻轻吸了口气,只消一会儿便恢复了战斗力,他怜爱地看了几个妻子一眼,柔声道:“你们到安全的地方去。”说完走到了玫瑰仙子身前,“玫儿,你也退下,这些人,我一人足够。” 他素来爱出风头,当初也是独自一人击溃魔教,才赢得了上一任盟主的青睐,得以与盟主千金订婚。此刻白渺恢复功力,便冷笑着握了握拳头,单手自背后将随身宝剑拿了出来:“今日便要你们有来无回!” 瑶瑶也笑了:“好啊,那就看你能不能一人挡住我们全部了,否则没有解药,这些人都得死!你那小美人虽然有灵丹妙药,却也救不了这么多人吧?!”她笑得志得意满,白渺的脸色却越发难看。 正在此时,一个清冷的女声传来:“白盟主,在你与魔教中人对敌之前,可否将敝派神器归还?” 那声音柔和清婉,十分好听,也不知是从哪里传来。随即众人看见一顶白纱软轿翩跹而来,从天而降,落在正道与魔教中间,抬轿子的是四个年轻的白衣女子,虽戴着面纱,却都眉眼精致。而轿前轿后还分别有两名守护的女弟子,皆是一身白衣气度非凡,当真是如仙子下凡尘。 天山一脉避世已有数十年,所以在场人士没见过的也有很多,惟独几个德高望重的老前辈才一眼认了出来。其他人一听轿中人讨要神器,便也知晓这应该就是那天山一脉的人。 白渺愣了一下,先前瑶瑶要他交出秘籍,他在装傻,但现在要他交出神器,他就是真糊涂了,他哪有什么神器? 一阵清风吹来,将白纱吹的四散开来,里头坐着的女子白衣黑发,看不清容颜,只觉得她周身气度过人,甚至感觉不出她的功力,白渺心头一震,也不知这是敌是友,又为何要跟自己讨要神器,便握着长剑双手抱拳:“这位姑娘,在下不知姑娘此话是何意。”   第十五碗汤(五) 白渺等人也许不认识清欢是谁,但瑶瑶就熟了,她错愕道:“是你?!”她方才还在奇怪呢,怎么天山一脉的人前来参加武林大会,她却没有见到,按她们的轻功,应该比她早到达才是呀! 清欢却没把瑶瑶放在眼里,她没有再说话,如月上前一步,轻搭一礼,道:“便是白盟主手上那把剑。此剑名为冰雪剑,乃是我天山一脉的神器,还请白盟主归还。” 白渺傻眼,青衫美人却信步从人群中走出,对着白纱软轿不卑不亢地道:“这位姑娘,俗话说英雄当配宝剑,此剑乃是妾身家族三代守护之物,我夫郎掉下悬崖,机缘巧合让此剑认了主,如今这剑与我夫郎已是一体,姑娘又何必苦苦相逼?更何况,说这剑是贵派宝物,姑娘又有何证据?” 如月看了一眼清欢,没有答话,反倒是清欢再度开口,仍旧是清冷无情,不沾染丝毫凡尘之气:“你那母亲,本是我天山一脉弟子,乃是我座下婢女。数十年前正邪大战,她趁乱盗走天山剑谱和冰雪剑,多年来,神器未曾现世,我天山一脉便不曾镇压,而如今神器既然已出现,自然要回归我门派。” 她说话平淡没有情绪,却叫人忍不住感到信服。 那青衫美人听了,脸色有点发白,半晌才道:“空口无凭,此剑已由我赠给夫君,又已认夫君为主,焉能你说讨要,便讨回去!” “你母亲当年违反门规,与外男勾结,本来只消废去武功,从天山一脉除名即可,她却苦苦哀求于我,我一时心软,应了她,却没想到她当时已珠胎暗结,甚至恩将仇报,盗走师门神器。你母亲当年没有受罚,母债女偿,也是理所当然。” 清欢此言一出,众人皆惊,尤其是青衫美人,她慌忙对白渺呼救:“夫君救我!” 白渺持剑挡在了她面前:“姑娘好大的口气!你说我岳母是你座下婢女,你的声音听起来不过二八年华,而我岳母早在二十年前便已过世!” 如月性子比较活泼,圣女虽然冷淡些却很包容她们,是以她掩嘴而笑:“白盟主真是少见多怪,圣女大人驻颜有术,如何会受时间控制。你妻子方才喂给你的丹药,乃是我天山一脉所独有的圣药,名唤剪雪丸,有医死人生白骨之效。当年你岳母背叛师门欺骗掌门与圣女,又盗走剪雪丸,天山剑谱及冰雪剑,与这样的人为伍,可以想见白盟主的秉性如何了。” 青衫美人素来以自己是崖下隐世清高避世为荣,在她心中,爹娘都是世外高人,她也一直瞧不起盟主千金跟县令千金,觉得自己比她们更高贵。然而眼下得知自己的娘亲是那软轿中女子的婢女,又是背叛师门背信弃义之徒,哪里能够忍受,当下娇叱一声,拔出腰间鸳鸯双刀直奔白纱软轿:“你辱我爹娘名誉,岂能饶你!” “大胆!”如月也随之冷喝,欺身迎了上去。青衫美人功夫不弱,但比起如月来就差远了,是以没一会儿便踉跄地退了两步,如月却优雅落回软轿前。笑道:“果真是我天山一脉的功夫,你娘就是背叛师门的叛徒!我们来的路上也都听说了,你是崖下的守墓人,不过就目前来看,那应该只是杜撰,剑谱和神器都是你娘自师门盗走的,决计不可能属于什么墓主。倒是你爹,他生前不会是盗墓人吧?” 青衫美人从没想过自己的双亲会是这样的人。她怔怔落下泪来,白渺一见美人落泪,当下心头一怒:“姑娘未免欺人太甚!在下白渺,来向姑娘讨教几招!” 说着,持剑向如月攻去。如月功夫虽好,却哪里是白渺的对手,不几个回合便败下阵来,其余守轿的三个弟子也欺身而上,然而合四人之力也仍旧占不了便宜。 清欢早看在眼里,连跟白渺称兄道弟的王爷都打不过,更何况是这练了邪功的白渺呢?在弟子即将落败那一刻,她足尖一点飞身出轿,“我来领教一下白盟主的高招。” 三名弟子则顺势回到软轿周围守候。 清欢一出来,众人便发出阵阵惊叹。当年正邪大战,天山一脉虽然也有出力,但只是掌门人和弟子前来,神秘圣女并未出现过。如今一见,他们方知世上原来还有如此佳人。按理说白渺身边的几个妻妾都是绝色美人,便连那魔教妖女瑶瑶,都有着倾国倾城的姿色,可这位圣女一现身,即便她带着面纱,也仍旧叫人感到惊艳! 玫瑰仙子也冷,然而她的冷带着凶狠和残酷,圣女的冷却像是自天上而冷,既纯然又遥远,叫人觉得,她这般的女子,即便再冷淡无情,也是合情合理的——神仙怎么能有七情六欲呢?说起来,倒是玫瑰仙子仙气不足与之对抗了。 “用我天山一脉的神器,使的天山一脉的剑法,伤我天山一脉的弟子,白盟主好威风。”清欢两指夹住剑身,一双美目如同寒冰般熠熠生辉,看得白渺心头一动。他本好色,一见清欢这般气质如仙,心中怜香惜玉,又如何还想与之对抗,便作君子状:“姑娘,在下不愿胜之不武,请姑娘挑把兵器,在下再与姑娘一战。”说着抽身到几米外,还作了个揖。 清欢淡淡望了他一眼,心里失笑,也是很久没遇到过小瞧她的人了。思及此,她面纱下的唇瓣微微扬起,水袖一挥,道:“我若是要降你,何须兵器,我要出手了。”了字刚出口,她便已到了白渺身前,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将冰雪剑自他手中夺了过来。 白渺愣住了!这么多年了,他从一个默默无闻的毛头小子变成今日人人敬仰的武林盟主,从来没有人能从他身上占便宜!他惊愕地望着自己的手,深知用“没注意,不小心”之类的话来解释是没有用的,高手对决之时一分一秒都极其重要,而他竟被人夺走了兵器!他的嘴唇动了动,过了会儿,才道:“即便姑娘趁我不备将宝剑夺走也是无用,宝剑已认我为主,不会再另认新主。” “这个你不必担心,我自有办法。”清欢慢慢抚摸剑身,手指所到之处,剑身纷纷龟裂开来落到地上,那锋利的宝剑竟变成了透着淡淡蓝光的透明色!清欢将宝剑随手抛到身后弟子怀里,才淡道,“连这剑到底如何使用都不知晓,还敢说它已认你为主?” 好大的脸呐。 聪明人在这个时候都会立刻示弱,承认自己是技不如人,然而白渺却非常厌恶那种被人瞧不起,落败于人的感觉。他咬咬牙,心下不服,便向清欢挑战:“在下还想与姑娘切磋,请问姑娘意下如何?” 他已经打好了如意算盘,即便这天山剑法他不及她,但迷魂大法,总能用吧?在这之前,迷魂大法可从未失败过。想到这里,白渺那不甘和愤怒就褪去了,这女子再如何在他面前嚣张,最后也会如同玫瑰等人一般臣服在他胯|下!他倒是想看看,这清冷出尘的神仙疯狂爱上他讨好他的场景! 一个人要是猥琐,那是从里到外都透露着猥琐之气,清欢懒得看白渺脸上表情,道:“请。” 不得不说,虽然白渺这个人卑劣自私,但武功却是极好的,他身负数种武功却能尽数消化吸收,必定也是个根骨奇佳的练武奇才,可惜心术不正,这样的人还不如没有本事。 至少没有本事的话,他就不会去害人。 清欢也没有留情。天山一脉的功夫最讲究的就是一个美字,于是众英雄就看见那抹纤细白影,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尽皆是衣袂飘飘青丝飞扬,当真是美不胜收,一举一动都像是在跳舞,叫人觉得赏心悦目。反过来看白渺就不行了,一纯大老爷们儿,众英雄表示他们不忍直视。 白渺在跟清欢交手后就发觉了不对劲儿,两人对掌时他明明盯住了对方眼睛,使出了迷魂大法,可为何对方那双冰雪般清冷的眸子里却没有丝毫波动?玫瑰仙子也是意志坚定之人,当初却没能抗拒他的功夫,为何这女子竟一点影响都没有?! 他心下一慌,顿时感到了吃力,清欢本来就是在逗他玩,没打算要他的命,而且在没有取得此人信任将那几个妹子都搞定之前,她暂时还需要白渺继续当这个武林盟主。于是在一掌相击过后,清欢优雅回到白纱软轿之中,白渺却狼狈地退了好几步,被玫瑰仙子堪堪扶住,担忧地唤了声:“夫君。” “承让了,白盟主。” 白渺这下脸丢大了,但他心中知晓,清欢已是手下留情。这世间可真是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从前白渺春风得意的时候可从未想过世上能有人比自己更厉害!要知道这些年来他已经可以称得上是打败天下无敌手了,今天却狠狠吃了个亏。 他心中顿时有了计较,若是能把此人的功力吸干净……那么他就能真正的天下无敌了吧?!   第十五碗汤(六) 清欢顺应了白渺的心意,主动提出因为剑谱和神器滴血认主一事,要留下暂住数日,这提议正合白渺心意,于是他力邀清欢在自家山庄住下,清欢也答应了。 众英雄都有几分风中凌乱的感觉,所以他们讨论的这么热火朝天……最后关他们屁事啊?!然而表面上的功夫还要做,天山一脉实力强的可怕,他们决不能同她们作对,是以清欢虽然在山庄住下了,但每日前来拜会的人却不少。 至于瑶瑶……早溜了,她一向最识时务,知道有清欢在,自己绝对讨不了什么好,于是干脆打道回府,再把今日所见所闻跟教主如实禀报,相信看在神器和天山剑谱的份儿上,教主不会对她怎么样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教主得知天山一脉的剑谱与神器流落江湖,又在白渺手上,非常激动,下了死命令,不择手段也要把这两样东西弄到手。瑶瑶也想啊,她的武功虽然已经很厉害了,但如果跟清欢或是白渺比起来完全不够看,人家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她,所以,她也很想学这功夫,于是易了容,化作一个婢女混进了山庄里头。 清欢入住山庄后基本上不见白渺,但对于武林同道的拜会却不能拒绝,天山一脉再高冷,日后也要跟俗世中人打交道,她也不是那么食古不化的人。借用了人家的身体,自然不能不办事。 可能是对那天清欢所说的惩罚耿耿于怀,青衫美人一直避免跟清欢见面,她对白渺是真爱——任哪个妹子从小到大只见过自己亲爹一个男人,再突然捡了个男人回家都不会不死心塌地的。虽然后来出山发现世上有很多男人,奈何自己的身子已经给了对方,而且白渺对自己也可以说的确是温柔体贴,所以青衫美人是完全没有被迷惑,自己选择留在白渺身边,做他那么多女人中的一个。 清欢最大的目标是剑客妹妹,只是这姑娘……怎么说呢,青衫美人已经足够温柔了,她却更温柔,温柔到简直有些犯贱的地步,她仔细观察过她跟白渺相处的模式,不管白渺想做什么,剑客妹妹都全力支持,哪怕他在床上做到一半想去找别的女人,剑客妹妹也不会拒绝。 ……可在剑客嘴里,他妹妹明明是个娇俏可人的姑娘。这娇俏清欢没瞧出来,倒是愚昧跟盲目一个不少。 每日清晨,女弟子们会早早起来收集露珠,她们虽住在白渺山庄,却并不吃这山庄里的东西,就连露水都会去附近的山上收集。清欢在这儿住的第三天,命人去请了白渺过来。 白渺一见到清欢,就差口水没滴下来了。他一个女人都没有的时候,特别喜欢村里姑娘小芳,现在他女人马上就要五个手指头数不过来了,他却又觉得少了,想要再添一位进去。只是由于清欢不受迷魂大法控制码,所以白渺的心思掩藏的极深,生怕被清欢看出来。 “白盟主,今日请你前来,是想让你将天山剑谱归还。”清欢开门见山,不跟白渺废话。 白渺愣了愣,才讷讷道:“当年在下将剑谱学会后,便将剑谱就地销毁,所以……”见清欢盯着自己,又连忙补救,“不过在下还记得,在下愿意为圣女将剑谱默出来。” “这样最好不过。”清欢的眼神柔和了点。她将冰雪剑取出放到了桌子上。“当初与冰雪剑认主,白盟主滴了自己的血,如今要解除认主,也并不难,只是要麻烦白盟主每隔三日便过来将血滴入剑身,每次只需一滴,白盟主乃是天下英雄的表率,此事还要劳烦了。” 白渺心中其实是一千一万个舍不得,他这么多年了,用过的兵器很多,然而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冰雪剑的,只可惜当时他不知道剑身里头才是真正的冰雪剑,所以认主其实并未完成,此时此刻白渺心里是一千一万个后悔。可这冰雪剑到底是人家天山一脉的神器,光天化日,当着那么多武林人士的面,他作为武林盟主,又焉能夺人神器? 每每想到这事儿,白渺都是一口血噎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好在这持剑的美人令他心动,他真是越来越好奇这面纱下该是怎样绝色的美貌了! 这种好奇越来越强烈,终于,在答应了清欢的要求之后,当天晚上,白渺听下人闲谈,说那如花似玉的天山一脉女弟子亲自搬了浴桶进屋,估计是圣女要沐浴,白渺心里头就有些忍不住了。用过晚膳后,他以去书房看书为名,悄悄到了清欢居住的院落。 他的轻功很好,其实要是天山一脉大大方方将脸露出来,也许白渺还没这么多好奇心,可是都好几天了,这些女子的脸他是一个都没见过。趁着她们沐浴,白渺悄悄在房顶上掀开一块瓦片,望了进去。 偌大的池子里是八个肌肤如雪貌美如花的美人,白渺向来自诩自己的妻妾都是绝色佳人,然而这八名女弟子竟完全不输给他的妻妾!她们或互相泼水或互相擦背,上岸下水时,浑身不着寸缕,真真是美不胜收。八个美人一同沐浴,白渺咽了口口水,他硬了。 但是他不能再继续看下去,因为他最好奇的是圣女的容貌。 知道圣女的功力高于自己,所以白渺的动作放的极轻,甚至用上了一直不敢使用的,来自于老者的邪魅轻功。他趴在屋顶,故技重施又掀开了一片瓦。 清欢没有让他失望,取下了面纱。有那么几秒钟白渺整个人是彻底痴傻的,他从未见过这样美丽的女人!为了防止自己呼吸变粗,他捂住了口鼻,随后盯着清欢放到腰带上的手,心里狂吼着:脱!脱啊!快脱! 然而清欢并没有脱衣,她似是察觉了什么,四下看了看,猛地一抬头——白渺被抓了个正着!他心下大骇,立马飞身逃窜而去,直到回到书房,一颗心仍旧怦怦直跳,竟被发现了……不过她应该不会知道是谁吧?毕竟他只露出了一只眼睛。而且她要追出来的话还有穿上外袍戴上面纱,不可能知道是他,决不可能! 果然,清欢并没有追来,再见面时也没什么异常,但白渺却越来越怀念那天晚上所见到的绝世容颜,他甚至对几个妻妾都失了兴致,一心只想把圣女给弄到手。他就是这样的性格,喜欢一个东西,要是不属于他,他就日夜难寐。 偏偏清欢对他越是冷若冰霜,他就越是心痒难耐,总想着到她面前去,哪怕只是看看她也好。这时间一久啊,就成了执念,本来白渺隐藏的挺好的,谁知某天夜里,他做了个美梦,机缘巧合下,他成了天山一脉的男掌门人,然后将天山一脉所有的美貌弟子都收做了自己的女人!当然,唯有圣女才是他最爱的那个,可是其他的弟子也都是十足十的美貌!从此以后,他左拥右抱,好不快活! 可是这样的梦不知怎么的突然就远了,圣女的面孔从温柔羞怯突然变回了冷若冰霜,甚至离他越来越远,白渺舍不得,伸手去抓,边大叫着圣女圣女! 他身边的剑客妹妹被惊醒,听到他口口声声喊着圣女,顿时怜惜不已,下床拧了湿布巾来给他擦汗,柔声哄劝着,白渺这才逐渐平静下来。 剑客妹妹咬紧了唇。 自打住到白渺山庄以后,清欢还从没主动去找过白渺身边的女人呢,没想到她们竟然主动送上门来了,而且还不是一个人,全来了。清欢数了数,盟主千金,玫瑰仙子,崖下美人,县令小姐还有剑客妹妹……如果加上那个还不算正式加入白渺后宫的魔女瑶瑶的话,白渺此刻已经有了六个女人。 他吃得消吗?不会肾亏吗?每个月30天怎么分配? 清欢的思绪跑到九霄云外,然而在众女眷看来,却是她冷淡以对的模样。她们之中最会说话的县令小姐,其父为官,她也经常和其他闺阁千金打交道,宅斗习惯了,这说话技巧也高,于是其他人一致推选她做代言人。 县令小姐表达了她们的来意,竟然不是嫉妒白渺心系清欢让清欢离开,反而是来游说清欢加入她们“美好的大家庭”的! 县令小姐还说,圣女你虽然身份尊贵,却总是独自一人,进入我们的家,我们就都是姐姐妹妹了,你就可以拥有家人了,这样不好吗? 清欢:“……”这个迷魂大法太好用了,简直比现代社会的催眠术还好用啊!她想学诶…… 见清欢没说话,以为她是在犹豫,于是剑客妹妹主动开口道:“若是你能满足夫君心愿,我愿把我平妻的位子让给你,我做妾就好了。” 清欢:“……”感人。 白渺是给她们灌了什么迷|魂药啊让她们一个个都这么死心塌地?玫瑰仙子最干脆:“你必须同意!必须满足夫君的心愿!”   第十五碗汤(七) 多少年了,没人敢这样明目张胆不客气的命令清欢“必须”去做某件事。她看了玫瑰仙子一眼,当初武林大会上第一眼见到这个姑娘,她就觉得很对她的胃口,这一颗颗的可以说都是好白菜,怎么就被白渺这头猪给拱了呢? 思及此,清欢看向青衫美人:“待到此番事成,你要随我回天山。” “什么?!”青衫美人一听,惊了,连忙摇头:“不!我不回去!我要跟夫君在一起!我不是你们天山一脉的弟子,你没有资格要带我回去!” “你不该这么和我说话。”清欢说。“你娘当年逃出天山盗走剑谱和神器,给我留了一封信,信中说她有孕,求我不要为难于她,又说日后会带着丈夫和孩子来请罪。可是这么多年了,我也没见到她。既然她死了,你便代替她吧。” 听到清欢这样说,青衫美人突然愣住了,她想起爹爹死后娘亲一直郁郁寡欢的样子,想起娘亲临终前的后悔和愧疚,娘亲一直说想回去,想回去,可是青衫美人从来没有问娘亲是想回哪里去,难道……是天山?那个地方真的那么好吗?好到让娘亲不顾爹爹也不顾女儿,穷极一生都想要回去? 既然想要回去,当初又为何要逃呢? “我想你娘肯定后悔了。”清欢坐在主位上,望着面前的五个女子。“世事难料,人心险恶,江湖哪里比得上天山钟灵毓秀,不染尘世。我是你娘的主人,也算是她的师父,你见了我,怎么也要尊称一声师祖婆婆,我现在肯带你回去,过了几日,难保便不会更改心意。” 青衫美人欲言又止,她是个很孝顺很听话的女儿,但她同样爱着白渺,不想离开他。 清欢继续蛊惑:“白盟主身边美人无数,没了你,也会有其他女子陪伴。但是你娘的遗愿,你完成的机会只有一次,你自己思量吧。” “你看起来……跟我年纪相差无几,又怎会是我娘的师父呢?!”青衫美人不相信。 “我已经很老了,孩子。”清欢意味深长的说。“比你所能想到的都要老。” 青衫美人摇着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她性格绵软柔和,又缺乏主见,常常思东向西,最后就不知该怎么办了。对于这样的人,最好的就是替她下决定。 清欢看了这几人一眼,道:“你们可以回去了。” 她都下了逐客令,几个女子也不好再待在这里。玫瑰仙子武功最高,所以最后一个走。然而当她刚迈出门槛的时候,清欢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从侠女成为一个男人的附庸,这一辈子就打算这样了吗?” 玫瑰仙子闻言,有几分茫然地回头看向清欢。清欢就在她身后不远处,一双黑眸深邃而清冷,闪耀着星星一样自信的光芒。那种强大和坚定……好熟悉。 她没有再说话,只是回去后,当天晚上是怎么也睡不着了。玫瑰仙子辗转反侧,她不住地想起自己在没遇到白渺之前的样子。那个时候她仗剑天涯,敢爱敢恨,是人人称道的侠女。而现在,人们再提起她的时候,她就成了“武林盟主的妻妾”,只是这一群女人中的一员。 青衫美人也没睡好,她翻来覆去大半夜,直到快天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睡着。梦里是娘亲苍白而憔悴的脸,她想回去,想回那个神秘而又遥远的地方。她后悔,悔没有跟圣女请罪,悔背叛师门,悔临死前都不能回去。 娘亲的遗愿,是能够葬在故土。然而现在,她却把娘亲留在了悬崖下。青衫美人从噩梦中醒来,她猛地咬紧了嘴唇。 清欢肯见她们不是白见的。这几个妹子多多少少都受到了白渺迷魂大法的影响,所以在答应她们进屋之前,她就在屋里点燃了天山一脉独有的冷香,虽说不能解除迷魂大法的威力,却能够让她们想起最初最纯粹的自己。 跟白渺在一起的日子就好像是被催眠一般,以往的执念,未完成的心愿还有理想跟信念都消失不见了,她们彻底依附白渺,好像一个人就活不下去一样。 其实这女人多了哪有不吵架的,不说别的,就是在白渺当上武林盟主之前,玫瑰仙子跟盟主千金还互相看不顺眼呢,但白渺跟她们彼此谈了一次,她们就开始称姐道妹形影不离了,这其中白渺要是没做什么手脚那才是真的说不过去。 第二天一早,玫瑰仙子和青衫美人就离开了。她们在后半夜见了面,也不知怎的,这一夜变得格外清醒。她们没有去跟白渺说一声便简单收拾了东西,青衫美人是要去崖下取娘亲的遗骨,而她武功低微,玫瑰仙子便提出陪她一起去。 之所以没有跟白渺说,是因为,她们俩都觉得,要是跟白渺说了的话,恐怕她们就不想走了。 从白渺山庄到悬崖,大概需要两三天的路程,这一路上因为二女的美色,招来不少登徒子,途中也曾见过恶霸欺凌无辜百姓乃至于奸|淫掳掠之事,玫瑰仙子武功高,青衫美人智谋高,两人联手,简直就是天下无敌。来回五天的旅途,让她们好像都找回了曾经的自己。 曾经嫉恶如仇的玫瑰仙子,曾经心如止水的青衫美人,她们各有各的美丽,各有各的坚持,本不应该一同被束缚在白渺身边。 离白渺一远,再加上清欢曾经点过的冷香影响,两人开始逐渐清醒,开始怀疑之前的不对。玫瑰仙子在那场英雄救美之前,对白渺是没有丝毫爱意的,可在那之后,她就疯狂地爱上了他,还愿意低下高傲的头颅做他众妻妾中的一个!而青衫美人本想离开悬崖去寻找娘亲的故土,完成娘亲遗愿,但自从救了白渺之后,这个想法也被她逐渐遗忘。 这简直是太不正常了。 所以,两人在互通有无后,回到白渺山庄,无视下人的惊喜,而是先去见了清欢。 “圣女早知道我们会来?”青衫美人打量了下清欢神态,如是询问。 清欢微笑:“你心中不是有了答案么,何须再问我。” “……白渺他……是不是对我们做了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情?”青衫美人问。“这一路上,我与玫儿两人都觉得不对劲,离他越远便越清醒,到了昨天早上,我们都开始觉得这一段时间的自己变了,这是为什么?圣女,求你告诉我!” “迷魂大法,听说过么?” “迷魂大法……”玫瑰仙子先是重复了一遍,然后面露惊愕,“莫不是那日魔教妖女所说,魔教的神功?” “不错。”清欢示意女弟子为二女奉茶。“魔教有两种神功,一种名叫吸星大法,一种便是迷魂大法。前者可以吸取他人身上功力占为己有,后者可是迷惑他人心神以供自己驱使。你们觉得,自己是中了哪一种呢?” 二女面色难看。 迷魂大法。 面纱下的嘴角是笑着的,好在他人看不见。“你们如今清醒也不打紧,武林中人尽皆知道你们是白渺的妻妾,只要你们和他四目相对,他就可以再一次轻而易举的迷惑住你们。然后,你们依然是他最懂事最乖巧的女人。” “求圣女救我们!”玫瑰仙子干脆利落地跪了下来,她肯定清欢有方法! 青衫美人也跪了下来。“求圣女看在我娘的面子上,救救我们!待到圣女离开,我愿跟随圣女回天山一脉受罚,无怨无悔!” “我的确是有方法,可是你们要想清楚了。你们的身子已经给了白渺,他又十分疼爱你们,待到将他真面目戳穿,你们可做好了受人非议的准备?” “我决不会为了这样一个男人毁了自己一生。”玫瑰仙子十分果断。“倘若我们二人皆是中了迷魂大法才会如此,那么其他三人应该也是一样。不能让她们三个再受骗了,也不能让白渺再用这种功夫去骗人,绝对不能!” 青衫美人虽没说话,但眼神和态度跟玫瑰仙子一样坚决。 这就是清欢想要的答案。在现代世界的时候,她经常看到受过性侵的女人忍气吞声嫁给对方的例子,这让她很不解,难道身为女子,天生就要依附男人生活,没了男人便没了主心骨吗?玫瑰仙子的性格她很欣赏,所以她愿意拉她们一把。 伸指在二女眉心轻轻一点,二女顿时感到一阵透骨的清凉从眉心一路蔓延,直至将全身充满。清欢又交给青衫美人一颗药丸:“将这颗药化入茶水之中,让其余三人饮下,她们自然会逐渐摆脱白渺控制。” “多谢圣女!” “去吧。” 离开了圣女所居住的院子,玫瑰仙子与青衫美人对视一眼,都在彼此心中看到了决心。正在这时,白渺来到了她们面前,一副惊喜担忧的样子:“你们两人去哪里了?为何消失五日?为夫都快急死了!”   第十五碗汤(八) 好奇怪,从前看到白渺,她会感到怦然心动,害羞不已,觉得这是世上最好的男子,即使不能成为他的唯一,也是没有关系的,因为能跟他在一起,成为他的女人,每天都能看到他,就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可是现在再看见此人,玫瑰仙子再也找不出一丝一毫让自己心动的痕迹。他的刚正不阿是假的,他的正义之心也是假的,就连他对她们的感情也是假的。 这是个多么自卑的男人。他不认为她们会真心爱上他,所以要用迷魂大法来控制她们的情感,他又是个多么贪心的男人,一个两个都不够,还想要觊觎更多女人。这样的男子……这样的卑劣,摇摆不定,她居然会委身于他? 青衫美人的感觉跟玫瑰仙子差不多,她突然从一个一心为夫君着想的女子变回了从前的自己。她一眼就瞧出白渺眼底的不自在还有怀疑,她甚至想要笑了,竟然救了这样的男人,把娘亲一辈子也没敢练的剑谱跟神器交给了他……她是疯了吗?! 只是表面功夫少不得还要做,青衫美人柔柔一笑,道:“夫君不要太担心,我只是想赶在圣女离开之前,回去把娘亲的尸骨带出来,求圣女满足娘亲的遗愿,将她带回天山安葬。玫儿妹妹是怕我一个人上路有危险,所以才陪我去的。那日离开的时候,夫君你不在庄中,所以我们也就没说,还请夫君原谅则个。” 说完,轻轻一福身。 白渺这才松了口气,觉得这才是他所熟悉的青衫美人,但为了确保安全,他还是又对她们使用了迷魂大法。当二女的眼神更加柔和之后,他才松了口气,宽慰了她们几句,便说有事要找圣女,匆匆离去了。 望着白渺的背影,玫瑰仙子嗤笑一声:“他想要在圣女身上故技重施。” 青衫美人也觉得好笑:“走吧,咱们先把咱们的事儿给做好。” 五人经常一起喝茶,所以青衫美人将药丸在茶水中化开之后,几乎没费多大力气就让其余三人饮下了。但是一时半会儿好像看不出什么来,希望能早日生效吧。 当天晚上白渺意图宿在青衫美人房中,她用月事来了为借口拒绝掉了,虽然早已有了夫妻之实,但是在认清楚这个男人的真面目之后,她一点都不愿同他亲近。 但心中失落悲愤,却也不是假的。曾经一腔深情尽数错负,当真算是自己瞎了眼。 白渺被她委婉拒绝后,便辗转到了县令小姐的院子,两人一番云雨后,搂着县令小姐睡着了,然而县令小姐却做了个奇怪的梦。梦中她还是爹爹的掌上明珠,跟诸多千金小姐来往,曾经扬言自己要嫁给天底下最有才华的男子,要做状元夫人。然后梦境一变,是她不顾爹娘阻拦硬是要做白渺的妾,她哭着求爹娘成全,说白渺令自己心动。 心动……她喜爱的明明是能跟自己有共同语言并且情投意合的才子,为何又会喜欢上大字都不识几个的白渺?爹娘反对,白渺还教训了他们,自己甚至认为白渺出手教训的好!她离家前对爹娘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你们这样嫌贫爱富,瞧不起他,我也瞧不起你们!” 瞧不起爹娘……她有什么资格瞧不起爹娘?他们将她抚养长大,视她为掌上明珠,把她疼的跟眼珠子似的,一心想要为她择一门良婿,让她一生无忧,可她呢?她最后却做了人家的妾…… 剑客妹妹的日子也不好过,她没有梦见太多美好的东西,只有哥哥急切的话语,让她离开白渺,因为白渺是个伪君子,他一直在骗她,她被控制了! 怎么会……怎么会!她一直怨恨哥哥要害白渺,认为是哥哥错在先,白渺只是自卫,失手杀了哥哥实非本意,可是……她好想哥哥,好想哥哥啊! 想他们幼时一同长大,哥哥会带着她放风筝,偷偷带她下山玩,给她买小泥人还有糖葫芦,那样快乐的日子…… 她又看见了面露失望之色的大师兄,他放手了,因为她以死相逼要求解除婚约,大师兄从来没有那样看过她,她让他们失望了,她现在连青云派都不敢回,因为那里再也不是她的家了! 哥哥死了……啊啊啊啊!剑客妹妹从噩梦中惊醒,浑身冷汗,哥哥…… 这一夜,每个女人都难以入眠,惟独白渺仍旧睡得昏天暗地。 清欢在这之前派出去办事的几个女弟子都回来了,每件事都圆满成功,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过了四日,突然,白渺山庄外来了一群官兵,将山庄团团围住,为首的是一名身着甲胄的将军,容貌俊朗威风凛凛,他没有进来,便在山庄门口的广场上,等待白渺出来相见。 待到白渺现身,将军先是抱拳,而后道:“奉皇上之命,前来捉拿天山一脉圣女,请白盟主让个路。” 白渺一听,愣了:“这是为何……” “十王爷被人废去武功并且身受重伤,俱他所言,乃是被一名女子所伤,本将经过排查,方知犯人此刻正住在贵庄。白盟主与十王爷乃是结义兄弟,应该不会阻拦本将吧?” 白渺跟十王爷那属于臭味相投,眼前这将军却是一身浩然正气,他心中自然不愿将清欢交出来,大脑已经开始飞速转动,考虑要如何替清欢解决这个麻烦,从而讨清欢欢心了。没办法,其他女人他还可以用迷魂大法,可这一招在清欢身上使不动,她完全不受影响。 但是她越不受影响,白渺就越是想要得到她。 此刻的清欢老神在在的等白渺派人来请她,她才不信白渺有那个胆子和魄力站到朝廷的对立面去呢。与此同时,她看向了已经拿着扫把把她面前的走廊来来回回扫了三四遍的侍女。 可能是清欢的眼神太有侵略性,那侍女僵硬地抓着扫把,当她扫到清欢跟前的时候,才行了个礼:“奴婢见过圣女。” “有什么话想问我?” “啊?”瑶瑶没想到清欢会这样跟一个侍女说话,她愣了愣,觉得这是非常好的机会,心想,那就趁势把自己的好奇问出来吧。“奴婢想知道,为何圣女不对盟主心动啊?他对您那么好!什么珍奇异宝都送给您,每次看到您眼睛就黏在您身上,难道这还不够吗?为何您却丝毫不心动?” 清欢睨了她一眼,这丫头自以为问的不着痕迹,其实早就露馅了好么,她住的这院子是不许下人进来的,她贸贸然闯进来,还真不像是个优秀的妖女。 比自己做妖女那会儿傻多了。“那你倒是说说,我为何要心动呀?” “盟主对您特别好,特别看重您,为了您,连其他几个夫人都不在乎了。”瑶瑶继续试探。“难道您不喜欢盟主吗?要知道,好多女子都喜欢盟主呢!” “可惜我不是那好多人中的一个。”清欢笑了笑。“你若是喜欢,只管争取便是,只可惜我瞧不上他,一般有能力有主见的女子应该也瞧不上。” ……瑶瑶觉得自己好像被讽刺了,她狐疑地看了清欢一眼,觉得自己应该没暴露吧?可是这话怎么感觉圣女是在骂她呢……奇怪。 本来瑶瑶都没把白渺身边的其他女人当回事,但清欢,她却觉得可以做自己的敌人。自己是妖女,而武林中人称她做圣女,妖女跟圣女的对决,一定很有意思。得知白渺喜欢上清欢之后,瑶瑶更是燃起了熊熊斗志,她想跟清欢比一比,看谁能先得到白渺! 她好不容易混进这个院子,原以为能给清欢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白渺是属于自己的,可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现实跟她设想的不太一样? 倒不是瑶瑶对白渺感情有多深,纯粹是那么多美人都疯狂爱恋着的男人,她身为魔教妖女,很难不心动不好奇,想要掺和进去啊!后来跟白渺有了夫妻之实,她就更想得到这男人了。然而归根究底,若说瑶瑶对白渺感情有多深厚,那就纯属屁话了。 自己想要争取到的,结果被自己当做对手的人压根儿就瞧不起?怎么感觉自己好像也低到尘埃里头去了呢?瑶瑶本来还想,妖女诱惑妖娆,圣女清冷出尘,她很想看看白渺最后会选择谁,结果你告诉她其实从头到尾都是她一个人在折腾,人家圣女根本没跟她抢的打算,而且还非常鄙视她的眼光?! 瑶瑶觉得有几分蛋疼。 她抓着扫把又泄气地扫了起来,边扫边出神。清欢哪里瞧不出她心底在想什么,说到底就是白渺没什么魅力咯,没有被他施过迷魂大法的瑶瑶,对他的感情也不过如此,而那些喜欢他一心为他考虑的,所付出的感情又都是他做过弊的。 到底是性格卑劣虚伪之人,哪里会有真正美好的女子看得上。这世上很多姑娘的眼光都是很好的,她们本身美丽而又真诚,自然配得上真正好的男子。   第十五碗汤(九) 不管怎么说,白渺的面子是要给的,虽说朝廷不惧江湖人,可是一旦闹起什么事端也是麻烦。再说了,十王爷跟白渺还是结拜兄弟,将军也是个明白人,如果不是因为十王爷受伤太重,皇上也不会如此震怒,其实这事儿他压根儿不想管,但谁叫属他离得最近呢。 江湖人也好,十王爷也好,他都不想讨好,也不想得罪。 可是这会他都等了有半个时辰了,去请个人出来要那么久?这白渺山庄是有多大?再说了,是去请一个武林高手,又不是请软绵绵娇滴滴的富家小姐,半个时辰还没出现,真拿自己当个人物了不成? 就在将军万分着恼想要再度质问的时候,便见一阵香风飘来,几个白衣女子搭着一顶白纱软轿,自屋顶飞身而来,婉婉仿若神仙中人。 在来之前将军已做了准备,自然知道这软轿里坐的是谁,当下双手抱拳:“敢问轿中可是天山一脉的圣女姑娘?” “找我何事?” “十王爷身受重伤,武功尽失,末将奉皇上之命,特来请圣女随末将走一番,将事情说清楚。” 将军已是很有礼貌了,从重伤的十王爷口中他知道这女子武功有多高,是以先礼后兵。可惜清欢却是软硬不吃的:“你说的那人,原是皇亲国戚,这些年来,想必那欺男霸女的事情没有少做吧。我只是废了他的武功,却留了他一条命,你该感到知足了。” “你——”虽然不想承认,但将军也知道十王爷的确不是个东西,只是他武功强又身份尊贵,所以从来没人敢说什么。眼下将军听到清欢这样不客气,其实心里也很赞同她的说法,只是赞同归赞同,若是没法将清欢带回去,他拿什么复命啊。 正在将军准备再开口的时候,一道凄厉的哭声突然传了过来:“冤枉!冤枉啊!冤枉!!” 众人都朝着声音来源出看去,将军是一脸不解,其他人则是好奇,惟独白渺脸色煞白。 “冤枉!冤枉!将军!求将军为草民做主啊!”一群人身着粗布麻衣,看样子像是普通百姓。此刻为首的那人直直地奔到了将军马前,率领着其他人扑通一声跪了下去,不住地磕头求将军为他们做主。 将军有点选择困难,他是先把清欢给请回去呢,还是先搭理眼前这些人?与此同时,清欢开口道:“不知这些百姓有什么冤情,将军不替他们伸张正义么?” 声音清冷动听,可以想见那软轿中坐着的是怎样的绝世佳人。在美人面前,男人都是不自觉就要挺起胸膛的。于是将军单手握拳放到鼻前轻咳一声,道:“你们有什么冤屈尽可说来……” 后面那句“本将军自会为你们做主”还没来得及说出来,就被白渺打断了:“大胆!竟敢在我山庄外危言耸听!来人!给我把这群人给轰走!” 一见白渺这态度,将军不爽了,他是朝廷命官,他都主动开口要这些人诉说冤情了,白渺却突然喝一声,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不把他放在眼里?当下心怀不满道:“白盟主这是何意,这些人是我朝子民,本将听他们说两句话也不行了吗?还是说白盟主这地方金贵,本将待不得?” “并非如此,将军请听在下解释——” “不必了!你们说吧,有什么冤情?” “他!”为首的中年男子直直地指向白渺,“此人将我那可怜的女儿奸杀后畏罪潜逃,草民这里有证据,请将军过目,请将军为小女讨回公道!” 你道这来人是谁,正是白渺初初得到老者功力,又开始修炼邪功之时,村里最漂亮的那个姑娘的父亲。白渺没遇到老者之前只是个普通的放牛娃,每日给富户人家放牛混口饭吃,心里一直喜欢那最漂亮的姑娘。可惜姑娘早早与他人有了婚约,只待到了良辰吉日便要嫁过去。所以,白渺找到姑娘表白时,姑娘拒绝了。但她不知道,这拒绝却成为了她死亡的原因。白渺被拒绝后,怀恨在心,一心想要报复这个“嫌贫爱富”的姑娘,又苦于没有本领,谁知在这之后便遇到了老者,于是,在邪功初成,他便潜入姑娘家中,将姑娘奸杀,然后彻底逃离了村子。 当时他是第一次杀人,所以还很慌张,留下了血手印还有随身戴着的粗布帽子。那日天一亮,姑娘的家人发现姑娘已断了气,赤|裸着身体死不瞑目,又在现场看到了白渺的东西,再加上平日里白渺一看见姑娘那火热的目光,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立刻报官。官府即刻派兵捉拿,可惜已经晚了,因为白渺早就不在村里了。 从那以后,官府张贴了通缉令,可惜无人认识白渺——谁会把一个衣衫破烂的放牛娃跟光鲜亮丽又武功高强的武林盟主放在一起比对呢? 直到前几日,有神秘人到了他们家中,给他们留下银子和地图,告诉他们那害了他们家姑娘的人此刻身在何处又是什么身份,并告诉他们在哪一天到,到时候又为他们做主的人,于是这家人才启程赶来呼冤。 将军自然管得,只是……他看了白渺一眼,还是有点不能相信这事儿会是白渺做的:“白盟主,你当真……” “在下根本就与他们素不相识,不知他们为何要陷害于在下,将军请明察!”说着,白渺直视着将军的眼睛,催动迷魂大法。然而很快他就发现这迷魂大法对将军不管用,他只好看向姑娘的父亲,可是出了奇了,在一个普通人身上也不管用! 这怎么可能呢?这几年来他可从来没有失过手! “我维护座下弟子,伤了十王爷,将军尚且要拿我问罪,如今白盟主做出这等事情,将军又要如何?” 将军被清欢这么一问,当下牙一咬,皇上早就想整治这群自命甚高不把朝廷放在眼里,俨然成为另外一个小朝廷的江湖人了,会默许十王爷跟白渺结拜,也是这个原因,若是能将白渺拿下……应该也算是大功一件吧?!于是将军一本正经道:“白盟主,如今证据确凿,还望白盟主能跟本将回去面圣,是非功过,自有刑部定夺。” 一听将军这么说,白渺就知道今天他是没法脱身了,便冷笑道:“刑部?那是什么东西,也敢管我的事?”他扭头朝白纱软轿看去,“我心悦于你,百般讨好你仍旧冷若冰霜,今日竟还随同外人一起想要害我,你可有半分愧疚!” 当日在武林大会上交过手,所以白渺知道自己并非清欢对手,若是今日要逃,那势必不能让清欢出手,所以晓之以情,盼望对方能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岂料清欢却说:“世间污浊之事,卑劣之人,我天山一脉又岂能袖手旁观。我劝白盟主还是选择伏法为好。” 将军松了口气,白渺的武功有多高他是知道的,眼下既然清欢肯出手,他也就放心,不怕白渺能跑了。 玫瑰仙子等女眷也都出来了,她们默默地看着白渺,今日本是青云派及其他几个门派前来拜会清欢之日,刚好也围观了此事。证据确凿,又是朗朗乾坤之下,白渺这盟主怕是当不下去了,一个奸|杀女子的武林盟主? “玫儿!难道你就眼睁睁看着为夫落难吗?!”关键时刻,白渺厉声质问妻妾中武功最高的玫瑰仙子。 玫瑰仙子没有说话,她敢爱敢恨,既然得知了真相又摆脱了控制,对白渺便只剩下了怨恨。一个迷惑自己又夺了自己清白之身的男人,哪个女人会喜欢?没有恨到想将他碎尸万段已是不错了!性格柔和的县令小姐则悲哀地望着白渺:“我们是怎么嫁给你的,你心知肚明,回头是岸,你认罪伏法吧!” 闻言,白渺暗叫一声不好。他左右看了看,作势要攻击将军,结果却是拔身而起要逃! 几缕银白色,肉眼几乎看不见的丝线更快!白渺的脚踝被拉住,整个人便栽在了地上,他穷凶极恶,事到如今也不再在乎自己苦心积虑攒下的名声,只想着要抓个人质,便将目光递向了将军。就在他以指做爪直奔将军的时候,一个青袍男子仗剑挡在了前面。白渺对此人可算是十分熟悉了,他一恼:“滚开!” 剑客妹妹怔怔地望着那青袍男子,半晌,想叫一声大师兄,最后却没叫出来。这样的夫君……她脱离迷魂大法的影响后,才想起那日哥哥被杀时自己也在现场,想起自己对哥哥所说的那些残忍的话,她便悔不当初。 白渺一心想要逃命,下手招招狠毒,男子本不是他的对手,奈何那几缕丝线却成了他最好的助力,每当白渺想要施展邪功,丝线便会前来破坏,甚至还暗自传与他内力好与白渺抗衡! 这一战好像就是给大师兄长脸一般,最后,白渺终是不敌,重重倒地。 他知道,一切都完了。 他仍然是那个一事无成的放牛娃。   第十六碗汤(一) 剑客从醴忘台出来的时候嘴是歪的——笑的。他一看见清欢就上前抱拳,脸上是大写的喜字:“谢谢姑娘!谢谢姑娘!姑娘真是在下的再生父母!” 清欢打量他一眼,她是生过几个孩子,但没有哪个会二成这个样子。“你满意了吗?” “满意满意,太满意了哈哈哈!”剑客手舞足蹈起来,胸口还破个大洞呢,一点收敛都没有。 他能不高兴么!原本的心愿只是妹妹能清醒,其他的他不敢多求,然而现在!现在不仅妹妹清醒了!而且又跟大师兄在一起了!虽然妹妹不愿意这样误了大师兄前程,但大师兄却不离不弃,不仅如此,其他几名姑娘,该回家的回家,该觉醒的觉醒,反正个个都回到了正常的生活里!就连那个魔教妖女瑶瑶,都对白渺不屑一顾,拍拍屁股回魔教继续练功去了! 玫瑰仙子以及青衫美人随圣女去了天山一脉,并正式拜圣女为师,盟主千金与县令小姐则都回家去了,她们美貌而善良,自然能够找到真正的良配。 白渺身败名裂,他偷练邪功却欺骗世人觊觎盟主之位,甚至他根本就不是少林寺的弟子,而是他在神功初成后,遇到那位高僧师弟的儿子,与其称兄道弟,摸清了对方来路后将人给杀了,然后顶替了别人身份!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叫白渺,他的真正名字是李二牛! 人人唾骂,千夫所指,皇帝理所当然地将其赐死,剑客觉得这样的结果不能更美妙,就是叫他再死一次他也会很开心的! 清欢瞟着这家伙在奈何桥上发疯,顿时莞尔,这么久了,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欢脱的鬼魂,心宽又大度,想来下辈子不会再枉死了。 剑客高兴完后又有些伤感,他知道那汤是什么,传说人死后要去奈何桥,奈何桥上有个老婆婆叫做孟婆,孟婆会煮一碗孟婆汤,鬼魂喝掉孟婆汤,就会忘记前生记忆,转而重新投胎。“姑娘……” “嗯?” 清欢以为这家伙有什么话要问,比如说跟之前那些鬼魂问些类似的问题,什么……桥那头是什么样的啊,他喝下这汤会有什么反应啊,能不能不喝啊,下辈子他会变成什么啊……诸如此类。但她万万没有想到,这家伙竟然是问:“你是孟婆吗?你看起来一点都不老。” 清欢:“……”喝你的汤,滚你的蛋。 剑客最后还是饮尽汤水,看了清欢一眼,又说了声谢谢,才举步前行。望着他的背影,清欢笑了,真是个有意思的家伙,要是每个来奈何桥上的鬼都像他这样,他该多省心哪。 清欢伸了个懒腰,可惜她不能去休息,而是要接着等待下一个鬼魂。 等了很久很久……清欢跟吉光小黑都玩累了,按时间应该出现的人也没来。她皱眉,正在这时,谢必安从桥面上浮出,手里抓着个鬼。清欢定睛一看,这便是误了时辰那位了,可是……怎么回事?!这是在搞什么?这鬼看起来不大正常啊。 谢必安面无表情的:“庄主。” 清欢站起来围着那鬼转了两圈细细打量,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属下不知。”谢必安很无奈。“那个世界很多人都变成了这个样子。她死后,鬼魂一直在黄泉路徘徊,行走极慢,属下看不过,才将她给抓了来。” 清欢对这女鬼的外表挺眼熟,这是丧尸嘛,她在现代世界的时候看电影的时候见过,只是没想到竟然还真的有,毕竟所谓的“末世”她还没有去见识。可是按理说,人死之后,鬼魂是有理智的,因为这三魂七魄并没有减少也没有消灭。清欢闭上眼睛感受了下,女鬼的魂魄没有丝毫消损,那这是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她仍然一脸痴呆相? 清欢有个想法,然而奈何桥上没有“人”,所以不能验证。也许因为她跟谢必安都不是人类,所以女鬼才对他们没有反应,毕竟只有鲜活的人肉才能勾起她心底的渴望。 既然魂魄没少,这就是她此刻的状态了,是很自然形成的,清欢摸着下巴想了想,突然有种自己掌握了进化密码的感觉。她极聪明,脑子转的也快,虽然有了几个推论,但是没有确切落实,还是不能确定到底对错与否。 当下她伸指在女鬼额间点了一下,鉴于丧尸的样子太伤眼,清欢好心帮她回复到了生前还是个正常人类的模样。 女鬼的眼睛逐渐开始有神,清欢后退了几步,在等待女鬼清醒的时候趁机跟谢必安说:“以后别叫我庄主了吧,不好听。”感觉跟地主似的,她一不扒皮而不放高利贷。 谢必安僵硬地回道:“……属下不知要叫庄主什么。” 难道桥主会比庄主好听? 清欢:“……以前的主人在的时候,你叫她什么?” 谢必安像是机械化了一样看着清欢:“……孟婆。” 哦……是了,每一个在这里煮汤的女人都叫孟婆,哪怕那只是一个小女孩。清欢发觉自己的嘴角在抽搐,她看着死板的谢必安,说:“那你以后叫我孟姑。”很符合她的外表啊,而且她也一直保持着十七八岁的模样不是。 谢必安说:“可是……孟婆不是一个尊称,而是一个名字。” “反正就这么定了,不许叫我庄主,也不许叫我孟婆。”清欢像是挥苍蝇一样挥开谢必安,墨泽不在她真的感觉好冷清,平时看着墨泽跟吉光小白在一起打滚玩都比跟谢必安说话来的好。 谢必安的面瘫脸上有着淡淡的委屈,几秒后,他恭恭敬敬地告退了。 清欢懒得理他,这家伙从第一次见面就从桥面上浮出来把她给吓了一跳,直到现在也还是这副德性。她转而开始研究丧尸来了,恰好女鬼也彻底清醒了,她先是看看自己的手,又摸摸自己的脸,发现自己完全好了,顿时高兴的要命。然而这兴奋感只持续了不到半分钟,周围乌漆墨黑的环境就让她感到不对劲了。她是重生了,还是被治愈了?如果是重生……怎么会在这个地方?她完全没有印象啊,如果是治愈……怎么可能,四周古色古香,22世纪的时候哪里还有这样的地方,即使是灾后人们重建新家园,也都是按照碉堡的模式来的,力求结实稳固安全,美感早就不重要了。 但是眼前这里……灯火温柔烛影摇红,透着昏黄的光,四周清风徐徐,水面波涛不惊,尤其是面前还有一个做古装打扮的美人……女鬼睁大了眼:“你!你是谁?!” 清欢莞尔,“我叫清欢。” 女鬼仍旧傻眼张嘴一副惊呆了的模样,清欢望着她,问:“你是怎么死的?” “我死了?”女鬼好像很难接受这个事实,她来回摸着自己,“我、我怎么会死呢?我干干净净的,身上的衣服也没破……” “你死没死,自己应该最清楚吧?”清欢问。“你不是变成丧尸了么?” 一提到丧尸,女鬼猛地颤抖起来,那个可怕的世界……她不敢再去回想。可是不回想,不代表记忆就不存在。慢慢地,她哭起来,蹲在地上,哭的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清欢叹了口气,她总是容易心软,于是摸摸女鬼的头问道:“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女鬼一边吸着鼻子一边回答:“我叫于艺,我还有个弟弟叫于航,爸爸妈妈年前出车祸去世了,就剩下我跟弟弟相依为命,我上大三,弟弟才上高二……我答应爸爸妈妈要照顾好弟弟的!可是、可是——呜呜……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大家都变的好可怕,弟弟说出去给我找吃的,然后就再也没回来,我、我想出去找他,却被隔壁的陈阿姨给咬了,然后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呜呜……弟弟,弟弟在哪儿呢……呜呜呜呜……” 哭得那叫一个伤心,清欢却有点想笑,这孩子哭得一点形象都不要,眼泪哗哗的,鼻涕都流下来了,她可能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呢,要知道丧尸,对于没有爆发末世的世界而言,那基本上就是一个电影一个故事一个科幻小说,怎么可能是真的呢? 所以,当灾难来临,很多人都会崩溃。 那个世界,估计也要崩溃了吧。 清欢知道,每一个空间都有很多世界,这些世界数不胜数,但唯一一点就是它们永不消亡。也许会崩坏,也许会退后,也许会异变,也许世界上不会存在人类,但它们永远都是客观存在的,除非是到了时间,否则它们永不会死去。 她算过了,女鬼于艺的世界正处于异变中,也许人类会被淘汰掉,但世界最终走向正轨。于是她弯下腰,问:“你有什么没有完成的心愿吗?” “弟弟……”于艺吸着鼻子,眼睛里闪着光,“我希望一切都恢复正常,不想看到大家变成那个样子!” 清欢瞬间……了,找弟弟还不算,还要拯救世界?   第十六碗汤(二) 在那个奇形怪状的尸体扑过来的那一刻,黑豹打出了自己最后一发子弹。从那之后他的枪就没用了,只能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本来他是受雇于某军火大佬的自由佣兵,可不知为什么,那天晚上所有人都变得很奇怪。几乎只是一瞬间的事,大佬就从一个秃头啤酒肚的中年男人变成了稀奇古怪的尸体。 黑豹给了大佬一枪,大佬却没死,直到他的脑袋被轰烂,整个肥胖的身躯才砰然倒地。 别墅里所有人都发生了异变,除了曾经在某传染病疟疾又战火频发的某洲待过的黑豹,无一幸免。从别墅里逃出来之后,黑豹觉得可能是那个小保险箱的问题。之前大佬将保险箱交给他看管,然后珍而重之的锁入了保险柜里,黑豹知道大佬一直在跟某强国的神秘实验室进行合作,但他从来只要钱不管别的,所以到了现在,也不知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 从别墅逃出来之后,黑豹并没有松口气,因为他所见到的人都变的极度可怕,他们明明没有心跳和呼吸,也已经死了,但却还能站立和行走,并且极度渴盼人肉。黑豹曾经在路边看到这样的死人在啃啮一具新鲜的尸体。 他对这个世界无爱,但他曾经有个佣兵朋友是个末日论者,每天都在担心世界末日的到来,甚至早早在某郊区铸造了一座地堡,只是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而且,他离那里太远,避难不及。如果能活下来的话,希望能够跟这个朋友碰面。 变成死人的很多,但也有少部分人像黑豹这样保持正常,所有碰过那个小保险箱的人都变成了死人,惟独黑豹还活着,大佬之所以给他十倍的佣金,也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接触了保险箱却不会死的人。 也许是因为他在战火连绵的那块土地上有过什么奇遇,但黑豹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了。因为整个世界都在走向灭亡。 他不是个好人,却也不是个坏人,他的目标是战友的地堡,所以他坚定地往南走。然而越往南死人越多,黑豹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是不是出了问题。一路上他救了很多人,但所谓的救,也只是暂时性地把他们从死人口中拉出来,之后他就无能为力了。末世之中,大家各凭本事活命吧。 但现在黑豹无比痛恨自己那少得可怜的恻隐之心,他在经过这个小城市的时候,进城来找干粮和水,结果在地下通道里发现了一个正被死人扑倒的家伙。黑豹用了一颗子弹救了他,这人千恩万谢后,不到半个小时,就朝他扑了过来。 黑豹的最后一颗子弹就送了这人上路,对方脑袋崩裂的那一刻,带着腥味的脑浆炸开来,一片狼藉。他倒吸了口气,这才知道被死人咬过或是弄伤的正常人也会变成同样的行尸走肉。 身为最优秀,处于最顶层的佣兵,他实在不该因为对方只是个少年就掉以轻心。 现在他到了地下通道的出口,对面很美好的有一家小商店,但悲剧的是这条小街上,至少有二十个死人。 黑豹想再退回去也晚了,新鲜的人肉味已经招来了这些家伙。它们的眼球有的腐烂挂在眼眶外头,但却仍然能够精准地朝黑豹身边摸过来。好在它们行动缓慢,黑豹还有点时间。 他用了大概十五分钟解决掉这些家伙,然后也累的没力气了,在这之前他已经整整十天没有吃东西。以前出任务的时候他曾经保持过十五天不进食的记录,然而现在他却感到身子里有股火在烧,让他头脑发昏。黑豹没有受伤,他一直都在很小心地和那些死人保持距离,所以他猜测应该是那个小保险箱的缘故,虽然他碰了没死,却也不避免要受到影响——至少体力差了很多。杀二十几个人,他用不了十分钟,但现在十五分钟他已经感到非常疲惫了。 当最后一个死人再也造不成威胁的时候,黑豹勉强支撑着自己走到小商店门口,伸长了手去够一瓶矿泉水,可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这段时间以来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类似野兽的嘶鸣声,如果不是躲得快,黑豹相信自己的一只手已经没了。 但即便如此他也没能躲过另外一只死人的攻击。 黑豹被扑倒在地,死人张着腐烂发黑的嘴巴,里头的舌头断了一半,眼睛血红。这些人死了以后力气都出奇的大,如果不是速度不快,能力开始下降的黑豹根本就没法走到这里。 他一手抓住死人双手,一手抵住死人下巴,但之前那只阻止他拿水的死人也开始摇摇晃晃走了过来。 该死,难道今天他就要交代在这里了不成?想他黑豹一生叱咤风云,人人听到他的名字都望而生畏,他是佣兵界的传奇,但现在他却被两个死人制住了。就在这自厌的情绪马上就要将黑豹淹没的时候,就在他已经死心准备自杀的时候,趴在他身上的死人却突然不见了,整个人一轻! 黑豹抓紧机会一个翻身从地上爬了起来,抽出匕首谨慎对敌,却发现那两个死人的脑袋已经没了。 “啊,脏死了。” 这声音……黑豹猛地抬起头,就看见小商店二楼的窗户上坐了一个女人。 说是女人也不太恰当,因为她看起来顶多十六七岁,扎着两个长辫子,那辫子又黑又长,于是显得一双大眼睛尤为动人纯净。 黑豹混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但这小丫头片子却真是美得让他移不开视线!皮肤雪□□嫩,还穿着一条干干净净的裙子,此刻她坐在窗台上,看起来就像个可爱的小天使! 大概是因为这一个多月以来所见到的都是肮脏污秽,所以小姑娘便显得更加干净清澈,跟周边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黑豹用了五秒钟才反应过来小姑娘说的脏是指他。不知为何,黑豹有点窘迫,他觉得在这样的小天使面前,自己这蓬头垢面满身血污的样子实在是不大雅观,便对小姑娘道:“你坐在那里很危险。” 清欢笑嘻嘻地打量着这个已经脏到看不出长什么样子的男人,她跟在他身后大概有半个月,但他一直没发现她——当然,其实是她不想被他发现。经过这半个月的观察,她觉得这个男人是可以信任和扶持的。于是她作势要从二楼跳下去,黑豹见她要跳楼,一颗心险些从胸口跳到嗓子眼儿,这么点距离对他来说当然没什么,可是对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来说就太危险了!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伸出手去接她,清欢就已经利落地站到了他面前,背着小手跟他说:“跟我来。” 黑豹就像是被蛊惑了一样乖乖跟了上去,清欢把他带进了那家小商店,令人惊讶的是,里头仍然是干干净净的,这家人可能就在刚才被杀掉的那几个死人之中,黑豹喘了口气,他的目光全在食物上。 “吃吧。”清欢对他笑了笑。 清欢不晓得自己得在这末世待多久,但是她真的很担心自己的伙食问题。虽说吃不吃都可以,但是有吃的当然比没吃的好。 黑豹是饿坏了,桌上的三菜一汤还有一小锅米饭被他吃了一干二净,连菜汤都泡着米饭吃光了。直然后他吃饱后才愣住,迟疑地问:“你……吃了吗?” “我当然吃过啦。”清欢耸耸肩,抱着瓶牛奶插了吸管小口小口的喝着,“我建议你洗个澡。” 黑豹其实也早受不了自己身上这味儿了,但是这附近安全吗?职业习惯,他在洗澡的时候都把武器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洗过澡后清欢窝在沙发上,黑豹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很清楚地看到了小姑娘震惊的眼神。 他只穿了短裤,上身□□,露出漂亮的肌肉还有满身各式各样的疤痕,简直就是行走的荷尔蒙,男人味十足。清欢打量着黑豹,他长得很好看,不能说是清欢见过最帅气的男人,但绝对是最强悍最凶狠的。薄唇黑眸,鼻子高挺,十分有型。 “我叫清欢,清水的清,欢乐的欢。” “黑豹。” “黑豹,是真名字么?”清欢歪着脑袋问。 黑豹对她笑了一下,觉得她实在是可爱又招人疼。“不是。” 就在黑豹以为清欢会继续追问他真名的时候,她却只是哦了一声就没再说话,指了指茶几上的衣服:“你穿那个吧。” 黑豹也不矫情,当着清欢的面把衣服给换好,然后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的家人呢?刚刚的死人……” “他们不是死人,他们是丧尸,你没看过生化危机么?” 黑豹摇摇头,他从来不看电影也不看电视。 清欢眨眨眼,对他招手:“刚好这有碟呢,你要不要看?”说完,她像是小巷子里兜售黄碟的猥琐小贩一样,变戏法般刷刷展现出几张碟片。 黑豹:“……”   第十六碗汤(三) 四个小时后,看完了三部有关末世的电影的黑豹感觉整个人都斯巴达了。他望着清欢,不明白这小丫头为何这么快活,这么沉重的世界……她却完全不受影响。 “我不知道以后这个世界会怎么发展,但是……大致上跟电影是有些相似的,希望你做好心理准备。”清欢笑眯眯的说。“你不是要去找你的战友吗,带着我好不好?” “好。” 原以为自己还得说服黑豹的清欢一下就愣了,虽然路上她已经确定这家伙是个面冷心热的人,但是他们还是陌生人诶,他竟然连想都不想就说好。黑豹的想法其实很简单,他没有去想清欢是不是有目的接近他,他不过就是个佣兵,谁给钱就受雇于谁,没有什么好被人算计的,而且她一个小姑娘,把她留下来未免也有些说不过去。 他的生命中难得有光明和美好,如今一个天使出现在面前,他又怎么舍得让她沾染上污垢。 于是两人就这么说定了,当天晚上在小商店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赶路。小商店的车库里还有辆私家车,配置一般,但总比徒步好,清欢把所有能吃的能带的全堆在了车上,又收起来一些——墨泽当初给她这个能力取名叫做空间,但她的本事比这大多了。 上了车清欢就窝在副驾驶上,经过一夜相处,黑豹现在基本上是拿她当小孩子看,还要她叫他哥哥。清欢表现的很乖很软,一口一个豹哥叫的别提多亲密了,她笼络人心有一手,这使得黑豹险些把她当成易碎的水晶娃娃来看待。这家伙看起来那么精明,却从头到尾都没问一句清欢是谁是怎么在那儿又怎么活下来怎么救他的,他好像把当天那两个无缘无故被爆头的丧尸给忘了。 但清欢知道不是,这男人看着粗犷彪悍,其实心细如发,她不想说的事,他就不问,但又能够十足的信任她。 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良品。 她刚降临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是在黑豹身后,他当时跟丧尸斗殴没看见她,她也就没出声,然后发现丧尸根本就不理睬她。清欢有点失落,她的存在对于丧尸来说好像是很自然很正常的,走路的时候互相碰到了,那些家伙居然还会主动避让!清欢在它们跟前来回晃,手伸出去让它们咬,它们还一副避之唯恐不及的样子,简直伤她的心。 这具身体不是人类,虽然是实体,却是她幻化出来的,心跳呼吸都有,血液也在流动,健健康康米分米分嫩嫩,可惜就不是丧尸嘴里那口菜。 所以这末世里,人类反而比丧尸更危险——对清欢而言。 他们一路向南,南方是大城市集中的地方,人口密集,丧尸也超级多,清欢已经预料到未来会是怎样一片腥风血雨了。 她叼着根棒棒糖翻着漫画,那个悠哉啊,旁边黑豹开着车,见她这副嘚瑟的小样觉得好气又好笑,前一个城市他们停下来进城补充了物资,清欢非要抱几本漫画上来,他也没拦着,否则这旅途也实在是太枯燥了,除了听广播就没别的消遣。 但是身边有这么个可爱的小天使,黑豹觉得非常快乐。 她又乖又懂事还做得一手好菜,黑豹孤独了半辈子,也是认识了清欢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开怀大笑。为了避免遇到丧尸潮,他们会选择比较偏僻的路线,广播偶尔还能搜到一个频道,但是越来越少,这场灾难降临的太突然,人类变成丧尸的几率是四分之三,只有少数人得以幸免。 清欢仔细问了黑豹的情况,两人讨论一番,觉得可能是辐射或是病毒的问题,不过他们都对这方面不了解,所以也只是猜测,丧尸来势汹汹,他们这三天甚至没有见过一个活人。 晚上他们也在车里休息,丧尸不会伤害清欢不代表它们对黑豹也会另眼相看,基本上在丧尸眼里,黑豹就是一块会行走的肥肉,它们垂涎欲滴尚且都来不及。 黑豹也有了丧尸会进化的观点——一部分来自于电影,一部分来自于他敏锐的观察。别的不说,只说遇到清欢那天,小商店里头那两只,险些让他栽在那儿的那两只,似乎就已经能稍微思考了。他们不像普通丧尸一样只知道四处觅食,甚至在黑豹杀光街上其他丧尸之后依然隐忍不发,判断黑豹需要食物和水,所以蛰伏在商店里等待。 他们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到达了目的地,但是黑豹却扑了个空,地堡还在,但地堡里已经被清空了,没有战友的身影。清欢从入口跳下来四处打量,说:“这里其实不是很安全,离城市太近了,早晚丧尸找过来。” 黑豹看见了地上刻着的暗号:“清欢。” “这是什么呀?” “我们曾经并肩作战时用的暗号,这家伙没死,他是转移了,并且给我留了暗号。” “我们要去找他吗?” “你想去吗?” “嗯……去吧。”清欢咬了口棒棒糖。“找点事做,人多力量大,能够聚集到多一点的人,说不定能有什么新发现。既然丧尸在进化,没道理人类就不能进化。” “进化……”黑豹重复了一遍这个词,他现在的身体越来越差,但他一直没有对清欢说,现在的他,比起末日之前至少弱了三分之二。不过好在地堡里还有一辆装备完全的越野车,武器充足。“麝鼠那家伙知道我会来,所以东西都准备好了。” “他叫麝鼠啊?怪不得这么喜欢打地洞。”清欢翻了翻弹药匣,又放了回去。“这个车子是比咱们开的那辆舒服一些。”她扭头对着面瘫脸的黑豹笑了,“豹哥,你在担心什么?那么多人死掉了,但我们还活着,有伴儿,有车,有食物,有武器,还有希望,你怎么还不开心呢?” 黑豹摸了摸清欢的头,半晌吐出一口气:“是啊,你说得对,咱们休息休息,准备出发!” 可是他还是担心,他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说不定哪一天就会成为她的累赘,到了那时候,他死了,她该怎么办?她还这么小,又这么干净漂亮,黑豹见识过人类最阴暗最丑恶的一面,他几乎可以想象,没有了自己,天使会遭到怎样的觊觎。 他不能死,绝对绝对不能死! 其实清欢早就察觉到黑豹的不对劲了,这一个月里,最开始的时候他可以接连开三天车不打瞌睡,但随后时间越来越短,需要休息的时间却越来越长,而且很不经饿,面色略显苍白,但却带着火气。 这是要觉醒异能的前奏啊。说到这里清欢有一点点的不好意思,黑豹的异能应该是在被那两个丧尸扑倒的时候觉醒的,结果那个时候她不知道,就先出手帮忙,导致到现在都没东西刺激他觉醒,太抱歉了真的是。 女鬼于艺死的太早,都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墨泽不在,清欢只好自己来审视这个世界,对这个世界大体有了些认识。她没有去窥伺未来,没有那个必要,但她仍然知道,从丧尸爆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丧尸在逐步缓慢的进化,同样的,人类也是。 就像是丧尸分等级一样,人类的异能进化同样也分等级。像黑豹这样身经百战最优秀的战士,他的异能觉醒比常人要难,然而一旦觉醒,便能超越常人十倍。他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却讲义气又有能力,加以培养的话,一定能够成为更出色的战士。清欢为了拯救世界也是操碎了心,可惜到目前为止,她只看中了一个黑豹。 当务之急是先让黑豹觉醒异能,她当然可以插手帮他,但是清欢没有。她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存在,如果连这点小事都要亲自插手的话,她为什么不干脆把这个世界直接修正,要费那么大劲? 她是个很好的孟婆啊。 第二天一早,清欢有点担心了,她觉得还是不要让黑豹开车的好,因为他的脸此刻白的吓人。黑豹自己估计也知道,他轻轻将清欢拥入怀中,低声道:“要是豹哥死了,你就用汽油把尸体烧了,免得成为祸害。” “你不会死的,我会帮你。”清欢仰头看他,很认真的样子。“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 黑豹却以为她只是小女孩的撒娇,于是笑笑:“好,那咱们快些走吧。” 他希望能在自己死之前把清欢托付给麝鼠,那样的话他就不必担心她没有自保能力,又因为拥有太过纯洁美丽的外表而遭人觊觎了。在末世之中,美丽和柔弱不再是令人们怜惜的存在,反而成为了原罪。 因此黑豹一分一秒都不想耽搁。他不知道自己还剩下多少时间,但是就目前身体变差的程度,估计撑不了一个月。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明明没有受伤,在接触到小保险箱的时候也没有被污染,可现在他却要变成一个普通男人了。   第十六碗汤(四) 在根据暗号经过一个小城的时候,清欢他们遇到了活人。 他们是一个小队,四个男人跟一个女人,个个看起来都脏兮兮的,估计是很久没洗澡了,身上灰尘泥土鲜血以及不知名的东西混在了一起,恶心的不要不要的,就连脸上都东一道西一道。衣服更不用提,清欢跟他们打照面的时候都能闻到他们身上那股子酸味儿。 她爱干净,实在是不想跟这拨人为伍,而且他们好像也是要找食物,正在朝清欢身后的这家小超市而来。清欢正想往后躲开,就见那个女人指着她大叫:“女人!那里有个女人!” 人就是人,非要强调她是个女人干什么? 男人们的眼神瞬间一亮,当他们看到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清欢时,所有人都激动了!再看看身边这个已经脏的看不出本来样子的女人,哪个更好还用说?末世里,有些人已经抛弃了道德感跟人性。为首油头油脑的那个男人猥琐地吹了声口哨:“哟!看来今天咱哥几个还真走运!” “这么漂亮的小妞儿!老大,咱们该换换口味了啊!”另外一个男人说。 一群人笑作一团,清欢从那个女人眼里看到了快意!女人身上的衣服不仅脏,而且破,胸乳露出一大半,裤腿也只剩一只,比较女性化的部位都露在外头,一个男人还时不时朝她胸口上揉一把。她看起来很不情愿,但为了生存又不得不屈服。 说着便要走过来拉扯清欢,但黑豹已经挡在了清欢面前,他眼神冷酷地盯着对面的几个男人。 为首的男人愣了一下,随即嘿嘿□□:“怪不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原来有男人撑腰呀!”他搓了搓手,眼尖地看到后头装备精良的越野车还有黑豹放在一旁的食物,对其他几个男人说道,“哥几个一起上,把这男人给杀了,妞儿留着,咱们就能换辆好车了!” 说着便扑了上来,以黑豹的身手,对付四个男人根本就是小菜一碟,然而现在他的身体状况非常差,打的很勉强,甚至在打斗中一不留神手臂被刺伤了,清欢倒抽了口气,叫了声豹哥! 某个男人抬头贪婪地盯着清欢:“待会儿,待会儿哥几个让你把哥哥叫个够!哈哈哈哈!” 黑豹的力气完全使不出来,他又开始感到大脑发晕,整个人像是喝醉了般感到天旋地转,难受的要命,与此同时,为首的男人狠狠地将他摁在地上用力挥拳!一下一下毫不留情! “豹哥!”清欢冲了上去,然而她能有多大力气,轻轻松松就被人抓住,双手反剪在背后,那人甚至还猥琐地摸了她细嫩的小脸蛋儿一把,“真嫩哪!老大,快把这货给解决了,咱们好享用享用小妞儿!” 老大嘿嘿笑了一声,又是一拳揍过去,黑豹吐出一口血来,他恨死了此刻无能为力的自己,看着清欢被人直接摁在地上,一个男人抓住她双脚,一个摁住她双手还在解她外套的扣子,他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力气,竟然瞬间将老大给掀翻! 被掀翻在地的老大一骨碌又爬了起来,对着黑豹冷笑:“我看你小子他妈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说着,扭头对手下道:“把这妞儿给我扒光了,老子叫这小子亲眼看这妞儿被艹哭!快!”说完,双手一张,不知哪里来的指头粗的绿色植物将黑豹牢牢捆了起来!黑豹完全不能动弹之后,老大走过去一脚踢中黑豹肚子,想要再骂他两句,可对方的眼睛却如同野兽一样闪着嗜血的光,老大被这目光看得心底一咯噔,竟然没来由的慌乱起来,为了掩饰这种情绪,他狠狠地一拳挥到黑豹脸上,骂了一声:“妈的!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黑豹仍然盯着他:“你敢碰她,我一定会让你生不如死。” 这句话他是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沉静冷酷,老大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随即强自镇定,“老子会怕你?老子就当着你的面上了这妞儿给你看!” 说着不管被捆起来的黑豹走向清欢,边走还边解自己的皮带。此刻清欢已经被剥的只剩下一件衬衫,只要衬衫除下,她身上就只有内衣了。此刻抓住她双手的男人一手制住她,一手粗鲁地将她高档的丝质衬衫撕开,噼里啪啦,扣子四处迸溅,露出可爱的少女内衣来。 虽说身边一直有女人可以发泄,但那个女人哪里比得上清欢美丽娇嫩,看这小样儿可能还是个雏儿呢,老大的口水险些滴下来,他舔了舔嘴唇,回头对着黑豹嘿嘿一笑:“真是会享受,带着这么漂亮的妞在身边,现在我们哥几个来替你享受享受!” 清欢不住地挣扎,尖叫着:“豹哥!豹哥救我!豹哥!” 黑豹疯狂地挣扎着!藤蔓竟然因此开始松动!老大见状,抬起准备撕开清欢内衣的双手,于是藤蔓就又加重一层,黑豹更加难以动弹,与此同时,他感到心头有一股愤怒的火!那股火越烧越烈越来越旺盛,在老大的手抓住清欢的胸衣时终于化作了炽热的烈焰! 只是几秒的时间,黑豹周身的火就将藤蔓燃烧殆尽,接下来谁都没看清楚他的动作,只知道当他们回神时,漂亮的妞已经不见了,而他们的肚子分别受到一记铁拳,强悍如异能者老大,也因为那极大的力道呕出了一口酸水,然后竟然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黑豹单手把清欢搂在怀里,给她裹上被男人们丢开的外套,清欢露出笑容:“豹哥你真厉害!” 厉害…… 黑豹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不舒服的感觉,甚至还觉得精神非常充沛,体能比正常时候还要强!这是怎么回事? 不过他没有想更多,而是噼里啪啦掰着手指,问:“我说了,会让你们生不如死。” 他笑了。 这种面瘫笑起来的时候太可怕了,清欢都有点瘆的慌。她可惜地望着那件被暴力毁掉的衬衫,她很喜欢的说……“等等,豹哥!先问问他们,刚才他手上的藤蔓是怎么回事。” 这段日子他们的车里连广播都搜不到了,所以并不了解目前这个世界都有什么变化。 黑豹一脚踩在老大的重点部位,看到他因为剧痛而面色惨白求饶,冷声问:“说!” 于是老大抖着声音告诉了他。 黑豹只跟清欢在一起,两人又都没再见过活人,所以不知道,现如今人类里开始出现了“异能者”,异能者的类别分为金木水火土,而他是个初级的木系异能者,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才成为了团队中的老大,跟着他的几个人都没有觉醒异能,好像这东西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要看运气。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 大概知道了这些讯息,黑豹就干脆利落的要杀人。老大吓得屁滚尿流,不住地恳求他别杀他,自己什么都愿意做。可就是这时,那个女人却扑了过来,黑豹冷眼看着她抓起地上的匕首捅进了老大的胸膛,然后其他三个没有还手能力的男人也被她杀了,最后,女人跪到了黑豹面前,仰起头说:“我是被他们抓到的,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这几个月,他们一直在我身上发泄兽|欲,求求你了,带我走吧!” 清欢把外套扣好,对黑豹说:“豹哥,我们该走了。” “嗯。” 女人扑过来想要抱住黑豹的腿,但黑豹哪里是那么容易近身的人,他迅速躲开,拎起食物放到车上。于是女人转而过来乞求清欢,认为女孩子心肠软会答应她,清欢却轻轻弯下腰凑到她耳边:“别以为我是傻子呀,你因为自己遭遇悲惨,就想要拉我下水,刚才那群人要杀我们的时候你可没求情。自求多福吧。” 她对她充满恶意,清欢就不计较了,但要她带上这样一个人,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于是女人只能看着越野车绝尘而去,而她——没有武器,不会开车,如今依附的男人们死在她手里,天知道她接下来会怎么样。 清欢在后车座上换衣服,黑豹无意中从后视镜里瞄了一眼就再也移不开视线了。她背对着他,背部线条优美流畅,皮肤白嫩如雪,那一抹小腰他两只手就掐的过来,此刻她正在调整内衣带子。估计是对黑豹的人品很有信心,所以连头都没回。 黑豹咽了口口水,别开了眼——三秒钟后,又忍不住看了过来。 清欢正在用湿巾擦拭身体,被压在地上的时候她身上都弄脏了,现在没条件洗澡,只能用湿巾擦一擦。手边的白衬衫几乎和她的皮肤一个颜色,黑豹看得口干舌燥,他是个自制力极强的人,一年半载没有女人也没关系,然而此刻他有些紧张,窈窕的身子似乎在勾引他,让他无法把持住。 好在三分钟后,清欢清理完毕,把衣服重新传好,黑豹也松了口气。 他实在是太高看自己的意志力了。   第十六碗汤(五) 换完衣服,清欢撕了根棒棒糖含着,然后坐在后座,巴着驾驶座问:“豹哥,刚刚你手上的火,我能再看看吗?” 黑豹从善如流的单手开车,另一只大手手心向上,瞬间便燃烧起火苗来,他怕吓到清欢,所以把火控制的很小。清欢笑眯眯地问:“那你现在是不是身体好了呀?这火你能控制得了吗?” “好了,能控制。”黑豹有问必答,他轻轻一握拳,火苗便消失了,引得清欢好奇地抓着他的大掌翻来覆去地看,觉得很神奇。黑豹的手心被她来来回回的摸感到痒痒的,那种痒不仅是身体上,还是心里的,就像是有人拿着根羽毛在逗他一样。 “不会再说什么如果你死了就让我把你烧了的话了吧?”清欢拽着他大手摇啊摇。“我可不想再听这种话了。” “不会了,我保证。” 两人相视一笑,突然,清欢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又道:“对了,豹哥,刚才那个人说他属于初级异能者,也就是说会有中级异能者甚至是高级异能者的存在,换句话说,异能是可以增强和成长的,甚至还可以再进化,对不对?” 黑豹想了想,说:“我觉得你说得对。” “可惜我们什么都不知道,现在也没有广播和新闻听了,也许我们该去找有人的地方,问问他们。” “跟着这暗号走,麝鼠最擅长的就是探测情报,到时候我们见到他,就会知道很多事了。”黑豹沉声说。 清欢点点头,正在这时,清欢耳朵一动:“豹哥,前面有丧尸,我们要小心点才是。” 黑豹对于清欢某些方面特别突出的能力已经习惯了,他对清欢基本上是盲从的态度,大概开了十分钟,果然,前头的收费站那里,有一个手持木棍的女人。女人神情坚定,目光有神,正在和七八只丧尸对峙,丧尸动作缓慢,而她动作非常迅速,并且直击要害,然而尽管如此,不远处还有更多的丧尸闻到了人类的气息,摇摇晃晃地朝这边走来。女人看起来非常焦急,清欢对黑豹说:“豹哥,我们去救她。” 黑豹连为什么都没问,便改换了和女人临近的车道加足油门冲了过去,然后在接近女人的时候,清欢一把将车门打开,伸出手:“抓住我!” 女人用惊讶的眼神看了她一眼,果断地伸出了手,清欢用力一拉,女人借力一跃,便扑在了清欢身上,黑豹继续加大油门,撞开了几只丧尸飞快向前行驶。有个丧尸扑倒在挡风玻璃上,被黑豹利落甩开,但是玻璃已经脏的没法看了,黑红一片的,只好动用雨刷。 “啊……”清欢呻吟一声,这女人看着瘦,为什么那么重……“你可以从我身上下来了吗?车门还没关……” 黑豹瞧她俩绞成麻花的样子就好笑,伸手帮忙把两人分开,好在两人都瘦,车子又大,一个副驾驶坐两个人也勉强可以,清欢顺势关上车门,这才松了口气。 公路两边三三两两的丧尸在走动,它们对行走中的车子没什么想法,但车子里面的人却是它们非常渴望的,因此会慢吞吞地跟在后头走,直到再也闻不到人味儿了再停下,继续漫无目的的四处晃悠。 清欢拿了瓶矿泉水递给女人,女人感激地看了她一眼:“谢谢。”说完拧开瓶盖咕嘟嘟喝了起来,几秒钟功夫,水就没了一半。清欢好奇地看着她,问:“你怎么会在收费站呐?” 女人面上闪过一抹痛苦之色,“我本来是开着车的,带着我妹妹……还有男朋友。” “哦。”清欢露出“你不用说了我懂得”的表情,看得女人满腔心酸没来得及控诉就无语了,“我话还没说完呢……” 清欢利落打断:“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妹妹跟你男朋友早就私下有染,两人都背叛了你,于是趁着末世,就在高速上把你给甩了对不对?你在高速上多久了?” 女人:“……你还真是个猜谜小能手啊。” 清欢嘻嘻一笑,黑豹莞尔:“她不是在夸你。” 女人舒了口气:“你说的没错,我已经一个人在这破公路上走了大概有一个多月了,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周围那么多丧尸,一路上我都数不清自己干掉多少个了。你说我是不是该谢谢他们?他们走的时候,连瓶水都没给我留。”如果不是她有空间的话,如果不是空间里有食物的话,她早就死了。 清欢跟黑豹对视一眼,安慰道:“你别太伤心,对人渣不值得。”她释放出无限善意,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她当然知道这女人是谁! 女人对着清欢感激地笑了笑:“谢谢你,不然我真不知还得再走多久。”她苦笑两声,自嘲,还会对那两个抱有希望,她真是世界上最愚蠢的女人。上一世被他们害得还不够惨吗?重生一次,她竟然会以为事情会有另外一种发展。她真想问问,他们可有半分把她当亲人的意思?如果不是她早有准备,她会和上一世一样,死在公路上,然后成为进化丧尸! 但这一次她不会了!她决不会死,也决不会变成可悲的丧尸,最后被那两人爆头抢走晶核!绝对不会! 女人身上散发出极其强烈的决心,清欢看着她,笑了。她对重生者和穿越者的气息都非常敏感,所以早在她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知道这里有个重生者。但是让清欢讶异的是,这个女人身上并没有强烈的仇恨和灭世的想法,甚至她看了她重生后的表现,这女人甚至没有报复背叛和害死她的妹妹和男朋友,而是希望他们能够改变! 但她又不是个纯粹的傻白甜,同时她还开启了空间戒指,储存了物资和武器,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在那两人将她抛弃的时候,她才能活下来。 善良强大又聪明,而且又不是该到奈何桥的人,清欢决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她笑眯眯地问:“我叫清欢,他是黑豹,你可以叫他豹哥,你叫什么呀?” 大概是清欢笑的太纯洁太容易让人放下心防,女人也笑了:“我叫徐莹,卫徐莹。” “你好。”清欢伸出手,徐莹犹豫了几秒钟,看着清欢天使一样的笑,还有她伸出来的手,半晌,也笑着握了上去。她何必去怀疑这女孩的心呢,她们素昧平生,她肯定不会知道自己身上有什么秘密,而且,在这种时候还肯救人,这妹子一定是个可爱又善良的孩子。徐莹有点恍惚,上一世她被妹妹推出车子不久就被丧尸感染了,然后就失去了理智,直到进化到高级丧尸才开始思考,但却忘了从前的记忆。她真是太傻了,没有记忆的自己,竟然又一次被妹妹所骗,以为她真的是一个好妹妹,作为人类的时候死在妹妹手上,做了丧尸竟然也没能幸免,妹妹却拿了她的晶核进行升级……徐莹眼眶发酸,她自认对妹妹没有一点不好,爸妈去世后,她打工供妹妹上大学,可是为什么到了生死关头,妹妹却对她一点心都没有? 徐莹忍不住想,如果上一世的自己也遇到了清欢他们该有多好,那样的话,她也就不会成为可悲的丧尸了。 “我们一起上路吧,我跟豹哥要去找他的朋友,徐莹,你一起来吗?”清欢真诚地问。 徐莹笑了笑:“只要你不嫌弃。” 她想,她重活一世,老天是厚待她的,给了她囤积物资的时间,也给了她真正的朋友。 她也不知道自己对清欢那种说不出的信任是哪里来的,只是……“你是黑豹?!” “你认识我?”黑豹丢了个眼神过来。 徐莹没敢把自己重生的事情说出来,她怕刚交到不久的朋友会把自己当成怪物。“没、没有……我就是觉得你的名字很奇怪……”老天,黑豹!上一世盘踞末世三大基地之一的老大!为人冷酷阴狠但讲义气,她的妹妹跟男朋友最后就是进了黑豹的基地! 她有点激动,如果这真的是那个黑豹的话,她就不用担心他的人品了,因为人人都知道黑豹有多么强大,强大到不屑做那些卑鄙肮脏的事情!可是清欢……徐莹看向清欢,她进化成高级丧尸后可以思考,但是从没听过名叫清欢的女孩。但是她知道黑豹性格有多么冷酷可怕,然而现在开车的这个人虽然仍然沉默寡言,却很是温和,看着清欢的时候带着笑意。 难道是清欢没有活到那个时候,所以黑豹才性情大变?徐莹越想越靠谱,就以清欢这烂好人的性格,看了人就要救,迟早会遇到白眼狼。徐莹对此深有体会,她妹妹跟男朋友不就是么。 当下,她做了一个决定,她今年都二十三了,清欢看起来不过十六七,还是个孩子呢。徐莹笑了笑,“清欢,你当我妹妹好不好?” “啊??”   第十六碗汤(六) 见清欢吃惊的模样,徐莹这才发觉自己太自来熟了,她立刻放开握着清欢的双手,有点窘迫,又带着歉意:“对不起,我不是……” “好哇。”清欢只是愣了几秒钟,就赶在徐莹把话收回去之前答应了,她笑的非常灿烂,“我也正想要个姐姐呢。” 嘴上这么说,她心里却是欢快而明朗的。姐姐,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在她还是人类的时候,也有一个姑娘,待她如妹妹,那样的好。“那以后,就麻烦徐莹姐照顾我啦,这样豹哥也能轻松一点不是?” 黑豹只是看着两个女孩子抱成一团快快乐乐的模样,心里有点酸,有点嫉妒,还有点无奈。这都什么时候了,这两人,竟然一个赛一个的活泼乐观,她们到底知不知道这条路有多难走啊? 不过,算了,清欢开心就好。 接下来,黑豹开车,清欢也不在副驾驶坐了,她跟徐莹一起跑到了后座上,两人不时分享零食漫画聊天,黑豹从头到尾一声不吭,偶尔从后视镜里看一眼,清欢笑意盈盈的确是非常快乐的模样,他的嘴角就微微翘了起来。 “清欢,咱们的目的地是哪儿呀?还要多久才能到?” “不知道,不知道。”清欢一连说了两个不知道。“我们是去找豹哥的朋友,目前这路线是按照豹哥朋友留下的暗号出发的,那人很厉害,是个末日论者,所以准备的非常冲粗,之前我跟豹哥就是去找他的,但是他转移了,看这方向,是从南往北去的。” 徐莹边听边点头,越往北丧尸越少,如果有地堡的话,盖在丧尸极多的南方不是个明智的选择。上一世最大的三个基地基本上都盘踞在北方,南方是属于丧尸的地盘。“哦……刚才你说你跟豹哥也是半道上搭的伙?”徐莹有点后怕,这丫头看着古灵精怪的,怎么老做些傻事儿啊,对黑豹,对她,都是,也不想想,万一他们两个里面有一个坏人,她怎么办? “对呀,我们大概是在两个月前认识的,在一个小县城。”清欢笑眯眯的,“我要去找人,豹哥也是找人,但是他有目标我没有,所以我就跟着他啦。” “找人?”一直沉默不语的黑豹发话了,“你怎么从来没跟我说过?” 清欢无辜地回望他:“你也没问过我啊,我也就忘记说了……嘻嘻。”笑完她立刻进行补救,“我要找一个叫于航的人,他长什么样,现在在哪里我都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要他?”这是徐莹问的。 “嗯……我之前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叫于艺,她死了,但是我答应她要帮他找到离家的弟弟。她说于航失踪之前是出去给她找吃的,但是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于是我就答应了她。” “……真是个烂好人啊。”徐莹无语了,她以为自己就够傻的了,没想到还能遇见个更傻的。她望着面前天使般微笑的小姑娘,心头的情感又开始缓缓流动。徐莹是个可以为家人付出一切的人,而她现在没有家人了,所以她将满腔的信任和温柔都倾注到了清欢身上。“不过放心吧,姐姐会保护你的。” 徐莹的眼神有些恍惚,也许她在透过清欢看向自己的亲妹妹,如果妹妹也能像是清欢这样——不,哪怕是只有清欢一半信任她,舍不得她,她都会把一切全盘托出的,可是……徐莹轻轻吸了口气,逼回了险些夺眶而出的泪水,对清欢说:“放心放心,跟着姐姐有肉吃!” “肉?”清欢一愣。 “对呀。”徐莹晃了晃手上的戒指。“我有空间。”说完顺手从空间里拿出一杯抹茶冰淇淋。 接下来清欢的表现十足十满足了徐莹做姐姐的爱心,同时也招来了黑豹带着酸味的视线。清欢笑的眉眼弯弯:“真好,姐姐你的空间里有冰淇淋,我的没有呢。” “……你也有空间?!”原本以为自己有空间就能让清欢过上好日子的徐莹囧了,上一世空间异能者可是很少见的,人人趋之若鹜,所以没有觉醒异能的妹妹才能靠着她的空间戒指在末世混得开,这一世徐莹留了个心眼,在妹妹索要这枚戒指的时候没有答应,当时妹妹还生气了,但徐莹那会儿想,只要她不抛弃她背叛她,等到末世爆发,她愿意将这个戒指交给妹妹。 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妹妹还是背叛了她,并且非常残忍,将她推出车子吸引丧尸,然后自己跟姐姐的男朋友跑了。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上一世那么稀有的空间异能者,她就这么好运气遇到了?! “有啊。”清欢理所当然地点着头。 “……你都没跟我说过。”黑豹浑身低气压,觉得失落极了,他对她一无所知,没想到一个卫徐莹就让她说出了这么多…… “豹哥你没问我呀。”清欢眨眨眼,更无辜了,不知为什么,那无辜的小样儿让黑豹有点手痒,很想揍她……“不然你以为我是怎么救你的?” “……你救了豹哥?!”徐莹被颠覆了,她脑补的一直都是英俊威武的豹哥英雄救美然后带小清欢上路的故事啊,现在是闹哪样,不是英雄救美,反而是美人救英雄? “对呀。”清欢嘻嘻一笑。“豹哥那会儿被两只丧尸压的动弹不得,要不是我他现在也变成丧尸了。”这话当然是假的,事实上如果她不插手的话黑豹还能早点觉醒异能……清欢吐舌,这话她不能说,有损形象,而且为了弥补黑豹,她一直都在暗中帮助黑豹晋级呢。 黑豹被徐莹的目光看得很无语,虽然那会儿清欢就是不救他他也不可能死,但他还是爽快地承认了:“是她救的我。” 徐莹捂脸,倒在了后座上。 清欢的空间里大多都是些跟黑豹一起搜集的物资,而徐莹的空间里有好多新鲜水果蔬菜还有雪糕!简直了!唯一令人心酸的是徐莹虽然照顾妹妹这么多年,但她的手艺实在是称不上好,顶多是能吃,简直浪费食材。 接下来几天,黑豹恍惚间觉得他们不是在逃亡,也不是身在末世,而是在进行一趟美食之旅……真是要命……这两个丫头一个比一个能折腾,而且全是乐天派,天塌下来都有高个子顶着那种。可是每每看到清欢的笑容,黑豹就又软了心肠,算了吧,她开心就好。他不擅长跟女孩子相处,嘴巴也不够甜,有了徐莹,清欢的确是比平时更快乐了。而且经过这几天的观察,黑豹不得不承认徐莹是个好姑娘,她对清欢好的要命,那句做清欢的姐姐并不是说说而已。 三个人围着火堆吃烤肉,徐莹掏出了各色调料还有酱汁,清欢负责烤肉她负责调味,做饭这方面黑豹无能为力只能等吃。 第一块肉清欢先给了他,黑豹面无表情,心里却是一暖,果然,小姑娘心里还是自己比较重要…… 他真是多虑了,活了这么久的清欢姑娘除了吃对别的没有追求,难得享受美食她会先给黑豹?不过是因为那块肉不小心烤焦了一点。 徐莹也逐渐知道清欢的耳朵很厉害,她说周围没有丧尸那就是没有丧尸,不必担心会有丧尸来袭的可能性。由于太贪嘴,所有人都吃撑了,清欢感动的想哭,这么久了她终于可以天天吃上美味佳肴了!徐莹就是她的救星啊! 其他重生者都该来学习一下,如果每个重生者都和徐莹一样,清欢才懒得管他们呢! 所以,徐莹姐姐,我就不管你啦。清欢咬了一口肉,笑眯眯的想。 可惜,每当这种气氛温馨的时候,就总避免不了有人来捣乱。 清欢简直想要叹口气了,丧尸都不来打扰她吃饭,为什么人类敢?远远来的一颗石头将火堆打开,火花四溅,黑豹反应极快,一把将徐莹推到安全地带,然后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清欢。 徐莹倒抽了口气,随即眼眶泛酸,这几天来,豹哥跟她说的话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她一直觉得他态度冷酷很难亲近,可是在这种时候,他不仅保护了清欢,也没有忘记自己。 两世的记忆加起来,都是头一次遇到愿意帮助她的人,先是清欢,再是豹哥,她想,自己真的开始走运了。 “咱们哥们累得要死要活,都没的吃,他妈隔这么远就闻到了这香味儿,真他奶奶的馋虫都出来了!” 清欢抬头望去,来人颇多,目测有十几个,为首的是个纹着青龙白虎的大汉,他一看到清欢跟徐莹,先是一愣,随即垂涎欲滴:“看来不仅是有吃的,咱们还有乐子了啊!算算也有几个月没女人了,今天走运!走运啊哈哈哈哈!” 他身后的人群也跟着笑起来,清欢悄悄凑到徐莹耳边:“这是我第二次遇到劫色了。” “以前也有人劫色?”徐莹吃了一惊,她一点都不担心,上一世的黑豹,强到可以一人单挑三只高级丧尸面不改色,她丝毫不觉得眼前这群乌合之众能把黑豹怎么滴。再说了,退一万步黑豹不行了,他们还能躲到她的空间里。   第十六碗汤(七) “以前也有人劫色?”徐莹吃了一惊,她一点都不担心,上一世的黑豹,强到可以一人单挑三只高级丧尸面不改色,她丝毫不觉得眼前这群乌合之众能把黑豹怎么滴。再说了,退一万步黑豹不行了,他们还能躲到她的空间里。 “对呀。” 两人窃窃私语就聊了起来,黑豹无力地望着她们,认命地站起来,说:“要么滚,要么死。” 他杀人从不手软,尤其是对人渣。末世之前他手上就不知沾染了多少鲜血,末世来临,那些狗屁道德法律就更束缚不了他了。 那纹身男人似乎也从来没被人这么挑衅过,末世前他就干那些走私买卖人口的事儿,对他来说,除了丧尸跟生活条件变差之外,末世反而更适合他这种亡命之徒生存。虽然他的手下从最开始的上百人到现在只剩下了十几人,但那也没关系,眼前这三个大活人可是活生生的,女的可以留下来玩,男的不是刚好做晚饭! 于是他嘿嘿冷笑两声,让队里的异能者出来。 异能者是两个身材稍显矮小的男人,巧的是,他们两个都是火系异能,于是黑豹就看着一个个火球朝自己打来,来势汹汹,一旦沾染上不死也得伤。本来这两人单独放开的话可能不怎么样,然而两份力量合二为一,那就是一加一大于二了,但是黑豹异能觉醒后,他的五感和行动速度也得到了全方面的进化,所以对付十几个人根本不在话下——哪怕他们之中有两个异能者。 “是火诶!”清欢拍着手笑,“豹哥,给他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火!” 徐莹早就知道黑豹觉醒了火系异能,但却不知道这异能有多强大,因为有底气,所以她也很好奇地跟着清欢一起瞪眼看。黑豹本来想要干脆利落解决这两个人,奈何清欢在喊声让他有点……怎么说呢,大概就是想在心仪的女孩子面前炫耀一下自己的能力吧。所以他从善如流的伸出双手,鲜红的火焰从他掌心逐渐蔓延开来,神奇的是,他的火焰形状可以任由他改变! “太酷了……”徐莹呢喃,她也好想觉醒异能!可惜,虽然上一世自己成为了进化丧尸,但这一世身为活人的自己却不知道有没有那个能力了。 那火焰让纹身男瞬间吓得一哆嗦,他仗着自己觉醒了异能,所以一直压制着手下,一路人遇到活人,有异能的他就收入自己麾下,没有异能的,女的用来玩,男的留着做食物,一直都没遇到敌手。本来远远地瞧见这边有火光,又只有三个人,以为好对付,就算对方都是异能者也架不住自己人多势众,可是卧槽!妈妈没告诉他这边一个人就抵得上他全员啊! 两个异能者早吓得收起了火,躲到纹身男身后了。黑豹肆意地玩弄着手心的火焰,就好像那火与他浑然一体,他是那样的英俊而又强大,气势惊人。此刻他面无表情,正在他准备动手的时候,突然空中传来异常的感觉,风向似乎也有些不对劲。清欢站了起来:“豹哥,是直升机!” 她一边说一边指向了天空。黑豹对清欢是无条件的信任,所以他也不去问为什么,身为异能者的他能够感受到那么远的直升机存在,而她为什么比他还要灵敏。 发觉纹身男等人清欢喊出的直升机有些畏惧,黑豹想了想,用火将他们全员困了起来,他们不动还好,一旦走动,火焰便会瞬间将其吞没。 大概过了五分钟,两架直升机在不远处缓缓降落,从上面下来了一群装备精良的军人,他们手持武器,迅速将清欢等人跟纹身男包围在了一起。 “今天晚上挺热闹的呀。”清欢嘟哝了一句。 这会儿被那么黑洞洞的枪口指着,徐莹难免有些紧张,他们现在都是血肉之躯啊,就算有异能,被子弹扫成了筛子该死也还是会死的!所以她浑身僵硬。 过了几秒,大兵们让出了一条通道,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大步流星地走出来,清欢注意到,当这个男人出现的时候,纹身男狠狠地打了个哆嗦。 她忍不住好奇地看过去,那个身着军装的男人也看见了她,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集,清欢没有丝毫避让和惧怕,即使那个男人冰冷的不近人情。 肖温第一眼就看见了那个坐在地上的少女,在这样危险残忍的末世,人人自危,她美好纯洁的太过夺目,一点都不像末世里的女人。肖温一直是冷淡毫无感情的,没有任何人事物能够得到他的垂青和怜悯,这种情况在他掌控了军区并且觉醒了异能之后更加鲜明——再也没有人敢直视他的眼睛,因为他的眼里没有任何东西。 但小姑娘却好奇地看着他,甚至在他看过去的时候对他露出了一个笑容。 这么甜美这么干净,肖温的眼神微微闪动。这样纯洁的丫头,在末世应该也有人将她保护的很好,否则这双眼睛如何能够保持干净。 接下来他就对上了黑豹的目光。 二人视线相对,肖温立刻明白,这是一个与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 他没有再给予对方过多精力,而是慢慢走到了那个火圈面前,单手伸出轻轻一挥,便有冰点将火熄灭。 “是变异的水系异能,这人……难道是肖温?”那个军事力量与黑豹相抗衡的末世三大霸主之一的肖温?徐莹睁大了眼。这样高贵的气质,英俊的容貌和可怕的能力,又穿着军装,想来的确是肖温没错了。 “徐莹姐你认识他?”清欢好奇地问。 “不,不认识。”徐莹笑了一下,她只是莫名地感慨,肖温跟黑豹不一样,他的人生精致而高雅,即便是在末世里,他也凭借着强大的能力盘踞一方,不受任何约束和威胁。上一世徐莹成为进化丧尸后曾经跟肖温有过一面之缘,当时她刚刚生出神智,肖温本可以在第一时间杀死她取走晶核,但是他没有,反倒放了她一马——只因为她能够思考。 所以,不管肖温要对那群人做什么,徐莹都不觉得己方三人会有危险——肖温决不会滥杀无辜,即使是在末世。 肖温居高临下地望着纹身男等人,看的他瑟瑟发抖,然后才开口——清欢发现他的声音如同玉石般冷淡而又有质感:“你们谁吃了人肉?” 纹身男抖得越来越厉害了,他可能预料到自己即将面对什么,想要拼一把,于是伸开双手,瞬间聚集起周围的石块朝肖温劈去。然而只是短暂的一秒钟,也许不到一秒钟,肖温只是抬起了右手食指,石块便被冻结在了空中,泛出漂亮的冰蓝色。他的眼神没有感情,因为很快他就将纹身男给解决掉了。 也许纹身男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他倒在地上,浑身呈现出一股奇异的蓝。这样热的天气里,他竟然浑身结霜,眼球凸出。 这样的能力……徐莹舔了舔唇瓣,有点害怕,肖温为人捉摸不定,她小心地看了黑豹一眼,轻声说:“豹哥,没有必要我们别跟肖温结怨,他太危险了。” 黑豹以欣赏的目光看着肖温,即使他能够和肖温一战,清欢和徐莹却没有自保能力,所以,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黑豹想,他有必要尽快建立起自己的势力了。在末世里肖温犹然有着一支军队,他也要早日强大起来,这样才能给清欢更好的生活。 “我再问一遍。”肖温轻轻脱掉白色手套,眉眼英俊而冷漠。“你们谁吃了人肉。” 在他面前,似乎那些人都不敢大声说话。很快地,有七八个人扑通对着肖温跪了下去,七嘴八舌地说他们不是有意的,是被纹身男逼的,他们并不想吃,可纹身男说不吃就只能被吃。 那么剩下的十个人就是无辜者了,清欢一开始以为他们都是男人,但这会儿才看出来,其中还有三四个女人,因为她们头发都剪得跟男人一样短,又穿着男装,还跟几个“储备粮”挤在一起,所以她才会误会。 很快,几个大兵上前去将被绳子捆在一起的那一串人带了出去,剩下的八个人都是吃了人肉的。怪不得先前纹身男说好几天没吃好的,原来是指……啊,好恶心。 徐莹注意到了清欢的表情,轻轻握住她的手,柔声说:“别怕,这几个都是人渣,在末世里吃自己同伴的肉,死了也好。” 清欢没有害怕,她只是觉得恶心。 接下来徐莹捂住了她的眼睛不让她看,等徐莹松开手,那七八个人都已经死了,为了防止他们变成丧尸,大兵们浇了汽油将他们的尸体焚烧掉。 然后肖温就拐了个弯朝他们走过来,清欢望着四周端着机关枪一个个威风凛凛精神奕奕的大兵,觉得虽然是末世,但人类之间也仍然分着等级啊。然而没等到肖温开口说话,她的表情就变了:“快走!”   第十六碗汤(八) 没管别人怎么想,清欢一手拉住黑豹一手拉住徐莹:“丧尸潮来了,快走快走!” 在场有异能的人不少,最强的当属黑豹和肖温,但他们两人谁都没有感觉到异动。黑豹对清欢的信任是毋庸置疑的,他冷声对肖温说:“不要挡路。” 清欢生怕他们两人闹起来,于是做了个和事老:“我没有骗你,顶多三分钟,丧尸潮就会来临,你不信我也没办法,但是请不要妨碍我们逃命。”说完她就地咒了一声,“晚了。” 土地开始发生异动,不少人脚下大地裂开,他们有的是被拖了下去,有的是被抓住了脚踝。 肖温冷静命令大兵们撤退,他走了两步,又回头对清欢三人说:“一起来。” 徐莹和黑豹都犹豫了下,清欢却二话没说拽着两人跟在了肖温后头。其实说快也不快,因为只是眨眼功夫,就有好几个大兵被丧尸包围。清欢被黑豹拉着跑,她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大地裂开的地方,很多丧尸从里头爬了出来,这个世界越来越不安全了,丧尸进化的比人类快得多。 肖温很有绅士风度,他先让清欢和徐莹上了直升机,然后是大兵们,那十名无辜者,身为指挥官的他最后一个才上,可就在这时黑豹脚下土地裂开,与此同时肖温抓住了黑豹的手。 “豹哥!”清欢心下一惊,推开挡路的人也跑到登机口,双手抓住了肖温的手腕,直升机的承载量已经到达了一个极限,因为其中一架直升机已经毁了,虽然死掉了十数名大兵,但是剩下的人仍然超出了载重量。 “放手!”黑豹喝道。 “不!”清欢摇头。 肖温英俊的面孔因此吃力而微微有些泛红,但仍旧是淡漠至极。“我决不会放弃一个有希望活下去的人。” “快放开他吧!要是拉他上来的话我们所有人都得死啊!快放开他啊!”无辜者里有一个女人这样说。她的提议得到了其他两个人的赞同。“对啊!放开他吧!他已经没救了,快点起飞啊!他都被丧尸抓住了!没救了!” 他们七嘴八舌地催促肖温和清欢放手,全然忘记了在这之前是谁解救了他们。肖温听着心烦,回头冷喝一声:“闭嘴!于航,把这几个人给我丢出去!” 于航?! 清欢愣了一下,但没有心思再看,因为情况太过危及,黑豹脚下的丧尸已经快要爬出来了,她望着他脚下那一串粽子似的丧尸,心头恼火不已,尤其是黑豹冷静地说:“清欢,快放手,我不会死的,但是如果你再不放手,不但我会死,没有人能活着。” “不!” 徐莹也扑了过来,帮助清欢肖温一起往上面拉,叫于航的大兵干脆利落地将那三个一直在叫嚣将黑豹扔下的人提了起来,毫无任何怜悯地丢入了丧尸群中。很快,惨叫声伴随着咀嚼声听得人头皮发麻,原以为不会再有人敢挑衅,可谁知就在这时,一个大兵猛地冲了过来,他出其不备地推开清欢跟徐莹,单手发出火焰灼烧肖温和黑豹双手交接的地方。 因此吃痛,两人都不由自主地松开了。 直升机起飞了。 “是你害了豹哥!”徐莹愤怒地瞪着那个大兵,然而对方却非常冷静:“不放手,我们都得死。” “我杀了你!”徐莹扑了过去,却被清欢挡住了。 肖温慢慢地直起身站起来,望着大兵:“你最好给我一个解释。” “长官,如果一定要救他,我们怎么办?直升机上的其他战友怎么办?死了他一个,但是能活下来这么多人不是吗?我不认为我做错了!” 肖温还没说话,清欢突然笑了:“火系异能者是吗?” 她慢吞吞地一步一步朝他走过去,那大兵突然感到有点不安,他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清欢带着笑容,突然抓住了他的手,然后立刻松开。大兵跪在了地上,他感到有什么东西从自己体内失去了。再用力想要使出火焰,却发现连点火星都没有,他从人人尊敬的异能者又变回了普通人!当下他愤怒而怨恨地盯着清欢:“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这里不需要以牺牲别人性命为代价的士兵。”肖温没有在意,虽然他和其他人一样心惊,原来异能不仅可以进化,还可以消除。他面无表情地道:“于航。” 清欢打量了下那个叫于航的士兵,他身材高挑,虽然有些纤瘦,但看得出力量十足,此刻他拎起了那个已经失去异能的大兵,轻轻松松就将他丢了出去。 肖温整理着自己的手套。为救黑豹他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如今没能救成,他也没什么感觉,只是冷淡地对其他士兵说:“如果以后还有人犯这样的错误,那么,待会儿回去基地,你们就可以退出我的部队,不要再在我面前出现。” 清欢对他说了声:“谢谢。” 肖温淡道:“不必谢我,我没有救得了他。” “他不会死的。”清欢轻声说。“能再帮我一个忙吗?” 肖温扬眉,清欢指了指无线电,“给我能联系你的方式,等到了安全地带,请回来接我们。” “接你们?”肖温一时间没意识到她在说什么,但还是将对讲机交给了她。“摁红色按钮。” “徐莹姐!”清欢抓住了徐莹的肩膀晃了晃,把徐莹从失神中唤醒。“跟我一起吗?” 徐莹愣了几秒钟才意识到清欢在说什么,于是她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点了点头。 “谢谢了。”清欢拍了拍肖温的肩膀,从还没关上的直升机门口,带着徐莹跳了下去,肖温阻止不及,他单手抓住门框,就已经看见那个干干净净穿着漂亮裙子的小姑娘落入了丧尸潮中。好在他们是在低空飞行,即使落下也不会受多重的伤,只是……“于航,这里交给你了,记得等我联系。” “不,指挥官——”于航瞠目结舌,这是疯了吗?!明知道是去送死,竟然还一个一个跳下去?!可是他再喊也来不及了,因为肖温已经跳了下去。 于航简直不敢想象失去了肖温的基地会变成什么样子! 徐莹没有异能,但是她有空间。清欢问她一起吗的时候,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爽快的答应,她不是苟延残喘的活着,不想眼睁睁看着朋友陷入死亡,就算死也死一起吧,反正上一世她就是丧尸,大不了这一世再做一次,但是如果亲眼看到朋友落难却抛弃他选择不搭救,她宁可自己没有重生。风声有点大,两人落在丧尸稍微远点的地方,在丧尸冲上来前十秒,徐莹对清欢说:“进来我的空间,快!”说着掏出了一直备用的枪,这是黑豹给的,但是一路上他把她们两个保护的很好,所以一直没用到。 清欢笑了笑:“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 “你保护我?!”徐莹傻眼了,这角色倒置了,“你说什么傻话啊,快到空间里来!”说着就要伸手去抓清欢,但清欢轻巧地躲开了,甚至拍拍她的肩膀,“徐莹姐你进空间等着,我找到豹哥就回来接你。”说完便朝丧尸潮走去,徐莹看得头皮发麻,整个人都要炸了,正想去抓清欢,结果却看到了让她眼球凸出来的一幕,卧槽,丧尸为什么不碰清欢,甚至还主动给她让路?!卧槽! 清欢回头对她眨了下眼,徐莹这才注意到丧尸近在咫尺,吓得她赶紧躲进了空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在徐莹的记忆里,能让丧尸不攻击的只有同类!难道清欢是丧尸?不可能,即使是在上一世,高级进化已经成为完全体的丧尸,也仍然保持着腐烂的身体,清欢却是活生生软绵绵的,那张小脸徐莹曾不止一次的捏过,可是……徐莹在空间里焦躁不安,她好想出去看看,但是她没有异能! 为什么她就没有异能! 清欢不知道黑豹的方位在哪里,但是她能感觉得到。果然,往南跑了大概一分钟,就看到周围燃烧着火焰,但却已经精疲力尽的黑豹。他的能力的确很强悍,能撑上这么久毫发无损已经是很厉害的了,但是异能有一点不好就是需要缓冲,大幅度使用的后遗症是极度脱力,此刻黑豹就处于这个状态。围在他身边的丧尸前赴后继的冲向火焰,虽然总是会死,但它们没有停下脚步,而火焰也的确在逐渐减小。“豹哥!” 黑豹认为自己幻听了,他不怕死,就算死,他也要再拉几个丧尸垫背,但是临死前能听到清欢的声音,他感到非常满足,天使并没有抛弃他……“豹哥!”奇怪,这声音居然越来越近……黑豹像是想到了什么,不敢置信的扭头一看,登时怒吼道:“你他妈的怎么来了!” 清欢:“……”竟然骂她?!   第十六碗汤(九) 黑豹情急之下爆粗,一看到清欢受伤的表情,下意识要道歉,可他立刻意识到这会是什么处境,气得要死,已经精疲力尽的身体也不知怎么的就又来了力气,火焰将清欢周围的丧尸扫的一干二净,然后冲过去把她搂进怀里,“你怎么来了?不是已经到直升机上了吗?!你这傻丫头……蠢丫头!” 清欢:“……”熟归熟,朋友归朋友,你骂我我一样是会生气的。她用力把黑豹推开,捏着鼻子嫌弃不已,“豹哥你太臭了,别抱我。” 废话,能不臭吗,他又是肉搏又是异能的,汗味血腥味脑浆味儿一个都少不了。 半晌,黑豹在火焰的包围下,叹了口气:“小丫头,这种时候就不要在意这个了吧,没想到你竟然愿意陪着豹哥一块死……”他实在是舍不得啊,她还那么小。 就在黑豹感动的时候,清欢嘘了他一声:“我才不陪你一块死呢,我是来救你的,而且我刚刚可能找到我要找的人了。” 黑豹:“……你救我?!” 清欢扬眉:“对呀,我救你。”说完她对着黑豹嫣然一笑,那笑容美到极点,黑豹心一动,看傻了。清欢轻轻打了个响指,周围的火焰立刻消失,而她把黑豹的一只胳膊架在自己肩头往前走,黑豹这会儿是彻底脱力了,他觉得他们只能闭眼等死了……然而奇怪的一幕发生了,他们非但没有死,丧尸非但没有上来扑他们,反而……自动让路?! 感觉跟走红毯一样。黑豹诡异的想着,他诧异地看着身边的小萝莉,他太重了,她可能有点架不动,但还是很认真的,然而黑豹仍然觉得自己在做梦。成为伙伴的这几个月以来,小天使给他的感觉就是可爱贴心乖巧懂事,但眼下这什么情况……不是应该浴血奋战最后跟丧尸同归于尽吗?为什么他有种自己在走星光大道的感觉?瞧瞧丧尸们低垂着头那副死样子,真跟见了猫的老鼠一样。“你……” “你想知道什么,待会儿我再跟你说,我们先去找个人。” “找人?谁?……徐莹也来了?!”黑豹无奈至极,这两个丫头,真的是一个比一个肆意妄为,徐莹那么懂事的女孩,跟清欢在一起后都疯了。“你今天做的事一点都不理智。” “哼。”清欢冷哼一声。“鬼知道丧尸会进化到这地步,这次的丧尸潮可不简单,你等着瞧吧,过几天,这周围的几个城市就要完了。” 黑豹嗯了一声,清欢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但她一时半会儿没想起来,两人走了会儿,直到前方传来物体结冰时的响声,清欢才想到,好像……肖温也跟着跳了下来?! 她真给忘了!当时就顾着让徐莹藏起来,结果把肖温给忘了。没想到身为指挥官也跳了下来,虽然外表冷冰冰的,却也是个血性男儿啊。清欢吐吐舌头,刚好走到他们的车前,她拉开车门把黑豹塞了进去,叮嘱道:“你吃点东西喝点水再换个衣服啊,我去去就来。” “你去哪儿?”黑豹无力的反手抓住清欢。 清欢轻轻挣脱,“刚才肖温也跳下来了,就是那个指挥官,不能不管他,你先休息着,我去找他。” 黑豹已经知道她的能耐了,丧尸们看见这丫头跟见了天敌一样,他就说嘛……本来他一个人上路的时候,丧尸到处都是,多的要命,可自打跟这丫头组队,丧尸虽然还有,但都是三三两两的,大部队没见过,他原本以为是根据麝鼠的暗号路线来走比较安全,合着完全是因为他身边带着清欢啊。这丫头,比驱蚊剂还好使。 肖温极其聪明,他在跳下来之前就从空中看准了方位,所以一路往这边厮杀,可即便他再强大,如今也不过是中级异能者,而且丧尸没有思考能力,它们不怕疼也不怕死,只想吃人,所以他就算是再强大也很快就撑不住了。 俊美的面孔有些泛白,白色的手套也沾染了鲜血和脑浆,肖温没有透支异能,因为他知道如果异能透支,自己会失去所有力气,腿软的连路都走不动,因此他选择了肉搏,只是这样他漂亮的军装就完全不能看了。 打着打着丧尸群就让了条路出来,肖温还以为是出来了什么厉害的家伙,比如说进化丧尸什么的,之前他曾经见过一只进化丧尸,它能够控制其他低级丧尸,并且进化出的能力也属五行,如果是进化丧尸就糟……咦?! 从一个面瘫的脸上看到“卧槽”的表情,清欢扑哧一声笑了,颇有种自己是个大英雄的感觉,而黑豹跟肖温都是等她搭救的美人。她走过去,像是架黑豹那样,把肖温的一只手臂横在了自己脖子上。“还能走吧?” “……能。” 肖温身材高大,虽然看着比黑豹斯文,但体重却不遑多让,他还有些力气,所以一直尽量不让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清欢身上,毕竟这丫头只到他鼻子那么高,又瘦瘦弱弱的。 奇怪……这些丧尸是怎么回事?!这么听话,简直比末世前他养的那只黏人的布偶猫还乖啊! 清欢同样把肖温塞进了车里,并且给他找了食物水和可以换的衣服,又辛苦地把车子开到先前徐莹在的地方,把徐莹喊出来,等到四个人都集齐了,她才开着车朝北行驶。 地面上好多裂缝,清欢开的无比小心,天也已经大亮,末世的昼夜完全不能用平时来衡量,任性的想黑就黑想亮就亮。 车子逐渐开出了丧尸潮,清欢也学会找麝鼠的暗号了,但是她现在不想去找麝鼠,她要去肖温的部队里,问问那个于航到底是不是自己要找的于航。 在安全地带,清欢停了车,她拿出那个肖温给的无线电,又还了给他。肖温看了她一眼,和自己的部下取得了联系,告知了方位后,等待他们前来接应。 趁着这个时间四个人都洗了澡换了衣服——徐莹的空间简直就是出家旅行必备之法宝。 完了后,支起锅煮饭,清欢都饿坏了,她的烤肉都没吃完,这样想想她就舍不得那几瓶酱,纹身男来的太突然,都忘了收拾啊啊啊!好在徐莹劝慰她说自己还有很多,才让失落的小天使重新打起精神来。 煮了一锅白米饭,又简单地炒了几个菜,四个人一人捧着一个碗吃得津津有味。等到都吃完了,清欢伸了个懒腰,她做饭但是不洗碗,拧了瓶牛奶喝了两口,她嘻嘻一笑,说:“你们都有问题想问我吧?我大发慈悲,随你们问好了。” 黑豹深沉地望着他,肖温也习惯性沉默,只有徐莹第一个开口:“为什么那些丧尸不会伤害你?” 她问完,另外两只也都竖起了耳朵听。 清欢摊摊手,格外地诚实:“因为我不是人类呀。” “你是丧尸?!”徐莹惊道,“不可能!我那时候变成高级进化丧尸都还是——”她惊觉说漏了嘴,顿时呸呸呸两声,清欢笑眯眯地问:“还是什么呀,徐莹姐,咱们交换秘密好不好?” 徐莹看了黑豹跟肖温一眼,然后叹了口气:“你们别害怕,我不是丧尸,至少现在不是。” 她也不想再隐瞒了,秘密烂在心里的感觉不好受,她一直很想找人倾诉,可是怕别人会把她当成神经病。因为有的时候徐莹自己都觉得那可能只是自己的一场梦,一个幻觉,现在的生活才是真实的。 于是她讲述了自己的故事。很简单,但也很令人失望。上一世她跟妹妹相依为命,因为父母双亡,所以她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转而工作供妹妹上学,她有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三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后来末世爆发,在逃亡途中,妹妹把她推下了车,用她来吸引丧尸的注意力,从而争取时间跟男朋友逃跑——在那个时候,徐莹才知道,原来这两人好了很多年了,自己却一直被蒙在鼓里。后来她被感染变成丧尸,不知怎么得到了进化,从低级丧尸到高级丧尸,进化后的她逐渐可以思考,但却失去了感染前的记忆。 就在这时,她又遇到了妹妹,她认出来了徐莹,并且好言好语欺骗了徐莹,让徐莹放过她一马,可谁知道,在徐莹转身离开的时候,她却杀了徐莹,并且取走了徐莹脑子里的高级晶核。 “丧尸的脑子里有晶核,用这个的话可以加速进化。”徐莹平静地说。“至于我的空间……这个戒指是奶奶留给我的,妹妹说她喜欢,我就送给了她,所以上一世她凭借这枚空间戒指成为了所谓的空间异能者,很受人尊敬,而这一世……她问要的时候,我拒绝了。” 虽然徐莹的态度和语气都很平静,但清欢却听出了她声音中的悲凉和伤心。那是从小疼爱的妹妹,但她却那样对她。   第十六碗汤(十) “你没有做错。”清欢上前一步握住了徐莹的手,微笑地看着她。“你很善良,又勇敢,对自己对别人都抱着一颗真诚的心,所以你无需去自我怀疑,你和你的妹妹无缘,不必总是挂怀于她。” 徐莹:“……”虽然小天使这样说让她很感动也很放松,但是突然变了一种画风她有点接受不来啊! “那你呢?”出乎意料的是,开口询问清欢的不是徐莹也不是黑豹而是肖温。 “我?”清欢笑笑,“你想知道什么?” “你自称不是人类也不是丧尸,那么你是什么?是什么样的存在才会让丧尸不攻击你?要知道它们可是连未感染的动物都会攻击的。”肖温说了这么一串句子,让清欢很是吃惊,没想到这家伙话也挺多。 她把玩着自己的长发,先前洗澡到现在头发还没有干,所以没有编起来,清欢看向黑豹跟徐莹:“豹哥跟徐莹姐也想知道我是什么吗?” 两人点了下头,徐莹说:“不管你是什么,你都是我的妹妹,我绝对不会抛弃你的。” 黑豹嘴笨沉默,但他用眼神告诉清欢,即使她是丧尸,他也会养着她,不会丢掉她。 末世之中,这样的感情,当真是难得可贵,清欢也不想瞒着他们,她从来都没有告诉过别人自己是怎样的一种存在。“我想……你们可以称我为神。”说完她笑了。“其实这也不太准确,我非神非人,非妖非鬼,我是存在,是不老不死,不生不灭的存在。大概……就类似于天道吧,但是现在的我勉强可与天道并肩,却不能将其压制。” “神?”徐莹不敢相信,就在几分钟之前还是个可爱的小姑娘,结果这会儿她说她是神? “正因为我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秩序,所以我虽然出现,却不能干涉这个世界的发展和进化,这是法则,是我的义务。就像是这个世界,看似在崩坏,其实不过是在努力争取新生。” “新生。”黑豹重复了下这两个字。 “对呀!”清欢不知从哪儿掏出一根棒棒糖撕开塞进了嘴里,然后因为那香甜的味道幸福的眯起眼睛。“这不过是一种进化。人,丧尸,动物,植物,乃至于这个世界都在进化。而进化分为错误进化与正确进化。异能者可以说是正确进化,而丧尸则是错误进化。但不管是正确还是错误,最终进化的结果,都是为了更好的适应这个星球。动物也好,山川河流也好,一切都在进化和变异。所以徐莹姐根本不需要挂怀,即使你觉醒的异能很危险,但以人类身体承载的时候,那就是属于正确的进化。” “虽然大家都的不是一样的路,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清欢莞尔。“世界不需要人类拯救,再痛苦再苛刻的时代世界也曾经经历过,人类所要拯救的是他们本身,这才是最重要的。你们要快些进化,加快脚步,这样才能生存。” “那么……那些没有变成丧尸,也没有异能的人呢?”徐莹问。 “那就要看你们能够进化到什么程度了,狮子同性异相,人类自然也可以包容非异能者。但这个前提是,人类跟丧尸,到底谁才能成为世界的主人呢?”清欢歪着脑袋问。“丧尸可以靠吞噬异能者和人类进化,人类也可以通过丧尸脑里的晶核催促进化,你看,两者相生相依,但最终的结果一定都是一样的。” 其他三人沉默,清欢见他们表情这么沉重,又笑了:“我都说了,虽然道路不相同,但最终的目的是一样的。人类与丧尸注定了要战斗,因为不经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就没有进化可言。这就是生存,尤其是在事关一个种族的时候,这种战斗就显得格外惨烈。” “上一世我是丧尸的时候,觉醒了水系异能,那么这一世我还能觉醒吗?”徐莹眼巴巴地问。 “可以的。”清欢伸指在她眉心轻轻一点。“我喜欢你,所以帮你一把。” 徐莹只觉一股奇妙的力量在自己身体里涌动,她的异能觉醒了! 对于清欢的神奇,三人这番都见识到了,但肖温突然道:“我们的基地里有着优秀的科学家,如果你愿意帮忙,也许我们可以将丧尸净化。” “净化?帮忙?我怎么帮忙?” “你的组织,毛囊,血液……也许这都是解开丧尸净化的谜团。”肖温的眼突然亮了起来。 清欢却想笑他的异想天开:“你是想长生不老吗?我的血,只要给你一滴,你就会变成我这样的存在啦,想死都死不了,一直活着,很孤单很可怕的。” “……你一直这么孤独吗?”黑豹轻声问。 清欢微微一怔,随即弯起红唇:“我享受这种孤独。”然后她正色对肖温道,“不是我不肯给,而是即使给了,你们也什么都检查不出来,我的存在是肉眼可见的,但科技无法证明。你就算把我整个人塞到显微镜下面,也什么都看不这。” 徐莹讷讷地问:“那你……有多少岁了呀?”明明是萌萌可爱的小妹子,为什么……简直颠覆。 “我早就不记得了。”清欢摊摊手耸耸肩,“说不定比你们所存在的这个世界还要老。” 徐莹露出想哭的表情:“我的妹妹……” 清欢揽住她的肩膀:“别这样嘛,或者你转过来叫我姐姐也可以呀。” 徐莹哭笑不得,半晌,像平时那样双手捏住清欢的脸上下晃动,气呼呼道:“我不管,我是姐姐,你是妹妹!”说完她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有你在,我这辈子不会死了吧?” “……”清欢扭头,不想理会这个二缺的妹子了。 听了这俩姑娘的事情之后,黑豹跟肖温都有志一同的认为,再也不会有任何超出他们想象的事情出现了。他们对视了一眼,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无奈”的情绪。 正在这时,清欢猛地抬起头:“直升机来了,是接应我们的人吗?” 她既然是“神”一样的存在,那么比两个异能者敏锐也是理所当然的。肖温闭上眼睛仔细聆听,虽然没感受到直升机的来临,但对于清欢的话却已经深信不疑。然而正在这时,清欢却问黑豹:“豹哥还是要去找朋友的对不对?” 黑豹跟麝鼠是生死之交,自然不会中途变卦,所以他点了下头。 “我可能找到于航了,所以要跟肖温走,豹哥,我们约好以后再见,好吗?” 黑豹很想大声说不好,也很想将清欢打包带走,但千言万语都化作了一个好字。他静静地凝视着清欢,“不会分开太久的。” “嗯!”清欢点了下头。“徐莹姐……” “我跟你去……” “徐莹姐不用担心我,不会有人伤得了我的。而且……”清欢垂下眼睑,“你忘了还有人会出现在豹哥身边吗?” 徐莹猛地想起妹妹跟男朋友,上一世他们就是进了黑豹的基地。 “别忘记我说的话呀,虽然道路不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清欢伸展双臂,“朋友的路永远是殊途同归。” 徐莹点头:“那好,我跟豹哥去找他的朋友,但我很快会再回来找你的。” “好。”清欢望了一眼已经出现在上空的直升机,笑容愈发甜美。“那我们就在这里分手了。” 她的神态和表情都是那样洒脱,好像早就习惯了离别。伤感和不舍都是有的,但无论如何都要放手。黑豹大步上前,将清欢搂在了怀里,以虔诚的态度吻了吻她白嫩的额头:“不要忘记我。” “豹哥。”清欢严肃地问。“你这算是亵渎神灵吗?” 黑豹眼底露出柔和的光芒,他转头对着肖温说:“麻烦你照顾她了。” 于是黑豹和徐莹目送着肖温跟清欢上了直升机,然后挥着手,直到再也看不见为止。完了徐莹突然尖叫一声:“啊!忘了把我空间里的零食还有冰淇淋给清欢了!”啊啊啊!她真是个不称职的姐姐! 黑豹:“……”他对神经大条的徐莹有种无力的感觉,单手插兜,然后愕然地掏出了一个小荷包。 徐莹在自己身上也找了找,同样也有一个,但只有黑豹的荷包里有纸条。是清欢悄悄放在他们身上的,虽然她不能插手世界的进化,但不代表她也不能委婉地帮帮忙。荷包是让他们随身携带的,顺便附送了清欢在女鬼凉雪的世界里所修习的茅山术,因为黑豹跟徐莹分别是火系与水系,所以她写在里头的吐纳修炼方法也是这两脉,比起普通异能者的进化,他们可以说是一天抵得上人家好几年。 没办法,谁让她就是这么棒的朋友呢? 直升机上清欢没看见那个叫于航的男人,肖温给她系好安全带后,清欢朝下看了一眼,黑豹跟徐莹还站在那里。 啊,她突然有一点伤感了。 不管经历多少世界,她能看开能洒脱,却仍然无法喜欢分离呀。   第十六碗汤(十一) “怎么了?”见清欢像是一条小虫子般在座位上扭来扭去,看似闭目养神其实一直在注意她的肖温终于开了金口询问。 “头发……”清欢呸呸两声把到嘴的头发呸出来。“干了。”但是直升机风大,她想她现在看起来应该像是个疯子。 英俊体面的肖温:“……你真的是超越神的存在吗?”他声音压得极低。 “你懂什么,正因为我太过强大,所以才特别渴望活着的感觉好吗。”清欢嘟哝了一声,扭过头去。可下一秒她就愣住了,原因无他,那个冷淡的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肖温,竟然在给她梳头发! 虽然没有梳子只能用手指浅浅梳理一遍,但清欢还是很惊讶。 肖温仍旧淡漠看不出表情,他身上甚至还穿着普通的t恤长裤,然而这t恤长裤却愣是被他穿出了禁欲美。此刻他的手指柔柔摩挲过清欢的头皮,问:“你想扎个什么发型?” “麻花辫,两个。”清欢眨眨眼。“你会梳头发?” “我有个小妹妹,末世爆发前,她十岁,当时我在军区。”肖温语气仍然浅淡。 “她变成丧尸了?”清欢理所当然地这么认为。 “不。”肖温的动作停了一下。“……末日爆发两个月后我终于回到了家,她被吃了。” “对不起。” “没关系。” “所以你是在追杀那个纹身男吗?因为他吃人肉?” 肖温轻柔地给她把长长的头发编成麻花辫,声音低沉清朗:“嗯。” 轻描淡写的一个嗯字,没人知道当他得知小妹妹被人活生生肢解烤了吞下肚的疯狂与残暴。他把那些吃了妹妹的人全部折断了手脚,扔进了丧尸群。他们不是很喜欢吃人吗?那就让他们也感受下被吃掉的感觉好了。肖温迄今无法忘怀,当他找到那几个人的时候,他们甚至还在讨论十岁的小女孩的肉质有多么鲜美。 不该以为有警卫员和保姆,就把妹妹放在家里的,不该因为自己有责任和任务,就忘记了妹妹是自己世上仅剩的两个亲人之一。肖温专注地给清欢编着辫子,其实不用梳子也没关系,她的发质特别好,柔顺黑亮,第一眼看就她的时候,她站在那里,黑暗中也无比耀眼,如果她真的是神,那也一定是属于光明的神。 “这是丧尸吃人的世界,也是人吃人的境界。”清欢说。“但丧尸不吃同类。” 肖温的手轻颤了一下,随即发现身边竟然没有可以给清欢绑头发的发圈。清欢也发现了这个问题,着恼的哎呀了一声:“忘记拿了……洗完澡丢在徐莹姐的空间里。” “没关系,我这里有。”肖温单手入裤袋,掏出一个小锦盒,打开,里头是两个漂亮的钻石发带,是他给妹妹的礼物——虽然她再也不会出现。 “太孩子气了吧……”清欢嘟哝一声。“我虽然外表是个萝莉,其实内心十分沧桑啊。” 肖温险些没笑出来,这丫头真的是……他想揉揉她看起来毛绒绒的可爱小脑袋,然而想到麻花辫刚编好,就打消了这个主意,转而用发带把发尾绑好。 头发编起来后她看起来更小了,真是不负萝莉这一词。肖温突然想到清欢之前说过的找人的事儿,就问:“你说你要找于航?” “对呀,啊,他在你那里是不是?他是不是有个姐姐?”清欢急切地问。 “有。他提起过,是为了给姐姐找食物才出门的,谁知道一出门就遇见了丧尸潮,我救了他,但是等他回家之后,他姐姐已经失踪了。”肖温微微蹙起漂亮的眉头。“你跟于航姐姐是朋友?” “你要是这么说的话,那勉强也算。”清欢郑重地点点头。“我答应过她会为她找到弟弟并且照顾他。” “你,照顾于航?”肖温心里有几分不舒服。过了几秒钟他又问,“你真的是神吗?”他还是有点不相信。 清欢笑笑。“不必拘泥于外表。”说着她嘴角甜美的笑突然淡了下去,片刻神态转变像是完全变了个人。明明还是美萝莉的外表,但却叫人不敢直视,甚至不由自主地想要跪拜。然后她就笑了,又恢复了甜美可爱的模样。肖温却有些发怔:“那是你真正的模样?” “现在也是我真正的模样呀。”清欢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每个世界有每个世界的活法,如果总是一成不变,我会感到很累的。” 肖温点点头表示理解,又问:“你说‘每个世界’是什么意思?”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清欢皱了皱鼻子,摸摸肚子突然咕哝了句渴了,她这会儿滔滔不绝个没完,连点水都没喝,太辛苦了。 肖温拧了瓶矿泉水过来,还绅士地插了根吸管,清欢捧着水小口小口的喝着,“我看到了,于航也是异能者吧?” “嗯,强化土系异能,但仍然处于低级。” “等到我把他训练的可以独当一面了,我要去找豹哥跟徐莹姐。”清欢伸出一只手。“所以在这段时间里,就麻烦你多照顾多指教啦。” 肖温望着那只白嫩嫩的小手半晌,嘴角有着几不可见的弧度。“好。” “肖温……” “阿温,温哥,你选一个。” 清欢眨巴眨巴眼,“阿温好了。”叫温哥怪怪的。 “什么事?” “……到底还有多久才到基地呀?我被吹的好冷……”请顾及一下人家身上的短裙好吗?幸好是有安全裤的,不然还不走光,这风跟正常世界的风不一样,吹得清欢难受。 肖温二话没说将她的安全带解开,清欢还没来得及反应出他想干什么,人已经被抱进了结实的胸膛。虽然肖温看着斯文儒雅,但肌肉结实,然而……清欢在他怀里缩了缩,并没有太暖和……谁叫这厮是变异水系异能者,随随便便能冻结数十只丧尸的强悍,抱着她她也没有感到多暖和呀!要是豹哥在就好了,那家伙就像个人形火炉。 察觉到怀里的小姑娘打了个寒颤,肖温问:“很冷?” “诶……你抱着我我也没感到多暖和,你忘了你的异能了吗?人类的进化是依照自己的异能而来的,你身上不暖和呀。”清欢叹了口气。 肖温僵了一下,可能也是头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但他没有放开清欢,而是换了个方向:“那我就只能为你挡挡风了。” 清欢失笑。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看见了基地的影子,驾驶员将直升机降落后,回头对肖温说:“长官!我们到——” 肖温冷淡的眉眼在让他保持安静。然后他抱着怀里不知何时睡着的清欢迈出了直升机,肖温平安回来,很多人都来迎接,走在最前头的是穿着漂亮洋装的年轻女人,她脸上的笑还没展开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但表面上还要保持着温柔:“长官,你抱着的是……” 肖温没有理会他,问于航:“老爷子知道我回来的消息吗?” “知道,正生气呢,气你不把自己的安全当回事儿。”于航做了个爱莫能助的表情。“老首长非常生气……” 肖温也想象得到。自从妹妹出事之后,爷爷就更加担心他了,恨不得走到哪都把他拴在裤腰带上。“我知道了,你回去吧。” 肖温一路将清欢抱到了他居住的地方。守卫森严,不知有多少人朝肖温怀里的人看,可惜肖温挡得很严实——不是不给他们看,而是挡住光线以免刺激清欢睡不着。 结果一进客厅的门一根拐棍就扔了过来,好在肖温身手不凡,眼神冷凝,拐棍就冰结在了半空中。然后肖温淡道:“爷爷。” “你心里还有我这个爷——咦?你怀里抱着个小姑娘?”肖老首长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他那不管多少名媛淑女示好都不近女色又洁身自好的大孙子,怀里竟然抱着个妹子?“这姑娘哪来的?!” “小声点。”肖温走上二楼,肖老首长屁颠颠跟在后头,看着肖温动作轻柔地将清欢放到他的床上,转身带上房门才有了解释的意思:“爷爷你听我说。这姑娘……” “是你的心上人对不对?你们要结婚?好的没问题!你都三十多了再不结婚就老了人小姑娘嫌弃你啊!………巴拉巴拉” 肖温望着肖老首长嘴皮子动个没完,心里默默地说,您要是知道里头这“小姑娘”比您还老,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我只是把她当妹妹。” “……你说啥?”肖老首长一愣。“妹妹?你骗谁?看我老了就想骗我吗?!真要当妹妹,这基地里多少小姑娘赶着头来抢,你怎么就偏把她当妹妹?” 肖温从来都不跟肖老首长争辩,因为肖老首长认定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属于不撞南墙不回头的那种人。所以肖温只是淡淡地吩咐警卫员:“待会收拾个房间出来,要女孩子点的。” 警卫员有苦难言,他一大老爷们要怎么样才能收拾出“女孩子点”的房间?   第十六碗汤(十二) 肖温不想跟爷爷争,老人家上了年纪后越发的孩子气,尤其是出了那事儿之后,就更加敏感了。所以肖温说:“爷爷,你别吓着她,她还小。孙媳妇的事以后再说吧,有缘的话,你的孙媳妇自然会出现。” “什么叫有缘的话,你不能坐着等缘分啊,你要去找!去抓!”肖老首长激动地要命。他是真急了,末世爆发之前他急,末世爆发之后他更急,他家大孙子长得好人品好能力强,怎么就找不着媳妇儿呢? 于是当天晚上,对着睡醒没多久的清欢,肖老首长开始强力推荐自家孙子有多么优秀,再三向清欢暗示,如果错过肖温你会遗憾!你会后悔! 清欢就是笑,一副不管你说什么我都听不懂的样子。好在她这副萝莉外表看着是真嫩,要是成年的话,以肖老首长的疯狂程度,说不定会把她给肖温直接锁一个房间里。 晚饭很简单,罐头干粮,肖温所在这片基地开辟了菜园,可惜,这块土地不适合正常植物生长,而且即使种子能够发芽,最后长出来的也不是平时人类所吃的正常食物。蔬菜水果都在变异中,他们所能吃的只有为数不多的食物。目前而言,食物危机比基地外头的丧尸更加危险。 清欢想念徐莹空间里的新鲜瓜果,她的空间里倒是也有很多食物,可惜没有新鲜的,所以她的神情有点恹恹的。肖温看她这样子,还以为是下午吹了好一会儿风生病了,就伸手摸摸她的额头,问:“你不舒服吗?”转念一想也不可能,她可是“神”啊。 其实这要是放在末世前有人跟自己说她是谁,肖温第一反应是这人有病,但是现在,他却不得不这么相信着。在末世里,也仍然有神祗的存在,这对他而言无异于是有了精神支柱。也许末日爆发并不是第一次,人类也不过是一个种族,恐龙那么强大的生物都能灭亡,更何况是人类呢? “没有。”清欢把面前的罐头给了肖温。“你吃吧。” “你不吃吗?” “我不想吃这个。”清欢神情有几分低落,慢慢地摸出一根棒棒糖撕开包装纸含到嘴里。“你不用管我,我不吃东西也没什么。”除了会心情不好,真的没什么。 “那怎么能行,我答应黑豹照顾好你,你不能不吃东西。”肖温态度强硬地将罐头又放回清欢面前,甚至还贴心地为她把里头的肉块分成容易入口的小块。肖老首长在一边贼眉鼠眼的看着,一副很懂的样子。 晚饭后清欢跟在肖温身边,他要去处理一些政务,她的目的则是要找于航。于是在肖温专心看文件的时候,清欢把站在一边守卫的于航抓到面前,“你是于航吗?” “我是,你是……”于航有点好奇地看着面前可爱的女孩子,她过分精致美丽的面孔让他有些失神。 “我叫清欢,是你姐姐的朋友。” “我姐?!你知道我姐在哪?!麻烦你告诉我!”于航一听到跟于艺有关系,立刻瞪大了眼整个人都来了精神,但是很快地,他望着清欢澄澈的眼睛,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他喃喃地说:“我姐不在了,是吗?” “她变成了丧尸,死掉了。”清欢一句带过,并不想让于艺的死刺激于航多久。“她拜托我找到你,你没事的话,她就可以……” “可以什么?” “可以瞑目了。”清欢拍拍于航的肩,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她洒脱得多。“逝者已矣,你就什么都别想了,她临死前都惦念着你,也不会希望你为她痛苦。” “我早就有这种预感了。”于航吸了吸鼻子,看样子他的确是成熟稳重了许多,虽然嘴上说着自己明白,但那种失去亲人的痛楚又哪里是一两句话就可以抛之脑后的。“我回家的时候家里门开着,地上还有血,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姐凶多吉少。我只不过是自欺欺人,告诉自己她还活着罢了。事实上……” 清欢见不得别人痛苦,便转移话题道:“我听阿温说,你是强化的土系异能者?” “阿温?”于航没反应过来阿温是谁,几秒后倒抽一口气。“你叫长官阿温?!” “那个不重要。异能者是需要训练和增强的,你平时都通过什么增强自己?” “我们有训练的地方,每天早晨6点到晚上8点,除了任务之外,其余时间都在训练体能和异能。”于航叹了口气。“但是即使我们再努力再拼命,和丧尸比起来的话也还是太慢了,它们异变的比我们快,对于异能的使用也比我们更加灵活。再这样下去,人类早晚要全部灭绝。” 女鬼于艺还希望能够让世界回到正轨,恢复原状是不可能了,现在的国家和政府都分崩离析,即使丧尸全部进化完毕或是都变回人类,这个世界也不可能回到末世爆发之前的状态。于是清欢说道:“这样啊,那我去帮你们训练好了。” “……你说啥?”于航以为自己出现幻听了。这么个娇滴滴软绵绵的小妹子,竟然说要帮他们训练?!别开玩笑了,他一根手指头就能把她戳倒好么! 清欢一看他这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于航也不过十七八岁,年纪小得很,虽然在末世里经过磨练,但本质上还是不够成熟。她知道跟于航说没用,掌管生杀大权的是肖温。所以清欢拍了于航的肩膀一下,就走到肖温的办公桌前,先是探头看了看他的文件,然后问:“训练异能者这份工作能交给我吗?” 肖温从文件里抬头:“你?” “对呀,我不想当个吃白饭的。” “你不是说你不能干扰世界的进化么?” “对呀,我没有干扰呀。”清欢义正词严地说。“我是非常遵守法则与秩序的,请不要用这种诛心的话来揣摩我,谢谢。” “……你的话,他们可能不大会服你。”事实上肖温这话说的已经是非常委婉了,哪里是不大会服气,根本就是完全不会服气好吗!末世里的异能者都比较高傲,尤其是在面对那些倚仗他们保护的普通人的时候。清欢一个小姑娘,个子小小柔柔弱弱,他们会服气她才怪了。 清欢轻笑,猛地往前一步,小脸和肖温英俊的面孔只隔了不到五厘米的距离。“我知道你手下有一个很优秀的小队,他们都是最拔尖的异能者,不如明天让他们来跟我打一架吧。当着所有异能者的面,就在你们的训练场。” 肖温也被清欢气笑了,这丫头未免太不把异能者看在眼里,但他最后只是揉了揉她的小脑袋:“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别揉我头!”清欢抗议。“辫子会乱的!” 说到辫子,肖温有点好奇:“你为什么一直都编辫子?” “因为这样比较不容易弄脏,我明天就不编了。” 于航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俩跟老朋友似的闲话家常,已经被吓得面色如土。简直了……他跟了指挥官这么久,什么时候见过指挥官这副和蔼可亲的模样,果然是美女比较有特权么?想起平时肖温给他们做特训时那魔鬼形象,于航顿时感到上天如此不公平! 第二天一早,清欢吃了早饭——一个面包还有一杯牛奶,牛奶还是肖温给她弄来的,因为牛奶不好保存,所以现在也是个稀罕物。早饭后,肖温带着她来到了训练场。 因为男人天生比女人体力更强,所以末世里能够存活或是觉醒异能的,大多数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即使觉醒了异能,在训练和进化上都比男人落后一大截。所以觉醒五行异能者的女性并没有多么令人羡慕,反倒是治愈、空间之类的异能更受她们青睐。因为除却五行之外的异能都不需要训练,而训练是非常非常辛苦的。 弱肉强食,女性因为先天的柔弱,成为了首先被淘汰的一批。 但清欢知道,女性的柔韧和坚强是男性无法比拟的。就像是现代世界里某些战火纷飞的国家,他们逃出的难民大多数都是男性,而留在那片土地上的女性,大多数都端起了枪。 只要给女性一个希望,给她们机会,她们会成为最最优秀的存在。 清欢仔细打量过了,女性异能者大概有二十几个人,她们中有的是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有的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性,还有些是上了年纪的中年女人。比起男性异能者来说,真可以说是良莠不齐,而且异能强度也有限,最强的一个也仍然是低级异能者。 唯一让清欢奇怪的,是在这群都穿的非常简单方便的人里头,有一个女人,她打扮的非常优雅美丽,脚下还套着双高跟鞋。 昨天在直升机里她睡着了,所以不知道两人昨天已经见过。女人看见肖温,连忙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风情万种地走了过来,柔声喊了一声:“指挥官。”   第十六碗汤(十三) 对于美人的脉脉含情,肖温只是淡淡点了下头。见状,女人眼底露出一丝对他不解风情的埋怨,但随即又用痴迷和崇拜的眼神凝视着肖温。 她喜欢肖温!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喜欢了!他强大又威严,末世爆发前便位居高位,末世爆发后更是在短短时间内就建立起了如此庞大的基地!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不让女人心动?她自认为自己是最美丽,能力也最强的,所以便一直以肖温未来妻子的身份自居——当然,她没有表现出来,怕惹肖温不高兴。 “你的小队呢?”清欢没在意女人,只想知道肖温的小队在那里。 于航给她科普过了,肖温的小队号称是末世最强小队,他们只有五人,分别是金木水火土的异能,于航虽然异能很强,但却没有资格进队,因为他跟这五名队员比起来,还是不够看。他的目标就是能够进入肖温的小队,成为肖温的手下!虽然现在他是肖温的警卫员,但这完全不够啊!他也想成为小队里头的强者! “别急。”肖温低声安抚清欢,“他们马上就到。” 说曹操曹操就到,很快的,小队的五名成员就来到了训练场。他们的强大远远超过其他正在训练的异能者,因此,除了对肖温心悦诚服唯命是从之外,他们心高气傲到看不起任何人。 清欢完全被无视了。 她眨巴眨巴眼,巴住肖温一条手臂,期待地问:“现在可以开打吗?” “咳,先等一下。”肖温想揉她的脑袋,但想起她昨天所说,就没动手改而捏捏脸蛋,捏到手的那一刻他有片刻的失神,好软,好嫩……随即他回过神,对五名手下道,“这是清欢,以后,你们的……教练。清欢,他们的名字分别是刘畅,舒忍,王小豪,钱跃,白浩坤。” 正在五人要抗议这个小丫头当教练的时候,清欢却说:“我也想选几个人组队,可以吗?” “当然。”基本上对清欢的要求,肖温是有求必应。 刘畅不服:“长官!之前我也想成立小队,你不允许,说我还不够强,那凭什么这个丫头就行?难道她还比我强吗?!” 光听就能听出来,此人极度不服。 肖温淡淡地看过去,那冷淡中夹杂着警告的眼神让刘畅猛地意识到自己的态度,“对不起。” 肖温这才道:“她的能力如何,你陪她打一场也就是了。” 刘畅心高气傲,一听能跟清欢打,立刻得意起来,他还没来得及给清欢说狠话,就看见他崇拜的强大的长官捏了捏那丫头的嫩脸蛋,还叮嘱了一句:“让着他们点儿,这可是我手下最优秀的战士,别伤的太重。” 卧槽,长官你胳膊肘是朝外长的! 清欢被肖温捏脸也没反抗,反正他没恶意,而且她也知道自己有多么人见人爱。“我会的,你放心吧。” 之前的女人一直没说话,这会儿脸色也不太好看:“指挥官,这不好吧?小妹妹看起来这么小……” 肖温看了她一眼,她就噤声不敢再乱说话了,心里却希望刘畅能把清欢给狠狠揍一顿,让她知道点天高地厚。 清欢对着刘畅优雅的提起裙摆行了个礼,漂亮的小脸笑得柔和可爱,看得刘畅一大老爷们儿突然觉得自己欺负小姑娘有点不厚道,而且人家妹子长得那么好看,他说话都结结巴巴起来:“那、那啥,我不会伤到你的……” 闻言,清欢扑哧一笑,转而看向其他四人:“你们一起上吧。” 这话一说出口,整个人训练场瞬间静的连针掉地上都听得见。 刘畅的脸立马涨红,深受侮辱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瞧不起我吗?!我们五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小姑娘?!那我们跟人渣有什么区别?!” 不错,虽然傲气了点,但能力强,无可厚非。清欢认同强者高傲这一点,她回头看看肖温,他站在那里,一身深色军装让他看起来玉树临风,英俊挺拔,此刻他的眸子里有着淡淡的暖意,于是她对刘畅说:“那好吧,我要出手了。”说着,谁也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只看到她单手轻轻一挥,便有什么东西在阳光的映照下折射出光芒来。 应该是武器,但不知道什么武器。 刘畅有心让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吃点苦头,他是火系异能,所以一上来就丢了几个大火球。他本来寻思,这小姑娘是长官带来的,不管怎么说也得给长官面子,所以想用火球困住清欢也就算了,可谁知火球丢出去后,竟然瞬间不见了清欢的身影!就在刘畅四处寻找时,一个清凌凌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战场上这么反应这么迟钝可是不行的。”随即他的咽喉被人掐住:“你输了。” 我,输了?! 这前后也不过是十几秒的时间,他就这样被秒了?!刘畅心如死灰,不会爱了。 清欢转身看向其他四人:“你们一起来吧,我改主意了,我不用武器了,你们来啊。”说着还招小狗似的对他们招招手。 剩下四人互看一眼,一起冲了上来,清欢脚下土地松弛裂缝,两道藤蔓破土而出要捆她,数道水箭破空而来,头顶则是一片刀刃,也就是说她被彻底罩在了一个小空间里,并且被困的死死的! 这几人平日里大概都是专门训练过合作的,配合度和默契度都非常高,可以说是非常优秀的异能者。可惜在清欢面前根本就不够看,她身形灵活,轻松躲开藤蔓,并且将它们互相打了个结,然后借着藤蔓做掩护,在裂缝上站立,敏锐避开水箭,随意地将头顶那片刀刃钉入地底,最后整个人站在了上面,对着那四人嫣然一笑:“我可要揍人了!” 她没用异能也没用兵刃,剩下的四人在觉醒异能前也都是肖温的亲信大兵,拳脚功夫自然不在话下。清欢也不跟他们硬碰硬,她极其灵活,身影如同鬼魅,常常你刚到她面前,拳头挥了一半,她已经借力跳到你身后以手肘击中穴道。四个大男人!四个末世前是优质大兵末世后是出色异能者的大男人!竟然就在短短五分钟之内被揍趴下了! 清欢的恶趣味啊……每人赏了两记小米分拳,让他们全变了熊猫。 他们是真的起不来,因为关节错位。 “我下手已经很轻了。”清欢无辜地对肖温说。 虽然早就做好了清欢很强的心理准备,但肖温仍然是:“……”他忍不住怀疑,也许这丫头比他和黑豹两人加在一起还要强得多。“我知道,你真善良。” 唯一没有变成熊猫的刘畅:卧槽,长官!你这话是出自真心吗?!这妹子根本就是个人形武器啊!但他还是很欣慰的,虽然他也输了,但他没有毁容,也没有被揍趴在地上,万幸,万幸。 肖温亲自将四个手下的关节重新纠正,他们站起来的时候都有点手不是手是温柔的宇宙的感觉,再看清欢的眼神是不敢轻视,甚至是战战兢兢的。肖温将清欢拉到身边,掏出手帕给她擦了擦额头上的尘土,又摸了摸她的长发:“当教练的话,头发就要编起来了。”肖温觉得清欢出手时动作非常美,哪怕是挥拳踢腿,也是极有美感的。 他异样的温柔在别人也许看不出来什么,女人却是脸色大变。为了得到肖温的注意力,她也上前一步:“指挥官,我也请求成立一支小队!” “你?” 肖温讶然的眼神让女人有几秒钟的退缩,但很快她就咬牙道:“虽然我是治愈的异能,不能上战场作战,但是——” “谁说治愈异能就上不了战场?”清欢突然发声。“那是因为你还不够强。” “你——小妹妹,不要胡说好吗?治愈系异能者根本无法作战,我们释放出的异能是为对方治愈身上的伤的,就算上了战场——” “谁说你们的异能只能疗伤啊?”清欢问。“你对丧尸使用过异能吗?” “怎么可能!都说了我是治愈系异能,是救人用的,对丧尸使用的话,我是傻吗?”女人觉得就清欢这智商,再给一百年指挥官也不会喜欢这么蠢的女人! 她自诩冰雪聪明,清欢却挑了下眉:“下次你不防对丧尸用下看看,我保证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什么意思?”这话是刘畅好奇问的。问完他就感到尴尬,小妹子估计不会搭理自己吧…… “很简单呀,丧尸与异能者就像是磁铁的两极,对异能者的治愈,对丧尸就是伤害,这很难理解吗?”清欢摊摊手。“你们就没试过?理所当然的认为治愈能力就是单纯的治愈?哈哈哈,真笨。” 于航:“……” 女人:“……” 小队成员:“……” 所有人:“……” 肖温:“下次试一试,不过治愈系异能者从来都没有参加过训练,安全起见,从今天起,治愈系异能者也加入训练。”   第十六碗汤(十四) 清欢根据眼缘选了几个人组成了一支新的队伍,就是她的眼光很奇葩,别人组队都找异能比较强的,而且都偏向男性,偏偏她不,一共挑了五个人,竟然有三个都是女的!最令人无语的是,这三个女的中有两个是治愈系异能!虽说她说治愈系异能者也可以作战,但论身手,治愈系异能者可以说是最烂的了!就算这治愈异能再怎么厉害,不能自保,难道一个人还能挡住丧尸潮不成? 到底是小丫头片子,虽然本事强,但眼光不够长远,只顾着眼前利益了。 以上,是肖温小队成员的心声。 至于那个美女,从头到尾清欢就没在意过她,她围着自己挑选出来的五个人转了转,叹了口气,说:“马马虎虎,也就这样吧。”简直就是一群残兵败将,太难看了,也就于航稍微能入眼,剩下的那个叫肖锋的年轻人,一双眼皮子耷拉着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三个女人倒是干干净净,就是年纪跨度都有点大,岁数在二十岁左右的叫肖茵,剩下的两个则是年过三十的已婚妇女,一个叫周莉一个叫刘雯,据说在末世爆发前,两人是同属一家公司的女强人,针锋相对,末世爆发后关系也不好,成天争吵,偏偏两人的异能还就一样。 看到她们俩站在自己面前还要你推我一把我拧你一下的,清欢很想让她俩在一起。这相爱相杀什么的也是够了。她扭头问肖温:“我想要一个单独的训练场地,可以吗?” 肖温嗯了一声:“没有问题。” “你真好。” 望着清欢突然绽放出来的如花笑靥,肖温浑身如同过电一般,说不出是种什么滋味儿,陌生而又美妙,让他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他移开视线想要禁止这份心动,转而对刘畅等人道:“继续训练。” 清欢得到的新场地是在一座废弃的地下停车场,挺大的,训练必备的工具也都很齐全,五个人来到她面前的时候,除了于航神色激动以外,其他四个人活像是死了没埋。肖温有事情要处理,问清欢这里需不需要人手,被拒绝了,也就是说,偌大的一个停车场,只有他们六个人。 于航是见识到清欢的本事了,他的异能虽然已经觉醒,但始终不够强,别说是跟指挥官比,就是跟a队最弱的白浩坤比,都在人家手上走不过十招!所以他一直渴望变强!强到可以去杀丧尸,为姐姐于艺报仇,拯救那些被丧尸吞噬的人们!因此他雄心勃勃,望着清欢的眼睛里也充满期待。 清欢利落地跳到秋千上坐着——这是她特意拜托肖温给她准备的。此刻她舔着棒棒糖,一边荡秋千一边打量面前那五个人。道:“年纪轻轻的,一副死了没埋的样子做什么,难道我还能吃了你们不成?” “不是,清欢……” “请叫我队长,谢谢。”清欢有礼地说。 于航僵了一下:“……队长。”卧槽被这一打岔他忘记自己想要说什么了。 “做几个俯卧撑吧。”清欢轻飘飘地说。 她那惊人的力量五人都记忆犹新,所以虽然不乐意,但没有一个敢反抗的,可是这做着做着就不行了,末世前是女强人的周莉跟刘雯最先受不了,她们俩只做了二十个就不行了,所以很快就趴在了地上。让她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清欢竟然抽她们鞭子!也不知她是哪里找来的,反正那鞭子抽在身上疼的要死,吓得她们二话不说只能继续做下去。 一做就是一个钟头,最后就连于航都撑不下去了,惟独肖茵沉默不语仍旧继续,肖锋累得要死要活,忍不住问清欢:“队长,你到底要我们做俯卧撑有什么用?” “没什么用啊。”清欢眨巴着眼睛说。“我就是看你们这死气沉沉的样子不开心而已,我要是不开心了,当然也不能让你们开心。” “……” “活着是件多美好的事情啊。”清欢如是说,地下停车场的入口处折射进来的阳光灼热,但又很温暖。“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死要活的,但是如果你们再这样下去的话,早晚有一天会被这个世界淘汰。就连世界本身都在努力的进化,你们这样混吃等死,是想做肥料吗?” 于航讷讷:“我没有这样想……” “没说你!”清欢瞪了他一眼,他立刻安静如鸡。“总之呢,我既然看上你们几个,必然就不会撒手,所以……祝福你们,有我这么一个非常厉害的领袖。想变强很简单,只要牢记一点。” “听我的话。” “否则……”清欢打了个响指,五人周围立刻燃烧起恐怖的黑色火焰。“我就用这地狱之火把你们连同人带灵魂一起烧个干干净净!” 好残暴…… 美萝莉突然露出这样恐怖的表情,五人都没有心理准备,被吓了个十成十。没有办法,在末世里,谁强谁就是老大。“我不管你们之前有什么破事,彼此之间又有什么恩怨,一旦让我知道你们不互相团结合作,想要扯后腿,我可是会生气的。”最后一句轻飘飘的,好像随意一说,但那双眼睛却似乎闪着淡淡的红光。 这到底是人是妖啊! 于航最狗腿,所以第一个表态:“队长你放心!我保证以队长马首是瞻!队长说什么就是什么!我绝对没有二话!” 接下来是比较机灵的肖锋,这家伙看着一副死样,倒是会见风转舵,肖茵仍然沉默,但看的出来她在认真,惟独天生死对头周莉跟刘雯,两人屈服在清欢的淫威之下不得不服从,却还是对彼此哼了一声。 这一哼可了不得,清欢眼一眯,“哼什么哼?给我拥抱!” ……于是周莉跟刘雯不得已拥抱了对方,但都抱着一个心态:妈的!掐死你! 清欢笑眯眯地瞧着她们拥抱,“本来想让你们拥抱一下就重归于好的,现在看来好像不行,你们边儿去,给我抱三个小时。” 周莉&刘雯:……卧槽!都是你害的!两人用熊熊燃烧的眼眸瞪着对方。 清欢懒得理这两个人,于航是强化的土系异能者,对他来说,大地就是最好的战友与伙伴,而肖锋是木系异能者,主要武器是风,在八卦中,巽为风,因此风系属木,他的等级……怎么说呢,夏天用来刚刚好,可以当风扇使,但不如肖温,因为肖温可以当空调。肖茵则是雷系异能,与风系一样,雷系同样属于木系这一大类,也就是说……比起肖温手下a队的五行健全,清欢这里只有火系木系还有治愈系,真是太悲伤了。而且严格说起来治愈系也好空间系也好,都是五行分出去的支系,仍然令人悲伤。不过清欢没有仔细跟这些人讲,风水玄学什么的,在末世里讲出来也没什么意义。他们要分那么多种类别就分好了,反正没所谓。 不过没关系,一口吃不成个胖子。 清欢最看重的是于航跟肖茵,前者是因为女鬼于艺的嘱托,后者则是因为雷系异能能和她在女鬼凉雪那一世所学的道术挂钩。那么多妖魔鬼怪,它们怕什么?立下重誓又没有实现承诺的人怕什么?雷啊!清欢曾经做过一世的女道士,在她印象中,那是再记忆深刻不过了,甭管你是山精鬼怪还是僵尸妖魔,全部怕雷,尤其是从天引下的天雷,能将世上一切污秽劈个干干净净! 然而肖茵的表情是这样的:…… 为什么她要学画符????她又不是抓僵尸的!而且这是僵尸不是丧尸好吗?!虽然她性子沉闷,但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换来清欢似笑非笑的目光:“你没试过你怎么就知道道术对付不了丧尸?丧尸跟僵尸除了外表以外有什么不同?不过一个是一堆烂肉一个是一堆干肉罢了,它们都爱吃人,对人类有渴望,都行动迟缓,都会进化,你听说过飞僵么?” 肖茵木然摇头。 “不可与夏虫语冰。”清欢叹了口气。“到底是群什么人啊,没文化就不知道多看点电影吗?” 肖茵:“……对不起。” “算了,你只要记得我的话,努力给我练,加上我教你呼吸吐纳的方式。要记住,你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和这个世界是融为一体的,天地玄黄,与你分不开,你要借的是天地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哪怕你得到万分之一,也足够你在世上横行了。”这话并不仅仅是对肖茵说的,清欢也知道短时间内这五人也不一定能懂。她之所以挑中他们,凭的不是他们那三脚猫的本事,而是他们的心。 她能够感受得到,他们虽然看起来不显眼或者是颓唐,但心都如同金子般光滑无暇。 “算了。”她又开始荡起秋千来。“把我教你们的吐纳修习方式记住,每天除了吃饭训练,其他时间都给我打坐,感受不到天地灵气,就别说是我们队的!”   第十六碗汤(十五) 清欢这口气,俨然他们这一队已经成了基地里的no.1一样,那语气太理所当然太自信了,只有跟她熟一点的于航才敢开口问:“队长,你就对我们这么有信心啊?”他心底其实也充满豪气,毕竟能让清欢这样一位实力如此强大的强者认可,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 谁知清欢却睨了他一眼:“我对你们本身没有丝毫信心,我是对我自己有信心。” 于航:“……”他还是继续训练去吧。 清欢待了一会儿就不打算待了,她又不需要训练,而且这几个家伙要是敢偷懒的话……哼哼。 事实证明清欢离开后他们果然偷懒了,尤其是懒到家的肖锋,然而让众人万万没想到的是,顶多!肖锋发誓自己顶多是在地上偷闲三分钟!清欢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摸了进来把他一顿好打!打的他鬼哭狼嚎求饶,一边拥抱的不够真诚的周莉跟刘雯也没捞着好,让她们在一边拥抱不乐意,那就上双杠! 这样的法子简单粗暴又有效,对付这几个已经成老油条的家伙,走知心姐姐的路线很明显是没希望的,因此清欢化身黑面魔鬼教官,动手那叫一个狠那叫一个快!这样训练的方法就是导致了日后五个人每每看见她都忍不住挺胸收腹站直了脊背,生怕自己哪里做的不好挨揍。 而且他们都觉得清欢太苛刻了!你说他们努力吐纳练习训练画符还不成么?为什么当他们取得了一点点小成绩,比如说肖茵的隐身符终于起效——虽然效果只有十秒,但这也算是很大的进步啊!然而尽管如此,清欢还是不满意!她教他们怎么打架,好不容易把招式练得炉火纯青,却又因为姿势不够优美太过猥琐被骂!反正就是怎么做都达不到清欢的要求。 地狱一般的人生啊…… 本来,道术这回事儿吧,是讲究一个功力的,然而末世没有那样的条件,所以清欢稍稍修改了一下法则,只要心诚,只要足够认真足够刻苦,那么效果就足够大。她也没像郎老头教导的那样非要朱砂笔黄符纸,画一些重要的符文时还要沐浴焚香什么的,反正只要心意到了,管他那么多呢。 肖茵心思轻,性格沉稳又认真,所以道术学的最快也最好,三十六天雷尤其练得好,如果不是清欢早早把停车场做了保护,怕是早就被天雷给劈塌了。她不去问这几个队员过去都发生了什么事,她只要他们的现在还有未来。 时间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末世里昼夜交替很快,清欢每天就看着队员训练,然后自己四处找乐子。她的乐子就是一些变异虫子,这还是某天训练到时候于航大叫一声被变异的蚊子给叮了,清欢才眼睛一亮。当然她没跟任何人说她在搜集各式各样的虫子并且试图将它们养成蛊的事情——她的实力已经让很多人惧怕她了,实在是不想再在众人心中留下一个恐怖的印象。 但是她并没有隐瞒肖温,肖温闲暇的时候很少,他每天都要训练,指导大兵训练,批阅文件并且巡视基地,空闲的时间基本为零,清欢见他实在是辛苦,就会帮帮忙。肖温很信任她,有了她的帮助,他肩上的担子的确轻松了很多。 但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丫头要求的回报竟然是要他在外出的时候多给她注意一下变异的虫类,然后装在玻璃瓶里给她带回来。肖温洁癖严重,平时除了洗澡他的手套几乎是不拿下来的,而那些变异虫类一般都长得非常有个性,奈何肖温是个言出必行的君子,所以每次回来将装着虫子的玻璃瓶交给清欢之后,他都会洗三次澡。虽然这样很浪费水,但他实在是克制不住。 基地不适合种植蔬菜水果,所以物资必须省着用,就算是饮用水,最近也隐隐有了变异的征兆。这个世界在逐渐改变,不能说变得更好还是更坏,但对人类来说很明显是不利的,因为它在本身进化的同时,基本上断绝了人类生存的可能。现在是植物和水,有朝一日就可能是空气。到了那个时候,人类就真的要彻底灭绝了。 所以,进化在所难免。但迄今为止,整个基地也只有肖温最强,可是如果没有清欢的帮助,他也是不可能进化到中级异能者的最高峰的。 和人类比起来,丧尸、植物、动物的进化就快得多了。随着物资逐渐减少,基地里的人们所能领到的食物也在递减,他们必须依靠杀死丧尸取得晶核的多少来赢取一些额外的食物,清欢从到了这个基地就没有出去过,虽然肖温没说什么,但已经有人感到了不爽,并且在暗中煽动其他人的情绪。 当日那个也说要组成小队的美女,名叫凌珊,末世前也是军区的人,一直暗恋肖温,肖温对清欢的另眼相待让她感到了巨大的危机,她深觉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了。 于是在高层召开物资短缺的会议上,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指责清欢不应该坐享其成,不付出劳动,却每天享受。 清欢吃的东西,可以说是跟肖老首长一个级别的。肖老首长没有觉醒异能,他在这个基地立足的根本,一是有一个强大的孙子,二就是他有着睿智的头脑和威严。肖温虽然是总指挥官,但他并没有徇私舞弊,肖老首长跟清欢之所以能吃的比其他人好,都是他用战斗成果换来的。 凌珊也是因此不平衡。照顾肖老首长情有可原,可清欢算什么?!她有什么值得指挥官拼命的?从前他只要每半个月出去一次,清欢来了之后,因为她的挑嘴,肖温几乎是每星期都要出去一次,猎得更多的晶核,换取食物! 她凭什么! 清欢不傻,自然知道凌珊这是在故意针对自己。她根本没把凌珊放在心上,所以就好整以暇地看着会议桌上的人争论不休。凌珊一副为公着想模样,看着挺反胃的,因为充满私心。 肖老首长早就把清欢当成内定的孙媳妇了,压根儿不觉得肖温养着清欢有什么不行,而且自从小姑娘来了基地,他的面瘫孙子笑的次数增多了心情也变好了,这可是自从小孙女死了之后从没发生过的事!就凭这个,哪怕清欢五谷不分坐吃等死,肖老首长也举双手双脚赞成! 好在凌珊不知道肖老首长是怎么想的,否则非一口老血喷出来不可。 肖温的冷淡和威压是不容质疑的,但凌珊聪明就聪明在提出那些“不能作战也不事生产”的人,没有点名到底是谁。基地里的确有没有觉醒异能的人类,他们不能与丧尸作战,土地由经不起种植,所以他们的日子是非常闲的,每天只要去领取食物,其他什么事都不用做。 清欢看凌珊有点不顺眼,她都记不清有多久没人敢给她小鞋穿了。于是她眯起眼睛轻轻一笑,一条软绵绵的小虫开始顺着凌珊的高跟鞋往上爬——还说别人呢,她早就说了治愈系异能者可以上战场,凌珊不也没有上?不过是帮些受伤的人疗疗伤,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了。 凌珊一开始没感觉,直到她觉得大腿内侧有什么东西在一扭一扭,她没敢看,毕竟在场的只有她跟清欢两个女人,其他全是男人。而且她的男神指挥官也在,她不想做出什么不雅的动作。 可是那东西越来越不安分,甚至围着她的大腿绕圈圈!凌珊忍不住伸手去摸,接过摸到软绵绵的东西!她尖叫一声跳了起来,不管不顾地掀开了套裙,大腿上的虫子让她不住地又跳又叫,清欢的耳膜都快被她叫炸了。 虫子掉下她的大腿,凌珊抬脚就想把它踩死,好在小虫子虽然小,但动作挺快,一溜烟就钻的没影儿了。 尴尬。 虽然里头有安全裤,也没有春光外泄,但是在男神面前这样丢脸,已经让凌珊生不如死了。于是她把枪口对准了清欢:“不知道清欢小姐对于我的提议有什么意见呢?” “你这也算是提议?”清欢似笑非笑。“把没有作战能力的普通人赶出基地?真是聪明的让我想拍手。” “那你说该怎么办?!”凌珊咄咄逼人。 “怎么办呐……”清欢作势想了想,然后笑道,“关我什么事,我一不是指挥官,二不是智囊团,这是你们这些大人物应该考虑的。” “哼,你是怕自己被第一个赶出去吧?” 清欢瞄了她一眼,也懒得跟她计较,恶作剧什么的玩玩也就算了。整个会议室一片安静,所有人都看着这两个女人的战争,肖温面色淡然,“这件事到此为止,不用再提了。以后每个星期每小队都外出寻找物资,赶走普通人的事情,我不想再听到第二遍。” 的确,对普通人来说,更可怕的是他们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第十六碗汤(十六) 第十六碗汤(十六) 闻言,清欢看了肖温一眼,目光如水,清澈温存,别人对她好不好,她感受得到,肖温待她那确实是没话说的,不仅关怀备至,就连衣食住行都照料的事无巨细。清欢的棒棒糖都是肖温外出时寻来的,他虽然冷淡而自持,但待她的温柔却是一点都不假。 “阿温可真笨。”所以她现在才是真正的想要去拯救这个世界呀,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真心疼爱她珍惜她的人。肖温,黑豹,徐莹,肖老首长……他们的喜欢没有一点杂质,这让清欢很快活。“既然普通作物不能种植,那么就去找变异植物好了。难道人类在进化的同时,连食物都找不到了么?至于吃了会不会死,有我在,你信我么?” “当然。” “那好!”清欢本来是坐在桌子上的,她这副任性娇态,肖温跟肖老首长都是怎么看怎么可爱,此刻她跳下了桌子,对着肖温嫣然一笑:“从明天开始,我的z队也一起出去寻找物资。” 对于清欢给自己的小队取名叫做z,大家都表示很无语,人人都挤破头想朝a队去,她却偏偏管自己的小队叫z,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一堆杂牌军一样。肖温对清欢的能力是非常相信的,他只是望着她点了点头。 清欢笑着弯腰去问肖老首长:“肖爷爷,我有件事情一直忘记跟您说诶。” “???”肖老首长两眼冒问号。 清欢蓦地展开灿烂笑容:“我这里还有很多物资啊!” “什么?!” 没人去搭理惊呼出口的凌珊,因为此刻对基地而言,日渐短缺的物资才是最重要的。清欢随手掏出一根棒棒糖,撕开包装纸塞进嘴里,然后变戏法似的取出一大包奶糖递给肖老首长:“每天只许吃三颗,我会让小方看着您的。”肖老爷子爱吃甜食,可惜末世里没有那样的条件,他上了年纪血压和血糖都高,小方是他的警卫员,是肖温专程放在肖老首长身边照顾衣食起居的。 肖老首长望着那袋奶糖两眼放光。清欢把玩着自己的长辫子,自从组建z队后,每天都需要跟队员过招,她就又把辫子编了起来。此刻她抓着辫子转圈圈,漫不经心地说:“我这里的物资足够整个基地的人吃上十年八年,但是呢,我不愿意就这么交出来。” 说完,她狡黠一笑。 z队的小伙伴们心里在打鼓,因为他们刚刚接到通知,明天他们就要上战场跟丧尸肉搏了。于是五个人心跳的厉害,于航虽然以前也打过丧尸,但自打被清欢看中后每天就啥也不干光训练,这会儿要回到暌违已久的战场,他觉得好紧张好不安啊! 周莉跟刘雯仍然是打打闹闹,两人关系和缓了很多——主要是不和缓会挨揍,她俩都屈服在了清欢的淫威之下。可即便如此,两人的心结也没解开过。还有肖茵跟肖锋,性子都好了很多。 他们以为这天晚上他们不会睡着,没想到刚沾了枕头就睡得没个样儿了,第二天一早醒来,那是精神奕奕活力十足。本来约定的是六点在基地门口集合,但是刚刚五点他们就都来到了训练场,一开始只有于航,然后是肖茵,肖锋,周莉,刘雯……五个人竟然都来了! 这近半年的训练让他们彼此之间熟稔许多,再加上清欢的刻意养成,五人不仅配合的非常完美,感情上也都很要好。所以谁都没有打扰谁,而是默默地继续训练。画符的画符,练拳的练拳,蹲马步的蹲马步……直到5点45分,清欢出现了。 她来的很突然,于航错愕地看着清欢今天的打扮,有点囧:“队长,你怎么还穿成这样?!”平时穿仙气飘飘的裙子也就算了,怎么今天来真格的还穿成这样啊?麻烦不说,还很容易脏!这白裙子好看是好看,但不方便! 清欢斜了他一眼:“怎么,你有意见?” “不,不敢。”他立刻摇头如拨浪鼓。 清欢轻哼一声表示满意,然后把手里拿着的几个袋子分别抛过去,每人一个。“换上。” 本来嘛,这五人都穿着最轻便的紧身t恤和长裤,匕首□□什么的都绑好了,可清欢丢过来的全是白衣服!白衣服啊!!!他们是要去打僵尸又不是去走红毯!!! 可是碍于队长可怕的战斗力,他们还是乖乖换上了。还是那句话,好看是好看,就是麻烦…… “教了你们也有半年了,是骡子是马,总该拉出来遛遛了吧?”清欢叼着根棒棒糖。“我丑话可说在前面,今天回来,谁衣服要是敢给我弄脏,呵。” 老天爷队长求你了别那么笑!好可怕! 以上是z队全体队员的心声。 z队是不是整个基地最强大的,不知道,但绝对是整个基地最会享受的。换完衣服后他们吃了一顿格外丰盛的早饭,完了才知道原来他们的队长有空间,空间里还有大批物资,当然,其他人没享受到的他们五个都享受到了,然而这种享受甜蜜也痛苦。其他队员就知道羡慕嫉妒恨,哪里知道他们被训练成了什么鬼样子?简直了,美萝莉化身魔鬼教官的时候可怕的要命,外人却只看得到她甜美的模样! 扮猪吃老虎,腹黑界的扛把子。 肖温看着其他小队个个干练简洁的装备,又看了看z队走的飘逸复古风,眼底闪过一抹笑意。他真是服了这个丫头,什么时候都活得这么快乐天真,而且永远不缺乐趣。 指挥官都没笑,谁特么敢笑? 这一次,他们的目标是距离基地大概有四十八小时路程的一座城市,n城。n城在末世爆发前可以称得上r国的经济大省,人口数量极多,也因此,末世爆发后,丧尸病毒传染的尤其快,是目前大陆上的几个丧尸大城之一。 但丧尸多城市大的好处就是,物资也多。清欢有空间的事情只有高层人员知晓,而且,这一次到n城来,并不仅仅是为了物资,而是基地的无线电收到了求救信号,这说明什么?说明n城还有活人!肖温是军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罔顾平民性命。 清欢的目的就简单多了,肖温带着他的小队去救人,其他小队则去寻找物资,而她……她纯粹是来找变异虫子还有植物的,因为她发现这些经过辐射或者病毒变异的虫子非常适合做蛊!它们比普通的虫子更有灵性,毒性和灵敏度也更强,简直不能更棒!至于植物……是找来看能不能食用的。 因为z队很弱,所以他们被分到了一个丧尸比较少的区域,只要将这里清除完毕,他们今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清欢慢悠悠走在后头,让五个小弟打头阵。于航因为有经验所以走在最前面,他的手上戴着一副白色手套,可别小看这手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是清欢在学道术时积攒下来的宝贝,基本上只要是属于她的,不管是哪个世界,她都可以带走。这副手套还是曾经的师兄给她做的,连同那把水火伞。 很快很久没让水火伞出来重见天日了啊。 于是就出现就这样一副景象,满目疮痍到处是干涸或新鲜血肉的城市里,一个穿着白裙子的美萝莉撑着一把漂亮的伞,两个长长的麻花辫让她看起来如同是坠入凡间的精灵,她悠闲自得的态度让人觉得这里不是丧尸横行的末世,而是缥缈诗意的江南水乡。 他们本来也没打算消灭掉n城全部的丧尸,只要解救出活人并且取得一点物资,今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而n城里的丧尸,大多数已经行动不再迟缓,它们也许还没有进化出异能,但是肢体的灵活度却每天都在增长。 周莉的胆子比较小,还有点神经质,当她经过一个巷口,被一只丧尸扑倒时,她竟然只记得尖叫了! 还是肖茵眼疾手快一刀砍了丧尸的头,情况紧急,两人都松了口气。 清欢轻飘飘地说:“恭喜你们,衣服脏了。” 两人顿时僵住。 “我教了你本事,你如今虽然还没有进化到完全体,但也可以称得上中级异能者里的高手,结果被一只低级丧尸扑过来,你居然只知道尖叫?”清欢笑得很温柔,然后冷声道,“没用就给我从z队滚出去!” 周莉浑身发抖,她虽然早就见过丧尸,但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会碰上,而且是主动碰上。她咬着牙,这时候,她听到刘雯哼了一声。就是这一声,让周莉突然鼓起了勇气! “还有你,出刀的速度挺快,弧度却不够流畅,姿势也丑的要死,也要罚。”清欢冷下脸来。“敢不给我使出全力,迸发潜力,就别怪我把你们揍成狗,听到没有?” 回答她的是齐刷刷的:“听到了!” “还不上,愣着干什么?难道要等丧尸还亲吻你们吗?要不要干脆拜个天地?”清欢继续冷嘲热讽。 五个人都要哭了,这下他们再也不敢置喙,干脆利落地开杀。   第十六碗汤(十七) 其实打丧尸这回事儿,也就头几次手抖脚软,习惯了之后基本上就跟切菜剁瓜没什么区别,清欢挑选的人能是软蛋么,这几个家伙骨子里的凶残可一点不输别人!周莉一开始还吓得要死要活的,习惯上手之后,不仅不用搭档,还发明了好几种方法! 她是治愈系异能者,治愈系异能在给人类异能者疗伤的时候,效果因人而异,而当他们将这种异能施展在丧尸身上的时候就不是这样了,杀伤力根据他们能力的高低也不一样,而如果将治愈系异能和符咒一起施展的话,甚至可以驱赶丧尸为自己做事! 那种感觉……没办法用语言来形容,唯一要小心的就是他们本事不够,所以符咒有效的时间不长,一旦到了点,丧尸会第一时间恢复正常。而且周莉也试过了,对低级丧尸有奇效,稍微高级一点的就不行了。 还是要再加强训练啊。 让五个人都非常惊喜的是,平时清欢教他们的那些稀奇古怪的训练法子非常有用,当于航一脚把地面跺开一条裂缝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傻眼了——他没想这么多,就是想震慑一下这群没脑的家伙,但地面突然就裂开了……他也很惊讶好吗?! 清欢坐在屋顶懒洋洋地看着他,嗤笑一声:“还不赶紧的,再慢点它们就能把你当下酒菜了。” 于航这才回过神,像是想要证明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变强了一样,他几乎是走一步跺一步,走一步跺一步,还差点儿害得肖锋掉进缝里,肖锋气得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于航被踹了也还是笑嘻嘻的,他没有再跺地,毕竟一个不小心的话自己掉下去也是有可能的。这样明显而强大的进步让他欣喜若狂,动力十足,长刀使得是虎虎生风,道术配合异能,出乎意料的有效。 其他几个人也是如此,肖茵心最静,道术也学的最好,她的隐身诀如今可以捏到五分钟,但只是五分钟,也足够她杀死数十只丧尸并且取出晶核了。清欢什么也不做,就是在队员们挖完晶核后替他们保管,不时提醒他们别把衣服弄脏否则别怪她到时候不客气。 肖茵引下来的三十六天雷威力极大,一道便能劈死数十只,这片区域的丧尸又少,最后打完了,五人还嫌不过瘾,清欢把晶核数了数,有近千枚,但他们迄今为止,不过花了一个小时,其中还包括新手手忙脚乱又帮倒忙的时期。 平时的训练当然不是白费的,z队任何一个队员的杀伤力拿出来都是耸人听闻的存在。清欢很想让他们把晶核嚼一嚼吞下肚,这样多方便啊,分分钟能够再进化。可惜…… 打完僵尸后开始搜集物资,这片是个生活区,末日爆发的时候正是上班时间,所以比不上商业区跟教育区人口多,但也难保还有漏网之鱼……“小心!” 肖锋倒抽一口气,他竟没有发觉那只丧尸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清欢一脚将对方踢出了老远。见队长神色凝重,五人连忙摆出严阵以待的架势,觉得能让萝莉教练露出这么严肃表情的丧尸肯定是个棘手的大家伙!结果清欢抬起一条腿看了看脚底,舒了口气:“好险好险,没弄脏!” z队全体队员:…… “这个家伙挺厉害,估计是这片区域里丧尸的领导者,竟然快要进化到完全体了。”清欢好奇地围绕着丧尸走了两圈打量一番,然后对肖锋说:“它也是风系异能,擅长隐藏行踪,因此我们才没有注意到,你试试看,能不能把它打倒?” 那风系丧尸被清欢踢了一脚后只剩了一条胳膊,它虽然还不能思考,但也有了些许意识,望着地上那只被踢掉的胳膊后发出了悲鸣声,然后张着血盆大口用一嘴烂牙对着清欢咆哮,一副恨不得把她给吃了的样子。 肖锋刚开始被这只丧尸险些偷袭成功,心里也很不爽,觉得自己不可能这么弱,周莉倒是平衡了些,总算不是只有自己一人出糗,哈哈哈。 肖锋他行动速度极快,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便绕到了丧尸身后,匕首刚划出去就扑了个空。那丧尸感觉不到疼,但潜意识里可以感知到危险,千钧一发之际,它精准地避开了,然后扭头,如同野兽般与肖锋转着圈互相虎视眈眈,谁稍稍露出破绽,谁就会死。 清欢懒得看他们斗异能,直接对肖锋说:“我教你的口诀咒语难道是要你祈福诵经吗?还不快点把这家伙给我收拾了!”说完把嘴里啃完的棒棒糖棍丢了过去,砸在肖锋脑门上,但他敢怒不敢言。“知道了队长,请你给我留一点男人的尊严好不好!” “你是男人吗?你有尊严吗?”清欢看不下去了。“你跳华尔兹呢?圈儿转够没有?” 肖锋一颗心被戳成了千万片,他忿忿不平,心底疯狂抗议清欢差别对待!一队五个人,就他爹爹不疼姥姥不爱的!于航是队长朋友的弟弟,当然受照顾,其他三个都是女性,清欢对女人比男人温柔那是出了名的,所以就只有他遭受的痛苦最大好不好!平时在基地里也就算了,为什么出来还不能给他点怜爱! 被队长无视又吐槽的肖锋化悲愤为力气,当下大爆发,捻了个风诀,以风为刃,又用了他那三脚猫的隐身诀。对风系异能者来说,哪怕只有十几秒的隐身时间也就够了,因为他们的速度是极快的。 挖出丧尸脑子里晶核之后,肖锋屁颠颠地捧到清欢面前嘿嘿一笑:“队长,是枚高级晶核。” “你留着吧,我存起来的都是普通晶核,到时给a队他们用,我们只要高级晶核。这是风系的,适合你。”清欢毫不在乎这枚在异能者看来是至宝的高级晶核。“回去之后记得吐纳练功的时候用,吸收快效率高。” “是!”得到疼爱的肖锋喜滋滋的。 清欢给每人发了一根棒棒糖,众人受宠若惊!虽说队长对他们一直挺好,什么都跟他们分享,但惟独棒棒糖不,现在能从队长手中得到一根棒棒糖,他们难道是在做梦么?! “走吧,去其他区域帮忙去。” “……队长,不去搜集物资吗?” 清欢摇摇头:“几个超市我已经扫荡过了,没了,总不能挨家挨户进门开冰箱吧,再说了,这么长时间了,估计里头东西也坏了,差不多就行了。” 于是一行人很快来到了最近的隔壁区,这里学校幼儿园比较多,当时学生们都在学校上课,所以一个校园基本上全是丧尸,那滋味,酸爽难耐。偏偏这里有幸存者,所以是由a队负责的。 a队的实力当然很强,尤其是他们还有一个极其出色的领袖。肖温打架的时候都很优雅,他那双戴着白色手套的手如同最优雅的杀人武器,随意收割着丧尸的晶核。清欢对肖温印象好,所以教他的时候也很尽力,再加上肖温天资聪颖,所以早就进化到了完全体的高级异能者,以一敌千基本上没有问题。所以虽然清欢教的晚,但肖温实力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z队。 这就是上苍的宠儿呀。 但丧尸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好多还是学生,年纪小的丧尸进化速度比成年丧尸要快,所以一个学校里至少有几十名中级丧尸,它们的异能使用完全不下于人类异能者。 这其实就是丧尸异能和人类异能的大pk,赢的人留在这个星球,输的从此灭绝。 物竞天择。 即使a队能力超群,也不能同时抵抗这么多丧尸,尤其他们今天的主要任务是解救幸存者。好在z队的到来让a队成员松了口气。 看到他们的队长一来就奔到a队那儿,帮着指挥官对付中级丧尸,z队的队员们都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可惜一心向外郎的感觉……真是差别待遇啊,他们的时候就坐在上头吃棒棒糖,见了指挥官就直接跳过去帮忙……队长你完全可以再过分一点大小眼一点偏心一点没关系! 这就是他们误会了,在清欢看来,肖温完全不需要帮忙,她不过是想要多得到几枚晶核罢了。 不可否认的是,肖温杀起丧尸来天生自带美感,而这时候清欢张开了她的伞。 之前她一直把伞拿在手里,所以z队一直觉得那伞好看,但不知道有什么用。这下伞一张开,精致美妙自然不必多说,最重要的是它的强悍程度!一只中级丧尸的獠牙跟利爪竟然都撕不开!甚至造不成有点伤害! 这是什么神器?! 清欢转动着水火伞从肖温面前掠过:“阿温,要来比一把么,看看你厉害还是我厉害?” “要比自然可以,但是得有赌注。”肖温微微一笑,望着清欢的眸子里有着淡淡的温情。 “好哇。” “我赢了的话,你答应我一个条件,你赢了的话,我答应你一个条件。” “没问题。”   第十六碗汤(十八) 两人生起了比较之心,便尽数施展起自己的本事来,看得a队跟z队的队员们面面相觑。 所以如果两个人间杀器联手的话,他们到底还来干嘛?前头那俩队长以秋风扫落叶的气魄一路往前,他们就搁后头捡晶核,捡到后来都烦了,全是低级晶核,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已经没什么用处了! 到了最后,找到五名幸存者的时候,两队队员默默地数起晶核数量来,最后的结果有点尴尬,因为清欢的总数比肖温少了几枚,但中级晶核却多了几枚,肖温占了数量,清欢占了质量,只能说是平局。 其实肖温知道清欢并未使出全力,否则的话他定然不会输得这样好看,一开始他也知道自己肯定不是清欢对手,现在输了也是在意料之中,虽然是个平局,但谁输谁赢,肖温心里有数。 幸存者从末世爆发便一直被困在城里,盖因丧尸太多,想逃都逃不出去。他们一直住在学校的地下室,安全倒是安全,食物和用水也都能够解决,尤其是五个人全部觉醒了异能。如果不是出现了进化成为完全体的高级丧尸,他们应该还能再撑一阵子。完全体丧尸可以通过地下通道找到他们,即便他们藏得再紧也没用,因此,里头的物理老师利用简易的装备制作出了一个无线电,以期向四周发射信号请求援助。 当时就是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理,没想到还真成功了,五个人哭得那叫一个凄惨。他们本来有二十七个人,但在这近一年里,有的感染成为了丧尸,有的被丧尸吞噬……最后就只剩下他们五个异能比较强的了。 这五个人有四个是成年人,只有一个读初二的小男生。本应无忧无虑的面孔上,如今已经因为死亡和厮杀变得成熟而悲伤。 清欢从空间里取出食物和水让他们填肚子,然后跟肖温商量接下来的事情。 从这五个人的话来说,给予他们回应的不仅仅是肖温的基地,还有另外一拨人马,早在五天前就说过会来解救他们,只是离得有些远,可能要他们再支撑几天。算算日子,今天差不多也该到了。 也是直到现在肖温才发现,a队和z队,放出去个个都是一等的高手,但是如果两队互相组合的话,那么杀伤力更大!按照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分别配对搭档,杀伤力分分钟翻了好几倍! 要是低级丧尸也知道害怕的话,它们会头也不回的撒丫子就逃。将五个幸存者放在队伍中间,a队带头z队垫后,开始向其他小队所在的区域出发。清欢无意中从幸存者口中得知他们在城市的地下通道里逃亡时,渴了不敢喝那些看起来很奇怪的脏水,最后饿得没法子了,又没法去地面上寻找食物,就试探着吃了一些生长在地下的植物。 所以清欢决定去地下通道探查一番,如果能够找到可以吃的植物,那么基地里那些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就不会整天无所事事了。没有生的希望,他们又怎么能提起精神活着呢。 再这样下去,跟待宰的牛羊有什么区别。 因为在地下生活的时间远远超过地面,所以幸存者们对这些曲折的管道非常熟悉,肖温做主,一行人改而换了路线,然后根据地图朝下个区域出发。 路上清欢采集了幸存者口中所说的那些可以吃的植物样本和种子,都放空间里去了。末世爆发后,动物们也都开始进化和变异,地下通道里偶尔也会有丧尸出现,但比起地面上算是安全许多。 直到清欢听到一阵脚步声。 肖温如今也是高级异能者,听力超群,刚要示意队员们躲起来,就见清欢小脸一亮,顺着脚步声传来的地方奔了过去,他心底一惊:“清欢!”说完便跟了过去,奈何她太过灵巧迅捷,一眨眼的功夫便没了影儿。两队队员们跟在后头,肖温将手放在地面上感受了几秒钟,“跟我来!” 无论如何,清欢绝对不能出事! 也就只花了半分钟,肖温等人就找到了清欢,只见在管道中心,她像是一只快乐的小鸟投入了一个高大的男人怀抱。“豹哥!” 黑豹把清欢抱了个满怀,紧紧地,吻着她的发,只觉得小姑娘一点都没有变,对自己也一如既往的亲昵。他不善言辞,黝黑的眸子只安静宠爱地望着清欢,身后的同伴们却都惊讶的瞠目结舌。首领竟然也有这么温柔的样子?! 刚抱完,还没来得及说几句体己话,清欢就推开了黑豹,改而抱住他身边打扮干练的短发美女,“徐莹姐!” 啊啊她真是喜欢这种久别重逢的感觉! 徐莹也把清欢用力抱了下,捏她软软的脸颊,故作生气:“小没良心的,竟然都不跟我们联系!豹哥这半年都快急疯了!” 清欢把脸在徐莹肩窝蹭了蹭,撒娇道:“人家这不是没有联系方式嘛……” 是的,直到分开以后,他们才发现当初没留联系方式。 黑豹看向了对面的肖温,两个同样优秀出色的男人此时视线相对,彼此之间都在暗暗叫着劲儿,也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某些东西。虽然惺惺相惜,但是,清欢不能退让。 “这下好啦,豹哥建立起了新的基地,就像是我说过的那样,你现在可以跟我们走了吧?”徐莹快想死清欢了! 清欢愣了下,下意识回头看向肖温,肖温面无表情,心里却颇为欣慰,要是这丫头二话不说就跟他告别,他非一口血吐出来不可。“这事等到解决完了这座城再说。” 黑豹也同意,他看向肖温身后五个明显画风不一样的人:“你们就是幸存者?” 为首的那个物理老师点点头:“你们是第一个跟我们联系上的那个基地的人吗?” 黑豹嗯了一声,握住清欢的小手把她拉到身边,正要说话,却有人挤到了他们中间,不由分说地抓起清欢的手摇起来:“你好你好,久仰大名,幸会幸会。” 清欢打量着这个穿着简单t恤牛仔裤,长相清秀好看,却有一双狭长眸子的男人,“……麝鼠大哥?” “聪明!”麝鼠怪叫一声,戳了黑豹一下。“你这小姑娘脑子转的真快!” 黑豹没理他,只是做了简单的介绍:“这就是我们当初要找的麝鼠。” 原以为麝鼠是个个子矮小神经质的男人,没想到竟然高大帅气而且还很开朗,不过……清欢望着对方眼里闪烁的精光,是个城府很深的男人哪。 徐莹拎起麝鼠的耳朵把他丢到一边,翻着白眼:“别套近乎,保持距离。” 然后麝鼠竟然就乖乖捂着耳朵一边蹲着去了! 清欢的视线在徐莹跟麝鼠之间来回看呀看,总觉得这两人之间有猫腻。徐莹被她看得米分脸通红,觉得与其被清欢盘问出来不如自己先招了,就凑到清欢耳边说:“他是我男朋友啦。” 清欢了解地点点头:“看起来挺不错的。” 徐莹笑的有点害羞,“是不错,就是心眼小,锱铢必较。” “好事儿啊。”清欢拍拍她的肩膀,走过去对着肖温跟黑豹这俩大boss说:“在离开这座城市前,大家先联手呗,可以吗?” “没有问题。”这是黑豹的回答。 “好。”肖温说。 于是这支队伍再一次壮大,黑豹的人一共七个,再加上肖温这边,地下通道里偶尔遇到的丧尸都是极其悲剧的,因为它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晶核就已被人挖走。 清欢跟徐莹走在一起说着悄悄话,这才知道他们找到麝鼠的时候,麝鼠的地堡已经建立完全了。黑豹不肯在地堡里活到死,就准备建立基地。麝鼠一开始不想参加,可惜他对徐莹一见钟情……为了追妹子,自动成为黑豹的手下,任劳任怨特别辛苦,后来徐莹看他可怜,他又是真心的对她好,就答应了。 徐莹给清欢讲,麝鼠这家伙小心眼到什么地步。因为她是女人的缘故,建立基地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总是有些不长眼的人看徐莹长得漂亮就动歪心思,麝鼠表面上不说什么,但背地里下手特别狠,基本上对徐莹不礼貌或是有非分之想的人全被他给收拾了。对此清欢表示喜闻乐见,觉得自己跟麝鼠应该合得来。 清欢不仅收集了种子,在众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一些比较奇怪的虫子也装了起来,走出地下通道的时候,她很庆幸自己不用两手拿,否则这会儿已经累死了。 但是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到了其他区域,却没有小队,也没有丧尸。好像短短这么点时间里,人类和丧尸就全部消失的无影无踪。 n市很大,其他小队的能力也很强,但绝对不可能强到这个地步,整个区域里一只丧尸也没有!而且他们打开通讯器的时候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清欢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肖温跟雷豹也这样想,徐莹皱着眉头,她在努力回想前世,想要找出和n市有关的记忆。可惜,前世的这个时候她还是丧尸呢,虽然有在进化,但却没有神智。   第十六碗汤(十九) “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啊。”清欢喃喃地念叨着,很想掐指算一算,但最终忍住了。探秘的过程如果作弊就不有趣了,不是吗。 “说起来,我这会儿才觉得,我们入城的时候好像有点太随意了。”徐莹说。“竟然没有丧尸出现。” 清欢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转身问那个物理老师:“你刚刚说这里有高级丧尸是吗?” “是。” “你见过吗?” 男人连忙摇头:“要是见过,我们哪能活到现在啊!” “那你是什么时候得知高级丧尸的存在的?”清欢又问。 “这个……”男人犹豫了一下,“我也忘了,好像就是在几天前,刚跟黑豹首领取得联系的前几天,如果不是因为有高级丧尸出现,把我们逼得无处可躲,我们也不会这么匆忙的想要逃走。如今地下管道已经不安全了,这只丧尸等级太高,它不仅能操纵低级丧尸,还会思考!你们来之前,我们还剩下十个同伴。” 肖温突然道:“这是请君入瓮。” “怪不得,外头一只捣乱的都没有,合着是要给我们上大餐。”黑豹轻轻一笑,只是那笑意未达眼底,格外危险。“果然是开了灵智的东西,竟然把我们都给骗过了。” “我们太大意了。”徐莹皱眉。“这会儿逃走来得及吗?” “怕是来不及了。”肖温淡然道,“这会儿我们的车子估计已经没了,外头不知有多少只丧尸围着。” “有意思。”清欢嫣然一笑。 ……有意思?! 众人用愤怒的目光看向她。清欢却不以为意,“这家伙有趣,看来它早就找到幸存者了,想要利用幸存者来引我们上钩,要知道,晶核是异能者进化的好东西,异能者也是丧尸进化的好东西啊,这家伙估计马上要再进化了,所以亟需食物,我们现在送上门,它勒令丧尸不伤害我们,是想亲自享用呢。” “那其他小队呢?”于航壮着胆子问了一句。 “估计被它捉去了吧,但是一时半会没有性命之忧。”清欢答道。 “你怎么知道?”幸存者中的一个女人有点不敢相信。 “因为想要进化,只几十个异能者是不够的,难道要它进化一半再来捉我们么?当然是要将所有人都抓住,以确保进化过程不出现问题。”清欢嫣然一笑。“没关系,咱们去见识见识。” 他们这到底是去送死,还是去赶集啊……为什么感觉她不仅不害怕,反正很开心?这种情况下,丧尸围城,到底有什么好开心的? “你想去,我就陪着你去。”黑豹沉声说。 肖温没说话,只是摸了摸清欢的头,言下之意很明显。 “你们可以选择不去。”清欢对那几个异能者说。“从这里离开,城外我们的车子就停在那儿,你们怕的话,自行逃命去吧。我反正是要去看看的,我的朋友自然也跟我一起,你们随意,不必客气。” 说完举步朝前走去。 幸存者们面面相觑,最终,先前的那个女人和另外一个男人选择离开,而剩下三人则选择跟随小队。 清欢没有强求,人各有命,她不插手。 大街上空无一尸,只是随着他们往前走,地面逐渐开始有震动感。当来到市中心广场前时,那黑压压的一片丧尸让人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它们空洞的眼睛里出现了一种类似“狂热”的情绪,它们盯着广场中央的那块空地,空地下面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意图破土而出,而其他小队的异能者此刻被藤蔓捆的紧紧的,挂在旗杆上头,很明显,地底下的那个东西如果出来了,一口就能将这些异能者吞下肚。 丧尸们在等待一个强者的出现,统领它们,带着它们占有这个世界。 “这东西出来的话,上头的人就该死了。”清欢仰头看向天上被捆着那十八个人,今天出来了五个小组,结果被抓三个。这件事她虽然不能插手,却不代表她不能委婉的帮个小忙。 清欢一开口肖温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他单手一挥,冰梯瞬间朝着旗杆搭成,身为风系异能者的肖锋速度极快,踩了两步甩出风刃,上头的三个小队连带队长就都落到了冰梯上。好在虽然被捆,却没吃什么苦头,体力也都还在。 奇异的是丧尸们根本没有在意他们的行动,这跟平时闻到人味儿就发疯的它们完全不一样。因为它们知道,即使人被救了下来也逃不掉。 “还愣着干什么,被丧尸摆了一道,这会儿不逃难道还要挑个良辰吉日吗?”清欢率先撒腿就跑,不忘拉上徐莹,至于其他人……总是能跟上来的。 黑豹和肖温险些泪流满面,到头来他们俩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一个卫徐莹。 就见两个妹子带头,后头一堆人跟着狂奔,他们的时间不多,但就算跑到城门也不一定出的去,因为那里肯定已经围满了人。可是不试试怎么知道,而且这座城市固若金汤,清欢不想毁了它,如果可以的话,她想要肖温将基地转移到这里,并且和黑豹的基地合并。这所城市太适合了,比他们两人目前所在的基地都要安全并且易守难攻。 只是这个念头不用现在说,最重要的还是先逃出去,免得在城里打架毁坏建筑,到时候搬进来麻烦。 清欢心里是这样想的,黑豹跟肖温都不知道。他们还以为地底下的那东西特别厉害,连“神”都要逃,要是他们知道清欢在想什么的话,一定不会这样迈着大长腿在太阳底下狂奔。 清欢边跑边问徐莹:“你空间里还有冰淇淋吗?” “有,都给你留着呢!”徐莹喘着气回答。 城门口的确围着乌压压一大群丧尸,这是要把他们包饺子啊,地底下那东西肯定是可以思考了,甚至智商还不低。清欢停了下来,因为前头横着两具新鲜的白骨,连同皮肉被啃得干干净净,正是先前要走的那两人。 只要不越过线,丧尸们就当他们不存在,然后如果他们打了逃走的主意,丧尸会在第一时间扑过来。 清欢猛地转过身,觉得头疼,这里空间太小施展不开啊。不过来不及了,她叹了口气,把水火伞拿了出来,递给了黑豹。 肖温见状,神色微黯。 “豹哥,阿温,如果咱们今天都能活下去的话,就把两个基地合并,然后迁到这儿来,好不好?” “我没有问题,肖温……” “我也没有。”肖温点了下头,仍旧是优雅绅士的模样,清欢瞧着他那样儿,好像不失落,偏偏又是极失落的。她笑了下,对黑豹道:“豹哥,这水火伞刀枪不惧,水火不侵,待会儿需要你打头阵,能保你平安,你拿着做武器吧,把它打开的话,这样……”她给黑豹做示范,一一告诉他里头的暗器兵刃该如何使用,然后转身走到肖温身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黄符,最上面一张是紫色的。“给你。” 然后每人发了一张,这符有什么用呢,能够保证低级丧尸不吃他们,但也仅限于此,否则清欢怕这些人承受不住这福气遭雷劈,天雷固然不敢劈她,但不代表不劈异能者。而且,如果她事事自私自利任意妄为,那么她又有什么资格做奈何桥主。 她是舍不得徐莹跟着一起打的,所以每人发了符又告诉他们如何使用,如何对付地底下那东西之后,清欢就带着徐莹到了高高的楼顶上坐着,准备观赏一出世纪大片。毕竟也是很久没看电影了呢,真人版的一定要好好欣赏。 有清欢在,黑豹肖温和徐莹三人都是知道实情的,自然不怕,肖温基地里的异能者都见识过清欢本事,见她这会儿还有闲心吃东西看大戏,也都定下了心,黑豹的手下更不用说,心理素质和能力都是一流,惟独那三个幸存者害怕且不安。可是事到如今,他们不拼也得拼。 赢了就能得到新基地,壮大并且拥有未来,输了……就只能成为高级丧尸的营养。 所以绝对不能输! 很快地,地底下的东西终于破土而出! 这是个什么东西呢,庞大无比,一张嘴血腥味十足,带着腥风阵阵,然而奇妙的是它的脸却是人脸,五官俱全,鼻子眼睛嘴巴都很清楚,但长得太奇葩了,叫人恶心。有足有吻还有触手,反正是怎么看怎么丑。 徐莹突然咦了一声:“这家伙……我以前见过。我想起来了,我还是中级丧尸的时候,到过n市!我就说为什么这么眼熟!” “你来过这儿?”清欢好奇地问。 “对,我刚刚说的不大清楚,不应该说我见过这个家伙,应该说,我感受过它。”徐莹越想越熟悉。“对,就是这样的,上一世我在外头游荡,感受到了高级丧尸的威压,听从它的调遣来到了n市,守在城外,为的是不让里头的人出去!我说我怎么觉得熟悉呢!”   第十六碗汤(二十) “没关系的。”清欢拍了拍徐莹的手,安抚她,“现在的你又不是以前的你,现在的你很强呢。” 徐莹也笑了:“嗯!” 说完从空间里取出一盒新鲜的冰淇淋递给清欢,她的空间有个好处,那就是里头的时间是停止不动的,所以冰淇淋放进去什么样,拿出来就是什么样。清欢接过来挖了一勺塞进嘴里,跟看大戏似的看着那群人打架。 一会儿挑剔下这个准头不够,一会儿攻击下那个谁姿势不够优美,如果不是大敌在前非常危险,所有正在参战的异能者都会选择回头怒视!太欠揍了!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这是能开玩笑的吗?这可是会吃人的丧尸啊! 然而清欢给的符的确能够保证他们不被低级丧尸攻击,但也仅限于低级丧尸啊!中级丧尸仍然能够分辨得出他们身上的味道。当然,对于他们来说,最危险的不是这些中级丧尸,而是已经进化到完全体的高级丧尸!它现在可能正是在继续进化的紧要关头,如果在场的异能者都被它吞噬的话,不知会进化出一个什么样的怪物来! “这家伙之前也不知是人还是鬼。”清欢摇摇头,看那架势像是章鱼,毕竟触手很多,可偏偏又长了张人脸,鼻子眼睛耳朵五官俱全的,看起来挺恶心的。 “估计是人。”徐莹说。“不然不可能脑子转的这么快。”要是纯的变异动物,即使进化成为完全体也不可能拥有这样的智商的。 清欢也认可这个看法,她们坐在那儿看的好不快活,就跟看真人版超人大战哥斯拉一样。 黑豹和肖温是实力最强的,所以冲在最前头。两个人之前也不过就见了一次面,但默契却非常之高,冰火两系本来是相克,但愣是让他们发明了新招数,跟在他们身后的异能者们也没闲着,每人负责一条触手,异能拳脚武器……反正是能使出来的全使出来了。怪物嚎叫着,那巨大的口器张开又合上,一次次的想要低头吞噬异能者,偏偏被水火伞给挡住了。 这伞自然是个好东西,又是跟在清欢身边这么多年的宝物,怪物就是用足了力气也没用,仍然是啃不动,它的口器因此被卡住,只剩下利爪和触手。 “看起来倒像是人为的产物。”清欢喃喃地说。“末世的爆发到底是怎么回事?” 徐莹道:“我其实也说不大清楚,但据悉是跟一块陨石有关。说是陨石可能也不恰当,反正是个放射性的存在。这东西不知是哪里来的,被r国高价雇佣佣兵弄到手,偷偷地研究,然后末世就开始了。我上一世的记忆太模糊,死的又太早,并不知道最后这个世界走向了什么。” “反正不会是毁灭。”清欢伸了个懒腰。“这个星球结实着呢,顶多是人类和丧尸都没讨到好,再这样打下去的话,满目疮痍,早晚要出岔子。”因此这场战争必须尽快分出胜负,这样的话,才能让人类有活下去的可能性。 徐莹叹了口气,觉得自己虽然重生了,但却仍然希望渺茫。她看了清欢一眼,见到那熟悉的微笑,心里才好过了些。“清欢。” “嗯?” “这次出去之后,我估摸着我妹妹快出现了。” “你妹妹?”徐莹不说的话清欢已经快要忘了这两个人。 “对。”徐莹眯起眼睛望着一个异能者被触手紧紧地卷起来又被扔到一边,看着他们打得那么辛苦,心里头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我还记得呢,上一世她给我的说辞。只不过她是去的豹哥的基地,不是在n市出现。估计我回基地之后就能看着她了,只是不知道,没有空间戒指的她现在还能不能成为上一世那个人人追捧的救世主呢?” 还有那个男人。 徐莹不是不伤心的,直到现在,她都很不明白。为什么一母同胞的姐妹会这样对她,为什么交往了那么多年的男朋友会将她抛弃。他们两个明明是她最重要的人,她两世的感情难道都喂了狗吗?不是怨恨也不是不甘心,她就是不明白而已。 “你管那么多呢。”清欢把脑袋搁在她肩膀上枕着,顺手弹出一张黄符到被低级丧尸摁住的肖锋身上,“谁没点伤心遗憾的过去,谁没痛苦过,但那又怎么样,你还在乎那两个人做什么?很多事情都是没有理由的,人渣就是人渣,渣的再香他也是人渣。” 徐莹扑哧一笑:“你啊……小小年纪……”她本来想说清欢小小年纪说话却这么老气横秋,可是一转想到清欢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小,于是心底就叹了口气:“等到事情结束后,你要离开的吧?” “嗯。” “你住在哪儿呢,我们以后还能再见吗?”徐莹不舍,她甚至有点坏的在想要是这个世界永远都在崩坏,回不到正轨,也许清欢就不会离开了。 “我呀,住在一个很黑很黑的地方。”清欢眯着眼睛,望着下头的异能者大战怪物,他们都很辛苦也很累,同时数不胜数的丧尸们也在攻击,黄符贴的再紧也总是会掉出来,或是被鲜血染色从而失去那分法力。“再见不是不可以,但我不会见你们。” “为什么?” “这就是法则呀。”清欢淡淡地说。“我得到了这份力量,就必须履行我的责任,同时,也该克制自己,如果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一点约束,那么我早就被抹杀了。人跟人之间,再好也不过是几十年的情分,你的好日子还长着呢。” 听到清欢说自己的好日子还长着,徐莹并没有感到很开心,她甚至深深地为清欢感到心疼,不知道她到底是经历过什么,才能如此大彻大悟。 清欢叹了口气,也不准备再继续往下说了,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到底来自哪里,回归哪里,有些时候,稍微透露一两句给普通人知道,就算是泄露了天机。好在徐莹的好奇心也没那么重,而是换了个话题:“这半年多,基地里有好多妹子喜欢豹哥,但他一个都没接受。我瞧着他是喜欢你的,我原本觉得你俩在一起挺好,但是……那个肖温好像也喜欢你,你是怎么想的?” 下面的异能者们打得要死要活,胳膊腿儿乱飞,地上落了不知多少晶核都没人捡,她俩却在上头咬耳朵讨论这些话题。“我能想什么?” “跟谁在一起呀!”徐莹推了她一把。“你不会不能动凡心吧?”那就太惨了。 清欢莞尔:“那倒不是,我是从没动过凡心。” “啊?” “我啊,不会跟他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在一起。”清欢叹了口气。“我也有点想谈恋爱了呢,只不过,不是跟他们。这个世界我不喜欢,我也不想在这里待太久。” “那你就不管我啦?这么冷酷无情撒手就走?”徐莹指控道,好像清欢是个负心汉一样。 清欢轻笑:“咱们相识一场,就算是缘分,但要是想不分开却是万万不可能的。”她说了,又觉得自己有些伤感,仿佛也终于有了些人类的情感,这让清欢感到些许欣慰,又觉得牵绊。“你忘了吗,我说过,即使道路不一样,最终都是殊途同归。” 有缘分便不应强求,她是最看得开的人了。 说完这句话,清欢也不愿再徒增伤感,对着徐莹笑道:“下面差不多要结束了,咱们去帮帮忙,把这丧尸脑子里的晶核取出来,我瞧着是水系的,应该很适合你。” 徐莹是个很体贴的女孩子,于是不再追问。 一番恶战后,所有人都精疲力竭了,好不容易解决了这个大家伙,再也没力气跟其他丧尸们斗了。清欢轻巧地落地,取回自己的水火伞,脚尖轻点地面,借力到了丧尸头前,单手一伸,没有借助任何工具,就直直地插入丧尸脑中掏出了晶核。 就在她转身的那一刻,却突然听见一声细微的咆哮,这时,下方的黑豹露出惊恐的表情:“清欢——” 清欢不用回头就知道发生了什么,这家伙晶核都被挖了,居然还能垂死挣扎。她扭头看了一眼,顺手挥了挥衣袖,庞然的丧尸便化作了尘土消失不见。 众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除了黑豹肖温徐莹三人,没人知道清欢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所以在所有人都面面相觑甚至忘记了精疲力竭的时候,这三人一如既往的冷静淡定。清欢把晶核交到了徐莹手上,有点小小的伤感。方才之所以不出手,就是想看看于航现在的本事怎么样,虽说跟黑豹肖温没得比,却也称得上是一等一的高手了。 清欢想,她大约是可以放心的。 对于清欢露的那一手,除了黑豹等三人外,其他人都是一副又惊又疑的表情。z队的小伙伴们简直要给自家队长跪了!刚刚那一挥真的特别帅!然而就在这时,大家胜利班师回朝的时候,他们英明神武的队长对他们露出了鄙夷的表情:“真脏。”   第十六碗汤(二十一) z队全体小伙伴:…… 忘了啊啊啊啊!忘了出任务之前队长说过衣服如果脏了要挨揍啊啊啊!众人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彼此,同时在心里给别人也给自己点了个蜡。 因此,当其他异能者都在兴高采烈的讨论方才那场大战的时候,z队的小伙伴们心里流着面条宽的泪,恨不得立刻死去。就算现在没死成,等回了基地也不会有好果子吃,他们知道的。 清欢越是哼着歌儿开开心心的模样,他们就越是感受到了暴风雨前的宁静…… 地下通道里约定的话是当真的,n市的确是最适合做基地的地方,不仅地方当占地广,郊外有平原和田地,而且设施都还没有被破坏,如果想要重新建立起新的基地,没有地方比这更好了。 就算是肖温和雷豹基地里的人全部都移过来也盛得下。 只不过,为了避免还有漏网之鱼,得再进行一番搜寻确定安全之后才能迁过来。这一次,毫无疑问,清欢是要跟黑豹走的,临走前她对着z队的小伙伴们挥了挥拳头,说:“这次就便宜你们了,等到基地迁完,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z队的小伙伴们心里蹦跶着欢天喜地的小人儿,表面上却都是很乖很不舍的样子:“队长我们一定会想你的!我们一定会好好训练等你回来!”云云,当然其中舍不得是真的,但能逃过这一劫也让他们格外的高兴,简直是老天保佑,上帝还没有抛弃他们! 肖温听清欢说要跟黑豹走之后没有反对,只是安静地看着她,他是何等聪明的人,知道和她作对不如事事都顺着,这样也能刷个好感度,于是和雷豹约好了日子,便各自分开行动。 离开n市,徐莹就被麝鼠拉到一边说悄悄话去了,可以看得出来两人感情很好。清欢坐在副驾驶上,嘴里含着一根棒棒糖,分离了半年,但好像从来没分开过。除了后座多出一个麝鼠之外,连车子都还是之前的那一辆。 清欢没有去问黑豹这半年来他过得怎么样,想要建立起一个基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他肯定是很辛苦的。清欢这次跟黑豹走不是为了别人,就是想见见徐莹的妹妹跟男朋友——不,是前男友。她是真心想看看,是什么样的人能做出这样狼心狗肺的事。 糟心烂肺的人看多了,在目前的这个末世里,清欢所遇见的大多数都是好人。不管是怎样的逆境,只要活着,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总是少不了争斗与欺骗,同时也少不了善良和真诚。 说来也巧,三天后,他们回到了黑豹所在的基地,刚进基地,徐莹就看见熟悉的人。只不过……完全不是她记忆里的模样。上一世,在徐莹的记忆里,妹妹是耀眼又受人尊敬的异能者,前男友则是跟妹妹很恩爱的夫妻,而这一世,在她从汽车上被推下来之前,妹妹娇柔无力如同一朵小白花,前男友则帅气阳光又懂得体贴人——但是不管怎样,她都没想到,原来再见会是这样的场景。 倒也是来投奔黑豹的基地,但不像是上一世那样作为一个小队的领导者,而是一个小队领导者的附庸,或者说,禁脔。 徐莹长得很漂亮,她的妹妹容貌更胜她一筹,再加上性格娇软会撒娇,从来在男人堆里都很吃得开,但是徐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见惯了末世里依附男人而生,供男人泄欲只求活命的女人,她的妹妹也会变成这样。 清欢敏锐的目光顺着徐莹看过去,见到一个跟徐莹长得有七八分相似的女人,大概也就明白了。那女人的穿着打扮很暴露,依偎在那个正在登记的彪形大汉的旁边,一副解语花的模样。只可惜,在这里,人人都看得清楚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令人惊奇的是这个女人并没有感到羞耻或者不好意思,而是非常坦然的纠缠着大汉。基地里一些女性异能者都不由得投去了鄙夷的目光,但女人不在乎。 徐莹看了一会儿就移开了视线,清欢问她:“不去打个招呼吗?” 徐莹摇摇头:“不了,去了也是尴尬,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随便她。”她现在是真的放下了,再大的仇恨,在看见妹妹此刻的狼狈时也已经烟消云散,这一世她很幸福,有朋友有爱人,可以自保也能去保护别人,她什么都不求了。 可她不愿意去折腾,别人却没打算放过她。妹妹卫徐珊眼尖得很,登记的时候听人说首领回来了,她就有意无意地朝门口那看,她早就看现在这个男人不顺眼了,如果能找到更厉害的强者,她一定会立马踹开面前这男人! 到现在卫徐珊还记恨着这个大汉呢,但这个不重要,因为她虽然没看见首领黑豹,却看见了自己再熟悉不过的姐姐! 她突然松开了挽着大汉的手,一边叫着姐姐一边追了上去。 清欢见徐莹皱眉,便调侃了一句:“你看,我不就山,山来就我。” 徐莹很无奈地看了她一眼,随即冷淡地转过身,躲开了卫徐珊的飞扑,跟她保持了距离,冷淡地看着她。那眼神让卫徐珊打了个哆嗦,她只顾着看见姐姐高兴,却忘了自己做过了什么。这下想起来,她突然感到了不安。然而看到徐莹此刻光鲜亮丽的模样,她心里又十分不甘心。末世爆发之前,家里最漂亮最时髦,最受人欢迎的可是她!凭什么卫徐莹就能过这么好的生活,而她却只能当一个男人的泄欲工具? 她眼里的市侩和算计,清欢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卫徐珊前世今生每次都能动手去害徐莹,可以看得出她本性极坏,清欢也不愿意她跟徐莹接触,就问一旁的麝鼠:“你老婆被人缠上了,你没话说啊?” 麝鼠一听清欢这个称呼,眼睛一亮,他是知道徐莹家里这点破事儿的,同时他也决不是个会怜香惜玉的主儿,除了卫徐莹之外,任何女人在他眼里都跟石头没什么分别……清欢在他心里就不是个女人。所以他一脚踢开卫徐珊准备扑过来的身体,不顾这娇弱的女人被踢到一边后捂着心口伤心流泪的样子,冷声道:“谁准你靠过来的,谁是你姐?” 卫徐珊一看到麝鼠的脸就瞪大了双眼,诚然,她现在跟的这个大汉也不丑,可和俊美的麝鼠比起来那可就差得远了!看麝鼠那么护着徐莹,她就知道这两人肯定是情侣关系,卫徐珊装可怜装习惯了,从小到大她就这样,只要她一楚楚可怜地看着徐莹,哪怕是天上的星星徐莹都会满足她。 可惜,徐莹的一番情意还不如放在狗身上。 “姐……”卫徐珊吸了吸鼻子。“我真的好苦啊,那个人!”她愤怒地指向彪形大汉。“我们在路上的时候,他把姐夫给杀了!又把我、把我……呜呜!”说着掩面哭起来。 要是没看到之前她死缠着那个彪形大汉的样子,说不定大家真以为她就如她所说的那么无辜了。 徐莹在基地里的地位和威信仅次于黑豹,她居高临下地望着哭泣不已的卫徐珊,没说话,也顾念最后的一点情分,到底是说不出口揭穿她的话。 她说不出口,麝鼠说得出口啊,而且卫徐珊口口声声说姐夫姐夫,姐夫她大爷!“别随随便便看到个认识的人就上来攀亲戚,你要真把徐莹当姐,当初还会把她推出去喂丧尸,就为了争取时间和你口中那个姐夫私奔?要点脸吧,我们基地不欢迎你这样的贱人。”麝鼠做事从来我行我素不考虑后果立刻叫人把卫徐珊跟她一起来的男人给丢出去。 然后徐莹就默默地看着有人过来,捂住了卫徐珊的嘴巴,把她给拖了出去。 外头丧尸不少呢,附近就这么一个基地,可以想见他们进来的不容易,出去之后想活着,那也肯定是不容易的。徐莹看向麝鼠,那家伙干完坏事才想起来,自己这么做不会让徐莹觉得太过分了点吧?可是一抬头,就望进徐莹的眼里,她笑着说:“谢谢,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她。”下不了手杀,也没有情分再去照顾,这样就是最好的了。 不接纳她,让她自生自灭去吧。 麝鼠得到了女朋友夸奖,顿时笑眯了一双眼,清欢也没想到事情就这么随意的解决了。 从头到尾,从徐莹遇到她跟黑豹的那一刻,命运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改变。一切都在向着美好的明天进行,就算未来遭到更大的艰难险阻,她相信,只要这些拥有着美好品质的人们还存在,这个世界就不会走向灭亡,人类是很值得敬佩的存在呀。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徐莹跟麝鼠就抱在了一起,清欢笑吟吟地看着,往后一退,突然就撞进了一个强壮结实的胸膛。   第十六碗汤(二十二) “豹哥?” 黑豹目光柔和地看着她,牵起了她的手。清欢愣了一下,低头看向两人交握的手,然后乖乖地被黑豹牵走了。 他把她带到了一个很安静的地方,除了彼此没有其他人,然后他握住了她纤细的肩膀,对她说:“我很感激你。” 没有等清欢回应,他的嘴角慢慢地勾起来,很是开心的样子:“如果没有你,我现在不知道是什么样子,我很庆幸,遇到了你,让我得到了寄托。清欢,我喜欢们,我希望你能留下来和我在一起。” 清欢静静地看着他,过了几秒钟才笑的柔和:“我是神哪。” “那又有什么关系?”黑豹反问。“我没有好到让你愿意留下来和我在一起的地步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请你给我一点机会,我一定会表现给你看,让你满意。”说完他伸出双臂要抱她,却被清欢后退了一步格开。于是黑豹立刻明白了清欢是什么意思,他深邃的眼睛里多了悲伤。 谁能不喜欢这个姑娘呢?温柔可爱,天真俏皮,总是保持着乐观十足的态度活着,给他们带来温暖和光明。她对于他并不只是一个喜欢的女人,还是他人生道路上的导师。如果不知道她“神”的身份,黑豹早就告白了,然而他们之间横亘着无法跨越的距离。 “我以前很怕寂寞的。”清欢没有直接拒绝,而是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总是一个人活着,所以总是希望能找到人来陪伴自己,哪怕只有短短的几十年。如果是之前的话,我会留下的,也会和你在一起,当然也有可能和肖温在一起,毕竟你们两个都是那么干净真诚的人。但是现在……”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又上前走了几步。“从前的世界里,我和许多人厮守了一生,然而我从未以男女之情爱过他们。我呀,不会再去爱任何一个人,而现在,我坦然接受这个事实,不再因为自己孤单,就寻他人陪伴。我也会努力地再去试探着去爱人,但是很抱歉,黑豹,这个人不是你,也不是肖温,不是这个世界里的任何一人。” 黑豹的眼中有泪花在闪动。 她在他面前总是坦诚,坦诚的令人生气,但又忍不住要为她心疼。拥有永生,那是一种怎样的孤独?“我舍不得你。” 他沙哑着声音说,大概也是预料到她要离开了。 “你看!”清欢突然加重了声音,手指远方,黑豹下意识顺着她的手望过去,只见一轮红日冉冉升起,万千光华,美不胜收。“你们的未来就如同这个太阳,永远不落。” 黑豹上前一步把清欢狠狠地抱进怀里,沙哑着声音问:“你曾经可有爱过一个人?” 过了很久很久之后,黑豹才听见清欢遥远的像是从天空传来的声音:“有的。” “那个人是不是没有珍惜你?” “不,他珍惜了的。”清欢轻轻笑笑,也伸手环住了黑豹的腰。“只不过是在我死后。仇恨和自尊蒙蔽了他的眼睛,他很爱我,但这并不能证明他不是一个混蛋。” “我真羡慕他。” “没什么好羡慕的,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判若两人,你就算见了也认不出我。”清欢笑笑,踮起脚尖在黑豹的脸颊亲了一下,然后推开了他。“我已经看见了,你们的未来。”美好而又充满希望,黑豹和肖温联手以后,这个世界的人类会进化完全并且成功步入正轨,丧尸病毒将会得到解除,于航则会成为首屈一指的强者,z队则会与a队并肩,只要这个世界还存在,人类的美好心灵还存在,就永远不会消亡。哪怕,还有那么多人有着沉痛悲伤的过去,有许多不能言说的秘密,但那又怎样,他们都会坚强的活下去。 而她,不属于这里,也没有机会再看到那么远的以后了。 “记得帮我跟徐莹姐和肖温告别呀。”清欢淡淡地笑了笑,挥了挥手,黑豹转过身,待到身后的轻柔声音消失了,他才有勇气看过去,那里的姑娘已经不在了。 他攥紧了拳头,眼眶泛红,却没有哭。 回到奈何桥的清欢慢悠悠地踱着步,她可以想见肖温得知她离开后会有多么失落,还有肖老首长,知道她这个“孙媳妇”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应该会很不开心吧?不过她在离开之前已经将自己空间里的所有物资都转到了徐莹那里,她看到多出来的那些东西,就该知道自己已经消失了。 你们看,这些世界再美好,有着再多美好的人,她也知道自己不该多做停留。 她自有她的轨迹,不该因为一时寂寞,便与别人相守。得到了别人炽热的爱情自己却无法回报,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 但是现在呀,她有勇气和信念再去爱一个人了。 她一定可以的。 ************************************************* 女鬼于艺从醴忘台出来之后,哭得泪流满面。清欢没去探知她看到了怎样的世界,但从她的表现上来看,应该是非常满意的。如果用通俗说法来形容,那就是五星好评加追评。清欢捧着脸,慢条斯理地把汤水捧给女鬼于艺,看到她一边哭得打嗝一边喝汤,然后乖乖地转身离去。 清欢望着桥身两边开得血红的彼岸花,这一世她没有选择任何一个人男人相伴,这里的花便没有任何改变。她现在也明白了,每当她与一人共度一生,这里的彼岸花便会更红一层,更多一层,但是如果她没有,那么它们就不会改变。 清欢弯下腰,轻轻地捧起一朵鲜艳的花,看着它在风中摇曳的美丽而孤寂,呢喃着问了一句:“你到底是谁的化身呢?” 她心中隐隐有个回答,但却没有说出来。 正在这时,她听见一个好久没听见的声音传来:“主人!” 清欢回头,一个胖娃娃就扑了过来抱住她大腿,仰着一张小脸很可怜的样子,瞧那委委屈屈的小眼神儿,好像是真受了什么委屈了。这不,清欢刚爱怜地去摸他脑袋,他就呜呜呜的哭了起来,边哭还边揉眼睛,不住地重复三个字:“太惨了、太惨了……呜呜呜太惨了……” “故事看完了?”清欢把墨泽抱了起来,觉得这小东西好像轻了些。现在想想她也并非永生孤寂,至少还有很多“人”陪着她。不过是心无所依,早晚找得到寄托。“怎么哭得这样厉害。” 墨泽抽噎着,两只藕节似的胖胳膊搂住了清欢的胳膊,其实他光是当系统就有些年头了,偏生叫清欢给了实体之后,越发像个孩子,哭和笑都是极单纯的。“呜呜……主人我后悔了,不该去的,嘤嘤嘤……” 清欢摸摸他的头:“先休息休息,这个故事我现在不想听,等你冷静下来再给我讲吧。” 墨泽点了点头,偎进了她怀中不肯离去,双手抱着清欢脖子,怎么也不肯撒开。清欢也是无奈,见他这样,想来是真伤透了心,也不知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她倒是可以掐指算一算,但那样的话未免对墨泽不大好。当初是自己给的任务,还是等他平静下来再说吧。 清欢是喜欢听故事的,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就像是某个世界中所说的某位文豪,盖一间小屋子,招待过路人茶水点心,不收费,只请他们讲些志怪故事与自己听。好像听得多了,就能置身其中,别人的故事,自己也能感受一回。 墨泽哭了会儿,觉得主人仿佛有些不对,与往日记忆中有所不同,就睁大了雾蒙蒙的泪眼仔细打量,然后发现主人似乎更加豁达开朗,也不知自己离开的这么久,她都经历了什么。想到自己错过了主人这么久,墨泽越发伤心,连同自己在的那个世界,就又开始胡天胡地的哭起来。 本来清欢的衣服是不会脏的,但她已经被墨泽哭到有了种诡异的感觉,好像这衣服都给哭的没样儿了似的。她叹口气,摸摸墨泽的脑袋:“不想听我说话吗?” “想、想的。”他抽了抽小鼻子。 清欢莞尔一笑:“你呀。”嘴上虽然调侃,抚摸墨泽脑袋的手仍然无比温柔。墨泽在这如沐春风的抚摸下渐渐舒服地眯起了眼睛,清欢就轻声的跟他说起来,很多都是她从来没说出口过的。比如说每次降临到世界的时候,她都是随机的呀,因为觉得这样比较有趣,又说自己临了才发现,原来完成鬼魂的心愿最好是不要动用不属于鬼魂世界的力量,那样的话才能完成的更好,还说自己在之前的人类世界里头一次拒绝了很喜欢她的两个男人,最后,告诉墨泽自己很想谈一次恋爱,再去感受一下,除了自然,天,地,除了亲情友情与感动之外,心脏为了爱情跳动的感觉。 墨泽听得一愣一愣的,完后才明白,自家主子这是要真正的入世。 好像每一次与她亲近几分,就能再多理解几分,同时又敬畏的感叹着,她又超脱几分。 这是永远都不会停下的清欢。   第十七碗汤(一) 你的心愿是什么? 我不想嫁给他,不想让他得偿所愿,仅此而已。 清欢犹然记得,女鬼阿薇的心愿。她没有想要复仇,也没有想要怨恨,只是不想让自己成全那个男人上一世的遗憾。上一世她死后,奇妙地停在那个男人身边,看着他又一次活了,还活到了他们尚未相识之时,得了这苍天的眷顾,要将一切重头来一遍。 于是,女鬼阿薇看着男人从小疼她爱她照料她,然后在她及笄后娶她为妻,登上帝位,重活一次,他什么都拥有了。而上一世,她却为了他的皇位凄惨死去,腹中还带着两人的骨肉。 他是爱她的,但是更爱皇位。而重活一世,他仍然爱她和皇位,只是更加严密的保护她,不想在得到皇位的同时又失去她。 可是,那又如何呢?即便他重活一世,身边的妻妾仍旧成群。他唯一做到的,不过是比上一世更加善待她疼爱她,在那一群嫔妃里头,最爱她,仅此而已。 但那不是女鬼阿薇要的,上一世的她临死前,唯一的心愿只是与他永生不复相见,然而他重活一次后的自己,明明还是自己,却是被哄骗的对他死心塌地,认为自己一介庶女身份低微,他却让自己做了冠绝后宫的宠妃,这是何等的荣耀!于是爱他,敬他,为他生儿育女,一生殚精竭虑,死后甚至还与他合葬。 可是有上一世记忆的她不愿意!底下那个自己,陌生的好像完全不是自己一般。凭什么他重活一世,她便要被他早早定下,哄得心花怒放,做他的侧妃,做他的贤妃,做他的女人,一心一意的女人?! 她不愿意的!上一世的她,只愿与他永生不复相见! 那个家如何,没关系,父亲和嫡母还有嫡姐如何,都没关系,他人是生是死她都不在意,盖因世上从没有爱她的人。不过是他曾经施舍过她一颗馒头,她便在花园中失了心,上一世为他而死,这一世又做他的贤内助,与他成就一段佳话! 她不愿意!不愿意嫁他!不愿他得偿所愿!不愿不愿不愿! 清欢轻轻舒了口气,望着自己的小院子,虽然简陋些,不招府里人待见些,却也是快活的。傅薇的处境和活着时候的她很相似,都是不受父亲嫡母喜爱,也不受府里老夫人喜爱,更是不受那些嫡子嫡女喜爱。只是,傅薇到底与自己不同。傅薇的母亲贪慕虚荣,本是傅薇父亲的表妹,傅薇父亲成婚后,傅薇母亲下药爬床,终是成了一名妾室,结果生下傅薇时难产而亡。而府里众人都不喜傅薇,并非因她是庶出,而是她的存在证明了一件事,伉俪情深的傅大人和傅夫人,曾经有过那样几乎决裂的痛苦。 受恩爱父母影响,嫡兄嫡姐自然也不待见傅薇。于是傅薇便似是被遗忘在了这个角落里,府中下人也能随意欺凌,虽然嫡母并未克扣她月度,但她在府中的日子并不好过。总是会有那么些捧高踩低的奴才,以及为了给主子出气便故作不知的忠心下属。傅家人其实都知道她过的是什么日子,尽管她安分守己从来没有非分之想,但他们仍然想要她吃些苦头,谁叫她那贪慕虚荣的姨娘死了呢。 在傅薇入三皇子门下的时候,这团结友爱的一家人更是将她骂成了姨娘第二。因为在他们根深蒂固的想法中,她跟姨娘是一样的。傅家人,对彼此家人都是极好的,除了对傅薇——但谁能想到,其实她才是最无辜的那一个呀! 傅薇就是在这样的时候,有一日,饿得不行了,偷跑到花园,遇到了三皇子。三皇子殿下出于好心顺手给了她一个他不吃的馒头,结果便成了傅薇的救星,后来她与嫡姐一起嫁入三皇子府,只是嫡姐是正妃,而她是侍妾——因为他们之间,是三皇子受人陷害中了□□,不得已将她要了。但又愧疚于未婚妻子和傅家,因而勉强纳她入门而已。 最后傅薇为了三皇子而亡,一尸两命,他心中才有了她些许地位。他重活一世,便将她纳了做侧妃,想要补偿她,盖因临死之前,上一世已经成为九五至尊的三皇子才发现,他最爱的是她。 可是傅薇不愿意了。她不想爱他了,也没有勇气再去爱。她不过是个普通的甚至有些卑微的小女子,只是生了一副好颜色,便注定了要与三皇子纠缠。他重生后,口口声声说爱她,却仍是娶了嫡姐做正妃,仍是三宫六院,环肥燕瘦,只想起她的时候,才言明她是唯一真爱。 清欢所在的这个时间,是三皇子刚刚重生后不久,上一世他得偿所愿,当上了皇帝,却失去了最爱的人,一生遗憾,于是这一世重生,便誓要将傅薇和皇位尽数拿在手中。 当今圣上本有六子三女,然而皇子尽数夭折,只剩下了三皇子一人,这皇位毫无疑问便是三皇子的了。他对皇位的归属向来都是极有信心的,皇上虽有些看不中三皇子,但后宫诸妃再也生不出儿子来,也是没有办法。 这身体既然成了清欢的,那么使用权也就都在清欢。虽然女鬼傅薇没说,但清欢仍旧感觉得到,傅薇对三皇子是有怨的。上一世的她,跟了他,最后的爱已被消磨干净,只觉自己一生孤苦,便不要再见。她当真是那最无辜之人,然而因勾引皇子的罪名名声烂透,临死也不过是卑微的侍妾,腹中那孩儿,是傅薇一生的痛。 这样的她,如何愿意再与三皇子共结鸳盟?偏偏此人却一厢情愿要补偿她,也不知是何心态。 没有恨?怎么可能!傅薇的鬼魂眼睁睁看着重生的三皇子又哄骗了自己的一生,不恨他恨谁?然而她已心力交瘁,别的不敢想,只想不让三皇子得偿所愿。 还有那个孩子。 清欢轻轻叹了口气,此刻她心如止水,皇后是极疼三皇子的,趁着三皇子尚未对傅家提出要娥皇女英共侍一夫,她得早些另谋出路。 她不比傅薇,她是个心狠的,三皇子此人不得清欢的眼缘,觉得他百般不好,也不适合做皇帝——一个只知道剥削女人的男人,有哪门子的心胸去胸怀天下?清欢不会轻易动用不属于自己世界的力量,但在了解傅薇的故事之前,她将这个世界的时间线摸的一清二楚。她清晰地读了傅薇的记忆,又看了生死簿,有了谱儿,才敢对症下药。 因为她在府中不受宠爱,倒是受尽了忽视,所以清欢乔装打扮一番出了门,竟也无人发觉。 她的贴身丫鬟是不贴心的,平日里爱伺候就伺候,不爱伺候就不伺候,反正府里人都这么做,所以身为丞相府二小姐,清欢还得亲自去拔院子里的草! 她的脸色微微有些泛白,这几日没的东西吃,窗户又破了,然而府上不给人来修,她也没办法,只好找了些树叶糊住,可就是这样又有什么用,冷风一灌进来,仍旧受了冻。在傅家的清欢是不能生病的,因为没有钱看大夫,府里人只会认为她是在作妖,想要些好处。 这一次是受不了了,才攥着仅有的,攒下的一点点银子来了药铺。 刚抓了药,戴着面纱踏出同仁堂的门没几步,拐弯处就跟一人撞了个十成十,这一撞可不轻,清欢只觉头晕眼花,手上的药再也提不出,整个人往前一扑,就要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撞了她的男子露出几分诧异之色:“……这是……我力气很大么?” “老爷小心,难保是刺客。”男子身旁的护卫说,正要去查看,那被称为老爷的英俊男子却笑了:“能有什么刺客,无人晓得我的行踪,你轻些,把她放到马车上,一会带去庄子上看下吧。” 另一个白面男子面露无奈之色:“老爷这是想效仿那救美的英雄么?” “这机会难得,我心意已决。”说着,老爷伸手将晕倒的清欢抱在了怀中,对那护卫吩咐道,“你去把我要买的东西一一都给买来,我要仔细看一看。” “是。” 于是老爷转了个脚步,说这是心怀不轨的刺客,那他可不信。且不说他今日出来是心血来潮,便是方才想要来买东西,都在马车停在这里的时候突然起的兴致,哪里来的刺客能分分钟料到他的想法,那他真要见识见识。 到了马车上,白面男子担忧地望着老爷轻手轻脚地把少女放在软垫之上还准备动手揭人面纱,忍不住提醒道:“老爷还是多加小……” 那个心字被他咽进了肚子里。白面男子一脸震惊地盯着少女的面容,嘴巴张的大大的!僵持了好一会儿,才赶紧捂住嘴压住惊呼,直在心底叫唤,乖乖!老爷这是走的什么好运?随随便便也能撞到这么个绝色的美人儿?!   第十七碗汤(二) 第十七碗汤(二) 老爷明显也被女子的美貌震撼住,即便他妻妾成群,这少女的容貌也可以说是一等一的,他伸手摸了摸少女额头,道:“发着热。” 这会儿怜香惜玉的心也有了,于是派人去找大夫,等到了庄子,他亲自将少女抱下了车,未假侍卫之手。直到将清欢放在了床上,他也仍旧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她。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到了他这个年纪,早就心如止水,若非是这样的容貌,他是决计不会多管闲事的。 只是……“金川,你看这姑娘约莫多大?”未免太瘦了些,他摸完了人家姑娘的皓腕,如是说。 名叫金川的白面男子细细打量了下:“虽然个子小了些,又瘦弱,但从骨龄上看,大约是已经及笄了。” “及笄了?”那就好办了。“去让广威查一查,她是何来历。” 大夫来了,把脉的结果是,这姑娘忧思过度,太过瘦弱又染了风寒,体质过虚,委婉地在贵人面前表明了床上少女之所以及笄的年龄还这样娇小,是因为平日连饭都吃不饱的地步。 瞧她身上陈旧的罗裳,估摸着也是穷苦人家的姑娘。 在场所有人包括看人眼光精准的金川都是这么想的,结果打探出来的消息却让他们大吃一惊!这姑娘非但不是穷苦人家的,反倒是傅丞相家里的庶出小姐!然而老爷回想起自己平日见过的傅丞相及傅夫人,两人十分恩爱,养的也都是珠圆玉润,他们家中两个嫡子也都长得很好,但若和这少女的瘦弱矮小比起来,那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怎么,难道丞相的俸禄已经少到连个庶女都养不起了么? 金川仔细瞧了下主子的脸色,在心底揣测着主子的心意,觉得差不多了,就开口道:“陛下不知道,这傅家的二姑娘,在傅家是极不受重视的。虽说傅夫人没有苛待,然而下人却少不了要捧高踩低,傅家的子女为母亲出气,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以二姑娘她……” 聪明的奴才不用把话全部说完。 老爷嗯了一声,然后似是无意的问道:“傅家的大姑娘可是和老三赐了婚的那个?” “回陛下,正是。”金川恭敬回答。 “那傅家大姑娘已经及笄一年了吧,朕记得当日赐婚便是在她及笄之时。”老爷,也就是微服出访的皇帝,淡淡地说。此刻他完全看不出来刚在街上撞到清欢时那温和的模样,一双眼睛里闪过一抹精光。“老三曾在皇后面前推脱说想要再等一年,他的原因,当时你也在场,可还记得?” “回陛下,奴才记得。三殿下说是还有一位心上人,想要待她及笄,将她作为侧妃一同迎娶过门。” “那你说,是不是床上这丫头呢?”皇帝似笑非笑。“一连娶了傅家两个女儿,老三有心了。” 金川闻言,连忙跪了下去,不敢多言。伴君如伴虎这句话可不是随意说着玩儿的,眼下陛下才三十又四,正在龙精虎猛的年纪,虽说膝下只有一位三皇子,但保不齐日后还会再有其他儿子,若是三殿下在现在就表现出对那个位子的想法,怕是……留不长。因为就目前来看,陛下至少还有四五十年好活呢。而且陛下驻颜有术,看起来并不显老,连白头发和皱纹都没有。这些年虽说是宫中美人颇多,但陛下逐渐修身养性,注重起养生,所以看着也顶多二十五六岁的模样。 三殿下不会表现的这么明显吧,要知道,只要他不作死,日后那位子肯定是他的。 皇帝没说话,而是随手拿起床上的小人儿的纤纤素手把玩起来,修长的手指时而与之交握,时而□□对方软软的指头,这一双小手皮肤不是顶好,可以想见平日里没少做些粗活,“听闻傅家有三女,个个生得好颜色,原来,还有一个。”他挑起眉头,“你说,若是朕也想要一个呢?” 皇上这纯粹是想给三皇子添堵。当初皇帝给他和傅家大姑娘赐婚,他欢天喜地的应了,转而又跟皇后说还有一位心上人想要娶进来做侧妃,只是身份颇为尴尬。这话是金川转达的,皇后虽然看重三皇子,毕竟不是从自己肚子里生出来的,再说了,三皇子跟她再亲,能亲过陛下么! 三皇子若是当时直截了当跟皇帝说实话,皇帝顶多猜疑一下,也不会多做在意。或者是今日皇帝没有遇到傅薇,那也就罢了,偏偏天意弄人,就是在今天,这个时候,他遇到了。 皇帝不喜欢任何不听他话的人。若是今日没撞上这傅薇,是不是皇后不仅帮忙老三推迟一年婚约,还要在大婚之时再请道圣旨,纳傅家庶女为侧妃?皇帝了解自己,那样的话,到了那个时候,他是一定会答应的,毕竟娥皇女英共事一夫也是一段佳话。 但偏偏在这个时候让他知道,那他就不乐意照着老三的想法走了。他才是皇帝,皇帝怎么能容忍有人那么清楚地摸到自己的思绪,并且计算好他每一步的反应呢? 这无异于是一种挑衅。 金川听不明白主子这是随口一说,亦或是真心,犹疑万分,才恭恭敬敬答道:“陛下是一国之君,九五之尊,想纳个妃子又有何不可。明年这二姑娘及笄,恰逢四年一度选秀,陛下大可将二姑娘纳入宫中。得佳人相伴,岂不是美事一桩?” 皇帝不是个重欲的,过了而立之年后,他对美人就没什么兴趣了,他比较想要长生不老,所以一直痴迷于修道炼丹,求仙问道,女色对他而言反而是次要的了。当然,这炼丹……除了想要长生以外,还一点就是特别想生儿子。 他正值壮年,膝下单薄,自然想要多子多福。 正觉得金川这话说得顺耳,让他听了舒坦,便发觉把玩的小手似是轻轻抖了一下。皇帝看向床榻,那昏迷不醒的美人儿此刻醒了,正僵硬着身子眨着眼,与他视线相接,连忙翻身爬了起来跪下:“臣女见过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你都听到了?”皇帝做了个手势示意金川下去,顺便带走屋里其他伺候的人。 清欢伏在地上,头都不敢抬:“臣女只听见只字片语,并不完全,是以不明白陛下想要做什么。” 是个聪明的,而且反应也很伶俐,怪不得能在虎视眈眈的傅家活下来。“把头抬起来。” 清欢犹豫了两秒,乖乖仰头,皇帝伸手,两根指头捏住了她小巧的下巴打量,如此落魄便是这般绝色,若是养好了,得是何等的风姿?再一想到她年纪尚幼,也未曾长开,便如同一个稚嫩而充满稀奇的花骨朵,精心照料的话不知会开得怎样绚烂。便问:“朕知道你方才都听到了,你可是喜欢老三?” 帝王的眼睛深沉而锐利,仿佛她只要说出一句谎话,他都能听出来。清欢直视着对方的眼睛:“不。臣女不喜欢三殿下,也不愿做侧妃。” “哦?”皇帝眯眼,“你是不喜欢他所以不做这个侧妃,还是心比天高,瞧不上这个侧妃的位子?” 他虽然对老三颇有微词,但心中仍当那是自己唯一的儿子。他可以瞧不上老三,但若是一个庶女也敢瞧不起老三,那就不行了,那无异于是打皇家的脸面。 清欢对上位者的心态摸得很透彻,她不卑不亢地道:“臣女并不心仪三殿下,也不愿做他人侧室,宁可一辈子常伴青灯古佛。” 皇帝笑了:“那若是让你做朕的‘侧室’呢?” 他加重了那“侧室”二字的发音,让清欢听得清楚,他是不接受拒绝的。这小丫头脾气挺倔,看起来也是个识时务的,皇帝特别不想让她称心如意,所以就想为难她。皇帝么,九五至尊,一国之君,一个小女子的命运还不是他随意玩弄的份。 清欢恭敬道:“臣女身份低微,不敢奢望。” “怎么能是奢望呢?”皇帝松开她下巴,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威严的目光将清欢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你在傅家过得并不好,朕已有所耳闻,你何时及笄?” “回陛下,年后五月。” “五月……”皇帝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他不喜欢留胡子,所以下巴处十分光洁,但并没有缺少男子气概,反而显得英气十足。三皇子虽然俊俏风流,但仍旧比不上皇帝丰神俊朗。“还有半年。”如今也是临近年关了啊。 清欢沉默不语。 “朕今日微服出访,不希望任何人知道,你明白么?” “臣女明白。” 她姿态压得极低,皇帝便满意了,对着清欢笑了一下,“朕方才说的不是玩笑。” 然后就见那娇小少女的身子猛地一僵,又瞧着她抬起头,一双妙目水一般清澈澄净,却是毫无波澜的,然后便解开了衣裳,一具曼妙胴体很快出现在皇帝面前。   第十七碗汤(三) 第十七碗汤(三) 虽然瘦了些弱了些个儿小了些,身子却是如玉般雪白娇嫩,也是十足的销|魂,皇帝哪里管她是否半年后才及笄,只顾着自己快活。他出宫前服了一粒丹药,原只为耳清目明,没想到一遇到这小女人便瞬间龙精虎猛起来,竟是从下午折腾到下半夜,方才意犹未尽将人放开。 清欢却是一点乐趣没享到,身体发热,最后她已是没了抵抗只软软的任由皇帝摆布,待到他松开了,她才轻轻松了口气,然而却不敢托大,也不敢在榻上留着,一起身就觉双腿一软,又被皇帝接住到怀里,他痴迷道术,身上有着好闻的檀香味,清欢却心想,不知那些江湖术士如何欺骗他了。凡人如何能长生不死,即便是得到永恒的寿命,也不一定就过得快活,倒不如好好过完这几十年,也不枉一朝为人。 要了她后,皇帝语气也轻松了几分:“你回去后,自会有人照料你,待到朕想见你,你便随着接你的人前来。” 清欢轻声应了。皇帝见她这样知情知趣,心头也舒坦了几分。宫中勾心斗角搔首弄姿的妃子见多了,似是清欢这般如水般清冷又淡然,倒是让皇帝很有几分兴趣。他握住清欢的手,和她那一身欺霜赛雪的凝脂比起来,这双玉手好看是好看,未免要粗糙些。“日后好好养着,朕不想抱到一身排骨。” 大抵不是在皇宫,因此说话语气什么的都比较随和。帝王的好意是不能拒绝的,清欢一一都应了。 回去后也没人发现她消失不见,傅薇在这个家里比空气都不如。倒是皇帝没有忘记她,可能是跟三皇子还有丞相都扯上了关系,清欢又不是宫妃,对皇帝来说,她大概就是那比家花香了几分的野花吧。他对她挺有兴趣,要了她的身子,一是因为当时有了兴致,二是为了防止她阳奉阴违,继续和三皇子来往。清欢扣着窗棂笑了,这个皇帝还真不是一般的多疑。 她低头笑了笑,便睡了。 从这天以后,即便院子里没人照料她,清欢也没再担心过吃食问题,总有人给她送吃的和补品,甚至还有美容养颜的胭脂药膏。每隔个三五日,那个叫广威的侍卫统领便会过来,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她带出去,与皇帝春风一度后再送回来。清欢想,皇帝大概是喜欢上这种“偷”的感觉了。 不是有句老话那么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只可惜她现在还没胆子让皇帝偷不着,每次都是逆来顺受的样子。 皇帝对她也是逐渐迷恋,清欢博闻强识,谈吐不俗,又不像宫里的妃子一般见着他就黏的紧,皇帝觉得和她相处分外轻松快活,有时候回到宫里了,一个不留神就会喊出她的名字,叫她奉茶,□□添香,却是不能。 于是从一开始的随意玩弄,逐渐就上了心,偏他自己还未察觉,只是要清欢入宫的心却是愈发落实了。他政务繁忙,临近年关,就更是忙得头重脚轻。有时候一个月都难见上小美人一次。这日子一久,皇帝就难耐相思之苦了。 他自己是不觉得,跟在他身边几十年的金川却是暗暗心惊。原以为陛下只是随意找个玩物,可是这时间一长,陛下对待傅家的二姑娘,哪里是对待玩物的态度?金川那眼可厉害着呢,虽说每次二姑娘唯唯诺诺贴心解语,但她要做什么,陛下却从未拒绝得了。 就这还是在二姑娘无心的情况下,若是这有心争宠……金川打了个寒颤,伺候起清欢来更加上心了,日常的三餐和胭脂首饰也送的更加恭敬,心道,说不准这以后,傅家的荣耀要靠谁呢! 这年总算是过了,清欢的小院子里自然是没人来,傅家人齐聚一堂在前院,欢声笑语不绝。清欢也不觉得落寞,一个人爬到了屋顶上,天儿冷,但四处都有放烟火的,她躺着刚好看得清楚。 万家灯火,惟独她孑然一身。 傅薇性子柔弱胆小,若是这性子,皇帝哪里会看她一眼,真正能够吸引他人目光的,是她本身的气度和魅力。她早就不是从前的她了,所以让她心动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即使是皇帝,这世间最尊贵的人,也不例外。 她降临这个世界是为了完成鬼魂的心愿,其他的一概不在她考量之内。 双手摊开,整个人很难得的没有一点形象呈大字型躺着,反正院子里没人,也不会有人看到。三皇子经常来府中,但清欢一直避着他,一是为了自保,二也是知道,皇帝嘴上没说什么,私底下找人看着她呢!她身边看似没人,皇帝的耳目却不少,他对她上了心后,估摸着是连她每日吃了几口饭都一清二楚。 若是皇上是跟以前遇到的那些人一样真诚以待,清欢就不会选择这个法子了。 躺了没多久,天上就飘了雪花,清欢愣了一下,也没急着起来,又躺了会儿,直到冷了才进屋。 然后她就悲剧的又染上了风寒……可巧得很,这下她一不用去见皇帝,二不用见外人,简直再好不过了呢! 傅家的人虽然不理她,但金川伺候的却周到,连药都是熬好了命人送来的,清欢喝了几天,逐渐好转,只是那药苦的要命,于是她懒得喝,偷偷倒掉,这风寒就又延续了些日子,直到元宵当晚都没好。 她和傅家的三小姐是同岁的,长了对方半个月,但受到的重视不如人家的脚后跟皮……五月及笄,府里现在就开始张罗起来了,却没人管她的死活。清欢叹了口气,觉得这傅薇也是可怜,莫怪会被三皇子一点点的温情打动,从而米分身碎骨。 她病恹恹的躺在床上,白天隔着墙听到下人说今晚主子们要出去看花灯猜灯谜,喜气洋洋的,还每人都领了赏钱,下人也都难得给放了假,府里除了必要的守卫之外,就等于全空了。 清欢才不在意呢,她一个人乐得自在。而且这小院子偏远清净,她自己种了不少花木,又细心装扮过房间,虽然不能说奢华,但却是很雅致的。 正在她坐在床上看书看得昏昏欲睡的时候,突然面前罩下一片阴影。她吓了一跳,抬头一看,手上的书都掉了,连忙起身要跪,却被对方又压回了被窝:“无需多礼。” 清欢简直想报警了!这什么点儿?!国宴完毕是要家宴呐,狗皇帝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 狗皇帝不知道清欢在想什么,只是唏嘘地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虽说清净典雅,但到底简陋了些,觉得这样的美人儿怎能住这样的破地方呢?当下恨不得打造一座金屋来藏个娇!他看了看清欢,见她面色苍白,唇瓣不复红润,便冷声道:“屋顶躺着看雪好玩么?” 清欢毫不意外皇帝会知道自己那些“雅举”,便道:“好玩。” 皇帝真没想到她竟然敢回一句好玩,剩下斥责的话没来得及出口就烂在了肚中。怒火噌噌又起来,自己觉得哪儿都好的美人儿,竟然在傅家就是过得这种日子?!这段时间他也算是把清欢的处境和作息全摸透了,愈发的不敢相信,在书香门第的傅家,还有一位小姐在吃这样的苦头。“他们竟敢这样慢待你!朕——” “陛下不必动气。”清欢不甚在意。“我的姨娘当年铸下大错,如今嫡母善待于我,我已十分感激。” 虽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下人欺凌她。 但人家确实每个月的用度月银什么的都没有克扣,只是恶奴欺主……清欢连理由都给傅家人想好了。即便日后她发达了,来找傅家人算账,他们也顶多是把院子里的下人杖毙给她出气,他们又没做错什么。 皇帝听她语气淡然,是真的没有丝毫怨怼,一时间也不知该拿她如何是好。这姑娘看着柔弱,其实很有主见,他久未见佳人,心中颇为想念,便让她朝里挪挪,自己挤进去,像个普通男人一样邀功:“朕为了你,宫宴一半便推说身体不适回寝殿休息,然后便来瞧你。” 未竟之语清欢晓得,她从善如流的道谢:“多谢陛下厚爱,臣女惶恐。” 嘴上说着惶恐,面上却一点惶恐都没有。 皇帝跟她认识也久了,知道这就是她的脾气,所以也没动怒,而且也难得有个女人以真面目示他,好看难看都是他的感觉,但是这种被人真诚相待的感觉却很好,所以他也能容忍清欢见到自己时,除了恭敬就没了别的意思。 这姑娘从始至终就没把他搁在心上,皇帝瞧得出来。然而她越是这样,他就越是不甘心,越是想要赢。他一个活了三十几年的大男人,还是尊贵的帝王,难道还左右不了一个小女子?! 这是皇帝不肯承认的。 清欢就这样吊着他呢。   第十七碗汤(四) 清欢提不起精神来搭理皇帝,但是他九五之尊尚且纡尊降贵来自己这小破落院子,又是一副手脚不知朝哪里放的模样,大抵是这屋里没地方可坐,她便笑了笑,指了指桌边的竹凳:“陛下不嫌弃的话就请坐吧。” 她是很少笑的,整个人总是懒洋洋,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偶尔露出一个笑靥,皇帝见了,便如珠如宝的疼着。本来嘛,这要是宫妃,敢这样对他,他早收拾了,偏偏人家小姑娘对他爱答不理,不爱说话也不爱笑,不管他命人送来什么宝贝,都是云淡风轻,压根儿就不上心,这一来二去的,即便是皇帝,在这岁数比他小了二十载的少女面前,也忍不住柔声细语起来。 于是他还真在那竹凳上坐下了,只是难免不舒服,然而瞧着美人的面庞,又觉得别有一番情趣。清欢捧着书看了几页,实在是看不下去——旁边那火辣辣的目光敢不敢不要那么明显?让她如芒在背。于是下逐客令:“都这么晚了,陛下还不回宫么?” 皇帝一听,这是在赶他走啊,他有些不悦,可在清欢面前又发不出什么脾气。这姑娘也是个聪明的,除了一开始在他面前战战兢兢以外,此后大概是明白他不会怎么样她,就满不在乎了。偏偏又狡黠的过分,一旦他真的发怒,她又比谁都伶俐。“朕想再看你一会儿,不行么?” 清欢无所谓:“陛下要看便看吧。”她睨了皇帝一眼,知道此刻的自己必然是极美的。 傅家有四女,名满京都的是三位嫡女,个个容貌倾城才艺双绝,世人推崇,没人知道,其实傅家的庶女才是最美丽的那一个,这好容貌传承自那个一心想要爬上傅丞相床的姨娘,甚至更胜姨娘一筹,否则换了寻常人,听到皇帝跟内侍的话,不被杖毙便是好事,又焉能夺得圣宠? 皇帝还真就明目张胆的看起来,越看越爱,觉得这丫头生得合自己眼缘,怎么看都好看,每个角度每个表情,都挑不出一丝不美。他看着看着便痴了,活到这把年纪,竟然还会为美色所迷,像足了多年前的毛头小子。 正在这时,广威突然出现在屋内:“陛下,三殿下朝此处来了。” 到底是皇帝,清欢瞄了他一眼,狗皇帝那眼底的猜疑立马就上来了,瞧那德性,仿佛她跟三皇子有了什么苟且一般。她把书本放下,慢条斯理地道:“陛下还不走,是要等着看臣女跟三殿下卿卿我我么?” “你敢!”狗皇帝双眼圆睁。“朕打断你的腿!” 清欢像是没听到,皇帝想了想,为了证明清欢的清白,他也不走,就闪身躲到了清欢床幔后头,好在床幔颜色深重,也看不出来。清欢倒是惊讶了,没想到一国之君也能无耻到这般地步,她跟他没名没分的,就算是跟外男苟且了,说句不好听的,关他屁事。 当然,这只是她在心底想想。很快房门被敲响,她没应,根本就懒得应。但门外那人却不满足,硬是一个劲儿的敲,声音之大,清欢严重怀疑会把府里家丁引过来。她下床穿了鞋子,慢吞吞地把外衫穿好,整理好了仪容,走去打开房门。 三皇子俊美的面容映入眼帘,相见的一瞬间,他面色虽平和,眼底的激动和兴奋却骗不了人。清欢望了他一眼,问:“三殿下有事?” 她是个说话不客气的,早已懒得跟人虚以委蛇,三皇子微微一笑,笑得是志得意满,仿佛清欢早已是他的囊中物,开口就叫她的闺名:“阿薇。” “殿下自重。”清欢脸上没什么表情。“若是让大姐听见,我这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三皇子是知道她在府里过得什么日子的,没重生前是不在意,不想为了她一个庶女和未来的正妃有心结,重生后是故意置之不理,想将她解救出去后,她就会更加依赖感谢他。此刻他只是低低一笑:“我只是想见你,阿薇,你莫要拒我于千里之外。” 清欢没有被感动,也没什么感触,这人心里只有皇位,也许后来多了个傅薇,但傅薇对他而言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她本来还想着,若是三皇子肯放过彼此,那便让他继续做个皇帝,但她心中对他实在不喜,大抵……是对负心男子自带的厌恶吧。“我与三殿下实在是不熟,殿下若是再多做纠缠,休怪我大声呼救,我不过是区区一名不受家人喜爱的庶女,殿下却是父亲眼中的乘龙快婿,孰轻孰重,殿下自行选择。” 三皇子的脸色有点不好看了,但他仍旧将面前这柔弱的姑娘当做上一世那个为他付出一切,甚至代替皇子妃一尸两命死去的女子,他认为她离了他不能活,于是此生决定善待于她,然而他终究是骄傲的,这个世界以男子为尊,他肯放下|身段来主动讨好,已是难得,没想到她却如此不识抬举。 想到自己今晚特意支开想跟自己过节的未婚妻特意来见傅薇,傅薇却对自己爱答不理,一副不想理会的模样,三皇子颇为恼怒,怒视了清欢几秒钟,问:“难道你看不出来,我心悦你?” 清欢不着痕迹地往后看了一眼,似乎能看到床上的狗皇帝咬牙切齿的模样。她突然很期待三皇子得知自己已经跟了皇帝时的脸色,肯定五颜六色,非常好看。“三殿下心悦我,却要娶我的大姐,难道因为我不受宠爱,又是庶女,便可任意践踏?” 她问的很平静,三皇子却不知该作何回答,因为他心中的确是这么想的。他主动要纳她做侧妃,难道不是一种尊荣么?现在清欢却不甚在意,在他看来,无异于是不识抬举。“我没……” “有没有都无妨,三殿下日后还是要注意下男女之防,我虽是庶女,却也是有脾气的。三殿下好走,不送。”说完一转身,反手将门一关,好在三皇子躲的及时,否则那高挺的鼻梁估计要报销。 外头的人停了一会儿,便传来渐行渐远的脚步声。清欢低头缄默,不认为三皇子就这么算了。他想要傅薇,是上一世临死前的渴望,在他的一生中,有无数女人,然而只有一个傅薇,跟了他后没有享过富贵,仍一心一意的跟他,为他着想。 但她死前却希望和他死生不复相见。 他重生后,却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仍然要和她纠缠,其实就这样放过,不是很好么。 清欢回到竹凳上坐下,床幔唰的一声被拉开,皇帝跳了下来,问:“心动了?” 清欢抬头看他,他又继续道:“可惜晚了,你已经是朕的女人了!” 见狗皇帝这样跳脚,清欢反而似笑非笑:“没名没分,谁知道我是陛下的女人?” “你这是跟朕要名分?”皇帝不爽了,虽然他愿意给,但是主动给跟主动要,那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 清欢睨了他一眼:“陛下感觉挺不错啊。” “……什么意思?” “臣女没想过要名分。”清欢淡淡地说。“陛下给不给都无所谓,臣女只想依附陛下,日后脱离傅家,仅此而已。” “你想脱离傅家?”皇帝有点不敢相信。“傅家这样的世家,你身为傅家女,该庆幸才是,怎会要脱离傅家?” “臣女没有家人,也不想要家人。日后陛下厌烦了臣女,只消让臣女剃了头去做姑子便是。” “好好的姑娘,做什么姑子?!”皇帝斥责,却见清欢神色淡然,说话全无假意,尽是真心,心下也难免有些微着慌。瞧这不悲不喜宠辱不惊的样儿,怕是真想去长伴青灯古佛的。“这世上难道就没有你留恋之人?” 他私心是想清欢说出自己来,那样的话他就能顺水推舟将她带回宫中,许她一个名分,谁知这姑娘却格外平静地说:“没有。” “你!”皇帝气得往前走了一步,想说点什么又不知该说什么,反正不管他怎么样跟清欢说话,都像是一拳头打在了棉花上。如果说他是火,那清欢就是水,不管他多大的火气,到她面前全然施展不开。“你是要气死朕不成?” 她袅袅娜娜地起身跪下,十足十卑微的样儿:“臣女惶恐。” 惶恐你的头!皇帝瞪着那漂亮的璇儿出神,天寒地冻的,也实在是不舍她跪着,“起来吧。” 人家还就真起来了,也不说话,只是安静地站着问:“陛下要回宫了么?” 催催催,就知道催,他来了才多久,就催他走?当真是一点都不上心!皇帝越想越憋屈,想他在宫中,哪个妃子见了他不是拼了命的争宠表现,惟独这个傅薇,每次都是冷冷淡淡的模样,除了在床上,就没个人该有的表情!皇帝看着看着就越来越气,心想自己何必留在这看个小丫头受气,于是一挥袖,走了! 清欢揉了揉太阳穴,知道这事儿远不会就这样结束。   第十七碗汤(五) 第十七碗汤(五) 清欢平日里是不出自己院子的,傅家也就权当家中没有这号人,三皇子倒是有心见她,可惜傅家守卫森严,他作为皇子也不能总是到丞相府叨扰,偶尔来几次,也都被未婚妻傅蔷霸占住,没有空来找清欢。 清欢落得清净。 然而她不滋事,事情却不放过她。三皇子本可避开他人下的媚药,偏偏却受了,然后跌跌撞撞地以轻功入了傅家,直奔她的院落,那架势,驾轻就熟的,分明是想像上一世一样,将生米煮成熟饭,那样的话,到时候他提出一并将傅家庶女纳为侧妃,也就是能够理解的了。 可惜清欢不愿意,然而三皇子似乎是想要杜绝她的这种想法,同时也杜绝她不跟他的可能性,竟然自己来到她院子的同时,还让护卫从正门闯入,请求傅丞相一起寻找三皇子,说是殿下误中媚药,进了傅家,不知到哪里去了。 其实这媚药哪有不交合就必死的,只是三皇子特别想要清欢,所以把三分严重说出了十分,好像她不献身他就会死一样。清欢原本将门栓死,却被他一脚踢开,院子里的下人懒散,根本就不伺候,这院子清欢一人住很久了。 她力气小,哪里抵得过三皇子霸王硬上弓,不过他也没上成——本来也没打算上成。上一世因为他强了她,害得她被傅丞相请了家法,险些被浸猪笼,更是被指责勾引未来姐夫,使得傅家上上下下将她恨之入骨,而他为了傅蔷,一字未言。这一世,他虽然想要她,却不打算真的强了她,反正日后有的是机会,只希望能在新婚之夜,两人心心相印,再共结秦晋之好。 这样做卑鄙了些,但他是真心喜爱她,不想失去她,所以也是情难自控。 傅家人匆匆赶来,看到的就是三皇子把清欢压在桌上的一幕,虽然他们及时打破这暧昧,又命人将三皇子带去解毒,但两人有了肌肤之亲不是假的。傅丞相狂怒!他本就厌恶傅薇姨娘所做之事,是以多年来对傅薇视而不见,傅家人更是个个瞪着傅薇,似是要把她给活吞了!没人注意到这个院落有多么简陋,也没人想起傅薇真的是无辜的,他们苛待她,她没有一丝怨恨之心,只想安安静静的活着,然而他们却将三皇子所犯的错强加到她身上,认为是她不知廉耻,才勾引了三皇子。 谁叫她有个会给人下药爬床的姨娘呢! 当务之急是三皇子,而且无论如何也得等三皇子解毒之后再来处理傅薇。好在三皇子中的药不深,洗了个冷水澡又服用了一粒清心明目的丹药,便又恢复如初。他被傅丞相请到了主位上坐下,虽然面无表情,心中却有些激动,他终于有机会提出纳阿薇为侧妃的事了! 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从这件事就看得出来。他重生那会儿,跟傅蔷还没有婚约,若他真心想要补偿傅薇,大可请求为他与傅薇赐婚,那样的话,傅薇在傅家的日子也好过些。可他不想让一个庶女做自己的正妃,面子里子都说不过去,因此只想将傅薇纳为侧妃。然而他想纳傅薇,又想保留个好名声,所以干脆借由中了媚药一事,表现出自己的负责和大度,却把嫉妒和猜疑留给了傅蔷,同时也将悲苦和灾难带给了傅薇。 即便他能护她一世又如何,这样自私的男人,傅薇不想要,她花了一辈子,临死前一尸两命才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决计不愿意另一世的自己将三皇子当做救命稻草,爱他敬他继续为他付出! 她不愿意! 她的感情那么纯真美好,三皇子不配得到。 所以清欢虽然跪在了大厅中央,却仍旧是面色恬淡不卑不亢的。她甚至将已经有些发旧褪色的衣裳整理好,完全不像是一个不被重视,连三字经和女戒都没读过的庶女那样小家子气和胆怯。 傅丞相率先发难,他看着清欢平静的脸就忍不住生气,上前一步,一巴掌挥下,想要给清欢一个耳光,但清欢却躲过了,然后对上傅丞相不敢置信的眼神:“父亲,我没有做错。” “你还敢狡辩?!你勾引殿下,对殿下下药,竟还敢说自己无错?我怎会有你这样不知廉耻的下贱女儿!”傅丞相大吼,看样子是将清欢恨到了极点。 傅夫人倒是装作大度的样子,苦口婆心道:“阿薇,你应该知晓,三殿下是你大姐的未婚夫婿,日后就是你的姐夫,你这样做,实在是太令我失望了!” 一个接一个的,反正就是坐实了清欢勾引三皇子的罪名。 傅蔷和另外两个妹妹,傅蓉与傅芝,还有两个哥哥傅瑞和傅瑜,都双眼冒火地盯着清欢,其中傅瑜性子烈,直接开口痛骂:“真是和你那姨娘一样不知羞耻!只知道爬男人的床,难道我们相府亏待了你,你要这样害阿蔷!真是只养不熟的白眼狼!照我说,这样的贱人就应拉去沉潭!” 三皇子的手指动了一下,清欢淡淡地望着他,他眼底却没有丝毫愧色。清欢抬头道:“父亲于我有生身之恩,姨娘虽然做了错事,却仍是我的生母,二哥作为兄长说出如此粗鄙之语,真是污了读过的圣贤书。” “你说什么?!”傅瑜恼的上去要打她。 清欢却老老实实给傅丞相还有傅夫人磕了三个响头,然后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起身:“我在相府活了十四年,活与不活,在与不在,其实也没什么分别。嫡母自是不曾亏待,然而事实如何,大家心中自有评判。今日之事,并非我错。是三殿下闯入我的小院,欲行不轨。父亲身为丞相,见女儿受人侮辱,不思为女儿讨个公道便算,张口便是女儿下贱勾引皇子,也不知是何道理。难道因为姨娘做错了事,便连我的存在也是错的么?或是,只因为我是庶女,亦或是,因为这个看似美满的家,曾经险些分崩离析,我便做了那替罪羊?” 她的视线仍然是平静的,仿佛在场众人跟她是陌生人一般。“殿下问心有愧,我却是无愧。然傅家非我之地,父亲为讨嫡母与各位姐妹兄长欢心,并未将我的名字登入族谱,世人也仅知傅家有三女,我已为父亲嫡母磕了三个响头,便算是了结了十四年养育之恩。从今日起,我傅薇再不姓傅,也不以傅家之名在外讨活,也算是给大姐和三殿下赔罪了。” 说完,轻搭一礼,连看都没看三皇子一眼,转身离去。 三皇子却是傻眼了,他是当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发展,虽说和上一世不一样,但他怎么也想不到清欢会主动脱离傅家!这样的话,他日后如何将她纳入府中?!顿时脸色变得格外难看,而傅家人也是头一次见到这个一直默默无闻没有任何存在感的傅家二姑娘如此刚烈的一面,竟一时都忘了反应,便看着她离开了大厅。 之后傅家人跟三皇子怎么折腾清欢就不管了,她什么也没拿,离了傅家,外头刚好雷声大作,暴雨倾盆,她就这样在雨中走着,漫无目的,走了多久也不记得了,反正迷迷糊糊间,面前出现了一个男人,有人给他打着伞,他穿着一身气势威严的墨色衣衫,正神色复杂地望着她,清欢喃喃地说了句什么,也没等到男子回应,便一个跟头栽倒在了地上。 醒来时发现金川在身边伺候着,清欢愣了一下,随即发觉胸口难受的要命,呼吸困难,鼻子也不透气。金川正看着她,一见她醒了,立马高兴起来:“姑娘醒了!哎呀姑娘这可是你第三次染风寒了啊,怎么就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呢?” “……我怎么会在这儿?”她抚了抚隐隐作痛的额头。 “……姑娘不记得了?”金川哎哟了一声。“您从傅家离开后,侍卫一直跟着,就见姑娘您迷迷糊糊到了这山庄,可巧陛下也在,您跟陛下说了句话,就晕倒了。啧啧……”说着露出促狭之色来,还特意压低了声音。“奴才跟在陛下身边几十年了,还是头一回看到陛下这么会心疼人呢!姑娘的衣裳都是陛下亲手换的,喂药也是陛下亲力亲为……” “我自己走到这儿来的?”清欢面露迷惘之色。“我说了什么?” 金川捂嘴一笑,娘气十足。“那姑娘得亲自去问陛下,陛下愿意告诉您才行,奴才是万万不敢多嘴的。”说着起身去找皇帝,清欢摸着头,做出头疼难忍的样子,很快一只温热大掌握住她柔嫩小手,“别胡思乱想,躺下休息。” 见是皇帝,她连忙想要行礼,却被皇帝摁在了被窝里:“你身子虚,不用行礼了。”然后目光灼灼地望着她,“金川说,你忘了你跟朕说了什么?” 清欢小心地看了他一眼,摇摇头:“我不记得我走到这儿,也不记得说过什么了。若是有失礼之处,还望陛下海涵。” 皇帝却笑了:“你说,‘没人要你,陛下要吗’?”   第十七碗汤(六) 谁知清欢听了,却摇摇头,道:“不可能,民女不会说这样的话。”因着不再是傅家人,她连臣女的自称都改了。 气得皇帝又瞪她:“你就是说了!” 清欢瞄他一眼:“陛下说是就是吧。” 皇帝被她一句话堵的不知该说什么,半晌,悻悻然坐到床畔,问:“以后你作何打算?” 他问的话有意思。“民女想做什么都可以,陛下决不干涉么?”见皇帝面露尴尬,清欢勾起嘴角,“既然陛下心中已有决策,又何必问我。”说着竟是闭上了眼睛小憩。 皇帝再一次被堵得无话可说。他气恼地瞪着床上已经开始休息的姑娘一眼,也不知为何,在她面前就成了半大青涩的毛头小伙子,什么话一说出来都是没什么筋骨的,好像完全被吃死了。有心晾一晾她,可又有什么用?人家一不爱慕他,二不想巴结他,三也没有什么把柄能让他抓。皇帝深信,如果自己什么都不说,这姑娘绝对能立马剃度出家! 也就是说,他还得上杆子的讨好。于是凑近了清欢耳畔道:“朕带你回宫。” “以什么身份?”清欢睁开眼睛,眼底有着淡淡的嘲讽之色。“民女已非清白之躯,又无世家扶持,入宫做什么?陛下若真有心,便让民女一个人过,如此民女就万分感恩了。” 皇帝也是生平头一次遇到这样软硬不吃的人,他没当上皇帝前就是先皇最宠爱的儿子,一路顺风顺水当了皇帝后,更是没有人敢在他面前拿乔,可以说,他活了三十四载,唯一让他有挫败感的就是膝下子嗣凋零,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清欢是第一个对他不上心的人,因为她别无所求。 转念一想,自己对她愈发的着迷,每日在宫中都忍不住要想起她,就连上朝的时候,瞧见了傅丞相,都忍不住要想一想,他的小佳人此刻在做什么。有时候政务繁忙抽不出空当儿,他连一个月都难见她一面,真真是没有把她带到身边更好的法子了。 这么一想,皇帝觉得靠谱,他是皇帝,他从民间带个妃子,谁敢有异议?前朝不是还有过名妓为宠妃的事例么?再说了,他朝权在握,也不需要宠幸其他妃子,看臣子的脸色过活。他九五至尊,想宠爱个女子难道也要掖着?未免太掉价。 当下就做了决定:“待会儿便和朕回宫去。”看她似要拒绝,又堵了一句:“反抗无效。”说完见她一副被堵了的样子,顿时心情大好,亲亲她苍白的额头,不想听她说扫兴的话,直接出去命金川等人赶紧准备。 金川进来收拾的时候敬畏地看了清欢一眼,他算是明白了,床上这位,未来可是个大主子,陛下自己不觉得什么,难道他金川也看不出么?明面儿上陛下做事快快活活好像不容置喙,其实都是在傅家二姑娘——不,从这一刻起,该改口叫娘娘了。都在娘娘的预料之下呀!金川是个识时务的,他对皇帝忠心,但他也有自知之明,若是讨好不了清欢,他就是再跟在陛下身边二十年,娘娘想收拾自己也是轻松的事儿。 这位娘娘,可是跟之前那些得宠的娘娘都不一样。以前的宠妃都晓得他金川是陛下身边的红人,是贴身太监,大内总管,所以都溜着他,讨好他,但这位贵人可不,那双沉静的眼珠子偶尔一瞄,他就觉得脊背冒汗。 这宫里的格局怕是又要换一换了。 很快的,宫中诸妃都得到了陛下出宫一趟,从外头带了个美人回来的事儿,也没说册封,直接带进了寝殿,已经住了有几日了。那美人终日闭门不出,据说是病了。 人心惶惶,不受宠的妃子和低阶嫔妃倒是没什么,然而上头的几个却都惊了。论起资历,康妃是跟在陛下身边最久的,论容貌,丽妃占二别人就不敢说一,论身份,皇后娘娘出身百年世家,尊贵无匹,论宠爱,端妃独占鳌头好几年,陛下每个月临幸后宫次数不多,但十之八|九最后都会歇在端妃宫中。大家都承认,甭管外表资历还是身家地位,皇帝最宠爱的就是端妃。因为端妃天真烂漫,而且年轻。 才十九岁的年纪,入宫三年,从一个柔嫩的花骨朵儿逐渐灿烂绽开,如今正是艳冠群芳的美色,陛下虽然总是神色浅淡,但从侍寝的次数便能看出来,同时,端妃还是陛下登基后晋升最快的一个,短短三年,从一个常在升到二品妃位,这是何等的手段! 但是现在,包括皇后在内,众人担心的同时又都有些幸灾乐祸,端妃年轻貌美,正是受宠的时候,偏偏这会儿陛下却从民间带来了一个姑娘!虽不知那姑娘生得什么模样,但能被陛下看中,总归是不差的,她们都等着看好戏呢! 端妃面上不显山露水,心里却有些惶惶。这几个月来,陛下虽然仍然会到她宫中,却一直没有碰她,端妃还以为是陛下身体不适,政务繁忙,原来……是因为有了新欢,然后利用自己给新欢当挡箭牌? 端妃怎么想,皇后是不在意的,她亲生的皇子早死了,只要她不犯大错,未来不管谁登基,她的太后之位都是跑不了的,何必跟这些小年轻的姑娘们置气。但她出身大家族,总想着体面,便觉得陛下此举不大妥当,你说宫中环肥燕瘦佳丽无数,你为什么偏要在宫外找个女人来呢?难道真是家花比不上野花香? 当然,这也就是皇后娘娘在心底腹诽的,她可不敢说出来。 一群妃子就着给皇后请安的空当小心讨论了会儿,皇后无意争宠,所以笑着看她们唇枪舌剑你来我往,表现的云淡风轻,然而即便如此,她心中还是有几分难受。陛下正值壮年,又生得的丰神俊朗,哪有女子不喜欢,只可惜她容貌只算得上清秀端庄,若非出身好,怕是连进宫的机会都没有的。这长此以往,皇后也习惯了,她只要站在陛下这边支持陛下的决定,那就可以了,荣华富贵便能享用不尽。 可虽然懂得这个道理,想到陛下总是宠爱别的女子,却对自己视而不见的时候,她仍会感到些许失落。 也就更加想看看,那位能让陛下金屋藏娇的姑娘,到底是生得何种美貌,才能得到这般圣宠?她可是听说了,平日里随身伺候陛下的金川都被勒令留在寝殿,终日不得离开,可以想见陛下对那位的宠爱。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即便是最受宠的端妃,陛下也从没给予过这般对待。 皇后之所以能做到不嫉妒,除了拎得清以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皇帝并不是个贪图享乐的帝王,他宠爱妃子,也不过是多说两句话,多赏赐点东西,多临幸几晚,柔声温存之类的从未有过。皇帝是位铁血帝王,前朝大权他掌握得紧,不受任何人控制,也正是因为如此,皇后才这样看得开。 但是现在…… 宫妃们在想什么清欢是不知道的,傅薇的身子弱得很,皇帝床上胡闹了些,病,淋了雨,病,吃的不好,也病,而且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归根究底是个小姐身子丫鬟命。 入宫以后,这太医是天天诊脉,光是补药清欢就快喝吐了,偶尔她不想喝,金川就表现的如丧考妣,好像她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一样。就这样,断断续续半个月过去了,清欢这病总算是好利索了。 皇帝一直把她搁寝殿养着也不怕过上病气,正值壮年龙精虎猛的男人身强体壮,一点都不怕。 大概是因为习惯了在外头的相处模式,穿上龙袍的皇帝在清欢面前也仍然是小心翼翼的讨好着,生怕惹这位小祖宗不快,到时候还得各种放下|身段哄。 清欢不恃宠而骄,也不予回应,无论怎样都是淡淡的,反倒越发让皇帝心系于她。 她见过太多优秀真诚的男子,皇帝在她眼里真不够看的,所以不喜欢是真的不喜欢,而她越是不喜欢,皇帝就越是喜欢她。 狗皇帝大概是命里犯贱。 直到这一日,皇帝从御书房回来,已经过了晚膳的点了,结果一回寝殿就听金川说姑娘不舒服,晚膳一口没动。皇帝一听,恼了,一脚踹在金川屁股上,其实不疼,但金川就势滚了两圈哎哎叫,以期让陛下少动怒。皇帝哪里看不出来他这点鬼把戏,他也是知道清欢身体不好容易生病的,当下瞪了金川一眼:“没眼色的东西,还不快去宣太医!” 金川险些哭了,早在姑娘不动筷的时候他就想宣了,然而姑娘不让,你说他这大内总管怎么就当的这么憋屈呢,两面不讨好! 宫女连忙掀开珠帘,皇帝一进内殿就瞧见清欢坐在床上,手里拿着本书看的入神。 这姑娘真是奇怪,不喜名不喜利,偏偏就是爱读书。   第十七碗汤(七) 皇帝故意弄出点动静,奈何姑娘读书读得入迷,压根没听到,直到他恼的将书从她手中抽走,才对上一双波澜不惊的美眸:“陛下回来了。” 皇帝这气没处发,只能咽到自己肚子里,与其跟这没心没肺的姑娘赌气,还是直截了当的跟她说吧。“朕听金川说你今晚没吃东西?身体不舒服为何不宣太医,不好好休息?还在床上看书,你的眼睛好了是不是?” 清欢露出无奈的表情:“陛下不要总是叮嘱我,我不是小孩子了。” “哼,朕看你还不如小孩子,朕的大皇子六岁时就知道不能在床上看……” 话没说完,皇帝就停了,面上阴影一片。清欢瞧他这模样,知晓他是想起那些个早夭的儿女,便难得伸手放到他的手面上安抚:“陛下不要恼我,日后我不在床上看书便是。” 什么好听话都不会说,安慰人都是一副今天天气不错的语气。皇帝望着她,有点发愣,也不知是怎么的,反正在清欢面前他就特别安心特别舒坦,这是跟谁在一起都没有过的。用句烂俗的话来说,那就是,上天注定,前世姻缘。但是皇帝不想告诉清欢,自打遇到她之后他就再也没碰过后宫其他妃子,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反正就是不想碰了。 好像从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开始,就再也看不进去其他人了。他把这想法甩出头脑在,细细问了到底哪里不舒服,清欢笑笑,“只是食不下咽,腹中又并不饥饿,所以不想吃东西而已,陛下不用担心。” “朕怎么能不担心?你还要陪朕一辈子!”皇帝有点恼她什么都不在乎,连自己的身体也不放在心上的态度,有心要惩罚她,又不知该怎么惩罚。不见她,冷落她?那说不定正和她的意,不给东西吃?那他舍不得,本来身体就差,再没个东西吃,岂不是更虚弱?思前想后,说道:“从今日开始,半个月不许看书。” 清欢果真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这表情突然就取悦到了皇帝,爽啊,他跟她在一起小半年了,还是头一回看到她露出这样生动的表情。于是在心底给自己点了个赞,觉得这个惩罚真的是太好了。见清欢张嘴要求情,又摆出一副黑面孔道:“多说无用,朕心意已决!” 清欢张着嘴看着他,半晌,把脸别了过去。 金川引着太医来了,宫人将屏风搬过来隔在清欢和太医之间,然后清欢就好奇地看向了系在自己手腕上的丝线,悬丝诊脉,很有意思呀。 皇帝虽然瞧着淡定的,但其实心里很急,金川把陛下的情绪看在眼里,于是太医一收线,他立马开口问道:“敢问太医,姑娘可是身子不适?” 太医不知道床上这位贵人的身份,听着金川喊姑娘,也就跟着道:“姑娘并非有疾,而是滑脉之相。” 皇帝愣了。 金川也愣了。 什么是滑脉之相?也就是说……皇帝兴奋地也不顾自己的身份,上前一把抱住了清欢,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己身体里:“阿薇,你有孕了!你有了朕的孩子!” 他是真的高兴,这些年来后宫一无所出,连个小公主都生不出来,早年的皇子又尽数夭折,迄今为止,他膝下就剩了一个三皇子。皇帝其实最喜欢的不是三皇子,觉得这个儿子睚眦必报心胸狭隘,不堪帝王大任,但这些年了,一直没有宫妃传出喜讯,他也就逐渐死了这心。原以为是自己的毛病,然而太医诊脉,他身体健康,后宫诸妃亦然,慢慢地皇帝就开始认命了,觉得自己大概是命中注定不会再有儿子,结果太医突然告诉他清欢有孕! 是他喜欢的姑娘,有他求之不得的骨肉,皇帝那个喜呀!当下就勒令寝殿里里外外所有宫人大赏!然后小心翼翼谨慎又谨慎地将清欢放倒在床上,又想起她晚膳没动,焦急不已,顿时折腾起来,又是重新传膳,又是命人打扫寝殿……皇帝已经打定主意,明儿就给清欢一个名分,原本是想在她及笄后再给位份的,谁知道竟来了个皇儿! 他激动地握着清欢的手:“若阿薇能为朕诞下麟儿,便是皇后也当得!” 这话听得正在用鸡毛掸子扫灰的金川一愣。 清欢却是淡淡的:“男孩也好,女孩也好,终归都是陛下的骨血,何必在意性别呢。” 皇帝这才发现自己有些过于激动了,可是看着怀里抱着的这个如花般娇嫩美丽的姑娘,心头控制不住的柔情万千,只觉得清欢哪里都好,哪怕现在她要他给她摘星星摘月亮,他也会想方设法做到的。 既然怀孕了,那么有些东西就吃不得了,鉴于皇帝太紧张,清欢勉强用了点就不再吃,太医又说她身子虽弱,但好好调理也是没有问题的,皇帝一听,顿时兴高采烈,晚上也不想胡闹了,甚至还主动把龙床让了出来,睡在龙床旁边的软榻上。 他是真心喜欢清欢,也是真心期待这个孩子。至少有十年了,他暌违了十年的第一个孩子,心下激动可想而知。 第二天一早,立刻就写了诏书让金川宣旨,封清欢为贵妃,又将这喜讯传递到了后宫之中。诸妃一听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是哪里来的贵人,如此得陛下青睐,从一介民女到从一品的贵妃,这简直就是一步登天啊!更别提她还怀了龙种,这是多少宫妃可望而不可求的!一夜之间,麻雀变凤凰,瞬间打破了端妃三年内从民女得封妃位的记录。 端妃只能安慰自己,这民女之所以能得封贵妃,是因为怀了龙种的缘故,但她心底有个声音这样说:陛下是那样昏庸的人么?此女怀上龙种骨肉可喜可贺,但能不能生下来,是不是皇子都尚未可知,陛下却直接将她封为贵妃,这是什么意思?可见是喜欢极了! 皇后也有了危机感。刚入宫就是贵妃,到时候不管生个皇子还是公主,都是陛下十年来唯一的子嗣,到时候,陛下又要如何封赏?该不会是想要自己让位吧?! 若皇帝无能受制也还罢了,偏偏皇帝是难得一见的铁血帝王,没有人能左右他,前朝大臣即便是觉得这于理不合,然而陛下喜欢,他们也不敢多做置喙,因为众人都知道,陛下他,一言九鼎,说一不二,并且最厌恶大臣插手他的私事。 在政事上,陛下是个容忍度很高的明君,然而在他的个人喜好上,谁都不敢多嘴。 皇权至上,这才是真理。 不管宫妃们怎么想,清欢的日子还是照常过的,宫里突然多了个贵妃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朝野,奈何没人知晓贵妃来历,除了陛下寝宫里的人之外,也没人见过这位贵妃娘娘。 于是好奇嫉妒兼而有之的宫妃们在沉寂了几天后,商量着来给贵妃娘娘请安,可惜到了寝宫门口便被金川拦住了。 面前这个阉人可不是个好惹的,这是陛下身边的红人,跟陛下从小一起长起来的,她们要是还想继续荣光,就不能得罪。金川也只是委婉的表明贵妃娘娘体弱不愿见人,也无需诸位娘娘请安,日后的请安就都免了,若是娘娘们真的担心,三日后,陛下要举办一场国宴,到时候群臣参加,贵妃娘娘也会出席,自然能见着。 宫妃们只好遗憾离去。 三日后的国宴,宫妃们个个是卯足了劲儿的打扮,即便是不想争宠的皇后,也特意选了颜色鲜艳的宫装,戴上了只有皇后能戴的十二位凤簪,她虽容貌不如诸妃,但气度却是一等一的。 丽妃端妃等也都打扮的格外鲜艳,红色蓝色绿色……一水儿的娇嫩美丽,盛装出席这场宴会,为的就是给新出炉的贵妃娘娘一个下马威,让那来自民间的女子也见识见识何谓真正的贵女! 清欢本不想去,但皇帝坚持。他举办这场宴会的原因……明面上是犒劳百官,其实,是因为今日是他的阿薇及笄的日子,如今她已是宫妃,没道理再办及笄礼,传出去对她也不好听,可皇帝不舍得她委屈,天底下的女儿家,即便是穷苦人家,到了家中女儿及笄,也会打扮的光鲜些吃些好的正正经经按照流程走,名门世家就更不必说。他的阿薇自幼孤苦,无人疼爱,如今好了,也无需他人锦上添花,所以这些虚的皇帝全免了,她的及笄礼,他陪她过,他给她过。 不过瞧阿薇这样子,也是压根不在意的。皇帝叹了口气,他厌烦宫妃争宠不择手段,可到了清欢身上,他简直想要跪下来求她争一争…… 相比较其他花枝招展艳光四射的妃子,清欢打扮的几乎可以称得上素净。一袭米分白宫装,白为主,米分为辅,走动时裙摆的米分轻轻荡漾,简直似是活了,整个人犹如身在云中雾里,脚下踩的是鲜花片片,气质如仙。 这份仙气,便是没有一张好容貌,也可以称得上是绝色。   第十七碗汤(八) 宫妃们皆是第一次见到这位传说中的贵妃,原本以为是民女,大抵容貌再好,气度不足,可当皇帝与她挽手款款走来的时候,那浑身的雍容脱俗,又哪里是她们能够比得上的。 傅薇的容貌本就绝色,清欢灵魂填充,又哪里是凡夫俗子能够比拟。皇帝挽着她的手,一步一步带着她走到主位上坐下,甚至直接将她安排在自己身边,这份荣宠,从皇帝继位以来都是头一遭。 不认识的人都露出惊艳嫉妒的眼神,而认识清欢的人则一不小心打碎了手中的琉璃盏。 傅丞相一家子自然是认识的,三皇子亦然。他早听说宫中平白多了个贵妃出来,还有了身孕,心中本就有疙瘩,今日一见那艳色,竟是属于自己的女人!当下五味杂陈,被背叛与欺骗的愤怒让他险些当众失态! 傅薇跟了他那么多年,从来都是逆来顺受的,他曾几何时见过她这样美的张扬的模样?三皇子早知傅薇模样生得好,更胜傅蔷三姐妹一筹,只是平日里总是低眉顺眼弓着腰,是以看得有些小家子气,此刻她身着华衣,眉目如画,书卷气与清冷并存,竟又是一种说不出的美。 他攥紧了拳头,听着皇帝向众臣介绍,说这是他新封的贵妃娘娘,众臣得知贵妃有孕,又见皇帝心情大好,哪还有敢触霉头的,一个个不停的拍马屁。皇帝平时不是个容易讨好的,但只要一有人夸贵妃和未出世的小皇子,他便哈哈大笑重重有赏,这位贵妃娘娘受宠的程度可见一斑。 三皇子沉默地看着,他虽然愤怒,震惊,但更多的却是想要质问清欢的不解,他不懂,她为何要这么做?难道嫁给他不好么!她竟然还怀了其他男人的孩子!三皇子攥紧了拳头,用尽了力气才制止住自己即将暴走的心态。 他有心不去看贵妃,可双眼忍不住要朝她身上望,她愈发的美了,不仅出落的如同一朵姣姣莲花,还丰腴了些,跟上一世纤细瘦弱到一阵风就能吹跑的样子判若两人。她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目不斜视,落座后也完全没有把目光递向他,好像从来就不曾认识他一样。 不,不对,的确是这样的,上一世她为他付出一切,这一世他们的确属于陌生人,没见过几次面。可是……三皇子想起来,上一世傅薇临死前曾跟他说过,一生孤苦,惟独眷恋幼时他给予的那一点点温暖,因此感怀一生,为他殚精竭虑,至死方休。如果这样说的话,她心中应该一直喜欢着他才对,又怎会拒绝他的求欢?那个柔弱的女人,怎么有胆量和傅家决裂? 这一切都超出了三皇子的想象,于是他不由得想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可能性,也许,重活一世的……并不仅仅只有他?!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傅薇的改变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三皇子压抑住满心激动,又仔细去打量清欢的面容,想从她的言行举止中找到一丝熟悉或是破绽。可惜他失望了,清欢表现的没有丝毫异样,偶尔视线扫到他的时候也是淡淡的,一副完全不认识的样子。 三皇子却愈发确信了这个想法,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找个机会和清欢面对面交谈,跟她说一说这些年自己心头的苦和遗憾,说一说她死后,自己的后半生过得有多么悲伤……他想把自己的思念和感情都告诉她! 皇帝时刻注意着清欢的心情,她有孕后较之平日多了几分烟火气,眼神也柔和了许多,看着他的时候不再是那样冷冷淡淡的了,皇帝心里高兴,一时就多喝了几杯,不时地凑到清欢耳边低语几句,让所有人都看到他对她的爱宠。 清欢却不卑不亢,皇帝讨好她也罢,冷落她也罢,她都是不在乎的。女鬼傅薇心里想要个孩子,却又不想跟三皇子生,否则她怎么会选择皇帝。到底是血脉相连,生下来必定是前途无量。女鬼傅薇这心愿,看似简单,实则并不是那么好过。孩子是生下来了,若是孤苦一生,自己岂不是白费了心血。好在皇帝虽然年长,三十又四,但生得是俊美无俦又保养得宜,浑身成熟的男子气概较之三皇子也不差。 倒是三皇子,他自己可能还没有注意,十几岁的少年身体里住了个几十岁的苍老灵魂,外表也许代表不了什么,眼神却骗不了人。作为皇帝的枕边人,清欢再清楚不过了,皇帝他是对三皇子逐渐有了不满,到得知她有孕后就更是开始防备了。三皇子也不想想,谁家十几岁的少年郎有他那样沧桑又充满算计的眼神? 清欢轻轻一笑,拈了颗龙眼,正要自己动手剥,皇帝主动效劳,当着众人的面将剥好的龙眼送入清欢口中。清欢本不想接,但架不住皇帝坚持,再说了,不理的话,他面子上也不好看,便轻启朱唇含入口中,嚼了两口吞下。 这举动使得一众宫妃看得红眼不已,恨不得能拉下贵妃取而代之。 这场宫宴,算是将贵妃的存在昭告天下了,但宴后皇帝并没有让清欢继续抛头露面跟宫妃来往的意思,她性子冷淡,腹中又有孩子,皇帝珍爱非常,所以不容许一点闪失,这不,刚把金川给了清欢,又把广威也留下了。 他得了美人,又有了孩子,心情自然美妙,于是便痛饮了几杯,宴后回寝殿的路上就开始胡闹,非要清欢扶着他走,一边走一边嘻嘻的笑,哪有平日里半点威严,倒像个半大的孩子。 广威跟金川在一边守的冷汗涔涔,既怕陛下摔了,又怕娘娘支撑不住,所以就让宫女太监围成一个圈,随着陛下娘娘的步子走,陛下要是倒了,太监们扶住,娘娘要是趔趄了,宫女们扶住,这一来二去的,总算是折腾到了寝殿。 金川二人抹了把汗,伺候完了皇帝梳洗,赶紧退到外殿去,松了口气。 皇帝却不满足,不住地拉着清欢要她跟他说话,还要她唱小曲儿给他听。清欢瞧狗皇帝这贱样,忍不住拿了胭脂水米分过来,给他化了个妆。皇帝生得英俊威武,皮肤也好,上了妆后非但不显得阴阳怪气,反而透出一股秀气的美来。清欢欣赏了一会儿,惋惜没有相机,否则拍下来做个纪念也是好的。 皇帝嘿嘿笑,他是真的醉了,因此清欢给他画眉时不但没有挣扎,反而非常配合。醉眼朦胧间瞧见清欢的脸,见她面上难得带着莞尔的笑,心里一阵柔软,抓住她的手就表诉衷情:“阿、阿薇……朕、朕没法给你办个及笄礼,但是朕、朕……”他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头晕眼花的下了龙床,到自己的龙袍里翻呀翻的,拿出一个精致的长方形锦盒来。 回床上的时候没看清路摔了个狗啃泥,他也不在乎,又爬了上来,小心翼翼地把锦盒打开,里头是支缀满了宝石玉簪子,巧夺天工不说,单是上头细小的宝石,每一颗就都是价值连城。他瞪大了醉眼,嘴里嘟哝着自己个大男人也做回德高望重的正宾,只是少不得这仪式简略,然后把宝石簪子□□乌黑的云鬓里头,花痴般笑了:“阿薇,真美。” 他虽然是个狗皇帝,但今晚也是情真意切,清欢感觉得到,于是很赏脸的给了皇帝一个笑容。皇帝心里快活的要命,又胡天胡地说了些话,便沉沉睡了过去。 酒品倒还不错,就是智商退步了。 第二日一早,皇帝神清气爽的起床,还记得昨晚贵妃对自己那一笑呢,他没舍得唤人进来服侍,自己轻手轻脚穿了衣服不打扰沉睡中的贵妃,起身离了内殿,刚好迎面撞上一个端着水盆的宫女。 铜盆咣当一声跌在地上,清水洒了一地,布巾也掉了。那宫女见鬼似的望着皇帝,随即意识到自己犯了大罪,连忙跪了下去,“奴婢罪该万死!陛下饶命!陛下饶命!” 皇帝心情好着呢,没想把她怎么地,这要换做平时早拉出去杖毙了。 清欢轻柔略带沙哑的声音传了过来:“闹腾什么呢?” 皇帝赶紧又走回内殿,阿薇还没唤出来,就见床上的美人扑哧一声笑了。他一愣,也傻乎乎的跟着乐了,乐完才想着问:“你笑什么呢?” 清欢摆摆手,只是笑个不停。皇帝不知她到底为何发笑,就喊了金川进来伺候。结果见鬼的金川一眼瞧见他也一副憋得要死的鬼样子,这下皇帝察觉有什么不对了,为何他们都是在见到自己才反映强烈?问:“朕有什么不对么?” 难道是他龙袍穿反了?不可能啊,就算没有人伺候,他也不至于衣冠不整。 金川想笑不敢笑,赶紧跪下来请罪:“奴才失仪,求陛下责罚。” “朕不罚你,到底怎么了?” 金川的声音怪怪的:“陛下的脸……”   第十七碗汤(九) 皇帝狐疑地走到铜镜前一照,然后表情就像是见了鬼。半晌,他恼的扭头去瞪清欢,却又见她仍旧笑个不停,真真是美的有生气,害得他想发怒又舍不得发怒,最后只好把火朝金川身上撒:“还不命人打水给朕清理!不想要脑袋了是不是!” 金川唯唯诺诺的应了声,赶紧退了出去,至于他退下后有没有笑,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清欢笑着抹去眼角的泪:“昨儿晚上,陛下缠着臣妾给妆扮呢,只是后来臣妾乏了,睡了,也忘了给陛下清理了,这是臣妾的不是,还请陛下原谅则个。” 一听是自己要求的,皇帝表情一僵,也不好说什么了,但心下不大信,他……真的会主动要求梳妆?!不可能吧,以前他没醉过,也不知自己醉后竟有这样一番丑态,可是要他再醉却是万万不可能的事情。 突然,皇帝看到了清欢头上没有拿下的宝石簪子,心头舒了口气,到底是将礼物送了出去,那就好、那就好。 当下也不跟清欢计较,到底是个小丫头片子,又怀了他的孩子,不管怎么说,得惯着宠着。皇帝这么一想,就舒坦了,清欢知道以他的身份地位脾气肯委屈自己,那是相当不容易的事儿,也不想让皇帝心头有疙瘩,便下床穿了绣鞋,接过金川手上的布巾,把皇帝的脑袋拉下来,轻轻地给擦着,口中赔不是:“臣妾不该陪着陛下胡闹,陛下莫要生臣妾的气,再有下一次,臣妾绝对不会再这么做了。” 皇帝瓮声瓮气的嗯了一声,心里却想道,才不会有下一次! 时光荏苒,九个月眨眼即过,第二年开春的时候,清欢生下了一名小皇子,这让皇帝龙心大悦,甚至大赦天下,为小皇子祈福。不仅如此,他甚至还亲自为小皇子赐名,单字一个玺字。 什么玺,传国玉玺的玺啊,这个名字传到某些人耳朵里的时候,难免就不变了味道。陛下这是……要把皇位传给刚出生的小皇子的意思?仔细想想,小皇子长大了,刚好陛下就老了,但现在的三皇子却已经十七了,陛下还生龙活虎着呢。更别提,三皇子的母妃已死,而小皇子的母妃还活着,并且是皇帝最宠爱的贵妃娘娘。 不,现在是嘉荣皇贵妃了。因为诞下龙子,皇帝欣喜不已,连考虑都没有便直接给清欢晋了位份,如今后宫之中,除了皇后她最大,然而皇后不得皇帝的青眼,所以,清欢才是实打实的后宫第一人。 小皇子的乳名儿叫做瑞哥儿,祥瑞的瑞,因为据说他出生那一日,霞光满天,光芒万丈。这异象难道不就是证明小皇子有真龙之兆么?更何况小皇子一生下来,除了开头那几天红通通皱巴巴,后来便是越长越开,五官像极了皇帝,但比皇帝更加漂亮,这要归功于他的母亲傅薇。 皇帝对小皇子非常看重,后宫的妃子们都咬牙切齿的撕手帕,本来贵妃就够得宠的了,怀胎十月都有本事把陛下足足占着,一步也不曾踏入后宫。现在诞下陛下十年来的第一个孩子,升了位份又深受陛下宠爱,后宫哪里还有她们的立足之地!这要是将来小皇子长大了登上大宝,那她们算什么呀!就算是皇贵妃,也不能自己吃饱喝足,却连点剩汤剩饭都不给她们留吧! 陛下只有一个,她却想独占?! 比起宫妃们,还有一个人更紧张的辗转难眠,那就是三皇子了。父皇给小皇弟取了个“玺”的名字,这代表什么意思,他再清楚不过了! 为什么会事情会变成这样?从傅薇进宫开始,一切都和上一世不一样了!父皇上一世只有他一个儿子,所以皇位便属于他,可这一世,为何会蹦出一个小皇子来! 如果说傅薇没有重生,那三皇子是万万不信的。他觉得自己被背叛了,傅薇竟然会背叛他?!他迫不及待的想要一个机会去质问傅薇,为何背叛他!为何去做了他父皇的妃子,为何要为另外一个男人生孩子!为何要抢他的东西!她不是很爱他的么?为了爱他,连孩子和性命都不要了,那为何这一世不能继续坚持?为何要半途而废?为何要在他得知自己爱她的时候,狠狠地给他这样的背叛和痛苦?! 他没日没夜的失眠,一心只想去见傅薇,见见这位如今圣宠在身又生了皇子的嘉荣皇贵妃,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这简直成了三皇子的一个执念,于是,趁着小皇子百日宴,皇贵妃因为身子不适提前回寝殿的时候,他佯装不小心打翻了酒樽,向皇帝告罪以后便以换衣服为名,绕过偏殿,直奔皇帝寝宫。 嘉荣皇贵妃深受宠爱谁不晓得,她的凤仪宫从来没住过,都是和父皇共住,再加上小皇子,俨然是美满幸福的一家三口!每每想到这里,三皇子心肝脾肺肾都疼。 他闯入寝殿的时候,皇贵妃在美人榻上小憩。三皇子屏住呼吸,躲过外殿的宫人,一步一步向着她走过去。她可真美,百日宴上,她身着皇贵妃朝服,已是艳冠群芳,如今在寝殿里只着白衣,又显得素净淡雅,这么美的女人……本来是属于他的! 听到了动静,清欢慢慢睁开眼睛,见是三皇子,也没露出惊讶的表情,只是淡淡问道:“三殿下来此有何贵干?” “你也是重生,对不对?!”三皇子狠狠地盯着她,心想这个女人怎能如此无情。他重生一次,日夜想着她,她可倒好,直接改嫁连孩子都生了!“傅薇!你怎能如此对我!” 清欢先是怔了下,随即意识到三皇子这是以为她是重生的傅薇,干脆将错就错:“是又如何?我上一世为你而死,还不够么,你今世还要来阻挠于我?” “我想要补偿你的!是你推开了我!” “补偿我?”清欢莞尔。“你是说在傅家那几次无礼窥视,还是那次你被下药将计就计想毁我清白?三殿下重活一次,没看出什么长进,倒是脸皮厚了许多。看三殿下如此执着于我,莫非是上一世的皇位坐得并不舒坦?” 三皇子被她戳中心窝,登时失言,而后强词夺理道:“皇位本就是属于我的!你——” “我跟三殿下在一起,不过是个侧妃,日后生了儿子,皇位也轮不到我儿。而现在,我是嘉荣皇贵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陛下独宠于我,日后陛下百年,这皇位便是我儿的。三殿下若是真爱我,想补偿我,便莫要跟我儿争这个位子,反正,上一世他未能出生,这一世你便将这个补偿于他,那便够了。日后做个闲散王爷,我儿有陛下的教导,自然会是明君,三殿下不必挂心。” 三皇子面色一阵青一阵白,分外难看。清欢笑带嘲讽:“怎么,不舍得?” “你……” “三殿下上一世能得到那个位子,并不是因为你多么优秀多么讨陛下欢心,不过是陛下膝下只剩你一子,后宫诸妃又无所出罢了。”她仍旧慵懒地侧躺在美人榻上,一双眸子充满睿智和讥嘲。“而现在,我为陛下诞下了小皇子,我的瑞哥儿深受陛下喜爱,我们母子是陛下的心头至宝,你觉得,你还有什么价值?再不快快认清面前的处境,到时候落得个圈禁下场,莫怪本宫没有提醒你!” 最后一句冷酷之极,甚至让三皇子不敢相信面前这女人曾经爱他胜过生命。他想起方才在宴会上瞧见那个漂亮可爱白白胖胖的男娃娃,父皇待他如珠如宝,疼的入骨,想到那本该是自己的儿子,现在却成了自己的兄弟,甚至要和自己抢皇位,心头无名火起,怒极攻心,喉咙竟感到一阵腥甜!堪堪忍住,才没有一口血喷出来。 “三殿下怕是忘了上一世临死前本宫说了什么。”清欢露出一抹冷淡的笑。“不复相见,本宫早就后悔遇上了你,为你一个冷馒头付出两条性命,这是我欠我儿的,也是你欠我儿的,若是你想跟我儿争,尽管来争!到时休怪本宫心狠手辣不顾往日情面!” “往日情面……”三皇子咽下喉头腥甜,重复了下这四个字。“你心中,还有往日情面?” 清欢望着他这副样子,一阵反胃。“三殿下若是聪明些,这一世便老老实实的跟傅蔷过下去,你要三妻四妾也好,左拥右抱也好,都是你的自由。只是,你我之间,莫要再提那些旧事。” “怎么,你怕父皇知晓,你曾经爱我爱的发狂,为我怀了孩子,甚至一尸两命?”三皇子咧嘴一笑,有些阴狠。 清欢勾唇:“有本事你只管跟陛下说去,看看陛下心中,是本宫和瑞哥儿重要,还是你重要。更何况,本宫是以清白之身跟的陛下,瑞哥儿又与陛下十分神似,你且说出上一世的纠葛,陛下不以妖言惑众的罪名割了你的舌头!”   第十七碗汤(十) 原以为自己都这样说了,三皇子肯定恼羞成怒,没想到他只是隐忍的低下头,然后又抬起头来说道:“我要你留在父皇身边。” 清欢何等聪明,三皇子只说了这么一句她就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了,顿时似笑非笑:“哦?那三殿下肯定有能让本宫答应的筹码吧?” “我可以许诺,日后我登基为帝,便封你做皇后,你为我生个儿子,咱们的儿子便能做太子,我不计较你现在的身份。”三皇子老神在在,仿佛已经笃定清欢会答应他了。“你不会不想当皇后吧?但你是当不了皇后的,当今皇后没有过错,只要她不犯错,你就永远当不上皇后。” 清欢简直要笑了,她也真的笑了,笑的眼角都有些许湿润。三皇子的脸色在她越来越大的笑声中逐渐变得难看,清欢笑够了,才问道:“三殿下不会以为本宫是想要那个位子吧?” “难道不是?” “本宫若想做皇后,你以为是多难的事儿?即便日后本宫一辈子都是个皇贵妃,我儿只要登基,本宫便是名正言顺的太后,哪里需要你这假惺惺的皇后之位,你还是留给你的蔷薇花吧。”她轻轻抚摸着手上的金丝甲套,“说起来,本宫倒是更想早点当上太后。” “这么说,你是不肯与我合作了?!”即便是心爱的女人,也不能挡住他的路! 清欢瞧见三皇子眼中的杀意,但她并不在乎。“这种费力不讨好的活儿,本宫是不做的,三殿下,咱们不妨来赌一把,看看最后,鹿死谁手呀?” 她根本就不需要主动,只要瑞哥儿好好的长,按照如今皇帝对他们母子俩的感情,最后的皇位可以说百分百是属于瑞哥儿的。而三皇子呢?他心机深沉又为皇帝所不喜,如果他想坐这个位子,势必要付出很多,甚至要做好兵变准备。因为就目前来看,皇帝至少还能活个四十年,到那个时候,瑞哥儿长成了,能够独当一面了,但三皇子却已年逾不惑。 到底谁输谁赢,难道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么? 女鬼傅薇没想要三皇子死,她也没有非要杀了他。只要他乖乖地不来给她惹麻烦,她自然不会管他,让他去做个闲散的逍遥王爷。但三皇子若是执迷不悟犯到她头上,或是对瑞哥儿有什么想法,那她是不会客气的。 “哼,我不与你赌,阿薇,你今日做了选择,日后便莫要后悔。”三皇子仍然盯着清欢看,最后试图说服她。“父皇已过而立之年,瑞哥儿却刚刚出生,你又没有世家照拂。可我呢?我娶了傅蔷,傅家便站在了我这一边,你真的认为你们孤儿寡母能够比得上我?!” “谁说我们是孤儿寡母?难道陛下不算人么?”清欢觉得三皇子有点智障。“这是个皇权至上的年代,只要陛下心里有我们母子俩,他心中想要瑞哥儿继承大统,那么他在殡天之前,自然会将一切打理的妥妥当当,难道还会给瑞哥儿留什么隐患?你娶了傅蔷能如何,你身后有傅家又如何,本宫身后,站着的可是皇帝。本宫一日恩宠不衰,你便一日别想出头!” 三皇子这会儿是真的被气到了极致,喉头那口腥甜再也忍耐不住,他以袖掩口,再松开的时候,袖子上赫然有一些鲜红。 清欢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三皇子心中对傅薇有着执念,他认为傅薇必定最爱他,这一世也仍然会为了他付出一切,所以他在重活的那一刻就做了决定,善待傅薇。然而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事情会走到这般田地,傅薇找了任何一个男人都没关系,他都能应付,可她偏偏献身给了父皇!那个天底下,唯一一个令自己忌惮敬畏,又不得不低头的父皇!“傅薇!” 他咬牙切齿的叫着这个名字,瞧那模样,倒像是恨不得把傅薇给生吞了。 清欢却只是淡淡一笑:“三殿下莫要再叫错,本宫与傅家已断绝关系,你口中的傅薇是何人?” 三皇子又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清欢半晌,直到外头传来金川的声音,他才从窗户中跳了出去,消失不见。但瞧那模样,怕是不肯将事情就这样算了。 清欢也不在意,三皇子想要傅薇,但更想要皇位,这才是他真正的执念,谁挡了他的路他就要除掉谁,他就是这样的人。 没有涉及到利益的时候,他是疼你喜欢你的,然而你一旦对他有损害,那么他就会像是割掉烂疮一样将你舍弃。 不过哪又如何?她根本就无需在意,三皇子掀不出什么风浪来。论当皇帝,三皇子远远不及现在的皇帝,只要皇帝一天不死,三皇子就只能蹦跶着恶心恶心人,这个位子却是没有那么容易得到的。 正想着呢,皇帝抱着瑞哥儿进来了,瑞哥儿虽小,但已经勉勉强强能认人,一看到美人榻上的清欢,便咿咿呀呀的叫了起来,像是要抱。清欢笑吟吟地从皇帝手中把小家伙接到手里,看着他白白嫩嫩吐泡泡的模样,十分可爱逗趣,便伸指把小家伙吹出来的泡泡给戳破了。 瑞哥儿好脾气,又吹了一个,清欢就再戳,破了他就吹,吹了清欢就戳,母子俩玩的不亦乐乎,看得一旁的皇帝彻底被遗忘在了角落里。 金川小心翼翼地瞄了眼皇帝的脸色,心里不住地叹息,曾几何时陛下也会沉浸于儿女情长了,还跟自己儿子吃醋!他低着头努力降低存在感,因为一般情况下,皇帝舍不得跟贵妃还有小皇子撒气,但不代表会饶了他们这些奴才。 好在清欢及时解救了僵硬站着的皇帝,对他招招手:“陛下怎么不过来?宫宴结束了么?” 皇帝嗯了一声,表情冷淡,眼神却是说不出的矫情,好像是在叫清欢赶紧去安慰他一般。清欢不跟他置气,免得让亲者痛仇者快,便握住瑞哥儿软嘟嘟白嫩嫩的小爪子,对皇帝道:“陛下看,瑞哥儿都在叫你过来呢。” “哼,瑞哥儿叫,你就不叫。”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终于是挪动他的尊臀了。 一家三口坐在美人榻上,瑞哥儿见父皇母妃都在注视着自己,也笑的开心,一张小嘴儿咧的开开的,看得皇帝颇为头疼:“见天的笑,到底有什么好笑的?” “笑不好么?”清欢看了他一眼,难道要像陛下这样成天冷肃着一张脸不成。“我就喜欢瑞哥儿笑,最好一辈子都这么快快乐乐的才好呢。”说着,她作势去咬那藕节般的小胳膊,瑞哥儿笑的更开心了。 皇帝自然也希望自己的儿子能一生顺遂平安喜乐,可是……“哪有皇帝见天笑的连喉咙都能看到的。”一点威严都没有。 清欢却皱了皱眉:“陛下不要乱说话。” “朕怎么乱说话了?你竟敢说朕乱说话?”狗皇帝一听清欢那语气就炸毛。 “陛下怎么不是乱说话,如今三皇子正值少年,陛下却拿瑞哥儿来当说辞,我可不答应。瑞哥儿是我的儿子,陛下随随便便就说这样的话,传到有心人耳朵里,咱们瑞哥儿成什么了?”说着,还剜了皇帝一眼,只是她长得美,又娇媚,这一眼不像是指责,反倒像勾引。 皇帝有些薄怒:“朕就在你面前说,谁敢传出去?!”说完环视了一遍四周,金川带着宫人们呼啦啦跪了下去,一个个吓得头都不敢抬。 活脱脱的恶霸行径,但谁叫人家是皇帝呢?清欢娇嗔地看了他一眼,那小眼神儿叫皇帝心头一阵火辣辣,舔着嘴唇嘿嘿一笑,从清欢手中把小皇子抱过来塞给金川,随即勒令所有人退下,然后如同饿狼扑羊一般,将清欢扑倒在了美人榻上。 待到一番折腾,云雨初歇,皇帝才抱了清欢,两人身上都湿哒哒的有着汗味儿,偏生他自己不觉得黏腻,非要抱着,边还在啄着清欢□□在外的香肩玉颈,低声道:“朕在你面前从不说假话,朕是认真的。” “可是瑞哥儿他才多大呀?”清欢急了,翻了个身趴在皇帝强壮的胸膛上,小脸还带着□□过后的酡红,眼神和表情却都写着不赞同。“我身后没有强大的外家,待到陛下你百年,我护不住他,前朝这种事还少么?更何况,陛下之前一直把三皇子当做太子培养,因为我生了瑞哥儿,便要对换人选,朝中大臣能同意么?三皇子能同意么?傅家能同意么?虽说我曾经是傅家人,但陛下也是知晓,我在傅家连句话也说不上,傅家是绝不会扶持瑞哥儿的。这种话,请陛下日后莫要再提了。” 皇帝一听,清欢这是不赞同他的想法呢,心里暗忖,虽然阿薇平日里冰雪聪明,但到底是女人家,有些事情不跟她解释清楚,她自己是不能明白的。于是又亲亲她肿胀的红唇,对她笑了一下安抚。   第十七碗汤(十一) “瑞哥儿是咱们的心头宝,这位子,朕是打算留给瑞哥儿的。”见清欢似要拒绝,皇帝以指点住她的红唇,“朕看起来很老么,或是……命不久矣?” “陛下别说这样的话,我不爱听。” 唉,这个乖宝贝。皇帝觉得自己可能真是命里犯贱,贵妃一皱眉板脸,他比谁都怕。当下大手在她身上摸索起来,还开了个不伦不类的玩笑:“朕觉得自己正值壮年,精力旺盛,爱妃你最清楚不过了。” 不要脸。清欢的眼神如是说。 皇帝轻咳一声,又把话题拐了回来:“瑞哥儿是你给朕生的孩子,本来意义就不一样,更何况,你没有外家支持,这样更好。”见清欢露出疑惑的眼神,他捧起她小脸,又亲一口。“朕今年三十五岁,至少能再活个二十年,这二十年,朕会把咱们的瑞哥儿调|教好,朕觉得,你生出来的孩子,未来定是一代明君。老三娶了傅家的女儿,日后傅家定然是站在他后头的。而你没有外家,又有瑞哥儿傍身,日后瑞哥儿继位,也就不会有外戚专权的情况。朕当年登基时才七岁,当今太后世家强大,把持朝政,朕到了二十三岁,才将朝政彻底抓在手中,所以万万不会给瑞哥儿留下这样的隐患。在朕殡天之前,会把一切障碍都给咱们瑞哥儿清扫感情。至于老三……你不必担心。他乖乖的还好,瑞哥儿长大后封个亲王给了封地,日子也能过得快活。但若是他动了别的心思……” 皇帝的眼神在一刹那间变得冷酷无比。“朕不容许任何人成为瑞哥儿的威胁。” “陛下……”清欢望着他,眼眶突然红了。 皇帝本来正耍狠耍的狂霸酷炫呢,结果美人一哭他立马蔫儿了,赶紧抱着哄起来:“别哭别哭,你权且放心,瑞哥儿肯定是个孝顺的,即便是朕不在了,他也会好好照顾你的,待你百年之后,瑞哥儿还能将你我合葬,岂不是美事一桩?” 清欢扑哧一笑。“陛下就不去母留子,或是让我殉葬?” “哼,到时候殉葬的多的是,不少你一个。”皇帝眯着眼,“你比朕小了二十岁,朕哪里舍得……让你在花儿一般的年纪便凋零。左右你无外家,又性子柔软,不易树敌,待到瑞哥儿长大,朕撒手而去,你也就有了依恃。遇到朕之前,你过得全是苦日子,但有了朕,谁都别想欺负你。” 清欢感动不已,抱住了皇帝的脖子,呢喃道:“陛下待我真好!” “你性子冷淡不好亲近,朕没别的要求,时常对朕笑一笑,朕就满足了。” 清欢依言,嫣然一笑,皇帝被迷得没了理智,又抱住求欢。 皇帝虽然心里已经决定了立瑞哥儿当太子,但并没有立刻下旨,免得将清欢这个嘉荣皇贵妃推至风口浪尖。他虽然大权在握,但人心难测,尤其是流言蜚语能杀人,他全心全意为清欢及瑞哥儿母子考虑,自然要每一步都万无一失。 瑞哥儿满周岁那天抓周,皇帝心里是紧张的。瑞哥儿出生那天霞光万丈,是大吉兆,那么今日抓周,为了瑞哥儿以后着想,必然不能抓个差的——虽然不可能出现胭脂算盘等种种下作的东西,但在皇帝心里,不抓玉玺,那就不是好的! 为此他还作弊了。 瑞哥儿平日里是奶娘喂的,皇帝瞒着清欢,偷偷训练着瑞哥儿。瑞哥儿饿肚子的时候不给吃奶,也不给奶娘过去,待到瑞哥儿饿的不行了,就让金川把玉玺交给瑞哥儿,起先瑞哥儿不喜欢这个又重又不能吃的东西,看也不看,后来才发现除非自己把这个玩意抱起来,才会有奶娘过来。时间一长,就养成了无数好东西里先抱玉玺的习惯。 今天早晨喂奶的时候,皇帝装模作样的说他看着,没让清欢过来偏殿,没敢让她知道其实根本就没给瑞哥儿喂奶。抓周的时候瑞哥儿饿得慌,可早上在小床上躺了许久也没人送玉玺给他抱,他正难过呢,小家伙连话都说不清楚,清欢当然不知道他委屈。 这下被放到桌子上,围了一圈好东西,什么书本啊砚台啊匕首啊银子啊都有,瑞哥儿一眼就望到了玉玺,被奶娘放到桌上后立马扭着小屁股一路狂爬,把玉玺紧紧地抱在怀里,然后又去找奶娘——可奶娘这会儿已经下去了,皇帝虽然作弊,但也怕穿帮啊。 他仰天大笑三声:“不愧是朕的儿子!好!有出息!” 文武百官一阵庆贺,惟独三皇子脸色有些阴沉。名字叫做玺也就罢了,竟连抓周都——父皇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他是要越过自己把皇位传给这个连路都还不会走的小皇子啊! 他握紧了拳头,面上没有表现出分毫,表现的完全像是个友善慈爱的哥哥。 皇帝把瑞哥儿抱在怀里,摸摸他平日里圆滚滚的小肚子,软软的扁扁的,怕是真饿了。要不是因为抓周他也不舍得这样饿这小宝贝,赶紧让金川抱下去叫奶娘喂奶,这才舒了口气。 清欢也听说瑞哥儿抓了玉玺的事了,不过她没多想,也根本没想到皇帝这么高傲的人竟然虚荣心这么重,他太过小心翼翼,却也更显得真心。 这日子如流水般的过去,很快,瑞哥儿就三岁了。原本胖嘟嘟的小团子逐渐长高,走路稳当了,断奶了,话也说利索了,同时也显现出极高的智商来。小家伙天资聪颖,皇帝宠爱他,平日御书房上朝都带着,偶然一天下朝,听见这小团子嘴里嘀咕着什么,凑近了一听,才发现三岁的小不点竟然把方才大殿上太尉那番话给背了下来! 叽里咕噜的,皇帝心里登时就有了计较。又经过几日观察,皇帝才确信,瑞哥儿过耳不忘,但凡是他所听到的东西,他都能马上重复一遍,并且绝无错漏! 于是他精挑细选,从大臣里挑了最为德高望重学识渊博的老臣做了瑞哥儿的太傅。老太傅今年都六十二了,但仍然精神矍铄目光炯炯。当年皇帝也是他给启的蒙,把瑞哥儿交到老太傅手里,皇帝是非常放心的。 老太傅既是皇帝恩师,也是皇帝心腹。知道这小团子未来是要做东宫的,所以虽然瑞哥儿还小,但他仍然尽心尽力,恨不得把自己满腹学识都灌到小家伙的脑袋瓜子里。 结果这一教不得了,小皇子脑子转的非常快,常常能举一反三不说,不管是讲的什么,他都能立刻背下来并且一字不错! 可是他才三岁多一点啊! 老太傅激动了,他忍着满腔激情和热血,更加用心的教导起小皇子来。 皇帝自然看在眼里,并且很骄傲,他的皇儿自然是个好的,别人比不上! 但是随着小皇子四岁生辰过去,他发现贵妃的情绪越来越低落,平时总是有些魂不守舍,也不知是为了什么。一开始皇帝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但后来他确信这是真的,贵妃真的有心事! 某日云雨过后,他抱着软绵绵的贵妃上下其手,这思念来她愈发长开,那美那艳,真真是冠绝后宫,让皇帝愈发爱不释手。“爱妃怎么了,不高兴?” 清欢叹了口气:“陛下,瑞哥儿变了。” “那是自然,他长高了,也更懂事了。”皇帝对于儿子的转变非常欣喜,小小年纪就又大将之风,未来成就不可限量,他绝对相信,将皇位传给这只小团子,未来会迎来怎样一个盛世! “我说的不是这个!”清欢捶了他胸口一下,又睨了他一眼,“陛下没发现瑞哥儿现在都不笑了吗?” “你也不经常笑啊。”皇帝想当然的说,换来颈子被狠咬一口,他嘶的倒抽一口气,连忙告饶,“爱、爱妃,别咬……别咬。” 清欢恨恨的松开嘴巴:“瑞哥儿小时候多可爱,跟个糯米团子似的,这才四岁呢,平日里小孩子爱玩的都不玩,就知道看书习字,做什么事都规规矩矩的,他还小呢!” “别以为朕不知道,那小家伙之前不还因为功课太多朝你诉苦了么?”皇帝眯眼,看着怀里的爱妃眼神左右飘就是不肯看他。“你还抱着他一起哭来着,怎么,想骗朕?” “……不管怎样,瑞哥儿才四岁,陛下让太傅给布置的功课太多了,他每天还要随你上朝,去御书房,连玩的时间都没有,跟个小老头似的,陛下你要是再这样苛刻瑞哥儿,别怪臣妾不理你!” 她使出不理他的杀手锏,这比什么都管用。皇帝一听,叹了口气:“那好吧,少一点就少一点。” “每天至少给他两个时辰玩耍,做他自己想做的事!” “爱妃,你这是得寸进尺……好好好,听你的听你的,唉,你别生气,把脸转过来。爱妃,爱妃~~”皇帝上赶着的讨好,用脸蹭着清欢的,那模样哪有平日半点威严,倒像极了某种大型动物。   第十七碗汤(十二) 瑞哥儿越发显得老成,除了在清欢面前还有几分天真之外,跟谁说话都是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活脱脱是个翻版的皇帝。 他的优秀和天分世人皆知,然而瑞哥儿小小年纪,越是这样出色,三皇子心中便越是不安。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真的开始相信日后这个皇位不一定能是自己的了。上一世之所以自己能登基,靠的是父皇膝下只有他这一个儿子。然而父皇驾崩后,他刚登上皇位不久,七皇叔便造反了,当时他根基不稳,哪里比得过在朝中盘根错节的七皇叔? 自然是丢了皇位,连带着被圈禁一生。这一世他有心早做准备,偏偏又蹦出一个小皇子来,而且父皇对其宠爱有加。三皇子算是看明白了,不管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他都不是父皇心中继承者的人选,因此,上一世虽然父皇给他写了传位诏书,但并没有为他做什么,朝廷中世家盘踞,大吏横行,父皇在的时候,这些人不敢妄动,但父皇去了,他一个根基不稳的新皇,还有比他更好欺负的么? 父皇没想过让他坐稳龙椅,所以干脆撒手不管,可以说是磨练他,也可以说是要他自生自灭。七皇叔骨子里也流着皇家的血,皇位换他来坐,这万里江山便仍然姓魏,三皇子迄今才想明白,父皇之所以不为他打下根基,就是想让他和七皇叔相互争斗,赢的那个人,自然能够成为新帝。 可是现在父皇在做什么?!他在给瑞哥儿铺路!三皇子不傻,父皇的确是在一点一点削弱那些世家的力量,但又并没有让他们发觉,反而让他们继续苟延残喘。 这才是父皇对他的继承人的教导吧。既不至于让他陷入危险,又让他在实践中逐渐成长为一个好皇帝,未来登基了,也能迅速适应那个位子。父皇甚至在慢慢给小皇子培养新臣,他以为自己看不出来吗?! 三皇子越想越烦躁,看着那百媚千娇的美人儿也没了继续恩爱的心情,转身就要走。 三皇子妃傅蔷急了,连忙唤道:“殿下,更深露重,您不安歇么?” “不了,你先睡吧,我突然想起还有些事情要做,所以先去书房,待到事情办完了自然会回来。” 望着三皇子远去的背影,傅蔷咬了咬唇瓣,她并非愚笨之人,自然知道夫君在为何事担忧。自打小皇子出生之后,殿下便经常这样,从陛下对小皇子的宠爱和教导来看,那是照着未来储君的方向培养的。傅蔷自然也不满足于一个区区皇子妃,她想当太子妃,甚至是皇后!可是如果三皇子不能继承大统,那么她这辈子也就是三皇子妃了。 殿下近日来越发的冷淡寡言,她必须得想个办法,帮殿下一把。 次日,傅蔷回娘家,跟傅夫人说了这事儿。傅夫人虽然是后宅女子,却在京城的贵妇圈里说得上话,自然也知道当今圣上有多么看重四岁的小皇子。她希望自己的女儿好,而女儿想好,要依附的是她的夫君。本来将傅蔷嫁给三殿下,傅家都是很高兴的,三殿下是陛下唯一的皇子,那位子属于谁不言而喻,可谁知中途跑出个小皇子来。 傅夫人虽然厌恶傅薇的姨娘,也不喜傅薇,但终究是个明事理的。她得知了女儿的心病,便拍了拍她的手安慰道:“无论如何,你三皇子妃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日后……三殿下能坐上那个位子,自然是好,若是坐不上,那小皇子也是咱们傅家的血脉,都是一家人……” “娘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小皇子当皇帝,怎么能和三殿下当皇帝相提并论?!”傅蔷震惊地望着傅夫人,像是不敢相信她会说出这样的话。“小皇子的生母是嘉荣皇贵妃,可这嘉荣皇贵妃到底是谁,别人不知道,难道咱们也不知道么?她在傅家的一十五年过得如何,娘心里有数,大家心里都有数。日后小皇子登基为帝,怎么可能照拂傅家?他不为嘉荣皇贵妃寻咱们傅家的麻烦,便是谢天谢地了!娘你好糊涂啊!” “唉!”傅夫人长叹一口气。“若是可以,娘自然希望这殊荣能落到你身上,可是你想过没有,如今坐在龙椅上那位,下头的人谁动点小手段他看不清楚?蔷儿,莫要为日后的荣华迷乱了眼。这也是你爹跟我说的,之前,我跟你爹一样不忿呢。” 她与同僚的夫人家眷闲谈的时候,话题总会不觉绕到那独宠后宫的嘉荣皇贵妃身上,虽然不敢妄自议论储君人选,但当今圣上的态度不要太明显,小皇子若是平庸些也还罢了,偏偏天资聪颖,勤奋过人。比起生母只是个宫女的三皇子,小皇子出身更好,最重要的是,他得陛下的喜爱! “眼下,陛下也不过而立之年,至少还有几十年好活呢,三殿下却二十余岁了,再过个几十年,你多大了,他多大了?可小皇子却正值少年,风华正茂,到了那会儿,小皇子已站稳了脚跟,你以为咱们能随意得罪他们吗?” 傅蔷却不服气:“自古离嫡不立长,立长不立幼,怎么着这皇位都轮不到小皇子坐!” “嘘!”傅夫人被女儿这口无遮拦吓坏了,连忙捂住她的嘴巴嗔怪,“即便是在自己家中也不可胡言乱语!小皇子和三殿下哪个都不是嫡出,可那又如何,三殿下的生母是个宫女,可小皇子呢?嘉荣皇贵妃,便相当于是副后!再加上小皇子自幼出众,皇贵妃又深得陛下宠爱,你以为陛下决定的事情,能是臣子们反驳的吗?” 傅蔷脱口而出道:“若是没有小皇子就好了——” 对呀!要是没有小皇子,皇贵妃就是再受宠也是无用,新皇一登基,她不是殉葬便是要出家,那样的话也就没有人跟三殿下争这个位子了…… “那是自然。”傅夫人没有看到傅蔷眼底的狠厉之色,只是随着傅蔷一起感慨,“那样的话,三殿下必定会是新储君呐!唉,那个女人虽然生前不得老爷的喜欢,没想到却生了个出息的女儿。” 母亲在感慨什么傅蔷已经没有仔细听了,她满脑子都是“没有小皇子就好了”的想法。 这想的多了呀,就忍不住要付诸行动。 当然,傅蔷并不是真正没脑子的人,她能被三皇子娶回去做正妃,靠的当然不只是她的家世和美貌。她是个一心为夫君着想的女子,而三皇子待她也算是情真意切。所以,傅蔷虽然要动手,却并没有瞒着三皇子。 三皇子听了傅蔷委婉的提议,一时愣住了,却没说答应或者是不答应。傅蔷有些忐忑地望着他,她不过是个女人,哪里有本事把手伸到后宫去,真要对小皇子下手,那还是得看三皇子。 只是这一步太险了,赢了,就是一人独大,输了,谁知道会是什么后果呢,毕竟陛下那样宠爱傅薇跟小皇子。 三皇子考虑了很久,才淡淡地跟傅蔷说:“这件事你就不要管了。” 到底也没告诉傅蔷,他到底是要做呢,还是不做。 傅蔷心里直打鼓,可能是有了这坏心思的缘故,她再在宫宴上看到清欢的时候,忍不住就有点心虚,匆匆行礼便退下了,似是连看都不敢看清欢一眼。 晚上就寝的时候清欢跟皇帝说了,她可是什么事都不管,每天看看书散散步,琴棋书画诗酒茶,再跟瑞哥儿亲近亲近,有什么问题都跟皇帝说。直来直去,从来不知客气。 一听她说三皇子妃脸色不对,皇帝心里头就有数了。他当然知道这个三儿子肚子里在打什么鬼主意,儿子再精,能精得过老子么?他不过是不爱管这闲事儿,打算把老三留着呢。老三若是听话,那么便让他成为瑞哥儿手里最锋利的刃,若是有不轨之心,便让瑞哥儿练个手,日后直接圈禁或是贬为庶民——他登基之前手上也没少沾兄弟的血。 不管是皇帝还是傅蔷,觉得三皇子要下手的话肯定是朝小皇子下手,但是他们谁也没想到,他针对的人不是小皇子,而是皇帝! 三皇子想的很简单,只要皇帝驾崩,现在小皇子还不足以登基,到时候这皇位不就是他的了么?再说了,父皇驾崩了,皇贵妃再受宠又有什么用?他这一招直接解决了根本上的问题——就算是毁了小皇子,难道父皇不能再跟皇贵妃生?可是若是父皇没了,那么父皇的儿子自然就只剩下他跟小皇子。到那个时候,他会以一个好皇兄的身份好好“照顾”他们母子的。 三皇子动手动的太妙了,皇帝崇信道教,一直都在研究什么长生不死之术,这几年得了皇贵妃,虽疏远了些,但那丹药还是会经常服用,据说是延年益寿的,但是谁知道呢? 而恰好,被父皇养在宫中道观里的某个道长,上一世曾被三皇子得知他俗家尚有妻小。有弱点是好事,有弱点,才能为他所用不是吗/   第十七碗汤(十三) 清欢最近觉得皇帝似乎有些不大对劲儿。 怎么说呢,平日里说话还是那个调调,面对她的时候也是小意讨好,不管她怎么给冷脸都屡败屡战。唯一不正常的地方就是……他好像太“行”了。两人在一起也有五年之久,情浓时倒是恩爱非常,但到了后来,傅薇的这具身体变差,皇帝便减少了云雨次数,可这段日子,只要没来葵水,狗皇帝每天晚上都要把她缠的死去活来。 都三十五岁的人了,还这么龙精虎猛,没问题也有问题了。 一番缠绵后,皇帝沉沉睡去,清欢拧了拧他的耳朵他都没反应,睡得死沉死沉,脸色倒是挺红润挺满足,然而红润中却多了一丝苍白。 这样子太熟悉了,分明是魂体逐渐薄弱的表现。按理说,三皇子没有重生之前,是在近五十岁才当上的皇帝,也就是说,皇帝现在至少得有三十年的寿命还没活完。上一世女鬼傅薇可没来得及活到看到三皇子登基,就为了他的雄图大业一尸两命。这一世三皇子重生,不会想要早点当皇帝就对皇帝下手了吧? 清欢越想越有可能。只要皇帝现在死了,三皇子就能先瑞哥儿一步登上大宝,并且不用再忌惮她的存在。但皇帝不能现在死啊,他现在死了,瑞哥儿就什么都没了,瑞哥儿什么都没了,她降临这个世界又意义何在? 于是干脆披上衣服下床,把金川给叫到了偏殿,仔细询问了他这几日皇上都在做什么,可有吃些什么意外的东西。 她是一直知道皇帝在服用丹药的,那些东西她没怎么在意,反正也练不出什么真正长生不死的仙药,再说了,皇帝上一世就是因为乱服丹药,没活到七十岁就死了,这也是命,她无意更改。但若是现在就死,那就不行了。 金川小心翼翼地把皇帝这几日的行程都给讲了,其实也就是三点一线,朝堂御书房寝宫,其他地方没怎么去,道观也只是盖着看的,皇帝哪能真正纡尊降贵去道馆取药呢。到底是真龙天子,哪能随意跪拜,即使那是神仙。 清欢重点问了下皇帝近日服用的丹药,面露沉思。皇帝的衣食住行那都是有专人打点,绝对是严格到一点手脚都做不了的地步,想在这里头下功夫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吃食。她和皇上日日一起用膳,若是皇帝身体出问题了,她也不能幸免。然而这具身体逐渐减弱是自然而然的,上一世傅薇顶多也就剩下个几年好活。 但皇帝不至于也这样啊,清欢虽然不懂医,但看得出来,如果再这样任由皇帝纵情享乐下去的话,顶多一年半载,皇帝就要一命呜呼了。而除了三皇子,她实在是想不出还有谁敢这么大胆对皇帝下手。 趁着皇帝沉睡未醒,清欢头一次出了寝宫,在金川的带路下去了道观。 道观建在前殿,因为要避嫌,所以离后宫女眷非常远,清欢在步辇上足足坐了有半个多时辰才走到。搭着金川的手,踩着小凳子下车后,她仰头看了看这所非常雅致的道观,见其烟雾漫漫,倒真有几分像是身在仙境。几个小道士正在洒水清扫,道观沉重而庄严。 给皇帝炼丹的几个道长对她都是不卑不亢的,好像她虽然是个宠妃,但在他们这些化外之人面前也算不得什么,话里话外都透露着要清欢赶紧离开,以免打扰他们炼丹的意思。 清欢笑,几个牛鼻子老道,给点面子还要踩鼻子上脸了,她二话没说,直接命人开砸。老道们吓坏了,金川惊呆了。好在广威听她的命令,只消一会儿,便将道观里上上下下的东西砸了个米分米分碎。然后清欢坐在红檀木椅子上,望着这一字排开的四名老道,慢条斯理地道:“本宫知道诸位道长每月都为陛下炼制丹药,不过从今儿起就不必了。金川,把这里的东西都送去太医院,然后将这些道士给本宫关起来!” 金川其实也觉得陛下这些日子有些不对劲,但他没朝丹药这块想,他是个聪明的,否则如何能在皇帝身边伺候这么多年。几乎是清欢一提到丹药,他就有了个很可怕的想法。 砸道观这事儿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看是谁干的了。当今圣上沉溺于求仙问道,有服用丹药的习惯,这谁都不敢说什么,可谁能想到,有人就敢趁着皇帝睡觉的时候把这道观给砸了个彻底! 皇帝听说后,整个人都惊呆了,从把清欢接入宫后,他头一回对着她发脾气,指着她的鼻子问她心里还有没有他这个皇帝,还把不把他放在眼里,直气得在寝殿来来回大步走。 清欢毫不在意地品了口茶,淡淡地问道:“陛下没注意到,自己大步走了几个来回,就脸色潮红么。” 被她这么一说,皇帝的确也感觉到了,好像真的有点虚的样子。他发现自己有点呼吸急促,双手还微微颤抖着,之前哪怕是山东一代发生蝗灾,死伤无数,他也不能激动到双手颤抖的地步。身体……好像不属于自己了,他这是怎么了? “陛下一心想要求仙问道,是想要百年之后羽化成仙么?” 这一句说出来,一旁伺候的金川险些吓尿了。娘娘啊娘娘,纵然陛下宠着您,您也不能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吧?陛下如今还好好的呢,龙体康健,您非要提什么百年之后! 皇帝也没想到清欢敢这样跟自己说话,登时就恼了:“胡说八道什么!” “瞧,你脾气也差了,说句话跟炮仗样一点就着。”清欢放下茶盏走到皇帝身边,牵着他到榻上坐下。“陛下,成仙有什么好的,长生不死又有什么好追求的?难道你要做永远的皇帝么?” 皇帝愣了一下。 “这神仙可不是好当的,你费尽心思想要长生不死,可是你别忘了,自古以来,有哪位帝王真能长生不死?但凡是沉溺于炼丹问道的皇帝,最终没有一个活的长久。” 金川已经彻底吓尿了。 “快快乐乐的过几十年不好么?你一心要成仙,难道要将我和瑞哥儿撇下不管?” “朕当然不会,到了那时,朕会带着你们一起……” 清欢笑得前仰后合,时至今日她才知道,这位陛下心里竟然还有几分天真。“人死就要轮回,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情,陛下何必强求。再说了,陛下可知,太医从那炼丹的药材里发现了什么?” “什么?”皇帝皱眉。 “陛下这些日子索求太多,我便觉得不对了,可是左右一想,唯一容易下手的就是这些丹药,陛下以为自己请到宫中来的是什么世外高人么?真正的高人若一心求道,哪有贪恋荣华富贵的!道观里那几个老道士,不过是些沽名钓誉之辈。” “可是朕以前服用他们的丹药,的确是耳聪目明——” 清欢打断他的话:“那里头用的尽是些药材,只要调理得当,不加毒物,自然对身体有好处,否则我之前为何不阻止?陛下自己就不觉得这段日子身体变差了么?还是说你是真不想活了,想要早日归西,让瑞哥儿登基?” 金川恨不得自己已经死了! “你——” “总之,我已经把人交给广威审着了,得好好查查,到底是谁下的手,又是谁指使的。”说完了这强硬的话以后,清欢的神情从冷淡转为柔和,她轻轻摸了摸皇帝的臂膀,低声道,“陛下,我的身体是一日不如一日了,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否则谁来照拂瑞哥儿呢?” 皇帝不爱听她说这样的话:“谁说的,你会好起来的。” “那陛下就别让我担心了,我一担心,就不想调理身体,不调理身体我就没几年好活,到那个时候,陛下也就不必为的守身,大可以选秀充实后宫,多好呀。” 皇帝被她这话说的是满面赤红,不知是给气的还是给愧的,最后恼道:“听你的听你的听你的!这总行了吧!”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清欢莞尔一笑:“可以。” 皇帝的老脸悄悄红了,金川也总算是松了口气。 老道士被一番严刑拷打,到底是招了,得知幕后主使是三皇子的时候,清欢一点都不意外,倒是皇帝又被气得活蹦乱跳,他虽然不喜欢老三,可从没想过要在老三不犯错的时候把他给解决了,这可是他亲儿子啊! 气得他当时就下了圣旨,将三皇子连同府内家眷全部囚禁于封地,永世不得回朝,并且还派了重兵把守,誓要眼不见为净,但又顾念着父子情分没有要他的命。 三皇子就这么被自己作死了,即便他重活了一世,也应该认识到这个事实——皇帝活着的时候,他做任何手脚都是没用的,倒不如乖乖做个皇子,想争皇位,大可等到皇帝死了之后再来。 可谁知道,世事就是这么难预料。   第十七碗汤(十四) 三皇子被圈禁了,连带着傅家在京城的地位也有了转变。傅丞相很明显不得皇帝的心,他在位多年,不知多少人死死地盯着这个位子想要将他拉下来,如今三皇子被流放到封地,傅丞相却仍然在朝廷上苟延残喘。 傅家人倒是都挺有才气,只可惜流年不利。大小姐傅蔷嫁给了三皇子,看似前途无量,谁知道中途生变,最后落得个和三皇子一起被圈禁的下场,二小姐傅蓉嫁给了国公府的嫡次子,身份倒是不错,可惜这嫡次子性好美色,婚前便有了通房,傅蓉进府后,两人过了几天幸福日子,这嫡次子的心就开始异动了,两人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之前三皇子还在京城的时候,国公府不敢说什么,现在三皇子被圈禁,傅家最大的靠山倒了,他们便指摘起傅蓉来:没见过不许夫君纳妾的正室,还是大家族出来的,简直就是个妒妇! 三小姐傅芝则看上了一名落魄书生。那书生生得是一副俊秀琳琅之貌,也颇有才气,只是尚未取得功名。若是这书生能拔得头魁高中状元,那么傅丞相也是愿意把傅芝嫁过去的。可惜,没开考前这两人便有了肌肤之亲,直把个傅丞相气得火冒三丈。 女儿们没出息,两个儿子也没好到哪里去。傅瑞从文傅瑜从武,前者已经好几年了仍然是个正六品小官,在翰林院当职,后者进了军中,却年轻气盛,叫人给蒙了麻袋双腿打断,正在家中休养呢。大夫说至少得一两年才能痊愈。 而傅丞相近几日在朝中又遭人弹劾了,说他中饱私囊公私不分,但没有证据。当时傅丞相的脸就吓白了,还证据,什么证据?陛下相信,那没有证据他也得完蛋,陛下要是不信,有证据他也不会掉下去。如今不就看陛下怎么打算的么? 傅丞相就这么被勒令赋闲三日,可他战战兢兢的等了三天,仍然不见陛下传召,急的是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下没有办法,便跟傅夫人商量了下,让傅夫人递帖子求见皇贵妃娘娘,看看是不是有转圜的余地。 傅夫人不想去,她的三个女儿都过得糟心无比,那个贱人的女儿却当上了皇贵妃,她的蔷儿如花般的年纪却被圈禁起来,终生不得出门,她却要进宫去求见傅薇。傅夫人心里有多难受根本没法用语言形容,可是理智告诉她老爷说的是对的,目前他们唯有去求助皇贵妃了。 清欢听到傅夫人求见的时候没怎么惊讶,这早就是她预料之中的事情。 傅夫人进了寝宫,一路战战兢兢,跪下行礼的时候连抬头看清欢的勇气都没有。“臣妇拜见皇贵妃娘娘,娘娘千岁。” “起来吧,金川,赐座。” 声音优雅恬淡。 傅夫人于是又哆哆嗦嗦的坐了,抬头瞟了清欢一眼又迅速低下,心头却遭受巨大的冲击:这还是那个唯唯诺诺畏畏缩缩的庶女傅薇么?瞧她那满身尊贵雍容的气质,和自己印象中连说句话都小心翼翼的傅薇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傅夫人突然不敢说出自己今日求见是想做什么的了,清欢却没有跟她客气,她伸出一只手,宫女在细细地为她修着指甲,然后用凤仙花的汁液涂染,她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问道:“傅夫人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前来求见本宫,不会专程是来叙旧的吧?” 傅夫人被她这语气说的心头一跳,想要解释说点好话,抬头却看见清欢那云淡风轻的表情,人家根本就没把自己搁在心上,今日召见她,怕也不是要帮忙,而是来看他们傅家笑话的。傅夫人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一股子硬气,直接站起来道:“臣妇今日入宫只是想看看娘娘过得好不好,并无他意,娘娘多虑了。” 语气仍然充满尊敬,但细听就会发现其中蕴藏着淡淡的不满。 “傅夫人不要意气用事啊,今儿个你一走,改明儿便是在宫外跪个三天三夜,本宫也不会见你了。”清欢淡淡地瞟了她一眼,女鬼傅薇对傅家人只有淡淡的怨,没有恨,所以她也不会多此一举。 傅夫人一听清欢这么说,浑身一僵,竟不知是该走还是该留。正在这时,外头太监唱了句太子殿下到,一个小小的团子就出现在门口。他人小腿短,跨过门槛的时候有点吃力,但却拒绝了旁边太监的搀扶。然后整个人便像个小炮弹似的直直地冲进清欢怀里,仰起白白嫩嫩的小脸:“母妃!” 清欢捏了捏他胖嘟嘟的脸蛋:“今儿上课打瞌睡了没有?”昨天晚上他硬是要跟她睡,结果她同意后整个人都兴奋不已,直到半夜才睡着。结果皇帝心狠,早上仍然按时把他叫了起来。 “太傅夸了儿臣呢。”小太子大眼睛眨巴眨巴,分外可爱。“儿臣没打瞌睡。” 这样一张包子脸白嫩嫩圆润润的小娃娃实在是太可爱了,清欢被萌的肝儿颤,忍不住把小太子抱到了腿上,小太子扭动着肉身子拒绝:“不行……父皇说了,母妃身体不好,不可以让母妃抱我。” “可是你如同再乱动的话,母妃用的力气更多,就更累了。” 听清欢这么一说,小太子立马乖乖不动了,小脸蛋儿看着她,又好奇地看向坐在几步之遥的傅夫人。“母妃,她是谁呀?” 清欢轻笑,让人把小太子带到偏殿去用点心,而后对傅夫人说道:“本宫知道你想求什么,本宫帮你这个忙,连带着,也可以帮你敲打一下国公府,让傅蓉的日子好过些。但本宫做这些不是为了你们,而是为了太子。”虽然她已与傅家断了关系,但却仍然希望傅家能成为太子的后盾。“你回去之后,且把本宫的话告知傅丞相,他知道该怎么做。” 没等傅夫人回过味儿来,清欢道:“你去吧,本宫乏了。” 傅夫人讷讷的行了礼,下去了,回到府中把清欢的话跟傅丞相一说,傅丞相立刻就懂了。皇贵妃今日这话不是说给傅夫人听的,而是说给他听的。虽然皇贵妃不再是傅家人,但小太子却没有跟傅家断了联系,他仍然是傅家的外孙,那么,只要小太子在位一日,他这外祖父的位子就不会有多大变动。只不过,要得到小太子的庇护,他应该知道自己效忠的是谁。 当然这一番计较傅丞相没有跟傅夫人说,虽然他和夫人恩爱,但朝政之事不能带到内宅来。 果然,第二日皇帝便召了他入宫,待到傅丞相归来,又是领了些赏赐,证明皇家仍然对他十分看重。 傅蓉的日子也的确是好过了些,国公府再也不敢提给嫡次子纳妾的事儿了,傅夫人知道这是皇贵妃帮的忙,她心里又感激又不堪,那个女人的孩子,竟然最后成了傅家的救命符。 皇帝一直想要清欢陪他一生,他觉得自己比她大那么多,怎么说也该是他先驾崩,然后她还能当几十年太后享享清福,让瑞哥儿孝顺。可谁知道,最后还是她走的早。 其实这具身体该在小太子十岁那年就彻底死掉的,但皇家别的不多,灵丹妙药不少,竟生生的给提了几年的命,直到太子弱冠,身体才开始彻底腐败,吐血停不下来。 皇帝仍然精神矍铄,他鬓边甚至连一根白发都没有,只是眼角多了淡淡的皱纹,仍旧丰神俊朗,只是清欢却不行了,他握着清欢的手,对着太医们发脾气,威胁要砍了他们的脑袋,却被清欢轻轻扯了扯。“陛下,你可要照顾好太子啊。” “胡说什么呢,太子是你我的儿子,不能只朕一人照顾,你别想推卸责任!”皇帝的眼眶发红发热,嘴上却是不饶人的。 清欢笑容更大:“我要先走一步啦,陛下。” 太子跪在她床边,半大少年虽然早熟懂事,又是出了名的天才,但当母亲临终,也是泪流满面。清欢又把太子招到身边,叮嘱了几句,要他好好听父皇的话,将来做个好皇帝。太子一一都应下了,清欢笑了笑,望着这个孩子,这是傅薇身体里生出的孩子,上一世他的宿命是夭折,但这一世他得到了他应该得到的。 她又看了看皇帝,皇帝眼中的泪水和痛苦那么明显,清欢却笑意更深。“陛下日后不要再追求长生不死了,会很寂寞的啊……” 说着,慢慢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睁开。 皇帝抱住了她,嚎啕大哭起来。他的心好像被撕碎了,抱着她的时候,那种绝望的痛苦是如此清晰而熟悉,好像千百年前便是这样,抱着她的尸身,做着白头偕老的美梦。 一次又一次的失去,一次又一次的忘记。 他疼的受不了,甚至无法呼吸。 然后他猛地向后倒去,倒在一片惊呼尖叫还有呼喊声中。 再也没有醒来。   第十八碗汤(一) “原来,我的一生也能这样过。” 这句痴痴的话出自离开醴忘台的女鬼傅薇,她还记得睡梦中看到的一切,那些情感她仿佛都感同身受,于是她向着清欢拜了下去:“多谢姑娘。” 清欢把她扶起来:“无需谢我,我用了你的身体,过的是另外一种人生,不过是想你放下执念。” 女鬼傅薇此刻眼神柔和,显然对她而言,那是一个美梦。她没有再多说话,端起汤水饮了下去,便慢慢地朝桥那头走了。 她消失没多久,忘川河突然不平静起来。清欢隐隐听到鬼魂嚎叫声,走到桥边去看,发现那泥淖般的河面上,百鬼齐鸣,却是有一个鬼魂在不住地朝岸边爬。 忘川河里的鬼魂全是不肯喝汤又不肯提出未了心愿之人,它们当年跳下奈何桥,便做了这忘川河里的孤魂野鬼。从此神智全失,再也不会醒来,除非有一天,它们能看到奈何桥上走过它们想见想等的人,而那个人还能看到它们,把它们认出来,否则便要永远在河里受尽折磨。 据说也有鬼魂能够恢复神智,感到后悔,再从河里爬出来。那样的话,孟婆洗净它一切功德,便可送它入轮回。 但是清欢从未见过。便是她在忘川河里苦修无数载,也不曾见过一个有神智能沟通的鬼魂。但现下那个正在爬的,显然不是神智全失,至少有点理智,否则它不可能想要离开。对这些只剩下痛苦嚎叫本能的鬼魂来说,忘川河就是它们的根,它们不会主动走出来。 可是一旦有一个不一样了,它就会成为其他鬼魂的敌人。 想走吗,想逃吗,想离开吗? 那怎么行呢。 一入忘川,往事尽断,遥遥无期。 墨泽扑棱着小短腿直蹦哒,想看看主人到底在看什么。明明河面风平浪静,为什么她看得如此入神? 那只想要离开忘川的鬼魂,好不容易一只手巴到了岸边,却又被旁边的鬼魂拉了下去。起起伏伏,若隐若现,最后没了声息。清欢叹了口气:“原以为能出来呢。”也叫她看一看,能从忘川河百鬼里逃出来的鬼,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 然后她就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她经手的女鬼不肯饮汤投胎,主动跳下了忘川河。清欢打量了一番河面,看不出那些面容腐烂形容可鄙的鬼魂们到底哪一只是她见过的。那女鬼就算还没有被吞噬,也绝对不再是从前的她了,莫说她心爱的人来不了奈何桥,便是来了又能如何,不开天眼,不经清欢允许便看不到忘川河的鬼魂,看到了,那黑压压一片,又怎能认得出来? 清欢弯下腰,折断了一株彼岸花,丢入河中。 彼岸花的精气立刻被鬼魂分食殆尽,那一簇簇的花好像也感受到了疼痛,正轻轻抖动着。墨泽发现了这一点,好奇地看了清欢一眼,见她仍旧凝视着平静的河面,便好奇地蹦过去,伸手扯了扯一株开得正绚烂的彼岸花。 真奇怪。主人离开的时候,这些花就不开只长叶子;主人回来了,叶子便全部脱落开始开花……而且非常一致,没有一朵不一样。 清欢正要转身,突然发觉有异动。她猛地回头一瞧,发现那先前被拉入河底的鬼魂竟然爬上来了!虽然魂体单薄几近透明,虽然缺胳膊少腿还丢了一只眼球不能看,但的的确确是出来了。 墨泽一抬头就看到自家主人露出了笑容,除了在世间,他还没见过主人这样笑呢!于是他立刻巴住清欢大腿:“主人主人!你看见了什么!” 引魂铃清脆响起,清欢惊喜地看着那鬼魂一步一步走上奈何桥,虽然它没了力气,也看不出是男是女,浑身上下没个形状,只是乌糟糟黑漆漆的一团,但那仅剩的一颗眼珠子却在发亮。 “你、你不是孟婆……” “你见过的上一任孟婆,已经投胎去啦。”清欢蹲下来,尽量保持和鬼魂视线齐平,仔细望着它,“我是新任孟婆。” “我、我有心愿未了……”那一颗眼珠子渐渐汇聚了水汽。“上一任孟婆无法完成我的心愿,我又不肯更改,更不肯去投胎,便跳了下去,她说,若是我能再从这河里爬起来,心愿再违逆天道,也能实现,是不是真的?” 清欢点头:“……是。” “帮我!帮我问她一句话!”鬼魂似乎是想要伸手来抓清欢,然而那单薄的魂体从何谈手的存在,只在空中颤巍巍的抖了两下,便又掉了下去。“问她!为何!为何我不能封神!” 清欢微微一怔:“你……叫什么名字?” “九尾狐。”鬼魂那仅剩的眼珠子扑簌簌落下泪来。“我叫九尾狐。” 有鬼魂出现在奈何桥的时候,墨泽是不敢出现的,他化作眉间花钿,此刻清欢眉间红光微闪,她才意识到面前这个……“你不是人类呀?”除了修仙又阳寿未尽最后被她送回去的惟寅之外,九尾狐是唯一一个不属于人类的存在。但即便是仙君惟寅,本体也是人类。她好奇地伸手拂过九尾狐身体,那一团乱七八糟的魂体便渐渐显出了它原本的样子。 即便只是一只狐狸,也是美的惊人。 “说吧,你的心愿。” “我只要你帮我问一句,为何我不能封神!为何我不能封神!”九尾狐虚弱地趴在地上,神情却充满倔强。“女娲娘娘让我去祸害成汤江山,我按照她说的做了,制炮烙虿盆,酒池肉林,修建鹿台为祸朝歌……我全是按照她的命令在做!她要我蛊惑纣王,要我毁灭大商,言明封神榜上会有我名,让我得道成仙!可为何到最后,阐教也好,截教也好,人人封神,便是纣王都得封天喜星君!为何我却要魂飞魄散湮灭在世间?我不服!我不服!” 它连连叫着我不服,神情当真是恨到了极点。“说我杀生无数,说我血债累累,可她心胸狭隘,只因纣王题诗一首,便言明商汤气数已尽,明君西起,要我毁灭成汤江山,最后却将一切罪责归咎于我!我冤枉!我不服!若是不死人,百姓如何怨怼纣王,若是不民不聊生,如何揭竿而起?若非挖比干心剖孕妇肚,灭妻杀子,纣王如何被称为昏君!他周武王如何兵起西岐天下归心!我要问问她,为何我不能封神!反而要将我斩首,让我魂飞魄散!” “她不是早就回答你了么?”清欢摸了摸九尾狐的脑袋,毛茸茸的手感颇好。“说你血债累累呀。” “我不服,我不服啊……”九尾狐哀哀哭起来。“纣王待我十分之好,可我为了成仙残害于他,他本性格暴虐,我更是引诱他成日寻欢作乐,我将女娲大神的法旨恪守于心,待到朝歌被攻,我满心欢喜以为能够封神,却得到这么个下场。她算出纣王尚有二十八年气运,便要我去败坏,我哪里不是按照她的法旨在做,为何最后如此对我!” 清欢瞧着它这副愤愤不平的样子,轻轻一叹:“所以你待如何?” “我知道我不能重来一次,可是你可以!你是孟婆,你可以帮我的!”九尾狐急切地看着清欢。“这一次我不要再害纣王,我要看看,我帮助纣王巩固成汤江山,这二十八年气运还能不能到头!” “你未免太过执着,女娲命你迷惑纣王,曾与你说过,不可残害众生,如此事成之后,方得正果,你可还记得?” 九尾狐一愣。 清欢又继续道:“不过这也不能怪你,不残害众生,伤及他人性命,又如何助纣为虐,湮灭江山,兴起大周。罢了,你既然想再重来一次,我便满足你这个心愿,你且看看,最终结果如何。” 她弯腰将九尾狐轻轻捧起,送入了醴忘台。 九尾狐很快便陷入梦中,墨泽抱着清欢大腿仰望:“主人要去么?” “不去。” “啊?”墨泽不明白了。“这是为何?” “从忘川河里爬出来,便该洗净功德送入轮回,哪还有机会完成心愿。这九尾狐是哪里来的,她修行千年,不曾攒下功德,又非人类,不知是怎么到的这奈何桥。如今把她放入醴忘台,不过是给她一场梦,她想要如何,梦中皆能度化成真,无需在意。” “那……就当是听了一个故事?” 清欢莞尔:“是呀,好在是个好听的故事,我看上一任孟婆不是完成不了这个心愿,而是不愿完成。亦或者是……” “或者是什么?”墨泽好奇地问。 “没什么,等到九尾狐醒了就知道了。”清欢拍了拍他的小脑袋瓜,牵着他走到汤水前,没有汤水出现,但引魂铃却的确是响了,清欢思前想后,都觉得此事颇有意思。既然九尾狐想从她这里获得一场美梦,那她便给,待到九尾狐清醒以后,再另作结论。   第十八碗汤(二) 到底是等来了新人……不,新鬼。 清欢搅着逐渐升温的汤水,然后不在意地看向那个自从走到她面前就一句话没说的女鬼,不知道她在闹个什么劲儿,“都站这么久了,你不累,我可累了。” 女鬼闻言看向她,清欢嘴角微微扬起:“有什么心事放不下呀,现在你都死啦,还拘泥于过去,又有什么意思。” “他们都瞧不起我。”女鬼突然这么说。 清欢放下勺子,指头点了点椅子:“请坐。” 女鬼慢慢地挪了过来,沉默地坐下。清欢从醴忘台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她从远处逐渐走来,一步一步,失魂落魄,也不知生前是受了什么委屈。“谁瞧不起你呀?” “我嫁了一个非常完美的丈夫。”女鬼看向清欢,眼底有着淡淡的失落,也许这种失落连她自己都不明白是从何而来。“他英俊,富有,受人爱戴,男人们想要讨好他,女人们想要虏获他,他却偏偏挑中了我做他的妻子。” “我有什么好,父母双亡,亲戚都是一群吸血鬼,我在他的集团里只是一名小小的员工,可是他却看上我,娶了我。可是……”女鬼低下头。“我自卑又胆怯,他的父母不喜欢我,他的朋友看不上我,就连他身边的工作人员,都觉得我能攀上他,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他对你不好吗?”清欢问。 “我们不怎么说话,如果从物质生活上来讲的话,他是个非常合格的丈夫,管家和下人会把我照顾的非常体贴,甚至完美到令人不敢相信的地步。可是我就像他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不不,是麻雀,我没有那么金贵。他和我几乎没有交流,而我……每次看到他的脸,就不敢跟他说话,受了委屈也只能忍着。所有人都觉得他看上我我就应该高兴,应该感恩,可是我不喜欢他呀。他对我来说是那么遥远,矗立在云端,他甚至都不曾碰过我,我们结婚两年还是分房睡的。说他喜欢我,我自己都不信。” “那样高高在上的人,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遥不可及,太无法想象了。我只想嫁个老实男人,结婚生子,有个属于自己的家。可是和他在一起,我不能去工作,因为我的工作让人瞧不上,所有人羡慕嫉妒我,我连朋友都没有。他总是有事情做,我就成了一个摆设。很多出身好的女人都希望我能主动退位让贤,就连他身边的人都觉得我配不上他。” “可是从头到尾,他连问都没有问过我愿不愿意。他只是看上了,就决定了,然后我就好像变成了他书房里摆着的装饰,被他放在那栋房子里,哪里都去不了。” 女鬼眼中失落更甚:“如果他没有出现的话,我会和久别重逢的大学同学在一起,他是个很好的男人,虽然比不上我的丈夫有权有势,但为人真诚正直,我喜欢的是他。而我的丈夫……他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神祗,我只想逃离他,不想沾他一点光。” “那你想怎么样呢?” “我不知道。”女鬼无措地看向清欢。“我是出了车祸死的,那个人肯定是故意的,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是我又想不起来……” 清欢笑笑,“虽然你的身体死掉了,但是你阳寿未尽。” “啊?!” 望着女鬼震惊的面孔,清欢微微一笑,不知从哪里翻出生死簿来,挑到有女鬼名字的这一页,上头写着:谢依依,应享阳寿八十五载。“你现在二十五岁,还有六十年可以活呢。” “那、那怎么办?!”谢依依猛地跳了起来,也不失落也不悲伤了,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团团转。“可是、可是我的身体已经没了啊!”她浑浑噩噩的时候看见了,那都碎成一滩肉泥了啊! “没关系,我让人把你送回去,嗯……就送到你刚进集团那会儿好了。你说行吗?不过为了避免你篡改那两年发生的事情,我要将你记忆抹去,让你完完全全回到两年前。” “可是,如果这样的话,我再遇到他怎么办?难道要我再一次嫁给他吗?”谢依依吓得鬼脸一白! 那逗趣的模样让清欢莞尔:“根据规矩,你到了这里,我便要为你完成心愿,待到以后你阳寿已尽,即使还有心愿,也没有完成的机会了。你这二十五年,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没有遇到陈冷之前,是想有个家。遇到陈冷之后,是想不要再被人瞧不起。”谢依依喃喃地说。“我不偷不抢,自己养活自己,过得简单又快乐,他们凭什么瞧不起我?我是没有他们有钱,没有他们长得好,可是我很知足很满意,我问心无愧,他们凭什么瞧不起我?!陈冷的母亲看我的眼神我永远都忘不掉,好像我是一只死巴着他们家的蝼蚁一样!” “我知道了。”清欢笑笑,轻轻点了下谢依依的额头,谢必安从桥面上浮现,接住了谢依依的鬼魂,清欢对他点了下头:“送回去吧。” “是。” 等到桥面上没有人了,清欢才回头去看那一锅汤。真奇怪,谢依依阳寿未尽,引魂铃又没有响,招魂幡也没有动静,那这锅汤水是熬给谁的?水浅且清,只是温热,一直没有再扬起热度,估计离滚沸还需要很长时间。 红光一闪,墨泽跳了出来,他也好奇的跟着清欢的视线看着汤水,然后抬起大眼睛疑惑不已:“主人,这是怎么回事?刚从那个鬼不是没死透吗?” “是啊。”清欢也觉得有趣。“这就有意思了。你留在这儿时刻帮我看着这锅汤,我很快就回来。” 墨泽一听,小脸一垮:“主人又不带我去吗?” “乖,这一次你不适合去。” “为什么?” “哪里来这么多为什么,喂你什么你吃什么。”清欢戳了戳他胖嘟嘟的脸颊,弯腰轻轻摸了摸一朵开得艳丽的花:“记得除了汤水以外,还要帮我盯着这些花。” “为什——哦。” 小家伙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清欢笑笑,给了个保证:“下次带你,我保证。” “那好吧,主人你走吧。”墨泽一屁股坐了下去,可怜巴巴地说。 清欢笑了笑,将手中拈起的一片花瓣轻轻抛向了忘川河面。 *************************** 谢依依一大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快要迟到了! 这是她到l集团上班的第一天啊啊啊!好不容易杀出一条血路终于成功找到工作,她千万不可以迟到!第一天要是给上司留下不好的印象那可就完蛋了!她嘴里叼着一块吐司,下了地铁就朝出口一路狂奔。沿途的人都在看着疯癫的她,有的人没注意一抬头就觉得一阵妖风刮过,然后好像有个什么东西从身边擦了过去,但是仔细一瞧又什么都没有。 谢依依从小就是短跑好手,一百米赛跑她每次运动会都是第一。今天怕迟到,更是发挥出了全部潜能,她已经失业好几个月了,之前公司那脑满肠肥的老板竟然想要潜规则她,被她痛骂并且踢了一脚后很不客气的开除了她,要是再丢掉这份新工作,她就真的要喝风了! 眼看胜利即将在望,只要拐个弯立马就到,谢依依握紧拳头,冲——“啊!!!!!” 她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整个人头晕眼花,眼冒金星。但谢依依身强体壮,甩了甩头就赶紧去看那个倒霉被她撞到的人,急忙道歉:“对不起啊,都怪我跑的太快了,你没事儿吧?来来来,我扶你起来。”心里还有点小忧伤,自己铜墙铁壁般,结果人家却摔在地上,唉,她也想当个林黛玉。 结果这一扶起可不得了,这妹子也太太太太太好看了! 谢依依险些口水流下来,清欢望着她这可爱的样子,实在是没法把奈何桥上那个失魂落魄的姑娘和她联系在一起,于是对她说道:“你还不快点儿么,已经八点五十五分了。”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叫谢依依,我、我……”谢依依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掏出纸笔,“我给你写个号码,你要是有哪里不舒服一定要联系我!” “不用了。”清欢轻轻推开她的手。“我就在你们公司旁边大厦一楼,我开了家咖啡厅,今天刚开张,你有空的话可以来坐坐。” 谢依依感激不尽:“好的那我先走了!” 说完也没等清欢回话,已如同一阵风般瞬间刮走,腿脚之利索令清欢叹为观止。 她没想到谢依依的性子这么好玩,本来是打算看看谢依依过得怎么样的,顺便也再帮她一把,原以为是个腼腆内向的姑娘,没想到像个小炮仗一样活力四射。这样的性格,也难怪会觉得豪门生活压抑,其实谁比谁高贵呀。 想着,她对着光滑的墙面看了看自己,也不枉她专门到相邻大厦一楼开店了。清欢弯腰拍了拍裙摆上的尘土,朝自己的咖啡厅走去。   第十八碗汤(三) 中午下班的点儿,谢依依真的来了,她一进咖啡厅就发出“哇!”的一声,看到正在吧台摆弄花瓶的清欢时,赶紧小跑过来,嘿嘿一笑,特朴实的样子:“你好啊,我是早上撞了你的那个人,你还记得吗?” “当然。”清欢回以友好的笑容。“我请你喝杯咖啡吧。” 谢依依羞愧道:“那怎么好意思呢,是我撞了你,怎么说都应该我请客啊。” “没关系的,我们是朋友嘛。”清欢柔柔一笑,她在面对妹子的时候总是很温柔。 谢依依也就不客气了,笑眯了一双大眼:“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很快,清欢就给她端上了一杯咖啡。谢依依喝了一口,顿时瞪大了眼:“好好喝!”对比起来,她喝的速溶咖啡简直都是shi! “好喝也要慢点喝,你午饭吃了么?” 谢依依摇摇头:“我惦记着你呢,怕你有哪里被我撞伤,哪能先去吃饭啊。” 清欢提出邀请:“那不如在我这里吃吧,尝尝我的手艺。” 谢依依觉得自己今天真是走好运了,见鬼了啊……她先撞的人,结果人家不仅不怪她,还请她喝咖啡,还要请她吃午饭!见她这副不安的样子,清欢笑的更加亲和更加温柔更加如沐春风:“我只有一个人,你就当陪陪我这个新朋友,好不好?” 美人软绵绵地询问好不好,那当然好啊!谢依依点头如捣蒜。但是她又不好吃白食,于是眼巴巴地跟在清欢后头,寻思着给她打下手。厨房是透明的,待在里头也能看见外头是什么样子,谢依依也会做饭,但水平一般,顶多就是饿不死,可清欢做事利索又不拖泥带水,最后她也就只帮了拿个蒜洗个菜。清欢还很贴心地问她有没有什么不爱吃的,有没有忌口,对葱姜蒜等调味有什么意见。谢依依死命摇头,没意见没意见,有的吃她就很开心了,还挑,哪有那个条件挑。 只是说来也奇怪,明明她俩认识还不到一天,谢依依就是觉得清欢身上有种让人不由自主想要接近的感觉呢。她跟在清欢后头,好奇地问:“你今天才开张呀?怎么不放个鞭炮买个花篮?”如此默默无闻的开张…… 清欢莞尔:“我只是想开家咖啡厅而已,这里白领很多,开了,他们自然就会来的。” 谢依依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可是这里的房价简直贵到离谱啊,我们集团总部就在隔壁大厦,我滴个乖乖,我就是在总务部打打杂,结果竞争都那么大!竟然有留洋硕士也要干打杂的活儿!你说她们是不是疯了?” “那你是怎么得到职位的?”清欢好奇地问。 “嘿嘿,我有个学姐,就是总务部的,很优秀,她挺照顾我,然后我又对整理之类的工作特别拿手。我们集团不注重学历,只注重能力。” 清欢顺理成章的赞美她:“那你一定也很厉害。” “没有啦!嘿嘿嘿。”谢依依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她真的很率真很可爱,清欢的眼神非常柔和,“我刚到这里来,人生地不熟,以后,如果你有空的话,可以多和我见见面吗?我可以负责你的一日三餐还有饮料。” 谢依依连忙摆手:“你别这么说,千万别这么说,我们是朋友嘛,只要我有空,我一定会来找你玩的!顺便给你打打杂……诶,你没雇人啊?” “不需要,我每天只煮一百杯咖啡,卖完了就打烊。” 好任性!谢依依崇拜地望着清欢:“你一定是个土豪!求包养!”说完她才发现自己这样太没气质了,在这么漂亮的妹子面前未免有点不搭调。可是眼角余光瞄到清欢只是笑,没有一丝鄙夷或是不屑,谢依依才松了口气。她是个品味不怎么好长得不漂亮身材不好也不懂得穿衣打扮的女人,在容貌美丽气质出众的清欢面前难免有点憋着,这下一露出原形就怕好不容易交到的朋友没了,看清欢没在意,这次啊放心。 “好啊,哪天你不想工作了,就来陪陪我,我会养着你的。”清欢笑了笑,弯腰抱起一只白猫。 白猫?!谢依依瞪大眼,什么时候厨房里有了只猫?! “这是我养的猫,叫吉光。”清欢抓起猫咪的小爪子跟谢依依打了个招呼,吉光很给面子的喵呜一声,那雪白的皮毛闪闪发亮的美瞳还有高颜值,让猫咪控的谢依依狼嚎一声:“太可爱辣!” 可惜吉光不爱被除了清欢之外的人抱,但谢依依光是看小猫趴在那儿就已经被萌的肝儿颤了。 午餐很简单,三菜一汤,但味道却好的让人想把舌头都吞下去。谢依依下午走的时候依依不舍,舍不得温柔的妹子,也舍不得萌出血的猫咪,啊啊她觉得前途一片美好!就算工作再累再苦她也觉得人生有了意义! 她刻意帮清欢做广告,再加上咖啡是真的好喝,很快的,清欢每天一百杯的咖啡就开始供不应求了。多少有咖啡瘾的上班族跪求她多煮,他们愿意免费打杂,端茶送水拖地都可以!可是清欢固执得很,每天就卖一百杯,剩余的时间她会做点吃的,当然也有果汁牛奶什么的,但毕竟没有她亲手煮的咖啡美味。 然而不管是小饼干还是蛋糕,都好吃的让人落泪,最让人感动的是价格还非常实惠!所以每天早晨开店之前,咖啡厅门口都围了个水泄不通。l集团的几千名员工,还有附近商业区的其他人,早早就开始排队了,就算只有一百杯可以卖,每天看看悠然自得过着神仙般日子的老板娘,他们心里也高兴啊! 秀色可餐,这话可不是白说的。 可惜老板娘除了谢依依不跟任何人交朋友。连带着谢依依的人缘也水涨船高,人类果然是见到吃的就可以不要命的存在。 商业区的上班生活是非常紧凑而忙碌的,可是清欢永远那样惬意自由,不急不慢。有时候从窗户朝外看,看到她给花浇水,逗猫,看书……都让人觉得是一种享受。咖啡厅虽然不大,但因为生意好,座位基本上是爆满,奇异的是只要有老板娘在的地方,所有人都轻言细语,仿佛大声说话都是一种亵渎。 谢依依每天享用的饮料和三餐都是无偿的,一开始她很不好意思,也不愿意接受,直到清欢柔和地望着她,那一双漂亮的眼睛仿佛能滴出水来,说:“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好不容易交了你这个朋友,你不要嫌弃我好吗?” 哎哟她哪里舍得嫌弃她……那么多人都想跟清欢套近乎,但清欢只亲近自己,搞的她有种飘飘然的感觉好吗! 大概是认为清欢说话总是轻柔,又长得那么美,谢依依主动开启了骑士模式,死盯严守任何一个有不轨之心的人,致力于打击到底!她觉得清欢很善良很单纯很好骗,生怕清欢吃亏,所以总是一副小母鸡护犊子的样儿。 清欢也没说什么,见谢依依因为每天“保护她”而变得朝气蓬勃活泼开朗,跟任何人都说得上话,还逐渐牙尖嘴利起来,也觉得不错。 其实谢依依长得并不丑,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漂亮,虽然这种漂亮和明星没法比,但在路人中绝对算是中等偏上,如果好好打扮的话也是个小美女。清欢每天都在潜移默化谢依依,为了让自尊心强又不肯收无功之禄的谢依依接受她的馈赠,清欢最近迷上了做衣服……这导致她每天卖完一百杯咖啡以后,直接厨房时间缩小了一半。 清欢亲自做的,谢依依哪里敢不收,怕让清欢以为自己跟她生疏了。 她也是单纯,清欢说是痴迷缝纫所以买布来玩她也就信了,虽然觉得好玩是有那么一点儿,但更重要的是让谢依依变得有自信一些。好姑娘值得更好的对待不是吗。 而且谢依依最近春心大动,估摸着是跟她那很久没联系的学长又联系上了。每天来的时候都有点娇羞,手机一响立马抱起来看,然后絮絮叨叨地跟清欢讲,说大学的时候学长有多照顾她云云。 可惜学长留校当讲师,现在都升教授了,而且年轻有为很多人喜欢,她想表白又有点不敢。 清欢瞧她这副患得患失的样子就很想笑,那么喜欢,所以被陈冷看上留在身边,表面上风光无限,实际受尽冷眼,才会那么不快乐吧。 是啊,别的男人再好,也不是她喜欢的那个。 清欢又开始研究食补了,誓要把干瘦的谢依依养的白嫩嫩好下嘴。她就是看不得谢依依表面上活泼阳光实际自卑的样,谢依依有什么不好,又率直又真实,做事认真努力,那些瞧不起她的人才是真的low呢。 在清欢的努力下,谢依依同志在慢慢地变白变胖中,她自己没意识,直到三个月后的一个早晨,对着镜子一照,发现脸上的痘印痘坑还有雀斑黑痣什么的全没了,皮肤白的像是剥了壳的煮鸡蛋!   第十八碗汤(四) “外面为什么这么吵?” 坐在豪华轿车后座上正在看文件的男人淡淡地问。 他身边的助理额头滴了两滴汗,“是这样的,咱们隔壁大厦一楼开了家小咖啡厅,老板娘手艺非常好,每天供不应求,所以早上门口总是挤得水泄不通。啊……是在少爷您出国期间开的。” “也就是说,以后每天早晨,我经过这里的时候,路都会堵,都会这么吵?” “呃……”助理讷讷的。“恐怕是的。” 剑眉微微蹙起,陈冷合起手上的文件夹,望着助理小王的目光冷淡而又带着压迫:“那么你就想个办法,让他们不要吵。” 小王一听,眼泪差点儿掉下来,“可是少爷,老板娘煮的咖啡真的很好喝……”他已经迷上了啊! 陈冷不知道原来自己身边的助理,号称精英中精英的小王,竟然就这么点出息。“所以你连一杯咖啡都无法抗拒么?” 小王一听这北极冰层一般的冷调子,立马抖了一下,“但是……” “算了。”不知为何,陈冷突然改变了主意。“你去帮我买一杯咖啡。” 小王立马跳了起来:“好的!” 半个小时后,他空手而回,陈冷用眼角余光瞄了他一眼,问:“我要的咖啡呢?” 小王欲哭无泪:“老板娘每天限量一百杯……还没轮到我的时候就卖光了……”边说边小心翼翼地瞄了陈冷一眼,他跟在少爷身边也有十年了,可是从来都搞不懂少爷的情绪。因为无论何时何地,少爷他都是面无表情的,就像是此刻,一点情绪都没有……他到底有没有在生气? 陈冷没想到自己心血来潮想尝杯咖啡都没有:“让她再煮一杯就是了。” “这个……之前隔壁大厦二十三楼xx贸易的董事长也是这么跟老板娘说的,开价到十万老板娘都不卖……”见陈冷好像有点兴趣,小王的嘴巴立刻像是竹筒倒豆子一样巴拉巴拉说个没完。“不过我觉得那人是瞧上老板娘美貌了,说实在的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人很多,毕竟老板娘长得真的很美……少爷,少爷你去哪儿?” 陈冷没有理会他,放下文件,推开车门,朝咖啡厅走去。小王愣住了,赶紧追过去,亦步亦趋地跟在陈冷身后屁都不敢放一个,但还是想要打消陈冷的念头:“少爷,少爷你去也是没用的,虽然你长得很帅但是老板娘她不是个看脸的人啊!” 对于小王说了什么,陈冷根本不在意,此时已经到了上班时间,咖啡厅门口排队的那些人慢慢就散的差不多了,他走过去,第一眼就瞧见了趴在门边猫爬架上的一只小白猫。 小白猫很漂亮,圆嘟嘟的,一双眼睛格外有灵气,此刻见了他,一副愚蠢的人类的模样,把小脑袋塞到了自己肚子下面呼呼大睡。陈冷把目光从小猫身上移开,就看见了正提着洒水壶从吧台后头走出来的清欢。 怎么去形容那一刹那的悸动呢,就好像是寻找到了缺失的灵魂的碎片,第一眼看见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人是自己想要的。 “王助理,你要买咖啡么?”清欢只认得小王。“已经卖光了。” “咳,这个……”小王露出乞求的神色。“老板娘求求你,给我家少爷煮一杯吧,求求你了!” 嘴上说着乞求的话,其实小王心里是认为清欢肯定会答应的。陈冷是谁?那是l集团的总裁,陈家的大少爷,富可敌国,是豪门中的豪门!他处于金字塔的最顶层,从来都是人人追捧和膜拜的对象。老板娘却不过是个孤身一人,开了家小店的女孩,少爷让她给煮一杯咖啡,根本就是她前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这话放到任何一个女人身上都适用,可惜清欢不是女“人”。她只是将洒水壶放到一边,看着小王——从始至终她看陈冷的目光没有丝毫悸动或是爱慕,好像这样一个举世难见的美男子跟面貌平凡的小王没什么区别。这不是装的,而是真的不上心。皮囊不过是短暂美丽几十载,没有美好的心灵与魂魄支撑,不过是没有价值的躯壳。 所以她同样冷淡的拒绝了:“你知道我的规矩的。” “一百万。”没等小王说话,陈冷定央央地望着她,开出了价码。“买你一杯咖啡。” 清欢拿起猫碗,里头是温度适中的牛奶,送到了吉光面前。看着它乖乖舔着牛奶,又摸了摸柔软雪白的皮毛,才道:“不卖。” 陈冷没再说话,转身走了,小王看了清欢一眼,好像是很不能理解竟然有人能拒绝少爷的要求,然后就着急忙慌的追了出去。陈冷回到车上后透过车窗看着清欢,透明的玻璃里头,她轻柔地抚摸着那只猫的前肢。陈冷不喜欢猫,他天生洁癖严重,会掉毛的生物他都不喜欢。 每次他外出身边都跟着保镖,他乘坐的车子即使是不懂车的人也看得出非富即贵,更别提他完美的外表,可那个女人却全然不在意。 当天下午五点过后,大多数人都下班回家了,少数几个楼层还有灯光亮着,清欢也收拾收拾准备打烊。她就住在咖啡店后头的房间里,方便得很。之前谢依依老是担心她一个人会不会害怕,毕竟白天商业区人多,但一到晚上大家就都走光了,整个大厦出了保安就清欢一人,真不知道看起来这么柔弱的妹子胆子怎么就那么大。 反正如果是让谢依依住的话她是不敢的,所以在清欢的邀请下,谢依依退掉了自己之前租的房子,搬到了咖啡店。咖啡店店面虽然小,但隔间后头的卧室客房一应俱全,条件好还安静,最重要的是有wifi,而且清欢坚持只收她一点点房租,因为是她请她过来陪她的。 顺理成章的,什么时候谢依依下班,什么时候咖啡店打烊。 清欢照例出来把一盆盆花都搬进店里去,吉光跟在她身边喵喵的叫,不时地蹭她的小腿,清欢知道它这是饿了,就蹲下去,把小东西抱起来摸了摸,正要说话,突然听到背后有脚步声传来。 “你们是?” 看到这几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清欢没有丝毫害怕。 “小姐,请你跟我们走一趟,我家少爷要见你。”为首的黑西装如是说。 清欢眯着眼:“我不认识你们家少爷。” “小姐,请。”那男人的脸上写着这么一句话:你要是不主动跟我们走,我们就要动手了。 于是清欢抱着吉光,看了下时间,“带路吧。” 他们领着她坐到了车里,吉光懒洋洋地用尾巴缠着清欢的手腕,不时喵呜一声证明自己的存在,好奇的大眼睛骨碌碌转着到处看。 一个小时后,清欢被送入一间很大的别墅里,这别墅守卫森严,门口的保全腰里分明别着枪。 然后清欢被带进书房,那里有个男人正埋头看着文件,不时地用手上的金笔签下自己的名字。 正是早上的陈冷。 清欢再傻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代替了谢依依被抓来了。照谢依依的话来说,陈冷很快就跟她结了婚,然后就对她不闻不问了,清欢很想知道,陈冷挑人凭借的是什么?按理说谢依依除了变漂亮了没有其他地方改变,他应该还是会带走谢依依才对,怎么就变成她了? 她摸了摸吉光的皮毛,又看了看周围如临大敌般盯着她的保镖,她怎么觉得……在这些人的眼里,她就是类似恐怖fz的存在呢?坐了两分钟,陈冷还没理她,清欢站了起来,保镖们有志一同的噌噌瞪她,好像她要对少爷不利一样。 “你为什么要见我?”清欢问。 陈冷慢慢地抬起头,对她招了招手,又推出一份文件。 清欢走上去一看,哦,是结婚协议,给她的条件非常优渥,可以让她一跃至富可敌国的地步。“什么意思?” “我要你做我的妻子。”陈冷淡淡地说,那语气好像清欢已经嫁给他一般。 清欢笑了,这人要不是长得好家里又有权有势有实力,就是个中二病患者。“我们不熟,我为什么要嫁给你?” “因为我想娶你,我觉得你很适合我。” “……所以?” “所以你嫁给我不会吃亏。” 清欢拿起协议,单手抱猫,另一手随意的把协议丢掉。“我猜要是我不答应,我就不能离开吧?” “即使你答应了,也不能离开。”陈冷望着她。“把你的过去全部都忘掉,从现在开始,你是属于我的。” ……很酷炫,可惜清欢不吃这一套。她看向陈冷摊开的结婚证,心里感叹一句,这人嘴上要求她嫁,手上动作倒是挺快,结婚证都领了,连照片都有。 她在这个世界是有户籍和身份证的,没想到他动作这么快,距离早上见面到现在有没有十二个小时?“有没有人说过你很不讲理?” “没有。”陈冷沉声回答。“敢对我不敬的人都已经死了。”   第十八碗汤(五) 于是清欢就莫名成了所谓的“有夫之妇”。陈冷看得出她很抗拒,所以没有碰她,晚上两人都是分开睡的,清欢觉得这人长得好,有能力,就是听不懂人话。她打了个电话给谢依依,没说自己遇到中二病重度患者的事情,只说有事,等到再见面的时候会告诉她,叫她如果害怕的话就找人陪。谢依依很相信她,什么都没问。 陈冷平时并不经常去上班,他大多数的时间都用在吃喝玩乐上。当然我这么说不大好听,事实上他是个非常风雅的男人,做什么都很讲究,第二天一早清欢刚醒,还没来得及洗漱就被面前那一群人惊呆了。问了问才知道是陈冷给她弄来的团队,专门负责她的护肤和保养。房里的化妆台上迅速被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看到清欢头都大了。 她的美貌根本用不着这些东西,如果想要化妆的话,她不会打个响指搞定么?而且现代世界搞出来的产品她才看不上。瞧那架势,好像刷牙她都不用自己来。 除了这个,还有更夸张的。不是明星,也有了一个专属造型团队,还有礼仪老师茶道老师钢琴老师……清欢简直要窒息。她的确很喜欢学习,但并不喜欢被人赶鸭子上架。如果她想要改变,那是她自己的事情,陈冷以为是在玩洋娃娃么? 再说了,她存在的时间已经无法用数字来衡量,她什么没享受过什么没做过?这些所谓的给她纠正礼仪还有教授琴棋书画的老师,就是来一百个,也难以望她项背。 所以陈冷到底是要闹哪样,所谓的“结婚”并非来自双方自愿,强迫了她之后又要自顾自地按照他想要的改变她,怪不得谢依依会觉得窒息和压抑,即使有着极其享受奢华的生活,谢依依都想过要自杀。 清欢还是知道的,这些所谓的高端团队还有老师们把谢依依批评的一无是处,即使谢依依已经很努力的在学了,她们仍然觉得她配不上少爷,认为谢依依平庸而无知,因此非常瞧不起她。明明自己都受雇于人,还敢把不屑写在脸上,吃准了谢依依胆子小是吧? 谢依依跟陈冷结婚不到两年,判若两人,漂亮是漂亮了些,但却变得更加沉默寡言。 还不如反抗呢。 清欢就懒洋洋地坐在床上,吉光亲昵地舔着她的手指头,等到她的护肤团队把那堆瓶瓶罐罐摆好了,造型团队把衣帽间也挂满了,清欢探头看了一眼,哦哟,衣服挺多,这个她喜欢。虽然她不是人类,但也是爱美的。 只不过想要她乖乖坐到镜子前任由她们摆布是不可能的,而且清欢也不是傻子,那所谓的护肤团队领头的妩媚女人看着她的眼里有火,分明是嫉妒的,估计是恨她入了陈冷的眼,成了这人人抢破头的陈夫人呢! 礼仪老师则一直站在一边看着她,见清欢在床上趴着,还随性自在的样子,就说:“夫人,你现在的仪态非常糟糕,请你马上坐起来,双手放到膝盖上。” 其实清欢虽然随性,但仍旧优雅而恣意,甚至她的动作还透着高贵。但和礼仪老师心中的模板不一样,因此她就要纠正。 吉光喵喵叫,心想,我家主人皇帝太后救世主什么没当过,礼仪自然是一等一的好,无可挑剔,你算什么东西,也敢指摘主人。 扭头对着礼仪老师露出尖锐牙齿。礼仪老师显然被吓了一跳,连忙说道:“少爷是不喜欢猫猫狗狗这些生物的,夫人请把猫交出来,我可以把它送到宠物中心去,或者是给它找领养。” 那语气那态度,哪里有把清欢当成夫人看的尊敬,完全是以一种施恩的口吻在说话。在这位礼仪老师看来,清欢能嫁给少爷,那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她当然应该为了取悦少爷而无条件服从她们的安排。 这些女人都是这么想的,她们觉得清欢甚至根本不配她们来教导! 清欢冷淡地看了她一眼,身上就只穿着质地上佳的丝质睡衣——其实她不喜欢这个睡衣的颜色,但她还是穿了。吉光看见主人此刻的表情,弱弱的喵呜一声,两只小萌爪捂住了眼睛不敢看,哦哦哦主人要发招。 “这位……礼仪老师是吧。你的脊椎骨有一截没有长好,所以每当你试图昂首挺胸用鼻孔看人的时候,非常没有礼貌,像类人猿。你今天穿的这条长裙挺好看的,但真正的名媛淑女走动的时候裙摆是压住不动的,你刚才站起来的时候我看见你的脚踝了。还有,笑的时候不要露出牙齿来,你的牙齿可能有点歪,所以你每次一笑就会歪嘴,我建议你去好好检查一下,说不定你有一颗智齿该拔。” 她难得一次性说这么多话,偏偏说的时候语气还很轻柔。 礼仪老师被她说的完全愣住了,她是非常有名气的老师,上流社会多少豪门都争着请她去给自家的千金小姐或是儿媳妇培训,结果这个女人竟然敢——她恨恨的瞪了清欢一眼,原本想忍下来,谁知道清欢又说:“别生气了,你一生气鼻孔翕动看起来非常刻薄,我觉得你不适合做礼仪老师,适合扎针。” 礼仪老师泪奔而逃。 清欢又看向前方已经准备好精华液眼霜乳液等等一大堆保养品的护肤团队。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她直接对着为首约莫三十岁的女人说:“你有四十岁吧?” “什么?!”自认为保养的非常好的女人尖叫一声:“别人都说我看起来只有三十岁!而且我今年只有三十五!” “保养品不可能让你返老还童,更不可能让你变年轻,不过是保持住你现在最佳状态罢了。难道你没注意到你自己脸上都有皱纹了么?虽然你的妆化的很浓,但是我还是可以看得见。你对镜子照一照的话,会发现你的眼珠子非常浑浊,平时只注意保养眼皮,不注重眼白?” 女人瞪着清欢,发现清欢的眼睛明亮而有神,并且黑白分明十分干净。又用非常挑剔的眼神打量着清欢的皮肤,吹弹可破,滑如凝脂,比婴儿肌肤还要娇嫩,哪里需要做什么保养。 最后,清欢转而看向手上拿着黑色曳地长裙的造型团队:“你们还是减减肥丰丰胸瞬间提炼一下肌肉紧实度,这样衣服穿起来才好看。o型腿就别穿短裙了吧,看起来像个弹弓。” …… 一哄而散。 清欢从衣帽间挑了件旗袍穿上,她本身便是古代人,任何复古的衣服,别人穿不出的味道,到了她身上都像是为她量身打造的。 一切搞定后,她把长发松松的绾了个髻,脸颊两侧垂下风情万种的两绺,抱着吉光出去了。 门口的佣人把她带到了餐厅,从卧室到餐厅好远……一路上保镖下人很多,清欢目不斜视,那凹凸有致的身材和高贵优雅的身姿,简直像是从画中走出来一般。 比美貌,她输给过谁? 此刻陈冷正坐在主位上看报,见清欢来了,便示意她坐下,然后管家立刻让人将早餐端上来。长长的餐桌上瞬间摆满了食物,清欢随意地让旁边的佣人盛一碗玫瑰粥。 陈冷把报纸折好,轻轻一抬,管家便连忙接过。陈冷看着清欢,声音平淡:“你把所有我命令去照顾你的人都赶走了。” “我可没赶她们,是她们自己走的。”清欢看都不看陈冷,可是又听他说:“你不该这样,经过她们的服侍和教导,你才能成为合格的陈夫人。” “哦,是吗?”清欢推开面前那碗温度适中的粥,在周围佣人和保镖的瞠目结舌下,当着他们的面,走到陈冷面前后,双臂一伸,从背后搂住他脖子,声音轻柔地问:“那你觉得,我哪里不好,需要她们教我呀?我是没有她们美呢,还是没有她们懂得多?你娶我是要做妻子,还是要做娃娃的?若是后者,干脆现在就把离婚协议给签了。” 陈冷有几秒钟的失神。的确,论美貌论气质,没有人赢得过她。昨天早上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简直就像是神仙一般不染尘埃。“我看过你的资料,你没有受过高等教育。” “哦,那又如何?”清欢开始觉得陈冷个性有趣了,看着高贵冷淡,其实是个死板的男人。“你要我读个博士,我头上就能长出花来么?真要想要个高学历的妻子,你大可以不必选我。既然选了我,就别妄图改变我。” 陈冷生平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人,敢拒绝他,冷落他,不喜欢他也不想亲近他,甚至对他的示好和安排表示厌烦和不接受。他有点不能理解清欢:“所以,你什么都不想学吗?” “你管我呢。我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你少在我身边塞那么多人,看起来就觉得烦。” 这时候清欢勾了勾手指头,一直坐在桌子上的吉光就欢快地踩着小肉垫过来了。   第十八碗汤(六) 陈冷不喜欢猫,但是此刻从身后搂住他脖子的女人让他感到很舒服,于是他决定原谅她的失礼,对她说:“我不想养猫。” “吉光陪了我很久,我很喜欢它,难道你要我把它丢掉么?”清欢附在他耳边轻声呢喃着问。“你结婚证都拿给我看过了,作为丈夫,你是不是应该履行你的义务?” 陈冷问:“什么义务?” “我喜欢的你就喜欢,我讨厌的你要跟着我讨厌,就这么简单。”清欢空出一只手捏起吉光的小肉垫,那米分嘟嘟又柔嫩的色泽让陈冷看了几秒钟,然后悄悄伸出一根手指头戳了一下。 吉光很讨厌他,立刻露出牙齿喵呜一声,背毛发炸。它这一示威不算什么,餐厅的保镖们纷纷做出了反应,瞧他们那模样,只要陈冷一声令下,他们会在第一时间把吉光解决掉。 清欢松开陈冷,把吉光抱在怀里,然后在陈冷旁边的位子上坐下,还把椅子往他面前拖了拖,非常不符合用餐时应保持的距离。陈冷平静地看着她,根本不明白她到底要做什么。 “你不觉得他们太大惊小怪了么?总是一惊一乍的,你不会就是在他们的包围中长大的吧?” 食不言寝不语,所以陈冷到现在都没有进食,而是耐着性子跟清欢说话:“我小时候险些遭到绑架,我的家族非常担心我的安慰,所以才会这样。” “哦……小时候被保护情有可原,现在你多大了,还需要这么多人寸步不离的跟着?” 陈冷道:“我习惯了。” “至少不要在用餐的时候让他们待着吧?感觉好奇怪。” 陈冷不明白这有什么奇怪的,他早八百年前就习惯了,但是既然清欢这样说,作为新婚的丈夫,他自然要满足妻子的要求。于是示意众人退下,餐厅里只留下两个佣人和管家。 也不是不能沟通,虽然沟通起来比较难。清欢看了陈冷一眼,总觉得这人像个雕塑,没有感情可言,明明英俊又年轻,可给人的感觉像是个山顶洞人,同时又有几分退休老干部的感觉。虽然他对她所说的话并不是全部赞同,但她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只要没有触及到他的底线,他就无条件满足。也许谢依依当时试着和陈冷沟通的话,最后的结局就不会是这样的了。 吉光是不吃猫粮的,人类吃什么它跟着吃什么,看得曾经养过猫的管家分外忧心,有心想要委婉地提出自己的建议吧,看少奶奶的样子很明显是不会接受的,没看她还跟那只猫共同分享一颗水煮蛋么?管家想了想,还是噤声不言,沉默是金。 早餐过后清欢本来是应该去学习的,然而……老师都被她给气走了,还剩下的几位诸如茶道钢琴花道等等的老师,在她的彪悍下也退避三舍。陈冷就是情商为负也看出来了,他的新婚妻子根本就不想学这些东西——或者说,她不接受任何人对她的安排和控制。陈冷有点伤脑筋,因为这样的话他不知道该为她做点什么。 好在中午的时候接到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的电话,约他出去玩。陈冷稍微懂事一点的时候就不喜欢玩了,但是这几个算是死党,再加上清欢在家里好像不是很开心的样子,那就去吧。 他心里本来是想着带清欢出去看看的,没有想要把她关在家里的意思,然而陈冷这个人,对人情世故一点不通,他觉得自己把清欢带在身边就能说明一切了,这么多年来他身边可曾有过任何女人的出现?所以,就算别人不明白,他的朋友应该明白,这个女人对他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当天晚上,陈冷牵着清欢的手,她今天晚上穿了一条裙裾很长的礼服,露出一边香肩,雪肤花貌,格外出众。即使是记不清楚女人面孔的陈冷也得承认,清欢的美令人窒息。 她生就一副好皮囊,那些黑暗悲伤的过往早已过去,清欢从来不在乎过去与未来,她只活在当下。她独特的魅力和气质并不是随随便便得来的,旁人欣羡惊艳的眼神不是来自于偶然,没有人知道今天这样优雅而美丽,威严又温柔的外表下,曾经经历过怎样的魔障。 清欢乖乖地被陈冷牵着,下车的时候她看了看他的侧脸,轮廓深邃,俊美无俦。这样高贵遥远的姿态很难让人想象其实陈冷是个情商为负的男人。“可以慢一点走么?我穿着高跟鞋呢。” 陈冷顿时放慢了步伐。看得出来他有点僵硬,可能是生平头一次改变自己的速度。 两人相偕进入大厅,里头人声鼎沸,然后在看到他们两人的瞬间鸦雀无声。 陈冷长得有多好,见过他的人都知道,但陈冷对人有多么冷淡,见过他的人也知道。也不是没有女性试图讨好或是追随他,但他永远都漠视和拒绝她们。说句实话,但凡是见过陈冷的女人,一百个里头,至少有九十八个暗恋他,剩下两个是自惭形秽不敢告白的那种。 类似于追星,喜欢的明星太帅或是太美,米分丝太多,于是米分丝们有志一同都这么觉得:他是我们大家的,谁都不能独占! 在场的名媛们也大都如此觉得。可陈冷今天却牵着一个女人的手! 她们用挑剔而疏离的眼神去打量清欢,试图从她身上找到些破绽,这样的话她们心里就能好过一些。既然陈冷没有接受过任何女人,那么他就永远不要接受!可是他现在接受了,而且那个女人完美的没有丝毫毛病。不管是姿态还是容貌,都挑不出一点错处来。 今天晚上宴会的主人,也是陈冷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名叫邵辉,高大英挺脸上带笑,他走过来跟陈冷打招呼的时候身后还跟了几个男男女女,个个都打扮的珠光宝气贵气逼人,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视清欢。 是的,即使她再美丽再出众再耀眼,他们也没把她放在眼里,也可以说,他们是故意的,故意在这场宴会里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对陈冷身边的这个女人瞧不上,好像这样就能打清欢的脸一样。 邵辉笑道:“阿冷,你来的真巧,之芙也是刚刚才到。”说着,绅士地伸出一只手,将他身后一个穿着短礼服的女人请了出来。 太明显了,这女人看陈冷的眼神,羞涩、激动、深情……然而当她看向清欢的时候,眼里就只剩下了冷淡和矜持。好像清欢是什么脏东西一样,当然她没有把这种瞧不起摆到明面上,如果清欢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的话,也许真的会被这种高明的羞辱弄出眼泪来。 但她不是。她非但不是,这种羞辱人的手段她很久以前就用过了好吗? 没等女人跟陈冷搭话,清欢就轻轻扯了下陈冷的手臂,望向他的时候,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像是有小星星一般:“老公,我站着有点累,找个地方让我坐一会儿好不好?” 陈冷当然没有意见。他在生活上完全是个白痴,听清欢说累了,就对着邵辉等人点了下头,邵辉家他是很熟悉的,直接带着清欢到休息区了。 剩下那个穿着礼服的女人隐忍的握起了拳头。 邵辉一干人等都傻眼地望着两人相偕离去的背影。然而没走几步,清欢惊艳的一回头,她看向他们的目光平静而冷淡,但却充满了嘲弄和鄙夷。 真是low到家了。得亏是她,换成是自卑又胆小的谢依依,这些人只消几个眼神就能让谢依依得自闭症。真正的豪门怎么能是这样的,正因为出身好,所以更应该明白什么叫做尊重,什么叫做礼貌。在不如自己的人面前显摆权势和外表,不是low是什么。 休息区坐下后,清欢对陈冷说:“我觉得你很在乎我的感受,我很开心。” “你的感受?什么感受?” 清欢:“……”白痴。 陈冷是真不明白。她想要什么,他就给,她不要,他就把自己认为的最好的东西给她,因为他要做一个称职的丈夫。但是她说什么感受……陈冷完全get不到这个点。 邵辉那群人怕是有点不甘心,跟在后头走了过来,邵辉盯着清欢看了几秒,见她并不怕自己,心头也不知哪里升□□火,问:“阿冷,这个女人是谁?她刚从叫你什么?” 陈冷平静地抬头,伸手招来侍者,拿了杯果汁给清欢,见她望着自己,目光潋滟,也不知怎么的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探手取出手帕。本来是要给她让她自己擦擦手的,她却把小手伸出来了。 那一双玉手,指若春葱柔嫩雪白,陈冷不自觉地就主动帮她把手擦了干净。然后才慢吞吞地回答道:“她叫……” “我叫清欢,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清欢,陈冷的妻子。” 她看得出来对方等着她伸手交握,然后拒绝她或是无视她,想要以此来羞辱她。 但是她并没有在自我介绍之后伸手。   第十八碗汤(七) 她伸手,他不握,是想打她的脸,告诉她别以为攀上陈冷就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但眼下人家只是告知了名字,却压根儿没把手伸出来,这代表什么?代表这个一无所有的狐媚女人看不起他! 邵辉的脸色登时就变得非常难看。一般人看到他的表情会被吓死,邵公子平日笑脸迎人,可一旦他不笑了,那就代表有人要倒霉了。 清欢喝了口果汁,觉得味道不错,于是故意把杯子凑到陈冷唇边:“你尝尝。” 陈冷犹豫了半秒钟,心想,夫妻两人是要接吻的,那么共用一个杯子也没什么,虽然这样交换口水有点不卫生。 看着陈冷居然真的喝了一个女人喝过的果汁,邵辉的眼珠子险些瞪了出来!他回头看了温之芙一眼,见她眼含泪光柔弱可怜,心头怜惜不已,仗着跟陈冷关系好,说:“阿冷,今天是我们这些朋友聚会,你怎么随随便便带人来?” 陈冷完全听不出他的弦外之音,很认真很平淡的回答:“她是我的妻子。” 邵辉像是吞了只苍蝇样不知该说什么,清欢嘴角微微一勾,嘲弄不已。邵辉被她嘴角那嘲弄的笑容弄得心头无名火起,“你疯了不成!你的家族同意你娶这样一个女人吗?!我不知道你竟然是个这么肤浅的人!” 陈冷眉头微拧,不懂自己怎么就肤浅了。这时候清欢把高脚杯随手放到一边,伸手来捏他的腮帮子,“他是在夸我美。”讽刺陈冷是看上她的外表,同时也告诉她,陈冷之所以娶她是因为她长得好看。 陈冷还真就信了,对邵辉说:“谢谢。” 要是可以的话,邵辉想要翻个白眼晕死过去。从小到大他跟陈冷都是鸡同鸭讲……算了,他不跟那女人来事儿,直接把温之芙往前一拉:“阿冷,你陪之芙说说话,她刚从国外回来,一直想见你来着。” 温之芙配合的羞红了小脸,这时其他人发出一阵善意而了然的嘘声,温之芙脸红的更厉害了。清欢坐在沙发上简直像是看了一场连续剧,喂喂喂她不是死的,就是几分钟之前,陈冷才告诉他们她是他的妻子,怎么这才过去这点功夫这些人就自动马赛克了?搞的好像陈冷跟温之芙才是一对的样子。 清欢大概能够理解为什么后来谢依依想过自杀了,陈冷的性格就是这样,你不跟他说实话,拐弯抹角他是听不懂的,偏偏谢依依习惯什么事儿都藏在肚子里,陈冷不是大男子主义,他只是情感上有些缺失。但是他的朋友们不是,这些所谓的朋友,要是想羞辱一个普通女孩儿,那可真是太简单了,更别提那时候的谢依依容貌平凡没有丝毫可取之处,而陈冷也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其实是不负责的。 造成谢依依最后的悲剧,这几个人也不遑多让。还有这个温之芙……谢依依最后会被车撞,估计跟她脱不了干系。 对于邵辉的热情拉郎配还有温之芙的羞涩,陈冷:“哦。” ……一片冷场。清欢现在觉得陈冷很可爱了,她不客气地说:“把你自己喜欢的女人朝别人的老公怀里送,你心挺大的啊。” 邵辉脸涨得通红:“你胡说八道什么!别以为有阿冷在我就不敢教训你!” “你的确是不敢教训我呀。”清欢淡淡地看他一眼。“我坐在这儿,有本事你动手给我看看。” 邵辉忍了又忍,这时候温之芙出来打圆场了:“清欢小姐,你何必这样咄咄逼人呢?阿辉跟阿冷,还有我,我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希望你不要误会。我之前在国外深造才回来,跟阿冷很久没见了,今天晚上借用一下他,你不会不给吧?”巧笑倩兮,四两拨千斤。这要是一般女人,为了面子肯定也就答应了,毕竟谁都不愿意在陈冷这样的男人面前弄得不好看,太丢面子了。 可清欢却说:“不给。” 温之芙的笑容僵掉了。 清欢接着说道:“既然你都说你们一起长大了,那你不可能不知道这人喜欢你啊。知道他喜欢你,还要借着他来接近有妇之夫,小姐,你在国外深造的是厚脸皮之术吗?” 她说话太不客气了,一点面子都不给,还专门挑人心口最软最虚的那块儿戳,哪里是他们以为的出身普通所以见到他们这群天之骄子会自惭形秽的女人,根本就是、就是嘴尖牙利,刻薄无礼! 陈冷却没有生气,他的眼中甚至透露出了柔和的味道,想来他分的很清楚,交情不错的朋友和亲密的妻子该选择站在谁那边。 “你!”邵辉看到温之芙青白交加的脸,心疼的不得了,对着陈冷低吼道,“阿冷,这么粗俗无礼的女人你怎么也看得上!她比得上之芙一根头发吗!” 嘿,已经很久没人这样说她了,清欢正要开口,陈冷却捏了捏她的小手,说:“她漂亮。” 简简单单三个字,胜过千言万语。陈冷觉得今天晚上选择来这里也许是个错误,他带清欢出来是为了要她放轻松,不是要她来这里受人奚落的。他的妻子,谁都不能欺负。 看他有要走的趋势,温之芙急了,她已经好几年没见过陈冷了,陈冷又总是深居简出,她不想好不容易见上一面,没到半小时就要分开,她还有好多话想跟他说呢! 邵辉的衣袖被偷偷扯了好几下,他明白温之芙的意思,就低下头看了她一眼安抚,然后二话不说过去拉起陈冷:“走!今晚一定要玩嗨才行!咱们去打个球!” 陈冷看着冷冷淡淡不食人间烟火,其实是吃喝玩乐的好手,尤其是台球打的出色,斯诺克单场160,非常厉害。但是近年来他愈发的修身养性,像个退休老干部,这些东西都不怎么玩了。邵辉也很久没能约到陈冷,自打他过了十八岁,曾经的年少轻狂就好像全部收起来了。 所有人都猜测陈冷是遭受了什么重大打击,但只有陈冷自己知道,他所有的傲慢张狂,都在十八岁成年之前挥霍的淋漓尽致,现在的他早已尝过一切刺激,更享受和喜欢如今平淡的生活。就如同清欢,十八岁之前的他遇到她的话,一定不会喜欢这样冷冷淡淡仿佛游离在尘世之外的女人——即使她长得很美。但十八岁之后的他,却很欣赏。 他也曾放纵过,如今收心收身,不再拿自己的安全和健康开玩笑,去玩刺激性和危险性都很高的运动和项目,他看过最美的极光,登过最高的山峰,驾过一艘轮船横渡大海,曾去神秘的丛林探过险……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遮住他的眼睛,让他产生那种想要了解的渴望。 所以台球什么的,他早就不玩了。 邵辉用了很大力气,陈冷被他从沙发上拉起来,然后邵辉将对清欢的无视进行到底,很直接地扯着陈冷转身就走。跟在他身后的那群男男女女也跟了上去,反正是没人看清欢一眼。虽然清欢说话很不客气又不自卑,更没有在他们面前感到羞愧,但所有人——甚至包括陈冷在内,他们都认为清欢之所以有这样的勇气,都是因为她有陈冷这个靠山。如果陈冷不要她了,她还敢这么硬气么? 不过是狐假虎威而已。 陈冷大概也是把清欢当成一个很想要养的小动物,虽然她总是做出些让他惊讶和不解的动作,甚至有的时候还冒犯到了他,但他始终没有生气,那就是因为,他觉得清欢是需要依附他依靠他才能活得好,所以就像是父亲看着顽皮的孩子调皮捣蛋,孩子再怎么淘气,也知道身后有着山一样巍峨厉害的父亲。 他对清欢就是如此。清欢怎么折腾他都无所谓,不过是纵容一只可爱的小动物。但是邵辉不顾他的意愿把他拉走,这让陈冷并不是很高兴。只不过他常年无表情所以别人看不出来罢了。 “喂。” 走了没两步,身后传来清欢的声音。邵辉等人本来想要不理会继续走的,可不知为何,那个轻轻的喂让他们打了个哆嗦,不由自主地回头看去。 身着白色长裙的女人美丽绝伦,此刻她嘴角带笑,问:“你们就是不知道‘尊重’两个字怎么写是吗?” 声音清冷悠扬,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感。 清欢慢慢站起身来,二话不说转身就走,走之前不忘狠狠踹了陈冷跟邵辉一脚。陈冷还好,只是踉跄了下就站稳了,邵辉却摔了个狗啃泥。他长到这么大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当时就恨不得把让自己在大庭广众下出丑的清欢给活剐了。 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优越感,他带头羞辱别人就可以,自己被别人羞辱了,那可怜的自尊心立马就跳出来刷存在感。 望着面前火速把自己围成一个圈的黑衣保镖,清欢慢慢转过身,问:“刚刚那一脚没让你受到教训,是吗?” 邵辉气得指着她的鼻子:“你这个来路不明的小贱人!给我把她——” “住手。”陈冷一把拍开邵辉的手,冷冷地说。   第十八碗汤(八) “阿冷!你就眼睁睁看着这个女人这么嚣张?!”邵辉不敢置信地问,他认为,不听话的女人就该受到教训!“这样粗鲁的女人你竟然也看得上!她哪里比得上之芙!你——” 话没说完,一只雪白的素手就卡住了他的脖子,也不知道那样纤细的身体是哪里来的力气,竟然能将邵辉提起来。五根又细又长的手指头慢慢地加大了力气,清欢盯着邵辉,又重复了一遍:“非得让我再出手,你才知道什么叫做怕是么?” “快放下阿辉!你这个女人好可怕!”温之芙低呼,满面恐惧地拍着自己的胸口,然后去陈冷那里寻找安慰:“阿冷,这位清欢小姐实在是太过分了,再怎么说阿辉也是我们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啊,你快让她放下他啊!” 邵辉被掐的直翻白眼,他的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声音,脸色惨白,好像要不了多久他就会窒息而亡。 谁也想不到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美丽女人出手会这么狠毒,邵辉可不是好惹的,他年少的时候还专门打过拳击,可是在清欢手上,他就如同一只脆弱的小鸡仔,别说反抗,连话都说不出来。 清欢掐着邵辉的脖子,环视周围一圈,在这样的示威下,她相信,应该不会再有愚蠢的人敢瞧不起她了。像温之芙那样玩心机背地里叽叽歪歪的多麻烦,拳头才是硬道理,不服是吗,打到你服。她本来面色冷淡,可是看着邵辉越来越痛苦,她反而笑了,问邵辉:“让你做这出头鸟,以后,还敢不敢对我那么说话?” 邵辉眼露恐惧,有那么一瞬间,他险些以为自己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恶鬼。那种晦暗神秘的黑色让他体如筛糠,嘴巴里发出啊啊的声音,以此来表示自己再也不敢了。 恃强凌弱的家伙。清欢不屑地一把丢开,邵辉就这样被扔在地上,因为惯性在光滑的地板上大概滑了有十米。然后清欢便头也不回地朝外走,看都没看陈冷一眼。 很奇怪,好像从那一瞬间开始,陈冷反而成了她的附属品。 温之芙叫了声邵辉的名字,立刻扑到邵辉身边,心疼不已,叫人叫救护车,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邵辉脖子上白白嫩嫩一点痕迹都没有,好像方才发生的那一切都是他们的幻觉一样。温之芙有点失了主心骨,便抬头去看陈冷,一句阿冷还没叫出来,就看见陈冷追着那女人的背影出去了。 温之芙猛地握紧了拳头。 陈冷大概愣了十秒钟左右就追出了门,可惜无论他怎么找都找不到清欢的踪迹了,好像只是一瞬间,她就彻底消失在他的世界里。 问了保镖,都说没有看到,陈冷命人去调来了监控,发现录像上根本就没有清欢的影子。那么,她去哪儿了?她是坐他的车来的,这里又戒备森严,她能跑到哪里去?陈冷觉得清欢有可能还没走,仍然留在这里,就让人四处寻找。 但清欢这个时候已经回到了咖啡厅了。很奇怪诶,这个点谢依依居然不在。清欢在店里四处转了转,她不是才走两天么,怎么谢依依就敢夜不归宿了?她想着明天继续开店,就在厨房忙活起来。类似烹饪读书修炼这些事情清欢都是喜欢的,她漫长的存在里总需要一些有意思的东西,来证明她的存在并不是全然的空虚与寂寞。 她在哪儿吉光就在哪儿,小白猫在她脚边蹭了蹭,清欢顺手把切开的半个草莓送到它嘴边,吉光舔了两口吧唧吧唧吃了下去,然后抬起小脑袋继续渴望地望着她。 等到谢依依回来都是十点半了,她看到清欢回来了显然很开心,但清欢的重点则放在谢依依身后那个高大的男人身上。 平心而论,这个男人长得很好看,估计就是谢依依说的那位男神级的学长,只是不知道他们俩竟然勾搭的这么快,她才走了两天呢。 谢依依恐怕也没想到学长送自己回来的路上会遇见清欢,但她还是羞答答的给两人互相介绍了。清欢很给面子的和学长握了手,毕竟是谢依依喜欢的人。 学长很有礼貌,看向清欢的目光里只有对她美丽的惊艳和赞叹,但这只是纯然的欣赏,没有丝毫杂质。可以看得出来他也很喜欢谢依依,清欢隔得老远都能看见他们俩之间漂浮的米分色泡泡,谢依依送学长走的时候那个脸红的呀~ 清欢把切好的果盘端到桌子上,笑着问谢依依:“怎么不跟他走呀?这么离情依依,干脆就别让他走了。” 谢依依脸一红:“那怎么能行,你在呢……” 清欢:“那我要是不在,他是不是就不走了?” 谢依依脸更红了:“可能吧……”她当然不会说实话!如果清欢不在自己今晚就要给学长留宿这种话,说出来觉得自己很饥渴好吗?!她才没有那么的紧张! 见她实在是害羞,清欢也就不逗她了,顺便把自己这两天遇到陈冷的事儿跟谢依依说了。谢依依听得目瞪口呆,怎么也想不到那位传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boss竟然是个如此……画风清奇之人。“……所以你就回来了?他不会找你吗?” “那就是他的事了。”清欢对她笑笑。“听见我很厉害的揍了邵辉,给那些人脸色,你不觉得很解气吗?” “嗯嗯嗯!”谢依依猛地点头。“一级棒!” “不说我了,你和刚才那位……”清欢用肩膀轻轻撞了下谢依依,“怎么样了啊?” 一提到学长,谢依依条件发射的脸红:“这个……其实也没什么的啦……” “没什么是有什么呀?” 知道清欢是不好糊弄的,谢依依臊着一张脸在那抠手指头:“就是先交往看看呗……学长第一眼看见我的时候还骂我来着。” “骂你?为什么?” “他以为我去整容了,骂我想不开,还说我以前的样子很可爱……”谢依依嘿嘿一笑,实在是羞涩的不知该如何是好。“我哪知道我在他心底的地位这么高呀,不过也不能怪他,我自己照镜子的时候不觉得,那天跟同事一起自拍,没修图照片上我的颜值好高啊!皮肤又白又嫩的连毛孔都看不见!” 那是自然,给你吃的东西都是我经过精心选择和搭配的好么。清欢心想。 两人又聊了会儿,分别回房睡了。第二天一早,清欢和往常一样早早起来,因为她刚回来,谢依依也没赖床,而是跟她一起早起开店,还帮忙擦桌子打扫卫生。 清欢在煮咖啡的时候,门口的队伍已经排成了长龙。鉴于她今天心情很好,所以决定增加五十杯,直把外头的客人听得感动不已,险些泪流满面。 但是咖啡还没卖完呢,就有人闯了进来,把挡在吧台前面的顾客全轰到一边,留出一条可以走的路,然后陈冷就走了过来。他带着冷凝的气息,看得出来他应该不是很高兴。 很难得,能看见一个木偶一样没有情绪波动的人生气。清欢本来想无视掉他,可是这家伙也不跟她说话,就站在她面前一语不发,最后清欢没辙了,问:“有何贵干啊,陈先生?” “我找了你一夜。” “哦。”清欢动作利落地将咖啡打包,推开挡在面前的陈冷:“你的。” 那名客人小心翼翼地接了过去,然后转身就跑。 清欢对陈冷皱眉:“把你的人都给带走,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她的武力值陈冷已经见识过了,于是对着周围的保镖做了个手势,还没来得及开口,清欢就让他走开。陈冷想,人多了也不好说话,那就等一等好了。于是他挑了个座位坐下,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看着清欢卖咖啡。 人很多,她好像太忙了,额头都出汗了。 陈冷也不知自己是怎么回事,反正等到他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走到吧台里问清欢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了。 当然说完他心底就有点后悔,然而已经晚了,清欢把他推到收银机旁边:“帮我收钱就好。” 陈冷瞄了一眼menu,对价钱了熟于心,所以动作很快,一点都不拖泥带水,这样就省去了很多时间。等到咖啡全部卖完了,上班时间也就到了,谢依依担忧地看了一眼他们,被清欢挥了挥手撵去上班了。 这时候,陈冷才问:“为什么不再招一名员工?” “没那个必要,我一个人忙的来。” “你昨天晚上去哪儿了?为什么我找不着你?我以为你还在邵辉那里。”说起这个陈冷就皱眉,他真不明白,监控都看了,没有死角也没有时间上的纰漏,为什么清欢却能不翼而飞? 如果不是他回家后发现那只猫也不见了,又灵光一闪想到咖啡厅的话,怎么也不会到这里来找她。 清欢看着陈冷眼睑下方的淡淡乌青,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可能真为了找她一夜没睡。   第十八碗汤(九) “哦。” 最后,清欢的回应是这个。 陈冷的眉头又皱了一点点,看得出来他不是很喜欢清欢这样对待他。他觉得自己认认真真地找了她一晚上是件很严肃很用心的事情,她怎么能用一个哦字就把他打发了呢?但是内敛的性格让他说不出邀功的话,最后只说:“我困了,我要在这里休息。” 清欢就把他带到了自己房间,让他睡在了里头。客房现在谢依依住着呢,不然她才不会让陈冷染指自己的床。 陈冷是真的累了,他几乎是一沾上枕头就睡着了,这人睡着的时候没有了平时的中二和神经,看起来竟然有点纯真可爱。至于那群保镖,清欢完全不在意,只要他们不进店不挡住入口,爱在那待到多久就待多久。 陈冷每天固定睡眠时间是六个小时,他是个一板一眼的人,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都是早早规划好的,不容许有一分钟的失误。可也许是因为昨天晚上没有睡,作息时间被彻底打乱了,在清欢房间里他足足睡了十一个小时零二十六分,醒过来的时候天早就黑了,然后陈冷听到自己的肚子发出咕噜噜的叫声,抬手看了下表,居然已经快晚上十点了。 他起来穿了外套走到外头去,发现清欢跟谢依依还有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正在吃宵夜,而他那群保镖仍然在门口等着,但时不时用垂涎的目光看向清欢手上的食物。 看见陈冷,清欢问:“你饿不饿?” 陈冷看向桌上的食物,就是些简单的炒菜还有面,他平时是不吃这些没有经过营养师均衡搭配的东西的,而且他的习惯是过了晚上六点就不进食。但是现在……那堆食物散发出的诱人香味让陈冷有点犹豫,尤其还有那只白猫也在津津有味地滋溜面条吃,陈冷感到难以抗拒,就坐了下来。 清欢起身又给他捞了一碗面,浇上汤头,递给他一双筷子。谢依依从始至终把脸埋在碗里就没舍得抬起来,由于吃得太快,她被呛到了,学长连忙放下筷子轻轻拍了拍她的背,真是好气又好笑,端来杯子让谢依依漱漱口,又抽了面纸,温柔地帮她擦去脸上的痕迹,总之照顾的是无微不至,完全无视了周围还有别人存在。 他吃到谢依依喜欢吃的东西时会夹给她,有道菜是清欢煮的小田螺,麻辣香鲜,非常美味,谢依依很喜欢,但是她不会吃,厉害的人用舌头一挑就能吸出田螺肉——如清欢,如学长,但谢依依不会,她只能用牙签挑,学长就亲自动手,给她挑了一碟子的田螺肉放到她面前,然后把田螺壳都扔进垃圾桶,还帮谢依依把衣袖卷起来,怕她会弄脏衣服。 种种行为可以说是极致的贴心和温柔,看得陈冷眼底升起不明的疑问,趁着清欢去厨房找酱菜的时候,他跟了过去,问:“你的那个朋友,她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吗?” 清欢心想,你一个衣食住行处处需要管家打点生活技能为0的低能儿也敢嘲笑别人?于是笑着反问:“她的男朋友对她不好吗?” 陈冷不大明白清欢在说什么,却听到她又说:“叫我说这样的男人才值得嫁呢,长得帅脾气好,有能力本事大,最重要的是疼女朋友,你跟他比起来可差远了。” 差远了……陈冷仿佛听到自己的心碎成了千万片的声音。从小到大,不管他做什么事,那都是做的最好的一个,从来没输过,也从来没有人跟他说你比谁谁谁差远了。可以这么说,吃喝玩乐工作品味,陈冷都是最好的,可是现在,他新婚了才三天的妻子跟他说他比另外一个男人差远了。 陈冷不服气,于是他开始仔细观察学长的行为。发现对方很会说话,总是能用简单的语言把谢依依逗得咯咯直笑,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气氛就连陈冷这个爱情绝缘体都感到非常甜蜜温馨,对比一下他跟清欢之间虽然称不上剑拔弩张但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的氛围,人家那一对简直就是神仙眷侣。 学长会在谢依依到来之前替她拉开椅子,陈冷从没这样做过,因为保镖和下人会完成。学长还会监督谢依依不能吃太多的冰淇淋,谢依依不喜欢吃的胡萝卜他会在第一时间挑出来——虽然嘴上说着“挑食不好”这样的话。谢依依明明是个成年女性,但在男朋友面前却是个会撒娇会耍赖的小女生,非常娇俏可爱,而学长也从始至终的包容她疼爱她,那种温柔和深情溢于言表。 不仅如此,学长还非常在意谢依依的感受。他们约好出去看电影,他不会自己决定,而是把最近正在热映的影片简介和预告片都存在pad里,然后让谢依依来选,当然,他的爆米花薯片还有可乐是早就准备好的。难得的周六他们出去约会,不需要谢依依做任何准备,学长把行程规划的很好,到哪里玩,玩多久休息,去吃什么好吃的……跟着清欢一起蹭约会的陈冷都暗暗看在眼里。 但学长又不是纯然的温柔好脾气,偶尔谢依依发脾气有点过了,或是说了伤他心的话,他不骂她也不打她,会把她抱在怀里狠狠亲一顿。陈冷经常看见这两人的肢体互动,不管是偶尔勾一下手心还是分开前亲一亲脸颊,都是浓情蜜意令人羡慕。 陈冷就这样在咖啡厅里住了俩星期,每天除了在店里办公,收钱,就是看谢依依跟她男朋友秀恩爱。 学长好到什么程度呢,就连陈冷这样完全不理解爱情是什么东西的人都学会了什么叫做“尊重”和“绅士”以及“宠爱”。不过陈冷想,他每一样都可以做到,惟独那件女朋友生气二话不说抓过她抱住就吻有点难——根据清欢的武力值,他很有可能被丢到垃圾桶里去。 清欢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虽然陈冷先天感情缺失,但他是个很用心很真诚的在学,虽然……经常发生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场面。 比如…… “你做什么?” “我帮你擦擦嘴。”陈冷面色淡定。 清欢:“……我刚从卫生间出来,你确定我需要擦嘴吗?” 又比如…… “你这个笨蛋,你把椅子拉的这么开!要不是我看见了我会摔倒的!”拉的那么远是要让她坐地上吗?! 还比如…… “在我心中,你永远都是最美丽最可爱的,我想要拥有你,就如同我——” “让开,你挡我路了。”大晚上不知道在哪里找来的情话,听着挺恶心的。 ……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谢依依看得很欢乐,还时常叫学长帮帮他们boss,其实是陈冷面无表情的请求她帮帮忙,还许诺说如果他能达到她男朋友一半的话就给她升值加薪,为了亲亲女友的事业和前程,学长表示:没有问题,我绝对倾囊相授! 然而清欢她不是普通女人……她强大到完全不需要男人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任何事她都能自己完成,遇到坏人坏人反而先逃,反正陈冷在清欢面前就没什么展示的机会,跟着谢依依男朋友学了一个多月,还认真的做了笔记写了反馈然后反思过,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不是清欢太强悍,而是自己做的还不够好。 看一个情商为负的人努力想当一名情圣,清欢表示很有意思。她现在每天的乐趣除了钻研做吃的以外就是看陈冷怎么顶着那张面瘫脸犯蠢,偏偏他蠢而不自知。 其实陈冷做的已经很不错了,一开始他不同意清欢继续开店,不想让她赚钱,因为他能给她非常好的生活。但是清欢坚持,他就答应了,很多事情他都觉得没有必要,可是如果清欢要做的话他也不会反对,他只是在感情上笨了一点迟钝了一点,如果有人做很好的引导,他也可以很绅士很温和很尊重女性。 学长生长在一个父母恩爱的家庭里,他的父亲是知名学者,母亲是女权领导者,所以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要尊重和爱护女性,他不仅照顾谢依依,对清欢也很好,但同时又懂得如何和女性保持距离,不让自己女朋友不高兴……可以说,如果他想花心的话,那么没有女人能躲得过。 而陈冷的父母却是因为家族而结合的,他们彼此不相爱,对陈冷也并没有怎么教育,到陈冷接受家族企业之后,他的父母甚至隐隐有些惧怕和忌惮他。在陈冷的世界里,别说是父母,就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邵辉还有温之芙,都不到给他提鞋的资格,这两个人是家族小时候给他安排的玩伴,十八岁成人之前,陈冷爱玩,带着这两人,十八岁之后几乎就没了来往,但为了那十年的陪伴,陈冷对这两家还是比较照顾的,否则邵辉怎么能借着他的名义各种寻欢作乐,温之芙又哪里来那样的运气成为国际知名的小提琴家?   第十八碗汤(十) 说人人到,说鬼鬼到,趁着谢依依跟学长周六去泡温泉的空档,陈冷邀请清欢和他一起回家——当然不是回他住的地方,而是他父母所在的那个家。清欢问是他自己主动提出来的吗?陈冷摇头,是他母亲打电话来说的。 本来陈冷觉得自己的妻子不必要非和父母见面,本来他对父母就没什么感情,但自从每天目睹了谢依依谈恋爱的样子之后,陈冷想,自己也应该带清欢回去给父母看一眼,他们喜不喜欢是他们的事,但他至少应该让清欢知道,他是真心娶她的。 清欢没问什么就答应了,不过想也知道这是场鸿门宴,所以她打扮的很用心。 即使是对女色没什么兴趣的陈冷看了,眼睛都忍不住为之闪烁,更何况是普通人呢?清欢的想法很简单,先在外表和气势上压过去,剩下的见招拆招。 原以为是家宴,到了之后才发现不是,因为温之芙也在,而且和陈冷的母亲还非常亲密,又是牵手又是说悄悄话的。陈冷跟父母介绍清欢的时候,他们只是抬起眼皮子嗯了一声就当没看到,那架势,和之前的邵辉一样,甚至比邵辉的眼神更让人心里难受。这二位比起邵辉来段数高了不少,也没明确表达不喜欢,只是表现的有礼而疏离,然后当着清欢的面对温之芙特别好,话里话外都透着温之芙才是他们眼中的最佳儿媳的意思。 要是他们以为这样就能击倒清欢,那就是大错特错了。陈夫人看着清欢的眼里有着几不可见的轻视,她原以为儿子贸贸然娶了个妻子只是跟他们摆脸色,可是见了面她才知道,原来儿子只是看上了这女人的美貌。漂亮的女人到处都是,但漂亮到清欢这个程度的真是少见,可既然是以色侍人,那肯定就不会长久。 “都是一家人,坐吧,不用客气。”陈夫人高贵的笑笑。 温之芙扭捏着:“伯母,要不我还是先回去吧……” “你这孩子,说的这是什么话?你是伯母最喜欢的姑娘了,伯母心中你就是女儿一样的存在,阿冷啊,你忘了小时候你跟之芙还经常在一起玩的吗?之芙还总是跟在你身后喊着长大要嫁给你,做你的新娘子呢!”陈夫人掩嘴一笑,戳了戳温之芙羞红的脸蛋儿。“伯母啊就是喜欢之芙,要是可以,我们都希望小时候你的话能成真。” 那架势那表情,好像清欢完全不存在,如同空气。 清欢也不在乎,她走到桌边,陈冷主动伸手,赶在管家之前为清欢拉开椅子,还将她的筷子放在柠檬水里洗了洗,又用纸巾擦干净。每一步都照顾的无微不至,瞧动作的熟悉程度,估计不是第一天做。 陈夫人陈先生还有温之芙都傻眼了,陈冷从小就是被人伺候着长大的,哪怕是他亲妈陈夫人,他也没给递过一张纸巾,现在居然给一个陌生女人拉椅子洗筷子还很认真的掏手帕给她擦手?!这还是陈冷吗?! 为了膈应敌人,清欢难得地对陈冷露出甜美毫无隔阂的笑容:“谢谢。” 陈冷被这个笑容迷住了,心想,谢依依男朋友说的果然是对的,男人就是要对妻子温柔才行。“不客气,为你做事是我的荣幸。”说着,也不等父母示意开动,就取过一只大闸蟹用吃蟹八件套开剥,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剥好的蟹黄蟹肉都放进清欢面前的碟子里,低声问:“要蘸醋吗?” 清欢摇摇头,两人一个剥一个吃,配合的天衣无缝,完全把其他人给忽略了。 陈夫人无视清欢的战术宣告失败,因为不管她怎么无视,陈冷总是照顾清欢的,她的情绪她的表情她的一举一动他都看在眼里,完全不care父母或是不请自来的温之芙什么心情。 陈冷就像是不染尘埃的高岭之花,他不会喜欢任何一个人,永远都是那么高高在上,所以即使身为陈冷的母亲,面对儿子的冷淡,陈夫人也一直都是心平气和的,更别提始终注视着陈冷没有得到过回应的温之芙了。女人们都是同样的想法,既然陈冷喜欢的不是她们,那他就不要喜欢任何一个女人好了!陈冷是大家的,谁都不能独占,这才是公平呀。 可现在的陈冷却学会了怎么去照顾一个女人,而且瞧他的熟练程度,肯定不是头一回,更何况陈冷不是那种会伪装的人,他对一个女人好,必定是因为他付出了真心。 那颗人人趋之若鹜,却从未有人触摸到的真心! 别说温之芙了,就是陈夫人都嫉妒的双眼发绿。她死死地盯着陈冷那双修长好看的手,自以为隐蔽地瞪了清欢一眼,谁知清欢察觉到了,对着她嫣然一笑,赫然是把挑衅两个字表现的淋漓尽致。 陈夫人气得险些一巴掌捶在桌上。她心想,这女人也太嚣张了,她是决计不会同意这样粗俗的女人进陈家门的! 这一切都跟陈夫人原本想象的不一样,她知道儿子娶了个没什么背景的普通女人,所以今天在他带人回家之前,特意将家里重新布置了一番,自己也打扮的珠光宝气,为的就是给清欢一个下马威。可是一进门,她反倒被对方的美先震撼住。不是陈夫人自负,她的儿子那绝对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优秀人物,多少女人上赶着要跟他套近乎,清欢能嫁给陈冷,难道不是她三生有幸修来的福气吗? 可是让陈夫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她想象中的不满意的儿媳并没有主动讨好她,甚至打了个招呼后就完全无视了她!自己本来想这么对她的,结果却被别人抢先一步!陈夫人有多呕,可想而知。 陈先生态度好点,但也没好到哪里去。他觉得男人不能为了一个漂亮女人就丧失理智,陈冷现在就很不理智。他怎么能亲自照顾一个女人吃饭?那女人有手有脚,就算她不方便,旁边不是还有佣人吗?! 从来是面和心不合的夫妻俩在这一刻难得有了默契:他们决不承认这个女人做陈家的媳妇! 可是碍于陈冷在,谁也没敢说,陈家现在是陈冷做的主,哪怕他们是陈冷的父母,要是想日子过得好也得讨好着陈冷,而且要不是他们挂着父母这个名义,怕是陈冷早就把他们丢出去了。 清欢把这对夫妻的情绪变化都看在眼里,别人越看不顺眼她她就越是高兴,要是能让对方膈应死她就更开心了。所以她也主动给陈冷夹菜,故意表现的非常腻歪。 陈冷非常享受。虽然两人是挂名夫妻,但清欢很少和他亲近,有时候连话都不怎么说,让他不知道该如何去讨好她,现在她表现的这么主动,虽然是为了示威,但是陈冷仍然感到很高兴,他的眼睛里放射出柔和的目光,令人沉醉。 这一顿饭,他们两人是吃的舒坦了,另外三人却是度秒如年,尤其是温之芙,眼眶红红的,一边吃饭一边想哭,泪花在眼里直打转,讲真,要不是知道陈冷素来对女人不假辞色的话,清欢会以为陈冷是个负心汉。 陈夫人试图给温之芙争取一点注意力:“阿冷,你怎么都不跟之芙说话?也给之芙夹菜呀,她够不着。” 温之芙连忙推辞:“不用了,我——” 可惜这话没说完就被陈冷截胡了:“她没有手,还是没有佣人?母亲,用餐的时候请不要开口说话,这是最基本的礼仪。” 然后他就打了自己的脸:“清欢,要吃这个吗?” 偏偏人家自己不觉得,表现的十分自然。 清欢看了温之芙一眼,其实只是随意一瞟,但被害妄想症的温之芙认为清欢是在嘲笑和示威。她攥紧了筷子,恨不得能扑过去把那两个坐在一起的人拉开,然后用刀子把这个讨厌的女人脸划花! 陈先生就聪明多了,一直隔岸观火,把清欢的反应尽收眼底。最后他认为,这个女人如果不是自信到了极点,那就是愚蠢到了极点。 饭后陈先生说有事跟陈冷说,两人就去了书房,陈冷本来不放心清欢一个人留下来,她却表示自己没问题。 这不,陈冷一走,陈夫人的脸立马拉了下来:“我是不会同意你跟我的儿子在一起的,想进陈家的门,这辈子都没有可能!” 清欢瞄了她一眼:“我已经进了,而且我很确定你会比我先死。” 陈夫人从来都是豪门贵妇,所到之处都是讨好她谄媚她的,哪有人敢这样跟她说话!正要发脾气,温之芙就替她出头了,声音柔和:“清欢小姐,你怎么能这样跟伯母说话呢?再怎么说,伯母也是阿冷的母亲……” “别叫我清欢小姐,叫我陈夫人。”清欢微微一笑。“你很清楚我跟陈冷的关系不是吗?” “阿冷他只是一时冲动,等到他冷静下来,自然会发现他做了个多么错误的决定。”温之芙脸色不变。 第十八碗汤(十一) “不会的。”清欢对温之芙笑笑。“还会有把你选作玩伴这件事更能让他后悔的吗?” 温之芙脸上的温柔险些碎裂,她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对着别人的时候她都能保持温柔高贵的面具,可是每次一遇到这个女人,她就冲动不已?!难道就因为这个女人长了张美丽的脸,自己就觉得赢不了她了?!“清欢小姐,请你自重。” 清欢随手拈起果盘里的一粒葡萄,慢吞吞地剥皮。她做任何事都有一种出自骨子里的优雅和慵懒,就像现在,陈夫人和温之芙都不由自主地把视线凝结在清欢手中的葡萄上,看着那一双纤纤素手慢条斯理地将葡萄皮剥掉,露出晶莹剔透的果肉,然后以指尖送入口中,真真是透着一股别样的性感。 简直就是尤物中的尤物,狐狸精也莫过如此,偏偏她比狐狸精高贵端庄。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的女人,她是不是就是用这样的外表蛊惑了陈冷?! 陈夫人说:“不管怎么样,我希望你能主动离开阿冷。阿冷是陈家的主事者,他身边万万不能有你这样带不出去的女人,只有之芙这样出身名门又才华横溢的女人才有资格做阿冷的妻子。” 葡萄鲜甜多汁,清欢随手抽出纸巾擦了擦自己的手,莞尔:“我这么美,怎么就带不出去?” “你不过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没上过大学,连高中都没毕业,除了这张脸你还有什么?!实话告诉你,你这样的女人我见多了,出身低微,没什么见识,仗着长了张漂亮的脸,做着出卖身体的勾当,为的不就是有朝一日能嫁入豪门找个金龟婿?”陈夫人连连冷笑。“但是我告诉你,我是陈冷的母亲,陈冷的妻子决不能由你这样的女人来做!如果你放聪明些,我可以给你开一张支票,这样的话你以后也能过上好日子,陈家你就不要想了。” 她说了一大堆,清欢问:“说完了?” 陈夫人觉得自己被轻视了,顿时怒道:“我警告你——” “好啦,别说了,我耳朵都快听出茧子来了。”清欢瞄了她一眼。“是陈冷非要娶我,如果你有本事,大可让他跟我离婚,不敢在陈冷面前放肆,跑到我这里来叽叽歪歪个没完,你不嫌烦我还嫌烦呢。你们陈家的门槛也不是用金子做的,我跨进来又怎样,我还能把它踩碎你信不信?” 温之芙控诉道:“伯母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阿冷好,你到底是不是真心喜欢阿冷的?如果是真心,你怎么能这样跟阿冷的母亲说话?难道尊重长辈你都不懂吗?!” “一口一个阿冷,你不过是小时候就认识他罢了,又没有什么交情,上杆子叫的这么亲热他也不会喜欢你啊。”清欢懒洋洋的。“我当然知道尊重长辈,但我尊重的是长辈的行为不是她的年纪,什么阿猫阿狗都因为老了就敢自称长辈,真是让人想感慨一句为老不尊。” 陈夫人鼻子险些气歪,她指着清欢说:“我决不同意!决不同意!” 清欢本来坐在她俩对面,此刻突然笑了:“你跟你父亲谈完话啦?” 陈夫人温之芙不约而同的扭头去看,陈冷正朝这边走来,他一贯面无表情,所以也不知道刚才她们说的话他都听见了多少。 把清欢从沙发上拉起来,陈冷对陈夫人说:“母亲,我们先回去了,再见。” 说完也不等陈夫人回答,更不管温之芙那如泣如诉的眼神,直接牵着清欢就朝外走。 他不喜欢这对父母,也不喜欢这栋房子,他想,谢依依男朋友的确是好,但自己也不能全部照搬人家的经验,人家的父母是琴瑟和鸣的,他的却是相敬如宾,对待儿媳妇的态度更是天壤之别。“我以后都不会再带你来了。” 闻言,清欢问:“怎么,是被你父亲说动了,觉得我配不上你,丢你的脸了?” 她是开玩笑的,但陈冷分明没有get到,认真地说:“不是,他们永远都不会接受你,你也不需要他们的接受,你只要跟着我就好了。”没人比他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陈冷从来没觉得伤心或是失落,那两个人在他心底和陌生人无异。 他乖乖解释的样子有几分可爱,清欢踮起脚尖摸了摸他柔软的黑发,说:“乖。” 陈冷莫名觉得她这个动作有点奇怪,好像她平时摸那只猫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他……不是她的猫啊。 在感情上分外迟钝的陈冷终于察觉到清欢对自己的态度一直不像是男人对女人——从谢依依和其男友的相处一对比就看得出来,清欢更像是把他当成了猫猫狗狗一类需要人教育和引导的东西,小孩子,或是弟弟。陈冷突然停下了脚步,问:“你是不是一直没把我当男人?” 清欢听了,下意识朝他下面看去。陈冷俊脸一红:“我说的不是这个!” “那你说哪个?”清欢奇怪了。“我不把你男人难道要把你当女人?你还有这个爱好?” 陈冷觉得自己被她绕进去了,因为她说的话是对的,但是仔细想想又不知是哪里不对。从没有哪一刻他恨过自己这连平均值都达不到的情商,“我……” 清欢望着他等他说。 最后陈冷也不知自己要说什么了,他很少生气,可是这回居然脸憋得通红,然后二话不说拉起清欢的手就走,不看她。 他是在心里分析此刻的状况以及清欢对待自己的态度,然后斟酌着语言,努力想让自己的话变得犀利一点。反正跟她说话不能没有底气,否则分分钟被带到东非大裂谷爬不出来。 清欢瞧他这副认真思考的样子就觉得好笑,她是真觉得陈冷像个孩子,虽然他已经成年,能力强本事大,但是在感情方面却如同一张白纸,他难动的凡心让他显得如同身在云端,让人不敢接近,可如果有人鼓起勇气来感受他的心的话,就会知道,这其实是个孩子啊。 孩子=情商为负的弱智成年人。 美化一点比较好听,清欢可不想以后她离开了,陈冷又犯病把看上的妹子抓回来结婚,不是每个女孩都像她一样适应力极强的,没看到谢依依差点儿惨死——诶,她好像忘了谢依依死过一回的事了…… 如果这样的话,不把幕后主使找出来解决掉,以后还会有麻烦,清欢不能接受自己记忆力出现问题这个事实! 她是不是要吃点核桃仁补补脑啊? 陈冷眼角余光看见清欢表情凝重,还以为是自己的冷脸把她吓着了,就想找点话题来让彼此放松一下,然而他嘴巴实在是太笨,总不能聊股市走向或是企划案吧?女孩子都不喜欢这些。“……你吃饱了吗?” “……吃饱了。” “哦。”他顿了下又问。“那你现在渴吗?” 清欢想笑了,这孩子的脑回路跟正常人都不大一样,“我现在非常好,不冷不热不渴不饿,也不困。” ……陈冷闭嘴了。他一张脸上常年冷若冰霜,如今却透出几分委屈的意味,清欢险些笑出声来,忍不住又摸摸他的头,觉得他真的很像一只猫啊,冷淡又想要主人抚摸,爱面子的不肯靠近,却又总是忍不住要喵喵叫。 陈冷这会儿是真觉得哪里不对劲了,他们明明是夫妻,结婚证都领了,现在她老是爱摸他的头是怎么个意思? 但是她力道适中又温柔,纤细的指头摩挲着他他头皮的感觉真是超级舒服,陈冷不由自主地享受起来,眯起了眼睛,甚至因为这抚摸而微微战栗。清欢收回手的时候捏了捏他的耳朵,有那么几秒钟,陈冷险些不顾自尊的说你别走。 但他忍住了。 好在他忍住了,否则这一世英名怕是难保。 谢依依跟学长还没回来呢,清欢开了门以后就去煮咖啡,陈冷在沙发上坐了会儿,也不知想些什么,反正神情挺严肃的。就在这时,那只他一直都不是很喜欢的白猫迈着优雅的步伐跳到了他面前的桌子上,一身雪白的皮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漂亮的眼睛又大又圆,折射出异样的光芒来。平心而论,这只猫真可以说得上是猫中宋玉,但是…… 摸起来真的很舒服吗?陈冷慢慢伸出手想要碰一碰这只叫做吉光的猫,但是此猫非常警觉,发觉他伸出手,立刻像是被非礼的小姑娘一样背毛炸起威胁的露出利齿,右前肢还很举了起来,亮出爪子,非常凶悍,大有陈冷敢非礼它它就把他挠成土豆丝的架势。 这下陈冷就是想摸也打消了念头。这只猫脾气大得很,除了清欢谁都不给碰,吃东西也只吃清欢喂的,矫情是种病,得治。 吉光傲慢地看了陈冷一眼,眼神灵动的让陈冷有种这只猫能看懂自己心底在想什么的错觉,好在吉光很快就跳到了窗台上,找到一个能沐浴到阳光的地方趴了下来,分外享受。   第十八碗汤(十二) 就像是陈冷说的那样,他把清欢带回家给父母看看,不过是想照葫芦画瓢,让清欢知道他很看重她罢了,然而这趟见面是很失败的,陈冷不想再提起第二遍。 他觉得自己是喜欢清欢的,不知为何,总是想要靠近她,哪怕不能相拥,就只是这样远远看着她也会感到幸福。幸福啊,这个词陈冷真是脑袋一热才感觉到的,他回头看了看正在忙碌的清欢,眼神缱绻。慢慢地才把眼神挪回来,只觉得感觉到她在身边就很开心。 别人怎么样都无所谓。 要是能一直这样过下去就好了。 可惜,世事总是不那么遂人愿,开车撞死谢依依的人肯定跟陈家有关系,陈夫人跟温之芙的可能性都比较大,邵辉那人脑子冲动,要是他为温之芙做的,他哪里会去找人代替,直接自己撞才爽呢。再说温之芙一向在邵辉面前表现的不染尘世,怎么可能会让邵辉知道自己恶毒的那一面。 如果再想一想的话,会觉得温之芙嫌疑更大。不管陈冷的妻子死不死,对陈夫人关系都不大,可以说陈夫人拿不到什么好处,在这之前她过什么样的日子,之后还是照原样,她跟陈冷的关系不算好,如果敢这么嚣张的话,难保陈冷不会跟她断绝关系——她做出来的事陈冷能查不到?没看到在陈冷面前陈夫人对清欢都还是客气的么。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陈夫人不会干。 想来想去也就只有温之芙了,这人的性格很偏激,心眼小嫉妒心中,太有可能干这样的事儿了。谢依依虽然阳寿未尽,但毕竟是死过一次,这可不能白死,谢依依死过,温之芙就担了因果,而且清欢愿意相信,比起跟陈冷结婚近两年后才遇到车祸的温之芙,她肯定比谢依依更招温之芙的恨。 一语成谶。 三天后的早晨,陈冷有个会议要开,起的特别早,清欢给他打了领带梳了头发,上上下下把他打量一番,觉得真是长得好,怪不得温之芙对他死心塌地,直到他结婚了都还痴心不改。可是瞧陈冷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清欢又忍不住去拨乱,说道:“这么年轻,梳个大背头做什么,有浏海才好看呢。”说着按了按陈冷的头皮。 陈冷被她弄得浑身发麻,他昨天晚上在咖啡厅留宿的——当然,睡得是沙发,一早起来小王送来了衣服,他喝了咖啡又吃了早餐,不像平常一样有人伺候,但食物美味的让陈冷打心眼儿里感到满足。小王在一边等的直吞口水,不管是香喷喷的咖啡还是那一桌子的早餐,他都很想吃啊!早知道这样的话他就不吃那个煎饼果子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清欢看得出小王很想吃,但也看出他在来的路上已经吃撑了,不禁莞尔。吉光趴在桌子上一边摇着尾巴一边啃着一个菠萝包,漂亮的皮毛弄得满是油渍。陈冷看了这么久也习惯了,虽然一开始他看到的时候很想把这只臭猫给叉出去。 这猫是清欢的心头肉,十个他都比不过,让人心酸。 早餐完毕后,陈冷小王先走,谢依依没敢跟在大boss后头,就等了会儿才跟在后面蹭出去,内心沉重,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大boss不要总是来这里好吗?他跟清欢是光明正大的一对,可是她却是无辜的小职员啊! 这会儿谢依依就忘了,她跟学长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大秀恩爱,每每让来店里喝咖啡或是买蛋糕的同事看了双眼直喷火。 清欢提着洒水壶给她的盆栽们浇水,看着这群生机勃勃的花草,真是让人心情都开朗了几分。上班时间已经到了,周围的人流量比早上少了很多,她就这样安安静静地待着,偶尔还修剪一下叶子。 身后的车来车往她没怎么注意,因为每天都有车子从她门口经过。可是起身时清欢发现好像有哪里不对,这里可是有减速带的,怎么车子非但没停,反而越来越快?说时迟那时快,时间已经容不得她回头了,但面前的玻璃上倒影清晰可见,那辆车分明是冲她来的! 她可以躲开,也可以把那辆车轰走,但最后清欢选择了被撞上,只不过她挑了个角度,这具身体是她拟态出来的,可以暂时屏蔽一下痛感。虽然她想感受人类的生活,但她并不想尝到疼痛和酸楚。 那辆车直直地把她抵入了店里,哗啦一声,玻璃碎了一地,盆栽更是从折叠架上跌的米分身碎骨,泥土花叶散了一地,分外凄凉。那辆车把清欢撞进店里之后,迅速调转车头绝尘而去。吉光尖锐地叫了一声,跳过来要舔清欢的脸,清欢已经看到外头有人打电话有人朝这边跑了,就让吉光躲起来。小家伙有点不乐意,最后还是乖乖去了后头。 陈冷接到消息的时候会还没开完,他正准备喝一口杯子里的热茶,但是一个哆嗦,滚烫的茶水就洒在了他的大腿上。可陈冷却像是没感觉到疼,他大概愣了有十几秒钟,站起身连外套都没拿就往外跑,剩下的人只好面面相觑。 小王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叹了口气,到底这烂摊子还是他这个万能助理来收拾呀! 重症病房外,陈冷攥紧了拳头。从到达医院那一刻开始他就冷得吓人,眼睛里全是愤怒。他听目击者说了,那辆车是故意撞上清欢的,将她撞倒之后就迅速调转了车头逃跑,监控虽然录下了车子,但那车却是没有车牌的,而是司机还戴着墨镜跟口罩。 陈冷只有一个字:查!他透过玻璃看向躺在床上的清欢,耳朵里听见的是谢依依的哭泣声,他突然觉得眼前发黑,一拳砸到了墙上想要自己保持清醒,可是越清醒心口越痛。 他不敢相信如果清欢死了自己该怎么办,虽然不知道自己对清欢的那种感情是什么,但陈冷确定,如果他失去她的话,一定会丧失活下去的意义。初见她的第一秒他就感到了熟悉和心动,好像那人是自己千百年来都在寻找的,怦然的感觉太醉人太美好,让他沉溺其中。不在一起的话其实也没什么不行,只是他想要每天都看见她。那个时候他不能接受自己会对一个女人有这样强烈的感觉,可是回去之后辗转不已,只想着把她先定下来。 现在他知道了,也许这个就是谢依依总是挂在嘴边的爱。就像谢依依跟她男朋友那样,不,比他们还要强烈,他想要把一切都捧到清欢面前,献给她,做她的俘虏,做她的裙下之臣。 好在清欢虽然看起来伤的严重,但都是些皮外伤和骨折,休养几个月就能好转,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小王查出了意图谋杀清欢的人,顺藤摸瓜,果然挖到了温之芙的身上,陈冷让人把温之芙抓来的时候对方还在狡辩,可是证据确凿,她辩驳无能,只好求着陈冷能看在以往的情分上放过她一次,她也听说了,那个女人没死也没残,就是受了点惊吓和皮外伤不是吗? 陈冷征求了清欢的意见,将温之芙交给了警方,并且扬言一切按照法律来。最后温之芙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对清欢进行民事赔偿,虽然如此,陈冷仍然觉得便宜了这个女人,除了温家该赔的钱以外,他铁了心要给清欢讨个公道,于是用了半年时间将温家彻底吃了下来,完全不顾两家的交情。这让陈夫人在背地里把清欢骂了多少次,但却是再也不敢跟清欢作对了,陈冷发脾气太可怕,即使她是他的生母也承受不起。 因为受伤不能开店,清欢被陈冷带回了他的家,也不去上班了,每天就陪着她。陈冷现在不能离开清欢一步,要是有一眼看不着她就要找,非得把人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看着才安心。 这一天,卧室书房走廊客厅起居室都没找到清欢,陈冷又炸了,最后管家出现,告诉他清欢在花园里晒太阳,陈冷才迈着怒气冲冲的步伐出去,一眼就看见她坐在大树下面闭着眼睛打盹儿。 几乎是陈冷一伸手想抱她清欢就睁眼了:“你做什么?” “抱你回房睡。”外头有风。 “我就想呆在这儿。” 陈冷沉默,把身上的外套脱掉给清欢盖上,眉头微微拧着,一副很不赞同的样子。清欢瞧他这孩子气的模样就想笑,真是越来越像一只猫了,哪里有半点霸道总裁的气概。“好啦,你怎么总是这样闷闷不乐的。”成天愁眉苦脸,小老头一般。 陈冷说:“我老是想起那天你受伤的样子。” 清欢愣了一下,陈冷又说:“为了让我心安,我们能做真正的夫妻吗?我知道你不爱我,但是我们以后还有很多年要一起过,我不想和你分开。如果我一定要有一个共度一生的人的话,那个人只能是你。” 良久,清欢对他微微一笑。   第十九碗汤(一) “她还没醒么?” “没有。”墨泽乖巧地摇脑袋。“主人,汤没了。” 清欢看了看,的确是没了,也就是说这碗汤不是给九尾狐而是给谢依依的?只不过谢依依阳寿未尽,她让谢必安将鬼魂送了回去,所以这碗汤也就不复存在了。那里头躺着的九尾狐又是怎么个事儿? 想了一会儿,她懒得想了。反正不管怎么样,过好现在才是最重要的,九尾狐的事儿就等到她自个儿从醴忘台出来再说吧。 吉光一见到墨泽就扑了过去,加上小黑,三个小家伙又滚做了一团,清欢弯下腰,抚了抚一朵彼岸花,那鲜红的花瓣便轻轻晃动着,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诉说。她低低地道:“果然没错,可是你……究竟是谁?” 花朵迎风飞舞,却并不答话。清欢站起身,居高临下地望着鲜红花瓣,那颜色如同血一般艳丽,透着蛊惑人心的美,还有爱到疯狂的决绝。她不想去偷窥答案,也不想掐指去算,她倒是要看看,敢跟着她又不敢现身的人到底是谁。 正在这时,突然听到引魂铃响,倏地,桥上那三个玩做一堆的小家伙跑的跑藏的藏,瞬间不见踪影。炉火又逐渐旺盛起来,汤水开始慢慢发出温热的气息,整个桥面上突然就多了几分活气。 活气是相对而言的,因为对面走来的女鬼活脱脱是一副生无可恋悔不当初的样子,她可能已经认识到自己已死,脸上挂着泪,一步一步蹒跚地朝这边走。 她身上穿的衣服质地上佳,也没什么显而易见的伤口,但分明不是寿终正寝,因为她的骨龄看起来顶多也就三十几岁,令清欢侧目的是她的容貌和身段,三十几岁的女人,怎么能苍老的这么快?面色憔悴惨白不说,瘦的皮包骨头,一点肉都瞧不见。这要是普通人看了,还以为是个穿着衣服行走的骨头架子。可是瞧她的打扮,非富即贵,总不能是饿的吧? 不是饿的,那就是为情所困了,亲情友情爱情,不知是哪种情? 清欢声音柔和,有着神奇的安抚鬼心的力量。奈何桥上的鬼魂不会感受到她的威压,反而会因为她赐予的福音感到舒服平和。清欢瞧女鬼一副心灰意冷的样子,便开门见山道:“我可以替你完成一个心愿,什么都可以。”想了想,她又加了一句。“你的遗憾,我来帮你填满,请你不要再哭了。” 她实在是看不得女人流泪。 女鬼听了,突然激动起来,她冲过来抓住清欢的手:“真的?你真的能替我完成一个心愿吗?!真的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可以把这条命都给你!” 清欢说:“可是你已经死了。”见女鬼又怆然欲泣,便轻轻拍了拍对方的手。“你且跟我说说,你是怎么死的,都发生了些什么事,不说清楚的话,没有前因后果,我可帮不了你。” 过了会儿,女鬼终于慢慢平静下来,她吸了吸鼻子,说话还带着哭腔:“我叫苏沁水,是誉王的结发妻子,也是他的正妃。” 清欢的眼神里充满鼓励和温柔,女鬼沁水的心头痛楚似乎也淡了许多,没有那么难过了,也能将自己生时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用平稳的语气讲述出来。“我出身不好,只是个民女,但却与王爷两情相悦。王爷向皇上请旨,封我做了正妃,我们度过了一段很快乐的日子。成亲第二个年头,我就有了身孕。” 到这里,都还是称得上美好的故事。王爷与美人,才子佳人,郎才女貌,何等的匹配,何等的天赐良缘。 然而在这冠冕堂皇的下面又都掩藏着什么呢?皇帝从不看好她这个儿媳,瞧不上她,也嫌弃她出身不好,怕影响了自己儿子的将来,就寻思着给誉王再纳一个侧妃。皇帝觉得他已经很给苏沁水面子了,一个民女做正妃,大家闺秀嫁进来还要低她一头,她该千恩万谢才是。 “王爷与我定情之时,曾许下一生决不纳妾,我和他二人相守到老的誓言。我原以为他说的是真的,可是后来我才晓得,他爱我,是真的爱我,可他也想要那个位子,所以他需要一个能帮得上他的妻子。我怀孕后期,大腹便便,已不能见客,他便以此为由送我入他在郊外的一处庄子休养,还将稳婆奶娘都准备好了,想要来个生米煮成熟饭,到那个时候,我便是对他伤心失望,侧妃已经娶进门,我又有什么法子?” “如果不是下人说漏了嘴,我决计不会晓得这件事。王爷让人严加封锁消息,将我看得很紧,我想方设法才跑了出去,可是他见到我的第一面,不是先解释,也不是关心,而是让人将我带下去,免得坏了他的好事,耽误了他的吉时!” 女鬼沁水说到这里,情绪又激动起来。“若是真爱一个人,如何舍得让她难过痛苦?我在后院生孩子,前院鞭炮齐鸣锣鼓喧天,他们琴瑟和鸣天生一对,怕我发出声音招致不祥,婆子把我的嘴巴堵了起来,我儿出生的时候,王爷正在洞房。” 她似是恨极了,性子极为刚烈的她自然不肯委曲求全,然而皇家之事,她一个小小民女又能如何?便是她质问誉王当初的海誓山盟可还算数,那是皇上赐的婚,誉王想要当太子,就不能惹皇上不快。 “于是我从此闭门不出,关上了我院子里的门,整整……一十六载。”她恨他恨到这个地步,不愿见他,也不愿再问世事。于是那位侧妃便成了王府的女主人,呼风唤雨,好不快活。誉王便是再爱她,苏沁水性子刚烈不识趣,半点温柔不懂,又怎能比得上侧妃柔情似水,才貌双全?渐渐地,誉王的心便全扑在了侧妃身上。 “我渐渐地身子就不好了,后来才知道,是侧妃在我院子里安了眼线,日日给我下着慢性□□。只待我一死,便能让她的儿子成为弟子,她也不再是个侧妃。我死之前,她来见过我,把这些年来所做的一切全都告知于我,让我生生吐血而亡。” “我不后悔拒绝誉王再也不见他之事,我只后悔我错待了我儿,我只记得誉王背信弃义负心薄幸,却忘了我儿是无辜的!”女鬼沁水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我儿才十六岁呀……十六岁,就名声坏透,不学无术,那贱人活生生捧杀了我儿,让我的琛儿被誉王厌弃,被皇帝厌弃,被百姓厌弃,最后还先我而死!她怎的如此狠心,就为了一个王位,便如此残害我的琛儿!” 其实女鬼沁水也知道,侧妃之所以不能让她的儿子活着,一是因为她的儿子占了嫡长子的名头,二,则是为了那个至高无上的地位。皇帝早晚是要死的,如果誉王能继承大统,那么琛儿就是名正言顺是继承人,苏沁水就能当上皇后甚至皇太后!这是侧妃万氏决计不想看到的! 所以她让琛儿一步一步学坏,从来不约束他不管教他,让他有娘生没娘养,最后死的都那么窝囊——马上风。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马上风而死,岂不是笑掉人的大牙! 清欢听完了这个故事,忍不住叹了口气,只道是可怜天下父母心。苏沁水性格倔强刚烈,不肯原谅誉王,守着自己的爱情关门一十六载,但却直到死前才意识到她错待了孩子。“你还爱着誉王么?” “爱?!”女鬼沁水冷冷一笑。“他那种人,怎么配得上我的爱!我恨他入骨,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他要宠爱侧妃,宠爱庶子庶女,都是他的自由,可他不该那样对待我的琛儿!他的琛儿生父,若是他有心,琛儿怎会变成那般模样?怕是被万氏迷了心窍,心底又怨我死脾气不肯低头,便不将琛儿当儿子了!” “我没有错,我就是不大度不贤惠不能容人,他与我定情时便知晓我是什么性子,又何必如此!我一介孤女无依无靠,他便觉得离了他我便活不下去,便觉得给了我正妃的头衔我便应该对他感恩涕零!是他薄情负心在先,却要责怪我不够宽容不够懂事,不是个贤内助!”女鬼沁水冷笑不已。“我唯一只愧对琛儿,与誉王没有半点关系!” 清欢望着她,轻笑道:“我懂啦,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了。” 女鬼沁水还没来得及回话,便已软软倒下。谢必安从桥面上浮出,将她送入了醴忘台。 “主人主人!这一次我可以和你去了吗?”墨泽巴住清欢大腿,用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她,“带我去带我去嘛!我不要在这里守着九尾狐!” 清欢点了点他鼻尖:“我怎么带你去呀,这次可是在王府,哪里来你一个这么点儿的孩子呢?” 墨泽一听,顿时耷拉了耳朵,有那么一瞬间清欢险些以为面前这是只小狗了,分外可爱。她到底是心软,叹道:“好吧,去吧。” “主人真好!” 清欢觉得自己被骗了,这小家伙脸上哪还有一丝失落?!   第十九碗汤(二) 苏沁水这张脸,自然生得美貌,甚至比起宫里的宠妃也不遑多让,否则一个王爷怎会喜欢上她这么个无才无德的民女,还硬是要娶她为妻?唯一可惜的便是苏沁水虽然美貌,却不识字,大道理也不懂几个。她爹娘在世时时候恩爱,娘亲得了急症去世后,爹爹也没活多久便撒手人寰了,终其一生,苏沁水的爹娘都是一心一意,虽然他们只是普通人。 但是现在……清欢望着镜子里蜡黄中带着青色的面孔,这美人微恙,西子捧心固然好看,但不能重病。重病之下还谈何美丽?美人抱病,若想得到男人怜惜,也得病的恰到好处,行似弱柳扶风,楚楚可怜,娇态毕现。但眼下苏沁水病的是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这德性走出去,不把誉王吓死就算好的了。 若是真正坚定深情的男子,那么丑一点倒是无妨,可誉王……他既然能瞒着即将临盆的妻子纳妾入门,对她又能有几分深爱?以色侍人,焉能长久? 然而好色的男人最好对付,只要保证容颜常开不败就可以了。若是誉王对容色残败的苏沁水无甚情意,那再好不过,只要将这身体养好,不愁誉王不动心,若是他对苏沁水还余情未了……那就更好啦,更方便也更简单不是? 依照女鬼沁水所说,万侧妃给她下了慢性□□,在这之后誉王又在没纳过侧妃或是侍妾,这就说明誉王心中最爱的还是苏沁水,他之所以会和万侧妃生下一儿两女,固然有子嗣不丰的原因在,但还有一半应该是为了刺激苏沁水,让苏沁水感到嫉妒,可惜他越是如此苏沁水便越是恨他瞧不起他,又怎么会打开院门迎接于他? 誉王也犯了大多数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这是他的身份和时代所限制规定的,谁叫人家是高高在上的王爷,而苏沁水无权无势? 身体消瘦无肉,形销骨立的样子一看就是为情所困,为了一个男人将自己折磨了十六年,值得吗?清欢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恰好这时她身边的苏嬷嬷过来了:“王妃,该用晚膳了。” 她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已经是苏沁水把自己关在院子里五年整,平日里吃穿用度什么的苏沁水都不在意,万侧妃在誉王面前做足了样子,给送来的东西没有克扣,于是誉王愈发觉得万侧妃娇柔动人,是朵温柔体贴的解语花。万侧妃在他心中地位越来越重,如今两人已经生下了一儿一女,日子可以说是过得很美满。 但誉王不满足啊,他心中真正爱的还是苏沁水,他经常会到苏沁水的院子门口来,只是不敲门——因为即使他敲了,苏沁水也不见他。她的爱和恨都是那样决绝,爱他的时候甘愿为他付出生命,恨他了,便不再看他一眼。这性子清欢挺喜欢的,若是放在一个适合的世界,苏沁水肯定活得潇洒。也许苏沁水根本不想把自己困在这王府里,当誉王另寻所爱的时候她就想过离开,只可惜她一介弱女子又能怎么离开? 被困在这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疯狂崩溃也是在所难免。 在誉王心里,苏沁水怕还是五年前那个美的惊人的女子,也幸好这五年里誉王没见过苏沁水缠绵病榻的样子,否则还不恶心坏了,日后即是见到再美丽的苏沁水,脑子里也会涌起她曾经病的骨瘦如柴的样子。现在的苏沁水,可以说把誉王的胃口吊了起来,就是他心中求而不得的白月光。也正因为如此,万侧妃才会那样恨她呀。 明明恨不得苏沁水早点死掉,却还要一点一点折磨,毁掉苏沁水的一切,恨到连苏沁水的儿子都不放过。 地位,男人,荣耀,孩子……万侧妃都想得到。如果万侧妃没有对琛儿下手的话,清欢想,苏沁水不会死的那么怨气冲天,执念深重,可惜万侧妃心狠手辣下手太过,导致苏沁水死后到了奈何桥,遇到了自己,这也是万侧妃命里该有此一劫。 “知道了。” 苏嬷嬷看着坐在梳妆台前的清欢,小心翼翼地劝道:“王妃,您心里难受,老奴知道,可是这不吃东西怎么行呢?无论如何,您都得为自己的身体想一想啊!” 清欢从镜子里看向苏嬷嬷,说:“我知道。” 苏嬷嬷便闭上嘴不敢再说了。王妃性子向来倔强,下定决心后谁说都没用,如果不是她仗着是早年留在王妃身边服侍的,年纪又大,也是不敢多言的。 清欢起身坐到了桌边,桌上摆着简单的三菜一汤还有白粥,这是苏沁水要求的,她向来节俭,但这份节俭在万侧妃看来就是小家子气。 这个院子虽然苏沁水守的滴水不漏,万侧妃的眼线插不进来,但清欢知道,能长年累月向苏沁水下毒而不暴露的,肯定是能接近苏沁水并且和她很亲密的人,那么,不是苏嬷嬷,就是苏沁水的四个大丫鬟之一,反正就在这五个人里头。 这具身体表明并不想吃,但清欢仍然努力塞了点食物进去。有这么多人看着,她得慢慢调理。首先就是得先毁了那个香炉。“苏嬷嬷。” “老奴在。” “近几日小世子可还好?” 苏嬷嬷愣了一下,心中突然又激动起来,王妃从生下小世子到现在还是第一次问呢!连忙答道:“小世子身子康健,长得也高,老奴昨儿才……” “我问的不是这个。”清欢喝了口粥,“我问的是,他有没有闯祸。” 苏嬷嬷的表情一下就变了。她支支吾吾了许久,才道:“不管怎么说,小世子都是主子……” “你若是不肯说,便出去找个愿意说的进来。” 一听王妃语气不对,苏嬷嬷立马老实了:“回娘娘,事情是这样的,小世子性格暴虐骄纵,稍有不如意便动辄对下人打骂,昨儿个还把两个婢女活生生杖毙了。但是那两个婢女手脚不干净,见小世子院子里宝贝多,才——” “不必说了,你下去吧。” 苏嬷嬷可能还想说点什么,可是清欢不愿意听她也不敢多言,半晌,毕恭毕敬的退下了。她本是誉王未成家时就在府里伺候的老人了,王妃刚进府的时候她就跟在身边,两人的情谊说起来也不差,如同长辈与晚辈,苏嬷嬷也是最能在王妃面前说得上话的人,然而这一切从五年前开始就变了,王爷纳了侧妃,王妃闭门不出,好好一对璧人闹得如今连陌生人都不如,真是令人唏嘘。 连带着在王妃院子里伺候的下人们也开始战战兢兢明哲保身,平日里连大声说话都不敢。随着王妃越加消瘦,这院子也越来越没有人气。 用过晚膳后清欢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这具身体实在是太瘦了,瘦的简直让她想要叹气,当务之急是赶紧把身体调养好,倒不至于珠圆玉润,只是瘦也要瘦的好看才行呀。 别的不说,光是调理身体清欢就用了整整一年时间。这一年里她每天都在努力让这具身体变好,房里那个点着有毒熏香的香炉她一直没管,苏嬷嬷一开始还奇怪,后来也高兴了,不管是为了什么,王妃肯好好过日子就成,苏沁水能振作起来,苏嬷嬷比谁都高兴。 也许是因为两人都姓苏吧,这一年清欢也确定了苏嬷嬷对苏沁水是效忠的,春夏秋冬几个大丫鬟也都表现的不错,当然,要是她们其中的某个人不要老是露出狐疑的表情,也不要老是自以为不明显地朝那个香炉看的话就更好了,说不定清欢还真能被蒙过去呢。 一定很奇怪吧,为什么香炉仍然在,点的仍然是万侧妃的给的动过手脚的东西,但她却非但没有日渐消瘦丑陋,然而愈发气色好起来了呢? 第二年的初夏,清欢如同以往的每一天一样坐到了镜子前面。铜镜没法把人照的清楚,但仍然可以看到镜面上的女子美若天仙,但那一丝若有所无的病气又让她多了几分人气,不再那样高在云端。虽然离清欢的目标还有点差距,但也挺不错的了。 主要是清欢想早点去见齐琛,那孩子今年已经六岁,五岁的时候就能杖毙下人,如今又大了一岁,破坏力应该更加强悍。虽然她不出去,但苏嬷嬷可是把小世子的一举一动都打听清楚了,如今外头正说小世子天性残暴,草菅人命,是凶煞星下凡呢。 小孩子小的时候还好教,到大了,性格根深蒂固就掰不回来了。清欢心想,我怎么就是这个当妈的命呢,数数看到现在都带过多少孩子了? 墨泽在她心里悄悄说道:“不是每个小孩子都像我这么可爱的。” 清欢暗忖,也不是每个小孩子都像你这样不要脸呐,你是不是忘了你曾经是个高大上的系统了?给了你孩童的实体后,连智商都向孩子靠拢了吗? 好在,墨泽没有听到。 不然一准哭给她看。   第十九碗汤(三) 唤了微春和浅夏进来给自己梳妆,又让薄秋和淡冬去准备更衣,清欢面上难得带了淡淡的柔和。微春性格爽朗大方,平时总是绞尽脑汁的逗清欢开心,见清欢脸上似是松动些许,便打趣道:“王妃真是越来越美了,依奴婢说呀,您就该好好打扮,否则岂不是浪费了这天姿国色?奴婢看了都要动心了。”面部表情也很配合的做出羡慕的样子。 清欢啐她一口:“胡扯些什么,动作快些,别耽误了时间?” 闻言,微春和浅夏相视一眼,最后由稳重的浅夏开口问道:“怎么了王妃,您要做什么?” “我要去看小世子。”清欢如是说,暗地里观察了四婢的表情,她们有的面露惊喜有的激动有的高兴,偏偏还有一个人却露出惶惶之色。清欢佯作不知,道:“知道我要去做什么,还在磨蹭?” 微春和浅夏应了一声,连忙加快了速度。 这一年可算是什么补品好的都吃了,清欢因此变得皮肤柔嫩雪白,这身病气可不能丢,但她也不想顶着个这样颓丧的模样出去,免得落人话柄,因此这个妆容就要化的既恰到好处,又不掩饰她的病弱娇态。苏沁水总是倔强固执,想必誉王也没见过她柔和娇软的样子。让他看得着却吃不着,让他心痒难耐,这才是清欢要的。 可是去在这个一个男人面前展现自己的容色和身段,清欢觉得挺不值的,对方便是身份再高能力再强长得再好看她都膈应。 换上颜色素净的衣裙,清欢带着人马浩浩荡荡朝小世子的院子里去了。隔得老远就听见惨叫声还有欢笑声,叫的是小厮,笑的是小世子,此刻小世子正手拿马鞭朝小厮的身上抽,他年纪虽然小下手却非常狠毒,这一下下没多久,那小厮身上已是看不见一块好肉了。可就这样,小世子还在动手,小小年纪就如此恶毒,只消看看院子里其他下人的表情,就知道小世子在他们眼里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远远看见有人来了,下人们也不敢求饶,谁不知道侧妃娘娘最惯着小世子,总说她是侧妃无法管教,而王爷很少到小世子的院子里来,谁能来救他们? 清欢静静地看着那长得米分雕玉琢的孩子如同混世魔王一般抓着马鞭上蹿下跳,今儿誉王心血来潮来看他,小世子的残暴让誉王大发雷霆,甚至为此到了苏沁水的院子里要去砸门,要苏沁水来看看小世子成了什么样子,苏沁水却以死相逼,誉王怒极,闯了进去,却瞧见了苏沁水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那模样哪里还是当年他爱过的女子,从那以后,誉王的心便慢慢全跑到了万侧妃身上。庶子是个乖巧的,两个女儿也很会撒娇,誉王自然看不上了小世子,任其自生自灭了。 他口口声声质问苏沁水不管教孩子,苏沁水闭门不出六年,他可是天天在府里,也没见他怎么关心小世子。结果小世子被养歪了,他倒是嘴巴厉害。 “还不住手!”苏嬷嬷喝了一声。 小世子天不怕地不怕,被这一声吓了一跳,回头一瞧是苏嬷嬷,也不在意,但却注意到了苏嬷嬷身后站着的从未见过的女子。他歪着脑袋,一派天真:“苏嬷嬷,你来看我啦?” 苏嬷嬷眼一酸,小世子本性是好的,小时候又聪明又伶俐,可架不住这些年的歪养和纵容,万侧妃甚至故意引诱小世子吃喝玩乐,让他变得性格暴虐。但即便如此,每每看见她,小世子都会叫一声苏嬷嬷。苏嬷嬷迅速眨掉眼中水汽,这一年来她在王妃命令下经常来看小世子,两人之间也算亲密,如今苏嬷嬷是能在小世子面前说得上话的人其中之一。 她连忙大步过去,蹲下去对个儿小小的小世子说:“小世子看,谁来看你来了?” “她吗?”小世子用马鞭指了指清欢。“她是谁?” “她是王妃呀,也就是你娘。”苏嬷嬷笑了笑,以眼神示意下人将那被打的只剩半条命的小厮抬走。小世子正要说话,突然瞧见了,立马大吼道:“谁准你们把他抬走的?!给本世子站住!” “你小小年纪,脾气倒是不小。”清欢开口了。“把人带下去,让府医给他看看,开最好的药。” “是,谢王妃!” 小世子觉得很生气,面前这个女人真的是他的娘吗?那为什么要跟他作对?!“你不是我娘!我娘在院子里待着呢!万侧妃说了,我是世子,府里所有人都要听我的!小凳子他让人不高兴了,我就要打死他!” 清欢上前两步,把小世子手里的马鞭夺到了手上,心想,你口中那惯着你的万侧妃正在路上叫你父王来看你的英雄壮举呢,小东西不知天高地厚不懂感恩,看我怎么修理你。 清欢喜欢小孩儿,但只喜欢长的漂亮性格乖巧聪明懂事又天真可爱的小孩儿,很明显,眼前这小世子,除了长的漂亮以外其他哪里都不符合她的要求。“你要打死他?” “没错!”小小人儿两手叉腰,鼻孔朝天,好不威武霸气。 “那好呀。”清欢蓦地一笑,“我先打死你好了!”说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小世子抱了起来,顺势坐到石凳上,脱掉小世子的裤子,露出白嫩嫩圆嘟嘟的小屁屁,啪的一巴掌下去。 她这巴掌是给足了劲儿,还作了弊,小家伙会感到小凳子所感受到的疼,但他却不会受伤。 自打出生以来,小世子过得就是锦衣玉食的生活,人人都奉承他巴结他,谁敢在他面前说一个不字,就算是他那有了庶子庶女的父王都惯着他不管他,更别提看到他就笑的非常柔和的万侧妃了,哪像这个自称是他娘的女人,第一次见面就敢打他! 小家伙骨头倒挺硬,估计是遗传了苏沁水的性格,硬是咬牙撑着不哭,也不求饶,嘴里还一直叫嚣:“你不是我娘!你凭什么打我!你这个坏女人!我要把你打死!打死你打死你!” 可在挨了七八下后他就受不了了,清欢不理他的谩骂叫嚣,只是一味的打,小世子终于被揍哭了,这还是他头一回哭呢,嚎的方圆五百里都能听到。“别、别打了……呜呜呜你别打了……娘……娘你别打我了!呜呜呜……” “知道错了吗?”清欢停了手,好整以暇地问。棍棒底下出孝子,古人诚不欺我。 小世子抽了两下鼻子,哭得涕泗横流:“我没错……” 又是一巴掌下来,热辣辣的小屁屁再次受到伤害,他哇的一声又嚎开了:“知道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哇——” 清欢忍住笑意,用手轻轻揉揉他已经肿起来的小屁屁,柔声道:“你也怕挨打不是,娘打你你知道疼,这还没用鞭子呢,那你随意打人,别人就不知道疼吗?” 小世子趴在清欢膝上抽噎:“可是小凳子他弄坏了我的纸鸢……呜呜呜……” “东西坏了可以再买,下人犯错了,该怎么罚就怎么罚,你怎么能要把他打死呢?”清欢的声音温软慈爱,小东西却仍旧委屈的抽抽,感觉到那抚着自己的力道格外柔和,也乖了,到底是年纪小,还有希望。从来没人敢这样对他,于是他下意识的听话起来。清欢又掏出手帕给他擦眼泪鼻涕,道:“等会儿娘给你做个更好看的,你的风筝本来是什么样的?” “是个大老鹰,可大可大了。”趴着也要比划给清欢看,大眼睛还红通通,屁股也还露着,甚至还在哭,但眼底仍旧一派天真,眼泪洗刷过的眸子纯洁而稚气,清欢的心一下就软了。 她……真的是个孩子控啊!“是吗,那娘给你做的肯定更大更漂亮。” “真、真的吗?”小家伙伸手想揉眼睛,清欢轻轻握住他的小手,掏出一瓶药膏来,就在院子里轻轻推到了小家伙的屁屁上。 苏嬷嬷和丫鬟们都惊呆了,敢情王妃来之前就准备好了要揍小世子啊? 那药膏不知是什么做的,小世子只觉得火辣辣疼痛的屁股凉凉的舒服了许多,清欢给他敷了药后把裤子给他穿了,小家伙仍然趴在清欢腿上,也是头一回有人这样不带任何惧怕和讨好的照顾他。他偷偷看了清欢一眼,又看看苏嬷嬷,苏嬷嬷说这是他娘,真的吗?“你真的是我娘吗?” 清欢低头望进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里,微微一笑:“你是我十月怀胎生下的,我当然是你娘。” 小家伙悄悄地,攥紧了清欢的衣袖。 就在这时,院子里又呼啦啦进来一拨人,正是万侧妃跟誉王,怕是他们听说了小世子打人的事儿急忙赶来的,万侧妃如意算盘打的挺好,可谁知道就有一个清欢要出来坏她的好事儿呢? 不止是这一件,其他的事儿呀,她都要坏。   第十九碗汤(四) “这、这是……”万侧妃错愕地盯着清欢,险些以为是自己眼睛出了毛病,看见了不该出现的人出现在这里。“姐姐?” 万侧妃并未见过王妃,只听说苏沁水生得如何如何美貌,六年来王爷虽然对她很好,一颗心却仍旧扑在苏沁水身上,原以为这不过是外人传言,没想到苏沁水竟是这般绝色。万侧妃未出阁时也是远近闻名的美人,但是和苏沁水比起来未免要逊色几分。哪怕对方衣着素净面色恬淡,站在那儿也有着绝世的风骨。 这样的女人……也难怪王爷痴心不改。万侧妃悄悄看了一眼身侧的誉王,誉王正痴痴地盯着王妃,也忘了是为什么来的了,还不是万侧妃说小世子在体罚下人,让他来给解个围。“沁水……沁水是你吗?” 她比六年前还要美丽!褪去了少女的圆润和稚气,如今的苏沁水当真是称得上倾国倾城四字,誉王竟觉得手忙脚乱,不知该在王妃面前如何表现,分外紧张。 清欢却道:“我听说府里给请了先生启蒙,为何琛儿没去?” 誉王一听,心里咯噔一下,他的确是特别惯着琛儿,这六年撒手全交给了万侧妃,若是沁水问起来,他该如何交差?倒是万侧妃抢着答道:“姐姐莫要恼,是我考虑不周,实在是小世子不喜欢读书,不爱去上课,因此我也不敢……” “既然你不敢管小世子,又怎么敢在我面前自称‘我’?”清欢似笑非笑地看向誉王。“我记得王爷最重规矩,怎么,六年不见,王爷也变得随性了不成?” 万侧妃连忙恭敬道:“是妾身失礼,还请姐姐不要怪罪。”心里却记恨不已,自己是名门闺秀的嫡长女,苏沁水不过是个普通民女,她何德何能受得起这样大礼,还要在王爷面前如此羞辱于她! “我爹娘只有我一个女儿,可没哪里跑出来些乱七八糟的姐姐妹妹。”清欢小心地把小世子抱到怀里,单手托着他红肿的小屁屁,小世子瞧着万侧妃那样儿,哼了一声把脸蛋埋进清欢怀里,瞧见没有,他也有娘了!之前齐钰老是在他面前炫耀他娘有多疼他,现在就让齐钰看看,到底谁的娘比较漂亮!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母子天性,苏嬷嬷和丫鬟们悄悄看红了眼眶。小世子扭着疼痛不已的小屁股,觉得娘给自己抹的药很有效,于是忍不住笑起来。他跟誉王没什么感情,一是因为誉王不照顾他,二是万侧妃从中作梗,只想让她的儿女和誉王亲近,却拼了命的隔阂小世子跟誉王。所以小世子长到六岁,跟誉王之间还不如和一年只能见几次面的苏嬷嬷。 万侧妃忍住了气,道:“是妾身高攀,王妃恕罪。” “既然你管不了小世子,那么以后小世子便由我来照顾,小世子的一切事宜你都不用再管了。”清欢淡淡地说,抱着小世子起身,从誉王身边擦肩而过,看都没看他一眼,甚至从头到尾连话都没同他说一句。 想起六年前他纳侧妃当日她说过的话,誉王暗暗心惊,忍不住就跟在了清欢身后,连万侧妃和他那讨喜的一儿两女都看不见了。万侧妃在背后把手帕绞成了一团,六年来她步步为营,为的就是得到王爷的心,可王爷心中最重要的还是那个粗俗的民女!她到底是有什么魔力,能让王爷一次又一次的为她破例?发生了什么,苏沁水会出院子来抱走小世子?难道是自己的人暴露了? 不,不可能。万侧妃立刻否认了这点,方才她的人还站在苏沁水身边呢,仍然是对方亲信有加的大丫鬟。 “娘,刚才那个就是王妃吗?”大女儿齐姝好奇地问,万侧妃从小的时候就给她的儿女洗脑,王妃和小世子是要将他们东西抢走的人,如果被这母子俩成功的话,父王就不是他们的了,他们也不能继续在王府生活……久而久之,三个孩子都对王妃母子厌恶不已。只是小世子嚣张,王妃又常年闭门不出,没什么机会见面。而且在誉王面前他们都是贴心懂事的好孩子,跟暴戾又乖张的小世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时间一长,誉王就对小世子起了不喜之心。长此以往下去,誉王还能愿意让自己的嫡子是个名声坏透的人吗?这情分,时间长了,自然也就没有了。难道只苏沁水生的孩子是誉王的心头至宝,她的就不是? 苏沁水凭什么和她争!她是比苏沁水后进门,可那又如何,如今为王爷诞下两女一子的是她不是吗?在圈子里出名的是她不是吗?人人都认她才是真正的誉王妃,苏沁水算什么?! 誉王不敢跟太紧,他有好多话想跟清欢说,可是却眼睁睁看着她抱着小世子回了院子,然后又要把门关起来!誉王急了,连忙一条腿卡了进去:“沁水!沁水你听本王跟你解释——” 清欢没回头:“让他进来吧。” 誉王一路跟入花厅,清欢把小世子放下来,让苏嬷嬷带他去玩,小世子是头一回来这个院子,觉得格外新奇,便四处探险去了。对小小年纪的他来说,今天发生的一切让他有种在做梦的感觉。嘻嘻,他也有娘了。 清欢毫不客气地坐在主位上,薄秋送上茶水,她看向一直不知手往哪放表现的非常窘迫的誉王:“王爷有什么话,还请尽快说来,我累了,想要休息了。” “沁水,本王心爱之人唯有你,和万氏不过是——” “我是王爷心爱之人。”清欢重复了这句话,而后平静道,“但王爷却和别的女子生了三个孩子。” 誉王有那么一瞬间不知如何回答,继而牵强道:“你知道的,本王想要那个位子,那样的话就必须有一个能帮得上我的妻子,可本王爱你,不想让你委身做妾,只好娶了万氏进门。这天底下的男人,哪个不想要三妻四妾,但本王却只有你们二人!” 这冠冕堂皇拿着无耻当坦荡的理由也是让清欢想笑:“若是你我成亲之前你如此说,我一定不会嫁你。你欺骗我在先,在我分娩那天迎娶新人进门,琛儿出世的时候,你在过洞房花烛。王爷,事到如今你竟还敢要求我体谅,大度?我真恨自己不能回到七年前,将你曾经的海誓山盟让你自己再看一眼,听一遍。” “本王也是迫不得已……” “迫不得已,好一个迫不得已。”清欢佩服的看他。“迫不得已做个负心人,迫不得已纳侧妃入门,迫不得已和她生了一子两女,王爷真是事事迫不得已,人人都在逼你,惟独你独善其身,王爷是好大的一朵白莲花呀。” “若非你闭门不出,本王怎么会给她三个孩子?!”誉王也恼了,竟指责起清欢来。“本王早与你说了,纳她入门只是权宜之计,你才是本王的心头至宝,可你是怎么做的?身为王妃,却闭门不出六年,不问府上事宜,不管教世子,你为□□为人母的责任都未尽到,你有何资格来指责本王?!是!本王是和万氏有了三个孩子,可那是谁的错?难道你要本王为你守身如玉六年吗?你心中若还有本王,就该好好反省!” 这倒打一耙也是很机智,至少清欢无话可说——对着这样的男人,她能说什么?“我的确对不住琛儿,但于你,我没有半分亏欠。既然王爷心中对我有诸多怨恨,从今以后便不要再来见我,只当我死了。” 说完起身朝里屋走,誉王在原地站了几秒,心中酸楚一片。他不想与她争吵,他只想抱着她回到他们曾经相爱的过去,可是为什么她总是要抓着他纳了侧妃的事情不放?不说现在,便是以后他坐上了那个位子都不可能只有她一人,她为什么就不能理解他? 可是要誉王就这样离去他也不肯,此刻他脑海中全是那冰雪般美丽出尘的容颜,六年了,他想她想的身体都疼。他并没有频繁去万氏的院子,可架不住万氏的肚皮争气,生了三个孩子,这难道是他的错吗? 誉王追了进去,清欢坐在桌子前冷淡地看着他:“王爷还不回,要请万侧妃来接吗?” “本王不走,本王今日要宿在这里。” 还真是不要脸了。清欢冷冷道:“这里不欢迎王爷,我与王爷早在六年前便说的清楚,既然王爷要自欺欺人,我可以再说一次,从此以后,你我夫妻恩断义绝。” “你真如此狠心?!”誉王刚刚还带着几分柔情的面孔瞬间就变了,他一拳砸在了桌子上,桌子瞬间碎裂,清欢却仍然坐着没动。“我以为我说的很清楚,王爷听不懂么?今日我出这院子是为了我的琛儿,王爷口口声声说爱我,六年来又是怎样对待琛儿的?他被养成今天这副模样,王爷可曾关心过他?” “本王知道错了,日后自然不会再纵着他,可是你也不能这样否认本王!”   第十九碗汤(五) 他向来性格高傲,肯说出这样“知错”的话就算是低头了,清欢却冷眼瞧着他:“我不是在和王爷说笑,若是真心喜爱一个人,怎么舍得让她伤心难过,只是想想和别的女子在一起,便要担心她是否会误会,王爷却将此事做得光明正大,理直气壮,还要求我体谅?王爷若是能给我一纸休书是再好不过,若是不能,便让我安静在这院子里待到老死。” 誉王的嘴唇都在哆嗦,他真真算是放低了身段来同她讨好,可她还是如此油盐不进。那张脸上一点温情与柔和都没有,显得他是那样自作多情。可要他放弃也真真是不能,哪怕他用了六年时间和另外一个女人恩爱想让她嫉妒,最后的结果却是让她更加厌恶他。“本王……” “娘!” 可爱的小团子如同一颗小炮弹冲向了清欢怀里,身后跟着小脚的苏嬷嬷还有丫鬟们,小世子仰着小脸:“娘我想要摘桃子!” 清欢的院里种了些果树,桃树上已经开始结果了,只是小小青色的扭子。清欢弯腰把小世子抱起来,让他坐到自己腿上,觉得这小孩儿不打人骂人的时候还是有几分天真可爱的。“等到桃子熟了,娘带你去摘。” 小世子欢快地拍着小巴掌,从头到尾没把誉王放在眼里。他不喜欢这个父王,因为齐钰总是在他面前炫耀父王今天夸了他什么给他买了什么还抱了他巴拉巴拉……偏心的父王他才不想要呢。 但小孩子哪有不想要疼爱自己的爹娘的,小世子总是听人说自己有娘,可是从来没见过,只知道苏嬷嬷是娘身边的人,今天见到了,虽然挨了打,但小世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高兴,哪怕挨打,也高兴。 “琛儿日后就和娘住一起,好不好?” 小世子大声道:“好!” 清欢笑了笑,誉王瞧着她温柔的笑脸不是给自己的,心中疼痛,想到六年前他纳万氏入门时所发生的一切,脚下竟像是有千斤重,一步都迈不开。半晌才哑声道:“日后你不会再闭门不出了吧?” “琛儿要读书练武,自然不会。” “好。”誉王点点头,“本王明天再来。” 说着转身走了,只是脚步缓慢,可能还在幻想清欢会叫住他。清欢眼底露出嘲讽,低头亲了亲小团子白嫩嫩的腮帮子,小孩子真是太可爱了,尤其是长得漂亮又听她话的。 等到誉王走的看不见人影了,小世子才问:“娘,父王他为什么会来?他不是跟万侧妃还有齐钰他们才是一家子吗?” “这话谁跟你说的?” “齐钰啊。”小世子理所当然地回答。“他说我没爹疼,有娘生没娘养,还老是在我面前臭显摆,哼,我才不稀罕他娘当我娘呢!” 清欢心想,幸好万侧妃对小世子实行的是捧杀,要是真嘘寒问暖当亲儿子照顾,那麻烦才大了呢。想到这里,她亲了亲小世子胖嘟嘟的腮帮子。“以前是娘不好,琛儿原谅娘好吗?” 小世子乖乖地说:“好吧,那娘以后得对我好点。” 清欢笑着摇摇头:“那是自然。” 小世子望着娘亲美丽的笑脸,心里别提多开心了,然而他很快就意识到这是个陷阱……此刻他娘笑得多温柔多宠溺,日后就证明了她有多狠心。 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后,第二天早上小世子还以为自己是做梦了呢,他夜里很久才睡,就是害怕一睡着娘就不见了。此刻他睡得正熟,突然有人掀开了他身上的凉被,还拍了拍他的小屁股。 清欢把小世子的裤子脱了下来看看,红肿的地方已经好了,她下手虽然重,但小世子认错后就算了,苏嬷嬷昨晚唠叨一晚上,说怕小世子给打坏了。清欢心想,好歹我现在也是小家伙的娘,难道真能下手那么狠?到底他们娘俩在下人的眼中都是个什么形象啊? “琛儿,起来了。” 小世子嘟哝一声,翻个身继续睡。纵观他六年的人生,从来没有过早起的时候,他喜欢睡觉也爱赖床,下人们不敢管他,万侧妃不管他,久而久之就养成了这么个懒惰的性子。而且起床气还特别大,要是谁敢打扰他睡觉,他醒过来能活活把人抽死! 这下被人拍了小屁股又捏了小鼻子,气得他瞪大眼睛,习惯性地就要打,小手却被攥住了,娘亲温柔又不失威严的声音传来:“琛儿,这是要打娘吗?” 小世子吓了一跳,瞬间吓醒了,立马扑到清欢怀里。他从不与下人亲近,因为那些根本算不上是人,可说也奇怪,和娘没见过面,可是他就是很喜欢她,虽然她揍了他!“娘~~~” 童音娇软稚嫩,清欢被萌的不行,抱着小人儿坐在床上,浅夏端来水盆,她就亲自给小世子擦脸擦手,又让他漱了口,再穿衣服。全部亲力亲为,不让别人动手。 早餐是难得的丰盛,清欢特意塞了一颗丹药到小世子嘴里,看着他像是吃糖一样嚼吧嚼吧咽下去,两边的小腮帮子因为塞满了食物变得像只小仓鼠,真的是……这孩子长得太好了,而且又很依赖她,清欢觉得两人之间有缘分啊。 这颗丹药是她空间里的,也是曾经在女鬼凉雪的世界里攒下的,那个世界里师父和师兄们死后,她一人行走天下,炼了不少丹药。房里的香炉有问题,她倒是不怕,但小孩子身体弱,要是伤了哪儿清欢可舍不得,恰好有辟毒丹,就塞给了小世子。 她还有巧克力跟奶糖呢,小肉团子这么可爱,她想把所有好东西都给他啊! 小世子原本打算早膳后就去玩个天翻地覆,然而却被清欢赶到院子里蹲马步,他小小年纪哪里吃过这样的苦,可是又不敢乱动,因为娘说了,要是乱动就揍他的小屁屁。想起昨日的痛楚,小家伙乖乖在树荫下蹲起来。 誉王本来是想来陪妻儿一起用早膳的,结果发现来晚了,因为人家娘俩早就吃完了,他讷讷地看着小世子在树荫下蹲马步,一张小脸上全是汗,脸蛋儿涨得通红,泪珠在眼眶要掉不掉的。心疼的求情:“沁水,琛儿还小呢,哪能蹲马步?还是算了吧,等他长大一点再……” “以前都不见王爷关心琛儿,今日怎的如此慈爱,莫不是太阳从西边升起了?”清欢开启嘲讽技能,誉王被噎了一下,不说话了。 蹲了一炷香马步的小人儿被告知可以结束的时候,走路都扯着胯,像只小螃蟹。清欢忍着笑,把他抱到怀里给揉揉腿,又擦汗擦脸,然后端过微凉的酸梅汤喂他。小孩子有奶便是娘,有的吃的就不哭了。 誉王……基本上就是隐形人一样的存在,反正清欢跟小世子是有志一同的当他是死人不理会。清欢柔声哄着小世子,告诉他蹲马步对身体好,还悄悄说要教他功夫,让他以后可以偷偷去揍齐钰而不被人发现。 小世子跟齐钰那可是死对头,一听就点头如捣蒜的答应了。 喝完酸梅汤,被娘抱在怀里亲亲热热了一会儿,小世子的噩梦再次来袭。 誉王眼巴巴跟在后头,见清欢拿出三字经给小世子启蒙,连忙讨好道:“本王已经让人请了先生,到时候就专门来教导琛儿,练武之事本王可以亲自教他。” 清欢扬眉看了他一眼,心道,难道我教的还不如你?这是她的小团子,自然要她来教。誉王这种连人品都有待商榷的家伙可别把好好的孩子给教坏了。 可能是因为清欢是娘亲的缘故,小世子一开始读书习字还有点兴趣,可是慢慢地就烦了,清欢好言劝说怎么也不听,一开始是耍赖,后来就是在地上打滚,无师自通哭得提泪横流。 看得誉王脸色铁青。 在地上滚来滚去哭得差不多了,小家伙用手捂住脸偷偷从指缝中看向清欢,却听他娘问:“哭完了?” “哇——我不要读书不要练字!我要去爬树去放纸鸢吃好吃的!娘你坏!你坏!” 清欢脸色微微一沉,那股气势也不知是哪里来的,竟连誉王都被吓得动弹不得,更别提在地上打滚的小家伙了。她说:“起来。” 本来还想再哭闹的小家伙瞬间不敢了,乖乖起身走到清欢面前,见她伸开双手,正要扑进去,却又发现自己满身尘土脏兮兮的,不想弄脏娘亲衣裳。但清欢却先一步把他抱到了怀里,然后带他到书桌边写了几个字,问:“认识吗?” 小家伙诚实地摇头,一个都不认得。 “娘刚才教你的你会了没有?背给娘听听”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一板一眼背的没有错处。 清欢早就发现这小东西虽然顽皮淘气,但聪明得紧,记忆力特别好,可光聪明是不够的,过刚易折,小世子又被刻意惯成了无法无天嚣张骄纵的性格,想完全掰过来,任重道远呐。   第十九碗汤(六) “那你会写吗?” 小世子摇摇头:“不会。” 清欢看着眨巴着一双大眼显得分外无辜的小肉团,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但她看得出来小家伙挺记仇,吃软不吃硬,于是柔声问道:“那你不想会写吗?” “不想。” 誉王在后头等着看着娘俩作妖,黑眸眯起,心想,不想写,打一顿就好了。他对教育小孩子也没多少经验,齐钰都是万侧妃在教,誉王知道万氏对齐钰的学业是非常看重的,所以要求也极其严格,齐钰虽然五岁,但很刻苦努力,认得字已经很多,可一个大字不识的齐琛比起来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本来誉王对苏沁水的印象就是倔强固执,所以他想当然的认为清欢会指责小世子然后逼迫他学习,大多数爹娘都是这样。 可谁知道清欢非但没有逼小世子,反而撒开了手:“那好吧,你玩儿去吧。” 誉王险些拍桌而起!这叫什么话?怎么能他不想学就不学?必须学! 小世子不敢置信地问:“真的吗娘?我可以不用学了吗?” “真的,你去吧。”清欢轻轻推他一把。 小世子迈开两条小短腿,哒哒哒跑了两步,突然又迟疑地回头看了一眼,却见他娘将身子背了过去,肩膀还微微抽动着。小肉团磨蹭着,慢慢地朝清欢面前蹭过去,然后才看见他娘哭了。眼泪一滴滴从眼眶往下掉,那伤心欲绝的样子连他这个六岁小孩都感觉得到。“娘……娘你为什么哭啊?” “没事儿,你玩儿去吧,待会儿娘让苏嬷嬷给你准备点心,玩累了你就回来。”清欢说着,将面前的书本合上,慢吞吞地想要起身,眼泪却一直没停。 从没见过人哭的小世子慌了,他才有娘,绝对不能让娘哭!于是他想都没想就抱住清欢大腿:“娘!娘我不去玩了,我会好好读书习字的!” 清欢摇摇头,抽泣道:“不行,你想玩儿就去玩儿吧,娘不能让你做你不喜欢的事情。每个孩子都是不一样的,我不能因为齐钰爱读书,就逼迫我的琛儿也要读。好啦,你去玩儿吧。” “我、我喜欢读书!我也喜欢的!”小世子握起胖嘟嘟的小拳头,“娘我读给你看!”说完,奋力爬上清欢的膝盖,坐在她腿上,认认真真地按照先前清欢教的练起大字来。 练字是非常枯燥的,尤其还是对小孩子而言。清欢亲了亲小世子的肉拳头:“琛儿真乖,娘最喜欢琛儿了。” 小世子小脸红红,努力握着毛笔开始鬼画符——简直惨不忍睹,一个不小心还把墨水弄的满身都是,最后练完几张纸,整个人就变成了小花猫。 誉王觉得自己的存在是多余的,因为清欢的态度很明确,你来,我不赶你,但你也别想我理你。他默默地看了会儿,出声指点小世子哪里哪里笔力不够,哪里哪里需要勾提……尽数被无视。这对母子根本就当他不存在,谁也不理他。 清欢心道:需要你来教吗,哪里凉快你滚去哪里吧! 从这以后,小世子的一切清欢事事亲力亲为,誉王要给小世子请先生她都拒绝了,虽然誉王也很奇怪为何在进府前只是出身普通的王妃为何能有自信教导小世子,但他一心讨好,也就没有再问。反正在他看来小世子学的好不好不重要,因为他已经有一个出息的儿子了。 至于万侧妃就更高兴了,她的儿子现在深受先生夸赞,两个女儿也出落的标致,她还特地请了嬷嬷来教导女儿们,以期日后能让她们成为最炙手可热的贵女。万侧妃心里有数,以后王爷是要当太子甚至当皇帝的,那她的女儿就是公主,可是只要有小世子在,嫡子的位子就轮不到她的儿子坐。对于王妃愚蠢地不让府里给小世子请先生反而要亲自教导一事,万侧妃各种拍手称快,好啊好啊,让王妃继续教下去,还有王妃院子里的熏香,久而久之,最好这母子俩能一起下黄泉! 他们不知道的是,小世子在院子里过得可开心了!他慢慢地发现,只要自己认真把娘交代的功课做好,那么想怎么玩都可以,甚至还有娘陪着玩!不仅如此,娘还会做好多好多好吃的,他真想一辈子跟娘住在一起! 受清欢的影响,小世子暴戾的性子逐渐有了好转,隐隐朝扮猪吃老虎的方向发展。以前齐钰在他面前显摆点什么他会立刻大发雷霆,甚至不顾颜面跟齐钰大打出手,然后在万侧妃的眼泪攻势和花言巧语下,父王就会罚他,为此小世子暗地里不知吃了多少闷亏。可他脾气倔,从来不解释,仇都记在心里。 但跟娘在一起就不一样了,娘不仅教他功夫,还教他怎么反击算计齐钰,既让齐钰吃亏,又让他有口说不出。久而久之,小世子发现,比起干脆利落地上去跟对方互殴,让对方疼的同时自己也难受事后还要受罚,他更喜欢暗地里坑齐钰让他哑巴吃黄连,看着齐钰倒霉又不知该找谁泄愤,小世子的心情每天都倍儿好! 唯一让他不高兴的就是那个讨厌的父王老是来骚扰他们,一来就找娘亲说话,恬不知耻的样子真恶心。 清欢没有刻意灌输小世子誉王是个混蛋的想法,这纯粹是小世子自己感受得来。他慢慢懂事了,也就逐渐明白父母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小世子可不明白了,就为了万侧妃那么个假惺惺只会装可怜的女人,父王就抛弃了娘,非要娶她入门? 眼光太差,这是其一。 其二,不信任他们娘俩,还总想让他们娘俩委曲求全,这让小世子更恶心这个爹。 反正他对感情的态度洒脱得很,宁缺毋滥,娘说了,他以后会遇到世上最好的女子,在遇到那个对的人之前,跟任何人在一起,不仅是侮辱了自己,也是侮辱了那个还没有出现的妻子。 清欢一直保持着闭门不出,将誉王妃的荣耀都让给了万侧妃。她的儿子足够出色,她就不能再出挑了,皇帝本来就不喜欢她,难保会因为她毁了小世子前途。于是清欢的日子过得非常宅,一年到头不出去几次,皇宫内宴她也从没去过。 她只要待在自己院子里,给小肉团出谋划策就已足够。小世子聪明绝顶,一点就透,清欢完全不担心万侧妃能伤到他,更别说有她在了。 每年中秋、端午、重阳、元旦还有皇帝的寿辰,是要摆宫宴的,但清欢从未出现过。皇帝固然不想见到她,她也不想成为别人的眼中钉,然后让人把目光集中到小世子身上来。他们母子俩只能有一个优秀,既然她选择了沉寂,势必就不能让任何人阻挡小世子发光。 再说了,年年宫宴,誉王从不带她入宫。一是因为清欢身份低微,和其他王妃一比未免相形见绌,二则是万侧妃舌灿莲花极擅交际,虽是侧妃之位,但在外人眼里,她才是正妃。也是为了给万侧妃的娘家面子,除了这名义上的正妃二字,清欢更像是被他金屋藏娇的佳人。 这位佳人对他冷若冰霜,从不主动与他讲话,也从不让他接近。但随着时间过去,万侧妃貌美如花的容颜也微微有了衰败,他的沁水却愈发的美丽动人,一举一动都充斥着时间沉淀的韵味和出尘,誉王愈发迷恋,愈发后悔当年,也愈发想要和清欢重归于好。要不是小世子守得紧,他连半夜爬床的事儿都干得出来。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结发夫妻,曾经有那样一段深情的时光,难道她还能跟他怄一辈子的气不成?誉王就是这么想的,先生米煮成熟饭,最好能让她再怀一个,那样他也就不愁她不原谅他。 他自以为很贴心,再没纳过侧妃或是妾室,也没再让万侧妃有孕,所以直到小世子十四岁,膝下也只有四个子女。 小世子近年来平庸得很,没再做什么伤天害理草菅人命的坏事,却也没什么地方出挑——哦,他长得特别好看,比皇室任何一人都好看。 也许是讨好他娘讨好习惯了,小世子嘴巴特别甜,齐钰为此愤愤不平,他努力读书上进,在国子监表现优异,也不过换来皇祖父偶尔一句夸赞,可齐琛凭着一张漂亮的面孔和嘴甜就让皇祖父皇祖母对他爱到了骨子里,连带着对王妃的观感都好了许多! 真是不公平!齐琛没有任何真才实学,凭什么靠着脸就压在他头上?! 这他就不明白了,齐琛虽然在外头表现的没什么本事,成天只知吃喝玩乐,但架不住他长得好看又懂得揣测圣心啊!这也不是凭空学会的,自打稍微长大一点,天资聪颖的小世子就看出来每次他想偷懒他娘就哭是装的了! 也就是说,他不仅聪慧,而且极其敏锐,对旁人的情绪反应极快。皇帝也是人,顶多是比旁人会掩藏罢了,他连他娘的情绪都能猜透,更何况是皇帝? 再说了,皇帝身边从来不少忠臣,人人都只会觐见,儿子和孙子们都非常敬畏他,可不就是需要一个开心果么?   第十九碗汤(七) 万侧妃也恨小世子在皇帝面前很受宠爱,但一想到小世子文不成武不就,心里也就开怀了。嘴巴甜长得好看又有什么用,小世子跟王爷关系并不算好,她的儿子却文采斐然,在京城才子圈中都很有名气。万侧妃是把齐钰当太子在养,因为在她看来,未来的皇位肯定是属于誉王的了,那么齐钰跟齐琛两个人相比谁比较适合做储君,还不是一目了然的么? 因为少了那个正妃的身份,所以万侧妃一定要齐钰在任何地方都胜过齐琛。 小世子可不在乎这个。他娘说了,自己过得开心最重要,要是仅凭自己过得好就能让讨厌自己的人如鲠在喉,那简直睡梦中都会笑。齐钰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小的时候两人打起来还不分胜负,现在,哼哼,他一根手指头都能将齐钰戳扁。 万侧妃心心念念把他们母子当成敌人,就为了父王的宠爱,可齐琛跟清欢都看得透彻,誉王再宠爱谁,那颗心也不是真诚的,他心里最想要的就是那个位子,近年来皇帝身体愈发的差了,估计活不了几年,这会儿王爷们都开始蠢蠢欲动了呢。 皇帝实在是活得太久了。誉王是他的第二十六子,今年也三十几岁了,更别提身为庶长子的秦王,已是年过半百!皇帝儿子多,孙子也多,齐琛估计皇祖父自己都认不全所有的儿孙。所以他才要做最讨皇祖父喜欢,又最不容易让人忌惮的那个。假以时日,不管父王能不能坐上那个位子,他都能保全自己和娘。 王爷们动作频繁,连带着世子们也想方设法在皇帝面前露脸讨好,但皇帝却始终淡淡的,对谁都一个样儿,除了对嘴甜的齐琛以外,没有特别看得上谁,也没有特别看不上谁。 对于齐琛皇帝是发自内心的喜爱,他觉得这么多儿子孙子里,只有一个琛儿最得他心。再加上琛儿的母亲是普通民女,皇帝也无需考虑琛儿背后是否有世家支持,所以也乐意宠着惯着,乐呵呵在,在齐琛面前那就是纯然的普通祖父的样子。但与此同时,皇帝对清欢有些不满,认为她自私毁了琛儿的前程,都十四岁的半大少年了,连个先生都没请过,吃喝玩乐倒是一等一的精通。 连带着对誉王都觉得不靠谱。誉王是他看中最适合的继承人,在所有剩下的还活着的儿子里,誉王最乖巧听话,也最有胆识有能力。但皇帝觉得自己还能再活个几年呢,没那么容易死,所以并未打算立太子。他这一生立了三个儿子做太子,最后他们一个被圈禁,一个英年早逝,还有一个儿女情长到甘愿诈死也不愿留在这“冰冷的皇宫”里。 皇帝冷笑不已,沉湎于儿女情长,算什么男人!想到那个民间儿媳妇就老是念叨着一生一世一双人,还不许誉王纳侧妃,性格倔强,皇帝就担心琛儿被他娘也养坏了,于是经常在齐琛面前灌输男人三妻四妾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要为了儿女情长不顾前程,像他娘那样就要不得,等到以后出了头,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齐琛每次都四两拨千斤的应了,但皇帝看得出来他并没听进心里去。其实他生性多疑,要是齐琛真唯唯诺诺点头表示记住了,他反而觉得齐琛心中有鬼,现在齐琛又应了他,表面功夫做足了,却又并不往心上去,皇帝就松了口气,觉得这孩子孝顺又死脑筋,跟其他的孙子都不一样。 他年纪愈发大了,这人一老,就盼望着含饴弄孙颐享天年,皇帝舍不得这个位子,但又想尝尝寻常人家的生活,齐琛的表现简直就是挠到了痒处。换做十年前,皇帝才不会如此轻易被打动。 但谁叫齐琛有个厉害的,早已把皇帝分析透彻的娘呢。再加上齐琛聪明勇敢,娘俩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皇帝看得清清楚楚,揣摩到了皇帝的每一个想法,知道他每一种情绪。 清欢在房间里做衣服,她没有刻意去灌输给齐琛什么东西,只是把自己曾经当皇帝治国平天下的经验还有一些观点与他交流过。齐琛是个聪明的孩子,如今他唯一欠缺的就是经验。假以时日,给他机会,他会成为那条腾飞的龙,不比任何人逊色。至于齐钰,那又算得上是什么东西,哪能跟齐琛相提并论。 她教出来的孩子,自然比谁都好。 “娘!” “琛儿回来了?过来,看看这衣裳合不合身。” 齐琛乖巧地展开双臂穿上月白长袍,年纪尚轻,五官尚未长开,还带着稚气,但仍然称得上是玉树临风。虽然齐琛没什么才名,但靠这一张脸已经闯出了名号,谁不知道誉王世子生得是丰神俊朗,秀美无双,不知是多少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有他出现的地方,便是第一才子都难以望其项背,就凭着这一张脸出尽了风头。 “娘,你说的太对了,我的贺礼是皇祖父最满意的。”齐琛嘻嘻一笑,看着他娘摸了摸哪里不适合,又乖乖脱了下来。 “那是自然,他老人家上了年纪,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你那些皇叔皇兄送上去的,都是他老人家当年玩剩下的。你平日不爱读书,最不喜文墨世人皆知,如今你刻苦三个月为他写了一幅万寿图,心意最诚,又恰好对了皇帝想要万寿无疆的心愿,他能不满意么?”清欢用炭条在衣服上做了个记号。“这阵子敌国来犯,边疆的黄大将军苦战半年节节败退,结果这寿辰又办得那么铺张,皇帝正愁没人撒气呢。你若是也去寻个价值连城的东西进献,保不准他心里怎么想呢。” “娘说的是,今晚皇祖父除了看到我的万寿图稍稍展颜之外,其他贺礼他照章全收,但却是面无表情的。”说着,齐琛又道:“娘,有吃的没有,孩儿腹中饥饿,方才在皇宫可没吃多少东西。皇祖父不动筷,谁都不敢吃。” “有,苏嬷嬷已经去小厨房拿了,你坐在那儿稍等一会。” 母子俩又说了几句闲话,这八年来,不管是齐琛还是清欢,都是深居简出决不和万侧妃母子照面,誉王仍然会时常过来,哪怕受的全是冷脸也很执着。 “秋闱快到了,你跟皇帝说了你的请求了吗?”清欢问。 “说了,皇祖父答应了。”齐琛笑笑,有点自信,又有点嘲讽。“他恐怕是觉得我没什么本事,是去自取其辱呢。” “他为人多疑,对你却还算不错,也不枉这八年来温水煮青蛙的讨好了。”清欢笑笑,摸摸齐琛的头,“我儿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母子俩打着哑谜相视一笑。 这件事除了他们娘俩还有皇帝及皇帝的亲信以外谁都不知情。齐钰虽然有才名,但他的目的只是要给万侧妃争气,碾压齐琛,为的是誉王登基后那个储君的位子。所以每天除了吟诗作对之外,便是踏青交友,可以说是友人遍天下,还得了个小孟尝的称号。 半个月后,皇帝坐在金銮殿上,随意翻看着入了殿试的考生名册。虽然他答应了齐琛改名换姓参加科考的请求,但那不过是个慈祥的祖父随意让孙儿玩,皇帝可是压根儿不信齐琛能考出个什么名册来。他让心腹给办了这事儿,没通知任何人,所以齐琛乔装改扮进去考试后,没有任何人知道他是大名鼎鼎的美男子誉王世子。 皇帝之后就没关注这事儿,也是不想让心爱的孙子面子上难看。但是到了这一步,皇帝其实还是希望齐琛能一鸣惊人的。 然而他选择从最后一页开始看,看着看着都没找到那个名字,皇帝叹气了,翻到最后几页的时候已经没力气再去看,他最喜欢的孙儿却是个草包……这让他很伤心。 但不可否认的是,虽然齐琛是个“草包”,却仍然从皇帝这里为誉王争取到了很大的机会。因为他,皇帝已经在考虑由誉王登基了。 随意让总管太监念名字,结果念了第一个皇帝就傻眼了:“把册子给朕!” 他抓过来前前后后仔仔细细的看了好几遍,又揉了揉眼睛,确定那排在第一的,就是他孙儿的化名戚望深! 齐琛进殿,恭恭敬敬地给皇帝行礼,看起来人模人样的,结果一抬头就露出笑容,让皇帝又好气又好笑,但又止不住地骄傲。他可一下手没伸,阅卷的官员也都是他的人,不可能知道齐琛的真实身份,汇聚了天下才子的秋闱,结果他的孙儿拔得了头筹! 皇帝想都没想就对着齐琛招手:“你这小兔崽子,过来!” 齐琛嘿嘿一笑,顺手划拉划拉剥去脸上用来伪装的肉皮,大步跑到皇帝身前,分外得意:“皇祖父,琛儿不赖吧?” “不赖不赖,誉王养了个好儿子!”皇帝开怀大笑!   第十九碗汤(八) 齐琛趁热打铁:“皇祖父,孙儿还有一事想求皇祖父恩准。” “说吧,你这样有出息,皇祖父什么都答应你!”皇帝脸上连日来没有散去的阴云终于好了些,他看着齐琛,真是越看越喜爱,连带着对誉王的评价也更好了。到底是他属意的新帝人选啊,和其他儿子比起来不仅能力要强,连儿子都生得好。 向来对出身普通的誉王妃看不顺眼的皇帝终于觉得这个儿媳妇不是那么的一无是处了,至少她生了个好儿子。 “孙儿想要从军,去边疆。” “你说什么?”皇帝顿时大怒。“那是你一个小孩子家能去的地方吗?!” 旁边的总管太监叫苦不迭,这些日子因为黄将军连连败退失手数座城池,皇帝正在暴跳如雷的时候,可现在誉王世子居然敢在这当口上提这个,这、这这这这不是存心找茬儿叫皇上心底不好过么! 齐琛却毫无惧色:“孙儿今年已是十四岁,寻常人家的男儿早已成家立业考取功名,孙儿却仰仗皇室之名,心中实在有愧,求皇祖父恩准!”说着,跪下重重扣头。 “就在京内不好吗?你看看你那些兄弟,哪个不是这样过的?偏你就心中有愧!”皇帝被气得胸脯起伏不定,恨不得把这熊孩子揍一顿。 “皇祖父您就让我去吧!”齐琛哀求地望着皇帝,“孙儿求您了!” 皇帝定央央地盯着齐琛看了好久方才问道:“你为何非要去边疆不可?弃文从武,你可曾学过功夫?读过兵书?什么都不通,你去边疆是去捣乱的吗?” 齐琛正色道:“孙儿熟读兵书,功夫虽然说不上高深,却也勉强能够自保,只求皇祖父给孙儿一个表现的机会!孙儿不愿意像他人一样留在京城等待子荫,诚然,有皇祖父的庇佑自然是好,但孙儿仍然想凭自己的本事让天下人刮目相看!” 皇帝望着齐琛,看到这孩子眼底的豪气和坚持,不知怎地就想起了年少时意气风发又心怀天下的自己,半晌,他挥了挥手:“你先下去吧,容朕考虑考虑。” “是,孙儿告退。” 回到王府的时候恰好遇到正跟一群友人吟诗作赋刚回来的齐钰,两人关系从小就不好,水火不容,只是近些年齐琛早就不跟齐钰继续玩了,针锋相对什么的太幼稚,齐钰连做他的对手都没资格。成天只知道吟些酸诗算什么本事,好男儿志在四方,像齐钰这样的妈宝齐琛根本不放在眼里。 但齐钰却不肯这么放过他。见齐琛要跟自己擦肩而过,他使坏地伸出一只脚想要绊倒,结果齐琛却恰好踩在他的脚背上,他力气大,齐钰登时倒抽了口气疼的脸色发白,齐琛却做出一副惊讶的样子:“不好意思,我没看见。” “……大哥这是打哪儿来啊?”齐钰忍住气问道。 “你猜。”齐琛对他露齿一笑,转身走了,把个齐钰气得抓耳挠腮恨不得能把齐琛抓过来狠揍一顿。他就不明白了,小时候跟个炮仗样一点就着的齐琛怎么就变成了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不管自己怎么刺激怎么找茬儿,他都不回应,这让齐钰很纳闷,同时也很愤怒。 他就不信了,扳不倒齐琛! 齐琛到底去哪里了,很快,世人皆知。皇帝特许齐琛乔装打扮以戚望深的化名参加秋闱名列榜首的事情让整个京城沸腾起来!大家都知道誉王世子生得是貌赛潘安,丰神俊朗,但他除了长的好看之外……其他的众人都不了解,反正和誉王的二少爷比起来,才名上是差远了!二少爷齐钰不仅才华横溢,而且交友遍天下,素来有小孟尝的称号,准确点来说,所有人都认为齐琛是个绣花枕头。 长的好看没错,但没真才实学,肚里没货。 可现在他居然高中状元! 就在这个消息还没有被人完全消化的时候,宫里来了道圣旨,封誉王世子齐琛为扬威将军,不日远赴边疆,接替正在苦战屡战屡败的黄将军! 前一个消息让万侧妃恨得牙痒痒,后一个却让她仰天大笑!齐琛那小子,毛都没长齐,竟然被封做将军,还要带兵打仗?!他能打什么仗?不丢人就不错了!皇上是因为黄将军屡败因此病急乱投医了吗?万侧妃希望齐琛能死在战场上别回来,或是吃个败仗狼狈逃回,到那个时候她倒是想看看,齐琛还能不能在皇帝面前百般讨好? 誉王对此也呈反对态度。他都没上过战场,他的儿子才十四岁,弱冠礼还没到,就要领兵?他兵书读过没有?!再说了,一个小将,没有丝毫心腹,难道他以为军营是誉王府可以随意掌控吗! 然而皇帝下的圣旨谁也不能置喙,不仅不能置喙,他们还必须谢恩。 有人担心有人幸灾乐祸,清欢却很淡定,她早给齐琛把行李都收拾好了,齐琛什么不缺,就缺经验,等到他上了战场历练下来,到时候会有多出色! 齐琛走的那天清欢没有去送,皇帝却亲自给齐琛践行,他也不知道自己做的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只是朝中武将,能派出去的全去了,但却没有一人能抵挡敌国进犯,甚至屡屡失败。眼前的少年如同烈日执着而勇敢,充满希望,皇帝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 齐琛就这么走了,带着他娘给做的几套衣服还有一大包巧克力跟奶糖。 齐琛走后,终于没人打扰了,誉王终于开始了他的爬床计划。说起来他也有十四年未曾碰过清欢了,虽然万侧妃仍旧貌美,但和清欢比起来却要差得远,他每天看着清欢便觉得心痒难耐,如何能不想将她收入囊中。 只是从前齐琛住在院子里,他一靠近清欢,那小兔崽子就很戒备,现在这拖油瓶一走,誉王相信自己很快就能把清欢拿下。 是夜,誉王沐浴焚香打扮好之后就来到了清欢的院子,一进门,发现她正斜靠在床头读书,眼神专注,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动人的香味,是她惯用的熏香,就是味道有些浓。 “王爷深夜来此,有何贵干?”清欢放下书,淡淡地问。 誉王露出俊美的笑容来,虽已年过而立,但他仍然是个非常好看的男子,眉眼英俊,鼻挺唇薄,是众多王爷中长相最出色的一个。如此也不难想象,综合了誉王和苏沁水两人的基因,齐琛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本王想你了。” “这么多年了,王爷第一次想我?” “自然不是,沁水——”他伸手想要抱她,却被清欢躲开,“王爷自重。” 誉王突然就有些微恼:“我抱我的王妃,夫妻合欢乃是天经地义,你为何总是对我冷若冰霜?” 清欢问:“王爷是忘了十四年前我说过的话了么?这些年我以为王爷明白了。” 誉王知道她是指那日她分娩前对他说过的话,夫妻两人,自此恩断义绝。他摇头不信:“你只是在闹脾气而已,难道我这些年来表现的还不够吗?我再没让万氏有过孩子,我只想要你给我生的孩子,就像是琛儿那样!” “王爷是没给万侧妃孩子,但每个月都有二十日宿在她院子里不是?”清欢仍旧冷淡地看着誉王。“还是王爷以为我不知道万侧妃给您抬了几个侍妾的事儿?” 说来万侧妃也是用心良苦,自己人老色衰,为了避免清欢重得宠爱,竟然宁可让她娘家去寻些身娇体软正值妙龄的女郎入府服侍誉王。誉王正值虎狼之年,万侧妃稍加撮合,他便半推半就的从了,如今身边已有数名侍妾,居然还敢向她求欢! “那只是——你不让本王碰,本王是个男人,男人总需要发泄,若是你肯伺候本王,本王又怎会宠爱他人?” 哦,合着全是她的错了。清欢懒得跟这个男人说些废话:“王爷请回吧,我要睡了。” 灯下,美人肌肤如玉吹弹可破,那绝色让男人喉咙发干,这么美,却又这么冷淡,上一次碰她都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万氏容颜逐渐衰退,她却比当年更加美貌,誉王早就馋的心痒痒,今夜做好了完全的准备,他怎么可能放弃! 顿时如野兽般扑过去撕扯清欢衣裳,只道:“待到本王疼完了你,自然会回去!” 清欢恼了,她虽然也有需求,但她可不来者不拒。誉王这样的她压根儿都看不上,而且,欲望虽然让人拥有冲动,但在她这里也不过是闲暇时的调味,并不是不可或缺的东西。说起来也是很久很久没有男人敢对她用强的了,誉王他存心找难看。 衣襟敞开,露出里头羊脂白玉般的肌肤还要饱满的沟壑,誉王看得□□上升,直冲大脑,正要埋首亲吻,只觉腿间重点部位一阵剧痛! 男人这里最脆弱。 他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清欢,姿势很不美观的捂住了那里,痛苦的呻|吟着,倒在了地上。   第十九碗汤(九) 清欢那一下可是用足了力气,估计誉王得有一段时间清心寡欲了。他满脑子肉|欲横流,的确需要净化一下。 由于被伤到比较羞于启齿的部位,誉王也没好意思换府医来给他看看,却虎着一张脸钻到清欢床上,非要在她院子里过夜。清欢也不理他,爱睡就睡吧,她这里又不是只有一张床。 第二天早上万侧妃摔了一套上好的青花瓷器,还狠狠扇了身边大丫鬟几个耳光:“废物!一群废物!王爷竟然、竟然在她院子里留宿了!苏沁水这个贱人!”她不是很清高的吗?不是说不会再和王爷和好的吗?! 万侧妃恨得咬牙切齿,是她太心慈手软,不该看在苏沁水一直老实本分不出院子的情况下就没动手,她早该弄死这个女人以绝后患!看来,那药的剂量得加重了! 她伸手把心腹丫鬟招了过来,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话,丫鬟频频点头,很快离开了。 这时候齐姝齐婧姐妹花走了进来,一进来便扑到万侧妃怀里撒娇。万侧妃对他人狠毒,对自己的孩子却是一片慈母心肠,尤其是对两个女儿,真是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恨不得惯到天上去。这两个姑娘,个个生得都是米分雕玉琢美丽动人,虽然差了一岁,但感情却很好。万侧妃想要害人家的儿子,却不许人家害她的孩子,她戒备了很多年,就怕苏沁水对她的孩子出手,后来发现苏沁水是个窝囊废,万侧妃这才放下心来。 齐姝齐婧在万侧妃的洗脑下,对那占了正妃和嫡子名义的王妃母子也是恨之入骨,平日里没事儿就喜欢欺压王妃院子里的下人,她们都觉得要是没有苏沁水母子的话,那她们就是名正言顺的嫡女了,苏沁水出身不好又不管事,何必占着这个身份不放呢? 万侧妃平日里会教导女儿一些管家之术,所以如何陷害苏沁水,让王爷摒弃苏沁水,就成了母女三人共同研究的话题。万侧妃的想法很简单,如今极受皇帝宠爱的齐琛不在,正是除掉苏沁水的好时机,没人会给苏沁水撑腰,即使日后齐琛活着回来了,苏沁水已死,他也找不到证据报仇。 万侧妃真是恨苏沁水恨到了骨子里,她不仅想让苏沁水死,还想毁了苏沁水的名声。 她决定一招制胜。 假称头疼让人把誉王请来留宿,然后勒令眼线在熏香里掺点催情香,再把早就准备好的家丁放进苏沁水的闺房……万侧妃打探的很清楚,苏沁水睡觉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一旁,平时也不需要有人守夜,只要她把人放进去,事后被人撞破,还不是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誉王除了那天晚上能赖着不走之外,清欢再一次开始将院门紧闭,琛儿不在,她懒得跟誉王还有万侧妃打交道。只要他们不来找她的事儿,她绝对跟他们井水不犯河水。 可惜天不遂人愿,她虽然不想惹别人,可不代表别人不想惹她。 “你在往里面加什么呢?” 丫鬟被吓了一跳,手一抖,那香便掉在了地上,啪嗒一声摔成了好几块。她战战兢兢地转过身,却见清欢还带着苏嬷嬷还有其他几人正看着她。 “淡冬!你疯了不成,竟敢对王妃下毒!”微春不敢置信地瞪着慌张的淡冬。“王妃是主子,我们是奴婢,你忘了吗!” “奴婢没有!”淡冬连忙跪下请罪。“奴婢只是想在熏香里加入一些新鲜香料而已,绝不是下毒,求王妃明察!” “你把它吃下去,不出事的话,我就相信你。”清欢看了看地上的碎块。“我这屋子里的熏香都是用纯天然的花露做的,吃不死人。浅夏,薄秋,去帮帮她。” 淡冬惊恐地望着二婢走过来,一个掰开她的嘴,一个将香料塞进来。只消片刻,她便满脸潮红在地方开始自摸,衣衫凌乱,不堪入目。苏嬷嬷气得想要给淡冬几个耳括子,这是何等的用心歹毒!明知今天晚上王爷去了万侧妃的院子,却要给王妃下这样的脏东西!若非她们亲眼撞见,根本不信跟了王妃这么多年的淡冬会做这种事! 其实清欢早就跟她们四人说了,只是苏嬷嬷等人都不敢相信。四大丫鬟里,淡冬生得最美,性子最好最柔,从来都是忠心耿耿,却不知为何会做下这样卖主之事。 微春将准备好的冷水泼在了淡冬脸上,又和其他几人将淡冬扔进装满冰水的浴桶中。冰冷的水让淡冬神智渐渐清晰,她面露绝望之色,乞求道:“王妃,是奴婢鬼迷心窍,求王妃让奴婢速死!” 清欢却只是冷淡地看着她:“事到临头你还不知悔改,说,万侧妃让你带进来的人在哪里?” 她还带人来了?! 苏嬷嬷震惊地瞪着淡冬,淡冬脸上惊愕之色一闪而过,却仍然咬牙死撑。王妃的院子里全是丫鬟婆子,没有家丁,若是出现一个男人,被王爷知晓,那得是什么样的罪名?“你这是要把王妃害死啊!不仅是要害死她,还要毁她的名节!小世子正在边疆打仗,你怎能做出这等事来?!你良心何在?!”淡冬是四大丫鬟里负责每日领取用度之人,想带个人混进来是很容易的。 清欢早就知道是淡冬了,这丫头平时一声不吭,眼神却总是闪烁,又鬼鬼祟祟的,她的熏香专门由她负责,不是她还能是谁?更别提墨泽告诉她的某件事了。“你真以为万侧妃会抬你做王爷的侍妾?” 真是没想到,就誉王这种货色,还有淡冬这样的美人儿暗恋,甚至为此愿意和敌人合作出卖旧主。 “万侧妃不会,难道王妃你就会了吗?!”淡冬面露怨恨。“王妃只因为王爷纳了侧妃便要与他恩断义绝,若是王妃知道奴婢心仪王爷,又会怎么对奴婢?所以奴婢为何不能帮万侧妃?至少万侧妃愿意与我分享王爷!” 她说的字字泣血,清欢差点儿真以为自己成了隔断人家姻缘的刽子手了。她看着淡冬,突然笑了。 这笑容实在是嘲讽与鄙夷,淡冬的脸色青白交错,分外精彩。“你是不是忘了你是什么身份,不过是个卖身契在我手上的奴婢,心这么高,也不怕摔得米分碎。我与王爷只有夫妻之名再无夫妻之实,你若是与我提出,焉知我不会答应?淡冬,你现如今口口声声谴责于我,可是忘了我是如何救你于水火,给你家人生计,让你成为我身边的大丫鬟的?不思报恩,竟还反过怪我善妒,你自己本身如此卑劣,当真是令我心寒。你以为我不知道?这熏香里你下了万侧妃给你的慢性毒|药,想将我和琛儿身子掏空而死!” 淡冬的脸瞬间毫无血色。 “既然你怪我,恨我,我也不必与你客气。苏嬷嬷,她打哪儿来,就送回哪儿去吧,还有她的家人,一并给我赶出去。” “是,老奴这就去!”苏嬷嬷狠狠地瞪了淡冬一眼,转身就走。 淡冬慌了:“王妃!王妃你不能这么做!奴婢的家人是无辜的!他们不知道奴婢做了什么——” “那又如何?”清欢冷冷地看着她。“我对你已是仁至义尽,我本以为这些年你会对我有几分情分,可你是怎么做的?你忘了,你不过是个低贱的奴婢,你既然敢害我和世子,就要有和你的家人一起承担后果的觉悟。” 命人将淡冬拖了出去,打了五十个板子再卖回当年苏沁水救她的地方,只是淡冬不再是如花的年纪,怕是只能做最低贱的妓子了。 “浅夏,带人到淡冬房间去搜,把那人给我找出来。” “是!” **************** 是夜,誉王府突然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就是一片吵闹。万侧妃刚躺下,心里还在为誉王不碰自己感到羞恼,听见这声音眼睛一亮!“王爷,府里怕是出事了!” 誉王睁开惺忪睡眼:“什么……” “您听。” 虽然隔得远,但这吵闹叫嚷声在这里都听得见,隐隐还有人在喊什么走水……走水?!誉王睡意全无,“哪里走水了?!” 很快婢女进来禀报:“回王爷,是两位小姐的院子走水了,下人们正在救火,只是……” 姝儿婧儿的院子?怎么可能!万侧妃一惊,匆匆穿好衣服就跟誉王一起赶了过去。 府里火光冲天,烟雾弥漫,的确是两个小姐的院子,直到进去之后,万侧妃才知道为什么刚才那婢女说话吞吞吐吐欲言又止。原因无他,她的两个女儿衣衫不整,只披了薄衫,还有一个形容猥琐的男子在她们中间,一|丝|不|挂! 这男子万侧妃可太熟悉了,不就是她特意给苏沁水挑的“奸夫”么?! 这、这是怎么回事?! 齐姝齐婧不住地在那男子身上磨蹭,一对貌美的姐妹花这样献媚,哪个男人受得了?偏偏没人敢去阻拦,因为一过去两位小姐就大吵大闹,还威胁要杖毙他们!   第十九碗汤(十) 万侧妃焦头烂额的命人将两个女儿用被褥包起来带到隔壁院子去,然后又恶狠狠地看了那仍在地上滚动的男人,小姐们走的时候,他还主动伸手去拽,万侧妃越看越气,大步上前,啪的一个耳光扇了上去:“你这狗奴才!你竟敢!你竟敢——”她气得险些呼吸不顺,只死死瞪着那人。 夜里这走水闹得是四方皆知,惟独王妃仍然在院子里没出来。王府周围住的不是其他王爷就是朝中大臣,这场火说来也奇怪,火光不大,烟却冲天,因此许多人都上门来慰问,誉王脸色铁青,火还没救完就有人上门了,他们能怎么办?! 第二天一早就在权贵圈里传遍了,誉王的两个千金和一个男人鬼魂导致走水烧了院子!就连皇帝都有所耳闻,把誉王叫进宫里大骂一顿,怪他丢了皇家尊严。誉王被骂的狗血临头,回府后就把气全撒在万侧妃身上。 万侧妃自己都在愁呢!她这两个女儿个个是如花似玉,日后焉愁找不到好归宿?她自然不会让女儿们和自己一样只能做侧室,她的女儿,才貌双全,本来有个好前途,可现在全毁了!她们日后可是公主啊!出了这样的事,她该怎么办?昨天晚上她令嬷嬷检查了齐姝齐婧的身子,都被那狗奴才给破了,可即便如此,把那狗奴才千刀万剐也难消她心头之恨! 好的名声不容易累积,可这得来不易的好名声,随意一点点丑闻就能让之一败涂地!从前经常和贵夫人们聚会聊些近日流行的花样水米分的万侧妃再也不敢出门了,即使不会有人主动提起誉王府发生的丑事,她也觉得别人是在嘲笑她!甚至在府里走动,万侧妃都觉得下人们在背后指指点点!于是短短数日间,万侧妃便杖毙了十几个下人。 誉王也气,他气自己好不容易在父皇面前树立的好形象就这么被毁于一旦,连带着对万侧妃母女也都嫌弃起来,正妃避他如蛇蝎,他不是还有那些年轻美貌的侍妾么?于是整日流连在侍妾院子里不出来,做个缩头乌龟。从前他在外面那是叱咤风云,而现在,他连出门都不愿意。 只有清欢的日子过得好。 万侧妃前几天都在为安慰女儿处置下人忙活,等到她有闲工夫了,才开始思考那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别的她不知道,那个侮辱了她女儿的奴才是她亲自找的,如果不是姝儿婧儿执意要帮忙的话,她绝对不会把这件事交给这两个丫头去做! 结果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苦说不出,她能怎么办?她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就是为了让世人只知道誉王侧妃不知正妃,苏沁水一辈子什么都没做,像个老鼠一样藏在自己的院子里不敢出头,可就凭现在这一件丑闻,她辛苦了这么久的成果就全没了!现在人人提起誉王侧妃,哪会有人想起她曾经才貌双全,是万家的嫡长女,又为誉王诞下两女一子,他们只知道誉王侧妃的两个庶女和一个下人鬼混! 这样下去,非但姝儿婧儿难嫁,就连钰儿的婚事都要受影响!王爷也因此在皇帝面前没讨得了好,誉王府因此遭受了重大挫折,王爷还被皇帝勒令禁足,她也被点名批评了,万侧妃一想起来就气得摔东西,搞到最后,只有苏沁水那个贱人跟她生下来的小贱种没受影响! 如果不是誉王世子高中榜首却又弃文从武主动请缨上战场,那么誉王府估计已经被口水淹没了!所以这么多年下来,她还需要苏沁水跟那个小贱种来帮忙才能维持名声吗? 万侧妃把屋子里的东西给摔了个遍,和友人去江南游学的齐钰得知这个消息大惊,昼夜不停的赶了回来,万侧妃一见到儿子就哭了,虽然百姓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高门世家之间,这些事情哪里瞒得住!现在她已成为众人笑柄,若是只伤到她自己也就算了,还要连累她两个女儿和儿子,她不甘心啊! 齐钰抱着母亲安慰了几句,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万侧妃却不敢回答。她虽然在女儿面前丑态毕现,但在这个未来是要当太子甚至当皇帝的儿子面前一直表现出的是一副慈母模样。她的贤惠她的淑德一直都让齐钰骄傲,否则齐钰也不会屡屡到齐琛面前显摆自己的娘有多好了。所以万侧妃不敢说,不敢说是她和齐钰两个妹妹共同想出的毒计,最后却不知怎的报应在了齐姝齐婧身上。 计策是齐姝齐婧提出的,□□和□□是万侧妃提供的,那个去糟蹋苏沁水的家丁也是万侧妃挑选的,齐姝齐婧非要亲自走一遭去见已经被万侧妃收买的丫鬟淡冬,万侧妃心想历练下女儿,日后嫁了人也知道该如何收拾夫君的妻妾,可谁知道最后会闹到自己身上来啊! 她只好说了几句话糊弄过去,让齐钰以为是那个家丁色心大起狗胆包天,半夜偷偷摸进了小姐院子将小姐糟蹋了。其实这里头疑点重重,但齐钰从来没有怀疑过他娘,于是就信了,宽慰了万侧妃几句。他们的希望现在寄托在父王身上,只要父王能够保持在皇祖父心里的地位,待到日后父王登基,姝儿婧儿便是公主,前朝公主养面首百人尚无人敢置喙,又何谈其他? 万侧妃被儿子这么安慰着,也放了几分心,于是又修书一封去了娘家给父亲万大人,希望万大人能再促进皇帝立储君一事。如今的王爷里,最优秀名声最好的就是誉王,其他都不能成事。即便誉王府出了这等丑闻,誉王的地位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撼动的。在这紧要关口上,多多进谏,皇帝总是要低头的。他老人家身体愈发变差,保不准哪天就要殡天,难道不应该为国之根本着想,早日确立继承人吗? 但是这天晚上,听说王爷又去了新侍妾的院子,万侧妃梳妆打扮一番后,带着贴身的嬷嬷和几个大丫鬟还有一些家丁,浩浩荡荡朝着王妃的院子而去。 清欢正在给齐琛做衣服,她还是第一次这么全身心的去教导一个孩子,看着他从顽劣不堪的小豆丁长成俊秀爽朗的少年,那种感觉,就像是辛苦种下一颗种子,浇水施肥除草样样自己来,所以最后当其盛放的时候也就特别高兴。 她真是有母性啊! 所以万侧妃求见的时候她想都不想就拒绝了。她现在对扮演娘这个角色非常投入,不想见任何没眼缘的人。 可是薄秋去而复返,说是万侧妃非要进来,扬言若是王妃不见她她便砸了这院门。清欢说:“那你让她砸吧。” 万侧妃当然不敢砸,她来找清欢算账的事儿王爷可不知道,要是被王爷知道了,还不知要怎么质问她呢。见清欢不肯见她,她气恼不已,幸好她有先见之明,于是硬闯了进去。 清欢正襟危坐在桌边等着她,冷淡;“你来做什么。” “我来做什么,你不知道吗?”万侧妃一挥手,她的人都退了出去。“接下来的话你应该不会想要有人听到,所以还是让你的丫鬟都出去比较好。” “有什么怕人听的,做亏心事的又不是我。”清欢继续拿起针线,嘲讽地看了万侧妃一眼,边继续缝衣服边问:“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觉不好受吧,我应该表示一下同情吗?” “果然是你做的!” “这话可就过了,什么事是我做的,你有证据吗?”清欢捏了捏手里的细针。“在我看来,不过是害人不成终害己,应该昭告天下,普天同庆啊。” “你——” “我什么?你来我的院子是来兴师问罪来的?”清欢冷笑,放下衣服针线,站起来,她比万侧妃高,气场十足,万侧妃顿时被压得嚣张全无。“你花言巧语蛊惑我的大丫鬟淡冬让她在我的熏香里下了这么多年的□□,可是你没想过,王爷也会经常来吧?他每次来,我都让他进屋坐坐,你以为我是要跟他和好么?你以为你在后宅一手遮天,王爷全然不知?即便是以往不知,现在他也知道了。你的两个女儿闹出这等丑事,他心下已有怀疑,你且等着被他识破吧。” “你胡说八道!” “我怎么胡说八道了?这熏香里的毒只有你才有解药,我倒是要看看,你是救王爷呢,还是不救?” 万侧妃外强中干地瞪着清欢,心里却直打鼓。的确,只有她才有解药,可是她要怎么让王爷服下?又如何解释自己有解药的原因? “你给我下了这么多年的毒,最后不还是要为我解毒?”清欢笑不可仰。“竹篮打水一场空,你看看,你可有一件事办妥了?说你蠢你还不承认,没长脑子心却比天还高,也难怪你人老色衰,王爷便移情别恋了。”  第十九碗汤(十一) “说我,你自己又好到哪里去!”万侧妃最受不得人说誉王不爱她,顿时对清欢反唇相讥。“你口口声声想要一生一世一双人,如今半辈子都快过去了,你可得到了?是我嫁给了王爷做侧妃,是我毁了你这个梦想,你再怎样刺激我也没有用!这辈子你都得被困在这王府里,看着王爷纳入一个又一个美人,痛苦!挣扎!哭泣!你永远也别想如愿以偿!” 说完,好像自以为戳中了清欢的软肋,哈哈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清欢怜悯地看着她:“我的确曾经伤心过,但这份伤心十四年前就已经停止了。从王爷纳你入门那天起,我就与他恩断义绝,再无干系。更何况,这几年他纳新妾,比我更伤心的应该是你呀。毕竟王爷这些年一直在求我原谅,视你如无物,如今我在他心中仍然举足轻重,你呢?和我比起来,你能在王爷心中占据多少分量?” “我、我……” “你比我蠢多了,至少我十四年前就已放下,而你直到现在还沉溺其中,无法自拔。你说,我们两个到底谁比较可怜?那样的男子也只有你看得上,负心薄幸,见异思迁,连一句诺言都不能遵守,你为了这人做了多少错事,毁了你自己,也毁了你的一双女儿。事到如今你还不思悔改,反倒来寻我兴师问罪,你给我看清楚,到底都是谁的错?”清欢步步逼近。“你若是不对我下毒,誉王就不会中毒,你若是没有存心害我,你的两个女儿现在仍然毫发无损,你若是肯安分守己,日后属于你的自然仍是你的。哪怕你肯善待琛儿,我也不会把琛儿养在身边,到处都是捷径,你不肯走,偏要走那最远最崎岖之路,你说,你不是自找罪受又是什么!” 万侧妃猛地抬起头:“你胡说!你都在胡说!明明是你要跟我抢王爷——” “到底是谁要谁抢王爷?我与他少年相识,相恋相守,我为他怀胎十月,他却哄我骗我,在我临盆之际纳新人入门!你可曾知道那种苦?你现在为他抬侍妾,可知十四年前,我深爱他之时,他此举如同在我心上捅刀?我拼死生下琛儿生死未知,他却在和你洞房花烛!你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说你苦?我从来没有跟你抢他,因为从他负我那一刻起,他在我心里就已经死了!”清欢冷冷地推开万侧妃。“你冥顽不灵,难道以为给他挑美人他就会感谢你吗?他那人,嘴上说的好听,却永远做不到,也只有你蠢到如斯地步,不仅用万家给他做了跳板,还要逼自己做个贤德的侧妃!哈哈哈,说来也是好笑,你一个侧妃装什么贤德?左右他都会负你,何不如趁他还要利用万家的时候作威作福独霸于他?你蠢成这副德性,还要与我斗?你瞧,我什么都没有做,什么也没有说,最后咱们两个,苦的到底是谁?” 万侧妃怔怔落下泪来,她眼底迷茫,她把苏沁水当做眼中钉肉中刺恨了这么多年,结果苏沁水却告诉她,她要恨的人是她自己,是王爷?“你、我不信……我不信你说的,我一个字都不信!王爷那样好,你、你不过是因为得不到他在嫉妒罢了!” “你确定我得不到他么?”清欢优雅地翘起兰花指,眼神妖娆。“我只是看不上他了而已。” “他是王爷,你不过是个民女,得了他的垂青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你现在是在打肿脸充胖子,对,一定是的!”万侧妃念叨着,非要清欢承认她深爱誉王,两人十几年来都在争。 清欢简直想要叹气了:“他当年与我两情相悦,许我诺言,终身只娶我一人,但他没有做到。他若是光明正大开诚布公告诉我,他为了那个位子要娶一个能帮助他的女人,我也许能够成全他,但他却选择了以言语哄骗于我。他纳你入门,本可给我一纸休书,放我自行离去,可他鱼与熊掌哪个都舍不得放,既想要真爱,又想要助力,你说,天底下哪能有这样的好事?而你,在嫁他之前便已知我的存在,已知他真爱是谁,你仍选择了这条路,那么你有什么好不甘心的,你有什么要哭诉的?你们母女三人今日名声尽毁,不过都是你贪心不足罢了!你明知道,若是皇帝将皇位传给誉王或是立他做储君,我的琛儿会成为下一任继承人,因此你才害我。别在我面前表现的多么深情了,你的爱掺杂了那么多杂质,你自己愿意唱这场痴情戏,我可不乐意听。” 她字字句句一针见血,万侧妃恍惚间竟忘了自己是来兴师问罪的,她再也听不下清欢对她说的话,踉踉跄跄的夺门而出。临走前清欢还不忘告诉她:“我要是你,现在就赶紧找个理由解释为什么对正妃下毒连带着害了王爷一事,这个时候,王爷估计也查的差不多了。” 果然。 第二天早上就传来了消息,说是万侧妃被禁足三个月,府里一切事宜交由管家处理。清欢怡然自得,她才不会去为一个恶心的男人掌持中馈。万侧妃那榆木脑袋转不动,估计到现在还没想通呢。 誉王来清欢院子的时候又是说了几句好话,言下之意就是现在他还需要万家,所以不能为她处置了万侧妃,但是让她放心,因为他已经从万侧妃那里取来了解药。他还跟清欢保证,待到他得立储君或是登基为帝,到那时定会为清欢出这一口恶气。 清欢心想,我的恶气就是你,你自刎了结最好不过。 昨天跟万侧妃说了一大堆话,要不是因为女鬼沁水她才不浪费口舌,搞的口干舌燥,连到今天早上醒了都还很渴。 没有万侧妃在王府蹦跶找茬儿,清欢的日子更舒心了,齐姝齐婧齐钰的事她不管,反正誉王也不会给她管,在他心里,她除了美貌胜过万侧妃以外,手段出身能力什么的都不及对方,既然如此她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任由誉王继续作妖吧。 因为皇帝身体每况愈下,几位王爷私底下都蠢蠢欲动,誉王也没闲着,只是他被禁足,很多事情不能光明正大的做而已。 待到年关将近,齐琛也走了快半年了。如今内忧外患,王爷们想上位,边疆又正在打仗,已经很久没消息传来了,皇帝估计内分泌失调,迄今身体都不太好,而且头发也不剩多少,掉的差不多要光了。 万侧妃还没解禁,因此此番宫宴,誉王要携清欢参加。 他很紧张,因为清欢从未学过规矩,也不知道进了宫会不会给他丢脸。如果可以的话,誉王不想带清欢入宫去,一是想让她安安静静的过自己的日子,二也是怕她出丑,伤她的自尊心,掉自己的面子。但皇帝特意提醒他要他带上誉王妃,毕竟是为他生下最有出息的孙子的儿媳妇,这么多年下来,再大的不喜欢也该没了。 而且他也想提提清欢的身份,这样的话琛儿也不至于在世子里因为母妃出身低而被人瞧不起。 时隔十四年,清欢头一次打扮的如此隆重。冬季宫装繁冗,满头珠翠戴的她脑袋都觉得沉甸甸的难受,只是那一身雍容华贵的气度却是遮掩不住的,誉王也从未见过她这样盛装,一时竟看得痴了,待清欢下马车的时候他竟主动要去抱她。 好在被她躲了过去,她一点都不想跟誉王有肢体上的接触。 从不露面的神秘的誉王妃也来了!这是大家最好奇的一件事情,这誉王妃到底长什么样啊?据说她是出身最低的皇家儿媳妇,只是当年誉王对其一见钟情,不惜跪求皇帝才得以将其娶为正妃,那肯定是个美人儿吧?只是,就算是美人,也是个善妒的美人啊,谁不知誉王妃好妒成性,多年来闭门不出只因誉王纳了侧妃?再说了,再美的女子,过了一十四年,又能美到哪里去? 怕也是人老珠黄了。 世人皆知皇帝不喜欢誉王妃,此番却特意宣誉王妃前来参加宫宴,难道是想趁着这个机会把誉王妃给废了? 怎么想,这个可能性都很大。 距离上一世见誉王妃也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皇帝坐在龙椅上险些以为自己是看花眼了,他扭头问皇后:“下面那个……是誉王妃?” 皇后也很惊讶:“回皇上,是的。”这誉王妃在她的印象里是美则美矣,却太过外放,性格倔强固执,然而眼前这宫装美人,非但容颜没有丝毫衰老,反而透着令人难以直视的华贵之气!这莫说只是个王妃了,便说是皇后,凭这一身的气度也有人信啊! 皇后的亲生儿子就是曾经英年早逝的太子,她身体不好,就只有那么也个儿子。太子死后,她再也没有所出,这些孙子里,她就只喜欢齐琛。现在见到齐琛的母妃这样出色,也就放心了。“皇上,这样也来,她也不算辱没咱们琛儿,有资格做琛儿的母亲。”   第十九碗汤(十二) “梓童说的是。”皇帝点点头。“如此看来倒也颇有风范。” 誉王从来都是担心王妃会不会给他丢脸,但他万万没想到,今天晚上盛装打扮下的苏沁水会那样雍容美丽,他享受着众人惊艳的目光,凝视清欢的眼神里又多了几分柔情。 他的爱是建立在利益上的。 清欢走动时裙裾不动,珠钗不晃,一举一动都是十足十的大家风范,就连笑容也都恰到好处。可以说那么多王妃里,惟独她最显眼。明明穿的都是宫装,品级相同,但她愣是要比其他人耀眼。 都说誉王妃十几年来闭门不出,为人好妒,可是看起来却并非如此啊。 宫宴渐渐进行到了高|潮,皇帝突然笑道:“今日除了除夕佳节以外,还有一件事情,朕要与诸位爱卿同庆。” 他这么一说完,下面不少人都面面相觑,这……如今内忧外患的,除了过节还有什么好庆祝的?不过仔细一瞧的话今日皇帝的确面上喜色颇多,连带着脸色也好了些,莫非真是有什么天大的喜事不成? 皇帝满意地看着殿内众臣不解的反应,心里特高兴,这事儿除了他跟几个心腹之外无人知晓,恰逢佳节,他也是忍了好几天才把这消息咽了下来直到今天才说。“朕近年来屡次因为敌国来犯忧思不止,黄瑞十战连败,致使十座城池陷入敌国之手,誉王世子临危受命,以弱冠之姿远赴边疆如今已是半年有余,前几日前方传来捷报,沦陷之城池尽数收复,不仅如此,还将敌国主帅拿下并乘胜追击使得敌国君主割让土地并主动献上求和书!你们说,朕该不该高兴?!” 自然是该高兴的!顿时众臣有志一同拜倒在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清欢心想,这跟你个老皇帝有什么关系。 正在这时,太监高声唱到:“扬威将军殿外觐见——” 一员身着银白铠甲的英挺小将,带着战场所特有的凌厉与杀气从殿外大步跨进,对着皇帝重重叩首:“末将拜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笑的只见牙齿不见眼:“好孩子,起来起来,快过来让皇祖父看一看。” 这满殿都是人,他竟然要当着众人的面上演一场祖孙情深。好在皇帝对他虽开始时疑心颇重,但近年来也是真心的疼爱与看重,所以齐琛也很愿意配合。和半年前相比,他长高了,也强壮了,眉眼间隐隐褪去了青涩,战争最能让一个人成长,此刻他哪还有半年前那半大少年的样子,俨然刀剑风霜已让他长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皇帝又与齐琛说了几句话,皇后就把齐琛拉到身边嘘寒问暖了。清欢不经意间看了誉王一眼,这厮双眼发亮面色潮红,神色激动的好像那个被帝后不住夸赞喜爱的少年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他一样。 这是以为有齐琛在,他的储君身份就胜券在握了是吗? 很快地,皇帝便朗声道:“今日除了誉王世子旗开得胜班师回朝一事外,朕还有道圣旨要宣布!” 总管太监立刻双手举起早已拟好的圣旨,尖锐的声音喊道:“誉王世子,扬威将军齐琛听封!” “孙儿在。” 齐琛改了称呼,没有自称末将,也就是说这道圣旨写的是什么他很清楚。事实上捷报传来不久他就回来了,这几日一直跟皇帝在一起,皇帝做的每一个决定他都知道。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帝王继天立极,抚御寰区,莫有不建立元储、懋隆国本,以绵宗社无疆之休者,今于大宝二十三年,授誉王世子齐琛以册宝。立为皇太孙,正位东宫、以重万年之统、以系四海之心。钦此。” 所有人都愣了。 只有齐琛谢恩:“孙儿领旨谢恩。”起身接了圣旨。 众臣都是一个想法,为了这储君之位,众位王爷撕得是腥风血雨你死我活,拼命的表现拼命的拉兄弟后退,结果最后……被一个刚刚弱冠的少年给截胡了?! 谁最呕?清欢亲眼见证了誉王的表情从激动演变成震惊、不敢置信……最后变成了阴郁,但那阴郁之色只是一闪而过,大庭广众之下,他就是再生气也不能说什么,面上还要表现出一副为儿子高兴的表情来。自古以来,哪有儿子还在却封孙子当储君的道理?皇帝这是明晃晃打他的脸呐! 可是那又如何?齐琛文韬武略,又立下大功,如今兵权都在他手上,誉王就是不服又能如何?他心心念念了几十年的龙椅,甚至为此和心爱的女人恩断义绝,如此委屈自己,最后却输给了自己的儿子!一时间,誉王甚至不知该笑还是该哭。 清欢却是纯然的高兴,齐琛心里也是挂念她的,只是碍于环境不好到她身边而已。很快的,她不小心弄脏了衣服,到偏殿去换,便看见齐琛站在殿里等着。清欢打心眼里欢喜,调侃道:“是什么风把皇太孙吹到这偏殿里来啦?” “娘!”齐琛嘿嘿一笑。“您就会打趣我。” “这可不是打趣,是真心实意的感到高兴,你看到你父王的脸色了么?啧啧,五颜六色,分外精彩。你可要小心点他。” “小心父王?”齐琛虽然对誉王没什么感情,心中却也敬他是自己父亲。“不管怎么说我都是父王的儿子,他便是再恼我做了储君,也不会对我怎么样吧?” “那可难说,他为了这个位子都魔障了。十几年来,他付出了那么多,结果一夕之间被你截走,他能不发狂么?可别小看他对那个位子的执着。” 齐琛有点失望:“我知道了,娘。” “这些年来我可从没阻止过他与你亲近,可是他待你如何你也是看得出来的。在他心中,齐钰可比你重要多了,你聪明些,小心着他些。” “娘,您这语气怎么好像在叮嘱我什么?您不会一直在我身边吗?您还要当太后呢!”齐琛不高兴了。“而且我还没找到媳妇,没看到儿媳妇没抱到孙子娘你别这样说话。” 清欢莞尔:“好,记得一定要做个好皇帝啊。” “娘放心吧。” 既然已得封皇太孙,那么齐琛就不会再回誉王府了,东宫早已收拾妥当,他这几日便住在里头,只是皇帝掩饰的紧所以无人知晓。如今他已是名正言顺的下一任帝王,自然有资格住进去。 其实要比舒适比豪华,东宫远远不及各位王爷奢华的王府,但东宫象征的意义却是王府无法比拟的。如今王爷们最年轻的也都三十几岁了,为了这个位子争了这么多年,最后却便宜了齐琛,估计回到府里后他们不会太高兴。 别的王爷清欢不知道,誉王却是真的不高兴。他脸色之难看连掩饰都没有,一路哑口无言,直到清欢要回自己院子的时候他才问:“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有这一天?” “王爷说笑了,我不过是个出身贫寒的民女而已,能当上王妃都得谢谢王爷给我这份荣耀。”清欢蓦地笑了。“还得谢谢王爷和我生了个有出息的儿子,这日后,我的荣耀就要由琛儿来给了。王爷当年负我之时,应该没想到会有今天吧?” 清欢觉得这些王爷都傻。他们在下面小动作不断,真以为皇帝上了年纪身体又差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在折腾什么,皇帝心里清楚着呢!小动作越频繁,心越大,皇帝就越是忌惮他们。更何况论水平论能力,他们谁都比不上刚刚成年的齐琛。 树大招风,皇帝这是把宝全压在齐琛身上了。 “你——” “王爷怎么了?”清欢很关心地问,“要不王爷去万侧妃的院子里商量下对策吧,万家还是王爷的人,估计能想出什么办法,我就不陪王爷在这里多说了,告退。” 当年誉王一心要纳万氏为侧妃,为的就是得到万家的支持,最终目标就是那个位子。他坚持了这么多年,结果却是一场空,这让誉王怎么能接受!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话,那么他当年和苏沁水决裂,让苏沁水伤透了心,十几年来两人之间一点温情都无,只有针锋相对,又是何苦来哉? 努力了这么多年,拼搏了这么多年,最后却成了自己儿子的囊中物。这种感觉让向来自信的誉王怎么受得了啊!他一直认为自己才是皇帝最宠爱最看重的儿子,先前他甚至因为齐琛受帝后喜爱心中高兴,原以为那是自己的一大筹码,因此不仅没有戒备,反而引以为荣,可最后却吃了这么一记闷亏,从最有希望成为储君的人选中跌落,这种暴躁郁闷哪里能用语言形容,没有抓狂都是好的了! 誉王用尽最后的力气,保持着表面的平静,回到自己房间后却大发雷霆,险些将屋子给拆了。 可惜,再恨也没有用,面对手握兵权又立下大功的齐琛,他根本没有一点胜算。   第二十碗汤(一) 皇帝到底没能撑太久,元宵刚过,他的病情就恶化了,临终前颁下诏书由皇太孙即位,年号为庆,史称庆帝。 庆帝登基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誉王妃,也就是他的生母请入太后所居的慈安宫,原皇后便成了太皇太后,一个新的时代开启了。 誉王两头落空,失去了心爱之人,也没有得到皇位,有心想要拼一拼,却又没有筹码。原来皇帝早就确立好了继承人,很久以前就开始了为新帝肃清朝廷中某些不和谐的势力,齐琛又是有手段有谋略的人,所以他刚登基便是如鱼得水,没有丝毫障碍。 清欢离开誉王府那天半点留恋也无,直至此刻,誉王才知道原来她十几年前说的那句恩断义绝是真的。他一直认为是她不懂事,想不开,认为自己能够娶她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是现实狠狠地打了他一巴掌,苏沁水不需要他可以过得更好,她早在他负她之时就已经不再眷恋他了,偏偏他直到现在才看清。 万侧妃得知齐琛得封皇太孙后便深受打击,待到齐琛登基苏沁水成为太后,更是受到严重刺激,吐出一口血后,从此卧病在床,嘴里成日念叨着她没输她没输。 这两人一个从此醉生梦死,一个病入膏肓。齐姝齐婧姐妹俩和齐琛素来不亲近,这是高门之间都知道的事,所以,齐琛登基后,来讨好誉王的人不多,来踩他们想给新帝出口气的倒是不少。两人一直没有嫁出去,年纪大了,便更不好嫁了,直到二十几岁,万侧妃已病逝,姐妹俩仍然待字闺中,估计嫁出去希望渺茫,而且她们也都知晓,嫁为人妇肯定比不上在王府生活的好,干脆就不嫁了。只是她们如同多年前的苏沁水一样开始闭门不出,以此来躲避他人异样的眼光。 齐钰倒是有个不错的姻缘,只是他的妻子总是为府中的事情和两个妹妹争吵,闹得他焦头烂额,而父王整天浑浑噩噩痛不欲生,他也无能为力,只能把这样的日子慢慢过下去。 雄心壮志在这样的时光里一日一日消磨光,然而午夜梦回仍然忘不掉自己选择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每次上朝他都要向自己的儿子下跪,口称万岁,他深爱的女人如今是尊贵的太后,再也不肯见他一面,誉王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就是一场黄粱美梦? 他不知道。 ******************* “果然。” “什么果然?”墨泽瞪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问,上一个世界一点都不开心,他没有实体,只存在主人的意识里,而且主人并不能随时随地和他说话,墨泽觉得委屈极了! 以前还是系统的时候他可没这么委屈,仗着有人宠爱喜欢,越来越娇气,真跟个孩子似的。 清欢低头看着奈何桥两畔的彼岸花,“没有变化。” “?”墨泽也好奇地去看,“花能有什么变化啊?主人你之前不是还跟我说过么,叫我看着这些花,反正我发现每当主人在的时候它们才开,主人不在桥上了,它们就不开了。而且花开不见叶,叶生不见花,真奇怪。”光秃秃的,哪有绿叶红花好看。“不过主人我认为咱们身边的确少了很多绿色,可以的话不如我们移点植物来栽?” 清欢笑了:“那些植物娇嫩,这里它们可活不了。” 墨泽又要说话呢,清欢却转过身,径自进了醴忘台。他迈动小短腿,如同踩了风火轮一般追上去。 九尾狐醒了。 清欢问:“你这场梦可做的还算完美?” 九尾狐道:“完美也好,不完美也好,最终的结局都是一样的,我不过是被女娲玩弄在掌心的一只妖精,女娲乃上古大神,我却只是轩辕坟里一只九尾狐妖,即便我不害纣王,也会有其他妖精来害,最终结果如何,于我何干,我执念太深,终究是无法摆脱。” 梦里她仍旧附身于苏妲己身上接近纣王,只是这一次她努力不去害任何人,甚至还劝导纣王一心向善,莫造无谓的杀戮。可命运无法更改,九头雉鸡精与玉石琵琶精取代了她的位置,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大商灭亡,然后看着两个曾经一同修炼的姐妹陨于斩妖台。而她,最后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一起死,要么从此不再现身。 只有纣王,无论杀了多少人,手上沾染了多少血,都榜上有名。 “那一切都过去了,你也应该走向新的人生。” “新的人生?”九尾狐喃喃地重复一遍这几个字。“我还有新的人生吗?” “既然你来到这里,又能从忘川河爬出来,自然有资格得到新生。从这里开始,一直走过去。”清欢为她指明了方向。 九尾狐慢慢地,一步三回头地离去了。 这一遭送走了两个,清欢都觉得有些累了。她心想也是奇怪,九尾狐是第一只非人类的鬼魂,而且只有引魂铃响,却无汤水,这又是为何?难道是只要有思想有功德,死前执念未消心愿未了便可来到这里?而因为它们非人,便无七情六欲汤,只待走到尽头,投胎为人,才算是真正的了结? 大概是吧。 那也得再多来几个非人的鬼魂才知道了,清欢想。 她对桥的那头从未有过好奇,也从未想过走过去看看,只是鬼魂们从来都对未知的尽头充满不安。它们离开的时候,总是要回头看她,女鬼沁水是,九尾狐也是,但它们离开这里,便再也不会来到了。大功德即便能改天换命,机会也只有一次,这些属于存在的东西,最终还是要回归天地之间,承载连接各个世界的重任。 但这些鬼魂生前却又源源不断的会再重新积攒功德,得到和失去,永远都处在最微妙的平衡里,不得不说是件非常神奇却又客观的法则。没有无缘无故的功德,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开始与结束。 但对她来说,过去已经过去,未来却还没有来,她所拥有的,只是现在。 在这之后清欢逍遥了很久,在孟婆庄里待得分外轻松自在,有三个活宝陪着她,寂寞孤独都已经离她很远很远了。 最先到来的女鬼为清欢带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这个世界分为两片大陆,一半全是男人,一半全是女人,当然,男人的数量比女人要多的多,并且,女性大陆对男性大陆始终抱有偏见,非常排斥他们的接近和友好。 因为这种情况,新生儿诞生的数量非常少,许多男人讨不到老婆,所以虽然土地很宽广,但居住在其上的人们却不多。 女性大陆分为五座城,分别主以“金木水火土”为名,每座城都有一名城主,她们拥有绝世的美貌和能力,带领城里的女子生活。而男性大陆则分为七座城,以“北斗七星”命名,同样配备了七名城主。 事情到这里还是挺和谐的,虽然女性大陆排斥男性大陆,但她们并没有阻止两情相悦的男女诞下后代,所以在两块大陆之间,还有一座城,专门用作结为夫妻的男女生活在这里,只是他们生下的孩子,按照规矩,女孩要送往女性大陆,男孩要送往男性大陆。 直到一个叫做炽焰的男人的出现。 他是男性大陆第七城天枢城的城主,本事高超性格暴躁一点就着,虽然如此,在七名城主中,他却是占据最重要地位的那一个,其他六城城主都要听他调遣,这一点,和身为女性大陆第五城城主的女鬼是一样的。 本来双方井水不犯河水,偏偏炽焰看不下去男性大陆的汉子们一个个憋得脸发青找不到妹子好有些还开始搞基,更有甚者男风盛行!是真爱也就算了,但从第一城开始,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直到生得稍显瘦弱秀气的男子,只要没有一个好家世没有自保能力就会被盯上,那些做皮肉生意的人将这种地方称之为“蜂巢”。 甚至还有人不怕死的给炽焰送了个美的惊天地泣鬼神的男人。 炽焰的反应是一拳头把美人的脑袋砸开了花。第七城在大陆最里头,最是繁华,一怒之下,他开始带兵攻打女性大陆。汉子们一听说拼命打仗就能有老婆,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战无不克,攻无不胜,分分钟就打到了女性大陆第五城。 每拿下一座城池,男性大陆的汉子们就盯着娇柔美丽的妹子们流口水,只是狼多肉少,难免发生一妻多夫的情况。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偏偏炽焰非要拿下第五城才肯分配男女成家,于是他们一鼓作气,直冲到底。比智谋比手段,女性大陆不输,可是比力气比人数比拳头,她们十个也打不过一个汉子。尤其女子大多生得身段窈窕天生丽质,而男子则肌肉纠结孔武有力,基本上就是大灰狼对小绵羊,她们哪有什么本事抵挡? 本来两方相安无事你说多好,结果天杀的炽焰非要娶老婆!   第二十碗汤(二) 女鬼锦幽越说越激动,最后竟然气得一巴掌拍在清欢面前的茶桌上,明明都死了,美丽的面孔也仍然气得通红:“我不服!我长得这么美还能歌善舞又是一城之主,是女性大陆首屈一指的美人,炽焰那个混蛋凭什么看不上我?!” 清欢本来还以为她和炽焰之间是有什么深仇大恨,搞到头来……就是因为这个? 女鬼锦幽还在抱怨:“……我都没瞧不上他胸大无脑只有肌肉呢,他凭什么看不上我啊?结果他竟然跟我说什么不是他想娶媳妇而是他要给他的兄弟们娶媳妇!那关我什么事!两边大陆从来水火不容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他凭什么打破!既然打破了凭什么看不上我!我有哪里不好!姑娘你说,我哪里不好?我配不上他?!” 清欢:“……你很好。” “姑娘你很有眼光,真是气死我了炽焰那个挨千刀的,我纡尊降贵愿意与他结为夫妻他竟然还看不上我……他凭什么看不上我!凭什么!!!” 清欢:“……你别这么激动,有话好好说,坐下吧。” “我不!我咽不下这口气!”女鬼锦幽险些活蹦乱跳,“我我我我都死了,我还不能抱怨几句吗?!” “炽焰攻下女性大陆后对女子很不好么?” “那倒没有,那厮虽然人高马大看起来没长脑子,但对女子还是很好的……”女鬼锦幽说着说着就变了脸。“真是气死我了,这个混蛋根本不把女人放在眼里,把女人当成易碎品,对女人好是好,但任何用到脑子的地方他都不让女人做,他说两块大陆之所以杠了这么多年就是因为当年的两个老祖宗吃饱了撑的,还把错误全归咎于我们老祖宗头上!” 咬牙切齿继续对着清欢吐槽:“你说这能怪女性老祖宗么?要不是他们那边的臭男人不听话,我们老祖宗怎么会带着女人们重新开辟大陆?炽焰却说这都是怪女人小心眼,我呸!那个不把女人放在眼里的混球!我祝他一辈子找不到老婆!他永远都别想找到我的城主令!急死他!混蛋!” 平心而论,清欢觉得锦幽挺可爱:“那他为什么不肯娶你啊?” “呸!长得跟头熊似的,本城主才看不上他!那么大个男人,我都答应让两方大陆重新融合了,男女可以自由婚配,结果他呢?他却说他看不上我……他凭什么看不上我!” 清欢已经记不得这是女鬼锦幽第几次重复这句话了。 “长得那么凶,我没嫌弃他就不错了,他竟然敢嫌弃我?呵呵,近三十岁的男人还妄想着找真爱,我真想大嘴巴子呼他脸上!” 她骂了一通,总算是舒心了,可清欢突然出其不意地问道:“你是怎么死的?你看起来还很年轻。” 一提到这个问题,女鬼锦幽的脸色立刻变得青一阵红一阵,好久才嘟嘟哝哝说了句话,清欢没有听见,又问了一次,才听清楚:“……吃茶叶蛋不小心噎死的。” 清欢:“……” “哎呀姑娘你不要问这个啦!”好在某女鬼还有点羞耻心,她那大大咧咧的性格和她柔美的外表完全不搭调。“总之我告诉你啊,谁拿到城主令,谁才是下一任城主,而我的城主令早在多年前就藏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炽焰那老混蛋一直忍受着我的坏脾气就是因为想要城主令,否则金城的女人根本不可能听他号令,除非他对她们动手,但他又自恃自己是男人,瞧不起女人不乐意动手……其实我都不好意思提,他们为什么能打到第五城来,你以为是靠实力吗?不,他们完全是耍流氓赢的!” 女性大陆全是女人,偏偏男性大陆的男人们因为常年没有妹子表现的非常饥渴,即使是在战场上也舍不得碰妹子一下,别说是真刀真枪的干了,就是肉搏——哦,他们喜欢肉搏。基本上每次打仗他们只要集体开始脱裤子,女人们就溃不成军了。 这是个不要脸的时代,谁脸皮厚谁赢的快。她们总不能也学这些臭不要脸的男人脱裤子吧?那男人们可就嗨翻天了! 唉,两块大陆之间的战争是用这样的方式赢的,女鬼锦幽也很不想提起。实在是女人们太纤细柔弱,而男人们个个都跟野熊一样强壮。他们上战场连盔甲都不穿,就穿着长裤,双方一会面就开始脱裤子遛鸟,她们女性大陆可大多数都是云英未嫁连男人都没见过的妹子啊! 谁经得起这样无耻的战术。 所以女鬼锦幽觉得自己输得不冤枉。如果不是炽焰太大男子主义太不把女人放在眼里的话,她根本懒得跟他计较这些,如今人口越来越少土地越来越广,她也觉得两边融合是个好主意。其实女鬼锦幽也并不是喜欢炽焰,只是舍不下这个面子,炽焰那货凭什么看不上她啊!先不说男多女少的问题,就说两人的外表跟才华吧,炽焰那个只会揍人的暴力狂哪里比得上她?得了她的垂青炽焰还不得叩谢深恩! “姑娘!”女鬼锦幽激动的一把握住清欢双手,眼神狂热。“你刚才说可以帮我完成生前未完成的心愿对吧?!这就是我的心愿啊!把炽焰那老混蛋踩在脚下让他对你言听计从!让男人们再也不敢小瞧女人!老祖宗之所以开辟新大陆就是因为男性老祖宗认为女人只能被男人保护!如今两边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女人决不能靠依附男人才能生存!拜托你帮帮我!我的城主令就放在xxx,你只要找到它就是下一任金城城主,炽焰那头熊从来不揍女人,这就是你的机会!帮我帮我帮我啊!混蛋!” 清欢平静地说:“我知道了,你先放开我。”而且她说的明明是两个心愿。不过,算了,她也有件事想要印证一下。 “好好好,姑娘你别见怪,我就是这么个性子嘿嘿嘿。”都是女人的城嘛,难免她就要男人一点,唉。“对了姑娘,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我一定要提醒你。” “你说。”清欢心想,这鬼终究正经起来了。 “吃茶叶蛋的时候一定不要把蛋黄整个吞。” 清欢:“……谢必安!” 聒噪的女鬼被面无表情的谢必安带走后,清欢整个人都放松了,这么久了,也真是什么鬼都见过,从来没见过如此欢脱的。她想了想,恰好墨泽迈着小短腿奔到她身边,清欢就捏了捏小家伙胖嘟嘟的脸蛋,“这次想去吗?” “想!”墨泽蹭着清欢的腿卖萌,大概是跟吉光还有小黑学的,他现在有朝宠物发展的模式,喜欢蹭主人的腿。 清欢看了一眼桥两边的彼岸花,低低地道:“那就走吧。” 守城的男人们远远望见一个骑马的白衣女子风驰电掣的奔过来,一头如瀑的青丝在阳光下闪耀着动人的光,如同一匹闪亮的绸缎。她脸上戴着面纱,怀里还坐了个胖嘟嘟的小男孩……嗯,非常的不搭。 你能想象一个美丽的像仙女一样的姑娘带孩子的景象吗?那画面太美,他们不敢看。 “姑娘你好,请问芳名?请问芳龄几何可有婚配呀?”守城的男人如是问,险些流出口水来。他们城主说男欢女爱讲究你情我愿,还要求他们尊重女人,要培养一段时间的感情再决定是否要结合,唉,他们这些长得丑的都不吃香,不公平啊! 清欢想笑,这个世界的人都跟锦幽一样逗。“难道你不应该先问我打哪儿来,进金城做什么吗?” “哦,也是,那再来。姑娘你打哪儿来呀,进金城做什么呢?叫什么名字多大了许了人家没有?” 吉光猛地打了个响鼻,吓了几个男人一跳,他们不愿在美人面前落下风显得不威武,赶紧又抓着手里的长矛大刀摆出雄赳赳气昂昂的姿势。清欢却从怀中取出一块令牌,令牌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金色,上头一个大字是“金”,三个小字是“城主令”。 这下男人们不敢再插科打诨,立刻严肃起来,都知道自打金城城主吃茶叶蛋被噎死从而香消玉殒之后,他们老大为了找金城的城主令就差掘地三尺了,于是赶紧派人去禀报,又亲自毕恭毕敬的将清欢领入驿馆。 比较机灵的小队长还旁敲侧击问清欢城主令是哪里来的,又问她是什么人,只是清欢轻飘飘几句话就带了过去,小队长没有法子,只好主动提出帮她把马牵去马厩。清欢以指作梳爬了爬吉光漂亮的鬃毛,对小队长道:“好生伺候着。”她的吉光可是上古神兽,珍贵无匹。 小队长应了一声,心里却嘀咕不已,不就一匹马嘛,了不起比其他马长得好看点漂亮点,可那还是马啊!直接拴到马厩喂点水跟草不就完了?不过说来也奇怪,那神秘女子竟然连马鞍马蹄都没上,裸骑可是很危险的啊!   第二十碗汤(三) 吉光耐着性子让小队长把自己牵到马厩拴好,又拿来清水跟草,但吉光嫌弃的不肯喝也不肯吃,它平时吃的可都是主人亲手做的食物,而且这水装在槽子里,所有马都在喝,它才不要!好在小队长没注意它,于是等小队长走了之后,吉光脖子甩甩把绳子甩开,然后用眼睛瞪了周围那一堆马,瞪得它们瑟瑟发抖,心情这才好了些,在柔软的干草上趴下去睡了。 清欢这边正捧着一杯茶在喝,墨泽在地上像颗球一样跑来跑去四处蹦蹦跳跳,给清欢奉茶的是一个清秀的姑娘,清欢很想把周围的男人们眼睛捂上,没看到人家姑娘两手都在抖吗,他们就不能斯文一点收敛一点,一个个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真是有伤风化,怪不得人家姑娘瞧不上。 她等了没多久,就听见外头传来一声震天熊吼:“那个拿了城主令的女人在哪里!” “城主城主,就在大厅,在大厅呢!”是先前那小队长的声音。 清欢好整以暇地摆正姿势,结果在炽焰跨进大厅的第一步险些把茶水喷出来。她以为女鬼锦幽所说的“臭熊”只是一句比喻,可是……这活脱脱就是一头大黑熊啊!瞧那高大的身形结实的肌肉,浑身散发着炽热的味道,好像下一秒就能喷出火来,拳头沙包一样大,简直就是暴君的最佳写照。 看样子他是不会写“怜香惜玉”四个字的,因为他大步跨过来就对清欢伸出手:“城主令拿来!”一点都不客气,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好像清欢不给,他就要挥拳头揍人了。 可惜清欢早已知道他是头外表强硬内在柔软的熊。虽然看不起女人,但却又很保护女人,因为女人娇小而柔弱,而男人天生在力气等方面就胜过女人。要不是性格太差的话,可以说是个绅士。“我为何要将城主令交给你?” “因为老子打到了这里,这座城就是属于老子的!”炽焰蛮不讲理地说。 清欢莞尔:“若是我记得不错,大陆的规矩是,谁手上有城主令,谁就是城主。所以,这金城城主如今应该是我吧?”她仔细观察着炽焰的面孔,实在是看不起这家伙长得什么样,络腮胡太茂盛,怪不得女鬼锦幽老是怨念就这一脸大胡子的熊凭什么看不上她。鲜花主动要插牛粪,结果牛粪竟然说他看不上鲜花,哪一朵鲜花受得了! “好啊,那你问过老子的拳头啊!”炽焰攥紧了巨大的拳头,啪啦啪啦响的指节听起来很有威胁性。 清欢却很淡然地伸出一根手指头推开他的大拳头:“你想要城主令也不是不可以,答应我一个条件。” “说!”哼,别说是一个,十个他都答应!没有城主令他快被那群女人搞疯了!她们好像知道他不会动手揍她们,每天跟一群苍蝇一样围绕在他耳边嗡嗡嗡嗡嗡嗡,他快受不了了!一旦城主令到手,他要把这些女人都赶出城主府!让她们赶紧找男人成亲去! 面纱遮住了她的容颜,只露出一双如画的眉眼。此刻那双俊俏风流的眼睛如同星子般闪耀,看得炽焰心中莫名一动! 清欢察觉到了他的情绪,心道,果然如此。“娶我。” “……说啥玩意儿?”炽焰以为自己听错了。 “娶我。”清欢又重复了一遍,声音平静。“想得到城主令,就要娶我做你的妻子。” 小队长一干人等顿时抱在一起痛哭流涕,老天啦你怎么这么不公平,城主那么凶那么强悍长得又像头熊你怎么能主动送个妹子给他,我们一表人才玉树临风每天眼巴巴追求妹子妹子却不答应,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城主光环?老天啊你睁开眼睛看看,我们城主他不想成亲,可是我们想啊!我们缺妹子缺了很多年了啊!!!! “娶你?!”炽焰暴吼出声。“你凭什么认为老子会答应!” “因为你想要城主令,而且——”她拉长了音调,眼神突然带了几分娇媚。“你会很喜欢我。” 从来没被人调戏过的炽焰唰的脸红了,毕竟他还是个纯情的处男。好在有一脸大胡子看不出来,于是他用咆哮来掩饰内心的害羞:“士可杀不可辱!老子是不会出卖自己的!” 我们愿意出卖自己啊!城主你不要我们要!小队长险些扑过来跪求。 “那你就别想得到城主令了。”清欢干脆利落地回绝。“告辞。” 没等她走两步,炽焰咬牙切齿的声音就从背后传来:“总该让老子看看老子要娶的女人长没长一脸大脓包,有没有生疮烂屁股吧!” 真粗俗。清欢转过身的同时缓缓揭下面纱,熊的眼睛猛地瞪直了,身后的小队长等人没看到,很想跑到前头看看这姑娘是不是真的长了一脸大脓包,否则连面对绝世佳人的金城城主锦幽都一巴掌挥开的炽焰城主怎么可能会是这么个表情! “戴戴戴——戴上。”炽焰有点结巴,捏着清欢的面纱让她重新扣上,嘴里说道,“想当老子的媳妇,必须得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夫为天,否则老子分分钟休了你。” 清欢微笑:“那是当然。” 小队长等人已哭晕在当场,城主你的节操呢,你为什么不拒绝到底?还有为什么其他妹子都那么难缠,这个妹子却这么乖这么顺从?老天啦,你是不是真的偏心眼? “不过别以为成亲后我就会把城主令交给你。”清欢昂起下巴,与熊眼对视。“等到我确定你的确值得我托付终生,这城主令才属于你。” “行!”炽焰瓮声瓮气地答应了。“我马上就叫人安排!” 正在这时,炽焰突然大叫一声:“啊——”什么东西咬他! 大夏天的,他只穿了一条薄长裤,这会儿被咬真是疼,低头一看,原本想要把那东西一脚踢出去的想法就没了,哪里来个小奶娃?! 小奶娃放开了他的小腿,松开小玉米牙,不稳当的走向清欢,扑进她怀里,求疼爱求抚摸:“肉好硬,牙疼。” 清欢轻轻掰开小下巴看了看:“没事,是他的肉没长好,不是你牙口不好。” 炽焰傻眼地看着刚求着自己娶她的女人怀里多了个孩子,顿时失控:“这小鬼是哪里来的!” 对啊!这小鬼是哪里来的!小队长等人一并怒视墨泽。他们只喜欢妹子不喜欢汉子,男人见太多了,已经到了看见陌生汉子就反胃的地步。所以众人都非常敌视小不点。 清欢抬起头轻轻一笑:“当然是我生的呀,城主可以做个现成的爹,开不开心?” 炽焰顿时暴跳如雷:“你说什么!让老子替别的野男人养孩子?!不可能!老子不干!你要是想嫁给老子,就把这小鬼给老子送走!”可是暴吼的同时他又觉得心底酸酸涩涩,见到她容貌的第一眼他就有种很奇妙的感觉,现在听她说居然要他当个现成的爹,炽焰觉得自己受伤了。他一颗纯纯的少男心正为她跳动,她还没嫁他就给戴绿帽子了!以后这城里男人那么多,万一她又想给他添点绿呢? 不过这小鬼长得真好看,米分嫩嫩胖嘟嘟小仙童似的,他勉强可以考虑养一养——等等,他潜意识里是要妥协?!他什么时候这么不挑了?! “他才这么小,城主竟然一点容人的雅量都没有?”清欢佯作惊讶。 “姑姑,他太丑啦!”墨泽突然说了句话,清嫩嫩的嗓子天真又自然,在炽焰吼过犹有余威的大厅里显得格外悦耳。 炽焰一下就愣了:“……你不是他娘?” 清欢挑了下眉。炽焰这才意识到自己怒不可遏的有点难看,也不知怎么回事,听说她跟别的男人生了孩子他心里突然就不爽起来,这下误会解除了,就哼哼道:“待会儿我叫人带起去城主府,你给我安静准备成亲。”说完像是后头有东西在追一样大步流星的走了,小队长等人也不敢再留,连忙跟在后头,他们都离开后,墨泽才坐在清欢怀里问:“女鬼锦幽要主人把这头熊踩在脚底下呢,可是瞧他这样子一点都不可爱。” 清欢笑笑:“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的猜想是不是正确的。为了证明这个猜想,她愿意这么做,而且炽焰看起来挺好玩的,跟他在一起肯定不会无聊。清欢现在就等着寻炽焰开心呢,别以为她没看见,虽然脸上有胡子挡着,但耳朵可骗不了人,这熊走的时候耳朵尖尖还红通通的,纯情的要命。 墨泽不知道什么才重要,他从来不去妄加揣测主人的想法,作为一名合格的小忠犬,他要做的就是维护并且支持主人的一切决定,以主人的喜怒哀乐为自己的喜怒哀乐,随时随地有成为好助攻好僚机的思想准备,一直学习一直提高自己,这样才不会在时间的洪流中被刷下去。 握拳!   第二十碗汤(四) 很快的,清欢就带着墨泽与吉光搬进了城主府,用炽焰的话来说,早点住进来早点成亲。 曾经是女鬼锦幽左右手的女子都来见过了她,因为清欢手中有城主令,那么新一任城主就是清欢了,她们身为老臣,自然要来效忠于新任城主。和清欢寒暄了两句后,见这位新城主好像比因为一颗蛋黄噎死的锦幽城主靠谱的样子,于是纷纷开始诉苦,把这些臭男人给骂了个狗血淋头然后拼老命的想要说服清欢不要嫁给炽焰——那头熊粗鲁不文,城主这样如花般娇嫩的美人怎么能那么委屈呢?真要挑男人,现在城里最不缺的就是男人! 清欢听着她们义愤填膺的说辞大概也就明白了,这几个姨字辈的女人的确聪明美丽,但实在是太过能说会道,导致炽焰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根本受不了。于是她问:“即便我不嫁给他,城主令在我手上,现在金城也已经沦陷了,各位都选择性遗忘了这个事实么?” 众女都愣住了,其中一名梅女官道:“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但是我们不能这样束手待毙呀!” “我没有让你们束手待毙,只是从武力方面来讲,女子是很吃亏的。炽焰那人脾气本就不好,若是把他惹怒了,万一他给你们来个包办婚姻又该怎么办?我听说他手下有很多人都看上几位了。” 这倒是真的,这几位阿姨虽然都不是二八佳人,但韵味十足徐娘半老,有些男人还就好这口,现在走出去,她们就像是散发着诱人香味的肉,引狼狂嚎。 “所以各位请放心,比起打群架挑起战争,只收服一个男人不是简单的多么?”清欢好整以暇地道。 婉女官咋舌:“收服炽焰?那头熊?发起疯来的熊,最有经验的猎人也不是他的对手!城主啊,你要是打这个主意还是早早算了吧,上一任的锦幽城主,可以说生得是绝世佳人,才貌双全,炽焰都看不上呢,他现在答应娶你就是为了城主令,而且那个男人每天都操练兵马忙得要死,哪有时间和你温存啊?” “我和锦幽不一样。”对于诸位的不看好,清欢仍旧是笑眯眯的。“以柔克刚,你们没听过么?” 是不一样,最大的区别就是清欢城主性格好,这要是换成锦幽城主,早抓起凳子朝炽焰脑袋上抡了。 除了清欢以外的所有女官包括伺候的婢女都叹了一口大气。她们仰起头来看看天,觉得前途渺茫。现在她们已经被全权剥夺了所有职责,每天就只能呆在自己院子里发呆,如果找炽焰闹的话炽焰就找男人来骚扰她们,久而久之她们都快发霉了……炽焰那头臭熊真是大男子主义到了极点,别的不说,就□□主府的中馈都不让她们插手,这阵子膳房的时间老是对不上,热水也分配不均匀,更别提每个月的开销。胭脂水米分布匹绸缎什么的也交给男人办,那些臭男人懂什么啊!最可恨的是他们竟然说这些东西不好用,要削减! 呸,用男人的眼光来考虑女人的必需品,炽焰不要脸,男人不要脸! 原以为有了新城主她们就能翻身了,没想到新城主竟然主动提出要嫁给炽焰,这简直就是傻!这是亏本的买卖啊! 但抱怨归抱怨,遗憾归遗憾,该来的事情总是要来。男人们做事就是粗糙许多,这要是换做女官们去打点的话,没有个十天半个月,不弄出个精致动人的婚礼她们誓不罢休。但男人做来就省事儿多了,红灯笼一挂,喜字一贴,凤冠霞帔新房这么一准备~只要新郎新娘人到了,分分钟给你送入洞房! 太粗糙了,真是太粗糙了,众女官看得心在淌血。为什么要这么对待一个天仙般的美人儿,炽焰那头臭熊真的不觉得他在暴殄天物吗?还有,这马上都要拜堂了,新娘都已经换好了嫁衣等着了,新郎官人呢?人!呢! 清欢淡定得很,隔着红盖头,她一直听着四周的声音,男人们的欣喜调笑,女人们的义愤填膺,她都一一收在耳内。 很快的,伴随一道风大步走进来的是身穿墨色劲装一脸络腮胡的炽焰。他风尘仆仆,看样子是刚结束什么重要的事情才赶回来。好在手下早就把大红蟒袍准备好了,炽焰干脆利落地朝身上套,那个粗鲁劲儿,看得诸多女人想要晕死过去。 她们虽然都没成过亲,但也知道成亲该是个什么样的步骤,反正不能这么草率!轻佻!不庄重不看重!啊啊这可是她们金城的新城主,美若天仙性格好到爆,炽焰这头熊凭什么这么随意! “好了,赶紧的。”炽焰催了一句,他刚从水城处理完紧急事态赶回来,来回一整天是什么都没吃,这会儿肚子都要饿的不行了,哪里有闲工夫摆姿态。 女官们愤怒握拳!想把他脸上的胡子一根一根给拔下来! 好在清欢不在意,炽焰无父无母,所以第二拜就省了,夫妻对拜后直接就送入了洞房。他脾气暴躁,浑身又笼罩着一层低气压,所以没人敢闹他的洞房,都出去喝酒去了。谁愿意看着城主娶妻啊,夫妻俩你侬我侬秀恩爱,他们才不看呢!还在吃喜酒比较好,城主府内可是有好多漂亮妹子跟姐姐呢! 新房就是金城城主的卧房,此刻清欢坐在床边,静静地等待炽焰来挑盖头。隔着一层红盖头她看不起炽焰在哪里,但是听得见他的脚步声,只看到一双黑色皂靴走到自己面前,可以看得出来他是很饿的,但他却没有直接扑向食物,反而先走过来要掀盖头。 所以,比起饿肚子,还是和她成亲这件事比较重要不是么? 炽焰本来是想先填饱肚子再说的,可是不知怎的,看见清欢坐在床边,总觉得冷落她,不先把盖头挑开的话心里就少点什么。他是个干脆利落的人,直接走过去,拿起喜称,轻轻将盖头一挑——映入眼帘的如花容颜,真真是美的令人窒息。即便是对美人没什么感觉的炽焰,都觉得心口像是被击中了。他蠕动了下唇瓣,问道:“……你饿吗?” 清欢像是没有看见他的窘迫,微微一笑:“早上起来便一直在梳妆打扮,还没进食呢。” 她从早上就在准备了,可以听出她很看重这场婚礼,但相比之下自己却让她等着拜堂,就连新郎蟒袍都是现换上的。炽焰莫名有点心虚,于是咳嗽两声道:“那、那我们先吃东西吧。” 清欢其实并不饿,这是她自己的身体,就算几千年不吃东西也不会怎么样。所以她只是草草吃了点,然后就在看炽焰风卷残云狼吞虎咽的把满桌的汤圆水饺糕饼坚果什么的一扫而空,心想,这得是多饿呀,好似几百年没吃饭了。 炽焰吃着吃着发现新婚妻子没有吃,他匆忙中抬头看了她一眼,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对方的吃相优雅又斯文,跟自己比起来可真的是……他不好意思地咳了一声,努力也想表现的有点文化。 吃饱喝足后,清欢便坐到了梳妆台前慢慢卸妆。凤冠拿下,珠翠全部取下,脑袋总算是轻了些,她又用沾水的布巾擦去脸上的胭脂水米分,一头乌发倾泻而下,整个房间都弥漫着她身上特有的幽香。 炽焰突然紧张起来,毕竟他是一个纯情的男子。 他低头瞧瞧自己,骑了很长时间的马,又骂了下属一顿,整个人乌烟瘴气满身臭汗,总不能这样洞房吧?想也知道,那香喷喷软嫩嫩的美人是不喜欢这样的粗人的。于是他主动提出要去沐浴,清欢询问可要伺候,他赶紧摆手说不用。 等到他沐浴完毕出来了,清欢已经坐在床上等他了,一双雪白的小脚露在外头,脚趾头可爱小巧,面上含笑,眼神如水,好在炽焰脸红都藏在大胡子里。 素面朝天的清欢比盛装时的她少了几分艳丽,多了几分仙气,炽焰恍惚间竟真有种自己娶了个仙女的感觉。他总觉得自己这样的大老粗不讨女人喜欢,可以说,虽然他贵为城主,但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伯伯辈都比他更有异性缘。“咳,那什么,咱们安置了吧。” 嘴上很自然的说,一爬上那大床,顿时觉得动人的香气更加馥郁,眼中只看得见那一双莲足以及微微露出的一截手腕。 怪不得有诗云,皓腕凝霜雪。佳人如梦如月如诗如幻,哪个男人受得了啊? 清欢伸手过去服侍炽焰脱衣服,这是炽焰从未享受过的属于女性特有的温柔和芬芳,虽然他身体僵硬,但他的确是乐在其中的。看着那如葱的十指解开他的外袍,中衣,又听她轻笑:“城主这是怎么了,刚过沐浴完,怎还穿的如此严实?难道是怕我饿狼扑羊不成?” 虽然害羞,但男人的尊严必须捍卫,炽焰就没听过哪个男人在床上能被形容成羊的,于是嗷呜一声扑过去,仗着沐浴完偷喝的一壶酒做底气,恶狠狠道:“本城主这就让你看看谁是狼谁是羊!” 一片旖旎。 拉灯。   第二十碗汤(五)   炽焰已经这么躺着好久好久了,而外面天已大亮,平常这个时候他早就起来打一个时辰的拳,然后用早点,完了去军营或是就在府里处理政事。但现在他什么也没做,就这样躺着望着红色的帐顶,肚子饿的咕咕叫也不想动。   为什么呢?   归根究底,是因为他臂弯里睡着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   姑娘没穿衣服,身上青紫遍布,可以想见昨天夜里大胡子有多么迷恋她。那股子幽香直冲炽焰的鼻子,他已经沉醉在这香气里无法自拔,偶尔撑开眼皮看一下一只手放在他胸膛上的女人,她的面色白里透红,肌肤水润细嫩,两人的身体亲密交缠,一点都不想分开。   他不想吵醒她。   想起昨夜的疯狂,炽焰的耳朵尖又红了,他觉得自己留胡子真是太对了,什么情绪什么反应别人都没法看出来。他要保护他的胡子一辈子!   怀里的人动了动,炽焰连忙佯装熟睡,感觉到娇妻起身,便悄悄睁开一条缝,盯着她那一头乌黑的发和优美的背。昨天晚上这发便栖息在他胸膛上,此刻隐隐瞧见的侧脸美如画。炽焰很想掩饰下自己身体的变化,但那样就太明显了,好在清欢没注意。他又痴汉一般盯着她摸索过肚兜穿上,然后越过他想要下床。   炽焰赶紧死死闭眼,清欢瞄了他一眼,知道这家伙在装,不过没戳穿,而是把昨天晚上就准备好的新衣穿在了身上,然后走了出去。   趁着她不在,炽焰连忙爬起来,掀开帐子,发现床头放着一套新衣服,想来是清欢准备的。他心里突然划过一股暖流,可是一想到她没戴面纱就走出去了脸色一沉,外头男人可不少。   正要出去找,就看见清欢又推门进来,后头的下人们端着水盆还有食盒,她看见他起了,便笑着道:“城主醒了?”   “嗯。”不知道该用什么面目面对,炽焰就瓮声瓮气的哼了一声。   清欢微笑,亲自拧了温热的帕子过来给炽焰擦脸,奈何这个巨人太高了,她踮起脚尖才够的着。炽焰这么多年都不需要人伺候,从来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突然一下有了个温柔的妻子,还被妻子照顾的这么无微不至,他突然觉得很——很——怎么说呢,反正就是觉得天仙一样的美人儿不应该为自己做这样的事,她可以被男人捧在手心呵护,但给他擦脸什么的太过了。   可是要他拒绝又有些舍不得,这样的温柔任谁都会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在炽焰胡思乱想的时候,清欢已经把他拉到桌边坐下了,食物热气腾腾,她伺候着他,每一步都亲力亲为,力求做到尽善尽美。炽焰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我自己来就可以。”   “城主不需要我伺候么?”清欢疑惑地问,眼底闪过一抹狡黠。   炽焰:“……你,你太慢了,以你这样的速度,我什么时候吃得完。我自己来,自己来。”说着从她手中夺过碗,给自己盛了,又给她盛了。   清欢道:“我知晓城主素来不爱人伺候,现在我既然已经是城主的妻子,这些事自然要由妻子来做,城主若是觉得我做的不好,我改进便是。”   他哪里觉得她做的不好了?就是觉得她不该这样伺候他,可是要炽焰说实话他又不好意思,于是他就不说话了,以不变应万变,反正目前最主要的是先填饱肚子,昨天体力用的过多,刚睡下不久他就饿了。要不是怕吵醒她,炽焰早叫人送吃的进来了。   他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除了练武跟吃。   早饭后,炽焰收拾了下就要出门,清欢却悄悄拽住了他的衣袖。炽焰面对她没法板起脸,昨天晚上两人都那么亲密了,他也不想总是给她自己很粗鲁很不雅的印象——反正就是要在妻子面前保持形象,最好能让她崇拜喜爱自己,这就再好不过了。   “要走了吗?”   “嗯。”   她踮起脚尖在他薄唇上轻轻亲了一下,面色柔和:“一路顺风。”   炽焰唰的变成了个大红脸,耳垂通红,他不敢去看清欢,转身就走,结果一不小心磕门上了,脑袋鼓了个大包!清欢在后头看得实在是很想笑,可是为了给炽焰一种以他为天的感觉,她没有笑,而是紧张地去查看他的伤势。炽焰寻思一个包算得上什么,当年他被一把剑捅穿了肚子都没怕过!   炽焰一走,女官们就找上门来了,想看看城主夫人兼城主在做什么。反正她们几个昨儿晚上一夜没睡好,就炽焰那体型那力气,她们真的很担心清欢城主会被他吃的连渣都不剩!而且那样的男人在床上知道温柔两个字怎么写么?所以刚得知炽焰离开的消息,她们就来求见了。   结果清欢气色非常好,联想到远远看到的熊今天也是神清气爽没有往日的暴躁,心里顿时嘀咕起来,这男人……就那么好?瞧清欢城主这被滋润的!   男人有生理需求,女人其实也有,只不过她们的需求少,而且并不是那么迫切,承认这一点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几个女官里,魏女官和兰女官就是嫁过人尝过男人味儿的,只是一个守寡多年,一个丈夫嗜赌成性,她们便从公共大陆回来了。   “城主啊,你说不会让我们坐以待毙,到底打算怎么做啊?”婉女官急切地问。本来府里的采买就是她负责的,现在被夺了权,那些东西全交给了臭男人,害得姐妹们连胭脂水米分都没得用,真真是气死她了!再过些时日,那些臭男人会不会说“我们男人从来不用月事带,这种东西有什么用?以后不用了!”然后她们就连月事带都没了?!   清欢只是笑着翻一卷书:“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温水煮青蛙才有成效呀。”   “唉……实在是我们都憋得不行了,想我们平时各司其职该干嘛就干嘛,现在可好,男性大陆的人打到了第五城,就把女人当什么珍贵宠物养起来,除了许我们出去逛街找男人以外其他干什么都不行,呸呸呸,他们这是想要完全扼杀我们吗?!”魏女官愤怒不已,一个拳头砸在了桌子上,顿时那上好的桌面便出现了几道细纹,她本身会武,功夫不错,一直担任着城主的守护工作。   清欢低着头,然后问:“你们都很想立刻有事情做?”   “对呀对呀!”众女官点头如捣蒜,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了新城主的身上。以前锦幽城主总是不靠谱,想出来的都是些昏招,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希望新城主能提出点有建设的法子。   “那你们都有喜欢的男人了么?”   其中兰女官和婉女官脸色一红,魏女官梅女官面露不屑。清欢大概明白了,就说:“有时候美人计是可以用一下的。”   “哎哟城主你当我们没用过,可是那些负责人都死心眼得很,对炽焰熊更是忠心耿耿,而且他们又高又大那么吓人,他们一拒绝,我们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梅女官哀叹。   “也就是说你们只试过一次,就没有再试了?而且对方拒绝了你们一次,你们就放弃了?”   “是啊,不然还能怎么办?”兰女官发愁。   清欢笑了:“觉得用美人计很不好意思,很掉身份,是吗?”   众女官面色有点讪讪,看样子是被清欢说中了。清欢自己不觉得用美人计有什么不好的,她莞尔一笑:“论武力,我们不如男人,论势力,男性大陆已经彻底占有了女性大陆。如果不是炽焰,我们早就成了任人□□的玩物,或者是被任意分配只为成对,炽焰虽然瞧不起女人,但他不会让女人吃苦,受累,害怕。他要的只是女人的三从四德,以夫为天。诸位都不想这样做,我可以理解。谁愿意为一个男人委屈自己去讨好去谄媚,甚至于将对方的利益凌驾于自己的生命之上呢?”   没错没错,就是这样的!她们过得好好的,没有男人也没什么不好!   清欢继而道:“阳奉阴违这四字,大家都听过吧?”   “城主的意思是……让我们虚以委蛇,然后□□?!”魏女官激动起来。“这个法子好!我们可以这样做!到时候把他们都给咔嚓了!”还做了个一刀砍的表情。   “□□?怎么□□?若是女人们没有能力,不能让男人意识到,我们双方是平等的,炽焰的大军立刻就会踏平女性大陆!他虽然对女性不错,却决不允许女人反抗他甚至不服他,那对他来说是挑衅。”清欢喝了口茶,“在体力和兵力上,我们太弱了,但是我们有个优点。”   她指了指脑子。“这里可不输给那群男人。”   “那、那到底该怎么做?”女官们糊涂了,这又是要使美人计,又要让男人对她们服气,该怎么做才最适合呢?总不能跟男人们比唱歌跳舞吧,那她们的确赢了。   第二十碗汤(六) 这天,炽焰回到城主府后发觉好像有哪里不对劲儿。他打下女性大陆后就住在第五城的城主府,平时都是住自己的院子,锦幽被茶叶蛋噎死之后他才搬进城主院。现在清欢住了进来,她柔美好似一阵清风,只要她在,哪怕一句话不说也不会让人轻易忽略,但是…… 炽焰看着新房,这也未免太寒酸了吧?!他堂堂大陆之主,居然这么的没有档次?以前自己一个大男人单独住,不贪图享乐,也就觉得无所谓,但是现在他竟然发现自己的房间太简陋。之前他搬进来的时候还有印象,那会儿是锦幽住的地方,那叫一个金碧辉煌,闪瞎人眼,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 除了一张床,衣柜,梳妆台还有桌子,没了。 尤其是去掉了喜字之后,简直寒酸的可怕。清欢坐在桌前都让人有种怠慢了她亵渎了她的感觉,明明她脂米分未施,头上甚至只插了一根简单的翡翠簪子,但是……炽焰就是觉得,这样的美人儿不能被这样对待,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他现在好像稍微明白为什么手下们总是用一种幽怨的眼光看着他了。 清欢正在桌前绣花,见炽焰回来了,起身迎道:“城主回来了?” “……嗯。”炽焰胡乱点了下头,故作不经意道,“怎么都成亲好几日了,你还穿这件衣服?” 这件白衫炽焰是有印象的,那日在驿馆第一次见面她就穿着,成亲第二天她换下嫁衣就又穿上了,那会儿炽焰还以为她是喜欢旧衣因此没有过问,但这连穿了三天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他难道穷到连给新婚妻子置办新衣的钱都没有了? 清欢当然是故意的,实在是这府中中馈掌持在男人手中,而男人,都没那么细心。几位女官这几日故意找茬闹得欢腾,他们忙得焦头烂额,自然就忘了要给她这位新城主夫人置办新衣。“当日来到金城,我并未带换洗衣物,导致形容不整,还请城主恕罪。” “你有什么错?”男人就该给女人买衣服买首饰,这还需要他说吗?炽焰顿时觉得手下办事不利。“你跟管家的谭叔说一声,让他帮你置办些衣服首饰。” “那怎么能行呢,城主才是当家做主的人,再说了,我也不需要什么首饰。”清欢淡淡一笑,把一直坐在凳子上啃糕饼的墨泽抱了起来。墨泽抬起头泪眼汪汪:“姑姑,这个东西太难吃了,呜呜呜我不要吃!我的牙好痛!” 清欢连忙用湿布擦了擦手指,探进去摸摸他的小牙龈,安慰道:“乖,没事儿的,怎么能浪费粮食呢?这可是婉女官帮你从膳房拿来的,别人想吃还吃不到呢。” 墨泽就哭着又啃起来,炽焰怎么听怎么觉得不对劲儿,这的确,不要浪费粮食是他说的,但也不用吃……放硬了的糕饼吧?“别吃了,待会儿我让人给你们送些新鲜的来。” “还是别了,府里这会儿正是忙的时候,我又什么都帮不上,怎么好意思添乱呢?”清欢笑笑,女官们都觉得炽焰的大男子主义已经到了一个极点,即便是认为女子不应抛头露面,也不该连这些中馈之事都不让女子沾手,但清欢却不以为然,在她看来,炽焰怕是根本没想到这点。他让谭叔等人来做女人的工作,兵权政事什么的还好,然而一旦牵扯精细,男人们根本做不来。别的不说,单是成亲一事,来来回回三天,采买和记账就开始对不上了,谭叔这会儿正忙得焦头烂额呢。 男性大陆跟女性大陆是不一样的,男人在一起生活,粗糙得很,但女性大陆自有一派生存法则,他们非要插手进来,必然要手忙脚乱。而炽焰偏要男人担起女人的事,何苦来哉。 清欢语气温柔,处处为他着想,但炽焰就是觉得怪怪的,他看着小胖子一边哭一边啃糕点,上去一把夺了下来:“不许吃了,让膳房给做新的!” “这怎么可以,城主您才是主子,我是您的妻子,女子怎么能主动向夫君提出这等要求呢?传出去可不好听。” 炽焰觉得自己的用意完全被曲解了,结果中午他吃饭的时候发现菜色少了很多,一问才知道这几日忙着对账,谭叔自顾不暇,膳房的人也都被一一叫去问话查账,就他桌上这些还是清欢亲自下厨给做的呢! 炽焰的脸挂不住了,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怎么他成亲之前还好好的,结果妻子一娶进门就捅出这么大的篓子?!就因为采买一事,闹了三天还没处理好?! 男性大陆基本采取放养政策,他又常年住在军中,哪有这些精细的事儿,所以自打攻占女性大陆后,炽焰想都没想就让女性大陆也按照男性大陆的规矩来,怨声载道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要不是他拳头大脾气差是个暴君,早被女人们口水淹死了。 让鸭子下鸡蛋,想也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还是公鸭子。 下午他没事儿,清欢要给小胖子洗澡,结果小胖子从屋里大哭跑出来躲到他身后,呜呜哇哇的哭,嫌冷水没法洗。这会儿炽焰险些晕过去,没人做饭就算了,连烧热水的都没了?现在这天越来越冷了,马上就要步入秋天,小孩子和女人怎么能用冷水? 想到这几天早晨都是清欢亲自给他擦的脸,自己却没注意到她的双手冰一样的冷,炽焰难免愧疚。他气得要死,但又不好在清欢和墨泽面前发脾气,就面色僵硬地说突然想起有点事儿要办,出了院子。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就听见谭叔被从管家的职位上捋了下来,换成魏女官上了。 清欢心想,这个炽焰也不是纯然的死心眼嘛,至少还能看出来府里有些事情男人是真的做不来的。 其实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炽焰自己对那账本也不擅长,看了一眼险些晕过去,鬼知道里头那一串串的数字都是什么意思,他也不想算,他就喜欢拿拳头打天下。鉴于谭叔等人也说不明白,他叫人把几个女官都请来,结果被劈头盖脸一顿臭骂。 之前女官们也不是没抗议过,但那会儿主要是锦幽城主不靠谱一天到晚的瞎折腾,折腾来折腾去,炽焰心里就存了她们就是想找茬的意思,干脆就不管了。现在他娶了妻,从自己妻子身上看到了日子窘迫,自然不能再姑息下去。完了被骂的特别惨,魏女官指着他的鼻子问凭什么不给女人弄月事带,问他省下的是要自己用吗? 炽焰很想一个拳头挥过去,他一个男人用哪门子的月事带?! 这些中馈之事实在是让炽焰烦死了,干脆大掌一挥,不想听女官们罗里吧嗦的批判他,随便她们搞去,反正就是在城主府,外头她们插不了手,里头随便折腾吧。 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也很想念刚打进金城的时候过得那日子。吃的饱穿的暖条件杠杠的好,对比现在这破日子就好多了。谭叔真是没用,得罚他围着训练营来回跑一百八十趟。 魏女官的动手能力非常强,仅仅用了一天时间,府里就回到了之前的状态。第五天炽焰早上出门的时候特意摸了下清欢给他擦脸的手,温热细腻,嗯,非常好。 晚上回来看见墨泽啃的糕饼也是热腾腾的新鲜出炉的,心里也就高兴了,虽然跟这个小鬼互看不顺眼,但他妻子喜欢,他也就勉为其难的爱屋及乌好了。 然后炽焰就觉得妻子身上崭新的天蓝色霓裳非常漂亮,衬得她的皮肤雪一般的白嫩,挽起袖子给他布菜的时候他的眼全程盯着,其他什么都没注意。 这几天每天晚上炽焰都过得十分快乐,食髓知味的他每天早晨都不想起床,一回来眼珠子就黏到了清欢身上,早知道娶媳妇是这样的好事,他早就——不,还好他没有早点娶,否则岂不是娶不到她了?现在女人少,一妻多夫常见,一夫多妻却是极少数,而且谁舍得委屈这样的美人啊? 府里的权力就这样轻轻松松拿回来了,女人们高兴,男人们也很高兴,军营里的男人不知道,但府里的谭叔等人却是很有感想,因为他们终于又过上了这辈子都没过上的好日子!这全是女人的功劳啊,别的不说,女人们打点精细,脑子转的飞快而且还很有生意头脑,每天回府都是一种享受。即使白天在军营操练的半死,他们都快活! 不知多少人羡慕嫉妒恨想成为城主的贴身侍卫团呢,那样的话每天都可以回到城主府住,多快活啊! 在炽焰没有发觉的时候,府里以谭叔为首的侍卫团就已经被女人们收服了。衣食住行哪一样不得靠着女人才能过得好,现在想想,在男性大陆过得那几十年,哪里是人该过的日子!他们强烈抗议!他们不想回去了! 女官们虽然拿回了府里的大权,可那远远不够。从前她们各司其职,金城被治理的多好,现在男人们一进来就混乱不堪,再也不能让男人随意追逐女人了,这一点必须彻底改变! 可是有炽焰这个煞星在,哪有那么轻松的事儿?   第二十碗汤(七) 于是清欢跟她们打了个赌。 所有人都知道,炽焰对他那满脸的大胡子非常非常非常的在意,和裆下那二两肉比起来都不少多少。谁要是敢他胡子的主意,他能把人给生吃了!以前不是没有过此等例子,有人想对他的胡子“不利”,最后的下场是被炽焰扭断了两只胳膊,就差没挫骨扬灰了。 指望炽焰刮胡子,倒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升起来。 到底是日子过得太无聊,总得找点事儿做,女官们都只看到了清欢对炽焰毕恭毕敬温柔体贴的一面,谁都不信这个看起来脾气好到爆的清欢城主能把炽焰征服。清欢也没有把闺房之事拿出来说的意思,她能告诉她们说一关上门炽焰连个梳子都不舍得她拿吗? 还是算了吧。 目标是炽焰的胡子,为期十天。其实用不了十天,但众女官实在是太担心了,甚至认为十天都不够,清欢也就接受了。 主要是她也很好奇炽焰那一脸络腮胡下面的脸到底长得是什么样子,看他的骨相生得很好,就算不是绝顶的美男子,也绝对不丑。而且清欢觉得他留胡子绝对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说他极易害羞,一害羞连耳朵尖尖都红了,要是没有络腮胡挡的话,是不是脸也会红?这点她不知道,有待商榷,但是没见过人不脸红只红耳朵的。 她在每个世界的身体都是拟态,准确点来说,她是没有实体的。拟态出来的身体根据所在世界的情况转化,这个世界的女子大多纤细柔弱,她化出来的身体更是如此。也因为皮肤太过柔嫩细致,而炽焰又太喜欢啃她,所以每次完了身上都是一片痕迹。那一脸胡子扎的人实在难受,要是有人不能理解的话,大概跟砂纸刮在身上的感觉差不多。 每次晚上烛影摇红,帐子一放下来就朦朦胧胧了,炽焰又是个猴急的,清欢身上的痕迹就没完全退下过,于是他也没注意到。虽然他已经下意识放轻了动作,但以他的力气而言,对她娇嫩的肌肤仍然是一种折磨。 要不是这天白天炽焰休班没有事要处理待在府里,他也不会注意到。说来也是好笑,都成亲快一个月了,他还不知道她是何方人士,打哪儿来又要往哪儿去呢,甚至连新婚妻子芳龄几何都不晓得。但炽焰并非不想知道,而是他总忘记问……是真的忘。 热气腾腾中,他又动了心思,只是将人抓过来的时候突然看见雪白的藕臂上有星星点点的小红痕,那肯定不是他吻过的,那是哪里来的? 炽焰没有直接问,而是仔细观察了一番,待到鸳鸯浴结束到了床上,他的唇舌一路辗转过去,才发现是他的胡子惹的祸。清欢的皮肤本就细嫩洁白,他亲过去后自然就留下了痕迹,而且还很清晰。 抬头无意间看见了清欢的表情,虽然带着淡淡沉醉,但却皱着眉头,肯定是不舒服的,炽焰想。要是有人拿个砂纸朝自己身上蹭,他是肯定会发火的。 他默默地不再去亲她了,可是只用双手感受她的温度远远不够,抱着揉着,炽焰就无法控制想要把嘴巴凑过去的渴望。这种感觉简直能把人逼疯,尤其是在这种紧要关头。该死的,她怎么从来不说呢?都快一个月了,基本上是每天他都要对她这样那样,她难受很久了吧?自己居然这么粗心,直到今天才看到,难道真的跟人说的那样,男人天生在某些方面就不如女人? 炽焰摸了把自己的胡子,嗯……杂草一样又厚又多,而且还粗,刺挠人,他自己都摸的不舒服。 怀抱娇妻睡去那会儿,炽焰在心底给自己说了无数遍,反正这鬼胡子也留的够长了,剃了就剃了吧,他自己都要不记得自己长什么样了…… 接连休沐三日,第二天一早,清欢醒来时就发现炽焰不在床上了。这可真是稀奇,平日他要去军营都没她醒得早,今儿是刮了什么风,他居然起早了?她摸过衣裳穿上,掀开帐子穿绣鞋,一抬头就看见炽焰坐在她的梳妆台前,手上拿着把剃刀正在对自己的胡子下手,偏偏他脾气又急又暴躁,没一会儿就受不了了,抓起一把胡子就是一割——他以为是割韭菜呢? 连梳理一下打湿一下都没有,难怪要疼的龇牙咧嘴的,这人不会是从来都没剃过胡子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吧? 每当清欢认为炽焰有点高大上的时候他就会迅速以自己的蠢告知她那只是一个错觉。 “城主?” 专心致志剃胡子的炽焰城主被身后这温柔的一声吓了一跳,手一抖,一道血痕顿时出现在脸上。他低咒了一声,清欢见自己吓到他,连忙请罪:“是我不好,让城主受惊了,请城主责罚。” “不是你的错。”炽焰说。“清欢,你我是夫妻,不要对我总是如此生疏。”越跟清欢在一起久了,炽焰越是认识到彼此之间的差距。想起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敢在她面前咆哮,自称老子,甚至威胁要揍她,现在想想尽是黑历史,要是时间可以倒流,他一定会狠狠给自己一巴掌!在自己妻子面前树立起那么一个形象,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解除啊?现在她总是对他战战兢兢的,是不是就是因为心底认为他是个粗鲁不文一言不合就会大打出手的男人? 可是炽焰又不好意思直接问清欢,总觉得这个女人虽然跟了他,身子给了他,心却仍然离他很远很远。他要怎么做才能让她变得自然一点呢?她跟那个小鬼,哪怕是跟那匹叫吉光的马,都比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柔和自然。 “以夫为天,这是应该的,还是我来吧。”清欢走过去,接过炽焰手里的剃刀,莞尔,“瞧你,脸上多了好几道口子。”原本浓密的大胡子现在剃的跟狗啃一样,不剃都不行了,因为有的地方已经露出肉,有的地方却还很茂密,东秃一块西秃一块,真是难看死了。 炽焰也知道自己不会这玩意儿,就默认给了清欢。清欢伸手从梳妆台的一个小瓶子倒出一些液体状的东西,在炽焰瞪大的眼睛中给他抹在了脸上。“这是什么?” “做润滑的,否则该把你的脸都划花了。”清欢轻轻推着,又转身去取了水盆过来,一点点把水混合,形成类似刮胡泡沫的东西。然后把炽焰往后拉,让他的上半身倚在自己腿上。“城主闭眼。” 他乖乖地闭眼。 清欢的动作可比炽焰自己来好多了,又轻又柔,他躺在这个女人的怀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和满足。炽焰的喉结动了两下,悄悄撑开一条缝去打量清欢,她面色恬淡,正专心地给他剃胡子。炽焰活了快三十岁了,可从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娶到这样的娇妻。 唉,可惜自己年轻时不爱念书,虽然不到大字不识的地步,但也仅限于此了,稍微深一点的书他都是有看没有懂,但他的这个妻子却不一样,炽焰知道她是极爱看书的,要是有书的话,她可以一个人待着一天也不嫌闷。 你说这人跟人之间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他真不知她为什么要嫁给他。 慢慢地,炽焰的真容呈现在清欢眼中。她几乎是有些傻眼的望着这张脸,心里总算是明白炽焰为何看不上那生得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锦幽了。 废话,他自己长得比锦幽还美! 是真的美,而且是极其女性化的美,单看这张脸你会以为这是举世罕见的美人儿,可是配上他这铁塔一样的身形,你就想想吧,一头熊长了个美人脸是种什么感受?更别提炽焰一双眼睛又大又圆,清澈如水,给人一种异样的楚楚可怜感——哪怕他是在生气。要是不留胡子,他怎么统领手下?就算实力超群,顶着这样一张脸也够难受的了。 清欢在心里给这头熊点了个蜡。“……好了。” 炽焰有点不舍得从清欢腿上起来,他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叹了口气,道:“老子……我都忘了自己长啥模样了。” 清欢忍着不笑:“……很好看。” “是吗?”炽焰本来极其厌恶自己的脸,这会儿被清欢一夸,顿时有点飘飘然。“真的很好看?” “嗯。”要是生在女人身上的话一定完美。男人味十足的熊居然长了这么一张柳眉杏眼的脸,清欢伸出拳头抵在唇瓣轻轻咳了一下,道:“城主,梳洗一下用早膳吧。” 炽焰也是饿了,他老早就起来折腾胡子,这会儿才算完,肚子早咕咕叫了,就是在清欢面前没好意思说,不想让她认为自己是个只知道吃的家伙。眼下清欢一提,他就点头如捣蒜:“好的,吃饭,吃饭。” 端早膳进来的婢女和小厮都被吓了一跳,站在原地,嘴巴张成一个o,完全不知道这是谁。当听到清欢言辞间叫城主的时候,他们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第二十碗汤(八) 炽焰的脸在以清欢肉眼所能见的速度迅速飚红。赶在他发脾气捶桌子之前,清欢赶紧驱散观众。 虽然有几道小小的疤痕,但那完全不妨碍炽焰的美貌,浑身的男人味配合着美的要命的脸,居然有种诡异的和谐。清欢笑笑,给他卷了个薄饼递过去:“城主,光看是看不出什么来的,用膳吧,用完之后咱们去账房看看。昨儿个魏女官就跟我说这个月的支出需要城主过目了。” 炽焰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化羞涩为食欲。 结果饭后一出门他就反悔了,所有人都在用见鬼的眼神盯着他不放!要不是新婚妻子就在身边,炽焰会用拳头教会这些人什么叫做尊重! 等到了账房,众女官一个个瞪大眼睛张大嘴,她们一直腹诽炽焰这头熊剃了胡子肯定也像熊,但现在……就连从小看着炽焰长大的谭叔都一副嘴里能塞下鹅蛋的样子:“城、城主!你、你、你的胡子呢?!” 炽焰白了他一眼:“看屁看,没看过美男子吗?” 谭叔掐住了自己脖子,像是女人一样发出尖细的声音:“十几年了……城主你居然剃胡子了!你怎么可以剃胡子!”其实心里是为自己即将输出去的十两银子肉疼。他是坚决站城主不会剃胡子的,结果……现在赢的就只有庄家夫人了吧! 炽焰冷哼一声:“关你屁事,老子就是——我就是想剃怎么着吧你!”要是可以他也不想剃,但比起亲自用唇舌品尝妻子,剃胡子真算不上什么。 只有清欢面色平静,好像完全没看到其他人的不对劲。炽焰对数字什么的非常不敏感,一听说要看账,他为了在清欢面前保持风范,就翻了几本像模像样的看起来,但没看多久,清欢先回去了,她一走他就把手里账册一甩:“以后这种事别来找我。” 魏女官跟梅女官交换了一个眼神:“可是您才是发号施令的那个人,夫人说了,不管什么事都要禀报城主。” 不管什么事……炽焰最烦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结果这些鸡毛蒜皮手指甲大点的破事她们都要来求见他请他定夺,别说他根本没这么多时间,就是有也不想管好吗!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不擅长这个,炽焰更宁愿有人上门找他单挑,这个就爽多了不是。他挥挥手,不耐烦道:“府里的事儿你们做决定就行,实在是拿不准主意了就找谭叔——算了,谭叔也没啥用。找夫人吧,我待会儿跟她说。” 梅女官试探性地问道:“那府里在外头的那些铺子……” “嗯,也按照原样让你们自己处理。”炽焰点点头。“除了政事之外,其他的一概你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众女官面露欣喜,头一回觉得这头熊看的顺眼了,这也难怪,人都是爱美的,满脸络腮胡的熊跟一个漂亮的美人……美男,任谁都会对后者比较有好感。其中兰女官不怕死地夸赞了一句:“城主长得可真美……” 没夸完,炽焰就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没你美!”说完转身走了。 兰女官被吼的一愣一愣的,半晌才回过神,无辜道:“这明显比我美嘛!” 其他女官连带谭叔等人一□□头,是是是,兰女官虽然也美,但跟城主比可差远了,也就只有夫人跟锦幽城主的姿色能相媲美一下下。 炽焰顶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面无表情地穿越好长一段走廊,七区八绕的总算回到自己院子,结果一进门就看见最讨厌的小鬼坐在他的妻子怀里吃东西。吃吃吃,就知道吃,他是猪吗? 墨泽欢快地捧着香甜多汁的柿子啃,察觉到那头讨厌的熊瞪了自己一眼,他也傲娇地飞起小眼神鄙视他,哼,长得跟个娘儿们似的居然还这么凶神恶煞,他要叫主人收拾他! 炽焰忍了好一会儿,那小鬼不识相就算了,竟然还变本加厉地吃完柿子又要叫他的小妻子帮忙剥石榴!他大步上前,直接把小胖子从清欢怀里提出来丢到婢女怀里:“把这胖子给我抱出去!” 墨泽怒视炽焰:“你这个坏女人!” “说啥玩意儿?!”炽焰噌的一下就被点着了,“你这个胖小鬼好胆你再给老子说一遍?!” 短短两个时辰内遭受了无数异样目光的炽焰火大了,这小胖子竟然敢说他的女人?!“咱们俩谁像女人?老子要跟你单挑!” 墨泽在丫鬟怀里挥舞胖拳头,一张嘴就喷石榴籽儿:“单挑就单挑,我怕你!” 嘿,这小兔崽子!炽焰来火了,伸手就要去抓墨泽,墨泽噗噗噗噗拼命朝炽焰身上吐石榴籽儿做暗器,把个炽焰气得是火冒三丈,秀色可餐。清欢赶紧过来打圆场,给婢女使了个眼色让她把墨泽带出去,然后赶紧安抚被撩的马上就要炸的炽焰,这家伙很久没在她面前自称老子了,看样子是真生气了,就是不知那红扑扑的脸蛋儿是因为羞呢,还是因为怒? 当然表面上清欢还是很给炽焰面子的:“城主别跟墨泽一般计较。” 被娇妻这么一安抚,炽焰也觉得自己火发大了,他看得出来,那小胖子是他妻子的心头肉,惯的都没边儿了,她都没给他剥过石榴!于是说:“本城主怎么会跟一个小屁孩一般见识。本城主打天下的时候,小屁孩还在他娘肚子里!” 清欢暗道:那你可就错了,他比你老多了。 嘴上却道:“城主真是大人有大量。” 这马屁一拍,炽焰顿时就飘飘然起来,“那是。” 清欢微笑,觉得这人实在是有意思。就是不知道,有意思的是他本身,还是他身体里的那个灵魂?她低头掩去眼底深意,转身取出一个面具双手递给炽焰:“城主没了胡子,顶着这样一张脸未免不大方面,我给城主准备了这个。” 那是一张很普通的黑色面具,戴上去的话可以掩住面孔,这样的话就不必担心别人会看到他的脸了。主要是想要假扮炽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他暴躁又爱挥拳头,声音体型还有武力值,那都是一等一的,想装都装不了。 炽焰露出惊喜的表情,连忙接过来要戴上,清欢却说:“但是只有我们夫妻二人的时候,城主就别带了吧。”她柔柔抚摸他的轮廓,眼神温柔,“很好看。” 炽焰刚降温没多久的脸又红了。他觉得自己得赶紧改掉这个容易脸红的坏毛病,好在这个面具大,只露出下巴和眼珠子。 为了掩饰内心窘迫,他咳嗽两声,说:“今天休沐,没有事做,走,我带你出去逛逛。” “出去?”清欢愣了下,说起来她在城主府都一个月了还没出去过呢。 两人先去马厩里牵了马,炽焰的坐骑叫做赤兔,是难得一见非常珍贵的汗血宝马,通体乌黑,只鬃毛血红,极其威武霸气。炽焰本想跟清欢炫耀一下的,可是扭头一看清欢的马,顿时就蔫儿了。清欢的马儿跟她一样,又高贵又美丽。突然,炽焰问:“你的马是公是母?” “公的。”应该……是吧?清欢还没注意过这个问题呢,主要是她很少让吉光化出原形,但是它变成小猫的时候都是公猫,那应该是公马。 “这样。”炽焰有几分失望。“还以为能给我的赤兔做媳妇呢。”这样繁殖出来的小马肯定是天下一绝,超越赤兔! 吉光一听,恼了,猛地冲炽焰喷了个响鼻,还想尥蹶子踹他。它可是上古神兽!是孟婆大神身边的小宠儿!这个长得像女人的男人竟然要它跟凡间马匹配种,还是个公马!呸!它不搞基! 清欢笑着摸摸吉光的鬃毛:“那城主是要失望了。” 炽焰瞪着吉光,总觉得这马灵气的吓人,就刚才那眼神,他似乎从中读出了鄙视。他……竟然被一匹马给鄙视了?! 吉光还嫌不够解气,不能对人类下手,那它吓吓动物总可以吧?于是对着赤兔瞪了一眼。赤兔吓得嘶鸣一声跪倒在地,瑟瑟发抖。说起来赤兔也是一等一的好马天下难寻,可是遇到上古神兽它又能怎么样,而且这神兽早已不是普通神兽。 炽焰觉得自己面子挂不住了,很想对着赤兔的屁股踹上两脚,妈的,这么没出息!他要换马!结果一扭头,整个马厩的马全跪了!惟独吉光傲然站立,眼神充满鄙视。 清欢悄悄动了下小指,赤兔就又站了起来,动作之快好像先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炽焰盯着吉光,他爱马成痴,很想试马。可清欢却先他一步利落上马,而且还是裸骑,炽焰觉得自己不能输,就把赤兔的马鞍马蹄给卸了,他总不能输给自己的小娇妻吧?那样的话他有什么脸面说要保护她,让她做背后的女人? 清欢欣赏炽焰就欣赏这一点,他愿赌服输,不像是别的男人,嘴上一套,背地里又一套。   第二十碗汤(九) 虽然清欢的动作看上去很利落潇洒,毫不拖泥带水,但炽焰心里还是有些担忧:“你……能行吗?要不还是和我一起吧。” 清欢也是很久没被人这么小瞧过了,她笑着睨了炽焰一眼:“行不行,城主和我比一比不就知道了?”说完自信一笑,快马扬鞭而去。炽焰愣了一下,她已经离远了,连忙双腿一夹马腹,驱动赤兔追赶。 赤兔虽然是极品的汗血宝马,当世难寻,但是和神兽吉光如何能及,若不是清欢怕炽焰追不上特意放慢了些速度,怕是炽焰已经被甩到九霄云外去了。两人一路到了一片小树林,如今已是深秋,树叶掉了一地,秋风微凉,但骑了这么会儿马身上竟都出了汗。 炽焰惊讶于清欢的骑术,虽然早知女性大陆有不少女人骑射都是拿手的,但裸骑还能如此稳当厉害的,清欢还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外头的空气最接近大自然,这让清欢感到非常舒服。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仰望碧蓝的天空,又扭头去看身边的炽焰。 炽焰被她看得脸又红了,真是奇怪,明明是个娇弱的女人,为什么每次在她面前他都像个毛头小子一样长不大呢?这样他的夫纲什么时候才能振起来? 两人慢慢地往前走,不多时,只听得一阵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还有笑闹声,很是喧腾,原来是有一户人家在成亲。 清欢没说话,炽焰也没说话,只是瞧着那十里红妆还有热闹的人群以及繁多庄重的礼节,炽焰才明白自己当初娶清欢时有多么仓促。他难得感到了不好意思,便道:“当日我实在是轻慢你了……” “无妨,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清欢微微一笑,扭头去看炽焰。炽焰也笑了,但看见那新郎竟亲自将新娘背入轿中,满脸都是掩不住的喜气,心里难免有些歉疚。自己当日别说是好好准备了,就连拜堂都要让她等,炽焰突然觉得自己很渣。 继续往前走,路过城主府在外头的一家胭脂铺子,两人下马随意走进去看看,炽焰跟在清欢后头,里头的掌柜跑堂什么的全是女人,偌大的店铺,她们打理的井井有条。 刚打进金城的时候炽焰就让手下接手了这些铺子,奈何他们都不擅长这些,先不说男人没法跟胭脂水米分布匹什么的打交道,就光说一个算账,他们十个人加在一起都不如跑堂的小二心算来得快。但炽焰那会儿给锦幽烦的要命,只想把这些权全部捋下来,所以也没管男人到底能不能胜任,如今看来,这男人跟女人之间到底还是有差别的。 炽焰心中关于女人都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男人为天的想法悄悄动摇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事情,在府里的时候伺候的基本上全是下人,而城主府的下人以女性居多,男人都是后来进城之后分配进来的,顶多就是干些粗活重活,算账刺绣写字什么的,就算叫他们来也是徒劳。 清欢做的其实也很简单,炽焰不大会说话,主要是他一开口说什么都不中听,而清欢声音清朗温柔,所以炽焰总是会下意识地去追寻她,揣测她的想法,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要是放在其他女人身上,谁敢跟他说女人也要抛头露面,他绝对饶不了那人。可是到了清欢这,她不用说,他自己就主动去想了。 太不正常了,这是为什么呢? 他在她面前总觉得不像是从前的自己,倒也不是说不好,只是……说不上来的,那种失控的感觉。明明她温柔又体贴,什么事都不会自己瞎做主,但炽焰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去接近的心。 要是有一天她要离开自己,炽焰想他一定会把所有人都砍了泄愤。 “城主可知梅女官武功高强,就连谭叔都不是她的对手?”清欢突然问。 炽焰一听,下意识反驳:“这不可能!”梅女官怎么能比得上谭叔?谭叔可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一杆铁枪耍的虎虎生风,梅女官却娇小瘦弱,这样一一个女人却想打赢谭叔?别开玩笑了,随便一个男人就能把她打倒吧? 清欢低低一叹:“城主不信?”那想当然也不会相信她也能打倒他了。 “当然不信!”炽焰哼哼。“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见过有女人能打倒男人的——”话没说完,一记掌风扑面而来,如果不是常年行军的直觉,清欢又手下留情给了他反应的时间,炽焰会被这一掌劈中。他倏地后退几步,震惊地看向清欢:“你会武?” “我说过我不会吗?”清欢面上没有平日的柔情似水,反倒带了几分戏谑。“今个儿我就让城主看看,女人到底能不能打倒男人。如果我赢了的话,城主可得答应让女人重新回到军营共同执政。” 炽焰觉得自己被挑衅了,他会输?听她话里话外都是要赢的意思,真以为他会因为她是媳妇的份儿上就让步?于是炽焰冷哼:“好啊,你要是能赢我就答应你,你要是输了,从今以后都不准再跟我提女人从军的事!” “一言为定。”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炽焰还是有点担心:“媳妇,我是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 清欢心想,还真没见过这么自信的。“这是我要说的话呀,城主。” 说完,已经攻了过来。 平心而论,从体力上讲,女人天生弱于男人,所以如果要拼蛮力,想赢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清欢也不想用除了拳脚功夫之外的力量让炽焰输,她要让他心服口服。炽焰这个人,心高气傲,但也是真正的男子汉,愿赌服输,从来不狡辩,否则她怎么可能选择他作为伴侣? 炽焰只觉面前一阵掌风,他侧身躲开,竟连对方的招式都没看清楚,更别提还手了。他力气大,下盘稳,一拳能把一个成年男人揍出好几丈远,是天生的神力,可这股神力比起对方柔和若风的手掌就完全不够看了,不仅如此,炽焰甚至觉得自己好像被压制了。 这怎么可能! 清欢虽然力气不及他,但灵活度和柔软度却是熊一样的炽焰所望尘莫及的,尤其她还非常熟悉人体关节,别看那只是柔柔的手指,可若是点在了哪里,却足以令人痛不欲生。 好在大堂足够大,两人突如其来的交手让掌柜的都看傻了,赶紧让所有人退后,怎么也想不出为什么两个城主突然间就大打出手了,不是刚成亲没几个月听说感情还好的如胶似漆吗?那现在怎么就打起来了?难道真应了那句老话,打是疼骂是爱? 炽焰清欢可不管别人怎么想,他们都是厉害的人物,对方对自己来说都是棋逢敌手,这会儿打的兴起,炽焰胜在拳头重抗打击能力强,清欢则胜在敏捷优雅身形极快,她从不和炽焰正面对上,对他挥过来的拳头也是能避则避,实在是避不了便借力打力以此化开,然后以此攻击他身上的穴道与关节。初时炽焰并未察觉,只感到有时候她的手指和掌心会拂过自己身上,他不以为意,所以当他察觉的时候就已经来不及了。 原本威力极大的拳头逐渐失去了力气,明明他滴酒未沾,但整个人却突然像是醉了一样对不准,拳头挥出去的方向和心中设想的完全不一样。一开始炽焰觉得只是陪新婚妻子玩耍,清欢就是会武又能厉害到哪里去?几招后他收起玩乐之心变得格外认真,但却逐渐力不从心起来,而清欢脸上连汗都没有一滴。 看她打架是一种享受,每一招每一式不仅都击在要害,而且非常美观优雅,和炽焰完全是天差地别,一刚一柔,一黑一白,最后竟是以柔克刚,完全将炽焰拿捏在了手里。 毕竟身边还有人,在外人面前不能让炽焰输得太难看,所以清欢最后只是反剪了炽焰手臂,这时候他已经没什么力气了,她轻轻一踢他膝盖,他便整个人扑在了身旁用来给客人休息的椅子上。 所有人都惊呆了。 炽焰也是目瞪口呆,比起被打败的羞耻,震惊更夸张的写满了他的脸。 这时候,赢了的清欢却又变回了那个柔情万千体贴温和的妻子:“城主,承让了。”走过来在他身上几处穴道轻点。“男子汉大丈夫,一诺千金,城主可不能食言。” 炽焰的脸色五彩缤纷分外精彩。他想瞪清欢,却又觉得自己没什么理由,毕竟之前都说好了,而且他也不是因为轻敌才输,是的的确身手不如她。想到这里,炽焰虽然脸色不好看,但却仍然道:“愿赌服输,回去之后我就安排。” “那就多谢城主了。”清欢对他微微一笑,像是没看见他脸色般上前挽住他的胳膊。“那么现在,咱们找家酒楼用膳吧?” 好在炽焰戴着面具,否则一定会有人看到他涨红的脸,以及内心的泪:嘤,他输了……   第二十碗汤(十) 因为打架输给自己媳妇这事儿,炽焰难过了一整天,不过到了晚上他就龙精虎猛了,拳脚上输了就输了吧,反正他在床上能赢就行!于是愈发折腾起清欢来,非要她承认他厉害她比不上他才行——当然是另外一个方面。 男人嘛,面子什么的不重要,在床上的尊严守住了才行。 炽焰的觉悟是如此飞快的增长着,完全没有一点适应期。 女人们对于炽焰突然吃错药一样昭告天下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样从军或是参加科考做官一事集体欢呼,虽然都在心里寻思这位一直对女人很冷淡的城主是不是又吃错药或是又在搞什么幺蛾子,但是——管他呢!反正最后的结果是好的! 清欢也是用心良苦,她其实早就想跟炽焰打一场了,这么久温温柔柔每天绣花看书,她的筋骨都觉得酸。但是有一点她没告诉炽焰,即使在床上,她也是可以翻身的,不过是让着他,看他可怜而已。 既然女人被放出了权力,那么不仅是金城,其他四城也皆是如此。然而炽焰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把女人们都约束起来,如今想要再放出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所以他将其他六名男性城主和四名女性城主都召集到了金城进行商讨。 他们商讨的内容清欢不得而知,她是相信炽焰的,这男人说话算话,绝对算是一个很大的优点,所以她不用担心。而且就目前她的观察而言,没有人比炽焰更适合做城主,即使锦幽活过来也得承认,这个男人虽然粗鲁不文又爱用拳头解决问题,但真的是一个很有担当也很有本事的人。把五行城交给他完全不会出岔子。 唯一让她不高兴的是这家伙竟然给人做媒。 要不是水城的阿妙城主来找她,她还不知道摇光城的魏冥想要娶阿妙为妻。虽然清欢不打算参与这些改革,但是有关女人的事情,她受锦幽所托不得不插手。 故事挺简单的,阿妙对魏冥没有男女之情,她对任何男人都没感觉,也不想成亲,但魏冥却对阿妙一见钟情,在攻下水城后就自动请缨留在那里,因为他喜欢阿妙,所以对水城的女人们也非常宽松,没有诸多限制,女人重回军营一事,从水城开始实施的话会最省时间。 但问题就在这里,魏冥喜欢阿妙,喜欢的简直要疯了,可阿妙却不喜欢魏冥,在她眼里,男人都是不可爱的,她很确定而且肯定她对魏冥没有丝毫男女之情,但是魏冥却不肯相信,这一次商议结束之后竟然当着其他城主的面求炽焰为他做主!最令阿妙不敢相信的就是,离炽焰说男女平等不到半个时辰,他就不问她的意见自顾自给把她许给了魏冥! 没错,她们女人的确是男性大陆的手下败将,但这也不代表炽焰可以随意羞辱她!阿妙是一城之主,她不愿意做的事情谁都不能勉强! 可是她刚拒绝就被炽焰吼了回来,那个坏脾气的男人真真是没法用语言沟通,一语不合就要大打出手,阿妙斯文,哪里做得来那么无礼的事情,本想以死明志,却又想起能改变炽焰想法的清欢城主。 虽然这位金城的新城主她从未见过,但关于她的事情阿妙却都听说了,尤其是在胭脂铺子把那头熊打败的事。 清欢问:“你对魏冥没有男女之情?” “绝对没有!”阿妙斩钉截铁的说。“我的心愿就是让女性大陆变得强大,至少不能让女性成为被男性碾压的存在,我们要的自由平等以及独立,在男性大陆没有攻击我们之前,这些我们是拥有的!他们过来了,用的是两方和好的名义,却把女人们都逼回了家里不准她们外出,我觉得这样做非常的不合理,并且非常的侮辱人。武力上我们的确是输给了男性大陆,但要是他们脸皮不那么厚我们能输吗?!” 清欢看她愤怒的样子就知道她是还在为输了战役不高兴呢,想到那个没心没肺的女鬼锦幽,清欢叹了口气,这都叫什么事儿啊,这个大陆的人也好,事也好,很多都已经超出了她的下限。 反正就是个不靠谱的地方,充满了不靠谱的人,所以自然也得用不靠谱的法子。 她应了阿妙,无论如何她都不能放任阿妙不管,要是真像炽焰说的那样把阿妙嫁给魏冥,那这场所谓的男女平等根本就是个笑话。连最尊贵的那个人,提出这四个字的本尊都做不到,上梁不正还是指望下梁别歪?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但清欢没想到炽焰的反应会那么大。 他到底是好面子的,虽然愿赌服输为人坦荡,但已经答应下属的事,现在你告诉他不能这么做,要他反悔,要他出尔反尔,那炽焰肯定不乐意。正因为他信守承诺,所以绝对不会轻易被说服。 清欢刚提他就拉下了脸:“这事儿不要再说了,我已经允了魏冥,等府里给挑个良辰吉日就行,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清欢却说:“城主,你不能这么做,阿妙没有告诉你她不愿意吗?” “有什么不愿意的?难道她这辈子都不嫁人了吗?”炽焰理直气壮地说。“魏冥长得好,性格也好,对她更是一往情深,她有什么不乐意的?别以为我在金城就不知道,水城那儿根本就没什么变化,我不是说让女人们都回家不许抛头露面吗?其他城都按照我说的做了,水城却没有,难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为什么?还不是因为魏冥喜欢那个阿妙才事事顺着她,她现在是要过河拆桥?” “阿妙不是那样的人。” “你怎么知道她不是那样的人,今天你跟她也是第一次见面。”炽焰口气很冲。“反正老子决定的事情天王老子也别想更改!” 鼻孔朝天,雄赳赳气昂昂,很厉害的样子,那表情就是在说你私心吧我是不会答应你的请求的! 清欢看他一眼:“即使你知道阿妙不愿意,还是要撮合他们,万一最后成了怨偶呢?” “你开口说要嫁给我的时候我也不愿意啊!”炽焰开始作死,话到了嘴边想也不想张嘴就来,也不想想他跟阿妙能一样么,阿妙对魏冥是完全没想法,他可是看了清欢的脸后就心动了,与其说是清欢求的,倒不如说是他半推半就心里还在窃喜,能娶到这么漂亮又温柔的媳妇,他也很开心好吗?“可是咱俩现在不过得挺好啊?” “哦?城主觉得咱们现在过得挺好?” 炽焰想当然:“那是!”晚上和谐白天相敬如宾,有什么不好?平时他空闲的时候还会一起出去逛逛,有什么不好?当然,要是没有那个小胖子总是搅局的话才是真的完美。 “也就是说城主不肯收回成命,是吗?”清欢笑眯眯地问。 那笑容甜美至极,和平日一样也很是温柔,但炽焰突然觉得脖子后头冒凉气,但他为了面子拼了,非要跟清欢犟嘴:“反正我跟你说了,就是不行,我都答应魏冥了,你也不好让我反悔吧?再说了,咱俩都能过,他们怎么就不能过?不是我说,女人离了男人怎么能活?那个阿妙早晚都得嫁人生孩子吧,现在大陆上人口逐渐在减少,女人要是不肯繁衍后代,那我们早晚是要灭绝的,这怎么能行!” 他很有理的样子,但这话却让清欢不高兴了:“女人离了男人就不能活了?” “那当然!”炽焰可自信了,也不知是谁给他的。“你离了我能活吗?肯定不能吧,所以我说——” “试试好了。” “??”炽焰满头雾水的望着清欢,试试?什么试试? 清欢对着他嫣然一笑:“既然城主说我离了你就不能活,那咱们再打个赌,看看我离了你到底能不能活。”说完对他嫣然一笑。 那笑容实在是太美了,美的炽焰完全没反应过来她说了什么,就看见她起身,捞起一直在边上啃苹果津津有味看着他们吵架的小胖子,婀娜的背影推开房门走了出去,吉光不知什么时候都在那等着了。 直到清欢上了马,人不见了,炽焰才反应过来,他猛地拍了把大腿,赶紧去马厩牵马,可是——要往哪里追?清欢的人影已经不见了啊?! 炽焰傻了。他不就是说了句话吗?怎么脾气这么大?这、这说走就走啊?他该去哪里找她?炽焰一直想问清欢从哪里来家住何方还有亲人没有这些问题,可是他老是忘记,现在好了,他再也不用问了。 因为她说走就走,半点留恋都没有。 来的时候带的什么,走的时候就带的什么,不过一匹马一只小胖子。炽焰四下打听一路到了城门口,轮班守城的小队长刚好是那天迎清欢入城的那个,此刻他看着怒不可遏的城主,战战兢兢的走过来,把手上的东西呈上。 第二十碗汤(十一) 炽焰僵硬地看着小队长双手呈上来的城主令,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这是你从哪里得来的?” 小队长战战兢兢道:“是夫人出城时交给属下的……” “废物!夫人出城你们不知道拦住吗?!”炽焰满心恐慌,清欢走的太洒脱,甚至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他拒绝去想这意味着什么。她总是很温柔,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如同温润的水,然后她突然不见了,他竟然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找。“要你们何用!没用的东西!” 其实他心里知道清欢离开跟守城的官兵没什么关系,可是不把脾气发出来他就无法抑制内心的恐慌。两人成亲也要有半年了,这半年里他早习惯了她的陪伴跟照顾,一晌失去,怎么舍得。于是没等小队长回话,炽焰又问:“她朝哪个方向去了?” 小队长颤巍巍地伸出一根手指头,炽焰立刻狂追而去。可是追了好久,追到赤兔已经再也跑不动了,也没能找到清欢。沿途炽焰也打听过,但却没有人见过她。吉光本就比赤兔跑得快,清欢的骑术也不下于他,他的妻子身上谜团不少,但炽焰从未问过,直到现在他才感到后悔,如果早一点问过她,知道她家在何处的话,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种找不着的事儿了? 赤兔瘫倒在地上休息,炽焰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河边,这会儿天寒地冻,倒也符合他的心情,身后一个草团被风吹过,更是衬的炽焰孤家寡人起来。 在河边坐了大概有半个多时辰,鼻涕冻下来的同时眼泪也掉了。盯着河面上的自己,吸着鼻子,“不、不就说了句不中听的话嘛……至于这么说走就走啊?没良心的女人,太没良心了……” 眼下四周无人,炽焰顿觉心酸,心想自己什么都按照她说的做了,虽然霸道是霸道点儿,可是她要是提出来他也会改。今天不就是说了句女人没男人活不了么,加起来不到十个字呢,她转身就走一点情面都不留,她心底到底有没有他这个丈夫?! 炽焰取下面具抹了把脸,才发觉是一脸的泪,他生无可恋简直想要一头扎进河里去死了算了,但突然又想起清欢临走时说的“试试”。她说试试……是不是代表并不是分开?怎么说他们也是正经成过亲的,没拿和离书她永远都是他的妻子! 一想到这里,炽焰噌的站了起来,他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才能让她回来了! 这会儿他的大男子主义全没了,清欢给他的感觉一直跟普通女人不一样,她不仅武力值比他高,脾气其实比他还大,一言不合说走就走不回头,换做炽焰生气,顶多是到军营里找人打一架,气也气的自己,但清欢不,她比男人更洒脱。 要是自己不做出点实际行动来的话,清欢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吧?不知为何,炽焰就是这么觉得。 他把半死不活的赤兔从地上踹起来,慢吞吞地回到了城主府,又被女官们劈头盖脸一顿臭骂,骂的他蔫乎乎的。女官们对视一眼觉得不对劲,平日里的熊一挨骂就暴跳如雷还会把拳头攥的咯吱咯吱响来威胁她们,今天怎么这么乖,任骂不抬头?难道是被城主气傻了?! 往常炽焰要是敢回嘴,女官们能问候他祖宗十八代,现在他不回嘴她们反而不骂了,认为事出反常必有妖,一个个充满戒备地望着炽焰。炽焰傻站了一会儿,突然用无比真诚的语气对她们说:“请你们帮帮我!” 帮什么呢?就是帮他融合大陆,让男女平等可以更好的实施。本来在女性大陆人人平等,男性大陆人人平等,可是因为男人与女人天生的不同,导致在一起共同生活后麻烦无数,炽焰就是想要经验丰富的女官们一起解决掉这个问题。 这样的话,媳妇就会回来了吧?炽焰生怕自己做的不够好,每一项政策每一样决定都特意颁发到十五个城里,敲锣打鼓的昭告天下,他就不信媳妇看不到听不到!那样的话她肯定能感受到自己的诚意,然后回家! 炽焰就这样苦逼的等啊等,可惜新政实施不是那么容易的,他用了整整五年,才算是完全贯彻落实了男女平等这四个字。但让他失望的是清欢仍然没有回来,不仅没有回来,甚至派出去找的人都音讯全无。 炽焰无数次在夜深人静孤独寂寞时咬着被角偷偷掉眼泪,梦里连那个讨厌的小胖子都变得无比顺眼。现在整个城主府人人成双成对,就他一个孤家寡人,谭叔都跟兰女官在一起了,每天晚上深夜摇床,他听得很难过好吗? 更让炽焰想哭死的是五年前信誓旦旦说绝不会喜欢魏冥甚至对任何男人都没感觉的水城城主阿妙,妈的她竟然主动要跟魏冥成亲了!那、那他之前到底为什么要跟自己媳妇吵架还把媳妇气走迄今音讯全无?炽焰恨不得掐死这两个人,害得阿妙现在每次看到炽焰都溜着边走,就怕这头熊一不高兴扭断自己的小脖子。 但是即使男女平等,也没能阻止男男女女搞基的路线,但是这样的人并不多,而且他们天生只喜欢同性对异性没感觉。本来炽焰是要强制拆开各自配对的,但后来被人一提醒,寻思着不能这么干,既然要平等,那么选择喜欢什么样的人,要做什么样的事,都是属于个体自由。 眼下四海升平,人畜兴旺五谷丰登,但是他媳妇在哪里啊啊啊! 炽焰忍不了了,他开始亲自去找,然而没有人知道清欢身在何方,当年的小队长如今已经升到了将军,成为了炽焰的心腹,但清欢仍然杳无踪迹。如果不是所有人都记得她,炽焰会以为清欢只是自己做的一个美好的梦。 否则现实中怎会有那样的女子呢?他也不知是着了什么魔,总归就是非她不可,只要她肯回来,做什么都是无所谓的。这一世不能错过,人能在这世上活多久?他真的不想失去她。 也不是没有人投怀送抱,男的女的都有,然而炽焰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他就只想再见到自己的妻子,他一直找啊找等啊等,他都知道错了,又改正了,她为什么还不回来?难道真要他等到老死?她永远都不回来了吗? 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清欢躺在床上,面色惨白毫无血色,双手交叠放在小腹处,身上穿着从没见过的衣服。她就那么安安静静躺着,但炽焰知道她已经死了。她的眼睛不会再睁开,她的嘴巴不会再微笑,那个叫清欢的女人已经彻底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如果是他,如果是他的话,他要怎么办? 他不放她走,即使抱着一具尸体,也要和她拜堂成亲,有一日便做一日夫妻,没有一日,只占个名分也是好的。 醒来后炽焰发现自己又哭了,他的胡子又留了很长,这一次他不想自己剃掉。眼泪掉在胡子里,一头熊坐在香软的床上掉眼泪,那场景是怎么看怎么搞笑。冷风呼呼的吹,窗户一打开,外头院子里好几对情侣抱在一起赏月,时不时摸个小手亲个小嘴儿什么的,就炽焰孤零零一个熊坐在床上。炽焰可委屈了,他现在连诏书都发了,就希望她能回来,难道她没看见? 突然,炽焰想起梦中一切,打了个哆嗦,也许,不是没看见,不是不想回来,而是……不能回来了?五年了,也许她已经香消玉殒了呢?!想到这个可能性,炽焰觉得天都塌了,整个人被黑暗笼罩。 他突然抱住被子嚎啕大哭起来,真真是一点形象都不要,哭得凄惨不已,那个梦做的可真真实,他把她从棺材里抱出来,太吓人了,呀呀呀他知道错了,媳妇你快回来好!不!好! 外头的情侣们集体被鬼哭狼嚎吓到,阿妙城主小心地戳了戳魏冥,戳他来关心一下老大。结果魏冥刚推门进去就被一脚踹了出来,捂着肚子简直想哭,不是很伤心吗,为什么武力值还这么高? 好痛……噘着嘴问阿妙要亲亲。 炽焰听到外头这些恶心巴拉的家伙关心的声音,压根儿没感动,反而觉得他们分外不真诚。真想安慰他就分手给他看啊!这会儿爪子在一起握得死紧你骗谁呢!个个脸色红润春意满脸在老子面前炫耀,信不信老子一刀砍死你们! 于是这个难得的月圆之夜,从美好的情侣小约会演变成了被追杀,哭鼻子大胡子的熊抓着把大砍刀扬言要砍他们,女人们还好,男人们被吓得四处逃窜,整个城主府顿时鸡飞狗跳,炽焰那凶神恶煞的样儿叫人无法直视,夜色里一张长满大胡子的脸是那么可怕,小孩子都要哭了! “啊啊,姑姑你看,这头熊还是一如既往的蠢啊。” 某个小胖子充满鄙视,一匹白马在旁边长声嘶鸣,炽焰的砍刀从手中掉下来,砸到了他的大脚趾。   第二十一碗汤(一) 讲真,清欢是个不喜欢跟人争斗的……“人”,但事实表明有的时候,不是你想不斗就能不斗,比如说这个世界里,一个叫做余青薇的姑娘,外表是十四岁的少女,骨子里却是三十岁最爱看宫斗宅斗剧以及小说的两千年后的现代人。除此之外她还喜欢看历史言情小说,就是那种类似野史,穿越女或是重生女亦或是本地土著和皇帝王爷等等历史名人所发生的爱恨纠葛。其内容必然是争权斗势勾心斗角陷阱无数你来我往,泪伴随着虐,无厘头的爱夹杂着没理由的恨,虐虐虐然后圆满大结局,或是带着皇帝王爷回现代,soeasy。 大概穿越就是一种所谓的上苍赐予的天赋,因为是穿越女,所以总是可以牛哄哄的出现在众人面前,清欢所附的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做纪曼凉,是和亲王纪云的独生爱女。 余青薇熟读各类历史宅斗宫斗小说,对于这位在历史中只留下浅浅几笔的纪曼凉可是记忆深刻。为什么深刻呢?因为她运气好,被许给了五皇子,而五皇子正是当朝储君,后来登基当上了皇帝,纪曼凉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皇后……才怪。 纪曼凉身体不好,只活到十六岁,她十五岁嫁给五皇子纪勉,只和他两人鹣鲽情深过了不到一年的快活日子就死了。两人自小是青梅竹马感情深厚,皇帝为纪勉挑中纪曼凉做皇子妃的时候,纪勉心里比谁都高兴。在和纪曼凉相守的一年里,因为她身子不好,两人甚至没有圆房,始终以礼相待,纪勉身边没有侧妃也没有侍妾,连伺候的宫女都不要,一心一意期盼能和纪曼凉白头偕老。 可惜天不遂人愿,纪曼凉就只有一十六年的寿命。她死后,纪勉意志消沉了好几年,直到皇帝驾崩他登基为帝才好一些。纪勉登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追封已经逝世的皇子妃纪曼凉为孝悌纯善皇后,迁入帝陵,日后两人合葬。是以后世史书都夸赞建平帝对元后情深似海,令人动容。但纪曼凉因为活的时间太短,史书上对她只有寥寥几笔:形容清婉,柔和端庄,红颜薄命。 到这里为止,这还是一个非常美妙的故事。 但是!当时间嚓嚓嚓过去了两千多年之后,一群以写言情小说为爱好的人如雨后春笋般络绎不绝的冒出来。不知道是谁先开辟了“穿越小说”这一类别,此后火遍全国,怀春少女人手一本小说。 说起这个建平帝,也就是纪勉,那生得可以说是丰神俊朗眉目如画,史官记载他“身高七尺八寸,雅人深致,霞姿月韵,生时有霞光万丈,是为吉兆,天质自然,其在位五十载,四海升平,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乃千古明君也。” 通俗一点来说呢,就是长得非常帅,而且专情,临驾崩后宫也只有十几个人,建平帝不重欲,膝下儿女也不多,但其终生没有立后。 被史书记载长得又帅又痴情还是个明君的男人啊,简直就是高山仰止的存在,哪个少女不怀春,这一怀春就免不了要意淫一番,倘若我能穿越到两千年前,和建平帝来一场生死缠绵的爱恋呢? 这样的话,那个纪曼凉就很碍眼了。 起先,主角们是先后穿到纪曼凉身上,虽然史书记载纪曼凉只有十六岁就死了,但是没有关系,我们可以假死,可以继续活着跟建平帝在一起。后来就转了风向,改成以单独的个体穿到建平帝年间,与英俊睿智的建平帝相恋,但又因此种种不得不回到现代,建平帝为表想念终身不再踏足后宫,驾崩后与女主在现代相见然后大团圆。 由于建平帝之前的皇帝有很多个儿子,后宫嫔妃又多,建平帝之前更是还有四个皇兄,但最终皇位能落到他身上,虽然史书上说是皇帝爱才,但看惯了宅斗宫斗剧的少女们都认为那肯定是一场腥风血雨的厮杀。 这其实也有点道理,有人的地方就避免不了争斗,这是亘古不变的,然而真的没有她们想象中的那么严重。后宫里不是人人不斗就要死,今天我给你脚底抹点油明天你给我殿里塞点麝香皇后恶毒使计让怀孕宫妃一个一个流产的,高门世家也不是庶出的永远不如嫡出嫡女大过庶子男尊女卑按照嫡庶非皇后所出的公主都不如寻常人家的嫡女……真不是,其实大家挺和谐的,偶尔争争斗斗弄几条人命出来,没那么严重。 真没那么严重。 但见了鬼的看多了嫖建平帝小说的余青薇在游皇宫的时候不小心栽进太液池给淹死了,完了她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变成了余青薇。 余青薇是谁?哦……不认识,在史书上连一笔带过都没有的存在。 但是当她得知当朝五皇子就是未来的建平帝的时候,余青薇激动了!这难道不是天赐良缘吗?她是吏部尚书之女,这里余青薇强烈要求加上一个嫡子,是的“嫡女”。她穿过来的时候这具身体是十岁,可惜大周民风虽然开放,却也不到女子可以随意抛头露面的地步,于是余青薇想要提前和五皇子相遇让对方对自己倾心的计划就算完了。 然而上天总是眷顾穿越女的,有一日她还就真在进香的时候遇见了五皇子!啊……那都是她十四岁时候的事情了,她成功吸引了五皇子的注意,但是同时余青薇也察觉到了一个大问题:五皇子身边有个叫纪曼凉的女人! 余青薇很瞧不起纪曼凉,一个病秧子,如果不是建平帝对她一往情深,她怎么可能还在史书上留下几笔?当下余青薇就做了决定,必须毁掉纪曼凉,才能得到建平帝! 她把自己曾经看过的小说以及电视剧里所有的招数都烂熟于心,什么毁人名节啊派人绑架啊陷害啊……等等等等无所不为。纪曼凉因为失了名节,自然不能再做太子妃,于是皇帝便给纪勉重新赐婚,余青薇身份不够,却也得了个侧妃的名额。 纪曼凉先失名节后失爱人,自然绝望至极,渐渐地便死了,竟连十六岁都没活到。 纪勉虽娶了正妃侧妃,却不曾碰过她们,纪曼凉死讯传来,他终日以酒浇愁,便被余青薇悄悄钻了空子,一夜恩宠后有了身孕,顿时非常得皇帝皇后喜爱。 接下来余青薇又是唱歌又是作诗又是做现代才有的食物,比如果冻冰淇淋之类的稀奇吃食,总算是在纪勉心里站稳了脚跟。虽然没有当上皇后,但她在纪勉登基后可是皇贵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至于纪勉的正妃,早被余青薇高超的宫斗技能ko掉了! 于是纪勉后宫里,余青薇一人独大。纪曼凉在世的时候,余青薇与纪曼凉是“好朋友”,她们就是在那次上香认识的,谁知道纪曼凉这竟是引狼入室呢?最后自己一条性命和名声都败坏在余青薇手里,死都不能名目。 她和余青薇年纪相仿,余青薇又生就一张甜嘴,其实纪曼凉就只能活到十六岁,这一点余青薇是知道的,她甚至知道纪勉失去余青薇后会再度立妃,可她就是私心不想让纪曼凉再出现在史官笔下,还是那样美的词语来形容。而现在她如愿了,即便日后再有,史书上也只会写纪曼凉身为未过门的太子妃却与人私相授受,未曾及笄便被人破了身还捉奸在床,千古之淫|妇。 余青薇本可放过纪曼凉,因为无论如何纪曼凉都不可能成为她的阻碍,但她非但没有,反而主动出手对付她。为的是什么?不过是一颗帝心。可惜她终其一生也没能让建平帝爱上她,虽然两人厮守一生,然而建平帝驾崩前,嘴里喊着的仍然是曼凉。 余青薇的儿子当了皇帝,她就成了太后,一生荣耀。 可是纪曼凉何辜?纪曼凉做错了什么,要连十六年都活不到,便在十四岁死去? 余青薇把所有人都当成敌人,即便是在尚书府,她自己家,也死死盯着几个姨娘还有庶出的兄弟姐妹,无所不用其极,将他们打压到了极点,个个身败名裂,竟没一个庶出的有好名声!成为宫妃后更是按照电视剧里的样子给所有宫妃下了绝育药,少数几个怀孕的,无法下手,一生出是儿子也活不长,她就是这么个可怕的女人。 但她自己感觉非常良好,她觉得自己只是在把宫斗宅斗发扬光大,大家都是这样的不是么,她想当那个最尊贵的女人,想要得到帝王的心,所以她这么做有什么错?虽然那些人没有对自己出手,但那只是暂时的,谁能保证以后他们也不会伤害自己? 与其坐以待毙等人来伤害,倒不如先出手弄死别人,这样的话自己就不会受伤。 她就是要做那个笑到最后的人,做那个把一切大权都掌控在手中,无人敢反抗敢置喙的人!   第二十一碗汤(二) “太子殿下呢?” “回郡主,太子殿下去了外厢房和住持大师说话,让奴婢在郡主您拜了佛之后领您过去。”婢女碧波恭敬地说。 清欢点了下头:“带路吧。” 她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是十岁,如今也有四年了,跟纪勉的关系,在清欢的刻意经营下是极好的。现在拜佛,清欢看着那尊金佛,心底感慨,她没有信仰,佛也好道也好,她唯心而活。只是世人信佛尊道,她也不在乎跪几下上柱香。余青薇今天应该也来了吧,但是纪勉刚去和住持大师说话,想来还需要一会儿,她不会给余青薇吸引纪勉的机会。 即使那不是男女之情也不行,纪曼凉恨死了余青薇,怎么可能容忍她再去对纪勉献殷勤。总之是要将余青薇的生路一条条封死的,清欢必须这么做,否则纪曼凉的心愿怕是不算完成。 此刻正是春日,杏花满头,整个相国寺都浸染在一片米分白之中,香火旺盛。只是人也很多,这具身体不够健康,稍微多走几步就有些喘了,清欢轻轻拍了拍心口,额上的冷汗便渐渐褪去。 远远地看见一个身着米分色罗裙的少女一路欢笑从一道圆形拱门处走出来,声音清脆动听,如银铃般悦耳,身后跟着几个婢女,一张小脸上就数那笑容最是纯真可爱。 只看这张脸,会以为这只是个年纪尚有的小妹妹,一根筋,天真单纯,谁能想到骨子里却是个扮猪吃老虎的主。清欢像是没看见余青薇一样从她面前走过,女鬼曼凉上一世身体不好,不能走这么远,因此给了余青薇可乘之机,她可不会那么傻。 余青薇笑着笑着看见面前走过去一行人,中间那个生着倾城色的病美人真真是心窍比干多一窍,病若西子胜三分,便连那嘴角弧度都完美的恰到好处,既不让人生厌,又令人不由自主地怜惜。于是问道:“那是谁家小姐呀?” 纪曼凉素日深居简出,偶尔才参加一下宫宴,余青薇虽然穿来好几年了,但不曾抛头露面,所以也未曾见过,更别提是婢女了。只是有个机灵的婢女看到了清欢身边嬷嬷衣服上绣的暗纹,回道:“小姐,那位应该是和亲王的女儿,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建安郡主。” 建安郡主?!余青薇脸色一变,就是那个让建平帝爱恋一生的白月光?据后世专家分析,建平帝之所以年号叫做建平,也是为了建安郡主名字中那个字,所以才在一堆年号中启用了建平,刚才那个走一步都要喘吁吁的病美人就是被史官记载形容清婉却又红颜薄命,与建平帝只相守一年便翘辫子的孝悌纯善皇后?那个占有了帝心的元后?! 余青薇赶紧跟了上去,好在寺庙里人多,倒也没显得出她别有用心。对于熟读各类言情小说又看遍无数电视剧的余青薇来说,她认为自己的穿越就是上天注定的宿命,如果只是来过过贵女生活随便嫁个人了此一生的话,那么她穿越而来的意义何在?当然要跟千古一帝来一场生离死别的爱情才算圆满!最好这位皇帝还能为了自己废弃后宫,不爱江山爱美人,才是穿越女的特色啊! 她就是觉得应该跟上去,这是女人的第六感。 边走还边在心里回想当年历史课上学过的东西……哦,都忘光光了,她生前是个学渣,连个二本都没考上,最后家里花了一大笔钱,才在本市读了个民办三本,所以想要余青薇回想起历史书里讲述的关于建安郡主的事情……她不记得。 但是她对建平帝熟啊,自打看了很多关于建平帝的穿越小说后,她还亲自用搜索引擎搜过建平帝,对建平帝的生平是挺有了解的,但也仅限于此,因为搜索引擎第一条跳出来的永远都是野史或是小说。 于是问道:“这建安郡主是个什么来头啊?” “回小姐,建安郡主的母亲,是和当今圣上一母同胞的和研公主。圣上刚登基不久,和研公主就薨了,圣上便将驸马封做了和亲王,并亲自赐予公主的女儿封号,又赐予国姓‘纪’。又因为建安郡主和和研公主像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圣上对她十分宠爱呢。” 余青薇听着听着就嫉妒的要命,真是羡慕,为什么有人的命能那么好!不仅出身高贵,父母疼爱,接连两任帝王,一个疼她如宝,一个爱她极痴,怎么什么好事儿都让她给摊上了! 可是转念一想,虽然命好,但架不住福薄,不是没活到十七就死了么?只当了一年的太子妃呢,嘻嘻。 今年自己也十四了,明年一及笄就可以嫁人了,余青薇当然不想嫁给别人,她只想做建平帝的女人。但问题在于建平帝娶了建安郡主后从来没有其他女人,自己想嫁过去基本上不可能。除非…… 除非建安郡主不能嫁给建平帝。可是要怎么做才好呢?余青薇想,要么是让建安郡主早死,要么就先毁了她嫁给建平帝的可能性,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方法简单些,但也足够解气! 余青薇就这么下了决定,完全没意识到,在这样的时代,一个女子失去了名节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不过就算意识到余青薇也不会在意的,谁都没有她自己重要。 因为身体缘故,婢女婆子们的速度都非常慢,清欢也踱着步子不疾不徐,转了几个弯儿,前面走来两个男子,前头那名长身玉立丰神俊朗,赫然是当朝太子,五皇子纪勉,而他身后跟着的略显女气的则是他的贴身太监福公公。 这时候,有人从清欢身边抢先走过去。 余青薇早就受不了前头这串人的速度了!既然是个病秧子那就好好在家养着别出来给人添麻烦啊!经过清欢身边的时候她看也不看,因为她早就看见那个朝这里走来的男人了! 长得那么好看,就连余青薇前世见过的那些明星都不及他一半,周身气度斐然,腰间一块八爪蟠龙玉佩就说明了他的身份,这肯定是建平帝无疑了! 余青薇掩饰住内心狂喜,目不斜视地超前走,边走边露出她招牌的天使无邪笑容:“你们看这花开得可真漂亮!呀,前面那株杏花开得可真好!”说着提起裙摆,像是没看见太子一般往前跑去,可巧了,经过太子身边的时候“一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眼看就要倒进太子怀里了,太子冷淡地看了一眼,大步往前一迈,迎向了还有几步远的清欢,福公公看着这姑娘矫揉造作的模样,心里暗笑,这招式未免太老套,太子殿下刚弱冠的时候就已经有宫女这样投怀送抱了。 余青薇没刹住车,整个人往前扑,本来她是可以不用摔倒的,但是她觉得做戏就要做像一点,毕竟日后能成为千古一帝的建平帝肯定不会那么好糊弄,她要是撒谎装样子,难保不会看出来。于是心一横,真摔。 清欢心想,这要是在现代,纯属碰瓷啊。 然而太子并没有接她,甚至在她将倒未倒时还加快了步伐,余青薇想要收势已经来不及了,摔了个狗吃|屎,场面极其难看,姿势极其不雅。 “你怎么走来了?”前一句是对清欢说的,温柔低沉,后一句便冷硬起来,“你们就是这样伺候郡主的吗?!” “殿下恕罪!” 顿时黑压压跪了一大片。 清欢笑道:“表哥不必如此紧张,我在家中,父王便是这样,如今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表哥别把我当做易碎的陶瓷娃娃好不好?” 太子眼眸柔和:“可不就是个陶瓷娃娃么。”越来越讨喜可爱,说着,忍不住想要伸手捏捏她软嫩的脸蛋,可是瞧她面容中还有一丝苍白,又是大庭广众,男女有别,到底没下得了手。 清欢对他嫣然一笑:“你和大师讲完话了?” “嗯。”太子面上也笑,心情却无比沉重。他是来请大师给纪曼凉批字的,纪曼凉是母仪天下的凤凰命,但生命线又极短,他看着清欢,把心里的担忧都藏得严严实实。 两人相视一笑正要走,不远处碰瓷未遂的余青薇换了种方式。若说她脑子转的也是极快,第一时间想到建平帝怕是见多了温柔婉约的女子,他身份尊贵,自然所有女人都想要讨好他,那么自己便试试不走寻常路——她曾经看过好几部青春偶像剧,讲的都是草根女主遇到身份高贵的豪门大少,因为其和对方作对的勇气还有不服输的倔强以及穷人的自尊还有对有钱人鄙薄不屑,最后成功上位当了女主角。 剧里温柔的大家闺秀一般都是炮灰命,而且最后很有可能因爱生恨想要干掉草根女主。 这会儿余青薇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草根女主,好不容易见到传说中的建平帝,她必须给他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才行!   第二十一碗汤(三) 人家未婚夫妻两人正气氛温馨的准备离开,就听见后头传来一声娇喝:“喂!你!你撞了人就想走吗?!” 其实挺可爱的,娇蛮而不野蛮,天真活泼也都不出格,最主要的是这样的脾气真的少见,大家闺秀都讲究着呢,哪怕脾气再不好,在外头也是要装的钟灵毓秀的,谁像这位,竟然主动和一个外男说话,还是以这样指摘的语气。 太子压根儿没打算回头,清欢见他不想理,自然也不会多事。只余青薇看着却气红了眼,这种无视比破口大骂还叫人感到羞耻和丢人呢!她当然不会去怪建平帝,那可是千古明君,又长得这样好看,她只会怪纪曼凉这个短命鬼! 今天这面子要是捞不回来,余青薇是不肯罢休的,她从地上爬起来,几个大步冲到清欢等人前头伸开双臂拦住他们,眼睛却只瞪着太子,一副要找茬儿的模样:“本小姐跟你说话你没听见吗?!”说着还昂起了下巴。 这副姿态在喜欢她的人眼里那就是娇憨可爱,至于在太子眼里……不过是个以下犯上狗胆包天的女人。“滚。” “你说什么?!”余青薇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所有的小说里都把建平帝塑造成了一个沉默寡言但又痴情温和的男人,怎么、怎么这样的男人一张嘴就是个滚?而且还是对她这样一个千金小姐说的?! 她哪里知道,实在是有太多人想要爬上太子的床了,哪怕当不成侧妃,就是做个侍妾,日后太子登基也能有个位份啊,若是怀个一儿半女的那就再好不过了,说不定还能成为下一任太后呢! 太子见惯了这样的人,非常厌恶花样百出的女人,他自成为太子那日起就被皇帝带在身边教导,也常常领事去做,民间疾苦人生百态都是知道的。余青薇算什么,即使是在现代也不过是个高考没考好需要家里掏钱才有大学上的学渣,她不过是仗着生在现代世界,见识过现代世界的文明,因此就不把古人放在眼里了,其实她在太子眼里连蝼蚁都不如。 皇权至上的年代,管你是重生还是穿越,都得在皇室面前跪下叫主子当奴才。 余青薇琴棋书画是样样不通,除了一个穿越身份还有熟读各色小说对各类电视剧如数家珍以外,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地方。她被小说电视剧荼毒太深了,真以为表现的奇特就能引起男主角注意从而被爱上,却忘了这是个有血有肉的世界,而且还是铁血帝王建平帝所在的世界。任何不安分因子,都会被提前掐灭在萌芽中。 “没听见我家爷说什么吗?叫你滚呐,你听不懂,那我再给你重复一次,滚~~~~” 清欢有点想笑,福公公捏着娘娘腔翘着兰花指的样子实在是太好笑了,毕竟他身上现在穿的不是太监服而是寻常男子衣着,这一声滚叫的那叫一个一个柔媚。 余青薇大怒,指着福公公鼻子大骂:“本小姐跟你主子说话,哪有你一个娘娘腔插嘴的份儿!”她当然知道面前这是太子,也知道这是跟在太子身边,后来建平帝的大内总管福公公,但她偏要装作不知道,偏要给太子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这印象可能是深刻了,但却不是好的。 太子懒得理这种疯女人,“你是谁家的?” 余青薇一听,心里一乐,乖乖,这招果然有效,没瞧见太子已经主动在问她名姓了吗?但她还要拿乔,便装作不屑的样子:“哼,你管本小姐是谁——” “看她身后婢女婆子的打扮还有家徽,大概是吏部尚书余大人家中的千金,就是不知是哪一位了。”清欢轻声说。 太子的冷淡立刻化为万千柔情:“只你聪明,一眼就看得出。” 清欢莞尔,今日郡主和太子都在相国寺,安全必须有保障,所以能进来的都必须登记在册并且携带能够证明身份的事物。她深知与余青薇打交道不是什么好事儿,与其和这个女人套近乎给对方机会插刀,倒不如从一开始就摆足了高高在上的姿态,瞧也不瞧她一眼。余青薇心高气傲,自以为是穿越女便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怕是以为太阳都要围着她转。结果自己这个“短命鬼”却敢无视她,保不准被怎么记恨了呢。 也不想想,一个是臣女,一个却是帝后太子王爷都捧在掌心宠爱的郡主,她凭什么记恨郡主啊? 不过余青薇的脑子要是拎得清,也就不会以穿越为荣了。清欢敢保证,自打穿越到这里以后,过足了荣华富贵山珍海味的日子,余青薇怕是一次都没想起在现代的父母亲人吧?因为她的死而伤心的家人们,在她眼里好像是一点都不重要的。 她是被宅斗宫斗给烧损了脑子。 “你算什么东西,敢对我指指点点,我是余小姐又如何?你是谁!”也不知为何,余青薇就是不喜欢纪曼凉,甚至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两人合不来,恨不得要做一辈子的仇人。这会儿清欢打断了她的话,她看着太子和纪曼凉说话时温情的声音与眼神,心底嫉妒不已,嘴上也就没了遮拦。 其实女鬼曼凉那一世,她没有这么刻薄的。 清欢很不能理解余青薇的想法,她为什么觉得太子是属于她的呀?这是哪里来的自信?用脑子想想,皇帝早就给建安郡主和太子赐了婚,只待建安郡主及笄大婚,怎么说余青薇这样也算是小三吧,还是说穿越后,余青薇打算入乡随俗,无视小三这个称呼了?可既然要入乡随俗,就别把属于现代的一切都带过来呀,也不怕遭天谴。 清欢知道的,虽然女鬼曼凉死后不晓得,但墨泽全都说了。余青薇仗着是后世之人穿越而来,泄露了不少未来之事,虽然那一世活得不错,下一世却是要堕入畜生道来赎罪的。这样造口业,也不怕下了拔舌地狱。 她淡淡地想,不如让余青薇知道知道什么叫做天谴好了。她不是喜欢剽窃古人的诗词来妆点自己吗,不是喜欢唱些现代才有的歌,做现代才有的食物吗?她就免费送她一点小礼物。 “大胆!这位是建安郡主和太子殿下,你一介小小臣女竟敢在贵人面前如此大言不惭!依我看你是活腻了!”福公公尖着嗓子喊道。 一听是郡主和太子,余青薇脸上的娇蛮立刻变成了震惊和羞愧,真不知她是如何修炼出的这本事,至少清欢见了很是佩服,简直是变脸绝技,当年清欢演技最好的时候也没到达这个地步,因为她虽然也会变脸,但从没有这么光明正大没有心理压力的,不愧是现代啊,科技进步的同时,人类跟着长寿,连带着脸皮也变厚了。 只见余青薇突然就变成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跪了下去,她身后的下人们也跟着跪下,声音也不复之前骄纵,而是轻软甘甜:“臣女知罪,不知是郡主和太子殿下,冒犯了二位,还请、还请殿下恕罪。”说着,抬起头飞快地瞟了太子一眼,又立刻低下去。 落差之中,一个千面娇娃的形象展露无遗。如果太子是个好刺激的人,兴许真的会有几分兴趣,可惜这四年里他已经被清欢收拾的服服帖帖,哪里会去在意一个性格不如表妹可爱容貌不及表妹美丽,又不能与自己心意相通的女子? 不耐烦地挥手:“退下。” “臣女知错,求殿下给臣女一个补过的机会,臣女……” “我说退下你没听见吗?”太子冷淡地看过去,把先前余青薇质问他的话一字不动的还了回去。“你是没长耳朵,还是脑子不好使?” 余青薇嘴唇颤了下,没人跟她说过建平帝竟然还有个毒舌的人设啊……她看了太子身边的清欢一眼,心里不忿,凭什么这个女人就能和他在一起,呵,还笑的那么毫不掩饰,是在嘲笑她吗?可是她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因为就是傻子也看得出来太子此刻是真的不高兴。她要是再继续,怕太子就要发火了,于是退了下去。 可是嘴里却一个冲动嘟哝道:“不过一个短命鬼罢了,看你还能嚣张几年,到时候,看我不——啊!!!” 一声惨叫,太子和清欢都扭头去看,太子是好奇刚才那个女人为何叫的像是杀猪一样,清欢则是意料之中,余青薇怕是说了什么不应该说的话了吧? 果然……太子震惊地抬头看了看天,这青天白日的,怎么、怎么那女人竟是被雷给劈了? 清欢莞尔,她也算是送余青薇一场功德,不多嘴的话,死后不至于沦入畜生道十轮回,为了提醒余青薇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她免费无偿赠送对方几道天雷,劈不死,但疼是难免的,这样的情况下,看余青薇还怎么用古人的诗句还有现代歌词来彰显自己是个大才女。 唱啊,念啊,嘚瑟啊,嘚瑟就被雷劈。   第二十一碗汤(四) 余青薇疼得摔在地上打滚,身上的衣服也都焦黑一片,头发直竖,模样极其不雅。 香火旺盛佛光庇佑的相国寺内,一名千金小姐遭到雷劈,这可是个大话题,自古以来人们都会诅咒那些作恶多端的人被雷劈,也就是说,在人们的心里,只有恶人才会被雷劈,好人是不会的,那么这小姐年纪轻轻就被雷劈,足以说明她的人品是有多差啊! 一时之间,周围的人们面面相觑。 太子被吓了一跳,好在余青薇身边的婢女将她扶了起来,一番拍打后,虽然黑是黑了点,但身上没有明显外伤,想来是无碍的。太子才带着清欢慢慢往外走,道:“吓到了吗?” “没有。”清欢笑,她怎么会被吓到。 只是太子见她嘴上虽然说没害怕,但脸色却还有淡淡的苍白,心中知晓她应还是怕的,便忍不住想要怜惜她:“即使怕了也无妨,我会保护你的。” “表哥真好。”清欢毫不吝啬地献出一个优甜美笑靥,走到拐角处时眼角余光看见余青薇已经被一群下人簇拥着走了,但是今天这一道雷怕是要传遍京城了。 不过清欢完全低估了余青薇的抗打击能力,第二天,她刚用完午膳在卧房看书,就有人进来送了拜帖,打开一看,正是余青薇。 清欢想知道她来做什么,便让人将其带了进来。 余青薇一见到清欢就跪下了:“昨日是臣女不懂事,冲撞了郡主,还望郡主莫要怪罪。今日臣女带了些亲手做的小点心给郡主赔罪,求郡主大人有大量,原谅臣女这一回吧!”说着示意身后的人把食盒递上来。 清欢笑笑,并没有打开看,里面的东西肯定不是余青薇自己做的现代食物,如果是的话她现在应该被雷劈。“余小姐有心了,昨日之事我并未放在心上,余小姐不必挂怀。” “谢谢郡主,郡主真是有容人之量,怪不得我第一眼看见郡主的时候就觉得亲近呢!”一听清欢说不怪罪她,余青薇立刻露出了纯真可爱的笑颜,她笑起来有种说不出的天真感,让人一看到这笑容便觉得她没有坏心眼儿,特别让人想亲近。余青薇在刚穿越的时候就发现了,自己这具身体的容貌虽然不能说是倾国倾城,但绝对很特别,亲和力极强。她试过很多次了,每次她这样笑,父亲再严肃的脸都会为之融化。 现在,她把这项技能用在了清欢身上,满打满算想要跟清欢搞好关系,最好是能当个好姐妹什么的。余青薇打听过了,建安郡主体弱,素来闭门不出,自然也没什么知心好友,这个年纪的小女生怎么能离得开朋友呢?她就要做跟建安郡主最好的那个,不仅能帮衬着家里,还能借由建安郡主这条大船攀上建平帝,和建平帝日久生情。 余青薇在现代的时候谈过几次恋爱,奈何那个时候的她长相平凡家世一般,算不上什么美人,所以她连任两个男朋友都被一个女孩挖走了。那女孩就是余青薇的闺蜜,身材好又会打扮,但最重要的是会装无辜,谁要是质问她什么,她眼睛一挤就能掉眼泪。余青薇穿越前恨透了这种人,穿越后却主动变成了这种人,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她现在就想成为建安郡主的好友,然后撬墙角。 清欢哪里看不出她的心思,说真的,她也希望能有一个厉害的,可以与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然而她活了太久太久,经历过太多太多,除非刻意防水,否则不可能有只活了十几二十年的人类能够与她抗衡,强大有的时候也是一种无敌。 所以她不介意给余青薇一点希望,让她好好玩玩。便笑道:“我是独女,家中只我一人,身边婢女虽然亲近,却仍有主仆之别,若是你无事,日后可多来找我坐坐。只是我身体不好,怕是不能去贵府做客了。” 余青薇心里一喜,暗忖,真是个蠢到家的傻白甜!她看过的宅斗小说里,许多女主都会攀附一个身份显赫的贵人,对余青薇来说,纪曼凉就是这个贵人,如果能够和纪曼凉打好关系,她的身份地位不可同日而语,这么好的机会,余青薇怎么能错过?当下甜甜一笑,真挚地道:“郡主说笑了,郡主身体不好,寒舍又颇为简陋,哪里好意思麻烦郡主来回奔波?只是日后我若是打扰多了,还请郡主莫要嫌弃才是啊。” 嘴巴倒也算是巧,清欢轻笑:“这是自然。” 余青薇自以为用花言巧语将纪曼凉笼络住了,却压根儿没想到,建安郡主要真把她当朋友,为什么还要让她叫她郡主而不叫名字?为何见面还要她行礼?人家拿她当猴儿看,她却以为自己本事滔天,事事不出自己所料,也不知是哪里来的自信。 从这以后,余青薇就经常来和亲王府叨扰。本来女子是不能随意出门的,然而她爹娘一听说是来找建安郡主,立马就放行了,谁不知道建安郡主是什么身份呀,未来的太子妃,帝后疼爱的小辈,单说这身份尊贵,就是他们高攀了好么?自家女儿能跟郡主亲近,这是何等好事,他们又怎会阻拦? 余青薇认为随着时间走近,她和纪曼凉的关系是越来越好了,虽然她心底一直想要算计纪曼凉,但是有的时候余青薇也会想,为什么不让自己直接穿越到纪曼凉身上呢?那样的话就能享受建平帝的爱了啊! 转念一想,觉得没穿到纪曼凉身上也没什么不好,毕竟纪曼凉是个短命鬼。 初夏的时候日子就已经热的惊人了,身体不好,屋内连冰盆都不能多放以免体虚,最可恨的是竟然连冰镇水果都不能多吃,好在清欢会作弊,让她忍什么都行,不给吃实在是太过分了。 她虽然愿意跟余青薇说两句话,不代表要给余青薇借用自己的身份来抬举她自己,所以余青薇十次求见里清欢顶多应两次,理由永远都是身子不适——虽然她知道余青薇肯定在心里诅咒她早死早超生。 穿越有什么好的呢,清欢想。科技不说,女性的社会地位也不说,就说这食物,很多现代有的食物在古代是没有人敢吃的,还有的是从国外传进来,迄今都没见过,最可恨的是不方便,来葵水没有卫生巾,夏天没有风扇空调冰箱雪糕的日子简直痛苦,当然还有最伟大的发明——抽水马桶。真不明白余青薇死皮赖脸想要穿越到底得了什么好。 因为日子越来越热,宫里得了什么新鲜东西都会第一时间送过来,这当然是太子的主意。 这天,余青薇跟清欢坐着说了会话,当今圣上还有好几个皇子未婚,据说待到宫里荷花开了,就要办一场赏荷宴,邀请所有未出阁的女子参加,切磋一下琴棋书画,由皇后娘娘亲自主持。余青薇很激动也很兴奋,因为除了建平帝以外,还有好几个王爷在历史上也是有名的贤王,都是皇室众人,和建平帝流着一半相同的血,自然个个都长得英俊潇洒,余青薇早就想见识一下了! 她特别开心,清欢却没什么兴趣,这事儿她早知道了,皇后娘娘之前就命人传了口讯来,让她到时候一起去看荷花,她都答应了。 只是余青薇还兀自说的津津有味:“……郡主,你说到时候会比试些什么呢?琴棋书画……唉,这些我哪一样都不精通啊。” 清欢在心里回答:不,你精通诗词。她心里知道余青薇这只是旁敲侧击想问问她有没有什么小道消息,于是很大方地道:“叫我猜,既然是赏荷,这琴棋书画,必然和荷花离不了关系。” 余青薇一听,觉得靠谱,她绞尽脑汁在心底想了会儿,总算是想出两首有关荷花的诗来。早知道能穿越的话,她早就多背诗了,可惜从小是学渣,学完的全扔给老师了,现在让她一口气背十首不一样的诗她肯定背不出来。 她得回家好好回想一下有什么关于荷花的诗词,比琴棋书画她是肯定不行的,但是诗词歌赋可以,余青薇觉得自己得早做准备。 清欢看她那样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正在这时余青薇笑着问道:“那郡主呢?郡主出身高贵,肯定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跟郡主比起来就要差远了。对了,郡主打算在赏荷宴上表演什么呢?” 清欢懒洋洋地没说话,余青薇也是有意思,明明想利用她,可说话又总想压她一筹,就像是现在问她这话,谁不知道建安郡主身体弱,小的时候连走路都难,更别说是什么琴棋书画了,再说了,她身份尊贵,皇帝又早早给她和太子赐了婚,她根本不需要和那些千金小姐一样在赏荷宴上出风头。用皇后娘娘的话来说,那就是,来看个热闹。   第二十一碗汤(五) “我?”清欢笑得很不好意思。“我什么都不会,不过是去凑凑热闹,看看别人的表现而已,青薇你就别取笑我了,我和你比起来可差远了。听嬷嬷说,青薇幼年便有才女之称,尤其擅抚琴,若有机会,我还真的想见识一下呢。” 余青薇一僵,会抚琴的是之前的余青薇,可不是她,她只会钢琴,而且知道1234567。对着清欢笑笑,状似不经意地问道:“怎么都没看见太子殿下来呀,他都不来看望郡主的吗?” 声音很是甜美天真,但其中有多少恶意那就不知道了。清欢身边的嬷嬷和婢女眼神一沉,正要说话,清欢却悄悄做了个手势打断,对余青薇道:“殿下是常来的,但是每次接到你的拜帖我就会让人去和殿下说一声,你毕竟还未出阁,若是叫你在王府里遇到外男,那就是我的不是了。” 说的有理有据令人信服,而且完全是一副为余青薇着想的样子。余青薇听着,面部表情隐约有几分扭曲,她之所以来王府来得那么勤,就是为了试试看能不能撞到太子好吗?但她还是维持着笑容:“原来是这样啊,郡主想的可真周到。” 清欢笑笑没说话。 待到余青薇走后,碧波主动道:“郡主,奴婢看这个余小姐是别有用心,您下次别再见她了,看着长了张无辜的脸,怎么她说话奴婢就觉得那么不对劲儿呢?” 这倒是真的,余青薇虽然在努力讨好清欢,但她言辞中对清欢的轻视无法掩饰。余青薇自持是穿越女,见过两千多年后的盛世,自然瞧不起这一堆古人,现代世界里就连国家领导人都很平易近人,她又怎么会意识到这是个皇权至上的年代呢,怕是心里还以为生活在民主的现代社会呢。她瞧不起建安郡主,但又不得不依附建安郡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感觉是很矛盾的,也难怪她说话有时候阴阳怪气。 清欢道:“不必在乎这个,我知道她是为了什么来接近我。” “郡主知道?那郡主还让她来?现在外面都在传言说余小姐是郡主您的闺中好友呢!”碧波生气极了,这要不是余青薇传出去的消息她愿意把自己的脑袋剁下来给余青薇当球踢! “别激动,让别人说两句又不会掉块肉。”清欢笑着望着这忠心又伶俐的丫头。“我的确是和她走得最近,这样的话也勉强算是闺中密友了。”余青薇没穿越前不就是被所谓的“闺中密友”连抢了俩男朋友么,现在她又想当别人的闺中密友来抢别人的男人,可以说,她和她前世的闺中密友,真真算是也对“闺中密友”哇! 碧波瞧着自家主子不气,还一副不疾不徐的样子,心里急得要命,简直快上火了。她比郡主年长五岁,从小便守在郡主身边,谁对郡主有恶意,谁是真心谁是虚伪碧波看得很清楚,可是郡主却满不在乎的,她实在是担忧,又道:“郡主别怪奴婢多嘴,奴婢真心觉得那余小姐不可多交。” 清也实在是怕了这唠叨的婢女,叹了口气道:“是是是,我知道了,我记住了还不行么?以后我会主动疏远她的。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苏嬷嬷也劝道:“郡主,老奴也觉得碧波的话有道理,您日后还是要小心着些那余小姐。” 清欢连连点头,好说歹说才算是把这事儿给揭过去,结果当天晚上和亲王回府,跟她说的第一件事就是劝诫要她不要跟陌生人走得太近,难免被人利用。清欢继续点头应允,所以你看,即使是现代世界的人,即使见识过两千多年后的文明,论眼色和心机,看小说电视剧,只会纸上谈兵的余青薇算什么呀,她连纪曼凉身边的的婢女都不如!她能赢,不过是因为得到了纪曼凉的一颗真心罢了。 因为纪曼凉信任她,她才有伤害纪曼凉的机会。 真心是多么千金难求的宝物呀,清欢想,若是自己得了旁人真心,绝不会如此伤害浪费,即便不能接受,也一定会好好对待珍藏。可余青薇却欺骗纪曼凉陷害纪曼凉,纪曼凉就只有不到两年好活,她都不肯让纪曼凉清清白白的走。 纪曼凉怎么可能不恨呢。 且说余青薇回到尚书府后,绞尽脑汁的想了几首关于荷花的诗句,只是有的残缺不全,有的少了两句,还有的忘了名字,脑海里还有印象的大多是桃花跟梅花,余青薇在心里埋怨皇后怎么不办个赏桃宴赏梅宴,搞个赏荷宴算什么鬼。 但最终她删删减减缝缝补补,勉强也凑了四首完整的诗,同时又把自己早就准备好的衣服拿出来,这衣服是她根据自己的审美稍作改动的,更加贴合曲线也更加美丽,花纹跟裁剪都是她亲自跟绣娘说的,穿出去绝对能一鸣惊人! 早上起来更是要好好打扮,即使她不是所有千金小姐中最美丽的,也要做最出色最独特的那也个!她要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痕迹,要在千百年以后令人艳羡! 余青薇本想化个现代一点的妆容,可惜这胭脂水米分到底不如现代,也没有睫毛膏跟腮红眼影,她只能利用现有的材料尽量化的贴近自己想要的感觉。铜镜昏黄,照不到清楚真正的样子,但从轮廓来看,余青薇还是很满意的。 她还在脚踝上戴了一串铃铛,走动时会发出清脆的声音,更是显得她天真娇俏,如同一朵正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 此次赏荷宴不分嫡庶,所以庶女们也是可以去的。虽然余青薇不想让那些庶姐妹一同前去,可惜皇命难违。但尽管如此,余青薇也希望自己能和这些庶姐妹们划分清楚,至少要让别人知道,她跟这些卑微的庶子庶女没有任何关系! 其实余青薇是想跟郡主的马车一起走的,那样的话她多有面子啊,可惜规矩使然,她不能这么做。她跟纪曼凉提出的时候,纪曼凉还没说话呢,纪曼凉身边的那个很是泼辣的婢女就主动拒绝了,余青薇脸上有点挂不住,自然就把这账记在了纪曼凉头上。 到时候她也定让纪曼凉后悔死! 今日余青薇是打定了主意来的,不成功便成仁,所以她决不能失败,她也不允许自己失败! 果然,一进御花园,众人的目光便集中在了她身上!不管是新颖的衣服还是优雅的妆容,余青薇都非常耀眼!她容貌虽不是绝色,却也是极美的,尤其她身上有着普通闺阁千金没有的自信和张扬,顿时如同一颗小太阳般耀眼夺目——至少好几个皇子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 余青薇目不斜视,在宫人的带领下走到自己位子上坐了下来。 坐下后四处观望寻找建安郡主,难道那短命鬼今日没来?不可能吧,不是说皇后娘娘已经请了么?突然,余青薇的视线定格了。 怪不得!怪不得没在郡主世子那一块的座位上看见纪曼凉!她竟然跟皇后娘娘坐在一起,皇后娘娘还拉着她的手对她笑!那笑容温柔又慈爱,分明是把纪曼凉放在心尖尖上的! 余青薇攥紧了拳头,嫉妒的快要疯了,太子的目光也一直放在纪曼凉身上,虽然面色如常,但温柔的眼却骗不了人,怎么什么好的都是纪曼凉那个短命鬼的啊! 虽然心底生气嫉妒,但余青薇残存的理智告诉她必须克制,她深深地吸了口气,露出招牌的甜美笑容。今天她来是为了吸引众人目光,是为了扬名天下,这种小事以后再说,反正她是不会让纪曼凉好过的! 她又在心里默念了几遍自己背过的诗词,眼神却不住柔和地朝清欢那看去,期盼着对方能够看自己一眼,那样的话她就会回过去一个甜美的笑,根据皇后娘娘对建安郡主的关心,肯定会询问自己的身份,那就是自己表现的时候…… 然而从头至尾清欢都没有看她也眼,非但没看她,简直就像是不知道余青薇这个人的存在一般!她依偎在皇后身前说话,俏皮不已,虽然隔得挺远,但余青薇仍然看见了清欢脸上的笑容! 真是……不是好朋友吗?这样郑重的场合,怎么能不来给她加油打气呢?怎么不帮衬她一点儿呢?余青薇快气死了。 她也不知道怎么就那么讨厌纪曼凉,反正就是不喜欢,就是想要给纪曼凉好看,但与此矛盾的是为了自己,余青薇又不得不主动去讨好,这让她心里很难受,现代教育中的人人平等在封建社会是不存在的,但余青薇还是不能很好的接受这个现实。 她攥紧拳头,一遍又一遍的提醒自己冷静,理智,这种场合不要想太多,免得到时候出丑。 她是来惊艳的,不是来丢人的,这一点最重要! 事实证明清欢果然猜对了,皇后娘娘说了几句话后,就和蔼的表示赏荷宴开始,并点了几个小姐作诗,题目还真就是荷。   第二十一碗汤(六) 一听到题目,余青薇的眼睛不受控制的一亮!她心中又惊又喜,惊得是清欢果然猜对了,喜得是自己早已做好了准备,只待待会儿一鸣惊人,便能得到太子的注意。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子,谁会不喜欢呢?说不定皇后娘娘也会对自己刮目相看,那样的话,自己讨乖卖巧,说不定还能说动皇后娘娘看上自己,把自己列入太子妃候选人当中! 没办法,在余青薇的想法中,皇家无真情,在她看来,皇帝皇后再疼爱纪曼凉也非出自真心,再说了,他们直接定了纪曼凉当太子妃,可是他们没想过吗,就纪曼凉那活不了几年的身子,当了太子妃又能怎样,古往今来,可曾有过药罐子母仪天下的前例? 也因此余青薇始终坚定的认为皇帝皇后之所以定纪曼凉做太子妃是别有用心的,肯定有什么理由促使他们这样做!也许是因为和亲王的权力太大,也许是因为有什么把柄在和亲王手上,也许……反正有无数个也许,也就有无数个理由。 真说之所以让纪曼凉当太子妃是出自真心实意,打死余青薇都不信! 甚至她都在隐隐地怀疑建平帝,也就是现在的太子是不是真心喜欢纪曼凉!有很多本小说上都是说太子之所以如此对纪曼凉好,都是为了麻痹一手遮天的和亲王,纪曼凉为什么活不长,是太子下的手,他娶她不过是因为想要扳倒和亲王府,跟男女之情一点关系都没有! 余青薇越想越对头,越想越有信心,当下看清欢的眼神都带了些许怜悯。小说里都是这样的,太子对纪曼凉并非真心,他是明君,自然要不择手段为了江山社稷。而穿越过来的女人才是他的真爱,只有如同自己这样特别的女人,才能让一代帝王明白什么叫□□情! 她想,她明白自己穿越而来是为了什么了。 清欢坐在皇后身边,隐隐觉得余青薇的眼神很不对劲,真是奇怪……她身上有什么地方能让余青薇露出那样类似怜悯的眼神?她有什么好可怜的? 皇后见清欢盯着某处出神,就也看了过去,见是个年轻姑娘,只是不知是谁家小姐,便问清欢:“曼凉在看什么?” “回皇后娘娘,我是在看吏部尚书家的千金。”清欢恭敬地回答。“那日和表哥一起去相国寺上香,途中遇到那位小姐,此后她多次来王府与我说话,我们的关系很不错。” 皇后可不像清欢这么单纯,她第一时间就是想,那吏部尚书家的小姐是真心的么?京城里谁不知道建安郡主多么受宠,她不会是别有所图吧?否则怎么会主动……“等等,你说的那位小姐,不会就是在相国寺被雷劈的那个吧?” 清欢看着皇后拧起的眉头,问道:“皇后娘娘也知道?” “知道,太子跟本宫提过,只是没想到今日她也会来。”想来是那日之事流传的还不够广,否则这样晦气不祥之人怎么能入宫,万一把那一身的晦气沾染给宫里的贵人可就不好了。想到这里,皇后微微露出不悦之色,不经意间瞄过余青薇,见余青薇总是有意无意地看向太子,心里咯噔一下,这该不会…… 倒不是皇后风声鹤唳,实在是这种暗度陈仓的事儿她在宫里见多了,早年间宫里受宠无子的嫔妃便会与低位嫔妃结盟,为的就是让低位嫔妃获得圣宠,有了身孕后把孩子抱到自己身边养,然而几乎每次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非但没有抱到孩子,还白白把自己的宠爱分给了其他女人。 这种蠢事,皇后不想承认自己也做过。她微微沉下脸,但面对清欢的时候又是温和教导的:“你这孩子,不要总是那么容易相信人,你跟那小姐才见过几面,焉知她有何目的?” 清欢当然不会为了余青薇跟皇后争执,再说了,一心为她好的皇后,还有只想利用她的余青薇,这两下一比孰轻孰重,清欢还是分得清的。当下甜甜一笑,抱住了皇后的胳膊撒娇道:“是是是,舅母说的是~” 皇后本是她舅母,纪曼凉生母和研公主在世时与皇后亲如姐妹,关系极好,因此皇后也是拿纪曼凉当女儿看的,见她调皮,轻轻捏了捏那软嫩的脸蛋儿,心疼道:“你这孩子,总是不知道照顾自己,平时是不是又挑食了?日后啊,非得叫太子把你管的严严实实才行。” 闻言,太子笑道:“母后所言极是,待到大婚,母后可得降下懿旨,勒令表妹都得听我的,否则便揍她一顿。” “揍她?太子你舍得?”没人比皇后更清楚谁更惯着纪曼凉了。 太子莞尔一笑,深邃的黑眸凝视着清欢,“舍不得归舍不得,但是挑食这坏毛病必须得改。本就身子不好,还总爱吃些阴凉之物……等等!那个不能吃!” 清欢刚刚拿到手中的冰镇葡萄只好放下。若是没有外人在场,她是不在乎太子说什么的,但现在周围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她怎么能不给太子面子呢?只好幽怨地放下,不开心的看了太子一眼。 太子因而打趣道:“母后,您看,她这就不高兴了,正瞪着儿臣呢。” 皇后依言去看,就见清欢火速变脸,那小模样别提有多可爱了。皇后的心情突然就好起来,笑着又捏了捏清欢的脸,清欢很想龇牙咧嘴,但还是乖乖被捏,一时间赢的太子皇后怜爱眼神若干。 捏够了这软绵绵可爱的小姑娘,皇后便将注意力都放在了余青薇身上。她淡淡地看向前方,没有单独把眼神给余青薇,只是道:“在座可有吏部尚书余杭余大人的家眷?” 余青薇一听,心下一喜,顿时出列行礼:“臣女正是。” “你是余杭的女儿?” “是。” 皇后微微一笑,端庄风雅:“余杭当年有风流才子之称,迄今仍有美名,你是余杭的女儿,想来自小也是四书五经都读透了,先前已有其他千金赋诗一首,你可会作诗?” 余青薇盈盈的眼波向着皇后看过去,在扫到旁边的太子时娇羞的微微低下,声音晴朗:“回皇后娘娘,臣女略通一二。” “好,那就给你半柱香的时间,你给本宫作首诗,仍以荷花为题,若是令本宫拍案叫绝,本宫便满足你一个心愿。”皇后娘娘笑吟吟地说。她并不信余青薇能作出什么好诗,再说了,再好的诗,她说不好,还有谁敢说好?说到底,不过是想为纪曼凉清除掉这个障碍,让纪曼凉看清楚,不是每个对她示好的人都出自真心。 对于余青薇接近纪曼凉一事,皇后当然不会站在余青薇这边。纪曼凉从小体弱,基本上不出门,自然没什么朋友,余青薇缠上她,她也不懂是为什么,因此这一切当然是心机深沉的余青薇的错! 皇后娘娘护短级别太高,余青薇要是知道皇后娘娘并非如自己想像中一般看上了自己,而是想让自己出丑给纪曼凉出气的话……她一定会跳脚。还以为是皇后娘娘对自己有眼缘所以主动给她机会表现呢! 不过没关系,她早有准备。于是拜下,故意显摆道:“皇后娘娘,臣女无需半柱香时间,现在便可吟诗一首。” 皇后一听也挺诧异,这给半柱香时间还不要?上赶着丢人么?便道:“你且吟来。” 余青薇胜券在握,古代先贤的诗句,大周的人没有听过,但却是流传千古的名句,那自然是好的,不可能有人不叫绝。皇后娘娘说可以答应自己一个条件,她便可趁机提出想要做太子侧妃的要求,一不抢正妃的位子,二也是爱慕太子,皇后娘娘既然有心对付和亲王府,那么自己这个请求岂不是正和她意吗? 余青薇都快高兴死了。她露出自信的笑容,张嘴开始吟诵:“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 前头几句一出来,皇后便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她的本意是要为难余青薇,哪里是要余青薇表现,可是这诗是真不错。皇后出身自大儒世家,自幼浸□□墨,对诗词歌赋可以说是十分精通,但这首诗极妙,妙的她不想打断,而是想要继续听下去。 可谁知,最后一个字没出来,只见晴空一声霹雳响,一道天雷猛地劈下,从头到脚,把一身米分白衣衫娇媚如同桃花的余青薇给劈了个焦黑。 那一头精心梳理的长发,此刻直直地竖了起来,直指天际,脸也是没法看了,全是一片黑。所有人都傻眼了,这时,余青薇长开嘴,吐出最后一个字:“……红。” 然后就翻着白眼晕了,向后倒去。 她带来的两个丫鬟尖叫着从席间扑了出来,把余青薇扶起来,但又不知该怎么办。 别说她们了,就连皇后娘娘都傻了。   第二十一碗汤(七) 这……之前的确是听说过在相国寺的时候,吏部尚书余杭余大人家中的嫡女惹怒老天被雷劈,但是谁也没亲眼见过,当时亲眼看见的就那么几个人,虽然传出来了,也说的活灵活现,但都没有现场观看来的有震撼性啊! 那一道雷可真是长眼了,当时余青薇身边还有别人呢,奈何旁人没伤到一分一毫,整道雷是全劈在余青薇自己身上!真是见鬼了……世上真有这么奇妙之事?这余青薇到底是做了什么事要让老天爷如此惩罚于她?难道说……她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 有聪明人以此联想到吏部尚书府这几年来发生的事儿,先是几个姨娘被赶出府,有的发卖有的杖毙,接着就是余大人的庶子庶女接二连三的出事儿,但嫡出的却越过越好,尤其是这位余青薇余小姐,可以说是芳名远扬,该不会……那家里出的事儿,跟这余小姐有关系吧,否则为什么老天专门劈她?! 皇后娘娘是个迷信的,她信佛,同时也非常忌讳这些怪力乱神的事情,一见余青薇被雷劈,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余青薇弄走,千万不能留在皇宫里! 顿时现场一片人仰马翻,这好端端的赏荷宴就变成了如今这样,余青薇昏迷中被带下去,等到她醒过来已经回到自己家里了! 这一回可是人人都看见了,不仅皇后娘娘看见了,太子皇子公主郡主世子还有高门千金公子以及数不清的宫女太监……全看见了! 在这个年代,一个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雷劈,这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没过一天,这事儿就彻底传开了,人人都知道吏部尚书家的千金惹怒了老天,被老天赐下天雷劈了个焦黑。 所以,对于那首很美妙的诗……出了这么劲爆的事儿,谁还注意到那首诗啊! 从这一日开始,经常有人看到尚书府里有天雷击落,据府里的下人悄悄透露,全是劈那嫡出小姐的!哎哟喂,这得是造了什么孽,老天才专门劈她一个人啊! 也是因为这事儿,余杭开始彻查之前家里发生的那些事儿,结果一查出来可不得了,几乎事事都有余青薇的插手!他那几个被赶出府的小妾,还有被弄疯的坏了名节的以及断了腿的庶子庶女,全是余青薇在里头搞的鬼!可以说,这天雷一事,让余青薇从余杭心目中最可爱惹人疼的乖女儿变成了一个心胸狭窄恶毒至极的扫把星! 余青薇自己也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当她醒过来听说自己是被抬回家的之后,已经恨得险些要死了!她从没丢过这么大的人!原以为是要崭露头角令人惊艳,谁知道是丢丑去的!而且她不懂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有雷劈她,却又不劈死她?! 外人对自己的指指点点太严重,因此余青薇很少再出门了,自然也不能去和亲王府打扰清欢,她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这事儿赶紧平息下来,但是她自己也知道,就凭她被天雷劈的这事儿,她这辈子都别想进皇家大门。除非……除非太子真心喜欢她,力排众议也要纳她为妃,否则她永远都不可能一鸣惊人了。 余青薇很想哭,这是她从穿越到现在遭受到的最大的挫折。她甚至都要坚持不下去了!如果不是太子的面孔总在心中回荡,如果不是太想要帝王的爱,余青薇早就泄气了! 她觉得,她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绝对不能!谁都不知道以后还会发生什么,如果任情况这样发展下去的话,谁知道她的名声还有多难听?她必须想个办法,必须想个办法! 可是最能让她解除困境的太子殿下,现在跟她根本就不熟,怎么可能帮她?那么就只剩下一个人了。 建安郡主。 世人皆知建安郡主是和亲王的掌上明珠,皇帝皇后都疼她如宝,太子更是将她视为未来的太子妃,如果这样一个大人物能站在自己这边为自己说话的话……那么也许还有转圜的余地!此时此刻,余青薇无比庆幸自己当初没有把事情做的太绝,跟纪曼凉还保持着比较友好的关系,纪曼凉那么柔弱善良的性格,一定会帮自己的! 可是请人家帮忙总不能空手去吧,她总得准备点小礼物什么的。这金银珠宝太俗气,肯定不行,而且人家是郡主,什么宝贝没见过,尚书府再富庶也比不过王府吧?既然比不了贵重,就只能比稀奇了。 余青薇养好了被雷劈的焦黑的身体以后,就摩拳擦掌地到了小厨房准备大展身手! 这倒是她的一个为数不多的优点,做甜点。当初她高考失利,一开始没打算去读大学,就去一个西点烹饪学校学了俩月,没想到现在派上用场了。只可惜古代硬件设施不过关,太多精巧的东西她根本就不能做。 余青薇叹着气想要做个奶油泡芙或是蛋挞,可就在她身边婢女问这是什么,而她刚回答“蛋挞”俩字的时候,一道雷又劈了下来!小厨房的屋顶都被劈碎了!! 这一次,余青薇又养了半个多月的伤。说来也奇怪,这天雷劈她的时候疼痛入骨,但事后就没什么感觉了,除了一身焦黑的皮肤,这黑色至少需要半个月才能褪下,除了第一次以外,黑皮肤延长的时间越来越久,现在余青薇轻易不敢乱动,也不敢晒太阳,谁知道太阳一晒之后还会出现什么可怕的事。 再后来,余青薇慢慢就明白了,哦……只要她一提起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或是要做某些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老天爷就要劈她。这么一想就对了,第一次在相国寺,她脱口而出纪曼凉是短命鬼,按理说这是没有人知道的,但她说了,于是老天劈她了。后来在赏荷宴上,她剽窃了别人的诗句,这也不属于这个时代,于是她又被劈了,最后她又想做出不属于这个时代的食物……因此老天再次惩罚她。 也就是说,她穿越到了这个时代,却不能把任何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带进来或是说出来,更别提是给古人普及了!这会儿余青薇想哭了,这么点事情都不能做,那为什么其他穿越女都能开商铺制玻璃什么的?凭什么到她这儿就不行了?再说了,刚穿越那会儿怎么不劈她,非得现在劈啊! 好不容易遇到了太子殿下,遇到了她的男主角,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要劈她! 不能用这些东西秀优越感的话,她的穿越还有什么乐趣?慢慢地,余青薇发现这限制越来越可怕了,现在她哪怕是对着婢女感慨一声月事带没有卫生巾好用都会被雷劈! 久而久之,余青薇就改掉了这个毛病,甚至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她都不敢再提现代的东西。 实在是被劈怕了,再劈下去她就真成了黑人了! 是的,到了后头,余青薇发现被劈黑以后自己的皮肤不能很快变回雪嫩了,而且那种黑色素还隐隐有要继续沉淀的意思,时间一长,她的皮肤至少比刚穿越来那会儿黑了五倍,再黑下去,她真怕晚上一熄灯就找不着自己人。 于是她学乖了,她再也不敢提了,整个人也恹恹的,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 怎么能提得起精神呢,这事儿都落她头上了,谁有她憋屈啊? 最可恨的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她被雷劈了……余青薇欲哭无泪,谁知道这事儿能传的那么快,现在爹爹每天回来看到自己都是唉声叹气,甚至根本不想看到自己,因为都是自己让他在外头受人嘲笑,因为她被老天惩罚,连带着整个尚书府都没什么好名声。 这样下去可怎么办呀,余青薇很着急,她是真的想嫁给太子殿下,哪怕不能做正妃,侧妃也行,可是太子殿下的侧妃也不会要一个连老天都不喜欢的女人,如果她真的想达到自己目的的话,那就只能去找纪曼凉,只有纪曼凉才能帮助自己。 余青薇完全不觉得自己这样的想法有什么错。纪曼凉本来身体就不好,自己做了太子侧妃的话,和她相熟,也能帮衬一把,纪曼凉不会不同意的吧,不管怎么说,太子都是不可能只娶一个妻子的。而且来年及笄就立马要成亲,自己除了太子殿下是谁也看不上,别人她绝不会嫁。 ……余青薇到现在都没看清楚她自己的处境,现在她的情况不是她看不看得上,愿不愿意,而是有没有人家愿意娶她——谁乐意娶一个连老天都不喜欢的女人进家门?你跟谁比,你能斗得过上天吗? 所以余杭是愁得头发都要白了,自打这个女儿被雷劈以后,他老是走霉运,先是不知道怎么得罪了太子,后是被皇上在上朝的时候点名批评自己的家事,唉,你说怎么就闹成这样了呢?为今之计,就是赶紧把余青薇给嫁出去!   第二十一碗汤(八) 在拒绝了多次后,终于,清欢命人接了拜帖。 虽然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但乍一看见余青薇清欢还是吓了一跳,这怎么……变得这么黑呀?黑的都有些离谱了,本来如花似玉的一个小美人儿,现在变成了黑皮子,笑起来的时候露出那两排大白牙便格外显眼。 清欢知道余青薇这是来找自己帮忙呢,想让自己当她的垫脚石,用自己上位后再甩了自己,真是小说电视剧什么的看多了,脑子都不好使了。什么时候余青薇才能意识到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她害死的人就是真的死掉了,再也不会回来呢? “……郡主、郡主?” “嗯?”清欢从冥想中回神,不好意思道:“我没听清楚你方才说了什么,请你再说一遍好吗?” 余青薇有些懊恼,但现在有求于人又不得不低头,这笔账她记下了,来日方长,她总会找到办法报复回去的。于是面上露出羞怯乞求的笑来:“不知为何,我屡次三番命犯煞气,现在已是传的满城风雨,若是再这样下去,郡主,我可怎么活呀!马上及笄的日子就要到了,到那个时候,我爹不知会把我嫁给什么人!” “青薇不必担心,余大人是个好官,你是他的嫡出女儿,他自然不会亏待你。为人父母为子女定下的婚姻,定是极好的。” 怎么可能!余青薇在心底鄙视清欢的见识短浅,她现在名声太差,就算长得再美再有才华也是没用的,连老天都降下惩罚的女子,还不止一次,哪会有人家愿意来提亲呀。虽然余杭没说,但余青薇是有眼色的,她猜得出父亲心里大概在想什么,而且那天她还听见爹娘商量着要赶紧给她找门婚事,因为如果再让她在家里待下去的话,其他姐妹就也难嫁了! 他们要舍弃她,又怎么可能还会为她考虑!“郡主有所不知,如今我……我已是人人喊打,世人将我视为受天谴之人,我爹爹想把我嫁出去,又怎会为我考虑?” “这就是你不是了。”清欢柔声道。“可怜天下父母心,你之前不是说余大人与夫人都十分宠爱你么?既然你是他们最疼爱的女儿,那么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他们都不会放弃你,这才是家人呐。”这一点确实,余青薇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就算她再怎么差,再怎么不好,余杭夫妇肯定是爱着她的,不可能随随便便为了把她嫁出去什么人都可以,真是小说看多了,脑子有坑。 余青薇心里烦躁,她来是求帮忙的,不是来听教训的,有心想要发火,奈何受制于人,只得落泪道:“郡主难道真的不肯帮我么?难道郡主便要眼睁睁看着我被推入火坑?我、我已经有了心上人,若是不能嫁给对方,我一定会心痛而死的!” 清欢讶异道:“你有心上人了?是谁?他会娶你么?” 余青薇这会儿是真难受,她在现代的时候就很喜欢建平帝,还专门搜集写他的言情小说,然后把自己代入为女主。现在好不容易穿越一回,要是不能嫁给建平帝,她真的会心痛而死,真的!她才不要过那么扼腕的生活!如果这个恶名洗刷不掉,就算她再优秀也绝不可能成为太子的女人的! 要是能等也就等了,反正纪曼凉活不了多久,可余青薇愤恨的是余杭跟余夫人现在可着劲儿的在给她相看夫家,意图把她早点嫁出去!这怎么能行?不是建平帝的话,余青薇谁都看不上! “我、我现在如此不堪,他又怎会娶我?”余青薇抽泣着,“若是郡主不能帮我,我便要与他劳燕分飞,还求郡主成全了我吧!” 要不是清欢知道余青薇的心上人就是太子纪勉,她真的要觉得自己是毁坏一对有情人的刽子手了。然而要是她没记错,太子的未婚妻好像是纪曼凉,不是余青薇,余青薇真好意思啊,既然想在古代剽窃诗词做西点,要利用现代的知识和科技来扬名立万,又怎么还学着古人的样子要做妾呢?可不是吗,就算是侧妃,也不过是个妾。 “你说要我帮你,我该如何帮你呀?我怕是无能为力的。”清欢轻轻叹了口气。“年后我便及笄了,及笄之后便要与太子表哥成婚,从现在开始我就要忙活婚礼之事,哪有时间帮你呢?再说了,我一个待嫁女子,把你留在身边那像什么话。太子表哥偶来王府,若是与你撞见,传出去,只会让你的名声更不好听!” “如果郡主愿意的话,还有一个方法,我们可以双赢!” 来了来了!洗脑来了!清欢故作不解:“什么方法?” “郡主,请先让下人们退下,我才好说。”余青薇神秘兮兮的。 清欢却拒绝了:“苏嬷嬷跟碧波都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不必避讳,你且说吧。” 余青薇还不乐意,但是看苏嬷嬷跟碧波那戒备的样子,心底冷哼一声,真是令人发笑,这两人以为她真想跟郡主套近乎不成,要是可以的话,她恨不得分分钟把这个所谓的郡主给结果了!身为一个自由民主平等的现代人,每次见到清欢都要下跪行礼,这个人还是自己很讨厌的,余青薇早就受不了了! 她抬起头,长长的眼睫轻轻眨动,便有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滚落,沿着面颊落到地上,角落和弧度都找的很好,真是楚楚可怜真心实意到了极点。“太子殿下日后是要登基为帝的,他自然不可能只娶郡主一人为妻,若是郡主……肯向太子殿下为我美言几句,让我以侧妃——不,哪怕是侍妾的身份入了东宫,关于我的流言自然就不攻而破了!有天家庇佑,一定不会再有人拿天谴一词说事,求求郡主,帮帮我吧!我发誓,入宫后决不与郡主争宠,反而会拼尽全力帮助郡主!郡主身体孱弱,我愿做郡主手上那把醉锐利的刀子!” 她说的有板有眼的,真是挺有诱惑力。首先,余青薇名声不好,这太子妃皇后的位子肯定轮不到她坐,其次纪曼凉身体不好,估计很难有孕,余青薇能怀孕生子的话,她完全可以把孩子抱到自己身边养,两人的确是“关系不错”,把余青薇送给太子做侍妾,既能固宠,又能保证地位,岂不是双赢的局面? 真真是个好主意,如果一般人的话可能就答应了,更别说余青薇还主动提出不会争宠,反而会主动帮助郡主做事呢! 说完这番话后,余青薇就细细地观察着清欢脸上的表情,见她似乎在考虑,内心暗喜。没人比她更清楚该如何说动一个人了,她觉得自己这个提议很好,郡主没理由不答应。 而对余青薇自己来说,做侍妾没什么大不了。纪曼凉就只有一年好活了,过完年她就十五了,十六岁没过完她就会死。如果纪曼凉在世的时候自己得不到太子的心,那么等到纪曼凉死了,身为纪曼凉的“好姐妹”,太子又怎会不对她另眼相看? 日后说不准自己也能做到贵妃乃至于皇后!想到这里,余青薇激动的手都在颤抖。 苏嬷嬷跟碧波互相看了一眼,却不敢说什么,毕竟此刻郡主的表情很是严谨,她们不敢随意插嘴,免得惹得郡主不快。 正在这时,一道响亮的男性嗓音传来:“一派胡言!” 清欢抬头一瞧,见是和亲王,便嫣然一笑,起身迎道:“父王怎么来了?” “臣女余青薇,见过王爷。”余青薇连忙起身跪下行礼。 和亲王不喜这个女子在自己掌上明珠面前搬弄是非,便没叫起,余青薇就尴尬地跪在了地上,偏偏清欢看见和亲王很高兴,也“忘记”叫她起了。 把和亲王拉到椅子上坐下,清欢问道:“父王方才说谁一派胡言呢?” “自然不是说你。”他瞪了苏嬷嬷跟碧波一眼。“怎么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往郡主的院子里放?日后再有这种灾星求见,乱棒子打出去!” 苏嬷嬷碧波连忙应是,地上那个“灾星”却恨红了眼眶,恨不得能起来给和亲王俩大耳光。 和亲王冷淡地看了看跪着的余青薇,对清欢道:“方才父王在外头都听见了,你觉得她说的有理吗?你这是要答应吗?” 清欢纳闷地看着和亲王:“我没有要答应呀。” “那就对了!”和亲王一拍桌子。“你若是答应了,便是寒了太子的心!太子对你如何你最是清楚,他既然心仪你,便不会娶其他女子。也许日后登基为帝,后宫难免要进新人,但现在,他当一天太子,就一天是我儿一个人的夫君!” “父王,这不见得吧?太子肯定是要纳侧妃的,再说了,女儿身体不好,根本没法伺候他。” “那都不算事儿!太子早跟本王说过了,决不负你!”   第二十一碗汤(九) 其实这些话清欢早就听太子说过了,如今再要和亲王说一遍,不过是为了刺激余青薇。 果然,跪在地上的余青薇双手握成了拳头。 “女儿啊,你一日不是皇后,便一日不需贤惠,太子从小与你一同长大,自然会疼你爱你,你何须为了一个外人,伤太子的心?再说了,这余家小姐的名声世人皆知,你让太子纳侧妃也好,侍妾也罢,朝中哪家没有风华正茂又才貌双全的小姐,你却要挑一个这样的?连老天都觉得她造了孽要降天雷劈她,你却要让她入皇室,你可曾想过,皇上与皇后娘娘会怎么想你?”和亲王语重心长地道,“女儿啊,你仔细想想,为了外人,伤害真心疼爱你的人,值不值得?” 清欢神色凝重。 “不是父王非要说你,实在是你太糊涂。这余家小姐花言巧语几句便将你糊弄了,她说她不争宠,这是不可能的事情!皇后娘娘可跟你讲过,她年轻时也做过这样的事,把自己的好姐妹提拔到了身边,原本是为了照顾提携,那女子也如余小姐一样说了不求宠只求有一方栖身之地的话,可若是如此,她怎会为皇上诞下两子一女?当年公主还活着的时候,这事儿闹的那么大,也是近些年,帝后之间关系才稍见缓和。你呀,可别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银子!” 和亲王唉声叹气,他这女儿哪哪儿都好,就是太心软,一心软,就容易做出些损己利人的事。这一点他是决不允许的,太子没登基一天,就只能做他女儿一天的夫君,否则他绝不会答应这门亲事,哪怕是抗旨不遵! 碧波得了和亲王的眼色,也劝说道:“是呀郡主,王爷说的是,那日赏荷宴,那么多人都亲眼所见余小姐被雷劈,您若是让太子纳了她,对太子的名声都有损!无论如何,这都是不行的事!” 苏嬷嬷说话就比较刻薄了:“更何况郡主跟她非亲非故,何须帮她!别人看不出来,老奴活了一大把岁数了,这余小姐那点子野心全写在眼里!她为何总是频频求见郡主,难道真是与郡主投缘?缺乏朋友?那她家中那么的庶出姐妹又是如何出事的!不过是想借着郡主跟太子殿下搭线罢了!” 听到这里,一直没敢说话畏惧和亲王的余青薇终于受不了了!“你血口喷人!我什么时候觊觎太子殿下了!我只是觉得郡主孤单寂寞,想要和郡主做朋友而已!” “余小姐,你是忘了咱们第一次见面,你是什么样子的了么?”碧波冷冷一笑。“那时你嚣张跋扈,指着太子殿下的鼻子破口大骂,又针对我家小姐,但是得知我家郡主的身份后却又主动求见,你存了什么心思,路人皆知!” “你胡说——” “好了!都别吵了!”清欢不耐烦地喊了一声,顿时众人都安静下来。正在清欢要继续说话的时候,门口竟传来了太子的声音:“怎么了这是,吵吵嚷嚷的,我在院子外头都听见了。” 一袭玄色锦袍,头戴玉冠的太子走了进来,众人忙行礼,太子挥了挥手表示不用,直奔清欢:“表妹这是怎么了,谁惹你不开心了?告诉表哥,表哥替你教训他去。”扭头看向和亲王,“可是姑父惹你生气?” 和亲王连忙撇清关系:“本王没有,本王疼她都来不及怎么舍得让她生气?” “那是何故?” 碧波嘴快,便以流利的速度分分钟把事情的经过叙述了一遍,太子听着听着脸色有点深沉,明显是因为清欢有动摇的意思而难看了,清欢见他眉间似有郁结,连忙主动告饶:“表哥,我没有这样想,我也没有答应她,我不会答应她的。” “是吗?”太子殿下表示怀疑。 清欢小鸡啄米般猛点头,连忙对还跪着的余青薇道:“青薇,不好意思,这件事我没法帮你,你还是快些回府等待余大人为你挑选一门亲事吧,来人,送余小姐回去。” 余青薇不想走,可是她现在又不能跟清欢撕破脸,只好在离开的时候一步三回头,泪汪汪的眼直勾勾地盯着太子,那模样欲说还休,分明是以求救之名,行勾引之实,当别人都是傻子呢? 这尊大佛被弄走了,太子才眯眼问清欢:“有些事情不能随便答应,有些人不能随便相信,知道么?” 清欢乖乖点头,总算是揭过了这事。 从这天开始,和亲王跟太子都开始注意余青薇了,倒不是管她在做什么,而是防着她不许她再进和亲王府,尤其是不许清欢再见她,谁知道余青薇会把可爱的小郡主带坏成什么样子,还是离远点好。 余家的事儿他们都不想掺和,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人家的私事儿不是?所以即使后头余青薇又有几次想要求见,但都在门口就被挡住了,连进来通报都没有就直接拒绝,余青薇试了几次后也就死了心,那天回家后她的两个膝盖都跪青了,稍稍一碰就疼的要死,在古代,身份地位就昭显了极大的差距,这是余青薇跪了那半个时辰才领悟的。 所以她决不允许自己白白穿越一次最后却一事无成,连点浪花都没有击起! 可是她最近被禁了足,爹爹说这是太子要求的,余青薇当然不会去恨太子,而是把所有的咬牙切齿都放在了清欢头上!要不是她搬弄是非,太子怎么会这么对自己?肯定是那个贱人在太子面前说了自己坏话,肯定是这样! 果然,建安郡主就像是小说里写的那样心机深沉居心叵测,没有容人之量,真希望她能快些死! 在余青薇的诅咒中,过年了,过完年没几个月她和清欢就都要及笄,余家这边余杭已经给她找了一门亲事,是一名正四品官员家里的庶子,虽是庶子,但前途无量,虽然余家是高官,奈何余青薇这名声实在是没人敢收,被雷劈啊,就这门亲事还是余杭死皮赖脸要来的,人家还不乐意把出息的庶子献出来呢! 为了让女儿死心,余杭和妻子三番四次地给余青薇进行教育,可惜余青薇就是不听,甚至想心里怨恨上了他们,觉得他们是要把自己给解决掉!她试过几次逃跑,但都没有用,看得太紧,她又不会武功。 慢慢地余青薇受到了教训,开始装扮成乖巧听话的样子,不管余杭夫妇说了什么她都点头嗯嗯嗯,时间一长,夫妻俩便以为这女儿是被掰正了,终于不用操心了,但仍然对余青薇看得紧,除了必要的出门之外,是决不许余青薇踏出家门一步的。余杭可是受够了,他现在没别的想法,就希望在余青薇及笄之前别弄出什么幺蛾子来,已经有一阵子没雷劈了,可千万保持到及笄之前啊! 余夫人双手合十对着庙里金佛拜了又拜。虽然这个女儿手段狠辣,但无论如何都是她跟老爷的亲生骨肉,怎么可能不疼呢?如今虽是让她嫁了个庶子,但那孩子一心向学又勤奋刻苦,来日前途必定不可限量,只要女儿乖巧懂事做个贤内助,日子肯定是越过越好! 余青薇也在佛前拜了一拜,她前些日子已经及笄了,但是因为名声的缘故及笄礼办的并不大,草草了事而已,爹娘也给她定了婚期,再过个几日,她便要嫁过去了。 问她甘心吗? 当然不! 所以,如果她不能从这漩涡中逃出来,一定要被这封建社会的残暴无情压制的话,那她也一定要拉让最讨厌的人一起下水! 她悄悄派人打听过了,今日建安郡主又要来上香了,余青薇嘴角扬起一抹诡异的弧度,她为纪曼凉准备了一场大礼,希望她能开心! 清欢也是故意让人放出消息去今日上香,她知道余青薇很快就要成亲,这时候再不给她机会动手,谁知道以后会出什么乱子,所以干脆利落点最好今天就能解决掉她。 余青薇的计划很简单,但也很致命,如果清欢警戒心稍低一点,那便是万劫不复。 余青薇买通了一个小和尚,要两个地痞放了进来,早在这之前她就跟地痞们说过,银子也付了,让他们剃了头穿上僧袍,今日在相国寺有美貌千金给他们玩弄。当然,余青薇没说是谁,否则得知是建安郡主,这两个怂货肯定就萎了。 她只要在事发之后看到纪曼凉的惨状那就够了,即使自己嫁不成太子殿下,也一定要让太子殿下心口的那颗朱砂痣变得恶心肮脏! 清欢上完香后习惯四处走走,周围有婆子丫鬟陪着,但架不住一个小和尚主动跟她说住持大师有请,还只见她一人。住持大师乃是大周出了名的高僧,占卜星相奇门遁甲无一不通,能得他青眼的人少之又少,太子便是其中一个。 因为大师一次只见一人,所以婢女们只能在院子外头等候。   第二十一碗汤(十) 一进厢房,那门便立刻关了起来,清欢不动声色,望向屋内迅速钻出的两个形容猥琐的男人,慢悠悠地问道:“你们是谁?” “小娘子还问我们是谁,我们是你相公呀!” “就是呀,哈哈哈小娘子估计还没尝过男人的味道吧?今儿个可是个好机会,也让你见识见识!”说着,便作势要朝清欢扑来。 清欢身形极快地躲开,反正四下也没认识她的人,她就是彪悍一点也没关系。制服两个没什么本事空有色心的男人简直不要太简单,清欢甚至连手都没动,几脚便将两人踩在脚下,弯腰问:“是谁让你们来的?” 这两人本就是地痞,哪有什么职业情操,自己一吃亏就把所有知道的东西都竹筒倒豆子般捅了出来,清欢早知道余青薇不会善罢甘休,但是没想到她自己都自身难保了,竟然还想着算计别人。 她可不是真正的纪曼凉,可以随意让人陷害。于是踢了踢两个男人的肩膀:“起来。” 男人们起来后,可是不敢再对她动别的心思了,清欢问:“你们见过这位小姐长什么样么?” “没有,都、都是她身边的婢女跟我们说的……” “这样啊,那她们有没有告诉你们,糟蹋了我之后要怎么做?” “这个……这个她们说不用我们操心,她们会引人前来撞破,还说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兄弟俩能得到一大笔银子,甚至还能把这妞儿——啊不,是您,是大小姐您讨回家做媳妇呢!”其中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讷讷笑道,看表情是怕极了清欢,再也不敢胡乱动弹了,那几脚看似轻飘飘的,踹在身上可真是疼痛入骨。 清欢莞尔,她知道余青薇脑子里是怎么想的,大概是看多了宅斗小说和电视剧,所以认为只要大家小姐名节被毁,哪怕是地痞流氓之类也要下嫁吧?别开玩笑了,贵族小姐即便是被这等垃圾糟蹋了,也绝不会被嫁给他们,反倒是这些痴心妄想的东西,连好死都捞不着。“那你们觉得,那位小姐是要帮你们,还是害你们?” “这、这您说笑了……我们哪有那么大脸让人家小姐帮我们?”另一个男子实在是摸不清清欢的想法,试探着道,“她、她是雇了我们害您呢!” “你们可知,一旦你们得逞,被人发现,你们会有什么样的下场?”清欢轻笑。“真以为能得到一大笔钱,或者是娶了我,做个郡马爷?怕是要诛九族的。”不敬皇室,淫|辱郡主,不说皇帝皇后跟太子,就是和亲王也要将他们碎尸万段。 郡马爷……郡马爷?难道这位是郡主?!两个男人面面相觑,这回是真的险些吓尿,跪下来死命磕头:“郡主明察!郡主明察!小人万万不敢把主意打到郡主身上!若知那人是让我们来害郡主的,便是再给我们几个胆子,我们也不敢啊!求郡主饶命!郡主饶命!” 他们哪里敢不信清欢的话,且不说她的战斗力,就是这一身气度也绝非普通大户人家的小姐,他们想敲竹杠,可别把自己的命都送进去!当下止不住地磕头,冷汗涔涔。 “要我饶了你们,也不是没有办法,但是你们得将功赎罪。” “郡主请说!便是要小人们赴汤蹈火,小人们也在所不辞!” “那好。”清欢突然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这个院子里还有两间厢房对不对?她就在这儿吧?等着看我的惨状?你们去把她给我骗来便是。” 两人对视一眼,到底不敢得罪眼前这位来头大的,于是一个留下来,一个去请人。 要说余青薇也真是自信过了头,她今日身边带了好几个婢女婆子,为的就是要带人进来看看建安郡主的惨状,到时候目击者那么多,随便传出去个风言风语就够看的了,她倒要瞧瞧,残花败柳还能不能嫁入皇室做太子妃! 所以她早早便是隔壁厢房等候,听到隔着一堵墙的房里传来声响,还满心欢喜,以为是眼中钉肉中刺被人给轮了,当下兴奋的想要冲出来。她必须亲自看一看郡主的惨状才行,当然,她是来“救”郡主的,只是一不小心把郡主被人糟蹋的事情传出去而已,到那个时候,她身为郡主的恩人,自然能得到王府的厚待,而那两个地痞……余青薇冷冷一笑,早就为他们准备好要上路的时辰了。 于是在地痞来找她的时候,她高兴的根本来不及考虑是真假,一方面也是自信的过了头,那地痞又献计说只隔了堵墙,小姐若是先独自一人前去,再大声将下人招来,必定事半功倍。那样的话就证明她是无意中撞见,然后无意中尖叫引来了人。 这么蹩脚的借口余青薇居然信了,可以想见她心底有多开心。当下二话没说把身边的婢女婆子留在厢房,勒令她们听到自己的叫声才可以出去,然后转身跟了地痞走。 一推开隔壁厢房的门,满地不见狼藉,反倒是清欢言笑晏晏地坐在桌边看着她。余青薇暗道一声不好,正要尖叫,一个男人便塞了布团到她口中! “温柔点儿,你们可是郎情妾意,怎能如此粗鲁,被人瞧见了,怕是要说你们不懂得怜香惜玉了。” 余青薇睁大双眼不敢置信地看着清欢,怎么、怎么她跟平日里的傻白甜模样判若两人?她真的是建安郡主么?!清欢笑着走过来,捏起余青薇的下巴:“我也不想把你怎样,就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可别怨我。”说完,瞄了一眼俩地痞,“还不享用这大餐,还等着什么?有我为你们做主,我保证,你们能抱得美人归。” 俩地痞也是豁出去了,反正总得找个靠山,那当然是郡主比较靠谱,当下就当着清欢的面要撕扯余青薇的衣服,清欢出言道:“温柔些!” 两人被吓了一跳,也不敢撕了,而是颤巍巍地去解衣带,逐渐将余青薇剥了个精光。 清欢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看着,看得两人险些阳痿,也都没怎么尽兴,也就半个时辰左右全都交了粮,余青薇睁大双眼面色如土地躺在地上看着屋顶,身下的罗裙被放在一边,垫着一块布,两人又都放轻了动作,所以只是失了处子身,也没受多大的伤。 那块沾染了处子血的布很快被男人处理掉了,他们又以极快的动作根据清欢的吩咐为余青薇清理掉腿间血迹,这时候,清欢突然尖叫了一声! 这声尖叫可谓是响彻云霄,就连院子外头等候的苏嬷嬷碧波都听见了,连同隔壁厢房内余家的下人,所有人都循声而来,还有这个院子里另外一间厢房里正在休憩的香客。 真是一场好戏呀。 余夫人今天也是来了的,清欢和太子一同前来,所以她很想问余青薇是当她脑子有毛病吗,每次前来相国寺,住持大师要见的就只有太子,什么时候要见她了?用这种愚蠢的理由来骗她,还想让她在太子面前出丑,是不是没经过深思熟虑?是不是被这些日子以来的打击弄得神志不清了? 还是说,要怪真正的纪曼凉不够聪明? 三者兼而有之。 余夫人一来就大哭大叫,这事儿闹的太大,相国寺香火旺盛,连皇后都曾来上过香,佛门清修之地却出了这样的事,太子自然不能无视,赶来主持大局了。 他一来就先寻清欢,见她早已在椅子上坐下,没有受伤或是不舒服,才问道:“这是怎么了?” 余夫人正要求太子殿下为余青薇做主,就见郡主一个眼神看过来,她立刻噤口,清欢扭头对太子笑道:“表哥,说来也是我的不是,不小心撞破了青薇和她的心上人在此幽会……” “郡主!”余夫人尖叫。“郡主怎可如此污蔑我儿名节!” 太子冷冷地看过来:“郡主说话,哪有你插嘴的余地!” 余夫人被那冷酷的眼神瞪得浑身一抖,清欢继而笑道:“怎么能是污蔑呢?这二人本就与青薇相识呀,从前青薇屡次到王府见我是假,借我之名与人私会是真,难道余夫人认为我在说谎不成?那你可得看看,青薇可还是处子之身?” 痕迹已被清理干净,沾染了处子血的布也消失了,足以证明余青薇早就与人苟合过了。 清欢又淡淡一叹:“想来青薇屡次遭到天谴,便是因为她不敬父母,不守女戒之故吧。” 太子回头对侍卫道:“去查这两人今日是怎么进来的。”他指的就是两个地痞,每次贵人来上香,其他人再想进来都是要经过严格盘查的。 余青薇还在失神中,她只觉得完了,一切都完了!余夫人虽然草草给她披了衣服,但那又有何用?已经被那么多人看见了,为今之计只有咬紧女儿是被玷污的,这样处置了那两个该死的家伙,还能再给女儿择一门婚事!   第二十一碗汤(十一) 可她想要这样,清欢偏偏不让。余青薇不是认为被玷污的大家闺秀都得嫁给玷污她的人么,那她就自己嫁一次试试看好了。 很快地,侍卫带了消息来,同时还抓了一名小和尚。小和尚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将自己是如何收了银子,如何将人带进来的全招了,太子让他指认,他便指了一个婢女,那可不正是余青薇身边的贴身丫鬟。 余夫人还要再狡辩,清欢却不给她机会,在郡主和太子面前,她一个妇人有什么资格说话,连个诰命都没有,这事怎么解决还不是她一句话的事儿。清欢轻笑:“古有娥皇女英共侍一夫,今有二男共娶一女,倒也有意思,表哥,你说是不是?” 太子哪能看不出清欢的坏心眼呢,宠溺地笑笑:“不错,今日便由郡主和我给余小姐做个媒,既然两情相悦,余夫人也不必嫌贫爱富。为了与两个心上人私会,乞求郡主帮忙,买通小和尚,又将下人留在隔壁厢房望风,看得出来余小姐的确是为情所困。这样吧,便让他们成个亲。不知……余夫人意下如何?” 虽然嘴上问的是意下如何,但语气分明就是在说,你不答应试试看。 这位的能力跟手腕,即使余夫人身在后宅也略有耳闻,这可是未来的皇帝啊,她如何敢拒绝?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应了:“……臣妇替女儿多谢太子殿下和郡主了。” 太子难得微笑:“如今在场的诸位都算个见证,这样吧,我派人将这二人送回去,看着他们给余小姐准备聘礼。”言下之意就是想要下手杀人是不可能的,他护着呢。 太子脑子转的飞快,虽然不知道表妹为什么要提出这个要求,但他知道她绝不会空穴来风,不管她做什么,他都支持。 余夫人彻底瘫软。 这是场什么狗屁闹剧啊,太子分明是乱点鸳鸯谱,可是人家尊贵位高,又是储君,即便是要指鹿为马,她又能说什么?只是这回消息传出去,余家的名声可是彻底毁了。有个尚未及笄便被人破了身,还是、还是和两个男人有私情的嫡出小姐!余家人这辈子都别想抬起头来!老天呐,他们到底做错了什么,才会有这样的报应?! 清欢转身离开的时候,回头看了余青薇一眼,眼神带着挑衅,仿佛在说:看,任你费再多心机,最后不都是敌不过皇权二字?我若是想对付你,哪里需要和你耍心机? 不管余青薇后来怎么闹腾怎么反对,事情都已没有转圜的余地,她只能在家待嫁。也不是没想过自杀,可是她已经死过一次,死亡的恐惧令人铭心刻苦,好死不如赖活着,余青薇舍不得这条新的生命。 她只是把建安郡主恨到了骨子里,这种仇恨已经成为了一股火焰,日日夜夜灼烧着她的心脏。她恨死了这个女人,恨死了那天自己竟然毫无招架之力,恨死了太子站在她那边! 她做错了什么?她只是想跟太子在一起,纪曼凉却如此阻碍她,陷害她!她发誓,就是做了鬼,也决不放过纪曼凉! 因为余青薇闹出这等丑事,再加上先前屡屡被雷劈,现在民间都在传言余家嫡女是个扫把星,大灾星,不信你看看,自打有了她,余家的名声是一落千丈,失了圣宠不说,还、还闹出一女嫁二夫的先例!这算什么呀!这也能叫美谈?也就骗骗那些不知真相的人吧,谁不知道余青薇要嫁的那两个男人一个比一个无赖一个比一个没出息! 不过就这样配余青薇也可惜了,要知道那可是大灾星,谁娶谁祖上都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名声太差,余杭也没脸大张旗鼓的嫁女儿,随便准备了点嫁妆就赶紧把人嫁了出去,然后立马让人撒糯米驱邪,他可真是受够了,再疼这个女儿,也不带这样的,他这张老脸真真是丢的找都找不回来,每天上朝都要迎接同僚们或嘲讽或好笑或同情的眼神,余大人已经不想活了,他真的觉得自己是倒了大霉!从小他便教导女儿要洁身自好,但怎么也没想到最后能洁身自好到这个地步,嫁给两个男人!老天,这个丑闻在一天,他们余家就一天抬不起头! 出乎意料的是,余青薇刚被抬进新房,就有人来看她了。余青薇试过绝食上吊等种种抗议方式,可惜没用,余大人是铁了心要把这个可怕的女儿给嫁出去。嫁谁都无所谓了,别辱没了门楣才是最重要的。 余青薇死死地瞪着面前优雅自得的女人,因为不愿嫁,她是被绑进来的,余大人不想再见到这个糟心的,让他失望透了的女儿,她现在被人绑着还没松绑呢! 清欢挥手把下人撤出,对余青薇嫣然一笑:“别用这种眼神瞪着我,我可不欠你什么。” “纪曼凉!你这个贱人!”绝食好几天的余青薇骂人都有气无力的。“我与你有什么仇恨,你竟然要如此害我!我做鬼也不放过你!贱人!贱人!!” “要我说,你才是真正的贱人。”清欢冷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东西!” 余青薇心下一惊,“你、你胡说什么?!” “我胡说?我真的是胡说吗?”清欢问。“你从两千年后而来,占据了余家小姐的身体,不思为她孝敬父母尊师重道,反而用她的身体做出此等龌龊之事,你若不想着害我,我又怎会如此对你?怎么,偏你害我,我便要老老实实受着,我把这些原样奉还给你,便是我恶毒?余青薇,你别太双重标准。” 一听到对方指出自己是穿越者,余青薇就浑身发冷,“你、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并不重要,还记得你总是被雷劈么,想不想知道为什么?那是因为呀,你自以为是,总是把不属于这个年代的东西带过来,口没遮拦,随意放肆,任意剽窃,这都是老天给你的惩罚。” “你不是想要流传千古,和建平帝来一场生死之恋么?很好,恭喜你,后者你虽然没达到,但前者还是可以的,相信史官一定会为你记上这么一笔,余家有女,年方二七,一女嫁二夫。啧啧,说不定到了后世还会被人追捧呢!” 不得不说,清欢有时候太损了,余青薇被她损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你也是穿越的?你肯定是!否则不可能、不可能——” “我是不是穿越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所做的,都是有依据的。”她改变的轨迹并不深刻,又有鬼魂大功德把持,可比不上余青薇所做之事。“而你,祝福你和两位新郎官百年好合。” 说完转身要走,却被余青薇叫住:“我得不到太子,你就能得到吗?如果你是穿越者,你应该知道,纪曼凉十六岁就死了!你不过是个短命鬼!” “那又如何?”清欢回头看她。“事到如今,你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上天有好生之德,给予你重活一次的机会。你可以好好做余家的小姐,孝顺父母承欢膝下,融入到这个世界做一个正常人。如果你觉得这样的生活不好,你也可以选择努力走出属于女子的一片天,史书上记载建平帝极为重视教育,甚至很尊重女子,如果你想,你可以让这个时代发展的更好,那样的话,何愁没有优秀的男子倾慕?然而你偏要选择第三条路,将自己局限在宅斗之中,眼界狭小,心胸狭隘,又有害人之心,自己受到一丁点不公正的对待便喊天喊地,自己作死不算,真正的余青薇招谁惹谁,被你上了身,占据了身体,抢走了父母疼爱,你不知足便罢,还毁了人家名声!” 清欢怜悯地看着她:“你以为你是这个世界的中心,所有人都要围着你转吗?其实这个世界那么大,多一个你,少一个你都没有区别。日后,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说完,也不管余青薇是什么反应,兀自走了。 余青薇呆呆地坐在新床上,表情僵硬,却不相信清欢所说的话。之前在相国寺,太子殿下甚至没有给她解释的机会,更别提是相信她了,就连她的爹娘都认为郡主说的是真的,而她的诸多解释都是谎言,明明是纪曼凉害了她,但所有人都不信她! 她不服!她永远都不服!纪曼凉活不长了,等到纪曼凉死了,她、她不会就这样消沉下去! 然而事实是极其可悲的,余青薇被两个夫君看得很紧,别说是逃走,就连独处都没有机会,解手都有一人跟着!原因很简单,太子说了,要是丢了余青薇,就诛九族,为了自己跟家人的脑袋,两人自然不敢让余青薇离开视线一步。 两千年后,史书上果然有了“余青薇”这个人,只不过,记载的是她幼时被雷劈,豆蔻时一女嫁二夫。 仅此而已。   第二十二碗汤(一) “谢谢……我很满意。”女鬼曼凉对着清欢笑了,眸中波光涌动。鬼魂是不会哭的,它们只能流出血泪,那是悲伤,愤懑,绝望,冤屈化出的泪水,而感动和满足却无法用眼泪表现出来。“表哥他……还好么?” “他很好,虽然对你的离开感到悲伤,但他会成为一个很好的皇帝。”清欢轻声回答。 女鬼曼凉妈祖了,她双手捧起碗,慢慢地将汤水饮下,然后朝着清欢所指的方向一步步走了过去。可能是心中有不安,所以还会回头看。清欢一直温和地看着她,她似是吃了一记定心丸,终究是消失在了奈何桥尽头。 接下来出现的女鬼,清欢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因为她没有名字。 女鬼的世界是一个疯狂想要成神的世界,所有的修者都在不择手段的意图成神,即使修神之路是那么艰难崎岖,他们仍然挤破了头的想要争抢。明明已经拥有了几百年乃至几千年的寿命,但他们仍不知足。哪怕被民间百姓称为上仙,他们也不开心,因为一日不成神,,他们一日煎熬。 其实成神只是一个传说,世上只有仙君仙子,没有神的存在,但不知什么时候起,有这样一个传言,当仙到达了顶峰,便会成为神,便能打开世界与世界的门,称为主宰一切的神! 但这只是一个传说,没有人真正见过神。不过对于这些修神者而言这不重要,因为只要有这个传说,有这个希望,他们就会为此努力。 凡间的修道者想要成仙,仙界的修神者想要成神,三界混乱,一片乌烟瘴气,为了修神,仙人们已然堕落为魔。他们想方设法的追求成神之道,追求那缥缈杳亡的所谓的“神”的存在,他们渴望着有朝一日把闲情逸致的仙界抓在手里,除此之外,他们什么都不在乎。 这些人,飞升之前是什么样子,飞升之后仍然是什么样。成仙并没有让他们变得慈悲和善良,反倒让他们的胃口变得更大。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有仙君认为阴年阴月阴时阴刻出生的具有至阴身体的女子是最完美的炉鼎,于是这些仙君开始降临凡间,利用成仙之便,掐指一算,便将人家好好的女儿掳了来,强迫性地给予成长,让她们可以承欢。 但这样的女子实在是太少了,找遍了天下也不过寥寥几个。这些少女从十岁起便会带到仙界,经由分配后被仙君们瓜分,她们存在的意义就是做炉鼎,她们不需要进食,不需要睡眠,甚至身体也不会损坏,因为她们被很好的保护着,被仙君们庇佑着,她们比谁都健康,但是也比谁都痛苦。 仙君们不仅利用她们做炉鼎修神,采阴补阳,还改变了她们的身体状态,即使她们有的在凡间订了亲,有的还有爹娘兄妹……都没有用,被仙人盯上,等待她们的就只有日日夜夜没有尽头的□□与狂欢。 不愿意的,真的不愿意。即使仙君们个个丰神俊朗,仙气飘飘,即使自己可以从此多出几百年的寿命,也不愿意。然而在仙人面前,凡人的力量是如此渺小。她们在仙界待的越久,对凡间的记忆就遗忘的越深刻,慢慢地,她们在身体被丹药仙术改造的同时,记忆也会逐渐消退,灵魂从此被打上肉|欲的烙印,从此不能剥离。 仙界将她们这般拥有至阴之体的女子称作月女,她们不被允许拥有话语权,只要仙君们愿意,他们可以肆意交换月女享乐,但与此同时,月女数量稀少,因此十分珍贵,所以无论被折腾到了什么地步,她们都不会死,因为仙君们有无数的仙丹可以救活她们。 这样的日子过得越来越久,求生意识也就逐渐渺茫了。凡人如何和仙人斗,她们只能屈服,凡间的亲人们会被抹去记忆,她们被家人忘了,也遗忘了家人,这就是等待她们的宿命。而当月女阴|精再也不能帮助仙君们修神的时候,她们会被当做垃圾一样丢进炼丹炉,被炼成丹药。 从身体到魂魄,都被利用透彻,从此以后芳魂夭亡,无处可寻。 “已经,死了太多太多的月女了。”女鬼眼角血泪纵横。“我受不了那样的日子,自杀过很多次,可他们总是一次又一次的把我救活,我的头发全白了,这说明我离死不远了,可是在我来到这里之前,我仍然在仙君身下,下贱的乞求他们怜爱。” 女鬼突然激动起来,用双手扯着满头花白的头发:“我不愿意这样,我不愿意!可是为什么我的身体不听使唤?为什么我总是沉沦欲望之中?难道真的像是仙子们所说,月女生性淫|荡,拒绝不了男人?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清欢连忙握住她的手安抚:“没事了没事了,你已经不在仙界了,不信你看看四周,这里是你待过的仙界吗?” 女鬼闻言看向周围环境,良久才反应过来,“这里……不是……仙界?” 清欢点点头:“你已经离开那儿了。” “是的,这里不是仙界。”女鬼喃喃着。“那里永远灯火通明,霞光万丈,那里是凡间无数修道者想要到达的地方,这里这么黑,这里当然不是仙界,这里不是,不是……” “好啦,别再哭了,乖。”清欢用指腹抹去女鬼眼角血泪,柔声问道,“你是怎么死的?”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死的,我、我死了吗?”女鬼的记忆已经开始混乱了,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因为月女不需要名字,她们全部都叫做月女。“我是谁呀?我叫什么名字呀?我、我家在哪儿?我、我真的死了?我死了?我死了……我死了吗?我怎么、我怎么都不记得了呢?我、我怎么会这样……” 她痛苦不已,清欢轻轻点了点她的额头,女鬼便慢慢平静下来,倒在了清欢怀中。 把这女鬼抱起,清欢轻轻叹了口气,这是什么世界,仙不仙人不人鬼不鬼,活着还有什么乐趣。这些仙君都历经千辛万苦方才修仙得道,仙界还没满员,就开始想要修神了?每个世界都有规则,也许这个世界根本容不下神的存在,他们疯狂修神,又有什么用处?在有的世界里神的地位比不过仙,他们就那么确定,要把这修神之路走到底? 想起怀中女鬼一声声的自厌自弃,清欢忍不住满心怜惜,她还没有死,在没有作为炉鼎被采空之前,那群仙人是不会让她死的。之所以能到奈何桥,也是机缘巧合,是女鬼命中有这缘分。否则引魂铃怎么不响,招魂幡怎么不展,锅中怎的没有汤水? 这群仙人,的确是让清欢很不高兴。既然成仙,便应庇佑黎民,一心想要修神便罢,还要去凡间寻找至阴之女做炉鼎,哪一项是仙人应为!真该好好教训他们一番! 只是,从女鬼话中可以得知,仙界并非是最近才兴起采月女之阴|精行修神之大事的,可以说,这个仙界已经扭曲腐坏了,也不知道当初飞升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女鬼想要找回自己的记忆和名字,想要拒绝那种身不由己的感觉。其实她怎么能知道,之所以心里不愿意身体却不受控制的享受和回应,那是因为她们都被丹药改造了呀!这群仙人倒也会享受,强掳了凡人入仙界不算,采阴补阳也不算,还要改造她们的身体,让她们在被采时饥渴难耐疯狂相贴,真是侮辱了“仙”这个字。 清欢看了看女鬼惨白的脸色,她眼角还有血泪未干,还不是她该死的时候,她得把这魂魄送回去才行。 谢必安接手了女鬼,向来死鱼脸上终于有了类似不忍的表情:“庄……主人,倒不如便把她送入醴忘台。”让她做个美梦投胎转世而去。 清欢摇摇头:“她命不该绝,不能死,你把她的魂送回体内,我自有打算。” “是。” 谢必安带着女鬼消失之后,清欢眯起了眼睛,至阴之体是吧,月女是吧,采阴补阳是吧,想要修神,是,吧? 好哇,她等着看,这些东西能修出个什么玩意儿! 在这个世界里,仙,也是会死的。虽然有了仙术,有了几千几万年的寿命,但仙人终究也要死。仙界平和寡淡,远没有在凡间快意,仙人们都飞升很久了,他们从一开始的满足,逐渐有了想要打破这种桎梏的渴望。也就是这时候,有人从上古仙籍中发现了“神”的存在。和仙人相比,“神”长生不死,并且可以扭转日月天地,甚至可以打开时空与时空的联系,乃至于创造一个新的世界! 这是多大的诱惑力! 于是这些从还是凡人起就开始修仙的家伙,展开了自己的修神之路。虽然这条路很难走,没有人知道神到底存不存在,他们仍然很坚持。   第二十二碗汤(二) 因为没有人见过“神”,所以,没有人知道,修神应该怎么修。他们只好根据这些只字片语来揣摩“神”,根据自己曾经的修仙之路来练习,利用曾经拥有的资源,一样一样的试探。 就在这个时候,有仙君发现了至阴之女的阴|精可以让他们功法大进,甚至能够触摸到“神”。于是他们激动了,他们终于有了新的进展!一时之间,仙君们纷纷兴奋莫名,相比较而言,仙子们就要吃亏得多。 飞升成仙的凡人中,男性比女性占的数量只多不少,所以偌大的仙界,仙子不过寥寥几名,她们肯定是不能利用月女来修炼的,于是她们把主意打到了至阳之男的身上,可惜这种体质极其难求,找到了之后她们也试过与之交和,可惜无用。 也就是说,只有仙君们找到了修神之路的方法,仙子们仍然在原地滞步。这对她们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于是她们把目光调向了那些可怜的,被束缚在仙界的炉鼎月女们。 仙子们逐渐变得阴暗扭曲起来,她们无法修神,而仙君们沉溺于修神根本没有时间欣赏她们的美貌和窈窕身姿。他们之中有的仙君已经活了几万年了,马上就要死了,他们迫不及待的想要成为靠近“神”的存在,因为那样的话他们就能得到永恒的寿命,甚至成为新的□□神。 女人,早就不重要了。 仙界早已是一片乌烟瘴气。仙子们瞧不起被当做炉鼎的月女,便想方设法的要她们的命,一方面是出自女人对女人的嫉妒——仙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仙君与仙女不得私定终身,不得双修。而这些月女却能承欢于俊美仙君们的身下,这是凭什么?她们飞升多年,无事可做,难道就是看着仙君们成神离去的吗?另一方面就是出自对仙君们修身之道的愤恨了,凭什么仙君可以利用月女修神,她们却不能?她们甚至没有修神的捷径! 两种心思,苦的都是月女。 清欢也是被带到仙界之后才知道这是怎样一种情况。月女们被分别关在宫殿之中,她们不会彼此见面,也不会彼此说话,她们甚至不知道和自己住在一起的只隔了一堵墙的是谁。她们每天只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张开双腿。 回到仙界的女鬼不会有奈何桥的记忆,而碍于规则与天道,清欢不能直截了当地把仙界摧毁完毕然后把这些恶心人的仙君仙子们变成蟑螂丢到凡间去享受鞋底待遇,她必须坚守原则。也许……在偶尔不经意的时候,可以稍稍擦个边,但是在大是大非上,她从未错过。 她非神非人,非魔非妖,但即便是做事随心所欲的她也知道生命的可贵,知道尊重二字怎么写,这些仙人怎么能够不懂?他们享受凡间供奉,享受被修道者追逐的信仰,但是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那些相信他们的信徒? 真想把这些人揍成猪头。迄今为止清欢都很克制,她是存在而非实体,所以她不担负任何因果,然而天道轮回,她必须为凡人着想。 合着她就是当妈的命。 她降临到这个世界后,便是以至阴之女的体质吸引了某位仙君,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将她带到了天界,即使她是十岁女孩的身体,他却给她服用了丹药将她迅速催熟,只待发育完全便可以接受月女的命运。 好在在完全催熟之前还有一段时间,但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清欢见识到了仙子们丑陋的嘴脸。 其实她们都是美丽的,即使身为凡人时面容平庸,修仙后她们也会拥有绝世姿容,但就是这样的一群美人,她们根本不把月女当人看,月女在她们眼中类似于垃圾的存在。有仙君在场的时候,她们还会稍微收敛,一旦没有仙君在,她们对月女便是百般折磨玩弄。 月女虽被赋予了几百年寿命以及不会坏掉享受交|媾的身体,但她们没有丝毫自保能力,她们甚至不被允许穿太严实的衣服!像是清欢这类还没有催熟完成的,还可以在仙界四处走动,一旦催熟完毕,她们会在第一天就被数十名仙君采阴。 极度可怕的剥削和残酷,但这些仙人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是仙,而月女们是人。 有些仙子没事便会进月女殿,随意进入一个房间,她们怎么折磨月女都无所谓,因为无论如何月女们的身体都会恢复如初。即使不能恢复,她们施展一个仙术也就可以了。 清欢很久没有觉得什么东西令她恶心了,仙人们应该庆幸他们是第一个团体。即使是在末世世界里的丧尸也没有这些仙人丧心病狂。 她动了动肩膀,目前这一批月女中数她年纪最小,清欢稍稍动了点手脚,她的催熟时间便要比其他月女都长。在仙君们的印象中,催熟时间越长,采阴补阳的效果越强,所以他们看清欢的眼神像是饿狼看着小绵羊,只待催熟完成便要将小绵羊拆吃入腹。 飞升成仙有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他们都拥有了绝顶俊秀的外表,在仙界,找不到一个容貌普通的仙君,他们都生得俊美无俦,仙气飘飘。清欢喜欢长得好看的人——谁不喜欢?但她更喜欢美丽善良的灵魂。这些人的灵魂透过这躯壳看都是肮脏浑浊的,这么多年了,他们飞升了这么久,竟然没有一人能够恪守清规,一心修道。 “神”这个字,把他们都逼疯了。 清欢在很乖巧地吃下催熟丹药后,每天都会出去。她容貌美丽更胜仙子们一筹,于是很快便成了仙子们的眼中钉,但是碍于她尚未催熟完毕,所以仙君们将她保护的很好,甚至在清欢醒来后,他们还骗她说是把她接到仙界享福,以后她就是仙界中人了。 要不是知道全是扯淡,清欢会感动的流眼泪。 仙君们已经彻底遗忘了礼义廉耻怎么写,他们如同最原始的野兽,可以随时随地来一场苟合。月女们都像是提线木偶,越是在仙界待的时间长,她们的记忆就越是模糊,她们没有名字,包括清欢,仙人们统一称呼她们为月女,顶多每人配备一个数字作为编号。 不给吃不给穿,也不给娱乐,这放羊还得给羊吃草呢,这群仙人比水蛭还要可怕。剥削完了月女的身体,连她们的神智、记忆、灵魂也不放过,最后死掉了,躯壳还要被炼成丹药,真是浑身是宝,一个不少。 距离服下丹药到现在已经三天整,清欢在每天都推开几个房间后,终于找到了出现在奈何桥的那个女鬼。 她看起来……很不好,长发花白,面色惨淡,但尽管如此,仙君们仍然在压榨她,甚至在清欢推开门的时候,还有几名仙君在吸食月女阴|精,见清欢出现,一时之间垂涎她未破的月女之身,又不得不顾及她尚未催熟完成,脸上的表情格外的贪婪。 这就是这个世界所谓的仙人呐! 女鬼趴在地上,双眼空洞,但她的身体仍然在不受控制的回应和需索,虽然灵魂想要不屈,但已被完全改造的身体早已背叛了她。甚至在仙君离开她的身体之后,她还不受控制地想要伸手去抓住他们,渴求他们。 清欢很久很久没有感受到愤怒和怜惜这两种情绪了,她得谢谢这群狗屁仙人,让她再次得到了属于人类才拥有的情感。她怒极反笑,倚在门边问道:“她很不舒服,你们没看出来?” 一个灵魂乌黑的仙君笑吟吟答道:“小月女,你可看仔细了,她现在还在朝本仙君身上爬呢,这也叫不舒服?” “她会朝你身上爬,难道不是因为你们对她做了手脚的缘故?” 清欢这请清冷冷好整以暇的样子让几名仙君都笑起来,其中一名道:“小月女,你现在还有心思同情她们,要不了多久,你也会和她们一样的。” “每个刚被催熟的月女,一开始都和你一样义愤填膺,可很快的她们就听话了。”仙君抓起女鬼的头发,毫不怜惜地让她的脸正对清欢,“这个尤其倔强,可你瞧瞧,现在的她是什么样子?放心吧,等到你被催熟完毕,你也是这个样子。到时候可别在本仙君身下求我疼你。” 清欢笑意更深,走过去,啪啪两巴掌,左右开弓,愣是把这仙君给打懵了。飞升这么久,谁敢这么对他?!当下勃然大怒,便要教训清欢,却被清欢握住了他伸出去的手腕,“仙君,小女子提醒你一下,我刚服了催熟丹药,可经不起任何仙术以及暴力,否则到时候,你们去哪里找一个比我还好的月女呢?” “你!”那仙君先是愤怒,而后笑了。“好,本仙君便等到你催熟那一日,看看到时候,你还能不能这么有骨气!” 他们见过太多“有骨气”的月女了,比清欢还要嚣张的也不是没见过,但那又如何,最后还不是都做了炉鼎。   第二十二碗汤(三) 清欢没有多做考虑,上前一顿拳打脚踢,将那几个仙君从月女身上赶了下去,碍于她未催熟的身体,他们不能对她做任何事,尚未催熟完成的月女都是十分金贵的,如今凡间月女数量极其稀少,为了修神大业,仙君们只能忍这一时之辱。只是个个盯着清欢的眼神都称不上友好,可以想见,一旦清欢催熟完成,迎接她的将是最惨无人道的蹂|躏。 把月女从地上扶起,她身上的污浊痕迹让清欢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手无寸铁只能任人糟践的自己。她真的,真的,真的很不高兴。“还不滚?” “你好大的胆子!是谁带你来的仙界,难道没有告诉过你,见到仙君要下跪行礼吗?” 清欢笑笑,抓起手边的一只茶碗就扔了过去,说来也奇怪,身为仙人,这点暗器怎么能伤到他们,但见了鬼的直到那个茶碗砸在脸上,他也没躲过去。仙君登时大怒:“你找死——” 他们修神越久,身上戾气便越重,选择了那样伤天害理的办法,他们死也别想修神。 清欢轻轻笑笑,扯过散乱衣物把月女身体遮掩住,见她眉宇间倦怠绝望,眼神却仍有欲色,心头十分怜悯。二话不说抄起桌子上某位仙君拿来装逼的玉箫就打了过去。因为不能对她使用仙术,那就只有靠拳脚了,仙君人虽不少,可惜加在一起也不够她打,这样的垃圾,她来多少揍多少。 因为打不过一个小姑娘,他们又不能用仙术,最后只好狼狈逃窜而去。谁也不知道这小姑娘是打哪儿来的,又是为何如此彪悍,他们尚未飞升之时身手也是极好,但方才真是见了鬼,怎么躲都躲不过去,看她人儿小小估计力气不大,然而那拳头砸在脸上真真是疼的要命。 把仙君们赶走之后,清欢一脚将玉箫踩了个米分碎,这才弯腰去看月女:“你没事儿吧?” “我、我……”月女眸色迷离。“我想要……想要……我……我……” 语言不受控制,但眼底满是自厌自弃,那是对自己的鄙夷和羞愧,明明羞耻至极,身体却完全不听使唤。清欢望之生怜,以食指点了下月女眉间。登时,她便觉得一股清凉之感从眉心涌向四肢百骸,蚂蚁般啮人的欲望逐渐褪去,竟连神智都清醒了许多。 直到此刻,月女才回想起来发生了什么,她见清欢个儿纤细娇小,眉眼之间青涩而妩媚,知晓她定是服了催熟的丹药,又想起这小小少女竟救了自己,一时之间又是感恩又是担忧,“你、你不能跟仙君们争吵,到最后吃亏受苦的都是你你知道吗?快、快去找方才那几位仙君,跟他们磕头认错,如此方能救你!” “我可不怕他们。”清欢看着月女身上的男人体|液,皱起眉头,“你还是先清洗一下吧。” 月女却抓住了她的手:“你以为你能这样自由多久?!等到你的身体被催熟,你会变得和我一样!这种日日夜夜被仙君压在身下,没有自我没有尊严的生活,你难道想过吗?你不能惹怒他们,你要讨好他们,讨好他们……也许、也许还有希望,可是你刚才那么做,只会害了你自己你知道吗?!” 她是真心担忧清欢,月女们不仅身体是名器,外表也个个生得美丽,不下于仙子,与此同时,她们和仙子有着很大的区别,大多数的月女温柔善良,即便是被剥夺了记忆和过去,她们也没有变的扭曲阴暗,清欢甚至可以看见月女脑海中那一抹光明雪白的魂魄。 她拍了拍月女的手:“我知道了,你先清洗干净我们再说话。” 月女迟疑地看着清欢,还是起身走向了浴桶,多可怕,仙君们利用仙术在每个月女的房间都准备了浴桶,里面的水永远不会消失,永远干净。他们在改造月女身体的同时,并不会为她们褪去疼痛,因为他们喜欢看月女们被蹂|躏的不成人形的模样。很多月女经常是被害的双腿无法行走,就要立刻迎接下一场。 虽然得到了延长的寿命,但这不过是一种折磨。月女们唯有享受交|媾才能泄出阴|精,这就导致了身体和灵魂的难以兼容,仙君们很喜欢这样,喜欢看到她们为了尊严和记忆苦苦挣扎,最后却还是卑贱的要抱住他们的大腿求欢的样子。 一群已经完全变态的仙人。 月女沐浴完毕后穿上了衣服,她看着面前的清欢,看着清欢黑白分明的眼睛,回想着方才清欢的帮助。良久良久才道:“……你真的不该这么做,那样是错的,你只会害到你自己。” “你甘心就这样一辈子待在这儿么?”清欢问。“每一次他们采走的阴|精,都是你们的血和魂魄凝结而成,你以为死了就能解脱么?如果你死了,你的尸体以及仅剩的灵魂会被他们炼成丹药吞入腹中,连下辈子都没有。” “不甘心又能如何?!”月女低低地吼叫。“凡间的人恳求仙人的庇佑,仙人一心想要修神,我们不过是牺牲品罢了!难道你以为我没有抗争过吗?我试过自杀,可是我死不了,不到仙君们愿意,我连自己的生死都不能掌控!就算我自杀了,他们也会一次又一次的复活我,直到他们觉得满意为止。你以为没有其他月女抗争过吗?怎么会有人愿意过这样的生活?我们像是被圈养起来的畜生,我们都想逃走,可谁都做不到!我刚来这里的时候,不住在这个房间。这个房间本来住了另外一名月女。因为我不肯听话,他们在我的面前——” 她说不下去了,捂着脸,泪水从指缝中汩汩而下。“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谁都逃不掉,这里是我们的坟墓。” 她其实已经没有希望了,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这几日来采她的仙君越来越多,甚至不给她任何喘息的机会。这种情况只有在濒临死亡的月女身上才会出现,这证明,她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活了。 “不会的,我就是来救你们的。”清欢摸了摸月女的头,她抬起脸时,灰白的头发下那双眼睛仍然干净。“我会帮你找回你的记忆,你的名字,我们一起把这天捅出个窟窿来,好不好?” “你、你在胡说什么……”月女不敢置信地看着她,“你怎么还不明白,我们只是凡人,我们不能和仙人相抗衡!如果我们想要活着,就不能和他们作对!” 清欢垂眸,笑而不语,现在的月女和奈何桥上的女鬼,都已经过了最愤慨的阶段,她们已经开始认命了,已经消极麻木地在等待死亡。大概在仙君们的眼里,就像是养了一些小动物,偶尔无聊的时候呢,会故意给小动物机会,让她们逃,但即使她们再怎么逃都没用,因为他们一直看着她们,仙人们最爱玩的就是老鹰捉小鸡,逃了太多次,次次都是同样的结果,甚至因为逃走,被抓回来后要遭受的命运更加可怕。 所以,即使这一次是真的生机,她们也不会再逃了。 清欢轻叹一声,温柔地抚摸着月女的脸颊,低语:“我不会骗你的,问问你自己的心,愿不愿意信我?” 月女闻言,痴痴地望着她,明明清欢的外表比她更加年幼,可是莫名的,她却真的感到了心安。“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我叫清欢。” “清欢……”月女若有所失。“我不记得我的名字了。” “没有关系,会慢慢想起来的。”清欢对她嫣然一笑。“我会帮你们,好吗?” “不行的,不行!”月女又突然紧张起来,她想起仙君们的笑和威胁,想起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痛苦,不住地摇头:“对不起对不起,真的不行,我们没有希望的,他们——他们可是仙人啊!” “嘘——”清欢以食指抵住红润的唇瓣,“他们为何抓月女你可知道?” “知道,为了修神大道。” “对呀。”清欢声音轻柔似是呢喃。“这世间有神的存在不是么?” 月女不懂她的意思,面色惊慌又不安地看着她。清欢握住月女的手,一字一句地道:“我就是神。” …… “不可能……”月女连连摇头。“这世上没有神,我们没有人见过神!” “你现在就见到了。”清欢面不改色的说着谎,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她的确也可称作神祗。“忘了么?刚才你还在渴望,但是现在没有。” 月女想起清欢的手指点在了自己眉心后,那种蚀骨的瘙痒就消失了。以前若是仙君们中途停止,她是会疯魔到连自己都不认识也要跪下乞求爱怜的。但是现在……她只觉得神清气爽,心如止水,没有丝毫欲念! 神…… 这世上真的有神?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清欢看,仿佛要从她眼中找出她说谎的证据。   第二十二碗汤(四) 很久很久之后,月女讷讷地问:“你……真的是神?” “你不是已经相信我了么?”清欢温柔地问,“我为你而来,为拯救你而来。” 她的声音低沉温和,带着浓浓的蛊惑,月女便听痴了,对没有任何希望,已经彻底绝望的她而言,现在最迫切需要的就是一个寄托,一个凌驾于仙人之上,无坚不摧的寄托。 那么,还有什么比仙人们都在疯狂追求的“神”更有说服力呢? “你为我而来……”月女空洞的眼神逐渐开始兴起光芒,慢慢地,那光亮的惊人,“你真的是为我而来?你真的能够拯救我们?帮我找回我的记忆还有我的名字?!” “是的。”清欢继续蛊惑。“所以你不能就这么放弃,明白吗?” 月女猛点头:“我知道了!我不会放弃的!” 清欢微微一笑,摸了摸她的长发。在月女看不见的地方,她的长发正在慢慢恢复乌黑,甚至眼角的青色和疲惫都在褪去。清欢摸着她的头问:“一共有多少名月女?” “以前有二十七名,但是近些年来月女死亡率很高,凡间月女稀少,如今怕是只剩下不到十名了。” “好,你躺到床上去,好好休息。” “你别走!”她一把抓住清欢的手,露出依恋的眼神,“你要去哪里?你不管我了吗?” “当然不是。”清欢安抚着她。“你需要好好休息,我赐予了你崭新的身体,从此以后你不会再为欲望所困扰,但在这之前,为了这具新的身体,你要好好休息,明白么?” “我不想你走。你走了,我会以为自己只是在做梦。” “不会的。”清欢的声音如同梵唱,遥远而又圣洁。“我既然是为你而来,那么在你找回记忆和名字之前,我都不会离开你。现在,听话,闭上眼睛睡上一觉,等你醒来,会听到一个好消息。” 月女在她的低喃声中逐渐睡去,面色柔和。清欢摸了摸她的脸,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她没有再去其他月女的房间,而是回到了自己住的地方。将她从凡间带来的仙君雨伯正坐在桌前等她,见清欢回来了,脸色有点不好看:“你去哪里了,做了些什么?” “你不是都知道了么,何必问我?”清欢似笑非笑。 这雨伯仙君飞升前乃是出了名的清高之人,没想到飞升成仙后,也沦落成了这般货色。他冷冷地看着清欢,俊秀的面孔上有着威胁:“别以为现在你没有催熟成功,我就不能教训你。不想挨罚的话就要听话,明白么?” “你想怎么罚我?”清欢展颜一笑,她很少笑得这般妩媚而妖娆,她走到了雨伯仙君身后,双手从他背后勒住他的脖子,柔和的似是在抚摸,“要打架吗?那样的话恐怕你打不过我呀,那几个被揍成猪头的仙君去找你讨公道了么?” “你是我带来的,出言不逊,自然伤及了我的面子。”雨伯眯起眼睛,极为享受清欢的抚摸,他慢慢摸上那只小手。“只要你听话,就不会受伤。” “真的么?你不骗我?” “我乃上仙,自然不会骗你。” “那不如你发个誓吧,若是你骗了我,便以你这万年仙龄发誓,若有半句虚言,便永世不能修神。” “你!” 清欢娇笑着松开手,坐到雨伯对面,“不用仙龄起誓,仙骨也可以。” 雨伯面色阴沉:“不要不识好歹。” “你们这些仙人呐,才当了多久仙,便如此按捺不住寂寞。这不过几千几万年而已,亘古洪荒之中时间无法计衡量,你们即便修成了神,没有慈悲之心与大爱,又能坚持多少年?”清欢怜悯地看着他们。“你们认为凡人皆是蝼蚁,供你们驱使利用是理所当然,很讽刺的是,在你们这样想的时候,就永远都不能成神了。” “你到底是谁?!”雨伯猛地站了起来,充满戒备地瞪着清欢。“谁告诉你的这些?你怎么知道?”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清欢突然笑的格外灿烂。“我要抽了你的仙筋,褪了你的仙骨!”说着单手一抓,雨伯毫无招架之力,便被她抵在了墙上。她歪着脑袋笑了笑,“若是你潜心修行不忘初心,也许日后你会知道,我现在这个,叫壁咚。” 半个时辰后,清欢摇身一变,附进了雨伯的身体。而被抽出仙筋仙骨的雨伯已经只剩下一缕幽魂,躯壳为人所用,魂魄却还想再逃。他实力强大,若是被他逃出去,很容易便可夺舍。 但这机会清欢不给。 她将雨伯的仙魂收入囊中,推开门走了出去,直奔炼丹大殿。 大殿内有数名仙君正在守炉,炼丹炉里正在炼制的正是先前一同死去的两名月女的身体和魂魄,待到七七四十九日之后,仙君服下“月女丹”,法力便可大进。雨伯之所以能够成为仙君之首,便是由此而来。是他发明了月女丹,造福了仙界众君。 一见“雨伯”进来,众仙君忙行礼,清欢大手一挥,便将炼丹的三昧真火停了,坐到椅子上对底下众仙君道:“从今日起,诸位不必再练月女丹。” “这是为何?”有仙君提出异议。“月女数量稀少,仙君人多,如今尚有数十名仙君还未服用过月女丹,雨伯你怎能如此自私?服用月女丹最多的就是你了!” 清欢冷淡地回道:“看样子,你是不服我的管教了。” “什么时候你成了仙君之首了?!”这名仙君也是恼了,三昧真火一停,里头的两颗月女丹就前功尽弃成了废物,这两颗本是他该得的,他能不气么?“快些,给我两名月女炼丹!” “我不让你炼月女丹,自然是因为有了更好的东西做代替。”清欢微微一笑。“玄清仙君,你不想试一试么?” 一听清欢这样说,众仙君议论纷纷。众所周知,月女的存在便是雨伯先提出来的,甚至也是雨伯先发现了“神”的存在,可以说,他们全都是在雨伯的鼓动下开启了修神大业,现在一听说有更好的修炼方法,众仙君群情激动! 还是凡人的时候,他们拼命修仙,等到飞升成仙了,反而不知道要做什么好,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做什么。后来有了更高的目标,又不知途径,谁不想成为第一个神? “你们看。”清欢托起手心一枚散发着金光的丹药。 “这是什么?” 有人问,清欢自然要为他们解答。“这是一名仙君的仙骨仙筋仙魂相融合后炼制出的一枚丹药,我想,我们可以叫它仙丹。” “仙君?哪位仙君?!” 清欢顾左右而言他。“诸位都知晓,仙人也是要死的,我们的寿命有长有短,看的就是各自的修行仙术与造化。那些死去的仙君,他们虽然消失在仙界,但在他们仙去的地方,只要挖掘,都会找到这样一枚仙丹。服用它,一枚可抵得上百枚月女丹。玄清仙君,你方才不是怪本仙君毁了你两枚月女丹么?如今便给你做个补偿。” 说着,便将仙丹抛过去。 起身离开的时候,他突然又回头看向几名一同炼丹的仙子。“忘记说了,仙丹对仙子同样有效。” 仙子们不得修神,已是焦躁不已,生怕被仙君们抛下,如今一听仙丹能够帮助她们修神,登时大喜! 一时之间,仙人们再也没心情去月女殿了,月女现在成了鸡肋,他们懒得管她们,便将月女殿一关,每日都在仙界四处溜达,为的就是寻找仙丹。仙界迄今为止大概死过十几名仙人,但现在的仙人却有近百名,若是不快些的话,被人捷足先登,自己上哪里说理去? 仙子们比仙君们更要激动急切,她们已经落后仙君们一大截了,若是仙丹也寻不到,那么她们很有可能永远成为仙君们的奴隶!所以,无论如何,一定要寻到仙丹,这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仙丹数量有限,更何况,炼制也十分麻烦。要先寻到已逝仙人的仙筋仙骨,再施仙术召唤仙魂,将仙魂与仙筋仙骨一同投入炼丹炉,九九八十一天后方能取丹。有的仙人找到了仙筋仙骨却唤不出仙魂,这些东西是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化为虚无的,所以即使疯狂寻找,也只有两三人找到。 雨伯说的没有错,仙丹的效果比之月女丹简直是天壤之别!这一点玄清仙君最有感触,他服用仙丹后,实力翻了十倍不止! 仙丹的效果令人眼红,但数量极其稀有,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得到的仙人早已把没得到的甩出了一大截。 那么,该怎么办呢? 如同在凡间时为了修仙那样疯狂,为了修神,仙人们也早已无法控制自己了。他们疯狂的想要成神,这已经成为了一种疯狂的执念,永远都无法挣脱和遗忘。 很快的,有仙人想出了一个办法。   第二十二碗汤(五) 仙人们为了仙丹开始不择手段,这种争斗愈演愈烈,月女殿里的月女们就松了口气。她们不用再没日没夜的承受仙君们蹂|躏,经过改造的身体复原力惊人,甚至连月女殿的禁锢都松懈了许多。 用完了雨伯仙君的身体,这具躯壳就没用了,反正现在仙人们都着急忙慌的寻求仙丹,不会有人在意雨伯仙君是死是活。仙人们巴不得现在就有仙死掉,那样他们距离修神成功就又近了一步。 留给月女殿里的月女们的,只有一个要求:离开这里。 仙界也是有入口的,这入口只有仙人们知道,她们要做的就是找到这个入口,彻底摆脱仙界。现在仙人们为了仙丹你争我抢自顾不暇,不趁着这个机会赶紧逃走,还等什么? 只是,让清欢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月女不愿意离开。 这名月女住在清欢隔壁的隔壁,刚刚催熟成功不久,还处于被仙君们疼爱柔情的时候,她的待遇比起那些已经快要油尽灯枯的月女们,可以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仙君们个个风度翩翩,俊秀多情,而这名月女年方二九,在凡间也只是出身自普通人家,从没住过这样好的地方,没有见过仙人,更别提是尝过男女之情了。 她沉迷于这种快乐,因此她并不想离开。除清欢之外的九名月女里,只有她一个不愿走。 清欢从不强求,既然不愿走,那便留在仙界吧,只是不知日后仙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倒是女鬼月女是真真正正的重新活了过来,虽然她没有仙术也没有战斗力,但她每天都会在恰当的时间内溜出月女殿寻找入口。找到了入口,也就找到了出口,到那个时候,她们就再也不用在这个看似天堂实则地狱的地方直到老死了! 她们离开仙界就可以慢慢恢复记忆,找回家人。不,就算永远寻不回记忆,也不能就这样过一辈子! 一个人如果不敢反抗压迫者,不能抓住逃生的机会,那么就注定了要一辈子被人欺辱。没有仙人注意月女殿,在他们的心里,月女和蝼蚁没什么不同,他们恐怕永远都想不到,月女们正在蠢蠢欲动。 清欢除了指点女鬼以外,基本上就只到处走走,并不做多余的。这不是她的人生,她给了她们选择权,要不要去做,那是她们自己的事。好在女鬼没有让她失望,至于其他人…… 有一名长了一双细长凤眼的月女对清欢很有敌意,准确点来说是很不喜欢她,大概是因为清欢还没有催熟成功,没有被仙君们下手,躲过了这一劫,于是引起了她心里的不甘和厌恶。有的人这样的日子过久了,也就慢慢地变了,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刚被带进仙界时的自己是什么样子。 她什么都不做,在其他月女或准备行李干粮,或出外打探消息的时候,她什么都不做,每天就待在大殿里,等到了晚上,月女们探路回来了她才出现,看清欢的眼神从始至终都十分不友好。 更有甚者,她特别喜爱和清欢以及女鬼两人抬杠,这两人提出了什么想法,她就一定要反驳两句,挑点毛病。比起清欢干净的身体,她更讨厌女鬼。因为和已经认命并且感到绝望的自己比起来,为什么还有人能在这样的泥淖中,经历了这样的命运,还能站出来,还能那么坚强?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自己得不到的,不希望别人得到,自己做不到的,也希望别人做不到。如果别人做到了,那种不甘就会转化成一种怨念,甚至演变成为迫切想要证明那个做到的人是虚假的,伪装的,一切都不是真的。 所以在女鬼说出自己从仙君口中套出了入口之事后,凤眼月女第一个表达出了不同意:“为何要冒这个险?你说你找到了入口,可是你能证明那的确就是入口吗?难道在你还不确定的时候就让大家跟你一起涉险?万一是假的呢?万一被仙人们发现月女想逃,你可知等待我们的将是什么?” 被她这么一说,其他几名月女也都露出了犹豫的神色。女鬼急切道:“不会的,我们一定可以离开的!只要走进入口就能回到凡间,这是真的!而且——”她突然噤口不言,清欢是“神”的事情只有她一个人知道,她不能冒险把这件事也告诉其他月女。 女鬼对清欢是百分百的信任和崇拜,清欢偶尔会教她一点小法术,只是想让她能自保,但在女鬼心里,这对她已经是极致的恩情了,她恨不得能为清欢付出自己的生命和魂魄,以此才能报答她。 “而且什么?总之如果你不能确定我们就不走!”凤眼月女斜了女鬼一眼,又把矛头指向了清欢。“你说这个小丫头能救我们,说她是神派来的使者,那为什么她不直接把我们送回家,还要我们辛辛苦苦的打探消息?”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打探消息的是其他月女,你可什么都没做。” 女鬼性子虽然倔强,但对同为月女的苦命女子都十分忍让,清欢就没有这个顾忌了。凤眼月女被清欢话一堵,反而更加理直气壮起来:“难道不是吗?你既然是神的使者,就应该把我们送回家,为什么要我们自己想办法?可见你不过是个骗子!” “我把你们送回家,然后再让仙人们把你捉来,是不是?”清欢看着她,懒得跟她计较。“要么继续被人豢养,要么站起来抗争,二选一,难不成你以为还有第三个选项?” 说完起身就走,懒得搭理凤眼月女,女鬼很快追了上来,毕恭毕敬道:“神,您别生她的气,她的性格就是这样,有时候说话不过脑子。”其实她也很看不惯凤眼月女什么都不做消极等待还打击其他月女自信心的行为,但是女鬼也没办法,她们都相依为命这么久了,真的不能再失去任何一人了。 清欢背着手:“你别叫我神。” “不叫神,叫什么呀?”女鬼眼露崇拜。“您和我们不一样,您是高贵的神,我只希望逃离仙界后能在凡间为您建立庙宇,日日夜夜为您烧香颂福。” “别!”清欢吓了一跳。“你可千万别这样,我不希望有人知道我的存在。” “这是为何?仙人们飞升后,他们的门派都将仙人当年渡雷劫的地方当做圣地,为何您身为神祗,却不希望凡人受您香火呢?” 清欢也被问的哑口无言,她又不是这个世界的神,事实上就算每一个世界每一个时空都跪拜她,她也不会庇佑他们。她要维持的是秩序和法则,偶尔动点小手脚也都是擦边球,而一个世界的神,责任和义务都太大了。“……总之这话你是别说了,不然这样好了,你拜我为师吧。” 她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学过的道术,想起在那个崩坏的世界里过得最美好的那几十年。郎老头终身收了五个徒弟,三男两女,除了她之外,没有一个活过五十岁。他们出身平凡,一辈子没过过什么好日子,但却为了普通百姓天下苍生,逆天借寿,背负因果。然而他们死后,道术却并没有继续传承下来。 那个世界不会再出现妖魔鬼怪,所以道术无用,但这个世界却不一样。修仙者,仙人,以及鬼物都是客观存在的,惟独凡人没有任何与之抗衡或是自救的手段。他们如果有了麻烦,就必须求救于修仙者。 她是要人传承道术,这是这个世界所允许的。 那样的话,郎老头即使死了,他教给她的道术也不会从此被遗忘。清欢用不到这些,她不希望日后自己活了无数时光,但除了她,没有任何一人见识过郎老头一脉的本事。在那个世界里,这一脉所有的徒子徒孙都死了,没有传承,而她希望在这个世界传承下去。 只是……清欢凝视着女鬼,她的记忆没有找回来,她的名字也没有找回来,没有人知道日后她要怎么做。郎老头这一脉虽然不排斥成亲生子,但个个短命。想到这里,她轻轻叹了口气,“还是日后再说吧。” “我愿意拜您为师!”女鬼急了,她只怕自己无法报答神的恩情,拜师这甚至不是要求而是一种赐予,她怎么可能不答应? 清欢看了她一会儿才微微一笑:“拜师的事儿还是等到你找回记忆以后再说,若要拜师,这男女情爱怕是沾不得的,又要吃苦避世,还是等到日后再说吧。” 女鬼轻声道:“我已是残花败柳之身,还谈何男女情爱。能找回家人,便是不幸中的万幸,何谈男女之情呢。” 即使她失去了记忆,也知道凡间男子极其看重女子的处子之身,像她这般被玩弄过的女子,是不被接受的。 清欢摸了摸她的头,明明她现在个儿hi女鬼还小,偏就表现的像个长辈。   第二十二碗汤(六) “若是一个男子真心爱你,他不会在意你是不是完璧之身。若是你心爱之人因你不是完璧之身而鄙你怨你,那么你也无需伤心,因为他并没有多么喜欢你。”清欢像是摸小狗一样摸着女鬼的头。“回去休息吧,既然你找到了入口,收拾完后我们就离开。回家,才是最重要的。” 女鬼点了点头,很是听话。 没有月女愿意在这可怕的地方再待下去,仙人们现在为了仙丹争的头破血流,那么,一旦仙丹之争结束,等待她们的会是什么?只怕到了那个时候,她们死的更惨。 在女鬼的引领下,月女们都准备好了,她们没什么可带,只好把自己房间里的仙界之物都拿上,这样的话即使没有能吃的东西,回到凡间后也能去当铺得点银子。她们不能只看眼前,还要顾及以后。 有两三名月女还有模糊的记忆,但大多数月女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是谁,也不记得家在何方了,于是银子就变得至关重要。 她们收拾好了便迅速准备离开,期间凤眼月女也跟在了队伍里。虽然嘴巴上总是不依不饶,但她也过怕了这种日子,趁着仙人们没时间看管她们赶紧逃走,剩下的以后再说。 女鬼带着她们一路找到了入口,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叫嚷声,她们竟被发现了! 清欢站在最后面,示意女鬼带其他月女先走,女鬼不愿丢下清欢,便将其他七名月女都推下入口,然后站在了清欢身后,紧紧地攥住了清欢的手。 她应该是极怕的,因为她的双手都在颤抖。清欢讶然,然后轻声安抚道:“别怕,你先回去,我很快就会去找你。” “我不能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你是为了救我而来,我不想和你分开。”女鬼声音颤抖的说。 很快地,仙人们追了过来,领头的赫然是那名不愿离开的月女。她自己不想走,也不愿意让其他人走,此刻见了清欢,便指着清欢大叫:“就是她煽动月女逃走的!是她!” 仙人们很愤怒,雨伯仙君消失后,玄清仙君就替代了他的位置。此刻他俊美的面孔上怒气冲天:“你该死!”说完一挥手,便要将清欢米分身碎骨。 若是普通凡人,这轻飘飘一袖子,足以让她骨肉分离烟消云散,然而清欢仍然好端端地站在入口前面。就在玄清奇怪为何无效的时候,清欢回头对女鬼低声道:“当你的记忆完全找回来的那一天,我会出现在你面前。”说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女鬼推出了入口! “快追!” 有仙君这么喊,但清欢却突然笑了。她先是对着那名月女笑,然后视线就转移到了玄清仙君身上。“没有我的允许,你们谁都别想去追。” “大言不惭!”一名白衣仙子冷笑一声,众仙人像是都忘了方才玄清仙君出手失败的样子,完全把清欢当成了瓮中之鳖。“小小凡人好大的胆子!便是你将她们放出去又能如何!我们仙人只需掐指一算,便能找到她们身在何处,将她们再带回来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等到她们被抓回来,迎接她们的将是更可怕的刑罚!” “你做的很好。”玄清温柔地抚摸着月女的下巴,像是在挠一只狗。月女露出甜美痴迷的笑容,玄清俊美的容貌让她无法自拔。她的痴迷被其他仙人看在眼里,他们喜欢这样的态度,相比较而言,挡在入口处的小不点就显得太过渺小了。“本仙君会奖励你的。” 清欢淡淡地看着月女被扭断了脖子,嘴角的笑容仍然甜蜜,“这就是你们仙人的做法,不把凡人的命当命?” “我们飞升成仙,若是再在乎蝼蚁的性命,那么我们何必要成仙?”一名美貌仙子轻轻一笑,端的是若黄莺出谷,只是也格外的冷酷。“现在,解决掉你,我们再去把月女们抓回来。” “解决我?”清欢叹息。“那可不容易啊。” 她水袖一挥,便有一具人形物品露出来,眼尖的仙君发现——“是雨伯仙君!” “曾经的雨伯仙君。”清欢郑重地说。“我抽了他的仙筋仙骨,和着仙魂揉成了仙丹,玄清,你不是吃了么,你应该感受很深,否则你以为随随便便的仙丹都有这么大的功效么?” 玄清眉眼一冷:“是你化作了雨伯的模样?!那日在炼丹房的仙君是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以前离开仙界都是靠这个入口,而现在,我准备帮你们堵住,日后即便你们修神成功,也永远别想离开。”说着,直接用了雨伯仙君的身躯与入口化为一体,堵了个严严实实,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这群仙人既然爱修炼,那就在仙界修炼下去吧,但他们永远别想再去凡间找上门月女阳男,永远都别想下界了。 说来也奇怪,雨伯的仙躯似是与入口极为融合,渐渐地,竟真的将入口堵住了!然后入口便化作了虚无,和仙界任何地方都没了区别。 一开始众仙人是没反应过来,后来他们是太过震惊,等到入口彻底消失,他们才回过神:“不!不!”几名仙君冲到了入口处,伸手四处摸索,“这不可能!这不可能!”这里他们都进出了几万年了,怎么还能堵上?!这不可能! 清欢耸耸肩:“事实证明的确是堵上了,从此以后仙界和外界断了关联,你们可以精心修炼了,难道这样不好吗?” 她这语气,实在是太欠扁太损了,玄清仙君眼眸冰冷:“是么,我们离不开,难道你就离得开?还是好好担心一下你自己,猜猜看你会怎么死吧!” 清欢突然笑了:“不好意思,我是不会死的。”然后她笑盈盈地道,“你们不是一直追求‘神’的存在么,怎么现在见到了‘神’,却不跪拜,也不乞求?兴许我一个开心,就再给你们打开一个入口也说不定哦。” 就她这尚未发育完全的小身板,就她这副萝莉样,就她这娇嫩稚气的声音……她说她是神?! “神怎么可能是你这样子!”有仙子脱口而出,十分瞧不起清欢。 “神怎么就不能是我这样子?”她就奇了怪了。“不是我这样子,难道是你们这样子么?” “你说你是神,有什么证据?”还是玄清仙君比较冷静,他原以为自己方才那一挥袖是失手,现在想来,也许并不是。“既然自称为‘神’,就要给出让我们信服的证据来。” 清欢随意道:“爱信不信,不信拉倒。容我友情提醒你们一句,想修神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祝福你们,在漫漫没有尽头的时光中,能得偿神缘。” 话说完,人已消失不见。而这么多仙人,竟没有一人看清楚她去了哪里。玄清仙君的脸色尤其难看,难道方才那小姑娘……真的是“神”?! 他们再如何寻找入口都成了徒劳,因为仙界唯一的入口已经被彻底封死,除非有朝一日他们真的修神成功,能够撕裂时空和界限,那个时候,也许还能有离开的希望,但暂时至少几千万万年里是别想了。 仙嘛,都应该远离红尘不食人间烟火,清心寡欲地待在一个地方不动,这下他们能够满足了。 女鬼在不经意间被推出了仙界,眨眼间,发现自己身处一条小溪旁。她爬起来看了看四周,没有其他月女的踪迹,所以并不知道大家都怎么了。她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仙界的衣服到了人间就化作了虚无,她身上穿的和神一样,是神在帮助自己吗? 既然衣服没了,那自然从仙界带来的奇珍异宝也没了,其他月女应该也是这样,女鬼突然有点囧,既然仙界的东西她们凡人带不下来,那为啥神还要眼睁睁看着她们收拾? 真是……恶趣味。女鬼心里突然生出一种“神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她四下看了看,不敢冒昧下山,毕竟这张脸太过美丽,很容易惹来麻烦。于是她和了些泥涂了上去,直到看起来脏兮兮的像个小叫花子,才鼓足了勇气离开。 她对凡间还是熟悉的,只是没有了属于自己的记忆。她是谁?她……她该往哪里去?神说过,等到她找到属于自己的记忆才会再次出现在她面前,那么现在,她是不是应该去寻找自己?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寻,因为容貌不敢洗净,所以只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偶尔在山上挖到点药材换点银子——也许是因为在仙界待了很久的缘故,虽然仙人们都不是个东西,但仙界的环境仍然是空灵的,所以女鬼也能感到某些药材很珍贵,但是它们叫什么名字又值多少银子她就不知道了,只能任由掌柜开价。 她一直走啊一直走,却从没有遇见过自己能够感受到的人,她只知道要一直往东走,却并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在等着她。   第二十二碗汤(七)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来到了什么地方,她慢慢地开始觉得有些熟悉。熟悉的是人还是景,她不知道。 但是当她听到人们纷纷议论一件喜事的时候,她想起了自己的过去。当她和其他乞丐一起到那家因为办喜事施粥给乞丐的大户人间门口时,当她看见那两个熟悉的石狮子时,当她看到那大红的喜字时,她什么都想起来了。 没有记忆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够完整,拥有了记忆,她觉得自己的心变得不完整了。 这家人是本地有名的书香世家,今儿是他们家女儿出嫁的好日子,嫁的是新科状元,也是从小和小姐青梅竹马的人。 仪仗队吹吹打打来到了门口,她站在不远处的粥棚里,看着那骑在高头大马上的俊美男子利落地翻身下马,进去将新娘背了出来,鲜艳的盖头挡住了新娘的脸,但是风不小心吹起了盖头的一角,露出半张如玉的容颜来。此刻新娘眉目含情,娇羞不已,而新郎官嘴角的笑容也是那样温柔宠溺。 他们是那么的美好,天造地设,郎才女貌。 她站在原地,慢慢地就哭了。一个衣着破烂的小乞丐过来戳了戳她,问她怎么了,今天是人家的大喜日子,多好的事儿啊,有景瞧有粥喝,问她哭什么。她先是在心里问了自己一句,是啊,你哭什么?然后对小乞丐说:我有点难受。 是的,难受。 她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了。已经消失了那么多年的人,突然又出现了,家里人恐怕早已当她死去了吧,既然这样的话,那她就不要再在他们面前出现,这样也不会让他们感到难过。 很好啊,妹妹嫁给了他,他们会幸福的。在他们成亲这一天自己贸然承认身份,又算什么呢?那这到底算是自己的未婚夫还是妹妹的未婚夫?他们看起来很幸福很甜蜜,那么她又何必棒打鸳鸯。离开的时候还不到十岁,现在妹妹已长成了风华正茂的少女,她马上就要成为他的妻子了。 多好呀,是的,真的很好,她也衷心祝福他们,只是有点难受罢了。 只有一点点。 她像是着了魔一样跟着迎亲的队伍一路走,走到状元府,看到他们被簇拥进去,然后在门口站了许久许久,笑了,转过身去。 她的消失已经给家人带来了痛苦难过,现在他们都走出来了,她没有必要再出现,弄得大家难堪。只是天大地大,她又要往哪里去才好呢? “想哭吗?” 她吓了一跳,转身一看,清欢正站在她身后,笑吟吟地望着她。“神……” “都说了,别再叫我神。”清欢戳了戳她的脑袋,看向张灯结彩的状元府。“为什么不进去?为什么不告诉他们,你才是名副其实的状元夫人?” “我离开太久了,那时候,妹妹才那么点个儿呢。”她说着,用手比了个高度,像是想起了什么美好的回忆般笑起来。“现在她都长大了,还长得那么漂亮,我又何必去破坏她的幸福呢?更何况,我已非完璧之身,又拿什么理由告诉他们我这些年的行踪?最重要的是,他们已经从失去我的痛苦中走出来了,这样就很好,不需要改变。”她笑的越来越灿烂,但泪水却止不住的落下。“我想起来我叫什么名字了,但是,从今天起,我不再是这个人,师父,你给我取个名字吧!” 清欢没想到女鬼这么上道直接跪下叫了师父,她也是无数年来第一次收徒弟,忍不住就想对徒弟好一些,取个名字算什么,她还要教她很多法术呢!“你能看开,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入我门下,注定孑然一身,孤苦终老,有家人也不能亲近。嗯……”她想了又想,头一次给人取名,还是给自己的徒弟,务必要格外慎重。“我姓孟,你就跟我姓孟吧,至于叫什么……你的名字我觉得还是要留着,这是你一直都想找回来的东西,不能就这么丢掉。” “是。”女鬼恭敬地点了点头。“那我以后就叫孟星凉。” 清欢笑笑。“走吧。” “去哪里?” “天下之大,去哪儿不是去啊?”清欢回头笑笑。“带你四处走走,说不定,能给你找几个师弟师妹。” “师父还要收徒?” “这可不一定,这要讲究缘分。”清欢莞尔。 她其实都快记不大清楚郎老头教自己的那些规矩了,但是仍然按照她所记住的,又稍加修改,让孟星凉行了拜师礼。礼仪这种东西,清欢本身不是特别在乎,但郎老头传下来的东西,她一定不能就这样忘掉,必须想办法传承下去。 孟星凉天资聪颖,善良而不圣母,对待清欢更是尊敬到了极点。基本上从她能够单独打猎以后,就再也不肯让清欢动手做饭了,事事照顾的无微不至。清欢回想当年自己照顾郎老头那会儿,忍不住感慨,当徒弟到底没有当师父好。 她很认真地在传授孟星凉道术,并在郎老头教授的基础上又自行修改加进,让道术更贴切于这个世界,更适合在这个世界使用。 一路上,两人就靠打猎为生,偶尔挖两株药材卖一卖,换得的钱全部该吃吃该喝喝,孟星凉也在清欢的影响下对“银子”变得不那么感冒,总之就是人生天地间,该怎么活就怎么活,过得随意一些,才快乐一些。 说来也是巧,她们在到达某个江南小镇的时候,听说刚好是某青楼的花魁节,晚上会非常热闹,于是在孟星凉的好奇下,十佳好师傅孟清欢同学主动提出带她去见识见识。 如果说在孟星凉漫长的记忆里,什么时候最幸福,那么就是拜师以后了。名山大川天空海洋,森林百兽,鸟语花香……这些让她的心逐渐变得开阔起来,再也不被小情小爱困住。不为情爱所困,修道便愈发快捷稳当,经历过了情劫,整个人也变得格外豁达开朗。 而且跟师父在一起也没有那么苦,至少比她当乞丐的时候幸福多了。进城就在客栈睡,不进城就露宿荒郊野外,吃得好睡得好心情好,孟星凉发现自己长高了!虽然黑了一点点,但眼睛里的活力和灵气连她自己对水照时都感到吃惊。 原来人还可以这么活!不是完璧之身,没有爱人,经历过悲惨的一切……那都算得了什么?她仍然能够活得好好的! 孟星凉的胆子本来不算大,但是她在功夫初成雏形的时候去过某为富不仁的大户人间偷东西,得手的快感让她非常兴奋,从而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到一个新地方,必要打听这最有钱又最不是东西的是哪户人间,然后半夜翻进去劫富济贫。 但花魁什么的她还从没见过呢! 清欢觉得孟星凉有点太激动了,也不知激动个什么劲儿。两人在一起也快一年了,孟星凉的表现让她很满意。除了两人之间的缘分以外,孟星凉从始至终都保持着的纯洁灵魂与善良的品质,才是清欢看重她的真正原因,否则那么多月女,勉强都能说得上有缘分,她何必非拘泥于孟星凉一个呢? 看着孟星凉身着男装抻着脖子朝画舫上望的样子,清欢有点想笑,这姑娘刚跟她上路的时候每天都浑浑噩噩的,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现在终于能看了。她不由得有些感慨,但转念一想又觉得理所当然,如果人活着不能朝前看,而是永远停留在此刻的记忆中,那活着跟死了有什么区别? 她想着,嘴角露出笑容来。 孟星凉是真好奇,也许是因为曾经过得太没有烟火气息,现在她很喜欢观察人生百态,画舫里大多数都是男人,她不是小孩子,当然知道花魁是什么女人才能做的,但是……“师父!” 正翘着二郎腿躺在树上嗑瓜子的清欢被吓了一跳:“叫那么大声做什么?!” “不是,师父你瞧那个花魁……我怎么觉得她那么眼熟呢?!” 清欢依言看过去,半晌方道:“你觉得眼熟就对了,她是月女。” “……我想起来了,她就是那个不肯跟我们一起逃走,平时什么都不做,但是在逃跑时跑的比谁都快的那个!”孟星凉惊呼。“可是她怎么在这里?怎么做了……做了……”如果做了花魁,那跟从前在仙界有什么不一样。 哦,还是有不一样的,这一次可以收银子。 清欢道:“你想知道为什么,自己去问她不就行了?” 此时花魁的今夜已经被一人以一千两的价钱买下,鸨母笑得分外开怀,将花魁和客人引到后船去了,孟星凉抿着唇瓣想了想,还是不能眼睁睁看着,足尖一点,便顺着水面悄悄潜了过去。 她的身体状况其实已经不适合练武了,但清欢给她好好调养过,当年郎老头为她费了多少药材下了多少工夫,她在孟星凉身上也是如此。好像只有这样,她才能报答那个很无赖但又很可爱的老头。   第二十二碗汤(八) 按规矩,花魁要先沐浴换衣才能伺候客人,孟星凉进去的时候房里没有旁人,只听得屏风后水声潺潺,屏风上头搭着薄薄的衣衫,她转过屏风,便看见了凤眼月女——从刚才鸨母的话里,她得知凤眼月女的名字叫做碧桃。 也许是孟星凉脚步太轻,碧桃只顾着沐浴根本没有注意到。直到孟星凉故意发出声音,她还以为是那位心急的客人,娇笑着一回头,蓦然发现是个陌生男子,刚要尖叫,却发现这名男子眉眼如画十分俊秀,心里登时起了爱慕之意:“……这位公子可是走错了地方,才误闯小女子的居所?”说着,露出极其妖娆的笑来,心里却是有些感慨,心道,为何方才赢了头筹的不是这位公子,而是那位大腹便便的北疆客商呢?若是能与这样风流俊秀的男子春风一度,该有多美呀! “你不认得我了吗?”孟星凉这会儿才后悔自己太鲁莽了,她为什么要来呢,还不如装作不认识。“我们曾经住在相同的房间里。” 碧桃面色一变,眯着眼睛打量了孟星凉好一会儿,才冷笑道:“竟是你!你来这里做什么,难道也是活不下去了,要来卖身不成?” “你……”看到碧桃这样子,孟星凉实在说不出太不客气的话,只问:“你怎么没回家,反而当了花魁?” “回家?”碧桃继续冷笑,眼神中满是不甘怨恨。“若不是你和那个女人,我怎么会沦落到这般地步!” “你的意思是,你这样子全是怪我?”孟星凉不明白了。“从入口逃出来以后,我们都是随机出现在凡间的,并不是能够直接回家!” “那你知道我在哪里吗?我出现在一座山上!我没有记忆,也根本不知身在何处!就连从仙界带出来的东西都没了,除了一身衣服,我什么都没有!没有银子,没有首饰,甚至不知道回家的路!”碧桃露出怨怼之色,“我一路跌跌撞撞下了山,实在是饿得不行了,只好进了这勾栏院!” “你自己愿意进来的也怪我?”孟星凉怒道。“难道你不能靠着自己活下去吗?自尊自爱一些,只要过一段时日,记忆自然就会恢复!” “靠自己活?”碧桃不屑道,“靠自己怎么活,没有男人要怎么活?我现在过得很好,有钱赚,吃香的喝辣的,有美味吃,妈妈当我是摇钱树,客人们因为我貌美捧着我,我的日子过得很好,反倒是你,看起来风尘仆仆,还打扮成个男人,怎么,你过得不好?” 孟星凉还想说些什么,但是又觉得自己怎么说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同为月女的缘故,她希望其他月女都能过得好,然而事实证明并不是这样。话不投机半句多,她跟碧桃没什么好说的了。 “你去哪儿?!我刚说了你几句你就要走?!”碧桃瞪着孟星凉离去的背影,仍然十分愤怒。“我告诉你,都是你们的错!既然要放我们出去,就应该把一切打点好,而不是直接把我们推出入口就算完了!我变成今天这样都是你害的!你给我记住了!” 但是她再如何咒骂也抵挡不住孟星凉离去的脚步,她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离开的路上孟星凉不知道自己进来看碧桃是为了什么,也许她不出现的话更好,一路上她有些心不在焉,等到回到了两人暂住的客栈,刚推开房门就看见师父正坐在桌边逗着一个……孩子? 应该是孩子吧,蓬头垢面脏兮兮的,个儿小小,孟星凉觉得应该是孩子,她好奇地问道:“师父,这是谁呀?” “唔,你的……师弟,是师弟吧?你是男孩是女孩啊?” 孟星凉捂脸,不想看自家师父颇有些猥琐的动作,竟然要去脱人家孩子的裤子……那孩子尖声叫着想躲开,却被清欢一只手拽着,两腿儿在地上踩了风火轮一般的跑,然而一步也跑不出去。 “……男孩子,是师弟。”清欢面不改色地松开手,小男孩的裤子啪嗒一声掉到了地上,把孟星凉吓了一跳,连忙继续捂脸,但又偷偷从指缝中去看。那小孩儿炸毛的抓起裤子想穿好,但是裤腰带被扯断了,很明显,裤子非常不合身,所以他只能用两只手抓着。虽然脸上脏兮兮的看不出本来面目,但是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可真是好看。 只看眼睛,孟星凉有些明白师父为什么要收这么个徒弟了。她松开手,走近来看,小男孩如同一只野蛮的小狗,竟然在她伸手想摸他头的时候意图咬她!孟星凉被吓了一跳,“师父,怎么我才出去那么一会儿,你就给我找了个师弟?” “人家还不愿意拜我为师呢。”清欢瞄了她一眼,她本来在树上嗑瓜子嗑的好好的,谁知道突然有喧哗声传来,低头一瞧,这小破孩子正被人摁在树下揍,都揍得没有人形鼻青脸肿了,还一副倔强的小样儿,那双眼睛长得太好,然后清欢就不受控制地把他抓到树上来了。就是这小孩儿不大听话,她懒得理他,他就一直想跑。“唉,看来我跟乞丐才有师徒缘分啊。” 她难得掐指算一算,结果人家不领情。这么多年了,清欢都不记得自己活了多久了,总算是遇到一个从开始就不给她好脸色的小孩儿了,希望此娃能够继续坚持,最好以后满心都是她这个好师父! 孟星凉听清欢这么一说,知道她老人家是感慨自己呢,她不是也当了一年乞丐嘛,赶紧打圆场想要抹过这层黑历史,那时候在人家状元府门口哭成狗的样子,孟星凉这辈子都不愿意回想!太丢人了,真的,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那样,现在想想都觉得可怕。再给她一次机会的话,她肯定不哭!“师父啊,这孩子是不是受伤了?” “不是什么重伤,就是抢人家馒头被人丐帮给揍了,你看给揍的,跟个猪头似的。”清欢轻轻一叹,小男孩被她这么一说,立马又挣扎起来,奈何这次他只有两条腿能动,双手要留着拽裤子呢! 孟星凉吐了吐舌头,赶紧出去叫小二弄桶热水上来给小娃儿洗洗,再送点吃的。 小男孩仍然死命挣扎,他不说话,就是拼命瞪着清欢,孟星凉出现他也不在意,反正就是瞪清欢。 鉴于这是一名男性,孟星凉没好意思给小男孩洗澡,清欢就没这么多顾忌,二话不说把人剥了个精光丢进水里,小男孩奋力扑腾如同一只旱鸭子,看得出来他不会游泳而且很怕水,清欢笑眯眯的,摁住了这小家伙一顿搓揉。 换了整整三桶水,才算把这小东西洗干净。 太瘦了,又干又黑,瘦条条,浑身上下除了那双眼睛没有任何可取之处,清欢都想流泪了,她突然想起墨泽来,果然小孩子还是要白白胖胖才可爱。 被洗干净的小男孩继续瞪她,但孟星凉将食物送到他面前的时候他不瞪了,如同几百年没见过吃的一样疯狂朝自己嘴里塞,两边腮帮子撑得鼓鼓囊囊,像只小松鼠。脸上的伤口也被清欢上了药,这会儿小男孩就是再傻也知道人家对自己没恶意了。 吃饱喝足,继续瞪清欢。清欢被他瞪得很无奈,至于用那种看女色狼的眼光瞧她么?脱他裤子看他是男是女也不是她本意啊,要是他愿意说话她不就不看了么? 跟随师父这么久,孟星凉也知道这位是什么脾气,喜怒无常,难以捉摸,于是对着小男孩哄道:“你叫什么名字呀?如果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的话,我就把这个给你吃。”掏出一根麦芽糖。 小男孩晶亮的大眼睛盯着麦芽糖,咽了口口水,饿了太久了,即使已经吃饱也还想继续吃,否则谁知道下一顿要饿到什么时候呢?他舔了舔唇瓣,双眸充满渴望地盯着香甜的麦芽糖,口水险些滴出来,好想、好想舔一口啊,一口就好!慢慢挪动小身子,伸出米分红的舌尖,眼看就要舔到—— 被清欢抓回了床上,继续上药,浑身上下全是疤,这娃娃看起来也就七八岁,不过营养不良,实际年龄应该比看起来大才对。 孟星凉实在是无法忍受小孩的渴求视线,没得到答案也把糖给了他,小男孩得了吃的,立马什么都不重要了,吧唧吧唧舔糖,偶尔用怯生生的眼神看孟星凉一眼。 孟星凉她……被萌到了。好可爱哦,她在仙界很多年,从没见过这么又小又软萌的小家伙,真想抱一抱揉一揉,嗯,师父如果要收他当徒弟的话她是不会有异议的,希望以后师父收徒都按照这个标准来,越可爱越好! 清欢给小家伙上完药就看见他睡着了,手里仍然攥着没吃完的麦芽糖,小嘴儿吧唧着,好像还在回味糖果的甜美。孟星凉试图把糖从他手里拿出来放到桌子上,但一动他的糖他就醒了,警觉性非常高。   第二十二碗汤(九) “师父,这孩子看起来年纪颇小,是和家人走散了,还是被人伢子给拐了?”孟星凉忧心忡忡地问。“要不师父帮个忙,咱们送他回家吧!” 她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凝视清欢,可惜能萌到清欢的只有小动物跟小孩子,超过十岁基本上就已经丧失了卖萌的资格。所以她似笑非笑地看了大徒弟一眼:“哦?那你说说,我该怎么帮这个忙?” “师父掐指一算不就好了?”孟星凉对清欢是盲目崇拜,觉得自家师父做什么都能行,妥妥的。 清欢瞄她:“你以为这是买菜呢,说来就来,说掐就掐?知道为什么最开始的时候有人飞升成仙,可现在几万年了也没有一个能飞升的不?” 好奇宝宝孟星凉摇头表示不知道。清欢很想敲敲她的小脑袋瓜,但还是忍了:“因为这就是规则,当事物的存在到达一种饱和状态,天道自然会予以制衡,同样的,大能者一般都不显山露水,我掐指一次自己至少得减寿好几年呢。” 遥远的奈何桥上,小胖子默默吐槽:主人,请问你什么时候有了“寿命”这个东西? 一听这么严重,孟星凉立马不敢做好人了,从善如流的改口:“那好吧,那咱们就带着他,师父就别算了,师父老是挂在嘴边的什么缘分……我看着小家伙跟咱们就挺有缘分,如果他跟自己的父母还有未断之缘,日后自然会遇到的,遇不到,那也是命该如此。” 清欢赞赏地看着小徒弟认真正经的表情,感觉真是没有白收,她有信心跟郎老头不一样,她的徒弟肯定个个都体贴她崇拜她!决不像是几个师兄对郎老头那样没大没小!“说的好,那么今天晚上,就由你带着小师弟睡吧。” 孟星凉:“……啊?” “啊什么啊,还不把这小东西抱走,我的床上可不要他。”说着,清欢已经把小家伙塞到了孟星凉怀里,孟星凉欲哭无泪地抱着怀里新鲜出炉还热乎乎的小师弟,离开了师父的房间。 她盯着睡着还吐泡泡的小家伙出神,这小东西……睡得那么熟,可知道他睡在谁的床上了啊啊啊!孟星凉感到非常心塞。 好在这样的日子只持续了三天,他们就要继续赶路了。清欢放手给孟星凉,让她给小男孩起个名字,孟星凉纠结犹豫了三天,才以孟为姓,星为中间字,火为尾,叫做孟星焰。 清欢莞尔,还捏了捏仍然气鼓鼓不肯低头的傲娇小男孩的腮帮子一把,跟他说:“等到以后你有了师弟或是师妹,就让你给他取名字。” 好么,孟星凉算是明白了,敢情师父一是懒,二是推卸责任,他们师姐弟这是取名一条龙啊,只是不知道师父为什么突然调头朝相反的路线走了,本来她们是打算一路往东直到京城的,因为师父说那里也许还有一只徒弟。听到了么,师父她老人家说“一只徒弟”,孟星凉微笑。 在一起大概过了有半个月之后,傲娇的孟星焰小朋友终于彻底放下了心防,其实他很喜欢孟星焰这个名字的,总比之前叫臭蛋好听吧?反正他从有记忆开始就是个乞丐,不管那个非要自己叫她师父的女人为什么要收一个乞丐为徒,孟星焰都知道,他一个小乞儿,吃不饱穿不暖,还会被其他乞丐欺负,偶尔卖脸讨来的食物还会被人抢走,冬天还穿着露脚趾头的破草鞋……那样的日子和现在比起来,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虽说不是什么奢侈的生活,但吃得饱穿得暖,而且师父和大师姐的手艺都杠杠的,做点什么吃的能好吃到让孟星焰把舌头都吞下去。她们很关心他,即使是看起来总是随性的师父,对自己也是很温柔的。孟星焰摸了摸身上师父给做的新衣服,小脸蛋悄悄红了,偷笑两声,却在孟星凉问他吃饱了没有的时候傲娇一哼,表示不吃! 其实虽然饱了,但他还能再塞点儿,然而小爷他不爱吃青菜——哪怕是烤的。 师父宠着他,无所谓他吃不吃,反正吃不吃,这小身体她都能给调养好,但大师姐奉师父的命如圣旨,分分钟塞了根萝卜到他嘴里,用冷酷可怕的眼神逼着他吞下去。孟星焰立刻露出软萌的眼神,可惜孟星凉不吃这一套,他再去看师父,师父已经跑到树上睡觉了。 最后他哭哭啼啼地吃了青菜,还啃了两根萝卜,这让孟星焰很想流泪。 然后就是睡觉时间,师父说他才九岁,正是打根基的好时候,因此绝对不能松懈。不能松懈其实就是要他守夜啦!冠冕堂皇的理由,孟星焰打着萝卜嗝儿在树下蹲马步,不时羡慕嫉妒恨地看见大师姐也躺在了树上,心里期盼不已,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是大师姐这样厉害呢?那天他们经过一个小镇的时候,有个坏蛋在抢一个小姑娘的糖葫芦,大师姐凌空画了个奇怪的符号,坏蛋就在地上滚来滚去直喊痒。要是自己也能学会的话,以后就不会被人欺负了! 这样的日子太幸福了,从来没有被人疼爱过的人突然一下有了两个对自己关怀备至的亲人,孟星焰很怕一觉醒来后发现这都不是真的,只是他在寒冷的冬天做的一个美好的梦,梦醒了,他也就冻死了。 就这样又晃了三天,到达了素有人间仙境之城的渭州。渭州盛产美女,历代皇帝后宫以美貌著称的女子几乎都来自渭州,这里山明水秀,有好几百年的文化底蕴,据说还有前朝遗民隐居在这里,当然这只是传说。 孟星凉孟星焰姐弟俩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到渭州来,他们这绕了一大圈子,本来可以直接去京城的,现在却要到渭州,这是搞什么? 但是当他们看到官府贴出的告示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师父是要来赚银子的啊! 据说渭州有了□□烦,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只知道每隔一天的夜里,就会发生一场灭门惨案。更可怕的是,这些人的死状都十分可怖,面色灰白,没有丝毫血色,甚至有的只剩下了一张皮!好像血肉都在一瞬间被吃了个干干净净! 为此官府贴出告示重金悬赏能人异士,有本事的人也来了不少,甚至还有修道者,可惜全部都是有去无回。这不,渭州现在是人挤人,几乎数得上名号的门派全来了!修道者们把渭州挤得水泄不通,他们都是来赚银子的? 非也非也,他们来,是因为听到了一个很秘密的消息。据说那群住在渭州的前朝遗民村子被发现了,村子里头没有人,只有一座很巨大的陵墓。知州大人命人进去勘察过,一开始进去还好,还带出了许多金银财宝,但是等到后来人越去越多,就再也没人能活着回来!这不,遗民村已经成了众所周知的鬼村了! 但对修道者来说,这并不可怕,鬼谁没见过,他们还能和鬼沟通说话呢!本领大一点的人根本就不怕这种东西,俗话说的好,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他们有什么好怕的?更别说遗民村里有令人垂涎三尺的东西了! 据说在村子里,有前朝的宝贝,那是前朝皇帝留下的,对修道有着非同寻常的帮助! 其实说白了就是贪婪呗,与其说的小道消息,不如说所有人都知道了,他们纷纷聚集来此,是个人都知道这儿肯定有问题好么!只是不知那里头的宝贝到底是个什么样儿的,才能让这么多修道者趋之若鹜。 一进城就听说了这个消息的孟星焰很是兴奋,小孩子家家的,很喜欢冒险,一听说有宝贝,穷怕了的他立马眼睛一亮!“师父我们要去寻宝么?!” 话刚落音就被孟星凉敲了个爆栗:“你一个小不点也学人寻宝,马步都扎不稳呢寻什么宝?” 孟星焰被大师姐敲了脑袋,埋头嘀咕一声,继续老老实实蹲起马步来。清欢翘着二郎腿躺在屋顶,双手枕在脑后,悠闲地望着天空:“人那么多,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淹死你啦!” “那不寻宝么?”孟星焰觉得很失望。“大家都说那个宝贝能让人飞升成仙啊!难道师父跟师姐不想飞升吗?”经过这段日子孟星焰也算看清楚了,他家师父跟师姐很明显不是一般人,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修仙者吧?只是他不明白,凡人们崇拜修仙者,可为什么身为修仙者的师父师姐却对那个有可能让她们飞升的宝贝没有丝毫兴趣呢? 反正要是他的话,早激动的不成样子了。 闻言,孟星凉看了他一眼,问道:“你想飞升成仙?” 问完了,孟星凉觉得很讽刺,凡人们疯狂的羡慕修仙者,修仙者疯狂的想要飞升成为仙界一员,而真正的仙界早已混乱不堪,难道这就是人生么?想要的得不到,得到了,也就不想要了。   第二十二碗汤(十) 孟星焰不知道为什么师姐的表情在一瞬间变得很奇怪,但他明显感受到了,所以不想惹她不开心。虽然平日里师姐管自己管得严,老是揪耳朵打屁股什么的,但孟星焰知道那是对自己好,要不是关心他,谁管他的死活啊。 可是看着师姐神情不对,他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甚至不敢去问到底是发生过什么事,才会让一向英姿飒爽的师姐露出这样的表情。于是他干脆利落地低头装死继续蹲马步,看着师姐足尖一点飞身跃上屋顶,坐到了师父身边,心里羡慕的要死:到底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像是师姐这样啊,他还要蹲马步多久?每天还要吃些奇奇怪怪的丹药,泡一些很难受的黑水澡多久?师父到底还要折腾他多久…… “师父,你说,凡人怎么都这么执着呢?”孟星凉不懂,见识过仙界是什么样子的她,宁可快快乐乐的活个几十年死掉投胎,也不愿意得到长久的寿命却过那样屈辱的日子。 她不想被人欺辱,也不想去欺辱别人,就这样不好吗?为什么人人都不知道满足呢? 清欢看了她一眼,嘴角笑意柔和:“傻孩子,你知道什么,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掉泪,凡人尽是如此,你以为没有我的点化,你能悟的这么快?” 孟星凉小心地把脑袋靠在了清欢的肩膀上,仍旧情绪低落:“徒儿不能理解,他们为了修仙已经疯狂了,即便是道行浅薄如我,离渭州还远的时候都能看出这冲天的邪气,难道这些正道人士看不出来么?如果能看出来,他们为什么还是执意要去遗民村?没有人能证明那宝贝真的有效果,万一是害人的,里头有古怪的东西呢?如今渭州灭门血案还没有查出来,知州大人就引来了这么一批杀伤力极大的修仙者,当朝皇帝要是知道了,肯定心生芥蒂。” 清欢向来知道自己的这个大徒弟心思细腻,但这未免细腻的过头了,她安抚道:“无需在意这些,生死有命,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是上天早已注定好的。你知道么,凡人呐,最愚蠢的就是从来看不清自己的宿命,也不相信宿命,所以他们总是栽跟头。” 孟星凉依偎在清欢身边,问道:“那咱们不出手吗?要是那遗民村里有害人的东西的话,师父不解决掉吗?” “你又忘了,我要你变得强大,而我不可能一辈子都陪在你身边保护你,明白么?”清欢认真地看着孟星凉,小姑娘脸色微微有些发白,她之所以恢复的这么快,全部是因为清欢的存在。只要清欢在,孟星凉就像是打了一剂定心针,清欢发现这个问题老久了,只是一直没说。 “师父要走吗?!” 这回孟星凉没来得及问,孟星焰就急了,马步也不扎了,直接蹦到面前,仰着个小脑袋焦急不已:“师父要去哪里?师父不要我跟师姐了?” 清欢叹息,她抢的系统也好,捡的神兽也好,都非常依赖她,没她就不能活的样子,没想到收了俩徒弟竟然还是这样。墨泽跟吉光小黑是要永远跟随她的,依赖她尊崇她爱撒娇没什么,但孟星凉跟孟星焰不一样,总有一日她会离开他们,绝不可能留下来陪他们一辈子,那么,他们难道一辈子都要这么傻白甜吗?她是要收徒弟传承道术,不是要养宠物! 清欢只是低低一叹:“放心吧,暂时不会的。” 虽然有了保证,但孟星凉孟星焰并没有感到多么放松,两人都极其聪明,清欢说“暂时”,也就是说,日后她会离开。孟星凉不能接受,是师父把自己从仙界解救出来,是师父教导自己本领,是师父让自己重获新生。孟星焰也不能接受,他年纪还小,正是需要长辈在身边的时候,师父要是敢丢下他,他绝对哭到眼泪淹灭护城河! 就在这两人要化身泪包的时候,清欢当机立断跳下屋顶:“我累了,要去休息也会儿,星凉,你教教师弟,教他点基础的招式,待会儿晚饭后我要检查功课,还有你自己的,之前我教你踏的天罡步,你记住了没有?要是没记住,小心你们俩的屁股。” 说完一本正经地离去。 孟星凉与孟星焰面面相觑,得了,这下是没工夫伤感了,还是抓紧练好本事吧,其他的都是虚的! 修道之人将渭州给占满了是事实,知州大人愁白了头发也是事实,问题是现在,他刚收到朝廷的指示,在皇帝没有派人来之前,守住遗民村,不许任何人进去!可是……我的皇上唷,您是不是忘了,微臣只是个知州,是个凡人,而现在满满当当聚在渭州的可都是些上仙啊!他能怎么办?还拦住上仙们不让上仙们去遗民村……开什么玩笑,他有几条命?他全家上下好几十口,连同蟑螂老鼠蚂蚁,谁都不想死好吗! 万般无奈之下,好在只有他和手下知道遗民村的路线,当务之急是先解决每隔一天发生的灭门惨案,知州大人决定兵行险招,跟这些上仙说,谁能解决掉灭门惨案,将凶手缉拿归案,谁就能去遗民村,他就把遗民村的路线告诉他们! 这一招果然有用,就是饮鸩止渴,时间一到,玩完的还是他。要不是这些修道之人向来自诩清高不乐意与朝廷为伍,当然也不想惹怒朝廷,所以表面上还是做了功夫的,不管怎么说,表现的过得去也就行了,真追究什么对错没意义,要知道这些仙家可都是会撒豆成兵的啊!到时候真要打起来,知州大人觉得自己是被炮灰的第一个。 他现在急的口舌生疮,整夜睡不着觉。你说着渭州人家这么多,修道者再多,也不能一人看一家,所以即使有上仙们的帮助,这灭门惨案还是一桩又一桩的发生,每一桩还都是那么的诡异,连仵作都验不出什么来。知州大人愁得老了十几岁,每天都生无可恋,希望朝廷赶紧派人来,有钦差大人是最好不过的了,那样的话这责任就不用他担着了啊! 就像是知州大人担心的那样,每隔一夜,一户人间集体死亡,全部都是那样可怕的死法,可怕的让知州大人好不容易睡着了,又被从梦里给吓醒了。他现在就求这些上仙能出点力气,你说也不让他们白干活,有钱拿啊,还是价值不菲的一大笔钱!就算是当神仙也是要吃饭不是?衣食住行哪里不需要钱,他们还没飞升呢,别的不说,就是养门派里那些弟子,这银子少不了吧? 这么大一笔钱,各位上仙求求你们帮帮忙吧! 然而这么多上仙都没有一点用,因为灭门惨案就没有停止过,知州大人天天心惊肉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轮到了自己家。就在他愁得焦头烂额的时候,突然衙役进来禀报说门口来了新的上仙,扬言能解决灭门惨案,解决不了任由大人处置,还倒贴大人十万两银子! 知州大人一听,瞬间大喜过望,恨不得蹦到屋顶上高声歌唱!他连忙命人将上仙们请进来,然后打扮的人模狗样到了前厅,连腹稿都打好了准备好寒暄了,一见来人,知府大人嘴歪眼斜,恨不得死了算了,一个眼刀子刷刷刷就插禀报的衙役身上:这就是你说的上仙?! 他也是见了不少修道者了,倒也不是说没有女性修者,但是没有哪个女修者身边还带着孩子的!这算什么?拖家带口来开涮他来了?!知州大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连给人家说话的机会都不,转身就要拂袖而去。 清欢瞧这大人的拽样儿,觉得好笑,问:“大人不管这灭门惨案了?” “谁说本官不管?!”知州大人瞬间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本官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不能陪你们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你带了你的孩子,赶紧走吧走吧!” 清欢又一次因为外表被人瞧不起,她微微一笑,径自找了个椅子坐下,孟星凉孟星焰有样学样,师徒三人俨然把府衙当成了自己家,一点客气的意思都没有,那姿势那造型那表情,别提多自然了。知州大人给看得一愣一愣的,这是干什么,这是他远房亲戚么?不然怎么这样? 清欢的目光带着几分怀念,她很少回想起过去,就像是她自己说的那样,过去已经过去了,未来还没到来,她只活在现在。然而她有时候还是会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某个世界里,有个姓郎的可爱小老头儿,教给她很多知识,带着她进县衙抓鬼。 嗯,现在是她带着自己的徒弟,用郎老头教的本事,也算是风水轮流转了。 想到这里,清欢的眼神更加柔和,看得孟星凉觉得奇怪,师父这是……想起什么了?   第二十二碗汤(十一) 清欢也只是恍惚了一下下,很快就又回神,对抬脚欲走的知州大人道:“大人,我可以帮你解决这个案子,但是我有个条件。” 知州大人哪里会信她,不住地挥手让她走。孟星凉孟星焰都露出怒色了,清欢才起身道:“我就住在不远处的客栈,大人有需要可随时来找我,任何时候都算数。” 说完转身走了,剩下不甘心的姐弟俩不想走又不得不走,孟星焰脾气比较不好,直截了当地问道:“师父,为什么不让那个大人看看你的本事?如果他知道你有多厉害的话,说不定就会相信你了!” “对呀师父,你瞧那位大人瞧不起我们的样子,看了真是让人好生来气。”孟星凉也很不高兴。 而清欢早就过了年轻气盛的时候了:“放心吧,他会来求我帮忙的。” 孟星凉对自家师父已经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清欢说什么就是什么,孟星焰却还有几分质疑,可是看着师父师姐都信誓旦旦的样子,也就没说什么。 事实证明清欢说的果然是对的。三天的时间眨眼即过,这三天里,又发生了两起灭门血案,第四天早上,清欢刚刚起床,知州大人就哆哆嗦嗦惨白着一张脸来了。来的时候清欢洗漱完毕准备用早膳,见知州大人一副被吓坏了的模样,笑着问道:“大人来访,有失远迎,不知大人有何事啊?” 知州大人连忙抹了抹额头的汗水,只差给清欢跪下了:“这位上仙!求求你快帮帮下官的忙吧!再这样下去的话,等不到钦差大人到来,下官这脑袋就保不住了呀!” 实在是愁得没办法了,不然他也不会想起这个突然来到府衙宣称能帮忙的女子。这三天死了太多人,前去查案的修道者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不用想这些人也是都死了,他们在被灭门的人间里头,见了许多修道者的尸首,死法跟普通人的一模一样。 所以这到底是个什么奇怪东西啊,竟然连这么多年上仙联手都打不倒?知州大人又急又怕又慌张,恨不得自己死了算了。 清欢见他实在是愁得不行了,便露出一个笑容来:“放心,只要大人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给你解决这事儿。” “什么条件?别说是一个,就是一百个一千个我也答应!”知州大人瞬间夸下海口。 “那倒是不必,一个也就够了。”清欢微微一笑。“解决掉这灭门惨案后,按照大人所说,我是可以去往遗民村的,我恳请大人让我从遗民村带走一样东西,就一样。”说着她还特意比了个一,生怕知州大人看不懂。 知州大人有点犹豫:“你、你要带什么走啊?” “这个大人就不必问了,总之不会妨碍到大人您升官发财的。”清欢莞尔。“那遗民村里金银珠宝无数,我带走的这个东西,就是让那些官兵死在里头的,大人尽可放心,我把那祸害带走后,你们就可以随意进出,不会再有危险了。” 知州大人眼睛一亮:“姑娘此话当真?!” “那是当然。” “太好了!” 反正就算这话不当真也没什么,给了这个名头就行,知州大人就不怕到时候被找麻烦,他现在就希望能赶紧解决这老是出命案的问题,再这样下去,他辛辛苦苦好几年的业绩全白干了! 当下拍板定案,只要案子解决了,他就命人将清欢带去遗民村,然后准许她拿走一样东西,并且依照榜文所说,予以赏金。 有钱谁不乐意要,清欢答应了。知州大人虽然仍然不太相信这么个柔弱的姑娘能解决掉这么麻烦的案子,但他现在已是走投无路,死马当成活马医,万一能行呢? 知州大人一走,孟星焰就兴奋地跳过来:“师父说的果然是真的!这个知州大人真的来找我们了!” 孟星凉则忧心忡忡:“师父,你真的有把握吗?都死了那么多修道者了……可以想见那伤人的东西必定穷凶极恶,而且极难对付,师父,要小心啊。” “师父可以的!”孟星焰兴奋得很。“我相信师父能行!师姐你别太担心嘛,实在不行的话我们俩也能帮得上师父啊!”他这几日学了几套招式,画了几个符,就开始自满了,以为自己很厉害。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你师姐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因为我不去。” 孟星焰一愣:“师父不去?那谁去?”他在清欢的目光中逐渐变得僵硬起来,“我、我跟师姐去?!” “对呀。”清欢笑眯眯的,但这笑容却让孟星焰很想去死。“师父年纪大了,不能总是四处奔波,这点小事你们两个就能解决了。” 开、开什么玩笑!孟星焰一时间不知道是先该反驳她老人家说自己年纪大,还是她要他一个小孩子涉险了。“这、这也叫小事?” 孟星凉也是一惊,没想到师父会让自己去。她跟着清欢时间颇长,也学了很多东西,但是都用在抓野兔山鸡劫富济贫等方面了,让她去抓人……这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她、她能不能行啊? 能不能行清欢不管,反正任务交代下去了,让两人赶紧准备,第四天空闲,第五天,就又会有命案发生。 师姐弟俩可紧张了,孟星凉画了好多符,又按照清欢教过的准备了桃木剑朱砂等种种驱邪之物,反正按照修道者们的遭遇来看,那吸人血肉的东西肯定不是凡人,不管怎么着,辟邪的东西多准备两样吧,期间孟星凉还把师父给她的水火伞带着了。 孟星焰就往身上各处塞武器,什么刀啊匕首啊暗器啊……都是浸过朱砂开过光的,他还穿上了师父给的刀枪不入的金甲宝衣,不管怎么样,小命要紧,打不过能跑,这一点他得先跟实心眼的师姐说好。 相处久了孟星凉就看出来了,孟星焰虽然看起来傲娇,但其实非常精明谨慎,而她死板严肃,墨守成规,两人互相配合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 到了晚上,清欢打着呵欠说困,因此早早回房睡觉了,苦逼的师姐弟俩揣好了家伙,紧张又带点小兴奋出了门。 他们离开之后,房里的清欢双眼一睁,哪里还有半分睡意。 虽然折了不少修道者,但留下来的人数仍然不少,一到夜里,他们就四处走动查看,甚至下了结界,稍有异动就能察觉。孟星凉孟星焰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按照师父所说朝目的地赶去,到了之后,朱红色的大门紧闭,他们对视一眼,上前试探着推了一下,大门吱呀一声开了,满地的鲜红。 “小心!”孟星焰眼疾手快一把推开孟星凉,两人瞬间翻身跃至门口两座石狮子上头,紧紧地盯着袭击他们的人。 那是一个男人,高大强壮,嘴角带着血迹,双手为爪,一张嘴,便有血肉纠缠在唇齿之上,锋利的犬牙令人看了不寒而栗。 这是什么东西,人吗? 孟星凉见识过那些可怕的仙人,早就知道这世上丑陋的东西无数,只不过有一些用上好的皮囊包裹,而另外一些只能裸|奔。眼前这位很明显是裸|奔的,因为他身上没有衣服,露出肌肉纠结的上半身,然而当他从阴影中走出来,孟星凉才看清楚,他的下半身不是人类的双腿,而是类似于犬的形状,后肢强壮有力,被白色的皮毛所覆盖,而他的头上,原本在黑暗中被孟星凉误以为是乍起的头发的东西,竟然是直竖的两只耳朵! 这、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孟星焰到底年纪小,吓得一哆嗦,正在这时,那半人半兽的怪物突然窜了出来,不知什么液体喷向两人,好在两人身手敏捷躲了过去,只见淡黄色的液体喷洒在石狮子上,只消几滴,庞大的石狮子便瞬间腐烂消弭。 这样可怕的能力……孟星凉想,她知道那些人是怎么被吸的只剩下皮子了。她从怀中掏出一张符纸,抓过孟星焰的食指一咬,用他的血写了几个咒文,对着那怪物丢过去。 黄色的符纸瞬间炸出绚烂的光,怪物嚎叫着倒退了几步,孟星焰来不及高兴就质问:“嗷!师姐你为什么咬我的手!”她自己没有吗?! 孟星凉没有看他,全神贯注地盯着怪物:“因为我是女子。”而他是童男,纯阳之血当然比她的好使。 孟星焰哑口无言。 这时候,大门里又陆陆续续跑出来几个人,看打扮都是修仙者,个个仙风道骨的,就是此刻有些狼狈,有男有女,身上的衣服都被抓坏了,最可怕的是有个人的一条腿已经只剩了皮子在空中摆动! 他们似乎是杀红了眼,见那怪物还在,纷纷祭出法宝兵器冲了上去! 可那怪物却似是铜皮铁骨,刀剑砍在身上也是无用,孟星焰默默地撸起裤腿,抽出小腿上绑着的一片刀片,在手腕上割了一道,又像模像样的画了个符,射了出去。   第二十二碗汤(十二) 第二十二碗汤(十二) 这纯阳之血果然厉害,怪物嗷嗷叫着,其他武器不能伤他分毫,可孟星焰的刀片却让他身上出现了许许多多细碎的口子,纯阳之血对邪物而言最是厉害,很快的,他便在地上不住打滚,缩成一团,面部也有了改变,尤其是嘴巴和眼睛,下颚和眼珠凸出,看起来十分可怖。 “用纯阳之血可以伤到他!”孟星焰喊道。 在场都是修仙之人,自然知道所谓的纯阳之血是什么东西,也就是处男的血嘛,然而这几千年来,修仙者中男女双修的越来越多,处男根本就是凤毛麟角,都活了那么长时间了,没享受过男欢女爱谁乐意啊!所以虽然孟星焰好心告知,对在场的修仙者而言仍是然并卵。 孟星凉早就知道这些修仙之人是什么货色,他们是没有仙人们那样的本事,如果有的话,他们不会比仙人们仁慈到哪里去。想到这里,她当机立断对孟星焰道:“不用管他们,我们先把这怪物给解决掉!” 符咒配合纯阳之血,的确有奇效,同时怪物也被激怒的越来越厉害,他不住地嚎叫,顺手抓起手边那个断了腿的修仙者,一口咬住了喉咙,那修仙者不住地打颤,转眼间就只剩了一张人皮。 虽然已经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但是亲眼所见又是另外一回事,孟星焰跟孟星凉都在作呕,说来也是奇怪,怪物在吸食掉一名修道者的血肉后,他的眼睛竟慢慢地有些正常!虽然还是很诡异吓人,但比起正常人却已经是有几分接近了! 他朝孟星焰扑来,速度极快,孟星焰学艺不精哪里能抵住,孟星凉便撑开水火伞,挡住了怪物的獠牙利齿! 水火伞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兼之又攻击性极强,几乎是通一瞬间,孟星凉取出十数枚符咒,而孟星焰极有默契的划破手掌取血滴入符咒与伞面,孟星凉启动机关,伞面上的钢针迅速立起,尽数刺入怪物皮肉之中。任他铜皮铁骨,也疼得不住翻滚嚎叫! 孟星凉没有注意旁边的修道者在看见她手中的水火伞时露出的贪婪之色。她只是收起伞,单手扶起孟星焰,问道:“没事儿吧?” “没事,师姐,我们两个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孟星焰急了,要是再不把这怪物解决掉,他们是别想活着回去了! 孟星凉也知道,但事到如今也是别无他法:“这是师父头一回让我们办的事,不能失败。” 她伸手入怀也摸,面色猛地一变,糟糕!没有符纸了! 怪物的眼珠子又变回了诡异的状态,他又扑了上来,两条后肢在地面上蹬动,蹬起一阵狂风迷眼。孟星凉别无他法,只好虚空画符,然而这有什么用,加了纯阳之血的符咒也只能伤怪物皮肉,这并不是因为纯阳之血不够厉害,而是因为孟星凉自己道行不够,所以根本无法收服这怪物。 这个符只是让怪物的动作慢了一点,其余没用,但就是这样的本事,也足以让其他修道者们嫉妒了,他们辛辛苦苦修炼,也要配合法器使用才有效果,这少女看起来不过十几岁,又非修道之人,只手指虚空划动几下,便能让恐怖的怪物忌惮,这到底是什么术? 大多数的人类都有一颗贪婪之心,尤其是以强者为尊的修仙界。杀人夺宝在他们而言简直如同家常便饭,方才孟星凉祭出水火伞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蠢蠢欲动了,这下又看到孟星凉的本事,更加嫉妒,竟在这生死关头要伸手抢夺! 孟星凉只顾着护住孟星焰,背上的水火伞竟被一名女修士飞身而来抢了过去! 她大怒:“还给我!你这个小偷!” “到了我手上,自然就是我的了,你还是关心一下自己的小命吧!”那女修士冷笑,想要撑开水火伞,却不得其解,竟在这危急时刻质问孟星凉:“喂!这伞怎么打开呀!” 孟星凉怒极,可那怪物却像是黏住她一般,硬是不肯让她脱身,她被女修士的挑衅和鄙夷弄得怒不可遏,气到了极点,一时间竟疏于防范,被怪物趁虚而入! 生死关头,孟星凉只顾着把孟星焰狠狠推开,自己却无能为力。 就在她以为自己逃不过一死,在怪物流着腥臭涎水滴着血肉的利齿要咬下来的那一刻,她闭上了眼。 可预期的死亡并没有到来,孟星凉只感到自己的腰肢被搂住,整个人迅速后退。她睁眼一瞧,顿时惊喜不已:“师父!” 清欢似笑非笑地睨了她一眼:“学艺不精,以后要更加勤学苦练方可。”唉,养孩子不易,教徒弟也不易啊。 这会儿叫孟星凉做什么都行:“是!” 将孟星凉放到一边,又将孟星焰抓到身边来,清欢挡在两人身前,没有跟怪物计较,反倒偏头看向手里拿着她的水火伞的女修士,对她微微一笑,道:“那个,能还给我么?” 嘴上是柔和的问句,单手一抓,没人看清楚是怎么回事,水火伞就已回到清欢手上了。 那女修士却尖声道:“还给我!那是我的!” 要不是清欢没有失忆,清清楚楚记得这伞是怎么来的,真要以为面前理直气壮的这位才是水火伞的真正主人了。 孟星凉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抢人家的东西竟然还说是自己的,被原主取回竟还恶人先告状!“师父!是她趁我不备偷走了水火伞!她是小偷!” “修仙界强者为王!我抢到了,自然就是我的!”一听这语气,就知道这种杀人夺宝的事情没少干。 清欢也乐了:“你的?” “当然!” 真没见过这小偷比失主还嚣张的,清欢勾唇一笑,“那好啊,你如果能收服这个家伙,我就将此伞送你。” 怪物似乎畏惧清欢,不敢靠近,这柿子要挑软的捏,就算是灵智未开的怪物,也知道什么样的人不能惹,这是弱者灵魂里对强者的臣服。恰好那女修士离他最近,于是他抛开清欢就扑了上去。 这女修士怕是不知杀过多少人了,灵魂血红,怪物对杀孽深重的人非常敏感,这样的人是他的上好美食。 清欢没有去救,看着那女修士血肉被吸食干净。然后怪物又扑向剩余的修士们,他们都吓坏了,一个劲儿地朝清欢这边狂奔,怪物在后头狂追,场面竟有几分好笑。 清欢没有冷血到看那么多人在自己面前被活生生吸成人干,虽然这些人恶贯满盈,但善恶有报,方才的女修士是合该在今日死,而剩下的人不用,最重要的是,他们活下来,报应很快就要来临。 孟星凉一看这些人都朝师父身后躲,顿时急了:“师父快闪开!” 清欢回头笑了一下安抚她:“没事儿,你看师父给你变个顶顶好玩的戏法。” 一听要变戏法,孟星焰眼睛一亮,手还疼着呢就兴奋起来:“师父快变快变!” 清欢轻笑,打了个响指,一团柔和的白光乍现,慢慢地从虚空中落到她手上,等到白光褪去,她的掌心便多出一只柔软白胖皮毛光滑的……小猫。 猫???!!! 这种时候了!变个猫出来做什么!孟星凉简直不能懂自家师父的脑回路,恨不得晕了算了:“师父,你这是在做什么啊?这小猫……” “嘘。”清欢嘘她一声。“你看着就好。” 说完,将白色的小猫放在了地上,小猫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在自家主人的笑容中慢吞吞迈着蠢萌的八字步朝怪物走去。说来也真是奇怪,它走近一步,怪物就后退一步,最后竟被小猫逼到了角落里,偌大的个头缩成一个小团团,还簌簌发抖! 这、这什么情况?! 小猫发完了神威,就又撇到了清欢面前,仰着小脑袋喵喵叫求爱抚。清欢将它抱起来,在满含期待的目光中亲了亲毛茸茸的脑门:“好啦,辛苦你了。” 说着,取出一只竹筒,将怪物收入筒中,以符封印,又把竹筒丢到孟星凉怀里:“看好了。” “师父!师父这猫是哪里来的?为何我从未见过?”孟星焰好奇地问,很想伸手摸一摸。 小猫嫌弃得很,基本上除了清欢谁也不让碰,清欢挠了挠它的下巴,它就舒服的发出了呼噜声,自打变成猫以后,一开始是为了体型小又不扎眼,后来习惯了,就连生活习性都变得很像猫,爱吃鱼爱玩毛线球爱钻纸箱,主人一挠下巴就呼噜震天响。 “你没见过的可太多了。”清欢莞尔,看向身后那群又开始死死盯着吉光不放的修士,道:“好了,咱们走吧,可以跟知州大人交差了。” 孟星凉孟星焰连忙跟在后头,让人奇怪的是,那群修士也默默地跟了上来。从清欢的性格来看,她应该不会喜欢这些人,但她却什么也没说,孟星凉觉得真是太奇怪了。   第二十二碗汤(十三) 由于吉光太萌,女孩子跟小孩子都把持不住,所以虽然吉光只肯让清欢抱,但孟星凉孟星焰还是止不住地朝它看,满脸满眼的渴望。 令人伤心的是,吉光非常倔强,除了清欢谁都不准碰,清欢当然也尊重这小家伙,把它抱在怀里,它就依偎在那软软丰满的胸脯上打瞌睡。 这灭门血案就算是破了,只消明天一早跟知州大人说清楚,领了赏金,再去遗民村取得清欢想要的东西,就可以离开渭州了。 但是让人不高兴的是,那几个被救了的修道者却一直跟在他们身后,许是见识了清欢的手段,不知这位是哪路上仙不敢多加得罪,那么多道行高深的修者都没能解决的怪物,只消这女子一只小猫就能收住,他们带来那么多法器,没有一样能将怪物封印的,结果一只竹筒一张符就做到了,还有先前孟星凉孟星焰小小年纪就展现出来的本事,对于疯狂想要飞升的修道者来说,绝对是无法克制和抵抗的诱惑。 他们很想学,甚至想要把这宝贝小猫和法器抢过来,但是碍于敌人实力未知,不敢造次,只能以“仙友”的身份来套近乎,当然,要是能把她身上的宝贝全弄到手就更好了。 这就是修仙界为什么总是乌烟瘴气的原因,人人都想飞升成仙,人人都想走捷径,潜心修炼避世苦修的五根手指头都能数的出来,如果神仙那么容易当,又为什么那么难以修成?这其中的苦难,挫折,崎岖,就是上天所给予的考验,必须守得住这份孤苦寂寞,道心不改,尝过七情六欲仍有大爱,才能称得上是修者。 但是人类的创造力也真是不容小觑。他们不愿意刻苦修炼,却能想出以月女阴|精提升修为或是男女双修之类的歪门邪道。脑子都用在不该用的地方,也不知是悲是喜。 所以他们心里想什么,脸上都写出来了,清欢笑眯眯地摸着吉光柔亮的皮毛,一边听这几位在那里废话连篇,句句不离她的身份门派。 “这位仙友如此本事,不知是师出何门,师承哪位仙人?可否介绍一二?”一个留着山羊胡子做道士打扮的中年男子如是说,他长了一双吊梢三角眼,眼中精光四射,一看就是不好对付的。 清欢微微一笑:“这就不必了,你我只是萍水相逢,不必互道来历。” 很快的他们就回到了客栈,师徒三人竟无一人理会修道者们,这种“目中无人”的态度让修道者们感到非常愤怒,在修仙界他们也都是叫得出名号的人物,结果今儿却被三个小辈给撂了面子,谁能忍得住? 只是不知为首那少女是何来历,实力强的惊人,所是惹了不该惹的人,恐怕小命丢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只是那些宝贝真真是让人眼热啊,尤其是那只猫,看似普通却极有灵性,和他们的契约灵兽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谁不想要? 清欢真没有瞧不起他们的意思,只是不想跟他们来往罢了。本就是陌生人,没什么好说的。 倒是孟星凉跟孟星焰,屁颠颠跟在她身后进了房间,先是盯了萌哭的吉光一阵子,才问道:“师父,方才那个怪物到底是什么啊?”孟星凉一边问,一边将手头的竹筒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桌上,一路上走的时候她都格外谨慎,生怕让符咒掉了或是竹筒落地,里头那怪物太可怕,她是真心抵挡不住。 孟星焰狗腿地给清欢倒了杯茶,双手送到她面前:“师父喝茶。” 清欢示意他将手伸出来,又取出药膏为他涂抹包扎伤口,然后才道:“竹筒里的这个东西,是一种凶兽,叫做‘犼’。” “犼?”师姐弟俩异口同声。 “不错。”清欢喝了口茶,“犼身形似犬,驴嘴兔耳,身形只一尺有余,唾液尿液能使人血肉腐烂,以人为食,就是它啦。”说着敲了敲竹筒,里头的东西动了动,竹筒险些掉到地上,好在孟星凉眼疾手快一把抱住。 “这么可怕的东西为什么会跑出来?”孟星焰问。 “跟遗民村有关,犼是成双成对的,如今我们抓住一只,剩下那只,估计就在遗民村,到时候把那只也抓起来,遗民村就没有危险啦。” “师父,该不会……遗民村死去的那些人,都是犼吃了吧?” “那也说不定。”清欢点点头,“今晚的这一只已经有了半个人形,犼吃人越多,就能越快化作人形,恐怕遗民村里那只更难对付。” “啊?”孟星焰张大了嘴巴。“师父,徒儿这才知道,您是个这么善良的人呢?”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哦,这才知道?” 孟星焰暗叫一声不好,果然,下一秒已经被人抓住捏住脸蛋,他赶紧狗腿谄媚以求补救:“是徒儿说错话了,师父最善良、最善良啦!” 清欢也是逗他玩,捏着也没使多大劲儿,嘴角莞尔一笑,“这倒并非是我善良,只是人命关天,有些人不该死,自然不能留着它兴风作浪。至少在这个年代,这个时间里,还没有能收服它的人。”而能收服犼的仙人又被她给封在了仙界,所以说啊,这一切果,都是她自己种下的因……想想都觉得有点悲伤,她招谁惹谁了你说说。 孟星凉孟星焰若有所思。清欢看着他们这样也只是笑笑,大道理什么的,只靠嘴巴说是没有用的,好在她时间还有,可以慢慢来。 她决不允许,有人用她教的本事去为害人间。 第二日一早,知州大人就上门了,发觉清欢没死,又听说已经解决了灭门惨案的问题,但是他最好不要问,因为他听了之后肯定恶心的睡不着。知州大人立刻表示他不想知道真相!跟这些上仙扯上关系的话,肯定没什么好果子吃!到时候他随意从牢里弄俩死囚当替罪羊砍了也就是了,这些真相啥的,谁爱知道谁知道,反正他不想。 知州大人虽然很傻很天真,但好在还算是个一诺千金的好官,当下就命人将赏金折成银票交给了清欢,孟星焰开心的把银票都塞进包里,他就是传说中那个见钱眼开的人……实在是当乞丐的时候穷怕了啊! 拿到赏金,清欢就准备动身去遗民村了,只是这一次她没打算带徒弟去。那只犼肯定比这只更厉害,而且那个地方,最好不要去。 遗民村的出现是不符合常理的,包括这两只犼,既然他们出现在不同寻常,那么就可以成为一个契机——一个从此后湮灭修仙界的契机。 这个世界的人类大多数都有灵根,只要他们想修仙,有银子有本事就可以,然而修仙界和仙界一样,混乱不堪,更有甚者,修仙者因为自视甚高,处处欺压凡人鱼肉百姓,在凡间看上了什么东西,银子都不付拿了就走,甚至还认为这是给凡人面子。 真正有心修仙之人,已经没有几个了。既然这样的话,就让一切恢复正轨吧。只是有个问题,她可以在最大限度下让这个世界发生改变,但却不可避免的要留下一点隐患,到那个时候…… 这也是清欢为何要收徒的第二个原因。诚然,想要传承郎老头的本事和道术是其一,其二,也有清欢想为这个世界的凡人做点什么的私心在。仙人们受凡人香火,修仙者欺压剥削凡人,他们的存在太过嚣张,是连当权者都无法掌控和左右的,长此以往下去,这个世界很有可能会陨落。 凡是存在就必回死去,包括世界,包括时间。能够拉一把自然是好的,清欢也不自诩救世主,但是在她能做到的范围里让她眼睁睁看着却不管,她还没有冷血到这个地步。 先将一切扭转过来,到那个隐患出现的时候,她的徒子徒孙们能够解决。 所以现在比较重要的是,她什么时候才能集齐五个徒弟让他们得到传承?为了收徒她也是拼了,四处奔波不说,还各种逢缺补漏,真是操碎了心。 只是,入她门下受她传道之人,必须要在凡人面前隐姓埋名,想要扬名立万是不可能了,甚至个个都是孤苦之命。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和带路的人上路后,知道两个徒弟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清欢,很有先见之明的把他们给困住了,迷阵一开,孟星凉孟星焰每天只能在客栈里四处转悠,出门就迷路。 三天后,清欢回来了,带着一个竹筒,还有一个少年。 少年浓眉大眼轮廓深邃,一看就不是当地人。经过清欢的介绍,孟星凉孟星焰才知道这位是他们的三师弟,名叫……算了,无所谓了,反正他是遗民村最后一个活口,要不是清欢赶到及时,他已经被犼给吞了。按照规矩,他的名字要由孟星焰来取。   第二十二碗汤(十四) 孟星焰开心的险些炸裂,他盯着三师弟看了好一会儿,嘻嘻一笑,开心。 因为三师弟看起来好像比他大,一问之下果然是,三师弟今年十五岁,真的比他大!可是按照入门时间排行,他就是他师兄! 这么一想,也许以后师父再收徒的话,年纪都比他大呢,想象那个自己年纪最小却是师兄的场面,孟星焰笑了,嘿嘿嘿嘿个没完,那蠢样让人看了都心疼他为数不多的智商。 经过一番激烈抉择和思想斗争后,孟星焰给三师弟取名为孟星潮。孟星潮的性格又跟他们两人不一样,孟星凉内敛,孟星焰外放,而孟星潮沉默寡言,看起来智商好像不是很高,但非常听清欢和大师姐的话,乖巧莫名。孟星焰一跟他比起来,啧啧。 至于其他修仙者,他们是不会放过遗民村的,对于他们想做什么,清欢不予置评,反正接下来要继续愁白头发的是知州大人又不是她,她现在忙着去收徒呢,晚了一分一秒都不行! 相比较孟星凉和孟星焰,孟星潮身手极好,尤擅使链子刀,孟星焰和他比起来可就差远了,毕竟人家是从小就勤学苦练,而他是半路出家。这直接导致了孟星焰的刻苦求学意识,练功比平时更加认真,倒是让孟星凉惊喜了好一阵子。 清欢带着新鲜出炉的仨徒弟,一路往东,目标是京城,路上还要再收俩徒弟。其实她也没有什么目标,就是看缘分,缘分这个东西吧,说着挺稀奇挺不靠谱,但却必不可少,不可或缺。能被她看中的孩子,不仅要生辰八字对头,还得合眼缘,命格也不能出错,这样的人其实是很少的,能找到三个清欢都觉得是一种幸运好么!她要传的道太过强大,一个人根本无法承受,而且她也怕一个人的话会利用她所教导的本事为害一方,所以分别传授是最好的选择。 离开这个世界后,她基本上是不会再回来的,除非这个世界出了问题。因此她要杜绝一切危害,尤其可能是自己带来的。她要到是拯救,而不是让这个世界更加变本加厉。 只是一直都没有遇到。 这一日他们到了孟星凉的家所在之处,一入城,细心的孟星潮就发觉大师姐脸色有些怅然,他虽然不爱说话,但观察极其仔细,见孟星凉似乎有心事,也没说什么,权当不知。 入住客栈后,孟星潮从自己房间的窗户里看到孟星凉出去了。他想了想,悄悄跟在后面。 他学什么都很认真,清欢教他的东西,他总是不能和大师姐和二师兄一样很快掌握,但是笨鸟先飞,勤能补拙,别人一次就能学会并且融会贯通的东西,往往孟星潮需要十遍百遍才能有七八分熟。如果跟师兄师姐比天分,那孟星潮肯定不行。但若要比决心和坚持,他比大师姐还要厉害几分。 所以,对救他出遗民村的师父,孟星潮抱有尊敬崇拜之心,对照顾自己的大师姐,孟星潮也很是担心,跟着师父的这段时间,二师兄好像总怕自己会抢走师父的目光,因此老是找茬,在师父出现的时候争宠。孟星潮总是默默地看着,师父看起来年纪很轻,二师兄却还是个孩子,自己却已经是弱冠的少年了,到底不能如同二师兄一样毫无顾忌的撒娇。 但是大师姐很照顾他,平时衣食住行什么的都是她在一手张罗,有时候二师兄欺负他,还是大师姐为他说话,因此孟星潮不喜欢看到大师姐不开心。 知道这样跟踪的行径不大好,可是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之前,孟星潮不想让师父知道,万一大师姐不想让师父担心呢? 他就悄悄跟在孟星凉身后,看着她纤细的身影在人群中穿梭,灵巧柔和,出尘脱俗。 她一直走,直到一座很是华丽的府邸之前。 孟星潮仰头看了看,他识字,但是认的不多,他是前朝遗民,前朝的文字和现在有很大不同,但暗红牌匾上的两个字他还是认得的:木府。 木府,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大师姐会来这里,还露出那样的眼神? 孟星潮曾经见过这样的眼神,就在自己的曾祖父身上。他小的时候曾祖父常常露出那样的眼神,爹说,那是曾祖父在怀念故乡,怀念那个还没有灭亡的朝代,怀念那个时候的家,那个他还没离开的家。 遗民村里什么人都有,形形□□,有侠客,有普通老百姓,也有显贵人家,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孑然一身,前朝覆灭之时,这些人聚集在一起,隐居起来,从此有了遗民村的存在。 但是现在,遗民村也不在了。 如果孟星潮身前有面镜子的话,他一定会发现,此刻他的表情和孟星凉竟然如出一辙。 没有人会不想家,即使孟星凉已经放下了过去,知道自己最好不要出现在家人面前,重新揭开他们的伤疤,但是她仍然止不住的会想念,这种血缘关系是无法斩断的。尤其在孟星凉的记忆里,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他们疼爱她,呵护她,但后来她失踪了,就再也没有回来。 现在父母已经从伤心里走了出来,接受了她已经不在这个世上的事实,再加上妹妹嫁给了自己的未婚夫,她现在出现,让妹妹和妹夫情何以堪? 无论如何,孟星凉都认为自己不再是木家人,她甚至不再姓木,只保留了星凉这个名字。 但是……还是好想念呀!孟星凉深吸一口气,正准备转身离开,突然听见府里传来一声尖叫! 她面色一凛,想要冲进去,猛地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身份,脚步一顿,又站在了原地。 这时,一个身影出现在她面前,声音轻柔:“进去看看吧。” 孟星凉抬头一看,见是孟星潮,就愣住了:“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不起,大师姐,我在房间里看到你出来了,担心你,所以就跟在你身后,是我的不对。”孟星潮认错的很干脆,也不为自己狡辩。 孟星凉摇摇头:“不是你的错,你是关心我。” 孟星潮问:“不进去吗?” “这里,曾经是我的家。”孟星凉笑了笑,笑容里有着怀念和淡淡的忧伤,“孟是师父的姓,我本姓木,是木家的大小姐。但是现在……家人们都认为我死了,而且他们已经不再为我伤心,我不能再出现在他们面前。” “大师姐问过师父吗?”孟星潮突然问道。 孟星凉一愣:“问师父?问师父什么?” “问师父到底要不要回家。”孟星潮严肃地说,他脸上还带着稚气,甚至比孟星凉要矮一点,但他的表情正经的像个二十多岁的人。 “……师父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情,要我自己做决定。” “所以大师姐决定不回家?” “嗯。”孟星凉笑了笑,道,“很多事情你不知道,而且……我现在回去,身份太尴尬了。” “我是不知道大师姐家里的事情,大师姐不告诉我的话,我也不会主动去问。”孟星潮语气清淡。“但如果是我的话,一定很渴望再见到自己的家人,哪怕他们早就已经死去了。” 听了这话,孟星凉突然想到孟星潮的身世,看着他的眼神也变得怜惜起来。“没事的,你的家人一定会守护着你,他们一直保护你,直到他们死亡,不是吗?” “那么大师姐又怎知你的家人不会这样思念你呢?”孟星潮认真地反问,一双黑漆漆的眼睛亮晶晶的,真诚而又直率。“我想,大师姐的爹娘一定很想念你,让他们知道大师姐过得很好,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吗?就算大师姐有顾虑,那也不是不让爹娘见面的理由。” 孟星凉站在原地,失神了好久,终究是被孟星潮给鼓励了。她抓住了孟星潮的手,孟星潮感觉到她的掌心出了虚汗。 大师姐很紧张。从来都是微笑待人的大师姐竟然也会不安和恐慌,孟星潮反握住她的手,给她以鼓励:“师父现在不在客栈呢,她说要出去给我们找师弟师妹,让我们自己照顾自己,大师姐有好几天可以陪伴家人,等到师父回来,我们可以再一起离开。” “这样好吗?”孟星凉喃喃地问。 “师父说过不是吗,我们可以成亲,也可以有家人,只是命格孤独,不能与家人在一起,但没有禁止我们连他们的面都不见。”孟星潮看了她一眼。“大师姐,我很羡慕你,因为我的家人都被犼吃掉了,但是大师姐的家人还活着。” 正在这时,木府又传来一声尖叫,孟星凉再也忍不住了,握紧了孟星潮的手,带着孟星潮上前走去! 奇怪的是门口竟然无人守卫,孟星凉刚才只顾着失神,居然也没注意到这个问题。从前门房都是有人住的,但孟星凉看了一下,里头一家丁也没有。 木府……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第二十二碗汤(十五) 因为没有人守门,所以孟星凉孟星潮一路畅通无阻,直到循着尖叫声转过一个走廊,就看见空中有类似头发的物体死死地缠着几个人,他们用双手掐着自己的脖子,挣扎的分外痛苦,眼球突出,眼眶通红,就孟星凉看来,那黑色的丝线类物体好像真的是头发…… 她立刻隔空划了符咒打过去,头发禁不起这样的灼烧,迅速卷曲发焦,一股难闻的味道顿时飘散在空气之中。这并不是寻常头发被烧焦后的味道,反而带着些许的腥臭与……说不出的怪异。 趁着孟星凉施术的时候,孟星潮将离自己最近的中年美妇扶了起来,关怀地问道:“你没事吧?” “没事……”话是这么说,但中年美妇的目光却死死地盯着孟星凉,久了,竟似是有泪水流下。 孟星凉望着已经多年未见的母亲,上前去挽住她的另一只胳膊,和孟星潮两人施力将木夫人扶稳,低低地喊了一声“娘”。 木夫人瞬间泪如雨下。孟星潮见她们母女都十分激动,便悄悄松开手,又将其他几人也扶了起来,期间有一绺漏网之鱼的头发悄悄想要飞窜,被孟星潮用匕首钉在了地上。 木夫人似乎有许多话想说,可是看着孟星凉她又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只是神情激动,嘴唇颤抖。孟星凉对着她笑了笑,也很是温柔怀念:“娘,我的事情之后再说吧,先说说家里是怎么回事?为何会出现如此诡异之物?” 木夫人一听她这么问,脸上显出灰败之色。 众人坐下来之后互通有无,孟星凉才知道原来不是木府家丁没有在门口看守,而是府里已经不剩几个下人了,她们家不知怎地被邪祟之物缠上,已经弄得险些家破人亡,这和尚道士是请了一批又一批,可全没用,木夫人正跟木老爷商量着要派人去修仙界请上仙们前来帮忙呢! 说完家里的情况后,木夫人木老爷就急切地询问孟星凉这些年去了哪里。当年她还不到十岁,便在家中莫名失踪,怎么都找不到,夫妻两个险些急疯了,后来时间长了,也就慢慢死了心,不再提这事儿了。所以今日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已经失踪很久的女儿还会出现在自己面前,心情都十分兴奋,甚至连这些日子遇到的麻烦都不在乎了。 孟星凉自然不能说实话,只说自己是被恶人掳走,好在得了师父相救,后来便一直跟在师父身边伺候修行,学些本事。方才她画符击退头发的场景家人们也是看到的,既然自己家人被脏东西缠上,那么孟星凉是不会袖手旁观的。 孟星潮则一直安静地坐在孟星凉身边,对于木夫人木老爷的好奇目光报以淡然的微笑。 听说女儿被恶人掳走,夫妻俩心惊肉跳,又听说她被救了,又便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心中对那位师父也充满了敬佩和感恩,若是没有这位师父,星凉可不一定能活着回来。 若是月暖知道星凉回家的话,一定也很高兴,她们两姐妹自小感情就好,还有姑爷……等等!木夫人脸色突然变了,她看向丈夫,木老爷似乎也跟她想到了一起去,他们该怎么告诉孟星凉,说原本属于她的未婚夫,现在成了她的妹夫? 孟星凉擅长察言观色,只消父母眼神表情一变,她便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了,于是微微一笑道:“爹娘请放心,我知晓月暖与状元郎成亲一事,他们二人鹣鲽情深本是好事,我又怎会怪罪嫉妒?更何况女儿现在学艺未精,并不想离开师父身边。师父待女儿恩同再造,女儿是不会嫁人的。” 听她说不怪月暖,夫妻俩松了口气,可是转头又听她说不嫁人,还要继续学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木夫人就不乐意了,她一娇滴滴的女儿,怎么能去学这个,而不是做一个合格完美的大家闺秀呢? 但看孟星凉神色坚定,又是刚刚相认不久,到底是不想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来阻碍亲情,于是木夫人跟木老爷就都忍了,但心下却打了要去跟星凉的师父好好谈谈的主意,反正不管怎么样都不能让自家女儿干这等行当! 孟星凉是不知道父母在想什么,她只担心这个邪祟。如果不能将此物清除,她真的没法放心离开。于是问木夫人,可有跟此邪祟有关的事情发生。木夫人想了许久也想不出个什么来,只知道有一天月暖神色苍白的回到家,然后过不了多久,就有了这个奇奇怪怪的东西出现,府里因此死了不少人,有些年轻的下人也偷偷卷铺盖跑了,因为这事儿,木夫人木老爷是忙得焦头烂额,头发从一开始对他们视而不见到开始垂涎他们的血肉,期间也不过只过了半个月。 孟星凉一听,跟孟星潮交换了一个眼神,都知道此事肯定不一般。那东西如果不是有人召唤出来的话,是绝对不会现世的!只是,孟星凉想到自己的妹妹木月暖,从娘的话里来看,是从妹妹面色苍白回家住之后出的事,只是……到底是为什么? 只靠想是想不出来的,正当孟星凉准备再进一步询问的时候,突然又听见女子尖叫声,随即就看到一名身形纤细的女子朝这边狂奔而来,一边跑一边回头瞧,还不小心摔了一跤,跟在她后头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一缕一缕乌黑的头发! 那场面实在是太恶心了,孟星凉立刻抓过孟星潮的手,问:“处男?” 孟星潮脸一红,扭捏的点点头。下一秒孟星凉就割破了他的手指,以捻了纯阳之血的手指画出血符打出去。 一大团一大团的头发掉在了地上,孟星凉回头道:“找个人将它们烧了,然后把灰烬埋到地下。” 仅剩的两三个下人赶紧孟星凉所说去做,焦臭刺鼻。 木月暖死里逃生,整个人都松了口气,瘫软在地上爬不起来。她一进屋就看见极其扎眼的孟星凉,听到木夫人的介绍,说这是从小就跟自己特别要好的姐姐时,木月暖的脸唰的一下就白了! 她想起这个姐姐了!是夫君名正言顺的未婚妻,是夫君到现在都还念念不忘的女人! 孟星凉立刻意识到木月暖对自己没有丝毫温情,反而十分戒备,好像她回来是要抢走她什么东西一样。如果不是爹娘在场,孟星凉真想让妹妹把心放肚子里,她真的不会跟她抢状元郎好么! 虽然心底不高兴,但表面上的功夫还是要做的。木月暖在最初的惊诧之后,露出了笑容,那笑容不是很真诚,孟星凉看得清清楚楚:“姐姐,原来你还活着,我可真是太高兴了。若是夫君知道姐姐安然无恙的话,应该也很高兴。” 木夫人说了,木月暖不知为何跟状元郎闹得很僵,成亲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红眼,木月暖一气之下就搬回娘家住了,状元郎这几日倒是一下朝就过来。 这说曹操曹操就到,恰好状元郎也来了,他身形高大面容俊秀,仍然是一副风流倜傥的模样,可木月暖却紧张得很,生怕自己的夫君会有一秒钟去注意孟星凉。 但是不注意孟星凉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她气质出众美丽绝伦,怎么有人能忽略掉她呢?状元郎自然便是如此。 得知这位就是失踪了多年的那位准未婚妻后,状元郎的态度立马变得温和起来,而在这之前他的声音和表情都是淡淡疏离的。 孟星凉不打算跟这人纠结,直接点了点头:“状元郎随月暖叫我一声姐姐即可。” 状元郎点点头,扭头要跟木月暖说话,却被她猛地推开,脸上带着怒:“那么喜欢看她,你就继续看好了,反正我也不重要,我都是在无理取闹!”说着,眼泪哗哗流出来,撒娇技能一级棒。 妹妹是什么样的,对孟星凉来说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人家现在其乐融融,她留下来也不大好看,便转身对父母告辞,说改日再来探望,还给他们每人留了一张符咒,告诉他们自己的住处,让他们有事就来找她。 木月暖这才想起方才孟星凉救了自己的话,眼神登时有了几分愧疚。她还记得姐姐失踪之前对她有多好,总是把好吃的好玩的留给她,疼她爱她,她是着了什么魔,方才竟然那样对姐姐说话? 但是……现在的她,也是真的离鬼迷心窍不远了了。孟星凉平静地望着木月暖眉宇间淡淡的青色以及微微发黑的印堂,她对命脉占卜不是十分精通,但粗浅懂一些,所以看得出来木月暖之所以会这样萎靡不振,全然是因为她做了什么不好的事。 只是在这么多人面前也不好直接开口说,虽说自己也是父母的亲生女儿,但到底离家多年,比不得木月暖亲,所以有些事,即使自己是好心好意,也是不能随便说的。   第二十二碗汤(十六) 孟星凉提出要告辞的时候,木夫人木老爷都很舍不得,非要留她在家里过夜,说这本来就是她的家,哪有人到家却住在客栈的。听孟星凉说还有个师弟在客栈里头安置,木老爷当下拍板定案,让人去客栈里把那位小公子接过来,一起在木家住下。 想起诡异的邪祟,孟星凉想,的确是住下来比较安全,还能保障一下亲人的安危,只是没有必要把星潮和星焰都赔进来。 但是出乎孟星凉意料的是,不管是孟星潮还是孟星焰,都非常坚持要跟她在一起,一起住进木家,否则万一她逞英雄出事的话怎么办呢?师父说过,男人应该绅士而优雅,他们正在努力朝那个方向看齐。 令人遗憾的是,因为孟星凉失踪多年,府里没有属于她的院子。小的时候因为姐妹俩感情好,都是住在一个院子的,后来孟星凉失踪,这个院子就成了木月暖的,这么多年来只有木月暖的痕迹。无奈之下,孟星凉只好和木月暖挤一挤。 其实这个院子很大,但木夫人希望她们姐妹俩能够联络下感情,仍然像是小时候那样相亲相爱,所以特地勒令她们好好相处。所以虽然木月暖心底仍有疙瘩,嘴上却是一句话也没说。 晚上,屏退左右,只剩下姐妹二人了,孟星凉才开门见山地问:“你做了什么?” 木月暖被问得一愣:“什么我做了什么?” “那个头发的事,跟你有关,别以为我不知道。”孟星凉淡淡地说。“你跟我说实话,也许我还能帮你。” 木月暖猛地瞪大眼,竟然有人知道这事跟她有关!其实当初做完那事儿木月暖就害怕了,怕死了有人知道,或是有人把不该说的秘密给透露了,她自己更是缄口不言,现在突然被孟星凉捅破,在惊慌的同时竟然还有一种安心感,大概就是类似于——我终于不用再藏着掖着之类的感情。“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到了这个时候还嘴硬。孟星凉看了她一眼:“好啊,如果你不说,那我就不管你了,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可都与我无关。”说完转身要走,却被木月暖一把抓住了衣袖。 她就那么看着孟星凉,跟个小孩子似的,脾气倔强,又不听话。木月暖其实一直都是自卑的,姐姐长得好看,聪明活泼又懂事,一直都是爹娘的掌上明珠。和姐姐比起来的话,自己大概就是角落里那不起眼的一颗小石子吧!虽然不想承认,但木月暖知道,当年姐姐莫名失踪,其实她除了担心和失望以外,还有一种窃喜:没有了姐姐,自己就是爸妈的全部! 她可以名正言顺的接收属于姐姐的一切!这样的想法让当时也只有七岁的木月暖很兴奋,甚至没有感到太大的伤心。 就连姐姐的未婚夫,那个长的很好看的大哥哥都属于自己了!还有什么比这个梗让木月暖害怕的?她最怕的,就是有朝一日姐姐回来,夫君的心就不在自己身上了!这些年来,她一直都祈祷姐姐永远别再回来,尤其是在她成亲之后,每天最大的心愿就是不想见到姐姐! 但人算不如天算,她还是回来了。木月暖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似哭非哭,透着一种心酸。“……姐姐,你听我说。” 于是孟星凉坐了下来,耐着性子听木月暖将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哦,其实很简单,就是成亲后木月暖觉得夫君并没有全身心的爱她,甚至在某次说梦话的时候叫了星凉!谁都不知道状元郎当时梦到了什么,因为醒过来以后他自己也忘光光了,他对孟星凉的确有情,但那会儿才多大,谁知道什么叫男女之爱啊,真要说喜欢,他只喜欢木月暖。 但木月暖不这么觉得,她固执地认为状元郎是在想着那个已经死去的姐姐,认为状元郎心里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然后她就开始作死了。 她不知从哪里找来一本古籍,上面记载着阴邪的法子,比如说那个海誓山盟咒,就是可以得到男人的爱的本领。木月暖觉得自己最需要这个,就跟着照做了,结果身边突然就冒出来一些头发,然后木月暖就感到了不对劲,所有跟夫君说话的人,哪怕只是送茶的小丫鬟,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名目暴毙! 与其说她是吵架才回来的,倒不如说是因为害怕回来的。 现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召唤出的是个什么样的怪物,当那个怪物感到了餍足,自己还能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吗? 这个秘密在她心里压着很久了,再不说出来真的就要疯了。此刻木月暖充满乞求地望着孟星凉:“姐姐,你不是说在跟仙人学道吗?那你一定有把握抓到这些东西的对不对?姐姐,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随便做这些不着调的事儿了,你就惩罚惩罚我吧,我保证下半辈子都不再犯!” 孟星凉把木月暖从地上扶起来:“你不必行礼,这是我的分内之事,理应为你办到。”师父不是说过么,助人为乐快乐之本。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木月暖的眼神一下就亮了,害得孟星凉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险些出糗。木月暖长得没有她好看,但别有一番味道,方才木月暖的眼睛让孟星凉大概明白了状元郎喜爱木月暖的原因了。 姐妹俩的隔阂就这样慢慢消去,晚上,躺在一张床上的姐妹俩说着悄悄话,孟星凉不矫情,把自己当时围观他们成亲的感想说了出来:“……失望伤心是在所难免的,但更多还是祝福,想看着我的妹妹是怎样当了个新娘子,看看他到底对你好不好。”见木月暖露出担忧之色,便道,“放心吧,我对他没有男女之情,你就别胡思乱想了,我看他对你很好。” 木月暖被这么一打趣,也不知该说什么,姐妹俩笑闹起来。 第二天一早,孟星凉就吩咐下人将她需要的材料买回来,又用纸鹤告诉两个师弟,叫他们准备一下好三剑合璧。 孟星焰和孟星潮同时想到:骗谁呢大师姐,你根本就是想借用我们俩宝贵的纯阳之血而已! 这纯阳之血这么好用,他们能不能收费? 这场法事做的不难,其实这只邪祟算是比较厉害的了,但对于突飞猛进的三姐弟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只折腾了两三个时辰便将邪祟收服,封禁竹筒还贴了张符。 这下木府的麻烦就解决了,看木月暖跟她夫君牵手亲密的样子,孟星凉想,也许他们已经和好了,这样的生活可真好。 她不想再来一次不告而别,所以这一次,她有很多话想跟娘亲和妹妹说,虽然不知道她们是否能够理解。 然而无论理解与否,有个相同点就是不管是爹娘还是妹妹,都不赞同孟星凉继续去过餐风宿露的生活。在他们看来,四处云游的生活是极苦的,有个安稳的家,嫁个男人,生几个孩子,这才是女人应该过的生活啊! 但对现在的孟星凉而言,女人的价值远远不仅于此。她觉得,跟着师父走南闯北四处晃悠,也比呆在家里锦衣玉食山珍海味来得好。 可父母不放人,还威胁孟星凉一旦她要走他们就自杀!孟星凉被缠的没办法,连带两个师弟都不能回客栈,所以当清欢带着新徒弟们回来的时候,就发现客栈里空空荡荡连个头发丝儿都没有。 可恨的是房间还没退,也就是说仍然要付钱! 孟星凉被困在家里有一阵子了,木夫人木老爷很紧张,生怕哪一天她就跑了,所以对她看得很紧,但却对孟星潮孟星焰很松懈,他们的态度是,这二位怎么说也是孟星凉的师弟,是他们木家的座上宾,但是如果这二位要走的话他们也不会阻拦,毕竟人家不姓木——哦,忘记说了,木老爷木夫人对清欢的好感,已经在得知孟星凉改姓之后荡到了谷底。他们一致认为这是个居心不良的老人! 当清欢带着两个新徒弟出现在木府门口的时候,新买来的家丁险些眼珠子瞪出去,赶紧去跟老爷夫人禀报,小姐的师父来啦! 两口子准备好了糖衣炮弹重金酬谢还有威逼利诱,但这一切都在见到清欢的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们真不敢相信,这位就是星凉平日历挂在嘴边的师父?是个女的?还是个很年轻的姑娘?!开什么玩笑……她也能收徒弟,她自己长大了吗?! 清欢无视二位探寻的目光,坐在主位上喝茶,然后木老爷木夫人就震惊地看见孟星凉师姐弟三人得到消息兴冲冲的赶来,见到清欢就集体扑过去甜甜的叫了声师父! 老天,这简直……让他们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而且这场景怎么看怎么违和,明明是个年纪轻轻的少女,却露出长辈宽宏威严的神色。   第二十二碗汤(十七) 第二十二碗汤(十七) 虽然对清欢是孟星凉师父这样的身份感到惊异,但木夫人木老爷还是很委婉很尊敬的表达了他们夫妻俩不想让孟星凉再离家的想法,并且对清欢一直以来照顾孟星凉非常感谢,瞧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想用钱打发了清欢。 说实在的,今天要是个仙风道骨的老头子,他们还信点,但是清欢这样……实在是没有说服力,她看起来比孟星凉还要小一点…… 清欢也知道木夫人木老爷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她也没怎么在乎,因为外表总是被人看轻也不是头一回了。也不能怪木家人,实在是她现在这副形象,他们不信才是对的。 但是孟星凉不能待在家中。她曾经去过仙界,命格已经发生了变化,她收下的徒弟,必然是不能与父母长久相聚,只能远远观望。因为受了她布的道,就必须承担起应尽的责任。选择这五个人,除了缘分之外,命格也是极其重要的。清欢从来没有想过要打破世界与世界之间的平衡,因为如果这样的话,世界颠覆,不知有多少无辜的生灵要枉死。她没有要做救世主,但她待在奈何桥一日,就会承担一日的责任。 “木夫人,木老爷。”清欢对表情急切的孟星凉使了个颜色,示意她先别说话。孟星凉一肚子解释还没来得及说,只好讷讷地退下,但眼神仍然钉在父母身上,看起来还是很焦急的。 她一直都想跟爹娘解释,只是二老死活不肯让她走,在爹娘眼里,放锦衣玉食有人伺候的日子不过,非要出去东奔西走学什么道术,这不是本末倒置呢,她一个女儿家,学那些东西做什么?再说了,她难道不嫁人不生孩子了?! 也许是因为妹妹和自己的未婚夫成亲的缘故,所以爹娘心中才有很深的愧疚之心吧,但是孟星凉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服二老真的不用这么做,因为她不喜欢状元郎啊,状元郎能跟妹妹在一起那是好事儿,她怎么会惊讶或是嫉妒呢?她唯一只想家人都好好的,其他什么都不重要。 更何况跟在师父身边的日子非常美好充实,既增长见识又能学到本领,让她再和妹妹一样做个乖巧的闺阁千金,每日绣花读女戒,平时的娱乐就是赏花扑蝶,到了年纪就嫁人生子,然后相夫教子,丈夫纳了小妾的话自己还要做一个贤妻良母,若是遇到个心术不正的还要开启宅斗模式……这样的日子,她真的一点都不愿意过。 而且她跟在师父身边久了,思想上也逐渐受到了熏陶。刚开始从仙界逃离出来的时候,她总是认为自己很脏,污秽,下贱,已经被千人枕万人尝的自己,还有什么资格嫁人?残花败柳之人,活着不能守节,倒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可是现在孟星凉明白了,有那样的遭遇不是她的问题,被那样对待,更不是她的错。她是真正的无辜者,而脱离了噩梦之后,她要做的是更好的活下去。师父也没有严词禁止她与男子来往,还曾打趣说若是遇到喜欢的人尽可以成亲,只不过孟星凉不愿意。 她也没有变的仇视男子,她只是很享受现在的生活,觉得不需要再有别的什么人或是改变进入。 只是,要如何让爹娘理解并支持自己呢?好不容易回了家,孟星凉并不想让爹娘生气,更不想跟爹娘闹僵。 清欢喝了口茶,她不太喜欢喝茶。“星凉已经是我的徒弟,就不会再留在家里了。更何况,她不在家,对你们反而比较好。” “姑娘这是何意?我的女儿怎能不在家?而且什么叫她不在家对我们才比较好?”木夫人急切地问。 清欢莞尔:“夫人真要我直言么?星凉失踪了十年,这十年里,因为某些原因,她的命格发生了变化。如果是十年前的她,那么留在家中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现在,她在家待的时间越长,她的亲人就会受到影响,轻则重病,大则死亡。” “什么?!” “我并不是危言耸听,星凉她的确不适合与血脉至亲生活在一起。以后的话,她可以常常回来小住数日,但不能被困在这里。” 她说的够委婉够有礼貌的了,但木夫人却不肯接受这一点,她不住地摇头:“不、不!我不信,我不信!这是你在胡说,是你在胡说!星凉她离家多年,我这个做娘的一直想着她,现在她好不容易回来了,怎么却不能留在家中?我们是一家人啊!” 孟星凉上前一步握住木夫人的手,感动道:“娘,我知道你是不想我再离开,可是我现在过得很好,师父师弟们都对我很好,我不想嫁给一个男人,然后这样过一辈子,娘也看到我先前的本事了,师父传道于我,我拜了师父为师,学了本领,便要担负起责任与义务。娘,请您理解我!” 孟星焰道:“我们会照顾好大师姐的。” 是吗,难道不是我照顾你们吗?孟星凉在心底默默吐槽一句。 木夫人不想跟女儿对着来,而且她曾经见识过上仙们的本事,生怕话不投机,清欢会对他们下毒手,只是心底仍有担忧:“可是你都二十岁了,难道不嫁人了么?这样的话,以后爹娘老去,谁来照顾你呀!” 孟星凉叹气:“娘,我不需要别人照顾,而且男子三妻四妾,我早已过了嫁人的年纪,您又何苦如此为我操心?” 这时候,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孟星潮又开口了,“木夫人实在是多想了,师父说过,我们虽然学道,却并不是禁止娶亲生子,大师姐日后若是遇到喜欢的人的话,是可以成亲的。但是夫人若把大师姐困在家中,她过得不开心,也不会遇到喜欢的人啊。跟在师父身边到处走走,反倒才是好事。” 木夫人好像被说服了。孟星焰孟星凉同时对孟星潮露出赞赏的神色,这家伙平时不显山露水又沉默寡言,可一到关键时刻就是能说到点子上,特别给力! 木老爷是看得比较开的,他不像木夫人一样对清欢戒备很深,虽然心里仍有怀疑,可是看这几个徒弟对清欢的态度,也就知道这位姑娘肯定不像看起来这样人畜无害。他听说过,那些修仙者到了一定的修为可以延缓衰老增长寿命,也许这位姑娘就是呢! 凡人多羡慕修仙者,木老爷觉得,让女儿跟在这位仙姑身边也没什么不妥。主要是清欢看起来温和柔软,一派正气,并不像坏人。 他也不知这位年纪到底多大,只好笼统叫了声姑娘,然后问道:“姑娘既然这么说,那我们也就信了,只是……日后能让星凉经常回来看看我们么?” 清欢莞尔:“这是自然。” 好不容易解决了木家的事情,为了孟星凉,清欢等人便成了木家的座上宾,随着相处的时间久了,木夫人逐渐相信清欢不是坏人,甚至对她十分尊崇。 孟星潮给四师弟取名叫做孟星钰,而孟星钰又为小师妹取名叫做孟星枝。凑齐了五名徒弟,清欢便正式开始了自己的传道大业。 先前在渭州,遗民村那里除了两只犼以外还有其他的东西,总之那里是块不祥之地,修仙者们为了所谓的宝器肯定是会进去的,而他们肯定不会通过朝廷,因为那样的话,天知道他们最后能捞到什么。所以如果想要得到好处,就必须自己想办法。 而他们的这个选择会导致修仙界从此消失,当然,这并不代表修仙者从此也烟消云散,但人数绝对是只剩几个手指头就能数的出来。 而仙界被清欢用雨伯仙君的仙身封住,不会有人进去,也不会有人出来。那些疯狂的想要修神的仙人们,在永远没有出路的仙界里疯狂厮杀,直到剩下最后一人。然而那最后一人仍然无法成神,死亡也只是早晚的时间问题。 凡间就不用清欢插手了,人类的兴亡,总是有个规律。 她没有什么好说的。 她传下的道是为了防止这个世界的崩坏,到了那一天,她相信徒子徒孙们能够重新将属于他们的世界拉回正轨,有些事情很重要,但不一定非要她来做才行。属于这个世界的,应该由这个世界的人来守护。她教给了他们本领和方法,他们不会失败。 事在人为。 生平头一次,清欢有种无法言喻的责任感,这种感觉比以前每一次都强,她收下的五个徒弟,她要保证他们在她离开后的时间里不忘初心,又要确定他们一定能够好好生活与坚持。 这个世界啊,很多的时候,感情是无法控制的。然而入她门下,注定了一生孤苦之命。他们的命格是一个原因,她所传的道也是一个原因。 但人生在世,怎么能没有感情?世上最能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力的,就是感情。亲情,爱情,友情……这些都是她这一脉最不能拥有的。   第二十二碗汤(十八) 清欢也是有私心的。 这个世界的修仙者不可能永远不再出现,而她又是个比较护短的人,因此她暗中做了祝福,若是有朝一日,她的徒子徒孙中,有人为了世间大爱放弃小爱,或是经历过情爱仍能初心不变,普渡人间,那么,仙界将会再一次打开。 她不会再爱上任何人,这却成为了这一脉的致命缺陷,无情无爱不是最终,走出情爱,才是大道。 一旦沾染情爱,必定不能再修道,因为自己的原因造成这一点,清欢心中隐隐有些愧疚,可她不能强行改变。这是她要传道的代价,没有什么东西是十全十美的,包括她。她能做什么呢? 唯一就是告诫弟子们,日后他们收徒,只能收一人,并且对方的命格同样孤煞。 世间万物的形成与发展,存在与变化,皆离不开五行,而五行相生相克,阴阳转换,天地玄黄,这其中的道理与术法,凡人掌握一门便能风生水起改天换地,所以即使是传道,清欢也不敢太过放心,如果一心向学的话,他们可以自己钻研,至于他们能够到什么程度,那就不是她担心的了。 因为自己的特殊存在,从而窥伺天机将法则转化成五行委婉教授,清欢知道自己踩在底线上,游走在灰色地带。尽管她的目的和出发点都是好的,但她必须将一切可能危及到世界平衡的隐患降至最低。如果因为想要修复这个世界,害得其他世界不安宁,那就真的是本末倒置了。 生存在这些世界的生命如何,自有他们的轨迹,但一个世界,不应因为这些生命而死去。它应该是遵循自然规律的老化,死亡,怎么能因为一些生命的过错,而导致无辜的生命与世界的共同灭亡? 清欢只能尽量做到最好,再苛刻的要求她也无法办到,她的职责不在此。 此刻她悠闲地躺在屋顶上晒太阳,手边的小桌子上放着花生瓜子糖葫芦,春日的阳光晒在身上暖洋洋的,虽然还是有一丢丢的冷,但那不是问题,因为她身下,星凉徒儿给铺了暖和的毛毡子,桌子上放着星枝徒儿给做的莲子粥,日子真是格外快活。 要说收徒弟有什么好,那就是他们都非常尊敬她这个师父,大概也知道她的唯一弱点是吃吧,所以个个都是一手好厨艺。 正在这时,清欢随手抓起一把瓜子壳丢过去,把正晃腿偷懒的孟星焰死死钉在树上,“蹲两个时辰马步。” “师父不要啊!我都这么大了你怎么还罚我蹲马步!”孟星焰眼前一白差点晕过去,他从十一岁那年起就再也没蹲过马步了!那是最最基础的东西,现在还罚他,不是在师弟师妹面前让他丢脸吗! 然而他只抗议了这么一句,就乖乖挪到墙边蹲马步了。一张俊脸怨念四起,看得孟星枝和孟星钰偷笑。 唉,要说他这个二师兄也是当的窝囊,五个师兄妹里,就他跟小师妹年纪最小,所以虽然名为二师兄,其实他比较像四师弟吧? 越想越心塞,想想拜师都十几年了,他马上就要三十岁了,还被师父罚蹲马步。现在出去没人相信清欢是他们师父,因为从外表上来看的话,他们几个徒弟比师父老好多。 孟星焰心中哀怨,十几年了师父没有丝毫老态,他们不是没想过其中的怪异,但谁都没放在心上,孟星钰孟星枝都是师父救回来的,对师父言听计从感恩戴德,咳咳,自己也是啦,但是现在,大师姐都快四十了,还总是对萝莉状的师父露出毕恭毕敬的表情,有时候真是有点吃不消。 所以,孟星焰有时候会偷偷在心里叫师父老妖怪。 十几年的日子都是在山上过的。像是当年郎老头带着他们师兄妹一样,清欢找了一座山清水秀的山头,很高很高,基本上没人到过的地方,在山顶盖了简单的木屋,靠山吃山,自给自足,数年来如一日的严格督促他们练功。每天她自己睡到日上三竿,但勒令徒弟们按时起床打坐修道,还逼着他们泡药澡,甚至在里头放奇奇怪怪的虫子! 传承了清欢蛊术的孟星枝,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用虫子吓二师兄,这位看起来人高马大,却连毛毛虫都怕,嘻嘻嘻。 这些可不是普通虫子,放进去泡澡不仅能强身健体还能疏通筋脉,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这些傻徒弟。 “师父,昨天山下有百姓说村里出现怪事,求我们去看看,但是没多少银子,我们商量着这回不用师父带,我们几个一起去,师父您看行吗?”孟星凉从屋里过来问。随着时间流逝,她越来越沉稳,俨然是大家长的派头,师父平时不怎么管事,她就努力成长努力学习,因为她知道,师父总有一天会离开。 最开始的时候,孟星凉相信了清欢的话,认为清欢是“神”。可是在一起久了,传承了命卜星相的孟星凉隐隐有种感觉,师父也许并不仅仅是“神”这么简单。只可惜她道行浅薄,别说是去算师父的命格了,就连稍微亲近一些的人都不能算,否则便会反噬。这项道术太庞大太厉害,但限制也极多。 因为孟星凉跟随清欢的时间最长,学到的东西也最多,她自己的经历也是不能跟师弟妹们说的,因此,就连师父很有可能会走这样的事情,孟星凉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在下山抓鬼的路上,孟星凉还是将“师父离开”这个猜想给说了,孟星焰性格最是冲动,急道:“师父不是老不死吗?怎么会——啊不,我是说,师父她老人家长寿,青春永驻,为什么会离开?”在其他师兄弟的怒视下,他迅速开口,然后在心里谴责自己,竟然把心里话给说出来了,咳咳。 “我也不知道,但我……就是知道。”孟星凉淡淡地看向天空,她学的这门道术讲究心如止水波澜不惊,然而一想到有朝一日师父会离开他们,孟星凉仍然感到不安和不舍。 如果再也听不到师父的声音,泡不到装满奇奇怪怪虫子或是药材的药浴,吃不到师父亲手做的饭菜,没有师父的谆谆教诲,没有她的笑,没有她的安抚和拥抱……已经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师父已经成为了一种信仰。 而人怎么能失去信仰呢? “我也有这种感觉。”孟星枝喃喃地说。“师父总是漫不经心的,明明她离我们很近,可我仍然觉得她是那样遥远。我们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厉害,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教我们从来没有在这个世间的道术……除了名字,我们对她一无所知,但她却这样陪伴了我们十几年。我总是觉得师父要走,有时候想想,也许师父现在就走才好呢,那样的话就不用总是害怕不安,某一天早上,师父就不见了。” “师父希望我们独立而坚强,就是不想我们太过依赖她。这几年她已经不下山了,再厉害的邪物她也不会出手。虽然不知道师父会陪我们多久,但是……”孟星潮轻声说。“珍惜当下。” 孟星钰没有说话,只是有些忧伤。除了大师姐之外,他们都是孤儿,师父对他们而言不只是长辈,也是亲人和依赖,甚至是一种追求。无论他们怎么刻苦,都打不到师父的高度,可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希望未来能够和师父一起生活。 家人不应该分开,不是吗? 可是那一天,师父还是走了。 不声不响的走了,连告别都没有一句。 那天……孟星凉还记得,天气很好,太阳很大,鸟语花香,早上的时候师父难得起早给他们做了早饭,还每人做了套新衣服,当天还很严肃的告诉他们,他们已经到了可以选择契约兽的时候,将这些年来封印在竹筒里,用符咒和佛经净化的灵□□给了他们。然后赶他们去练功。 蹲马步的蹲马步,站梅花桩的站梅花桩,练剑的练剑,打拳的打拳,吐纳的吐纳,读书的读书……他们总是有很多功课要做,师父说学无止境。 这一天跟往常没有什么不同,早饭吃的特别好,所以中午他们还以为师父会大发慈悲再给做顿晚膳。 但是没有。 师父不见了,只留了一张字条,上面说:你们总是问咱们这一脉叫什么名字,其实咱们没有名字,但是从这一日起,咱们就叫做孟婆一脉。 后来师兄弟们各奔东西,游走于凡间,降妖除魔,避世苦修,但山上永远是他们的家。每年的这一日,他们都会回来,但师父再也没有出现。 孟婆一脉,远离尘世,道术玄妙,正气浩然。每当天下大乱,孟婆一脉便会横空出世力挽狂澜。 无数门派忌惮他们,但他们强大的同时就是门派人数稀少,从来不会超过五人。 他们将苍生视为己任,四处奔走,千年不衰。   第二十三碗汤(一) “嘿,你哭什么?” 正蹲在角落里揉着眼睛呜咽的小男孩听到这温柔的声音,忍不住抖了一抖,他是想母妃了,才偷偷跑走想躲起来,结果不知怎么就到了这里,要是被人发现,怕是又要惹麻烦!可是这个声音好好听哦,他忍不住抬起小脑袋,悄悄地看了一眼。 小孩子也是有审美观的,小男孩震惊地张大嘴巴形成一个o字型,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地望着从不远处慢慢走过来的女子。 她打着一把精致的白色油纸伞,穿着和宫里的人都不一样,那身白色的衣裳让她袅娜的身子看起来更加缥缈虚幻,但她脸上的笑容又是那么温柔而关怀。小孩子对于别人的好感总是非常敏锐,就像是怜嫔,虽然每次看到他脸上都带笑,有时候还会装模作样地问他有没有不舒服……但他就是感觉的出来,怜嫔其实一点都不喜欢他。 这个皇宫除了父皇,没有一个人喜欢他。可是母妃死后,父皇也不再喜欢自己了,他做什么都是自己一个人,好孤单。 “怎么啦?”没有得到小男孩的回答,女子笑着走近,撑着伞挡在了小男孩上空。“你是谁家的孩子,怎么到这里来了?下雨天,小心着凉。” 小男孩仍然仰着小脑袋看她,半晌,不哭了,歪着脑袋好奇地问:“你是谁?” “我是住在这里的人,我叫陆侬。你呢?你又是谁?”她柔声问。 小男孩犹豫了几秒钟,觉得陆侬看起来实在是不像坏人,这才犹犹豫豫地告诉了她自己的身份:“我叫云执,是二皇子。” 陆侬便笑了:“真是有失远迎,这冷宫多年不进人了,你怎么走到这儿来了?若是被人撞见,那可不好。” 一说到这个云执就快活起来,他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露出鲜活的色彩来:“我甩掉了他们!他们现在找不到我了!” 真是可爱,圆嘟嘟米分嫩嫩的小不点儿。陆侬忍了又忍才没有去捏他软嫩嫩的腮帮子:“那二皇子为什么不喜欢他们跟着呀?” “我想我母妃了。”云执露出失落的神色,小小年纪一脸愁容,方才片刻的淘气瞬间消失无踪。“父皇现在不喜欢我,皇后娘娘又总是罚我,只有我母妃疼我,所以我想我母妃了!” “那你母妃人呢?” “我母妃……她死了。”想到这里,七岁的小包子顿时悲从中来。“呜呜呜……母妃,执儿好想你呀……呜呜呜……母妃、母妃……”边哭边用胖嘟嘟的小手揉眼睛,那可爱的样子简直没办法用语言形容。 陆侬瞧他这小样儿,一颗心软成了水。弯腰牵起他一只小手道:“别哭啦,以后我陪着你,好吗?” “你陪我?”云执立刻不哭了,眼睛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陆侬打量了个彻底,然后吸着鼻子问道:“那你以后都跟我在一起吗?像嬷嬷还有素环、小盖子他们一起陪着我?” “不可以哟,执儿。”陆侬露出抱歉的表情。“我现在还没办法从冷宫离开,嗯……要是可以的话,以后你有空就来找我,但是记住,千万不能跟任何人说,就算是嬷嬷素环都不可以,知道吗?因为要是他们知道的话,不仅不会再让我们做朋友,还会把我打死的!” 一听到打死,云执被吓了一跳,前几天他看见大皇兄身边有个小宫女被活生生给杖毙了,就因为那个小宫女把摔倒的他扶了起来!血肉模糊的场景还记忆犹新,云执立刻猛点头:“不会的!我一定不会说出去的!” “好,那我就相信你啦,从今天起,我们就做好朋友吧?”陆侬的语气带着浓浓的温柔与诱惑。 云执不受控制地伸出一根小指头跟陆侬打勾勾,他好喜欢这个长得漂亮又温柔的大姐姐哟,跟对别人都不一样呢,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喜欢上她了!真可惜她不能跟自己一起回寝殿,不过没关系,自己终于有朋友了,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呢! 想到这里,云执笑眯了一双大眼。陆侬见他这乖巧的模样,也忍不住笑了。冷宫现在只住了她一个人,有个小厨房,一日三餐基本上都是要自己解决的。 方才,她听到了呢,云执的小肚子咕咕叫啦。想也是,跑了这么久又哭了这么久,他才七岁呢,肯定是饿了。对小孩子来说,还有什么是比填饱肚子更重要的吗? 陆侬的手艺自然不是盖的,说来也奇怪,她竟然非常了解云执的口味!当然云执把这当成了一种巧合——这就更说明他们之间有缘分啦不是吗?嘻嘻,真好,要是侬侬能跟自己住在一起,每天都照顾自己就更好了! 是的,云执死活不肯叫陆侬别的,非要叫她侬侬。名字对陆侬来说也就是个称呼,并不怎么重要,他高兴的话,叫什么都行。 两人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像是冥冥之中缘分深厚的样子,云执不能在这里待太久,离开的时候他依依不舍,陆侬将他送到了冷宫门口,过了这个门槛,就不是她能出现的地方了。她倚在门边上,微笑的目送云执远去。 以为把二皇子弄丢了的嬷嬷还有素环,小盖子险些痛哭流涕,当今皇上膝下只有两个皇子,若是二皇子失踪了或是出了什么意外,不仅是他们的脑袋保不住,就连家人都得跟着死! 所以一看二皇子回来,嬷嬷等人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那颗悬在空中的心终于能放下来了。从中午到现在近三个时辰啊,二殿下正在长身子的时候,千万不能饿着了! 结果嬷嬷一摸二殿下的肚子,发现一点都不瘪,反而饱饱的!难道殿下他去偷吃了?别怀疑,这的确是性子顽皮淘气的二殿下能做出的事儿,嬷嬷等人跟在身后收拾烂摊子已经很久了。 云执还没走到自己寝殿呢,就被大皇子云赞迎头拦住了。说来也是奇怪,云执跟云赞天生不对盘,好像两人是几世的仇人一样,云赞非常不喜欢云执,云执也很讨厌云赞,兄弟俩从小到大就没有过“兄友弟恭”的时候,即使是在皇帝面前也不加掩饰。为此,皇后娘娘可是恨毒了云执。要是没有云执的话,云赞毫无疑问能够成为储君! 但就是多了个云执,才有那么多的麻烦! “听说你在宫里迷路了?”云赞少年老成,声音冷淡。 云执瞟他一眼:“关你什么事?”他就是爱迷路,能怎样? 云赞淡道:“的确不关我的事,我只是来看看你死了没有。既然没死,就少在我面前出现,好狗不挡道,滚开。” 他比云执也大不了几岁,但永远都是一副超凡脱俗的表情,又加之天资聪颖,在朝臣中一直都是储君人选的种子选手。 云执跟他比起来就不行了,云执不爱读书,他也不想当皇帝,他毕生的心愿就是离开皇宫闲云野鹤当个快意恩仇的侠客。但是由于这个愿望在他五岁时说出来时被嬷嬷捂住了嘴,从那以后云执就再也不说了。 就让云赞冷嘲热讽好了,反正他也不会掉块肉。但是……就算是口蜜腹剑的皇后跟总是想害他的其他妃子,也超不过云赞在云执心中的恶感度。云赞惯会装相,世人皆知大皇子幼时机敏,聪明好学,有君子之风,谁知道他背地里根本就是个做事不择手段的小人! 小人! 云执对着云赞的背影拉了个鬼脸,然后气哼哼地扭头继续走。要不是今天他交了一个好朋友,他非分分钟把云赞打出屎来! 这一夜云执翻来覆去没睡着,满心窃喜,嘻嘻嘻,他有好朋友啦,明天他还能继续找好朋友玩呢! 所以第二天早上云执理所当然地翘掉了太傅的课,趁着宫人们不注意,一猫腰钻进了灌木丛。他身量小又灵活,所以竟然没人看到二皇子突然一下就消失了! 陆侬瞧见云执的时候,小家伙脑门上还顶着片树叶。她无奈地摇头笑了:“今儿没事做吗?” “没事做就不能来找你玩吗?”云执瞪大双眼,非常不开心,他的表情就是“我都把你当朋友了你却不欢迎我,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想跟我做朋友?” 陆侬连忙赔礼道歉,什么好话都说了,这小家伙才算是稍微平衡了点,然后就添油加醋开始告状,诉说大皇兄云赞是怎样怎样欺压自己讽刺自己跟皇后一搭一唱损自己的……听的陆侬一阵心疼。 反正经过这么点时间,云执成功地在陆侬心里种下了这么一个种子,让陆侬坚信大皇子云赞不是好东西,从此以后再也没给过那人一点好脸色! “怎么会呢?我总是一个人,很高兴能交你这个朋友,怎么可能会不想和你做朋友?”陆侬露出怅惘之色。“原来你的心里都是这么想我的吗?我有点受伤了……”   第二十三碗汤(二) 小孩子到底是小孩子,立马被唬住了。云执虽然顽皮点野了点,但还是纯真无邪的,他不想失去这个难得的朋友,所以连连说好话。好不容易和好了,陆侬才神秘兮兮地问他:“既然你不喜欢大皇子,那我教你点功夫,让你以后可以给他罩个麻袋往死里揍,好不好?” 云执眼睛一亮:“好啊好啊,你要教我武功?”他突然有点怀疑地看着撑着油纸伞纤身形纤细的陆侬,质疑道:“你、你行吗?” 陆侬轻笑,“放心吧,我还会骗你不成?” 做朋友的话当然要彼此信任,就这样,陆侬和云执开始了他们的朋友生涯,从七岁到十八岁,陆侬陪伴了云执十一年。因为她身份特殊,不能离开冷宫,也因为云执是皇子,若是被人发现皇子与后妃私相授受,怕是没什么也能被弄出点什么来!所以两人的见面绝对没有第三个人知道,非常的隐蔽。 一开始见面的次数少,因为云执人小腿短跑不快,虽然鬼点子一箩筐,但总是容易露马脚。但随着他武功的精进,现在他完全可以来去如无物。 小的时候不觉得什么,长大了云执就感觉到不对了,陆侬到底是什么人?她为何会武功?还有那么多的武林秘籍……虽然云执不在江湖,但他因为好玩建立了一个情报网,每天都把江湖八卦日报送上来供他审阅。所以,少林寺的苦逼大师跟隔壁山头峨眉派的大奶师太之间有□□,崆峒派的首席大弟子其实是掌门人跟武当派绿毛龟道人的媳妇生的私生子之类的新闻,云执如数家珍。 所以他当然知道陆侬交给自己的这些武功秘籍是多么珍贵的东西,这么地跟读者们说吧,天底下如果云执说自己武功第二的话,那没人敢说第一。 陆侬总是有很多很多的宝贝,而她的这些宝贝全用在云执自己身上,再加上相处了这么多年,云执就是怀疑他亲爹都不会怀疑陆侬,因此奇怪也就偶尔奇怪一下,大多数时候云执根本不在乎。陆侬是为什么进的冷宫,她跟父皇之间有什么关系,她的这些宝贝是哪里来的……他都不想知道。 如果她不主动告诉他的话,他就不问。 虽然有的时候云执也会奇怪,陆侬生得这样美,比父皇最宠爱的容妃都要美好几个度,她又这么有本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做得一手好女工,比尚衣局的女官们手艺还巧!现在云执身上穿的基本上全是陆侬的手工作品。 这样好的女子,父皇怎么能不珍惜?陆侬这样厉害,如果她想要争得宠爱的话,云执相信她肯定能成功!但是她没有,而是永远都安安静静地待在冷宫里,只有自己出现的时候,她才会露出笑容与温柔。 慢慢地云执就醉了。他早就到了该娶亲的年纪,父皇也不止一次提出过要为他挑选妻子。但不知为什么,云执总是不肯答应,可现在他都十八了,大皇兄已经儿女双全,而他还是孑然一身。因为子嗣凋零,所以两个皇子迄今仍然没有开府,仍然留在宫中居住,所以皇帝的一看到可爱的孙子孙女,就想到不省心的小儿子。 云执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肯娶妻,他甚至不愿意在陆侬的面前谈论到这些事,虽然他们总是无所不谈,但是……云执感到自己扭捏得很,而且三观都碎了,喜欢上父皇的女人,他是不是脑子有坑?! 情报楼不定期给他扫荡民间的小说话本之类的来看,所以云执早早地在弱冠那年,睡梦中交代了自己的第一次后,醒过来看见脏了的床褥,又想起梦中看到的那个如梦似幻的身影,他就又……硬了。 这是开始,从这以后蠢萌出现的次数就不受控制的疯长。云执的欲望很强烈,但除了陆侬之外,他对任何女人提不起兴趣,就连从小看着他长大的素环跟嬷嬷现在都不贴身伺候了。 每天夜里,每个梦中,他都缠绵而痴迷地拥抱着那个女人,每天晚上,他都做不一样的香艳梦境。姿势地点各有不同,但主角永远是他跟陆侬。陆侬的脸上总是带着笑,软软的任由他摆布,好乖好乖,她的表情跟平时不一样。平时,她看他的时候总像是在看一个孩子,以长辈的身份照料爱护他。但在梦里,她缱绻缠绵,辗转承欢,吟哦不断。完全如同柔弱的菟丝花一般依附着他,好像他就是她的天,她的神,她的一切。 只是,这些梦除了美好与亲密之外,还带着淡淡的压抑,云执认为是自己的问题,因为这种背德的快感,所以他在梦中都感到不安和惶恐,但也许是因为梦中的陆侬眼睛虽然看着他,却仿佛又透过了他。 他觉得自己真是疯了。云执知道这样不对,但他无法控制,陆侬虽然在冷宫这么多年,但她仍然是父王的妃子啊!即使父王没有碰过她,她也不能属于自己! 可是……为什么不能属于他?为什么陆侬不能是他的?父皇把陆侬打入冷宫湿巾不闻不问,难道要让陆侬就此老死冷宫吗? 云执担心,害怕,不安。他有心表白心意,又怕陆侬拒绝,甚至用生疏和失望的眼神看自己,那样的话他一定会崩溃的。他希望陆侬为自己骄傲,却不希望她因为自己感到悲伤和幻灭。 刚开始发觉自己对陆侬的感情时云执吓坏了,他甚至主动请缨上战场。热血沸腾的厮杀给予了他伤疤和战功,却没有让他为爱燃烧的心脏冷却下来,事实上……他妈的在外两年他快想死陆侬了! 十六岁胜利归来后云执就没再离开过皇宫,有时候他也想,要是陆侬对自己有意的话,他干脆就带她离开,做对普通夫妻,管别人怎么样呢?他就是想跟她在一起。 可是如果陆侬不肯朝他走来,如果陆侬并不喜欢他……这样的假设让云执不敢对陆侬说实话,于是他打算旁敲侧击。 刚巧又被父皇劈头盖脸的熊了一顿,就因为他不肯成亲,这个看不上那个看不上,父皇指着他的鼻子骂难道是仙女你才看得上吗?! 云执在心里默默回道:其实不用这么麻烦的父皇,你把你的妃子给我一个就行。 ……这样说的话,父皇会不会被气得七窍喷血? 唔,还是算了。 陆侬端出刚做好没多久,云执最爱吃的豌豆黄放在桌上,见他一脸神游天外,便好笑地戳戳他的俊脸:“发什么呆呀?” “啊?哦……”云执正在心里组织语言,突然就被吓了一跳,赶紧拿起一块香甜的豌豆黄咬了一口,然后状似无意地问道,“侬侬,父皇今天跟我说,给我相中了宰相家和首辅家的两个女儿,问我喜欢哪一个,就娶哪一个做皇子妃耶。” 陆侬微笑以对,也很为他考虑:“那很好呀,不过你一定要考虑清楚,这可是终身大事。只要你能过得好,幸幸福福的,我也就满足了。” 她的笑容那么慈爱那么温柔,云执嘴里的豌豆黄瞬间没了味道。他一改平日的吊儿郎当,有点阴郁地问道:“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 “当然呀,你算是我养大的,如今你要成亲,我自然也要为你参谋参谋。”陆侬像是没注意到云执的不对劲儿似的,只是一味地笑,“只可惜我只能待在冷宫,怕是看不见执儿成亲了,这戴罪之身,也没有资格受执儿一杯水酒。” 云执腾的也下站了起来,陆侬露出讶异之色:“执儿?” 他攥紧了拳头,松开,攥紧,松开……如此来来回回好几次,才瓮声瓮气地道:“我突然想起有点事情要做,我先走了。” 说完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开,活似后头有什么洪水猛兽一般。 没了云执,陆侬也没了胃口。她坐了下来,殿堂里有冷风吹拂,似乎是在问她:明明你那样爱他,为何不告诉他? 陆侬笑了,我爱他呀,我不想离开他,但是如果他能幸福的话,跟他在一起的人不是我也没有关系呀。 我只是想要他快活。 云执这一走就好几天没过来,陆侬心如止水,平静无波,那头的云执却是在埋头研究情报楼上交来的小读物。什么《我与姐姐二三事》,《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姐姐》,《我想让你怀我的孩子,姐姐》,《姐弟大作战》……诸如此类,看得云执热血沸腾,豪情万丈! 他都没有问过陆侬到底是不是父皇的妃子呢!先问了再说!不是最好,如果是……如果是的话,他、他也不会就这么放弃的,他会把她绑起来远走高飞,然后再也不回来了! 越想越对味,云执一扫三天前的萎靡不振,熬夜看话本的黑眼圈在这一刻都显得分外英俊潇洒。   第二十三碗汤(三) 趁着夜色,云执运起轻功溜到了冷宫,避开了所有交班的侍卫和宫人。他先是在殿内转了一圈,却并没有看见陆侬。正在他奇怪大晚上的陆侬去了哪里的时候,她从不远处慢慢地走来:“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你去哪儿了?”他皱眉问。 “睡不着,所以到处走走,只不过冷宫没什么好看的,所以走了一圈也就回来了。”陆侬笑着说。“你呢,你怎么这么晚过来?不生我的气了么?” 云执斜眼看她:“你也知道我生你的气呀。” 陆侬以袖捂唇轻笑:“你忘了,你可是我看着长大的。” 这话云执不爱听,她为什么老喜欢用年龄来拉开彼此之间距离?而且她看起来仍然一如他七岁时年轻美貌,两人站在一起不能更相配了。 事实上是云执不愿意承认十八岁的自己和陆侬站在一起有时候会像她的哥哥……不过这样也好,看起来比较成熟稳重的话,是不是陆侬就能属于自己了? 他嘿嘿一笑,问陆侬:“你猜我想跟你说什么?” “不知道。”陆侬坐在了桃树下的石凳上,邀请他一起坐下赏月。“但应该是很重要的事情吧,否则你不会这么紧张。” 云执俊脸一红,他小时候在陆侬面前没脸没皮惯了,突然让他正经一下他反而有些不习惯,于是咳嗽两声,正要开口表白,却听见陆侬低低地道:“人言落日即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 “你想家了?”云执担心地问。 “嗯。” “想家的话那就回去吧?”他自告奋勇。“我可以带你出宫,以后都不回来了!你想看遍山河风光,我们就一起去看,你想回家,我就陪着你回,好不好?而且落日虽然美,朝阳更令人心动更有生命力呀!” “呵,跟个孩子似的。”陆侬被他话里的认真逗笑,然后轻轻叹了口气。“我再也回不去啦。” 她的语气是莫名的哀伤和怀念,云执却不相信:“为什么不回去?难道你的家人不肯见你吗?” “……我没有家人了。我的家人……都死了。”陆侬抬头望月。“死了很久……很久啦。”久的她都快要忘记了。 她习惯了不让自己去想,去回忆,那样的话,苦痛就会少一点。但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她永远不会后悔。 “以后你不是一个人。”云执突然握住了她的手,神色认真,“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的。” “执儿最乖了。”陆侬笑笑。 云执说:“你这样笑不好看,你不想笑就别笑,难道在我面前你也需要伪装吗?”他认真地问,“侬侬,我喜欢你,你做我的妻子,好不好?” 陆侬深吸一口气,她想哭又想笑,于是导致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怪异,可在云执看来,没人比她更美了。“……我们的身份,是不能在一起的。” “我知道,没有关系。”云执坚定地说。“我可以不当皇子,我们一起离开,再也不回来。” “可是我觉得你会是个好皇帝。”陆侬温柔的视线简直要看进他的灵魂里去。“你征战两年,期间一定目睹了不少死亡吧,民间穷苦百姓过得是什么日子,你肯定知晓。当今皇上一心求仙问道,不思政事,朝廷之中蛀虫无数,百姓民不聊生,真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难道你在看到这些的时候,没有过理想和抱负吗?” 云执语塞。有的。他在边疆的时候看惯了死亡,也看惯了平民百姓过得那样凄惨的日子,但与此同时,皇宫里的宫妃皇帝却有着至高无上的享受!灾荒的百姓被饿得吃树叶啃树皮,田地里连野菜都寻不得,而宫里的妃子用上好的燕窝漱口还嫌燕窝煮的不够香浓。 父皇不是个好皇帝,他在位这些年,政绩每况愈下,再这样下去,说不定就要有农民揭竿而起了。 “你会是一个好皇帝的。”陆侬非常相信云执。“没有人比你更好了,皇上只有两个儿子,你不做皇帝,便要让大皇子做,难道你愿意吗?即使你愿意,不在乎这个皇位,可是大皇子当了皇帝,百姓们还有好日子过吗?” 云执沉默不语。大皇兄看似温文尔雅,实则最是心狠手辣,在他眼里,人命不是命,他三岁的时候就知道指着看不顺眼的宫女说杀杀杀,父皇任命他为钦差的时候,更是只视人命如草芥,没有丝毫爱民之心。 父皇是昏厥,大皇兄若是当了皇帝,便是暴君,他们谁都不是明君,不适合掌控这个已经千疮百孔的国家。 “……就算以后我当了皇帝,我也只要你一人。” “拿什么名义呢?”陆侬轻声问。“我不能做你的妻子,也没有办法名正言顺地站在你的身边。执儿,你长大了,就不需要我了。” “所以你才对我越来越冷淡吗?你想拒绝我,让我主动离开你?”云执质问,“侬侬,我只是不说,不是傻子,不要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将我从你身边推开,偶尔有一次抱紧我,接受我,对你来说就那么难吗?你爱我,我知道!” 陆侬眼神惊惶。 “你的眼神根本骗不了人,你每次看到我的时候,比谁都亮。”不顾陆侬浑身僵硬,他捧住陆侬的脸,指腹柔柔的摩挲她的唇瓣和米分颊,“侬侬,我们彼此相爱,难道不应该在一起吗?我想跟你一起看日出,想光明正大的牵你的手,想把这世上一切最好的都给你。所以不要拒绝我,也不要推开我,接受我,拥抱我。” 世界上能有多少相爱的人可以长相厮守? 陆侬凝视了他很久很久,才终于意识到,那个悄悄躲在冷宫因为思念母亲而哭泣的小男孩,已经长成了顶天立地的大男人。 和她印象中的那个人,既一样,也不一样。 她轻轻覆上他的大手,吻了一下他的手心。 这一夜,云执没有离开。 第二天早上,冷宫的床上,两人拥抱亲吻,耳鬓厮磨,如同树与藤,生死交缠,不愿分离。云执低低地说着情话,陆侬静静地听。当他说两人要生生世世的时候,她却笑了:“生生世世太长,我只要一辈子就好。” 她不敢贪心,也没有资格贪心。 “就要生生世世在一起,我敢发誓,我生生世世都会只爱你一个人。”云执吻着她的唇瓣,不想和她有片刻分离。 陆侬闭上了眼睛,嘴角笑容浅淡而幸福。她梦想追求的已经得到了,人啊,就是这样贪心。找不到他的时候,她一心只想找到他,看到他好好的就能满足。现在找到了,她又乞求老天爷让她再多活一阵子,让她再多看看他,能多活一天也好呀。 舍不得呀,真的舍不得。 不想分开,可不可以就不要分开?陆侬反手抱住云执,说:“你该起身了,趁着天色未明,回你的寝殿,收拾一番换个衣服,你不是有事要跟皇帝说么?” “……你怎么知道?”问完这句话,云执嘿嘿一笑。“咱们果然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陆侬笑:“快起吧。” 他走的时候真舍不得她,恨不得把她变小一点装进胸口,这样的话,就算和父皇说话也能摸摸她亲亲她,一秒钟都不想分离。爱情来得太自然,太过水到渠成,甚至来不及拒绝和怀疑。 他坠入爱河,无法自拔。 今年西北一带闹蝗灾,皇帝派了许多钦差大臣过去,最后都是无功而返,云执准备亲自揽下这个活,他在边疆打仗的时候曾经听说过蝗灾,虽然未曾见过,但却得知不少根治的法子,所以想试试。因为蝗灾太盛,不知为何竟引发了瘟疫,两场灾难都是致命的,偏偏聚集在一起,皇帝为此已经愁白了头发,也实在是没办法了。 要是按照大皇子云赞的说法,那就是干脆利落的将病人关在城中焚城!瘟疫的来源一断绝,自然就好了。至于蝗灾……可以慢慢想办法。 要是真的走投无路的话,皇帝绝对会按照云赞的提议做。毕竟死一个城池的百姓,比死更多的百姓来的划算不是么? 可做皇帝怎么能这样罔顾百姓死活?云执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主动请缨要去西北。皇帝素来喜爱这个小儿子,心下不舍,便要拒绝。只是拒绝的话还没出口,大皇子竟也跟了上来,说是愿与二皇子一起做这个钦差,共同商议西北之事。 皇帝这下犯愁了,他可就俩儿子呀,那么危险的地方怎么能让他们过去?要是他们有个什么好歹,他的皇位日后要传给谁? 所以他严词拒绝了,可惜拗不过两名皇子坚持,最后皇帝还是投降了。   第二十三碗汤(四) 虽然皇帝答应了,但却派了好几名太医一起随行,并且叮嘱二人决计不可任性行事,自己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两人嘴巴上都答应了,至于心里怎么想,那谁知道呢? 其实云执想要救人是一部分,想要带陆侬出宫也是个很大的原因。自从他认识陆侬以来,她就一直住在冷宫里。冷宫凄清,没有人伺候也没有人送饭,她永远都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只有在自己去的时候才会多几分人气,而他不想让她再孤单下去了。 所以和大皇子分头出发的云执很欢快地把陆侬偷渡出府,并且让自己的手下还有太医都喊她夫人。虽然大家都很奇怪二皇子是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个夫人,但是主子既然这么吩咐了,自然就有主子的道理,他们只要奉命行事就成了。 陆侬也是头一回被喊夫人呢,她坐在马车里,出来的时候什么也没带,除了那把很漂亮的油纸伞。 云执很喜欢看陆侬撑伞的样子,袅袅娜娜,如烟里雾里,似画中仙。但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觉得离陆侬很遥远,所以他很迷恋与陆侬的肢体接触,可惜陆侬对他限制非常严格,三天才给一次,而且真的就只是一次,平时摸摸抱抱都可以,一旦云执想要提枪上马她就会翻脸,久而久之,虽然有肉吃但只能偶尔吃一吃还都吃得很少的云执每天火气都很旺盛,发泄不了的精力全用在了揍属下上,可怜二皇子的暗卫也好侍卫也好,个个天天鼻青脸肿,分外令人心疼。 一旦到了陆侬面前,云执立刻上演变脸绝技,他可以在前一秒把暗卫揍得满地找牙,下一秒听见陆侬的声音就满脸堆笑的回头对她抛媚眼,然后毛手毛脚吃点小豆腐,看她的喜怒哀乐都觉得很喜欢,爱到了骨子里。 陆侬脾气很好,她时常看不惯云执这种欺负属下的行径,所以只要她知道了,都会帮可怜的侍卫们说两句好话,久而久之在侍卫们心中的地位呈直线上升,一口一个夫人叫的可虔诚恭敬了。 一个下雨天,他们到了临近城镇的落脚点,在客栈休息了会儿吃了晚膳后,云执带陆侬出去走走,两人牵着手,云执打着那把油纸伞,蒙蒙细雨从天上洒落下来,溅湿了云执的袍子,而陆侬的白衫却仍然一尘不染。 灯笼通红,夕阳西沉,整个城镇都散发着古朴而缠绵的味道。在这条街上牵手走的人,既大胆不顾世俗,又相爱有恃无恐。 慢慢地,陆侬把头靠在了云执的肩头,她本就高挑,而云执比她还高,她紧紧地握着他的手,爱意似乎能从她的灵魂里散发出来。 这日子呀,过一天,就少一天。 正在两人情意绵绵的时候,拐了个弯突然看见前头围着一群人,还不时有大笑和尖锐的女子哭泣声传来。云执当机立断停下脚步:“咱们换个方向。” “为什么呀?”陆侬不明白。 “因为这种时候一般我都会被缠上,谁叫你相公我生得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因此这种英雄救美的事情常常在我身上被动发生,你信不信待会儿我只要一走过去,那女子觑了空儿便会朝我身上扑求我救命?然后那群男人会威胁我不要多管闲事甚至还会出言轻薄于你,我大怒之下自然会出手救人,那女子自然便要以身相许了。” 瞧他这流利的语速还有故事情节自然而然的发展,陆侬就不服气了:“我不信,你有证据么?” “这还要证据?侬侬,不如咱们打个赌吧。我要是赢了,你就得答应让为夫这样这样……”他低头在她耳边不要脸地说了某些话。 饶是陆侬一把年纪也听得面红耳赤,轻轻推开他,娇斥:“我可不与你胡闹……” “这怎么能是胡闹呢?”云执振振有词地反驳。“哦,我明白了,侬侬你怕了。” “谁怕了?”自打两人在一起后,陆侬也是有变成小孩子的直线趋势。“赌就赌,若是你赢了,我自然答应你。可若是你输了,就一个月不许碰我,连牵手都不可以!” 这也太狠了……云执眼露谴责,但陆侬坚持地望着他。半晌他叹口气,像是她以前哄自己那样哄她:“好吧好吧都听你的还不行吗?那这个赌咱们就打了?” “打。”陆侬点头。 两人牵手朝那人群走去,男女老少都有,大部分是看热闹的,由于抓人的太过霸道,所以没人敢强行出头,这英雄救美人人都想做,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这实力啊,说不定美人没救着还要被人狠揍一顿,那可就不美了。 一柄油纸伞越走越近,越走越近,说来也奇怪,明明在陆侬看来那女子已经被围的里三层外三层了,然而她还是冲了出来,甚至就那么凑巧地扑倒在云执面前,一抬头就看见了云执,然后无视了陆侬伸手抓住云执的袖子,哭喊乞求:“公子救命!公子救命啊!” 陆侬:“……” 云执对她挑眉,露出一个得意的眼神。陆侬看着就觉得不可思议,她还真没怎么见识过这个,怎么这……这也太离谱了吧,不会是云执故意派人在这里演戏想诓骗她?嗯,按照这个人恶劣的性格,实在是很有可能。 她一扭头去看云执,他就对她咧嘴一笑,瞧那傻样儿……两人从来形影不离,他要是派人做这种事只为了那事,陆侬发誓自己会狠狠鄙视云执一个时辰。 见云执不理会自己,而是皱着眉看向自己的手,女子这才注意到自己的不雅姿势,连忙爬起来跪下:“求公子救救奴家,奴家愿意以身相许!” 陆侬:“……”原来不用英雄救美之后才要以身相许啊?她仔细打量了下面前这女子的姿容,生得的确是不错,有股别样的风情,楚楚可怜,眼睛明明没有泪水,却仍然给人一种柔弱娇软之感。 只可惜,太过刻意,便失了真实,显得过于风尘而无纯情。云执出身皇室,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这女子怕是还入不了他的眼。 果然,云执好奇地问那女子:“你怎么这么有自信?” “啊?”女子一愣,因为对方完全不按常理无逻辑的话。 “你现在满身是泥脏的令我不敢直视,你的手还弄脏了我的袍子,我就想问问你,是谁给你这么大的勇气,让你以为自己很美丽可以勾引我?”云执轻轻一甩,女子的手边离了他的袍子下摆,他颇为嫌弃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有点忧伤,这可是侬侬亲手给他做的呢,早知道就不急于跟侬侬斗嘴一时太过投入导致袍子被玷污……啊,现在云执的心情就像是家里种了很久的水灵灵的小嫩白菜突然被猪拱了……很忧伤很无助,同时还有点小阴暗,很想把这个弄脏他衣服的女人一脚踢开。 女子可能没料到长得这么俊秀的公子一开口这么不客气,她长得这么漂亮……这时她才有闲工夫打量陆侬,对方的绝世姿容令她无地自容,这世上美人无数,但真正一等一的大美人,只消站在那里便能让你自惭形秽。 “好啦。”陆侬轻轻戳戳云执的腰,“咱们走吧。” 可惜他们想走,女子却不让,非要求着云执搭救。云执原本不想理会她,可她却苦苦纠缠,他笑着反问:“你当真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本言笑晏晏俊采风流,此刻笑容隐没眼眸冰冷,叫那女子莫名地浑身颤抖起来。 云执微微弯腰,凑近她耳边:“回去告诉云赞,别使这么不入流的招数,你的袖箭还有你指甲缝里的毒,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他牵着陆侬走了会儿,她才问:“你刚才跟她说什么了?” “你吃醋啦?” “没有。” “嘻嘻……”云执贱笑,突然闪电般在她小嘴儿上亲了一下。“我跟她说呀,我有如花美眷在旁,瞧不上小鱼小虾。”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话说回来,侬侬,你还记得咱们先前打的赌吗?”一想到今晚可以放开肚皮随便吃,云执顿时一阵狼血沸腾,双眼放光的盯着陆侬,好像现在就不想逛了,而是想要直接回客栈把她这样这样再那样那样。 陆侬是真的觉得自己被骗了。 好在云执猛然觉醒发现自己太过得意忘形容易现原形,于是轻咳一声道:“这样吧,咱们吃点东西再回去?” 陆侬点头:“好啊。” 在一家很干净的小铺子面前停了下来,点了两碗阳春面,云执是真的有点饿了,陆侬胃口小,只是夹了面条小口小口吸着,然后笑着凝视云执。在他吃的差不多的时候把自己那碗推过去:“这个也给你。” “你吃的太少了。”说起来云执都没怎么见过陆侬吃饭,她总是吃一点就饱了,偶尔在他的威逼利诱下才会多吃点,但一多吃她的身子受不住,反而更加难受。   第二十三碗汤(五) 第二十三碗汤(五) 这些年来,陆侬教了云执很多东西。教他弹琴下棋,读书练武,但是有一样她教不了,那就是如何做一个好皇帝。这是她没有过的经验,历史上皇帝无数而明君寥寥,她也不知道云执能做到哪一步。 但是她想,这片江山成为了云执的责任,他就一定会尽他最大的可能守护好。 陆侬觉得自己挺自私的,真的。她本不应该跟云执在一起,因为她肯定不能陪他一直走到最后,她也没办法做一个母仪天下的皇后,她的心那么小,小到只装了一个云执就已经塞的满满的了,别的事情,她没有任何精力和时间。 日子过一天少一天,性命活一日短一日,她只恨不得把有限的时间无限的用在云执身上,最好永远都不和他分开才好。 但云执想做的事情陆侬永远不会阻拦,他想要怎样就可以怎样,这是陆侬唯一的心愿,她活到现在,只是想让云执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至于这其中他是不是还是那么的无赖……咳咳,其实是可以稍微通融通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云执却很想流泪,因为自打昨天晚上因为那打斜里杀出的女子赢了赌注之后,昨儿夜里他是尽兴啦,把可爱的侬侬翻来覆去的两面煎一直到天亮,可算是自打两人在一起后彻底吃饱了一回。 但是!但是从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开始,侬侬就开始给他煮补品!而且一日三餐都得喝,喝的他浑身热乎乎暖洋洋的,分分钟要流鼻血,恨不得把再一把拽住她大战三百回合。 然而侬侬不给碰了,仍然是三天一次,多了没有。为此云执曾经恶狠狠地抗议过,最后被陆侬残酷的无条件镇压了。她的杀手锏很简单,就是问他:是想要三天一次呢,还是想要从今天起一次都没有? 云执默默地哭了。 他还能怎样,都听她的呗,这导致了云执在办案上大展神威,一切欲求不满的精力都发挥在了出来,分分钟抓住n个贪官污吏,开仓放粮。再加上陆侬的刻意引导与散布,二皇子的仁义之名无人不知。 皇帝喜欢什么呢?他年轻的时候自己逞凶斗狠,兄弟不知杀了多少个,从来没心软过,认为为了这个位子没有什么不能做的。可到了他自己的儿子这儿,他却希望两个孩子能够相亲相爱兄友弟恭……想想也是不可能的好么,但大皇子和云执都有志一同的在皇帝面前表现的十分和谐融洽,哪怕是背地里两人互掐的要死要活,在皇帝面前也仍然是十分友好的。有的时候还握握手,互相夸赞一下对方,但皇帝一看不见,就会赠送对方一个大大的白眼。 云赞性格冷淡,他骨子里的暴躁都隐藏在这温文尔雅的面具之下,云执就干脆利落多了,他看不顺眼对方就直接下手,能设陷阱就用陷阱,能动手揍就动手揍,从来没有二话。云赞爱面子,在这一点上就难免要输给云执,其实他也不想这样,奈何君子难为,伪君子更难为。 时间一长两人都知道对方是个什么德行,这一次共同做了这么个钦差,一路上都卯足了劲儿要好好表现呢,谁不想要那个位子,既然想要,就要拿出点本事来,总不能两手空空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其实不过是个跳梁小丑——这是两人在心里对对方的看法。 掐了这么多年了,好像天生就不对盘。云执这人性格其实挺好,对谁都笑,也没心没肺,容易交朋友。小的时候还会被人欺负,稍微大了点聪明了就开始有很多鬼点子,谁没被他整过?但被整的最厉害的最后成了朋友的也比比皆是。 惟独大皇子云赞。 两人好像天生就合不来,有种水火不容的趋势,也不知是为了皇位,还是因为天然磁场不合。云执很少讨厌什么人,但他对这位表现的一级棒的大皇兄真真是厌恶到了骨子里,他幼时还不知道对方是谁的时候,看到云赞的第一眼就非常讨厌,恨不得扑上去把他的脸给挠花。 现在长大了,就更不喜欢了。 大概有些人生来就是要做死对头的。这场皇位之争近在眼前,皇帝身子骨越发不好了,谁知道还能撑多久,年轻时候马背上打江山,老了之后便特容易生病。大皇子出身显赫,二皇子却政绩卓然,两名皇子在朝中都有各自的拥护者,也不知道皇帝现在是怎么想的。 但陆侬大概能料到一点。皇帝年纪大了,他不会想看到唯二的两个皇子为了这个龙椅争得你死我活,所以怕是临到皇帝驾崩前,云执都得跟那个讨厌鬼保持表面上的友好关系。 虽然支持大皇子的比较多,虽然大皇子记在皇后名下,虽然皇后娘家屹立不倒——但越是这样,大皇子当皇帝的可能性就越小。大皇位若是登基为帝,那么为了在朝中站稳脚跟,就必须得到高门支持,还有谁比皇后的娘家更强大更靠谱的呢? 当今皇帝曾备受外戚专权之苦,所以他绝不会给外戚这个机会、皇后的娘家又没犯什么过错,更别提家族更是出了几位治国的栋梁之才,所以皇帝不能动他们。 那么这个时候,母妃已逝,外家又只是书香世家的二皇子就很吃香了。更别提二皇子的母妃还是皇帝心中的白月光。据说那位妃子死的时候才只有十七岁,那会儿二皇子刚刚过了周岁不久。妃子临终前仍然是天姿国色,病态美的惊人,她抓着皇帝的手请求他好好照顾他们的儿子,这样的话她走了以后也不会担心。 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死去,注定要成为皇帝心中最无法替代的那一个。其他人再好,也永远比不上她,一个死人,你怎么争?就算争,你又能争得过吗?谁不知道曾经备受宠爱的怜嫔,因为随口编排了一句二皇子母妃的坏话,传到了皇帝耳朵里,他竟不顾流言,将她从嫔贬到了采女! 这是何等的羞辱!从那以后,皇帝就像是遗忘掉了她这个人,再也没踏过她殿中一步。 二皇子的母妃对皇帝而言有着不同的意义,没有人能够替代。再加上她也已经去世了,所以皇帝完全不必担心日后皇权分散。目前他最担心的是,如果得知他的意思想把皇位传给二皇子,那么得知这个消息的大皇子或是皇后及其外家,会不会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诞生? 一旦如此,那便是诛九族之罪,想来他们应该也不会如此糊涂。 皇帝的想法被陆侬摸了个准头,基本上只要云执不办蠢事,不出事,那么这个皇位就是十拿九稳的了。若是在这次当钦差期间能弄出什么好的功劳来,皇帝心底云执的分量就会越来越重。 赶路的时候他们错过了宿头,最后只好寻了个空地扎营,好在有马车,而且马车很大很舒服,虽然从外观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的引人注目,但是引人注目有什么好的呢?还不如老老实实安安静静的。 能平安到达西北才是最重要的,就这几天,陆侬已经说不清是有多少波杀手想要至他们于死地了。这些人毫无疑问都是云赞派来的,看来他是真的很讨厌云执这个弟弟,恨不得立刻让他狗带。 云执在一颗大树下烤野兔,还刷了一层蜂蜜,肉色逐渐变得金黄微焦,趁着刚烤好,云执在上面洒了一层辣椒米分,然后递给正坐在树上的陆侬。 陆侬其实并不怎么想吃,虽然看起来色香味俱全,但由于是云执递过来的,就是不想吃,她也很给面子的咬了一口,然后对着云执笑笑,夸了他一句:“手艺很好。” 奈何有些人不能夸的,一跨尾巴就翘上了天,比如云执。他也点点头,一点不害臊:“嗯,我也这么觉得,的确是很好啊,以后跟了我,当我媳妇,就是没银子买好吃的,我也能打野味给你烤着吃。” 陆侬笑着又咬了一口,抬头看天上挂着大月亮,亮晶晶的,很漂亮,雪雪白圆嘟嘟,十五的月亮十六圆,真好啊,万家灯火时,家家户户都团圆。 看着别人幸福美满,好像自己心里也感到快乐。陆侬轻轻晃着小脚,透过斑驳的树叶望向天空,今天晚上月亮可真美,星星也很多,也许她可以不睡在马车里,改睡在外面地上或是树上。 她曾经一个人度过很多个这样的夜晚,但那个时候她只觉得这么圆的月亮是个讽刺,为什么别人都那样幸福快乐,而她却孤单寂寞,拼命的找一个人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 但现在,因为有了云执在身边,陆侬的想法就完全变了。她自己快乐了,也希望别人都快乐。 她还悄悄地对着月亮许愿,要是可以的话呀,请你再多给我一点时间,让我留在他身旁。   第二十三碗汤(六) 出乎意料的,直到云执他们到了西北,也还没有云赞的踪迹。陆侬正觉得奇怪的时候,云执对她嘿嘿一笑:“难道就只有他会找我的事儿,我就要老老实实被他欺负么?” 陆侬无奈摇头,云执真是一点都没变。 到了西北后云执就忙起来了,没有那么多功夫陪着她,陆侬也不喜欢出门,只有在她喜欢的雨天,她才会撑着油纸伞走在青石板的小路上,把这古朴而悠远的城池走了一遭又一遭。 几千年前,西北这城是一个朝代的京都,那时候这里还不像现在这样荒凉,后来敌国来犯,皇朝崩塌,京都也因此迁往南方,两个国家合并为了一个。从此之后,那个朝代便在历史的洪荒中烟消云散了。 陆侬还是会怀念。她慢慢地走着,宫殿桃树已经不再,只剩下断垣残壁,还诉说着千年前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战。 她沿着街道一步一步地走着,看着街上的小贩因为突然下雨而着急忙慌的收拾摊子,看到行人们一路狂奔,回家的回家,避雨的避雨,而她一袭白衣穿梭在迅速的人群中,仍旧一尘不染,干净如初。甚至连绣花鞋底都没有沾上一丝泥土,干净的仿佛不生在这个世间。 她不知道哪里是哪里,但依稀还记得曾经的风景。这里本来有一片桃花林,她曾经在这里为了一个男子翩翩起舞,将自己毕生所学的媚术用在他身上。 他真的爱上了她,甚至为她而疯狂,为她去摘天上的星星,为她付出一切。可如今陆侬回想起来却并没有感到得意,她还是会为那段相爱的时光而快乐,但更多的却是心酸与遗憾。 他们在一起只有五年,但就是这五年,让她付出了三千年的代价。 陆侬弯腰轻轻摸着一截树根,桃林已经不见了,树根上的年轮经历千年却仍然没有消失,她纤细如葱的手指柔柔抚过,嘴角一抹笑容如梦似幻。 正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咳嗽。陆侬站起看过去,云赞身着紫袍垂手立在不远处,从绣金暗纹的云靴一路往上,映入陆侬眼帘的是一张俊美的面容。 云赞也不知自己为何会走到这儿,难道入城来的第一件事不是先去府衙吗?但他完全不受控制,只想出来走一走,竟然连柄伞都没拿,就鬼使神差的到了这里。隔得远远的只瞧见一抹撑着油纸伞的白色身影,不知为何,他只觉心头一痛,竟不由自主地上前,想要看一看那女子的容颜。 伞遮住了她的脸,过了会儿,她才慢慢将伞举高了些看过来。那张秀美绝艳的容貌让云赞的心如同遭到雷击,竟是她! 是他屡次在梦中见到的女子!那个自刎死在他怀中,临死前还求他将她和另外一个男子合葬的女子! 也许云执不知道自己为何厌恶云赞,但云赞却明白自己为何厌恶云执。因为从他十七岁起,便总是会来来回回做两个梦。一个是绝色女子站在自己面前承认说:我爱上他了。另一个便是女子自刎在他怀中,死也不愿留在他身边。 每次出现在那女子口中的名字都是同一个:云执。 云赞不知道自己梦到的都是些什么奇怪的东西,他不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也不信自己会为一个梦中的女子动心。所以他没有拒绝父皇给的妻妾,甚至每每身体因为梦中女子热起来的时候,他都会在侍妾身上发泄掉。 他现在儿女双全,娇妻美妾无数,怎么可能还会在乎一个梦里的女人? 云赞不是没怀疑过云执也会做这样的梦,他曾经旁敲侧击过,但云执说话滴水不漏,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原来云执根本不用做梦,因为梦中仙已经出现了! “……你是谁?你别怕,我不是坏人。”云赞心情激动,忍不住往前走了两步,近看下那美丽的五官更是精致,让他的心怦怦直跳。“你、你叫什么名字?” 陆侬淡淡地望着云赞,她当然知道他是谁,这恐怕也是天意,他们三人还要如此纠缠。只是这一次,陆侬不会再成为云赞的帮凶。 欠云赞的恩情和性命,她都已经还了,她早不欠他什么了。 所以她没有理会云赞,转身便要走,云赞却不肯让她离去,却又不知道要如何才能留下她,只能默默地跟在身后,竟是意识都不受自己控制了。 直到他看见陆侬遇见了前来接找她的云执,两人携手而笑,云执甚至低头亲吻了她花瓣般的红唇,云赞猛地攥紧了拳头,云执他竟然敢! 梦里她爱的就是云执,梦外云执竟然还要跟他抢?!云赞怒火中烧,竟有些无法控制,若非身后的暗卫及时拦住,他怕是要冲上去狠狠地揍云执一顿了。从小保持的儒雅形象,就因为一个陆侬,竟险些破功! 云赞在纠结什么云执完全不知道。他带着下属去查看受灾情况,结果一回来就听说陆侬不在府里而是出门去了,把他给吓的!虽然知道她有自保能力,但他还是不能放心,没有自己在身边,陆侬哪里都不许去! 从七岁那年开始,云执对陆侬就有无法克制的独占欲,他不喜欢陆侬的注意力放到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地方,更不喜欢陆侬为了别的什么忽略了自己。他甚至害怕让别人知道陆侬的存在,她这么好,万一所有人都来跟自己抢怎么办?! 陆侬也没想到云执的占有欲会这么强,平时他总是喜欢带她到处玩,她还以为他是支持她多多出门走走的呢,既然他不乐意,那她不出去了就是。 云执要的也不是这样,在他看来,陆侬都被关在冷宫里那么多年了,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自己却要限制她,未免太不是东西了!所以赶紧补救:“不是不让你出去,是不让你在没有我的情况下出去,外面很多坏人的,万一你被欺负了我都不知道。”说着还使劲儿蹭蹭温软的酥胸,顺便吃点嫩豆腐。 “坏人?还有人比你更坏?”陆侬面不改色地抓出云执伸进自己肚兜里的大手,睨了他一眼。奈何在云执看来,她再愤怒也都是媚眼如丝,只会让他更想把她给这样这样那样那样,根本不怕的好吗。 “我当然坏了,不坏,怎么能让你怀上爷的种呢?”云执坏笑,反正房里也没别人,想怎么上下其手就怎么来呗,这是他的女人,还能有人比他碰她更名正言顺? 可惜他再如何挑逗做前戏都没用,陆侬是个原则性很强的女人,说好了三天一次,不到三天绝对不行。一把抓住某人不安分的想解开她肚兜带子的手,陆侬淡定道:“老实点儿。” 吃口肉怎么就那么难……云执简直想要迎风流泪了,为何他家侬侬总是把他当采花大盗死守严防?正自怨自艾呢,下人把熬好的补品端了进来,在陆侬的目光中,云执不得不捏起鼻子仰起头一饮而尽。 好、好难喝……他不喜欢任何补品!于是用大狗的眼神可怜巴巴地望着陆侬:“侬侬,以后不喝了好不好?这玩意儿一点都不好喝。” “不喝的话,就只能十日一次了。” “……喝。”云执也是毫无节操,喝就喝呗,还能喝死怎么着。但是他又开始提条件。“要是我喝双倍的话,是不是能一天半一次?” 闻言,陆侬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那不如你一日喝三次,这样一天就能三次了。” 云执顿时大喜过望:“好啊——哎哟!”脑袋被人恨敲一下,他一脸怨念,“我愿意的。” “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陆侬捏捏他耳朵。“对了,你猜我今天出去看见谁了?” “谁呀?”不能做羞羞的事情,云执表示任何事爷都不想听。 “大皇子。” “什么?!”云执吓了一跳。“他没对你怎么样吧?他伤害你没有?!”急的把陆侬抱到怀里掀开衣服就要查看。 陆侬臊红了脸蛋,赶紧抓住他不知是吃豆腐还是检查的一双大手,“没有,他只跟我说了几句话而已,什么都没做,你、你别这样……啊……”后头一声娇呼甜腻动人。 云执坏心眼得很,陆侬瞪了他好几遍他都不痛不痒,她只好软着声音去哄他:“真的,我没骗你,他就是问了我叫什么名字,让我别怕他。” 云执一听就知道云赞肚子里打什么鬼主意,遂冷笑不已。“那孙子是看上你了。” 陆侬拍拍他的肩:“别多想。” “他最喜欢抢我的东西,我喜欢的,我独有的……他都想要。”而侬侬是他的珍宝,云执会放过她?想都别想,根本没这可能。   第二十三碗汤(七) 陆侬笑了:“我他可抢不走。” “嗯,你是我的。”谁敢跟他抢,他就跟谁拼命。 虽然这样想,但第二天,看到同样住进驿馆的大皇子云赞后,云执的脸又黑了,他用看不要脸的淫贼一样的目光瞪着云赞,云赞也充满敌意地看着他,两个人四道视线在空中交汇,电光火石间噼里啪啦一阵闪,都恨不得让对方立刻狗带。 “好久不见啊大皇兄,大皇兄来的这么晚,路上莫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不成?”云执假惺惺的问,笑里藏刀。 云赞也跟着露出虚伪的笑容:“只是有些小事耽搁了而已,倒是二弟你,前来赈灾身边还带着如花美眷,这事儿你家里人知道么?” …… 又是一阵互瞪,恨不得把对方身上瞪出个窟窿来,眼看就要打起来,陆侬轻柔的声音戳破了这僵局:“云执,我们该出发了。”今天云执要带她一起出去视察灾民情况——其实是他不放心她一个人在驿馆然后又偷偷跑出去,要是再被云赞那个衣冠禽兽遇见该怎么办?所以啊,价值连城的珍宝还是要贴身放在心口才是最好的。 陆侬一出现,云赞仇视的目光就立马变成了痴汉,他双眼简直在冒红心,盯着陆侬可劲儿的看,直到云执挡住了他的视线还死命瞪他才回过神。 但云赞也不是吃干饭的,难道就云执长了眼?他也不甘示弱的瞪回去,美人面前男人都不愿意失去风度,但背地里勾心斗角也是一样不能少。谁说男人不幼稚不小心眼儿? “刚到西北,还不清楚这里是什么情况。二弟介意与我同行么?”云赞问。 云执僵硬一下,回道:“……介意啊。” 云赞又开始瞪他。 陆侬觉得这两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真以为他们在做的小动作她没感觉到吗?不过是懒得理他们而已,这俩还喘起来了!干脆拉了拉云执的手,催促道:“快些吧,马车都在驿馆门口等着了,我们赶紧上路。” 云执又给了云赞一个白眼,这才牵着陆侬的手离开。他们走后没多久,云赞也跟了上去。 然后这一天他们都在偶遇中读过,当然,这不是单纯的“偶遇”,云执快要被气疯了,他从来不知道云赞也是这么不要脸的人! 咦,他为什么要用“也”?算了,这个问题不想了,当务之急是怎么样才能将这个不请自来的人从他们的饭桌上赶走?!这是侬侬为他做的晚膳,凭什么要分云赞一杯羹? 正在云执要下逐客令的时候,陆侬开口道:“天色也不早了,大皇子还不回去歇息吗?” 云赞对她微微一笑,可能以为她跟云执是途中认识的,所以一直都没有跟云执撕破脸,两人难得有默契的在陆侬面前保持兄友弟恭的假象。“无妨,我与二弟数日未见,心中颇为想念,今晚便一起用膳,也叙叙旧。” 啊啦个呸的!谁跟你许久未尽?谁要跟你叙叙旧?要点脸!云执在心中狂骂云赞,速度达到一分钟一万五千字不重样,把云赞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过了,完全忘了对方的祖宗十八代也是自己的祖宗十八代。 “我一个小女子在这里实在是不方便,不如大皇子先回房去用晚膳,待到晚膳后再与二皇子一同讨论叙旧?” 不知道是不是云赞的错觉,他总是觉得陆侬在看自己的时候眼中好像有着嘲讽……怎么会?他们这才是第二次见面,他一直尽量都想要跟她一个好印象,为何她却总是对自己冷若冰霜,要拒人于千里之外? 不是云赞自恋,实在是爱慕他的女子如过江之鲫,而他却从未对某个女子动过心。陆侬真是他喜欢的,就是不知为何,自己释放出去的善意从来没有得到回报,甚至陆侬还总是无视他。 就说今天这去视察民情吧,一路上两人根本就是零交流。当然,其中云执的阻挠占了九成,但剩下一成就是陆侬对云赞始终冷淡疏离的不像话,云赞左右反思了一下自己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所以很想问一下。 他自认为没有哪里比不上云执,甚至某些方面比云执更加优秀出色,那为什么陆侬对云执就另眼相看,到了自己这里就冷淡的没了感情? 怎么能这样呢?不应该是这样的!陆侬不该这么看着他!她应该是……应该是……那双眼睛里不应该只有冷淡陌生,而是充满爱慕与柔情。她的温柔关心都应该是属于他的,怎么能给另外一个男人呢?! 不知为何,云赞就是觉得陆侬在自己面前不应该这样。即使陆侬表现的好像除了云执好像谁都不行的样子,但他仍然认为那个人应该是自己。 会不会……是陆侬认错了人?梦里她说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那么这一世难道不应该跟他在一起,属于他了吗?怎么还会跟云执在一起呢? 云赞感到不公平,他很希望能够有个机会跟陆侬单独谈谈。可云执看得死紧,陆侬又总是避着他,一时半会也不好问清楚。 最后在云执陆侬的双重嫌弃下,云赞还是默默地起身走了,到底也没能尝尝陆侬的手艺。他的心底又酸又涩,这样的陆侬难道不应该是自己的吗?她应该只为自己做饭才是呀! 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转念一想,不过是个女人而已,他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一个陆侬,还是个对他不假辞色视而不见的陆侬,身上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地方值得他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执着想要接近? 云赞觉得自己是魔障了。因为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他对陆侬的幻想与渴望与日俱增。越是强迫自己不要想她不要想她,大脑和心脏就越不受自己控制。很多时候他在夜里醒来,发现亵裤湿了,才明白,就算能够短暂的屏蔽大脑,身体也会给予最诚实的反应。 他有时候会看到陆侬身上的吻痕。肯定是云执故意留下示威的,那一刻云赞感到无比心痛,好像是自己的女人被别人碰了一样,但事实上陆侬是云执的女人,而自己不过是个觊觎她的爱慕者。 他的正妃侧妃还有一众侍妾,个个都想着得到他的心,但云赞把自己的心守得很紧,就算双手奉上,那些女人也没有本事来拿。可现在他把自己的心送给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却不屑一顾。 是的,不屑一顾。云赞不知道陆侬对自己的无视和冷淡从何而来,最后他只好把一切都归咎于云执,怪到云执头上。肯定是云执对陆侬说了自己一些坏话,否则她绝对不会对自己态度那么差! 云执自小就狡诈阴险,长大了也仍然是这性子,云赞很好奇陆侬到底知不知道?那个每天跟她插科打诨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男人,实际上难以捉摸城府深沉!她喜欢的是真正的云执,还是云执所表现出来的假象? 如果是后者的话…… 人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很多时候他们明明知道某件事情没有希望,也不肯就这么轻易放弃,想方设法的要找到支持自己的理由,给自己以勇气,好像这样就能得偿所愿。 云赞是个沉稳的人,他从来不做对自己没有帮助的事。可在陆侬身上他屡屡踢到铁板,以前陆侬没有出现,他还能做梦以解相思之苦,现在捡到了真人,那梦就再也没做过了。 他想看见那个有血有肉跟自己说话的女人,而不是现在这个永远冷若冰霜的! 云赞就这样着了魔,甚至主动找到云执和他交涉,想要把陆侬从他手中要过来。 云执本来准备好破口大骂的台词一句也没用上,他还以为云赞是要跟他摊牌或是打架,哪里想到这厮竟然是异想天开的要他把陆侬“让”给他? 开什么玩笑,他是什么东西,也配得上陆侬?!他把陆侬当成了什么,还可以“让”?云执没忍住一拳挥了过去,骂了一句神经病。 云赞却很执着,他想自己得到了陆侬的话应该就不会这么难过了,得到她,他就能恢复正常了吧?所以他很坚持:“如果你不肯把她给我,让我抱她一夜也可以。” 云执给气乐了:“你是谁啊?咱俩什么关系啊,连女人都能分享?”一巴掌打死你! 云赞摇头:“得不到她,我永远不会满足。” “关我屁事。”云执粗鲁地说。“你说你喜欢她,那皇位跟她哪个重要,你说说?” 云赞一下就愣了,当然是皇位重要。 他这表情不用说话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云执面露嘲讽:“你把皇位看得比她重要,身边又有无数美人相伴,却还来跟我抢人,云赞,你今天早上吃的是屎吗?你的脑花是不是在发苦?”   第二十三碗汤(八) 知道跟云执讲不通,云赞也没有继续废话,而是转身走了。 云执盯着云赞的背影沉思,为什么云赞给他一种早就认识侬侬的感觉?怎么可能,云执记得清清楚楚,陆侬在冷宫里住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任何人进去过,云赞更不可能跟她认识。 那么云赞方才那些表情是怎么回事?这人从来最擅长伪装自己,绝不会情绪外露的这么厉害,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让云赞连掩饰情绪都做不到? 他怎么也想不通,回到房间就跟陆侬说了,想让陆侬帮着参谋参谋。 别人不知道,陆侬难道也不知道么,她心知肚明云赞是怎么回事,只是她没想过,云赞竟然还会梦到前世发生的事,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她跟云赞,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相识。她欠他的全还了,现在的她只为云执存在。 云执也就是随口一说,纯粹是当八卦跟陆侬分享的,压根儿就没把云赞的话放在心上,当然也不可能去怀疑陆侬。他就是不信自己也不会不信陆侬,这么多年来陆侬对他怎么样他是清楚的,要说陆侬对他没有情意或是跟云赞暗中勾结,还不如让云执相信云赞暗恋的其实是他,之所以开口要陆侬只是嫉妒陆侬能得到自己的宠爱。 哦……这么一想有点恶心。云执露出作呕的搞怪表情,成功让陆侬笑出声来。 晚上云执磨着陆侬想约她明天早上爬山看日出,陆侬对此表示严词拒绝。首先,她想多睡一会儿,其次,太阳一大会把她晒伤,而且她并不想去看日出,至少目前不想。云执被残忍拒绝后,一开始还泪眼汪汪,后来也就死心了。 虽然还是有点小遗憾,听说西北山上的日出很漂亮啊,坐在山顶的话简直像是能捕捉到太阳的光辉,他是真的很想去看看。但这世间美景无数,如果不能跟侬侬分享的话,他一个人又有什么意义。 于是第二天早上,望着抱着被子睡得安静乖巧的陆侬,云执很想把她吵醒直接带到山顶再说,可是转念一想又算了,还是舍不得。她也就这么一个小爱好,既然爱睡就让她睡吧,从认识到现在也十几年了,云执还从没见过陆侬在午膳之前起床呢,只要给她机会,她一定睡到太阳落山再起来。 亲了亲陆侬的额头又悄悄吃了点嫩豆腐,云执果断起身走人,继续视察灾情,这蝗灾瘟疫时间拖的越长损失就越大,趁着侬侬睡觉,等她醒过来的时候赶回来一起吃晚膳顺便带她出去逛逛。听说今晚是花灯节,虽然灾情严重,但节日还是要过的。 他走之后,陆侬睁开了眼睛。但她没有起床,而是继续躺着,直到午膳后下人禀报说大皇子来了。 云赞当然不是来见云执的,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确定云执不在才来,这样的话没人能拦得住他。但让他出乎意料的是陆侬竟然答应见他。 云赞突然有点紧张,这种紧张是面对喜欢的女子时才有的,他也只有在告别处男之身的夜里才这么紧张过。 当他再一次看清楚陆侬的脸时,整个人都遭到了剧烈的撞击!就是这张脸!午夜梦回让他永远忘怀不掉的面孔!在他怀里诉说着对另外一个男人的爱,最后自刎的女人!是她! 陆侬平静地看着云赞,他对自己的执着是陆侬从来都没有想过的。活着的时候,云赞将她利用了个彻底,榨干了她身上最后一点价值,最后却又贪心的想要她的爱。他坐拥天下美人无数,却唯独对自己如此坚持,是因为她曾经倾心于他,最后却又爱上了别人,让他得不到吗? 是啊,得不到的总是好的,轻易到手的就不容易被珍惜,这个道理陆侬明白。 所以此刻云赞在她面前的不安慌张,对陆侬来说都十分讽刺。她问:“你要见我?” “不错。” “见我做什么?” 云赞也不知该说什么,告诉对方说你总是在我梦中出现?因为那些光怪陆离又荒诞的梦,所以我喜欢上了你,想要得到你?然而千言万语到最后都化作了一句话。“我要你。” 还是一如既往的霸道,正如前世。可是这一次没有恩情也没有男女之爱,他能用什么来要求她,束缚她?陆侬移开了视线,不再看云赞,淡漠地好像他就是一个陌生人。云赞就是不能容忍这种眼神,他坚定地认为陆侬不该这么看自己,她对自己的感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可他再怎么否认和不肯相信,陆侬都无比冷淡:“你做的只是梦,并不是真的。” “你知道我做了什么梦?”云赞大惊! “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陆侬眼神冷漠,似乎对他没有丝毫情意。比起在梦中都为她的离开感到伤心欲绝的自己,云赞心中十分难过。他甚至想要抓过陆侬的肩膀质问她:为什么对我如此冷淡?为什么要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为什么?“你我无缘。” “你空口一句无缘,便要我放弃?我梦中会见到你,难道还不能证明你我之间的缘分大过你与云执的吗?”云赞不肯放弃,他一定要得到陆侬,否则他的梦永远都不会有尽头。 陆侬说:“我言尽于此,你走吧。” 她的态度真是冷淡的令人无法置信,云赞在哪里不是众人追捧群星捧月,像这样的对待还是生平头一遭,当下也恼了,竟想要动粗:“跟我走!” 可是一出手并没能抓住陆侬,她的眼里多了一抹厌恶,虽然一闪即逝,但仍然被云赞捕捉到了。他原以为是陆侬性格冷淡,也可能是陆侬与他不熟所以不信他,可是现在来看,分明是她心中对他早有成见!当下冲动开口:“是不是云执在你面前说了我的坏话?” 陆侬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几秒后道:“他不是你。” 简简单单四个字,就将云执和云赞的人品分了个高低。云赞心想自己可真是犯贱,被人如此轻视嫌弃,自己竟也还能继续纠缠,他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人了? 觉得被伤到了自尊心的云赞待不下去了,深深地望了陆侬一眼后,说了句我不会善罢甘休,离开。 陆侬望着他的背影,高深莫测,不知在想些什么。只觉得人生有时候真的很可笑,相爱的人寻找千年无果,前世的仇人今生却还要苦苦纠缠,到底是造化弄人,命运无法抗拒,只能接受。 而她的命运又会是什么呢?陆侬吸了口气,一个人的时候她总是会变得孤独而落寞。云执要做一个好皇帝,就注定不可能有太多时间陪伴她。 晚上云执回来,二话没说就要带陆侬出去看花灯,陆侬笑着答应了,于是两人什么人都没带就出了驿馆。虽然城外还在闹蝗灾,城里也出了几场瘟疫,但人只要活着,就永远都是向前看的。失去家人也好,爱人也好,最初的悲伤过去后,无论是谁都选择了坚强的继续活下去。 活着好啊,怎么活,都比死了好。 陆侬也这么觉得,她感受着云执强劲有力的心跳,感受着他大手握着自己的温度,还有他的呼吸与笑容,觉得怎么也看不够,要是能看上个一辈子就好了。 要是有朝一日她必须和他分开……陆侬简直不敢想象那个场面,也不知道那时候自己得有多么伤心。 云执买了一盏花灯,还跟卖花灯的老伯借了支毛笔,蘸了墨水递给陆侬,让她写上自己的心愿,然后学着其他年轻女子的样子放灯。 陆侬想了想,在花灯上写了几个小字,期间云执鬼头鬼脑地抻着脖子想来偷看,都被她敏锐的发现然后鄙视了一番。 等到花灯放完,他们牵手离去,然而很快就有黑衣人飞身将那盏花灯拾了起来,交给站在岸边阴影里的紫袍男人。 云赞将花灯展开,取出里头纸条,上面的小字娟秀而工整:岁岁有今日,年年有今朝。 看起来,她很喜欢云执,他们两人在一起很开心。她甚至想要每年都跟他在一起,写上这么一句小诗,然后牵着手游湖。即使是在这样险峻的环境里,他们也仍然能够如此快乐。 为什么?蝗灾没有解决,瘟疫还在蔓延,为什么他们还能这么快乐,一点也不担心不忧愁?云赞不能理解,他只是握紧了手心的小纸条,然后撕了个米分碎。 他过得不好,谁都别想好。云执想跟他抢人,也得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想到这里,云赞露出阴冷的笑容,树荫下他的笑只有贴身的侍卫看见了,轻轻一抖,不敢多言,跪下等待指令。 心中却为那被大皇子盯上的人点了一排蜡。   第二十三碗汤(九) 浪漫的时间是很短暂的,云执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百姓们生活在水深火热里,他迫切地需要一个方法来拯救受苦的人们。好在他的努力得到了回报,蝗灾治理初见端倪,至于瘟疫,他命人烧毁了病人所用过的一切东西,然后控制水源保持干净,并发放药物作为预防,总算是把病情控制了起来。 当初让太医们跟着还是有用处的,也许父皇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让这些太医跟过来,不止能照顾到他跟云赞,同时也能保证病情的掌控与治疗。 这两件大事终于到了一个阶段,云执也就有时间跟陆侬继续耳鬓厮磨了。很多时候他都不想离开她,更别提是看不着她了,此刻云执无比期盼能够赶紧解决西北这边的烂摊子,等到回了宫,就跟父皇请求将陆侬娶为正妃,到时候他会给她找一个新的身份,绝对不会有人看出来。 一想到自己的未来都有陆侬的参与,云执就觉得很幸福呢! 但陆侬这几日却感觉到了不好。她早知自己活不了多久,但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原以为至少还能陪云执十年的,可是现在……她望着自己时而透明的手,十分惊慌,忙用袖子将手腕遮住,不敢再露出来。 不能被人发现,到时候被当成怪物还好说,主要是陆侬怕云执害怕,她想方设法瞒了他这么多年,如果有朝一日被他知晓自己是个早就死去的人……只是一抹孤魂,陆侬不知道自己该作何解释。 说我在人间找了你三千年,不肯投胎不肯离去,死后就徘徊在世间?还是跟他解释前世我并没有负你? 她想跟他说的只有一句话,我是爱你的。 她死后就在人间飘荡,那时候他已经死了很久了,她想,反正去投胎也找不着他了,万一下辈子他们遇不到呢?万一到时候自己忘了呢? 她不能。 她做不到。 于是她强行留在阳间,开始寻找他的踪迹。找啊找,找了好久好久,终于在最后找到了他,但陆侬自己也已是强弩之末,活不了多久了。她用自己的魂魄作为大家换来记忆的不褪,可是终有一日她也是会死的。 可陆侬真的没想过会这么快。她甚至都不知道要如何跟云执解释,我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你的世界里,莫名其妙地跟你相爱,跟你在一起,如今我又要莫名其妙地离开你? 不告而别,陆侬做不到。她不能再让他伤心,不能再让他怀疑她对他的爱,事到如今,她只想在最后的日子里跟他好好在一起,到最后究竟要怎么样,究竟还剩下多少时间,陆侬不在乎了。 她曾经是不怕死的死士,也是视死如归的细作,可她现在怕了,她不想死,哪怕还能在人间多留一日她也心甘情愿,只要能跟云执在一起,她真的不想死。 可她没有办法停留,她的魂魄的确已经燃烧到了尽头。其实还能找到云执就是上苍厚爱她了,三千多年了啊,她一直在寻找,一直在走,从未停下,而这最后的几十年是她最快乐的时候。 陆侬每每为自己做好心理准备,下一秒就会在看到云执的时候崩塌。她悄悄把手藏起来,不让云执发觉到不对劲,然后在恢复之后伸出来。 慢慢地就不止是手了,陆侬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都开始突然消失,一开始是小时候马上复原,后来时间越来越长、越来越长……陆侬不得不以自己身体不适的理由和云执分开睡。她怕哪天夜里吓着云执,她不想他用看怪物的眼光看自己。 虽然她本身的确是个怪物。 为什么两人只能三天一次呢,因为她的身体阴气太重,交合的多了会对他有影响,所以每次做完陆侬总是会为云执煮补汤,说是补身体,其实不过是为了驱走他身上为数不多的阴气——即使这样的碰触对云执没有实质上的侵害,陆侬也放不下心,这也是为什么云执每次喝完补汤都会觉得浑身发烫的原因。 但陆侬也有不知道的事情,虽然在这三千年里她都在收集许多好东西,放到无意中找到的乾坤袋里,但都是为了云执在做准备。她想要给他一个美好未来,给他一片河山让他施展抱负,让他优秀到那个位子除了他没人能坐得了……这是陆侬的心愿。 最开始她是想要解释的,可后来她觉得,不解释也没有关系,因为这一世的云执过得很好,而自己的存在也是有意义的,云执文武双全,出类拔萃,世人皆知,这样的话,自己算不算也是赎了罪? 陆侬活了这么久,只有云执是她亏欠最多的人。 对于陆侬要求分开睡的要求,云执可谓是十八般武艺都用上了,然而直到最后也没有打消她的念头,对此云执委屈的表示没办法,只好听她的,毕竟他舍不得让陆侬生气。 只是分开后他相思入骨,每天都要跑到陆侬屋外听墙头啊,怎么舍得让他这样的美男子独守空闺呢?对此云执对陆侬表示严重的抗议。他在心底跟自己说,等到她病好了,一定要叫她知道自己的厉害!而且什么病那么严重竟然要分开睡还怕传染给他? 云执悻悻然,偷偷去问了给陆侬诊脉的太医,却得知陆侬根本没让他们诊脉,甚至让他们不要告诉他! 相比较而言太医们自然比较听云执的话,毕竟这位出色的都可以说是隐形太子了,这夫人再受宠爱,到底也要听二皇子的不是?所以陆侬一问,个个都竹筒倒豆子的滔滔不绝,没有丝毫停顿保留。 得知一切的云执非常生气,他想都没想就要去找陆侬质问,问她为何不肯乖乖看病,可是走到她的窗前又停下了脚步,这样肯定又要闹得不愉快,侬侬是不会跟他吵架的,所以到最后生气的只有自己一个人,他何必把自己气死? 但是不诊脉怎么能行,她每天喝的药都是在骗他的吧?虽然说了不生气,可是一想到这可能性,云执就仍然忍不住满心的愤怒,他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让自己平静下来,正准备走过去敲门,突然鬼迷心窍般,扭头从窗户往里看。 陆侬背对着他坐在桌前,背影纤细窈窕,美丽无比。云执看着看着不觉就呆了,直到陆侬将手臂放到桌子上他才大吃一惊! 那袖子竟是空荡荡的! 幸好他一把捂住了嘴,没叫出声,否则被听到的话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第一时间涌上心头的竟不是害怕而是担忧,云执担心陆侬是遇到了什么□□烦,所以不敢跟自己说! 他看着陆侬空荡荡的衣袖慢慢地又变得饱满,素手也凭空出现,然后就听到陆侬的叹息声,又听到她轻轻说了一句:“没多少时间了呵……” 云执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现在住的房间的,只知道自己大脑一片浑浑噩噩,乱七八糟的想了一大堆,却都无法找到可信的理由来解释方才自己看到的一幕。他想起幼年时自己爱听的志怪故事,想到那些幻化成美人与书生春风一度的狐妖或是艳鬼,心里竟想着,侬侬她是妖还是鬼? 越这么想越发觉了平时没注意的细节。比如陆侬从来不在太阳下出现,比如陆侬永远撑着一把油纸伞,比如陆侬不爱吃东西,偶然吃一点也是被他逼的,比如陆侬总是浑身冰凉,比如十几年来冷宫的荒无人烟…… 他早该想到的,如果冷宫总是无人前去,那么小厨房是哪里来的,小厨房里的食材是哪里来的?每次他到冷宫找她,都是两人约定好的时间,所以她总能做好一桌菜等他,可有几次他突然跑去,就从来没有在冷宫里找到她!都是她自己凭空出现! 难道、难道侬侬真的不是人?! 这也就能解释为何过去了十几年,当年美貌的怜嫔娘娘脸上都长了皱纹,而陆侬却没有丝毫变化了。她仍然是二八少女的模样,甚至身上的衣服都永远是那一袭白衫。 下雨的时候,她的裙摆永远都不会脏。 云执越想越心慌,他不怕陆侬要害他,可是他怕陆侬离开他!刚才她不是说了吗?没有多少时间了……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她要走了?不要他了?! 一想到这个,云执就忍不住冲动地站起来想要去质问陆侬,说好的生生世世在一起,为什么要食言? 如果她敢离开他,他、他就死给她看! 可是刚迈开脚步云执就犹豫了,小说话本里,那些被人类识破身份的精怪鬼魂都会在第一时间离开,不会留下只言片语,所以如果他去找侬侬的话,她是不是也会这样一句话不说就走? 不不不,还是不去好了,不能让她走,决不能!   第二十三碗汤(十) 不知是不是陆侬的错觉,总之这几日她觉得云执突然变得特别体贴。以前还总爱缠着她出去玩,但现在不了,昨天还喊着要带她出去放纸鸢呢,但是今天立马就改口了,说纸鸢没什么好玩的,日头又那么大,还不把他那一身皮肤给晒黑? 陆侬好不容易才忍住想说他本来也不够白的话。 但是这样也好,否则她还得想个理由来告诉他自己不能陪他去玩。 但凡是有阳光的地方,她都是不能出现的呵。和云执在一起十几年了,只有在阴天或是雨雪天,陆侬才敢走出去,然而即使这样她也习惯撑着伞。 刚做鬼那会儿,她什么都不懂,吃过不少亏。也曾经渴望阳光将手伸出去,然而换回的是剧痛和烧焦的味道。三千年了,她道行已深,能够化形,却仍旧不能出现在阳光下。 其实她很想念温暖的呀,但她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她不后悔。好在云执过得很好,想到云执能够轮回,能够好好活下去,陆侬觉得自己的一切都是有回报的。以后她死了,他大概会伤心个三年五载,然而他既然要做个好皇帝,就不会沉溺于儿女情长,他会慢慢地忘记她。 也许她在他心中仍然会有一席之地,那他终究会再喜欢上别的女子。 这样真好啊,这就是陆侬最大的希望了。她找了三千年,为的就是看看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就是想许他一片江山,一代盛世,一场不悔。 最初也曾经怨恨,害怕过,怕自己找不着他,怕自己找到他之后,发现他过得很好,有佳人相伴,那她要怎么办? 但后来,随着遍寻不得,陆侬才慢慢明白,她爱他已到如斯地步,能够看着他幸福而不加以打扰。她的确是很希望能和他相爱厮守一生,但如果他爱上了另外的女子,她也会衷心真诚的祝福。 然后看着他老死,轮回,直到自己消亡于天地之间。 现在还能在一起,她应该知足了。 可却又舍不得,真的舍不得啊。三千年她过得无比漫长,可和云执在一起的这十几年,却像是眨眼一般过得飞快,她怎么就那么贪心不足呢? 陆侬轻轻叹了口气,她感觉得到,自己是真的快不行了,没多久时间了,她就算是能活,又能活多久?她早就不该存在于这世间,苟延残喘三千年,如今心愿已了,心愿一了,便是她消亡之际。 从此世上再无陆侬,云执啊,你可会为我悲哀落泪? 不要哭,千万不要哭,你好好过下去,以后你无数次轮回我都看不着,也无法守护你了,谁来帮我照顾你呢? 她倚在床边静静地沉思,月光皎洁,洒在地面上,树影婆娑,清凉如水。陆侬打了个寒颤,她是真的不行了,从前她从来不会感到冷热,但现在她居然觉得很冷。 带着温度的衣衫轻轻披在她肩头,陆侬先是一惊,随即心下骇然,她竟连有人进来站在自己身后都未察觉! 好在来的是云执,他笑着从背后抱住她,脑袋搁在她肩膀上抗议:“赏月呢?赏月不叫上我啊,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陆侬被他这么一说,悲伤的情绪冲淡几分,便强打起精神笑道,“怎么会呢,我只是睡不着,所以看看月亮。你呢,你怎么还不睡?”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没有侬侬抱,我也睡不着,我也想赏花赏月赏侬侬。”云执把脸埋在陆侬的颈窝,不时地亲一亲舔一舔,调笑不已。 陆侬笑着握住他放在自己腰间的大手,“那好啊,过几日待你公事做完,我们去看日出好不好?” “看日出?” “对呀,你不是一直都很想带我去看吗?听说这里的日出很有名,站在山顶上看的话,好像近在眼前,一伸手就能触摸得到。我也很久没晒太阳了,我想跟你一起去。”陆侬的笑容有几分苍白,但却格外甜蜜。 云执眼眶一酸,他不是傻子,他知道陆侬身上有问题,可是他宁可当个傻子,那样的话,什么都不知道,多快乐。 他嗯了一声说:“好,等过几天我没事了,就带你去。” “就我们两人。”陆侬说。 “好。”就我们两人。 要那么多人做什么呢?我们相爱,不需要多余的人来指点,也不需要他们来评判。 陆侬的情况是越来越糟了,最开始的时候只是一点点,但很快便如山倒。她其实早就该消失了,是她的执念和心愿支撑着她停留人间直到现在。而她找到了云执,和他相爱了,这一次他们之间没有国仇家恨,没有恩怨情仇,他们就只是单纯的相爱,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陆侬的心愿完成,魂魄便得到了解脱。 云执不想离开她一步,可他不想让陆侬得知自己的心情,所以每当陆侬想支开他的时候,他总是耍耍赖要个吻便走了,哪里像是之前死活都要缠着她。陆侬因为身体的缘故也没有注意到,云执每次抱着她的时候,眼睛里都有泪光。 一开始只是猜测,但云执命情报楼去查了,最初他是信任陆侬的,所以认为她真的是在冷宫住了这么多年的嫔妃,可是手下传来的消息却不是这样的。 冷宫废弃了三十年,自当今圣上登基之后,就没有住进去任何人!那里野草疯长,冷清寂静,哪里有什么小厨房,又哪里有一个叫陆侬的女子! 但云执都装作不知道,这样陆侬就不会担心。 五日后,陆侬再一次提出去看日出。 云执本来想再继续拖几天的,但是陆侬第二次提出来,他就知道是躲不过去了。 所以他屏退了所有人,自己驾着马车,用大氅把陆侬包的紧紧的,抱在怀里。这可是三伏天,但陆侬脸色苍白簌簌发抖。她很冷,云执就用自己的体温给她取暖。 两人在山上野营,云执抓了野兔野鸡还有一些蘑菇烤给陆侬吃,这一次她努力多吃了几口,云执没有像以前那样催着她多吃,而是目光柔和在她吃完后给她擦了擦嘴,然后抱着她坐在了山顶。 他们说了一夜的话,山风呼啸,可谁都不觉得冷。从山顶往下看,人影小的如同蚂蚁一般模糊不清,云层在霞光中逐渐渲染开来,东方露出了鱼肚白,同时身上也感受到了一股暖意。 “……侬侬,我们会生生世世在一起的吧?”云执低头亲吻陆侬的发心,轻声问。 陆侬笑了,她娇小的身子因此微微抖动:“生生世世太长,我只要一辈子就好。” 她不贪心的,她本逆天行事,离经叛道,所以她不敢奢求来生,她也不会拥有来生。 “如果人有下辈子的话,我还是要跟你在一起。” “……我也想。”陆侬抓紧了云执的手,瞪大了眼睛望向云层中透出的道道金光。“太阳就要出来了。” “真暖和。”她说。“我要走啦,以后,我不能照顾你了,云执,我祝你一生喜乐平安,永远快活。” “你要去哪儿啊?”云执颤抖着声音问。“能带我一起去吗?” 陆侬笑了,她笑着笑着,眼角就有了泪。鬼是不会哭的,但她哭了,在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三千年前,她不悔。 云执抱着空荡荡的大氅,嚎啕大哭。 他从来没有这样痛痛快快的哭过,前世没有,奈何桥边的三千年等待也没有,与陆侬重逢更是没有。可是眼泪即使流了出来,也没有多么解脱,反而无比沉重。 他们谁都不会拥有来生,他们都会在这一世彻底消失,只是,侬侬啊,我不想让你知道,其实我早就想起来了,我什么都知道,我什么都记得。 你以为前世我死后,便在人间轮回,生生世世都活着。那便让你这样以为吧,这样的话,你会比较好过一点啊。 我等了你好久好久你都不来,我以为你早投胎转世去了,可是我不肯走,我舍不得走,我走过了那座桥,就要把你忘记。 我怎么舍得呢。 舍不得,我就在那里等,等到有一天你出现,然后我想问你要一个答案,但我等了很久很久,你总是不来。我看着奈何桥主换了一人又一人,我看着无数鬼魂从桥上跳下去,看着那漆黑一片连光都是黑色的黄泉路,看着鲜红的彼岸花从桥头开到桥尾,看着有些人不甘心,有些人不肯放下,看着鬼魂们在忘川河里挣扎哭号。 他们都在等人,但他们和我一样,没有等到任何人。 听说孟婆那里有碗汤,想要放下去来世的鬼魂喝下去之后会忘记一切前尘往事,爱人不记得,仇人不记得,刻骨铭心不记得,肝肠寸断也不记得。 什么都不记得,干干净净,如同初生。 可我舍不得你呀。 第二十三碗汤(十一)   其实那是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都老掉牙了。   没什么好讲的。   但陆侬总怕自己会忘记。   而这只是她的以为。她在世间漂泊了很多年,看到了很多人和事,目睹许多悲欢离合,爱恨别离,但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去。   那会儿,她还活着呢。   她生前是一名死士,她是卫国国君卫云赞的死士,从小她就在卫云赞身边长大,为他挡刀,为他受伤,为他吃足了苦头。   但是陆侬从没有怨恨过卫云赞。因为她的命是卫云赞救的,是卫云赞给了她一口饭吃,给了她一口水喝,所以她感恩,她必须报恩。   她不知道自己的爹娘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打哪儿来,又为何会被国君留在身边。后来陆侬想,也许老天从一开始就在提醒她,不要喜欢上国君,因为国君心里只有江山,没有她。   她把爱恋掩藏的很好,她表现的就像是一名忠心耿耿的死士。虽然他们谁都没说,但是陆侬知道国君对自己的心思,同时,国君也知道自己对她的心思。他们之间差的就是那层没捅破的窗户纸而已。可国君是什么身份,陆侬是什么身份?如今天下大乱,各地诸侯皆起,惟独卫国与晋国独大,也因此两国势如水火,在这关头,国君怎么可能沉溺于儿女情长?   陆侬想,也许等到国君一统天下后,他们就能在一起了吧,到那个时候,就算她只能做一名贴身侍卫或是死士,也没有关系。她的心因为爱慕慢慢地开出一朵花来,用崇拜与恩情将这朵花浇灌的含苞待放。   一次诸侯盛会,陆侬作为贴身侍卫随侍在国君身边,为了防止被人看出她的身份,陆侬做婢女打扮。她虽身份卑微,却生得一张倾国倾城面,杏眼桃腮,眼波流转间娇媚动人,声声如黄莺出谷。   她出现在宴会上,便夺得了无数人的目光。   但没有人的目光比晋国国金更加炽热。   他看她的眼神跟任何人都不一样。同为死士,她的同伴们与她指只是点头之交,他们甚至嫉妒于她能得到国君的信任。国君对她冷淡疏离,虽然暧昧,却总是让她无法亲近,而那些不知她深浅的男人,则眼露色|欲。惟独晋国国君,他目光温和友好,似是能看到她心里去。   很明显,他喜欢她,那样的眼神太熟悉了,每次想到国君的时候,陆侬就能透过铜镜或是水面看到自己的表情。陆侬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们第一次见面,他就能喜欢上他?什么时候,国君也相信一见钟情了?   晋国曾经是诸侯国中最弱小的一个,但自从这位年轻的国君继位后,吞并小国重商赏农,一系列的改革变法让晋国迅速成为唯一能和卫国抗衡的诸侯国,人人谈之色变,皆因为这位国君洁身自好又难以亲近。   宴会后,陆侬听说晋国国君向国君讨要了自己,并以十座城池为代价。   她值得吗?   当天晚上,国君召见了陆侬。陆侬说不出心底是什么滋味,她不会天真的认为国君只是让她去做晋国国君的侍女,既然她被送给了他,那么自然便是晋国国君的女人了。有那么一瞬间,陆侬有些恍惚,国君真的喜欢自己吗?   国君让她假意顺从,然后与卫国里应外合,将晋国一并拿下。晋国一旦被吞并,其他诸侯国也就不会再抵抗,这天下自然而然就属于了卫云赞。   陆侬能说什么?拒绝?反抗?她忘记自己的身份了吗?   于是她去了。   可让陆侬惊讶的是,晋国国君没有轻视她也没有侮辱她,甚至没有在第一天就猴急的要了她。他竟然将她带回了晋国,然后不顾朝臣反对,封她为后,风光大娶!   新婚之夜,陆侬在他身下从少女成为了女人。   他对她,可真是好呀。言听计从,捧在了手心,怕她冷怕她热怕她不舒服怕她觉得闷,总是想方设法的逗她笑,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子呢?一往情深,又温和如风。他总是问她爱他吗,但陆侬一次也没有回答过。   陆侬总认为晋云执对自己有企图,是想要用糖衣炮弹哄骗自己策反自己,可是他们都在一起过了一年了,他从来没有对她提过任何要求。   他唯一的心愿就是想让她笑一笑。   当国君的命令传来时,陆侬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她是卫国人,是卫国国君的死士,是卫国的细作,她的使命就是协助国君一统天下。可是为什么她会犹豫,会不安,会彷徨?   晋国国破那一日,陆侬在宫中找不到晋云执,她提起裙摆一路飞奔,终于在城墙上看到了他,他笑得很温柔,问她:侬侬,你爱过我吗?   陆侬摇头,她不知道。   晋云执突然笑了,那个笑容让陆侬知道,也许他一直对自己的行径了如指掌,她怎么可能在这样的男人手下做细作而不被发现?   这天下早晚都是要统一的,谁统一其实没有关系,早些统一,百姓们能早过上好日子。晋云执是这样说的,直到最后他也没有怪她,他只是用自己的国家打了个赌,卫国国君想要晋国民心,就不可能大开杀戒,他只是想知道陆侬心中到底有没有自己。   陆侬没有回答,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晋云执说,我不甘心呀。   不甘心百般疼爱一腔深情,却得不到你一句回答。但是他没有多少时间了,宁为刀下鬼不做亡国奴,他是国君,必然不能和百姓一样臣服。   陆侬眼睁睁看着晋云执从城墙上落下。   城门大开,她看见了意气风发出现在自己眼前的卫云赞。他对她笑,还对她伸手,说,我来接你回去。   回去……回哪里去?陆侬有些恍惚。   为了收买民心,卫云赞没有侮辱晋云执尸身,并用诸侯大礼将他厚葬。从那天气陆侬回到了卫云赞身边,但是她每天什么都不做,就是想,我爱不爱他?我有没有爱过他?这一年的温柔呵护,不悔深情,我可曾有半分动心?   她看着卫云赞,才发现自己对他竟没有了丝毫悸动,她甚至在心底怨恨着他。   得到答案那一日,陆侬本来想要自杀去陪伴夫君的,但却被卫云赞阻止,然后他说他一直爱她,让她离开只是迫不得已。   陆侬却又哭又笑,她竟然怀孕了。   为了孩子,她努力的想要活下来,所以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并不了解卫云赞。他既然喜欢她,又怎么能容忍她为别的男人生下孩子?   在卫云赞的默许下,陆侬腹中的孩子化作血水流出。虽然国君因此惩罚了那些妻妾,但陆侬知道一切出自他的授意。   卫云赞将她看得很紧,怕她寻短见,但两年后,陆侬终于找到了机会。她在那株曾经为自己夫君跳舞的桃树下自刎而死,死前求国君,若是对她有一丝情意,便将他们夫妻二人合葬。   陆侬死后,眼睁睁看着国君将自己的尸身送入陵园,葬在了卫国,而夫君葬在晋国,一南一北,是再也无法跨越的距离。   卫国有这样的传说,人死如灯灭,很快便会去轮回。夫君已死三年,早就去轮回了吧?她想起他问她可曾为他心动,可曾爱过她,他说只想要这一个答案。   于是陆侬不走了。   她决定留在这世上找他。等到找到他的转世,好好照顾他,把自己欠他的都还给他。她吃了很多苦,也被许多道士和尚对付过,甚至还被一个法力高深的僧人收在金铍里三百多年,日日受烈焰焚身寒冰刺骨之苦,但她仍然活了下来。   僧人道行高深,说她痴儿,为她念了三百年年往生咒超度于她,圆寂前也无法度化她。最后他放了她,并教她如何修炼,又再三告诫她切不可有伤人之心,否则只会化作厉鬼,不容于天地之间。   她找啊找,找啊找,历经三千年也没有找到。她只是想再见见他,看他过得好不好。   就算最后自己魂飞魄散,从此消亡,又有什么关系?   生生世世太长,我只要一世就好。   夫君,我为你心动,也真真切切爱着你,三千年来,至死不渝。   而奈何桥头,不肯饮下孟婆汤投胎转世的国君,则在那块青石前坐了三千多年,他几乎要与石头化为一体,他不想投胎,他只想在她死后等到她,问问她,到底动不动心?爱不爱他?   他只想要一个答案,哪怕最后的代价是魂飞魄散。   可她是人间飘荡辗转,寻他三千年;他在奈何桥头不动如山,等她三千年,终究是将彼此错过了三千年,最后偷得一世,也不过短短十几载,便从此分离,化作虚无。   她不知他没有来世,他不知她没有来世,他们都以为对方有来世,其实谁都没有。   万般皆空。   第二十四碗汤(一) “……别哭了。”清欢无奈地拍了拍趴在自己怀里的墨泽,这小胖蛋哭个没完,讲个故事都抽抽噎噎的。 墨泽吸了吸鼻子,仰起小脑袋问:“主人我下次再也不要去当什么看客了啦!” 清欢宠爱的笑笑,揉了揉他的小脑袋瓜,正要说话,突然眉头微皱。墨泽发觉主人情绪不对,连忙问道:“怎么了主人?” “有点不对劲。”清欢将墨泽放下,陷入沉思。她极少会感到这样强烈的波动,掐指一算,竟低呼道:“怎么回事……” “主人?” “我要出去一趟,期间若是有鬼魂前来,你让谢必安直接将其引入醴忘台。”说完便瞬间消失。 剩下个墨泽泪眼汪汪的望着她消失的地方,本来还想再继续撒撒娇说…… *********** 清欢惊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 已经很久没有什么能让她感到奇怪和讶异的了。如果她没有降临错的话,这里的确是黑豹肖温还有徐莹他们所在的末世。 可是……怎么会这样? 仍然是残垣断壁,仍然是满地丧尸,天空中盘旋着已经变异的鸟类,而不远处正被丧尸群围攻的人类竟然连招架之力都没有! 只消一眼,清欢就看出来人类体内的异能消失了。 怎么可能?她离开之前留下了可以培育食用的变形植物,那些变异的虫子的用处她虽然没说,但清欢相信以徐莹的能力一定是能发现并且重新利用的,无论如何,在黑豹肖温的领导下,末世终有一日会迎来新生。 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时间分明没有错,她现在所在正是当时离开的六年后。短短六年时间,怎么丧尸没有丝毫减少,人类的体内反而没有了异能的存在? 不,不仅是人类,丧尸体内的异能也没有了。清欢随手抓住一只丧尸,面无表情地在它腐烂的脑袋里摸了一圈——没有晶核的存在,丧尸们的行动速度和常人无异,但放眼望去,没有进化丧尸。 不对呀,这个世界本身就在进化。为了迎合世界的进化,无论是丧尸还是人类,也会随同进化,但现在这什么情况?没有了晶核与异能,丧尸与人类就集体失去进化的权利,如果世界进化完成,人类会和丧尸一样从此被淘汰掉!就如同这个世界几亿年前所存在的恐龙一般,无法适应生存,那么就只能灭绝。 物竞天择,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这是自然走向,清欢当然不会感到奇怪。但她记得很清楚,这个世界里的人类是可以完全进化成功的!他们会逐渐融入到进化完全的新世界里,开辟新生,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她选择离开的原因——一切都不需要她了不是吗? 但是……已经失去进化资格的人类,与丧尸再如何厮杀,最后也会被世界淘汰掉。可离开的时候,清欢清清楚楚地看见了这个世界的未来。 把没了脑仁还不住挣扎的丧尸丢到一边,清欢没想过自己会在没有鬼魂出现的情况下回到曾经的某个世界,从她离开到现在过了六年,末世竟然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她是真的觉得很有趣。 是谁让这个世界变化如此之大?竟然将人类进化的钥匙给夺走了。没有异能的人类怎么能抗拒世界与丧尸?不过是等死罢了。 黑豹肖温他们呢,还有徐莹麝鼠,以及a队z队的队员们,他们都是很强的异能者,他们人呢?清欢对黑豹肖温还是有信心的,只要这两个男人在,这个世界就不会失去秩序。可是看现在这样,他们难不成出事了? 进入某个世界就要遵循某个世界的法则,清欢不能像是在奈何桥上掐指去算,因为这个世界的变化是未知的,也是不在她掌控之中的。有的时候活着也需要冒险和尝试不是么? 她用食指摩挲着下巴,突然笑了。 因为她不属于人类,所以丧尸不会攻击她,但对于那群被围着的人就不一样了,只一会儿,原本有七八人的队伍就只剩了五个,其中几个被丧尸拖走,成为了美味盘中餐。 就在一个年轻大学生打扮的男生马上要被丧尸的血盆大口咬住的时候,清欢快步上前,单手掐住了丧尸的嘴,连同下巴,直接将已经烂掉的脖子给扭断了,脑袋扔到地上后,一脚踩下去,顿时发出清脆的啪!清欢再次看了看,果然没有晶核,脑浆也变成了腐烂的灰白,还带着腐臭的腥味。 她是爱干净的,这一下出手立马就后悔了,然后她很随意的弯腰在那男生身上擦了擦,甩甩手说:“在这干坐着干嘛,还不跑,难道要等死吗?跟我来。” 还没有从这天生神力的彪悍萝莉的战斗力中回神,立马就看到萝莉跑了,男生也急,下意识跟在了清欢身后,还不忘招呼身后的四个小伙伴:“大家跟我走!快!咱们逃出去!” 清欢挑了个丧尸最少的地方作为突围口,她不愿意再弄脏手,便用在某个世界得到的银丝作为武器,轻轻松松杀出一条血路,带着身后五人逃到了最近的一个加油站里。 加油站里有四五只穿着工作服的僵尸,清欢越来越觉得奇怪了,这些僵尸是哪里来的?六年前应该早就被清理的差不多了才对。 那五个人里有两个女孩,没什么能力只会尖叫,没被面貌狰狞丑陋的丧尸吓到,反而是被她们的无敌尖叫声吓得不轻。清欢揉揉太阳穴,回头命令:“闭嘴。” 虽然她是十五六岁的萝莉外表,但眼神一冷,却是连黑豹肖温都不敢直视的。当下那俩女孩就不敢说话了。清欢将丧尸踢到一边,恰巧加油站里还有辆面包车,她检查了一下油箱跟设备,没什么大问题,可以开。 把钥匙拔下来塞到口袋里,她自顾自进到加油站的小超市,把能吃的东西搜刮了一番。唉,当初她“空间”里的东西全给徐莹了,这会儿什么也没有。虽然她不吃东西也死不了,但她嘴巴闲不住啊。 越进入这个世界就越是感到奇怪。这真的是她曾经来过的世界吗?为什么……让她有种陌生感?这些大学生看起来像是刚开始逃亡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可她离开的时候末世分明都快要结束了! 为了套话,清欢拿了几瓶还没过保质期的矿泉水丢过去,然后问那个被她救了的男生:“你叫什么名字?” 她笑得很甜很美,即使是末世,人类的爱美之心也不会有丝毫改变。男生脸一红,讷讷道:“我、我叫曾鸣……你、你好。” 清欢也笑:“你好,我叫清欢。你们打哪儿来,要往哪儿去呀?” 曾鸣的脸涨得更红了:“我们是从学校里跑出来的,在那都藏了半个月了,听见广播里说女王陛下在各地建立了避难所,所以我们咬牙一想,冲过去看看,再在学校里待的话,我们就都得死了。” 女王? 什么时候冒出来个女王?清欢心中奇怪,继续柔声询问:“女王是谁呀?” “你不知道吗?”曾鸣很惊讶清欢竟然不知道女王的存在。 清欢立刻甜蜜蜜的摇头,美眸中溢满好奇,曾鸣瞬间忘了刚才这个可爱的萝莉是如何徒手拗断丧尸脖子的。“女王是半年前突然出现的,我们也不知道她到底是谁,但是她很厉害,能力也很强大,而且追随她的人有很多超能力者!” “追随她的人中,有叫黑豹或是肖温的么?”清欢问。“你听过卫徐莹这个名字么?” “没有,这些人是谁啊?” 不对,真的有哪里不对。清欢收起笑容面色凝重,再怎么样,只短短六年时间就没有人知道黑豹和肖温了,这怎么可能?这两个男人,一个是极其优秀的佣兵,一个是冷静睿智的军官,更别提两人还都是进化完全的高级异能者,又分别合并了末世里两大基地,结果曾鸣却说从没听说过?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清欢越想越奇怪,如果不是她知道自己不会出错,真的要以为这是另外一个时间段的另外一个世界了。 是谁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够做出这么大的改变?是曾鸣口中的“女王”么?女王……什么时候冒出来个女王? 比起来更重要的是黑豹等人,他们在哪儿,安不安全?受没受伤?清欢决定还是先去找人比较好,等到确定这几人安全与否,再决定要怎么做。 跟曾鸣这些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在一起是没用的,他们没什么信息可以让她顺藤摸瓜推理点什么出来,还是先找人。 希望他们都还活着,只要活着,她就能找到他们。 活着才有希望啊。   第二十四碗汤(二) 清欢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她没有从曾鸣口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那么就只好自己去找。 所以她准备好了干粮矿泉水,就朝面包车走去,没有要搭理那五个人的打算。 可出乎意料的是,这五人却跟了上来,其中两个女生还在哭哭啼啼,清欢刚掏出钥匙,就转身问:“你们跟着我做什么?” “你、你要去哪儿啊?能不能把我们也带上?”曾鸣面带希望。 清欢笑:“不好意思,我习惯一个人。” “可是是你把我们带到这个加油站的!你得负责把我们送到避难所啊!”一个女生崩溃的喊。 看其他四人的表情,大概也是认同她的话的。因为见识过清欢的武力值,所以他们很自然的将清欢当成了救命稻草。 “加油站里有扳手之类的武器,有食物,有水,还有几辆车,甚至有汽油。是谁给了你们我救了你们就要给你们当妈的错觉?”清欢看了那个开口的女生一眼。“一声谢谢都没有也就算了,你是在怪我救了你吗?既然这样,我可以把你再送回去,来啊。” 女生躲进了他身边那个男生的怀抱,胆怯地望着清欢。 “那、那我们能跟着你吗?!”曾鸣激动又不安地问。“我保证不会打扰到你,我们只要跟在你的车后面就好了!” 清欢打开车门坐上驾驶位,说:“随便你们。” 说完一踩油门,扬长而去。曾鸣等人连忙又是加油又是找车钥匙收拾干粮,五个人手忙脚乱折腾了四五分钟,才赶紧顺着公路一路追过去。好在清欢开得不快,他们勉强还是可以跟上的。 一到车里,有了安全感,其中一个女生就开始抱怨了:“刚刚女孩怎么回事啊,她那面包车那么大,怎么就不能给我们了?她一个人开那么大的车,我们五个人却得挤一辆!”说着说着脾气就上来了。 另外一个女生也表示赞同:“就是,瞧她那嘚瑟样儿,有什么了不起的。真自私,连举手之劳都不愿意。” 三个男生都没有说话,开车的曾鸣在心底叹了口气,他跟这四个人都不怎么熟,要不是偶然遇见做个伴,他都不知道要怎么办呢。末世里人类的数量日渐稀少,要么是被丧尸吃了,要么是被感染了,能有一个同伴都是好的呀。 由于世界发生了变化,所以清欢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车里的导航早就不管用了,倒是广播还能听一听。广播里老是提到“女王”还有几位“王夫”,这末世还没用结束就想建立皇权了,这所谓的女王到底是个什么来头?反正在清欢的记忆里,这个世界徐莹才是最优秀最出色的女性。 但偏偏这位女王不是徐莹。 晚上的时候清欢停了下来,因为她想吃泡面。找来一些枯枝生活,然后把铝锅架上,可惜的是因为天气炎热加油站里的鸡蛋都坏掉了,不然的话泡面里打个鸡蛋,叫她当神仙也不干啊! 清欢在“吃”上面是从来不会委屈自己的。一路上每经过一所城市,她都会进去“扫货”,把能吃能用的全部收入,等到以后见到老朋友的时候就不必为物资困扰了。她连男士内裤都准备了,简直贴心。 水开后,她放了好多食材下去,虽然没有新鲜青菜,但脱水蔬菜味道也是可以的。 这边传来的泡面香让后头轿车里的五个人心动极了,一个个咽着口水,死死地盯着清欢手中的饭盒。 他们就没有泡面了,而且也没有锅,重点是他们也没有打火机又不会生火……所以只能啃着压缩饼干喝点矿泉水,然后看着清欢优雅又迅速地吃着香喷喷的泡面。 从前他们只会嫌弃学校食堂的饭菜又贵又难吃,可是现在就算能吃到那么难吃的饭菜都是一种奢望啊! 越想越心酸,简直要哭了。 清欢吃完后就将火堆熄灭,以免引来什么不该出现的东西。她是不需要睡觉的,但很明显后头那五个人需要。不带着他们也没什么,但清欢不想因为自己而导致不必要的死亡。 在他们没做出让她反感的事情之前,她会酌情考虑一下保护他们安全。 回到面包车,把后座摊开成为简单的床,清欢打开广播躺了下去。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她突然听到一个很新颖的词汇:反叛者。 广播里说,抓到一名反叛者,就可以到就近的避难所去,一名反叛者可以换一箱面包和一箱矿泉水,并且能够得到王城子民的资格,住入安全堡垒的王城,成为女王最忠实的子民,从此被女王纳入麾下。 清欢对成为王城子民不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那个叫做za的反叛组织。z,a,不会是z队跟a队的队员们吧?也许黑豹肖温徐莹都在? 想到这个可能性,清欢顿时高兴起来,然而这消息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这个反叛组织此刻身在何处,听广播里的意思,他们现在就是丧家之犬,早晚会被女王的政权所消灭。而女王已经派出了三名王夫带着手下进行围剿,誓要将此组织扼杀。 也就是说,他们不可能在避难所了,而现在没被女王掌控的地方不多,za的成员要么是在逃亡的路上,要么就是在某个不起眼的城市。 他们的异能不知道还在不在?清欢觉得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在,但那就表明女王的能力更加强大,否则她不可能解决掉这么优秀的两个小队。二是不在,那样的话,也许幸存的人并不多。广播里说了,半个月前抓到一名反叛组织成员,已经将其斩首,头颅悬挂示众,而身体则扔进了丧尸群。 最好不要是她的人,否则……清欢面无表情,她一定会让对方血债血偿! 第二天天刚亮,清欢就出发了。曾鸣等人比较怕死,有睡袋也不敢在外头睡,一是怕有丧尸突然出现,二也是怕自己会被抛弃。所以五个人是挤在一辆车里睡的,好在曾鸣警觉性比较强,及时发现清欢要出发,就赶紧跟了上去。 令人悲伤的是他们仍然撞上了一群丧尸。更令人悲伤的是清欢不受丧尸影响,而丧尸们却能够闻到后面轿车里的属于人类才有的鲜美的味道。它们伛偻着、蹒跚着,将车子围了个严严实实,连开都开不了。 曾鸣使劲儿踩着油门,见鬼的是竟然没有油了!他愤怒地质问:“昨天晚上不是让你们记得加油的吗?!” 其中一个男生害怕又不满:“凭什么叫我们加啊,你怎么不加!” 曾鸣简直想笑了,这样危险的处境下他竟然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他昨天开了整整一天的车,晚上累得不行了才想休息一会儿,就那样他还没忘记提醒他们记得加油,结果现在他们却怪起他来了! 没有办法,既然跑不了,就只能安静如鸡等死了。 其实他们心里还有这么个奢望,万一丧尸们发现进不来车子也毁不掉车子,就会离开了呢? 现实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很浪漫的想法。丧尸没有理性,而且永远饥饿,所以它们永远不会停下,好不容易看到食物,就算吃不着,看看也是好的啊! 难道不是吗? 曾鸣觉得时间过去了很久很久,可一看表,也不过十五分钟。丧尸们恐怖的面孔把两个女生吓得只知道哭,然而她们声音越大丧尸越兴奋。最后曾鸣气急败坏地吼道:“别哭了!你们越哭只会让它们越想吃了我们!”就算是尸体丧尸也是要吃的,更何况还是新鲜活着的人呢! 被他这么一吼,女生们倒是不哭了,曾鸣咬咬牙说:“我们不是有武器吗,操家伙,干它丫挺的!趁这机会加油,说不定还能逃走!” “你疯了!”一个男生瞪着他。“要去你去!我不去!下去的话我们就死定了!” “就是!扳手锤子算他妈的什么武器?你别害我们!”另一个男生附议。 曾鸣被气得脑袋发晕,就在这时,趴在挡风玻璃上的丧尸突然被人一把抓了出去,曾鸣定睛一看,发现是清欢!他突然兴奋起来:“是清欢!清欢来救我们了!” 随即他就看见清欢的嘴型,好像是在叫他们赶紧开车。曾鸣赶紧大喊:“车子没有油了!” 曾鸣发誓,他真的看到了清欢额角下滑了三条斜线。他赶紧拎起油桶,对男生说道:“你跟我一起下去,掩护我!” “凭什么是我?!”那男生吓坏了。曾鸣真他妈不想承认这几个窝囊废是他的同伴,一咬牙,拼了!自己抓起扳手打开车门跳下去。然后没用他说,车门就被砰的一声关上了! 寒心。但曾鸣还是迅速打开油箱,期间用扳手抡烂了俩丧尸脑袋。 如果不是清欢在帮忙扫清障碍,曾鸣想,自己恐怕早就死了。 然而令人真正心寒的一幕出现了,就在曾鸣拎着油桶想要打开驾驶座的门时,却发现其中一个男生坐在了上面!然后他们看了他一眼,借着清欢帮忙扫出的一条路,就这样开走了!   第二十四碗汤(三) 曾鸣的神情跟姿势都煞是可怜,他还保持着伸手想要叫住同伴们的动作,但是他心里比谁都清楚,他们是不会掉头的。 因为受到了太大震撼,他甚至没有注意到死亡马上就要向自己袭来!等到曾鸣反应过来的时候,手臂已经被一名丧尸抓住了,就在那满口烂牙马上要咬上他的时候,一只穿着鹿皮短靴的小脚踢了过来,然后清欢望着自己的鞋子心疼不已:“脏了……”她是不太喜欢跟人动手的,因为那样显得很low不说,最主要的是会弄脏衣服,尤其是揍丧尸的时候,这些家伙不知道疼也不怕疼,一个劲儿地往前冲,她舍不得这一身干净衣服啊! 而且就算鞋子上的脑浆混合物可以擦掉,味道也是在的。清欢不想去闻,那股酸爽她可以想象得到。 抓起曾鸣的衣领:“还愣着干什么,要当夹心饼干吗?逃啊!”是逃命逃傻了吗?被那样的人抛弃有什么值得伤心的,比这更残酷的事情他还没见识过,才会因为一点点令人伤心的对待就怨天尤人。 跟着清欢上了面包车,直到清欢发动车子,曾鸣依然没有缓过神来,他手中甚至还拎着油桶。过了好也会儿,他竟然把脸埋进膝盖呜呜的哭了起来! 清欢从后视镜里瞄了他一眼,表示很无奈。“你哭什么?” 结果她不问还好,这一问之下那厮哭得更厉害了!清欢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过去:“喏,给你。” 曾鸣愣了一下,看着面前那根棒棒糖,又看见美萝莉似笑非笑的脸,突然觉得自己真是怂到了家,人家小姑娘看起来比自己小那么多都没哭鼻子,他没死却还哼哼唧唧的,简直就是没种。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一股勇气,接过棒棒糖撕开包装纸塞进嘴里,把糖块嚼的咔嚓咔嚓响,仿佛是在泄愤。 大概过了五分钟,清欢才有功夫问他:“怎么,不伤心了?” “不了。”曾鸣吸吸鼻子。“大难来头各自飞,这是人之常情,我不怪他们。” 清欢没想到还救了个圣父回来,她轻笑:“你这话说得倒是好听,可普通人也不会在紧要关头丢下同伴不管,哪怕那是个陌生人,也不会这么做。人类之所以不平凡,不就是因为他们在生死关头所爆发出的勇气和坚持么?那四个人是性格卑劣,别说什么人之常情,人类可比他们好多了。” 不管什么时候,清欢都只喜欢和真诚的人相处,可拥有真心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他们总是抱着各种各样的念头和目的,单纯坦率的心灵越来越少,如果不是因为还有这样的人在,清欢想,她早就对人类失去信心了。 曾鸣露出孩子气的表情:“那我不就是找个理由来说服一下自己吗,你就别挑我刺了呗。”说完,有点扭捏却很坦诚道,“谢谢你救了我,我真不知该怎么报答你。” “我可不要你报答。”清欢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曾鸣是哪里来的自信心,除了还有点良心之外,她真看不出这白斩鸡一样的家伙还有哪里不同常人。抡个扳手都累得气喘吁吁,跟丧尸碰上只有当诱饵的份,清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麻烦吸收器。想到第一次降临末世的时候直接遇上了黑豹,从此有人惯有人疼,只差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现在却完全调了个角色,她竟然也有当老妈子的一天…… 想到这里就未免鄙视曾鸣一眼。 曾鸣莫名其妙地被瞪也不敢反抗,更不敢不满,只讨好地冲着清欢笑。他长得很普通,只能说是能看,五官平凡的大众脸,可他一笑起来……给清欢的感觉像是养了条萨摩。 嗯,除了那一丢丢的勇气跟真诚以外,清欢又挖掘到了曾鸣的第三个优点:笑起来让人心情很好。 反正这家伙对自己造不成什么麻烦,先养着好了,就当养了只宠物。 清欢这么想,顺势冲曾鸣笑了一下。这个笑容就是真心实意的了,曾鸣受宠若惊,傻乎乎挠着脑袋对清欢点头。清欢笑意更深,这副傻样更像狗了,但不像萨摩,比较像哈士奇。 传说中以“二”和“熊”闻名的拆迁办主任。 离开了丧尸群,中午的时候清欢带着曾鸣下车煮泡面吃,顺便还抓了些虫子用薯片罐子养起来。曾鸣瞧着那些花花绿绿奇形怪状的虫子都害怕,有变异的有没变异的,可她一个小女孩怎么、怎么口味那么重啊! 期间他曾真诚表示过自己愿意帮清欢处理,但是清欢将一条已经长得有手指头粗的毛毛虫丢到他身上后,曾鸣惨叫一声吓得浑身发抖晕了过去。清欢鄙视之,然后把毛毛虫收了起来。 这些虫子以后有用呢,反正这个世界已经被彻底扰乱了,既然出现了不该出现的人,那么她自然也能打打擦边球,也让曾鸣这乡巴佬见识见识什么叫做蛊术。 她很久没养虫子了,起先这种生物她也是不喜欢的,之前养的那只小胖虫却很是可爱,一直被清欢丢在空间没管它,现在拿出来一看,小胖虫已经变成了一条七彩虫,但仍是一如既往的胖,见到清欢还很是亲热,用胖嘟嘟的脑袋来拱清欢的手。 清欢点了点他芝麻大的眼睛,将它收了起来,小胖虫跟了她之后就不再是单纯的蛊王了,有它在,这些她还没来得及驯化的虫子就不会出什么乱。把小胖虫丢到虫子堆里,清欢一边烧水下面一边等吓晕过去的曾鸣醒来。 等到面好了,曾鸣不用人叫就醒了。他眼巴巴地盯着铝锅里煮的喷香的面,馋的险些舌头都吞进肚子里去。清欢捞了面条又给了他一包榨菜,他风卷残云连汤带面全喝光吃光后才抹抹嘴巴对清欢说了声谢谢,看那表情,就差跪下来抱着清欢大腿唱征服了。 因为一直在高速上,所以每到一个收费站清欢都会进去搜刮点东西,吃的啊用的啊汽油啊之类的,反正能用的她全装空间里去了。曾鸣也在她的威逼之下颤巍巍的抡着扳手打丧尸,一开始还直哆嗦,后来都麻木了,权当打游戏了,大学的时候他就爱玩生活危机,了不起就是3d感强了点味道大了点,嗯,能忍住, 主要是身边有个人形兵器在,所以不怕了。 开了五个小时的车,经过仨休息站,但清欢看过了,没有人进来过的痕迹。难道那四人走的不是这条路?怎么可能,这只有一条路好吧。 她随口一提,曾鸣就说:“他们不敢进来。” 清欢了然。忘了那四人的胆子加在一起有没有一厘米了,他们被丧尸吓死了,根本不敢进没有活人后看起来阴森森的休息站,所以干脆不进来继续朝前开,反正车里有水有食物不怕饿着渴着。 然而清欢很想问一句,你们不怕没有油吗?要知道油箱当时曾鸣提着呢,他们二话不说丢下曾鸣就跑,路过休息站也不进来加油,没油的话看谁去救他们? 这次她可不当妈了。 果然,大概又开了一个小时,远远的就看见一堆丧尸围成了一圈,里头还有一抹鲜红色,可不就是那辆骚里骚气的红轿车嘛! 清欢问曾鸣:“救吗?” 曾鸣眼巴巴看着她:“可以吗?” “当然可以。”清欢笑眯眯地说。“你的朋友你自己去救,跟我没关系。下车?”她作势要打开车门。 曾鸣:“……”拜托你阻止我好吗? 清欢淡淡地说:“少假惺惺的,做好人我也不会给你发好人卡。”都什么时候了还端着呢,也不看看那是值得去救的人吗,他们能丢下他放弃他一次,自然也能放弃第二次第三次……“看不出你还是个以怨报德的好人。” 曾鸣被损的面红耳赤,讷讷道:“那、那就不救了……反正他们也不稀罕我救。”其实曾鸣还是感到寒心,如果不是有清欢在,如果不是遇到了清欢,那个时候他真的就活不下来了,要么被感染,要么变成食物,而这两种情况曾鸣都不喜欢。 虽然他跟他们四个不熟,虽然他们四个是好朋友,但他这一路上帮了他们多大的忙?真可以说是恩人,但他们是怎么对他的? “不救他们是因为不值得,但也不害他们,看他们本事吧,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活下来呢。”清欢加大了油门,擦身而过的时候将几只丧尸撞飞了。 恰好露出的空隙被里头的人看到,曾鸣从车窗往外看的时候,就看见他们在挥手还张大嘴巴在尖叫,似乎是在咒骂他跟清欢为什么见死不救。 曾鸣把车窗关上了。 如果当时他们肯有一个人下来掩护他的话,如果他们肯等他一下的话,那么就不会面临今天这样没有油被困在车里的场景,也不会被清欢无视。   第二十四碗汤(四) 一路向北,因为某些元素的变化导致清欢只能按照自己模糊的记忆开车,导航不管用,而曾鸣则是一问三不知,但好在她的感觉是对的,经历三天的车程,他们终于到达了清欢记忆中属于肖温的基地。 可是…… 清欢关上车门,远远地看着似乎和六年前没什么变化的基地,城墙上的裂纹还在,城门也没有变,只是城楼上写着几个大字,叫做避难所。 城外缠绕着种种变异植物,看样子当年徐莹的确是注意到了这一点,用这些杀伤力极强的植物作为守护武器的话,的确是比用人来看守强多了。而且植物还可以隔离丧尸,散发出的味道甚至能够掩住城里新鲜的活人味。 也因此城外围绕的丧尸并不多。 曾鸣跟着从车里下来,就看见清欢站在原地像是在想什么。他原以为他们是要进城的,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小心翼翼地靠近清欢,提醒道:“咱们不进去吗?”他都看到守城的人朝这边看了。 清欢摇头:“不进去了。” 曾鸣一头雾水的看着她:“那咱们开了这么久的车到这来是为了什么呀?” “我有事情要做,接下来的路不适合带你,你可以进城去,现在不是已经有平民的存在了么?” “啊?我、我一个人去?”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他:“咱俩非亲非故,我一路供你吃住救你性命还把你送到安全地带,你不感谢我就算了,还想让我继续保护你?”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要不、要不你把我带上吧!说不准我还能给你帮上什么忙呢?”曾鸣嘿嘿傻笑。 “得了吧,你吃的比我多又不能打架,遇到丧尸还需要我救你。”反之她一个人上路的话丧尸根本就不会找她的麻烦好么。“这个给你。” 清欢转身打开了后备箱,从里头搬出了一个纸箱交到曾鸣手上。“抱紧点儿,里头都是食物,这样的话你就不会被嘲笑是吃白饭的了。记得好好训练,别再这么弱了,下次丧尸要啃你的脑袋,可没有我来救你。” 说完,她也是洒脱,赶在守城人员到来之前上了车,对曾鸣笑了笑,比了个剪刀手,发动汽车离去。 其实曾鸣也知道,他跟清欢不过是萍水相逢。在末世里,人与人之间只剩下了掠夺与争斗,她却好心的救了他,还把他送到避难所。这样的恩情他该怎么报答?甚至她还给自己留了一箱食物,这样的话不愁自己不被接纳。 但是……曾鸣眼圈儿有点红了,他是真心舍不得她啊,怎么说两人都算是生死之交了,怎么清欢说走就走一点都不留恋呢? 清欢没想那么多,曾鸣的确挺有意思,而且知恩图报,但她并不觉得带着曾鸣是个明智的选择。她有很多事情要做,肖温的基地变成了避难所,现在她要去黑豹的基地看看,如果那里也是一样的话,她就准备去合并后的新基地——也就是广播里所说的,女王居住的“王城”了。 而这个世界还没有异变完毕,有些地方经常会冒出一个城市,然后又很快消失不见。很明显,这并非世界在进化,而是世界在融合。这个世界,是在和另外一个于同一时间内迎接末世到来的世界同化中! 那样也就能够解释所谓的“女王”的存在,同时也能解释为何在奈何桥的时候她会感受到那么大的波动,人类再如何逆天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效果,所以必然是世界与世界之间发生了碰撞或是融合。 这种融合到底是顺理成章的还是不被接受的,清欢想,还是需要再观察一下。 每当看到有城市出现,清欢就会在第一时间进去搜刮物资,吃的也好穿的也好反正只要是有用的她全装了起来,要不是房子不能带走她也想一并塞到空间里呢,反正那里地儿大,塞几个世界都不成问题。 平时她就听听广播,听广播里对女王的歌功颂德还有对反叛者的义愤填膺,每当有反叛者被杀戮,广播里的声音就会变得格外激动和兴奋,好像这是什么值得普天同庆的事情一样。 如果这些反叛者真的是她的朋友的话……清欢想,那么她是真的会非常非常非常不高兴。 因为总是有奇怪的城市出现或是消失,所以清欢的方向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有的时候开着开着前头就没路了,还有的时候明明是在公路上,一眨眼的功夫就身处城中。 第五天的中午,她经过一个小镇,小镇外头有几只丧尸在游荡,见了清欢漠不关心,权当她不存在。清欢开着车进入小镇,先是把车子停在一户人家,然后开始在镇上搜刮物资。 她现在是到哪儿哪儿光,因为这些城市一旦消失就不会再出现,它们消失或是出现的原因就是因为世界还不够稳定,然而经过动荡后,就不会再出现这样的问题。也就是说,那里头的东西她要是不拿,也不会有别人来拿了。 但是隔得老远清欢就听到了枪声!她立刻朝枪声来源处跑去,长长的黑色卷发在她背上起伏。因为没什么麻烦,她没把头发扎起来,甚至还穿着短裙,看起来无害极了。 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清欢没有冲动地走出去,而是在拐角处停了下来,探出脑袋向不远处看去。 那是在一家超市门口,地上有个五花大绑的女人,女人旁边则有个男人,男人被子弹射穿了小腿,单膝跪在地上,却咬着牙一句软话不说。 为首的是一个穿着蓝色军装的男人,他身材英挺,面貌也十分英俊,此刻他正冷漠地用枪指着地上男人的另外一条腿,冷冰冰地问:“我再问最后一次,剩下的人在哪?” 男人猛地抬起头,眼睛里散发出仇恨与倔强的光,他冷笑一声:“有种就他妈打死我,到时候我等着看你们的下场!” “还敢嘴硬!”一个同样穿着军装的女人厉声喝斥,举起了手里的枪,对准的却是男人的脑门。 军装男人出声阻止:“你眼里还有没有我的存在?” 女人立刻恭敬垂首:“是属下逾矩了。” “不说的话,你的这条腿就也保不住了。”军装男人露出一个阴冷的笑容,又缓缓把目光投向被绑起来的女人。“我慕名很久,手下这帮子兄弟也很久没尝过女人味儿了,你妻子颇负盛名,身手也不错,想来可以适应军妓这个职业。放心吧,到时候我会让你看着的,当然,在那之前我会先挑断她的手脚筋,让她连寻死都不能够。而你给我记住,这都是你不肯说出其他反叛者下落的代价!” 说着就要扣动扳机,可就在这时却突然听到女人的说话声:“是吗?也许在那之前你该考虑一下自己还能不能活着走出这个镇。” “谁?!” 军装男人一回头,目光便不由为之一怔,原因无他——清欢刷脸刷习惯了。她脸上带着笑一步一步走近,长发被风吹起,可熟悉她的人应该能看出来,她虽然在笑,却是一点都不开心啊。 “清欢?!” “嗨,好久不见。”清欢随意对麝鼠和卫徐莹摆摆手,走到了他们面前眯着眼去看军装男人。“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我说——”男人才吐出两个字,脖子就被清欢一把掐住。她笑着,柔声道:“快呀,我让你再说一遍呢。” 也不知她是哪里来的手劲儿,那么高大的一个男人,战神一般的存在,在她手里却和被掐住脖子的鸭子没什么区别。有反应快的人瞄准清欢,下一秒枪却不知怎么的被抢走,手里空空如也。 他们尖叫起来,只因为不知何时爬到他们身上的虫子,这些虫子长得很奇怪,但它们爬在身上,就让他们四肢麻痹动弹不得。 在把男人掐死之前,清欢把他摔在了地上,蹲下去给卫徐莹解绑,顺便问她:“你们怎么会在这儿?” 同时徐莹也吻:“你怎么会在这儿?” 两人问了一模一样的话,清欢耸耸肩,“那就待会儿再说吧。” 徐莹一得自由就去看麝鼠的伤势,麝鼠的左腿肌腱已经被子弹射穿了,这条腿肯定是不能再用了。她忍住眼泪,心里却充满恨意。 “干什么去呀?”清欢一把捞住徐莹手臂。 “我要杀了他!” “不是不让你杀,待会儿吧。” 徐莹咬着牙,却仍然听了清欢的话。清欢走到麝鼠身边对他笑笑,麝鼠也对她笑,这个男人最大的爱好就是苦中作乐。“我们想死你了,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本来的确是这么打算的,可谁知道你们竟然这么笨,到手的世界都被人给抢走了。”清欢无奈地说,一副我也不愿意回来的样子,把麝鼠给逗笑了。 她用手拂过他受伤的腿,下一秒,麝鼠的腿完好如初。   第二十四碗汤(五) 就算是女王,也绝对做不到在瞬间让一个人的伤复原!更何况那颗子弹打在什么部位男人心里有数,就算麝鼠不死,以后也肯定是废了,而一个失去行动能力的男人,就算再可怕又有什么好忌惮的?最重要的是麝鼠是反叛者的领袖,最擅长的就是隐藏行踪。这一次好不容易抓到他,原以为能立个大功让女王对自己刮目相看,男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半途中会杀出这么个程咬金来! 大概这就是天意吧,清欢想。她并没有很刻意地去寻找,完全是巧合才遇上的。要知道刚才在镇外,她嫌弃这个镇子太小险些就没进来呢。 是个十人小队,但火力非常强,看他们身边的武器就知道了。麝鼠腿一好就恢复了精神,前一秒他还以为自己废了,下一秒就完好如初,这一天一地的落差感太强,好在他早知道清欢身上有多少奇怪的地方,所以也没太过惊讶。 跟徐莹在一起也这么多年了,她天天念叨着清欢妹子这样好那样好,麝鼠表示虽然自己是跟清欢相处时间最少的人,但是他早就已经被洗脑了。 身边就那么几个伙伴,黑豹也好肖温也好队员们也好,天天跟他怀念清欢,他早已加入骨灰级米分丝俱乐部终身vip会员。 “怎么就你们俩呀,其他人呢?” “外面太危险了,物资不足,我们只好出来找食物。”徐莹解释,有清欢在,麝鼠的腿又好了,她也就不像之前那么激动了。 清欢点点头,“他们是什么人?”指了指地上的十个人。 “女王的走狗。”麝鼠痞痞一笑,对军装男人努努嘴说,“这位还是女王的后宫一员。” “哦……四名王夫之一?” “你知道?” “我听了广播,广播里说王夫们出动了三名前去剿灭反叛者,就是你们咯。”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目前反叛者的确就是他们的代名词。“……是。” 清欢很想问一下他们是怎么从世界的拯救者变成人人喊打喊杀的反叛者的,但仔细想了下还是给这俩人留点面子,“这几个人怎么办?” “杀了。”麝鼠当机立断地说。“他们活着,我们就不能活。” 清欢点头:“那你们动手吧。” 麝鼠弯腰拿起了枪,清欢转身不看。 可能军装男人自己也没想到,他自视甚高,得知小镇里有反叛者的存在后私自嗲了自己的小队前来剿灭,本来是想立功,最后却把自己的命都赔在了里面。他愤恨又不甘地瞪着麝鼠,似乎还不服气。麝鼠却没有心思跟他废话,他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总要有一方死绝了,另外一方才能活下来。 而反叛者从来都是最被动的。被动逃亡,被动被追杀,甚至被动反抗……一切发生的太突然,等到他们意识到处境的时候,身边已经不剩多少人了。 解决掉了这支小队,麝鼠徐莹带着清欢在小镇里七拐八绕,最后停在一座水塔的地下室门口。 “我们只剩下几个人了,所以……”徐莹深吸一口气,对清欢露出一个很勉强的笑容,“别被吓到啊。” 清欢推开门,地下室里阴暗潮湿,原本或坐或躺的几个人迅速站了起来,在看清楚门口的是清欢以后,都露出了不敢相信的眼神。 清欢举起手打招呼:“嗨。” 原来徐莹口中的“只剩下几个人”,是真的只剩下“几个人”。仔细数数,加上麝鼠跟徐莹加起来一共有六个,分别是a队的刘畅,z队的于航,肖锋还有肖茵。 “老大……”于航哇的一声哭起来。“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啊!就剩我们几个人了,其他人都死了啊!雯子跟莉莉被他们活生生喂了丧尸啊——”他那么高的个子,哭起来却特别孩子气,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抹着。 清欢走过去摸了摸他的头,才发现他们都瘦的可怕。身上的衣服也都脏兮兮的,不知多久没打理过自己了,也看得出来他们的逃亡生活并不舒心。清欢看了一圈,问:“豹哥跟肖温呢?他们在哪儿?” “要不是他们俩,我们是逃不掉的。”肖茵也哭了,但她比较冷静,吸了吸鼻子组织起了语言。“我们也不知道他们俩现在怎么样了。我们逃走的时候,只瞧见肖老首长被杀了……” 她的声音逐渐颤抖,似乎看见了清欢让他们都看见了曙光,同时也放下了悬着的心,忍不住痛哭失声。 就连麝鼠的眼睛都红了。 “你走之后,我们过了四年很好的生活。一切都上了轨道,丧尸越来越少,人类逐渐繁衍生息,一切都朝好的方向发展而去。可是……有一天突然出现了一个女人,她身边带着四个男人,是来找豹哥跟肖温谈事情的。他们具体谈的什么我不清楚,事后麝鼠才告诉我,那个女人自称是异世女王,希望我们能和她合作让两个世界进行融合,因为她的世界已经濒临灭绝了。”徐莹慢慢地说,她看起来和清欢离开之前有很大不一样,那个时候她尚且天真,现在的她眼中满是沧桑。“豹哥跟肖温没有同意,因为他们没法轻易相信这个女人的话。可是他们才刚刚质疑过,当天夜里就变了!” “不知道为什么,许多人凭空消失了,然后出现了一些我们根本就不认识的人!甚至戒备森严的基地里出现了丧尸!可奇怪的是这些丧尸没有晶核也不能进化,然后我们就发现我们的异能也在随之消失!除了豹哥跟肖温之外,其他人的异能都在慢慢地变弱,到了现在,我们已经彻底失去了异能。” “那天晚上,那个自称女王的女人又一次出现了,她特别强大,竟然连豹哥跟肖温联手都不是她的对手。后来,豹哥跟肖温让我们先逃,肖老首长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下了车,说是要给我们殿后,我们在车上,看到他被……”徐莹捂住脸,说不下去了。 “我来继续说吧。”麝鼠沉声道。“我们很艰险的逃出了基地,出来后却发现这个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丧尸越来越多,但却和我们印象中的丧尸完全不一样!它们不能进化也没有晶核,而在这个世界上逐渐出现了新的人类,他们对时间的认知也不一样,有些人说他们的世界已经灭亡,有些人说丧尸潮刚刚爆发,我们也不知道该相信谁。” “因为这一切都太奇怪了,所以我们根本不敢和不认识的人接触。后来就听到人说我们被冠以了反叛者的名义,女王想要吞并我们的世界,对于我们世界里的人类,没有异能的,男人充作奴隶,女人被关入监狱,她们……被作为生育工具强制产子,莉莉跟雯子被抓住后立刻就自杀了,我们当时就在一边看着,可是我们不能去救她们……”说到这里,被迫放弃队友的麝鼠红了眼眶,太阳穴上青筋暴起。“慢慢地,整个世界就都变了样。女王极其忌惮异能者,所以一直在追杀我们,我们逃亡了快两年,只剩下了六个人。” “你的意思是说,现在所存在的人类,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类?” “嗯。”肖锋点头。“他们都是被女王所带来的子民,除了反叛者和这个世界本来的人们,女王的子民是不知道他们存在于另外一个世界的,这也是为什么女王要把我们世界的人类圈禁起来,不容许我们逃走的原因之一。” “那豹哥跟肖温……” “他们应该还活着吧。”于航喃喃地说。“当时逃走的只有我们十二个人,其他人全被困在王城,曾经听追杀我们的人说,异能者对女王和其王夫来说是很好的食物,我们的异能能够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大。”他摸了摸自己的手,有些留恋,也有些怀念。“我们的异能是在逃亡途中逐渐消失的,他们像是水蛭一样,可以通过异能来感知我们,现在我们轻易不敢出去了,这个世界,也早已不再是我们的世界。” 清欢静静地听着,舒了口气,她想起曾经最爱斗嘴的刘雯跟周莉两人,想起a队曾经被她揍得鼻青脸肿的舒忍,王小豪,钱悦,白浩坤,想起那个很可爱的肖老爷子……有几分伤感。但很快的,她问道:“听你们话里的意思,是女王的世界来势汹汹,与其说是融合,倒更像是把你们的世界吞并了,对吗?” 众人一□□头,其中肖茵道:“如果不是老大当初教我们的道术还有用,我们怕是早就被抓住了。” 清欢却在想,那个女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为什么能在世界崩坏之前出现在黑豹跟肖温面前?然后又以极快的速度把世界融合?她到底是什么?   第二十四碗汤(六) 但不管怎么样,清欢把思绪拉回来之后,认为这群人集体需要洗澡——实在是太臭了,地下室本来就又黑又潮,他们在这待了看样子有一阵,那估计是没条件洗澡的。 所以她二话没说就把他们揪出去,找了一户看起来挺干净的人家,一一赶去洗澡,不把身上的皮搓下来一层绝对不许出来。 什么沐浴露啊香薰啊精油啊……反正一切能用上的清欢全给他们用上了,还很贴心的准备好了干净衣服,她觉得自己搜刮物资的举措真是太明智了,不然这些人只能裹窗帘。 然后他们换下的脏衣服就都被清欢拿去烧了个干干净净,太臭太脏,人味儿也重,万一把丧尸招来就不好了。 清欢搬了个凳子坐在草坪上,有她在的地方就是绝对安全的,在她的有意约束下,丧尸绝对不会过来,所以她就坐在那玩虫子,小胖虫貌似挺喜欢这个异变的世界的,每次一被放出来就格外兴奋。 两个浴室六个人洗,一个个都是脏鬼,不知得洗多长时间,清欢在草坪上坐够了,就把小胖虫收了起来去做饭。她的厨艺在飞速增长中,等到徐莹等人洗完澡出来,桌子上已经摆满了热气腾腾的食物。 真的是很久很久没有再吃到正常食物了,如果不是饿的没法,麝鼠跟徐莹也不会冒着暴露的危险外出寻找食物,明知道有小队在镇上找他们,然而不出去饿死,出去却有希望找到吃的,任谁都会选择第二种吧? 只是他俩运气不佳被撞到了,幸好清欢及时出现,否则别说吃了,命都保不住。 清欢始终围观这群饿死鬼进食,他们一个个都太瘦了,短时间内也没法离开小镇,之前还能勉强撑住活着已经是激发了潜能,现在清欢回来,有了精神支柱,他们的身体就撑不住了,至少得休养一段时间才行。 好在清欢有足够的食物和药材,再加上稍微做点手脚——反正这个世界本身也在崩坏中不是么?既然因为某些人导致了世界融合,在世界没有稳定下来之前,她偶尔做些事,也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和其他人不一样,麝鼠等人之所以一直能逃这么久,除了清欢教导的道术之外,他们六人中只有徐莹的异能还存在,只是已经十分微弱,随着逃亡的使用越来越少,现在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 很明显,女王的世界在将这个世界吞并的同时,很多事情都在朝她的世界所转化。比如女王的世界里,丧尸没有晶核,人类没有异能……现在还存在的丧尸和人类就是如此,他们之中有些人并不属于女王的世界,但因为受到了巨大的影响,潜移默化中也就被逐渐同化了。 而之所以徐莹的异能能够支撑那么长时间,完全是因为清欢的缘故。是清欢让她觉醒了异能并且将本身所拥有的异能更加强化,但这异能毕竟不是清欢给予的,所以当清欢离开这个世界后,当这个世界受到影响后,徐莹的异能也就自然而然的消退了。 一共剩下六个人,徐莹的空间被女王夺走,于是清欢重新赋予了她崭新的空间与治愈系异能,剩下的五个男人则分别拥有了金木水火土五项异能,他们中有的人本身并非此系,然而现在也不重要了,因为他们本身的异能不被这个新世界所接受。如果想要变强,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清欢是这样说的,好好训练,等到了他们巅峰时期的水平,就杀去王城,把黑豹跟肖温救出来,还要把女王跟她的王夫们好好揍一顿!众人信心大增,重新拥有了异能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是巨大的希望,本来他们就很崇拜清欢,现在更是把她当成神一样的存在了。 普通人能够抗拒世界异变,并且在禁锢下让他们觉醒新的异能吗?肯定是不可能的。如果他们还想要个光明正大的走在阳光下,那就必须勤奋训练。还有那些被当做奴隶和生育机器的人们,都等待着他们前去解救。 麝鼠等人本来就是绝佳的异能者,经过两年的逃亡,他们虽然失去了异能,但身手和反应却更加强大和灵敏,佐以清欢赋予的新异能,可以说是一日千里的在进步。每天训练虽然很辛苦,但训练完毕有热水澡洗,有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可以吃,还有战友陪伴,有希望,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他们对生命和未来充满斗志的吗? 他们现在就等着成为最强大的一支队伍,然后去把女王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也让她感受一下,被关进监狱禁锢起来强制配种当生育机器是种什么感觉! 让她死了都是便宜她了! 世界上怎么能有这么残酷的人?她也是女人,却能对同为女人的异世之人做出那么可怕的事情,真想看看她的心到底是黑的还是红的! 为了让徐莹麝鼠等人身体早日好起来,清欢不得不重新回到当师父收徒弟的那几十年,每天辛辛苦苦给他们熬药浴,还要食补,训练的时候偶尔再指点一二……真是把她累得不行。 但与此同时她也得知了更多关于这个新世界的事情。比如说当年她离开之后,徐莹发现了几种可以作为异能者食物的新型变异植物,还成功培育了一批危险的植物作为天然屏障,更令人高兴的是,逃亡前的那个晚上,她把所有的笔记都毁了!女王在这个世界虽然待了两年,但却仍然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中。避难所城墙外盘绕的植物都是徐莹跟麝鼠夫妻俩的手笔,这也是为何女王一定要活捉徐莹的原因之一,不仅仅是厌恶这个优秀的女人,同时也觊觎着徐莹脑子里的知识。 女王很强大没错,她的王夫们也很强大,然而他们对这个世界的某些东西还是全然无知,而清欢很确定,黑豹跟肖温一定不会透露分毫。 那两人是最强的异能者,甚至已经进化完全了,不可能再受到世界改变的束缚,女王到底是有多强大,才能把这两人给抓住,还让他们无法逃走? 清欢挺好奇的。 她正想着,眼角余光瞥见有人偷懒,弯腰捡起一枚石子丢过去,刚好砸在于航的脑袋上,“再不认真,小心今天晚上请你喝风。” 于航赶紧讨饶,结果仍然被罚了一千个俯卧撑。他泪流满面的不敢反驳,默默地趴下去坐了,等到他做完……午饭已经被吃光了!看着空空如也的饭桌,于航心酸不已,等到以后他们去王城,这样的好日子可就过不着了啊,这么好吃的饭菜也都没有了啊,竟然罚他不准吃饭…… 清欢无视了他的狗狗眼,“不罚你不知道厉害,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偷懒呢?”说着丢了个面包给他。 聊胜于无,于航恶狠狠地咬着面包,把那些没有义气的伙伴们骂了个遍,竟然连颗米粒都不给他留,真是太狠了! 就这样大概过了一个月,清欢也分不清时间过去了多久,因为现在天上有俩太阳,晚上有仨月亮,有时候上一眼还是白天,转眼就是晚上了,时间跳跃非常大,不好计算。 大概等到一切上了正轨,两个世界都彻底融合了,这诡异的一切才会停止吧。 清欢伸了个懒腰,众人也补得差不多了,再不出发,她怕去的晚了黑豹成了死豹肖温成了肖凉啊。 于是,在一个突然间涌出太阳并且万里无云的早上,吃完一顿丰盛的早餐后,清欢他们准备出发了。 广播里播出了王夫之一失踪的消息,还有悬赏,可惜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王夫死在了这座小镇。 好在面包车比较大,坐进去七个人也能行,一出小镇,小镇便在瞬间消失了,仿佛从未出现过,连带着里头的尸体,也从此消失不见,被世界吞没。 对嘛,这才是他们熟悉的末世嘛!麝鼠等人怀念地看着公路两边晃悠的僵尸们。这一个月的日子过得太舒心了,虽然辛苦,负荷又重,但真的让人感到幸福满足。 但他们不能只顾自己,还有很多人需要拯救。所以,打起精神来吧,这才是最重要的! 原以为清欢的目的地是王城,可出了小镇她却要麝鼠开去肖温的基地。众人都很不明白,清欢却笑了,“现在只有三个城市最稳定,分别是肖温跟豹哥以前的两个基地还有合并后的基地,也就是所谓的王城,所有活着的人类几乎都生活在这里。你说,如果我们把这两个基地拿下,胜算会不会大一点?” 的确,但是也很危险。刘畅说:“可是我们只有七个人。” 于航立刻白他一眼:“你是不是傻,老大一人顶一百好吗?”跟着老大走遍天下都不怕!   第二十四碗汤(七) 清欢弹了于航一个脑瓜蹦儿,他捂着脑门泪眼汪汪不敢出声,清欢嘘他:“以一敌百有什么用,基地里的人至少有几万。” 虽然说末世里活人少了,但在末世之前可是几十亿人口,避难所现在进入非常困难,这就足以说明里头已经人满为患了。 “对了,忘了告诉你们,我在路上救了一个人,叫曾鸣,现在就在肖温基地里。” “你想怎么做?”麝鼠问。 清欢嫣然一笑。 路上他们没有浪费太多时间,可以的话他们想在不惊动女王的情况下拿下两个基地,然后混入王城见机行事。再浪费时间的话真怕到了王城黑豹跟肖温已经都挂了,那也太惨了,这也是为何大家都拼命训练的缘故——因为身体与异能的关系,他们没有办法立刻上路救人,但可以加大训练将修生养息的时间大大缩短,这样就能争取早一点进入王城。 王城戒备森严,不好进入,城门盘查极其严格,如果硬闯,很难保证在没有完全见识过女王的实力之前就能找到关押两人的所在。更有可能的是在他们冲进去之前女王就割了这俩的脑袋了。 曾鸣在避难所的日子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因为清欢给的一箱食物的缘故,他倒是很轻易就被接纳了,在经过严格的检查后,确认没有感染的他就得到了一张小床,但也就只是一张小床,仅此而已。 然后他每天就坐在那儿,什么都不做,也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其实不止是他,所有人都是这样的,人类已经丧失了活着的勇气和希望,他们都活着,但他们没有目标也没有未来。丧尸越来越多,人类变得非常容易受到感染,前阵子他们才知道原来丧尸病毒也有潜伏期,一个十岁的孩子被感染后吃掉了他的父母,第二天早上被宪兵队发现后及时击毙。 当时曾鸣透着窗户看到了,他曾经还跟那孩子说过话,那一家三口是在他之前不久进入避难所的,但谁知道孩子竟然受到了感染。 避难所逐渐变得像是一座死城。 某一天曾鸣爬上屋顶坐着发呆的时候,突然听到清欢的声音:“曾鸣,是你吗?在不在?” 他连忙左顾右盼,可是看遍了四周也没找到清欢,这让他有点愣住了,清欢在哪儿?他怎么会听到她的声音? “别找了,你找不着我,把你的耳钉拿下来。” 曾鸣依言拿下耳钉,这是他大学的时候被同学怂恿打了个耳洞,遇到清欢后,她不知从哪里摸出个耳钉给他戴上了。曾鸣有点傻眼……这搞什么黑科技啊?他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就小小声对着耳钉问道:“你在哪儿呀?” “我在城外。” “什么?!”曾鸣很高兴。“那怎么不进来?!是不是要我去接你啊?行,你在那儿等着,我马上就去!” “不用你接我,曾鸣,我想请你帮个忙。” “我的命都是你救的,帮忙什么的当然可以!”曾鸣高兴极了,如果他能做点什么帮助清欢,那简直比把他从丧尸嘴下救出来还让他开心。 清欢跟徐莹对视一眼,把计划告诉了曾鸣。曾鸣听傻了,清欢、清欢是反叛者?!那、那他如果帮她的话,是不是代表他也成了帮凶?宪兵队每天都会来给他们洗脑,说反叛者是怎样的凶残,怎样的可恶该死,可是——至少曾鸣觉得,清欢不是他们口中说的穷凶极恶的人。 他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被清欢说服了。对于女王,曾鸣没有什么印象,除了每天都要进行的宣誓效忠以外,那些不肯服从的人都被丢出了避难所。他在民主国家生活习惯了,突然冒出一个什么女王,从民主社会突然降落到君主社会,曾鸣觉得这并不美好,至少他觉得不美好。 而且在避难所待了这么久,城里是什么情况他很清楚。人们失去了生的意志,浑浑噩噩漫无目的。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相信清欢,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 从小到大曾鸣一直都是个乖乖牌,这一次,他也想偶尔叛逆一下。清欢的朋友不可能是坏人,他是帮他们,除了报恩以外,男人骨子里的热血也是难免的。 曾鸣这人虽然有点过度善良,是个圣父,可一旦下定决心那也是很有男子气概的。清欢请他帮的忙很简单,城墙上缠绕着的植物,他只要挤一滴他自己的血就可以。 对避难所的宪兵队来说,墙外的植物是吃丧尸保护城墙的,而墙里的植物……嗯,他们天天对着看也没什么事发生。虽然是一样的品种,但看起来没什么好怕的。 谁都不知道这是麝鼠的鬼点子。徐莹发现变异植物的秘密之后,他和徐莹夫妻俩妇唱夫随,总算是研制出了如何控制这种植物的办法。所以墙里的植物基本上是为了以防万一的。一旦植物吸血,就会立刻吞噬身边离得最近的人。 所以清欢没忘记叮嘱曾鸣,晚上记得把身上涂满淤泥掩盖鲜活气息。 然后曾鸣就吓傻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甩了滴血过去而已,怎么、怎么一瞬……那些守城的宪兵们就不见了?! 他没有功夫多想,好在他全身涂满湿泥,战战兢兢地摸过去把门打开迎接清欢等人进来。 变异植物已经将女王的宪兵队吞的差不多了,至少守城的是全没了。 清欢拍拍曾鸣的脑瓜子夸他:“干的不错嘛。” 被女神夸了,曾鸣立马挠着脑袋嘿嘿傻笑。 变异植物见了血就不能留了。刘畅余杭肖锋麝鼠四人找了燃料跟打火机,将植物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对城里的人们来说,他们并不关心到底是谁当政,虽然怨恨将异世带过来的女王,但对于这些无辜的人类,队员们都下不了手。因为对女王和其手下的仇恨就将所有人类杀死,这太残忍了。 对于城里失去意志跟希望的人们来说,也就顶多好奇一下怎么宪兵队不来给他们洗脑,反而还要从他们中间挑选合适的人进行守城了。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可以加入。 没人不想活得有希望,再加上麝鼠一向善于蛊惑人心,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在他的努力下,很快就聚集了一批年轻人进行训练,准备让他们负责起基地的安全,刘畅被迫和他一起。而徐莹和肖茵则负责把清欢给的种子分发下去,并带领人们开垦土地进行种植——徐莹用了四年时间才找到的,适合人类食用并且种植培育的变异植物,味道有点像面包,碾碎了之后是类似小麦米分的样子。 有了希望,生活有了目标,人们才能真正的活下去,而不是死气沉沉的等待末日。 平时避难所之间相互有来往,拿下其中一城,另外一城简直就是易如反掌。穿上宪兵队的制服,以肖锋为首,到b避难所。一看到他们身上的制服,又早就收到了a避难所的信息,b避难所的宪兵队连盘查都没有就将肖锋等人引了进去。 其他人是无辜的,这些宪兵可不是。他们对女王忠心耿耿,更是迫害原本世界人类的存在,所以,不能留。 将两个基地重新夺回后,b基地也和a基地一样开始了选拔和农耕。食物总有吃完的一天,他们必须更加努力,才能更好的活下去。人们不在乎到底是谁当政,只要他们能够过得好,那比什么都重要。 基地不能缺少主事者,所以必须有两个人留下来,经过抓阄后,刘畅麝鼠中奖,其他队员鼓掌表示恭喜。 两人欲哭无泪,他们不想留下来,想去揍女王好吗? 可惜运气不佳,最后就得他俩分别镇守两个基地。 清欢等人收拾一番也就准备出发了,但就在这时候,突然有人在城外表示要进来。那是一支七人小队,为首的是一个长得很俊美的男人。 虽然宪兵队都死的差不多了,但徐莹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是王夫之一,女王可真是下了血本,她一共四个王夫,为了追杀我们几个,派出精英小队也就算了,还让三个王夫带队,可见对我们有多忌惮。” 清欢笑了:“让他们进来吧。” 十人小队剩下七个,另外三个怕是都死了。等到他们进城就可以直接把人抓起来,也许还能够当做跟女王谈判的筹码,希望女王陛下是个怜香惜玉的女人,同时也希望这位王夫在她心底占有一席之地。 一进城,小队还没来得及颐指气使,就被凌空而来的藤蔓捆住,徐莹笑眯眯地走出去:“好久不见啊三王夫,你过得好么?怎么灰头土脸的?”   第二十四碗汤(八) 清欢双手环胸倚在墙边看着,徐莹恨极了这人,随便她处置好了。 三王夫看来也是认识徐莹的,只是不知自己为什么会从追杀者突然变成阶下囚。之前他们在避难所外头被丧尸围攻,虽然丧尸没有异能也不难对付,但病毒感染可不是闹着玩的,再说了,他们再厉害,也只有十个人,丧尸群可是数不胜数。 但他还是很好的保持了自己王夫的形象,面对徐莹的诘问,冷哼一声,别过头去,似乎很不把徐莹放在眼里。 徐莹笑了笑,左手先是握成拳然后马上松开,顿时掌心便跳出一团白光。这白光本是属于治愈系异能者的异能,但是如果她想,它也可以变成伤人的利器。 三王夫一看到徐莹的异能立刻就吃惊不已:“你怎么会——” “怎么会什么?”徐莹问,笑了下。“你以为你们把我们的异能取走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以为没有了异能我们就会死定了?以为这个世界上除了你们别人什么都不是,是吗?” 她慢慢地把白色光团推入三王夫体内。虽然女王他们没说,但徐莹通过观察有个大胆的猜测,也许异世之人追杀他们并不仅仅是想要吸取他们的异能,同时也是因为他们的异能对异世之人有着极大的伤害。 就像是现在,她的治愈异能本来是可以治愈伤口的,然而用在异世之人身上,却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看着三王夫的表情逐渐变得痛苦不堪,徐莹笑的更开心了。“说,黑豹跟肖温是不是在王城?他们被关在哪里?” “想知道吗……呵呵,你以为我会告诉你?” “你会告诉我的。”徐莹慢悠悠地说。 清欢适时提醒:“别把人弄死了,听说女王对四位王夫爱若至宝,留着他还有用呢。” “放心吧。”说完,徐莹再次向三王夫体内推入一团白光。“我也不知道你会生什么病,所以我先祝福你一下好了。”治愈系白光进入异世之人体内会生病,这也是徐莹在初始逃亡时无意中发现的,后来她还想再验证,却已经没有那样的精力了。 叮嘱麝鼠记得观察三王夫的身体,然后,在麝鼠跟刘畅不甘心又充满控诉的眼神中,清欢带着剩下四人出发了。 两个基地都到手了,进入王城就是分分钟的事儿了。每隔一段时间,避难所就会派人进入王城觐见女王,献上他们这段日子所得,并且向女王报告避难所的管理情况。由于每次来的人基本上都不一样,所以以肖锋打头,清欢他们很容易就混了进去。 虽然进了城,但并不是随意就能见到女王的。他们要经过一系列的检查,确定身上没有携带武器或是丧尸病毒,完全健康并且完全忠诚,女王才会接见他们。 清欢他们当然不能去见女王,因为女王是见过徐莹等人。虽然做了伪装,但女王可不像是这些普通宪兵一样,能够轻易被糊弄过去。 所以趁着身体检查和消毒,他们打晕了身边的宪兵,然后撬开了宪兵队长的口,从他口中得知黑豹跟肖温就被关在女王住所的地下监牢。 那样的话,就必须先去见到女王才行了。 把这些宪兵捆成一串粽子,由肖锋带头,他们在侍者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大厅,见到了女王。 女王很爱享受也很会享受。这里本来是基地领导人工作召开会议的地方,但现在经她一番改变,全部变了个样子。大厅里铺着红地毯,水晶灯放射出光芒万道。女王甚至还有一个宝座,她穿着华丽而繁复的宫廷长裙,一个身着黑色燕尾服,形容俊美的男人站在她身边,不时地喂她吃水果。 红地毯两旁站着宪兵,想起他们在进城路上看到的那些被当做奴隶铺路盖房的男人,肖锋等人都悄悄握紧了拳头。清欢及时看了肖锋一眼,他就站在她身后,要是感情用事,万一被女王识破就麻烦了。 在来之前他们已经想好了说辞,不管女王怎么问都没有关系,因为怕女王一眼认出徐莹肖锋等人,所以在进入大厅后,清欢站在了第一个。 她跟女王当然素昧平生,从未见过。所以借着女王让他们抬头的契机,清欢大大方方地打量起对方来。眼神和态度都是恭敬的,挑不出什么错处。 女王长得很美,看起来约莫有二十七八岁,烈焰红唇,美的张扬。她的指甲染成了鲜红色,在召见他们的同时,还在和身边的男人调情,甚至不时地交换一个轻吻。 这男人应该就是被留在身边的大王夫。 看到清欢第一眼女王就来了兴趣,这种兴趣甚至让她忽略了清欢身边其他看起来有几分面熟的人。她问:“你多大了?” 清欢万年萝莉外表,始终维持着她死前的年纪,听女王问,就回答道:“十七了。”只是看起来比较小而已。 “你有十八岁?我看你顶多也就十五六岁。”女王叹了一声,“年轻真好啊。” “女王看起来也非常年轻美丽。”清欢大胆地说,“比我大不了多少。” “怎么会呢?”女王又是一叹,盯着清欢的目光逐渐染上贪婪。“你有过男人吗?” 清欢愣了一下,虽然不知道女王这么问是为什么,却仍然回答:“没有。”在这个世界里,的确没有。 “那可真是太好了。来人!把她给我关到地下监牢去!” 清欢真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结果得来全不费工夫!把她关到地下监牢,那不就是黑豹跟肖温被关押的地方吗?她用眼神制止了肖锋等人蠢蠢欲动的手,说的通俗易懂点,他们的异能就像是被升级的系统,完全将女王屏蔽了,希望他们能机灵点儿,别被发现。 徐莹于航性格急点儿,一看清欢被抓走都急了,好在肖锋肖茵比较冷静,四个人站在原地,如同木头一般。 女王得了清欢,非常高兴,她问身边的大王夫:“你看看,我的眼角是不是又有皱纹了?” 大王夫仔细观察了几秒钟,然后声音沉稳温柔地回答:“是有一点点,不过没关系,这不是找到一个处女吗?有了年轻处女的血泡澡,你会重新恢复青春的。” 女王得到了安抚,于是满意地笑了。 却把徐莹等人听得毛骨悚然。女王不仅把这个世界本来的女性人类关起来强制配种产子,竟然还用女人的血沐浴,为的就是永葆青春! 那么,她现在这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实际年龄又该有多大? 他们没敢妄加揣测,也许是因为好不容易找到一名年轻少女,女王心情很好,让他们先下去,明日再见。 没被认出来,真是不幸中的万幸,看女王那高兴样儿,今天晚上清欢怕是没好日子过。于航咬咬牙,道:“今天晚上,咱们去找找,看能不能找到监牢入口。” “不行,清欢的手势是让我们等消息!”肖茵反驳。 “等消息,怎么等啊?”于航急了。“她都被关起来了我们还怎么等?” 徐莹赞同夜探王宫,肖锋则站在肖茵那一边,场面变得很尴尬,二比二平。好在他们都是出生入死很久的战友,否则非打起来不可。最后徐莹垂头丧气地道,“早知道就再带一个来了,这下可好,少数服从多数都不行。” 四人就这样傻愣愣坐等,直到一只纸鹤翩然飞入窗口。他们将纸鹤拆开,纷纷大喜。 大概是以为清欢必死无疑,所以连黑布眼罩都没有,清欢一路看着地形,毫不反抗地被带入了地下监牢。 进入地下,清欢才知道徐莹等人口中的可怕是什么意思。 全部都是单间,每一间都住着一个女人,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走廊,当她被带进去的时候,还能听到女人凄惨的哀嚎。基本上每个房间都有男人,有的是一两个,多的甚至把房间都挤满了! 他们把女人当成了玩物,因为女王的要求就是,只要不玩死,怎样都无所谓。因为这些女人存在的价值就是产下新生儿,壮大这个世界的人口数量。 惨叫声、哭泣声、求饶声,混合着男人的大笑和口哨,让人不寒而栗。 有男人瞧见了清欢,以为是新带来的姑娘,笑着问宪兵什么时候能玩,还问了编号,清欢注意到每个单间外头都挂着一个牌子,从001开始依次类推。女人们被剥夺了名字,只剩下生育这一个功能。 清欢这回是真的生气了。 宪兵啐了男人一口,把她继续往里带。走过这个很长很长的走廊,又下了几十层台阶,面前逐渐出现光明,然后清欢被一把丢进去。   第二十四碗汤(九) 清欢摔在水泥地上,听着外头几个宪兵一边说话一边渐行渐远,无非就是说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女人连上一次都没机会,另一个说你不要命了,这是女王看中的人云云,没一会儿就没声儿了。 彻底没人之后,清欢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走到栏杆前,双手刚碰上去就感觉不对,被电了一下。虽然对她来说这跟挠痒痒似的,但到底是吓了一跳。哦,这是防止有人能逃呢,女王也是下了血本了。 但那又怎样?清欢不知道电子锁的密码,没关系,把栏杆扯开不就行了? 出了牢房后,清欢左右看了看,奇怪,怎么就只有这一间?不是说黑豹肖温都被关在这里吗?人呢? 难道是被三王夫给骗了?应该不可能,在那种时候,人类下意识说的话就是正确答案。所以,要么黑豹肖温就在这里她没找到,要么就是他们两人被女王转移了。后者不太可能,清欢不知道哪里还能比这儿更能关这俩。别的地方也许偏僻不好找想不到,但绝对关不住。 在哪儿呢? 她围着地下监牢转了两圈,注意到了两个水泥屋。 水泥屋很小很小,其实说是水泥屋,更像是水泥做的棺材。只是堵得严丝合缝,一点透气的口都没有,看起来有几分诡异。清欢用手拍了拍,厚重结实,里头是什么?她又趴上去听了听,什么都听不到,也不知里面有东西没有。 但是整个监牢没有其他地方能关人了,为了防止黑豹肖温逃跑,女王不会把他们俩封在水泥棺材里吧? 这也太恶毒了,这水泥棺材的大小,以黑豹肖温两人的体型估计翻身都是个问题,而且……不会憋死吧?再怎样也需要呼吸不是? 清欢想了又想,还是决定把这水泥棺材给打开。左右瞧瞧没什么武器,干脆用脚踹,她的力气一旦使出来还不天崩地裂,一脚下去,水泥棺材就碎了! 然而里头的人清欢不确定是不是黑豹或是肖温。因为他们太瘦了! 是那种骨瘦如柴的瘦,脸颊凹陷下去,面色青黑,放在身侧的手指骨节都凸了出来,看起来格外可怕。简直就是走动的人形骷髅。 还活着吗?清欢试探性地去试他的鼻息,还有气儿,只是很轻微。她又扒开他的眼皮看看,叹了口气,不死也差不多了。但体内的异能还在,估计就是因为进化完全,所以才能在水泥棺材里撑这么久,也不知女王把他们封起来多长时间了,能让进化完全的异能者变成这个样子,时间肯定不短。 清欢又去打开另外一具水泥棺材,果然,里头也有一个人。两人看起来都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死的只剩一口气了。她拍了他们的脸好一会儿也没反应,除了那口气之外,他们和死人已经没什么分别了。 于是清欢摸出两颗丹药来。这是她收徒弟之前从仙界的炼丹炉里随手拿的,希望吃不死人。 但是黑豹肖温已经无法做出吞咽的动作了,清欢万般无奈,只好粗暴地捏住他们下巴,然后强硬地推了进去。好在两人都没意识,否则的话不被毒死也会被噎死。 喂完丹药,清欢就双手抱膝坐在一边等着。大概过了五分钟左右,他们的皮肤发生了变化,青黑色逐渐消退,露出正常的白来。皮肤下干瘪的肌肉也在逐渐变得饱满,慢慢地,连同凹陷的脸颊也都在逐渐恢复原样。 仙丹就是好啊,而且还是免费的。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人已经恢复正常了,但就是不睁眼。清欢围着他们走了走,很想一盆冷水泼下去,然而手头没有盆也没有水。最后她退而求其次,从空间里拿出矿泉水往二人脸上洒,那姿势,跟神父洒圣水一般。 在冷水刺激下,黑豹肖温终于睁开了眼睛。刚清醒的那一刻两人好像分不清身在何处,可当他们看见清欢之后,不约而同地做了同一个动作——闭眼。 清欢:“……喂。” 两人又不约而同的睁眼,看见清欢真的就蹲在他们面前,都觉得很惊讶,眼神复杂,有激动、惊喜、不敢置信……总之什么情感都有,复杂的让清欢不想去探究,直接把准备好的衣服交给他们:“快换衣服去,替你们报仇。” 在水泥棺材里躺了这么久,虽然没死,但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反正是不能看了。 三人离开地下监牢,清欢走在前头,黑豹肖温则在后头打开牢门让女人们离开,一个房间一个房间走过去,将那些男人全都杀死。 他们本是异世之人,来到这个世界后又随同女王一起欺凌这个世界的人类,多少女人被逼疯在这小单间里,曾经黑豹和肖温被迫目睹过无数次,现在他们自由了,力量回来了,他们只想报仇,以牙还牙,让亏钱他们的人全部百倍偿还。 刚好,到女王卧室之前,徐莹等人也都来了。终于见面,还确定黑豹肖温等人还活着,大家都非常激动,可是紧要关头不容许他们拥抱对方。肖锋做了个手势示意大家悄无声息潜伏进去,最好能直接干掉女王和她的亲信,然后根据女王的手札清除危险人物,那样就不会造成太大的伤亡。 队员们都看懂了,但是清欢刚迈步,手臂就被一把抓住。她回过头,是黑豹。 他们还没说几句话呢,“豹哥?” “……还走吗?”黑豹沉声问,穿着迷彩服的他仍然气势沉着,仿佛在女王手下这两年的折磨根本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听到黑豹这么问,其他人也停下了步伐,都在等清欢回答。 清欢小嘴儿微张,正要回答,突然道:“小心!” 说着一把将挡在她前面的肖茵给扑倒,然后迅速站起身看向前方出现的女王。 女王仍然身穿华丽长裙,正如同看蝼蚁一般看着他们。冷笑道:“我说是谁,原来是你们这群丧家之犬。怎么,真以为我认不出来你们?胆子倒是不小,竟然敢混入王宫!” 黑豹肖温齐齐挡在了众人身前,女王一愣,不敢置信:“你们怎么会在这儿?!”这两个男人是她唯二不能搞定的异能者,她不能吸取他们的异能,也没法将他们怎么样,于是一气之下命人将黑豹肖温铸入水泥棺材里,就是要活生生弄死他们。可现在他们怎么会出现? 他们身上的异能到底和之前有什么不一样?!女王咬牙切齿,其他异能者都可以成为她的食物,补充她的异能,为什么这两人的就不行?她气恼无比,身边的大王夫轻笑道:“二位竟然还活着,生命力可真是顽强。” 他慢条斯理地伸开双手,掌心跳跃着鲜红的火焰。 女王的世界里,唯有她自己和四名王夫有异能,但就是这样,这异能还是她取来的。将异能者作为食物,吸取他们的异能,融合在一起,便赋予了她四个丈夫异能,而她本身就和其他人不一样。 准确点来说,女王本身就属于这个世界。只是机缘巧合下她掉落到了另外一个末世,于是终其一生,她所求就是回到这个世界来。在成功掌控了方法后,她本想得到黑豹肖温的帮助,没想到却被拒绝了,甚至这个世界都在隐隐排斥她的出现。 于是女王恨上了这个世界。越是不给她的,她偏偏想要得到,那些不肯接受她的人,最后都得死! 她看起来二十几岁,其实已经快五十了,之所以能够青春永驻,用的就是处女的鲜血。两年前她出现的时候看起来顶多二十岁,而短短两年时间,她已如此苍老,就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女人太少了,少女更少,更别说是年轻的处女了。 因为这样,女王才把那些女人关起来强制配种产子,她渴望她们生许许多多的女儿。活下来的只有男孩,女孩全部化作了她脸上的青春容颜。 这样的人,杀死她,简直都是便宜了她。 清欢不打算插手,这是两个世界的碰撞与争执,谁赢了,世界就按照谁的愿望走。所以如同她上一次离开那样,只是这一次,她自己坐在高高的屋顶,看着下面的人打的不可开交。 女王无疑是厉害的,大王夫也不差,可是比起重新获得异能的小队,再加上黑豹肖温,那就不够看了。他们节节败退,大王夫先被肖温杀死,女王喊了一声大王夫的名字,眼里透出诅咒与狠毒:“今天你们谁都别想走!” 她竟然不再打下去,而是猛地一跺脚,顿时整个地面都开始抖动,清欢暗叫一声不好,“大家快逃!” “逃?往哪里逃?谁都别想走!”女王放声大笑!化出无数利刃朝小队逃走的背影刺来! 清欢跳下房梁挡住,回头吼道:“还不走?!”   第二十四碗汤(十) “我们不会丢下你……” 徐莹的话没说完就被清欢打断:“我不会有事,你们留下来才是拖我后腿,快走!”最后一句快走,她难得疾言厉色。 虽然不愿意,但清欢说的是事实。众人虽不愿意,却还是如清欢所说迅速离开,只剩下清欢和女王两人。 “他们走了,你就留下来陪我吧!”女王冷声说着,双手呈爪状掐过来,想要清欢的命。 清欢狠狠一甩,刀刃落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她看着女王,说:“我可不陪你。”说着借势将女王双手抓住,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女王只觉得手腕关节剧痛,再一看,双手已经被绞扭在一起分都分不开,仿佛这双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她闷哼一声,瞪向清欢,“你是谁?为何我从未见过你?!” 清欢并不回答,而是转身离开。 在王宫塌陷的最后一秒前,她回头看了看,女王也好,地下监牢也好,都会从此消失。清欢吸了口气,又吐出来,事情总算是告一段落了,剩下的就是该如何处置女王带过来的人类了。 看到清欢出来,肖温第一个上前抱住了她。没有其他多余的动作,也没有温情脉脉的话语,就只是单纯的拥抱她。清欢犹豫了几秒钟,回抱了他,拍拍他的背,说:“别担心,我没事。” 肖温抱了好一会儿才松开,然后对她似是笑,又似是哭的问:“还是要离开的,对吗?” “女王死了,但世界的融合已经无法停止,我能做的只有让它们进行彻底融合,迎来新生。而这个世界上的人类,因为世界的融合不需要进化,但是他们需要重建家园。你们是最优秀的领导者,我相信你们。”清欢轻声说,又去抱了抱其他人。她很喜欢这些朋友,所以希望他们不要因为她的离开感到伤心,“二王夫死在小镇,三王夫被捉,大王夫和女王一同葬身废墟,剩下的四王夫你们可以解决的。记住啊,不要浪费上天赐予你们的天赋。” 这话说着好像是要告别一样,清欢不爱说,黑豹等人也不爱听。丧尸们还有很多没有剿灭,虽然世界融合带来了一些变化和新的生机,但是机遇跟挑战都一样大。 “那个世界的人类,我们该拿他们怎么办?”于航问,“全部杀了吗?” “世界不可能剥离出去,我觉得……该杀的可以杀死,但是大多数人类都是无辜的,他们被女王蒙在鼓里,并不知道他们身在异世。你们不需要告诉他们,只需要给他们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家园需要大家一起才能建设,只靠一个人或是几个人是万万不可能的。 在之前来的路上,清欢就已经告诉徐莹,某些变异生物对人类将来的发展有大用处,但这个需要他们自行摸索,她不可能把一切都做好,她又不是来当妈的。 上一次离开,清欢只跟黑豹说了几句话,这一次她却没打算跟任何人说。 第二天早上,当徐莹兴高采烈地去叫清欢起床的时候,推开房门一看,床铺叠的整整齐齐,好像从来没有人睡过,房间里空无一人。 这一次走,她竟然连告别都没有。也许昨天废墟前的那一番话,就是要离开了吧? 她还会再回来么? 徐莹不知道,但她觉得应该不会了,清欢再也不会回来了。她慢慢地蹲在地上,小声哭了起来。 而黑豹肖温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清欢不属于这里,她早晚都会离开,只是谁都没想到会这么快,他们还以为她会留到他们重建世界的那一天。 祝愿彼此一生安好。 接下来的日子,清欢离开的悲伤很快就被围剿丧尸寻找食物等等事情冲散了。每个人都投入到了重建家园的事业中来,虽然没有了女王,但黑豹和肖温成立了最高政府,并分别担任了要职,小队里其他队员也都身兼数职,他们共同爱着这个世界,所以永远都希望这个世界能好一些。 至少,不能辜负那个离开后又回来拯救他们的姑娘。 四王夫怕是也没想到,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变天了!他没能回到王城就听说了女王的死讯,对女王爱得深沉的他自然要为女王报仇,可惜技不如人,被抓住后,肖茵徐莹会为那些死去的女性队员报仇。四王夫不是最喜欢践踏女性么?没关系,监狱里关着很多泯灭了人性的犯人,希望他住进去以后,也能感受一下□□的快感。 再到后来,世界慢慢地恢复正常,步入正轨,丧尸彻底灭绝,人类开始安居乐业,世界上不再有什么地方是危险的,他们怀抱着对未来的渴望和向往,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这个世界会继续存在下去,直到有朝一日老的不能再动,才会化作齑米分死去。 但是在这之前,一切安好。 ********************* 虽然走的时间并不长,顶多也就是一会儿的功夫,但是回到奈何桥后,新的鬼魂已经出现了。谢必安正要按照清欢临行前的交代将其引入醴忘台,就瞧见清欢出现在面前,连忙行礼,然后默默地、面无表情地消失。 墨泽欢快地蹭过来抱住清欢大腿:“主人你回来啦!” 看向那个背对着自己坐在桌前的女鬼,清欢挑眉,问墨泽:“你不是一向不喜欢见外人么?” “那个人又不爱说话,跟个木头似的。”墨泽噘嘴,“主人,你不想知道谢必安生前是什么人吗?” 清欢促狭地看他一眼:“我和你可不一样。”她没那么多的好奇心,这世上的事,知道不知道,也不过掐指一瞬。 墨泽巴着她的大腿死命撒娇:“可是人家想知道嘛!这里所有的存在都曾经是人,人家想知道谢必安到底是怎样变成这样一副面瘫脸的嘛!” 清欢虽然惯他,却也不是无条件纵容。见他怎么哄不听,眼神微微一沉:“听话,去庄子里玩去。” 墨泽立马撒手,他是极擅长察言观色的,外表是个小孩子,不代表他的心智也是孩子。 虽然被撵走了,但他还是满怀希望的一步三回头,想看看主人有没有回心转意让自己留下——当然,结果是他再一次失望。 清欢微微侧了下头,墨泽立刻加快步伐一溜烟消失在清欢视线之中。 她无奈地摇摇头,这小东西真是越来越恃宠而骄。 坐到女鬼对面,清欢最先看见的是一双粗糙的手。那双手颜色蜡黄细纹弥补,但骨节和手型却非常漂亮,如果精心保养的话,肯定是一双纤纤素手。顺着这双手清欢看向对方的脸,女鬼穿着一件洗的发黄的白色羽绒服,头发落下盖住了她的眼睛,此刻她正满面茫然空洞。 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这儿,因为在她的认知中,自己已经死了。 但清欢知道。来到奈何桥的大多数都是执念未消,又有大功德的鬼魂,但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极个别的例子,比如眼前的这只女鬼。她前生有大功德,今生命运坎坷生活悲惨,死后,她自己都不知道有何心愿需要完成。 那是因为背负了极大的冤屈,就连天道都不忍看她受苦,生前死后都被蒙在鼓里。 所以这一次,不是清欢要听女鬼的故事,而是要为女鬼道出真相。 “很难过,是不是?因为这一生,活得并不快乐?”清欢轻声问,单手覆上了女鬼放在桌面上的手。她肌肤如雪,细嫩柔滑,更显得女鬼的手如砂纸一般。“但更让你难过的是,这么不快乐,却又觉得自己没有快乐的理由。” 女鬼听了,便慢慢将头抬起来,一双眼睛浑浊昏黄,带着绝望。 清欢轻轻一叹:“你命途多舛,本来父慈母爱,书香世家,从小你就漂亮又聪明,谁都喜欢你,老师长辈都夸奖你。可是你高三那年,家道中落,父母出了车祸,母亲当场去世,父亲的伤则需要很大一笔钱。你变卖了房子,但仍然不够。然后你遭遇到了这世上最残酷的事情,名声一落千丈,又被人到学校撕扯着打,这时候,你的丈夫出现了,他带你回家,给你钱。虽然他脾气暴躁,经常打你,甚至还让他的朋友一起享用你,但他仍然算是你的恩人,你是这么以为的,是吗?” 女鬼急不可见的点了下头。 清欢伸手将她凌乱的长发捋到耳后,动作轻柔,生怕吓到她一般:“你肯定不知道吧,你的丈夫其实从你高一的时候就盯上你了,他对你一见钟情。” “只是你太优秀,太美好,像天上的云,他想和你在一起,却又自卑,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把你拉下地狱,这样的话,你们就相配了。”   第二十五碗汤(一) “你所有的苦难,悲剧……都是他造成的,这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他喜欢你。你母亲的死,父亲的瘫痪,你被轮|奸……一切都是他安排的。他的爱变态而扭曲,在他的心里,你只有脏了、堕落了,他才有资格拥有你。” “你明白吗,静荷?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你的错。你的人生本不应该这样,你优秀,聪明,有着美好的未来,但你的一生并没有这样过,这就是为何你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所以,去睡一觉吧,去做个梦,好吗?” 女鬼静荷在清欢的搀扶下慢慢起身,一步一步挪进了醴忘台,醴忘台房间里的床躺下就会睡着,清欢看着女鬼静荷的睡颜,笑了笑,转身走了出去。 她是在一阵尖锐的铃声中睁开眼睛的。 看了下四周,是间教室,而她此刻正坐在课桌前,面前是一本摊开的数学书。很快地,在走廊上或说话或玩闹的同学们都回到了座位上,清欢也跟着拿起了笔。 她也不是头一次当学生,数学这门奥妙无穷的科学一直都让清欢很着迷。她很认真的听课,虽然老师讲授的知识她都会,但这并不能阻碍她做一个尊师重道的好学生。 可以看得出来,蒋静荷是老师的宠儿,但凡是有其他同学解不开的题,老师便会让蒋静荷做示范,好在清欢会,否则就真的要丢脸了。 经过一上午的观察,清欢发现蒋静荷在学校里,老师喜欢,同学喜欢,她个性温柔善良,乐于助人,长得又漂亮,好感度非常高,名声也很好。蒋父蒋母一个是学校的校长,一个是高三的年级主任,他们家世代都是老师,可谁能想到这个家最后被一个卑劣的男人毁的一干二净。 清欢无法理解那种爱你就要伤害你,伤你越深就表示爱你越深的人,如果真心爱一个人,怎么会用那种扭曲而阴暗的方式,将一个本应优秀出色的人彻底毁灭,从身体到灵魂都不给对方完整,然后用所谓的爱来束缚和剥削。 这种爱,不要也罢。 因为爱的人出色,所以自己更应该努力,即使追不上对方的脚步,也会成为更好的自己不是么?但邵强却偏偏选择了最可怕的一种,好像将蒋静荷拉下云端,她就能永远属于他了。 因为蒋家住家属楼,所以蒋静荷是走读的,她性格好,基本上不拒绝住校生帮忙买东西的请求。她在学校可以说是风云人物,优秀出色,站在金字塔的顶端,但她一点也不傲慢,也没架子,和所有人都是朋友。 邵强比蒋静荷大七岁,初中辍学不上后就跟人做生意,奈何一条道走到黑,做的都是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蒋静荷对他来说大概就是天使一样的存在,他太喜欢她,却又太自卑,可怕专横的性格让他的爱情充满了毁灭,令人不寒而栗。 被他爱上,还不如被他恨呢。 清欢从车棚里推出自己的樱花米分淑女车时,就隐隐感觉到有一双炽热的眼睛在盯着自己。想都不用想就知道对方是谁,除了邵强还能有别人?这眼神那么不加掩饰,蒋静荷未免天真过了头,竟然连自己被偷窥了都不知道。 但清欢没有轻举妄动。邵强之所以喜欢蒋静荷属于一见钟情,她就是想躲也晚了。而且蒋静荷才需要躲,她也需要么? 邵强之所以会对蒋静荷下手,就是因为听说蒋静荷成绩很好,考到首都大学都是轻轻松松的事儿。而他只能蜗居在a城,首都太遥远,他的手远远伸展不开,于是他干脆在蒋静荷离开之前下手,让她永远都离不开a城。 他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 只可惜这一次他不再是暗中蛰伏的猎人,却成了猎物。 邵强讨厌蒋静荷优秀出色,夺人眼球,讨厌蒋静荷长得美貌被那么多人喜欢,讨厌蒋静荷学习成绩好总是在各色竞赛中拿奖……他越讨厌,清欢越是要再优秀一点。这可比打邵强一顿或是一刀杀了他对他刺激更大。 一个爱情观扭曲的男人,最好的做法自然是软刀子朝他心上捅。不仅如此,清欢还打算找个顺眼又真心的男人过一辈子,让邵强一辈子看着,一辈子爱而不得受折磨。 对付这种人,远比一刀杀了他更有用。 清欢骑着淑女车一边等红灯一边想,她得变得有名,最好是妇孺皆知的那种,然后每天上个电视啊杂志啊报刊啊之类的,叫邵强永远都忘不了她,躲到哪儿都能看着她。她越来越好,他越来越差,让他眼睁睁看着两人之间的落差越来越大,这才好呢。 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所以同学们也好老师们也好,升学压力都特别大,黑板上写着离高考还有63天,清欢可以说是全班最清闲的一个了。 毕竟人家实力摆在那儿。 把帮忙带的东西一一从书包里掏出来,清欢问:“清明节去扫墓吗?” 同学们用悲哀的目光看着她:“在家学习!” “哦……”她咋舌,“要劳逸结合呀。” “我上次英语随堂测验只考了82分,啊啊啊啊再这样下去我考不上大学了!静荷你考多少?” 清欢回想了下那张卷子的分数,“……148。”扣掉的两分是因为作文,老师习惯性扣分。 “啊!”教室里顿时响起一片哀嚎。“玩不了玩不了,忍一忍过了这两个月我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头悬梁锥刺股把大学给考上!” 清欢笑着,觉得这样的生活挺充实的,虽然总是要做一些简单掉牙的卷子。 清明节那天,按照惯例要放假,大多数同学补习的补习,看书的看书,蒋爸蒋妈一个护校一个补课,忙得不可开交,所以清欢干脆一个人准备了零食和保温杯,又揣了零钱包,兴致勃勃的去爬山。 天上下着小雨,在学校里每天上课做卷子抄黑板的清欢打着伞跨台阶。山上人很少,现在邵强还没有亦步亦趋的跟着她,等到他意识到她考了大学就会离开a城后才开始行动。 幸好今天邵强没跟踪她,不然清欢肯定让他吃点苦头先。 山上有座小亭子,a城的这座山是国家著名风景区,经常有人在这儿采风,但清欢没料到自己刚爬到半山腰就看见亭子里有人,而且还不少。看那专业程度……她很不幸的认识到这是剧组在拍戏。 全国最大的古装影视基地也在a城,这些人出现在这里也是很正常的。a城里首都坐大巴的话也就一个小时,地铁就更快了,挺发达的其实,但在人文和经济上比首都还是要差也些。 本来想进亭子里坐一会儿的,没想到不赶趟。 清欢好奇地盯着那些正在摆弄工具的人,继续撑着伞朝山顶爬。面色平常连呼吸都没有加速,实在是这点高度对她而言根本算不上什么。但是走了没几步,因为突然刮来一阵风,她下意识地两手握伞,然后忘了……手机抓在手里…… 眼睁睁看着手机一个台阶一个台阶滚落到感觉如何?清欢表示很无奈,她慢吞吞地往下走,正要去捡手机,已经有人先她一步捡了起来递给她。 清欢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对方,即使是见识过无数美男子的她也不由得在心底感叹了一下此人的外貌,真是俊美的令人窒息,眼角眉梢虽然清清淡淡,但却并不显得傲慢,反而有种高冷的仙气。 “……谢谢。”接过自己的手机,清欢仰着脖子看着男人,他太高了,目测有一米□□,而十七岁的清欢表示这具身体还在发育中,所以虽然只有一六三,但她相信还是可以再长的。 仰着脖子看人可真累,她看到男人的衬衫在毛毛细雨中被打湿,就很友好地举高手里的伞:“你为什么要在这里淋雨?” 姚崇不知自己为什么看到这个女孩会走不动路,甚至主动过来帮她捡手机,他们在哪里见过吗?如果没有的话,那为什么他不由自主地想要亲近她?她看起来还好小的样子。“……不是淋雨,只是在等他们布景。” “那你为什么不打伞?” 为什么不打伞……因为看到她手机掉了,他想都没想就推开助理的伞奔了过来。现在问他为什么,姚崇自己也不知作何回答。他微微勾起唇瓣:“你不是正在为我打伞么?” 清欢扑哧一声笑了:“你这人真有趣,你叫什么名字呀?” 男人有些许惊讶,“你不认识我?” “……应该是个明星吧,不好意思,我不太关注这些。”想到那些人对待这人恭恭敬敬的表情动作,估计地位不低。 其实是她降临这个世界后每天都在学校里忙,好不容易放个假出来爬山就遇到亭子被占的事儿,从来就没去看过娱乐圈的新闻。   第二十五碗汤(二) “姚崇。”男人拉过清欢的手,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她的掌心。清欢点了下头,“蒋静荷。”说完她也学男人的动作,用自己的手指在他掌心写名字。 两人这就算认识了,姚崇仰头看了看天:“下着雨呢,还要爬山?” “反正又不大。”清欢耸耸肩。“你呢?你们是在拍戏?” “嗯。”姚崇回头看一眼正在折腾摄影器具的剧组,突发奇想:“我陪你爬到山顶吧!” “……可以吗?你不是正在工作?” “没关系,一时半会他们也弄不好。” 于是两人就结伴朝山顶爬了,期间姚崇的助理好像想说什么,但在姚崇不悦的目光下最后什么也没说。这山其实不高,身体好的半小时就能爬完,清欢当然不用说,姚崇平时很注重健身,所以不费吹灰之力。 勉强……算是一见如故吧,最后两人交换了手机号码,清欢就准备回家了。 回到家后她打开电脑试着在搜索引擎里输入“姚崇”这个名字,跳出的几千万条搜索结果把她吓了一跳!大概浏览了一下,这位如今已经三十岁的影帝是娱乐圈里的神话,十八岁那年凭借一部纪实电影一炮而红,二十五岁之前就拿了三金,光是国际电影节的最佳男主角就拿了四个,但凡是他主演的电影,没有一部不票房大卖,米分丝无数,微博米分丝已经快破亿了! 虽然这个微博长草到关注对象0,所发微博一共十五条,但仍然止不住米分丝们疯狂膜拜转发评论的热情。随手点开微博主页,清欢被那几百万的转发量给吓到了。 这才是真正的国际巨星啊……人品好形象好气质佳,出道十二年来没有任何绯闻,连个绯闻女友都没有,有营销号爆料说姚崇早就隐婚了,也有人说姚崇是gay……众说纷纭,但没有人否定他身为一线巨星的实力。 大概就是那种“姚崇一声吼,娱乐圈要抖三抖”的存在。 竟然还是国民偶像,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被称为男神也就算了,还“偶像”……什么叫偶像实力派?清欢不否认姚崇的确外形出色,但米分丝们的狂热是她无法理解的。怎么能有人为了一个陌生人疯魔到这种地步? 姚崇很注重隐私,行程也很保密,一年也顶多拍两三部电影。出道至今他还没拍过电视剧呢!清欢又顺手点了微博上一个同人视频,然后竟然觉得两个男人在一起的画面也挺好看的。 那是某个二十出头的当红小鲜肉,因为拍了几部偶像剧所以吸米分很快,有人把他跟姚崇的作品合剪了一个视频,大概就是皇帝和将军不得不说的二三事。挺虐的,下面评论一水的“配一脸!”“求合作!”…… 清欢兴致缺缺,画面是不错,可惜这样的剧情没感觉,真实的残酷她见过无数,这样小打小闹还是假的东西根本不能让她产生共鸣。 她也注册了一个微博关注了姚崇,之前在其他世界也有类似微博的存在,挺好玩的其实,但这个微博注册完了清欢就丢到一边去让它长草了。 假期结束后她回学校,课间随口问了下同学知不知道姚崇,随后她就被鄙视了。 同桌是个胖乎乎长得很可爱的小女生,她一听到姚崇的名字就双手捧腮一脸梦幻地看着清欢:“你竟然不知道姚崇吗?他是我的男神啊!长得帅又有演技,年轻的时候好嫩,现在也是超级无敌帅大叔一个啊啊!要是能看他一眼,我愿意复读一年!” 清欢:“……” 当她没问。刚扭头回来,还没来得及把书翻开,前排的俩同学,一男一女也都丢掉了手里的笔和卷子加入讨论,三人讨论的热火朝天,把姚崇有多帅多有钱又是这样的身份地位给清欢好好普及了一下。 清欢听得头昏脑涨,她根本不想知道这人上过多少超一线大刊是多少国际级奢侈品牌的代言人又拿过什么影帝好吗?她只后悔为什么要提到这个名字,让平时为了高考头悬梁锥刺股的少男少女们个个春心萌动! 好在上课铃及时响了,不然清欢还要再接受十分钟荼毒。 趁着老师不注意,清欢悄悄掏出手机给姚崇发了条短信:没想到你这么有名。 很快,那边就回复了:现在认识我了? 清欢笑笑,把手机又塞回桌洞,专心上课。 接下来虽然他们都没怎么见面,但靠着短信互通有无,竟然也能称得上是不错的朋友。很快地,高考前的最后一次模拟考要来了。 就是这次模拟考,蒋静荷考到了几乎可以说是满分的分数,让邵强有了危机感:如果再不想办法把这个女孩子留下来的话,她会越飞越高,越飞越远,自己想要拥有她,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不明白这种神经病脑子里想的都是些什么,人家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天赋获得成绩和未来,他凭什么要插一手,还美曰其名是因为爱?要是每个伤害别人的理由都是“爱”,这样就能被原谅的话,那这个世界岂不是乱了套。 蒋爸蒋妈在学校都是很严肃的,惟独在独生女蒋静荷面前慈爱有加。这个家庭很美好,却被邵强一手给毁了,这也成为了蒋静荷一辈子的痛。母亲惨死,父亲瘫痪,她自己又出了那样的事,就连爷爷奶奶都因为承受不住这个打击先后去世。 邵强太狠,这种爱,清欢不收。 模拟考前一天,蒋妈特意做了一桌好菜想要开导开导女儿,询问一下女儿最近的学习状态。清欢淡定的态度让蒋爸蒋妈很吃惊,但仔细一想,只要正常发挥,首都大学是稳妥的。 也就释然了。蒋爸工作做得好,说不定明年能升职,蒋妈也是,就看今年的升学率如何了,基本上这个成绩是不用担心的,蒋家老师带的学生就没有差的。 连着考了三天才算考完,考完后学校吝啬的只给学生放了半天假,但这无法阻挡学生们的热情,高考马上来临,除却继续刻苦念书复习的以外,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放松。 于是该逛街的逛街,该打游戏的打游戏,大家都已经做好准备迎接人生的另一个开始了。 年轻可真好,活力无限。 清欢则窝在自己的房间刷微博。从她关注姚崇到现在都快两个月了,这人竟然一条微博都没发过,他竟然忍得住? 她还因为推荐关注了其他的一些明星,别人都是微博控,有的一天能发好几条,分分钟刷屏,但姚崇的微博常年不在线。 说来惭愧,清欢也算是个颜控。她一边吃着零食一边浏览网页,又把姚崇以前拍的电影看了几部,然后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很优秀的演员。 要是自己也去当演员的话,应该不会差吧?毕竟这么多世界,活了这么久,天道欠她好几个最佳女主角。 但这也只是想想,她来自虚无,归于奈何,所以并不喜欢万人瞩目的生活。想要成名不难,她从来不缺勤奋和刻苦。她还要让邵强一辈子看着她呢,到哪儿都躲不开她的消息,偏偏死活得不到她。 正想着手机就响了,清欢抓过来一看,是姚崇,关心她这次模拟考感觉如何的。 清欢很自信地回复道:没问题。 那我就在首都等你了:) 清欢忍不住笑了:那你至少得再等仨月。 现在才6月不到,9月开学的话也还有一百天。 姚崇很快发了哭脸来。 清欢开始摁短信:能帮我一个忙吗? 她把有人跟踪自己,并且好像要对自己不轨的事情告诉了姚崇。等了几分钟没反应,清欢心想,难道姚崇不想帮忙?正想着手机响了,姚崇直接打了电话过来,一接起就是一连串质问:“怎么了?谁在跟踪你?你还好吗?现在在哪儿?报警了没有?……” “哎呀你别激动,说不定是我想多了呢?” “这种事情,小心谨慎没关系,就怕粗心大意不当回事,到时候出事都晚了。”姚崇化身碎嘴老妈子。“我刚出道的时候经常接到米分丝来信跟礼物,有个米分丝每个星期寄一封信来,每次都跟我说些奇怪的话,虽然经纪人跟助理都说要小心,但我没当回事儿,结果你猜怎么着?” “哦……这个我知道,那个女米分丝因爱生恨,不知怎么得知了你的行程然后向你泼硫酸对吧?”原因很简答,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不能得到。 姚崇:“……你知道你还这么不上心?” “那你帮我这个忙呗。”清欢把小脚盘在身下坐着,随意点点鼠标问道,“你为什么都不发微博啊?” 话题跳跃太快姚崇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现在是说这个的时候吗?” “我好奇嘛,为什么?” “没什么想说的,也不习惯把我的私生活披露给不认识的人看。” “可是你有很多米分丝诶,他们都很喜欢你,都在哭喊着要你回来发微博呢!嗯,我也关注你了。” “你关注我了?” 清欢嗯嗯。“我第一个关注的就是你。” 姚崇正喝着黑咖啡呢,突然感到特别甜。   第二十五碗汤(三) “你叫什么名字?” “蒋静荷。” 姚崇突然有种无力感,这蠢萌的感觉是怎么回事,明明是个感觉很聪明的女孩子……“我是说你的微博名字。” “哦,奈何桥畔的孟小婆。”清欢嘻嘻一笑。“跟我同桌配对,她叫大明湖畔的夏雨荷。” 姚崇:“……” 然后一分钟后,清欢发现自己只有5个其中小助手新手指南还有会员占仨是米分丝数突然长了一个,点开一看吓了她一跳!“你关注我啦?” “嗯。” “那我会涨米分很快吧?”清欢托着腮开始幻想自己变成好几十万米分大v的场景。 姚崇轻笑:“我的微博可以给你玩。” “不用不用,我其实也不是很喜欢玩这个。”关掉页面,清欢又把话题拐回来。“对了,刚才我跟你说的事——” “交给我吧。”姚崇的声音透过电话也很好听,低沉有磁性,还很性感,偏偏他却给人一种禁欲的感觉,衬衫扣子都是扣到最上面的,永远衣冠楚楚形容整洁,声音压低的时候却带点邪气,简直就是个尤物。“你好好学习,三个月后首都见。” “我可没说要跟你见面呀。”清欢把玩着自己的长发,好整以暇地说。 “呵呵……”那头低沉的笑声真是好听的让人耳朵都要怀孕了。“是我想见你。” 清欢眯起眼睛:“想老牛吃嫩草?” 他们互相发短信都两个月了,每天早安晚安不说,平时有什么事姚崇也会通过短信告诉她,要说对她没企图清欢可不信。就从他给她捡手机那会儿,要不是他心动了,旁边助理经纪人什么的都在呢,至于劳驾他这位影帝纡尊降贵么? 小丫头的直接让姚崇被噎住,半晌,很诚实地说:“……也没那么老,我还没过三十岁的生日。” “容我提醒你,亲爱的姚先生,小女子今年刚满十七岁。” “所以我等你长大呀。”姚先生很无奈也很包容。“在这段时间里,我会保护好你的。” 清欢正要说话,突然听见蒋爸在外头叫她,赶紧压低声音:“我爸爸回来了我先挂了啊再见!”从告别到挂电话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那头生平头一次惨遭被挂的姚崇瞪着手机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经纪人andy正好推门进来,见他盯着手机出神,问道:“怎么了这是?手机坏了?” 姚崇淡然瞥去一眼,默默地发了条微博:好久不见。 蒋爸奉蒋妈之命回家看看女儿有没有乖乖地按时吃午餐,他们夫妻俩都留在学校改卷子呢。清欢坐在床上周围一堆零食看得蒋爸太阳穴上青筋抽动,赶在蒋爸开口碎碎念之前,清欢连忙撒娇,蒋爸被萌的头晕眼花,出厨房把早上做好的午饭给热了一下满脸怜爱地看着女儿吃完,又马不停蹄地赶回去改卷子了。 吃完午饭清欢继续去床上窝着,期间同桌打电话来约她去逛街她拒绝了。随手打开微博,结果被那好几万条的评论艾特以及新米分丝提示吓了一大跳! 怎么回事…… 咦,姚崇居然发微博了?估计自己涨米分就是因为有米分丝发现他关注了一个人吧。米分丝都是盲从的,哪里管偶像关注的是谁,反正偶像关注了他们就也要关注。 清欢默默地退出了微博,她想,她得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玩了。 由于老师们加班加点的阅卷,成绩在第二天早上就出来了,前一天才刚刚疯狂过的同学们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清欢淡定地捧回满分试卷,坐在座位上看同桌小胖妞鬼哭狼嚎。 成绩出来了,有人就要动手了吧。 其实要是默默无闻考砸了的话也是可以的,但清欢就是不想让邵强如愿,她就是要让邵强知道,他跟蒋静荷之间的差距是从天到地,从火星到太阳,让他清楚地意识到蒋静荷就是他高攀不起的千金小姐,而他绞尽脑汁也别想跟蒋静荷扯上一点关系。 毫无意外的年级第一,毫无意外的满分,毫无意外的人尽皆知。蒋静荷有多优秀所有人都知道,报纸经常刊登她天才少女的名头,这一次考了这样好的分数,蒋爸蒋妈高兴的不得了,还不忘教育女儿不要骄傲,要脚踏实地。 下了晚自习清欢跟蒋爸蒋妈一起回家,蒋爸开车,蒋妈在副驾驶上一直回头对清欢谆谆教诲。清欢一边听一边点头,那模样又乖又可爱,蒋妈在学校人称灭绝师太,可一到自家女儿面前就被萌的肝儿颤。 中途清欢要求走一趟蛋糕店,蒋爸把车停了,清欢拿着钱下车,状似不经意地看向身后一直不远不近跟着他们的货车。 呵,成绩才出了一天邵强就忍不住要动手了? 清欢在店里挑蛋糕,突然听见轰隆一声巨响!她赶紧扔下蛋糕跑出去看,就见他们家的轿车后头,那辆货车不知道什么时候撞了过来,说来也奇怪,打斜里横出一辆大卡车来,正好挡在他们家车子和货车中间! 蒋爸蒋妈都吓坏了,下车一看,他们家车毫发无损,卡车由于太大也没什么,就是那辆货车比较惨,整个都撞翻了,也不知里头司机怎么样了。 蒋爸赶紧打电话报警,正想走过去看看呢,卡车上下来四个身材彪悍的男人,光着膀子,肌肉纠结还戴着墨镜。其中一个跟蒋爸说:“你别过来,我们去看看怎么回事。”说着就朝货车那边去。 大概用了十分钟,才从货车里扒拉出一个人,只是那人浑身血肉模糊已经看不出什么样子了。 清欢始终冷眼旁观。里头那司机毫无疑问是邵强的人,真可惜不是邵强本人,不然一了百了多干净呀,她以后也就不用费事了。 想到这儿她走过去劝蒋爸蒋妈回家,蒋爸蒋妈一见宝贝女儿吓成这样子,连忙让她上车,这里有摄像头,也有很多目击者,他们留下来也帮不到什么忙,倒是别吓坏了孩子。 一回家清欢就回到房间给姚崇发短信,问他卡车里是他的人吗? 姚崇很快就回复了:是的。 清欢抱着手机笑了,笑的格外开心。 第二天一早听说货车司机负全责,因为是他自己不守交通规则,红灯都亮了还朝这边撞,卡车司机是无辜的,谁知道会有人不怕死的闯红灯呢?想象一下邵强得知这个消息是什么样的表情,清欢就很想笑。 女鬼静荷活着的时候,也是在这个晚上,她想吃蛋糕,就下车去买,然后那辆货车撞了上来,虽然后来货车司机判了刑,但也没用了,因为蒋妈死了,蒋爸昏迷不醒很长一段时间,醒来后又全身瘫痪。 这是女鬼静荷悲剧的开始,都是邵强赋予的,是他强硬地闯入她的生命。口口声声说喜欢她,爱她,却不能为她改邪归正,变成更好的自己,反而要用伤害她诋毁她来让她变成自己的同类。 这样的爱太可怕,谁爱要谁要。 大概是这次的车祸太可怕,让蒋爸蒋妈过了好几天都在后怕,当时要是没有那辆卡车,货车撞上来,他们一家不死也得伤,打那以后蒋爸开车就特别小心,而邵强吃了这么个大亏,也有几天没再出现了。 虽然保镖们藏得很隐蔽,但清欢还是注意到了。他们怎么可能躲得过她的耳目?唯一让清欢感到遗憾的是,要是邵强找上门,有保镖在,她不就没法动手揍邵强了? 说起来邵强喜欢她,除了因为她长得好像天使以外,也是因为蒋静荷是唯一对邵强释放出善意的人。 邵强出身不好,他妈是暗娼,爸爸是酒鬼,爷爷奶奶早就死了,所以从小他就一个人生活,有了爸妈跟没有爸妈没什么区别。因为总是容易受人欺负被人瞧不起,所以他性子很野很猛,慢慢长大就变得格外凶狠,谁要是对不起他,他能拿刀砍了对方全家。 总之就是有点反社会人格,上学也不怎么认真,认为学不学习都一样,在学校里打架斗殴无恶不作,曾经还是蒋静荷的同学。 还是同班同学。只是邵强经常性习惯性逃课,一学期也就上那么几节,而蒋静荷每天都很忙,帮老师做事给同学讲题目……基本上她也就知道班里有个邵强,但邵强是个什么样的人,蒋静荷并不清楚。 每次听到他的名字,不是又打架逃课被记过,就是又考了十几分位列全班倒数第一。 但蒋静荷从来没有看不起邵强,她甚至还帮过在街头被小混混打的不成人形的他,不仅帮他报了警,还给他买了纱布跟药。 可谁想到她救的是头狼呢?还是头不会感恩的狼。   第二十五碗汤(四) 连跟喜欢的女孩表白的勇气都没有,却在心底认为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因为爱她。这样的爱太可怕太自私,邵强甚至没问过蒋静荷愿不愿意,她愿意因为他疯狂的爱就付出自己母亲的生命,父亲的健康还有自己的一生吗? 大概邵强自己也是知道蒋静荷不愿意的,因此他干脆也就不问了。 以前的蒋静荷不知道邵强是匹忘恩负义的狼,所以有时候在街上偶遇,她还会对他笑一笑或打个招呼,但她到死都没想到造成她一生悲剧的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正是邵强。 真可怕呀,可怕的令人不寒而栗。 因为知道邵强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清欢在高考前一天下午偶遇邵强的时候,就权当没看见他。 她的无视和冷淡是那么清楚,邵强甚至已经摆好了笑容准备和她搭话,他身边的几个兄弟也都等着看他跟女神互动,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平时跟他还能说上话的蒋静荷竟然在看到他后转身离开了,就像是没有看见他一样! 邵强很清楚,蒋静荷绝对看见自己了,她只是不想理会自己! 他的脾气立刻上来了,先是在心底感到屈辱,然后就是愤怒。她为什么不理他?为什么要装作没看见他?那样高高在上的姿态……邵强握紧拳头,在几个狐朋狗友的嘲笑声中大步朝清欢走去,挡在了清欢面前。 清欢问:“有事吗?” “你……”可能是因为此刻的蒋静荷仍然美丽纯洁一如天使,所以邵强做不出什么可怕的事情,事实上从开始到最后他都无法亲自伤害蒋静荷,除了暴怒的时候会揍蒋静荷以外,邵强在蒋静荷面前一直都保持着伪善的面目。对于死前的女鬼静荷而言,虽然丈夫会家暴,但是比起自己肮脏的身体以及糟糕透顶的家庭状况,邵强非但没有抛弃她反而一手扛起来,这对她而言就是极大的恩情了。 那个时候的蒋静荷,沧桑,衰老,年纪轻轻就变得无比平凡,远不是现在这个意气风发美丽动人的少女。邵强在她面前感到了不堪和窘迫,清欢明亮的眼神让他清楚地看清楚了己身的卑微和污秽。 既然配不上美好的她,就让美好的她一起落入地狱来陪伴自己吧,这就是邵强的想法。 “我怎么了?”清欢继续问道。“如果没事的话麻烦你让一下,我要回家了。” 邵强比她大三岁,蒋静荷上学早一年,邵强则因为家庭情况上学晚两年,所以他现在刚好是二十岁,头发剃的很短,隐隐可见青色的发根,因为天气逐渐升温他只穿了个白色的工字背心,露出来的肩膀上纹着一条青龙,还打了耳环跟鼻环,总之看起来就是一副不良青年的样子,跟一身校服裙纯白柔弱的清欢站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邵强一到蒋静荷面前就说不出话,这不是家里出事自己又被轮|奸命运悲惨的蒋静荷,而是出身自书香世家成绩优异人人称赞的天才少女蒋静荷,此刻她还没有被拉下神坛,所以邵强在她面前无比自惭形秽。 见他不说话,清欢也不跟他多做纠缠,绕过他就走,邵强却突然攥住了她的手腕。 那手腕,柔若无骨,娇嫩细滑,和他粗糙的皮肤完全不一样。邵强像是碰到了什么棘手的东西一样速度松开,张嘴问道:“你、你还好吗?” “我很好,谢谢关系。”清欢没有笑,“你问我这个,是因为我本来会不好吗?” 有那么一瞬间,邵强以为少女看透了自己内心所想,对于自己的卑劣行径她知道了,所以才对自己如此冷淡。“你知道了什么?” 清欢反问:“我应该知道什么?” “那你为什么对我……” “我们不熟吧,满打满算也就见过几次面而已,不好意思,我明天要考试,真的没时间浪费,再见。” 邵强不敢再拦她,只能眼睁睁看着清欢远去。待到清欢走了,他的那几个狐朋狗友就凑了过来,一个个嘴巴脏的跟什么似的,其中一个黄毛说道:“强哥,要我说你对那小妞儿那么客气干嘛,喜欢她就强|奸她啊!” “就是!女人嘛,都是口是心非的,就算再瞧不起咱们这样的人,等到被上了也就认命了。强哥,不是哥们儿说你,你要是想追刚才那妞儿,现在这样肯定是不行的,直接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谁还能拦着你不成” 一干人等都在给邵强洗脑,邵强自己也觉得很靠谱,女人对自己的身体都很重视,要是他得到了蒋静荷,是不是她就不会再说出跟自己“不熟”的话了? 想到这里他立刻追了上去。 清欢走的很快,但邵强早就知道她家住在哪儿了。蒋静荷这女孩哪里都好,就是警觉性不够强,觉得谁都是好人,邵强跟踪了她那么久她竟然一点都没发觉,甚至还曾经请他来家里做过客。 她一回家就把门给反锁了,但是很快就有人来敲门,透过猫眼一看,不是邵强是谁? 家属楼里大多数住的都是老师,这会儿都没下班呢,清欢想了想,拨通电话给了姚崇。 那边姚崇一接起来就是质问:“静荷?你在哪儿?保镖跟丢了你,你现在在哪,安全吗?” “我在家,但并不是很安全。你还记得之前我跟你说的那个痴汉吗?他又跟来了,正在我家门口,我现在一个人在家。” “什么?!” “嘘——你小声点儿,别让他听到我在打电话,他踹门进来就不好了。”清欢压低了声音,“你帮我报个警就行。” 蒋家虽然不能说是大富之家,但积蓄也是有的,买套房子的钱还是能拿出来,蒋爸蒋妈早就准备在女儿高考结束后搬新家,这家属楼虽然挺不错,但到底年久失修,平时女儿独自在家他们都很担心。 姚崇不明白她是怎么想的:“很危险,你先去卧室把门反锁,桌子椅子什么的能搬动的话用来抵门,等我五分钟。” “?”清欢还没来得及问,那边电话就挂了。 很快清欢就听到了踹门声,他们家的门中看不中用,没几下就踹开了,防盗门的锁也被邵强别坏,他甚至还带着那几个狐朋狗友。 清欢站在卧室的书桌前,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手,顿时屋里的书桌椅子什么的全都堆到了门口,然后她看了下闹钟。 有人来敲她卧室的门,一开始还是很有礼貌的:“静荷,你在里面吗?” 听得出是邵强的声音,清欢坐在床上玩手机,声音无比惊慌:“你、你想做什么?” 邵强的确感到了快感,只听到蒋静荷恐惧的声音,他就已经感到了性满足,他低低地喘了一声:“我只是想见你。”看不见蒋静荷的脸,所以说话也毫无压力。 清欢继续惶恐:“想见我你却这样进来?我、我会报警的!” “我想多跟你说说话,你却视我如洪水猛兽,静荷,原谅我,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才这么做的。” “那你现在出去!离开我家!” “不行啊静荷,我还没见到你呢。”可能是以为蒋静荷是自己的囊中物了,邵强的声音不再充满戾气,反倒带着一丝游刃有余。“你把门打开,我保证只是跟你说说话,说完了我就走。” 清欢眼底嘲讽更甚:你当我傻子啊。 没得到清欢的回应,邵强一开始还等了会儿,后来就不耐烦了,又开始踹清欢房间的门。 但是这一次,门还没踹开,外头就传来一阵叫嚷声,从混乱到平静期间也不过是几分钟的事儿,然后有人敲门,这一次的敲门声平缓轻柔:“静荷?” “……姚崇?”反正家具都被踹开了,清欢打开房门,直接扑进了风尘仆仆的姚崇怀里。 姚崇把她抱得很紧,清欢拍了拍他的背:“疼……” 姚崇连忙松手:“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邵强他们人呢?” 一听到这个名字,姚崇的目光立刻变冷:“警察带走了。” 清欢点点头,问道:“你怎么会来?” “你明天不是要高考么?”姚崇露出浅淡的笑容,分外温文尔雅。“我是来送祝福的。”也幸好他来了,否则她肯定会受伤。 想到刚才自己一到蒋家门口看见破了个大洞的门时,姚崇被吓得心脏都要停了。清欢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正在车里,马上就要到了,虽然他没来过蒋家,但早就让人查出了清欢的住址,本来是想要送个惊喜,没想到最后变成了一个大惊吓! 清欢看着狼藉一片的房间,摊手:“我家这房子是真没法住了。”年久失修逢雨天就漏雨……下面几楼还好,可谁叫他们家住六楼最高一层呢。 见她没有被吓到相反还能谈笑风生,姚崇也是无奈地笑着摇摇头。   第二十五碗汤(五)  光天化日之下闯空门家里还有人,胆子也是真大,邵强真以为自己是地头蛇谁都得给他三分薄面?   蒋爸蒋妈听说后吓得魂不附体,连忙从学校赶回家,见女儿能吃能喝没有丁点儿损伤,这才松了口气。这家是不敢再住了,再加上明天就要考试,让清欢住在这样的环境里万一影响心态怎么办?   虽然清欢自己表示无所谓,但蒋爸蒋妈非常坚持,先去酒店里睡一晚,明天就搬家!   其实他们已经看好房子了,离学校近,小区治安也挺好,现在发生这样的事就更得赶紧解决了。听清欢说闯进来的是一初中同学,把蒋爸蒋妈吓了一跳,他们都知道女儿很美好很善良,平时也都教导女儿做人要正直诚实,不能以貌取人,要给人以最基本的尊重。但到了邵强这里,算了吧,谁爱尊重谁尊重吧,反正他们是不许自家女儿再跟邵强扯上关系了。   至于姚崇……蒋爸蒋妈一开始心急如焚担忧不已所以没注意到这人好像很眼熟,等到平静下来了,再一瞧,嘿,这不那谁吗?!   作为亚裔第一个拿到国际级最佳男主角的影帝!叫什么来着……对了,姚崇!   蒋爸挺喜欢看姚崇的电影,蒋妈则是单纯颜控,虽然人到中年,在学校里又有灭绝师太之称,但蒋妈仍然少女心爆棚。   清欢坐在一边默默地看着姚崇一改淡漠寡言形象对蒋爸蒋妈献殷勤就觉得无法直视,三人相谈甚欢她反而是多余的了,姚崇还挺会说,没一会儿就打消了蒋爸蒋妈的顾虑和怀疑,让二人对他亲热有加,还招呼清欢:“静宝,快来谢谢你姚叔叔!”   姚崇正准备喝口水,被呛到了。   清欢带着促狭的笑容走过来,故意放大声音:“谢谢姚叔叔。”   姚崇那张英俊的面孔有几分扭曲,“……不用谢,我应该的。”然后用眼神示意清欢,你给我等着,看我怎么收拾你!   然而说出去也不会有多少人相信吧,他们算是网恋……还是大叔配萝莉。   因为是金贵的考生,所以清欢很快被命令去睡觉,接下来蒋爸蒋妈跟姚崇谈的什么她就不知道了,反正她也没兴趣听。倒是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姚崇还没走,竟然要陪她一起吃早餐。   蒋妈在一边唠叨着:“静宝啊,你看你姚叔叔对你多好,担心你考试心态不端正,还要等你考完再走呢。”   经过昨夜的谈心,蒋爸蒋妈已经成功被姚崇洗脑,认为他跟自家闺女是关系很好的忘年交了。不过姚崇比他们小十多岁,不能算是他们平辈,然而姚崇又比闺女大十几岁,所以这叫法有点尴尬,叫叔叔年纪不够,叫哥哥又太大了。   清欢坐到桌边先灌了口豆浆,“是啊,姚叔叔对我可真好。”刻意加重姚叔叔三个字。   姚崇:“……”   吃过早餐到学校,然后坐校车去考场,带了n多界考生的蒋妈蒋爸也紧张的不行了,作为班主任他们对自己的学生充满信任和期望,然而作为父母,他们和其他家长一样,都紧张的站在考场外面等。姚崇也想跟来,奈何他名气太大,一露面就露馅,所以最后只能待在酒店。   上午考试结束后,蒋爸蒋妈也不敢问清欢感觉如何,生怕她说考砸了,奈何人一从考场出来就说中午想吃炒三鲜。得,别说炒三鲜了,就是炒神仙她想吃他们也得想办法给弄来啊!   反正蒋爸蒋妈互相讨论了下,感觉女儿没什么变化,情绪正常,比平时还漫不经心。从两个多月前他们就看出来了,女儿不像是从前那样刻苦学习,反而给人一种游刃有余的感觉,他们一开始以为女儿是取得了太多成绩感到骄傲,后来时间长了才知道她只是心态更平缓了。   嗯,能不平缓吗,都是不知道活了多久的老年人了。   姚崇没能待到清欢考试结束,他是在片场匆匆赶过来的,临走前他再三嘱咐清欢不要再把保镖甩掉,虽然他们搬了新家没人知道他们住在哪儿,但最好还是别被邵强得知。   清欢觉得这纯属姚崇想多了,邵强至少得在牢里待一阵子,没那么快出来,那时候她早在首都逍遥了,哪里还有心情跟邵强纠缠。   是的,邵强踢到了姚崇这块大铁板,事情到底没能如愿朝他想要的方向发展,他非但没能到得到蒋静荷的身体,甚至还把自己跟几个哥们儿搭了进去。姚崇又活动了下人脉,总之邵强得在里面待几年。   等到他出来,怕是清欢都嫁了。   解决了这个眼中钉肉中刺,还有谁会来伤害她?邵强现在是被拔了牙跟利爪的狼,再凶也凶不到哪里去。   考完试后清欢就跟玩的很好的同桌小胖妞出去玩了,又是聚会又是逛街唱k之类的,用其他同学的话来说,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不管怎么样都是死,既然如此,那在分数没出来之前就好好的玩一场!   时间说慢也慢说快也快,分数是蒋爸给查的,查完他整个人都懵逼了,听着电话里报分数的声音,他呆滞地把电话挂了。一边的蒋妈紧张地问:“怎么样怎么样?你查的怎么样啊?”   蒋爸还是没说话,蒋妈干脆一把把他推开,自己又用固话查了一遍,然后她也傻了,夫妻俩面面相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清欢坐在沙发上好奇地看着这对夫妻,“怎么了?考的很差吗?”   她只好也打一遍电话,听到分数后就挂了,很随意地说:“还可以嘛,爸爸妈妈,我觉得你们可以准备请人了。”   说完慢悠悠地晃回自己房间。   蒋爸蒋妈大概原地愣了十分钟,然后拥抱尖叫,兴奋的要疯掉。   满分!每一科竟然都是满分!   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惊喜的?!   姚崇也帮她查了成绩,打电话来恭喜清欢的时候清欢语气平淡,反倒是姚崇激动不已。“你不高兴?”   “我很高兴啊。”她真的……活了太久了,学了太多东西,如果一个世界里十几岁青少年考试的题目她都拿不到满分的话,她活了这么久又有什么意义?所以清欢淡定得很,她只怕蒋静荷不够优秀,最好优秀到上电视上杂志报纸,这样也让某人看得到呢。   在监狱里因为下手狠力气大从而成为一霸的邵强,午饭的时候从监狱食堂的电视机上看到了正在报道的“天才少女取得惊人成绩,高考科目门门满分”,里头主持人正在感叹这个少女是多么的优秀,又把蒋静荷从小到大得到的荣誉都细数了一遍,最后总结:“蒋静荷一定前途无量。”   邵强一拳砸在饭桌上,餐盘因此掉了下去,发出刺耳的声音。但邵强不在意,他只是死死地盯着电视,即使已经换了下一条新闻播报,他的眼里心里也仍然只有蒋静荷的名字。   她就要离开a城,展开新的生活了,而自己却被困在监狱里寸步难行!   心上人是天才少女,是美丽善良的风云人物,而自己却是令人感到羞耻的阶下囚,简直就是最大的反差。邵强以为世界上没有比这更不堪更让他自卑的事情了,然而以后告诉他,骚年,时间长着呢,如果现在的打击让你无法忍受不堪重负的话,那么咬咬牙忍一忍,以后你就习惯了。   离开a城去首都上学那天,清欢满头黑线地看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蒋爸蒋妈。她拒绝他们送她去,他们就一直摆这副苦瓜脸。   好在姚崇主动说来接她,这段日子下来,蒋爸蒋妈对姚崇更加信任了。主要这人荧屏形象一直很美好正面,人又低调有名气,犯不着算计他们。   也就这对单纯的夫妻才相信姚崇对清欢一见如故,所以才非常照顾她了。   加长的豪华轿车里,清欢调戏姚崇:“你要送我到寝室么?”   姚崇看她:“谁说你要住寝室?”   “不住寝室住哪儿呀?”这回换清欢奇怪了。   “跟我住。”姚崇很认真地说。“我会照顾好你的。”   是吗?清欢脸上写着这俩大字。“你只会吃了我吧?”   姚崇发出低沉的笑声,捏了捏清欢软绵绵的脸蛋儿。“放心吧,你不到二十岁,不到你自己愿意,我不会碰你。我在大学附近有栋房子,安全性很高,也方便,我看过你们学校了,八人寝室上下铺,你确定要这样住四年?”   见清欢神色动摇,继续游说:“我会做饭会打扫会干家务,你什么都不必做,只是我外出工作的时候,可能就得你自己一个人住了。房子有点大,我怕你不习惯,所以养了一只猫和一条狗。” ...    第二十五碗汤(六) 最后清欢成功被姚崇说服,在这之前她先去学校寝室看了一下,果然是八人宿舍上下铺,条件也不能说差,但如果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一定要住这里?   姚崇说的房子离学校很近,步行也就五分钟的路程,算是附近很好的民宅了,小区风景不错安保也很高级,更重要的是姚崇早就给清欢准备好了房间。   是按照她在家里的房间布置的,怕她不喜欢,姚崇还特意告诉她说如果有哪里不满意她可以随意更改,然后清欢的注意力就被猫猫狗狗给吸引了。   真是可爱啊,猫咪叫汤圆,美短,狗狗叫元宵,金毛,看起来感情还很好的样子,还很亲人,清欢弯下腰伸手招一招就颠颠地跑了过来,还小着呢。   姚崇解释说:“我才刚养。”   倒是挺会找理由的,恐怕是想用可爱的小动物留住她的心吧?清欢没有揭穿他的想法,而是把汤圆抱了起来,走到沙发上坐下然后问:“以后都你做饭呀?”   正说着,手机突然响了。她掏出手机一看:“哦……晚上说要开会呢,还要军训。”   姚崇说:“那我现在就去做饭。”   清欢笑眯眯地看着姚崇进了厨房,嘴角的笑容慢慢地淡了下来,她轻柔地挠着汤圆的小下巴,听着它舒服呼噜的声音,低语道:“果然呐……一直跟着我呢。”   她不是很开心,任谁发现有个痴汉一直尾随自己,还是阴魂不散的那种都不会感到高兴的。   一直跟着她的男人,自以为是的补偿和追求,对她而言却只是困扰。   只是她还没有弄清楚他到底是哪个世界的男人跟随而来,然而不管是谁,清欢都只想知道,他能够一直跟着自己,到底是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他可知道,被她发现,将会面临怎样的神罚?   难道他以为,曾经在某个世界里相守一生,就能生生世世不分开?   她不需要任何男人的陪伴,这么简单的事情,好像他始终不懂。   虽然心里这么想,但是等到姚崇喊她吃饭的时候,清欢脸上的冷淡凝重瞬间烟消云散,又恢复了笑容。   每年开学,网上都会涌现出一批以最美大学生等等为噱头的美女,大多数都是为了出名,大多数的颜值其实并没有像是新闻稿里吹的那么高,然而首都大学作为国家首屈一指的名牌大学,汇聚了众多学霸,所以导致了颜值噌噌下滑。   当然这并不是说学霸一定长得难看,至少跟电影学院戏剧学院舞蹈学院这些美女帅哥无数的院校比起来是差得远的。由于在学术上和分数上被首都大学完爆,其他大学最爱做的事就是在校花校草上吊打首都大学。   每年看到大学bbs上的帖子,首都大学的学长学姐们都在内心流泪。谁能相信他们其实也有很多漂亮年轻的妹子,可年年联谊的时候都要被人嘲笑他们这里歪瓜裂枣一大堆。   但今年不一样了,今年他们可以扬眉吐气了!   今年学妹的质量都很高啊!   学长们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在闲暇时光站在寝室的阳台上欣赏正在军训的学妹们,然后对她们品头论足,看着美少女们在太阳底下伸胳膊蹬腿对他们而言是一种享受。   蒋静荷恐怕就是学霸里的那一朵颜值奇高的奇葩。从她刚到学校第一天的时候就被如狼似虎的学长们盯上了,此妹子以全国第一的成绩考进来,学的是化学专业,然而身娇体柔声音嫩,活脱脱是个萝莉,正是学长们好的那一口!   如果是清欢本身,肯定不会这么招摇,但现在是蒋静荷,那就只怕蒋静荷不够出名不够优秀。越是美名远播,越是让邵强深爱,越是得不到,他越是受折磨。清欢不想对邵强喊打喊杀,他那人从小的生存环境里,辱骂殴打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对他来说,身陷泥淖,死也没多么可怕,但可怕的是,他的天使万人瞩目,而他被世人唾弃。   差距如此之大,配不上人家,寂寞和恐慌会成为魔鬼日夜啃啮他的心脏,让他夜不能寐,甚至活都不能好好的活。   有人拍了新生妹子里好看的传上了校园网,一时间引起各院校混战,还有人唯恐天下不乱的搞了个投票,你最看好哪个学校的新生?你认为哪个妹子最好看?   蒋静荷毫无疑问位列第一。   但这种轰动也就持续到了军训结束新学期开始后不久,清欢不住校,除了上课做实验也很少和人来往,慢慢地也就平息了下来。想追她的人倒不少,成功的没有,碰钉子的一大堆。   再后来慢慢地她就沉寂下去,除了公布成绩,拿了科研奖项之外,大家已经很难见到她了。   就这样,四年的时间一闪而过,如果说一开始是因为蒋静荷本身喜欢化学的缘故,那么在接触到这门学科之后,清欢已经深深地为它着迷了。即使是拿最优秀最英俊的男人来换她都不乐意,就像是当初迷上数学一般,清欢再一次,被这个世界的知识所虏获。   她很认真的在学习,优秀的天赋加上肯吃苦能努力,进步一日千里。很多时候世界就是这么简单,比你有天赋的人,比你更努力,所以你还在愣着做什么?哪怕有可能失败,也比试都不试好得多。   也正因如此,众人对她美丽容貌的赞叹逐渐销声匿迹,因为她的人品和性格更令人喜爱。大学毕业后,清欢顺理成章留在学校任教,还进了国家研究院,是最年轻的院士,主攻高分子物理化学,还有属于自己的重要实验室。   然后这四年里姚崇一共拍了五部电影,每一部都票房大卖,还拿了两个最佳男主角,可以说是再一次奠定了他在娱乐圈内重量级影帝的身份。刚刚结束完一部电影拍摄的他准备休息一阵子,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清欢手头有个实验要忙,还要带研究生,根本没时间跟他你侬我侬。   姚先生顿时化身闺怨女子险些落泪,在微博上明媚忧伤的po了汤圆跟院校的照片,然后感叹:没人陪伴的夜,只有俩毛绒动物。[大哭][大哭]   不到五分钟评论破万,他乐呵呵的一条一条看下去,大多数都是在喊男神我要给你生猴子的,还有的问男神你家还缺猫猫狗狗吗,上过大学不用你铲屎的那种?   巴拉巴拉……   其实这几年姚崇的影迷们也都感到自家老大好像跟以前很不一样,从前姚崇接受电视访谈或是杂志采访之类的,说话总是滴水不漏,神情浅淡,高冷的如同身在云端,微博也是常年长草很少更新。但这几年不,不管是访谈节目还是采访文字稿,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一股温暖平和的味道,高冷还是高冷,但就是让人觉得他很暖。四年前还突然养了一只狗一只猫,一个叫汤圆一个叫元宵,每次更博都自称爸爸,活脱脱变成了宠物奴。   一开始粉丝们没发现异状,一个个视汤圆元宵为眼中钉肉中刺,口称这是俩心机婊,因为它们占据了男神全部的心神跟时间!   但同时也得感谢汤圆元宵,因为如果没有它们的话,男神微博恐怕会继续长草直到天荒地老。   这样的时间一长,敏锐的粉丝就提出了这么一个可能:咱们老大该不会是恋爱了吧?   然后就有营销号似是而非的爆料称姚崇已有女友,圈内的,但是谁不说。甚至还有人说姚崇已经隐婚的,孩子都有了。   诸如此类的流言越演越甚,姚崇却从未出来辟谣。一是他本身形象好绯闻少,二是辟谣也没什么用,对他来说这都是小事,不值得大动干戈。   但是,能让姚崇改变这么多的,除了爱情还能是什么呢?   理智粉们表示尊重男神的选择,不管对方是谁她们都会报以祝福,毕竟姚崇成名多年,如今在娱乐圈的地位是无法动摇的,三十四岁教女朋友很稀奇吗?也有激进粉表示不能接受,谁都配不上男神!跪求男神不要谈恋爱!   清欢有时候看着姚崇微博下的粉丝评论都想笑,她很难去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对一个素昧平生只是在电影杂志里见过的人这样疯魔,甚至与人破口大骂互相攻击,虽然姚崇是很好,但她始终理解无能。   由于姚崇拍摄某一线大刊接受采访时偶然说了一句有想成家的打算,然后所有人都炸了!   这不就是委婉地表达已经有女友的意思了吗?!   那人是谁?是谁?!   在这种时候,任何一个粉丝都堪比007和福尔摩斯,他们根据种种蛛丝马迹开始了扒男神女友的漫漫长路。 ...    第二十五碗汤(七) 某陈姓女星是当年姚崇第一部电影的女主,姚崇扮演的是一名民国时期的进步青年,在国仇家恨中挣扎纠结,就是这部电影让姚崇拿到了人生中第一个奖项,陈姓女星与姚崇塑造了一对经典荧屏情侣的形象,因为是第一个,所以意义很不一样。   但应该不是陈。那部电影拍完后姚崇就没再跟陈联络过,主要是姚崇大红大紫,而陈姓女星却就此沉寂,后面虽然还有水花,每每付出却都只能拿姚崇当炒作的材料,用姚崇来博眼球,姚崇眼光肯定没这么差。   那么刘姓女星呢?跟姚崇同一个经纪公司的新人,曾经在某公开场合向姚崇示爱,表示姚崇就是自己的理想型,也po过好几张跟姚崇的合照,但功利心太重,姚崇也从来没有回复过她,应该也不是她。   难道是曾经一起拍过某杂志封面的h女星?再不然就是曾经人美歌甜却因为未知原因退出娱乐圈的t姓歌手?据说t暂别娱乐圈就是生孩子去了,难道就是姚崇的?   既然是圈内女友,那肯定有迹可循啊。姚崇的死忠粉开始汇集姚崇这几年来的行程跟可能和姚崇交往的女星进行逐一比对,但最后发现没有一个匹配的。姚崇基本上就是拍电影、拍杂志、接受访谈……然后就是回他在首都的家休息。   曾经以扒皮闻名的某狗仔队跟了姚崇整整一年,愣是什么都没挖到。姚崇的洁身自好是出了名的,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会找圈中女友的样子。   可就在这时候,有人在某个以八卦闻名的论坛上发了这样一个帖子:是君子还是小人?八一八影帝姚崇多年情史!   帖子里声情并茂的总结了姚崇这么多年来的感情线,并佐以不少新闻跟路人微博,证明姚崇的圈内女友正是跟他同公司的小花旦刘莹莹。刘莹莹是嫩模出身,因为长得漂亮,又是公司另外一个影帝胡一帆的小女友,在胡一帆的牵线下成为了同公司的艺人。   后来不知怎地和胡一帆闹掰了,就转而想要抱上姚崇这条更厉害的粗大腿。可惜姚崇不吃她那撒娇耍赖的一套,要不是两人同公司,怕是他看到她连眼皮子都不会抬一下。   刘莹莹从来不吝于在公共场所表达对姚崇的崇拜与喜爱,微博上更是隔空表白过n次,当然,在她嘴里,这就只是对前辈的“敬仰”,但在这个帖子的楼主笔下,就成了她是姚崇女友的证据了。   试问如果不是有了关系,一个没有结婚正当妙龄的小花旦为什么会这么冲动这么热情?楼主说的言辞凿凿,好像这一切他都看在眼里一样。什么刘莹莹倒追姚崇五六年呐,什么男人都抵抗不了这样妖精般的娇媚尤物啊,什么姚崇接受刘莹莹的条件就是秘而不宣啊……反正条条框框,他写出来罗列出来一看,嘿,好像还真有那么几个意思!   粉丝们都炸了!她们纷纷跑到姚崇的微博下,留言的留言,私信的私信,跪求姚崇出来辟谣,那个刘莹莹肯定不是他的女朋友对不对!男神你的眼光怎么可以这么差!虽然刘莹莹身材爆好丰乳肥臀艳丽妩媚,但她的气质那么low!男神你怎么会喜欢这种肉弹型而且没内涵的女人?你造刘莹莹以前混过某淫媒网站明码标价吗?!   顿时,刘莹莹被姚崇粉丝扒了个底朝天,从她小学时候爱偷家里钱到初中交了十几个男朋友,高中打胎大学傍大款……底裤都扒干净了,但也正因为如此,刘莹莹彻底红了!   她本身属于那种青黄不接的小花,从嫩模转型成演员后一直不上不下,这一次借着姚崇红了个彻底,虽然是黑红,但也是红嘛。   由于姚崇三天前才刚更新过微博,所以根据他的习惯,基本上下次更新就是一星期以后了。粉丝们比一开始惜福多了,虽然现在姚崇更新速度很慢,但总比以前一年半载不更来得好啊!   满腔怒火无处宣泄,于是大家一窝蜂涌去了刘莹莹微博下面,轮了人家几十万条,都是在骂刘莹莹癞□□想吃天鹅肉、倒贴炒作不要脸,还有人刷#刘莹莹滚出娱乐圈#、#刘莹莹炒作女王#……等等话题。   反正等姚崇知道这事儿的时候,网络上已经炸开锅了!   他很注重*,平时没有工作就关机,连经纪人也找不到他。平时姚崇有专门的私人电话跟清欢联系,就论坛扒皮说刘莹莹才是他的女朋友这劲爆新闻,还是清欢在实验室听学生讨论,然后回来告诉他的。   姚崇皱着眉把那帖子看了一遍,很是无语,因为基本上全是胡说八道。但不得不承认这胡说八道的人很有逻辑也很有蛊惑性,他把两个完全没有交集的人硬是掰出了交集。再加上姚崇在娱乐圈这么多年却从没交过女朋友,很多营销号都爆料他早结婚了,路人一看,不明所以之下自然会相信。   然而姚崇的粉丝多,群众基础广,最重要的是,他的路人缘非常好。同时,姚崇的路人缘好也侧面反映了刘莹莹的路人缘有多差,因为就连路人都在骂刘莹莹配不上姚崇!   一阵幽香袭来,柔软的女体从身后搂住姚崇的脖子,顺势在他手上的平板上滑动,闷笑调侃:“你什么时候出轨啦,我怎么不知道?”   姚崇无奈:“我这叫‘被出轨’。”   清欢轻笑,“怎么办呐,就让她贴着你炒呀?”   姚崇握住她白嫩的小手,状似不经意地问:“那咱们就公开呗。”   “好的呀。”   对于公开,姚崇其实没抱多大希望,所以他一开始完全愣住了,等到他反应过来,立刻瞪大了眼:“你是说真的?”   “骗你做什么?”清欢亲了亲他的脸。“这话我看着都想给你点蜡,什么叫你本来是弯的性别男爱好男?你明明喜欢女的好么?被人编排了这么多年性取向,我就勉为其难自我牺牲下,拯救你吧?”   姚崇哈哈大笑,猛地把她从身后抱到怀里,吻了上去。   然后他一条微博编辑了又删除,改了又改,不知道怎么措辞才比较好。最后清欢实在是不耐烦了,他才把汤圆元宵拎过来,然后握住清欢的手,拍了张照片,又p了一下放上去,微博只有三个字:一家人。   这前一波热度还没退,姚崇就放了大招,这下网上炸的更厉害了,几乎是全民疯魔!   立刻有人拿姚崇掌心的小手跟刘莹莹的做对比,再三比对后确认:该神秘女子的手很细很长,皮肤白嫩,指节圆润,而刘莹莹的手是出了名的短粗丑,所以男神的女朋友不是刘莹莹!   太好了!感慨之后就是浓浓的悲愤:男神竟然真的有女朋友了?!她们这群迷妹还等着他出来辟谣呐!   奈何姚崇刚拍完一部电影,短时间内是不会出现在大众视线里了。   没有一家媒体得知这个消息,人人都想采访姚崇,经纪人的电话都被打爆了,对此经纪人泪流满面,老大您给我个信儿成吗?我连您电话都打不通啊!   粉丝们又开始扒,奈何这次怎么扒也扒不出来,人们再一次认识到姚崇对*的看重,鉴于人家是走实力派路线的,又出道多年,所以死忠粉很多,不像某些明星恋情一曝光就大批大批的脱粉,一开始的哀嚎过后,大多数粉丝都对姚崇的恋情报以祝福和看好。   嗯嗯,这个妹子的手那么漂亮,人肯定也不丑,她们相信老大的眼光!   有粉丝将这几年来姚崇的几个访谈都扒了一遍,从字里行间取得了一些跟老大女友有关的信息,大概就是:美好善良。   她们急的抓心挠肺想知道对方到底长什么样,到底是谁把姚崇这样的男神都给虏获了,然而姚崇并没有再回应,只是开始一天一更微博。   恋情曝光的第一天,他拍了一双正在弹钢琴的手,那双素手嫩若春葱,如同画出来一般。没有配字。   第二天他发了一张汤圆飞机耳的表情,配字是:别以为妈妈宠着你就能随意咬我的拖鞋啦。   第三天发的是元宵,配字是:妈妈一在家你们就无视我这个爸爸了是吗?[大哭][大哭]   第四天,他直接艾特了一个id,配的是自己某部电影里白衣少年的剧照,说:静宝,今天晚上让汤圆元宵自己睡好不好?[对手指]   男神竟然还卖萌!   那个他艾特的人是谁?是女票吗?!   大家纷纷点开那个id,咦,这不是五年前姚崇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关注的人吗?奈何桥畔的孟小婆!   点开一瞧,光秃秃的一条微博都没有,当年姚崇刚关注这个id的时候,好多粉丝也跟着一起关注了,但是这个博主一条微博都没有发过,所以慢慢地大家也就不在意了,以为姚崇是随意关注玩的,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位居然就是正牌女朋友?!   清欢开始疯狂涨粉,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她的粉丝已经破了千万了。   对姚崇可怕的国民度,清欢表示叹为观止。 ...    第二十五碗汤(八) 不管怎么说,既然已经成为国民男神姚崇的女朋友,清欢就不能一直保持沉默了。原本姚崇还以为清欢会发个比较煽情的微博,结果她第一条微博就俩字:谢谢。   真是高冷的不能再高冷呐!   但就是这条两个字的微博,迅速占据了热门第一,“奈何桥畔的孟小婆”也成为了热搜榜第一名。唯一可惜的就是料太少,扒不出对方到底何方神圣。   清欢微博下面有骂的,有哭的,但大多数都是理智的祝福。经历了刘莹莹这样的绯闻女友,姚男神找了个圈外的女朋友简直太完美了好吗?总比刘莹莹好!   刘莹莹恐怕也没想到姚崇公开恋情后自己又被轮了好几天,微博上来骂她的不减反增,原本定的一部电影的开机仪式她都没敢去,怕被围观群众扔白菜叶子臭鸡蛋……   姚崇太有名了,扒不出他的女友是何方人士,网友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也因此,光是这个消息就连上了半个多月的头条,监狱里有电视,当然也不例外。   一开始邵强没在意,这些娱乐圈的消息他从来不看。可是有一天电视新闻突然报道说当红影帝姚崇的女友名叫蒋静荷,来自a城,自小便有天才之称,高考成绩全国第一,科科满分,现隶属国家研究院,并于首都大学任教,持有多项专利,是享誉国际的科学家。也许知道她的人不多,但是在科研界,她绝对是一颗巨星……   后面说的什么邵强已经听不清了,他只是盯着电视上那唯一一张侧脸的照片,已经五年了,他五年都没见过她了。她还是这么美,像是天使一样,而自己却是监狱里卑微的囚犯……邵强眼神疯狂,她怎么能无视他的爱情,无视他的真心?她怎么能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那个男人有什么好?reads;!   邵强在监狱里如何想暂且不提,清欢周六在家刷微博才发现自己的信息竟然已经泄露了,还没来得及上微博看一看,就接到了蒋爸蒋妈打来的电话。   她立刻将电话交给姚崇,这都是姚崇捅出来的事儿,不管怎么样都得他解决,她是无辜的,她只是个纯情的被怪蜀黍引诱的少女。   平时对姚崇大肆夸奖,无比感谢姚崇对自家静宝诸多照顾的蒋爸蒋妈都炸了,他们竟然不知道静宝在跟姚崇谈恋爱!要不是蒋爸平时习惯看新闻,他们怕是还被蒙在鼓里!   现在他们上班,一出门就碰见询问自家女儿恋爱情况的,蒋爸险些晕了,他都物色好了上进青年,要介绍给自家宝贝女儿,结果突然就来这么大一出!姚崇到底是什么时候把他们家静宝给拐走的?!   蒋妈则理智得多,女人嘛,心就是要细一点,以前她就觉得姚崇对静宝太好,好的都没有底线没有原则了,没想到两人竟然是这样的关系。她生气就在于两人谈恋爱竟然不跟长辈说,他们还得从电视里才知道这俩的恋情!   姚崇又是一番解释,对此清欢向他表示深沉的同情。   也不知是谁爆出的这个消息,网友们一开始听到蒋静荷这个名字,有人觉得颇为耳熟,搜索引擎搜了一下立马傻眼了,这不那年轰动全国的天才少女么?高考满分的那位?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爆料蒋静荷有多优秀多牛逼的基本上全是首都大学的同学,所以真要说起来,在学术贡献上,蒋静荷压根儿不比姚崇差,更别说什么配得上配不上了,这简直就是一对开了挂的情侣。男方十八岁出道,从此一炮而红顺风顺水,如今已经是国际巨星,女方更是从小开挂,学习成绩一把抓,人品还好,年纪轻轻就是院士,手握奖项专利无数……所以还没到光棍节他们就要接受这种大规模的情侣杀招了吗?   高冷的男神自从谈恋爱后智商就隐隐呈现下滑趋势,天天在微博上秀恩爱,每条微博都要艾特女票,粉丝们大呼残忍,好在女票非常冷静仁慈,基本上不更博,每每看到平时难以接近的男神在微博上各种打滚耍赖秀恩爱都遭到无视,死忠粉和路人都表示:哎哟,感觉特别的好呢!   只是男神你可以不要总是卖蠢吗?你的人设不是这样的啊!   然而再多的抗议也阻挡不了姚崇那颗每天都被泡在蜜里的心。他现在每天除了做饭遛狗铲屎打扫卫生以外,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微博上变着法儿的秀恩爱。   慢慢地,随着时间过去,粉丝们十有□□都接受了自家男神有女朋友的事实,鉴于蒋静荷人设太棒,双商高不说还是享誉国际的科学家,姚崇的粉丝们也大多支持她。比起某音乐小王子找的嫩模女友,某有gay传闻的新晋男星的作妖女友……嗯,他们家男神的女友简直太完美了!   主要是年龄差也很萌啊,大叔配萝莉,大叔爱撒娇耍赖,萝莉却严谨高冷,简直就是反差萌……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支持这一对情侣的,比如说刘莹莹的粉丝就坚定地认为姚崇是个脚踏两条船的渣男,不仅如此,蒋静荷也是姚崇跟刘莹莹之间的小三。他们坚定的认为刘莹莹才是姚崇的正牌女友,只是被蒋静荷从中作梗给三了而已。否则怎么解释一个天天做实验忙得脚不着地的科学家能跟影帝扯上关系?   这种说法一开始只是刘莹莹的粉丝在意淫,可随着时间推移,架不住有心人士从中推波助澜,竟然在某一天突然就爆发了reads;!   仍是在某知名八卦论坛,但这次的标题是“在娱乐圈工作多年,来八一八我曾见过的明星大腕”,其中提到姚崇的时候,就分外语焉不详,说姚崇本来就有一个圈内女友,现在的这名女友是小三上位,年纪轻轻就看上了姚崇,心机很深,之前的圈内女友看着厉害,其实就是个傻大姐,被人撬了墙角都不知道。等到姚崇变心都已经晚了,无法挽回了。   还说那位圈内女友现在整日在家以泪洗面,不仅如此,还要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实在是可怜。   顺便谴责了一下渣男跟小三。   因为涉及到影帝姚崇,所以这个帖子立马就火了,姚崇多年来形象良好,从没有绯闻,跟各大门户网站关系也都不错,更别提他还是国内最大的娱乐公司的大股东了,所以,除了在网络上比较火之外,没有网站进行报道。就算有也都是在为姚崇说好话。   百分之九十八的网友都不相信,姚崇是什么样的人,这么多年他们做路人也好,做粉丝也好,都看在眼里。一个只知道认真拍戏拿了无数含金量高的奖项的男人,一个每年都捐钱给慈善机构的男人,一个拿过国际□□的男人……你跟我说他劈腿找小三?别开玩笑了,谁信啊!   再说了,空口无凭,有本事你亮证据啊!没有证据张嘴胡说谁不会?当心告你诽谤哦!   于是网络上再度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所以我说啊,当演员真是可怜,明明是自己喜欢的工作,却总是身不由己。”清欢对着平板感叹,顺便怜爱姚崇一眼。   汤圆在她肚子上窝着,姚崇把洗好的苹果切成片插好牙签端过来,也很哀怨:“我是造了什么孽,被这样的狗皮膏药缠上?”这还用想吗,那个所谓的“十年娱记知道无数圈内事”的楼主很明显是编料的,就从他跟静宝的恋情便能看出来。他的眼光再怎么差也不可能看上刘莹莹好不好。   刘莹莹……这个名字天天阴魂不散的黏着自己,姚崇总算是有印象了。平时在公司里对方总是想黏过来,他不理会,原以为她是学聪明了,没想到一次不成竟然还想炒第二次,真以为第一次他不在意,第二次也能让她如愿吗?   黑红,也得有作品吧,如果接下来就彻底被封杀了呢?姚崇微微一笑,那笑容有点阴森,还有点不怀好意,清欢全当没看见。   第二天姚崇所在的公司就对八卦论坛的楼主发出律师函并且正式起诉。同时抖搂出许多证据,从ip地址到通话记录……在在说明了刘莹莹本人和该楼主之间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同一个人。   明星主动下场装圈内人爆料还是头一遭呢!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下看刘莹莹还怎么抵赖?   官司还没开始打,刘莹莹就直接认怂了,先是在微博自挂道歉,然后是开记者会,表示自己鬼迷心窍,一切都是因为爱慕姚崇,现在她已经知道了错了,对此表示万分歉意,并且愿意赔偿,还隔空祝福姚崇和蒋静荷恩爱圆满。   因为牵扯到的都是在各自领域内属于巨星的人,所以记者会非常热闹,几乎各大报社网站都去了,竟然还有网络直播!   镜头里,化着精致妆容的刘莹莹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令人心疼。 ...    第二十五碗汤(九) “你信她吗?”清欢一边用草莓蘸炼乳,一边问姚崇。   姚崇的脑袋枕在她大腿上,听到她这么说,笑了一下:“不信。”真要知道错了,第一次被人扒出来的时候就该收手了,结果看他们没在意,还想再继续贴着炒,真以为自己是人人都得捧着的小公举啦?   所以姚崇很坚持,就算刘莹莹召开记者会道歉了,他也坚持要将刘莹莹以侵害名誉及毁谤罪告上法庭,判的赔偿是多是少都无所谓,他的钱够多了,姚崇要的,是以后再也没人敢上赶着炒作。   以前他单身一人,炒也就炒了,反正也伤害不到他。但现在有了静宝,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容忍有人诋毁她,哪怕是一个字也不可以。   出乎意料的,除了一小部分人认为姚崇小题大做没有绅士风度之外,大部分人都认为姚崇男友力爆表,爱媳妇护媳妇的举动不要太苏好吗!这让他们这些单身狗如何度过漫漫长夜!   经此一事,刘莹莹是彻底蹦跶不起来了,公司毫不犹豫地选择解约并且将其雪藏,这样的艺人存在只会给公司抹黑。至于刘莹莹之后何去何从,那就是她自己的事了。   不得不说,因为成了姚崇的女朋友,再加上姚崇这个死妻控,再接下来的工作中是拍戏也好拍杂志也好,反正只要有机会,他就把清欢挂在嘴边上,天天我家静宝我家静宝的,活脱脱化身成为黏人精。   和他之前的路线完全是两个极端,因为清欢的形象也好,所以这对情侣在娱乐圈算是最被看好的了,每次有票选都当人不让的夺得第一。   姚崇生日那一天,他po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桌丰盛的晚餐,中间放着非常精致可爱的蛋糕,上面写着姚虫虫十八岁生日快乐的字样,餐桌上有四把椅子,汤圆一张元宵一张,一个穿着围裙头发盘起来的年轻女人正对着镜头露出微笑。   岁月静好,有爱的人,还有什么不满足?   虽然蒋静荷的照片网上曾经爆过,但都只有侧脸,这张正脸简直颜值不要太高reads;!而且一看就是那种严谨禁欲的科学家气场,明明她比姚崇小十三岁呀!而且私下里她竟然叫姚崇姚虫虫?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清欢很快也转发了姚崇的微博,很简单,就说了一个字:乖。   简直是……戳中了无数人的萌点,众人顿时一窝蜂涌去清欢微博下面大呼女王。从那以后,只要姚崇有什么动态,粉丝们都会在清欢微博下面留言,让她把姚崇拎回家好好管教,啊啊啊真的好可爱,超级想看他们两个人的日常!   细水长流的日子过得很快,终于,到了邵强出狱的那一天。   他被判了十年,但因为看见了那条新闻,邵强开始改正,因为表现良好,所以获得了假释的机会。邵强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打理了一下,然后去蒋家。   可是家属楼早就拆迁了,他在周围问了很久,也没人知道蒋家人搬去了哪儿,就算知道也没人敢告诉他,这人看起来凶神恶煞的,保不准是什么坏人,还是什么都不说比较安全。   女鬼静荷活着的时候,邵强没有坐牢,在这个时候,他的“事业”已经做的挺大了,真可以说是地头蛇,但现在,他在“事业”还没有起步的时候就被扔进了监狱,一呆就是六年,出来后物是人非,找不到蒋静荷的家,只能回自己住的地方。   可是到了那儿才知道,原来自己的房子早就被卖了,他那酒鬼老爸跟*的老妈也不知都死到了哪里去。邵强无处可去,只好去找当年一起混的兄弟。可这些兄弟也大多搬家的搬家,离开的离开,这六年来邵强始终一个人,也没有人去看过他,等到出狱了他才发现,自己早就是个孤家寡人了。   真是可悲到了极点。   他开始恨起蒋静荷,如果不是她,他怎么会沦落到这般田地?现在他没有了青春也没有了本钱,他还能做什么?   从前被他教训过的人得知邵强出狱,纷纷来找麻烦,邵强心狠手辣,在监狱里打架斗殴早就成了家常便饭,他最大的长处就在于比任何人都狠,所以他从来没有输过。   将来找茬的人赶走后,在肮脏的小弄堂口,邵强倚着生满苔藓的墙壁缓缓滑下,单手搭在膝盖上,脸上身上都有血,但这一次,再也不会有美好善良的少女为他买药帮他包扎,然后对他笑了。   邵强有一瞬间的恍惚,当年他真的认为自己看见了天使。他曾经以为天使是自己的囊中物,可就因为一点点小小的疏忽,天使从自己的掌心飞走,再也没有回来。   蒋静荷她……属于另外一个男人了。   这个事实让邵强想哭。他想,如果现在蒋静荷跟着自己的话,自己能让她幸福吗?他拘谨的在她面前连一句完整的不结巴的话都说不出来,如果蒋静荷跟了他,他能给蒋静荷什么?   什么都给不了。他只会因为自己的自卑和无能迁怒于她,那样她永远都不会成为如今光芒万丈的蒋教授。   所以,离蒋静荷远远的,不插手不打扰她的生活才是正确的?   邵强不愿意相信这一点,他咬牙,他想要的就一定要得到,蒋静荷是他的,如果不是他被关进监狱六年,蒋静荷早就是他的女人了!那天晚上她本来就要成为他的了,是那个多事的男人出现才扰乱了这一切!   蒋静荷是他的女人,他们注定应该在一起reads;!至于姚崇……姚崇才是多余的那个,一定是他做了什么手脚,才让静荷变心!   在监狱里待了六年的邵强,不知不觉中心态就发生了转变,他开始幻想并且坚定自己的幻想是真的,他跟蒋静荷是青梅竹马的恋人,是姚崇!一切都是姚崇的错,如果没有他的话,静荷就不会变心,不会离开a城,更不会和他分开了!   是的,邵强突然笑了。是这样的没错,是姚崇蛊惑了静荷,又陷害他将他投入监狱,否则他怎么会错过跟静荷的这六年?是这样没错,就是这样!   他在心底一遍又一遍地告诫自己,一遍又一遍地确定自己的想法,说服自己的同时,也说服心底某个不赞同的声音。   他要去找静荷,告诉静荷她被姚崇骗了。   这边邵强出狱的消息,姚崇并不知道。当年把邵强抓进去,他就再没注意过这人,对姚崇来说,他的生命里有太多太多重要的东西,邵强不过是一粒小虾米,他甚至懒得分一点精力给他。   但他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个邵强,竟然惹出了这么大的麻烦!   邵强想方设法到了首都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姚崇的经纪公司,他并没有精神失常,相反,他清楚得很,并且思维缜密逻辑清晰,他的目的就是报复姚崇,将蒋静荷抢回来。虽然不知道姚崇住在哪里,但他总会来公司的吧?他就在这儿守株待兔,不愁等不到他。   但很快的,邵强发现这样干等是没有用的,因为姚崇的出入都很保密,还有保镖,他就是拳头再硬也打不过那么多人,所以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姚崇进进出出,却毫无办法。   而且他总是要吃喝的,衣食住行哪里不用花钱,这里又是首都,物价比a城贵多了,没有工作的话他根本连饭都吃不上。   邵强在某工地找了个活,工资挺高,够他日常开销,然后他每天都沉默不语,工地上的工友们都知道最近来了个怪人,你说这么大一大老爷们儿,成天看八卦新闻是什么心态?   因为邵强的怪癖,所以也没几个人跟他来往,都在工地上干了好几个月了,仍然是独自一人,只是随着时间过去,他整个人越来越阴郁,越来越暴躁,有的时候和工友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被工头批评了好几次,直到工头说如果再控制不住情绪就不要干了之后邵强才稍加收敛。   姚崇太有名了,这导致即使他没有电影上映,电视上也经常提到他。邵强赚了钱后买了个手机,学着上网,自然把姚崇那些秀恩爱的微博从头翻到底。   同时,他也得知了刘莹莹的事。   到了这个时候邵强已经有些不管不顾了,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死了也没人替他感到悲伤,倒不如拼一把,有句老话不是那么说,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他就是要把蒋静荷抢回来!   他仍然在闲暇时候去经纪公司蹲点,后来知道清欢在哪里工作后,就改成了在首都大学门口,为的就是能见她一面。   清欢平时上班都是自己开车,姚崇在家的话就姚崇接送,但她很少走正门,这一点邵强不知道,所以在大门口守了半个月后邵强急了,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干等下去,否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他得想个办法,混进学校里去,反正他现在已经知道蒋静荷是教什么的了。   第二十五碗汤(十) 邵强打算的很好,就是错估了形势。要是清欢是真正的蒋静荷的话,那么他十有*能成功,可惜之处就在于这个蒋静荷,里头的芯子并不是蒋静荷。所以他潜入成功了,也顺利找到了人,但是在出手的时候吃了大亏。   清欢一早知道有人跟踪自己,只是没想到会是邵强。本来她打算报警了事,可自打发现是邵强后她就改变了想法——不趁着这个大好机会揍他一顿,难道要挑个良辰吉日?   她下手是真狠,门卫来的时候,邵强已经被打得亲妈都不认识了,鼻青脸肿不说,整个一人形猪头。随后门卫第一次感受到了蒋教授惊人的武力值,从此以后,再也没人敢意淫她一句。   玫瑰再美,有了刺儿,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摘的起的。   就是邵强被拷上手铐那会儿嘴里不干不净,对清欢又是咒骂又是控诉,说她变心,说她爱慕虚荣云云,清欢冷漠地看着他,真想再上去给他俩耳光,世界上就是不缺这样的贱人,才总是让好人短命。   因为围观者颇多,清欢又懒得解释,她一贯很维持自己在外面的形象。但是没过几天就有人发帖子说她贪慕虚荣为了攀上大影帝姚崇把青梅竹马的男朋友给甩了,还诬陷男朋友入室抢劫□□未遂,用这样的罪名把男朋友送进监狱六年。痴心的男朋友在狱中表现良好后成功获得减刑,为了找她不辞辛劳来到首都,在工地上班,攒了钱后到学校来找她,结果却被她找人打了一顿又丢进了监狱。   最后总结,影帝的女友是个绿茶心机婊,姚崇怎么能看上这样虚有其表的女人?   网友们大多数都很跟风,他们缺乏自我判断的能力,再加上有心人的暗中操作,很快这新闻就又火了起来,但凡是跟姚崇扯上关系的都火的特别快。   还有些营销号直接就说“扒皮影帝姚崇女友,是学霸还是绿茶”,以此为噱头瞬间都是几万几万的转发跟评论。一些年纪比较小的萝莉粉直接到姚崇微博下苦口婆心的劝他跟蒋静荷分手,还有的到女方微博下刷屏大骂。   反正热闹极了。   姚崇得知后气得险些摔了电脑,清欢却不怎么在乎。她已经过了人言可畏的那个年纪,所以淡定得很,见姚崇实在是生气,她拿起手机发了条微博。   因为大家都骂她是虚有其表,所以她干脆利落地发了一张自己的个人履历,然后嘲讽脸道:虚有其表?   我去这也太女王了!骂的人不少,但支持他们两个的更多,粉丝们纷纷留言跪拜女王大人,姚崇也立刻转发,一个小时内,曾发过“蒋静荷虚有其表”的营销号全部被销号,只留了一条置顶的道歉微博。   姚崇也很干脆:有事冲我来。   男友力爆表,于是顺理成章的就歪楼了……有人求女王娶我,有人求男神嫁我,反倒是蒋静荷抛弃初恋男友的新闻给压了下去,背后的人花了那么多钱请水军,最后落了一场空,结果只是把人家小两口的恩爱名声又推了一个高度,不知道夜深人静的时候会不会痛哭流涕表示悔恨。   当然,只是这样的站队,姚崇并不满足。他花了三天时间,逐字逐句校对推敲,然后发了一条长微博,大致把自己跟蒋静荷的恋爱过程讲述来一遍,同时还附上了邵强跟蒋静荷毫无关系的证据,这证据里有同学老师邻居长辈的亲口证词,甚至还有照片成绩单等种种能够证明的物证。   这条微博一发出来,从此后姚崇占据第一暖男榜再也没下来过。   网友们纷纷调侃“恋爱要趁早”,“看到喜欢的妹子一定要马上预定”,“男神你真是老牛吃嫩草”,“女王跟那谁不就是东郭先生和狼吗”……等等等等。   说白了邵强就是个碰瓷的,大概是做梦做久了所以连他自己是谁都忘了,一意孤行地认为蒋静荷是他的女朋友,但事实上他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然后打架斗殴无恶不作,进了监狱还不老实。蒋静荷曾经帮过他,他却出来污蔑蒋静荷,这不就是农夫与蛇的故事么!   一时间,邵强招惹骂声一片!再加上他在保释期却偷偷离开a城,所以,很不幸的,他又要回去了。   点蜡。   姚崇的国民度很高,即使是在监狱里也多的是他的影迷,所以邵强在回到监狱后日子也并不是那么好过,每天饭点食堂里都放新闻,他看着电视上姚崇蒋静荷这对情侣的报道,看着人们对自己这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的鄙夷和不屑,活着,对他来说,比死了还痛苦。   还不如死了,死了的话,也许就不用面对这么多了。可是他又舍不得死,他总是希冀着能再看蒋静荷一眼。但事实是,蒋静荷是他生命的全部,但对蒋静荷而言,他连过客都算不上,顶多是个恩将仇报的垃圾。而他永远都不可能得到蒋静荷,他是最污秽的泥,深陷地狱,无法自拔,而天使永远是天使,美丽纯洁,高不可攀。   姚崇发了长微博吊销营销号后还不满意,愣是把背后的黑手给揪了出来,是一个对头公司,早就想着打压他了,只是苦于没有机会,蒋静荷的出现对他们而言是个契机。本来是想挖点蒋静荷的黑料,谁知丫是个可怕的学霸,从小到大干干净净助人为乐,愣是一个缺点都没有。邵强的出现让他们觉得可以从邵强身上做文章,但是他们谁都没想到姚崇会发这么大火。   后来姚崇为了女友的名义活生生干翻一个公司的行为被称为霸道总裁典范,也成了娱乐圈里一个永远没有褪色的爱情神话。   这对情侣顺理成章的开花结果,一辈子相爱和睦,令人称羡。   *****************   毫无疑问,女鬼静荷非常满意。她没有多言便饮下了汤水,朝着奈何桥彼岸走去。   清欢伸了个懒腰,进入孟婆庄小憩,她睡在屋子里,庄里鸟语花香仙乐飘飘,和奈何桥俨然是天上地下的差别。古朴幽静,只是三个小家伙太闹人了点。   也不知是睡了多久才悠然醒来,顺着引魂铃的声音走出去,却见一只女鬼蜷缩在桌子底下瑟瑟发抖,看样子像是被吓坏了。清欢走到她面前她似乎也没有看见,仍旧往后躲,抱着自己的膝盖,死死咬着下唇,却没有流泪。   仔细听的话她似乎是在呢喃着什么,清欢蹲下去,才听清楚她是在说:“不能说、不能说、不能说——”   一直在重复着这三个字。“不能说”。   “什么不能说?”清欢试着伸手抚慰,但女鬼却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猛地颤了一下,虽不至于把清欢当做洪水猛兽,却也并没有立刻平静下来。   清欢看着她,感觉太激动了一点,看样子正常交谈是不可能的了,只好直接将鬼送入醴忘台,然后再看看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说冤屈不太合适,女鬼身上发生的,倒更像是误会。辛语白,这是她的名字,享年二十八岁,车祸而卒。   “真是可怜呐。”清欢叹了口气,墨泽不知什么时候蹦蹦跳跳地出现在她身边,奋力爬上她的大腿,清欢低头,像是对墨泽说的,也像是问那些无数为爱执迷的鬼魂:“这世上的生命,离开爱情就都活不了了吗?尤其是女人?”   墨泽眨巴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她,不懂。   清欢当然知道他不懂,她也只是随口问问罢了。起身把墨泽抱了起来,“跟吉光它们玩儿去吧。”   “主人又不带我一起去吗?”墨泽可怜巴巴地问,他都被留在奈何桥好久好久了,虽然时间换算的话其实不长,但是一秒钟看不到主人他都觉得寂寞孤单。吉光跟小黑又不能开口说话,他不想离开主人。   清欢摸了摸他细嫩的脸蛋:“乖。”   说完她摇身一变,幻化做了另外一个模样。墨泽歪着脑袋看了几秒钟,才好奇地问:“主人为什么不用自己的模样?”   是的,清欢幻化成了女鬼语白的样子,从身形到容貌,都一分不差,只有神情气质不同,所以还是很好区分的。   清欢低头笑笑:“这你就不懂了。”对症下药,当然要下最狠的药,而且这个世界里还有个未知数在等着她,她很有兴趣。   墨泽委屈地扁嘴,眼巴巴地看着清欢离开,然后耍了耍小性子,一屁股坐在了桥面上。但是没一会儿吉光跟小黑就颠了过来,又是舔他又是拽他的,墨泽小孩子脾气,很快就没了火气,笑嘻嘻地跟着一起玩儿去了。 第二十六碗汤(一) 隋靖第n次将手头的文件摔在了办公桌上,他已经心浮气躁好几天了,却完全不知道是为什么。 正在这时手机响了,来电话的是他的妻子辛语虹。隋靖不想把火撒在无辜的人身上,所以接电话之前做了个深呼吸,直到语气变得正常才接起来:“语虹,有什么事吗?” “没事儿,就是想问问你晚上几点回家吃饭,我想你了。” 隋靖勉强让自己嘴角上扬,这样能显得柔和一点,但是透过落地窗的玻璃,他发现自己此刻的表情仍然难看的可怕。“……你先吃吧,我会尽量早点回去的。” “你怎么了?”辛语虹温柔地问,语气难掩担忧。“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这几天你心情好像都不大好的样子。” “我没事。”隋靖僵硬地回答。“我还有个会要开,我先挂了。” 辛语虹还有话要说,可隋靖已经先她一步挂了电话,这让她美丽的面孔有那么一瞬间的薄怒,但很快地,她就调整好了状态,仍然柔和而温婉,是隋家的大少奶奶。 挂了电话后隋靖揉了揉太阳穴,又捏了捏眉心,但这一回,永远都不会再有一个少女扑过来,巧笑倩兮地告诉他说越皱眉越显老了。隋靖烦躁不堪,恰好秘书过来通知说合作集团的代表已经来了,隋靖强打起精神,去了会议室。 会议室里,身穿黑色套装曲线毕露的女人背对着他,看不清长相,但那头乌黑的卷发在在显示着她的张扬和性感,职业套装都掩饰不住的好身材让跟在隋靖身边的几个下属都忍不住瞪凸了眼珠子! “你好,我是隋靖。”隋靖上前一步主动伸出手,可是当女人转过身来的那一刻他彻底愣住了! 记忆中的她还是少女,天真烂漫,抱着他的腰说两人永不分离,但后来为了钱离开他抛弃他的也是她,那样的虚荣,戴着伪装的面具,骗取了他的爱之后又将他弃如敝屣,她竟然还敢回来?! 清欢像是完全不认识隋靖一样伸手和他握了握,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松开:“你好,我是孟清欢。” 孟清欢?她什么时候改的名字?他们的回忆就这么让她恶心,所以连辛语白这个名字她都不要了吗?隋靖在心底想着,却又忍不住总要去看。 她比以前变了好多,如果不是一样的脸,隋靖会认为他们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她从前很迷糊,但现在她是国际集团的副总,精明能干,隋靖陷入过往的回忆里无法自拔,他甚至控制不住地把视线集中在对方的脸上,试图从那张美艳的面孔上找到一丝一毫熟悉的痕迹。 但对方表现的却非常陌生,好像他们真的是第一次见到。隋靖走神的如此严重,以至于秘书喊了他好几声都没有回神。 等到他回过神,反应过来,就看见清欢对他笑得意味深长。 高高在上。 隋靖曾经无数次幻想,有朝一日辛语白再一次回来,会是什么样的。十年前她抛弃他,五年前她曾经回来过一次,想要复合,然而隋靖拒绝了,或者说,他们在短暂的磨合后还是选择了分开。隋靖有了新的责任,他忘不掉曾经离开他的那个辛语白,于是在他两难的时候,辛语白主动离开,再也没有回来过。 现在她又一次回来,却和之前判若两人。这一次,她想要什么?还想要他吗? 但他已经结婚了,他娶了辛语白的姐姐辛语虹。 开完会后,清欢首先离开会议室,从头到尾看都没看隋靖一眼。隋靖感到失落,他原以为不纠缠自己的话,他会感到轻松,但事实并非如此,他感到了浓浓的失望。辛语白不该是这个样子的,五年前她不是说会一辈子爱他吗?那她怎么能这样对他? 因为这个合作案很大,所以清欢会在国内逗留一个月来仔细考察和做出决定,晚上的时候按照惯例,隋靖要请贵宾吃饭,包厢订在以前他就经常去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五年前就是在那里,他和辛语白旧情复燃。 但隋靖失望了,因为清欢从头到尾都表现的非常得体。隋靖能这么伤害辛语白的依恃就是她对他的爱,即使认为她虚荣,他也从没怀疑过她的爱,也因此,每当感觉自己受到了伤害,隋靖就会用自己来伤害辛语白,这一招比什么都好使。 清欢却满不在乎,她表现的像是完全不认识他!隋靖面上带笑,桌下的手却狠狠地握成了拳头。他控制不住那种想要握住她肩膀大声质问她的冲动。明明当初是他先放的手,是他决定彻底断了两人之间的关系,可为什么到最后放不下的只有他一个?! 他们曾经那么相爱,艰难险阻,风雨无数,最后天各一方。这辈子如果再也见不到她,兴许隋靖也就这样过了下去,可是她再一次在他生命中出现,他要怎么样才能无视她掀起的风浪? 一时间,隋靖竟不知道自己是要问她为何要再出现,还是为何对他如此冷淡了。 晚餐过后,贵宾们就在酒店下榻,清欢一回房间就洗澡去了。大夏天穿职业套装简直能把人热出痱子来。 隋靖鬼使神差地拿了房卡,一进玄关就看见被丢在地上的套裙和外套,一路走一路丢,内衣也都扔在浴室门口,他的喉结动了动,看到床边放着一个行李箱。 辛语白习惯性地会把最珍贵的东西塞在行李箱的小包裹里,五年前她就把他们一起买的戒指放在那儿,隋靖伸手去摸,那里空空的什么也没有。 他不知道自己这样鬼鬼祟祟是做什么,当初说好了的,彻底分开,再也没有瓜葛,但他现在为什么又要来见她?他为了什么?他这样做,对得起谁? 浴室的门被推开,女人清冷的声音传来:“这么晚了还大驾光临,有什么事不能明天再说吗?” 隋靖猛地回头,就看见清欢穿着浴袍倚在浴室门口,一双雪白细长的腿露在外面,头发还在滴水,但格外的美艳动人。他有几分狼狈,站了起来,薄唇动了动,好一会才问道:“你怎么改了名字?” “改名字?”清欢轻笑,“我可没改过名字。” “那你怎么解释这个齿痕?!”隋靖像是炮仗一样一点就着,他大步走过来抓住清欢一只手臂。“你说你不是辛语白,那你是谁?这个痕迹你怎么否认?!” “我没说要否认呐。”清欢笑了,慢慢地把隋靖的手推开,不让他触碰自己。“这具身体是辛语白的没错,可惜芯子换了。” “什么?”简直是天方夜谭! 隋靖当然是不信的,作为一个无神论者,要他相信一个人的灵魂能被替换?清欢也知道他不信,就抓住隋靖一只手放到自己心口,道:“试试看,有没有心跳?” 隋靖原本还面带不屑,可很快的就变了脸色,他震惊地望着自己的手,感觉不到丝毫心跳。他又捏住了清欢的脉门,同样没有丝毫跳动,他不肯相信,把头贴到清欢胸膛,但胸腔里那颗心的的确确没有跳动。 甚至她连呼吸都没有。 清欢推开他,转身问:“这回你信了?我不过是个借尸还魂的人,辛语白早就死了。” 死了……她说辛语白死了,“我不信!”隋靖红着眼嘶吼。 “信不信都无所谓,因为她的确已经死了,死的很惨呢。”清欢做了个可惜的表情,耸耸肩,坐到床上开始敷面膜,顺便感叹道,“她的死让这具身体还是有点不完美,不好好保养的话就会腐烂,我用的也不是很满意。” “你胡说!” “是吗?我胡说?那你怎么解释我没有心跳也没有呼吸?”清欢顶着面膜站起来逼近隋靖,冰冷的眸子让他节节败退。“辛语白不在了,她的身体现在属于我,所以最好收起你这令人感到恶心的眼神,我可不是辛语白。” 她说,她不是辛语白。隋靖面容有几分呆滞,他定定地凝视着清欢,仍然不肯相信她的话。辛语白死了……他想过无数次再见到辛语白的时候还怎么笑怎么说话,但现在却有一个人告诉他说辛语白死了?! 辛语白怎么能死?! 他们是要纠缠一辈子的,怎么他还活着,她却死了?他不信……他不信啊!“你在骗我,你一定是在骗我。” 清欢嘲讽地看着他,笑的很开心。“你心里应该清楚的吧?她离开你之后就死了一半,后来真的死了。但是这具身体还能用,于是我留了下来,也算是废物利用。你该感谢我才是,不过她的魂魄……鬼知道现在去了哪里呢是吧?我想你也不在意的,听说隋总早就结婚了,夫妻两人鹣鲽情深,怎么这么晚了不回家,来我这儿问什么辛语白?” 清欢问:“她有那么重要么?” 是啊,她有那么重要么? 他决定放弃的那个女人,她有那么重要么? 第二十六碗汤(二) 爱呀爱,不爱呀不爱,怎么人类总是如此麻烦?若是相爱,只管横冲直撞的在一起,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良心便好,可大多数人却总要这样麻烦,纠缠挣扎,作茧自缚,偏又放不下。 隋靖被清欢那么一问,整个人都痴呆了,清欢一脚蹬在他小腿上,把隋靖蹬了个趔趄,险些摔倒。但他没工夫在意这个,只是一直在心底问自己,辛语白有没有那么重要?这些年来,他的心已经快要属于辛语虹了,他已经结婚了,他甚至很久没有再想起辛语白了。 隋靖一致认为这是自己即将忘记那个女人的先兆。可事到如今他才明白,原来并非如此,他不是忘了辛语白,只是没有人再在他面前提起辛语白,于是,他自以为忘记了,事实上他非但没有忘,还格外刻骨铭心。 直到现在,只是听到她的名字,他都能想起来五年前她在大雨中哭泣的样子,眼泪从她的睫毛上滴落,她求他别走,但他仍然没有回头。 他们之间早就结束了,这是隋靖一直告诫自己的。可现在这算什么?辛语白死了,那他心底这些空洞又算什么?他的悲伤如何纾解?他的情绪如何消失? 那个女人…… 清欢穿着睡袍盘腿坐在床上,看着隋靖站在几步之外痴傻的模样,她对隋靖没什么感觉,这个男人不过是优柔寡断一些,自大一些,自己耽误了自己。她有兴趣的是隋靖的妻子,那个叫辛语虹的女人,清欢迫切想见一见对方。 但主动上门就落了下乘,她比较想让辛语虹主动来见自己。想到这里,她问隋靖:“这么晚了不回家,小心你老婆担心。” 隋靖好像没听到,清欢就又重复了一次:“很晚了,你该走了!我要休息了!” 这回隋靖听见了,但仍然是魂不守舍的。他朝房门走,跌跌撞撞的,连门都没关。 清欢挥了下手把门关上,然后打开电视撑着下巴看起来,看着看着就有了困意,打了个呵欠,就那么睡着了。 隋靖也不知是怎么开车回的家,到家后都快十一点了,整个人浑浑噩噩的,辛语虹习惯在客厅给晚归的他留一盏小灯,那盏小灯每每让隋靖感到很温暖,可是这一次,他看着那盏小灯,仿佛有个女孩站在他记忆里跟他说:以后你每天回来,我都会给你留门,我就在沙发上等你,你什么时候回家,我什么时候去睡觉,我一刻也离不开你。 那个说一刻都离不开他的女孩最后离开了他五年,回来后,两人短暂的在一起过后,她再一次离开,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现在有人说她死了。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人,但却被告知心爱的人已死,留在世上唯一的皮囊也被他人占据,这个晚上隋靖过得太玄幻,他盯着那盏小灯出神,直到有人从背后抱住他的腰,他才猛地回过神,“语虹?”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呀?我都等急了。”辛语虹语带睡意,声音柔软娇嗲,她是个柔弱如同菟丝花一般的女人,隋靖毫不怀疑离开他辛语虹完全不能独活。五年前,其实他是有意和辛语白和好的,但那个时候辛语虹出了车祸导致身体出现问题,谁都不认识就只认识他,如果不是为了找他,她不会出车祸,因此隋靖认为辛语虹是自己的责任。 他选择了辛语虹,于是只能放弃辛语白。他没有办法同时跟两个女人在一起,于是他用残酷的话告诉辛语白,一切都只是报复,他们短暂的相爱都是假象,他只是为了报复她当年为了钱离开他。 辛语白在大雨里嚎啕大哭,隋靖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如果选择了辛语虹,那么这辈子他都不可能跟辛语白在一起。 可是,为什么? 五年了,他跟辛语虹结婚也快五年了,但为什么直到今天他才感受到痛苦难以克制? “老公,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是不是晚上又喝酒了?” 是的,辛语虹总是这样温柔体贴,不像是另外一个率直的女人,她只会威胁他下次再喝酒就把他从家里丢出去。 隋靖眼神迷离,“语虹,当初你告诉我说语白她出国了,是真的吗?” 辛语虹眼中诧异之色一闪而过,随即无辜道:“对呀,我是听我爸这么说的,怎么,不是吗?语白现在过得好么?她在哪儿呢?” “她……”隋靖低头看向交缠在自己腰间的细嫩双手,不知怎地,到了嘴边的话又转了个弯。“她很好,我今天遇见她了,她现在……是和公司合作的国际集团的副总。” 腰间的双手猛地紧了。辛语虹惊慌的声音传来:“你是我的,我才是你的老婆,我们在神父面前发过誓的你忘记了吗?她回来了,你又要回到她身边去吗?那我呢?我、我怎么办?” 她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谁能理解辛语虹爱的有多卑微,她只是想得到隋靖,可辛语白却偏偏出现跟她抢。 隋靖听到她声音惊慌,连忙安抚道:“别这么说,我不会离开你的,我们要在一起一辈子的。” “嗯!”辛语虹搂紧了隋靖,像是怕他被人抢走一样,紧紧地抱住他的腰。嘴里喃喃念叨着。“你是我的,是我的……”突然,她松开了手,跑到隋靖身前,踮起脚尖搂住他的脖子,去吻他冰凉的嘴唇,“我们要个孩子吧?” 隋靖身体一僵:“你的身子……” “我已经好了!上个星期我跟妈妈去做了体检,医生说我们可以备孕了,真的!老公,给我个孩子吧,再这样下去的话我都要变成高龄产妇了,我们生个孩子好不好啊老公?老公?”辛语虹急切地亲吻隋靖,试图点起他欲望的火焰。 她其实早就想要个孩子了,但隋靖一直没有答应,都是用她车祸后身体不好为借口,甚至都很少过夫妻生活。但是现在,辛语虹再次感到了不安,辛语白回来了,那个女人跟隋靖之间的吸引力她是看在眼里的,决不能让辛语白有机会抢走隋靖! 现在她才是隋靖名正言顺的妻子,辛语白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 良久,大概是她眼中的泪太动情,也可能是隋靖想要彻底忘记辛语白,总之最后他说了一个好字。 第二天早上辛语虹起床的时候感到有点腰酸,她没有去洗澡,甚至睡觉的时候换了比较容易受孕的姿势。但让她不安的是,隋靖只要了她一次就停了,后面还是她没羞没臊的撩拨他,两人才又做了一次。 能怀孕吗? 辛语虹摸了摸肚子,有点担忧。 刚好她妈妈打电话来,辛语虹很依赖她,有什么心事都跟她说,就在电话里跟母亲说了辛语白回来的事,还说自己很害怕隋靖再一次被辛语白抢走。 哪知道刚说完,电话那头好久都没有传来声音。辛语虹心里奇怪,就问了几句,辛夫人很快就搪塞了过去,又关心了辛语虹几句,这才把电话挂掉。 电话挂了以后,辛夫人摸着砰砰直跳的心口,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她做任务已经很多个世界了,从来没有这样如临大敌过。 她在这个世界已经待了十几年,迄今都没有脱离,就是因为目标还没有完成,只有当隋靖对辛语虹的爱意到达满点,她才能算是圆满完成任务。至于怎样知道到达了满点,反正只要她脱离这个世界就代表隋靖彻底爱上辛语虹了。 辛夫人的第六感很强,她就是靠着这第六感一次又一次的化险为夷。在她之前不知有多少人接受这个身份,但惟独她活了下来,因为她狠,同时也因为她极度小心谨慎。 辛语白不可能回来,因为五年前是她找人将辛语白做掉的,一个死人怎么可能回来? 辛夫人隐隐感到有哪里不对劲,所以,她觉得必须见上“辛语白”一面,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冒充辛语白又有什么企图。 她到底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勾心斗角已经是她的强项,否则她怎么可能只用了短短一年的时间就将命定恋人的辛语白跟隋靖拆散,还让隋靖娶了辛语虹? 她不会输,她从来都没有输过。 这头隋靖已经在办公室出了一上午的神了。他就坐在椅子上,对着待批阅的文件发呆,脑子里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辛语虹说想要个孩子,很久以前他也跟辛语白讨论过这个话题,那个时候辛语白说以后有个孩子一定要叫小新,因为她名字里有个“白”字,她很喜欢那个卡通片,多大的人了,一看到电视在播,还是忍不住要坐下去看,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 他怎么能把她的一切记得那么清楚? 隋靖摸了摸自己跳动的心脏,他越来越看不清自己,甚至分不清梦境与现实,他身边陪伴的人,他心里深爱的人,到底哪一个才是真的,选择哪一个才会让他不伤心不失望? 第二十六碗汤(三) 就在隋靖烦恼不堪的时候,内线电话通知说孟副总等人已经到了。隋靖强打起精神去了会议室,和清欢等人一一握手后落座。 开会过程中隋靖完全无法专心,他控制不住地去打量、去关注、去凝视清欢,仿佛想要从她身上看到另外一个女人的影子。但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除了外表,清欢和辛语白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他不明白自己还这样奢望是为了什么,用清欢的话来说,辛语白已经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他永远都不可能再有机会与她和好,相爱,但这具皮囊……隋靖不肯承认,即使只是一具皮囊,他也希望能将她留在身边。 会议过后,隋靖抓住了走在最后的清欢的手,迎视她冷漠的目光时,隋靖有几分慌张,却仍然很坚持:“我想和你谈谈。” 清欢把手抽出来,微微一笑:“好啊。” 她这么干脆,反而让隋靖无话可说了。 于是这顿午餐就两个人一起吃了,包厢里,隋靖痴痴地看着清欢吃饭的动作,看得出来她很喜欢吃,也很享受吃的过程和乐趣,因为从头到尾她都没把注意力搁在隋靖身上,有钱长得又帅的隋靖在她面前估计和空气差不多。 这不是辛语白,辛语白不会对他坐视不理。 吃的差不多了,清欢才推开面前杯盘,把高脚杯里的红酒一饮而尽,西餐吃出大排档的感觉,天底下恐怕只她一人。不过这家的菜的确不错吃,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她一定要再来一次。 “好了,说吧,你想谈什么?”清欢问。 隋靖组织了一下语言,才轻声道:“她……什么时候走的?” “五年前就死了。”清欢向后倚在椅背上,好整以暇地说。她的眼神带着蔑视,微微扬起的嘴角仿佛在嘲笑隋靖此刻的假惺惺。“怎么,知道了你心里就会好过一点?你碰辛语虹的时候恐怕没想到吧?这五年你不是过的挺好的么?没有辛语白,你一样万人追捧。” 隋靖曾经想过辛语白是什么时候死的,但是五年前……怎么会是五年前? “那个下雨的夜里,你记得吗?”清欢懒洋洋地问。“雷电交加,大雨倾盆,你转身离开她,她哭泣挽留,跪在雨地里,你却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就是那个晚上,就在……你向辛语虹求婚的那个晚上,辛语白死了。”清欢伸出一只胳膊,抚摸着细嫩的肌肤。“这具身体可是我好不容易修补完成的,你觉得怎么样,是不是很完美?” 隋靖没有说话。 “你不会害怕了吧?虽然这身体是你的前女友的,但里面的灵魂不是啊。”清欢故作惊讶。“你害怕也是理所当然的。” “把她还给我吧。” “什么?” “把她还给我。”隋靖喃喃地说,“你要什么都可以,只求你把她的身体还给我。” “还给你?那我用什么?你想让我继续当个孤魂野鬼吗?”清欢嗤笑一声。“再说了,你要这具身体又有什么用,没有灵魂填充,她很快就会腐烂。你该不会是想把她烧成骨灰然后带在身边?省省吧,人都死了,这会儿深情也没人看了。辛语白早投胎转世去了,下辈子找个比你更好的男人。” “我没有——” “没有什么?”清欢不由分说地打断隋靖的话。“没有娶辛语白同父异母的姐姐辛语虹,没有跟辛语虹上床,没有跟辛家你侬我侬?不是吧?” 一个人怎么能在深爱另一个人的时候,和第三个人上床做|爱?他是怎么能把爱和欲分的那么开的?还是说他自以为受到的心灵上的折磨就足够了,能够掩饰一切伤害? 即使是清欢,也从来不曾在心底有人的情况下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她选择某个男人的时候,会确保自己问心无愧,同时奉献真诚与关怀。但隋靖这是什么状况? “身为一个男人,保护不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也不能给她安全感,同时,还不能给予她全心全意的信任。因为自己可笑的自尊受到了伤害,就想着去伤害她,不听她的解释,不回应她的挽留。同时和爱人的姐姐藕断丝连,软化了态度后,让她以为一切都能重回过去,却又因为所谓的责任,将爱人抛弃。”清欢笑了笑。“你以为自己很伟大吗?其实这才是你的懦弱。因为她爱你,因为你爱她,所以辛语白就注定要被牺牲?隋靖,你哪怕动动你的脑子,花一点钱,就能查出真相。” “你是一叶障目呢,还是自欺欺人?” 说完这句话,清欢就走了。 隋靖抱着头痛苦的咆哮着,可就在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起来。他做了个深呼吸,看到来电显示是辛语虹,不知为何,他不想接这个电话。 辛语白的笑脸仿佛一直在他面前出现,隋靖突然想起一件事,很久很久以前,他刚跟辛语白在一起的时候,辛语白很喜欢待在他怀里看偶像剧,每每看到男主角的父母拿着支票请女主角离开自家儿子的时候,她都会笑笑,然后皱皱鼻子,说:以后要是我也这样跟你说,肯定是假的,有原因的,说不定是我被人威胁了呢?你可千万不能因为这个,就跟男主角一样误会我还离开我不听我解释啊! 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 怎么会?我一定会抽丝剥茧,找到问题的所在,然后解决掉,你必须是我的,我不想浪费跟你在一起的任何时间! 但事实是,他做了和男主角一样的事情。 误会她,不信任她,然后赶走她。甚至在五年后即将和好之前,撒谎欺骗她,再一次让她离开。 他自顾自结束这段爱情,又自顾自的开始,然后再一次自顾自的结束。从头到尾,其实没有问过辛语白一点意见。 辛语白当年为什么要跟他分手?隋靖从来都没想过。他出身不凡,而辛语白则是单亲家庭,也许从一开始他们的恋爱就是不平等的,因为她家庭普通,所以她刚开口说为了钱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信了。 然后转身就走。 那个时候,是不是她也希望他能想起他们从前常常提起的话题,像他曾经承诺过的那样,去找到原因,帮助她? 隋靖突然觉得眼前一阵一阵的发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这十年,就是个笑话,可笑的连他自己都感到羞耻。 最后隋靖做了什么决定没人知道,下午清欢到公司的时候,就看见隋靖眉宇间有了几分坚毅之色。 像是忽然之间懂事了。但事实上,他已经三十五岁了。嗯,三十五岁的孩子。 没到五点,他们在商讨合作案的时候,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一个穿着白色长裙打扮的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样的女人走了进来。她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手上还拎着便当盒。 可能没想到办公室会有这么多人,所以辛语虹吓了一跳,连忙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们在忙……” 看到辛语虹,隋靖突然想起辛语虹说的“辛语白拿了钱之后出国了”,可五年前的那个晚上辛语白就死了,那么,辛语虹为什么要撒谎?辛语虹说是辛夫人告诉她的,那辛语白的死是不是跟辛夫人有关系? 隋靖不想做一个阴谋论者,但他那位岳母,可以说是他所见过的女人中最厉害的一个,大多数男人都比不上。辛家被她攥的紧紧的,辛父更是大气不敢喘一下,身为辛夫人的女儿,辛语虹真的像她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温柔吗? 五年前,他原本是打算跟辛语白重新开始的,但就在那个时候,辛语虹为了救他出了车祸,那辆车是朝他撞来的,隋靖一个大男人都没反应过来,为什么辛语虹比他反应还迅速?为什么那辆车只给她造成了脑震荡导致记忆出现问题,为什么只是轻伤? 也就是因为那场车祸,让他认为辛语虹是自己的责任,而辛语虹当时只记得他,一秒钟都不肯离开他…… 越想越不对劲,隋靖的手都在颤抖,中午的时候他已经叫侦探社去查了,如果事实真的和他想的一样…… 辛语虹只觉得丈夫今天的眼神很不对劲,中午打电话给他也没接,她担心他又被什么人勾走了,正要开口说话,就听见背对着自己坐在隋靖对面的女人说:“今天就到这里吧,剩下的明天再说,反正一时半会儿也解决不了。” 说完,女人站了起来,她身形高挑,一身剪裁得宜的职业套装在她身上非但不显得刻板呆滞,反而有种异样的张扬性感。此刻女人起身看向她,对她笑了笑:“隋太太,你好,我是孟清欢。” 辛语虹盯着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看了好一会儿,有点恍惚,辛语白……她是回来跟她抢隋靖的吗?! 辛语虹没有理会清欢伸出的手,而是快步走到隋靖身前挡住隋靖,对清欢冷眼相向:“我不认识你,请你马上离开!” 第二十六碗汤(四) “隋太太,我们曾经有过什么不愉快么?为什么一见到我就让我离开?”清欢好奇地问。“还是说,隋氏集团的事情,隋太太一个人就可以做主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离开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她歪了下脑袋去看被辛语虹挡在身后的隋靖:“隋先生也是这么认为的么?” 隋靖拨开辛语虹:“让开。” 他的声音有点冷淡,辛语虹察觉到了,她当然不会认为是自己的错,肯定是因为辛语白蛊惑了他!辛语虹恨得握紧了拳头,明明都已经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现在隋靖已经是她的丈夫了,辛语白在打什么主意?是想将隋靖再一次抢走吗? 她决不允许! 于是众目睽睽之下,辛语虹选择了转身扑到隋靖怀里,献上自己的红唇,吻住他。 这一吻可真是荡气回肠缠绵悱恻,清欢都想掏手机来录一下了。辛语虹这一招秀恩爱不错,前提是她真的是辛语白。但清欢只是双手环胸啧啧两声:“很多年没回国,原来国内的风气已经开放到这个地步啦?隋先生也不是没有休息室,何必呢?光天化日的,难看死了。” 被清欢这么一说,隋靖才回神,他的表情有几分难堪,但更多的是一种僵硬。辛语虹被他推开,这完全是他下意识的动作,可察觉到自己被拒绝的辛语虹却恐慌不已。 虽然妈妈常说最后隋靖一定是她的,但辛语虹太知道隋靖跟辛语白之间的纠葛了,他们两个怎么可能会分开?即使是真的分开了,只要再见面,他们就仍然会相爱。这让辛语虹嫉妒又不安。 她这五年,完全是偷来的,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隋靖的心就会收回。 原以为他同意给自己一个孩子就说明他以后心里只有她了,可是辛语白为什么要回来?在这个关键时刻,辛语白究竟为什么又要阴魂不散的出现!辛语虹忍住想要扑上去将清欢掐死的冲动,并不想在对方面前表现出自己的悲伤。她输给谁都可以,惟独不能输给辛语白! 清欢站在原地,饶有兴味的打量着辛语虹,几秒后,对隋靖道:“隋总,明天见。” 等到清欢带着下属们走了,辛语虹才怯怯地抬起眼看向隋靖:“老公,你怎么了?你是不是……” “别多想。” 她怎么能不多想!辛语虹咬住嘴唇,要她不多想的话,他就别表现的那么明显!辛语白到底有什么好,都这么多年了,他还是忘不掉她?他是不是忘了,她才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 实在是忍不住心头的愤怒与悲哀,辛语虹把便当盒朝隋靖面前一推:“你趁热吃,我先回家了。”说完也没等隋靖反应,拔腿就走。 隋靖没挽留,他只是盯着桌上的便当盒失神。也不知是看的到底是便当盒,还是很久以前,也给他送过便当的女孩子。 过了会儿,电话响起,他看了下来电显示,是他委托的那家侦探社。隋靖的表情瞬间变得严肃,他接起电话,随后打开了传真机开始接收文件。随着一张张的文件,隋靖的表情也变了。 辛语虹并没有跑回家,而是冲出办公室,赶在清欢等人离开大厅前追上她:“站住!” 清欢转身,“隋太太有事?” 虽然还在喘,但辛语虹语气无比坚定:“我要和你谈谈。” 让下属们先回去后,清欢和辛语虹在一家咖啡店落座,这家店的咖啡很好喝,清欢悠然自得地品尝咖啡,同时望着对面的辛语虹,那眼神让辛语虹感到很不对劲,好像自己变成了橱窗里的货物似的。 于是她决定先发制人:“你为什么要回来?” “我为什么不能回来?”清欢反问。“有哪一项法律禁止我回国么?” “你既然走了就不应该回来,更不应该出现在隋靖面前!他现在已经跟我结婚了,我才是他的妻子,你根本什么都不是!” “你这么激动,是不是隋靖还对我余情未了?” “胡说!他恨死你了,根本就不想见到你!”辛语虹一听说隋靖对辛语白余情未了,立刻激动起来,只是她还记得要保持形象,毕竟是在公共场所,因此,虽然是撂狠话,但她的声音并不大。 清欢仔细观察了下辛语虹的神态动作语气,良久叹了口气:“我原本以为你很特别,没想到,你不是那个特别的人。” 没等辛语虹回过味儿来她这是什么意思,清欢就又道:“你能得到你命中根本不可能得到的东西,这点让我很惊讶,所以我以为你身上有什么秘密,但看起来并非如此。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人帮你?” 什么有人在帮她?辛语虹皱眉,听不懂清欢话里的意思。清欢看她这样也觉得无趣,辛语虹空有心机没有智商,这样的人能从辛语白手里抢走隋靖?根本是不可能的事,那是谁?是谁造成了这个不一样的结局? 她很好奇,就问辛语虹:“这样吧,咱们做个交易。你告诉我是谁帮助你跟隋靖结婚,我跟你保证,绝对不和隋靖在一起,要是违背誓言,就让我天打雷劈!” 辛语虹想了想,就算告诉清欢也不算什么,反正隋靖现在已经是她的丈夫了。“我妈。我告诉你了,希望你能遵守诺言,和隋靖保持距离,毕竟他是有妇之夫,你们得避嫌。” 清欢笑着点头:“那是当然,不知我有没有这个机会见一见令堂呢?” 听了这话,反而是辛语虹感到不对了。她妈妈跟爸爸是大学时候认识的恋人,后来爸爸被迫跟辛语白的妈妈结婚,两人短暂分手。在辛语虹的记忆里,母亲是个有点懦弱的女人,远远不及辛语白母亲的明艳动人。但就是在十年前,妈妈却突然像是换了个人似的,不仅把爸爸从辛语白母女那抢了回来,还帮她赶走了辛语白,让她成了真正的辛家小姐。 这让辛语虹一直都引以为荣。 “你要见我妈妈做什么?”鉴于以往辛语白对妈妈的怨恨和厌恶,辛语虹并不认为她们应该见面。 “这么久不见了,我只是想问候一下长辈,仅此而已。”清欢笑了笑,滴水不漏地圆了过去。 这么看来,这场谈话也不是没有收获的。本来是想看看辛语虹身上有什么异常才能让她得到本来不该属于她的隋靖,因为清欢在她身上没有感到重生或是穿越的信息,但她的命运却和本来不一样,这很奇怪。 听辛语虹的说法,是辛夫人帮了她,让她能和隋靖在一起的?这就有意思了,辛夫人是什么人?竟然能做到这一步? 人往往避不开的就是命运,最后结局如何暂且不提,就说这十年的改变,已经很让人感到匪夷所思了。 所以清欢非常期待见到辛夫人。 辛语虹回家后打电话跟辛夫人说了辛语白想见她的事儿,她很依赖母亲,这些年多亏母亲出谋划策,她才能跟隋靖在一起。但就是这样,也是艰难不已,隋靖跟辛语白之间的羁绊太深,她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得到隋靖。 出乎辛语虹的意料,辛夫人竟然答应了见清欢!这让辛语虹很不明白,妈妈不是一直都不喜欢辛语白吗?为什么答应见她? 她哪里知道辛夫人在想什么。辛夫人很确定辛语白已经死了,那么现在的这个辛语白,要么是假的,要么就是发生了什么事,而她很有兴趣,很想知道,如果能够得到为己所用的话那就更好了。 她经历了这么多世界,最为恐惧的就是不够强大。她要的,是把所有人都踩在脚下,不容许任何人凌驾于她头上耀武扬威! 且说这边,隋靖在看完了文件之后,整个世界在片刻颠倒。黑的成了白的,白的染上了黑,他以为辛语白爱慕虚荣拿了钱离开他,却不知道那会儿是他的父母用辛语白的母亲逼迫辛语白这么说。 他们打的赌是,如果他不在乎,仍然喜欢她,那么就不再阻拦他们。可如果隋靖愤怒选择分手,那么辛语白就必须离开,一毛钱也拿不到。 甚至连辛语虹的那场车祸都是有预谋的!是她和辛夫人准备的苦肉计,为的就是让当时准备和辛语白复合的他反悔! 车是辛夫人找人开的,所以那时候辛语虹才没有丝毫恐惧,反应极快地将他推开,从此就成了他的救命恩人,让他背上了沉重的责任。 辛语虹车祸后也并没有出现记忆问题,她从头到尾都很清醒,装作只认识他离不开他,就是为了拦住他,阻止他得知辛语白的下落! 甚至、甚至当年辛语白的母亲都是、都是辛夫人搞的鬼! 隋靖抓着文件的手在剧烈颤抖,如果这才是真相,那么他这十年,到底是为什么活着的?他竟然被蒙在鼓里这么久,连他的亲生父母都在欺骗他!他为了辛语虹车祸一事愧疚不安,甚至放弃了辛语白,但这却是一场骗局! 隋靖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   第二十六碗汤(五) 在辛语虹的联接下,清欢终于和辛夫人碰了面。   辛语虹没有出现,包厢里只有她们两个人。大概是因为知道彼此都有秘密,所以她们很有默契的先是打量了一下对方,然后不约而同地露出笑容。   “你不是辛语白。”   “你不是辛夫人。”   “哦?”辛夫人挑眉一笑。“我怎么不是辛夫人了?这么多年了,我的女儿和丈夫可从来没有怀疑过我。倒是你……你已经死了,怎么可能还活着?要么,你是假的,要么……”未竟之语,她们都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清欢轻笑:“你做错了一些事。”   “我?”辛夫人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我怎么做错了?”   “我知道你是什么。”清欢笑容淡然,宛如在包容一个幼稚的孩子。“在这世上,有些生物死去之后,因为执念太深,不肯离去,魂魄会化作一口气滞留于世上,而你,就是负责让他们这口气咽下去的人。”   辛夫人眼神一冷:“你到底是谁!?”   “你不必知道我是谁。”清欢用手支着下巴。“严格来说,我和你也算是同行,只不过我比你的等级高一些,你可以这么理解。像你这样的存在还有很多,只要世界不死,生命不停止,就会源源不断地产生你这样的存在。”   她仔细看了看辛夫人,又问:“你应该已经不是新手了吧?”   辛夫人高傲地昂起下巴。“很久了,应该有好几千年了。”   清欢笑笑:“委托你的人就是这具身体的主人吧,辛夫人?她是一个母亲,最爱的肯定是她的孩子,所以,她想要辛语虹得偿所愿。而辛语虹最想要的是隋靖,如果你想完成辛夫人的愿望,就必须解决掉辛语白,是这样么?”   辛夫人勾起一边嘴角,笑得傲慢:“你猜的没错,就是这样。十一年前,我遇到了这具身体主人,她死后不肯咽气,愿望就是让她的女儿得偿所愿。我进入她的身体后,发现辛语虹最想要的是隋靖的爱。可是这份爱太难了,首先我得解决掉辛语白。同时,我还要完成这女人抢回丈夫的要求。不过我不觉得我有什么错,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么?我的职责就是完成鬼魂的诉求。”她看向清欢,似乎想要从清欢那里寻找一份赞同。“你既然说,和我是一样的存在,那么你应该也能理解我。”   辛夫人这样的存在的确也有,清欢只负责大功德的灵魂,而这世间,有些生命没有大功德,却执念颇深不得转世离去,这样的人物不多,但综合无数的空间时间位面,也是个不小的数字。辛夫人这样的心愿完成者是天道自然而然的产物,他们做的好了,就能得到永生,反之则是抹灭。   通俗一点说法,如果清欢是女皇的话,至高无上,那么这些完成者则属于卫兵,有职权,有能力,可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改变一些事情,但说到底挣脱不了那个圈子,除非他们能够一直保持清醒。   但这是很难的。即便是清欢,曾经也险些迷失自我。如果不是跳下忘川河,她恐怕也早就面临这样被抹杀的命运了。   “站在你的角度而言,你的确没有错。”清欢淡淡地说。“但是,我不能够认同你的做法。”   “哼。”辛夫人笑了,她并不认为清欢是自己的对手。还保持着仁慈之心的人她也不是头一回见,不是菜鸟就是懦夫,最后都是被抹杀的命。“既然要完成任务,就要做到铁石心肠,怎么,你难道是在同情辛语白不成?”   清欢看见了辛夫人眼底的戾气,她的眼珠甚至因为薄怒显现出红色。“你接受了辛夫人的心愿,可是你知不知道,辛夫人的丈夫,早就已经结婚了?”   “那又如何,那个女人并非他想娶,而是被迫娶的。”辛夫人理所当然地说。“我帮她把一切带回正轨,这本来就是属于她的不是吗?”   “那你有没有想过,在现代世界,如果一个成年男人拒绝娶妻,真的是能够暴力控制的吗?辛先生之所以娶辛语白的母亲,是因为他贪慕虚荣。我想这一点你应该深有体会,否则不可能十几年来占据辛夫人这个身份,却不和辛先生多么亲近。”清欢慢慢地说。“此外,辛家现在的一切,本来都是属于辛语白的母亲的,辛先生借助妻子跻身上流社会,却又在得到荣华富贵的同时怀念起旧情人,甚至瞒着毫不知情的辛语白之母,和情人来往。当初如果他直言坦白已有恋人,我想,辛语白的外公不会强迫他。”   “同样的,辛夫人的确是辛先生的女朋友,但是在辛先生选择结婚后,她没有去告诉辛语白的母亲事实,也没有和辛先生分手,而是做起了地下情人,甚至先于辛语白母亲生下女儿,你真的认为这是对的吗?”   “对错与我何干?”辛夫人反问。“我只管做我的,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也别想管着我!我认为我是对的,那便是对的!你站在你的立场上对我说教,你又算是什么东西?”   这话相当不客气,清欢却并不生气。她也经历过这种想要毁灭一切的时期,所以她对辛夫人体内属于他人的灵魂,还是很包容的。“那么辛语白是无辜的,就因为她挡了路,所以你就要杀了她?”   “不错。”辛夫人理所当然地说。“人类不过是蝼蚁,而我,早已超越他们成为了接近神的存在。我强大而无所不能,既然如此,弱肉强食又有什么不对?倒是你,这样的妇人之仁,是不是还没有见识过什么才是真正的残酷?”   对于辛夫人的质问,清欢只是但笑不语。真正的残酷,莫过于,国仇,家恨,情殇,来自*和精神的折磨。   她什么没有经历过,她也曾迷惘过,但她很高兴的是,自己从来没有对不起天地,没有对不起生而为人的记忆。活着的时候,她忠君爱国,没有因为小爱而遗忘大爱,没有因为爱错了人便自怨自艾,即使最后身死,也不曾有过悔恨。   死后,她站在奈何桥上,为过往之人完成心愿,送他们饮下孟婆汤,投胎转世。她也许不能干涉太多,但她已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最大的心意做到了最好。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无辜之人的鲜血,决不能沾。清欢嘴角的笑容慢慢淡了,她望向对面戾色颇重的辛夫人,道:“你的情况有点不对劲,你自己可有感觉?”   辛夫人像是炸了毛的猫一样对着清欢怒目而视:“我很好!不用你假惺惺的关心我!你用辛语白的身体出现,又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跟我作对不成?”   “如果是呢?”   “那你就不必存在于这世上了。”辛夫人猛地眯起眼睛,“你不知道吧,我们彼此之间,也是可以吞噬的。一个世界不能同时出现两个颠覆的存在,所以,要么你死,要么我亡。”   清欢淡淡地问:“你就是这样杀死那个爱你的男人的么?”   辛夫人闻言,猛地尖声质问:“你怎么知道!你是谁!”   “我说了,你不必知道我是谁。”清欢轻轻一叹。“我本来以为能够让你清醒一点,但是……”   “我清醒得很!”辛夫人嘴上这么说,心却在颤抖。   他们这样的存在,是必须在前一任被抹杀之后,才能得到全部的力量的。为人的时候,她身负仇恨,是她的上任,那个男人,救了她。他们每个人都有选择伴侣的机会,但是只有一次,男人选中了她。   但她,最后杀了他,为的只是力量。   她要变强,男人死了,以后如果她喜欢上另外一个人的话,自然可以重新选择那人作为伴侣,所以她毫不犹豫。   但是这件事没有任何人知道,为什么眼前这个披着辛语白皮囊的女人却知之甚深?她到底是什么人?   “如果你再这样下去的话,我会将你抹杀。”清欢轻声说。“你经历了那么多,付出了那么多,我不想就这样让你彻底消失。”   “抹杀我?”辛夫人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她甚至因为这句话笑弯了腰。“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说抹杀我?你以为你是天道,你是神吗?我活了这么久了,从来只有我抹杀别人的份儿,你却敢在这里大言不惭的说要抹杀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清欢平静地看着她笑,看着她眼里的红光越来越盛,心里一时之间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有些心酸,有些怜悯,但更多的,可能是惋惜。   第二十六碗汤(六) “你为什么不说话?”见清欢始终一言不发,辛夫人似乎受到了什么打击,厉声质问。   清欢仍然平静地看着她,“如果你继续一意孤行,这个世界的任务,你是完成不了的。到时候,你非但不能变得更加强大,甚至还会被抹杀,我希望你能认清楚这一点。”   “我完成不了?”辛夫人被气笑了,“你真的以为你是救世主吗?你和我有什么不同?我都没有仰仗前辈的身份在你面前指指点点,你却在我面前指摘我的做法?”   见她仍旧冥顽不灵,清欢微微一笑,说:“那我们各凭本事,看看,到底是你赢,还是我赢。”   “好啊,咱们走着瞧。”辛夫人冷笑,一巴掌拍在清欢面前的桌子上,因为太过用力所以桌子上的杯盘都动了下,她没有在意,气势十足的走了。   望着辛夫人的背影,清欢眼神晦涩,灯光下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只是令人莫名感到心慌。   隋靖那天晚上没有回家,辛语虹也就整整等了一夜。她没有睡觉,整个人焦躁而不安,在客厅来回踱步,直到凌晨一点多,她还在不停地给隋靖已经关机的手机打电话。   然而无论她打了多少次,最后都是无人接听。   辛语虹免不了发慌,她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以前隋靖从来没有这样过,他没有这么晚回家,即使是有事耽搁了也会先给家里打个电话,但是现在,他音讯全无。   都是辛语白!她一出现就毁了自己的生活!辛语虹愤恨不已,辛语白就像是一个噩梦,是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阴影。只要有辛语白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地狱,好不容易盼到辛语白消失,可她的幸福生活才没过了几年,那个女人就再一次出现了!   她们到底是欠了对方什么,这辈子才要这样纠缠?辛语虹坐在沙发上,崩溃地用手拉扯自己的头发。她觉得很痛苦,简直到了无复以加的地步。   从小时候就是这样,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爸爸还有第二个家庭,自己还有个妹妹。那个时候年纪小,辛语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是姐姐却不能告诉别人,也不懂为什么自己跟妈妈要过得偷偷摸摸,但妹妹和她的妈妈却能跟爸爸住在一起。而爸爸只有在她想念他的时候才会出现,抱抱她,亲亲她,很多时候,因为一通电话他就要赶紧“回家”。   回哪个家?为什么不是跟她还有妈妈在一起?   再大点,稍微懂事了,辛语虹就开始羡慕辛语白光明正大的生活,她可以很骄傲很自豪地说她是辛家小姐,但自己却不能。甚至在大街上和爸爸偶遇,都要装作不认识的样子。辛语虹质问过母亲,但母亲却只知道哭。她是个懦弱的女人,心有不甘,又因为依附着父亲而不敢离开。   后来有一天,妈妈突然就像变了一个人,变得果决,那段时间直到现在辛语虹回想起来都觉得好像是在做梦。原来妈妈那么厉害,竟然能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就成为名正言顺的辛夫人。   辛语虹一直都嫉妒辛语白,小时候是嫉妒她有爸爸,大一点是嫉妒她过得比自己好,等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便开始嫉妒辛语白有个那么好的男朋友。   辛语虹一开始不知道自己是真的喜欢隋靖,还是只因为那是辛语白的东西,所以自己理所当然的想抢。   但后来她知道,她是真爱隋靖的。为了得到隋靖,她不惧以身试险,也要将他抢到手。辛语白真是蠢到了家,竟然还相信什么赌约,她难道没有看出来所有人都在挖坑给她跳吗?   辛语虹的性格比较阴沉,尤其小心眼,她自己也知道。所以即使她早早就跟隋靖表白,隋靖也不喜欢她,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后来妈妈告诉她,像隋靖那样的男人,是不喜欢她这种类型的女人的,如果她想要得到隋靖,就必须改变自己。   她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让自己变成温柔体贴的大小姐,也许她不是隋靖最爱的类型,因为那个类型已经有个无法超越的辛语白了,但辛语虹坚信,她是最适合隋靖的!无论是家世还是性格,隋靖都需要一个她这样的妻子,而不是辛语白!   她如愿以偿得到了隋靖,虽然自己因此受了点皮肉之苦,但对辛语虹来说那根本不算什么。如果能够得到自己朝思暮想的东西,那么就算是死亡她也不放在眼里!   婚后她一直收敛压抑着自己的脾气,对隋靖百般温柔体贴,因为妈妈说过,她还没有得到隋靖全部的爱。辛语虹当然想要得到,她想要一个完整的隋靖,她想要隋靖的心里只有自己!   她为此努力了五年,五年的婚姻生活,让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融洽而不再剑拔弩张。但为什么!总是在这种时候!辛语白会出现!   她为什么就是这么的阴魂不散!   辛语虹握紧了拳头,想起和清欢见面时对方脸上的笑容。那么的自信张扬,如同烈火一般,灼烧别人,鲜艳而浓烈。所以辛语白是回来抢隋靖的吗?   那她可能要失望了。辛语虹什么都可以不要,惟独隋靖,绝不放手!   就在辛语虹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听到了熟悉的汽笛声。她面露惊喜,是隋靖!隋靖回家了!   可是她还没来得及披上外套去给他开门,他就已经走了进来,身上似乎带着刀剑风霜,冷硬而疏离。   辛语虹心里咯噔一下。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隋靖,是和辛语白相爱却无视她的隋靖。发生了什么事,隋靖要用这样的眼神看她?   虽然心里直打鼓,但辛语虹仍然露出温柔的微笑,关怀着,深爱着他,甚至伸手要去帮他脱掉西装外套:“老公,怎么回来这么晚也不给我打个电话啊,我都等急了,下次可别这样了,我很担心你的。”   一边说着,一边去注意隋靖的表情。   隋靖却避开了她的触碰,把手里一直拿着的文件袋丢给她。辛语虹接过来翻开看了看,脸色顿时惨白一片!   “你一直在骗我。”隋靖语气平稳,好像并没有生气,但辛语虹却知道,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隋靖越生气就越平和,他如果真的不在乎,才会对她大吼大叫。   内心深处失去的恐慌让辛语虹立刻扑过去抱住隋靖,“老公!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们现在不是很好吗?我那么爱你,你不爱我也没有关系,我们就这样过下去不好吗?你别生气,别生气好不好?”   隋靖慢慢将她推开,无声的拒绝。   辛语虹瞬间落泪:“你不能这样对我,隋靖,你不能这样对我……”她在隋靖面前,任性不起来,刁蛮不起来,她在他面前总是卑微的,因为深爱着他。“我承认我对辛语白做的有些过分,可我只是想要你,想和你在一起而已!”   她声嘶力竭的哭诉,隋靖却从辛语虹身上看到了自己。其实他跟辛语虹有什么区别,他们都是极度自私极度软弱的人。如果他对辛语白有片刻信任,他们最后都不可能是这样的结局。   辛语虹惊恐地看见隋靖转身进了客房,她说什么他都不听,也不理会,完全当她不存在。辛语虹狼狈地抹了一把眼泪,找妈妈,妈妈一定有办法!   她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跑到电话旁边,摁键时手都是哆嗦的。瞪了几十秒,那边接了起来:“什么事?”   听到辛夫人的声音,辛语虹大喜过望,如同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她欣喜不已:“妈妈,妈妈你快帮帮我!事情暴露了,隋靖他什么都知道了!刚才他回家,就说了一句我一直在骗他,然后到现在都没有理我,妈妈,我该怎么办?你、你快给我想个办法呀!”   辛夫人正在睡觉被这一通电话吵醒,如果不是这具身体十分疼爱这个女儿,她只想一拳把辛语虹扫到一边。没用的东西!男人都送到她手上了,整整五年竟然连一个男人的心都留不住!这样的废物活着有什么用?   但她的语气却是温柔的:“怎么回事,你慢慢跟我说。”   于是辛语虹一边抽噎一边讲述事情经过,因为太悲伤,导致语焉不详,听得辛夫人一个头两个大。   刚遇上个劲敌不说,这具身体的女儿本身还那么没用。辛夫人眯起眼,她不会输,也决不可以输!如果输在了这个世界,那么她就要被抹杀,这是他绝不容许的!“……语虹,你听妈说,现在你先去洗把脸冷静冷静,然后好好睡一觉,有什么事咱们明天再说好吗?让妈妈好好想想该怎么帮你,嗯?”   辛语虹依赖她成性,对她的话也是言听计从,立刻吸着鼻子挂了电话。   辛夫人低低吐出一句蠢货,然后望着窗外出神。那个占据了辛语白身体的人,不知是女人还是男人,她的目的是什么?既然用了辛语白的身体,那肯定跟辛语白有关。   那么,辛语白的心愿会是什么呢?   第二十六碗汤(七)   一大早,辛语虹以为自己起的就够早了,但却还是没有隋靖早。她做好了早餐去敲客房的门时,隋靖已经离开了。辛语虹推门进去,就看见床上的被子叠的非常整齐,根本没有睡过的痕迹。   辛语虹内心惶惶。   她就这样坐立不安了一个上午,中午的时候,又主动做了便当给隋靖送去。   出了电梯刚好遇到迎面走来的清欢,对方的表情似笑非笑,擦肩而过的时候似乎她就是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辛语虹忍住想把手里的便当砸到对方脸上的冲动,走进了隋靖办公室。笑容刚挂到脸上,一句老公还没来得及开口,看见她的隋靖就打开抽屉把一份协议书拿了出来,递给她一枝笔,声音冷淡:“签了吧。”   竟然是离婚协议书!   辛语虹暴怒,抓过离婚协议书撕了个粉碎:“我不签!我决不和你离婚!”   隋靖只是又拿出了一份已经打印好的离婚协议书,面无表情:“我要把这个错误结束。”   在来之前辛语虹已经想到了无数可能性,但她绝没有想到隋靖不和她吵也不质问她,而是干脆利落的要离婚!她骨子里被压抑住的任性刁蛮立刻冒出了头:“你现在说这是个错误了?!五年前跟我求婚,说会一辈子照顾我的人也是你!我不离婚,我决不离婚!你别以为没有了我,你就能跟辛语白双宿□□了!她根本就不会要你!”   那还是从前的辛语白么?辛语虹又不是傻子,她深爱一个人,自然知道爱一个人时,眼神是什么模样。辛语白看隋靖的时候和看陌生人没什么不同,更何况,现在的辛语白比从前的辛语白耀眼百倍,她怎么可能还看得上隋靖?隋靖固然好,却也不是天下第一,世界上好男人多得是,以辛语白现在的条件,哪里还需要和隋靖在一起?   怕隋靖也只是自作多情!   除了她,除了她辛语虹,还有谁能爱隋靖爱到这个地步?   “双宿□□?”隋靖面容哀戚,眼神古怪,竟似是着了魔一般。“要是能双宿□□,倒也好了。”但他永远都不可能再见到他心爱的女孩了。   她再也不会回来。五年前那个下雨的夜里,他就把她弄丢了。   辛语虹觉得隋靖的态度很奇怪,这让她连伤人的话都说不出口,最后她瞪着隋靖,眼泪不由自主地落下。   “你跟辛夫人做过什么,我都不想追究,因为我也是个帮凶,语虹,咱们好聚好散吧。”隋靖说。“我这辈子没法跟你在一起过,也没法跟任何一个女人在一起了。”   没有了辛语白,这个世界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但辛语虹却只觉得讽刺和受伤:“她对你就那么重要?那我呢?我们做了五年的夫妻,你为什么就是不能把她给忘了?为什么就是不能抛下过去,和我在一起?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就是看不见我?!”   隋靖疲惫地揉了揉眉心:“你的确是做错了,这一点我不想多加赘述。那场你自导自演的车祸我也不想再说什么,因为归根究底,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们不能在一起,我没办法面对自己,更没办法面对你。”   这对母女步步为营,和他父母联手,不着痕迹的将他逼入绝境。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决定都在她们的预料之下,掺杂了那么多的阴谋诡计,这场婚姻根本就没有继续的必要。   就在辛语虹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让让隋靖改变心意的时候,办公室的门又被推开,来的竟然是隋靖爸妈还有她的爸妈。   长辈们一出现,辛语虹就知道,剩下不需要自己表现什么了,他们是决不允许隋靖跟她离婚的。两家人已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单从利益方面来说,他们的婚姻也必须维持下去。   隋靖没想到辛夫人这么快就会来,他还以为这个女人不会有胆子出现在自己面前。   出乎意料的是,辛夫人表现的很自然,但是她和其他人都是同一个态度,感情生活如何是他们夫妻俩的事,但离婚是决不可能的。   隋靖却不想屈服。他已经屈服了一次,不能再有第二次,否则他就真的配不上辛语白了。   对于隋靖的严词拒绝,隋家爸妈都很生气,辛父更是怒火中烧。他对辛语白及第一个妻子没有感情,然而辛夫人和辛语虹却是他的宝贝,当初辛语虹看上隋靖,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从头到尾他都没想过辛语白也是他的女儿。   就在辛父和隋靖争吵的脸红脖子粗的时候,辛夫人走到辛语虹身边,对她使了个眼色。见辛语虹没意会到她的意思,不由得在心里又鄙视了这个废物一番。“装晕。”辛夫人小声说完,立刻尖叫:“语虹!语虹你怎么了?别吵了!你们都别吵了,没看见语虹不舒服吗?快!快送她上医院!”   于是一番手忙脚乱,一个小时后,“清醒”过来的辛语虹不敢相信老天爷竟在这个时候给予了她如此巨大的生机!“我怀孕了……我终于怀孕了!”   结婚五年,辛语虹一直都想要个孩子,但隋靖总是在做安全措施,前阵子她偷偷把安全套做了手脚,后来隋靖答应她说生个孩子,辛语虹就没再注意,没想到她都怀孕七周半了!   她的婚姻有救了,隋靖不会再和她离婚了!有了孩子的牵绊,隋靖绝对不会再提离婚了!   辛语虹激动的想要落泪,辛夫人也露出得意的笑容,老天爷都在帮着她,她倒是想看看,那个女人还能做什么?   隋靖也是失魂落魄的,他完全没想到辛语虹竟然会怀孕,他……他从没想过这个。   既然儿媳妇怀孕了,那么离婚就不可能了,隋家爸妈就是这个态度。以后怎么样那是以后的事儿,目前就得看重辛语虹跟她肚子里的孩子,毕竟是孕妇不能情绪起伏过大,所以离婚的事儿暂且搁下。就算辛语虹再不好,隋靖再无法忍受,也得等到孩子出生后再提。   浩浩荡荡的一场离婚大戏,最后竟然如此收尾,真可以说是有意思。   清欢也很快得知了这个消息,她去隋氏开会的时候,一整个上午隋靖都是魂不守舍的,压根不在状态。会议结束后,她顺口说了一句:“恭喜你,要做爸爸了。”   她还是很真诚的,毕竟辛语虹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   但没想到隋靖瞬间像是吃了炸药一样:“胡说什么!”   “我怎么胡说啦?”清欢莫名其妙地反问。“辛语虹不是怀孕了么?这等好事儿我给你个祝福你还不要?”   别……别顶着语白的脸,说这样的话。隋靖闭上眼,摆了摆手表示没什么。   清欢并不同情他,时至今日这不都是他自找的。   出了隋氏大厦刚好看见辛夫人陪伴正怀孕的辛语虹前来探班,她和辛夫人擦肩而过,谁都没有看谁。   因为辛语虹怀孕,不能离婚,所以隋靖过了一段浑浑噩噩的日子,他以前认为辛语白真的对不起他的时候,还能直视现在清欢的脸,但是自从他知道了真相,他就不敢再看清欢了,即使知道那具身体里并不是真正的辛语白,而是另外一个魂魄,隋靖也不敢看。   每看一眼,都像是对自己的凌迟。就算性格完全不同,但是在某个瞬间,通过这具身体,隋靖还是看到了过去。   那是个美好的没有任何瑕疵的过去,隋靖每每想起来都痛苦难当。他不知道自己这样活着是幸运还是折磨,他晚上开始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觉,精神极差,开车的时候绿灯亮了也不记得要踩油门,总之整个人是完全处于一种灵魂放空的状态,好像他已经不是他了一样。   夜里就是噩梦的来临。   他曾以为已经被遗忘的记忆开始深深地回想,每天夜里,每个梦里,他都能看见曾经的辛语白。说着两人曾经一起说过的甜言蜜语,经历曾经一起经历过的事。   但是梦醒了,他仍然孑然一身。   辛语虹的肚子越来越大,隋靖却根本不敢靠近,别说是靠近了,他甚至见都不想见辛语虹。辛语虹隆起的肚子仿佛是在讥讽和嘲笑他,如果不是你太蠢,如果不是你做错了事,我怎么会出现在这世上呢?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这也是一种宿命。   辛夫人却乐见其成。她经历过很多时间,知道对男人而言,血脉与子嗣意味着什么,这是任何时代下的男人都无法拒绝的。即使隋靖现在痛苦难当,可那又怎样?随着时间过去,伤痛会慢慢痊愈,总有一天,他要开始全新的生活,到那个时候,辛语虹和孩子就是他未来的全部。   世界上没有从一而终的爱情,尤其是对男人而言。   辛夫人从来没有见过哪个男人会爱一个女人一生,忠诚,信任,扶持。这些品质在男人身上少得可怜,隋靖当然也不例外。他现在为辛语白难过,怀念,但一年后,五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呢?   怕是到那个时候,他连辛语白是谁都不记得了。   第二十六碗汤(八)   在这个世界之前,辛夫人活了好几千年。她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变成今天这样的强者,其中付出的努力自然不必多言。   最初的她胆小懦弱,甚至还有可笑的同情心和怜悯之情,后来,她在一次又一次的受伤中才明白,如果想要保护自己,就必须铁石心肠。   她也不是没有善良过,没有爱过这个世界,但回报她的永远都让她失望。在某个世界的时候,她甚至还为一个男人动过心。但事实表明她这个想法幼稚而可笑,从被选中的那天起,她就再也不是人类,非人类又怎么能跟人类在一起呢?   人类骨子里的卑劣和软弱,让她深深地意识到,这世上,没有任何一种感情能够长久。但是如果她不去争不去抢,不去努力变得强大,总有一天,她会被时间遗忘和抹杀,就这样,消失在万古洪荒里。   是要可悲的死去,还是不择手段的变强?辛夫人选择了后者。   她曾经有幸回到过一个世界,那个世界里有她第一次动心的男人,她费尽心机回到过去,才发现他早已琵琶别抱,佳人在怀。他是爱她的,但也不过如此,那爱太稀薄,太遥远,太抵不过时间。   也是在那个时候辛夫人意识到,世界上,没有人能打败时间,哪怕是她自己。时间才是真正的距离,它能让相爱的人互相遗忘,血海深仇的人变得平静,天才变得平庸,伟人变得普通。   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不过十数年光阴,便将她抛在了脑后。他们曾经生死与共,海誓山盟,最后也抵不过冠冕堂皇的理由。   所以她亲手杀了他,尽管为此她受到了前任惩罚。但她不后悔,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如果她的东西要背叛,她不会选择放手,而是选择毁灭。   慢慢地啊,这心就硬了。   不会再为任何人,任何事感到悲哀或是欣喜,脑海中唯一存在的执念就是变强,变得更强一点,再也没人能伤害她,所有人都必须仰望她。这比任何感情都让辛夫人感到快乐和满足。   她力求自己的任务完成到极限,甚至无条件满足灵魂本身的要求。辛夫人这具身体的原主,希望自己的女儿辛语虹能够得偿所愿,希望自己能够回到辛父身边,希望辛语白母女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其实后二者只是她的想法,但辛夫人给予了她满足。   辛语白母女都死了,现在辛语虹是辛家名正言顺的大小姐,这具身体也是辛家的太太,辛语虹还成功嫁给了心爱的男人,只要隋靖对辛语虹的爱到达满值,这个世界的任务就完成的完美无缺。   本来一切都在辛夫人的掌控中,可半途突然出了一个变数,一个和她一样的女人!   早在杀死前任的时候,辛夫人就不再需要同伴。同伴只会带来嫉妒和背叛,她一个人就过得很好。   所以,辛语白身体里的那个灵魂必须死。只有她死了,她才能心安。   辛夫人每天陪着辛语虹,但是当她有了时间,就会想办法对付清欢。辛夫人深知清欢和普通人类不一样,如果是普通人,她可以轻松杀死他们,但对方是和自己一样的存在,那就不能这样轻易地成功了。   她从前任那里学到很多东西,所以她坚信她不会输。   人类杀不死她们,所以辛夫人只能亲自下手。   清欢闲暇无事的时候会到处逛逛,跟隋氏的合作案已经谈的差不多了,其他下属都已经离开,惟独她留在这个城市。   对于辛夫人,如果可以,清欢不想抹杀她,也不想她误入歧途。那种灵魂思绪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太可怕,稍微一个不对劲就有可能失去自我,梦魇是无法控制的,别人不能帮助你,只有自己才是最大的敌人。   那时候躺在忘川河底感到的寂寞、恐慌、痛苦、折磨,连带着无数的记忆,都如同潮水一般源源不断。清欢险些熬不过去,甚至只差那么一点点,她就会死在忘川河里,从此化作虚无,滞留在奈何桥,无处可去,就此消失。   这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尤其不能面对诱惑的时候选择屈服。   即使辛夫人已经做了错事,但清欢仍然希望能拉她一把,让她不至于彻底深陷泥淖之中。   活了这么久了,她对待生命愈发的宽容,辛夫人活了也很久,如果可以拯救的话,清欢不想选择毁灭。   但让她感到失望的是,她没有想过去杀死辛夫人,辛夫人却选择了主动出手来杀她。   清欢一直在这个城市待到了辛语虹分娩。辛语虹生产那天,刚好她在隋氏,合作案虽然已经完成,但土地开发还需要两个公司共同商议。他们一个想要打开东方市场,一个想要扩大自家规模,所以联手才是最好的双赢。清欢作为副总就留在这里,作为东方地区的最高执行官和隋氏进行合作。   经过这么久的相处,隋靖总算是能直视清欢的眼睛了,可即使如此他也不敢总是看她。虽然不是他爱的灵魂,但是相同的容貌对隋靖而言就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折磨。   他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也不知道能做些什么。辛语虹怀孕这几个月,他都过得浑浑噩噩,甚至连今天是几月几号都不知道。   辛语虹在家羊水破了的事还是保姆打电话到公司他才知道的。清欢主动提出开车送他去,隋靖的双手在颤抖,不是紧张,而是恐慌。   他也不知自己在怕什么。   到了医院,等了几个小时医生说产道开了可以生了,但推进产房后好久都没动静,护士出来告诉他们说是难产,顺产基本上是没希望了,只能选择剖腹。   辛夫人二话没说就选择了在家属同意书上签字,然后在众人都在焦急等待的时候,她问清欢:“想跟你谈谈。”   两人到了顶楼,清欢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风将她的黑发吹起,辛夫人突然问:“你的真名叫什么?”   “清欢。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清欢。”   “我叫黍离。”辛夫人轻笑,她的笑容难得有点真情实意。“那是我还活着的时候,我父亲给我取的名字。他喜欢诗经,对诗经倒背如流,他也很疼我,这没有弟弟之前。”   清欢静静地听她诉说。   “在我们那里,女孩子不值钱,也没有什么用,我原以为父亲是不一样的,但后来我才知道,他其实还是想要一个儿子。我妈死后一年,他娶了新的妻子,又过了一年,生了儿子,我就成了多余的。”   “他不再爱我,因为他有了新的家庭,但他却为了这个新的家庭,为了他的儿子想要牺牲掉我。”黍离笑,看得出来她早已不在乎这些过去,如今说这个故事,也不过是为了降低清欢的戒心。因为她在逐渐接近她,嘴上说着故事,手却悄悄露了出来。“他的儿子患了绝症,家里的钱花光了,就打算把我卖给一个老头做老婆,换几十万的彩礼钱给他儿子治病。你猜……我怎么做了?”   她继续笑,笑得畅快:“他逼迫我,把我关起来,可那又有什么用,如果我是死的,那就没有任何价值。谁对我不好,我也不让他好过。所以……我自杀了,用一根木刺。”   “后来选择杀掉爱我的男人也是因为如此。你知道吗?他选中了我,却又因为我杀人想要抛弃我,说我不再值得他付出!而只剩下灵魂的我如果被放弃,就只能做孤魂野鬼!他说把我送回原来的世界,可我不稀罕!”黍离眼神冰冷。“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我黍离是那么可以随意打发的人吗?”   她还记得她杀了前任时,对方眼睛里的悲伤。那个时候她只感到快意!任何人对不起她,都不能活!   没有人能抛弃她,没有人!   清欢安静地望着她,轻声说:“你病了。”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灵魂上的。   “我没病!我健康得很,你看不出来吗?”黍离瞪着清欢。“我一个人很久啦,从他死后我就一个人了,可我一点都不觉得寂寞,我觉得很快乐!我逐渐变得更强大,我甚至还让我父亲他们得到了报应!哈哈哈哈……只要我想,没有我做不到的事!”   她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背叛!父亲背叛了她的爱,动心的男人背叛了她的信任,而前任,前任则选择抛弃她。她别无选择,只有杀死对方,成为新一任存在,她才能得到永生,才能不这么碌碌无为!   “人类真是很脆弱的一种生物啊。”黍离叹息着,“我那异母弟弟,得了绝症没多少年好活,在他身上花了无数的钱也没有用,对他来说,时间是那么的宝贵。世上的人都怕死,他们都是长生不老,可唯独我才能这样活着,他们和我比起来,连蝼蚁都不如。弱肉强食,物竞天择,这难道不是常理吗?清欢,你说,我有什么错?”   第二十六碗汤(九)   清欢没有回答。。   “我现在有永恒的寿命,甚至可以操控他人的生死,你说,我应不应该为此感到开心?”黍离对着清欢笑得格外快乐。“所有人都惧怕我,再也没人能背叛我,这才是我应得的不是吗?”   清欢轻声道:“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源于你的自卑。”   她声音轻柔,却实实在在戳中了黍离的愤怒点:“你说什么?!”   “因为你恐惧一无所有的自己,抗拒过往的一切记忆,强行美化连你自己灵魂深处都觉得痛苦和悔恨的过往。你是在否认你自己,而这一切都源于自卑,你觉得自己是得不到爱的,可你从来也没有付出过自己的爱。”   黍离颤抖地瞪着清欢。   清欢继续道:“我和你有些不一样,我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人了,在那个世界里,我的命运比你还要悲惨一些。”   “不要对我说教!我都告诉过你了,我也曾经善良单纯过!我也曾经对人类充满希望,我也心软过,可这一切换来的全是刀子!戳在我心口的刀子!他们只会背叛,只会索取!人类的心和他们的寿命一样,都是有时限的,到了一定的时间,他们就会把一切都忘掉,什么山盟海誓,什么爱情亲情……都不重要!”黍离似乎很想要说服清欢。“你还不明白吗?我早经历过了你现在所经历的一切!早晚你也会变成我这样的,现在的你还对这些世界抱有美好幻想,但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没有人值得爱,没有人值得相信,只有你自己才最重要。当你站在了权力的顶峰,这些世界就如同任你搓揉的蚂蚁!到了那个时候,有没有爱,有没有自我,又有什么重要?”   清欢看着黍离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受了伤的孩子,包容而温柔:“我曾经不敢面对生前的记忆。你知道吗?我曾经是个怎样的人,生前被人辱,死后依旧被人辱。第一个世界的时候,我弱小而懵懂,为了一个理由,为了完成一个鬼魂的心愿,受尽折磨凌|辱,身体也好,精神也好,乃至于灵魂,都曾经万劫不复,遍体鳞伤。生前我爱着一个人,死前痴心不改,活都活不下去,自尽而死。不到双十年华,便受了妇刑,为生父所弃,爱人背离,深陷敌军,身子是彻底坏了,已称不上是个女人,死前嫁了个老人,做他的妻子,快活日子没过几天,便死了。”   “死后接任,我的上一任是个女子,她仍旧放不下,便在我到来之后离去。我也曾痛恨过,怨怼过,我被男人压在身下无力反抗,好似我天生下贱,如地上的烂泥般,生来便应任人践踏。我甚至恨过天,也曾如你一般愤世嫉俗,险些误入歧途。”   “可是你知道吗,像我们这样的存在,不容于天道,不容于任何世界,我们所存在的地方是一片虚无,我们来自黑暗,隶属于黑暗,能力有多强,心里的底线就应该有多强。越不过天道,便应与天道和谐相处,为正,为善,方得永生。”   “我们是没有心的,但你知道吗,心是可以重新回来的。”   黍离却并不领情,她虽然因清欢的话而有些许触动,但却并未软化。   “我来自奈何,归于奈何,如你这时想要毁天灭地时,我无力抵抗,无法自控,梦魇,过往,记忆,痛苦,这一切都让我节节败退。所以我只好跳下万鬼之河,忍常人不能忍之寂寞,受常人不能受之苦痛,方得常人不能悟之慈悲。黍离。”清欢认真地叫她的名字。“放手吧,放弃这个世界,跟我走吧。”   “……去哪儿?”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在那里你能洗涤身上所有罪孽,万年之后,你仍可重新来过。我不为难于你,也不抹杀你,你只需跟我走,待到你不受心魔控制,我便还你自由,你仍然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虚无,享有永生,你可愿意?”   黍离慢慢地笑了,“是吗?……”她发出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等她慢慢走到清欢身边的时候,手上突然出现圆形刀刃,那刀刃通体乌黑,闪着诡异的光。趁着清欢毫无防备,她迅速朝清欢脖子抹去!   边抹还边说:“这是上一任从不离身的武器,他要抛弃我之前,我请求他抱抱我,我就是用这个杀了他。我们这样的存在,是可以被兵刃杀死的你可知道?这东西珍贵无比,比世上任何一种武器都好用。你也当真是幸运,自开了刃以来,你是第二个尝到这滋味的人。”   她从背后揽住清欢的身体,圆刀一抹!   可清欢的声音却突然从她身后传来:“恐怕不包括我。”   怎么回事?黍离大惊,转身发现清欢不知何时在她身后!她不敢置信地望着清欢:“怎么可能?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不是告诉过你么,我们很相似,但用比较通俗的方法来说,我比你的级别要高。”清欢眼神不再温柔。“你让我很失望。”   黍离如同听了什么笑话般哈哈大笑:“失望?你算什么东西,也有资格对我失望?”   “冥顽不灵。”清欢低低呢喃,黍离还未看清楚是怎么回事,清欢便已制住了她,将圆刀夺走,然后食指在她眉心轻轻一点。   就那么轻轻一点,黍离便觉得有什么东西从她体内失去了。她好像……失去了一切能力,变成了一个普通人类!   清欢很快放开她,黍离站了起来,疯狂地试图使出自己的力量,但体内却一片空虚。她惊恐地望着双手,她不择手段,费尽心机得来的力量——消失了!全都消失了!   “怎么会这样?!你对我做了什么?!”她崩溃地对着清欢大吼。“把我的力量还给我!还给我!”   “你活得够久了,这具身体还有二十年,祝你好运。”说完,清欢转身就走。   黍离吼道:“站住!你别走!不许你走!”她疯狂地追上来,抓住清欢的手腕,“你别走!还给我!把我的力量还给我!求求你!还给我!”   “一切源自自卑,看看你自己,失去了力量之后,你和方才的黍离简直判若两人。”清欢怜悯地看着她。“其实你自己心底也清楚,如果失去力量的话,你就失去了高高在上的筹码。人类既然是蝼蚁,现在你也做了蝼蚁,剩下的二十年,你应该会认识到,蝼蚁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黍离疯狂摇头:“我不要!我不要做人类!”   “你的一切都是从你的上一任那里得到的。他教导你成长,教导你变得强大,教导你温柔和公正。但你走入歧途,甚至恩将仇报杀死了他。我原以为我能帮你,可现在看来,你既然不需要我的帮助,我也就不自作多情了。”清欢弯腰,摸了摸黍离的脸,她显得那样慈悲,又显得有几分哀伤。“没有人能耐住这漫长岁月的孤寂和苦痛,所以只有一个我。”   未来呀,它还没有来。过去呢,又已经过去,岁月无法衡量,因此,她只活在当下。   清欢仍给了黍离机会。这个世界她完成不了任务的话是会被抹杀的,但清欢在最大限度内给予了她二十年的寿命。如果这二十年能够过好,那么,比起永远都过不好的永生,到底哪一个会比较幸福?   那就见仁见智了。   回到产房的时候只听见医生说孩子生了出来,但产妇已经因为难产死亡。隋靖倚着墙壁慢慢滑到了地上,清欢隔着远远的看着,却知道辛语虹本来不该在这个时候死。在没有被黍离搅乱的世界里,辛语白和隋靖一生相爱,辛语虹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虽然不能说爱情多深,但毕竟是活到了白头。   也罢,既然不该死,那便活着吧。   辛语虹骄纵任性,本性却并不坏。她从未对辛语白下手,即使是想要得到隋靖,用的也是苦肉计。   罪不至死。   隋靖更是如此。他虽本身软弱,对爱人不够信任,但因为黍离的干扰,所有人的人生都偏离了轨道。在黍离的刻意疏导引诱下,他和辛语虹才会如此。   但是,辛语虹可以活,却永远不能和隋靖在一起。   清欢低下头,微微一笑,消失不见。   半个小时候,隋靖抬起头,震惊地看见站在自己面前的人。   那是属于辛语白的脸,以及身体,但眼神和表情,却在在说明了她不是辛语白,她的眼睛里有着惊慌和不安,还有疑惑。   从此以后,隋靖最厌恶的人,有了他最爱的人的身体。   就此一生,谁也不知道结局如何,谁也不知道活了这几十年,最后能得到什么,又将失去什么。   但命运已经改变,无法挽回。   第二十七碗汤(一)   辛语白从醴忘台出来后,仍旧是浑浑噩噩的,只是眼神清明了几分。。对于清欢希望她饮下孟婆汤的要求也没有拒绝,只是喝完汤后,她一步一步朝奈何桥尽头走的时候,突然转身回来问清欢:“我和隋靖本来的结局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一生相爱,白头偕老。”   辛语白目露哀戚,然而她知道她再也回不去了。命运已被更改,就不会再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而下辈子,谁知道她和隋靖又还有没有缘分遇见?不过那都不重要了,因为到那时候,她早就不记得他了。这些情情爱爱,得到与失去,都会在她转身之后化作虚无,消失殆尽。   就像是现在,她慢慢觉得心脏不再疼痛,眼眶不再酸涩,甚至……忘记了,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辛语白消失在奈何桥尽头。清欢伸了个懒腰,想起黍离还有些遗憾。如果那姑娘肯跟她来奈何桥的话,一定不会是那样的结局。可一旦思想出现偏差,步入歧途,便连回头都晚了。   正想着,引魂铃响起,招魂幡开始发出呼呼的声音,清欢一扭头就看见一个宫装打扮的女人慢慢朝这边走来。她神色平静,似乎已经接受了死亡的事实,仔细看的话甚至能发现她的嘴角带着一丝几乎可以说是得意的笑。   死了还高兴什么呢?   女鬼在清欢的示意下坐到她的对面,突然笑了:“这里是奈何桥?”   清欢扬眉,指了指不远处那三个大字:“是。”   来这里的鬼魂不少,但并非每一个都会注意到那三个字。它们被过往的爱恨情仇困住,身陷泥淖无法自拔,就连自己都无法控制,更别提是去观察周围环境了。这只女鬼还是清欢记忆中头一个刚到就发现这是哪里的人。   对于坚强的人,清欢素来很有好感。她问:“姑娘贵姓?”   “我姓谷,单名一个雨字。”女鬼谷雨依旧笑着,“没想到人死了真的会有灵魂,我生前可是个无神论者啊。”   这话和她的穿着打扮不搭呀!清欢问:“你是……古代人还是现代人呀?”   “严格一点来说的话,都算,但我更倾向于现代人。”女鬼谷雨仔细想了想,这样回答。“我在现代生活了三十年,在古代却只有二十一年,所以应该是现代人,我这么觉得。”   清欢莞尔:“二十一年的古代生活没有让你的思想被同化么?”   “呵呵呵。”女鬼谷雨笑出声音来,但很快的她的笑声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哀伤和遗憾:“以前十几岁上学的时候,特别爱看小说,尤其喜欢穿越小说,那时候我就想啊,要是有一天我能穿越就好了,回到古代大杀四方坐拥美男,开商铺逛青楼……什么皇帝王爷将军魔教教主神医大侠,每样来一款,我每个月换着睡,今天睡这个明天睡那个,多快活!”   清欢闷笑不已:“后来呢?”   “后来遇到我男朋友就没这么想了。他长得帅对我也很好,我们的感情水到渠成,要不是坐摩天轮的时候不小心被甩下来,我们应该是能白头到老的。”女鬼谷雨很认真地说,然后叹了口气。“讲真,要是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只想跟老天爷说一句,去你妈的穿越,谁爱穿谁穿,我他妈再也不想穿越了!”   她破口大骂的时候并不显得粗俗,反而有种泼辣的可爱。清欢瞧着她这样就想笑,自打那个剑客之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逗乐的鬼魂了。“怎么啦,为何不想穿越了?是发现少年时的愿望,真正实现之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么?”   女鬼谷雨闻言,叹了口气,“只能说造化弄人吧,我以为只有我穿越了,没想到我老公也穿越了。”   听到这儿,清欢来了兴趣。“哦?”   “我穿在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身上,而他穿在当时已经十岁的皇帝身上。我在古代的父母对我很好,我老公十二岁的时候登基,我十五岁及笄的时候被送入宫中选秀,遇见了他,才知道我们两个竟然那么近,却一直都没有相遇。”   到这里,清欢基本上能够猜到以后发生什么事了。对大部分男人来说,权力、女人是无法抗拒的诱惑,更何况,一个饱受现代思想教育的男人穿越到了古代,又是至高无上的皇帝,拥有无人能抵挡的皇权,他会怎么做?   “我没怪过他,真的,毕竟他是皇帝,又二十五了,甚至他也不知道我同样来到了这个世界。所以,我、我真的不该问那个问题。”女鬼谷雨烦躁地摇摇头。“我见到他的第一面,我们拥抱接吻过后,我问他——有没有跟别的女人上床,他说有。然后他跟我道歉,但那不是他的错,真的。如果不是拥有记忆,我们根本就是重新投胎的,我怎么能怪他?让他为一个已经死去的老婆守身如玉?别开玩笑了。”   “你没有生气?”   “没有,只是……很难受,像是吃了只苍蝇一样难受。”女鬼谷雨眯起眼睛,似乎在回想过去。“明明是我爱的人,也是从前记忆里的样子,但就是不一样了。我们之间隔得太远太远,很难想象在摩天轮出事故的时候他还把我抱在怀里保护着我。我们相爱,这是事实,但是……”   “但是什么?”   女鬼谷雨深吸一口气,缓解几分压力后继续道,“我心中难受的要死。他是皇帝,而我只是他那么多女人中的一个。我们曾经那么相爱你知道吗?我们是光明正大的夫妻,他那么疼我爱我,可是在宫里,我们却必须保持距离,我甚至要向他的皇后下跪请安,我不能独占他,宫里的妃子陷害我,他也不能站在我这边,而是要——秉公处理。”女鬼谷雨越说越难过。   “我的身体才只有十五岁,在现代还是未成年少女,但是他已经破了不知多少嫔妃的身子,那些女人进宫的时候都不超过十五岁。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你知道吗,十五岁的少女,身体甚至都没有发育完全,就连世界观都还是懵懂的,但她们入了宫就要被同一个男人糟蹋,甚至为了夺得这个男人的宠爱无所不用其极。”   “我亲眼看到一个贵人难产,她生孩子的时候十六岁,就那样死了,我不知该怎么形容我的感受,但他们都很习惯,将人裹了送出宫去,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   “所以我拒绝了丈夫的求欢,我跟他说,不满十八周岁,我没有办法把身体交给他。但是他却生气了,他对我……生气了。”女鬼谷雨有些茫然。   “后来他找我和好,我们分离了那么久好不容易再见,我也不想和他赌气。但是……”   “但是,他却还是要临幸别的宫妃的,是吗?”清欢轻声问。“他不能只守着你一个人。”   “是啊。”女鬼谷雨怔怔地望着前方。“他说他是皇帝,说他身不由己,他甚至劝我要——‘入乡随俗’。他忘了我们结婚的时候对着上帝发誓说一辈子对彼此忠诚,他答应我永远爱我,却又和别的女人上床!一个男人怎么能把身体和灵魂分开到这样的程度?是我错了吗?因为是在古代,因为他是皇帝而我是妃子,我就必须贤惠大方把他分给别人?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我大度?”   “呵,呵呵,呵呵呵……”她笑起来,笑声凄凉,嘲讽又寂寞。“他甚至还说动了我在古代的父母入宫来劝我,劝我去接受,去争宠,不要失去皇上的宠爱和包容……我偏不,我不愿这样!哪怕他不爱我了,哪怕他移情别恋了,我也决不和别的女人一起侍奉他!”   说到这里,女鬼谷雨露出得意的神色。“我们纠缠吵闹了整整五年多,我二十岁生日那天晚上,他想要我,我拒绝了,然后他说我冥顽不灵,拂袖而去。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来看过我,所有人都说我失去了圣宠,但她们不知道,其实他不来见我,我最欢喜。”   “那么你……又是怎么死的?”   女鬼谷雨眼眶渐渐泛红,一滴血泪在她眼角缓缓凝结。“皇后病弱,没过多久就死了。我出身自世家,他便立我为后。二十一岁那年,番邦进献了一名金发碧眼的美人,那女人真他妈的漂亮,就跟网游上那些画出来的女人一样,甚至比那还好看!你知道吗?除了你之外,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真美!美哭我了!我都没法讨厌她!长得那么漂亮,我是男人我他妈也喜欢她呀!”   清欢为她在这时候还能这么有活力感到很欣慰。“你丈夫爱上她了?”   “哦,那倒没有。他虽然肉|体出轨,但精神上还真就像他说的那样只爱我,只不过也对别的女人温柔体贴,情意绵绵。我曾经有幸撞见他和一个婕妤亲热,和我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同。”   “那?”   “那妹子太漂亮了,我做女人都心动,何况是我老公?他虽然不爱她,但喜欢是肯定的,男人怎么可能真的抵抗一个那样的大美女?”女鬼谷雨叹气摇头,不知是叹丈夫意志力薄弱,还是叹男人的劣根性。   第二十七碗汤(二)   “怎么说呢,我反正是不怪这些妹子。看小说到.你知道吗?我加起来都算是年过半百的老太婆了,而她们个个都是那么年轻,那么小,当我的女儿都绰绰有余。再说了,她们又不是穿越者,她们活在古代,环境和时代造成了她们以夫为天的性格和追求。所以就算她们讨厌我在背地里挤兑我,我都不生气,我也气不起来,我跟些小孩子气什么呢?她们小,我不小啊。”女鬼谷雨叹口气。“说来说去,我怨的还是我老公。其实最好的就是我们不要相认,他也别把我召进宫,就让我安安静静当个大家闺秀,以后嫁个青年才俊,过一辈子也就行了。”   “可他偏偏要我,不肯放手,不肯让我走,但同时他又不能给予我相同的忠诚和爱。也许别的女人认为得到皇帝的宠爱就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但对我来说,比拿刀砍我还让我痛苦。”   “后来啊,后来他生气了,朝中大臣都说皇后无所出,可能是前朝逼急了吧,也可能是我这么多年来的坚持固执让他失去了耐心。他跟我说,要么把自己给他,要么就别坐皇后这位子去冷宫,那里随便我作不会有人管我。”   女鬼谷雨眼角的血泪掉了下来,虽然插科打诨,虽然看起来好像并没有很受伤,但她仍旧非常难过。“我死没关系,我进冷宫也没关系,但我是皇后,我身后还有对我很好的父母。如果我被打入冷宫,世家会迎来怎样的风波?我连想都不敢想。”   “可是让我屈服我也不愿意。所以啊,我就想,反正这样过一辈子也是个折磨,反正我也活够了,我活了两个世界,一般人都没我这运气吧?还有很多人年纪轻轻就死了呢,满打满算我也五十一了,所以我就自杀了。”   “上吊太丑,服毒的话我怕我脸会变色,怎么的也不能变丑啊是不是,所以我就割腕啦!”   讲到这里女鬼谷雨露出顽皮的神色,得意洋洋道:“他说我作不是吗?既然我的坚持在他看来是作的话,那我就作到底好啦!以后没了我,他可以开开心心当他的皇帝,想临幸几个妃子就临幸几个妃子,没人拦着他,你看看,多幸福!”   “不难过了吗?”清欢问。   闻言,女鬼谷雨脸上的笑容和得意都慢慢地淡了,她其实也在这样问自己,但最后只是苦笑:“难过又有什么用,我没法改变自己委屈自己跟他在一起,我们之间没有未来,这是必然的结果,否则,就算跟他在一起,我也不会开心啊。”   “是不是很怀念过去?在现代的时候?”   “你知道吗,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在怀疑,也许他并不是我老公了。我老公从前最经常说的就是一辈子只爱我一个,但是到了古代之后,他再也没有说过。他总是要我体谅他,明白他,迁就他……到了后来,他已经完全融入到了这个世界,他不再认为男女平等是正确的,他默认了女人是天生的弱者,于是,三从四德,三妻四妾……这些东西,他都接受了。但,他本来不是这样的,他不是这样的。”女鬼谷雨喃喃道。“所以,或许是我把我老公认错了吧,都说在摩天轮升到最高的时候,一起乘坐的恋人就能永恒。我们没有到最高点,便坠落了,也许那是老天在暗示我们这段感情不得善终。也许在摩天轮倒塌的时候,我老公就死了,死了就是死了,再也不会回来。古代的那个皇帝,只是一个拥有他记忆的男人而已。”   说完,她故作洒脱的笑笑:“可能这样想我会比较好过一点。”   清欢温柔地望着她:“你以为自己不在意了,可以把一切放下了吗?”   “是的。”女鬼谷雨坚定地说。   “恐怕事实并非如此。”   “什么……意思?”   “这里是奈何桥,但不是每个鬼魂都有资格来到这儿。你来到这儿,一是说明有缘,二是说明你心里有心愿未了。”   “我有心愿未了?”女鬼谷雨愣了一下。“我没有什么心愿啊。”   “你有的,只是你自己不知道。”   “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怎么能叫做心愿呢?”女鬼谷雨觉得清欢这是在开玩笑了,遂摇头。“我没什么心愿,我就是不想再穿越了,该干啥干啥去吧,反正我再也不想穿越了,穿越现在对我来说就是毒。”让她退避三舍。   现在回想起上学那会儿爱看的言情小说,女鬼谷雨表示她只想吐,其他的什么都不想做。   她再也不看爱情小说了!   世界上哪有什么鬼爱情啦!   “你不再相信爱情了。”清欢突然说道。   女鬼谷雨被吓了一跳,又见清欢对她笑笑:“既然你认为自己已经放下不再在意的话,那么喝了这碗汤,向前走吧。”   “……投胎吗?”   清欢点点头。   女鬼谷雨没有犹豫,按照清欢所说,端起汤碗一饮而尽,大气又豪爽,毫不拖泥带水。清欢看着她这样子,真是越看越喜欢,便指引着她顺着彼岸花的方向朝尽头走。   等到女鬼谷雨消失在奈何桥尽头,墨泽才蹦出来好奇地问:“主人,你就这么让她走了?”   “对呀。”   “那、那她的心愿呢?”   “她和她的丈夫有三世情缘。如今已过两世,她去投胎,便会迎来第三世。不需要我做什么,这一世她会如愿以偿的。”   “那……她的心愿是什么?是和她丈夫重新相爱吗?”   清欢看着墨泽,捏了捏他软嘟嘟的脸蛋儿。“你呀,大人的事情,小孩子不懂,女人可不是没有爱情就不能活的。第三世,是她丈夫来还她的。你很好奇呀,既然这样,你可要跟着去看看,然后跟我现场转播。”   “咦,可以吗?”墨泽大眼一亮,得到主人首肯,顿时兴奋的不能自已,完全忘了自己从陆侬云执的世界回来后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着说以后再也不去看戏了。   看着看着,忍不住就置身事内,将自己代入角色,痛哭难过。   毕竟他只是一个单纯的小系统呀!   清欢只是看着墨泽笑,觉得他越来越可爱了,和刚认识的时候相比,简直是萌了不知多少个档次。   既然好奇,那就去看看也无所谓。   孟婆大神不承认自己其实也挺好奇的。   ******************************   在皇帝的想法里,谷雨最后是肯定会屈服的。   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相爱。因为他依恃着她爱他,仗着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他才是她的依靠,所以才能这样威胁和恐吓她。   他觉得自己这么做没什么错的,他仍然深爱她,只是没有办法为她守着身子只临幸她一个人——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不是吗?   且不说如今后宫里的嫔妃,便说其他各国进贡的,他真的都能拒人于千里之外?有的时候,后宫宠幸也是政治手段的一种。   他对谷雨说完那些话后,喜滋滋的回到自己的寝殿,等待三天后谷雨想通,到时候他还是会跟以前一样疼她爱她,她永远都是他的宝贝。   但是皇帝忘记了,在现代世界的他,不会这样对待他的妻子。他深爱他的妻子,不舍得她皱一下眉头,掉一滴眼泪,他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她。再美丽的女人出现在他面前他也不为所动。   可是,是什么改变了他们之间的爱情?   皇帝高兴地等着,还因此破天荒睡了一个好觉。为了让谷雨感觉到自己的诚意,他这三天都不准备翻牌子了,哪个女人都不碰,到时候,他要给她一个干净的自己。至少,在两人结合的时候,要是干净的。   但是皇帝万万没想到,自己根本就没有得到第四天早上的机会。因为第二天天刚亮,随侍太监就尖叫哭喊着进来了。   皇帝最忌讳在睡觉的时候被人打扰,他皱眉,正要发脾气,就听见太监总管尖着嗓子哭泣道:“皇上!皇上大事不好了!皇后娘娘、皇后娘娘她——薨了!”   皇帝只觉得自己是没睡醒,才听到这么可笑的事情。他一脚蹬在太监总管身上,说:“给朕滚!谁准你编排皇后的不是?小心你的脑袋!”   太监总管被狠狠一脚蹬的滚了几圈,停下来后立马又跪在了地上,不住地扣头:“奴才不敢!奴才不敢!是方才娘娘那边传来的消息,宫娥发现的时候,娘娘身子都凉了!皇上,皇上还是去看一下吧!娘娘她、她——”说着竟然哭泣起来。   皇后娘娘对太监宫女都很好,体恤下人又温柔贤惠,谁不喜欢?   皇帝却彻底愣住了。他瞪大了眼睛,像是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坐在床上,只是良久没有动弹。过了一会儿,竟哇的吐出一口鲜血来!   第二十七碗汤(三&四)   元嘉本以为自己会跟随谷雨一同死去,因为从谷雨离开他的那天气,他就已经再也无法独自生活了。   但是等到他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到了另外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不再是教授,也不再是皇帝,任何曾经属于他的身份在这个新的世界里都被遗忘,此时的他,竟然成了一名正准备入宫去的宫君!   在现代世界男女平等,在古代男尊女卑,现在的这个世界却和之前的两个都不一样,在这里,以女子为尊,男人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和男尊社会完全相反。一切应该由男人来做的事情换成了女人,皇帝也好,官员也好,乃至于抛头露面养家糊口的,都成了女人,而男人则待在家中主持内务,甚至连生孩子都是男人的事!   对已经习惯了另外一个世界的元嘉而言,这让他无法忍受!他试过逃走,但家中因为他之前抗旨一事,将他看得很紧,现在的这具身体又格外的弱不禁风,走两步路都要喘一喘的那种,元嘉根本无法接受自己一睁眼,整个世界就都产生了变化!   他愤怒地捶了桌子一拳,然后细嫩的皮肤很快就红了,这让曾经身强体壮肌肉结实的元嘉分外恼火。他瞪着面前跪了一地的太监宫女,心中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儿。   还没有完全从失去谷雨的悲伤中走出来,就面临了这样的难题,对高高在上习惯了的元嘉来说,真的是一件很难的事。在这个世界里,他说话做事都要守规矩,小心翼翼,一板一眼,稍有不慎便会招来苛责,尤其他又是要被送入宫中的,更是不能坏了规矩。所以,在前三个月,元家人对他的管家十分严格。   一开始元嘉还试图反抗,可时间一长他就明白了,反抗只是让自己吃更多的苦头。哪怕他曾经再厉害再尊贵,在这个世界里,他就只是个普通的闺阁少爷,除了嫁个好妻主以外,基本上不要想别的。   他不甘心又能如何,进了宫,他就和从前那些被送入宫中的嫔妃一样,要为了一个女人争抢的头破血流!   元嘉如何能甘心?他在现代的时候是德高望重的教授,年纪轻轻便颇负盛名,一直都是众星捧月的生活。第一次穿越到古代就更不必说了,世间最尊贵的皇帝,叱咤风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以说,前两个世界里,他都过得很舒服。   但这个世界却不然。要是单论物质条件的话倒也不差,但对元嘉来说,精神上和身体上的自由要远远大过物质享受。已经接受过现代教育和古代皇帝这样身份的元嘉,怎么可能还委屈自己做一个女人无数男人中的一个?   所以,就算入了宫,他也绝不会去争宠!   但是元嘉很有信心,自己的手段才华都是一等一的,是金子总会发光,即使是在女尊世界,他相信自己也一样能够施展出本领,不至于受限!   他是这么想的,可是当他见到皇帝的时候,元嘉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因为出身好,所以他一进宫便被封为了侧一品宫君,地位仅在王夫之下,对其他宫君面首而言,他绝对是一个劲敌!   可元嘉万万没想到,这女帝不是别人,正是谷雨!   他们在每个世界的容貌都和原来一样,所以元嘉从未有过穿越之类的想法。他比较倾向于这是自己的前生,只是身为前世的自己突然间有了现世自己的记忆罢了。真正意义上的自己,其实在现代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他就是用这样的理由去说服作为嫔妃的谷雨入乡随俗的,然而到了女尊世界,以谷雨为尊的时候,元嘉就不这么觉得了!他震惊地看着谷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见了什么。她身着明黄色龙袍,乌黑的长发绾的高高的,浑身气度非凡,眉眼俊秀,英气勃发。   和那个伤心的谷雨完全判若两人。   元嘉坚信自己不可能认错,他见到谷雨就笑了,形势的险峻和不同并没有让他有什么危机感,而是让他感到高兴。   原以为已经失去的人,竟然失而复得,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令人高兴的吗?   他太高兴了,以至于没了礼数,女帝刚刚进来,离他还有几步远,他就兴奋地大步上前一把抱住了对方——可是很快的,心头的喜悦还没来得及散去,好多好多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元嘉就被一把推了出去。   女帝容色冷淡:“放肆,元家就教出了你这样的宫君?”   历代女帝的宫君,除了自民间选拔的以外,大多都是由高门世家直接送入宫来。所以,在很小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确定了家族中最优秀最出色最俊秀最有才华的少爷,用心的教导,为的就是让其能够得到伺候女帝的殊荣。   元嘉狐疑道:“雨,你怎么了?难道是还在生我的气?我知道我之前做的过火了,我还以为我失去你了,没想到我们还能再见,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让你伤心了!”说着,他又回到女帝面前,诚恳地看着她。   女帝的眼神自始至终都十分冷淡,她只是睨了元嘉一眼,问身边的总管尚宫:“元氏一族上书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何尚宫恭敬地答道:“启禀陛下,元氏一族说元氏嫡子元嘉,性柔和秉承,温婉静姝,知书达理,擅琴棋知书画。”   “是么?”女帝落座在案上。“朕怎么没看出来?”   元嘉不敢置信地看着女帝,他以为谷雨是不肯认他,还在生他的气,于是又上前一步,急切道:“雨,你不要这样,不要不认我,我真的知道错了!失去你之后我才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雨!”   他自然而然地认为女帝,也就是谷雨,会带有前两生的记忆。因为他都一直没有忘记不是吗?那么她怎么可能会忘?肯定是生他的气所以不想认他了!元嘉如此认为。   见女帝面色隐隐沉下,何尚宫忙对元嘉道:“元宫君这说的是什么话,陛下身份尊贵,你怎可在陛下面前胡言乱语?还不跪下谢罪!”   元嘉陷入震惊之中,只是傻傻地望着女帝,一时间,竟不知该作何反应了。   女帝见他这副样子,也实在是看不下去,但今儿晚上翻了他的牌子,毕竟是元氏一族的嫡公子,当年她登基为帝,元氏一族出力不少。这一回送入宫中的宫君里又数元嘉身份最高,于情于理,她都得先来元嘉的寝殿。   就算元嘉再怎么不如书中美言之柔和秉承知书达理,她也不能拂袖而去。   但让她堂堂天子纡尊降贵同元嘉搭话,那也是不可能的。好在来这里之前女帝已经沐浴过,一日处理政务,她也早累了,没有临幸宫君的*。何尚宫跟在她身边伺候多年,早就懂主子的意思,立刻服侍着她更衣。   眼角余光看见那新上任的元宫君犹自站在原地一副傻乎乎的样儿,心中不由得叹息,都说这元氏一族嫡子聪明伶俐,今日一见,与传闻中简直大相径庭。   可到底人家现在是宫君不是普通的面首,所以何尚宫小声对元嘉道:“宫君还不快些来伺候陛下就寝!”   元嘉被这话惊了一惊,随后才意识到自己跟谷雨的身份是完全对调了。他喉头动了动,半晌,僵硬地走过去,接手何尚宫的活儿。   在现代的时候,他们感情非常好,元嘉比谷雨年长几岁,所以一直都是他在照顾她。但自从穿越到古代之后,就不是了。他身为皇帝,自然不能为一个妃子纡尊降贵,而且元嘉也早已习惯了有人伺候的生活。如今乍一叫他去伺候谷雨,他反而生疏了。   可是慢慢地就找回了以前的感觉。好像这个女人还是属于他的,他们仍然是那对人人称羡的恩爱夫妻,他们之间从来都没有过隔阂跟失望。   女帝更衣后便上了绣床,她可能是真累了,因为没一会儿她的呼吸便趋于平稳,逐渐睡着了。   元嘉站在原地,孤零零,凄凉无限。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也不敢把女帝吵醒,就失魂落魄地走出了内殿,到了大殿,看见他的何尚宫惊讶不已:“元宫君不侍奉陛下,怎地还出来了?陛下现在身边没人?”   说完脸色一变:“清芬,快去里头侍奉,免得陛下醒了见不到人!”   一直跟在她身边的宫娥立刻应是。   待到清芬进了内殿,何尚宫看着元嘉,忍不住叹了口气。她跟元氏一族的关系还不错,当年陛下登基,元氏一族就是通过她和陛下联系的。元嘉的娘亲甚至救过她一命,所以,从何尚宫的私心来讲,她希望元嘉能得到圣宠。   面对不知如何讨好陛下的元嘉,何尚宫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当然,她只忠心于陛下,所以不会对元嘉多说什么,可她不介意点醒元嘉。   “元宫君。”   何尚宫的表情和声音都很严肃,元嘉连忙应声,他现在的心情百味陈杂,完全不知该说些什么。   明明就是那个人,但她表现出的冷漠以及疏离却是他从未见过的。即使是在上一世,他是皇帝她是妃子的时候,她因为他宠幸他人而同他闹脾气,元嘉都没这么恐慌过。   因为他知道,谷雨是爱他的。   可是现在的谷雨他完全认不出来了,何止是认不出来,简直、简直就像是一个陌生人!   真的喜欢一个人是无法掩饰的,但方才,她眼中的他,和陌生人没有不同。   甚至还不如陌生人吧。元嘉想。   何尚宫道:“元宫君既然入了宫,那这辈子便都是陛下的人了。陛下身边佳人无数,却没几个知心的。元宫君若是能真心对待陛下,那自然是好,若是不能,也请元宫君拿出元氏一族的风范来,也不枉这宫君之名。我素来听说元宫君守礼知礼,可今日一见,却是令我大为失望。”   元嘉如何能告诉她,自己并不是真正的元嘉?可是这会儿了,他说什么,估计何尚宫都是不会信的。   最后他也只能答应:“是,元嘉受教了。”   “元宫君客气,我不过是个奴才,宫君大可不必对我如此。”何尚宫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所以若是宫君想明白的话,还是快些进内殿陪伴陛下吧。”   元嘉点了点头,又转身折回了内殿。见他进来,清芬便出去了,元嘉刚走到床边就看见女帝已经醒来,此刻正微微蹙着眉头:“给朕倒杯茶来。”   他把茶到来,双手捧给她。女帝饮了几口,便对他招手:“过来。”   元嘉乖乖过去。但同时他也在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女帝,试图从她的声音或是表情里找到一丝熟悉的痕迹。然而他失望了,除了这张脸,她并不是那个深爱他的谷雨。   仍然是她的容貌,声音,甚至习惯性的小动作,但就不是他的谷雨。   如果谷雨不爱他,那么他会怎么做?元嘉有几分茫然,因为他从没想过这样的问题。   他爱谷雨,谷雨也爱他,这是他一直都坚信的事情。否则他不可能仗着谷雨的爱就那样横行霸道。因为他知道谷雨只能依赖他,不能离开他,所以才敢威胁和剥削她。   但只是一眨眼,两人的地位就互相交换了。真正依赖的人变成了他,而谷雨却成了坐拥无数美男的皇帝。   如果她没有记忆的话,那么,都已经二十岁了,肯定已经临幸过不少宫君了吧?   想到这里,元嘉便觉得心头痛苦难当。   他又想起女帝还有个王夫——那是她名正言顺的夫君,是可以在宫宴上同她并肩坐在一起的人。   他穿越成皇帝的时候也有个皇后,很多时候,他都必须和皇后站在一起,坐在一起。在别人看来,皇后才是他的妻子,而其他嫔妃……说白了,只是妾。   那个时候,得知他有皇后的谷雨,心里是不是也很难过?元嘉越想越压抑,只得猛吸一口气。   现在谷雨也有正牌的丈夫,他却成了她无数宫君中的一个,风水轮流转,元嘉竟然有种想要苦笑的冲动。   大概这就是报应吧!   女帝只瞧着他面上表情十分丰富,虽然有点神经质,但整个人生得倒也真是俊采风流,对得起这美男子的称号。灯下看美人,越看越动人,本来没什么想法的,但女帝刚刚小憩一会儿,恢复了几分体力,便道:“命人传膳吧。”   元嘉回神,连忙命人去传膳。   用膳的时候他自然地坐在女帝身边,也要去夹菜。却被何尚宫眼神制止,元嘉愣了几秒,清芬走过来执起筷子,轻声道:“奴婢为陛下和宫君试菜,还请宫君为陛下布菜。”   是了,皇帝的妃子都是要布菜的,元嘉当习惯了皇帝,从来都没这么做过。被清芬一提醒,他浑身僵硬地站起来,按照脑海里的记忆,总算是大差不离。   用完膳后,元嘉去沐浴,待到他换了寝衣出来,便看见女帝坐在床头翻着一本书。见元嘉沐浴完毕,对他招招手。   如果唤小狗一般,然而元嘉没出息地蹭了过去。   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但现在谷雨就在他面前,让他再承受一次失去她的痛苦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元嘉暂时不去想以后,现在,他只想把她牢牢地抓住。   女帝很满意他的知情识趣,也不像大部分面首般羞涩,便一把将人拉上了床。元嘉这具柔弱的小身板根本撑不住,分分钟被甩上床,衣衫剥掉。   他原以为自己能伺候女帝,可是临了他才明白这一切都是他的可笑想法。女帝技巧娴熟,并不需要他取悦或是伺候,他只要躺着不动便可。   这不是从前的谷雨,真的。现代世界的谷雨只有他一个男人,穿越后的谷雨一直都是处子身,像现在这样身经百战的谷雨,元嘉眼眶酸涩,心如刀绞,是谁给了她这么多的经验?   同时,元嘉也高估了自己。因为世界不同,身体构造也有些许不同。他身体远远不像上一世那样结实强壮,反而女子的身体更加柔韧和坚强。同样的,那个部位也和上一世远远不同。只要女子没有结束,男人的那里就会一直挺立,完全不受控制。   而他只来了一次就不行了,气喘吁吁不说,还很疼。   是的,处男竟然还会出血。   对于他是初次,女帝并没有多么怜惜,也没有多么另眼相看。她把元帕垫在他身下,接了血后便抛到了一边。接下来元嘉身体的掌控权已经完全不属于他,而属于了女帝。   待到女帝结束这一切,元嘉已经累的昏迷,连手指头都动不了了。   这宫君生得貌美,皇帝自然受用。至少女帝对今晚的临幸还是挺感兴趣的,只可惜身体太差,没能尽兴就结束了。   完了后女帝沐浴净身,而元嘉也被太监们负责伺候着洗了干净,又回到了床上。   床很大,女帝素来不爱在床笫之外与男子有接触,便坐了御辇回了寝殿。   第二天早上,元嘉是独自一人醒来的。   元帕已被取走,他刚醒,面前的太监宫娥便跪了一地:“宫君吉祥。”   他挥挥手:“陛下呢?”   “陛下昨天晚上就走了。”一个小太监说。   见元嘉面色不对,另外一个有眼色的宫娥忙道,“陛下从不在任何宫君殿中留寝,一般都是临行完便回寝殿的,宫君还是快些用点早膳吧。”   被她这么一说,元嘉才发觉自己早已饥肠辘辘。他吐出一口气,又问:“陛下现在在哪儿?”   “是上朝的时辰,陛下还没下朝呢。”   元嘉点了下头,什么都没说,在太监的伺候下穿了衣服,心不在焉的用了早膳,然后在尚宫的带领下,去了王夫宫中请安。   昨儿与他一同入宫的还有十几个世家公子,他是第一个承欢的。虽然从人才样貌家世上来说都是理所当然,但元嘉仍然感受到了其他人的敌视和排挤。   他……从没想过,是不是谷雨那个时候也这样被人对待过。元嘉有点失神,直到见了王夫。   他忍着屈辱不满,随着其他人一起跪拜行礼。抬头的时候才发现这王夫真是生得俊秀不凡,更兼有一股翩翩君子的味道,眉宇间柔和淡雅,十分出众。   但柔和是柔和,又不失大气稳重。他就在坐在那儿,周围全是出色美貌的宫君,也能一眼就让人知道,他才是正室。   见到元嘉,王夫温和地问道:“元宫君可还好?今儿一早陛下还提醒本君,要给元宫君那儿赏赐来着。”   一听这话,其他宫君都嫉妒不已地看过来。奈何元嘉他是除了王夫以外品阶最高的,他们就是再嫉妒再怨恨,也都得忍着。只能笑眯眯地看着王夫跟元宫君你一句我一句的对话,连插话都不能。   看着王夫从容大度的表情,元嘉突然感到一阵难受,他……当初对谷雨也是这样的要求。我只爱你,只尊重你,你才是我最重要的女人,但是你要温柔,要宽容,要贤惠……这样我才能一直爱你。   他想要的,就是如王夫一般的谷雨。   因为知道自己的地位无法撼动,所以才能看着他人受宠。   是这样的吗?   正在元嘉这么想的时候,就听见外头宫娥大声通报:“陛下到——”   一听陛下来了,众宫君连忙正衣冠,面露忐忑紧张之色。   然而除了王夫,他们所有人都要跪下迎接女帝到来,包括元嘉。   王夫一直温和淡然的面孔上多了一抹欣喜,他连忙站起来迎了两步,迎面便要下拜:“夫郎见过陛下——”   “王夫请起。”女帝扶了一把,牵着王夫的手走到椅子上坐下,淡道:“都起吧。”   元嘉随着众人一同起身,眼睛却眨也不眨地定在女帝握着王夫的手上。他又抬眼看向王夫,王夫方才还波澜不惊的面孔此刻被喜悦与情意取代,只消一眼,元嘉便能看出来,王夫定然是爱极了女帝。   第二十七碗汤(五&六)   “陛下政务繁忙,怎地有功夫到后朝来?”王夫难掩惊喜,上一次见到陛下还是这个月初一,眼下都十二了,算一算竟是有十数日没来得及见到陛下。   “下朝后无事,想到王夫,便来瞧瞧。”女帝淡淡地回答,“好了,你们都退下吧。”   王夫听她说想到自己,如玉俊脸映上一抹淡淡的红,他朗声对其他宫君道:“诸位宫君都请回吧,今儿个的请安到这就算免了。”   虽然不乐意,但众宫君都不敢造次,纷纷行礼离去了。只是走之前还忍不住朝女帝脸上瞥,希望对方能看到自己的美貌或是出众的气质,从而把自己留下来。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用,因为女帝从头到尾都没看过他们一眼。   元嘉也在这些宫君当中,他自然是不想走,然而不想走又能如何,难道还能留下来?女帝最注重规矩,他若是敢造次,怕是她当下心中便对他不喜了。   可是,他走了,她留下来,身边还有个貌美又温柔的王夫,他们会做什么?他们是不是会温情脉脉地说些体己话,然后就会做|爱?在她心中王夫是很重要的吧,因为她跟他说话的语气和其他人明显不一样。虽然并没有多么明显,但元嘉和谷雨多年夫妻,如何能不了解她?   即使不是爱情,王夫在她心中也肯定比其他宫君来得重要!   至此,元嘉简直要绝望了。谷雨一没有他们曾经相爱的记忆,二对他人比对他更好,这让元嘉感到前途一片黑暗,他真的能重新把她追回来吗?   想到自己曾经临幸过的一大堆妃子,又想到女帝如今身边的一大堆俊俏宫君,元嘉此刻的心情简直就是崩溃的,他总算是明白什么叫做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做了。   可不是么?他真要以为上天是在故意玩他。   宫君们离开后,王夫见女帝眉宇间隐隐有疲惫之色,知晓她是近日为南方涝灾所困扰,便轻声命了人送上茶水点心,然后走到女帝身边,伸出双手轻柔地为她按摩着太阳穴,心疼不已:“陛下操心政务是好事,但切莫忽略自己的身子,那就不好了。若是陛下有个三长两短,夫郎可怎么办啊。”   “放心。”女帝拍了拍他的手,闭上眼睛享受。   王夫出身自高门世家,身份地位较之元氏一族只高不低,当年更是女帝登基时的有力支持者。从多年前嫁给她做王夫的那一日,他就深深眷恋着她,这么多年了,他从没对她有任何奢求,只希望能够朝夕陪伴。   好在女帝虽然对他无爱,却十分敬重,二人相敬如宾。在这后宫里,只有王夫才能让女帝卸下防备,对王夫而言这就已经足够了,他不会去奢望自己没可能得到的爱。   帝王的爱呀……是多么珍贵,他不奢求会属于自己,只希望她能在无数美男陪伴时,不要忘记,他永远都会在这里守候和陪伴。   “陛下累了,是不是伺候您小憩一会儿?今儿个既然没事,就别再烦心了。朝中大臣那么多,哪儿能事事都让陛下亲自操心呢。”说到后面,王夫难免有几分轻怨。他是真心心疼自己的妻主,女帝自幼便天资聪颖,被先帝立做储君,如今更是杀伐决断英明有为,但她总是很忙,有时候批阅奏折到深夜都不得休息。近日南方涝灾,为赈灾一事,陛下又是好几日忙得脚不沾地。   也惟独在这种时候他才恨自己为何没有本事,所以他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让陛下为前朝操心,转过身又要为后宫烦恼,他既身为王夫,那便是陛下最好的贤内助。   这是王夫一直以来的心愿。当然,他也一直都做得很好。何尚宫虽然希望元嘉能得宠爱,但在她心中,王夫才是那个最好,也最配得上陛下的男子。   她不止一次在心中感慨,先帝真是好眼光,从那么多待选的世家公子中一眼就挑中了王夫。可惜的就是陛下对王夫只有尊重并无爱意,两人之间到底是缺了点什么。若是那元宫君能让陛下有所改变,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因为她们都是为陛下活着的。   “不必了,朕不累。”女帝对着王夫笑了一下。她极威严极冷肃,日常也极少笑,所以后宫之中,那些虚荣爱争斗的宫君通常都不得宠,越是温柔懂事的宫君,越是能得到女帝的青睐。“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陛下这说的什么话,这是夫郎应该做的。”王夫也笑了,亲自为女帝倒了杯热茶。“今年陛下最爱喝的雪峰龙井。”   女帝抿了口茶水,的确是她最爱的味道。想到这里,她看着王夫的眼神更加柔和。甚少有人知道雪峰龙井要用清晨露珠熬煮味道才更美妙,王夫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来,所以每天早晨都会起早和太监宫娥一同到御花园收集露珠,然后小火慢煮,这样的话,不管女帝什么时候到,都能喝上最好的茶。   不管如何,王夫对她的确是用情极深,而女帝没什么能回报他的。虽说身为帝王的男人自当身心属于帝王,但自己甚少给予王夫回应,他却从不在意,也从无怨言。很多时候女帝都在庆幸自己有一个这样的王夫。否则前朝的事情没解决后院就又起火,那她可就真的要每天焦头烂额了。   “王夫费心了。”   “能为陛下做点什么,一点都不费心。”他只觉得……看到她,就满心欢喜,别的什么都不想了。   女帝微微一笑,摸了摸他的脸,轻轻捏了一把。只见王夫白嫩的面颊上迅速红了一片,娇羞不已。都已成婚这么久了,他还是无法招架陛下的魅力。   见状,何尚宫连忙示意所有人都出去,把空间留给二位主子。   待到没人了,王夫努力控制自己红扑扑的脸,问道:“陛下,元宫君的赏赐还没赐下去呢,是不是……”   “这个你过目就好,你办事,朕放心得很。”   听到这话,王夫忍不住露出一个笑容,他笑容一加深,嘴边就会出现一个可爱的小小梨涡,显得他颇有几分稚气。虽然立志要做陛下的贤内助,但王夫也是会吃醋的。谁愿意自己深爱的女人去碰其他男人?但他是王夫,是这个国家的帝君,不能做些吃醋拈酸的小家子气的事儿,可他在心底偷偷高兴高兴没什么吧?   这种小试探其实就是想知道陛下对那位容貌才华都十分出色的元宫君是什么想法,当然,结果让王夫很是满意。   他这点小心思哪里能瞒得过火眼金睛的女帝,她只是不在意,随他去罢了。   难得看见她这位一直贤淑端庄的王夫耍小心眼,觉得还挺可爱的。   反正今天一天都没什么事情,难得空闲,女帝也没去别的地方,就留在王夫的宫殿,陪他说说话下下棋,听他弹琴吹笛,然后一起用午膳,午膳后在王夫的伺候下小憩片刻,便陪着王夫到御花园赏花了。   晚上自然而然的要留宿。其实每个月只要初一十五待在这就好,但纵观整个后宫,像王夫一样得女帝心的实在没几个,所以除了必要的侍寝,女帝一般不会踏足后宫。   王夫自然也知道女帝不爱在后宫留宿的习惯,所以也没想到晚上能留住她。因为他不是宫君而是帝君,所以即使女帝不喜欢,每逢初一十五也必然会宿在他殿内。但今儿才十二,陛下非但没走,反而留了下来,不得不说这是让王夫非常高兴的事。   他为此紧张得很,晚上沐浴的时候还被贴身的小太监给打趣了。嘴上嗔怪,心里却十分满足。   只要陛下对他一点点的好,他就感到非常快乐。   但另外一边的元嘉却并没有过得多么好。他坐在床上,呆呆地听着宫娥来报说陛下今夜留宿在王夫殿中,这还是初一十五以外,陛下第一次在后宫留宿。   听到这话,元嘉便觉得心头犹如刀割。曾经他是皇帝的时候,也经常留宿在嫔妃宫中,心中明明爱着另外一人,却也能同她们谈笑风生你侬我侬,现在想想,真不知自己是如何做到的,倒像是那段时间被下了*药,整个人都不是自己了。   元嘉知道,这样的说法也只是他的自我安慰,事实上那些事都是他做的,现在谷雨也不过是和他一样——不,她比他可要好多了,至少她没有记忆,她就是皇帝,所以这些事做起来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自己呢?   那个时候的自己,可是还拥有着现代的记忆啊!   男女平等的时候他不觉得什么,因为他自由;男尊女卑的时候他也不觉得什么,因为他高高在上。可是到了女尊男卑的时候,他却受不了了,因为自己遭到了剧烈的打击!   双重标准的如此明显,连元嘉自己都找不到什么能说服安慰的理由。   最后,他一夜无眠。   就坐在床上发呆,直到东方露出鱼肚白,昨天的衣服甚至都还穿在身上。到了时间后,小太监进来请安,伺候着他梳洗更衣,对他一夜未睡的事情不敢多言。元嘉草草用了早膳,就去请安了。   路上碰到一起入宫的一个姓尉的正五品宫君,跟他说话小心翼翼的,但话里话外又透着点什么意思。元嘉懒得去在乎这些话里有话的讽刺,不就是嘲讽他前天刚承欢受宠,昨儿个陛下就去了王夫殿中么?   他提不起劲去理会。   他甚至没有办法去责怪和质问谷雨,因为曾经他也这么做过。他现在遭受的一切都是谷雨曾经遭受过的。谷雨刚入宫时位份还不高,怕是要比自己吃更多的苦头,受更多讽刺。但那个时候自己是怎么做的?   哦,草草安慰了几句就转身走了。因为他觉得,有自己护着,她不会有任何事。可他低估了女人的嫉妒心,也高估了自己对谷雨的爱。   虽然如此,但当元嘉踏入王夫宫中的时候,心中还是难掩雀跃:也许谷雨还没走,他就能再见到她了!   以前他从来不觉得和谷雨分开时间长是多么难熬的事情,因为他有很多事情要做,政务要处理,奏章要批阅,还要召见大臣,然后后宫美人无数,他的时间总是不够用,每天都忙,所以对于谷雨偶尔抱怨两人没法在一起,元嘉都是无所谓甚至不理解的态度。   我每天那么忙,你每天什么都不必做,甚至有我的庇佑,你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除了皇后太后你不需要向任何人低头,你有什么好抱怨的?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真是混蛋到了家。   身为宫君,他除了自己的宫殿哪里都不能去,想见女帝都不容易,因为他只能坐在那里等,女帝想起他了,可能来看他一眼,想不起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来。很多已经年老的太监面首,有些几十年都不曾见过女帝。   他们平时最大的话题就是聚在一起讨论女帝的美丽威严,以及种种道听途说,有些面首进了宫,地位低下,到死都未曾破身,虽然吃喝不愁,但日子孤独寂寞难熬,又如何能心安理得。   元嘉想见女帝,也得趁着来给王夫请安的时候碰运气。怪不得其他宫君对请安这件事都趋之若鹜非常重视,甚至打扮的格外隆重。一开始元嘉以为他们只是爱美,或是想在年华已逝的王夫面前炫耀,但现在元嘉才明白。   只是为了见到女帝的时候,让自己看起来光鲜亮丽而已。   他想起自己当皇帝时,每每去到皇后宫中,都会看到一地美人。那时候觉得颇为赏心悦目,对跪在其中的谷雨也没什么想法,但现在才知道那是何等绝情,又是何等令人寒心。   明明是名正言顺的丈夫,是曾经海誓山盟的恋人,但他却和另外一个女人牵手,而自己却要跪在地上看着他们,然后和无数的女人争抢。   那是种什么感觉?尤其是在爱人还是拥有相爱记忆的前提下?   元嘉不敢多想,但他不得不想。他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所想的所有痛苦,都是曾经谷雨受过的,她比他更受伤,因为他有记忆,却不能只守着她一人。   所以这一切真的只是报应。   他跪在地上,在王夫温和的声音说了请起后,被小太监扶着站了起来。然后元嘉开始不着痕迹地看向王夫,最后却大失所望——女帝不在。   但随即他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王夫身上。   王夫比他们这些宫君都要年长几岁,所以十分稳重,再加上平时他执掌后宫之事,公正严明,所以宫君们都很尊敬他,也不敢在他面前争风吃醋。   昨天元嘉见到王夫的时候,只觉得此人温润如玉,翩翩君子,但今日一见,他和昨日没什么不同,气色却更好了,尤其是眉眼间的淡淡喜悦和春意,让元嘉瞬间心脏如同被人捏紧一般难受。   昨夜……必定是和女帝一番亲热吧?她对王夫和对其他人有没有区别?是不是也和对自己一样,丝毫温柔也无?   应当不是,因为她留宿在王夫殿中,据小太监的说法,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元嘉悄悄握紧了拳头。   正在这时,王夫刚好看见了他,笑道:“昨儿陛下留宿,我倒是给忘了陛下吩咐的给元宫君的赏赐。黄内侍,待会儿便把东西赐到元宫君殿中。”   “是。”   元嘉心里不舒服,嘴上却还要感恩涕零的道谢。他酸楚难耐,真是恨不得一巴掌把王夫拍倒宣誓主权,告诉他那个叫谷雨的女人是属于他的!   所以就是这样吗?   明明自己才是他的爱人,却要接受他的正妻对自己的赏赐,不仅如此,还要感恩戴德的行礼谢恩。明明自己才是名正言顺的爱人,却不能和他并肩站在一起,也不能告诉世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另外的人占据了自己的位置,自己却什么都不能说。   最寒心,莫过于爱人认为这是理所当然,迫不得已。   元嘉越想越心惊,他曾经竟是这样对待谷雨的!   人呐,真的是伤口不在自己身上,就不知道什么叫疼。从前元嘉只会认为谷雨无理取闹,认为谷雨变了,变得小心眼,变得庸俗,变得咄咄逼人,锱铢必较。但现在他才明白,原来变的人不是谷雨,而是他自己。   而现在身份对调,他才知道,曾经自己做得有多么过分。   然而一切都晚了,现在的谷雨不是那个深爱他的谷雨,她没有记忆,对他也没有感觉,他无计可施,无能为力,唯一能做的,竟然是和别人争宠,这样才能有见到她的机会。   想到这里元嘉不禁想要嘲讽自己冷笑几声。他有什么资格去怪罪谷雨争风吃醋?他自己不也是如此么?他先让谷雨失望,如今自己落入这般境地,也只能说是活该。因为从始至终,都是他没有守住自己的底线。   一辈子只有彼此的爱情,在现代的时候,他非常坚信并且推崇。到古代后的几十年生活让他的思想在不知不觉中被潜移默化,甚至默认为这种生活方式是对的!对于始终坚持的谷雨,他反倒是认为对方冥顽不灵,还劝着谷雨要“入乡随俗”!   现在想起来,元嘉羞愧的简直想要自杀。   他没有立场也没有资格去责怪谷雨,这样的日子他才过了两天就受不了了,他无法想象,那几年里,谷雨是怎么看着他左拥右抱之后又跟她说爱她的。   怎么会信?怎么能信?一听就是充斥着谎言和虚伪的爱语,谁会相信?   元嘉闭上眼,深深吸了口气,看着王夫言语温柔又不失威严,看着他几句话就能调解两个针锋相对的宫君,看着他处理后宫事务得心应手,井井有条……这一切都是他比不上的,真的,哪里都比不上。   回到自己寝宫的时候,元嘉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他受到的打击太重,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又是在做什么了。   他怎么能那么对谷雨?   这样的日子,谷雨是怎么过了那么多年?   所以最后她才选择自杀,也不肯屈服于他吗?他竟然……把自己深爱的人,逼死了。这个现实让元嘉每每想到都浑身颤抖。   夜里他做了个噩梦,梦到谷雨恢复了记忆,也不再爱他。她和另外一个男人牵着手,对他冷漠以对,甚至指责他爱吃醋,心胸狭隘。   然后元嘉看到那个男人的脸,不是王夫又是谁?   爱争风吃醋,心胸狭隘不够宽容,如何母仪天下?   这是他暴怒时指责谷雨的话,梦里谷雨也这么问他。   元嘉满身冷汗的醒来,随即就再也睡不着了。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惟独谷雨是他的最爱,可谷雨不记得他,也对他没有任何感觉。她看他的眼神和看其他宫君时没有什么不一样,甚至——元嘉想,她对自己应该是不喜欢的吧?   宫里人都说陛下最重规矩,欣赏有才华的男子,但之前相处,他满口胡言乱语,举止粗俗,怕是她心中不会喜欢。既然这样的话,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只临幸了他一次,就再也没有过来了。   甚至连临幸那晚都没有留宿,第二天早上他是自己一人醒来的。   赏赐了那些宝贝又有什么用呢?元嘉不在乎那些,也看不上。他只想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再次见到她?   可窥伺帝踪是何等罪状,他是知道的。他只能等,甚至都不能主动去寻找。也就是说,如果女帝想不起来他的话,他只能在这宫里待一辈子,这么大的地方,他永远只能一个人过。   随后他就听说陛下纷纷临幸了其他几个宫君,都是和他一起入宫的,但遗憾的是,没有任何人能留下陛下,而陛下也从不留宿,更是没有连着临幸。而是除了王夫宫中,就再也没到任何宫君那里去了。   就好像,除了王夫之外,其他人都不被她放在心上。   包括元嘉。   第二十七碗汤(七&八)   第二十七碗汤(七&八)   元嘉不能这样坐以待毙。哪怕在这个世界他只能成为谷雨的附属品,他也不能连见她的机会都失去。   女帝并不重欲,所以临幸后宫的次数每月屈指可数,就算是翻牌子,也经常选择到王夫那里去。因此,即使元嘉出身显赫,不得女帝喜爱,想见她一面也是很难的。   他无计可施,最后只能赤着脚在冰凉的没铺地毯的大理石地面上走了一夜,又灌了一肚子的凉水,最后总算是把自己给折腾病了。   但元嘉错算了一点,他以为这样只是感冒拉稀之类的小病,却忘了如今这具身体并不是原来的,自然没有原来那样强壮,赤脚喝凉水的代价就是他真的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上吐下泻的,太医都来了好几趟,开了好几副药吃下去也没有好一点。   元嘉心里有点急,这样的话,哪怕是让谷雨来看他又有什么用?现在他的样子难看死了,病怏怏的,又不能伺候她,就算谷雨来了,也只是碍于他背后的元氏一族,不是为了他reads;。等看到他现在的容貌,怕是更不会喜欢他了。   可他后悔也没有用,因为女帝已经得知了他生病的消息。   元嘉强撑着从床上爬起来,虽然不能盛装打扮,却也决不能在没有得到女帝心的情况下用病容面对她。好在随侍的小太监心眼多,又灵活,赶在女帝进来之前给他用脂粉稍稍掩饰了一下憔悴,但又能透出几分虚弱,对着镜子照了照,正是元嘉最想要的状态。   女帝仍然一身明黄龙袍。她刚好下朝,就听何尚宫说元宫君病得很严重,问她要不要来看看。若是其他宫君也就算了,元氏一族对女帝有恩,家族中又多出股肱之臣,所以女帝绝不会寒了元氏一族的心。   进殿见到元嘉果真十分虚弱,却仍然要撑着身子起来行礼。女帝上前一步扶住欲下拜的元嘉,道:“不必多礼,好生歇着,朕来看看你。”   “多谢陛下关怀。”元嘉悄悄抬起眼看向女帝,只见她凤眼狭长不怒自威,言行举止中自有股霸气,竟不由得心颤了一下。   “把宫君扶回床上去。”何尚宫连忙对太监们吩咐。   太监们七手八脚地把元嘉又扶回了床上,女帝跟元嘉说了几句话,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关怀就要离开了,但元嘉却突然抓住了她的手。女帝有点奇怪,低头看了一眼,只见元嘉正专注地凝视着她,漆黑的眸子里闪烁着渴望和乞求的光:“陛下、陛下可不可以再留下来一会儿?我很久没见到陛下了……”   女帝想了想,道:“也好,朕便等到你睡着再走。”   元嘉在准备重新挽回谷雨之前就做了许多功课,大致上也明白了这个时代的男子是什么样子的,同时还从一些面首那里取了经,平时他也很注意后宫的八卦新闻,尤其是有关女帝的,几乎是只要一提到女帝,元嘉就会刨根问底。   他把曾经的大男子主义和所谓的男性自尊心都收了起来,那些是个什么东西他不知道,他现在最想做的就是重新得到女帝的心,除此之外,别无他求。   也因此,元嘉丝毫不掩饰眼里的情意,那火辣辣的目光看得女帝有几秒钟的僵硬。后宫美男无数,大多心悦于她,但她却从未见过这样赤|裸裸的目光,好像把一切企图都写在了眼里,那样的不顾一切,那样的真诚。   对于一个强硬而冷淡的皇帝而言,没有什么比火一般炽热的仰慕更能燃烧她了。   而对于元嘉,女帝一开始是不喜的,觉得他并没有元氏一族所说的那样知书达理温婉贤淑,反倒……有几分粗俗,难登大雅之堂。也因此她在临幸了他一次后就没再踏足他宫中,她是皇帝,喜欢谁不喜欢谁自然都凭自己的心意,随心走,但这一次,女帝却莫名觉得,好像这个元宫君没有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讨厌了。   就这样,元嘉步步为营,慢慢地开始在女帝面前刷足存在感。由于他并非这个世界的人,很多观点和想法都和这个世界里墨守成规的大臣们不一样,女帝经常能从他口中得到启发或是新颖的见解,久而久之,两人之间相处的竟也十分和谐融洽。   从一个被临幸了一夜后就不被问津的宫君,再到除了王夫以外女帝最为经常召见的宫君,元嘉走出了一条让后宫所有美男都为之羡慕嫉妒恨的路子。   但他们谁都无法复制元嘉的辉煌。很多时候女帝为某些朝政困扰,有着几十年皇帝经验的元嘉便会不着痕迹地开导和给她暗示,但从不主动说出来reads;。这个世界对男子的要求极高,尤其是后宫,若是敢在国家大事上多说一两句话,那可是要掉脑袋诛九族的。   再说了,元嘉只想要女帝的心,不想要江山,他也不想因为这个就跟女帝之间有了隔阂,乃至于让她防备着自己。   可是,都努力了这么久,女帝待他也只是温和些,能多说几句话,也多来他这儿了。但她的眼里,除了多了几分温度以外,元嘉看不到任何东西。   他有几分悲伤,但悲伤过后就很快重新为自己打气。他这才多久啊,半年多一点儿,当初谷雨在他身边可是足足好几年呢,最后还是那么个结局,他就算是还债,也得交点利息吧?   想到这儿,元嘉就又鼓起了勇气。   恰好大年三十夜里的宫宴,所有有品阶的宫君都要出席,这里面自然也包括了元嘉。   晚上的宴会,早上起来元嘉就在小太监们的催促下开始准备了。穿什么颜色的袍子,用什么样的玉冠,玉佩戴哪一块……等等等等。   而他可以穿任何颜色,除了代表皇帝和帝君的明黄色。   元嘉这具身体待字闺中的时候号称是第一美男子,悉心打扮下更是耀眼夺目,俊俏非凡。他的品阶仅次于王夫,所以坐的位置在女帝的左下手,席间元嘉一直忍不住地朝女帝看。   她今日也十分美丽,但从头到尾她的注意力都没放在自己身上,除了跟王夫说了两句话,女帝基本上没有理会任何宫君。元嘉手里拿着筷子,心里却止不住的酸楚。他连跟她并肩而坐的资格都没有……他只是她众多宫君中的一个,也许有那么点不一样,但事实上并没有太大区别。   元嘉无法抑制心头那股强烈的失落感。这半年来他以为已经深埋在心底的遗憾跟痛楚,其实并没有减去分毫,只是因为他擅长自我安慰和掩饰,于是不再出现,他就以为伤口好转。   但仍然疼的撕心裂肺。   这一场宫宴,元嘉没怎么动筷,吃不下,也提不起劲儿,甚至整个人都晕晕乎乎,倒是酒水喝了不少,喝得头晕眼花,好像这样就能把一切烦心事给忘了。   最后他是怎么回到寝宫的也不记得了,反正第二天早上醒来头痛难忍,小太监送来了解酒茶,还特意告诉他说是陛下吩咐的。   元嘉顿时打了个激灵:“昨天晚上我是怎么回来的?”   “回宫君,是坐陛下的御辇回来的。”小太监脸上带着笑,因为自家主子受宠自己脸上有光,所以也很高兴。坐过陛下御辇的除了王夫可就只有他们元宫君了呢!这可是其他宫君都没有过的荣耀!   元嘉努力回想昨天晚上自己可曾说了什么,但一无所获。他早该长点记性,这不是他那具千杯不倒的身体,而是个弱不禁风的林黛玉一样的男子的身子,从上次生病就该记得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又犯了。   见元嘉似乎并没有很开心,小太监犹豫地问道:“宫君这是怎么了?陛下如此看重您,是多么值得欢喜的事儿呀?您怎地还愁眉苦脸的?”   听小太监如此说,元嘉轻轻一叹,他说的倒也不错,在其他人看来,他在女帝心中的地位绝对是不一样的,可那又如何,他前面还有一位王夫,难道他能越过了去?王夫不犯错,与女帝又是结发夫妻,那种感情元嘉也不是没有过,他怎么可能不懂?   想把女帝完全抢过来,谈何容易reads;。   挥手让小太监下去,元嘉有几分茫然,他在这个世界也过了半年多了,但却度日如年。如今想想以前,竟是恍若隔世。   也许就是因为自己欠了她的,所以这一世才是来还。   元嘉刚跟女帝熟悉的那会儿还抱有女帝还记得他的希望,但随着时间过去他就死心了,谷雨和他不同,他什么都没忘,而她什么都不记得,这是为什么?上一世他们不是都还带着对彼此的记忆吗?为什么这一世只有自己记得,谷雨却忘得一干二净?   难道这就是老天惩罚他的方法?   对此,围观了全程的墨泽表示:因为谷雨喝了孟婆大神的汤,而你没有资格到奈何桥啊!   当天晚上,女帝来了。元嘉很高兴,但是又担心自己昨天晚上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看着女帝的眼神都是欲言又止的,直到女帝对他招招手,他才如同小狗般跑过去,在她身前蹲下,让她冰凉的手指捏起自己的脸颊。   “怎么了,这是什么表情,难道朕有什么地方让你看不惯?”   “当然不是,只是……陛下,昨天晚上,我没说什么不好的话吧?”元嘉忐忑不安地问。他现在特怕自己一个不注意就又把前世今生的事儿给说了出来,事实归事实,但这些怪力乱神的事情,他在一个皇帝面前说,真的不好。万一有人以此为借口攻击他中邪了,而他醒来后又什么都不记得,到时该如何解释?   想到这儿,元嘉仔细观察了下女帝的表情。她的容颜一如既往美丽,但表情跟眼神却什么都看不出来。元嘉有几分泄气,但又重新鼓起勇气,与其让女帝听到了然后自己遮遮掩掩,倒不如干脆爽口地问出来。“陛下,我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傻事?”   女帝合上手中书本,道:“傻事没做,胡话说了不少。”   胡话?元嘉更加认真地打量了下女帝的脸色,确定她虽然语气有点冷淡,但眼神却是轻松的,足见她指是在逗他,而非责怪他。这样一想他就松了口气,笑道:“陛下生我的气吗?”   “你在宫宴上胡言乱语,朕不该生你的气吗?”   女帝的表情似笑非笑,让刚吃了定心丸的元嘉心里又打起鼓来,这到底是什么事……“那、那我到底说了什么?”   一旁的何尚宫扑哧一声笑了。“元宫君您呐,大庭广众的,扑过去抱着陛下的腰哭喊着说爱陛下呢,还说自己做了错事对不起陛下,以后一定会好好对她,陛下要您做什么您都毫无二话。”   只要一想想,在公共场所,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他堂堂宫君,抱着帝王的腰痛哭流涕道歉表忠心……元嘉想,让他死了算了,怪不得他说今天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有点奇怪,好像他是什么滑稽演员一样。   女帝听何尚宫说的惟妙惟肖的,也觉得有趣,嘴角微微扬起。元嘉和王夫给她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在王夫身边,她感到平静,两人在一起多年,王夫从来不会让她感到厌烦,他做任何事都是恰到好处,所以非常得女帝的心。   而元嘉和王夫截然不同。元嘉性子跳脱,总是有些惊人之语,如果说在王夫面前女帝可以卸下防备,那么在元嘉身边,女帝所感受到的就是难得的轻松惬意。这也是为何她喜欢来元嘉这里的原因,不必她说什么,他总是能让她感到高兴reads;。   能够把取悦帝王做到这种程度,元嘉也不是什么普通人啊。   何尚宫这么想着。   元嘉本来想先下跪谢罪的,毕竟昨晚自己要是真如何尚宫所说干了这种蠢事,那绝对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皇室的脸。但现在见女帝并没有要问罪的意思,他也就打蛇随棍上了。何尚宫有眼色的立刻带着宫娥太监们退下,把空间留给他们两个。   元嘉依偎在女帝身边,凝视着她的脸,他们在一起都半年了,总是很轻松的氛围。再加上昨天自己醉酒闹了大笑话,元嘉想赌一把,他想问问看,女帝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陛下。”   “嗯?”   “陛下对王夫……是什么样的感情?”他斟酌了几秒,还是问了出来。   但问完他立马就后悔了,因为女帝看向了他,眼底多了份冷意:“这是你该问的问题么?”   “陛下恕罪!”元嘉立刻下跪请罪,身体都在微微颤抖。和深爱他的谷雨不一样,此刻在他面前的这个女人,是当之无愧的铁血帝王,元嘉必须承认,谷雨当皇帝比自己还要出色,他能帮到她,也纯粹是因为自己知识面比较广经验也比较丰富的原因。这论起能力和手腕,他是不及谷雨的。   女帝俯视了他几秒钟,淡道:“起了吧。”   “谢陛下。”元嘉起身,才惊觉自己竟发了一背的冷汗。他竟然……已经无法控制自己是谷雨面前的恐惧了,就好像这半年来,在他们距离变近的同时,他也在被她缓慢的驯服。   接下来几分钟女帝都没有说话,但站在一边的元嘉却无法控制自己的生理反应。他为自己的变化感到心惊,他竟然从未发现自己的不对劲,他还以为是自己在逐渐的“入乡随俗”,但事实上,他的本质都已经发生了改变。   改变。   竟然是这么可怕的事情。   推己及人,所以,上一世的自己也被古代的封建社会潜移默化改变了?否认了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以及对爱人忠诚的想法,理所当然地认为身为皇帝自然应该左拥右抱,而谷雨必须谅解。   那个世界对于不肯随之变化的谷雨是残酷的,也因此,最后谷雨宁可玉石俱焚也不肯屈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他自己一直不明白这个道理。   而在这个世界,他再一次开始改变。也就是所谓的“入乡随俗”,这一次的改变和上一世又有不一样,但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归根究底,是他的软弱造成了这样的结果。灵魂上不够坚强,不够执着,不够保持自我,而世界为了同化他,让他生存,就必须让他改变。   他哪里是在做皇帝上不如谷雨,他在做人上也差谷雨差得远。   在现代世界的时候,元嘉一直认为自己是极其优秀的男人,事实也的确如此。在古代世界他也一直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值得谷雨付出和牺牲的。可是现在他才明白,原来从头到尾,都是他配不上谷雨。   他配不上这么好的女人。   可笑的是他还在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有多么厉害多么有魅力reads;。   真是……可怕。   元嘉抖着身子,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完全无法抗衡,他只感到了恐惧。这样的他,怪不得这一世的谷雨不能够爱上,因为他本身不具备让她爱上的品质。她值得更好的,更好的什么样,元嘉不知道,但肯定不是他这样。   “怎么了这是,朕只是说了你两句,你就吓成了这个样子?”女帝疑惑地看着他,他问及她和王夫关系的时候,的确让她有几分不高兴,但也只是随口敲打两句,知道他是个懂事的,没想着要怎么怪罪。可瞧瞧这模样,这是做什么呢?   元嘉跪在地上,头都不抬:“……陛下。”   “怎么了?”   女帝伸手去扶他,元嘉却跪在地上纹丝不动。她微微蹙起眉头,却见元嘉抬眼看她:“我喜欢陛下。”   猝不及防被表白,女帝有几分惊讶。像元嘉这样直截了当说出对她爱慕的人还真不多。   “不,我爱陛下。”元嘉说。“但是我配不上陛下。”   “有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女帝从不想这些无聊的东西,她强硬地把元嘉从地上抓起赖放到椅子榻上坐下,然后嘴角微微勾起。“你既然能做到这个位子,必然说明你有过人之处,难不成你是在怀疑朕的眼光?前不久朕才把你晋了位份,成了正一品宫君,协同王夫共同掌管后宫事宜。如今你却在朕面前说什么配不上,岂不是在怀疑朕的眼光?”   元嘉痴痴地望着她,半晌才问道:“陛下看到我,可曾有过几分眼熟?”   “你在进宫前朕曾见过一次,但也仅此而已。”   她忘得干干净净,什么都不记得。曾经的爱也好,恨也好,那些或甜蜜或苦涩,或美好或悲伤的过去,恩爱了一世,针锋相对了一世,到了这一世,那些记忆,只有他一个人还记得。   他为了那些记忆黯然神伤,而她早已潇洒地忘却。就如她上一世的离开,从不回头,从不悔恨,敢爱敢恨,他真的配不上这个女人。   “陛下相信吗?我有着奇怪的记忆。”   “嗯?”   “记忆里,我做了很多对不起陛下的事,更可怕的是,我从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总是觉得自己爱着陛下,给了陛下爱,那么便可以收回忠诚。但其实这样是不对的吧?”   “你说什么呢?”女帝不明白元嘉今天怎地说些糊里糊涂的话。“方才你问朕与王夫之间如何如何,朕不知该如何回答你。王夫与朕乃是结发夫妻,在朕还未登上皇位的时候,他便为朕打理后宅。这么多年,从未让朕操心过后宫之事。元嘉,若论贤淑大度,你比王夫差远了。”   元嘉听着,险些眼眶一酸哭出来!他就这么不被待见……该死的,都怪这具身体,否则他怎么可能会想哭?   “但是你也有王夫没有的特点。你们两个,谁都无法替代。朕与王夫有义,与你有情。朕不否认心悦于你,但王夫在朕的心中比你更重要,朕与他的夫妻情义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你可明白?若是有朝一日,朕要在你二人中做个选择,王夫是朕的不二之选。这一点,希望你能明白。朕首先是个皇帝,其次才是你的妻主。”   第二十七碗汤(九&十)   元嘉很想告诉女帝,这些自己都明白,然而就是明白,所以才更看不开。曾经深爱他到委屈自己的谷雨和现在杀伐决断说一不二的女帝,这之间的落差太大,他一时之间根本无法接受。   见元嘉神情萎靡,女帝微微一笑,正要说点什么安慰他,突然何尚宫走了进来跪下禀报:“陛下,王夫不知为何突然晕了过去!”   “什么?”女帝噌的站起来,关心道,“可有传太医?”   “已经传了,但还未诊出是何病症,王夫身边的太监就来告知了奴婢,奴婢心想,陛下肯定是要知道的,是以便直接进来了。”   “摆驾。”女帝起身便走,走了两步又觉得颇有不妥,回头对元嘉道,“朕看完王夫就回来看你。”   元嘉努力扬起笑容:“恭送陛下。”   然后他就坐在原地,一语不发,一直一直等下去,从下午等到傍晚,从傍晚等到天黑,这时女帝身边的宫娥前来传话说陛下有事来不了了,让元宫君不要再等。   但元嘉没有听,仍然坐在那儿,又从天黑等到了深夜,深夜等到了天明。第二天一早,他的黑眼圈大的可怕。被唤进来的随侍太监来为他梳洗更衣的时候都被吓到了,连声问他可是身子不适。   元嘉摇摇头:“王夫昨儿可好些了?”   随侍太监小心地观察了下元嘉的脸色,才轻声道:“回宫君,王夫他……据说是有了身孕了。”   元嘉手里的调羹啪嗒一声落在粥碗里reads;。他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女帝登基数年一直膝下无子,后宫诸多美男都是挤破了头的想要为女帝产下长女,可没想到最后成功的会是王夫。她名正言顺的丈夫。   “宫君,宫君您还好吗?”小太监见元嘉受到太大刺激,忍不住担忧地问,又安慰道,“宫君不必焦急,陛下最是喜爱宫君,想来要不了多久,宫君也能如愿怀了龙胎的。”   不知什么时候起,元嘉竟然已经接受了这个世界里男人生子的设定。有时他甚至会埋怨自己为何迟迟不能受孕,除了王夫那儿之外,他这里可是女帝来的次数最多的地方,为何他就是不能有喜呢?   他们在一起纠缠了三世,但每一世都没有孩子。入境乍闻王夫有孕,元嘉不知自己该说什么好,他吩咐道:“派人去王夫那里通报一声,就说我身体不适,无法前去问安,请王夫恕罪。”   小太监的表情不是很赞同。王夫刚传出有孕,元宫君就托病不出,这不是明晃晃的告诉别人他跟王夫不和吗?可主子的决定哪里是他这样的下人能更改的。   元嘉一个人坐了很久,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他也无法想象谷雨曾经是怎么度过那可怕的几年的。而他现在只过了半年都快要受不了了,他怎么能坚持下去?   王夫有孕,女帝自然大喜过望,自那以后,连着三个月未曾踏足后宫,即使是来了,也只是在王夫殿中歇息。唯一还能被女帝想起来的就只有颇得圣宠的元宫君了,一是因为王夫非常重视腹中龙种,将后宫事务全权交给了元宫君打理,二则是女帝对元宫君的赏赐仍然没有断过。所以那些想看元嘉失宠的人未免失望。   元嘉得了后宫大权,掌了凤印,也并没有恃宠而骄,而是沉默地把一切事情都办得好好的,不让王夫有后顾之忧。于是慢慢地他跟王夫之间不和的传言也就被打破了,若真的不和,王夫能舍得把大权交出去?而元嘉也不趁机揽权?   这两人倒是和其他争风吃醋勾心斗角的宫君面首不一样,虽说不能算是什么朋友,但却绝不给对方拖后腿,都把女帝当成最重要的人,如果一切都是为了女帝的话,那么他们即使是情敌也能友好相处。   女帝不在的时候,元嘉就会去看望王夫,然后盯着王夫的肚子出神。男人怀孕,这在之前根本是无法想象的事情,但在这个世界里,这才是正常的。元嘉曾经觉得这很可怕,也觉得自己不想怀孕。可是当他看到女帝对有身孕的王夫多么温柔疼爱,又是多么看重他腹中孩子的时候,元嘉才感到寂寞和悲伤。   他也想要一个和女帝的孩子。   王夫很好相处,两人在一起聊天,大多数话题都围绕着女帝。从王夫身上,元嘉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同时也为这个男人对女帝的真心感到动容。   那是他都做不到的地步,但这个男人却做到了,甚至甘之如饴。女帝临幸他人,宫里每年都要进来年轻俊俏的男子,王夫不再年轻了,即使他容貌依然俊秀,可是比起那些水灵灵的少年,他又能排到哪儿去?但这么多年,惟独一个他在女帝心中屹立不倒,这是为什么?   自有他的过人之处。   越是和王夫相处,元嘉越是能明白当初女帝所说,他和王夫在她心中地位不同的事。没错,他是才华横溢,颇得女帝心仪,但王夫对女帝来说更重要,这是现在的元嘉远远比不了的。他不想嫉妒,因为他是真的不如王夫。   真心不如。   就这样,女帝也逐渐发现,随着王夫的肚子越来越大,元嘉仿佛也乖巧懂事了许多reads;。不再像以前总爱旁敲侧击地问她到底是喜欢王夫还是喜欢他,或是两个人在她心中谁的地位比较重了。对此女帝很是满意,她看中的人,必须要懂事,大度,宽容,如此才当重任。   因为肚子太大,到了临产前,王夫已无法下地走动,只能日日躺在床上,一举一动都小心到极点。   宫里不乏想要害他的人,如果不是元嘉几次三番解救,他怕是早就带着腹中孩子一起死了。   也是接手宫中事务后,元嘉才明白,那些看着貌美如花的美人,其实个个都是蛇蝎心肠。当他们下手害人的时候,那可怕的手段,往往连他这个看过无数恐怖片的现代人都感到恐惧。   王夫宫中有不少他人的眼线,元嘉都一一将其拔除。他看着王夫的肚子,日渐沉默。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在这个世界里,男人生产的难度非常高,稍不注意便会一尸两命。王夫年纪颇大,身子骨又素来柔弱不好,虽然怀胎中一直在补身体,但仍旧承受不住生产的煎熬。   女帝在殿外等了许久,但已经过了两天两夜,王夫仍然没能产下皇女。   这个消息基本上已经证实了最后可悲的结局。   元嘉待在里面陪着,这是王夫要求的。第三天夜里,已经疼得失去了理智的王夫被灌了一碗参汤后竟恢复了神智,他抓着元嘉的手,问他:“元宫君……你、你可心仪陛下?”   元嘉望着这个男人,嘴唇动了动,说:“是的。”   “那么,若是我死了,请你、请你保护好我的孩子……并且、并且替我照顾陛下……”王夫说着,眼角流出泪水。“我怕是不行了……这几个月来,你掌管……后宫事务,我,我都看在眼里,我已跟陛下说过,若是我、若是我死了,便立你为帝君……到时候,还请你……多多……多多照拂我的孩儿……啊——!!”   一阵又一阵的剧痛传来,生孩子有多么痛苦,没有感受过的人根本不知道。混乱中王夫松开了元嘉的手,元嘉傻傻地站在一边看着,看着这个男人即使疼到撕心裂肺也拼死想要让孩子活着的伟大。   第四天早上,王夫终于成功产下嫡长女,而后永远合上了眼。   女帝并没有流泪,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什么表情。但元嘉知道她心中难过,定然十分伤心。   王夫葬入皇陵之后,女帝将小皇女记在了元嘉名下,并让他来抚养小皇女。这基本上就已经表明了态度,元嘉知道,那个位子迟早是自己的,继续像是上一世,他的皇后病重死去,接任的是谷雨一样。   小皇女满月那天,女帝跟他说了想法:“王夫离世之前跟朕说过,若是再立帝君,你是不二人选。”   元嘉抱着刚刚入睡的小皇女说:“我知道,陛下放心吧。”   女帝对他笑了一下,但那笑容很浅很淡,并没有达到眼底。然后她的目光就宁是在小皇女身上,深沉而悠远,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很快的,立帝君这件事就被提到了明面上。元嘉出身不低于先王夫,人才也是极好,后宫诸事也一直由他打点,事事井井有条,所以基本上没有异议。   小皇女百日宴之后,女帝就命人开始准备封君大典,从此以后,元嘉就成为了她名正言顺的王夫,而小皇女则被立做了储君reads;。   当上王夫后,元嘉便真真是后宫独大了。女帝素来不重欲,所以一个月里,如果说踏足后宫十次的话,那么其中至少有七次是在他殿里的。   元氏一族出了个王夫,这是天大的荣耀,元嘉自己却没什么感觉,有时候他恍恍惚惚想起上一世,都觉得很遥远。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立谷雨为后,这就已是一种天大的荣耀,但事实上谷雨并没有多么开心——就像他也没有多么开心一样。   当上王夫,元嘉每天都有事情要忙。忙着忙着他才发现,原来这并不是一种荣耀,反而是一种负担。但奇怪的是,他已经坦然接受了这个负担,并且努力想要将其做到最好。   为的不是这个身份,也不是自己,而是女帝。   他希望这个女人每次见到他的时候都没有忧愁烦恼,他希望在她下朝来看他的时候,不必为后宫诸事操心,他希望她……希望她平安,顺遂,快乐。   他的要求竟然已经降到了这么低。   小皇女日渐长大,慢慢地开始学说话了,宫里的新人仍然在一年一年的进,但人数都不多,而且也没几个得宠的。女帝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小皇女身上,有时候元嘉甚至会觉得,女帝之所以经常来他这里,小皇女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女帝膝下子嗣凋零,只有一名皇女,大臣们连番上书,请求女帝破例进行民间选秀,充盈后宫,以期为皇室开枝散叶。   毕竟子嗣不丰可不是什么好事。   女帝对此不置可否,于是大臣们便求到了王夫这里来,其中以元氏一族为重,谁叫王夫就出自元氏呢?   元嘉坐在主位上,听着下面的母亲苦口婆心地劝慰自己,让自己进谏,请求女帝选秀。他听着听着,有片刻失神。   上一世他倒是没有给过谷雨这样的事情,因为他身边美人无数,根本不需要再有人劝谷雨来进谏让他选秀。但如今这事儿落到了他身上,元嘉才觉得,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平和自然。   他没有办法做到跟元王夫一样的境界,想起宫中要进新人,他仍然会感到难过,心口闷闷的,酸胀难忍。   小皇女刚刚学会走路不久,已经不喜欢人抱了,元嘉就看着她在殿中走来走去,小步子迈的挺稳,虽然走的有点快,但也没摔着。   看到元嘉注意小皇女,元氏族长叹了口气,说:“嘉儿,如果可以,娘也希望你能椒房独宠,但如今你入宫也有两年了,却仍无所出。若是你再不劝诫陛下选秀,你可知道,朝中大臣们会在背后如何编排你呀?若是史官给你记下一笔善妒之名,百年之后,那便是臭名远扬了!你不是普通宫君,你是王夫,是帝君,是陛下的丈夫,你要做的事情,很多时候,就算你不想,也必须去做,你明白吗?”   元嘉很想告诉他,我知道的,我知道朝中大臣在背后会如何编排我,因为曾经……他们就这样编排过谷雨呀!无所出的皇后和王夫意味着什么?没有人会因此把你拉下王夫的宝座,但是你必须大度,必须宽容,必须主动提出容纳新人来为皇帝开枝散叶。   而谷雨不就是因为不肯这么做,才被朝臣弹劾,又被自己痛斥的么?   元嘉心痛如绞,他每日都在这样的折磨中度过,真不知这样的日子过下去还有什么意思reads;。每天看到女帝,他便觉得心满意足,可是女帝一旦不在身边,他便觉得诸多痛苦,百般折磨。   最后,他只能对母亲说道:“此事我会跟陛下商量的,母亲放心吧。”   元氏族长又宽慰了他几句,这才起身告退。之后元嘉就一直处于失神状态,魂不守舍的,连小皇女巴着他的大腿要爬上来都没注意。   晚上女帝来了,见他心不在焉,便问道:“怎么了?”   元嘉一愣:“陛下叫我?”   “朕是问你怎么了。”   元嘉先是笑了一下,然后屏退左右,把小皇女交给何尚宫抱出去,才讷讷地道:“其实也没什么……”   女帝握住他的手:“若是没什么,你平时看着朕的时候可不会这样失神。是不是皇女今儿又淘气了?”   “怎么会?小孩子淘气是天性,再说了,淘气点好,我怕她以后会跟陛下一样变得这么严肃,那可就不好了。”元嘉强颜欢笑打趣道。   女帝微微挑眉:“朕这样严肃不好么?朕还以为你很喜欢。”   元嘉的脸悄悄红了一下,而后道:“今日我的母亲入宫来找我,让我劝诫陛下……早日选秀……”   他在心里期盼着女帝能拒绝,或是二话不说地告诉他,她不会再有除了他之外的任何一个男人。   曾经的谷雨,应该也是想听到他这么说的吧?但是他让她失望了。   可谷雨跟他不一样!谷雨坚持而固执,如果她心里真心爱他一人,是不会再跟其他男人在一起的!元嘉觉得自己应该抱点希望,所以他嘴上虽然说希望女帝选秀,但心底其实是不乐意的,甚至期盼着女帝能断然拒绝。   然而他失望了。   女帝沉吟了几秒说:“他们竟然找到你这儿了。今年选秀尚未开始,他们便急着要从民间开始,不过后宫的确人数凋零,朕又只有大皇女一个孩子,民间选秀也不是不可行。”   说完,她握住了元嘉的手,安慰道:“你尽管放心,在朕心里,你才是最重要的。无论日后如何,朕都只喜欢你一人。”   她说这话时是真诚的,可就是因为她如此真诚,元嘉才更觉心酸。   这都是他曾经跟她说过的话。虽然没有完全重复,但也大差不离。所以这就是上天给予他的报应吗?让他深爱的女人,把曾经他加诸在她身上的,一字不漏的,还给他?   让他也尝受她曾经的痛苦和难过?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老天成功了。   此时此刻元嘉脸上的笑和哭一样。他知道女帝跟自己是不同的,他那个时候,与其说是迫不得已,还不如说是难以抗拒美色|诱惑。所以那时跟谷雨说的话,一半真心,一半搪塞。   而女帝跟他说的是完全真心。因为以后即使入宫再多男子,她也不会为他们心动,更不会因为他们的好皮相而动摇reads;。最重要的是,她没有以前的记忆,她身为一个皇帝,真正意义上的皇帝,能对他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已经足够证明了她的真心。   但是,他却更觉难熬。   见元嘉仍旧是愁眉不展,仿佛帝王的承诺并没有打动他,女帝略感奇怪,除了刚开始元嘉有点不讨喜之外,此后的他一直都十分乖巧伶俐,办事水平也不下于先王夫,所以这是怎么回事?女帝想着,捏起了元嘉的下巴,问:“你不相信朕的话?”   “信。”元嘉吸了吸鼻子,忍住眼眶酸涩的感觉。最后,他纠结许久,仍然没有说出陛下,我愿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话。   谷雨是不愿,他是不肯。   他欠她的。   可是越想越是难过,站起来的时候眼睛一黑,不知今夕是何年,一头栽倒。好在女帝眼疾手快拉住他,否则元嘉可能要毁容了。   等到他醒过来,就看见女帝坐在床边,脸上的表情似激动又似深沉,美眸幽远地望着他。元嘉愣了下,问:“陛下,我怎么……”   “别起来,躺着。”女帝又把他给摁了下去,碍于男女力气悬殊,元嘉毫无抵抗能力地被摁回床上。他狐疑地看着女帝的表情,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好久没看到陛下这样外放的情绪了……   “都多大的人了,有了三个多月的身子都不知道,还整天让皇女在你身上爬来爬去,日后你可不许再碰她。”   元嘉一脸痴呆地听着女帝说话,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有了,他震惊地张大嘴巴:“陛下的意思是,我、我……”   “你有了身孕。”   “恭喜王夫!贺喜王夫!”何尚宫带着一堆下人笑眯眯地下跪行礼贺喜。   女帝摆了摆手:“下去吧,重重有赏。”   “谢陛下。”   直到殿内只剩下他们二人,元嘉还有几分不敢置信,他们在一起很久了,从未刻意避孕,元嘉也一直很小心自己身边是不是有害人的东西,但就是不能怀孕。后来他想,也许这也要看缘分的,有了小皇女后,他一颗心都搁在小皇女身上,渐渐地也就忘了这茬儿了。补身子的汤药喝了不少,有没有效果倒是一直没问。这阵子身体状况不错,与以往没什么差别,他也就没在意。   这个世界的男人没有大姨妈,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竟然……元嘉面色复杂地摸着肚子,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也会有怀孕的一天……这世界太他妈玄幻了……   女帝摸摸他的脸,说:“这是个好消息,你不是不喜欢朕选秀么,如今你有孕,朕也就有堵那群老古板的理由了。”   “啊?可是……”   “以后选秀,可以以后再说,但今年是不用了。”女帝难得温情笑笑,捏了捏掌心元嘉的手,“咱们就这样,不也挺好么。”   元嘉的睫毛轻轻颤了颤,然后对着女帝笑了:“是啊,挺好的。”   以后怎样,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他现在,只想抓住这个女人,再也不让她离开。   第二十八碗汤(一&二)   “我喜欢一个女孩儿……”男鬼和歌露出有点羞涩的表情,看得出来他是那种家境很好很有教养的男生,就是脸色有些苍白,生前患了绝症,没活到十二十五岁就死了。   他嘴里的那个女孩叫谭水柳,是他的高中同学,有点笨拙,非常容易害羞,常常是跟人——尤其是男生说话的时候头都不敢抬,一开始男鬼和歌还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他才明白。   谭水柳在班里里属于差等生,成绩非常非常之差,语数外没有一门能及格,但在音乐美术等艺术方面却又造诣极高,为人温柔又善良,唯一的缺点就是胆子小。   真的是太小了,比针尖儿还小。跟她大声说话她都会脸红,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和人保持着距离,尤其是男生。   但奇怪的是,高二那年,谭水柳突然班级里一个男生走得近了,那个男生叫康时,长得很帅气,成绩一开始很烂,但高二开始突飞猛进,再加上为人个性很酷,所以非常受女生欢迎。但同时他又个性高傲,谭水柳不知为何就跟他越走越近,而且每次见到他的时候都战战兢兢畏畏缩缩的,也不知是为什么。   男鬼和歌很心疼这个女孩,他也是高二转到这个学校的,因为身体原因。因为他身份特殊,为人又温和好说话,所以很快就和同学们打成了一片,人缘非常好。但说来也奇怪,谭水柳却从不跟他说话,偶尔他主动搭话,她也一副被吓到的小兔子模样。   久而久之,和歌也就不敢造次了,他不想吓到这个含羞草一样的姑娘。   可惜的是,高三没上完,高考前夕不久,男鬼和歌病情恶化,住进了加护病房。从那以后再也没机会见到谭水柳。而因为病痛的折磨,他也不知道谭水柳情况如何了,但以她的成绩,是肯定考不上好的大学的。   她跟康时在谈恋爱,这一点和歌看得出来,但他很担心,康时越来越优秀,谭水柳真的能跟得上他的脚步么?那么高傲的男人,会甘愿一辈子只守着谭水柳一个女人?   和歌没什么机会跟谭水柳见面,没日没夜的治疗让他心力交瘁。即使有最先进的医学技术和设备,有万贯家财和显赫权势,也只能让他多活几年,仅此而已。   二十五岁生日之前,和歌病重,医生下了死亡通知单,希望家人做好心理准备。那时候和歌已经说不出来话了,即使戴着氧气罩也无法让他顺利呼吸,每一口气都像是有重重的大锤压迫在肺部,严重的肺积水让他活着比死了都痛苦。   家人听从他的心愿,去帮他找到暗恋的女孩。和歌暗恋谭水柳两年一直没有表白,就是因为自己这破烂身体不知能活多久,又何必拖累人家好好的女孩儿呢?   可是临终前的这一见却让他十分惊讶,谭水柳……谭水柳怎么变成了这样?   她无比消瘦,甚至没有谋生能力,除了依附康时。从谭水柳口中,和歌得知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她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而是两千年前,从另外一个时空穿越而来的。一开始只有她,后来不知怎地,当时的皇帝竟也来了。而谭水柳不是别人,正是宫中被皇帝临幸过一次便抛到脑后的婕妤。   皇帝康时穿越到现代后,第一眼就认出了谭水柳,谭水柳初来乍到,又是一个人,根本什么都不懂。康时聪明绝顶,他一到现代世界就明白了这不再是自己的天下,于是他开始暗中培养和保持谭水柳的奴性,禁止她穿露出胳膊双腿的衣服,禁止她和男生说话,甚至禁止她看电视和报纸新闻并且让她拒绝家人补习功课的提议。为的就是让谭水柳永远依附并且敬畏他,而他自己却如饥似渴地汲取着这个世界的知识。   大概喜欢也是有那么一点的,但并不多,和歌分析,可能是因为康时到了现代,发现身边的女人就剩谭水柳一个,才不得不纡尊降贵跟这个女人在一起。因为后来他考上了大学开辟了自己的事业后,很快就和另外一个美丽并且出身很好的女人在一起了。   但与此同时,他不肯放手让谭水柳走。是习惯也好,是爱情也罢,反正谭水柳就必须做他的地下情人。他买了一栋房子给谭水柳,每个月去看她几次,但不给她孩子,也不给她自由。   说来也可笑,康时在意识到时代不同了之后,只顾着自己进步,却要谭水柳保持服从和效命,随时随刻把他当成皇帝伺候,并且还不能有任何怨言。谭水柳到了现代八年,竟然没有接收到丝毫先进教育,令人唏嘘。   如果说康时这么做已经极度可怕的话,那么让和歌心痛又惋惜的就是谭水柳这个姑娘。她温柔羞怯,但又善良,可这样好的女孩子却得到了这样可怕的对待。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试图反抗过,因为服从皇帝已经成为了她灵魂里的烙印,她不敢反抗,也从未想过反抗!   即使康时把她一个人关在别墅里不让她离开,她也默默无言。即使这样的日子让她难受,她也从不抱怨。甚至在康时告诉她他要跟另外的女人结婚时,谭水柳的第一个反应是祝贺!   真心实意的祝贺。   她在现代生活了八年,却好像仍然活在封建社会里。   这才是让和歌最难过的。他喜欢这个女孩,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美丽和温柔。只可惜他从未主动靠近过她,不敢,羞涩,同时也怕被拒绝。后来快要死的时候他才知道后悔,要是能再有一次机会,即使不能让对方喜欢上自己,也决不能让谭水柳再过这样的日子。   她还那么年轻,这样的生命难道就要被康时毁了吗?   后来如何,男鬼和歌已经不知道了。因为他已经死了,什么都无法挽回了。康时如何,谭水柳如何,他都管不着了。   但他这一生,虽然短暂,却父慈母爱,兄姐疼宠,爷爷奶奶更是把他当成宝。家人的爱,同学的关怀,朋友的亲密……这些让他的人生虽然短暂却并不觉得遗憾。   但事实上是,谭水柳就是他最大的遗憾。男鬼和歌的遗憾不是没能和谭水柳在一起,也不是没能让谭水柳知道自己的心意,而是遗憾自己没有在最恰当的时候伸出援手帮助她。   他几乎可以料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谭水柳做了康时的地下情人,哪怕他们是先在一起的,但对于已经结婚的康时妻子而言,她就是小三。谭水柳很自然地认为皇帝三妻四妾理所当然,但她不知道这个时代其实是不可以这样的,一夫一妻才是正常的。她不懂,但别人不会相信她,别人只会认为她心机深沉,厚颜无耻。   等到一切被披露,和歌不相信康时会保护谭水柳。康时在别人面前彬彬有礼,但对于谭水柳,他永远都是那个霸道而□□,只知道剥削她的铁血帝王。   所以谭水柳被牺牲几乎是毫无意义的事。男人浪子回头总是很容易被原谅,可女人却不行。到那个时候,性格柔弱又没有一技之长的谭水柳要怎么活下去?还有她这具身体的父母,他们该如何面对女儿做了小三人人喊打的局面?   那是怎样一种残酷,和歌完全可以预料得到。他暗恋的女孩那么美好,不应该被这样对待。迄今为止,哪怕已经为鬼,男鬼和歌也还记得,高二的那个雷雨的下午,学校停课放假,他的司机却不知道,没来接他,而他早上出门的时候又忘了带手机。   那时候康时已经出现,他勒令谭水柳不许和任何男性说话,谭水柳也一直很遵从。可就是那个雷电交加的下午,谭水柳冒雨冲出去给他买了把伞,然后把身体不适的他背到了医务室。   一到下雨天和歌的身体就会不舒服,严重时甚至会发烧。那天也有其他同学关心他,但他都婉拒了,说司机会来接他。后来所有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有谭水柳转身回来。   她那么娇小,那么瘦弱,却把虽然生病却个头将近一米八体重一百二的他背到了那么远的医务室!   顶着雷雨!   到了医务室后,和歌除了鞋子湿了点以外,毫发无损,谭水柳的小腿跟脚都被雨水泡白了。   她心中对康时的畏惧和服从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但那个下午,和歌觉得自己看到了天使。   这也导致他死后都在后悔。为什么不能再勇敢一点,告诉谭水柳,她很美好,她很优秀,上天让她来到这个世界,不是再和康时继续纠缠的,而是让她展开新生,这才是最重要的。   可他始终没能够有勇气踏出那一步。   这让他遗憾,也让他心痛。   而他只想要谭水柳幸福快乐,他想,自信的谭水柳肯定很美。   清欢轻轻点了下男鬼和歌的眉心,谢必安将其送入醴忘台,她便轻轻叹了口气。墨泽在一边蹦蹦跳,“主人,这是怎么回事?先是一对夫妻穿越到古代,后是一对夫妻穿越到现代……好奇怪怕。”   “但也正因如此,不正常的能量很自然地抵消掉了。”清欢微微耸肩,她其实不是很想当男人啊……可是看男鬼和歌这样子,不用他的身体也不算完成他的遗憾。   唉……真是忙啊。   ***********************   清欢已经记不得是第几次睁开眼就在上课了,她颇有几分呆滞地看着讲台前老师龙飞凤舞的板书,然后看了看自己放在书桌上的双手,纤细修长,带着几分苍白,和歌的身体太差了,现在还好一点,但到了高三的时候突发起来卧病在床,靠着精密仪器和药物勉强维持了几年生命,最后年纪轻轻就死了。   但她可不想感受患病的滋味。清欢轻轻吸了口气,呼吸困难的同时,她抚了下自己的心口。这身体好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怎么也不能一下子就完全好转,总得慢慢来。   虽然男鬼和歌没有说,但清欢还是知道的,他也很希望自己能够活下去,不求长命百岁,至少不要让爷爷奶奶还有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如果是这样的心愿,清欢很容易就能做到。   但是有个问题,她……可没法跟个女人结婚生子啊。虽然严格点来说她现在是没有性别的,但毕竟活着的时候是女人,降临各个世界的时候也是以女人的面貌出现,清欢心底是默认自己是女人的。   正想着,老师提了个问题无人回答,正大发雷霆,清欢举起手。   和歌身份显赫,爷爷是a国政界一把手,父母也都任要职。要是通俗点说的话,他是个小太子。可惜是个身体不好的小太子,所以家人从不要求他,只希望他过得快乐。   也难怪男鬼和歌感到遗憾了。以他的身份,即使当初不跟谭水柳表白,直接命人把她抓走,然后把康时从她脑子里洗掉也不是不可能。他家姐姐和诗可是新世纪彪悍女性的代表,清欢相信,把谭水柳朝和诗身边塞一年,就能完全改变。   可惜啊可惜,这是和歌的遗憾,他必须亲自帮助谭水柳,才算是满足心愿,否则直接把人交给和诗,和诗那么宠爱这个弟弟自然不会拒绝,分分钟完成。   老师一见清欢举手,立刻笑了,这位可是惹不起的人物,好在性格好又乖巧懂事,平时学习还很用功。他点清欢:“怎么了?有什么事要报告?”   不是老师不相信和歌,而是和歌刚转来半个学期,也不知道他成绩如何。   清欢却是知道的,和歌……充其量也就算是中等偏上吧,因为病情他总是没有时间学习,就算有了时间,身体的痛苦也会让他无法集中精神。不然康时能次次都考第一名?想到这儿,清欢不着痕迹地看了坐在后三排中间的康时一眼,心道,这回第一可不是你的了。   “不是,老师,我是要回答问题。”她很认真地说。   老师一愣,连忙把让她上黑板解题。于是清欢在同学们的视线中大摇大摆的离开座位,到了黑板上刷刷几笔把解题步骤和答案写了出来。   回座位的时候她的眼神在教室里扫了一圈,刚好看到就坐在她身后的谭水柳。她穿着校服,可能有点大了,于是显得她越发的瘦小。谭水柳的爸妈对这个女儿还是很疼爱的,虽然她成绩差人又闷,但他们仍然给予了女儿自己的全部。   就像是这所升学率第一的高中,也是他们想尽了办法让谭水柳进的。可惜,谭水柳的成绩并不能达到他们的预期。   清欢走到自己座位前,装作不小心绊到,惊呼一声眼看就要摔倒——这时,谭水柳眼疾手快扶住了他,只是双手没什么力气,所以竟被清欢带的摔在了地上!   但在摔倒的途中,她竟主动挡在了清欢身下——因为知道和歌身体不好。   清欢的眼睛微微一黯,都说细节见真章,由此可见,谭水柳的确是个好女孩。而好女孩当然不能被垃圾糟蹋。   她压在了谭水柳身上,当然,虽然灵魂是个妹子,但这具身体却是属于十七岁半大少年的……更别提这少年还长得面如冠玉,淡淡苍白的脸色让他少了份烟火气息,显得高远而缥缈。此刻因为和女孩子亲密接触,他俊脸微微一红,颜色更甚——看得谭水柳都不觉傻眼。   皇上也很俊美,但却比不上和歌。她后知后觉地发现对方压在自己身上,立刻焦急起来:若是被皇上看到,那可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可是把身上的人推开吗?他身体那么差,万一不稳又摔了怎么办?   就在谭水柳左右为难的时候,清欢占够了便宜,在对方急哭之前,恰到好处地从她身上起来,并且把谭水柳从地上拉起来,说:“谢谢你,不然我这一摔,一出血就又难止住了。”   谭水柳本来又羞又怕,可是一听清欢这么说,连忙紧张道:“没事没事,举手之劳而已。”   他俩搁这儿寒暄,老师也赶紧过来,和歌多金贵大家都知道,于是七嘴八舌的关心起来,清欢一一谢过了,这个班里几乎都是好孩子,因为知道和歌身体差,不能受伤,所以平时都很照顾他——在不知道他真实身份的情况下。   所以呀,这世上有恶人,但永远是好人占大多数。清欢想,就凭这一点,她还能再热爱人类一万年。   折腾着也就下课了,下课后清欢又扭头去跟谭水柳道谢,谭水柳涨红了一张脸,一开始班里很多男生都会找她讲话,因为她漂亮又温柔,但她总是摇头拒绝,一言不发,时间一长,大家就不敢来自讨没趣了。他们都以为谭水柳是高傲,但谁知并非如此,其实她只是害怕呢?   就算康时已经不再是那个掌握天下人生杀大权的帝王,在谭水柳心里,他仍然十分可怕。   已经很久没人主动找她说话了,所以谭水柳有点紧张。她本想问问和歌有没有哪里不舒服,那次下雨他就发烧了,这次一摔,虽然没摔狠,但不知身体是否无恙。她想问,但又想起皇上的话,到底一个字没敢说,所以对于清欢的道谢,谭水柳也只是轻轻摇摇头表示不客气而已。   如果不是看到她酡红的脸蛋跟耳垂,清欢真的会以为她的面无表情是来源于冷漠。   这么漂亮的姑娘,笑起来一定很好看,那个挨千刀的康时竟然在接受了现代思想后还试图给谭水柳包一层裹脚布……清欢觉得拳头有点痒痒,实在是很想揍康时一顿。   她抬头看了看,课间大家要么出去玩要么出去上厕所,康时并不在教室。于是清欢笑笑,有礼又不失真诚地对谭水柳道:“我真不知该怎么谢谢你,你都帮过好几次了。”   既然她无法接受现代人的交友做法,那她就从古代入手好了。   莫名的,谭水柳觉得少年给自己的感觉很舒服,就像是曾经待字闺中时认识的年龄相仿的世交好友,她犹豫了几秒钟,大概是因为清欢的声音跟表情都太真诚,让谭水柳觉得不好冷面以对,她也抿着嘴微微一笑,释放出了一点点善意。   女孩子嘛,总是对弱小的人事物有着好感跟怜悯——清欢毫不羞愧于自己装弱。如果这样能拉近彼此距离的话,那么,何乐而不为?   “没关系的,你不必谢我。”   “不管怎么说,我都得谢你。嗯……这样吧,作为谢礼,我帮你补课如何?”清欢放柔了声音,她的声音似乎有着蛊惑。   谭水柳想拒绝,她哪里敢让一个陌生男子为自己补课,皇上若是知道了,自己怕是要吃苦头的。   刚要说不,清欢又道:“我平时一个人在家也十分孤单寂寞,没什么时间读书,若是你能答应我,也算是帮我一个忙了。不过我不是每个礼拜都有时间,所以……答应我,先别急着拒绝,好好考虑考虑再做决定,好吗?”   到底是不忍心拒绝这微风一样的少年,谭水柳轻点下头,刚好预备铃响了,眼角余光看见康时,清欢立刻把身子扭回去,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谭水柳也有几分心惊。皇上一直在看她……她、她又做错了什么不成?就这样,因为内心深处对康时的恐惧,谭水柳一节课都没法认真听讲。她的英语本来就烂,如今更是云里雾里,老师提问她的时候,她都只能傻乎乎地站起来,一语不发。   这样的次数多了,老师和同学们都习惯了,但谭水柳内心深处却有着不甘。然而因为康时的出现,她主动将这不甘心压了下去,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好像自己本该如此平庸,碌碌无为。   就在老师又问了一遍,谭水柳却仍然回答不出的时候,清欢拿起笔在本子上刷刷写了几行英文,往左一摊,既不会让康时发现,又能让谭水柳看得清楚。   第二十八碗汤(三&四)   接受来自陌生男子的好意,对谭水柳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皇上命令过她,不许她与任何男子过往甚秘,甚至不许她和除了他之外的男子说话。对谭水柳来说,若还身在宫中,那自然是应当的。可是在这个奇怪的世界里,她的身边并不再只有宫女和太监,甚至连教导功课的老师也大多数都是男子,在这种情况下,勉强她不许和任何男子说话,实在是太为难了。   不过康时从不考虑谭水柳的为难。他下了命令,谭水柳就应该服从,其他的不重要。所以他自顾自地告诫了谭水柳后,深知她会听话,便放下了心。   在这个世界里他不再是高高在上,掌握世人生杀大权的皇帝,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十七岁的少年,而他一无所知,即使他曾经才华横溢,四书五经倒背如流,在这个要求各项全面发展的世界里,他根本不能占据鳌头。   这对高贵习惯了的康时来说是巨大的打击。所以他不喜欢这个世界,他甚至想了无数办法试图回到原先的世界,继续当他的皇帝。   谭水柳是唯一一个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人,也只有谭水柳在,康时才能找到那种尊贵的感觉,否则他会感到怅惘和受挫,这让他无法接受。在这个班级里,他不是最优秀的人,他的家世也很普通,从前前呼后拥的宫女太监,小意讨好的貌美嫔妃还有敬畏他的文武百官……全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完全不受他掌控的人。   康时恨不得一睁眼就能重新回到自己的宫殿,他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希望第二天早上能在自己的龙床上醒过来。谭水柳虽然貌美,却并非康时喜欢的类型,这也是为何他临幸过她一次就再也没碰过她的原因。   而在现在这个世界,谭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也称得上是书香门第,谭家夫妻都是在本校任职的老师,对谭水柳这个女儿也很是疼爱。   可康时就不一样了。他的“父母”一个只是普通白领,一个是家庭主妇,每个月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根本没法和谭水柳比。如果不是有谭水柳在,康时很怀疑自己还能不能找到活下去的勇气。   他在来到这个世界后不久就彻底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这不是他的国家,这些人也不是他的子民。在这里,没有皇权,更没有皇帝的存在,对这个世界的人类而言,皇帝属于几千年前的糟粕,他们早就开始了民主社会。   更让康时感到不习惯的是,从前在宫中,他性格冷酷专横,仍有数不清的妃子宫女扑上来讨好谄媚,但现在,他没有资格甩脸色给任何人看,没有人会在意他,反而因为这样的性格导致他在班里的人缘并不好——如果不是长得帅气的话,恐怕除了谭水柳不会有任何人搭理他。   这让康时怎么受得了啊,这简直就是在明晃晃地告诉他,失去了那个身份,你根本什么都不是!   和这样的情况相反的是,谭水柳虽然成绩很差,但为人善良温柔,反倒是很得同学们喜欢。   康时看不惯班里男生找谭水柳说话,所以他再三告诫谭水柳,不许和任何男生来往,后来见她很敬畏自己,干脆死命防着,谭水柳代表着他过去的辉煌,如今在生活和学业上都屡屡受挫的他只能从谭水柳身上来寻找优越感。   当然,这优越感他还不能在谭水柳面前表现出来。他要让谭水柳死死地记住,他是她的天,是她的主子,她一辈子都不能拒绝或是离开他!   久而久之,谭水柳还没有来得及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就又被康时用锁链关在了封建社会的牢笼里。别说是男生了,现在就连女生都很少跟她说话了。   大概康时心里想的就是,我好不了,你也别想好吧。   随着时间过去,康时发现自己不必一直保持本来的性格。他如饥似渴地汲取着这个世界的知识,然后逐渐改变,竟然慢慢地也收获了几个暗恋他的女生。康时不喜欢她们,却也不拒绝她们。因为即使在了解这个世界后,他也仍然认为女人对自己的追捧和热爱都是理所当然的。他甚至还想着以后能继续三宫六院左拥右抱呢!   从头到尾,他也没想过在这个世界跟谭水柳好好生活。首先,谭水柳身份太低,她只是个婕妤,性格又不讨他的喜欢,因此康时从未把谭水柳当成自己的女人。其次,他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仍旧存在,用现代世界的说法概括的话,叫做“直男癌”。   而且是病入膏肓的直男癌。   英语课下课后,谭水柳见康时不在教室内,便悄悄对坐在自己前面的清欢说道:“谢谢你。”   清欢听了,轻笑着往后倚她的桌子,也没回头,免得让正站在教室外面的康时看见。谭水柳现在的胆子还是太小了,她不能太过急进,要小心谨慎一点。“不客气,你也帮过我,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   朋友……谭水柳细细品味着这两个字,忍不住有点想笑。可是意识到面前这个少年是男子后,心中又有点发慌。“……我们不是朋友。”   清欢还是没回头,声音却是十足十的低落和忧伤:“啊……原来你没有把我当成朋友啊,我真的很难过,从小我的身体就不好,朋友也没几个,原本以为你不会嫌弃我的……原来你也觉得我身体不好,不适合当朋友是不是?”   心思单纯又善良的谭水柳立刻急了,也顾不得男女之防,连忙解释道:“不是这样的!是我,是我……我不适合做你的朋友。你人这么好,相信很多人都愿意跟你做朋友的!”   “可是我只想跟你做朋友啊。”清欢继续明媚而忧伤。“你是所有同学中对我最好的人了,我以为你是把我当朋友了,没想到是我自作多情……”说着说着,她的声音有点抖。   谭水柳急了,这、这不会是哭了吧?她嘴笨,又不敢乱说话,皇上命令过她和其他男子保持距离,最好连话都不要说,并非是真心想要拒绝清欢。其实、其实她也很想交朋友的……入宫五年,她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反而要被很多位份比她高的嫔妃欺负,就连那些受宠妃子身边的宫女都能在她面前耀武扬威,谭水柳从来都不喜欢那样的环境。   若非她家中没有适龄的姑娘,也不会将她这个庶女送入宫中,从头到尾谭水柳就没想过要入宫,她也不喜欢皇上,但她畏惧皇上。如果可以,她也不想和皇上再继续纠缠,一个新的世界,她有爱她的新父母,父母还只有她一个孩子,他们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她身上……这是谭水柳一直可望而不可求的。   她……其实很想开始新的生活的。   但是……   谭水柳咬紧了下唇,她真的没有办法,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她怎么能拒绝皇上呢?她、她怎么能……   清欢没有再说什么,谭水柳心里的坚冰不是一朝一夕形成,想转变她的思想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谭水柳拒绝了清欢后,对方就再也没说要做朋友的话了。虽然松了口气,但谭水柳内心深处还是有几分遗憾和悔意。   她就那么拒绝了,会不会让他不开心?和歌的身体本来就不好,他也是难得鼓起勇气说交朋友的事吧……想到这儿,谭水柳心里有点难受,她分不清那难受是因为和歌还是因为她自己。   她就这样的……把自己困住了,逃不出去。   第二天和歌就没来上学,谭水柳心里就慌了,她一开始没管,毕竟和歌跟自己没什么关系,可是一连三天和歌都没来上学,谭水柳就忍不住有些担心。老师发了许多习题和卷子,又学了新课,他不来的话……能跟得上吗?   还是说是自己三天前说的话太过分了?想到这个可能性,谭水柳都想把自己打一顿了。明知道和歌是个病人,她怎么还能说那样的话?万一他是被自己刺激病了的……谭水柳想想都要疯。她长这么大了,从没做过坏事说过坏话。   她担忧不已,于是放学后主动去了办公室,想找班主任老师问清楚。   班主任很惊讶谭水柳会来问跟和歌有关的事情,一开始没想告诉她,但是又觉得这丫头难得胆子大点儿主动找他说话,就说:“听说是突然受了刺激,晚上就发病了。”   谭水柳心底抽了口气,当天晚上就发病了,原因还是受了刺激……那肯定是因为她拒绝了他!那天下午她觉得和歌整个人都病怏怏的,也不爱说话了。   内心的愧疚已经把这个单纯的姑娘淹没了。无论如何她都得亲自去看看和歌,确定她没事才行!   于是她主动跟老师请假,晚自习不上了,要去看和歌。   班主任老师二话没说就给签了假条,顺便还把这几天发的卷子习题交给她,叮嘱道:“别忘了把这个给和歌,顺便帮老师问候一下,祝他早日康复,啊。”   谭水柳小脸严肃,认真地点了点头,她对老师都是很尊敬的,基本上除了皇上还有父母之外,老师的话她是最听的。   等到她走了,班主任才打了个电话,“喂,您好,是和先生吗?是我。一切都按照您说的坐了,好的,好的……再见。”   其实和歌哪里需要做什么卷子,他把卷子给谭水柳,不过是给谭水柳一个名正言顺上门的理由,主要是为了不让谭水柳感到害怕或是尴尬。   地址也给了,以那丫头的胆小程度,不知道会不会坐地铁啊?   谭水柳会的。   经历了近一个小时,她终于来到了某风景优美宁静的住宅区。这一代基本上都是别墅,而且进去这个小区还得掏身份证,看得特别严。谭水柳有点傻眼,这、这是哪儿啊,和歌到底是什么身份?   看着前面站岗的宪兵一个一个盘查进去的人,谭水柳有点紧张,她没带身份证……终于轮到她了,她一说自己的名字,又说是来找和歌的,宪兵立马变了表情,恭恭敬敬地给她敬了个礼,然后也没要证件,直接就让她进去了。   谭水柳有点莫名其妙,她又看了看手上写着和歌家里地址的纸条,然后有点晕……这是哪儿……她,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这也是为何她当年入宫后不爱到处走动的原因。固然是没有朋友且勾心斗角,但更重要的是她方向感特别差,万一闯了什么不该闯的地方,项上人头都难保。   正在这时,迎面走来一个穿着铁灰色西装身材高大的男人,谭水柳也顾不上皇上的话了,颤巍巍地拦住人家,问:“你好,不好意思,请问一下,这个地址该怎么走啊?”   男人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微微一笑,温和有礼地问道:“谭水柳小姐是吗?”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谭水柳惊讶地问。   “我叫和词,是和歌的大哥,和歌担心你找不着,专门让我出来接你。”说着,他伸出了手。   那是怎样好看的一只手呀!五指修长,指腹上有着薄薄的茧子。谭水柳犹豫了几秒,她不敢握,但和词的态度实在是太绅士太礼貌了,让人觉得如果不回应他的话就是一种伤害。   和词成功握到小手,他眼中兴味一闪而过,很快就放开了没让谭水柳感到不适,然后笑道:“请跟我来。”   谭水柳唏嘘着跟在和词身后。其实班里也有性格很好的男生,但他们跟和歌和词兄弟一比,真算不上什么。谭水柳对男人的印象不多,早年在家中,她的父亲和兄长都是说一不二的,后来入了宫,皇上是她这辈子见到最可怕的男人。   而和歌最温柔最美好,眼前的这个和词先生,又是另外一种美好的人。   都跟……皇上不一样。   谭水柳有几分迷茫。在宫中的时候她总是听身边的宫女太监说皇上如何如何的好,如何如何的威风厉害,但谭水柳从来都没有感觉,她只觉得,若是一个男人,那样可怕也能称之为好和厉害的话,那么她宁可一辈子都不得宠。   可是认识了和歌,又见过和词后,谭水柳才明白,原来世间真有翩翩如玉的男子,你不需要和他们相处过多,哪怕只是见了一面,也能感知对方的美好。   和词一直保持着最恰当的距离,不失亲切,却也不算生疏。他是早就知道谭水柳这个女孩的,弟弟曾经被她背到医务室,在雷雨天。想到这里,和词不由地看了看谭水柳的身形,娇小瘦弱,真的很难想象她能背的动一米七八的和歌。   因为对方对自己的家人好,所以和词对谭水柳的印象很好。   进了和家大门就听到一声娇喝,谭水柳不由地朝声音来源看过去,只见一群身着背心的迷彩裤的男人正将一个女人围在中间,与其说是切磋……倒不如说是群殴。   一群男人怎么能打一个女人?谭水柳正要问,却见和词笑意盈盈地解释道:“那位是我和小歌儿的大姐,和诗,是个彪悍的女人,你看着就好了。”   对于自己的心思被人看穿这种事,谭水柳有点惊讶,又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照着和词的话看着。   和诗的动作非常凌厉潇洒,出招敏捷,别看是被围攻,但那一圈大男人加在一起也不是她的对手,几分钟功夫,被揍得趴在地上爬不起来。和诗啐了一口:“没用!都给我爬起来负重越野五十公里!现在就去!快!”   干练而明朗,虽然和词说的是“彪悍”,但谭水柳心中却不由得有几分羡慕。她咬住下唇,失落地垂下视线。   和诗把一群男人揍完后瞧见了站在不远处的和词,对着和词摆了摆手,“哟!”然后抓过一边的毛巾,边擦边走了走来,还上下打量谭水柳:“这就是小歌儿说的那个帮了他好几次的小丫头?”   她的确有资格称呼谭水柳为小丫头,因为她已经二十九岁了。谭水柳看着阳光下和诗身上美丽而性感的肌肉,看着汗水在她的皮肤上奔涌,感受着她的爽朗和强大,心中有股冲动,越来越强。   “没错。”和词笑笑。   和诗对谭水柳伸出手:“你好,我叫和诗,诗句的诗,和歌的大姐。”   谭水柳握住对方的手,只觉这只手并不似以前自己见过的宫妃那样柔嫩细腻,但却别有一种力量——让她无法形容的力量。   在和诗和词的带领下,谭水柳见到了和歌。没有打扰他们两人说话,姐弟俩就到了客厅。一个拿起苹果咔嚓啃一口,一个坐在沙发上笑着问:“姐,你说小歌儿这是不是春心萌动了?”   和诗懒洋洋地瞥和词一眼:“这也叫春心萌动?我看那丫头性格懦弱,小歌儿不会喜欢这种类型,就是当个朋友吧。”   和词叹气:“姐你就是不懂男人心啊。”   和诗抓起一个橘子扔过来,被和词一把抓住:“我不懂男人心?姐姐我泡男人的时候你还不知在哪儿穿着开裆裤呢!”   被亲姐鄙视,和词并不在意:“我看这姑娘挺好,跟其他女孩都不一样。”   “该不会是你喜欢上了吧?”   和词摊摊手:“要是有可能的话,谈场恋爱也不错。”   和诗笑着啐他一口:“可别想挖小歌儿的墙角,否则我揍死你。”   和词继续叹气:“我也好想生病当个全家人都疼爱的宝宝啊,你们都把小歌儿捧在手心,我可爹不疼娘不爱的,太不公平了。”   和诗瞪他一眼:“胡说八道什么,要是可以,我愿意帮小歌儿生这个病。”   和词这才惊觉失言:“姐,我不是——”   “我知道,你疼小歌儿不比我少,他前天发烧你比谁都急得慌。不过医生不是说了吗,他的病情在慢慢好转,以后说不定还能有痊愈的机会,那样的话真就好了。”和诗说着,露出憧憬和希冀的眼神。   “扑哧——”和词像是想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一样笑起来。“说来也有意思,小歌儿竟然装病不去上学,就为了让人家小姑娘来找他。心机太深沉了,我都自愧不如。”   “你又没谈过恋爱,你当然不如小歌儿。”和诗这回站在和歌这边了。“对了,虽然那丫头看着是个好的,但是也得调查一番才能让她留在小歌儿身边,你叫人查了吗?”   “叫了,资料我都看过了,我给你放在你房间,你没看到?”   “没注意,这几天训练太晚,回来洗了澡就睡,根本没时间看。”和词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走,咱们看看小歌儿去。”   和词也跟着站起来,姐弟俩到了和歌房间,发现和歌跟谭水柳正说话呢,一见和诗和词进来,清欢立刻笑了:“姐,哥。”   和词习惯性地揉揉清欢的头发,问:“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再让医生给你看看?”   “不是说我快好了么。”清欢笑笑,并不是很在乎。“没关系的,我现在没有不舒服的感觉。倒是我生着病呢,就别让水柳待在我房间里了,从学校到这儿不方便,哥,你送水柳回去吧。”   对于可爱弟弟的要求,弟控和词自然不会拒绝,他对谭水柳微笑,问:“不知我有这个荣幸送你回家吗?”   谭水柳紧张地站起来:“麻、麻烦了。”   正在这时,管家突然敲门进来,见大小姐大少爷都在,赶紧报告:“大小姐,那人又来找你了。”   “他还敢来?”和诗柳眉倒竖。“犯贱不分时候是吧?!”说着迈起愤怒的步伐走了出去,怒气值满点。   第二十八碗汤(五&六)   在谭水柳的认知中,女子都应该是笑不露齿温婉贤淑的,她在家中的时候,长辈也一直把她朝这个方向培养。入宫后所见的妃子,更是高贵优雅,行动如弱柳扶风,似乎风一吹来就摇摇欲坠,娇弱而可人。   后来穿越到这个世界,她所见过的女人中,母亲虽然严厉,但在家中也事事听从父亲,大小事基本上都是父亲做决定。学校里的女同学就更不用说了,她们中有的女孩性格活泼,但谭水柳不是没见过那样的女子。除了和男生走得近一点以外,性格跳脱一些以外,都没有让谭水柳感受到震惊。   但和诗和她见过的任何女子都不一样。和诗身上似乎有着天然而猛烈的荷尔蒙,这种荷尔蒙令人迷醉和激动,她的身体也纤细,但不像其他女人一样软绵绵,而是肌理分明,充斥着力量的美感。可同时她也并非男人味十足,而不失女性的明媚与美丽。这让谭水柳非常着迷,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让她觉得,啊,原来女人还有这样的。   和词走到她身边,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谭水柳被吓了一跳,本来想挣脱,但和词却已经拉着她朝门外走了:“走,带你看场好戏去。”   “好戏?”谭水柳无助地回头,满以为和歌会帮她解围,没想到和歌却露出遗憾的表情,“好好看啊水柳,记得待会儿给我复述一下我姐的英姿。”   谭水柳满头雾水的被和词拉着走,他的手温暖而又巨大,把她小小的爪子包在里面,谭水柳有一瞬间的迷惘,然后脸蛋儿酡红。除了皇上,她没有跟任何男性如此亲近过。   皇上……一想到皇上,谭水柳立刻慌了,她试图再一次挣脱,但还没来得及用力,和词就扭头告诉她:“来的是我大姐的前夫,之前来了好几次了一直没能进来,这回不知怎么进来的。”   卧室里的清欢早已开了天眼看热闹去了——她才不会承认是她悄悄做了手脚呢,为的就是让谭水柳看一场永生难忘的必修课。   女人怎么能为了男人而活着呢?女人和男人应该是平等的,追求自由,享受生活和任何公民都拥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以性别为理由来进行歧视。可惜世界虽多,但父系社会占多数。   “前夫?!”谭水柳不敢相信,像和诗那样的女人竟然结过婚,竟然还有一个丈夫。   “是啊,一个烂人,跟我姐分手的原因是我姐太强悍了,他说他觉得跟我姐在一起压力很大,所以就找了个性格柔弱像白莲花一样的女人。不过在我看来,”和词轻笑,散发出嘲讽的意思。“不过是他自己无能。只有无能的男人才会以女人的强大为耻,不如配偶,正常人的想法难道不是努力追赶对方么?而他却选择劈腿,还不敢让我姐知道。”   和词说这个纯属是给谭水柳介绍下情况,她不回应也没关系。说完,和词幸灾乐祸道:“我姐结婚的时候没人知道,也没办婚礼,所以那个烂人不知道我们家是什么人,现在知道了就后悔了,为了自己的前程二话不说就蹬了他那个可怜巴巴很会哭的小三,然后哭喊着下跪求我姐跟他破镜重圆呢。”   虽然知道和词不会知道自己的离奇身份,但谭水柳还是有点心虚。她怎么觉得……自己就很像他口中那种唯唯诺诺万事服从于男人的女人呢?   “女人的坚强与勇敢是最美好的品质,她们总是能在逆境中顽强的站起来,永不屈服。即使没有男人,她们一样活得很好,就跟我姐一样,你说是不是啊谭同学?”   乍一被和词询问,谭水柳呆了几秒,却不知该怎么回答。和词的话都是她从来都没想过的……   这时候和诗已经到了客厅了,她身手敏捷,懒得一个个台阶走下去,所以直接跳,到了客厅后二话没说,拎起那个男人的衣领,不耐烦地问:“跟你说过多少次,再来我就动手了,真以为我不敢是不是?”   “小诗,我真的知道错了,我爱的人是你,求求你,再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如果不是从和词口中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谭水柳真不敢相信,客厅里那个身材修长长得一表人才又温文儒雅的男人,会是一个因为妻子光环太亮而选择出轨的人。可是,皇上不是说,女人就应该温柔如水,男人天生就该三妻四妾?   谭水柳皱起眉,其实她心里并没有很赞同皇上的话。服从是一回事,认同则是另外一回事,至少在谭水柳心里,她并不想成为一个男人的女人们之一。   和诗不雅地翻了个白眼,问男人:“你不是说我很坚强,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好,而你的真爱没有你就一无所有了么?怎么,现在你的真爱失去了你就能活了?你那么善良,怎么忍心抛弃她啊?”   也只有瞎了眼的男人才以为和诗是在问他要甜言蜜语,他眼睛一亮,诚恳而真心地道:“小诗,相信我,人总是在失去后才后悔莫及,你离开之后我才发现自己有多爱你,我跟她之前是个错误,现在我想改正这个错误,只求你给我一次机会,求求你了!”   “哦?”和诗甩开他,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问:“这回你不嫌我太厉害太坚强,跟我在一起太有压力了?”   “不会了!”男人回答的飞快。   “去你大爷的!”和诗一脚踹了过去。她这一脚可不是普通人的一脚,男人从客厅直接被踹了有五六米远。而和诗踹的部位非常巧妙,并不会构成严重的皮外伤。她呵呵冷笑两声,开始噼里啪啦的握拳头,“我告诉过你,再上门我就要揍你了,现在我就让你知道,其实我除了坚强以外,还是说一不二的。”   和词微微一笑,端的是俊秀动人,他扭头对谭水柳问:“是不是大快人心啊?”说着双手呈卷筒状给亲姐加油:“姐!记得用点力啊!”   他早恶心这个前任姐夫很久了,好在他姐给力,虽然一开始被这人面兽心的家伙给骗了,但一发现对方的真面目立马踹掉,这才是新世纪女性嘛。   “你、你怎么这样啊?”谭水柳看着男人被揍,虽然不想承认,但她心底真的觉得很爽快……“有句老话不是说劝和不劝分吗……”   “那是在双方相爱并且愿意为婚姻努力忠诚只是有点小误会小摩擦的前提下,对付这种人渣,我巴不得我姐把他给阉了。”和词睨了谭水柳一眼,“你怎么像个古代女人一样,贞操包袱这么重?这个时代,只要你肯努力,有勇气和信心,早晚闯出一片天来。我姐可是凭自己本事考上的军校,带的手下,没用家里一分势力。”   谭水柳的眼睛里透露出一种叫做渴望的东西来。她的拳头握了松,松了握,看到和诗三下五除二的把人揍成猪头丢出去,顺便勒令以后看见此人,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为什么和诗没有丝毫遗憾或是伤心?为什么她被丈夫背叛却没有自怨自艾?为什么她没有委屈自己做不喜欢的事?为什么……她已不是完璧之身,却还能二话不说的离开错的人?   女人也可以这样的吗?   谭水柳垂下眼,她的心此刻无比慌乱,无法平静。   和诗揍完人后拍了拍手,谭水柳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和诗真的有种特别的魅力,就连自己这个女人都忍不住要为之赞叹。   等到和诗上来了,和词说要去给和歌热牛奶,谭水柳才小心翼翼地问和诗:“和小姐,我想问……他不是知道错了么,为什么你不能原谅他一次?男人……不是都会犯这样的错误么?”   和诗听了这话,惊讶地瞪大了眼:“谁告诉你的狗屁道理?他犯的可不叫错,而是原则和道德上的问题。他要是喜欢上别人,直接跟我说,我们好聚好散,但是我们结婚的时候曾经发誓对彼此忠诚一生,他没有做到就算了,还想骗我,想家花野花一起香。他犯错是他的事,他爱改不改是他的事,但原不原谅是我的事,我就是不原谅!那他还死皮赖脸的上门,你说这是不是又渣又贱?对付这种烂人不用客气,早点把他赶出你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说完她停下脚步歪头打量谭水柳:“小姑娘年纪轻轻的哪里来这么腐朽的思想?我跟你说啊,真正的好男人从来不会犯这种‘婚内出轨’的错,他们说男人都会犯错,可我爸我爷爷一辈子也没犯过这样的错。说到底,不过是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来给自己的无耻下贱开脱罢了。跟这样的人说话我都嫌脏。”   她顺手拍拍谭水柳的肩:“咱们女人呐,不比男人差,你要是把自己放在卑微的地位,又怎么能怪别人不把你放在眼里呢,你说是不是?”   好像……很有道理。谭水柳傻乎乎地点点头。和诗见她这么可爱,笑着揉揉她的脑袋,说:“你这丫头挺好玩的,以后没事儿多来我家,陪陪小歌儿也好,他寂寞得很。”   “姐,我可听到你说我坏话了!”卧室内传来清欢的声音。   和诗笑着跟谭水柳走了进去,清欢一见谭水柳就觉得她有几分不同了,干脆趁热打铁:“对了,水柳,为了感谢你帮了我这么多次,还这么关心我,以后没事就到我家来吧,我免费给你补课。”   “啊?这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你爸妈肯定也想你成绩能好点儿,我现在要接受治疗,短时间内没法回学校了,你就当可怜可怜我,来陪我说说话了。”说完,清欢似是无意般道,“父母的期望可不能辜负呀。”   谭水柳怔怔地看着她。父母的期望……是啊,她怎么忘了,她现在的这具身体是属于这个世界的谭水柳的,谭水柳的父母最大的期望就是她能好好读书,以后考上一个好大学,她怎么能辜负这对夫妻呢?他们那么疼爱她,照顾她,她怎么能没心没肺,只因为皇上,就选择无视他人?   她占据了谭水柳的身体,就应该做到谭水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想到这里,又看到身边让她很是崇拜的和诗,谭水柳咬咬牙,点头道:“好。”   闻言,清欢满意地笑了:“一言为定。”   谭水柳有几分心慌,但更多的是喜悦和激动。就好像,她的人生,从此就要开始另外一个崭新的篇章。   于是从这以后,只要是有时间,谭水柳都会来和家。从来没让她自己来过,和家人对学校的课表再熟悉不过了,所以每次都是和词来接她,一来二去的,谭水柳就跟和词混熟了。   和词是个优秀且极其聪明的男人。他和谭水柳保持着恰当的距离,却又总能启发和教育她。如果说康时为谭水柳塑造了一个可怕的封建社会男人形象的话,那么和词无异于在谭水柳面前树立了绅士优雅尊重女性的完美标杆。   再通俗一点来说,现在的康时身无长物,家世普通成绩一般性格又烂,而出身极高的和词,不仅有着国内最高学府的博士资格,还温和有礼,风趣幽默。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瞎子都知道该选谁。   失去了皇帝的光环,康时就瞬间被打回了原形。他冷酷而自私,专横又自以为是,不再是尊贵的皇帝之后,谭水柳不用再惧怕他砍自己的脑袋或是将自己打入冷宫,再加上有和词和歌两兄弟的对比,她深深地意识到,康时是怎样的一个“烂人”。   而在和家她也有幸见到了和家两对夫妻的相处模式。和爷爷跟和奶奶结婚五十多年了,仍旧深爱对方并且忠诚。而和爸爸虽然人已中年,但仍旧英俊成熟令人心动,可他却不受外界任何影响诱惑。   于是谭水柳明白,真正优秀的男人,都是懂得尊重和爱戴女性的。他们不会认为女性低人一等,也不会言语轻佻,和他们在一起如沐春风,他们有担当,有能力,肯努力,能上进,这才是男人。   而女人,就应该与和奶奶,和妈妈还有和诗一样,性格不论,容貌不论,自强自爱,独立自主,顽强拼搏。   人类本是这样美好的生物。   和诗很喜欢谭水柳,还主动提出教谭水柳防身术,毕竟这丫头长得漂亮,出去的话太招人。听小歌儿说,班里有个神经病男生一直盯着她,还试图把她培养成一个奴隶。   对脾气爽朗又正义感十足的和诗来说,没有比这更让她生气的了!   谭水柳也学得很认真,说来也奇怪,虽然和诗姐说她这么大再练基本功会很辛苦,但她却觉得自己特别适合学搏击,甚至乐在其中!   苦肯定是苦的,她经常回家后身上酸痛不已,这儿一块淤青那儿一块乌紫,洗澡的时候看着都吓人。但谭水柳从没觉得自己的心胸如此开阔过。   同时她的成绩也在慢慢进步。她并不是笨,只是初来这个世界什么都不懂,像是语文历史她就可以学得很好,而数学物理则是一团糟。康时威胁她命令她,不准她去学习和询问,自然会越来越差。可清欢是个非常好的老师,她极其善于启发人类的大脑思维,谭水柳又是真心想要学习,自然是事半功倍。   清欢跟和词坐在大遮阳伞下喝下午茶吃蛋糕,顺便欣赏两个美女过招时行云流水的身手。清欢觉得女人打架就应该好看,这是她对美感的追求,而和诗很完美的满足了她的眼福。力量,美,缺一不可。   舔了口浓香馥郁的奶油,清欢美的眯起了眼,眼角余光瞄到和词嘴角含笑眼神温柔的样子,挑眉,看也不看他的调侃道:“有人春心萌动咯。”   和词赧颜,伸手轻轻捏她软软的脸蛋:“小孩子知道什么!”   “我什么都知道啊。”清欢不怀好意地看他,“哥哥喜欢水柳妹子,当我看不出来呀?”   和词向来风度翩翩的形象立刻倒塌,他嘘了清欢一声,紧张地看看前方,“不要被听见!”   “不要被听见而不是否认,说明哥哥真的喜欢她咯?”清欢笑得更开怀了。“为什么呀?”   为什么……和词想了想,“大概是她身上令人感到钦佩的韧性和善良吧,这样好的女孩子可不多见,我当然要早点下手,等等,你不会也喜欢她吧?”   和词已经脑补了n种兄弟两个共同爱上一个女人然后阋墙的惨烈场面。反正在家里最受宠的是面前这小鬼,他肯定抢不过他。   “放心吧,我不喜欢女人。”   “什么?!”和词喷出了嘴里的蛋糕,稳重成熟的形象荡然无存:“你、你——”   “当然我也不喜欢男人。”用和歌的身体跟男人做,清欢想想都觉得一阵恶寒。“放心吧。”   “……这世上除了男人女人之外还有第三种性别的人?”沉默了三秒后,和词问。   “这你就别管啦,总之要是遇到喜欢的人我会说的,水柳是我的好朋友,你要是喜欢她那当然好。”清欢想了想,提醒了一句。“她身边有个□□烦没解决,哥哥你要注意一下。”   提起心上人,和词立刻严肃起来:“什么麻烦?”   “我之前不是告诉过你跟姐吗,班里有个叫康时的男生,脑子可能有点不正常,大概还活在两千年前吧,我觉得他自以为是皇帝而水柳是他的妃子,你说他是不是……这里问题?”清欢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和词:“……”神经病啊。   “所以你小心点咯,送水柳回家的话记得看着她上楼,等到她房间灯亮了再走。”   “我知道了。”说完和词有几分疑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水柳?”他觉得自己掩饰的挺好啊。   清欢瞄他一眼:“不喜欢她,你每天忙得要死,有时间回家,关心我,担心我怕我‘累了’,所以主动提出帮她补习?不喜欢她,你的眼珠子总是朝她身上看?哥哥,你自己没意识到,你看她的眼神和看我跟姐一样温柔。”   爱情无法掩饰,并且来势汹汹。   清欢咧嘴一笑,康时对谭水柳的感情不深,但执念不浅,他绝不可能放手让谭水柳过自己的生活,因为对他而言,谭水柳就是曾经皇帝的象征啊!她代表着尊贵,霸权,还有记忆。他怎么可能放手?   既然不放手,用和诗的话来说,就是作的,揍一顿就好了。   于是,当天下午送谭水柳回家的时候,和词还真在车里等,直到看见谭水柳房间灯亮了才走。   时间如流水,嗖的一下就到了高二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   这段日子谭水柳的变化没多少人注意,除了她现在敢和男生对视交谈,上课会举手回答问题,还交了好几个好朋友之外……和以前没什么太大区别。而康时这阵子忙于学习,也没工夫理会她。   他认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先进,所以疯狂地渴求知识,力求能在期末考试中力挫群雄拿下榜首。   理想总是丰满,现实总是骨感。   期末成绩出来的时候,大家的眼珠子都掉了一地。   从来成绩都在中等偏下的康时竟然考了班级第二,年级第五!   而第一名那位更是令人惊叹,班级年级双第一……谭水柳!   这太让人惊讶了!要知道上个学期谭水柳还是班里倒数第一!同学们的下巴惊掉了一地,老师们则笑的嘴都合不拢了,一个差生突然成绩好到这个地步,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教导有方!   同时谭家爸妈也高兴坏了,他俩都对女儿的成绩不抱希望了,谁知道期末考她竟然给了他们这么大一个惊喜!   加菜加菜,必须好好庆祝一下!   谭水柳自己也很满意,付出总是有收获的,为了这个成绩,她付出的努力是常人所想不到也忍不了的。除了有和词和歌这样的高智商学霸给自己补习外,她常常在回家后还挑灯夜读到深夜,从没有一刻松懈。   好在,上苍眷顾奋发图强的人们。   第二十八碗汤(七&八)   对于谭水柳所取得的成绩,老师们感到与有荣焉,同学们感到惊奇并且被燃起了斗志!清欢对此乐见其成,和词更是赞赏自己的眼光,谭家爸妈高兴的快要飘到天上去了!   然而在这么多真心为谭水柳感到开心的人里,有那么一个,并没有多么快乐。   那就是康时。   他早知自己这次的成绩不会差,但他没有想到,压在自己头上的会是谭水柳!一个曾经身份卑微,被他弃如敝屣,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的女人,知晓他过去尊贵身份的女人,竟然踩在了他头上?!   这对康时而言简直就是一种侮辱!   可是他发现事情有些不对了,这段时间他忙着学习,高中课程重,本来就少得可怜的闲暇时间更是等同于零。但是对于谭水柳的性格康时还是了解的,很听话。正因为她听话所以他才放心,没怎么花时间在她身上,可谁知道最后谭水柳给了自己这么大一个意外!   康时惊觉已经很久没有跟谭水柳说话了,他心里瞧不起谭水柳,也从不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可这次的成绩让他如临大敌,如果连一个小小婕妤都能爬到他头上,那么他和这个世上的普通人有什么不同?   曾经他掌握她的生杀大权,她看到他便要下跪臣服,但现在呢?康时狠狠地一拳砸在墙壁上,他在二楼看得清楚,谭水柳家里虽然条件不错,但并不是很有钱,只能说是中产阶级,那么她怎么会坐一辆豪车?已经放暑假了,她为什么不在家?   车里的人是谁?从康时这个角度看不大清楚,只知道那肯定是个男人,而谭水柳竟然还对那个男人笑!她是想给他戴绿帽子不成?!   等到谭水柳跟车里的男人打完招呼到了二楼,一个没注意就被横空扑过来的人摁在了墙上,双手被制,吓了她一跳!定睛一看,才发现竟是很久没来往的康时。   再见康时,谭水柳心底已经没有了畏惧。如果在和家三姐弟身边这么久还有奴性的话,她觉得自己真是白活了。但是她没有轻举妄动,而是问康时:“你来做什么?”   瞧瞧,连皇上也不叫了。   “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背着朕和其他男人来往!”康时低吼,灼热的气息让谭水柳有几分不适,在宫里的时候她也只侍过一次寝,那以后就被康时抛到九霄云外了。   她看向康时,回想着这个男人的残酷与自私。他们两个都到了崭新的世界,本应互相扶持,但他却要禁锢她。“现在不是我们的世界了,你以为你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九五至尊么?”谭水柳满意地看到康时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她并不是完全柔弱的菟丝花,只是缺少一个端口让她蜕变。而清欢给予了这个机会,谭水柳便死死地抓住,从而变成自信而独立的女人。“皇上啊皇上,除了我,还有谁知道你是个皇上,不过那又怎样,历史书里的皇帝多了去了,可惜他们都死了。”   康时怒视她:“大胆!”   “除了大胆你不会说别的了?”不再对康时充满畏惧,不再被康时所限制,谭水柳才发现这个男人其实不过如此。褪去了皇帝的光环之后,他的蛮横和贪婪展露无遗,而这种性格很明显,非常不讨喜。“小心我大叫一声救命,或者是说你强|奸未成年少女……啊,我给忘了,皇上您临幸过的妃子里还有十四五岁的呢,哪里在乎这个呀。”   说完,她又故作惋惜。“可惜这个世界很在乎,你猜猜,等到你跟别人解释说你是皇帝,他们是在冒犯你的时候,会怎么样?我想,你应该会被送到精神病院去。”   康时瞪着谭水柳,完全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在突然之间判若两人。   其实他根本就没有关注和在乎过谭水柳,所以才对她的改变视而不见,但现在的谭水柳说话句句带刺,让康时如同被掀开了伪装,露出里头的嫩肉,供人取笑。   “回不去啦,皇上。”谭水柳笑得可开心了。“从此以后你再也不是皇上了,你就是这平凡世界的一个平凡人,没人会去讨好你伺候你,你也不能随意就砍人脑袋诛九族,啧啧,怜爱你。”   这话惹怒了康时,他抬起手作势要甩谭水柳一个耳光。十八岁的少年手劲多大?可见他心中对女人是如何轻视。   而谭水柳早已今非昔比。和诗教她的那些防身术搏击术在此刻终于派上了用场,她心底甚至还有点小激动,因为一直都是跟人对练,没有实战经验,刚好,皇上可以做第一个。   康时的手还没扇下来,谭水柳就一脚踩在他脚背上,他因此疼的弯下腰,谭水柳借势膝盖往上一顶,手肘一捣——曾经黄袍加身人人跪拜的皇帝,就轰然一声倒在谭水柳面前。   同时倒下去的,还有封建的糟粕。谭水柳顿觉无比轻松,她掰了掰手指,歪头一笑。   “啪啪啪!”   一阵掌声传来,谭水柳讶异地回头一看,竟是和词!“你怎么没回去呀?”   “我看你房间的灯一直没亮,觉得奇怪,就想上来看看,这家伙是谁?”和词嫌弃地望着倒在地上的康时。   “一个烂人而已。”谭水柳耸耸肩,邀请道,“既然上来了,要不要去我家喝杯茶再走?”   “可以吗?”   “当然。”   他们两人谈笑风生相谈甚欢渐行渐远,可把倒在地上疼的险些以为自己要当太监的康时气得够呛。他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在那个男人面前,他觉得自己被比到了尘埃里。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他是皇帝!是君临天下的皇帝呀!   康时再怎么想都跟谭水柳没关系了,反正从这天以后,她不管康时是怎么看自己的,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   除了和家人之外,她还交了许多新朋友,有男生也有女生,暑假里她还第一次去打工了,一个暑假赚了几千块钱,她变得活泼而开朗,同时又不失她本身美好的品质和善良的性格。   用和词的话说:我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丫头了!   清欢的日子则过得很逍遥,她的身体在逐渐好转,甚至停药一周也不会出问题,一切都在朝好的方面走,谭水柳过得好就行,至于她跟和词之间会怎么发展,那她可不管,她又不是专业红娘。   康时在那次挨揍过之后仿佛也吸取了教训,他没有再来纠缠谭水柳,但也没有要放过她的意思。反正他不来讨嫌谭水柳就懒得搭理他,她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而且过得很好,完全不想再跟康时扯上一毛钱关系。   时间如流水,好像昨天还是懵懂的小孩子,今天便要面临人生的抉择。谭家爸妈希望谭水柳能考一个师范大学,到时候毕业跟他们一样当老师。但谭水柳却不想这样,她偷偷瞒着父母报了军校——就是和诗上的那一所,然后成功成为了和诗的学妹。   和诗现在在学校里还担任客座教授,跟她在一起越久,谭水柳就活得越乐观越努力。和诗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女人,但在和词看来就有点不好了,因为他发现谭水柳在跟和诗走得越来越近之后,也有了暴力倾向。   以前的小水柳多可爱多温柔呀,一跟他说话就娇羞的笑,很多时候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让他觉得逗她实在是太好玩了,但是现在……她不仅能跟他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理,还能跟着小歌儿一起损他年纪一大把没有女朋友。   什么鬼……他现在也才二十六岁好吗?很老吗?没有交过女朋友是件很值得嘲笑的事吗?   最可恨的就是蔫儿坏的小歌儿,明知道他喜欢水柳,却偏偏总是在水柳面前损他。和词何其不幸,一个姐姐一个弟弟,都把他吃的死死的,他在家里的地位不上不下,爹不疼娘不爱,简直要让人掬一把辛酸泪。   清欢可喜欢看和词跳脚了,别看和词成熟稳重,但在感情方面还如同一张白纸,随着谭水柳越来越优秀,他就越来越不敢告白,情书倒是写了好几封,可惜没敢送出去。而在谭水柳面前他还要装作一副很靠谱的大哥哥模样,真是为难他了。   她不想告诉他,其实谭水柳根本没有谈恋爱的打算,军校训练强度大课业重,到时候谭水柳就更没有心思谈恋爱了,现在不表白,事后悔三年。   令人感到神奇的是,随着谭水柳越来越优秀,康时反而落了下乘。他在高二第二学期的第二名成了他的绝响,从那以后他的成绩再也没上来过,只能在中等徘徊。在谭水柳变得耀眼夺目后,他的视线再也无法从她身上挪开。   她又考了第一名,她深受老师同学喜爱,她的父母非常疼爱她,她很孝顺,很懂事,很善良……她前途一片光明,对应的就是康时的黑暗无比。   他开始走神了。   他没有办法集中精力去学习或是上进,因为他总是忍不住要去挂差谭水柳。谭水柳上课时认真听讲的样子,拿着笔记笔记的样子,和同学说话聊天的样子,走路的样子讲话的样子坐在位子上的样子……他总是无法控制自己的目光。   她越是耀眼,他便越是暗淡。   这样的结果在高考后让康时彻底栽了个跟头。对比考上军校成绩全国第一的谭水柳,他只考了个普通大专,学费奇高,以他的家庭条件,加上助学贷款也只能勉强维持。   这是怎么了?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直到现在康时都不明白,他是真的不懂。每当他觉得自己要迎来好运的时候,命运就会告诉他这是个恶意的玩笑。   他不想去上进,不想付出努力,也不想拼搏。他只想睡觉,因为只有在梦中他才是那个尊贵无匹的皇帝,受万人膜拜尊崇。梦里的他杀伐决断,文武百官后宫佳丽都要臣服于他。   梦里的感觉太好了,所以就不愿意出来了。   康时怎么颓废堕落,跟谭水柳一点关系都没有。临开学了,她这几天也有点小小的困扰。   那就是和词。   她跟和词一直都是很好的朋友,这是谭水柳单方面认为的,但是三天前她去和家看望和歌的时候,和词送她回家,突然就跟她表白了。   说喜欢她,想跟她在一起,还赶在谭水柳拒绝之前让她好好考虑考虑。   考虑什么啊……她根本就没想过这个。   所以她连去和家都不敢,更别提是跟和词联系了。这一刻她的蜗牛心态重现江湖,英姿飒爽不起来,只好窝在家里哪儿也不去。和歌倒是给她打电话了,什么也没说,谭水柳想他可能知道和词告白的事,和诗也发了条短信,都是给和词当说客的。   认识快两年了,和词是什么样的人谭水柳十分清楚,跟康时比起来,和词就是一个大写的完美。康时最优秀的时候尚且不如和词,更何况是现在呢?   事实上谭水柳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康时了,这个人早就从她生命里退出。   她烦躁地在床上滚了两圈,然后听到有人摁门铃。奇怪,是爸爸妈妈么?他们忘记带钥匙了?   习惯性打开门,顺口念叨:“你们忘记带钥匙——怎么是你?”她惊讶地看着门口的康时,随后戒备道,“你来干什么?”   “我来看看我的爱妃,不行么?”康时呵呵直笑,没头没脑地闯了进来,谭水柳一个不察,康时就突破了她的防线。她顺手把门打到最开,然后跟在康时后面赶人:“你到我家来做什么?马上就要开学了,你还不准备一下?”   康时呵呵直笑:“准备?准备什么?我又没有你考得好……”   话里一股浓浓的酸味儿。谭水柳双手环胸:“是啊,你是没我考得好,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考的好是我应得的。”合着皇帝陛下只看到了她考得好,没看到她有多努力是吧?   自己不用功,这会儿来酸她是什么意思,他们之间有那么熟吗?   康时睁大眼睛看着谭水柳,复又眯起来:“爱妃……你怎么、怎么变成了两个?”   谭水柳很想不雅地翻个白眼,但是她忍住了,上前踢了踢倒在她家沙发上的康时:“喂喂喂,不要在我家耍酒疯,请你回自己家去好吗?”神经病吧,都多久了还走不出来,真想抱着个皇帝的记忆过一辈了?人不知道向前看,真是可悲。   对于谭水柳的驱赶,康时只是哼唧几声,然后他问:“爱妃,过、过来!过来陪朕!陪朕……喝两杯!朕心里烦躁得很……朕想回去……想回去……”   谭水柳冷眼旁观康时这副熊样,庆幸自己改变了,庆幸自己遇到了贵人。“咱们来到了这个世界,那就是新生。你非要拘泥于过去而忽视当下,我也没什么好说的,而且我们关系也没多好。”   她又不是心情垃圾桶,不爽的话自己想办法去啊,来找她干嘛。   正在这时,手机响了。谭水柳看了下来电显示是和词,吓得立马摁了,然后又悔不当初。糟糕,不接就是了,还能说没听见,她怎么给摁了,那不明摆着告诉他自己是不想接电话吗?   愁了几秒钟,就看到康时摇摇晃晃地要去够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谭水柳给吓坏了,连忙扑过去抢:“你疯啦!”   “给!给朕!死了说不定就能回去了……”   “胡说八道!你就算死了也别想回去!你在这个世界都过了好几年了,就算回去也没你的位子了!还是省省吧你!”谭水柳小心翼翼地把水果刀收进抽屉,一回头就被康时扑倒,他身强体壮,足足有七十公斤,而谭水柳还不到五十,正好被压在了身下。   还没来得及把身上的人一脚踢开,就听见和词震惊又愤怒的声音:“你在做什么?!”   他说“你在做什么”,而不是“你们在做什么”。谭水柳第一时间意识到这个。   很快,康时就被拎起来丢到一边,和词把谭水柳从地上拉起来,嫌弃地看了康时一眼:“怎么让他进门?”   谭水柳摊手:“没想让他进,是他闯进来的。喝醉酒找我耍酒疯,万一被人知道,还以为是我欺骗了他的感情呢。”   和词冷眼看着康时,呵呵一笑:“是吗?喝醉了?”   “什么意思?”谭水柳听他语气不对。“你的意思是……”他没喝醉?   不可能吧,虽然早就对康时没感觉了,但在谭水柳心中,人毕竟是当过皇帝的,借酒装疯这种事也干得出来?   “就是这个意思。”和词走过去,把拳头攥的噼里啪啦响。“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滚,然后该干嘛干嘛,二是我打断你一条腿。”   康时的身体几不可见的一僵,同时他也感到极度的屈辱。没错,他的确是借酒装疯,他只是想来看看谭水柳,然后跟她多说几句话,问问她,他们还有没有可能在一起。可话还没来得及说就被打断了,如今他竟然要受别人威胁……   谭水柳走过来扯了扯和词:“好啦,我们把他送回家吧。”   “对他这么好?”和词不爽了。   “懒得理他而已。”康时对谭水柳而言不过是个陌生人,她才没工夫搭理他呢。而且直接把人撵出去的话,谁知道康时能做出什么事儿来,走投无路的人多了去了。   于是两人合力把康时扯到了车上,送回家是别想了,扔在他家门口,和词跟谭水柳就打道回府了。车里两人默默无言,然后和词问:“不想接我电话?”   谭水柳尴尬道:“没有……我是想接的,就是划错了。”   “是吗?”和词似笑非笑的道。   “是。”   “那好,都三天了,你也该考虑好了吧?”   谭水柳迟疑了几秒:“这个……我们不能以后再说吗?”   “我没有要逼你的意思,我只是希望你能慎重考虑一下。难道不和我在一起,你还想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想起和诗短信上说:和词虽然没有我跟小歌儿优秀,但比起其他男人绝对是甩他们十条街,过了这村可没有这店啦!   “……那好吧,我们试试吧。”说完这句话,谭水柳如释重负。仔细想想,和词对她真的很好,好的都让她感到不真实了。   这两年来他一直很照顾她,帮了她许多忙,可以说,如果没有和词,她绝对不是现在的谭水柳。兴许她仍然是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自己,什么都不懂,只能被康时控制。但好在她遇到了他们,遇到了和家人,然后让她知道,啊,原来自己的人生还可以这样过。   能来到这个世界,真的是太好了。   和词一听她答应就笑了,正开着车竟然突然亲了谭水柳一口!把她给吓得反射性揍他一拳,和词痛并快乐着,然后在心底给自己点了个蜡,等到以后自己的妹子进了军校……他只会挨更多的揍吧……   珍爱生命,远离和诗。   未来总是无限美好,充满希望并且努力向前,命运怎么会舍得辜负你呢?   这是康时最后一次出现在谭水柳的生命后。再一次听到康时消息,是她二十八岁生了女儿做妈妈的时候。她是从电视里看到的,某男子挥刀砍杀妻子儿女三人,后被鉴定为严重精神疾病。   她看电视里穿着囚衣的男人有几分眼熟,直到看到名字,才恍然明白这竟是康时!   只是他老了许多,也憔悴了许多。谭水柳挺喜欢看法制节目,就接着看了下去,原来康时上了三年大专,毕业后就跟家里介绍的女人结婚了,谁知道婚后过得并不好,个中矛盾节目都做了详细解说,但谭水柳印象最深的,是康时被捕时仍然大声喊叫着:“朕是皇帝!你们不能这样对朕!朕要砍了你们的脑袋!诛你们的九族!来人!来人!来人啊!”   谭水柳看着看着,突然无比心酸。   他们一起来到这个世界,但最终却是完全不一样的结果,孰是孰非,老天如此安排,究竟是不是一场考验呢?   她不知道。   但是她过得很好。   第二十九碗汤(一&二)   那是一个极美的女人。单说脸,已经是绝色,可世界上美人不少,大多虚有其表,空乏无味,而她却美的令人心醉。举手投足,一颦一笑,真可谓是风情万种。不经意间的一撩发,那头乌黑的长卷发微微晃动,男人们的视线便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她身材又极好。胸部高耸,腰肢纤细,臀部浑圆挺翘,一双美腿长且直,黑色的高跟鞋让她显得更加动人,比例完美。红色的低胸短裙更是让人心头火起,而这性感至极的打扮却并不叫人觉得轻浮低俗,反而有股无法形容的娇媚妖娆。   从她出现在大厅的那一刻起,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不受控制地将视线胶在她身上。男人惊艳于她的美貌风情,女人欣羡于她无暇柔嫩的肌肤和完美的身体,而她却旁若无人地经过了所有人,无视了一路的邀请和问候,一直走到今天宴会主角邵先生的身边才停下来。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这位就是邵先生最近的新欢。   但女人们眼底大多多了轻视,而男人们眼底则闪过掠夺的光。他们看着女人亲密地搂住邵先生的脖子,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   是的,邵先生虽然仍然英俊,成熟稳重,但他已经是接近年过半百的人了。保养极好的他头上没有一根白发,面上也没有皱纹,笑起来才会出现的浅浅鱼尾纹只会增添属于成熟男性的魅力。   他富有而高贵,但女人却那么年轻,她看起来顶多二十岁上下,说句不好听的,这年龄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父女呢!   旁人的眼神里是羡慕是嫉妒还是别的什么,女人完全不在意。她的眼神仍然妩媚,但在凝视邵先生的时候,分明是真情无限。只是邵先生脸色铁青地看着她身上穿的短裙,分外恼怒。早上他就给她挑好了衣服,是条长袖长裙,包裹的除了脸蛋脖子哪里都不会露出来。可现在她穿的这是什么鬼东西?   他压抑着怒气。“怎么穿这个来?”   “你生气啦?”女人软着声音问,稍微听见她声音的男人们简直酥到了骨子里!他奶奶的,这他妈才是极品的尤物啊!邵先生是从哪里找来的这女人?等到他玩腻了,他们不知有没有接手品尝的荣幸?   “我没有生气。”邵先生冷硬的面孔在看到女人微微红润的眸子时柔和了几分。“小乖,告诉我,谁让你穿这个的?我给你挑的裙子呢?”   “那谁知道呀。”女人说话总是带着尾音,轻飘飘柔嫩嫩,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温温柔柔的。半年前她凭空出现在邵先生的生活里,从此就成了他一生挚爱,他极爱她,将她藏得极深,若不是准备好要结婚,以邵先生的身份,也不会纡尊降贵的开宴会邀请商界政界友人前来参加。   为的不过是把女人介绍给他们认识。   但他心里是不乐意的,小乖的美只有他一人能看。等到他们结完婚,他就把手上一切事务都交给两个儿子,他早物色好了一座很美的小岛,那里与世隔绝,他们会过得很快乐而不会有任何人打扰。   她来历神秘,不知行踪,但出现在他怀里那天,邵先生只有一个感觉——他不该结婚,不该娶除了她之外的女人还生了两个孩子,他觉得悔恨,又觉得庆幸。悔恨自己没有洁身自好等到她,庆幸他们最终还是能遇见。   她说她叫小乖,没有姓,没有家人,没有过去,为他而来。邵先生的心在那一刻感到了强烈的满足跟幸福,那是他活了五十多年都从来没有过的。   “估计是你的儿子们又想整我啦。”小乖叹了口气,明明她比邵先生的两个儿子都小,但她却总是以一副长辈的口气提及他们。“我化完妆弄好头发就看见只剩这一件裙子,化妆师美发师也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我总不能把你一人扔在这儿呀,所以只好穿了。”她顺势问道。“不好看吗?”   真正的美人穿什么都好看,即便是暴露的衣服也只会显得性感而非低俗色|情。小乖就是这样的女人,她美的艳丽,如同火焰,但又不失清冷与高贵。   然而就是因为她穿着好看,邵先生才更生气。   也不怪有些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实在是这件衣服,说难听点,简直就是夜店女郎专用。邵先生要是真把这女人放在心上,会让她穿这样的衣服?   他们哪里知道,邵先生爱小乖如珠如宝,根本舍不得她吃一点苦受一点罪,只是他对小乖的迷恋却让他的两个儿子邵致远跟邵明致非常愤怒。连带着敌视小乖到了极点,整日没事就要找她茬儿,两个快三十岁的人还这么幼稚,不得不说让人唏嘘。   他们认为小乖接近邵先生是有目的的,同时他们也不希望自己母亲的地位被另外一个女人取代,即使母亲早已去世二十年。邵先生是个性格冷硬的男人,前半生都是。对待妻子也好,对待儿子也好,乃至于对待他自己,都极度的疏离冷淡。可在小乖面前,他柔顺的像是一只大猫。   “那两个臭小子。”邵先生面露薄怒,他是真有点生气,今天是他准备把小乖介绍给世人的日子,他们在这个日子捣乱是什么意思?真当他已经死了不成!邵家现在还在他手里,他们两个还得叫他一声父亲!   因为生气,他用拄着的手杖重重敲击地面!   是了,这也是为何邵致远邵明致认为小乖别有目的的一个原因。诚然,邵先生仍然英俊,甚至因为上了年纪而有着年轻男人所没有的丰富阅历,岁月的沉淀让他成为了极其优秀高雅的绅士,但有一点,邵先生是个残疾!   二十年前邵先生和妻子出游,路上发生车祸,妻子经抢救无效死亡,而他截去了一只小腿。现在他的左小腿是假肢,因为行动不便,平时都会拄一根手杖。   小乖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她美的惊人,哪怕是去混娱乐圈当明星,哪怕她就是个花瓶只站在那不说话也不唱歌,她也能凭着这张脸红起来!   她有无数种方法可以过得很好,但在这样年轻美好的年华里,她却选择陪在一个老人身边。是的,邵先生已经五十八岁了,他的两个儿子一个二十九一个二十八,可小乖看起来顶多二十岁!   二十岁的女孩子是什么样的?青春活泼,藏不住话,热情洋溢。她们大多爱玩爱热闹,但小乖却能在大宅里陪邵先生一个月不踏出大门一步!   她从来不跟别人联络,也不提起她的过去。邵先生对此表示无所谓,可邵致远跟邵明致却认为其中肯定有问题!小乖这么可疑,父亲是被她灌了*汤,所以才什么都不问吗?   他们试图调查小乖,可惜这个女人就像是凭空出现在这个世界一般,完全没有任何过往。他们追查的万分艰难,徒劳无功,什么都没有查到。   而父亲喜爱她,他们又不能直接用麻袋把人装了杀了算完。所以两个近三十岁的大男人变得无比幼稚,锯断小乖的鞋跟然后再用双面胶黏上让她摔倒,在她习惯睡前喝的牛奶里放胡椒粉或是盐巴,看到她就冷嘲热讽甚至还会推她……种种种种,邵先生知道了总是勃然大怒,小乖就不跟他说了,反正都是小把戏,她根本不放在眼里。   而且她也不是好欺负的,那兄弟俩整完了她,她总是会不着痕迹地再报复回去。   嗯,在这样的日子里,这兄弟俩可算是她生活的调味剂了。   “好啦,别气啦。”小乖拍拍邵先生的背,“我觉得这衣服也不错,很适合我,你看。”   邵先生顺着她的手看向她饱满的胸口,那两团玉|乳把裙子撑得紧紧的,他低咒一声,幸好今天穿的是大衣,否则可就糗大了。五十八岁的老人宴会期间公然勃|起,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听。   看到邵先生的窘样,小乖笑了。她笑的很甜很甜,把小脑袋枕在邵先生肩膀上,说:“不结婚也没有关系的,没有人知道我是谁也没有关系,我不喜欢这么多人,我只想跟你在一起。”   邵先生轻轻握住她的小手,低声道:“但是我想告诉世人,我的妻子是你。”   小乖闭上眼睛享受这片刻宁静,邵致远邵明致是不想让她来的,他们甚至都把司机扣下了,是她机灵从窗户离开,现在发现她不见了,他们估计很快就会赶到。之前为了跟邵先生抗议,这两人都不屑来参加这场宴会呢。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她根本就不在乎。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大厅入口处一片喧哗声,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邵致远邵明致兄弟俩来了。小乖拉住要过去算账的邵先生,安慰道:“你别急呀,他们自然会过来的。”   邵致远先发制人,一进来就站到了主位,完全无视了邵先生跟小乖,径自介绍说是因为自己年纪大了,所以父亲没有打招呼就举办了这场宴会,为的是给自己和弟弟物色妻子人选,他对此感到非常抱歉,希望大家能谅解。   同时他还不着痕迹地恭维了在场所有的女性,长袖善舞的邵致远一向负责邵氏的公关和发言,邵先生准备的一切都泡了汤,他甚至都没有朝邵先生看一眼就很快融入到了人群中。邵明致则得意洋洋地看了小乖一眼,可惜对方没看他,这让他高昂的兴致降了几分。   “逆子……逆子!”邵先生气得继续用手杖敲地板,小乖搂住他的腰,“别这样,开舞了,陪我跳一曲,好不好?”   邵先生有几分迟疑:“我的腿……”他不怕丢人,毕竟腿都没了二十年了,但他不想让小乖也被人用异样的眼神注视。   小乖值得更好的,比他好的男人。   小乖并不在意:“你知道我不在意这个。这样吧,我们去书房吧。”说着把邵先生扶了起来,温柔而细心地和他上了楼,而大厅中没有多少人注意到,除了邵家两兄弟。   进了书房,小乖也不关门,房子隔音效果好,关上了门就听不清楚音乐了。她把邵先生的手杖放到一边,然后虚空做了个提裙摆的动作:“这位先生,可以请我跳一支舞吗?”   她黑白分明的眼睛眨呀眨,又甜又美好,笑容像是蜜糖,邵先生不由自主地笑了,眼角的鱼尾纹欢快地动着,彰显着他此刻的心情是多么愉悦。他弯下腰拿下并不存在的礼帽,然后以谦恭又绅士的姿态请求:“这种事应该让男人来做。”一个成熟的绅士不会让女性主动。“小姐,请问我有这个荣幸,邀请你和我跳一支舞吗?”   小乖笑的更开心了:“你要说‘美丽的小姐’。”   “美丽又可爱的小乖小姐,请求你赐予我这一份荣耀,让身为你最忠诚骑士的我,邀请你跳一曲。”   “我的荣幸。”   白嫩的小手搭在有力的大手上,纤细的身子也完全依偎进了对方的怀抱。外面的音乐是华尔兹还是探戈都无所谓,因为他们只是随着音乐在舞动身体,感受着与爱人互相贴合的美妙。   愿此刻永远铭记。   可这温馨幸福的气氛持续不了多久就被打破了,一阵并不是那么真心的掌声响起,小乖和邵先生同时扭头看去,邵致远跟邵明致正倚在那里,兄弟俩好默契,一起鼓掌,只是眼神表情不那么嘲讽的话,也许会更有说服力。   小乖有时候也觉得这两人挺逗的,不喜欢她,不想看见她,又何必非要住在大宅陪着他们一起呢?她又不是什么女强人的料,邵先生也没有老年痴呆症,邵氏以后肯定是他们两个的,她也不能为邵先生生个孩子,所以他们到底是为什么要这么针对她?   邵先生又不喜欢他们的母亲,更何况,那位太太已经过世二十年了,难道要邵先生一辈子都不再动心他们才满意?那他们自己怎么一个女朋友又一个女朋友的交?   平心而论,小乖不喜欢这两个人,因为他们总是打扰她跟邵先生的生活,但看在他们是邵先生的血脉的份上,她不跟他们计较。   但近日来他们是越来越过分了。   “父亲真是好兴致啊,一大把年纪了,还搂着小姑娘跳舞,啧,佩服佩服。”   说话这么冲的是邵明致,只是他虽然嘴上讽刺邵先生,嫌恶的眼神却落在小乖身上,像是恨不得把小乖从窗户里扔出去。“倒是小看了你,一个人也能跑回来。”   他们都把司机给弄走了,只是在下面等了很久不见小乖下来,就进美容院看了看,谁知道裙子跟人一起不见了!也不知她是怎么跑的。没有钱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她竟然也能回家。   这份毅力不得不让人感到敬佩,当然,如果她勾引的人不是他们的父亲邵先生就更好了。   邵先生牵着小乖到沙发上坐下,怒道:“你们又对她做了什么?!”   “冤枉啊,我们哪敢对您的新欢做什么呀!”邵明致举双手表示投降。“我跟大哥就是看父亲你精神这么好所以很高兴而已,老当益壮啊。”   年纪,是邵先生心底不能言说的痛……   见邵先生真要发火了,邵明致赶紧走人,他就是来膈应一下这两人的,都多大年纪了,年龄差近四十岁,一天到晚的秀恩爱,那黏糊劲儿看着都恶心。当然他不会觉得邵先生恶心,恶心的小乖。   邵明致走了,邵致远却突然道:“父亲,昨日我读了一首诗,父亲自小饱受祖父熏陶,肯定能为我解惑。”说着,语气平淡地吟诵道,“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父亲,你长老人斑了么?”   说完立刻走人,显然邵先生如果动怒他也承受不住。   邵先生被气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小乖却突然扑哧一笑,邵先生愣了,满腔怒火没来得及宣泄就被小乖笑没了:“你、你笑什么?”   “一树梨花压海棠,这个比喻我喜欢。”她爱娇地搂住他脖子,亲了亲他的薄唇,又仔细打量了他,沉吟道,“嗯……还是帅的,我是梨花还是你是梨花呀?”   闻言,邵先生眼底邪气一闪而过,“谁被压谁是海棠。”   小乖调戏不成反被调戏,小脸噌的火红一片。嘟哝道:“哪有那么夸张,我们之间又没有隔一个花甲……”   邵先生感叹:“四十年也不少了。”   真真是,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你就是再老,我也喜欢你。”小乖在他耳边轻声说着,不时猫儿般亲亲他。邵先生被亲的舒服的眯起眼,他们相处的时候,哪怕什么都不做就这样互相拥抱,也能一天不觉得无聊。   时间在他们而言是珍贵的,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分离。相差的四十年不仅仅是时间,还有记忆。   “唔……”邵先生有点遗憾,随着年纪增长,他的腿是越来越没劲了,好在小乖苗条,不用手杖的话抱起来还是无压力,可如果要从书房穿过走廊回卧室——即使邵先生不愿意也必须承认,他的腿承受不住。   他多希望跟小乖相遇在他二十几岁年轻力壮的时候。那时的他意气风发,俊美无俦,富可敌国,身体和容貌都在巅峰,现在固然也有力气,仍然英俊,却是和年轻时比不了了。   但邵先生很庆幸自己没有错过小乖如花的年华。时间呐,真是爱情最大的敌人。他痴痴地想着,吻了吻小乖的嘴唇,两人不约而同地加深了这个吻,小乖眯着眼,轻笑着,嘴角的笑容恬淡又幸福。   “宝,不行……”邵先生艰难地拿出意志力想要拒绝小乖的求欢。   小乖却很坚持:“他们走的时候把门带上了,不会再有人敢进来的。”她动作豪迈的抓着邵先生的手伸进自己胸口,既热情大胆又羞答答:“感觉到了没?”   邵先生瞪大了眼:“你没穿……”   “这个裙子这么贴身,怎么穿?”小乖娇睨了他一眼,媚眼如丝。又委婉地暗示他:“也没法穿底裤……”   邵先生顿觉欲|火焚身。他声音不由变得沙哑起来:“下不为例。”   “好呀。”小乖咯咯娇笑,她的裙子实在是太短了,好穿更好脱,背后拉链一拉,曼妙娇躯显露无疑。   爱到深处的时候,总是希望能和心爱的人亲近一点,再亲近一点,体验那种水乳|交融的美妙,把自己和对方完全融成一体,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邵先生虽然上了年纪又腿脚不方便,当仍然老而弥坚,能把十八岁柔嫩的如同小水葱一样的小乖干的娇呼落泪,求饶不止。   他也正需要小乖的反应来证明自己仍旧雄风不倒。这样的话,好像也还是配得上小乖的。   他抱着她,在她耳边一遍又一遍的呢喃,声声乖宝不息。小乖也抱他,只是身体仍然在余韵中颤抖,心还是满足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邵先生一看她哭就着急,抱着哄啊,不停地哄,小乖平时真的很乖,但这时候她也有点任性,她就是喜欢邵先生宠着她哄着她,甜言蜜语都说给她。谁知道这样的日子能过多久呢?她不去想以后,她只想珍惜当下。   邵先生还是有几分愧疚,今天的宴会算是白开了,他觉得对不住自己的乖宝。但小乖并不在意,名分是世人眼里的东西,于她而言,固然很让她心动,但没有也无所谓,只要邵先生在她身边就好了。所以她任性够了之后反手勾住邵先生的脖子安慰起这个“老年人”起来,言笑晏晏,语笑嫣然,动人而娇媚,那么的美。   这世上啊,所有人都不相信我是真的爱你,但你相信,我相信,就没有什么还能伤害到我的了。   邵先生,我们好久不见,我们久别重逢。   第二十九碗汤(三&四)   小乖不喜欢下雨天。   虽然曾经和邵先生携手漫步过,也曾在山间林中感受细雨拂面的美好,但现在她不喜欢,因为邵先生没法和她一起在雨天散步,甚至一下雨,空气变得潮湿绵密,他的腿就会隐隐作痛。   小乖认真地把邵先生的裤管卷起来,熟练的取下他的假肢然后给他做热敷。邵先生心疼地看着她微微渗出汗水的额头,又觉得自己年老不说,还残疾,真是令人羞愧,和花儿一样的小乖站在一起,真是太不搭调了。   “没事,我不累。”小乖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抬头对他笑了一下,轻轻按着他已经长好的伤口,无限温柔怜惜,“当时……一定很疼吧?要是我在你身边就好了。”   邵先生被她这个不可能的假设逗笑了:“那会儿你还没出生呢。”   “你又知道了?”小乖千娇百媚地横了他一眼,低头轻轻亲了他的断腿一口,邵先生顿觉一阵酥麻,他受不了小乖这样对他。   热敷后就上床休息,小乖把室温调到舒适,弯腰亲了亲邵先生的薄唇,交代道:“我下去厨房做晚餐给你吃,你要老实点,不要乱动,乖乖等我回来知道吗?”   其实他的年纪做她父亲都绰绰有余,但小乖好像总是喜欢把邵先生当孩子看,对此邵先生有些无奈,又有几分开怀的甜蜜。他生在一个冷漠的家庭,父母子女之间没什么感情,也从来没有被这样对待过。女性的温柔他见过,却从不曾接受,小乖是他生命里从未预料到的意外和甜蜜。邵先生自己也很奇怪,在见到小乖的第一面他就那么自然地接受了她,甚至从不怀疑她的来历和过去,也不在乎她有什么企图,对他而言,只要小乖永远留在他身边,那么她想做什么都可以。   小乖的厨艺很好,但却并不是经常做饭,家里不仅住了他们两个人,还有邵致远跟邵明致。对着两兄弟,小乖基本上都躲着走,她不想跟他们有任何矛盾,他们的身体里流着邵先生的血。   但她不主动招惹,不代表别人也能忽视她。   就因为邵先生把小乖接进大宅住,一直住在外头的邵明致跟邵致远都不辞劳苦地搬回家了!为的就是时刻看着小乖,严防死守,免得邵先生突然老年痴呆做出什么鬼迷心窍的事。   小乖想,他们都有被害妄想症。邵家的确是有钱,也很富贵,但财富之类的东西她从来都不看在眼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还有什么比时间更宝贵吗?   她宁可把自己的寿命分一半给邵先生,两人白头偕老,也没有兴趣跟邵家兄弟俩争夺这些。   已经六点多了,邵致远还没下班回来,邵明致却坐在客厅里翘着二郎腿看电视。见小乖从楼上走下来,吊儿郎当的打了个招呼:“晚上好啊。”   小乖无视掉他,从他身边走过。   她不需要这对兄弟的讨好,也不稀罕,当然,更不会勉强自己对他们点头哈腰。   但这态度却引起了邵明致的不悦:“我跟你说话呢你没长耳朵啊?”   小乖仍然没理他,权当是疯狗在乱吠。她走进厨房,因为早就跟管家打过招呼,所以今天晚上厨师们提前放假了。   邵先生不能吃太油腻辛辣的食物,饮食以清淡为主,小乖也跟着他吃,一起养生。邵先生年轻时就古板严苛,老了更是如此,很注重养生。基本上跟他住一起是件很苦恼的事情,因为他总会严格限制你的作息时间,邵致远跟邵明致之所以选择成年后就搬出家,这也是原因之一。   但小乖却能完美的契合邵先生的要求。邵家兄弟俩是肯定不信小乖乐在其中的,谁家年纪轻轻的女人会好这口老干部才爱干的事儿?喝茶赏花看报纸养生……如果不是她心机深沉别有所图,怎么可能会为了邵先生做到这一步!   所以,他们坚持认为小乖居心叵测,心思歹毒。兄弟俩最大的心愿就是找到小乖是坏人的证据,然后让邵先生清醒,再一起把这个女人赶出去!   他可以捉弄恶整小乖,但如果小乖还手或是无视他就不行了,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大男子主义。见小乖真的没理会自己就进了厨房,邵明致气得鼻孔喷火,站起来,气势汹汹地厨房走。   小乖先是用高压锅煮了粥,里头放了红枣薏米绿豆,以糯米为主,又稍稍放了几块冰糖——考虑到邵先生此刻的年纪,小乖觉得他还是少吃点甜食比较好,毕竟人老了就很容易患糖尿病,别到时候没因为养生变得年轻长寿,反而弄得一身病。   她的刀工很好,本来邵明致进来是想找茬儿的,没想到被小乖在菜板上飞舞的双手跟震住了,瞧这土豆丝儿切的……又细又均匀,速度飞快!   他一时看傻了,就没来得及开口嘲讽。直到小乖倒退走了两步突然撞上他,邵明致才从那一片幻象中回过神来。然后破口大骂:“你没长眼是不是!没看到后面有人站着呢吗!”   纯属无理取闹。小乖瞄了他一眼:“后脑勺没长眼,但你鼻子上面的那两只眼也没看到前面有人在后退吗?”   邵明致被噎得僵硬了三秒钟,然后冷笑:“做的什么鬼东西,该不会是要给父亲下毒吧?”   小乖是真的觉得他们兄弟俩某个部位有问题:“你今年有去体检吗?”   “什么?”邵明致一愣,不明白话题怎么一下转到这儿来了。   “没有的话就赶紧去吧,邵说你们公司每年这时候都会组织一次体检,赶紧去查查,对身体好。”说着,小乖又回到了菜板前。她刚刚后退是想从远处看一下凉菜拼盘的情况。   邵明致用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小乖是暗指他脑子有问题,他登时就气歪了嘴,恨不得上去把这个讨厌的女人给揍一顿:“你——”   小乖拨开他:“让一让。”   邵明致傻眼了,这女人怎么回事?竟然、竟然敢推开他?!他顿时愤怒不已,瞪着她:“别以为有父亲给你撑腰你就能进邵家的门!我可告诉你,邵太太永远都是我妈,你这个鸠占鹊巢的女人想都别想嫁给我爸!”   “谁说我要嫁给她了?”小乖奇怪地看了邵明致一眼。“我要是提出想嫁给他,你觉得以他爱我的程度会不答应?你以为如果我想,你们两个跳梁小丑在这蹦跶就能有效果?你太高看自己了。”   她根本就没想过跟邵先生结婚好不好,结不结都无所谓,只要她能留在邵先生身边,一直陪伴到他死去就行,这是她最想做的事。不过这兄弟俩很显然是不信的,他们的被害妄想症已经严重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哼,你就是这么安慰自己的么?因为父亲没跟你结婚,就故作清高说其实根本不想嫁给父亲?”邵明致才不信!要是最终目的不是嫁入邵家,她为什么要留下来?根本就是借口!一个被拒绝,不能嫁进来的借口!   于是他继续冷嘲热讽:“呵,不过你换个法子迂回着来也许有效,既然父亲不愿意娶你,你可要试试大哥试试我啊,父亲这么喜欢你,可以想见你的手段功夫都不错,不如来试着勾引我们兄弟俩,也许我看你可怜,就娶了你,也不是没可能。”   闻言,小乖先是轻笑,然后大笑不已,笑得邵明致脸色铁青,他觉得自己的男性自尊受到了挑战,小乖的神态,分明是很嫌弃他并且瞧不上他的。   因为是在家里,所以小乖穿着和她年纪很相配的粉红色家居服,此刻还套着一条粉红色的小猫围裙。乌黑的卷发扎成利落的马尾,颊边垂下两绺,显得风情无限。她的美已经超出了她现在的年纪,举手投足间的万种风情,真是让人看了心神俱荡。   但就是穿着这样可爱又孩子气的衣服,小乖的眼神却突然一变!本来她看邵明致的时候是冷淡而疏离的,可就在邵明致调戏过她之后,她的眼神充满了勾引和娇媚,红润的唇瓣微微张开。   邵明致比小乖高出半个头,她本身就高挑,但在邵明致面前却显得有些娇小。小乖伸手拽住邵明致的领带,慢吞吞地、极其缓慢地将这个男人拉下来,邵明致其实可以拒绝,但他鬼使神差的没有,而是随着小乖的动作低头,直到两人呼吸缠绕,亲密的无复以加。   她看着他,平时在家她从不化妆,靠的这么近,即便是阅览过环肥燕瘦的邵明致都忍不住心悸。她可真美,距离近到他可以看清楚她脸上细细的绒毛,和无暇的肌肤,每一寸都雪白娇嫩,吹弹可破,她的睫毛天生的又长又翘,黑眼珠又大又亮,小嘴儿微微噘着,便从妖娆中透出几分清纯。   也难怪别人都说邵先生身边的小情儿是个尤物,男人见了都会冲动。   “你是这样想的吗?”小乖的声音变得沙哑而性感,她和邵明致的唇瓣靠的极近,似乎她只要说话幅度大一点就能亲上去,但她没有,反而是邵明致有些紧张地吞了口口水,喉结也因此上下滑动。他不想承认,他竟然在期盼小乖能碰上他的唇!   这样的话他就有资格说她蓄意勾引,然后名正言顺地品尝她那双娇嫩红唇的滋味。   可惜,邵明致失望了,小乖非但没有吻他,反而稍稍拉开了距离,调笑道:“承认吧,你喜欢我。”   邵明致一听就炸了,先前的旖旎情思瞬间消失不见,他只想否认她的话,却不知道自己英俊的面孔涨得通红,在在都反应了他的心虚。   “小可怜儿。”小乖娇媚的笑,“知道什么叫勾引么,就随随便便张嘴勾引闭嘴勾引的?你瞧,我要是想勾引一个男人,根本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连万分憎恨我的你都没办法拒绝我,不是么?所以呀,你就死了这份心吧,邵是我的,只要他活着一天,他的人,他的命就都是我的,而你……”她笑起来。“只能看着。”   “承认吧,邵明致,你在嫉妒你的父亲。”她的声音如同诱惑水手的美杜莎,那样轻柔而甜美,却又带着致命的毒。“你嫉妒他可以拥有我,嫉妒他每天晚上都可以抱着我,亲吻我,占有我。而你,我可怜的卑微的爱慕者,却只能隔着那几堵墙,几个房间,意淫着我,幻想着我,渴望着,我就躺在你的身下,任由你为所欲为,嗯?”   这个女人要成精了!   这是邵明致唯一的想法。不可否认,他的确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幻想过她跟父亲在做什么,但却从没有把这跟自己爱慕她搭上线!良久,他连一句厚颜无耻都没能说出来。   反倒是拽着他领带的小乖,像是玩腻了一般松开他,眼神一收,媚惑全无,又回到菜板前继续切菜了。   邵明致紧张的吞咽了两口唾沫,最终一句话也没能说,像是战败的公鸡一样,垂头丧气的走了。   经过客厅的时候刚好邵致远下班,邵致远见弟弟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就问道:“你怎么了?”   邵明致看都没看他一眼,转身上楼,回自己房间了,剩下邵致远莫名其妙地站在原地,满头雾水。   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弟弟露出这种表情呢,怎么了这是,谁给他脸色看了,还是有人欺负他?谁敢欺负邵家二少?   想了半天没想明白,干脆不想了,加了好几个小时班,他现在饿的能吞下一头牛,先去洗澡,完了吃晚饭。   可是等到邵致远洗完澡换了家居睡衣来到餐厅后就懵逼了……他的饭呢?怎么今天大家都没吃饭?抱着好奇找管家,却发现管家不知什么时候下班了!等到打电话过去问,才知道今天晚上厨师佣人们都放了假,邵致远顿觉一阵天雷从头顶劈下来,他饿的成了狗,竟然家里只有蔬果生鲜,没有现成的熟食!   问题是他只会烧开水……邵致远坐在餐桌前,生无可恋。   就在这时,邵明致也来了,可能也是饿了。兄弟俩面对面坐着,都不想动,竟然什么都没得吃……   最后实在是没办法,只好去厨房找找看有没有泡面什么的,平时佣人的饭菜也是在这做的,没有熟食,剩饭剩菜总有吧?可还没进门呢,就看见小乖端着托盘从里头走了出来,托盘上放着三道简单的菜,一盘醋溜土豆丝,一盘凉菜拼盘,一盘白灼虾,然后是两个盛了红枣粥的碗,正散发出阵阵香气。   这样简单的菜色……在人饥肠辘辘的时候看见,也不下于山珍海味了!   之前小乖也给邵先生做过饭,但邵家兄弟从来都没吃过,也没注意,反正家里有厨师,他们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哪里需要去羡慕小乖的饭?可是现在一看……顿觉口水直流。   也不知小乖是怎么做的,那么简单的饭菜,香气竟然十分浓烈,让人光是闻着就食指大动。听说真正的厨艺高手不在于能用多么昂贵的食材做出美味的食物,而是在于越普通的食物越是能烹调出妙不可言的味道。   此时兄弟俩的眼神可以归功于一个词——渴望。   小乖站在厨房门口,望着这两个平时对她不屑一顾敌意十足的男人,先是看了看邵致远,又看向邵明致。邵明致眼神闪躲,没敢接,小乖在心底嘲笑了他们几句,然后说道:“让开,你们挡路了。”   大概是饿傻了,平时只会故意欺负小乖的兄弟俩竟然齐齐让开,然后呆呆地看着小乖走上楼梯消失不见。   两人对视一眼,叹了口气,耷拉着肩膀走进厨房,然后惊喜不已!   厨房的餐桌是平时佣人管家吃饭的地方,但是现在上面竟然摆着三道分量十足的菜!红枣粥也盛了两碗!简直了!   邵致远饿狠了,这会儿也不在乎什么嗟来之食,反正这是他家,就算是小乖做的饭也是用他家的材料不是?那他吃点有什么不行?赶紧做下去大快朵颐,生怕晚点吃就没了。   邵明致也没落下,第一口粥刚入口,便觉得入口即化,绵软香甜,是他们有史以来喝过的最好喝的粥!再尝尝菜,更是无可挑剔,真是看不出来,长成小乖那个样子,竟然还能做出这么一手好菜。   这水平比起他们的厨师只高不低!   卧室里,邵先生听小乖一半献宝一半告状的说了兄弟俩的窘状后,不由得笑了。他宽容地望着小乖,道:“以后他们要是再欺负你,不要总是什么都不说。”   “我没有啊。”小乖理所当然地反驳着。“我是那种可以随便欺负的人吗?”放心,她当然会十倍百倍的奉还,她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   见邵先生露出不赞同的表情,小乖连忙解释:“放心啦,如果他们做的太过分我又解决不了的话,我会主动告诉你的。你看我像是那种任人欺负的小丫头么?”   邵先生笑,捏捏她软软的小脸蛋,宠溺道:“不是,我的乖宝又聪明又机灵,那两个笨小子才不是你的对手。”   “对嘛。”小乖得意的笑了,偎进邵先生怀里,亲了亲他的下巴和唇瓣,开始催促他吃饭。   吃完饭后小乖把餐具送回去,发现桌上留的饭菜被一扫而光,不仅如此,那两个大少爷居然还破天荒的把碗筷给洗了!   晚上回到房间,邵先生的腿又开始疼了,小乖不开心地望着窗外的绵绵细雨,嘟哝道:“不喜欢雨天,没有太阳我整个人都不好了。”她想跟邵先生一起坐在花园里晒太阳,不想看雨。下雨不能出去就算了,还让邵先生要承受病痛的折磨。   想到这里她又愧疚起来,摸了摸邵先生的断腿,心疼不已:“要是我能早点出现就好了……那你就不会受伤了。”   她真心实意的说着,邵先生却以为她是小女生在说着梦话,抱着安慰不已。小乖笑着给他按摩腿部,一边看着电视,一边陪着邵先生说话。   没一会儿邵先生睡意来袭,倚着抱枕开始昏昏沉沉。小乖在他眼皮子上轻轻一拂,又吻了吻他,他就安心地闭上眼睛睡了。小乖将抱枕拿开,又把杯子给他盖好,然后披了件外套,离开了卧室。   她离开卧室的时候恰好被从书房出来的邵致远给看见了,不知为什么,邵致远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   小乖没做什么,就是走到了大厅外面,顶着风雨,坐在了栏杆上。在这里虽然淋不到雨,但却能把雨势看得很清楚。小乖目光放空,遥望天际。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雨天,打着雷,她惊慌失措的四处藏躲,是邵救了她。   但他却忘了。那些记忆,只有她记得,他只会不断地遗忘,永远也不会想起来。   被自己所爱之人遗忘是种什么感觉?小乖不知道,她就只是难过,虽然陪在他身边很开心,可是失去了那些记忆,两人之间曾经经历过的就都成为了过去,而过去那么残忍,一旦过去,就永远不会回来。   这雨呀,下了这么久,真是让人不开心。   就在小乖呆够了想回房的时候,一转身就瞧见邵致远倚着大厅的门双手环胸,目光也看着雨,却是在跟她说话:“怎么,下雨天突然有了良知,准备离开父亲了?”   他还是坚定地认为小乖居心叵测。   对于邵致远的话,小乖的回应是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有病吧你。”   “其实这正是我一直想问你的。”邵致远看向她,姿势没变,“你知道有种叫做‘慕残’的精神疾病吗?”   小乖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对方是以为她坚定不移地跟着邵先生是因为她慕残……额头黑线三条:“你的脑补能力很强。”   “这么说我猜错了?可是你的表现很像。”邵致远都不止一次看到小乖照顾父亲的场景,取下假肢,热敷,甚至还亲吻父亲的断腿,难道不让人毛骨悚然吗?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竟然会喜欢比她父亲都大的老人?   第二十九碗汤(五&六)   小乖真挺想笑的,她早就知道邵先生的两个儿子不喜欢她,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能找出这样的理由来证明她对邵先生不是真爱,即使是真爱其中也肯定掺杂了别的东西。   她懒洋洋地看着邵致远,不怀好意地说道:“那你就放心好了,既然我慕残,我肯定会非常非常爱邵先生,我会努力当好这个后妈的,不如让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你也叫声妈来听听?”   她这语气傻子都听得出来是在耍人,邵致远俊容薄怒:“我是在跟你认真说话!”   “认真说话?你跟我认真说话我就得认真理你?”小乖笑。“在这之前我们可都一起生活半年多了,你恶整了我半年多,现在却跟我说要认真说话?”   其实这雨景不错看,但有了烦心的人,再怎么好看也不是那个味儿了。小乖站起来朝屋里走,经过邵致远身边的时候还“不小心”踩到了他的脚。   邵致远疼的抱脚痛呼,想找小乖的麻烦,小乖却轻飘飘说了句对不起,就走了,再也没停下来过。   邵先生已经睡得很熟,即使如此,他的眉头仍然是微微拧着的,身体上的病痛并不是那么轻易可以减轻,小乖轻手轻脚坐在了床头,也没上床,就是那样看着他。   半晌,她突然笑了,觉得自己有点无聊。都看了这么久也看不腻,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想些有的没的。   她跟邵先生之间本来毫无缘分,是她强求而来,因此这缘分便要消耗她所拥有的东西。活着一天,过去一天,也就少一天。死亡愈发临近,但小乖却一点都不害怕。她竟然从没想过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是从此消失于天地间,还是化作孤魂野鬼?   嗯,是前者。   但邵先生却能好好的轮回转世,只是喝了孟婆汤以后就不再记得自己而已。这场爱情开始的轰轰烈烈,过程也充满甜蜜,惟独结局是生离死别。   时间可真可怕呀,那么多相爱的人因此分开,那么深的爱,也终究会遗忘。再铭心刻骨的记忆,也会逐渐远去消退。   到了最后,谁都不记得。   她摸了摸邵先生的额头,又把手伸进被子里一下一下给邵先生揉着腿。小乖手法老到动作温柔,熟睡中的邵先生眉头不觉舒展开,嘴里嘀咕着小乖的名字,可能是梦到什么美好的场景,还忍不住笑了。   小乖也笑了,她觉得这样的邵先生有点傻乎乎的,完全不像是平日里那个精明威严的邵先生。但她好喜欢,事实上无论他是什么样子她都喜欢。她着迷于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因为时间珍贵,所以愈发舍不得放手。   真不想离开他呀。   小乖想着。   窗外雨声潺潺,雨势逐渐加大,小乖也钻进了被窝,陪着邵先生睡觉。她一躺倒他身边他就感觉到了,虽然人还在熟睡,但双手已经习惯性地伸过来把小乖抱到怀里,俊脸在她颈窝蹭了蹭,继续睡。   小乖摸了摸他的头,也闭上眼睛。   她其实不需要睡眠,之所以闭眼睡觉也就是走个形式,大多数时候她都是凝视着邵先生的睡颜直到天亮,然后她就知道,新的一天来临,旧的一天就又过去了。   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剩下。   第二天早上邵先生醒过来的时候小乖正好从浴室出来,她擦着头发,毫无顾忌的在他面前展示着优美的身体,解开围着的浴巾,找了衣服穿上。期间邵先生一直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对此小乖很热情。她从不在身体和感情上欺骗自己,她喜欢邵先生,所以想跟他亲近,感情水到渠成自然会渴求对方的身体,难道不是么?   邵先生咽了口口水,晨光中小乖的身体如羊脂白玉雕成,雪白无暇,即使他已抚过吻过这身子无数次,也仍然为之着迷。   小乖换了衣服,挑逗地捏了捏邵先生的耳垂,然后亲他说:“快洗漱,然后下楼吃早餐。”   邵先生的腿不方便,小乖拿过义肢来帮他装好,顺便帮他把衣服穿好,等到邵先生走进浴室,就发现牙膏已经挤好了,漱口水和刮胡刀都静静地放在他右手边。   如此体贴的小乖都让邵先生感到愧疚了。按理说是年纪大的知道疼人,别人都说小乖能跟他,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对邵先生而言,他能遇到小乖才是福气。   谁能相信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其实都是小乖在拿他当小朋友在照顾呢?   这让他有几分愧疚。本来想要给小乖的盛大婚礼没有机会,他们的隐居生活就目前来看还是遥遥无期,他年老又残疾……邵先生都要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有什么魅力能吸引小乖留在身边了。   其实仔细想想,要是他是两个儿子的话,肯定也不相信小乖对自己是真爱。可邵先生感觉得到,小乖是真的爱他,爱到了骨子里,邵先生甚至觉得,就算是让小乖为他死,那小傻蛋也不会犹豫的。   怎么就那么乖那么懂事呢?邵先生每每想到这一点,心口都又暖又甜。他年纪一大把才开始矫情撒娇,要是别人看到了肯定不信他是那个商场上杀伐决断的邵先生。   因为等了会儿发现邵先生还没出来,小乖好奇地先是敲了敲浴室的门,然后把脑袋探进来,问:“你在做什么呢?磨磨蹭蹭的,饭都凉啦!”   邵先生已经洗漱完毕了,只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出神。他现在很注重保养,每天都要做面膜,还想过去拉个皮打个玻尿酸什么的,反正不管怎样都得把自己倒腾的年轻点儿,总不能跟小乖一出去人家来搭讪都叫他伯父吧?   邵先生心很塞。   小乖看出邵先生的失落,走进去问:“你怎么了?看起来不太开心,是不是又胡思乱想什么了?”什么破毛病,整天想东想西,净想些没用的。   邵先生忧伤地看向她,把她拉到怀里抱紧,说:“人家都说,小姑娘之所以大部分都找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是因为年纪大的会疼人,是这样吗?”   小乖:“……”   她算是明白邵先生在心塞什么了。她拍拍邵先生的背,像在拍小孩子一样,笑眯眯地道:“这话不错。”   “那你觉得我会疼人吗?”邵先生黑眸闪亮,无比期待从小乖嘴里能听到对自己的赞美和喜爱。   小乖:“年纪大的确会疼人,你看我多疼你。”   邵先生瞬间吐出一口气,难过不已。小乖见状连忙反手抱住他安慰:“放心啦,我都一千九百多岁了,比你大那么多~你才六十——”中途被邵先生瞪了一眼连忙改口,“好好好,五十八……”   邵先生强调:“是五十八虚岁。”   “是是是。”小乖小鸡啄米般点头,笑嘻嘻道,“管他别人说什么呢,瞧你现在这样,怎么照顾我?还是我照顾你比较靠谱,而且我也很喜欢照顾你。”   听了这话,邵先生心里很甜,但仍然有点遗憾:“我也想照顾你。”   “你已经很照顾我了呀!给我吃给我穿,包了我的衣食住行,还想怎么样?”   说完她催他赶紧去吃早餐,两个人到了餐厅的时候,邵致远跟邵明致两兄弟都已经开动了。小乖先是把邵先生的手杖取走,放到一边,然后细心地帮他把盘子里的煎蛋切成大小合适入口的块状,然后对他笑了笑。   基本上有小乖在的地方,邵先生不需要任何陪伴照顾。   小乖就不喜欢煎蛋了,邵家人比较西方化,所以吃煎蛋一般只是七分熟,蛋黄柔软绵密,他们很喜欢,小乖就受不了,她必须吃十成熟的,一切西方化的东西她都不喜欢,尤其是在食物这块儿。   这顿早餐吃的气氛还不错,至少邵家兄弟没有阴阳怪气的说点什么。要知道只要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俩的嘴巴就没有停的时候,这半年多都不知道跟邵先生吵过多少次了,每次都挑小乖在的时候说话。   今天邵明致看起来很沉默呢。小乖趁着他看自己的时候看了回去,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像是在抛媚眼,邵明致立刻别开头,但却不小心被咖啡呛到,猛烈的咳嗽起来。管家在一边赶紧递来手帕,邵明致草草清理了下,忍不住又想瞪小乖。   可这次他刚看到小乖就什么都没说了,而是有几分窘迫的别开视线,嗯……昨天晚上小乖真的吓到他了。   小乖其实没想那么多,她昨天晚上就是逗逗邵明致玩,就算她再缺男人,再狐媚,也不可能对自己爱人的儿子下手,她没有那么饥渴。   而且她早就跟邵先生商量好了,他们不会在这待多久的。总是有人打扰和质疑他们的爱情已经让小乖非常不高兴了,她的时间又不是很多,每一份每一秒都极其珍贵,根本不想跟不相干的人来往。   邵先生也是,他只想把小乖藏起来,藏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人才知道的地方。   所以打死邵家兄弟也想不到,这顿早餐是他们两个最后一次见到邵先生跟小乖。早饭后两个人分别去上班,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找到这两个人。   邵家的产业已经全部转移到他们两兄弟名下,邵先生早就签好了字,他终于认识到小乖根本不想在世人面前出现,那些欣羡嫉妒或是不怀好意的眼光,她不喜欢。她也不在乎别人知不知道她,她过得这么幸福,就不敢大肆宣扬,因为老天总是会在你最幸福的时候给予致命一击。   邵先生早就买好了小岛,在那个小岛上,他们会永远永远在一起。   小岛上有居民,也有负责照顾他们的下人,他们每天要做的就是在一起,不分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邵家兄弟只知道父亲买了座小岛却不知道坐标,他们消失的太彻底,连一点线索都没有留下。   直到三十年后,他们才收到一封来自遥远地方的信。   信上什么也没有说,只有一个地址。他们循着地址找到了小岛,才知道岛主人在半个月前已经去世,而夫人就此下落不明。   邵致远跟邵明致到了邵先生的墓前,墓碑上只写着几个字:邵之墓,立墓人的落款处什么也没有,但却画着一只小小的可爱的狐狸。   没有人知道小乖去了哪里,她的出现和消失都是那样奇妙。仿佛她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和邵先生相遇并且相爱,而邵先生去世后,她便也消失了。   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就是如此。   他们相伴了三十年,对大多数白头偕老的夫妻而言,这时间不算长,甚至短的可怕。   大概正是应了那首诗。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   但真相,却还要从虚无中的奈何桥说起。   那天,清欢见到了一只女鬼。   她和其他女鬼没什么不同,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一张嘴巴,长得很是美丽妩媚,隔得很远都能感受到她的万种风情。   美丽的女人有很多,但总有一些女人,外表上的美丽已经无法形容她们的动人。   女鬼便是如此。   清欢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茫然了很久,才说自己叫小乖。清欢微微怔了一下,这算是什么名字,来到奈何桥的人,都有名有姓,但她看得出来,女鬼小乖并非忘记了自己的姓名,而是她没有。   清欢就问:“你为何叫小乖,此名从何而来?”   女鬼小乖笑了,有点怀念,有点恐慌,还有些许遗憾。她没有直接回答清欢的问题,而是问她:“我能回去吗?我还能活吗?”   清欢不明白她这样问的意义。她不喜欢通过翻阅生死簿来查询一个人生前的所作所为,也不喜欢掐指去算他们的生平经历。大多数到达奈何桥的鬼魂都有些不安,而清欢静静地坐在这里,听他们将那些不甘心呐,忘不掉啊,放不下呀……一一讲出来,然后做个梦,喝了孟婆汤,走到奈何桥尽头,才是真正的放下。   可女鬼小乖劈头第一句话就是问她还能不能回去,好像知道她是谁一般。清欢问:“你知道我?”   “我不知道。”女鬼小乖摇头。“但我知道,姑娘就算不是神,也是超越我所能想象的存在。姑娘,我有心愿未了,诺言未清,我必须得回去。”   清欢仔细打量了她几秒钟,才笃定道:“你生前并非人类。”   女鬼小乖对她笑了:“我是只狐狸。”   十尾狐狸。   清欢不由得想起很久以前见过的那只九尾狐,来到这儿的大多是人类,她都险些忘了,还有些不属于人类的存在。于是她问:“你要回哪里去?”   “我从哪儿来就想回到哪里去。”女鬼小乖很认真地请求。“我活了一千九百多年了,虽然有的时候会顽皮捉弄人类,但却从未做过坏事,也不曾滥杀无辜,甚至积德行善,降妖除魔,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让我回去,求求你,可以吗?”   她的眼神大而动人,闪烁着动物特有的纯真干净,清欢看了她一会儿,方道:“为何要回去?”   “我答应了邵,要回去陪他。”女鬼小乖有点羞涩的笑了。“我们约好了,要在一起十生十世,这才九世呢,还有一世。”   清欢看着她。   女鬼小乖继续道:“我得回去,求求你了姑娘,我才刚刚找到他就死了,我不能死,至少不能现在死!”   “你可知道,你这十条尾巴,每和他在一起一世,便要死掉一条,如今你只剩下一条了,尚且有轮回转世的资格,若是你执意回去,你会从此烟消云散。”   “没有关系!我喜欢他,我不在乎,我不怕。”女鬼小乖笑的很甜。“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儿了,那时候我还是天地间一只想要修炼成仙的小狐狸,我修了五百年的时候遭遇了雷劫,是邵救了我,他给我疗伤,养着我,等到我伤好了,他就将我放生,我悄悄观察着他,知道他又好又善良,就喜欢上了他。你知道吗?做人可好啦!”   清欢微笑的看着她。   “可惜我还不能化为人形,就这样,我一直活着一直活着,化形的时候总是不完美,要么是有耳朵,要么是有尾巴,我去山下偷了女子的衣服穿,可惜也不好看。我就心想,我得努力修炼才行。可是邵死了会转世,我总是想去找他。所以我总是到处漂泊,虽然我们之间有着奇妙的联系,但这种寻找仍然很艰难。我不够完美,便不敢去见他,一千岁的时候,我终于化形成功啦!我就去找他,他也很喜欢我,我们就在一起了。”   说到这里,她面上露出甜蜜的笑来,想来那段日子是极其美好的。   但很快的,她的笑便化作了阴霾。“可是我是只狐狸,不能给他生孩子,他总是说要和我生生世世在一起,可是人妖殊途,总有人得付出代价,我不能让他受伤,于是以自己的修为和生命做抵偿,每和他厮守一生,便耗掉百年修为和一条命。所以我只能和他约定十生。他做过铁匠,士兵,世家公子,江湖侠客,还当过一次皇帝,嗯……还有一次他是个女人,但我不在乎,我只要跟他在一起就好了,他做女人的时候我可以变成男人呀!但是第十世我还没找到他就遇到了厉害的人,修为只剩百年,根本不是他的对手,糊里糊涂的就死了,我、我还没找到邵呢!我们约好的!十生十世,完成了这个诺言,他死后轮回转世,再也不会记得我,我们之前的恩情便就此两清了!”   闻言,清欢一边怜惜一边感叹,只是又道:“你可知道,若是你执意回去,倒也不是不行,但是从此之后,世上再也没有你了。本来你与他十世姻缘结束,你将脱离妖道,轮回为人,虽然从此没了缘分,却能好好活着。可现在你若是选择回去,便是要放弃这个权利。也就是说,完成了这第十世的约定,你会在邵死后,同时灰飞烟灭,你不怕么?”   “不怕。”女鬼小乖很坚定,“我什么都不怕,只要能跟他在一起。”   清欢笑了笑,“我可以帮你完成这个心愿。”   “帮我?怎么帮?”   清欢随即化作女鬼小乖的模样,两人面对面站着,竟分不清哪个是小乖哪个是清欢了。“我用你的模样为你找到他,完成第十世。当然这其实只是一个幌子,你会开始沉睡,睡梦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能够感受到和他在一起的一切,明白么?”   “不。”女鬼小乖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们约好的,我不能食言,我一定要亲自找到他。”   清欢道:“你若坚持如此,最后的结局……”   “我之所以想成仙,是因为那是个美好的幻想,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神仙,但我见过人。我其实最想做人啦,有人爱,能去爱人,人类这么美好,我一直很喜欢他们,想成为他们的同类。可是天道把我们划分的太清楚,若是妖想做人,便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我愿意,我不悔。”   “姑娘,你难道没有爱过一个人吗?”   清欢没法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又问了一次:“你当真不悔?”   “不悔。”她回答的坚定。   “既然如此,我便让你如愿。只是你中途死亡来了奈何桥,再回到阳世,也不可能找到年轻的他了。时间是很奇妙的东西,也许他已经白发苍苍,也许他尚未出生,甚至他已经死掉……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在最好的时光,希望你好运。”   女鬼小乖对着清欢,用人类的礼节拜了下去,虔诚而感恩:“多谢姑娘。”   它不悔。   它永远不悔。   第三十碗汤(一&二)   清欢也记不大清楚这是自己第几次跟皇帝接触了,她懒得去记,过去的都过去了。但是这一次,她有点心塞。   变男人也不知道是第几次,但当男性皇帝还是破天荒头一回。扯远了,问题在于……当时那个鬼皇帝说对不起一个人,让她好好照顾她,可是她查过了,身边根本没有一个叫小花的宫女。   枉费鬼皇帝真情实感的怀念,但小花就像是没有在这个世界出现一样。   且说之前,她在奈何桥边静静地等待小狐狸烟消云散,从此消失在那个世界,但从某个方面来说,她和世界融为一体,也算是永远陪伴着邵。   这种苍白的安慰还不如不安慰。   总之,小狐狸消失后,鬼皇帝就来了,他叫什么名字清欢没仔细听,反正这家伙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最后无非就想表达一个意思:他上当受骗了。   普通人上当受骗都会被激起几分火气,何况是尊贵的皇帝?鬼皇帝被骗的不是钱也不是皇位,而是爱情。皇帝的爱情啊,多少人想要却得不到,可他双手奉献出去之后才发现对方根本就不喜欢他,纯粹是拿他涮着玩!   鬼皇帝当然心有不甘。他活了三十岁,第一次吃瘪,如果不是死后舍不得爱人灵魂未散不肯离去,他也不会看到他爱人的身体里飘出了一个膘肥体壮满脸麻子的女性灵魂。   关键是那灵魂还在抱怨花了这么多时间在一个渣男身上。鬼皇帝当然就懵逼了,他的爱妃花容月貌,妖怪你谁啊?   说来也奇怪,可能是他对爱妃爱到了极点,所以死后也一直舍不得离开,但他才死了没多久,他的爱妃就也死了。鬼皇帝一开始还以为是爱妃思念自己,一人难以独活,可现在他才明白,哦……原来她根本就不是他的爱妃呀!   鬼皇帝这才回过神呢,回了神就更懵了,那这身体里要不是他的爱妃,那是谁?他不由自主地就跟在那胖女人身后,才知道自己竟然只是一个攻略对象。   何谓攻略对象?就是女人为了自己变美变瘦变优秀跟某人做的一个交易,她帮助某人得到鬼皇帝的爱,某人赐予她美丽的容貌和身体。而女人为了美貌,是什么都愿意做的,尤其是对一个因为外表丑陋遭受过许多不公平待遇的人。   某人还对胖女人进行了一系列的培训,比如说作弊塞给她一些偶像剧和少女漫画呀,或者是教她玩女性向后宫游戏呀……反正都是为了攻略而来,很用心,女人学的也很认真,最后结果证明,她不仅学的认真,还学的很好,因为她得到了鬼皇帝百分百的心。   但鬼皇帝就不高兴了。自打他看见爱妃身体里出来个满脸痘又肥胖不堪的女人之后,满腔爱情瞬间变成了虚无,仿佛被人当头一盆凉水浇了下来,分外心塞难过。   这让他的面子往哪儿搁!   所以他不甘心,才到了奈何桥,唯一的心愿就是让那胖女人攻略不成功!   清欢很无奈,但还是答应了他。   这鬼皇帝看起来有点中二,还有点缺心眼,怪不得会被那种少女漫画里的计策攻略。   同时鬼皇帝也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在很久很久之前,他身边有个叫小花的宫女,好像救过他一命,然后有一次宫里进了刺客,小花为他挡了一刀,因为鬼皇帝也受了伤,等到他伤好之后,小花就消失不见了,怎么也没再找着。   虽然小花救驾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不知道为什么,鬼皇帝心里一直没法把这小宫女忘了,尤其是死后,这种感觉就更加明显了,所以他强烈要求清欢帮他找到小花,要是找不到小花的话,知道她的下落也好,反正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就这么简单。   而清欢已经当了好几天皇帝了,仍然没有找到小花。她甚至让人从内务府调了名册来看,挨个比对,也没找到有哪个宫女叫小花的,她深深地觉得,很有可能是鬼皇帝在做梦,其实他根本就没有认识过一个叫小花的宫女。   同样的,新入宫的秀女中,来自鬼皇帝爱人的攻略也开始蠢蠢欲动。   作为一个皇帝,哪里需要去跟一个小小的秀女较劲儿,根本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将其晾着就好了,时间一长,她自然会败下阵来。而在这个年代里,没有皇帝的召见,秀女们哪里都去不成。   主要是清欢没有那个心思帮鬼皇帝临幸妃子,好在他已有数名子女,日后也不愁无人继位。   但清欢没有想到的是,她虽然不打算跟那女子见面,但却无法阻止对方来见自己。   可能是因为有外挂的缘故,绣帘姑娘不需要从他人口中打探皇帝的消息就能和皇帝相遇。比如说清欢偶尔心血来潮去一次御花园,就跟人撞上了。   也是巧合,她平时很少来,即使是来了,时间也是没有定数的,可真就是这么巧,李绣帘偏偏也在这个时候过来。   而且她还比清欢早过来——这你就不能说人家是故意在这堵你的吧?一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来,二人比你早,说堵人也是你堵人家。   清欢对此表示甘拜下风。   她刚一脚踏进御花园,就听见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抬眼望去,只见花丛中一名身着粉色宫装的女子正在与宫女嬉戏,双眼蒙着布条玩捉迷藏。   清欢看了身边的大太监一眼,大太监被吓得打了个哆嗦,连忙下跪,正要说话,清欢却伸手把他扯了起来——鬼皇帝虽然是有些缺心眼,但身体很健康很强壮,拎起一个软趴趴的太监不算难事。   更巧的事情也发生了。蒙着黑布的李绣帘也不知是怎么摸索的,慢慢地就摸到了清欢面前。说到这里清欢就又很想吐槽鬼皇帝,大概是后宫中规中矩温柔婉约的女子看多了,他特别喜欢不按常理出牌的,李绣帘可谓是大大对了他的胃口。可有意思的是他口口声声说爱李绣帘,但一看到李绣帘的本体是个臃肿肥胖的女人,他的爱立刻就没了。   说到底人类大多数都是视觉动物,美丽的人总是比长相平凡的人要好运。   清欢轻轻往后一退,赶在李绣帘喊出抓住你啦之前把大太监朝她面前一塞!   李绣帘感觉得到皇帝在哪个方位,她蒙着眼睛四处乱摸,感觉不会再出岔子了,就豁出去的往前一扑——果然抱住了一个人。   就是有点奇怪,咦……怎么会这样,皇帝看起来英俊高大又强壮,怎么、怎么抱起来这么瘦弱啊?!   她顺手捏了捏到怀里的肉,感觉很软……皇上给人的感觉是结实威武,怎么软的跟个女人一样……但这绝不是个女人,因为女人不会有这么大的骨架,身上也没有女子幽香。   李绣帘打了个寒颤,皇上怎么是这个样子的……她心底直打鼓,半晌还是鼓足了勇气揭下蒙住眼睛的黑布,然后就看到面前的大太监一脸木然……大太监?!她抱的难道不是皇帝?!   太监虽然不是男人,但毕竟曾经是男人,身为秀女和太监如此亲近,是小命不要了么?李绣帘抖了一下,眼角余光又瞧见正在一边面无表情看着这里的皇帝,连忙跪下请罪:“皇上恕罪!皇上恕罪!奴婢不知道是皇上来此,竟敢大声喧哗,请皇上恕罪!”   清欢懒洋洋地看着她:“起来吧。”   这姑娘还挺有意思的,没有鬼皇帝说的那么过分。但为了维持鬼皇帝的外表和性格,清欢没有笑,而是道:“退下吧。”   李绣帘好不容易见到皇帝,哪里舍得退下,她原本打算好的装作捉迷藏的样子抱住皇帝,他肯定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子,应该会感到很新奇很有趣,然后他们就能说上几句话……虽然她也没想过两人之间的发展能一日千里,但至少不用这样慢吞吞的嘛,能多说点话也好啊。   但她失望了,大太监已经走过来请她离开了。   李绣帘握拳,我是不会放弃的!我一定要变美!变瘦!变好看!   清欢走到御花园的亭子里坐下,随口问大太监:“软玉温香抱满怀的感觉如何呀?”   大太监一听,冷汗涔涔,下跪请罪:“奴才该死!奴才该死!奴才该死!”   清欢受不了地看着他:“朕只是随口一问,你跪下来做什么,朕看起来很像是个暴君?”   大太监这回是请罪也不是,不请罪也不是,一张平日在世人面前圆滑的脸,一张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嘴巴,在绝对的皇权面前就彻底失去了作用,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他小心翼翼地观察了下皇帝的表情,有些摸不准,皇上这是生气了还是没生气呀?要是生气了怎么没降罪?要是没生气,那这态度语气神态又是怎么个意思?   跟在皇帝身边伺候这么多年了,大太监还是头一次感到这么棘手。   过了会儿,清欢好心放过了他:“起来吧。”   “谢皇上。”大太监仍然惊魂未定。   清欢眯着眼看向远方,觉得有点困。这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连老天爷都很眷顾这个国家,皇后贤明后妃和谐,可以说鬼皇帝这个皇帝是她见过最轻松最好运的一个了,这人得积多少阴德才能修来这一世啊!   可以说,除了每天上朝偶尔会看到大臣们因为某件事意见不合对掐以外,清欢的皇帝生涯无比幸福。   所以……鬼皇帝是怎么死的?   ……对哦,清欢才想到这个问题,鬼皇帝才三十岁,怎么就死了?看他那样,明显是阳寿未尽,怎么会突然死了呢?会发生这样的事,多半都是因为有外在因素,而很明显,李绣帘就是鬼皇帝生命里的变数。   但李绣帘也不可能害死鬼皇帝,因为她的目标是得到鬼皇帝百分之百的爱情,而不是要他的命。如果在没有得到之前鬼皇帝就死了,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所以……也就是说,有人想借由李绣帘的手让他死?清欢一想到这个就未免有些头大,原以为鬼皇帝的两个要求有点超负荷,没想到他这还有个烂摊子。   谁会想杀他呀?如今四海升平百姓安居乐业,谁会想杀他?   清欢:“……”太阳暖洋洋的,这个天适合睡觉不适合思考。   还是等到明天再说吧,船到桥头自然直。   偷得浮生半日闲,她一点都不想去考虑鬼皇帝的死讯,只想先休息休息。   但是让清欢万万没想到的是,从这天起,她就经常跟李绣帘偶遇。不管她去哪儿,李绣帘都像是有千里眼跟顺风耳,分分钟先她一步。   每次见面都很新鲜,要么是蒙着面跳舞,要么是对月唱歌,还有一次是在荷花池外头跳舞……别的不说,不考虑李绣帘本身的灵魂,她现在的这具身体可是娇柔纤细,如同飞燕再世。   怪不得鬼皇帝会喜欢。一般看起来很正经的人绝大部分都是闷骚的。李绣帘热情如火,又不失少女风情,难怪鬼皇帝会沦陷呢。   可惜……现在的李绣帘就是再美再厉害,清欢也不动心。她对女人的免疫力很高,李绣帘的美她可以欣赏,却起不了占为己有的作用。   然而虽然如此,还是有一点让清欢十分苦恼。   那就是晨勃。   这完全是身体的自然反应,她每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这一点都觉得隐隐蛋疼——这一次是真的有蛋了。所以说做男人一点都不好,美人恩难消受,眼睁睁看着一群如花似玉的美人,却是一点动心的感觉都没有。   皇后前几日还旁敲侧击地问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呢,说是都快一个月未曾踏足后宫了,还问皇上是不是对这批新的秀女不满意,又提议说自家还有个生得国色天香的妹妹,尚未婚配,正值妙龄,若是皇上有意,她可以将妹妹召进宫来,叫皇上过目。   清欢谢绝了。鬼皇帝命不该绝,分明是有八十岁的寿命却在三十岁就挂了,这里头肯定有蹊跷,而且肯定是因为留李绣帘的出现导致了这场变故,如果不查出来的话,不仅鬼皇帝的命格被改变,李绣帘也得遭殃。   鬼皇帝口口声声说李绣帘欺骗了他的感情,只是在把他当成攻略对象,冷酷无情,但清欢却觉得并非如此,至少她能看出来每次相遇时,李绣帘眼里闪烁的欣喜和动情并非作伪。   她是真的喜欢鬼皇帝,只是……可能这种喜欢不够深,所以最终他死了,她也并没有太伤心,因为美貌是她渴求了很久很久的。   既然李绣帘总是能截到她,清欢也就不跟她兜圈子了,很快宫里人人皆知,皇上看上了这一批秀女里那个名叫李绣帘的,就在众人都等着看李绣帘如何一步登天的时候,圣旨下来了,皇上没有封李绣帘做妃子,反而命她当了殿前的点灯宫女!   可别小看这点灯宫女,她跟皇帝在一起相处的时间怕是比皇后都多!可以说是个肥差啊,所以皇上到底是喜欢李绣帘还是不喜欢?喜欢怎么能把人改成宫女?不喜欢又为什么要留在身边?   皇上的心臣妾们不懂——来自后宫诸妃的爱疯。   而李绣帘自从到了清欢身边伺候,很自然的就收起了主子的架势,她颇有见识,又接受过培训,经常能说出一些惊人之语——当然,对清欢而言这些想法跟看点都不算什么,但她现在扮演的角色是鬼皇帝,所以她还要做出一副你真厉害你真是冰雪聪明,朕朕是太欣赏你了……之类的表情。   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一开始李绣帘心里也犯嘀咕,皇上这对自己是什么意思?这当贵人跟当宫女可不一样,如果不能得到皇上的心,说出去别人都得笑话她。   好在她每天都能看到皇上很久,渐渐地也能说上话了,李绣帘觉得这样也挺好,细水长流的攻略也是攻略啊!   而清欢之所以将李绣帘放在身边,纯粹是对那个教导她的人感兴趣。   之前在一个世界见过黍离,清欢早就知道世上有类似自己的存在。因为有智慧的生命体太多,其中有很多都是普通人,他们死后怨气不消,不肯去投胎转世,因为生前未完成的心愿和执念滞留于人世间。   在这个时候,就需要他们来帮助这些鬼魂完成心愿。   有大功德的毕竟在少数,清欢一人就可以应付得来,但世上普通人是大多数,即使死后不肯离去的数量和整个生命体相比只占极小的一部分,但一个世界哪怕是一个,这大千世界数不胜数,也是很艰巨的工作。   于是,如清欢这般的存在应运而生。   他们各有各的方式,有些人亲自上阵完成心愿,比如黍离,有些人待在背后,操控其他人类进行心愿完成——比如这一次教导李绣帘的人。   他们并不是一成不变,有些人在逐渐的变坏,走向堕落——比如黍离,也有些人能坚持初心,还有些人活了很久,受记忆与所见所闻折磨,再也无法撑下去,那么他们有两个选择,继续坚持,或是投胎转世。只是投胎之后,再也不会拥有这段记忆。   永生是极其痛苦的,所以天道允许他们每人寻找一名伴侣,从此相依为命,度过漫长岁月。   有些人找到了,有些人没找到,还有些人是找不到。   但无论如何,他们这样的存在,无法消亡,无法出现。他们只能一个世界又一个世界的停留,然而无论哪一个世界,都不属于他们。   他们来自虚无,灭于虚无。   可以的话清欢希望和李绣帘背后的某人井水不犯河水,本来也的确可以如此,可谁让李绣帘跟鬼皇帝有了交集,本来李绣帘完成攻略就可以如愿以偿,她背后的人也可以离开这个世界开始继续自己的生活,可谁能想到鬼皇帝他也不是个善茬儿。这两相碰撞,清欢觉得,一场恶战怕是在所难免。   所以她经常观察李绣帘,想知道她是如何跟背后之人联系的。   之前清欢还在寻思鬼皇帝这个皇帝当的好,朝廷上不用操心,后宫也不用操心,大臣们跟皇后都打理的好好的,他要做的就是听听他们吵架絮叨,然后提出自己的意见给他们做个决定,就这样就行。   但这么想没多久,边境就出事了,来自北方草原的突厥开始大肆侵略边境,烧伤抢掠无一不作,甚至还抢了女子回去!   本来两边相安无事几十年,可谁知今年冬天突厥过得特别艰难,水草枯黄不说,空气极冷,滴水成冰,他们又惯住帐篷,马粪冷得都点不起来,身体弱些的女人小孩老人死了不知多少!等到好不容易熬过了冬天,春天还没到多久,因为天气转暖,不知怎么的开始出现瘟疫!   先是牛羊死了大批,随后是人,死啊死的死的差不多了,这下突厥人急了,再死下去他们可什么都不剩了啊!   鉴于之前和突厥之间是你掐我我掐你好几十年的状态,突厥拉不下脸来请求□□帮忙,干脆就来个粗鲁的,直接到边疆抢!   好在他们还有点理智,虽然伤了不少人,但没几个死的。   他们现在就缺女人跟粮食,还有药材。瘟疫无法根治,他们便将死去的人和动物聚集在一起直接一把火烧了,然后集体开始迁移。   但这也架不住生存条件的逐渐恶劣。越是往北,地势越陡峭,别说是种植粮食,就是放牧都是个大难题!   突厥人在马背上出生,在马背上过一辈子,他们只能继续寻找适合生存的地方。   然后,他们就看中了□□。   找什么找啊,最合适居住的地方,不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吗?!   第三十碗汤(三&四)   内忧没有,外患倒是来了,每天都在摸鱼的皇帝陛下终于也要松动松动身子骨准备跟突厥对掐了。   清欢坐在龙椅上,这真算不得什么大事儿,所以她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看主战派跟主和派掐。主战派认为不战而和,有损国威,主和派认为以和为贵,突厥人生性嗜杀又骁勇善战,若是真的打起仗来,我朝肯定得不了好。   于是一时间议论纷纷,每天清欢都在口水中度过整个早朝。   最后等到两派掐的不行了,她大手一挥:战!   都被人欺负到家门上了还不反击,包子也不是这么当的呀!   主战派自然万分高兴,主和派就伤心失落了。然而皇上已经做了决定,又哪里有他们置喙的余地?很快的,清欢便派出了领兵的将军跟适合做军师的文官,然后继续摸鱼——每天除了等前线战事捷报之外,基本上什么都不做。   用跟在皇上身边的大太监心里的话来说:那就是皇上得了一种叫做懒癌的绝症。   随着时间过去,两方打得是不分上下,有胜有败,这时,朝中有个姓文的臣子引起了清欢注意。   文凉本是史官,负责跟在皇帝身边记叙皇帝言行,留做厚实参考。史官刚正不阿,哪怕是皇帝今日打了个呵欠都如实照记。一开始清欢没注意这家伙,要不是有一天她远远地瞧见李绣帘在跟文凉说话,她都没反应过来。   大概是这日子过得太舒坦了,她自动把大脑暂停了,什么都不去想,也什么都不管。   事情就是这样,看到李绣帘在文凉面前的表现和神情,清欢总算是明白为什么李绣帘总是能先一步截住自己了——敢情是在她身边埋了这么个大暗桩啊!   但让清欢感到有意思的是,文凉明明是史官,而史官的选拔是极其严格的,她不认为出身普通又只是个秀女的李绣帘能给文凉带来什么好处。文凉官位虽然不大,但却时刻跟随在皇帝身边,他若是想平步青云,大可讨好皇帝,只记载些好的,但他没有。   他也可以在后宫选择任何一名妃子进行联盟——怎么看李绣帘都不是最好的选择。   既然如此,能把他俩绑在一起的还有什么呢?鬼皇帝不是说了么,他看见李绣帘的魂魄离开身体后走向了宫外,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那是谁接纳了她?   清欢故作不经意地咳了几声,不远处正在说话的两人立刻分开,各司其职,好像完全不认识对方的样子。   清欢坐到龙椅上,命人将奏章摊开,然后懒洋洋的一本一本批阅过去。她虽然有点懒有点混,但该做的工作除了临幸嫔妃之外可是能做的都做了,而且指定比鬼皇帝做得好。   所以文凉也没法在史书上记载她什么坏话——她又没有荒废政绩,在她的英明领导下,这个国家越来越富强了好吗?   趁着李绣帘被大太监叫去端茶,清欢手里转着毛笔,另一只手撑着脑袋,好奇地问:“文爱卿每日盯着朕看不觉得累么?”   文凉保持一张面无表情又恭敬的脸:“这是臣的荣幸,何谈劳累,皇上言重了。”   “你刚才跟李绣帘说什么呢?那可是朕的宫女,难道你看上她了?”   文凉怎么也没想到皇帝会问得这么直接,额头有三根黑线滑下——皇上,请注意您的言谈举止,您是皇帝,您不能这么没有架子。“皇上请注意,您是九五至尊,不该如此轻佻。”   清欢笑了:“朕怎么就轻佻了,你调戏朕的宫女,敢情朕还不能问一下?说实话吧爱情,若是你看上了李绣帘,朕把她赐给你,你将她带回家便是,为妻为妾都是你的自由,你看如何?”   文凉:“……臣怕是无福消受。”   “怎么会无福消受呢?”清欢觉得这个人看似没表情,但眼神却出卖了他,感觉有意思,就继续问下去。“难道你是觉得李绣帘不够美貌,配不上你?”   这话该怎么回答?文凉若是说够美貌,那自然要接皇帝的赏赐,若是说不够美貌,岂不是在证明他连皇上的女人都看不上?多大脸啊!文凉认为皇帝是故意在戏弄自己,找茬儿,说不定是方才他跟李绣帘说的话被皇帝听见了。   只是不知道听见了多少。   于是他当机立断跪了下来:“臣罪该万死,请皇上降罪!”   聪明啊,还知道随机应变呢。可惜清欢不接他这话,而是继续问道:“你还没回答朕的问题,你是不是觉得李绣帘不够漂亮,所以配不上你?朕要把她赐给你你不高兴了?”   文凉:“……臣罪该万死,请皇上降罪!”   正在这时,李绣帘端着茶水进来,一见平时基本上是块布景板的文凉跪在地上,心里一惊,立刻朝清欢看去,见清欢脸上没有怒色,这才悄悄松了口气。她跟在皇上身边也有一阵子了,皇上的脾气很好,但却很难捉摸,总是让她觉得抓不住。文凉还说要她全力以赴——可这是她全力以赴就能做到的事儿么?   一时间,李绣帘站在原地,竟是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不敢上前打断清欢逗人的雅兴,也不敢贸贸然过去,万一皇上是真生气了呢?她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妥当?   好在文凉机灵,又叩头道:“是臣一时糊涂,只想询问掌灯宫女皇上平日里的喜好,却忘了男女之防,请皇上降罪!”   他一方面是跟清欢解释,一方面是在委婉地告诉李绣帘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文凉久经沙场早已身经百战,但李绣帘还嫩着呢,他担心一不小心李绣帘被套出什么话来。   只是……这个皇帝跟他想象中的有点不一样啊!   文凉有点困扰,他从没出过差错,按理说皇帝就是喜欢李绣帘这样的女人,可现在李绣帘都在他身边伺候多久了,他连手都不摸一下,还戒了后宫,这什么情况?你不按剧本来我们还怎么做朋友?   清欢撑着下巴看他俩演。   李绣帘也聪明,一听文凉这话,也跪了下去。她就表现的虔诚多了——活脱脱一个一心爱慕皇帝却又不贪心只求守在他身边的苦情小宫女:“皇上恕罪,皇上恕罪!是奴婢见文大人终日随在皇上身边,而奴婢却只能待在殿内,心中难过,便借着文大人单独在的时候,想问问文大人皇上今日的心情,请皇上恕罪!”   她也是大概明白了皇上的性格,与其对他说些有的没的的假话,倒不如真心实意说出心底所想,还能让皇帝信任,否则一旦被帝王猜忌,别说是个小宫女了,她就是想活命,也得看脖子上这脑袋保得住不保得住!   这两人唱大戏呢?她什么都没说,话全让他俩给说光了。清欢继续转毛笔,沾染着朱砂的毛笔在她手中轻巧的转动,很是吸引人——如果她身上没穿着龙袍的话可能会更好一点。   一国之君在御书房批阅奏折的时候转毛笔——传出去还不笑掉天下人的大牙。其实这时候文大人很想问一句:皇上请注意您的形象不要做这么不雅观的动作!   但他终究没敢。现在跪在地上的人是他,再一不小心说出什么惹怒皇上的话来,小命不保事儿小,任务完不成事儿大呀!   对于完美主义者文凉来说,无论如何,每个世界的任务都务必要完成的一丝不苟!最好是完美的一点错处都挑不出来!   他心里这么想,就又把头跪的低下去了一点,将自己的姿态放的极低,仿佛这样就能让皇帝消气一般。   “是吗?”清欢还就跟他俩杠上了,这两人在她面前演戏演得挺欢,她很想继续看下去。“可是朕方才听到你们俩说什么要攻略朕……这是朕出现幻听了?”   文凉跟李绣帘脸上都是一个大写的卧槽。   什么鬼,隔得那么远这位祖宗也能听得见?!   大脑飞速转动,开始想一个能完美说服皇帝的理由,可是说着说着……想不出来了,一点都想不出来。   直到文凉灵机一动!“臣跟这宫女所说的是宫里!臣是在询问她,宫里可曾有人触犯龙颜,并非是和她商讨如何攻略皇上,还请皇上明察!”说完举起一只手发誓。“若是臣有半句虚言,便教我永生永世不得投胎做人!”   这回清欢更想笑了,文凉当她不知道,他只要继续活下去,哪里需要投胎做人?这个誓言发的好,清欢给他打十分。   于是她轻笑,终于大发慈悲准备放过这两人:“原来如此,是朕听错了啊。”说完,似笑非笑地看着文凉。   文凉也尴尬地咳了一声,又磕了几个头才道:“是臣口舌愚笨,说话不够清楚,请皇上恕罪。”   “好了,起来吧。”清欢摆了摆手,示意他俩下去。文凉本来不乐意,还想坚持进谏说身为史官就该留在皇帝身边,可一想到自己方才得罪了皇帝,得了,还是什么都别说夹起尾巴溜吧。   他跟李绣帘一起出了外殿,其实还有点话想说,但想起里头那位可怕的听力,决定还是就这样算了。   再被抓到一次,那种攻略跟宫里的屁话说出来就没人信了——其实文凉也不相信皇帝会信,毕竟现在的皇帝跟他所得资料中的皇帝完全不一样。   现在的这个皇帝,更加慵懒随意的同时,也更加不容小觑。润物细无声,主战派主和派在朝廷上掐的多激烈,就差当着皇帝的面冲过去揍对方了,可皇帝呢?他每天懒洋洋地看着,到了最后,汲取两方精粹,轻轻松松就派出了合适的人选出去打仗。   更别提她对奏折的批阅和用人之道。总之,文凉觉得这个皇帝和资料中的大不一样。他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皱起眉头。   不会吧?   那也太惨了吧?!   他活了很久很久了,最初还挺高兴自己获得永生,可是活着活着就觉得没意思,一个人,就算能入世,又能怎样?没人知道他的身份,他有很多话都只能对着自己说,这种感觉让文凉感到难过。   因此他才选择从每个世界里寻找可以进行任务的人,以助手的身份帮助他们完成他的任务,同时拨出一点点力量助任务者美梦成真——这样的话虽然每个世界成长的小,但却有个人能够说话了,他也不必事事小心生怕说漏嘴。   而在文凉如此漫长的存在中,他最讨厌的就是遇到穿越者或是重生者!而如果这两种人都汇聚在一个世界,甚至是一个任务里的时候,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可怕最可怕的噩梦!   他都不敢回想!   所以一想到皇帝很有可能是重生者,文凉就觉得阵阵蛋疼——重生者跟穿越者,都属于上天极其厚爱的人。这么说可能不太准确,但他们能够得到重生或是穿越的机会,肯定都是因为和某个世界的磁场发生了融合或是变化,这就导致他们的出现会为世界带来改变——而这种改变往往是不允许的。就像是蝴蝶效应,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突然出现了,那么这个世界就再也不是原来的世界了。   而身为替生命体完成心愿的存在,文凉只觉得苦逼。他既要考虑如何维持生命的平衡世界的稳定,还要考虑如何解决掉这两种人——基本上,这两种人都是不存在的,特例也有,被天道允许存在的人,但文凉没有见过。   直到现在他都还记得一个可怕而混乱的世界,那个世界里,他要完成的心愿反而成了小角色。难度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身边全是重生的……   a重生后想要弄死前世害死他的b,b重生后想要弄死因为前世被自己害死所以重生后害死自己而现在自己重生终于有机会再把他害死的a,同时c前世先爱上了a后爱上了b在两者中不知作何选择重生后想要对a好也想对b好想得到a也想得到b但这时候出现了b在前世默默守候的暗恋着d,d重生后决定勇敢追求所爱始终无视明恋自己的e而e重生后自然而然就想撮合c和b以期让d爱上自己……   在那个世界里,文凉的内心是崩溃的,他甚至希望自己干脆死了算了,那样就不用陪着一对神经病玩重生游戏了。   迄今为止,他遇到过一个同伴,那个同伴跟自己讲述的故事让文凉再一次燃起了生的希望。   重生者可怕还是穿越者可怕?   鬼知道。   他的同伴,我们在这里称她为栗子。栗子苦逼之处在于,她所到的新的世界是在古代。而文凉虽然遇到了一群神经病重生者,可那是现代,无论是生活条件还是人类思想都处于进步和发展之中,所以完成任务不太难。   但她就呵呵了。她附在一名小太监身上,这名太监小到什么程度呢?每天给其他太监倒夜香——专门就干这一个工作,而她要做的是完成在冷宫独自死去的妃子希望自己的儿子当皇帝的心愿——你说这坑不坑爹,操不操蛋?   还有更操蛋的,她一个倒夜香的小太监,到底要怎样才能帮助一个根本不受宠还被下了毒导致有残疾智商又不高的小皇子登上皇位啊?不要太看得起她好吗?这种高难度的心愿为什么会落到她身上?   她只是一个可爱的新手啊!   但世事就是这么难以预料,很久很久以后栗子都还记得这个噩梦一样的世界。皇妃z是从修仙界穿来的,金丹中期高手,有个百宝囊,里头无数法器。皇妃y是从现代世界穿来的,之前是个土木工程师,到了古代之后侃侃而谈,愣是给折腾出了什么玻璃镜子赵州桥混凝土之类的破玩意儿,还有一个皇妃x则来自外星球,不仅美貌度秒杀本世界的女人,还身娇体柔易推倒,最厉害的是她一胎能生十几个小孩!   至于其他的皇妃uvw……栗子表示自己的脑子不好使,完全无法想象她们这些穿越者各展本事收服皇帝的过程。   就在栗子每天待在太监住的院子里专业倒夜香,然后为如何找到小皇子并且帮助小皇子登上皇位发愁的时候——那个时候她还是一个单纯可爱的小菜鸟,结果突然接到这么个心愿,栗子本身也是懵逼的。   可是谁知道,世事难料。她专职倒了大概五年的夜香……然后就出事了。先是来自修仙界的皇妃因为擅自使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法器爆了金丹挂掉,然后是造出玻璃席梦思又发明胸罩卫生巾的皇妃y,这些东西都不被允许存在,在她们分别嘚瑟了自己的能力,从而让皇帝对自己刮目相看之后——报应全来了。   一个个死的死疯的疯,也不知去哪儿了。至于那位一胎生了十几个小皇子的外星皇妃,她……变回了圆形,一个脑袋大的像洗澡盆身子细的像黄瓜还有无数条触手的奇怪外星美人……同样的,小皇子们也变得半人半外星……   其他的就不用了,反正五年里都没了。   最后风流皇帝因为受到太重的打击直接嗝屁。   栗子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完成了任务。   同样的,文凉那个世界里的重生者也是如此。他们在重生后因为知道未来要发生的事情所以肆意展开金手指,比如说知道谁谁谁现在落难以后会有本事呀,比如说记得几期*彩的号码呀,知道某条街以后会是著名的商业街呀……种种种种,还有的人因为重生得到了从前没有的天赋,眼光特别准,能力特别强……反正乱七八糟什么都有。   但他们的共同点是,五年内全部挂掉。   不管成就多么辉煌,不管名声多么响亮,只要他们违反了规则,只要他们带来了本来不该发生的事情——那么最后的结果都是毁灭。   天道,它是公平的,世上再也没有比它更公平的存在了。失去了初心,即使被天道眷顾,最后也依然会被毁灭。   只是苦了必须完成任务的文凉等人。有时候他们觉得天道是故意在整他们……当然这种想法只是想想,想多了会被雷劈的,天道看着他们呢。   不敢作奸犯科,大多数如文凉这般的存在都严于律己,只希望好好的活下去,也许会寂寞孤独,但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会因此升起贪婪之心。   所以现在一想到皇帝很有可能是重生者,文凉就觉得无比蛋疼——他很久没蛋疼了。   他听到重生两个字都哆嗦,每一次来到一个世界,他都要在心底无数次的请求,别有重生者别有穿越者别虐我……但这一次,他觉得自己又被天道抛弃了。   而皇帝天生有特权。   能够为帝为相为将,都是了不得的人物。就算他们平庸无为,也绝对是有大机缘之人。这种人,一旦重生或是穿越,就不是那么轻易能搞掉的了。所以一旦确定皇帝是个重生者,文凉便觉得眼前一阵一阵发黑……   他肯定是等不到皇帝自己作死的,所以他该怎么办?   如果皇帝是重生的,他也不能怎么样啊,皇帝什么都知道不是?尤其是李绣帘……一想到皇帝根本早就知道李绣帘的目的,对于他一直没对李绣帘上心还把李绣帘当宫女的做法,文凉立马就理解了!   现在还把他俩放一起,是不是想证明他俩有关系然后一网打尽啊?   不会吧?这具肉身如果死了,这个世界就判定失败了啊!文凉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怎么能容许自己失败?   他回到府里后急的团团转,偏偏就是没办法,不管怎么想,一想到皇帝是重生者,他就全盘否认了自己的所有对策。   没办法没办法,说实话会不会有用!   这个想法立刻就被他自己驳回了,有用就见鬼了……皇帝之所以是皇帝,就是因为他们不信任任何人,尤其是所谓的真情!   第三十碗汤(五&六) 自打猜测皇帝是重生者以后,文凉做事愈发小心翼翼。一方面他想要试探皇帝,一方面又不敢表现的太过——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在前世都发生了什么,万一皇帝知道他跟李绣帘之间的关系了呢? 所以他现在跟在清欢身边就显得有些神经质,整个人都是崩溃的,偏偏清欢觉得他这样很好玩,故意吊着他,可坏了。 文凉表示自己快被玩坏了。 就像是现在,皇上批阅完了奏折就在御书房里来回踱步,不时地还跟他闲话家常。文凉能说什么?人家是君他是臣,而且主要是他心虚,他并不是原来的那个大臣,万一皇帝是知道的,那自己…… 不过文凉也觉得奇怪,要是皇帝真的知道自己是谁的话,又何必吊着自己呢?对于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人,身为皇帝,难道第一件事不是将这威胁直接给砍掉吗? 他现在是活得战战兢兢……为了保持世界的平衡,同时也为了让自己不失初心,在这些世界里,一旦他们已人类的身份出现,对于法力的使用限制就会增大。要是被砍了脑袋更是会被直接判定为任务失败——而如果失败了是要接受惩罚的。 文凉活了很久,也就只见过栗子一个同伴。他们这样的存在,都是天道自已经消亡的生命中选择而来,数量是稳定的,不会有变化,除非前任死去或是投胎,否则除了选中的伴侣之外,你永远只能孤身一人。 每一个这样的存在,如果动了凡心想要投胎转世,那么他们会有一段时间来挑选自己的继承者,将继承者教导完成后,才算是功成身退。从此后,选择投胎的人只此一世,永不会再有这段记忆,而新任的存在则会继续将旅行继续下去。 他们始终都在路上,没有归宿。 文凉的运气算是好的,他的前一任是个男人,兜兜转转在世上活了许多年才找到已经忘却一切的爱人,选择了重新投胎——虽然只能拥有一世,却也决不后悔。但在投胎之前,他把一切能教的能叮嘱的全部告诉了文凉。直到文凉能够独当一面,他才离开。 而栗子就是一个大写的苦逼。她的前任迷失了自己,因为犯下大错直接被天道抹杀,所以她是被天道选中的人——但令人悲伤的是,如果没有前任的教导,这一切她都只能自己摸索。 跌跌撞撞摸爬滚打,更坑爹的是,好不容易勉强算是应付过了第一个世界,第二个世界就遇到了一群穿越的神经病,导致很久之后,栗子已经如鱼得水了还是忘不掉,从此有了心理阴影。 所有的任务都是随机分配的,他们都不知道下个世界会面对什么,除了鬼魂的心愿和生前以外,他们对世界一无所知,不知吃了多少苦——不是每个人都是清欢。如果当初清欢没有跳下忘川河,那么她的下场,不是和栗子的前任一样被抹杀,就是自己崩溃迷失,即使侥幸存活,也只能是和黍离文凉栗子等人差不多等级的存在。 她对自己狠绝,经历无数想不到的苦难才成就今日的自己,自然不会再受心魔控制。直到现在,每每想起完全迷失的黍离,清欢都忍不住唏嘘。 她对好与坏的定义十分清晰,但黍离,清欢是真的很遗憾。能被天道选中或是接任的存在,他们的最初一定都是纯白如水,内心温柔。但时间是多么可怕的东西,渐渐地,你一路上见识过无数美好风景,见识过爱恨别离痴怨情仇,而这种东西,你们都没有。你们就像是机器,为了世界的正常运作而不停转动,就像是被天道扣在手上还带着丝线的木偶。 做人的时候会疼会哭会笑会爱,但成为这种存在后就完全失去了这些。寂寞的日子你能过几天几年几辈子,可是你能度过无数孤单的晚上吗? 在一片虚无中,只有你自己,甚至你自己就是这片虚无。若是你选择入世完成任务,你的爱恨嗔痴都是演出来的,事实上你根本就没有感到快乐或是喜悦,这些美好的属于人类才有的感情,你们没有。 时间一长,受不住的人就多了。 有些人不愿再继续活下去,宁可选择只有一世的生命。有些人则开始怨恨变得贪婪,想要无法抗衡的力量……想要坚持本心,谈何容易。 清欢问了句话好一会儿没得到回答,她回头去看,就见文凉抓着毛笔跟史册站在柱子旁边茫然失神,很明显什么都没听进去。清欢眯起眼睛,走过去,单手抵住柱子给他来了个柱咚,很随意地问:“朕问你话,你没听见吗?” 文凉一回身就发现自己被壁咚——不,是柱咚了,他出了一身冷汗,望着皇帝近在咫尺的脸。皇帝生得无疑十分俊俏,文凉也是一表人才,两个大男人突然靠的这么近,已经见识过腐文化的文凉瞬间双膝一软险些跪下去。等等……这什么意思?皇帝看不上李绣帘不会是因为他弯了吧? 他瞪大了眼,那种从容又淡定的神态完全消失不见了,内心只剩蛋疼。这、这不可能啊……要是因为他的缘故把一个帝王变了性向,他就是完成了这个世界的任务也会遭雷劈!老天呀啊! 清欢哪能看不出文凉在想什么,她憋住笑,故意凑近文凉耳畔吹了口气,压低声音——鬼皇帝有副好嗓子,刻意引诱的时候简直能让人耳朵怀孕:“文爱卿,朕方才问你,一直未成家,是否因为没有意中人?” 文凉寒毛直竖,屁股发毛。他、他也是在某几个世界谈过恋爱的,但那都是跟妹子不是跟男人!活了这么久,都称得上是个老不死的了,但还是第一次和一个男人这么暧昧! 半晌文凉才结结巴巴解释道:“臣、臣其实有心上人……” “哦?是吗?”清欢挑眉。 文凉忙不迭点头,生怕慢一慢皇帝就说出朕挺喜欢你的以后你就做朕的男宠吧之类的话!总算是知道为什么这阵子皇上不去后宫了!合着是不喜欢女人了! 此刻文凉已经完全忘记什么心愿不心愿任务不任务的了,他现在只想离开皇帝的视线范围……老天啊好可怕啊!“是是是!正是之前皇上要赐给臣的掌灯宫女李绣帘李姑娘!还请皇上成全我们!臣跪下隆恩!” 说完抖啊抖抖的受不了。他肯定不能让这具身体死掉,可不死掉的话,要是皇帝真对他有那啥的意思,他根本反抗不了!文凉现在不想别的了……一个世界任务失败顶多受罚,他之前信誉良好,偶尔出点小状况小瑕疵不要紧,可要是连菊花也赔上了,那可就损失大了! 正要跪下,却被清欢眼疾手快一把抓住胳膊,文凉吓了一跳要挣脱,往后一扯自己胳膊——清欢顿时重心不稳摇晃,文凉紧张地去扶她,谁知左脚拌右脚直接摔倒——而且正对着清欢! …… 他跟皇上亲了。 文凉已生无可恋。 从前,在他的记忆里,最可怕的是身边出现穿越者或是重生者,这两样基本占据他心中最难任务排行榜前两名。 而现在终于出现了更可怕的——一个基佬,还是觊觎自己自己又碍于身份不能反抗的基佬。 让他死吧,他不想活了,他竟然跟一个男人亲了。 文凉越想越恶心,他直的不能再直,也不歧视同性恋,但他不是同性恋啊!啊啊啊啊啊啊他竟然和一个男人亲了! 正在这时,恰好李绣帘从殿外端着茶点进来,一脚踏进门内就震惊不已,托盘掉在地上,里头的精致小碟及糕点都摔了个米分米分碎。她捂住嘴盯着把皇帝压在身上的文凉,第一反应是操起旁边的扫帚对着文凉抽过去:“你竟敢非礼皇上!去死去死去死!” 啊啊啊啊啊啊皇上是她的啊!文凉这个不要脸的心机屌!他说要帮她得到皇上的心,让她进宫来做攻略,攻略成功就能给她美丽的容颜跟身体,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他竟然自己把皇上给攻略了?!那她还有什么搞头?是不是文凉一开始就是在耍她?! 对李绣帘来说,皇帝被文凉给压倒在地上还被亲了,无异于是她小心呵护养得无比水灵的白菜被猪拱了。 伤心欲绝。 文凉趴在地上也不敢躲,生怕一躲李绣帘就揍到了皇帝。他面色如土,内牛满面,恨不得死了算了。原以为重生者那个世界是他这辈子无法磨灭的阴影,搞了半天,竟然还有更坑爹的在等着他。 也许他的前任不是因为找到了爱人才选择投胎的,而是被这一个又一个坑爹且苦逼的世界给吓到的。 李绣帘虽然暴怒,但毕竟是个妹子,揍了会就没什么力气了。文凉鼻青脸肿如猪头滚到一边,抬起眼半只眼皮子被揍得乌黑一片。 清欢支起身子,看看嚎啕大哭形象全无的李绣帘,又看看面部一片调色盘还流着鼻血熊猫眼默默泪流的文凉,终于放声大笑起来。 边笑还边捶地。 这两个太可爱了! 她好久没笑得这么开心了,鬼皇帝的这个世界实在是轻松有趣,就连遇到的任务者也很好玩,比起戾气极重迷失自我的黍离,文凉简直可爱到家。 清欢笑出了眼泪,她连连摆手,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龙袍上的灰,瞧着那俩蠢蛋一个比一个伤心欲绝的样子,刚刚稳定不久就又笑弯了腰。 还以为这两个多大能耐,能把鬼皇帝给攻略,原来骨子里这么好玩。 清欢也不想想,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在她面前,文凉再厉害也如同初生牛犊,更别提本身就是人类的李绣帘了。她洞悉一切逗着他俩玩,让他俩每天提心吊胆,也酸是让他们受到教训了。 不是我们本身不够勇敢能干,而是敌人太过强大,无情碾压还嘲笑我们。 清欢这一笑,让李绣帘跟文凉都愣了,一个正嚎着呢,现在不嚎了,另一个用衣袖抹鼻血也停了,然后两管鲜红的鼻血再一次汩汩流出,那样子别提多滑稽。 清欢笑够了,才吐出一口气道:“好了,不逗你俩玩儿了,文凉,你跟李绣帘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给我解释下。” 文凉突然觉得有点怪……怎么觉得皇上突然变了个人?连朕都不称了?他谨慎地看着清欢,很怕对方耍着他玩他一开口就命人进来把他砍头。 清欢知道他还心有余悸,便道:“你选中李绣帘,是为了完成谁的心愿?” 这话一出口,文凉瞬间呆若木鸡,你你你个没完。 清欢轻笑,走过去几步,文凉吓得往后直缩,由于他还是坐在地上没有起来,所以双腿双手并用以屁股挪动身体朝后撤,那样子,看得清欢又想笑了。 她也没强求,袖子在他面上轻轻拂过,肿成猪头的脸顿时俊秀如初,而李绣帘则看得目瞪口呆。 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文凉立刻反应过来:“你是同伴?” 清欢想了想道:“是,也不是。” 文凉没弄懂这句话的意思,但他松了口气,喃喃道:“还以为要被砍脑袋呢……吓死我了。”在任一世界,如果没有完成任务中途夭折挂掉,死亡的痛苦他们是能感受到的,特别可怕。 可转眼他就又浑身紧绷:“不对啊!你要是同伴,那皇帝呢?皇帝去哪里了?”皇帝要是不在,李绣帘就没法攻略,李绣帘没法攻略,他的任务不还是一样完不成?! 为什么!为什么他这么苦命! “你猜的也不错,我算是替皇帝重生的人。”清欢随意地席地而坐。“不过我倒是想知道,你们俩在搞什么?皇帝是你们害死的吗?” “??” 文凉跟李绣帘的表情一样,大写的懵逼。 “不是。”清欢明白了。“那你们俩是……” 文凉反应比较快:“李绣帘就是我要帮助完成心愿的人,因为她阳寿未尽,却又不知为何出现在我面前,我才想了这么个法子,给了她一具好的身体,让她进宫当秀女,为的就是攻略皇帝。她的心愿就是跟皇帝在一起。” 这信息量太大李绣帘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她先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知道怎么当这两人在亲过之后就开始说一些她完全听不懂的话了? “她本名……叫什么?”清欢隐隐有了感觉。 “小花。” 清欢:“……” 李绣帘回头怒瞪文凉:“不许再叫我这个名字!”难听死了! 这下可算是全明白了,搞了半天,根本就是个乌龙。清欢受不了地打了个响指,瞬间把鬼皇帝抓到了身边,李绣帘立马愣了,左右看看,一时竟分不清怎么有两个皇帝了。 清欢扭头看向鬼皇帝,指了指李绣帘:“你的小花。” “……啥?”鬼皇帝一直在梦里看着,突然被弄醒,竟然有几分睡衣昏沉。他看了看清欢又看了看李绣帘,一时无法接受这么大的信息量。“怎、怎么会啊?她跟小花长得不像啊!” “那你倒是说说,你心心念念的宫女小花长什么样啊?” 鬼皇帝还真努力想起来,不时还加入双手比划:“那会儿大概这么高,到我胸口,身形挺壮实的,平时饭应该没少吃,那会儿亏她比朕陪胖,刺客的剑都没穿透她,这才救了朕的性命。至于脸嘛……像刚出锅的馒头。” 李绣帘忍无可忍冲上去直接给了鬼皇帝一脚,谁知一脚踹空险些摔倒。鬼皇帝见她要倒,虽然口口声声生气恨她,却又忍不住去扶。但他爪子一伸,根本碰不到对方。 顿时就露出落寞的神色来。 李绣帘站稳后就对鬼皇帝破口大骂:“老娘信了你的邪!你还说要娶老娘呢!老娘为了你学琴棋书画唱歌跳舞还要装淑女你丫知道老娘多辛苦吗!再比比,再比比老娘把你揍成猪头!” 鬼皇帝眼睛一亮:“嘿!还真是小花!” 不知什么时候清欢跟文凉已经默默地站在了一起,文凉小声问:“你是男的是女的啊?”他还是对刚才那个吻耿耿于怀。 清欢说:“男的。” 文凉顿觉五雷轰顶。 所以说一切都是个误会……皇帝莫名其妙死了,李绣帘的灵魂自然要离开身体,她已经攻略完毕,就能得到文凉答应她的新身体。然而皇帝死了,她还要这新身体有什么用? 皇帝只看到她飘飘忽忽的不见了,却没再看见后面李绣帘心如死灰不愿独活的表现。 而他一直想找的宫女小花,还真就是李绣帘。为什么皇帝后来找不到她呢,因为这个当宫女也是要严格挑选的,小花的体型一直在横向发展,最大的宫装穿在她身上都嫌小,每个季度她一套衣服抵得上其他宫女好几套,忒废布料。所以,即使她救了驾,又从小跟皇帝一起长大,最后也还是被送出了宫。 小花立誓减肥,可惜肥没减下来,反而突然生了天花长了一脸的麻子。她毕生心愿就是跟皇帝在一起,而答应她要在一起的皇帝早把她给忘了。 这就是执念,两个人的执念,竟都是因对方而起,因对方而变,也因对方而圆满。 再加上两人都阳寿未尽,完全可以重来一次。清欢见鬼皇帝笑得满脸花,摇摇头,直接把魂魄抓回身体里,下一秒,文凉就对着她大叫:“你这个骗子你明明是个女人!” 啊啊啊啊啊他没有亲男人啊! 反正里头的灵魂是女人,他就能给自己洗脑!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难道你不知道,严格说起来,我们是没有性别之分的么?” “那我不管,反正我生前是个男人,你看起来是个女人,这就够了。”说着说着文凉顿觉感动。“我守住了我的底线……我还是有节操的。” 既然回来的是有以前记忆的皇帝,那么李绣帘的攻略就算成功,本来这个身体是文凉制作出来的幻象,但既然答应了给她美貌,清欢干脆就将幻象实体化,从此以后,小花就是李绣帘,李绣帘就是小花。 难得的一次ding,离开前清欢友情提醒了皇帝,请他务必小心要害他的人,再一次三十岁挂的话,可没人会来帮他。 奈何桥去一次就足够了,还想二次游,没门。 皇帝顿时严肃起来,他安稳快活的日子过久了脑子都生锈了,本来因为爱人欺骗已经生无可恋了,结果峰回路转一切明朗,他也有信心和斗志了。 那是他的事,清欢不管,也不想管。 文凉也脱离了史官的身体,他本名便是文凉,有名无姓,他们皆是如此。对于拥抱亲吻滚床单秀恩爱的皇帝跟李绣帘,文凉表示他不想看,身为一个已经单身了几千年的男人,他拒绝任何情侣成双成对的出现在他面前。 看着恶心。 倒是他跟清欢相谈甚欢。文凉性格很好,有点少根筋,清欢是他遇到的第二个同伴,而每个同伴的能力等级都不一样,有的是新手有的是老鸟,有的和常人无异有的却已经强大无敌,在文凉看来,清欢就属于后一种。 他活了这么久,经历了许多世界才能做出以假乱真的幻象,就这样还要花费他许多精力和时间,但清欢只是一挥手,就能让幻象变成现实,那么对方的强大程度,绝对是自己无法想象的。 但同伴之间是有默契的,不问过去不问未来。见面即交心,熟稔又留底线,因为能够遇到同伴,这概率太小了,值得珍惜。 好在清欢很随和,但文凉不信……不久前他还深切地栽在她手上过,差点都要怀疑自己了!可同伴难求,尤其清欢看起来脾气很好又温柔善谈的情况下,当着她的面,文凉不知不觉就变成了话唠……   第三十一碗汤(一&二) 苍怡安前世是个说普通又不普通,但要说不普通其实挺普通的女人。普通是因为她的外表身材学历家世没有任何过人之处,大学也是勉强吊车尾才考上一个三本,拼死拼活毕了业,谁知不知走什么狗屎运竟然嫁了个不普通的丈夫。 她的丈夫骆楷从小学霸,重点大学毕业,本硕连读,还在学校的时候就已经被一家大企业聘用成了管理人才。不仅如此,骆楷长得也十分帅气,家世就更不用说了,是在b市很有名的房产大亨。 可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不能再优秀的男人,他看上了苍怡安,并且爱上了她。个中原因我们先不论,因为这根本就不是重点。重点在于骆楷跟苍怡安结婚后,南蕾出现了。 南蕾从国外留洋回来,热情美丽又高傲不已。她对骆楷一见钟情。巧的是,骆楷正在工作的集团就是她家里的,而她爸爸非常宠爱她这个女儿。 如果要套用电视剧的话,苍怡安就是默默无闻平平无奇但最后却是人生赢家的女主角,而南蕾则是心机深沉手段歹毒令人防不胜防的女二号。两个人当然不对头,甚至在见到彼此第一面的时候就知道对方是自己的大敌。 这种时候自然需要骆楷的态度。但是很遗憾的,他跟苍怡安已经结婚六年了,都说七年之痒八年抗战,骆楷对苍怡安的爱还没到第七年就因为南蕾的出现开始动摇。 先不提南蕾的父亲跟骆楷的父母逐渐走近,就说南蕾的豪放热情,她看上他,就不择手段想要得到他。男人总是无法拒绝一心爱慕自己的女人——尤其还是南蕾这样优秀的令男人都甘拜下风的类型。 骆楷很可耻的动心了,但同时他又没办法放下苍怡安,夹在两个女人之间左右为难。他爱苍怡安的迷糊单纯,也爱南蕾的精明能干,前者做事糊里糊涂他觉得可爱,后者即使耍手段他也觉得厉害。就这样,摇摆不定。 南蕾一直催着骆楷跟苍怡安结婚,大不了到时候给苍怡安多点钱就是,可谁知道苍怡安却并不是一朵真正意义上的小百花!她得知骆楷出轨后,什么也没说,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就在骆楷欺骗苍怡安说出去出差实际上却是跟南蕾进行甜蜜旅行的时候,苍怡安不知怎么的跟了来。 永远不要小看女人的直觉。丈夫出轨最先察觉的永远都是妻子,她们只是不说,不代表她们不知道。 苍怡安撞破两人□□,骆楷自然惊慌失措,他急着解释,但南蕾却翘着二郎腿对着苍怡安说了许多过分的话。告诉苍怡安她跟骆楷有一腿都好几个月了,还说骆楷马上就会跟苍怡安离婚然后来娶她! 苍怡安一冲动,走到南蕾面前。南蕾身形修长而苍怡安很娇小,所以她根本没把苍怡安放在眼里。可谁知道苍怡安过来不是要打她,而是直接把藏在袖子里的水果刀扎进了她的心脏! 于是,南蕾就这么翘辫子了。 苍怡安杀了人,又是悔恨又是害怕,骆楷也傻眼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事情能闹得这么大,这让他手足无措,一个大男人,竟然被苍怡安这么个小女人追的满屋子跑。苍怡安的想法很简单,杀一个也是杀,倒不如把背叛自己的男人也给杀了! 紧要关头骆楷突发神威,虽然受了点皮肉伤但还是成功将苍怡安手中的刀子夺了过来。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抢夺刀子的时候他没注意竟然把苍怡安给捅了…… 时间刷刷而过,南蕾发现自己回到了被杀之前!她立刻踹开在她身上耕耘的骆楷,一看时间苍怡安差不多也要出现了,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懵逼——怎么回事?就五分钟前,她不是还被苍怡安给杀了吗? 很快地,南蕾发现自己似乎有了预知能力。她以为那是个梦,事实上并不是。因为胸口处虽然没有刀痕,但却仍旧隐隐作痛。 这一次一切的发展都和她半小时前的记忆一模一样,只不过这一次,是南蕾反杀了苍怡安——她这是正当防卫,是苍怡安先攻击她的! 于是,这一次,苍怡安挂了。 时间再一次刷刷而过,终于来真格的了。 苍怡安到酒店已有三天,一直在观察那两人,直到听人说他们自称夫妻,才忍无可忍用结婚证身份证得到了骆楷的房间号跟门卡。她在袖子里揣了把水果刀,刚出电梯她就摔倒在地。大脑里的记忆如同潮水般奔腾不息,信息量太大一时间她难以接受。先是她杀死了南蕾自己却被骆楷杀死,然后是南蕾重生杀了自己,之后自己就在电梯里了? 她不敢冒险,要是南蕾仍然是重生的,那两个人随便一个只要有防备自己就打不过。所以苍怡安阴测测地盯着那房间看了几眼,南蕾应该还是重生的,苍怡安不愿意做这么傻的事。 所以她转身走了,她要想个好一点的办法再重新来过。 且说这边,南蕾等了好久都没等到苍怡安出现,距离自己被苍怡安杀死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分钟,怎么回事?她抬起头正要跟骆楷说话,却发现骆楷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南蕾伸手把骆楷推醒,骆楷皱着眉头揉着眼睛,奇怪……他怎么还在这里?他不是不小心把怡安给杀了吗?就在十五分钟前,他夺取怡安手中杀死南蕾的那把水果刀的时候,不小心错手杀死了怡安……也不对,好像是、好像是怡安想要杀南蕾,却被南蕾杀了,然后、然后就怎么样了? 他怎么又回来了? 再一看南蕾,毫发无损,地上也没有丝毫血迹。骆楷心惊不已,面上却什么也没表现出来。 这次的旅行是没心情再继续了,两人很快就订了机票回去,而苍怡安也跟在他们后面离开了。 苍怡安虽然外表平凡成绩也一般般,但男人缘却很好。她家隔壁住了一户人家,家里有个比她大十岁但成绩好长得帅还是个医生的大哥哥叫周信。 两人感情一直挺好的,苍怡安刚跟骆楷谈恋爱那会儿老是闹矛盾,都是周信陪着她开导她,对苍怡安来说,周信是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 她刚回到家不久就接到了周信的电话,那头男人的声音颤抖不已,问她还好不好。苍怡安有点茫然,说好。周信心里的大石头才落地,他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回到了三天前,网上这个新闻现在转发了好几万,#原配到酒店捉奸,杀死小三后被丈夫失手反杀#。 幸好,幸好她没事。周信松了口气,他现在都觉得那跟做梦一样,他前一秒还在葬礼上哭,下一秒就回到了三天前,刚刚得知苍怡安杀人又被杀的时候。 他一直都喜欢她,因为年纪比她大太多所以不敢表白,骆楷年轻有为对怡安又好,周信便始终默默守候,可谁知道骆楷竟然是这样的烂人! 他根本就配不上怡安! 周信觉得自己不能让苍怡安出事,便在电话里告诉她说自己要去b市参加一个医学研讨会,想请苍怡安到时候做自己的向导,最好是能收留他住几天。 苍怡安当然是答应的。 周信虽然三十几岁了,但保养的很好,看起来也就三十出头,所以很受年轻小女生喜欢。这年头都流行大叔,医院里有个小护士叫徐彤彤一直暗恋周信,但周信从没把她放在心上过。 就这样,所有人都重生了,abcd都重生了,他们是一个圈,彼此纠缠彼此怀疑,所以当再出现一个重生者e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发现。 徐彤彤一觉睡醒发觉自己躺在护士站的长椅上,她呆滞地看着前方一分钟,才冲进洗手间,发现镜子里的不是别人,正是三年前的自己! 她暗恋周信的事儿大家都知道,但周信眼里心里都没她。周信喜欢的那个女人因为杀人死了的时候,徐彤彤还鼓起勇气再一次找周信表白,却被周信狠狠推开。徐彤彤彻底死了心,随意相亲后就嫁了。但没想到嫁的男人并不满意,婚后始终为柴米油盐烦恼,而她男人还染上了赌瘾。比起有钱帅气成熟稳重又专情的周信,徐彤彤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眼,当初就应该死缠烂打不能放弃! 她立刻看了下日期,却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这时候苍怡安应该死了,可为什么没有?还有,周信什么时候去过b市的医学研讨会了? 慢慢地,她就发觉了不对劲。 在这个世界里,重生者数不过来,但特别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拥有两种记忆的苍怡安,这一次她还是想要南蕾死,但却不想把自己掺和进去。另一个就是徐彤彤,因为只有她是旁观者,所以看得特别清楚。 而文凉就苦逼了。 他跟这些人既没有什么关系,又千丝万缕无法解开。原因无他,因为他是一个父亲,一个年仅五岁的儿子在马路边玩耍却被突如其来的轿车撞死,送入医院后抢救无效,最后因为肇事者有权有势连官司都打不起的可怜男人。 撞死他儿子的不是别人,正是骆楷。骆楷重生后急着回家去见苍怡安,开车太急擦到了一个小孩儿,把小孩儿给卷进了车轮里。出了这事儿后呢,他肇事逃逸了。而小孩被送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给他做手术的不是别人,还就是周信。 更可怕的是,苍怡安还爱着骆楷,而周信很希望骆楷能因此跟苍怡安离婚。 因为事态严重,苍怡安最后只能来求周信,求周信做伪证。周信虽然不愿意,最后却还是答应了,条件就是让苍怡安跟骆楷离婚然后和自己在一起。 小孩儿的父亲求助无门,在家里喝□□自杀了。死后鬼魂飘到文凉面前,他当然不知道那群人到底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复杂关系,他只是想给自己的儿子讨个公道。 文凉一听,这不难啊,这有什么难的?现代世界又不是古代世界,很多消息是根本没法掩盖的,再说了,骆楷家是有钱,但也不到捅破天的地步,他还怕他们咋的? 这轻敌的态度让他得到了血淋淋的教训…… 当文凉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人物关系格局已经变化非常大了。他还不到能够预制未来掐算过去的地步,所以也就自然而然地以为这是个普通世界,跟以前的世界没什么两样。 主要是从前他没见过重生者跟穿越者,所以一直没想到还会有这样才存在,也不知道自己会因此栽个大跟头。 既然用了人类的身体,那么文凉就要保证尽量不动用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和清欢不同,清欢太过强大不必受制于天道而是和天道相互牵制,所以她即使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也依然可以随意使用能力——但事实上清欢很遵守规则,如果不是自己的身体,她都是极其克制的。 刚到这个世界,就是已经为了讨公道倾家荡产的时候。文凉望着家徒四壁的屋子,整个人都傻了。 真是惨啊,小孩儿的父母都是孤儿,一起长大一起上学毕业后成功找到工作并且结婚。小夫妻俩咬牙攒钱,才终于买了房子。这时候,妻子成功怀孕了,男人非常开心,可谁知道妻子却因难产而死。而他们唯一的孩子也在五岁的时候被人撞死,这对男人而言是极其残酷的事情。他万念俱灰,所以选择了自杀。 可即使是死了,心里也仍然是不甘心的。他恨毒了那两个害死他儿子又做伪证的男人,唯一的心愿就是讨个公道。 公道。这个词看起来简单,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文凉蹲在客厅里,这家真是穷的不像样了,电视机什么的都卖了,就剩下点普通木头家具啥的。 文凉蹲了几分钟就认命地去抱被子晒,晚上他还要住在这儿呢,可不能委屈到自己。 如果说活了这么久他有什么心得的话,那么一定就是,“宁可委屈别人,决不委屈自己。” 普通人活个几十年就能重新转世投胎,七情六欲爱恨嗔痴一个不少,曾经受过多大的罪死后一了百了来世仍然干干净净初生。但他却不行了……有些记忆即使遗忘也都是暂时的,有时候文凉觉得天道像个程序员,而他们这些存在就是天道面前的人形电脑,所以才没有感情没有知觉没有心跳跟呼吸,看着是人的样子其实早就死了很久。 很多想忘掉的记忆,只要去想,很快便会重新回来。就跟电脑似的,你下载了个文件然后就不管了,可就算过了几个月,过了几年,当你想找到它的时候,只需要轻轻一点搜索——就能全部搞定。 所以日子一定要过得好!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怜悯同情这些都可以有,但没有什么能越过他自己。 幸好手机还有话费! 文凉感动的快哭了。房子空的一目了然,他都翻遍了也就只找到几百块现金和几十块的存折——有个屁用啊,这么点钱。 想着,他掏出手机打开流量开始上网,准备卖房子。 可见鬼的一幕出现了,他的房子竟然卖不出去! 这地段虽然不算好,但也不算差啊!一百一十平米的房子,少说也值个百来万,毕竟这可是b市!文凉都想好了,等卖了钱,他先吃烧烤喝啤酒再摊个煎饼果子,之后就用这笔钱上网买水军,借助舆论把骆楷周信等人置于风口浪尖,再去法院哭号上访闹腾,他就不信做不到! 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忠厚老实,所以当他的信仰被击破的时候感觉天翻地覆,只能自杀。 文凉就不一样了,他也矜持——在生前。 死后他才明白,你矜持个屁,矜持就会任务失败,任务失败就会受到惩罚,管他那么多呢,直接上啊,还有什么比成功更重要?只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也不违反规则,矜持又不能当饭吃! 高冷谪仙他装过,霸道总裁他当过,泼皮无赖他也演过……大人物当得,小人物也当得,他们这样的存在,性格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除非你强大到了傲慢的程度,否则忍让委屈这种情绪,总是要感受的。 因为和自己比起来,活着的生命和秩序正常的世界更重要呀! 所谓演什么像什么,世界欠他一个最佳男主角。 时间一长,大概后遗症就是变懒,懒到极致的懒,除了睡觉吃饭什么都不想干。 但也有好处啊,文凉有个小爱好就是打游戏,尤其是网游特别爱玩,所以一到现代世界他就开心,这么多世界,每个世界——特别是现代世界,游戏业发展的非常快非常发达,除了完成鬼魂的心愿以外,就数网游对文凉的吸引力最大。 他能为了网游死! 同理还有之后会和他相遇的栗子。栗子姑娘喜欢看漫画,活了很久之后,就不怕没命追连载啦! 要是现代高科技可以普及到他们的大脑里就好了,随时随地想看就看想玩就玩,那样的话他们可以再活无数年! 没别的了,就这点追求。 可现在房子卖不出去,这就意味着会没钱,没钱的话怎么办?文凉顿觉五雷轰顶。那代表着——没有钱雇水军,没办法引起舆论对那些人的质疑,那就没办法完成心愿,心愿完不成不仅要受罚还不能玩游戏! 晴天霹雳。 文凉不懂,怎么他这房子连中介都不敢收呢?房子还是新的又没死过人,怎么也不至于卖不出去啊! 而且之前孩子的事情已经压了下来,骆家人肯定是不会再来找麻烦的,凭什么连房子都不许他卖? 那是谁? 怎么感觉……好像有人知道他的一举一动一样? 一语成谶。 由于其他人都重生在几天前,惟独徐彤彤是从事情发生的三年后重生的,所以唯有她知道,那个不起眼的瘦弱的年轻父亲,最后是怎么把骆家打击的一败涂地,还把周医生的职业生涯都给毁了! 既然她重活一世,就决不允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经历过丈夫那样的男人,徐彤彤更是欣赏周信。虽然周医生做了伪证,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个坏人。真要说坏,那也都是苍怡安的错。是苍怡安把正直深情的周医生变成了这个样子! 所以对于周信已经和苍怡安在一起的事情,徐彤彤感到非常愤怒。 苍怡安她也配?一个杀人凶手,一个绿茶,一个只知道利用男人往上爬的货,她有什么好? 别人不知道,她难道也看不出来么?苍怡安本该杀人的,但却没有,这说明苍怡安肯定是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 换句话说,苍怡安也是重生的! 徐彤彤喜欢看些小说电视剧什么的,所以对于重生这件事接受的很快。不仅如此,她甚至怀疑周医生也是重生的! 如果是的话,周医生心中知道苍怡安是个杀人犯,那么,当他对她的爱情新鲜不在,便是自己的最佳时期! 可是这样一直等着也不是个办法,最好的做法就是让苍怡安主动抛弃周医生。那对苍怡安来说,谁最重要呢? 骆楷。 刚好现在骆楷也在苦追苍怡安,想要把苍怡安带回家。他们俩还没正式离婚苍怡安就跟周医生睡了,真是个贱人!徐彤彤咬牙切齿地想着,也许她可以跟骆楷合作,一来解决掉那个孩子的父亲,拯救周医生的同时也解除骆楷日后会遇到的麻烦,二来她跟骆楷各取所需,事成之后,周医生属于她,苍怡安则让骆楷带走。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么? 双赢啊,骆楷有什么拒绝的必要? 但徐彤彤高估了骆楷对苍怡安的执着与爱情,也低估了男人骨子里的劣根性,同时还忽略了同样重生的南蕾。 一场混战即将展开,作为里头唯一一个万事不知的炮灰,后来回想起这个世界的文凉表示:真他奶奶的太可怕了。   第三十一碗汤(三&四) 文凉来到这个世界的原因跟目的都很简单,就是为一个孩子讨回公道。他也不觉得这有什么难的,以前难度更高的也不是没做过。 所以他的想法很好也很简单,完成了这个心愿之后他要去打游戏,其他的都可以以后再说。 但是万万没想到……他走出的第一步就遇到了大麻烦,怎么房子卖不掉?卖不掉也就算了,他不至于连个工作都找不着吧?虽然是孤儿,又穷,但这具身体的主人可是重点大学毕业的,不求当高级白领,但也不能连个小公司职员的位子都得不到。 投出去的简历十有八九石沉大海就不说了,少数几个公司回电给他都说不缺人,但转身就又把招聘信息置顶,合着不是不缺人,而是不缺他? 文凉觉得很奇怪,他这是在走什么霉运?以前从来都没有这样过,这是怎么了?他得罪谁了?还是说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得罪了谁? 开什么玩笑……就一普通老百姓能得罪谁?先是死了老婆,然后儿子也被撞死了,世界上最倒霉的人除了这个父亲文凉都找不到第二个。就这水平还能得罪谁?从他的性格来看,忠厚老实没有心眼,都被逼的跳楼了,怎么也不像是能得罪人的的人。 文凉把脑袋都想出花儿了也没个结论。最后他没有办法只好去小区门口的一家小超市当收银员,每个月赚那么两三千块钱,衣食住行是不愁了,但却一点钱都攒不下来,尤其是房子,他都找了多少家中介,没人敢接,他还把卖房信息挂在了互联网上,可都很多天了,连个问津的人都没有。 不至于啊,这儿虽然不算繁华,也不是富人区,但环境跟治安都挺好,又没发生过什么命案,更别提房子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除了没有多少家具和现代化电子产品,但地板壁纸都是铺好贴好的。文凉也没像市价那样卖得贵,这个价钱在他看来是非常合理的,无论谁买到都是赚钱,可怎么就无人问津? 真是奇哉怪也。 照这趋势下去,他什么时候才有钱雇水军啊? 就在文凉急的抓耳挠腮的时候,苍怡安那边再度开始作妖。他们这几个人就是连在一起的,用刀砍都分不开的那种。最让人生气的是什么呢?每个人都有一次重来的机会,但却没有一个人想到放下过去,珍惜这个机会好好生活。他们想都没想就还要和过去的人在一起纠缠,苍怡安和南蕾仍然想要得到骆楷,也许对她们来说骆楷已经从一个人演变成了战利品。 而骆楷,他自打发现自己重生之后,对苍怡安和南蕾都充满愧疚。想要弥补这个,也不愿失去那个,因为他撞死了人,苍怡安为他付出跟了周信,这让骆楷心中对苍怡安充满了愧疚和心疼,他做梦都想着再把苍怡安从周信身边抢回来。而每天夜里都躺在周信床上的苍怡安也一直在默默地思念着骆楷,她重生之后,除了恨南蕾之外,最大的一点就是她发现她还是爱骆楷的! 骆楷肯定也爱她,这一点毋庸置疑。苍怡安也很怨恨骆楷背叛自己,但如果因为这样她就放弃,岂不是便宜了南蕾?别说她心中还有骆楷,就算是没有,也决不便宜南蕾那个贱人! 巧的是南蕾也是这么想的,她这一次没有被苍怡安杀死所以变得非常惜命,对此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她认为自己未来的人生里,一定要和最爱的人一起度过! 她最爱的人除了骆楷又还有谁? 都死过一次了,她欠苍怡安的早就还给苍怡安了,所以这一世,无论如何她都要和骆楷在一起! 刚巧骆楷撞死了人,南家帮助骆家把这件事给压了下来,否则路口有摄像头,真以为什么证据都没有?本来南蕾很高兴,自己为了骆楷做了这么多,骆楷本来就对她动心了,这下更是能确定谁才是最适合他的女人了吧? 可让南蕾没想到的是,苍怡安那个贱人竟然为了骆楷对另外一个男人献身!对此南蕾恨得咬牙切齿,苍怡安为骆楷这么做,可比只花了钱的她有意义多了! 果然,即使苍怡安因此不能跟骆楷在一起而是转投周信的怀抱,骆楷也没有一刻忘记过苍怡安! 南蕾跟苍怡安花样百出争夺骆楷,但骆楷却不知道自己究竟爱的是哪一个,选择哪一个才是正确的。他和苍怡安还没有离婚,他问过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是不,他不想跟苍怡安离婚。 可是不离婚就不能跟南蕾在一起,难道他要让南蕾一辈子没名没分的跟着自己吗?就算是南蕾愿意,南蕾的父亲也不愿意,谁愿意自己的女儿做一辈子的小三? 该死的!骆楷恨死了那天晚上自己开车不小心,如果没有出人命的话就好了! 现在他是每天跟南蕾在一起,几乎算是同居了,但又忍不住要想念苍怡安。每每想到苍怡安会被别的男人压在身下,骆楷都嫉妒不已!他的内心如同有火焰在燃烧,从没有停下过。 然而当南蕾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仍然能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骆楷无法做选择,就像是红玫瑰和白玫瑰,两个女人他都想要,他都爱。最好的方法自然是儿女共侍一夫,但想也知道这绝对不可能。先不说这个社会能不能接受这么荒诞的事情,就说苍怡安跟南蕾之间的水火不容,她们俩也不可能妥协。 苍怡安离开了,南蕾很是高兴,虽然怨恨苍怡安让骆楷记住了个大人情,可没有了苍怡安的日子真是快活似神仙!她完全不知道骆楷心里的想法,还以为幸福美好的生活就此到来。 骆楷虽然现在和南蕾生活在一起,但没有一分一秒忘记过苍怡安。他想到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想起他曾经多么爱着那个女人,想起他们共同生活还计划着要一个孩子……这一切的记忆都在提醒着他,让他无法放弃。 然后南蕾就会出现在他面前。和温柔体贴的苍怡安不同,南蕾娇媚明艳,和她在一起骆楷总是能感受到热情的活力,仿佛自己整个人都活了起来。每天晚上跟南蕾上床的时候,他心里是没有想起过苍怡安的。 放弃任何一个都让他痛苦,更别提苍怡安还因为他干的事儿牺牲了那么多,跟了一个她根本不喜欢的男人。 虽然周信给自己做了伪证算是自己的恩人,但一想到对方有夺妻之恨,骆楷心里就恨极了周信,恨不得这人从没在世上出现过。趁人之危算什么男人?怡安根本就不喜欢他,难道周信自己感觉不到吗? 就在这时,一个女人找上了门。 刚听内线电话说有个女人来到公司是见他一面的时候,骆楷是很鄙夷的,他是什么人,是能想见就见的吗?所以立刻让人回绝,不见! 很快的,秘书再一次拨打内线电话,这一次,说来人是想跟他谈谈苍怡安的事。 一听到苍怡安的名字骆楷就没魂儿了,什么都不在乎,马上叫把人请进来。 于是,骆楷和徐彤彤见面了。 他们对彼此都不熟,当然不会把自己的底牌亮出来,话里有话的试探了半天,徐彤彤到底不是骆楷的对手。被套了话之后徐彤彤也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味道,打算把什么都告诉骆楷,必须开诚布公,大家才能团结合作,不是么? 就这样,骆楷和徐彤彤互相留了号码并且约定好,只联系不见面,但是对于那个叫文凉的男人必须迅速解决掉,杀人是决计不行的,但让对方没钱却是骆楷的强项。 重生在三年前的徐彤彤见证了骆家的衰败还有周信的一蹶不振,而这一切都是由苍怡安而起,偏偏周信深爱苍怡安连自己的原则都不要了。 如今大错已经铸成,案子已经判完,那孩子死了,但孩子的父亲还活着。为了周医生,她必须想办法让那个叫文凉的男人没有能力复仇。而仅凭她,能力不够,所以只好选择跟骆楷合作。 同时让骆楷将苍怡安带走,而周医生则属于自己。 满打满算的好事儿,这样的话这个世界的唯一人生赢家就是她。 骆楷得知未来自己会被文凉毁灭后,立刻着说做了一系列解救措施。他当然没胆量再去杀人,万一把那男人杀了,那男人再重生回来怎么办?现在重生都跟买手机送话费一样随意,他不敢冒险。 所以也就只能命人调查骆楷,给他去应聘的公司打电话,任何有前途的工作都不给他机会,只给他每个月可以糊口的收银员工作。其次,文凉挂在网上的卖房帖子也是骆楷找人冻结的。虽然看起来正常,但根本不会有除了文凉之外的第二个人瞧见。至于那些卖房的中介,骆楷一个电话打过去,他们还有什么不明白? 这就是为什么文凉处处碰壁的原因。但他压根儿没想到这个世界会出现变数,一出现还是好几个,以前从没遇到过,这是其一,最重要的是,他跟这些人没什么交集——生活里基本上连面都见不到,鬼晓得他之所以处处倒霉是因为这个啊! 好不容易发了工资攒了点钱,还没来得及花就被人套麻袋摁在巷口打了一顿,手机现金全被抢走了,文凉心痛难忍。 他,堂堂活了这么久的老不死,竟然被一些毛头小子打了一顿,吃饭钱都被人掏走了!这让他以后怎么混? 这么倒霉也有点太过分了吧,简直都不正常!文凉是在无数个世界都活过的人,第六感非常敏锐,下意识就觉得肯定有哪里不对劲,因为他根本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来解释自己此刻的情况。 是谁在针对他?第一次被套麻袋挨揍抢钱还可以说是巧合,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呢?合着那些小混混平时都闲着没事儿做,专挑他发工资那天堵他是吧? 每次都抢完后他连买创可贴跟消□□水的钱都没了……后来文凉学聪明了,他选择预支下个月的工资,而且还学会了狡兔三窟。说来也是神奇,就在他挨了揍却没有钱被搜出来之后,就再也没人来揍他了。 文凉顶着个熊猫眼感动的泪流满面,为了演好这个角色他真的是牺牲太多了,要是有售后服务,他非得叫这男人给他来个五星好评还有五百字追评不可! 挨揍这种事,一回生两回熟。 最后一次被揍刚好就在医院附近,文凉被揍完后脱掉鞋子,鞋垫下垫了几张钱。他一瘸一拐地走进医院,挂了号排队,终于轮到他的时候,还没进医生的办公室就被迎面而来的一个小护士撞了个趔趄。 整个人倒在地上,刚好摔到伤口,痛不欲生。 小护士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你?!” 文凉好奇地问:“我们认识?” “啊不不不,我、我认错人了。”小护士尴尬的笑了笑,如同后面有狗在追般跑了。她跑走前文凉看见了她的工作证,上面的名字是徐彤彤。 怪人。 进了办公室,文凉继续疼的龇牙咧嘴,周信认得他啊,噌的一下站了起来:“是你?!” 怎么……这一个个都认识他?文凉有点奇怪。他附到这身体上的时候,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已经死掉了,所以文凉并不知道周信是谁,也不认识他。 周信却很能理解文凉,那天开庭他穿着西装,而今天却是白大褂,那时候文凉神情恍惚根本没注意他,现在事情都过去快一年了,更不可能记得他了。 得知文凉是被人揍的以后,周信心中愧疚不已。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做了伪证,文凉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于是他装作对文凉的房子很有兴趣的样子问:“我最近正好想买个近一点的房子,你的那套房子好像离我们医院很近吧?” 文凉眼睛一亮连忙点头:“是啊是啊,很近的呢!上班也方便,而且还便宜。” 两人叽里呱啦说了一顿,周信拍板决定买下这套房子,而且价钱比市价还高——他不差钱,而文凉没钱,他又欠着文凉。 因为心中有愧,所以周信连看房都没有,直接就要了文凉的账号。也不急着先找公证人,也不急着过户,反正就是先给钱。 他也不想想,这样的态度,是个人都会觉得不对劲好么?文凉是什么人,他虽然有的时候懒癌发作,但大部分都是精明的,扮猪吃老虎的货。周信对他如此亲近友好,要说这里头没什么猫腻他可不信。 想起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说过,一个外科医生做了伪证,还刚好也是这个医院的。那么,他进这所医院看病和这个医生遇到的可能性有多大?大概是老天都在怜惜他一头雾水,所以帮了他这个忙。 机缘巧合,实在是令人唏嘘。 那这样的话就不用担心房子卖不出去了,文凉很高兴。但随即他又想,这个医生认得自己不奇怪,刚才那小护士又是什么表情?她在惊讶什么? 想到这里,文凉立刻决定跟踪徐彤彤。 不得不说,如果不是他做了这么英明果决的决定,也许他已经被这个世界玩死了。 跟了徐彤彤好几天,文凉才算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敢情自己是被拖累了!这里竟然有两个重生者! 他是第一次见到重生者,不知道他们对于世界平衡的破坏还有危害,但让文凉很不高兴的是,他就为此挨了揍……徐彤彤喜欢周信喜欢的连良心都不要了么?! 不管那些人怎么纠缠,文凉要做的就是将这件事给捅出去,揭发骆楷等人的罪行。但难题很快就来了,之前文凉认为很简单的事情现在基本上已经无法做到,有了徐彤彤的预知提醒,骆楷早就知道他要使什么方式,所以先一步断了文凉的后路。 而就算有了钱,找不到证据,甚至连车祸当天的照片都没有了,文凉根本寸步难行。除非他破例作弊,否则以他一个小市民的普通身份跟这两家人斗,只有被碾压的份。 因此文凉十分苦恼,他想了很多办法了,报社之类的估计是骆楷跟南蕾早打了招呼,没有一家愿意帮忙报道,网上就更不用说了,没用几天他就发现自己的ip被封了,本来想用代理,但并没有什么用。继续上诉的话也可以,然而希望渺茫,尤其是在证据已经完全被销毁的情况下。 文凉觉得自己这个世界可能要完蛋。最终他决定从骆楷的人际关系上下手,但跟踪骆楷之后文凉蓦然发现:这厮不是个脚踏两条船的渣男么? 他买了几个针孔窃听器,骆楷行事谨慎很难靠近,徐彤彤就不一样了。她可能认为自己比较特别,所以根本对人不设防。 给徐彤彤手机安装窃听器不难,借着和周信的接触,文凉也免费送了周信一个,同时他假扮成清洁工进了骆楷的办公室也给装了一个。这一切都得感谢周信买房子给他的钱,而且到现在房子都没过户,文凉很忧伤的请求周信让他再住一段日子,让他彻底忘掉自己的家。周信心中有愧,虽然不乐意却也还是答应了,也没再提过户的事儿,只说等文凉搬走再说。 而骆楷以为文凉没有把房子卖出去,自然也就放下了戒心。 文凉不去上班了,每天分析这几个人的生活。分析着分析着竟然发现重生者并不只是徐彤彤跟骆楷,周信、南蕾甚至苍怡安!他们都是重生的! 这一群人在搞什么?文凉头都大了,有徐彤彤的帮忙,骆楷已经善后,文凉想要光明正大的扳倒他给孩子讨公道,基本上不可能了。 那该怎么办?文凉很苦恼,难道让他直接上去收人头吗?骆楷还勉强能说是一命抵一命,但周信罪不至死啊,他虽然做了伪证,却没有做过其他坏事,有什么办法才能讨公道?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文凉什么也没做,就每天待在家里听录音,嘿你还别说,这玩意儿比网游还好玩,听他们一个个鬼话连篇挺有意思的。 所以,虽然没怎么见面,虽然没什么交集,但文凉还是彻底搞明白了他们几个人的这堆破事! 他每天都在为如何讨公道而犯愁,直到有一天他听到一声巨响,然后看新闻说是骆楷和其已分居的前妻出了车祸,当场不治身亡。文凉傻眼了,这算什么,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怎么就……死了?他前一秒还在听他俩在车震呢!就这么会功夫骆楷和苍怡安就死了? 骆楷一死,骆家就不肯善罢甘休了,一路追查下去,发现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南蕾!她得知骆楷背着她跟苍怡安偷腥,又想起前世被苍怡安杀死的仇恨,就在刹车上动了手脚。 奇怪的是南蕾入狱后没过多久也死了,死因是放风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一根钢管,脚滑直接磕在了面前的墙上,而那堵墙恰好有一根细长的钉子。 周信则得了传染性绝症,病情恶化的十分迅速,徐彤彤和他朝夕相处也没能幸免,然后这两人也稀里糊涂的挂了。 剩下被揍了很多次的文凉,他每天绞尽脑汁的想招儿,还没想出来……就这么,结束了?就这么的……随意? 这也太随意了吧! 的亏那几个窃听器,才让他剥丝抽茧自己给拼了个大概,重生者和穿越者都是上天的宠儿,即使不是,能够得到这样的机缘也都是了不起的。他们如果想要活下去就必须脚踏实地,最要不得的就是贪婪,如果能做到不贪婪,那么就能活下去。 偏偏这个世界的重生者都没能做到。 天才大多命薄,重生者也一样,上天给了你这个机会,如果你无法意识到,那么这机会便会被收走,再也不会有第二次。   第三十二碗汤(一&二) 第三十二碗汤(一&二) 真是一个悲惨的故事,见者伤心,闻者落泪,大概就是那一次让文凉从此有了心理阴影,对重生穿越之类的都如临大敌。 每次回想自己挨过的揍,文凉都觉得某个部位隐隐作痛——那可是他有史以来最憋屈的一个世界了,别说是耀武扬威大涨雄风,就连正常活着都难,要不是机缘巧合,老天爷还眷顾着他,他非被玩死不可! 鬼知道一个世界能出那么多重生者,还都挤到了一块儿!也幸好撞死小孩的骆楷没有认认真真的重新开始。能得到重生机会的人,都有重新开始的机会,但他们中很少有人能够保持正直向上的生活态度,更是很难不去贪婪,也因此,文凉闻之色变。 当然这并不是把所有人都一棒子打死,至少清欢的恩人贺莲房,还有在末世世界里认识的卫徐莹都不是那样的人,所以她们被允许存在和重生,因果循环,都是有道理的。 把自己最悲催的一个世界讲完后,文凉忍不住又吐槽了其他几个世界,说起来他刚是新手的时候幸好有上一任的教导,否则肯定会跟栗子一样苦逼。 然而一想到栗子文凉就高兴了,嘿嘿嘿,他虽然被坑了,但栗子更可怜,她还是新手的时候就遇到了那么个穿越者的世界,让人忍不住想笑。 “我再跟你讲讲栗子的事儿吧,她比我好笑,哈哈哈——”前一秒还在为自己的遭遇义愤填膺的文凉瞬间贱笑不已。 清欢见他这副样子,也忍不住微微一笑,却道:“时间到了,我们都该离开这个世界了。” “你去哪儿?”文凉不怎么想跟清欢分开,他很久没有遇到同伴了,也很久没人能陪他说心里话了。虽然每个世界他都会找一个人绑定,但对方毕竟只是凡人,而心愿完成后,对方也会回归到正常的生活里去,他仍然都是一个人。“我们不是刚认识吗?现在就要分开了?” 听了这话,清欢刚走了几步就又回头看过来,包容的眼神很是温柔:“你知道的,这是法则,我们都该遵守。” 之所以让同伴彼此之间不能随意见面,其实并不是硬性规定,因为如果遇到的话仍然能够一起说话做事,但如果想要长期生活在一起是不可能的,天道允许每个任务者寻找一名伴侣,但伴侣只能是人类,即使在一起,也仅能分享永生,不能共享力量。 这就是规矩。 文凉也明白这一点,他有些失落,距离上一次遇见另一个同伴栗子,已经不知是几千年前的事了,这一次跟清欢分离,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面。 他的伤心溢于言表,像他们这样的存在,不属于任何生命体,非人非鬼,非仙非妖,不算是死的,也不算是活的,而是介于这些东西之间,又凌驾于生命之上。永生的确很诱人,可是时间长了,只会令人感到悲伤和孤独。 见文凉实在是舍不得分开,清欢对他招招手,文凉立刻便如小狗般跑过去了,巴巴的抬起头看向清欢。“这样吧,以后若是你遇到危险,或是有什么难题无法解开,便召唤我,我会来到你身边的。” 文凉不懂:“怎么……召唤?” “当你真正身处险境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清欢伸出食指点了点文凉的眉心,如同在盖一枚印章,然后对他招招手,“好啦孩子,咱们有缘再见。”说完便消失不见。 剩下文凉摸了摸自己的眉心,只觉得被清欢触碰过的地方带着微微的凉,但同时又很温暖。 不管怎么说,他又交到了第二个朋友,继续走下去,也许还有第三个第四个……人生最不能放弃的就是希望,即使他不是人类,也应当如此。 文凉继续前行,清欢则回到了奈何桥,她其实还有一点时间可以听听文凉说栗子的故事,然而这个世界完成后她就该回来,并且下一只鬼魂很快便要到达,她要是在外头,像什么样子。 墨泽一见到她,分外开心,扑了上来抱住清欢大腿,仰起小脸,笑嘻嘻的:“主人你回来啦!” 清欢捏捏他胖嘟嘟的苹果脸,小家伙永远就是这么大了,不会再有成长,但却越来越胖……瞧这脸蛋儿肥嘟嘟的,让人不忍直视。 吉光跟小黑也在清欢腿边蹭来蹭去,清欢也是很久没见这三个小东西,忍不住一一抱起来亲一亲。 很快,时辰到了。引魂铃叮铃作响,招魂幡发出猎猎风声,由远及近,一只女鬼飘然而来。只是她的身形太过飘忽,还是清欢伸手攥了她一把,女鬼才惊魂未定的坐下来。 她一开口就很急:“我、我这是在哪儿?” “奈何桥。”清欢看向那三个大字,女鬼也跟着看过去,她有点呆,“奈何桥……原来人死了,真的会有地府。” 清欢轻笑:“这儿的确是奈何桥,却没有地府,也没有阎王判官。你之前走的那条路的确是黄泉路,但这里除了我之外没有别的人了。” “那、那孟婆呢?”女鬼好奇地问,她上上下下打量了清欢一番,觉得这古装打扮的美貌女子,怎么会待在这里? “我就是孟婆呀。” “你骗人!”女鬼才不信!“孟婆是个老太婆好不好,你看起来顶多十七八岁,你、你成年了么!我不会是在做梦吧?我怎么到这儿来了?” “你到这儿来,是因为你已经死了。”清欢看着她。“而孟婆只是一个名字,并不是一名姓孟的老婆婆。在这座桥上煮汤的人都叫孟婆,无论男女,只不过现在是我接任而已。” 她声音轻柔婉转,慢慢地女鬼也就平静下来。她一开始是接受了自己已死的想法,然后就很奇怪:“那我……是不是要喝孟婆汤然后去投胎啊?” “你想去吗?”清欢问。 女鬼抿了抿唇瓣:“我……人死了当然要去投胎转世,估计我大肚叔叔也给我念了往生咒了,而且当时那厉鬼的爪子都把我的心给掏了出来,我肯定是死透了。” 她有点忧伤。“但我不知道大哥他们怎么样了,有没有把那鬼村给解决掉。” “你是……驱魔人?”听她口中又是厉鬼又是鬼村的,清欢也难得有了好奇之心——大概是不久前跟文凉相处在一起时间长了,不仅被对方传染上了话唠,还传染上了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可怕,她本来是个多么内敛的女子呀。 女鬼摇头:“不算是吧,因为准确点来说,我们隶属于一个国家组织,专门为国家解决这种事情。组织的头领是我大哥,整个组一共有八个人,我是最小的,抓鬼驱邪什么的,这种事发生的少。之前我们得到消息,有人深入黄沙漫天的古城中盗墓,据说那座黄沙古城里是很久以前古老国家的皇陵,里头不知葬着什么人。也不知道是因为全球变暖还是雾霾太厉害,反正种种异象之后,黄沙古城出现了,卫星拍到了照片,但国家还没来得及派人过去,就发现有盗墓团伙已经先我们一步进了沙漠。我大哥带着我们的小组成员一起追了进去,但那些盗墓贼并不简单。我就着了道儿,现在死了。” 清欢点了点头:“原来如此,那么你死之前看到了什么?” “我……”女鬼有点迷糊。“我好像看到了什么,但我记不起来了,那只厉鬼太厉害,我们八个人都不是她对手。但是我们进入黄沙古城之前,城里没有丝毫异样。但是当我们不小心进入地宫后,她就出来了!也不知大哥他们怎么样了。” 自己死了,大家肯定很伤心,尤其是哥哥。父母临终前交代大哥好好照顾自己,但她却为了保护大哥而死,大哥肯定充满愧疚之心。女鬼现在就怕她大哥不够冷静要给自己报仇,但最后整个小组都折在里头,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他们这个小组是极其优秀的,每个人都身怀绝技,国家高薪聘请他们成立了灵异专案组,就算没有工资拿,他们也都希望能为民除害,但是…… “我很担心他们,大家不是那女鬼的对手,我啊——!” 女鬼正要继续说下去,身形却突然一晃,整个魂魄都像是被拔丝一般拉长——然后迅速向来时路飞去! 清欢心下一惊,连忙伸手去抓,可惜为时已晚,只抓住女鬼一片衣角,只听见女鬼几不可闻的吼声:“是邪术!找到我!救救我大哥他们!——” 之后就再没了声音。 墨泽从未见主人如此生气过,清欢一掌拍在桌面上,她这次是真的发怒了,整个忘川河面都开始沸腾,招魂幡的声音越来越大,万鬼齐喑!墨泽抱住桌角缩成一团,只见乌黑的上空黑暗无比,阴风阵阵,可以想见清欢愤怒到什么地步。 人死了就是死了,既然到了奈何桥,那就是上天注定,无法更改。是谁在逆天改命,竟用邪术将女鬼魂魄拘走?又是谁敢无视天地法则,做下此等大逆不道之事?若是仅凭一己私心,也得看对方有没有这个本事! 清欢连女鬼的名字都没问,她面带愠怒,低声道:“竟敢和我抢鬼!” 墨泽圆嘟嘟的胖身子不住地抖着,在主人的盛怒下,一个字也没敢说。直到清欢离开奈何桥,他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对面坐着同样发抖的吉光跟小黑,三个小家伙面面相觑,这才意识到,它们的主人平时对它们太温柔太疼爱,以至于它们都忘了,她是何等可怕的存在。 清欢到了女鬼的世界,目标直接就是黄沙古城。她先是换掉了身上的古装罗裙,穿上了紧身背心马甲还有迷彩外套,军靴搭匕首,甚至还买了枪。 长发仍然编成两条长长的麻花辫,这样比较方便。唯一可惜的是没有罗盘,gps也无法定位对方所在,于是她直接弄了一辆军用吉普,把需要用到的物资放入空间准备去找那个敢和她抢鬼的人谈一谈,顺便把对方揍一顿,再把女鬼带回奈何桥。 这真是头一次,简直就是有人上她家踹门抢东西的感觉! 清欢一路开到了沙漠边缘,她没把墨泽带在身边,自然也就不知道黄沙古城的准确地点,但是没关系,她可以掐指算。至于什么在世界里不能动用自己力量的基本法则——那是用来约束文凉之类的弱者的,强者制定规则,弱者才遵守规则。 她已经很公正守法了,这个世界里她也不会做得太过分,相信天道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大家心照不宣。 但是沙漠里,即使是军用吉普也很难日夜兼程的赶路,清欢在沙漠里开了两天的车,终于在一片绿洲附近发现了人类生活的痕迹。她循着这痕迹找到部落,用食盐糖果等东西换了两匹骆驼。 她又把需要携带的物资挂到骆驼身上,免得到时候遇到人还得解释空间是什么东西。瞧她,来找鬼的同时还不忘救人,清欢都觉得自己很体贴了。 人们很好客,邀请了清欢在帐篷里过夜,并且请她吃了富有特色的民族食物。清欢吃的很开心,两天来总算是露出了第一个笑容。 她本来也就是只生那抢她鬼魂的人的气,对无辜的人还是很友好的。第四天早上,她养精蓄锐完毕后,一早喝了奶茶吃了烙饼子,便出发去寻找黄沙古城了。 这一走又是五天五夜,沙漠昼夜温差大,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虫子。清欢便将小胖虫取了出来,这懒家伙又胖了不少,见了清欢还亲昵地去蹭她手指,脑袋上两颗黑溜溜的眼珠子似乎也更黑更亮,同时也更有灵气了。 跟在清欢身边,它们便会慢慢开化,就像是现在,虽然小胖虫还不能说话,但却已经可以和清欢交流,甚至能够明白清欢的想法。 有小胖虫在,一路上的毒虫关卡都过得轻而易举。用个简单点的例子来比喻,如果说小胖虫是老虎的话,那么沙漠里其他的虫子顶多算是个老鼠。 级别不是一样的就不用拿来比较了。 第六天的中午,清欢终于找到了黄沙古城。根据女鬼的说法,这里的古迹刚刚发现,国家甚至还没来得及派考古队来,就已经有盗墓贼先一步发现这地方了。 清欢在城里四处看了看,说是古迹,其实因为地表降低古城现世,千百年的风沙侵蚀密闭空间,刚浮出表面接触到阳光,一切有色彩的东西就已全部褪去。如今的这个黄沙古城,是名副其实的“黄沙”古城,只有黄色和傻子,几乎和沙漠变为一体。 可是既然这里曾经是一座城,那么这儿肯定曾经土地肥沃,适合人类居住。只是随着时间流逝,世家在进化和改变,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 即使是这座城,记载了无数的记忆,最后也依旧会被遗忘在历史中。 清欢不是很了解这个世界的历史,她也没仔细看,她又不是盗墓,她是来找鬼并且救人的,只是不知女鬼口中所说的那个灵异专案组此刻在哪里。 她还记得,女鬼说过,他们整个小组都进入了地宫。 既然是地宫,肯定有入口,女鬼说是无意中进去的,那入口肯定很不显眼……在哪儿呢?清欢在古城里绕了好几圈愣是没找到,她都想直接一脚跺下去,把这古城砸了得了。 这么暴力的想法,都怪那个敢从她眼皮子底下抢鬼的人。 就这样,清欢在古城里找了一天的入口,仍然无处可寻。沙漠里天黑的快,当天色逐渐阴暗后,清欢发觉了不对劲。 这……什么情况?怎么四周的景物在发生变化?清欢警觉地四处看了看,两匹号称沙漠之舟的骆驼似乎感觉到了不对劲儿,都在打响鼻,甚至在不住地后退,想要离开黄沙古城。 接下来清欢震惊地发现,这座古城竟然是慢慢的修复! 先是残垣断壁逐渐完好,然后是色彩斑斓的街道,甚至每一户人家每一家店铺都栩栩如生! 再后来,灯笼亮了起来,有了人声,有了笑语,就好像是……只是从天亮到天黑,这城就活了! 吱呀一声,清欢猛地转过身去,便看见身后一家当铺的门被打开,穿着黑色马褂的中年掌柜笑眯眯地开始迎客。 哒哒的马蹄声传来,清欢又看向前方。那是一辆马车,很快马车车帘子掀开,马夫搬好了小凳子,马车里便下来了一家四口。丈夫抱着女儿,妻子牵着儿子。 酒楼的小儿笑意满满的跑了出来,热情洋溢地将客人迎入酒楼。 清欢静静地看着这一幕,竟也觉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不知是多少年前的投影,也许是黄沙古城留在世界上最后的记忆。 她活了太久了,什么奇事都见过。郎老头的那个世界,她是除妖收魔的女道士,但是在现代世界,清欢还是很少遇到这种情况。 她轻轻笑了,仿佛也从哲学安居乐业的人们身上得到了平静和笑意。 她牵着骆驼慢慢地走着,顺着青石板街道一直一直走。奇怪的是,她能清楚地看到人们脸上的笑,但人们却没有看见她,完全当她不存在。 也不知走了多久,走到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前,看门的侍卫仿佛完全没有看到她,清欢牵着骆驼步入宫门,就在那一瞬间!整个世界瞬间变得漆黑。大人小孩儿的说话声,夜色里侍卫们的兵刃交响声,甚至空气中淡淡的风声……全都消失不见了。 四下是死一样的寂静和漆黑。清欢找出手电筒,发现自己现在是一条长长的地下河旁边,看起来像是身在地下。 怪不得她白天找了一天都没找到地宫入口,却原来是要这样进来的。 那么,女鬼的同伴们估计也是如此,到了晚上发现这座城的异常,然后在城里四下走动的时候进了皇宫,接着就到了地宫里。 只是这地宫里会有些什么东西呢? 四周一片安静,清欢继续顺着河道往前走,走着走着便听见滴答滴答的滴水声,手电筒所照到的地方都是一片灰尘,但仍然看得出有人类的痕迹。 甚至她还发现了标记。 这地方竟然是有个阵,所以即使顺着河水走,即使这水是活水,只要困在阵中,就只能走到精疲力竭而死。而进来之后入口瞬间关闭,想从原路返回也是不可能。唯一的机会就是继续往前走,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清欢走了很久,面前豁然开朗,一片巨大的空地出现在她面前,说是空地也不恰当,倒不如说是生坟。 因为那偌大的空地全是用尸骨堆起来的。仔细一看这些尸骨有小孩也有成人,有男人也有女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的骨头都以一种奇怪的姿势缠绕在一起,也就是说,如果拆掉其中任何一块,整座尸山都会瞬间倾塌! 清欢摸了摸一个头骨,她闭上眼睛,透过头骨看见了残酷的杀戮。孩子们的尖叫,女人们的痛哭,男人们的咆哮……那是怎样一副人间地狱! 这地宫里到底埋葬着谁? 这才只是地下河的尽头,便出现如此巨大的尸山,若是继续往里走,她还会遇见什么?清欢生性慈悲,她松开手中缰绳,双手合十,微微一拜,然后越过尸山,脚步不停。 这块圆形空地太大了,要绕过去至少费一个小时,而清欢面对的,则是一条新的通道。 这条通道很长,但却又打造完好,光滑的石壁上生着厚厚的青苔,间或有爬虫蝙蝠,但有小胖虫在,这些小动物都不敢乱动,即使清欢不小心踩到了它们,它们也不敢咬她。小胖虫支起小脑袋,对它来说,越是阴暗的环境越是适合生存,清欢仔细看了看它,她从没把小胖虫放在外面这么长时间过。 有她在,环境又适合,小胖虫的脑袋处隐隐生出两个角来,甚至还在继续生长,不知道最后会长成什么样。 它本是蛊王,追随清欢后更是厉害,总之有它在,骆驼们都安全了。小胖虫还一副很得意的样子,雄赳赳气昂昂,小脑袋不住地点呀点,看得清欢忍俊不禁。   第三十二碗汤(三&四) 顺着石壁又走了许久,面前便又是一片圆形空地,空地上仍旧是累积起来的尸山。 太奇怪了,这究竟是什么鬼地方?且不说这里葬着什么人,清欢都要怀疑修墓的人和墓主有什么深仇大恨了,须知造了杀孽,都是要偿还的。人类死后希望飞升成仙,尤其是王侯将相。他们活着的时候过得多么高高在上,就比任何人都怕死。古往今来,追求长生之人莫不是帝王贵族,平民百姓连活着都难,哪里还有能力去追求永生。 但在这样的墓穴里,挖了这么大的圆坑又用这么多数量的死人填满——即便是墓主不想自己的墓被盗,也决不能这么做,因为这只会积攒罪孽,别说是飞升成仙了,就是下一世继续投胎做人都是个问题。 清欢依然是双手合十微微一拜,牵着骆驼继续往里头走。这通道在她走来与平地无异,可若是普通人,怕是性命早就交代在了这儿。墙壁上涂抹的颜色各异的壁画带着有香味的毒气,闻了能使人产生幻觉,更别提数不清的阵法和毒虫。 清欢还发现了血迹,初步判断应该是人类的,她都走了这么久,可以想见灵异专案组走起这条路来会有多难,只是……清欢为难地望着面前只容一人出入的窄小过道,又回头看了看两匹骆驼,叹了口气,到底是把它们收到了空间里。 她自己一人继续前行当然也可以,只是这两匹骆驼何辜,若是清欢丢下它们,它们怕是只有死了。 把背包背上身,里头装了些能派上用场的道具,清欢小心地顺着窄小的洞口钻了进去。她……还没当过盗墓贼,所以并不了解盗墓贼的流程,但是她大概能猜出来,这地宫就类似于一个迷宫,走不出来的人陷在阵法里,走得出来的人最后面对的却是一条死路。这个盗洞应该就是走到最后的人打的,看痕迹还很新,要么是女鬼口中说的那伙盗墓贼,要么就是灵异专案组的人。 顺着小洞滑下去,清欢惊奇地发现眼前瞬间换了一片景象!方才在地宫中,四周基本上都是青石地板,阴森森而宽阔,但从这个盗洞下来后,面前便是一片宫殿! 这宫殿修葺的非常美观,而且占地面积极光,真是令人惊奇,它竟然在整座城的下面,也就是说,任何一家人掘地三尺的话都有可能发现这座地宫,但它却默默地存在了千百年。 清欢看到地上有已经变成暗褐色的血滴,她伸手点了一下,凑近鼻尖闻了闻,有一股说不出的古怪味道。这时小胖虫突然在她身上扭动起来,两个刚刚长出不久还颇有些滑稽的小角不住地扇动着,似乎是在催促清欢把手擦干净。 “有毒么?”清欢问,随意地把手在迷彩外套上擦了擦,她又不怕这个。 小胖虫吱吱轻叫,见清欢擦了手才重新平静下来。 清欢继续往前走,大殿中央有一个青铜大鼎,大鼎被封了起来,但看得出来曾经被打开过,然后又被草草地合上了。这里面有什么?为什么合上的痕迹如此清晰而潦草? 她敲了敲大鼎,里头无声无息。 清欢转身继续走,完全没有兴趣里面装了些什么。这地宫处处透着古怪,她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这个世界的东西对她完全没有影响,但是她很担心专案组的人都送了性命啊! 这里很明显都已经被闯过了,所以即使有什么危险,也都处理的差不多。清欢要做的就是发现这些人的踪迹,追上他们的行程。 小胖虫心安理得地趴在清欢的肩膀上,不时地翘起小脑袋左右巡视一番,将清欢的安全看得非常重要。清 大概又走了……清欢看了下表,一小时四十五分钟三十秒,终于在不远处隐隐地听见人类的喊叫声。 但却和她隔了一堵墙…… 清欢望着那厚厚的墙壁,心想,难道自己走岔了路?不可能吧,她一直都是按照专案组留下的记号走的呀!试着在墙上四处摸索,突然,发觉其中一块青砖似乎有些松动,清欢微微扬起嘴角,食指一推,墙壁瞬间反过去,她顺势跃入隔壁大殿,才听见尖利的女鬼呼号声。 那是一只身着红衣下半身基本上模糊不清的女鬼,但她眼珠通红黑发及地,双手的指甲鲜红血长,此刻正在追逐一个男人,男人跑的有些狼狈,看得出来他已经精疲力竭了。此时不住地有人喊快上来快上来!但厉鬼追得太急,男人手中握着飞虎爪却一直没能使用。 而在不远处则站着另外一群人,他们的打扮就跟上方的人不一样了,上方的人基本上都穿着颜色相同的迷彩服,而站在不远处的那批人则是统一的黑色着装。 这年头,盗墓贼都如此先进了?清欢只看了一眼就分出了哪边是专案组哪边是盗墓贼。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突然闯进来一个少女,两方人马都很吃惊,谁都吃不准她是敌是友,盗墓贼那边反应比较快,只见为首的男人嘴里叽里咕噜念了两句,然后用匕首割开了食指放了两滴血,女鬼便迅速从被追逐的男人身前冲到清欢面前。 她的速度太快了!快的几乎连眨眼的功夫都不用! 躲在大殿房梁上的一个中年胖子喊了一句:“小心!” 清欢看了他一眼,站在原地没有动。 所有人都认为她死定了,操控厉鬼的男人嘴角甚至露出了一个冷酷的微笑。而之前被厉鬼追逐的男人则骂了一句娘,他本可以用飞虎爪逃到房梁上,但却大步朝清欢这边跑来,似乎是要救她,边跑还边对她喊:“快躲开!快躲开!” 这么快,哪里躲得开? 再说了,就连忘川河里的鬼魂都对她畏惧不已,清欢哪里会怕这小小厉鬼?只是她并没有释放出威压,因为小胖虫察觉到了厉鬼的意图,已经乍起两根米分黄色的小角,弓起三分之二的身体对着厉鬼吱吱直叫。 那模样其实并不吓人,因为小胖虫看起来白胖可爱,但厉鬼却被吓住了,嘴里发出古怪的哀嚎声,逐步向后退去。 操控厉鬼的男人一见不妙,再一次割了手指放血。清欢很想问问他:哥们儿,你疼么?要是控鬼这么麻烦,你何必呢?手头有枪直接开枪把这些人扫射打死完了,非要用鬼,炫技是吧? 女鬼不敢惹小胖虫,便在主人的命令下重新扑向男人。男人恰好往这边冲过来要救清欢,世上这缘分啊,真是说不清。反正他刚好一头扎进女鬼怀里,一人一鬼来了个第一次亲密接触,瞬间男人就懵逼了。 女鬼的脸都看不出来长什么样,浑身更是腥臭难闻,那森森鬼气冻得男人瞬间动弹不得。他也没想到会撞到厉鬼怀里,所以一时间竟是愣住了,而在这种紧要关头,失神就代表着送命。 令清欢惊讶的是,躲在房梁上的人不约而同的全部跳了下来,个个抄家伙的抄家伙,握拳头的握拳头。明明这个距离他们无法及时赶到,就算赶到也不一定能救得了这个男人——但他们还是义无反顾。 赶在厉鬼的指甲彻底挑断男人喉咙之前,清欢飞快上前一步,右手成爪状捏住厉鬼的脖颈,竟是硬生生将她从男人身上给拽了出来! 说来也奇怪,在人类面前凶神恶煞的可怕女鬼,在清欢手中便如同那被抓住软肋的小鸡仔,只是几秒钟,便被清欢在地上狠狠拖了一圈摔到了墙上。 “去吧。”她动了动肩膀,小胖虫脑袋边那两个软软的小角扑棱扑棱,竟闪电般飞了起来,直接冲到女鬼身上,只是片刻,女鬼便已被小胖虫咬断了喉咙,在地上抽搐着哀嚎着,渐渐便没了动静,化作了一缕青烟。 清欢轻轻挥一挥手,将灵魂送走,然后冷冷地瞪着那群盗墓贼,尤其是为首的男人:“这女人生前就已经够可怜的了,死在这地宫里,死后灵魂无处可去,不知在里头关了多少年,你打开地宫,不超度她便罢,竟还利用她杀人?” 那长着鹰钩鼻的男人呵呵冷笑:“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对我指手画脚?!”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心中对清欢却是忌惮的,这少女不知是何来历,他收服这女鬼可废了一番功夫,结果对方只用一条小虫便解决了。所以他虽然语带轻蔑,但却是浑身警戒,生怕清欢一个不注意对他出手。 清欢没理他,而是弯下腰伸出手,小胖虫刚刚长出小角,还不大稳当,飞扑过去之后就没多少力气,一路晃晃悠悠连滚带爬加飞的回来,顺着清欢的指尖重新爬到了她肩头,顺势盘成一个小圆圈静静地睡了。 等到清欢再一转身,好么,盗墓贼们溜了…… 就这么点功夫,跑的倒是挺快。 清欢看了下男人被鬼爪所伤的地方,道:“你的伤口要及时处理,否则会很麻烦。” 男人没有动作,而是看着她,“你是……” “我叫清欢。”她放下背包,从里头找出绷带消毒水还有剪刀,丢给男人身后一个个子小但看起来分外灵活的青年。“你帮他处理吧。” 鬼爪所伤,只用消毒水是不够的,好在男人队伍里有个道士,他从百宝囊中取出一颗丹药,又经由一个大胖子和尚佛光加持,碾碎之后覆在男人的伤口处。鬼爪印顿时散发出阵阵黑气,然后迅速不见了。 清欢微微一笑,观察这七个人。 为首的自然是大胡子男人,看不出脸长着什么样,身材高大,看起来也是武力值最强的一个。身为指挥者他最后一个逃命,甚至来救素昧平生的她,所以清欢对他很有好感。随后就是那个特别显眼的大肚子和尚,长得像是弥勒佛,天生一张笑脸,耳垂奇大,整个人胖乎乎的,但又有股说不出的慈悲感。 给男人处理伤口的是一个小个子,看起来约莫十七八岁,长得很清秀,但手脚灵活,清欢看见他的袖口和军用短靴里都藏着刀片,然后是那个穿着迷彩服胸前却印了一个太极图案的道士,他的武器是一把桃木剑,口袋里隐隐露出了一张黄符。 紧接着的是一个妙龄少女,年纪轻轻,但是和另外一个青年很是亲密,他们的手一直握在一起,不知道有什么本事,最后一个则是铁塔一样壮实的男人,别人的迷彩服外套都穿的好好的,只有大肚子和尚腆着肚子,铁塔壮汉则穿着背心,露出浑身纠结强壮的肌肉。 清欢不着痕迹地把他们打量了一番,然后好奇地问道:“你们已经进来多久了?” 少女回答道:“快半个月了。” 清欢点点头:“你们进来是想做什么?” “阻止那群盗墓贼找到墓主开棺盗宝,不过我看也快了,他们的速度总是要比我们快。”说完,少女面露焦急,对为首的男人道:“琛哥,我们得快些追上去,他们手里有地图,一旦落下了就麻烦了!” 大胡子琛哥点了点头,虽然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面上的坚毅之色却很是清晰,似乎受了这么多伤对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小个子青年问清欢:“你呢?你为什么在这儿?你来这里是为什么?” 清欢慢悠悠地道:“我说我是专门来帮你们的,不知道你们信不信啊。” 小个子少年闻言,跟少女交换了个眼色,他俩是这队里最年轻的,看得出来感情非常好,是极其交好的朋友。倒是那大肚子和尚一笑起来眼睛眯眯,有点色,方才给丹药加持时的佛光瞬间消失殆尽,活脱脱像是个招摇撞骗的江湖术士。他蹭到清欢跟前,搓着手一脸猥琐:“小姑娘长得可真俊,老衲在这破地宫里待了半个月,身边都没个漂亮姑娘看,真是难熬、难熬。” 听他这么说话,旁边蓄了一把美髯的道士瞬间踹了他一脚:“秃驴!你别吓到人家小姑娘!出家人这样成何体统!”义正辞严的说完,他自己反倒是凑到了清欢身边,笑嘻嘻地问:“小姑娘今年多大呀,有了男朋友没有?我——” 话没说完,两个为老不尊的出家人就分别被小个子少年和少女拎着耳朵拽了回去、少女有点羞愧,跟清欢道歉:“你别放在心上,这两个老头就是这样,每天胡说八道,其实他们不是坏人!没有恶意的!” 说完这话小姑娘都有点不忍直视了……怎么看这二位都是一脸猥琐色胚相,可别真把人家小姑娘吓着了。 实在是清欢的外表太有欺骗性。她一直保留着十几岁的萝莉外表,脸上又总是带着笑容,看起来分外温柔和善,让人很有好感。于是专案组的人集体忘了方才她是如何凶残的单手扣住厉鬼喉咙将其在地上拖了一圈又砸到墙上的。 清欢率性地席地而坐,还对他们招招手:“别急呀,吃饱了才好行军打仗,你们的干粮还有么?” 说到这个就很悲伤:“没有多少了……” 清欢把自己背包打开,“我这里有,你们分一分吧。” 她甚至还带了固体燃料,但这里很明显没有时间,而见到吃的就已经足够让专案组的人激动到热泪盈眶了!他们这些天剩下的食物跟淡水都极少,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之前在地下河还试图捉鱼来烤着吃,现在到了大殿彻底迷路,压根儿出不去不说,东西都没得吃,而且体力耗费还大,来来回回被鬼追已经不知多久,累死了饿死了。 有吃的大家当然不用客气,也没有人怀疑清欢的目的。她救了他们解决掉厉鬼是事实,再说了,要是盗墓贼想把他们弄死,何必来这么一出?就刚才那样,抄家伙直接扫射,他们今天全都得交代在这里。 吃东西期间,清欢看着大胡子琛哥的表情,问道:“你是不是有个妹妹?”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了。正在吃东西的人吃不下去了,喝水的人默默地停了下来,一直嬉皮笑脸跟清欢套近乎的大肚子和尚还有时髦道士也都不再说话,气氛瞬间变得极其凝重。 过了几秒钟,大胡子琛哥才道:“我是有个妹妹,她也是我们专案组的一员,已经……死了。” 清欢心想,那自己没有找错。“她叫什么名字?” “齐钰。” 再一次说出名字,大胡子琛哥发现自己竟然意外地平静。从齐钰死掉的那一天过后,他就再也没有掉过眼泪。他的妹妹不能白死,他们是为了保护国家文物才来黄沙古城的,所以即使是死,他也要阻止盗墓贼们的计划,那样才算对得起妹妹。 清欢点了下头,总算是知道女鬼叫什么名字了。但那还是无法解释女鬼齐钰的魂魄去了哪里,奈何桥上在她眼前活生生的消失,清欢没能抓住,现在她找到了女鬼齐钰的哥哥,一定要保证他们七个人平平安安,其他的可以日后再说。 她也没打算跟这些人隐瞒什么,看他们的表现就知道大家都是跟灵异打惯了交到了。所以清欢直接道:“是齐钰让我来帮你们的。” “什么?”少女最先不敢置信的反问。“你是说小钰她……她没死?” “不,她已经死了。”清欢半真半假地道。“但是我可以看见鬼,她没来得及告诉我她的名字就消失了,我只知道你们在黄沙古城,她希望我能保护你们并且成功阻止那群盗墓贼,所以我才来这儿。” 这理由也太……不可思议了。 反正他们信不信清欢不在意,这群人都是好人,不会伤害她。“放心吧,我真的是来帮你们的,快点吃,吃完了去追他们。” “可是他们都跑了这么远了,怎么追啊?”小个子少年忧愁不已。 闻言,清欢狡黠一笑,伸出掌心,小胖虫慢吞吞地爬过去,耀武扬威地摇晃着小脑袋,一副本宝宝最厉害的样子。“有它在,就能追上去。” “虫子?”少女很明显怕虫子,旁边沉默寡言的青年将她的手紧紧握住。 清欢笑道:“它可不是普通的虫子。”说着用另一只手点了点小胖虫的脑袋,“走吧。” 再开始启程清欢就不用背包了,那个铁塔一样强壮的男人主动把包接了过去。在他手里,清欢的两个背包简直娇小的不可思议。 顺着石壁又走了许久,面前便又是一片圆形空地,空地上仍旧是累积起来的尸山。 太奇怪了,这究竟是什么鬼地方?且不说这里葬着什么人,清欢都要怀疑修墓的人和墓主有什么深仇大恨了,须知造了杀孽,都是要偿还的。人类死后希望飞升成仙,尤其是王侯将相。他们活着的时候过得多么高高在上,就比任何人都怕死。古往今来,追求长生之人莫不是帝王贵族,平民百姓连活着都难,哪里还有能力去追求永生。 但在这样的墓穴里,挖了这么大的圆坑又用这么多数量的死人填满——即便是墓主不想自己的墓被盗,也决不能这么做,因为这只会积攒罪孽,别说是飞升成仙了,就是下一世继续投胎做人都是个问题。 清欢依然是双手合十微微一拜,牵着骆驼继续往里头走。这通道在她走来与平地无异,可若是普通人,怕是性命早就交代在了这儿。墙壁上涂抹的颜色各异的壁画带着有香味的毒气,闻了能使人产生幻觉,更别提数不清的阵法和毒虫。 清欢还发现了血迹,初步判断应该是人类的,她都走了这么久,可以想见灵异专案组走起这条路来会有多难,只是……清欢为难地望着面前只容一人出入的窄小过道,又回头看了看两匹骆驼,叹了口气,到底是把它们收到了空间里。   第三十二碗汤(五&六) 听自家师父这么一说,图钉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他虽然跟在大肚和尚身边很久了,但仍然是小孩子性格。心里想知道一件事,又觉得清欢不是那种小气吧啦的人,直接几步抢上前去问道:“清欢,方才你使的那招叫什么呀?为什么这么厉害?” 清欢扭头看了他一眼,笑眯眯地道:“你且认真修行,待到了时候,也一定和我一样厉害。” 只是嘴上虽然这么说,清欢心中却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图钉又不可能活得像她这么长。 图钉是有听没有懂,于是又退回师父身边,满头雾水地问:“师父你说她是啥意思啊?” 大肚和尚一个没忍住敲了小徒弟一个爆栗:“笨死了!她的意思是你道行不够!明白了吗?” 图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那我什么时候才能道行够呢?” 大肚和尚对天翻了个白眼:“大概等你追上为师我之后吧。” 一听这话,图钉顿时忧愁不已:“师父这么胖,我哪里追的上啊。”他现在跟师父都已经相差快一百斤了,想想都叫人发愁,他又是天生吃不胖的主儿。 旁边的时髦道士一听顿时哈哈大笑,大肚和尚一张老脸臊得通红,尤其看到其他人也都在忍着笑的时候更是羞恼交加,一脚朝自家徒弟踹骨偶,图钉身形灵活迅速避开,然后委屈不已地问:“师父你为啥要踹我?”他又做错什么了? 大肚和尚越看越觉得自家徒弟傻头傻脑,羡慕地看了一眼道士,叹息道:“当初就该让我收藤萝做徒弟,这傻小子让给你。” 道士顿时敬谢不敏:“不不不,你这一身猥琐气儿,也就图钉个愣娃子能受得了,我家藤萝徒儿可厉害着,你想天天被她揪耳朵吗?” 闻言,大肚和尚小心翼翼地看向正跟高挑青年咬耳朵的藤萝,打了个寒颤,心想自家徒儿傻是傻了点,木是木了点,但不敢揍他啊……想到老牛鼻子经常挨藤萝揪耳朵,大肚和尚心里瞬间平衡了。 走了有一个多小时,小胖虫突然支起脑袋在清欢手心打滚儿,圆嘟嘟的脑袋对着一面墙不住地点。 齐琛上前在墙面上四处摸索,石壁都是一样的颜色,他找了好一会儿仍然没找到机关所在,但面前是绝路,小胖虫带路到这儿,老歪他们肯定就是也走的这里,问题在于他们是怎么穿透这片墙壁的。 当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老歪他们手里为什么会有陵墓的地图?且不说黄沙古城被埋在地下千百年,便是一直在地上,世人皆知,这地下皇陵的开启却是要分时机进入,并非到了夜晚便能找到入口,更别提地宫曲折环绕的路径和潜伏的种种杀机!然而老歪手上却有份地图,这地图是哪里来的?是何人所绘?这些都让专案组的人想不明白。 清欢歪着脑袋看了这墙壁好一会儿,突然回头道:“有什么地方被你们忽略了,你们一路上进来都是追踪那群盗墓贼是吗?” 众人点头。 “追得太急了,所以都没注意到身后发生了什么吧?”清欢努努嘴,示意他们往后看。众人依言扭头,顿时大惊:“这、这是哪里?我们怎么到这儿来了?”方才他们走过的是一条长长的走廊,怎么现在身后却变成了死路!也就是说,现在他们被四面石壁困住了,没有任何出路。 “完蛋了。”图钉年纪最小,遇事也最容易慌。“之前从盗洞下来的时候炸药就都用光了,炸不开石壁我们可怎么出去啊!” 藤萝说:“就算有炸药也没用,我们八个人堵在这几平米的空间里,炸药会把我们都炸上天的!” “整座地下陵墓本身就是一个阵法,随时在发生变化。有机关的墙壁只能看运气,从地下河那里我们就该看出来的。”高挑青年沉声说,他仔细打量了下四面墙。“这墙壁的距离在变小,我们是陷入阵眼里了,要是再找不到逃走的办法,会被压成肉饼。” 铁塔汉子怒吼一声,“我来砸开这墙!”说着提溜着身后背的大铁锤就要砸,却被道士给阻止了:“柱子等等!” 柱子四肢发达却头脑简单,在专案组里他基本上就是个前锋,用到脑子的地方他就不好使了。道士在四面墙上都摸了摸敲了敲,问清欢:“丫头你说砸哪一面?” 清欢心道,哪一面恐怕都不好砸。最后她见小胖虫朝北面那堵墙不住地耸动脑袋,便说道:“老歪他们朝这个方向走了,那就砸这一面吧。” 柱子一听可以开砸了,立马兴奋起来。他刚刚吃饱,更是力大无穷,锤子抡起,啊呀呀大吼一声,气沉丹田,一锤子砸过去—— 石壁立刻有了裂缝。清欢惊奇地看了他一眼:“没想到你力气这么大。” “柱子是天生神力,不仅如此,他还刀枪不入,我们组里没有弱者。”齐琛出声解释。 既然有了裂纹,那就不需要锤子了。柱子把锤子又背到背上,其他几个男人也纷纷站到他身边用力去推龟裂的石壁,只听稀里哗啦的声音震耳欲聋,清欢跟藤萝立刻捂上耳朵,小胖虫也机灵地躲进清欢衣服里。 等到墙面彻底倒塌,大肚和尚正准备得意一笑,可还没来得及把嘴唇扯开就僵硬不已地瞪着前方,其他人也是。 半晌,大肚和尚苦笑着偏过半个脑袋问清欢:“我说漂亮丫头,你咋就那么会选呢?” 墙后面等待他们的是至少数十只恶鬼。他们身着甲胄,手持兵器,训练有素,排列成极其严整的队形。看见活人后立马将手中大刀长矛对准。 清欢说道:“谁告诉你另外三堵墙北面就有好东西了?”不是陷阱就是凶兽毒气,这边还是好的,至少在抓鬼这一方面上,专案组的都能应付。“这些是阴兵,只认活人,你们小心了。” 一听清欢说阴兵只认活人,大肚和尚顿时异想天开:“那我们捂着鼻子不喘气儿也就行了呗?就跟遇到僵尸一样,溜过去再说。” “那你得让心脏跟着一起停,否则你身上的活人味儿就散不掉。”清欢笑眯眯地睨了他一眼,大肚和尚瞬间萎靡不振。 说时迟那时快,阴兵已经朝他们扑了过来。难缠的一点在于,他们能够伤害到人类,而人类无法触摸他们。阴兵们有形无体,并且不死不休。 众人纷纷散开,估摸着算了一下,这数量,一人至少得解决五个。这些阴兵面貌还是生前那般,似乎是被当做殉葬填在里头的,也不知这地下陵墓到底是葬了谁,搞出了这么大的排场。老歪能控鬼,肯定是他让这些阴兵在这儿拖着专案组的人,等到专案组的人追上去,他说不定早就开了棺拿了宝贝走了。 时间紧迫不宜多战,齐琛低声道:“大家准备好了吗?” “操家伙,干他丫挺的!”大肚和尚振臂狂呼,随后盘腿而坐,手持念珠念经超度。道士则掏出黄符为他护航,一僧一道虽然平日里互看不顺眼,但是干正事的时候他们是彼此最佳的拍档。 而少女藤萝使得一手好鞭子,她和高挑青年天野既是一对恋人又是一对搭档。剩下的图钉跟柱子就只能孤军作战了,他俩背靠背,击溃敌人的同时也在守护着战友。 齐琛打起架来就潇洒痛快多了,他双手持枪,经过特殊制作又由大肚和尚开过光的子弹对阴兵来说伤害极大。但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这些阴兵它们没有痛觉也不会倒下,受了伤也没用,仍然会爬起来继续攻击,更奇怪的是大肚和尚的超度完全没有用。 平日里再厉害的恶鬼也会减弱,可这群阴兵却没有丝毫改变,甚至攻势越发凶猛。 清欢站在原地没有动,她不是活人,所以不会受到攻击,她在观察这些阴兵,寻找着突破口。过了几分钟,她才奇道:“这些竟是死灵?” “死灵?啥是死灵啊?”图钉耳朵可尖着呢。 “死灵就是他们的灵魂已经转世投胎了,但却仍旧以另外一种形势存在在某个特定空间里,就像是鬼魂中的傀儡你能明白吗?”清欢怕他们不懂,就冲着大肚和尚喊,“超度它们是没有用的,因为灵魂早已离去,这是死灵,必须直接消灭掉!” 说完清欢就惊讶了几秒钟,因为一听说可以不用超度,大肚和尚瞬间从地上跳了起来,那动作那速度可不比任何人慢,他桀桀怪笑两声:“啊哈!原来你们这帮小兔崽子不用超度!那老衲我可就不客气啦!”说着头一低取下脖子上的佛珠,潇洒挥舞起来。 他整个人胖嘟嘟的,转起来像只陀螺,但本事是真大,但凡佛珠扫到处,阴兵无一例外被打散。打散后又需要几秒重聚,气得大肚和尚直骂娘:“这是些什么东西!竟然打不死!” 清欢足尖一点,在图钉被阴兵长矛戳穿前将其扣在手中,仍然是单手锁住喉咙,道:“在它们重聚的间隙内继续攻击,不给它们重聚的机会,自然就会消失了!” 如她所言,在打散一只阴兵后众人都没有停下而是继续攻击,果然这样便快了很多,四十几只阴兵,用了不到半小时便全部消灭的干干净净。 完事儿后众人累得不行,又是蹦又是跳又是逃又是打,专案组的工资不好赚啊,回去后他们强烈要求加薪! 柱子取下背包,众人又吃了些东西喝了水,休息了会儿,马不停蹄继续追赶老歪等盗墓团伙。 清欢在离开这个大殿之前回头看了一眼,失去了阴兵,这大殿更是显得冷清孤寂,阴森森的,只有人油灯散发出的绿油油的光。 又顺着痕迹追赶了一会儿,跑在最前头的少女藤萝突然尖叫一声,瞬间消失了踪影。而她消失的地面则一片平稳,什么都没有。 众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道士和天野立刻用手试图寻找缝隙,齐琛则愤怒地一拳砸在石壁上。他这一拳不知是怎么砸的,只听得地面开始震动,头顶上的琉璃瓦也在剥落,砸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下一秒,所有人都被青石地面吞没。 这一下摔的太狠,如果不是有柔软的植物和凸起的石壁做缓冲,众人必死无疑。清欢心想还好自己把飞虎爪留在身上,她用飞虎爪勾起一块凸起的岩壁,然后一手抓住了从她身边落下的图钉。图钉惊魂未定地说了声谢谢,清欢摇摇头,见其他人都挂在石壁上,又往下看到藤萝也没事,少女反应极快,鞭子缠住了一棵露出来的树枝,然后艰难地爬到了树上,正心有余悸地喘息。 “太好了,大家都没事!”图钉欢喜地叫了一声,往下看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也不知地下怎地会有这样一座高山,空旷的周围,他只说了一句话便不住地有回音,想来下面定是极深,若是摔下去不米分身碎骨才怪。 他们是怎么下来的? 齐琛也在好奇这个问题,他先是失去亲妹,藤萝对他来说就是另外一个妹妹,可她突然消失了,让齐琛心中愤懑悲伤百味陈杂,但他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按到了什么机关,竟然会从地面突然裂出一个大洞,以至于所有人都掉了下来。 清欢单手拉着图钉,另一手拽着飞虎爪,就听到时髦道士在臭骂大肚和尚:“你这满肚子肥油的秃驴!这一次回去你他妈要是再不减肥,老子就把你肚子上的肥肉一片一片剐下来!”说着手松了松,简直要落泪,真是悲剧,人家都好好的,偏他的脚脖子被秃驴抓住,也不想想以秃驴的吨位,那一块岩壁能撑得住他们两个人的重量吗? 这时天野叫了一声:“别吵了,你们看,这不是岩壁!这是、这是玉啊!”他是考古学家,对这些东西十分精通。 众人一听都傻了,从上头掉下来至少有半分钟的时间他们才觑着机会抓住生机,原以为这是座地下山,却没想到是座人工的玉山? 清欢用脚踢了踢,感觉非常结实,也难怪那一块小岩壁就能撑住道士和尚两个人。“大家慢一点从凸起的岩壁下去看看,不知道还有多远。” 上去是不可能了,因为这玉山乃是上尖下宽,最上面的地方只有女人手掌心宽。而且地面已经合拢,如果想要出去,往下生机比较大。 苦逼的众人只好小心翼翼地抱着山壁一点一点往下蹭,往外凸起的山壁很多,一不小心还要被割道口子。这山也太奢侈了,虽然知道带不出去也不可能拿去换钱,但一得知这是玉做的,众人都格外谨慎,生怕哪儿给碰了磕了,到时候可就是个破坏文物的罪过了。 如果此刻能拉远景看的话,大家会看到一座两百米左右高的玉山上分出无数枝桠,而枝桠上挂着八个小黑点,正慢吞吞地往下蹭。 清欢觉得这样下去未免太慢,奈何图钉有点恐高,为了安抚他,她用绳子系在彼此腰间,可是低头一瞧,图钉闭眼下山,吓得浑身发抖。清欢叹口气说道:“咱们现在是在地下,又不是在天上,你怎么还恐高呢?” 图钉欲哭无泪:“可是从这里再朝下看也还是很高啊!” 清欢摇摇头,灵巧地跳下几个岩壁,伸手搂住图钉的腰。小和尚图钉活了十几岁,半大少年还是头一次跟一个姑娘这么亲近。一张俊脸瞬间涨得通红,手脚不知往哪儿放,也忘了要恐高了。 大肚和尚瞧见了,嫉妒不已,在空中就叫道:“小图钉!别忘了你是个出家人!出家人要四大皆空!戒色!戒色啊!” 他吼的声嘶力竭,图钉却完全没听见。清欢转头对图钉道:“怕就把眼睛闭上吧。” 图钉还没来得及问为什么,只觉一阵风声,清欢竟然在搂着他飞快地往下跳!吓得他赶紧闭眼,半点绮思都没了,耳边风声呼呼,直到双脚落地图钉的整个人都是崩溃的。一沾地面,顿时脚软倒地。 清欢又跳上去接其他人,先是藤萝,然后是天野道士齐琛柱子,大肚和尚太胖,她一只手搂不过来,只好忽略了。 对此大肚和尚表示这是体重歧视。他虽然胖,但肚子里能撑船! 最后他还是小心翼翼一点一点蹭下来,正准备谴责下清欢,却见众人都望着不远处,他好奇跟着看过去,竟见玉山下有个洞! 难不成这玉山还是空的? 众人面面相觑,在齐琛的带领下,准备进去一探究竟。 越往里走越冷,外头是夏天,所以大家穿的都少,即便是铁汉柱子都忍不住哆嗦,惟独清欢一无所觉。 脚下的地面也是玉做的,雪白通透,冰凉透骨。越往里走,越是冷的叫人无法忍受。可越是如此众人心底的好奇就越强,很想知道里头到底有什么,为何地下会有这样一座玉山。 但想走进去却不容易,他们陷入了迷魂阵,道士擅长奇门遁甲五行八卦,立刻开始推演,又用了半个小时才走出去。 眼前便是另一番天地。 离他们十米开外,是高高的台阶,全是上好的白玉,而台阶之上是圆形地面,上面摆放着一口双人棺材。 棺身刻着繁复而隆重的花纹,隐隐觉得有几分诡异,却又并无邪恶之气。围绕圆形地面的是一圈仍然在发光的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夜明珠放置的架子也都精致纤巧,台阶极细,地面悬空,惟独从台阶才能上去。 棺面还铺着白色的棺罩,沉静而悠远,里头的人不知道都躺了多少年了。纵观四周,也没有能证实墓主身份的凭证。天野打量了许久才道:“这里至少也得有数千年的历史了,别的不说,光说这玉山,不,应该叫玉墓,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埋葬的人。这墓主……到底是何来历?” 玉山里磅礴大气,却又极度空旷,地面的玉砖雪白发亮,的确是气势惊人巧夺天工。然而纵观四周却没有什么太过值钱的宝贝,这棺椁和夜明珠自然珍贵,但其他大墓里也不是没有,是什么样的诱惑,致使老歪亲自来走这一遭,还不惜暴露身份? 说到老歪,他们竟然先老歪一步到达这里。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外头脚步声传来,老歪带着他手下的人马闯了进来,见清欢等人先他一步也十分惊讶:“你们竟然没死?” 大肚和尚嘴巴不饶人:“你都没死我们怎么能死?” 老歪笑一笑,鹰钩鼻显得他整个人更阴险残酷:“没关系,你们马上就要死了!” 他们来自然是要开棺盗宝的,可谁也不知道棺材里装的是什么。虽然老歪手中有地图也有人手,但地宫艰险,他还是折了不少手下,如今赶到这里的人还不如这边多,加上他自己一共只有五个。 道士不屑道:“你们五个人我们可是有八个,有本事来单挑啊!” 老歪怪笑两声,说:“对付你们,还需要我亲自下场?你们可别忘了,我可是能控鬼的人!”说着又是老一套放血念咒召唤,只见一阵阴风刮过,数只厉鬼出现。 “我滴个乖乖咧。”道士瞬间来了句方言。“这老歪可是下了血本儿啊,只只都是厉害的,这墓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他这么拼命?” 因为放出的鬼极其厉害,老歪要放更多的血,所以脸色有几分失血的苍白。但很快他就笑了,道:“这还不算,来,你们看看这是谁?”说着,他露出邪恶的笑容,用打火机烧了手头鲜红的一张血符咒,然后其他四人也一同将血放入奇怪的青瓷花碗中,慢慢地,随着老歪的咒语声,花碗里逐渐升起一只鲜红的鬼。 齐琛失声:“小钰?!”   第三十二碗汤(七&八) 专案组的人都惊呆了。齐钰甚至上前一步想要触碰齐钰,却被清欢一把扯住:“别过去。” 她看着齐钰血红的眼珠子,分明已经没有丝毫清明,算是明白为何了。怕是当初齐钰死后魂魄就已立刻被老歪拘走,只是她执念太强,竟到了奈何桥与她说了话,而老歪擅邪术,将本应出现在奈何桥的鬼魂留在人间,制成了这么个……血鬼。 齐琛也知道清欢说的是对的,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那就是保护这座玉墓,不让老歪奸计得逞。 时髦道士觉得奇怪,就问老歪:“你们来不是为了盗那地下陵墓么?怎么,地下陵墓就是这座玉山?” 可能是觉得已经胜券在握了,老歪满不在乎道:“什么地下陵墓,我卢老歪当了几十年盗墓贼,区区一座简单的地下陵墓,能让已经金盆洗手的我重新出山?我的目标就是这座玉墓!” 他的眼睛里露出贪婪和痴迷的光:“得到这棺材里的秘密,那才是我真正想要的。”说着,他冷冷一笑。“只是没想到老天自有安排,你们一路追踪我,竟然没死在陵墓里,而是机缘巧合掉到了这玉墓之中,想来是老天要我亲自将你们送上西天。” 大肚和尚破口大骂:“我呸!你还当自己是什么人物了!老衲斩妖除魔几十年,出生入死,风里来雨里去,就没怕过谁!今儿还不知鹿死谁手呢!” 对于大肚和尚的谩骂,老歪也没生气,因为他知道他才是最后的赢家。冷笑一声;“还愣着做什么,快动手!” 齐琛也带着大家出手,其余的厉鬼便很难对付,更别提是经过老歪精心制作的齐钰了。她已经完全没了理智,对老歪唯命是从,老歪让她直扑齐琛,她也毫不犹豫,鬼爪一扇,便将齐琛肩膀上连皮带肉撕下来一大块。 齐琛没法还手,这是他的妹妹,是父母临终前交代他要好好照顾的妹妹,是为了救他而死的妹妹,他、他怎么能连她的魂魄都保护不了啊! 其他人就更举步维艰了,趁着众人与鬼魂打成一团,老歪迅速朝双人棺椁奔去,清欢眼疾手快,白丝瞬间缠住老歪脚踝,老歪因此摔了个狗啃泥,回头瞪着清欢的目光可怕的像是要将她生吞活剥。 “你可别这样看着我。”清欢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棺材里面有什么秘密,值得你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还要以自己的血喂养血鬼?”如果不是确保万无一失,像老歪这样的盗墓贼最是惜命,可他却选择以自身血肉喂养齐钰的鬼魂,他想要什么? 老歪怎么可能告诉她真相,只见他吹了声口哨,便将纠缠专案组的几只厉鬼引来,看样子是在命令它们攻击清欢。 清欢收回丝线,单手掐住老歪的喉咙,猛然一回头!那几只厉鬼立刻匍匐在地,它们虽然没有神智,但一切行动更是依靠本能。清欢的存在让它们感到了灭亡和恐惧,自然不敢造次。 其他人却被这一幕惊呆了,趁此机会,身手最好的齐琛和柱子天野连忙将老歪其他手下解决掉,用绳子捆绑起来扔到一边。大肚和尚偷偷摸摸地蹭到清欢身边,小心翼翼地伸手戳了戳其中一只厉鬼,不敢相信这样就解决了。 鬼是一种什么样的触感?大肚和尚不知该怎么形容。可他还没来得及松口气,血鬼齐钰就扑了过来,腥风阵阵,齐琛心痛不已却无能为力。 老歪死也要开棺,他这一辈子都在为这座玉墓而活,疯狂地想要参透其中的秘密。好不容易黄沙古城现世,他依靠祖上流传下来的地图进入陵墓,为的根本不是那座皇陵,而是藏在皇陵下,无人知晓的这座玉墓! 于是虽然喉咙被紧紧锁住,老歪却还是艰难地命令血鬼齐钰过来攻击清欢。清欢顺手把老歪扔出去,一转身避开了齐钰。得了自由的老歪立刻连滚带爬的跑上玉阶,取出随身携带的开棺工具,一把解开了白色棺罩。 棺罩飘然落地,清欢正准备抓住齐钰,却蓦然发觉那白色棺罩上的花纹似乎有些熟悉。 这种熟悉感从何而来?就仿佛她曾经见过,或是……盖过。 此刻齐琛顾不上其他,要阻止老歪开棺,和灵活的藤萝图钉共同追上台阶,然而为时已晚,虽然双人棺看似坚不可摧,但老歪毕竟研究了许多年,竟然知道要如何动手。而老歪为了阻止齐琛等人,又将齐钰召唤过去阻挡。 专案组的人都在为了爬上玉阶与齐钰交手。他们不舍得伤害齐钰,只想将她抓住,但齐钰却早已不认得他们,出手狠毒凌厉。对于没了记忆又为人操控的厉鬼,它们的下场无一例外,活着是不可能的,死了也没有用,只能消失。 大肚和尚不住地念经也没用,道士黄符扔了一张又一张,但对齐钰造成的伤害微乎其微,最后,眼看老歪扔掉手中工具,面露期待与狂喜,柱子只好用贴满黄符的迷彩外套从后抱住齐钰,同时对着齐琛大吼:“琛哥快上去!” 齐琛一咬牙,飞虎爪勾住已经半开的棺材壁,脚尖一蹬,便飞身而上! 可老歪脸上的狂喜却停住了,甚至露出恐惧之色来。齐琛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也没工夫去看,将老歪双手背到身后用登山绳捆起来,然后出于好奇,也探头朝棺材里看了一眼。 然后他就愣住了。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齐琛经手的怪事无数,可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他只是震惊地看着棺材里躺着的人,一直没有动弹。 能让沉稳的齐琛露出这样的表情,其他人也都很好奇,可齐钰实在是难缠,再打下去他们都得送命,万般无奈下,藤萝用鞭子缠住了老歪的腿,也到了双人棺附近。她大步走过去一瞧,瞬间露出和齐琛一样瞠目结舌的表情。 其他人都好奇地要死,一个个不顾同僚之情纷纷朝上面跑,奇怪的是齐钰似乎上不去,最后只剩下一个大肚和尚被她缠,大肚和尚身上已经受了许多皮肉伤,他哀嚎着到处逃,顺便谴责台阶上的人:“你们这群没有良心的!老衲要跟你们绝交!啊啊啊啊老衲发誓这一次回去一定减肥!” 就在大肚和尚被血鬼齐钰追得在□□内四处逃窜的时候,清欢弯腰捡起了那片白色棺罩,然后,她那张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有露出惊讶表情的如玉容颜,终于显得震惊而错愕:“这是……我的墓?” 闻言,众人都朝她看过来。就连被追的没人样的大肚和尚都愣了,这一愣神,就又被挠了一块皮肉下去。 清欢足尖轻点来到双人棺前,众人不禁纷纷让开,但他们的记忆仍然停留在之前看到棺椁中主人容貌时的震惊和不敢置信! 既然是双人棺,自然躺了两个人,看起来他们是夫妻,女尸身着凤冠霞帔,男尸则是一身大红新郎蟒袍,两人并头躺在铺着雪白绸缎的棺椁里,双双牵着手。男尸的面貌英俊而沉寂,只女尸的容貌让众人吃惊。 那张容颜清丽绝俗,真可以担得上倾国倾城四字,但却又无比熟悉——不是神秘出现在他们面前救了他们,又一路和他们并肩作战的清欢又是谁? 多年前他们曾经误入过幻觉山谷,在那里,他们的眼睛欺骗了他们,但这一次他们很确定,没有看错,棺椁里躺着的新娘子的确和清欢长得一模一样。只是面色雪白如纸,没有清欢的活力与健康。 “可能是转世吧,啊?哈哈哈……”时髦道士打了个圆场。“这人死后都是要投胎转世的,所以……应该……是吧……”他越说越没底气,因为佛道两家虽然都说人死如灯灭,下一世便是新生,但他们活了这么久,从未见过两个一模一样的人。 这棺材里的女子,少说也躺了几千年了,而清欢看起来去却是活生生的,只有十六七岁。她神秘地出现在黄沙古城,神秘地出现在他们面前,甚至神秘地能够解决掉厉鬼跟阴兵……难道说,她不是什么转世,就是躺在里头的女尸? 清欢还有点难以接受,她伸手去解女尸身上的新服,露出身体。因为玉山有着奇妙的修复和保存功用,女尸身体仍然温润而富有弹性,只是胸口处是两块巨大的疤痕,身下也仍然有被缝起的痕迹。 清欢看了专案组的人,喃喃道:“……是我的身体。”说完竟轻笑,“这竟然是我的墓。” 当初她死后来到奈何桥,替代贺莲房留下接任孟婆一位。上一任孟婆知晓她心有不甘,便对她许诺,将她在人世间的身体带回来还给她,待到她足够强大,便能一点一点将其复原。 有一段时间清欢执着于自己生前的身体,但当她从忘川河里出来后便不在意了,而是将身体恢复原状,送回了原来所在的地方。因为那是生前的她,现在的她是崭新的清欢。过去那个命运悲苦的唐清欢,已然是死了。 “是你。”清欢笑了笑放开了手里的棺罩,看向那个躺在那儿再也不会伤害她也不会再说话的男人。“荆少游,你竟将我和你葬在了这个地方。” 真是好一番盘算。 “荆少游?”天野惊呼出声。“是那位……一直没有找到陵墓的荆丞相,荆少游?几年前我们发现了大颂朝的皇陵,荆相乃是千古名相,一生未曾娶妻,后世传言说他死前修建了自己的陵墓,只是我们一直没有找到,你、你……”他又是一声惊呼。“你叫清欢,你便是那位唐清欢?!” 清欢看了他一眼:“你知道我?” “颂史清夫人传记载,唐家有女,名为清欢,忠诚坚贞,世人所表。光武大帝即位后,追封其为正一品诰命清夫人,与青王妃及光武元后齐名。十九自刎后赐葬皇陵,却原来……没有葬在皇陵么?”天野越说越激动。大颂曾经是国富民强的一个朝代,更是出了光武大帝这样的千古明君,更别提同时期惊才绝艳的青王夫妇以及大将军贺氏一族,更是历史上最长的朝代,若非后来祸乱宫闱,昏君即位,说不定到现在他们也还是封建社会呢。 闻言,清欢笑笑:“史书上尽说些好听的。” 乍一听到天野这么说,清欢自己都有几分无法适应。她都快要忘了……自己生前是大颂朝的人。 “你、你真的是?”天野激动的情难自已,双手都在微微颤抖,看起来像是要跟清欢握手,又不敢亵渎她。 清欢淡淡一笑:“生前是,现在不是。” 天野有些听不懂,清欢却微微皱起眉:“这么说,这玉山是荆少游的手笔了?” “玉山是,但地上那座皇陵不是。”天野摇摇头。“若这里葬的真是荆相,他便绝不可能做出这等事来。” 颂史上的荆少游,是天资聪颖鞠躬尽瘁又终身未娶的人,但是现在……考古学家旺盛的求知欲让天野忍不住想问清欢:“荆相一生未娶,可是为了您?” 清欢好奇道:“他一生未娶,我却十九岁就死了,你要问也该问他才是。” 她万万没想到,竟还会再见到这个男人。只可惜,现在她心平气和,再无一丝情爱波澜。 这时,老歪突然大叫起来:“这玉棺是我的!里头的秘密也是我的!你们都走开!走开!”挣扎着竟要爬起来冲向玉棺,被柱子一脚踩住。“瞎叫嚷什么?这玉棺是你的,写你名字了还是怎么的?有本事你叫它一声看它应不应啊!”人家真正的主人就站在面前,还敢瞎叫唤。 大肚和尚这回不敢开清欢玩笑了,他打量着清欢,问道:“漂亮丫头,你别怪老和尚不会说话,你……你到底是人是鬼呀?” 清欢对他笑了笑:“二者皆非。” 老歪一听,眼睛却猛地亮了:“你得到了永生?!你是不是得到了永生?你长生不老了?告诉我!告诉我!我也要知道这个秘密!荆少游藏了一辈子的秘密!我也要知道!” 他目光狂热,清欢却似笑非笑道:“你若想知道,自杀去寻荆少游询问便是,我可不会告诉你。” 闻言,老歪目露凶光,竟似是要吃了清欢。清欢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道:“把棺椁合上吧。” 众人不敢不应。如果说之前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浑身是谜的少女让他们感到轻松,那么现在他们心底就有些惴惴不安了。 非人非鬼,那是什么样的存在?还有老歪所说,什么是……荆少游藏了一辈子的秘密?这位千古名相,难道并不如史书上说的那样殚精竭虑,每天只睡两个时辰,忧国忧民操劳政事? 怎么觉得到处都是谜团呢? 下面齐钰失去了目标,就站在那儿,老歪一见齐钰就又有了精神,命令齐钰来救他,可惜齐钰无论如何也上不来,只能在下面转悠。清欢回头,打量了老歪一眼,问:“……你姓什么?” 老歪没说话,大肚和尚帮忙回答了:“聂。” 清欢顿时恍然大悟。“竟是聂氏一族的后人,难怪会知道这么多,你们的先祖聂氏六少,当时可谓是名满京都,人人都称他一声公子无双。只是那样的人物,后代却成了盗墓贼,真是令人唏嘘。” 老歪被清欢这么一说,顿时气恼:“你懂什么!我们聂氏一族追逐长生,族谱记载,当年我们祖先和荆少游联手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可这秘密却被荆少游带到了坟里!他自己不肯长生,也不愿让别人长生,我只是要把属于我的东西拿回来,这有什么不行!” 清欢淡道:“世人岂能长生,你实在是想得太多。” 老歪不服:“那你怎么就能长生!你能,别人就不能吗?你凭什么活这么久!当年你也不过是个玩物,有什么资格在我聂氏一族后人面前放肆!” “听你这么说,对我的故事好像很了解啊。”清欢先是微笑,然后冷了眼。“那你也应该知道,是你聂氏一族毁了我!” 只是眨眼间,她将齐钰抓到手中,轻轻一收,齐钰连声音都没发出来便消失不见了。 专案组的人齐声惊呼,却又惧怕清欢气势不敢多问。他们出生入死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这样深不可测的人物。不知她是人是鬼,也不知她目的为何。 收走齐钰后,清欢慢慢走到老歪面前,笑着问他:“能驭鬼,你觉得很厉害是不是?这么多年,害了那么多条人命,让许多鬼魂烟消云散,如今该是你赎罪的时候了。” 说完,她抬起头看了专案组的人一眼:“你们走吧。” “那你呢?”齐琛脱口而出。 清欢对他微微一笑,仍然柔和:“我会送齐钰投胎转世,离开这里后,我希望你们一辈子不要提及皇陵地下这座玉墓,也永远不要将荆少游与我的关系披露出去,可以吗?” 齐琛还没来得及回答,清欢就道,“若是不答应,我也可以选择抹去你们的记忆,只是那样未免不好。” “我们不会说出去的。”藤萝抢着开口。“很多事情不适合公布,我们知道,我们也不会提起见过你,你放心吧。” 听了这话,清欢笑了:“走吧。”说着轻轻挥了挥手,下一秒,齐琛等人便发现他们身处白天的黄沙古城,身边还有食物清水以及两匹骆驼。 他们不知道之后的玉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们在这里等到了天黑,可这一次,天黑之后,黄沙古城没有任何变化,除了气温极低——他们根据记忆走到曾经的地下陵墓入口处,却也没有什么发现。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启程回去。回去后写了报告交给上头,又带来考古队进行考察,经过一番功夫,终于找到了地下陵墓的入口。 可这一次,进入了地下陵墓,他们却再也没有发现玉墓入口。就仿佛……那个地方再也不存在了,地下陵墓也没有厉鬼跟阴兵,曾经有事情发生过的地方也都没了痕迹,就仿佛从未有人进入过。 后来经过考察,知道这地下陵墓是一千多年前,颂朝之后的那个朝代留下的。墓主是一名藩王,考古价值很高,很多东西也都保存完好,但没有丝毫和颂朝有关的物品或是人。 有时候齐琛等人还会怀疑,他们真的曾经进入过地下皇陵,真的曾经进入过那座玉墓吗?那么高的玉山……真的存在吗?他们面前真的曾经出现过一个美丽神秘的少女,帮助他们,解救他们,还把他们送了出来? 但她自己却留在了里面。 齐琛一开始不是没想过再一次寻找玉墓。但是地下皇陵里的摆设格局已经完全改变了,走廊也好,大殿也好,甚至是青石板和石壁,都和他们印象中的不一样。两个万人坑和迷魂阵倒是存在,但那也不能证明什么——除了证明地下皇陵的主人,这个藩王个性残忍嗜杀,为了陪葬,将整个古城的人都屠杀干净。 他们再也没有见过清欢,但是回去之后,人人都不约而同地研究起了颂史。颂史里对于唐清欢的记载只是寥寥,但他们却觉得,那个叫清欢的女子,一定不仅如此。 至于荆相跟清欢的故事,他们做了很多合理的推测,却没有任何方法来证明。而且他们答应过清欢,永远不会告诉别人,这是承诺,说到就要做到。 如果才不枉费清欢的救命之恩。   第三十三碗汤(一&二) 齐钰的魂魄被老歪动了手脚,命该如此,清欢只能将其放入忘川河中,待到待满一千年,自然能够洗去浑身污秽,获得新生。 只是……清欢淡淡地看了一眼路边的彼岸花,花开不见叶,叶落不见花,总是长在这里,实在是让她看得有些碍眼。 她离开女鬼齐钰的世界时,将玉墓彻底封死,日后还会不会被人发现她就不管了,但眼下她还需要这个墓继续存在。 直到她完全确定的那一天。 墨泽只觉得自家主人自打被人从眼前抢走鬼魂后似乎心情就不太好,所以虽然清欢回来了,他也没敢像是之前那样冲上去抱着清欢大腿撒娇卖蠢,而是乖乖地坐在凳子上,心里其实很想知道清欢在想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见彼岸花逐渐向黄泉路蔓延,连接了桥这头和桥那头,但桥身上却是一株也没有了,实在是忍不住好奇心,就去问清欢:“主人,你怎么把这花儿给换了地方啊?” “长得丑,又密密麻麻的,不想看见它。” 墨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总觉得主人似乎话里有话,但他又什么都听不出来。 清欢是懒得解释才用了这个随意的理由,她的心情有些不好了,不想呆在这儿浪费时间,便对墨泽道:“我走之后,可有鬼魂来过?” 说到这个墨泽才想起来:“没有人来过,但是听到有人求救的声音。” “嗯?”清欢讶然地挑了下眉。“没有人来,却有人求救?这是何道理?” 墨泽摇摇小脑袋瓜,他哪里知道呀。 清欢也没说什么,只是恰好在此时,又听见那一声声如泣如诉的求救,墨泽立刻瞪大双眼,吉光小黑也都竖起了耳朵,仔细地四下查看,但却并没有看见什么异象。直到小黑冲着黄泉路汪汪叫,清欢才抬眼看向那儿。 来的是名女鬼,说她是鬼恐怕不太妥当,因为她天灵盖上还有一盏阳火未灭,很显然是个大活人,但活人怎么可能到得了奈何桥?清欢伸了伸手,墨泽便化作生死簿摊到她掌心。书页哗啦啦的翻过去,此人阳寿未尽也还罢了,身体还活着,鬼魂怎地就到了奈何桥? “救救我……救救我……求求你们,救救我,放过我吧……”女鬼眼神茫然,清欢觉得这似是离魂之症。也就是说,此人死后该到奈何桥,但生前身体尚且活着,阳寿尚未用尽,却因为承受不住而已经疯狂,魂魄不堪受辱离了身体,无处可去,便飘到了这儿。 之前也不是没有阳寿未尽的人,但没有身体还活着魂儿却没了的,清欢将那女鬼迎过来,拉到桌前坐下,只听得女鬼口中救命求饶之声不绝于耳。 她不住地颤抖,身体也好魂魄也好,仿佛都经受了极大的惊吓。清欢试着安抚她,但没有用,除非用强硬的手段,否则只能等女鬼自行平静。 清欢又柔声说道:“你别怕,你已经安全了,这里不会有人伤害你,别怕。”边说边轻轻抚摸女鬼后背。 女鬼却还在抖,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算是平静下来,一张脸上全是恐慌无措心有余悸,见了清欢,却大吃一惊:“你、你是……” “我叫清欢,你呢,你叫什么名字?”清欢轻声问,生怕再次惊吓到女鬼。 女鬼连忙四处打量,发觉这不是自己待的人间地狱,才松了口气,又看到身上穿的不是那些暴露低俗的衣服,而是正常的连衣裙,整个鬼像是松了口气般,恐惧仍然恐惧,却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草木皆兵了。“我叫……宋醒。” “好名字。”清欢声音更柔,生怕吓到这个姑娘。“那你从哪儿来呢?” 女鬼宋醒的唇瓣蠕动了几下,没有说话。清欢就一直充满耐心地望着她,嘴角笑容一直很温柔。终于,宋醒好像确定清欢不是坏人了,但无数次的玩弄和欺骗让她不敢贸然相信面前的女人。她仔细将清欢从头到脚看了几遍,“我不敢信你,你、你是他们的人么?调|教师……之类的?” 清欢还是头一次被人安上这么个名头,她有点受伤,她哪里看起来像是调|教师?“我不是,你怎么会这么以为?” “曾经,他们对我的看守松了几分,我、我好不容易避开监控逃了出去,但那只是个骗局。一路上所开的门全都是通往那个房间的,我逃了那么多次,没有一次成功。即使我以为成功了,也都是另外一场折磨的开始。” 听到这里,清欢大概也明白她经历了什么。她发出一声轻呼,然后柔和地望着女鬼宋醒,问她:“可是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这里是只有死人才能来的地方。” 宋醒愣了一下:“你的意思是……我死了?” 曾经也有鬼魂身死而不自知,但它们的反应或不敢置信或焦急或不安,却没有人会跟宋醒一样,她竟然是喜悦的!欣喜若狂!“我死了?太好了!我终于死了!我终于不用再受罪了,我死了!哈哈哈我死了……”竟是喜极而泣。 这……什么反应啊?墨泽都觉得古怪了。 清欢怜悯地望着女鬼宋醒,却不得不提醒她:“好孩子,你还没死呢。” “什么?”宋醒脸上的笑瞬间消失不见。 清欢告诉她:“你只是受了太多折磨,一时间休克过去,导致魂魄到了我这儿,但事实上,你还要再活五年,五年后,你阳寿才尽。所以……对不起,我得把你送回去。” “不!”宋醒恐惧大叫:“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我死了,我死了!” “你没有死,事实上以后五年里,你也不会死。你跳楼也好,割腕也好,甚至撞车开枪……怎样都好,你都不会死,因为你的寿命是一个定数,绝不会有任何改变。” “不——不是这样的!我不信!我不信!”宋醒拼命摇头拒绝相信清欢的话。“我不要再受那么多罪了,求求你,你让我死了吧!让我死了吧!”她扑过去抱住清欢的小腿,然后立刻松开,不住地跪在地上开始扣头,每磕一个头就求清欢一次,看得清欢心酸无比。 她终究是心软的,便弯腰强硬地将宋醒扶起来:“别跪了,我答应你就是。” 宋醒面露狂喜:“真、真的吗?” “是真的。”清欢看着她。“但是,你必须付出代价。” “怎样都可以!”她已经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比自己活着的日子更痛哭了!无休无止的接客,调|教,玩弄,凌|辱……这样的日子她已经过了三年,她再过不下去了! 清欢道:“你还是仔细考虑一下吧。若是你愿意回去,五年后再死,你死后我会替你讨个公道,然后你可以毫无牵挂的去投胎。但是如果你选择现在死亡,没有关系,我可以替你活五年,并且在这五年里完成你的心愿。但是,作为代价,你必须跳下这条河,在里头待满一百年,才能重新投胎做人。”说完,清欢补充道,“万鬼之河,你要受的苦痛不会比活着少。” 宋醒却问:“尊严和人格会被万人践踏吗?” 清欢摇摇头:“跳下去之后,你很快就会失去理智,只剩下疯狂。但你可以放心,百年后,你自会恢复正常,我会亲自把你送去投胎。” 于是,宋醒想都没想便道:“我答应。” 清欢叹了口气,“一言为定。” 宋醒没有说话,看似柔弱的她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和魄力,几步奔到桥面,一跃而下,瞬间便被河水吞没。 生前是过着怎样的日子,让她宁肯受万鬼啮身百年折磨,也不愿在阳世再活五年? 如何才算真正毁灭一个人?伤害他,杀了他,都不算。因为人即使死了,灵魂和精神也仍然存在。真正的毁灭,是从心灵到身体的践踏和侮辱,是一次次求天不应求地不灵的心灰意冷,更是怀抱希望最后却无数次面对绝望的精神折磨。尤其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更是如此。 没有什么比蹂|躏女人的心灵与肉|体更能轻易摧毁她们的了。 清欢还没有睁开眼睛便感觉到身体上剧烈的疼痛。她倒抽了口气,从内而外的感受到了这具身体的破败。看起来像是受了很重的刑罚,怪不得会让宋醒还没有死就到了奈何桥。 她强撑着从地上爬起来,才发觉自己是被关在一个只点了一盏昏黄灯光的小房间里。清欢敏锐地抬起头,果然,房间的四个角落里都有着摄像头,完整而忠实地记录了宋醒的身体情况。 清欢不知道摄像头后面正在观看的人是谁,但她敏锐的第六感告诉她,此刻的确有人在欣赏她——不,准确来说,应该是欣赏“宋醒”的丑态。 她又看了看身上的衣服——穿了等于没穿,稍微活动,三点便清晰可见。这什么鬼地方? 其实答应帮助宋醒,也有清欢的部分私心。她隐隐感觉到有几个世界,每当她选择某个男人发生关系或是共度一生的世界,似乎总有人跟着她。只是她不敢确定那人到底是谁——有些世界她已记得不大清楚了。 谁知道这人是从哪里跟上的她,又是何来历。女鬼齐钰的世界她竟然发现了自己和荆少游的墓,清欢曾经回到过生前的世界,那个时候她是知道的,荆少游娶了她的牌位,死后也是选择两人合葬,可他们又怎么会葬在玉墓之中,还藏的那么深?竟选在一座地下陵墓下面,说其中没有什么计划,清欢是不信的。 之前的几个世界,她通过实验确定的确有人在跟随自己,彼岸花就是很好的证明。所以,从这个世界开始,她要继续实验,看看那人到底是通过什么追随的她。 女鬼宋醒本应死在五年后,也应该五年后再到奈何桥,这期间奈何桥上会有其他鬼魂出现,是是非非虚虚实实,她却提前附在宋醒身上,甚至在来这里之前,清欢都没有掐指算或是读过生死簿上宋醒的生平。 她权且当自己是个新手,不动用任何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然后看看,那人还找不找得到她,又会不会出现在她面前。 也就是说,宋醒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清欢一无所知,她没有问,也没有算。 就好像她是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清欢,对孟婆一职一无所知,仍旧渺小而弱小。 只是不会再任人欺凌。 因为灯光太暗吗,所以清欢试图让自己看清楚屋子里的摆设,但当她迈开步子的时候,才发现脚上戴着镣铐,这一动不要紧,牵一发而动全身,再加上这具身体的千疮百孔,竟是直接扑倒在地。 很快她就听到了男人低沉玩味的笑声。抬头一看,桌上竟有扬声器。清欢伸手拽了拽脚镣——即使不动用力量,她也可以将锁弄开,但敌暗我明,还是韬光养晦比较好。 扬声器里男人又说话了:“小贱人,怎么样,这滋味儿好不好受啊,嗯?你倒是命大,竟然还能醒过来,本少爷还以为你要归西了呢!”话里话外透着恶意和惋惜,但很快又道:“不过你放心,本少爷最近时间多得很,可以陪你好好玩玩。” 邪恶的笑声令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是这具身体的自然反应,并不是清欢害怕,但侧面告诉了清欢,这男人折磨宋醒绝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以至于宋醒听到他的声音就会充满恐惧。 想来他这么说,也是想看到宋醒充满恐惧的面孔吧? 清欢却不如他的意:“是吗,那真是我的荣幸。” 男人似乎没想到她又开始反抗了,啧啧称奇:“我还以为你的棱角已经被磨平了,没想到还是这样够味儿,怎么,这次逃命让你骨子里的倔强又出来了么?可惜啊可惜,即使你再犟,他也不会再信你了。” 他? 清欢捕捉到这个字。她眼底有一瞬间流光闪过,随即对着摄像头露出一个笑容。她见过宋醒的脸,不能否认,宋醒绝对是个美人,而且是极其出色的美人。占据这个身体之后,清欢自然知道,要从哪个角度笑才看上去美的惊人。 满是恐惧不安的宋醒他们应该也玩腻了,那就换个新鲜口味的吧。 男人在那头吸了口气,清欢全且将其当成惊艳了。她试着又拽了拽脚镣,仍然没用。 很快的,男人说:“小贱人,待会儿有你求本少爷的时候!” 说着传来滴的一声,扬声器被关掉了。 大概过了三分钟,小房间的门被一把推开,清欢被外头的光线刺到了眼睛,一时之间难以适应,高大的男人出现在门口,双手环胸调侃道:“哟,怎么了这是,宋小姐刚才不是还踌躇满志的么?怎么,现在见到本少爷就吓蔫儿了?” 边说边朝清欢靠近,红润的舌尖轻轻舔了舔薄唇,“其实我早就玩腻你了,要不是小公主还惦记着你,我也没那个时间来找你。啧,你说你,怎么就那么不听话呢……”手指在清欢的脸上慢慢滑动,因为知道她的伶牙俐齿早已被拔了个干净,所以丝毫不怕。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食指在抚摸清欢唇瓣的时候,却被她张嘴咬住了。 当然没用力,否则迎接清欢的只会是一记响亮的巴掌。她只是媚眼如丝地看着男人,然后松开,动作很温柔,说出口的话却非常不客气:“小心啊,要是少了根手指头,会很难看的。” 男人哈哈一笑:“放心好了,联邦的医学非常发达,二十四小时内断指都可以接上。你应该考虑,要是你不小心把我的手指头咬断吞到肚子里,那我就算再舍不得,恐怕也得剖开你的肚子,把我的手指拿出来,你说是吗?”他像是捏玩具一般捏了捏清欢的脸蛋。“要听话,才活得长久啊。”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男人很久没看到有女人这么大胆敢盯着他瞧了,一时间也觉得有意思,宋醒是他见过最有趣的女人,一开始刚到这里的时候,倔强不屈,那是他最喜欢她的一段时间。只可惜后来被收拾的服服帖帖,叫做什么都做,没了挑战性,自然也就没了乐趣。 没想到她现在又变了,这改变让男人乐观其成。为此他不介意稍稍对她好一点,总之小公主的要求他都做到了,冷觉也早对这女人没了感情,怎么说,宋醒都是他手里待宰的肥羊,任由他捏圆搓扁的。 清欢问:“你怎么知道我就一定想活呢?” “你当然想活。”男人理所当然地说,“没想到啊,都三年了,千人睡万人骑的,你竟还忘不掉冷觉。只可惜冷觉已经和小公主订婚了,你成了过去式。可你这种女人,不见棺材不掉泪,无数次的逃跑,不都是为了去找冷觉解释么?没有用的,小乖,你这样没有用,因为他已经认定你背叛了他,自然不会听你的解释。更别说他现在有佳人相伴,哪里还能想得起三年前的你呢?” “不要盲目自信,也不要太相信男人的爱呀。” “你看得倒是清楚,是因为你也是这样的男人么?” “我可不是。”男人摊摊手。“我不过是个普通商人,小公主把你交到我手里,我自然就要为了她做事,怎么能跟未来的驸马爷比呢?” 驸马爷……小公主……清欢一时间有些搞不懂这到底是现代还是古代。但目前这个也不重要,脱离眼下的处境在先。“所以你不会放我走。” 这是个肯定句,自然理所当然。男人耸耸肩,换了个位置,清欢才看清楚他长了一双极其漂亮的桃花眼,眼波勾人,面容却是普通,只能称得上是端正,然而就是这双眼为他添了几分神采,让他看起来高深莫测。 又意外的和谐。 “我怎么舍得放你走呀,来到这儿的女人,一个个都无趣极了,只有你是我的最爱。”男人以指尖勾起清欢一绺长发,放到唇边轻轻一吻。“你该庆幸,你不同寻常的表现又一次得到了我的注意,否则,现在你面对的就该是一群狼狗了。” “多谢了。” 男人又哈哈大笑,将清欢从地上抱到怀里,看见那脚镣,随口让身后的女人来解开。女人给清欢解开脚镣的同时不忘瞪她一眼,那眼神似乎是在说:小贱人,你给我等着! 男人把清欢抱出了小黑屋,她身上的布料实在是太少不能看,但沿途的人却都是一副熟视无睹的样子。清欢仔细观察了地形,觉得这里可能是会所之类的地方,走廊阴暗,男人抱着她左拐右绕,直到进了一间工具齐全的房间。 清欢打量了下房间,以及那些不可说的用具,男人坐在她对面,似乎并不防备。 因为宋醒是什么样的女人,他太了解了。手无缚鸡之力,给她把刀都不敢杀人的女人,他才不怕宋醒会对他怎么样,更何况这屋子里没有任何武器,她难道能用口球砸死他不成。 再说了,就算宋醒真有那狗胆杀了他,逃出去后也会被联邦政府通缉。在这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皇权至高无上,她得罪了小公主,还能活着已经是老天怜悯了,她还能想什么? “喝。” 清欢手中被塞进一个高脚杯,她看了看那液体,闻到美酒香气,顺势饮入腹中。男人一直笑吟吟地望着她,“没什么酒量还敢喝这么快。” 清欢露出一个笑容,分外狡黠。她顺手扔掉了高脚杯,高脚杯瞬间分裂成几块碎片,然后,就在男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中,清欢抓起了地上的玻璃片,速度快的惊人,直接锁住了他的喉咙,然后将玻璃片抵在他咽喉处,笑了一笑:“不好意思了。” 毫不留情。 她心中有着宋醒对这个男人的全部记忆。   第三十三碗汤(三&四) 谁知男人却笑出声:“摆出一副色厉内荏的样子,你敢杀人么,嗯?” 清欢心想,宋醒也许不敢,她就说不定了。可她只是把下巴搁在了男人的肩头,咬了咬他的耳垂,满不在乎道:“那谁知道呢。” 男人的脖子很快出现一道细细的血痕。清欢眼尖地发现男人要反击,但她的动作和反应都更快一些,赶在男人动手之前便抬腿踢中他的膝盖,迫使他跪下来,然后抓过挂在壁上的皮质软绳将男人捆了个结结实实。 这绳子专为情趣而生,不会捆疼,但却很难挣脱,清欢边打结边跟男人闲话家常:“你知道吗,我曾经学过一种打结的方法,叫做渔人结,一旦拉紧就很难解开,越是质地柔软的绳子就能绑得越紧,恭喜你,成为我的第一个试验品。”说着,狠狠地将绳子扯紧,男人闷哼一声。 清欢绑完他之后,随手拿起桌子上男人的大衣穿在身上,然后靠近窗边看了看,那里倒是没什么人,可是想逃出去肯定不容易。她需要点时间来理清宋醒的记忆,然后再决定该怎么做。 男人一开始把她带到这里来估计是想继续折磨她的,清欢左右看了看,也没找到什么药物,倒是桌上有奶油蛋糕和水果——至于这些食物本来要用作什么,清欢懒得想,她吃了些果腹,接着把架在蛛网前的摄像机拖了过来。 那蛛网是用白色的软绳做成的,上下左右四个角落分别有手扣,如果被固定在上面,就如同被蜘蛛网黏住的小飞虫,插翅难逃。 “你本来是想跟我玩那个的,是吗?”清欢笑眯眯地问,伸手捏起男人的下巴,见对方眼神怨毒,轻笑惋惜:“可惜我没工夫让你玩,但是如果反过来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你想做什么?!”男人有了不好的预感。 “我没有想做什么,我要逃走,但手头又不能沾人命,所以必须有个护身符才行,你说是不是?”清欢拿起一瓶润滑剂对着男人晃了晃。“我陪你玩了三年,现在也该轮到你陪我玩了吧?” 她不是不能心狠,对待这个男人不需要柔情和怜悯。将宋醒置于那种地步羞辱折磨,如今她只是稍稍还个手,又不是要他的命,更没有让他夜以继日的接客,难道还不够仁慈么? 两个小时后,男人被绑在蛛网上,浑身上下青紫遍布,早已没了力气。他脸上有着羞恼和不敢置信,从来都是他调|教玩弄别人,曾几何时自己竟然也成了被别人玩弄的对象?令他惊讶的是,宋醒被他教的很好,不仅将他加诸在她身上的那些还了回来,甚至手段更甚! 清欢把录影带取出来放入大衣口袋,看着虚弱不已的男人,对他笑了笑:“感觉不错吧?我是个女人尚且能为你带来这样的欢乐,你不妨试着去找个男人。就像……三年前你跟我说过的那样,没尝过男人的xx就不知道男人的好。”说完,她将男人身上的磁卡还有车钥匙以及钱包等等都拿了出来,取出自己能用到的,同时当着男人的面,用玻璃片剜出了自己肩头植入的芯片。 那是怎样一种痛?可清欢全程面不改色,好像身体上的疼痛并不算什么。她做完这一切后,又过来要问男人的账户密码,男人本不想给,但两个小时的折磨让他深深意识到清欢的手段比起自己来只强不弱,得到密码后,清欢迅速离去。 推开门的前一秒她不忘友情提醒男人,拍了拍自己的口袋:“别忘记,我这儿还有刚才咱们俩的‘激情视频’呢,如果你敢泄露我的行踪,我保证,你会在三天内成为帝国最红的人。” 男人无力地挣扎了一下,可清欢把他绑的死紧,他根本没法解开那见都没见过的绳结。也就是说,如果他想解脱就必须有人进来救他,可他是什么身份?魅色的幕后老板!人人见了都要点头哈腰的魅爷!从来只有他收拾别人的份儿,可今天竟然阴沟里翻船被个女人收拾了!这会儿要是有人进来,看到他堂堂魅爷被绑在蛛网上浑身青紫交加还被爆了菊,满脸潮红,他这脸还往哪儿搁?最重要的,也是男人不想承认的一点,去他妈的他竟然在那女人手里得到了xx! 这简直就是耻辱! 宋醒,有种你就别让老子抓住你,否则我一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魅爷想什么清欢才不在意呢,她刚离开房间,就被门口的人叫停了脚步。他们看着她身上属于魅爷的大衣,眼神有点不满。在宋醒的记忆里,这里的人,无论男女都可以任意玩弄她,门口的这两个保镖自然也是如此。在“魅色”里,别的人是不被当成人看,而宋醒,宋醒就像是条狗。 或者说还不如狗,这里养的狗都比宋醒过得好。 而宋醒做错了什么呢?她只是爱上了一个男人,成为了他的盾牌,然后在失去利用价值之后,被无情的抛弃了。 清欢梳理着脑海中的记忆,双手环胸将门带上。魅爷折磨人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旁观,所以保镖们只能在门外等,而这里的隔音效果非常好。“怎么,要拦我?爷还在里头,我既然能出来,自然是他授意的,如果不信,你们可以进去问他呀。” 她吃准了保镖们不敢去吵醒喜怒无常的魅爷,所以故意这么说。果然,保镖们面面相觑,将路让开。清欢大摇大摆地走出去,直接用魅爷的磁卡刷开了贵宾专用电梯。 电梯一下去就是地下停车场,她拿到了魅爷的车钥匙,但这车她不能开太远,因为里头有定位,很快就会被找上。 刚找到跑车所在,清欢就被一个女人拦住,她仔细一看才发现正是那个在她被男人抱起来的时候瞪她的女人。此刻女人正眯着眼睛盯着她:“爷让你出来的?” “不然呢?你以为我有那个本事自己出来?”清欢笑着问。 “那你也不能走!”女人伸手来拽清欢手腕。“必须等到爷出了房间亲自说他让你走才行!” 清欢轻巧躲开,让女人扑了个空。“是吗?可我还偏偏要走了。你要是不服气,尽管有胆子进房间就成,何必在我面前吆五喝六。” 女人脸上闪过一抹难堪,同时还有几分恐惧,可能也是害怕忤逆魅爷的命令。但她隐隐的觉得不可能,宋醒这小贱人都在魅色带了三年了,爷给过的逃生机会全都是在耍着她玩,从没有放她出来见阳光的,这一次怎么可能是真的? 但这也只是她的猜测,仅此而已,没有丝毫证据。 清欢没有时间跟她纠缠,直接抬腿踢了过去,正中小腹,女人穿着一条真丝短裙,清欢这一脚可不轻,登时就疼的爬不起来了。清欢几步走过去,居高临下地望着她:“平时你不是很喜欢踢我掐我么,怎么了,今天战斗力这么低?”她还没穿鞋呢。 见女人仍然满眼怨毒,清欢懒得搭理她,宋醒在魅色里属于最底层,人人都能践踏她。就连和她差不多的女人都觉得比宋醒高贵,要从欺辱宋醒来寻找自己的优越感。清欢一个手刀劈下去,女人立刻翻着白眼晕了,于是她顺势脱下女人的裙子跟鞋子套在了自己身上,虽然还是没有内衣穿,但让清欢穿别人穿过的内衣,她暂时还没有这么重口味。 虽然这条真丝短裙堪堪只能遮住屁股,但清欢已经很感恩了,有总比没有强。她迅速穿上魅爷的大衣,钻进了车里发动车子扬长而去。 两个小时后,终于恢复了点力气把蛛网拽断又自己磨掉绳子穿上衣服的魅爷终于脸色铁青地出现在了地下停车场,但他的车子也好,小玩物也好,都失去了踪影。 女人是被一盆凉水泼醒的,她警觉自己被绑在了柱子上,而魅爷正翘着二郎腿,手里拿着鞭子,老神在在的看着她。女人恐惧不已,连忙求饶,顺便将清欢供了出来,表明自己是想阻止宋醒离开,是为了魅爷才这么做的。 可魅爷却狠狠一鞭子抽在她腰腹处,那里被清欢踹了一脚后就疼得要命,这一鞭子更是让她感觉五脏六腑都有火在烧。 魅爷勾起一抹没什么真心的笑:“那你为什么没有拦住她呢?” 女人体如筛糠,魅爷却觉得颇有意思。没想到那女人性子里竟然还有这么野的一面,不仅骗过了他的手下,还出手狠辣直接将怀疑的人打晕,甚至抢走了衣服跟鞋子……呵,三年了,他竟然没看出来,宋醒还有这么一面。 是因为之前那场折磨让她骨子里的倔强觉醒了?总之,现在他觉得宋醒很有意思,所以务必要找到她毫发无损的带回来。而在这之前,他需要一个人好好的出出今天的气。 这个看到他的磁卡还敢怀疑追下去,自作主张拦住宋醒,却又没能真的把宋醒抓住还被宋醒摆了一道的女人,留着没什么用了。 清欢把车开到了一个人流量比较多的地方就下了车,为了接济穷苦大众,她没有关车门,顺手还把钥匙留在了车上。 然后她用了十分钟时间花掉从魅爷钱包里找到的现金买了衣服换上,顺便把魅爷精致昂贵的手工大衣随手丢进了垃圾堆。 再然后她买了一个包包,同一时间从魅爷的三个户头分别转走了三十万联邦币,整个包都撑满了。 这个世界属于君主立宪的现代世界,但是现在的国王陛下地位并不高,议会才是真正决策的地方,而国家的军事力量则掌握在上将冷觉手中。为了拉拢冷觉,国王陛下亲自将自己最心爱的小女儿赐给了对方,两人很快就要结婚了,那将是普天同庆的大事。 也正因为婚期在即,这段时间首都戒备森严,清欢避开了有摄像头的地方,宋醒的这张脸太显眼,必须想个办法才行。 等到她成功销声匿迹之后,魅爷的人也找到了服装店,回去后把清欢的行踪报告上去,魅爷反倒笑了,宋醒越是这样聪明机智,他对她的兴趣就越大。所以他挥挥手,表示不在乎那几十万联邦币,反而让手下抓紧时间回见把人给找到。 那可是小公主亲自送到这儿来的人,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她跑了。 一个城市里,最乱的地方必然是最容易掩藏行踪的地方。联邦政府首都的贫民区位于首都的西南角,这里很大,鱼龙混杂,很多人出现了又消失了,他们的生死政府根本不会理会。这阵子查的严,他们安分了些,但仍然有人打架斗殴,兜售毒|品,卖|淫……充斥着高危险人群的地方也是凶杀现场最频繁的一处。 清欢在这里租了一间地下室,大概有十平米吧,除了床马桶还有燃气就满了,而且阴暗潮湿。收钱的房东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用色迷迷的目光看了清欢好久,甚至还试图揩油。 清欢一开始没在意,房东便以为她是个好欺负的女人,这里的女人哪有正经的?于是在清欢洗澡的时候他偷窥,谁知却被清欢狠狠地揍了一顿。房东有点理解不能,他一四十岁的壮年汉子,身高一百八体重也是一百八,但他却被一个纤细瘦弱的女人揍趴在地上起不来?! 简直太玄幻了。 好处就是被揍过一顿后房东的态度好了许多,清欢暂时不能随意出去走动,宋醒的身体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纵欲过度是其一,魅色里的人不管她愿不愿意,会无间断的给她下药,这样的话她的身体会产生反应,可以接客。总得来说,里子已经被掏空了。更别提她身上那么多伤痕了,刀伤鞭伤咬上抓伤还有数不清的骨折脱臼……清欢也受过这样的罪,她知道宋醒的日子有多么难过。 再加上之前取出追踪芯片的伤口……苍白的许久没有见过太阳的身体,如果不是里头清欢的灵魂极其坚韧,怎么可能逃得出来。 也是直到把房东揍得心服口服后清欢才松了口气。她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慢慢调理宋醒的身体,在这段时间里,她需要食物药物还有其他东西,房东是个很好的人选。 她的钱也是为此准备的,清欢可没想过去打工。她不准备动用自己的力量,就只能从日常食谱和锻炼开始改变。想把一具空虚的身体变得健康,这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她想起她会炼丹,但是条件又不允许,蒸炒炸煮煎炖炝……没见过这样炼丹的,再说了,这个世界丹药的存在不被允许。 所以最后清欢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食谱加锻炼。贫民区里的人是被整个联邦政府放弃的,他们只是象征性的派点宪兵来巡逻,只要不闹得太大,基本上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清欢用化妆品改变自己的容貌和外表,让她看起来平平无奇,顶多算是个长得不错的年轻女人。贫民区不需要身份证这种东西,这里的无名氏数不胜数,警察也不会来盘查。 三个月后,她坐在自己的小床上看着信号不好的电视机里欢天喜地的宣扬着上将冷觉与公主的世纪婚礼,看到那两人互相交换戒指然后亲吻并在神的面前许下一生一世忠诚的誓言。 清欢猛地觉得心头一阵剧痛。她捂住心口,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这具身体还没有死透,即使宋醒已经跳下了忘川河,她的爱情和记忆还是留在这具身体里。她因为看到冷觉而痛,甚至痛的不知该如何诉说。 清欢不习惯这种来自爱情的疼痛,她在床上坐了会儿,很快就把属于宋醒的痛觉压抑住——宋醒已跳下忘川河,如今这具身体的使用权属于她,而她不会为冷觉感到疼痛。 现在宋醒的身体好转了些,虽然仍然内空,但至少不会跑几步就气喘吁吁了,双腿也比较有力气。如果当初换做是现在状态的清欢,凭借短暂的爆发力至少能把房东那头蠢猪揍成半身不遂,结果只是让他鼻青脸肿一个星期,真是便宜了他。 想到这儿,清欢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看了看时间,对电视机里的婚礼直播没什么兴趣,她又不是真正的宋醒。 等到百年后宋醒从忘川河里爬出来,自然不会再为冷觉心动或是心痛。虽然只和宋醒见了一次面,但从这具身体的记忆,清欢知道,宋醒不是那些执迷不悟的人,她只是不知道真相,如果她得知了真相,如果她得知,冷觉根本不值得她爱,她会立刻快刀斩乱麻。 而在这之前,清欢要把这具身体的灵敏度再提高一些。她每天晚上都打坐吐纳,只有招式是不够的,力量速度都缺一不可。 就这样,清欢在贫民区的地下室整整待了两年,才算是勉强满意。 人类的身体当然不能和她幻化出来的比。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达不到清欢的要求,如果不是她能吃苦,宋醒现在的身体也只能算是个普通人。 因为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所以清欢决定离开贫民区。她对房东说要走的时候,两年相处下来,色狼房东竟然还对她真有了几分舍不得,清欢瞧着他的眼泪,心想,不是舍不得我,是舍不得我给你的小费吧?这两年,她的钱除了必需品之外,基本上是全花在这胖子身上了。 房东嘿嘿直笑,清欢留下够用的,顺手把剩下的几万联邦币给了房东,算是答谢他这两年来的跑腿。 两年里有一次魅爷的人还真就来了贫民区盘查,那会儿,待在地下室的清欢都已经准备好打一架了,谁知胖子房东竟然矢口否认说没有见过她。这份人情清欢记着呢,人情债钱偿,还有比这更适合的么? 房东看着清欢走的时候,也是真有几分落寞。贫民区就是这样,无数人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但他不知道这个女孩到底想做什么。她的眼神和气质都和整个贫民区格格不入,在贫民区的这两年,她这样年轻美丽,却能安于地下室两年,没有出卖身体,也没有做违法的事情,就只是待了两年。 胖子摇摇头,把钱藏了起来,地下室空了,他又可以再招租了,只是这一次,肯定不会再有像清欢这样出手大方的租客了。 离开贫民区,一是因为时间差不多了,二也是因为清欢找到了混入上将庄园的办法——他们家正要招聘一批新的下人,年纪要求在二十五岁以下,五官端正,学历没有要求。 贫民区虽然肮脏混乱,但真正有本事的人可不少,清欢看了看手头的id卡,嘴角露出一抹笑。她特意化了妆,又换了普通的衣服,看起来格外淳朴。 成功进入庄园后,管家上下打量了她们一眼,挑到这儿了,基本上都是家世清白没有污点的,剩下只要看五官跟气质就行。 公主殿下不喜欢太过美丽的,所以漂亮的几个不能要,气质出众的也不行。剩下的几个,太普通的自然不行,得留个清秀的,能让人看得顺眼,又不至于令人惊艳。虽然管家觉得公主殿下这个要求纯粹是多此一举,上将根本不在乎女人的容貌气质,他不近女色,公主真是操了太多心。 清欢现在容貌清秀又不扎眼,个性温顺又内敛,自然得了管家的青睐,成功成为了庄园的一名小女佣。 确定了人选后,管家带着她们参观了整个庄园,告诉她们哪里是主人的房间,哪里是她们的房间,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并且严格告诫她们,如果看到了上将殿下,绝对不许大惊小怪,更不许有非分之想!   第三十三碗汤(六五&六) 算一算时间,从进入庄园到现在已经过了五天,但清欢仍然没有见过这个庄园的主人冷觉,反倒是每天都能见到公主殿下。 公主殿下是个长得极其美丽柔弱的女人,她总是痴心等待着冷觉的回来,每天都会待在门边守候,可是冷觉已经连着五天没有回来了,这让她心里十分难过,经常坐在那儿暗自垂泪。 只这样看的话,公主似乎是个不错的人,但清欢亲眼看见过,有一天公主殿下坐在门边独自落泪,伤心欲绝地等候但却没有结果。她一直在哭一直在哭,管家来来回回好几趟却从不上前劝诫或是安慰。一开始清欢还以为是公主殿下在这个家里并没有什么地位,但仔细一想应该不是,因为从她进来那天起,管家就再三叮嘱过,不能惹公主生气,看得出来公主在这个家里,仍然是高高在上的女主人。 无论上将对她是什么感情,她身为高贵的公主,这个地位都是无法撼动的。 本来清欢只是从魅爷口中还有电视新闻等渠道了解公主的有关信息,前者曾经说过,宋醒之所以会到魅色,就是公主的手笔,如此想来,公主绝不可能是一朵白莲花。而电视报纸上对她的赞美以及歌功颂德,清欢看都懒得看。 这是个君主立宪的国家,难道还会有主流媒体敢说公主的不是? 那天她正听从管家的吩咐在擦拭客厅的一个花瓶,一扭头就看见和她一起被聘用的一个女仆走向了公主。 清欢没说话,只是隔了几步看着。女仆是去安慰公主的,因为公主每天都在落泪,伤心地等待爱人回家。女仆看起来大概有二十五六岁,容貌平凡,但心地善良。清欢亲眼看见,她只是好心安慰公主一句“上将肯定是有要事,否则不会放公主一人在家”,就这么一句话,却不知道是哪里戳到了公主的x点,她竟然立刻命人进来将女仆拖下去! 一顿毒打后,女仆被丢出了庄园。即使身为公主也不能草菅人命,否则这会儿女仆的小命已经没了。 对此公主理所当然地说:“她说的话让我不高兴了。”所以她要惩罚她。 清欢想,这种天真的残忍才叫人不寒而栗。因为她生下来就是公主,比所有人都高贵,其他人都要满足她侍奉她,所以她即使什么都不懂,却也知道,让自己不高兴不开心的人都可以解决掉——因为她是公主,她有这个本事,也有这个资格。 她天生就和那些普通人不一样,这也是为什么她会爱上冷觉的原因。冷觉对她越是若即若离不假辞色,公主就越是迷恋他,这是抖m的恋情,清欢表示不是看得很懂。 她进入庄园可不是为了来做女佣的,宋醒的脑海里还有着和冷觉的那些记忆,清欢仔细进行梳理分析后认为,冷觉不一定不喜欢她。他们甚至还结过婚,可奇怪的地方在于,知道妻子背叛后失踪,冷觉非但没有找她,却把一切都当做没有发生过,甚至还做了娶了公主做驸马爷。 他想要什么?清欢想,这已经是昭然若揭的事情。对一个野心勃勃的枭雄来说,美人再让他心动,也没有权力的吸引力大。跟宋醒在一起也许会很开心,但对他没有丝毫助力。可若是娶了公主,那他的地位只会更胜一筹! 清欢知道联邦帝国看似风平浪静,其实正在内战之中。皇帝想要取缔议会的存在,而议会里则有思想进步的人士提出了将君主立宪进步成民主共和的想法。也就是说——取缔皇权的存在,从此以后,这个国家不再叫做联邦帝国,而是要叫联邦共和国。 也就是说,两方势力旗鼓相当,那么这个时候,谁争取到了上将冷觉的支持,谁就胜券在握。可是问题在于,冷觉他是想继续做贵族呢,还是想让这个国家的子民都得到民主而公平的生活? 从此以后再也不分三六九等,没有平民贵族之分,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出人头地,世袭的爵位也即将不复存在,可以说,后者对于冷觉而言并不是那么美妙。 这也就能解释他为何选择娶公主了。国王陛下只有三个女儿,而小公主是他最宠爱的一个人。他将掌上明珠嫁给冷觉,未尝不是在做承诺:你站在我这边,等到我死了,王位就是你的。 冷觉出身高贵,享尽了一切贵族才能拥有的特权,所以他选择站在皇权那边也不是什么让人感到意外的消息,不是么? 清欢觉得,即便冷觉知道宋醒身在何处,甚至知道宋醒是谁陷害的,又是被谁折磨凌|辱的,他也不会去救宋醒,这五年的时间已经很好的说明了一切。 冷觉是什么人?他可不是宋醒这样的平民,而是世袭的贵族,更是手握重权的上将!如果他下定决心要保护宋醒,怎么可能会给别人机会伤害她? 不管怎样,清欢都觉得冷觉对于宋醒的遭遇“毫不知情”这样的说法站不住脚,根本不能自圆其说,全部都是谎言。 可怜宋醒已经活不下去,宁可跳下忘川河承受百年折磨,也不肯再回来当五年的人。人间百年,忘川河是多少年?那是无法计量的时间,对于宋醒来说,痛苦更甚千百倍。 也或许,她没有勇气回来支撑自己再活五年,是因为她隐隐有预感,冷觉不是因为她的“背叛”而生气,而是他早在开始的时候就选择了放弃她。她不敢面对这个现实,于是干脆不再回来,自欺欺人。 宋醒她,想要一个答案,但心底却又知道答案是什么。 就在清欢出神的时候,突然听到公主殿下柔软而欢喜的声音:“你回来了!” 她回头看去,就瞧见公主殿下提起蓬蓬裙的裙摆,小跑了一路,冲到小路上扑进男人怀中。因为距离有点远,这双肉眼看不大清楚将宋醒跟公主殿下还有帝国百分之九十的女性都迷得神魂颠倒的上将究竟长的一副什么尊容。 这时管家连忙命令:“快去端茶!” 清欢应了一声,等她从厨房把茶水端出来时,正好看见公主殿下欢快地拉着冷觉的手坐在了沙发上。 她把茶水放到他们面前的桌上,然后行礼退下,不着痕迹地用眼角余光打量了冷觉一眼。 能风靡帝国万千少女,冷觉长得自然是极好看,一身笔挺严谨的军装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禁欲的味道,那双黑眸里几乎没有感情,总是闪着冷冷的光——这是一个认定目标就决不放手的男人,为了他的目的,他会牺牲一切,即使是他自己的性命,也不会珍惜。 相比较起公主的意乱情迷,冷觉淡漠疏离的不像是在面对他的妻子。可即使他这样冷漠,公主也没有丝毫怨怼,反而小脸羞红地依偎在他怀中,眼神痴迷,看得出来她是真的非常非常爱冷觉,爱到可以为他坏事做尽,失去自我的那种。清欢想,要是冷觉要求她杀死国王才能嫁给他,公主殿下也不会有片刻犹豫。 接下来这对夫妻做了什么清欢就不在意了,晚上结束工作后她回到了下人房,因为庄园房子很多,所以女仆们住的都是小单间,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却都有个人空间,不至于互相打扰。 清欢坐在镜子前去掉脸上的伪装。她对自己的化妆技巧非常自信,冷觉和宋醒已经有五年没见了,而五年前宋醒只有二十岁,女人一旦变化起来,是可以判若两人的。这两年她一直在调理身体,从内在到外表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去掉面上伪装,用柔软的湿毛巾擦去脸上的痕迹,然后对着镜子左右看了看。宋醒长得很漂亮,即使和公主比起来也是不输的,只可惜出身平凡,学历又不高,却有一颗赤子之心,那样的单纯善良是冷觉的世界里从未出现过的。所以清欢大胆的断定,他是真心喜欢宋醒。但这种喜欢也就只是短暂的迷恋,有了宋醒固然很好,但是没有宋醒也不会死,更别提如果牺牲宋醒将计就计的话,他还能得到更大的利益。 惟独宋醒会相信他。政客的爱情怎么能信呢?他们平时就习惯了说谎,花言巧语不绝于耳,如果想要好端端的活着,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掏心掏肺地对别人,别人只会觉得你傻,然后毫不留情地利用你,在你双手献上的心脏上,狠狠地刺上一刀。对他来说只是一瞬间的事,却需要你用一辈子来疗伤,也许一辈子都好不了。 清欢避开了摄像头,目标是冷觉的书房。书房是军事重地,平时守卫森严,惟独在上将殿下在家的时候才会稍稍放松,可能他们都认为不会有人胆大包天敢来夜袭,而有上将殿下在,什么小贼抓不住? 门是虚掩着的,周围只有两名宪兵守卫。清欢身上穿着女仆装,手上端着托盘,对着两位宪兵嫣然一笑:“两位大哥,管家让我送茶来。” 如今已是深夜,只有管家和轮班的下人在,所以宪兵没做防备就让开了路,清欢进去后,单手托着托盘,另一手轻轻将门掩上。庄园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即使里面有炸弹外面也没法感受到什么。 冷觉正低着头看文件,他是个左撇子,此刻正用金笔在文件上千名。听到脚步声也没在意,还以为是公主:“我不是说待会儿就回房么,谁让你来的?” 清欢轻飘飘地说:“谁也没让我来呀。” 她的声音跟公主殿下的不一样,冷觉立刻抬头,却看见了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他眯着眼睛打量着清欢,一时间不敢确认她是谁。 “你忘记我了么?”清欢露出落寞的表情,走到他桌前,将托盘放到桌上,为他倒了杯茶:“上将殿下真是贵人多忘事,好歹你我也做了一段时间夫妻,怎么有了新人忘旧人,不记得我了?” “……小醒?”冷觉眼带讶异。 清欢笑:“是我,好久不见。” 冷觉仍然有点不敢相信。他记忆中的宋醒是个小太阳,每天都活力充沛,总是用最美好的笑容面对这个世界。可是眼前这个宋醒,她是什么样的?虽然也笑,却变得内敛而高深莫测。 “你放心吧,我来就只是想问你几件事。”清欢注意着冷觉微表情的变化,觉得这男人也许比她猜测中的更喜欢宋醒。“你爱我吗?” 她本来是要问别的,可是冷觉的表情让她改变了心意。 冷觉没有说话,沉默了几秒才说:“不。” 可是那几秒钟却告诉清欢,他在口是心非。清欢不是没见过这样的男人,简直和荆少游如出一辙,爱着对方,但为了别的东西,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爱的人,然后抱着痛苦跟遗憾过日子——全是扯淡! 荆少游没了她,仍然是权倾朝野的高官,仍然锦衣玉食绫罗绸缎,无数美人投怀送抱。冷觉没了宋醒,也仍然是世袭贵族的上将殿下,仍然被无数人尊崇敬畏,手握兵权,还娶了公主殿下为妻。 他们痛苦过么?有的,夜深人静的时候,大概也会无病□□的想起曾经有个干净的女孩儿深深地爱过他,心里眼里全是他,那是一份最完整最真诚的爱情。 但是天亮了,冷酷,绝情,他们还是他们,不会有任何改变。 “不爱我呀?不爱我,怎么娶我呢?”清欢走到冷觉身后,下午的时候她注意到,公主殿下扑入冷觉怀中时很快就被他推开了,两人坐在沙发上,冷觉似乎也很难接受公主殿下亲密的动作。可是眼下,宋醒的身体压在他背上时,他整个人是完全放松的,没有丝毫的僵硬或是排斥。 有的时候,身体比嘴巴更诚实。 “你的身体还记得我。”清欢附在他耳边轻声说。“记得我是谁,记得我们曾经有多么亲密。上将殿下,你赶走我之后,夜深人静时,可否会想起我?公主殿下能满足你么,嗯?” 冷觉一把抓住她的手,声音低沉:“小醒。” “告诉我,你知不知道所谓的‘背叛’是公主殿下在陷害我?五年前你赶我走,是不是早就知道公主要对我出手?我沦落魅色是公主的手笔,这你是不是也知道?我在魅色过了三年什么样的日子,你也很清楚吧,嗯?也就是这两年,我从魅色逃了出去,你才开始派人找我。”在贫民区的时候清欢就注意到了,在找她的人竟然是两拨!一拨肯定是魅爷,但她手里还有魅爷的录像带,那男人高傲到极点,绝不可能冒这样的风险告诉别人来一起抓她。更别提魅爷跟公主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清欢判定,另一拨人属于上将冷觉。 他竟然也在找她。 但更可笑的是,宋醒这三年过得什么样的生活,他全都看在眼里,却没有拯救她。 是冷觉出现在宋醒的生活里,是冷觉把宋醒留在了身边,是冷觉主动提出和宋醒结婚,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冷觉主动的。如果没有他,宋醒现在也许只是一个简单平凡却平安幸福的平民。 你问问宋醒,她到底想要过哪一种生活? 清欢觉得是后者。“这世上有些男人只会给女人带来伤害,你就是这样的男人。” “小醒……”冷觉握住清欢的手,“等到我的计划成功,我会去魅色把你带回来的,但是目前我不能那么做,因为国王和议会都在对我虎视眈眈,你能明白吗?体谅我。” 清欢顿觉好笑:“我不明白,我也不体谅。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如意算盘,从一开始跟我在一起,你就只是想娶个平民妻子,以此来降低议会和国王对你的猜忌和疑心。一个贵族,却不顾身份地位娶了一个平民,这意味着什么?他们会当你是不爱江山只爱美人的傻子,可谁知道你心中其实权力最重要呢?我是一个幌子,一个挡箭牌,当你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也就不在公主面前保护我了。于是,嘣!”清欢耸耸肩。“我的戏份到此为止,杀青了,而你的大业即将展开。你把一个被爱人背叛后心如死灰的男人表现的淋漓尽致,连公主都被你骗过去了,她一方面因为嫁给你感到欢喜,另一方面因为你的冷淡,认为你是对我念念不忘,而五年前,我背叛的戏码是她一手造就。你利用她的心虚和爱慕,一步一步达到你的目的。而我,就要承受公主的全部怒火。她每对你让步一次,我就要受一次折磨,日子过得就更惨一点,这些你都知道。就算不知道,你也猜得到。但你放任它发生了。” 所以呀,别说什么爱不爱喜不喜欢,也别说什么会去救宋醒之类的话。即使抹去全部记忆重头来过,该怎么选择,男人依然会怎么选择。 清欢慢慢地说着,她看着冷觉紧抿的唇瓣和闪动的眼神,就知道自己没有说错。真是应该庆幸宋醒跳下了忘川河,否则她若是知道事情的真相就是这样,那是一种怎样的打击? 清欢已经忘了自己生前是什么感觉了,但她知道,那肯定不会多么快乐。 人活着也就几十年,何必为了口口声声说爱你却又无法珍惜你的人浪费呢?时间宝贵呀。 冷觉无法否认,因为清欢说的都是事实。他不是没想过,宋醒会被怎样对待。魅色是什么地方,魅色里都是些什么人,平民和贵族的阶级差异,这些他太懂了! 固然,他舍不得宋醒,喜欢宋醒,如果可以的话也很愿意把宋醒永远留在身边。但问题是,在爱情和权力不能兼得的情况下,他选择了后者,就不能后悔! 即使后悔也是没有用的!因为一切都已朝着他预想的方向发展,他只能走下去,但是冷觉想过,等到自己成功的那天,他自然会去把宋醒带会身边,到那个时候,他仍然会爱她,甚至因为没有顾虑和目的,会爱得更深。 宋醒爱他到什么程度冷觉很清楚,他觉得还有时间,他觉得不会晚。 但清欢知道,一切都晚了。假使宋醒没有来到奈何桥,而是在这个世界继续活下去,那么五年后,她会死于无休止的轮|奸地狱。等到冷觉大事已成,回头来找宋醒,她早就变成狼狗的腹中餐啦! 然后呢?冷觉大概会伤心几天,接着,他可以当上帝国的皇帝,然后娶一个美貌温柔的王后,生一些孩子,名扬千古。 宋醒却只会化作一滩烂泥,顶多能做做花肥,也就仅此而已了。 冷觉能伤心多久?他和宋醒都分开了那么多年,即使没有宋醒也不会死,他当了国王,还有什么东西得不到?比宋醒美丽的女人,可以有,比宋醒更单纯天真的女人,也可以有,他可以找到无数个“宋醒”,他甚至还可以玩一出深情款款,对那些和宋醒长得相似的人缅怀过去。 然后每年宋醒的忌日,他可以去坟头——如果宋醒还能剩点皮肉的话,坐在坟头喝杯酒,挤几滴眼泪,再说点怀念遗憾的话……等到他老了,他还可以跟他的儿孙说,啊,我曾经爱过一个女人,她多么多么的好,可是我对不起她,如果有来生,我希望能跟她好好在一起过一辈子…… 瞎扯淡。 都是屁话。 宋醒早死了,你过得再好,你是国王,你权倾天下,那又怎么样?你怀念她,她就能从地底爬出来和你拥抱吗?还是说,这可笑的所谓的“爱”,她应该感恩涕零,死了都要铭记,爱着你永远不变,你享尽富贵荣华,子孙满堂,她一个早死鬼,却还要领你的情? 怎么不去吃|屎呢?   第三十三碗汤(七&八) “我没有那样想过,相信我,我不会弃你于不顾的。”冷觉的声音多了几分急切,听得出来他是真心的,他和公主说话的时候,和现在的口气完全是两个人。 清欢说:“你已经弃我于不顾了。”她冰冷的双手慢慢地从冷觉的脸颊滑下,抚摸过他俊美的面孔一直到胸腔心脏跳动的位置,好奇地问:“都说人类的心脏是红色的,我真的很想把你的心挖出来看一看,到底是不是真的。” “小醒,住手。”即使嘴上说着不会弃她于不顾,冷觉对清欢仍然抱有戒心——或者说,他对这世上的任何人都抱有戒心。他不能允许任何人触碰到他致命的部位,脖子,胸口,即便是他曾经的妻子宋醒。“我不想伤害你。” “你已经伤害了。”清欢说,“难道你以为在魅色的那三年不是伤害而是磨练么?” “我不能把你留在身边,我不否认,有了你之后,不管是国王还是议会都对我放低了戒心,让我可以安心进行我的计划,如果没有你,进展不会这么快。可是这个国家我是要和你共享的,再也没有其他人能够插足。” “可是你还是娶了公主,你们都结婚这么久了,有上过床吗?”清欢好奇地问,然后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哎呀一声。“我给忘了,像我这样的女人,有什么资格问你碰没碰过她呢?” 冷觉有点难以启齿,但还是道:“我不能让国王起疑……” 清欢打断他的话:“所以你跟她做了,你们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也许现在公主殿下肚子里还有了你的孩子,我是不是该提前恭喜你一声,上将大人?” 冷觉听她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感到浑身不舒服:“小醒……” “别出声,否则我不知道会不会下手杀了你。”得到答案后,清欢就懒得跟冷觉浪费时间了。她眼神清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将匕首抵在了冷觉喉咙处。“安静点儿。” “你不会杀我。”冷觉很有把握地说。 清欢笑了:“是吗?”谁给他这么大的自信?连自己爱的人的模样都分辨不出,五年不见,他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竟然是陌生!更别提当这具身体里换另外一个人的灵魂之后,冷觉更是不可能认出来。 “你爱我。” “我是爱你,但那是以前,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快记不起来了。”清欢轻笑,稍稍用了点力气,冷觉的脖子立刻被划出一道血线,他闷哼一声,感觉到了疼痛,却又因为某些事情超出了自己的掌控而感到愤怒。 是的,他垂怜宋醒是宋醒的容许,宋醒能为他牺牲也应该是毫不犹豫的,她怎么能对他心有怨恨?难道她忘记了他们在一起的那些记忆?那些美好的过去,她都忘记了? 女人和男人总是不一样的,女人心软些,男人的心肠则硬些。但对冷觉来说,宋醒对他的爱是无法撼动和改变的,所以当清欢真的伤到他之后,他胸口涌起了一股愤怒——就连宋醒对他的爱都不够纯粹! 幸好清欢没有去揣测他心里在想什么,否则肯定直接把他脖子给抹了。“人活这一辈子,多多少少都有点理想或是执念,我理解,很多时候走入了死胡同就没法走出来,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冷觉,你如果想做一个好国王,如果你认为冷酷绝情才是一个国王应该具备的品格,那么你就不应该再幻想爱情,那是不可能同时被你拥有的。” 所以,如果你有野心,如果你放不下你的野心,就什么都别说,干干脆脆的,只为了野心活着。将别人利用彻底之后也别假惺惺的愧疚,见死不救的是你,感到委屈的也是你,受害者连抱怨两句都会让你觉得她是在小题大做。 冷觉听着清欢说话,感觉到她把手伸入了他军装的口袋,取出了他的私戳,然后一手抵着他的脖子,一手在桌子上翻找文件。冷觉是什么人?从小从军,三十岁就当上了上将,他会是那种很轻易就能受制于人的人吗?所以趁着清欢不备,他迅速反击她的手掌想要夺下匕首,但清欢反应更快,几乎只是一眨眼间,她便远离了他,并从桌子上抽走了自己所需的那份材料。 “小醒,把文件还给我,我不会怪罪你。”冷觉步步紧逼,他的枪被清欢卸下了,但他腿上还绑着一把,此刻他正用枪指着清欢的头,但声音还带着几分商量。 清欢问:“我要是不给,你下一秒就准备轰爆我的头么?” 冷觉没有说话,只是冷眼看着她。 清欢对他微微一笑,道:“现在是不是很恨我?觉得我配不上你的喜爱?” 很不巧,她猜对了,冷觉的确是这么想的。 清欢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手里的机密文件。她说:“你既然最爱的是权力,而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事到如今你还想继续欺骗我,那么冷觉,我也就不跟你客气了。” “不客气?你是怎么个不客气法?”向来不近人情的冷觉有点想笑,就她,宋醒,一个平民,一个在魅色里做最低等妓|女的女人,她有什么本事能跟他不客气? “你很快就会知道了。”清欢挑眉一笑,下一秒竟一个跨步踩到书桌上,瞬间从窗户上跃下。 她跃下的那几秒钟,冷觉的心跳简直都停止了:“小醒!”他伸手去抓,但终究晚了一步,眼睁睁看着她从窗户上跳了下去。有那么一瞬间,冷觉感到自己的心都空落落的。他快步跑到窗户边向下一看——哪里还有清欢的身影?她没有摔死这是显而易见的,可她用了什么方法能瞬间消失? 确定清欢没事之后,冷觉就想起了自己的那份机密文件。如果流落出去……那就糟糕了!不管文件到了谁手里,国王也好议会也好,最后吃亏的都是自己!于是他迅速摁了警铃,命令宪兵们将庄园层层包围住,然后进行严格盘查。 大半夜的,庄园里所有人都被叫了起来,排排站在一起,一个一个搜身并检查房间。冷觉不相信凭宋醒能从戒备森严的庄园逃出去,所以她一定还藏在这儿!他命人掘地三尺也要把宋醒找出来,至于怎么找……冷觉掏出了随身携带五年的相片,相片上的女孩子笑得阳光爽朗,眼眸干净。 他把那张相片交出去的时候,似乎心里有一块地方也跟着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折腾到天亮也没找到宋醒,但管家却来报告说庄园里失踪了一个女佣。冷觉隐隐感到不对劲,就让管家把女佣的资料拿来看,果然,就是宋醒! 虽然她做了掩饰,虽然她的容貌在照片上显得平凡而普通,但冷觉知道,那就是宋醒! 他愤怒地将资料撕成碎片,却又鬼使神差的没有毁掉那张照片,而是又放入了自己的口袋。 半晌他咬牙,为了防止风声泄露,他必须做最坏的打算,假使事情爆发他该如何做危机公关,这个国家的民众们应该不会想要看到他们的上将有篡位的心思。冷觉虽然不在乎自己在民间的形象,但他既然想要那个位子,就希望能够坐稳,而民心是不可或缺的。 但让他更惊讶的是,随着清欢偷走文件失踪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但不管是国王还是议会,都没有什么风吹草动。冷觉感到奇怪,他生性多疑,总是不吝以最黑暗的想法猜测其他人。所以他很快就认为有可能是国王和议会联手想要先将他解决然后再内斗。毕竟国王和议会旗鼓相当,而自己的存在则十分碍眼。 为了确定自己的这个想法,冷觉将试探的任务交给了公主殿下。公主殿下对于能为冷觉做事感到非常开心,而且她又不是要做什么坏事,只是想知道父王跟自己的丈夫之间有没有什么矛盾,仅此而已,所以她很欢快的答应了。 国王极为疼爱这个小女儿,所以冷觉没有怀疑公主的话,公主虽然天真,但也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懂,在她心里,丈夫可比父亲重要多了,她能为冷觉去死都不带眨一下眼的。 所以冷觉排除了清欢是国王那头的想法。 也就是说,她是议会那边的人? 这倒是真的。那天晚上从三楼逃走后,清欢很快便赶在庄园戒备之前离开了。她在这里待了几天,每天都很勤快的帮人做活,难道是天生劳碌命?当然不是,她只是在研究地形。几点宪兵交班,一次几个人,什么时候他们的戒心最低……她都了如指掌。恐怕在这庄园住了几十年的冷觉都没有她来的熟悉。 离开庄园后,清欢没有立刻去投奔国王或是议会。前者基本上是不考虑的,他的小女儿跟宋醒是死对头,宋醒之所以这么惨其中就有他小女儿的手笔,再说了,如果扳倒上将冷觉,国王从中得益,议会自然岌岌可危,皇权会更加稳固,这对普通民众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议会之所以敢提出废除皇权的立案,就是基于广大民众的需求和呼吁。 社会形态已经不允许皇权再继续存在了,生而平等成了人们在衣食住行外追逐的最热烈的东西。没有谁生来就比他人高贵,也没有谁生来就该任人践踏。 清欢去了哪里呢? 她回去了“魅色”。 时隔两年,魅色仍然灯红酒绿,酒池肉林,人们在里头堕落沉沦。在这里,他们什么都能做,没有法律来约束。只要不闹事,这里便是天堂,也是地狱。 负责接待的公关早就不是宋醒记忆中的那些了。清欢提出想见老板魅爷的时候还被鄙视了,后来她掏出手机给那女公关看了点录像带,女公关瞬间脸色惨白,立刻打电话,很快魅爷就出现在清欢面前。 “我是该表扬你的勇气呢,还是该怜悯你的无知?”魅爷脸上带笑,惊艳的视线定格在清欢身上,她跟两年前看起来完全不一样了,简直是换了一个人!不可否认,面前这个宋醒让魅爷更有征服欲。“好久不见,小贱人。” 清欢挑眉:“两年不见,你的嘴巴还是这么欠收拾,傻逼。” 魅爷脸色一变:“你叫我什么?” 普通人看到他这表情就已经害怕的跪地求饶了,偏偏清欢像是还不够,继续火上浇油:“傻逼。” “你——”魅爷本欲发火,最后却转怒为笑。“两年的自由生活让你已经忘了在魅色的回忆了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介意让你想起来。” 清欢淡淡地瞟了他一眼:“像你这样英俊又有气质的男人,对女人说出这样的话,让我觉得很失望。你怎么可以和你的外表截然相反,是一个这么龌龊低级的人?” 低级?她竟说他低级?魅爷瞪大了眼,从来只有人夸赞他的好品味,赞美他的眼光,容貌,气势,从没有人敢说他低级! “尊重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和你平等的人,这是常识。”清欢把手中的文件夹甩过去,魅爷手忙脚乱地接触,打开一看顿时脸色大变,立刻让房里所有人出去,然后盯着清欢。“这东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你以为我这两年做什么去了,种地养猪扫大街么?”清欢反问。“我想这东西到了你的手上,应该能发挥效果。” 魅爷眯眼:“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是公主手下的人,隶属于国王,怎么,你现在是要向国王表忠心?” 清欢用你以为我是小孩子吗的眼光看他:“这话你骗骗魅色里的人就差不多了,别人不知道,我可清楚得很,你是议会的人,准确点来说,你是议会安插在皇权这边的卧底,高层啊,都已经成了公主的心腹了。” 魅爷这回是真的惊到了,他猛地站起身,手边的茶杯因此掉在了地上摔的米分碎:“你怎么知道?” “我只是觉得,像你这样,从小就被迫做这一行却又无比心高气傲的人,不会任由人驱使,尤其还是一个愚蠢的公主殿下,要你去跪舔她,我觉得这太为难你了。可你却本分的做了这工作近二十年,除了另有图谋,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说服我的可能么?”清欢掂了掂桌上的一颗苹果,咔嚓咬了一口,甜美多汁,她忍不住满足地眯起眼睛,补充道,“我只是给你们提供一点消息,可不代表我就站在你们这边。冷觉知道我拿走了文件,肯定会有所补救,所以我建议你最好立刻马上跟你的上峰说一声立刻动手,也许铲除皇权跟冷觉用不了多少时间。” 魅爷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说:“两年不见,你聪明了许多。”敏锐的程度让他都为之惊讶。 清欢挑眉,“拜拜。” 魅爷站起身,快步离去。 可是等到他回来,清欢已经离开了,惟独剩下一卷录影带静静地放在桌子上。魅爷不用看就知道里头是什么内容,他有点茫然,忍辱偷生这么多年,坏事做尽,鲜血染满了双手,一切都只是为了取信于皇室,可是现在,他却感到了失落,还有羡慕。 羡慕那个女人竟然来去自如,能够掌握自己的人生,羡慕她能在逆境中一次又一次的倔强坚持,一次又一次的被打倒,还能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 魅爷不明白。 但是他也很想相信,终有一天,这个国家不再有歧视,不再有等级,人人平等。 议会得到了文件,自然是如虎添翼,对于他们击溃冷觉是个很好的契机。但越是如此,越是胜券在握,他们就越是要小心谨慎。万一走漏风声被冷觉得知,难保他会直接和国王联手铲除议会。 这艰难的政治战争一直打了三年,在进行了全国民主投票之后,面对百分之九十五点七的民众都选择废除皇权和军事一人独大制度的情况,在所有人的努力下,皇权终于土崩瓦解。从此以后,普通人也可以通过考试进入政府机构,贫穷的人也不会再低人一头,贫民区的人更不会随随便便死了都没人在意。 这是历史性的一个转折,标志着联邦帝国的消失和联邦民主共和国出现。也许在制度上还有欠缺,但人们都相信他们会越来越好。 皇权废除后,议会提出了皇室的十条罪状,并将犯下草菅人命的贵族一一判刑。百分之八十的贵族锒铛入狱,随随便便就打人害人的小公主也没能幸免,她大概得在牢里待个几十年,至于国王陛下——国王陛下被判了一千九百年的□□,后来由于他不屈的上诉,又加了一百年凑齐了两千年。 关到死。 而冷觉不堪受辱,只能四处逃亡。追随他的人越来越少,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任何之前东西的他餐风宿露,成了悬赏千万的通缉犯。 谁能知道最后眼看都要成功了却功亏一篑,现在他更是受了很重的伤,身边的人都死的差不多了,之前有两个宪兵想要背叛他,被冷觉提前察觉杀死,如今他是真真正正的孤家寡人,别说权力,就连自由都没有。 从此以后,他都不能在世人面前出现,他必须过着躲躲藏藏的生活,还要面对无休止的追捕。为了活命,冷觉只能选择毁掉自己耀眼的容貌,现在他的半边脸被火烧过,极其可怖,另外半边脸也布满伤痕,走路伛偻,任谁也认不出这沧桑的流浪汉会是曾经高贵优雅,让整个帝国女性都爱慕的上将殿下。 可即使是逃,也不是每次都能逃开的,这一次,面对警察以及猎犬的追捕,冷觉认为自己要完了。 就在他闭上眼等待射击的那一刻,竟然有人救了他! 他被迫跟在那人身后一路狂奔,直到藏入一个桥洞,那身形纤细的人才拉下面上黑布,冷觉一见她的脸,震惊道:“是你!” 不是清欢又是谁。 清欢对他笑笑,冷觉却记恨她害自己沦落今天这般境地,哪里肯给她好脸色看,可是正要说些诛心的话,却见她脸色惨白,整个人往前一倒!就如她曾经跟他说过的,身体的反应远远比语言更加诚实。冷觉抱住了她,才注意到她竟中了枪,一摸后背全是黏腻冰冷的血。他这才知道,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子弹,才换来他的生命。 冷觉面色惨白,不知道自己能说些什么。清欢嘘了一声,点住他的薄唇,嘴角咧出一抹狡黠的笑:“你看,你最终还是没能得到你想要的。” 冷觉盯着她,没有说话。清欢又笑了:“你猜,怎么着?我呀……我……”她一只小手摸到他的胸口处,声音低柔,似是祝福又似诅咒。“给你留下了一个礼物。” 说完,她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醒来。 冷觉抱着这具慢慢变得冰冷的身体,半晌,竟怔怔地落下泪来。 也不知待了多久,他才爬起来,徒手挖了坑将宋醒的尸身掩埋,坐在她的坟前,很久没能动弹一下。这时有人从他身后走过,一开始冷觉没在意,他现在这副鬼样子,没有猎犬根本认不出。 可很快他就震惊了,因为他眼前竟然浮现出了那人的心里话:这人坐在土包前干什么,是不是个神经病?真是的,流浪汉这么脏怎么也让他进城了? 冷觉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踉踉跄跄爬起来朝别的地方走,想要找点吃的。远远看见一个包子铺,他忍不住走过去看着,买包子的人很多,卖包子的年轻姑娘很漂亮,见他可怜,便拿了几个包子给他——买包子里的年轻男人都露出欣赏赞叹的神色。 但冷觉没有接,因为他清清楚楚听到了姑娘的心声:真是恶心,这些脏兮兮的家伙能不能不要每天都来?老娘是卖包子的,是要赚钱的,不是做慈善家!   第三十四碗汤(一&二) 你知道忘川河里有什么吗? 除了数不清的鬼魂之外,忘川河里充斥着的是一切有意识的灵魂里郁结的所有阴暗面。背叛、伤害、悲伤、痛苦、绝望、眼泪、分离……在这里,永远都只有负面情绪的存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穷无尽的时间里你都只能待在河里,受黑暗的侵蚀。清欢留给冷觉的礼物就是这个,从此让他可以听到人类心底真正的声音——但只有恶意,没有善意。这也是女鬼宋醒正在承受的,冷觉所感受到的不过是九牛一毛,女鬼宋醒要在这河里不知待多久,可冷觉却只要再熬个几十年就可以,说到底还是便宜了他。 因为女鬼宋醒横插一脚,所以本该到来的鬼魂一直在奈何桥上等着,清欢回来的时候就看见那女鬼坐在桌边,一脸担忧。她走过去,问道:“姑娘为何满面愁容?” 那女鬼听到清欢声音,先是微微一惊,然后福了福身,“见过清欢姑娘。” “快快请起,切勿多礼。”清欢搭手将女鬼扶了起来。“你怎知我的名讳?” “是墨泽小公子告诉我的。”女鬼缓缓回答,清欢顺势去看墨泽,却不知这小家伙什么时候已经藏了起来。女鬼看了看清欢的脸色,生怕她怪罪墨泽,连忙解释道:“姑娘请勿怪罪墨泽小公子,是我主动询问,他才——” “无妨,我没有要怪他的意思。”清欢见女鬼胆小,也不想吓着她。 闻言,女鬼这才算是松了口气,然后她望着清欢,问道:“我知道来到这里的鬼魂都是生前有执念未曾完成,而姑娘可以满足我的心愿,是也不是?” 清欢点头:“是。” “那么,求姑娘救救我哥哥吧!”女鬼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着清欢死命磕头。“求姑娘救救我我哥哥,救救他!” “你先起来,你的心愿我自然是要完成的,只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还需要你跟我慢慢诉说。”清欢素来心软,她将女鬼扶起来,二人分别到桌前坐下,墨泽偷偷摸摸地出现在她身边,见清欢没有生气的意思,就迈着小短腿奋力爬上清欢大腿,坐在她怀里,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也好奇地盯着女鬼瞧。他跟女鬼说过话,但也就是那么几句,所以他一直很好奇。 清欢无奈地低头看了墨泽一眼,小家伙也仰起小脑袋,大眼睛里充满渴求。清欢看了他几秒钟,捏了捏他软绵绵的小脸,算是答应了。 女鬼咬了咬嘴唇,开口道:“我叫南烟,我有个哥哥,叫南霜。十五年前,我爹被诬陷通敌叛国,皇帝下令诛杀九族并悬首示众。管家和奶娘两人拼死将我和哥哥带出,当时情况紧急,我们彼此身上就只留有半块玉佩,以作日后相认之用。管家爷爷把我带走后,没过几年就病死了,我没法在他家中待,便沦落做了乞丐,一心想要找到哥哥。机缘巧合之下,我听说哥哥入宫做了太监,便想着去见他,怕他一个冲动会刺杀皇帝。可是……可是我入宫之后,却发现哥哥他性情大变,他再也不是以前的哥哥了!” “身负血海深仇,又被迫为奴,他性情大变,也情有可原。”清欢说。 女鬼南烟勉强笑了笑:“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可是我只是个普通的小宫女,根本没法见到他。哥哥现在是皇上身边的红人,武功高强,性格却极其乖僻古怪,杀人如麻。我一开始不知他是如何做到让皇上信任的,可是后来……”女鬼南烟说到这里,血泪已经顺着眼角慢慢滑下。“后来我被珍妃娘娘看中,要到身边做了梳头宫女,原以为这样就有机会和哥哥见面,可谁知道,我、我却不小心听到了珍妃娘娘和她的心腹宫女谈话,她们说,说皇上性好男色,而我哥哥则生得极美,所以、所以哥哥能在宫里活下来,全都是因为皇上。” 女鬼南烟死死地咬住嘴唇,血泪不停:“很小的时候,哥哥说日后他要从军为将,可是现在——现在他那么痛苦,我却完全帮不了他!因为他太过残酷跋扈,所以珍妃娘娘怀恨在心要他性命,我本想去告诉他小心,却被侍卫发现,珍妃娘娘寻了个理由,便将我杖毙了。” “姑娘!”她猛地抓住清欢的手。“求求你,救救我哥哥!他不该被这样对待!我爹爹一生忠君爱国,结果却沦落的家破人亡,皇帝害了我们一家,我知道哥哥罪孽深重,杀了许多人,可他本来不是这样的!求求你,姑娘,救救他,求求你了!” 清欢想了一下,问:“你想让我救他的命,还是救他的灵魂?” 女鬼南烟不明白这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我不明白……” “……算了。”清欢笑了一下,道,“我知道了,你且放心吧。”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谢必安便从桥面浮现,将女鬼南烟引入了醴忘台。 清欢起身看了看风平浪静的忘川河面,然后回头对墨泽说道:“乖乖地待在家中不许胡闹,否则仔细你的屁股。”他本不应该在鬼魂面前出现,即使出现也不应该私自交谈,这是第一次,清欢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若是还有第二次,她就必须考虑是否要好好教训教训这被她宠坏的小家伙。 墨泽点头如捣蒜:“主人放心,我会乖的,很乖很乖!”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似乎并没有很相信。 很快地,她便离开了奈何桥。 因为南烟已死,而清欢降临的时间是在她死后,所以南烟的身体肯定是无法使用了,巧的是她刚出现在皇宫,就得知有个宫女命数已尽,会在明日夜里起夜时不小心溺水而亡,清欢便等到了那个时候,待到鬼魂离去,便顺势附在了宫女身上。 更巧的是,这小宫女是御膳房的粗使宫女,生得只算是容貌清秀,进宫只有半个月,又生性寡言,在御膳房工作了半个月都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她每天要做的就是洗菜、洗菜、洗菜。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用她干,但光是洗菜也是很辛苦的,冬天的水又冷又冰,双手伸进去片刻便红肿不堪,清欢都多少年没受过这罪了,经过宋醒的世界,清欢发现,如果自己不使用力量,那个人就不会追来,同时,如果她没有选择某个男人共度终身,他的灵魂即使跟随在她左右也不会觉醒,只会安静沉睡,所以清欢决定——管他的呢,一切顺其自然,她可不想为了别人再委屈自己。 所以,她直接让所有人都认为她的名字叫做清欢,因为她真的不想叫翠花。 然后每次洗菜的时候她也会偷懒——能不辛苦当然不辛苦最好。 大概过了三天,清欢终于得到了一个前去珍妃宫中的机会。女鬼南烟跟她说了,因为怕那半块玉佩被人看见,所以不敢随身携带,便将其埋在珍妃宫中自己住的房间里,和她同住的还有一个宫女,但那个宫女睡觉很死。 一大早珍妃就派人来说要炖一盅雪耳莲子汤,由于珍妃现在正受宠,所以御膳房的人不敢怠慢,小炉子上已经炖好了,却不见珍妃娘娘宫中有人来取,而御膳房此刻也派不出人手。大御厨左右看了看,瞧见正在卖力洗萝卜的清欢,连忙将她叫过来。小姑娘平时娇娇怯怯,虽然不怎么说话,性格又内向,但他们御膳房的向来和睦,又大多是些上了年纪的宫女太监,因此对清欢都挺好。 可现在也没招儿了,再不送过去这雪耳莲子汤就白炖了,大御厨也是出自考量才让清欢去送,一来这只要送过去便有人接手,二来也是最重要的是,清欢她生得只是五官端正,清秀而已,并不美貌,即便珍妃娘娘见了也不会心有芥蒂。 清欢很欢快地接受了这个任务。她端着托盘朝珍妃娘娘宫中走去,一路上遇到不少宫女,大家都行色匆匆,在这儿,享受荣华富贵的是受宠的嫔妃,他们这些宫女太监,能好好保住命不被牵连就不错了。 珍妃宫中很安静,清欢先是将雪耳莲子汤交给了在殿前的宫女,然后突然装作肚子疼,询问宫女如厕的地方在哪儿。那宫女面露嫌弃之色,告诉她说只有宫女住的那片小厢房才有茅厕,指了路,又告诫她结束后快些离去,便端着雪耳莲子汤进去了。 清欢道了谢,连忙跑过去,一副非常着急的模样。 房门都没有上锁,按照女鬼南烟所说,清欢很快就找到了她藏玉佩的地方,并且将玉佩取了出来放入怀中。 这几天在宫中她虽然没怎么跟人说话,但从众人断断续续的谈话声中,清欢大致上也明白了南公公是个多么狠辣的人物。听说他比女子都生得貌美,可谓是倾国倾城,因此皇上十分宠爱他,日夜都要他陪伴伺候。这里面到底有多少少儿不宜的东西,清欢不知道,但宫中人们只是感慨南公公被皇上信任,并没有说他和皇上之间异样的关系,那么可能知道的人并不多。 也是,若是大家都知道了,还怎么活命?一个皇帝可不会容许自己断袖分桃的癖好被世人皆知。 但可能也正因如此,南公公才变得格外性情暴戾嗜血,听说有一次,一个小太监给他洗脚,只是水温稍稍烫了那么一点,他便命人将那小太监活活用滚烫的开水浇死,还有一次,一个小宫女不小心冲撞了他,便被拖出去杖毙了,这些事皇上都知晓,但皇上从来不说,真真是把南公公当成了心腹。以至于前朝都有大臣开水担忧宦官祸国了。 清欢将玉佩藏好后,才走没几步就听见一阵兵器碰撞声还有女人的尖叫声,其中有一个女人的声音极其尖锐,大声咒骂着阉狗等字眼,还自称本宫,清欢想,那应该是珍妃娘娘了。 怎么回事?她应不应该出去? 就在她犹豫的时候,却已经有人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冷声叫道:“是谁?还不给我滚出来!” 声音虽然略显清冷,但却分明是男子声线,而且还很是年轻,那么必然不是皇帝了。 清欢没有犹豫,立刻小跑上去跪在了殿前的石板上,惶惑不安地连头都不敢抬。 珍妃娘娘仍然在大声咒骂:“本宫不信!皇上不会这么对本宫!阉狗!你这得志的小人!若非你在皇上面前进了谗言,皇上怎会赐我毒酒一杯?是你害我!是你害我!” 那男子却轻飘飘地笑了一句,意味不明:“娘娘,若非你先打我的主意,我又怎会对你出手?你可得知道,我南霜从来不是以怨报德之人。” 珍妃闻言,倒抽了口气,想来她之前商量对南霜出手的事情已经做了,只是没有成功,反而被南霜得知后反杀。 南霜慢慢地走了几步,停在了清欢面前。清欢只见到他身上穿着的藏蓝色的袍子,和寻常太监的不一样,看来他在皇帝心中的地位绝对是不一般。只是他停在清欢面前,问道:“珍妃娘娘宫□□有伺候的太监宫女一百一十三人,我从未听过你,你是谁?” 清欢头也不敢抬,道:“奴婢只是御膳房来为娘娘送雪耳莲子汤的。” “雪耳莲子汤。”南霜沉吟了一下,赞赏道。“倒是个好东西,只可惜,珍妃娘娘再也无福消受了。” 清欢伏在地上没敢接话,直到那南霜叫她抬起头来,她这一抬头,顿时吃了一惊——南霜长了一双极其美丽的凤眼,黑眼珠深沉又幽远,但令人惊恐的是,他竟然是重瞳子!清欢为之心惊,却并没有转移视线,因为她看得出来。 南霜,是个瞎子。 这个大内总管,皇帝身边的红人,人人闻风丧胆的厉害人物,竟然是个有一双重瞳的瞎子! 事到如今,清欢大概也能猜出个大概了。传说重瞳之人天生便是帝王之命,若是生在皇家还好,可南霜却是臣子,一个臣子生了重瞳,这意味着什么?难道这江山要跟南家姓了?皇帝自然对他们十分猜忌,不能留他们活口。 只是……即便是清欢,也要赞叹南霜举世罕见的美丽。他生得真是极美极美,那种美并不是纯然的女子秀气,还多了男子的英气与傲然,他又气质出众,这样的美人,别说是皇帝了,就连见惯了绝色的清欢都不忍伤害。 这世上,真的有些人,只凭借美貌就可以傲视天下。 清欢是,南霜也是。若是两人站在一起比较,清欢也不觉得对方会输给自己几分。可是这样的美丽对于南霜来说,却并不是什么好事。 南霜先是赞叹了一下雪耳莲子汤,然后淡淡地对身后人道:“送珍妃娘娘上路吧。” 后面的人立刻应声,清欢跪在地上,听见珍妃娘娘疯狂的吼叫和诅咒:“南霜!你这该挨千刀的阉狗!本宫诅咒你!早晚有一天,你也会和本宫一样求而不得!下地狱!n一定会下地狱!你这个畜生!淫|乱后宫的阉狗!” 对此,南烟却并不在意,清欢看到他嘴角甚至扬起了一丝微笑,似乎能把高贵的珍妃娘娘逼成这个样子,他是非常开心的。 珍妃娘娘骂了几句,被灌了毒酒,蹬了几下腿,又抽搐了几下,便再也不动了。任她生前再如何受宠,面对南霜,也没有丝毫胜算。 南霜似是慈悲地叹了口气,对清欢说:“你说,我该如何处置你呢?” 听到了珍妃娘娘的话,自然是不能留活口的。清欢看着南霜身边的人将宫女太监一一拖了下去,想来都是要灭口的了。 这宫里什么都不缺,尤其不缺宫女太监,这些人的命并不是那么值钱,尤其还是在一手遮天的南霜面前。 很快,便有人过来捉清欢,清欢奋力挣扎求饶,一个“不小心”,她怀里那半块玉佩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南霜眯了下眼睛,问左右:“什么东西,拿来给我看看。” 他并不是看,而是摸。当一个太监将那半块玉佩恭恭敬敬地送到他手上时,南烟摸了两下,失声喊道:“把她带回来!” 于是清欢又被拎了回来。这个小宫女的身体非常娇小瘦弱,所以真的是用拎的,而且拎她的那个侍卫一点力气都没用,清欢就像是小鸡仔般被他提来提起,轻松的不行。 她又跪在了南霜面前。她仰起脸,看着这个人人闻之色变的男人,此刻他却伸出手来,有几分狼狈地过来触摸她,先是摸她的头发,然后是摸她的脸,她的五官,最后滑落到她肩头,拨开了她肩头的衣服。清欢任由他这么做,早在得到翠花这具身体之前,她便将身体改作了南烟的模样。 却没想到,南烟要她救南霜的命,最后南霜却根本不需要救,他强大的可以保护自己,但他能够拯救自己的命,却没法拯救自己的心。 “小烟……是不是小烟?你是小烟?!”南霜摸到清欢肩头那块微微凸起的疤痕,双手颤抖,连声音都不像话了。 他本高高在上,云淡风轻,可此刻他眼里却充满了泪水。清欢看着他,美人连哭起来的样子都十分的美,那滴眼泪从他眼角要掉不掉的滑下,真真是美的令人无法呼吸。 皇帝本该将南家斩草除根,但却偏偏对南霜手下留情,为什么?说是认不出南霜来清欢可不信。别的不说,便说这一双重瞳,天下独一无二,更何况南霜连名字都没有改,仍旧是叫南霜。 由此可见,美色误人。 清欢歪着头看着他:“哥哥。” 南霜听到清欢这么叫他,连忙起身,背对清欢,似乎不敢让她看到这样的自己,好一会儿都不敢和清欢说话。没有人知道他是谁的时候,他坏事做尽,杀了不知多少人,向来随心所欲。如今皇帝以为他在他手掌心动弹不得,却不知何谓养虎为患。南霜从没有一刻忘记自己的妹妹,他训练起自己手头那一批暗卫后,便命人在民间四处寻找。 他们爹娘的容貌都只是一般,但南霜和南烟却生得极其美貌,这是祸根,并不是老天的赏赐。南霜无数次从梦中醒来,都会想到妹妹,他不知道,自己是这样的遭遇,那么妹妹呢?在民间流浪,她会过得怎么样? 她是他的责任,他必须找到她,照顾她,然后再去报仇。 可南霜从没想过,会跟妹妹在这样的场合遇见。他本来都想好了,若是找到妹妹,妹妹过得不好,他便让她过上好日子,若妹妹过得好,他便不去打扰她。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让她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一个玩物,一个娈童,这样的自己……怎么面对从小就分外崇拜自己的妹妹? 南霜永远都不会忘记,幼时的自己豪言壮语,对妹妹说,待到弱冠,便要从军当将军。而现在……可笑的是,他瞎了一双眼,又被断了根绝了南家的香火,做了个太监,声名狼藉,臭名昭著,但却遇见了妹妹! 见南霜似乎不敢面对要转身逃走,清欢站起来先他一步从背后抓住了南霜的袍子:“哥哥!” 南霜轻轻地呼吸着。 “我进宫是为了寻哥哥的。”清欢说,这都是南烟想说的话,但她再没有机会说了。这一对兄妹,其实早已天人永隔。“我听说哥哥在宫中,心中无论如何放心不下,便想着一定要进来看一看,寻到哥哥,看看哥哥过得好不好。”   第三十四碗汤(三&四) 第三十四碗汤(三&四) 南霜背对着清欢,不敢回头,即使他眼睛瞎了,也不想让妹妹看到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子。 他表现出的嚣张跋扈,其实不过是在掩饰内心深处的绝望和自卑,南霜能在任何人面前保持冷酷的面具,但惟独在南烟面前不能。他愧对妹妹,不敢面对她。 所以南霜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走。他本想用力将妹妹推开,可清欢拽着他衣角的力气很大,这让他不敢用力,生怕让清欢摔倒。于是他当机立断撕碎自己袍子的一角,像是后头有洪水猛兽在追一般大步往前跑。 边上的小太监已经看呆了。南公公喜怒无常,极其洁净,谁人不知,便是皇上将他的衣服弄脏他也是要发脾气的,可如今他却主动将衣服撕碎,还——落荒而逃了?! 清欢怎么能让他逃,南霜跑得快,她追得更快,这一次清欢从背后抱住了南霜,说:“哥哥若是不肯认我,我孤身一人活在世上也没什么乐趣,不如死了算了!” 南霜抓住她的双手,本想拒绝,却又无法拒绝。最后,他还是选择回过身,紧紧地将清欢抱入怀中。他身形纤瘦修长,但和清欢现在在用的这具身体比起来却是大了一号,可就是这样的男人,竟然在轻轻颤抖。 清欢犹豫了几秒钟,才轻轻拍了拍他的背,柔声道:“哥哥莫怕,日后我会保护你的。” 他的妹妹说要保护他……南霜空洞无神的目中慢慢滴出泪来,他轻轻吸了口气,对清欢说:“你现在是在御膳房当差?” “嗯。”清欢点了下头。“我进宫是为了找哥哥,如今找到了哥哥,自然就不会再留在御膳房了。哥哥,你带着我吧,我想跟着你。” 南霜点头:“但是哥哥没有时间每天陪着你。” “没关系,我只要能跟哥哥在一起就好了。”这是南烟最美好的愿望,只要兄妹能够重逢,相认,不再分开。他们是彼此仅存的亲人,世上再也没有人比他们更亲近了。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所以即使分开十几年,也敌不过血脉相传的情意。 南霜没说什么,只是摸了摸妹妹的头发。他那黑漆漆的重瞳无法流露出任何情绪,但他此刻的表情却是极其狠厉的,像是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 由于是皇帝的心腹,南霜被赐住在皇帝寝殿之中,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十二个时辰随时任由皇帝差遣。 他将清欢安置在自己的房间内,让她住在这儿,又吩咐几个太监宫女好好照顾姑娘。至于清欢本来在御膳房的身份——南霜根本就不在乎。受宠如珍妃都被他轻而易举地解决了,更何况只是把一个小宫女要到自己身边呢? 清欢问:“我住这儿,那哥哥你住哪儿呀?” 南霜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扭曲,但很快就恢复原状:“你不必操心我,我自有去处。” 呵,说什么自有去处,他不用住在这里,因为这里,他根本没住过几次呀!皇帝那么看重他,都让他和睡在一起。但是这样的话南霜是绝对不会告诉清欢的,皇帝很注重名声,若是有除了心腹之外的人得知他们的关系,必定不会留活口,所以南霜再三叮嘱让伺候清欢的太监宫女将姑娘看好,决不能让姑娘到处走动。 好在皇帝每次折磨他都是在密室之中,便是清欢闯入正殿也没法立刻找到。 南霜跟清欢说了两句话便要离开,他还没有做好面对妹妹的心理准备。可清欢却在他离开前拉住了他的手,认真地问:“哥哥,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好不好?你不要再在这儿待了,这里风水不好,人也坏得很,你跟我走吧。” 闻言,南霜却只是轻笑,像是“看”一个天真的孩子那样揉了揉清欢的头发,说:“傻丫头,你胡说什么呢?哥哥在皇宫过得可好了,你难道不知道哥哥现在是皇上面前的大红人么?便是皇后见了我也要礼让三分。可若是出宫,哥哥是个太监,还是个瞎子,连正常生活都不行,岂不是拖累你?”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南霜心里在滴血。他恨毒了皇帝,可对方却早早对他下了药牵制于他,若他想活命,便不能伤皇帝分毫。可在妹妹面前他却要借助皇帝的“宠爱”来证明自己的权高位重,南霜再一次感到了浓浓的屈辱。 “可是你一点都不开心。就算不在皇宫,我们也能生活的很好,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哥哥,跟我走吧。”清欢再一次扯了扯南霜的手。 南霜却不愿意:“这话以后不要再提了。” 他不能走,至少现在不能走。以前不想死,是因为妹妹下落不明,现在妹妹找到了,他就更不能死了。他忍受那么多屈辱,双手沾满鲜血,好不容易爬到今天这个位置,他要给妹妹更好的生活,这些苦绝不能白吃! 他要保护妹妹,还要报仇!皇帝以为已经将他驯服成一条只会跪舔的狗,南霜不在乎。大丈夫能屈能伸,总有一天,他会让皇帝付出代价! 而这一天,不远了。 跟清欢说完最后一句话,南霜便起身离开了。他虽然目盲,但听力却极好,周围的风吹草动根本瞒不过他的耳朵。如果不是清欢知道他真的瞎了双眼,她一定不会相信他真是个瞎子。 除了目不能视之外,南霜的表现好常人无异。 因为找回了妹妹,所以南霜一直都在克制自己乖张古怪的脾气。一个小太监冲撞了他,他连一句话都没说就让对方退下,若换作往日的他,怕是早将那小太监抽筋扒皮了。 皇帝以为事事都在掌控之中,却不知道,有的时候,玩物也是会反噬的。 晚上,清欢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觉得南霜似乎在密谋什么大事,只是她不知道而已,对南霜来说,这十五年的折磨不仅是肉体上的,还有精神。他认识到是由于自己生了重瞳才给南家带来灾祸,所以他无法原谅自己,如果不让他复仇,他一辈子都无法从这强烈的自责和自厌中走出来。 可是复仇……清欢掐着手指算了算,蓦地,眼睛一亮! 真是天大的好机缘,南霜应该感谢他有南烟这样的好妹妹。正在清欢笑的时候,突然听到太监拉长声音的禀报,是皇帝回来了。 她想了想,还是起身穿了鞋袜,罗裙系好,轻手轻脚地从窗户溜了出去。伺候她的太监宫女都在外间,所以并没有人发现。为此清欢还把枕头塞在被子里做出有人在睡觉的样子,并把帐子放了下来。 她足尖轻点便到了寝殿正上方,悄悄揭开一块琉璃瓦。夜色正浓,而她静悄悄地伏在殿顶,竟也无人发觉。 寝殿中央,龙床前,皇帝挥手让众人退下,只将南霜留在跟前。待到四下无人,皇帝对南霜道:“还不过来。” 南霜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双膝为脚朝皇帝的方向爬行而去。他目盲,不能视物,只能从皇帝的声音判断对方的方位。就这样一步一步爬过去,又顺从地听着皇帝的话将脸抬了起来。 即使看不见皇帝的脸,清欢也能从他抚摸南霜面容的动作上看得出他有多么迷恋南霜的脸。 “啪”的一声,南霜被这一耳光扇的别过头去,嘴角破裂,殷红血丝慢慢流出来。但他生得极其美貌,虽然左边脸颊红肿起来,却衬托着那双重瞳更加夺人心魂的妖艳美丽。 “还不知道要怎么伺候朕么,嗯?” 清欢咬了下嘴唇,皇帝的态度分明是没把南霜当人看,南霜听了他的话后,便张开红唇,一点一点用嘴巴替皇帝更衣,龙袍,中衣,里衣还有亵裤,甚至是皇帝的皂靴和白袜,他都是用嘴巴脱下来的。 但皇帝并没有因为他的柔顺而放过他,而是揪起了南霜的衣领。他看着他的脸,南霜双目茫然,皇帝轻笑,在他红肿的脸颊上轻轻一捏,南霜闷哼了一声,皇帝道:“别人都不知晓,素日里威风跋扈的南公公,在朕身下的时候却是这般下贱的模样吧?” 南霜说:“皇上不就喜欢奴才这样么。” “哼,贱皮子。”皇帝说着,冷笑一声。“连那玩意儿都没了,你早就不是男人了,还整天摆个脸色给谁看?” 南霜说:“奴才不敢。” “你不敢?朕连珍妃都让你杀了,你可倒好,看着朕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怎么,这么多年了,朕待你如何,你看不出来?” 南霜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那皇上想要奴才怎样呢?奴才瞎了一对招子,可看不着皇上。” 皇帝闻言,隐隐有了怒气,便又给了南霜一个耳光。南霜被这毫不留情的巴掌扇到了地上,脑袋隐隐眩晕起来。 “看来,几日不教训你,你又开始不知天高地厚了,十五年了,霜儿,你怎么总是学不乖呢?总是要吃点苦头,才知道跟朕服软。”说完,像是拎小鸡般,拎起南霜,摁了龙床下方某个机关,便带着南霜走了进去。 瞧皇帝那态度,哪里将南霜当人,活脱脱是对待一只不怎么听话但他又比较喜欢的玩物。他动辄对南霜非打即骂,阉了南霜,弄瞎他的眼,折磨羞辱南霜十五年,却又责怪南霜不知感恩。 清欢在殿顶想了想,轻飘飘地飞身而下,虽然南霜已经这样过了十五年,但清欢不想让他继续过这样的日子。没有人该被这样对待,南霜的确杀了许多人,罪孽深重,但那一切是谁造成的? 大殿门口守卫的侍卫不少,清欢便又从窗户翻到了自己的房间,又不着痕迹地放倒了在外间看着她的太监宫女。皇帝让南霜住在殿内,倒是方便了清欢潜入。 她来到龙床前,四下摸索,找到机关后启动,很快便闪身进入密室。暗道乌黑,清欢屏住呼吸,走了几步,便听到南霜带着哭腔的求饶声。 虽然只和南霜认识一天,但清欢看人很准,南霜绝不是那种吃不住苦头的人,果然,她悄悄探头一看,皇帝正在给南霜上“刑具”,而南霜表现的非常精彩,声音显得那样痛苦,微带着哭腔,柔弱而无能为力,还说着告饶的话。 表情也十分到位,只是清欢看得清楚,他嘴角的笑意分明是嘲讽。 皇帝还以为自己真的折腾到了南霜,分外兴奋。清欢看了看四周,密室与其说是密室,倒不如说像是一个笼子,壁上挂满了各种用途的刑具。此刻皇帝问南霜:“你恨朕么,嗯?恨朕么?” 南霜仍旧带着哭腔,真是把一个梨花带雨的美人形象做到了极点:“奴才、奴才不敢……” “是不敢,还是不恨?” 南霜哭着没有回答。皇帝看见的是他的柔弱美丽,还有在外人面前风光无限的大内总管在自己面前示弱无助的样子,清欢看见的,却只有南霜隐忍的仇恨和怨毒。 若是有朝一日,他能有机会解决掉皇帝,清欢想,那手段一定非常非常非常的残忍。 眼看皇帝拿起薄薄的刀片,在南霜身体上分割出细细的血痕,南霜因为疼痛而肌肉抽搐颤抖,皇帝却在笑。 清欢再也忍不住了,她拉开密室的铁门,皇帝听到异动立刻回头:“大胆——” 话没说完,便被清欢一巴掌扇到了地上。她又立刻将他捆起来,然后去给绑在木头上的南霜松绑。南霜虽然目不能视,但听力极好,立刻问道:“小烟?是不是你?是不是小烟?” 清欢本不想答话,可南霜分外急切的样子让她有几许心酸,轻轻叹道:“是我。” “谁、谁让你进来的?出去!快出去!”南霜心中无比惊恐,被妹妹看到了!这样的自己……不堪的,下贱的,任人作践的自己……“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出去!出去!” 清欢不顾他的排斥挽住了他的胳膊,道:“哥哥别怕,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她脱掉自己外衣将南霜裹住,又道,“我杀了他替你报仇。” 皇帝瞪大了眼,可惜嘴巴被堵住,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不行!不能杀他!”南霜连忙制止。 闻言,皇帝眼中露出惊喜的神色来。他以为南霜是对自己情有独钟,谁知南霜下一句就立刻打破了他的幻想:“他让人给我下了毒,解药只有他知道藏在哪里,所以他不能死。” “没关系的,我给你问出来就是。”清欢居高临下地看了皇帝一眼,突然笑了。她真的真的真的非常讨厌给人施加暴力和虐待,又自以为是的人类。不巧的,这个老皇帝刚好就是这样的人。鱼尾纹比蜘蛛网还密集,竟然也好意思要南霜喜欢他,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自己长得是个什么恶心德性。若是褪去皇帝这份光环,去卖屁股都没人要。 她取下皇帝口中的布料,笑吟吟地问:“你是自己告诉我呢,还是我动手之后再告诉我?两个选择,二选一,我很公平的。” 皇帝厉声喝道:“大胆——” “啪”!清欢给了他一个耳光,声音柔嫩眼神冰冷地建议道:“你最好考虑一下要怎么说话,否则我会很不高兴的。” 皇帝咬紧牙关,到了时辰没有出去,自然会有侍卫进来,他只要拖时间就好。 可他养尊处优,从小到大已经活了快六十岁,从没受过什么罪,更别提吃苦头了,从来都是他让别人吃苦头,掌握别人的生杀大权。清欢回头问南霜:“哥哥想怎么报复他?我保证,给你要到解药。” 南霜心想,要不到也罢了,他这样过也真是过够了,早晚都要死,妹妹也知道了自己的真面目,倒不如死前讨个痛快。“我自己来。” “那可不行,我也得帮哥哥呀,谁叫我是个好妹妹呢。”清欢挑眉,她对南霜只有怜惜和遗憾,但若是真正的南烟在这里,怕是将皇帝千刀万剐都不解恨的。这个皇帝,只因为南霜生了重瞳,便不问青红皂白捏了个罪名将南家诛杀九族,而后又垂涎南霜美色,将其弄到宫中,去势不算,还弄瞎了对方的眼,只因为那是一双重瞳! 把人弄到手了,明知彼此之间有血海深仇,却偏要让南霜对他倾心——清欢很想问问他,大爷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后宫的妃子们一个个巴着你,你真以为自己是人见人爱的香饽饽了么? 若是去掉这显赫的身份,还是那句老话,卖屁股人家都嫌长得普通年纪大。 清欢利落地学着皇帝绑南霜的样子,把皇帝也捆到了柱子上,然后轻笑:“哥哥,我把皇帝捆起来了,你想怎么做都随你。” 南霜也勾起嘴角笑了,此刻他再不掩饰自己阴暗嗜血的一面,天知道总是在皇帝面前扮作一朵小白花,他已经有多么厌烦。如果不是为了解药,他又如何忍辱偷生这么久?也只有老皇帝会认为他自己余威犹在,以为他南霜,还是十五年前那个懵懂单纯的男孩儿。 他早已化作食人猛兽。 最开始不听话的时候,南霜在这密室里度过了很漫长的两年,不分日夜遭受着折磨。皇帝没工夫,便换侍卫和太监——虽然这些人后来都被得势的南霜杀死,但那些记忆仍然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 所以,他对这个房间非常熟悉,熟悉到某个东西放在哪里都知道。南霜走到皇帝面前,伸出手去摸索他的脸。皇帝老了,力不从心了,这也是为何近年来他越发对南霜下手狠毒的原因。他从不让南霜碰他的脸,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已经沾染了皱纹的面孔,早已不如年轻力壮时的俊秀。 可现在南霜摸着他的脸,那双曾让皇帝觉得美若青葱的手,此刻如同毒蛇的信子一般。 他曾经因为南霜不听话便对他施以拶刑,然后在大冬天,让南霜险些残废的双手泡在冰水之中,一切只因为南霜不肯为他更衣。 他也曾因为南霜在他身下强烈挣扎,便将他丢到侍卫队中任由玩弄,这么美的男人,即便不是女人,也仍然充满诱惑。 他还曾鞭笞南霜,因为南霜的重瞳太过倔强,似乎总是有着说不完的坚决,便命人将他弄瞎。他把所有负面情绪都施加在南霜身上,他甚至因为南霜是个男人,便将他阉了! 对老皇帝来说,不能让你做朕的女人,便要你做朕的贴身太监,日日陪伴在朕的身边。 不是女人的话,切掉那玩意儿不就好了么?这是皇帝的遗憾,所以他总是要求南霜打扮成女人的模样,涂脂抹米分,学女人说话走路。 但无论如何,南霜都不是个女人。 “小烟。” “嗯?” “你出去等着哥哥,哥哥要做的事,不适合你看。”即使自己已经不堪到如此境地,南霜还是不愿意妹妹看到。他已经肮脏污秽,不想让她觉得他手段毒辣。 清欢从善如流地应道:“好的哥哥。” 待到清欢离去,南霜对着面前的皇帝露出绝美的微笑:“现在是我们的时间了。” 他很少笑,尤其笑的这么灿烂美丽。皇帝一直都很喜欢南霜的笑,可此刻,被那双空洞的眼睛盯着,皇帝却忍不住浑身颤抖起来。 清欢走出密室后盘腿坐在外面,叫呗,反正墙一合起来就听不到了,皇帝怕被人知道自己的龙阳之癖,所以将密室建的极其隐蔽,又特别注意隔音。 现在造福他自己了。 清欢在外面等了大概一个多时辰,南霜才从里面走出来。她坐在地上,顺手抓住他的衣摆。南霜愣了一下,伸手下来摸索她的所在,然后紧紧地抱住了她。   汤第三十四碗汤(五&六) “你要到解药啦?”清欢问。 南霜抱着她,好一会儿才嗯了一声。他有点如释重负,但又很想笑。这么多年了,他一直想方设法要得到解药,可他从来没想过还可以这样对待皇帝。再尊贵再不容亵渎,其实也不过是一滩烂肉,仅此而已。 “那就太好了,不如哥哥你跟我说说,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吧?”清欢把南霜推开,看向他不能视物的双眼。南霜很明显怔了一下然后问道:“什么意思?” “你很清楚的。我们不能让皇帝自由,否则他第一时间砍掉的就是我们的脑袋。而现在皇帝还不能死,我觉得,哥哥你的想法是不靠谱,亟需改进。” 南霜试探着问道:“我的……什么想法?” “当然是和王爷联手,共同解决皇帝的想法。你要报仇他要皇位,你觉得你们各取所需,可在我看来完全不是这样。” 被清欢说出心中所想,南霜没有猜忌,反倒是疑惑不解:“这是为何?皇帝膝下子女凋零,公主多皇子少,又都少不经事,若是让他们登基,难保日后不会对我不利。而秦王和皇帝向来有嫌隙,和秦王合作,便不担心被背叛。” “哥哥你好糊涂!”清欢给他算账。“秦王年纪多大了?他老奸巨猾的程度不下于皇帝,更别提他还有个儿子,我打听过了,据说秦王世子闲云野鹤不爱荣华富贵,却独爱江湖生活,哥哥真的觉得他对皇位没有渴求?这父子俩可都不好对付。皇帝早年儿子多,这些年争斗不休,死的差不多了,还有些罪孽深重被圈禁,只剩下几个年幼的小皇子,个个不满十岁。其中若说没有秦王父子的手笔,全是后宫嫔妃之争,那我可不信。” “依你所言?” “自然是不和秦王为伍,只是眼下也不必和他撕破脸。哥哥现在虽然是皇帝面前的红人,但手中并无重权,有朝一日,无论是谁即位,对哥哥而言,除了手头的暗卫,都是不堪一击。”清欢笑得狡黠,南霜虽然看不到她的脸,但是从她自信的声音中隐隐还是能感觉到。他突然觉得,妹妹似乎长大了,比自己都要厉害,哪里需要他的保护? 这让南霜感到悲伤。从他当上大内总管那天起,不知有多少人在背后戳他的脊梁骨,怨毒的咒骂他。可他不在乎,因为只要一想到自己爬到今天这个位子,以后找到妹妹就能让妹妹过上好日子,他就不在乎了。但是现在,妹妹好像比他还厉害。 清欢察觉到南霜的不对劲,便笑着抱住他一只胳膊:“当然啦,我只会想,不会做,所以呀,还是得哥哥把它复诸实践才行。” 南霜轻轻笑了,摸了摸清欢的头,道:“好。” 他虽然这么应了,其实心中仍旧是茫然的。在之前的十五年里,他最大的信念就是找到妹妹,让妹妹幸福,同时也让自己脱身。现在他找到了妹妹,自己也有了解药,他不知道自己心中那无法忽略的火焰和怨恨都是什么。把皇帝关在密室,也折磨十五年?算了吧,那老家伙不知道还能活上几年。他一个阉人,又是个瞎子,他能做出什么大事业来?有谁会服他? 可是妹妹既然这么说了,便是他不想,也要为她做到。他必须为小烟做点什么,这样才能对得起逝去的爹娘亲人。 “哥哥是不是害怕了?” 南霜被清欢这么一问,长长的睫毛扇动两下:“为何这么问?” “因为我感觉到了,你内心的恐惧与害怕。”清欢伸出手,贴到南霜的胸口,轻声道:“我们每个人都会害怕。” “小烟,我不知道能不能做到,你知道的,我是个废人。还是个……人人得而诛之的废人,天底下没有人不恨我,没有人不知道我这个阉狗。前朝百官也将我视作眼中钉肉中刺,他们觉得一个宦官不配站在这个高度。口诛笔伐,罄竹难书,小烟,我的人生是令人唾弃的。” 闻言,清欢眼都不眨地看了他一会儿,才说道:“哥哥,你要知道,世界上大多数的人,只看得到你的荣光,看不到你背后的孤独痛苦,以及你遭受过怎样的磨难。他们恨不得你一直弱小下去,任人欺凌,就像是其他不明不白死掉的小人物一样。因为大多数人本身软弱可笑,他们做不到在一次一次的痛苦中爬起来,他们不能努力,不能吃苦,于是我即世界,认为别人也跟他们一样做不到。” “他们无法理解什么叫做强大,因为他们自身便弱小,并且惹人发笑还不自知。”她握住了南霜冰冷的手,他手上还染着皇帝的血,甚至还在微微颤抖,但他一直在努力听清欢说话。“你变得强大了,可你前身卑微,他们便要攻击你,见不得你,用他们自以为是的理由来抨击,他们以为这样就能伤害你,其实恰恰相反,越是逆流,越是站起来,这才是强者值得敬佩的所在。” “你心中感到不安,是因为天下人都站在你的对面吗?你觉得若是你和其他普通太监一样,他们就能放过你么?不会的,到那个时候,你的软弱也成了原罪。你弱了,又遭受这样的痛苦折磨,却还活着,在那些人眼里是无法接受的。他们不会同情怜悯或者理解你,他们只会——故作仁慈的希望你自杀,或是杀了那个让你痛苦的人,他们管这个叫做——慈悲,但这才是一种残忍。生而为人,拥有着生命,呼吸着空气,却不知道生命多么珍贵多么值得尊重。这样的人才会下地狱。” “前朝百官也好,民间百姓也好,他们都不能左右你的想法和你的行为。因为他们都是慷他人之慨,通俗点来说的话,可能叫做站着说话不腰疼。”清欢笑了笑,道:“做人就是要强大,成为强者,才能不被他人欺辱,而要做一个合格的强者,就是不去欺辱他人。” 南霜摇着头:“我杀了很多人……” “我知道,大多数都是在皇帝命令下加诸于你身上痛苦的人,少部分则是太监宫女,你罪孽满身,就更不能到此为止。”清欢仰起头对他笑,虽然他看不见。“但罪是可以赎的,孽是可以洗清的,总有一天,你能做到。” 南霜深深吸了口气,他有些怀疑自己,可清欢描绘出的蓝图太过美好:“我……能做到?” “能的,我相信你。” 南霜点头:“好。” 他那样对待皇帝,自然是不能让皇帝自由,否则他的脑袋就要搬家。但现在这情况让皇帝直接死掉也不现实,皇子尚且年幼,秦王父子又虎视眈眈,所以皇帝还是得出来主持大局,只是——不是本来的皇帝。 南霜手下暗卫中有人擅易容,有人擅口技,这些人都是这么多年来南霜暗地里培养出的一批奇人异士,他对所有人都缺乏信任,所以就和皇帝一样,用□□来控制他们。南霜命擅易容之人将擅口技之人易容成皇帝的模样,暗卫都跟在他身边多年,对皇帝也十分了解,所以扮起皇帝来并无不同。 至于真正的皇帝——南霜还“舍不得”现在就让他死,否则怎么对得起自己过得这十五年呢?每天每夜他都在做梦,梦到自己找到妹妹然后报仇雪恨,他被十五年的折磨扭曲了本性,曾经南霜过得有多痛苦,现在他就要让皇帝也感受一下。 清欢的建议是暂时不与秦王撕破脸,南霜和秦王的合作是心照不宣的,他们都知道彼此想要什么,所以在皇帝面前经常一唱一和,委婉地互通有无。 可是这一阵子,秦王发现南霜那阉狗有些不一样了,在自己被皇帝训斥的时候,他竟一言不发,垂手立在一边,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一样。更别提自己暗示他的时候,那副充耳不闻的死样子! 秦王心中自然是瞧南霜不起的。一个阉人,还是皇兄身下的玩物,也敢跟自己称什么合作?秦王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妙,利用南霜对皇帝的恨帮助自己取得一些机密消息,当然,期间南霜要是压抑不住被折磨的痛苦将皇帝直接杀了那就更好了,那样的话,运气好点,秦王可以登上大宝,运气差点儿,小皇子当了皇帝,那也没关系,他是皇室众人,有是新帝的皇叔,做摄政王岂不是名正言顺? 要不了几年,他就能大权在握,让小皇帝禅位。到时候那个位置也还是他的! 所以,南霜算是秦王的王牌了,可突然有一天这王牌不理会他了,他被皇帝劈头盖脸骂了一通却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只能惶恐地跪在地上唯唯诺诺! 秦王在心底又记恨了南霜一笔。他也不想想,两人“合作”这么久以来,南霜处处与他方便,而他可没为南霜做成一件事!升米恩斗米仇,秦王现在就恨不得能把南霜扒皮抽筋! 本来还想学皇兄的样子尝尝这阉狗的滋味如何,想来定是十分美妙,否则皇兄也不会十五年都舍不得弄死南霜。秦王本来打算的是,等自己登基后,立刻就把南霜抓起来,玩腻了再直接杀掉,总之南霜此人心机深沉决不能留,万一他将他们之间的计划告知天下,那秦王日后如何安眠!每一个知情者都得死,到时候南霜就算再挣扎也没用。 南霜对秦王视而不见,任由着“皇帝”因为江南水患结果秦王办事不利还克扣赈灾饷银的时候将其一顿臭骂,命令秦王将缺口补上不说,还捋了他赈灾钦差的职位! 如果南霜是现代人,在这个时候有一个词就特别能体现他的心境:喜大普奔。 秦王灰头土脸的走了,临走前还不忘看南霜一眼。他现在也不敢跟南霜撕破脸,毕竟皇帝还活着,南霜则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还有很多事要仰仗这阉狗来办。只是转身回到府里可是发了好大一通脾气,恨不得立刻能把南霜给宰了泄愤。 秦王一走,“皇帝”立刻对着南霜下跪,南霜挥了挥手:“去吧。” 假皇帝领命退下。 清欢只是一个普通小宫女,虽然南霜给了她一块如朕亲临的金牌,但御书房和金銮殿她没兴趣过去,她只对关在密室里的皇帝有兴趣,不知道南霜对他怎么了。 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清欢拿着金牌大摇大摆进了皇帝寝宫,非常光明正大地进入了密室。这让躲在暗处一直默默监视的暗卫们很是无语,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拦。主子说过,姑娘要做什么都可以,但也说过不许任何人靠近密室。所以……他们到底应该怎么做? 就在他们纠结的时候,清欢已经进入密室了。 她进去后便将密室关上,过了一段走廊,便看见老皇帝还被绑在柱子上呢,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脑袋垂着,头发凌乱,身上的衣服穿了等于没穿,腿上全是血,想也知道南霜对他做了什么。 肯定不算过分,因为跟皇帝对南霜做的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儿科。 皇帝听见脚步声,便发出沙哑的求饶:“放了、放了朕……放了朕……” 清欢来到他面前,却生不起丝毫怜悯之心,而是看着这个在遭受了几天折磨后就瞬间苍老了十岁的男人。因为他是皇帝,所以就能任意践踏他人玩弄他人左右他人的命运?还是说,生为皇帝,便天生比他人高贵? 清欢笑着问:“皇上感觉如何,这几日可吃了东西?”她看向旁边空空如也的桌子。“哥哥真是太不厚道了,怎么不让皇上吃东西喝点水呢?”边说还边摇摇头。“若是皇上就这么死了,□□后定然十分寂寞。” “你、你是南烟?”皇帝艰难地看了清欢几眼,摇头道:“不,你不是南烟……你在骗霜儿!” “都什么时候了还叫霜儿?”清欢歪头看向皇帝。“他可不喜欢你这么叫他。” “是你!是你蛊惑了霜儿!所以他才如此对我!是不是你!”皇帝声嘶力竭起来,用看仇人的目光瞪着清欢,那眼神似乎要将清欢撕成碎片。 “啧啧啧,你是发自内心地认为你对南霜很好,是不是?”清欢才看出来,原来皇帝对南霜不仅是真心的,还自我感觉良好,认为他对南霜十分宠爱呢!“可惜他不这么认为。” 皇帝咬牙道:“朕待他自然是真心!朕让他活着,给他权力和至高无上的宠爱,他还想要什么?他还有什么不满足?朕还有哪里对不住他?他、他竟要这样对朕?!”然后又死命瞪着清欢。“定然是你使了什么妖术欺骗了他!你这贱人!最好现在就放开朕,否则朕要砍了你的脑袋!将你五马分尸!” 清欢抱紧了双臂,没什么诚意地说:“我好怕啊。” 她顺势踢了皇帝一脚,皇帝在说他对南霜多么多么好的时候,那真情实感相信自己的表情让清欢有点犯恶心。想了想,她又踢了皇帝一脚,专门朝他的敏感部位踢,皇帝三天没吃饭了,又被爆了菊用了刑,清欢这两脚可都不轻,疼得他翻着白眼险些晕死过去。 清欢就这样撑着下巴打量着皇帝,然后很好奇地问他:“你诛了南家九族,本来也可以将南霜兄妹一起杀死的,你为什么不?这一点我觉得很奇怪。南霜那时候都十岁了,重瞳又不是十岁才有,他从出生那会儿就是重瞳,皇上为什么偏偏在他十岁那年才想到诛杀南氏一族?” 她看着皇帝眼底的心虚,继续猜测:“我又做了些功课,得知皇上你是不信怪力乱神的,也就是说,重瞳的传说在你这里根本算不上什么。你不忌讳,所以不在乎,也因此南霜能活到十岁。” “但奇怪的是……南霜十岁那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你这么着急的想要毁灭南家呢?”清欢歪着脑袋想了想。“想毁灭南家,却又偏偏留了两个活口,皇上你太矛盾了,那管家和奶娘能有什么本事,自己逃脱不说,还能分别一个孩子。所以我猜,也许……是皇上你的示意?让他们分别带走南霜南烟两个人。只是皇上万万没想到的是,奶娘依照吩咐将南霜送入你手中,可管家却突然良心发现,非但没有将南烟送给你,还带着这女孩儿逃了。” 看皇帝的脸色,清欢就知道自己说对了。她笑笑:“这几天我闲着没什么事,就在宫中四处走动,造访一些上了年纪的宫娥太监,哦,还有冷宫的妃子。他们都很久没人说话了,对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好巧哦,其中浣衣局有个三十岁的宫娥姐姐,她给我讲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儿。” 皇帝的脸越来越白,清欢便兴致勃勃地继续往下说:“她说她十三入宫,进宫不久就得了一位昭仪娘娘的青眼,被选做了添香宫女。在昭仪娘娘宫中,她还结交了一个被家里人送来宫里做太监的小男孩,那男孩约莫八|九岁,生得极其漂亮机灵,所以这位宫娥姐姐印象深刻。时间一长,她就跟这个小太监玩在了一起,感情非常好。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有一次昭仪娘娘要去侍寝,内侍太监却突然上吐下泻,无奈之下只好带了他去。可他回来不久,就极其异样地告诉宫娥姐姐,让她想个法子离开昭仪娘娘身边。” “这位宫娥姐姐也是聪明,知道有大事发生,立刻连着三天办事不利,被昭仪娘娘命人打了三十个板子,直接丢去了浣衣局,在那一呆就是十七年。她庆幸的是,到浣衣局不久,就听说昭仪娘娘殿前失仪被打入冷宫,而小太监也莫名其妙的投井自杀了。皇上,您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皇帝瞪着清欢,身体剧烈颤抖。 “于是我顺着宫娥姐姐告诉我的话去了冷宫,找到了疯掉的昭仪娘娘。皇上你猜怎么着?昭仪娘娘聪明着呢,她知道自己逃不过一死,所以干脆装疯卖傻,虽然没有宠爱,冷宫又只有残羹冷炙,但她还活着呀!然后我才知道,原来皇上您呐,喜欢年纪小的男孩子。” “住口!朕命令你给朕住口!” 清欢坐到桌子上,摇晃着双腿,继续笑吟吟道,“那小太监为何自杀,昭仪娘娘为何突然失宠,想来皇上最清楚不过了。我依稀记得,哥哥十岁那年,恰逢皇后生辰,我娘去给皇后祝寿,将哥哥也带了去。” 说完她仍然笑,只想笑的越来越冷、越来越冷:“皇上想必也出现了吧?这世上年纪小的男孩儿数不胜数,可是能长成南霜那个样子的,又能有多少呢?皇上您见了之后,当真是‘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后来您想,您是皇上呀!这天底下所有东西都是你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您只是想要一个小男孩而已,这有什么不可以?” “后宫佳丽虽多,可最小也都及笄了,更何况她们都是女子,不符合您的要求。”清欢唏嘘不已。“多么可悲呀,皇上反抗着自己内心的真正渴望,明明喜欢的是小男孩,却偏要和女人睡觉,明明不喜欢女人,却不能被人知道。长此以往,即便是您,性格也要扭曲呀!” 皇帝已经说不出话来,清欢却继续笑道:“所以你才那么怨恨,怨恨南霜为何不是女儿身,也许玩了那么多小男孩之后,皇上你终于发现,哦,原来南霜是你的真爱。可是这个真爱他怎么就!不是个女人呢?!所以你阉了他,让他穿女装,涂脂抹米分的取悦你,可惜啊,就算再怎样做,他都不是女人。而你,喜欢的也永远不是女人。”   第三十四碗汤(七&八) 清欢的语气听起来是怜悯的,但她的脸上却是嘲讽的笑容,这种嘲讽落在皇帝眼底,无异于是不能原谅的。他咬牙切齿地道:“你、你究竟是谁?!” “我不是说了么,我是南烟呀。” “你不是南烟!你绝不可能是南烟!”皇帝不信。“朕见过南烟,即便时隔十五年,她也绝不会是这般容貌!”虽然不能说是丑,但也只是清秀能看,和南霜站在一起的话——说这两人是兄妹?鬼都不信! 清欢挑眉道:“不好意思,时间是把杀猪刀,我长残了。”说完她感叹道,“幸好当年皇上没有把我也弄进宫来,否则我早就死了,可活不到这个时候。” 皇帝仍然满脸仇恨地瞪着她,清欢觉得耳朵有些痒,便掏了掏耳朵,然后好奇地问他:“瞧你现在的表情,是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到我身上来了?”她可无辜得很呐,她什么都没做,造成这一切结果的难道不是皇上自己么?问完这句话清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明知故问,皇帝这样的人嘛,从来不会犯错的,有错的都是别人,他最清白了。 她起身没有再理会皇帝,一转身却看到南霜站在密室门口。清欢露出笑容:“哥哥回来啦?” “这些都是真的吗?”南霜声音略微有些颤抖。“他诛杀南家九族,并非是因为我有重瞳之故,只是因为——因为他喜欢男童?” 在南霜心里,十五年了,他一直都认为是自己这双重瞳惹的祸端,所以即使眼睛被弄瞎,他也没觉得当个瞎子有什么不好,好像瞎了之后,自己身上的罪孽就被洗清了。 可现在却告诉他,这其实都是扯淡?皇帝并不是因为他的重瞳才忌讳他,而是因为看中了他的脸?! “哥哥!”清欢一把拉住南霜的手臂,制止他朝皇帝走过去的步伐。“现在就要杀了他么?那也太便宜他了。” 南霜握紧了拳头,空洞的重瞳充满了痛苦和自厌。十五年了,十五年了啊!他日日夜夜受噩梦折磨,可到头来,一切都是出自这个男人的私心?虽然被清欢拦住,他仍然一脚踹向了皇帝,皇帝哀嚎一声,喊着南霜的名字:“霜儿,你听朕说、你听朕说——南烟是在骗你!她根本就不是你妹妹!你看她的脸!她长成这个样子怎么会是你妹妹?!” 清欢心想,这人都快死到临头了还执迷不悟,干脆瞪了他一眼。南霜却冷笑道:“看她的脸?皇上,您不会忘记奴才是个瞎子吧?一个瞎子,怎么去看别人的脸?”是不是他妹妹,还有人能比他更清楚么?她的身上还有印记,那是除了南家人之外无人知晓的记号!更何况,就算她是假的,骗他一个瞎了眼的太监又能得到什么好处? 皇帝摇着头:“朕没有想弄瞎你,朕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每次看到那双重瞳,看到那双重瞳里的仇恨和怨毒,便会止不住的浑身发抖。就好像他每干过一个男童,便将其赐死一般。他没有办法面对自己的真实性取向。一个皇帝,高高在上的皇帝,让天下人都只能敬仰的皇帝,他竟然有龙阳之好!若是传出去,世人会如何看他?皇帝很想证明自己,他也曾试图约束过自己的行为,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因为他每次碰后宫那些女人的时候,都会觉得恶心作呕! 只有男童才能让他兴奋,让他感受到快乐。所以他才弄瞎南霜的眼,一来不用再看到南霜仇恨的眼神,二来,他便不用杀了他。 说到底,皇上舍不得南霜。找到这样一个各方各面都和他心意的男童太难了,这么多年他已经没碰过别的男童,只有南霜一个。想到这里,他便又觉得自己理直气壮起来:“霜儿……难道你真的不知道朕对你的心意么?最近几年,朕可曾待你不好?朕甚至连后宫嫔妃都不碰了,一心只要你!你为何看不到朕对你的情意?!” 闻言,南霜哈哈大笑起来,笑的眼角都迸出泪花。他笑得前仰后合,必须要清欢扶着他才能站稳。然后他用那双没有焦距的黑色重瞳“看”向了皇帝的所在,说:“是吗?那奴才应该感恩涕零吗?”他是自愿的吗?因为皇帝喜欢上了他,所以他就该忘记他加诸在他身上的一切痛苦折磨,忘记他杀了他全家,忘记这十五年来的种种屈辱? 明明是一个人,却要卑微地跪在地上取悦同样身为男性的另外一人,将自己置于下贱的位置,奴颜婢膝,谄媚讨好,只为了活下来。而对方却觉得这是天大的恩赐!只因为他是皇帝,而他是平民! 南霜越想越是觉得可笑,他一手扶着清欢的肩,一手抹去眼角泪珠,道:“皇上口口声声说对奴才好,那这些年,那些遏制奴才身体生长的药物又是为了什么?承认吧皇上,你并没有像你说的那样,除了奴才之外没有再去祸害别的男孩,奴才已经满足不了皇上独特的癖好了,即使服了药,奴才的个子依然在长高,体重也一直在增加——没有人能永远保持十岁的样子。但奴才知道,皇上最喜欢十岁左右的男孩了,是不是?所以这寝殿中从来不许有十岁以下男孩出现,因为皇上怕自己经受不住诱惑,哈哈哈,真是可笑,外在金碧辉煌,内里肮脏扭曲,你比我奴才这阉狗还要令人作呕!” 皇上听了南霜一番话,才知晓对方当真是对自己没有丝毫情意的。他现在就像是一条落水狗,他自认为对南霜极好,可南霜却恨毒了他,这让皇帝无法接受。他咬着牙道:“只因你恨朕,便要和其他人一起谋害朕的性命?朕在这儿关了这么久,你就不怕被人发现么!即便是称病,你以为又能挡住几天?到时候你还是要放朕出去!”他软硬兼施。“好霜儿,只要你现在就将朕放了,朕保证不会怪你,还会如同以往一般宠爱于你,朕发誓!” 清欢插嘴道:“但是这次得把他的腿也打断,再将他手上的权力全部夺走,然后关到密室一辈子,这样才能放心,是不是?” 看皇帝的表情,明显清欢是说对了。对皇帝这种生物而言,真爱一文不值。他们是决不能容许背叛的,南霜此时的反击,对皇帝而言就是一种“背叛”。但他也真如他自己所说那样喜欢南霜,舍不得杀了南霜,只好想个办法让他永远都离不开自己。 “贱人!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余地!”皇上用尽了力气大声咒骂清欢。“待到朕重得自由,第一件事便是砍了你的脑袋,将你五马分尸!” 他骂的很尽兴,清欢却看见南霜的表情逐渐阴冷起来。她都快要忘了,除了在南烟面前,南霜是个温柔的好哥哥之外,在其他人眼里,他可是喜怒无常杀人如麻的南公公啊。 清欢拍了拍手又吹了个口哨,很快就有一个穿着明黄色龙袍的人走了进来。皇帝睁大了眼不敢相信地看着那人——竟和自己生的一模一样,不仅如此,就连表情神态都如出一辙! “见过主子,见过姑娘。” 清欢对假皇帝招招手,把人拉到身边后,笑得十分甜美,对皇帝道:“给皇上介绍一个人,这是哥哥手下的一名暗卫,擅长口技,快,学两句话给皇上听听。” 假皇帝立刻道:“待到朕重得自由,第一件事便是砍了你的脑袋,将你五马分尸!” 不仅没有一个错字,就连语气和情绪都拿捏的惟妙惟肖,和柱子上被绑起来的皇帝一比,竟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了。 “怎么样,皇上觉得如何?可否以假乱真?”清欢笑眯眯地问。 皇帝这才真正地感到惊恐起来。在这之前他都没什么感觉,有恃无恐。因为他知道国不可一日无君,无论如何,他都是这个国家的皇帝,他需要上朝,接见百官,商议政事——他的存在是那么的重要,那么的不可或缺。因此即使南霜将他绑起来关在密室里,他也只以为自己会吃几天苦,然后仅此而已。 他的暗卫发现他失踪好几日,自然会来寻他,文武百官发现皇帝好几日不曾上朝,自然会联名上谏,甚至是后宫诸妃几日见不到皇帝都会觉得奇怪!这宫里这么多人,他就是他们活着的中心! 所有人都围绕着他在转,可现在却多出了另外一个自己,并且找不出丝毫破绽,皇帝害怕了。 他知道,对南霜而言,自己已经没用了。那么他面临的将会是什么?南霜有多么恨他,皇帝直到今天才知道,亏他以为这么多年已经将南霜调|教的懂事又服从,没想到他一直都藏着野心,只是在自己面前装乖而已! “不——不!你们不能这样对朕!不能这样对朕!朕才是皇帝!你们、你们这都是砍头的大罪!” 清欢好心提醒道:“皇上是忘了么,南家九族已被诛杀殆尽,如今只剩我们兄妹二人了。”完了她又补充了一句。“从此以后皇上您就不再是皇上了,因此也不能再自称为朕,我觉得奴才这个自称挺好的,皇上——啊不,是你,你认为呢?” 她笑的天真甜美,抱住南霜的胳膊提议道:“哥哥身边也需要一个贴身的太监伺候呀,之前伺候哥哥那小太监毛里毛躁的,做什么都不大靠谱的样子。不如……重新选一个?”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着皇帝。 皇帝立刻明白了清欢的意思,他恐惧地叫起来:“不!不!不——!!!” 南霜轻轻一笑:“如此甚好,倒是个好提议。” “皇上,麻烦您先出去吧?免得让人奇怪皇上去哪儿了。”清欢对假皇帝说。 假皇帝恭敬地行礼,然后退了出去。密室里就只剩下清欢南霜还有皇帝三人,突然,密室里冒出一股尿骚味,清欢噫~~了一声捂住口鼻,说:“好恶心哦。” 皇帝怕的已经抖如筛糠。 清欢捂着口鼻说话,所以有些不清楚,但还是能听懂的。她问皇帝:“你不是最喜欢哥哥了么?但是却不能光明正大的跟他站在一起,告诉世人你们之间的关系。藏着掖着这么多年,你也累了吧?等到去势后,你就能跟哥哥在一起了,再也没人会说你什么。你的顾虑完全不在了,怎么,是不是高兴的说不出话来了?” 南霜摸到了银刀,用火烤了烤,一步一步朝皇上靠近。皇上已经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对他来说,除了那个位子以外,最重要的是莫过于下面那二两肉了!虽然从小到大见惯了阉人,也是被阉人伺候了这么多年的,可是让他也做一个阉人,皇帝哪里接受得了?再加上他生来养尊处优,受过最大的伤是被一个小宫女撞到,之后小宫女就被拉出去杖毙了。除此之外,皇帝他连被蚊子叮过都没有。 然而现在他面对的是阉割。 南霜烤好了刀子,对清欢说:“把眼睛闭上。” 清欢坚决摇头:“不要,我要现场观摩一下。” 南霜皱眉:“你一个姑娘家,做什么要看这种东西?” “看一下怎么啦,要不我来吧!”清欢兴致勃勃地跑过去作势要接南霜手里的刀——她不是在逗南霜玩,她是真的很想试试看。 南霜:“……听话!” “哦。”见他不乐意,估计也是想亲手体验一下阉割仇人的快感,清欢不跟南霜争辩,乖乖捂住眼睛,还提醒南霜:“哥哥,我眼睛捂住了,你可以动手了。” 然后悄悄从指缝里偷窥。 虽然相认不久,但南霜对妹妹的性格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许从指缝里偷看。”一个大姑娘,看男人的那玩意儿,真的是…… 清欢吐了吐舌头:“好的。” 话虽如此,她仍然偷偷从指缝里看了。 南霜把玩着刀片,薄薄的刀片在他手中灵巧的转动,配着他迷人的微笑,显得格外美丽。就如同一朵绝美的食人花,散发着致命诱惑的同时,也无比凶残。 皇帝双腿发抖:“不不不——你不能这样对朕!南霜!南霜!” 南霜讶异地挑眉:“怎么了,怎么不叫奴才霜儿了?奴才可喜欢听皇上这么叫了,皇上再叫啊。” 皇帝不敢违背他的话,于是又哆哆嗦嗦地叫了句霜儿。南霜笑了笑,但这个笑只有一边嘴角是上扬的,他不无嘲讽地想到过去那十五年,面前这男人用下面那玩意儿凌|辱着他,折磨着他,无休无止。为了生存,自己屈服了,甚至还学会了如何讨好。那个时候的自己可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也能把皇帝给阉了。 “皇上,可能会有点疼,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儿,过去了就好了。”南霜说,然后轻轻一叹。“只是割完之后可能会有点后遗症,有些刚入宫的小太监阉了没多久就活不了了。皇上只能在这密室生活,所以肯定不能像以前一样,龙体抱恙就有太医火急火燎地来诊脉,请皇上自求多福吧。您是真龙天子,自然不比奴才这种下贱命,定能长命百岁的熬过去。” 说完,他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根木棍塞进了皇帝嘴里,防止对方因为剧痛咬断舌头,然后手起刀落—— 皇帝倏地瞪大了眼,浑身剧烈颤抖,可他却没有晕过去,因为不知什么时候南霜在他的穴道上扎了一针,让他即使疼痛入骨也无法昏过去。 身为一个男人,亲眼看到自己的小兄弟被割掉,然后随手抛进了火堆,火焰瞬间升高,过了会儿,还有烤肉的味道传过来,那是一种什么感觉?皇帝不知道,因为他终于疼的晕过去了。 南霜擦了擦自己手上的血,摸了脏东西后,他需要皂角净手。抽出银针,皇帝的身体抽搐了下就不动了,南霜真心实意的笑了,也不给皇帝处理伤口,直接转身:“小烟。” 清欢过来扶他:“不管他了么?” “祸害遗千年,他没那么容易死。”南霜毫不在乎地说。“我们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清欢笑:“好。” 他们就这样离开了密室,没人去管被绑在柱子上又丢掉了小弟弟的皇帝。 此处有一个大写的悲伤。 假皇帝足可以假乱真,所以南霜并不担心被识破。而皇帝本身已经很久不曾踏足后宫了,暗卫也不必勉强自己去宠幸后宫美人们。 朝臣们很快就发现,如果说之前的陛下对南公公就已是十分看重的话,那么现在简直就是走火入魔了!不仅将御林军的令牌交给了南公公,还让他做钦差巡视江南?! 一个太监,一个宦官,一个、一个阉狗!他有什么资格做钦差! 可众臣怎么谏言都没有用,因为皇帝意已决,而他们能和皇帝争什么呢,怕自己的脑袋在脖子上待的太稳定,所以想请它转个圈儿?别闹了! 因此,嫉妒的有,怨恨的也有,但谁都没敢再多说什么,只是心中又多忌讳了南霜几分。但如果说谁对这个消息感到高兴的话,那就非秦王莫属了。他自认为现在跟南霜还是互惠互助的关系,南霜权力越大,对自己的助力也越大,他根本不担心南霜篡位的可能——一个命根子都没了的男人当皇帝?传出去还不笑掉世人的大牙! 南霜去江南是有目的的,因为听说那位“闲云野鹤向往江湖生涯”的秦王世子,“恰好”也在江南。这么巧,若是不碰个面,简直都对不起世子的一番苦心了。 南霜手下暗卫十分擅长搜集情报,也许别人相信秦王世子不爱名利,但南霜绝对不信。有秦王那样的父亲,想来这位世子也是不好相与的主,而他甚至能保持这个形象二十几年没有引起皇帝的怀疑,更是证明了他的心机深沉。 更何况,南霜刚得了消息,说是秦王世子在江湖上混的颇有名气,还和某位出身自武学世家的姑娘情投意合。 情投意合,好一个情投意合。若真是情投意合,为何不将人带回来给秦王瞧瞧,为何不将姑娘娶回来?自古没有江湖草莽来自民间的女子当太子妃一说,而秦王世子虽已经二十又三,却尚未娶妻。一个闲云野鹤的名头用久了,还真以为自己是沉醉于剑酒花诗里的侠客了。 有数名心腹和假皇帝在,朝廷不用南霜多加关心,他的目的是解决掉秦王世子,等到他重回京城,那便是另外一个天下。 他到达江南后,因为目不能视,所以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不大方便。好在身边还有清欢,她很擅长照顾人,一路上南霜都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天知道这是十五年来他第一次离开皇宫这么远。他学会服从的时候,皇帝偶尔善心大发,也会带着他出宫微服私访,但南霜要始终保持卑微和柔顺的态度,这样才不会多吃苦头。而因为他生得极美,很多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看他,这种注视是南霜感觉不到的,但皇帝却会因此大发雷霆,以下贱或是勾引别人的罪名给予南霜残酷的惩罚。 清欢骑着马,南霜坐在她身后,双手紧紧搂着她的腰。本来南霜照顾她想让她乘马车,被清欢拒绝了。搞到后来才知道,原来南霜只是不好意思说自己不会骑马,所以打着照顾弱女子的名号要坐马车。谁知道清欢会骑……万般无奈之下,南霜只好选择和妹妹共乘一骑。 此时正值春夏,风光无限,美景悠然,可惜的是南霜看不到。   第三十四碗汤(九&十) 第三十四碗汤(九&十) 可能是察觉到清欢心中遗憾,南霜轻声道:“我虽眼盲,心却不盲,看不到这大好春光,听到鸟语嗅到花香,也是一种福分。”和没日没夜地被关在皇宫比起来,这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这做人呐,最重要的就是知足。 清欢笑了笑,道:“哥哥说的是。” “你猜,他们会不会已经得知我们赶往江南的消息?”南霜怕她继续因为自己的瞎眼伤心,便刻意转移了话题。 这个“他们”,指的就是秦世子及他的那些江湖朋友们。 “有秦王互通书信,如何会不知道?”清欢夹了下马腹,又道,“咱们离京前可算是同秦王撕破脸了,日后再见就是敌人,他恨不得你死,自然要告诉他的好儿子,这样才能将你我一网打尽呐。江湖中人做事向来鲁莽,快意恩仇,秦世子听说混得很不错,若是他煽动江湖中人来杀你,那必然不是什么难事。你若是死了,秦王便少了个心腹大患。” 南霜面上闪过奇异的神色,只是清欢背对着他所以没看到。“他若是想来那便来吧,横竖我这条命不是那么好取的。” “我可不觉得他会亲自来。找其他人杀你多好呀,到时候直接到江南来接手你的钦差之位,顺便向朝廷急报说是江湖草莽胆大妄为刺杀朝廷命官,轻轻松松就能把自己摘开。”因为要说话,所以清欢骑马的速度并不快,“哥哥现在在民间的名声可不大好听,就算死了,别人也只会认为你是罪有应得。” 南霜:“……你可以委婉一点的。” 清欢莞尔一笑:“那可不行,我说话向来直爽。” 此行南霜带的手下并不多,轻装简行,意图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掉水患问题。此番离京做这劳什子的钦差,一想让秦王以为南霜不在自己就可兴风作浪,二则是为了杀掉秦世子。秦王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南霜很想知道,若是他的独生子死了,秦王还会不会想要那个位子呢? 想看秦王跳脚固然是一个原因,但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因为秦世子已逐渐长成了南霜不能忽视的心腹大患。此人游历江湖没几年便交了不少朋友,那些人都是可用之才,秦世子又担着一个义薄云天的名,在江湖上颇有名望,追随者众多。南霜在民间有一个秘密的情报组织,向来是只要有钱,皇帝晚上穿什么颜色内裤睡觉都能给你查出来,但是最近却陆陆续续出了岔子,不是消息被截走,就是还没来得及收尾,组织里的人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经暗卫仔细查证,确认此事跟秦世子有关。如此看来的话,秦王怕是早就看南霜不顺眼了,能忍到现在才叫他的儿子动手,南霜也挺佩服他的。两人每次忽悠皇帝都是靠声音,他目不能视,耳力便更厉害,秦王轻轻搓动手指,南霜大概就知道他在指什么,然后给他最精确的暗示。两人在皇帝面前这一招玩了好多年,皇帝一直没发现。现在南霜不帮自己了,秦王立刻便要南霜的命,以免自己的不轨心思泄露出去。 在没有把握百分百得到那个位子之前,秦王绝不会让任何人知晓自己的野心。 就如清欢所说,在普通老百姓心里,南霜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但也是残暴无情的太监。他们在背地里偷偷地骂南霜是指鹿为马的阉狗,可表面上谁也不敢说南霜什么。这么多年下来,南霜的种种暴行深入人心——如此都该多谢那位秦世子,比起煽动人心的手法,南霜差他可差多了。 时至今日,南霜虽然身体抽长,但光洁的下巴上从来都不曾长过胡子,若是做女装打扮,也顶多是比女子多了分英气,其他时候并无二状。而在幼时的他的心愿里,自己会长成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造化弄人便是如此。虽然南霜没有对清欢说过什么,但清欢知道,即使皇帝已经是他的掌中物,即使未来他能得到更大的权力——但那都无法弥补失去的家人。这一生仅此而已,南霜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么悲惨的基础上努力把它过好。 到达江南后,他们下榻在驿馆。关于水患如何治理,南霜早已拟好了方法,只待明日见了地方官,将治灾办法交给对方,剩下的时间基本上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清欢的话一语成谶。她猜秦王已经不能忍南霜的存在,想要趁着这次离京将南霜杀死在路上,这样既撇的干干净净,又能除去心腹大患,何乐而不为? 赶路的时候他们很注重隐藏痕迹,又是骑马,快马加鞭的赶到江南,没有浪费任何时间,所以即使路上有人想截杀他们也是徒劳,因为他们根本就没走官道,带的人也不多。 南霜虽是个瞎子,却多的是手段。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一个瞎子,抵得上几十名暗卫。从他向皇帝屈服那一刻起,皇帝为了讨好他——打一巴掌,总要给个甜枣吃,便问南霜想要什么。南霜说想学武,皇帝犹豫了一下,答应了,命人走访民间,从江湖上请来许多高手教导南霜。而为了防止南霜武功高强后伤害自己,皇上又命太医院秘密研制了能够控制南霜的毒|药。每个月按时给他解药,但就是不一次性为他解毒,这样的话就能保证南霜绝不会伤他性命。 南霜自幼天资聪颖又勤奋好学,即使他暂时向皇帝低头了,他仍然记得对自己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韬光养晦。其实他的武功非常高,但他从来不说,表现的不高不低,皇上自然就不会对他起戒心。那人恶毒起来的时候能将他的四肢砍断,性情阴晴不定,又十足十的疑心重,能在皇帝手下安安稳稳活了十五年,南霜付出的努力及其受到的屈辱,远远不是用语言就能表达清楚的。 只是在大内待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用上的时候。南霜非常刻苦,那些被请进皇宫教导他的人中,有各种各样的奇人异士,南霜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而那些教导他功夫的人,之后都被皇帝命人杀死了,理由是他不允许任何江湖人熟悉皇宫地形还能活着离开。 也因此他永远无法从那些人嘴里得知南霜真正的实力。要活着就要戴上面具,这是南霜的生存守则第一条。 但凡是晚上进入驿馆想要杀他的人,最后都死在了南霜手里,他甚至都不需要惊动手下暗卫就能将那些人全部解决。为了保护清欢,南霜让所有暗卫都藏在清欢身边,反倒是他自己孤身一人。也正因如此,前来刺杀他的人都以为胜券在握,便失去了戒心,可谁知道,但凡是进去的,没一个能活着出来。 第二日一早,清欢看见那横七竖八的尸体,面不改色地走到南霜身边,问道:“这些都是秦世子的人么?” “然。”南霜喝了口茶,嘴角的笑容令人不寒而栗,头皮发麻。但他很快收敛起外放的情绪,面对清欢的时候又是一个温柔的好哥哥。“你怎过来了,我不是说,这边没处理好你就乖乖等着我吗?” “早膳都要冷了,我等的可够久的了,而且这些又吓不到我。”比他们可怕无数倍的厉鬼她都不怕,更何况只是一堆死人。“倒是哥哥你,昨天晚上恐怕没睡好吧?” 岂止是没睡好,根本就是没睡。但南霜只是笑笑:“有朋友好心来看望我,我怎么舍得入睡呢?” 是啊,怎么舍得入睡?南霜心中清楚地知道,经过这十五年,他怎么都不可能变回原来的自己了,他已然成为一个怪物。即使在妹妹面前可以伪装,但事实上他很喜欢杀人,也喜欢双手沾满鲜血的感觉。他享受杀戮的乐趣,这是昨天晚上,当他将柳剑刺入来人胸膛时才感觉到的。 锋利的剑刃刺透皮肉的声音是那般美妙,美妙的令人心旷神怡。还有涌出的鲜血,南霜想,大概只有这时候他才会和普通人一样吧,大家的血都是红色的。 清欢看了南霜一眼,他平静的可怕,她便没说什么,上前将他搀扶起来,引着他出了房间。这不是在南霜生活了十五年已经了若指掌的皇宫,瞎了眼的他在陌生的地方需要别人的指引才能到达正确地点。 用过早膳后,当地知府听说钦差被人刺杀,吓得险些尿了裤子,慌不择路地赶来,一进大厅就对着南霜不住地磕头。他自然也听过这位南公公的光荣事迹,杀人不眨眼,满手鲜血,别说自己一个小小知州了,便是宫里侧一品的妃子,这位不都是想打便打,想杀便杀?什么国法在这位面前都不管用,谁叫皇上像是中了邪般看重人家呢? 所以为了自己的小命,知府大人磕头磕的很用力,就差没泪流满面求南霜饶过他。 南霜则根本没心情跟这样的小人物废话,直接让对方去吧他房间里的尸体处理掉,然后又命人将水灾治理方法交给他,大意就是:我在这儿做什么你不用管,你只要把水患给我处理好就行。 知府大人求之不得,领了命就退下了。清欢看着他那副猴急的模样就想笑,问南霜:“哥哥今天晚上不会还要一个人睡吧?” “不然呢?”南霜反问。 她狡黠一笑:“不如让我陪你。” 第一夜折了那么多兄弟都没能杀死阉狗南霜,秦世子为了这义气之名,自然不能再撺掇别人来杀,而是要自己亲自上阵了。和他两情相悦的姑娘一听如此,也要跟着一起,硬是不肯让他独身涉险,。于是三更天后,屋顶上有细微脚步声传来,瓦片发出声响,清欢和南霜都在同一时间睁开眼睛! 暗卫们则躲在暗中按兵不动,直到门缝里伸进一根细细的竹管,很快就有迷烟吹进来。清欢意思意思地用面纱蒙住口鼻,再一看南霜,他只睁着眼睛望着前方,丝毫没有闪躲的意思。 清欢伸出手捂住他口鼻,南霜却抓住她的小手又放开,还摇了摇头表示不必在意。清欢瞪大了眼,不知道对方怎么这么随意。南霜感觉到她的担心,便轻轻地用指尖在她掌心写字。清欢分辨了一会儿才明白,原来他是说以前皇帝为了玩乐,经常在他身上使用各种药物,十五年累积之久,他早已不怕这些迷烟媚药的东西了。 清欢只在心里又把那老皇帝骂了几句,远隔千里的京城,皇宫密室里,还被绑在柱子上没有死掉的皇帝哼唧了两声,突然就觉得浑身剧痛,头晕目眩,耳鸣声极大,他以为自己求救的声音很大声,其实如同蚊蝇,根本没有人听见,也不会有人在乎。 等到迷烟逐渐散开,开始有人撬开房门。在此期间,清欢已经握好了短刀坐在南霜床外,只待有人进来便可直接将其拿下。可南霜却抓住了她的手对她摇头,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拉着她躺了下去,还把她的小脸藏进自己胸膛。 她挣扎了两下,他搂的实在太紧,清欢皱皱眉,动弹了下,人已经进来了,她也就不跟南霜争了。 来人少说也有三四个。他们脚步极轻,呼吸也听不到,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南霜却保持着平稳的呼吸,他躺在床上,帐子放下遮住了他的面孔,但他从始至终都睁着双眼——即使他什么也看不到。 一个人挑开了帐子,举起手中长剑狠狠刺下来——结果长剑却叮!的一声被打飞,南霜的速度更快,反手一剑,将人刺死在床头。他用的是柳剑,极其柔软灵活,舞动间翩若惊鸿。 这进来四个人,瞬间就死了一个,剩下三人都惊呆了。他们来了,自然不能没有结果便直接逃走,否则日后传出去还怎么在江湖上混?三人交换一个眼色,没有说话,但意思都是一样的:无论如何,先杀死阉狗南霜! 南霜没有说话,即使是以一敌三,他仍然从容不迫。 其中一个人突然看见他背后坐在床上的清欢,于是剑锋一转,朝着清欢扑去。南霜目不能视,却能听到,当下心中担忧:“小烟——” 只听刺耳的兵刃交接声传来,清欢歪头一笑:“久等了,世子。” 黑衣蒙面人猛地瞪大眼,清欢顺势掀开他的长剑,短刀已经横在了他的脖子上,又踢了他腿弯一脚,世子立刻跪倒在地上动弹不得。而此时其他暗卫也纷纷现身,等于说这三人已被包围。 南霜没有再说话,听声辨形,已将其他二人斩杀在剑下。他的白衫上溅了血,脸上也有几滴,便显得绝美的面容多了分邪气,乌黑的重瞳诡异几分。 清欢莫名觉得南霜好像有点不对劲。她将秦世子交给暗卫,赶紧过去握住南霜手腕,问道:“你怎么了?” 南霜被她牵到床边坐下,面色深沉。清欢小心翼翼地凑近他:“哥哥……” “我是你哥哥么?”南霜突然似笑非笑地问。他随意将挡在面前又被捆成粽子的秦世子踢开,“看”向了清欢的位置:“或者这么说,你是我妹妹么?” 清欢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便觉得浑身发软,不由自主地往前扑,刚好跌入南霜怀抱。灵魂没有出现问题,但这具身体却是扎扎实实的不能动了。 “我知道你不是。”南霜在她耳边轻声说着。“虽然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但这具身体里的肯定不是我的妹妹小烟。我不想让你离开我,所以只好出此下策,让你永远留在我身边了。” 清欢只剩下眼睛能动,她连话都说不出来。立刻离开这具身体当然也可以,可她并不想那么做。重点是——她什么时候着道的?为何都能没有感觉? “你太信任我了,但这世上,除了自己,谁都不能信。”南霜轻轻笑了一笑,命人将秦世子拉下去处理掉,然后抱着清欢上了马车,在她耳边柔声道:“现在好啦,只剩下你我二人。我不知该如何留下你的魂魄,但这身体是凡人,你便要受到牵制。你以为我不知道么?你这样帮我,不过是希望能快些离开我。” 清欢眨着眼,说话不能。用眼神传递感情就更没希望了,因为南霜根本看不见。 于是她只好被放在软榻上乖乖地躺着,南霜一路上没说什么话,只是夜以继日赶回皇宫后便将清欢关在了他所住的偏殿里。清欢身上的药渐渐地退了药性,但也只是让她可以说话,动是动不了的。 现在想想,因为和南霜相处太久,所以她下意识地相信着他,而南霜表现的也太好,竟完全没在她面前显露分毫。如今想起来清欢略有几分羞愧,不管别的,只说被暗算一事,她是真的没想到。也就是说……她出了一点点小瑕疵——好吧是大瑕疵。可她完全不明白南霜是怎么知道自己不是南烟!就算长得不一样,可身体却是没有丝毫区别,而且从南霜的话来判断的话,他心中是认为身体是南烟的身体,但魂魄是另外一个人! 南烟坐在清欢面前跟她说着些琐事,说江南水患成功治理,假皇帝当朝赏赐于他,又说秦王折了儿子,如疯狗一般。还说他准备让假皇帝“消失”了,正在物色一名能够做皇帝的小皇子。 小皇子必须中庸没什么才能,但是他的母妃则要出身自大世家,而且要有和秦王相抗的能力。到时候这江山,他不用做什么,便会在狗咬狗中摇摇欲坠。而乱世之后,自然会有有才能的人重新统一天下。 他一个阉人,便是做了皇帝也无法服众。而不做皇帝,他就一辈子只能当个太监。伺候人的日子过久了,他也想过点自己的日子了,南霜说。 然后他问清欢:“你愿意陪着我吗?” 他还是叫她小烟,虽然他知道清欢并不是小烟。清欢想了想,问他:“你怎么知道我要离开?” 南霜“看”了她一眼,轻轻弯起花瓣般的嘴唇:“不要小看一个瞎子。”说完,他摸了摸清欢的长发,安抚她说:“放心吧,不会多久了,到时候我们找一个世外桃源,你在那里陪我一辈子,待到我死了,你要去哪里,我都管不着啦。” “如果我不愿意呢?”清欢试探着问。 “那我就杀了这天底下所有人。”南霜仍旧笑着。“我慢慢才明白你为何出现在我身边,你鼓励我,引导我,帮助我,为的不是我,为的是那些活人。你只是不想让无辜的人死在我手里而已,不是为我。”他说这话时,言语间难掩失落。“我自然是不配的,但我能抓住的就只有你了。”所谓无论如何,他都会想方法留下她。 要走吗?可以的,等到我死,否则决不让你离开。 清欢说道:“你终日让我无力行动,这可不是要我陪着你的好方法。” “我知道,这是我的不是,待到我们一起生活,我会好好给你赔罪。”南霜如沐春风的笑了。“可是在这之前我得有点安全感,我看不见你,很怕你跑掉,所以必须这么做,请谅解我吧。” 清欢没说话。 就如南霜所说。他并不留恋权势地位,也没有杀死秦王,而是在假皇帝“驾崩”之后,帮助皇后扶持了年纪最小的皇子登基为帝。小皇子的外家自然不肯成全秦王的狼子野心,两方势力争斗,待到小皇帝能亲自执政至少还需要十年,而这位小皇帝并不是当皇帝的料,聪明有余理智不足,这江山早晚还是得颠覆在他们皇室中人手上。 然后他真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带着清欢到了一处极美的地方,那里与世隔绝,他们在那儿好好的活了几十年。 而皇帝,早已饿死在密室,成为一把枯骨。数十年后皇朝分崩离析,被愤怒的起|义|军一把火烧了皇宫,尸骨无存。   第三十五碗汤(一&二) 那是在黑夜之中灿烂怒放的花朵。 阴暗,潮湿,充斥着绚丽的暗,似是来自地狱的蛊惑,也似来自天堂的叹息。在空无一人的寂静之中,它舒缓而自由地盛开,花瓣墨一般深沉,根茎却是象征着生命的嫩绿色。 随着黑暗侵蚀,逐渐归寂。 你有没有很深的爱过一个人? 为了那个人,愿意抛弃自己的所有骄傲,把尊严踩在脚下,匍匐于地,只愿他能看你一眼——哪怕就只是一眼,专心致志的,全神贯注的,眼睛里,除了倒映着的你的身影,再也没有第二人。 是深入潮水般的爱,无法停息,无法抹灭,如同烈火焚烧着灵魂,爱呀爱呀,一直爱到你把灵魂焚烧殆尽。 你还是很爱他,只是没有办法再将自己的心捧出来,送上去,让他用刀子割了一道又一道,然后关心地问他:嘿,你的手酸不酸? 你卑微地等待着,等待他能回头看看你,如果能抱抱你,然后安慰你的话那就更好了,但你知道这是奢望,他的眼里看不见你,即使你的身影倒映在他眼中,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也不会是你。 隐蔽在黑暗之中的魔鬼对你招手,想要同你谈一个交易:给我你的灵魂,赐予我的福音。 你答应了吗? 还是,没有? a城一家高档酒吧里,某个包厢内正在吞云吐雾,几个男人分别盘踞在沙发上,他们身边坐着身材火辣容貌妖娆的女郎。这个地方纸醉金迷,在这里频繁出现或是离开的人,他们只为了钱生活。有人是为了赚钱,有人是为了花钱。 为首的男人脖子上挂着一条拇指粗的金链子,一张嘴笑,便露出两颗大金牙,左边脸上有一抹深沉的疤,面相却生得很好,男人味十足。此刻他将随身带的皮箱打开,推到对面油头米分面的男人面前,笑着翘起二郎腿,“这批货比上一批还要高一个档次,包你稳赚不赔!怎么样,你还满意吗?” 油头米分面的男人单手搂着一个女人,另一手拿起一包看了看,道:“我很满意,但是这个价格……” “档次不一样价格当然也不一样,不过你放心,我这价钱说出去绝对不会贵!” 两人言谈间定了价钱。正在这时,包厢却被人从外面猛地一脚踹开!众人大惊,女郎们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很快便被全副武装的特警们包围了。 包厢在三楼,即使是想跳楼逃跑都不行,经过一番搏斗后,所有人双手抱头蹲在墙角,很快就被铐上了手铐强行带走。 等到解决了这些人,一个年轻的特警才凑到队长面前,好奇地问:“队长,你说给我们透漏风声的那个人是谁?” 队长敲他脑袋一记:“问这么多,少废话,赶紧走!” 这场肮脏的交易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随后酒吧也被查封,第二天登上了社会版头条——高档酒吧暗藏玄机,竟是毒|品交易大卖场! 一个年轻女人在小报亭门口停住了脚步,摸出两个硬币,和老板交换了一份报纸。她站在马路上将这个新闻看完,嘴角露出一个轻蔑的笑,随手揉成团丢进了垃圾桶。她拖着一个小行李箱,从小巷子口拐了进去。七拐八拐回到家里,一如往常,她的母亲正在晾衣服,父亲则不在家。 童曼站在家门口好一会儿才喊道:“妈。” 正晾衣服的女人回头看了她一眼,第一句话不是问她怎么这么久才回来,也不是问她这半年她都到哪里去了,只是嫌恶地看着她,质问:“你回来干什么?” 童曼垂下眼,不答反问:“妈,我能留下来住一段时间吗?” “不行!”童母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你快点走吧,一会儿你爸回家看到你又要生气了。”说完,嘀咕道,“真是没用的东西,那么好的男人都抓不住。” 童曼说:“妈,当初你们拿了谭睿一百万的聘礼,我一毛都没要,现在就不能让我在家里住一段时间吗?” 她虽然是在请求,但语气平淡无波,就是那样直勾勾地看着自己的母亲。童母本来还有点心虚,一听童曼提钱,立刻变了脸:“你个小浪蹄子你还敢说!我跟你爸辛辛苦苦拉拔你长这么大,你不该回报我们吗?!谁让你回来的,我们老童家的面子都被你给丢光了!被人谭睿蹬了不说,一毛钱的赡养费都没拿到,竟然还有脸回家要聘礼?赶紧给我滚!那钱是我留着给你弟弟买房子娶媳妇的,没有你的份儿!没钱你自己想办法去!” 她嘴里又不干不净地骂了几句,小婊|子贱蹄子之类的——就好像童曼不是她亲生的一般。 童曼站在门口一直没动,直到童母走过来,当着她的面将门一把甩上!童曼站的近,险些被撞到鼻子。 左邻右舍听到童母的叫骂声纷纷出来观看,对着童曼指指点点,可能都知道她嫁入豪门不久就被蹬了的事儿。当初她嫁给谭睿的时候,大家羡慕的眼红,她的父母更是开心的四处炫耀。但现在还不到两年,所有人都变了一副面孔。 童曼抬头看了看这个小巷子,这是她生长了二十几年的地方,但从来都不是她的家。 她拖着行李箱,又慢慢地离开了。走出小巷口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她面前,车窗摇下,露出一张中年男人的脸:“小姐,需要帮忙吗?” 童曼摇了摇头,男人就开车走了。童曼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从日光朗朗的上午到漆黑无边的深夜,她拖着行李箱一直走呀走,走呀走,没有停下。 最后她从口袋里掏出钱包,钱包里放着一把钥匙和一个地址。童曼没想过去那里,但是现在,很显然她无处可去。 目的地是一个小区,童曼进了电梯,到达了那个房子。房子装修的很好,什么都很齐全,童曼把行李箱放在客厅,自己则坐到了沙发上,她静静地看着窗外,窗外一片漆黑,万家灯火都在此刻陷入安眠,而从此以后,她都是一个人了。 童曼就这样慢慢地在这个小区里生活下来。她在不远的一家小吃店应聘了店员的工作,每个月两千块钱包吃住,童曼没有住在店里,她每天都按时去上班,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话,就是那样安静而死寂。很多时候,同事们都觉得她不像是个活人,好像连呼吸都听不见。 到了晚上,童曼回到房子里,安静地坐到深夜,直到身体撑不住才沉沉睡去,第二天早上再很早起来,日复一日。端午节她一个人过,中秋节她也一个人过,圣诞节她仍然一个人过。 过年那天,店里关门休息,大家都回家去了,童曼仍然早上起得很早,去公园或是河边,在一个长椅上一坐就是一下午。她就这样过了这一年多的时光,直到新年之前,她在回房子的路上,遇到了一对璧人。 那可真是一对璧人呐。 女人美丽而温柔,脸上带着温婉甜蜜的笑容,穿着一袭驼色的大衣,价值不菲,高跟鞋将她本就纤细的小腿曲线拉的更长,浓密蓬松的卷发让她显得格外妩媚。而男人在西装外面套着件黑色呢子大衣,修长英挺,俊美的令人窒息。他们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好像无论发生什么都无法将他们分开。 于是和他们比起来,包裹的像个糖球的童曼便显得如同一个土包子。 她抬起头的时候,眼睛里倒映着这对璧人的影子,他们美好也罢,幸福也罢,她的眼神都如同一汪死水。 女人担心地看了男人一眼,对童曼友好地笑了:“你好,你是童小姐吧?我是宴岚。”她脱下手套,伸出一只手来。 那只手很漂亮,保养得宜,纤细无比。童曼迟钝而缓慢地看了一眼,并没有和她回握。宴岚有点尴尬地把手收了回去,很快地,谭睿就心疼了。他把宴岚的手放入自己口袋里暖着,对童曼道:“这一年多你都去哪儿了?到处都找不到你……” 童曼不理他们,更不跟他们说话,绕过他们继续往前走。谁知却被宴岚叫住:“童小姐!” 他们慢慢走到她面前,宴岚有些窘迫和不安地道歉:“对不起,我们无意伤害你,只是……” “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谭睿抢话道,“我不该因为小岚离开我就冲动的和你结婚,童曼,对不起。” 他真心实意地道歉。 可那又怎么样呢?童曼想。那又怎么样?他们道完歉,就还是很幸福啊,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你能原谅我们吗?这一年多我们一直都放心不下你,我一直在找你,你、你过得好吗?” 她过得好吗? 童曼没有回答,她一点都不想看到这两个人。所以她快步往前走,面无表情的,心如死水的。 谭睿跟宴岚对视一眼,没有再追上去。他们都看得出来,童曼没有办法接受他们的道歉,但没关系,好在他们终于找到了她,以后可以慢慢来,并不急于这一时。 宴岚眼角有点湿润,她扑入谭睿怀里,轻声问:“都是我的错,是吗?” “不,不是你的错,是我,是我对不起她,不是你。” “当初我回国就不该来找你,我不该后悔离开你的……”宴岚落下泪来。 谭睿疼惜地抱紧她:“我爱的人一直都是你,童曼的事情我很抱歉,可我仍然不爱她,我对她只有愧疚。是我不该骗她,也不该在婚后还和你来往,真要说错,那一切都是我的错。” “可是现在你们也还是夫妻不是吗?别人不知道,我却是知道的,你们还没离婚。”宴岚看向童曼消失的方向,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令人唾弃,可她舍不得放开谭睿,从前离开过他一次,她已经后悔的要命,她不能再没有他了! “等到我取得她的原谅,她会跟我离婚的,童曼是个好女孩,她不会不成全我们的。” 宴岚被说服了,轻轻点点头,又不由自主地看向前方。 童曼回到房子,屋子里冰冷的可怕。她伸出手,她特别怕冷,所以她很讨厌冬天。打开空调后童曼裹着被子窝在沙发上,安静地不说话。 她竟然还活着。 她本应该死了,但她又活着回来了。 可是。 可是她怕冷。她……好怕好怕冷。冷得刺骨,好像连灵魂都被冻住了。童曼将自己抱得久一点,再久一点,紧一点,再紧一点。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想活着,活着做什么呢?还不是因为不死心,她总是不死心的。 但是人活着怎么就会那么冷呢? 童曼打起哆嗦来。她轻轻地颤抖着,一个人过久了,不说话也没有关系。 她又一次闭上眼睛,但长夜漫漫,她永远都睡不着。噩梦缠身,她永远也忘不掉。 童曼就这样待了不知多久。她饿了就去找点东西吃,然后回到床上,裹着被子发呆。那种从心灵深处散发出来的阴冷让她不安。直到一阵门铃声将童曼从失神中唤醒,她愣了愣,却不知道有谁会来找她。 明天就过年了,她的父母肯定不会来找她,而弟弟就更不会了,没有价值的她在家里等同于废物。 童曼从猫眼里向外看,发现是谭睿,但却是一个人来的,手上还拎着礼盒。童曼转身回到沙发上,没有理会,就当没有听见。 可谭睿好像笃定她在家一样,不住地摁门铃,摁的童曼心浮气躁,一把将门拉开,也没理他,只是望着他。黑漆漆的眼珠让谭睿有一瞬间的恍惚,她看着他总是温柔缱绻的,充满爱意,可眼下这双眼睛里是死水一样的寂静。 突然之间,他准备好的说辞都派不上用场,漂亮的嘴唇动了动,才问道:“我可以进去吗?” 童曼没说话,往后退了一步。 谭睿走进去,才发现这房子——怎么说呢,干净的可怕,也空旷的可怕。偌大的客厅里,只有一个空调一个沙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地板光可鉴人,温度非常之高。可他转头看向童曼,发现童曼仍然裹着厚厚的被子。于是忍不住问道:“你……不冷吗?” 童曼看着他,没有说话。 谭睿被她看得有些尴尬,轻咳一声道:“那个……我给你带了些吃的,都是你喜欢的,还有你一直想要的限量版小熊。”说着递给童曼,看起来有点拘谨。 童曼顺着他的手往下看了一眼,没有回应他,也没有接过,只是回到她的沙发上,把自己裹起来。 不是谭睿夸张,而是他真的觉得很热。虽然童曼对他不理会,但说到底都是他对不起童曼,所以他并不生气,而是走到她面前试图劝她把被子解开:“你不热吗?温度太高了,怎么还裹着被子?我帮你拿下来……” 啪!的一声,是童曼狠狠拍开了谭睿的手。谭睿有点尴尬,把手收了回来,解释道:“我不是故意的……” “你走吧。” 这是两年来,谭睿第一次在除了梦里之外的地方听见童曼的声音。在他的记忆中,童曼总是阳光而乐观的,不管她遭受了多少不公平的对待,不管她爱的人如何伤害她,她都很积极的面对着每一天。 可是——可是现在,她的声音沉静而平稳,没有丝毫感情。谭睿甚至觉得眼前的童曼已经不再是童曼了,她身体里的精神和快乐都被拿走了——他拿走的。 “曼曼……你这两年去哪里了?我一直在找你。”谭睿诚恳地看着她。“那天晚上我不是故意的,我从医院出来后立刻就去找你了,但是你已经离开了,我、我一直想跟你说声对不起……” “找我。”童曼看他一眼。“离婚?”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好冷。” “……什么?”谭睿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好冷啊。”童曼一边松开身上的被子一边重复着这句话,像是着了魔一般。她的唇色发白,指尖冻得通红泛青,可是屋子里的温度明明热的谭睿都要受不了了。“你来抱抱我吧。” 谭睿愣了一下,童曼问他:“不愿意吗?” “不,我只是……” “我们还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你不是经常背着我抱宴岚吗?”童曼乌黑的眼珠里是谭睿俊美的脸庞,她对他伸开双臂:“抱抱我吧,我好冷啊。” 真的真的,好冷啊。 谭睿像是被蛊惑了,弯腰把童曼抱入怀中。一把她抱住他就打了个哆嗦——竟然如同抱着一块寒冰,心跳声缓慢,呼吸缓慢,就连她的睫毛都好像上了冻,谭睿没空去想别的,把童曼的双手放入自己胸口,就像是过去,他无数次为她暖手那样。“怎么会这么冷?你怎么了?” “我好冷。”小脸搁在谭睿肩头,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我好冷。” 她不由自主地开始渴望人的体温,她伸手去脱谭睿的衣服,冰凉的小手触摸到赤|裸强壮的胸膛,谭睿不由得打了个哆嗦。他想拒绝,可是他说不出拒绝的话。怀里的童曼就像是溺水的人抓到浮木,抱住了他就不肯松手。 从两年前那个夏天的夜晚,她的心从此无法恢复平静,她好不了了。风平浪静的都是假象,爱过的都是虚幻,她变得那么怕冷,孤独,寂寞,绝望,背叛。都是冷。 “抱我去卧室吧。”她在他耳边轻声呢喃。 卧室一片漆黑,没有开灯。童曼如同抓住救命稻草般死死抓住谭睿,希望他能够温暖她。即使是在温度很高的室内,童曼也仍然浑身冰凉。有了谭睿的体温才稍稍有些好转。她渴求的抱住他,像是两年前的日日夜夜里,怀揣着无尽的爱,将自己的心捧给他看。 就好像……从来没有那两年的分离,两年未曾拥抱童曼,她的身体仍然一如既往的美好曼妙。谭睿想起他们曾经共同度过的时光,每个夜里,他都会像现在这样紧紧地抱着她,答应她,不会离开她。 但他食言了。他不仅离开了她,还欺骗了她。他把她当做另外一个人的替身,只因为她们的五官有几分神似。可说到底,童曼跟宴岚是彻头彻尾的两个人。他既对不起深爱的宴岚,也对不起爱他的童曼。 但他最对不起的是童曼。 “你不用觉得对不起我。”黑暗的房间里,童曼的身体逐渐变冷,她感觉到这个男人的心在逐渐远去。“你给了我父母很多钱,我是你买来的东西,不喜欢了,可以退,可以扔,这是你的权利。” “我没有那么想过——” “你走吧。”童曼离开他的怀抱,“你已经无法再温暖我了。” 悉悉索索的穿衣声传来,童曼离开了房间,谭睿躺在这张床上,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拒绝不了童曼,一直坚定的爱着宴岚的心,突然就有了动摇。 他从没见到过这样的童曼。 在他的记忆里,童曼是坚强而勇敢的,乐观的活在每一天。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童曼也会害怕,她也会伤心,也会难过。她总是快乐的活着,对他笑,可是她刚才…… 谭睿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胡乱套上了衣服追了出去。 大门敞开着,童曼却已经消失了。谭睿站在冷风阵阵的门口,呆了几秒钟,追了下去。可童曼不知走了多久,他根本不知道要去哪里找她。天寒地冻,她会去哪里? 肯定不会回家的。那个家,没有人把她当做亲人,也没有人心疼她,她是那样的……孤单啊! 谭睿握紧了拳头,他漫无目的地四处寻找,路人都说没有见过,他掏出皮夹里被藏在最深处的照片,原来他还留着。   第三十五碗汤(三&四) 童曼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她只是觉得继续跟谭睿待在一个地方让她感到窒息。其实她早把爱化作了刻骨的疼,那份疼深深地埋藏在她心里,她以为她藏得很深,但即使是冰冷的身体,也仍然会再一次触发痛觉。 她随意地拐进了一家看起来很热闹的酒吧,有人上来和她搭讪,她没有拒绝。 可是啊,即使是男人的体温,也都只是暂时的。那份从灵魂深处散发出来的冷,根本没有办法解除。 她穿好衣服后转身离开了酒店,在大街上遇到了衣服扣子扣错了的谭睿。他抓着她就是低吼:“你去哪儿了?!” 童曼拿开他的手,像是没有看见他一样继续往前走,谭睿追上去,好像有几分气急败坏:“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你——” “嘿!小姐!” 童曼回头看过去,是那个跟她一夜情的男人——如果,只是几个小时的肢体纠缠也能称得上是一夜情的话。她面无表情地看着那男人,谭睿却看看她,又看看男人,男人见了谭睿,也有几分尴尬,问童曼:“你有男朋友?” 童曼摇头。 男人顿时又笑了,晃了晃一直拿在手中的手机问童曼:“有兴趣互相留个电话吗?以后我们还可以再见面,像今天这样……你懂的。” 童曼摆了下手:“不必了。” 说完她把谭睿的手从自己手腕上撸下去,继续朝回家的路上走。被拒绝的男人很有绅士风度,一夜情讲究的是你情我愿,如果双方愿意,发展成长期炮|友也未尝不可。不过就目前来看,虽然他很满意童曼,但童曼对他却没什么意思。 谭睿在原地站了足足有一分多钟才反应过来他们两人在做什么,他心头无名火起,不敢相信童曼这样糟蹋她自己。又愤怒的追了上去,抓住童曼的双肩:“站住!你给我解释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很难理解吗?”童曼看他一眼。“一夜情而已。” “你怎么能这样对你自己?!你的自尊呢?你的——” “你有女朋友还跟我做了,你没资格说我。”童曼的身子又开始轻轻颤抖,她就不明白了,怎么就——那么冷?伸手推了推挡在面前的谭睿,太高推不动,她只好选择绕过他往前走。 谭睿愣了好一会儿,童曼那话像是戳中了他心底的某个地方。现在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被童曼蛊惑,甚至和童曼上床了。也许一个人可以自欺欺人,但身体的反应却是避免不了的,他仍然留恋着童曼的身体——如果只是单纯的愧疚,那么不可能这样,是吗? 谭睿闭上眼,他觉得心里很乱,他需要好好想一想。等到他回神要去追童曼,童曼的身影早就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中。 没有车子也没有钱,身上什么都没带,童曼漫无目的地走着,眼神迷离,四周的景物一切都很熟悉,她曾经很感动,因为自己终于有家了,有疼爱关心自己的丈夫,也许未来还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但后来什么都没了,那不过是一场自以为是的梦,梦里只有她一个人沉溺其中,其他人都看着,笑着,冷眼旁观着。等到她从梦里挣脱之后,他们报以嘲笑。 走着走着童曼累了,她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公园,于是她走进去找了张长椅坐下休息。她……眼神迷离地看着四周,突然被不远处草丛中的异动吸引了注意力。 童曼并不是个好奇心多么强烈的人,但她心底的声音告诉她,一定要去看一看。 于是她遵循内心深处的呼唤走了过去,脚步放得很轻,里头的人也许听见了,也许没有听见,但那都无所谓。因为童曼只看到被肢解成块状的尸体,惨不忍睹的遍布在草坪周围,最可怕的是,人好像还没有死透,那人张着嘴巴瞪着眼睛,看着童曼,似乎有些吃惊,但又很惊喜。仔细辨认口型的话,应该是在说求你救救我。 童曼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第二天她就看到了社会版黑体加粗的大标题:公园惊现碎尸,死者生前遭遇恐怖折磨!!!还带了三个感叹号。童曼每个月工资不多,除了付电费以外基本上不花什么,于是她都用来订报纸了。不管什么报她都订一份,也不一定会看,只是想订。 然后积攒的报纸山就会被她丢掉。 那天过后谭睿没有再来过,童曼也不想他来。平心而论,她还爱他,她看到他的时候心脏仍然在不停地跳动,但童曼不能理解谭睿为什么非要取得她的原谅,她永远也不可能原谅他们,他们也不需要她的原谅。 真要说起来,她也没什么能责怪谭睿的。根本就是一笔公平交易,是她自作多情,以为是一桩好好的婚姻,所以要去经营。谭睿很尊重她的没有告诉她,其实是她父母收了他的钱,把她卖——不,是“嫁”,嫁给了谭睿。虽然那笔钱童曼一毛也没有看到,但事实就在这里。 可悲的是谭睿之所以想要娶她是因为她和宴岚长得很相似,他心爱的女人离开了他,于是他伤心的不知如何是好,无意中看见了神似的她。一方面是想找个慰藉,一方面是想让自己死心忘掉宴岚,所以才上门跟她父母商量娶她的事情。 从头到尾也没人问童曼什么,可童曼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因为她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谭睿的存在并且暗恋着他。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有美梦成真的一天,于是她看不见这美好的人间天堂下面,是白骨森森的修罗地狱。 她把自己置身于这可怕的关系里,还可笑的想要求得一个好的结局。她希望父母能在疼爱弟弟之外也对她好一点,希望谭睿能喜欢她多一点——她不知道以后的自己会变成这个样子。 那个时候对世界充满善意,对自己满怀信心,对未来的婚姻生活憧憬而向往,撞得头破血流,也不愿意放手。 就算她知道宴岚回来了,就算她知道谭睿的心已经不在她这里——不,谭睿的心从来都没有在她这里过。她要做的就是把谭睿还给宴岚——不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么?可童曼舍不得。 她舍不得的后果就是谭睿帮她舍得。 童曼永远都忘不掉两年前的那个深夜。他们从娘家回来的路上,宴岚得知谭睿要跟她彻底划清界限后割腕自杀,半路上谭睿得到了消息,却又不敢跟童曼说实话,于是让她下车自己打车回去,说公司有个很大的案子出了问题。 谭睿一点都不了解她,所以不知道她的听力好的要命。在副驾驶座上,她听得清清楚楚。 然后她下车,他绝尘而去。 也许在察觉到她没有回家后他回到了原地找她,但一切都太迟了,她再也不是从前的童曼了。那个能把心都挖出来送给谭睿的童曼,在那个晚上彻底的死掉了,取而代之的心如死水的童曼。 一个人怎么能为另一个人做到这个地步?从头到尾她都是彻头彻尾的炮灰,好像她的出现就只是为了调剂谭睿跟宴岚两人之间的感情的。她越是不离开谭睿,别人越是觉得谭睿宴岚情比金坚,而她……而她,则是觊觎着谭睿,霸占着谭睿妻子位置不放的人。 很长一段时间里童曼都在反思自己的错,她觉得从一开始就是错的。她不该愚蠢到没有发现生活里的蛛丝马迹,不该蠢到连谭睿偶尔叫错名字都不肯面对现实。 其实啊,他自以为了解她,自以为她喜欢的那些东西,并不是她喜欢的,而是宴岚喜欢的。她们有着相似的面孔,于是她顺理成章做了世界上最完美的替身。 她以为他喜欢端庄温婉的女人——事实并非如此,谭睿喜欢的是宴岚,不是宴岚那个类型的女人。 童曼抱紧了自己,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给她温暖,没有。 不知不觉间她又倒在沙发上睡着了,睡梦里是一片漆黑,只有血肉流动的声音。灵魂安静栖息在土地上,她觉得自己仿佛飞了起来,越飞越高、越飞越高,一直飞到天空,透过云层往下看,看到那么多人幸福,然后黑暗中是自己的小声啜泣。 一阵门铃声惊醒了童曼。她慢吞吞地穿上拖鞋,打开了门。 门外是宴岚。 她怀抱着一束花,穿着白色的呢子大衣,即使面容相似,也绝不会有人将她们两个认错。尤其是现在的童曼裹得像头小熊,脸色苍白头发凌乱,而宴岚落落大方,她们根本一点都不像,对不对? “呃……我不请自来,不知道有没有打扰到你?”宴岚忐忑地问。 她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轻轻柔柔的。 童曼随手拉开门,宴岚抱着花进来了,还是有点紧张地说:“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所以就买了百合……你还好吗?” 她看了看客厅,堆积成山的报纸,一个空调,一张沙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一切娱乐设施,好像童曼住在这里是和空气为伍。 宴岚咬了咬嘴唇,对童曼说:“我是想跟你道歉的……” “道歉?”童曼摇头。“没什么好道歉的。” “是我跟谭睿做得太过分了。”宴岚真诚地看着童曼,“我真的希望你能原谅我们,否则我们根本没法在一起,我们、我们谁都走不出心里那道坎儿……” 童曼跪在沙发上用被子又把自己裹起来:“你赢了,所以你才感到愧疚。如果我还跟谭睿在一起的话,你只会恨不得杀死我。” “我没有那么想过——”宴岚急急地辩解。 “怜悯,内疚,这些是只有胜利者才拥有的东西。”童曼一板一眼地说。“如果你来就是要说这个的话,大可不必,我没打算对你们要求什么。” 宴岚张了张嘴,看得出来童曼并不是很想听她说话,所以她有些尴尬地闭上了嘴,正要起身告辞离开,却见谭睿拎着塑料袋走了进来。他们两人在童曼的地盘相遇,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你怎么在这儿?” “你怎么在这儿?” 两人异口同声地问,问完了才觉得心虚和尴尬。原来他们两个,一个说今天有点急事要处理,一个说要加班,都把晚餐给推了,结果彼此心里想的都是来找童曼! 还恰好遇上了! 童曼裹着被子看着这两人相遇,眼神平淡,没有丝毫感触。 “呃,最近这小区治安不太好,前几天不远处的小公园还发生了凶杀案,童曼一个人住在这里我觉得不□□全,所以想请人帮她装一套监控装备。”谭睿先开口解释,“你呢?你到这儿来做什么?” “我……只是想跟童曼谈谈,我也很担心她的精神状况。”宴岚说着,走到谭睿身边,挽住了他的一只胳膊,可谭睿此刻却有些僵硬,他没有回应她也没有看她,就好像是——不敢。 童曼支着耳朵听他们俩说话,没有笑,也没有回答,过了会儿才说:“你们可以走了,我的事情用不着你们管。” “你的事情我们怎么能不管呢?”宴岚心急,“是我们把你害成这个样子的,无论如何,我都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堕落下去——” 谁堕落了?童曼想。她才没有堕落,她只是——试图去接受自己的命运生活,难道这样也有错? “好了,别说了。”谭睿扯了扯宴岚的手,把手上拎的塑料袋放到童曼面前,告诉她说里面是食物,让她趁热吃,然后就和宴岚携手离开了。 你看,他们都是这样,在她的生命里,任意来去,就好像她永远都会安安静静地站在原地为他们服务一样。童曼冷眼看着面前那个袋子,没有要吃的冲动,而是把脑袋藏起来,继续睡觉。 谭睿需要工作,宴岚也需要工作,他们两个都不能随时随地来找她,于是童曼度过了几天安静无波的日子,期间保全公司上门来要给她装监控,她闭门不出,就像是没听到一样。后来不管是谭睿还是宴岚来,她都装作不知道,不开门也不回应,手机响了也不接。童曼真是不明白这两人到底想要什么,想要她跟他们说一句没关系? 也许吧,也许以前的她会说吧,但现在的她不会。既然互不相欠,就没有对不起和没关系。就是这样的,你要是想走,转身走掉就可以,不用跟我说,也不用求得我的谅解。因为我只要还爱你一天,就永远都无法谅解你。 寒冷的冬天逐渐过去,慢慢地,童曼等到了春天。 万物复苏的季节,街边的柳树抽出了嫩芽,小草鲜绿,一切都显得那样生机勃勃。大街上每个人都在为生活奔波忙碌,每个人都好端端的活着,每个人都不冷。春天的太阳晒到身上的时候就更不冷了。当街上的男男女女都穿上春装的时候,童曼仍然裹着厚厚的羽绒服。她怕冷的程度令人惊讶,但她从来不说为什么。 有一天童曼的手机响了,她看了看上面的号码,是母亲打来的,于是接了起来,从来不和她联系的母亲主动找她,当然不是想念她或是担心她,而是因为她还有点使用价值吧。 童母在那边哭哭啼啼地告诉童曼,她弟弟在学校里把一个女同学的肚子搞大了,女同学家的人到他们家闹,非要他们家赔钱。为了儿子的声誉,童母童父自然是希望私聊,否则打起官司来两家都不好看,但对方狮子大开口,竟然要七十万封口费! 童曼说:“你们不是有钱么,两年前谭睿不是给了你们一百万聘礼,拿出来赔给人家就是了。” 童母立刻反驳道:“那怎么行?我都在银行存了死期了!” “那你想怎么样?” “你再去找找谭睿,你们离婚他不是还没给你赡养费么?快去问他多要点儿,给你弟弟把这钱赔了,剩下的再加上我们手里头的,刚好可以够他在a城买房子!你是不知道,这两年放假一涨再涨没个完,一百万能买到什么好房子?想离市中心近点儿条件好点儿,太难了!” 童曼心想,我跟谭睿又没离婚,怎么去找人家要赡养费?但嘴上却说:“他不会给我钱的,他现在有很要好的女朋友。” 电话那头的童母一听,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你说说你,你还有什么用?从小做事就不行,也不勤快,好不容易考了个好大学,出来后立刻就结婚,结婚也就算了,还抓不住男人的心!抓不住男人的心你倒是多要点钱啊!竟然连钱也要不到!你把谭睿号码给我,我跟他说!” 童曼直接挂了电话,然后站着发呆。很小的时候家里的活都是她干,弟弟从不伸手,时至今日,弟弟连开水机都不会用!她大学毕业后原本是准备找工作的,但童母直接收了谭睿的钱让她结婚,可是现在从童母的话里来听,好像一切都是童曼自己罪有应得! 她已经开始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谁是对的,谁又是错的? 她的命运就是如此。 童曼没有再接家里打来的电话,一开始他们打的次数多,后来就不怎么打了,童曼也不想知道他们怎么样了。直到不久后谭睿来找她,发现她又瘦了的时候说:“是不是又没按时吃饭?” 童曼没理他,却看到他的手机亮了,当时谭睿正拿在手里,却没接,而是立刻挂掉,然后表情有几分心虚的看了童曼一眼,好像很怕被她知道来电是谁的样子。童曼突然问道:“是我妈打给你的?” 谭睿一时间没来得及反应,童曼便瞬间了然:“问你要钱?要多少?” 谭睿嘴唇动了动:“两百万。” 童曼扑哧一声笑了,她是真的觉得可笑又可悲,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两百万,原来我的赡养费有这么多,罢了罢了,你带离婚协议书来了吗?我给你签字,签完字你走吧,也别再给他们钱了,那是个无底洞,永远都不会满足的。” “我们暂时不能离婚。” “什么?”童曼愣了一下。 “我……”谭睿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我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 谭睿摇着头,没有说话。那些无法言语的感情和怀疑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从那个他无法拒绝童曼的夜晚,从那天他看到童曼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后的心情波动,这些情感陌生又熟悉——曾经只在宴岚身上有过。 最终,他试探着问道:“你说,一个人有可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吗?” 闻言,童曼像是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用爱就不恰当了,你应该问,一个人,有可能同时对两个人有欲|望吗。那不是爱。” “是贪心。” 说完,童曼轻轻地念叨着:“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注) 然后她问:“你喜欢的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根本不重要,你失去了哪一个,哪一个就是你的最爱。” “不、不是这样的……” 童曼看着他仓皇地站起身落荒而逃,伸手拽住了谭睿的裤脚:“别给他们钱。” “什么?” “别再给他们钱,给过的也请立刻要回来,别告诉他们我们还没有离婚,那样的话他们只会盯上我。”童曼请求。“如果你真的对我有一丝歉疚的话,就请你不要再管我家的事。” 谭睿站在那里,好一会儿没说话。   第三十五碗汤(五&六) 直到有人倒抽了一口凉气。 谭睿下意识地扭头去看,门边站着的不是宴岚又是谁?从她的表情来看,分明是听到了他之前所说的话。宴岚此刻眼中含泪:“你说的都是真的吗?你失去了哪一个,哪一个就是你的真爱?是这样的吗?” “不!我、我——” “是我的错,从一开始我们就错了。”宴岚摇着头,晶莹剔透的泪珠掉了下来。“我不该因为家里的反对离开你,而你不该在还爱着我的情况下娶了童曼。我更不应该感到后悔,回国来做插足你们婚姻的第三者,而童曼……童曼她是最无辜的,她的父母为了钱偷偷卖掉她,她以为的丈夫欺骗她,我伪善的出现在她面前,表面上是你的旧友,实际上却和你搞在一起……甚至因为那可笑的嫉妒心,选择自杀来让你回心转意。” “不是光明正大的爱情怎么可能幸福?你瞧,现在你开始感到后悔。而我……我在听到你这样说的时候,竟然没有惊讶。” 童曼没什么表情地看着他们俩深情凝视,只觉得疲惫。谭睿感觉自己要失去宴岚了,正要解释,却突然被人扫到了一边,连同宴岚一起,两人都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从门口腾出一条路来。 出现在门口的是一个很美丽的少女,她看着童曼,微微一笑,说:“终于找到你了。” 童曼不明不白地看她:“你……是谁?” “你好,我叫清欢。”美貌少女走进来,对她说,“我在特定的地点没有等到你来,所以来找你。” “找我?”童曼不懂。“找我做什么?我们不认识。” “我们会认识的。”清欢歪了下脑袋,对童曼笑了。“你真的不记得了吗?” “记得什么?” 清欢仔细打量了下童曼的表情,才确定她并没有说谎。“你照过镜子吗?” “……什么?” “镜子。”清欢轻声重复。“看看你现在的模样。” 童曼依言起身,找到客厅墙上的一面小镜子,仔细打量了下倒映出的自己。她的眼神有点呆滞,一个人生活很久,她好久好久没有照镜子了。每天早上起来都是浑浑噩噩的,只想多穿点好保暖,并不在意自己看起来究竟是光鲜亮丽,还是邋遢难看。 此时谭睿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摔得比较重,宴岚就轻些,他爬起来后过去将宴岚扶了起来,见鬼般瞪着清欢:“你是谁?!” 清欢看了他一眼,没回答,继续柔声询问童曼:“看到了么?镜子里的你,是什么样子的?” 是什么样子的?自然是,苍白无力,面色泛青,好像整个人都不属于这个世界了一样。童曼有点失神,她觉得自己好像忘了某些事情,可是……忘了什么呢?就这一点她想不起来。“我……怎么了?” “是时候了。”清欢对她说。“你该跟我走了,否则留下来只会伤害到你。” “走?走去哪里?她为什么要和你走?!”谭睿一听激动了,上前质问,清欢不耐烦地看了他一眼,道:“我没有跟你说话。” 下一秒谭睿发现自己的嘴巴大张,却似是已失去了声音。 “走?”童曼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 “你还没有发觉么?”清欢怜悯地看着她。“你早就已经死了。” 这句话一出,客厅里的三个人都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尤其是童曼自己:“我死了?怎么会——” “你已经死了。死了两年了。”清欢温柔的手抚摸上童曼冰冷的面颊。童曼不由自主地恋上那温度,只是被碰了一下,心底的冰冷便开始逐渐散去。清欢的声音慈悲而柔和,语气也很轻,似乎是将童曼当成一个敏感的小孩子,生怕吓到她那样小心翼翼。“你之所以觉得冷,是因为你的尸体被藏在冰柜中,也因为如此,你穿再多的衣服也没有用,你拥抱再多的男人,也不能感到温暖。你已经死了。” “不——你搞错了,我没有死!我还活着!我、我怎么会死呢?!”童曼完全不能接受。她啪的一声打开了清欢的手,拒绝清欢的接近。 清欢没有生气,仍然温柔地望着她:“你不肯接受这个事实,但事实是,你的确已经死了,而且永远不会再活过来。这就是为什么,你还会回到这个地方,去看你的父母,请求他们接受你,容纳你。”清欢又指向谭睿。“你生前爱着他,这份爱让你无法自拔,所以你死后也要回来,也要看着他,你无法拒绝他,这不是你的本意,是你生前的意识不肯离去。” 童曼捂着头连声说:“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是你搞错了!我、我没有死!我活着!” “是吗?你活着吗?”清欢反问她。“那么为什么无数次闭上眼睛都无法陷入睡眠,为什么吃到嘴里的饭菜咀嚼不出任何味道,为什么连心跳声和呼吸声都那么虚假?这些你自己从来没有怀疑过吗?你死了,人死了就是死了,而死的,不能留在这个世界上。” “不!”童曼不信。“不是这样的!你在骗我!你在撒谎!我没有死、我没死!” “还记得那个夜晚吗?”清欢的声音轻柔一如晚风。“黑暗里,被留在不知名街道的你,失去方向的你,手机没有电的你,只能漫无目的走着的你,还记得吗?” 还记得吗? 这声询问如同温柔的耳语在童曼脑海中回响,她头痛欲裂,蹲在地上不住地捶打自己,她不住地喊着不不不,她走错了方向,撞见了不法分子正在交易,然后、然后她遭遇了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情,她的眼睛望着天空,那天晚上很黑,可好奇怪,她看着天空的时候,那里却有一轮鲜红的月亮。 是她的血浸润了土地,土地上开始绽放妖艳的花朵,阴暗、潮湿、疼痛,她躺在那里,意识脱离了身体。 极致的爱过后,是极致的恨。 但童曼不知道自己是在恨谁。她刚回来的时候经过报刊亭买了一份报纸,对上面某高级酒吧抓到毒贩的消息嗤之以鼻,可是平时的她根本不看这些。后来她开始疯狂地订阅报纸,只看社会版头条,看到了一个又一个死人,之前她还在公园遇到了被分尸的男人。那个男人当时的眼神……是什么样的? 现在回想起来,是充满恐惧和不敢置信的。 为什么呢? 也许是,看到了死人复活? 童曼抬起头问清欢:“我做错了什么?” 清欢说:“你很好。很努力的生活,即使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即使遭受了很多不公,但你一直很努力。乐于助人,阳光开朗,名列前茅,还考上了名牌大学,你很好,真的很好。” “那为什么最后会是这样的结果?”如果她真的好,为什么老天要惩罚她?要让她面临这样的命运? “我只能说,世事无常。”清欢摊了摊手。问这个问题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天道最是公平,你受过痛苦,自然会有无数欢乐等待你,为恶一世,自然也会降临惩罚,只是时间早晚。 她伸手把童曼扶起来,让她在沙发上坐好,才继续循循善诱:“身体死掉,人的灵魂却不会死掉。你知道为什么你越来越冷,越来越痛苦么?因为这个世界不允许魂体的存在,所以你要去你应该去的地方,而不是滞留在这里。等到时间再久一些,你的灵魂也会消耗而死,如果不死,也只会变成心怀不忿的厉鬼。所以你要跟我走,这才是你的归宿。” “为什么……我会留下来?” 童曼痴痴地问。 “因为你执念太深,你没有认清楚现实,死后也仍然心存妄想。不爱你的人就是不爱你,不够爱你的人,也就是不够爱你。你的父母,你的丈夫,他们都是。世界上有美好善良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的父母,同时也有无法去爱自己孩子的父母,他们自私自利,没有为什么,没有理由。”清欢摸了摸她的头。“可是你不肯放下,于是牵绊了你的脚步。还有你的丈夫,那天晚上的你,被他赶下车,是什么样的感受?深沉的绝望和痛苦促成了你即使死后也无法咽下这一口怨气。这就是为什么你停留在这里的原因。” 谭睿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谭:“你、你在说什么——” “就是两年前的那个夜晚。我想你应该记得很清楚,你身边的这位宴岚小姐割腕自杀,你得知消息后,太过心急又不敢告诉童曼,所以编了个公司有急事的理由将她放下车,让她自己打车回家。”清欢主动为他解说。“但不幸的是她撞到了毒贩子交易的场面,被抓住了,然后——”她摊手。“你应该知道,深夜,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和一群没有良知的罪犯,他们会发生什么,你想得到。” “童曼被轮|奸致死,尸体顺势被藏入他们仓库的冰柜里,所以她总是感到冷,即使空调温度开到最高也仍然冷。”清欢嘴角微扬,却并没有什么笑意。“我这么说的话,你能明白么?” “是谁的错?是童曼自己的么?”清欢问。 谭睿和宴岚都怔怔地看向童曼,童曼自己却一无所觉。那个夜晚,宴岚破釜沉舟想要用伤害自己来威胁谭睿回到身边,而谭睿则决定放下一切和童曼分开重新追求所爱,那个夜晚他们很幸福,幸福的拥抱,接吻,许下海誓山盟。 但同样的夜晚,童曼躺在仓库的水泥地上,鲜血流满了地面,睁着眼睛死去。 “不是所有的错都能被原谅的。”清欢看向童曼,童曼眼神飘忽,似乎在想什么东西。她弯腰问童曼:“所以,你愿意和我走吗?” “去哪里?” “去更好的地方。”清欢说的真心实意。“你的来生会过得很好,天道会补偿你。” 就在童曼认真考虑的时候,清欢突然被突如其来的袭击重重一击,瞬间栽倒在地。她很快站起身,食指轻抹嘴角,指腹上便沾满了血迹。这具肉身是她从医院找到的,刚刚死亡的女孩,灵魂已经离开,但作为人类的身体很是脆弱。 等到她抬头一看,童曼却已经被一个黑袍男人搂在了怀里。清欢上前一步伸出手:“把她还给我。” “还给你?你是什么东西?死神么?”男人轻蔑地笑了笑。“不过是拘人魂魄的小喽啰而已。这个女人和我做了交易,我已经完成了她的心愿,所以她已经是我的了。” 清欢看向童曼:“她和你做了交易?什么交易?” “当然是……”男人轻轻地嗅了嗅童曼的脖子,露出迷醉的表情。“出卖灵魂的交易,多么甜美的灵魂呀,你以为人类能和魔鬼签订什么契约?我为她完成她的心愿,她付出自己的灵魂,公平交易。” 童曼却露出了迷惘的神色:“交易……” “是呀,否则你以为你的房子是谁给的?你钱包里的钥匙和纸条又是谁放的?是谁为你杀死了那些人?”魔鬼轻声呢喃着,蛊惑着童曼。“现在,你该跟我走了。” 说完他就要离开,结果却发现童曼的灵魂一动不动。魔鬼讶异道:“怎么回事?” “大概是我不想让她走吧。”清欢挑了下眉,“久仰大名。” “你是什么东西?”魔鬼打量着清欢。“你不是死神?” 清欢沉思道:“我比死神应该要厉害一点。”说着她还捏了捏食指跟拇指,表示真的只是厉害了“一点”。 魔鬼立刻改变了态度,他松手放开童曼,跟清欢说:“那这样好了,将选择权交给她,看她要和谁走。”说完,声音柔和地问:“童曼,告诉你对面那个女孩儿,做人要守信用,对不对?你和我做了交易,你就是属于我的,所以你要跟我走,让她松开对你的束缚。” 童曼终于想起来,那个时候,她的意识离开了身体,听到有人跟她说话,她的心被仇恨和绝望占据,于是她点头说了好。 那个时候,她是在和魔鬼做交易?! 以自己的灵魂为代价?! 清欢道:“童曼,你要想清楚,跟他走,你就永远不再是人类的了。” “做人有什么好?痛苦、悲伤、背叛、绝望、歧视……如影随形,可做魔鬼的话就好多了。”魔鬼的声音非常好听,童曼的眼神因此迷离了几分。“想想看哪,不用受任何束缚,尽情地释放自己内心深处的阴暗,伤害你的人你都可以杀死他们,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美好吗?别以为地狱很可怕,其实地狱才是天堂。” 童曼似乎被说动了,她问清欢:“你是死神吗?” “如果你非要这么说的话,算是。”清欢点了下头。“只要有生命的存在,我就不会消亡。带你的灵魂的确是我的工作之一,但是童曼,你有选择权,你不是一定要和我走。但是我想确保你知道,从古至今,和魔鬼做交易的人最后都没有好下场。” “你已经死了,最坏的下场又能怎么样?”魔鬼大声说。“你以为那些伟人都是凭空而出的吗?如果没有我们,谁能记得住他们的名字!” 清欢接着道:“是选择忘记这一世迎接新的开始,还是堕落地狱,你自己选择。” 童曼摇着头:“我不知道……”她看看清欢又看看魔鬼,看得出来她是动摇的,“我和魔鬼已经签了契约,我、我……” “如果你选择和我走,契约的问题我会解决。”清欢上前一步,对童曼伸出手。“是时候离开这个世界了。不管你还有多少遗憾和执念,都该放下了。” 童曼的脚刚动了一下就被魔鬼抓在了手中。此刻他凶相毕露:“和我做了交易,就不能反悔!” 清欢快步向前握住童曼手腕,冰凉刺骨的剧痛褪去,温暖柔和填充了童曼的灵魂。她苍白的面色有了改变,乌青的脸开始重新变得红润,就好像、就好像那是她生前的样子! 只是一眨眼间魔鬼就弄丢了到手的灵魂,他气得七窍生烟,瞪着清欢:“你不能抢走我的灵魂!” “抱歉,她比较特殊,不能给你。”清欢没什么诚意地说了声对不起。“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离开。” 魔鬼气急败坏地瞪着童曼:“我为你做了那么多!让那些罪犯锒铛入狱,侥幸逃走的几个我也全部为你杀死了!你的弟弟也闯了无法收拾的祸,我为你完成了你想要的一切!你竟然敢欺骗我!” “我都不知道身为魔鬼也厌恶背叛呢。”清欢故作惊讶。“难道你们本身不是背叛的聚合吗?”说完,她笑了笑,恢复正常的童曼也微微笑了下。清欢的这个笑很快消失,她一挥手,魔鬼从地上如同萝卜般被拔起狠狠地摔在墙上又掉下来,头破血流,清欢说:“忘了说了,我是很记仇的。”刚才不小心吃的那记闷亏她可没忘。 魔鬼握紧了拳,仍然站着没有走。 见清欢要带着童曼离开,谭睿不由自主地喊道:“曼曼……” 清欢停下脚步,问童曼:“要和他再说几句话么?” 几秒后,童曼缓缓走近谭睿,在他耳边,轻声说:“那天晚上我下了车后一直在哭,哭了很久很久。” 然后她眼角又有血泪淌下:“我为你流了最后一滴泪,以后我都不哭了。” 说完,她再也没有出现在他面前。 这是他的罪,是他的孽,是他永远无法忘怀的一切。 魔鬼眼珠子转了一转,上前问道:“童曼欠我的灵魂,你可以替她偿还,你愿意么?否则即使她有下一世,我还是会找到她,把属于我的灵魂夺回来。” 谭睿点头了。 魔鬼满意离去,虽然这个灵魂不能和童曼的相提并论,但终究不算亏的太厉害。 他又出现在童家,童曼的弟弟因为失手杀人已经被带走,七十岁之前想出来的可能性不大。至于童父童母,他们就算倾家荡产也赔不起那笔天文数字。他们试图找谭睿帮忙,然后灵魂被拿走的谭睿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宴岚又一次出国了,这次她没打算再回来。她跟谭睿都背了债,还不了,洗不清,这辈子都没法快乐。以后的每个深夜里,每当她感到幸福的时候,她就会想起,有一个女人在黑暗的夜晚死掉。 从入狱的罪犯着手,警察找到了他们的秘密地下仓库,冰柜中除了货以外,还有一具死状凄惨浑身赤|裸的女尸。于是根据这个他们又加了一条故意杀人的控告,罪犯们因为情节恶劣被判处死刑。 童曼走过奈何桥,再也没有停下,饮下孟婆汤的她忘却了前世所有记忆。爱不记得,恨不记得,遗憾和背叛都不记得,干干净净,宛如初生婴儿,准备迎接自己的来生。 清欢坐在孟婆庄的秋千上,庄里鸟语花香,阳光明媚,她却仍然在回想上一个世界。 奈何桥的时间和世界以及忘川河的换算都不一样,也不是完全固定的,所以她回来的有些晚。刚回来就听说本该出现的鬼魂却迟迟没有出现,谢必安前去勾魂时竟找不到对方魂魄,清欢便亲自去寻找,直到现在才轻松下来。 南霜。 她知道南霜不是那个人,在这些世界里,她不曾爱上任何一人,却能够感应到他们的灵魂。清欢看着自己的左手,她本应很快回来,却被迫答应南霜陪伴到死。南霜临终前咬了她一口,又挖出了自己的重瞳放在清欢掌心,让她永远不要忘记他。 直到现在清欢都觉得那对重瞳还在凝视着自己。 她当然不是爱上了南霜,她只是—— 只是什么呢? 也许,是再一次感受到了荒芜吧。   第三十六碗汤(一&二) 正在清欢望着天空出神的时候,墨泽突然迈着肥嘟嘟的小短腿跑了过来:“主人!主人!” “怎么了?”她停止荡秋千,弯腰把墨泽抱到了怀里。“发生什么事了?” 吉光跟小黑也吐着舌头跟在墨泽后面,个个眼巴巴地望着清欢,都很希望能被主人抱一抱。清欢并不经常亲近它们,也因此这难得一见的温情便成了它们共同的最爱。 “外面那个女鬼在大吵大闹!”墨泽忙不迭地指控。“声音好大好大,谢必安都被她烦的翻白眼了!” 谢必安翻白眼了?清欢想了一下那个画面,觉得还挺有意思。“走,去看看。” 孟婆庄外便是奈何桥,正勒着嗓子嘶吼的女鬼正疯狂挣扎着。谢必安站在她旁边,苍白的脸上仍然没什么表情,但却是实实在在的翻了白眼——黑眼珠完全不见。 看得出他很无奈,但又不能将这鬼魂怎么样。 清欢问道:“怎么了这是?” 那女鬼听到有人说话,立刻抬头,看见清欢就扑了过去,抓住清欢的双臂要求:“你是不是就是那白面鬼嘴里说的奈何桥主?!如果是,请你立刻将我送回去!” “送你到哪里去?”面对女鬼的愤怒和焦急,清欢没有生气,只是扶着她让她坐下。“你坐好,我们慢慢谈。” “不!不能慢慢谈!我现在就要回去!”女鬼低吼着。“我必须立刻赶回去!再不回去就来不及了!” “来不及做什么?”清欢轻声问她。“就算回去你也死了,身体早已被烧成灰,埋入地下。普通人是看不到你的,你就算回去了,又能怎么样?” 女鬼绝望地看着她:“做人要守信用,我们说好的……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说着,她双手捂脸,血泪从她指缝中滴滴答答淌了一地。 清欢说:“我可以完成你一个心愿。” 女鬼猛地抬头。 “但是我不能复活你,因为你的阳寿确实已经到了尽头。同样的我也不能让你借尸还魂,因为你没有这个机缘。”清欢的声音很温和也很平静,“但是我可以让你回去,甚至可以让对方看到你,但是,你得知道,你并不一定能得到什么好的答案。” 女鬼不顾一切地点头:“我愿意!” “同样的,在那之后你必须回到这里来。时刻记住,你已经死了。人世间的一切都已经与你无关了,明白吗?”清欢问。 女鬼点头如捣蒜。清欢对她笑了笑,挥了下手:“你去吧。” 下一秒,女鬼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奈何桥上。目睹了一切的谢必安慢吞吞地蹭过来说:“你这样做我觉得不大好。” “有什么不好,比起我苦口婆心的劝她,让她自己去看一眼不是更好么?”清欢拍了拍谢必安的白发,看着他的黑眼珠又慢慢浮现。“有时候,人类就是这样,不见棺材不掉泪,不到黄河心不死。” 她对谢必安笑了一下,摸到了他的胸膛——那里空荡荡的,没有“心”的存在。“哪怕是你,这么久了,不也不再期盼了么?” 谢必安闻言,空洞的眼睛猛地看向了清欢。清欢没有再说什么,对他笑了笑,让他离开。 前一秒还在漆黑的死亡之地,后一秒便回到了阳世间,女鬼猛地睁开眼睛剧烈喘息。她抬起头看向天空,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不再惧怕阳光的照耀了。 她死了……七年多吧,但那她死后一直没有离开,也没有鬼差前来勾魂,所以她一直陪在男友的身边,安安静静地看着他。但事实上是,两年前,男友身边出现了新的女孩,他们用了两年时间相爱,并且迅速坠入爱河。女鬼急了,他说过一辈子只爱她,所以她死后也不曾离去,在无人所知的地方陪伴着他,他怎么能移情别恋?! 然而他看不见她,也听不到她的声音,不管她多么努力地呼唤他,他也感觉不到她在身边! 女鬼用了七年多的时间,从死去那一天开始便努力地想要修炼成形,即使没有形体,能让他听到自己的声音也是好的,这就是她所希望的。她也一直很努力,真的真的很努力。 她每天都跟在他身边,每天都看着他,担心着他,看着他逐渐从失去她的悲伤中挣脱,看着他慢慢重新拾起生的希望,看着他爱上别人……他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 就在男友准备和新的女友结婚的时候,女鬼狂怒!这份狂怒让她有了力量,她的眼睛开始变得血红,指甲开始不自然的伸长,满心都是质问他!质问他!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说话不算话?为什么说好的一辈子,她死后都在继续,他却已经忘记了?! 他们竟然还去了她的坟墓前告诉她,他们有多幸福!他以为她会祝福他吗? 她不会! 既然不再惧怕太阳,女鬼便毫无顾忌的在太阳下飘起来。她只想回去曾经他们的新房,知道他在哪里! 房子里没有人,他工作的地方也没有人,从别的同事口中她听说今天就是他们的结婚典礼。女鬼看了一下一个人电脑上的日期,她狂怒的时候,正是男友下跪向另外一个女人求婚的时候!可就在那时,那个惹人厌的白面鬼出现将她抓走,否则她不会离开的! 女鬼根据地址找到了教堂。然而有神圣的力量守护,那地方她根本进不去。她对着天空咆哮:“你说过不会阻碍我的!你说过我可以去要一个答案!为什么又不准我进去?!” 她是在问清欢。 可清欢没有回答。女鬼只能站在教堂外面,孤零零的,心碎的,绝望的,看着教堂里面,那对幸福到全世界都为之祝福的新婚夫妻互相交换戒指,互相亲吻,互相许下海誓山盟的誓言。 你忘记了吗? 那些誓言,本来都是我们两个人许下的,现在你怎么可以跟另外一个女人说?你怎么可以……爱上除了我之外的第二个女人? 一生一世,只有一次的爱情,就那么难吗?你渴望新的生活,所以那么急切地想要忘记我? 她疯了一般地往里冲,但笼罩着教堂的守护力量却一次次将她弹开,很快地,女鬼便失去了力气,她匍匐在地上,看着里面的人笑啊叫啊闹啊扔捧花啊祝福啊快活啊。 她趴在地上绝望地哭泣,血泪蔓延到她整张脸,她的长发无风自起,她的眼睛逐渐被血填满,她的指甲再一次锋利而极长,内心深处的怨怼终于让她冲破了桎梏! 可即使她进入了教堂也无法触摸那些人,不仅无法触摸,她只能穿越在人群中,看着他们脸上真诚而快乐的笑容。这些人里有很多都出现在她的葬礼上,那个时候他们都很真心地为她哀悼,但现在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一切都消失了?为什么? 她又看向新郎和新娘,上帝呀,他们笑的可真开心,他们的幸福那么强烈那么明显,连她这只厉鬼都能感觉得到。 可是她就是不懂! 说好的为什么要变卦?许下的誓言为什么不能遵守?!她死掉了,不去投胎,不离开,没有任何人看得见她,也没有任何人能陪她说说话,她忍受着无边的寂寞,忍受着烈焰焚身的痛苦煎熬,忍受着一切一切的阻碍,只想陪在他身边。 可是他为什么做不到? 女鬼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她一次又一次试图用自己的双爪掐住新郎的脖子,可是每次都扑空,她根本碰不到他。 新郎将新娘抱了起来,笑的那么快乐,他抱着她出了教堂,人们为他们鼓掌欢呼,祝福他们一生一世幸福美满。 女鬼离他们很近,所以听到了他对新娘说的誓言:我会爱你一辈子,一辈子只爱你一个人,永远忠诚,无论活着或是死亡。 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但她才死了七年,他就已经不爱她了。 他爱上了别人。 女鬼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做。她维持着凶狠的外表,默默地跟在他们的婚车后面。看着他们一桌一桌的敬酒,看着他们接受亲朋好友善意的玩笑,看着热闹而有趣的闹洞房—— 她还记得,她活着的时候他说过,等到他们结婚那天,他一定会让她成为世界上最美的新娘。可是她死了,另外一个人取代了她,成为了他的新娘。 你为什么可以那么快乐? 你看得见我吗?看得见我正在哭吗?看得见好想好想问你,你还爱我吗? 为什么不能一直爱我?为什么不能坚持下去?说好的一辈子才过了七年,你就属于了别人,那我该怎么办?就这样,孤独地看着你们幸福一辈子? 为什么要爱上别人? 就因为,我死了,而你,活着? 她怔怔地看着那热闹的场景,无数的人从她身体里穿过去,她站在那么多人的地方,却没有一个人能看见她,也没有一个人能听到她的声音。 “啊!妈妈!那里有个大姐姐!” 一个小孩子突然指着女鬼站的地方大声说道。 很多人都听见了,但他们顺着孩子指的方向看过去,却什么都看不到。小孩子的妈妈立刻说:“小孩子家乱说什么?那里哪有什么大姐姐?” “真的有!”小孩子不服气地说。“我没有说谎!那个大姐姐在哭!” 这大喜的日子,说这个总是不吉利的,小孩子的母亲赶紧捂住他的嘴嘘他:“不许胡乱说话啊,再乱说的话妈妈打你屁股了。” 小孩子委屈地扁起小嘴儿,负气地跳下椅子。一会儿他见没有人注意他,便悄悄往前跑,走到女鬼面前好奇地问:“大姐姐,你能说话吗?” 女鬼垂眼看他,小孩子被吓了一跳,倒抽了口气,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他哭得太厉害,顿时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小孩子的母亲顿时尴尬不已,赶紧过来把他抱到怀里哄着:“宝宝乖,不哭不哭,这么好的日子不可以哭哦,乖乖乖~” “那个大姐姐好可怕!”小孩边哭边看了女鬼一眼,顿时哭得更大声了。当他看到女鬼朝自己走近的时候吓得闭上眼睛大哭:“别过来别过来!别过来!” 有年长的人大概猜出了怎么回事,都说小孩子的眼睛最干净,能看见奇奇怪怪的东西,他过来将孩子抱到怀里,循循善诱地问:“好孩子别哭,你说那大姐姐长什么样子呀?” 小孩哭得抽噎,边哭边形容了女鬼的容貌,顿时有人大惊失色。 女鬼没有理会这场闹剧,她只是跟在新郎后面,一步也不离开。 那位长辈又问:“你说的那个大姐姐,她走了没有?” “没有没有!她贴在叔叔的背后!” 此言一出,全场瞬间鸦雀无声。众人都惊恐地看向新郎的背后,一副见鬼的表情——其实他们谁都看不见那里有什么,可是从孩子的嘴里说出那样的东西,即使看不见也会充满恐惧。 新郎也愣住了,瞬间转过身。 女鬼安静地站在他身后,其实他根本就看不见她,可是她还是忍不住落泪。 “大姐姐哭了!她的眼泪是红色的!”小孩子惊叫。 “……是你吗?”新郎看着面前的空气,声音颤抖,“是你吗?” 女鬼只是看着他,并不说话。 “你看出来了吗?他在害怕。” 身边突然出现这句话,女鬼怔怔地扭头看向不知何时出现的清欢。清欢温柔地凝视着她,又说道:“如果他能看到你,也只会觉得恐惧。对他来说,他曾经深爱的女孩已经去世了,而他现在已经有了新的生活,所以,你应该做的是放手。” “放手?”女鬼轻声呢喃着。“我不放手……我不舍得……我不舍得啊……”她说着,血泪又爬满了脸颊。她真的不舍得啊,她那么爱他,一生一世,一辈子,她死了还信守诺言,可他却爱上了别人。 “再舍不得,你们也不可能在一起了。”清欢说。“从你回到这个世界开始,他一直都那么幸福,那么快乐,可是听说你的存在,他立刻变得不安而恐惧。他的爱已经给了别人,那个爱你的人已经不在了。他还是他,却也不是他了。” 女鬼发出痛苦的呜咽,她伛偻着身体,因为无法承受那刺骨的痛。人都死了怎么还会这么疼呢?她真的好疼好疼,疼的眼泪止不住,心脏在颤抖。 她没有去碰那个男人,而是往后退了几步,看着他,问他:“为什么不能一直爱我?” 男人没有回答,因为他听不见。 “为什么要爱上别人?”女鬼继续问,她的声音在颤抖,“说好的一辈子为什么不能坚持下去?只因为我死了,所以就不能再爱了吗?” “你的一切都会消退。沉浸在失去爱人的痛苦里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有些人能走出来,有些人不能走出来。有些人能坚持,有些人不能坚持。这不是绝对的事情。”清欢看着她。“你应该放手了。” 女鬼哭着。 清欢轻轻叹了口气,“你跟我来,我会让你见到他的。” 女鬼抬起头,便被清欢点了下眉心,随即闭上眼睛。 等到她醒来时已经是深夜。她在新房里,大床上的新婚夫妻相拥而眠,她不知道之后的婚礼是怎么完成的,但是…… “只是一个小法术而已,让他们都忘记有一个大姐姐这么个小插曲。”清欢说着,出现在她身边。“走吧。” 去哪儿? 下一秒女鬼发现自己站在一片美好的雪景之中,大街上空无一人,她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清欢也不在身边。不知为何,她不由自主地往前走,走啊走,不知走了多久,才来到一个广场。广场中央有一个喷泉,很熟悉很熟悉。 那是她还活着的时候,他们经常约会的地方。女鬼慢慢地走了过去,看到喷泉背后的长椅上,有个男人坐在那里。 她坐到了他身边,没有看他。 “是你吗?” 她嗯了一声。 “我现在是在做梦吗?” “或许是吧。”她说。 “你、你还好吗?” 她还好吗? 她不好,她一点都不好。七年来她始终陪在他身边,看着他一点点爱上别人,看着他把属于自己的爱交给别人,她怎么会好?她永远也好不了!可是这个不好却那么难以出口。女鬼没有说话,没有回答。 男人似乎明白了什么。“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对不起不爱我了,还是对不起和别的女人结婚了? “你去世了,而我还活着,我……还要继续活着。”男人的声音也微微有点颤抖,“我曾经每个夜晚都在有你的梦里醒来,可是两年前开始你再也不出现在我梦里,我知道,你肯定是生我的气了,气我爱上了别人。” 女鬼安静地落泪。 她只是太过执着,因而不肯放手。她临死前握着他的手要他不要忘记她,可他还是忘记了她。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一个人不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她在他心中永远都是特别的,但是现在,他爱的是他的妻子。 没有说出的话女鬼都知道,她慢慢地站了起来,慢慢地往来时的方向走。也许这是清欢给她的一个机会,可结果却和清欢说的一样,答案并不是那么美好。 她死了七年,这七年足够将爱情逐渐收回,然后完整地交给另外一个人。 男人从梦中惊醒,瞪着前方久久不能回神。他的新婚妻子朦胧中睁开眼睛问他:“怎么了?” 他沉默了几秒钟才说:“没事。” 然后躺下去重新拥抱她,闭上眼睛。 女鬼站在床前看着她,清欢站在她身边,问:“还是放不下吗?” “也许我放不下的不是他,而是我的爱情。”女鬼轻声说着,平静的异常。“这是我自己的爱情,和他已经没有关系了。”从他爱上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起,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说完她问清欢:“你爱过人吗?” 清欢点了下头。 “会希望自己离开后他爱上别人继续生活吗?” 清欢说:“太久了,我忘了。” 女鬼说:“我不希望。我就是这么自私,希望他永远只爱我,为此我愿意永远陪伴在他身边,哪怕永远碰触不到他,也不能和他说话。” 清欢叹了口气:“我以为你会看开一点。” “你说,我和他究竟谁错了?” 谁错了?谁又对了?根本没有正确答案。放下过去开始新生的男人没有错,死后坚持所爱的女鬼也没有错。 那么,是谁错了呢? 清欢将女鬼带回了奈何桥。将用她七情六欲和一生的眼泪煮成的汤送到她手边,告诉她:“饮下这碗汤,你就可以重新投胎,来世自有别的因缘。” 女鬼看着那碗汤,接到手里,却没有喝,而是问清欢:“等到他死后,会来这里吗?” 清欢没有回答。 女鬼说:“我可以在这里等吗?” 清欢摇头:“不可以的,你踏上了这座桥,就已经去了引领来生的路,不能回头。”她停顿了两秒钟又道,“即使你等到他又能如何?他爱上了别人,他和他的妻子会相约白首,不管怎么样,他都不是你的他了。” 女鬼看着清欢,她一直都很平静,直到清欢告诉她,她的爱人会和另外一个女人白头到老。她哭得好厉害,清欢却只是看着,没有再去安慰。 自己不肯放手,别人帮不了她。 女鬼将手中汤碗放到了桌子上,往前跑了几步,从桥面一跃而下,瞬间便被波涛汹涌的忘川河吞没。 清欢追到河边,女鬼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第三十六碗汤(三&四) 床上的女人猛地倒抽了一口很长很长的气,然后倏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 一直看着这一幕的男人见状,立刻冲上去将她搂入怀中:“松蔚!松蔚你醒了?老天,你终于醒了!你回来了!” 清欢任由男人抱着自己,活动了一下手指,才慢慢地将他推开。男人身上冰冷的甲胄让她娇嫩的皮肤有些难受,她看着男人,微微扬起下巴:“是你将我重新带回人间?” “我怎么能让你离开我呢?”男人动情地说,试图握住清欢的手,却被清欢躲了过去。他愣了一下,虽然脸色难看了些,却没有生气,而是柔声哄道,“松蔚,我知道你还怨我,可是我不能失去你,你是我的妻子呀!” 这时,男人身边那个打扮的很古怪的和尚从入定状态中睁开眼睛,起身走到男人身边恭敬道:“将军,还请您让开一下,让贫僧看看夫人的身体状况如何。” 男人听了,连忙起身让开,和尚把住清欢脉门,片刻后对将军露出笑容:“恭喜将军,夫人已经还阳了!” “好!”将军格外高兴。“重重有赏!” 清欢冷冷地看着他,眼神有几分诡异,但和尚没有注意,将军也没有注意。 将军命身边的副将把和尚送出去,立刻又回到清欢身边,坐到了床沿上,以万般深情千般宠爱的的语气说道:“乖,松蔚,不要乱动,你刚刚还阳,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需要静养一段时间。” 清欢只是看着他,不说话。 将军以为她还在生气,不敢再去抱她,毕竟之前自己做的太过火了。此刻他一贯威严的脸上带着类似讨好的笑容,看得出来,常年身为上位者,他已经很久没有露出这样内疚甚至忐忑的表情了。永远都是讨好他的比他需要去讨好的多太多。“不要再做傻事了好吗?你知道当我得知你自尽的时候有多心痛吗?你我少年夫妻,如何能这般决裂?” 清欢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既然我已经死了,你又何必将我带回来?” “我不能没有你!没有你的人生对我来说是不完整的你知道吗?!”将军低声咆哮,恨不得抓住清欢的肩膀使劲摇晃,看看她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就因为公主惹怒了你,你便寻死?你可曾想过我的感受?!你可知道,我回来发现你自尽而死,这对我而言是多大的打击吗?!” “怎么会是打击呢?”清欢淡淡地看着他。“虽说糟糠之妻不下堂,但公主是金枝玉叶,难道你能让公主委身做妾么?你想尚公主的心思那么坚定,我又能说什么,你难道忘了你打我的那一耳光了?” 她的眼神清澈的吓人,一提到那一耳光,将军后悔的险些剁掉自己的手。他对清欢道:“我不是故意的,是你惹怒了我,所以我才——” “我不是惹怒了你,而是说中了你的野心。和公主比起来,我对你没有丝毫用处,又这样倔强,不肯体谅你,你会发怒也是在所难免的。”一个是小家碧玉,一个是金枝玉叶,前一个和你青梅竹马少年夫妻,后一个却能为你带来数不尽的富贵荣华,满足你的野心,是你的话,你选择哪一个? 更别提当今圣上十分仁慈,若是换作先帝,便是让他休妻再娶都有可能!但皇上只让他将公主以平妻的身份入门,与松蔚姐妹相称,这是天大的好事,松蔚怎么就不能理解他呢? 将军不想跟清欢争辩,她性子烈,向来敢爱敢恨。他不想再惹她生气,若是她再一次寻死,他就没有办法再找她回来了!所以将军只是吻了吻清欢额头,低声道:“懂事一点,好吗?这是皇上赐的婚,我不能拒绝,更何况——这天底下的男子,哪个不是三妻四妾?我同你保证,即便公主过门,我也不会让她危及到你的地位!我们的长子必定是先从你的腹中出生。”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将军的话真是说得冠冕堂皇,我应该为此感到荣幸吗?” “松蔚……” 清欢慢慢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那里还有一圈因为上吊而留下的淤紫痕迹。她对将军说:“把一个死人强行带回身边,是要我眼睁睁看着你娶公主过门,是吗?” 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意识到这对松蔚的伤害有多深。佳人已逝,他内疚痛苦,于是找来邪僧施以邪术将妻子魂魄召回,重新附于躯体之上。但另一方面,当他失而复得后,他仍然要娶另外一个女人,完全不在乎松蔚为何要自尽。 如果,是自尽的话。 “不要这样说话,松蔚。我已经为我的错付出代价了,我承认,之前因为公主的事情和你闹得不愉快,可是我对公主——我已经沾了她的身子,于情于理都要负责,我必须娶她!”将军苦口婆心地对清欢说着。这要是换作没死前的妻子,他从来不会跟她解释这么多,因为她最是贤惠温柔懂事,从来不需要他操心。 可就是这样贤惠温柔懂事的女人,在得知他要娶平妻后刚烈的不可思议。“我知道,松蔚,年少的时候我答应过你,一生只有你一个妻子。可是今时不同往日,我不再是那个为了求娶你可以在你家门外跪上三天三夜的毛头小子了,现在我是权倾一时的大将军,有很多事情已经脱离了我的掌控!皇上对我颇为忌惮,所以才硬是要将公主嫁给我,我若是不娶公主,那便是正中他下怀!” 清欢看着这个男人,看着他认真的解释,然后笑了一下。 “别自欺欺人了。” 将军露出惊讶的表情。 “其实我死掉才是最好的,这样的话,你就不必为我和公主谁是正室发愁,也不用再面对我的那些可笑又无聊的小情绪——承认吧将军,你早就厌烦了。只是这么多年来的夫妻情深,让你无法适应没有我的生活。召唤一名邪僧,又不花钱,又不会掉肉,还能把任劳任怨的妻子叫回来,何乐而不为呢?” “公主年轻貌美,二八年华,正是豆蔻梢头的绝色佳人,而我却老啦,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将军和大多数男子一样,都想要尝尝鲜,金枝玉叶的滋味儿呀,可是很美好的。”清欢眨了下眼。 将军像是见鬼般看着她,清欢对他又是嫣然一笑。 松蔚生得极美,否则当年将军也不会在她家门口跪了三天三夜只为求娶。但再美的女子容颜也会衰败消退,二十七岁的松蔚仍然极美,可若是和十六岁少女的青春活力比起来,那便差别明显了。她美在贤惠温柔,公主却是一团烈焰,耀眼而妩媚。 将军不可能不心动,但凡野心大的人,都不知道专情二字如何书写。 要江山,便无法只爱一个人,只爱一个人,就要放弃手里的江山。也许很多年前那个青涩的少年许愿一生只爱少女一人时,是真诚的,但经历了这么多,他早已变了。 “不要胡说八道!松蔚,你怎么了?以前的你从来不会说这样的话!”很明显,将军无法接受眼前这个浑身都像是长了刺一般的妻子。在他的想法里,妻子还阳,他们会拥抱,也许会抱头痛哭,但在那之后一切都会恢复如常。 他当然只爱她,他只是不能拒绝公主罢了。 “将军说和公主已有肌肤之亲,是何时?”清欢问。“这些日子将军日日都说去军营操练,原来是去偷会心上人了。” 她的语气充满嘲讽,将军下意识地反驳:“不是!我不是为了见她才去的!” “哦,那就的确是见她了。”清欢点点头。“将军也不必解释,我祝将军和公主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她的声音平静的不可思议,任将军脾气再好也经不起她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气得一甩手就要走。结果走了没两步不小心撞到了屏风,疼得他龇牙咧嘴,却又不想在清欢面前示弱,怒气冲冲地回头跟清欢说:“你是我的妻子,这一点永远不会有任何改变。松蔚,你该长大了,你不能永远活在过去。” 他的愤怒太过明显,清欢唤住了他:“将军。” 将军站住,回头看她一眼,清欢却没有看他,甚至头都未回,只是问他:“若我说不是自尽,将军可会相信于我?” 闻言,将军冷笑两声,分明还在记恨清欢之前那样不客气的话:“松蔚,不要将我当成傻子糊弄。你在想什么我一清二楚,不要让我对你失望。” 所以你看,即使她死过一次了,他也还是不信她的。 记住过去的誓言,在将军看来是幼稚和不懂事。清欢挥了挥手在床上躺下,摸了脖子一把,淤紫痕迹便消失无踪。 将军也好,邪僧也好,他们应该都没想到,拽回来的这只鬼魂并非他们以为的女鬼松蔚,而是她。 虽然仍然是一样的面孔和身体,但灵魂却完全不一样。 松蔚爱将军太深,为他操劳烦忧,为他出谋划策,为他付出了自己的一切。可是到头来,她的良人仍然不能只守着她。 这具身体仍然美丽,容貌依旧动人,但再也不能让将军为她心跳加速,如同当年那冲动而深情的少年般去爱她了。 大概是清欢惹怒了将军,从他拂袖而去这一日开始,直到公主进门,他都没有再踏进清欢的院子。清欢也不急,她身边的婢女却急得团团转,见天地出去打探消息。 大婚这天,整个院子里的下人都不敢说什么。夫人为何死去了三天又活了过来,这是将军再三命令不可泄露的消息,也只有清欢贴身的几个婢女才知道,对外宣称的都是将军夫人卧病在床。 既然卧病在床,就不需要出现了。清欢心想,公主估计也不想她出现。 第二日一早,公主要来敬茶。虽然是以平妻的身份过门,但面子功夫却要做,所以自然要给松蔚这位“姐姐”敬茶。只见她身着大红色罗裳,身影纤细袅娜,宛若弱柳扶风,一双水汪汪的眸子楚楚可怜,也难怪将军对她百般柔情。 可能是因为昨儿夜里被将军折腾狠了,公主走路的时候还微微有些别扭。她接过侍女的茶,双手捧住,在递给清欢之前,诚恳而柔和地说道:“姐姐,我既入了将军府的门,日后便不再是金枝玉叶,皇兄也好,母后也好,他们都再管不着咱们的家里事,我只想和姐姐一起好好侍奉将军,免去将军烦忧,还请姐姐喝茶。” 清欢纹风不动地听着她这一番冠冕堂皇的话,先是搬出皇帝,又是搬出太后,靠山一个比一个大,不是示威又是什么?只怕这杯茶也不是那么容易喝到的。清欢知道公主要作妖,隔空一弹,公主惊呼一声,滚烫的茶水瞬间洒满她的衣袖。 这杯茶本来就是要洒的,只不过公主计划的是在清欢伸手来接的刹那做出假象,让将军误以为清欢是故意不接让茶水烫她。但现在众人看得分明,清欢根本没有碰到她,茶水便洒了自己一手,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比起嬷嬷婢女,将军的反应就平淡许多。也许是因为出身贫寒,发达后他最是重视规矩,见公主连杯茶都敬不好,心中有些反感,但昨夜实在是过得舒坦,又想起公主身娇体柔,便多了几分爱怜:“小心些。” 公主听到他的话,米分颊飞红,娇嗔地剜了他一眼:“都是将军的错!否则我也不会手抖……啊!”她猛地捂住嘴巴,很是后悔自己的直言不讳,模样很是娇俏可爱。 于是将军不但没有生气,还放声大笑! 第二杯茶就正常多了,清欢接过来抿了一口,没有说话。公主瞪大了漂亮的大眼睛问清欢:“姐姐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我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不会,有些事情还得姐姐教我才行。” 将军道:“松蔚为人最是宽厚公正,你大可不必担心。” 公主对他露出娇怯的笑容。将军很是受用,便又看向清欢,原以为自己主动帮她说话,即使得不到感谢也应该有个眼神,谁知道从头到尾清欢都没有看他一眼! 清欢伸手揭开婢女手捧推盘上的绒布,取出一只琉璃镯,那琉璃十分精巧,看似透明,仔细一瞧却能瞧见镯子里头游动的小鱼!虽在玉石所雕刻,却是栩栩如生。她拉过公主一只手,为公主戴上,面上淡漠:“我祝公主和将军白头偕老,子孙满堂。” 公主娇羞地笑了:“承姐姐吉言,我会努力伺候将军的。” 懒得跟她废话,清欢站起身对着将军福了福:“妾身身子不适,便不在这儿陪将军和公主说话了。” 将军看着她的背影,想叫住又没有叫住,顿时脸色就复杂起来。公主见状,连忙到他身边卖乖讨巧,很快便把将军哄得眉眼舒展。 因为公主的身份,所以将军前三晚上都歇在公主的院子了。第四日晚上才去清欢那儿,总不能让人觉得他厚此薄彼,对原配不够关心。虽然世人都知晓将军夫妻恩爱,琴瑟和鸣,但如今尚了公主,就跟从前不一样了。 公主的院子里,得知将军去了清欢那儿后,公主暴怒地将桌子上的东西都扫到了地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一旁的嬷嬷也好婢女也好,都大气不敢喘一下,战战兢兢地站着。半晌,公主觉得不解气,顺手命一名婢女跪下,然后抽出她的鞭子劈头盖脸的抽起来。 将军兴冲冲来了清欢的院子,却听婢女说夫人正在沐浴。他心下一动,没让人惊醒清欢,自己轻手轻脚地进入房间,转到内室,透过一堵屏风,可以看见浴桶内纤细美好的女子线条,将军感到了些许燥热,说起来,自从皇上赐婚后他们就在冷战,迄今为止已经有三个月没碰过她了。 到底是少年夫妻,十二年的相濡以沫无法瞬间被抹灭,将军沉浸在失而复得的快乐里。现在的生活对他而言就非常完美,他的妻子贤惠大方,公主也是美丽热情,一个端庄,一个妩媚,一个温柔,一个娇俏,不正是男人最喜欢的两个类型?一个为他解决后宅所有琐事,让他没有后顾之忧,一个则在他心烦意乱时卖痴撒娇,令他心情大好,将军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是值了! 可浴桶内的清欢却早听见了他的脚步声。她根本不在乎他看到看不到,直接将衣服抓过来披到身上,系腰带的时候冷声道:“我不知什么时候将军也变得如此鬼祟了。” 将军转过屏风,直接从背后搂住清欢的腰肢,手指轻轻摩挲着,“松蔚,我好久都没抱你了,你……” “我可是死过的人。”清欢歪了歪脑袋,让他的吻落空。“将军竟然要碰一个死人?原来将军还有这爱好。” 一听到她提这个,将军瞬间变了脸色。他仍然搂着她,但面上的调笑温和瞬间消失不见:“松蔚,你是不和我闹别扭便不肯罢休么?” “将军怎么来了?”清欢不答反问,将他的手从自己腰间拿开,先是一根一根掰开手指,然后是离开他的怀抱,冷淡而疏离:“公主刚过门三天,将军若是没伺候好这金枝玉叶,到时候皇上怪罪下来,便都是我的罪过了。” “怎么会是你的错?”将军本想生气,可是沐浴后的清欢青丝微润,面若桃花,比起娇嫩年轻的公主来说,别有一番韵味之美。就好像之于男人,萝莉和熟|女都是极品一般。 于是他刚刚升腾的怒气立刻消失不见,对着清欢笑了一笑,还伸开双手:“好了,不要再跟我闹脾气了,快过来让我抱一抱。” 清欢心想,谁跟你闹脾气?她虽然也有欲|望,但也不是什么人都碰的。像是将军这样的,长相气质人品都不过关,勉强一下都不能。 “将军说笑了,还是去公主的院子吧,今晚我怕是无法伺候。” “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拒绝,将军略微沉下脸。“松蔚,你一定要惹我生气么?” “将军不是一直在生气么?”清欢走近他,把小脸微微扬起。“若是将军还觉得不够,大可再给我一巴掌,反正这事儿将军也不是没有做过。”在众目睽睽之下,只因为公主说她不小心将她推入池塘,她稍稍辩解了几句,他便不问青红皂白一个耳光甩下来——任何一个会打自己妻子的男人,都不配被爱。 闻言,将军瞬间颓唐起来:“你还在怪我。” “不敢,将军多虑了。”清欢走到梳妆台前坐下,慢条斯理地梳着乌黑青丝。“只是将军不必再将我带回来,却又非要我活着。活着是活着了,但怎么活就是我的自由了。前半生为了将军付出的足够多,剩下的生命是属于我自己的。” 将军听了这话,有些难过,眼神很明显地表现出他的情绪。清欢从铜镜里看到了却装作没看到,嘴角的笑容清浅的不可思议。“夜深了,将军还是快些离去吧,我要安置了。” “我不抱你,但今夜我要在你这里过夜。” 清欢放下梳子,回头对他嫣然一笑:“好呀,只是别想上我的床。” 将军皱眉,清欢指了指窗边的美人榻:“依照妾身看,那就很适合将军你。” 最后,即使不愿意,将军也还是窝上了美人榻。他抱着双臂,身上盖着婢女给拿来的一条毯子,盯着清欢来回走动的身影,一直没有移开视线。   第三十六碗汤(五&六) 其实将军知道,松蔚之所以不肯原谅他,除了他要娶公主之外,还因为那一巴掌。 他要怎么跟她解释她才能明白,当时打她是别无办法,她当众冲撞了公主,离得远些的皇上皇后太后都看见了,若是不想她被降罪,他只能先发制人。事到如今,她却还在怪他。 将军在美人榻上辗转反侧,这美人榻一般是女子所用,虽然柔软舒适,但却太窄,他身高体壮,勉强挤在上面睡的样子着实可笑,连翻身都不能。除了少年时将军出身贫寒之外,此后他平步青云,官运亨通,从没受过这样的苦。 是的,对将军而言,现在这样已经是受苦了。但是很久很久以前,他和松蔚还没成亲的时候,他敢一个人跑进山里耗时三天三夜,只为打一只熊,然后将熊掌送给松蔚的爹爹。他也曾经为了给她买她喜欢却又舍不得买的胭脂水米分去镇上扛包,要辛苦好久才能赚到一点钱。他还曾在无数铁骑踏过时从前方赶回来拯救她的性命。危难时期不离不弃,夜深人静时缱绻低语,海誓山盟,一生一世。 但现在的他不再是他了,松蔚早就知道,她爱的那个少年在飞黄腾达之后就变了。这世上,便是夫妻,也只能共患难而不能同享受。 总有一个人会变心。 变心的不是松蔚,是将军。他不再像是多年前一样一文不值,莫欺少年穷,他成功成为了这个国家手握重权的大将军,但是他再也不是松蔚爱着的少年。 她看开了,所以才选择不回来。 将军在美人榻上躺了一会儿,盯着那帐子后面出神。其实他看得并不真切,只朦朦胧胧看到一个纤细的身影,那是曾经和他相拥过无数次,无数个夜里,许下种种誓言的结发妻子。 他似乎想到了过去,有些感慨,又有些忧伤,还有些心虚。事实上他知道,自己对公主不能说不动心——那样高贵的金枝玉叶,有着无与伦比的身份,万千宠爱,倾国倾城的美貌,更甚者还是二八年华的佳人,却喜欢一个快三十岁的男子,热情勇敢,勇往直前——说不心动肯定是假的。 可心动是一回事,将军仍然清楚自己爱的人是谁。这世上他唯有两样东西不可舍去,一是权力,二是松蔚。 这段时间因为皇帝赐婚的事情非常忙,他也没来得及和松蔚解释当初那一巴掌的缘由,因为他觉得松蔚如此冰雪聪明,肯定能理解。但事实证明,她便是再贤惠温柔,也仍然是个女人。在面对爱情的时候,女人通常都是执迷不悟的。她们沉溺其中,所以根本不会去想事情背后可否会有其他原因。 她为什么就不信呢?在这世上他最爱的永远只有她。她要做的只是乖乖地做他的妻子,剩下的一切他都可以为她办到,除此之外,她不需要担心任何事。他们都不再是当年连相会都要悄悄地小情人了,如今他们光明正大,万人称羡。 将军在美人榻上动了动,还是没忍住,站起身,蹑手蹑脚地朝床榻摸过去。松蔚是他的明媒正娶的妻子,而他是她的夫君,是世上唯一一个可以名正言顺碰触她的人。但是——将军不知为何,却有些不敢靠近,连脚步都放得极轻,像是生怕惊醒那个已经躺下好一会儿的人了。 慢慢地凑到床边,伸手试图撩开帐子,却听见里头传来冷冰冰的声音:“将军若是敢越雷池一步,便休怪我不客气。” 随后他还听到锋利的匕首出鞘声。将军有些恼羞成怒,却又听得出床上的美人冷若冰霜,到底还是不想和清欢闹翻,便又往后退了一步,回到了美人榻上。 帐子里便不再有声音传来。半晌,将军双手环胸躺着,看向窗外,皎洁的月光洒落下来,照在他的脸上,恍惚间让他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第一次私会的时候。 那个时候她尚未及笄,却已经是出名的美人,她的爹爹因为女儿生得如此标致一直很骄傲,眼光很高,自然看不上将军这个一事无成又出身贫寒还父母双亡的毛头小子。所以他们只能偷偷见面,后来若非将军死命攒钱给足了彩礼钱,怕是松蔚早嫁了旁人。 成亲后他们过了一段很幸福快乐的日子,只有彼此,没有任何烦心事。松蔚每天要做的就是一日三餐,然后等待夫君打猎回家。将军回家后会有热气腾腾又美味可口的饭菜吃,每十天他都会进城一次,将自己猎来的东西卖掉,回家的路上给娘子买鞋胭脂水米分或是吃食,还经常给松蔚扯些好看的布料做衣裳。 那段日子比起现在的山珍海味绫罗绸缎,可要快乐几百倍。现在将军不用再辛苦打猎维持家计了,松蔚也不用亲自下厨或是做衣服——但她一点都不幸福,她早就不幸福了。 从征兵的告示贴出来,将军开始动心那会儿,松蔚就很清楚,她在慢慢失去他的丈夫。即使日后他很快青云直上,将她接到身边,即使他们曾经无数次的拥抱亲吻许下诺言——一切都已经晚了,他在慢慢地改变。 将军以为女人最是难以放下爱情,殊不知恰好相反,很多时候,越是对爱情执着专一的女人,在放弃的时候便越是铁石心肠。因为她们已经度过了世间最剧烈的痛,不再去爱,不过是将身体里的毒瘤挖出来,也许当时痛不欲生,但很快就会好转,再也不会痛了。 将军看了窗外一会儿,又忍不住去打量床上。清欢睡觉很轻也很安静,容不得一点声音,他就这样痴痴地望着帐子很久很久吗,吹熄了灯之后,将军是什么都看不到的,但他仍然望着床的方向,仿佛期盼着下一秒妻子就会跟他说:快上来吧,在下面怎么睡呢? 以前他们还住在乡下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少年夫妻,哪有不拌嘴的时候,尤其将军的脾气又暴,于是每次吵架他都会被她赶出卧房,被赶出去后将军就蹲在窗子下面等,也不去其他房间睡。他不会等很久,因为顶多半个时辰,松蔚便会心疼他,让他回屋,然后他们就会和好,再也不吵架了。 他就这样期盼着,期盼着,也不知期盼了多久,竟迷迷糊糊睡了过去。第二日早上一睁眼,发觉自己还睡在美人榻上,此刻正浑身酸痛。抬头看了一下时辰,将军每日都要晨练所以起的早,而绣床之上的佳人仍然睡得非常香甜,还没有从梦乡中醒来。 将军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原来昨天晚上,她并没有心疼他,也没有像是过去那样下来看他。他身上的毯子掉在了地上,屋里还没有下人进来。松蔚不仅是没有心疼他,甚至连给他盖被子都没有过。 她从来没有这样对他。她总是担心他心疼他,为他打点后一切。将军有片刻的失神,他开始恐慌,甚至不安,惶惶的眼神若是他自己看到了肯定不敢置信——那是对失去最重要的东西时的悲伤。 其实他早已预感到,但他不敢相信,所以他只是沉默地从美人榻上起来,穿上鞋袜,慢慢地走近大床,然后轻轻挑开绣帘。 床上的女子睡得很是安稳,乌黑的青丝披散在身后,两只玉手放在胸前,平静而安详。 看得出来她很平和。 但将军却觉得寒冷。 最终他什么也没说,沉默地转身离去了。 他走之后,清欢才睁开眼睛。 将军每日都有事要做,不能留在家里,清欢也不爱出门,便待在自己的院子里绣绣花看看书什么的,每个世界的文化都不一样,每个世界都有书看,所以即使足不出户,清欢也不会寂寞。 但是她不出去,不代表没有人上门来找她。 公主带着一帮丫鬟婆子过来,见到清欢先是弯腰施礼,然后娇声道:“怎地不见将军?” “将军出府去了。”清欢淡淡地看她一眼,重新又将注意力转回到面前的书本上。松蔚身边的婢女都是老人了,从十年前就伺候在松蔚身边,没见过什么大人物,如今公主一来都有些怯场,见到公主身边的嬷嬷婢女,也都大气不敢喘的样子,也怨不得背地里被人叫做一群土包子。 从乡下来的夫人和乡下来的下人们,哪里能和金枝玉叶比呢,自然是一群土包子了。 “这么早就出府了?昨儿夜里我失眠了一宿,总想着将军是否吃好睡好,今儿一早心里实在是惦记,才朝姐姐院子里来,还请姐姐莫要怪罪。”说着,公主猛地掩口,似乎有些后悔,“我竟胡说了,姐姐别怪我口无遮拦。我在宫中的时候便是如此,皇兄母后说了我许多次,我都改不掉。” 清欢瞥了她一眼,觉得她实在是想多,明里暗里说些看似温柔实则刻薄的话有什么意思,她根本懒得跟她争好不好。 她只是代替松蔚回到这具身体里,她什么都不用做,将军会把自己作死的。她只要看戏就好,何必在意这些。 于是她象征性地哼了一声。 公主瞪大了眼,这是什么反应?松蔚不是个性子烈的女人吗?上次在宫中,她只是刺激刺激她,她便受不住了,这次怎的好像不在乎了? 于是她试探道:“姐姐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因为我说错话了?” “既然知道自己说错话,还不赶紧走?”清欢白了她一眼。“怎么,还想我送你不成?” 闻言,她身边的下人们都倒抽了一口气,不敢相信夫人竟然敢这样跟公主说话。那可是公主啊!即使嫁人了!即使是平妻!那也是公主!皇亲国戚!金枝玉叶!能这样对待吗? 但清欢就是说了,又能如何? 公主也是头一次遇到有人敢这样跟自己说话,她瞪大了眼睛,有些不相信:“你、你……” “我什么?刚才不是一口一个姐姐叫的正欢么?”清欢把书合上。“姐姐我现在不想看到你,希望你打哪儿来回哪儿去,好走不送,大门在哪儿你应该知道吧?” 说完,没等到公主反应过来,清欢眯起眼睛问道:“我记得公主身边有个圆脸的小婢女,挺机灵的,上次在公主就跟在公主身边,怎地这会儿不在?” 圆脸小婢女?公主立刻反应过来,是昨儿个那个被她气得杖毙了的婢女,没想到松蔚的眼光这么毒,她立刻道:“姐姐说笑了,我身边的婢女都是嫁入将军府时,皇嫂给我挑的,并非我身边用的老人。性子不知如何,昨儿不小心打碎了将军最爱的青瓷花瓶,我便让人将她送回宫里好好调|教,免得日后再惹出祸端。” 听着这番冠冕堂皇的话,清欢赞赏地点点头,感叹道:“没想到公主竟是如此宽厚之人。”话锋一转。“那昨天夜里公主手下的侍卫到后院挖坑埋什么东西呢?” 她好奇地问着,一双眸子甚至睁大了,闪烁着动人的光芒。明明已经二十七岁了,可仍旧有一股小女孩才有的天真。公主看着这样的松蔚,忍不住有些咬牙切齿。早在宫中她便听说将军夫人生得无双美貌,不下于自己,那会儿她还不屑一顾,只当对方是个山野村妇,便是美,又能美到哪里去?浑身的庸俗气质怕是遮也遮不住。 然而后来见面公主却有些心有不甘。因为除了出身和年龄之外,她竟没有任何地方胜得过对方! 想来这也是将军与她如此恩爱的原因。温柔贤惠又美丽,哪个男人不喜欢?只是性子太烈,竟容不得丝毫背叛。 本来皇帝的圣旨是让将军停妻再娶,公主为了讨个好名头,也为了自己的名声,主动对皇帝提出要做平妻——这在皇家本是十分丢人的事,但耐不住皇上太后都十分宠爱她,所以最后还是答应了。 公主的如意算盘打的叮当响,就松蔚这性格这脾气,哪里是自己的对手?将军和她成亲十二年,被说是通房小妾了,便连个亲近点的婢女都没有!这样的人,知道什么才叫争斗吗? 而公主从小跟在太后身边养大,早见识过女人之间的争斗如何凶狠毒辣,她坚信松蔚绝不是自己的对手。她能够完美的得到将军的爱,并让将军对她弃如敝屣。 只是这女人的运气未免好得要命,虽然将军打了她一巴掌,但仍然十分看重她。后来自尽竟也没死成! 要是死了就好了!公主如是想着。只是嘴上却干笑道:“姐姐在说什么,怕是姐姐看错了吧?” 清欢耸耸肩,也不跟她争辩:“那就当我是看错了吧。哦,对了,公主,我建议你最好让人把后院那东西挖出来,因为将军刚准备将后院重新翻修,到时候万一从地底下挖出个什么东西来就不好看了,你说呢?” 公主的脸色顿时青一阵白一阵:“将军要翻修后院?我怎地不知?” “公主进门前将军同我商量的,现在公主住的院子太小了,所以把后院打通重新翻修,这样的话,可以多埋点东西嘛。” 公主抿了抿唇瓣道:“姐姐可真是幽默,怪不得将军如此喜爱姐姐,真是令妹妹羡慕呀,若是有朝一日将军也同对姐姐这样对我就好了。” 这时她身边一个看起来很严厉的嬷嬷发话了:“公主这说的什么话!您是金枝玉叶!是当今圣上的妹子,太后娘娘宠爱的小女儿!本就应做正妻,何必给这妇人面子!再说了,如今您是平妻,可不矮这妇人一头!府里要翻修,却不告诉您知道,这将军府是不是不把公主的颜面和皇家的颜面放在眼里了?”她越说越是义愤填膺,口沫横飞,“老奴这就进宫去跟皇上太后评评理,让他们为公主讨个公道!” 说着转身欲走。清欢身边的婢女都吓得面如土色,这要是闹到宫里,哪里还有她们家夫人的活路啊!可是想拦又不敢去拦,因为夫人仍然老神在在的看着书,一点都不在乎,夫人没发话,她们又哪里敢动? 见清欢不叫人拦,公主使了个眼色,立刻有婢女上前去拉住嬷嬷胳膊,劝道:“嬷嬷这说的是什么话,夫人难道是个蛮不讲理的不成?公主也是将军府的主人,和夫人一同伺候将军,这府里有什么事,公主自然也是能过问的,夫人想必只是暂时忘记交出一部分权力给公主,并非故意不给!” 嬷嬷便仰着头喊道:“公主过门已经四日,怎地不见她交权?!我看她就是想占着权力不撒手!我便是拼了这条命,也不让公主在这儿受气!我的公主啊,咱们还是回宫算了!宫里还有皇上太后疼您呢!总好过在这将军府任人欺辱!” 听她鬼哭狼嚎的,清欢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说:“要哭给我滚出去哭!” 她声音冷厉,面无表情,散发出的气势竟让嬷嬷瞬间噤若寒蝉,她一露怯,再说什么也都无关紧要了。清欢冷眼看向公主,道:“带着你的人给我滚出去,日后若是赶踏进我院子一步,休怪我对你不客气!”说着一拍桌子,桌子瞬间碎成数片。 公主等人被吓了一跳,竟真被震住了,不敢再胡言乱语,又不肯示弱,没什么气魄的冷哼一声,也算是彻底把脸皮撕破——本来就是,之前松蔚还活着的时候,她们在宫里相遇就是互看两相厌,现在装什么好姐妹,公主也不怕那张脸皮掉下来。 等到公主都走了好一会儿了,婢女们才反应过来,一个个忐忑不安地看着清欢,觉得夫人真是太胆大包天了,那可是公主啊!怎么能这样跟公主说话呢? 清欢不在乎她们害怕还是不害怕,吩咐她们,日后若是有人不请自来,拿着棒子站在门口,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除了什么事都由她担着! 话虽这么说,午膳的时候清欢刚动筷子,将军就怒气冲冲地进来,见面第一句话就是:“松蔚!你又将公主怎么了?!” 清欢放下筷子,心道晦气,问:“什么怎么了,我能将公主怎么样?将军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来指责我的么?今儿我可没出院子,公主怎么了我如何知道?将军风尘仆仆赶回来就是来对我兴师问罪的?” 她不像以往忍气吞声,即使委屈也不说话,反而先质问起他来,这让将军愣了一下,随即道:“我都同你说了多少次,不要惹公主生气,你怎么总是记不住?” “我没惹她生气,她太自作多情了。”清欢看了将军一眼。“将军明知这不是我的错,却要用责骂我来让公主开心,是不是做的有些过了?这样吧。” 她点点头,命人将钥匙取来,“这是府中库房的钥匙,账房的也在这里,公主想要的就是这个,将军拿去哄公主便可。” 闻言将军微怔:“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我是什么意思?将军回来必定是先去公主院子里,她身边的嬷嬷应该会告诉你今日发生了什么,那作为平妻,公主自然有资格和我一同掌管内宅诸事。将军来这儿对我大吼大叫,想必也是为了这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和解释就不用说了,你拿走吧。” 将军来此的确是为了这个。虽然公主口口声声说是他的女人,但说到底仍然是皇室众人,很多时候,他必须委屈松蔚来满足公主的要求,但是——轻而易举达到目的后将军反而不敢相信了,为何松蔚她一点都不在乎?她不是应该伤心哭泣甚至与他吵闹吗?现在她却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380.第三十六碗汤(七&八)   这钥匙她都主动拿出来了,怎么这人又不接?清欢从婢女手中将钥匙拿出来,顺手朝将军那一丢——他下意识地接住,清欢笑了笑又重新拿起筷子,对她来说这个世界就像是在休假,她才懒得去为将军操劳后宅事宜,她只想轻轻松松做个将军夫人,除了吃和睡以外什么都不做。   将军接了钥匙,脸色有点僵硬,似乎没法理解清欢的做法。在他看来,松蔚一直都很在乎妻子这个身份,所以在来这里之前他已经做好了和她再一次争吵的心理准备。他甚至都想好了该用什么样的说词来说服她、和她解释,让她理解自己。但是……   但是她好像完全不在意。库房和账房的钥匙都随意交了出来,并非以退为进,而是真的——不在意了。   “你……”   “将军,有句话我先放在前头。今日是将军让我将钥匙交出去的,既然如此,我便遂了将军的心意。我出身普通,自是无法与金枝玉叶相提并论,若是传出去让人知道公主和我共同管理后宅,对将军的名声也不好听。所以将军大可将钥匙全部给了公主,如此一来,方不会有麻烦。”说到这里,清欢仰起头,笑容更深,只那笑容不到眼底,也不似以往对他满怀关心。“只是,若日后出了任何问题,都与我无关。”   将军站在原地看了清欢一会儿,抿了抿嘴唇,英俊的面孔上露出不那么美好的神色。“你……”   他你你你了两次都被清欢打断了。“将军还不快些去公主那里,让公主开心,还等什么?时间拖得越长,公主可就越是不高兴了。”   听了她的话,将军想了想,嘴唇动了动,道:“我待会儿再过来,等我。”   清欢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这个男人俊美高大,能力非凡,也难怪有那么多人喜欢。只是他野心有多大,就有多么无情。   将军走后,清欢该吃吃该喝喝,吃饱喝足沐浴净身然后上床看会儿书准备睡觉,还让婢女把外间的灯给吹了,婢女迟疑道:“可是夫人,将军不是说一会儿要过来么,还让您等他呢。”   清欢直接命令道:“把灯吹灭,你们也就可以下去歇着了。”   他才不会来,即使是他想来,公主也不会让他来,而权衡利弊之下,将军只会选择公主。   因为公主惹不起,而松蔚永远都是他的妻子。有的时候男人的想法就是这么死板,认为爱着他的女人离不开他,永远不会变心。   她看了会儿书后便睡了,就如她所说,将军果然没有回来。第二日一早清欢睡饱后爬起来,打了个呵欠伸个懒腰,总觉得很是无聊,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想了想,她便随手拍了拍床榻,下一秒一只全身雪白唯有眉心有一缕红的小猫出现在她身边,一见到清欢,那热情劲儿就别提了,喵喵叫着爬到清欢身上,粉红湿润的小鼻头不住地拱啊拱。   清欢笑着揉了揉它的耳朵,道:“在庄里呆久了,是不是很无聊呀?”   吉光喵呜一声,趴到清欢胸口,不住地呼噜。它的真身本威风凛凛,美丽绝伦,可当它化身小猫的时候,真和猫咪一样黏人。尤其是最近主人降临世家都不再带着它们了,虽然留在庄里也有小黑和墨泽,然而和所有小动物一样,主人的重要性远远胜于朝夕相处的同伴。甚至有的时候,清欢离开后它们能在一起玩得很好,清欢一出现,便要上演一场争宠大战。   没想到主人会召唤自己来陪伴,吉光感到非常开心。   松蔚身边的婢女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一个个服侍的还行,但却胆小如鼠,清欢也懒得花时间去调|教她们,因而平日里基本上也不跟她们讲话,待在这小院子里虽然有书看有东西吃有床睡,但清欢偶尔也会想找点其他事情做做。   吉光朝清欢身上蹭个不停,清欢笑眯眯地抱着它挠着它下巴,它便如猫咪一般呼噜噜个没完。   等到婢女们进来准备伺候夫人起床,却突然见到她手边多出一只猫,又是奇怪又是好奇,忍不住朝那猫儿看去,只见猫咪浑身雪白,惟独额间有着闪电形状的一缕红毛,碧蓝的双目干净清澈,极有灵气,大大的眼珠一转,竟似是会说话一般。看到她们时也是懒洋洋的,一直偎在夫人怀里。   这猫儿一看就不一般,干干净净的,肯定不是从哪里跑来的野猫,只是她们不敢询问。如今的夫人和往日都不一样,以往她们犯了些小错,或是做点小偷小摸的事情夫人是不在意的,甚至会主动开口询问她们是否有什么困难,然而现在的夫人不苟言笑,威严十足,但凡是做了做事便要受到惩罚,主与仆分的清清楚楚,也从不说要与她们做朋友之类的话……   吉光从清欢怀里跳下去,踩在梳妆台前仰着毛茸茸的小脑袋望着清欢,看到她梳妆打扮完毕,才又喵呜一声往清欢手中跳。清欢将它接的稳稳当当,它的小肚子被摸的很舒服,就忍不住继续呼噜。   早膳清欢就更随意了,直接将吉光放在桌上,让它想吃什么自己动手。然后众人就惊呆了,没看过这样的猫!跟人似的!啃窝头的时候还两个小爪子抱着啃!夫人喂它喝粥时也小心翼翼,一点没弄脏不说,那进食的仪态,简直比大家小姐还标准,都能称得上是优雅了!   等到用完早膳,众人就更惊讶了,夫人习惯在窗前看书,顺便晒晒太阳,那只小白猫也就跟在她身边,一直卧在她腿上。清欢命人送了些零嘴儿来,小猫便乖乖卧在她腿上吃,看着小小一只,牙口可伶俐得很,核桃轻轻一咬便碎,还知道要把五香花生的那层红衣扒掉再吃!   没见过这么挑的猫!   吉光才不管他人怎么看自己呢,它时不时地还叼起咬好的核桃仁送到清欢手中,一人一猫其乐融融,简直令人瞠目结舌。   就这样过了几天,清欢听说前院荷花池的荷花开了,就带着吉光去赏花,顺便让人备上水果零嘴,还把美人榻也搬了过去。这会儿的太阳还不是太大,她便坐在美人榻上,时不时天女散花撒点鱼食,然后就是放任吉光敞开了肚皮吃。   真要说认她为主有什么好处的话,那大概就是——拟态的时候无论吃的多肥,变回真身也一样美丽威武。   可惜没躺一会儿就有人打破了这美好时光。远远看到公主带着人走过来,婢女快要急死了,连忙拎起裙摆一路小跑到清欢身边,不住地提醒:“夫人!夫人!公主过来了,公主过来了!”   任她急得跟什么似的,清欢都是懒洋洋瞟她一眼没说话,然后就听见公主隔着几米远就说话:“姐姐可真是好兴致呀,竟在这个时候来赏花。”   清欢也不理她,公主见她如此惬意,心中感到些许不爽。她当然要不爽了,自打将军把钥匙交给她后,府中中馈基本上全是她来把持,虽说权力到手了,可将军府这么大,事事亲力亲为真的是要累死她!而清欢什么都不用做,每天仍然要好吃好喝的供着,为了好名声,公主甚至得了什么好的,都要先给清欢送过去!   这下好名声是有了,但自己却累成狗。看着清欢悠闲的躺在美人榻上喂鱼赏花,公主气不打一处来,说话也忍不住尖酸刻薄起来:“将军每日在外奔波,我在家中也有许多事情要做,惟独姐姐有这个闲情逸致,真是令我好生羡慕。”   清欢瞟她一眼:“不想做就把钥匙还给我,这不是很简单呢,拿了钥匙就要做事,你哪里来那么多的废话,成天嘴巴说个没完,谁能受得了你。”   公主粉面薄怒,正要说话,却被一声嫩嫩的喵呜给吸引了注意力。她也不过二八年华,自然喜欢可爱的小动物,顺着声音看到吉光,顿时发出一声惊呼:“好漂亮的猫!”   她的母后也喜欢猫,养的是十分名贵的鸳鸯眼波斯猫,还是从西洋送来的。公主一直以为母后的猫就够好看的了,没想到这一只竟比母后的猫还要漂亮!   她忍不住上前一步,想要去摸摸正跳在桌子上,从果篮里挑挑拣拣的小白猫,却见那小猫嘴里叼了串葡萄,动作敏捷躲开了她,蹦到清欢怀中,献宝般将葡萄送到清欢手里。   清欢笑着摸摸它的小脑袋,吉光眯着眼舒服的享受着,完全没把公主放在眼里。   因为吉光太可爱,公主已经忘了之前自己想要说什么,渴望地问清欢道:“姐姐,你什么时候养了猫?”   “刚养没几天。”   “能给我抱抱吗?它长得好可爱。”   闻言,还没等清欢回答,吉光便对公主发出呜咽的警告声,还伸出了锋利尖锐的爪子。清欢遗憾地道:“看起来它并不想让除了我以外的人抱,公主要是想抱猫,随便找个人出去买就是。”   可是别的猫哪里能有这一只灵气逼人又漂亮!   公主从小就被皇帝太后宠坏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即便是其他公主有的东西,她若是想要,也能得到。如今她看上了这只猫,就一定要弄到手。喜欢不喜欢可以另说,也有可能刚到手就厌倦了,但此刻她必须先得到,之后才能说别的。“我只是想抱一下,难道姐姐连这个都不肯吗?”   她的声音楚楚可怜的,好像自己又欺负了她一般,天知道哪里有松蔚欺负她的资格啊!“走开,你挡到我的太阳了。”   说完起身,命令婢女将美人榻等东西搬回去,道:“真是晦气,赏个花都不能安生。”   清欢是真的被公主阴魂不散的纠缠给弄烦了,她都把手头的权力交了出来,又待在自己院子里很少出来,这态度表现的还不够明显么?这公主可倒好,非要针对她,真以为她是个好捏的软柿子?“我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说,公主是聪明人,应该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闻言,公主心底顿时咯噔一下,她不敢置信地看着清欢,试图分辨方才那一瞬间对方眼神的真正含义。但清欢已经收敛起所有情绪转身离开了,剩下公主站在原地,良久才问身边的嬷嬷:“方才她说了什么?”   嬷嬷便将清欢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公主将这句话在心底琢磨了好几遍,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其实是她自己心中有鬼,便觉得人家简简单单一句话都得知了自己的真实目的。可她不能视若无睹,松蔚对将军的情意世人皆知,她还曾女扮男装去军营找过将军,也曾为将军挡箭救下将军一命。这样的女子,公主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她会放弃建军的。   因为松蔚对将军的爱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   公主越想越不对劲,清欢却不在乎她是怎么想的,只是晚膳后将军又来了。之前几天都没来过,清欢特别烦他,她觉得自己来是度假的,可每逢将军出现,她都要浪费口舌和他打嘴炮,可烦死她了。   能不能请将军安静的作死,自由的狗带?   “将军来又是为了什么?”清欢决定先发制人。“我同意你尚公主,也同意她和我平起平坐,还把府中中馈都交给了她,自认已是仁至义尽,将军为何还是不肯放过我?”   将军的脸色也有些难看,他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朝松蔚索取,其实不这么做也可以,他并不是非要剥削松蔚,但他选择了这么做,因为这样的话他己身不会受到任何损失,只是委屈了松蔚一人。   也或许,他明知公主的这个要求提的不合理,但他还是答应了,甚至亲自来找清欢,是因为他其实早就感觉到她对他的心不在焉,所以想借由一次又一次,和以往一样的要求和剥削来让证明,松蔚还是爱他的,她还是那个可以为他付出一切的松蔚!   “……我这次过来,是因为公主她……她喜欢你的猫,所以想借过去养几天。”   正捏着吉光粉嘟嘟小肉球的清欢听到这个要求整个人都斯巴达了,她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将军,感觉这人真是渣到了极点,别说她不是松蔚,即便她就是松蔚!他这样眼巴巴跑来向结发妻子讨要宠物去讨好平妻又是个什么意思啊?   说的大点,公主可以算是他和皇帝之间的微妙平衡,可要是往小了说,这不过是后宅女人间的一点私事!   闻言,清欢冷笑:“她想借我就得借?将军,你摸摸你的脸,似乎大了许多。”   她是暗损他不要脸,但将军很明显无法理解清欢的幽默,只是拧起剑眉:“松蔚,只是一只猫而已,将它送给公主,我会帮你要回来,或是找一只更好的给你。”   “找只更好的?”清欢双手举起吉光,让将军睁大狗眼好好看看,“你还能找到比它更好的猫?那好啊,你先找来,我再考虑考虑。”   将军也只是听公主抽抽噎噎的说特别喜欢姐姐那猫,她知道君子不夺人所爱,所以只是想抱过来养两天,然后就给送回去。将军听了,觉得这不算什么大事儿,但真要说出口讨要,还是比较丢份儿的。他都不知道松蔚什么时候养了猫!   这会儿定睛一看,才发现这猫长得的确是好,尤其是一双碧蓝眼珠,真真是清澈灵气,简直像是人类般。   这样的猫必定不是凡物,哪里能是普通的猫能比的?将军曾见过太后养的那只波斯猫,和这只也都比不了,更别提其他的了。顿时他就有点讷讷的:“你是姐姐,让一下公主……”   “我凭什么让她?”清欢受不了地把吉光放回怀里冷笑,“尚了公主的人是将军你,让我一次次让步的也是将军你,若将军把我复活是为了让我受这些罪的,当初还不如让我死的干净!”   她表情愠怒,将军想起之前自己的那一巴掌,又想起对她的诸多要求,不免有些心虚。“别说这样的话,我——”   “我管你爱听不爱听!”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将军在我面前装深情装够了没有?每每三言两语片字温存,全是要我付出付出再付出!再继续下去,将军直接割了我的肉放了我的血将我挫骨扬灰算了!”   清欢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冷冷地瞪着将军:“从现在开始我不想见到你,若是你再在我面前提到公主一句,便立刻写了休书与我,从此以后,你我男婚女嫁,各不相干!”虽然这个朝代歧视寡妇,但那又如何?   将军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清欢会这样说,他似是深受打击般蹬蹬倒退两步,不敢置信地望着清欢:“你……”   “滚!”清欢实在是不想跟他废话,直接抓起手边的茶盏砸了过去,将军一个没防备,竟被砸了正着。婢女们惊呼出声,似乎都不相信温柔贤惠的夫人也有这么暴躁粗鲁的一面。   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咬人呢,凭什么要人家松蔚一直忍着你让着你呀,没享过你几天福,全吃苦来了!   “你既已忘记过去的海誓山盟,便不要再与我相见!”清欢将吉光放到桌子上,站起身和将军对视,她靠的极近,眼里满是怒火。“我不再提醒你过去的诺言,你也休要再提!先变心的人是你,若是你瞧我这模样不快,休了我便是!否则便别再来见我,给我滚!”说着把将军用力往外推。将军大概是被吓傻了,竟真的被清欢推了出去,然后就看见房门在自己面前砰的一声合上!   他在外头站了一会儿,才失魂落魄浑浑噩噩的走了,后来清欢听说一连三天将军都歇在书房,没去公主的院子,也没再来找她。   把惹人厌的将军撵走后,吉光跳到清欢身边,用小脑袋供着她。清欢轻笑,点点它湿润鼻尖。“放心吧,我没事,那并不是我的情绪。”她只是暂时把情绪控制权交给了这具身体本身的意识,那是女鬼松蔚一直想说却从未说出口的话。   吉光喵喵两声。   自这之后,将军再来清欢这里,清欢也不见他了,直接让人把门给闩上。将军试图跟清欢说话,清欢也不理他,之后再来他也不希望能进来了,就站在外头等着,看一会儿,等到屋内烛光熄灭再离去。   直到有一日,清欢鼻尖突然闻到血腥味,她猛地睁开眼睛,立刻有一只手捂住她的口鼻:“嘘——别出声,是我。”   竟然是将军。   夜间清欢入睡时习惯吹熄油灯但却放上一颗夜明珠,所以房内光线虽然昏暗,却足以看清楚对方的模样。   清欢动了动鼻子,诧异道:“你受伤了?”血腥味好浓。   将军捂着腰部,“松蔚,快给我处理伤口。”   以前他行军打仗将她带在身边,每每受伤都是松蔚亲自为他处理。后来回到京城松蔚也养成了习惯,把急救箱放在身边不远以防万一。   但清欢只冷冰冰地看他一眼:“小声点儿,别吵醒了我的猫。”   吉光正趴在清欢枕边,两只小爪子搭在清欢脖子上,搂着她睡得正熟。   将军的心突然噼里啪啦就碎了。   既然不是危险人物,清欢也就不在意了,她连头都没抬起来,跟将军说:“金疮药在哪里你应该知道,自己处理吧,我困死了,要睡了。”   把将军的手一推,帐子重新拉拢,便再也没问过将军一声。   将军站在帐子外面,心头酸涩交加,从小到大,但凡他受伤松蔚都十分紧张,可这是头一次,她一点都不在乎,从头到尾,连他伤的重不重、疼不疼都没有问他。   381.第三十六(碗汤(九&十)   第二日一早清欢起来,将军已经不见了踪影,看药箱的确是被翻动过了,金疮药和绷带也都有使用的痕迹。但这人的生活习惯不太好,用完了药箱随手就扔在那儿,还是摊开的。   清欢在心底谴责了下将军的行为,撇着嘴把药箱收拾好又放回原位。   她洗漱了一会儿后公主就命人过来了。大概是之前清欢给她的印象太吓人让她感到了不快活,也可能是真的被清欢镇住了,反正不管哪一点,她是没再到清欢面前姐姐妹妹的恶信彼此。   不过这一次来是有原因的,太后娘娘五十岁寿辰,各家夫人都要参加,轮到他们将军府,公主是太后的亲生女儿,自然要去,而松蔚是将军名正言顺的发妻,当然更不能缺席了。   公主还命人转告清欢,将吉光带过去。因为太后从宫里听说将军夫人养了一只很漂亮的小白猫,一直念叨着要看看,让清欢千万别忘了。   这是暗地里要不行,准备明抢了。   太后寿辰这一天,各家的夫人小姐都打扮的非常隆重,不敢有半分轻忽怠慢。清欢也是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后第一次穿的这么奢华,一层又一层的衣服裹得她都有点受不了,干脆直接把里头的脱了,只剩下外面两三层,反正一般人也看不出来,还轻便了许多。   婢女们都瞪大了眼,对清欢这个行为非常不赞同,然而没什么用,人家是主子,她们做下人的又能说什么?   到了宫里,将军是要和女眷们分开的,清欢献上将军府准备好的贺礼,正要退下便被太后叫住:“松蔚呀,哀家这女儿可否给你添了麻烦?公主自小娇生惯养,哀家和先帝又十分宠爱她,所以养成了她这个无法无天的性子,松蔚岁数大些,是姐姐,可要好好照顾下她。”   被母后怎么说,公主不依地嘟起了小嘴儿:“母后!你怎么能这样说人家啦!姐姐对我很好,你可别再说了,免得吓到姐姐。到时候将军若是怪罪于我,我可不开心了,要跟母后生气的。”   闻言,太后无奈地摇头笑笑,对在座的众女眷道:“各位看看,看看,这女大呀,就是不中留,这才刚嫁去将军府多久呀,一颗心就全向着将军了,哀家可真是白疼了这丫头。”说着在公主额头轻轻一点。   公主捂着额头很委屈的样子,小女儿娇态十足,座下的夫人小姐们也都很捧场的笑了,顺便拍拍马屁,赞扬一下公主的品行,夸一夸太后教导出了这么好的女儿云云。惟独清欢面无表情地听着,她当过皇帝皇后太后,基本上什么都做过了,哪些是真心话哪些是客套话一听便知。公主还待字闺中时便以骄纵任性出名,还贤惠善良……闭眼都能吹。   太后等人笑过了,直接就叫清欢留在她身边坐下,待到所有人都献完了礼物,她才像是刚想起什么似的看向清欢:“哀家听公主说,松蔚你今日养了一只猫,可有此事?”   清欢恭敬地回答:“正有此事。”   “哦?不知那猫咪在何处?前几日哀家还特意让人提醒公主,让她记得告诉你,将猫儿带来给哀家看看呢!”说着,太后慢悠悠地抚着自己怀里那只肥硕的鸳鸯眼波斯猫,时而看清欢一眼。   公主也道:“对呀姐姐,我让你将猫儿带来,你不会是忘记了吧?我跟母后说了你的猫儿非常漂亮后,母后一直都想亲自看一看呢!”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着这对母女唱双簧,道:“回太后娘娘,带来了。”   “哪儿呢?”   其实这就是个陷阱。若是带来了,那在太后的“无意”下,公主再适时地表现出对吉光的喜欢,清欢还好意思不转手送给公主?毕竟只是一只小畜生,若是因此和太后公主交恶,那可就是得不偿失了。而清欢若是没带,那更好办了,太后亲自命人提醒你,你明知道却不带,不管是故意的还是忘了,都是一个不遵懿旨的罪过。反正无论如何,清欢今天都是要吃亏的。   这大殿之上其他女眷也对她没什么善意。她们皆出身名门,惟独松蔚一个来自民间的女子。她有什么资格跟她们这些世家小姐夫人坐在一起,甚至还是上座?   可以说,太后公主是铁了心要收拾清欢,给她个下马威的。当然,她们也不会做得太过分,因为目前她们都还忌惮将军三分,她们只是在将军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下,小小的从清欢身上讨回点面子。   清欢伸出一只手,宽大的水袖里立刻钻出一只通体雪白唯有额心一缕闪电红毛的小猫。小猫见了天日极其欢喜,三下五除二跳上了清欢手心,然后乖巧安分地待在她手里。   这猫儿啊,也许从成色皮相上看不出什么来,但好看不好看却是一眼就能看透。看到吉光,太后怀里的波斯猫本想哈对方,可吉光瞧见它,便刻意释放出一丝神兽威压,那波斯猫被吓得瞬间炸毛,动也不敢动,竟是尿在了太后身上!   太后今日可穿着特意为寿辰所作的宫装,被波斯猫一泡尿全毁了!她气得肝胆发颤,脸颊通红。大概是养尊处优这么多年从未被如此对待过,顿时尖叫一声站了起来,波斯猫受惊跳到地上,喵呜喵呜的炸毛。   吉光在心里偷笑了两声,蹭了蹭主人软绵绵的胸。清欢没注意到它吃豆腐的动作,而是赞赏地摸了摸可爱的小耳朵。吉光顿时分外得意,对着波斯猫又看了一眼,这一回波斯猫再被吓到,竟慌不择路的逃跑起来。   然后清欢就站在太后不远处,看着那只波斯猫这里跑哪里窜,听着耳边无数女人的尖叫声,顿觉神清气爽。夫人小姐们躲啊逃啊,可是人太多,朝哪里逃?而波斯猫也是,它根本分不清方向。小动物受惊的时候极其容易显出攻击性,猫爪儿一伸,即使经过修剪,那爪子也是很锋利的,不知多少人的衣衫皮肉受到攻击,最惨的当属公主,左手手背上被挠了好几道,脸上也多了几根土豆丝。   小太监们一哄而上,好不容易将波斯猫逮住,太后已经气得浑身发抖了!她哆嗦着手指着波斯猫,公主一察觉自己最重视的脸出了问题,顿时大声尖叫着要太后将这猫儿给碎尸万段。   但这怎么可能呢?这波斯猫还是先帝在世时送给太后的,养在身边这么多年,一直陪伴着太后,所以太后气归气,怒归怒,却舍不得动这猫儿一根毛,又怎么会像公主所说,将猫儿给杀了?   都是猫,怎么人家的猫就安分守己那么乖巧,而这只波斯猫却突然大庭广众之下发了疯呢?这么多年来可从未有过。   就在大殿乱成一团的时候,清欢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悠然自得地掰着一块点心喂给吉光,算是嘉奖它今天的胡作非为。   吉光抖动着胡须认真地吃着,不时地蹭蹭清欢的手。   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吉光已经吃饱了。太后被人扶着回去换了身衣服,受伤的人由宫女伺候着抹药,而波斯猫则被装进了笼子里,太后命人召了太医过来给看看,觉得她的猫儿是发了什么病了。   至于那个找清欢麻烦的计划……那是什么,能吃吗?早没人记得了。   公主毁了容特别担忧,太医说了无大碍之后又开始担心会不会留疤,从此恨上了猫,再也不说要养猫的事儿了。   这边闹得沸沸扬扬,但消息却没走漏。实在是太过丢人,太后没好意思让前朝的皇帝和文武百官知道,那可真是丢死了。   于是清欢就安全了。   只是回到将军府后,将军得知公主受伤,心急如焚,竟是一连好几个月都没再来清欢的院子。府里人人都说夫人失宠了,将军已厌倦了她,清欢这边的下人们一个个急得跟什么似的,清欢却老神在在毫不在意。   不来才好,不来她才是度假啊。公主又不会在吃穿用度上克扣她的,现在的日子别提多快活了!   直到传出公主有孕的消息,当天中午府里就全知道了,清欢身边的人看到清欢都小心翼翼的,生怕说错话惹她生气,清欢看他们那如履薄冰的样子也放弃了解释,反正不管她说什么他们都不会信,那她何必浪费这唇舌呢?   晚上的时候暌违了好几个月的将军才姗姗来迟,到了清欢面前,嘴巴张着,看得出他本来是有底气的,只是到了清欢面前,那底气就不见了。   吉光刚刚跳进水盆里,现在蹦到桌子上,一走一个梅花小脚印,可爱的要命。清欢看着它这小蠢样,忍不住揉了揉它的小脑袋,然后才回神般道:“……不好意思,将军方才说的什么?我没听清楚,能再说一遍么?”   将军那点愧疚就被清欢这态度给弄的烟消云散了。“我说,公主有孕了!”   “哦。”清欢点点头。“恭喜将军喜得麟儿。”   她说的真心实意,将军却皱眉道:“松蔚,你一定要如此阴阳怪气的说话吗?”   阴阳怪气?清欢眨眨眼:“我很真心呀!”   “我知道,这件事严格说起来是我的不是。我曾经答应过你,嫡长子一定会从你的肚子里出来。但是松蔚,你能不能讲讲理?这阵子你对我诸多冷淡,再也不关心我了,甚至还不许我碰你!我来你的院子只能睡那一方美人榻!你——”   “所以我不是说了吗?”清欢觉得他叽叽喳喳的挺惹人烦。“恭喜将军啊,你还想我怎么样?我不是没有质问你什么吗?”   将军被她这话噎得说不出话来,心里难受的要命,说真的,他之所以没再让公主避孕,其实也存了气气松蔚的意思。她不是对他冷淡吗?不是连他受伤都不在意吗?那他就让她知道,她在这世上还是必须依赖他!一个女人,离了丈夫怎么能活?   她现在能过得这么好,是因为他心中还有她!是他对她的好和看重惯坏了他,所以将军希望能给松蔚危机感!若是她能改变,能回到从前的那个松蔚,他绝不会让公主的孩子先她一步生下来!   奈何清欢根本没有跟他逢场作戏的意思。她直接抱起吉光,伸手接过布巾给吉光擦着软绵绵的小肉球,道:“将军不必在意我,我本没有要和公主争抢的意思。那日答应了让公主过门,便再也不奢望什么了。将军这样有福气,日后定能儿孙满堂,子孙绵延。”   将军被她这话气得七窍生烟,险些没了理智。他一掌拍在清欢面前的桌上:“那既然如此,你也休要在府中住了!城外有个别院,你去那住着清静清静吧!”   他以为清欢会伤心会生气甚至会流泪,但她只是开心的抱起吉光,然后招呼下人收拾行李!“多谢将军!”   这一次将军是真的被气成了内伤,他只觉得怒极攻心,喉头一阵腥甜,用手一抹,竟是鲜血!   清欢看到了也当没看到,将军见她如此无动于衷,也是真伤了心,便拂袖而去。   既然人家赶她走,那她当然不会再留下来。听说那个别院依山傍水风景秀丽,还有野味野菜可以吃,庄子上上下下都是将军府的下人,她就算到了那也还是主子,说不定比在将军府过得还好呢!清欢高兴坏了,竟连夜离开!   当然这对外将军不能说是他的结发妻子听说可以离开自己,欢天喜地的连夜走了,连等到天亮给他找理由反悔的机会都没有!于是他宣称是松蔚身子不适,所以暂且到别院休养,过一阵子再回府。   这种冠冕堂皇的话,每年都有高门在说,理由都是同一个,身子不适啊心情不愉啊之类的,至于真正的原因是什么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离开将军府后的清欢简直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别院比她想的还要舒服!有美景可赏,有美食可尝,还没有烦人的苍蝇来叽叽歪歪,更没有别有用心的公主来话里有话,这才叫度假不是?   清欢欢快地在别院住了下来,这别院很隐蔽,将军买了这院子后就没到这地方来。附近也都是淳朴的山民,日子简直不能更美好。   又过了半年,听说公主怀孕已经七个月了,眼看要生了,将军现在已经不去军营,终日留在府中陪伴。   如今庄子里上上下下都只认清欢做主子,将她伺候的无微不至,更是不在她面前提起京城的人如何如何。就将军日夜陪伴公主这件事,还是清欢无意中在下人八卦的时候听见的。她听见后就轻手轻脚的走开了,没打扰。   山里的生活虽然好,但偶尔也会很无聊,下人们又不像她享受孤独,如果连八卦的自由都不给,清欢觉得那未免太过苛刻。而她是那种很苛刻的人吗?明显不是啊!   又过了一个月,某天晚上,清欢刚用了沐浴完,在床上用毛线球逗吉光玩的时候,突然听见一阵兵甲铿锵声,随后便有人掀开窗户跳了进来,不是将军又是谁?   只是和过去总是风度翩翩俊美威严的他比起来,这一次可不大好看,一点都不体面,身上的甲胄沾染着尘土和血迹,此刻他正气喘吁吁地望着她,手上拿的大刀还在往下滴血。   吉光立刻丢开毛线球,弓起背炸毛给对方看,挡在清欢面前,誓死不让这个讨人厌的男人接近自家主人。   主人是它们大家的,不许别人来抢!   “深更半夜将军到访,怎地不走正门走窗户呀?”清欢故作好奇地问。   “松蔚!快!快跟我走!”说着将军便来拉清欢的手,清欢却轻巧地躲开了,还对他嫣然一笑。“我才不跟你走呢,意图篡位的是你又不是我,对你心存芥蒂是皇帝也不是我,他想杀的是你,我留下来才能活命,跟你逃了,那可就成了钦犯了,我又不会武功,被人追杀可跑不了。”   说着清欢还故意气将军:“那次太后寿辰我无意中见到了皇帝,若是我改个名字,在外面做他的解语花,想必他不会拒绝。毕竟男人都拒绝不了美好的女人,不是么?将军你为年轻热情的公主心动,而皇上,皇上他没见过如我这般的女人呐!宫妃们大多勾心斗角,为了他整日算计来算计去,我却不会,所以……你放心的逃吧,我会过得很好的。”   将军完全听傻了眼,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清欢:“不——你、你是在跟我开玩笑。”   清欢眨眨眼。“我看起来像是在开玩笑?完全没有,我是认真的。”   “松蔚——”   “谁是你的松蔚呀!”清欢听出他语气中的哭腔和乞求,因而更加冷淡残忍。“你的松蔚早上吊死啦,你忘记了么?”   “你在说什么?”将军无法理解地摇着头。“松蔚!别、别这样对我——我不能没有你——”   “你的松蔚真的死了。”清欢善心大发地告诉他。“公主派来的暗卫把她吊死的,就在房梁上,她可不是自尽的。”   将军如遭雷劈。   清欢伸手搓搓吉光下巴,让它别那么紧张,又道:“至于你请来的那个邪僧,他的确是有些本事,能够招魂,然而——谁知道,招上来的又是什么呢?你复活的真的是你的松蔚吗?”   清欢啧啧两声,“小可怜儿,看看你这要哭出来的表情。你的松蔚她早就死啦!不过死了也好,我还得谢谢你,若不是你找到邪僧,我也不会重返人间呐!”   这样的话一切就说得通了!松蔚为何不再关心他爱他,为何对他的任何请求都无动于衷,看到公主怀孕也没有丝毫伤心难过,一切都是因为身体里的这个人不是松蔚!将军立刻露出凶狠的表情:“那么你就快些给我从松蔚身体里出来!否则我便杀了你!”   “你舍得么?”清欢露出楚楚可怜的眼神。“这可是你最爱的人的身体,你若是杀了我,这身体可就从此腐烂掉了呀!不会再有别的鬼魂上身了,你忍心吗?还有啊,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得知你跟松蔚之间的事情?因为我继承了她的所有记忆。想知道松蔚答应你尚公主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吗?”   将军有预感,接下来的话他不会想听。   果然。“她不爱你啦!因为她发现你变了,她爱的是当年那个和她海誓山盟不离不弃的少年,而不是身为将军的你。她放手啦,再不会回来了。”清欢笑着点下头,表示对将军的同情和哀悼。“你总是太小看女人。对松蔚,你是小看她的果断,对公主,你是小看她的能力。真以为公主嫁给你是因为你俊美的让她小心脏砰砰跳?一国公主,金枝玉叶,死皮赖脸地要做你的平妻?将军,你别太自恋。瞧,现在你不就吃到苦头,被公主联合皇上反杀了?”   清欢怜悯地看着这个男人。“皇帝早就猜忌于你,你真以为你的野心没有人能看出来吗?松蔚活着的时候还会提醒你,可她死了,谁还愿意为你操心不讨好啊?公主也是个奇女子,二八年华,便有如此胆色,将军的两个女人都极其优秀,可惜你一个也配不上。”   远远听到兵刃交接声,很明显是有官兵追到这里来了,清欢提醒道:“还不逃,再不走可就没机会了,虽然逃走是一辈子担心受怕活在被追杀的恐惧中,但对你来说,应该好过现在被抓住然后午时三刻斩首示众吧?”   将军伸手就来抓她:“跟我走!嘶——”   他没抓到清欢,手背便被吉光狠狠地挠了一爪子,疼得他龇牙咧嘴。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那只猫的眼中有着恶趣味。   将军只能跳窗独自离去。   382.第三十七碗二汤(一&二)   将军这辈子都过不上好日子了,他的追随者也会逐渐减少,甚至会为了悬赏的金银转而反杀于他。可他又无法忘怀自己的野心,松蔚早已离他而去,世间这么大,却没有他的容身之所。   公主选择生下了那个孩子,虽然没有再嫁,却养了不少年轻英俊又会讨好人的面首,过得很是潇洒。她是真心喜欢将军,然而和江山,和皇室比起来,她注定不可能站在将军那边。将军既然不能安分守己,她就只好帮助皇兄解决掉他。不过喜欢也就是那回事,很快就可以抛之脑后了,世界上比将军英俊又比将军更善解人意的男子多了去了,她贵为公主,难道还需要为一个男人要死要活的吗?   未免也太掉价了。   唯一令公主遗憾的是,松蔚失踪了。要是能找到松蔚,她还真想好好跟她说声对不起,之前对松蔚所做的一切都是刻意为之,否则以将军那么重的戒心,怎么可能会答应娶她?古往今来,皇帝赐婚无数,却也没有几个因为不愿意就被砍了头的。   然后有一天公主突然想养猫,看了不知多少只,觉得都不如当年松蔚养的那只好看,慢慢也就断了养猫的念头。她脸上的伤虽然好了,但是对于猫这种生物,可爱是一回事,喜欢是一回事,养不养……算了,还是不养了吧。   清欢在赶走将军后也离开了,她真是眼睁睁看着将军把自己作死的。其实他要是没有这么大野心,不是推翻皇权自己当皇帝,是可以权倾朝野过一辈子呼风唤雨的生活的。只可惜他脑子不清楚,竟然想篡位,那可不是把脖子洗干净了送上去任人砍么。   在将军还是半大少年的时候,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每天见到松蔚;后来他们互相喜欢,他的心愿就变成了我要娶松蔚为妻;如愿娶了松蔚为妻后,他有觉得好男儿志在四方,一辈子窝在这黄土乡间又能有什么出息呢?他想出人头地,以后好让松蔚过上好日子,让所有人都羡慕她尊敬她!可是等到他手握重权了,他却发现自己不能再专注地守着一个女人了,他有了温柔的海棠,便开始渴望艳丽的芍药,甚至希望这两种花都开在自己身边,和谐共处。   追兵太多,又遭到亲信背叛,将军虽然奋力逃走,却瞎了一双眼,再也看不清东西了。从此后一切的野心都成为泡影,他为了生活,只好狠心将自己容貌毁去,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有人认出他便是当年权倾朝野的将军。   就这样痛苦的在曾经华丽的回忆中过完残生。临死前将军才想起来:我当年的野心,其实说到底,也不过一个松蔚。   他努力打拼,为的是让松蔚快乐,但最后却成为了她死亡的凶手。   怪谁呢?   是啊,问老天去吧,怪谁呢?   女鬼松蔚平静地看完最后,平静地饮下孟婆汤,然后平静地离开了奈何桥。她拿得起也放得下,不该要的就不要,努力了仍然没能成功,并不是她不够专心坚定,而是对方并不值得。   所以她放手了,然后迎接自己的新生。   清欢看着她离开,嘴角也有了笑意。墨泽在她腿边绕来绕去,绊着她的腿,清欢被他黏得想笑,就把小胖蛋给提溜起来放在桌子上:“干什么呢,扭扭捏捏的?”   墨泽小脸红扑扑:“主人,你为什么只叫吉光不叫我?你是不喜欢我了吗?”   清欢看着他委屈的小表情几秒钟,才摇头道:“你忘记你已经活了很久了吗?”外表是个小孩子,也不用表现的这么幼稚呀。   墨泽一听,顿时伤心不已:“主人果然是嫌弃我了……”   “我可没那么说。”清欢立刻解释。   墨泽眼巴巴地望着她:“那下次主人带上我。”   边说还边摇着清欢的胳膊。清欢无奈道:“就算要带你,也得看适合不适合。”   “那要是适合呢?”   “带。”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墨泽开心极了!他又黏了清欢一会儿,就跳下去找吉光小黑炫耀去了。清欢越来越觉得想笑,这三个小家伙,按理说都是老油条了,不知活了多少年,可越活越回去,孩子气十足。   她伸了个懒腰,回到庄子里美美的睡了一觉。   这一觉睡醒已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清欢心满意足地踏出庄子,桥面上已经有鬼魂在守候。   清欢慢悠悠地踏过去,女鬼看见她便抬起头:“我要报仇。”   “报什么仇?”   “家仇,国仇!”女鬼握紧了拳头,“我们整个星球都被毁灭了!所有的生命体……全部被抹杀掉了!可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我是最后一个逃出星球的,可是还没来得及逃出去,迎面就遇上了他们的舰队,然后、然后——”   清欢见她激动,连忙安抚:“慢慢说,不要急。”   女鬼稳定了下情绪才道:“是这样的,我来自拉法星球,我是拉法星球的一名女科学家。我们拉法星球在宇宙里虽然渺小的几不可见,但却非常美丽,地表上覆盖着蓝色的海洋,还有美丽的陆地和努力建设文明的拉法星人。”   清欢点点头,她也是看过科幻片的,所以完全能够理解这番话的信息量。   女鬼吸了吸鼻子又道:“但是我们拉法星球的科技并不先进,人们的寿命也只有短短的两百年,所以我们在检测到有宇宙生命体后,一直想和他们取得联系,可谁知道,招来的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说到这里,她忍不住浑身颤抖:“太可怕了……那些生命体,它们太可怕了!它们根本不能称之为生命体!它们的存在好像就是为了侵略和屠杀,就像是杀人机器,完全冷酷、无情!我隶属于国家航空航天,最后关头,我只能一个人坐上还没有开发完成的宇宙飞船逃走,但是——”   她乞求地望向清欢:“它们到底是什么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为什么一到拉法星球就开始屠杀,任何人都不放过?!我是最后一个拉法星人,可是现在我也死了,所以拜托你!帮我查明真相!帮我们拉法星球十五亿拉法星人还有数不清的生命,为他们讨回一个公道,让他们死的安心!”   见她又开始激动,明显是受到了极大刺激。清欢连忙点了下她的眉心,女鬼立刻闭上了眼睛。   墨泽瞅准时机抱住她的大腿,仰着小胖脸:“主人主人,这次我可以去吗?”   清欢摇头:“这个世界我还没见过类似的,你不能去。”   墨泽瞬间垮下脸。清欢赶紧揉揉他的脑袋:“这样吧,下一个世界,如果不是太罕见的话,我就带你一起。”   “真的吗?”墨泽瞬间满血复活。“主人不可以骗我哦!”   清欢点头:“不骗你。”   终于解决了这个黏人的小胖蛋,清欢闭上眼睛,下一秒已置身于满目疮痍的拉法星球。从女鬼的描述中她大概能想象得到这个星球本来有多么美丽。蓝色的海洋,美丽的大陆还有善良的拉法星人,他们其乐融融的生活在这个星球上,但是突如其来的侵略却让他们从此消失。   以为是联系到了来自宇宙的朋友,迫切地希望和外星生命体交流,谁知道却引来了恐怖的侵略屠杀。   清欢弯腰捏了一把细土,感觉到土壤都变得琐碎而僵硬,完全没有了生命力。耳边还有无数的轰隆声,不时看到有蓝色的流弹四处着落,美丽如流星可每每落地便发生惊天动地的爆炸,杀伤力极其可怕。   正在这时,清欢听到声音,她反应极快,飞快往前跑了几步,越过道路藏在一片土丘后面,然后是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她捂住耳朵,惊见面前有一块水一样柔软的布料被甩到这里。   上面沾染着同样蓝色的血液,清欢想了想,还是没伸手去捻起来闻闻,她赌一朵彼岸花,那是拉法星人的血。   这是她第一次到这样的世界,清欢有个问题,她……该怎么离开这里?开挂直接飞到外太空?那倒不是不可以,但那就和女鬼的科学家精神完全相违背了。清欢想了想,还是先逃吧,要是实在没办法再动用自己的力量。不过在这之前,她得把身体状态调整到拉法星人的频率,这样以后也不会有人认出来。   与此同时,一架飞船迅速从天空坠落在遥远之处,然后是大爆炸,看到那飞船,清欢才确信自己现在身处何时。是女鬼的飞船被击落的时候,也就是说……接下来就会迎来这些屠杀者的宇宙舰队?!   清欢:“……”   还是先逃吧。   可惜越是想逃一般就越逃不掉,刚翻过一片废墟,清欢就在高楼大厦被移除的平地上遇到了一群看起来不是那么友好的……生命体?迄今为止清欢见过神仙妖怪凡人以及各种各样的动物,但是像是科幻片里一样如此奇形怪状还高科技的,肉眼所见还是头一次。   这些生命体身高足足有一百八十公分,个个看起来都非常强壮,动作也很一致。要清欢说的话,它们看起来根本就是一模一样,分不清哪个是哪个。至于手里拿着的奇形怪状的武器……应该是枪,或者是刀?看不出来。   然后她就看出来了。因为那既是枪也是刀!   清欢有点狼狈的躲着,这片空地除了零零散散的残垣断壁之外什么都没有。看准时机,她一脚踹倒一只生命体,伸手夺过了对方的“枪”或是“刀”,而后清欢发现自己根本不会用。她不耐烦的又丢掉,顺手取出自己的水火伞架在身上,虽然曾经把水火伞留给了徒弟们,但在她的时间里,水火伞永远存在。   有了水火伞就不怕这子弹了,清欢顺势一脚一个,但新的问题又来了,打不死啊!   这样打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她现在应该赶紧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身后生命体穷追不舍,清欢用水火伞挡在身后,一边诅咒一边往前逃。这是她从忘川河里重生后最狼狈的一次,没有之一!见鬼的科学精神!   但清欢还是坚持了,那些生命体的速度似乎比她用跑得快,有那么一瞬间,清欢很想飞……但她忍住了。逃到一处不知道什么地方,类似广场之类吧,中间还有几根倒掉的柱子和一个喷泉池,生命体们步步紧逼,清欢节节后退。   真要打也不是打不过,但问题是这些家伙打不死,而且如同蟑螂般顽强。只靠拳脚很明显是不够的,她都跑了多久了?清欢没去记时间,她将自己的身体调整到拉法星人的状态后,很明显,现在她虚脱了。   要么使用自己的能力赶紧解决这帮子奇怪的东西,要么就等着被干掉,清欢左右为难。前者固然是爽,但她不希望自己完成的不够完美,科学精神什么的,不就是完全不靠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来抽丝剥茧找到真相么?   但是还有没有别的方法?比如说她直接在地上开个洞溜进去,或是脚尖一点飞起来,这帮子傻帽看起来不会飞。浑身机械重金属,动作挺灵活,可是一看就很重。   清欢皱着眉想了半天,没等她做出决定,生命体就已经扑了上来。她还在失神,在这样千钧一发之际,要么她直接将对方干掉,要么就等着被对方砸成肉饼,清欢已经决定了前者,可有一样东西比她更快!她的手诀还没有掐起来,扑到她面前的生命体就被丢的远远的了!   然后是一个穿着黑色劲装的男人出现在她面前,他挡在她身前,声音淡淡地:“战场上切记不可失神,每一秒钟都是生命。”说完便冲进了那一群生命体中。   清欢瞪大了眼睛看着,拉法星人的身体杀不死的怪物,这个男人的刀却能杀死!这些生命体被杀死后,倒在地上化作一堆零件。   很快的,男人便将生命体清理了个干干净净。他的动作在迅速中又不失优雅,清欢一直看着他,看得出这个男人经历了很久的磨练,也许招式并不华丽,但实战经验却极其丰富。直到现在清欢都很讲究,打架也要打的漂亮,这个男人却不是,他出手极其精准,全部是一击致命。   解决完了这些东西,男人走回清欢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然后慢慢地对她伸出了自己的手。   清欢看了他的手一会儿,这是双男人的手,长着厚厚的老茧,一看就是常年握兵器所至,半指手套让他的手看起来更大更厚实,却也让人很有安全感。清欢想了想,觉得不如有个同伴,尤其还是在她根本不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下。   男人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就往前走了。清欢没弄明白他的意思,站在原地又发呆几秒钟。男人站定,转身问她:“跟我走吗?”   走啊,为什么不走,反正她也不知道要去哪儿。   清欢很快跟了上去,她的脸上弄了些灰尘,整个人也脏兮兮的,身上本来穿的是条裙子,但现在已经破的不能看了。男人走了几步,解下了自己的外套,背对着清欢,递给她。   “……谢谢。”   “不用。”男人声音低沉,“还能走快些吗,很快它们就能追上来。”   “可以。”清欢点了下头,下一秒却被男人扛在了肩膀上。她正准备挣扎,男人却说:“拉法星人的体力我很清楚,经过那一场逃亡追逐,你已经到了极限。”   清欢就不说话了,有个人肉汽车当然比她自己迈着腿跑强。男人扛着她奔跑,极其敏捷,行动自如,丝毫没有变缓。但清欢却断断续续的建议道:“可以……慢一点吗……你颠的我……胃……好难受……”拉法星人的体质在此刻表示她有点想吐!   男人虽然沉默寡言又稍显淡漠,但却很是绅士,立刻将清欢换成了公主抱。他的速度太快了,清欢只好搂住他的脖子避免被风刀吹得脸疼。   就这样跑了很久,男人终于停下。清欢定睛一看,他们现在在一个山谷中,男人伸出左手,他左手手腕上戴着一个类似腕表的东西——太高级了清欢也不知道那叫什么,摁了一下,很快便有一艘巨大的宇宙船出现在山谷中。男人又将清欢抱起来,迅速进入船内。   清欢觉得自己长见识了,在天空中飞行的……船?她好奇地看向男人:“这是你的船吗?”   男人点了下头。   清欢又问:“你要带我去哪里?”   “离开拉法星。”   “不行!”清欢连忙道,“我还没有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刚才出现在拉法星的那些是什么东西?它们是活着的生命体,还是什么?你又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又要救我?”   对于这一连串的问题,男人前面的全部略过,只回答了最后一个:“我想让你成为我的同伴。”   “什么?”清欢一愣。   “我,一个人在宇宙中旅行,已经很久很久了。”男人淡淡地说着,看向清欢,清欢才发现他的眼珠竟然是紫色的,而且长得极其英俊,隐隐还有股高贵的气质。“我是跟着它们到达拉法星的,无意中看到了你,看到你不屈服的姿态和勇敢的身影,所以决定邀请你成为我的同伴,从今天起,和我一起旅行。”   说完还很认真地问了一句:“可以吗?”   “……谢谢。”   “不用。”男人声音低沉,“还能走快些吗,很快它们就能追上来。”   “可以。”清欢点了下头,下一秒却被男人扛在了肩膀上。她正准备挣扎,男人却说:“拉法星人的体力我很清楚,经过那一场逃亡追逐,你已经到了极限。”   清欢就不说话了,有个人肉汽车当然比她自己迈着腿跑强。男人扛着她奔跑,极其敏捷,行动自如,丝毫没有变缓。但清欢却断断续续的建议道:“可以……慢一点吗……你颠的我……胃……好难受……”拉法星人的体质在此刻表示她有点想吐!   男人虽然沉默寡言又稍显淡漠,但却很是绅士,立刻将清欢换成了公主抱。他的速度太快了,清欢只好搂住他的脖子避免被风刀吹得脸疼。   就这样跑了很久,男人终于停下。清欢定睛一看,他们现在在一个山谷中,男人伸出左手,他左手手腕上戴着一个类似腕表的东西——太高级了清欢也不知道那叫什么,摁了一下,很快便有一艘巨大的宇宙船出现在山谷中。男人又将清欢抱起来,迅速进入船内。   清欢觉得自己长见识了,在天空中飞行的……船?她好奇地看向男人:“这是你的船吗?”   男人点了下头。   清欢又问:“你要带我去哪里?”   “离开拉法星。”   “不行!”清欢连忙道,“我还没有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刚才出现在拉法星的那些是什么东西?它们是活着的生命体,还是什么?你又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又要救我?”   对于这一连串的问题,男人前面的全部略过,只回答了最后一个:“我想让你成为我的同伴。”   “什么?”清欢一愣。   “我,一个人在宇宙中旅行,已经很久很久了。”男人淡淡地说着,看向清欢,清欢才发现他的眼珠竟然是紫色的,而且长得极其英俊,隐隐还有股高贵的气质。“我是跟着它们到达拉法星的,无意中看到了你,看到你不屈服的姿态和勇敢的身影,所以决定邀请你成为我的同伴,从今天起,和我一起旅行。”   说完还很认真地问了一句:“可以吗?”   383.第三十七碗四汤(三&四)   慢慢地,king也微微扬起嘴角。他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整个人的冷淡肃穆都薄了几分,透露出春意融融。清欢笑着说:“你该多笑一笑,你笑起来很好看。”   king立刻意识到自己竟然笑了,随即不由自主地收起笑容,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他还会笑一样。清欢看得很清楚,他的耳尖都红了。她是个体贴的姑娘,所以什么也没说,清清嗓子问道:“有洗澡的地方吗?我太脏了。”   这倒是实话。她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穿着普通的连衣裙,现在这连衣裙破的破碎的碎,更别提灰头土脸的样子。清欢羡慕地看了king一眼,他身上的黑色劲装看着很简练,而且刚刚打了那么久,竟然都没有脏。   “洗澡……有的。”king|点头,对清欢说,“在房间里就有。”   他带着清欢进入船体,清欢才发现,虽然外表看起来像是一艘船,但里头可媲美她所看过的所有科幻电影。她没有见过这些,但却看得出来这些全是高科技。跟在king身后慢慢经过小台阶下去,是两条走廊,走廊上是房间,清欢仔细数了数,至少有几十个。看来当初要一起逃走的肯定不止king一个,只可惜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这是我的房间。”king指了指门上浮现出的大写的红色“k”。然后指指前方,“剩下的房间你可以任意选择。”   “那就这间好了。”清欢挑了和king相邻的房间,原因无他,离大厅近。   king将她的手拿起来,右手手掌贴在门把手上,很快便传来机械电子音说道:dna已锁定。   “这个房间是你的了。”king绅士地没有跟进去,而是站在清欢身后。“你先进去吧,我在大厅等你。”   清欢点了下头,推门走了进去。   房间很大,装修风格很简洁,家具齐全,还有浴室。她立刻脱掉身上的破连衣裙,仔细研究了一下新型浴缸要怎么用,然后跳了进去,舒舒服服的洗了个干干净净的澡。   洗完澡才想起来除了那条破连衣裙根本没有衣服穿。这时候king的声音突然传来,清欢被吓了一跳,才看见大床上方有一个对话器,此刻正亮着灯,很明显是king在说话。“你没有换洗衣服,我把我的衣服放在门口,等到下一个星球再找合适的。”   清欢说了声谢谢,开门拿了衣服,衣服叠的整整齐齐,虽然跟king相识并不长,但她很相信对方的人品。   衣服是简单的衬衫长裤,还有一件风衣外套,但以清欢现在的身高,很明显撑不起king的长裤。光是衬衫就已经快到膝盖,更别提裤子了,夸张一点说,都快提到胸了。这要是不知道的人看见了,还以为她腿长是从脖子下面开始分叉呢。   所以清欢最后只穿了衬衫和外套,同时把风衣腰带系好,这样的话既好看也不会显得太暴露。她穿着拖鞋去到大厅,看见king正坐在餐桌前,正招呼着她:“吃东西吗?”   有东西怎么能不吃。清欢立刻点头,很快到king身边坐下,但是她观察了一下桌上放的东西,然后囧道:“这是什么呀?”   “压缩饼干。”king很认真地跟清欢解释,“很管饱。”   管饱归管饱,可是不好吃啊!清欢问他:“你一直都是吃压缩饼干吗?吃了多久了?”   king认真地想了想,回答道:“嗯……有五百多年了。”   清欢瞪大眼:“你多大啦?”   “……五百一十二岁。”king跟她解释。“我们星球人的寿命很长,最长的曾经达到过一万岁,最少的也能活到五千岁。不过你们拉法星人的寿命要短很多,只有两百年。”   清欢恍然大悟:“你一个人,过了这么长时间,就在这艘船上?”   king|点头。   那也怪不得他会寂寞了。但是……一个人能吃压缩饼干这种东西吃五百多年,清欢觉得太伟大了。“你可以不进食吗?”   “我只需要定期补充能量。一个月进食一次就可以。”king有问必答。“和你们拉法星人不一样,我听说拉法星人是一日三餐的,甚至更多。”   清欢怜悯地望着他:“你们星球所有人都这样吗?只吃压缩食品,吃一次管一个月,然后一直吃到老死?”   “曾经我们食用胶囊。胶囊的效果更好一些,一颗的话可以半年不用补充能量。但是胶囊被我吃光了,我又不擅长制作,只好吃压缩饼干。”   听king的语气,好像还挺嫌弃压缩饼干,怀念胶囊的。清欢佩服的五体投地,她受得了别的,绝对受不了吃五百年的压缩饼干,她宁可选择死亡!于是她问:“还有别的食物么?”   king摇摇头:“只有这个。”   清欢不爱吃这玩意儿,所以摇摇头:“我并不饿,还是不吃了。”   king似乎有点奇怪,不明白为什么她前一秒还说要吃,后一秒就又不吃了。但他想了一会儿没能理解,也就不想了。迅速将压缩饼干吃掉后,他对清欢说道:“我有东西给你。”   “什么呀?”清欢好奇地看着他到驾驶舱里取出了一个银色的保险箱。king用虹膜进行解锁后,保险箱啪嗒一声被打开,清欢走过去看,才发现里面是四只和king手腕戴的那个一模一样的东西,只是颜色不同。king手上的那只是红色的,而剩下的四种颜色分别是粉、黄、蓝、绿。“这是什么?”   “我逃离的时候从皇室带出来的,是一直在秘密研究的东西。还记得刚才那些怪物吗?”   清欢点头。   “我称它们为机械破坏者。”king取下自己的手环,给清欢示范如何佩戴和使用。“想要对它们造成伤害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我之所以能够将它们杀死,就是因为手环里有改变我身体构造的粒子。在佩戴的时候才能杀死它们。你选一个吧。”   清欢拿了粉色的那只,因为离她最近。在king鼓励的目光中,她试探着将手环放到左手腕,手环自动将她手腕环绕扣住,并且发出滴滴声,表示dna已锁定。也就是说,除了清欢,再也没有别人能够使用了。   好神奇,清欢好奇地碰碰这儿又碰碰那儿,问:“这个……除了杀死机械破坏者之外,还有别的作用么?”   “很多。”king说。“还可以作为通讯工具,不受任何星球电波干扰。至于其他功能……你会慢慢发现的。”   清欢好奇地按了一下粉丝的按钮,随即她感觉身体上有一层薄薄的皮肤在蔓延,然后是一片刺眼的粉光,这粉光刺目的让她不得不挡住视线,就是眨眼的功夫,她震惊地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套很……奇怪的、诡异的贴身的粉色紧身衣!   “每一只手环都配备战斗服,用于紧急作战。在面对很难打败或是危险的对手时启用,比如说机械破坏者小队的leader。战斗服能够提高你身体的反应速度和力量,同时兼有保护功能。”king伸手帮清欢又摁了一下黑色按钮:“黑色状态表示力量,这种状态下战斗服上的条纹会从原色变成黑色,表示你选择加大力量,但速度会因此降低。白色状态恰好相反,增加速度而减少力量。我一般选择用原色形态,因为这是最中和也最自然的状态。”   清欢受教的一一点头。她明白了,她看过类似的科幻片,所以理解起来并不麻烦。她走到驾驶舱里,只感到脑海里一阵一阵的能量掠过,这手环居然还有资料传输功能!   king跟着她走进来,“进入战斗模式,就代表你已经会驾驶宇宙船了。”透过透明舷窗,可以看到无数星球从宇宙船周身飞速掠过,速度极快,几乎都看不清楚便一眨眼就消失了。“宇宙里有许许多多的文明,有些星球已经在宇宙里扎根,有些星球却才刚刚开始探索的脚步。所以文明发展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每当我到达一个星球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将宇宙船隐藏起来。”   清欢表示知道,然后问道:“我该怎么退出战斗状态啊?”   “再次摁下原色按钮。”   清欢依言摁下去,惊奇地发现自己又变回了之前那样,身上仍然穿着king的衬衫和风衣,好像刚才的战斗模式如同一场梦。   她在进入战斗模式的时候,是真的感觉得到身体里涌动的力量,似乎源源不断,力大无穷,整个人也是精力充沛。但退出后就又立刻回到了拉法星人的常态身体中,对此清欢表示非常奇妙。   她在想,等到离开这个世界,她可以把手环带走吗?假使她要带走某个世界的人或物,都必须得到本人或是主人的赠送,除非那东西是没主的,否则清欢不能将不属于奈何桥的物品带走。   同样的,如果这样东西成为了她的,那么无论在任何时间和空间,都永远属于她,比如在女鬼凉雪的世界里,从师兄那里得到的水火伞。   “有衬手的家伙吗?”清欢问。“战斗模式不能肉搏吧?”   king道:“枪是标配,每个手环的专属武器都不一样,我的是刀,但我并不知道你的是什么。”   闻言,清欢好奇心起,立刻按下原色按钮进入战斗模式,然后才发现,她根本不知道怎么调出武器。于是用求助的目光看向king,但头盔遮住了她的眼睛,她能看清楚king,king却看不清她。   但king还是明白了清欢的意思,示意她连按原色按钮两次。清欢依言按下,手中立刻多出一把全粉的伞。   噢,还是伞。   清欢喜欢伞,她将伞撑开研究了一下,才明白这伞是进可攻退可守,打开可以放手,合起来的时候伞尖会变成利刃。她对着空气挥舞两下,顿时满意的退出。   有点像是在玩游戏,还挺有意思的。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红色警报声。king立刻转身到驾驶舱前查看,告诉清欢:“它们降落在前方的斯坦星上。”   “可是看起来……好像没有动手的意思?”清欢疑惑地问。“怎么还小心翼翼的,像是怕被人知道?”   “它们在找东西。”   “找东西?”   “虽然宇宙生命体的寿命很长,但是没有人知道宇宙究竟有多大,曾经有人提出过还有另外一个宇宙存在的说法,并且详细贴了所谓的证据和验证,说一共有三样物品散落在某些星球中,这三样物品就相当于三把钥匙,分别代表过去、现在和未来。找到这三把钥匙,就能打开另外一个宇宙。它们在找的就是这个。”   “这些机械体找钥匙做什么?就算它们能打开另外一个宇宙,那又怎么样?”   “侵略者的野心是永远无法得到满足的。”king淡淡地说。“好了,我们准备降落。”   清欢点了下头,感谢手环,她现在已经会怎么开宇宙船了……   斯坦星球是一个和拉法星球文明程度差不多的星球。斯坦星人的外表和清欢king看起来都相差不大,事实上拉法星人的长相是宇宙中最常见,用king的话来说,五百年他旅行过无数星球,见过的绝大多数的生命人,都相差不大。   所以他们两人走在大街上也不会有人察觉。首要任务当然是找钥匙,king这些年一直追踪机械生命体,除了想抽丝剥茧报仇雪恨之外,找到钥匙也是他想要的。   他并非想打开另外一个宇宙,他只是不想让这个宇宙更加混乱。因为机械生命体这些违反宇宙法则的存在,虫洞的数量开始增加,无数星球被毁灭,但以他一人之力,根本无可奈何。   找钥匙的同时也不能忘记给清欢买一些衣服。king穿了简单的衬衫长裤,清欢则裹着他的男式风衣。   活了五百多年了,king是第一次和女人逛街。曾经浴血奋战数十个小时的他,吃过无数苦享受无尽孤独的他,竟然在跟清欢逛了两个多小时后就累得走不动了……这简直是在侮辱他!   而清欢仍然迈着欢快的步伐,走了两步发现king没跟上来,回头一瞧,king正站在原地喘着气呢!她快步走回去,关心地问道:“怎么啦,是不是累了?要不我们休息一下吧,看看这个星球有什么好吃的。”   钱对king来说不是问题。对于发展到太空的星球而言,宇宙货币是通用的,然而斯坦星球才刚刚接触到宇宙,所以king带了自己星球的宝石来兑换钞票,然后为清欢买单。   “不……没事,我们继续。”   男人可笑的自尊心啊!清欢叉着腰,她好像买的有点多哦,king说随便她买,于是她看上的全扫荡了,可苦了给她拎包的king,不知他现在有没有后悔刚开始的时候太壕。“好吧,其实是我累了,找个地方坐一会儿好吧?”   king同意了,于是他们找到一张长椅坐了下去。这个点商场里并没有多少人,清欢叹了口气,感叹道:“要是不用拎着就好了。”   嘴上这么说,就看见她的手环粉光一闪!所有的购物袋全消失不见了!   king眼底有了笑意:“空间功能。”   清欢对空间已经很熟悉了,她好奇地看了看手环。“怎么取出来?”   “只要你想,就可以。”   哦……重点在于想啊。清欢闭上眼睛试着想了想,然后就听见king闷哼一声从长椅上掉了下去,她惊呼一声,才发现king是被她“想”出来的那些购物袋给砸倒了……   “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儿吧?”清欢吐吐舌头,连忙把购物袋往旁边一拨,将king扶起来。king身为高贵的王子,在漫长的旅途中逐渐变得内敛而淡漠,即使如此,他仍然没有失去他高贵优雅的皇室风范。可是……他今天,被一堆购物袋给砸倒了,直接摔在地上。   king的耳尖又红了,这一次是尴尬的。清欢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掏出面纸讨好地给他擦擦汗:“好了好了,都是我的不对,你别生气啊。”   “没有。”king僵硬地让清欢给他擦汗,又默默地把倒在地上七零八落的购物袋捡了起来。“收起来吧。”   清欢又把它们放回了手环空间里。   king正要说话,突然传来一阵女性尖叫声!清欢和king共同向声音来源处看去——那是他们刚刚出来不久的服装店,但是里面的店员们却消失了!   怎么会这样?!清欢跟king面面相觑,king当机立断地站起来:“肯定是侵略者搞的鬼,我们去看看。”   清欢点头,跟他一起跑进了服装店,但服装店一片寂静,什么都没有,好像这家店本来就空无一人一样。接着不住地有女人的尖叫声响起,然后他们就惊讶地发现所有的女人好像都凭空消失了!   正在这时,清欢惊呼:“king——”   king刚伸手要抓住她,清欢已经消失在了他面前。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前一秒还在身边的人就消失不见了!   怎么办?怎么找?!   清欢也觉得不可思议,这种瞬移也太快了吧?前一秒她还站在king的身边,下一秒就挤在了一堆女人里?她被挤得东倒西歪,好不容易避开一条路,往前走了一会儿,才发现逐渐宽敞,脚下透明,前方透明,头顶也是一片透明,听不到除了女人之外的声音,也看不见除了女人之外的生物。   在这样危机古怪的时刻,清欢心里的第一个想法是,好在降落之后她在逛街时一直在吃东西,否则可就亏大了。她试着继续往前走,偶尔会看见一两个女人,或是三五成群,或是形单影只,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哭泣尖叫。   在这样的氛围中,清欢也受到了影响。她发现自己竟然有点焦躁,这可是从来都没发生过的事情,她从来不焦躁的。   原因估计有两个,一个是因为调整的拉法星人的体质,二就是因为这个空间。   king的耳尖又红了,这一次是尴尬的。清欢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掏出面纸讨好地给他擦擦汗:“好了好了,都是我的不对,你别生气啊。”   “没有。”king僵硬地让清欢给他擦汗,又默默地把倒在地上七零八落的购物袋捡了起来。“收起来吧。”   清欢又把它们放回了手环空间里。   king正要说话,突然传来一阵女性尖叫声!清欢和king共同向声音来源处看去——那是他们刚刚出来不久的服装店,但是里面的店员们却消失了!   怎么会这样?!清欢跟king面面相觑,king当机立断地站起来:“肯定是侵略者搞的鬼,我们去看看。”   清欢点头,跟他一起跑进了服装店,但服装店一片寂静,什么都没有,好像这家店本来就空无一人一样。接着不住地有女人的尖叫声响起,然后他们就惊讶地发现所有的女人好像都凭空消失了!   正在这时,清欢惊呼:“king——”   king刚伸手要抓住她,清欢已经消失在了他面前。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前一秒还在身边的人就消失不见了!   怎么办?怎么找?!   清欢也觉得不可思议,这种瞬移也太快了吧?前一秒她还站在king的身边,下一秒就挤在了一堆女人里?她被挤得东倒西歪,好不容易避开一条路,往前走了一会儿,才发现逐渐宽敞,脚下透明,前方透明,头顶也是一片透明,听不到除了女人之外的声音,也看不见除了女人之外的生物。   在这样危机古怪的时刻,清欢心里的第一个想法是,好在降落之后她在逛街时一直在吃东西,否则可就亏大了。她试着继续往前走,偶尔会看见一两个女人,或是三五成群,或是形单影只,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哭泣尖叫。   在这样的氛围中,清欢也受到了影响。她发现自己竟然有点焦躁,这可是从来都没发生过的事情,她从来不焦躁的。   原因估计有两个,一个是因为调整的拉法星人的体质,二就是因为这个空间。   384.第三十七碗六汤(五&六)   趁着有风,清欢迅速开启手环,很快就听到了king的声音,但美中不足的是,就好像是被某种能量干扰或是隔断一样,king的声音是断断续续时强时弱的,清欢仔细辨认了下,才听清楚他是在问她身在何处。   她前后左右看了看,鬼知道她现在在哪里:“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可能是某个东西的肚子里?”   她也只是猜测,并不确定,然后她也没能等到king的回复,因为风再一次停止了。   面前那堵“墙”恢复了平静,也就是说,是它阻隔了手环之间的联系,但如果它有波动,那就是有机可乘的时候。   清欢想了想,不管怎么样都觉得以拉法星人的体质是没办法搞定这家伙的,于是她灵光一闪,左手伸出来挠墙,趁着“墙”体震动的时候,立刻按下原色按钮,很快着装完毕——其实不进入战斗模式也没关系,她只是想试试看到底有没有king口中说的那样厉害。   取出武器,清欢左手不住地在挠,右手持枪对准不远处的透明墙体开始扫射。很快这堵“墙”就不由自主地开始颤动,甚至出现了褶皱,清欢立刻往后退了几步,虽然是在战斗模式,但她的视线比使用身体的时候还要清晰,甚至还能进行扫描!   她看得很清楚,这所谓的透明墙体,真的类似是个肚子!   顺着褶皱出现的痕迹抬头朝上看,清欢愣了一下,这与其说是个奇怪东西的肚子,倒不如说是个柔软的瓶子!因为这墙是透明的,所以清欢之前没有看清楚,但是当它开始颤抖褶皱的时候,抬头就瞧得仔细,整个墙体从土地到天空都呈现出一个圆满的弧度,像个大肚花瓶。   但这当然不可能是花瓶,怎么会有花瓶长成这个样子?   就在清欢奇怪的时候,“花瓶”动了,从瓶口出伸进一只超级大的手,将清欢死死地抓在了手心。她倒是想跑来着,可是因为这一幕太清奇,清欢她……看呆了。   等到回神就被攥在手心,清欢挣扎了一下,没有用,而且这手力气出气的大,让她感到一阵难受,拉法星人的体质在宇宙中只能排中下等,不仅容易生病,还很脆弱。大手将清欢抓到一半的高度,就这样狠狠地把她摔了下去!   它只是想给她个教训,而不是想杀死她。清欢在坠落途中甩出丝线勾住一棵树,在空中晃了几下完美落地,然后瞪着那只还没消失的手,取出伞,和枪一起进行攻击。本来她只是试着这么做,但没想到的是武器威力惊人,清欢都吓了一跳,那手就更别说了,它只是想抓些女人,哪里知道里头有个这么刺挠人的。   随后就是一声巨大的碎裂,如同玻璃破碎的声音,清欢立刻蹲下去抱住头,结果并没有碎片打在身上,反而有一股强烈的冲力将她往上顶,清欢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抛了出去。当她站起身时,才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那家服装店!   她立刻跑出去看其他地方,除了服装店里有一个她以外并没有其他人,好像那么多女人,就只有她一个出来了。   她是怎么出来的?   这时候清欢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的黏液……因为有战斗服的缘故,身体并没有受到侵蚀,但是这玩意儿都黏在身上,黏哒哒的好恶心!清欢最爱干净,她用手捻起一点看了看,那黏稠度让她没敢退出战斗模式。她今天身上穿的可是刚买的新衣服,脱了之后万一沾满黏液,她一定会恶心死的。   随手抽了张店里的纸巾,可是刚挨到黏液,纸巾就已经被腐蚀的干干净净。清欢呆了,那她要用什么擦?   于是她立刻联系king,手环除了通讯以外还具备传送模式,下一秒king就出现在清欢面前,当他看到她的时候,脸上表情一闪而过,清欢觉得那种表情可以称之为嫌弃。   不是嫌弃她,是嫌弃她身上的东西。   “我该怎么把它清理掉?”   king摇头说:“你自己做不到,需要进清洗舱。我们得先回宇宙船,解决掉你身上的黏液问题,顺便对你进行全身扫描检查,看看这黏液有没有对你造成伤害。”   “没有吧,我没什么感觉。”清欢活动了下肩膀。“你不是说战斗模式可以保证不受伤害么?”   “但那不是百分百的,战斗模式也不是万能的,很多东西我们闻所未闻,也不知道它是否能够保证你的健康。”king很认真地说,招手让清欢跟他走,“我们快点回去。”   于是他们又一路奔跑回到宇宙船,清欢穿着战斗服进入清洗舱,躺在里面好几个小时才出来,身上的战斗服也就恢复了干干净净。   她解除模式并且退出,然后舒了口气,“真是憋死我了。”连眼睛和脸都看不到的感觉真是太奇怪了,手往脸上一摸,摸到的全是装备。清欢打架大多是肉搏,像这样高科技的还是头一回,因此难免有些不适应。   king无奈地摇摇头,随即问道:“对了,你去了哪里?又怎么回来的?”   清欢想了想说:“我们通话的时候你没听见吗?”   “我们通话了吗?”king问。“我一直在联系你,但并没有听到你的回应。”   清欢纳闷地歪了下头:“那我就不明白了。我只听到你问我在哪里,然后我回了你一句,之后就再也没联系上。我可能是在一个东西的肚子里吧,类似花瓶之类的,但那花瓶是有生命的,还很怕痒。”   她点头说的认真,king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对了,瓶子里还有好多好多女人,全是女人!”   king摇头:“不明白,我们得调查清楚,我们肯定解救不了这个星球,但是我们不能让它开启钥匙。”   “钥匙不是只要找到就行了么?开启是什么意思?”   “这三把钥匙,虽然名义上为钥匙,但它们——它们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king有点不好意思地说着。“虽然我追踪它们很久了,但迄今为止它们也只找到一把钥匙,还有两把,分别散落在宇宙中,没有人知道它们会在哪个星球,也没有人知道所谓的钥匙是什么。而如果想找到钥匙的下落,是需要开启的。”   “开启的仪式我并不清楚,但都是些很残忍的方法。”king淡淡地说。“我曾经亲眼见到过,它们在毁灭一个星球的时候,连屠杀都是一种仪式,以此得到下一个星球的线索,一步一步找到钥匙。”   而这是极其漫长的过程。有的时候king都会想,是不是等到自己死了都不一定能得知钥匙的下落。万年的生命看似漫长,但是在宇宙中是极其短暂的。   清欢微微皱眉。一个星球上会有多少生命?而就为了所谓的打开另一个宇宙,便一举毁灭一整个星球?对于未知的探索,清欢表示支持,可如果这样的探索是以不可计数的生命为代价的话,那还是快点毁灭掉好了。   “你的意思是,这次抓女人事件,很有可能就是为了开启钥匙所做的?”   king|点头:“我是这么想的。”   “那我们应该怎么做?”清欢问。“怎样才能阻止它们杀死那些女人?怎样才能把那些人救出来?如果它们做不到杀死那么多女人的话,是不是代表这个星球就必须放弃,转而寻找下一个符合要求的星球?那样的话,离找到钥匙的时间就又拉长了一些。”   “你说得对,当务之急是要先找到那个古怪的瓶子。这样的存在应该不是普通的小喽啰吧?”   king想了想说:“一般来说,负责作战的都是作战小队的队长,不过问题是,我们要怎么找到它?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个问题把清欢也给难住了,过了会儿,她突然笑了:“不如我们先吃饭,吃完饭再想吧?”   于是他们又下了船,找了一家据说很有名的餐厅吃饭。king从来不在这些星球上吃东西,他的母星的科学发展水平,即使是在宇宙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可时至今日,除了机械破坏者,king都不知道母星真正毁灭的原因。他一直都感到很奇怪,因为无论是从实力还是文明而言,他的母星都不应该遭受那么大的巨创,但事实又的确如此,整个母星,除了他一人成功逃离后,所有人都死了。   望着眼前碗里的面,king有点犹豫。清欢也点了一碗这家店的特色面,刚上来就闻到香味扑鼻,她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感慨道:“这个可比压缩饼干好吃多了,不信你试试。”说着她给king做示范,将面条卷起来送入口中。   文明稍微落后点的星球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他们还有口腹之欲可以满足,不像那些稍微进步一点的星球,连饭都懒得吃,用胶囊度日的话,还有什么好活?活着又还有什么意思?   见清欢吃得很香,king犹豫了一下,也学着她的样子用叉子卷起面条送入口中,然后立刻睁大眼睛:“这个……好吃!”   说完也没等到清欢回话,立刻自己迅速吃起来,一碗还没够,又要了一碗。清欢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跟他说:“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能接受压缩饼干了吧?你在宇宙中驾驶宇宙船旅行这么多年,去过好多星球,竟然没有吃过这些星球的美食,怪不得你活着会孤独寂寞呢,如果我是你,我也会寂寞的。”   不仅寂寞,还很抑郁。   king的确是不会享受,在他的字典里就没有享受这个词。可这家的面是真的很好吃,虽然用的食材他没有见过,名字也没听说过,但美味是骗不了人,再一想想自己平日里吃的压缩饼干,king顿时觉得嘴巴发苦——他好像不再想吃压缩饼干了。   “算你走运,我很会做饭,等到离开这里我们多买点食材,你收留了我,我负责做饭给你吃好了。”清欢喝了一口汤,无比幸福地说。   比起感情,还是食物更容易让她感到满足和快活。   king哪里有不同意的,他决定回去之后就把压缩饼干全收起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绝对不吃!   清欢吃得比较慢,king的第二碗都吃完的时候,她第一碗还没完全解决掉。吃东西就是要细嚼慢咽,现在又不缺时间,要是风卷残云,那岂不是牛嚼牡丹,大煞风景。   可她这一碗还没吃完,就又听到女性尖叫声,清欢立刻放下叉子,和king对视一眼,两人立刻离开面馆,出门是一片广场,这里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女人失踪的情形。   她们就好像是被凭空出现的一只手给抓住放进了口袋里!清欢失踪的时候没看清楚,现在她看得真切——那可不就是一只手么!一只透明的手!   就在这时,king突然握住了她的手。清欢愣了一下,看向两人交握的手掌,king戒备地望着周围的一切,他没有多想,只是不想再让清欢在自己面前消失。他很久没有同伴了,所以决不允许再一次失去自己的朋友。握住清欢手的话,假使她也会和其他女性一样消失,他握着她,就不会让她一个人。   但奇怪的一幕发生了,广场上的女性一个接一个的消失,从前面到后面,却掠过了清欢!就好像清欢免疫了一样!   等到所有女性消失,清欢才愕然道:“这一次不抓我啊?”   king也愣了:“怎么会这样?”   清欢还以为自己会再一次被抓走呢,上一次她是离开了,可那些女人还被留在奇怪的瓶子里,而现在她连怎么找到瓶子都不知道,更别说是知道瓶子的构造了。“伤脑筋啊。”   这时候king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握着人家的手,立刻如同被烫到般放开,俊脸微微泛红。清欢倒是没在意,而是道:“照这样的速度,我看用不了多久,女性就要从这个星球上消失了。可是它们要女人到底能做什么?”   king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两人结伴往前走,刚走了没多远,就又听见尖叫声,只是这一次不是成年女性,听声音的话只是一个小姑娘。   果然!   但同样令人惊奇的是,小姑娘似乎也是免疫的!她哭泣是因为妈妈被抓走了!清欢弯下腰,柔声问道:“小妹妹,别哭啦,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小女孩揉着红肿的眼睛:“妈妈、妈妈……”   清欢摸摸她的头,第一次感到自己似乎有些无能为力。她要坚持女鬼的科学精神,就不能动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而如果从现在的角度来说,别说是给小女孩找妈妈了,她根本连这个世界的构造都还不是很清楚。一切都是一知半解,一切都是来自手环的知识植入,并不是她自己学习得来的。   清欢很有孩子缘,小朋友很快就被她哄好了,清欢笑了笑,摸了摸小朋友的头,得知她家的地址后就牵着她的小手往前走。king从没有和小孩子相处的经验,所以不说话,只是安静地跟着,听着清欢跟小朋友对话。   “妈妈去哪里了?”   “妈妈……没了。”小女孩只是上幼稚园的年纪,语言组织能力还不够强,只能勉强告诉清欢到底发生了什么。从她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清欢大概了解到,妈妈正跟她说要给她买冰淇淋,结果下一秒突然就不见了,然后她就哭了起来。   肯定也是那群女人中的受害者了,只是清欢不明白,到底抓女人有什么用啊?   正在这时,四周的灌木丛中突然跳出机械破坏者来。它们拿着武器步步紧逼,眼神紧紧地盯着king。   它们也许还不认识清欢,但king却都是认识的。就是这个男人,扰乱了它们多少次的计划,导致它们中多少人因此受罚,总是跟它们作对,被主人怀恨在心多年的男人!   名义上是王子,其实也不过是条丧家之犬!   清欢和king背靠背,没有留出任何死角给危险的敌人。king把小女孩单手抱在怀里,低声问清欢:“能解决么?”   “放心吧,有手环,我能杀死它们。”像是要证明自己一般,说完这句话清欢就迅速冲入机械破坏者群众,只用拳头,连武器都没拿出来。   真枪实弹的使用手环的力量对清欢而言还是第一次,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和用法力有些相似但又不尽然。在一拳将一只机械破坏者的核心摧毁后,清欢感叹道:科技就是进步。   请问她可以把这玩意儿带回奈何桥,以后随身携带防身吗?   几十只破坏者,两人一共用了五分钟的时间解决掉。本来可以更快的,但他们都要分心保护小女孩,怕她受伤。   “这些只是中低级机械破坏者,我们不需要进入战斗模式就可以解决掉。如果遇到高级机械破坏者的话,必须进入战斗模式才有足够的力量杀死它们。”king将小女孩的手放到清欢掌心,不忘跟她科普。   清欢涨姿势的点头表示记住了,和king一起将小女孩送回了家。   小女孩的爸爸一听说妻子失踪,立刻软在了地上。但顾忌到女儿,他也只是脆弱了几秒钟就对小女孩道:“去客厅找奶奶好不好?奶奶给你准备了点心。”   小女孩乖乖地点头,又跟清欢和king摆摆手:“大姐姐大哥哥再见。”   “再见。”清欢笑着对她挥手。   小女孩一离开,男人便握紧了拳头问:“我妻子——我妻子是不是跟新闻里说的那样,和其他女人一样,莫名其妙的就失踪了?”   king说道:“没错。”   “是绑架案是吗?新闻里说的是绑架案。你们、你们是谁?是警察吗?”男人急切地问道。“我妻子不会有事的吧?你们一定能把她救回来的吧?”   “我们会尽力的。”清欢对男人笑了笑。“不介意我问你几个问题吧?”   “你问。”   “最近几天,就是从绑架案开始,你有没有注意到什么奇怪的事情?什么陌生的声音啊没见过的人啊形容举止都不对劲的啊都可以。”   男人想了想,摇摇头:“没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前些天我们的结婚纪念日还一起去吃了饭,我妻子她很正常,没有任何不对。你们为什么问这个?这和我妻子被绑架有关系吗?难道是我们认识的人?”   他紧张兮兮地问,清欢赶紧安抚他:“没有,我们只是想多了解一下她,仅此而已。”   又说了几句话,告别了男人后,清欢也好,king也好,都觉得无从入手。因为他们根本不知从何查起。这些失踪的女人无论高矮胖瘦,都是在十五到四十岁之间,年轻健康,美丑倒是不重要。而且除了年纪之外没有任何共同点,所以想从这些女人身上着手找到端倪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必须另想别的方法。   既然找不到那只奇怪的瓶子,他们只好找比较好找的机械破坏者。这些家伙平时会选择拟态混入这些星球,也就是说,他们身边现在正在经过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机械破坏者。   按动按钮进入扫描模式,可以清楚看穿斯坦星人的身体构造,他们的身体是有温度的,都是一个个小红点。机械破坏者却不这样,它们没有生命,只是机械体,所以和人差别很大。   经过协商,清欢和king决定分开寻找,一方有消息就通知另外一方。   这是在战斗,他们是并肩作战的朋友,所以不存在我一个人去冒险却瞒着你的情况。   至少清欢没有,king也没有。   清欢习惯去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但是现在年轻女性已经很少能看到了,大多数人都失去了自己的亲人或是朋友,整个城市陷入了一种茫然的状态。这种情况蔓延的很快,斯坦星球马上就要被悲伤和绝望侵蚀了。   ☆、第三十七碗汤(七&八) 因为年轻女性的骤然减少,所以清欢的存在便显得特别显眼。她没去在意人们或好奇或怀疑的目光,迅速四处扫视,然而去掉年轻女性之后,斯坦星球的人数仍然无法用数字来估量,而机械破坏者的数目却是固定的,所以即使有手环这个作弊神器,也仍然不是见容易的事情。 清欢四处看了看,所有人看起来都很正常,而且如果许多小红点在一起的话,那么那个非小红点也会变得极其显眼。她看得眼睛都快花了,终于发现一个大概十三四岁的少年身上没有任何热量反应! 少年身上背着书包,看起来像是刚刚放学准备回家。清欢悄悄跟在他身后,怕被发现,她没有通知king。跟着少年左拐右拐之后,少年进了移动单元楼,清欢想了想,并没有跟进去,而是选择去到对面大楼。少年家住在五楼,从清欢的这个角度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开门回家,跟家人说话——如果不是手环显示,清欢会认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斯坦星人。 据说机械破坏者对非机械的生命敏感度极高,稍微靠近一点就会被发现,清欢选择进入战斗模式,然后凝气屏息观察着少年的一举一动。 少年家中的窗帘没有关上,因此清欢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动作。先是跟父母打招呼,然后去到冰箱前取了一罐牛奶,打开喝下,随即趴到沙发上看电视,然后等到母亲喊他吃饭,他就走了过去——全程表现的没有任何不对劲。 除了他身上没有小红点。 对这个宇宙清欢不够理解,所以她不敢贸然动手,于是趁着少年全家都在吃饭的时候联系king,king要她原地等他过来,可是当清欢说完话抬头去看的时候,却发现那家正在餐桌上吃饭的人却不见了!不仅仅是少年,还有少年的父母,他们全是一瞬间不见了! 怎么会?! 少年虽然是机械体,但他的父母却是活生生的斯坦星人,怎么可能会跟着少年一起消失呢?清欢震惊了两秒钟,马上到了对面单元楼,这家人不知怎么消失的,一眨眼的功夫,家门还是半掩的。清欢小心翼翼地推了一把,这个家安静的好像连呼吸都听不见,餐桌上的三副碗筷随意放着,有一双筷子上甚至还夹着一根青菜,就好像他们前一秒还在吃饭,后一秒突然就发生了什么紧急的事情,让他们连反应都来不及,就消失在了家里。 清欢无从着手,便先在家里四处看了看,主要看了少年的房间。少年的房间和清欢见过的很多青少年的大同小异,看不出什么不对劲,只是让她感到奇怪的是,少年的房间走朋克风,床头却放了一只很精致的透明水晶花瓶。 她眯起眼睛打量了一会儿,小心地伸手取过来,谁家花瓶还带塞子呀?而且里面明明什么也没有。清欢想了想,将木塞子拔掉,本来透明的花瓶里竟然涌出两团白光,等到白光褪去,清欢震惊地发现那竟然是少年的父母! 他们是被关在瓶子里的吗?她又看了看手上的花瓶,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但这一切简直超出了斯坦星球的常识,至少在这个星球上是不应该发生这种事的。然而就是发生了。 那对夫妻摔在地上也有几秒钟的懵神,当他们看到自家儿子的房间出现了一个穿着奇怪衣服连脸都看不清的女人后,顿时变得非常惊恐:“你、你是谁啊?!” 清欢连忙对他们笑了一下——笑完了意识到他们根本看不见,便做了个嘘的手势:“我是来帮忙的,你们怎么会在花瓶里?” “什么?!”男主人愣了一下。“什么花瓶里?” 清欢指了指手头的花瓶:“就是它呀,我打开花瓶,你们才出来的。你们之前不是正在吃饭吗?怎么一眨眼人就没了?” 这对夫妻也没有反应过来清欢是怎么知道在这之前他们是在吃饭的,可能是吓愣了,直勾勾地回道:“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一睁眼,就在一片沙漠里……” “沙漠?”清欢想到自己之前被抓进花瓶的那个沙漠。“里面有很多女人吗?” “什么?没有,没有很多女人,但是有很多夫妻,就像我们一样。” 正在这时,king赶到了,清欢告诉他这些后,他沉声道:“你们家孩子呢?” “孩子?什么孩子?” 结果夫妻俩都是这个反应,清欢跟king都是万万没想到。两人不解地对视一眼,清欢问道:“你们不是有个儿子吗?” “我们没有儿子呀!”女主人很自然地说着。 清欢震惊地看着这对夫妻,又看了看自己所在的房间,明明是少年的房间,但是他的存在却像是在父母的脑海中被彻底抹去了。她没有再问,而是和king一起离开了。 顺便还带走了那个透明的花瓶。 清欢百思不得其解,king虽然很惊讶,却没有像清欢这样无法接受,他见过太多太多奇奇怪怪的宇宙人,对他们所拥有的能力永远都抱着一种叹为观止的心态。机械破坏者背后的boss肯定不是普通人,也不知他是怎么找到这些各有能力的宇宙人做机械小队的队长的。king甚至都不知道,背后的那个人到底有什么本事,才能让如此多的宇宙人都为他驱使。 这场旅行越是往前走,就越是充满艰难险阻,越是觉得前景黯淡,甚至觉得此身即将万劫不复。 但那又如何,该继续往前走的,还是要走,没有人可以停下来,这就是宿命。 为了安全,他们没有把透明花瓶带回宇宙船,而是找了个地方将它放下,研究了一会儿后清欢觉得看不出什么花儿来,king对这些也不在行,迄今为止他赖以为生的宇宙船的维修都是在旅行过程中经过某些星球,找来专业的宇宙人付费维修,也就是说,虽然两个人一个活了不知多久,另一个则曾是科技发达星球的王子,但是面对这种未知的东西,都是一个头两个大。 还没等他们把花瓶研究出什么来,就发现,继女性的消失后,开始了孩子的消失。他们都是十岁到十七岁之间的少年少女,最奇怪的是,当孩子们消失不见之后,父母是完全不知情的,他们甚至都忘记了自己曾经有过孩子,对于家里属于孩子的房间也都是无视状态,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清欢和king上门查访过,这些家庭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在孩子的房间里都会有一个透明的大肚瓶子,瓶口窄小,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时间的记忆缺失,据清欢猜测,他们应该是和之前那对夫妻一样,曾经进入过花瓶但又被放出来了——但完全不知道为什么。 king试图想办法进入那个花瓶,但是在他手里,这个花瓶就只是个普通的花瓶,没有什么不正常。可他们都亲眼看到过,那天那对夫妻是从花瓶里出来的。清欢提议道:“不如我们直接把它砸了吧,说不定就进去了呢?” 病急乱投医的king也觉得目前为止清欢的这个办法是最靠谱的了。两人相视一眼,king抬起手,花瓶落地,应声而碎,碎片溅了一地,然而没有任何反应。king看向清欢,清欢也看向king,两人都是一脸的失望。 既然从花瓶上着手没可能,他们只好寻找还没来得及失踪的孩子,随时随地跟着他们,慢慢地king发现比起之前父母也有过失踪,现在只有孩子会消失,孩子消失后,父母的脑海中关于他们的记忆就会被完全抹去。这都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经由检测,所有的孩子!十岁到十七岁之前的,他们全部都是机械体,完全丧失了斯坦星人的特征! 在进行扫描的时候,他们的身体没有热量,也不会出现小红点。可是比起普通的机械破坏者,他们又多出了思维和大脑,甚至还会喜怒哀乐! 这让清欢和king都有一种很奇怪的想法:也许机械破坏者来到斯坦星球,并不是为了寻找钥匙的线索,而是为了别的。 比如说:制造出具有智慧的机械破坏者。 在这之前,机械破坏者全部都是机械体,他们呆滞而刻板,除了杀伤力极强之外没有脑子,不会思考也不会说话,只知道听命行事。这种行为对被背后的主事者而言很好,但却是弊大于利。但是如何要让机械体拥有智慧?这需要一次又一次的实验。 清欢和king跟踪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他们一直看着她,发现这几日小姑娘越来越奇怪,她床头的花瓶也在不动的颤抖。夜晚降临,小姑娘却捧着花瓶痴痴地笑。这样子看起来也太不正常了,清欢扯了扯king,两人悄悄出现在小姑娘窗外,就在小姑娘被花瓶吸入的一瞬间,两人不约而同地扑了过去,分别抓住小姑娘一只手腕,于是他们立刻被一同带入花瓶之中! 花瓶里正是清欢曾经被掳走所存在的地方,只是没有看到女人们的踪迹,也没有任何一对男女,他们跟着小姑娘走,慢慢地就看见四面八方开始有人汇聚过来,都在往一个方向前去,随着他们一步一步往前走,孩子们的外表也都在发生变化。 先是头发变硬,然后是失去面部表情,身体脚步变得僵硬,速度却变得极快,清欢和king必须进入战斗模式才能追得上。 最后他们看起来像极了机械破坏者!除了身形大多偏小,各自长得不一样以外,基本上和机械破坏者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清欢和king都震惊地望着这一幕,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斯坦星人!竟然在慢慢朝机械破坏者转变! 也不知走了多久,因为前方是一片极大的空地,两人不敢再靠近,怕被发现。虽然这些孩子旁若无人的无视了他们,可谁知道那片空地上会出现什么东西呢? 更重要的是,如果跟在孩子们身后的话,人数太多,他们根本看不清楚被孩子们围成一圈的空地上都有些什么东西。 站在高处往下看,清欢和king都大吃一惊!空地上的不是旁人,正是那些失踪的女人!因为地方很大,密密麻麻的一片,让人看了都忍不住起鸡皮疙瘩。女人们全部都躺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似乎是死了,又偶尔动一下表明还没死成。这还不算,真正让清欢和king都感到愤怒的,是那些伏在女人们身上的机械破坏者们! 远远地看起来,就好像是……他们把女人们当成生育工具一般。而站在他们周围的孩子们便是这一幕的见证者,孩子们的眼睛麻木而呆滞,清欢和king都是冷静的人,眼下根本不知道敌人是谁,如果贸贸然冲上去,别说是救人了,怕是自己想跑都不容易。 这一幕实在是太诡异了!而且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恶心。女人们完全没有反应,任凭机械破坏者们在她们身上模拟这种生命传承的动作,而围观的孩子们就那样静静地围观——如果他们还能被称为孩子的话。 就在这时,king脚下的沙团突然滚落,顿时吸引了那空地上那群奇怪生命的注意。他们齐刷刷地朝清欢和king这边看过来,king低咒一声:“快走!” 两人跳下沙堆,然而已经晚了。那些孩子们已经先一步挡在了他们面前,死死地盯着,眼神诡异而恶毒,他们被同化成机械破坏者的手上已经有了武器,就和机械破坏者是一模一样的。 king说:“他们已经不再是斯坦星人了。” 清欢也明白,点了下头,然而对这些还依稀残存着孩子外表的机械破坏者,她又忍不住觉得可惜。两人试图杀出重围,但问题在于这并不是多么简单的事,这批二代机械破坏者比起一代来更加强大也更加残忍,最重要的是,更加聪明。 虽然体型上有了很大减小,于此同时却提升了速度,清欢和king不得不选择切换战斗模式。 尽管如此,数量太多,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掉的,他们只能逃跑。 虽然逃的很快,但那些空地上正在进行和谐运动的女人和机械破坏者们都没有丝毫变化,惟独二代机械破坏者们一直在追踪他们。 于是问题来了,进来的时候他们是跟着尚未完全转化的孩子进来的,出去的话要怎么出去?这里可不是斯坦星球,他们根本连对手是男是女,是什么东西都不清楚,一味地逃,最终说不定也只是个死。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别说king了,就连清欢也不够清楚。毫无疑问他们是从花瓶里进入的,那个透明的瓶子,还有之前清欢被抓进来时的记忆。逃跑途中,king一直拉着她的手,本来战斗模式是可以调出飞行器的,然而坑爹的是,一旦进入瓶中,他们就只能维持现状。 如果刚才进来时没有进入战斗模式,他们只能肉搏。好像在这个空间里,一切都是静止的,任何人都不能发生变化。 “对了,之前我被抓进来的时候,一直往前走,撞到了那堵墙,那墙是透明的,还很怕痒,说不定那里就是出口!” king想了想说:“我们往前走!” 虽然是要往前走,却不能走直线,只能绕圈,甚至追来的人二代机械体太多,他们不得不选择分开逃。 在这里手环的联络功能等于不存在,于是清欢跟king约定,等找到了那堵墙,就鸣枪示意。 这里实在是奇怪,刚刚还是一片沙漠,转眼就变成了城市,而跑过城市后,竟然是一个小山村,山村过后又是森林,完全没有逻辑和理由。 和king分开后清欢就没有再表现出害怕,她本来也不怕。只是身为一只“拉法星人土包子”,时时刻刻都要表现出一副懵懂的样子给king看而已。既然是以拉法星人的身份活着的,当然不能让人看出来。 于是她放慢了脚步,没有再火急火燎地往前跑——虽然后面还是有二代机械体在追她。 和一代比起来,二代也许是因为有了斯坦星人的基因,因此不像一代那样清欢消失了踪影就无从找起,他们会搜寻会组队甚至还会交流!虽然发出的声音都类似呵呼哈喝之类的语气词,但清欢听得出他们是在说话,只是自己听不懂而已。 她继续往前出发,并不跟二代动手,而是躲过他们避免冲突。 也不知跑了多久,清欢终于触摸到了“墙”。和上一次一样,仍然是透过透明的墙往前看,清欢先发出号令,很快看到king的号令,两人沿着墙朝彼此走过去,见面后先是碰拳,清欢问道:“我们是要出去,还是要救人?” “救不了了。”king沉声说。“也许我们出去都难。” 清欢听出他声音里的沉重,没说什么,只是试探性地朝“墙”上挠了挠,看得出来“墙”还是很怕痒的。 集中火力对准“墙”射击,很快“墙”开始颤动,清欢觉得应该抓紧这个机会,她收起枪,直接对着撕。king见状也过来帮忙,两人抓着微微龟裂开的墙体撕扯,很快眼前的景象变得大不相同。墙内还是一片荒芜,墙外却变成现实世界了。 有门儿! 只是无论怎么用力撕扯,最后的小缝连一人都无法出入。清欢费力至极,就在那条缝眼看可以再大一些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弹力,让他们撕扯的手不由自主地松开,甚至因为反作用力摔了好几米远! king立刻将清欢护在身前,戒备地盯着四周,这时候突然有个声音传来:“你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放弃吗?” 透明的墙体中逐渐走出一个人来。他的外表和斯坦星人看起来没什么差别,只是年纪轻轻头发却是一片斑白,长得还挺好看。 此刻他虽然是对清欢和king两人说话的,但视线却一直胶在清欢身上:“我放走你一次,你不知道感恩,竟然还想杀我?” 清欢微微扬起嘴角,尽管隔着头盔对方根本看不到:“所以我难道要谢谢你吗?难道不是你把我抓进来的么?” “我发现抓错人了之后不就立刻放手让你走了?”男人摊手表示无辜。“第二次我根本没碰你一根汗毛不是?” 闻言,清欢问:“所以第二次并非是我免疫,而是你根本就没有要抓我?这里是怎么回事,你又是谁?” “我的名字并不重要,但是既然你执意想知道的话,可以叫我end。”end笑得跟朵花似的,“至于这里是哪里,你不是早就知道了么,幻境世界,也就是瓶子里。”他展开双手。“而我,就是这个世界的缔造者。” king冷眼看他自来熟的样子:“这些女人和孩子,你到底想干什么?还有那些曾经失踪过的夫妻,你在打什么主意?” end却不理会king,先是对他冷哼一声,转到清欢面前又是带笑:“我不跟看不顺眼的人说话。你叫什么呀,你还没告诉我呢。” 清欢假笑:“我没答应过要告诉你我叫什么呀。” end对于女性可能真的是很有风度,见清欢拒绝自己,他有点难过,于是跟清欢谈条件:“如果我回答你的问题,你会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怕清欢又拒绝他,还说:“但是这次你必须答应我,告诉我,你叫什么。” 说着还眨了眨眼,说真的,不看他的所作所为的话,真的会觉得他是个很阳光很开朗的男人。可他越是这样真诚友好,king越是戒备。他上前一步挡在清欢面前,遮住了end的视线。 end明显不高兴了:“这个男人是谁,怎么那么讨厌?像你这样美丽的小姐,怎么会和这种板着脸的男人在一起?” 说着他眼睛一亮:“不如你放弃他来我这边吧!我知道你很厉害的!” 清欢:“……”我们很熟吗?   ☆、第三十七碗汤(九) 第三十七碗汤(九) 因为end的自来熟,清欢和king都觉得这人古里古怪的,king将清欢挡在身后,戒备森严的样子让end都笑了。他对清欢招招手,像是很希望她到自己身边来。可是见清欢纹丝不动,他又有几分失落,苦恼道:“像你这样厉害的人,怎么能跟king这样的人在一起呢?不如你过来我们这边呀!和我们一起,征服宇宙。” 他说话的时候眼珠子亮晶晶的,很有种煽动人心的感觉,但清欢却没有小瞧他,king也是。end与king可以说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男人,如果说king像是深沉严肃的黑夜,那么end就是轻松惬意的早晨,讽刺的是,他们两个的立场和本身却是完全相反的。偏偏是黑夜象征着正义,早晨代表着邪恶。 清欢道:“好哇,你回答我的问题,我告诉你我的名字。” end眼睛一亮:“成交!你想问什么?” “你们抓女人来是要做什么?要是我没记错,机械破坏者难道不是批量生产的机械体么?他们能和斯坦星球的女人发生反应?”就好像一个人和一根木头一样,哪怕一夜做一百次,没有结果也仍然是没有结果啊! end露出灿烂的笑容:“宇宙这么大,技术总是不断在进步的,以前是没可能,现在有可能了呀!” “什么意思?” “你不清楚,你身边的这位却能听懂。”end意有所指地看向king,对清欢说道,“就像是宇宙人在不断进化不断成长,不断变强一样,身为机械破坏者的领袖,我们也很希望机械破坏者得到进化呀!然而他们虽然能够作战,却不能成长,甚至不会思考,这样下来,我们也是很伤脑筋的。” “你……们?你还有同伴?”清欢问。 “当然!”end骄傲地说。“连king这样的男人都有同伴,我们怎么能没有同伴呢?说起来,比起king,你应该希望跟我们站在一起才是。” “你还没有告诉我,斯坦星球的女人和机械破坏者之间的关系。” “很简单,就像是你们拉法星人的生命传承一样,严格说起来,机械破坏者都属于男性,所以我们需要年轻并且健康的女人来作为母体,从而批量产出更加优秀更加厉害更加适合为我们趋势的二代机械破坏者。这个回答你满意么?只可惜,虽然能和斯坦星球的女人基因相融,却没有办法让她们在迅速受孕后立刻进行产出,所以我只好想了个办法,把种子放到已经成型的斯坦星球的孩子身上,这样的话,一劳永逸,并且将斯坦星球的基因和机械破坏者的基因结合的非常好。”end说着,对自己露出赞赏的神色来,看起来非常得意。“你们刚才也看到了吧,二代不管是速度还是智力,都比一代优秀,可惜的是斯坦星球的女性并不够多,我们还需要寻找下一颗基因适合的星球。” 说到这里他似乎还有些失望,叹了口气对清欢说:“我一直在看着你,反应也好,能力也好,从拉法星人的体质来说,你已经算是非常优秀的了。所以,你真的不考虑来我们这边吗?说起来你跟king在一起也没有多久吧,到我们这边,你会发现,你能得到的,远比你想象的要多得多。” 他的表情就像是在卖安利,清欢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了,谢谢。” 说完她又问:“既然你们想拉拢我,那为什么不试着拉拢king?他的身手远比我要好许多。” 谁知end却露出诡异的笑容:“不,我们不需要king。他是注定要被毁灭的存在。” 闻言,清欢看了king一眼,却见king并不在意。就好像命中注定他要和end等人争斗,不死不休,所以他从未想过求和,更未想过投降。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清欢不解地看了这两人的表情一眼,感觉他们之间似乎有什么心照不宣的秘密,而这秘密是她不知情的。 end看了king几眼,突然就笑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最后一个问题。”清欢也对end笑了笑。“这个透明的瓶子是什么?” “我创造出来的幻境世界。”end似乎毫不在乎透露自己的秘密。“只可惜我的幻境世界是有尽头的,否则你们才没那么容易找到‘墙’的存在。” “……斯坦星人家里的透明瓶子,都是你的手笔?” “我能怎么办呢?总需要一个容器把幻境装起来嘛。”end耸耸肩,又问了清欢一遍。“你真的不打算跟我走么?要知道,和king在一起的话,面对的可不仅仅只是机械破坏者,说不定——还有别的可怕的东西呢。” “拉法星被你们毁了,无论如何,那可是我的母星,所以我怎么可能站在你那边?” 对于清欢的拒绝,end也不生气,只是对她笑:“好吧,如果你打算改变主意的话随时可以告诉我。反正你们总是要跟在我后面的。至于你……”他看向king,眼中带着嘲笑。“我倒是想看看,你最终的命运,到底能不能逆转。” 说着,他一挥手,幻境便瞬间被撕开,外面是一片海滩,只要走出去便是脱离了这里。 king拉起清欢的手,却被end叫住:“喂!你的名字!” 清欢回头看了他一眼:“清欢。” “清欢……”end呢喃了下这个名字,才对她摆摆手,“事情已经成为定局,我建议你快些离开斯坦星,反正斯坦星人你们无法拯救,比起留下来死掉,还是逃走比较好吧,是不是呀,king?” king没有说话,清欢低声问他:“要走吗?” 他点了下头:“我们救不了这个星球的人,就像是我们救不了自己的母星一样。” 离开途中,清欢无意中回头看了一眼,仍然能够看到end顽皮的如同孩子般的笑容。幻境世界已经崩塌,斯坦星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崩裂,king和清欢奔跑的速度很快,但地表分裂的速度更快,如果不是他们赶在山崩地裂之前上了宇宙船,说不定会万劫不复。 再回头去看斯坦星,这座曾经美丽的星球逐渐变得灰败,end只说了一半的实话,另一半他没有告诉清欢,但现在清欢也明白了。 并不是只留女人和小孩,同时他在试图同化整个斯坦星。无数的斯坦星人都开始发生了异变,而一切异变都和瓶子有关。 那些已经被改造成为二代机械破坏者的孩子,他们可以旁若无人的回到现实世界,甚至还可以像之前一样和父母亲人在一起生活,但事实上他们再也不是这些孩子了,他们有着共同的外表,却再也不是本来的那颗心。 如果king和清欢再在斯坦星逗留的话,以他们的体质,也很有可能被同化。尤其是和斯坦星人差不多的拉法星人,极其容易受到影响。 所以最后他们也没能拯救斯坦星。一个星球有无数的生命,这些生命最后都成了end手中的试验品。 可清欢觉得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她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好像从她降临这个世界开始,就有些东西在慢慢地发生变化,以一种极慢极慢的姿势。 是她的错觉吗? 清欢想了想,但又觉得不大可能。因为到目前为止她并没有感觉到这个世界在崩坏,虽然有战争有分歧,但一切都在朝正常方向进化。 那么心底的那一丝怪异是从何而来? 从end出现后到现在,从斯坦星球迅速的老化,淘汰掉老弱病残的斯坦星人转化成为二代机械破坏者,这速度快的超出了清欢的想象。虽然king不认识end,但end对king却好像很熟悉,还有他话里对king的恶意嘲讽,都让清欢感到不能理解。 “end刚才跟你说的话有其他意思么?”清欢退出战斗模式,问。 king沉默了几秒,道:“有些事情,目前我还不能告诉你,因为我自己也不确定。 ” 清欢并不是咄咄逼人的人,既然king不愿意说,她也就不问了。随着宇宙船逐渐升高离开,斯坦星在以肉眼清晰可见的速度变成灰色,而在这之前,它是美丽的绿色,因为地表上覆盖着大部分丛林。 就像是曾经拥有美丽蓝色的拉法星,在面临毁灭后,都会变成了无生机的灰。星星是不会死的,星星只会消亡。即使失去了生命,它们也仍然存在,直到被光年磨灭成无数碎片,才算是真正的不复存在。 拉法星是,斯坦星也是。唯一的区别在于拉法星人全部被杀死,而大部分的斯坦星人却被转化成了二代机械体。 这个宇宙里藏着的秘密让清欢越来越无法理解,越来越无法想象。拉法星之所以会灭亡,幕后主使到底是谁。end又是什么人,为什么他能制作出那么多的幻境,他口中的“我们”指的又是谁,他们的目的难道就仅仅是为了征服宇宙,打开另外一个宇宙?恐怕没有这么简单吧? 还有king。 清欢看了king一眼,他正在驾驶舱里,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好人,但同时也是一个背负了许多秘密的好人。谁能没有秘密呢,即使是清欢也无法否认说自己对朋友毫无保留,但问题在于,king和end那边到底有什么关系? 他致力于追踪机械体,真的只是为了给母星报仇?也许……会有别的原因呢? 可是作为朋友,这些问题清欢都不能问。   ☆、第三十七碗汤(十) 离开斯坦星后,king和清欢继续旅行,他们没有目的地,只是随着斯坦星被毁灭的同时,机械破坏者们也离开了。斯坦星上只留下了老弱病残,被进行基因融合的女人们被丢弃,只有已经成型的二代机械体,随同end的舰队一起离开,剩下的所有生命都随同这个星球一起灭亡了。 无论是king还是清欢,他们都不想看到这一幕,但很遗憾的是,他们无计可施。斯坦星的灭亡势在必行,这是必然且无可改变的。 清欢坐在大厅里看着外面。星星远在天边的时候是那样美丽,可是靠近了才能看见上面斑驳的痕迹。现在她和这么多星球近在咫尺,有些没有生命,有些拥有生命,可他们都只是茫茫宇宙中最最普通的一员。 科技上的巨大差异形成了侵略与被侵略,任何一个星球都无法避免。 king从驾驶舱出来,看见清欢若有所思,便问道:“在想什么?” 清欢抬头看向他,微微笑了一下:“在想end。” 听到她说想end,king的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他问清欢:“想他做什么?” “只是觉得他有些话很有意思,我对这个宇宙基本上是一无所知,他说的话,有很多是我听不懂的。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他口中的我们是指谁,还有他们的下一站目的,太多不知道的了。” king道:“想理解这些是很难的,就像是我永远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能够眼睛都不眨的毁灭掉一个星球。无数的生命因此消亡,这一切仅仅只是为了一个也许根本就不存在的传说。” “你认为传说是假的吗?也许他们根本就不存在?” “我没有这么说,我只是觉得,在可能性基本为零的情况下,为了一己私欲毁灭那么多生命,这种行为我无法理解。” 清欢看着他,突然笑了笑:“也许吧。” 接下来他们在宇宙中航行了很久,时间很难准确估算,期间除了在经过的星球进行补给之外,机械体们没有停下,清欢和king也就度过了难得轻松的一段时间。king现在是完全摒弃了压缩饼干,也不再想念胶囊了,清欢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一段时间下来,他还胖了几斤。 这一天他们停留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这个星球科技水平比较落后,还处于刚刚出现“电”的时代。但与此同时也有个好处,那就是蔬菜水果等食材特别新鲜,空气也很好。king将宇宙船隐藏后,两人到街上去补给食物。 由于要买的东西比较多,而他们要快些回去继续追踪end的舰队,所以清欢决定分头行动。刚好从菜市场入口出分开,清单一撕两半,然后在出口处汇合。 king不差钱,因此不讲价,买东西极快,清欢却要精挑细选。以往分开买东西的时候都是king先好,可这一次清欢都到了出口,等了有五六分钟也还没见king出来。 她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了,king做事从不拖泥带水,这个菜市场撑死了步行十五分钟就能走完,更别说她在半途中还被热心的老板叫住,尝了几个新鲜水果。这段时间下来,不管怎么说,king也应该到了呀! 清欢立刻转身回去找,先是绕了一圈,然后才听到有人议论纷纷,又见前面不远处围了好多人,顿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上去一瞧,果然是king出了问题。他手上还拎着食材,黑着脸,裤脚被一个女人抓住,听起来好像是在说他非礼了人家被抓住后想跑。 清欢:“……”king也会非礼女人呐? 定睛一看,那女人的确长得不错,小家碧玉似的柔美动人,和king的长相也没什么差异,尤其是在周围一堆中年女性的衬托下,更是觉得女人娇小美丽。而king黑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的样子也挺让人反感的,有正义爆棚的大叔喊道:“……你轻薄了人家姑娘,怎么连个对不起都不说?!把他送进宪兵队!” 立刻有人支持:“送进宪兵队!送进宪兵队!” 地上的女人掩着小脸,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king很想一脚将女人甩开,可是自小受到的贵族教育告诉他不能这样对待女人,尽管如此,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从前他不需要进食,只需要压缩饼干,所以不需要来买菜,自然也就不会遇见这些普通人,更不会惹到麻烦。 此刻他脸上虽然没什么表情,但眼神就像个被欺负的孩子,有点愤怒,有点不理解,更多的还是委屈。清欢看见了,忍不住有点想笑。感觉king是真的受不了了,才轻轻拍拍前面一个大叔的肩膀:“您好,能麻烦您让一下吗?里头那位我认识。” 大叔回头见是个漂亮的姑娘,看看king又看看清欢,擅自揣摩他俩的关系,对清欢苦口婆心地劝道:“姑娘啊,这找男人可不能光找那好看的,人品才是最重要的,看你年纪轻轻,也刚结婚没多久吧?你看,这种男人虽然脸蛋儿好看,却一点都不老实,大庭广众的就知道摸人家姑娘,是不是欠打?” 清欢忍着笑:“大叔放心吧,他不是这样的人。” 嘴上说着,大叔让开一步,清欢快步走到king身边,压低了声音问:“怎么回事呀?” king眼底的委屈在看到清欢的那一刻瞬间泛滥成灾:“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是从她身边经过,她非说我非礼了她,但我根本没有碰到她!” 他可委屈了,两只手都拎着食材,怎么去非礼人家姑娘? 清欢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转过身去,弯腰问那姑娘:“姑娘,我想这是一个误会——” 话没说完就被打断,那姑娘看着柔弱,其实挺泼辣的:“什么误会!没有误会!他就是摸我了!我一转身看见的就是他!不是他还能是谁!” 说着,两只眼睛瞪得特别大,燃烧着火一样的生命力。 清欢觉得这姑娘挺顺眼的,一般女孩子在遭到非礼后大多会选择忍气吞声,别说是大声反抗了,就是说出来都不敢。她看了眼king,又看向姑娘:“我想这其中肯定是有误会的,他不是这样的人……” “你怎么还给他说话?!”姑娘不敢置信地瞪着清欢。“你这么年轻漂亮,怎么会跟这种男人在一起?!我跟你说,这样的男人就来拉出去剁了喂狗!你——” “我们不是——”清欢和king异口同声地否认,结果话说到一半听到对方也开口了,便尴尬地没有继续。清欢叹气道:“要真是他非礼了你,那他还怎么拎手上这么多东西呀!” 姑娘这才注意到king两手拎的满满的根本没空呢,她愣了一下,刚才实在是气愤太过,也没注意,只想着要把这个色狼给灭了,没想到……人家根本就没碰自己?!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想起自己转身的时候king就拎着东西一直没放下,那一大袋一大袋的,根本腾不出手啊。就算腾出手了,自己转身很快,对方也不可能把东西再拎起来。 不管怎么自圆其说都是没用的,正确答案就是她误会了。 king注意到了对方的眼神,不想再与其纠缠,对清欢道:“我们走吧。” 也许是因为他气势太强,竟然没有人拦他,清欢拍了下姑娘的肩头,和king一起转身离开了。 无厘头的开始,以无厘头的结束作为尾声。但他们走了没多远就听见后面有人喊他们等一等,听声音是那姑娘,清欢回身,姑娘跑到他们面前,气喘吁吁地道歉:“对、对不起啊……我刚才、刚才误会了你。” king冷淡地看着她,没有回话。清欢觉得这姑娘挺直爽的,就道:“你不用放在心上,他没有生气。” 只是有点不高兴而已。 姑娘先误会人家,未免有些心虚,可是见king又没有要原谅自己的意思,低声又说了句对不起,转身走了。 清欢看着她的背影,问king:“还不高兴呢?” “没有。”king硬邦邦地说,大步往前走。他步子很快,清欢一时很难追得上。她摇摇头,觉得就算活了好几百岁,king骨子里也还有着孩子气的一面,追上去拍了拍他的肩:“是那姑娘太冲动让你丢脸了,所以不开心呀?” king哼了一声。清欢被他这一哼逗笑了,“我们以后又不会再来这里,放心吧,就算你真非礼了人家,也不会有人抓得到你。” 一听这个,king不高兴了:“我没有非礼她。”他只是倒霉地恰好在那女人被非礼的时候经过她身边而已。 清欢点头:“是是是你没非礼她,你不是这样的人,我知道的啦。” 听清欢肯定了自己的人品,king才稍微算是满意了一点。他很快又扭过头去,看到一家面馆,突然停了下来:“我饿了。” “想吃面?”清欢注意到他的眼神。 kin□□头。 “那我们就吃完饭再走好了。”清欢决定。   ☆、第三十七碗汤(十一) 结果这一吃又吃出了事儿。本来他们都吃完准备走了,可是刚一出店门就遇到了刚才那姑娘,姑娘直冲冲地往这边跑,清欢好奇地看着,king却下意识地往后躲了一步,生怕再被人抓住喊非礼,那他可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清欢看见king的动作了,有点想笑,但为了照顾king的面子没有笑出来,只是那眼神莞尔的明显,king又如何瞧不出来。在一个淑女面前发生这样的事,对king来说是非常丢脸的。虽然母星早已陨落,但自小受到的贵族教育仍然让king感到羞窘和尴尬。仔细看的话,他英俊的面孔上有着淡淡的红晕。 “救命啊救命啊!”姑娘朝着他们的方向冲过来,清欢反应比较灵敏,率先避开,king本来还沉浸在丢脸的窘迫中,只觉得前方一阵风,条件发射地侧身躲让,于是可怜的姑娘就一头撞在了门上。 她好像是要跟清欢和king求救的,只是没想到这两人的身手一个比一个好,而后头追来的人让姑娘心慌意乱,也没有心思琢磨,只想着先抓根救命稻草,谁知道一个不察撞到了门框上,疼得她立刻冒出两大泡眼泪。 避开“不□□”后清欢才好奇地问道:“你不是刚才那姑娘么?怎么,你不信我说的,还认为我的朋友是非礼你的人?” 姑娘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有几分傻气。她挠了挠头:“其实不是这样的,我知道不是他干的。主要是我刚才知道谁干的了,把那人给揍了一顿,这不,他带着他的走狗们来追杀我了。” 说着乞求清欢:“能帮我个忙吗?待会儿要是有人过来问有没有看见我,记得说没有啊!”说完也没等清欢回答,速度极快地掀开面馆外面的一个大水缸,扑通一声跳了进去,然后又把盖子盖上。 清欢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然后大脑里才被普及这个星球的生命是可以在水里存活的,即使没有空气也没关系。 正在这时,不远处拐来了一帮嘴里骂骂咧咧到处踢东西见人就拽着衣领子询问的人,看起来凶神恶煞的,想必就是追姑娘的人了。 king上前一步将清欢挡在身后,但却根本阻止不了对方的目光。美丽的人无论到哪里都是美丽的,不因审美而有偏差。所以为首的男人立刻停下了脚步,不住地朝king身后的清欢看,还想问她叫什么名字。 清欢看着挡在自己身前的king,都快记不清有多少年都是自己挡在别人前面了,这种被保护的感觉她都忘得差不多了。king一开始没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那个男人:“你不是要找人吗?” “不找了不找了,你让我跟你后头那姑娘说句话!” 清欢笑意盎然地看过去,男人见状对清欢挤了挤眼睛,做出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来:“姑娘叫什么名字呀?” king拧眉,将两只手提着的东西放到一只手上,空出一只手去牵清欢,不由分说地要带她离开,结果那男人却挡在了前面。嬉皮笑脸道:“做个朋友嘛,不用这样紧张,我又不会对你做什么是不是?你——” “淫|贼!”没等king和清欢反应过来,一声娇喝乍起,水缸被打开,湿漉漉的姑娘从里头冒了出来,拳头攥的噼里啪啦响威胁着男人:“还没挨揍够是不是?本姑娘跑是不想伤到你们,你真以为我是怕你了?!” 一见这彪悍的姑娘,男人先是打了个哆嗦,随即想到此番自己才是人多势众,立刻吆喝道:“来人啊!给我把这女的抓起来!把人抓过来的,都重重有赏!今年的租子少一半!” 这个条件可真是太诱人了,很快他的手下们就朝着清欢等人扑过来,看那架势,好像是要连清欢也一起抓走般。 莫名其妙的,king和清欢也开始四处奔逃,逃跑过程中清欢还问:“为什么我们也要逃?” 先前的姑娘一边逃一边说:“那恶霸要是看上你了,你不跑难道还要留下来给他做小老婆啊?这个垃圾,家里都有好几个媳妇了,竟然还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也不怕遭报应!” 她身上的衣服还是湿漉漉的,但速度却不慢,和她看起来柔弱的外表非常不搭。清欢有点想笑,也不知今天这搞的都是些什么乌龙,king板着脸往前跑,他还是头一次做这种不战而逃的事情,刚才也不知怎么会死,脑子里一片空白,听到有人喊快跑,身体比大脑更快一步做出了决定——他为什么要跑?不是打不过,也不是害怕,逃跑这种行为简直太丢份了! king一边跑一边后悔,可都这个节骨眼上了,要是再停下来转身去打好像也谈不上什么气势。 活了五百多年的king,生平头一回做了逃兵。 也不知逃了多久,身后总算是没人追了,也听不到有别人的声音了,三人终于停下脚步,清欢和king只是微微喘气,那姑娘却双手撑着膝盖险些软倒爬不起来。她看了看清欢又看了看king,有点不敢相信:“你俩也太、太能跑了吧,我还以为——还以为我是最能跑的呢!”结果现在她喘成狗,人家却什么事儿都没有,只有呼吸稍微急促了那么一丢丢,有句话说得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真不是假的。 清欢也是很久没这么狂奔过了,她仔细检查了下king拎着的食材,好险好险,虽然跑了很久,但东西都没摔碎也没有缺失。检查完后她顺口问那姑娘:“听你的语气,好像早就认识他们了?” “认识,怎么不认识,出了名的恶霸。”姑娘冷笑两声,深深吸了口气缓冲几秒后说道:“我爹妈还活着的时候他就打我的主意了,可惜我拳头硬,力气大,他一直没招儿。就这儿还时不时往我跟前蹭呢,我现在可不怕死,横竖拖家带口就我一个人,他要是把我惹急了,杀一个回本杀两个算赚。” 她讲话平白有股热血豪气在里头,听得清欢眼底有了笑意。king把袋子又重新提在手上,示意清欢他们要离开了。 清欢轻声问他:“不需要再有同伴加入了么?” king愣了一下:“她?” “你是老大,你决定。” king看了那姑娘几眼,最终还是摇头:“我们两个人就够了。”至少目前为止两个人已经够了,不需要更多的人加入。 清欢也不强求,和姑娘道了别,与king回到了宇宙船。离开这个星球的时候,清欢趴在舷窗上往外看,却莫名觉得这个星球灰败了几分。 是巧合吗?不是吧? 降临世界后,清欢基本上不会掐指去算未来如何如何,结局又是什么,但这一次,她闭上眼想了一下,无意中算了算,却哭笑不得起来。 这个世界着呢是太奇妙了,她第一次接触到宇宙船之类的高科技不算,第一次活生生跑那么久也不算,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出现在她身上都不算,但结果竟然是她给自己亲手挖了个大坑?! 如果说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别人,那倒也好,可问题在于不是别人,而是清欢自己! 这下可好,本来就是个烂摊子,结果她还不能收拾干净。 king从驾驶舱出来,就见到清欢若有所思,随口问道:“你在想什么?” “这个。”清欢举起左手示意他看向手环。“要怎么样才能取下来?我的意思是,要怎样才能让它解除dna锁定?” king愣了一下:“为什么这么问?” “你先回答我。” “dna一旦锁定,除非这个人在宇宙中消失,否则手环就会一直锁定。” 清欢点了下头表示明白,然后她取下了手环递给king。king愣了两秒才道:“你……” “很抱歉,king,接下来的旅途,我不能和你一起了。”清欢露出抱歉的目光,“真的很抱歉。” king僵硬地拿着手环,过了几秒钟,唇瓣微动,只问了一个为什么。 “我犯了一个错误。”幸好她及时发现了,否则到了最后无法挽回就糟糕了。“我不能留在这个世界了。” 从一开始她就做了错误的决定,看似不经意又理所当然的决定,实际上是不正确的。这个世界从一开始就像是一个陷阱,她踏了进来,现在发现错误,就应该立刻抽身。 “我不明白……” “每个人都有点小秘密不是吗?比如我,比如……你。”清欢微微一笑。“转过身去。” king立刻转过了身,可是等了好久也没有听到清欢让他回头,他就这样傻乎乎地站着,不知过去多久,他才慢吞吞地回头——清欢已不见踪影。 她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king站在原地,手上抓着手环,眼角眉梢都是说不出的落寞和孤寂。他安安静静地走到清欢住的房间,推开门——指纹虹膜都不复存在,这说明,手环和房间的主人已经在这个宇宙中消失了。 可那又是为什么? 为什么要离开?不是说好了一起旅行么?说好了一起寻找真相,为什么连解释都没有就转身不再回来?   ☆、第三十七碗汤(十二) 第三十七碗汤(十二) 清欢一转身就回到了奈何桥,墨泽一看到她便激动地想扑过来,结果清欢却直接问他:“女鬼何在?” “在、在醴忘台呢……”墨泽回答完了才反应过来,主人怎么回来的这么快?汤水还未煮开,女鬼还未从梦境中醒来,这说明女鬼的心愿没有完成! 清欢一转身就回到了奈何桥,墨泽一看到她便激动地想扑过来,结果清欢却直接问他:“女鬼何在?” “在、在醴忘台呢……”墨泽回答完了才反应过来,主人怎么回来的这么快?汤水还未煮开,女鬼还未从梦境中醒来,这说明女鬼的心愿没有完成! 主人从来不会半途而废的!所以是出了什么事?!墨泽心里这么一想,也收起了调皮捣蛋,跟在清欢后面屁颠颠地跑去醴忘台,看着清欢将女鬼叫醒。 这是出什么事了?!主人竟然会在心愿没有完成的时候回到奈何桥,而且好像还是神色匆匆的样子……墨泽想了想,没敢问,就小心翼翼地化作一抹红光隐入清欢额间,这样听得会比较仔细一些。 清欢把女鬼叫醒之后,直截了当地问她:“你是最后一个拉法星人是吗?” 女鬼刚刚醒来还有点恍惚,被清欢这么一问,好一会儿没回神,过了会儿,才讷讷道:“是、是啊……” “对于你母星毁灭的事情,很抱歉我无法完成你追查真相的心愿,所以我给你一个机会,让你自己去查,你觉得这样可以吗?”清欢问。“在你查明真相后,便回到我这里来,如何?” 女鬼愣了一下:“你是说……你要复活我?” “只是暂时的。”清欢伸手在她额间轻轻一点,女鬼半透明的躯体立刻化作实体。“那个世界因为三把钥匙的事情有了一些改变,你只需要记住一点,不要插手活人的事情。你自己的心愿,这一次,由你自己完成。” 女鬼猛点头:“可以!我答应你!” “要将世界恢复原状,前提是你们找到三把钥匙,到那个时候,你就明白了。” 说完,清欢点了下女鬼额头,很快便将她送出奈何桥。 等到清欢闲下来了,墨泽才扭着小屁股一点一点蹭过去,因为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所以也不敢对清欢撒娇。这要是往常,他早没皮没脸地朝清欢身上爬了。“主人?” 清欢低头看见墨泽,弯腰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没事。” “那……” “只是一点小小的失误。”清欢难免又点心虚,她也活得够久了,没想到最后竟然栽在自己手里。“那个世界是一个宇宙,宇宙里有这一个传说,宇宙并不是唯一的,还有第二个宇宙的存在,如果想要开启第二宇宙,那么就要找到传说中的三样物品。这样东西可以称之为开启第二宇宙大门的钥匙。也就是说,他们的文明不会在宇宙中截止,反而会更加蓬勃发展。” “这不是好事儿吗?”墨泽不明白了。 “算是好事儿吧,如果两个宇宙能够和平共处友好来往的话,的确,是双赢的事。但同样一把刀,放在好人手中,便是保家卫国的利刃,可若放在坏人手中,便成了犯罪的温床,要得到钥匙的下落需要进行试炼,而这些试炼往往都是很残忍的。” 清欢想起在斯坦星球看到的那骇人听闻的一幕,嘴角的笑容淡了下来,墨泽见主人似乎在想什么,也没敢打扰,他似乎听懂了又似乎没有听懂,不过主人说的肯定都是对的。 “那主人为什么要回来?”最终墨泽还是没能忍住旺盛的好奇心:“难道还有什么事是主人应付不来的吗?”那怎么可能,他们家主人是最厉害的了! 对于墨泽的盲目崇拜,清欢只是捏了捏他的脸,而后道:“这话说与你听,倒也无所谓。还记得我刚才跟你说过,开启第二宇宙的钥匙吗?” 墨泽猛点头。 “第一把第二把钥匙是什么东西我不清楚,但第三把钥匙是我。” “……啊?!”墨泽愣了。 “我在降临那个宇宙的时候,将身体构造改成了拉法星人,但事实上拉法星人是不应该存在的。当时我就在拉法星,于是想当然地改变了身体结构。第三把钥匙就是来自异世的拉法星人。” 也就是说,她在无意间给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变成了所谓的第三把钥匙。 墨泽脑门儿上感觉都是一个又一个的问号:“那、那怎么办?” “所以我回来了。” “可是刚才那个女鬼呢?”墨泽惊吓不已。“她是最后一个拉法星人,来到奈何桥再回去,不也算是来自异世的拉法星人吗?!” 清欢摇头:“她和我不一样,她做不了第三把钥匙,即使她能做,也不会和我一样对那个世界产生太大影响。” 她和世界里的人是不一样的。清欢大可改变自己幻化人形,怎样都无所谓,但有一点是要肯定的,她不能因为自己改变世界本身的走向,更不能让自己成为世界进化或是毁灭的核心——不是她太骄傲,而是非本世界的存在,对任何一个世界的影响都是致命的。这也是为什么穿越者和重生者会引起一大片蝴蝶效应的原因,如果清欢想要完成女鬼的心愿,那么她必须重新改变身体构造,但事实上是她已经将身体确认为拉法星人,宇宙的轨迹也随着拉法星人的出现在慢慢发生变化。 同时,因为清欢本身的存在和宇宙所需钥匙的不同,导致她的强大远远超过自然变化。这也是为什么,每逢清欢去到一个星球,一个星球就衰败的格外迅速的原因。 她想要留下当然不是不可以。反正从第二宇宙被发现的时候,这个宇宙就已经改变了。她是变数中的一个,根本无伤大雅。 可是她如果要留下,会死掉更多更多的人。从偶尔落脚的星球就能看出来,清欢只是存在了那么一会儿,再上宇宙船的时候就能明显发现星球的变化。 说句不好听的,她在那个宇宙就像是扫把星的存在,催化星球的老化和死亡。而一个星球灭亡,会引起多少生命的消失? 清欢再以自我为中心也不能那么做。 所以她选择离开。 这些变化都是润物无声的,一开始在拉法星球,清欢没有察觉,后来每经过一个星球就都会有变数发生,这一点点的变化吸引了清欢的注意,她之所以一直感到不对劲,原因不是king,也不是end,更不是什么所谓的二代机械体,而是她自己! 她在无意中把自己融入到了宇宙之中,但偏偏她本身和宇宙不兼容。 而这个心愿也不能就这样放弃,否则女鬼难道要留在奈何桥到地老天荒?本来鬼魂已到奈何桥,除非阳寿未尽,否则是不许还阳的,清欢这么做,严格意义上来说算是一种违规——但天道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在这漫漫无边的岁月中,只有他们两个算是相依为命了。 互相牵制,这就是清欢存在的意义。 墨泽眨巴着大眼睛,终于舍得动用他那已经很久没有再用的脑子了。想了半天总算是明白了清欢的意思,从前的它只是普通简单的系统,但现在它已经可以独立思考了。 蹭到清欢身边,继续卖萌:“主人放心好了,事情不会太棘手的。” 清欢点了下头,把他抱到了腿上逗逗他,“你很开心吧?” 墨泽摇头:“没有没有。” 清欢也不戳穿他,抱着他进了庄子。 且说这边,king一个人在大厅站了很久很久,久到他的肚子饿的咕咕叫了才回神。他像是从前无数次自己一个人那样,想去找点压缩饼干。可是压缩饼干拿了出来,他又不想吃了,他的舌头和味蕾都在回味清欢做过的美味饭菜,他不明白为什么朋友之间可以这样说走就走,但是——他又知道自己留不住她。 这种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king把压缩饼干推开,起身去了厨房,但是望着那干干净净的锅碗瓢盆,却不知如何下手——他不擅长这个,也从没做过这样的事情。之前清欢还在的时候他倒是想过搭把手,可惜总是好心办坏事,帮不了忙不说,还险些把宇宙船给炸了。 半个小时后,king再一次灰头土脸地从厨房里走出来。他坐到桌边,呆滞地盯着压缩饼干看,半晌,捻起一块放在嘴里,嚼了两下,没有水也咽了下去。 他的嘴角试图勾起一抹笑容,清欢在的时候他们其实也很少聊天,大多数时候都是各自做自己的事情,安安静静的,但king从没觉得宇宙船竟然有这么大。 他又不自觉摸上扣在手腕上的米分色手环,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第三十八碗汤(一) “你相信世上有忠贞坚定的爱情吗?” “即使是死亡,疾病,苦痛,也不分开?” “即使全世界与你为敌,也要保护她,爱惜她,不让她受到丝毫伤害?” “即使站在你对面的是全世界?” 面对这四个问题,清欢一开始没有回答。事实上她即使回答了也没有用,很多鬼魂在问她话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要她回答。它们只是说出自己的疑问,但事实上,这些问题的答案,没有人比它们自己更清楚了。 明知道答案是什么却无法接受,这才是最令人唏嘘的。 但清欢最终还是回答了:“我相信,但并不期待。” 女鬼怔怔地看了她一会儿,方道:“我自是知晓,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心甘情愿为他付出,但是……” 但是她当真没有料到,他能那样绝情。 绝情到亲手挖出她的心脏和内丹,炼成丹药解救他的爱妻。 “就因为我不是凡人,不是他曾一心要守护的天下人,所以便可以对我这样残忍?”女鬼青鸟疑惑地问,她的确是不懂,她用尽了自己所有的智慧和力气想要弄懂这一点,最后都失败了。死到临头她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他了。可是我知道他只爱他的妻子,我感慨于他对妻子的深情,便屡次相助于他,为他采仙草,盗仙丹,为他遍体鳞伤,甚至被逐出了蓬莱仙山,再也不敢回去。” “蓬莱仙山要拿我问罪,我便在人间狼狈躲藏,他不让我留在他身边,因为我的存在对他来说是一种麻烦。他照顾妻子已经很辛苦了,我如果也在的话,只会引来仙兵擒拿。所以我只好四处逃跑,每次他召唤我的时候我都会出现,可是我不明白,我为他付出了一切!为什么他要挖走我的心?还夺走了我的内丹,只因为……这样就能救他的妻子。” 那她呢?只因她本非人类,于是连生存的机会都要被剥夺?她全心全意信任着他!将他当成朋友!为了他做了那么多事!最后得来的又是什么?! 女鬼青鸟没有哭,她只是不解。她从没对他们夫妻二人做过任何坏事,甚至因为他们真心相爱而不止一次地帮助他们! 他们逃亡的时候,是她在帮忙,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是她去营救,甚至他们被门派围攻的时候,是她一人抵挡住了那么多修士,只为让他们平安离去!她甚至为了帮忙救人,偷盗仙草,因而再也无法回到蓬莱仙山! 可付出的满腔情意,最终为何会是这个下场?他对待妻子那样情深意重,为何对待她便残酷至此? 女鬼青鸟想来想去想不明白,只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并非人类,所以便和他的妻子有所不同。 她就是无法理解,一个人,如何能为天下人谋福,也能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却唯独不肯善待她? 不,他们是朋友,可越是这样女鬼青鸟越是困惑,为什么要伤害朋友??她甚至不明白,这还是不是当年她喜欢上的青年? 她喜欢上他的时候,正是年幼,不谙世事,甫从仙山到下界,谁知却被坏人觊觎,虽是仙兽,又如何敌过数十魔修一道出手围剿?她杀出重围,身负重伤,不得已化出原形,陨落在天机门的后山。 彼时她爱的人是天机门的大弟子,一身白衣道袍温润如玉,将她救下后为她疗伤敷药,又亲自将她放生。 可在这之后的他,还是当年那个白衣青年吗? 他为了一个女魔修,背弃师门,因为师门无法接受他爱上敌对魔教女子。那女魔修因而身受重伤,他便想尽一切办法为她续命,只求在人世间苦苦厮守数十载,一朝死去,也好过人事不知。 于是青鸟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自己是当年被他救下的那只青鸟,特意回来报恩。他救她一命,最后她将自己的心脏内丹都搭了进去。但直到死后青鸟都想知道,若是当年那个白衣青年,是否也会选择将她剖心挖丹,只因一个可能医死人肉白骨的传说? 不是朋友吗? 青鸟想不通。 清欢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觉得她还是小孩子心性:“人是会变的。”所以很多时候,人类往往比不上忠诚单纯而又坚贞的动物。 青鸟痴痴地看着清欢:“可是天烨他很好的,他很善良,又强大,又温柔,天机门的掌门道长看重他,弟子们仰望他,他曾经立下誓言要守卫天下,不让魔修入侵。可是从他爱上那个女魔修开始,一切就都不一样了。爱情是应该坚持的,这点我知道,可是为了留住深爱的人,他为什么……”青鸟用乞求的目光看向清欢。“我不明白,为什么即使堕入魔道他也不曾滥杀无辜,甚至还拥有怜悯之心,却唯独对我,唯独对我能狠下心来?他待世人宽厚平和,为何最后却偏偏选择杀死我?我们是朋友呀!” “虽然……”说到这里,青鸟的小脸有点红。“我是喜欢他,但是我从没表现出来,他和他的妻子也不知道。我没想过要打扰他们的生活,我只是想帮上忙而已,但是为什么最后要被牺牲的是我?为什么?” “为什么向我提出那么多请求都是理所当然的?我为他到蓬莱仙山盗仙草,他可曾为我想过,我是蓬莱的仙兽,若是被瑶池娘娘得知我大胆偷盗,会迎来什么后果?他只担心他的妻子,为什么……不能为我考虑一下?正因为是朋友,才应该互相体谅不是吗?” 她付出了自己能付出的一切,但最后的结果却让她痛心疾首之余又迷惑不解。 清欢问道:“那么,你想怎么样呢?” “我……不知道。”青鸟茫然地看向清欢。“我想怎么样呢?其实我是害怕的。他求我为他盗仙草仙丹时,我真的很害怕很害怕。瑶池娘娘待我很好,我是她的信使,自小我便在瑶池娘娘身边长大。可仙草仙丹,是不可以赐给凡人的,即使他们是修士。我……冒大不韪盗了仙草,因为他求我,我没法拒绝他。他救过我,是我的恩人,又是我的朋友。为朋友赴汤蹈火,应该在所不辞不是吗?” 她像个孩子一样去问清欢,似乎是想从清欢口中得到肯定的答案。可清欢却只是柔和地看着她,没有说话,只是浅浅一笑。 但是,如果真的在所不辞,为什么她心里总是有疑问呢? “你帮他,除了你喜欢他,他救过你之外,还有别的原因么?”清欢问。 青鸟想了想才说:“也许……是因为除了我之外,就不会有人帮他了。” 天烨爱上魔修,背叛师门,早已为人所唾弃,天机门的人从未停止过寻找他的脚步,都希望能够将他拉回正轨,其中不乏其他门派想要置他于死地的,但无论如何,天烨都不能光明正大的去请求任何一个人的帮忙。 就像是青鸟说的这样,除了青鸟,没有人能帮他。 她只能帮他。即使有些时候她也会在心里问自己,即使她也会感到哀伤——无论她付出多少,天烨在乎的永远只有一个人。 他对她的付出视而不见,甚至不曾担心或是感谢过。当然青鸟并没想要他的担心或是感谢,这一切都是她自愿付出的,她唯一伤心欲绝的是那把剜入自己心脏的匕首。还有天烨的眼神。 他似乎第一次对她说对不起,可是青鸟很想问他,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为什么眼神那样后悔伤痛?如果感到抱歉,为什么——还是要杀她? 挖心,取丹,一切都是为了给他的妻子续命。 那么她呢? 她不是人类,就可以随意杀戮吗?因为她是仙兽,说到底,与他不是一路人,所以便活该去死? 青鸟茫然。 清欢看着她,良久,在青鸟额间轻轻一点,摇摇头,让谢必安将其送入醴忘台。 吉光不知什么时候蹭了出来,显然以它的级别是看不上仙兽青鸟的,它在清欢腿边蹭了蹭,小爪子勾住清欢裙摆,利落地爬了上去。清欢把它搁在腿上,一只手揉着吉光的下巴,小家伙顿时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这次不需要你跟着我去。” 吉光眼中露出失望的色彩。清欢捏捏它的小肉球,又揉揉小耳朵,眼神幽远,不知在想些什么。上一个世界里她挖的那个坑实在是让她心有余悸,所以如非必要,她需要更加小心。 所以最后她仍然独自降临。 出现在青鸟世界里的时候,清欢还没睁眼就看到两边肋下一阵一阵的剧痛。她先是抽了口气,然后才小心地从躺着的地方爬起来,才发现自己是在一个山洞里,身下是凌乱铺着的稻草树枝,甚至还是仙兽形态,很明显是受了重伤,没有办法化成人形。 竟然受了这么重的伤……定然不是凡间所伤,青鸟再不济也是仙兽,凡人哪能随意伤她。 第三十八碗汤(二) 清欢只觉得十分的冷,可五脏六腑又像是被火灼烧一般,如此冷热交替,真是难受不已。她强撑着从草堆上把头抬起来,然后又无力地垂了下去。 肋下实在是太痛,清欢勉强看了一眼,发现翅膀上的羽毛十分凌乱,还沾染着不少血迹,很明显是刚受伤不久。她想起上一个世界自己带给世界的影响,便没有施法治愈,而是先在大脑里搜寻了一番,勉强从身下乱成一团的树枝稻草中找出一个小瓷瓶。 这小瓷瓶是她在青鸟的记忆中找到的,是瑶池娘娘赏赐,专门为她准备,以免她在外受伤,凡人吃了却不管用。此刻清欢的确是亟需这个,因为如果再不找点东西解决掉身上的剧痛,她怕自己会晕过去。 感觉……好像两边翅膀都被撕裂了一样,在这之前青鸟到底是干什么去了?清欢闭上眼睛开始回想,片刻后才了然,敢情这是在蓬莱仙山刚盗了仙草呀,结果触动了结界,遍体鳞伤逃出来,第一件事不是疗伤,竟然是先把仙草交给那个天烨,也难怪伤重。 勉强用长喙将小瓷瓶啄开,将丹药吞下,顿觉一股舒缓而柔和的力量从内脏开始逐渐复原身体,首先是疼痛减缓,然后慢慢可以化出人形,只是脸色十分苍白,清欢抬起手看了看,发现双手呈现着一种极致的白,那种白明显是因为失血过多。她轻轻舒了口气,勉强从窝里爬了起来,双手双脚仍然还在哆嗦,丹药有奇效,但也仅此而已,并不能让她瞬间变得生龙活虎。 清欢有些饿了,还有些渴,所以她需要喝水吃东西,但只待在这个山洞里肯定是什么都没有的,但问题是,就现在这身体状况,能出去直到找到吃的吗? 虽然心里这么想,可该做的还是得去做,清欢强撑着将双脚缓缓放到地面,试探性地踩了一下,大脑立刻有几分晕眩,她又呼了口气,体力实在是不支,于是她只好扶着石壁慢慢走出去。 结果这一出去,才发现山洞外面竟是别有洞天,一片神仙福地,鸟语花香山清水秀,风光极美。最巧的是,山洞外面就有一汪清泉,清泉边上长着果树,上头结满野果。 青鸟是仙兽,食素不食荤,周遭环境越是灵气充沛就越是对她的身体有好处,清欢顿时觉得青鸟也还是有可取之处的,至少知道要住在好地方。若是随意找个旮旯钻进去躲起来,清欢出了山洞一看是片沙漠或是沼泽,那才真让她崩溃。 先是捧了清泉漱口,泉水甘甜,活水鲜明。喝了几口水后清欢明显感到体力恢复了些,仙兽毕竟不能与凡人相比,清欢借势又摘了几个果子吃掉,结果还没等她吃完,脑袋猛地一疼,害得她下意识丢掉手中野果捂住头,片刻后才意识到这是有人在召唤她。 是天烨。 似乎是在叫她去帮忙,貌似是他的爱妻又出了什么问题,清欢懒得理他,虽然对方话里的急切和关怀很令人动容,可是——那跟青鸟有什么关系呀?别有什么事都找青鸟帮忙好吗?他的确是救过青鸟一次,可那也不代表青鸟就把自己卖给他了,可以任意供他差遣。 这可是仙兽,不是普通灵兽,天烨真的就一点自觉都没有吗?清欢心想,天烨应该对青鸟更尊敬一些,毕竟对方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仙兽,而他们这些修士一心修道,最后为的不都是羽化登仙吗?羽化登仙后,蓬莱仙山就是归宿,这人疯了吧,不把青鸟当仙? 仙兽也带个仙字呢。 于是清欢没有回应,而是切断了两人之间的联系。为了让天烨随时都能联系到自己,青鸟教会了天烨召唤自己的方法,在这之前她自然是随叫随到的,为了他们夫妻俩可谓是呕心沥血付出了一切,结果呢?死的那么惨,想想都叫人感到悲凉。 回想青鸟的记忆,天烨在挖她心脏内丹的时候,的确也有那么几分歉疚,可也就是几分而已,那些歉疚比不上他爱妻能被治好的渴望。 他为什么就不想想,他的爱妻即使是死了也可以重新投胎做人,可青鸟,一只仙兽,被挖走了内丹和心脏,还能活吗? 当真是残酷到了极点。对妻子专情的另一面,便是对旁人毫不犹豫的绝情,即使对方是帮了他们一次又一次,为他们无数次出生入死的好友青鸟。 嘴上口口声声说着朋友,却在朋友最信任的时候狠狠地捅了一刀,让对方永世不得超生,清欢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专情更可怕的理由了。 身体不适,她没法离开,连法术都难以施展,真难想象之前的青鸟在听到天烨的呼唤后是怎么又立刻赶到他身边的,因为清欢能够感觉到这具身体此刻的异样,伤重不说,法力根本使不出来,青鸟能赶到天烨身边,支撑他的不过是对他的爱意和友善。 但她的好心换来的是自己的万劫不复。 清欢吃饱喝足,便顺势在果树下坐好,阳光很暖很柔,晒在身上挺舒服的,她便化出原形栖息到树梢上,沐浴着阳光慢慢疗伤。对仙兽来说,化作人形的确可以和凡人交流,可若是养伤,还是本体比较快。 就这样,清欢被晒得昏昏欲睡。 就在她快要睡着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细微的风声,鉴于感觉不到不怀好意,身体又不舒服,她就懒洋洋的没动,很快便被人拎着翅膀提了起来。清欢撑开眼皮,才发觉面前是一位仙气从头发丝儿朝外溢的仙君,丰神俊朗眉眼慈悲,此刻正含笑望着她:“青鸟,你往哪里去了,瑶池娘娘正在寻你。” 清欢先是眯起眼睛想了一下,才道:“见过七曜仙君。” 七曜仙君将她抱入怀中,单手从她眉心轻轻拂过,清欢顿觉周身神清气爽,也不难过了,身体瞬间恢复健康。她连忙道谢:“谢过仙君救命之恩。” “不必谢我,你要好好想想,如何同瑶池娘娘解释。”仙君摸着她的羽毛,柔声说着。 清欢低头不语,做出一副我已知错的模样。仙君见她如此,便又顺顺她额头漂亮的七彩羽毛,语重心长道:“青鸟,凡间有句话叫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可明白?” 清欢用喉咙咕噜了一声,这七曜仙君抚摸手法可真是好,舒服的要命。她自然也招到了有关这位仙君的记忆,七曜仙君乃是上古神祗,比瑶池娘娘岁数还大些,因为活得太久,早已不食人间烟火,不近七情六欲,有大慈大悲大境界。青鸟刚孵化时懵懵懂懂,走错了路撞入仙君洞天,仙君是何等境界,对一花一草都充满怜悯,便将她养在膝下。 待到瑶池娘娘来寻才送回,只从那以后,青鸟便将七曜仙君视为主人之一,十分尊敬。她爱上凡间修士,七曜仙君感慨两人曾有一段缘分,便亲自出蓬莱寻她,想要带她回蓬莱,为她多说两句好话,也好从轻发落。但青鸟执迷不悟,七曜仙君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不顾一切到了天烨身边,并答应他为他去盗仙丹。 恰逢七曜仙君来寻她,青鸟便假装回去认错,让仙君带她回蓬莱。仙君救了她性命——否则以她伤重程度,必死无疑。 回到蓬莱后,她竟不顾一切一错再错,终究是寒了瑶池娘娘的心,七曜仙君并不强求,便随她去了。 青鸟想救人,出发点是好的,但盗取蓬莱仙丹是何等罪过,她既已叛出蓬莱,便永世不得回去。在蓬莱和天烨之间,她总是选择后者,即使蓬莱有疼爱她的瑶池娘娘和七曜仙君,有那么多的好姐妹好朋友,她也仍然选择了天烨。 她死后也十分迷惘,她甚至不知自己有没有后悔。但清欢知道,很多事情总是旁观者清。她对仙君说道:“仙君,此番是我错啦,回去任由瑶池娘娘惩罚,只是……” “只是什么?” 清欢低头不说话,仙君也知道她想说什么:“你这丫头,总是将事情闷在心中不敢说出来。” 七曜仙君悠悠地说:“数万年来,蓬莱仙山素来不与凡间打交道,你便以为与凡人来往是我们的禁忌,其实并非如此。已经有好几万年,没有修士羽化登仙了。你想救人,本是好事,但你大可直接告诉我或是瑶池娘娘,为何要偷盗仙草?你可知道,若是你光明正大说了,那仙草,也未必不能给你。” 闻言,清欢抬眼看他,但仙君只是摸摸她的羽毛:“只是这生死有命,你要救的那人,她命中受不起蓬莱仙草,你将她救活,强行篡改天命,这才是错误的地方,明白么?” 清欢点头:“青鸟明白了。” 仙君赞赏地看了她一眼,“现在,就带我去见见你要救的这个人吧。” 第三十八碗汤(三) 天烨已经心急如焚,虽然他得到了仙草,可他并不知要如何使用,那仙草由青鸟交给他的时候是放在木头匣子里的,他试着让妻子服下,然而凡人的手却无论如何没法触碰仙草。万般无奈之下,天烨只好召唤青鸟,可以往随叫随到的青鸟这一次却很久没有回应,这让天烨十分焦急。 正在此时,他的妻子猛地吐出一口黑血,天烨心如刀绞,连忙上前拥住她:“宸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宸儿摇摇头,她面色惨白如纸,唇瓣也毫无血色,此刻她双手轻轻抓着天烨的手,低声道:“天烨,我怕是要到头了……” “别说这样的话!你不会有事,你绝对不会有事的!”天烨猛地摇头,捧着林宸的双手舍不得放开,眼中含泪,目光却无比坚定:“我不会让你有事,你再等一等,等到青鸟来了,她一定会有办法救你!” 林宸似乎想说点什么安慰他,可是一张嘴便是不住地吐血。她爱上正道人士,背叛魔修判别宗门,修炼的一身魔功顿时反噬,让她受了极重的内伤,若非天烨为她续命,她怕是早就死了。 如今正道也好,魔道也好,都想要将他们二人带回去处置,他们无时无刻不在逃亡,逃亡途中,林宸的身体每况愈下,再加上总是有人想要杀死他们,数次交手后,林宸的身体状况是越来越差,如今已经是举步维艰了 艾的情,蓝的义。 幸好有青鸟。 如果是曾经的天烨,一定不会这样对待仙兽。可事到如今他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到一切可以救林宸性命的方法,然后和她长相厮守。他不愿意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世上活着,他不放手,他舍不得,他爱着这个女人,便无论如何都不肯让她离开。 天烨本想将妻子哄睡,然而林宸身体太差,即使睡着也只是片刻,很快就会从梦中疼得醒来,她努力做着深呼吸,不想让天烨再为自己伤心难过。如果可以,谁不想活着?谁不想和自己所爱之人白头偕老? 可她不能。她堕入魔道,双手本已沾满鲜血,后背叛宗门亡命天涯,她这一辈子从没做过什么好人,但是她爱上了一个好人。讽刺的是,她把这个好人的一生给毁了,没有人愿意他们在一起,为了厮守,他们只能一起离开。 但世界这么大,竟没有他们的藏身之地。曾经也在某个世外桃源度过一段幸福快乐的日子,可不管他们身在何处,总是很快就会被人找到。如果他们想要在一起,就必须一刻不停的逃亡,逃啊逃啊,直到死亡。 青鸟是他们最后的希望。林宸不想死,她本就是杀人不眨眼的魔修,如果杀死青鸟就能让自己多出几十年寿命的话,她是不会犹豫的。她知道自己自私狠毒,但只要是为了天烨,她什么都愿意做。 她不想离开他,也不能离开他。天烨已经不是从前人人敬仰的天烨了,他为她放弃了一切,所以她决不能留他一个人。 两人握着手,互相凝视着对方,眼神满是爱意。正在这时,天烨突然站了起来挡在林宸身前,戒备森严道:“是谁?!” “是追杀我们的人吗?”林宸一听,立刻紧张起来。 随后她便惊呆了。 天烨是她见过最英俊美好的男子,可眼前出现的这人,天烨和他比起来的话,便像是荧光与皓月。来人一身翩然白袍,周身闪耀着一层淡淡的光晕,容颜俊朗,温润如玉,透出一股大慈大悲的味道。令人瞩目的是他怀中抱着一只浑身青色惟独额头有七彩羽毛的仙兽。 “青鸟?!”天烨一眼就认了出来,当年他救青鸟的时候她便是这副模样,因此他没忘记。“是你吗青鸟?” 清欢在七曜仙君的怀里没说话也没动,只是动了动眼珠子,看了天烨一眼。对方和仙君自然是不能比,可若是放在凡人里,绝对是出类拔萃的,只是他身上的衣服有些脏乱,形容颇为憔悴,一双眼睛甚至布满血丝,一看便知正在为什么事困扰着。 她没有说话,七曜仙君摸了摸她的头,对天烨道:“你便是蛊惑青鸟,让她为你入蓬莱道仙草的那人?” 他只是询问,并没有其他意思,天烨却如临大敌,实在是见过的敌人太多了,他都不知道自己该相信谁。除了林宸,天下可能再也没有让他信任的人了。他立刻质问青鸟:“你背叛我?!” “不不不,青鸟并没有背叛你。”七曜仙君连忙解释。“是我找到了她,又掐指算出你的方位,过来见见你。” “见我?!你是谁?见我做什么?”虽然如此,但天烨并不是很相信七曜仙君说的话。 七曜仙君微微一笑,单手悬空一抓,那小木匣子立刻飞起到他手中,天烨见状惊叫:“那是我的!”看样子竟是要来抢。七曜仙君随意侧身躲过,速度快得令人咋舌,他挥手将仙草收起,又对天烨道:“蓬莱之物不适合你身后那位姑娘,更何况,因为盗仙草一事,青鸟受了重伤,回去可是要受罚的。我将仙草追回,她便罪不至死 嫡华重芳。” 天烨却不在乎这个,作为朋友他当然希望青鸟活着,可是他更不能让自己的妻子死去!二者之间权衡轻重,他想都不想就道:“那是我妻子的救命仙草!你不能拿走,快还给我,否则休怪我不客气!” 七曜仙君活了不知多少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敢这样跟他说话的,他没有恼怒,只是道:“你已有心魔,更何况,即便是仙草给了你,你也救不了她。” 天烨如遭雷击:“你说什么?” “不打诳语,你身后的姑娘命数已尽,即便你强自为她续命,也留不住她多久。你要做的,是放手让她走。”看在对方是小青鸟的朋友份上,七曜仙君好心告知,希望对方能够意识到这个事实。 但天烨并不相信,人定胜天,宸儿才多大?她不应该死,她应该继续享受这大好人生,她怎么能死呢?所以对于七曜仙君的话他是完全不信的!“你胡说八道!我不信!我绝不信!” 清欢在仙君怀里待得够久了,趁此机会对天烨道:“仙君的话是不会出错的,即便是有了仙草,你也救不回林姑娘的。” 天烨瞪着她:“你到底是谁的朋友?为什么要屈服于蓬莱淫威之下,你忘记了我们曾经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了吗?宸儿也是你的朋友,你怎么可以这样说?” 他的表情和眼神,就好像是青鸟背叛了他们一样。 林宸艰难地站了起来,走到天烨身边,喘着气道:“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留天烨一人独活,求求你们,可否告知,我要怎样才能活下去?” 她真的不能死。若是她死了,天烨失去了一切,正道容不下他,魔道也不会接纳他,她要活着,活着陪伴他一生一世,哪怕这辈子都要在亡命天涯中度过也没关系,只要活着,只要活着就好了。 七曜仙君怜悯道:“你命定如此,受不起这仙草,即便是服下,也不会有多大效果,时间一到,还是要死去。” 凡人总是被生老病死困住,因而七情六欲便不得解脱。七曜仙君见这二人冥顽不灵,已是无法点化,便摇了摇头,抱着清欢转身意图离去。 天烨却猛地叫:“青鸟!” 七曜仙君低下头问清欢:“要和他说说话么?” 清欢做出一副伤心难过的样子,摇了摇头道:“不了,我不知道要说什么,而且……而且他也不会听我说话。” 这倒是,任何不和天烨站在统一战线上的都是他的敌人,他听不进青鸟任何的话。虽然名义上他们是很好的朋友,但在天烨心中仍然是和青鸟划清界限的——一个是兽,一个是人,怎么可能做朋友呢? 仙君又挠了挠她的下巴,带着她腾云而去。他要见天烨,本是想看在青鸟的面子上点化对方,这样的话也可避免一场悲剧,只可惜天烨冥顽不灵,他也无法。 看不见仙君和青鸟后,天烨忍住满心难过,回到林宸身边,握住她的手保证道:“我一定会找出为你续命,让你长命百岁的方法的,我发誓。” 林宸柔柔地望着他,轻轻地依偎到他肩膀上,道:“我相信你。” 他们谁都不会失去对方,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彼此相依为命,不管怎么样,都不会松开彼此的手,只要活着一天,就不会放弃希望。 林宸闭上了眼睛,她感到胸口有致命的痛楚在流窜,可天烨已经为了她的事情如此烦心,无论如何她也舍不得再让他难过了。 她一定能找到办法的,就像是天烨说的那样。 第三十八碗汤(四) 清欢被七曜仙君带回蓬莱,见了瑶池娘娘。 一见瑶池娘娘清欢便干脆利落地认罪:“娘娘,青鸟一时糊涂犯下大错,还请娘娘责罚。” 瑶池娘娘一直将青鸟当成孩子在看,没想到孩子也有长大的一天,竟爱上了凡人,甚至为了凡人做那盗窃之事。她为此十分失望和心痛,青鸟一直是个乖巧可人的孩子,她从没想过,有朝一日她会做出如此糊涂的事来。 可眼下瞧见青鸟乖乖认错,又将盗走的仙草盗了回来,瑶池娘娘终究还是心软了。她轻轻一叹,道:“既是如此,你便到思过崖悔过三百年,你可愿意?” 闻言,清欢乖巧点头:“青鸟愿意,多谢娘娘。” 瑶池娘娘这才露出一个微笑,在她的示意下,清欢主动从地上了起来。她有什么不乐意的,蓬莱三百年一过,她就可以得到自由,而凡间早已不知多少寒暑,那会儿天烨跟林宸的尸体估计都无迹可寻了吧,这么省事儿的事情她怎么会不做,她又不是傻 (西幻)反派卷土重来。不用跟那两人交手就直接可以解决的事情,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了。 再说了,悔过算是什么折磨。也许寻常人觉得悔过三百年十分可怕,但对于清欢来说,这简直就是度假。 可是正当清欢准备转身去思过崖的时候,却听见一直没有说话的七曜仙君开口了,他当然不是跟她说话,而是在征求瑶池娘娘的意见:“青鸟这孩子毕竟年幼,悔过三百年也太长了点,若是可以,不如将她教给我,让她做我的药童一百年,好好磨练下性子。” 瑶池娘娘一想,这倒也是未尝不可。青鸟对七曜仙君向来十分尊敬,若是让她跟着仙君,不仅能学到为人处世的本领,还能磨练心智。便点头道:“也好,青鸟,你听见了么?” 的的确确是犯了错,所以怎么处置清欢都是没有疑问的,瑶池娘娘也好七曜仙君也好,都是十分公正的仙人,她为何要拒绝?再说这惩罚也并不苛刻。 只是清欢又一次认识到了七曜仙君的好。她朝七曜仙君看过去,对方似乎也察觉到了她的目光,微微一笑,与她对视,眼神柔和慈悲,令人如沐春风。 清欢低下头没有再说话,七曜仙君对着清欢笑完后便起身跟瑶池娘娘告辞了,走到清欢身边的时候道:“还不快些跟上。” 他将清欢带到他的府邸,和瑶池娘娘的住处比起来,七曜仙君的住处更加宽阔幽静,他住在树屋之上,屋内摆设简单,檀香扑鼻,一进去便感到心旷神怡。 七曜仙君可没打算包庇青鸟,毕竟青鸟犯错在先,若是不让她意识到这个错误的重要性,日后说不准她还是会犯。因此当七曜仙君采药炼丹时,便真的将清欢当成药童使唤,半点都不含糊。清欢心想,自己这次可算是给青鸟背了黑锅了,她可没做过别人的药童。 期间她不止一次地察觉到天烨的呼唤,但清欢从没回应,她不想回应,也不知道能回应什么。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去帮天烨的,既然如此,又何必再与他联系呢?再说了,那人又不是担心她,就说那一次次的召唤,口口声声说着的都是担心林宸的身体状况,求青鸟赶紧出现帮忙的——他是忘了青鸟因为偷盗仙草一事被带回蓬莱仙山受罚了吗? 别的不说,问候一句你还好吗你有没有事就那么难? 人一旦自私起来,真是极其可怕的。 七曜仙君懂的很多,他并不是只把清欢当成一个普通的药童,采药的时候他会给清欢讲解仙草的种类和功用,炼丹的时候也会教导清欢步骤和用量,甚至完全把清欢当成朋友来对待,一切都希望她能变好。清欢对此也感到很快活,和合得来的人一起生活是件非常好的事,她在蓬莱过得险些要乐不思蜀了。 直到刑期的第五十二年,瑶池娘娘派人来请清欢和七曜仙君,于是七曜仙君带着清欢去到瑶池娘娘身边,见瑶池娘娘神情严肃,心中都觉得奇怪。七曜仙君问道:“发生何事,为何匆匆将我和青鸟叫来?” 瑶池娘娘面色凝重,没有回答仙君的问题而是先问清欢:“还记得那个叫天烨的人类修士么?” 当然记得,怎么可能会忘。清欢点了下头:“记得,怎么了?” 瑶池娘娘轻轻挥袖,面前便出现了一面水镜,水镜上是这五十几年来天烨和林宸的种种活动。不管是天烨还是林宸,他们都还活着,都没有死,甚至看起来还很健康。 清欢看向瑶池娘娘,七曜仙君见状,面色微微一沉,掐指算了下才失声道:“这——” “是啊。”瑶池娘娘叹息。“再不插手,怕是要出乱子了。” 一百年药童没做完瑶池娘娘就召唤自己,清欢很清楚绝对不会是因为瑶池娘娘觉得惩罚已经够了 无限掌控。她是个很慈悲的神仙,同时也是极其公正的神仙,清欢的刑罚之所以这么轻,固然有七曜仙君的情分在,但最重要的就是清欢并没有为蓬莱造成什么损失,也没有做出什么伤天害理逆天行道的事,再加上仙草完璧归赵,瑶池娘娘这才松口,只罚了清欢一百年,否则怕是要更长的。 只是现在不一样了,她神情严峻,扭头跟七曜仙君说道:“你我当初怕是都不曾想到,这凡人竟会做出如此事情来。” 水镜里的天烨——已经不能称之为天烨了,他疯狂地像是野兽,因为舍不得妻子死去,他想尽了无数办法来为林宸续命。有用的、没用的、真实的、传说的……只要他知道,便不顾一切地去为对方做到,只为了留住对方的生命,只为了和对方长相厮守。 清欢被罚的这五十年里,他不知在哪里习得阴毒的法术,以活人的生魂来支撑林宸的生命,如今五十年过去,如果林宸要活,需要的生魂就会越来越多,五十二年里,天烨手头沾染的鲜血数不胜数,如今他甚至打起了炼魂的主意。 只是这万万不能叫他成功。他已入魔道,为了一个人的死活不顾他人安危,要他人牺牲来救他的妻子。 瑶池娘娘叹了口气道:“也许当年,我不该拦住青鸟,便是将仙草给了他,也许今天便不是这般田地。” 清欢心道:不,会比这个更差。 青鸟不知道,蓬莱的仙人们也不知道,但清欢是知道的。即使青鸟将仙草给了天烨后他成功让妻子服下,那也是没用的,顶多能延长一年半载的寿命,万万不能叫她长生不老。于是天烨的胃口会越来越大,仙草已经无法满足他,他会想要仙丹。那么他一介凡人,又是被逐出山门的修士,要如何才能得到仙丹呢? 谁知道蓬莱在哪里?谁知道蓬莱怎么去?所以他只能求助于已经永远无法回去蓬莱的青鸟。而青鸟为了报恩也仍然会答应他,她不顾一切回到蓬莱,身受重伤,尝尽刑罚也要为其盗走仙丹。 可得到仙丹又能怎么样?死的就是死的,应该死的,他活不过来。 就像是林宸,她命数已尽,即便是将她强留在世上又能如何?仙丹也没有效果,天烨便更加心急如焚。 直到他得知,以上古仙兽的内丹和心脏炼丹服下,兴许有救。其实这并不能保证百分百的救活林宸,可是天烨已经走投无路,如今唯一的希望放在他面前,他已经不会再去求证了,他什么都不希望,只想救活林宸,让林宸和自己白首偕老。 于是他杀死了他的朋友,真心以对,为他赴汤蹈火,帮助他们无数次的朋友——青鸟。 而得到青鸟的心脏和内丹后,也不是那么轻易的事情。炼丹是件极其麻烦的事,天烨对此并不擅长,他费尽心机终于炼出丹药,可惜的是只能为林宸续命,不能救她。 那么,当以青鸟性命为代价炼制而成的丹药也失效后,他该怎么办呢? 就在这时,天烨得知了一个阴毒的功法——以活人生魂为代价,可以让林宸保持生气。 所以不管怎么样,即使给了仙草仙丹,最后天烨也仍然会踏上这条路,这是宿命,是他无法拒绝和改变的命运——同时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既然选择了,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也没有回头的可能。 但是现在瑶池娘娘得知凡间现状,又得知天烨打算逆天改命,收取天下人生魂炼丹,只为解救林宸,便是从不与凡间打交道的蓬莱仙山,也不能视若无物。 天烨此举逆天而行,必定人人得而诛之。但是在这之前,瑶池娘娘并不能独自决定如何处置一个凡人。他们是仙,并不能掌控凡人的生杀大权。 第三十八碗汤(五) 七曜仙君闻言,对瑶池娘娘道:“我看未必如此。若是道心坚定,便是再痛苦难过,也不会做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情来。当前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想个办法阻止他,如果再让他继续滥杀无辜,不知要造就多少罪孽。” 瑶池娘娘点头道:“我与仙君想法相同,只是蓬莱仙山素来不如世,只有青鸟才能担当此任。” 清欢一听就明白瑶池娘娘的意思了,她当然愿意去做。青鸟生前最大的遗憾就是让瑶池娘娘失望了,瑶池娘娘待她慈爱温和,她却狠狠伤了她的心,如今若是能为娘娘做一两件事,对青鸟来说,必然是不会拒绝的。 于是她主动上前请缨:“青鸟愿往。青鸟与天烨乃是很要好的朋友,我会努力劝导他改过向善的 水韵清心。” 七曜仙君道:“若是能如此自然最好,他若回头是岸,自然可以从轻发落,可若是他执迷不悔,上天自会降下惩罚。你到了凡间,切记要小心谨慎,如今的天烨怕是早已不是你见过的天烨,他已变了,所以安全为上,记住了么?” 清欢行礼:“是。” 换句话说,也就是她一百年的刑期就这么结束了。其实这一百年对清欢而言根本算不上什么,在她面前,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了。 降临凡间后,清欢根据地址找到了天烨如今所在的地方。他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玉树临风人人敬仰的正道修士,而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可怕魔修。 为了他的妻子,他虽然没有沦为魔修,但用的那些阴毒法术,在世人看来与魔修无异。所以即使天烨一直声称自己并非魔修,也没有人相信他。 他带着林宸住在一个山谷里,因为他杀戮太多,引起公愤,便只能逃亡。从一开始背叛山门到现在,他就带着妻子逃亡一直没有停下,以前还有个青鸟能帮忙,但自从五十二年前青鸟被带回蓬莱,他们已经很久没见了。 所以如果遇到追杀他们的人,他们只能自己解决,身上添了许许多多伤口,从最初杀人的惊惶无措到现在的麻木不仁,天烨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坏人他杀,好人他也杀,只要是阻挡了他的人,他全部都要杀。 修士的性命一般比凡人要长,他们即使到了两三百岁,也依然能保持青年模样。天烨和林宸都快一百岁了,虽然他们始终在逃亡,但外表和当年并没有多大改变。这也是为何凡人都想修仙的原因——老得快,活得久,谁不愿意? 可叹很多凡人都活不到他们的年纪,他们却还想要长生不老。 清欢出现在天烨和林宸面前的时候,他们都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 这五十几年里,天烨陆陆续续召唤了清欢很多次,只是不管他如何虔诚如何迫切,清欢也没有再出现在他面前,慢慢地他也就死心了,以为清欢被带会蓬莱后已经被处死或是伤重不治身亡,可现在见了面,他简直无法相信面前这个女人是曾经的青鸟! 曾经的青鸟也是个纤细温柔的女子,但远不及现在的青鸟浑身光华满目,她的容貌没有什么改变,气色红润,完全不复当年惨白虚弱只吊着一口气的模样。即使没有说出口过,天烨也必须承认,以前因为青鸟非我族类,所以他一直对她有种说不上来的优越感——即使你是仙兽,那又如何,说到底不还是兽? 这大概是身为人类的优越感吧,虽然不知道哪里来的。天烨望着青鸟,问道:“我以为你已经死了……如果你没死,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再出现?” ……两人分别这么多年,他见面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不客气的质问,清欢心想,若她真是青鸟,便是伤心也要伤心死了,这人深情到了极点,也薄情到了极点。于是她淡淡地道:“我偷盗仙草本是大罪,瑶池娘娘罚我百年,我自然出不来。” “你可以逃出来啊!”天烨下意识地说。“为什么要留在那样的地方?冷硬又没有情感,难道人间不好吗?我们找了你很久,你终于出现了!” 清欢没有回答他,而是看向一旁的林宸。林宸看起来要比之前见的那一面时显得健康许多,只是脸色虽然有些许红润,但眼角却是一种死寂的乌青,这是用胭脂水粉也掩饰不住的。清欢看了看林宸,对天烨道:“我这次离开蓬莱,是为了阻止你。” “阻止我?”闻言,天烨大笑,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我做错了什么事,你要来阻止我,你又算是我的什么人,凭什么来阻止我?” 清欢道:“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朋友?”天烨似乎觉得更好笑了,他笑得前仰后合,“在危急时刻没有帮忙的朋友,丢下我们独自离开过得如此好的朋友?那我是不是还得对感恩戴德,开心自己有了你这么一个好朋友?” 他这话里冷嘲热讽的,清欢听了并不是特别开心,但她没有表现出什么,只是问林宸:“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吗?活着,但是以那么多人的生命与魂魄做代价,苟延残喘,只为了所谓的长相厮守?” 林宸抿着嘴没有说话 唯爱无道,总裁悠着点。事实上她现在也迷惘了,她不知道事情怎么会走到这个地步,明明最初他们那么相爱,那时候好像不管有什么艰难险阻都不是问题,可谁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有了变化。 她活下来了,可是她活得一点也不开心。因为身体原因,很多事情她不能做,很多食物她不能吃,她只能做一个柔弱的被保护的女人,有危险来临,她只能为天烨担心而不能像是健康的时候那样去帮助他,她什么都不能为他做。天烨为她放弃了一切,她却把他害成这个样子,很多时候林宸都会想,如果再有一次机会,她还会选择跟他在一起吗? 会的。那是无法抗拒的爱情,可是老天爷不希望他们在一起,于是想方设法要将他们拆散,他们和老天爷对着干,于是便要面对这些棘手的情况。 但不管怎样,林宸都不后悔。她迷惘过忧伤过甚至绝望过,但她从没有后悔过。这些苦痛煎熬是真的,但他们之间的爱情也是真的,那些美好、甜蜜、幸福,足以让她在苦难中感到光明。 于是她对清欢说:“那是我们的事,不用你管。青鸟,我们把你当朋友,可是即使是你,也不能以朋友的名义让我们改变心意。” 清欢问:“所以你的意思是,无论如何都不醒悟?” 她问完,见这二人的表情,大概也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清欢又道:“你们做的事情已经人尽皆知,若是再不回头,上苍自会降下惩罚,到了那个时候,便是后悔也晚了。” 她很真心的劝说,如果青鸟还活着,一定也希望他们二人回头是岸,只是这两人已是泥足深陷,早已无法自拔。从他们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根本没有要回头的意思,甚至因为清欢屡屡劝诫,对清欢起了杀机:“你这次来找我们,就是为了要跟我们说教的吗?青鸟,这还是你吗?以前的你不是这样的!什么时候你也会把因果报应挂在嘴边了?”天烨轻蔑一笑,问道。 清欢没说话,只是重复又问了一遍:“你们真的决意如此?” 天烨与林宸都是这个意思。清欢心道,这并非自己不管不顾,而是他们二人的确执迷不悟,便道:“既然如此,我也无话可说,若是你们决心悔过,再召唤我便是,我会帮忙的。” 说完她已消失在原地。 见清欢消失,天烨和林宸对视一眼,林宸担忧地看着天烨,问道:“这样管用吗?如果她察觉了的话……” “不会的。”天烨握住林宸的手,在她唇瓣上轻轻一吻。“你的身体已经撑不了多久了,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无论如何我们都得抓住。我决不能容许自己去过没有你的日子。” 林宸偎进他怀中道:“我也不想离开你,既然如此,便这样做吧。若是死后要下地狱永不超生,我也不后悔。” 天烨抱住她,不后悔的又岂止她一个?他们这样相爱,既然老天执意要他们分开,那么他们会以自己的方式努力活下去,一直一直地活,直到再也无法继续为止。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可没有一个是彼此。除了对方之外,他们不需要任何东西,可就是这么一点小小的心愿都得不到满足,既然如此,他们为何就不能以自己的方式活下去呢? 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道路,他们永远不后悔。 第三十八碗汤(六) 从天烨林宸夫妻二人面前消失后,清欢选择了在人间停留。她心知肚明那两人绝不会就此善罢甘休,只是不知又要用什么办法来取这颗心。 她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那里有颗火热的心脏在扑通扑通的跳动。青鸟命数已尽,是再也不能回来的了,它本该在这之前死掉,却又多活了这几十年。清欢心想,挖心的时候她一定会先离开这具身体,毕竟她不喜欢疼痛的感觉。 逆天续命本身就不是什么好方法,天烨林宸执意如此,就目前来看估计是回头无岸了,他们心中打着什么主意清欢并不知道,也没有去猜测,毕竟无论如何他们都会对她下手,只是不知会以什么名义。 她在人间四处走走停停,按理说也是活了不知多久的老不死了,但清欢在见到这世间繁荣时,仍然要为这些美好而感叹。到了晚上,她顺势便在镇上的一棵大树上幻化出原形栖息。这样大概过了有数日,才又再次感受到天烨的召唤。 知晓那厮找青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清欢特意磨蹭了一会儿才出现。等到她赶到现场的时候,天烨和林宸已经是支持困难了。 虽然他们逆天修行,以此得了许多寿命,甚至天烨的实力因此强大了许多,但仍然不足以和无数正道修士对抗。本来天烨带着林宸逃亡,若是隐姓埋名,说不定修士们寻个数年,没有什么结果也就算了,可偏偏因为林宸阳数已尽,他们若想长相厮守就必须找别的方法。 于是天烨逆天而行,五十几年来葬送在他手中的人命不知凡几,当年他离开门派时,崇敬他的师弟师妹们曾经为了将他拉回正道想尽了办法。即使天烨已背叛师门,但在他们心中,对方仍然是那个光风霁月的大师兄。 每每找到天烨,他们都会好言相劝,甚至在天烨已臭名昭著的情况下,仍然对对方充满敬意与信任。但天烨回报的,永远都是背叛与伤害。 修士的魂魄比之常人更有效果,无论如何天烨都不能错过。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林宸对他最重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即使是他一手带大的师弟师妹,即使是他恩重如山的师尊,即使是无辜的黎民百姓——自从遇到了林宸,自从他陷入爱河,责任这两个字从此就与他无缘了。 清欢化作青鸟飞入围攻天烨林宸的人群中,她本仙兽,可修士中也不乏有大能者在,对于只使用青鸟本身法术的清欢而言,即便她身形灵活敏捷,也难免有些吃力。青鸟在人间算是珍贵,然而到了蓬莱仙山,实在算不得什么。若非得了七曜仙君青睐点化,怕是到现在灵智都未曾开启。 她必须表现的筋疲力竭,就像是五十二年前,数次解救这两人一样 系统说我是女主。 见到象征着蓬莱的青鸟,修士们都不由得愣了一愣,清欢因此得了机会,成功挡在了那二人身前。 青鸟无意伤人,清欢自然也不能将这些修士们如何。再说了,他们来这里围攻天烨是为了铲除魔修,又非坏事。只天烨林宸见了青鸟,精神一震,顿时有了力气,反击的也有底气了,出手招招毙命,若非清欢眼疾手快一把拦住,怕是那名无辜修士便要惨死他们手下。 “……你做什么!?为何拦着我?”天烨不敢置信地瞪着青鸟,似乎看到了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 清欢抓着他的手腕,沉声道:“你还要造多少杀孽?” “我不管那么多!谁挡着我谁就得死!”天烨低吼。“你看看,我若是手下留情,他们可否会饶了我和宸儿?!” 清欢抿着嘴:“即便他们抓住了你也不会就地将你处死,你明知道。” 本是心中一片虚怀真诚善良的人,为何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天烨却管不了那么多,如今他已是什么都听不进去了,总之,任何不顺着他心意来的都是敌人!他恶狠狠地甩开清欢的手,用一种冷酷到几乎不认识对方的眼神询问:“你是在质问我吗,啊?你不帮着我救宸儿也就算了,五十二年里一次都不回应我也就算了,我要活,你竟然还为这些伤害我的人说话?!” 他的表情和眼神都十分失望,还带着愤怒,仿佛直到现在才发现清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当清欢拦住他的那一刻,本来还有一丝动摇的天烨才下定了决心,事已至此,宸儿已是无药可救,他必须试一试那个法子!如今的青鸟俨然已不是当初为了他可以肝脑涂地赴汤蹈火的青鸟,既然如此,留着她又有什么用? “回了一趟蓬莱,你的心就完全向着他们了?”天烨问,“你忘了那些仙人们是如何的冷酷无情吗?他们根本就没有丝毫慈悲之心!连一株仙草都不肯赐予,这样的神仙,这样的仙界,我原以为你是不同的。你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正确,可现在你也变得和他们一模一样了!” 清欢先是看了全部停手将他们围成一圈又保持着距离的修士们一眼——看起来他们是很想冲过来的,只是碍于她的存在所以保持了距离。但这么近,应该能够听到他们在说话:“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 “我不认命!”天烨猛地一挥手,“我不信命!” “但这就是你的命。”清欢道。“你对命运的质疑、反抗、困惑,形成了你现在走的道路。这就是你的命。” 天烨似是听到了什么晴天霹雳的消息一样,不敢置信地盯着清欢,很明显清欢的话并没有让他清醒,反倒是让他坚信了清欢已经被“洗脑”了,已经变了,再不是那个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的青鸟了。 他慢慢地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清欢顺势转过身去,对围攻他们的修士拱手行了个礼,一句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穿了个透心凉。 在那一瞬间清欢离开了青鸟的身体,却仍然能看到青鸟的表情——痛楚、绝望、不敢置信,以及深深的失望。 但天烨却是一脸的冷酷。他毫不留情地取出了青鸟的心脏,少女的身体瞬间化出原形轰然倒地。就连那清亮的青色羽毛都失去了光泽,变得黯淡而死寂。 清欢站在远处,仍然能够清晰地看到天烨从怀中取出一只瓶子,珍而重之地将青鸟的心脏放进去,那小心翼翼的模样如同在对待他最心爱的林宸。青鸟活着的时候一直有个难以启齿的奢望,那就是有朝一日天烨也会用看林宸那样的眼神看着她 意浓。后来她如愿了,但他却只要她的心脏。 对于倒下的青鸟尸体,天烨的脸上似乎有一丝难过,却也并没有维持多久。很快地他就要带林宸离开了,如今想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也就不用再继续这苦肉计了! 没错,今天这场围攻,从头到尾都是天烨的欺骗。他故意暴露行踪引来修士们跟踪,然后故作无力抵抗,到了紧要关头疯狂召唤青鸟。按照青鸟对他的情意,必定会出现,那么只要他出其不意,就能挖出她的心。 若这是以往为他不顾一切的青鸟,天烨自然不担心没有机会出手,可是如今才出现在他面前的青鸟,太过陌生,再加上林宸的情况,所以他觉得如果不早点下手,到时候悔之晚矣。 事实证明他果然成功了,青鸟还是像以前一样,挡在他们面前。如果她没有说出那番什么命运的话,也许他还会犹豫一会儿,可当她告诉他命运无法更改之后,天烨才真正狠下心肠。 非我族类,得而诛之。 他顺利地杀死青鸟夺取心脏,只要逃走便好。 可就在他准备带着林宸逃走的时候,忽然听得仙乐袅袅,迎面一阵檀香扑鼻,云雾缭绕中,竟出现了一个陌生女子,还有当年有一面之缘的七曜仙君! 天烨瞬间警戒不已,仙君却面露恸色,走来将青鸟尸体捧入手中,又看了天烨一眼,那一眼将天烨看得脊背发颤,明明是大慈大悲之人,却那样令人发憷。 瑶池娘娘也没想到最后会是这样一番光景,到头来青鸟还是殒命在这凡人手中。她成仙多年,越是法力高深,便越是不会去触碰天道,原以为青鸟迷途知返,日后定能有大造化,谁知竟在今日便丢了性命。 瑶池娘娘伸出手,手心摊平向上,藏在天烨怀中的瓶子瞬间飞到了她的手中。七曜仙君将瓶子接过,隔空取出心脏以法力送入青鸟体内。随后,青鸟的身体动了动,竟又睁开了眼睛! 只是从此以后,她便是蓬莱仙山最最普通的一只仙兽,和其他青鸟无异。便是仙君点化,此生也无法再开化灵智了。 “残害生灵,欺师灭祖,造孽无数,你可知你将面对何种惩罚?”瑶池娘娘问。她声音威严而慈悲,令人敬畏。 天烨却死死地盯着他们,盯着那颗已经重新回到青鸟身上的心脏。“还给我!” “冥顽不灵。”瑶池娘娘又挥了下手,下一秒林宸便发现身边的天烨消失不见了。她正欲尖叫,却见瑶池娘娘向自己看来。“二人同罪。” 待到修士们如梦初醒,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天烨林宸等人都不见了,他们面面相觑,只得认栽,也不记得之前这里曾经出现过他们求而不得的蓬莱仙人。 转身走的时候,其中一人气得一脚踢上路边一块大石头,疼得他抱脚痛呼起来。 没人看到,在四周没有人后,一条小河的对面,一棵细细的树动了动叶子、 原来瑶池娘娘将冥顽不灵的天烨变作一块顽石,林宸则变作一株树,让两人隔着河岸,日日夜夜望着对方,却不得相见不得碰触。 顽石要看着树木被人折去枝桠,剥去树皮。日后会有人来到河边,他们在这里生火时,顺手将这株树连根拔起做了柴火。 而树木要看着无数的人走累了坐在顽石上休息,看着顽石被风吹日晒,雷打雨淋,看着动物在边上排泄,很久很久以后,当树木死亡后,石头会被新长出的一块岩壁上的水滴凿穿,直到那个时候,才算真正的死亡。 有物之形,思想和魂魄却不能动弹。   ☆、第三十九碗汤(一) “主人,主人!你要去哪里?!” 孟婆庄内,墨泽如同一颗滚圆滚圆的球般黏着清欢,一刻都不想跟她分开。如果不是清欢在向前走,他应该会死死抱住清欢的腿。 清欢低头瞧了这小家伙一眼,有点想笑,最后还是弯腰将他抱起来道:“我有事要做。” “能带上我吗?”墨泽眨眨大眼睛无限卖萌,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清欢摇头了,“你不可以跟着我一起去。” “为什么?” 清欢抱着墨泽朝奈何桥走,一边走一边道:“因为你不适合出现呀。” 这个答案墨泽是有听没有懂,但是见主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他也不好意思说自己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只是也呆呆地点了点头,还嘿嘿笑了两声,那小模样,又呆又可爱。 随着跟在清欢身边的时间增长,墨泽变得越来越人性化,如今哪里还看得出一丝一毫系统的痕迹?他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小孩子,也不知是他的改变是好是坏。 到了奈何桥面,墨泽就更纳闷儿了,他左看看右看看,实在是搞不明白主人到底想做什么,于是睁着眼睛问:“主人,招魂幡引魂铃都没有动静,你这是要做什么呀?” 清欢没有回答,将他放在了一旁高高的椅子上坐着,然后缓步走向桥边。随着她的脚步逐渐接近,原本风平浪静的忘川河面逐渐开始涌动,最后波涛汹涌澎湃惊人,无数鬼魂呼号叫唤——即使已失去神智,它们也仍然感受到了希望。 清欢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只是逐渐的,沸腾的河面又逐渐安谧下来,这时清欢伸出一只手,很快地,随着她的手势,有五只鬼魂顺着清欢的动作慢慢地浮现出水面。一开始是静止的,后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五只鬼魂湿淋淋地站在桥面上。它们有的看不清容貌,有的缺胳膊少腿,甚至有的只剩下一个躯干和一颗脑袋,身上满是鬼牙啃啮过的痕迹。因为不是靠着自己从忘川河里爬出来,所以稍稍一动,便稀里哗啦的淌出许多水来。 它们站在清欢面前一动不动,直到清欢短暂地恢复了它们的意识。 但谁都不知道距离自己跳入忘川河迄今又过了多少年。每个人呀,都在河里等呀等,盼着自己想见的人能从桥面上经过,认出自己来,或是为了那情意不肯轻易离去,那样的话,即便是万劫不复,也无怨无悔呀! 可事实是,没有人能等到想见的人。都说在忘川河里煎熬千年,若是还初心不改,便可爬出去,然而时间如今成为了无法计量的东西。它们一开始跳下去的时候,都感到了深刻的剧痛。最初还想着不能屈服,还想着坚持,可随着时间过去,它们最终和忘川河里其他的鬼魂一样,全部迷失了自己。 一切美好的记忆和幻想都消失殆尽,剩下的都是绝望悲伤还有暴虐。忘川河里没有吃的,鬼魂们每天都要遭受无数折磨,虽然置身河水之中,却远超酷刑。它们都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但心中梗着那一口咽不下的气,如何能轻易善罢甘休?! “我从忘川河里选中了五个执念最深的鬼魂,也就是你们。”清欢背着手,道,“然而你们可知道,执念越深,便越是无法逃脱。” 鬼魂们没有说话。 清欢也不强迫它们回应,对于已经不知过了多久都没有说过话的鬼魂们而言,它们也许连什么是语言都忘记了。 于是清欢直接了当地开出了条件:“我可以将你们送回生前的世界,甚至还可以满足你们每人一个心愿。” 见鬼魂们还是不说话,清欢问了:“怎么,难道你们并不想回去?” 闻言,鬼魂们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它们全部面目皆非,脸早给河里的厉鬼们咬烂了,有一个的眼球都掉到了脖子上,血糊糊的。偏偏因为在里面呆得久所以皮肉早已溃烂发黑,乍一看上去真挺恶心的。 “我这里有二十五个任务,你们分别替我完成,五个任务结束后,你们便能回到自己的世界,就这么简单,要做吗?”清欢歪头一笑。“不做的话,恐怕就要请你们再一次跳下去了。” 当初选择跳下去,是因为从来都不知道会如此可怕,在河底的这些年它们无法忘怀,若是没有神智只知疯狂便好,偏偏现在它们有了神智。 所以很顺利的,竟然没有一个人拒绝。 鬼魂们都不会开口说话,清欢在它们眉心分别轻轻一点,提醒道:“这些任务都是随机的,所以要怎么去做也随便你们,只要完成任务,我对此不多加干涉,记住了吗?” 众鬼点头。 清欢微微一笑,打了个响指,于是桥面上的五鬼瞬间消失不见。待到它们都不在了,墨泽才屁颠屁颠跑过来讨好清欢:“主人主人,怎么了这是,为什么要让它们去完成任务?什么任务?” “墨泽。”清欢没有回答他,反而是低下头来神色认真地跟他说话。墨泽下意识觉得有点不对劲儿,正要摇头表示不听,小胖脸却被清欢捧在手心轻轻亲了一下:“乖孩子,我有事情交代你去做。” “什么、什么事儿?”墨泽在心底嫌弃自己的没节操,但脸上却因清欢的轻吻而红了起来。 “我要离开一阵子,这段时间需要你来掌管奈何桥。” 闻言,墨泽震惊地张大嘴:“啊?” “你要做的很简单,就是你的老本行。” 老本行……“主人是要我做系统?” “对,能完成么?就做这五个人的系统,不需要和他们交流,也不必要让他们得知你的存在,只要记录并且安静等待我回来就好,可以吗?” “那主人你要到哪里去?”最终墨泽心心念念最重要的问题还是这个。 清欢却没有告诉他:“我这一次要去的时间不定,我估摸算了一下,待到方才那五只鬼魂中最后一人回到自己的世界,我也大概回来了。” 墨泽傻乎乎地哦了一声,其实他还是没弄明白主人到底是要去哪里。 见他这样乖巧,清欢又将他抱起来亲了一下:“乖孩子。” 被这句柔软甜美的乖孩子弄得墨泽都不好意思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呀,为主人赴汤蹈火当然在所不辞啦! 于是最后墨泽喜滋滋地被留下来,准备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务,而清欢在墨泽看不到的地方神色有些凝重,但更多的却是对未知的探索和好奇。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这头第一名女鬼已然到了凡间。她在醒过来的途中已经听到一个神秘陌生的奇怪声音在告诉自己要进行的任务。女鬼一直在听,现在差不多也就明白了。 她所在的世界并非自己的世界,就像是佛教所说,有大千世界小千世界,这些数不清的世界合在一起才构成了所谓的存在。而她现在所在的世界,正是乱世,群雄崛起之后的几百年。在乱世之中,其中一个国君,叫做商的,以一己之力打下江山,稳坐皇位。然而当他的皇位传到第二十八代的时候,却出了个大问题。 新任皇帝残暴冷酷,手上不知染了多少无辜之人的鲜血。听说他最爱做的便是看美人跳舞,但是嫌女人们跳舞的步子不够轻盈利落,便命人将美人们丢到烧得通红的炭火上,逼着她们一边载歌载舞,一边哈哈大乐。 暴君似乎没有任何同情和怜悯心,他最喜欢做的就是折磨人,曾经有几个有造反之心的诸侯派人前来进贡,并行刺于暴君,却被暴君“我要离开一阵子,这段时间需要你来掌管奈何桥。” 闻言,墨泽震惊地张大嘴:“啊?” “你要做的很简单,就是你的老本行。” 老本行……“主人是要我做系统?” “对,能完成么?就做这五个人的系统,不需要和他们交流,也不必要让他们得知你的存在,只要记录并且安静等待我回来就好,可以吗?” “那主人你要到哪里去?”最终墨泽心心念念最重要的问题还是这个。 清欢却没有告诉他:“我这一次要去的时间不定,我估摸算了一下,待到方才那五只鬼魂中最后一人回到自己的世界,我也大概回来了。” 墨泽傻乎乎地哦了一声,其实他还是没弄明白主人到底是要去哪里。 见他这样乖巧,清欢又将他抱起来亲了一下:“乖孩子。” 被这句柔软甜美的乖孩子弄得墨泽都不好意思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呀,为主人赴汤蹈火当然在所不辞啦! 于是最后墨泽喜滋滋地被留下来,准备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务,而清欢在墨泽看不到的地方神色有些凝重,但更多的却是对未知的探索和好奇。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第三十九碗汤(二) 第三十九碗汤(二) 女鬼第一时间不是观察自己在哪儿,而是略带着迷地看着自己的双手——虽然这双手并不是很干净,甚至还有些伤痕,但都抵不过对于自己拥有了真实躯体的激动。 即便这身体再残破一些也没所谓,比起在忘川河中被百鬼啮咬,这已经算是十分美好了。女鬼欣赏了会儿自己的身体,然后才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除了忘川河以外,她没有了任何记忆。 她为什么跳下忘川河,她不记得了。她只知道自己一定要回去,回去那个世界。可是回去做什么呢?她在忘川河里不知待了多久,回去又能怎样? 不知道,不记得。 但是,无论如何都一定要回去。 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女鬼默默地攥紧了拳头,她的眼睛冰冷如同冬雪,身体上的疼痛根本不算什么,比起在忘川河里所承受的,这点伤简直不痛不痒。 她是忘了,但她会慢慢记起来的。 就在这时,柴房的窗户被打开,露出一个中年女人的脑袋来,见到女鬼站在那儿,便得意洋洋地问道:“三小姐可是知错了?若是现在知错,前去给老爷夫人还有大小姐二小姐赔个罪,这事儿也就揭过不提了。” 女鬼吃不准现在是什么情况,却也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一只厉鬼也没什么原则要守,当下便做出一副伏低做小的样子来:“是,我知错了,请放我出去吧。” “这还差不多。”那婆子点了点头,随后窗户被关上,柴房重新变得幽深,光线暗淡,遮掩住了女鬼嘴角微微扬起的笑容。 吱呀一声,柴房的门被打开,中年婆子连进都没进来,看样子是非常嫌弃这散发着阴森潮湿的废弃柴房,而是随意地对女鬼招招手,虽然嘴上叫着三小姐,但很明显,这“三小姐”也就是一个称呼而已。 什么人家的小姐在家中会是这样的待遇?听婆子口中将老爷夫人以及另外两位小姐并列,想来自己是孤家寡人一个了。女鬼不着痕迹地跟在婆子后面,期间婆子又絮絮叨叨说了不少废话,女鬼仔细听了,才从这一大堆废话中找到些许有用的讯息。 原来她现在是许家小姐,名叫许涟漪,是许老爷多年前一次偶然喝醉下的产物,她的生母在生她时难产,从那时起她在府中便是可有可无的人物,许老爷将她视为耻辱,又因为她容貌生得美丽,极肖生母,因而被夫人仇视,连带着两位嫡出小姐也瞧不上她。 从小到大不知被寻了多少由头殴打折磨,琴棋书画一样都不通,大字不识几个,唯一就是脾气倔。 这先前大王听说许家有两个女儿,都是美名远播的才女,很感兴趣,便命许老爷送一个女儿进宫。 这本是天大的好事——如果不是当今大王的话。 当今大王是不折不扣的暴君,别说是许家女儿了,五年前,宰相家的嫡长千金,号称第一美人的小姐被送进了宫,原以为凭借她的容貌和才气,如此与众不同应该能虏获大王的心,可谁知道,那小姐一开始倒是挺和大王的心意,然而过了没几个月,便因为一时疏忽说了大王不爱听的话,直接被拖出去活活打死了! 至于说了什么——大王喜怒无常,今天喜欢的说不定过几天就不喜欢了,昨儿个讨厌的,今儿就不讨厌了,根本无法捉摸。 所以一听说大王要许家女儿入宫,大小姐二小姐顿时扑到许老爷许夫人院子里哭得是涕泪纵横。大王是生得俊美,然而那嗜血残暴的性子谁能吃得消?她们二人无论谁入了宫怕是都活不到三天! 纵观古今大概也只有当今大王的后宫最和谐,妃子宫女都十分团结友爱,从来不争宠,甚至还互相谦让——没办法,大王相貌是俊俏,只那性子谁也受不了。今儿个承宠了,说不定半夜就稀里糊涂的没了命,死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再加上大王从来不在乎他人感受,每次承宠对后宫佳丽们来说都是一种折磨。她们喜欢这荣华富贵,却不喜欢自己的小命每天都悬在刀刃上。 于是许家人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许涟漪。这不有个现成的么,大王性格残暴除外,还很有恶趣味,故意不说召哪一个入宫——只是想看许家人会怎么应对,他怕是想不到许家还有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女儿吧? 但许涟漪性格极其倔强,她不愿意做的事情谁都别想勉强她,一听说要自己进宫侍奉那个残暴的大王,立刻拒绝。虽然她不认字也没读过什么书,但她又不是聋子,大王什么样子,府里的人早传遍了,能止小儿夜啼! 她不肯入宫,无论许家人怎么逼迫都没有,许老爷怒极请了家法,许涟漪被一阵毒打丢进了柴房,七天七夜一口水没喝,一口饭没吃,许老爷就等着她屈服呢。 那中年婆子每天都会来问许涟漪认不认错,许涟漪每次的回答都是不。这小姑娘死死撑了七天,身上伤重没有医治又没进食,怕是撑不过去一命呜呼了,这才换得女鬼附身。 不过这正和女鬼的意,她还在想自己要怎么进皇宫去见到那个大王,然后刺杀他呢。 花厅里许老爷一家四口正在那等着呢,许涟漪进去后便被摁着跪在地上,卑微地匍匐着。她不像是许家的小姐,倒像是一条狗。 在这府里的待遇,甚至还不如一个下人。 许涟漪面不改色地跪在地上,膝盖处鲜血淋漓的伤口并没有让她感到疼痛,她只是趴在地上告饶:“我知道错了,还请父亲母亲二位姐姐原谅。”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她在忘川河都能忍那么多年,难道还怕这几个小小人类不成。 胸口属于真正许涟漪的悲伤痛苦都还没有散去,女鬼不惧怕任何肉体上的疼痛,但她无法忽视心头的——那不是她的心,她是在为别人痛。 许老爷几人自然也不能真让许涟漪死,毕竟送许家的女儿入宫和送一个假的入宫是不一样的,不管如何,许涟漪的的确确就是许家的女儿,到时候送进宫,即便大王不喜欢,砍了脑袋,也不损失什么。 而且把一个讨人厌的扫把星扫地出门,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大好事儿。 许夫人挑了下精致描绘的柳眉,道:“涟漪,我告诉你,你可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这入了宫可就是大王的女人了,若是能得大王的欢心,你便能平步青云,这样的好机会给你,你竟然不要,真是没有见识。” 许涟漪跪着道:“母亲说得是。” 她不回嘴也不犟,反倒让许夫人无话可说。以前她每说一句对方总是要反驳,似这般安静认命还真是头一回。 但许涟漪心中门儿清,大王要许家女儿是因为许家女儿都是才女,可这许涟漪却是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入了宫,待到大王发现进来的女人和自己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他会怎么做?那可是位一不高兴就喊打喊杀的主儿,什么好机会,怕是送死的好机会吧。 到时候大王震怒,离他最近的还不是许涟漪?到时候能不能保住性命都难说,还说什么平步青云?真是做他的春秋大梦! “既然你也懂事了,那此事便到此为止吧。”许老爷点了下头。“你收拾收拾,离进宫的日子只有半个月了。” “真是的,早点答应不就好了,一个月的期限如今只剩一半,都是你给折腾没的!”大小姐啐了许涟漪一口,很是不屑。 二小姐也对天翻了个白眼。 许涟漪抬起头道:“既然我已答应入宫,那么总不能是现在这番模样吧?送一个伤痕累累的女儿入宫——父亲可以仔细想想,若是我得不到大王欢心,大王怒极攻心,一刀砍了我自然是一了百了,可送出我这样女儿的许家,难道能受到褒奖吗?” 许老爷脸色微微一变,“来人,去请大夫!” 说完他威胁地瞪了许涟漪一眼:“你最好给我安分一点,接下来这半个月你要什么都可以,但你最好别动什么歪心思。” 许涟漪勾起一点笑意:“怎么会呢,父亲。” 许夫人看起来是真将许涟漪恨进了骨子里,于是下手的下人们也每一下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许涟漪身上很多部位的伤口都已经溃烂,有些地方还化脓了,毕竟天气热,柴房又很潮湿,甚至还有许多虫子。 但是当大夫为她处理伤口的时候,她却是面无表情的,好像一点都不疼。 因为疤痕太多,送进宫怕是大王立马会发火——毕竟许老爷还要为整个许家考虑,许涟漪尽可以在之后惹怒大王送命,但怎么也不能因为她自身的伤痕。到时候大王一定会迁怒整个许家,到那个时候他怕是后悔都晚了。 所以许老爷命人送去了许家珍藏的祛疤玉膏,一小块都价值连城,整整一瓶全被许涟漪用了。那玉膏有奇效,没几天许涟漪身上的疤痕便脱落殆尽,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第三十九碗汤(三) 谁不喜欢美丽呢? 如果有着漂亮的皮囊,很多事情都可以事半功倍。女鬼着迷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清丽秀美的容颜让她忍不住轻轻抚摸。经过这半个月的调养,她的气色变得非常好,白里透红的肌肤吹弹可破,眼睛柔软的像是流淌着小溪。 当她被梳妆打扮好扶出院子的时候,大小姐二小姐刚好就在不远处看着她。许涟漪抬起头,对着那二人微微一笑,眼角眉梢邪气弥漫,鬼意森森,但这笑容只是转瞬即逝,很快她就表现的像个什么都不懂的千金小姐了。 许涟漪在许家的日子可不大好过,所以虽然容貌生得不错,举止极度却十分粗俗平庸,这也是为何许家还能容下她的原因。结果这将将过了十五天,她看起来就和平时大不相同了!这是为什么?! 没等大小姐二小姐想出个原因来,许涟漪便走到了马车前,宫里已经派人来了,为首的公公甩了甩拂尘,对许老爷笑了笑,寒暄了几句便命侍卫跪下让许涟漪踩上去。 许涟漪进了马车,然后撩起车帘朝外看了一眼,许老爷正也朝这边看着,许涟漪便朝他微微弯起嘴角,真是优雅明媚,大气端庄,若不是知晓她大字不识一个,许老爷还真要以为这里头的芯子是个才女了。 但就在许涟漪将车帘放下去的那一瞬间,许老爷突然心跳加快还有了种不祥的预感。他摇摇头,感觉自己是想多了——怎么可能呢,有什么不祥的?他对许涟漪已经仁至义尽了,怎么说都养了她十几年,这生养之恩难道不值得报答吗? 只希望她进宫后能多撑几天,免得大王迁怒他们。 从许府到皇宫大概要半个时辰,许涟漪坐在马车里,马车里摆着书和茶,但她没有动。旁边也没个人跟她说话,说来也奇怪,她心里完全不慌乱,反倒似是吃了颗定心丸。 待到了皇宫,那接她来的公公将她引入大王寝宫,然后在众多宫女的伺候下沐浴,重新描眉点唇,穿上了轻薄的纱衣,行走前曲线婉转十分好看。 大王还没有回来,所以许涟漪要在龙床前跪着等待。她安安分分地跪了下去,故作不经意地四处打量了一番。 当今大王残暴成性,想杀他的人太多了,然而没有任何人能成功。一是因为王宫戒备森严,二则是因为大王武艺高强,天生神力,再加上他对自己的安全非常看重,所以一直活得好好的,想刺杀他可不容易。 先前也有后宫的妃子想要刺杀他,只可惜还没来得及掏出武器,便已被大王扭断了脖子——那妃子是大王挺喜欢的,但当他不喜欢的时候也不过是几秒钟的事情。 现在大王看上了才女,如果许涟漪暴露出自己大字不识一个的短板,说不定立刻就会被拖出去。她先是考虑了下自己的武力值——在忘川河里和恶鬼们互相撕咬折磨她毫不输阵,只是这要论肉搏,可能比不上活人。 许涟漪这身子太娇小,也就一股倔强在撑着,不然早被许夫人玩死了。 她又仔细观察了四周,触目所及的地方没有任何利器,想来大王也不喜欢女人具有威胁性。别说是利器,就连桌子都是圆的,为的是防止女人寻思——暴君就是暴君,已经跋扈到了寡人不许你死你就不许死的地步。 他掌管着这么多人的生,也要拿捏他们的死。大臣也好,后妃也好,都是他手中的玩具。男人女人对大王来说没什么分别,他没有特别看得起男人,也没有特别讨厌女人,他就只是缺乏同情心与怜悯,他就是喜欢看人恐惧绝望的样子——这让他兴奋。 他天生嗜杀,鲜血和杀戮是取悦他的最好礼物。 不知等了多久,许涟漪跪的膝盖都麻了,却仍然纹风不动。这一点点算什么,再跪几个时辰她也毫无感觉。 周围站着的宫女们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人悄悄走了出去。 很快,大王便进来了。 许涟漪先是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行礼,然后依照大王的要求抬起小脸,这时她才看清这个男人的长相。 在许家的这半个月,她所听到的都是大王如何如何残暴如何如何恐怖,也听说过他力大无穷膂力惊人,许涟漪脑补中的大王应该是个铁塔般强壮威武的男人,但映入眼帘的这个男人,虽然也高大修长,却并不粗鲁,反倒透出几分文雅的书生气来。一身玄色袍子穿在他身上显得他的身形十分好看,五官俊美,只看脸的话,真是想不到他会是残暴到连后妃都想刺杀的男人。 只有那双微微泛着红色的眼睛昭示着他内心的疯狂与冷酷。 许涟漪露出了一个笑容。 在这之前,每个见到大王的女人表现都不一样。有的恐惧、有的娇羞、有的哭也有的笑——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即使面无表情,也都是伪装的淡定。养在深闺的女子如何能抵抗得了在鲜血厮杀中长大的帝王。 她们都怕他,怕传言里的他,也怕真正的他。此刻除了许涟漪,其他宫人都跪了一地,甚至有人在簌簌发抖。 大王可能也是没想到竟然有人敢对自己笑,这个笑是不一样的,他能看得出来她们到底是真的在笑还是只是想表现的与众不同。从许涟漪的眼中,他没有看到丝毫恐惧害怕,只看到了如自己一般的恶意。 就好像是——见到了另外一个自己。 “才女,嗯?” 许涟漪这才发现原来大王的声音也很好听。面对夸奖她的反应是笑容加深:“臣女可不算什么才女。真正的才女是那两位姐姐,臣女不过是个不值钱的庶出女儿。” “那你为何发笑?” “若非大王召许家女儿进宫,此刻臣女怕是还要在那鬼地方受罪,如今进了宫,有吃有喝有大王,好得很。”许涟漪笑着说出自己的野心。“只是臣女想,若是臣女能得大王青眼,可是要带着臣女一起把许家人给砍了呀。” 说着,她伸出米分色的舌尖轻轻舔了下红艳的唇瓣,眼睛里也露出兴奋。虽然离开了忘川河,但她偶尔也会想念那种无需任何负担和顾忌,为了生存互相厮杀吞噬的过去。所以对于进宫,这半个月以来她一直表现的很柔顺很不安,那不过是做给许家人看的。 她是要杀大王,可就目前来看很明显不容易,所以目前最重要的是好端端的活下去,快活的,毫无顾忌的活。这可是天底下最尊贵的人,她跟在他身边,还用怕别的吗? 不让大王放下戒心任意亲近,不取得对方的信任,以自己的小身板,许涟漪有理由相信自己会在还没出手的时候就被拗断脖子。 “砍了许家?”大王琢磨着这个砍字,越发觉得从美人口中说出来非常美妙,别有一番滋味。便捏着许涟漪精致的下巴,迫使她张开小嘴儿露出口腔,然后低头吻了上去。 这个吻酣畅淋漓,结束后大王面不改色,许涟漪意犹未尽。她甚至舔了舔唇瓣,道:“是呀,砍了许家。” “唔,既然如此,那便现在砍了吧。”大王随意地说,站起身,“寡人带你一起去。” 许涟漪瞬间从地上跳了起来,拍手欢欣道:“好呀好呀。” 大王果真是听风就是雨,立刻命人备车出了皇宫,许涟漪坐在马车里笑眯了眼睛,大王倚在榻上懒洋洋地看着她,英俊的眉目因为光线忽明忽暗,“跪了三个时辰,累是不累?”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许涟漪眼底精光一闪。她毫不顾忌地把自己阴暗残酷的那一面拿出来,因为她知道,像是大王这样的人,天底下没有人能理解他,他就像个一意孤行任性的孩子,而哪个孩子不需要玩伴儿呢? 她就是最好的玩伴。 一个来自黄泉奈何的玩伴。 许家正在为送走了许涟漪这个扫把星而高兴,谁知道这么快她就又回来了!不仅如此,她还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大小姐二小姐不认识,许老爷却知道许涟漪身边的那个人是谁,可不就是大王么?大王带着许涟漪回来是要做什么?想到早上把人送走时直跳的眼皮子,许老爷吓坏了。 倒是大小姐二小姐不时地偷觑大王一眼,因为他的长相气质实在是和传闻中杀人不眨眼的大王不搭调。他看起来就像是个清俊的书生! 许涟漪对许老爷嫣然一笑:“父亲,我们又见面了。” 在大王面前许老爷不敢说什么,大王随手拔出身边侍卫腰间的刀,对着跪在地上哆嗦的许老爷砍了下去,这一刀没把他砍死,只砍掉了一只胳膊。 鲜血四溅的刹那间,就连见惯了的侍卫们都吓了一大跳,许夫人和两个女儿大声尖叫,只有许涟漪笑得开怀,她甚至用手指沾了一点点血,放到鼻尖闻了闻,露出了陶醉且怀念的表情。 忘川河。 充斥着绝望,痛苦,吞噬,死亡的忘川河。她在那里不知待了多久,跳下去的时候她以为自己能不改初心,其实她早就变了,比如说——她早已丧失一切属于人类的情感,除了恨。   ☆、第三十九碗汤(四&五) “真是奇怪呀,即使是黑心肠的人,血也是红色的呢。”许涟漪似是叹息又似是好奇,还把沾了血的指头伸到大王面前示意他也看看。“真是有意思。” 大王玩味地看了一眼她指腹的血,“他的心肠也是红色的。” “真的吗?”许涟漪兴奋地问。“那不如我们剖出来看一看吧!” 她的表情就像是看见了喜欢的玩具的孩子,一双水灵灵的眸子闪烁着动人的光芒。 大王说:“好啊。” 然后他们就真的当着许家其他人的面将许老爷的心肠挖了出来,即使是身经百战的侍卫们也被这血腥残忍的一幕吓得不敢言语,但大王和许涟漪却像是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一样,对着那颗鲜红的心脏品头论足。 “既然人的心肠无论如何都是红色的,那为什么还要有黑心肠这个词儿呢?”许涟漪表示很失望。“我还以为像他这样的人,心肠会是黑色的。” 没等到大王回答,她又自言自语起来:“好人跟坏人又有什么分别?” “大王,你说好人和坏人有什么分别?” 大王眯着眼睛说:“寡人不知。”在他的字典里,人就是人,没有好人和坏人的分别。这个世界就是供他取乐的,每每看到那些以正义之名意图杀他的人,大王都觉得愚昧且可笑。这是胜利者的天下,失败的人就应该低眉顺眼乖乖地做奴才。 许涟漪丢掉手中的心脏,还嫌脏地扯过一边许夫人的衣袖擦了擦,只是血腥味是没那么容易擦掉的,她很嫌弃地闻了闻,觉得有点恶心——闻起来就不够甜美,尝起来就更不会多么美妙了。 “若是日后我能重新活一次,我可不想做什么好人。”许涟漪喃喃地说。“做好人太难过了,总是别人欺负。” “你也算是好人?”大王饶有兴味地问。 “曾经是吧。”许涟漪搜罗着连自己都记不大清楚的回忆,在忘川河待太久了,都忘记了曾经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但那颗想要回去的心却从未变过,甚至已经成为了执念,即便有朝一日魂飞魄散,也不会忽视。 想回去,太想回去了。但如果回去的话,决不再是过去的自己。 “什么叫曾经是?”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自己都不记得了。”许涟漪状似认真又似轻佻地笑了笑。“我跟大王是不一样的,但从某方面而言又很相似。所以大王真的不打算把我留在身边吗?我会让你过得很开心的。” 从没听过有人跟他说想让他过得很开心,大王眯起眼睛,哦了一声。“这么有自信,你如此与众不同?” “对呀。”许涟漪走到大王身边蹲下去,双手搭在他的大腿上,感受到衣裳下面的肌肉坚硬如铁,怕是此刻她手握匕首都不一定割得开对方的喉咙。她把小脸搁到交叠的手背上,仰头看着大王。“任你寻遍天下,也再找不着第二个我了。” 闻言,大王哈哈大笑,他这一笑,周围的侍卫们纷纷白了脸,惟独许涟漪跟着笑了,两种笑声一雄浑低沉,一清脆如铃,缠绕在一起竟有种诡异的和谐。 “许涟漪!”丈夫惨死,许夫人也害怕,可她还有两个女儿要顾着,当下只得压住内心恐惧,爬到许涟漪身前,不敢靠近,不住地磕头:“过去都是我错待了你,你若是想报复,要杀要剐随便你,可你两个姐姐是无辜的,不管怎么说她们都是你的亲姐姐呀!” 她试图用血缘亲情来说服许涟漪对许家两个小姐手下留情,可对许涟漪来说,她连许老爷都说杀便杀,区区两个许家小姐又能算得上什么东西呢? “唠唠叨叨,烦人得很。”许涟漪低声一叹,别说许家两个小姐对许涟漪不好,即便是待许涟漪极好,跟她又有什么关系?你怎么能奢望一只厉鬼有人性呢? 她抬起一脚将许夫人踢开,然后嫌弃地看了看自己的鞋子,抽出侍卫手中长剑。 许涟漪在心中模拟了一下自己和大王之间的距离,足不足以一击必中——然后她放弃了,许涟漪不过是个弱女子,小猫力气,就这长剑拿起来都吃力,周围还有孔武有力的侍卫,想刺杀?简直是开玩笑。 就在她抽出长剑的一刹那,侍卫们纷纷戒严,大王却微微勾起嘴角。许涟漪对他们笑了:“这么紧张做什么呀,我又没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说完,她一剑刺穿了许大小姐的一双玉手,然后对许夫人道:“听说大小姐纤纤柔荑,尤擅抚琴,琴声悦耳绕梁三日不绝,不知今后可否还能奏出美妙乐声呢?”提起长剑,许大小姐疼痛钻心,翻着白眼便晕了过去。 她又看向二小姐,二小姐已被吓得裙裾湿濡,女鬼对自己的记忆没多少,对许涟漪的倒是很清楚,深刻记得二小姐是如何在冰天雪地的冬日叫许涟漪以手擦地,然后“不小心”踩上去,让许涟漪一双手几乎废掉的。所以即使二小姐已经吓得簌簌发抖,她仍然没有犹豫,有了复仇的机会,如果不能抓住,妇人之仁与自己有何益? 她好不容易从忘川河里出来,即使最后的代价是魂飞魄散,也不要再看他人脸色过活! 这漫长的苦她吃够了,不想再继续陷入了。 二小姐终于从被吓傻的状态中挣脱,她跪在地上对着大王叩头求饶:“大王!臣女知道先前不该随意送庶女入宫欺瞒大王,求大王网开一面,臣女愿入宫侍奉大王,为奴为婢绝无二话,只求大王答应我两个条件!” “哦?”大王似乎有了兴趣,但许涟漪却是老神在在。她压根儿就不担心,大王这样的人,女人的容貌反倒是次要的了。别说许家两个嫡女长得不如许涟漪,便是比许涟漪美上百倍,因为恐惧不敢入宫随意糊弄,再如何求饶,大王都是看不上的。 这个暴君的自尊心极强,同时也极其自负。 “什么条件,你说来与寡人听听。” 二小姐怨恨地看了许涟漪一眼:“第一,求您饶了我娘和姐姐,第二,将许涟漪贬为军妓!” 大王还没来得及说话,许涟漪突然放声大笑。她的笑声有种天真的残忍,就好像她看遍世事,却又不染尘埃,极其狠毒,却又露出矛盾的清雅来。 大王也笑了,没有说话。许涟漪手起剑落,二小姐也晕了过去。 “满意了?”大王问。 许涟漪把手中长剑丢给侍卫,奈何剑太重她太柔弱,结果没丢过去不说,险些把自己绊个趔趄。前一秒还是个蛇蝎佳人,下一秒就犯蠢,这让大王觉得有些可笑,便直接笑出了声。许涟漪看了大王一眼,道:“多谢大王成全。” 大王哼了一声,起身就走,许涟漪连忙跟在后头。走出花厅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给唯一清醒的许夫人留下一个动人的笑容。 跟上了马车,正要盘腿坐下,就听见大王说:“谁准你跟寡人平起平坐的?” 许涟漪不慌不忙地起身,跪在了大王身边,给他倒酒。茶几上的酒水香气扑鼻,大王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知情识趣的美人儿,不管他嬉笑怒骂都不慌乱,不畏惧他,却又保持着最巧妙的距离,万事毕恭毕敬,但又张扬的叫人忍不住想掐死她。 “涟漪不懂事,大王还请莫要怪罪,这杯酒便算是涟漪为大王请罪了。”说着,她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白嫩的脸颊迅速染上淡淡的酡红,衬着她精致的五官,倒真是人比花娇了。 只是这喝了酒,身子自然就软了,许涟漪面红耳热,她的头脑很清醒,但肢体语言却完全不受控制,坐在那儿东倒西歪,哪里还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 若是在生前,这副模样是要被责备的,但是——现在有什么关系呢?她早就不是生前的她了,她都死了不知多久了,如今能重见天日,她什么都不想考虑,什么都不想顾及。 大王伸手一揽,便将娇软的美人抱入怀中,许涟漪迷离着美眸倒在大王大腿上,吃吃的笑。她其实并没有醉,但美人醉酒这种有情趣的事,偶尔和没有情趣的男人共度一次,也挺有意思的。 她用两只小手捧住大王的脸——这个高傲残暴的男人恐怕是生平头一次被人这样碰触,甚至有些呆了,许涟漪笑嘻嘻的:“你知道吗,其实我不是许涟漪。” “哦。”心知她可能是醉了,大王随口一问。“那你是谁?” “我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了。”许涟漪眯着眼睛,因为大部分重量都搁在大王身上,所以她的两只小脚隔空晃呀晃的。“我也不想记得了,那么耻辱的东西,记得它做什么呢?” “耻辱?” “对呀,你说,这人可真是奇怪,明明都不记得了,但是那种屈辱绝望愤恨的感觉却仍然忘不掉。”许涟漪低声呢喃。大王不是什么毛头小子,他杀伐决断一统天下,又怎么会是好糊弄的人呢?这种天之骄子,便是有什么精怪想要害他都是不成的。所以她状似酒醉,其实说的也都是实话。“有朝一日,若是我能回去,定要让他们——都血债血偿。” “我再也不要做缥缈的浮萍,只能依靠别人过活。” 大王摸着她如云的长发,说道:“只要心狠,没什么能阻挠你。” “对,只要我心狠。”许涟漪重复了一遍,她痴痴地望着大王,似乎透过他在看什么人,但很快地就又笑了。“大王这样讲话,涟漪都忍不住要将这一颗芳心送给你了。” “寡人不信那些东西。”修长的手可以毫不费力地拗断成年人的脖子,但此刻抚摸许涟漪的动作却温柔地过分,“寡人会把所有想要的都抓在手中。” 把所有想要的都抓在手中,即使是和整个世界为敌,也没有关系。许涟漪听着听着就笑了,若她能早些明白这个道理,也不至于最后落得跳入忘川河的下场。 她真的记不得太多了,但感觉不会骗人,她仍然能够感受到生前的种种苦痛,在奈何桥上化作声嘶力竭的绝望。可事到如今再想一想,何必顾忌那么多? 说完那句话,大王就合上了眼睛闭目养神。许涟漪也没有再说话,躺在他的大腿上,大王的话对她造成了影响,但不足以抵消她想杀死他的心。 如果能回去,那么挡在自己面前的任何人事物,都要铲除干净。 回到宫中,大王的第一件事是沐浴,他虽然崇尚暴力,却很爱干净,每次杀完人都要沐浴净身,将浑身的血腥气洗掉。 往日有专门伺候的宫娥,今日大王却点名要许涟漪服侍。 她其实不会伺候人,因此做起事来便有些笨手笨脚,而且由于在忘川河里待太久的原因,她的警惕性非常高,并且极其容易惊醒,附身在许涟漪身上后,因为身体的缘故必须睡觉,但这一点风吹草动就惊醒的习惯却是改不了的。 如今天下一统,数年前可并非如此,大王常年征战在外,那时候的他虽然暴躁,却不像现在这样嗜杀,太过平静的天下不适合他这样的男人。他热爱鲜血与厮杀,杀死别人亦或被别人杀死,这才是他的宿命。 事到如今他身上仍然有很多疤痕,刀伤剑伤等等数不胜数,结实坚硬的肌肉下隐藏着巨大的力量——那是以许涟漪的身体无法对抗的,她在他面前就像是一只软绵绵的小兔子,虽然带着毒,但对于强大的人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搓背都没力气。”大王嫌弃地说,其实许涟漪已经使了吃奶的劲儿,但他仍是不疼不痒。许涟漪应声的同时在心中改变着计划,想杀死大王实在是太难了,必须一击必中,否则最后死的可能会是她。 她和这些人可不一样,他们死了可以投胎,但她死了,那就要回到忘川河里,永远回不到自己的世界。 她绝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因为她实在是小鸡力气,大王不耐烦地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整个人都拖到了水池中。许涟漪闷声喝了两口洗澡水,还差点呛死,气得她娇颜泛红,抬头怒视大王。 散发着火焰般的眼睛让大王都惊呆了,然后许涟漪立刻见他阴沉了脸色,瞧表情可能是想将自己大逆不道的眼珠子给挖出来,她能屈能伸,立刻依偎到他身边:“我可不想再喝洗澡水了。” “哼,寡人的洗澡水是谁都能喝的么?”大王冷哼一声,大掌用力拍击水面,顿时溅起了偌大的水花,许涟漪本来衣服就湿了,这下满头满脸全是水,偏偏那个罪魁祸首却露出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来,跟个小孩一样嘚瑟的表情,摆明了在说,寡人最大,你管得着么? 许涟漪气得伸手去掐他,下手的力气很大,可惜大王肌肉太硬,根本没什么效果。 大王嗯了一声说:“就是这个力道,再来。做不好的话,寡人砍了你的头。” 张嘴砍头闭嘴砍头,许涟漪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白了他一眼,果真用力给他搓起来,等到伺候完,她浑身都快虚脱了,跟万鬼争食互相吞噬都没有这么精疲力竭过,活人的身体实在是太难驾驭了。 如果是这个状态回去的话,别说是报仇,就连保护自己都难。 伺候大王换寝衣的时候,许涟漪突然异想天开道:“听说大王武艺高强,天生神力,这是不是真的?” 大王懒洋洋睨她一眼:“自然是真的。” 许涟漪笑的有几分讨好:“那不知大王可否愿意教导小女子一二呢?” “你?学武?”大王简直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他微微撇了撇薄唇,“早已过了那个年纪。”身形又单薄,一阵风吹来都能被刮跑,晚上的时候拿把剑都险些摔倒,这样的弱女子却跟他说什么要学武。 “我不怕吃苦的。”许涟漪巴住大王的胳膊。她是真的不怕对方,并不是装的,而且她早已吃准对方的个性,所以讲话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如果在大王面前自觉低人一等,又怎么能奢求他将你当人看呢? 暴君的确是暴君,但暴君也不是不能和平相处。许涟漪自私自利,她心中除了自己想不到别人,所以只要大王不杀她,她什么都不在乎。而若是能从大王身上得到什么,那她自然就更开心了。 “哦?” “大王满身好武艺,难道不想收个徒弟吗?我会是个很好的徒弟的。”许涟漪不要脸的自卖自夸,一张小脸笑的像是开了花。 她不确定自己回去后会是什么处境,所以最重要的就是先保护好自己。 她再也不想疼了。 大王看她舔着脸的请求,两根修长的手指捏住她的鼻子,说:“是吗?” “是呀。” 左右现在许涟漪非常对自己的胃口,再加上近日无事可做,于是大王点头道:“那好,这可是你自己求寡人的,到时候若是敢反悔,休怪寡人——” “砍我的头。”许涟漪快速接话,然后赞同:“好好好,若是我做不到,大王尽管砍我的头便是。” 说着嫣然一笑。 大王见她这么开心,笑得小脸都成了朵花,心中涌出一股甜丝丝的味道,他不喜欢这种情绪不受控制的感觉,所以干脆一把将许涟漪抓到床上,解开她身上的纱衣,道:“明日的事情明日再说,今儿晚上,你该知道做什么让寡人高兴。” “那是当然。”许涟漪很配合地伸展开双臂,从她进宫那一刻开始就知道这种事迟早会到来,贞操什么的对她来说又不值钱,不过是一种筹码罢了。如果将身子给了大王能让对方更信任自己,何乐而不为?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才能得到别人全身心的信任。她不想要大王的真心,但想要他的命。 于是芙蓉帐暖,一夜春宵。 第二日早上,许涟漪还睡着,便被大王叫了起来,他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既然许涟漪自己说要学武,那么吃点苦头算什么,对吧?昨儿晚上才破瓜的许涟漪满打满算,这身子也才十几岁,还柔弱得很,但她也硬是这样撑了起来,蹲马步站梅花桩眼都不眨一下。 也是苦,也是累,但和忘川一比,这些都不算什么。她必须先保护自己,才能去做想做的事。 大王一开始只是觉得好玩,看娇滴滴的美人换上劲装练武也别有一番韵味,比那些无病□□的歌舞可好看多了。但随着时间过去,他发现许涟漪是真的想要变强,这才是他改变心意真正开始教导她的原因。 他在世人眼中是残暴无道的暴君,但在许涟漪面前,他更像是个耐心不好却又很包容的兄长。 虽然——每天晚上,许涟漪都要因此付出代价。 一晃三个月过去,许涟漪仍然是那副柔弱可人的模样,但身体却健康了许多,甚至还能跟大王过上两招。她和大王都是同类人,没有花里胡哨的招式,讲究一击毙命。因为无论是在忘川河里还是在战场上,没人看你华丽的造型,稍有不慎便是死亡,为了保护自己,狠心在所难免。 这三个月恐怕也是后宫妃子们最幸福的三个月,不用担心谁去伺候大王,也不用担心自己还能不能活过明天,整整三个月,大王独宠一人,破天荒的,没有任何一个妃子嫉妒许涟漪,甚至和许涟漪姐妹相称,恨不得许涟漪能一辈子陪在大王身边。 只是虽然有许涟漪的陪伴,大王仍旧是残酷的。朝堂上稍有不满,便有人被砍脑袋,他只是杀的人少了些,脾气和缓了些,对他来说,许涟漪就像是战争一样令他着迷。 但许涟漪没有丝毫心动,她在默默等待着时机,一个足以让她完成任务,离开这个世界的时机。   ☆、第三十九碗汤(六) 如果她能如愿回到自己的世界,如果她再遇到想要伤害自己的人,她就会像是现在这样,一刀割断他们的喉咙,看着鲜血喷薄而出。 宁可我负天下人,再不叫天下人负我。 许涟漪坐在清风习习的庭院中,石桌上摆着大王惯用的佩刀,这把刀通体乌黑,刀刃闪着寒光,一看便是染了无数人的鲜血才能养成今天这样。她柔柔的抚摸着刀柄,不时地抬头看一眼正在打拳的大王。 对这个男人来说,即使是杀戮和鲜血也无法抚慰他空虚的内心,所以他需要发泄自己多余的精力。这个男人打天下,他应该死在沙场,而不是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做一个高高在上的大王。 大王中途收了拳头,回头看的时候发现许涟漪在出神,他不喜欢自己的女人眼睛里看的不是自己,于是他走过来捏起许涟漪的下巴,冷酷地问她:“你在想谁?” 她在想谁? 许涟漪不记得,她真的不记得。她只是在出神,似乎沉浸在自己的过去里,可是突然被大王质问,她便忘了个干净。所以她只是露出不知死活的笑容,说:“我没有在想谁呀,在大王身边,我还能想谁?” “没有人能骗过寡人。”大王盯着她的眼睛,他修长的身形略有些消瘦,他的容貌俊朗一如文雅的读书人,可他的眼睛泛着残酷的血色。好像只要许涟漪不说真话,他便会毫不怜惜地掐断她的脖子。 许涟漪没有想骗他,“我不记得了,我不知道我在想谁。”然后她突然笑得更加灿烂:“但是我知道,我很恨他,有一天我会杀了他。” “跟寡人学武,就是为了杀他?” “不。”许涟漪摇头。“只是为了保护我自己。” 大王松开了手,一把抓起桌上的大刀,坐到许涟漪对面爱惜地抚摸着,他对大刀可比对女人温柔多了。许涟漪就撑着下巴看他给刀保养,感受着大刀散发出的森森寒气,大王被她看烦了,瞪她一眼:“再看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那可不成。”只要大王不是真的生气,许涟漪是很贫的。“挖了小女子的眼珠子,还有谁能和大王一起玩耍呢?” “哼。” 这时候有侍卫手捧着一个雕工精致的木盒走了过来,在大王面前跪下,并将木盒双手举过头顶。大王单手将木盒子接过,推到许涟漪面前,说:“打开。” 许涟漪好奇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东西?”边说边接过了大王扔过来的钥匙。 里面是一把十分精美的匕首,寒光凛冽,刀柄上镶嵌着各色宝石,既好看,又锋利。大王轻描淡写地说:“给你防身。” 许涟漪将匕首拿在手中把玩,突然闪电般刺向大王。大王连眼睛都没眨,微微偏开头,单手抓住许涟漪的手腕,她吃痛,便没力气拿,匕首咣啷一声掉在地上,其用力之大让许涟漪娇声呼疼:“痛痛痛,不玩了不玩了!” 像个幼稚的小孩子般任性。 大王甩开她,她便揉着红肿的手腕白了大王一眼:“大王就不知道什么叫怜香惜玉吗?好歹人家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大王冷笑:“你也算弱女子?”他活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比许涟漪更阴险狠毒狡诈的女人。 许涟漪听了这话顿时不开心了:“人家身娇体柔,大王不是最清楚了么?” 大王又是一声冷笑,“寡人不喜欢有人拿刀对着。” “大王那么厉害,涟漪班门弄斧了。”许涟漪根本就没想过能成功,她跟大王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知道这个男人是真的厉害,她想杀他,短时间内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便是晚上睡觉,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将其惊醒。 大王捡起掉落地上的匕首,随意丢到许涟漪怀里,说:“好好拿着,日后有用处。” 许涟漪手忙脚乱将匕首接住,小心地放入刀鞘,说:“这是大王送给我的第一件礼物,我会好好珍惜的。” 大王嫌弃地看她:“谁说寡人是在给你送礼物?自作多情。” 他这样损她许涟漪也不生气,笑嘻嘻地说:“大王说什么就是什么,是我自作多情,是我自作多情。大王不嫌弃的话,我可以继续自作多情下去吗?” “……哼,随便你。” 说完,他便起身又继续开始打拳,许涟漪笑眯眯地看着他的身影,然后逐渐敛去面上笑容,将匕首放入木匣里。当她重新抬起头看向大王的时候,她面上又是甜蜜的笑,再不是之前毒蛇般的眼神了。 什么暴君,不过是一个……孤独又骄傲的孩子。 许涟漪无意识地抚摸着木匣的纹路,她还是太弱了,根本就不是男人的对手,大王只要一根手指头就能戳死她,除了依附对方,她竟然没有任何办法能留在对方身边,更别说是行刺了。 大王这条命,可不好取啊。 恰好方才那名送匕首的侍卫还没走,许涟漪眼珠一转,顿时有了主意,两手托住小脸找人家搭讪:“侍卫大哥,这匕首是哪里来的,你知道吗?” 侍卫哪里敢同她说话,只闭紧了嘴一言不发,但又实在拒绝不了许涟漪闪闪发亮的大眼睛,便目不斜视地回答道:“大王命属下等在民间遍寻而来。” 许涟漪了然,也就是说,大王的的确确是上了心的,盖因之前她试图用他的大刀,但是太重,提都提不起来,那会儿她就抱怨来着,没想到他却为她去民间寻找利器。 许涟漪的心情突然就变得很好,但随即就又恶劣下来。凭借的是什么?大王对她这样好,这张脸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吧?这样的容貌,别说是大王,就算是许涟漪自己见了都要心动,更何况男人? 若她生得其貌不扬,还能得到这样的关注吗? 许涟漪突然就问那侍卫:“你说,我长得好看不好看?” 侍卫下意识就看了她一眼,许涟漪顺势抛了个媚眼,他便僵住了,一张耿直的脸顿时憋得通红,半晌才结结巴巴道:“好、好看。” 大概是这呆头鹅的模样取悦了许涟漪,她的心情又逐渐变好了,甚至还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这一笑可不打紧,着实吸引了大王的注意,于是他招招手示意许涟漪过去,许涟漪把木匣放到桌子上,提起裙摆欢快地奔到了大王身边,还没张口打招呼,就被他一把捏住小脸吻了下来。 然后他才问:“谁逗得你这样开心?” 许涟漪不答反问:“大王可是吃味了?” 大王捏着她的脸,将她软软的小脸捏成一颗包子,才不屑道:“你太高看自己,寡人从不吃味。” “你骗人。”许涟漪控诉地看着他,因为脸蛋被捏所以说话有点漏风,“我只是问他我好不好看。” “哦?那他是怎么回答的?” 如果说好看,那就是调戏,要砍头。如果说不好看,那就是眼瞎,是质疑大王的品味,所以也要砍头。许涟漪虽然不在乎几条人命,但没想让侍卫送死,说:“这个要问大王,大王的话才是最正确的。” 她努努嘴:“怎么王宫里的侍卫都这样会四两拨千斤的吗?” 大王勾起一边嘴角,将许涟漪推开:“寡人试试你这几日练得怎么样。” “好哇,我可是不会手下留情的!”一听要比试,许涟漪顿时跃跃欲试,她出其不意地一掌劈来,速度极快。 但大王更快,他就像是大人在逗小孩子玩一般,虽然许涟漪的招式动作都有模有样,可对付普通人还行,在大王面前是真不够看的。他只用一只手就能直接将她搞定,哪里用费那么多力气。 许涟漪的体力如今已经好多了,只是剧烈运动后难免会呼吸困难,肺好像都要炸了也没能削掉大王一根头发。她几乎要泄气了,香汗淋漓,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起来了,我累了。” 大王骂了一句没出息的,伸手把她抱了起来,有人肉专车当然就不想自己走,许涟漪累瘫了,完全放松躺在大王怀里,她的脸就在大王胸前,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大王英俊的眉目如同山水墨画,清冷的好看。 若不是那双眼睛太嗜杀,见到他的人第一眼肯定都以为他是个文雅书生。 大王把许涟漪抱回了寝宫,顺便把她丢到浴池里洗个澡。许涟漪一进浴池便欢快地游起来,还顺手把脱掉的衣裳往边上扔,热水带走了疲惫,她舒适地眯起眼睛,享受难得的片刻宁静。 而外头,侍卫跪在大王面前,哆嗦着回复:“属下说、说……说好看。” 大王弯起嘴角,但完全没有在笑,他挥了挥手,侍卫的喉咙立刻被割断拖了出去,动作之快连点血都没有流。而他则踏着充满怒气的步伐,朝内殿的浴池走了过去。   ☆、第三十九碗汤(七) 许涟漪趴在浴池边缘,她本来是怕水的,但是在忘川河里待了那么多年,早就不再怕了。死都死了,还怕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那也怪不得要死。 她趴了没多久,就被大王愤怒的脚步声惊到,刚抬起头就被一双大手提出水面,温热的水洒的满地都是,许涟漪吓了一大跳,她不顾自己现在不着寸缕,紧张地用双手险险抓住大王的手腕。一直都知道他高大,可不被提起来许涟漪都觉得大王的外表是比较斯文的,现在被他提了起来,她才发觉自己在他手中就像一只小鸡仔,单手就能掐死的那种。 这样的自己,这样的大王,她想要杀他,又哪里是那么容易。 “你竟然敢欺骗寡人。”大王逼近了她,两人的气息互相交缠,许涟漪纳闷地问:“我没有骗你呀。” “是么,原来你竟记不得了?”大王不怒反笑,那笑容让许涟漪不由自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很乖巧地没有试图挣扎,而是眨巴着水汪汪的眸子,无辜而温顺地望着他。 这眼神倒是成功让大王的怒气值下降了点,但仍然没有松开抓住许涟漪双肩的手,她在他手里真是柔软又弱小,脆弱的仿佛只要他稍微用点力气就会坏掉。“方才,寡人问你侍卫怎么回答的,你回答了寡人什么?怎么,这么爱惜他的命?” 他发怒并不是因为许涟漪对自己撒谎。人活在世上,不可能没有谎言,但在他面前许涟漪不能有。最重要的是,许涟漪为了一个侍卫的命对他撒谎,是不是可以证明,她的心根本就不像她说的那样,和他是一样的人,而是为了活命表现出的假象? 只是这假象表演的太逼真,所以连他都被骗了。 想到这个可能性,大王的心脏就像是被撕裂开般。他以为自己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人,但如果最后对方只是为了在他手下活命所以欺骗,那么他会将她挫骨扬灰。 许涟漪看出了大王的话中的狠意,却没有恐惧,而是忍着疼痛慢慢举起自己的双手,捧住大王俊美的面容,在他额心轻轻吻了一下,说:“相信我,我对任何人的性命都是不在意的,包括我自己。” “那你如何解释对寡人撒谎?” 许涟漪轻轻一叹:“若是知道几千年难得发一次的善心会引来这样的结果,我才不这么说呢。”她试着挣脱大王的手,他愿意给她这个解释的机会,所以慢慢放下,许涟漪趁此机会将他抱住,把小脸枕到他肩头,道:“一时心血来潮而已,大王若是看他不顺眼,直接杀了就是,我又不会心疼。” “此话当真?” “当真。”别人的死活与她何干。曾经她倒是温柔慈悲,可结果又如何?还不是落得个惨死下场。她早决定啦,再不为他人死活担忧了。 “若是日后,再敢在寡人面前说假话,寡人决不给你机会解释。那个时候,你就该小心自己的脖子了。”他用威胁的语气说着,许涟漪的反应却是语笑嫣然,甚至还抱住了他的胳膊,道:“大王这样说可真是令人伤心,我是那样的人么?” “难道你不是?”这一肚子坏水的女人若说她是什么白莲花,大王是万万不信的。 许涟漪莞尔一笑,她把一只小手缓缓地贴到大王心口,呢喃道:“是不是只有付出真心,才能得到你的真心?” 只是,她又哪里去找一颗真心来交换呢。 大王淡淡地道:“寡人没有心。” “有的。”许涟漪把手掌贴住他心房。“在这里跳动着,我好羡慕大王呀,能拥有一颗心。而我,一无所有。” “寡人的女人,即便是要天上的星星,寡人也能为她摘来。”大王倨傲地说。 听了这话,许涟漪心头莫名有几分甜蜜,她依偎在大王怀里,突然抬头对他狡黠一笑,整个人往后倒去,摔入浴池之中。大王本来正抱着她,突然失去佳人芳踪,下意识地伸手去抓,被许涟漪握住手,一起跌入水里。 水下,许涟漪吻住了大王的薄唇,她闭着眼睛,以此来安慰再也流不出眼泪的自己。待到两人浮出水面,她抱住大王的脖子,长长的睫毛似乎被水沾湿:“可以吗?” 可以什么? 大王没有说话,只是又吻了回来。 他们谁都没有说话。 但是从这天晚上过后,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就有了改变。之前大王虽然也对许涟漪挺好,但那只是对待一个玩伴,一个很喜欢的玩具,可现在不一样了,说不出哪里不一样,因为他仍然说话不客气,但两人之间横亘的气氛却变了。 也许大王自己没有感觉,许涟漪却很清楚。这世上的人类都是有心的,杀人如麻的大王和爬出地狱的厉鬼,多么相配呀。 没有道德或是律法可以约束他们,他们沆瀣一气,他们臭名昭著。 但那又怎么样。 她做好人做够了,她疼的受不了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在忘川里嚎叫挣扎互相杀戮与吞噬,但这都比不上她灵魂深处被记忆折磨的苦痛。她陷入过去的执念之中,所以没有任何人或事物能让她停止回去的脚步。 即使现在记忆还没有全部想起,她需要完成五个任务才能完整拼起记忆的碎片,绝望与痛也已经在她灵魂深处扎了根,那是她在忘川河里待了几千年都放不下的执念。 这年春日,万物复苏,一切都开了个好头,大王按照惯例进行春狩,唯一不同的是,这回他把许涟漪也带上了。 满山遍野的□□,风也好,花也好,甚至空气中都弥漫着生机勃勃的味道。许涟漪出了营帐,远远望去,重峦叠嶂,巍峨绵延,不时还能看见在树上机灵窜来窜去的小动物。 令人遗憾的是,她心中并没有觉得这些小动物可爱。 她用的是别人的身体,别人的心,而这具身体已经死了,在彻底腐烂之前,她要完成任务离开这个世界,否则被判定失败,便要重新回到漆黑的忘川河底,那里只是她的过去,不应该是她的归宿。 这时候一阵马蹄传来,许涟漪腰肢猛地被人抓住扔到了马背上,她被吓了一跳,惊魂未定地看向身后的男人:“大王!” “唔,你这女人也会害怕?” 废话,她当然不怕骑马,但是她怕一个不小心把这具身体给弄坏了!她附身是有时间限制的,在这段时间内,身体会一如常人,能呼吸能进食,可一旦受到伤害便会迅速衰退,这等同于是任务失败的提前警告。 所以许涟漪非常爱惜自己的身体。她好不容易能得到一具温热的肉身,怎么舍得让它受伤? “大王要带我去哪里?”她往后偎进大王怀中,逆着风问。 “狩猎。” “就我们俩?” “你希望有很多人陪着?” “当然不是,我自然希望与大王两个人在一起。只是大王作恶多端,民间恨不得啖你肉寝你皮,个个想了办法要杀你,若是遇到危险,大王天生神力武功盖世自然不怕,涟漪却只是个柔弱的小女子呀。”许涟漪似真似假地说。 闻言,大王嗤笑一声:“你这个女人,就像是一条剧毒的蛇,别人看你和寡人看你是不一样的。” “不不不,我在大王身边,才真真是小鸟依人的温婉佳人哩。”许涟漪为自己正名,她难道不是世界上最适合他的女子吗? 大王听她如此不要脸,懒得再说她,突然勒马,张弓搭箭,利箭擦着许涟漪耳边过去,咻的一声没入林间。许涟漪看过去却什么也没看到,大王利落地跳下马,对着她张开双手:“过来。” 她毫不扭捏毫不犹豫地扑入他怀抱。大王将许涟漪抱了个满怀,示意她跟在自己身后,两人将草丛拨开一看,一只皮色十分漂亮的鹿正躺在那里,一箭毙命。 “大王可真厉害。”许涟漪拍拍小手,毫不吝啬溢美之词。大王得了夸赞,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只是眼底欢喜的色彩骗不了人。 “这小鹿这样可爱,你们怎么忍心伤害于它?” 突然传来一个清脆的少女声音,许涟漪和大王都略有些疑惑。回身望去,才看见一个身着米分衣如山间精灵般的少女从树上跃下,几步到了他们面前直奔小鹿,试了试小鹿的动脉,见是死的透透的了,便指责大王道:“你怎能残害生灵呢?难道就不怕死后要下阿鼻地狱么!” 少女年纪轻轻却敢这样对大王呛声,这胆量可不一般。只是大王本来颇为愉悦的心情这下是被毁的差不多了。他的眼神逐渐冷酷,少女本来还有一番长篇大论,却在触及对方的视线时突然不敢再说了。 那双散发着血色的眸子令她打心眼儿里感到恐惧发寒。 所以你看,世间真正能毫无害怕勇敢直视他站在他身边的,也就只有一只真正从阿鼻地狱爬出来的厉鬼。 这少女天真烂漫又纯洁善良,按理说正应该是大王这样杀戮无数的人最渴望的,可大王却只是冷冰冰地看着她,没有丝毫被打动的意思。 而许涟漪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腰间匕首抵在了少女脖颈上,莞尔一笑:“还不快说,是谁派你来的?”   ☆、第三十九碗汤(八) “什么谁派我来的,你想对我做什么?快放开我!”少女被许涟漪手上的匕首吓得花容失色,险些要晕厥过去。 许涟漪回头问大王:“大王的意思是?” “恶心的东西,一刀杀了干净。”大王冷酷地说,闻言,许涟漪对着少女娇俏一笑,道,“你看,用这种方法接近他是没有用的,我都杀不了的人,你凭什么来杀?” 说着,竟然手起刀落,削铁如泥的匕首从少女脖颈划过,那颗漂亮的头颅便立刻骨碌碌滚到了地上。许涟漪弯腰捡起一片树叶擦拭手中匕首,嘴角一抹笑容充满讥嘲。“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想用这种法子杀人,我都替他们感到害臊。” “哼。”愚蠢的刁民。大王心里想着,随即把许涟漪拉到怀里,道:“教了你这么久,也该实战检验一下了。“ “检验什么?”许涟漪一头雾水。 不过很快她就知晓了答案,因为不知从哪里冒出了不少人影,看他们的模样,很明显是已经埋伏许久了,先前那少女怕也是其中一员,只可惜大王不按常理出牌,又多带了一个她,如今事迹败露,他们没有办法只能放手一搏。 大王每年的确都要狩猎,但狩猎前都是要封山的,山中无意间多出个水灵的少女,是个人都会感到不对劲儿的好么,这群刺客不知道脑袋里又在想什么。许涟漪这样想着,反手便用匕首割开了一个人的喉咙。喷溅出的鲜红血液弄脏了她的衣裳,但她毫无所觉,反倒感到了深沉的快意。 她和大王就像是优雅的生命收割者,对人命不屑一顾的同时又在收集着他们,而师从大王的许涟漪看似柔弱,实则下手招招狠毒,全往人致命的地方去。她在忘川河里就凶狠惯了,为了自己能活,做什么都可以,如今她还没有完成心中所愿,自然不能轻易死去。 可是……如果在这么多人里,杀死大王的话,就不会有人怀疑到她身上吧?她可以把所有的错都推给刺客,这样在他人眼中,她仍然是那个温柔且娇弱的美人,而非一朵食人花。 但还没等到许涟漪这么做,她的身体就不由自主地朝大王扑了过去,用自己的肩头替他挡了一剑。挡完许涟漪就后悔了,她没事瞎做什么好人?她是做好人的料吗?竟然看到大王即将受伤自己就扑了过来…… 可是转念一想还是算了,挡都挡了,总不能让这一挡毫无价值。因为肩膀受伤,许涟漪没有力气再抓住匕首,那把镶嵌着各色宝石的匕首便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大王见她受伤,先是将她单手搂在怀中,而后抽出了腰间佩戴的宝刀。 他是真的发怒了。他不生气时便足够叫人害怕了,如今真的动怒,更是令人心惊胆战,就连安静待在他怀里的许涟漪都感到了那澎湃而来的怒火,真不敢想象若是她之前就把他惹怒到这个地步,他会不会真的把自己脖子扭断。 本来大王就是想给许涟漪一个实战的机会,但是没想到她会蠢到这个地步竟然将自己弄伤,他之前没有躲的打算就是因为那么点偷袭根本算不上什么,可这蠢货竟然扑过来替他挡,没帮上什么忙不说,反倒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一想到这儿大王就感到窝火。 他低头斥责怀里的许涟漪:“下次若还是这样没用,便别留在寡人身边。” 许涟漪知晓他心口不一,笑眯眯地回应道:“是是是,大王说什么都对,我都听大王的。” 认错态度良好,所以大王比较满意:“嗯,闭嘴。” 许涟漪乖乖闭嘴,然后待在这人怀里,看着他英勇而充满兴奋地杀出重围,尽情掠夺他人性命,然后抱她上马,没有去追逃走的刺客,而是朝着来时的营寨去了。 回到营帐,大王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太医召来,得知许涟漪只是皮肉伤后脸色才算好看了那么一点点,他将药膏留下,把太医赶了出去,然后让许涟漪把衣服脱了好上药。许涟漪的心里本来是拒绝的,但在大王目光如炬的逼迫下,她还是乖乖脱了衣裳,露出血肉模糊的肩头。 只是剑伤而已,并不重,血流的多了点,因此看起来比较吓人。许涟漪对着大王嘻嘻一笑,大王见她如此没脸没皮,似是不怕疼,便重重摁了伤口一下,疼的许涟漪立马龇牙咧嘴,还用控诉的眼神看着大王:“你……” “寡人如何?”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许涟漪鼓起腮帮子很是不满。她露在外头的香肩如玉般柔嫩白腻,散发着少女独有的清香与诱惑,眼神却如狐狸般狡黠,大王不觉看得有些失神。她本是极其美貌的女子,但有这份神韵在,所谓的美貌反而不重要了。 他一生都在追逐杀戮与鲜血,从未因女色停留过,再绝色的倾国美人在大王面前面容都是一样的,可他今日竟然看许涟漪看得痴了,心底隐隐有些奇怪的情感浮现,陌生又让他彷徨。 许涟漪注意到了,所以笑得更加甜美。她对人心的揣摩有多厉害,从这里就能看出一二。即便是大王这样危险的人,她也能在他身边活得游刃有余。 她隐隐觉得,离自己任务成功的日子不远了。 可能是注意到许涟漪的笑,大王弹了许涟漪一个爆栗,然后帮她把衣裳穿好,别开视线,将人推倒在床上,冷声道:“好好休息,不要到处乱跑,不要讲话。” 许涟漪委屈地闭住嘴巴:“受伤已经很难受了,大王连话都不让我讲,这不是为难我吗?” 大王冷笑:“闭嘴,或是砍头,二选一。” 许涟漪:“……”两人都进行到什么地步了,怎么还动不动就拿砍头来威胁她,真当她是好骗的小孩子吗?不过为了大王的面子,她还是乖乖闭了嘴。 大王这才满意,才有心情去收拾那群刺客。 于是这次的狩猎目的就变了变,仍然是狩猎,只是猎取的对象不再是动物,而是人。大王将侍卫分成小队派入山间,一颗人头赏黄金百两,侍卫们一听大喜过望,纷纷激动不已,为了金子,抓几个此刻算什么? 但大王自己却没去,非但没去,还留在营帐里陪着许涟漪了。许涟漪好奇地看着在一边闲的没事儿做却偏偏做出一副寡人很忙的样子来的大王,很想问问他为什么不跟着一起去,可是转而一想还是算了,人家难得好心一次,她要是好玩问一句直接把人气走了可怎么办。 想到这儿她故意哎哟一声装作伤口疼的样子,大王本来坐在床上好好的,一听许涟漪痛呼,一个箭步冲了过来把她抓到掌心,左右端详已经包扎好的伤势,生怕不小心哪里又裂开了。但是仔细检查好一会儿都没什么结果,他才逐渐意识到许涟漪有可能是在骗他。 这要是别的女人敢骗他,早被他大卸八块了,也就一个许涟漪有这特权。 其实大王也说不说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许涟漪,莫名的他就是觉得许涟漪看得顺眼,怎么看怎么顺眼,哪儿都对他胃口。所以这会儿明白许涟漪纯粹是在诓他,他也没有生气,只是捏住许涟漪的鼻子,惩罚性地拧了两下,然后把她丢回床上,未免她再乱动,干脆用毯子把她给包成一只卷子。 许涟漪目瞪口呆。 山是早就封了的,为了大王安危早就把里里外外都排查过的侍卫们对地形十分熟悉,刺客们再会躲也都被揪了出来,一颗人头可值一百两黄金,这种发家致富的机会谁都不会轻易错过。 所以没过几个时辰,人就抓的差不多了。大王看着那些个血淋淋的头颅,扬起了一丝轻蔑的笑。许涟漪就在他身边,将他脸上的神情都看进了眼底。 的确。想杀他的人太多,没有一个成功的,他们甚至连伤都伤不到他,最后都是白白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她垂下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如今跟在大王身边也有段日子了,可真要说杀死对方的把握,许涟漪真没有。 她的本事都是他一手教出来的,甚至她现在的防身匕首都是大王送的。他对她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反应都了如指掌,如果想骗他,就必须先把自己骗过去。想到这里,许涟漪左肩的伤口顿时隐隐作痛起来。 大王也许不算一个仁君,但他待她却不曾有半分怠慢。许涟漪已经干枯的心不再记得爱情,却仍然能够感受到润物无声的友善。 大王坏的让她心生赞赏。说白了,她根本不想杀他,可是为了离开这个世界,她必须杀了他。 许涟漪安静地看着大王的后背,这么多个夜里她总是会从睡梦中惊醒,醒来以后,永远都只有这个男人陪伴她。不是忘川河那样阴森刺骨的地方,而是真实的有着温度的怀抱。 所以不想失去。   ☆、第三十九碗汤(九) 就算他是坏人,也是她的好人。 许涟漪安静地做一只卷子,专注地盯着大王看。她真的不大记得过去了,但是她仍然能够感受到,大王的心和那些人是不一样的。 这个奇怪的,残暴却又温柔的男人。 不知什么时候她睡着了,大王转身看她的时候就看见她小小一只被裹在毯子里,乖巧地合着眼睛沉浸在梦乡之中,长着茧子的指头轻轻抚过她脸颊红唇,眼神深邃幽远。 虽然出了刺客这个小插曲,但大王并不在意,他没有听从其他官员劝诫现在就回宫,第二日早上起了仍旧继续狩猎,和之前不同的是他不再带着许涟漪,可能是因为许涟漪的肩伤并没有好的完全。 直到三日过后,狩猎结束,大王才摆驾回宫。从他回宫的那一刻,跟在他身边的许涟漪感受的最清楚,大王整个人的情绪都不好了,暴躁易怒,稍有不愉便要砍人脑袋,侍卫们也好宫人们也好,伺候的时候都是战战兢兢的,生怕一个不周到,这项上人头便要落地,心中对大王也避免不了起了怨气。 许涟漪将一切都看在眼里。自从肩膀受伤后,她觉得自己的身体是一日不如一日,这感觉十分清晰,昨日她刚觉得伤口好了些,不再那么疼了,第二天便立刻感到呼吸困难,甚至有种窒息的痛苦。 肉身上的伤痕在慢慢好转,但她的灵魂却在与这具躯体产生了排异,如果再不快点完成任务,她会死。死了之后回归魂体,归宿只有忘川。 如今这完好的身体不过是个障眼法,掩人耳目,鲜活的身体是有使用时间的,她时不时感受到的痛苦都是来自奈何的警告:再这样拖下去对她自己没有益处。 许涟漪心中想要杀死大王的想法越发迫切,可是她也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和大王在实力上的差距。她倒是想轻轻松松将他杀了,可世上哪有那样简单的事?这男人警觉性极高,天生神力,又武艺高强,如同一头威武的雄狮,而如今的许涟漪,不过是一只兔子,即使长了利齿尖爪,也仍然是只兔子。 有一天早上,刚喝了一口鱼片粥就恶心反胃扭过头哇的一声便吐了个昏天暗地的许涟漪吓坏了!她早觉得自己没有多长时间,但是没想到会恶化的这么快,竟然连进食都不能够! 要知道这身体虽然是死人的,但在她的灵魂填充的时候是完全鲜活的,也就是说,除了灵魂,她现在是一个健康且正常的人,既然是个正常人,自然就需要食物和水来维持生命。从一开始附身那会儿,许涟漪慢慢感觉到自己成为了“人”,她感到很开心,因此十分珍视自己的身体,一点伤都舍不得受。 如果现在就死了,非但会失去肉身,甚至会回到忘川河! 不!不行! 大王本来也在喝粥,一看她吐了,立刻皱眉,命人唤太医。 许涟漪心想,唤太医有什么用,她这是魂魄出现了问题,太医难道还能帮她修补灵魂稳定肉身吗?可大王既然坚持这么做,她也没拒绝。 然而最后的结果让她惊呆了。 她竟然怀孕了! 许涟漪呆若木鸡地盯着太医不住动弹说话的嘴巴,好像失去了思考和反应能力。她……怀孕了?! 是了,这具身体是正常的,虽然在一开始刚附身时难免有点小毛病,但随着时间加深,越来越正常,如今和常人无异,自然也有生儿育女的能力。但许涟漪从没想过这个可能性,她竟然没想到自己也会怀孕! 怀孕……她呆呆地抚上自己的肚子,不敢相信那里竟然有个小生命在孕育。她没仔细去听大王和太医都在说些什么,只是脑海中似乎回想起某个画面。她腹中的孩子……变成了一团血肉,活生生被剖了出来,只因为那人需要一个药引子。 她竟然又有孩子了。 许涟漪简直不会说话了,她傻乎乎地盯着大王看,看到他血红的眼底似乎有了几分喜悦,等到他伸手来摸自己肚子的时候,她像是被吓了一跳,立刻拍开他的手,好像他是什么洪水猛兽。 然后许涟漪才意识到自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即使在忘川河里待了那么多年,她仍然没有一天忘怀过恐慌悲痛到极致的感觉。也许她早就不爱了,不怕了,但那种痛,一直都在缠绕啃啮着她。那些不肯去投胎跳入忘川河的鬼魂都是一样的,执着于永远得不到的东西,于是在忘川的每一分每一秒,失去了记忆,忘记了过去,但唯有痛永不消灭。 空落落的灵魂,了无生息的回忆,死寂的心。 这就是全部。 得知许涟漪有孕的大王的确很高兴,破天荒的没有砍人头反而还重赏了太医,他转身看到一直呆滞望着自己的许涟漪,走过去很粗鲁地摸了摸她的头:“你这是什么眼神,不想给寡人生孩子?” 许涟漪慢吞吞摇头:“不是。” “那就好。”大王习惯性地威胁她。“否则小心你的脑袋。” 他是那么高兴,毫不掩饰的高兴,许涟漪甚至都有些不认得他了,这还是那个经常暴躁无法控制杀戮欲望的大王么?同时她自己也有些受不住,一想到肚子里多了一颗小小的种子,她就有种想要落泪的感觉。 干涩的眼眶可以做戏,可以虚伪的哭泣,却无法因为欢喜或是感动流泪。许涟漪在短暂的失神后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孩子是生不下来的。她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她顶多只能活三四个月,却偏偏在这时候有了孩子。 等到她将大王杀死,自己必然也活不过去,若是留下个孩子在这世上,无依无靠,倒不如一开始就不曾出生过。 她不记得自己死了多少年,但在她的印象中,她只有过两个孩子。第一个孩子她很想留下来却失败了,第二个孩子她却要亲手扼杀。许涟漪有些茫然,到底是她这只恶鬼比较残酷,还是奈何主人残酷? 即使是恶鬼,也有弱点所在。 大王不知道许涟漪在想什么,但知道她怀了自己的孩子后他是很高兴的。一来是自己看得上的女人,二来也是自己第一个孩子,两者加在一起,难得的,此后数日他都没有再砍人,甚至血红的眸子都淡了许多,偶尔还会透出几分温情。 许涟漪却知道自己不能再拖了。 这是个好机会。 孩子满三个月那一天,她从凉亭上摔入水池,狠狠地磕在一块大石头上。被救出来的时候已经有了上气没下气,孩子自然保不住。 看着那一盆又一盆的血水,许涟漪死死地咬住牙关,她一遍又一遍的提醒自己:这都是必须的,这孩子反正生不下来,她不能再犹豫,不能再拖下去,她必须快刀斩乱麻,什么乱七八糟的情感她都不需要,她不能被一个暴君左右思想。 她疼得厉害,恍惚中又似乎想到自己生前,那会儿她还是二八年华的明媚少女,嫁给心爱之人,满以为从此后夫妻恩爱白首,又怎知最后落得那样一番下场。腹中成型的孩儿成了药引,自己曝尸荒野,尸骨无存,那恨到极致的痛,她忘不掉,忘不掉。 孩子没了后,许涟漪虚弱地躺在床上,大王暴怒之下杀了许多人,晚上见她的时候脸上却是温柔的。 多么难得的表情。但在这个深夜,他终于放下了长久以来一切的防备,因为这个受伤的、失去了孩子的女人,她是那样的娇小,柔弱,惹人怜爱。所以他放下一切躺在了她身边,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 即使匕首深深地刺入心口,也没有关系。 许涟漪下手的时候没有犹豫,也没有后悔,她知道自己就只有这么一次机会。这个男人,是她所有记忆与印象中,唯一一个待她好的。可她要回去那个世界,她不能在这里毁了自己。 “……对不起。” 大王伸手推开她,看了看没入胸口的匕首。刀柄上镶嵌的各色宝石琳琅满目,真是一把价值连城又削铁如泥的好匕首。其实这些宝石是他一颗一颗嵌上去的,但他没有说,他不习惯说。 这样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一统了天下,再也没有鲜血和战争的国家对他早没了吸引力,他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心爱女人的手中,成全她一番苦心,倒也不错。 他甚至都没问许涟漪为什么。只是用逐渐涣散的瞳孔凝视着她,眼里没有对死亡的恐惧。一个与死亡打了这么多年交道的人,还惧怕什么死亡? 倒是怕活着。行尸走肉一般,不被整个世界接受的活着。他杀了数不清的人,最后终于轮到自己死了。 大王的嘴唇动了动,然后就闭上了眼睛。 许涟漪看着他,将匕首□□,送入自己心口。 闭上眼睛的一刹那,她听见了一个孩子稚嫩的声音:恭喜你,第一个世界任务顺利完成。 许涟漪漠然。 大王说了六个字。 我没有喜欢你。   ☆、第四十碗汤(一) 我没有喜欢你。 所以你不必有任何犹豫。 女鬼抱着双腿坐在床上,不知道为何眼前浮现的总是大王临死前的眼神。他那双总是泛着血色的眸子第一次那样平静淡然,似乎早就接受了这个宿命。 其实活着很难过吧。在这样一个没有办法理解自己的世界,离开了战场,他就和死人没什么区别了。 但为什么要在最后跟她说那几个字?女鬼烦躁的一拳捶在床榻上,她来到这个世界不久,也就几个时辰而已,但是…… 她摸到了腰间的匕首。那把镶嵌着七彩宝石的匕首,曾经有一个血色眼眸的男人用心地将宝石镶嵌上去,然后赠给了她。 明明没有心也没有眼泪,可就是觉得莫名的……沉重。女鬼决定不再多想,她把匕首贴身藏了起来,然后下了床,恰巧一个婢女推开了房门,见到她醒了,顿时惊喜道:“花姨娘,你醒了?真是太好了!老爷可担心很久了呢,奴婢这就去禀报老爷!” 说完竟转身走了,徒留女鬼站在原地。她还有话想问,结果那婢女跑得飞快。女鬼按了按额头,觉得有些痛。她从大王身边离开也不过是眨眼间的事情,亲自看着大王断气的滋味让她心里五味杂陈,直到确认任务成功,她被送到第二个世界,可眼前似乎仍然是那张书生般俊秀却又无比残暴的脸。 那样的脸,说着我没有喜欢你。 女鬼呆呆地在桌子旁边坐了下来。她承认,若是按照自己的心来,她是不想杀死大王的,可是她下手的时候也没有犹豫。已经做了的事情就不能后悔——那她为什么还要去回想?这让她感到很难受,觉得灵魂中有某个部分在悄悄发生改变。 而这种改变,她并没有感到快乐。 坐了会儿,房门就再一次被打开了,这一回进来的就不止一个人了,领头的青年男子身着官服,一派玉树临风,端的是斯文尔雅,说不出的风流好看。而他身后则是几个婢女,一进屋,他便对女鬼露出欢喜的笑容:“花开,你醒啦?” 花开点了下头,她现在实在是没有心情笑。 不过巧的是她的表情恰好很符合情景,男子挥手让其他人出去,又关上了房门,坐到她面前,关怀地握住她的手:“花开,我知道你还在气我,但是你要知道,这件事只有你能办到,为了江山社稷,为了皇上,为了黎民百姓,我只能把这个任务交给你。你一定会为我做到的,是么?” 比起上一个世界的云里雾里,这一个世界就清晰了很多。花开看着男人握着自己的手,那双手温热而安全,正是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全身心依恋的。 一个痴情的傻子。 爱上一个男人,便糊里糊涂地被骗了身心,然而良人已有家眷,她只能做个妾。良人府中娇妻美妾无数,又哪里缺个她。花开便这样痴傻地待在自己院子里等,良人什么时候来,她便什么时候伺候他,在这个院子里的时候,没有大夫人,没有那么多姨娘通房,就只有彼此。 自欺欺人。花开在心里啐了一口。 这花开虽然出身贫寒,难得是有一副好相貌,和那些娇柔艳丽的美还不一样,她是那种柔和而清丽的美,带着圣洁的气息,这样的女子,出去说是别人家的小妾,都没人信。 也正因为这美貌捅了篓子。 本国正在与邻国交战,两国势如水火,于是折中选择议和,邻国将国家太子送来当质子,而本国则嫁了个公主给邻国国君做妃子。巧的是,邻国太子在来到本国的时候,无意中见到了花开,不知怎地便对花开一见钟情,得知她是当朝兵部尚书韦大人的姨娘后,委婉地向韦大人表明了想要花开的念头。 韦遐自然是十分喜欢花开,否则也不会隐姓埋名隐瞒自己已经娶妻的事实,得了人姑娘的身子,才告知花开自己已娶妻生子,委屈花开做了姨娘。他本舍不得花开,奈何皇帝十分看重质子,无论如何都要他将花开送给质子。 韦遐试着跟花开说了这事儿,花开当时什么都没说,晚上便上了吊,幸好救回来的快,否则怕是早香消玉殒了。但尽管活了,却一直昏迷不醒,直到女鬼附身。 女鬼在心底冷笑了下,将所谓的江山社稷黎民百姓压到一个弱女子的肩头,若是花开一个弱女子有这样的本事,那还要这些皇帝大臣来做什么,他们不如一个个全死了算了。国家强大,便要以蹂|躏侮|辱女子来彰显,广罗天下美人锦上添花;国家衰败,便送出女人赔罪,将亡国的罪责降到女人头上,这做女人可真是苦。 “当然。”她对着韦遐微微一笑,笑得便是花开平日里清丽绝伦的模样,即使做了一个大官的小妾,花开仍旧如同空谷幽兰,美而清雅。 女鬼什么都不缺,她只是少一副美丽的容貌。“我当然会为相公做到,谁叫我最爱相公了呢。如今从鬼门关前走了一遭,我心中也明白了,实在是不该如此自私,不肯牺牲小我。只是……若花开日后成功从质子身边回来,相公还要花开么?” “当然。”韦遐感动不已,握住花开的手贴在自己胸膛上,发毒誓道:“我韦遐今日在此对天起誓,若是日后有负于花开,便叫我万箭穿心,不得好死!” 在他说完誓言后花开才慌忙捂住他的薄唇:“相公不要这样说,我都记下了。” “花开,委屈你了。”韦遐深情地注视着她,心中诸多不舍。“今天晚上质子要到我们府上做客,与你见上一面。若是可以,三日后便会送你到质子府,只盼你到了他身边后,勿忘根本,质子府里大多都是皇上的人,你要小心得到质子的信任,给皇上传递情报,明白么?” 花开认真点头:“我记下了,相公,日后花开不在身边,还望你珍重。” 韦遐看着眼前这圣洁容颜,心如刀绞,将自己细心呵护的幽兰送入他人之手,平心而论,他又如何舍得?只是不这么做,又有什么办法。那质子可不是个好相与的,心机深沉,擅使谋略,也不知他来做这个质子有何目的,虽说两国目前是在议和,可不到最后一步什么都说不好。 他不得不舍弃花开。 花开低着头,恍惚间又想到大王,只觉得若是那男人,便是再走投无路,也不会将自己的女人当做武器送给他人。 这世间,到底男人与男人也是不一样的。 真心对她的,已被她杀了,她何必再想起来! 花开莫名觉得烦躁,可抬起头时,便又是一副温存笑脸。又虚以委蛇地同韦遐说了几句话,将他哄走了,她才慢吞吞坐到梳妆台前,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 这两个世界的她,都拥有独一无二的美貌。即使容貌有人能及,但那份独特的气质却无法复制,是极大的助力。花开慢慢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险些看入神。若她生前也有这般美貌,如何会沦落到那样的下场。世人多半喜新厌旧,以貌取人,她自己不也是如此,又何来立场嘲笑他人。 若是回去后,也能有这样的美貌……花开垂下眼,嘴角扬起一个诡谲的弧度。 她来这里,是要搅他个天翻地覆,不是来自怨自艾的。如今连回去与否都难说,哪里有闲工夫担心够不够美。即使回去后没有美貌也无所谓,她有足够的狠心与恶毒。 一个需要献出女人维系的国家,存在有什么意义。 看得出来,韦遐很在乎晚上的家宴。中午刚过花开便开始梳妆了,她可能从没这么认真地妆扮过,嫁进尚书府的时候,她是坐在小轿子里从侧门被抬进来的,连大红的嫁衣都没资格穿。更是处处要看人眼色行事,因为韦遐偏爱她,大夫人和其他姨娘都视她如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幸而花开虽然善良,却并不蠢,再加上有韦遐保护,勉强也能自保。 只可惜,以色侍人,色衰则爱弛,她现在尚且年轻貌美,韦遐痴恋于她,却也抵不过要将她赠予旁人。就好像她并不是个有独立思想的人,而是一个物品,一个玩具,可以随意转手把玩。而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只因为他愿意再接收,她便要感激涕零,否则便是不识好歹,而过往的一切伤痕都就此一笔抹去。 世上,怎能有如此理所当然的事? 花开轻轻抿了下口脂,她本洁净,上了浓妆也依旧不减风采,反倒有种别样动人心魄的美。一旁的婢女都看痴了,心中总算是明白,为何府中美人这么多,老爷却偏偏对花姨娘如此偏爱了。   ☆、第四十碗汤(二) 韦遐见到盛装打扮的花开时,也忍不住露出惊艳之色来,他先是呆呆地看了她好一会儿,才将她的手握到掌心,赞叹道:“我的花开当真是美得脱俗。“ 是啊,有美貌是件多好的事情啊。花开低头看向两人交握的手,韦遐的手修长有力,只在虎口处有些老茧,一看便知是平时握笔握的,这么温暖的手,为什么却不能给予她温度? 她还以为只要是人类都可以温暖她。 花开不着痕迹地将手抽了出来,笑道:“可惜这么脱俗的花开,今晚过后,便再不是韦大人的了。” 韦遐眼露痛楚,“不要这样说……” “我是开玩笑呢。”她主动投入他怀抱,刚刚染过凤仙花汁的鲜红指甲抚着他的胸膛。“为了相公你,花开做什么都愿意的。更何况相公又不会不要花开,对吧?” 韦遐连忙点头:“当然,我绝不会辜负于你。” “那年山间,你说你没有娶妻,会让我做你明媒正娶的妻子,可如今都五年了,你仍旧没有做到。”花开失望地看着他。“你要怎么来证明,事情成功后你不会弃我不顾,而是会重新带我回来?要知道,除了你身边,我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去呀。” 可韦遐怎么能为她休妻?大夫人出身高门,对他的仕途多有帮助,虽然容貌只是普通,却有个好父亲。花开再美,也不过是小户女,生得这样美貌,就是个当妾的命。韦遐当初不过是沉迷于她美色,满口谎话欺瞒于她——当然,用他的话来说,这只是善意的谎言,否则他怎么能得到花开呢? 他从没想过要让花开当自己的正妻。即便有朝一日大夫人先去了,凭他的官职才貌,自然有无数千金小姐想要嫁进来,这是个多么好的筹码,他哪里给花开。反正花开出身贫寒,即便当了正室夫人也不一定有这个气场和魄力,更别提每天还有府中事务要处理,以及女眷之间的往来,韦遐实在是不放心。 他就是在拖时间而已,拖到花开泄气了,认命了,于是一辈子就只能当个妾。他自认为对花开无微不至,照顾她的爹娘弟妹,在府里专门给她建了个院子,还特意不许任何人来打扰她,平心而论,他再没对哪个妻妾做到这样过。 所以对于花开的不信任,韦遐是有点恼怒的,只是他没有表现出来,眼神却冷了几分:“我已发过了毒誓……” “你要明白,我是太爱你了,所以特别害怕不能再见到你。”花开直勾勾地盯着他,眼波如水。“毕竟这个世上,真爱难寻,因此不可辜负,你说对不对?” 韦遐没听懂她到底想说什么,还没来得及去琢磨,管家已经来禀报说质子到了。这下韦遐没时间去想了,只握住花开双手,真情实感道:“江山,百姓,朝廷,如今都牵系在你一人身上,若是你能成功,便是大功臣。到那个时候,皇上定会嘉奖与你,我便能名正言顺的娶你过门了。“ 花开也笑了。“好。” 她出身清白,善良温柔,哪里需要遮遮掩掩,哪里需要躲躲藏藏,何谈“名正言顺”?怕是在心底深处,韦遐是看不起花开的,看不起这样一个无法在仕途上给予他帮助的女子。 喜欢你,便将你养在笼子里,朝夕相对,把玩逗弄。但再多的喜欢也比不上权势地位,花开是可与舍弃的,并没有多么不可或缺。 韦遐十分感动,认为花开能为自己做到这些实在是难得,似乎是想低头来吻她,却被花开不经意间躲过了。她避开了他的吻,说:“妆会花的。” 于是他就不吻了。 一下午都待在房间,出了门花开才发现原来天已黑的差不多了,府里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分外热闹。她在韦遐的带领下去了前厅,宴席已经摆好,一个身着墨色衣袍的男人恰好背对着她坐,身形高大,头上的玉冠闪着光。 大夫人也在,看向花开的目光是幸灾乐祸的,她向来不喜欢花开这个小狐狸精,觉得自打她进了尚书府,老爷的所有目光便都被抢走了,现下老爷要将这小狐狸精送人,她心中别提多开心了。 平日里总是仗着老爷宠爱待在院子里不来问安,现在不也照样要被送出去,只看眼下花开这小贱人可还神气的起来? 可即便如此,当看到花开那张美得令人窒息的容颜时,大夫人心中仍旧难掩嫉妒。她虽出身高,却只是生得清秀,和花开站在一起,当真似是幽兰旁边枯黄的杂草,因此一直不得韦遐喜爱。她时常感到上苍不公,似花开这样出身卑微贫贱,却偏偏天赐一张绝色容貌,而自己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出身高贵,可生得普通,便得不到相公喜爱,人与人之间为何差别就这么大? 其他几个姨娘也都生得不错,个顶个都是美人,但一同花开比,都未免逊色几分。 也因此,大夫人最厌恶的便是花开,偏偏韦遐最喜爱花开,对她百般维护,得不到韦遐喜爱的大夫人便更是对花开恨之入骨。正是她悄悄在给质子的美人图中放进了一张花开的画像,又借着拜佛进香的名义让质子对花开惊鸿一瞥,果然,质子成功对花开一见钟情,可是计谋成功了,大夫人也没觉得怎么开心。 因为她知道,即使用计将花开和老爷分开,花开也不会受太多苦。拥有这样美貌的人,天生便是被上苍眷顾的。 而她既然不能弄死花开,就只好选择将她送走。 原以为平日里素面朝天的花开便已美到极致,可谁知妆点过后,竟更显倾城倾国色。大夫人见了,心中郁结,只想着,若是自己也能有副芙蓉面,不知该多好。 花开却根本没在意大夫人是什么表情,她刚进了前厅,便有人到那背对着自己坐的质子耳畔弯腰说了两句,接下来便见质子起身,转过来惊喜地看着自己,想来韦遐是已经同他打好招呼了,因为他完全无视了韦遐,直接走过来对着花开伸手:“姑娘。” 花开看都没看韦遐一眼,便将自己的手搭了上去,被质子一路引到他的位子上坐下。行走间,花开才发现质子有一张英气十足的面庞,也许不及韦遐俊秀,却有着说不出的铁血与威风。 这样的男人……即使当了质子,也没有因此萎靡不振或是懦弱不堪,怪不得韦遐及皇帝等人要忌惮他了。 “花开,我可以这么唤你吗?” “当然。”花开对他笑。 质子似乎有些紧张,他正襟危坐,双手分别放在两边膝头,又问花开:“你今晚肯来,便是愿意跟我的,是不是?” “是。” “那便好,我实在是担心因为我喜欢你,他们便会强迫于你,若是你自愿,那再好不过了。”质子点点头,“我也觉得在尚书府你过不上什么好日子,不过你放心,你跟了我,我便不会负你。” 花开心想,说什么负不负的,他一国储君,虽然眼下是质子,可身份骗不了人,日后定然也是三宫六院佳丽无数,和在尚书府做妾的自己又有什么不同。只是心中虽然这样想,嘴上却没说,只笑对质子:“多谢质子抬爱。” 说完,她又微微笑了下。这张脸实在是太好看了,不笑的时候圣洁如若高山上的冰雪,一旦笑起来,便似是姹紫嫣红开遍,说不尽的动人心魄。 即便是女鬼也要感叹,人若是生得美,做事都事半功倍。 她喜欢美貌。 眼角余光发觉韦遐正盯着这边看,花开却当做没看见,继续与质子讲话。虽然大多时候都是质子说好几句她才回一句,而且都是些语气词,但看在韦遐眼里却是二人相谈甚欢,不仅如此,花开连给自己一个眼神都不肯。 就这样,韦遐注意质子和花开这边,大夫人则观察着韦遐的动静,心里暗自窃喜,除掉这个心腹大患,日后她可轻松许多。 晚宴结束后,质子与花开约定三日后来接她便告辞了,临行前对花开犹自依依不舍。花开回到自己院子,妆容还没洗净,韦遐便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竟然恶人先告状:“你是不是看上他了?!” “谁呀?”她慢条斯理地梳头,一点也不急。 韦遐看了,更觉如此,以往她剪他哪有这样过,此番一晚上都没朝自己看便罢,自己亲自到她院子里来,她竟还是这样的态度!“花开,你怎么了?今天晚上的你有点不对劲儿。”他用柔和的玉雕来询问她。 花开看着铜镜里的自己,简直要痴了。多美丽的一张脸呀!她真的是太喜欢了,日后离开这个世界,真想连带着将这张脸一起拿走呀。 只可惜她的时间并不多,怕是还没看够便要失去。   ☆、第四十碗汤(三&四) “怎么不对劲儿了?”花开的语调更加柔和,甚至带着妩媚之气。她从镜子前起身,仍然依依不舍地又看了一眼,如果有一张美丽的面孔的话,她可以对着镜子看上三天三夜也不觉得闷。“老爷怎么突然来质问我这个?花开对你的心思,难道老爷还不明白么?” 说着她轻轻掩住小半边脸,只露出一半如画眉眼,伤心欲绝的模样,眸中迅速便有了水汽:“花开心中只有老爷一个,可老爷又不能留我,我便不在他人面前思念于你,老爷却来与我兴师问罪,好似我做的都是错。若是如此,老爷便不要将我送人了!” 她本来只是恶趣味想逗弄一下韦遐,谁知韦遐听了这话面上却有了迟疑之色,她心中一惊,面上却绽开灿烂的笑,走近韦遐,一双纤纤玉手抚摸着他的胸膛。“老爷这是怎么了,不会是要反悔吧?那就好了,恰好花开也不愿意去呢。” 谁知她这话音刚落,韦遐就解释了:“并非如此……我只是、只是……” 花开低头,眼神讥嘲,声音却温柔不已:“老爷无需心中难过,只要老爷记得答应花开的话,日后仍然要花开,即使花开是残花败柳之身,也愿意为老爷肝脑涂地。” 她表达出了如此深情,成功感动到了韦遐。韦遐大呼一声花开,将她紧紧拥在怀中。花开也反手搂住他,只是嘴角的笑显得无比讽刺。 嘴上说着舍不得,心里看似在纠结,但最终结果仍然不变,该送出去的还是要送出去。既然如此,说那么多废话又有什么用处?花开早就不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了,他们在说这些海誓山盟的时候,一个个看起来都那么真心实意,可当他们决定放弃你伤害你的时候,就只留下你一个人沉浸在甜蜜的爱情里,浑然不知这爱情已经化作恶毒的酒,让你醉死,也把你毒死。 她早就不做傻子了。 韦遐这夜又宿在花开院子里,只是因为过几日花开便要被质子接走,他不敢对花开如何,生怕留下什么痕迹让质子察觉。若是让质子得知自己已经决定送出去的礼物还私自“拆封”,那可不是一件小事。如今两国刚刚鸣金收兵,谁都不想做这个破坏两国和平的老鼠屎。 而他的前程还光明无限,怎么能因为一个女人就彻底断送呢? 只不过舍不得也是真的,但是和前程比起来,花开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韦遐心中其实一百个不愿意送走花开,只是他没有办法,他必须这么做。 他心中有太多顾虑,这样的男人,如果给予他自己珍贵的芳心,最后肯定是要被狠狠摔碎,感受那种极致的痛苦的。 爱情给人带来的从来都不只是甜蜜与幸福,更多的都是背叛与绝望。花开一个人坐在房间里等待质子的时候这样想着,她总是想不起来自己生前的样子,只是习惯性地迷恋美丽的容颜。对美丽这种异常的渴望与追求让她隐隐感觉自己生前可能并不是很美,否则为何会如此渴望美丽呢? 就像是大夫人嫉妒花开的出色美貌一般,女鬼也很嫉妒。谁都希望自己能够变得美丽,于是丑陋对美丽产生了恶意,最后被践入尘埃,全部消亡。 质子果然说话算话,来接一个别人的小妾,还搞了那么大的排场。花开听着外面的鞭炮声,热热闹闹的,看起来质子对她很是看重,其实也有另外的含义在里面。 对待一个他人的小妾尚且如此真情实感,又闹得满城皆知,日后花开若是真的想回来,怕是也不容易。 俗话说得好,一女不侍二夫,只可惜在她这里不成立。 花开最后看了下昏黄铜镜中的自己,和那日的娇艳不同,这一次花开穿了一身雪白,素净的颜色让她看起来如同落入人间的九天玄女,浑身的圣洁气息令人不敢直视,谁能知晓这皮囊之下贮藏着一只连灵魂都乌黑透顶的恶鬼。 质子接走的不是他的心上人,而是一个催命鬼。 很快地,质子到了。他见到花开的那一刻眼中满是惊艳。似乎对他来说,花开怎样的美丽都让他为之心动。那灼热的视线太明显,瞎子都感觉得到。他似乎毫不犹豫对花开绽放出热情与爱火,期待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对自己的回应。 韦遐却握紧了拳头。他死死地盯着质子牵着花开的手,甚至忍不住想要冲上前去将他们拉开,然后再也不让花开离开自己。 但是他没有。 他不能。 花开上马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那眼神很淡然很遥远,有一瞬间韦遐觉得她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这让他有种说不出的恐慌,好像从此以后他就彻底失去了这个女人,再也找不回来了。 进了马车,质子温柔地给花开倒了被茶水,道:“不要紧张,孤不会错待于你。” 他的声音很温和,表情也很真诚,眼神更是深情无比,但花开却没有丝毫触动。同时她也看得出来,这双眼睛里的所有感情都是假的,是演出来的。 于是她笑了笑,说:“质子既然不喜欢我,又何必要装作喜欢我的样子呢?” 质子表情不变,笑容依旧:“孤听不懂花开在说什么呀。” “你懂的。”花开笑着说。“一个人是真心假意,逃不过我的眼睛。”她曾经历过无数谩骂攻击,悲痛绝望,对于真情是那样敏感脆弱,从第一眼看见质子,她从他眼睛里看到的就只有绝情。 无比的绝情。 即使眼神温柔,情感真挚,但花开知道那是假的。 他说这些感情是真的,但却是假的。 大王说感情是假的,也是假的吗? 发觉自己又想起大王,花开有几分恼怒,她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大王只是她第一个世界完成的任务而已,何必总是浪费精力去想? 而质子只观察到花开的情绪瞬间变得阴鸷,脸上也不带着那柔若春风的笑了。他笑:“花开这是怎么了,想到了谁,才露出这样的表情?” 花开陷入自己的思绪中,此刻质子对她而言不再重要,有些事情她不懂,于是她直接问:“你们男人,真心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会说不喜欢吗?” 质子被问愣了,好一会儿才回答:“喜欢有可能是假的,但不喜欢肯定是真的。” 也就是说,质子对她的喜欢是假的,大王对她的喜欢也是假的?花开花了几秒钟才明白质子的意思,但并没有很开心,甚至有点怪怪的。 她想,大概是在忘川河里挣扎了太久,已经忘了什么真情。从没有感受过这种东西,所以在偶尔见到的时候就特别触动,难以忘怀。 这就解释了为何她时不时会想起大王。 她是要回去的人,不能在这五个世界有任何的迟疑,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牵绊她的脚步,她不消失,也不离开,她要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地回去,活着。 从没有哪一刻如此期望鲜活的生命。 质子回答完见花开不说话,就好奇地问:“为何问这个?” 花开看他一眼:“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因为你现在是孤的人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质子想。“因为孤喜欢你,所以就想知道一切和你有关的事情。这很奇怪吗?”说完他还做了个疑问的表情。 花开不跟他废话,开门见山道:“我知道你为什么会跟韦遐要我。” “哦?” “大夫人早就看我不顺眼,屡次三番想要陷害于我,都被韦遐挡住了,于是她退而求其次想要把我送走,只可惜韦遐对我迷恋不已,目前为止还没有要厌倦的意思。而韦遐又位高权重,所以她就给我挑了一个完美的下家。”花开的笑容无比狡诈。“只可惜她没料到的是,我并不是一朵纯正的白莲花呀。” 或许以前是,但现在的她充满了剧毒。 质子露出饶有兴味的眼神:“哦?” “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勾搭上的,但我可以告诉你,我能够帮你。” “帮我?”质子问。“帮我什么?” “帮你拿到机密情报,帮你统一天下,这还不够么?” 闻言,质子放声大笑,外头一直悄悄跟着的韦遐听到这豪爽的笑声,想到车厢里两人会多亲热,心中不知多难受。只可惜现在上前去抢人也已经晚了,只得自己一个人郁卒不已。 花开并不在意质子看不起自己,换做从前的自己也是看不起自己的,只是现在的她不再是过去的她,她变了,变得足够强大,足够狡猾,足够保护自己。 她的确只是一只蝼蚁,可有的时候,一只蝼蚁也能让大厦倾颓。“怎么样,质子不愿意跟我合作吗?既然你特意问韦遐要我,那么应该知道,在韦遐心里我有多么重要。” “是吗?”质子笑的很欠扁。“重要到他很快就答应把你送给我?” “他会后悔的。”花开说。“他会一直一直一直后悔,直到他再也无法忍受那天。而只有我能让韦遐心碎,除掉皇帝的左膀右臂,解决掉自己的心腹大患,质子真的一点都不心动?” 她说完,直勾勾地和质子对视。质子也盯着她,脸上的笑不见了,瞬间显得有几分冷厉。不错,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对花开一见钟情。他的国家有无数美人,他何必要为一个敌国女人,还是个身份低微的妇人动心? 不过是将计就计罢了。一方面麻痹对方让对方认为自己只是个好美色的废物,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利用这个女人做个细作。质子可不相信韦遐会平白无故将自己最心爱的小妾送出手,花开到了自己这里,绝对是为了当细作,将自己的大小事宜回禀给韦遐。 反正无论如何他们都要送美人到他身边,倒不如应了韦遐妻子的意,将这小妾留下。反正这女人的确长得足够美丽,他是不嫌弃的。 一方面培养自己好色的形象,一方面暗地里观察,本来这棋打算的挺好,不过花开好像不太配合。 花开看到了对方眼底的杀气,笑道:“质子便是杀了我又能如何,下一个送来的美人可不一定有我知情识趣。” “是吗?”质子被她的自信气乐了。“你哪里来这自信心,觉得孤一定会留你性命?” “因为我足够真诚呀。”花开学着质子之前诉衷情的语气说,但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的真诚,甚至嘴角还有点嘲讽。 质子冷哼一声。 花开又道:“我可不是信口开河,这次便让我来做个双向细作吧,质子以为如何?” 质子却问:“韦遐那样疼你爱你,你如何要背叛于他?” “疼我爱我,这就是疼我爱我的方式?”花开轻轻捂住胸口,那里跳动的不是她的心,但她却能够代替对方感受到无法形容的痛。那是一颗芳心被撕裂后无法痊愈的痛,是午夜梦回时一遍又一遍的噩梦,一切的一切,最终都是为了那场充满欺骗和背叛的爱情。“因为疼我,所以将我送给别人,因为爱我,所以要我顶着生命危险当个细作,还仔细叮嘱我一定要曲意逢迎,得到别人的宠爱,这样他的仕途才能更加青云直上?” “我是个记仇的人,可不是什么宽宏大量的圣人。” 质子听了哈哈大笑,道:“说得好,孤就是喜欢你这样的人,那韦遐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需要出卖女人来得到的胜利,简直就是贻笑大方,孤岂会输给那样的卑鄙小人?“ 不,你的确是输了。花开在心底默默地说。 即使韦遐卑鄙,即使韦遐实力不如质子,但最后质子也的确是输了,而韦遐,功成名就,飞黄腾达,美人有了一个又一个,却再也没有想起花开。 花开就这样死了,她知道的太多,本来就二米机会活着。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为了爱人所付出的都是假的,对方并不能为了她放弃唾手可得的地位和财富,所以只能让她牺牲。 从最开始,当她爱的那个男人说要将她送人的时候,她就应该明白,世上也许是有真爱,但韦遐对她绝对不是。 既然这样,那这个天下给谁坐不是一样? 花开的心愿很简单,让韦遐一事无成。 而女鬼则要颠覆这个天下。她就是不喜欢这些人假惺惺的满口仁义,比起伪君子,她更欣赏真小人,很明显,质子就是个真小人,他对权力的喜爱毫不掩饰,能卑微地做一名质子,也能狂妄狠心地要征服整个天下——一个龙椅而已,姓什么都一样,反正百姓们不在乎这个,他们只要吃饱穿暖就够了,不是吗? 见花开不说话,质子问道:“真这么恨韦遐?真不是在骗孤?” 花开对他冷笑:“质子看着是个有本事的,没想到倒是胆小得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个道理难道质子都不懂?” 她眼中透出的狠毒让质子都为之心惊,并忌惮着他。他们国家和花开的国家是不一样的,花开国家的女子更加柔弱温婉,而他们国家的女子虽然也善骑猎,却仍要依附男人生存,质子从未见过花开这样从骨子里阴狠的女人,她安安静静的时候美好的像是一幅花卷,可是让她不再掩饰本性,让质子想到了一种生物——狼。 要准了敌人的咽喉,一击致命,决不撒嘴,直到对方彻底死透。孤傲猖狂,没有任何感情。 虽然如此,但他不得不承认,他很欣赏这样的女人。那些软趴趴柔媚的女子,看着赏心悦目不假,却总是让他有种她们只是玩物的感觉,只知道依附别人生存,被抛弃和嘲笑,自己也有责任啊。 为了表示议和的诚意,本国的皇帝特意建了一个质子府,里头一切用度比例都照太子的规格办,只是名称不好听,再怎么奢华也不过是个质子。 质子将花开带回去的时候,当着众人的面宣布以后要称花开作夫人,还说明日要大摆酒宴,请些高门官员来喝喜酒。 花开笑眯眯地看着他演,两个人在看向彼此的时候都有点嫌弃,但谁也没说,一旦有人看过来,那是郎才女貌天生的一对。 到了晚上,花开理所当然地上床睡觉,质子黑着脸看着她大字型瘫倒在床上的姿势,质问道:“你这样睡,孤睡哪里?“ 花开摊手:“您想睡哪儿就睡哪儿,地上,桌子上,板凳上,窗户上……不是很多选择么,何必跟我这小小女子争抢一张床呢?”尤其这张床很大,她很喜欢。 质子的脸更黑了:“为什么不是孤睡床你睡别的地方?” 花开惊呼:“没想到你是这种质子,竟让我一个弱女子睡地下,你却要睡床?” “那就一起睡。”质子不耐烦地说。“大不了孤临幸了你,日后事成,封你做个娘娘。” 花开嫌弃道:“我才不稀罕。总之你不许上来睡,我要一个人睡。”她看准了这个小人喜欢演戏,说话也很不客气,直接拉过被子蒙头就睡。 质子被她气得俊脸发青,恨不得把她拽起来打一顿。可这请柬都送出去了,明天被揍得鼻青脸肿可就不能见人了。 最后他带着气抱了床被子,到床边的美人榻上窝下。这美人榻又窄又小,女子躺着差不多,他堂堂七尺男儿哪里能睡,眼看着在大床上睡得正香的花开,质子再一次觉得自己是脑袋被驴给踢了,他不用她照样能扳倒韦遐等人,吞并两国! 想着想着他就睡着了,直到后半夜,似乎有人在呼喊什么,质子猛地睁开眼睛,才发现是大床是的花开。 他没听清楚,就轻手轻脚下了床,可当他靠近,花开却不再出声了,她之前在说什么不得而知。质子对此十分扼腕,他十分愿意相信花开是在说梦话,也许是在说韦遐让她来干什么,说不定自己还能听到关于自己的大实话,结果刚凑近就没声儿,他真的怀疑,也许花开上来做三向细作的。 这样折腾了会儿又睡,可惜睡得不太好,一大早起来就腰酸背痛浑身都麻,质子挥开鼻尖上痒痒的东西,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这一喷嚏打醒了,他睁开眼睛,才发现眼前突然冒出一张距离十分之近的美颜。那张小脸可真是好看,五官精致的挑不出缺点来,此刻水汪汪的美目正凝视着他,还笑眯眯的:“质子醒啦?” 质子被吓了一跳,险些摔下去,花开连忙抓住他的手背,嘴里抱怨着:“不能小心一点吗?万一摔坏了怎么办?” 质子原以为她是在关心自己,正想说话,又听到花开说:“这美人榻我很喜欢的。” “……” 花开把质子拉下美人榻,又帮他把被子抱到床上去,然后自己跳上床盘腿坐着,好奇地问质子:“今晚来的宾客中,你邀请了韦遐吗?” “那是自然。”质子露出恶意的微笑。“即将看到你的老情人,开不开心呀?” 花开呵呵一笑:“我只认识新情人,不认识什么老情人。” “唔,要是孤没记错,你的新情人昨天晚上并没有荣幸睡上你的绣床。” 这话里有话的嘲讽花开全当没听懂。她甜甜一笑:“质子还是快洗漱吧,折腾的人模狗样的,晚上也好一场大战,否则到时候输给韦遐,我可不站你这边。” 质子一听,鄙视道:“你们女人就是以貌取人。” “你们男人才是呢。”花开呸他。“只喜欢貌美的女人,对于容貌粗浅者连看都不屑看一眼,而我们女人喜欢美男子,那是对美的追求。” 这话亏她说得出来,质子哼道:“若非你长得足够美丽,孤早拔了你的舌头。” “所以你看。”花开异常真诚的说。“美丽真的是天赐的宝物。”   ☆、第四十碗汤(五&六) 尽管觉得花开这态度有些自恋,但质子什么也没说,毕竟这张脸是真的好看,便是对美色没有过多要求的他也不得不承认花开美得圣洁脱俗。这样的女人是看了一眼后连伤害她都不忍心的,更何况是做别的。 难怪韦遐对她要死要活。只可惜再美丽的女人在男人眼中都只是权势的垫脚石,于韦遐是,于他也是。质子对女人没有太高的要求,对他来说女人只分两种,一种有用,一种没用。 花开是前一种,他还不知道她能为自己带来多大好处,因此暂时任由她嚣张。可一旦确认花开没有利用价值,他第一时间就会将她解决。 “哼,女人。”质子不屑地嗤笑一声,把靠近自己的小脸推开,起身。 他是欣赏美人,但并不会为美人心动,和那痴情种韦遐是不一样的。不过好笑的是,韦遐自诩痴情,对待花开一片真心,却又在拥有她的同时还有娇妻美妾,甚至将花开这个所谓的爱人送给敌国质子。而质子虽然无情,却对自己的女人非常照顾,即使是自己死了也不会做那种摇尾乞怜要以献上女人为代价才能换来和平的人。 到底哪种人比较多情,谁又比较绝情,都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花开被质子嫌弃推开,也没有失望,趁着质子起身,她坐到了美人榻上,撑着下巴问道:“质子这话说的真是有意思,女人怎么了,女人就低人一等么?” 质子回头看她一眼:“孤不知道你们国家的女人是什么样的,但我们国家的女人不是这样。女人若是有本事,自然也能骑马射箭,入朝为官,你们国家的女人倒好,一个个软弱无骨,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跑,偏偏心思又歹毒得很。” 闻言花开轻笑:“质子这话可就误会这么多的美丽姑娘了,歹毒的只有花开一个,剩下的可都是些需要温柔呵护的小白花呢。不能因为看到一个花开,就认为其他姑娘都不是好人呐。吃到一枚苦杏子,日后都不再吃杏子了吗?“ 质子被她堵得说不出话来,半晌瞪了她一眼说:“总之我们国家的女人跟你这种不一样。女人要么有本事,没本事就在家里好好相夫教子,保家卫国自然有男人来做,需要你们女人干什么!谁像是你们国家,美人计层出不穷,孤才来京城几天,一个个就前仆后继地给孤送女人。哼,孤是那种贪恋美色的人么?”若非被烦的受不了,他也不会挑中花开。 除却这女人的容貌能让人相信他真的是个好色之徒外,也是想借机从韦遐身上下手,说不定能得到什么消息。 花开听了,耸耸肩说:“你们男人不是都喜欢这样么。赢了就把女人当战利品,输了就送女人出去求和,这种事情又不少见,史书上记载的多了去了。若是这美人丑一点还好,要是长得像我这样美,那可是要被骂作红颜祸水的。” 闻言,质子没忍住看了她一眼,本来想嘲讽几句,可是看了后也不得不承认,花开的确担当得起红颜祸水这四个字。 最后他凶她:“哪里来那么多废话,快些梳妆打扮。” 花开被他这么一瞪立马就乖了,坐到梳妆台前任由婢女在自己脸上做文章。她安静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张脸真的很让她喜欢,但同时也让她感到淡淡的遗憾。若是她生前也能生得这么美,不知该多好,又哪里来后续那么多事。 质子不知道花开在想什么,只是发觉她神色一会儿一变,似是在回想什么,又像是在记恨什么。甚至梳妆完毕花开也没回神,质子不喜欢自己在的时候被别人忽视,于是刻意扬高声音:“花开!” 花开被吓了一跳,回头一看,这男人却露出恶意的表情,好像恶作剧成功是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一样,嘻嘻笑着,得意洋洋道:“原来你胆子这么小。” 花开毫不客气地白了他一眼,心想这质子可真幼稚,跟个孩子似的没长大,大王虽然喜怒无常,可从不像他这样咋咋呼呼的…… 她怎么又想起大王?花开觉得自己脑子有问题,明明都已经想开了,为何老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大脑。 已经失去的就不要妄想拿回来,放手的过去不会再重来,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么?想要得到什么,就必然会失去与之相对应的东西,她亲手把大王杀了,又总是来来回回的想,何必如此矫情! 想到这儿,花开狠狠地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登时疼的她眼泛泪花,不过好处是这么一疼还真就没再想起过大王。 站起身转了个圈给质子看,对方眼里露出惊艳时,花开就知道今天的妆扮是成功的。荆钗布裙虽然也可以很美,却远远不如昂贵的首饰所衬托出的雍容华贵。 质子也很满意,围着花开上下左右打量了一番,让婢女们出去,待到她们离开,一把将花开拉到自己怀中。花开被吓了一跳,下意识想反抗,但质子却捧着她的小脸,朝她的脖子狠狠地亲了过去。花开只觉得有几分刺痛,随后质子就换了位置,脖子、胸口、耳后……他都留下了自己的痕迹。甚至当花开好不容易挣脱他的时候,他还抓住了她纤细的手腕,把那细嫩的胳膊放在面前,张嘴啃下去。 花开吃痛,想抽回却没力气,只好无力地让质子任意啃。等到他啃够了才意犹未尽地放开,道:“总得让你的老情人看看,你是不是真的跟了我。” 知道他说的是对的,但花开还是白了他一眼:“那你用这么用力吗?” “不用力怎么让韦遐知道我对你的疼爱?”质子挑眉。 花开懒得理他,抬起洁白如玉的皓腕看了看,这厮简直就是属狗的,她现在觉得脖子火辣辣的疼。他到底是在制造痕迹还是在报夜里她一人独占床榻的仇? 真是有够小心眼。 就这样,很快地时间过去,夜幕降临,质子府里也逐渐热闹起来,花开慢条斯理地坐在房间里等着,什么时候让她出现再出现。 质子已经在前面跟这些大臣虚以委蛇了,她要做的就是待会儿出去刺激刺激韦遐。 很快就有人来传花开。质子也早就跟花开打过招呼,今天晚上会故意带她出去见人,光明正大地介绍她,同时也点起韦遐心中的熊熊妒火,只是不知到时候他会不会被气死。若是这样就死了,也是省心,质子心头的一块大石头就可以落下了。 随着下人到了前厅,花开一出现在门口就吸引了绝大部分的目光。人人都知道韦遐韦大人家中藏有一名绝世美人,只是韦大人心疼得很,一直不让外人见,所以众人都很好奇,是什么样的美人才能让年轻又有才华的韦大人都如此重视? 后来听说质子也看上了这位美人,韦大人再三权衡之下选择成人之美,而比起韦大人的遮遮掩掩,质子就大方多了,直接发请帖把他们都请来,让他们给做个见证。 但这一见面才知道,原来这位美人竟生得如此绝色,怪不得韦大人跟质子都一见钟情了。 花开今日穿了一袭米分色的罗裳,她本就肤如凝脂,换上这米分色更是衬得她人比花娇,花容月貌不可方物,偏偏眼神又十分干净,一时间远远走来,竟似是花团锦簇,分不清是人间女子还是天上仙子了。 真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呐! 诸位心里这么想着,心中着实是羡慕韦遐跟质子的艳福。俗话说得好,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若是能跟这样的美人春风一度,就是短命十年也甘愿。 花开却目不斜视,一路走到质子身边。质子招手让她坐下,她便依偎着他坐下了,身形柔弱,两只小手自动自发地给质子倒酒,伺候的十分周到。 质子哈哈大笑,他一直都保持着豪爽大方的人设,谁能知道他骨子里其实是一条危险的毒蛇。此刻他对在座的官员们道:“今儿个孤斗胆请诸位前来,就是想请诸位见证一件事,从此以后,花开便是孤的夫人,日后孤若是能回国,定封她做王后,让她享尽荣华富贵!” 这话说得太惊人了,大家都惊呆了。都看得到花开美,可花开是什么身份?异国人不说,还曾经是别人的小妾,家世跟出身都不清白,这质子是疯了么? 就连韦遐都一脸震惊,他心底微微有些发慌。从进来到现在花开看都没看自己,反倒是跟质子十分亲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难道她变心了吗?想到这个可能性,韦遐脸色顿时变得十分难看。只是温润的夜明珠光辉映在他脸上,为他挡住了几分不敢置信。 原以为……质子顶多只是垂涎美色,又是个没脑子的,可他竟然会说出要带花开回国的话……很快地,韦遐又释然了,没关系,能不能活着回去还不一定呢,说什么都太早。 众人愣了一下后纷纷祝福,这回他们都是真诚的。娶一只破鞋当王后,这质子的脑子也真是有问题,他们哪有不恭喜的道理,反正跟他们又没什么关系,看到敌国质子智障他们比谁都高兴。 不过也从侧面让他们明白了红颜祸水这个真理。 花开坐在质子身边看着大家眼神表情变了又变,只觉得好笑。她嘴角微微扬起,起身附在质子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质子边听边点头,宴席上的韦遐状似在安静喝茶,实则耳朵竖的很尖,可不管他怎么听都是什么都没听到。 很快,质子对众人道:“花开身子不适,孤让他先回去休息,各位今晚可要好好陪孤喝一场,昨晚孤便开心的辗转反侧,今儿个可得喝个尽兴!” 人群中有人大胆道:“昨夜殿下是得了美人,抱着美人一起‘辗转反侧’吧!” 说完哄堂大笑,质子也哈哈大笑,又招呼着喝酒,假装没看见悄悄起身离去的韦遐,他刻意给的这个机会,趁着人乱的时候,他相信韦遐一定会去找花开,所以干脆给对方这个契机。 花开在回院子的路上,突然一人从天而降,先是一手捂住她的嘴,然后对她做了个嘘的动作,迅速将她拖到假山后面,而婢女们不知怎么被放倒了。 她装作吓一跳的样子:“老爷——” “花开!”韦遐深情呼唤,将花开紧紧地拥到怀里,片刻都不想放开。“我终于见到你了,我终于见到你了!“ 昨天不是刚见么,看他这架势,花开还以为两人分别了五六年呢。她反手拍拍对方的背,装作一副我也很想你的模样,实则对天翻了个白眼。“老爷,花开也很想念您,您怎么这么晚才来见我呀!”说着竟委屈地要哭出来了。 韦遐最舍不得她哭,将她抱在怀里正准备好好安慰,可是一低头就看见花开脖颈上的吻痕,再定睛一瞧,哪里只是脖颈,分明其他部位也有,甚至她抱着他腰的双手上都是!韦遐心如刀绞,竟一把将花开推开! 花开哪会不知道自己为何被推开。别说自己没跟质子有什么,就是真有什么,满打满算也不过跟了两个男人,其中一个还是韦遐自己要求的。他竟然嫌弃她了!真是可笑! 而他呢?娇妻美妾,环肥燕瘦一个不缺,早不知碰了多少女人,如今竟敢嫌她脏。花开低头做啜泣状,心中却觉得很是凄凉,这便是男人! 她所遇到的男人基本上全是一样的,他们总是这样。 想到这里,她便微微冷了眼。 韦遐可能也发觉自己反应过激,心中难受,想要伸手去抱花开,总是忌讳她已被别的男人碰过,那双手是伸了出去,无论如何都找不到情感。 花开察觉了,默默地往后退了一步,遗憾而悲伤地看着他。那楚楚可怜的眼神让韦遐感到自己有多么过分,心中无比愧疚,便立刻上前一步想要抱她,这次却是花开拒绝他了:“老爷莫要再过来了,花开已是残花败柳之身,哪里配得上老爷呢。” 说着,泪水恰到好处的滚滚而落。 这眼泪滋润了韦遐干枯的心,他呼唤一声花开,又将她抱入怀中。花开有翻了个白眼,她真的是很不喜欢别人这样抱她,尤其是韦遐这样的人。不仅察觉不到任何温暖,还会因此产生恶心反胃的感觉。 她讨厌身上气味不够温暖的人类。虽然质子也冷,但却比韦遐好多了。 “嘘——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花开主动打断韦遐的话。“我已经成功接近质子了,日后我会让他老老实实地听我的话,可是你,老爷,我不在你身边的话,你可以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让我担心吗?” 她这话说得真情实感,连花开自己都要被感动了。 韦遐果真十分感动,瞧那模样,倒似是眼泪都要掉下来。 可就在两人含情脉脉一番恶心话儿没说完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说话声,原来是那些被迷倒的婢女们醒了。韦遐进府时身上带了迷药,都用在那群婢女的身上,这药药性快,但是褪去的也快,而且不伤脑子。 “你快走吧,免得前厅质子派人来找你,到时候若是被看见,你我二人便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花开焦急地催韦遐走。 可越是催,韦遐却似乎越是不在意:“我不想离开你。” 花开在心底又嫌弃了对方一遍,面上却是深情款款:“我会帮你的,你快走,保重。”说完没等韦遐回话就钻出了假山,恰好寻人的婢女们看见了她,花开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成功蒙混过关,毕竟这张脸真是可信度太强了。 直到离开,花开都能感受到身后不远处有两道视线一直死死地黏在自己身上。她觉得挺恶心的,但装作没感受到。 回卧房没多久,刚梳洗完毕,质子就回来了。他的俊脸有些潮红,看起来真是喝的不少。在外人面前两人还是要装一下,毕竟昨天晚上就是说好的了,不能暴露彼此之间的盟友关系。 花开坐在床上看正在洗漱的质子,问:“前面玩得开心么?” 质子说:“挺开心的。”看到那群愚蠢的官员以为将自己拿捏在了手掌心还在心里嘲笑他的样子,质子觉得真挺有意思。 花开撇撇嘴没说话,质子问:“你跟韦遐都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呀,无非就是些酸唧唧的情话,我可不爱听。”她早过了爱说情话的年纪,如今算算,也忘了自己活了多少岁,只知道忘川河里的她没有时间概念,也不知道是白天还是黑夜,只觉得漫长,无比地漫长。 也因此,花开无比珍惜能得到肉身的时间。 “情话?”质子好像还挺感兴趣。“说来听听。” “我拒绝。” “拒绝无效。” 管他有效没有效,反正她不说。韦遐说的话都千篇一律,花开早就听腻了,在还没来质子府的那几天,韦遐就跟没了完似的成天表白成天叽歪没有个完,现在好不容易安静了下来,她可不想再重复对方那酸腐的情话。刚才在假山里跟着一起胡扯就已经够无趣的了,没想到世上还有更无趣的人,竟然想听那么无趣的故事。 反正花开就是不说,质子也不跟她争辩,只冷哼一声算完。 过了会儿,花开在床上翻了个身,隔着帐子喊质子,可质子记恨她之前不肯告诉自己韦遐说了什么情话,就装死不理。花开也是头一回看到这样的奇葩,见他不理,便又睡回自己的位置,道:“这是你自己不想听的,那我就不说了。” 她不说他想听啥,又不告诉他他想听啥,质子一向比较沉得住气,可这回他就是特别想知道,于是问:“你说,不管你说什么,孤都不会把你怎么样。” 把她怎么样,他能拿她怎么样?自我感觉太良好。“质子府很多不是你的人,这个你知道吧?” “当然。”他是别国的质子,换做是他,处境改变,他也会在质子府安排自己的人,日夜监视着自己动态。“问这个做什么?” “不做什么,就是想告诉你,你身边那个很娇俏的丫头,是韦遐的人。” “什么?”质子不信。“孤为什么要相信你?” “你可以不信,但是日后她给我传纸条,为了做一个称职的双面细作,我可要对你出手了。”说着,花开毫不客气地掀开帐子对质子做了个鬼脸。“我看你还挺喜欢那丫头的,今儿早上是她伺候的你更衣,还说韦遐好美色呢,我看质子你也大差不离。” 质子被她气得险些背过去,但也是信了七八分。他自然是除了自己的人之外谁都不信,那婢女是他自打到了质子府之后就被派到身边来的,他仔细派人查过她的底细,确认没有问题才留在身边,没想到还是着了道儿,如此一想,心中就有几分气恼,觉得自己是被欺骗了。 花开立刻掀开被子躺下去,一句话不说。过了会儿感觉到质子走了出去,又过了一会儿,人又回来了,她问:“你杀了她?” “没有。” “也对,不能随便杀人,毕竟这不是你家。”花开看似遗憾地说,其实幸灾乐祸得很。 质子没好气地瞪她一眼——隔着帐子花开根本看不见。“就算是,孤也不会草菅人命。” 花开很没诚意地说了声我相信你,至于她到底是真信还是假信,那就见仁见智了。总之质子被她这无礼的态度给气个半死,心中明明感谢她告知自己身边婢女是细作,却又拉不下脸来说句好听话。   ☆、第四十碗汤(七&八) 接下来他们谁也没有说话,房间安静地似乎只听得到彼此的呼吸声。花开喜欢睡觉进食等种种活人才能有的功能,所以很快就睡着了,质子躺在美人榻上觉得哪哪儿都不舒服,翻来覆去好一会儿,也迷迷糊糊地眯了眼睛。 大概是到后半夜,他突然听见有人在呼喊什么,质子猛地睁开眼,用几秒钟清醒了一下,然后才意识到是大床上的花开在叫。 这一次他轻手轻脚地靠近,总算是听清楚了对方嘴里在喊的名字。只是听完以后,眼神有几丝古怪,似乎不明白为何如此。 等到了第二天早上,花开睁开眼睛,在床上摊着伸了个懒腰,突然不小心打到了身边的人——嗯?她的床上怎么会有别人? 低头一看,是质子。她不高兴地去捏质子的鼻子,让质子的窒息中清醒,然后略带恼怒地瞪着花开:“你做什么?” 花开不开心地问:“你怎么可以半夜爬上我的床?说好的你睡美人榻的。” 原来是质子夜里听她讲话听得倦了,顺势上床,还掀了一半的被子自己盖。在床上睡跟在美人榻上就是不一样,床舒服多了。 质子冷哼一声说:“你以为孤愿意,若非你昨天夜里说了一整夜的梦话,孤会想来把你弄醒吗?” “梦话?”花开一愣。“我说梦话?你别骗我。” 那不相信的眼神让质子也是心塞,他长到这么大可没怎么骗人。“你那是什么眼神,难不成孤还会骗你?” “那可难说,又不是没骗过。”花开伶牙俐齿地反击。“之前不就是骗了那么多人说是喜欢我么,其实不过是将计就计。所以说不定你又是在骗我,否则我怎么没听过自己打呼噜?” 质子被气笑了:“你睡得跟头猪一样。还听呼噜?对了,你打呼噜了。” 花开更不信了。 这种没有意义的话题是进行不下去的,于是质子转口问道:“你说了什么梦话,自己不想知道么?” 花开小心看他:“我说了什么?” “你在叫一个人。” “谁。” “不知道。” 花开也学着他冷笑的样子冷笑一声。“你又哄我,都不知道我在叫谁,还敢说我在叫一个人,说不定我是在骂你呢。” “你以为你不骂我。”质子瞪她。“孤可没骗人,你一直在叫什么大王大王,叫了二百三十一次,隔一会儿一叫,孤昨晚快被你烦死了。想想之前每天晚上你好像都在说梦话,只是孤昨晚听得最清楚,你绝对是在叫大王。” 谁知话音刚落,就见花开变了脸色。她基本上总是笑眯眯的,虽然心思重,但表现的总是乐观轻松,质子从未见过她这样阴鸷的表情。花开沉默了会儿,道:“你听错了,我没有叫什么大王,我也不认识什么大王。” “孤也这么觉得。不管是我国还是你国,都称呼为君主或是陛下,只有北方的游牧民族才管他们的国君叫大王。可据说你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应该不会去过北方吗?难道是梦里去过?” 花开没有说话,却突然一把推开他,从他身上跨过去,穿了鞋子,头也不回的下床了。 质子目瞪口呆,半晌啐了一口道:“毛病!”都是惯出来的,这女人真心得打一顿! 可是想起花开生得绝色容貌,就连方才下床的动作都是赏心悦目,发火耍脾气的样子也很好看,他也就懒洋洋算了,美人嘛,尤其是有脑子的美人,总是有点脾气的,这不算什么。 花开去了小花厅,命人打了水洗脸洗手,但整个人都是懵的,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大王……她竟然在睡梦中叫大王? 花开并不认为是质子在欺骗自己,首先质子不知道自己曾经真的认识一个大王,其次他也没有骗她的理由。也就是说……她真的说梦话了,而且还叫了大王二百三十一次?一想到这是真的,花开的脸色就非常难看。这大王两个字当然不可能是残存在花开这具肉身的记忆,那只能是她带来的。 可是她已经不再想起他了,梦里做了什么梦也都记不得了,甚至连到底做没做梦都不清楚,更别提是会说梦话! 她有些烦躁地走来走去,不想起的时候也还好,可是一旦想起,就总觉得闹心。尤其是大王临死前留下的那句话。 她不认为自己爱上那个男人,那短暂的相处也能称之为爱?这世上根本就没有爱! 一个暴君的爱更是假象,她到底在纵容自己胡思乱想些什么?一想到这个,花开便觉得心头空落落的,她认为这只是对大王的愧疚,毕竟那男人冷血嗜杀是一方面,暴躁易怒是一方面,待她好却是另外一方面了。 她只是为冷酷地杀死他感到内疚,只是有点困扰,并不是喜欢。 大王都说了,并没有喜欢她,所以她也没有喜欢他,他们两人不过是互惠互助的关系。她帮助大王驱赶孤独,大王则为她提供遮风挡雨的避难所,就是这样。 没错,就是这样。 花开成功地说服了自己,她又重新带着笑容,甜蜜地出现在质子面前。这一次她决口不再提做梦一事,质子看她脸色不大好,也没再提,这事儿就算这样揭过了。 可是接下来的每天晚上,花开都会不住地叫大王。质子每天都帮她计数,多的时候上千次,少的时候也有几百,从来没有停过。慢慢地,他的好奇心也就上来了,想知道这个大王到底是何方神圣,是什么样的男人才能让花开这样的女人都如此魂牵梦绕。之前说花开对韦遐一往情深,可如今看来也并非如此。 花开这个女人,到底心里都在想些什么? 质子不明白的是,一旦一个男人开始对一个女人产生好奇心,那么离他沦陷的时间也就不远了。花开本来就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女鬼所透露出的神秘更是让质子对她有很大的兴趣。 每天早上醒来。花开都会看到质子放大的脸,然后听到他跟自己说,昨天晚上又叫了大王多少次。然后花开才茫然地想起来,自己竟然连大王的名字都不知道,只知道叫他做大王,可他姓什么叫什么,她从来都没问过,他也从来没说过。 她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没问过大王的名字,现在也不知道质子的名字。 名字这东西无关紧要,却又是辨认一个人最大的助力。花开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很多时候她发觉自己会想起大王来,都是在她思绪中突然冒出来的,完全不受控制。她为此感到烦躁,这种烦躁很明显,质子察觉的最快。 到了晚上,花开已经不怎么想睡觉了。虽然这具肉身需要睡眠,可毕竟灵魂不是本体,如果坚持不睡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事到如今,一想到睡着后会说梦话,花开就觉得一阵厌烦。 她只想断的干干净净,什么都不要再想起来。 但越是想要遗忘,越是无法忘怀,甚至记得更清楚。她总是忍不住想起大王抱自己上马的时候,他们驰骋在山间,大王对她微笑,时不时威胁要砍她的脑袋,送她许许多多的礼物……诸如此类,花开以为自己都忘了,其实她记得比谁都清楚。 大王的魂魄怕是早已投胎转世了吧,只是不知道他杀了那么多人,来世是当人还是做牛马。 “……你没有话想跟孤说吗?” 躺在花开身边的质子问。现在他已经不睡美人榻了,因为每天晚上都要计数,导致他的黑眼圈越来越重,花开虽然说梦话,但架不住人睡眠质量好呀,跟花开一比,质子已经很久没睡一个好觉了。 花开看他一眼:“你想听什么?” “你的大王。” “他不是我的大王……”花开反驳的很无力。 “管他是谁的大王呢,我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花开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你知道什么是爱吗?爱情的爱。” 这把质子给问住了,他很努力地思考了一会儿,说:“孤不知道。孤从来没有喜欢过女人。” “喜欢过男人吗?” 花开问得很认真,质子却黑了脸:“没有!” “原来你也不知道。”花开摸了摸自己的心口,那里有一颗跳动的迅速的心。“我隐隐约约有点记忆,我曾经很深很深地爱过一个人。” “就是你的那个大王?”质子莫名有点心酸,好像自己养了许久的水灵灵的小白菜,自己还没来得及吃一口,就被人捷足先登掐走了。 “不是。” “……你到底有几个男人?”质子微笑。 花开想了想说:“大概两个吧。”说完她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承认大王是她的男人了。 “所以你喜欢的是哪一个?” “我记不得了。”花开喃喃道。“那都是上上辈子的事了,人呐,活了太久,很多事情都会忘记。”所以她必须逐渐完成这五个世界的任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找到记忆碎片,将已经遗忘的记忆拼写完整。她心中的恨与怒从没有消弭,她只缺记忆。“但是我还记得大王。” 说完,她的声音突然放得很轻。“我只记得大王。” 她自己可能没有察觉,质子却听得很清楚,花开的声音带着淡淡的甜蜜,就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在念叨着自己的心上人一般。他顿时有些不高兴,不是说不喜欢大王么?那为什么提起对方的时候又这样快乐?“有什么好记得的。” 这么深的夜,花开却突然有了倾诉的欲望。“因为他待我好呀,大王是世上待我最好的人了。虽然他是个坏人,可我也不是什么好人呀。” 他们真是天生一对。 “有多好?”质子心想,难道能有孤对你好?孤给你吃给你穿,除了让你给孤做一点点小事之外,你这完全是公主的待遇啊! “很好很好。”花开忍不住笑了。 “比孤对你还好?” “你怎么能和他比。”花开震惊地看了他一眼。“当然是大王对我好呀。” 质子的笑容立马僵住,此刻他恨不得把花开抓过来狠揍一顿说不定就乖了。心中一不爽口气就有点冲:“既然他对你那么好,你怎么跟孤在一起,你倒是跟他呀!” 被这讽刺的语气一问,花开清醒了几分。她笑嘻嘻地凑近质子,美丽的小脸在柔和的夜明珠下显得格外白嫩细腻。“你知道我为何没跟他在一起吗?” 一字一顿地告诉质子:“因,为,我,杀,了,他。” 质子被吓一跳,连忙往后躲开这个可怕的女人,不敢置信地看着她:“你杀了自己的男人?” “对呀,我杀了他。”花开认真严肃地说,然后扑哧一声笑了。这一笑,顿时让质子倍感受辱,他恼羞成怒道,“笑什么笑,再笑……再笑孤就要砍你头了!” 花开才不怕呢,即使是大王,这么说的时候她也没怕过呀。 她就这样笑着,笑着,笑着,然后就没了声音。质子小心翼翼地等了许久,只等来了花开睡着时的呼吸声。 但是这一次她再也没有叫大王了,而且从这之后也没叫过。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质子曾经旁敲侧击地问过她现在不做梦了吗,花开对他笑笑没说话。 不做梦了,灵魂不完整的人,是没有资格做梦的。她从来没有梦到过大王,那一声声的呼唤,不过是她内心深处的投影。 但那个人永远不会再回来。 花开没有后悔,她永不后悔。 倒是随着时间过去,韦遐对她愈发信任了。花开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在韦遐要求她取得什么情报时,她总是能拿到,并且及时交给他,虽然为此会换来一些小小的伤痕。每当看到那些伤,韦遐就会心疼地把花开搂入怀中,安慰她说:“再忍忍,再等等,大事一成,我就接你回家。” 然后松开手,让她回到质子身边。 真正的花开就是这样,只不过质子对她戒心很高,并没有信任她,所以她得不到什么资料,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让韦遐对她很是失望,甚至误会她爱上了质子,对她恶言相向。最后质子兵败自杀,花开也死于乱军之中。 至于是不小心还是刻意,那就没人知道了。但在那之后,韦遐就得到了许多美人,甚至还将大夫人休了,尚了公主。 质子看到回到自己身边的花开,问:“回来了?” “嗯。”花开笑眯眯的,“他信了。” “辛苦你了。”那些情报都是假的,是质子精心为韦遐等人准备的,就等他们上钩呢。 他们真以为他是来当质子的?他是在来打探情报的,只待做好万全的准备,便要一举拿下敌国。 花开坐在栏杆上不住地晃动着小脚,看着池中不住游动的锦鲤,低低地对质子说:“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你说。” “待到你事成,可别忘了羞辱韦遐和他的妻子,然后再杀了他们。” “你可以自己来。”质子说。“孤给你这个权力。” 花开但笑不语。也许质子不知道,但她可是听了不少流言蜚语。质子府虽然有韦遐那边的人,却也有质子的心腹。他的心腹们都觉得她是红颜祸水,正商议着要杀死她好让质子恢复正常呢。 本来有雄心大略的质子,在到敌国当质子后,得了个美人便开始不务正业,每天沉浸在温柔乡中,他们早就看花开不顺眼了。 三个月后,花开与韦遐最后一次见面,成功从他手中得到出城令牌。当天夜里,韦遐便听说敌国质子消失不见! 两国短暂的和平到此结束,随即开战。只是这次战役没有之前那样顺心,因为他们的情报全是错的,战略图不对,地图不对……基本上只要是这几个月来从花开手上探得的情报就全部都不对!韦遐因此被皇帝连降数级,让他随军,好戴罪立功。 可惜对方却摸透了他们这边的情况,质子——不,现在应该叫太子了,就连打仗都带着花开,如今他们的关系好了很多,勉强能称得上朋友,其中还或多或少夹杂了太子的私心——花开又美又聪明,还很有胆量,他喜欢这样的女人也是正常。 只是臣子们的进谏让他感到烦躁,竟然要他赐死花开……敌国还没攻下来呢,他为何要赐死花开?真是天大的笑话!他非但不赐死,然后登基为帝,还要封花开个王后当当!听她嘴里说的那个大王估计是没有去他的,那就他来好了。 很快便打到了敌国京城,花开坐在军营里晃悠着小脚,身边是正在看地形图的太子,顺便还有不时怒视她一眼在心里骂她是红颜祸水的将军们。 花开觉得自己可委屈了,迄今为止她为太子做了多少事情呀,这些人不知道感恩就算了,竟然还倒打一耙说她祸国殃民,她哪里祸国殃民了,还找得到比她更有用的女子了吗? 不知什么时候将领们退下,营帐内只剩下花开跟太子。太子走过来,捏了捏花开的脸——他无意中发现这样很好玩,于是就养成了这么个习惯。“想什么呢?” “我在想韦遐。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了。”花开长吁短叹。 太子冷笑:“还能过得怎么样,反正没死,虽然官位小了点儿,但好歹是个官。”说完他低头凑近花开。“很想知道他什么样的话,明儿攻下京城,你不就知道了?” 花开觉得他的情绪来得莫名其妙,回嘴道:“你生什么气,你的手下想杀了我,我都没说什么呢。” “有孤在,谁敢碰你一根汗毛。”太子志得意满地说,如今他即将天下在拥,已经兴奋的不知说什么好了。 花开耸耸肩:“那可不一定。”那些人的眼神简直想要把她给吃了,他们能不能客观点,承认她是个美貌又有才情的女子?如今她跟在太子身边,明明是太子高攀了她好吗? 当然这只是想,她没敢说,怕是会被人暗杀。太高调是会死的,这种事儿她不干。 太子不跟她争论,反正比嘴皮子,他没赢过花开。 明日最后一战,太子过于兴奋,晚上都没怎么睡好。他看着睡在自己身边安静的花开,心里有些喜悦,又十分柔软。真是要多亏这个女人,否则他一定做不到现在这样。悄悄地,他伸出手勾勒花开的容颜,她现在已经不说梦话了,也再没提过大王二字。虽然不想承认,但太子心中的确对这个人有几分不舒服。 第二日早晨,他见花开睡得熟,便自己独自离开。 这一仗是敌国背水一战,因此十分惨烈,当大军将旗帜插到皇宫顶峰时,太子心中感受到了激动与狂热,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把这一切跟花开分享,可是当他回到军营,却看见众人不安的脸色。 恐慌骤起,太子步入自己营帐,便看见一地鲜血。 花开自尽了。 用她那把从来不离身,从来不让他碰的华丽匕首。只是人虽死了,匕首却消失无踪,太子心中所有快活一夕之间化作了灰烬,但他很快就又坚强起来,他是喜欢花开,但也只是喜欢,仅此而已。 就像是他自己说的,从来不会为了爱情停留或是要死要活。没有了花开,还会有树开草开叶开……世上美女无数,并不是只有一个花开才能让他心动。 但是他记得花开曾经说过的话。 当战俘被带到面前时,太子看着憔悴不堪已经没了人形的韦遐,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   ☆、第四十一碗汤(一&二) 女鬼在忘川河里的时候尝过无尽的苦楚与折磨。因为想要继续存在,它们丢弃了自己的理智与情感,一切美好的记忆,值得称颂的美德,都在忘川河里消失,但即便什么都不再记得,疼痛、怨恨、绝望……等种种负面情绪也仍然会死死跟随在身边,不会有片刻离去。甚至随着时间的增长而逐渐浓厚,痛到你肝肠寸断,恨不得连灵魂都抹杀。 不少鬼魂承受不住这种痛,便在漫漫河水中被其他鬼分食干净。从此它们无法投胎,无法上岸,更是找不回执念与记忆,从此消散于天地之间,化作这漆黑的河底淤泥。 生前的痛会不住地重放、重放、再重放。所以当女鬼感受到这种痛的时候,忘川河的记忆便随之而来。她在河底每天都要承受这种剧痛,从来没有停下,从来没有结束。 那是生子的痛。 她刚睁开眼,就感觉一双腿被掰开,腰下不知垫着什么东西,她呻|吟着,其实这和她曾经受过的比起来不算什么了,可那会儿在河底的时候她没有心,现在她有心了。 虽然是别人的心。 但仍然会感到从心底升起的针扎似的疼,伴随着撕裂的剧痛,汇聚扭曲成一股怨气,从心口散发到四肢百骸。 “姑娘再用点力气,姑娘,再用点力气!马上就要好了!马上就要好了!已经看到小公子的头了!快快!姑娘用力啊!想想小公子,想想堡主,姑娘快!“ 有人不住地在她耳边催促,可女鬼并没有很想生孩子,但她很厌恶这种疼痛,于是按照稳婆所说,一直在用力,额头沁出豆大的汗珠,还没生完,就听到外面有人在叫:“流珠现在如何了?让我进去看看!” 随即还听到有人在劝:“堡主,流珠姑娘正是生孩子,这男子怎么能进产房呢?不吉利、不吉利啊!” “滚开!” 言语间只见人影婆娑,推搡间,一个身材高大穿着黑色劲装的男人便急匆匆地冲了进来,他几步奔到床头,握住流珠的手,放在唇边吻了吻,道:“流珠,你好好的,你一定要好好的,我不能没有你,咱们的孩子马上就要出世了,你、你一定要好好的!” 若是没了她,他也不想活了。 流珠只觉得浑身都痛,却是半分不想与这男子讲话,只想一巴掌把他拍开。她现在根本没有精力说话,这人能不能赶紧闭嘴然后滚蛋?可男子的力气出乎意料的大,她竟然挣脱不开,只能瞪了他一眼——她觉得那是瞪,对男人而言却是难得的柔和了。 他更是柔了眼神,甚至不顾她额头的汗珠去亲吻她白玉般的额头,然后用指腹替她拭去眉宇间皱褶。 流珠只觉得这人的眼神如此真诚柔和,自己却感受不到任何波澜。她没工夫去跟男人打交道,因为生产的疼痛已经夺走了她所有语言。 不知道过了多久,伴随着孩子哇的一声哭叫,流珠浑身一软,再也没了力气,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等到她醒来,身子已经被擦过了,身下是干净柔软的被褥,她试着动了下,发觉自己的手还被人握着。扭头一看,却看见之前的男人正柔和地凝视自己:“流珠,你醒了?我让人给你熬了粥,先喝点儿吧。” 旁边的侍女呈上托盘,男子将粥碗放在手中,吹了吹热气,又试了试温度,舀了一勺送到流珠嘴边。 流珠却别头拒绝:“走开。” 男子似是被拒绝惯了,竟没有任何恼怒,仍旧柔声劝慰:“流珠,你就别跟我置气了,身子要紧,难道你不想见见咱们的孩子吗?我还等着你给他取个名字呢。” 说着,他示意下人将孩子抱过来。 流珠望着奶娘怀里小小的婴儿,他看起来很小,脸蛋儿红通通的,眼睛还没能睁开,皮肤是嫩嫩的,小嘴儿时不时吧唧一下,充满着生命力。 可流珠却拒绝了:“我不想看见他。” 男人眼中闪过一抹悲伤:“流珠……” “我也不想看到你,你走吧。”她闭上眼,又躺了下去,甚至扭头不再看他。 男人站在原地,就连一旁的下人都露出同情的眼神,但他却没有对流珠发脾气,而是低声对流珠说:“那我先出去了,让翠儿喂你喝粥,不管怎样,就算你恨我,你也要想想,咱们如今已是夫妻,甚至连儿子都有了,再没那些隔夜仇。” 流珠躺在那儿,她的灵魂没有感到任何甜蜜,但眼中却有泪珠慢慢滑落。 男人离开后,翠儿扶着流珠坐起来,流珠在她的喂食下安安静静地喝着粥。翠儿看了她一眼又一眼,欲言又止,直到流珠问她:“有什么想跟我说的么?” “姑娘,小少爷都出生了,您……怎么着也该跟堡主成亲了吧,不管怎么说,我们符家堡的小少爷,总不能名不正言不顺呀。” 流珠说:“他的父亲是符东,纵横天下的大商,这还不够么?” “可是……”翠儿不敢再说了,因为她又从流珠眼睛里看出了久违的冷意,甚至她从没觉得姑娘如此冷酷过。 姑娘是神秘的,她是谁,来自何方,什么身世,没有人清楚。只知道外出做生意的堡主有一天突然把她带了回来,之后,从没见过性格孤傲的堡主对谁那样温柔怜爱,百般纵容委屈自己,这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他们看不懂,却心疼极了自家堡主,为了流珠姑娘几乎绞尽脑汁的讨好,然而已经过去了一年,流珠姑娘孩子都给堡主生了,却仍然对堡主不假辞色。 世上冰山美人不少,可是能让符家堡堡主符东如此珍爱的,却只有流珠一个。翠儿也是在流珠到来之后才跟在她身边伺候,这位姑娘虽然不爱说话性格冷淡,却从不苛责下人,时间长了,她才敢偶尔在流珠姑娘面前委婉地给堡主说些好听话,只可惜姑娘从不领情。 那时候堡主将流珠带回来,便吩咐他们唤她姑娘,小姐、夫人一类的称呼是不许叫的,谁都不知道为什么。 流珠喝了两口粥就没了胃口,挥手让她们都下去,她想一个人待着。翠儿担心地看了她一眼,轻声说:“姑娘,堡主一直在院子里站着呢,您要是想见他,叫一声就成。” 回答她的永远只有静默的背影。 翠儿退出了房间,符东正站在走廊那,身形高大而沉默,他惯常孤傲的脸上如今只有一片灰暗,奶娘抱着孩子站在他身边,却也没有得到进去的机会。 翠儿由衷地为堡主感到难过,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最后只有苍白无力的劝慰:“堡主莫要心急,姑娘只是一时没有想通,现在有了小少爷,早晚堡主会苦尽甘来的。” 符东张了张嘴,却没说什么,示意她下去。 这时候小少爷突然哇的一声哭起来,奶娘赶紧把他抱下去喂奶,半个时辰后送到符东手中,符东就这样抱着,一直一直在门口等待,然而流珠始终不肯见他。 流珠生完孩子是要坐月子的,这一个月,按照规矩不能洗澡也不能洗头,一想到她就头皮发麻。可是隐约想起生前自己被引产后连月子都没来得及做便惨死,又觉得这不算什么了。 她照过了镜子,知道自己如今长什么模样。这三个世界里,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美貌。许涟漪也好,花开也好,再加上流珠,都生得是绝色脱俗,各有千秋,分不清哪个更美一点,流珠喜欢美丽的容貌,很多时候她光是看着现在的脸就能度过漫长无趣的一天。 符东在外面站了一天,直到晚上才回房歇息。虽然流珠对他不假辞色,他也让着她纵容她,但对于鱼|水|之|欢这件事,他是坚持的,否则小少爷又是怎么生出来的? 但他没敢上床睡,流珠曾经连碰都不许他碰,他能如愿以偿得到她,便是上天给的福分,现在她给他生了儿子,他真是别无所求,只愿日后她肯点头嫁给他,夫妻两个带着儿子,如此便是叫他即刻短命,他也甘之如饴。 流珠躺在床上,符东离得远远的,他就睡在外面,只隔着一座屏风,夜晚的时候,他似乎连她的呼吸声都能听得见。可是他不敢找她说话,也不敢发出声音打扰她,只是柔和地望着襁褓中的儿子。那小家伙一点点大,不知是爱屋及乌还是别的什么,符东总觉得儿子像极了流珠。 他最爱的女人,他得到了她,却也永远地失去了她。 有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是错,他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可这事对流珠却是一种伤害,成为了两人之间跨越不过的沟渠。曾经的流珠也笑意天真,是他夺走了她的笑容,强迫地让她从一个烂漫的少女变作妇人,便是连儿子都是他强迫生的。 可这一切对最终的结局又有什么帮助? 符东想着,内心悲凉无限。仅仅才一年,他头上便生了华发,仿佛已老了许多。 待到流珠睡着,传来平稳而规律的呼吸,他才敢慢慢地靠近她,坐在床边凝视着,一动不动,似乎可以看一辈子。 她还是那样年轻美丽,只是因为做了母亲多了妩媚与风韵,但他却扎扎实实的老了。符东伸出手,试着想要抚摸流珠的脸,但流珠动了一下,堂堂七尺男儿,竟吓得立刻匍匐下去,紧贴地面以免被发现。 又过了会儿,他才敢抬起头来,慢慢地退到屏风后面。 第二日早上,流珠醒过来就看见孩子躺在自己身边,他还是没有睁眼,但米分嫩米分嫩的,也有点开。流珠看着他,想起自己曾经无缘的孩子,这时候身边有动静,她坐起身,就看见符东带着笑出现在自己面前。 昨儿个没仔细打量,今日才发现,这男子看起来大概而立之年,一头墨发却夹杂着花白,若非他五官年轻英俊,真是要将他当做老头子了。 他看到她就笑,笑得温柔的同时又夹杂着一丝卑微,他靠近流珠,小心翼翼地问:“你好些了么?” 见流珠不理他,他便继续努力找话题:“你看咱们的孩子,他长得多好看。” 流珠盯着他看了几秒,将孩子抱了起来。符东惊喜不已,谁都能感受到他从每个毛孔散发出的喜悦与欢欣。可下一秒流珠的动作是将孩子朝地下掷,若非符东反应极快,兴许那小小的孩子就被摔死了。既是如此,小婴儿也嚎啕大哭起来。 “吵死了,我不想看见他。”流珠冰冷地说,看到符东僵硬转身后,又道,“下次再让我接近他,我只会摔死他。” 符东的背影在颤抖,但最终他什么也没说,离开了。 第三日流珠就听说符东又出门了,没有十天半个月回不来。奶娘把孩子抱给她看,还告诉她说堡主临走时说让姑娘给小少爷取名字,但也只敢把孩子给流珠看看,不敢给流珠抱,都怕流珠会把孩子摔死。 那天奶娘等人都在,亲眼看见了流珠姑娘对这孩子是如何的无情,再联想到堡主眉宇间的疲惫之色,哪个还有不明白的道理。管家是看着符东长大的,他们家族世代伺候符家,对符东很是心疼,因此便对流珠十分不满。 可符东三令五申,他在不在,流珠的地位都是一样的,整个符家堡都要听从她的命令,任何人不得违背。 符东不在,整个符家堡只有流珠最大,可她从来足不出户,不见别人,也甚少与人讲话,有时候她自己一个人一坐就是一天,呆滞地、安静的、像是没了魂儿。 翠儿经常担心她,但担心也没有用。 她也时常想要劝慰流珠,盼望流珠能明白堡主一片痴心,她真是不明白,好好的一对璧人,男才女貌,天作之合,为何就是不能心心相印长相厮守呢?搞得如同仇人一般。 “姑娘,堡主都走了快一个月了,您不担心他吗?” 符东走的时候说大半个月就回来,但流珠月子都坐完了,他仍然没有回。翠儿总想证明流珠对堡主是有感情的,但每一次流珠的回应都冷酷地令她心寒。 “若是死在外面,倒也干净利索。” 翠儿握紧了拳头:“姑娘,翠儿真是不明白!您到底为何如此怨恨堡主?在翠儿和堡内所有人看来,堡主待您始终如一,深情如许,您为何就是不能对堡主好点儿呢?” 流珠正坐在窗前看太阳,听到翠儿的话,她似笑非笑地回头看她,“你这是在为你们堡主抱不平么?” “何止是奴婢,管家、奶娘、侍卫……就连花匠家丁都觉得姑娘您实在是太过分了!堡主对您的真心日月可鉴,您怎么能如此对他?看到堡主年过而立便满头白发,您心中真的过意的去吗!” “奴婢不知道您和堡主之间到底怎么回事,可就奴婢看来,堡主为人光明磊落,体恤下人,从未做过卑鄙之事,您——您怎么就不懂得心疼他一下呢?”翠儿说着说着,都要哭了。她今年不过一十六岁,六岁前她过着噩梦一样的日子,觊觎自己的继父,想要将自己卖掉给弟弟上学堂的亲娘……寒冬腊月她都要拎着一桶一桶衣服去结冰的河面,想办法敲开冰面洗衣裳,稍有不对便会遭到毒打,甚至一天连一顿饭都吃不上。 六岁那年她不小心掉入河里,是堡主恰巧经过救了她,问了她的姓名,给了她爹娘银两将她买下,带到符家堡。虽说是做奴婢,可比起在家中的日子,简直幸福了百倍。 这么多年来,堡主是什么样的人,翠儿觉得自己看得很清楚。所以流珠姑娘到底为何如此对待堡主,她就是不明白! “若是你的未婚夫,你未婚夫的爹娘全部都为他所杀,你会喜欢他吗?”流珠问。 翠儿愣了一下。 “我恨符东,自然有我的理由。”流珠低着头说。“若是我不恨他,我又为何要活着呢?” 翠儿却瞪大了眼睛。流珠抬眼,嘴角带笑,眼底却是泪花。“你知道亲眼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未婚夫还有伯父伯母死在面前的感觉吗?他们就像是我的亲生爹娘,便是有一千一万个不是,待我也是极好的。”对符东来说,那是该杀的人,可对她来说,那是温暖又幸福的家。 “那年春天,子时,我躲在衣柜里簌簌发抖,当符东打开衣柜的时候,我只看得到他身上脸上还有刀上的血,那一幕在我眼前从未遗忘。” 翠儿不敢置信地道:“不、不可能……堡主不会无缘无故杀人的,不会的!” 流珠抹去眼角的泪,淡淡地说:“是啊,他们罪孽深重,他们该杀。可对我而言,那是我的爹娘和丈夫。” 流珠从小失去父母,在未婚夫家长大,未婚夫的爹娘对她视如己出,他们马上就要成亲了,却在这时候出现一个符东。 流珠不知道该恨杀死亲人的符东,还是恨无意中帮助符东的自己。 两年前的那个春日,她带着婢女去庄外的小山坡扑蝶,追着一只蝴蝶迷了路,不知怎地脚下踩到一个人。 那人正是符东。 他昏迷不醒,伤口还流着黑血,很明显是中毒了。未婚夫庄中养着毒物,做的是药材方面的生意,怕流珠会误伤,所以给她随身带着解毒丸。 流珠救了人,还给他舀来了水,处理好了伤口。 她以为这只是个小插曲,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不久之后,有人来寻仇,屠杀了整个山庄,她被未婚夫藏进衣柜,躲在那里。 无尽的厮杀,惨叫,兵刃,鲜血迸裂。 还有火。 当符东打开衣柜的时候,她泪眼朦胧地望着他。 然后他把她抱了起来,带到了符家堡。 其实他们根本就不熟悉,两年来流珠甚至没有怎么跟他说话,只是被动地听着他一遍又一遍的乞求与解释。 未婚夫一家在做的阴毒勾当,害死了数不清的人,他们甚至还与外敌勾结,不顾国家利益出卖独门毒|药。在符东口中,对她那么好的家人是只认钱不认人,甚至残忍地拿活人来试药的畜生。小山坡上面开满了五颜六色的鲜花,但底下却埋着无数的尸骨。 但他们在流珠面前从来没有泄露过半分,他们只想流珠过上简单快活的日子。如果符东没有和朝廷联手,从生意场上摸清楚山庄底细,他们只会害死更多的人。 流珠看到那些因为失去亲人痛苦绝望的百姓,看到那堆积如山的白骨,看到确凿的罪证。 是的,符东是个好人。他没有滥杀无辜,他只是杀死了三个恶人。那三个没有良知的恶人不愿意被朝廷抓住,于是选择宁死不屈,却把她一个人藏了起来,想要她活着。 爱她,所以把她隔在一切罪恶之外,爱她,所以让她一个人独活,爱她,所以都离开了她。 流珠却觉得是自己的错。 如果那时候她没有救符东,符东会死。符东死了,她的家人就可以活。有时她已经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怎样了,她恨自己害死家人,却又知道家人犯下滔天罪行,理应受到惩罚。可要她不恨符东,她又不知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她必须恨他,恨一辈子。 来到符家堡后,符东对她很好,可流珠一直对符东充满戒备,他始终想要与她亲近,想尽了办法只为求她一笑,他对那个鲜花丛中对他露出灿烂笑容的少女一见钟情,爱她从此无法自拔,却又残酷地夺走了她的笑容。 朝廷本是要连流珠一起杀死的,但符东舍不得。他抢先一步带走了无辜的流珠,甚至伪造了一具尸体,还给她改了名字。 在山庄的时候,下人们都叫她小姐。   ☆、第四十一碗汤(三&四) 翠儿无话可说。她虽然自小懂事,却还没有成熟到可以说清楚这件事中到底孰是孰非。站在符东和流珠的角度上,他们彼此都没有错,但流珠更加难熬些。她恨符东,可是符东做了正确的事,否则只会死更多无辜的人。如果她不恨符东,那么是谁将爱她疼她的家人从她身边夺走? “那姑娘你……心里可否对堡主有些喜欢?”翠儿眼巴巴地说。“这两年来,堡主对您如何,奴婢都是看在眼里的。为何要让过往的仇恨牵绊现在呢?如今小少爷出生,堡里上上下下都等着办喜事儿,到时候,您和堡主还有小少爷一家三口,一起和和美美的过日子,那该多好?奴婢相信,姑娘的家人也一定希望姑娘幸福。” 流珠慢慢地又把视线调往窗外。“一女不侍二夫,若非符东出现,我早已嫁人,我与他这一生都不会有任何名分。” 翠儿听流珠这样说,感觉有几分道理,却又觉得无比可惜。然而事到如今她也无话可说,她再也不能像之前那样理直气壮地请求流珠对堡主好一点,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也不知是好是坏,这样熬了两年,堡主的头发便已花白,若是再过些时日,岂不是要短命折寿? “你下去吧,我想一个人待会儿。” 翠儿还想再说点什么,嘴巴张开却又无话可说,讷讷地退下了。 房里只剩下流珠一人,她便轻轻摸向腰间,那里有把镶嵌各色宝石,削铁如泥的珍贵匕首。不管她到了哪个世界,这把匕首都一直跟随着她。流珠把匕首捧在了掌心,似乎还能看到那个拥有一双血色眼眸的男人仔细认真地想要把宝石镶上去的模样。她闭上眼睛,上个世界她就试过了,将这把匕首丢掉,可是不管她怎么丢,最后它都会回到她身边。 纤细的手指柔柔地抚摸过匕首本身,七彩斑斓的宝石在阳光下闪耀着动人的光芒,那男人还在的时候很少对她笑,却极喜欢将她抱起来,那样冷酷残暴的人,却有着最温暖的胸膛。流珠不由自主地环住自己,不管到了哪里,不管遇到了什么人,那样的温暖,都不会再出现了。 符东这一去,一直未归。堡里不少人都很担心,唯有流珠满不在乎。她不仅不在乎符东,也不在乎孩子,小少爷这一个多月了,流珠都从未抱过他。 她曾经很期待自己也能有个孩子,但她的孩子被剖出来做了药引,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流珠还在忘川河的时候经常感受到。她总是不能自拔地去想,但记忆残缺不够完整,如今已经是第三个世界了,她也不过是想起个大概。生前是个怎样的世界,自己叫什么名字,来自何方,仇人姓甚名谁……还是想不起来。 这天夜里,流珠突然惊醒,她单手摸入枕头下面,悄悄握住匕首,死死地盯着微微喘着粗气出现在自己房里的人。当那人撩开床幔时,她狠狠地将匕首朝对方扎去,只是恰巧在那一瞬间借由月光看清了对方的脸,惊得她连忙收回:“是你——”可惜为时晚矣,只听到一声闷哼,符东直接扑在了她身上。 高大的身形把流珠死死压在床铺上,她手中的匕首当啷一声掉了下去,符东把脸埋入她颈窝,掐着她的纤腰,将她抱得紧紧的,即使是流珠都感觉到了他的悲伤与难过。她本来想推开他,可是那一瞬间的感觉让她选择沉默。 符东抱着她,他身上有着浓郁还未散去的血腥味,流珠让他抱了会儿,才说道:“起来。” “流珠。”符东一只手轻轻抚着她的后脑勺。他拥抱的方式很奇特,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捧着她的脑袋,极力珍爱和怜惜。“我想你了。” “起来。”流珠又推了他一把,符东不敢不起,怕惹她生气,从她身上起来,还不忘拉她一把。结果流珠刚坐起来就一巴掌拍开他的手,“别碰我。” 他站在床前,她盘腿坐在床上,他高大魁梧,她娇小玲珑,但这个强壮的男人却露出了乞求的目光,符东低着头,就如同做错事的小孩子。 流珠指了指梳妆台的小抽屉:“那里有药箱,你自己处理伤口吧。” 符东惊喜地笑了一笑,连忙取出绷带与金疮药,流珠才看到自己刚才是刺中了他的手臂,现在被子上染了好多血。她抿着唇瓣,问道:“你受伤了?” “没有,是我不小心。”符东对她笑了笑,可流珠看得分明,他身上并不止自己刚刚留下的伤口,从他身上的血腥味就可以判断,她伤得很重。 但她始终没有插手,静静地看着符东自己处理伤口。他那么高的人坐在梳妆台前有些小小的滑稽,看得出来他很小心翼翼,怕弄坏她的东西似的,时不时还对她咧嘴笑一笑。平日不习惯笑的人突然一笑有点别扭,可那份深情温柔却无论如何都挡不住。 等到符东处理完伤口就想要上床睡觉了。流珠没有说话,沉默地睡到了床里边。符东躺下来,不敢碰她,这个女人离他这么近,又那么远。 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也在他遥望的远方。 流珠一直没有睡着,她惯是没心没肺,只是如今胸腔跳动着活人的心,便不由自主要感受到对方的情感。酸涩、难过、担忧、自厌……各种各样的情绪汇集在一起,完全不知道要如何是好。 如果她没有出现,流珠一辈子都不会告诉符东自己的真实感受。她一辈子没有接受符东,也没有接受自己跟符东的孩子,因为没有等到她做决定,符家堡就已经不存在了。符东也好,孩子也好,都随着一场大火,从此消失在人世间。 但她却活了下来,被符东送了出去。他甚至都没有告诉她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些年来她被负罪感压迫的无法生活,只能靠怨恨符东让自己的生命变得有意义。 想死吗? 想的。 可是又舍不得死。 舍不得谁? 最后她仿佛报仇成功,却又好像没有成功。流珠后来一直在想,如果死掉的是自己,那才是正确的走向。 所以她的心愿很简单。干净的死去,放过符东,也放过自己。 他们之间横亘着永远无法跨越的距离,如果想要结束这一切,就一定要有一个人不复存在。在符家堡覆灭前,符东将她秘密送走,所有爱她的人都是这样,宁肯自己身死,也要保证她的安全。流珠不知道自己有何价值存在,她其实有些话一直想跟符东说,却从没有机会说出口。 这一次她想借女鬼的口告诉他。 等听到身后的呼吸,流珠才闭上眼睛,翻了个身,安静地看着符东。他生得很是俊美,一双剑眉斜飞入鬓,黑眸睁开的时候孤高冷傲,闭上的时候便显得柔和许多,不再那么有压迫感。多么好看的人,还有一颗正义且温柔的心。 若是能放下一切,那自然好,可流珠放不下。曾经每个晚上,每当她对符东感到心动,便会看见未婚夫染血的脸出现在面前,每当她想遗忘过去重新开始,爹娘的面容便会在眼前回荡,多少次梦中她梦见他们,她问他们,自己能不能和符东在一起,能不能爱上符东,可他们从来都不回答,只是渐行渐远。 那天晚上的尖叫、鲜血,从来没有一刻忘怀过。 可是后来,符家堡也变成了同样的人间地狱,只是她没有看到,只是符东不舍得她看到。他早察觉出了朝廷准备对符家堡出手,于是在刚感觉到端倪的时候,便将流珠送走。他为她打点好一切,将她的后半生都照顾的无微不至,唯一的区别在于流珠的后半生再也没有符东。 那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 时间悄悄地过去,第二日一早,流珠醒来的时候,符东已经不在床上了。他总是起的很早,避免她一大早起来看见他心情不好。却又不肯分床睡,即使没有夫妻之名,也要占着夫妻之实。流珠刚怀上孩子那会儿,看到他就孕吐,符东每次出现的时候就戴个面具,直到后来快生了才取下。 他为了流珠,真是没有任何原则任何坚持。 翠儿端着热水进来,见流珠醒了,笑道:“姑娘醒啦?今儿个秦二爷来了,还问了姑娘呢。” “秦二来了?”流珠问。 “是呀。” 秦二,又名秦擎,与符东乃是八拜之交的好兄弟,同样也是商人,只是与符东比起来,秦家的声势要差上那么些许。两家世代交好,到了秦擎与符东这一代,两人干脆拜了把子,符东年长秦擎三岁,是大哥,秦擎平日便直接叫符东东哥,流珠一贯对秦擎这翩翩君子印象非常好。 如果她没有知道真相的话。 流珠点头道:“我知道了,给我梳妆吧。” 她难得打扮的隆重一些,眼角眉梢也全是少见的柔和,出现在正厅的时候,别说符东了,就连秦擎都看呆了。两人正在说话,便看见流珠出现,符东浑身的冷意瞬间消散,他忍不住笑意,上前想接过流珠,却被流珠无视:“秦二爷,好久不见。” “流珠姑娘。”秦二眼里满是惊艳。“听说姑娘刚给东哥生了儿子,在下前些日子外出,途中闻得消息,正巧机缘巧合手中得到一对鲛珠,权且当做庆贺小少爷满月的寿礼了。” “二爷费心。” 两人相谈甚欢,反倒将符东晾在了一边,甚至有志一同地忽略了他。符东并不觉难堪,能看到流珠如此轻松愉悦的模样,对他来说十分难得。不管是谁,能让她这样开心,他就感到高兴。 流珠刻意忽视他,甚至还与秦擎百般柔声讲话。秦擎心中早对她有所向往,只是佳人向来冷若冰霜,突然间柔和婉转,他心中也是说不出的喜悦受用,甚至还紧张起来,好几次说话都结巴着,早就忘了旁边还有自己的结拜大哥,而跟自己说话这人是结拜大哥的心上人。 过了会儿,一直安静听他们说话的符东道:“既是如此,二弟,日后你若是有时间,便多多来陪流珠说些话,我嘴巴愚笨,总是说些她不爱听的,她也不想见到我。” 流珠冷淡地无视了他。符东早已习惯,秦擎却颇为尴尬:“这怎么行……” “怎么不行,我与他非亲非故,也非夫妻,二爷若是想与我交个朋友,日后便多来几次,我心中也是高兴。” 流珠丝毫不给符东面子,符东却早习以为常。惟独秦擎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后只得应下。 于是从这日后,两人便经常私下见面。秦擎来符家堡都是光明正大的,符东在的时候他来,符东不在他也来,时间一长便和流珠混熟了,说话也轻松起来,展现出自己扬名天下的才情,不知不觉间,再来符家堡竟先奔流珠这里,而后才去找符东。 渐渐地就有流言蜚语传出来,说是流珠姑娘跟秦二爷好上了,人人都心疼自家堡主被戴了绿帽子,符东对此却一无所知。 偶然一次他听到了,甚少发脾气的他直接将那小厮鞭笞三十,而后发卖,勒令堡内上上下下不许再乱嚼舌根子,否则一律发卖! 这一命令下来,顿时干净不少,再也没有人敢背地里说流珠与秦擎的事儿了。 就这样,一晃五年过去,小少爷长大了,知道自己除了爹以外还有娘了,不过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奶娘跟婢女一提起他娘,神色间都隐隐有着厌恶,甚至连对他很好的管家爷爷一说到他娘都会对他耳提面命,告诉他,一定不要相信他娘说的话,也不要跟他娘亲近。 小少爷不明白,你看花匠的孙子阿牛就跟自己的娘关系很好,阿牛娘还经常给阿牛做新衣服新鞋子呢,虽然自己也有很多新衣服新鞋子,但是娘从来没给自己做过。 他小小的心里特别想见见自己的娘,可是没人带他去。 于是,在阿牛的帮助下,某天中午午睡的时候,小少爷悄悄顺着窗户爬了出去,找到阿牛,让阿牛带自己去娘亲那儿。 一路上七拐八拐的,小少爷记不大清楚了,但他好像没有见过娘。不知道是为什么,为什么娘明明住在堡里却不肯来找自己玩呢?人家阿牛的娘每天晚上还给阿牛讲故事呢,他也想听呀。 终于到了,他费劲儿地从一个狗洞里钻进去,因为门口守卫的家丁是不会让他进的。 远远地就看见一个穿白衣服的女子坐在树下,她对面坐的那人小少爷就熟悉了,是对自己很好的秦二叔嘛!秦二叔原来见过娘? 那怎么都不给他见呢? 流珠早就注意到不远处悉悉索索的动静了,只是她一直装作没看到。如今她已经在符家堡生活了五年,这五年里,她从不见这个孩子,谁把孩子带到她面前,她就跟谁急,甚至还会没头没脸地抓起东西砸孩子,直到再也没人敢让她看孩子,五年了,这孩子早就不记得疼了,生得倒是十分可爱,和符东有点像。 对面的秦擎察觉到她的走神,关切地问道:“流珠,怎么了?” 流珠道:“没什么,只是在想,下一步该怎么走。” 真是奇怪,感觉自己记忆里从未学过围棋,可即便是和秦擎这样的高手下,她也不会输。就好像那些知识与记忆,虽然暂时被遗忘,却一直存在于她的脑海中。 秦擎笑笑,见流珠额前一绺长发飘下,便亲昵地伸手为她捋向耳后。流珠先是愣了一下,而后微微一笑,便是接受了。 如今她与秦擎的关系基本上是人尽皆知,只有符东一直不信。不信她会喜欢上秦擎,也不信秦擎会背叛他。 突然,她的小腿被一把抱住。流珠拈起一颗棋子,低头看过去。那小小的孩子白白嫩嫩,极为可爱,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此刻正天真可爱地看着她。 她的眼眶突然酸涩起来,心痛不已。不是女鬼的泪,不是女鬼的心,这都是流珠本人留在身体里的记忆。 她的孩子。 流珠轻轻抖了下腿,将孩子踢开,那小家伙似乎呆了,毕竟自己人见人爱,还是头一次被这样嫌弃。然后他揉了揉眼睛,问:“你不是我娘吗?” 流珠没有说话,起身进屋了,秦擎看了小家伙一眼,对他嘘了一声,也跟在了流珠身后。 翠儿如今已经不伺候流珠了,她现在身边不喜欢任何人跟着,当然,在下人们看来,都是为了避免让人撞见她跟秦擎之间的丑事。毕竟知道归知道,亲眼看见却是不一样的。 “流珠,你最近是怎么了?”秦擎走过来握住流珠的手,担心地问。 “符东就要回来了。” 秦擎脸色一变。 近几年符东的生意非常忙,每个月都要出门几天。他出门的时候,秦擎干脆就住在了流珠的院子里。他们迄今为止都发乎情止乎礼,最多不过握手亲吻,但对于符家堡的人来说,两人都住一起了,还能有什么勾当没干? 一个个的都心疼符东瞎了眼,看上流珠这么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所以,我们该跟他摊牌了。”流珠说。 秦擎先是一愣,而后惊喜道:“你愿意和我走了?” “当然。” “你跟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只是流珠,你知道的,有些事我们得先做到。东哥的手段很厉害,我们逃了,他一定能找到我们,所以我们得想个办法,让他没有功夫来追我们。” “哦?”流珠低下头,掩住眼底诡谲。“什么办法呢?” “就是……”秦擎附到她耳边叽里咕噜说了几句。流珠越听眼神越冷,可是当秦擎看向她的时候,她立刻露出了甜蜜的笑容,“好啊,那咱们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秦擎即将美梦成真,也露出了兴奋的笑容。他将流珠抱入怀中,看似真诚深情地吻住她的嘴唇。 两人吻得难舍难分,外面踩在阿牛背上好不容易够得着,巴着窗台朝里看的小少爷却傻了。 这是在干什么? 巧的是当天晚上他爹就回来了,小少爷先是跟爹爹撒了会娇,然后好奇地问:“爹爹,为什么秦二叔要啃娘的嘴?” 符东正在整理手上的包裹,近几年流珠愈发不许他碰,甚至不许他靠近,他若是硬来,她便以死相逼,所以他早被赶出院子了,只是每次回家都会精心给她准备礼物。眼下听儿子说什么秦二叔啃娘的嘴,他一下就愣了,脸色一沉:“小孩子不许撒谎。” “我才没有撒谎呢!”小少爷不服气了。“我都是说真的!阿牛也看见了!秦二叔还把娘给抱到床上去了!“ 其实只是流珠刻意做的模样,然后小少爷就摔了下去,等他再爬起来床幔都放下了,自然不知道里头发生了什么。反正在他小小的心里就是秦二叔跟娘睡了一张床。 符东的手在颤抖,可半晌,他慢慢地平静下来,眼神有一丝空洞,柔声对小少爷道:“乖,日后不许再到你娘的院子里去了,明白吗?” “为什么?”小少爷不懂。“可是我想要娘。阿牛说他娘经常给他做好吃的,还做新衣服。” “你想要好吃的,厨子会给你做,新衣服爹给你买,不要去烦你娘,明白吗?” 小少爷咕哝两句,还是应下了。 流珠原以为当天晚上符东会来兴师问罪,她都准备好了,结果这人竟然没有出现?她有点恼,对着镜子搓了许久。   ☆、第四十一碗汤(五&六) 流珠并不喜欢秦擎碰触自己。这男人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每当他对着她笑的时候,她总是有种说不出的恶心。 那是属于真正的流珠的记忆。而女鬼之所以将符东赶出院子不再让他近身,有一半也是因为符东心细如发,以他对流珠的爱意,说不定能分得清她是冒牌货。 即使再会演,眼中流露出的情绪也不是真正的流珠,哪怕没有别人认出来,也逃不过符东的眼睛。离他远一些,让他明白“流珠”是真的变心了,也许他就能死心。从此以后找个好姑娘再成眷属,留下一条性命,没有流珠,他自然能过得更好。 只是她没料到,自己都跟秦擎那样亲密了,符东竟还不来兴师问罪。也罢,既然他不来,那么她过去也是可以的。 符东现在跟小少爷住在一个院子里,他没有办法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便不愿错过孩子的成长。直到现在小少爷都没有名字,流珠不肯取,堡里便都小少爷小少爷的叫。 听说流珠来找自己,正坐在桌前看账本的符东立刻露出惊喜的眼神来,站起来走了两大步又停了,整整自己的衣冠,抚了抚袍子下摆因为坐的时间太久压出来的皱褶,然后他带着微笑走了出去。 在流珠面前,他总是带着笑。 仔细想想他也有一个多月未曾见过她了,这几年她愈发地恨他,符东也不敢在流珠面前出现,生怕让她心里难过,便吩咐堡里下人无论姑娘有什么要求都满足她。如今流珠第一次主动来寻他,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符东高兴的?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符东愣了一下才回神,连忙伸手:“进进进。”还咽了口口水,看得出来他非常紧张。 流珠走到椅子前落座,符东却局促地站在那儿,这院子他自己都住了快五年了,流珠却是第一次来,结果搞得好像她才是这院子的主人似的。流珠道:“你莫要紧张,我今日过来,是有些事情想同你讲。” 符东问:“什么事?” 流珠没有回答,她低头的一刹那,符东看见她脖子后面的数个吻痕,面上掠过悲伤的神色,却在流珠看他的一瞬间掩藏起来。 他似乎明白她想说什么了。“儿子就在隔壁睡觉,你看看他吧,流珠。” 他几乎是在用乞求的语气在说话了。 可流珠却不想与他纠缠过多:“我今天来是想告诉你,我——” “对了!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了礼物。”符东又一次打断她的话,声音似是在颤抖。男儿有泪不轻弹,他流不出眼泪,可声线却不受控制地哆嗦起来。“你一定会喜欢的,是非常漂亮的玉佩……” “我要离开符家堡。”像是没打击够符东一般,流珠又补充道,“跟秦擎在一起。” 符东摇头,他一言不发,只是不住地摇头。他从来都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他也从来都说不过流珠,他永远只能沉默地任由流珠怨恨。 “你知道的,我恨你。如果你想要我原谅你,就放我走吧。”流珠看着他,眼神带着对新生的向往,就好像能离开符家堡的话对她而言是一种解脱,是希望,是未来,是曙光。“我喜欢上秦擎了,我想跟他在一起。你不是说为了我什么事都愿意做吗?那就放我走吧。我和秦擎约好了,三日后他来接我。” 符东讷讷地:“可是他已经有妻子了,而且还有数名小妾……” “那又如何,我喜欢他,才不管他是不是三妻四妾。”流珠说。“而且他答应我,绝不会让我受委屈,我信他。” 符东张嘴又张嘴,恨极了自己嘴笨不会说话。“儿子呢,你不管儿子了吗?” “我没有儿子。”流珠的表情突然变得极其冷酷。“当年你用强得到了我的身子,孩子也不是我自己乐意生的,这五年来我与他都不曾相处,更别提什么感情了,即使我离开,他也仍然能过得很好。” 符东知道自己当年做法不对。只是那时他实在是没有办法,做了那等龌龊之事,谁知一夜春|宵后流珠便有了身孕,他想尽了法子强迫她将孩子生下来,但她却从没抱过那孩子一下。 如今流珠用当年的事来刺伤他,这本是他的过错,他无言以对。只是乞求:“流珠,不要离开我,求求你了,不要丢下我们父子俩。” “这七年来,我在符家堡从未离开过,可是你感觉靠近我了吗?”流珠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放手吧,符东,咱们好聚好散。” 说完,她转身便走。符东站在她身后呆呆地看着她,好一会儿连句话都说不出来。隔壁还没睡着的小少爷从窗户里看见流珠,蹦蹦跳跳地跑出来,冲出一干婢女婆子的防线抱住流珠大腿,仰起小脑袋,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还挨过一脚。“娘!” 大眼睛水汪汪的,极其可爱。 他其实是生娘的气的,不过阿牛说娘亲有时候也会很烦心,而且他也看过阿牛因为淘气挨揍,也许娘是因为自己太淘气了才揍自己的。毕竟他先钻了狗洞,错在先嘛。 女鬼能够感觉得到,即使流珠已经不复存在,但这具身体里的温柔与爱意也仍然源源不断地从心底涌出。这一刻她就是流珠,流珠在透过这双眼睛凝视她无缘的孩子。但最后她只是将孩子从身上扒开,然后快步离去。 小少爷呆呆地看着流珠的背影,半晌,像是明白什么似的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流珠快步走着,才发觉自己满腮都是泪水。 没有未来。 对于她强硬地要离开一事,符东没有说什么,只是派人将她的院子死死围住,秦擎想要进来,怕是不容易的。 可对于流珠来说,溜出院子并不是什么难事。 深夜,她换了衣裳,只拿了个小小的包裹,带着自己的宝石匕首,躲过家丁眼线,悄悄离开了符家堡。 堡外,秦擎正在马车前等着她,见到流珠第一句话却是问:“怎么样?找到了吗?” “放心吧。”流珠对他嫣然一笑,晃了晃手中小包裹。“得手了。” “太好了!”秦擎喜笑颜开,搂过流珠在她唇瓣上重重一吻。“这样的话,我就有了可以跟朝廷联手的条件了!”他恶意满满地回头看了渐行渐远的符家堡一眼,对流珠道,“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符东他死定了!” 流珠回以开心幸福的微笑。心里却满是嘲讽,是为了流珠报仇,还是为了他自己的私心?秦家如今可不是当年的大商了,符家堡的生意越做越大,秦擎早就看红了眼,若秦家想崛起,不再依附符东生存,就必须先铲除符家堡,抹杀符家堡的存在。 于是他主动向朝廷举报,符家堡的地面都是黄金铺就,富可敌国,符东更是有谋反之心,否则怎会将生意做出海外? 皇帝本就对符家堡十分忌惮,一直以来国库空虚,他也的确需要找点由头充实一下,顺便给自己盖个行宫。恰巧秦擎就投其所好,恰巧他也早就看符家堡不顺眼许久,当年剿灭毒庄,他派了多少官兵都葬送在里头,符东只带符家堡的侍卫队便将犯人全部击杀,这份能力让皇帝不寒而栗。 符东不除,他屁股下的龙椅恐怕就坐不稳。 流珠交给秦擎的正是符东的印章。符家堡上上下下无数商道,都要靠这一枚小小的印章来批阅注明。 秦擎没有将流珠带回家,反而是将她藏在京城外面的一个庄子里。 只是符东一日白头。 以往他的头发只是花白,流珠消失后,只一日,满头青丝尽皆成雪,小少爷哭着不肯靠近他,喊他是妖怪。 如果是妖怪,就好了。是妖怪就能把她留下来,再也不让她离开。 符东发动了所有的势力去寻找流珠,可是流珠就像是消失在人间一样,再也没了她的消息。他大张旗鼓的找人早就被朝廷盯住,但符东不在乎了,他什么都不在乎了,如果不能把流珠找回来,他不知道自己生存的意义是什么。 她早就随着时间活成了他的骨肉,活成了他生命里不可或缺的心跳与呼吸。只是天下之大,想找到流珠谈何容易? 直到三个月后,他收到一封来自秦擎的书信。信上要他单枪匹马去某个地点相见,虽然被属下全力阻止,符东还是独自一人前去。 秦擎早备好了陷阱,他沦为阶下囚被关入山庄的水牢之中,穿了琵琶骨,铁链锁住四肢钉在墙上,满头白发凌乱。 秦擎一眼瞧见时还不大敢相信,讶然道:“东哥怎地头发全白了?”而后轻笑。“想来是流珠离开了你,大受打击,一蹶不振吧。” 符东问:“流珠在哪里?” “流珠过得很好,我这人最是怜香惜玉,东哥你是知道的。”秦擎微微一笑。“似流珠这样美貌动人冰雪聪明的女子,难道就只有你能喜欢?你喜欢,便是你的?” 早在看到流珠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可恨符东明明知道流珠不爱他,却非要把流珠禁锢在身边不给她寻找幸福的机会。“不过话又说回来,你瞧,流珠现在喜欢的人不就是我了么?她喜欢我,却恨你,东哥,你说,是不是很讽刺?” 他如愿以偿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女人,只要再毁了这个男人,这一生的所有心愿就都圆满了。 符东沉声道:“我要见流珠。” “我会让她来见你的,只是,可能不是你想象中的画面。”秦擎摸着下巴,沉思道,“流珠那样恨你,若是我给她机会手刃仇敌,她定然会更加喜爱我。说得对,就这么办。” 他走上前来一脚踹在符东胸口,这一脚十分用力,符东嘴角登时就沁出血丝。秦擎上一秒阴鸷暴力,下一秒便恢复成了翩翩君子的模样:“好了,我的气算是出完了。” 说完转身要走,却又停住,回头来问符东:“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恨你么?” 符东看着他,没有说话也没有摇头。 “从小到大我都在你的光环下生存。符家堡堡主符东,杀伐决断,文武双全,天下尽人皆知。而我呢?我什么都比你差一点,就那么一点。”秦擎捏了捏拇指与食指表示自己的扼腕。“若是差得多,倒也还好,可气的是就差那么一点,每次都是这样。” “你运气总是比我好,就连流珠也是你先遇到,从那时候起我才明白,你我二人,有一人在这世界上是多余的,只有你不在,才有我存在的意义。” “流珠已经是我的了,以后符家堡也会是我的。符东,要怨也只能怨你命苦。” 符东安静地听着他说,并没有太激动。他只是低着头,身体上的伤痛根本不算什么,真正让他痛苦的,是流珠的离开,还有兄弟的背叛。 秦擎倒是说到做到,晚上的时候,流珠便出现了。 符东几乎是贪婪地盯着她看。她圆润了些,小脸白里透红,气色很好,看样子这几个月生活的不错,秦擎果真如他所说对她很好。 那样他也可以放心了。 流珠顺着台阶一步一步走下来,看着那个被钉在墙上,铁链紧锁,连琵琶骨都被穿透的男人。那得多疼,可想而知。 “流珠……” 沙哑的声音,几乎已经听不清楚了。 流珠站定,秦擎便亲昵地搂住了她的纤腰:“这是我的给你的礼物。杀了他,你就可以给你的家人报仇了。” 流珠接过秦擎给的匕首,慢慢地走近符东。此时此刻她似乎已经离开了这具身体,冷静地看着那个拿着匕首的女人一步一步缩短与符东之间的距离。 那还是她,却也不是她。真正的流珠的情感在这一刻释放出来,代替了女鬼掌控了身体。 不是每个人都一如清欢,强大到拒绝一切汹涌澎湃的感情。 符东只觉得从未见过这样的流珠。她看着自己时总是冷淡绝情,可现在她眼里却闪着泪花。他有些不明白,却又似乎懂了。 “别……哭啊……”不想看她哭,她的每一滴眼泪都像是在用刀子剜他的心脏。 秦擎也跟在她身后,始终嘴角带笑,听到符东要流珠别哭,他才惊讶地去看流珠的脸。可下一秒,心口一阵剧痛,似乎有利器穿透了自己的心脏。他怔怔地低下头,看到那把自己亲自交到流珠手上的匕首,此刻插在自己心窝。 “为……什……麽……”他不懂。 流珠眼神冷酷,她重新抽出匕首,把上面沾染的血在衣袖上擦了擦,对秦擎说:“你不知道,但我还记得。” 记得符家堡被一把大火烧光后,几百条人命从此消失;记得自己在遥远的地方醒来,身边有伺候的下人有用不完的银票;记得自己没过几年安稳日子便被秦擎找到,从而得知一切真相。他投靠朝廷在先,却又抢在朝廷前面一步,勾结江湖人士血洗符家堡。借符东对他的信任在井水里下毒,然后将一个个无力反抗的人杀死,最后付之一炬。 包括流珠与符东的孩子。 而在那之前符东隐隐有预感朝廷会找自己的麻烦,便赶在那之前先将流珠送走,本想着过几日送走儿子,谁曾想秦擎会提前动手。 流珠被找到后,秦擎就将她关在这个山庄,不许她见人,也不许她拒绝他。稍有不悦便对她大吼大叫,甚至质疑她心中一直想着符东,还要带她去找符东的尸骨,为她报仇,鞭尸。 就像个疯子。 后来流珠有孕,这一次她不肯生下孩子,可秦擎看她看得紧,她便虚以委蛇,假意逢迎,趁着秦擎靠近之时,和现在一样,杀死了他。 “符东。” 她踮起脚尖,温柔地看着他的脸,露出动人的笑容,眉宇间依稀可见当年漫山遍野的花海中的天真烂漫。那是符东一直想要再看到的笑。 她很少叫他的名字,即使叫了,也是带着恨带着厌恶带着疏离的,可这一次她叫得无比温柔。流珠伸手捧住符东的脸,女鬼站在角落静静地看。她发现自己没有办法回到那具身体里,流珠生前的意识太过强烈,竟是硬生生将她挤了出来。 那满头白发呀,流珠落下泪来。她缓缓地伸手抚过符东的白发,看到他眼角眉梢的痛与悲。“咱们的儿子,就叫小海吧。” 符东痴痴地看着她。 这一刻似乎穿越了时间与空间。没有既定的命运,没有交缠的爱恨,只有那年春日,杏花满头,她在花海中扑蝶,发现一个身受重伤的青年,然后毫不犹豫地救了他。青年费力地睁开眼睛,她对着他嫣然一笑,柔声安抚叫他不要怕,之后去取水给他喝。 若是有来生,便不要这样的相遇。只想要没有仇恨没有过往,无需背负任何悲伤难过的爱情,简单的,第一眼看见你,我便爱上你,决定一辈子待你好。 与你生儿育女,白头到老。 只是这一次,最终是他一人的白头。 流珠捧着符东的脸,微微张开红唇似乎想要亲亲他,但最终只化作一个柔柔的笑。此刻她放下了所有仇恨与怨怼,匕首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甚至没有再留下一句话,便往后倒在了地上,那具前一秒还鲜活的身体瞬间便腐烂殆尽,露出锦绣华裳包裹的斑斑白骨。 女鬼回不去了,因为这个任务已经完成。 她只是安静地看着符东,安静地看着符家堡的侍卫队冲进来救走符东,但符东坚持要用断掉的双手将白骨拥入怀中。 她给秦擎的是假的印章,皇帝拿到手后一时半会无法分辨,但经过使用就会被发现,瞒不了他多久。到时候,他会不会降罪秦家,那就要看秦家的造化了。符家堡几百条人命全死绝了,若是皇帝执意降罪,也只能怪秦家人命不好。而秦擎一死,日后再也不会有人能成为符东的威胁,符东再不用担心日后会有交好的人在背后捅刀子。最重要的是,皇帝还需要符东来维持国家的运转,他空虚的国库还需要符东的捐赠。 所以他会讳莫如深,装作这一切没有发生过,虽然他和符东都心知肚明,为了扳倒符家堡,他曾经和秦家达成了什么协议。 符东抱走了流珠的尸骨,他不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什么,也没有好奇心去知道。他只知道最后流珠肯爱他了,虽然她什么都没有说。 小少爷从此有了名字,符海。而符家堡也终于有了女主人,符东终于能娶妻了。 来参加婚宴的宾客都面色惨白,谁都不曾见过一方霸主娶副白骨都娶的那么深情。 符东没有把流珠下葬,而是把她放在了自己的床上。这一次,他可以尽情拥抱亲吻她,再也不必担心她会拒绝,会转身,会离开。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才算是明白流珠那句没有说出来的话。 如果我不恨你,我就会爱你。 那是不能说出来的,被当做秘密的语言。包含了她一生的眼泪与爱情,在爱与不爱间的挣扎,日日相见相拥却只能将对方推开的苦痛与折磨。 有多恨,就有多爱。符东终于明白这个道理,他为此欢心快活,再也不曾感到低迷绝望,即使这是他一人的白头到老。 世上再也没有流珠,也没有了恨。但爱会一直流传下去,子子孙孙,世代不绝。   ☆、第四十二碗汤(一&二) 传说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座仙山。这座仙山上高耸入云,悬崖峭壁万夫莫开。山脚下的村民经常到山上采药打猎,但谁也不曾爬到峰顶。据说有人看到过曾有一白衣墨发的男子从云雾间翩然现世,清冷神秘,眉眼犹如山水化作。 于是村民们称之为仙人山。他们认为山顶住着仙人,有些好奇的小伙子曾经相约结伴上山,只是无论如何都爬不到山顶,总是在半山腰打转。这使得传说流传的更广,不过三个月前曾有一拨身穿飘逸蓝炮的人上了山,再也没下来过,难道是如愿以偿修成了仙? 谁也不知道。 此刻的山顶上,一方雅致的竹楼临悬崖而建,山间只闻鸟语,不知岁月,就连空气都显得干净。 一个红衣少女跪在地上,她面上带着泪,仰着如花似玉的小脸,恳求着背对她站立的白衣男子,“师父,徒儿知错了,求师父不要逐徒儿出师门!” 白衣男子形容俊朗,宛若天人下凡,只是此刻他眼中充满失落与伤痛,红衣少女再求他他也不予回应,只叹息道:“你我师徒缘尽于此,你拿了行李,下山去,此后都莫要回来了。” 周围站着七名身着蓝袍的男女,都手拿佩剑,看着少女的眼神里,有人怜惜有人厌恶还有人幸灾乐祸,最终,只有那名眼带怜惜的少年出来替她说话:“师叔祖,徒儿认为小师姑并非有意盗宝,又愿意悔改,还请师叔祖给小师姑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吧!” 一名蓝袍女子瞪了他一眼,上前道:“师叔祖万万不可,云衿子偷盗禁|书,又打伤大师姐,她要杀大师姐时,师叔祖您是亲眼看到的!足以见其心胸狭隘狠毒无情!祖师曾留下门规,擅练禁|书者杀,伤及同门者要以门规处置,并废去武功逐出师门!难道师叔祖想要包庇云衿子吗?!“ 白衣男子淡道:“我自有打算。” “墨君准备如何?我等到了仙人山也三月有余,这三月里,云衿子伤了我多少师姐师妹!但凡与墨君靠近者,她轻则言语恐吓,重则大打出手,如今清浅大师姐生死未卜,墨君竟想将此事揭过?我等皆是晚辈,不敢质疑墨君,只待回到天剑门,请掌门师伯来仙人山与师叔祖理论!” “就是!云衿子身为天剑门弟子,竟偷盗禁|书,修炼魔功,走火入魔竟还险些杀死大师姐,平日里对我们师姐妹都看不顺眼,对墨君的觊觎只差没说出来了!” “住口!”云衿子目眦欲裂,“你若再敢胡说,我便杀了你!” 内心深处一直隐藏的情感,从来小心翼翼地不敢泄露,结果却被人当场戳穿,云衿子又是羞恼又是恐慌。平日里山上只有她跟师父,自打来了这些自称是同门的人,她就没一天快活过!那些个师姐师妹,总是有意无意地接近师父,尤其是那清浅,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偏生自己莽撞,总是钻进人家的陷阱里去。 就连那本禁|书,若非清浅提起,她都不知道师父住在仙人山是为了守住禁|书,更不会因为清浅说“那可是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好东西”,自己便蠢的偷了出来,甚至还悄悄练习,想要给检查功课的师父一个惊喜。结果那东西哪里是她十六岁的姑娘能练的,清浅又来刺激她,说她心悦师父,忤逆人伦,要遭天打雷劈。她心中恼火,竟走火入魔。 若非师父一掌挡住自己的剑,她便真的要将清浅杀死了。 云衿子就是不明白,为何这些女弟子说话都那样奇怪,不仅陷害她,还非要师父废去她的武功将她逐出师门! “师叔祖你看!云衿子这样的人哪里配做我们天剑门的弟子!” “就是就是!” …… 除了那少年,所有人都要求把云衿子废去武功逐出师门,可云衿子不在乎,只要师父还要她,相信她,她就什么都不怕。她总是笨,总是顽皮爱偷懒,又有好逸恶劳的坏毛病……可她从小便随在师父身边长大,如果离开师父,她要去哪里? “师父!您相信徒儿,是清浅骗徒儿偷走秘笈,也是清浅花言巧语激我上当修炼,我——” “戒骄戒躁,无愧于心,衿子,事到如今你还要将责任推卸到清浅身上,为师对你很失望。”墨君慢慢地转过身,低头看着拉着自己白衫下摆的少女。她哭得那样可怜,一双精灵般的大眼睛红肿不堪,满满的都是乞求。“清浅能不能活过来都还另说,你为何还不知罪?” “徒儿认罪,徒儿知罪,可徒儿真的没有想修炼魔功,真的是清浅骗了我!师父!师父——” 墨君单掌放在她肩上,云衿子面色倏地惨白如纸,而后他轻轻弹了弹手指,她便被指风扫到了一边,狼狈地摔在地上。这个永远清冷如谪仙的男子,从薄唇里吐出两句话来:“云衿子弑杀同门,偷盗禁|书,自今日起,你我师徒二人,从此恩断义绝。” 然后他看向天剑门其他弟子:“你们在仙人山待的也够久了,可以回去禀报掌门,就说禁|书我已销毁,顺便把云衿子带下山去。” “可是师叔祖,大师姐她还——” “我说的不够清楚?” “……是。” 云衿子痴痴地倒在地上,看着那一身白衣被天剑门称之为墨君的男子消失在自己面前。他永远都是这样遥远,遥远地让她无从靠近。 不知道什么时候下了雨,云衿子的红衣被打湿,和着泥土与泪水。在这之前她已经在竹楼前跪了三天三夜,可师父一出现,第一时间便是逐她出师门。 蓝袍少年过来安慰她:“师叔祖并非有心逐你下山,只是几个师姐咄咄相逼,你又犯了门规,无奈之下才如此。你且先下山,在山下找个地方住,待到日后师叔祖消气,你便可回来了。” 闻言,云衿子慢慢地抬起头。少年只是生得清秀好看,有一双弯弯的温柔的眉眼。她看着他,没有说话。只是她心中清楚,师父永远不会后悔,也不会来寻她。或许之前会,可是当他顺着女弟子的话明白她的爱恋后,就再也不会要她了。 正在这时,那几个撑着油纸伞的天剑门弟子眨眼到了跟前,其中一个冷笑道:“墨君已将你逐出师门,你还不滚更待何时?” 云衿子看着他们,仍旧是剑拔弩张的伪装:“我走不走,与你们何干!” “下着雨,我们当然要等到雨停了再走,大师姐身子还未好,怎能冒雨赶路?倒是你,从此以后,可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了。不过看你生得不错,下山后嫁个人,也不愁吃穿。”说完,几个人一起笑起来。 云衿子低着头,握紧了拳头。她眼前回放着清浅和这些人的笑脸,然后她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一头墨发因为雨水打湿,紧紧地黏在身上,然后她慢慢往后退。 竹楼依悬崖而建,身后便是万丈深渊。 蓝袍少年惊道:“小师姑!你这是做什么,快过来!” 另外一个少年拉住他:“师兄,你多管什么闲事?” 云衿子一脚已经悬空。她慢慢地看向那栋竹楼,她在这里生活了十六年,从她有记忆开始便同师父一起,如今他再不要她了。十六年来,他总是如此遥远。她从不敢表露自己的爱恋,只想着若是一辈子都是山顶上,师徒两人,那也没什么遗憾。可如今终是到头了。 如今她已成了废人,天剑门的武功不能再用,修炼魔功更是要废掉才能保证她日后不危害天下,云衿子有几分茫然。她一直以为师父会无条件地信任她,他不是总说,她是个好孩子吗? 那为何不肯相信好孩子的话呢? 师父啊,名震天下的天剑门墨君。她从不知道师父的名讳,直到这些人来之后,她才晓得师父名字中有个墨字,天剑门都称之为墨君,避世而居,守卫魔功秘笈。 那为什么要收养她? 既然如此,一个人岂不是更好,叽叽喳喳的自己总是那么吵闹,师父爱静,为何要让自己留在身边,尽心教导武功,教她弹琴写字下棋品茶? 平白叫自己心生贪婪。 “别担心,她不敢跳。”为首的女弟子并不认为云衿子敢跳。在她看来,云衿子不过是以死相逼,意图师叔祖收回成命。只可惜她要失望了,听师父说,师叔祖墨君从来说一不二,当年说要隐世看守□□,便愣是二十年不曾出现,视名利如无物。这几个月来他们也确实明白了师父的意思,师叔祖一如天上仙人,怎会被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小把戏打动。 云衿子没有说话,她只是一直看着竹楼。那个会带她荡秋千,带她采药种花,为她缝补衣裳梳头发的师父,从此以后都不会再有了。 她闭上眼睛,转身跃入万丈深渊。 女鬼睁眼时发觉自己周身景物在以光速倒退,她吓了一跳,心想,自己不会刚来便要死了吧?不不不那可不行。 只是这坠落的速度也太快了,若是掉下去,还不米分身碎骨?眼前峭壁上有树枝,她试着抓了几次,最后全部错过,不……不能死,绝对不能死! 单手抓住一块凸出的岩壁,手心因此被刺入,鲜血淋漓。再加上武功刚被废除,并没有多少力气,那岩壁看似坚硬,实则轻脆,只听细微的一声响动,女鬼瞬间往下滑,幸好她用匕首插|入山壁之上,才险险避免了摔死的结果。 往下看了看,约莫还有十几丈距离。若是反应再慢一点,怕是就这样交代了。 女鬼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往下蹭,她心疼地看着匕首,生怕磨花了。 大概用了一个多时辰,脚踩到地面的那一刻,女鬼浑身都软了。 可她还没来得及放松,立刻听到野兽的低低咆哮。这一下她吓得寒毛直竖,抓起匕首紧张地看向四周。 不远处,一只浑身泛金的豹子正伏低前身,对着她龇出两排锐利的牙齿,牙齿上甚至还有口水。雨还没有停,女鬼却想骂娘。 若是之前的云衿子,身怀武功自然不惧一头豹子,可现在换成了自己,别说已经成了废人,就是还会武功她也不知道怎么用。而且身体极度虚弱,要怎么才能从一头豹子口下逃出? 女鬼的大脑在飞速地转动,她低着身体从地上爬起来,试探性地挪了一步,那豹子立刻低咆,她便停下,而豹子却往前走了一步,似乎是在试探自己是否可以进行狩猎。 不能死,无论如何,绝对不能死。哪怕缺胳膊少腿,也不能死。女鬼在电光火石间做了决定,她亮出匕首,对准自己大腿猛地刺下。这匕首是大王在民间寻得,削铁如泥,称之为神器也不为过。女鬼疼得唇色发白,浑身都在颤抖,可她别无办法。 若是不对自己狠一些,又如何存活? 疼是疼,可是想想忘川里的自己,也就可以忍受了。她忍着失血过多带来的晕眩感,把大腿肉往相反的方向一掷,豹子闻得血腥味,不由自主地去接,趁着这个机会,女鬼转身便跑。好在身后是一汪潭水。只是死水沉寂,波澜不动。她深知跑不过豹子,倒不如跳入水中,幸好自己会游泳。之前她便看到了,那死潭很清澈,她甚至看到潭壁上有个一人大小的洞。 豹子也会凫水,她必须抓紧时间。 只听扑通一声,死潭立刻恢复沉寂,像是没有人跳入一般。豹子吃完了嘴边的肉,奔到死潭边,试着想要跳下去,最后却耷拉着耳朵,往后退,在边上等了会儿,既不见人出来,也不见死漂,最后只得恋恋不舍的离去。 女鬼刚进入洞里便觉得不对。这洞里不应该都是水吗?怎么往前挤了挤,水便少了?四周潮湿的泥土满是蠕虫,她有些累了,便四肢着地,效法动物般往前爬。憋气时间马上就要结束,她必须快点找到办法出去。 就在她马上便要窒息的时候,突然发觉前方有亮光,似乎这洞到了尽头。女鬼双手撑住身边泥土往上一拔!瞬间出了地面,发觉这里乃是一个山洞,自己则在一个圆形坑池中。坑池里有水,死水波澜不惊。 原来那个洞竟然连到了这座山里。 是谁把山挖了这么大一个洞? 她狼狈地倒在地上,大腿仍然血流不止,再不止血怕是又要死了。 为了活命,女鬼强撑着爬起来,先是看了看四周,发觉这里真是……特别地神奇。 什么东西都有,石头桌子上有止血药和绷带,甚至还准备了油灯与被褥,再往旁边看,甚至还有一个水坑,这水坑里的水则干净清澈,最重要的是它是流动的,也就是说这个可以喝。 也不管别的了,女鬼先给自己伤口止血,大腿处的疼她现在已经可以忽略,只是走路一瘸一拐,不知要多久才能恢复。怕豹子不上钩,方才她对自己可狠多了。 人如果能对自己狠,就能对所有人狠。 她休息了会,趴着喝了几口水,才有功夫理清这回事。如今这是第四个世界了,一开始刚踩到地面的时候,她没看到死潭有洞,可当她看到豹子并想法子的时候,那洞却突然出现,还连了这么个神器的山洞。不用想,她也知道是谁在帮忙。 是那个白胖的小娃娃。 墨泽此刻正坐在奈何桥上,听到有人说自己又白又胖,一时间不知是该难过还该高兴。 他多贴心呀,不仅给了救命的东西,还顺便奉送一本秘笈呢。说起来这秘笈还是之前主人无意间得到的,他看了一遍就扫描到脑子里了,正巧云衿子武功尽失,正好可以练。 女鬼云衿子开始搜寻自己脑子里的记忆,发觉云衿子虽然鲁莽,但记性非常好,只是平日不肯用而已。清浅骗她说那本禁|书是师父的宝贝,而他一直想破解,云衿子本想帮忙,翻了两遍后,竟全都记了下来! 所以即使秘笈已经被墨君销毁,但脑子里还是存在的! 云衿子面露喜悦之色。方才她发现了干净的衣服还有夹在衣服里的另一本秘笈,现在她有了云衿子的记忆,知晓如何练功,假以时日,谁还能是她的对手! 是谁害她今日跳崖,还割了块肉喂给豹子,改日她一定全部找回来。 还有云衿子的心愿。 她轻轻抚上心口,这魔功说难练难练,说好练其实也好练。难就难在于练此功时,心中若是有七情六欲,则会走火入魔成为魔功,若是清心寡欲一心无碍,练出的便是好功夫。只是有谁心中空无一物? 至于满心都是仇恨的自己,若是练了,那便是入魔之道。 云衿子不在乎这个。早在从奈何桥跳下去的时候她便不再为人,是魔也好是鬼也罢,她只要一生再不被人欺辱。 深吸一口气,她现在需要很多很多的时间。 就这样,云衿子在这山洞里一待就是五年。俗话说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她根本不知自己待了多久,也不知外面的世界变成何种模样。她每天练功,到了后来,甚至连进食都不需要了。云衿子的心碎了,她以鬼的身份占据她的身体修炼魔功,根本不需要睡眠与进食。 只是有一天她俯身喝水时,从清澈的水面看到了一个陌生的自己。 白发红眸,不是魔又是什么? 甚至连心都变得冰冷残酷。云衿子闭上眼睛,差不多是时候了,她在这里待得够久了,该去做点什么让人永远都忘不掉自己的事了。 说到底,骨子里就是坏的。既然云衿子把身体交给她大闹一场,她又何必在乎那么多。死后灰飞烟灭也好,魂消魄散也好,只这一生,只这短短几十年,她再不想痛苦的过了。 她骨子里就是坏的,又何必要做那好人。 云衿子很轻易就出了山洞,又站在了死潭边。说来也巧,五年前那头豹子正趴在死潭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假寐。瞧见云衿子,似乎认出了她是谁,咆哮着朝她扑来。 云衿子微微一笑,只一道掌风,便将豹子狠狠砸在树上,只剩下哀鸣,嘴角也不住地有血泡鼓出来。 她走过去,看到那威风凛凛的豹子瞬间变成了一只小可怜,便摸了摸它毛茸茸的头。动物的凶残是那么真实不伪装,比人可好多了。豹子没力气躲,只小声呜呜着,云衿子抬起头对着天空说:“我知道你看着我,能治好它吗?” 下一秒,豹子立刻甩甩尾巴雄赳赳气昂昂地站了起来,然后在云衿子面前伏下,云衿子愣了下,她本来只是想放了这豹子,没想到现在这是……变成了自己坐骑? 有豹子坐谁他妈愿意走,她立刻坐了上去,由着豹子驮着自己在森林间漫步,小动物们一听到豹子的声音,远远地便四下逃窜起来,云衿子哈哈大笑,她发觉自己十分喜爱这种感觉,所有人都畏惧自己,没有人敢与自己作对,这才是她真正想要的生活呀! 不再依附任何人,也不需要靠谁拯救。她就是这样的,恶毒,阴险,没有人性,所有人对她闻风丧胆,他们在背地里咒骂她怨恨她,可当他们看到她,却仍然要笑着谄媚讨好。   ☆、第四十二碗汤(三&四) 人若是老了,一头青丝自然成雪,可谁见过拥有天仙容颜般的少女,一身白衣清雅出尘,却是满头白发,眼眸带血。 最让人害怕的是,她竟赤脚骑着一头金色的豹子。街上的行人被吓得纷纷四处逃窜,小贩们连摊子都不要了,甚至还有人大喊:“妖怪来了!妖怪来了!” 望风而逃,最后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竟空无一人。云衿子坐在豹子背上,指挥着它驮自己到一个卖糖人的小摊子上,那摊主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腿脚不便,根本跑不快,此刻正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云衿子问:“你的小人怎么卖?” 老头被吓得一句话说不出来,止不住地摆手,意思是不要钱。 于是云衿子欢快地挑了一只老虎放到嘴里咬了一口,满足地眯起眼睛。这五年在山洞里,虽然每天都有食物,可都是些野果,真是叫人哀叹那小娃娃的薄情,连点糖都不给。 她喜欢甜食,日子过得苦了,吃点甜的心情就会好上许多。 豹子低低地咆哮了几声,云衿子问那老儿:“你能给我做个豹子么,就按它的模样。”说完,她灿烂一笑。“若是做不到,我便让豹子吃了你。” 老头连连点头:“能、能。” 于是就出现了这神奇的一幕。少女侧坐在豹子的背上,甜蜜蜜地舔着一根糖人,而哆嗦着手脚的老头不敢抬眼,等到做好了,颤巍巍地递给少女。云衿子接过来一看,还挺像豹子的,便弯腰送到豹子嘴边说:“你吃了我的肉,日后便是我的坐骑了,我喜欢吃糖,你也得喜欢吃。” 豹子伸出舌头把糖豹卷入口中,嚼了两下,觉得颇为甜蜜,发出满意的呼噜声。云衿子笑声清脆:“小老儿,念你糖人做得好,我很开心,便不杀你啦,给你个好东西。”说着顺手抛出自己怀中的野果,那野果是奈何桥上的小娃娃所给,凡人吃了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只是走远了,云衿子回头看了一眼,那老头并不敢吃,直接将她给的果子扔进了一旁的馊水桶里。云衿子扬起一边嘴角,世人尽皆以貌取人,所谓人心,不过如此。 一路上慢慢悠悠招摇过市,很快一传十十传百,人人都知道江湖上最近出现了一个白发女妖,她身着白衣,白发红眸,坐在一头金色豹子的背上,杀人如麻。 但事实云衿子到现在还没怎么杀人呢。只因为她外表可怕,人人便拿她当妖孽,甚至还有正道人士三五成群地要来杀她。 这一日她行到一个很热闹的小镇,如同之前一样,她一出现,人们便四处逃窜。云衿子慢悠悠地往前走,看到什么新奇有趣的东西便取来把玩,只是走了没多久,豹子便停住了脚步,原来不远处有一群身穿蓝袍的少年少女挡在面前。 一个个,都是正当好年华,意气风发,满心正义,便不知天高地厚。其中为首的少年亮出长剑,阳光折射在上面,云衿子微微眯了下眼。她这双眸子越发变得血红,如今竟像是浸在鲜血中一般,甚至有将眼白都慢慢吞没的趋势。 她的白发没有挽起,就这样随意披散,风吹过来,与那一身白衣交相辉映,妖气弥漫,仙气却也不缺,只叫人心生不祥。 “妖孽!还不快快受死!” 这一身衣袍,实在是熟悉得很,当年欺骗云衿子偷盗秘笈最后被废去武功逐出师门的,不正是所谓天剑门的人么。本来云衿子还觉得没有地方可去,现在她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了。她对着那少年嫣然一笑,血眸红唇,说不出的诱惑,偏偏她的眼神又是孩童般清澈干净,与此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就好像妖怪与天仙,奇异地存在于一个人的身上。 几乎只是眨眼间,莽撞的少年便死在云衿子手下。少年的剑还没来得及擦过,云衿子的左手已经掏出了他的心。她仍然有着同样的疑问,只是这一次,再没有人来回答她。“为何所有的人心都是红色的呢?” 她慢吞吞地看向其他人:“不如把你们的一起破开,让我看看吧。” 只这一句,便造了杀孽。这群少年少女不过是天剑门的新弟子,哪里敌得过她,不过片刻,地上已经横七竖八躺满了尸体,以及被随意丢在地上的心。云衿子对此感到很失望,她原以为能找到答案,可到头来,她剖了这么多颗心,每一颗都是一样的。 是真的银行,假的也罢,都没有任何区别。 也许是她剖的不够? 豹子迈着优雅的步伐往前继续走,然后突然停住。云衿子慢慢调转视线,才发现在不远的角落里,还藏着一个哆嗦着流泪的少女。她便笑了:“我不杀你,你不必害怕。” 少女傻傻地看着她,她便笑得更深些。“托你回天剑门带个话,尤其……对了,你认识清浅么?” 少女被这笑容奇异的感染道,竟不抖了,点头道:“她是师父最看重的大师姐,我刚入门的时候便听过清浅大师姐的名讳,据说师父有意让她做天剑门的第一任女掌门……” “记得告诉她,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说完,她便坐着豹子悠闲地往前行,徒留少女从角落爬出来,傻乎乎地望着她的背影,望着那一头如雪白发在风中飘扬。 听这妖孽的话,她似乎认识大师姐……少女低下头,不知道站了多久。 云衿子继续行走,总是有不长眼的人想要杀她。投毒的有,刺杀的有,明目张胆攻击的也有,但这一次她遇到了第一次见的人。 一群黑衣人在山间挡住了她的去路。她歪着脑袋看过去,问道:“你们是谁?” “我们是听雨楼的杀手,楼主请姑娘过府一叙。” “若是我不愿呢?” “那属下等人便是用绑的,也要将姑娘绑回去。” “只怕你们在绑了我之前,自己便要死了。”第一次看到这样不知死活说要绑走她的,云衿子轻笑。“想见我,便叫你们楼主亲自来。“ “在下已经来了!” 随着话音,一个身穿黑衫的男子凌空而下,他身形高大,五官粗犷,浑身肌肉虬结,透出一股浓浓的血腥气。“见过姑娘。” 云衿子不疾不徐地看着他:“找我何事?” “在下想和姑娘谈个交易,若是姑娘答应,在下便将这听雨楼送给姑娘,自己则做牛做马,鞍前马后效忠于姑娘!”说着单膝跪下,双手奉上身为听雨楼楼主身份象征的令牌。“听雨楼虽然不是名门正派,却也是武林中人人闻风丧胆的存在,姑娘接下楼主之名,绝对不会后悔。” 云衿子伸手把令牌接过,抛来抛去的把玩:“哦?” 她漫不经心地问:“你想求我什么?” “我要你杀一个人。” “谁?” “天剑门墨君。” 云衿子把玩令牌的手突然顿住了,她皱了下眉,问道:“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次?” “天剑门墨君,只要姑娘能做到,在下便是立刻死了,也心无挂碍。” “你怎么确定我杀得了他?” “姑娘白发血眸,定然是练了魔功。这魔功乃是几百年前传下,据说能够毁天灭地,墨君武功盖世,却不过是凡夫俗子,如何能与姑娘相争?” “这话说得不错。”云衿子欢快地笑起来,她喜欢听别人夸他。“嗯……你有糖吗?” “?”听雨楼楼主露出莫名其妙的眼神。 “我想吃糖了。” 最终他给她买了许多许多的糖,云衿子用一个布兜装好挂在豹子的脖子上,豹子对此感到非常不高兴,认为有损自己威风凛凛的形象,奈何主人太残暴,它只能在心中默默抗议。 为了这些糖,云衿子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至于听雨楼楼主跟墨君之间的恩怨情仇她没兴趣听,于是她半道去了趟听雨楼,把事物仍然全权交给原楼主打理,甚至令牌也还了回去,只要求自己住在这里的时候,他们要把她伺候好。 最重要的是,糖不能少。 可有些东西是吃糖也弥补不了的。云衿子住了几天后,便坐着豹子前往天剑门。天剑门很远,她并不知道要怎么走,不过这个不重要,随便抓的武林中人一问就晓得。 墨君隐世而居,数十年不下山,想要他出山必须得有大事发生——天剑门被血洗,这应该算是大事吧? 云衿子来到天剑门山下,天剑门早已知道她要来寻麻烦,便早早做了准备。她与他们有深仇大恨。远的不说只说近的,那十数个被云衿子挖了心的弟子,便足以天剑门将云衿子碎尸万段了。 大家都只听说过这妖孽的可怕,谁都不曾见过她究竟是何等模样,可一路上被她杀死的成名人物不知凡几,甚至连听雨楼都成了她的掌中物。天剑门掌门已年逾不惑,此番如临大敌,不仅启动了山上所有的阵势机关,还将天剑门的秘宝紫金宝剑请了出来,准备与云衿子血战一场。 只是这些八卦阵如何挡得住她?云衿子师从墨君,虽然本身不大爱学这些东西,可惊人的记忆力让她把墨君的每一句话都深深地记在脑海里,换了芯子后,里头的女鬼可是很喜欢这些东西的。她如饥似渴地汲取着云衿子的记忆,论五行八卦奇门遁甲,墨君称第二绝无人敢称第一,云衿子是他唯一的徒弟,他自然真心教导。 所以就连掌门人也没想到,精心准备的大阵根本挡不住云衿子,甚至她什么时候到了九阳殿都不知晓。 彼时他正坐在掌门位子上,与数百名弟子谆谆教诲,要小心谨慎对待这次强敌,正说到重点处,却蓦然听到一声野兽咆哮。 众人纷纷回头看去,九阳殿前,白发血眸的女子侧坐在豹子背上,轻轻晃动一双赤|裸小脚。那双脚珠圆玉润,十分可爱,脚踝上还系着一串铃铛,每当她动弹的时候,好听的铃铛声就会传过来。 毕竟五年未见,云衿子练了魔功容貌身形又都有了变化,所以见过她的那几个人并没有认出来。可云衿子却一眼就看到了清浅。 她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青涩模样,本就比云衿子大上五六岁,如今更是气质出众,一身紫袍穿在身上,更是显得她卓然出尘正气凛然。云衿子又转了下眼珠,看到当时那个幸存的少女,少女正惊恐地望着她,她对她眨了下眼,与清浅打招呼:“好久不见呀,清,浅,大,师,姐。” 别人不知道她是谁,清浅却是知道的。那新弟子回来后,她负责询问弟子被杀一事,得知杀人的妖物要她转达一句话: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云衿子名字的来历便是如此,只是墨君当时觉得叫子衿未免俗气,便将这二字翻转一下,而云正是墨君俗家姓氏。清浅想到这里,心中便觉难过。 那年她奉师命,去仙人山求见师叔祖,查看禁|书看守情况,并求师叔祖点拨武功。原以为所谓的师叔祖是个仙风道骨的老人家,可见了面才晓得,那人是生得光风霁月,宛若神仙。 那是她的少女芳心第一次情动。她一直以为自己的一生都将摒弃七情六欲,毕竟入了天剑门,便合该一生皈依。可那样神仙般的人物,清冷、高贵、美好的不像真的,谁见了不起贪婪之心? 想要得到他专注的目光,想让他难得的温柔怜惜都是自己的,想要他摸摸自己的头夸赞一句厉害,更想要他拥自己入怀,效法襄王神女,巫山云雨,那便是死了也心甘情愿! 可事与愿违。 都是天剑门的弟子,练着一样的武功,学着一样的心法,为何云衿子就与众不同?为何那样清冷遥远的男子,却对云衿子那样好? 清浅总是沉默地看着。 云衿子偷懒不想练功,师叔祖会温和地劝慰,甚至被云衿子威胁,要采到悬崖上的花,或是带她下山;云衿子背下了简单的要命的武功套路,师叔祖会揉揉她的头,会露出淡淡的笑容,夸一句厉害;甚至云衿子犯了错,他也不会打骂责备,只是无奈地柔和地看着她;云衿子生了病,受了伤,他事事亲力亲为,给她采药,煎药,喂药…… 一想到他们师徒二人这样过了十六年,一想到云衿子从幼时便得到墨君的关怀照料,一想到自己无论多么努力多么用心,师叔祖永远都是淡然清冷的表情……清浅便愤怒到疯狂!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嫉妒。嫉妒是一种毒,深了,便不再是她自己了。 云衿子性格冲动鲁莽,顽劣不堪,又不肯用功,师叔祖为何还待她这样好?像是云衿子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留在师叔祖身边! 导|火|线是什么呢? 大概是看到云衿子羞怯的眼神与脸颊透出的红晕吧,大概是看出云衿子深埋在心底不敢说出的爱意与倾慕,大概是不想让他们师徒俩从此相依为命过一生,大概是——大概是—— 嫉妒在心底盛开成了一朵黑色的花,吐露浓稠的毒液,驱使着她去接近云衿子,花言巧语欺骗她,让云衿子以为她有能力解开墨君一直解不开的魔功秘笈,甚至还骗云衿子去练,又故意在她练功时以语言干扰,激的云衿子走火入魔,险些葬送自己性命。 这是一步很危险的棋。赢了,云衿子就彻底消失;输了,便是死亡。 她知道若是自己不说,云衿子一辈子也不会对师叔祖表白。可那又如何?自己不久便要回天剑门,而云衿子却还能留下来和师叔祖共同生活。 为何人生总是如此不公? 她在门派里,要拼命地练武,才能得到师父的赞赏,才能得到师弟师妹们的崇拜。身为大师姐,她身上背负着师父的期望,那是把她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大山。 可为何云衿子就不用这样?为何她不用努力不用认真,活得像个废物,也有师叔祖宠爱怜惜? 她得不到的,云衿子也不能得到。 她看不惯云衿子甜蜜的笑脸,看不惯云衿子总是跟师叔祖撒娇,看不惯云衿子隐藏着卑劣龌龊的爱恋却表现的天真无邪。 听到小师妹说,那白发妖女有话带给自己的时候,清浅是不甚在意的,可是当她听到那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八个字时,心却狠狠地颤了一下! 那个时候,她们刚到仙人山,云衿子对他们都很友好,告诉自己说,名字是师父给取的,本来是要叫做子衿,可是师父觉得太俗气啦,便倒了过来。 一开始,云衿子很努力地在跟他们做朋友。她的确是鲁莽冲动,甚至爱发脾气,但她对朋友真的很好很好。 是自己因为嫉妒,促使其他师弟师妹疏远她,甚至暗害于她,让师叔祖对她极其失望,甚至……清浅并不是一颗心坏透。她只是想让师叔祖把云衿子废去武功逐出师门,她知道的,云衿子生得这样美貌,即便下了山依然能过得很好,可她万万没想到对方性子那样决绝,竟直接跳下万丈悬崖。 云衿子跳下悬崖,墨君得知后跟着跳了下去,却两手空空地回来,连尸骨都未曾寻到,只因崖底是茂密丛林,野兽无数,怕是早已被啃得尸骨无存了。她良心难安,夜夜梦见云衿子的脸,却不敢说出实情。 她怕。 怕师叔祖厌弃的目光,怕师父失望,怕师弟师妹们鄙夷。她怕的太多了,她再不是那个光明磊落的清浅了。她被嫉妒腐蚀了心脏,时至今日,她再不敢想起五年前在仙人山的一切,那个雨天,云衿子纵身跃下的悬崖,师叔祖一夜之间的白发,都让她辗转难眠。 如今她望着同样满头白发的云衿子,仍旧心虚难过。清浅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她低下眼,当年一起去仙人山的师弟师妹们都因为云衿子修炼魔功又伤令人尊敬的大师姐,对云衿子愤恨难耐,只有知道真相的清浅无法直视对方。 那一双血眸,让她毛骨悚然,让她不寒而栗。 云衿子是来寻仇的。 可她再不能退让。 清浅丢掉手里的宝剑,对九阳殿门口的云衿子朗声道:“云姑娘!我知道你是来寻仇的,可当年的一切与我天剑门的其他弟子无关,你若是想杀我,直言便是!” 云衿子看着她这一身凛然正气,看着其他弟子因为清浅的豪言壮志都露出愤懑之色,伸手到豹子脖子上的兜里掏了掏。 众人紧张不已,还以为她要掏出什么宝贝来,结果最后只是掏出一块麦芽糖舔了舔咬了一口:“今日来了,便不能空手而归,我是来血洗天剑门的。” “难道你忘了我们天剑门的门规了吗?天剑门弟子,不得贪图名利,不得滥杀无辜,不得——” 云衿子打断她的话:“清浅大师姐记性不太好,我早已被废去武功逐出师门,你忘了么?”她笑得更开心了,只是胸口缠绕的恨仍然澎湃。 清浅知道错如何,不知错又如何。她撕开了云衿子爱慕墨君的秘密,便注定毁了云衿子的心。她诱骗云衿子偷盗秘笈并修炼魔功,便是将云衿子与墨君之间的师父情分毁了个干干净净。如今的云衿子魔功已成,早已无法回头,与墨君怕是必须一生一死才罢休了。 清浅低下头,深吸一口气,又道:“我知道你恨我,我也应该死在你手下,只求你,不要祸及同门。师叔祖早已下山,入世寻你,不肯信你已死,你若是杀了这么多同门,师叔祖便真的永远不会接受你了。”   ☆、第四十二碗汤(五&六)   “接受我?”云衿子未免觉得好笑。“我不需要任何人来接受我。今日你在这里表现的义无反顾,不过是因为我活了下来,并且变得更强大,强大到你根本无法招架。若是当年我死了,你永远都不会愧疚或是后悔,你仍然当你备受敬仰的大师姐,只是我今日寻这旧恨上了门,你怕了。“   今日她白发血眸,魔功已成,天下无人是她的对手,才能有这方言论,可若是当年,她按照清浅所希望的那样被逐下山,因为生得美丽,又被废去武功无法自保,谁知她最后会沦落到什么田地?若是卑微的自己找上门,清浅也会是这副态度么?   不可能的。   世人畏惧强者,习惯向强者低头,又惯会捧高踩低,好听的话都是假的,只有己身变得强大,才能碾压一切仇敌。   清浅的眼中慢慢有了泪,这么多年来,她日夜寝食难安,又是梦见师叔祖冷淡的脸,又是梦见满身是血直勾勾盯着自己的云衿子,可天亮了,她仍然是天剑门年轻一代弟子的表率,师弟师妹们崇拜的大师姐。   云衿子是她藏在心底的秘密,不为人所知,就连她自己都在逼迫自己要忘记。   此刻云衿子的话戳中了她心底的伤疤,将她自欺欺人的话语全部揭穿,最卑劣最不堪的自己就暴露在阳光下。她甚至不敢抬头去看众弟子和师父以及诸位师叔师伯的眼睛,怕在他们眼中看到震惊与失望。   其实只是怕失去这样的荣耀,褪下这样的光环,从人人羡慕的天剑门大弟子沦为心胸狭隘城府深沉的小人,那样的人生,不是她要的。   “觉得泯灭众人,被人唾弃很可怕,是吗?”云衿子舔着麦芽糖,“那我呢?被废掉武功的我,下了山,会遇到什么,你应该不会不清楚啊。”那时候一十六岁的云衿子,貌美如花,不谙世事,而这世上,坏人永远比好人多。“你自己做的亏心事,被揭露了,便觉得活不下去,我呢?我做错了什么?我便合该被你陷害?大师姐,你这样说我就不开心了。”   她慢慢伸出双手,魔功已成的她根本不需要武器,只这一双洁白柔荑,便能将人的胸膛直接撕裂,残暴无比。   清浅飞身跃下高台,拔剑出鞘,立在云衿子面前,很有一副为了大我牺牲小我的精神。她深深吸了口气,道:“今日不是你死便是我活。云姑娘,你杀我天剑门弟子一十七人,残害武林同道,滥杀   无辜,人人得而诛之!我往日对不起你,但也决不容你继续造杀孽!”   “口气倒是不小。”云衿子轻笑,谁都不知道她会这么快,只是眨眼的功夫,她便捉住一名弟子,反手撕裂对方胸口,掏出那颗仍然颤动的红心来。速度太快,心脏被掏出,眼睛仍然还在眨动。   温热的血溅了一地,云衿子雪白的裙裾也未能幸免。   清浅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残酷血腥的杀人手法,她倒抽了一口凉气,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再不敢直视云衿子的眼睛,此刻,她才算是真正意识到,眼前这人再不是从前单纯好骗的云衿子了,现在自己眼前的,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你怕了,你竟然后退了。”云衿子笑得愈发开怀。“真是好笑,你方才不是还说自己是大师姐,要为师弟师妹们做表率吗?“   这时,掌门人开口了:“你是墨君的弟子?”   云衿子没理他,只是跳下了豹子的背,一步一步往清浅逼近。就是这个女人毁了她整个人生,就是这个女人,让真正的云衿子沦落到那般地步。   若是当时女鬼不在身边,云衿子怕是就要与从前那般下山了,住在山脚下,痴痴地等待墨君来寻她。然而好景不长,她总是要衣食住行,这般的容貌,一入世,便遭来了觊觎。   成为一群男人的禁脔,最后只能绝望地自杀而死,清浅怕是从未想起过那个被逐出师门的云衿子吧?   为了让云衿子选择跳崖,女鬼费了好大一番功夫,这导致她在附身后整个身体都是冷的,根本没办法自救,否则也不会在峭壁上挂那么久。   她正要伸手去抓清浅,一柄长剑却打斜里刺出来,饶是云衿子躲得及时,衣袖也被削了一小块下去。   她垂下眼,然后慢慢抬起,看向出现在清浅身边的紫袍青年。青年长相十分清秀,隐隐透出一股书生气。   书生气。   云衿子不知怎地就想起另外一个看起来也书生气十足,却有一双血眸的男人。很快地,她厌恶这样心神不宁的自己,将那青年的脖子狠狠扼住,“喜欢英雄救美,是吗?”   “住手!”清浅大叫。“云衿子你疯了!那是清风!顾清风!对你最好的顾清风!”   顾……清风?   云衿子眯着眼睛想了好久,才隐约想起那年被逐出师门的雨天,只有一个少年安慰她帮助她,而在她被清浅等人集体排挤陷害的时候,也只有顾清风为她求情。   是那个温柔的少年。   只是现在成了温柔的青年。云衿子歪着头,看向对方眼底的悲伤。“你为什么要哭?”是怕死么?   她慢慢松开手。“我不杀你,你让开吧。”   顾清风摇头:“我不能让你再杀掉任何一个人,从前的你不是这样的。”他心中一直爱慕着天真纯洁的少女,爱慕她脸上灿烂的笑,爱慕她的一言一行,只是这爱慕,他从来都深藏心底。他仍然记得那个善良的少女,她连肉都不吃,山间的小动物都会亲近她。   多年前仙子般的少女,若是知道多年后变成这样的她,也一定会伤心难过。   “可是现在的我是这样的,怎么办?”云衿子一步一步靠近他,顾清风因而步步后退。她嘴角化出狡黠的笑。“你是不是喜欢我呀?”   顾清风一张俊脸猛地变得通红。云衿子一看有戏,伸手捏住他的下巴,众目睽睽之下调戏天剑门成熟稳重的四师兄:“若是你承认喜欢我,待会儿我解决完这些人之后,就带你离开这里,一辈子跟我在一起,你说好不好?”   没等顾清风回答,她又说了:“要想清楚哦,你这一生,就只有这一次机会。”   殿外的风吹起她如雪的白发,血红的眼眸荡漾着欢快的色彩。顾清风望着云衿子,就像是在望自己一生都无法触及的梦。这些年来,他总是在梦里见到她。“若我答应你,你会放过天剑门吗?”   云衿子表示遗憾:“不会的,你答应我与否,不过是你活着与死了的区别而已。”说完,她掷地有声道,“今日我要血洗天剑门!”   正在这时,一道清冷嗓音从身后传来:“衿子。”   云衿子慢慢转过身,一手还捏着顾清风的下巴。   “师叔!”掌门与众长老高兴不已。   “师叔祖!”清浅等人也十分高兴。   “墨君!”未曾见过只听过这位传言的弟子们更是觉得死里逃生!   墨君,天剑门最年轻也最神秘的长老,自幼天资绝顶,少年成名后避世不出,只活在传说里的人,今日他们却见到活的了!   顾清风心中却是悲喜交加。喜的是有墨君在,今日天剑门便可逃过一劫,悲的是自己仍然只能远远看着云姑娘,墨君在的话,云姑娘眼中是看不见任何人的。   “我来寻你,衿子,与师父回去吧。”墨君对云衿子伸出手,同样是白衣白发,和浑身妖气弥漫的云衿子比起来,他宛若下凡的谪仙,丰神俊朗,慈悲为怀。此刻他表情淡漠,眼神却很是温柔。   云衿子看着那只手,半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会接受的时候,她却突然扭头问顾清风:“今日我若是不血洗天剑门,让你跟我走,你可愿意?”   顾清风想都没想便答道:“我愿意。”   云衿子视墨君如无物,勾住顾清风的腰,纵身落到豹子身上,豹子咆哮一声,兽吼振聋发聩,众人纷纷捂住耳朵,然后从墨君头顶跃过,扬长而去,瞬间便不见了踪影。   墨君转身追上,三人一豹,眨眼便什么都见不着了,徒留天剑门的人站在原地,四处看看,目瞪口呆。   豹子虽然跑得快,墨君更快,他始终跟在他们身后,顾清风激动的浑身颤抖,他的双手紧紧抱着云衿子的腰,方才他是不敢的,毕竟男女有别,但云衿子却嫌他烦,因为豹子无鞍马,很容易掉下去,便抓过他的手让他抱。   此刻顾清风面红耳热,竟是一句话都不会讲了。   他们进了听雨楼,可听雨楼却不许墨君擅入,这些杀手们可不简单,不愿伤人性命的墨君费了点功夫才找进来。一层一层找上去,才在顶楼看见坐在主位上的云衿子。他心中千言万语不知要如何诉说,便上前一步:“衿子……”   “你我师徒早断了情分,还请墨君不要唤的如此亲密。”   顾清风坐在主位上,云衿子则坐在他大腿上,青年俊秀的脸因此泛着红潮,他的手脚都不知该往哪儿放,云衿子都感受到了他的颤抖,忍不住摸摸他的脸:“乖,我又不会吃了你,只是让你当会儿椅子。”这大椅本来是听雨楼楼主坐的,男人没有那么多讲究,所以硬得很,云衿子不爱坐硬椅子,才把顾清风甩在里面。   顾清风紧张了好一会儿才嗯了一声,咽了口唾沫,看着云衿子又看着墨君。他心中知晓见到师叔祖要行礼,可是他并不想和云衿子分开,她好纤细好小,这样乖巧地坐在他腿上,他甚至能看见她头顶的发旋。   可怜她小小年纪,便遭受如此挫折,白了一头青丝,顾清风只觉得满心怜惜,真是恨不得自己能代她受过。   墨君走上前来,定央央地看着云衿子:“衿子,往日是为师不该那样对你,你与师父回仙人山吧,我们仍旧像过去那样,好不好?”   云衿子摇摇头:“我不回去,我不喜欢你了,师父。”   她突然叫他一声师父,声音仍旧是娇俏的好听,却再没了往日的情深意重,眼中也没了撒娇卖痴。“我再不会回去仙人山,那里不是我的家。云衿子跳崖的时候就死了,你再找不回她了。”   墨君闭上眼,复又睁开:“我一定要把你带回去。”   “你打不过我。”云衿子毫不留情地说。“我魔功已成,早已不算是活人了,而你再厉害,也仍旧是凡夫俗子,难道你以为你可以将我硬绑回去么?”   “我会让你心甘情愿同我回去。”墨君淡淡地说。   即使是在请求云衿子,他仍然是那样的高贵清冷。   云衿子总觉得他很遥远,即使触手可及,也是遥远的。这样的男子本不该动凡心,世上也没有女子足以和他匹配,他就该这样遥不可及,但也因此,她说不喜欢,就真的不再喜欢。   顾清风只觉身上一轻,原来是云衿子离开了他的大腿。他没有说话,安静地看着她走向墨君,以为她最终仍然是要回仙人山。   那样最好。   回到仙人山,她仍然是过去的云衿子,她可以和师叔祖一辈子生活在一起,即使是以师徒的名分。   云衿子走到墨君跟前,他很高,他身上有着清冷的花草气息,遥远,那么遥远。好像她即使抱着他,也无法拥有他。   一个人,怎么能在共同生活了那么久之后,还远的要命?无数次云衿子在梦中追逐这个男子,可她流尽了泪,也无法抓住他。   不想靠近他,不敢奢望,可就连安静地望着他都不可能。她不想再做好人了,她做够了。她被人欺辱到了绝望,身心俱碎,活不下去,才选择自尽。   “你相信人能重来一次么?”   墨君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   “我梦过很多次了。”云衿子踮起脚尖抬起头,似乎是要去吻墨君,但没有,她只是靠近他的耳朵,跟他说:“我总是梦见没有跳崖的我,撑着被废的身体下了山,在山脚下住,后来,有一群人把我带走,我被很多男人压在身下,一夜又一夜,都是这样的梦境。那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分不清。”   “我不想活了,觉得活着真苦哇,我梦见自己一直在叫师父,可是师父从来都没有寻我,我喊着师父死去,从梦里清醒后,我就不喜欢你了。”   她说完这些话,突然看到自己衣裳,貌似天真:“我的裙子被血染脏了,你帮我洗洗吧。”   就像是以前在山上那样。   墨君安静地接过她脱下的裙子,走了出去。   云衿子站在原地,她仍然觉得很难过,难过的眼眶发酸,但是没有眼泪。云衿子留在这具身体的悲伤还在,但女鬼却并不想哭。她仰着头看向坐在主位上的顾清风,问他:“你有多喜欢我?”   顾清风的脸又红起来,但却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云衿子笑了笑,把他拉起来,自己窝在上面。这张太师椅非常大,空旷旷的,她小小一只,蜷缩成一团窝在上面,显得娇小而孤寂。   墨君便在听雨楼住了下来,让他困扰的是,楼主每天都要找他的麻烦,想方设法地要杀他。他跟在云衿子身边的时间还没有跟听雨楼杀手浪费的时间多。每天陪在云衿子身边的只有那个叫顾清风的紫袍青年。   这一日,趁着墨君又被杀手绊住,云衿子带着顾清风,坐豹子进城。城里人看到她都尖叫逃窜,很快整条街空无一人。云衿子享受着这样安谧的氛围,不时地从这个摊子取根糖葫芦,那个摊子拿个烤地瓜。   可是不巧,又有人挡在了他们面前,看样子又是来杀云衿子的。   那些人攻击她的时候,云衿子没有还手。她只是看着身边的顾清风。   顾清风说喜欢她,却下不了手却杀这些正道人士,他跟在她身边,除了年少时的喜欢外,不过是想感化她不要再滥杀无辜。   云衿子的右胸被一剑穿透,她缓慢低头拔出胸口的剑,抓住那人,还没剖开他的胸膛,顾清风便抓住了她的手:“衿子,不要伤他。“   他很着急很担心,但不是为她着急,也不是为她担心。云衿子问他:“是他先要杀我,你没看见吗?”   “你不会有事,可他若是接你这一掌,便真的要死了!”顾清风急切地说。   云衿子的胸口还流淌着鲜血,但顾清风却说,你不会有事,可他若是接你这一掌,便真的要死了。   云衿子颓唐地把那人扔到一边,豹子低吼着将那人扑倒,狠狠一口咬住对方咽喉,一击致命。顾清风却面色惨白:“衿子!你不能再胡乱杀人了!”   是为她好吗?   也许是吧。   不想她再背上杀孽,想要她回头是岸。   但她一点都不开心。云衿子走到豹子身边,摸了摸豹子的头,只有吃了她的肉的豹子,才是她的伙伴。她任由胸口流血,坐上豹子的背,头也没回:“你回去吧,下次若是再见到你,我便不会手下留情了。”   墨君正在赶来寻她的路上,云衿子挥开他意图搀扶的手,找到那张太师椅,躺上去窝成一团,她安安静静地伏在那里,像一只寂寞的兽。   墨君找来止血药,可云衿子拒绝他靠近,也拒绝与他说话。   她就只是安静地窝在那儿,不说话也不动,她的白发垂在地上,豹子趴在一边,呼吸形成的气流把白发吹得不住飘动。   墨君说:“衣服已经晾干啦,衿子,换下衣服吧。”   云衿子没有回话,谁也不知道她心中在想什么,谁也不知道她现在究竟是怎样一个喜怒无常的人,谁也不知道,她接下来会做什么。   她躺在这里的时候,像个简单的孩子,可她的双手已经满是鲜血。她蛮不讲理,残酷无情,任何与她作对的人最后都死在她手里。她本不是真正的云衿子,可她再也不想做一个好人。   豹子察觉到云衿子低落的情绪,呜呜着去蹭云衿子。云衿子抱着它的大脑袋,看到金色的竖瞳。她摸摸它,豹子就舔了舔她的脸。   云衿子本来想笑的,可是她这个时候一点都笑不出来。她身后站着墨君,那个男子,如同神仙一般,但他根本不知她心中在想什么,他也不在乎她心中想什么,更不会去关心她究竟想要得到什么。   他只是想把她带回去,他一厢情愿地想要回到过去,以为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以为云衿子即使变了,那颗爱慕他的心也不会变。他走遍万里路寻找云衿子,但他找的,其实从来都不是云衿子。   是那个幻像。   是那个过去。   是十六岁之前的那个云衿子。是十六岁之前,天真烂漫,善良活泼的云衿子。现在的云衿子,不会有人喜爱或是接受。   他们只会惧怕她,怨恨她,在背地里诅咒她,但是见到她之后,又满是恐惧。   墨君不怕她,但他只是想从她身上找到从前的她。可过去的她还能活着回来吗?不可能了,即便不是女鬼,而是真正的云衿子,也深深地明白,自己永远不可能回到过去。即使她遗忘掉不堪的记忆,身体和灵魂也会一直提醒她,告诉她。你再回不去,你本性如此,你已满身污秽,洗不净。   没有人愿意敞开怀抱接纳,没有人会来理解,你只能一个人,默默地,为了曾经的自己,祭奠。   喜欢你的顾长风,并不是真心要保护你。他只是怕你伤害他的同门与长辈;养大你的墨君,也不是真心喜爱你,他喜爱的,是再也回不来的,过去的你。   这世上,只有一个大王呀。   只有他不在乎世人眼光,只有他不畏你可怕,不畏你恐惧,伸出双手,拥抱满身污秽的你。   ☆、第四十二碗汤(七&八)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很难过。 越是见识过人山人海,越是经历过刀尖风霜,我便越会想起一个人。 但我不能后悔。 然后我发现,我把自己活成了他。 墨君发现,最近云衿子愈发的嗜杀。她平时总是安静地窝在那张太师椅上,姿势很奇怪,就好像躺在某个人的怀抱里。大多时候她都窝着,不跟他说话,不跟任何人说话,也不许任何人靠近。 只有在杀人的时候,她才会露出快活的笑意。 云衿子却没想那么多,她只是觉得心情烦躁,总是忍不住想起一些不应该再想起的回忆。她拒绝去思考这种无法控制的回忆对自己而言意味着什么,明知道已经放弃的绝对再找不回来,可笑的是,她竟然拒绝不了。 所以很容易被一点点小事惹得火气大增。也许修炼的魔功有一部分原因,可更多的,云衿子自己心里最清楚,她在杀死那个人后,才开始频繁想念起他。 如果早知道会这样寝食难安,还会下手吗? 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还会毫不迟疑,那么冷酷地杀死他吗? 云衿子仍然会点头。那个时候的她拒绝不了复仇的诱惑,也许那人死了便死了,干脆利落的,只是他临死前要告诉她一句并不喜欢她,才让她铭记到现在。 她从太师椅里坐了起来,眼神彷徨地看着远方,恰巧一名杀手端茶上来,不小心把茶水弄洒了一点,云衿子一掌将他打到墙上重重落地,站起身,昂起下巴:“谁让你进来的。” 杀手吐出一口血来,充满恐惧的望着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近的云衿子,正在这时,听雨楼楼主出现,及时阻止云衿子:“姑娘!” “怎么,你也不想活了?” 对上那双血眸,楼主连忙摇头道:“在下不敢,只是想问姑娘,姑娘答应我会杀死墨君,为何将墨君留在听雨楼这么久?” 云衿子并没有心虚,她在意的是另外一点:“你是在质疑我?” 又是一掌,便连武功高强的楼主也没能幸免,登时重伤。他露出悔恨的眼神,原以为凭借自己多年的江湖经验,能与这妖孽结盟,甚至将对方控制在手中,谁知道他完全低估了对方,如今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不仅没能把云衿子控制住,还把墨君给招来了! 天知道他每天看到仇人出现在自己面前是什么样的感觉,恨不得将对方碎尸万段,偏又技不如人,这种痛苦,还不如他永远找不到仇人踪迹。 对听雨楼楼主跟墨君之间的爱恨情仇,云衿子是不在意的,他们俩谁活谁死都跟她没关系,她心口的剑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这具身体真的已经变成了怪物,即使被伤到要害,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自我痊愈。 那么为什么不能连心一起变成怪物呢?那样的话她就不会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既然人家说了没有喜欢她,自己又何必继续在意? 这一点让云衿子分外烦恼,她心情不好就很想发泄,没有什么比杀人更好的发泄办法了。 正在她要把这二人杀了的时候,墨君出现了。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她隔开,甚至还抓住她一只手:“衿子。” “你怎么又来了?”云衿子烦躁地看着他。“我一点都不想看见你。” 墨君道:“我不能再让你错下去——” “闭嘴!”云衿子最烦他说教,至于他立志于将自己带会仙人山,那便让他看看,如今这具身体里的云衿子,到底还是不是他想念的徒儿吧。“咱们来打个赌,看看是我杀的人多,还是你救的人多。” 说完,她一掌挥去,墨君还没反应过来,听雨楼楼主与那名杀手便被拍成了肉泥。 她骨子里透出的残忍与冷酷让墨君为之心惊,可他仍不愿她一错再错,云衿子却抢先一步离开听雨楼,墨君心中着急,连忙跟了上去。只是豹子却挡在了他面前。 这豹子是云衿子心爱之物,墨君又不杀生,所以费了一番功夫纠缠,可等到他在天剑门找到云衿子的时候,已是遍地尸山血海。 天剑门的弟子无一幸免,只有掌门、长老还有大弟子们一息尚存,只是看模样也都受了极重的伤,他到的时候,云衿子正掐着清浅的脖子。 见到墨君,云衿子露出诡谲的微笑,扭头对墨君道:“我想了许久,觉得终究是这人让我变成了今天这样,所以今日我来寻仇,墨君应该没有意见吧?” 顾清风咳出一口血来,还想要阻止云衿子:“不要……云姑娘,快住手,你不会想这么做的,你不是这样的人……咳咳、咳——” “可我就是这样的人呀。”云衿子摇头叹息。“为什么你们就看不透,我已经变了呢。” 早就说过了,她不想当好人。当好人只会被人践踏欺辱,生前苦难,死后也要跳下忘川,忍受千年吞噬孤寂折磨,换来一次机会。她不能错过,绝对不能错过! 墨君也好!顾清风也好!甚至是大王也好!谁都不能挡住她的路,谁都不能!云衿子突然像是想通了什么,她仰天大笑,一直以来她都非常难过,为的不是墨君,不是这个世界的任何人,只是为那个早已被她杀死的男人。 但是现在她明白了。 那人死了,就再不会回来。 既然不会回来,她又何必想太多?只管达到自己的目的,别人的死活与她何干?她早做不了好人,更别提是牺牲自己拯救他人了! 清浅已经面色惨白发不出声音来,云衿子慢慢收拢五指,问墨君:“这可如何是好呢,墨君?是杀我,还是眼睁睁看着我杀她?” 墨君尚未回答,顾清风却看不下去,强撑着起身,仗剑朝云衿子刺来。云衿子躲都没躲,单手抓住他的剑身,眼睛慢慢地移到这人身上:“觉得我对你与众不同吗?” 顾清风摇头:“云姑娘,你快停手吧,你不能一错再错了!” “这才是正确的我。”云衿子说。“你喜欢的云衿子已经死了,再不会回来。既然你那么想念她,就一起去陪着她吧。”说完,稍稍一用力,便折断了顾清风的长剑,反手刺入他胸口。顾清风嘴里吐着血沫,抽搐着倒下,临死眼睛仍然望着云衿子,似乎还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好的姑娘会变成这样一个大魔头。 清浅已经恐惧到体似筛糠,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她流着泪,心知今日自己是在劫难逃,此刻面临死亡,她才知道自己有多么怕死。褪去一切荣耀光环,死后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没有人知道。可是她心中止不住的害怕,仿佛站在万丈深渊面前,而万丈深渊也在回视着她。 当年云衿子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跳下了悬崖?又是吃了多少苦才变成今天这样? 云衿子没有跟清浅废话,令人惊奇的是,她竟然没有杀死清浅,而是将她四肢折断,武功废去丢到一边,宛如扔一个废物。然后她慢慢从九阳殿正中的丹炉,一步步走上台阶,坐上了那个只有掌门人能坐的金碧辉煌的位子。 她试着像在听雨楼时那样躺下,但是她发现她再也不想躺下了,因为她心中再也没了迷惘。 她不会再想起那个男人了。 这个发现让云衿子很高兴。 远处传来豹子的咆哮,眨眼间,豹子便进了大殿,闪电般窜到云衿子身前,依恋地用脑袋蹭她的小腿。云衿子微微一笑,摸着豹子的头,跟它说:“喜欢吃人肉么?” 豹子呼噜一声。 “可是这些人的肉都又臭又硬,一点儿都不好吃。”云衿子说,嘴角笑意愈发深了。“你若是想吃,怕是只能吃我的肉了。” 豹子似乎也想起当年它食她肉的情景,不由得低下脑袋,云衿子低下头,在它耳边呢喃:“若是有朝一日我比你先死,你便将我吃了,骨头嚼碎,也好过飘零在这世间化为尘土。” 豹子低吼一声,仿佛是在抗拒这句话。云衿子又笑起来,这一次她的笑容是真心的。“怎么办呢,墨君,是杀我,还是看着我杀他们?” 她又问了一次,已经将身边的一名长老抓到面前,单手慢慢没入对方胸膛,作势要掏心。她有个问题一直都没搞清楚,世上有那么多人,是不是每个人的心都是红色的? 所以她很喜欢挖人心,一颗一颗的挖,让她失望的是每个人的心都是红色。好人是,坏人也是。既然如此,好人与坏人有什么界限?她再不想去考虑这些问题了,她只想活得潇洒自在,这世上再也无人能束缚。 正义,道德,情感……这些东西她都不要,也不在乎。 墨君闭上眼睛,他慢慢地走近云衿子,道:“我不会杀你,更不会伤你。” 云衿子饶有兴味地望着他。 他在靠近。“我只想带你回仙人山,衿子,放下这一切吧,若是你恨,杀了我便是,不要再迁怒旁人了。” 他在她面前单膝跪下,将整片最脆弱的部位都暴露给了云衿子,可是他的眼睛里没有丝毫畏惧,不知道是视死如归,还是笃定云衿子绝对不会伤害她。 所有幸存者都屏住呼吸看着这一幕。如果云衿子下不了手,那么今日天剑门就不会全军覆没,若是云衿子下得去手……不可能,她绝下不去手。 没人比清浅更清楚云衿子有多么爱慕墨君了。云衿子是可以义无反顾为墨君死的,她确信。所以当她看到墨君出现的时候就松了口气,知道自己和师父等人都有救了。 云衿子看着墨君,这个男人此刻和她靠得极近,一双如水般清冷的眼睛正凝视着她,那么近,又那么远。 就算是被他抱在怀里,也是触摸不到这个男人的。 然后在清浅的尖叫声中,云衿子将匕首送入了墨君的胸膛。他慢慢地低下头,望向胸口没入的匕首,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不知道是在问云衿子为什么,还是在问自己。 云衿子对他嫣然一笑,道:“我说不喜欢你了,是真的不喜欢你了,师父。” 她一共叫过他两声师父,一次是让他去给她洗裙子,一次是在杀他的时候。在墨君还未死去的时候,云衿子凑近他耳朵,轻声道:“师父,我不再需要你了。” 云衿子从来不曾想过回到过去。 所有人都算错了。 没有那令人感动的戏码,她不会下不去手,不会改邪归正,不会回头是岸。她身处遥远不见边际的忘川河中,早已遗忘了许多。既然墨君自己求死,她自然不会拒绝。 少了唯一能与自己抗衡的墨君,接下来还有谁能挡在她面前,成为她的绊脚石? 墨君双膝跪地,闭上了眼睛。 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云衿子没有兴趣去听。 清浅被吓疯了,她不住地摇头摇头再摇头,看到有人接近自己就大叫救命,然后在地上往前蹭。云衿子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感觉十分快活。她深深呼吸一口新鲜空气,只是为别人报仇,便如此快乐,若是报了自己的仇,那便是魂飞魄散她也不怕了。 天剑门最后只幸存一个活口,那就是清浅。 山脚下则多了一名疯疯癫癫的女乞丐,这女乞丐四肢不能行走,只能在地上爬行,靠人们施舍的粥水勉强过活。然而每当她看到白发之人,总会发出怪声怪气的大叫,然后拼命逃窜。有顽皮的小孩子头上顶着白布去吓她,她便尖声嚎叫,孩子们便发出清脆的笑声。 自此,天剑门从江湖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兴教派,这个教没有名字,江湖人都管它叫做魔教。 他们对什么都没兴趣,金钱、权势、地位……这些他们都不在乎。这里聚集了一群坏到极致的人,在这里,你可以释放你的本性。自相残杀可以,互相争斗可以,或者是日子过得太舒坦了,去挑战教主的地位也随便你。 赢了你就得到一切,输了便死无葬身之地。 这里死人遍地,为了避免有腐烂气息污染教主的鼻子,教中有人研制出了可以将人的骨肉瞬间分离腐蚀的药物,于是进了这座山,最先映入眼帘的便是无数斑斑白骨。 没有人有墓碑,没有人知道这些死人都是谁,这是魔鬼的天堂。 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地狱吗? 传说在很深很深的地底下,人类无法探索到的位置,有个神秘的地方,叫做地府。人死后,魂魄会被黑白无常勾走,然后他飘飘荡荡地来到地府,他眼前会出现一条看不见尽头的路,他脚下踩着鲜血一样颜色的泥土。 顺着这条路走,沿途会有鲜艳的彼岸花为你引路,你只要一直往前走、一直往前走——在那里,据说又块因果石,因果石上会浮现你的前世今生,然后你越过刀山火海,披荆斩棘,来到忘川,踏上奈何桥。 有位姓孟的老婆婆会守在桥头,她有一个小小的铺子,煮着一口永远都在沸腾的锅。锅里的汤无色无味,可是当你喝下去,你会忘记一起,如同初生的婴儿。 然后就是新生的开始。 但云衿子知道并不是这样。 奈何桥其实不在地底,它存在于天与地之外的地方,桥上也没有老婆婆,孟婆是位年轻美丽的姑娘,每个人的孟婆汤味道都不一样,那是用你一生的眼泪与七情六欲熬成的汤,或苦或甜,没有人知道。 她坐在魔教的椅子上,这样的日子过久了,也就不觉得有意思了。她知道有人想要拜她为师修炼魔功,但她并不打算教。 她甚至不知道在这个世界自己能够活多久。这具身体已经不能再称之为人类,出现了某些小问题,导致云衿子的身体不会腐烂不会死去。 于是连带着女鬼无法离开。 她每天都坐在这里,看看远方,然后豹子会趴在她脚下,他们两人这样在一起,一等便是一生。 女鬼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浮在半空中,周围是一片虚无。 她醒来后,才慢慢降落。周身弥漫着看不清的厌恶,一时间,她竟有些分不清这是梦境还是现实了。 奇怪之余,她所做的第一件事是摸向自己的腰间,查看那把匕首还在不在。只是摸了半天,什么都没有。 “你是在找这个么?” 一个娇嫩软糯的声音传来,女鬼低下头,才看见不知何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小娃娃。她的唇瓣动了动,想起这是奈何桥上的孩子,此刻他手里正捧着那把很沉重的、镶满了宝石的昂贵匕首,微微歪着小脑袋,对她笑。 这孩子实在是生得可爱,又白嫩惹人疼,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女鬼怔怔地看了几秒钟,才伸出手道:“能还给我么,谢谢。” 小娃娃嘻嘻一笑:“你不迷惘了吗?” 女鬼点点头。 “我来见你,是告诉你,现在你有两个选择。” 女鬼一愣。 “你已经完成了四个世界的任务,还有最后一个,只要不出问题,你就可以回到你的世界。”小娃娃顶着一张无敌可爱的小脸蛋装严肃。“第五个世界结束后我不会出现,而是会直接将你送回到你的世界,至于是到什么时候,那就看你的造化了。”这个是随机的,他都习惯了。 “什么意思?” “到时候你会重新活一次。”小娃娃把匕首举起来,他太矮,需要踮脚,偏偏他严肃的表情和动作很不搭,形成了一股可爱的反差萌,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努力对女鬼说道。“第五个世界你的记忆差不多会全部想起来。至于回到你的世界后,你是要复仇还是做什么,那都是你的自由,你可以任意做决定。” “你刚才说有两个选择,第二个选择是什么?”女鬼问。 “第二个选择就是,你可以选择完成五个世界的任务后,复活一个人。” 复活……一个人。女鬼听了,睫毛颤了颤。“什么意思。”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小娃娃看着不大,倒是挺八卦的。“我一直看着呢,你不是一直想着那人么,既然这样,我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必须给你一个机会。” “复活他,我就回不去了,是么?”女鬼喃喃地问。如果这是真的,她不知道自己要如何选择。她不再迷惘,是因为命令自己不要再想起那个人,可若是给她一个复活他的机会,她会做吗? 她想要一个答案。 “不,你仍然可以回去。” 女鬼瞪大眼睛。 可小娃娃接下来的话就让她咬紧了嘴唇:“回去是回去了,可是碍于你复活了一个人,你就不能报仇。也就是说,你必须任由你的仇人伤害你,再这样过一辈子,才行。” 女鬼面部肌肉抽动,良久,她轻笑:“你知道我会选择哪一个吗?” “你现在不必告诉我。”小娃娃连忙摆手,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我家主人说过,不能做赔本生意,但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予你们这些有大功德的人一些机会。但你知道的,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点东西,天底下哪有白吃的午餐呢,是不是?” “你大可以慢慢想,到了最后,你心中的想法就是答案。” 小娃娃又是对她灿烂一下,瞬间消失在女鬼面前。女鬼看着空旷的前方,心中波涛汹涌。 突然,她感到有些疼痛,一低头才发现,自己竟然不小心戳到了手指。其实魂体是没有血的,但不知为何,她突然觉得很疼很疼。   ☆、第四十三碗汤(一&二) 第四十三碗汤(一&二) 一行差役面上戴着纱布蒙面,手拿树棍不住地在死人堆中摸索着、寻找着……忍受着臭气熏天,忍受着因为天气炎热,尸身上长出的蛆虫和腐烂的恶臭,甚至有些尸体已经黏在了一起,用棍子无法分离,就只好用手拨开。 苍蝇的嗡嗡声来回在耳边响起,有些受不了的年轻差役已经跑到了一边大吐特吐,这一年的夏季格外炎热,州衙的停尸房本来建在阴凉之处,可现在里头的尸体放了不到三天便已无法保存,更别提这乱葬岗随意丢弃的尸体了。 他们到这里来是为了寻找一具能够作为证据的尸体,可是翻来覆去都找不着,实在是叫人扼腕。 身着青袍的书生叹了口气,扭头对穿着一身官服的男子道:“大人,依晚生看,这尸体怕是找不到了。” 另一名身着黑色劲装的侠客道:“可若是找不着,那白七岂不是要逍遥法外?!”如今他们最后的希望就全寄托在这尸体身上。 那官员生得一副俊美容貌,一双凤眼不怒自威,道:“即便找着尸体,也无法将白七定罪,还需要交由小九验尸,取得证物后,方能将其捉拿归案。” 只可惜,翻找了许久,最后的结果仍然叫人失望。为了防止瘟疫产生,书生让差役们将尸体堆到一起,点起树枝,烧了个干干净净,然后埋入地下。这些都是可怜人,死了仍然无形无名,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其入土为安了。 回去的马车上,官员闭目沉思,书生小心地看了他一眼,问道:“大人为何愁眉不展?” “本官只是觉得……这并非是件小事,白七一个区区商人,为何能有本事这么快便将那么多姑娘解决掉,甚至连尸身都不曾流出?原以为会被丢在乱葬岗,可我们将乱葬岗翻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一人。那么那些姑娘呢?都去哪里了?” 书生正要答话,却听外面的侠客惊呼一声连忙勒马,马儿受惊发出一声长啸,马车里的书生跟官员也因此狠狠撞到了车壁。书生与官员相视一眼,连忙问道:“程普,发生何事,为何突然停车?” “大人,赵公子,前面有个姑娘。” 什么? 两人连忙下车,程普已经过去将那趴在草丛中露了半截身子的姑娘抱了过来,书生跟仵作小九关系很好,所以学了点医术,连忙给那姑娘把了下ia脉搏,道:“这姑娘脉搏虚弱,身上到处是血,咱们得快点会县衙,好让小九给她看看。” 大人道:“程普,快走!” “是!” 一番快马加鞭,半柱香后他们便回到了县衙,程普先跳下车,然后从大人手中将姑娘接过来,大步跑进去,一边跑还一边喊:“小九!小九!你快出来!小九!” 一个身着藏蓝衣衫的少女翻着白眼从大堂出来:“程普你鬼吼鬼叫个什么劲儿?大人跟公子回来了么?” “回来了回来了,我们还救了个姑娘,你快来看看她是怎么了?”程普一路狂奔,直接穿过大堂进了大人的房间,把姑娘放到了床上。 小九一看有人受伤,表情立刻严肃起来。她连忙去找来自己的药箱,忙活一番后才有功夫问:“怎么回事?你们找到人了?” “这不是我们要找的人,是我们在路上遇到的姑娘。”书生解释。“我们也不知她是谁。” “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小九喃喃道,“让人烧点热水来,我得把这姑娘的衣服剪开,大人,你来帮我吧。” “可是这男女授受不亲……”书生一句话没说完就被小九瞪了一眼。“人都要死了还授受不亲,县衙就我一个女的,你不让大人来那你来。”本来就是因为这家伙特别死板八股她才没叫他,结果还上了瘾了。 书生被小九一凶,立刻闭嘴。 大人点头道:“怎么做?” “把她按住,尤其是腰这里,你固定住她上半身,她流的血太多了,我根本看不清哪里是哪里,万一她乱动剪到皮肉就不好了。” 大人依言摁住姑娘上身,将她的腰肢牢牢固定住。 小九先将剪刀在火苗上烤了一下,然后沿着那姑娘的衣裳,一点点剪开,期间可能刺激到了皮肉,姑娘疼得肌肉抽搐,被大人紧紧摁住。衣衫逐渐剪开,露出狰狞的伤口,这伤口已经恶化了,和雪白的肌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书生没敢看,把视线别开。 然后小九用刀子剔除已经坏死的皮肉,期间姑娘不住地抽搐,甚至发出痛呼,只是眼睛一直没有睁开。大人全程牢牢地摁着她,后来程普抓住姑娘双脚,小九单膝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将她身上所有伤口都清理了一遍。 最麻烦的是她后脑那块,流了那么多的血,只怕醒来会变成个傻子。 一听这姑娘有可能变成傻子,程普愣了:“那、那怎么办?咱们总不能把这姑娘养在府衙一辈子吧?” 大人斥责道:“休得胡言,一切都等到这姑娘醒了再说。” 程普委屈闭嘴。小九见他被大人责备,顿时眉开眼笑,接过书生递来的水盆,用沾湿的布巾小心翼翼给姑娘擦脸。 随着脸上血污被擦净,露出的那张芙蓉面让小九倒抽了一口气:“这姑娘可真美!” 别说是她了,就连见多识广的书生跟行走江湖多年的程普都没忍住。这血污一去,姑娘的容貌看得清楚,才知道这是一位难得一见的绝色佳人,好在是被他们所救,只是不知道她之前发生了什么。 “这样的容貌,也难怪会出事了。”小九摇摇头,她自己只生得清秀可爱,就这样,单独走在街上的时候都难免遇到登徒子,更何况是这位美得惊人的姑娘呢。 很快药煎好了,姑娘没法吞咽,小九只好看向这三个大男人,说道:“你们总不能让我嘴对嘴喂她吧?”说起来她可是医死人的,她是专业的仵作啊,这三人总是拿她当大夫也是够了,她才十八岁,还没嫁人呢,怎么能把初吻献给一个姑娘? 三个男人面面相觑,不说程普这个粗犷的江湖人,就大人跟书生,这两个都是君子,若是真嘴对嘴喂了姑娘喝药,那等姑娘醒了,无论如何他们都会娶她,但问题在于人家姑娘愿意与否?就在他们犹豫的时候,那姑娘竟睁开了眼睛! 她闭眼的时候便已是极美,如今将眸子睁开,才让人明白她真正美在何处。那一双眼睛,真真是如水般清澈多情,只是此刻装满了茫然。 趁着这个机会,小九端过药碗送到姑娘嘴边,她便迷迷糊糊地喝了下去,然后又闭上眼睛睡了。 小九舒了口气,对那三人说:“让你们犹豫,这么个美娇娘,好好的机会不抓住,看你们后悔一辈子。” 说着把三人赶出去,要给姑娘擦擦身子换衣服。这场面男子的确不适合留下来,于是三人到屋子外头去等,走出去了大人才想起来,这是他的房间。 可是过了差不多一刻钟的功夫,却见小九突然打开门冲了出来,失魂落魄的,眼角还带着泪。 他们都了解小九,这姑娘最是嘴硬心软,可即使是看到最可怕的尸体也不曾被吓成这个模样,于是面面相觑,最后由小九最尊敬的大人开口询问:“怎么了?可是那姑娘发生了什么事?” 小九咬着嘴唇,忍住眼泪,勉强笑了一下说:“是屋里太热,我有些受不住,我这就回去了,还没给她换好衣服呢。” 可是她进去了没多久,又出来了,求救似的看向书生:“公子,她身上带了个东西,我不会解……” 三人都没弄懂这是什么意思,小九拒绝大人跟程普进去:“只要公子跟我进去就好。” 书生不明所以地跟着进去,然后愣在当场。原来那姑娘身下带着一个奇怪的精钢制造的玩意儿,小九可能不懂,他阅览群书满腹经纶,却是知晓此物叫做贞操带,再瞧姑娘身上此刻只盖着一件薄薄的衣裳,只瞧她露在外头的肌肤,便知道她曾遭受过怎样的羞辱折磨。 饶是性格温润如书生,都忍不住攥紧了拳头。他在书中得知此物解法,若是没有钥匙,便只能将其毁掉。但他手无缚鸡之力,怕是只有程普能做了。 这姑娘如此可怜,他们也没想要瞒着大人,只想让大人看一看,日后好为姑娘讨个公道,这么美的姑娘,怎么有人能如此残忍。 大人跟程普见了,都不忍地别开头。尤其程普性格冲动,最是嫉恶如仇,好打抱不平,当年机缘巧合跟了大人也是如此,见姑娘浑身虐伤,拳头攥的咯吱咯吱响。 几个人想了半天法子,最后终于将贞操带解下,小九给姑娘细细地洗了身子,又给她梳了头发,她安静地躺在床上,美好的像是一幅画。 这样美丽的人,怎么有人舍得那么残酷地对待她? 小九想着想着,不知何时,竟趴在床头睡着了。 等到她醒来,就看见姑娘正注视着她。小九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问道:“你醒啦?”然后想起对方根本不认识自己,怕是有点自来熟,连忙解释道,“你好,我叫小九,你现在在县衙,很安全的,我是这里的仵作,你好,你、你还记得你是谁吗?” 她想起对方后脑的伤口,担心姑娘会变傻。 姑娘皱起眉,神色茫然。“我……不记得了。” 小九倒抽一口气。 等到大人知道了,程普顿时原地跳起三尺高:“不记得了!怎么能不记得!要是不记得咱们怎么给她伸冤?怎么找残害她的凶手?!” 小九踹他一脚:“你瞎嚷嚷什么?万一给她听到了呢?”说完对大人道,“大人,您就暂时收留她吧,咱们县衙也不是养不起这么个姑娘,她只是失忆又不是变成白痴,记忆是会慢慢恢复的,等到她想起来,大人再帮她伸冤。说不定她还有爹娘在等她回家呢。” 大人颔首:“如此也好,你去与那姑娘说,让她暂时在县衙安心住下。” 于是那姑娘从此就住在了府中。她性格温柔羞怯,很容易害羞,基本上只跟小九说话,都住下来三天了,她还没能鼓起勇气跟救命恩人说声谢谢。 小九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十八,因为她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小九本来是想找书生或是大人给取一个的,可是后来一想,凭啥自己就不能想个好听的名字呢? 听说小九给那么漂亮的姑娘取名叫十八,大人书生瞬间就喷了,他们咳了两声,到底没好意思打击小九,十八就十八吧,人家姑娘不嫌弃就好。 嗯,非但不嫌弃,还高兴得很呢,自己终于有名字了,十八比谁都开心。她的伤还没养好,因为没了记忆,心灵上的伤便消失了,可身体上的伤却还需要一段时间。 期间大人书生程普都来看过她,但是十八对男人的反应非常大,她极其厌恶异性的接近,甚至看到他们就会不自觉地缩成一团,小九心知这是因为十八曾经遭受过施虐的缘故,但是她权作不知,只是劝着大人他们离远些,于是大人勒令县衙里任何差役都不得靠近后院,他跟书生程普三人行走也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吓到十八。 这姑娘实在是太可怜了,他们都心生怜惜,不是因为她的美丽,而是因为她所遭受到的苦难。 没有人知道她是谁,也没有人知道她从何而来,可他们都能想象得到,那样不堪的伤痕对一个姑娘家来说意味着什么。只要十八不想起来,他们也不会逼着她去回想,有的时候,遗忘比追凶要幸福得多。 小九却是经常要忙,大人刚上任不久,这里本是不毛之地,恶霸无数,几乎每隔几天就会有人死亡,她身为本朝第一女仵作,当然要爱岗敬业。 担心十八晚上一个人住会害怕,小九光明正大地搬了自己的行李到大人房间住,然后大人就只好委屈委屈住她的小房间了。 这天小九验尸回来,回房才发现十八正坐在窗户前认认真真地绣花。她靠近了,忍不住惊叹:“十八你绣的花可真好看!” 十八露出羞怯的笑容:“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样,就只好随意绣了。”她早注意到小九每天穿来穿去都是那么几件衣服,颜色老气样式也不新颖,小九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她希望能力所能及的为她做点事。 小九摇头道:“谢谢你啊,十八,你绣什么我都喜欢的。”仔细想想,自从跟在大人身边做事,她竟然都要忘记自己是个女人了。 十八说:“没关系,我是发现库房里有些没用的布料,所以才拿过来的。” 当然是经过大人同意的。 只是小九在十八心中地位最重要,因此给她做的最早,也最用心。 十八的女红极好,简直可以用鬼斧神工来形容,给小九的这套衣服足足做了七日,可见成品有多么漂亮精致。小九开心的不行,做好的那天晚上就洗了澡穿到了身上,对着镜子一看,觉得自己瞬间美了好几个档次。她看着十八,心中又是欢喜又是怜惜,这么好的姑娘,长得美又会女红,怎么有人舍得这样对她呀! 她穿完后小心翼翼地脱下叠好,十八好奇地看着她:“不穿吗?” “要穿的,十八,你给大人他们的衣服做好了么?” 十八摇摇头:“还没有呢。” “好,等你做好我再穿。”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十八还是开口道:“做衣服的话,要知道他们的尺码……” “这还不简单,我带你去找他们!” “不行……” “十八。”小九神色严肃,双手握住十八的肩膀,眼神认真:“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难道你还不知道大人他们是好人吗?他们不会伤害你的。” “我知道的,但是……” “没有但是,你一定要克服这些恐惧,不如现在你带上尺子,我带你去找他们。” 小九是听风就是雨的性子,说要干什么马上就要干,十八踉跄地被她抓着跑,两人到了书房,推门进去,发现大人跟书生正在下棋,观棋不语真君子,小九小小声对十八说:“咱们等一会儿吧,大人下棋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扰。” 十八学她的样子,也悄悄说:“好的呢。“ 两人站了一会儿,书生陷入了僵局。他虽博览群书,可在下棋这一块,还真是不如大人。盯着期棋盘好一会儿,正在认输算了,一只白嫩的小手伸过来,取了一枚黑子放下。 棋局瞬间逆转。 书生一扭头,见是十八,惊喜道:“你竟然还会下棋!” 十八往后退了一步,藏到小九身后,她方才不知为何,看两人久战不下,就忍不住上去帮忙。小九立刻母鸡似的伸开双臂:“公子你要干什么!“ 书生被吓了一跳,连忙往后:“不不不,十八姑娘,你别怕,我只是好奇想问一下。” 十八看了他一眼,赶紧低头。 书生有些想哭,他好歹也是翩翩君子,风靡万千少女的佳公子,怎么十八一看见他就吓成这个样子? 这时程普进来了,一看十八在,立刻咧出两排大牙嘿嘿一笑:“十八姑娘也在啊!” 他本来就嗓门儿大,这一嗓子差点把十八给吓傻了。大人看他一眼,他就挠挠头道歉说:“对不住啊十八姑娘,我天生就这大嗓门儿,我给你道歉,你别害怕。” 十八对他羞涩地笑了一下,小九连忙道:“十八想感谢下你们救了她,刚巧府里还有些布料,就想给你们一人做身新衣服,但是没有尺码,你们站起来快让她量量。” 有新衣服当然是不会拒绝的,书生立刻站起身舒展双臂,说:“十八姑娘,你来量吧,我保证我会跟柱子一样屹立不动。” 十八犹豫了会儿,咬着嘴唇,慢慢走上来,书生果然说到做到,说不动就不动,十八很快就量好了尺寸,并且记在了纸上。期间书生看了她写字的姿势,发觉她非常自然熟稔,思及此,他不由得看向大人,只见大人也在注视十八,两人相视一眼,似乎都明白了彼此心里所想。 看十八遭受的事,会觉得她出身普通,可是看她的谈吐气质,看她连个茧子都没有的如玉双手,又棋艺精湛女红出挑,这分明是个大家闺秀呀。 一个大家闺秀,怎么会出这种事? 给程普量的时候,十八有点窘。程普又高又壮,她根本环不住他的腰。程普见她动作吃力,连忙自己把尺子围了一圈,然后又说嘿嘿一笑。 到了大人,十八明显有点迟疑了。书生温柔,程普朴实,惟独这个大人深不可测,面上总是淡淡的,让她感到很是恐惧,也不敢太过靠近。 大人却难得柔声道:“你若是怕,便让小九来。” 小九连忙摆手:“我只会穿新衣服不会做新衣服。” 十八鼓起勇气,量了他的腰围,大人看起来高,腰却很细,十八双手刚好环住,她的小脸因此升起淡淡酡红,大人见了,心情莫名好起来。看她忙碌地量尺码再跑过去记下,忙活地如同一只小兔子,脸蛋儿酡红,泛着健康的色泽,和那日满身是血的模样判若两人,只觉得若是她能一直这样活下去,想不起来过去也没什么不好。   ☆、第四十三碗汤(三&四) 第四十三碗汤(三&四) “我都量好了。”十八小心地把记着尺码的纸收起来,对着几人笑了下,福了福身,她实在是软萌温柔,即使是最铁面无私的大人在跟她说话的时候也忍不住变得温柔起来。 书生倒了杯茶递给十八,小心地避免和她有肢体上的接触,然后重新坐回棋局旁边,对大人道:“晚生觉得此事非同小可,大人,恐怕事情并不像是我们想象的这么简单。” “对,先前就说过了,白七一介商人,就算是买卖做得大了些,却也就是那样,但他米分饰太平的手段却不得不让我们注意。”小九也道,她示意十八到一旁坐着休息,然后走到棋局前,对大人道,“大人,找不到尸体,我们就不能将白七定罪,不把白七定罪,咱们之前辛辛苦苦查了一个多月又算什么?那么多姑娘他都弄到哪里去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大人沉思片刻道:“此事还得从长计议。尸体本来是我们唯一的希望,如今找不到尸体,自然也就没了物证。白七此人可以日后再抓,唯一让我在意的是,他背后的人。” “大人的意思是……白七背后有人?”程普眉头一皱,粗声粗气地问,把一旁的十八吓了一跳,他连忙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 十八低着头,看着纸上记载的数字,不时用笔勾勒出衣服的大致轮廓,顺便进行修改。小九看了她一眼,见她并没有在听,又道:“我也怎么觉得,之前咱们查到白七身上,原本以为这就是最大的鱼了,谁知道幕后主使另有其人!” “想来也是,区区一个商人,掳掠了那么多姑娘与小孩,竟然没有任何人发现,没有遇到任何阻力,甚至若非大人觉得异常决定调查,咱们都不知道这么多失踪的姑娘跟孩子都去了哪里。” “还有他名下的那些酒楼啊茶馆啊妓院啊什么的,里头的姑娘我看都来路不明。”小九烦躁不已。“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历,咱们不快点把他捉拿归案,早晚还有更多姑娘毁在她手上。” 大人朝十八看了一眼,对小九道:“此事你不必过于担心,我会继续派人查探,待到用到你的时候,自然会去传唤你。” 小九点点头:“到去抓人那天,大人可一定要带着我去,白七那混球上次看到我还嫌弃我长得不好看,说我顶多值十两银子!”妈哒!没有眼光!她年轻可爱活泼开朗,怎么也得值二十两好吗? 程普嘿嘿一下,习惯性地挖苦小九:“你是不值钱,要是十八姑娘那可就值——” 嘴巴被人捂住他还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小九死命瞪他,不知道十八经历过什么吗?这种话也可以随便说?好不容易十八从来不问身上的伤痕,这傻大个竟然一个劲儿地往外扯! 书生也觉得程普脑子有问题,他连忙唤了一声已经抬头朝这边看来的十八,“十八姑娘,晚生突然想起有本书没读完,不如这盘棋由你来跟大人下吧。” 十八愣了一下,大人看过来,问道:“不知我可否有这个荣幸?” 她连忙点头,慢慢地走过来,坐到书生之前坐的位子上,棋盘上如今只是残局,书生已经快被逼的走投无路了,怕是看书是假,不想眼睁睁看着自己输才是真的。 大人的棋艺绝对是没有争议的,即便是学富五车的书生都要甘拜下风,他本来打算遁走,结果十八坐下后,刚落了几个子,便将局势扭转,书生好奇地站在一边看,怎么也舍不得走了。他不时地看看十八,又看看大人,摇头晃脑道:“大人此番是遇到对手了。” 令人惊奇的是,十八的棋艺比起大人更胜一筹,就这她还没敢下狠手,暗地里让了好几子,程普跟小九不懂围棋看不出来,书生跟大人却是心中有数。 这姑娘绝对不一般。 其实单论棋艺,大人是不如书生的,但是他胜在观察力强,心思缜密心态又淡定,不管情势如何,面上永远都淡漠的看不出来。反倒是书生,心事都写在了脸上,很多时候,耐心恒心比技巧更重要。 十八虽然看着羞怯,但下棋的时候却很是稳重,俗话说观棋知人,就是这个道理。 “我输了。” “大人承让。”一盘棋下完,十八又恢复了那羞怯可人的模样,她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在场的人,似乎觉得自己赢了棋,是让大人丢脸了。 书生笑着打圆场:“我自打跟在大人身边做事,与他不知下了多少盘棋,从来都是输得多赢得少,近年来大人棋艺愈发精湛,我便更不是对手了,今日十八姑娘可真是让我扬眉吐气,这样吧,今儿中午,我请客,咱们出去吃!” 一听出去吃,小九眼睛一亮:“去醉宾楼!” 书生顿时肉疼:“醉宾楼那么贵……” “你第一次请十八吃饭,难道要带她去吃街口的馄饨摊吗?”小九鄙视地看了他一眼。“不管怎么说,都得表示一下吧!” 大人也难得幽默两句:“子规请客,难得难得,若是早些知道,今早我便不吃早饭了。” 程普也猛点头。 醉宾楼是他们县里,除却白七家之外最好的一家酒楼,唯一就是价钱有点贵,不是寻常人家能负担得起的,若是放开肚皮大吃大喝一顿,得花掉书生一个多月的俸禄。所以他虽然夸海口请客吃饭,落座后却都在心疼地抚摸自己的荷包。 本来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现在怎么说也算个公务员,所以每个月还能攒点银子下来,以后好娶媳妇,谁知道这一顿饭就瘪了不少。小九看书生这模样,用胳膊撞了他一下:“喂,你想什么呢?请客而已嘛,难道还能把你的老婆本花光了?明明是个读书人,怎么就这么抠门儿。” 书生怨怼地看了她一眼,浑身都散发着我很穷我很悲伤的气息。十八如坐针毡,大人坐在她身边,见她神色间似乎是有话要讲,便低声问道:“怎么了?” “大人,要不咱们还是回去吧,实在是太贵了,让公子请客,我实在是不安……” “无妨。”她仰着小脸的样子像只毛茸茸的小兔子,大人差点举起手来想摸她的头,好在忍住了。为了掩饰,他轻咳一声,道:“你不必为子规担心,他出身书香世家,并不缺钱,只是不想考取功名离家出走而已,这一顿饭算不得什么,他的老婆本都已经攒够了。” 闻言,十八瞪大了眼睛:“真的吗?” 就连问话都是软软糯糯的,大人轻笑:“自然是真的,难道我还会哄你不成。” 十八低头含羞带怯地笑了。那边小九跟书生还在斗嘴,程普一边抛花生米到嘴里一边随口说了句:“你俩这样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干脆成亲得了,吵一辈子挺不错的。” 他就是这么随口一说,结果那两人瞬间都红了脸。十八好奇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奇怪他们怎么突然就不斗嘴了,然后朝大人一看,大人也是一脸我什么都懂但我不说的表情。十八想了想,真心实意赞叹道:“公子和小九实在是很相配,二位什么时候成亲?” 她并非痴傻,只是这两人之间的米分红连程普这样的大老粗都看得出来,就别提大人跟她了。十八本就心细,还一直奇怪书生跟小九互相喜欢,却为什么一见面就斗嘴呢。 两人闹了个大红脸,小九嘟哝道:“谁要嫁给这种酸腐书生啊……”长得又瘦,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手无缚鸡之力的,以前程普还没跟大人的时候,他们仨里面就她有点武力值,路上遇到打劫的强盗,都得她上去保护。 书生哼了一声,头一扭说:“怎么说我也出身书香世家,这样粗鲁又血腥的女人不适合我。” 两人这一点倒是意外地配合,甩头冷哼,默契十足。 十八抿嘴一笑。 醉宾楼不愧是醉宾楼,各色菜品色香味俱全,为了避免浪费,当然主要是心疼自己花出去的银子,书生强迫自己和程普把所有没吃完的菜都塞进了肚子里,打道回府的时候站起来整个人都是打飘的,差点没上天。 出醉宾楼的时候十八走在中间,结果轮到她出门时,说来也巧了,恰好有人拐过来,直接撞上了她。她被撞得踉跄,整个人往后摔去,好在后头还有大人,双手一伸搂住她纤腰,将她扶稳后低声道:“小心。” 十八脸一红:“多谢大人。” 大人先是点了下头,而后眯眼:“白七。” 白七? 十八下意识地朝那人看去,只见那男子身着一身锦衣,长得倒也端正,只是眼睛里透着的算计与精明令人不舒服。此刻他正盯着十八看,十八跟大人离得最近,她想都没想就抓住了大人的衣袖,迅速躲到了大人身后。 大人身形高大,登时将十八挡住,白七看不着美人,才懒懒地双手一拱:“草民拜见大人。不知刚才那位姑娘是大人的什么人?” 小九冲过来啐了白七一口:“关你屁事,好狗不挡道听过没有?还不快点让开?” 白七也没反驳,退了一步让开,只是眼睛一直盯着十八。十八的双手轻轻颤抖,抓着大人的衣袖不敢松开。大人难得没在意男女之别,单手揽住她的肩,道:“莫怕。” 白七就站在原地,一路盯着他们,而后招手让一个手下过来:“去,给我查查,狗官身边的姑娘是什么身份。”啧啧,长成这副模样,若是将她捉来送给主子,主子想必重重有赏。 回到府里后,十八仍然有些害怕。她抓着小九的手不敢松开,偏偏这时候有尸体送来,需要小九验尸。小九万般无奈,只好拖大人来照看,于是大人坐在走廊上看书,十八则在窗前缝衣服。 两人安静无话。 三天后,天刚蒙蒙亮,房门就被猛烈敲响,传来书生的声音:“小九!小九!小九你醒了没有?小九!小九快起来!出事了!” 小九揉着眼睛爬起来,不满道:“知道了!” 然后看着也被吵醒的十八说:“没事儿,你继续睡,我去去就来。”说完,打着呵欠,找来衣服披上,心里觉得奇怪,今天怎么睡得这么沉?平日里这个时候她差不多也该醒了呀。 可能是昨天熬得比较晚吧。小九也没在意,反正这种情况以前也经常发生,她又打了个呵欠,眼里甚至泛出泪花,先用冷水洗了把脸,整个人立刻清醒了,然后去开门,程普站在房门口一脸凝重。小九不明所以:“怎么了?” “白七死了!” “什么?!”小九一惊。“白七死了?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吗?” “别管那么多了,大人让你快去停尸房看看,尸刚送来。”程普压低了声音,“别让十八姑娘听到,她胆子小,免得吓到。” 小九点头:“咱们走。” 竟然连早饭都没吃,迅速赶到停尸房,就看见大人书生都站在尸体旁边,并对尸体进行了初步检查。见小九来了,书生道:“初步判断是利器刺中要害而亡,只是不知是何人能有这样的本事。”要知道白七可是练家子,而除了胸口的致命伤之外,他浑身上下没有丝毫抵御伤,这说明什么?说明白七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 但是这可能吗? 小九仔细看了看伤口,又做了比对,皱眉道:“我一时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造成的伤口,还需要再进一步才能知晓。” 大人点头道:“尸体交给你,子规,你同我来。“ “是。” 于是小九在停尸房验尸,大人则带着程普去了白七府中查探。 白七的尸体是早上被府中婢女发现的。白七这人有个癖好,就是喜欢熏香,尤其是喜欢女儿香,他手下的姑娘,但凡是他看上的,都要留在身边把玩一阵,待到玩腻了再送走。每天早晨他都命令婢女准点点燃熏香,然后根据熏香的味道来决定今天早上谁来伺候他。 结果今儿一早婢女刚进屋,还没来得及点香,便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定睛一看,白七穿着雪白单衣趴在地上,浑身是血。她登时吓得尖叫一声跑了出去,到这会儿,房内的布置还没有丝毫移动,一切都是案发前的模样。 原以为白七就是女子幼童拐卖案的幕后黑手,可谁知道,他们刚察觉到白七背后还有人,白七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前几日在醉宾楼见面,这人还好好的,可这才多久,人就死了,对此大人和书生都表示奇怪。 “肯定是幕后的人。”程普说。“只是不明白,他为何要现在才杀白七呢?若是想杀白七,早有无数次的机会,为何偏偏在昨天?” 大人思考道:“小九说死亡时间大概在子时,也就是说,白七死了有些时候了。我方才问过府里的婢女,白七每天晚上都要挑容色过人的姑娘伺候,然后第二日早上根据随机点燃的熏香的味道换姑娘,可目前看来,昨天晚上,他好像是一个人。” 看他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了,单衣是崭新的,特意换上新单衣,又没像往日一样找姑娘,难道是为了等什么人? 书生掀开了床幔,扬声道:“大人来看!” 大人走过去,床上没有丝毫血迹,干干净净,被子都叠的十分整齐。不仅如此,整个房间都显得非常整洁,地上画着白七趴倒的人形图。大人走过去,对着人形图趴了下去。 “……白七当时坐在床上。”书生立刻说。“是什么人重要到让他坐在床上等?” “或许……不是因为重要。”大人喃喃地说。他环顾了下这个房间。白七的房间和他整个人的品味一样,金碧辉煌,四处摆着些看起来价值连|城的的装饰。 “大人的意思是……” “我也不清楚。”大人摇摇头。“只是感觉。” 深更半夜,白七一个人坐在床上,穿着崭新的单衣,正襟危坐是为了什么? 勘查完现场后他们回县衙,小九也刚好做完尸检。没什么好说的,致命伤就是胸口那处,凶手下手十分利落,一击致命,白七甚至连呼喊求救的机会都没有。 “让我觉得奇怪的是,根据伤口情况,凶手当时的高度应该比白七低。”小九皱眉,把书生摁在椅子上坐下。“比如你是白七,我是凶手,那么我应该是这样的——”她跪在地上,做出拿着凶器刺杀的样子,比了比书生的胸口。“这太奇怪了,白七长得不矮,但他坐下来的时候,怎么还有人能比他矮呢?还是说凶器比较不一般?” 大人看着他们俩的模拟动作,半晌,突然道:“有没有一种可能,凶手是跪着的?” “跪着?” 不过这么一来也就说得通了。可是跪……程普跟书生的表情都有点微妙,小九没看懂,好像这个问题只有男人懂,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什、什么意思?” 男人们看了她一眼,没回答。小九炸毛了:“到底什么意思?!” “你看。”书生叹口气,拿她比划。“假设我是白七,你是凶手,你现在跪在我面前,那么肯定不能是长兵器,因为长兵器的话,我会立刻发觉。而且我穿成这个样子在等你,说明我对你的到来非但不感到恐惧,甚至是欢迎的。” 大家都有过这种经历,家里要来客人了,便换上新衣服等待。 “你的意思是,来人是他认识的?” “应该如此,而且是他不会防备的人。毕竟白七武功不错,一般人可不是他的对手。想要杀他,必须他放下防备。”书生迟疑起来。“而且这个姿势……” 小九不懂了:“这个姿势到底怎么了?!” 书生俊脸一红,弯腰在她耳边说了几句,小九立刻甩了他一巴掌:“臭流氓!” 书生可委屈了:“是你非要问我才说的。”怎么打他呢? 小九怒视他:“无耻!你们男人怎么都这么无耻!” “喂喂,说话小心着点儿啊,我们男人怎么惹你了?”程普不满抗议。“目前为止这是最合理的推测,只有在这种时候白七才会放下戒心好吗?” 这样解释的话,的确是这个理,但是……小九脸仍然是红通通的:“那照你们这么说,凶手肯定不是个男人。” “这是当然。”书生道,“白七喜欢漂亮姑娘,这一点我们都知道。” 小九白了他一眼。 大人仍然在思考,他仍然有些地方不解:“假设我们的假设是对的,那么这个女子是谁?是不是白七手下的姑娘?” “他手下姑娘那么多,咱们怎么找啊?”程普翻了个白眼。“而且这种人死了也没什么好可惜的,他死了,不知多少姑娘孩子得救。” “我问过管家跟婢女了,说是昨天晚上白七没有像往常一样找人进去伺候,甚至还早早沐浴更衣把门反锁,好像在等什么重要人物一样。” “难道是幕后主使?!”小九眼一亮。 “若是幕后主使,倒也能说通为何要杀白七灭口。因为她知道迟早我们能查到她身上。”书生叹口气。“可若真是幕后主使,她给白七下跪的话,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就完全颠倒了,在这个案子里,幕后主使应该是策划人,白七只不过是个喽啰,哪有主子跟喽啰下跪的道理?再说了,一个姑娘家……应该不至于是幕后之人。”   ☆、第四十三碗汤(五) 第四十三碗汤(五) 白七一死,他名下的酒楼妓院一时半会虽然还能维持运作,但群龙无首,离土崩瓦解的日子也不远了。 对于白七死亡那晚,到他房间的姑娘究竟是谁,大人展开了调查。只可惜将妓院里所有姑娘都盘查了一遍也没有结论,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最后,只好定论为妓院外的女子。 但问题就更大了,这世上女子那么多,要怎么去找到一个神秘女子?白府的下人也都一一盘问过,可谁都讲不清那天晚上白七到底在等谁。 拐卖人口一案,随着白七的死而暂时落上帷幕。 原以为白七死后,他的产业会随之消弭,可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虽然白七已死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县城,但妓院也好酒楼也好,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甚至生意愈发红火起来。 白七无父无母,无妻无子,堂堂白府老爷死了,竟然没有对这些产业产生丝毫影响,这不得不说是件非常神奇的事情。可换个角度看,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有没有白七,这些生意都照做。也就是说,白七不过是明面上的负责人,实际背后的主子并不是他。 那么是谁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支持着白七,让他把生意做的这么大?是谁在大人眼看就要查到真凶的时候横插一脚,将所有证据毁灭,甚至把证人都解决了?事到如今,大人都尚未找到当初愿意作证的那个姑娘。 人是死了,他们都知道,但尸体在哪里却无人知晓。当初以为是白七所为,他带着人去乱坟岗不知翻了多久,最后仍是空手而归。 对方的势力大的惊人,并且非常了解他们,与此相反,他们却对幕后主使一头雾水,别说是将对方问罪了,就连对方是谁,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随着白七的死,这件案子逐渐沉寂下来,但大人也好,书生也罢,谁都没有放弃,因为仍旧有姑娘孩子被拐卖的事情发生。也就证明,这件事背后的真正主谋,仍然没有停止他唯利是图的脚步。 一大早,大人在批阅公文,书生坐在一旁读书,程普在院子里打拳。他把上衣都脱了,赤膊上阵,结实的肌肉在阳光下浸染着汗水,闪着古铜色的光芒。书生怕热,躲在屋里时不时地对外头的程普报以无语的眼神,真不懂这人到底为何喜欢这种流汗的东西,像他,身上觉得黏糊糊的能难受死。 这时程普突然停下了练拳,探头笑着打招呼:“小九早,十八姑娘早!” 小九啧啧两声:“好身手啊。” 十八也微笑看着,她现在不是特别怕他们三个,但对于别的男子,见了还是要躲。好在小九不用验尸的时候都陪着她,所以十八已经很少再露出那种惊恐的神色。 程普大力拍拍自己胸膛:“那可不,你来试试,哥这肌肉可不是吹。” 小九跃跃欲试,瞧着那两块漂亮的胸肌都手痒,结果刚朝前蹦了两步,还没来得及拍呢,就听见书生阴阳怪气地道:“这青天白日的,好好一姑娘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朝着个青年男子身上蹦,还要去摸人家的胸肌,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哇。”说完叹口气,看向手捧新衣的十八。“有像十八这样温婉恬静的姑娘,也有像……诶,十八你做什么?” 十八听他这样说小九,竟然也靠近了程普,然后红着脸敲了敲程普的胸膛,抿着嘴看向书生。她性格腼腆极少说话,但这无声的抗议已经告诉了众人自己是什么意思了。 小九感动不已:“十八你对我真好!” “能不好么。”书生嘀咕一句。“净给你缝新衣服梳头做好吃的了,咱们可没这福气享受。” 嘴上虽然这么说,看着小九的眼神却很温柔,自打十八来了之后,他们四人的生活水平是直线上升。本来每天都得自己买菜做饭,偏偏会做饭的只有程普一个。程普这家伙,厨艺跟他的外表没什么区别,大大咧咧没有追求。做的饭能吃就行,基本上顿顿大杂烩,什么食材都往锅里丢,那味道……不能说难吃,但也好吃不到哪里去。 早就想雇个厨子了,可惜大家俸禄都不多……所以能省则省。枉小九一个姑娘家,煮个饭差点儿把厨房给烧着。 可十八来了之后就不一样啦!虽然她很少说话,总是安静地坐在一边看着他们斗嘴打闹,但只要她坐在那儿,就有种说不出的美好感觉。更别提如今突飞猛进的菜色,即使因为俸禄问题很少见肉,十八也能凭那双鬼斧神工的手做出好吃的饭菜来。 但他们都没小九受益多。十八没来之前,小九那是什么造型,天天几件粗布衣服来回换,头发一根绳子系起来,一点女人味儿都没有,打扮的老气横秋。有了十八后,小九的发型基本上是一天一变,每天都不重样,还十分可爱。虽然没什么值钱的首饰,但就是简简单单的珠花银钗,也赏心悦目。 更别提那些新衣服了。县衙库房里有些布一直没人用,反正就小九一个女人,而这女人偏偏不会做饭也不会女红。 小九对书生做了个鬼脸:“你这是羡慕了,瞧,十八这不就给你们送衣服来了么?” 程普一听,顿时不打拳了,直接走到院子的水井边上,打了桶水从头淋下去,然后大狗一样猛甩头,水珠四溅。 至于十八,人早捧着衣服进屋了。 早在听到十八来的时候大人就放下了朱砂笔,其实除了白七之外,县衙大多数时候都是清闲的,如今的问题无非就是如何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这里离京城很远,因此并不发达,山清水秀是真,愚昧落后也是真。 每天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隔壁张三偷了李四家下蛋的老母鸡,王五趁着陈麻子出门跑到他家里调戏人家小媳妇,钱大柱子家丢了下崽儿的老母猪,孙铁蛋跟赵老根家争那几亩地之间用来灌溉的小河……每天这样的纠纷倒是闹来不少。 偶尔也有个命案,谋财害命的有,谋杀亲夫的有,误食有毒野的也有,总之每天都有事情要忙,每天都忙得差不多。 白七那事儿怕是最严重,却也最难解决的了。大人只是个县令,官位不大,他好不容易从失踪案查到了白七身上,确定了白七就是人口失踪案的罪魁祸首,可刚准备去抓人就发现物证全被销毁,人证也没了! 一切都得从头来不说,白七现在又死了,原本想从白七身上打开缺口的计划也要暂时搁浅,他现在什么都不能做,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 只要白七名下的产业不倒,早晚他能顺藤摸瓜挖出真凶。 十八分别给他们三人做了三件袍子三双鞋,都是一针一线缝出来的,她女红好,做得仔细又认真。跟每天待在县衙的小九不同,这三人为了查案经常到处奔波,所以鞋底一定要厚实,袍子也缝的十分紧密。 大人性格沉稳,不适合那些花里胡哨的颜色,十八给他做了套很简单的灰色衣衫,正是他平常的风格,只有下摆处绣了些竹子,象征着高风亮节。剪裁合身,布料也是仔细洗过晒过熏过的。书生风雅,他的青袍上绣得是一些名篇,以很巧妙的针脚排列,若是不仔细看,只会以为那是绣的漂亮的花纹。程普素来不爱穿书生袍,十八便给他做了套天蓝色劲装,唯一的相同就是三人的靴子都是黑色的,只是在里头分别绣着每个人的姓以做区分。 “很好看,谢谢。” 得到称赞和感谢,十八柔柔一笑,摇摇头:“是大人收留了我,又不嫌弃我,是我该说谢谢才是。” “十八姑娘你一辈子不走才好呢。”程普抱着新衣服高兴的不得了,他孤身一身闯荡江湖,爹娘早年都去世了,已经很久没人给他做新衣服了。“你饭菜做得好吃,女红也好,还会读书下棋,你要是走了咱们可怎么办啊!” “对呀,十八就留下来嘛,跟我们一起搭伙过日子!”小九眼睛一亮。“反正你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那就不要想啦!我们就是一家人!” 书生也笑道:“不错不错,我家大人尚未娶妻,十八姑娘若是不嫌弃,咱们刚好缺个县令夫人。” 十八慌忙摆手:“不成不成,我、我哪里配得上大人……”说着,她露出怅惘的神色来,即使没有记忆,她也知道在自己身上发生过什么事,女子对于己身所受到的伤害总是敏锐的。她那日朦胧间醒来,虽然不知道这些人是谁,却看得见他们脸上愤怒又怜惜的表情,至于醒来后……她就更是清楚了,这种事情,哪里需要旁人来告诉自己。 一想到自己经历过的那些,十八的面色便隐隐有些苍白,她因此咬紧了唇瓣。 突然间,众人就陷入了一阵沉默,小九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哪壶不开提哪壶。书生也觉得自己嘴欠,正要解释呢,突然听大人说道:“谁说你配不上?”   ☆、第四十三碗汤(六&七) 什么? 众人都朝大人看去。大人身上正穿着十八给做的新衣裳,神色淡淡的,见众人都看着自己,就不厌其烦地又重复道:“谁说你配不上?” 十八惊慌道:“大人就别拿十八开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大人整理了下衣冠,端的是一派俊美稳重。“这世上若是两情相悦,便没有配不配得上一说。” 说完,他走到十八面前,道:“在下今年二十又五,尚未娶妻,家中无父无母,唯有功名在身,你若嫁我,日后便有人照顾你,你不必侍奉公婆姑子,只要做我的夫人便好。” 十八吓了一跳,连连后退摆手:“使不得使不得,大人不要说这样的话,十八残花败柳之身……” “我不在意。”大人很坦荡。“就我目前所认识的你,是个好姑娘,这就足够了。” “可以可以!十八你就答应大人吧!”小九欢快地从背后把十八朝大人怀里推,她力气太大,十八根本无从反抗,直接就被推入大人怀中。为了防止她跌倒,大人一只手轻轻扶住了她的腰。十八整张脸都红通通的,小九嘿嘿笑:“大人虽然迂腐死板了点,但绝对是青天父母官,你嫁给他准没错儿!” 书生也笑嘻嘻道:“我看也不错,我跟在大人身边快十年了,可从没见过大人对哪个姑娘求亲,这样一说,那大人是真心喜欢十八姑娘,十八姑娘若是不嫌弃大人不会说甜言蜜语,又总是为公事繁忙,不如点头嫁了。” 程普则大剌剌道:“若是十八姑娘瞧不上大人,那看看我也是极好的!”说着连翻了几个跟头,又跳上屋顶和大树,几个来回后帅气落地,摆了个特别帅气的造型:“十八姑娘觉得如何?我力气大又听话,赚的钱全交给你养家,你叫干啥就干啥,绝对无二话!” 大人朝他瞟去一眼,他立刻讪讪一笑:“嘿嘿,开玩笑、开玩笑。” “如何?”大人问十八。 十八心跳如雷,她小脸通红,连忙从大人怀抱里挣脱开来,轻声道:“大人还是不要同我说这样的话为好,男女授受不亲,我先回去了。”说完转身就走,步子迈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不一会儿便消失在了众人视线中。 小九惊呆了:“第一次看十八走路这么快,她刚才是要飞起来了吗?” 书生笑道:“姑娘家毕竟脸皮薄。” 小九吐舌,问大人:“大人是真心的么?” “你何曾见过我说过违心的话?”大人不答反问。 “那好啊,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只是日后若是成了,大人可得给我包个大红包才行!” 大人唇角一勾:“给你我三个月的俸禄。” 那可是好大一笔银子,小九眼睛一亮:“一言为定!”说完立刻去追已经离开的十八,为了媒人红包而努力。 等到小九的身影也消失在拐角处,书生取笑大人道:“晚生早就觉得大人对十八姑娘有意思,如今看来果然不错。” “啥?你早就看出来了?”程普惊讶不已。“那我怎么就没看出来?你看出了你竟然不告诉我?” “是你傻,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书生调侃道,“你还没看出来么,每次十八一出现,大人的眼睛可就盯在人家身上,十八现在负责买菜做饭,小九要是没空跟着一起,大人可是会主动跟过去帮忙提篮子的,以前你买菜的时候大人跟过你吗?” 程普诚实摇头:“那倒没有。不过我也不是女的啊,要大人跟着我干什么?” 书生叹息道:“不可与夏虫语冰。” “什么虫什么冰?”程普挠着头。“什么意思?” “你甭管是什么意思,只要记住大人早就看上人家姑娘了就行。”说到这里书生简直感动地想要落泪。“快十年了,大人竟然也动了凡心,晚生还以为大人这辈子都得孤独终老了呢。” 大人任由他们调侃,只是听到这句时似笑非笑地看了书生一眼。“我与十八认识不过月余,如今便有可能成就一段良缘,你和小九可是已经认识七年了,到现在不还是没个盼头?” 这话可就太毒了,书生脸上的笑瞬间僵住,再也笑不出来。 小九追上十八,不住地在她耳边诉说大人的种种优点,什么忠诚可靠不会有纳妾啦,聪明睿智再棘手的案子都能破啦,长得俊俏好看非常养眼啦……总之大人身上的一切她都拿来当优点,力求能让十八点头。 十八却只是安静地听着,等到小九说得口干舌燥,起身给她倒了杯水,又把自己之前没绣完的手帕拿过来,只靠这几个人的俸禄的话,想吃好的太难了。一个县令一个月俸禄才多点儿,根本不够开销,再加上大人两袖清风,从来不接受贿赂,他们每隔几天才能吃上一顿肉,可以说条件十分艰苦。 所以十八才准备做点女红拿出去卖,她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好绣工,之前买菜的时候不小心遇到一个布店老板,看见她掉在地上的手帕眼睛一亮,极力邀请十八给她做工,布店老板同时还经营一家专卖女子衣裳的铺子,正缺女红好的绣娘。十八想到自己在县衙不事生产,便答应了下来,把衣裳或是帕子拿回来绣,每三天交一次就可以。 如今她已经绣了半个月了,她绣工又好又快,再加上这里头利润足,那老板娘又很诚心,给十八从来都是最高价,所以最近他们已经可以天天吃肉了,书生还不止一次的感叹,当官不如当绣娘,撺掇大人辞官绣花去,被小九敲了好几下脑壳。 “……十八,你有没有在听?”咕嘟咕嘟把水喝完,小九一抹嘴,问道。 十八低着头绣花,说:“我听了呀。” “那你什么想法?”小九问。“你总不能不嫁人吧?女儿家哪有不嫁人的。” “……要嫁的呀。”十八轻声说。“嫁个不嫌弃我的男子就可以了,大人值得更好的。” “你是最好的!”一听到十八妄自菲薄小九就会生气。“你是不是又胡思乱想了,还有谁能比你好呀!大人都说了,他就看得上你!” “小九,你别说了,我不会嫁给大人的。”十八绣着花,语气恬淡。“说不定过段日子我就什么都想起来了,过去的我是什么样的没人知晓,万一我……” “别胡说八道了。”见十八如此担忧,小九连忙握住她的手安慰道,“你是最好的姑娘,这一点毋庸置疑。失去记忆的你都这么好,有记忆的你当然一样,十八啊,答应我,不要再说贬低自己的话了好吗?”她真的很心疼很心疼。 闻言,十八抬头对小九笑笑,说:“好,那你也要答应我,以后别再提嫁给大人这样的话了,我觉得很尴尬。若是再提,我便不在县衙住了。” 小九连忙答应:“好好好,我不说就是。”只是可惜了三个月的俸禄……好几十两银子呐! 十八这才真正笑了。 事后小九把十八的想法跟大人说了,大人沉默不语,小九问道:“大人是真心喜欢十八么?” 大人看她一眼:“你不相信我?” “当然不是,只是……”小九绞着手指,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你们男人不都是……” “那不过是凡夫俗子的想法,并非我。”大人一边看着公文一边说。“十八过去是什么样子,与她现在没有关系。像她这样的姑娘,我相信,即使发生过什么不好的事,她也不是心甘情愿的。退一步说,即使是她曾经心甘情愿,现在的她这么美好,对我而言也已足够。” 小九转身就回去告诉了十八。她没有再叫十八嫁给大人,只是把大人说的话做的事讲给十八听,让她知道,大人是真心喜欢她,并非有什么企图,也不是出自同情怜悯。 可十八却不肯接受。不仅如此,她现在都开始避着大人了,能不见面就不见,一定要见的话也低着头不说话,实在是必须说话了,就用几个字代替,距离拉得特别远。 但她表现的太明显,就连神经最大条的程普都看了出来,还问书生:“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大人对十八姑娘做了啥坏事,怎么人家姑娘看到他就跟看见鬼似的?” 书生叹他不解风情,不解释,走开了。程普挠挠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 于是他在远远看到大人将十八堵在小路上的时候,悄悄埋伏到了假山后面,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准备偷听。 十八还隔了十几米就瞧见朝这边走的大人,吓得她连忙拐弯换了条小路,谁知走了没几步,就见大人也拐了小路,还直勾勾地看着自己。那架势跟要算账似的,吓得十八险些转身拔腿就跑。 不过大人身高腿长,几个跨步就到了她身边,拦住她去路:“要去哪儿?”看着她手上捧得手帕衣裳,“出门?” “嗯……”十八声如纹蚋,“今天是交帕子跟衣服的日子。” “我陪你去,你一个人出门不大安全。” 十八连忙拒绝:“不不不,我自己一个人就好……” “因为我表达出自己对你的喜爱,你便连见都不想见我了么?” “不,不是这样的!”十八矢口否认。“只是、只是——” 没有丝毫怜香惜玉想法的大人步步紧逼:“只是什么?” 十八连连后退:“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你倒是说呀。”大人眯起了一双黑眸,眼睛里某些深不见底的东西让十八脸红的快要爆炸。“你别靠我这么近!” 这一声喊完,看见大人不敢置信的眼神,她又连忙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哪个意思?”大人就不明白了。“十八,答应我很难么,还是你觉得我并不值得托付终身?” “并非如此,大人你……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君子,谁若是嫁了你,定然一生欢喜。”十八抓紧了手里的布料,有些颤抖,“只是我……我没有那个福气。” “什么福气不福气,你只要答应我,这福气就是你的。若是你不嫁,我看着就不叫福气。” “我配不上大人,我的记忆早晚有一天会回来,到那个时候,我甚至都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大人,面对小九,还有其他人。所以大人请不要再强求了,大人定然能遇到一个好姑娘,比我好千倍,好百倍……” 大人本要沉声说她两句,却见她怀中抱着的衣服上,突然被打湿了。 她竟然哭了。 他叹了一声,不顾她拒绝,强硬地把人搂到怀里,低声道:“傻姑娘,哭什么呢?在我心里,你比任何人都干净。” 十八怔怔地听着,而后在心里告诉他:不,我不干净。 我早就不干净了。 一开始是身体,后来是心,现在我的灵魂都沾满了污秽。 “我不管你的过去是什么样的,但是你现在在我的羽翼下,我就有保护你的义务。不管你以后答不答应嫁给我,我都会保护你,不再让任何人欺负你。”大人摸了摸她的头,握着她的肩膀和她对视,难得笑得很温柔:“好了,这些我日后都不再提了,不知道现在你能不能带我一起出门了呢?” 十八抬起一只手狼狈地抹去眼泪,对他笑了笑,吸吸鼻子,走在了他身边。 两人渐行渐远,程普才从假山后头转出来,他一向懒得动脑,却不是傻子,方才大人抱着十八姑娘,十八姑娘脸上的表情,总觉得有点奇怪啊…… 他想了半晌,什么也没想出来,干脆就不想了,反正十八是个好姑娘,大人要娶人家,总得表现的有诚意点吧,这是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儿,他就不瞎掺和了,免得好心帮倒忙。 这天过后,十八跟大人之间的关系柔和了许多,不再提求亲一事,十八才放松了些,至少说话的时候不再那么小心翼翼。 倒是失踪案又开始了。 这回是城南一户人家十四岁的小女儿,叫环翠。说是昨天早上的时候跟小姐妹一起进城赶集,结果人太多走散了,最后小姐妹平安回家,环翠就失去了踪影。家里人先是在家等了等,寻思着小姑娘可能爱看热闹,在城里玩,可是等到了下午,人还是没回来。于是环翠爹娘召集了村里人进城去找,可好好的姑娘就这么没了,四处搜寻无果,只好在第二天早上来县衙报案。 彼时众人正在吃早饭,一听说失踪案又开始了,大人的脸色一沉。书生也难得不再那样轻松愉悦,表情有些阴鸷:“又开始了。” 程普把碗筷一摔:“这群狗娘养的。” 小九也没了胃口,她眼前又浮现那些已经死去的姑娘,她们不知是从哪里被拐卖而来,也不知会被卖到哪里去,但她跟随大人查案的时候曾经去过青楼,看见过里头那些姑娘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想到这里,再美味的饭菜也吃不下去了。 众人都不吃了,十八自然也放下了筷子。她忧虑忡忡地看着众人:“大家莫急,还是先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 如今他们已经算是一家人,大人他们谈论案子时都不避讳她的。从前很少在她面前提及,是怕勾起她的记忆,但十八打算诚实面对,他们便会当着她的面议论,十八总是安安静静地听着,偶尔给出几个意见。 “也好。”大人起身。“我先去公堂,子规,你跟程普吃完早饭后再过来。” 不浪费粮食也是县衙一条铁的纪律,只不过再吃起来速度就快了,书生跟程普以风卷残云的姿态将自己那份吃完,跟小九十八打了声招呼就全奔公堂去了。 目前大人能做的只有找人,只可惜就是把所有衙役都派出去也没什么结果。这群罪犯狡猾而老练,他们做了这么多年拐卖人口的勾当,从来没被抓过,除了背后强而有力的靠山外,本身作案手法的高超也是一个原因。 来来回回找不到人,大人终于决定去见一下白七名下那些产业的新老板。 只是回来的时候神色凝重。小九跟十八都在县衙等着,见他回来连忙迎上去,只是看到三人都是一脸沉重,不由得问道:“怎么了?结果怎么样?找到环翠了么?” 书生摇摇头:“没有。” 程普道:“一听到环翠被人拐走,大人立刻封锁了城门,只希望那些人不要把环翠送出去,保证环翠在城内的话,说不定还有找回来的机会。”只是他们这个县虽然偏僻,占地面积却不小,想要藏个人实在是太简单,要找人才麻烦。 十八却看着大人:“大人这是怎么了?” “我们见到了白七产业的新老板,你猜他叫什么?”书生问。 这小九跟十八哪里会知道,两人都摇头,书生才告诉他们。“白七。“ “什么?” 两人相视一眼,都觉得不可思议:“但是白七不是已经死了吗?” “所以问题就出在这里,这个白七是谁?为什么也叫白七?”书生轻笑,笑意却没达眼底。“这人倒是谈笑风生热情好客,说话也很是得体,甚至主动愿意敞门让我们去搜查,可越是这样,越叫人怀疑。” “如此说来,白七……并不是白七啊。”十八喃喃道,“白七只是一个代号,每个负责这些产业的人都叫白七。也就是说,很有可能还有黑七红七蓝七之类的人,那么他们的网到底撒了多大?背后的人到底是谁?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吧?” 别的不说,就说第一个白七,光是在这县里就盘踞了十余年。十余年啊,谁知道背后的那人还有什么手段?这么大一个网,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就只为了银子?那不至于,光是靠这些产业的收入就够他们一辈子吃穿不愁了。 那是为了什么? 大人道:“此事还得从长计议。这个白七是个笑面虎,恐怕不好对付,日后你们出门都要小心些,尤其是十八跟子规,你们两个不会功夫,出门必须得有人陪伴。” “大人的意思是我们可能会有危险?”书生立刻皱起眉头。“那人的胆子这么大?” “都能在县衙里偷走物证并且杀人灭口了,你觉得他们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小九白了书生一眼,跳起来拍拍他的头:“所以下次你不管去哪,都得告诉我或是程普。” 书生把她的爪子从自己头上拿下来,问大人:“咱们手里现在什么证据都没有,他为什么要杀我们?” “虽然没有证据,可若是要查案,我怎么少得了你们几个左膀右臂呢?”大人淡淡地说。“只靠我一个人是不行的,砍掉了我的臂膀,我就在再厉害,一个人也查不了这么大的案子。” 十八道:“既然如此,大人自己也要小心,他们若是敢闯县衙,那刺杀朝廷命官也就不算什么了。” 大人心情却突然好起来:“十八是在关心我?” 他的语气很轻松暧昧,十八抿嘴:“都什么时候了,大人还在意这个。” 大人笑笑,道:“若是真的担心我,不如早些点头答应嫁给我,这样的话我也不用担心自己到死都娶不到媳妇了。” 他有意冲淡方才沉重危险的话题,书生也立刻跟进:“没错,十八赶紧答应嫁给大人,这样晚生说不定还能凑点份子钱。” 十八说:“那不如公子跟小九早日完婚吧,我如今也存了些银子,正愁没地方花呢。” 小九觉得自己真是冤枉,躺着不说话也能中枪。   ☆、第四十三碗汤(八&九) 气氛轻松了起来,十八看着时候也差不多了,便告知众人自己要出门买菜,这回大家都很忙,没人有时间陪她,十八看他们个个忧心忡忡的表情,忍不住笑了:“只是去买个菜而已,都多少次了,我不会迷路的。” 好不容易说服众人放下心,她拿了菜篮子跟银两,出了县衙左转就是闹市口,里头每天固定的时辰都会有小贩摆摊卖菜。为了每天都有新鲜食材,十八每天都会在这个时候出门。 只是这次却不小心和一个人相撞,十八被强大的后坐力弄得差点摔倒,好不容易停下,满心惊魂未定,对面的男子一身公子哥儿打扮,这会儿看到她,猛地眼睛一亮:“是你?” 十八立刻后退一步:“我不认识你。” “这才多久不见,就不认识我了?就算你不认识我,应该也认识主子吧,嗯?”男子笑眯眯的,手上折扇啪的一声打开,端的是风流倜傥。他一步步逼近十八,仔细打量她的容貌,再一次确信这女子的确就是自己认识的那个。“瞧你现在这打扮,宛若良家子,怎么,找到不明所以的男人当接盘侠了?” 十八谨慎地盯着他:“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啊是,你当然不明白,穿上了衣服就不认旧情人,真是叫人伤心呀。”说着说着,男子竟然伸出手,仿佛是要摸十八的脸。十八要躲,却架不住对方力气大,整个人被摁在墙上,她惊慌失措地望着对方,男人着迷地看着她的脸,叹道:“这么久不见,我还以为你死了,为你伤心过几天。还记得那天的滋味儿么,嗯?不听话的话,是会受到惩罚的。主子也一直在找你呢。” “……主子找我做什么?”十八抓紧了手上的篮子,镇定地问。 男子耸耸肩:“他还没玩够你,你却逃了,你说该不该找?唔……不知若是我把你带回去,主子会如何奖赏于我。啧,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口中的主子是谁?十八低头道:“我再不会回去那里了,就算你找到我没有用。” “这可不是你说了算啊,美人。难道你就一点都不怀念那里么?”男子状似惋惜,“现如今你该求的人是我才对,你说呢?” “你想我怎么求你?” “就做你最擅长的。”男子的目光充满色|欲,“那些东西,你都记得的吧?不听话就会受罚,你要乖一点,才能活命,明白么?” “是吗?”十八对他嫣然一笑,猛地抬腿直击对方双腿间最脆弱的地方,“是这样吗?” 男子痛的面色煞白,弯腰捂住重要部位,恶狠狠地盯着她。十八却微微勾起一边嘴角,又狠狠地踹了他一脚,抓起自己的篮子,撒腿就跑。 男人跪在地上,半晌,抬起头阴鸷地盯着十八消失的方向。 今天的菜仿佛味道有些不对。 众人都有这个感觉,看着坐在桌面呆滞吃饭的十八,不明白她这是怎么了,今儿的菜是甜的甜咸的咸,味道特别奇怪。不过十八自己好像没觉得,因为她坐在那儿吃得很认真,一点都没察觉到味道怪异。众人相视一眼,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早上出门买菜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么,怎么午饭的时候就失魂落魄的? 他们很想问问,但十八吃完饭就站起身,又失魂落魄的走了。 大人深沉地看着十八的背影。他的嗅觉十分灵敏,可以闻得出她身上有着从未出现的味道,那是男子专用的熏香,她今天和某个男子有过接触? 难道是在外头让人给欺负了? 书生给了小九一个眼神,小九赶忙放下手里碗筷追了上去,半个时辰后她回来了,对三人摇摇头:“我问了,她说没什么,可是我看她的表情不对啊。” 县衙外一棵大树旁,上午纠缠十八的男子眼神阴冷地盯着县衙大门:“你确定她进了这儿?” “是的,小的跟人打听过了,那姑娘生得美,很多人都有印象,确定她是县衙里的人,据说还是县令大人没过门的妻子。” “哼。”男人嗤笑一声。“竟有人上赶着见破鞋,也是有意思。”然后他神情一冷。“方才你说,那姑娘失忆了?” “没错,小的买通了给那姑娘抓药的衙役,确定她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最好是真的,否则要是从她查到主子的身上,小心吃不了兜着走!”男人先是瞪了一眼小厮,得到对方点头哈腰后,又看向县衙,突然笑了。“真是巧,既然如此,就让她在县衙再多住些日子吧,说不定还有用处呢,咱们走。” “……啊?不把她抓回来吗?您不是说主子一直在找她?”小厮不明白了。 男人瞪他一眼:“蠢货!主子是想找到她,但主子更想把这些烦人的臭虫给解决掉!”都怪之前那个白七蠢到了家,抓人竟然还留下了把柄,若非主子派人过来善后,怕是早被顺藤摸瓜查出来了,简直蠢破天际。 不过这次,就等到主子亲自来处理吧。 “大人,有人看到白七进了绣衣阁。” 听到程普的话,大人疑惑道:“他去绣衣阁做什么?” 正安静绣花的十八却悄悄竖起了耳朵,绣衣阁正是她做绣娘的那家,老板娘是个很豪爽的人,白七去绣衣阁做什么? 那天遇到白七的事,她没跟任何人说,若非后来白七到过县衙“协助”查案,她甚至都不知道那天抓住自己的人是白七。 白七,主子……这些到底都是什么人? “不知道,总之不会是什么好事儿,绣衣阁卖的可都是女子衣裳。”程普撇嘴说。 “对了,十八不是跟绣衣阁的老板娘认识吗?不如到时候让十八去问一下,看看能不能问出什么来。” 十八抬头,对小九笑了一下:“好,我会问的。” 低下头,眼神却猛地深沉起来。 “有人目睹环翠拐进了小巷再也没出来,但小巷子里却什么都没有,人就这么消失了,连点线索都没留下,不过那条小巷离白府倒是很近,只是不知对方是怎么把环翠带走的,那可是条死胡同啊。”书生咂了下嘴说。 “江湖中人若是想掳个姑娘算什么,程普就能做到啊。”小九满不在乎地说。“我当初学功夫要是再认真点儿,轻功好点儿的话,我也能做到。”只可惜她学的是半吊子,轻功大概只够跳到墙上,再高就没辙了。 “官,商,民,这白七背后的人物可真是不简单。” 书生突然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对了,大人,皇上派了巡抚大人视察各州县政绩,昨儿个刚到临县,怕是用不了几天就到咱们这儿来了。光顾着查案子,这事儿您不会忘了吧?” 大人摇头:“没忘,一切公文案底县志都准备好了。” “那就好,到时候咱们看看这巡抚大人为官如何,若是信得过,便将咱们手头的线索跟证据跟他说一声,有巡抚大人帮忙的话,可以事半功倍,咱们这案子牵扯太广,再往上查就没了权限,实在是棘手。” 大人点头:“如此甚好,那就等巡抚大人到了再说吧。” 十八一直若有所思。 三日后,巡抚果然到了县衙,他随行带的人并不多,只有数名侍卫和一个随身伺候的小厮。这巡抚大人看起来约莫四十岁,留着一撇小胡子,长得倒是端庄周正,正气十足,总之一眼看过去就让人很有好感。谈吐也是文质彬彬,只是若真以为他和外表看起来那样好捉摸,那就错了。 越是这样温和的人,越是不能掉以轻心。 因为人比较多,十八一个人做不来那么多饭菜,于是小九跟程普都来帮她的忙,大人和书生则陪同巡抚一起审查卷宗。 小九一边刮鱼鳞一边陶醉道:“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有风度,一看就是个读书人,不知道以后公子老了能不能也这么有气质,大官就是大官啊!” 程普道:“这有什么,咱们家大人现在还年轻着呢,以后肯定也能升迁当大官,到那时候绝对有气质。” “唉,你不懂啦!”用肩膀碰碰十八。“你说呢十八?啊对了,你还没见过巡抚大人,等到待会儿用午膳,你一定记得看看,人家可真是有气场,一看就是当大官的,我一开始认识大人的时候就觉得心慌,这位话虽然说得温和,压迫感可是一点都不少。” 十八笑笑没说话,继续切着手里的姜。 好不容易做好了午膳,十八做饭的时候戴着头巾,衣裳也穿的比较简单方便,她跟小九还有程普是不能落座的,还得等着侍卫们吃完才轮到他们。 端菜进大堂的时候,那位正和大人书生谈笑风生的巡抚一眼就看见了她:“这位是……” “哦,这位是晚生的远方表妹十八,家中亲人都不在了,便来投奔晚生。大人心慈,便将她留了下来。”书生轻笑,挡住了巡抚朝十八望去的视线。 巡抚连连点头:“真是位美人儿,不知杜先生的表妹可许了人家?” 一提到美人,他的整个眼睛都亮了。 大人沉声道:“下官心仪十八姑娘,我们二人已有未婚夫妻之名,只待择日完婚。“ 巡抚笑道:“如此甚好,二位才子佳人,便是本官看着都觉得颇为羡慕。这样吧,本官便在这里多留几日,正巧给二位做个主婚人,你们觉得如何?” 十八惊呆了,她看看小九又看看大人,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大人倒是回应的很快:“如此便有劳巡抚大人了。” 十八浑浑噩噩出了厅堂,小九立刻抱住她又笑又叫:“真好真好!恭喜你啊十八!”啊啊啊啊她的银子马上就要到手了! “这怎么能行呢?”回过神的十八第一反应是进去说清楚,却被小九一把拽住:“你傻呀!方才巡抚大人问你,估计就是见色起意了,大人为了避免他觊觎你,才说你们两人是未婚夫妻。退一万步说,嫁给大人还不比跟个糟老头强?”她拍拍十八的肩,“而且你现在说清楚的话,说不定巡抚大人会认为大人故意欺骗他,到时候政绩考核上给大人穿小鞋怎么办?要知道每年一次的政绩视察可是很重要的,大人都在这当了快一年父母官了,升迁的机会全在巡抚大人手里呢!” 被小九这么一说,十八打消了说清楚的念头,只是她心里还有些不安。 大人一方面想杜绝巡抚对十八的觊觎,另一方面其实还是为了自己的私心。十八确实是个好姑娘,他想照顾她一辈子,只是她心结太重,根本不可能点头答应嫁给自己,也只好出此下策了。 书生吃完午饭就开始去查黄道吉日,整个县衙突然就热闹起来了。 令人遗憾的是这喜事还没开始办,就被一件坏事冲淡了。 又一个白七死了。 死状凶残,竟是被人将一颗心剖了出来,脸上还带着惊恐的表情,也不知死前看到了什么,这掏心案一出来,喜事立刻要往后搁,碍于作案情节太恶劣,巡抚大人也不走了,扬言不把凶手捉拿归案就不离开! 小九验尸得出的结论是,白七死的干脆利落,凶手不知用什么凶器将他胸膛剖开,鲜血满地,令人奇怪的就是为什么凶手剖了心随手就丢到了一边,好像一点也不重要。要是不重要,又为什么要剖? 除此之外白七身上还有被折磨过的痕迹,看得出来他死的并不轻松,可是问题又来了,凶手为什么要折磨白七?他想从白七身上得到什么? 白七好端端在白府,白府那么森严的戒备,结果却让白七死在里头无一人发觉? 大人和书生以及程普又一次去了白府勘查命案现场,三人回来的时候,程普倒是正常,大人跟书生的表情都有点怪异,小九见了问了一句,结果谁也没回答她。 巡抚大人也去了白府,只是他看起来似乎对查案并不擅长,东看看西看看半天也没看出个什么结果来,最后只能鼓励鼓励大人,让他继续努力。 “你看这是什么。” 晚上书生到了小九跟十八的房间,把今天查到的东西展现给她们看。 小九一头雾水,十八却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这个符号……似乎在哪里见过的样子,你是在哪里找到的?” “白七卧房里。和上一个白七一样,墙上暗格里放了这块令牌,以及他尸体上背部的纹身。小九你验尸的时候没发现,两个白七都有同样的纹身吗?” “当然发现了。”小九白他一眼。“我都禀报大人了,你就不能用心听一下我说的话吗?” 书生咳嗽两声,继续道:“十八说这个符号熟悉,你们仔细想想,在哪里见过?” 小九绞尽脑汁,啥也想不出来,十八却道:“……巡抚大人。” “不错!”书生赞赏地看了他一眼。“巡抚大人的家徽就是这个标志。“ “就算如此,也不能证明白七和巡抚大人有关系呀。”十八说。 “所以我们还得从长计议,大人把程普派去京城了。” “去京城?” “白七跟巡抚到底有没有关系,到巡抚大人家里查查不就知道了?”书生得意一笑。“咱们身边有个武林高手还是有用的,你们说是不是?” 小九跟十八都是微微一笑。程普去京城不做别的,当贼去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一切未免太过巧合,巡抚刻意留在县衙不离开,表面上说是为了查案,实际上,又是为了什么呢? 因为白七的案子,县衙又开始忙活开了,只有十八没事做,仍然每天绣花做饭,程普不在,小九开始负责大人跟书生的安全,所以不能每天陪着十八。十八便安静地待在房间,也不出门。 这一天,大人书生还有小九得到了新线索,都不在县衙。十八把衣裳洗干净晾好就坐在走廊绣花,一直低着头,直到有片巨大的阴影挡住了自己。她抬起头一看是巡抚,吓得连忙起身行礼:“民女见过巡抚大人。” 那人直勾勾盯着自己看,她有点害怕,便后退了一步,谁知竟被对方一把拉到怀里,双手手腕被紧紧扣住,巡抚脸上哪里还有平日半点斯文正经,撕下了伪装的画皮,他是这天底下最卑鄙下流之人。 伸出舌头舔了下十八的脖子,巡抚感叹道:“味道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呀,知道吗,没了你之后,再找多少女人,我都不曾满意过。” “你在说什么?”十八用力挣扎。“我根本不认识你——” “嘘。”巡抚轻轻点了下她的唇。“我知道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过没关系,我会让你想起来的。十八,你现在叫这个名字是吗?我有件事情要交代你去做。” 十八挣扎了下,对方却纹丝不动,他一条腿抵住她的,十八便瞬间动弹不得。她只好愤怒地睁着水汪汪的眼睛:“你这个小人!我怎么可能帮你做事!” “你会的。”巡抚很有自信。“因为如果你不做,你的过去我就要告诉他们了。还有,你觉得他们能逃过我的手掌心么,嗯?你是不是忘了,政绩的审核权在谁手上?” 十八猛地安静下来。巡抚见状,露出满意的笑容:“真是个乖姑娘,我以前教你的,你可都忘了?” 她别开脸不愿看他,巡抚将她放开,从怀里掏出一封信还有一块玉佩,道:“该怎么做,明白么?” 信封上写着:大汗亲启。 虽然没有对这个世界的记忆,但十八也知道这个大汗是指近年与本国素有不和的敌国,巡抚把这个交给她,是让她陷害大人通敌卖国?“我不会做的!” “你应该知晓我的手段。”巡抚眯了下眼睛。“对我来说,他们就像是不知死活的苍蝇一样黏人,一直想着要查处我,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斩草除根,你说是不是?咱们两个才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你的过去,你不想知道么?” “不想。”十八毫不犹豫地拒绝,把书信和玉佩都丢到巡抚身上。“我什么都不会为你做,你就算威胁我也没有用。“ “是吗?”巡抚不怒反笑。“若是我没记错,那几个人都不在县衙吧?” “你要做什么?!”对方危险的眼神让十八心生不安。 “我能做什么呢?自然是做曾经和你做过无数遍的事。”巡抚捏起十八的下巴,在她唇瓣上轻轻吻了一口,这让十八无比恶心。他见她露出嫌恶怨恨的眼神,便露出了满意的笑。“就是这样,就是这样看着我,越是这样倔强不屈服,便越是让人兴奋。你就是不知道什么叫做认命,若是乖一点,也不至于吃这样的苦头。” 手在十八身上四处摸了摸,好奇地问:“那贞操带,是谁给你取下的?没有钥匙也能取下,穿着那玩意儿还能逃走,十八呀十八,我可真是小瞧了你。原以为伺候了一百个男人后,你会学乖一点的。谁知你竟然还有力气逃,啧啧,是不是我对你太好了?” 嘴上这么说,眼底却没有丝毫笑意,纯然决然的残酷。他欣赏弱者在自己手上露出屈辱求饶的表情,十八是唯一一个从不低头也从不退让的人。 正在这时,一名侍卫献身禀报:“主子,有人回来了。” 巡抚一听,放开了钳制十八的手,走了两步,又回头状似好心地叮嘱十八:“若是被人知道了某些不该知道的事,我可不敢保证,你的过去会不会被传的满城风雨。” 望着他的背影,十八冷冷一笑。   ☆、第四十三碗汤(十) 巡抚大人死了。 和白七的死法一样,仍然是被人剖开胸膛挖出心脏,然后随手像是丢弃什么脏东西一样丢到一边。他死在县衙公堂之上,有趣的是,他头上的匾额写着明镜高悬四个大字,似乎在讽刺什么。 这可不是件小事,皇上派来视察各州县政绩的巡抚大人遇刺身亡,若是找不出凶手,大人恐怕得吃不了兜着走。 他们还没来得及确认幕后主使到底是不是巡抚,巡抚就死了,失踪案还怎么查下去?倒是程普五日后快马赶了回来,确信了白七的主子正是巡抚,那些失踪的姑娘他也找到了些。 原来,巡抚表面上是朝廷大员,实则私底下做着结党营私的勾当。他在全国各地都开设了妓院赌场酒楼等为自己敛财,见到生得貌美的女子,能买则买,不能买便抢、拐,二十余年来,在他手里失踪的女子近两千名。而这些女子到了他手中之后,听话顺从的便好生调|教,作为礼物送给其他官员,为自己的仕途铺路,那些性格倔强坚贞的则在被残酷玩弄后丢进青楼接客,并且严加看守,非打即骂,被活生生逼疯的,蹂|躏致死的数不胜数。 而由于大多数官员都曾接受过巡抚的贿赂,对于此事他们权作不知,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巡抚死后,朝廷下了最后通牒,勒令大人在半个月内查出真凶,否则就拿他问罪,毕竟一个大官稀里糊涂地死在这小县城里,要说其中没鬼,还真没人相信。 本来巡抚是要借着巡查政绩的机会解决掉这群让他寝食难安的人的,没想到最后送命的也是他。 这天阳光中正好,十八在绣一条手帕,午后的阳光温暖地洒在屋子里,她安安静静地坐在窗前,就像之前的每一天。 不知什么时候,房门被打开,小九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她身后还跟着大人、书生和程普,甚至还有朝廷派来监察破案进度的人。 十八没有放下针线,也没有回头。 小九的眼里闪着泪花,问道:“十八,咱们认识多久了?” “好几个月了。”十八对她笑了笑。“但是觉得很亲切呢,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却感觉像是家人一样。” 小九又问:“巡抚大人是你杀的吗?两个白七……是你杀的吗?” 虽然他们已经有了证据做好了推理,可是小九觉得,若是十八此刻否认的话,他们都会相信的。他们不仅会相信,还会拼了命地去证明十八的清白。 可十八轻飘飘地回答道:“是我呀。”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的轻柔温和,带着软糯的尾音,可这一次屋子里所有人都感到浑身冰凉。他们谁都不愿意相信,眼前这个纤细的仿佛一折就断的女子,会是将人残酷剖心的冷血凶手。“为什么要杀他们?” 其实大人更想问的是:为什么要承认? 十八说:“他们是我的仇人呀。” “你从来都不曾失忆,对吗?”小九猛地上前一步,她觉得难过,同时又很受伤,这说明什么?说明十八一直在骗他们!“两个白七还有大人死的前一天晚上,我都特别累,睡得特别沉。是你做的,对吗?” “我在药铺买了三次迷|药呢。”十八全部承认了。她微微笑着,看着眼前的人们。“毕竟我不想让你察觉,半夜我没有睡在你身边。” 小九猛地别过脸去。 十八又道:“我活着就是为了报仇,两个白七都认出来了我,一个威胁我晚上去见他,一个威胁我要听话,我不喜欢他们这样对我,所以就将他们杀了。至于巡抚……他害得我家破人亡,从我十二岁到十九岁,做了他七年的玩物,只因我不肯屈服,他便百般折磨于我,谁知我逃了出来,恰好为你们所救。若是你们不救我,我早就死了。” “所以呀,我不骗你们。你们既然查出来了,我就都认了。” 她用温柔的语调承认犯下的罪行,好像这根本不算什么,好像她只是在说一个简单的小故事。 “你留在县衙,是为了什么?”书生问。 “我自己不会查案,不知道我要杀的人是谁。我被关起来这么多年,从来都不知道他们的身份,若非见到白七,也不会知道自己也是失踪案的一员。”十八手中仍然拿着没绣完的帕子,有几分遗憾。“我还要谢谢你们,若非你们对这个案子的执着,我可找不到我的仇人。我只是想看看他们的心是什么颜色,好人跟坏人,怎么就没有一点区别呢?” 大人闭上眼,复又睁开:“本来我们也没怀疑到你身上。是程普发觉了你的异常,那日你遇见白七,他本想去救你,却见你们两人似是旧识,回来告诉我们,我们还不信,你知道的,我的嗅觉非常灵敏,我在你身上闻到了白七的味道。他独爱女儿香,可你身上却是花香,每次死了人,你身上都有命案现场的味道,我不觉得这是个巧合。” 十八欢欣地拍拍手:“大人果然心细如发,还有么?” “白七去绣衣阁是与你约好的,你约他在那里见面,然后杀了他。” “也没错。” “县衙里被销毁的物证还有卷宗,不是白七派人下的手,而是你。在你住下之后,书房失火,我一直以为是白七所为,可白七死后我才明白不是他,而是你。只有你有时间和机会这么做,为什么?” “因为……物证充足的话,你们就要把白七捉拿归案了。”十八往窗外看了一眼,太阳已经逐渐要下山了。“那怎么能行呢,我的仇人,得我亲自来杀呀。” “你不是十八!”小九低吼。“十八不是你这样的杀人魔!” “杀人魔?”听到这三个字,十八突然笑了。这笑容讥嘲而又冷酷,竟和平日里的她完全不同。“我也曾天真纯朴,真心待人,可我得到了什么?我的家人因此而死,我被关在妓院七年,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我活得连条狗都不如!我不杀他,便要任他践踏,你却说我是杀人魔?你口口声声叫我十八,可你根本就不了解我是怎样的人!” 她发起怒来,眼睛竟泛着血色,一双乌黑的瞳仁几乎完全变了个颜色,令官员衙役止不住后退,以为这是妖怪。十八站在那儿,望着小九:“我待你可好?待大人,公子,程普大哥又如何?我也曾经是个好人呀,可我已经遭受如此对待,你却还要我坚持做个好人?” “好人跟坏人,又有什么分别。不过都是一颗心,全是红色的。”十八喃喃着。正义,公理,律法……这些东西又能代表什么?即使是对自己很好很好的小九,在听到自己杀人后,第一反应也是指责。“难道他们不该死吗?难道我不能为自己报仇吗?我有什么错?” 是啊,她有什么错? 她想报仇,又有什么错? 十八仿佛是在询问,但又没有。有证据也好,没证据也罢,若非她故意留下蛛丝马迹,真以为他们能查到她身上? 从来都没有失忆的十八,只有短暂做回曾经自己的女鬼。 她附在这具尸体身上,为填满对方报仇的执念。只是他们觉得她失忆了,她便装作失忆了,因为这具身体的主人如果没有死,脑子也的确出了问题,什么都想不起来。于是附身的女鬼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直到遇见白七。 根据白七的反应,还有查案的细节与经过,她在心中逐渐猜测到了要杀的人都有谁。拐走她的第一个白七,助纣为虐的第二个白七,还有罪魁祸首。 而很久很久以前,在她还活着的时候,她便如此温柔善良,以为全天下都是好人。她以为她忘了,其实她都记得。 什么都记起来了。 “这些日子,我跟你们认识,心中真是快活,也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了。”女鬼摸了摸手中的帕子,叹了口气。“只可惜呀,我们没有缘分做一生一世的朋友。” 她早已身陷泥淖,放不下,脱身不出,她只能一步一步往前走。 慢慢地从袖口取出匕首。无论她在哪里,匕首都会跟着她,她就是用这把匕首剖开了那些人的胸膛。此刻匕首在阳光照射下闪着七彩的光芒,无比美丽而耀眼。 女鬼轻轻抚摸过匕首的轮廓,透过五彩缤纷的宝石仿佛看到了一个人。 若他知晓,定然是不愿意被复活的。 即便复活了,也不是她的大王了。 过去的就已经过去了,失去的永远找不回来。她依恋地把匕首放到脸颊边摩挲,又浅浅一吻,对着大人一笑,将匕首送入体内。 众人来不及阻止,大人冲过去将她软下的身体抱在怀中,眸中满是泪水。十八看着他,却笑了:“我可从没有喜欢过你。我呀……我……有了喜欢的人了……” 大人摇头又点头:“别说话、别说话……” “再也见不到他了……”十八低低笑着,抓住大人的手,塞了什么东西给他。大人眼神一滞,看向十八,却见她笑得格外意味深长,“我命如此,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说完,她闭上了眼睛。 十八已死,这案子便算彻底了结了,凶手死了,受害者也死了,一切都结束了。 但十八塞给大人的东西却足以让他证明自己的清白,并且给已死的巡抚再加上个通敌卖国的罪名。 那是一封书信和信物玉佩。 真的有人通敌卖国,但不是大人,是巡抚。巡抚太过小心,信不过任何人,所以即使离京也要将这些东西随身携带,谁知便宜了十八。 皇帝见了确凿的证据,自然也不会拿大人问罪,而是嘉奖了他,甚至因为他出色的业绩破格将他擢升为知州,任期一满,以他的能力,自然能青云直上。 后来书生跟小九成了亲,程普也娶了媳妇,大人却一直孑然一身。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多年来也动过成家的念头,可每每有人给自己做媒时,他便总是会想起很久以前那个叫十八的姑娘来。 她说这世上容不下她,说这不是她的世界,说她没有喜欢过他。 越是真实便越伤人。 于是他总忍不住去想,那她喜欢的那个人是谁?那人在哪里?为什么不能保护她、帮助她?可转念一想,其实自己也没有保护得了十八。 什么才是正义呢?什么才是对的呢?十八身为受害者,却犯下数条命案,他们要依照国家的律法制裁十八,却将她逼死,到底对不对? 对。 不对。   ☆、第四十四碗汤(一) 第四十四碗汤(一) 其实生而卑微,原本安分,不值一提,便是被践踏成泥,零落而死,也是命苦,怨不得人。 所有的女子都是这样过来的。 这这样的世界里,被践踏着、歧视着、欺辱着。 婵娟随着乐声舞动身体,她现在是一个戏班子里的伶人,正在为即将到来的一场演出而练习。据说呀,那瑞王与瑞王妃情深爱笃,只可惜瑞王妃身子骨弱,调养多年,好不容易有了身孕,这可是件大喜事,自然要好好庆祝庆祝。于是请了全京城最有名的戏班子去王府给唱点喜庆的戏,好让王妃开心。 人们都说呀,瑞王对瑞王妃如此深情,真是叫人羡慕。一生一世一双人,多么好的誓言呀。 所以没有人记得,在这之前,还有另外一个瑞王妃。 那个叫姚江月的女人。 出身于书香世家,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温柔婉约,善良优雅的千金小姐。自幼天资聪颖,是闻名天下的才女。一十六岁那年嫁入瑞王府,与瑞王相敬如宾,鹣鲽情深。谁知人有旦夕祸福,姚王妃没那个福气,竟然在十九岁有了身孕那年,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小产时大出血,孩子和母亲都没能保住。 自那以后,瑞王伤心欲绝,直到五年后才重新娶妻,便是现在的瑞王妃。 也不是没有人提出怀疑,毕竟姚王妃那会儿可是好端端的,而且有流言传出,说是现在的瑞王妃早在姚王妃还在世的时候便跟瑞王好上了,是二人合伙害死了姚王妃——当然,这只是小道消息,道听途说,怎么能当真呢? 再说了,现在的瑞王妃可是姚王妃的亲妹妹,姚家现在都还跟瑞王府好着呢,若是姚王妃是被害死的,姚家怎么也不能这样忍气吞声吧? 不过话说回来,见过姚王妃的人都十分可惜,那样一个可人儿,温柔又有才华,怎么就生得平淡无奇呢?是真的平淡无奇,明明姚家出尽了美人,偏偏最有才华的一个却只能勉强称得上清秀,路人脸,说不上美,却也不算丑。 也因此才有人觉得俊美无俦的瑞王能看上第一任姚王妃,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像是现任姚王妃就不一样了嘛,这位可是姚家最美的女儿,号称京城第一美人,受无数贵族追捧,谁知最后被瑞王摘得了头筹。 婵娟一边跳舞一边听着戏班的人八卦,面纱下的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眼中红光一闪而过。 再有才华又如何,世人尽皆以貌取人,哪里会在乎你善良与否,温柔与否。只要有一张美丽的脸,罪恶便能被容忍。 她舞动水袖张嘴咿咿呀呀唱了起来,婵娟是戏班子的顶梁柱,刚进来不久就被班主当成了头牌,嗓音是一等一的好,身段舞技更是没话说,只可惜从没有人看过她长什么样,好在台上浓墨重彩也不需要看脸,只知道她来了之后,他们的戏班子才号称第一伶园。 唱完一曲,婵娟跳下舞台,回到自己的房间。她慢慢揭开脸上面纱,露出一张即使连她自己都要痴迷的脸来。 从她被扯出河,见到孟婆姑娘的第一眼,她心中便充满了羡慕。 真的羡慕呀,有那样一张容颜,真是上天的恩赐。相比起容貌平凡的自己,当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很多时候婵娟觉得,自己宁可要美貌,也不要这劳什子的才华。她再善良再有才气又如何,最后还不是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 她的丈夫爱的是她的妹妹,她的孩子被活生生剖出来做了药引子,只为医治妹妹打娘胎里带出的天疾。她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变成一团血肉,才不得不接受这个残忍的事实。 只是因为她不够美而已。 若是她有妹妹那样的美貌,爹娘会疼自己如珠如宝,丈夫也会爱自己入骨,只是因为不够美,便活该被牺牲! 孟婆姑娘曾经说,待到她成功回到自己的世界,会得到自己从不曾拥有的东西。自己想要的便是美貌么? 她对着镜子凝视自己的容颜,真真是美得惊心动魄,若她的妹妹已是美到了极致,那么婵娟现在的这张脸便可以称得上是巧夺天工了。只有上天精心雕刻并赐予的美,才足以形容。 她回来,不是为了瑞王。 男人而已,对她而言根本就不重要。已经失去了那个人,她便不会再对任何人动心了。她只是想带着这张脸报自己的仇,仅此而已。 回到这个世界已经半年有余,婵娟的心态很好,在经历过五个世界之后,她心中澎湃的恨已经足以被理性压制。 姚江月已经化作尘土,可婵娟却活了。 三日后,瑞王府。 瑞王妃因为生得美貌,瑞王又极其疼爱她,在京城的圈子里是极受欢迎的,不少夫人都专程向她打听,如何才能让自己的丈夫对自己百依百顺,不生二心。只可惜她们谁都没有瑞王妃的美丽,所以她们的丈夫都不知道专情二字如何书写。 夫人们互相讨论着热闹的话题,今年京城流行什么样的发型,哪家铺子的胭脂水米分,哪种布料……你家丈夫又纳了几个小妾,我又狠狠整治了家中的姨娘云云,聊得不可开交。 直到一声锣鼓响,伶人们有着精致的扮相,舞刀弄枪,唱的虽都是老戏,但确实精致好听,瑞王妃边听边点头,还不忘让身边婢女记得打赏。 正在这时,瑞王来了。他眼中似乎只看得见瑞王妃,见瑞王妃站起身似乎是要迎接自己,连忙大步上前握住她纤细的胳膊:“冬儿,不要乱动,小心动了胎气。”说着,也不顾大庭广众,神情柔和地抚摸着瑞王妃的肚皮,对那孩子珍视到了极点,看得一旁的夫人小姐们羡慕不已。 瑞王妃羞红了一张米分面:“王爷,还有人呢。” “有人就有人,本王亲近自己的王妃孩子,有什么不可以?”瑞王哼了一声,还故意作势要亲瑞王妃,把瑞王妃吓得连忙捂住嘴,他逗她成功,便露出了得意的笑。 瑞王妃微微一噘嘴:“王爷真是过……” 话没说完,一阵乐声急促,众人都不由自主地朝台上看去。 这刚刚出场的伶人,想必就是最近红极一时的婵娟了! 披挂打扮英气飒爽,面上虽画着油彩,却无损于她小巧的脸型和精致的五官。伶人们美,从来不是靠本身的容貌,而是唱腔与身段。 瑞王平时就好听个小曲儿,府里养了几个歌姬,可那些歌姬和这伶人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不觉听痴了,瑞王妃见状,有些不高兴地扯了扯他的袖子。瑞王如梦初醒,落座后便专注地听戏,还让瑞王妃也一起听。 瑞王妃心中多少有点不舒服,她早看府中那几个搔首弄姿的歌姬不顺眼,可那几个都是邻国送给王爷的礼物,王爷又没碰她们,否则她哪里忍受得了。可就是这样她还想把人给送走呢,不管怎么说,肯定是不想把竞争者留在王府的。 婵娟唱到兴起,解开披挂撸去头上紫金冠,瞬间便从英姿蓬勃的女将军变成了温婉美丽的闺阁千金,便连唱腔都从慷慨激昂变得婉转柔美,解开紫金冠后,一头青丝披在肩头,就连描绘入鬓的眉眼都显得小巧了些。 她自然是不会唱戏的,这不过是作为成功完成任务的奖励,就如同这张脸一样。 直到这一场唱罢了,瑞王犹然意犹未尽。他迫不及待地想问问班主,方才台上那唱旦角的伶人卖身契在不在他那?若是自己想买,能卖么? 只是被瑞王妃拉住,无论如何也抽不出空去询问。 一看瑞王又想把人留府里听曲儿了,瑞王妃立刻想办法不让他走,顺便也不想听了。本来她就没怎么想听,不过是因为瑞王喜欢,自己才想投其所好。要是早知道他看到个唱戏的便想买下来听,她就是打死也不请这个才红没多久的班子进府。本来是想尝个鲜,没想到又让王爷起了念头。 就府中那几个歌姬,还嫌不够乱么,要是再加个低贱的戏子进来,不知得“热闹”成什么样。 瑞王被王妃挡住,自然没机会去后台找班主,但他对侍卫使了个眼色,侍卫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只是片刻后回来在瑞王耳边禀报,班主说那伶人并没有签卖身契,只是在班子里唱曲儿而已。 瑞王皱眉,这样的话有点难办,但他暂时也不急,先把王妃哄好了再说,一个戏子而已,能买下当然好,买不下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可那婉转的唱腔似乎有魔力,让他不觉耳朵竖起,只想一直听一直听,甚至头一回萌生了因为一个声音便想见那人模样的冲动。   ☆、第四十四碗汤(二&三) “……怎么就叫咱们走了呢?难道是戏唱的不好?让王妃不高兴了?管家,劳烦您给个口信吧!”班主满眼哀求地看着王府管家,还不忘塞了张银票到他手中。若说是戏唱的不够好,那不能够啊,婵娟唱的好不好,明眼人都听得出来。那是为何唱到一半王妃便让他们走了呢?传出去的话,他们这第一伶园的牌子刚带了没几天,岂不是就立刻又要没了? 最重要的是,得罪了瑞王妃,日后他们怎么在京城混? 管家是个人精,他看了眼银票上的数字,满意地收下了,才小声跟班主道:“戏没问题,王爷喜欢得紧,就是唱旦角那姑娘太俊俏,王爷多瞧了几眼,王妃便不满意了。” 听说戏没问题,班主顿时松了口气,转而听到王妃嫌婵娟太俊俏,他连忙解释:“这脸上都画着妆,哪能看出什么俊俏不俊俏……劳烦您在王妃面前给我们美言几句,也好让咱们在京城多点好口碑。”说着就又塞了一张。 管家收了银票,也就要帮这个忙。他眼尖得很,王爷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没人比他更清楚,就刚才那个戏子,王爷绝对是要去见上一见的,虽说现在王爷跟王妃鹣鲽情深,但难保日后不会有什么变动。万一这戏子能上位呢? 所以他当然不会拒绝班主的要求。不仅如此,他还会在王爷面前帮这个班子说些好话。 婵娟听班主说是不是因为戏不好,是因为人太好看,心中顿时觉得嘲讽。原来生了一张倾国容貌的姚秋冬,也有不自信的时候。只因为一个连脸都看不清只是声音动听的戏子便起了忌惮之心,从前在她面前表现出的温顺又是如何伪装出来的呢? 春江秋月冬冰雪,不听陈言只听天。 姚江月,姚秋冬。姚家嫡出的两个女儿,一个有才名,一个有美名,曾经是人人艳羡不已的姐妹花。婵娟生前从未怀疑过,有朝一日自己最爱的家人和夫君会对自己下毒手。甚至所有人都知道,只有她被蒙在鼓里。 因为她的命格,瑞王娶她为妃,只为让她有身孕,而后剖腹取胎,作为药引,拯救有天疾的姚秋冬。 只有她自己不知道。 婵娟洗去面上铅华油彩,露出一张比瑞王妃还要美貌的脸来。她换了衣裳坐到床上,正准备躺下就听班主敲门说有贵客来访,邀她前去一叙。 鱼上钩了。 婵娟重新起身,随意挑了件素净衣衫,临出门前她回头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即使戴着面纱,也依然能看到精巧的眉眼。 美。 她想要的已经得到。 因为今天去瑞王府唱戏,所以一天都没有排曲目,谁知道唱了没到半天就回来了,所以戏班子难得放了半天的假,大多数的伶人都趁着这个机会出去逛逛,毕竟京城繁华之地,和他们之间待的小城不一样,谁都想见识见识。 一见婵娟,班主连忙扯过她对瑞王道:“王爷,这便是上午在王府献唱的婵娟。婵娟,这位是瑞王爷,还不快些行礼。” “民女见过王爷。” “姑娘请起。”瑞王面上带笑,好奇地打量着婵娟,似乎是想从她面纱的背后看出什么来。但是婵娟只是淡定地任由他看,没有丝毫见到权贵的不安或是讨好,不卑不亢的模样顿时让王爷心生好感。 班主对婵娟说:“婵娟啊,叫你过来是为了件事儿,王爷呢素来爱听曲子,今儿上午听你唱了一曲,惊为天人,便想问你可否愿意到王府住一段时间?当然,不签卖身契,你唱戏也是要收银子的,等你回来了,也仍然是咱们戏班子的顶梁柱。” 瑞王也笑道:“本王是真心的,婵娟姑娘若是肯给本王这个面子,本王一定将姑娘奉为座上宾。” 婵娟轻笑:“也不是不可以,只是王爷可否告诉民女,为何如此喜爱听戏呢?” 瑞王的眼神动了动,半晌才道:“……本王的亡妻本是姚家大小姐,自幼才华横溢,素有才女之名,她便爱这个,本王也被她染上了这喜好。” 班主连忙拍马道:“王爷可真是有情义,竟然还记得先王妃的喜好。” 婵娟道:“既然王爷如此有情有义,民女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瑞王顿时大喜过望。 瑞王妃得知瑞王将个戏子请入王府住着,顿时勃然大怒。她现在怀孕了,性子变得喜怒无常,经常胡乱发脾气,瑞王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将她哄好,又是一通软语,才让瑞王妃相信了自己只是想听戏,并没有其他的意思。并说:“这么多年了,你还不知道我么?我心中就只有你一个。” “那你怎么还这么喜欢听戏?”瑞王妃委屈地看着他。“难道不是为了怀念那个人吗?” 瑞王苦笑:“若是要怀念她,如何会要她的命?为了你,做什么我都愿意。”他痴迷地望着这绝美的容颜,虽然因为怀孕稍微胖了些,又憔悴了些,当仍然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冬儿,你还不懂我的心么?这里只住了你一人,其他人我都不喜欢。” 瑞王妃闻言,这才转怒为喜,扑在瑞王怀里撒娇说:“那你只能听戏,不准有别的念头!” “这是当然,她终日蒙着面纱,谁知道长什么样子,再说了,这世上去哪里找比我的冬儿更美丽的女子?” 一听这话,瑞王妃就又不高兴了:“你就是喜欢我的美貌是不是!过几年我人老珠黄了,你是不是就要喜欢别人了?”说着说着心里头难过,眼泪啪嗒掉下来。“我就知道……毕竟我今年也二十五了,再不是豆蔻年华的少女了,你却还年轻,哪里还看得上我呢……”悲从中来,哭得更厉害。 瑞王早就习惯了她这说哭就哭的劲头,连忙甜言蜜语的安慰,两人腻歪了一会儿也就好了,瑞王妃被他哄得破涕为笑,还不忘再三要求他决不许变心。 等到瑞王终于有空来听婵娟唱曲儿的时候,已经是七日后了。瑞王妃死活缠着不让他来找婵娟,不知为何,她就是有种隐隐的不安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她本来是想跟着瑞王一起来的,可是想想那些戏曲自己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便叮嘱瑞王听完了一定记得回来看她。 婵娟住在王府靠南的客院,她待在院子里也十分安静,并不与人来往争斗。瑞王倒真如他所说,奉她为座上宾,吃穿用度都是按照最好的了,为这,那几个歌姬还来找过茬儿,只不过到了院子门口就被侍卫赶了回去。 他对人好的时候,是极好的。温柔又细腻,也因此有着蛊惑人心的力量,让人感觉到他是十足十的真诚,可若你把心掏出来给他,他便立刻露出真面目,将你的心剁碎丢在地上,践踏成泥。 这王府里的一切,还有谁能比她更熟悉呢? 她在忘川河里熬了几千年,才终于得到重来一次的机会。是仇恨支撑着她活到现在,眼前的一草一木既熟悉又陌生,府里的下人甚至都没怎么变,只有被浸猪笼死去,对外却宣称小产而死的可怜前瑞王妃,从此消失在这世上。 她还记得冰冷的湖水没过口鼻的恐惧,记得满心喜悦有了孩子却被残酷剖腹取胎的绝望,记得心如刀绞,记得痛断肝肠。仇恨让她变得坚强,也让她无法放下。 房门被敲响,婵娟闭上眼,再睁开时已经不见了血色。走过去开门,见是瑞王,便福身道:“见过王爷。” “婵娟姑娘。”瑞王微微一笑。“难得本王有空,不知婵娟姑娘可有时间为本王献上一曲?” 婵娟轻笑:“这是自然,还请王爷稍等片刻,民女换上戏服便来。” “不必。有姑娘天籁之音,戏服与否,都是次要的了。” “王爷可真会说话。”她眉眼弯弯,似乎笑得极为开怀,但面纱下的嘴角却没有丝毫弧度。 瑞王正要再言语,却突然被梳妆台上的一样物品吸去注意力:“咦,那把匕首……” 婵娟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道:“怎么?” “一看便知是价值连|城的神器呀。”瑞王最爱收集武器,一见那把宝石匕首便心生喜爱,恨不得能据为己有。“不知婵娟姑娘是哪里得来的此宝物?” 婵娟走过去把匕首拿起来,看向瑞王:“一位故人所赠。” 听得出婵娟不愿多谈,瑞王连忙打圆场:“是本王强人所难了。” 婵娟没回应他,将匕首放入梳妆台的抽屉中,而后指了指凳子:“王爷请坐。” 她便在房间里唱起来,声音清冷悠扬,似乎穿过了屋子,透到了整个王府。 “蝉鬓加意梳,蛾眉用心扫。几度晓妆成,君看不言好。妾身重同穴,君意轻偕老。惆怅去年来,心知未能道。今朝一开口,语少意何深。愿引他时事,移君此日心。 人言夫妇亲,义合如一身。及至死生际,何曾苦乐均?妇人一丧夫,终身守孤孑。有如林中竹,忽被风吹折。一折不重生,枯死犹抱节。男儿若丧妇,能不暂伤情?应似门前柳,逢春易发容。风吹一枝折,还有一枝生。 为君委曲言,愿君再三听:须知妇人苦,从此莫相轻。” 她极少唱这种哀婉的歌,偶尔唱来,有种说不出的幽怨控诉,这词却唱的瑞王一阵又一阵的心惊。他本陶醉于婵娟的歌声,可听着听着这词便觉得有些不对,什么妾身重同穴,君意轻偕老,什么风吹一枝折,还有一枝生……简直、简直就像是在暗示着什么! 他大步站起来,将正在舞动水袖的婵娟一把抓住,扯掉她面纱,正要厉声质问,却见那张美得令人窒息的脸,一时间竟丧失了所有言语,只能目瞪口呆地看着。 婵娟被他抓着,一时挣脱不开,面纱掉在地上也没法去捡,便露出了薄怒之色:“王爷口口声声待我为座上宾,为何还如此孟浪!” 瑞王被她一声娇喝弄得心底发慌,整张俊脸都在发烫,连忙后退几步,又想起什么般捡起地上面纱递给她:“是本王唐突了,姑娘……莫要见怪。” 重新戴上面纱,婵娟背过身问道:“王爷可是觉得民女唱的不好?为何大发雷霆?” “不!你唱的很好!”就是太好了,好到让他心虚。“本王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已经戴好面纱的婵娟转过来问。 没见过她容颜的时候,瑞王还能淡定以对,可是都见到那张惊世的脸了,如今瑞王看着婵娟的眉眼,便已觉得面红耳赤,不敢直视。他狼狈地别开视线,道:“只是觉得太过凄婉,听得本王心中难受。姑娘正值好年华,何必为了一个男子如此伤心。” 听他鬼扯,婵娟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在冷冷嘲笑,当真是不要脸到了极点。但她只是道:“自古以来,痴心女子负心郎,此等事并不少见,民女只是唱了首不知道在哪里听到的曲子,若是王爷不喜欢,日后民女便不唱了。” 瑞王连连摆手,只是他一直不敢看婵娟,说了两句话便狼狈告辞。看着他的背影,婵娟露出讥讽的眼神。 自这天以后,瑞王又是一连数日未曾来听曲,婵娟自然不放在心上,瑞王自己却是无法释怀。如今他梦中看到的都是婵娟那张美丽的面容! 听班主说她如今只有一十六岁,正是含苞待放的少女年纪,瑞王妃自然也美,可少妇如何能与鲜嫩的少女相比?更别提婵娟的容貌比起瑞王妃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对于深度颜控的瑞王而言,简直就像是一个不□□! 他越是想忘记就越是要想,甚至晚上睡觉都会忍不住期待能在梦中再看一次那张脸。但是说来也奇怪,有时候梦到了,看着看着,那张脸便会张嘴开始唱曲儿,就只唱那一首,凄婉哀怨,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似乎是在谴责,也似乎是在质问。 这么多年了,他已经很久不再想起姚江月了。对瑞王来说,姚江月只是一个工具,一个他用来救心爱女人的生产工具。虽然在娶了姚江月后,他也曾对她虚以委蛇一段时间,但他从没有对她动过心。 姚江月的确是才名在外,可她生得实在是普通,俊秀风流的瑞王怎么能喜欢上容貌那么平庸的女子呢?只是姚江月的温柔懂事,乖巧聪慧,是任何女子都比不上的。甚至她的谈吐气质都那么高雅,在她的熏陶下,瑞王学到了很多东西。 他总是忍不住感叹,若是姚江月能生得美些,不说和姚秋冬一般,就只是生得再好看点,他都不至于将她溺死。 瑞王是害怕的。 剖腹取胎的时候,姚江月怨毒的眼神让他迄今回想起来都忍不住浑身发抖。他从来都不知道姚江月这样温和的女子也会露出那样的表情,好像在告诉他,总有一天,她会回来报复他。 深夜,瑞王惊醒,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他已经许久许久不曾想到姚江月了。剖腹取胎制好药引,姚秋冬康复后,他们有志一同的不再提起这个女人,就好像姚江月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而对于其他人来说,姚江月就更不值一提了。 她早已被这个世界遗忘。 可今天晚上怎么突然想起来了? 身旁的姚秋冬问道:“怎么了?” 她的声音还迷迷糊糊的,瑞王摇摇头,柔声道:“没事,你继续睡。” 姚秋冬嘤咛了声,继续睡了。瑞王却再也睡不着。他睁着眼睛想了很久,轻手轻脚地起了床,披着外衣坐到窗前,睁眼到天明。 慢慢地,瑞王妃发现一件事情,王爷最近似乎心思不在自己身上了。虽然还是有很多时间陪着自己,但女人的心思多么敏感,她就是感觉哪里不对劲儿。奈何观察了几天都看不出有什么问题,她心中郁结,问瑞王瑞王也推说没有,这让瑞王妃非常不高兴。 她总觉得他是要变心了。 瑞王的确在想别的,但也没有要变心。婵娟的确绝美,但他对瑞王妃是真的有感情,婵娟的美对他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力,那张脸实在是太美,是个男人都不可能杜绝对方的诱惑,只是每当他想再进一步的时候,就总会想起那天婵娟唱的曲子,然后满腔热情便瞬间冷了下来。 幸好邻国皇帝要来拜访一事让他有了目标,如今两国关系不错,势力本是旗鼓相当,只是最近邻国正在内战,新帝登基,第一次要来本国建交,自然要好好招待。 宫里的歌舞他都看了,觉得不行,便将主意打到了婵娟身上。一方面是想让邻国见识见识本国的伶人,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跟婵娟说上话。 这段日子他没敢去找婵娟,说来也是奇怪,婵娟不过是个小女子,出身卑微,又是低贱的戏子,可每每看到她,瑞王总会有一种畏惧的感觉,也不知是从何而来。 婵娟自然是答应了,她有什么好不答应的呢? 邻国皇帝到来的那天,京城非常热闹。大街上虽然已经禁严,却仍有百姓把家中大门偷偷打开一条缝来看那磅礴的邻国皇帝,只是阵仗太大,他们根本看不到对方在哪儿。只觉得邻国那些高大魁梧的士兵实在是威风凛凛,令人看了就心生畏惧。 瑞王和皇帝也都是头一次见到这位刚刚登基称帝的新帝。据说这位不知从何处冒出来,只用了短短三年的时间便将整个邻国端下,似乎是天生打江山的料子。这样可怕的人,他们是不敢得罪的。 更别提是这种只身前往敌国的勇气了。换做他们,谁都不敢这么做。在自己的国家尚且能横行霸道,可到了邻国,自己算是什么?这种极度危险的事这人也做得出来,简直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当然,面上功夫都是要做足的。邻国皇帝身材十分高大修长,生得俊美无俦,宫宴上不少宫女见了都羞红了脸,便连皇后都觉得这男子实在是令人着迷,浑身的王者之气自然不用细说,只那一双令人惊奇的血眸,真是叫人看了便不由升起敬畏之心。 他也不多话,与皇帝的寒暄都没什么耐心,并没有我在别人地盘上就要夹起尾巴做人的意识,甚至狂妄地叫人想要扁他。 这样的人,是用鲜血和杀戮造就的,他身上透出的肃杀之气,即使是曾经上过战场的瑞王都忍不住感到心惊。 若是这样与本国为敌,那得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呀! 想到这里,他便起了杀心。与其放这么危险的人物回去,使得自己寝食难安,倒不如趁这个机会把人干掉,然后斩草除根。邻国现在内战刚刚结束,他们乘胜追击,说不定能将其吞并。 这实在是个好机会,瑞王心动了。他看了看龙椅上的老皇帝,见对方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不知道父皇怎么想,于是一时间也不敢轻举妄动,便按照原计划进行歌舞表演。 环佩叮咚,妙舞笙歌,真是说不出的美妙动人。伶人们迈着欢快的步伐翩翩起舞,这可都是精挑细选的美人,不少大臣都忍不住看痴了,美人起舞谁不爱? 老皇帝哈哈一笑:“若是喜欢,尽管开口!” 邻国皇帝一脸的似笑非笑,看着那群美人,并没有看上的意思。他眼光高得很,并不是什么女人都来者不拒。   ☆、第四十四碗汤(四&五) 这新帝到底谁来干什么的? 瑞王跟皇帝心底都纳闷不已,要说这新帝来访,要么是谈和,要么是依附,再不然是挑事,可这人来了之后,是不搭理他们的示好,也不在意他们的试探,好像就是来溜一圈,溜完了转身就回家。 但这人太危险,能在默默无闻的情况下,能在邻国强盛的情况下,异军突起,仅用三年时间便以布衣之身坐上那个位子,并且轻轻松松镇压来所有反对的声音,如今自顾自到他们国家来,是不是存了吞并他们的心思?这位新帝一看就不是个好相与的,若是为敌,真不知要做哪样才能躲过一劫。 虽然存了杀死新帝的心思,但无论瑞王也好,皇帝也好,都不敢轻举妄动。 此时丝竹乐起,身着鲜红罗裳的美丽少女从伶人中惊艳出场,水袖扬起,这舞还没开始跳,一直在饮酒的新帝飞身跃起,踏过案几,一把将少女掳入怀中,单手扣住她的腰肢,冷眼看向目瞪口呆的皇帝:”她,寡人带走了。” 瑞王正待阻止,却见婵娟并不挣扎,反倒像是看见鬼一眼瞠目结舌,新帝低头对她冷笑:”再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寡人,小心寡人砍你的头。” 婵娟面纱下的小嘴儿因为震惊张的大大的,她甚至怀疑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新帝抓着她的腰往上一提,双手抱入怀中,转身就走。 真是狂妄到了极点,也目中无人到了极点,但神奇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去阻止,一个个眼睁睁看着邻国新帝于众目睽睽之下看上了献舞的伶人,连个招呼都不打,也没等皇帝点头,直接就把人抱走了! 这是何等的无礼,何等嚣张跋扈! 婵娟一路上都处于失语状态,直到被丢到床上,对方伸手来解自己衣裳了才反应过来,但她并没有拒绝,亦没有反抗,而是喃喃道:”大、大王。” 新帝唔了一声,半晌,恶声恶气道:”你哭什么?”被捅了个透心凉的难道不是他? ”你怎么、怎么……”婵娟狼狈地用手去擦眼泪,可不知为什么眼泪就是忍不住。她觉得自己这样哭太矫情,胡乱抹了眼泪问:“你是来杀我的吗?” “是如何,不是又如何?” “要杀我,也得等我报了仇——” “许涟漪。” 新帝捏起她的下巴,强迫她用满是泪水的眼睛和他对视,他的眼中有着不解:“为了那样的人,值得吗?为了他们,你选择放弃寡人?寡人难道不比他们对你要好?” 婵娟瞪大了眼睛,她咬住嘴唇,逼迫自己不要再流泪,此刻她心中只有无限酸楚,“我选择了报仇,就决不后悔。” 她说得那样坚定,新帝一把将她甩开,婵娟因此扑倒在柔软的被褥上。他冷笑道:“真是无趣。”说着继续去脱她的衣裳,边脱边道,“回到了自己的世界,杀了寡人,便连点好听话都不稀罕说了?” 说句后悔了想他了又能怎样。 “关你什么事,你又不喜欢我!”婵娟心中有愧,没有拒绝新帝脱她衣裳的手,却忍不住回了一句。 新帝先是愕然,而后了然:“原来是为了那句话耿耿于怀。”他单腿跪到床上,整个人以极其强烈的压迫感将婵娟笼罩。令人惊奇的是,他的怒气在迅速下降,眼底甚至有着笑意。“这么在意寡人说的话?“ 婵娟似乎被戳穿了心底的秘密,脸色立刻就变了。她扭过头去不看新帝,他却捏了捏她的脸又拍拍她的头:“你以为寡人不知道你想做什么?” 闻言,婵娟惊愕地望着他。他却撇了撇薄唇:“寡人早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你有孕之后,寡人心想活下去也不错,但你小产那天,寡人就知道,咱们之间,必然不得善终。” “你想杀就杀吧,反正活着也没乐趣了。” 婵娟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为什么……” “答案不是很显而易见么?”新帝用看白痴的眼神瞪她一眼。“寡人不说。但是,许涟漪。”他附身,两人呼吸交缠,彼此间几乎没有距离。“你欠寡人一个孩子,必须还。否则寡人就砍了你的头,问你怕不怕。” “我不叫许涟漪。”婵娟说。 “在我的记忆里,你就叫许涟漪。”他一向残暴的声音有着珍贵的温柔。“我一个人的涟漪。” 婵娟怔怔地看着他,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好了。新帝亲了亲她的红唇,嘀咕道:“寡人为你牺牲了很多,这一世你若是再敢杀死寡人,寡人便是追到黄泉碧落,也要将你碎尸万段。” “……不。”婵娟默默地抱住他。“你舍不得的。” 他们是两个极端的恶,相遇之后,融合成了爱。 即使臭名昭著,也彼此救赎。 “还敢再杀寡人吗?” “不敢了。”婵娟把他抱得很紧,这么久了,能让她感受到温暖的,从来都只有大王一人。“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涟漪。” 你一个人的。 她早抛弃了过往的一切,包括姓名,既然他叫她涟漪,那么日后她就叫涟漪。 在重新感受到温暖的那一刻,涟漪终于敢承认自己有多么想念这个诡异、霸道、残暴又不近人情的男人。他是所有人眼中的暴君,却是她一人的光明。 一番云雨过后,涟漪趴在大王胸口,手指无意识地在他胸口画圈圈,时不时还写个字,写的都是自己的名字。“……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寡人死后,见到了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小孩儿。”大王说。“若是咱们的孩子还活着,大概也会长得跟他一样好看。” 提及那个失去的孩子,涟漪闭上了眼。 “他问寡人要不要去找你,寡人答应了。”大王满不在乎地说。“寡人生前造杀孽极重,死后也不得安宁,寡人从未为哪个人付出过,所以也想付出一次试试。”他捏着涟漪的下巴,将她压到身下轻轻一吻。“你我尽皆满手血腥,不配为人,寡人是煞,你是魃,天生一对。咱们呐,过完这一辈子都要灰飞烟灭。你可知自己选择了错误的复仇方式?“ 他只是在重复那小孩子的话,因为他根本对涟漪杀人一事不以为意,既然天意如此,说他们错,那便错了吧,跟他喜欢的女人一起灰飞烟灭,他是没所谓的。“活着那么累,咱们就是死了,灰烬也要缠绕一起,永世不分。” “……好。”涟漪抱住他。“你说什么都好。” 她也在忘川河里待腻了,她的确是杀了许许多多的人,她早已不再是曾经善良的姚江月。她只是一名遗失了自己,却找到了爱人的恶鬼。既然是恶鬼,便合该烟消云散。 该赎的罪她赎,该还的她还,可欠她的,她也要一点不差的讨回来。 “你的仇,寡人来报。”大王眯起眼睛,露出恶意的笑容。他很少笑,一般笑的时候,就说明有人要倒血霉。 因为找回涟漪的缘故,大王的心情格外轻松,他从来都不畏惧死亡,他只求活在世上时快意潇洒,唯我独尊。连带着那双血眸都变得温柔了些,涟漪看着他,不知不觉笑弯了眼睛,本来漆黑的眸子也逐渐泛出血色,作为任务奖励,每个世界任务完成后,除了记忆碎片,她还能得到一些附加的东西。比如说那把匕首,比如说她的武功。 两双血一般的眼眸彼此凝视,即使人人恐惧唾弃,他们也甘之如饴。 这是疯狂却又无比真挚的爱情。只有他们两个彼此理解,其他人都讳莫如深,忌惮着、畏惧着、厌恶着。 涟漪起身穿衣,大王便倚在床上,单手撑着头,欣赏她赏心悦目的动作。他在这个世界等了三年,既然无论如何都要魂飞魄散,他当然要按照自己的心意做。打仗抢皇位不过是无聊的调味剂,若是手中没有权力,又如何保护喜欢的女人? 他还要给她报仇呢。 一群卑微又令人作呕的蝼蚁,只消动一动手指便可以碾死的生物。 涟漪穿好衣裳,坐到梳妆台前,拿了象牙梳梳了两下头,突然站起来把梳子塞到正笑吟吟看着自己的大王手中,爬上床盘腿坐下。 “哼。”大王冷哼一声。“寡人看起来像是会给女人梳头的人么?” 她歪歪脑袋没说话,执着地坐在那。大王又哼了一声,给她梳起头来,一边梳一边警告:“这是最后一次,下次再敢让寡人做这种下人才做的事,小心寡人——” “砍我的头。”涟漪叹口气。“大王,您能换句威胁我的话么?” 大王听了,又哼她一声,手上动作却轻柔的不可思议,他活着的时候从不曾想过死后会是什么样子,但他为涟漪付出的,必须要她知道。如果最后结局无法更改,那么他陪着她。 横竖他从未眷恋过活着的滋味。 这三年,竟然连血腥的征战厮杀都无法杜绝他心中的空虚与思念。他总是忍不住想起她,即使她曾经把匕首深深送入自己的心脏。 她就像那把匕首,深入他心脏之后,即使拔了出去,也留下了永远不会褪去的痕迹。 涟漪坐在床上让大王给自己梳头,突然转了个身,将他虚披在身上的寝衣拨开,心口处的刀痕仍然清晰,她摸了摸,里头的心脏强而有力地跳动着。突然,她笑了:“若是过去的我,你便是遇见了,也不会喜欢。” 她心中总是认为世人以貌取人,有诸多偏见,可她却知道,即使她貌如无盐,大王也会喜欢她,只要她是自己的灵魂。 多么奇妙,本来他们没有机会相遇,更没有机会相爱。没有在忘川河待上千年,即使遇见他也不会爱上过去的她,但偏偏她待了,也出现在他面前,一切的一切,都是天意,人为不能控制。 “过去的你遇到寡人也会喜欢?”大王斜眼看她。 自然不会。那时候她满心三从四德,见到这样可怕的人早吓得魂不附体,估计也是被砍头的命。涟漪莞尔:“不会。” “那不就结了。”大王看得最开。他孤独活着的时候感到无趣乏味,却也从不曾对不起自己的内心。他想杀人就去杀,想去爱人就去爱,从不伪装,从不犹豫。现在他感到活着的快乐,也不会傻得放弃,只想牢牢地抓在手中,直到生命尽头。 涟漪抱住他的脖子,她的心情莫名也好了起来:“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办?” 大王一眯眼:“回国,开战,打到京城,让那些人跪在你脚下给你磕头认罪,然后剥皮抽筋,做成人皮灯笼,再上九九八十一根镇魂钉,永世不得超生。” 许涟漪欢快一拍手:“好哇好哇。” 两人哈哈大笑,真是说不出的快活。 说走就走,大王一点都不犹豫,用完早膳,抱着涟漪上马便要离开,谁知刚到城门口便被团团重兵包围住,见状,大王轻蔑一笑,懒洋洋地瞥了一眼对面马上的瑞王,低头对怀里的涟漪说:“你以前的眼光,实在是算不得好。” “那时候二八年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晓得人家只是看中我的生辰八字,要取我腹中胎儿做药引。”涟漪淡淡地说,看着不远处瑞王英俊的脸。“我嫁了他,自然一心待他,事事亲力亲为。谁曾想一片真心喂了狗,所有人都在哄我。” 她语气中没了爱也没了难过,有的只是恨与怨。大王一手环着她的纤腰轻轻捏了捏,道:“看寡人给你出气。” “皇上!”瑞王扬声道。“皇上行色匆匆,是要往哪里去?” 大王从来不搞这些花架子,也不爱勾心斗角,他强大到足以用拳头说话,所以从来看不上这些因为实力不够只能动心思的小人。“寡人要往哪里去,干你屁事。” 他就是看这个男人不顺眼。想到他曾拥有自己都不曾拥有的涟漪,想到怀里的涟漪曾经满心依恋对面那个男人,他心中便十分火大,血眸因此泛着红光,只恨不得将对方碎尸万段。 瑞王被噎了这么一句,也不高兴了,他身为王爷,高高在上,从来只有他瞧不起别人,哪有别人瞧不起他的份。见大王怀中还带着个蒙着面纱的女子,只从眉眼看得出来那是婵娟,便道:“皇上要走,自是可以,只是皇上怀里这姑娘是我朝百姓,又是本王的爱妾,这横刀夺爱的事,皇上应该不屑做吧?” 涟漪听了,差点被气乐,什么时候她成了他的爱妾,自己怎么不知道? 大王眼神危险:“爱妾?” 涟漪解释道:“我只是在进王府搅他个天翻地覆,再杀死他们而已,谁知晓这人脑补能力这么强,我便成了他的爱妾了。” 大王哼了一声:“谅你也不敢。” “否则就砍我的头。”涟漪差点儿对天翻白眼,他说上一句她就知道下一句是什么。“好好好我的头先放这儿,大王什么时候砍都可以,这总行了吧?” 就这样大王也没满意,瞄了她一眼,懒得跟瑞王废话,抽出马背上的宝刀,铿锵一声,尖锐的锋芒在阳光下闪烁着嗜血的光。刀背隐隐泛血,可以想见是多少鲜血才将宝刀染成这副模样。 “想拦寡人,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大王单手搂着涟漪的腰,对她说:“寡人还没无能到需要你帮忙的地步。”这女人一只手已经探入袖子里,但他并不需要。 涟漪从善如流地收回手:“大王请。” 早就听说过这位新帝的凶残程度,但从来都不知道他的战斗力如此可怕,但凡骏马所到之处,皆是一片死伤,根本没有人能拦得住他!即使是这么多的士兵也没用!瑞王眼见策马朝自己这边来的大王,竟被吓得一提缰绳,转身躲了过去,白白将路让给大王,让他轻松通过封锁离开了京城。 对方从自己眼前走过的时候,脸上的杀气是那样明显,瑞王竟险些握不住缰绳,要从马上摔下去。他紧张地咽了口唾沫,才发觉自己心跳极快,竟像是要从口腔蹦出来一般。 那人走了,他才松了口气,只是转念一想,又不知该如何跟父皇交差,毕竟以为捉拿新帝十拿九稳的也是自己,如今这样,可算是打脸了。 瑞王怎么烦恼,涟漪跟大王根本不在乎,他们出了京城便奔着邻国而去。 文武百官们万万没想到,自己才刚屈服没多久,正准备把朝廷大事一切提上正轨,这皇上充盈后宫还没开始呢,皇上就失踪了! 过了没几天来消息说是在邻国,险些让他们昏倒,两国表面看似平和,实则私下波涛暗涌,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开战,这皇上跑到邻国是做什么去呀!刚抢来的皇位难道不应该捂热乎一点吧?难道就不能在乎一下这个龙椅吗? 结果又没几天,人回来了不说,还带回来一个女人,直接了当就宣布这是未来皇后! 大臣们更要晕倒了。他们效忠前一任皇帝的行为和思想在面对这位的时候根本就不够用,何止不够用啊,就算是把脑子都烧了也跟不上皇上的思维速度! 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涟漪直接跟大王住在皇帝寝宫,她进来的时候看到一些莺莺燕燕,心中很是不满:“原来大王纳了这么多美人,那还找我做什么?“ “谁纳她们了?”大王嗤笑一声。“一群庸脂俗米分,是之前老皇帝的女人,寡人对她们可没什么兴趣。”非但没兴趣,简直觉得烦。 主要是他刚得到皇位不久,根基还不稳就跑到邻国去逮人,后宫这批乱七八糟的女人还没来得及处理。“寡人这就去处理了。” 涟漪没说话,摊摊手随他去。她心中早已没有善良与正义,如今她只想过得无法无天。至于大王要怎么处理那些女人,这就不是她关心的范围了。 不过她跟大王出去散步的时候,迎面遇上了个打扮的花枝招展十分美丽的女子,见了大王,连忙跪下行礼:“奴婢冲撞皇上,奴婢罪该万死,请皇上降罪!” “杖毙。” 那女子一听,顿时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会是这样的结局,被拖下时不住地惨叫皇上饶命,见没希望了,又不住地大骂皇帝残暴无道,听得大王掏了掏耳朵,对涟漪说:“骂的不怎么样。” 确实不怎么样,更难听的他都听过,这算什么。 涟漪看他一眼,说:“大王是很遗憾没人骂的好听么?” “谁敢骂寡人,谁就得死。”大王耸肩。“所以从来没人骂的好听过。” 他虽然不在意名声,但也不喜欢别人当着他的面骂他,那很容易让他起火,本来杀一个人就能解决的事,怕是最后砍了九族都不能消气,必须得砍九族的九族才行。 涟漪抱住他的胳膊,抬起小脸露出笑容:“那我岂不是很荣幸,一句都没有骂过。” “没骂过,只给了寡人一刀。”大王又开始翻旧账了。“挺不错的。” 他迄今为止都还在为那一刀耿耿于怀,虽然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他仍然忍不住要说,没见过瑞王还好,见了瑞文这种感觉更强烈。 涟漪拖着他胳膊往前走,到了亭子里把他摁下坐好,自己则毫不矜持地坐上大王大腿:“那大王要涟漪怎么补偿?” “这就要看你的诚意了。” 诚意啊,这种东西,她从来不缺。涟漪在大王耳边说了几句,大王听着听着血眸一亮:“此话当真?”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第四十四碗汤(六&七) 涟漪和大王在一起过了几天快活日子,放下一切,不再背负任何包袱后,她的心情明朗了许多,在这个男人面前,她不需要伪装自己,她不需要表现出温柔羞怯婉约等等品质才能留住他的目光,她只要做自己就好,因为那就是他所喜欢的。 而在涟漪面前,大王也不必克制。他残暴也好,嗜杀也好,他们恶的沆瀣一气,偏又强大到足以过上这样张扬放肆的生活。 对于新帝龙椅没坐几天就要立刻对邻国宣告开战一事,文武百官们是敢怒不敢言,因为上头坐着的这位跟之前的任何一任皇帝都不一样,他根本就不听任何进谏,如果想要在他手上活命,最好的做法就是听话。 所以竟然没有一人敢反驳,大臣们各司其职,坐在大王腿上,两只脚搭在龙椅把手上的涟漪惊奇道:“他们是看不见我吗?” 她跟着一起来上朝,还胆大包天地坐到龙椅上,这些大臣眼睛是瞎了吗?竟然没有一个来进谏? “看见了也得装作没看见,否则就真的看不见了。” 涟漪花了几秒钟来理清楚大王话里的意思,而后了然:“原来如此,大王真是威名远播,瞧把这些臣子们给吓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样的感觉才最好呢,没有任何人来质疑或是劝诫自己的决定,所有人都畏惧自己服从自己。她抱住大王的胳膊,赖在他身上,耍赖非要他背着她走。 大王冷眼瞪她:“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你的脑袋又不想要了是不是?” 嘴上这么说,却还是弯下腰让她站在龙椅上扑到他背上,两只小手勾着他脖子,他又嘀咕了句早晚砍了你的头,便不顾内侍们震惊的目光,背着涟漪走了。 大王一走,瑞王便知道事情要糟,他和皇帝说了心中担忧,希望父皇能早日做打算,谁知皇帝却根本不信,他们都知道,邻国内战刚刚结束,新帝连位子都没坐稳怎么敢贸然开战?到那个时候鹿死谁手可不一定,邻国的确一向比本国强大,但在经历了这么大的动荡后,如果说实力没有被削弱的话,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们是有恃无恐,认定了大王得有段时间把国内的事情处理完毕。可谁知道这人根本就是个疯子,哪里能用常人的想法去对待。好日子没过几天,突然就听说敌国大军压境,皇帝的内心是崩溃的,瑞王的内心也是崩溃的。 ……他们到底为什么要开战?能不能下封战书?能不能给个理由?为此皇帝还派了使臣前去对方军营,试图得到答案,结果使臣全被砍了,脑袋装在精美的匣子里送回来。新帝的态度很明确:少废话,打。 即使皇帝这边也有能臣良将,但是和身经百战又极度嗜杀的大王相比实在是不能看。越是浓厚的鲜血越是能让大王兴奋,这世上能让他感受到快乐的除了涟漪之外,就只有杀戮。 他甚至不顾九五之尊的身份,身先士卒,披挂出阵。人海中瞧见那双血眸,便让人心中猛地一寒,恐惧到不能自已。 人命在大王心中根本算不上什么,他手中的宝刀不停地收割生命,战无不克,攻无不胜。他天生属于战场,在战场上,他才是真正的王。 短短半个月,便已将三分之一国土拿下。 两个月后,兵临城下,皇帝为了活命,只有献上降书。大王根本不在乎他的死活,他之所以要打下这个国家,除了为满足自己的杀戮欲以外,最重要的是给他的女人报仇。 他金色的甲胄上满是鲜血,甚至英俊的面容上都沾了血渍,但他只是站在大殿中央,而后转过身去,面向殿门,安静地看着一身白衣的涟漪朝自己走近,在她靠近自己的时候一把将人抱到怀里,珍而重之地走上前去,放到了那张龙椅之上。 抵着她的额头,众目睽睽之下吻了一下:“两张龙椅,都是你的。” 涟漪笑着看他,眼眸微微泛出血色。 有没有来世都是一样的。对他们来说,现在比什么都珍贵。 殿中众人被捆的像是粽子一样,瑞王等人也被五花大绑跪在地上。涟漪却根本没有看他,而是捧住了大王的脸,指腹轻轻摸了摸:“怎么受伤了。” 大王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脸有道伤痕,不过他并不在意,这脸好不好看都是次要的,但涟漪心疼的眼神让他很舒服。他把她抱到腿上,自己落座,而后懒洋洋地努努嘴:“答应你的全都做到了。何必委屈自己和这种人虚以委蛇,直接踩在脚下,你想怎么报复都可以。” 涟漪枕着他的肩膀说:“大王说得是,我长记性了。” 其实不长也没关系的。 瑞王在下面看见了涟漪的脸,脱口而出唤了声婵娟,涟漪懒得理他,她之所以叫婵娟不过是因为生前的名字有个月字。如今她已舍弃一切过去,再不是什么姚江月,也不是什么婵娟。 她是某个人的涟漪。 满殿跪的除了皇室与文武百官外,就只有姚家人全员到齐了。涟漪倚着大王的胸膛,两个人亲密地坐在一张龙椅上,他冰冷的甲胄似乎还带有鲜血的余温。下面的人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仔细想想,自己已经死了这么久了,其实很多记忆都在忘川河中消退,但在经历这些世界后,她逐渐拾起。 在忘川河里,很多时候她想干脆放弃算了。有无数的鬼魂这样想过,后来它们都被其他恶鬼吞噬殆尽,连一点灵魂残渣都没有剩下。 那时她来到奈何桥,不肯饮汤去往来世,凭借那口怨气翻身跃入忘川河,忍受折磨几千年,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回来讨债。可是现在看到这些人,她却没什么心情了,恨与怨都还在胸口缠绕,可是她此刻身处的这个怀抱,让她再也不想失去。 如果现在再有人问她一次,是选择失去大王也要报仇,还是放弃报仇和大王长相厮守。 这一次,她会选择后者。 “爹,娘,你们还认得我么?”她问。 姚家夫妇猛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涟漪,对于她开口叫爹娘感到了恐惧与惊悚,尤其是瑞王妃,她再过一个多月就要临盆了,国家陷落,本来她是不在意的,因为凭借她的容貌,不管到哪里都不会过不上好日子,自然不如瑞王关心国家大事。 谁知道那日她正在府中挑选布料给即将出生的孩子做衣裳,却突然被捉,五花大绑带来皇宫丢在地上。跪了这么久,肚子正隐隐作痛,却听见那个戏子叫爹娘? “是了,你们当然不记得我了。”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涟漪的表情并没有多么失落,事实上她从来就不曾失落过。从很久很久以前她就想明白了,她回来又不是来要答案的,世上偏心的父母多了去了,她恨得不是他们的偏心,而是对她的残忍。“换了张脸,就不认识了,真是让我感到很难过呀。” “有什么好难过的。”大王说。 涟漪看他一样,表示这只是自己表示礼貌的说法,大王耸耸肩,单手搂着她,另一只手撑在龙椅扶手上,支着下巴,十分懒散。此刻他放下在战场上的杀气,取而代之的是轻松愉悦的眼神。 “……算了,我不想说那些废话了。”涟漪如是表示。“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再说起来也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们做了什么自己都清楚,我的要求也不高,就按照他们怎么对我,再怎么报复回去好了。” “好哇。”大王兴致勃勃地提议。“要不要亲自剖腹取胎?也让她感受一下那种痛。” 说是这么说,好像很随意的样子,可他的眼底却没有丝毫笑意,只要想到涟漪曾经受过那样的痛苦,他便忍不住有种想要毁灭一切的冲动。大王嘴角一撇:“听说食婴儿肉可延缓衰老,不知是真是假。” 涟漪露出恶心的表情:“我才不要吃。”她更喜欢吞噬灵魂。 瑞王妃吓坏了,她连连往后退,顶着个大肚子双膝移动迅速地藏到了瑞王身后,带着哭腔:“王爷!王爷救命!王爷!” 瑞王一直盯着涟漪看,试图从她脸上找到任何熟悉的痕迹。只是——除了这女子口称自己是姚江月之外,他找不到丝毫属于姚江月的影子!“你……你不可能是她!姚江月已经死了,你和她一点都不像!” “人难道就不能变么?”涟漪觉得这个怀疑没什么依据,换你在万鬼齐喑的忘川河里争斗残杀几千年,你也会变的。更何况她心中一直燃烧的仇恨可没有片刻忘怀。“你可能不记得,我却记得你对我说秋冬才是你的真爱,你娶我只是因为我的生辰八字,为了我腹中的胎儿。王爷,才过去多久,您便不记得自己剖腹取胎的事了?真是让人伤心。” 她在忘川河挣扎了这么多年,回到这里的时候,现实却只过了那么几年,多么令人伤心呐,这两人在她还活着的时候便暗度陈仓,甚至串通好口供来欺骗她,连带着所有人都在骗她,没有一个人跟她说一句实话。 甚至所有的家人都知道最后她会死,因为早在一开始,瑞王就跟他们说得很清楚。 只有她自己不知道。 现在再想想那时候,涟漪觉得自己简直蠢到了家,那会儿一心付出奉献的自己,在这些人眼中,是不是只是个笑话?尤其是瑞王,一边享受着姚秋冬的软玉温香,一边利用着她,心里是不是觉得很好玩? 涟漪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刚怀上那孩子时,她心中的激动快活根本无法用语言形容,自己也要当娘了……就在她期待孩子出生的时候,却被人摁住四肢,活生生取出胎儿,炼成药引,医治姚秋冬的天疾! 过去了那么久,她却没有忘记过,她对那个孩子兴许也不存在多少感情了,可那个时候的痛,那个时候的绝望,她没有一天忘记过。忘川像是怕他们这些鬼魂遗忘掉生前最厉害的痛,于是一分一秒地提醒,每一次提醒都会加重疼痛的力道,所以涟漪不敢忘,她从来都不忘。 如果忘记了,就意味着背叛了过去的自己,背叛了一切。 她端详了下瑞王的表情,惊讶道:“你在害怕!原来那么聪明的瑞王也会害怕,真是叫人不可思议。” 大王嗤笑道:“没骨气的懦夫,算什么男人。” “是是是,大王最男人了。”涟漪对大王抛了个媚眼,又扭头道,“废话我也不多说了,你们说……是自己来呢,还是我动手?” “你不能这样对我!”姚秋冬崩溃大喊。“我做错的事我愿意自己承担!可是我的孩子是无辜的,你不能伤害他!” 涟漪奇道:“你的天疾是用了我的孩子治好的,怎地现在我想要你的孩子炼丹就不可以了呢?原来你的孩子才是孩子,我的孩子就是药引?” 她欣赏着姚秋冬充满恐惧的表情,嘴角的笑容愈发快活。可这时大王的双手却缠住了她的腰,轻轻地摩挲着,在她耳边呢喃道:“别忘了你欠寡人一个孩子,不还可不行。” 对于姚江月跟瑞王的那个孩子,大王根本就不在意,但是他不允许有人曾经让涟漪疼过,即使那个时候的涟漪不是他的涟漪,而是一个叫姚江月的女子。 “好哇,这个我慢慢还。”涟漪对他嫣然一笑,正要叫人将这几人解决掉,大王却突然眼睛一亮:“寡人突然有个主意。” “……什么?” 他却没说话,只是诡异地挑了下眉。 半个时辰后,涟漪知道大王的主意是什么了。他竟然把姚家人和瑞王一起关进了一个密封的屋子里,屋子没有一丝光线,里头也没有任何可以照明的东西,但四个人挤在一个屋子里还是有点空旷,因为整个屋子空无一物。 除了这四个人以外,就连空气都是静止的。 怕有声音传进去打扰他们,大王特意命人将墙刷了一层又一层,保证有人隔着一堵墙大声呼喊里头的人也什么都听不到。 不给水,也不给米,连光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然后大王命人摆膳,带着涟漪坐在屋子外头,用特定的工具去听里头的动静。四个人先是沉寂了许久,而后开始互相指责,姚家夫妇把这个锅甩给瑞王,说如果不是瑞王当初以权势相逼,他们怎么会答应糟蹋了大女儿?瑞王却冷笑说他们也不是省油的灯,为了荣华富贵连亲生女儿都可以牺牲。姚秋冬则哭喊着肚子痛,爹娘丈夫的确因此关心起她,暂时休战。 一天过去了,还可以,三天过去了,姚秋冬已经饿得打摆子了,她抱着肚子,觉得能量在一点点流逝,她咬着嘴唇深深呼吸,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姚家夫妇上了年纪,姚秋冬是个孕妇,只有瑞王是年轻力壮的正常男人。他从最初的恐惧过后,便每天都破口大骂或是狂呼救命,期盼着能有逃出去的机会。太久不视物,他们在黑暗中想要找到彼此只能靠着墙摸索,就这样还时不时会出点小状况。 七日后,姚秋冬便要生了。她实在是坚持不下去,里头尖锐的哭喊声响彻云霄,大王随手把工具一扔,带涟漪出去玩去了,压根儿不在意。 再那之后,他们整整三个月没理会。 三个月后命人砸出一个洞,扑鼻而来一股腥臭味,这只是个四面墙壁封死的屋子,想要排泄都只能当场解决。 大王看着里头的场景,对奄奄一息的瑞王笑了笑:“倒是个心狠的。” 只有瑞文一个人活着,地上倒是有几具不完全的尸体,尸体身上的肉缺了不少,牙印都清晰可见,其中有一副非常非常小的骸骨。 “唔,这两脚羊的滋味如何?”大王眯着眼睛询问。“听说年轻女人与小孩子的肉最好吃,老人的最次,不知瑞王食用过后有何感想?” 瑞王的眼中已没了神采,即使如此,他仍然想活着。姚秋冬生了孩子后,摸索着咬断脐带,但孩子竟是个死胎! 饿得久了,瑞王便疯了,他的残忍与大王的残忍不同,他的残忍来自于他的虚伪和欺骗,为了活下去,他可以放弃所谓的“最爱”。 当初他抱在怀中说自己多么喜爱的人,最后成了他的腹中餐。 涟漪冷冷一笑:“你也不过如此。” 她挽住大王的手,对他说:“咱们走吧,我不想看他了。” 她的仇已经报完了,她别无所求。 大王嗯了一声,反手勾住她的腰,临走前留下一句剁了喂狗,便再也没回头。已经没了力气的瑞王却突然挣扎起来,甚至发出声嘶力竭的诅咒:“你们会下地狱!你们会下地狱!你们永世不得超生!你们这两个畜生!畜生!畜生!” 谁知大王和涟漪却一起回头,不约而同对他露出微笑:“恭喜你,说对了。” 他们两人都做错了事。 大王错在满手血腥,沾过无数人命,即使这一世是真龙之命,死后也要造过的杀孽付出代价。他太沉溺于杀戮,已经超出了天道所允许的范围,他活着就是要杀,就是要血,这是他的本性。 而涟漪错在选择了错误的报仇手段。其实她早在忘川河中便迷失了自己,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她手上沾染的无辜人的鲜血,也是她要背负的罪孽。 但是他们都选择不去赎罪。 做了就是做了,他们感到快乐,并没有悔恨怜悯,与其堕入畜生道受尽惩罚,他们宁可选择就这样灰飞烟灭,把永生永世的爱凝缩到一起,只用这一世剩下的几十年完成,谁说就不美好? 涟漪坐在大王身前,大王手中握着缰绳,打下天下后,大王便对江山失去了兴致。他本来就不是有责任心的人,干脆放羊吃草,骑着马带涟漪离开皇宫,天下之大,四处行走,看过川江高山,越过大海雪原,他们再也没有分开过。 她挽住大王的手,对他说:“咱们走吧,我不想看他了。” 她的仇已经报完了,她别无所求。 大王嗯了一声,反手勾住她的腰,临走前留下一句剁了喂狗,便再也没回头。已经没了力气的瑞王却突然挣扎起来,甚至发出声嘶力竭的诅咒:“你们会下地狱!你们会下地狱!你们永世不得超生!你们这两个畜生!畜生!畜生!” 谁知大王和涟漪却一起回头,不约而同对他露出微笑:“恭喜你,说对了。” 他们两人都做错了事。 大王错在满手血腥,沾过无数人命,即使这一世是真龙之命,死后也要造过的杀孽付出代价。他太沉溺于杀戮,已经超出了天道所允许的范围,他活着就是要杀,就是要血,这是他的本性。 而涟漪错在选择了错误的报仇手段。其实她早在忘川河中便迷失了自己,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她手上沾染的无辜人的鲜血,也是她要背负的罪孽。 但是他们都选择不去赎罪。 做了就是做了,他们感到快乐,并没有悔恨怜悯,与其堕入畜生道受尽惩罚,他们宁可选择就这样灰飞烟灭,把永生永世的爱凝缩到一起,只用这一世剩下的几十年完成,谁说就不美好? 涟漪坐在大王身前,大王手中握着缰绳,打下天下后,大王便对江山失去了兴致。他本来就不是有责任心的人,干脆放羊吃草,骑着马带涟漪离开皇宫,天下之大,四处行走,看过川江高山,越过大海雪原,他们再也没有分开过。   ☆、第四十五碗&汤(一&二) 她出现在他身边的时候,小心翼翼而细水长流,离开他的时候如同夏日骤停大雨,戛然而止。 乔寒坐在漆黑一片的房间里,只有细微的光线透过厚厚的窗帘缝隙里照射进来,他先是原地坐了会儿,直到确信自己是真的拥有身体了,才轻轻笑了一下,转动轮椅来到窗前,将窗帘一把拉开。 阳光顿时刺眼起来,照在他的面容上,他看了看身后的镜子,镜子里映照出一个长得很好看但面色无比苍白的男人,他颧骨凸起,整个人显得无比消瘦和阴沉。宽大的睡袍穿在身上十分空旷,可以看得出他身上没有什么肉。 和曾经强壮的体魄比起来,简直不堪入目。 可对乔寒来说,曾经的自己在忘川河中一无所有,就连身体都七零八落,现在虽然双腿瘫痪,但确确实实是活着的,这就已经足够了。 他忍不住想笑,可是对着镜子试着练习了一下笑容,却发现丑的吓人。明明是这样一张脸,那么好看,可笑起来却像是恶鬼一般。 他想,他应该好好练习一下,学着戴上笑容的面具才行。 这时候房门突然被敲响,乔寒收起笑容,“谁?” “少爷,是我啊。” “进来吧。” 进来的是乔寒的管家,也是目前负责他衣食住行的人,自从双腿瘫痪后,乔寒就搬出了繁华的城市,选择住在郊外的一栋房子里,不是疗伤,而是逃避,逃避过往让自己悲伤难堪的一切。他的愤怒和过去比起来一无是处,像他这样心高气傲的人,根本受不了别人对自己的轻视与侮辱。 即使他仍然富有,即使他的容貌仍然俊美,但残疾的身体让他充满自卑。曾经的他滑雪攀岩,现在的他连走路都做不到。他甚至都不愿意去做复健,就这样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自己。所以现在这双腿已经开始有了萎缩的迹象,裤腿挽上去的话会透出一种病态的白。 “少爷,您怎么……”管家看到窗帘被拉开,有些激动,莫非少爷也不愿意再继续过糟蹋自己的日子了?回想起往日意气风发的少爷,再看看现在阴沉难测的少爷,管家心里十分难过。他看着乔寒,眼里充满期待。 乔寒吸了口气说:“房间太黑了,想晒晒太阳。” “好、好、好……”管家连连说话,看得出来他是真心为乔寒感到高兴。他眼中甚至有了泪花,上前来推乔寒的轮椅说:“那少爷先去书房见见新来的护工,我叫人把房间重新打扫一下。”自打少爷攀岩出事双腿瘫痪之后,他的房间就不许任何人进来了,更别提是叫人打扫,管家一直都很担心,现在乔寒能想通,他比谁都高兴。 毕竟是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一点点伤害他都舍不得乔寒受。 乔寒点了下头,说:“我自己来就可以。” 管家站在原地,看着乔寒自己转动轮椅出了房门,连忙用手抹了把夺眶而出的眼泪,去叫人来打扫卫生了。 乔寒根据脑海中属于原主人的记忆找到书房,推开门,一个坐在沙发上等待的女孩子立刻站了起来,她有些拘谨,并且不敢和他对视,一双手放在身前绞着,紧张兮兮的样子。 曾经的乔寒在看到这个女孩子的时候充满厌恶,觉得她哪哪儿都讨人厌,可现在的男鬼看到这个女孩子,却只觉得美好。 在忘川河里待久了,美好的东西一眼就看得出来。和满身污秽濒临疯狂的自己不一样,这是干干净净的人,没有任何黑暗,如同一朵娇嫩的花。 “你好,我是乔寒。” “乔先生,你、你好,我叫罗溪。”女孩对他鞠了一躬,抬起头飞快地看了乔寒一眼又立刻低下去,小脸上是动人的红晕:“我、我是今天来报道的护工,是来负责你的复健的。” 乔寒点了下头:“我知道。” “诶?”罗溪一愣。“你、你知道?” “嗯。”乔寒转到书桌前,“管家都跟我说了。” “这样啊。”罗溪有点忐忑。“我会努力的,请乔先生你一定要相信我。” 乔寒又嗯了一声,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女孩儿那么干净,让他想到了曾经的自己。虽然他记不大清楚了,但是他还记得自己深爱的人鄙夷地说自己不够干净。 不够干净。 什么样才是干净呢?大概就像罗溪这样纯白如水,干净的像张白纸,一点墨迹都没有染上吧。为了喜欢的人一往无前,只求付出不要回报,这样的美好……乔寒眯起眼睛,似乎还有些不能承受强烈的光线。书房的采光很好,所以他看得不大清楚,眼睛还有些难受,于是他抽了张面纸去擦眼,罗溪却犹豫了几秒,从包里掏出一小瓶眼药水,怯怯地说:“这个是我平时用的,乔先生你、你要不要试试看?” 乔寒看了她一眼,摇摇头:“谢谢,不用了。”他只是太久没有照射到这样强烈的阳光,所以有些不适应,过一会儿就好了。 被拒绝罗溪也没有不开心,她只是眨巴着漂亮的眼睛看着乔寒,乔寒的眼睛舒服些后才有功夫去打量这女孩儿。 罗溪长得并不能算是美丽,但也是很清秀的女孩子,五官和谐,非常耐看,皮肤雪白,身形也很纤细,最重要的是她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意外的有眼缘。乔寒对她说:“咱们见了面就行了,从今天下午就开始复健吧,你住的地方管家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罗溪连忙点点头:“好的。” 只是说完她就又忍不住偷偷看了乔寒一眼,发觉对方也在看自己时,小脸又是一红,很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喜欢的情感这么强烈又明显,谁会看不出来呢?乔寒在心中轻轻一叹,对她说:“罗小姐,请问你能帮我个忙吗?” “好的,什么忙?” “帮我去告诉管家,让他们现在就把训练室收拾一下,下午我就要开始复健了。虽然不知道还能不能走路,但能站起来也是好的。” “一定可以的!”罗溪脱口而出,发觉乔寒看着自己时,脸蛋微微一红,又开始结巴起来:“ 我、我的意思是……只要努力,都可以的。你的伤并不是特别严重,只要复健得当的话一定会好起来,虽然不能再做跟之前类似的剧烈运动,可是平时走路或是跑得慢一些的话是看不出来的,我都做好笔记了,一定会帮助到你的!“ 她年轻善良的脸上满是认真,乔寒看着,心便不自觉地软了,“我知道了,那么从现在开始就请你多多指教了。”坐在轮椅上不能鞠躬,他便轻轻颔首表示感谢,把个罗溪弄得又是脸一红,赶紧鞠躬。 她走出房间后,乔寒才放松下来。 他伸出双手,专注地盯着掌心的纹路,那样的真实而美好,其实他想要大声笑出来,在忘川河里待了那么久,他终于也有了实体,甚至还有了重新回到自己世界的机会。 只是——他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书桌上有电脑,他先是把电脑打开,然后点开网页,正准备输入关键字搜索的时候,整个人一愣——他要搜索什么? 刚才那一瞬间,他好像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现在却忘记了。乔寒盯着搜索引擎出神,半晌,他松开了握着鼠标的手。 算了,想不起来就不想了,以后总会慢慢想起来。 乔寒又转动轮椅离开了书房,那边管家也过来了,说是已经带罗小姐去了她的房间,为了复健方便,她就住在乔寒卧室旁边,管家跟乔寒说话时都是小心翼翼生怕惹怒他,或是不小心说错了什么又让他难过,但乔寒并不在意,他能拥有实体就已经非常开心,再说这腿又不是好不了,所以他非常不能理解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为什么那么阴暗。人家小姑娘特意来给他复健,他先是冷言冷语把人讽刺一顿,又消极抵抗拒绝复健,怪不得一直到死也没能站起来。 男鬼在附身这具身体的时候就接受了原主人的全部记忆。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故事,乔寒在带着女友攀岩的时候不小心出了事,他只顾着救女友,自己摔了下去,醒来后双腿瘫痪,女友也因此离自己而去。他变得消极而悲观,和从前的自己判若两人,每天都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 不仅搬到了安静的郊外居住,甚至每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自怨自艾,什么都不想做,什么也不想听,沉浸在悲伤和自卑中无法自拔。 罗溪闯入他的世界的时候他对她充满了厌恶和敌意,他觉得对方是来嘲笑自己的,所以对罗溪百般刁难,可罗溪什么都没说过,一直努力地想要帮助他。 后来乔寒终于被罗溪打动,经过几个月不间断的复健,他终于可以站起来了,甚至和罗溪之间暧昧丛生,罗溪喜欢他,这一点乔寒是知道的,可是自己对罗溪是什么感情,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所以两个人就这样耗着。 直到有一天,他的前女友找上门,请求他借给她一笔钱,乔寒不愿意借,并且将对方赶了出去,事后发了好大一顿脾气,谁都劝不住。 再然后,没过多久罗溪不小心把前女友送给乔寒的,由对方亲手雕刻出的乔寒塑像给摔碎了,惹得乔寒勃然大怒,二话没说将罗溪辞退,并且要她以后都不要再出现。 罗溪在别墅门口站了三天三夜,瓢泼大雨,打雷闪电,他不心疼,是管家送去了伞和食物,但罗溪并没有用。就那么站着。 她一直仰着头,从她站着的地方可以看见二楼乔寒卧室的窗户。在这之前他们的关系已经很好了,他们甚至还交换过一个吻,她那么喜欢这个男人,所以无论如何都舍不得放弃。尤其是在他还没有完全好转的时候,她怎么能离开他? 所以她想,她得好好盯着,万一他看她了却被自己忽略该怎么办?她那么那么那么喜欢乔寒,她甚至不曾奢望乔寒会下来找她,毕竟他的腿还没好,阴天下雨便会隐隐作痛,只要他看她一眼就足够。 那样的话,她就有勇气,也有理由说服自己继续撑下去。 可整整三天三夜,二楼卧室的窗帘也没有丝毫动静。 最后那个夜里,下着惊人的大雨,罗溪转身离开,从此以后,音讯全无,生死不知。 她来势汹汹,得知他受伤后飞奔而来,将快乐和阳光带给了住在这个别墅里的所有人,给乔寒以生的希望与幸福,那样爱笑爱闹的女孩子,离开他时却那样安静。 从那以后乔寒再也没见过罗溪,即使他用了余生去寻找。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道罗溪离开了z国,去到了危险的战区帮助那里的孩子和妇女重建家园,做了一名无国界医生,后来因为保护一个孩子死于某恐怖组织手中,受了很多折磨。 罗溪没有家人,所以乔寒亲自去将她的尸体领了回来。当年的女孩子已经不再年轻,却更加美丽而耀眼。 这成了他毕生的悔恨跟心病,所以他希望能让罗溪幸福,即使给她幸福的人不是自己。 男鬼看着窗户上映照出的自己,嘴角有着一抹极浅的笑容,他是不会爱上罗溪的,即使对方是个好女孩,乔寒的心愿是让罗溪幸福,那么那个给罗溪幸福的人是不是他都无所谓。 下午的时候他在罗溪的帮助下试图用拐杖让自己站起来,只是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罗溪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乔寒却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喜欢上自己,那个时候的他,一无是处,暴躁又自卑,还不肯放下可笑的骄傲,明明希望就在眼前,却不肯伸手去抓,于是一辈子孤零零一个人。 好不容易借着拐杖站立,站了没几分钟,没有知觉的双腿便开始摇摇欲坠,这种挫败感让乔寒体内的男鬼升起了好胜心,但罗溪却过来阻止了他,说是不要时间太久,对身体没有好处。 他乖乖又坐回了轮椅上,用毛巾擦汗。罗溪倒了杯水给他,考虑到他坐在轮椅上,自己站着说话不大礼貌,就蹲到了乔寒面前,双手撑着下巴,笑嘻嘻道:“乔先生你已经很努力了,每天都复健一小时的话,对你的身体是很有帮助的。”说着像是想起了什么。“啊对了,你的腿每天都要按摩,待会儿你洗完澡叫我哈。” 乔寒点点头:“谢谢。” 刚才还很认真很敬业看起来很靠谱的罗溪顿时小脸一红,摆摆手说:“没什么没什么,都是我应该、应该做的。” 她又开始不敢看他了。 乔寒叹了口气,他看得出来这个女孩子喜欢自己,却不知道为什么。这种喜欢最好能快些褪去,他是给不了罗溪幸福的,她应该另寻他人。 虽然他附在乔寒身体里,但是要不了多久他就会离开,到那个时候,这具肉身自然也就死了,那个孩子不会给自己一辈子留在乔寒身体里的机会,毕竟这样的事情太珍贵。 可是要怎样才能让罗溪不喜欢乔寒?这可就难了,要知道乔寒那么作那么刁难她,她都对他痴心一片啊。 休息够了,乔寒又联系了一会儿,才回到卧室去洗澡。 本来他是进不去浴缸的,两条腿完全没有知觉的他,很多日常琐事都需要在别人的帮助下才能完成,但男鬼却不愿意。他自己一个人就能完成,决不需要别人插手——让司机把他抱进浴缸这种蠢事,他想想都觉得可怕。 羞耻又可笑。 但正因如此,他洗澡的时候比平时用了两倍还多,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穿衣脱衣上头,最麻烦的是穿袜子,等到一切搞定,乔寒已经满身是汗。 他坐在床上,按了内线,很快管家就送来了晚餐,这都是经过营养师精心搭配的,配合乔寒的复健流程,非常重要。 罗溪吃完晚饭后到了乔寒卧室,准备给他按摩。其实身为复健师她是不需要为病人做到这一步的,但眼前这是自己喜欢的人,无论如何她也不放心别人来做。 但这两条腿早就失去了知觉,她按得再卖力乔寒也没什么知觉。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双腿以后会怎么样,罗溪说的那都是好听话,男鬼很清楚,在罗溪离开后,乔寒一直很努力在复健,想要凭借自己的双腿找到她,但可惜的是他一辈子也没能站起来。 复健的再好,也顶多是能用拐杖走几步,想像常人那样站起来走路,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即使如此,对于罗溪安慰自己的话,乔寒也没有表示不信,反而含着微笑点头,表示自己都听进去了。 罗溪一边给他按摩着穴道一边说:“学长真是一点都没有变呢。” “什么?”乔寒问。“学长?“ 她这才察觉到自己说漏嘴了,顿时尴尬道:“没、没什么……” “我们认识吗?”乔寒问,心里却迅速翻找着记忆,确信在原主人的记忆里是绝对没有罗溪的。 罗溪摇摇头说:“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她抬起头看了乔寒一眼,心疼这个男人瘦到这个地步,而后道:“我是认识学长你之后,才决定要考那所大学的。”说到这里她有些不好意思。“嗯……我上初中的时候,学长帮过我一次呢。” 她有些期待地看着他,几秒钟后就垂头丧气起来:“果然是不记得了啊……”不过她没有气馁,很快让自己振作:“学长那时候好帅呀,把欺负我的人都打跑了。” 她是单亲家庭,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妈妈一个人辛辛苦苦把她拉拔大,那个时候学校里的男同学都爱欺负个子小又内向的她,嘲笑她没爸爸,放学后经常会被人拦住欺负。为了不让妈妈担心,罗溪从来都不说。 那次实在是被欺负狠了,那些男生不仅嘲笑她,还试图脱她的裙子,罗溪害怕地哭起来,他们却在哈哈大笑。就在那个时候,乔寒经过,那时候他已经是大学生了,挡在她面前,一群初中生哪里是他的对手,吓得夹着尾巴四处逃窜。 乔寒把欺负她的人赶走后,还摸了摸她的头,问清楚她家在哪里,把她送回家,还告诉她要多笑一笑。 但是他把手提袋忘在了她家,里头有几本崭新的参考书,还写着他的班级和名字。 罗溪看了一眼,就再也没忘记过。她因为这个男人变成一个热爱生活努力向上的人,所以在听到他出事后,第一时间就想来照顾他。 “……原来如此。”乔寒喃喃道。原主人从未问过,罗溪也就没提,原来两人之间还有这样的羁绊,怪不得他找不到记忆,因为对方根本就没把这件事跟罗溪联系在一起! 那会儿他帮助的小女孩儿胆子小又爱哭,任人欺负一句话都不说就知道掉眼泪,所以乔寒才要她勇敢一点多多笑一笑,而现在的罗溪开朗阳光,说来也是讽刺,当年乐观的自己如今变得阴沉,爱哭的小女孩却变得爱笑爱闹。 罗溪轻轻按着他腿上的穴道,促进血管流动活络筋骨:“我不知道该叫你什么,就只好叫你学长了。”那天他的笑容和揉着自己脑袋的手是那样温暖,罗溪再也没忘记过。而现在虽然学长出了点事,但他仍然是那个善良又对人好的学长呀。 她对乔寒露出有点害羞的笑容,而在乔寒脑海中,也逐渐将她和当年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融合起来。   ☆、汤第四十五碗汤(三&四) “你喜欢叫学长就叫学长吧。”乔寒淡淡地说,看着这个女孩子因为给自己按摩鼻尖沁出了汗水,这是件很辛苦的事,因为他的双腿开始萎缩,皮肉都已经硬邦邦的跟石头没什么区别。 罗溪抬起头,对他露出大大的笑容:“嗯!” 很用力的回答,但莫名的真诚可爱。即使性格冷淡如乔寒,都没忍住眼神温暖起来。 这样美好的人,真好。 他带着怜惜看着罗溪,等到她的按摩告一段落,开始用热毛巾帮他热敷的时候,乔寒开口问:“你不要喜欢我。” 罗溪手上的毛巾啪嗒一身掉在了水盆里,她紧张的满脸通红:“什、什么喜欢……学长你、你在说什么呀!我听不懂……” “别喜欢我。”乔寒认真地告诉她。“我不值得。” “学长你很好!”罗溪一听他贬低自己就不乐意了。“学长是我见过最好的人了!” 乔寒看着她,罗溪被看着,慢慢就低下了头,“好吧……我是喜欢学长,但我只是想帮助学长才自告奋勇来做复健师的,我没有其他目的!我只是想让学长好起来,学长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我会帮你的!” 她急切地说,很怕乔寒误会自己是个心怀不轨的人。“学长你可别误会啊,我不是那种偷窥人隐私的变态,我是在学校论坛上看到帖子才知道你出事的,我从来都没想过打扰你的生活呀!刚好我学医,所以、所以才……我真的没有其他意思,真的!” “我没有误会,你不用怕成这个样子。”乔寒说。 罗溪的脸更红了,她真的没想到自己那么不擅长说谎,过了几秒钟,她垂头丧气道:“果然学长就是学长啊……我在想什么,都瞒不过你的……” 乔寒莞尔:“你是个好女孩。” “啊?”罗溪愣了一下。“可是我来当复健师你也是有给我开工资的……”都才见面不到一天学长怎么就知道她是个好女孩? “一个人好不好,我有眼睛可以看。”来自奈何的厉鬼充斥着无数的负面情绪,对于这些的感知也很敏感,而在罗溪身上,他只看到了热情向上与勇敢善良。这样的人,怎么舍得让她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堕入忘川,也不想看到美好的人受苦。 更何况,罗溪有多么好,乔寒的记忆一遍又一遍地在告诉他。 自己的遭遇,是自己的命,可是如果能帮助别人,对乔寒而言,和找回自己的记忆一样重要。他对罗溪微微一笑:“虽然你是个好女孩,但是你可不能喜欢我。” 罗溪不明白:“为什么?”问完她立刻咬住嘴唇。“我不是故意要问的……” “没关系。”乔寒说。“我会努力活得更好,但是你也得学会不再喜欢我。” “学长是还喜欢之前的女朋友吗?”罗溪又问。“虽然很担心学长会以为我有心挑拨,但是她……真的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学长这么好,她根本配不上你。”什么样的人会在男朋友救了自己却双腿瘫痪后连句抱歉都没有就转身离去?然后迅速和男朋友的兄弟在一起?罗溪不想攻击对方,当初知道乔寒谈恋爱,她偷偷去看过女方,也在心里衷心地祝福过他们,可那么美丽的女人,骨子里却这样无情。 乔寒失笑:“我也没有喜欢她。” “那是……”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就是知道,我再不会喜欢任何人了。”乔寒认真地告诉她。“你也好,她也好,我都不会喜欢。罗溪,我很愿意交你这个朋友,或者做你的哥哥,但我们没有缘分。” 罗溪有点想哭。她喜欢的人是这样光明磊落,不欺骗自己,也不欺骗别人。他说不会喜欢上她,就只想断绝她的念想,可是她那么那么喜欢他呀!“我知道了……” 她抽着鼻子起身,转身的时候乔寒看到有泪水从她眼中滑落,跌在地板上。那么干净的泪……他有种伸手去接的冲动,最后却停下了,“你去哪儿?” “水冷了,我去换点热的。” 两分钟后她端着热水盆回来,看着乔寒的表情都可怜兮兮的,鼻尖眼眶哭得通红,看样子是真的伤心。乔寒忍不住摸摸她的头:“乖。” 罗溪说:“我会努力的,但是学长你不要赶我走,我真的想帮你重新站起来,你让我帮你吧,好吗?” 乔寒没有拒绝:“好。” 罗溪破涕为笑,虽然还是觉得很难过,可是能留在他身边看着他,她的心情就已经很好很好了。 做完热敷乔寒就累了,他的身体撑不住这样的运动量,罗溪把他推回卧室,正想问他要不要帮忙,就看见乔寒自己艰难地从轮椅上坐到了床上,然后试图去脱袜子。她连忙制止:“我来!” 乔寒这个姿势确实不大方便,他看着给自己脱袜子的罗溪,说:“总有一天,我能自己来。” “一定会的。”她对他灿烂一笑。 其实乔寒自己也不知道最后到底能不能重新走路,真正的乔寒在罗溪离开后就彻底放弃了复健,于是一辈子都没再站起来过,现在的话……乔寒也只能希望老天保佑自己了,他虽然不介意一辈子瘫痪,但不想让罗溪难过。 因为太累,他躺在床上没一会儿就沉入梦乡,罗溪静静地看着乔寒的睡颜,伸出手想摸,却又怕惊醒。她真的非常非常喜欢这个男人,他是她生命里的神,她一直努力想变成和他一样优秀的人,但最后的结果却是这样。 得知乔寒出事,罗溪比谁都难过。她学的是临床医学而非康复医学,是为了乔寒才去疯狂学习,甚至在短短的一年内就考到了复健师资格证,她只想帮助他,看他笑。 像是那时候出现在自己面前,把所有坏人都赶走后爽朗又阳光的笑。 她凝视了他一会儿,吐了口气,轻手轻脚地出去还不忘带上卧室的门,然后噼里啪啦拍了自己的脸好多下,告诉自己要冷静,要淡定,不要胡思乱想,脸都拍红了做好心理建设后一抬头就看见管家吴叔正惊讶地看着自己:“罗溪小姐,这是怎么了?” 好在脸已经被拍红,没有被看出来自己的羞窘,罗溪尴尬一笑:“没什么,就是觉得有点困,所以拍拍脸想清醒一下。” 吴叔扑哧一声笑了:“少爷休息的时候罗溪小姐也可以去休息的,只要在少爷复健时指导一下就可以,罗溪小姐不必这么拘谨。啊对了,少爷休息了吗?” 罗溪点头:“他说累了,要睡一会儿。” 吴叔说:“好的。”他本来是想送点吃的过来,但既然少爷睡了,那还是不打扰比较好,免得他又发脾气。 走了两步又想起什么,转身充满歉意地对罗溪说:“罗溪小姐,请你多多包容一下少爷。这一年多,少爷的日子过得也不容易,他好不容易愿意复健,还请多费心了。” 罗溪连忙道:“我一定会帮助他的,吴叔你别这么客气,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吴叔千恩万谢地下去了,罗溪却又回头望了紧闭的房门一眼,抿起嘴唇,她一定会帮他恢复自信,一定会! 因为他是那么好的人呀! 从这天开始,乔寒就过上了每天努力复健的日子。他最不缺的就是钱,而没有他公司一样完美运作,虽然这一年他自怨自艾,但公司的管理却没有落下,只是因为双腿瘫痪,自卑的不敢出现在人前。 过去的乔寒有多么完美,现在的乔寒就有多少缺陷,他讨厌别人同情或是怜悯的目光,那种眼神会让他以为自己是个笑话。 但现在他存了要站起来的心思,每天复健都不喊哭喊累,基本上是罗溪怎么说他就怎么做,不仅如此,他还每天额外运动一个小时,吃饭也不再挑剔了,营养师搭配出来的一日三餐,他每一餐都吃光光。所以仅仅一个月,他身上就有了肉,再不像之前那样瘦的可怕。 人一健康起来,气色就变好,甚至还逐渐把肌肉给练了回来。曾经的乔寒喜欢运动也喜欢冒险,现在的他虽然坐在轮椅上,但却很怀念那段时光。除了让罗溪幸福之外,乔寒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再站起来。 他从来都不甘人后,复健也一样。 罗溪觉得乔寒真是太听话了!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从来不反驳或是顶嘴,也不会偷懒,如果每个病人都跟乔寒一样的话,那简直世界大同! 复健、运动加上食补,乔寒的身体慢慢恢复了健康,经过三个月的辛苦复健,他已经能站起来了! 这简直就是奇迹!家庭医生都觉得不敢置信!但乔寒认为还远远不够,即使不能像以前那样奔跑跳跃,他也想恢复行走能力,至少在手杖的支撑下,不再需要坐轮椅。 这是他的目标,并且为之努力。 罗溪现在就是全职的复健师,她每天的时间都花在乔寒身上,为此乔寒给她的薪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两个人谁都不再提喜欢不喜欢的事儿,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那样。 直到不速之客的出现。 罗溪一早起来先去健身房跑了三千米,又回房间冲了澡换了衣服,出卧室就听到吴叔的声音:“跟他们说叫他们不要再来了!” 怎么回事? 吴叔很好相处,说话又和气,罗溪跟他关系很好,可从没听过他这样讲话。她赶紧朝楼下看,就看见吴叔手里拿着电话,看样子是在跟保全讲话。 是有人来了么? 吴叔说完那句话就把电话挂了,整个人还在生气,嘴里骂了两句不要脸,就瞧见罗溪从二楼下来:“怎么了吴叔,您发什么脾气呀?谁惹您生气了?” 有些话不吐不快,吴叔此刻只想发泄一下:“小溪啊,你知道少爷之前有个女朋友吗?” 罗溪点头:“知道的。” “那女人来找少爷,说是来看望一下。”吴叔想想都觉得恶心。“这都过去快两年了,她才想起来要看望少爷吗?还是一个人来的,估计是被甩了。” “是她来了?”罗溪心里有点发慌。“那要告诉学长吗?” “不告诉。”吴叔自己做主。“告诉少爷,又惹得他心烦。要是他还对那女人念念不忘就糟了,谁知道那女人到底想干什么?真要我选,我宁可选阿红当少夫人。” 阿红是孩子都上高中的扫地阿姨……罗溪满脸黑线,“学长肯定不乐意。” “啥?” “没什么,我什么也没说。” “行,这事儿你可别跟少爷说,免得少爷知道——” “什么事儿不跟我说?” 吴叔见鬼似的看向罗溪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坐着轮椅出现在那的乔寒。他现在已经能借助拐杖站起来并走几步了,但身体支持不住,走没几步就喘的厉害,所以除了复健时间,大多数还是坐在轮椅上。 这时的乔寒跟三个月之前的他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如果不是坐着轮椅,那么没人相信他双腿瘫痪!这三个月他连胸肌腹肌都重新练出来了,每次复健的时候衣服一脱罗溪都忍不住耳红面热。 太好看了。 “咳咳,也没什么事儿……”罗溪赶紧撤退,对乔寒说:“学长,你饿了没有?厨房做好了早饭,我推你去餐厅吧。” 吴叔露出感激的眼神。 “不用,吴叔,你刚才让小溪什么事不告诉我?” 他怎么还记得?吴叔差点哭了,他能怎么说?只好把前女友来访的事情又说了一遍,不忘总结陈词:“少爷,你可千万别再上这女人的当了。当初是她要你带她去攀岩,结果出了事故,你救了她之后,这都快两年了,她来看过你一眼吗?不管她这次来找你什么事儿,咱们都不见,让她滚!” 罗溪也帮腔:“是啊学长,你想见她么?” “你们都不让我见,我还见做什么。”乔寒根本没打算跟前女友纠缠,只是轻笑。“好了,我饿了,小溪,推我去餐厅吧。” “好!”罗溪立刻应声,跑过来推走轮椅,留下吴叔松了口气站在原地,瞧着这两人的背影,突然觉得,要是小溪当少夫人的话也很不错呀! 何必非要阿红呢! 正在扫地的阿红阿姨突然打了个喷嚏,她左右看看没发生什么,才拿起扫把继续扫起来。 吃早饭过程中,乔寒发觉罗溪一直在出神,就轻轻敲了敲她的脑袋:“在想什么,粥都喝到鼻子里去了。” 罗溪蠢萌的立刻用手去摸,才发现被乔寒骗了,不高兴道:“学长,你怎么老爱拿我寻开心。” “所以你是为什么出神,能告诉我吗?”他喝了口粥,问。 罗溪眼神闪躲:“嗯……我就是在想,她为什么来找你……” “能有什么原因,要么良心发现,要么别有所图,你觉得是哪一个?” “第二个!”罗溪想都没想。 然后她看见乔寒促狭的眼神,顿时小脸飞红。“我这么想是有依据的……”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对情敌的偏见,她努力分析道,“真要是关心学长你,早在出事之后就该来了,可现在都过去一年多了才来,说关心也太勉强了吧?所以肯定不是良心发现。那就是别有所图了呗。” “嗯,那你觉得她图什么呢?” “要么是钱要么是美色。”罗溪认真地说。“我觉得她很有可能两者都有,刚才吴叔说了,她估计是被那谁给甩了。” 说完她才觉得自己没脑子,什么话都往外说,连忙捂住嘴,道歉:“对不起……” “没关系。”乔寒对她笑了一下,他又不是真正的乔寒,那两人对他能造成的伤害等于零。“如果是这样,我就更不能见她了,毕竟我是不吃回头草的。” 罗溪嘀咕一句:“那你吃窝边草吗?” 乔寒耳尖听到,顿时莞尔,揉了揉她的脑袋,把她漂亮的短发揉成鸡窝:“好了,快点吃饭,吃完饭陪我复健去。” 一听到复健两字,罗溪立刻点头:“好的。” 等到上午复健完毕,吴叔苦巴巴地又来说:“少爷,那女人不肯走啊,还扬言非见到你不可,说是你的正牌女友呢。” “太不要脸了吧,不是早就分手了吗?”罗溪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乔寒想了想说:“没分手。” “啊?!” 吴叔也好,罗溪也好,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乔寒对他们说:“的确是没分手,出事之后我们再也没见过面,谁都没提分手这回事。” “那她就是劈腿了。”罗溪反应极快。“腿长就是好啊,劈腿都比别人劈的厉害。” 乔寒置之一笑,他根本不在乎前女友是出轨还是甩了自己,也不在乎对方到底是跟谁在一起,反正在乔寒的记忆里,这个前女友根本就是个不重要的角色,乔寒的后半生都在悔恨与愧疚中度过,他唯一想要挽回的就只有罗溪,除此之外,什么葱姜蒜都是浮云。 罗溪说完有点担心:“学长不是说不喜欢她了么?可不能再见她了。” 她真不是嫉妒,她要嫉妒也会在乔寒刚谈恋爱那会儿嫉妒,她是生气那个女人弃受伤的乔寒于不顾,转身就跟乔寒的好兄弟在一起,连见都不见乔寒,一句对不起一句关怀都没有。要知道是她主动要求乔寒带她一起攀岩的呀!也是她自己装备出了问题,乔寒为了救她出的事,事发后她一得知乔寒很有可能一辈子不能站起来,二话没说就再也没出现。 学长深受打击,一个人搬到郊外住,每天窝在房间里不出来,一点光都不想看到,这都是谁害的?直到现在罗溪还记得自己刚来别墅那会儿,学长瘦成那副样子,颓唐又绝望,这又是谁害的? 即使她接受不了失去行走能力的学长,也不能一句道歉一句感谢都没有,转身就走!罗溪想到这里都觉得异常火大,她特别担心乔寒还喜欢那个前女友。 她暗恋乔寒是真,到现在也喜欢他,没有变过,可是如果乔寒能幸福,不跟自己在一起也没有关系。喜欢一个人就是让他幸福,罗溪从没想过要独占乔寒。她只想陪着他重新站起来,帮助他变回原来的他,而不是让他站起来后再跟那个不值得的人在一起。 乔寒看罗溪表情就知道她是真担心,而且对前女友的印象非常不好。说起来有点惭愧,真正的乔寒早就忘了前女友的名字,所以男鬼他也……不知道。只知道对方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两个人之间相处的记忆呀什么的都忘光了,在乔寒的生命里,对方占比不到万分之一。 所以他对罗溪说:“放心吧,我不会见她。”转头又跟吴叔说,“她要等就让她等,别让她进来就成。” 他其实挺想知道对方能坚持多久的。 想着就提议打赌,赌今天晚上的晚饭,谁输了谁不准吃。他赌对方坚持半天,罗溪赌一天。 结果两人都输了,因为对方只等了几个小时,还没到半天就走了。鉴于两人都输,但乔寒的时间比较接近,所以罗溪光荣地失去了晚饭。 最残忍的是她还要坐在餐桌前看着别人吃,这简直就是一种酷刑。“学长,你这样残忍合适吗?这样对待你可爱的学妹合适吗?” 乔寒笑眯眯地说:“合适得很。”而且是合适的不能再合适了。 罗溪险些吐血,太虐了,她眼泪汪汪地看着餐桌上丰盛的食物,忍着饥肠辘辘,用充满感情的眼神凝视乔寒,盼望他老人家能大发慈悲让她吃点东西。 然,并,卵。   ☆、第四十五碗汤(五&六)   这可能是乔寒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连吃饭都吃得这么舒心。   平时跟罗溪一起吃饭,她吃什么都很香,连带着乔寒的胃口都好了很多,不过现在乔寒发现,如果不让罗溪吃,让她在一边看着的话,他的食欲更好了呢。   罗溪差点流下两行心酸的眼泪,眼巴巴地看着她心目中的英雄,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她的乔寒学长,一口一口吃着米饭夹着菜,不时还喝口汤,他的仪态很好,简直像是漫画里走出来的贵公子,可是——可是!!!可是只能看不能吃这种惩罚到底为什么要施加在她身上啊!   她心痛的差点死掉,但又没办法。乔寒看着好说话,其实说一不二,最后罗溪是饿着肚子回房间的,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一阵悲从中来。   结果突然有人敲门,过去一看是管家吴叔。吴叔对她笑:“饿了吧?这是少爷特地让厨房给你做的,快趁热吃。”   罗溪心想,学长果然还是那个好学长,至于恶魔体质什么的……一定是自己看错了,一定是。   她开心地吃完了托盘上的四菜一汤,洗了澡后上了会网便睡了。   可第二天一出房门就看见吴叔拉下来的脸,一看就知道那人又来了。咦,仔细想想……那女人叫什么名字来着?罗溪沉思了好一会儿也没想起来,她问了吴叔得知乔寒正在书房看书,就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   敲门等待里头传来一声进来,罗溪试探着朝乔寒靠近:“学长……那个人……她又来了诶……”   乔寒正翻着一本财经杂志,听到她这么说,没所谓道:“来就来吧,外面的路也不是我家的,她想站还能不给站么?”   “你真的不想见她呀?”罗溪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我见她做什么?”   罗溪抿着嘴,眼角余光突然扫到书桌上放在电脑旁的一个雕塑。那个雕塑很明显是以乔寒为蓝本,而且上头还刻着一个名字:席蕊。   啊……就是学长的前女友。罗溪咬紧了嘴唇:“学长不想见她的话,怎么还把这个雕塑留着呀?”问完了才发觉自己好像有点酸味,连忙解释:“我只是随口一问……”   乔寒闻言,才想起真正的乔寒之所以把罗溪赶走,就是因为罗溪不小心碰碎了这个雕塑。他附身之后一直没注意,原来这个雕塑在这儿啊。伸手拿过来打量一番,觉得挺粗糙的,这书房装修的这么高雅,放个这样的劣质品实在难看。   想到这里,他随手把雕塑抛给罗溪,罗溪吓了一跳,好在这东西并不重,但尽管如此,她还是……扑空了。   不过地上有地毯,倒也没摔碎。要是从再往前一点可就砸在地板上,那不碎也得碎。她捧着雕塑有点不知所措:“学长……”   “你帮我把它扔了吧。”乔寒毫不在乎。“一直觉得它搁在这儿挺碍眼的,跟装修风格很不搭。”他放下手中杂志,很认真地问罗溪,“你觉得这玩意雕的像我么?”他有那么丑?就算记不得自己生前的模样,乔寒也能确定现在自己用的这具肉身是非常帅气的。   这丑了吧唧的雕塑放在这太碍眼,早点丢早点好。   罗溪呆呆地哦了一声,拿着雕像走了两步又回头困扰地问:“那我……扔哪里去呀?”   “哪里都可以。”乔寒摊手。“随便你。”   “……哦。”   她傻乎乎地走出去,把雕塑丢到了厨房的垃圾桶,然后整个人就呈现出一种放空状态,直到吴叔提醒她到了复健时间才回神。   乔寒做完复健才发现罗溪一直在走神,不知道这丫头在想什么:“怎么了?”   罗溪还是有点呆的样子:“没什么……”就是心里沉重。她做乔寒的复健师也有一段时间了,如果说在这之前她还对乔寒喜欢上自己抱有希望的话,那么这段时间让她认识到一个事实——乔寒之于自己,是朋友,是哥哥,却永远都不可能是爱人。   他不会爱她的。   所以她也在很努力地收起自己的爱恋,表现的平常而自然。一直以来她都表现的很好,可席蕊的出现让罗溪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完全走出来,即使现在她已经可以和乔寒谈笑风生,甚至还会在一起看电视的时候讨论一下哪个明星比较好看,但这一切都无法掩饰一个事实:她还没有完全调整好自己。   她当然没想过一定要和乔寒有结果。她只是想帮助乔寒,并不是想要伤害他。但是和他在一起越久,她便越是难以逃脱。   “别想太多。”乔寒拍了拍她的脑袋。“你的脑子那么简单,复杂的事就不要想了。”   罗溪噘嘴,她哪里有那么笨?   “席蕊的事你不必担心,我会解决的。”乔寒轻咳一声,“对了,早上你没起,吴叔说接到你家里打来的电话,要你有空回给他们。”   罗溪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她故意把手机静音就是不想接奶奶的电话,结果他们竟然还能打到别墅来……当初她就不该把记着电话号码的本子留在家里。   “是有什么事吗?”乔寒问。   这就有点难以启齿了,罗溪干笑了下,说:“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就是她现在二十六了,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奶奶特别担心,总是要她回老家相亲去。   乔寒道:“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到你的,请一定告诉我,不要客气。”   “好,谢谢学长。”   乔寒回房洗澡去了,罗溪站在原地叹了口气。罗奶奶现在什么都不管,见到她就逼婚,还说她不肯相亲就别回去看她,罗溪跟罗奶奶的关系还不错,但再不错的关系,有了这样的逼婚也让她很受不了。   想了想还是回了个电话,自然又被罗奶奶一顿骂,最后罗溪答应了这周六回家相亲才算完。   她呆滞地看着手机,心想,自己的确也该想点别的了,成天待在别墅里怎么找得到男朋友,也许相个亲她就能遇到真正心动的人呢?   这事儿她也没跟乔寒说,周六就请了假回去。   相亲对象是罗奶奶的一个老姐妹介绍的,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大概有一米七五,中等个头,不胖不瘦,五官端正,戴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挺斯文的样子。   跟罗溪说话的时候也挺好,彬彬有礼,看不出有什么毛病。两个人吃了顿饭后交换了手机号码,男人也没有经常找她,只是每天礼貌性地问候,时不时聊个天,讨论下彼此的工作繁不繁忙。   慢慢地罗溪觉得这男人不错,虽然跟乔寒学长没法比,但也算是老实可靠,于是就答应了对方的追求。   只不过她的工作比较忙,两个人见面的时间并不多,只能靠着通讯软件来联络感情。   席蕊在别墅外头等了几天,知道乔寒是绝对不会再见自己,也就死了心,再没出现过。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乔寒现在已经能拄着拐杖走路了,虽然步子很慢,但总比最初连知觉都没有要好很多。罗溪仍然每天给他热敷按摩,他能走路,有一大半的功劳都是罗溪的。   这天罗溪正给乔寒按摩,乔寒的眼睛盯着电视,罗溪却突然冒出来一句:“学长,我半个月后结婚,你来吗?”   乔寒听了,愣了足足十秒,才啊了一声:“你说什么?”   “我半个月后结婚。”罗溪又重复了一遍。“你会来参加婚礼吗?”她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你不来的话也没关系。”   “……结婚?你什么时候认识的?我怎么不知道?”   罗溪说:“我怎么好意思跟你说这些啊……反正我每天也就上午上班,就回家相亲认识的嘛,我奶奶认识的朋友介绍的。学长你放心,他绝对是正经人,还是有编制的呢。而且是独生子,他爸妈我也见过了,人挺好的,对我也不错,再加上我奶奶一直催得急,所以就定下了。”   “你怎么没有告诉过我?”   “因为……这是我的私事啊。”罗溪很自然地说。“我之前暗恋学长,这不是不好意思说嘛,现在可以说啦,我们婚纱照都拍完了。”说着把手在毛巾上擦了擦,掏出自己的手机,点开相册递到乔寒面前:“学长你看。”   乔寒睨了她一眼,看着婚纱照说:“太矮了。”   罗溪翻了个白眼:“一米七五不矮了,比我高十厘米呢。”   “你穿了高跟鞋就跟他差不多高。”乔寒皱眉。“长得也不行。”   罗溪在心里腹诽:谁说一定得是帅哥才能结婚?   这一张张照片看下去,乔寒挑出了对方无数毛病:“太干巴,皮肤黑,没什么力气,骨相不好,印堂发黑……”总之在他眼里,罗溪的未婚夫就是行走的猪八戒。   “学长!”罗溪叉腰。“你要是再说这样的话我可翻脸了啊!”   乔寒看向她:“你值得更好的。”   “我都二十六了啊,要是再不嫁人,我奶奶就要急死了。”罗溪叹口气。“反正他对我也还行,结婚嘛,不就是两个人凑合过日子?”   “你怎么能这么以为?”乔寒觉得不可思议。“结婚是为了两个人的生活比一个人更美好,如果只是为了凑合,你一个人难道比不上结婚?”   “……”   “你仔细想想,刚才你说见过他爸妈,他说过结婚后怎么住吗?”   “……先跟他爸妈住一段时间,然后有婚房吧……”   “也就是说从今以后你要负责照顾他爸妈,替他尽孝,然后生儿育女做家务,把时间都浪费在柴米油盐里……不觉得可惜吗?”   罗溪傻乎乎地说:“每个女人不都是这样的吗?”   “你可以选择不这样。”乔寒认真地看着她。“想结婚就去结婚,如果不想结婚就不要勉强自己,明白吗?”   “我……没有不想结婚,我觉得结不结婚都没所谓,但是我奶奶希望我早点成家,那我就满足她老人家,就是这样。”罗溪说。“也不是所有夫妻结婚都得有爱情啊,我爸妈当年就是相亲结的婚,不也感情不错吗?而且我跟他认识挺久的了,不会有什么事的。”   乔寒又看了眼照片中的准新郎,总觉得对方的模样看起来有点奇怪,反正是哪哪儿都看不顺眼。   罗溪揉着他的穴道说:“学长不用为我担心啦,我又不是小孩子,能对自己负责的。我爸去世之后,奶奶就一直念叨着想抱曾孙,而且学长你现在的康复情况已经很好了,结婚后我可能就要辞职了,你每天坚持复健,早晚不用拐杖也能走。”   她起身收拾用了的水盆跟毛巾,又擦了擦被溅了水的地面,然后听见乔寒说:“我是不会去参加你的婚礼的。”   她僵了一下,才笑嘻嘻道:“没关系,那我到时候先把喜糖送过来,学长你别嫌弃就行。”   说完,端着水盆走了,也没说话。   乔寒又看向握在手里的手机,眼神沉了下去。   因为还有半个月就结婚,所以罗溪接下来直接请假没有再来别墅,甚至还提出了辞职申请。别墅里的人都很舍不得她,因为这姑娘又真诚又可爱,还非常贴心,这颗开心果要是走了,别墅不就又没了人气么?   吴叔为此每天都怨念地盯着乔寒看,要是少爷能追小溪就好了!   乔寒却悄悄派人去查了查跟罗溪结婚的那个男人,他看照片的时候总觉得不对劲,结婚照一般不都是很亲密的么?可那男人从头到尾都跟罗溪保持距离是什么意思?   一个星期后他拿到调查报告时,眼神瞬间便冷了。   所有人都说他是性格温和的大少爷,很好相处,但这是要看跟谁。和罗溪吴叔这样的人在一起,乔寒的确好说话,可若是不值得的人,他便是那只从忘川河里爬出来的厉鬼,不讲情面。   虽然乔寒说了自己不会去参加婚礼,但罗溪还是送了请柬跟喜糖。吴叔瞪着乔寒,不知道少爷这是怎么了,不去婚礼就不去吧,毕竟腿脚不方便,可是你吃了人家的喜糖喜饼却连礼金都不出也太过分了吧?不管怎么说小溪在别墅这一年多,大家都是朋友,怎么说也得包个大红包啊!   结果这少爷非但没自己没包,也不许他们包!   什么人!   吴叔在心里腹诽。   可罗溪结婚那天大清早,乔寒就起床了,现在他拄着手杖的话可以走几分钟的路,只是不长。   自己挑了身精致的黑色燕尾服,戴了领结,打扮的非常隆重。吴叔看到的时候还愣了一下:“少爷你这是……”   “参加小溪的婚礼。”   吴叔顿时就笑了:“这才对嘛,大家都是朋友,哪能不去呢?少爷你红包准备了没?我——”   “谁说我是去贺喜的?”乔寒轻飘飘看了吴叔一眼,示意保镖推着自己往前走,吴叔站在原地愣了几秒,不是去贺喜是去干什么?难道是抢新娘?   这话勉强也算对。   乔寒到的时候正热闹着呢,罗溪看见他来特别惊喜,把他安排在了贵宾那一桌,乔寒落座后,身后保镖一字排开,个个黑西装黑墨镜,跟黑社会似的,看得喜宴上不少人都朝这边指指点点。   和男方的亲友比起来,罗溪这边可以说是寒酸的,三十几桌酒席,女方亲友就只有两桌。   乔寒的对面是新郎的父母,他们看见乔寒这排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肯定是未来儿媳的老板,有钱着呢,一个个都笑逐颜开跟乔寒套近乎。乔寒心思没在他们身上,只用语气词敷衍。   很快,司仪宣布新郎新娘上场,乔寒抬头去看从红毯那头缓缓走来的罗溪,她今天化了妆,显得格外漂亮,嘴角也带着笑,虽然不清楚她喜不喜欢那个男人,但可以肯定她是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的。   新郎牵着新娘的手到了台上,司仪笑眯眯地询问:“x先生,请问你是否愿意娶罗溪小姐做你的妻子?一辈子爱护她,保护她?”   新郎注视着罗溪说:“我愿意。”   司仪又问罗溪:“罗溪小姐,请问你是否原因嫁给x先生——”   “她不愿意。”   这一声出来,所有宾客都傻眼了,朝来源处望去,就见乔寒接过保镖递过来的手杖,从轮椅上站起来,又重复了一遍:“她不愿意。”   “你谁啊?!”   “学长!”罗溪瞪大了眼,不敢相信这人竟然是来捣乱的。   乔寒对她安抚一笑:“我这么说是有理由的。”   罗溪还是不敢置信地瞪他。   两个保镖背着手站在乔寒身后保护他,另外五个上台,两个把新娘罗溪护送到乔寒身边,另外一个更换u盘,两个站在投影仪前面守着。   很快,投影仪上就播出了一些少儿不宜的画面。   这其实也没什么,重点是其中一个主角是新郎。其中一个主角是新郎也没什么,重点是另外一个主人公也是个男人!   众人哗然,整个会场顿时鸦雀无声。   视频里两个男人还在说话,“你真的要结婚?”   “我不结婚怎么办?总得给我爸妈留个孙子吧。不过你放心,我爸妈开明得很,说只要我结婚有了孩子就随便我怎么过。”   “你没骗我吗?”   “我骗你干什么?我对女人都硬不起来,得先去把自己撸硬了才能上,你以为我愿意?”视频里的新郎撇了撇嘴。“我跟我爸妈商量过,结婚后先跟他们住,然后房子写的也是我爸妈的名字,到时候生了孩子就跟那女人离婚,你放心,孩子房子她一个都带不走。”   两人又腻歪了会儿,便拥吻到了一起,场面之糜烂令人咋舌。   罗奶奶已经气得晕了过去。   今天来的宾客可不少,新郎那边单位的同事领导,同学发小全来了,但谁都没想到会有这么劲爆的发展!   罗溪呆呆地看着投影仪,好像已经丧失了语言能力。乔寒叹了口气,拄着手杖走到她身边,单手把她搂到怀里,说:“知道了吗?他真不是个好东西。”   罗溪把鼻涕眼泪全朝他昂贵的燕尾服上抹:“我稀罕你告诉我!”   “我要是不告诉你,你想想你得多惨。”他仰天长叹。“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后来一想,可不能这么便宜他。”   不弄得那人身败名裂,他就诅咒自己再在忘川河待一千年。   罗溪眼都哭红了,半晌,仰起头无助地问乔寒:“怎么办呀学长……今天这事儿,怎么收场?”   “放心,有我在呢。”乔寒对她笑了笑。   事到如今罗溪只庆幸因为要挑黄道吉日的关系,他们决定先办酒席再领证,如果计划顺利的话,刚好后天是吉利日子,要是再晚一晚,她都不敢相信会是什么结果!   她抓着乔寒的手,在他怀里被带出了婚礼场地,可直到坐进车子里罗溪还止不住的浑身颤抖,眼泪不住地朝下掉,也不知是后怕还是心痛。   乔寒伸了个拳头到她面前晃了晃。   她哭得正厉害,随手推开。   乔寒锲而不舍地又伸过来。   罗溪抹了把眼泪,妆都花了,当时跟妆的化妆师也懵逼了,全程石化,所以现在罗溪的脸没法看……假睫毛掉了,眼线花了,泪痕遍布。   她抬头看了乔寒一眼,又看着眼前的拳头,问:“干、干什么?”   乔寒没说话,只是把拳头晃一晃。   罗溪伸出两只手,结果戴着手套很麻烦,气得她随手扒了下来丢到一边,一根一根把乔寒的手指头掰开。   他的掌心赫然放着一块水果糖。   ☆、第四十五碗汤(七)   看着那块糖,罗溪瞬间忘记了流泪。她慢慢地从乔寒手上把糖果接过来,在他温和鼓励的目光中将糖纸剥开。   甘甜的味道让她苦涩的心似乎好转了几分,罗溪低着头,乔寒拍了拍她的肩膀:“别哭。”   虽然他这么说,可罗溪还是止不住的眼眶一酸。她睁大眼睛遏制泪水的倾泻,“学长……”   “你这么好的女孩,怎么能被那样的人渣欺骗糟蹋呢?”乔寒轻笑。“放心,学长给你教训他。”   罗溪吸了吸鼻子,接过乔寒递过来的手帕,对他笑了:“好啊,那我就等学长给我出气了。”她是真没想到那人竟然会是这样的,原以为两个人婚前都商量好了,可人家一开始就在骗她。   她想,自己真是倒霉透顶了,难道她天生走霉运?好不容易下定结婚的决心,竟然还遇到了骗婚的……越想越悲伤。   乔寒摸摸她的头,像是之前在别墅里那样把她整齐的头发揉乱,今天结婚,她头上用了不少发胶定型,乔寒这一揉,顿时露出恶心的表情。罗溪瞧他那样,顿时破涕为笑。   其实仔细想想,她也没有多么不开心,甚至还松了口气。结婚是为了奶奶,也是因为大家都劝说自己年纪差不多了,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婚礼开了天窗,罗溪除了一开始觉得丢人之外,在乔寒的目光中渐渐地平静了下来。   随便他们怎么弄吧,反正她不会不开心了。   乔寒问:“好些了?”   “嗯。谢谢你,学长。”   “不客气。”   两个人相视一笑,很快就回到了别墅,乔寒拄着手杖艰难下车,罗溪下意识地跑到他身边扶了他一把,他现在是能走路,但还不是特别顺畅,而且走不了多久就会累的大汗淋漓。所以一下车,保镖就把轮椅搬了过来。看着乔寒坐上轮椅,罗溪又很自然地接过他的手杖,推着轮椅往里面走。   吴叔看着罗溪身上的婚纱,张口结舌:“这、这是怎么了?少爷你去参加婚礼,怎么把人家新娘抢回来了?你这是?”   乔寒说:“新郎是个人渣,不能让小溪嫁过去。”   吴叔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寻思着这俩难道有戏?可是看少爷的表情又不像,自己到底是老了,搞不懂年轻人都在想什么了。   罗溪把乔寒送回房,正要转身出去却被乔寒叫住了。她有点犹豫,却还是回头看向他,并且在乔寒的示意下走到床边坐下。两人之间大概有两米的距离,乔寒先是叹了口气,对她招招手:“靠过来点。”   罗溪闷声不吭往他那边挪了一下。   “再近点儿。”   又挪一下。   然后便被拥入了温暖的怀抱。她先是浑身一僵,随即眼眶发酸,有种想要落泪的冲动。乔寒轻轻拍了拍她的背说:“别抬头。”   他只是想抱抱她,让她不要什么苦什么痛都自己扛。她这样美好的女孩子,应该被捧在手掌心疼爱呵护。“我没有办法给你爱情,但我会一直保护你。”   很多年了,罗溪记不清楚已经多久没有人这样安慰拥抱过自己了。乔寒对她好的真诚,从不欺骗她。他无法爱她,所以从不做会让人误会的事,也不说暧昧的话,像是这样的拥抱,真的是头一次。   可是,那样温暖。好像小的时候被爸爸扛在肩头,被妈妈拥入怀抱。好像所有的脆弱和难过都可以释放,不用一个人假装坚强,不用什么事都自己一个人扛,只要好好的生活,风风雨雨都有人为你挡。   她把脸埋进乔寒胸膛,闷声哭了起来。   真的特别委屈。   委屈的她不知要如何是好。   罗溪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奶奶是最亲的。出了这档子事,如果没有乔寒帮忙,她一个女孩子根本没办法解决。就算能成功跟那家人断的干净,但这糟心烂肺的破事恐怕少不了。只要一想到会面对那么多的嘲讽怜悯同情幸灾乐祸……罗溪的头就一阵一阵的疼。   生活有如一团乱麻,总是在不合时宜地时候出现在你身边,告诉你,世界并不是那么美好,总有些烦人又无法避免的事发生。   她在乔寒怀里哭,哭到厉害的地方,忍不住就问了:“你怎么就不能喜欢我呢?”要是他也喜欢她,那该多好。   她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可是这个时候,在这个男人温暖的怀抱里,她却还是感到了深深的遗憾。   若是能互相喜欢就好了。   一厢情愿,总是得不到美好结局。   乔寒摸了摸她的脑袋,说:“我再不会爱上任何人了。”他活着的时候,已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忘川河里的一千年,痛苦、绝望、怨恨一直在缠绕着他,从忘川爬出的厉鬼,没有一个会拥有爱,它们背负的是千年不消的泪水与回忆。   罗溪听不懂这句话,却觉得乔寒的语气莫名的悲凉,她忍不住抬起头看向他,他却只是对她微微一笑,捏了捏她的脸:“但我只要还在,就一定会保护你。”   罗溪哭够了,从他怀里退出来,不允许自己再软弱下去,伸手胡乱抹了抹眼泪,说:“我自己也能保护我自己。”   然后她对乔寒认真地说:“学长,你没法爱我,我感到很难过,也很遗憾,但我能够理解,并且也能接受这个现实。”她站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脸,然后伸出一只手,“不能做我男朋友,去掉那个男字总可以了吧?”   她好像又变回了乐观开朗的罗溪。乔寒看着那只小手,笑着握住:“做哥哥也可以。”   “好啊,反正我也没什么亲人了,你要当我哥哥,就得对我好。”   乔寒点头:“当然。”   话虽然这么说,可说不难受是不可能的,罗溪之后就回了她的房间卸妆洗澡,她对付难过的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觉,睡着了就不会去想,也不会哭,等到睡醒,她就逼迫自己把一切都忘掉,重头再来。   那样的人没有结成婚才是幸运呢,真要结婚生完孩子被扫地出门,罗溪觉得自己会疯掉的。   醒过来后她发现自己手机上有几十个未接来电,都是那男人还有对方家人打的,现在罗溪看到通讯录里“伯父”、“伯母”这样的称呼都觉得恶心,她曾经觉得这对夫妻对人不错,虽然有些严肃挑剔,但毕竟是长辈。可现在想想,他们都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什么样的人,对于骗婚这种事,非但不制止,竟然还主动帮忙撮合,甚至在罗溪面前一度保持着我家儿子很优秀你作为儿媳要怎样怎样的态度。   想起来就跟吞了个苍蝇一样。如果真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只是用想的都觉得非常可怕。   罗溪把手机丢到一边,看了下时间,正好是晚上,她睡了多久啊?   换了衣服下楼,就看见乔寒正坐在沙发上喝咖啡,见她下来了,对她笑道:“醒了吗?厨房里有晚饭,一直给你热着。”   罗溪哦了一声,把饭菜端出来,慢吞吞地吃着。   乔寒说:“不用担心你奶奶,我已经派人去照顾她了,那家人也没本事闹到她跟前去。老人家觉得很对不起你,等到你去看她,记得宽慰几句。”毕竟是上了年纪又传统的老人,也没有坏心,又是真心疼爱罗溪。   “好。”罗溪一一应了,然后呆呆地问:“那……他呢?”   “你说那家人?”乔寒挑眉。“这还不到一天,现在就问太早了。”   罗溪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不过很快她就明白了。虽然乔寒不让她随意出门,但是那家人是怎样被辞退,怎样被指指点点,信息是怎样被发到网上,上了头条然后人人喊打的视频跟照片她却都看见了。巧的是他们家刚买的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也就是说,这刚装修好没几个月的房子,刚贷款借钱掏积蓄买了的房子,又得多交一笔土地使用费!   看到他们这么悲惨,罗溪就开心了。   更让她开心的是奶奶没事,只是气晕了过去,而且经此一事,奶奶再也不逼婚了,罗溪觉得这可真是件天大的好事,这样想想,这场恶心的婚礼其实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至少以后她不用再因为惧怕被逼婚连家都不敢回。   她终于可以好好陪着奶奶了。   只是让她难过的是,学长生了重病,而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好几年了也没有治好,甚至连带着已经勉强能走路的双腿又重新瘫痪起来,跟在学长身边这些年,她学到了很多东西,她变得自信而又亮眼。可身为医生,她救不了自己的病人,这才是最让罗溪感到难过的。   学长去世那天握着她的手,问她幸不幸福。   罗溪想都没想就点头了。   虽然她还没有遇到属于自己的爱情,可是有奶奶,有这样的哥哥,还有那么多朋友。她幸福的不能再幸福了。   乔寒死后,根据他的遗嘱,乔家的所有产业都转到了罗溪名下。可罗溪并没有为自己一夜之间成为亿万富翁感到开心,她一直沉默地照顾着奶奶,罗奶奶去世后,她便带着这笔钱投身到了无国界医生的行列中。   在那个时间里,有属于她的缘分在等候。   ☆、第四十六碗汤(一)   第四十六碗汤(一)   疼。   太疼了。   然而疼是次要的,疼痛难忍的部位最让男鬼不适。他感觉自己是趴在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上——也许是块长方形木板,但此刻他根本没力气去看自己在哪里,只觉得浑身发冷,冷得哆嗦。   而除了疼痛以外,还有浓浓的屈辱感。   这种情绪当然不是他的,而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男鬼不由自主地颤抖着,这是身体的自然反应,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疼。   他勉强撑开一只眼皮,发现自己是睡在一个很小的小房间里,虽然阴暗潮湿,但挺干净,还有个太阳根本照不进来的小窗户。   他想起来,但是试了下,最后又趴了回去,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还是不要乱动了,免得伤势加重。   只是……男鬼慢吞吞地把一只手伸到了臀部上,这种痛……想也知道不会是痔疮。在这具身体上发生了什么?   突然,有轻微的脚步声传来,男鬼闭上眼,装作一副还在睡梦中的样子。来人的脚步很轻,听起来像是女性,她推门进来后,先是在门口站了几秒钟,然后才走近男鬼,男鬼听到了吸鼻子隐忍哭泣的声音,还听到女人悲痛的呼唤:“小树、小树……是妈妈对不起你,是妈妈对不起你啊……”   他闭着眼,开始在心中接收关于这具身体主人的信息。   郑嘉树,十四岁,初中三年级,五岁的时候父亲车祸身亡,从此跟随母亲生活,十岁时母亲改嫁,作为一只光荣的拖油瓶到了方家,认识了继父方怀。方怀酗酒,一醉酒便殴打郑嘉树母亲,郑嘉树母亲胆子小又逆来顺受,从来不敢多言,她一直都是个懦弱的女人。   郑嘉树十二岁的时候上初一,有一天放学回家,母亲摆地摊买菜,只有喝得醉醺醺的继父在家,他回到家后先写作业,然后去浴室洗澡,出来的时候只穿了睡裤t恤,半大少年继承了母亲的好皮相,斯文又秀气,继父喝高了,见色心起,性|侵了他。   事后继父再三威胁他不许说出去,否则就把郑母打死,郑嘉树年纪小,胆子也小,竟真的一句不敢说。   原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日后他躲着继父走就是,谁知又一次喝醉后,继父借着醉酒到了他房间,再一次性|侵他。   从那以后,持续了整整两年。郑母每天都要去菜场买菜,天不亮进货,忙得要命,回家还要负责一日三餐和家务,照顾丈夫和儿子,所以根本没有注意到郑嘉树的异常之处。   而对继父来说,郑嘉树虽然是个男孩子,但十几岁的少年,漂亮又乖巧,最重要的是胆小,那一身皮子,雪白细滑,比女人的手感都要好,哪有不上瘾的,渐渐便成了习惯。随着时间过去,郑嘉树越来越不爱说话,越来越内向,成绩也直线下滑,郑母每次去开家长会心里都急得要死,偏偏没有办法。   她一直想知道儿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可无论她怎么询问,郑嘉树都一言不发。他和母亲逐渐疏远,整个人变得阴沉而畏缩,偏偏又长得比女孩子还秀气漂亮,所以在学校,高年级的人就特别喜欢欺负他。   什么下流的事都对他做过,在男厕所被脱裤子来回展示,被人用手心熄烟头,被迫喝酒……从亲生父亲去世开始,郑嘉树的人生就朝悲惨的方向行进,再也没有回头。   他十四岁生日的那天,郑母特意早点收摊,还买了个蛋糕回家想给他庆生。谁知道开了门就看见方怀把郑嘉树摁倒在餐桌上侵|犯,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着些脏话。看到了她,非但没有惊慌,甚至还将上前制止的郑母给狠狠地揍了一顿,郑母为此被打断了两根肋骨。   家暴已是家常便饭,郑母一直都在忍耐,她是那种最隐忍的女人,可是这一次她不忍了。   挨打后她没有去医院,而是在客厅坐了很久,方怀在郑嘉树身上发泄完后回房睡的鼾声如雷,郑母则到了郑嘉树的房间,亲了他一下,然后转身去了厨房,拿了把菜刀。   杀死方怀后,郑母选择了自杀,从此郑嘉树成了孤儿,无处可去,四处漂泊流浪。   然而他什么都不会。他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支撑他活下去的动力,唯一的母亲也死了,他再也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   十四岁的少年什么都不懂,本应该是白纸般天真的年纪,却过多的被染上了污秽。所以郑嘉树的心愿很简单,带着母亲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再受人欺负。   此时郑母抚摸着郑嘉树的脸,郑嘉树感觉到她的泪水滑落,有几颗掉在他唇边,苦涩异常。   郑母低下头,亲了郑嘉树一下,轻轻吸了吸鼻子,颤巍巍地从口袋里掏出什么东西塞进了郑嘉树的口袋。   他知道那是什么。   即使嫁给了方怀这样的男人,即使过上了这样的日子,郑母仍然是一个好母亲。她除了每天都要交给方怀的钱之外,自己还偷偷存了一部分,用郑嘉树的名义,准备给他以后上学用。   她的小树呀,最聪明最善良,小时候就说以后要考个好大学,孝顺妈妈。   但她不是个好妈妈。   她连孩子受了这样的伤害都不晓得。   再懦弱的女人,在冠以母亲这个名词后,都会变得格外强大和勇敢。   就在郑母起身要走的时候,手腕却突然被抓住了。她震惊地低下头,却见郑嘉树扬起了脸,一双漂亮的眼睛闪烁着动人的光:“……妈……妈,不要。”   孩子看出了她的想法,知道她要做什么。   郑母顿时泪流满面,她抱住儿子,呜咽着哭起来。她不敢太大声,因为太大声只会招来方怀的打骂,那男人打起人来六亲不认。   郑嘉树反手抱住母亲,流下了眼泪。此刻附身的男鬼却被压制了,不仅如此,他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   那是属于郑嘉树的情感。单纯而又美好的,对母亲的爱,即使还是个孩子,也想要变得强大保护母亲。   他抱着郑母,那是他从这一天起后,再也没有投入的怀抱,从此以后妈妈就离开了他,他一直很想念她,不想和她分开。   就这样抱着,郑嘉树呢喃着说:“妈妈,不要那么做。”   郑母轻轻地抽了口气。郑嘉树又重复了一遍:“妈妈,不要那么做。”   “小树……”   “我有办法的。”他说。   下一秒男鬼便重新掌握了身体的主导权,他有些僵硬地任由郑母拥抱,然后跟郑母说:“您先去医院吧。”   郑母摇摇头:“还是不去了,会花钱的。”   这个时代,赚钱不容易,花钱却不难。这个时代,法律还不够完善,家暴男不会受到多大的惩罚,甚至连警察都会劝诫清官难断家务事,劝被家暴的女人和孩子息事宁人,劝他们再给男方一个机会。   郑母刚开始的时候也试过报警,但回报她的是更厉害的拳头,甚至连郑嘉树都要挨打,慢慢地,她便认命了。   可现在她不能再这样下去。就算是死,她也决不再给方怀靠近郑嘉树的机会。   郑嘉树对她笑了一下,明明脸色泛白,明明自己都不舒服,却对郑母说:“妈妈,你别离开我。”   这就是郑嘉树的唯一要求。他宁可被方怀性|侵一辈子,宁可被同学欺负一辈子,宁可被人瞧不起一辈子,只要能换回母亲的生命,他做什么都可以。   他做什么都不后悔。   他只想要母亲活下来,他再不想失去她了。   郑母的眼角已有了皱纹,她曾经是多么年轻美丽的女人,可生活的重担压在她的肩膀上,让她垮了下来。郑嘉树凝视着她,说:“妈妈,我有些疼,你给我端点热水来好不好?”   郑母抹了把眼泪,点了下头说:“你在这等着,妈马上回来。”   郑嘉树对郑母笑了一下,然后垂下了眼睛。   谁也看不到他眼底的冷酷与狠毒。   很快地,郑母回来了,郑嘉树要求她不要看,但也不许她离开,所以郑母就背对着。他忍着疼痛把身体清理了一遍,换上了干净清爽的衣服,然后又帮郑母处理了一下伤——他离开上个世界,得到的是罗溪全部的医学知识。   这是小男孩给他的奖励。   郑母身上的伤太多了,旧的没好就添上了新的,永远都是这样。郑嘉树看着,眼眶便发热发红——真正的郑嘉树的感情仍然存在,他无法控制。   厉鬼没有爱这样的情绪,但他们附身的人仍然会有,它们借助人类的身体,有些重新学会了爱,有些堕落的更深。   ☆、第四十六碗汤(二&三)   第四十六碗汤(二&三)   郑母一直轻轻地颤抖着,她没有看郑嘉树也知道他在做什么,而他为什么这么做,郑母比任何人都清楚。她低着头,眼泪因此掉在地面上。方怀并不是什么有钱人,当初之所以嫁给他是想找个人依靠,可方怀并不是能够依靠的人。   在已经有不少人逐渐赚钱盖了楼房之后,他们家还是砖地。这些红砖不知铺了多少年了,显现出一种惨淡的白,眼泪掉在上面瞬间落出个巨大的印子,湿漉漉的,好在郑嘉树住的这个小房间特别的暗,为了省电又很少开灯,所以郑母的表情并没有被郑嘉树看见。   真的是太疼了,方怀像是对待玩物一样欺辱着郑嘉树,完全没有把他当人看。十四岁的少年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而方怀,正值壮年,高大魁梧,郑嘉树根本反抗不了。越反抗,遭来的侵|犯就越强烈,这是他早就吃到的苦头。   没有药,郑嘉树只能草草洗过,他之前穿的裤子已经被血渗透,为此他不能站着也不能走动,只有趴着的时候才会舒服一些。   可即便如此,第二天他也还要忍着痛楚去上学。老师不会给他请假的机会,他也不知道自己请假要用什么理由。   “妈妈。”   听到儿子呼唤自己,郑母立刻用袖子抹了抹脸上的泪,狠狠地掐了自己大腿一把,停住正在颤抖的唇瓣,走到郑嘉树跟前,蹲下去,摸摸儿子的脸,“妈妈在呢。”   “别做傻事。”郑嘉树说。“别让我一个人在这世界上生活,我不想和你分开。”   郑母听了,又掉下眼泪:“小树……”   “妈妈不用感到愧疚,这不是你的错,错的另有其人。”   郑母突然觉得儿子有些不对了,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她的孩子是什么样的,她的小树乖巧懂事又听话,可太过内向腼腆,他绝不会有这样奇怪的眼神。郑嘉树却不管郑母在想什么,握住了她的手,仰起头看她:“妈妈得答应我才行,否则我会立刻自杀。”   “不可以!”郑母急了。“你这孩子,怎么——”   “我知道妈妈想做什么。”郑嘉树笑得并不真诚,“但是我不允许妈妈这么做。如果想杀他的话,不如我来吧。我还未满十四周岁,无需负刑事责任,顶多劳改几年就可以回到妈妈身边了,你说好不好?”   看着郑嘉树的眼睛,有那么一瞬间郑母真的相信了这个孩子会做到他口中说的事,可她立刻摇头:“不行!妈妈决不允许你这么做!你还有美好的前途——”   “少年犯的话,不会有案底的。”郑嘉树笑眯了一双黑眸,他真是个漂亮的孩子,尤其笑起来的时候,干净又纯洁,像个天使。“那样的话不就省事了吗?妈妈可以经常来看我,等到了时间,我就能回到你身边了。”   郑母却仍然摇头,她绝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双手沾上鲜血。身为母亲,她要做的,是保护自己的孩子,而不是让他走上一条无法回头的路。“小树,你听话,这些事你不必再担心,妈妈会解决的。”   “别。”郑嘉树慢吞吞地低下头。“妈妈,交给我吧。”   郑母不想答应的,可不知为何,当她看到郑嘉树嘴角的笑容后,却像是着了魔一般不再有异议。   只是从这天起,她随时随地都把儿子带在身边,宁可不去摆摊卖菜,也不会让郑嘉树跟方怀独处。方怀酒醒那天心里还发慌,怕郑母报警,转念一想,这母子俩不还是得靠着自己生活么,于是继续大胆起来,甚至破罐子破摔,觉得反正郑母已经知道了,干过郑嘉树那么多次,也不在乎再加一次。   郑母还在厨房洗菜呢,他就直接把郑嘉树摁倒在了餐桌上。半大的少年真是如同花朵一样鲜嫩,尤其这小子长得比女孩还好看,方怀忍不住吞了口口水,看到少年衬衫里若隐若现的纤细锁骨。他可不是同性恋,他很确信自己喜欢的是女人,但郑嘉树,只能说这小子长得太招人了。   他的手刚准备撕郑嘉树的衬衫,郑嘉树突然对他笑了。   这一笑让方怀眼睛放直,他弄了这小子两年了,郑嘉树每次看到他都像是见了鬼一样,怕的不能自已,哭喊嚎叫个没完,像是这样笑,方怀记忆里也只有刚跟郑母领证时看到过。   就在他呆愣的这一瞬间,郑嘉树准确无误地踢中了他的重要部位。方怀哀嚎一声,捂裆倒了下去,郑嘉树斯文地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嘴角一笑,上前又给了方怀一脚,这一脚可是十足十的,方怀登时疼得晕死过去。   “才老实不到一天呢。”郑嘉树歪头说。他今天没有去上学,拖着这种身体去实在是太容易遭人欺负,他宁可养好伤再去。只是他没想到方怀胆子竟然这么大,今天又开始发疯。   郑母从厨房里走出来,手上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她看了一眼地上的方怀,眼里露出仇恨的光芒。   母子两个一起将方怀拖到了洗手间,并且找来绳子把方怀的四肢捆了个结结实实。捆完后郑嘉树说:“妈妈,我们先去吃饭吧。”   吃完饭后方怀正好醒了,看见自己被捆还气得要命,不住地挣扎,瞧郑母走进来立刻破口大骂:“妈的你对老子干了什么?信不信老子打死你?快把老子解开!”   郑嘉树瘦弱的身体从郑母身后出现,他手上捧着个箱子,当着方怀的面打开。饶是郑母看到里头的工具都忍不住吓了一跳:“小树,你这是哪来的?”   “妈妈放心吧,一个朋友借给我的。”郑嘉树笑了笑。   嗯,一个“小”朋友。   他当然不是傻子,当初被孟婆大神选中的时候,他虽然灵魂一片混沌,意识却很清楚,听到了孟婆大神对那小朋友说的话。她说:要负责厉鬼们给予他们帮助,好让他们尽量完成任务。   那么一点小小的要求应该没问题吧?他只是想要些专业的手术用具而已。上一个世界从罗溪身上得到了医学知识,郑嘉树一直都很想实践一下。   对方怀这种人,好言好语是没有用的,感化不了他。报警也没有用,这个年代的警察不会因为你家暴便拯救你,将事情捅出去就更不用说了,恐怕郑母会因为舆论愧疚而死。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让方怀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在忘川河里,他曾经让无数的厉鬼消失过,它们互相吞噬厮杀,如今不过是杀个人,对郑嘉树而言真的不算什么。   他对郑母笑了笑说:“妈妈,接下来的场面会很血腥,你还是出去吧,看个电视,有人来的话,记得跟他们说,我跟‘爸爸’都不在家。”   郑母却不肯,她拿起一把尖锐的手术刀,颤抖着,却坚持:“我也要一起。”   方怀张嘴就要喊救命,他们家隔音效果不太好,大声喊的话附近邻居肯定能听到。可比起他呼喊的速度,郑嘉树更快。他戴好了手套,趁着方怀张嘴,用舌钳夹住了他的舌头往外一扯,手起刀落,方怀满嘴是血,他却随手把割下来的舌头丢到了早就准备好的容器中。   然后对着方怀露齿一笑:“你猜我会怎么对你?”   郑母说:“你怎么对小树,我就怎么对你。”说完,她拿过已经准备好的木棍,眼露凶光。   跟郑母结婚这些年,她一直都是个传统而温柔的妇女,逆来顺受,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但方怀从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在郑母身上看到“狠毒”这两个字。他们母子俩的表情是那样可怕,他们是认真的,他们真的要报复他!   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后悔自己做过的事了,方怀呜呜着,不住地往后蹭,然而他后面就是墙壁,又能蹭到哪里去?   平日里他性格暴力又蛮横不讲理,根本没有邻居愿意跟他们家往来,十天半个月也不会有人来找他。听郑母挨打的声音都习惯了,就算他们听到有人哀嚎也不会过来的。   得到了罗溪优秀的医学知识,郑嘉树很清楚要从哪里开始切割才能保证既疼得要死又不会真的死掉,他脸上甚至带着笑,对他来说,这不是一场残酷的虐杀,而是科学实践,亲眼看到一个人类在自己手下被分离,他热衷于研究从哪里下刀才不会让对方死亡。   郑母咬着牙看着,她其实很恶心这种场面,但她却一点都不害怕,她心中只有对方怀和自己的恨。   三个小时后,身上没剩下多少肉的方怀已经奄奄一息,却还没有死透,他浑身都是血,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郑嘉树把扁平的美工刀抵到方怀的颈动脉上,笑着说了句再见。   他微微侧开了身,完美地避开了喷涌而出的鲜血。   又用了两个小时把现场收拾干净,顺便将方怀装进箱子里——小朋友会帮他处理掉,不会留下任何把柄,从此以后,大家都会知道方怀拿走了郑母的所有积蓄一走了之,只剩下他们可怜的母子俩相依为命。   哦,还有这破房子。   刚刚杀了人,郑母的心情竟然意外地平静,她面不改色地和郑嘉树一起将家中收拾好,然后突然开始嚎啕大哭。   她的哭声邻居们都听惯了,谁也没想着要来看看,毕竟谁都打不过方怀,方怀虽然是个人渣,但拳头是真厉害。   直到第二天人们才知道,原来方怀那个人渣竟然卷走了郑母的所有积蓄,把这娘俩扔在家里不管了!不仅如此,还带走了他自己的证件银|行卡,也就是说,方怀把这个家掏空以后,无情地走了!   邻居们纷纷痛骂了方怀一顿,方怀的家人听说这个消息也都赶来了,他们都知道方怀是个什么德性,再加上方怀这性格在哪儿都招人厌,所以竟然没有人怀疑郑母和郑嘉树。这对母子平时有多好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所以说那方怀真不是个东西。   这事儿沸沸扬扬闹了几天也就过去了,郑母还意思意思地报了警,警察发布寻人启事后慢慢也就没了讯息,在这个消息和通讯都没有那么发达的年代,十块钱能买三斤猪肉,自然不会有人没事找事去找一个人渣的下落。   没了方怀,郑母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存钱,也不用担心儿子的安危。他们母子俩待人有礼又乐于助人,邻居们是很愿意同他们往来的,如果自己不能在家,郑母就请邻居帮忙照顾一下儿子。她卖的菜新鲜水灵价格又公道,所以生意很好,虽然利润小,起早贪黑的又辛苦,没有了方怀的威胁,郑母一点都不觉得累。   郑嘉树在家里休息了半个月,身上的伤全好了,再也看不出了才去上学。他有着真正郑嘉树的记忆,自然知道这个孩子在学校里是怎么被人欺负的。可惜学生不能携带刀具,否则吓吓那些年纪不大却早就知道怎么欺负人的孩子们该多好玩啊。   周一的早上他吃过早饭去上学,穿着干净的校服。郑嘉树长得好看,性格又好,不管谁找他帮忙都点头,而且对女生也特别有礼貌,从来不说脏话,所以班里的女生们都很喜欢他。但这样的郑嘉树在男生们眼里就属于虚伪做作的娘娘腔,他们认为拉扯女生内衣肩带,撩女生裙子,污言秽语才是男人的象征。   郑嘉树越是受女生欢迎,他们就越是恶心他。   半个月没来上学,女同学们都挺担心他的,见他来了,都表示问候,大家已经知道了在他身上发生的事,这小县城并不大,像是这种卷跑妻子所有钱财逃走的男人不多见,所以特别新鲜。   郑嘉树一一表示感谢。他从来对女性都很绅士温和,真正的郑嘉树是这样,男鬼也是这样。   可是这副态度惹得有些人不爽了,他们对视一眼,下课后就把去厕所的郑嘉树堵在了男厕。   一看这些小恶霸就知道他们又要欺负人,上完厕所的赶紧跑,没来得及上的也都回去了——还是下个课间再上吧,总比跟这些人纠缠好。   一个大块头男生狠狠地推了郑嘉树一把,他撞到了墙,还险些掉进茅坑。见状,男生们爆发出一阵恶意的笑。大块头说:“娘娘腔,来,给我们看看你今天穿的什么裤衩!”   他们又笑起来,这是他们惯玩的把戏,郑母一直给郑嘉树买卡通内裤,某一次被脱下来看到后,他们再羞辱他时就特别喜欢这样玩。郑嘉树拨开了自己裤腰处的手,破天荒的笑了。   他性格内向又胆小,很少笑,上次他笑的时候,方怀被虐杀而死。   这次他又笑了,不知要倒霉的是谁。   “你笑什么!”   有人看他的笑容不爽,出口质问。   郑嘉树跟他们都不一样。他们这些男生,大大咧咧,学着抽烟喝酒,打耳洞刺青,在心底迫切地希望自己能被当成大人来看待。他们对性充满好奇,于是凭借着一知半解的了解对女生开始了意|淫,未成熟的男生脑子里的想法,色|情和卑劣的可怕。他们厌恶学习,厌恶说教,只想用兄弟义气来证明自己,小小年纪就开始抱怨社会不公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可郑嘉树却不这样。在他们戴耳钉刺纹身抽烟喝酒偷家里的钱去网吧打游戏的时候,郑嘉树总是干干净净的。他们用脏话来侮辱女生或是做些下流动作时,郑嘉树却和女生做了朋友。他们看到老师就恶心恨不得炸了学校,郑嘉树却把老师好老师再见挂在嘴边——怎么能不让他们厌恶。   这是个异类,异类难道不应该被烧死吗?   “我笑你们呀。”即使被男生们围成了一个圈,郑嘉树也没有害怕。他活动了下肩膀,眼里的光有种说不出的诡谲。   即使这具身体瘦弱斯文,但也是具货真价实的肉身。一千年在忘川河的搏杀争斗,郑嘉树早就不是生前的自己了,他所残存的根本就不是人性,你怎么能跟一只厉鬼谈人性?   能从那条河里被选中,都是已经厮杀到了极致,凶狠的连自己都不再认识的极端的恶。   “不过是一群蠢货而已。”拥有活生生的命却不知道珍惜,硬是要往枪口上撞的,真正应该被吞噬的蠢货。郑嘉树眼神冷酷,他身上散发出来自奈何的黑暗与阴森,甚至有人好像看到了他身上散发出的层层黑气。   黑气将他包裹,就连眼珠子都异常漆黑,没有半点光泽,如同最沉重却也最美丽的琉璃珠。   郑嘉树只用了三分钟,就将这群趾高气昂的男生揍倒在了地上。如果是忘川河里的他,被他这样撕裂过的鬼,早已成为了他的食物被吞噬,哪里只会像现在这样倒在地上哀哀惨叫。   卑鄙而又愚昧的人类,这样无知,这样不懂珍惜。   他转身出了厕所,并洗了把手,才在上课铃响之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有了在忘川河里逞凶斗狠的经验,再加上上个世界的医学知识,郑嘉树非常清楚自己应该怎样下手才能既教训到敌人又不至于让人瞧出什么来,他把那几个小孩揍得够可以的了,但身上却没有半点伤痕。   如果不是在学校,他想,他会二话不说的杀死他们。   杀戮与鲜血是能让他平静下来的最好方法。   第一个世界有罗溪那样美好的人出现,郑嘉树控制住了自己,这个世界虽然有郑母,可郑母不会随时陪着他,他很努力的在控制,可他不过是一只鬼,终究不是圣人。   也不是神。   他若犯错,是顺理成章的,不是吗?   很快地,郑嘉树又发现了一件奇妙的事,他看着书本上的题目,发现自己竟然都会。但他很清楚这不是真正郑嘉树的记忆,而是属于生前的他的。   他全部都会,甚至比这更高深的也没有问题。如果马上考试的话,郑嘉树相信自己有实力考到一个好成绩。   郑母一直在为郑嘉树日益下降的成绩发愁,这回不用了。   只是……他为什么会呢?他生前是做什么的?   想不起来,还是想不起来。即使这已经是第二个世界了,有些东西还是想不起来。可就算对生前的自己一无所知,那种怨恨却没有丝毫消退。疯狂想要回去的愿望也仍然存在,甚至随着时间的增加愈发强烈。   郑嘉树握着笔,闭上了眼睛。讲台上的老师发现了他在走神,立刻提他上黑板做题。   那是今天新讲的知识,郑嘉树却没有半分不安,他走上讲台,拿了粉笔,几下就写出了解题步骤——然后他发现自己会写一手好字。   老师看呆了,因为这不仅是正确答案,而且比他讲的更加简洁明了好理解!他赞赏地看了郑嘉树一眼,连带着同学们看郑嘉树的眼神都肃然起敬。   郑嘉树回到自己座位上继续出神,他知道自己肯定想不起来,早在做任务的时候就知道,记忆是随着任务的进行逐渐找回的,现在才第二个世界,哪里有那么快。   但他就是忍不住去想啊,他甚至开始怀疑起生前的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下课后,立刻就有女生拿着不懂的习题过来询问,郑嘉树收回游离的神智,耐心地给她们讲解。他长得那么好看,声音又很好听,表情更是温柔,怎么能不让人喜欢?他跟那些讨人厌的男生不一样,和郑嘉树说话,女生们都感到非常舒服。   ☆、第四十六碗汤(四&五)   只可惜这平静并没有维持多久。第三节课上课刚不久,班主任老师就被叫了出去,回来后一脸复杂地看着郑嘉树,跟他说:“去校长办公室一趟。”   郑嘉树把书本合上,站起身,老师又问他:“你打人了?”   “那些人说的么?”   “你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那几个学生的父母闹到校长那里去了,郑嘉树啊郑嘉树,你到底怎么了?”   郑嘉树没有说话,只是看了老师一眼,从对方身边经过走出了教室。从教室窗户经过时,班里的同学都在朝他看,可他目不斜视,就像是从来没有在这个地方存在过。   郑嘉树的一生短暂而又悲惨。郑母杀死方怀又自杀后,他便只剩下了自己。办完丧事后他回学校上课,却再也学不进任何东西,与此同时,坏学生们对他的捉弄越来越过分,在某次被迫把头伸入粪坑的侮辱中,郑嘉树失控将一个男同学推倒,对方磕到厕所的台阶,脑袋缝了好几针,父母于是不干了,到学校来闹。   但郑嘉树哪里有钱赔偿?他把母亲留下来的钱全部给了对方都没用,为此校长请他去谈话,用可能要让他退学的理由,性|侵了这个比女孩子还要漂亮的少年。从此之后,死了一个方怀,来了一个校长,郑嘉树能够留在学校了,但他过得更加可怕。   最可怕的是,他在漫长的煎熬中,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念头。校长是一个人玩他也好,和别人一起也好,郑嘉树完全成了一个乖巧听话的木偶,他这样活着,和死了都没什么分别。   只是这一次,恐怕校长不能如愿了。   郑嘉树长得好,全校师生都知道。这少年又温和又有礼貌,人人都喜欢他。可还有些人,看到美好的事物便会生起龌龊之心,比如方怀,比如校长,比如在这之后郑嘉树遇到的那么多人。   他没有撑太久,初三毕业后,他原以为自己能逃离校长重新开始,可谁知道他连个普通高中都没有考上,根本没有地方去,校长也说了,不管他要逃到哪里,自己都不会放过他。   初三那年暑假结束,别的同学开始了他们的高中生涯,郑嘉树自杀在自己阴暗狭小的房间里。   安静的,不为人知的死去。   没有人为他哀悼,也没有人为他掉泪,他就是死了。而校长重新物色了新的漂亮的男孩子,继续着他内心深处肮脏的*。   但郑嘉树不该死,至少在活到六十岁之前,他是不该死的。阳寿未尽,因此男鬼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在初三结束的时候,他必须完成任务,否则便会被判定任务失败。一年后他要把身体还给郑嘉树,所以他的时间并不宽裕,因为在郑嘉树的记忆里,还有很多伤害他的人都没有出现。   进了校长室,郑嘉树静静地看着西装革履道貌岸然的校长。他大概四十岁左右,因为过多的应酬酒席,前额早早地秃了,啤酒肚凸起,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此刻正严肃地瞪着郑嘉树:“知道我为什么叫你来吗?”   “不知道。”郑嘉树并不害怕,甚至声音是随意的。   校长故意吓唬他:“你在男厕所打人了对不对?”   “没有。”   “没有?人家父母都告到我这儿来了!郑嘉树啊郑嘉树,没看出来你这么有本事啊,知不知道这样要记个大过?人家父母说了,必须把你劝退,否则就告到教育局去!”   郑嘉树本来是很乖巧的模样,可是听到校长这么说,突然笑了。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三次笑。   他笑得很是嘲讽,他甚至懒得跟这些比忘川河里鬼魂还要肮脏污秽的人周旋,所以他一脚踢开眼前的椅子,顿时觉得神清气爽。然后他大步上前,一拳揍在校长的啤酒肚上,脑满肠肥的校长哪里能受得了这一拳?痛的弯了腰,郑嘉树又一脚将他踢开,然后踩住他的脸,弯下腰,单手搭在膝盖上:“有什么证据说我打了人?谁能证明?他们彼此之间的证词可不能信,毕竟大家都知道,平时我才是被欺负的那个,我才是无辜的呀。更何况他们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怎么会跟我有关系呢,校长,您说是不是?”   校长的眼镜被踩碎,整个人还想挣扎,可说来奇怪,明明郑嘉树是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少年,可被他踩在脚下,他竟然连动都动不了。   郑嘉树伸手在他口袋摸出手机,掂了两下,在校长惊疑不定的眼神中输入了开机密码,眼神很是满意。这老家伙有个癖好,喜欢拍照,曾经的郑嘉树在他手上可有不少大片,不过其本身也有为艺术献身的意识,真身出镜。   看着那么多不堪入目的照片,郑嘉树故作讶异:“原来校长喜欢漂亮的男孩子,真可惜我竟然不知道,要是早点知道,也早点跟校长打好关系了。”他啧了一声,顺手把手机放入自己口袋,就连开机密码都是郑嘉树记忆里的那个,真是叫人惊喜。   他松开踩住校长的脚,后退两步,校长得了自由,手脚并用地从地上爬起来,瞪着郑嘉树:“手机还给我!”   “那怎么行,我还想在这学校待下去,手机还了的话,我怎么保护自己?”郑嘉树说着,又从口袋掏出手机把玩。这个年代手机已经开始流行了,只是没有再过几年那么多功能。“我有点事需要校长帮忙,你说呢?”   “我不会让你退学,也会解决那些家长的事,这下你总该把手机还我了吧?”虽然郑嘉树武力值超出了自己的想象,但校长只是有点震惊跟紧张,并没有太过在意。他盯上郑嘉树很久了,知道他的软肋是什么,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孩子,能有什么本事?好话说那么一两句就能骗到手里。   可惜,他面对的郑嘉树,身体里是个被折磨一千年的恶鬼。鬼对人心看得通透,他的心思瞒不过。   “还,当然是要还的。”郑嘉树咂了下嘴。“不过得等到我高兴。”   他把手机又塞回兜里,顺手还把拉链拉上,“校长看着也没用,你又抢不走。十几个人我都打得过,你一个还真算不上什么。”   他慢慢朝校长走去,眼镜掉了的校长有点害怕,忙不迭地朝后退,却被郑嘉树一把抓住衣领,一拳捣住肚子。郑嘉树甩了下拳头,嘴角露出笑容:“我很久以前就想这么做了。”说着又是一拳。   他一拳又一拳地揍,专挑柔软又不易留下伤痕的地方,直到将校长揍得连胆汁都吐了出来,头上的毛似乎更少,才停手,极为沉醉地吐出一口气,单脚踩上校长双腿间的重要部位,狠狠地跺下去旋转。   并且及时抓过椅子上的坐垫塞进校长嘴里防止他的痛呼声传出去。郑嘉树甚至极其冷酷地盯着已经被折磨地翻了白眼的校长,直到他抽搐着,然后一动不动了,才收回脚,转身离开了校长室。   出去的时候刚好打了下课铃,回到教室,班主任老师还关心地问了一句,郑嘉树对他鞠了一躬:“谢谢老师关心,校长说这不关我的事,他会解决,要我好好学习,考个好成绩以后给学校争光。”   班主任老师却有点将信将疑,郑嘉树是个好孩子没错,从不撒谎也没错,但是——校长并不像是郑嘉树口中的好人。可是郑嘉树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他也就信了。   果然,很快郑嘉树打人这件事就被解决了,根本没人相信郑嘉树这样的孩子会打人,而且那么多,他这么瘦弱怎么打得过?不仅如此,学校还严厉通报批评了那些爱欺负同学的学生,甚至因此记了过,并告诉家长说如果再有下一次就要劝退。   终于,学校里再也没人能欺负郑嘉树了,尤其是那几个被他教训过的男生,现在看到郑嘉树都绕着路走,心里到底服不服气不知道,反正表面上是不敢再怎么着了。同学们也发现郑嘉树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如果说以前的郑嘉树像水,温暖柔和甚至有些怯懦,那么现在的郑嘉树就宛如一块冰。   他仍然乐于助人,仍然有求必应,但就是和以前不同。   郑母也发觉儿子变得更加有自信,同时也更加成熟,懂得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甚至还能帮到她。她深知这是过往的遭遇让儿子迅速长大,心中又是酸楚又是难过,只是郑嘉树现在这样子更让她感到安心,能够自己照顾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以后万一她不在了,也不用再替郑嘉树操心。   每个学期学校都会有助学金这一项目,目的是资助家庭贫困的学生,一般分为国家助学金跟学校助学金两种。在这之前郑嘉树从来都没有被评上过,因为这样的名额大多数早已内定好,不过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他不仅拿到了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最后也花落他家。   这几千块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足够让他们娘俩好好生活很久,也是郑母起早贪黑卖菜半年才能赚到的钱。   她小心翼翼地把钱存到了卡里,现在小树还小着呢,以后要是考上大学,得花多少钱呐,不管怎么说,她都想趁着自己还算年轻的时候多赚点钱,等到以后给小树交学费,最好还能买个房子,小树还要娶媳妇生孙子给她抱呢。   一想到美好的前景,郑母就不再觉得累了。郑嘉树淡定地看着高兴的母亲,扒完碗里的饭就说:“妈妈,明天就放暑假了,我跟你一起去卖菜吧。”   “那怎么行!”郑母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你在家好好学习!”   “那些我都会,后天去学校拿素质报告书,妈妈你就知道我考的什么样了。”   郑母瞧他这副志在必得的样子就想泼冷水:“别太骄傲啊,人家都说了,谦虚使人进步,你这孩子,可别因为拿了个好成绩就得意忘形,你可别忘了,期中考试的时候你考的可不太好。”   郑嘉树起身收拾碗筷:“那只是个小失误,现在没有什么恶心的东西,我当然能考好了。”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妈妈,难道你不相信你的宝贝儿子吗?”   一个有心上进的人,未来与梦想都不应该被碾碎破坏。   郑母扑哧一笑,“放着妈来,你看书去吧。”   “洗个碗而已。”郑嘉树躲开母亲要来拿碗筷的手,进了厨房。他洗好碗筷又用干布擦干,放到橱柜里,又把桌子擦干净,吃剩的饭菜用罩子盖住,走到郑母身后给她按摩着肩膀。“妈妈,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   “你还小呢,正在长身体,我那天看电视里说了,小孩子都得保证睡眠,我早上四点就起来了,你能起得来吗?”   “起得来,三点我也起来。”   “那可不行,你不心疼自己,我可心疼自己的儿子。”郑母还是摇头,儿子的手法非常舒缓,有效地缓解了她的疲劳。郑嘉树看着母亲粗糙的双手和已经有了皱纹的脸,轻声说:“妈妈,我以后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郑母笑了:“好啊,那我就等着小树以后给妈妈买大房子住。”   “好。”郑嘉树微微一笑。   郑母岔开了话题,母子俩聊了聊这几天来的事,郑母还以为自己把儿子给说通了,结果第二天早晨,她打着呵欠起床,刚到客厅,就看见郑嘉树已经坐在那看着自己了,脸上带着笑容,桌子上放着做好的早餐。看到她,少年脸上还露出笑容:“妈妈早上好。”   “小树……”   “我说了,要跟妈妈一起去摆摊的。”郑嘉树起身盛饭,他们的早餐很简单,就是稀饭和馒头配酱菜,馒头是郑母自己做的,非常厚实顶饱。   最后郑母也没拧过郑嘉树,答应的不情不愿的,她实在是舍不得郑嘉树这么辛苦,这世上绝大多数的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胜过自己的生命,郑母就是其中一员。   她每天早上都要起早,先去批发市场找最新鲜的菜,然后用三轮车拉到她平时摆摊的菜市场,接着用水把满是泥土的菜洗干净摆好,然后就开始了漫长的一天。一天内最好是把所有菜都卖出去,如果卖不出去,第二天就蔫儿了,不值钱了。蔬菜的利润低的吓人,又不是每天都能卖光,所以她赚的钱并不多,勉强够温饱,想要生活的很好就不可能了。   郑嘉树一跟郑母一起出现在菜市场就引起了轰动。郑母虽然上了年纪,但仍然可以看出她年轻时的美丽,郑嘉树跟她长得很像,但有多了分斯文秀气,因为读书多的关系,总让人觉得这孩子特别好,到底怎么个好法说不清,但就是好。   郑母笑得很开心,左右的摊主跟她打招呼都夸她的孩子又漂亮又乖巧,郑母连连点头,还不忘告诉别人郑嘉树学习多么认真多么努力,听得别人羡慕不已。让郑母感到稀奇的是,她原本以为以郑嘉树的性格,肯定没法融入这么杂乱的菜市场,没想到这孩子嘴特别甜,而且还勤快,短短一上午的时间,周围的摊贩们就对郑嘉树赞不绝口,纷纷表示回家要教育下自己那不听话的孩子,要他们跟郑嘉树学习。   郑嘉树在水龙头边清洗窝瓜,时不时地看郑母一眼。她是那么善良朴实的女性,别人夸他儿子一句她就会露出高兴的笑容,这让郑嘉树的眼神变得格外柔软,他喜欢这些美好的人,虽然找不回自己的记忆,可是看到这些好人幸福,他心中就比吃了蜜还甜。   早上跟傍晚是最好的生意时间,中午就一般了。而是虽然有棚子,但夏天太阳特别大,菜很快就蔫的不像样了,郑母有点焦急,但是急也没有用。   因为今天郑嘉树跟她一起来,所以平时都是啃馒头配咸菜的郑母难得一次带郑嘉树下馆子。出了菜市场有条小街道,很多卖吃的,她带着郑嘉树去了一家馄饨店,要了三十个馄饨,自己吃了两个就不吃了,看着郑嘉树吃。   郑嘉树淡定地吃了大概有十个,推说自己肚子有点痛不想吃了,郑母看着还剩下的十几个心疼的要命,她其实早就饿了,虽然早上吃了早饭,但骑车搬菜都非常消耗体力。她吃的时候还不忘关心郑嘉树:“小树你肚子还疼不疼?待会儿妈给你买年糕吃,外头有家卖年糕的,大家吃了都说好。”   郑嘉树微笑说:“我已经吃饱了。”说着还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再吃就要爆炸了。”   郑母笑起来,他看母亲额头鼻尖满是汗珠,就掏出手帕给她擦了擦。   又卖了一下午,直到傍晚,人们都下班了,菜市场才重新热闹起来,郑嘉树脑子灵光,算钱非常快,经常郑母刚称好他就已经说出了数字,买菜的人也都很惊奇,他站在菜市场里实在是太扎眼了,十四岁的少年高挑斯文,虽然瘦弱些,但身上的气质却掩饰不住,干净的蓝t恤与七分裤,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眉梢像是有阳光。   所以不少人都到郑母这儿来买,这恐怕是郑母最快收摊的一次,不仅菜全卖完了,而且还比平时提前了两个小时回家。她特别高兴,攥着手里的钱收拾了摊位就要带郑嘉树去买衣服。   她早想给孩子买了,就是手头一直没有余钱,也不敢乱花,她自己穿的还是好几年前扯布自己做的衣服,都洗的掉色了。   她骑着三轮车,郑嘉树坐在车里,母子俩沿着夏日傍晚的大街慢悠悠地骑回家,路上去了家服装店,郑母给郑嘉树买了两件新t恤,看着漂亮的孩子穿着新衣服,郑母笑眯了眼睛,仿佛一整天的疲劳都在瞬间消散。   晚上吃过饭,郑嘉树去到院子里把冰镇在井水里的西瓜拎上来,切开,老旧的电风扇吱吱呀呀的转动着,屋外还听得到蛐蛐的叫声,他和母亲坐在椅子上看电视。   第二天他是要回学校拿成绩单跟素质报告书的,所以没法跟郑母一起去摆摊。郑母原以为今天自己能一个人干,谁知道上午还没结束,郑嘉树就又来了。   她一看就急了:“你咋回来这么快?下午不用上学啦?”   “拿了成绩单就行了,我们放四十天假呢。”郑嘉树边说边拿过围裙穿上,把手里的成绩单递给母亲。“你看。”   郑母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接过郑嘉树递过来的成绩单,眼睛一亮,顿时笑容满面。旁边聊得来的摊主也都好奇地凑了过来,发出惊讶赞叹的声音。   “小树成绩这么好啊!”   “全是满分!”   “我家那小兔崽子要是有小树一半懂事就好了!”   ……   郑母脸上笑开了花,她珍而重之地把成绩单贴身收好,对郑嘉树说:“虽然考得好,但是你可不能骄傲,谦虚——”   “谦虚使人脚步,我记住了妈妈,我不会骄傲的。”郑嘉树说,随意对路过的一个阿姨笑了一下。结果这笑容太好看,阿姨走过去又推着自行车倒退回来,要称点土豆。   郑嘉树露出笑容,他开怀一笑的时候会露出一颗很可爱的小虎牙。郑母把称拿过来,他都已经学会要怎么用了,找完零钱还不忘跟阿姨笑一个挥手说再见。   虽然摆摊卖菜也能赚钱,太是太累太辛苦,而且利润太薄,郑嘉树说想让母亲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并不是空口白话,他已经想好要怎么做了。   ☆、第四十六碗汤(六&七)   迄今为止,郑母手头大概一共有一万块钱,这笔钱在这个时代可不是个小数目,万元户可不是叫假的,不管是男鬼还是郑嘉树,他们都不想让郑母继续过这样的日子。每天起早贪黑的摆摊卖菜,从早到晚忙得停不下来也赚不到多少钱,郑母还不到四十岁,眼角就已经布上了周围,双手更是粗糙。   当郑嘉树跟郑母提出开一家小超市的时候,郑母心里是不大相信的。这个时候还没有超市的概念,顶多就是小卖部,但她非常信任儿子,尤其现在的郑嘉树懂事又聪明,读的书肯定是比自己多,因此,虽然心里有些打怵,但郑母还是点头答应了。   她把所有积蓄都取出来的时候双手都在颤抖,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钱在手上,更重要的是,她不知道开这个所谓的超市到底能不能像是小树说的那样赚钱,万一亏本了,她手头可是一点存款都没有了。   根据自己脑海里的记忆,郑嘉树全权负责了这个超市的置办权。因为很多手续及进货都比较麻烦,所以他整整折腾了一个暑假,总算是在初三开学前把这些事都准备好了。他不愁钱,校长有的是钱,敲诈一下对方有什么不好,有免费的提款机用,不用的是傻子。   除了钱之外,还有很多事情,但凡是能节省时间和精力的,郑嘉树都会打电话给校长——校长的手机这会儿还在他口袋里装着呢。   郑母完全没蒙在鼓里,关于校长跟郑嘉树的事情一概不知,他们在人流量大的地方租了房子,从郑嘉树开始搞这个什么超市开始,他们的邻居也好亲朋也好,都不看好。想买东西为什么不能去小卖部非要来什么超市?   但郑母看到装修的简洁而大方的店铺时,心里是很高兴的,很多东西她虽然不懂,但是她愿意去学,郑嘉树也愿意教她。在经历过方怀的事情后,他们都希望能把日子过得好起来。   而郑嘉树在某天去上学的路上遇到了一个星探。   真正的郑嘉树记忆里也是有这个人的,只是那时候的他无父无母孤苦伶仃,人又被校长控制着,看到陌生人就吓得不行,以为对方是个骗子。但这位还真不是骗子,这会儿的演艺界还处于青黄不接的时候,虽然电视手机迅速普及开来,但演艺圈还没有发展到极致。男鬼不知道真正的郑嘉树会怎么选择,现在这具身体是属于他的,他有权利任意处置。   所以他留下了对方的名片,中午回家的时候跟郑母一说,郑母也不太懂,她心中只知道上学是好的,就问郑嘉树会不会影响学习,郑嘉树说不会后她就答应了,条件只有一个:“一定要注意安全,别被坏人给骗了。”   话虽然这么说,第二天星探登门拜访的时候,还是把郑母吓了一跳,这个人她在电视里见到过啊,就是跟在那个谁谁谁身边的。她有点紧张,第一次见到这样出名的人物,郑嘉树拍了拍她的手说:“妈妈,你坐,我去倒水。”   星探先是打量了下这个家,虽然房子简陋些,但很温馨很干净,看得出来这对母子是什么样的人。他那天在街上一眼就看见了郑嘉树,毕竟这孩子长得太好了,假以时日培养下来,一定能成为一名巨星。   郑母性格朴实,别人说什么她就信什么,再加上星探也的确很有说服力,所以她就点了头,并且在协议上签了字。   星探让郑嘉树叫他陈哥,郑嘉树并没有表现出对未知事物的不安和惶恐,他的接受能力极强,甚至在第一次拍广告的时候,他的表现让陈哥这样的老江湖都吃了一惊!如果不是知道这个少年只有十四岁并且没有接触过这一行的话,他真要以为对方经验丰富了!即使是现如今最著名的男星也不一定能有这样的台风啊!   陈哥隐隐觉得自己捡到了宝,本来以郑嘉树的脸,只要他能乖乖地揍陈哥设定的路线,以后肯定也能大火,原本陈哥还寻思着要好好调|教之后再让郑嘉树出现在观众面前,但是现在他改变主意了!   他之前是想找一个广告主角,可惜来应征的都没有那种感觉,无意中出门却遇见了郑嘉树,只能说一切都是美妙的巧合!   这就是缘分呐!   虽然只是一个眼药水的广告,但对于郑嘉树来说,这就是他未来人生的开始。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如此熟悉这个工作,当他站到镜头前,他便开始散发万丈光芒。就好像,他为镜头而生。   眼药水的广告一出世便十分惊艳,郑嘉树的同学老师都不敢相信,他们直到看见电视上的广告才知道那个模特是郑嘉树,电视里的郑嘉树跟现实生活中的郑嘉树没什么不同,只是多了一份高贵的气质。   演艺圈很久没有这样的新鲜血液了,所以郑嘉树基本上是一炮而红,甚至还带动了他们家小超市的营业额,郑母每天算着钱笑得合不拢嘴,如果能一直保持这样的话,以后小树上学也好结婚也好就都不用愁了。   她把所有赚到的钱都存了起来,一点也不敢多花。   郑嘉树拍广告也是有钱拿的,而且数目不少。领到第一笔钱后他没有交给郑母,反正交给她也是拿去存起来,不会用在她自己身上,所以他直接去了最好的一家化妆品店,以自己的眼光买了一套最好的保养品,然后又给郑母买了新衣服。   郑母晚上关店回到家,就瞧见饭桌上放着一堆印着品牌名的纸袋,她当然知道这些是什么,她经常经过那些店,但她从来都没有进去过。一看到这些东西她就急了,抓过郑嘉树问:“外面那些是哪里来的?”   郑嘉树还从来没看过她这么严肃的样子呢,“我买的。”   “你哪里来的钱?!”郑母问,“你是不是干什么坏事去了?”   郑嘉树:“……妈妈你忘了我跟陈哥拍广告吗?”   郑母愣了几秒钟,她还真的忘了——毕竟这么久以来,郑嘉树只是偶尔在星期天的时候被陈哥接走,要不是这几天那个广告火了,她都忘了自家儿子以后可能要当演员了。想到这里,她有几分愧疚,跟郑嘉树道歉:“是妈误会了……”   “我说过,会让妈妈过上好日子的。”郑嘉树并不生气,他拉起母亲的手,带着她拆开那些纸袋,并让她换上新衣服。郑母只是心疼钱,她当然也希望自己能变得年轻美丽,所以在儿子的撺掇下进屋换上了新裙子,她虽然没有保养,但年轻时的容貌还在,换上衣服后,郑母露出惋惜的神色:“妈妈太老了……”   “谁说的,你一点也不老。”郑嘉树微微一笑,上前把郑母的手握在掌心。“没有女人会真正老去,妈妈在我心中是最美的。”   “胡说八道。”郑母被他逗乐了,捏了捏他的鼻子。“小树以后娶了媳妇就忘了妈妈了,到时候肯定是媳妇最漂亮。”   郑嘉树莞尔:“不会的。”   郑母问:“小树班里那么多漂亮女孩子,有没有喜欢的?”   郑嘉树斜睨了母亲一眼,头一次见她这样八卦。“没有。”说完补充了一句。“反正她们没有比我漂亮的。”   郑母一听险些晕倒:“男孩子要那么漂亮做什么,你要变得有男子气概才行。”这也是她一直扼腕的,她的第一个丈夫长得很好看,是那种男人味的好看,但郑嘉树并不像他,反而像自己多些,小的时候穿上裙子,根本没人分辨得出来他是个男孩。   郑嘉树笑道:“我会努力培养自己的男子气概的。”   母子俩又说说笑笑了会儿,仿佛未来的每一天都有了希望,他们现在的目标是多攒钱,然后从这个破房子里搬出去,这里充满了不堪的回忆,如果能不记得,当然是不记得的好。   郑嘉树就这样一边上学一边拍广告,在陈哥的牵线下,他还去一部电影里打了个酱油,演一个男n号,意外的是他的演技非常不错,就连陈哥都惊讶了,感觉自己捡到了宝,以后好好培养,前途绝对不可限量。   然而对于郑嘉树而言,这都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了。第一次拍广告他轻车熟路,第一次拍戏他也不觉得不安,即使面对那么多镜头,周围有那么多工作人员,他仍然很敬业是,甚至老练的叫一些资深演员都咋舌,觉得这少年天资出众。   天生就是吃演艺圈这碗饭的。而在学校,郑嘉树变得更受欢迎,现在再也没人会欺负他了,甚至之前捉弄过他的男生们都主动找他和好,只为要一张他的签名照。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麻烦随之而来,比如说特别喜欢他的女孩子,将他视为偶像,狂热的连他擦完手的纸巾都会捡起来。   更别提其他的一些麻烦了。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郑嘉树更可怕的也见过。   嗯……?   更可怕的?   他眯着眼睛想了想,没找到自己记忆中跟更可怕的狂热粉有关的记忆,现在他过得可以说是相当不错了,以后会发展的越来越好,他们家的超市如今生意火爆,郑母也逐渐有了商业头脑,累计消费满五百的送郑嘉树签名照——郑嘉树刚得知这个活动的时候颇有些哭笑不得,他妈妈一开始可是不想让他太频繁地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呢,觉得他年纪太小,还是要以学习为主。   十四岁出道,勉强算是童星,加上脸生得好,据说家世坎坷成绩又好,所以郑嘉树很有观众缘。   现在他在学校里遇到校长,对方都要跟他主动打个招呼笑一笑。   那部手机郑嘉树一直没有还回去,他只是暂时利用这个秃头,并不代表要放过他,毕竟手机里还有许多少年都在他手上,郑嘉树称不上什么好人,但他看不顺眼的人一定得教训才行。   初三毕业那,有两件事最为轰动,一件是知名童星郑嘉树以全市第一的好成绩考入了重点高中,另一件则是某某中学的校长因为爆出性|侵学生的丑闻被捕入狱。很快地就有人传言说真是巧了,那校长就是郑嘉树学校的校长呢,那么多男孩都吃了亏,郑嘉树长得那么好,会不会也被校长怎么样过?   通讯还不够发达,所以这也只是猜测,郑嘉树对这样的猜测根本不在意,再可怕的流言蜚语他也尝过,这真的不算什么。   更可怕的……流言蜚语……   他有点失神,最近总是忍不住会想起一些奇怪的事情,这些明明是真正的郑嘉树没有经历过的,可他为什么会觉得无比熟悉呢?就好像自己也曾经是流言的受害者,所以这些不痛不痒的话语完全伤害不到他。   已经被伤害到了极点,在忘川河里待了千年,人类还有什么能力伤害到他?只不过郑嘉树不得不在意,他还记得奈何桥的小朋友说过,记忆会随着任务世界一个接一个的解锁而逐渐恢复。   也许这就是他生前的记忆呢?   他生前……是个站在镁光灯下的人?   真是该死,只觉得那种感觉熟悉,可是一旦深入去想就没用了,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到底要怎么做才行?   “小树啊。”   房间的门被打开,郑嘉树从等候室的沙发上站起来,问陈哥:“好了么陈哥,董事长有空见我们了么?”   a国最大的某集团要找一个形象代言人,这个代言非常抢手,郑嘉树凭借良好的素质和优秀的外在条件成功突入重围,只是和他一起的竞争对手不少,前几天面试的时候,郑嘉树被淘汰,最后定下来的人选不得不让人觉得有猫腻。   陈哥实在是不想放弃,所以这几天一直在跟集团的董事长联系,想看看能不能跟对方见一面,也想知道还没最终决定的人选到底有没有再做更改的可能。郑嘉树对这个不置可否,他并不关心自己能不能拿到这个代言,他只要郑母好好的,钱够用就好。   只是很快就要离开这具身体了,也不知道自己走后,真正的郑嘉树能不能行。男鬼对郑嘉树没有感觉,他在意的是郑母。   他从来都只关心那些美好的人,因为有这些美好的人存在,他才能控制住自己,认为这个世界上啊,除了仇恨与痛苦之外,也是还有些可爱之处的。   陈哥点点头说:“董事长愿意见我们了,不过只见你一个人,十五分钟。”他走过来拍了拍郑嘉树的肩膀,叮嘱道:“小树啊,你一定要加油,要是能拿下这个代言,不仅你陈哥我以后一线经纪人的位子不可撼动,就连你也会朝上再上一个层次啊!到时候咱们也不气弱了,所以你一定要努力知道吗?”   郑嘉树点头说:“我会全力以赴的。”   在陈哥期待的目光中,郑嘉树根据员工的指印到了董事长办公室,他伸出手敲了下门,里头传来的声音让他有一瞬间的恍惚——这个声音莫名觉得有些熟悉,和他曾经认识的某个人很像。   但肯定不是同一个人。这是些不同的世界,只是有些像,仅此而已。   可即便只是像,郑嘉树都感觉到了心底深处熊熊燃起的仇恨之火。他不知道自己和类似声音的主人有什么过往,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那肯定不是什么美好的记忆。   另外作呕。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正坐在办公桌前批阅文件的男人闻声抬起头。郑嘉树淡淡地和他对视,这个男人长得很好看,和校长一样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只是校长戴起来道貌岸然,董事长戴起来却是说不出的好看,他的马甲里是一件白衬衫,系着领带,西装外套搭在椅背上。   虽然声音很相似,可看到人的时候郑嘉树就知道了,这不是他以为的那个人。因为在看到董事长的时候,他心中没有丝毫波动,只是有些遗憾。   若真是他感觉中的那人,他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将他杀死。   只有鲜血才能慰藉他在忘川河中孤独绝望的一千年。   奈何桥的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一样,根本没有办法计量。奈何桥的时间是静止的,不存在于过去,也不拥有未来,但忘川河不一样,忘川里的鬼魂也不一样。时间越是清晰,他们越是痛苦。   更痛苦的是,即使时间过去了再久,生前的苦痛也无法遗忘。   忘川河不是洗净满身污秽重得新生的地方,而是无尽的折磨,以及无尽的惩罚。不愿饮下汤水投胎而去,便要在忘川接受天罚。   董事长说:“你先到一边坐一下,我看完手头这个文件再和你谈。”   郑嘉树坐到沙发上,他并没有感到拘谨或是紧张,把这个偌大的办公室当成了教室,表现的非常自然随和。还有什么能让他为之改色呢?他心中一片荒芜,死水不惊。唯一让郑嘉树眉头动了下的是董事长的声音。   好好的人,有这样的声音,真是令人作呕。   大概过了五分钟,董事长把手头文件合起来,这才有闲工夫去打量郑嘉树。他之前就在电视中看见过这个少年了,当时的感觉就是孩子长得不错,也很有天赋,可是直到见了真人,他才知道这孩子何止是生得不错,简直有点魅惑众生的味道。   偏偏身上又有股说不出的倔强之气,看了叫人颇有好感。十四岁就长成这样,以后不知道得祸害多少小姑娘呢。“我小侄女很喜欢你。”   郑嘉树微微一笑:“谢谢。”   董事长有个八岁的小侄女,每次看到电视里出现郑嘉树都会开心地拍手,还不许人换台,一口一个大哥哥叫得可甜了。“就只有谢谢跟我说?”   “不然董事长想让我说什么?”   “你来这里,不会就为了听我说我的侄女很喜欢你吧?”董事长觉得有趣,哪个到他面前的人不点头哈腰的讨好,这个倒好,没有一点求人的意思,反倒像是来参观的。   “我来,是因为陈哥要我来,只是给他一个不是那么大的希望罢了。”郑嘉树淡淡地说,他仰起头,眯着眼看向窗外。这间办公室的视野很好,他可以远远地看到蓝天白云,离他那么近、那么近,仿佛只要多走两步,伸手就能触碰得到。“至于结果如何,都是董事长您说了算。”   “也许你说两句好话,最终结果会更改也说不定。”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毕竟是个小孩子,没长大,心高气傲。   郑嘉树一眼就看出对方心里在想什么,他已经不稀罕去解释自己并非心高气傲,而是真的不在乎。拿不拿得下这个代言都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真正的郑嘉树对这一行并没有什么兴趣,他能够感受得到。   当男鬼心中在想着万人瞩目的时候,真正的郑嘉树却只想躲起来。他想要安安静静的和母亲一起生活,过平凡幸福的日子,这种人人都盯着自己看的日子……他并不想这样。   所以对男鬼来说,有这个代言不过是手头能多攒一笔钱,要是没这个代言,他也不会觉得多么伤心。   不是很在乎,所以无所谓输赢。   “十五分钟到了。”郑嘉树看了下表,起身。“我先走了,再见。”   董事长也跟着看了下自己的表,觉得这孩子可真是奇怪,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一句好话都不说,就因为自己给了十五分钟,所以时间一到主动走人?   现在的小孩都这么有个性吗?   其实郑嘉树只是不想再听到他的声音而已。这人脸能看,声音是真难听。   ☆、第四十六碗汤(八)   陈哥一瞧见郑嘉树走出来,连忙上前问道:“怎么样怎么样?跟董事长谈得怎么样?”   郑嘉树瞥了他一眼,率先走在前面,陈哥亦步亦趋地跟着,嘴里还不住地问:“小树啊!怎么样你到是说句话啊!”   “没戏。”   “我就知道——等等,没戏?没戏是什么意思?”对这个结果,陈哥非常不能接受,他震惊地望着郑嘉树,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他本来是充满希望的,郑嘉树有多好,没人比他更清楚,不管是从企业形象还是企业理念来说,郑嘉树都是最适合的,如果有机会跟董事长见一面的话,他相信事情一定会有转机,但是什么叫没戏?“你有没有跟董事长好好说话?我交代你的你都说了吗?小树?小树!”   他懊恼地看着郑嘉树离去的背影,觉得这孩子现在是越来越有主见了,心里藏着什么事儿从来都不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老觉得小树不想再继续在演艺圈混了呢?   不可能的吧……他现在正当红,趁此机会的话说不定就是下一个天王巨星,不比开超市赚钱?但是从郑嘉树嘴里问不出什么来,陈哥想了想,回到公司又开始给人家集团打电话,旁敲侧击地想知道最后结果如何。   郑嘉树回到家的时候,郑母正在熬鸡汤。她瞧见郑嘉树,顿时笑了起来:“回来啦?怎么样,工作谈成了吗?”   郑嘉树坐到沙发上随手打开电视机,恰好看到广告里的自己,顿时烦心地换台,郑母见他不说话,围裙上擦擦手走了出来,瞧郑嘉树脸色不好,问:“怎么了这是,不开心?工作泡汤了?”没等郑嘉树回答,她笑道,“泡汤也没事儿,妈现在可攒了很大一笔钱,够以后给你上大学买房子的了,别哭丧着张脸了,小孩子家家的。”   郑嘉树先是盯着电视看了几分钟,突然问:“妈妈,如果我选择不继续做这行,你会支持我吗?”   “当然。”郑母想都没想就回答。“你要是不干这行,妈还挺高兴的,虽然赚钱多,可是没什么时间在家,每次回来都累得要命,你要喜欢这个,你就继续做,要是不喜欢或者说觉得累了,咱们娘俩也不是过不下去。”过去再悲惨的日子都过下来了,哪里还差这一节。生活都是越来越好的,她不会被眼前的东西迷了眼。   “好。”郑嘉树点点头。“那我不做了。”   郑母眨眨眼:“好啊。”   母子俩相视一笑,顿觉空气都变得轻松起来,恰好厨房的鸡汤熬得差不多了,郑母连忙将火关掉,盛了一碗出来。郑嘉树喝了一口,鲜美的味道温暖了他的身体,他对着母亲笑了一下,然后埋头喝鸡汤。   真正的郑嘉树不喜欢抛头露面,更不喜欢被人盯着看,男鬼不觉得如何,可是今天见到的那个董事长实在是让他觉得心情不好,虽然对方只是声音让他觉得熟悉,然而仅是这样,男鬼已经感到难以忍受了。   现在说出来后,郑母表示支持,他便松了口气,饭后就给陈哥打了电话。   陈哥已经懵逼了,他刚得知郑嘉树没有被选为代言人就已经够难过的了,结果知道结果到现在还没过半小时,这小子又给他来一个晴天霹雳?!   他在电话里气得破口大骂,郑嘉树安静地任由他骂,然后说:“我只是以后不做这行,但是陈哥需要帮忙的话,我也义不容辞。”   陈哥气得鼻子都歪了,不肯听郑嘉树解释,啪的一声就把电话给挂了。他原本还想要培养出一个天王巨星,稳固自己一线经纪人的地位,结果手头最优秀的一个竟然主动说要退出演艺圈!早就知道这孩子有自己的想法,一旦下定决心就很难说通,但陈哥真没想到有人能在面对这么多的诱惑后还选择退出。   金钱、权势、地位、名声……这些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而言是多么有吸引力的事,可郑嘉树竟然拒绝了!   事后陈哥还试图再说服郑家母子,可惜两人都是一个决定,不打算再继续这份工作了,超市的利润已经足够他们生活,更别提郑嘉树之前拍广告赚的那些,他很诚恳地告诉陈哥,他其实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陈哥说:“但你天生就是为镜头生的!你看看你拍的广告跟电影!谁能像你这样有天赋?你这简直就是在浪费你知道吗!”   郑嘉树却并不动摇。   陈哥最后也是没办法,刚好他手头有个电影在谈,就跟郑嘉树说:“你要退圈可以,但退圈之前得拍部电影。”   郑嘉树看过剧本后同意了。   这是个讲述少年犯的故事,除了主角本身悲惨的经历令人心疼和震惊以外,最重要的是电影达到了一个很大的高度,关于社会以及走上歧路的少年。戏里有一幕,主角少年为了保护青梅竹马的女孩不受侵犯,从而将孤儿院院长杀死,并且冷静地将其分|尸并销毁的情节,电影院里却让所有人都感到毛骨悚然。   演主角的少年长得十分好看,眉眼精致更胜女孩,可是当他拿起刀的时候,那份冷酷和残忍都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而当他杀完人恰好被青梅竹马的女孩发现时,他回头的那一眼,让许许多多观众都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胆子小一些的甚至尖叫出声!   这部电影非常成功,如果说剧本本身只算是个三流故事,那么主角演员赋予了它成为一流电影的潜能。   虽然只是个部小成本电影,但票房收入却让陈哥每天数钞票数的合不拢嘴,他每天都在游说郑母帮自己一起说服郑嘉树,这样有天赋的人,如果真的退圈了,得是多大的损失啊!尤其郑嘉树过完年到现在才十五岁!   郑嘉树更出名了,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实在太多,他们家的超市现在天天爆满,光是消费五百就要送签名照的话,郑嘉树每天坐在那签字都不够。   最让人惊喜的是,由于他在电影中的优秀表现,六月中旬的国家电影奖——全国最权威最有说服力的最佳男主角奖,竟然颁给了他!   打败了候选的一个影帝两个实力演技派,初出茅庐的郑嘉树拿下了这个奖!   领奖的那天,陈哥打扮的比郑嘉树都隆重。   郑嘉树在领奖的时候宣布自己即将退圈,以后也不会再接拍任何电影或是广告。这个决定一宣布,众人顿哗然。   男鬼很清楚,他即将离开这具身体,一旦他走了,真正的郑嘉树阳寿未尽,自然会继续生活。但那毕竟是郑嘉树,不是他,郑嘉树不喜欢在镜头前生活,最重要的是,真正的郑嘉树没有天赋。   所以他必须在离开之前把一切都解决掉,让一切都恢复原状,从此以后,郑嘉树能跟郑母安安静静地生活在一起,也许以后郑嘉树还会遇到喜欢的女孩子,成家立业,这都说不准。   他决定退圈的消息让许许多多的影迷感到惋惜,甚至不少业内人士也觉得遗憾,认为如果郑嘉树继续在电影圈发展的话,必定前途不可限量。   甚至还有人到超市外面拉横幅请求他收回这个决定,郑嘉树觉得这个家不能再住下去了,刚好他们现在有钱,可以买一栋新房子。跟郑母商量了一下,两人做好了决定,又找了陈哥帮忙,陈哥认识不少朋友,很快就给他们解决了房子的事情,顺便还威胁郑嘉树,以后自己要是找他拍个宣传片啊什么的不能拒绝,郑嘉树在心里想了一下,问过真正的郑嘉树以后,点了下头说:“只要不拍电影电视剧,什么都好说。”   新房子很宽敞也很漂亮,每间卧室都能照到太阳,和郑嘉树从前住的那个狭小又阴暗潮湿的小房间比起来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最巧的是旧房子还没卖就要拆迁了,郑母拿到了很大一笔拆迁费,她财迷般将钱都存起来,准备都留给郑嘉树以后上学成家。   搬到新家的这天晚上,晚饭很丰盛。郑嘉树坐在餐桌前,一向食量不大的他把所有饭菜一扫而光,撑得肚子都快炸了,郑母担心地看他:“小树,没事儿吧?”   “没事。”郑嘉树对她笑了一下。“谢谢你,妈妈。”   郑母笑着摸摸他的肚子。“傻孩子,这有什么好谢的,你是妈妈的孩子呀。”   郑嘉树没有说话,只是很温柔地对她笑,这个善良朴实的女人是他在这个世界没有疯狂崩溃的原因,他总是有这样的运气。   感谢这世上所有美好的人。   以后就算没有了他,真正的郑嘉树也会很好的保护她的。   说到底,自己只是一个冒牌货。   ☆、第四十七碗汤(一)   岳熙睁开眼的时候觉得脑袋疼得快要炸了,脑子里好像有千百个小人在噼里啪啦的敲锣打鼓,还有另外千百个小人在放鞭炮,他青筋直跳,伸手摸着墙从地上爬了起来,结果扶着墙没走几步,脚底下就踩到了什么又圆又滑的东西,一个没稳住摔了个狗啃泥。   姿势难看还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这一摔,脑袋瓜子就更疼了。   他干脆就那样躺在地上不动了,这样躺了会儿,突然听到有人开门的声音,随即传来一阵脚步声。岳熙很想爬起来看看,然后他努力了下就放弃了——别爬了,就怕还没爬起来就再磕一跤,那摔的叫一个酸爽。   有人很粗鲁地把他从地上拉起来,还用力在他脸上拍——如果那也算拍的话。要岳熙说,他觉得这更像是呼巴掌,对方的手掌很粗糙,每拍一下岳熙就觉得自己晕一下。半晌,他从牙缝里迸出几个字:“住、住手……”   “妈的你还在喝酒?我他妈还以为你死了呢!”来人抓着岳熙一阵摇晃,岳熙顿觉肚里翻江倒海,他虽然没什么力气,但是刚睁眼的时候还不想吐,现在他闭着眼已经控制不住了,不都怪这人抓着他死命晃么?   于是他哇的一声全吐在对方身上,对方吼了一声,但却没把他甩开,而是嫌弃地停止呼吸,顺便说了一句:“妈的……”   岳熙心里舒服了,谁知对方下一秒就是把他提起来,真的是用提的,不过这姿势就好受了些,反正不晃就行。   一阵冷水当头而下,岳熙混沌的大脑总算是有了片刻的清醒,即使是男鬼也招架不住这感觉,他伸手扒拉开黏在脸上的水珠,看向站在自己面前双手环胸的男人:“你干什么?”   “你说老子干什么,老子吃饱了撑的来找你?”男人惊奇地反问。“你还不看看你自己都成啥样了,人不人鬼不鬼的,为了个女人至于吗?人家都说不喜欢你了。”   岳熙白他一眼:“关你屁事。”他觉得好多了,就爬起来,摸着墙扯了条毛巾胡乱地擦了擦自己,然后腿软险些滑倒,粗犷男人立刻扶了他一把,岳熙拍开他的手,走出了卫生间。   出去才发现外面客厅到处都是酒瓶子,刚才他可能就是踩在酒瓶子上头才不小心滑倒,那一下摔得够狠,现在岳熙都觉得自己腰椎痛——不会摔断骨头了吧?   男人跟在他身后,顺手把东西收拾了一下:“你这是搞什么?哎呀这屋里这味儿……”他嫌弃地扇了扇风,然后把窗帘一把拉开。   刺眼的阳光照射进来,岳熙顺势打量了下这个房子,装修摆设都不错,是他喜欢的风格,唯一就是太臭了——真的臭,全是酒臭味,还有刚才他吐在对方身上不小心掉地上的秽物。   虽然在忘川河里待了很久,虽然总是跟数不尽的恶鬼互相争斗吞噬,虽然自己满身污秽——但那都是精神与灵魂上的,身体可从来没这么脏过。忘川河再脏也没有呕吐物啊。   忘川河的水之所以那么浑浊,是因为里头充满了鬼魂的眼泪跟悲伤,还有他们的不甘与怨恨。数不清的负面情绪将河水变得浑浊,然而若是从奈何桥头往下看,风平浪静的时候,忘川河清澈见底。   “你收拾下吧。”   男人似乎也被岳熙使唤惯了,别看他人高马大,比岳熙还高半个头,但做起家务来是真细心。岳熙瘫在沙发上坐下,男人还给他倒了杯水。   一个小时后,地板光可鉴人,桌上地上的垃圾也全都清理干净,岳熙躺在沙发上对男人说:“辛苦了。”   没什么诚意。   男人一屁股坐到岳熙对面的沙发里,瞧着他这副醉生梦死的样子忍不住说道:“你要朕喜欢就去追,放手给人走了,自己在这里装什么情圣?人家又不会领你的情。”   脑袋疼导致无法思考于是接收记忆缓慢的岳熙白了对方一眼:“关你屁事。”   “是是是关我屁事,是我自作多情才跑来看你死没死。”男人被他喷惯了,也不生气,只是跟着翻了个白眼,从他那边起来,走到岳熙跟前踢了踢他小腿说:“起来,去洗个澡换个衣服,我给你弄点吃的。”   岳熙摆摆手,男人就又把他提了起来。   真的是……   被丢进浴室,岳熙先是挨着墙坐了几分钟,才打起精神。这头真是太疼了,不知道这身体的主人之前到底喝了多少酒。岳熙是不爱喝酒的,酒会让人变得不像自己,而他更喜欢清醒更冷静。   本来只打算冲个凉水澡,后来岳熙才发现高估了这具肉身……不知道这人是颓唐了多久,身上的污垢得用搓澡巾搓,而且一条一条,他被恶心的差点吐了,里里外外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才肯出去,直到身上再也没有怪味儿才走出浴室。   之前穿的那身衣服当然也不能要了,随手朝垃圾桶一丢,打开衣柜找了干净的换上,又把头发吹了吹,才觉得整个人清爽了许多。   走出卧室,刚好男人在开放式厨房里做好了饭,见岳熙出来就招呼他过去:“来吃。”   可能是考虑到岳熙刚喝了很多酒,所以男人只做了简单的粥,又炒了个酸辣土豆丝,其他的就没了——原因无他,冰箱里还存在的食材基本上都不能吃了,就连这几个土豆跟大米都是他在一堆烂掉的食物里扒拉出来的。   岳熙看着桌上的饭菜,肚子很给力的叫了两声。他拿过勺子吃起来,男人则很自来熟地开了瓶冰啤酒,几口喝完丢进垃圾桶——非常准。   十五分钟后,吃饱喝足的岳熙才算是活了过来,他伸了个懒腰,总算是有心情去打量男人长什么样了。   唔……高。   真的高,岳熙自己有一米八七,然而对方足足比自己高了半个头,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多高?”   男人奇怪地瞄他:“一九九。”   比他还高十二公分……岳熙点头,男人就问:“你不是知道我多高么?”   “忘了。”言简意赅地解释给男人听,岳熙把碗筷收拾起来,男人赶紧过来:“得了,你可别乱动这些,待会儿全砸了,我来洗就成。”他从岳熙手里把碗筷抢走,不敢让岳熙沾一下。   岳熙顿时有些恍惚,之前还是郑嘉树的时候,每次吃完饭他都会主动去洗碗,因为郑母从来不让他在做饭的时候插手。现在这男人突然拦住不让他洗碗,他还有点不适应。然后才想起来,哦,自己已经不是郑嘉树了。   那份母爱不是自己的。   黑色的眸子慢慢地有些深,谁也看不出里头藏了些什么,岳熙看着男人的背影,厨房已经够宽敞了,可是对方站在里头立刻就有了压迫感,这尤其他不仅高,还非常强壮,简单的t恤已经将他衣服下的肌肉形状很清晰描绘出来。岳熙顺势看了看自己的胳膊——算了吧,估计对方一拳头能把他砸扁。   很快,男人洗完了碗,收拾好了坐到桌边,盯着岳熙看了一会儿说:“……你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   “以前我要是这样数落你,你早发火了,今天不仅没发火,还挺听话。”男人摸着下巴寻思着。“难道说这失恋真能改变一个人?你那么恶劣的性子竟然也有救,这世界真是神奇啊。”   看着跟座铁塔似的,嘴巴倒挺毒。岳熙懒洋洋瞥了对方一眼,支使他给自己拿瓶啤酒。谁知男人一听说他要喝酒立刻紧张起来:“你疯了是不是,这么多天还没喝够?再喝下去你就要酒精中毒了!”   “太热了。”岳熙不耐烦地说。“你拿瓶冰的给我。”   见男人似乎不乐意,他自己起身到冰箱前,上下瞧瞧就还剩一瓶,刚要伸手,一只又粗又黑的胳膊先伸了过来,抢先一步拿走,然后一挤,撕开一个口子就往嘴里灌。岳熙瞠目结舌地看着这豪迈的喝法,十秒钟……也许五秒钟?反正转眼间的功夫,最后一瓶冰啤就已经不见了。   男人喝完了还很得意:“你渴了喝水去。”   还喝水呢,冰箱里什么都没有,他去喝水龙头的水么?岳熙转身到沙发上坐下,顺手打开电视,虽然没怎么看。   男人把啤酒罐扔了后也凑过来了,先是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岳熙,然后像怕触碰到他伤口一样,问:“你……不会还想着那女人吧?”   “想着怎么样,不想又怎么样?”   男人吃不透岳熙这话什么意思,眯着眼睛想了想,说:“要不我给你介绍个新妹子,这几天刚认识的,长得漂亮,性格也好,比你那个可好多了。”   “你懂什么。”岳熙哼了一声。   ☆、第四十七碗汤(二&三)   “不过我说真的,强扭的瓜不甜,你何必——”   “你对我挺好的呀。”岳熙揉了揉眉心,他还在头疼中,这人声若洪钟,听得他耳膜都要穿孔了。“周扬。”   名叫周扬的男人摊手说:“谁叫我们是哥们儿呢,不然你以为我吃饱了撑的上门来关心你?”说完又盯着岳熙说,“你还是赶紧想通吧。”   岳熙揉了眉心后感觉好了些,听到周扬这么说,就往后靠在沙发背上,似笑非笑地说:“那我是不是该感谢你对我这么好?”   嘴上这么说,他逐渐清醒的眼底可没有一丝真情实意。周扬不经意间和岳熙对视一眼,莫名觉得对方的眼神冷得让自己无法直视,他的嘴唇动了动,几秒钟后道:“都是朋友,说什么谢。”   “朋友。”岳熙重复了这个词,嘴角的笑容显得轻蔑又鄙夷。只是他暂时没有戳穿周扬,而是对对方摆摆手:“你可以走了。”   “那你……”   “我能自己照顾自己,你就不用管了。”   “你所谓的照顾自己,就是把自己喝成这个死样子?”   这人真是不知好歹,“那你想怎么样?”   “当然是想你快点好起来,然后把这件事的幕后主使教训一顿啊!”周扬义愤填膺地说,顺势还挥舞了一下他沙包一样大的拳头,很是威风。   可岳熙却说:“瞧你这样子,应该是知道幕后主使是谁了吧?”   “这还用说?不仅我知道,你肯定也知道。”周扬理所当然地说。“虽然说小爱跟罗源两个早就好了,但设计你看见他们俩亲热那一幕的,肯定是对你不怀好意的,除了那个女人还有谁。”   岳熙撇了下嘴:“这事儿我会处理的,你可以先走了。”   “岳熙,你没事吧?”周扬见他不像往日那样一点就着,性子好像变了很多,寻思着难道真是小爱跟罗源把他给刺激坏了?上前一步,想要试试岳熙的脑门看看是不是发烧了。可手刚伸出去,岳熙就弯起嘴角:“不用麻烦了,我没病。”   “那——”   “都说了我会解决,你听不懂吗?”岳熙抬起头看了周扬一眼,对方莫名不敢与他对视,他顿觉没趣。“行了你赶紧走吧,我看着你就烦。”   这么任性的话倒像是岳熙说出来的,周扬被人赶了这么多次,有点自尊心都不想再待了,叮嘱岳熙两句要他不要再胡闹好好休息吃饭后,也就走了。   他走后,岳熙先是在沙发上瘫了一会,自觉休息的差不多了,才站起来去找手机,不过还没找到手机就先看到了茶几上放的外卖名片,刚才那粥吃是吃了,但没吃饱,味道也只是一般。于是他顺势用座机订了份外卖,然后才继续去摸手机。   找了半天,已经没电了,岳熙又翻出充电器,然后盯着开始充电的手机发呆。大概过了十几分钟,外卖到了,岳熙付了钱,在玄关就拆开了包装,拎了一块披萨塞进嘴里——怎么都比刚才的白粥好吃。他一边吃着一边随意坐到地板上,刚才周扬帮他把客厅什么的都收拾了下,虽然不能算太干净,总算比满地啤酒瓶子好。他看了下手机,上头有几十个未接来电,全部是同一个女人的。   岳熙顺手回拨过去,很快那边就被接了起来,传来一个很有魄力的女性嗓音:“小熙?”   “唔,姐。”   那头对于他突然叫了一声姐表示非常惊讶,甚至还愣了一下,年轻的女强人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乖的弟弟,更是第一次听到他叫自己姐。“怎么了?”   “我想搬回家去住,你还肯来接我吗?”   “当然。”那头的女人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你等我一个小时,我把这个文件处理了就去接你。”   “要你翘班真是不好意思啊。”虽然这么说,但岳熙可没多少诚意。   女人也不是傻子,身为一个完美的工作狂,她能为了这个异母弟弟做这么多已经不错了:“别以为我听不出你的虚伪,一个小时后见。”   说完利落地挂了电话,岳熙先是伸了个懒腰,然后从地板上爬了起来,四处晃了晃,他住的这个地方其实只是普通公寓,他的东西也不多,一个行李箱大概就装满了,只是之前中二病发作导致叛逆期太长,再加上某些事情的冲击,他对那个“家”特别抵触。   岳熙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说话做事都很凌厉,能力强当然不用多说,还极其守时,一个小时,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她就出现在了岳熙公寓门口。   一进客厅就看见桌上的披萨盒子,“你又吃这些垃圾食品。”   “垃圾食品很好吃的啊姐。”岳熙拿起一块披萨递给她,一双黑眸闪闪发光。“要不你试试?”   女人盯了几秒钟,她一点都不想吃,但是头一回,这个异母弟弟这样跟她亲近,要是错过了就可惜了。所以她就着岳熙的手咬了一口,嚼了几下,说:“还不错。”   岳熙笑笑,拖过自己的行李箱,女人顺手要接过,却被他拒绝了:“这个我自己能行。”   “是吗?瞧你这样,失恋对你打击还挺大,是吧?”   岳熙哼了一声:“要你管呢。”   女人拍了下他的头:“好了,回家了。”   她走在前面,岳熙跟在后面拎着箱子,姐弟俩下了楼上了车,岳熙把行李箱丢到后头,然后又跑到前头坐着,就有些出神。   女人说:“现在家里就剩我一个了,你回来也能有点人气,吴妈老是抱怨我不归家,也不带你回家。”   岳熙说:“我这不就回了么。”   “嗯,以后别再任性了。”   “……我知道了,姐。”   和郑嘉树不同,岳熙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听他姐岳琉的话。说起来他的身世还有点曲折,他跟岳琉的父亲,年轻时出过轨,出轨对象就是岳熙的妈,岳琉的妈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岳熙都已经七岁了。她性子刚烈,立刻要求离婚,可惜男人不肯。不仅不肯,用岳熙他爹的话说,他两个女人都爱——虽然这话把岳琉的妈恶心的不行。   后来三个人开诚布公谈判结束的时候出了车祸,两个女人当场死亡,男人却还剩了一口气。他握着当时已经十七岁的岳琉的手,要她一定不要怨恨岳熙,然后就挂了。根据他的遗嘱,岳氏集团由两个儿女共享,两人分别持股百分之三十,也就是活,他们两人必须团结起来,才能对抗董事会。   然而岳熙从来都不相信岳琉会对自己好。他从小就是个敏感的孩子,对于母亲是小三一事自卑又容易愤怒,被大他十岁的岳琉接回岳家后,一直不听话,偏偏岳琉性格严肃死板,岳熙老是害怕对方会趁着半夜掐死自己,所以对岳琉非常敌视。   他不喜欢岳琉,岳琉当然也不会主动靠近他,姐弟俩虽然住在一个屋檐下,但基本上一个月说不到几句话。好在有个温柔的保姆吴妈,充作两人之间的调和剂。因此,即使关系冷冰冰,但也一直相安无事。   直到岳熙上了高中,认识了程爱罗源还有周扬这三个人,他疯狂喜欢上了程爱,但程爱却只喜欢罗源,他们四个形影不离,人称四人团。   因为岳熙不喜欢岳琉,另外三个人便总是在岳熙面前说岳琉的不好,和出身普通的这三人比起来,岳家有钱的程度让他们难以想象!   岳琉非常不看好程爱,所以严令禁止岳熙跟这几人来往,说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岳熙一听就火大了,跟岳琉大吵一架,一气之下搬了出去,不管岳琉怎么打他电话他都不接。岳琉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她早知道程爱跟罗源好了,两人根本就是耍着她这个愚蠢的欧豆豆玩,可惜岳熙认定她是个坏人,她说什么都不听。   没办法,她只好使了点手段让岳熙看到程爱跟罗源亲热的场景,原以为这小子总该看清了吧,结果却是对她大吼大叫,说她果然不怀好意!   这都是轻的,真正的岳熙更恨岳琉了,失恋后他先是喝了一星期的酒,然后就开始死命给岳琉找麻烦,打架斗殴都是小事,花钱如流水更是轻松,反正就是不想让岳琉好过。   然后突然有一天,程爱找上了门,说是和罗源分手了,问岳熙还要不要她,哭着扑进了岳熙的怀里。这可是岳熙的女神,和他记忆中的母亲几乎一模一样,他当然立刻点头,还不顾岳琉的反对,立马带着程爱领了证。   这生米都煮成熟饭了,岳琉能有什么办法?随着时间过去,程爱提醒着岳熙他还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在岳琉手中保管,于是岳熙立刻去找岳琉索要,并立刻请律师做了公证,拿走了属于自己的百分之三十。   接下来他堕落的厉害,仗着这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过得醉生梦死。直到有一天,程爱把离婚协议甩到他面前,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程爱跟罗源根本就没分开,大学毕业后罗源进了一家大公司实习,成功被董事长千金看上,于是跟程爱分手,程爱回来找他,他娶了程爱。结果没过几年,这两人偶然相遇,才发觉彼此余情未了,迅速勾搭成奸。两人想要光明正大在一起,那就一定要解决碍眼的人。   罗源靠着妻子的爱夺走了妻子的家业,并且暗中收购岳氏的股份,而程爱则负责从岳熙手中拿走剩下的百分之三十,这样加起来,罗源手中就超过了百分之六十,即使岳琉手中还有半分之三十也不好使,可以说岳氏就这样被他吞并了。   得知自己被背叛后,岳熙恨极了,他又喝了三天三夜的酒,准备开车撞死这两个狗男女。   他成功了,但最后入狱的却是岳琉。不仅如此,岳琉在替他顶罪后,还把自己手头的股份交给了他。   仍然是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就连声音也是冷冰冰的。“我答应过爸爸,会照顾你。”   虽然很多时候她也无能为力。   岳熙跪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岳琉被蓄意谋杀的罪名带进了警车。   他没能等到岳琉出狱的那天,因为就在程爱罗源死后不久,他被周扬杀了。   周扬对程爱的爱,沉默而不为人知,他看着程爱幸福就可以,可是谁伤害了程爱,他便要那个人的命。   岳熙临死前看着天空,叫了一声姐。   他从来没有叫过岳琉姐,从来都是连名带姓地喊她,岳琉给我钱,岳琉你少管我,岳琉你算个什么东西,岳琉你怎么不去死。   他总是这样的,辜负她的期待,他们是血脉相连的亲人,但他从来都只能靠着岳琉,从来都没有保护过她。   在冷淡面具下面的那颗温柔的心,他从来都没有认真看过。   无论他怎么作怎么折腾,犯了再大的错,岳琉也会接纳他包容他,照顾他。这世界上,父母去世后,就只有岳琉是他的亲人,只有她不会背叛他,安静地守护着他。   “……岳熙,岳熙,岳熙?!”   正在接收并消化记忆的男鬼吓了一跳,连忙抬头:“啊?”   “到了,你在想什么,叫你这么多声都没听见。”   要是不了解岳琉的人肯定以为她此刻的心情很不耐烦,但岳熙很清楚,她就是单纯的奇怪而已。面对自己的时候,岳琉意外地有耐心。他调整了下表情,笑道:“我刚才走神了。”   “下来吧。”   他下了车,主动去拿行李,岳琉跟他并肩走,说:“吴妈想你想的不得了,你房间的东西都没人动,被子每隔一天她就给你晒一遍,待会儿见到吴妈你可千万要好好说话知道吗?”对她不客气就算了,吴妈可是带大他的人。   跟岳琉的态度一样,吴妈也不看好程爱,小孩子什么心性,活到她这么大一眼就看出来了,只可惜小少爷不听自己的劝,上次摔门从家里搬出去的时候还连带着吼了自己呢,就怪她站在小姐这边。   “知道了。”   第一次看到这么乖的岳熙,岳琉差点以为自己见鬼了。她瞄了岳熙一眼,没说话。   吴妈瞧见岳熙立刻迎了上来,但是怕他还在生自己的气,结果岳熙一把抱住了她:“吴妈我想你了!”   吴妈眼眶立刻就湿了:“想我都不回来看我,还得小姐亲自把你接回来。”   岳熙吐舌说:“我知道错了,我跟姐承认错误了,以后我哪里不好我都改。”   岳琉刚拿起一颗草莓,还没来得及吃,就说:“你没跟我承认错误。”   岳熙狡辩:“我心里承认了。”   “那怎么能算?”岳琉把果盘端过来,岳熙挑了颗最大的,送到她嘴边:“姐,我知道错了,我以后指定改。”   岳琉第一次跟岳熙这么亲密,她看了那颗草莓一样,不大喜欢跟人亲近的她内心是想拒绝的,可是这小孩头一回这么孝敬她,拒绝了多可惜啊。   “你吃了我的草莓,就是原谅我了。”岳熙笑眯眯地说。“吴妈你说对不对?”   吴妈最惯着岳熙,谁叫他小时候那么点大那么可爱,小姐那会儿去十七了,直到喜欢上程爱前,岳熙都是吴妈的开心果。所以她毫不犹豫地站到了岳熙这边:“对对对,小姐你可得原谅小少爷。”   岳琉说:“我什么时候怪过他?”   岳熙听了,胸口涌起感动与酸楚,眼眶一红差点掉眼泪,幸好他及时控制住了身体内属于岳熙的情绪,否则当场潸然泪下,怕是会被岳琉当成傻逼。“以前是我不懂事,以后绝对不这样了。”   吴妈笑嘻嘻地打圆场说:“好好好,都好,你们两个和和美美的,吴妈看了心里都高兴。”   “行了,别跟吴妈撒娇了,快去把你自己的行李收拾收拾,之前的那个公寓我叫人给你退了吧?”   岳熙立刻道:“我马上去收拾,我以后都住家里了。”   闻言,岳琉微微笑了一下,立刻打电话吩咐人去做事了。   岳熙拎着箱子根据记忆找到自己的房间,岳家必然是极有钱的,岳熙的房间布置的很现代化,空间非常大,还包括了游戏间,他先是把箱子丢到地上,爬到床上坐了会儿,早上那会儿被周扬弄醒,他一直觉得头疼想吐,这会儿好了些,但又困了。   为了个不值得的人把自己折腾成那样,真是羡慕那些拥有生命还不知道珍惜的人啊。   半个小时后吴妈来叫吃饭了,岳熙刚吃完披萨不久,他惊奇地发现自己……又饿了,所以之前他是多久没吃饭了?看着他那狼吞虎咽的吃相,吴妈跟岳琉相视一眼,岳琉问:“要不要去做个检查?我看你脸色不对。”   “黑眼圈太重了吧。”岳熙满不在乎地说。“失恋喝了一星期的酒啥也没吃,幸好年轻,不然酒精中毒死了,你就没弟弟了。”   岳琉的表情一下就严肃了:“还是去做个检查吧,待会儿我带你去医院。”   “没事,吃饱后让我睡一天就行。”岳熙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他妈是个学生。“对了我好像很久没去上课了……”   “所以恭喜你,这学期应该能挂不少科。”岳琉嘴上这么说,但随即又道,“我给你请了十天假。今天是第八天。”   岳熙感动不已:“姐,你真好!”   岳琉不置可否,还不知道这小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突然这么听话嘴巴这么甜,不会是在寻思着怎么报复她吧?之前要不岳熙太冥顽不灵,她也不会想出那么损的招,毕竟岳熙也就二十一岁,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呢,思想都不够成熟,纯纯一颗少男心看到心目中的女神跟人滚床单,她实在是担心他会崩溃从而报复社会。不过现在看的话好像也没太大问题,应该是想通了。   想通了就好。   “之前又好几位长辈到家里拜访过,都有女儿侄女之类的要介绍给你,你要是愿意,我可以安排你们见个面。”结束一段感情最好的方式是开启下一段——电视里不都这么说么,所以岳琉很认真地跟岳熙安利。“那几个女孩我都见了,大多留洋回来,长得漂亮,性格也好,交个朋友也没关系。”   岳熙讨饶:“姐啊,我刚失恋,你至少得给我点时间养伤吧?”   “你要养多久?”   “至少也得一个月吧?”   岳琉无语地看着他,不理他了。她很少在家吃午餐,这回还是因为送岳熙回来。所以吃完饭就要准备回公司,岳家生意做的大,但全靠她一人撑着。岳熙把岳琉送到车库,然后信誓旦旦地跟她说:“姐,我会好好学习,以后帮你的!”   岳琉才不信他,这小孩从来都没好好学习过,奈何脑子聪明,高三一年就考上了重点大学,这样的智商,怎么就是人是鬼分不清呢?她心里可惜着,嘴上没什么诚意地说:“好啊,那我就等着了。”   岳熙当然看出她的不信任,心中暗暗下定了决心。   他送走岳琉就先跟吴妈说了声,上楼后换了睡衣开始睡觉,喝了一星期的酒还没死可真是幸运。穿好睡衣戴上睡帽跟眼罩,顺便把闹钟关掉,手机静音,岳熙开始了疯狂补眠。   从附身在这具肉身上后他就觉得不舒服,眼皮子耷拉着难受的要死,之前又被周扬摇醒,吐了一地不说,肚子里翻江倒海的恶心,现在总算是吃饱喝足,又解决了生理需求,不睡个三十小时他誓不睁眼!   结果他低估了自己,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请假的最后一天了!   ☆、第四十七碗汤(六&七)   岳琉跟季英哲的第一次见面有点尴尬。她还记得自己迷路被此人发现的样子,季英哲看见她却是微微一笑,伸出手:“你好,岳小姐,你应该还记得我吧,之前你给岳熙送包的时候我们见过一次。”   岳琉这个人呢,不能说过目不忘,记性也是很好的,她当然记得那尴尬的一幕,唉,她不想告诉别人知道,其实那天她下了教学楼后又迷路了,还是问了一个女孩才知道怎么走。这种蠢事说出来都笑掉别人大牙。“季教授,你好,岳熙成绩不怎么样,麻烦你了。”   “不麻烦,岳熙很听话,也很用功。”季英哲毫不吝啬地夸赞起岳熙来。   这倒是实话,跟之前给季英哲留下的印象完全不一样,现在的岳熙不仅脑子转得快,而且学习能力强,最重要的是他有那颗想要努力上进的心。而在岳琉面前,他当然不会说岳熙一句不好。   满以为岳琉会高兴,谁知道岳琉却看向岳熙,眯眼问:“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岳熙举手发誓。“要不你让季教授给你发个誓。”   季英哲笑道:“那我就发一个好了——”   “不用了,我相信季教授的话。”   岳熙对人类的情绪感知非常敏锐,他立刻就发现了岳琉的不对劲,问道:“姐,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岳琉摇摇头:“有点累,我先去洗澡换个衣服。”   “……你今天下午不用上班吗?”   “……我给自己放个假不成吗?”   “成!当然成!”   当岳琉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岳熙才狐疑地扭过头,一个工作狂突然给自己放假?放别人身上兴许可能,到岳琉这绝对行不通好吗?他一把扔下笔,跟季英哲打了个招呼,跑去找吴妈了。不管怎么样,他跟岳琉的关系的确是缓和了许多,但有些事岳琉是绝对不会告诉他的,还是吴妈比较靠谱点。   吴妈听说岳琉情绪不太对也有点慌,立刻在岳熙的请求下去敲了岳琉的房门,进去说了会子话,出来的时候整张脸都带着愤怒。岳熙一看知道不妙,立刻上来询问状况,吴妈看了季英哲一眼,季英哲立刻收拾了自己的东西:“不好意思,我先回避。”   “……小少爷啊,小姐可能要跟习少分手了。”   岳熙一听,还以为多大的事儿呢:“哦……就这样啊。”   “就这样?你这孩子还不懂,我刚才进去,小姐眼圈红通通的,瞧着是哭过了。”吴妈唉声叹气的。“前几天还说感情好着呢,这突然就要分手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她还寻思着这两人能快点结婚呢,谁知道这就分手了!   “还没分吗?”   吴妈说:“小姐没说,我瞧着小姐是有分手的意思。”   “那肯定不是我姐的错。”这一点岳熙还是能保证的,硬要说缺点的话,那岳琉身上只有一个工作狂的毛病,除此之外这女人哪里不好?“你问出来是谁要甩谁吗?习戎做错了啥?”   吴妈摇头表示不知。   午饭的时候岳琉穿着长袖睡衣下来了,脸上已经没了泪水的痕迹,看得出来她化了妆,掩盖了脸上的憔悴,见岳熙紧张兮兮地盯着自己,碍于餐桌上还有个外人,岳琉看了岳熙一眼,示意他老老实实吃饭。   午餐过后,岳熙下午是没有课的,他先是在书房发了会呆,然后突然抬头问季英哲:“季教授你喜欢我姐吗?”   季英哲没有否认,“我表现的很明显吗?”   “我觉得你挺好的。”岳熙说。他对于爱情已经没有了记忆,但这并不妨碍他去赞叹和帮助别人。“要是我姐分手的话,你就有机会了。”   “是啊。”季英哲似笑非笑。“她肯定会分手的,她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允许背叛呢。”   背叛……岳熙想起他跟岳琉两人的老爸,那个一心想要齐人之福的男人。岳琉虽然嘴上从来没说过,但如果习戎真背叛了她,她是绝对不会原谅的。“……等等,你怎么知道习戎背叛了她?”   “我当然知道。”季英哲把玩着手里的钢笔,露出温柔又叫人毛骨悚然的笑容。“因为是我撮合的呀。”   “……”岳熙瞪大了眼。   “别把眼睛瞪得那么大,二十几岁的男孩子还这么幼稚可不好,你得学学我。”季英哲的笑容持续温柔。“说是撮合,其实也不过是顺水推舟,要是习戎对岳琉很忠诚,我也不会得逞。再说了,我也没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一切都是这么自然。”   他还摊摊手,用无辜的眼神跟岳熙表示这一切真的很自然。岳熙懵逼地看着他,季英哲突然问道:“今天晚上据说有个宴会,很多商界人士都会参加,我也应邀去凑个热闹,不知道岳熙你有没有这个兴趣?”   岳熙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趣味,还有怒火。季英哲的怒火肯定不是针对他们姐弟俩的,那么是对谁的呢?他突然觉得晚上会有好戏看了,于是笑嘻嘻地一拳捶过去:“当然!”   “嘘,别告诉你姐。”   到了晚上,岳琉睡了一觉后起身换了衣服,又驱车去美容院做头发挑礼服,力求把自己打扮的艳光四射。她平日里都穿职业套装,难得一次打扮的这样娇艳妩媚。岳熙则在岳琉走后接到了季英哲的电话,两人也好好收拾一番。季英哲穿着一身剪裁得宜的黑色西装,英俊的面容上是他拿手的虚伪——不,温柔笑容,极具欺骗性。岳熙虽然年纪小,又稍微瘦削一点,但穿起西装竟然也别有一种病态的好看。两个人站在一起,简直就是天使跟精灵。只不过天使也好,精灵也罢,切开了都是黑的。   到了会场,他们竟然比岳琉到的还早,岳熙头一次知道这位季教授的人脉这么广,基本上遇到的人都要过来打声招呼,他跟在季英哲身边也记住了不少张人脸。   季英哲很快就带着他坐到休息区那边去了,岳熙不解地看着他:“咱们这是要干什么?”   “你相信我对岳琉的感情吗?”   “……不是很信。”毕竟这人在岳熙的记忆里并没有太深,只是一个教授而已,他信个啥?   季英哲很想翻白眼,但是碍于他本身塑造出的形象,还是忍住了。“我想要岳琉,但是她肯定不会跟我。”   “……所以呢?”   “所以,我要她痛到极致。”季英哲的语气是破釜沉舟的。“我要她一次性彻底忘掉习戎,我要她在这个时候,不得不选择我站在她身边。”   岳熙多么精明的人,他立刻就明白了季英哲的意思:“今天晚上有闹事的?”   “也不算吧。”说完狠话后,季英哲立刻恢复了温柔的语调。“只是习戎的母亲会带着怀了习戎孩子的女人出场,宣布那是习家未来的少夫人,顺便侮辱一下你姐姐而已。”他啧啧两声。“这个时候就需要你这个泼皮上阵了,习夫人最爱面子,她不喜欢你姐跟习戎在一起十几年都不肯结婚生子,你知道该怎么戳她软肋。”   “……”岳熙不想承认自己就是对方口中的泼皮。“习夫人为什么不喜欢我姐?”   “任何美丽又极具攻击性的女人她都不喜欢,毕竟她曾经吃过亏,她喜欢温柔似水的,不喜欢你姐这样能力比男人还强的。再说了,你姐为了你,绝对不会嫁进习家,也不会把自己手头的股份交给习戎,那么这场联姻就带不来商业利益。当然,最重要的是。”季英哲突然对岳熙笑起来,还指了指自己。“我就不一样,我能入赘,还能改姓,也可以签署婚前协议,要是哪天离婚了,把我名下的房子车子还有存款全部给你姐,我净身出户,并且一毛钱不要。”   岳熙点头:“那我就当一次泼皮。”管他那么多呢,岳琉能幸福最重要,岳熙最亏欠的人就是岳琉,他甚至能够无视周扬等人,只想弥补岳琉,如果季英哲真的能做到他说的这样,岳熙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帮忙的。   很快,岳琉也到了。她今天穿着一身鲜艳的红,极少有女人能衬出这样张扬而热烈的颜色,她美得令人震惊,同时也让人不敢小觑。一个十七岁就能把庞大的集团扛起来的女人,谁敢在她面前造次?   压根没表现出任何的难过或是悲伤,岳琉平静的和商界的友人或是合作伙伴打招呼,直到今天晚上的主办人习夫人上台讲话,顺便领出了习戎的新情人,一个出身普通但是柔美乖巧还怀着孩子的女人,介绍说这就是习家未来的少奶奶。   举座哗然。   谁都知道习戎跟岳琉的关系,那么今天晚上这一出是唱给谁看的?原以为只是普通的宴会,为什么习夫人要当场宣布这个消息?传出去也不怕人笑话?就算不要求门当户对,也要在意一下岳家的面子吧?   不过瞧习戎的态度,对那女人温柔体贴的,估摸着是早变心了。现在就一个问题,岳琉她知不知道?今天丢了这么大的脸,她以后还怎么在上流社会立足?习家这是明目张胆的要跟岳家掰了啊!   岳熙坐在暗处,仍然能看到那个女人天鹅般骄傲不屈昂起的头颅,可是他也看到了岳琉眼底晃动的泪花,就算她再怎样坚强,也会受伤会疲惫。岳熙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却被季英哲一把拉住,他回头:“你做什么?!”   “再等等。”   岳熙甩开季英哲的手,冷声说:“那是我姐,如果你对她的感情就是让她受到最痛的伤再去呵护,那么我宁愿你不喜欢她。”他不会让岳琉受到一丁点委屈,她已经够累了,早就该休息了。   季英哲愣了一下,岳熙已经大肆拍手哈哈大笑。   寂静的场地突然传来这样狂放自由的笑声,众人都不由得扭头朝声音来处看去。只见一个修长青年从人群中走出,他的眼睛比星子还亮,眉宇间和岳琉有五六分神似,此刻他拍手笑道:“真是该恭喜习少跟习夫人,只可惜我们来得晚,都没带伤礼物,你说是吧,姐?”   岳琉的礼服是露肩的,此刻他的大手一贴上,一阵暖流便从冰冷的肩头缓缓流入心底,岳琉从不在人前示弱,小声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不能来,曾经信誓旦旦说要娶你的习少劈腿搞大了人家纯情少女的肚子,我哪能不来看看,然后祝福一下他们,顺便开心我姐脱离了这样的烂人呢?”   习夫人脸色变了,但脸上还是笑的:“你就是一直肩部着面的岳家小少爷岳熙吧,小孩子家家的,说话这样没家教,怪不得爹妈死得早。”   “没办法。”岳熙根本不生气,他一手吊儿郎当地揽着岳琉,一边说,“毕竟小三生出来的孩子都这样,你说是吧习夫人?”   习夫人立刻道:“你住口!岳琉,这就你们习家的家教?”   “啧,还贵妇的榜样呢,贵妇这么多,偏要拿个小三当榜样也是有趣。”岳熙唯恐天下不乱的跟四周兜售习夫人黑历史。“嘿各位还不知道吧,习董事长之前有个女强人老婆啊,不过后来不知怎么地被气死了,习夫人带着已经好几岁的习戎上位当了正宫,我建议各位漂亮姐姐远离习夫人,你瞧,她又找了个跟年轻时自己差不多的女孩来祸害他儿子了!幸好我姐早就跟习戎分手,不然这坨屎糊谁身上谁恶心。”   习戎看不得别人这么侮辱他心爱的女孩,握着拳头对岳熙说:“管好你的嘴!”   “啊我好怕,姐,有人要打我啊!”虽然这么说,可他表情却一点没在怕,还很嚣张地对习戎勾了勾手指。   被握在习戎掌心的小手轻轻颤着,让他的心都疼化了,他哪能叫人当着自己的面侮辱深爱的人呢?立刻几步上前就要揍岳熙。岳琉脸色一变,一句你敢还没出口,习戎就猛地停住了动作,捂着重要部位倒了下去。   岳熙啧一声把他踹开,抱住岳琉胳膊大声求救:“救命啊姐好可怕!习少打人啦!”   ……你还能再睁眼说瞎话一点么?   “习少,劈腿出轨在先,还不许人家弟弟说句公道话,不管怎么说,岳熙还是个孩子,你可都要四十了,以大欺小不好吧?”   众人让出一条路来,季英哲笑眯眯地走近,他好像瞎了,完全看不到疼得差点抽出的习戎,而是关心了岳熙一句,“有没有被吓到?”   “有!”被关心的人很无耻地点头了。   季英哲伸手搂住岳琉另外一边肩膀,笑眯眯地对在场众人说:“选日不如撞日,撞日不如今日,这里我就跟大家实话实说了吧,趁习少喜事的东风,我正式跟大家宣布一下,以后季某就改姓岳了。”   “……”   众人一脸茫然,季英哲笑得跟朵花儿似的,众人只知道他是知名学者,还曾经力挽狂澜解救过好些濒临破产的大型企业,最大的印象就是此人脸上永远笑的如沐春风,但这改姓是个什么意思?   “入赘嘛,还是改姓比较好。”岳熙帮忙解释了一句。   恐怕最懵逼的人要数岳琉,她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什么鬼……这两人今天晚上是有毛病吗?可岳熙却在她耳边小声说:“你别说话。”   两个英俊而各有味道的男人就这样异口同声对倒在地上的习戎说了声谢谢,然后众星捧月般搂着她离开了!   直到坐上了季英哲的车岳琉才见鬼地瞪他:“你谁啊?!”   “季英哲,需要我再自我介绍一下吗?”   “不不不,现在你应该是岳英哲了。”岳熙也笑得很开心。   季英哲回头看了他一眼:“请问你可以给我一点时间让我跟令姐独处吗?”   岳熙举起双手:“那你为什么要我上车呢?我家车子跟司机还在后头呢。”   季英哲立刻把车停下来,“不送。”   过河拆桥的人就是这么讨厌,岳熙拍拍岳琉的肩,径直下车去了,岳琉马上要跟着走,谁知车门立刻就被锁了起来,她充满戒备地盯着季英哲:“你到底想做什么?”   他俩在车里说了啥岳熙是不知道的,虽然他一直坐在自家车里盯着前面。反正等到到家的时候,季英哲脸上顶着俩通红的巴掌印下来了,还牵着岳琉的手。岳琉浑身僵硬,口红花了。   岳熙装作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惊呼一声:“啊呀季教授你的脸怎么了!谁敢打你!”   季英哲优雅微笑:“岳熙,请注意你这学期的经济学成绩还在我手里。”   “那你就让我挂科啊。”   季英哲没想到他这么快就get了自己的命门,顿时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小孩子怎么那么多话。”   岳熙耸肩摊手翻白眼,率先转身。   他在客厅等到岳琉进来,又等了半个多小时,然后对着有点失神的岳琉说:“妆花了衣服乱了。”   岳琉一把捂住胸口,岳熙没趣地别开脸:“谁要看啊。”   她走过来敲了岳熙一个爆栗:“就你话多。”   吴妈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没弄懂这是怎么个情况:“小姐,小少爷,你们回来了?饿不饿,要不是我给你们做点宵夜?”   “饿死了,我还在长身体呢。”岳熙立刻举手。“我姐要减肥就别给她吃了吧。”   “谁说我要减肥。吴妈,我也要。”   吴妈立刻笑呵呵去了厨房,本来岳琉不想搭理岳熙,可岳熙的眼神实在是叫人没法忽视,半晌她气恼道:“你到底在看什么?”   “看美女。”   岳琉等了一会儿,这小孩子竟然盯着电视入神,反倒是她没沉住气:“你就不想问点什么?”   “问什么?”   “……”   “哦,你说季教授啊?”岳熙从节目里回过神。“他喜欢你啊,我看第一眼就知道了,今天晚上也是他带我去这个宴会的,妈的被骗了,到最后才知道竟然是订婚宴,真不要脸啊习夫人。”   他顺势补了一句:“习夫人的黑历史也是季教授告诉我的,他可能准备很久了。”   “是准备的挺久。”岳琉冷笑。“不然习戎怎么会劈腿?”   “咦?他连这个都招了?”   “这么说你也知道?”岳琉反问。   “我今天才知道。”岳熙马上坦白从宽,“谁知道他心机那么重。”   岳琉也说不出自己现在是什么感觉,她叹了口气,这辈子就谈过一次恋爱,喜欢过习戎一个人,最后还落得个这样的下场,结果季英哲来势汹汹,对方的表白也好,掏心挖肺也好,她都觉得有些害怕。   习戎虽然也霸道,但从不像季英哲这样深不可测。她把双腿缩到沙发上抱住膝盖,有点茫然:“他说他喜欢我好几年了,但是我跟习戎的感情一直很好,所以就没出现在我面前。”   岳熙其实也有点不明白,如果按照季英哲这样说的话,那么岳熙的记忆里,这个人怎么也不应该只是个教授,岳琉最后也不会始终孤身一人。最重要的是,如果在岳熙的记忆里,岳琉没有跟习戎在一起的话,那么前世习戎劈腿也是因为季英哲?那为何季英哲没有再出现?   他实在是太不关心岳琉,这些记忆他通通都没有,所以也不知道季英哲对于岳琉来说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从忘川河里爬出来的鬼魂,对于人类的感情极其敏感,所以岳熙确定季英哲的感情不是作假,但这根本无法解释岳熙的记忆。   除非——除非之前没有来得及出现的人,现在出现了。没有来得及发生的,现在发生了。   ☆、第四十七碗汤(八&九)   岳熙实在是不擅长处理感情类问题,他看着抱膝挣扎的岳琉,说:“我觉得你接受他也不错。”   “嗯?”   “我不是很明白,但有些爱情因死而生。季英哲看起来比习戎好多了。”岳熙很认真地说。“他比习戎长得帅。”   岳琉:“……我喜欢习戎也不是因为他长得帅啊。”   岳熙摊手:“那这就是你们俩的事儿了,我不掺和。不过看季英哲那势在必得的样子,姐,你投降吧。”   他说到做到,说不管这两人就不管,任由季英哲发挥去,别看那人在别人面前都一副温和有礼的模样,可眼里却疏离得很,只有在岳琉面前才是真正的温柔。所以岳熙并不担心岳琉的将来,岳琉能干到不需要依靠男人,跟季英哲在一起有利无弊。   季英哲果然是一枚说到做到的美男子,他借着来岳家给岳熙补课的机会,见缝插针地跟岳琉套近乎,最开始的时候还矜持点,话说开后是连脸都不要了,死命缠着,岳琉拿他没办法,只能勉强答应他先跟他交往看看。   好在季英哲虽然致力于追媳妇,但该有的职业道德也还在。他深知岳琉心里岳熙的地位比自己高一百倍,所以在岳琉松口答应两人交往后,他对岳熙的态度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要多温和有多温和,简直是有求必应。   岳熙本来就是聪明至极的人,季英哲肯教,他肯努力学,所以成绩是突飞猛进,等到学期末了各科成绩一出来,大家都傻了眼,这学期的分数是由低到高来排的吗?从来门门飘红挂科的岳熙竟然排在第一位?   得知岳熙真是学院第一名还顺利拿到奖学金的时候,同学们的眼珠子基本上已经瞪出了眼眶。这简直就是世纪第一大新闻……偏偏岳熙还一脸的淡定。   他的确有资格淡定,在他的记忆里,但凡是考试,他就没拿过第一以下的名词,一个奖学金而已,很不可思议么?   因为已经放了暑假,所以同学们都在准备收拾东西回家了,有些准备勤工俭学的同学就留在学校,学校也为他们提供住处。周扬等三人都不是本地人,巧的是这三个人同时决定留下打工,暑期工作并不难找,但他们并不想去做那些又苦又累工资还不高的,于是主动找上了岳熙。   现在他们跟岳熙的关系早已疏远,一切都是不知不觉的,当他们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岳熙跟他们早已不再来往,就算是曾经跟岳熙最说得上话的周扬,见了面也就是点头说声早安,岳熙甚至退出了他们这个小团体的群聊。   他们也不是没试着跟岳熙沟通,毕竟四个人里面只有岳熙家里最有钱,而岳熙为人大方,跟岳熙一起玩,他们基本上用不到钱,因为岳熙会全权买单。   听罗源委婉地表达想去他们家公司实习后,岳熙颇有些茫然,说实在的,他快要忘记还有这三人了……剩下的这半个学期他一直在狂补专业知识,又要跟岳琉联络感情,要不是罗源三人跳出来,他真想不起来。“……这个我恐怕不能做主,你们还是问我姐吧,公司在她手上。”   “可是你不才是岳家的小少爷吗?公司的事你做不了主吗?”程爱好奇地问,一双天真的大眼睛扑闪扑闪,也不知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我又不擅长管理,女人也一样能当总裁。”岳熙把最后一本书塞进背包。结果他背着包走出教室,这三个人还真就一路跟着他。他加快步子,他们也加快,他放慢,他们也放慢。最后岳熙无奈道,“我真做不了主,而且我家公司好像也不招实习生。”   岳氏集团是很难进的,多少高学历人才挤破头想进去,他们大学都没毕业基本上就告别做梦了。   “你可以跟你姐说一下嘛,她不是一直对你挺好?”罗源理所当然地说。   “对我挺好?”岳熙突然停住了脚步,似笑非笑的:“我记得以前你总是说她别有用心,让我千万不要相信她啊,怎么现在变成我姐一直对我挺好了?”   罗源脸上有些尴尬,还是程爱心疼男朋友,帮忙解释道:“其实我们早就觉得你姐对你好了,但是你对她敌意那么重,我们是你的朋友,当然站在你这边。”   岳熙看了她一眼,继续往前走,一路上被纠缠到校门口,还就巧了,今天岳琉跟季英哲中午约好一起吃饭,顺便捎带岳熙这颗明亮的电灯泡,正在门口等着呢,看见岳熙,降下车窗对他招手,岳熙站定,好整以暇地跟程爱等人说:“我姐在那,不如你们自己去问。”   岳琉这个女人太叫人忌惮,别说是程爱,就连罗源都不敢轻易上前跟她搭讪。岳琉在车里看着这三个人围着岳熙,心里不是很高兴。她跟弟弟的关系刚好了没多久,虽然不到相亲相爱,却也能说是互相尊重包容,这三人出现是想做什么?   从前岳熙跟这三个人好岳琉就不大赞同。她在商界打滚多少年,能跟那些老狐狸周旋并且一点亏不吃,真当她是好欺负的兔子?岳熙虽然任性骄纵,但单纯天真,他觉得谁好,就拼了命也不背叛,可这三人明显没有把岳熙当成好朋友,什么样的好朋友会在明知道对方喜欢自己的情况下,一边吊对方的胃口一边和另外一个男生暧昧?程爱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纯洁无邪,罗源当然也不是真的爽朗阳光正义感爆棚。至于周扬——他对某人存在着什么样的感情那就见仁见智了。   退一万步说,哪怕这几人对岳熙是真心的,可人家三个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三小无猜,岳熙插得进去么?即便是友情,很多时候也是要讲究先来后到的。   她推开车门朝岳熙走过去。今天要吃饭所以岳琉换了一条红色的连衣裙,她生了一双好腿,细长直还皮肤雪白,一头卷发风情万种,不仅如此,她还化了妆。一路走过去就是跟还在上学的女生们不一样,女王的气场是挡也挡不住。   只可惜她哪怕穿上高跟鞋也没有岳熙高,岳熙眼尖地看见亲姐,立刻冲出包围圈搂住岳琉肩膀,太阳太大,岳琉娇嫩的皮肤立刻微微泛红,岳熙就站到她左侧给她遮挡阳光,顺便问:“姐夫还没出来么?”   “不许乱叫。”岳琉瞪了他一眼,八字都还没一撇的事,她现在跟季英哲只是简单的交往,姐夫什么的早着呢。   岳熙轻笑,揽住她的肩膀说:“姐,这是我三个同学,想问问暑假咱们家招不招实习生。”   “招的。”   罗源等人眼睛一亮,可岳琉接下来的话却让他们变得垂头丧气起来:“不过就算是实习生,也要求必须是研究生以上文凭,专业对口,英语六级并外带一门外语,如果能力强的话学历也可以适当放低。岳氏的招聘信息很快就会出来,你们要是有兴趣也有能力,欢迎投递简历。”说完,岳琉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放心,人事部绝对不会有走后门的现象发生,一切凭实力,到时候如果有什么问题,你们可以直接联系我。”   她这么说基本上就断绝了这三人去挡实习生的美梦,罗源顿时感到非常难堪,他出身普通,一直都很羡慕岳熙这样天生就含着金汤匙的人,是小三的孩子又怎么样,不还是岳家唯一的少爷?   还没来得及回应,就看见岳琉伸手挥了挥,众人顺着方向看过去,瞧见高大俊美的季教授往这边走,到他们身边第一件事是掰开岳熙搁在岳琉肩头的手,然后当众亲了岳琉额头一口:“怎么这么早?”   “我从来不迟到。”岳琉看了下表。“你晚了两分钟。”   “抱歉,临下楼的时候被校长叫去了。”季英哲立刻表明是自己的问题,诚恳的认错态度让岳琉很欣赏,两人亲昵地走了几步才想起已经被残忍遗忘的岳熙:“岳熙,去吃饭了。”   “我先走了,再见,祝你们好运。”岳熙笑着对罗源等三人摆摆手,小跑着追了上去。   黑色的跑车很快疾驰而去,罗源眸色变深,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后来,当岳熙再一次见到罗源的时候,是在一场宴会上,他现在跟岳琉出来见世面,说是见世面,其实就是给他介绍人脉,然后……顺便帮岳琉挡酒,岳熙怀疑后面那条才是重点。   但是这一次他看见了一个熟人。   岳琉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若无其事地说:“啊,那是你同学。”   “……姐?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   “你不知道?我以为你知道呢。”   看着岳琉的笑容,岳熙不得不承认夫妻相这种东西是确实存在的,自打岳琉跟季英哲好了之后,再切开就变了颜色。   大发善心不再吊岳熙胃口,岳琉撞了一下他说:“幸好你不是妹妹,不然被这人骗走了我可要发火的。”   “……啥意思?”   “他牵着手的那个,是咱们合作伙伴王董的千金,两个人好了有一阵子了,说是等罗源大学一毕业就订婚。”   “……那程爱呢?”岳熙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不过是把罗源攀龙附凤的时间提前了而已,前世这个时间,岳熙还在跟他们虐恋情深呢。只是没想到罗源速度这么快,竟然攀上了王家小姐,前世好像不是这位,毕竟时间不对,出现的人也就变了。   “这还不简单,嘴上欺骗这个,心里喜欢那个,你曾经的心上人已经泪洒天边很多回了。”   见岳熙盯着自己看,岳琉立刻招认:“这都是老季告诉我的,我可没去调查他们啊。”   “季英哲干嘛调查他们?”   “为了你呀,怕你再上当受骗,所以严格保证你们之间不再有来往,很乖很乖,很听话。”她伸手想拍岳熙的头,可惜对方比自己高,岳熙看她的眼神,主动低下头来让她拍了拍。   岳熙懒得管这事儿,他只想要岳琉幸福,不再让她难过,同时不再像曾经的自己那样堕落又无能,现在他都做到了,只要再看到这些人的下场,这个世界的任务就算圆满完成。   只是……   某天他拦住季英哲,两人互相盯着对方大概有足足一分钟,季英哲率先笑道:“你知道了?”   “你是指你重生的事情么?”岳熙似笑非笑。   季英哲头一次发现原来岳熙并不像平日里在岳琉面前那样贴心可爱,偶尔无赖,他是冷淡、高深、无法捉摸,甚至有些残酷的,从岳熙的眼里可以看出来。季英哲暗暗有些心惊。“不得不说,你是一个优秀的演员。”   岳熙轻笑:“只要你对岳琉好,我永远都不会改变。”   “当然。”   “你是……当初孟婆大神放出的另一只鬼?”岳熙如果记得没错,当时的五只鬼里,只有两只是男性。“你完成了孟婆大神交给你的任务?”   “……你在说什么?什么孟婆大神,什么另一只鬼?”季英哲狐疑地看着他。“你到底是不是岳熙?”   岳熙猛地眯起眼,一瞬间释放出的杀气让季英哲不由自主地戒备起来。“你又是谁?”   “我是季英哲啊,我以为我们都心照不宣……难道你不是重生的?”前世刚顺水推舟拆散了习戎,还没来得及找岳琉告白就悲催死于车祸的季英哲,这才发现事情好像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   “重生……”岳熙重复了一遍这个词,然后问季英哲:“你是重生的?”   “没错,前世我在一场车祸中死亡,没来得及跟岳琉表白,但是你——”   “我不是岳熙,我只是暂时借用他身体的一只孤魂野鬼罢了。”岳熙盯着季英哲的脸。“现在我要知道你的一切,当然,我也会把岳熙的一切都告诉你。”   岳熙的悔恨、痛苦、煎熬……他都不会隐瞒。   两个言简意赅的男人在十分钟后分别了解了对方的意思,季英哲惊奇地看着岳熙,似乎还在研究他到底哪里不一样,然后赞叹道:“你的演技果真很好,虽然你说你没有记忆,但我觉得你生前应该是金x奖影帝。”   他原先以为岳熙也是重生的,所以才会努力学习,不然知道岳熙是什么德行的季英哲是绝不会再让他祸害岳琉的。   岳熙但笑不语,他望着季英哲:“你会照顾好她的,对吧?”   “我会。”   “那就好。”   有些事情不用说出来彼此都明白,只有岳琉没有发现丝毫不对,季英哲也好,岳熙也好,谁都不想让她知道。等到男鬼离开,真正的岳熙会回来,这一次他会做一个好弟弟,再也不让姐姐受伤。   岳熙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却一直在这具身体里没有离开,好像有什么事情没有完成。他想了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岳熙最大的心愿是让岳琉幸福,其次是不要再活得那么令岳熙失望,现在他每一样都做到了,岳熙还想怎样?   直到有一天,程爱找上门,岳熙才明白是为什么。   哦……他都快要忘了,程爱跟岳熙还有一段婚姻呢。虽然自己对程爱无感,可真正的岳熙对程爱可是真爱。哪怕是杀死自己的周扬,在他心中都没有背叛欺骗自己的程爱更令人悲伤。   程爱是在一个下雨的夜里找来的,岳熙打着呵欠戴着睡帽,迷迷糊糊地被吴妈叫起来,刚到客厅就被一个浑身*的女孩抱住,他吓得睡意全无,仔细一看才发现是程爱,还没来得及把人推开,对方就带着哭腔询问:“阿熙,你还要我么!”   岳熙眨眨眼说:“不要。”   “如果你还要我,那就请你娶——诶?!”   岳熙对愣住的程爱笑了一下,又重复了一遍:“不要。”   程爱惊慌了,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岳熙不是因为自己跟罗源在一起才逐渐疏远他们的吗?现在她被伤透心,愿意回头找他,他怎么可能会不愿意?少年曾经对自己有多么喜欢,程爱再清楚不过了,她就算让岳熙是死,岳熙也不会拒绝的!   “吴妈,你把姐的衣服拿一件来给她换,然后让司机送她回家。”岳熙吩咐下去后,对程爱道,“罗源结婚的消息刺激到你了?”   程爱傻傻地看着他,似乎还不能接受深爱自己的少年变成了如今俊秀却冷淡的青年。她就这样被送了回去,全程不敢相信。   因为太过震惊岳熙对自己已没了感情,所以程爱压根没听到岳熙说了什么。   这一次罗源捅了大篓子,这位王小姐可前世跟他结婚的女人不一样,性格非常坚定且理智,发觉罗源爱的不是自己只是想利用自己上位,背地里跟大学情人私会后,她什么也没表示,暗中让人调查拍照录像取证,然后在罗源自以为把王家掌握在手中的时候把他告上了法庭!   最后罗源不得不净身出户,王董事心疼女儿,对罗源当然不客气,罗源程爱两人被逼得走投无路,真爱这时候也大不过天了,心高气傲的罗源回来求王小姐宽恕,奈何王小姐心如磐石,一句话不说叫人放狼狗!   这两人没了办法,只好四处找点临时工作糊口,谁知罗源酒醉后表示自己恨死了王家人,恨不得他们去死,然后总是满口老子毕业后混了黑|社|会的周扬,逞一时之勇,竟然要开车撞死王小姐!   幸好最后没有成功,不过他也因此锒铛入狱,王董事知道后,气得是火冒三丈,本来他还打算放过这两人,结果耐不住他们自己作死。   程爱罗源试过来找岳熙帮忙,只不过保全已经得了命令,不会让他们进去,也不会让他们有机会见到岳熙,早就淡了多少年的友情,经不起一次又一次的挥霍,再说了,岳家没必要为了这样的人跟王董事有了隔阂,毕竟两家还是很好的生意伙伴,何必为了不值得的人生嫌隙呢?   经过季英哲百折不挠的追求,岳琉终于答应下嫁,出于礼貌,他们给习戎也寄了请柬。但万万没想到的是,习戎竟然来了!   再见面,曾经的情侣都没敢认出对方,习戎不敢相信面前这千娇百媚柔情似水美得惊人的新娘就是曾经让自己感觉不到丝毫激情于是出轨的前女友,岳琉也没敢认这胡子拉碴眼角有了鱼尾纹发福啤酒肚一圈的是自己曾经真心喜欢的前男友,她回头看了看自家高大帅气肌肉结实又听她话的新郎,顿时觉得当初分手真是太对了!   一问之下才知道习戎娶了心爱的媳妇后,习夫人就看不惯了,成天挑儿媳妇的错处。那女孩一开始也忍气吞声,后来习夫人开始准备让习戎踹掉她娶个大家闺秀进来,习戎又对此不发一语,表示默认,女孩竟罕见的硬气起来,不仅把事情闹大得到了天文数字赡养费,还带走了儿子!   习戎开始酗酒,一事无成。   岳琉听着,觉得那女孩也挺好,然后看了看不修边幅的习戎,没法把他跟从前大男子主义又极重外表的ex连在一起。她寒暄了几句就回新娘休息室了,新郎则奉老婆命去找他的小舅子。   小舅子坐在摇椅上低着头昏昏欲睡,季英哲没好气地弹他脑门:“醒醒,天亮了!”   岳熙吓了一跳,险些从椅子上栽下来,抬头看是季英哲,挠挠脑壳傻笑:“姐夫。”   不对劲。   他们知晓彼此的身份,在没有别人时,岳熙是不会戴上伪装的面具的。季英哲试探着问了一句:“你是岳熙吗?”   “我当然是岳熙啊!”   鬼魂离开后,真正的岳熙会回来,并忘记一切过去,把现在的生活视为正常。也就是说,除了季英哲外,不会有任何人记得这段过去。   季英哲愣了几秒钟,笑道:“你姐找你,咱们过去吧。”   ☆、第四十八碗汤(一)   从被性|侵的继子,摇身一变成为性|侵亲生女儿的父亲,问男鬼是什么感想?   他:呵呵。   十七岁的时候被某任怀孕女友找上门来,付了一大笔钱后得到了一个女儿,作为一个父母双亡继承了一大笔遗产的少年来说,这简直就是太爽了!正值叛逆期,没有约束没有管教,只要自己过得爽做什么都无所谓。这些钱够他挥金如土一辈子,所以他为什么还要上学,为什么还要工作?   他只要玩就好了嘛!   只可惜到了后来,被人影响,误入歧途,喜欢上了幼|女,虽然本人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至于没品到那个地步,直到某次醉酒后伤害了才七岁的亲生女儿,从此食髓知味,无法自拔,一直性|侵女儿到大学毕业,甚至在女儿找到男朋友之后也扬言不放过对方,最后女儿的男友得知此事,悄悄尾随而来,当着女儿的面杀死了他,然后锒铛入狱。   女儿也因为事情的曝光遭受世人指点跳楼自杀,男友得知女友死讯后,也在狱中割腕自杀了。   但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一世,女儿迟露,她会重生,然而重生在什么年纪,男鬼不知道。不过就算他知道了也没什么用,对方恨他入骨,这一世重生的话,估计立刻会把他砍死。   他悲催地叹了口气,拿到的是让迟露放下仇恨好好生活的任务,偏偏附身在这个人渣败类身上。他只是用想的就知道迟露会有多恨自己这个“父亲”了,只怕对方一重生就迫不及待地把他砍了,要是十四岁之前重生更好,都不用坐牢,砍死他后还能继承一大笔遗产,还有什么比这更爽的?   是啊,迟露怕是爽了,但男鬼就不爽了,他会被判定任务失败,然后被扔回忘川河,再也别想出来。   唉。   男鬼蹲在地上,感觉特别特别方。他先是在脑海里接收和迟露有关以及这具身体本身主人的记忆,然后略略觉得蛋疼,说真的,换作他是迟露,重生后也会第一时间选择砍死这个人渣好吗?可现在……偏偏,他就是这个人渣。   最要命的是,这个任务的来源是迟露的男友关纵。关纵冲动杀人,他原本以为自己好好服刑以后出来了还能跟迟露在一起,可万万没想到这件事被媒体披露,从而导致迟露精神失常跳楼自杀,所以他唯一的心愿就是迟露能放下一切往前看,她还有美好的年纪与未来,不应该把自己葬送一个人渣身上。   多好的小伙子啊,男鬼都感动了——如果他不是这个人渣迟俊彦的话。从他的角度来看,迟露也好关纵也好,都没有错,错的是迟俊彦,但问题在于,现在他就是迟俊彦!等到迟露一重生,她当然还会去找深爱的男友,可自己这个“人渣父亲”,怕是要吃菜刀了。   他能怎么做才能让重生后的迟露重获新生?这女孩恨死了迟俊彦,前世不敢反抗不敢做任何事,只能默默咬牙承受,最后得到的结果是痛不欲生。现在上天给了她重生的机会,她会选择怎么做?想想男鬼都隐隐蛋疼。   最关键的是……他也很想砍死现在这个肉身啊!   唉,叹了口气,男鬼在闹钟声中爬起来,看了看时间,七点了,赶紧起床,就是一起来的时候感觉头晕——这再熟悉不过了,上个世界醒过来的时候也这感觉,喝高了。他挠了挠头,走进浴室洗澡,然后出了房门第一时间先看日历。   舒了口气,这会儿迟露才五岁,还在最可怕的伤寒没有造成之前。但即使如此,迟露跟迟俊彦之间也是不亲近的,他对这个女儿并不好,非打即骂,小小年纪的迟露就非常怕他。她小时候是个很乖胆子很小也很内向的孩子,这一切都是由迟俊彦造成的。   他根本没有当爸爸的经验,也没有这个渴望,甚至觉得这个老是哭的小女孩非常讨厌,迟露小时候在家里哭,迟俊彦根本不管她,甚至还对着襁褓里的她大喊大叫,后来请了保姆才好一点,至于那个保姆对迟露到底好不好迟俊彦就懒得管了,反正只要迟露没死就行,工资他照开。   要是没记错,五岁的迟露该去上幼儿园了,但却一直在家里待着,迟俊彦不在乎,打扫的阿姨知道他脾气差也不敢多说,所以就拖着,迟露九岁才上了一年级,个性内向退缩,不知被人欺负的多惨。   迟俊彦在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跟迟露的事一定得录像,否则等到前世的迟露重生,没有证据证明这一世的自己是个好爸爸,肯定会被砍的。   他打了个呵欠,昨天晚上也不知嗨到几点,客厅地上竟然还有女人的bra跟内裤,用过的套子也随意丢。身为一只有洁癖的鬼,迟俊彦不得不认命操劳,先是把这些恶心的东西扫到垃圾桶,然后拖地擦地,直到九点钟,整个客厅焕然一新!   打扫阿姨每周来一次,今天是不会来的,迟俊彦直起腰打量着窗明几净的客厅,略微感到满意,这么大这么漂亮装修的这么好的房子,迟俊彦这厮真是不知道珍惜,搞的跟垃圾堆一样。   他找到负责做饭的保姆电话,电话里就把人给辞了,对方不愿意,被迟俊彦一句你以为家里没有摄像头吗给堵住,讷讷的不敢说话,连这个月还没发的工资都不要了。   迟俊彦伸了个懒腰,把脏水倒掉拖把洗干净,然后进了厨房。要说罗溪的世界里他得到了医术的话,那么郑嘉树的世界他得到的是厨艺。作为奖励,小朋友会让他的厨艺更精湛一点。   小朋友好像都比较喜欢可爱的早餐,小女孩的话……迟俊彦想了想,把面包做成了小动物的样式,还把水果雕成了花,热了牛奶做了煎蛋后,阳光洒落在客厅和厨房里,顿时觉得未来还是有希望的。   现在他在为自己未来不被砍死而努力,不被砍死,迟露就不会背上阴影,她是个好孩子,如果杀了人,哪怕是个人渣,也会一辈子无法解脱的。   早餐做好后,迟俊彦一转身吓了一跳,手上的锅铲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站在厨房门口,穿着脏兮兮裙子的小女孩被吓得一抖,立刻蹲下去抱住头,喃喃着:“爸爸我错了,爸爸不要打露露,露露是乖孩子,露露听话,露露不哭的……”   迟俊彦心中犹如打翻了五味瓶。他从未和这么小的孩子独处过,更没有做爸爸的经验,可是这么一点小小的孩子,那么柔软,那么美好,即使胸腔跳动的是人渣的心,可此刻的灵魂却是男鬼,他只觉得从内心深处涌起掩饰不住的怜惜。   轻手把盘子放到餐桌上,迟俊彦没敢立刻接近迟露,而是蹲下去,柔声说:“露露,你别怕,你看看爸爸今天跟平时有什么不一样?”   小家伙立刻仰起小脸,大眼睛明亮又干净,好看的要命。这么可爱的孩子——迟俊彦很没出息的想伸手去抱,可迟露却被吓的连滚带爬往后躲,他懊恼地看着自己,迟露则爬到了客厅茶几下面,充满恐惧地望着他,生怕下一秒就会挨劈头盖脸的巴掌或是吼叫。   迟俊彦很有耐心,他慢慢蹭到迟露面前,小小声道:“露露,以前是爸爸不对,爸爸不是好孩子,但是爸爸以后都不打你了,你原谅爸爸好吗?”   迟露从未从迟俊彦这里得到一丝一毫的温柔或是怜惜,她不明白,爸爸为什么不像爸爸了,她趴在茶几下面,两只脏脏的小手一会儿握成拳,一会儿松开。过了会儿,她看着迟俊彦慢慢伸出来的手,感觉对方似乎真的没有恶意,才慢吞吞地把小手伸出去。   就像一只脏兮兮却胆小可爱的小奶猫,从桌子底下把毛茸茸的小爪爪伸出来,心肠柔软的人只想要爱护她怜惜她。迟俊彦握住掌心小手,眉开眼笑。   他从来不会这样开心的。   即使是在之前的三个世界,面对美好的人,他也从未如此真诚的放下过戒备。此刻他温柔地凝视眼前的小女孩,一点一点抓住她,把她抱到怀里,小女孩的肚子发出咕噜噜的叫声,渴望的大眼直盯桌上的食物。迟俊彦很想让她吃东西,只是她也……太脏了。   所以这个人渣不关心女儿就算,就连花钱请来的保姆也有样学样的虐待起小姑娘了。迟俊彦忍着满心怒火,小孩子对大人的情绪无比敏感,立刻感受到爸爸在生气,又开始害怕起来,迟俊彦连忙放柔表情:“爸爸不是生你的气,是生照顾你的阿姨的气。”   迟露怯生生地看他一眼:“阿姨不喜欢我……”   “没事,爸爸喜欢。”他不嫌弃脏,抱着迟露去了她房间。小丫头的房间又脏又乱,连个玩具都没有,衣服丢得满地都是,迟俊彦竟从没踏进过这个房间。迟俊彦本来想进去,又出来了——看这情况,想找到件干净衣服是不可能的了。   他把迟露抱到了自己房间,先是在浴缸里放了水,然后翻箱倒柜找出一件崭新的t恤,考虑到小女孩穿会很大,又找来剪刀把领口跟袖口剪掉,再把可能伤害到小孩子皮肤的线头用打火机烧掉,于是t恤就变成了一件小孩子长裙。   迟露乖乖地被脱掉衣服,迟俊彦发觉她身上有些青紫的伤痕,肯定是人渣留下的。   ……他又想砍自己了。   因为太脏,光是洗头就用了整整一个小时,迟俊彦虽然没照顾过小孩子,但脑海中的医学知识会告诉他应该怎么做,所以只是不大熟练,多做两次就好了。   迟露那小脏脸不知多久没洗,洗完澡也被想找点孩童润肤露,迟俊彦只好就这样抱着她去厨房吃饭,小家伙饿极了,坐到餐桌上却还胆怯地看了他一眼,见他示意可以吃了,才抱起牛奶杯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   从牛奶杯里把小脸露出来的时候,嘴角有了一圈白胡子,迟俊彦轻笑捏了捏她软软嫩嫩的脸蛋儿:“哟,这谁家的小姑娘,怎么有胡子啦?”   迟露害羞的笑了,捧着小脸,迟俊彦抽了张纸巾擦干净,然后捏捏她:“乖,快吃饭。”   ☆、第四十八碗汤(二〕   迟俊彦不知道小孩子到底能吃多少东西,所以他做了超大一份,可是他都吃完了自己那份,却瞧见迟露还蠕动着小嘴在吃。怎么瞧,也不像是还饿的样子。于是他试探着问道:“露露,你吃饱了吗?”   小女孩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要哭了,可脸上却不敢表现出来,听迟俊彦问了,才小小声说:“爸爸,我吃不完……”   满心以为下一秒就会挨揍,但那蒲扇般的大手的确是下来了,却不是来打她,而是把她抱到怀里的。迟俊彦无师自通地亲亲迟露额头,被这小家伙萌的心肝直颤,太可爱了……真是太可爱了,从没见过这么可爱的人!罗溪也好,郑母也好,岳琉也好,她们加在一起也没有迟露可爱!   “没事的,吃不完就不吃,是爸爸不好,但是爸爸好像还有点饿,露露剩下来的爸爸可以吃掉吗?”   小姑娘慢慢点了下头,看着迟俊彦饿死鬼一般狼吞虎咽,小嘴儿一咧,露出一个天真的笑容来。   笑起来就更可爱了……迟俊彦持续被萌出血,小家伙笑起来有小酒窝,这么可爱的女儿,人渣竟然舍得那样虐待她?换做是他,只想把自己拥有的一切都献给她。   吃完早饭迟俊彦把迟露放到客厅,让她坐在那看电视,她平时在家里都不看电视的,因为她不会开也不会关,迟俊彦不在家,保姆是从来不管她的,只是不许她哭不许她喊饿,否则便威胁要她爸爸回来揍她,有的时候保姆也会自己动手,所以在迟露小小的心灵里就有了一个意识:自己什么东西都不能乱碰,只要老老实实坐着就好,那样就不会挨打了。   但她毕竟是个小孩子,动画片对小孩子的吸引力是致命的,迟俊彦擦着手从厨房出来,就看见迟露瞪大水汪汪的大眼睛,目不转睛,他朝电视看了一眼,是个讲小动物的动画片,迟俊彦对这些没兴趣,但迟露喜欢,他就站在一边陪着看。   好不容易等到动画片放完,他对迟露张开双手。小姑娘犹豫了下,朝他的怀抱扑来,被迟俊彦抱了个满怀:“爸爸带你出去买衣服好不好?”   “买衣服?”   “对呀,给露露买漂亮的小裙子。”此刻迟俊彦的心中充斥着疯狂的购物愿望,他要买买买,反正人渣有钱不花白不花!   他开车带着迟露出门,每个商场都逛了一遍,开始还会让迟露试穿,后来觉得每一条小姑娘穿起来都超级可爱,干脆就不试了,只要尺码合适,通通包起来!   外套、裙子、背带裤、袜子、小皮鞋、包包、玩偶娃娃……买了一大堆,回家险些没装下。迟俊彦的房间比较大,迟露才五岁,所以他打算带着她一起睡——他是绝不会承认自己内心深处熊熊燃烧起来的父爱是真的!   在忘川河待了那么多年,他以为自己只剩下了怨恨悲伤,痛苦绝望,可是遇到迟露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还有爱!   迟露第一次拥有这么多东西,也很开心,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抱着一只玩具熊。她睡着的样子让迟俊彦想到一种只在传说中存在的生物——天使。虽然这只天使有点瘦弱,看起来还有点营养不良,但她仍然是一个天使。   一个美好的,能够治愈恶鬼的天使。   他像是拥抱易碎的珍宝般在床上躺了下来,两人虽然睡在一张床上,却是两个被窝,迟俊彦摸了摸迟露的额头,看着她的长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一颗心啊,简直化作了水。   迟露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还不敢相信昨天的一切都是真的,她真的有了新裙子,还有了可爱的小熊!最重要的是,爸爸不仅不打她不讨厌她,还对她那么好!她像个小傻瓜一样坐在柔软的大床上笑,然后又滚进了被窝,恰逢迟俊彦从洗手间洗漱出来,瞧见她把一头软软的发滚得乱七八糟,忍不住过来弹了她脑门一下,轻轻的没用力:“要不要起床?”   “露露不想起。”迟露睁大眼睛,天真地说:“要是爸爸一直对露露这么好就好了。”   迟俊彦微微一笑,对她软嫩的脸蛋爱不释手捏捏捏:“爸爸会一直一直对你好。”直到这条生命终结,愿你一生无忧无愁,平安快乐。   他现在觉得,就算重生的迟露砍死他,他也不会怨恨自己失去了回去的机会。这么美好的孩子,竟然有人残忍伤害,真正的迟俊彦该死,否则他也会将他杀了。   身上瞬间的冷酷让迟露有点害怕:“爸爸……”   “啊,对不起,爸爸刚才在想那个坏蛋,你还记得吗?昨天晚上欺负小老虎的那个坏蛋。”   一提到心爱的动画片,迟露眼睛一亮:“记得记得!露露也讨厌他!”   迟俊彦没带过孩子,但很神奇的,他一点也没让迟露感到不舒服或是恐惧,对迟露而言,以前的爸爸都不是假的,动画片里都有小蝌蚪找妈妈,那她也一定是遇到假的坏爸爸了,现在的这个爸爸才是好爸爸。   她欢快地扑进迟俊彦怀里,小小的孩子天真又简单,谁对她好,她就信任谁依赖谁,甚至一点都不记仇,好了伤疤就忘了疼,仍然会把一片真心交给别人。   迟俊彦抱住她,那么一丁点大,却像是温暖的阳光,填满了他空虚的灵魂。   他学着给迟露梳头,梳各种各样的小辫子,带迟露去游乐园玩,给她做很多很多好吃的,甚至在网上学习如何穿衣搭配,好让迟露看起来时髦又可爱。他还买了好多亲子装,出门必穿,短短一个月,他就赢得了迟露的心。   迟露现在特别喜欢爸爸,她的性格也在迟俊彦有意的培养下变得活泼开朗,虽然还是有点害羞,但她已经学会勇敢地跟第一次见面的人打招呼了。   在一切上了轨道之后,迟俊彦向投诉了之前的保姆,并且提供了录像,他投诉那个保姆不仅是为了迟露,也是为了以后不小心雇佣了对方的人家,大人再怎样丧心病狂,孩子都是无辜的。   每周来打扫一次的阿姨头一回看到穿的这么正经干净的迟俊彦,一开始还不敢认呢,瞧见迟露欢快地叫着爸爸爸爸然后扑进迟俊彦怀里时,她更是惊讶的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迟俊彦对她很客气,因为这位阿姨对迟露很好,也很看不惯他跟保姆的行为,只不过拿着他的饭碗,不能跟他杠上而已。   阿姨仔细确认了好久才相信迟俊彦是真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顿时很欣慰,罗里吧嗦地教育了迟俊彦一大堆,迟俊彦一一应了,阿姨才满意。   父女俩的生活过得很好,即使一辈子不工作,迟俊彦的钱也花不完,但他总是需要找点事做的,同时迟露又很依赖他,于是他试着在网上写稿子,慢慢地,就有人发现,迟俊彦的稿子针砭时弊,提出的评论也好见解也好,都非常清醒而独特。迟俊彦逐渐在网上有了名气,于是入住了微博,成了特约评论员。   他从来不打广告,偶尔除了写文章发表评论之外,还会晒一晒宝贝女儿,小姑娘可爱的不得了,慢慢地……迟俊彦发现自己的粉丝好像大多数都是冲着萌娃来的了。他一直没有爆照,直到某次大会,作为特约嘉宾出场,被拍了照放到网上,网友们才发现,哇!原来迟来的露珠竟是还是个美男子!   早就该想到的,女儿长得那么可爱,爸爸肯定也不丑!   然后迟俊彦多了一批颜粉。   他对待女儿实在是太温柔了!那种温柔是没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总之,看过他们父女日常的人,都会觉得这个世界美好的遍地都是爱。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迟俊彦从来不去想迟露什么时候会重生,他希望她来的慢一些,不是怕死,也不是怕任务失败,只是想要小迟露过更久一点快乐的日子。   他录了很多视频,也拍了许多照片,洗好了挂在墙上,他想,即使未来他再也见不到这个孩子,也会永远保佑着她。   他变得极其温柔,不是前几个世界那样伪装出来的温柔,而是打心底发出的,从内心到灵魂都浸透。迟露越长越高,他就在客厅画了一只长颈鹿,每天都给她量,长高一厘米就画个圈圈,标记日期。   然后就迎来了一个问题。   迟露不肯去上幼儿园。   和其他抱着爸爸妈妈大腿哭号的小朋友不一样,迟露是背着小书包跟在迟俊彦身后,他走她也走,他停她就停,反正就是要回家,就是不肯上学。   哪怕迟俊彦一直在努力教导她,但迟露心里还是害怕的。她能在爸爸身边快乐地认识新的小朋友,却没有办法在看不到他的时候还做一个爱笑的好孩子。   她害怕。   迫于无奈,迟俊彦只好陪着她一起上课。一开始迟露还紧张兮兮地抓着爸爸的手不肯松开,下课了也不肯出去玩,就怕迟俊彦离开。可慢慢地她就被小朋友们的游戏吸引了,先是犹豫不决,然后是叮嘱迟俊彦不要走,自己玩一会儿就回来。   老师赶紧说:“迟先生你趁着这机会快走,待会儿迟露看见了就糟了!”   迟俊彦却摇头:“我答应她不会骗她,老师放心吧。”   就这样过去了一天、两天、三天……迟露从一分钟不肯离开迟俊彦,到可以下课就跟小朋友们一起玩,最后,没到一个月,某天迟俊彦送她上学的时候,她很自然地说:“爸爸,你中午来接我的时候不要迟到哦。”   说完踮起脚尖亲了迟俊彦一口,迟俊彦微微一笑,捏捏她的脸蛋:“好了知道了,快去上学吧。”   “爸爸再见!”先是跟迟俊彦挥手,一扭头瞧见玩得特别好的小伙伴,立刻高兴地迎了上去,今天编好的麻花辫晃呀晃的,迟俊彦看着看着就笑了,摇摇头,上了车。   中午来接她回家,一张小嘴叽里呱啦讲述着学校多么好玩,今天学了什么儿歌,吃完晚饭洗完澡还在床上学新跳的舞蹈给迟俊彦看,一边学一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这才是天使应该过的生活。迟俊彦宠溺地望着这只小不点儿,拿过故事书给她讲故事,直到她陷入梦乡。   ☆、第四十八碗汤(三)   迟俊彦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在哭。   他像是隔在千里之外看着,隐隐有些想笑。他从来不哭,他宁可流血,也从不脆弱流泪。   可是他突然脆弱地捂住胸口,从那里传来的钝痛让他无力承受,周围似乎有指指点点的声音,似乎有攻击,有谩骂,有嘲讽,有讥笑,有数不清的言语让他几乎崩溃。   好疼啊,好想哭啊。   他从梦里惊醒,烦躁地撸了把头发,看了看身边正在熟睡的迟露,试了试被角,然后下了床。   他从来不抽烟,也不喝酒,一是因为本身不好这口,二是担心对小孩子不好。但是现在,迟俊彦无比渴望能有瓶酒,或是有根烟。很多时候痛苦无法宣泄,只能借助这些麻痹神经。   他伸了个懒腰,倚在落地窗前直到天亮,小姑娘挣扎着眯着眼睛昏昏欲睡地起床了,他才收拾起全部思绪。   那个奇怪的梦,不是这些世界的。迟俊彦有理由认为那是自己的生前。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梦里看见了什么,只有那种绝望让他心脏骤停,即使清醒了也仍然心有阴霾。他原本已经不打算回去,即使死在这个世界任务失败也没什么了,可是这个梦又将迟俊彦敲醒,他是要回去的,天使也无法阻挡他的脚步。   他回想着在忘川的每一秒,那种濒临崩溃的感觉十分可怕,他总是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可是一睁眼,周围仍旧有着数不清的厉鬼。   一切都没有结束,一切都不会结束。   迟露乖乖自己洗漱完毕来到厨房,歪着脑袋发现爸爸有点不对劲,于是提醒道:“爸爸,蛋……”   迟俊彦回神,发现平底锅中的鸡蛋已经焦了,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他连忙打开窗户通风,并让迟露坐到椅子上等,别进来,免得油烟熏到她的衣服。自己又把焦掉的煎蛋倒入垃圾桶,重新拿了一颗,这次没出意外,用模具煎成心形送到餐桌上。   小姑娘已经饥肠辘辘了,她摇摆着小手,笑得甜甜的,“爸爸真厉害。”   “哪里厉害?”迟俊彦随口一问。   “小朋友们都说他们家爸爸不会做饭,可是我爸爸会,所以我爸爸最厉害。”小姑娘一张嘴,甜言蜜语跟不要钱似的往外说。这个马屁拍的迟俊彦浑身舒爽,习惯性捏脸,然后要求她:“把牛奶喝完。”   迟露越长大越不爱喝牛奶,但是既然爸爸要求,她就勉为其难喝光吧。喝完后连忙吃点别的去去味儿,那跟喝了毒|药似的表情让迟俊彦忍俊不禁:“有那么难喝么?”   “难喝!”迟露捏着鼻子皱着小脸。“广告上说牛奶是从牛身上挤出来的,我是人,我不要喝牛的奶!”   迟俊彦被她逗得笑起来,又给解释了一番,迟露才苦着脸答应以后每天都会喝一杯。   把迟露去上学,迟俊彦回来又开始继续工作,虽然他不打广告,但是写文章却是要收费的,这种付出了心血与努力的工作凭什么也免费,他虽然有钱,但人总是不嫌弃自己再有钱一点的。以后他万一离开,钱多一点的话,迟露也能过得更好。   担心自己哪天睡梦中就被迟露一刀砍死的迟俊彦,早就立好了遗嘱,不管自己是怎么死的,最后的继承人都是迟露,有,且只有她一人。   时间慢慢地过去,很快,迟露已经十二岁了,小学六年级毕业后就要升初中,让迟俊彦欣慰的是,迟露的成绩完全不用他担心,这孩子虽然被娇惯宠爱长大,但聪明又努力,每学期都是年纪第一名。   跟自己活着的时候一样。   活着的时候……迟俊彦隐隐出神,迟露扑到背上才反应过来,直接把小姑娘背起来:“还没到放学时间怎么回来了?”   “考完试就放学了嘛,我跟同学坐公交车回来的。”   嗯,除了聪明努力以外,迟俊彦也一直在培养迟露的独立能力,他实在是不知道自己哪天狗带,只好把每个明天都当做最后一天,好在迟露虽然性子有些娇气,又依赖他,但非常懂事听话,即使他不在,自己照顾自己也是可以的。对迟俊彦来说,这样就够了。   “饿了吗?”   “没有,回来的路上还跟同学吃了烤串。”说完惊觉自己露陷,迟露马上捂住嘴巴,可怜兮兮地看向迟俊彦:“爸爸……我就吃了两根,真的,就两根。”怕迟俊彦不信,还特意伸出两个手指头,表示自己“真的”只吃了两根。   迟俊彦无奈地看着她:“下不为例。”   “谢谢爸爸!”前一秒还是小可怜,下一秒就欢呼着在迟俊彦脸上吧唧亲了一口。迟俊彦正在打字,任由她树袋熊似的挂在自己身上,不嫌烦也不嫌重,迟露长大点后,他就不在微博上晒照片了,免得被人认出来。   但是让迟俊彦万万没想到的事发生了,他每天都在考虑什么时候重生的迟露会出现,却忘了另外一件事,直到上了初一的迟露某天放学回家,对他露出很奇怪的表情,看看这又看看那,看得正做饭的迟俊彦浑身不对劲:“看什么?”   “爸爸……”   这一声叫得不怀好意,迟俊彦抓紧了菜刀:“干什么?”难道是重生的迟露?   下一秒,迟露立刻嘿嘿一笑:“爸爸,能跟我讲讲妈妈么?”   妈妈……要不是迟露提,迟俊彦都要忘了,迟露是从真正的迟俊彦女友肚子里出生的,哦……对对对,迟露是有妈妈的!他才反应过来:“问她做什么?”小姑娘从小就不问妈妈,从来没问过,迟俊彦也没想过解释,怎么解释?一夜情打了炮对方怀孕,知道他有钱故意拖到打不掉的时候,上门来要钱?   说出去不嫌丢人呐?   “今天有个女人来找我,她说是我妈妈耶。”   “什么?!”迟俊彦眉头一蹙,他长得很好看,这么多年也不显老,又很会穿衣服,所以看起来年轻又帅气。“她有什么目的?”   “我觉得……她的确有可能是我妈妈,长得跟我挺像的。”迟露摸了摸自己的脸,“不过没有我漂亮,谁叫我有一半基因来自伟大的爸爸呢?”   这小嘴甜的,迟俊彦挑眉:“然后呢?”   “然后她问我想不想要妈妈,想不想要一个圆满的家庭。”迟露咂嘴,“我觉得她可能是想跟你复合,因为我问过了,她还没结婚。”   迟俊彦在心里盘算了下,当初生迟露的时候对方十七岁,现在迟露十二了,对方……“二十九岁没结婚不是很正常么?万一她只是想看你呢?”   “爸爸你不怕她来跟你争监护权吗?”迟露噘嘴。“我不想认妈妈,她又没把我从小带大。”   迟俊彦安抚道:“放心吧,你的监护权她是要不走的,她如果想见你,只要你也愿意的话就可以,不然我是不会让她靠近你的。”   迟露立刻笑了:“谢谢爸爸!”   因为刚考完试,可以放松一下,所以根据迟露的要求,迟俊彦准备带她去逛夜市顺便恩准她稍微吃点垃圾食品。结果父女俩刚出小区就看见门口来来回回走动的女人,两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转身往回走,只可惜已经晚了,对方发现了他们,立刻叫道:“迟俊彦!持迟俊彦!”   唉……“早知道就不出门了。”迟露嘀咕,然后抬头看向她的生母。她不是傻子,别人对自己是真好还是假好,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女人嘴上说着想念自己的话,可眼神和爸爸完全不一样,一点感情都没有,她才不相信对方是真想她这个女儿呢。   真想,怎么十二年没来看过她一回?他们可没搬过家。   “你好。”   女人有点傻眼,主要是没敢认迟俊彦,当年跟她在一起的迟俊彦就是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除了有钱之外一无是处,可眼前站着这个男人,看起来顶多二十五六,白t恤牛仔裤,长得那么好看,年轻之外又有着岁月沉淀下的成熟,真是令人着迷。   反观自己,二十九了,活得一点都不好,皮肤粗糙眼角早早有了鱼尾纹,如今站在这对父女面前,竟有种说不出的窘迫感。女人局促地低下头,心里后悔不迭,如果当初她没有鬼迷心窍为了钱怀孕的话,或者她没有用孩子还钱,而是留在迟俊彦身边的话,现在这俊秀高雅的男人就是她的丈夫,漂亮可爱的女孩就是她的女儿!   只可惜世上从来都没有卖后悔药的,女人就是再不甘心,过去也不可能被改变了。她先对迟俊彦笑了一下,来之前酝酿好的话,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了。总觉得,在这样的人面前说出怎样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无法掩饰自己卑劣平庸的内心。她舔了舔嘴唇,最后只问出一句:“你、你现在好吗?”   “挺好的。”   “我……我……”   “你想说什么?”迟俊彦的声音很温和,他在外人面前都是这个表情这个语气,似乎从来不会生气,也从来不会让人难堪。但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心如死水,不会为任何人颤动。而在这个世界里,除了迟露,他不在乎任何一人。   但即便是迟露,也无法让他停下来。   迟露怕迟俊彦吃亏,毕竟在她的记忆里,她家爸爸就是那种温柔又好说话的老好人,这种总是吃亏的事情以后可不能再做啦!所以即使面前这位是自己的生母,她也决不退让。   ☆、第四十八碗汤(四)   “爸爸,我们还是赶紧走吧,你答应过我可以吃烤串的。”   看着迟露噘嘴撒娇的模样,迟俊彦温柔一笑:“当然。”   他们父女俩之间相处的细节温馨又动人,女人看着看着,竟然羞于说出口了。迟俊彦走前又问了她一句:“真的没事吗?”   “没、没事了……”   “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们就先走了,再见。”说着,迟俊彦牵起迟露的手,父女俩绕过女人往前走,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迟露先说:“快吓死我了,还以为她要跟你结婚呢。”很不满地说。“虽然她是我妈妈,但我才不想你娶她。”   迟俊彦轻笑:“爸爸不会结婚的。”   “我可不是不让你结婚啊,我没这么想过。”迟露赶紧举起双手表示清白。“但是爸爸这么好,就算结婚,也不能跟她这样的人吧,当然了,如果爸爸还爱她,又执意要娶她,那我就什么都不说了,但如果是为了我,爸爸千万被这么做,我可不想要妈妈。”说完,她顽皮地吐舌头:“妈妈好烦啊,我们班同学的妈妈一个个都特别唠叨,我看了都觉得烦。”   “唔,你平时不也总说爸爸唠叨么?”迟俊彦跟她翻旧账。   迟露连忙说:“爸爸你最好了!”说着抱住他的胳膊嘻嘻笑。   父女俩有说有笑地来到夜市,迟露是这个也想吃,那个也想吃,看到什么都想吃,迟俊彦必须紧紧地盯着她,才能防止她走丢,可是他只是掏皮夹的功夫,再一抬头迟露就不见了!夜市人这么多,人头攒动,他要往哪里找?   可他并不是真正的迟俊彦,他是来自忘川河,在人间游历的恶鬼。迟俊彦握紧了拳头,人这么多,迟露又是在瞬间失踪的,甚至连叫他一声都没有,对方肯定不是一个人。他从小就跟迟露说,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说话,这孩子很乖,又聪明,绝对不会轻易被骗。   迟俊彦闭上眼,平息心底升腾出的怒气。他在心中呼唤着墨泽,他知道对方一定会告诉他迟露的下落。他来到这个世界是要让迟露放下过去重新生活,但今天晚上的事对于迟露来说是无妄之灾,并不应该发生。   果然,很快墨泽便回复了他。迟俊彦没有接过摊主已经烤好的串,而是大步往前走,他走得很快,走出人群后,几乎是用跑的了。   他完全不需要去问附近的路人,因为他知道迟露在什么地方。果然,追了一会儿后,离开了人多的夜市,远远便看见两个男人抓着个小姑娘要上面包车。   迟俊彦恨不得自己生了翅膀能飞,迟露在他们手上软软的不知反抗,估计是被弄晕了。他真没想到在这么多人的地方也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但眼前最重要的是把迟露找回来,所以他快速往前奔跑。   那两个男人估计也没想到这么快会被发现。他们在人多的时候干这个已经是轻车熟路了,人一多,目标也多,只要挑准时机,基本上是一抓一个准。而迟露今天晚上刚出现他们就盯上了,像这样鲜嫩漂亮的小姑娘,少说能卖六个数。   只可惜他们踢到了铁板。   面包车门还没拉开,其中一个男人就被抓住衣领狠狠地向后一扯,一记几乎能砸断钢筋的拳头毫不留情地对准他的脸落下,一瞬间,男人便被打落了几颗牙齿,迟俊彦又是一脚将对方踹倒在地,然后利落地把另外一个男人也撂倒,接住往后摔的迟露。   他一手搂着迟露,另一只手毫不留情地出击,每一拳都无比凶狠,周遭的路人都好奇地围过来,一开始还看得津津有味,后来发现再不阻止迟俊彦就要把人打死了,才有人上前劝架,还有人报了警。   警察很快赶来,迟俊彦忍住心底愤怒被人扯开,这时候怀里的迟露悠悠醒来,她睁着一双漆黑的大眼睛,一语不发,似乎是被吓坏了。   迟俊彦握住她的手,见她眼神恍惚,知道对方肯定是用了什么下三滥的药,连忙掏出手帕给她擦擦口鼻,问道:“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迟露望着他,没有说话。   周围的人们不住地夸赞起来。   “听说这两个是人贩子!”   “这小伙子看起来挺瘦弱的,没想到拳头这么硬啊!”   “那个是他女儿吧!真是个好爸爸!”   “是啊,真是厉害,我刚才在马路对面都瞧见了,啧啧,那拳头,一砸一个准,人贩子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   ……   别人怎么议论迟俊彦根本不在意,警察说要请他去做笔录,他考虑了一下,还是点头答应了。等到做完笔录都十二点多了,马路上已经没了行人,他牵着迟露的手,迟露走路步子都打飘,期间他问什么她都不说话,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被迟俊彦牵着还一个踉跄差点摔倒,迟俊彦连忙抱住她。   迟露瑟缩了一下,似乎是想拒绝,但最终没说话。   从迟露上小学开始,迟俊彦就开始跟她保持距离了,两人分开睡的时候迟露还闹过脾气,哭得惨兮兮的,可惜迟俊彦在这一点上特别坚持,后来习惯了也就好了。迟俊彦进她房间必定敲门,在家无论什么时候都衣着整齐,像是今天这样的搂抱很是少见。   见迟露走不动,迟俊彦轻轻一叹,在她面前蹲下去,说:“来,爸爸背你。”   迟露呆呆地看着那个背影,想要拒绝,却又不知为何趴了上去,迟俊彦把她背起来,路灯下两个人的影子被拉的很长很长,一边往家走,迟俊彦一边说话:“下次人多的时候可别再离开爸爸了,你知道爸爸刚才有多害怕吗?要不是爸爸追上来,现在都不知道要去哪里找你了。”   迟露没有说话,他又絮絮叨叨地说了很久,其实他也知道这根本不是迟露的错,可是一想到这个可爱的孩子会沦落到什么地步,他就感到心疼。这是他一手养大的孩子,他在她身上付出的心血远远超出了其他人,可以说,在其他世界里,迟俊彦对那些人都还可以说是有目的,可对迟露,他别无所求,只要这个孩子快快乐乐过一辈子,他就满足了。   “怎么不说话,又嫌爸爸唠叨啊?”   迟露还是没有回答。   迟俊彦以为她睡着了,就没再打扰她,一路把她背回家。迟露呆呆地站在客厅里,迟俊彦往前走了两步发现她没动,担心地摸了摸她额头。迟露狠狠地一颤,啪的一声拍开他的手,然后站定不动。   迟俊彦奇怪地看了她一眼:“露露,你怎么了?”   迟露仍旧不说话。   迟俊彦把她带到她的房间,说:“你洗个澡,换个衣服,爸爸给你做点吃的,待会儿出来别忘了。”   说完,他转身出去,还不忘把门带上。   剩下迟露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她站了大概有五分钟,才僵硬地打量起这个房间。很可爱很温馨的暖色系房间,又大又宽敞,但是在迟露的记忆里,她从来没有住过这样的房间,她的房间杂乱又肮脏,她也从来没有这下可爱的毛绒玩具,她甚至连件新衣服都没有。   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不是刚从楼顶跳下来么?怎么短暂的疼痛过后,她就来到了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地方?   熟悉在于这的确是她家,陌生在于,明明是家,却跟她记忆中的不一样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半小时后,突然有人敲门,迟露吓了一跳,外头传来她无比熟悉的声音:“露露,你好了没有?准备出来吃饭了。”   她没有动,瞪着那扇门,似乎下一秒,门外的那个人就会把门踹开,闯进来,然后把她摁倒在床上,然后她就会痛到哭泣。   可是没有,门外那个人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回答,说道:“爸爸先回房了,饭菜给你热着,你要是饿了就出来吃饭,知道了没?”   他等了几秒,没有听到回答,便摇摇头,转身走了。   没有人之后迟露才算放松下来。她慢慢地走到床边,小心翼翼地试着伸手,感受那细腻的触感。她从来没有睡过这么好的床……被子柔软温暖,整个房间都是那么的干净漂亮。   她又看向书桌,桌子上除了书之外,摆的最多的就是相框。相片上的两个人她都无比熟悉,一个是自己,一个……则是自己最恨的人。迟露有些茫然,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可是她明明记得自己已经死了,但现在……她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本来有些脏,但在警察局的时候,那个男人却用矿泉水和湿巾给自己细细地擦洗过,于是现在就看得出来,双手白嫩纤细,皮肤嫩的一看就知道从来没做过家务。   但是……她稍微长大一点后,家里的活都是她做的。拖地做饭洗衣——三五不时还要挨打。   可是现在……   她又打开了衣柜,衣柜里挂满了春夏秋冬的衣服,看得出来整理的人的用心,每一件都是她的尺码,每一件都是她喜欢的风格。   然后迟露又不自觉看向桌子上的相片。相片里的女孩无比依赖地抱着男人的胳膊或是腰,笑得天真灿烂。   这是自己吗?   她不知道。   她咬着嘴唇,站在房间里,眼前掠过的却是鲜血与痛苦,还有眼泪。无尽的屈辱和愤恨,她曾经受过的残酷对待,在这一刻都如同潮水一般向她涌来。   迟露想起那个令人作呕的男人,她攥紧了拳头。   就这样站了许久许久,直到她差不多冷静了,才脱掉脚上的鞋子,打开了房门。   客厅也非常干净,而且布置的很好看,迟露慢慢地走出去,顺着自己的记忆摸索到了厨房,她一眼就看到了洗的干干净净的菜刀。她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握住了刀柄。   与其日后再被虐待,不如现在就把伤害她的人杀了,这样的话,关纵就不会因为自己毁了大好前途。   想到那个温柔的令人心碎的男生,迟露的眼泪不自觉掉了下来。那是她悲惨灰暗的人生里唯一一抹亮色。可是最后因为自己的不堪失去了他,这一点,即使已经死过一次,迟露仍然感到痛苦。   但这一切,她会解决掉这个痛苦。   对着菜刀看了看自己的脸,然后露出一个笑容。她还不大吧?看起来远远未成年,也就是说,就算杀了人,也不用负刑事责任,甚至还能继承一大笔遗产。那么为什么不呢?如果前世自己也有这样的魄力,最后也不会落得那样的下场。   想到迟俊彦厚颜无耻威胁自己猥亵自己的模样,迟露眼中透出阴森的仇恨光芒。关纵杀死迟俊彦的一瞬间,她是解脱的,可是这件事毁了关纵,这却是她不想看见的。迟俊彦那样的人渣,怎么能葬送掉关纵?   是她的仇恨,她要自己解决。   迟露没有想太多,她的脑海中充满了前世的记忆,迟俊彦的笑容声音都是那样清晰,她曾经听到他的脚步声便恐惧的钻入床底动弹不得。迟俊彦不让她去上学,让她待在家里,只要他想,就随时都能在她身上发泄兽|欲。迟露猛地咬住嘴唇。   她不该想!那么恶心的东西,她想起来做什么?她要做的就只是把这个人杀死,那么她的所有噩梦就都到此为止了!   迟露握紧了菜刀,摸索到了迟俊彦的卧室门口,轻轻推开。   迟俊彦睡觉的时候是不关门的,为了防止胆小的迟露惊醒没法叫他。所以迟露一推就开,她慢慢地走进去,看着大床上微微起伏的被窝,还有床头亮着的那盏昏黄的小灯。   ☆、第四十八碗汤(五)   他睡着的模样也很温柔。   真的很温柔。   眉眼也好,鼻子也好,甚至脸上的表情都是温柔的,似乎看到他,就觉得整个世界都有了希望。迟露突然迷茫起来,明明是同样一张脸,为什么却给人完全不同的感觉?   她举起了手里的菜刀,本来想对着迟俊彦的脖子砍下去,可不止为什么却突然觉得手腕沉重千斤,怎么也落不下。她看着男人,目光渐渐地落到房内挂着的相框上。   每一张都是他们的合照,女孩天真的笑着,男人温柔而又慈爱,在各种地方,唯一不变是彼此之间的温情。没有丝毫龌龊的感觉,有的只有温馨与幸福。   不应该是这样的……不应该是这样的!见到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人,结果自己却下不了手?!迟露不敢相信自己的心软,她又一次试图砍下去,但和前一次一样,菜刀在落下去的时候,停在了半空中。   她的双手在颤抖,这似乎是自己的潜意识。迟露有些分不清自己到底是重生了,还是只是在做梦。   她很小很小的时候,也曾经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好爸爸,这个爸爸对自己很好,特别疼爱她,带她出去玩,去游乐场,给她买好多好多玩具和漂亮裙子,特别温柔。   但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她只会在心底诅咒这个男人去死,诅咒他死后下地狱,恨他恨到了骨子里。   如果是重生的话,为什么周围的一切都和记忆中的不一样?迟露闭上眼,垂下手,手中的菜刀掉在了地板上,发出一声闷响。她又看着床上的男人一眼,弯腰捡起,慢慢地走了出去。   她离开后,迟俊彦慢慢睁开了眼睛。   回到自己房间的迟露迷迷糊糊睡着了,梦里她哭喊着求饶,不住地叫着爸爸,不住地叫疼,可是对方没有丝毫联系,甚至笑得恶意而冷酷。下一秒,她扑进一个人的怀里,那人温柔地抱住她,把她举起来,让她坐到肩头,温柔地告诉她不要挑食,给她做最喜欢的食物……然后她抬起头,两个不一样的爸爸,赫然有着同样的面孔。   一个丑陋,一个好看,但他们明明就是同一个人。   “露露,露露?”   迟露猛地惊醒,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俊秀的面容,她吓得抓紧手里的被子往后躲,男人讶然:“露露是不是被吓到了,怎么连睡衣都没换?”见迟露仍然盯着自己,迟俊彦指了指门,解释道,“爸爸敲了门很久你都没回应,所以才进来的。”说着,来试迟露额头。迟露被吓了一跳,浑身僵硬,迟俊彦反手摸了下自己额头,奇怪道:“没发烧呀,快起床,再不起床的话就没早饭吃了哦。”   迟露这才注意到他竟然穿了一条很可爱的卡通围裙。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迟俊彦朝门口走去,一边走一边叮嘱:“快换个衣服来吃饭。”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眼前这个“爸爸”,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却又很不一样。迟露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走入卧室洗漱,然后挑了件裙子换上。   到厨房的时候迟俊彦瞧见了她,惊讶道:“晨跑穿裙子?”   “晨……跑?”   “对呀,你昨天不是说,放暑假了,要跟爸爸一起锻炼身体么?”迟俊彦理所当然地说,转身盛粥。“穿这么漂亮的裙子怎么跑步,爸爸给你买了运动装,待会儿还是换一下。”   把粥放到迟露面前,他眯起眼问:“该不会是出尔反尔不想跑了吧?”   迟露下意识反驳:“才没有!”   “那就好。”迟俊彦满意地笑了。“那就快点吃饭吧。”   她呆呆地看着迟俊彦洗手脱围裙,然后坐到餐桌旁,不时地给她夹菜,其表现的格外自然,让迟露整个人都懵了。   吃完饭后她回房去换运动服,父女两个拿了钥匙锁了门,出去晨跑,一路上迟俊彦不时地跟一些爷爷奶奶打招呼,迟露才发现他的人缘非常好,每个人几乎都认识他,也能说上两句话。   晨跑完后回到家,迟露坐在客厅发呆,她看见迟俊彦回他自己房间了,不知道在干什么。坐了会儿,她想看看电视,前世很少有这个机会,主要是遭遇了那样的事情后,她也就不想看了。   迄今为止迟露都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她前世没做过一件坏事,所以……死后是可以上天堂的吧?那么这就是自己的天堂吗?一个正常的、疼爱自己、尊重自己的好爸爸?   那昨天晚上的人贩子又是怎么回事呢?天堂里也有坏人?迟露怎么想都想不通,她在电视机下面的抽屉里翻了翻,找到遥控器的同时也找到一些录影带。   然后她就坐在沙发上,把录影带全看了。   其实是些很无聊的日常,无非就是父女两个一起烤肉啊,郊游啊,或者是比赛做饭啊运动啊之类的,但迟露看得很认真,她不明白这个世界是怎么了,为什么跟她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到了中午,迟俊彦就出来做午饭了,见她在看录影带,笑道:“过几天爸爸带你出去玩,你想去哪里?”   闻言,迟露看向他:“去哪里都可以吗?”   “当然。”   “……我哪里也不想去。”   迟俊彦愣了一下,随后道:“也好,现在天这么热,出去玩会被晒黑,等到初一开学,人家小朋友一个个白白嫩嫩,我家露露跟块黑炭似的,不好看。”   迟露心底生出一种叫做撒娇的情绪:“人家才没有!”   说完这句话她就惊呆了——这是她说出来的吗?没有任何的控制,她说出来的?她为什么要这么说话?她从来都没有这样说过话!   迟俊彦对她那么坏,她没有跟他撒过娇,迟俊彦也不在乎,可是现在……她竟然不受控制地就这么说话了,好像曾经说过无数次那样。   对方也习以为常:“好好好,没有没有,我家露露是最可爱的小丫头了,到时候上学让别人羡慕死我有这么乖的女儿。”   曾经被他压在床上的时候,也曾听到一句又一句的女儿,但现在他仍然叫她女儿,感觉却完全不一样了。迟露抱着脑袋猛地摇晃,“我要出门!”   说完,她二话没说就冲了出去,迟俊彦在身后喊她她也当做听不见。此刻迟露只有一个想法,找到关纵!见到关纵的话她就知道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了!如果这都是假的,那么至少关纵是真的!   自己重生的话,关纵是不是也还活着?想到这个可能性,迟露终于觉得这个世界还有些美好了。   她根据自己的记忆找到关纵的家,站在外头好久都不敢进去。现在的她才十二岁,关纵比自己大五岁,他能记得自己吗?她跳楼自杀的时候关纵还活着,就算自己是重生了,关纵也不一定会回来呀!   想到这世上只剩下了自己,迟露蹲下去,抱住膝盖,把脸埋进膝盖中间,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下来。   她哭得太伤心了,直到有人拍拍她的肩膀,少年略带稚气的声音从耳畔响起:“小妹妹,你为什么哭呀?”   迟露闻声抬起头,看见了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脸。   她从来都不知道,少年时期的关纵会这么好看。站起身,扑向刚打完球正满身汗水的关纵,把人家手里的篮球都惊掉了,搂着关纵的腰不肯撒手。   关纵一脸懵逼,等等这是什么情况?发生了什么事?他根本不认识这个小妹妹呀?周围的几个同学都发出嘘声,有人说:“关纵!你在学校拈花野草也就算了,竟然连小萝莉都不放过,你这个禽兽!”   其他几人异口同声:“你这个禽兽!”   不知为何,关纵特别怕怀里这小姑娘误会自己,连忙解释道:“小妹妹,你别听他们胡说,大哥哥是好人。”   迟露抬起头,大眼睛里满是泪水,呜咽着说:“嗯,我、我知道。”   关纵怕拍她的小脑袋,问:“你能先放开我吗?我身上全是汗。”小姑娘穿的这么淑女,沾上一身汗味真的好吗?   可迟露不肯松开,她怕自己一松开,关纵就消失不见了。关纵无奈至极,也没法把她推开,只好就这样被迟露跟着回到了家,关爸关妈都是一脸懵逼,关爸爸问:“关纵,你这是干什么?你诱拐小女孩?”   关纵苦笑,还没来得及解释就听见关妈妈的尖叫声:“呀!好可爱的小姑娘!”   她一直想要个女儿,当初怀关纵的时候就心心念念生个女儿,结果关纵一出生,关妈妈失望透顶!现在看见这么可爱的迟露,她恨不得立刻把关纵送走!   ☆、第四十八碗汤(六)   对于自家老妈的无情,关纵早已有了深刻认识。起他小的时候,家里只要来了可爱的小女孩,他老妈就会一直叫嚣着交换,要把他给丢掉换个软软萌萌的小姑娘。   迟露看见关爸关妈,才松开双手,不好意思地扯了下自己的裙角,这对长辈也一直对她很好,如果不是遇见了关纵,如果不是遇见了关爸关妈,她这辈子可能都不知道什么叫家。   可就是这样一个完整的家庭,最后被她破坏了。想到这里迟露的心就疼起来,她眼圈一红,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关妈妈立刻吼起关纵来:“你是不是欺负人家小姑娘了?!”   关纵连忙解释:“绝对没有!妈!我都十七了,怎么会欺负一个小学生啊!”拜托她老人家认真一点,这小姑娘之所以哭绝对不是因为他好吗?他是有多没人性才会去欺负小学生啊!   关妈妈还是不信:“那小姑娘怎么哭了?”哭起来也是好可爱……   迟露吸吸鼻子,抹了把眼泪说:“他没有欺负我,我能留在你们家妈?”   这么可爱的小姑娘说要留下,关妈妈当然不会拒绝,但是她还有点担心:“那你的家人……”   想到那个陌生又熟悉的人,想到自己心中的矛盾情绪,迟露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她想,最好的方法就是先不要看到他吧,这样的话,应该就能理清楚自己的思绪了。而且她绝对信任关爸爸关妈妈,他们不会骗她的。“我不想回家……”   “为什么不想回家?”关纵摸摸她的头,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见这小姑娘,就觉得特别投缘。“你爸爸妈妈不想你吗?”   “我没有妈妈,爸爸……爸爸他对我不好。”   前世,她出门买菜遇到关纵时,也是这么跟他说的。只是那个时候关纵不知道她口中的不好到底是什么意思。迟露眼露乞求:“我就待一会儿,一会儿就走。”   她都这么哀求了,谁好意思拒绝?   可这“一会儿”……最后变成了好几天。   虽然迟露不想承认,但是她心中却在难过,她想,这也许不是她的意识,而是这个世界里的迟露,在难过自己离开家这么久,爸爸都没有来找。   一直到了晚上,因为这个影响,迟露没什么食欲,她捧着小碗,小脸皱成了一团,可怜巴巴的模样,关爸爸瞧她这样子,笑着跟她说:“刚才你爸爸打电话来了。”   “嗯?”迟露一愣,爸爸……怎么知道关纵家电话?   关爸爸继续道:“他说你跑出门后他就一直跟着你,看见你进我们家了,一直在外面等着呢,问你要不要回家,我说你心情可能不大好,想留你住一晚,你爸爸挺信任我们家的,就同意了,说明天早上来接你。”   迟露再不想承认,心底的那种感觉也是高兴,但她嘟着小嘴:“我才不想回家呢。”   “为什么不想回家?”关纵给她把鱼刺挑掉,留下嫩白的鱼肉,“我感觉你爸爸对你挺好的呀。”   迟露张嘴想说点迟俊彦的坏话,可不知为何,到了嘴边出来的是:“……他不让我吃烤串。”   “小孩子是不能多吃油炸食物。”很喜欢很喜欢她的关妈妈说话了。“露露,爸爸是为你好,知道吗?”   她温吞地点了下头。   晚上关爸爸去关纵的房间睡,她跟关妈妈睡。洗了澡,穿上关妈妈给她现买的睡裙,迟露躺在床上,关妈妈温柔的声音响起:“想家了?”   “……没有。”她嘴硬。   “乖。”关妈妈揉揉她的头,“不是想家,是想爸爸了吧?”   迟露没有吭声。   “你爸爸跟我们打了半个小时电话呢,交代了一大堆,就别再生他的气啦。”   迟露把自己蜷缩起来,她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但她很确定,在看过那些照片录像之后,她被原来的迟露影响了,可让她无比矛盾的是,这个世界的迟俊彦,和前世的迟俊彦有着一模一样的脸。即使两个人气质迥异,但对迟露来说,仍然是可怕的回忆。她不敢把前世的记忆告诉任何人,把被人以为自己是疯子,但此刻,她真的很想回去。   从来对那个家只有逃离*的自己,竟然这么快就被同化了。昨天晚上她还想砍死他,今天晚上竟然就已经开始想念他。   关妈妈摸了摸迟露的头,感觉小姑娘钻进了自己怀里,顿时开心又感动,真是乖巧的好孩子,又漂亮又可爱,还黏人!他们家关纵从来都不这样,真是该好好学学!   第二天一早,迟露睡醒起床,出了卧室就看到迟俊彦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跟关爸爸相谈甚欢,她正想退回卧室,身后突然有一双手把自己举了起来,迟露吓了一跳,关纵笑眯眯地说:“早上好啊露露。”   “早上好……”   “下面那个就是你爸爸吧?长得真帅,看你关叔叔,啤酒肚都有了。”关纵感叹一声,他家老爸年轻时也是帅的惨绝人寰,谁能想到人到中年开始发福,胖嘟嘟的,尤其是肚子,简直了。   迟露被他拎在手里,默默地不说话。迟俊彦的确长了一副好皮相,可那又如何,那也是个人渣。   ……前世的人渣。   不知为什么,她连骂都舍不得骂这一世的迟俊彦了。   迟俊彦眼尖看到了迟露,对她展开双手:“露露,到爸爸这里来。”   关纵把迟露放下,迟露却不愿意过去,转而抱住了关纵的大腿。她表现的不屑一顾,心里却清楚自己只是在伪装,因为她真的、真的很想扑过去,像往日一样,被他抱起来,抛高高,然后被温柔的亲一下脸颊,牵起小手。   被迟露拒绝,迟俊彦也没有生气,只是无奈地看着她,对关爸爸说:“昨天晚上承蒙你们照顾露露了。”   “不客气不客气,露露又漂亮又可爱,我们也很喜欢。昨天关纵把她带回家,把我们都吓了一跳。”关爸爸笑嘻嘻地说。   虽然抱着关纵的大腿,但迟露还是忍不住偷偷去看迟俊彦的脸,结果是她一看过去就发觉对方也在看自己,吓得她立刻扭头,但却紧张的要命,他没有生气……   内心深处,她知道他是不会生气的。不管她再怎么过分,他都不会生气。   关妈妈看见迟俊彦花痴的不行,她老公儿子都很帅,但哪一个都跟迟俊彦这种高雅温柔的类型不一样,要不是当年关爸爸死缠烂打,她一定找个温柔的男人嫁了!所以第一印象,迟俊彦就让她好感丛生,得知这样一个男人单身照顾女儿十几年,从来不对女儿生气发火之后,更是佩服,顺便让关爸爸学习一下。   迟俊彦被留下来吃早饭,迟露离他远远的,不肯跟他坐一起,而是坐到了关纵身边。迟俊彦也不生气,他有什么好生气的,关纵对迟露那么好,有朝一日他离开这个世界,有关纵在,他相信迟露一定会很幸福,所以两人现在就开始联络感情他也是不拒绝的。更何况他早看出了迟露的动摇。   这些年他对小迟露的宠溺疼爱不是假的,全部出自真心,迟露应该能感觉得到。唯一的问题就是她的心结太深,短时间内没法解开,这张脸造了多大的孽啊,这人渣,他辛辛苦苦了快十年,都不及他一朝一夕的虐待。   要是能见到真正的迟俊彦,他一定会把对方大卸八块然后丢到油锅里炸到两边焦脆再夹出来喂狗。   吃过早饭,迟露还是不肯同迟俊彦回去。关爸爸有点尴尬,“迟先生,你看要不这样,就让露露在我们家住几天吧……她跟我老婆很投缘,我老婆一直想有个女儿,会很好的照顾她的,还有关纵陪着她玩。”   迟俊彦微微一笑:“既然露露不想回去,那就让她留下来吧,只是要麻烦二位多照顾一下她了。”说着轻轻鞠躬。   “没事没事,露露这么可爱,我们也不想把她还回去啊哈哈哈哈。”原以为迟俊彦会生气,没想到这人跟外表看起来那样脾气好,关爸爸也松了口气。关妈妈舍不得迟露,还特意要他跟迟俊彦说一声,把迟露留下来过几天呢。   “露露,爸爸走了,你要是想回家,就打爸爸的手机,还记得号码吗?”迟俊彦弯腰柔声询问,迟露却把脸别开不想看他。   他眉眼间流露出失落的意味来,关纵连忙道:“迟叔叔,我刚才存了您的号码,露露想回家的话我会替她打给您的。”   “好。”迟俊彦本来想捏捏迟露的脸,但她却躲开了他的手,他停在了半空中,半晌,慢慢地放下了。   ☆、第四十八碗汤(七)   有的时候抓不住的,就算不放手,不死心,也仍然抓不住。   迟俊彦躺在床上,静静地仰头看着天花板,他的手慢慢地抬起来,做了一个捏脸的动作,此刻他的眼前显现的是那个他一手带大的小女孩,挽着他的胳膊叫他爸爸,对他露出甜美笑容的女孩。   但那也是迟露。不管哪一个迟露,都是迟露。他没有办法抚平重生迟露心头的伤,因为只要他存在,只要他出现在她面前,她心中就会一遍又一遍地回想起糟糕的前世。   而他的露露,也许再也不会回来。迟俊彦举起的手在半空中停驻了很久,最后缓缓放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他不肯承认,从眼眶里流出的液体,叫做眼泪。   那是人类才有的情绪,人类有了爱,才会感到悲伤与难过,但恶鬼和人类的区别,就是恶鬼不会哭。它们的眼睛长来不是为了流泪的,它们永远忘不掉绝望和痛苦,可是没有眼泪,痛苦也不会消退。   过了很久很久,没有拉窗帘的窗户已经透进了晨曦的微光,迟俊彦才放下掩住眼睛的手,一时间他竟不知道自己要去做什么,平时这个时候他会先起床,把早餐做好,再去敲迟露房间的门,吃早餐,然后父女两人一起出去晨跑,但是现在……他竟然有些茫然。   伸手摸过手机,没有短信也没有未接来电,迟俊彦盘腿坐在床上,他低着头,清晨的阳光照射进来,在他脸上折射,却恰好掩盖住了他的眉眼,只有露在晨曦中的下半张脸彰显着他的心情。   然后他如常起床,做早餐,晨跑,路人遇到熟悉的大爷询问露露怎么没来,迟俊彦笑着解释说露露去朋友家玩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难过,明明现在的迟露没有想要杀死他,就说明她看出了自己和前世的迟俊彦的不同,可即便如此,他还是——   迟俊彦在公园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用毛巾擦擦汗,今天跑的距离比平时可远多了,竟然还到了个陌生的公园。他休息了几分钟,站起来正准备走,却突然听到一声微弱的猫叫。迟俊彦站着不动,过了几秒钟,才慢慢走过去,拨开灌木丛,看见一只浑身脏兮兮看不出本来颜色的小猫。   小猫发觉有人,仰起还没有迟俊彦掌心大的小脑袋,轻轻地叫了一声,两只小爪子拨弄着身边的灌木,看起来像是被卡住了。   迟俊彦看着它,突然像是看到很久以前,躲在茶几下的小姑娘,怯生生地望着自己的模样。他微微一笑,温柔地拨开草丛,将卡在树枝间的小猫捧了出来,然后才发现小猫的一只后肢血肉模糊,不知道卡在这里多久了。迟俊彦左右看了下,没有发现母猫的踪迹,但这小猫明显刚出生不久,他想了想,觉得很有可能是被母猫抛弃,便捧在手心,顺路拐去了一家宠物医院。   检查过后,医生说是皮外伤,在医院住几天就可以带回家了。迟俊彦隔着笼子用手抚摸它,小家伙便发出轻微的呼噜声,那样脆弱,又那样动人。   他跟医生表明了想养的意思,然后在医生的帮助下恶补了一堆养猫的知识,刷了卡后又摸摸小猫,它太小了,伤口经过清理擦拭,可以看出是一只黄白田园猫。医生再三确认了迟俊彦的意思,所有的猫小时候都非常可爱,然而当它们长大些,有的便会脱离原本小时候的模样,淘气、脾气暴躁、容易伤人、长得丑……谁都没法保证一只可爱的小奶猫以后会是什么样子。   大多数人丢弃了宠物,便是这些原因。   从这天起,迟俊彦每天都会来宠物医院看小猫,再也没给迟露打电话。他付出了自己能付出的,无论最后结果如何,他都接受。   即使把迟露带回来,也不是跟他相依为命这些年的小迟露了。她的心中有很多很多的爱,也有很多很多的恨,迟俊彦也不想让迟露在家,每天看着自己这张熟悉的脸,心里不知有多痛恨。   何必彼此折磨呢,孩子长大了,羽翼丰满了,不留在家中生活的多了去了,更何况现在还是暑假,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只要平安就好。   一星期后,医生说小猫伤势好的差不多了,可以带回家了,只是要小心。于是迟俊彦便小心翼翼捧着一只戴着耻辱罩的奶猫回了家,这一星期他专门打扫出了一间房作为猫屋,还置办了爬架猫粮猫砂猫厕所——总之一切猫咪需要的,他都准备好了。   小猫性格非常乖巧,它在迟俊彦怀里从来不伸爪子,甚至在跟着迟俊彦回家后,他去哪儿它就跟到哪儿,迟俊彦晚上睡觉的时候也必须得带着它,否则它就会不停地喵喵叫,只是这导致迟俊彦不敢翻身,怕一不小心把不知道睡到哪里去的小家伙给压扁。   吃了几天泡软的猫粮后,迟俊彦发现小猫排软便,并且味道异常强烈,他在网上查了一下,决定改变主意,以后都不让它吃猫粮了,每天给做猫饭。   为了均衡营养,搭配得宜,他还用电脑严格制定了一周七天的伙食,不仅要做,还要做的精巧。   这种普通人会觉得麻烦的事情,他做起来却甘之如饴。他把所有的精力和心血都投在这只猫身上,然后他发现,原来永远不会背叛,不会嫌弃的,只有动物。   即使他来自忘川,即使他不是人类,只要他愿意付出,动物就会回应。   迟俊彦给小猫取名叫做小橙子,因为它一身橙黄色的毛,只有脑袋跟肚皮带着白色的花纹。小猫生长的速度可比人大多了,迟俊彦每天都给它拍照,然后发现小猫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   期间他再没有给迟露打过电话,就好像他的人生中再也没了这个人。但他却买了许多东西送到关家,包括迟露在家里特别喜欢的玩具熊,那是他第一次买给她的玩具。这么多年买了更新更好的,她都最喜欢的那一个。   同时为了表示对关家人的感谢,迟俊彦也为他们一家人准备了礼物。只是他再不主动上门,也不再主动问候。   这个家挺大的,但是有了小橙子,他一样觉得很快乐。   把小橙子捧在掌心的时候,似乎整个世界都变得柔软起来,网上的粉丝惊奇地发现,男神养猫之后,小萝莉就失宠了!而在迟俊彦的喂养下,小橙子一天一天长大,值得庆幸的是它的颜值并没有因为长大而退化,反而越长越可爱。   迟俊彦每天空余的时间都用来陪小橙子。   但也许,是小橙子在陪伴他。   有时候他在猫屋一躺就是一下午,不需要任何娱乐,哪怕只是看着小橙子睡觉,他都觉得开心。   是久违的,内心深处升腾而起的温柔与爱。他感到自己越来越像一个“人”了,虽然有了爱之后,痛会更加强烈,但他仍然觉得美好。   于是不肯放手,不舍得放手。   谁会愿意放手呢?能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呀。他在忘川河里挣扎千年,为的是一个执念,迟俊彦想要回去,但他明白了,自己想要回去,并不一定要报复曾经背叛欺骗自己的人,也许,他回去,只是想告诉曾经的自己:你没有做错,你无需感到羞愧。   肉球踩在地上没有声音,但小橙子喝水的时候用爪子去捞,于是再跑的时候,地板上便会印出一个又一个小脚印。可爱的迟俊彦心都要化了,他叫了小橙子一声,小奶猫便一摇一摆地朝他跑来。   后肢的伤好的差不多了,就是跑的时候还有点踉跄,阳光一照进来,小橙子身上细小柔软的绒毛都清晰可见,迟俊彦抱着它,轻轻挠着下巴和耳朵,小橙子发出呼噜声,舔了舔迟俊彦的手,喵喵喵。   迟俊彦忍不住露出笑容来。   而每天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的迟露,却逐渐变得沉默起来。关纵每天都会带她出去玩,即使不出去,也会一直陪着她。刚开始的那几天,的确是很快乐的,她像是弥补了前世所有遗憾那样,无时无刻,抓着他的手,不再放开。   不必担心他为自己做傻事,不再忧愁自己配不上他,也不用恐惧爸爸会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把所有黑暗的不堪剖露的阳光下。   没有人会用鄙夷恶心的眼神看她,她走在大街上没有人对她指指点点,她被照顾宠爱的像个小公主,就连每天吹进来的风都是甜蜜美好的。   关爸爸关妈妈很喜欢自己,她大可从此都在关家住下,关纵疼她,她每天都抱着他撒娇,等到他们都长大了,就可以完成前世没有完成的婚礼,继续没有达到的誓言,一起白头发,一起到老。   可是为什么她心里会感到难过呢?   这是她吗?   晚上做梦的时候,她总是会梦见这之前的七年,梦境里的男人有着和她最恨的人一模一样的脸,但气质却截然不同,他那么温柔,那么慈爱,总是用宠溺的眼神看着她,大手温暖地抚过她的脑袋,然后往下捏捏脸。   他从来不用理,只是她会装模作样的叫疼,然后扑进他怀里,提出一些任性的小要求,他会皱眉,会犹豫,但最后总是会答应。   那个人的名字,叫迟俊彦。   是她的爸爸。   迟露呆呆地坐在院子里,关家独门独户,院子里种满了花花草草,现在夏天正巧开放,每天都能闻到芳香的味道。   她抬起头看向天空,太阳又要落山了,外面已经不太热,万里无云,偶尔会看见一只鸟飞过。   霞光万丈,照在被绿藤缠满的篱笆上,迟露晃着脚,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喜欢坐在这里了,不过坐这里的话视野很好,能远远地看到路口,如果有人或是有车子开进来的话,她会第一时间看到。   她每天没事了就坐在这儿往外看,但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   不知坐了多久,突然有人拍了她的肩膀一下,正低头出神的迟露下意识惊喜回头:“爸爸!”   是关纵。   她知道自己现在的表情肯定很难看,似笑非笑,似哭非哭。关纵看着她,两手捏她柔软的脸蛋儿:“笑一笑,怎么哭丧着个脸,一点都不可爱了哦。”   “……反正我本来就不可爱。”前世的迟露阴沉又内向,根本和可爱两个字沾不上边儿,认识了关纵后才知道什么是笑。   关纵也跳到栏杆上坐着,顺着迟露的视线看向远方:“想爸爸了?”   “才没有。”   对于她的嘴硬否认,关纵也不生气,只是轻笑:“我小的时候,爸妈带我回乡下爷爷奶奶家,我在那里认识了很多小伙伴,每天玩得不知多开心,还不肯跟他们回来。他们没办法,就把我留了下去,说好半个月后来接我。”   “……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其实她大概知道他想说什么,但还是反问了一句。   “我开心地玩到晚上。爷爷奶奶家有很多小朋友,但说来也奇怪,那天晚上我怎么也睡不着,还忍不住哭了,第二天就吵着要回家。”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那么想我爸爸妈妈啊,就算只是一晚上,就算我已经上了初中了,还是不想跟他们分开。”关纵说着,扭头对迟露一笑,揉了揉她软软的发。“知道吗,有些东西是永远都没法忽略的。有些感情日积月累,你不注意的时候不觉得,可是一旦离开就知道他的可贵。”   迟露低头不说话。   “我们早晚有一天,都要离开父母生活。所以还能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要学会珍惜呀,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就会失去了。”   ☆、第四十八碗汤(八)   良久,迟露吸了吸鼻子问:“……你爸妈知道你这么唠叨吗?”   关纵无奈摊手:“我们班同学一致认为我是个沉默寡言很靠得住的人。”   迟露突然抱住他的腰,把小脸埋进他怀里:“你是很靠得住。”   “迟叔叔肯定想你了。”关纵摸摸她的头,声音很温柔,他喜欢这个女孩子,虽然不能确定是什么感情,但他希望她好。“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生他的气,但他从来都没有对你生气,这些天一直有人送新衣服或是好吃的来,都是你喜欢的,你看,他还把你最喜欢的玩具熊也送来了,他对你的好连我都嫉妒,你要是不想要,咱俩换爸爸?”   “臭小子!”   后脑勺被拍了一巴掌,关纵狼狈地跳下栏杆,差点摔个狗啃泥,他捂着后脑勺,怒视身后的关爸爸:“老爸!你干什么!”   “打你啊!”关爸爸气得吹胡子瞪眼。“我对你哪里不好,你竟然要换爸爸?!看我不让你妈把你打死!”   “你确实没有迟叔叔帅,也没有迟叔叔有钱,还没有迟叔叔疼孩子,我想换个爸爸怎么了?”关纵觉得委屈。“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我的想法有什么错?”   关爸爸听他还在狡辩,忍不住又跑过来想抽他,关纵吓得连忙往旁边躲,一边躲一边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啊!”   “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父子俩在院子里互相追逐起来,迟露看着这温馨的一幕,忍不住笑了。等到关纵被关爸爸拧着耳朵拎过来,她才问关爸爸:“我想回家了,关爸爸,你能送我回去吗?”   “当然。”关爸爸立刻回答,怕她误会又马上解释,“关爸爸不是赶你啊,而是等你回去了跟老迟把事情解决了,到时候再回来!那会儿老迟就是想带你回去我都不答应!”   迟露搓了搓鼻子,灿烂一笑。   关爸爸开着车,关纵坐副驾驶,迟露坐在后座,她下定了回来的决心,所以把所有的东西都打包装进了行李箱,可是离家越近,她心中就越忐忑,都半个多月了,爸爸都没来找她,不会是不想要她了吧?   可是另一面她心中又矛盾不已,这个人,和前世毁了自己的人一模一样,她既想见到他,又害怕见到他。   但无论如何最后还是到了,站在公寓一楼,迟露对关爸爸和关纵笑了一下,让他们先回去,自己能回家。两人表示担忧,但架不过迟露坚持,便决定在外头等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迟露要是没下来,就说明这父女俩和好了,那他们爷俩就不用操心了。   不过现在问题是——待会儿回到家,怎么跟喜欢迟露喜欢的不得了根本不想让她走的关妈妈交代?到时候关妈妈不知道是打死儿子还是丈夫。   迟露出了电梯,一步一步地挪到自家门口,她的行李还放在一楼,东西太多了,一个人弄不上来。待会儿要是没有勇气进去,她刚好可以下去直接离开。   掏出磁卡,刷了门,客厅一如她记忆中干净整洁,散发着淡淡的香味。作为重生的迟露,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家,可是作为被迟俊彦宠爱着长大的迟露,她对这个家无比熟悉。   客厅的沙发上是她超级喜欢的动物抱枕,本来这么可爱的抱枕跟沙发在一起特别不搭,可是她坚持,爸爸就答应了。茶几上的花瓶里插着鲜花。但是现在只剩下花瓶,再也没有花了。厨房也干干净净的,像是没有人待过。   爸爸去哪儿了?!   难道他不要她,一个人走了?想到这里,迟露手都在颤抖,她觉得眼眶发酸,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掉,这半个多月,每天晚上她都在做梦,梦到一个被宠的无法无天的自己,梦到一个爱自己的好爸爸。   于是逐渐的,她心中对他的思念越来越重,即使待在心爱的关纵身边也无法冲淡。   迟露抹了把眼泪,走到迟俊彦卧室门口,轻轻推开,然后松了口气,坐到地上,眼泪又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满心都是:太好了,他没走,他还在!他没有不要她!   迟俊彦躺在床上,他睡得很安详,迟露先是闭上眼,给自己做了心理建设,告诉自己那并不是自己认识的迟俊彦,这是这个世界的爸爸,和前世的那个是不一样的。她摸了摸胸口,试探着去抚摸迟俊彦的脸。   越靠近就越忐忑,那张脸对她而言是彻底的噩梦,在她前世的记忆中,这个男人总是张狂地伤害着她。这个男人的脸总是狰狞猥亵的,可现在熟睡的男人,穿着薄毛衣和长裤,赤着脚,连被子也没盖,却让人打心眼里觉得温柔。   遗憾的是她的手还没碰到对方,突然就传来一声凶狠的喵叫。迟露躲闪不及,手背上顿时多了几道新鲜血痕。她朝迟俊彦旁边一看,才发现那里有只黄色的小猫,此刻背毛发炸,正死死地盯着她,还哈她。   迟俊彦听到小橙子叫立刻睁开眼,却看见迟露站在床前,他愣了一下:“……露露?”   语气复杂,因为他不知道眼前这个迟露,是不是他的露露。   迟露抿着嘴,低下头,迟俊彦看见她手上的伤口,连忙把爬到自己身上的小橙子放到一边,赤脚大步出了卧室,一分钟后,手上拎着医药箱回来了。   他细心地给迟露消毒上药处理伤口,还问她疼不疼。小橙子还不大,指甲又经常剪,只是淡淡血痕而已,迟露摇摇头说:“不疼的。”   迟俊彦给她处理好了伤口,由于他蹲在迟露面前,迟露坐在床上,此刻小橙子从床上一跃,刚好跳在他肩膀上,然后盘踞在那里趴了下来。迟俊彦早习惯了,摸了摸它的小爪子,教训道:“怎么可以乱抓人呢?”   迟露默默地看着,前世的迟俊彦可不会对小动物这么温柔,她还记得自己捡了一只小狗回来,被迟俊彦看到后一脚踢死,然后给了她几个耳光,让她别随便把脏东西带回家。   但眼前的这个迟俊彦,却对小动物很好很好,迟露有点茫然,她感觉到对方的温柔,在迟俊彦起身要走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抓住他的手:“爸爸!”   “你别走……”   她仰着小脸,眼里有着泪花,分明还是那个小迟露。迟俊彦轻轻笑了笑,摸摸她的头:“爸爸只是把药箱送出去。”   “你别走!”迟露扑进他怀里,紧紧地抱住他的腰,即使小橙子因此嫉妒地用爪子挠乱了她的头发也不在乎。迟俊彦听到小姑娘的哭腔。“别走,你别走……爸爸别走……”   “爸爸不会走的。”他摸摸迟露的头,“别哭了。”   迟露却不肯放开,她不看他的脸,就不会觉得挣扎难过。这个怀抱是那样熟悉,是这个人将她一手养大,照顾她教育她疼爱她,从来不舍得她哭,不舍得她受苦,温柔的让人落泪。这七年来的每一幕都在迟露脑海中回放,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一个迟露,是有了前世记忆的小迟露,还是重生了却得到小迟露记忆的大迟露?“爸爸……”   迟俊彦反手抱住她,叹息道:“再哭下去,爸爸的新毛衣就又该洗了。”   迟露听了,破涕为笑,可是仍然很想哭。迟俊彦抬起她的脸,帮她把眼泪擦去,又是一叹:“哭得真是太难看了。”   小橙子喵了一声,似乎在附和他。   迟露哭完之后自己也感到丢脸,她什么时候这么哭过了?可是在这个世界的爸爸面前,她觉得很自然……好像不止一次这样哭了。吸吸鼻子:“爸爸,我、我饿了。”   迟俊彦愣了一下,随即道:“想吃什么?”   “什么都可以。”迟露拽着他的衣角,却仍然低头不肯看他。   不看那张脸就可以,不看脸就好了,她在心中这样安慰自己。   迟俊彦做了晚餐给她,自己则坐在对面摸着小橙子,一边看迟露吃饭。吃完饭迟露才想起来自己的行李还放在一楼呢,迟俊彦连忙下去拿。他出门后,迟露跟小橙子面面相觑,一人一猫都在问对方:excuse咪?你哪位?你谁啊?你为什么跟我爸爸住在一起?   小橙子喵喵两声,对迟露仍然充满敌意,只是不再炸毛,迟露也瞧小橙子不顺眼,不知道爸爸为什么没告诉自己养了只猫,两人互相瞪着对方,空气中充满了火药味。   迟露心想怪不得这么久爸爸没找自己呢,原来是养了新女儿了……她顿觉悲从中来,眼眶一酸,差点哭出声。一直独自享受主人照顾的小橙子也很失落,耷拉着耳朵跟尾巴,亏它以为自己是主人的唯一……   ☆、第四十八碗汤(九)   迟俊彦把行李拿进来后,发现一人一猫还待在厨房,一个坐在椅子上,一个蹲在桌子上,两个小家伙互相较劲儿,谁也不服谁。他好笑地走过去,揉揉迟露的脑袋,抱起小橙子,把它放到肩膀上,笑着说:“你们俩干什么呢?”   迟露不高兴了,但她又不好意思说,她飞快地抬头看了迟俊彦一眼,然后猛地低下头。迟俊彦看到她的神情就知道她想了什么,叹了口气,摸了摸小橙子的脑袋,说:“你的被子爸爸一直给你晒着,去洗个澡睡觉吧,明天早上想吃什么?”   “什么都可以。”   说完迟露全程低头转身,没看迟俊彦,走了两步她觉得这样做不大好,虽然没回头,但是主动说道:“明天早上我也要晨跑。”说着跑向自己卧室,开门关门一气呵成。   迟俊彦看着她的背影,眼神温柔,他挠了挠小橙子的下巴,叹道:“你看,我的付出也不是没有用的,那小家伙还记得我。”   小橙子喵呜一声,用小脑袋来蹭他的脸,表示喵也记得你!   迟俊彦笑了。   迟露洗了澡躺到床上,她对这个房间很熟悉,在关家住的那些天,她每天都会从这样的梦里醒来,每天的梦都是迟露跟迟俊彦在一起的日常,他对她那么那么好,好的让她踩在头上作威作福,从来不生气,只会无条件宠着她。   她又似乎看见了那个小小的自己,欢快地扑进他的怀里,一声一声叫着爸爸,他们父女俩享受着天伦之乐,过得幸福美满。   她想起迟俊彦房间的相框,想起记录了父女俩快乐生活的录像带,想起一切。她既是这个世界的迟露,也是前世的迟露,只是两个世界的迟露,一个敬爱着父亲,一个仇恨着父亲。一个是被父亲宠爱的小公主,一个是被父亲玩弄的工具。   偏偏这两个父亲,长得一模一样,有着一模一样的声音,却做着截然不同的事情。   迟露胡思乱想着,也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然后,她再一次陷入梦境。   这一次她见到的再也不是欢乐令人会心一笑的父女日常,而是身形瘦弱的少女,穿着有血迹也有尘土的白色睡裙,站在高楼之上,闭上眼睛往下跳。   还没有从死亡的阴影中脱身而出,下一秒,迟露就看见自己被迟俊彦压在身下,因为自己的强烈反抗,对方毫不犹豫地狠狠给了自己几个耳光,她被扇的头晕眼花,耳鸣声太大,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她哭泣,她哀求,她大声的咒骂,可换来只有男人毫不留情的侵|犯和凌|虐。那种深到骨子里的怨恨,她恨不得把这个男人杀了!杀了他!自己就再也不会痛苦!杀了他!一切就都会结束!杀了他!杀了他啊!   杀了他!   然而下一秒,拥有同样面容的男人坐在草地上,周围摊着桌布,上面摆满了食物,烤架上的肉串散发出阵阵扑鼻的香气,他笑着对自己招手:“露露,快过来,可以吃咯,你再不过来爸爸可一个人把它们吃光了。”   他的笑容那么明朗,迟露不自觉地也跟着笑起来。可立刻,眼前又是男人凶神恶煞的脸,以及铺天盖地的巴掌,她疼得在地上滚动,于是他随手操起扫把对着她狠狠地抽下去,最后她把自己蜷缩成一个球,任由他打,慢慢地,疼痛开始麻木,眼泪糊成一团。   男人笑着把她举在肩头,坐在云霄飞车最高的那一瞬间,她尖叫着爸爸,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落地后她吓哭了,明明是她自己要求要玩,现在却责怪起男人来。男人轻笑着抱她,给她漱了口,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她哭得更惨了,男人没有发火更没有烦躁,始终耐心十足地哄着她。   好不容易把她哄好了,他伸手捏捏她的脸,把她背在了背上。   好爸爸。   坏爸爸。   温柔的爸爸。   暴力的爸爸。   疼爱她的爸爸。   毁了她的爸爸。   哪一个是真的?   她活在哪个世界里?   迟露哭喊着,大汗淋漓,隔壁的迟俊彦早被吵醒了,他敲了好一会儿门迟露都没有开,于是他轻轻一推——她只是把门关上,并没有反锁。迟俊彦迅速来到床边,把床头灯打开,摇了摇噩梦中的迟露:“露露,露露,露露——”   迟露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面容,她尖叫着扑上去撕打他,一边打一边哭:“杀了你杀了你杀了你!杀了你!”随手摸到什么都朝他身上丢,大喊着要杀了他。   她的眼睛充血,头发凌乱,形容可怖,又哭又叫,迟俊彦没有反抗也没有防备,只是任由迟露撕打,直到她彻底清醒,才发觉自己做了什么。   迟俊彦的脸已经不能看了,他的头也被她用闹钟敲破,鲜血流了下来,她手中甚至还有几撮乌黑的头发,迟露摇着头往后退:“不对,这是不对的……不应该是这样……”她都做了些什么?她疯了吗?她都对爸爸做了些什么?   她跪倒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她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她以为自己永远都不会再想起来了,在关纵家里这半个多月,她所梦到的都是好的,都是这个世界的自己跟爸爸快乐生活的画面。于是她越来越想念他,越来越想回到他身边,甚至有关纵陪伴都无法阻止内心深处的孤独。   可为什么一回到家,她的梦境就变了?   到底哪个才是真的,到底她应该怎么做?   迟俊彦摸着额头从地上站起来,见迟露冷静下来,第一句话是问:“露露,你怎么了?”   他先问她怎么了,迟露捂着脸哭起来,她觉得自己可能要疯了,她不能再看见这张脸,否则她永远都不会好了。   好的爸爸和另外一个爸爸交织在一起,她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能让一切回到正轨。可是一边哭她又忍不住担心,出去找了医药箱进来,哭得打嗝,还不忘给迟俊彦止血。好在都是皮外伤,就想血流的比较多,看起来吓人,其实伤得不重。   迟俊彦安静地让她给自己处理伤口,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第二天早上迟俊彦醒来,迟露已经做好了早饭。她逼迫自己勇敢地直视迟俊彦的脸,他脸上的纱布跟创可贴让她略微放松:“爸爸……对不起。”   “没关系。”迟俊彦轻笑,“下次记得别薅头发了,爸爸到了中年,本来就脱发严重,你再薅小心变秃子。”   两个人都笑了。吃过饭后出去晨跑,迟俊彦受了伤,就慢慢地走,迟露跑得很慢,一直在他前面,整个人若有所思,等到她听见迟俊彦的吼叫声时,扭头看向身后打斜里冲出来的货车,整个人都傻住了。   在面对死亡威胁的一瞬间,人们大多都会愣住,忘记了逃跑忘记了应急,做不出反应。迟露就是如此,她盯着那辆货车,然后在迟俊彦的吼声中扭头看他,偏偏就是忘记要躲。   然后她感觉自己可能看到了一场慢动作的电影。周围的人也好,车也好,甚至空气,甚至天上流动的白云都逐渐变得缓慢,只有那个男人奔跑的速度那么快、那么快,快的让她不敢置信。   后来她的余生都在回想:世界上真的有人能跑这么快吗?   迟露被狠狠推出去,撞在电线杆上,而迟俊彦在一瞬间被货车车轮吞没,当货车停下的时候,他已经不行了。   又要死一次……迟俊彦失神地看着天空,濒临死亡的感觉真是不怎么舒服,当初他又是哪里来的勇气跳入忘川河?   迟露不敢碰他,不住地哭叫着:“救救我爸爸!救救我爸爸!求求你们救救他!”   救什么救呀,该死的,活不了。迟俊彦慢慢移动无力的手,染着鲜血,握住了迟露的。迟露低下头来,重生后第一次没有带着恐惧看向他的脸。迟俊彦对她笑了一下,把另外一只手抬高、抬高、再抬高——   遗憾的是,他碰到了她的脸颊,却没有力气再捏一下,便颓然地放下了。   迟露像是没了魂。   男鬼漂浮在半空中,看着迟露哭着求警察救他,但他分明已经没了呼吸,下半身都已经被碾压烂了,怎么还活得了呢?   她应该不会再恨他了,以后再想起他也不会充满怨恨了吧?男鬼无比庆幸自己早已立好了遗嘱,并写了遗书,相信看了遗书的迟露会好好生活下去,有关纵在,关家夫妻会像疼爱亲生女儿一样对她的。   没有迟俊彦的存在才是最好的,这样迟露再也不用挣扎,也不会感到痛苦或是煎熬。   小橙子她应该也会照顾好的吧?小猫可惜了,他原以为自己能把它养得再大一点呢,还没绝育,自己就死了。   只是,迟露再也没有爸爸了。   ☆、第四十九碗汤(一&二)   这一次,他只有这个人人生中一半的记忆。   程卿,二十七岁,企业高管,出了名的高冷之花,英俊多金会赚钱,虽然看起来不好接近,却是一等一的好男人。   对于程卿这二十七年来的心路历程以及经历,男鬼是很清楚的,但从二十七岁往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似乎他附身在这个男人身上,只是为了要替他把日子过下去。可程卿的寿命是五十四岁,为什么他只有一半的记忆?   程卿的心愿是什么,男鬼也不清楚。   对于程卿,他基本上就只知道这么多。父母早年离异,早早一个人生活,离婚后父母很快再婚,他没有选择跟他们中的任何一人,而是自己过,学习成绩向来名列前茅,成功考取国家一等学府,顺利留学,取得高学历,然后作为公司亚洲区的首席执行官回到国内,每天过着简单而有规律的生活。   家,公司。家,公司。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地方可去。除了工作还是工作,虽然不能说是工作狂,但程卿的确是把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了工作上。对他来说,可能工作是最让他打心底喜爱的吧。   他不曾谈过恋爱。说来也是奇怪,活到二十七岁了,连女朋友都没交过。   没有暗恋过谁,没有心仪的女孩,甚至没有对爱情的渴望,他竟然……连欲|望都没有。整个人都是清心寡欲的,于是随着时间累积,逐渐成熟,岁月沉淀,他变得越来越难以接近,他不再习惯笑,也不会对他人释放出善意,他独来独往,永远都是一个人。   所以男鬼根本不明白,自己附身之后要做什么。他每天都按照程卿的生活轨迹,按部就班的七点半起床,八点钟吃早餐,八点半驱车前往公司,九点开始上班,十二点下班,到公司餐厅用餐,下午两点继续上班,七点下班后,他开车回家,自己烹饪。   他是个优秀且品位很高的男人,他享受烹饪的过程。每当这种时候,他会用放一张古典音乐唱片,一边听一边处理食材,然后在音乐声中完成自己的晚餐,坐到餐桌前,优雅而安静地一边欣赏音乐一边用餐。   吃完晚餐,将餐具清洗完毕,一般情况下大概是十点钟。接下来程卿会回房洗澡,洗完澡后看会书,在十一点钟准时入睡,第二天早上七点半醒来。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即使一直都是一个人。   附身后的第一年,就这样平淡地度过了。渐渐地,程卿的生活上了轨迹,他心中也不再总去想真正的程卿到底想要什么。但偶尔也会好奇,按理说每个世界的任务会越来越麻烦,可这个世界简直简单平淡的过分,只要这样好好待着,帮程卿活到五十四岁就可以了吗?   这天中午下班的时候,程卿出了电梯,结果迎面冲过来一个身影直直地撞到了他,他踉跄了下,幸好一手抓住还没合起来的电梯门框,然后闻到一股甜甜的糖果香。   很好闻。   撞进程卿怀里的女孩恰到好处地抬起头,一双乌黑的眼睛显得格外明亮动人。程卿对有着水汪汪大眼睛的女孩子很有好感,因为这样的人像极了他在上一个世界养得一只叫做小橙子的猫。所以他把女孩扶正站好,轻声问:“没事吧?”   “没、没事……”女孩的脸蛋羞得通红,长睫毛眨呀眨,可能也知道这都是自己莽撞。她悄悄吐了吐舌,对程卿露出阳光般的笑容:“对不起呀执行长。”   “没关系。”   程卿虽然是公司的负责人,但员工太多他根本认不来,对女孩点了下头,他走出电梯,女孩进了电梯后不由自主地望着他,眼睛都看直了。   程卿按部就班的到了餐厅,吃完午餐后似乎听到有人提到了自己的名字。他循着声音看过去,就在不远处,隔了两个盆栽,一群穿着公司制服的女人在往他这里看,见他看了回去吓得连忙扭头,只有一个女孩有勇气往这边看,还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程卿愣了一下,认出这是刚才在电梯口撞到他的女孩。对方的笑容太热情太可爱,他不由自主回了一笑,起身把餐盘端起来。   程卿走后,女孩双手捧腮:“真帅啊……都说执行长帅,我以前都不信,今天见了庐山真面目才知道他们没有夸大其词。”   “那当然,咱们自己执行长肯定是几个执行长里最帅的。”一个戴眼镜的女员工满脸花痴。“只可惜可远观不可亵玩,谁敢接近他啊。”长得帅的确是真的,但那种冷冰冰的性格,靠近了会不会被冻成冰块?再说了,肯定是会被拒绝的好吗?那就丢人了。   结果女孩却噘嘴说:“我觉得他看起来不像是那种傲慢的人,总感觉……挺温柔的。”中午那会儿就感觉到了,本来他是可以躲开的,但他并没有,因为如果他躲开,她绝对会一头撞上电梯门。而且在她撞了他之后,执行长还伸手扶了她一把,等到她站稳了又立刻跟她保持安全有礼的距离,这样的人怎么看也不像是其他同事口中说的高岭之花啊!   “温柔?!cindy,你眼睛是不是不好使啊!”女同事扑哧一笑。“我就没见过比执行长更高冷的人了!”   cindy看她们都不信自己说的,不服气地撇撇嘴,她绝对不会看错,也许眼睛会欺骗一个人,但下意识的动作却无法掩饰。真像同事们说的那样,执行长是个冷血的工作狂,他怎么可能会对她笑,还扶她?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从来都没有人敢跟执行长表白,因为大家都认为他肯定会拒绝。想到这里,cindy问:“你们谁跟执行长表白过吗?倒追过吗?”   “没有没有,我们哪敢啊!”   “当然没有!肯定会被拒绝的好吗?”   “是啊,这种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结果谁要去试试啊!”   “我要去!”   众人震惊地看着cindy:“你疯了?!”   “我觉得他很好。”cindy用力点点头。“真的,觉得他特别特别好,所以我想试试。”   cindy平时就是个天真可爱的小妹妹形象,二十出头,长得漂亮不说,一双眼睛尤其干净,让人一看就有好感,可是问题来了,一个萝莉跟一个高冷大叔——这搭配吗?   仔细想想的话,好像还挺搭的吼?   cindy握拳:“你们等着瞧吧!我一定会成功的!”   “……你才见执行长第一面,这么快就一见钟情?”有人不敢相信。“别看男人帅就喜欢啊,我跟你说,帅男人大多数都很花心的!执行长长的那么好看,你追不上还好说,追上了还不天天担心被人挖墙脚?”   听了这话,cindy不服气地说:“我刚进公司一个月,你们都在公司好几年了,不也没挖到这墙角吗?这说明执行长肯定很专一——”   “也有可能他是个gay啊!只喜欢男人不喜欢女人,那看不上我们就很正常了。”   “没错没错,我们都觉得执行长是个gay。”众女点头,cindy知道她们都不信自己,也没再多说话,只下定决心道:“你们等着瞧吧!”   这件事对程卿而言只是个小插曲,他几乎是立刻就忘记了这件事。直到一个星期后,因为某个case他必须留下来加班,晚上九点多才做完,刚出公司,就看见一个纤细的身影在公交站牌下面等车,初夏的晚上还有点冷,风一吹,女孩露在外面的双腿就抖了抖。   程卿开着车到了她面前,降下车窗:“怎么还没回去?”   “执行长?!”cindy惊喜地叫了一声。“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怎么现在才下班?”程卿问。   “啊……我下午的时候不小心做错了文件,留下来加班改,才改完不久呢。”她看看手表又看看公交时刻表,嘟哝道,“不是说九点半有一班吗,这都九点四十五了……”   “上来吧,我送你回家。”   cindy眼睛一亮:“真的吗?”   “嗯。”   她开心地笑了,程卿下车走过来,为她把车门拉开,并提醒她系好安全带,然后人回到了驾驶座上,问了cindy的住址后踩下油门。cindy悄悄扭头看他,程卿的侧脸显得无比好看,尤其因为是晚上,光线原因,有些瞬间cindy以为自己看到了神。   长得这么好看……还这么温柔……她抓紧手里的包包带子,问道:“执行长,你吃晚饭了吗?”   “没有。”   “那……要不我请你吃个饭吧,就当是你送我回家的谢礼好了。”没等程卿拒绝,她就说,“但是你可别嫌弃我只能请你吃路边摊哦,太贵的我请不起,我现在月薪五千,光房租就得一千八呢。”   程卿本来是想拒绝的,这么晚他已经没什么胃口了,可是看到女孩忐忑期待的眼神跟紧张绞扭在一起的双手,微微一笑说:“那好吧。”   cindy立刻就高兴起来,她指挥着程卿开车,两人停好车后,程卿才发现不远处有一家牛肉面店。他看向cindy:“就吃这个吗?”   “对呀,这家面特别特别好吃,而且还实惠,十五块钱好大一碗,超级多牛肉。”想想都要流口水。“我从上班以来,每次加班都在他们家吃面。”说完她挠挠头,“不过执行长你应该吃不惯吧?你看起来就像是喝红酒吃牛排用刀叉的那种贵族……”   “我也是普通人家出身。”程卿淡淡地说。“走吧,我有些饿了。”   他打断了cindy即将出口的自卑,率先走在了前面,cindy眨巴着眼睛看着他,再一次确认,这的确是一个很温柔很温柔的男人。她对着天空笑了笑,抓着包包带子跟了上去。   老板已经认识cindy了,看到她来就打招呼:“又加班啊?”   cindy对程卿不好意思地笑笑:“我笨手笨脚的,好多简单工作都会做错,所以只好留下来加班……不过执行长你别开除我啊!我就是还不熟,等到上手了就不会这样了!”   程卿摇摇头:“不会。”   老板很快端了两碗牛肉面来,雪白匀称的面条在汤汁中显得整齐又诱人,面汤散发出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翠绿的葱花和香菜漂浮在汤面上,大片大片的牛肉覆盖着面条,红色的辣油让人食欲大开。   cindy拿起筷子,“我要开动了!”   她是真的饿了,在程卿面前她也不想保持有的没的形象,直接捞起面条就往嘴里送,吃得很香。看着她的吃相,程卿也有了食欲,他吃面的样子也很优雅,好看的叫人心动。cindy吃了整整一大碗,连面汤都喝了个干净,才摸着肚皮瘫在椅子上:“真好吃……但是我吃不下了……”   程卿擦过嘴巴后说:“味道的确不错。”   “是吧?”cindy嘿嘿一笑。   两人休息了会儿,结账的时候老板对cindy暧昧一笑:“男朋友啊?长得真帅。”   “啊?!”cindy一愣,连忙摆手解释:“不是啦!他是我上司而已啦!”   老板一脸我懂我懂:“好好好你说是啥就是啥。”找了零,又小小声跟cindy说。“这么帅的上司,先下手为强!”   cindy紧张地看了程卿一眼,舔了舔干燥的唇瓣,也不知他听到没听到,反正脸色还是挺正常的。   程卿把她送回家,看着她房间的灯亮起来才驱车离开。cindy躲在窗帘后望着他的车子逐渐消失于视野。   第二天中午下班,程卿习惯过二十分钟再下去。因为刚下班的时候员工特别多,电梯里也特别挤,而他尤其不喜欢人多的地方,更不喜欢在狭窄的空间里和那么多人拥挤在一起。   但是十二点十五分的时候,他的办公室突然有人敲门。程卿愣了一下,按理说这时候秘书已经下班了……但他还是说了一声请进。   进来的是cindy。她穿着公司制服,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明明是个成年女性,可就是这双眼睛让人觉得她无比真诚。程卿讶然:“你怎么来了?”   cindy有点不好意思。她把藏在背后的双手拿出来,程卿才看见她手上拎了保温盒,然后cindy走上前把上下四层的保温盒放到他办公桌上,低着头说:“我的手艺可能不太好……执行长你尝尝,我、我先走了!还有同事在等我呢!”   生怕程卿拒绝,她跑的比兔子还快。程卿盯着桌上的保温盒很久,才将其掀开。   一层是煮的蓬松喷香的米饭,一层是色香味俱全的炒菜,还有一层是玉米浓汤,最后一层是切得整整齐齐还摆成了花朵造型的饭后水果。   他拿起筷子吃了一口,cindy刚才说她的手艺可能不太好,真是太谦虚了,她的手艺比起五星级大厨来也不遑多让!   程卿把饭菜吃了个干净,并且把饭盒洗好放了起来。   下午下班的时候cindy就偷摸摸上来了,还左右张望一番,像是怕被人发现。程卿淡淡地看着她小偷一般行径,道:“你在藏什么?”   “被人看到就不好了。”她挠挠头。“不想被人说我抱大腿。”说着眨巴着大眼问:“怎么样,我做的饭味道如何?”   “很好吃。”程卿从不吝于夸奖。“但是以后不需要这么麻烦,公司的午饭也是很好的。”他不舍得拒绝任何人的好意,也许对他人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在他而言却是难得的温暖。   他知道cindy想要什么,但他给不了。   所以不想让她越陷越深,倒不如一开始就拒绝的干干净净。“而且我们只是上下属,并不是情侣,被人知道了很不好。”   “现在不是,以后不一定不是啊。”cindy脸红的要命,听得出来这样大胆的话是第一次说。“而且、而且我们就不能做朋友吗?执行长你一个朋友都没有,你如果总是想和人保持距离的话,那样是不行的!”   “我没有……”   “虽然你觉得你没有,但你就是给人这种感觉啊。”cindy很不可思议。“你看看你的脸,长得这么帅,平时又一句话都不说,也不怎么笑,别人当然会觉得你不好接近啊!”   程卿:“……那我应该怎么做?”   “多笑笑?”   “我现在挺好的。”他把洗干净的饭盒拿出来交给cindy。“谢谢你的关心,我很高兴。”   cindy抱住饭盒,低下头,不住地用脚尖碾着脚下的地毯,然后咬了咬嘴唇说:“我明天再给你做午饭吧?”   “不用这么麻烦——”   “一点都不麻烦。”她一直不肯抬头,程卿感觉她的声音似乎带着哭腔,他叹了口气,改口道,“那至少让我出食材费吧。”   两人愉快地达成了共识,cindy再一次确认这个男人是真的无法拒绝别人的请求,但也不习惯占别人的便宜,所以她最后开开心心地抱着饭盒回家了。   从这天开始,cindy每天都给程卿送午饭,他们两人的关系很简单,就是朋友,普普通通的朋友,但是cindy跟程卿熟了之后才露出真面目,她其实是个特别爱唠叨的女人,什么都要管,什么都要操心,偏偏自己又笨笨的,并不是什么事都能做得很好。   两个人逐渐熟悉起来,程卿每天除了上班回家睡觉之外又多了一件:那就是和cindy共进午餐。   他付了两人的食材费,cindy则负责加工,这样互不亏欠,挺好的。   时间慢慢过去,公司里人人都知道cindy跟执行长之间的关系。在外人看来,他们两人就是男女朋友。当然,没有人会在他们面前讨论这种八卦,程卿不擅长感情问题,也从来没有注意过。cindy则是大大咧咧根本没意识到,于是美妙的误会就这么形成了。   这个周六放假,在cindy的强烈要求下,程卿答应参加员工们的野餐活动。大家都没想到执行长会一起来,所以个个都有些紧张,程卿虽然坐在车里,却不习惯跟人聊天,所以他就一个人坐在那儿,cindy到了之后发现了这尴尬的局面,她扶额叹息,就知道会是这样……   全车的员工,估计也只有她一个人敢坐到程卿身边。她对程卿露出自己的招牌灿烂笑容,程卿也目光柔和的回了一个,cindy从包里掏出一条巧克力塞给他,“吃早饭了吗?”   “吃了。”其实就是喝了杯咖啡而已。   cindy摇头:“是不是只要给你吃的,你什么都好说话啊。”她现在算是看出来了,程卿根本就是个吃货,感觉用吃的就能收买他。之所以自己比其他人都更容易走进他心里,其实是因为自己有一手好厨艺,做出来的饭菜又很合他的胃口吧?   程卿摇摇头,他的确很喜欢吃东西。对于忘川河里的鬼魂而言,人类所拥有的一切生理机能它们都失去了,因此在得到肉身后,通过食物,能让他感觉到自己还活着,是活生生的,有着生命,不让人痛苦难过的。   出发的途中有人放了卡拉ok,cindy问程卿要不要唱,程卿摇头,他根本就不会唱歌,但是听到别人唱,也很想笑。即使是荒腔走板的歌声,也透着鲜活的生命力。   跟自己……是不一样的。   他闭上眼,把最后一口巧克力放进嘴里,倚着椅背假寐。   cindy也蹦起来去抢话筒,和其他人的歌声一比,她唱的简直就是天籁。她唱的是一首情歌,甜美的声音诠释的非常到位,可是唱完了回到座位上才发现,程卿早就睡着了。   对天翻个白眼,可是又忍不住放轻了动作,不想吵到程卿。他睡着的样子很安静,这时候他就显得格外温柔,不再像平时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了。cindy悄悄抽出自己背包里的小毯子,趁着没人注意给程卿盖上,然后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安静地听其他人唱歌。   这么闹腾的环境里,程卿却睡得无比甜美。 第四十九碗汤(三&四) 虽然参加了员工活动,但是以程卿的性格和平时形象,根本没有人敢跟他搭讪或者是说话,人人都觉得他拒人于千里之外,所以不敢靠近,也没有想过靠近。 也因此程卿的存在有些尴尬。他一融入不到员工中间和大家一起玩耍烧烤,二来他在,员工们也无法放开玩,他们连说话走路都小心翼翼的,知道的这是来野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来露天开会呢。 就算程卿没感到处境尴尬,他也能从别人的动作神态中得出自己的存在让他们很拘谨的信息,他微微皱着眉头,今天来野餐,公司包的大巴车,他自己都没有开车来,这里想叫出租车可不是太容易。 本来是想要表现的亲民一些的,没想到最后变成了这样。 就在程卿寻思要怎么离开的时候,cindy过来了。她脸上有几道灰痕,脏兮兮的像只小猫。程卿每次看到她都止不住会心软,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她那双眼睛。干净的总是让他想起养过的那只猫。只可惜离开的时候小猫还没有长大,于是每每凝视cindy的时候,程卿都会感到熟悉。 也因此,他对她比其他人温和许多。甚至经过这么久的相处,两个人算是很好的朋友。 cindy漂亮活泼,乐观爽朗,非常受大家欢迎,虽然是新人,但会做事又体贴,基本上挑不出缺点来,公司里喜欢她的人有很多,追求者也不少,可以说是大部分未婚男员工的女神。 多少人跟在她后头追求都不为所动,偏偏喜欢上了大冰块执行长。这不得不让人感到这个世界充满了悲伤:总得来说就是看脸呗,果然帅哥美女才是一对,长得丑都要靠边站吗? 执行长跟cindy两人不就是在暧昧期么,看每次看到执行长cindy那酡红的脸就知道了,天天□□心便当,中午一起吃饭,晚上要是加班执行长还会送cindy回家,这不是男女朋友是什么?只是这两人好像很少在有外人的时候做亲密举动,也不知是cindy害羞还是执行长不愿意。 总之就是很难想象执行长这样的人也会交女朋友,想想都叫人觉得惊奇。但是仔细一想的话又觉得很正常了,一般女孩子可能配不上,但cindy跟他站一起就特别搭。因此,对这两人,大家都是抱祝福心态的。 cindy手上拿着烤好的串,放在白色的纸盘里端过来,她先是在程卿身边蹲下,然后拿起一根鸡翅咬了一口,说:“你不太喜欢吃辣,所以我只刷了一点点辣椒酱,毕竟烧烤没有辣就不好吃了嘛,快尝尝,我亲自烤的。” 程卿看了看盘子,伸手拿了根羊肉串,咬了一块,咀嚼两下后眼神有点奇怪,但并没有说什么,而是默默地把这根羊肉串吃完了。cindy自己吃了两口后吐了吐舌头:“好像不是很好吃,我不擅长做这个。”她仔细观察了下程卿的表情。“啊……是不是不好吃?” “没有。”程卿摇头。“还不错。”只是和她平时做饭的水平比要差远了,但也不是难吃,至少熟透了。 cindy吐吐舌:“我以前都没什么机会参加野餐的,这还是进公司第一次呢,所以有点紧张。”她嘿嘿一笑,挠了挠头,跟程卿两人慢慢地把这一盘烧烤都吃光了。 程卿看了下表,说:“十一点半了。” “啊?这么快啊?”cindy愣了下,也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程卿注意到她手机上绑了一个很可爱的小挂坠,那个挂坠很精致,显得她特别孩子气。 他在失神,cindy提议道:“那要不我们先回去吧,你肯定找不到哪里能叫出租车。” “我一个人回去就好,你留下来玩吧。”程卿并不想麻烦她,难得一次和同事出来玩,如果因为他半路打道回府的话,说出来的确是不太好。 cindy却不在意:“没关系,这次的野餐费用我都交过了,再说我也不是发起人,就算我不在也没什么。”她找到自己的包包背起来,“老是你送我回家,这次就让我送你一次呗?” 程卿静静地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扬起一抹笑容:“好。” 跟负责人说过一声后,cindy就带着程卿离开了。从这片草地到有车的地方其实不远,但要到处绕,来的时候程卿就没怎么记路线,现在就只能跟在cindy身后走了。 搭了出租车,程卿坐在车里望着外面的天,今天的天气很好,人世间跟忘川河是不一样的。 忘川河一片漆黑,即便是爬出忘川,走上奈何,迎接他的也是漆黑。过去一片漆黑,未来也不见五指,唯有当下,但当下,又有多少人能抓住呢?多少人投入忘川,便再也没有出来,不是彻底失去神智变得疯狂,就是被残酷吞噬,连魂魄碎片都不会留下来。这一切的一切,都跟现在不一样。 而活着,可以呼吸到新鲜空气,可以遇到许许多多的人,好人,坏人,男人,女人,喜欢的人,讨厌的人…… 程卿看向身侧的cindy,cindy竟然睡着了,因为瞌睡不住地在车里点着头,一点一点犹如小鸡啄米。前头的司机无意间从后视镜里看到程卿的眼神,又看到他脱下自己的外套放在肩头,然后让cindy倚着,打趣道:“这位先生可真是疼女朋友啊,我家女儿也跟这位小姐差不多大,刚交了男朋友,唉。” “叹什么气?”程卿轻声问,也很给面子的和司机聊起来。 “她那个男朋友啊,说是什么公司的主管,高薪,长得也不错,瞧着谈吐气质什么的都很好,就是不体贴。”司机继续唉声叹气。“现在的男孩子啊,都不知道什么叫体贴了,每天下班就打游戏,可愁死我这老岳父了。” 程卿莞尔:“我不打游戏。” “不打游戏好啊。为打游戏这事儿,那小两口没少吵架。” 程卿但笑不语,又看向窗外,路标和行人都已飞快的速度往后褪去,但他却不知道自己看到了什么。 就好像……什么都看到了,但又什么都没有记住。 为什么会这样呢? 他自己都搞不懂自己在想什么了。这个世界迄今为止他都不知道真正的程卿究竟想要什么,无能为力的同时,他便会辗转反侧的思考,自己现在按部就班的生活算不算任务进行中,他曾经在心底试着呼唤墨泽小朋友,但那总是会第一时间回应他的小孩子却不肯告诉他,到底真正的程卿想要什么。 这样一双手,能抓住什么呢? 有什么是可以被抓住的? 他的心,即使抓住了某个人或某样物品,就能得到救赎吗?他的灵魂就能因此解脱吗?程卿不知道,所以他只能选择继续往前走,完成这个世界的任务,回到自己生前,然后—— 然后做什么? 他又不知道了。 即使遇到了这些美好的人,他也无法为了他们停留。程卿抚了抚额头,叹了口气。结果到了cindy都没醒,司机想将cindy叫醒,却被程卿制止了:“你就停在这儿吧,根据时间我付你车费。” 这种好事天上掉下来的,有便宜不占可都是傻子,所以司机很高兴的答应了,程卿坐着,就这样一直等到cindy醒来。 她醒过来的时候脸上都压出了痕迹,一条条的,红通通,cindy自己也察觉到了,摸了一把感觉糗大了,这回脸都丢没了,不好意思去看程卿,程卿却只是微微一笑:“好了,咱们下车吧。” 下了车后cindy才发现这是自己家,她愣了一下,程卿跟她说:“回家收拾收拾,洗个澡,我也该回去了。” 他转身走了两步,cindy却不知为何一把抓住了他的手,程卿低头看过去,然后眉头微微拧了一下。cindy也突然发现自己太唐突,毕竟两人现在只算是朋友,她咬了咬嘴唇,问道:“你……你自己回去,没关系吗?” 程卿觉得她问得很奇怪:“……怎么了?” “就是觉得你看起来,不是很开心。”cindy直直地望入他眼底,“我不知道你在忧愁什么,但是我想告诉你,一切都会过去,熬过这段时间就好了。” 程卿感觉她的话挺有道理,点头说:“好,我记住了。” 在经历了那些世界之后,他很愿意对美好的人敞开心扉,所以面对cindy的好意,他笑了笑,这个笑容跟之前的都不一样,格外的温柔。cindy被这笑电的浑身一震,她紧张地双手握成了拳头,不知道该跟程卿说什么了,小脸火红。好在程卿没有说话,只是上了车跟她说再见。 “再、再见。” 挥着手,站在原地,直到出租车消失在视线里。 程卿回到家,偌大的房子里安静的只有他一个人,他坐在书房的窗前,从这里往外看的话是一片蓝天。 天气很好。 风很清新。 白云柔软,阳光温暖。 但程卿就是提不起劲儿来,他一点劲儿都提不起来。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一直坐到夜幕低垂,然后手机提示有条新信息。程卿低头看了一眼,是cindy在提醒他记得吃晚餐。 好像她知道他一定会忘一样。程卿笑了一下,心中有些温暖,起身去了厨房,像是往日每一个夜晚那样,给自己做一次午饭。他似乎在前几个世界把满心的感情都用光了,明明——以为自己重新学会了爱,但现在他竟然有种已经被掏空的感觉。不仅仅是爱,还有心。 他以为自己学到的爱是源源不断,永远不会停止,可现在看来,似乎是回光返照,他早该知道,堕入忘川的鬼魂,是不可能重新活过来的。 即使附身于人类肉身,即使有了身体机能,即使看起来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但事实上,还是不一样的。选择跳入忘川那一刻,就注定了,再也不会跟人类一样了。哪怕在这身体里,也不是正常的人类。 程卿有点茫然,他不记得自己跳入忘川那一刻,究竟还愿不愿意继续做人,是不是放弃了生的渴望,还是抱着那一瞬间孤注一掷的勇气,怀揣被揉碎的可怜心脏,跳下去。 那一瞬间的痛,他永远都忘不掉了。心脏被剖开,一片片切成碎片,那么痛那么痛。在忘川里被撕碎,重组,然后再撕碎,再重组。 是什么支撑着他还保留这一口气?他以为自己早就该真正的死了。 吃完晚饭,程卿突然想起来自己的办公室房卡似乎遗忘在cindy那里,他先是给cindy打了个电话,但显示对方正在通话中。想了想,他还是决定现在去拿,等到上班去找cindy,太多员工看到,影响有些不好。 于是程卿驱车去了cindy家。他虽然没有进去过她家做客,却也知道她家在哪里,只是问了人后才知道,cindy所谓的五楼506室,已经空出去很久没有人住了。 程卿站在506门口,那个热心的大妈过来问他:“小伙子啊,你来找谁啊?” “我找一个叫cindy的女孩子,您认识她吗?” “我没听过有叫什么cindy的女孩子住在这里啊,小伙子,你是不是被人骗了?”大妈怜悯地说。“506之前住的是对小夫妻,后来他们搬走了,这房子就空了下来,房东一直愁着租不出去呢,不信你看看,你看看这锁头,都落灰了!” “应该不会有错,我朋友不会骗我。” “那就是你记错了?也许她根本不住五楼?” “就是五楼,我很确定。” “肯定不是肯定不是。”大妈摆摆手。“你跟我说说这姑娘大概长什么样子,只要在这栋楼里住,我绝对有印象!” “长头发,很漂亮,性格很好,啊,她的眼睛特别特别干净。”见大妈冥思苦想,程卿还特意强调了一遍。“眼睛真的很干净,看起来像猫一样。” “哦!”大妈顿时恍然大悟。“我晓得了,你是说那个奇怪的女孩吧?每次走到五楼就下去的?!” “嗯?” “有个女孩儿啊,我见过好几次了,老是上到五楼就下去,但是她不住这儿啊,我跟她还说过几次话,她说是来找朋友的,还到过我家喝了杯水呢。” 程卿突然问道:“大妈,你住哪一号?” “我住503。” “……可以带我进去看一看吗?”怕对方以为自己是坏人,程卿连忙掏出身份证。“我不会骗你的,我只想去看一下。” “没关系,小伙子长得这么好,肯定不是骗子。瞧你这穿着打扮,大妈有什么让你图的?”大妈个性也很豪爽,二话没说就答应了,走着程卿前面,让他跟着自己。程卿跟着大妈去了她家,找到了一间房,“我能进去看一下吗?” 大妈说:“可以。” 程卿就走了进去,打开房间的灯,走到窗前往外看,果然,从这里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车。他问大妈:“那个女孩……她只来过一次吗?” “挺多次的。”大妈挠挠头,觉得这两人实在是奇怪。“我说你们现在的年轻人都在搞些什么啊,一个个特别喜欢我家这房间,我家房间有这么好吗?”还一进来必先开灯。 “……我知道了,谢谢。”程卿对大妈笑了一下。大妈跟在他身后,感觉这小伙子有点失魂落魄的。“小伙子,你没事吧?你要想找那姑娘,以后等我见着她,我帮你跟她说说?” 程卿摇摇头说:“不用了,谢谢你。”以后他再不会来,女孩也不会再来了。 他回到自己车上,先是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在心底问墨泽: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而这一次,墨泽并没有回应他。 程卿就这样回到了家。他再给cindy打电话的时候,对方接通了,可是当他说要去拿房卡的时候,cindy却委婉地拒绝了,说自己已经洗完澡睡下了,要不明天亲自来送给他。程卿应了一声挂了电话,然后躺了下去。 第二天早上,cindy果然来了,手上提着保温壶,里面是她一大早起来熬好的红枣粥,这次的粥非常美味,她似乎又回到了平时的手艺,程卿喝了一碗,对她说了声谢谢,却看向了她完美的双手。 那真是一双完美的手,可以说毫无瑕疵,甚至连毛孔都看不到,一看就是不沾阳春水不做家务并且经常保养的手。程卿也算是有钱人,他偶尔自己做顿饭,但因为常年工作,手心指腹都有些薄薄的茧子。 可说来也奇怪,据说学商务管理并且工作了好几年,现在在公司做新员工还经常加班的cindy,一双手雪白柔嫩,却一点茧子也看不到。 程卿发觉自己的确是越来越不走心了,这么明显的事情,他竟然根本没有察觉。只是不知,是他没有察觉,还是真正的程卿不愿意察觉?亦或者,没有得到程卿全部记忆的自己,此刻还是在走程卿的老路? 如果不是昨天晚上的意外发现,他应该会一直信任这个女孩吧? 多么漂亮的一双眼睛啊,可是里面却装满了谎言。 程卿没有说话,喝完了粥就坐在椅子上,cindy笑眯眯地跟他说话,程卿问她:“你需要把饭盒洗一下吗?” 她愣了一下说:“没关系,我带回去洗吧。” 之前在公司里,每次吃完午饭都是程卿主动去洗饭盒的,但这一次他却问她要不要洗。 cindy的回答在程卿意料之中,他没有感到多么惊讶,只是嘴角的笑容莫测高深。“不如就在我家洗吧,洗完的话放到烘干机里,否则你拎着回去也不大方便。” “呃……”cindy有点犹豫。“那好吧。” “我去客厅。” 程卿一走,cindy拎着饭盒进了厨房,她先是紧张地回头看了一眼,发现程卿并没有看着自己,才松了口气,看着水龙头有点纠结,这到底都怎么用…… 可是不洗怕是没法蒙混过关的,于是她随便用水冲了冲,然后就用抹布擦了,还没擦完,身后突然传来程卿的声音:“洗好了么?” “啊?!” 程卿拿过她手中饭盒,看了一眼,淡淡地道:“你去客厅吧,我来洗。” cindy勉强一笑:“我觉得手指头有点疼,所以……” 程卿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当着她的面把饭盒洗了个干干净净,用抹布擦干,递给她。cindy连忙伸手来接,可是她还没接到程卿就松手了,饭盒跌落地面,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cindy吓了一跳:“你怎么了?怎么把它丢地上了?”蹲下去捡,却被程卿一把拽住。 她抬起头看他,他却没有看她,眼神直勾勾地看着前方,问她:“好玩么?” “你说什么?” “我问你,好不好玩。”程卿松开手,他对她一直都是带着笑的,虽然大多时候那笑容很淡,可确实是笑容,像现在这样的冷漠,cindy从来没有见过。公司里员工那么多,他们总是说执行长不好接近,高岭之花,如何如何。cindy一直觉得不是这样,可直到现在她才知道为什么别人这样说,如果她所见到的程卿就是这样的话,那么她也不会想要接近他的。 只是现在……她咬紧了嘴唇,仍然不肯承认:“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知道吗?”程卿不想承认自己心中有种叫做失望的情绪正在缓缓升腾。“既然你说不知道,那就不知道吧。” 他走出厨房,cindy也跟在他身后,程卿说:“你可以回去了。” cindy不明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就算你要我走,也得给我个理由吧?”她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个男人,昨天他们不是还好好的,这才过了不到一天,为什么他的态度大变,让她都不敢认了。 可同时,她那干净的眼睛开始有了躲闪,有了心虚。   ☆、第四十九碗汤(五)   “我现在明白了。”程卿轻声说,与此同时他朝窗外看去,就像是这个城市的夜晚,即使有霓虹灯的照映,夜晚终究属于黑暗,而白天,白天如此短暂。   cindy不明白他没头没尾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是她紧张了,她觉得事情的真相似乎开始呼之欲出,可是不知为何,她突然不敢承认了。   抱着恶意而来,披着美好的外皮,其实内心荒诞而绝情。   程卿明白什么了呢?他没有跟cindy说,只是指了指门:“你不走的话,就只能我走了。”   cindy还想再说什么,可程卿的表情却无比认真,她咬了咬嘴唇,拎着保温盒走了出去,刚走出门口,还没来得及转身跟程卿说话,背后的门便发出沉重的声音,然后落锁,cindy站在门口,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她试着敲门,但对方却完全不予回应,她心里也有气,顺势踹了那门一脚,朝电梯走去,经过垃圾桶的时候顺手把保温盒扔了进去。   在电梯里时手机响了,是平时玩得好的小姐妹打来的电话,“怎么样?今天应该有空吧?下午xx酒吧约吗?”   cindy说:“约啊,为什么不约?”   “要不要把你这次的猎物也带来让我们瞧瞧?都说是极品,要是没看见我们可不相信什么极品啊!”   cindy面无表情地看着电梯倒映出的自己:“我的品味你们还不知道么?”   “就是知道才想问嘛!你就喜欢玩这种游戏,每次看上的人都奇奇怪怪的,这回听说是个性冷淡的高管男,嘻,他应该还不知道你的身份吧?想想他知道真相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我就期待的不得了!你这个黑心肠的坏女人!”   cindy随口说了一句下午见,就把电话挂了。然后她看着电梯倒影中的自己,不知道哪里出了毛病。衣着简单得体,笑容甜美阳光,还有哪里不对?为什么程卿态度突然大变?   算了,她不伺候了,这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脾气谁受得了,要不是她跟小姐妹打赌,也懒得跟他周旋。想到这里,cindy豁然开朗,脸上也有了笑容。她打的回家后,第一时间就踢掉了脚上穿得很难受的平价高跟鞋——这都是为了上班准备的衣服,为了表示自己家境一般,她委屈自己很久了,还要去吃低级的路边摊,现在想想都叫人恶心。   可是付出了这么多却没把程卿弄到手,这更让人不爽啊!   大小姐脾气一上来,顿觉自己这么久的付出都喂了狗,更是对刚才程卿的态度厌恶到骨子里。   而程卿关上门后背抵着门慢慢地滑了下去。   他终于明白,那一半没有得到的记忆是什么了。   他是厉鬼,不是真正的程卿。真正的程卿孤独而敏感,遇到了cindy这样热心主动又能揣摩自己心思的女孩子,他会怎么样?   他会爱上她的。   孤独的人一旦付出了爱情,就无法自拔了。   可这一切不过是个谎言,如果程卿得知了真相,他又会怎么做?   他会痛苦到想要去死。   孤独的人生命中突然出现一抹阳光,后来这抹阳光告诉他一切都是假的,这场爱情是欺骗,是玩弄,是对于他这个所谓的“高岭之花”的一场征服——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轻易让程卿难过?   一个人啊,孤零零地生活了那么多年,以为自己有了寄托,但甜言蜜语是假的,爱情是假的,所谓的真心更是一文不值。他能怎么办?他已经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交给了对方,事到如今,他除了独自承担,又能怎么样?   以后再见面,他什么都不能说。   就算她幡然悔悟再来找他,他也无法再信任她了。像放羊的孩子一样,谎言说得太多,便无法再取信于人。可孤独的心还因为爱情在颤动,于是,原谅?不原谅?就成了最大的难题。   覆水难收,原谅的话,就能回到从前吗?真正的程卿爱上的是如同太阳温暖善良的女孩,而这样的女孩却是一个优秀的爱情骗子演出来的,这世界上从来都不曾存在过这个女孩子,也就是说,世界上从来不曾有人看到他内心深处的孤独,也不曾有人想要触摸与陪伴,他是孤独的,永远都是。   而无法爱上人类的厉鬼,也会因为这样的人感到美好,认可活着会有希望。   假的。   一切都是空虚的,不存在的。   程卿单手搭在膝盖上,慢吞吞地看着窗外。他的心此刻无比平静,他才算明白,什么叫做心如枯槁。   即使再遇上美好的人,也好不了了。   再也好不了了。   就算回到自己的世界,就算见到曾经的恋人,就算把一切失去的东西都拿回来,他也好不了。   他什么都明白了,也什么都想起来了。   可这又怎么样呢?程卿甚至无法理解自己为何要在忘川河沉沉浮浮那么多年。他一直苦苦坚持的,现在已经完全无法让他的内心生出波澜了。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坚持?   化作河底泥沙,又有什么不好?   cindy换了低胸短裙,将盘起的头发放下来,她有一头很美丽的栗色卷发,肤白如雪。脱去平日的普通打扮,她美得如同一团烈火,燃烧自己的同时也灼伤别人。   小姐妹笑嘻嘻地问她:“不是说马上快到手了么?怎么,这就要放弃了?”   “放弃?我只是懒得再跟他玩下去而已。”她潇洒地拨了拨卷发。“爱情又不是人生的必需品,一开始看见他确实挺喜欢的,现在我不喜欢了,为什么还要委屈自己?这种冰块一样的男人真是没意思,看久了都想吐了。”   嘴上这么说,眼前却浮现程卿眼角眉梢的笑意,还有他无处不在的温柔。   她甩甩头,小姐妹笑着搂住她肩膀:“对啊对啊,咱们cindy什么样的美男子没泡过啊,这程卿帅是帅,但也不是最好看的,性格又不讨喜,不喜欢就不喜欢,跟他掰了就算完了呗!”   “我咽不下去这口气!这段日子为了讨好她我多委屈自己呀!我还学着做菜呢。”虽然做出来的东西根本不能吃,最后全是家里大厨做的,但至少她也付出了心血不是?“他对我这么冷淡,我绝对不会放过他的!”   “你还想干什么呀?不是说就这么算了吗?”小姐妹说。“他可是这边的高管诶,负责整个集团运作的,你可别冲动。”   “既然不能上了他,我总得找点事做,慰藉一下这么久被他折磨的不行的自己吧?”cindy理所当然地说,抓起桌上的酒瓶灌了一口。“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做得多么过分的。”   小姐妹担心地看着她:“你还好吗?”总觉得有点不太对的样子。   “我当然好啊!你问这个干吗?”cindy奇怪地问。   小姐妹摇摇头:“我看错了吧。”   是呀,肯定是她看错了,游戏人间,只对有挑战的男人感兴趣,会不择手段伪装接近他们,得到他们的心再丢弃的cindy,怎么也会失落呢?程卿那男人她见过,性格冷淡寡言又不懂得讨好女人,帅是帅,但也不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美男,更别提家世了,跟cindy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cindy追求者众多,怎么可能看得上程卿?   想来也是自己想多了。   于是cindy和小姐妹痛痛快快地high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在酒店醒来的时候头都有点痛。她先是把自己打理了一番,才有功夫摸出手机。一看,未接来电十几个,全是公司同事。cindy随手把电话一扔,既然放弃了程卿,谁还要去上班啊?每个月那点死工资,还不够买她一双鞋的。   昨天的衣服当然也不能穿了,浑身酒气冲天,cindy很随意地打了个电话,让人把新衣服送来,换上后还在酒店吃了个饭,随后才坐上前来接自己的司机的车,说:“去公司。”   一个小时后,司机恭敬地走过来拉开车门,“大小姐。”   cindy嗯了一声,拨了拨卷发,她戴着墨镜,鲜红的嘴唇艳丽而妩媚,这才是真正的她,那种小白花一样的性格装久了,整个人都要不对了。如果不是认为小白花性格最容易跟程卿套上关系,她才不会委屈自己。   走到一楼大厅,取下墨镜,有认出她的同事面面相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平日跟cindy关系不错的女同事连忙上来说:“你今天怎么穿这个啊!公司的着装规定你也不是不知道,不穿制服至少穿个套装啊,你怎么穿个——”   她说不下去了,因为cindy向来喜欢这种性感妆扮,她身材本来就好,大胸细腰长腿,一身皮肤细如凝脂,一看便是养尊处优惯了的。此刻她似笑非笑地看了女同事一眼说:“我想穿什么是我的自由啊。”   女同事愣了一下,cindy平时从来不这样讲话……没等她回神,cindy就已经从她面前走了过去,连个眼神都吝于给她。   ☆、第四十九碗汤(六)   除了这个女同事外,还有其他几个同事也一直在往这边看,他们都没敢认cindy,因为这画风跟平时实在是太不搭了,最重要的是cindy的气场也变了,如果说平时她是可爱活泼的小女生,那么现在她就是霸气十足的女王。一个人的脸好认,可气质怎么能在短短几天内说变就变?   所以竟然没有人敢再上前去说cindy一句,众人面面相觑,眼睁睁看着cindy走进了电梯,彼此看看,都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cindy直接上了顶楼,也就是执行长所在办公室,可是她刚要进去就被秘书拦住了,要求她出示身份证件,cindy冷冷一笑,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递过去,秘书小姐接过来,整张俏脸瞬间惨白,连点颜色都没有,唯唯诺诺地跟cindy道歉。   cindy打开程卿办公室的门,原以为会看到那个男人衣着整齐地坐在里面看文件,没想到却空空如也。她愣了一下,扭头问秘书:“程卿呢?”   秘书讷讷道:“执行长……一直没来上班……”   cindy咬了咬嘴唇,她原本的如意算盘落了空,本来她是打算在程卿面前披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吓吓他,顺便让他知道他错过了多么好的机会的,可她万万没想到,万年工作狂程卿竟然会不来上班?!   她转身走了两步,本来是想去找程卿,然后立马后悔了,她为什么要去找程卿?程卿还要在这公司工作,他今天不来,明天总会来,明天后天要是也不来,总有一天会来!她就在这等着,等那人看到自己的存在时,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于是她冷哼一声跟秘书说:“以后这就是我的办公室了,程卿来了的话,你什么也别说,只管让他进来见我。”   “是。”   秘书小姐答应完,看着cindy走进办公室,偷偷吐了吐舌,然后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震惊地在公司群里敲了这样一串文字:惊天大秘密!之前设计部的cindy竟然是*oss的独生女!以后是要继承集团的!太惊悚了!   众员工纷纷表示震撼,但是也能理解,无非就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山珍海味吃多了,所以想来点清粥小菜换换口味呗,看她平时不显山露水的,衣食住行可都是高档货,早就有识货的怀疑了,一开始有人猜测cindy是被包养了,现在才知道人家原来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这个爆炸性新闻迅速在公司里传遍,很快就有人问了:“那执行长……”   执行长跟大小姐是什么关系?平时大小姐对执行长那么好,执行长这回是要一步登天了啊!本来执行长的职位就够让人羡慕的了,现在还得到了大小姐的青睐,岂止是少奋斗三十年!男员工们心中都羡慕不已。   女员工们就淡定多了,高岭之花本来就是她们摘不到的,而且她们早接受cindy跟执行长的关系了,要是这两人能修成正果也不是什么坏事。   与此同时,cindy第一次在程卿不在的时候留在他的办公室。装修风格就和程卿这个人一样,冷硬清淡,冷色调,没有太多的家具,简简单单清清爽爽,干净的让cindy想到他的面容。就连休息室都是纯白色的大床,被子叠的整整齐齐,cindy四下看了看,她还是第一次进程卿的休息室,发现里头什么多余的东西都没有,程卿好像不需要任何娱乐方式就能活。   她拉开衣柜,空空如也,去洗手间看了看,也什么私人物品都没有。整个办公室都显得公式化,没有丝毫人情味。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没看见程卿,可cindy还是觉得自己被气到了。她咬牙想了一会儿,拨了内线让秘书帮她联系装修公司。   程卿喜欢冷色调,喜欢简单清爽,她就偏不如他的意!   于是在cindy的要求下,雪白的墙壁被刷成了温暖的鹅黄,地毯也换成了花里胡哨的手工,会客的沙发上套了田园小碎花的沙发罩,还摆了几个卡通抱枕,书柜里一切关于经济金融的书籍都被bl漫画跟色|情杂志替换,公仔摆满了窗台,就连程卿笔筒里的比都被cindy贴上了可爱的小熊贴纸。   总之,她把整个办公室改造的面目全非,而且一点也不讲究美感,走进去让人目害。什么风格都堆砌在一起,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摆放在里头。床上四件套换了粉红少女风,cindy是铁了心要教训程卿一顿。   然而让她失望的是,即使办公室改造了整整三天,程卿也都没来上班。本来她是想在程卿出现的时候用自己的身份教训他的,可是现在cindy只觉得愤怒:一个工作狂竟然连班都布上了?!   她让秘书打了程卿好几次电话,可程卿根本就不接。她也试着用自己的手机拨过去,一开始还是无人接听,到后来就是对方用户已关机。   也就是说,程卿知道是她,但并不想理会她。   cindy愤怒不已,也顾不上自己的身份,直接开了车去到程卿家,可她的手都快要拍烂了也没人来开门,里头一片安静,就好像没有人住一样。   cindy说不出自己为什么会感到心慌,总而言之她非常不爽,下楼去找物业,物业却拒绝给她提供钥匙,cindy又不能找人来砸门,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回到公司,不住地让秘书给程卿打电话让他回来上班。   可无论秘书打多少遍电话,发多少回信息,程卿也从不回复,就好像从来都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一样。   cindy自以为很潇洒,其实每天都坐立难安。就这样足足过了半个月,某天cindy正在办公室发呆——现在程卿不在,所有的工作都要她来做,她脾气又倔,没跟爸爸说这边到底出了什么事。   她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不想说,因为内心深处,她还是担心程卿会丢掉这份工作。都说他是最年轻最优秀的执行长,可是一个一言不发就翘班半个月的执行长,再厉害也不会有企业愿意聘用吧?   就在cindy发呆的时候,突然传来敲门声。她下意识以为是程卿回来上班了,高兴地忘记了伪装,冲过去开门,结果门一拉——表情立刻变得无趣:“你来做什么?”   大卫故作惊讶:“嘿!你这是什么表情?见到你的ex难道不应该来个热情的拥抱么?”   “呵。”cindy冷笑。“应该是x才对。”   大卫露出伤心的表情:“我以为我还比较特别。”   “没意思。”她随手把黏上来的帅气男人推开,心里失落的要死,却发泄不出来,于是脸色更差。“我们早结束了。”   “所以我这次来不是跟你和好的啊。”大卫摊手。“我也不是拿不起放不下的人,你甩了我,我也不会死皮赖脸地缠着你,但不是每个男人都跟我一样,分手了还能继续做朋友的。我之所以还留下来,一是因为工作,二是因为我们的性格很像。”   “……你什么意思?”   “程卿辞职了。”   “……什么?!”cindy以为自己听错了。   大卫遗憾地看着她:“不然你以为我来做什么?我就是来接手执行长这个位子的,他亲自打电话给总裁辞的职,你应该知道,他很优秀,但总裁还是答应了他。”   大卫的蓝眼睛闪着光芒,cindy却不愿意承认自己看懂了。“事关你欺骗了他的感情,程卿那个人,死板又严肃,总裁觉得理亏,才答应了他的辞职。”   cindy竖起浑身尖刺:“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在批判我吗?”   “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是你的自由,你对爱情的随意像个吉普赛女郎,这一点就我个人而言,还是很欣赏的。但是cindy,你知道吗?”他打量着办公室,说,“你因为和我在一起久了感到无趣甩了我之后,我喝了整整三天的酒,差点酒精中毒死掉。你不知道我有多疼,而程卿肯定比我更疼。”   “你是个有魅力的女人,但同时,你也是个虚伪又自以为是的女人。”大卫随意地坐到办公桌上,露出幸灾乐祸的笑。“总裁接到程卿电话那天就任命我来接任,但我一直没出现,观察了你半个月,我才确信,你遭报应了。”   他笑得特别开心,好像cindy遭报应是件多么大快人心的事。“这回你踢到大铁板了,程卿可不是我。我们虽然只见过几次面,但我还是了解他的。我能跟你做朋友是因为我天生性格与你相似,可程卿那样的人,你把他从孤独中带出来又抛弃他,他的世界就再也没有你的立足之地。”   cindy怒视道:“胡说八道!我想怎么做是我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只是好心。”大卫举起双手表示投降。“你是大小姐,事事你说了算,小的还要在你手下讨生活呢,不如这样,你继续玩儿去,这儿的工作我还得交接一下。”   交接……“程卿要来?”   大卫看了下表。“我跟他约了一起吃午饭,他大概快到了吧。”   ☆、第四十九碗汤(七)   程卿……快到了?cindy恍惚了一下,见大卫转身朝门外走,情不自禁地跟了上去:“等等!”   “做什么?”   “我也要去。”   大卫挑眉:“你去做什么?现在程卿可不靠你们家的企业吃饭,你们俩之前闹得那么不愉快,再见面不大好吧。”   “……这是我跟他之间的事。”   大卫举起双手表示投降:“你高兴就好。”说着看了下腕表。“那就走吧,我没开车来,麻烦你送我一程了。”   他们到的时候程卿还没来,鉴于时间还早,大卫点了杯咖啡,顺便问cindy要喝什么。cindy冷冷地看他一眼,双手环胸扭头看向窗外没说话,过了几秒,她突然放下了手臂。大卫顺着她的视线探头一看,果然,程卿正朝餐厅门口走来。   cindy心跳如雷,她不知道程卿看到自己会是怎样的反应,她也不想承认自己心底现在又紧张又期待,她甚至做好了程卿质问自己的准备,也在心里打好了腹稿。   她坐在位子上,低着头想营造出一种根本不知道程卿回来这一切只是巧合的例子。甚至她还可以先问程卿,是不是打着跟大卫见面的幌子,其实是想让大卫把自己带来见面……她在心里想了无数可能,并且为其中的任何一种可能期待着。   她玩弄过太多男人,对cindy而言,越是难以接近越是优秀的男人征服起来就越有快感。这就跟男人喜欢征服女人是一样的。在cindy的恋情里,每一段都是她主动提出的分手,结束恋情后经常有不肯接受这个事实的男人乞求复合,她很喜欢那种在感情上凌驾于人的感觉,因此特别擅长玩弄人心。   可是等了好几分钟,按理说程卿早该进来了,但是……人呢?这时候大卫手机响了,cindy直觉会是程卿,于是一把夺过。大卫还没来得及看信息,对于cindy的抢夺他表示无所谓,摊手往后靠在椅子上,看到cindy的脸色变得格外难看,然后把手机放在桌面上,抓起包包奔了出去。   他把手机拿起来一看,程卿说的是:见面取消。   这还用说吗,人都到了却突然取消见面,肯定不是因为急事也不是因为大卫,而是因为有不想看见的人咯!大卫懒洋洋地站起来,把西装外套穿好,走了两步回来把咖啡喝了一口,结账后朝门口走,有好戏看,怎么能错过?   看到cindy吃瘪踢铁板,他比谁都高兴。他曾经那么真诚地喜欢这个女人,一颗真心被践踏在脚下。没了爱情,他不想连带失去工作,于是继续留下来,甚至还跟cindy做起了朋友。但是,但是,但是。他真的特别期待有人能让cindy也尝尝那种被人欺骗和抛弃的感觉。   大卫没有决绝的勇气,但总有人有。从来在情场无往不胜,所有男人都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的cindy,第一次征服失败,连那个男人的衣角都没碰到,那么这个男人就成了她心中的白月光,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cindy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可大卫非常清楚她心里在想什么。   跟cindy在一起的时候,大卫生怕哪里做得不好让她不开心,分手后他在她家公司做事,慢慢地就把这个女人的性格摸透了。   她什么都不缺,出身优秀,家财万贯,花容月貌,家人宠爱……她什么都有,可她还是不能满足。   而什么都没有的人,从来不敢奢求。   程卿在拉开车门的前一秒被人抢先一步,他看向那只挡住自己的手,这只手温软细腻,一看就知道是平日养尊处优,什么事都不做人的手。他怎么会以为这是个勤劳善良的女人呢?那些饭菜也好,甜点也好,根本就不是她做的。   cindy一个冲动拦住程卿,可拦住之后却不知自己能跟人家说什么,嘴唇动了动,看向程卿。   他不像平时上班一样西装革履,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色长裤,整个人修长挺拔,乌黑的头发也不像上班时一丝不苟,软软的,看上去很好摸的样子。但这一次,他不会再让她靠近了。   最让cindy心慌的,是程卿眼睛里的平淡。不是冷漠疏离,也不是愤怒生气,平淡的波澜不惊。就好像早上起来随意看了下天气,是晴是雨都没什么关系,简简单单,怎样都行。   换句话说,他不生她气,也就是不在乎她。   程卿往后退了一步,和cindy隔开距离,转身就走。cindy还没想好怎么开口就瞧见他转身,连忙大叫:“你站住!”   程卿哪里会理她,她便不由自主地追过去,伸开双臂挡在程卿面前:“我叫你站住你没有听见吗?!”   于是程卿果然站住了,薄唇只扬起一边的弧度,表情明显不耐烦。就好像现在站在他面前的不是曾经他信任过的人,也不是真正的程卿爱上的人,只是一个挡路的障碍。   cindy从男人脸上看到过很多种表情。惊艳、赞叹、心动、痛苦、乞求……可她从没见过轻视。   这时候大卫也出来了,先过来跟程卿打招呼:“嘿,好久不见。”   程卿拿开他搁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说:“我要是没记错,你约我的时候,没说要带人来。”   大卫赶紧解释:“是她死活要跟我来的,不是我带的。”   程卿并不相信,这人想看热闹的心思都写在脸上,说些冠冕堂皇的话他才不信。但他并没有生气,而是说:“我看这工作不需要我再帮你什么了。”都有闲工夫看别人的热闹,还没有时间上手?   说完他把视线转移到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cindy身上,说真的,他当然也可以跟这个女人虚以委蛇,她不过是不甘心没能让他爱得要死要活,但是程卿不乐意,他从来都不是委屈自己的人。既然真正的程卿不知道要怎么做,那么交给他来就好了。总归还有好几十年的寿命没有用出去,要是跟cindy这样的人纠缠到死,那也太恶心了。   “我不想跟你说话。”他对cindy说。“你也不要再来接近我,就这样。”   大卫笑意不变,cindy却勃然大怒,她似乎被戳中了软肋,咬牙道:“谁会想要接近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   “再好不过。”程卿躲过她又朝回走。“身为女人,可不能太不要脸。”   他刻薄的语气即使是大卫听了都咋舌,程卿是出了名的高岭之花,虽然不亲和友善,但绝对有素质,像不要脸这样的词,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会从他嘴里说出来。cindy更是愣住,她一开始接近程卿的时候,程卿虽然沉默寡言,却很温和细心,后来两人熟了,程卿不仅会对她笑,整个人都变得柔和起来。   但即便是最开始知道这个男人的时候,她也没见过他这样说话。   那种态度,简直像是对着垃圾,看到恶心,根本不在乎,连见都不想见。cindy咽了口口水,大卫却在一边轻笑:“你看,我说你要遭报应了吧?”   说完他笑弯了腰,顺手拦了辆出租车,走了,临走前还不忘给cindy一个飞吻。   从头到尾,程卿没看她一眼,他眼中的厌恶是那么明显。不是因爱生恨,而是对她的人品和性格的反感。不知为什么,cindy总觉得不能让程卿就这么走,她跑上去抓住程卿的车门不让他关上,程卿抬眼看她:“纠缠不休特别让人恶心,你说呢?”   cindy在那样的目光中松开了手,看着车子绝尘而去。   然后她一直都呆呆的,在她面前离开的这两个男人,曾经对她都不是这样的。   大卫热情爽朗,总是带着她到处吃喝玩乐,开心的时候会抱起她转圈圈,程卿细心体贴,她开心不开心,他立刻就能分辨出来,他做了一手好菜,在她还是个新员工的时候,非常照顾她。她故意加班留到晚上,原本只是创造机会跟他相处,可他主动提出送她回家,因为大晚上的一个人不安全……   他们曾经对她都很真诚。   可在他们对她只有反感。大卫表面上和她是朋友,可他再也没有带她出去任何一个地方玩过,程卿连表面功夫都不愿意做,他甚至立刻辞掉了跟她有关的工作,见都不想见她。cindy精神恍惚,她我行我素惯了,不管怎样都有人纵容着她,就算做了再多任性的事,爸爸也不会指责她。   但现在……又是为什么呢?   cindy不记得自己当天是怀揣什么样的心情回家的,她只知道,那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里程卿真的如她所计划的那样爱上了她,他从高岭之花变成了极其温柔的男人。那段日子,她过得很幸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都不用做。   随着时间过去,她感到了厌烦,于是主动提出分手,并告知对方真相。得知真相的程卿面色惨白,然后……然后她头也没回的离开了。   好奇怪的感觉,明明那也是自己,可cindy却感觉自己是一个旁观者,她把自己的无情虚伪残酷看得一清二楚,同时也看见了程卿的眼泪。   ☆、第四十九碗汤(八)   和现在一样,梦中的自己同样也感到了后悔。经历过那么多场爱情,她终于意识到程卿和她所喜欢过征服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一样。真要她说到底哪里不一样,其实cindy也说不大出来,但是在跟程卿分开后,这个道理她就自然而然地明白了。   然后cindy就眼睁睁地看着梦里的自己千方百计求得了程卿的原谅——他一开始也嘴硬,可最终还是原谅了她,因为他对她的爱从来没有停止过,因为对程卿来说,她把他从荒芜孤独中带出来,那么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取代她。   他们这样快乐地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可cindy慢慢地发现程卿无法再像从前那样信任自己,他不能再和被欺骗时那样敞开心扉同她讲话,甚至总会怀疑她喜欢上了别人。对自由主义的cindy来说,这绝对是件难以忍受的事情,于是顺理成章的,她有了不爱的理由。   等到她的新恋情结束了,她就会再一次想起程卿的好,没有哪个男人能像程卿一样给她如此悸动的感觉,可是一旦和程卿在一起久了,她的心便会浮躁起来,迫切地需要更刺激更新颖的生活。   就这样纠缠了一辈子,兜兜转转没个完。   从梦里惊醒的cindy揉了揉疼痛的太阳穴,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这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不过很快地她就理清了思绪,并且很高兴自己做了这样一个梦,因为她从梦里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程卿深爱着她。即使现在他对她不假辞色,他对她的爱也没有丝毫变化。   这个事实让cindy欣喜若狂,同时心底油然而生一股自满。这是多美妙的事情啊,她在爱情中无往不胜,她从来都是一名强者,没有人能和她相抗衡。就算是程卿,他心底也是爱着她的。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确定了这一点后,cindy确信自己还是想跟程卿在一起的,以后的事情会不会像梦中那样发展她不知道,但此刻她的心叫嚣着要与程卿复合。时间长短她不在乎,对于cindy这样自诩潇洒不羁的人来说,爱情在一刹那的触动远胜于细水长流的相守。   于是她起了个大早,打扮的光鲜亮丽,她要在程卿面前展现出真实的自我。既然程卿能爱上过去的她,自然也能爱上现在的她。   不过让cindy没有料到的是,这一次她根本没能进入程卿的公寓,还在门口就被保安拦住了,就算她说自己是程卿女朋友也不好使,保安大叔斜着眼看她,说:“程先生说了,他没有女朋友。”   “我就是他女朋友!”cindy说。“我登记访客进去,你只管让我进去就行。”   谁知保安大叔却很坚持:“程先生说不行就是不行!”   程卿虽然看起来冷淡不好接近,其实是个很温和的人,之前保安大叔六岁大的女儿趁他不注意跑到马路中间,要不是程卿扑过去救了孩子,现在小姑娘怕是已经没了。所以对于程卿的叮嘱,保安大叔就是拼了命也会做到。他对cindy有印象,之前来过几次,但不是这打扮,还是从前那样比较顺眼,现在换了身衣服跟表情,整个人看起来都不一样了。   cindy气得握拳,保安大叔非常坚持她也没有办法,总不能硬闯吧。她没好气地白了保安大叔一眼,掏出手机拨通程卿的手机,可不管她打多少次,电话里永远都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就是再傻,也该知道这是被拉黑了。   cindy又试着上公司的群里去找程卿其他联系方式,很快她发现,程卿早早删除了一切私人信息,也就是说,现在她除了知道他的地址跟这个被拉黑的手机号码外,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联系到程卿。   cindy心想,毕竟是自己做错了,而且梦里的自己用过一招,就是站在这里等,下雨打雷什么的,程卿那么爱她,还能不心疼?   梦里不就是这一招成功进入程卿的公寓,然后抓着他的手诚恳认错,两个人关系得到和缓么。   想到这里cindy就像是吃了颗定心丸,她点点头,下定了决心。   只不过她忘记了,梦里的自己可没有像现实中这样连手机号码都被拉黑,梦里的程卿也没有在被欺骗后立刻辞职断绝和自己的一切关系,她把一切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想,好像美好的结局也是理所当然。   和梦里一样,cindy强撑着站了一天一夜后就下起了雨。为了表达自己的真心,她愣是站在小区门口强撑着不肯离去,想以此来证明自己的真心。   程卿在楼上透过窗户看过来,雨水拍打在窗户上,房内亮着淡黄色柔和的灯光,显得无比温暖舒适,外面却下着瓢泼大雨,偶尔还有轰隆隆的雷声。   第一个世界的时候,他也曾遇到过一个在大雨中等待的女孩。只是那个女孩让他感到心疼怜惜,这个却只剩下厌烦。他不是人类,因此对于人心更加敏锐,真正的程卿想要的,无非就是彻头彻尾的拒绝,不再让这个女人进入自己的生命,哪怕从此以后只剩下自己一个,哪怕要孤独一辈子,也再不为片刻的温暖那么伤心。   他拉上窗帘,不再把自己的注意力给予外面的那个女人。   一声炸雷响起,站在雨中的cindy哆嗦了一下,她双手抱住自己,冻得不行,嘴唇发白,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天边一道闪电划过,她再也无法忍受,冲进了保安室。保安大叔刚好倒了杯热水,cindy冲过去捧起来一饮而尽,也不怕烫。   保安大叔懵逼地看着她,过去把门关起来,虽然对cindy没什么好感,但还是问道:“姑娘,你有没有家人朋友啊,叫他们来接你回去吧,别在这儿待了,程先生不会见你的。”   cindy唇瓣微微颤抖:“我手机……湿了。”   保安大叔挠挠头:“那你还记得谁号码么,我这有座机可以借你。”   cindy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才发觉自己竟然没有几个好朋友。她当然可以打给爸爸,但爸爸不在国内,打给他也只是让他担心。家里的号码又记不住……想来想去,好像还记得大卫的号码,连忙用保安室的座机拨过去。   电话响了二十几秒才接起来,但出乎意料的是接电话的并不是大卫,而是一个声音甜美的女孩子:“喂,你好,请问哪位?”   “……”cindy愣住了。   她听到那头传来大卫的声音:“宝贝,谁呀?”   “不知道,没说话呢。”女孩子可能是把手机递了过去。“你自己接吧。”   “喂?”   cindy张了张嘴,说道:“大卫,是我……你、你能不能来接我一下,我……”   “这么大的雨,不太方便吧。”大卫说。“不好意思,你还是打电话让司机来接你吧。”   cindy呆呆地握着听筒,那边大卫可能忘记挂电话了,于是cindy听见女孩子好奇地问:“是谁?怎么这种天气叫你去接她啊,太没礼貌了吧。”   “老板的女儿。”大卫亲了女友一口。“不用在意,我跟她早是过去式了。”   “哦~~就是那个喜欢玩弄人感情,然后标榜自己是真性情的女人?”女孩语气里或多或少有些看不惯,她是知道大卫曾经的情伤的,因此一直对cindy印象不好。“这次她又骗谁了?”   “啧,管她呢,还是咱俩的事情比较重要。”   “什么事……啊!你别!”   接下来的话cindy没有听,因为她已经把电话挂了,她脸上闪现出羞耻和屈辱的神色来,半晌,握紧了拳头,对保安大叔说:“我能在这待到雨停吗,雨停了我就走。”   保安大叔能说什么,点点头,“行啊,桌上有一次性纸杯,想喝水的话你自己倒。”   也不知等了多久,雨势终于小了点,保安大叔帮忙找了辆出租车,cindy上了车,连声再见也没说便扬长而去。   淋的这场雨,非但没有挽回程卿,还让cindy大病一场,回去后就发了高烧,打了好几天点滴才稍有好转,但在她生病期间,谁都没有来看过她。   管家说她高烧不醒的时候嘴里一直在叫程卿的名字,他试着打电话请程卿过来看一看,可程卿却说自己不是医生来了也没用,拒绝了管家的请求。cindy听说后,脸色非常难看,她因为生病显得有些苍白,但是被程卿无情拒绝这一事实还是让她感到愤怒和丢脸。   对她来说,她甩掉任何一个男人都是理所当然的,谁叫她天生就是天之骄女呢。她瞧不起别人欺骗别人都可以被原谅,别人对她一点点冷淡都不行,只有她自尊心强烈,别人都是被她踩在脚下的泥。   听完管家的话后,cindy脸色变了又变,最后说:“我知道了,你别再打给他了。”   管家小心翼翼地说道:“我就打了一次,再打就是已关机了……”   其实就是再次被拉黑了。   这下次,cindy的脸色更难看了。   ☆、第四十九碗汤(九)   说实在的程卿直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没离开这个世界。他拒绝cindy的态度可以说是无比强硬,绝对不可能再有复合的机会,甚至现在他已经开始计划离开这个城市重新开始,真正的程卿可以迎接崭新的生活,这难道还不够?   至少还有几十年好活,总不能一直留在这里跟cindy纠缠吧,cindy不觉得烦,程卿自己都受不了。其实地点都找好了,唯一没解决的就是房子变卖问题,但这个也不难,交给中介就行,程卿反正是不想再看见糟心的人了。   他也没办法把cindy怎么着,因为他走后真正的程卿还要活下去。cindy是有错,但罪不至死,他图一时爽快杀了人倒是轻松,谁知道以后真正的程卿又会面对什么?他在这具身体里所做的一切都是被原主看在眼里的。   程卿不过是看起来拒人于千里之外,实际上心肠最软,他永远都不可能主动去伤害别人,即使cindy那样欺骗他,他也只是为自己感到难过。   身体没有坏死的可能性,所以男鬼在这具身体里能够一直待下去,他花了三天时间把东西整理好,打电话给搬家公司,平日里精心侍弄的花花草草全部一个不落的带走。所以等到cindy病好后重振旗鼓再来找程卿的时候,保安大叔想都没想就告诉她:“哦,你找程先生啊,程先生搬走啦!”   听到这个消息的cindy满脸的不敢置信,在她心里,在她梦里,程卿是永远都会等她的,怎么会像现在这样一声不吭转身就走?梦里他们纠缠了一辈子,程卿屡屡都说会离开她要跟她分手,可他永远只是嘴上说说,他永远不会离开她,哪怕她一次又一次地爱上别人再重新回到他身边,从头到尾他也是包容的。   可这一次,他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cindy抓住保安大叔的手,急切地问:“那你知道他搬去哪里了吗?你有他的联系方式吗?”   保安大叔头疼地看着这个明艳却又任性的姑娘:“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我跟程先生也不是很熟……”   cindy颓然地松开手,不知怎么眼泪就掉了下来。程卿不离开的时候不觉得,可现在他真的走了,她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难过。   她从来都没有这么难受过,好像整个灵魂都被掏空,一想到从今以后再也看不见这个人,她就难受的想要掉眼泪。   保安大叔见cindy好几次了,每次这姑娘都在趾高气昂拿鼻孔看人的,他对cindy一直印象不太好,可是现在看她蹲在地上双手抱膝哭得跟个孩子似的,又忍不住心软。“姑娘啊,大叔跟你说一句,这感情的事不能强求,程先生既然要走,就说明他不想再继续了,你又何必这样呢?否则他也不可能连个口信都不留是不是?”   cindy泪眼汪汪抬头:“那我去哪里找他?”   “这个……”小年轻的事情,他哪里知道,保安大叔挠挠头,“要不这样,我给你那家搬家公司的电话,你去问问看?”   cindy一下就瞪大了泪眼:“谢谢!”   保安大叔翻了会儿,找到搬家公司电话,说:“这公司还是我给程先生联系的呢……”   可cindy却根本没闲工夫听他讲话,她接过名片,抹了把脸,跟保安大叔真心实意说了声谢谢,连忙打了上面的电话。   可是人家根本不愿意提供程卿的新地址,职业操守是一方面,人家程先生再三叮嘱不要泄露个人信息是最重要的。cindy从搬家公司这里无果,又去找大卫,她记得大卫跟程卿是不错的朋友。   但大卫听说后笑得直不起腰来,他看她难受心里比谁都开心——不要误会,这当然不是他还喜欢她,只是幸灾乐祸罢了。曾经玩弄爱情和男人的女人终于吃瘪了,简直就是喜大普奔的事情,要不是现在他正在上班需要顾及执行长形象,他几乎想要放点鞭炮来庆祝。   他当然也不会帮她,虽然已经不再爱她,但那段记忆从来没有消散,反而随着cindy的存在愈发显得清晰,像cindy这种人,就应该永失所爱,什么都抓不住!   不过他根本没有程卿的联系方式,以前存的手机号程卿早换了,但他没有跟cindy说实话,让cindy难过才是大卫最想看到的。   然后他挂了电话,发了条信息给可爱的女朋友约她晚上一起吃烛光晚餐,还准备了礼物。   cindy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虽然她是天之骄女,但事实上没有谁非她不可,早点看开早点找到新生活,程卿断的干脆利落,大卫表示佩服。   cindy怎么也找不到程卿,她想到了私家侦探,几乎要把整个城市翻个底朝天,可程卿早不在这座城市里了,她就是花再多钱也没用。于是她彻夜买醉,直到有一天和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发生了关系。   少年比程卿还要纯情,并且爱得义无反顾,cindy感到寂寞空虚,便不由自主地从少年身上汲取所谓的“温暖”,然而渐渐地她就厌倦了——她对任何喜欢过的人都是这样,喜欢一段时间,感情慢慢淡去,便毫不犹豫地放手,不再留恋。   可这个少年不是精明成熟的大卫,也不是冷静理智的程卿,少年的爱如同一团烈火,得不到便灼烧自己。他年轻的生命里甚至没有意识到还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存在,就宛如扑火的飞蛾,为了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贞,轻易付出生命。   少年死了,这件事的确跟cindy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关系,但舆论却没有轻易放过她。虽然她很有钱,但仍然有更多的人出声谴责她,甚至还有人上传了少年跪下乞求cindy不要甩了自己的视频,视频里的cindy张扬浓烈,却也无比绝情。于是少年从楼顶翩然跃下,重重砸在地面,鲜血蔓延一地。   cindy的父亲,也就是集团总裁千里迢迢从国外赶来,将cindy带走,cindy虽然不在乎他人想法,可这并不代表她对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在自己面前没有半分触动,她变得极度惊恐,半夜惊醒,眼前都是少年哭泣的脸。   她的父亲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治愈她,他富有到足以请来世界上最优秀的心理医生,于是很快的,cindy走出了阴影,但是让她没有到的是,这一次,宠爱她的爸爸,再也没有那么好说话了。   他甚至不顾她的意愿将她嫁给了一个同样富有却花心滥情的男人!   cindy的丈夫拥有足以与之相匹敌的财富,而cindy父亲如果想要自己的公司屹立不倒,就必须屈服把自己的女儿嫁过去——否则已经成为高层的大卫可以轻易将他们击溃。   永远不要小看人类的报复心,在你看来轻微的伤害,却有可能造成别人无法抹去的痛苦。否则大卫为什么要在被cindy欺骗玩弄之后还留下来,难道就只是为了那笔天文数字的年薪?   他要的不仅是这样,他也要为自己的心讨个公道。   cindy的丈夫和她所见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一样,这么说吧,从前的男人都是她可以驾驭的,都是她的权势地位能够压制的,可这位不,他极度的滥情,却也极度的大男子主义。用这位先生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我在外面玩可以,你就不行。   cindy也曾试过逃回去找爸爸,可惜每次都会被丈夫找到。在他身上,她才意识到,原来除去一个有钱的老爸,自己竟然一无是处。她引以为豪的美貌学历金钱地位……此刻都成了衬托丈夫的附属品,成为了他华丽礼服上一颗最耀眼的宝石。   他当然不爱她,他只是想要一个足以与自己匹配的妻子。可对cindy来说,养尊处优的生活怎么能比得上不顾一切的奔放情感?   真是神奇,过着挥金如土的日子,享受着至高无上的待遇,但一个人却能苍老的这么快。   cindy再见到大卫,是五年后了,她被丈夫允许来参加集团尾牙,看见了已经成为副总的大卫带着他的妻子和女儿,他的妻子声音很耳熟,就是当年那个接她电话的女孩,他们一家人那么幸福,脸上带着动人的笑容,可看见了他,大卫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   时至今日cindy都在怨天尤人,她不懂自己做错了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都那么幸福快乐,自己却要受这样的折磨。事实上她的丈夫除了不允许她出轨而自己却出轨的不亦乐乎之外,给了她世界上最好的。   这个男人当然不是什么好丈夫,但cindy也不是什么好妻子。   “……所以,你不觉得他们是绝配么?”大卫亲了亲妻子的嘴唇,对她的话做了一个总结。“这两人在一起不出来祸害他人,真是造福人类的大好事。”   还有什么比这更叫人感动的。   让程卿不明白的是自己一直活到原主死亡的年纪,他一直孑然一身,时间对他而言根本不重要,但是他不懂,明明心愿已经完成了,为什么他却被留了下来?   ☆、第五十碗汤(一)   #惊天大新闻!年轻才俊外交官竟是同性恋!#   #秘闻披露!x外交官被爆同志身份!#   #亲密照流出,儒雅外交官不为人知的一面!#   #男子逗留外交官家中,三日不出,青年才俊的弥天大谎!#   ……   陈星火睁开眼睛,面前客厅地面一片狼藉,诸如此类的报纸丢的满地都是,而电视上也正好出现他是个同性恋的新闻。这个节目还采访了一些路人,路人对于陈星火是同性恋这个事实都十分唾弃。纷纷表示陈星火本来象征着c国最优秀的年轻人才,可现在他的形象实在是令人失望透顶。   随手点开手机,连推送都是这条新闻,网络上就更不用说了,陈星火以前红,是因为他年轻有为并且是c国最受人瞩目的外交官,而现在红,则是因为他是个同性恋。   一直形象非常好并且受人追捧的外交官竟然是个同性恋!这话说出去都不会有人信,但现在这成为了事实,陈星火的确爱上了一个男人。   所谓的亲密照流出,其实也不过几张陈星火和对方十指紧扣,并且亲吻对方额头的动作而已。说多么下流根本不至于,甚至照片中都能感受到陈星火的温柔与情意。他看着那个男人的眼神和平时出现在报纸杂志或电视上都不一样,工作时的他严谨而冷淡,可照片里的他,眼角眉梢都写着温柔。   陈星火啊,c国最年轻,也是最优秀,同时知名度也是最高的外交官,以喜怒不形于色的严谨闻名,又因为学历高特别英俊,所以人气很高,甚至不下于娱乐圈一些当红小生,他在国际上对于某些针对问题的回答,可以说是不卑不亢又霸气侧漏,同时还很有风度。   就因为他的形象太好了,所以一旦爆出这样的新闻,对他的人气和风评都是很大的伤害。   有的时候,流言能够逼死一个人。   陈星火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什么,上辈子的自己活过一次了,铺天盖地的流言蜚语,说不尽的指责与白眼,以及……背叛。   他觉得头疼,伸手揉了揉太阳穴,看了下时间,这已经是新闻被爆出来一天后了,正是热度最高的时候,而且现在闹得这么大,想撤回都没可能。陈星火从地板上站起来,仍然记得曾经的是自己有多么崩溃,他并不以自己是同性恋为耻,真正让他绝望的,是民众的厌弃,以及爱人的背离。   一直以为那是很好的一个人,结果却发现那不过只是幻象,一切都是假的,他只是对方讨好另外一人的跳板,这种感觉真的不怎么好。但现在陈星火早就不爱了,只是仍然忘不掉那种感觉,忘川河里待的这些年,唯一得到的就是永不消退的苦痛与伤痕。   现在他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对程卿那么感同身受,一切只因自己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只不过程卿选择了跟cindy纠缠一辈子,而他选择了辞去职务远走他乡,直到出事。   那段生活简直可有可无,没有希望没有寄托,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永远被记忆煎熬,陈星火不怕死,可这不代表他要放过害死他的人。   他把窗帘拉开一角,现在外面还没有记者,他的住所还没有被曝光。于是他当机立断去了卧室,迅速拿出行李箱,收拾了下必需品,拿上车钥匙就出了门,走前还不忘把书房的文件带走。最重要的是,他更换了大门密码。   背叛的人,不用再出现在他面前。   戴上墨镜,穿的又是常服,陈星火用手机定了酒店,然后在谁也没认出来的情况下入住。他进了房间,放下行李箱手机就响了。看了下来电显示,陈星火垂下眼睛,没有接——他懒得再去虚以委蛇,已经得知对方的真面目,他一句假话都不想和对方说。   电话响了两次,没人接也就挂了,陈星火坐在窗前往外看,太阳还没下山,阳光仍然柔软温和,他微微一笑,从这里往下看,街上的行人车辆都显得非常渺小。陈星火伸出手指比了一下,突然开始羡慕这群活得简单的人们。   也许他们都有些小烦恼,工作不顺利,和上司吵了架,妻子丈夫不够体贴,孩子学习不够好,早上出门的时候刮花了车……为这些事烦恼有多幸福呀。可这世界,从来都对陈星火充满恶意。   上辈子他因为这个“丑闻”被革职,虽然是他自己请辞,因为那个时候他的精神状态已经无法支撑他继续工作了。和程卿不一样,陈星火出身好,只是父母在他上高中的时候飞机失事,他一个人生活了好久,从来都不知道自己会喜欢上一个男人。   他不觉得自己有错,只是他爱上的那个人并不值得。   和程卿一样的地方在于他们都是极其孤独的人,于是遇到了“正确”的人以后,就如同扑火的飞蛾,对方的欺骗背叛,比什么都痛苦。那时候的陈星火沉溺在这样巨大的打击中好不起来,明明他的职业是可以挽救的。   他坐了会儿,手机就又响了。这次打来的是他的上司,外交部的赵部长。他算是陈星火的恩师,得知新闻后立刻就一直打电话过来,但是陈星火受到的冲击太大,基本上谁的电话都没接。   只是这次,陈星火不会再犯那样的错误了。他接起电话,那方的赵部长开口第一句就是:“你在哪儿?”   “我在酒店。”陈星火说。“家里地址被泄露了,不适合待。”   “那就对了,明天我要召开一场记者会,现在是国际上也很关心你这个问题,处理的好了,这是个机遇,处理的不好,你这外交官也就不用当了。”   c国还是很保守的,民众对于同性恋的接受程度不高,甚至还有些人将同性恋视之为一种精神疾病。可想而知,身为外交官的陈星火被爆出同性恋者的身份后,对他的形象,对整个外交部的形象,都是怎样一种损伤。   陈星火嗯了一声:“我知道了,谢谢您。”   赵部长叹了口气:“你呀,当初我就跟你说过,你喜欢男人女人我不管,但是你得注意,毕竟咱们国家还不能完全接受同性恋者,尤其你还是个外交官。这件事必须得查出来,知道的人不多,如果不是有人泄密,根本不可能闹得这么大。本来被爆出后我们可以压下来,但这传播速度太快,肯定是有人在背后盯着。”   “我知道是谁。”陈星火说。   “嗯?”   “我知道是谁。”他又重复了一遍,淡淡地说,“就是庆冬。”   “庆冬?”赵部长愣了,庆冬不是……“怎么会是庆冬?难道这件事传出去对他有什么好处?”   “您还不了解他,无法无天的性子,什么都玩得起。”最重要的是,庆家极宠这个小儿子,已经有了政界的大儿子,小儿子便惯上了天,想玩什么,想怎么玩都可以,因为再怎样,也有强大的家族为他善后。   赵部长沉默了一下说:“那明天的记者会就得注意一下了。”   他没问陈星火跟庆冬之间是怎么回事,陈星火也不想解释。说这些都是苍白的,他难道能告诉赵部长说我其实早就死了,然后我在忘川河里受了一千年折磨,又重新爬了回来?   别吓到无神论的赵部长。   挂了电话后,陈星火继续望着窗外,他的手机又开始响起,电话那头的人这回似乎是不接不死心,一个劲儿地拨,陈星火干脆把手机调成静音。   上辈子的他其实很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用尽全力做到最好,最后仍然没有感动庆冬。为什么对方对自己没有丝毫的感情,连欺骗都显得那么冷淡绝情。后来他在忘川河里不想了,他生前被人开车撞死,死后的躯体都是破破烂烂的,就这样的河里撑了一千年,什么情情爱爱的早已忘光,只有痛和恨留了下来。   他想起自己回到己身的世界前,小朋友说的话。   小朋友说:你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可以说完成了,也可以说没有完成。但我仍然会送你回去,希望你能找出答案。   陈星火不知道为什么,他用程卿的身体活到死,然后一睁眼就是自己的世界,可他明明已经完成了程卿不与cindy纠葛的心愿不是吗?   那麽,他究竟错在了哪里?他甚至在程卿的生命里拼命做好事,可以说造福了无数人,但程卿却一直没有满意,否则他为什么一直没有回来?小朋友的话也叫人听不懂,什么叫“可以说完成了,也可以说没有完成”?陈星火不觉得自己还有哪里做的不对的地方。   除非程卿的心愿是跟cindy继续纠缠,再爱恨交织一辈子。但他潜意识里觉得程卿不会这样,程卿跟他很相似,不仅仅是性格,就连人生轨迹都没什么变化。   那么,他怎么会出错呢?   ☆、第五十碗汤(二)   庆冬瞪着手中永远无人接听的手机,气得一把摔了出去,他有的是钱,之所以再打陈星火电话,不过是想约他出来,毕竟还有事情没有做完。   陈星火自然也知道这一点,上辈子的他轻易相信了自己的爱人,换来的却是被下药,从而爆出x视频,导致为数不多支持自己的人也倒戈相向,认为自己只是个恶心的同性恋。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一切都是庆冬布的局,直到被庆冬狠狠推开和嘲笑。   笑他脏。   可是他哪里脏?   他英俊富有,认真刻苦,没有做过一件违反法律的坏事,他一直都在做慈善,帮助那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人。   他一生都在致力于当一个好人,可是老天为何这样对他?   陈星火完全能够理解程卿,此刻他与程卿好像重叠了,只不过他不会像程卿那样再和伤害自己的人纠缠一辈子。他陈星火哪怕是块不值钱的石头,也能碰碎温润的美玉。至于程卿的心愿……他总会明白的。   一直打电话一直没人接的庆冬火气大到不行,摔了手机不算,还砸了不少价值不菲的东西,他必须把这件事办好,否则封哥永远不会接受自己!他唯一能做的就只有这个了,为封哥除掉陈星火,并且让对方彻底一蹶不振,再也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如果此刻有面镜子,庆冬会发现,自己那张长得秀气好看的脸,从来都被形容成天使般的容貌,布满了阴狠与残酷,夹杂着刻骨的绝情。   陈星火不接电话,那他就亲自找上门去!想到这里,庆冬露出轻蔑的笑容,他是家族里最小的,从生下来就受尽万千宠爱,未成年的时候他就明白了自己的性向,感情经历可谓是十分丰富。对于陈星火,庆冬一直觉得很无趣。   他承认,那个男人外表非常出色,能力也强,没有任何缺点,就是太没挑战性,随便勾勾就到手了。这样的恋情一点意思都没有,刚开始他的确也是跟陈星火情深意笃,直到顾封的出现。   比起陈星火那样正直善良的人,邪气且坏到骨子里的顾封更让庆冬心动。他深深地为顾封着迷,并且轻而易举答应为他铲除陈星火这个挡路石的计划。   顾封也是一名外交官,说起来他的资历比陈星火浅多了,能力也比不上,奈何庆冬就喜欢这样的,他疯狂迷恋顾封,对于顾封提出的要求也是想都不想照单全收,沉浸在爱情里的时候,庆冬是最多情,也是最绝情。   他可以轻易对陈星火翻脸,甚至把这个对他无微不至的男人打入地狱,毫无怜悯和情意。   也所以,在陈星火丑闻缠身时,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们共同的“家”的地址透露给媒体,然后等待陈星火的崩溃。   陈星火是什么样的人啊,银河里出名的态度强硬,民众心中的完美外交官,可只有庆冬知道,陈星火不过是一个孤独的男人,只要给他一点点好,他就会涌泉相报。   但这样的男人有什么意思呢?做什么都中规中矩,一点刺激都不能有,向往着单纯美好的家庭生活……拜托!谁要跟他过那种没什么意思的日常?!   庆冬一边吐槽着一边打开电视,他只是想看看最近的新闻在报道什么,判断一下陈星火的现状,然后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   巧的是电视一开,出现的就是陈星火的脸。   和往日一样,他仍然西装革履,黑发梳的整整齐齐,脸上也没有因为丑闻而表现出憔悴或是悲伤的痕迹,就好像之前爆出来的一切并不能造成什么影响。庆冬从沙发上坐直,陈星火长了一张极其英俊的面容,这使得他很容易给人好感,同时他身上沉稳的气势又叫人不容小觑。   只是……   外交部的发布会如时召开,陈星火站在发言台上,面前是数不清的媒体,黑压压的人群,闪亮的镜头,以及镜头外,无数正在看着自己的民众。   他站上去的一刹那,没有人再提出问题,整个会场鸦雀无声。陈星火的目光扫过了在场每一个人,对着话筒说:“我爱上了一个男人。”   众人哗然。   大家都以为会是道歉或是否认,亦或是给出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可谁也没想到陈星火第一句话竟然是否认。   庆冬盯着电视屏幕。   “我不认为自己有错。”这是第二句话。   庆冬握紧了拳头。虽然家里人宠着他,却也好面子,所以庆冬从来都不敢让人知道自己不喜欢女人的事实。虽然他总是把公开挂在嘴边,可真要他在这么多人面前承认自己的性向,他没有那个勇气。   “我会继续我的工作,我的性取向,以及我的爱人,都与我的专业工作没有关系。”陈星火微微颔首。“我说完了,谢谢大家。”   真、真是太酷了——这是无数网民在观看直播后的第一反应,卧槽这么帅不科学啊!   可就在陈星火转身的一刹那,有一名记者大声问道:“陈外交官!我有个问题!你不觉得你这样会有损我们国家的颜面吗?难道你要为我国的外交染上污点?!”   陈星火看向他:“早些年,同性恋被判断为精神疾病的一种,可现在早已不是。我爱上一个人,这和我的工作,和我爱我的国家,有什么冲突?我相信银河民众都能够理解并且尊重每个人的性取向,希望也包括你。”   记者的脸涨得通红,他还没坐下,另外一个女记者就提问了:“那么陈外交官,请问你的爱人会同意这次公开吗?以后你们打算怎么办?我国目前并不支持同性结婚,也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   电视前的庆冬突然紧张起来,他不想承认自己很在乎陈星火的回答。从那个男人口中说出的“爱人”两字,让庆冬有种说不出的酥麻感。他咬着嘴唇,满心以为会听到陈星火对自己的维护,却没想到……   “这个人并不值得我爱。”陈星火说。“他不能与我并肩,不能站在我身边,给予我背叛与欺骗,但这一切,都跟我的感情或工作没有关系。今天召开记者会,只是表明我的性取向,以及我坚持工作的决心。谢谢大家。”   庆冬操起手边的花瓶朝着电视砸了过去,陈星火又说了什么,记者们又问了什么,他都不在乎了,他唯一不敢相信的是陈星火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否认了他!甚至无耻地诋毁他!   他知道了?他什么都知道?!庆冬双手抖得厉害,不知是气的还是慌的。他想过无数次自己被揭穿的画面,但从没想过会是这样的。   他可以高高在上地出现在陈星火面前,堂而皇之地甩掉他,侮辱他,但陈星火这样对他就不可以!   陈星火就应该一直爱着他!至死不渝的爱!   想到这里,庆冬抓起车钥匙就要出门,可刚走两步就又停了,现在他去陈星火家也没用,那里恐怕早就被媒体包围了。   就如陈星火自己所说,他在公布自己的性取向后,并没有停止工作,并且因为他的诚实与真诚,赢得了大多数民众的支持,网上的评论更是一边倒。并且在银河上也有许多国家公开表示赞赏陈星火这种坦诚而正直的态度,许多同性恋者跟是因此受到鼓励,勇敢表明自己的性向,有几个国家甚至因此增添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条律。   这都是陈星火带来的改变。   于是渐渐地,这件事非但没能降低陈星火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反倒是把他的形象又提升了一大截。他传递出这样一个观念:同性恋不需要为此感到羞耻,爱上异性或是同性,都值得尊重。   庆冬手机摔了,好几天没联系陈星火,陈星火当然也不会联系他。慢慢地,随着时间过去,没有多少人在陈星火公寓外守着了,庆冬便悄悄开车过去。   他进了房子后,看到窗明几净,看到盆栽碧绿,阳光照进客厅,有一瞬间的恍惚。曾经他最爱躺在这里,头搁在陈星火的腿上,一起享受静谧的下午时光。   可是现在……   他进了书房,但是让他惊讶的是,书房他进不去,锁换了,虹膜识别也没有他的了。   就好像……陈星火已经决定将他从生命里驱逐了。   别人对他好的时候,看不起,不需要,觉得那人哪哪儿看着都不顺眼;可一旦别人不再喜欢他不再对他好,在他心里,那人的形象立刻就会高大起来,心中满是那人的优点,甚至会生出一股不甘心和失落感。   速成贱骨头。   庆冬就是这样。   他呆站在书房外好一会儿,直到听见脚步声,才意识到可能是陈星火回来了。强烈的心虚让他不知如何是好,条件反射想找地方藏起来,可是太晚,陈星火已经走到了客厅看见了他。   ☆、第五十碗汤(三)   从皮相上看,陈星火绝对称得上完美。他长得很好看,常年浸淫|书墨让他身上有种普通人没有的书卷气,也许是因为从小孤独的缘故,他向往灵魂上的陪伴更甚于身体的依偎。安静恬淡的生活对他的吸引力远远高过海阔天空与年少恣意。   他遇见庆冬初始,并不曾动心。只是随着时间过去,庆冬死缠烂打的求爱让陈星火逐渐感到心动。他察觉自己喜欢上了同性,不曾犹豫,也不曾退缩,只是曾经恨不得昭告天下的庆冬却主动要求隐藏这段恋情。   从前他不明白,后来才知道,很多时候,付出和收获往往是不得正比的。   他失去了很多很多,终于明白这一点。   有些人生来坎坷,终其一生也得不到真爱。有些人享尽富贵繁华,玩弄他人真心,仍过得快活自在。   他生前过得不错,直到遇见庆冬,体会到爱情的同时,也迎接了心碎与苦痛。这份煎熬让他在死后都不得安宁,他没有办法摆脱一切走向来世,便只能选择跳下忘川。   一千年的挣扎折磨,他不再爱这个人了,但心底的伤从没有一刻复原过。   这是时隔千年,他再一次和庆冬相见。曾经他想和这个人白头到老,想为这个人成为更好的人,想和这个人站在一起,携手面对世界。但最后他一个人孤零零站在世界对面,被绞的粉碎。   在庆冬意识中,与陈星火不过几天没见面,可现在见到了,他却觉得有些不对。先不说这房子了,就陈星火的态度——比他们刚认识的时候都不如。那时候是完全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冷漠是用肉眼可以看见的,此刻的淡然却叫人心慌,好像他站在陈星火面前,不再是那个让陈星火为之奋不顾身的爱人,而是这世界上存在的普通一员。   如果陈星火没有得知真相,那么他见到他应该是欢喜雀跃,如果陈星火得知真相,那也应该是愤怒或是质问,可庆冬幻想了许多次,怎么也想不到最后会是这样。   他看着他,就在他触手可及之处,但却无比遥远。   “你来做什么。”   就连声音都格外冷淡,感觉他们之间从未有过心灵相贴的亲密,而是从一开始就是陌生人。   庆冬被宠坏了,从来没人敢这么跟他说话,哪怕是高冷如陈星火,被他追到手后不也是对他宠爱有加?平时他耍性子,怎么作陈星火都不会说他一句不好。这要放在平时,庆冬早发脾气了,可今天不知为什么,看着陈星火,他竟然什么都说不出来。   陈星火这会是真不在意,庆冬再怎么折腾怎么闹他都无所谓了,他回到自己的世界不是要继续跟这个人纠缠的——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庆冬面部表情呆滞,陈星火比他要高一些,看起来像是刚下班,因为他手上还拎着一些新鲜时蔬,看起来充满了烟火气。庆冬突然就想起来陈星火曾经说过想跟自己过一辈子的话,像普通人家那样,快快乐乐简简单单,没有孩子没关系,不能公开也没关系,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好了。   可是现在他再不想跟自己在一起了吧?   这种时候陈星火的好就格外明显。他温柔而体贴,充满绅士风度,和总是吊着庆冬胃口喜欢玩霸道狂狷的顾封比起来,陈星火从骨子里尊重他,并且认真而虔诚地爱着他。   那样的爱,每个人都只有一份。   见庆冬没有回答,陈星火随手把蔬果放下,说:“时间也不早了,你该回去了。”   他的语气仍然是平缓而温和,并没有庆冬想象中的怒气或是怨怼,这反而让庆冬不知如何反应,就这样在陈星火的视线中慢吞吞朝门口走,然后眼睁睁看着大门被落上锁,他才意识到自己从头到尾一个字都没来得及说。   也不知是没来得及说,还是说不出口。   那双眼睛仍然一如既往的好看,但是其中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温柔情深。庆冬在门口站了好久,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直到手机响起,是顾封。   鬼使神差的,他并没有接。在陈星火家门口,他没有勇气去接这个电话。   也不知站了多久,庆冬终于抬手敲门,但让他失望了,陈星火根本没有搭理他的打算,别说是开门了,就连问声是谁都没有。   没什么好挣扎的了,到了这地步,就是傻子也知道陈星火为什么这么做。只是想到那个人即使这样也没有在自己面前说出伤人的话语,庆冬心里又是五味杂陈。他想起电视上看到的,陈星火面色平静地说他爱上了一个男人,不认为自己有错,只是他爱上的那个人不值得。   不值得。   曾经把自己当成珍宝的男人,认为自己不值得。   庆冬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住的公寓,现在顾封经常会来他这里住。顾封可不像陈星火那样什么都会,每次来两个人都是疯狂的做|爱,然后顾封会要求他怎么对待陈星火,才能让陈星火从那个位置上掉下来自己好取而代之。   庆冬是头一次觉得自己被利用了。他觉得顾封挺喜欢自己的,可万一不是呢?   就许他用爱情骗人,别人就不能用爱情骗他?   可是进了门看见刚洗完澡从浴室出来的顾封,庆冬又觉得不是这样了。   和儒雅清冷的陈星火比起来,顾封倒更像是一团烈火,英俊强壮,充满令人臣服的阳刚之气。   顾封身上水珠没有擦干,就把庆冬扯到怀里吻了下去,激烈的交换完一个吻,才问他:“怎么了,闷闷不乐的。”   他当然是真心喜欢庆冬,为什么不喜欢呢?这个青年长得好,家世好,能在很多地方帮到他,想要达到目标,只靠自己是不能够的。   庆冬被顾封亲吻的时候,脑海中却奇异地出现了陈星火的脸。那张冷冷淡淡仿佛什么都不在乎的脸,遥远地看着他。   “……没什么。”庆冬推开顾封,走到沙发上坐下,说:“我们一定要那样对陈星火吗,他对我一直很好,我不想……”   “难道你还喜欢他?”顾封的脸刷的一下就黑了,他大步走过来,将庆冬摁倒在沙发上,逼近他:“我不是跟你说过,不许再喜欢除了我之外的人?”   “我没有!”庆冬下意识地否认,可是又莫名心虚不敢直视顾封的眼。“我只是不想害他!”   “这怎么能叫害他?有赢就有输,难道你们庆家这么多年来在银河屹立不倒,都是因为手段特别光明磊落吗?!”顾封狠狠地盯着庆冬。“我跟陈星火,你只能选一个!”   庆冬心慌意乱不已,他心里知道陈星火绝对不可能回头,却又因为顾封的话燃起希望,他可以做选择吗?这两个一样优秀的男人,他可以任意选择?   可是还没来得及想清楚,便被顾封封住了所有意识,沉浸情|欲海洋。   陈星火每天按部就班的工作,回家,做饭,睡觉。就像是曾经活着的每一天一样,他很努力地给自己找一些事情做,比如说做义工,做慈善……他让自己每天都忙得停不下来,他也会在闲暇时间去爬山,看看风景,品尝美食。   他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一切,但他仍然没有办法打心底对这个世界生出希望。   他觉得一切都糟糕透了。   因为勇敢表达自己性向的缘故,陈星火在民众心中的地位又升高了一层,虽然也不乏某些激进派的厌恶与反对,但他仍然是这个国度最优秀,也是银河联邦最受人瞩目的外交官。所有人都相信,假以时日,这个男人会带领国家走向另外一个辉煌。   他可以的,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气魄,更有这个决心。   陈星火越是春风得意,顾封便越难忍心头嫉恨。平心而论,他同样优秀,他不认为自己有是地方输给陈星火,就连陈星火最爱的人都转投自己怀抱了不是么?可既是如此,陈星火仍然在横亘在顾封前面的一座大山。   他比陈星火小几岁,于是便成了所谓的晚辈,在注重礼仪的国度,他见到陈星火要习惯性鞠躬问好,工作的时候也经常听到诸如陈外交官如何好如何厉害如何如何又如何的话,好像不管怎么努力都没法成功。   只因为有个人永远地挡在了自己身前。   既然跨不过去,那就毁灭。   其实陈星火跟顾封彼此都心知肚明,但他们在工作上仍然会合作,平时见了面也依旧礼貌性地打招呼——表面上如此平静,皮下却是暗潮汹涌。   恐怕没有人能想到,这两位同样出色的外交官,表面上私交甚笃,实际上却是水火不容吧?   不过是看谁先沉不住气而已。   ☆、第五十碗汤(四)   陈星火在从赵部长那里回自己办公室的路上被顾封拦住。   说拦住其实也不大恰当,因为他在踏入电梯正准备关门的时候顾封抢了最后一步也走了进来。更尴尬的是,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人。   顾封以为陈星火不知道,其实陈星火什么都知道。   不过看着顾封在自己面前表现出一副温和谦虚的晚辈模样也挺有意思的,所以陈星火并没有拆穿,而是在对方跟自己打招呼叫前辈的时候也微微一笑,点头表示大家好。   过了两层楼,顾封才状似不经意地说:“前辈这几天还好么?我很担心前辈会因为这件事一蹶不振,现在看到前辈这样生气盎然,也就放心了。”   陈星火静静地看着电梯倒映出的自己的身影,回答道:“我很好,谢谢关心。”   顾封微微眯了下眼,“有个问题其实我很想问前辈,不知道前辈——”   “不方便。”陈星火淡淡地说。虽然他对庆冬顾封都没什么好感,但他也不是会在背后说人长短的人,庆冬怎么样,顾封怎么样,他都不在乎。   没有想要报仇的想法,因为他一点都不在乎。看着这两人在他面前上蹿下跳的唱大戏,就像是在看两个小丑,连笑都懒得笑。陈星火看了下时间,他还有许多公文没有看,不想跟顾封在这里你来我往的装模作样。   “前辈真的是很幽默啊。”顾封轻笑,一点也没有被无情打断的难堪,反而因此感到更加有意思。“明明被爆出了性取向,却能在危急时刻力挽狂澜,不得不说,前辈很厉害,这一点我要好好学习一下。”   话里话外都透着恶意,但语气又是十足的真诚,谁要是不知道,还真以为顾封是真心的。   陈星火问他:“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   顾封一愣。   “我们都是同样的人,你以为这是攻击我的把柄,很遗憾并不是。”   楼层到了,陈星火拎着公文包先一步走出去,走了两步,站定,头也没回的跟顾封说:“我有勇气承认,你有吗?”   说完继续往前走,背影挺拔而坚定,没有丝毫阴霾。顾封却愣在电梯里,他们的办公室在同一楼层,可此刻他只能盯着陈星火的背影,却忘记了要迈步。   ……陈星火是什么意思?   顾封有种被人看穿的感觉,但他认为就算陈星火知道庆冬劈腿,也不可能知道劈腿对象是自己啊,他一直都隐藏的很好,绝不可能被顾封知晓!   那陈星火那句又是什么意思?   于是在其他同事奇怪的眼神里,顾封一个箭步冲了出去,赶在陈星火关门前闪了进去。   “还有事?”   “前辈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顾封紧紧地盯着他,心里盘算着对方到底知道多少,自己又该如何应对。他向来都是脑子转的极快的人,几乎只是瞬间,已经把想到的可能都捋了一遍。“我想我应该没有什么地方得罪前辈吧,如果有哪里做得不好让前辈不高兴了,前辈大可直说。”   陈星火心想,这人的心思就是太重了,一句普普通通的话也能想出十个八个弯弯绕绕来,其实有什么意思呢,他根本什么意思都没有。只是眼前他就算这么说估计顾封也是不信的,于是他索性开门见山了:“庆冬现在跟你在一起,我知道。”   顾封下意识否认:“前辈你一定是——”   “你不必跟我说些违心的话,也不用表现的这么有礼貌。现在就只有你我两人,办公室也没摄像头,更没有窃听器,你根本没必要这样。”天知道看到这样的顾封,陈星火每次都会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虽然很没趣,但还是挺恶心的。   顾封英俊的面孔有些变色,青一阵白一阵,好一会儿才说:“……我们不是有意瞒着前辈你的。”   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骗人。陈星火走到自己椅子上坐下,有几分无奈:“我什么都知道的意思就是,我什么都知道。”   顾封嘴角抽搐了一下。   “你怎么和庆冬在一起的,你想让我身败名裂,这些我都知道。”陈星火双手扣在桌面。“我只是不在乎。”   他觉得无所谓,这两人怎么相爱怎么折腾都没关系,只是他懒得跟他们折腾了。   没意思。   做什么都没意思。   顾封还想狡辩,陈星火却打断了他:“照片是庆冬找人拍的,也是从庆冬手里流出去的。虽然这一切都是他经的手,但却是你的主意。你把自己摘的挺干净,只不过你没想到我竟然承认了。”   其实这都是水到渠成的事。生前他已经心灰意冷,又遇到被下药的事,根本没了意志,才落得个那样的下场。然而同性之间的恋情一直受到歧视已经成为了全银河都关心的问题,比起逃避与否认,勇敢镇定的承认才是上上策。所以,一开始陈星火就知道,摆正一个态度,认定自己没有错,比说一大堆花言巧语有用得多。   真心还是假意,人们一眼就能看穿。   不过他想,这些话跟顾封说是没有用的,这个眼睛里只看得到权势的男人,比他这只厉鬼都要残酷。   “前辈这么说,有证据吗?”顾封问,他的眼神逐渐变冷,看得出来已经在心里防备起陈星火。   陈星火有些头疼,庆冬也好,顾封也好,都是说不通的人,“我没有证据,但是如果你想要,我可以找。”   这话无异于是在宣战了,顾封冷笑,昂起下巴,他和陈星火差不多高,但他的长相更有侵略性一些,此刻这个表情,充满了鄙夷与不屑,可陈星火却松了口气。他宁愿面对这样的顾封,也不想看到说话都用“您”的那个。“听前辈这语气,是死活要把我跟庆冬绑在一起了?”   没有证据,便无所顾忌。   “……你们两个之间怎么样,我并不关心,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陈星火问。“你觉得我挡了你的路,大可以光明正大的与我竞争,利用庆冬算什么?”   “哦?听前辈这话,心里还喜欢着庆冬咯?”否则为什么这么关心对方?   陈星火这回连看他都懒,把公文包打开整理文件,漫不经心地说:“只是看不惯你用这种方式跟我竞争。”仅此而已。   “只要能赢,管他是用什么手段。”成王败寇,多么简单的道理。   陈星火跟顾封的成长环境不一样,当然他也没兴趣去理解顾封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人,但同样的成长环境,有人成为罪犯,有人却成为了警察。也许人类没有办法去左右出身,但成为什么样的人,选择权始终掌握在自己手里。   “就算庆冬知道也没关系吗?”陈星火定定地看着顾封,似乎能看穿他言语中的空虚。“我以为你把他从我身边抢走是因为你爱他。”   顾封当然爱庆冬。可是这个时候他又怎么会承认?于是他冷笑一声:“你未免也太看得起自己,被玩过的男人我可没什么兴趣,我只是享受把他抢走的乐趣罢了,等到我觉得腻味了,自然会甩了他,不牢你操心。”   陈星火挑眉:“是吗,这么说的话,你并不喜欢他?”   “当然。”顾封笑得很狂傲。“你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在我看来,一文不值。你现在所拥有的,也终将荡然无存。”   可让顾封奇怪的是,陈星火一点也不生气,反而对他露出了笑容。这个笑有点诡异,顾封下意识觉得不对劲,就看见陈星火把手机拿了出来,顺便对他摇了两下,面上带着淡淡的笑,很明显,他不像是看起来那么好脾气。   臭虫总是在身边晃悠,不如干脆利落直接踩死来得快活。   没等顾封反应过来,陈星火便挂掉了电话。刚才他其实瞧见顾封朝自己追来了,趁着这个功夫打了个电话给庆冬,对方接得很快。   “现在你最大的烦恼应该不是挡路的我,而是充满怒火的庆家人了。”陈星火对此表示惋惜,可谁叫顾封自己嘴欠呢?   庆冬是什么性格,被惯上天的小霸王,从来只有他欺负人,哪有人能骗他?除非他爱顾封爱到连自尊都没了——不过这个可能性应该不大,否则庆冬也不会还来找他。   而对待这样性格的人,再多的解释都是没有用的,因为他看到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色彩鲜明,没有混乱的可能。   顾封愤怒地瞪着陈星火,万万没想到对方也会做这种“阴险”的事,可是现在最重要的是取得庆冬的谅解和信任,他握紧了拳头,撂下一句走着瞧,便急匆匆转身离开。   陈星火低头一笑,翻开文件,一派悠然。   ☆、第五十碗汤(五)   第二天陈星火就没看见顾封来上班。他当然不关心顾封跟庆冬之间到底怎么样了,但当他听到赵部长询问顾封的下落时,嘴角还是忍不住笑了一下。   庆家那些人,把庆冬当成了宝贝,手心上捧着,怕碰了怕摔了,庆冬喜欢的是男人又怎么样,庆家人才不在乎,可这不代表他们就能够容忍庆冬的恋人。因为庆冬喜欢,所以顾封才能存在,这个道理,顾封竟然一直都看不明白。   他以为得到了庆冬就能前途无忧,可事实上,庆冬虽然万千宠爱在一身,却没什么实权。   那么,当把庆冬惯上天的庆家人知道顾封的虚情假意后,会用什么手段来对付他?能在银河立足多年的家族,陈星火并不觉得他们真的如同报章杂志上所说那样高风亮节。   而庆冬,那样被宠坏的人,是不知道爱为何物的。   陈星火自己也忘了什么是爱,不过这不妨碍他看穿别人。被揭穿的庆冬会恼羞成怒,造成这一切的顾封会面对什么,那就不是陈星火要担心的了。   本来这两人如果不出现在他面前,他并不会在意,可谁叫他们,总是冥顽不灵呢。   为什么要妄想失去的东西还能重回身边,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像是泼出去的水,像是到不了的昨天,像是爱。   在这之后陈星火总算是清净了几天,顾封没有再出现,庆冬也没有,对他来说真是再好不过了,这两人他哪一个都不想见。   没有余情未了这种事,也没有以德报怨的说法,他就只是不想见他们,不想让自己心烦。他对生活已经失去了信心,如果再因此情绪低落,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一个星期后,赵部长说顾封暂时停职,原因是他和某些外邦“私交过密”。   什么私交过密,不过是种说法,不明真相的人都以为是真的,以为那位年纪轻轻就前途无量的外交官真的做出了这种愚蠢的自断前程的事情,但陈星火清楚,这绝对是假的,顾封那么爱惜羽毛,为的就是有一天能够飞黄腾达,怎么可能会毁了自己的仕途?   这样看来,庆家是要毁掉顾封最看重的东西。   眼光毒辣,手段老段,一击即中,厉害。   但是平心而论,没有了这么个经常找茬的后背,陈星火过得可就舒坦多了。顾封在的时候总是花样找他麻烦,现在没了这么多事,陈星火的工作效率提高了不少。   他没那么多同情心,更不会去帮忙解释,那些绝情的话又不是他逼着顾封说出来的,顾封自己要逞口舌之快,他难道要扑过去捂住人家的嘴不成?   然而陈星火的好日子也没过多久,距离顾封被停职调查的事刚过去半个月,这天他下班到家就瞧见了蹲在门口等他的,看起来很清秀瘦弱的庆冬。   他穿了件白色的卫衣跟牛仔裤,像个高中生,即使是陈星火也不得不承认庆冬有一副好皮相,这张脸曾经让他感到快乐与幸福,如今却只剩下了平淡与冷漠。   庆冬抓住陈星火西装下摆,语带哀求:“星火,我们谈谈,好么?”   陈星火说:“我们没有什么好谈的。”他也不是庆冬空虚寂寞冷时随时给予温暖的中央空调。   他的心碎了,从来都没有拼回来过。   庆冬却不肯放弃:“我爱的人是你——”   “我不在乎。”陈星火慢吞吞地打断他的话。“你爱谁都可以,跟我没关系。”   庆冬在他这样疏离的眼神中都不肯松开手,他咬牙:“我想了很久,之前的事情是我做错了,可是我不知道、不知道……”   “不知道顾封是什么样的人吗?”陈星火怜悯地看着他。“没关系的,你很快就会忘记他,当然也会忘记我,世界上有无数符合你口味的男人等着你,何必非要和我纠缠呢?”他无情而坚定地拿开庆冬的手,拒绝他靠近自己,甚至还向后退了一步。   这是曾经对他最温柔最真心的人,却也是此刻拒绝的最铁石心肠的人。庆冬是个被宠坏的孩子,他甚至连句真诚的道歉都不知道说,只是一味地重复着,要陈星火回到他身边。   好像镜子摔碎了可以拼接,好像心碎了可以愈合。   但陈星火只是礼貌地拉开彼此之间的距离,以此来告诉庆冬,自己永不回头。   他曾真心的,用过所有勇气来爱过这个少年,也曾伤痕累累,心痛到无法遗忘,跳下忘川受尽折磨,才能让空洞的心得到片刻慰藉。他见识过无数美好,却都无法医治自己的病入膏肓。   他还能做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本来想要蛮横任性赖着不走的庆冬,看着站在几步外的陈星火,突然之间泪如雨下。   无法形容此刻的心痛,他似乎又一次看到残酷的自己将手捧真心的人赶走,但这一次,后悔已经没用。   “我不喜欢顾封了,真的。”庆冬像个执拗的小孩,对着陈星火一遍又一遍的重复:“我不喜欢顾封了,我不喜欢他了,我真的不喜欢他了——”   像是急欲表示忠心的臣民。   陈星火不为所动,他突然笑了一下,浅薄不到眼底,说起来只算是嘴角有个弧度罢了。“我真的不喜欢你了。”   庆冬愣在当场,陈星火慢慢收起笑容,没有人能明白他此刻的心情,也没有人知道,对他而言,这个世界上任何的美好都不再具有吸引力。他的心碎了,好不了了。   他彻底失去对生活和爱的渴望与追求,他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折磨,他以为他从忘川河里爬出来会迎接新生,其实不过是另外一个地狱。   很多人都说地狱大门紧闭,不让人轻易进入,也不让里头的恶魔轻易逃出。可忘川河畔在无数的时间里,从来没有任何人看守,却也从来没有任何人能爬上去。   陈星火终于明白何谓人间地狱。   “你不能不喜欢我!”庆冬着急地说,他再次试图去抓住陈星火,可陈星火不仅避开了他,还退得更远,就好像他越是抓住,就越是抓不住。“星火!再给我一次机会!求求你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是他不懂事,是他不听话,他不乖,才会让星火这么失望,可是如果再来一次,他绝不会再做出同样的事!   “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陈星火问。“脱离家人的羽翼,真正的作为自己思考和生活?”   庆冬傻傻地看着他。   “觉得我无趣,向往刺激的爱情,便选择顾封。觉得被顾封欺骗,就回头找我。”陈星火淡淡地说。“其实你并没有到人人喜欢的地步,爱什么时候变成可以回收利用的东西了?”   人们可以原谅太多太多,惟独背叛的裂痕,用再多的爱也无法消弭。   庆冬不懂,他当然不懂,他从小就被人疼着爱着宠着,他不知道什么是孤独,不知道什么是心痛,不知道什么是难受到想死却死不掉,不知道自己的全心全意那么可笑。   不知道忘川河里那一千年,陈星火是怎样度过。   两人面对面的站着,中间隔着的却是无法计量的距离,庆冬满心以为能够重新抓回的爱情,早就已经面目全非了。   陈星火打开家门,并不欢迎庆冬进来,他已经换了门锁,他甚至都没兴趣去看自己回家后门口的庆冬做了些什么。   第二天一早,陈星火出门上班,看见窝在门口缩成一个团的庆冬,仍然淡漠地走开。   人人都以为能旧情复燃,但爱成死灰,永远都不会有重新燃烧的时候。   庆冬这样一直在陈星火家门口守着,就如同先前那个世界里的某个女孩。陈星火感觉不到丝毫悸动,他现在是连麻烦都懒得感受了。   为了避免跟庆冬见面,也不想再浪费口舌,陈星火改到酒店去住,除了不能做饭以外都很方便,他又不是没住过。相信庆冬在久等不到他之后也会识相离开,好聚好散不行么。   陈星火还没想报复呢,怎么对方就死守着不肯放手?他简直想把生前记忆里那段好好回味,要是能拿出来看看就更好了,庆冬曾经是如何残酷对他下药,录了视频,又是如何将一切公布于众,意图毁了他。   他是如何死去,如何无法自拔,如何只有跳下奈何才能抑制心中绝望,如何熬过那一千年。   经历了这些,陈星火又如何再去爱人。   他觉得颇为疲惫,尤其是为了庆冬闯入他办公室强硬要求见他的庆家人,陈星火更是不知意义何在。作为庆家最受宠的小少爷,庆冬的一举一动都在家人的保护下,陈星火生前的遭遇他们也知道,可没有人拉陈星火一把。   他就像是小少爷的玩具,喜欢的时候就玩得开心,不喜欢了,想丢掉还是想烧掉,都是小少爷的自由。   ☆、第五十碗汤(六)   虽然名义上是最有前途也最被看重的外交官,但说白了,陈星火除了职业以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他也许在事业上很让人羡慕钦佩,可他仍然没有足够保护自己的力量。   就像是现在,庆家人在闯入他的办公室,提出要他回到庆冬身边的要求被拒绝后,陈星火就被“请”到了庆冬的某栋独立别墅里。   庆冬自打被陈星火拒绝后,在陈星火家门外等了几天,发现陈星火竟然不回家了!万般无奈下,也只好回自己的房子,就这样醉生梦死一段时间,喝酒抽烟什么都干,然后发觉一个真理:啊,和顾封比起来,果然陈星火才是他的真爱。   可陈星火不肯见他不肯复合已经是表现的很明显的事了,庆冬为此也很苦恼,只能借酒浇愁。从来没有遇到过挫折的人,一旦受到点打击,就很容易一蹶不振。   庆冬习惯了。他甚至习惯了自己只要不开心,就会有家人帮自己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当他看到被兄长扭送到自己面前的陈星火时,第一时间不是愤怒也不是心疼,而是喜悦地扑过去,抱住陈星火的脖子:“星火!你终于肯来见我了吗?!”   陈星火的背后有数道视线死死地盯着他,好像只要他说出一句不如他们意的话都会被立刻大卸八块。   然而陈星火根本不怕。他先是伸手把庆冬搂着自己的手臂拉下来,然后意有所指地说:“你觉得我是自愿来的吗?”   嘴角带着笑,只是那笑不够真诚。   庆冬脸上的笑容也慢慢消退,露出伤心的神色:“你一定要这样跟我说话吗?我们就不能从头开始吗?”   从头开始,谁要跟他从头开始?陈星火心里如是想,嘴上也如是说,眼看着庆冬脸色苍白,庆冬的兄长一个箭步向前拎起他的衣领,握紧了拳头威胁他:“注意你说话的态度,你不想要你的前程了吗!”   陈星火毫不在意地挑了下眉,然后用力一甩,对方踉跄了下差点摔倒,陈星火才露出轻蔑的眼神:“我看起来像顾封那样可以随意威胁吗?”庆家人真当自己是这银河里的土皇帝了不成,说到底这也是民主国家,他们庆家想上天,也得问问大家答不答应。   庆冬连忙阻止想要动手揍陈星火的兄长,哀求道:“哥,你别插手好吗,让我跟他说。”   “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   庆冬的兄长一听,更恼了,他们家庆冬在家里是什么地位,老幺,长辈们恨不得捧在手心疼一辈子,就是年纪再大在他们眼里也都是小孩儿,从来没有人能这么给他脸色看,这个陈星火算个什么东西,也敢在他们面前把庆冬的脸子朝地上踩?“我警告你——”   “警告什么?”陈星火的眼神更轻蔑了。“与其在这里不痛不痒的警告我,倒不如把庆冬带回家,好好教导,也省得让人觉得他有爹娘生没爹娘养。不管怎么说,庆家也算是名门望族,家里的小少爷不知羞耻,传出去可不是那么好听的。”   “陈星火!”庆冬的姐姐也生气了,只是为了维持形象,她的声音仍然很柔和。“你这样说话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冬冬他根本就没有伤害你,你就一定要惹他生气吗?”   没有伤害?   陈星火冷冷地说:“我再重申一次我的立场,我绝对不会再跟庆冬有任何关系,你们听得懂人话吗?”   庆冬也是被宠坏了,在这么多人面前被陈星火这么不客气地说不知羞耻,心里自然难受得很,咬牙道:“那你就别走了,直到你愿意跟我有关系为止!”   陈星火露出诧异的神色,这是什么意思?   “我会替你向赵部长请个长假。”庆冬的兄长说,“直到冬冬认为你能走了为止。”   好像在他嘴里,随便让一个外交官请假是件小事。好像民主赋予他的权力却成为了他□□的依恃,好像全银河的人都该围着他们家庆冬转。   陈星火的意愿无关紧要,因为他们根本不会听。就这样,陈星火被迫留在了庆冬的别墅里,最可笑的是,为了防止他逃走,庆冬还找了些保镖,把整个别墅牢牢地看了起来,连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想玩日久生情?这招太老套了,不管用。   不过让庆冬失望的是,陈星火没有生气也没有大吵大闹,更没有做出任何侮辱他身份的事,他好像把留在别墅当成了度假,毕竟不用上班,随时随地都有最新鲜美味的食物,资讯也不缺,除了不能出门以外,他做什么都可以,这样陈星火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本来工作只是因为无事可做,这样待着也没什么不好。   哦,有一点,要是庆冬不要总跟着他就更好了。   这人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覆水难收这个道理,陈星火说了永不回头,就是永不回头,谁都别想改变他的意志。   更何况,庆冬也不是什么美好善良的人。从他身上陈星火甚至感受不到一点快乐,曾经遇到那么多好人,陈星火尚且不为所动,不为之停留,又何况是庆冬?   庆冬太看得起自己,也太看轻了陈星火。陈星火狠心的时候,比谁都铁石心肠。   “……星火,我饿了。”   陈星火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冷不丁听到庆冬这么说。他连眼皮子都没有抬,像是没听到一样,于是庆冬又重复了一遍:“星火,我饿了。”   陈星火讶异地问他:“你没有手没有脚吗?”   厨房有食材,大可自己做,冰箱里有食物,大可自己拿,自己把厨子赶走,又到别人面前喊饿算怎么回事?   “我想吃你做的饭。”庆冬眼巴巴地看着,他无比怀念曾经跟陈星火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共进晚餐,陈星火厨艺很好,后来分开,庆冬再也没有吃到那么美味的食物。   陈星火眼睛仍然盯着电视,哦了一声,“不想做饭给你吃。”   他也不找理由,尽说实话,连谎都不撒,听到庆冬眼眶发酸,觉得自己真是难过,却又忍不住要贱兮兮地黏着。因为这样的陈星火对他而言,吸引力远远超过那个温柔又予取予求的。   得到的就不珍惜,得不到的就不择手段,简直成为了人的通病。陈星火心想不知哪里来的臭毛病,什么时候认清现实,早点长大吧。   不是每个人都愿意陪他玩爱情游戏的,很多时候忘记了,就没人想要记起来。   庆冬就蹲在陈星火身边看着他,一会儿坐到沙发上,慢吞吞,一点点朝陈星火身上蹭,眼看就要近距离接触了,陈星火突然站起来,看都没看他一眼,关了电视走人。   他住进来大概有半个月了,庆冬连他手都没摸到。   再这样下去可不行,陈星火没有被感动的样子,从头到尾都冷漠的看着庆冬跳梁小丑的挽回行动。   最可怕的就是他不在意。   庆冬出丑也好,努力也好,认真也好不认真也好,他就那么看着,不鼓励也不攻击,懒得心动,没心情搭理。   这个人真的不喜欢他了。   庆冬无比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可是晚了,他反而越陷越深,觉得没有了陈星火自己就不能活,所以他不能放手,也不肯放手,他想重新让这个人对自己露出笑容,想要重新被拥进这个怀抱,想要这个人再爱他一次。   深爱也好,短暂的喜欢也好,再一次机会就足够了。   晚上陈星火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庆冬已经站在他房间了。   “……我记得我好像锁了门。”   “我有钥匙。”庆冬咬着嘴唇,他上前一步,乞求道,“我们做吧。”   “做?”陈星火整理了下浴袍的带子,重新系好,漫不经心的。“做什么?”   “你不想吗?”庆冬锲而不舍地问。“我们曾经——”   “你也说了,曾经。”陈星火保持着最佳距离,并不为过去的美好所触动。“那都过去了。”   “可以回来的!”庆冬更加急切。“只要你点头,只要你愿意重新开始——”   “我留在这里是因为你家人的逼迫。”陈星火残酷地说。“不是因为喜欢你,不是因为过去,更不是因为想跟你重新开始。你与其在这里异想天开什么再来一次,倒不如去找找顾封,他被你的家人整得很惨,这个时候你出现在他面前,无异于神兵天降,他会爱死你的。”   “我不要他!”庆冬任性无比。“我就要你!”   陈星火笑起来,这会儿他是真的感到好笑,庆冬啊庆冬,你永远长不大的同时,脑容量也在逐渐缩小吗?你要我就一定要给?“想太多,我什么都不会给你。”   因为他什么都没有。   他跟庆冬之间隔了一千年,隔了一辈子,隔了无数心脏的碎片。   ☆、第五十碗汤(七)   没心情去注意庆冬此刻的面部表情是什么样的,陈星火顺口又补了一句:“对着你我硬不起来。”   别说是爱,已经连*都没有了。   庆冬的脸色如今是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他的唇瓣因此抖动,竟不知道是感情上被羞辱还是身体被羞辱难受些。曾经把他捧在掌心的男人,现在对着他漫不经心地说硬不起来,连碰他都充满了拒绝。   他把自己脱光了,洗的香喷喷的主动送上门,陈星火一句硬不起来就把庆冬所有的骄傲跟期盼打入谷底。谁说陈星火不聪明,他是庆冬在这世界上见到过的最聪明的人,聪明到一眼就能看穿他的软肋,然后强而有力地进行攻击。   “……这样伤害我真的可以吗?”庆冬站在原地这样问,他用一种很陌生的眼神看着陈星火,眼里还有泪花在闪烁,可怜兮兮的,陈星火以前很吃他这一套,不过现在……他只是冷淡地看着,然后问庆冬:“因为我对你硬不起来,所以觉得委屈了?”   他曾经那么喜欢这个人,以为这个世界会因此变得更好一些,连带着自己的灵魂都为之闪闪发亮,到最后才知道一切都是假的,说来也是可笑,陈星火都已经不记得当初爱着庆冬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了。   他的心里只剩下淡漠。   庆冬觉得现在的陈星火软硬不吃,自己实在是没招儿能改变现状,于是哭哭啼啼地又打电话回家,打给他那位把他宠上天的兄长庆夏,表示自己已经付出了全部努力,为什么还是不能打动陈星火的心呢?真说自己做错了,这么久还不能弥补吗?   庆夏一听,心里对陈星火又是恼怒不已。他真是看陈星火哪哪儿都不顺眼,觉得自家小弟能看上陈星火,那是对方修了八辈子的福气,结果这福气陈星火不要,甚至还嗤之以鼻,那可不是不识抬举么?   等到他气势汹汹到了别墅,庆冬正坐在客厅地毯上发呆,瞧见他来了,连忙打了声招呼。直到现在他也不能自己解决问题,出了什么事第一反应仍然是找哥哥跟姐姐,已经习惯了让别人给自己擦屁股。   庆夏安慰了庆冬几句,问了陈星火房间的位置,过去一脚把门踢开,陈星火正坐在窗边看书,听见轰隆一声巨响,一点害怕都没有,甚至连抬头看来人是谁都懒。   这种漠视比谩骂都叫庆夏心里不舒服,他高傲惯了,从来都只有他拿鼻孔看别人,谁敢这样对待他?于是大步流星走过去夺走陈星火手中的书,冷笑一声丢得远远的,本来想拎起陈星火,可突然想到之前自己这么做,代价是险些被捏碎了手腕,便又放下了,毫不客气地质问:“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知道你这样对待冬冬,将会面对什么吗?”   “面对什么?”陈星火还真煞有介事地想了想,而后轻笑,顺便看了眼站在庆夏身后等哥哥帮忙出气的庆冬一眼。“面对一个懦夫,以及一个懦夫的莽夫兄长。”   庆夏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说自己是莽夫,他容不得别人说一句不好,顿时眼红的简直要把陈星火给大卸八块,咬牙切齿道:“你再给我说一次!”   “我说,庆冬是懦夫,你是莽夫。”陈星火面不改色。“还是个愚蠢的莽夫。”   他真是一点都不怕庆家人把自己怎么样,反正活着没什么意思,他又何必委屈自己。想做什么就去做,想说什么就开口说,这是陈星火目前为止最能让他感觉到活着的方式。   “你——”   看起来庆夏像是要揍陈星火,庆冬见状不妙连忙上前拉住他的手阻止,庆夏被他这副小可怜样子弄得是又心疼又生气,同时也加深了对陈星火的厌恶。他抓住庆冬的肩膀,恨不得能打开对方的脑壳看看里头都装了些什么:“庆冬,你自己看看,你还有个人样吗?你还能有点出息吗?你喜欢男人,这世界上男人多了去了,你非得拽着陈星火不放做什么?玩完了就丢,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吗?”   “我不!”庆冬抻着脖子倔强地喊。“我就是喜欢陈星火,不喜欢其他人!”   庆夏被气得险些昏过去:“你忘了之前你是怎么说的?陈星火这个人多么无趣多么异想天开,说他没有资格跟你在一起,想跟你结婚更是天方夜谭的是不是你?!既然这样,你现在追着人家不肯放又算什么?你想要把庆家的脸面给丢尽吗?万一传出去庆家小少爷喜欢的是男人,你知道会闹出什么乱子来吗!”   庆冬听着兄长一口一个家族一口一个面子,愤怒地推开他:“我不管那么多!总之我就是喜欢陈星火!我让你来是帮我劝他的,不是让你说服我放手的!”   庆夏瞪着这个弟弟,半晌还是先服软,“……那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想把他留下来。”庆冬不假思索地说,他看向陈星火,眼底似乎有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既然他不肯留,那我就强制他留,直到他再也不想走为止。”   可惜听到这句话的陈星火仍旧不以为然,他始终冷冷淡淡地看着,冷冷淡淡地听着,不上心也不在意,随便庆冬怎么折腾,反正他就是不回应。   简而言之就是使用冷暴力,只是这冷暴力是发自真心的不想跟庆冬扯上关系。陈星火听到这兄弟俩在那里咆哮,心想,我还在边儿上呢,有什么话你们不能出去说?   结果就是庆夏没能成功说服陈星火,还让庆冬对他生了气,最后他走的时候基本算是被庆冬推走的,还不忘记威胁陈星火:“我警告你,你最好给我老实点儿,不要想那些不可能的事,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想你清楚得很。”   陈星火的反应是翻了一页的书。   庆夏一走房间顿时清净下来,庆冬又慢吞吞地挪到陈星火身边,带着点犹豫地说:“对不起,星火,我哥他不是故意这么说话的,他就是心疼我……”   “心疼你犯贱?”那你哥也挺贱的。   后半句陈星火没说出口,不过庆冬大概能感觉得出他话里的意思。以前要是谁敢骂他一句,他不把对方祖坟铲平都是轻的,可现在陈星火对他不假辞色不说,连句平和的话都没有,庆冬却越发不能放手。   简直就是抖m综合症。   就这样熬吧,看谁先低头。   可庆冬根本不是能静得下心的人,和陈星火比耐力,他肯定要输。没多久,他就又受不了了,这一回不玩忧郁掉眼泪,而是崩溃吼叫,好像陈星火欠了他八百万。   无非是些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不能爱我,我都已经知道错了你为什么还要揪住过去不放之类的可笑问题,陈星火对此表示冷漠,他甚至还打了个呵欠,顺手拈了一块切好的桃片放入口中,嚼了两口甘甜多吃,满足地眯眼。   庆冬吼了几嗓子发觉陈星火压根儿就没注意自己,更是愤怒,他从来都是被宠上天的,只有别人主动讨好他的份,他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结果自己这么尽心尽力,陈星火不回应不说,还经常冷嘲热讽,换谁谁受得了?   对此陈星火表示:“你嫌烦的话,我可以现在就走。”   庆冬就立刻闭嘴了,拳头攥的咯吱咯吱响,半晌气得摔门而出,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陈星火只听见一阵引擎声,抬头一瞧,正好看见庆冬骑着机车逐渐消失在视线里。   保镖倒是一个没动,仍旧尽忠职守地看着,生怕给他机会逃跑。   陈星火才不在意呢,这段时间跟庆冬的“同居”生活,他权当身边多了只聒噪的乌鸦,现在乌鸦不在,他反倒乐得清静。   于是洗手下厨,做了久违的家常菜,饭后还用烤箱做了小甜点,他曾经幻想着未来与心爱之人共度一生,为了照顾爱人,自己一定要学会很多东西。没想到后来技能都学会了,爱人却没了。   庆冬这一走,好几天都没回来,再回来的时候身上带着刺鼻的香水味跟难以言喻的味道,很糜烂,陈星火却权当没有发现,庆冬是个性观念很开放的人,从来都不吝于只跟一个人保持*上的关系,当初跟陈星火在一起的时候就和顾封勾搭上了,这会儿跟陈星火住了这么久都没出门,陈星火正觉得奇怪呢。   还是这样放浪任性的庆冬更熟悉。   庆冬回家后才觉得自己这么做没意思,要是换个爱他的人,那他说不定能如愿以偿,可陈星火对他烦得不行,他这样做,说不定人家心里怎么高兴,觉得能摆脱自己呢。最重要的是,之前已经做错了一次,现在立刻就继续犯错,希望渺茫的复合,如今真是一丁点儿光明都瞧不着了。   ☆、第五十碗汤(八)   庆冬蹑手蹑脚地想回到自己的房间,怕被陈星火发现连客厅的灯都没有打开,可是走了两步不小心被绊倒发出巨响,下一秒就看见陈星火站在卧室门口,他身上穿着睡衣,很明显是早就睡了,因为头发还翘起了一两绺,有种凌乱的好看。此刻陈星火正倚在门上打量着他,问:“我想都这样了,我应该可以离开这里了吧?”   “不可能!”庆冬咬牙,“我绝对不会让你走的!”   陈星火听了也没发怒,他早就不对庆冬发怒了,有什么意思,他只是耸了下肩,转身回房把门关上,好像没看到庆冬身上皱巴巴的衬衫,没闻到他身上浓重刺鼻的酒味古龙水味,因为,他,根本,一点,都,不在乎。   反倒是庆冬傻乎乎地站在了原地,过了会儿,慢吞吞走回自己房间,躺在床上,眼泪不知怎么就掉了下来,自己糟蹋自己又有什么意思,现在的陈星火早就不会抱着他安慰了。   他不再是陈星火心里的那个人,他现在强求的没有结果,也没有意义。   可那又怎么样啊,他就是不愿意放手啊,陈星火这个人,哪怕是要关起来一辈子,他也是要留下的。   只不过这次可出了大篓子,庆冬太过放浪太过自信,也许是因为所谓的伤心难过让他这几天玩得格外high,甚至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无所顾忌地寻欢作乐。   庆家虽然手握重权,但暗地里也不乏想要把他们搞垮的人,对于庆冬这样的小孩子,没有职业没有学历,全家宠上了天,真要说出问题,第一个就得是他。   偏偏庆冬这几天玩得太过分,竟然被拍到了!   庆冬在家里浑浑噩噩睡了没几个小时,就被闻讯而来已经气疯了的庆夏从床上挖了起来,狠狠地把手上的报纸拍在他面前,庆冬一开始还睡眼惺忪的不愿意看,庆夏扯着他大吼一番,他才定睛瞧见报纸上都写了些什么。   庆家小公子竟是同志!深夜酒吧三天两夜!   政治世家爆出丑闻!庆冬夜会牛郎high翻天!   诸如此类。   庆冬一开始还能冷静,可是当他看到无数报纸的版面都登了他的丑闻后,双手都开始颤抖。这时候庆夏打开电视,新闻节目娱乐节目全部都是他!甚至连网络上都闹得沸沸扬扬,这几天最热的话题莫过于此!   “哥……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迄今为止仍然不能接受自己同性恋身份的庆冬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他抓住庆夏的手臂,慌乱无措地看着对方。   庆夏本来还想数落他几句,可是看着庆冬这样子又忍不住心疼。他叹了口气,又想起弟弟小时候活泼天真的模样,这孩子被家里人惯坏了,遇到什么事都不能自己解决,只知道依赖别人,可那又怎么样呢?这就是家人啊。   他摸了摸庆冬的头:“你别慌,这件事我已经跟家里商量过了,其实也不是不能解决。”   “怎么解决?”庆冬眼睛一亮。   庆夏没有说话,而是朝陈星火的房间看了一眼。庆冬随之看过去,瞪大了眼:“哥的意思是……”   “没错。”陈星火在民众心中的影响力很大,路人缘也非常好,再加上之前勇敢公开了自己的同性恋身份,获得了很大的支持。如果能通过陈星火的嘴诉说这件事,表明庆冬就是他的另一半,只不过两人的感情出现了一点问题,导致庆冬借酒浇愁,那么庆冬即使不能马上洗白,也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名声烂透。   最重要的是,庆家不会因此在今年年底的大选中落败。否则在这个紧要关头爆出这种丑闻,即使不动摇根本,也是很大的损伤。庆夏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所以虽然嘴上说是通过陈星火解决,其实他心里早有了主意,不管陈星火愿不愿意都得答应。   庆冬咬住嘴唇:“他会答应吗……”   “他必须答应。”庆夏眼神阴冷。“否则他也别想落得好。”   与此同时陈星火打开了房门,他双手环胸倚着门框,很是自在的样子,眼睛却看着电视。上面正播放着庆冬和人在酒吧里卿卿我我的样子,虽然有点模糊,但仍然能看得出来那就是庆冬,毕竟脸部五官骗不了人,否则庆家还可以说这是一场污蔑,只不过是个跟庆冬长得相似的人。   庆夏说:“你都听到了吧?这件事需要你帮忙。”   陈星火没说帮也没说不帮,朝厨房走去,倒了杯水,一边喝一边坐到沙发上,漫不经心地问:“那我要怎么帮呢?”   庆冬心里一喜:“我就知道,星火你心里还是有我的!”   庆夏觉得弟弟太没出息,一把将其拉到一边,几步到了陈星火面前,挡住他观看电视的视线:“这就不用你操心了,到时候你只要配合我的命令去做,去说,就可以。”   陈星火好奇地问:“如果我不愿意呢?”   “不愿意?”庆夏冷冷一笑。“那你的人生就走到头了。”   他笃定了陈星火会帮忙,因此态度如此倨傲,甚至都没有去考虑以陈星火之前对庆冬的样子,怎么可能会乖乖帮他们洗白,转身就安慰庆冬去了,庆冬一边听兄长说话一边偷看陈星火,心里忍不住起了希望,说不定这次自己能挨过去,甚至还能跟星火和好。到时候全银河的人都看到了,星火当然不可能再离开。   这么一想,他顿时喜出望外,不怕也不慌了。   兄弟俩大概商量了下,庆夏便离开了,他要准备召开记者会的事宜。   庆家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从民众对陈星火的态度来看,他们并不排斥同性恋,他们厌恶的是公众人物欺骗的态度。当然,庆冬和陈星火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不过他们可以混淆概念模糊重点,一旦有人攻击庆冬,他们就把高度上升到尊重和接受同性恋者,然后转而指责提出质疑的民众是歧视同性恋。那么这个时候,形象好的陈星火站出来为庆冬说话就显得尤为至关重要。   这是一场很有必要的危机公关,如果做得好了,年底的大选结果基本上就毫无疑问。然而如果失败了……那么谁都知道后果是什么。即使庆家仍然屹立不倒,却也别想再爬起来了。得势的新家族会不留余力地打压他们,到时候他们会失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可是最后的走向谁都没有猜到。   庆冬满心欢喜地给陈星火准备记者会穿的衣服。陈星火高大英俊,那么好看又温柔,没有不喜欢他的人,当然穿什么都好看,但庆冬很心机地给两人准备了一套情侣装,一个人是黑西装配灰领带,一个人是灰西装配黑领带,他还很高兴地拿着衣服去问陈星火好不好看喜不喜欢。   陈星火坐在窗边,很反常的没有看书,倒让庆冬颇为奇怪。   他走过去,捡起掉在地上的书,问:“怎么了,这书不好看吗?”   陈星火慢悠悠地看向他,又看向他手上的西装:“给我的吗?”   “好看吗?”庆冬高兴地问他,觉得一切都要苦尽甘来,他们终于可以破镜重圆了。他甚至在心里感谢那些跟踪自己的记者,如果没有他们,他跟星火之间绝不会有这样的进展。以后哪怕星火不会立刻原谅他,因为这件事也不会轻易离开他。   “不错。”   “明天你就穿这个,我给你挂起来。”   陈星火看着庆冬的背影,突然问道:“你知道吗?”   “什么?”   “地狱其实是没有门的。”   “啊?”   庆冬呆呆地望着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陈星火也不需要他明白,缓慢道:“我用了很久的时间才弄懂这些,你能听懂吗?”   庆冬当然听不懂,陈星火也没指望他懂。   于是他笑笑不再说话。   第二天早上,庆冬换好了衣服打理好了头发,可是敲了很久的门陈星火也没有回应,不知为何他心底发慌,找到备用钥匙开了门,才发现陈星火躺在床上睡得很安静,只是脸色白的可怕,床头柜上有被打开的安眠药瓶。   因为陈星火一直失眠,医生给开了安眠药,剂量很小,但其实他从来都没有吃过,逐渐攒了这么多。   庆冬完全崩溃了,他没有办法出席记者会,几个小时前他计划的美好,如今全部成了泡影,他这辈子都没法忘掉陈星火那张没有血色的脸。那么好看又温柔的人,却又那么残忍。   陈星火终于明白一点。   与其说地狱没有门,倒不如说地狱的门永远都是敞开的,然而坠入其中的人,谁都走不出来。   他死后堕入忘川,活了却也没感觉到快乐。   他终于明白上个世界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没有完成对方的心愿。   现在他完成了。   因为人间,即地狱。   ☆、第五十一碗汤(一)   不懂放手,皆为困兽。   可是你那么那么爱着一个人,怎么舍得让她走呢?   让她的眼睛里盛满别人的身影,让她投入别人的怀抱,让她与别人结发成亲,让她与别人生儿育女,白头到老。   你怎么舍得?   你怎么放得下?   你满心欢喜,想要拥抱她呵护她。于是事与愿违,于是被她恐惧怨恨了一辈子,于是连死后才知道,她啊,其实从来就没有爱过自己的,甚至一丝一毫的喜欢都没有,除了恨,那个人,对你没有任何爱意。她能掐死你们共同的孩子,然后回到另外一个人的身边。   迟靖一拳砸在桌面上,旁边的副将吓得簌簌发抖,连忙跪下谢罪:“将军!将军息怒!”心里却是不解得很,这么久了,他们好不容易打了胜仗,马上就能班师回朝了,到时候皇上定要大大赏赐,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将军如何又、又这样突然发起火来?   迟靖平息掉心中怒气,轻声道:“你下去吧。”   那副将看了他一眼,应了一声退下,一个字没敢多说。等他走后,迟靖才捂着胸口,从椅子上缓缓跪倒在地,那里疼得厉害,疼得要命,疼得他无法形容。他宁可受百鬼啃啮,也不想感受何谓心痛。   难熬的日子……几千年过去了,他险些要化作河底烂泥,才终于有了这么一次重生的机会。   迟靖就这么单膝跪在地上休息了会儿,好不容易缓过来,才踉跄着站起来,发觉自己身处营帐之中,也不知是在什么时候。这时他的贴身小厮端着水进来,瞧见他的模样,连忙道:“将军这是怎么了,欢喜过头了么?怎么不坐下啊?”   迟靖低声问:“为何欢喜?”   “将军马上就要迎娶美娇娘入门,自然值得欢喜。”小厮笑嘻嘻地说。“小的跟在将军身边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瞧见将军动一次凡心,如今就要抱得美人归,这是天大的好事,只待将军回去,皇上定然会为将军赐婚,到时候——”   “够了。”迟靖挥手。“我知道了。”   小厮不明白地看着他,好在机灵劲儿仍在,赶紧将盆子放到架子上,一扭身出去了。   迟靖过去拧了把布巾擦脸,他的心不再痛了,对生存的渴望让他逐渐开始审视自己现在的情况。   迟靖,秦国大将军,一生征战沙场杀敌无数,是皇帝的心腹大将,如今年过而立,尚未娶妻,皇帝都为他着急,原因无他,迟靖的母亲是皇帝的亲妹妹,后来迟靖父母早逝,皇帝便将他当做儿子一般看待,若非迟靖只爱从武不爱习文,怕是皇帝溺爱他到愿意把皇位都传给他。   最让皇帝着急的就是迟靖的终身大事。他答应过迟靖的母亲,一定好好照顾这个孩子,只是这么多年了,他朝将军府塞了多少美人,环肥燕瘦应有尽有,迟靖他就是不动心,问他喜欢什么样的也不说话,清心寡欲跟个和尚似的。   迟靖当然不是和尚,他也不是没有*,只是他总是想起父母。他的父母可谓是一对神仙眷侣,只可惜母亲天生患有心疾。他十岁的时候便病发去世,父亲痛失爱妻,也没能撑得了多久。迟靖深受父母影响,对不喜欢的女子向来是不多看一眼的。   直到他遇见生命里的克星,叶千露。   叶千露是个美丽的女子,她比迟靖足足小了十几岁,迟靖三十一岁遇到她的时候,叶千露刚刚及笄不久,还未许配人家。   他看上了人家姑娘,又得知姑娘尚未许人,立刻向皇帝舅舅表明了自己的想法。皇帝听了大喜过望,连忙下旨赐婚。就这样,迟靖娶了妻子。   可是新婚之夜,妻子并不许他碰,更是对他冷若冰霜。一次偶然的机会,迟靖发现妻子竟然借着去庙里上香的机会和一个男人见面,甚至、甚至还有了肌肤之亲!发现了这件事的迟靖怒不可遏,犯了大错,在叶千露的挣扎下强行奸污于她。事后更是将她锁在家中,再不许她出门半步。   这件事他没敢让皇帝知道,怕天家知道了直接砍了叶千露脑袋,他那么爱这个女子,死都不舍得让她受到伤害。   可随着事情真相被揭开,叶千露连表面功夫都不愿意做了。她直接告诉他,当初是她父母看上了他的势,强行逼迫她和爱人分开,嫁入将军府,还说和迟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觉得恶心。   迟靖母亲生得极其美貌,父亲也是出了名的俊俏公子,只可惜他并没有遗传到父母的优点,反倒是像极了粗犷豪迈的皇帝。都说外甥肖舅,这话倒也不假。也因此皇帝特别喜欢这个外甥,只不过生成这个样子,就难讨女子喜欢了。   秦国流行文弱风流的美男子,似是迟靖这般身材高大又声若洪钟肤色古铜的男子,放在现代兴许很有男人味招女人喜欢,但在秦国,的确不受欢迎。   叶千露喜欢的是她的表哥,一个和迟靖完全相反的男子,面貌生得极好,这一点迟靖也不得不承认。   他当然不肯放叶千露走,甚至因为叶千露种种语言上的刺激,一旦有了*,便要到叶千露身上发泄,不懂得怜香惜玉,粗鲁暴力。久而久之,叶千露便对他十分恐惧,同时得知他对表哥下手,阻断表哥仕途,更是恨上了他。   好好的一对夫妻,到了最后,竟是连仇人都不如。   直到皇帝驾崩,叶千露趁迟靖伤心欲绝,故作温柔,一刀送入他心脏,并掐死了他们刚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回到了她那位表哥身边。   可是好景不长,她跟迟靖已成婚数年,那位表哥早已成亲,家中娇妻美妾无数,哪里只能守得住她一人?   去了表哥身边,那么将军夫人就不复存在,叶千露甚至不能光明正大地回家看望父母,只能以叶姨娘的身份生存。   她又活了几十年,才慢慢意识到迟靖的好,才知道这世上像迟靖那样忠诚的丈夫并不多,表哥身边的妻妾都厌恶她,她逐渐年老色衰,不再美貌,表哥自然也对她不再有兴趣。临了她一儿半女都没能生出来,倒是命硬得很,表哥死了,她仍旧好好的活着,只是没了表哥,那些夫人姨娘就没了顾忌。   最后竟是被赶出府,做了个讨饭的乞丐,老来冻死在破庙里。   临死前才后悔不迭,若是能重来一次,定要好好对待迟靖,再不叫他失望痛苦,要和他好好在一起,给他多生几个孩子。   可她不知道,从头到尾,迟靖都不想再遇到她了。   不遇到,便不会爱上,不爱上,便不会痛苦,不会惨死,不会死后怨气不散,执念不消。   男鬼便在此刻进入他的身体。要完成的心愿很简单,不再纠缠叶千露,不知道叶千露后半生如何度过的迟靖,只希望不要再遇到这个女子,也不要再强求。   他自己不敢来,因为他不知道如果是那个对叶千露爱之若狂的自己,重活一次,会不会还是那么偏执成魔。   男鬼就没有这层顾忌了。只是他仍然感受得到迟靖的痛,那种被最爱的人一刀捅入心脏的痛楚,就像是、就像是——   像是什么?   想不起来,却觉得莫名熟悉。他缓缓抚了抚胸口,闭上了眼睛。   待到回到京城,皇帝照旧召他入宫,先是大大称赞于他,而后问他可有什么心愿,想要什么赏赐。   生前的这个时候,迟靖想都没想就请求皇上为自己赐婚,然后满心期待着能迎娶心爱的女子入门,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像是爹娘那样,一生一世一双人,快快活活的过下去。   可是结果让他明白,强求没有结果。   所以他只是抱了抱拳:“末将没有想要的赏赐。”   皇帝叹口气:“靖儿啊……”   一旦开口叫他靖儿,就代表天家是要以长辈的身份碎碎念了。迟靖面不改色地应了一声:“是,舅舅。”   不遇到,便不会爱上,不爱上,便不会痛苦,不会惨死,不会死后怨气不散,执念不消。   男鬼便在此刻进入他的身体。要完成的心愿很简单,不再纠缠叶千露,不知道叶千露后半生如何度过的迟靖,只希望不要再遇到这个女子,也不要再强求。   他自己不敢来,因为他不知道如果是那个对叶千露爱之若狂的自己,重活一次,会不会还是那么偏执成魔。   男鬼就没有这层顾忌了。只是他仍然感受得到迟靖的痛,那种被最爱的人一刀捅入心脏的痛楚,就像是、就像是——   像是什么?   想不起来,却觉得莫名熟悉。他缓缓抚了抚胸口,闭上了眼睛。   待到回到京城,皇帝照旧召他入宫,先是大大称赞于他,而后问他可有什么心愿,想要什么赏赐。   ☆、第五十一碗汤(二)   第五十一碗汤(二)   旁边几个皇子听到向来铁血真汉子的大将军表哥被父皇一通无理取闹的训斥,个个都幸灾乐祸起来,他们平时被父皇数落惯了,甭管有理没理,反正最后都是他们的错,表哥身在边疆不知道这是种什么苦楚,现在他回来了,父皇的炮火全部落到他身上,皇子们甭提多高兴了。   迟靖淡定地纠正:“舅舅,你说错了,我今年三十一岁,严格说起来还是三十岁,因为生辰还没到。”   皇帝听了一瞪眼:“朕说你是年近半百你就是年近半百!朕在你这么大的时候都抱孙子了!你可倒好,不娶妻不说,身边连个通房都不要。朕不管,这次你必须把朕赏赐你的美人带几个回去!”   二皇子扑哧一笑拆他父皇的台:“表哥你可别信这个,前些日子卫国送了几个美人给父皇,母后听说了正跟父皇怄气呢,他要是不赶紧把这烫手山芋丢出去,怕是接下来还得继续睡御书房。”   皇帝被亲儿子揭了老弟,气得显得背过去,死命瞪了二皇子一眼,“长辈说话有你插嘴的余地吗?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二皇子吊儿郎当地耸耸肩:“反正我是父皇你的种,是狗就是狗吧。”   皇帝被气得吹胡子瞪眼,上前一步就要揪住二皇子揍一顿,结果这小子跑得飞快,他没到面前,人就已经蹦到迟靖身后躲着了,还不忘装可怜:“表哥你可得救我啊,父皇他这阵子看我可不顺眼着呢。”   迟靖被他拽的不住地晃,皇上看似玩闹,心中也是真为他着急,自己都不知道还能再活几年,等到死了,他拿什么脸面去见早逝的妹妹跟妹夫啊!他们把靖儿托付给他,结果他却连个媳妇都没指给靖儿?想到这里皇上不禁悲从中来,对迟靖说道:“朕不管那么多,总之这次回京,朕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去寻个合乎心意的姑娘,否则一个月后就依朕的喜好给你赐婚!”   说完也不敢多加逗留,就怕被迟靖说服到时候自己又松口,身为皇帝,一言九鼎,怎么能说话不算话?   看着皇帝舅舅火烧屁股的远走,迟靖叹了口气,几个皇子一拥而上,七嘴八舌地问起来。   “表哥,听说你真看上了个姑娘?”   “表哥你再不成家父皇怕是要急秃头了,你没看到他现在都没剩多少头发了吗?”   “表哥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要不你跟我说说,我们帮你物色物色。”   “表哥……”   “表哥……”   迟靖被这群小子弄得头都要炸了,确实,他年纪比这些表弟都略大一点,但表弟们早早都娶了正妃,有了孩子,惟独他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只是他深怕这些表弟为了给他找个媳妇不分青红皂白就把叶千露掳来给他,便解释道:“你们都误会了,我并没有喜欢的姑娘。”   “那那个叶千露——”三皇子一不小心说漏嘴。   迟靖当做没听到,他当然知道这些担心他一辈子娶不到媳妇的亲人都做了些什么,派大内高手随时盯住他的一举一动,就是为了他的终身大事,这重点也真是有够歪的。“那位叶姑娘,我一开始的确对她有好感,只是后来,得知她倾心于一名男子,我便不再喜欢她了。这世上女子无数,君子不夺人所好,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听他说不喜欢了,众皇子都不由自主地露出失望的表情。四皇子本来还想着,若表哥真喜欢那姓叶的姑娘,他立刻就叫人把她给弄来,管他日后怎么样,生米煮成熟饭再说。   只有性格冷静沉稳,早被封为太子的大皇子颇为奇怪地上上下下打量了迟靖一番,才道:“此番……怎地觉得表哥性格大变,和以往都不一样了。”   是啊,其他皇子如梦初醒,怪不得呢,这要换做从前的表哥,被父皇这么逼迫数落,早烦躁的对着吼了,他们今天集结在这里不就是怕这舅甥俩干仗么?结果……表哥好像很冷静的样子?   明明是个高大威武的糙汉子,可现在瞧着,不知怎地,却透出一股儒雅之气来,真的是很奇怪。   迟靖轻笑:“我如今已是而立之年,那般火爆的脾气早该改了,若是早点改正,也不至于打这么久的仗。”   这是迟靖的一个缺点,他很容易被激怒,明明是个有勇有谋的人物,可偏偏就是暴躁易怒,不知道因此吃了多少亏。   这个解释也算合情合理,是以皇子们并未起什么疑心。迟靖看了看时辰,道:“时候差不多了,我也该走了。”   “去哪儿啊?”五皇子呆呆地问。   “去找媳妇啊。”迟靖很自然地说。不找媳妇怎么能行,当然是要找媳妇,比起一个月后被不讲理的皇帝舅舅直接赐婚,还是自己寻个看起来不那么讨厌的姑娘比较好。   迟靖满腔爱恋都给了叶千露,男鬼却无心情爱,他总觉得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等着自己去做,却又想不起来是什么,只有心中不住感觉到的愤怒跟失落告诉他,他想不起来的那些记忆里,有很伤人的东西存在。   想来也是伤人的,否则他为何要跳下忘川,不肯去投胎?只是不知那股愤懑屈辱从何而来。   迟靖说要找媳妇,也并没有很积极,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都是养在深闺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他要到哪里去物色?再说了,他也不想做那偷香窃玉的登徒子,姻缘天注定,若是没有缘分,皇帝也不会随便为他指婚,定然是才貌双全的姑娘。   只是迟靖又觉得颇为不妥。他心中对男女情爱并无想法,哪怕是娶妻,除了做到一个丈夫的责任与义务外,他并不觉得自己还有多余的爱来给予妻子。那样的话,对嫁给他的女子又怎么能说是公平呢。   可他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帝王金玉之口,他若是娶了妻子,自然不会负她,也不会让她受到伤害,更不会背叛她,能做到这些,就已经足够了吧,何必去强求什么爱情。   迟靖留在京中也无事可做,皇子表弟们怕他在府里闷着,便不由分说地要带他出门秋游,如今秋高气爽,相国寺的枫叶红了大片,十分美丽。一年中的这个时候,高门世家的小姐都是被允许出门进香的。   迟靖被死拉活拽到了相国寺,跟着表弟们上了香,他喜静,不爱喧哗,偏偏今日进香的人又多,需要避嫌,他便由一名小沙弥指引到了后头的厢房,本来想要歇息会儿,却突然听到有一男一女的说话声。   原本迟靖不想多管闲事,可驻足间却皱起眉头,想要离去的脚步停了下来,待到那名男子口中屡屡冒出轻薄之言,甚至女子开始微弱挣扎,迟靖才走上前去一脚踹开厢房木门。   里头身着锦袍生得颇为俊秀的男子正压在一个少女身上,口中不干不净地说着些话,大意便是要姑娘将身子给了他,来日便要娶她回家做个妾室,那少女倔强满脸,眼中更是充满怨毒之色,偏又可怜巴巴地紧,带着泪花,却不肯示弱。   迟靖拎起那男子,直接丢出了门外,男子这一下可摔得不轻,竟翻着白眼晕了过去。迟靖背过身,脱下身上大氅,向后递去:“披上。”   少女犹豫了两秒钟,伸出小手接过,遮挡住□□在外如玉般的肌肤,眼中却是戾气大盛,下一秒,迟靖便瞧见她从自己身边窜了出去,一时不察,竟被她抽出腰间匕首。   没有多想,迟靖连忙抓住那姑娘手腕:“你这是作甚!”   “这样的人,日后不知有多少姑娘被他祸害,我先将他阉了!”   迟靖目瞪口呆,秦国女子多弱不禁风,叶千露便是如此,可这少女如同一团烈火旺盛燃烧,一时间他竟无话可说。   少女扯了下自己的手,问:“你能放开我吗?”   迟靖摇头:“不行。”   “为何?”   “你不必这么做,阉了他,你自己也要吃官司。”   少女恼了:“那你说要怎么办?!”   “你还是去换个衣服,这个人由我来处置。”   少女盯着他看了几秒钟,突然惊呼一声,“你是……”说完似是察觉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连忙捂住小嘴,眼神复杂地看了迟靖两眼,转身正要走,却突然传来一阵熙熙攘攘的声音,很快便有一堆人闯了进来,瞧见倒在地上的男子,又看见身上披着明显男子大氅的少女,为首的打扮的很是精致的姑娘便娇喝:“谭幼灵!你竟敢做出如此不知羞耻之事,看我今日如何教训你!”   说完走上来,伸出手便要给少女一个巴掌。   ☆、第五十一碗汤(三)   第五十一碗汤(三)   迟靖很明显地感觉到身边的少女在颤抖,但那不是恐惧,而是仇恨与愤怒。他看了对方一眼,少女眼中燃烧的火焰令人心惊,那是怎样的一种热度,灼烧别人同时,也狠狠地伤害着自己。   心中一痛,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手却打开了那姑娘挥来的巴掌,然后迎接了少女极其复杂的眼神。   说起来,这姑娘的眼神,好像知道他是谁似的。迟靖眉头微微一蹙,冷声道:“佛门清净之地,姑娘未免太蔑视佛祖了。”   那姑娘打量了迟靖一番,这男子生得虽然不是特别好看,但却是气度不凡,她心中有几分忌惮,便不敢造次,只道:“公子请勿多管闲事,小女子只是想管教不听话的庶妹,此乃我们谭家的家事,与公子无关。”   “我看这位姑娘很好,不知她是哪里做错了,惹得你不快?”   谭小姐不耐烦地撇嘴:“今日我家女眷前来进香,为家人祈福,庶妹不知礼数便罢,竟还与外男私会,难道我这做姐姐的还说她不成了?”   “外男?”迟靖看向地上昏迷不醒的男子。“你说的是他?”   谭小姐点头:“正是。此人是府中先生,庶妹不知何时与他私定终身,竟在今日于佛门清净之地行此污秽之事,更何况这位先生家中已有妻儿,庶妹做下这等丑事,实在是令人难以启齿。”   难以启齿么?迟靖可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位谭小姐说起谭幼灵与外男私相授受的事情时,表情虽然是难过失望,眼神却满是兴奋激动。那样充满恶意的模样,让迟靖心底的怒火也逐渐冉冉上升,他甚至有种想要将对方的脸皮撕下来的冲动。可是半晌,他却只是轻声道:“姑娘误会了,今日与令妹在此相见的是我。”   什么?!   别说是谭小姐谭幼灵谭家人一众仆役,就连刚好来找迟靖准备走人的皇子表弟们也集体懵逼了。   迟靖说完这句话后突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轻轻吸了口气,又重复了一遍:“今日是我约幼灵在此相会,谁知这人却突然跑出来,说了些我很不喜欢听的话,于是我便教训了他一顿,谁曾想他这么不禁打,直接晕了过去。此事乃我所为,我一人承担。”   谭幼灵猛地看向他,正要说话,却被迟靖一根手指堵住了唇瓣。她呆呆地望着他,前一秒还是充满斗志的小兽,这一刻却突然变成了傻乎乎的小猫。许是被迟靖身上的气场给吓住了,竟然一个字也没敢说。   “好啊!表哥原来你早就有喜欢的姑娘了!”二皇子欢快地跳出来,扑过来搂住迟靖的脖子一阵摇晃。“你说你怎么不早说,早说你今天是来会心上人的,我们就多给你点时间了!”   心思缜密的大皇子暗自摇头,心想老二这智商什么时候才能有点提升,表哥这些日子都待在将军府,什么时候找过姑娘。不过他仔细打量了下那个叫谭幼灵的姑娘,长得实在是美,气质脱俗,绝非一般庸脂俗粉,这样想来,表哥的眼光还是没有问题的,还以为他就喜欢叶千露那种弱不禁风的美人呢。   “谭幼灵!你这个小贱人,我就知道你骨子里不安分,竟然趁着今日进香与人私通,看我回去不禀明爹爹,请出家法惩治与你!”   “大胆!”大皇子厉声喝道。“谁给你的狗胆敢如此跟大将军说话?你谭家算个什么东西!”   这几个表弟可真是太有用了,迟靖心想。   二皇子屁颠颠跑上来讨好:“表哥,要不你带这位姑娘出去走走培养下感情,这些人我们来替你收拾。”   迟靖点了下头,对谭幼灵说:“走吧。”   待到迟靖与谭幼灵离开,大皇子声音冷酷:“你父亲是何人?”   谭小姐不知道面前这人是谁,却知道大将军是谁,那可是皇上的外甥,威震天下的战神,登时吓得魂不附体,平日她在家中也就是小打小闹,害个人什么的她在行,可真要面对这些大人物了,她早吓得体似筛糠说不出话来了。“我、我、我——”   “皇兄,跟她废什么话,直接处理了便是。”三皇子嫌恶地看了仍旧昏倒在地的书生一眼。“留这种货色在家中做先生,可以想见谭家人的品性了。”说完觉得不对,未来的小表嫂很有可能就是谭家人,连忙改口。“好在有人出淤泥而不染。”   大皇子未来是要做皇帝的人,最是杀伐决断,他冷冷地看着谭小姐,命令身边的护卫:“去把谭家的主事人给我传来。”   谭小姐听到那句皇兄才知道自己是惹了谁,登时后悔不迭,可又有什么办法,只能跪在地上。平日里她在家中被宠坏了,娇生惯养,谁敢说她一句不是,什么苦都没吃过,如今跪了这么久,又疼又难熬,更是不知要遭到何种惩罚,心中慌乱不已。   她自然是不敢仇恨皇子和大将军,一腔怨恨便都转移到了谭幼灵身上,恨毒了这个从小就生得美若天仙的庶妹,更是恨自己一番算计,竟也有个大将军来为谭幼灵解围。   迟靖带着谭幼灵走了一会,到了一处无人的凉亭坐了下来。谭幼灵始终安静不发一语,迟靖看着她,薄唇微动,半晌问道:“方才我并非有意坏你名节——”   谭幼灵说:“若是你不这么说,我便要被迫嫁给那人渣为妾了。”和上辈子一样。   她正想表示一下感谢,却听到迟靖说:“不知你可否愿意嫁我为妻?”   谭幼灵傻了,她震惊地望着迟靖,险些以为他是脑壳有问题。堂堂威武大将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战神,要娶她一个五品小官的庶女为妻?!   “你在谭家日子想必过得不好,若是嫁我,便是名正言顺的将军夫人,我无父无母,府里除了我,便是你最大,皇上也对我很好,你的家人自然没有资格再来欺辱于你。”   “……为什么?”   迟靖不想骗人,遂说了实话。“皇上一直担心我年过而立尚未成家,给了死命令,要我在一个月期限内找到心仪的女子,如今只剩五天,你若是肯嫁我,便也算是帮了我这个忙了。”他觉得自己这样说似乎有点冷淡,便又补充道,“若你嫁我,便大可放心,我决不让任何人伤害或是轻视你,此生也决不纳妾。”   谭幼灵呆呆地看着他,脱口而出:“可是你不是喜欢叶千露——”   “什么?”迟靖皱眉。“什么叶千露。”   谭幼灵瞬间玄幻了,难道是自己记错了?可是她明明记得,上辈子迟将军对夫人爱之若狂,甚至死在对方手里的事情呀,这一世怎么……她不知作何反应,却也知道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想要脱离谭家,脱离上一辈的悲剧,迟靖是她最好的选择。   “……当然,若是你不肯,我也不会逼迫于你——”   “我答应!”说完这两个字,谭幼灵瞬间如释重负,又重复了一遍。“我答应。”无论如何,便是给迟靖做婢女,也好过留在谭家,被算计被陷害,被迫嫁给一个人渣为妾,最后还被卖入青楼的强。   闻言,迟靖微微一笑。不知为何,谭幼灵突然觉得这人并非看起来那样粗犷,虽然他的长相不是时下最流行的斯文俊秀,却也别有一番好看。她上辈子没喜欢过人,也不知这是种什么感觉,只是答应了嫁给人之后,再和迟靖视线相对,谭幼灵便感到了尴尬。   迟靖想了想,解下腰间一块玉佩:“这是我十六岁那年率兵西征打了第一个胜仗时,皇上送给我的,我一直把它带在身边,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当做是我给的定情信物。”   谭幼灵用双手接过来,珍而重之地放入怀中。迟靖见状,眼底有了笑意,看了下天色,道:“你陪我在这里走走吧,待到皇子们处理好了你的家人再回去。”   谭幼灵对所谓的“家人”没有丝毫感情,她对他们恨之入骨,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又如何会帮忙求情,便站了起来,谁知裙摆过长不小心踩到,险些摔个狗啃泥,好在迟靖眼疾手快英雄救美,低低一叹:“小心点。”   俏脸一红,谭幼灵轻轻推开迟靖:“谢谢将军。”   两人方才靠得极近,她闻到迟靖身上好闻干净的味道,带着浓烈的侵略感,那么的强大。迟靖也才看到她的容颜,心下不禁一叹:真是好一个美娇娘!   谭幼灵生得极美极美,这也可以解释为何谭小姐看她不爽了,任谁有这样一个美得惊人的庶出妹妹,心里都不会太高兴。便是向来对女人没有兴趣的迟靖都忍不住为之失神,足见谭幼灵美到什么程度。   只是她并不恃美行凶,反倒对自己的美貌很是厌恶,至少迟靖发现她与人说话时总是低着头,穿的衣服也是极其素净的颜色,头上连个钗子都没戴。如此简单的装扮便美成这般,艳压精心打扮的谭小姐,也难怪对方那般恨她,想要毁掉她了。   迟靖想了一想道:“我此番回去便向皇上言明此事,你且在家等我的消息。”   “能快点么?”说完谭幼灵才觉得自己不够矜持,这话太有歧义,连忙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第五十一碗汤(四)   第五十一碗汤(四)   为免给谭幼灵招来麻烦,迟靖亲自护送她回家。到了谭家门口,谭老爷正带着一家亲眷站在门口处等待,一个个面有菜色,想来方才是被太子给好好教训了一翻,此刻见了迟靖与谭幼灵,忙不迭上前,先是行礼,而后正要说些讨好的话,却被迟靖打断。   “本将军很快便会向皇上请求赐婚,日后幼灵便不是你谭家的女儿,而是将军夫人,在本将军迎她入门之前,希望你们好好待她。否则……”他话没说完,但什么意思,谭老爷想必已经很明白了。   谭家身份太低,迟靖根本不屑同他们讲话,只是低头看向身高只及自己肩头的谭幼灵,轻声说给她一个人听:“你且放心,我很快便来娶你。”   谭幼灵也点了下头,说道:“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不知为何,迟靖看着她仰起小脸望自己的模样,觉得天真可爱,便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谭幼灵的头,待到揉完了才觉得此举颇为不妥,尴尬地轻咳一声,转身上马而去。   经此一事,谭家人是万万不敢再小瞧谭幼灵,饶是谭小姐心中妒恨,可想想方才自己是如何被皇子们惩治的,心中也是颤抖不已,更别说是谭老爷了。   他一个五品小官,平时连见这些贵人的机会都没有。今天一见见了五六个不说,还被警告若是再敢亏待庶女便小心这顶上乌纱,便是有天大的胆子,谭老爷也不敢再对谭幼灵如何了,甚至还得捧着这位姑奶奶,这说不准日后谭家都得靠着她飞黄腾达呀!   大将军夫人,这位子谁不眼红,竟然给谭幼灵摊上了!   这着实是件好事,可除了谭老爷,没一个真心高兴的,都是表面功夫。   谭幼灵的亲娘是谭老爷的一个小妾,这府里好听,被称作一声姨娘,却不得谭老爷宠爱,年纪轻就去了,剩下个容貌出众的女儿。府里下人惯会捧高踩低,谭幼灵在府中还不如下人吃饱穿暖。大夫人更是厌恶她,觉得当初她那姨娘便凭借这张脸勾引了老爷,谭小姐则嫉妒这个妹妹生得如此美貌,自然对谭幼灵恨之入骨。   他们宁愿用个已娶妻生子的书生来败坏谭幼灵,让谭幼灵去当个书生的小妾,也不愿意看着谭幼灵嫁入高门。再说了,哪怕谭幼灵嫁的再好,难道心中也不会记恨他们么?   可皇子们跟大将军都撂了狠话,她们就是想再做点什么也不敢了。那个谭小姐安排去轻薄谭幼灵的书生被送回来的时候裤裆处全是血,这就是在敲山震虎啊。   谭家人不敢再对自己如何,谭幼灵终于过了一段清净的日子。她不用担心自己的一日三餐,不用再挨嫡姐的欺负,前世今生活了几十年,她从来都不敢想象自己有一天也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迟靖则雷厉风行地在期限到达的最后几天里跟皇帝表明了自己的心迹。皇帝一听说外甥还真找了个媳妇,顿时大喜过望,可一听这出身就皱了眉头。   不管怎么说,迟靖生母是他的亲妹妹,长公主,身份显赫,他和先帝都将迟靖的母亲当成眼珠子般疼着,迟靖的父亲则是名满天下的才子。可这个谭幼灵是个什么身份?父亲不过是个五品小官,还是个庶出,哪里配得上他的外甥?   最重要的是,因为迟靖的长相问题一直不吃香,那谭幼灵又听说是个美若天仙的女子,这传出去会不会对靖儿的名声不太好?比如说娶不到高门世家的千金小姐,只能纡尊降贵屈就一个五品小官的庶女?   可是……皇帝看了眼迟靖的表情,这孩子从来都是个死心眼,但凡看上的就认定了,谁说都没有用。   于是皇帝叹了口气说:“这样,朕下个旨,晋升一下谭幼灵父亲的官位,面子上也好看一点。”   谁知迟靖却拒绝了:“舅舅,还是别了。”   皇上傻眼:“这是为何?”   迟靖心想,谭幼灵那姑娘对家人厌恶至极,若是真给她父亲升官,怕是她能气死。毕竟是自己的未来妻子,迟靖可不想为了无关人等跟她起了嫌隙。“舅舅与其升谭家的官位,倒不如给幼灵一个诰命。我娶的是谭幼灵,又不是谭家,不想让他们粘我的光。最重要的是,谭家不是什么好人家,若是尝到了甜头,日后定然胃口大开,贪婪心起。若是如此,怕幼灵不肯嫁我了。”   皇帝一听,觉得这谭家虽然不着调,可这姑娘倒也真是不错。庶出就庶出吧,只要靖儿喜欢就成。当下拟旨,封谭幼灵为长安郡主,从二品诰命,并指给威武大将军为妻,择日成婚。   消息到了谭家,让他们又妒又恨,原以为能跟大将军攀上亲戚,没想到最后只有谭幼灵自己占便宜。   不过他们嫉妒也没有用,很快地,宫里派来的教习女官便到了谭家,她们来这里是奉皇后娘娘的懿旨,一是教导谭幼灵宫规礼节,二是替皇后娘娘看看这位谭二小姐的模样人品,日后心里也好有个数。   几日下来,几位女官都对谭幼灵称赞有加。这位谭二小姐不仅模样生得好,性格也好,和谭家其他人简直格格不入,想来皇后娘娘也可以放心了。   根据规矩下聘送礼,迟靖给谭幼灵的聘礼简直羡煞了整个京城的姑娘家!光是轿子就足足有一百二十抬,更别提宫里贵人们的赏赐跟贺礼了!除了大将军,谁能有那么大的面子,成个亲所有皇子都来祝贺,皇上跟皇后还是主婚人?   迟靖做事不按常理,他给谭幼灵的聘礼全部都记在谭幼灵名下,竟是一点也没给谭家,甚至成亲当日,除了谭幼灵姨娘的灵位外,没有一个谭家人有资格进去将军府!   这态度可就耐人寻味了,将军这明显是在告诉天下人,他只是娶了长安郡主,谭家如何,他可不在意,也不当谭老爷是自己的岳父。   虽然有些人在暗地里议论,可谭幼灵却十分开心。她原以为迟靖会将谭老爷奉为座上宾,心中还不痛快了好久。   姨娘去世的时候她只有七八岁大,却已经知道姨娘过得一点也不快活。她本是普通民家女,被谭老爷看上,死活纳入府中,被大夫人仇视,受尽折磨,郁郁而终。   但如果不是大夫人暗中下毒手,姨娘如何会死!谭幼灵握紧拳头,今日她嫁入将军府,定不让谭家好过,曾经害过她们母女的人,都要遭报应!   因为迟靖的性格问题,所以没有人敢闹洞房,甚至敬酒的时候几个皇子还都抢着帮忙挡酒,一个个笑得意味深长,这男欢女爱,个中滋味只有尝了才知。今晚可是表哥的破处之夜,谁都不能掺和!   然而又有谁敢灌当今太子和诸位皇子的酒?所以很快地,婚宴便到了尾声,迟靖先是吩咐管家去将贺礼一一登记,便在皇子们的催促下去了新房。   如果不是表哥武功太高,他们还真想去听墙角。不过考虑到这么做的后果,皇子们还是怏怏地放弃了。   谭幼灵坐在新床上,心里十分忐忑。她上辈子被迫嫁给那个书生做妾,虽然抵死不从,却被大夫人命人灌了药,浑身软弱无力,再度被辱。那会儿她只是做妾,没有凤冠霞帔也没有宾客庆贺,就是被大夫人命人绑了送到书生家中,屈辱不堪。   像这样正儿八经的嫁人还是生平头一次。   谁不是第一次呢,迟靖他也是第一回娶妻啊。   新娘子坐在床上,新郎官站在面前,两人都有点尴尬,教习女官轻咳一声,提醒道:“将军,要挑盖头。”   迟靖哦了一声,接过宫女手中喜称,将红盖头轻轻挑起,露出一张倾国倾城的容颜来。   当真是美得人心神荡漾,眉目如画,肤若凝脂,因为上了妆容的缘故,更是显得格外娇艳。平时谭幼灵打扮素净普通便已遮不住那倾城色,如今盛装打扮,更是艳光四射,叫人移不开眼睛。   女官打趣道:“夫人真是美若天仙,怪不得将军都看出神,便是奴婢都要瞧痴了。”   真的吗?那个人……看我看出神来吗?   谭幼灵小脸通红,却羞的不敢抬头看。前世今生她都不懂男女情爱,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便死了,如今这般都是她未曾经历过之事,一时间竟不敢去看迟靖。   迟靖并不矫情,他柔声道:“你很美。”   看着这小两口浓情蜜意的模样,在场宫人都露出会心的笑容。   宫女捧上交杯酒,迟靖多年从军,自然不惧,谭幼灵乃深闺女子,被那酒味辛辣一冲,眼泪在眼中打转。迟靖莞尔,两人在女官的示意下分食了半生不熟的饺子汤圆等物,宫人们便都退了出去,将空间留给他们夫妻二人。   ☆、第五十一碗汤(五)   第五十一碗汤(五)   谭幼灵僵硬地坐在床上,不敢乱看,也不知迟靖现在正在做什么,只是想想待会儿要做的事情,她心中便十分忐忑。   谁知迟靖在宫人们退下后便起身从她身边离开,谭幼灵呆呆地坐了会,咬着下唇,却又忽然瞧见一双乌黑皂靴停在自己跟前。她微微一怔,下一秒头上凤冠便被取下,迟靖手上拿着温热的湿布巾,细心地将她脸上胭脂一一擦去。   谭幼灵心跳如雷,她呆呆地望着这个男人,只觉得这世上怕是再也没有比他更好看的人了。   迟靖没想那么多,他只是觉得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的妻子。他没有娶过妻子,也不知要如何照料人家,只是心想,这么柔弱的姑娘,自己又不能给人家什么,便竭尽所能地对她好点吧。   “屏风后面有热水,去洗洗吧。”   谭幼灵点了下头,站起身时不小心踩了裙摆,眼看便要摔倒,迟靖将她一把搂入怀中。谭幼灵脸红的要命,心想自己怎么总在他面前出糗。迟靖道:“小心些。”   她点头,“谢谢将军。”走了两步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这个男人……明明那么温柔,那么好,却为何给人一种孤独的感觉呢?他明明什么都有了。   可是却又像是一无所有。   谭幼灵发了几秒钟呆,转去屏风后头。她觉得自己好像有点不对劲,本来只是想要嫁给将军然后报复前世伤害自己的人,从未想过为谁心动。只是方才将军待自己却是温柔体贴,如此倒显得是自己有些不对了。   沐浴完后,谭幼灵穿上一旁准备的大红寝衣,才发现这衣服又薄又透,将她曼妙的身子完全展现出来,可是这样出去是不是不太好……   没等她想好,便瞧见朝这边走来的迟靖,谭幼灵惊呼一声捂住眼睛:“你、你没穿衣服!”   迟靖觉得她大惊小怪:“我要沐浴,自然不穿衣服。”   谭幼灵偷偷地从指缝里看去,发现这人身上竟有许许多多的伤痕,她不觉放下了手,傻傻地问:“……疼吗?”   迟靖摇头:“早就不疼了。”他让谭幼灵先去安歇,自己则用谭幼灵的洗澡水洗了洗,而后便出了浴桶,只穿了条亵裤出现在谭幼灵面前。   秦国流行的是斯文俊秀的美男子,似是迟靖这般高大强壮皮肤古铜又满是伤痕的男子是不受欢迎的,可是看着迟靖,谭幼灵却觉得这才是男人,那些白斩鸡哪里称得上有男子气概呢?   随后迟靖躺上床,今天一整天忙得要死,他累得不行,谭幼灵紧张地等了会儿却不见动静,顿时有些傻眼,看了看床头的喜帕,又想到自己嫁给人家是怀有私心,难道做了人家妻子,却不许人家碰么?   可要她主动又十分为难,半晌,她咬咬牙,生怕迟靖睡着了,试探着喊了声将军。   谁曾想迟靖并未入眠,而是嗯了一声,问她可是有事。谭幼灵心想,新婚之夜我能有什么事?又想起先前看见将军骨子里透出的孤独,便大着胆子将小手放在迟靖赤|裸的胸膛上。   迟靖猛地睁开眼。   谭幼灵小小声说:“将军不要我吗?”   “……原本想等你准备好的。”迟靖低声道,“我不想吓着你。”   谭幼灵摇摇头,昏黄的红烛下,她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撑起身子,乌黑的青丝披泻而下,衬着她的小脸越发美丽动人。她勇敢地俯下去,把颤抖的小嘴贴上迟靖冷淡的薄唇。“是将军的话,我不怕的。”   迟靖黑眸深邃,须臾,单手搂住了谭幼灵的腰肢,笨拙而青涩地回应着她,却是吻了吻她的额头,叹息道:“别怕。”   转而吹灭了烛火。   他们都曾遍体鳞伤,也都不知情为何物,可上天让他们在此相遇,那便是求也求不来的缘分。   第二日一早,谭幼灵在腰酸背痛中醒来的时候,迟靖已经不在床上了。她想起昨夜的热情如火,便羞红了脸,转而瞧不见丈夫,又难掩失落,好在很快迟靖便推门进来,天气很好,阳光明媚,他进来的一瞬间,阳光在他背后似是开出花来。   谭幼灵连忙低头,她的脸红得厉害,不敢叫迟靖瞧见。   “醒了?”迟靖头发是湿的,他是武将,习惯了早起打拳。“若是还困便继续睡,横竖也没有公婆要你请安。”   “不睡了。”谭幼灵本来想穿衣服,可伸出一只手才发现自己身上不着片缕,顿时尴尬地又把小手缩回去。迟靖见状微微一笑,将床幔解下,柔声道:“我不看便是。”   谭幼灵不好意思地看了他一眼,她自己不觉得,可那眼神真是娇嗔柔媚,还带着羞赧,迟靖一时竟看痴了。   她换衣服的时候才发现身上很是清爽,模模糊糊想起来昨夜缠绵过后自己困倦疲乏,似是被将军抱着清洗了身子,脸又开始不受控制地红起来。   将军府里下人并不多,迟靖挑了几个忠厚老实的婢女来伺候谭幼灵的起居,只是在他们夫妻二人的时候,他并不喜欢有闲杂人等在。   “身子可还难受?”   谭幼灵摇头:“好许多了。”   “待到你好些了,我带你出去看看。”迟靖说着,看向正坐在梳妆台前让婢女梳头的妻子。昨日她还梳着少女发髻,今日便是妇人了。   这使得迟靖头一次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有了妻子,成了别人的丈夫,从此以后有了责任,在他的余生里,便是死了,也要保护和怜惜这个女人。   她与他有了联系,就好像自己不再孤独。   待到婢女要给谭幼灵插上珠钗,迟靖却叫了停,接过珠钗,看着镜子里的美人,稳稳地插上。谭幼灵不觉移开视线,不知为何,成亲后她便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了。   两人用了早膳,在迟靖的带领下,谭幼灵入了宫,拜见了皇上与皇后,又同几位皇子打了照面。皇家人对她都十分满意,容貌气质都没得说,瞧她看迟靖的眼神,便知道小两口关系好着呢,尤其是皇帝,感动的一头拱进皇后怀里。   嘤嘤嘤,不怕死了之后被妹妹妹夫追杀了!   出宫路上,谭幼灵提议下车走走,迟靖却担心她身体吃不消。自己的力气跟持久力是明白的,虽然上了药也休息过了,可她真的能走动吗?   谭幼灵被丈夫的眼神看得羞恼不已,可是人家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看着,“我、我好得很,不想坐在车里了,我们下车走走吧,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出来过。”   被送入书生家里后,怕她逃走,书生是用绳子绑住她的。后来被卖入青楼,就更别想逃了。   迟靖眼神柔和:“那好。”   二人叫停了马车,迟靖先下去,而后对她伸出双手。其实是有小凳子的,可谭幼灵义无反顾地投入迟靖怀抱,被他抱了下来。   她确实是没见过,于是事事都觉得新鲜,迟靖有的是银子,看到她好奇地碰过什么,挥挥手,身后到侍卫便全都买了下来,谭幼灵竟完全没注意到。   “喜欢这个?”   谭幼灵手上正拿着一根钗子,那小贩见这对夫妻仪容不俗,连忙招呼道:“夫人真是好眼光,这根钗子啊,成色那是极好的,光是上头的珍珠就足足有几十颗!——”   话没说完谭幼灵就放下了,对迟靖道:“只是觉得样式不错。”她想起府里那一堆堆连看都没来得及看的首饰,道,“并没有很喜欢。”   迟靖不懂女人心,点点头,握住了她的手:“走吧。”   两人携手走了会儿,谭幼灵便觉得累了,两腿似是灌了铅般沉重,可她看向身边男子,那份离世的孤独似乎被冲淡了几分,面上眼中都是柔和的色彩,便忍着不说,直到被迟靖当大街打横抱起,才惊呼:“将军?!”   “我累了,休息会儿。”   ……你累了,你累了抱着我岂不是更累?谭幼灵仰头看着迟靖的侧脸,半晌,搂住了他的脖子,嘴角甜蜜的笑容却是挡也挡不住。   迟靖没有带她回府,而是转进了一家颇负盛名的酒楼,谁知迎面就遇见了叶千露。   附身的男鬼尚未见过叶千露,可谭幼灵却曾经机缘巧合与叶千露有过一面之缘,当下脸色一白。正在心中忐忑,却发现丈夫抱着自己径直从叶千露身边走过,她傻眼了,正奇怪着呢,叶千露却叫住了迟靖:“将军!”   叶千露心中又惊又喜,她刚重生回来没多久,奇怪的是天家赐婚的圣旨却还未到,她想见迟靖无门,偏偏迟靖也没有像是上辈子那样每天都来找她。今日她偷偷溜出门,本来是想去将军府一探究竟,走到半路想起迟靖最爱这家酒楼的白斩鸡,便想着进来买一只,谁曾想,竟这样与他遇见!   可他为何瞧都不瞧自己一眼,以及他抱在手中的女子又是谁?!   迟靖被喊住,回头看向叶千露,此时谭幼灵挣扎着要下来,站在他身边握住了他的收。   “将军,我是千露呀,您不识得我了么?”   实在是迟靖的眼神太陌生,叶千露才有此一问。   谭幼灵没来得及嫉妒,只记得前世迟靖如何对着女子掏心掏肺却被害死一事,可是她又不知如何叫迟靖离开,只能用最简单粗暴的方法,松开手转身就跑!   “灵儿!”迟靖一愣,还没弄清楚什么事,已经追了上去。   ☆、第五十一碗汤(六)   第五十一碗汤(六)   谭幼灵跑了没两步,本来想再跑快点,好让迟靖追出来,可是迟靖无意间脱口多一句灵儿让她瞬间僵硬在当场,小手被一把捉住,她第一时间竟然没有去想如何带着迟靖离开,而是脸红。   要说迟靖一开始没弄明白谭幼灵为什么跑,等到他反应过来里面那个美貌姑娘就是叶千露之后也就能理解了,只是……“你跑什么?”   “我……”谭幼灵当然不能说里面那女子会害了你,眼珠子转转说了个理由:“我肚子有些痛,所以……”   她性格向来高雅,像是这种话可真是生平头一次说,说完脸蛋就红的要命,迟靖也愣了,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个答案,瞬间莞尔。他脑子转的极快,想起上次谭幼灵脱口而出叶千露的名字,此番看到叶千露第一反应是逃走,说明她早识得叶千露,甚至知道他跟叶千露之间的事,可她一个深闺女子,又是如何得知?   “可是很疼?若是如此,咱们便立刻回府。”   谭幼灵觉得自己的形象怕是要荡然无存了,连忙摇摇头:“没有,我现在……又觉得好的差不多了。”   她不善撒谎,眼神闪烁,一看便知是在说假话,迟靖并不揭穿,正要言语,叶千露已经追了出来,似是有些不敢置信,看了看迟靖看了看谭幼灵,对他们二人交握在一起的双手以及亲昵的态度吃惊:“将军,你们……”   “叶姑娘,好久不见。”迟靖保持着基本礼数,对叶千露微微颔首,而后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夫人。灵儿,这位是叶姑娘,我与她曾有数面之缘。”   曾经疯狂的爱恋和日夜不能寐的想念,到了迟靖嘴里,也就是一句数面之缘。   叶千露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她的唇瓣轻轻哆嗦着,这跟前世不一样,“将军何时娶妻,我怎地不知?”   谁管你知不知。迟靖在心里如是说,面上仍是一副平淡模样:“可能是叶姑娘消息太闭塞。”   叶千露还在失神。她重生回来只有数日,这些日子里她什么都不关心,只在家里一心等待迟靖前来找她。可左等右等都不来,这才想着偷偷溜出来,但是——她忽然想起刚回来时在府中似乎有人听说京中有大人物成亲,只是她根本不在意,每日待在自己院子里自怨自艾,好不容易想通自己要的是谁,却发现人家早已成亲了。   不该是这样的,事情不该这样发展,迟靖对她的爱叶千露太清楚了,便是天上仙女下凡,迟靖也不会动心。所以她压根儿不信谭幼灵是迟靖的真爱。   从某个方面来说,她这么想其实也是对的,毕竟迟靖的确对谭幼灵没有男女之情。然而夫妻之间并不是没有爱情就活不下去,更何况迟靖认定了谭幼灵,便会以自己的性命来保护与怜惜她,并对她献上绝对的忠诚。   “将军!我不信!你一定是在生我的气对不对?”四下人并不多,叶千露无法接受自己想象的一切被打破,竟也抛下矜持意图去抓迟靖的衣袖,被迟靖躲过:“我知道,之前是我做错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吧将军!”   她下意识地认为迟靖会答应的,前世的迟靖太爱太爱她,爱到把自己的心都挖出来给她看。是她辜负了这份真心,背叛了这场婚姻,于是最后落得个年老色衰的下场,现在她知道错了,可是为什么已经没有补救的机会了呢?   谭幼灵看着叶千露的表现,感觉有些不对劲,那个狠心到成亲十年能亲手掐死孩子并杀死丈夫的叶千露,怎么可能在初期就知道错?除非……她和自己一样,重生而来。   谭幼灵从不认为自己是上天的宠儿,她前辈子过得够苦了,从来不会想当然地以为自己是唯一那个。当下看叶千露的眼神就有点不对,叶千露知道错了,若是让她回到将军身边,将军也会开心的吧?这个男人对叶千露的爱,疯狂的令人心惊。便是前世的谭幼灵都有所耳闻,那么现在将军可以圆梦了,自己这个占据他妻子位置的人,是不是也该功成身退?   但谭幼灵心里的答案是不。她固然还要依靠将军去解决家里的问题,给前世的自己报仇。可是这样的人,这样灵魂都充满孤寂,却又那么好的人,叶千露怎么配得上?叶千露怎么有脸在杀死将军父子之后,再一次恬不知耻地想要重修旧好?   “将军,咱们回府吧,我疼的不行了。”   迟靖低头看了她一眼,当着叶千露的面将她打横抱起,健步如飞走到一直跟随到马车前,看都没再看一眼叶千露。   宿主的心愿就是不再和叶千露纠缠,这一世迟靖放弃叶千露了,既然是无关紧要的人,男鬼自然铁石心肠。   对他来说,宿主捧在手里呵护的叶千露,这样的女人就是一百个加在一起,都不如他怀里妻子的一根头发来得重要。   马车里,谭幼灵趴在迟靖怀中,他温热的手掌覆在她肚子上轻轻揉着,谭幼灵有些不好意思,却又没敢告诉他说自己是装的。   转念一想,即使今日躲过,明日,后日乃至以后呢?她还能时时刻刻跟在将军身边不成?还是要将军自己心里有数。   可是……这种事情要怎么说出口?毕竟那是将军深爱的女人呀。   她心中莫名有些酸涩,却又告诫自己不得胡思乱想。很快回了将军府,迟靖把她抱下马车命人去宫里传御医。谭幼灵吓了一跳,且不说她腹痛是装的,就算是真的,哪能麻烦御医走这一遭啊?   “将军,我没事儿了……不疼了。”   “还是把脉看一下,免得你待会儿再不舒服。”   谭幼灵心里苦……“可是……我是装的呀……”   她到底还是承认了。迟靖从善如流地露出惊讶的眼神:“这是为何?”   “因为……我不喜欢方才那位姑娘。”她不能说出重生的事,只好咬牙自己扛。“将军,我既已嫁你为妻,有个缺点,还望将军多多包含。”   迟靖问什么缺点。   “我……特别善妒。虽然将军说此生不会纳妾,只有我一人,可说看到将军和年轻姑娘走得近,哪怕只说了一句话,我心中都十分难过,恨不得拿把刀将那姑娘给砍了。所以……将军还是不要跟其他女子走得太近。”   一边说心里一边流泪,她并不是这样的妒妇呀喂。   迟靖一本正经地听着新婚妻子胡说八道,看着她因为绞尽脑汁的撒谎连白嫩的小耳朵都变得通红的模样。很久了,他很久没有像这样想笑了。   可是夫人的面子也要给,迟靖忍住笑意,伸手摸了摸谭幼灵的头,声音很是温和:“好的,我跟你保证,日后再见到年轻女子,定是看都不看一眼。”   说完将谭幼灵抱起放到床上,看进她的眼睛。谭幼灵被这视线看得十分紧张,总觉得自己满嘴胡言乱语是被看穿,可半晌,迟靖却莞尔一笑,起身走开了。   剩下谭幼灵一脸懵逼: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要笑?是在……笑她么?   迟靖的想法很简单,宿主不想再跟叶千露相遇,他便什么都不必做,叶千露的死活他也不在意,她喜欢谁跟谁在一起那都是宿主担心的事,可现在,宿主死了,占据这具身体的是他,他有权支配这具身体,不是么?   既然这样的话,那叶千露实在是不足为惧。他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一个不值得的女人身上。   作为将军,他对这个国家尽了责,作为丈夫,他在努力学习,实在是没有空间跟时间让多余的人参与进来了。   只是他从谭幼灵紧张的态度上确定了一件事,他这个小妻子可不简单,虽然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她好像也知道前世迟靖跟叶千露之间的爱恨情仇,不知是何道理。   但是谭幼灵不说,迟靖也不问,谁还没有点小秘密呢,他不也有事情没告诉谭幼灵么?   晚上就寝的时候谭幼灵又开始紧张了,不过迟靖并非重欲之人,男欢女爱鱼水之欢固然令人心醉神迷,可不做也没有什么。   倒是妻子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搞得迟靖也睁开眼,一把将人搂入怀中,问:“为何不睡?”   谭幼灵咬着嘴唇,能说自己是为叶千露烦心么?未来将军你可是死在人家手中啊!   迟靖哪能不知道她在寻思什么,只觉得她年纪小小,思绪却十分忧虑,便翻身将她压在身下,手探入薄薄的寝衣里,道:“既然无心入睡,便做些别的吧。”   谭幼灵还没来得及惊呼,便被吻去了声音,意乱情迷之下,也忘了自己一直在担忧些什么了。激情之余搂住了迟靖的脖子,看着这人即使欢爱也仍然显得淡漠的眼睛,心中顿时一疼。   ☆、第五十一碗汤(七)   第五十一碗汤(七)   明明靠得那么近,明明被他拥在怀中,明明……那么亲密地结合,为何她还是觉得这人那般遥远,远得遥不可及。   “将军……”谭幼灵不由自主地抱紧了迟靖。   迟靖摸摸她的头,亲了亲她的小嘴,低声道:“睡吧。”   时间一晃而过,两人成亲已有月余,皇帝在继外甥娶妻成亲后成功定了新目标,那就是催生。每次看到谭幼灵,他那两颗眼珠子就非常为老不尊地往人家肚子上黏,恨不得能从里面瞪出个小娃娃来。   皇后也十分关心这对小夫妻的情况,不时就派人去将军府请将军夫人入宫说话,三五天请个平安脉,明明都已经抱孙子了,却还是对谭幼灵的肚子充满期待。   这样久了,就连谭幼灵都有些急切。成亲这么久了,每天晚上将军也都很努力,将她折腾的死去活来,看起来那么温和好说话的人……床笫之间怎么就那么坏呢?每每想到闺房之事,她便羞赧不已。   但肚子就是一直没动静,迟靖不止一次看到谭幼灵摸着肚子出神了。他没法告诉她她根本不可能怀孕,迟靖的这具身体早就已经死了,是因为有鬼魂的附身才能正常运作生存。最重要的是,他在这具身体里待的时间是有限制的,到了迟靖大限之日,即使没有叶千露,他也一样会死。   只是那个时候,留下妻子一个人,连个孩子都没有,孤零零一个,又何其残忍。   也因此迟靖想对谭幼灵好一点、再好一点。   谭幼灵自己都觉得将军快把自己宠上天了,前几日她觉得叫迟靖将军颇为生疏,可直接叫名字又显得有些无礼,在迟靖的要求下改唤夫君,不过她还不大适应。   倒是这几日得知先前轻薄自己的那个书生,不仅被断了子孙根,还被革去了功名,家里妻妾便卷了细软逃了,只剩下他一人,几日后便消失不见踪影,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谭幼灵自己还没出手报复呢,这人就遭报应了,可她转念一想大概也知道是谁了,晚上迟靖回来的时候便格外温柔黏人。   一开始娶妻的时候以为娶了座小冰山,没想到是只小猫咪。只是迟靖也很喜欢被谭幼灵拥抱,她是有着跟他相似经历的人,又那样乖巧贴心,如何能不怜惜她呢。   “怎么了?”   谭幼灵放肆地把自己全身的重量都压在迟靖身上,他力大无穷,抱她轻松地像拎着只小猫。反正四下无人,她便放纵自己黏在他身上,“你对我真好。”   “你是我的妻子,我自然要待你好。”   “我也会对你好的。”   迟靖摸摸她的头,任由她挂在自己身上,单手扶着她的腰。   可谭幼灵突然情绪低落起来:“今日我入宫见了皇后娘娘……她很是着急,夫君,你说,为何我还是没有身子呢?”   迟靖叹息:“此事急不得,没有孩子我也不在意。”   “可是夫君很喜欢孩子的吧?”谭幼灵想起前世,咬着嘴唇,觉得自己不能给将军生个孩子,真是太对不起他了。   他快要把她宠上了天,她却连个孩子都生不出来。   “灵儿。”迟靖觉得她的想法很危险。“我不喜欢孩子。”   “你骗人!”是不喜欢孩子,还是不喜欢她生的孩子?!“我不想理你了。”   说完从迟靖身上滑下去转身就要走,结果被一把抓住,捏着下巴被亲了小嘴儿,亲的她气喘吁吁忘了今夕是何年,眼眸迷离地望着迟靖。   “你这么好看,给我生的孩子一定也很好看,但是……”迟靖又忍不住叹息。“我没法让你怀孕。”   谭幼灵眼睛眨眨,没反应过来。   “这是我的问题,有没有孩子都是一样的。我牵挂着你,不想再牵挂旁人了。”对他来说,那是一种折磨。只有什么都不在乎,他才会好过些。   可前世叶千露为何能怀孕?!谭幼灵越来越搞不懂了,很多事情似乎都脱离了她的认知。抬头看见迟靖眼露落寞,“是不是知道我不能给你一个孩子,你便瞧不起我了?也是,灵儿正年纪轻轻,若是此时与我和离再嫁,定能生个健健康康的——”   谭幼灵气得捂住他的嘴:“不要胡说八道!”   完了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凶悍,又柔声道:“其实我也不喜欢孩子,夫君只对我好就够了,但是皇上跟皇后娘娘那边……”   迟靖拍拍她的脑袋让她放宽心,甚至忘了自己前一秒还在装忧郁:“没关系,这件事让我来处理。”   “你可别乱说呀,就说是我身子不好……”   “我有分寸。”   他能有什么分寸?谭幼灵还在心里奇怪他怎么说,隔几日进宫,皇后娘娘就怜惜地握住她的手,又是愧疚又是语重心长:“靖儿到底是年纪大了,不比年轻人了,幼灵,难为你了,日后便顺其自然吧,也是舅母太过强求……”   皇后娘娘都这么说了,谭幼灵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险些晕过去,回府就找迟靖算账:“你都跟皇后娘娘说了什么?!”   迟靖到底是个男人,这事关面子,他当然不会说得太明白,但不让舅母舅舅了解,他们就会一直紧盯谭幼灵,搞得她精神高度紧张,所以他就是很委婉地表达了一下,曾经打仗时受了伤,虽然男性雄风犹存,却……你懂的。   皇帝听了顿时如丧考妣,转而跟皇后说了此事,要皇后以后别再死盯谭幼灵,觉得愧对人家小姑娘,好好的仙子一般的姑娘,娶回家却不能给人家一个孩子,这种事……搞得皇上又下了道圣旨,封谭幼灵为一品诰命夫人,算是补偿。   当然这件事除了天知地知他们夫妻跟迟靖知,别人谁都不能知,否则皇上绝对杀人灭口。   再见面的时候皇上凝视迟靖的眼神格外慈爱,慈爱的让迟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没说什么呀。”迟靖可冤枉了。“我只是跟皇上说了几句话,让他以后别再催着我们生孩子。”   谭幼灵呆呆地望着他,突然哭了。   这可把迟靖吓了一跳,他可从没应付过哭泣的姑娘,尤其这姑娘还是他的结发妻子。“别哭了……灵儿……”他被哭得一个头两个大。   谭幼灵这回是真觉得自己配不上迟靖,她重生后每天都想着报仇报仇报仇,她什么都没带给迟靖,却从他这里得到了那么多,这个人,看着冷漠难以接近,骨子里却有着极其动人的温柔。   连带着谭幼灵那颗愤世嫉俗充满怨恨的心都因此变得平静,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过什么报仇不报仇的了,若是放在半年前,告诉她以后会是这样,她是决计不会相信的。   “你不要这么好啊。”她抽抽噎噎地趴在他肩头,好的让她的心都要碎了。这个男人是她的夫君,也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他为什么总是这样孤独?明明被他抱在怀里,却觉得并没有进入他的心脏。“什么都自己扛着……我也能帮你的呀……”   迟靖忍俊不禁:“是是是,灵儿也能帮我,可我并不觉得委屈呀。”   谭幼灵没再说话,把他抱紧了,脸埋进他胸口,“若是有下辈子,我还想遇到夫君。”   迟靖并未回应,事实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下辈子,也不知道,倘若真有下辈子,再见面,他还是不是现在的他。   孩子的事便就此揭过,对外的说法是威武大将军爱妻如命,不舍得她受生产之痛,更不愿有个孩子介入夫妻之间,是以成亲快一年,夫人也没有身孕。传出去不知多少人为之咋舌,这宠妻的人见多了,跟大将军这样的却是凤毛麟角。不过转念想想也是,谭家小姐生得据说是国色天香,也难怪将军如此怜香惜玉了。   唯一对此事感到愤怒与被背叛的就是叶千露了。她已及笈一年有余,家中正为她物色丈夫。表哥倒是有心,可想起前世,叶千露心中只有心寒。她试过去寻迟靖,然而大将军府守卫森严,哪里是她能进去的?更何况,迟靖并不想见她。   但很快地,机会来了。   每年入冬快要年关的时候,相国寺香火总是很旺盛,人们借由拜佛来祈祷来年的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都对一年的结束与新一年的开始充满期盼。   派人在将军府门外盯了好几个月的叶千露一得到将军夫人独自去上香的消息,便迫不及待地与家中说明,也跟了上去。   临行前迟靖把谭幼灵裹成了个圆嘟嘟的粽子,把她抱上马车时还不忘叮嘱:“你上完香便去厢房歇息,我很快便来寻你。”皇上吩咐了件差事,他得办完才能陪她。   谭幼灵可乖可乖地点头:“你放心吧。”完了嘟哝一句,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不是小孩子是什么呢,对于在忘川河底活了那么多年的迟靖而言,可不就是小孩子么。   ☆、第五十一碗汤(八)   第五十一碗汤(八)   天不遂人愿,谭幼灵上完香从大堂出来,迎面就遇上了叶千露。本来她没在意,叶千露却主动叫住了她。“谭姑娘。”   要不是叶千露这么叫,谭幼灵都要忘记自己名字叫什么了,她嫁给迟靖后,众人都称呼她为将军夫人,宫里皇上皇后则唤她的名字幼灵,夸张点说,谭幼灵差点不记得自己姓什么。   身边的婢女嬷嬷一见有陌生女子意图接近,个个严阵以待,谭幼灵却让她们不必紧张,她比叶千露要高一些,再加上裹得严严实实,便给人一种很深的压迫感,叶千露被她这视线一看,心里不知怎的开始发慌,却还是低声道:“我有些话想跟谭姑娘讲,不知道姑娘可否方便?”   谭幼灵也不是傻子,对方张嘴闭嘴叫她谭姑娘,心里可不就是不认她跟将军的夫妻关系么,然而那又如何,叶千露认不认都不是什么大事,重要的是现在她已经是将军的妻子了。   “夫人不可,此人来历不明,若是将军知道了,定然不让夫人与其接近。”婢女忧心忡忡地说。   谭幼灵淡淡一笑:“不妨事。”扭头对叶千露说,“你跟过来吧。”   态度并不友善,却也没有攻击性,只是冷淡,很冷淡很冷淡。   叶千露心里不舒服,可为了这难得的机会,仍然跟了上去。   到了厢房,谭幼灵让所有下人退下,可他们却都露出为难的表情。她平日在府中对谁都很和善,没什么架子,所以下人也都很忠心,叶千露就认出来其中几个婢女嬷嬷都是上辈子伺候过自己的,可她们对自己向来是不假辞色,虽然伺候的周道,却从不与她多说话,可在谭幼灵跟前她们却都像换了个人一般。   “你们尽管到门外候着,我就在房中,与这位姑娘说完话自然就唤你们进来。若是将军怪罪下来,此事由我承担。”   婢女们都要哭了,她们哪里是怕将军怪罪,是怕夫人出事啊!   可谭幼灵坚持,她们只好退到门外。   待到房内只剩下她们二人,谭幼灵才道:“你有什么想跟我说的,说吧。”   “谭姑娘——”   “叶姑娘这个称呼不对吧,我梳着妇人髻,早已成亲,你应该称呼我为将军夫人才是。”   她说这话自然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观察叶千露的脸色,果然,对方的眼神立刻就变了,似是在隐忍不发。于是谭幼灵又添了一把火,故意作出一副霸道骄蛮的模样:“你是谁,我家将军已经同我讲过,他曾经倾心于你,可那都过去了,今日你来找我,若是想要挑拨我们夫妻之间的感情,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这嚣张的样子让叶千露看的心中格外不爽,她捏紧了拳头,阴阳怪气嘲讽道:“只怕你也不知道将军心中真正爱的是谁吧,夫人。”最后夫人那两个字故意发重音。   谭幼灵有前世的记忆,自然也知道迟靖对叶千露如何爱之若狂。可那又如何?现在与他成亲的是谭幼灵不是么?将军素日里待她温存体贴,那样的人,既然已经娶妻,便不会再回头旧爱。   “将军心悦之人自然是我,难不成还会是你?”她笑得很自信。“更何况,你也得认清楚现实,有没有资格跟将军在一起。”   “……你什么意思?”   “意思很简单。”谭幼灵并没有隐瞒自己重生身份的意思,她微笑地望着叶千露。“你以为只有你深受上苍眷顾么?你以为前世犯的错能够弥补?你以为这一世你想回头了,将军就还会义无反顾地接纳你?”   说完讥笑道:“想得真美。”   不可否认的,前世的将军也有错,可他上门求亲时,是叶千露的父母隐瞒了她已有心上人的事实,只为攀龙附凤。而叶千露明明知晓这个事实,却不怨恨父母,反倒是恨上了将军。退一万步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既已嫁人,若是在最初便与将军严明实情,事情也不会发展到那种地步。   更遑论她竟能狠心到亲手掐死孩子,甚至害死将军!   这种人,重活了一次,便想从头再来,可前世被她杀死的将军同意吗,那个被扼死在襁褓中的孩子同意吗?   所以是的,谭幼灵对叶千露一点好感都没有。   “你、你也是……”   “没错。”谭幼灵喝了口茶,她穿得多,怀里还揣着小暖炉,自然不冷,可叶千露却脸色苍白,先是震惊了一会儿,而后咬牙道:“既然你知道我与将军的关系,便不应该夺人所爱!”   “谁夺你所爱了?你爱的不是别人么,将军是你不要的,是你亲手杀死的,怎么,你不要的,别人也要不得?”   “你懂什么?!我、我——”叶千露自然是难以启齿上辈子自己的后半生是如何度过的。她在表哥身边生活的越久,就越想念曾经在将军府的日子。   那个时候她不需要与其他妻妾勾心斗角,她不需要做什么,首饰衣裳便成堆地朝自己院子里送,她更不需要费尽心思讨好才能在府里立足!曾经与她柔情蜜意海誓山盟的表哥,为何在得到她之后就变成了另外的样子?   她经常从噩梦中惊醒。梦里是将军绝望的眼神,以及孩子逐渐微弱直至消失的哭声。这一切都让叶千露无法忍受,她只想回到最初重新开始,她知道错了,她愿意改了!   可这个时候却有另外一个女人出现,抢走了她的丈夫!   心中对谭幼灵的怨恨有多深,可想而知。   谭幼灵却很是淡然,她深知世上没有重头再来机会,错过就是错过,失去就是失去。“你口口声声说想挽回,可是你为什么没有看到将军现在过得很快活?他根本不需要你再介入他的生活,他有我了。”   叶千露面露狰狞之色:“没有我,他便不会幸福!你既也是重生之人,便应该知晓,他有多么爱我!”   “就像你说的,那是上辈子的事了,这辈子的将军不爱你了。他娶了妻,有了可以相伴一生的人,而我不会像上辈子的你那样辜负他。”   “把他还给我!”叶千露抓住谭幼灵的手,眼泪掉了下来,她的唇瓣苍白而干裂,形容无比憔悴:“求求你了,你把他还给我吧,他那么爱我,我知道错了,我会弥补他的,我都会改的,你不能把他从我身边抢走,还给我,求求你还给我啊……”   然而谭幼灵铁石心肠。她缓慢却坚定地拿开叶千露的手,一根一根掰开她的手指,语气冷淡。“他是我的。”   从得知谭幼灵也是重生之后,叶千露准备好的说辞就都没用上。因为不管她说得再如何冠冕堂皇,谭幼灵都知道是她亲手杀死了那个她无比想要挽回的人。   “如果你真的想要弥补,就不要再出现在我们面前了,我不想见到你,将军也不想见你。”谭幼灵轻声说。“你有了新生,也该往前看了。”   叶千露失魂落魄地软倒在地。与此同时厢房的门被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灵儿。”   “夫君。”谭幼灵露出甜美的笑容,起身奔向了他,被迟靖牢牢搂进怀里。她把暖炉朝他手上放,皱起了眉头:“手怎么那么冷啊。”   迟靖把手贴近脖子热了一下,才敢碰触谭幼灵,从始至终他都没看叶千露一眼,只对妻子道:“该回去了。”   “嗯。”她乖巧地仰头看他,一副以夫为天的模样。   迟靖搂着妻子转身,却听到叶千露的声音:“将军!”   他站住没回头,静静地等待。叶千露轻声问:“将军真的不再想要我了吗?即使我知错了……即使我也会像谭姑娘那样做一个好妻子……都晚了吗?”   迟靖说:“覆水难收。”   说完,他便带着他的妻子离开了。   再也没有看她。   叶千露呆呆地跪坐在地上,从一开始的趾高气昂,到此刻的心如死灰,原来不过须臾之间的事。她突然捂住脸,嘤嘤哭泣起来。   出了寺门,谭幼灵才发现迟靖是骑马来的,她扯了扯他的衣袍:“夫君,你带我骑马吧。”   天气这么冷,她一个娇滴滴的女儿家哪里受得了?迟靖本想拒绝,可谭幼灵仰着脸看他的模样太招人疼,平日她也从不对他提什么要求心愿,这样拒绝似乎也不大好。   只得叹了口气,先把她抱上马,而后自己翻身坐到她身后,接过侍卫递来的大氅,系好后把谭幼灵整个人都包在里头,她个儿娇小,被他裹得只露出一张绝美的小脸,就这样迟靖还担心会冷,让她把帽子戴上。   怕冷风灌进来,迟靖控制着速度。谭幼灵还是生平头一次骑马,兴奋大过惊慌,开心之下,也不觉得冷了。她偎在迟靖怀里,小小的吐了口气。   ☆、第五十一碗汤(九)   第五十一碗汤(九)   路上谭幼灵嘴馋想吃糖葫芦,迟靖便下马给她买了一串,好在隆冬时节街上行人并不多,马儿缓慢行走也不碍事,他松了缰绳,控制着马儿速度,看着怀里妻子吃得那么辛苦,忍不住莞尔。   平日瞧着也是端庄贤淑的,怎么还是有股挥之不去的孩子气。谭幼灵不知道迟靖心中在想什么,吃了几颗感觉好像不太厚道,双手举起送到迟靖嘴边,期待地问:“你要吃吗?”   她眼里像是有星星一样,亮晶晶的,迟靖其实并不喜欢,但仍低头咬了一颗,对谭幼灵说:“味道不错。”   她顿时就开心起来,向后倚在迟靖怀中。   回到将军府,迟靖表情淡然,任谁也看不出他心底在想什么。方才他到厢房外头,制止了下人通报,所以里面两个女人说了些什么,他都得一清二楚。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世上竟有重生之事,还一次两个。   重生,多么令人欣羨的事。他吃尽苦头在忘川河底煎熬千年,才得以一次机会,为了这个机会,尚且要披荆斩棘。而有些人,却那样得上苍眷顾,这个世界何时公平过?   晚上就寝的时候谭幼灵才察觉到迟靖有些不对。往日他总是将她拥入怀中的,今日不仅没有碰她,甚至还背对着她。她叫了他两声也美回应,心里便奇怪,觉得迟靖是不是心情不好,可今儿个发生了什么事让他心情不好了?   难道是天家要他办的事特别麻烦?可他不是那种会迁怒的人呀,再说了,她是他的妻子,他从来不会这样对她的。   犹豫了片刻,谭幼灵主动支起上半身,一只手放到迟靖肩头,柔声唤道:“夫君?”   迟靖沉默。   “你怎么了?是不是不开心?”谭幼灵试探着问,伸头过去看他,却见他闭着眼睛不说话。谭幼灵又不傻,自然知道迟靖是不想说话,便软软地偎到他身上,和他靠得极近,微微噘嘴:“夫君是在生我的气么?”但问题在于她根本不知道他为何生气。   迟靖能说什么,难道说我就是觉得不公,所以不想说话?   可是他怎么也不舍让谭幼灵难过,遂低声道:“没有。”   是没有生她的气,还是没有生气?谭幼灵知道,自己要是现在就翻身回去睡了,两人就别想好了。迟靖向来宽容体贴,难得这样闹脾气,她不觉得害怕只觉得有趣,便去摸他棱角分明的脸,笑嘻嘻道:“将军闹什么脾气呢,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够好?”说着还在迟靖下巴上亲了一口。   迟靖本来想要拒绝她的,最后却接受了这个吻,只是仍然不讲话。   谭幼灵叫了他两声都没得到回应,便慢慢缩了回去。就在迟靖以为她放弃了的时候,宽厚的背贴上了一具柔软的娇躯,两只小手也攀附在他肩头,可怜又可爱。“我知道的……将军是不是听到了我跟叶姑娘的谈话?”   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一个可能,否则他不会这样。谭幼灵知道自己这样很冒险,可是重生一事,实在是太过渺茫,若非上辈子的记忆太深刻太痛苦,她也不愿意相信。她更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子,嫁给良人相夫教子和和美美过一生。   但她不想瞒着将军,也愿意去相信以将军的人品与见识,不会泄漏此事,更不会将自己当成妖孽抓起来。所以她抱住他,说道:“我的确是重生之人,上辈子过得很不好,姨娘是被父亲强娶的,生下我不久便郁郁而终,我不得父亲喜爱,大夫人与嫡姐更是不喜欢我。我尚未及笈,便被她们下了药,毁了名节不说,还被强迫嫁给了一个男人——你知道的,就是那日在相国寺轻薄我的人。”   察觉到男人的身躯有几分僵硬,似乎还有愤怒,她亲了亲他的脖子,继续道:“那日是我刚刚重生回来,本以为此生仍要重蹈覆辙,可夫君你却出现了。上辈子我可没这样的好运气,被那人辱了身子不说,还被大夫人灌了药,送到那人家中做了个小妾。怕我逃走或是寻死,他们终日给我灌药,并将我绑在房里整整三年。后来那人染上毒瘾欠了银子,便将我卖入青楼。”   说到这里谭幼灵深吸了口气,似乎想起前世不堪,却仍继续:“我虽然不是什么千金小姐,却也知晓羞耻气节,趁着看守我的人不注意,便逃了出去,只可惜很快被追上,不堪受辱,便咬舌自尽,谁知一睁眼,便再一次被那人压在身下。”   “夫君,你莫要恼我,我不该隐瞒此事……”   可话没说完,她便被迟靖抱入怀中,捏起下巴吻了下来。   这个吻和往日的很不一样,可谭幼灵说不出哪里不一样,似乎更加温柔怜惜。   迟靖抚着她的脸,声音低沉:“不必说了,我不恼你。”   他抱紧了这个姑娘,心头涌过一股奇怪而澎湃的感觉,可迟靖并不能说出这种感觉是什么,对他而言,太陌生,太来势汹汹,太无力招架。   “我肯见叶姑娘也是因此。叶姑娘同我一样,也是重生之人。夫君上辈子爱惨了她,最后却死在她手中,我不想把你让给她。”谭幼灵觉得自己颇为自私。“我也喜欢夫君,我对夫君比她更好,夫君同我在一起才是对的。”   迟靖嗯了一声,“这才是我的好姑娘。”   谭幼灵本来不想问,可还是没忍住:“夫君还喜欢叶姑娘么?”   “不喜欢。”迟靖淡淡地说。   那……夫君喜欢我么?   谭幼灵没有问出口,她不知道他会如何回答,干脆就不问了。   就这样也挺好的。   自打谭幼灵对迟靖知无不言再无隐瞒后,她发现夫君更加温柔了。若说以前的温柔是尊重与怜惜,那么现在的温柔则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迟靖的态度太明显,除了她,没有任何人得到这种温柔。   他跟别人说话的时候固然也很温和,可唯独见到谭幼灵,眼中的笑意才最真实。   慢慢地谭幼灵有种感觉,这个世上,迟靖唯一信任的人就是自己,和他说的那样,他只牵挂她一人。   谭幼灵不知道的是,在得知她上辈子的遭遇后,迟靖命人找到了已经被丢进乞丐堆里的书生,把他送入了小倌冠,做了那最低等下贱的工具,任何人都可以来羞辱玩弄于他,偏偏还被割了舌头,不能求救不能喊,连力气都没有,就这样直到死亡。   这种人品败坏之人,干脆利落地杀了反倒是便宜他。   还有谭家。   谭幼灵仍然恨他们,可迟靖已经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收拾了谭家。当然他没有做得太明显,如他这般聪明决定之人,又手握大权,想整死一个家族简直就是易如反掌之事。   谭小姐已到了及笈的年纪,可惜的是,刚跟一个四品官员家中定亲,便在外出玩耍的时候被歹人所劫破了身子,三日后回来已是没了人形,婚事吹了不说,一个月后还发现自己有了孽种!   谭家被丑闻压的抬不起头来,这时候突然有人将大夫人告上衙门,说是手中有大夫人下毒谋害他人的证据。京兆尹力查之下,罪证确凿,大夫人被下了狱,就连皇上也不甘寂寞地来插一脚,说是谭老爷门风败坏教女无方不堪重任,直接把人的乌纱给捋了下来!   这下可好,名声没了官位丢了女儿也毁了,谭老爷啥都没了。   谭幼灵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懵逼的,她现在每天在府中很悠闲自在,将军虽然经常去给皇上办事,但空闲的时候便陪着她,或是泛舟湖上,或是走访山间,或是读书对弈,过着神仙眷侣般的生活,她已经很久没想起这家人了。   要不是谭老爷带着谭小姐求到大将军府,她快要忘记自己还有个父亲跟姐姐。   管家在一旁观察着她的表情,“夫人,要不奴才帮您回绝了吧?”   谭幼灵想想也是,“好。”反正她也不想见他们。   可她低估了走到绝境的人有多么不怕死。   谭老爷求见谭幼灵失败,便在大将军府门口呼天抢地,无非是女儿不孝不顾他这老父死活云云,谭小姐也在一旁抽抽噎噎的哭,她肚子里的孩子还未打掉,盖因没了大夫人的缘故,整个谭家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京城里谁不知道大将军娶妻的时候特意没有请岳父一家,那就是不认这家亲戚的意思,可这父女俩却在人家府门口如此哭号,瞧守门的侍卫脸色都变了。   他们倒也聪明,不敢离得太近怕被驱逐,就坐在路口处,抓着脚脖子哭诉。二女儿长安郡主被封了诰命,做了将军夫人,却不认他们这些亲人,也不顾他这老父亲的养育之恩,对他们见死不救,简直就是没有良心。   好在脑子没丢太多,没敢指责迟靖。   ☆、第五十一碗汤(十)   第五十一碗汤(十)   “这是怎么回事?”   “将军!将军您可回来了!”管家远远地瞧见迟靖,连忙上前迎接,迟靖骑在马上,瞧见那蹲在将军府外哭号惹得百姓围观的父女俩,眉头微微蹙起:“他们可是来找夫人的?”   “正是。说是要求夫人救命。夫人不肯见他们,就在门外闹起来。奴才本想让人把他们弄远些,可又担心被人说仗势欺人……”   迟靖下了马,解下身上大氅随手交给侍卫。谭小姐抬起头痴痴地看着,头一回意识到原来这样男子气概浓厚的男人,比那些白面书生俊得多。她曾有幸见过几次将军与谭幼灵相处的情景,如此高大强壮大男子,在谭幼灵面前却是柔情似水,虽然面上没有什么表情,可眼神如何瞒得过旁人呢。   她以为迟靖下马是朝自己走来,整理了下自己准备好了措辞,却瞧见迟靖路过自己直接进了将军府大门,同时还叮嘱侍卫:“公然闯入将军府对将军夫人不敬,把他们给我丢去京兆府,按罪论处。”   “是!”   迟靖根本不在乎百姓会如何看待自己,又如何评价他这番对岳丈一家见死不救的无情行为。   他早就不在乎了。   谭幼灵正在房里看书,听说将军回府,连忙放下书本出去迎接,恰巧迟靖走进院子,她便如一只欢快的小鸟飞进他怀中,仰着小脸问道:“将军回来啦?”   声音又软又甜,迟靖的眼神不由得温柔下来,嗯了一声,搂过她朝房内走。她开始跟他说他不在的时候自己都做了些什么,看了些什么书,还问他饿不饿累不累,迟靖一一答了,又跟她说自己今天去了什么地方,皇上交给自己什么差事,这件差事办完了能休息几天,要带她去哪里玩耍云云。   晚上*初歇,谭幼灵趴在迟靖胸膛上,似是幸福又似茫然的叹息:“我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能过上这样的日子。若是能跟夫君在一起,吃再多的苦我也是愿意的。”   迟靖没有回应,大手一下又一下地抚摸着她的长发,心中酸楚又如何能说与她听。沉默了片刻方道:“若是我走在你前头,你大可不必为我守节,去过你想过的生活吧。”   “将军胡说什么呢?”谭幼灵有些生气,她秀眉拧起,“将军就这么想让我改嫁么?”   “我自然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你年纪轻轻,又无子女牵挂,若能寻得如意郎君,难道不比你留在这冷冰冰的将军府好?”   “将军就那么确定先我而去么?”谭幼灵鼻子一酸,说不出是气的还是难过。   迟靖轻叹:“灵儿,我已三十几岁了,足足比你大了接近二十岁,这些年征战沙场,受伤无数,能活到现在已是老天垂怜。”说完,他沉默了一下才继续道,“我怕是没有那个福气与你白头。”   谭幼灵见不得他说这样的话,把他抱紧,贴着他的胸口,低声道:“那又如何,将军活着,我便是将军的妻子,将军死了,我也不会独活。”   “莫要说些稚气的话。”迟靖声音轻柔,像在哄一个任性闹脾气的孩子。   “我不,你要在奈何桥上等我,若我先死,我也在那里等你。”   听了这话,迟靖心中五味杂陈。他如何告诉她,不是每一个人都会经过奈何桥,大部分的人死后便直接去投胎,至于他这样的人……跳下过忘川,连灵魂都不再完整,又哪里能同她再见呢?有没有来生都是问题,哪里敢许诺什么生生世世至死不渝。   “我与你的缘分只有这一世。下辈子,你干干净净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像个长辈一样对她的爱恋报以轻笑,“强求不得。”   强求不得啊。   谭幼灵不明白,为什么不管他们过得多么幸福快乐,他眼中仍然那么悲伤,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用尽全力,也仍然驱散不掉他身上的孤寂与疏离,她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能拯救这个男人,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难过。   他什么都不对她说。   即使身为他的妻子,即使被这个男人拥在怀中,即使他尊重她疼惜她呵护她,也仍然什么都不告诉她。   “我喜欢夫君。”谭幼灵闭着眼睛说。“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如果可以,愿意替夫君承受一切痛苦。我不知道夫君心里有什么事,我也不想知道。但我会永远陪着你,不管未来怎样,不管过去发生什么,我都陪着。”   “我不强求,可如果能够抓在手里,谁舍得放弃呢?”   迟靖浑身一震。   “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我也再不会喜欢上别人了。”她说完这句话,迟靖光裸的胸膛上感到了烫意。   那是谭幼灵的眼泪。   然后她抱着他沉沉睡去,再也没说话,剩下迟靖一人彻夜未眠。   第二天早上起来,谭幼灵仍然同往日一样,开开心心认认真真的过好每一个日子。只是她可能是被迟靖吓到了,只要他在府中,便总是喜欢跟着他,他走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   他们这样幸福的日子大概过了七八年,二十几岁的谭幼灵仍然美的出尘,她变得高贵雍容,却也不失女儿家的清纯动人,迟靖也年近不惑,可惜的是他们从头至尾都没能有个孩子。   没有孩子就没有牵挂,对迟靖而言是这样的。   最近这段日子谭幼灵发现一向性格冷淡的夫君好像跟自己调了个人设,开始黏着她,她去宫里跟皇后娘娘说个话,他也要跟着。女人家的话题他不方便听,就在外头等着,反正是一分一秒都不愿意离开她。   一开始谭幼灵觉得很甜蜜,她真的很少看到这样的迟靖,可直到迟靖倒下来她才明白,他是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才不肯离开她,想要陪她多一点,再多一点。   这半年来他已经不帮皇上办事来,成日待在她身边,什么事都顺着她,她说什么都答应。   现在谭幼灵终于知道是为什么了。   迟瑞的病来势汹汹,即使是太医也诊断不出到底是什么病,只知道他的身体在逐渐衰败,没有征兆的面对死亡。   对比皇上等人的伤心,谭幼灵却非常平静。   迟靖走的那个晚上,除了谭幼灵不要任何人陪着。他温柔地凝视着这个陪了他这么多年的姑娘,想要抬手去抹掉她的眼泪,却没力气。   谭幼灵终于没忍住掉了泪,她颤抖着去亲吻迟靖的唇瓣与额头,问他:“你要走了么?”   迟靖说:“是啊。”   “我舍不得你啊。”她的泪掉的更急更凶,有一种痛彻心扉的感觉。   “别哭。”他用骨瘦如柴的手艰难地去摸她的脸。“我会心疼。”   谭幼灵依恋地用小脸去蹭他的手,轻轻深呼吸:“好遗憾,这一生只能与你相伴十载。若是有来生……”   若是有来生。   有来生就好了。   迟靖没有告诉她任何有关自己的事,自始至终谭幼灵也不知道自己爱了这么多年的人是谁,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爱人的名字。   就连迟靖自己也想不起来。   他什么也没说,望着她,然后闭上了眼睛。   谭幼灵依偎到他胸膛上,犹如十年来每一个相拥而眠的夜晚。她在心底保证自己不会太难过,不会追随他而去,可是这么好的人,又哪里能遇到第二个呢?   迟靖死后,皇上皇后都很担心谭幼灵的情绪,毕竟这两人有多么恩爱,他们都看在眼里,可谭幼灵每天仍然安静过日子,只是会用很长时间来发呆。   按照迟靖的意愿,丧礼一切从简,抬灵的时候,谭幼灵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叶千露。她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看错,但无所谓了,将军已不在这个世间,那些爱恨情仇都不重要了。   叶千露仍然是嫁给了前世的表哥,只是她的日子过得并不好,她躲在人群中看着棺材被抬起,那里躺着她亏欠了一辈子的男人,可这一生他不要她了。他的妻子那么美丽那么高贵,自己早被排除在了他生命之外。   她来看他最后一眼,也不知是为了什么。   没有了迟靖,谭幼灵仍然要继续活下去,只是活得越久,就越是想念。   再也没有人在深夜时拥抱她,也没有人在她耳边温柔说话,她再也见不到那人了。这种哀伤的心情让谭幼灵无法控制自己,她不止一次地想要追随迟靖而去,却都生生忍住了。   她答应他的,让他一个人走,不去找他。   因为即使去了,也无法寻到他在何方。   这天谭幼灵在床上翻来覆去很久也睡不着,她换掉了卧室的大床,因为不会再有一个将军从背后将她抱在怀里,每个夜晚她都会想起他,可想念实在是太过苦痛。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似乎睡着了,又似乎没有,梦中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团子欢快地跑到她面前,抱住她的小腿仰脸看她,笑嘻嘻的。   谭幼灵没有孩子,却很喜欢孩子,便弯腰询问:“你是谁呀,你叫什么名字?”   小团子笑弯了一双大眼:“我叫墨泽。”   ☆、第五十二碗汤(一)   第五十二碗汤(一)   声妓晚景从良,一世之烟花无碍;   贞妇白头失守,半生之清苦俱非。   由此可见,晚节有多么重要。   而温逸显然是个视晚节如无物的家伙。四十几岁的年纪,偏偏为老不尊,强了刚过门没多久的儿媳,刚开始的时候儿媳又羞又恼,恨不得以死谢罪,可架不住温逸是个不要脸的老家伙,虽然有岁数了,却是玩弄女人的好手,身边美妾无数,却偏偏喜欢这个儿媳妇。儿媳嫁入温家已久,可温逸的儿子温承宣由于天生身体不好,并不能行房,这一来二去,妻子的心便到了父亲身上。   相比起来,温承宣懦弱清瘦,哪里比得上身强体壮又生得颇为俊美的温逸!温逸会讨女人欢心,温承宣却成日只知道读书弹琴。   人活在这世上,难道靠着风雅就能吃饭么。   所以佟云琴转投公公怀抱,似乎也成了什么理所当然的事了。   他们翁媳二人干尽了那龌龊下流之事,经常背着温承宣胡来,将府里人瞒得严严实实。结果某天被温承宣无意撞见,彼时温逸被佟云琴迷去了心神,心想反正这个儿子也不能传宗接代,成天病怏怏的,做不了什么事,倒是因为这先天恶疾花了不少银子。再加上温承宣虽然有些懦弱,却又古板清高,遇到这种事定然不会顾及他们是他父亲与妻子,两人一合计,一不做二不休,趁着温承宣被气得吐血,用佟云琴的裙裾蒙住了温承宣的脸,直至他窒息而死。   自此以后,这对狗男女便双宿双飞,很快佟云琴被诊出已有三个月身孕,二人顺势推说是温承宣的遗腹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孩子生下来后,温逸对外称自己是孩子的祖父,实际却是孩子的父亲,他有了儿子,又得佳人相伴,日子过得好不快活!   温承宣死不瞑目,恨不得将这二人碎尸万段!   男鬼刚进入身体就察觉心口一阵火烧火燎的疼痛,他忍不住咳嗽起来,可越是咳嗽越是疼,疼得他眉头紧皱,一个没忍住,嘴角竟咳出血来。   随身婢女端着水盆进屋,看到他吐血吓了一跳:“少爷!少爷您没事儿吧?!奴婢这就去请夫人!”   温承宣本想叫住她,可他咳得厉害,眼睁睁看着那婢女放下水盆跑了出去。   过了会儿,温夫人便来了。温逸虽然女人无数,可生得出儿子的就只有一个温夫人,其他的女儿倒是不少,但没一个成器的。唯独这一个儿子,因此虽然温承宣性格懦弱温吞,他仍然给予这个儿子最好的照料。   温夫人常年得不到丈夫的心,早已习惯,儿子便是她心头肉,是以温承宣被温逸佟云琴合谋害死后,她只当儿子是病发而死,心痛如绞,没多久也跟着去了。温夫人身体很好,本不该死的这么早,她死后,温逸更是百无禁忌,与佟云琴彻夜胡闹。   见温承宣咳出血来,温夫人吓得脸色惨白,她坐到床边让人去唤大夫,然后把想要给自己行礼的温承宣给摁住,爱怜道:“宣儿好生躺着,和娘还客气什么?”   温承宣以手握拳放在唇边轻轻咳嗽,这时候婢女端了杯温热的蜂蜜水过来,温夫人接过来喂他喝下,说来也是奇怪,温承宣竟没有想要避开的意思。他并不喜欢与人亲近,可温夫人对宿主的爱十分真诚无私,即便是男鬼也忍不住为之动容。   丈夫杀死了儿子,对不知道实情的温夫人而言,该有多么残忍。   大夫很快到了,诊脉也诊不出什么花来,温承宣这个病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治不好,只能用好药吊着,这也是为什么大富之家的温家会娶小户女佟云琴入门的原因。温夫人找人给算过,说是冲喜有用,按照生辰八字找了佟家的姑娘。给足了聘礼不说,佟云琴过门后也是十分礼待,从未亏欠半分。   然而佟云琴最后却伙同温逸将温承宣活活捂死。   听了大夫的诊断,温夫人露出失望的表情,可她很快打起精神,不想让温承宣看到,对温承宣柔声道:“宣儿,你的病要好生静养,千万不要太过疲累,更不要总是看书。对了,你媳妇呢?怎么没看见她?”   温承宣说:“早上醒来便没看见她。”心里却道,估计是在跟温逸鬼混吧,还能做什么。   温夫人点点头,“云琴是个好姑娘,是咱们温家亏待来她。”   往日温夫人这么说,温承宣都点头同意,可今日他却微微一笑,道:“娘这说的是什么花,温家娶她过门,不曾亏待她,当初光是聘礼便是几十抬,是她的爹娘点头将她嫁入温家,并非温家强娶。进门后娘待她如何,我待她如何,都是有目共睹的,温家不欠她的。”   温夫人叹口气:“话是这么说……”   “儿子身体不好,不能与她做夫妻,这是成亲前就说过的。佟家既然答应了,就应该知道婚后是什么样的日子。如此她还是答应嫁进来,这是她自己的选择。”说着又咳了几声。“若儿子死了,她大可再嫁,我朝对寡妇再嫁并不苛刻,她也能再寻个良人。”   嘴上这么说,眼底却满是嘲讽,谁能想到佟云琴寻良人竟寻到公公身上去,真是不知羞耻,败坏人伦。   “宣儿!”温夫人听他这么说,眼眶立时红了。“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不想让温夫人难过,温承宣立刻转移话题道:“我有些累了。”   “好,娘不打扰你,你好生歇息,待会儿药来了记得趁热喝。”温夫人抹了抹眼角,强颜欢笑道,“娘前几日给了做了身新衣服,改明儿拿过来,宣儿穿上定然好看。”   温承宣微笑:“辛苦了。”   温夫人点点头,起身离去了。温承宣的病需要静养,所以一般情况下没人会在不被邀请的情况下到他的院子来,温承宣本人也不太喜欢见外人。常年在府内生活,他的性格才会变得内向而自卑。   温夫人一走,婢女便捧着热水过来让温承宣洗脸净手,温承宣看了她一眼,让她出去,换了小厮进来帮忙换了身衣服,而后躺了下去。   虽然男鬼灵魂强悍,但架不住这具弱不禁风的身体,距离温承宣寿终仅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得抓紧,可别到时候人死了,温逸佟云琴还好端端活着。   似这等狼心狗肺罔顾人伦之人,杀了他们简直都是便宜了。   他有一百种方法让这两人过不下去。   因为身体太疲累,温承宣很快便睡了过去,梦中他看见那个安静依偎在他怀里的姑娘,轻声说着喜欢他,笑中带泪的看他离开,然后轻声呼唤着他。   夫君。   夫君。   一声又一声。   他从梦里惊醒,下意识伸手去摸索曾经相拥而眠的妻子,可触手处一片冰冷,什么都没有。   温承宣睁开眼,这才想起自己已经离开了她。   此生再无相见之日。   只希望她能过得好,不要再哭,也不要再想念他。   睡了一觉感觉好了些,温承宣起身披了衣服下床,婢女本想伺候却被他拒绝,即使他已经离开了那姑娘,也不愿意再让第二个女人靠近自己。   他这一生,只娶一个妻子,只拥一个女人入怀。   佟云琴也回来了,这会儿虽然入秋了,但天气仍有些热,除却体寒的温承宣需要穿得多,常人都仍着夏装,可佟云琴却穿了件能把脖子严严实实遮挡住的秋装,扣子扣的死紧,一寸皮肤也没露出来。   温承宣对佟云琴非常好,因为自己无法行房,自觉对佟云琴心有亏欠,是以十分纵容。佟云琴也习惯了丈夫好说话的样子,她对温承宣笑道:“夫君,你醒了?”   温承宣觉得这个称呼让他非常恶心。   他曾经娶过一个妻子,那是世上最好最美的姑娘,佟云琴这种女人有什么资格和那个姑娘一样也叫他夫君?可他面上没表露分毫:“你我成亲已久,不必如此客气,叫我的名字吧。”   佟云琴脸一红,这当然不是因为温承宣,而是她想起了自己与温逸颠鸾倒凤时被那人逼着叫夫君的情景,虽然不肯承认,可她心中的确感到欢喜。温承宣都不能碰自己,就如温逸所说,要了她身子的,才是她的夫君。   于是便应了下来:“承宣。”   温承宣淡淡嗯了一声,漫不经心地问:“天气这么热,怎么穿得这么多?”   佟云琴心里一慌,正要解释,小厮突然进来传话说老爷来了,然后温承宣就见证了佟云琴脸红的一幕。   温逸虽然上了年纪,但保养的很好,仍然身强体壮,否则如何能让佟云琴服服帖帖于胯|下。他借着看望儿子的名义来温承宣院子,见二人正在用膳,便也坐了下来,状似关心的问温承宣:“宣儿这几日身子可好些了?”   温承宣似笑非笑地回答:“多谢父亲关心,儿子好多了。”   他是何等厉害之人,佟云琴古怪的脸色都看在眼里,温逸嘴角那抹笑容也很耐人寻味。桌底下这两人指不定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呢。   ☆、第五十二碗汤(二)   第五十二碗汤(二)   晚膳很快上了桌,温承宣佯作不知,安静用膳,佟云琴和温逸二人分别坐在他左右两侧,两人之间隔着的距离并不长,大概也就一伸腿就能够着。   温承宣听力极好,如果不是懒得搭理,他真想问问这翁媳二人,安安静静吃着饭,真当别人听不到桌子底下衣摆摩擦的声音吗?现在要是直接把桌子掀翻,场面肯定很劲爆。   佟云琴屡次想要躲开温逸的脚,可她不敢有什么大动作怕被温承宣看出来,只好趁着温承宣吃饭的时候恶狠狠地瞪了温逸一眼。殊不知温逸就好她这口儿,她要是软软糯糯跟他勾|搭|成|奸他反而没兴趣,可越是躲藏越是反抗,温逸越是喜欢,越是想要缠着她。   他横行霸道惯了,反正儿子也不能给佟云琴性福,这年纪的女人正是想男人的时候,他可是帮了儿子一个大忙啊。免得日后佟云琴被外头的人勾了去,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于是愈发肆无忌惮地在桌下撩拨佟云琴,弄得她面红耳赤心里发躁,哪里还吃得下饭。   温承宣则冷冰冰地看着这对狗男女在他眼皮子底下行此龌龊之事,正准备做点什么敲打敲打,却突然听到温夫人的声音。   温逸身边美人无数,个个都懂得讨他欢心,唯独这个正妻出身名门,他一向对其有几分忌惮。听说温夫人来了,立刻收回脚,迅速穿上靴子,做出一副沉稳的长辈模样,丝毫看不出几秒钟前他还在桌子底下做那肮脏之事。   温夫人一进门先奔着温承宣去:“宣儿可好些了?”   温承宣对母亲微微一笑:“好多了,娘不必为我担心。”   温夫人先是点了下头,然后才对温逸说:“妾身听说老爷回府,等老爷用晚膳不来,便想着先来宣儿院子里看看,没想到老爷也在。”说完,对佟云琴笑道,“今儿下午我也来了,没瞧着云琴,你不留在宣儿身边,去哪儿了?”   佟云琴被问得窘迫,粉面通红。她如何告诉这位对她很好到婆母,下午我之所以没伺候你儿子,是跟你丈夫鬼混去了?她还有几分羞耻心,于是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倒是温逸心疼她被这样诘问,帮忙解围:“云琴是咱们温家到少夫人,去哪儿都是她的自由,夫人,你别像管下人那样管着她。”   温夫人可冤屈死了,她只是随口一问,哪里把佟云琴当成下人了?是短她吃喝用度,还是逼她打扫干活了?不过这么多年来跟丈夫早就习惯了这样相处,她也没说什么,能维持表面的平和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温承宣黑眸微眯。是他的错觉吗?怎么觉得……温夫人好像有所察觉的样子呢?瞧她跟温逸说话的态度,再对比跟自己说话的态度,简直是判若两人。   在温承宣面前有多温柔关怀,对温逸就有多厌恶鄙夷。只是那情绪飞速而过,温承宣也不敢确定到底是真是假。他打圆场道:“既然娘也来了,那便一起用膳吧。”   下人很快送了一副新的碗筷上来,温承宣笑道:“儿子身子不好,只能委屈爹娘跟我一起吃些口味清淡的了。”   “无妨,偶尔换换口味也是好的。”温夫人笑得很开心。   有温夫人在场,温逸就不敢轻举妄动了,这顿饭吃的倒也算是清净。吃完后他便起身准备离去,温夫人叮嘱了佟云琴一些注意事宜,佟云琴都一一应下。   因为刚用过晚饭,并不宜睡觉,温承宣身体不好,便看书写字来消食。他虽然性格内向懦弱,却是实打实的才子,写得一手好字。佟云琴看着便觉得羡慕,她是小户女,嫁进温家前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嫁进来后与温承宣关系不错,温承宣便教她认字,只可惜她心不在这上头,倒是满脑子男盗女娼。   “承宣,你这是写得什么字呀,我怎么没见过?”她好奇地问。   温承宣淡淡地看她一眼,并没有给她解释的意思:“说了你也不懂。”   若是灵儿。若是灵儿的话,便是不懂,也定然缠着他要他教导,那姑娘好学又上进,佟云琴连她的一根头发都比不上。   佟云琴自然能听出温承宣语气里的冷淡,她不觉心虚,反倒有几分受辱。往日温承宣对她可谓是柔情似水,像今日这般疏离还是头一次。难道……是他发现了什么?想到这个可能性,佟云琴整个人都紧绷起来,她怕温承宣知道,可又不能直接问,便拐弯抹角道:“今晚爹爹来咱们院子,也不知是有什么事。”   温承宣似笑非笑地停笔看她:“不是说了,来看我么?”说完继续写了几个字才漫不经心道,“还能看你不成。”   佟云琴心里咯噔一下,感觉温承宣的话似是而非,瞧他表情又像是根本没这回事,一时也拿不准主意,慌乱了片刻才说:“娘也很关心你,你的身体一定会好起来的。”   “生死有命,无需强求。”温承宣从来都不怕死。   越跟温承宣说话,佟云琴就越觉得他像是变了个人。平时的温承宣对她很殷勤的,从来不会用这样的语气同她说话,更别说还拒绝她的接近了。因为不能行房的缘故,他甚至一直都努力用别的方式满足她。   可是就寝熄灯后,佟云琴试图亲近温承宣,却被温承宣推开了。她有些委屈:“承宣……”   “我不是很舒服。”温承宣咳了两声,“你把灯点了。”   佟云琴下床点了灯,温承宣坐到床沿,咳得厉害。佟云琴手足无措,嫁入温家她根本没怎么照顾过温承宣,这会儿婢女小厮都进来了,婢女连忙奉上温水,小厮则将床幔拉开,一时之间忙得不可开交,唯独佟云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咳完了,温承宣脸色苍白,半死不活道:“我现在的身子是愈发差了,云琴,从今晚起你便到隔壁睡去吧,免得我惊扰到了你。”   “怎么会呢?我——”   温承宣懒得听她那些冠冕堂皇的虚伪理由,就又咳嗽起来。他这一通剧烈咳嗽成功打断了佟云琴的话,好不容易舒服些了,道:“去吧,否则你一夜都睡不好,我这里有下人伺候就行。”   “……那好吧,如果有什么要我做的,你一定要马上叫我。”佟云琴认真地说。   温承宣摆摆手,她便收拾了几件衣服去隔壁睡了。   夫妻二人分房睡的事情很快便被温夫人温逸知晓,温夫人对此颇有微词,温逸却心下暗喜。他老实了没几日,便趁着夜色暗沉,从窗户钻进了佟云琴的屋子,怕被人发现,在床底猫了好久,直到夜深人静才爬出来,对准床上隆起的辈子饿狼扑羊。   佟云琴险些尖叫出声,见是温逸,顿时又羞又恼,可仍架不住温逸手段,被弄得没了言语。   天蒙蒙亮的时候,温逸便醒了,又顺着窗户钻出去,蹑手蹑脚离开了院子。   完全没有发现隔壁房间的窗户微微开了一道缝。   佟云琴与温逸这样厮混了一阵子,才想起来自己是温承宣的妻子,而这段时间她已经很久没有把心思搁在温承宣身上了。要不是早上请安的时候被温夫人委婉地说了一遍,她还想不起来呢。   她心中对温夫人逐渐有了嫉妒。甚至幻想嫁给温逸的是自己而非温夫人,又隐隐怨恨起温承宣来,若他是个健康男儿,自己又怎会臣服在温逸身下呢?她也怨温逸扰乱自己的一池春水,否则做一辈子的活寡妇,她也不会想别的。   总之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反正她自己没有一点问题。   温夫人也觉得不对劲了,这儿媳妇每天跟儿子分房睡,怎么一见面还是红光满面的?那模样一瞧就是被男人滋润过的,白里透红的娇嫩骗得了谁去?只是她身边也没个能说话的人,更不能去跟温逸说了,老爷是个暴脾气,若知道儿媳妇偷人,怕是能把儿媳妇的皮给剥了。   所以她只好趁着看望温承宣的时候委婉地问道:“宣儿啊,近来可云琴相处如何?你要好好关心一下她才是。”   温承宣正看书呢,听母亲这么说,扬眉:“娘要我怎么关心她?”   温夫人一时语塞。   “她这么大的人了,有手有脚,想到哪里去,又岂是我能左右的。”温承宣眯着眼。“再说了,有父亲照顾她,儿子放心得很。”   温夫人一惊:“你、你说什么呢?你爹怎么能照顾……”她似是意识到了什么,脸色顿时非常难看。   温承宣早就觉得温夫人知道这丑事,如今见她表现,果然如此,嘴角微勾:“你果然知道。”   温夫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女子对丈夫的事情最是敏感,这阵子温逸都不去其他妾侍的院子,却经常朝温承宣这跑。说是关心儿子,可以前佟云琴没过门的时候却不见他关心温承宣。   ☆、第五十二碗汤(三)   第五十二碗汤(三)   最重要的是,今天早上她不小心看到了佟云琴脖子上的吻痕。虽然穿得衣服多且厚,可温夫人还是看见了,而且看得非常清楚。   她不是想去怀疑什么。跟温逸成亲这么多年,这个男人有多爱美色她是知道的,可是、可是他就是再好色,也不能把手脚伸到儿媳妇身上去呀!这是人伦道德问题!   可光是怀疑是没有用的,万一那痕迹是儿子留下来的呢?所以温夫人才想着过来看看,顺便旁敲侧击一下试试看温承宣知不知道什么。就算这是真的她也不敢告诉温承宣,这孩子身体不好,得知此事说不定会气得吐血,本来就差的身体岂不是更雪上加霜。   但温夫人真是万万没想到,温承宣的态度这么随意,他好似早就知晓此事,只说一直不说。   “宣儿,你、你不要胡说……此事若是传扬出去……那、那可——”   “我什么都没有说呀。”温承宣神色淡然。“我只是问娘知不知道此事。”   温夫人说不话来,她能说什么?   “看样子,娘心里也有数了。”温承宣合上书本。“那么此事就还要从长计议。”   话题转的太快温夫人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从长计议?”   “难道就这么看着他们卿卿我我双宿□□?儿子不知道还有多长时间好活,待到我死了,这两人可就更无禁忌。到时候,你觉得凭你一人之力,还能抗衡他们么?只怕会如戏文所说,那二人将你害死,从此后快快活活,也无需顾及什么。”   温夫人厉声道:“这不可能!”   “这有什么不可能?”温承宣都想为温夫人的天真鼓掌了。“你们虽夫妻多年,却始终没什么情分,佟云琴却入了他的心,焉知他不会为了佟云琴将你害了?若是没了你,这府里还有谁能阻止他?”   温夫人面露哀凄之色,温承宣继续道:“所以不管是为你还是为我,乃至于是为了温家,都得想个法子解决此事。若是传了出去,以后遍别想抬起头来做人了。”   不管哪个年代,扒灰这种事都为人所不耻。更何况儿子还没死,老子就着急忙慌的上了儿媳妇的床,也不怕遭雷劈。   温夫人虽然平日看着雷厉风行,其实最是心软。佟云琴嫁入温家这一年多,因为温承宣的身体问题,她基本上是把佟云琴当女儿看待,可现在这个“女儿”却如此回报于她!   温逸对温夫人没什么感情,同理,这么多年过下来,即便是最初对丈夫有爱意,也被时间磨没了。温承宣出生后,温夫人便将一颗心扑在他身上,对于温逸则采取随他去了的态度。   但她万万想不到,有朝一日,温逸会去害她。   便是养条狗,这么多年没有情分也有习惯,如何忍心下手呢?   “那、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平日里掌持有度赏罚分明的温夫人,此时却像个无措的孩子,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方法都想不出了。她求救般看向温承宣,似乎想要从他那里得到几分慰藉。   温承宣淡然而冷静道:“为了温家的名声,此事定然不能捅出去。否则即使解决了,日后也别想抬头做人。”   “那……”   “几日后,父亲不是有个生意要谈么,这是个很好的机会。”   好机会是指……   “佟云琴做出这般丑事,按照我朝律例,是要浸猪笼的。”温承宣的声音轻柔而冷酷。“父亲不在府中,你就可以拿捏她,也不必担心有人来救。只要带上心腹的婆子仆役就可以,事情不必闹大,会难以收拾。”   “可、可我们要如何跟佟家交代?!”   “佟家既然能收那么多银子把女儿嫁给我这么个废人,就说明他们见钱眼开。那几十抬的嫁妆,足以买几条佟云琴的命了。”   温夫人呆呆地看着温承宣,像是不认识这个人是谁了一样。这还是她那个温和到懦弱的儿子吗?这样残忍果决的话,真的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么?   “佟云琴必须死。”这是宿主的心愿,他必须完成。“否则几个月后,你恐怕就要做祖母了。”   “什么?!”听了这话,温夫人噌的站起来,不敢置信地看着温承宣:“你、你的意思是——”   “只是不知,这孩子生下来,是叫我爹爹,还是叫我哥哥。”   最后这一句话成了压死骆驼的稻草,温夫人一咬牙,根本无法承受这般丑事。在本朝,这样的事也并不少见,家里儿媳偷了人,一般都是偷偷沉潭,扭送官府的极少,毕竟大部分人家都是要脸的。可温夫人总觉得太过残忍,她在屋子里来来回回地走动,半晌仍然不能狠下心来。   “不行,宣儿,咱们不能这么做。”   “为何?”温承宣没想到一番挣扎后温夫人还是拒绝了他的提议。“佟云琴背着我偷人便罢,还是和我父亲,甚至珠胎暗结,意图谋害于我,这样的女人,你还要包庇她么?”   “不是包庇!”温夫人嘴巴似是打了结。“她的确有错,可、可就算有错,也该交由官府处置,哪能动用私刑呢?”   温承宣没看出来,这个便宜母亲还是个如此有正义感和原则的女人。想起她对自己的关怀备至,他也退了一步,问道:“可若是这么做,自然能让所有人知道她做了什么事,但温家的名声呢,以后还做不做人?”   把佟云琴扭送官府自然很好,但温夫人以后出门便避免不了被人指指点点。因为她对自己很好,温承宣才想要将佟云琴私下解决。   温夫人摇头:“一码归一码,不能做的事,就是不能做。”   “那就随便你吧。”温承宣淡淡地说。“只是动作要快,若是被父亲得知,怕是不好成事。”   温夫人点了下头。她叹了口气,对温承宣说:“若是早知道娶进门的是这样的媳妇,无论如何我也不会点头让她嫁进来。”   温承宣到:“看她那对父母便知道,那般贪财无义,又能教导出什么样的好女儿。然而此事的罪魁祸首还是父亲,若非他强行奸|污佟云琴,事后不思悔改还屡次侵|犯,也不会发展成今天这样。”   想到那两人连孩子都有了,温夫人便隐隐觉得恶心,她十分怜惜温承宣,道:“待到此事解决,你的身子好转,娘便给你寻个更好的媳妇。”   温承宣轻笑,并不言语,没有告诉这个女人自己好不了了,也没有说自己早已娶过世上最好的姑娘,其他女人都看不进眼中了。   温逸要出门谈生意,家中事务都是温夫人在处理,自然需要跟温夫人说一声。   晚上到了温夫人的院子,发现温夫人已经沐浴完毕正在梳头。想来也很久没与结发妻子亲热,上前本想温存一番,却被温夫人躲过,连个衣袖不肯让他沾。“老爷回来了。”   温逸也不在意,反正都是老夫老妻了,他现在一颗心都在佟云琴身上,“对,此番要去半个月左右,府中事宜便要交给夫人打理了。”   “老爷尽管放心,妾身会照顾好府里的。”   温逸点点头,状似不经意道:“云琴跟宣儿也成亲许久,那肚子却一直没动静,你要不跟宣儿说说,两人是不是早些圆房?咱们温家可不能无后啊。”   这么说,温逸也知道佟云琴怀孕的事了。温夫人眼神一冷,想让我儿子给你们的丑事遮掩?给宣儿戴了绿帽还不够,还想他把孩子认下来?“老爷这说得什么话,前些日子大夫说了,宣儿身体越来越不好,哪能圆房呢。”   “唉,真是委屈了云琴这个姑娘啊。”   温逸那副故作姿态的样子惹得温夫人一阵一阵的恶心,委屈?哪里委屈了?哪里短了她,还是有人虐待了她?   她越发意识到丈夫的无耻之处,连话都不想同他说,就怕下一秒会忍不住狠狠地对那人甩一耳光。想问问他可还有良心,可还记得自己是宣儿的父亲!   这世上那么多女人,他那么多妾侍,哪个不是百里挑一的美人,他不喜欢,偏要去沾染他儿子的女人!   若是可以,温夫人简直想要一刀捅进温逸的胸膛,看看他那颗心到底是什么颜色,才能做出如此龌龊之事!   好在温逸满心都在欢喜佟云琴有了孩子一事,没注意到温夫人的不正常。又跟温夫人说了几句,便推说疲了,要回去歇着。温夫人瞧着他的背影,让身边伶俐的婢女跟了上去。   半炷香后婢女回来禀报,说老爷没回自己的院子,反倒是去了少爷那儿,进去许久没出来。不敢盯的太紧,自己便回来了。   温夫人一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明日都要出远门了,今日仍然不忘去跟佟云琴纠缠厮混,她心中如同吃了个苍蝇,又是鄙夷,又是恶心。   ☆、第五十二碗汤(四)   第五十二碗汤(四)   隔天早上温逸出门,府里所有人都出来相送,妾侍们女儿们个个都十分舍不得,就连身体不好的温承宣都来送了,别人谁还敢不来?   当然要送,毕竟这一走,就再也回不来了。   扫视一圈没瞧见佟云琴,温夫人佯作惊讶:“咦,云琴呢?怎么不见过来?宣儿,你媳妇呢?”   温承宣不经意间看了温逸一眼,这人面色如常,竟一点心虚羞愧都瞧不出来。他嘴角掠过一抹轻蔑的笑,对温夫人说:“早上儿子起的迟了些,还以为云琴早过来了,没想到……”   “不妨事不妨事。”温逸摆摆手,一副宽容大度的长辈模样。“毕竟是妇道人家,来不来也不重要。宣儿啊,爹不在,你可得照顾好你媳妇啊,还有你娘。”   温夫人心想,宣儿的身子你又不是不清楚,他自己尚且照顾不了自己,又如何照顾你那宝贝儿媳妇?只是心中虽这么想,嘴上却什么也没说,只淡淡一笑。   温承宣应了:“这是自然,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温逸满意地笑了,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昨晚在儿子院子里跟儿媳妇胡闹是件多么令人恶心的事。就这样,他在家中亲眷的相送下上了马车,临走前还对温夫人摆摆手,很快,马车便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温逸恐怕不知道,本来今天早上佟云琴的确是应该过来的,是温承宣不让她过来。温逸一走,温家就由温夫人做主,想如何处置佟云琴都是他们的事。即便温逸知道,远水也救不了近火。   温夫人提起裙摆朝府里走了两步,突然又停住了,对身侧的妾侍庶女们说道:“这云琴也不知是哪里不舒服,诸位便随我去看看吧。”   众人哪有敢不听的,便都跟在了温夫人身后。只是此去一行,她们却看见了万万想不到之事。   房门一被打开,婆子率先进去,结果刚进去就传来惊呼声。外头女人们一听,觉得有好戏看,赶紧也都挤了进去,反倒是温夫人最后一个进屋。   佟云琴赤|身|裸|体的躺在床上,人还迷迷糊糊的,昨儿夜里她被折腾了一宿,那人仗着今日要出远门可着劲儿的弄她,腰酸背痛,早上起来的时候还昏昏欲睡。没出房门就听见温承宣身边的婢女来禀报说少爷让少夫人好好休息,实在是太困,佟云琴不觉倒头就睡。   反正这院子平时没人来,而她也吩咐过没有自己的允许谁都不能进来。   耳边听到婆子的尖叫,佟云琴还沉浸在美梦之中,她忘记了温逸已经出远门,还以为对方睡在自己身边,声音低柔地呼唤道:“爹爹……”   这一声低呼不要紧,房里听到的女人尽皆面无血色!这府里能被佟云琴称为爹爹的除了温逸还能有谁?   这二人竟然、竟然——   如今管事的是温夫人,众人便不由自主朝温夫人看去,温夫人瞪着佟云琴身上那一堆青青紫紫暧昧痕迹,已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往后踉跄了一步,被身后丫鬟扶住,温夫人颤抖道:“快!快让少爷回房,别让他看到这个!”   温承宣身体不好,若是见到了,只怕是要病发的。   可是已经晚了,温承宣已经近来,也看到了这一幕,他面色发白,喉头一阵腥甜,一口鲜血喷涌而出,然后直直往后倒晕了过去。   温夫人大骇:“来人!来人!快请大夫!快请大夫!”完了愤怒地盯着床上犹自朦胧的佟云琴。“来人,给我把这贱人绑了押送官府!”   她已是气急,猜测是一回事,真发现了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更何况因为佟云琴跟温逸那些破事连累的温承宣吐血,对一个母亲来说,孩子就是自己的全部,温夫人便是性格再柔和,这会儿也是真的怒了。   下人们见温夫人怒不可遏,谁也不敢说什么,连忙上去,匆匆用被褥把佟云琴一裹,便捆了起来。   经过这一番折腾,佟云琴总算是清醒了,她惊恐地望着面前这一堆人,又察觉到自己没穿衣服用被子捆着,当时就吓坏了。   温夫人冷冷地盯着她:“若是宣儿有什么事,你便跟着一起去吧。”   她一颗心都扑在温承宣身上,这会儿佟云琴的事情已经不再重要。温夫人摆手命人将佟云琴立刻送往官府,而后便赶去了温承宣的房间。   可一进门就看见温承宣正淡定地坐在床上让大夫把脉,见她来了还微笑:“娘来了。”   温夫人愣了愣,才意识到自己是被温承宣给骗了,刚才所有人都被他骗了,谁叫他真的经常发病吐血昏迷呢,偶尔来次假的都被人给当真了。   诊脉结果跟以往没什么区别,温承宣这病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只能用药吊着,无法根治。   待到大夫走了,温夫人才叹了口气,面有愁容:“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啊,温家说造了多大的孽,才会发生这样的丑事。”   温承宣却看得很开:“这都是小事,趁着父亲不在,解决掉佟云琴最重要。”   “可是……若你父亲回来……”   “他不会回来了。”温承宣说。   “什么?!”原本还在担心温逸回来如何跟他交差的温夫人一下傻眼了。“什么叫他不会回来了?”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温承宣并没有打算告诉温夫人真相。   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当然没可能去宰了温逸,可温承宣有外挂,他在上个世界什么都没有得到,因此这个世界小男孩会帮助他完成任务。   只是让温逸的马车被打劫而已,又不是要他的命。要知道上辈子他可是一点都没犹豫就要掐死温承宣这个儿子啊。   温夫人不明白,温承宣对她微微一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怕是快要死了,总是能看到点什么征兆。”   温夫人立刻就不关心温逸来,她更担心温承宣的身体。“不要胡说八道,什么死不死的,童言无忌,呸呸呸。”   她是出身良好的千金小姐,从来不做这接近粗俗的动作,可为了温承宣,哪怕是要她的命都可以。   这时候,平日里伺候温承宣起居,近来却不被温承宣允许接近的婢女小心翼翼地进来了:“夫人,少夫人已经被送往官府了,官府里派人来问夫人什么时候方便过去。”   温承宣咳了两声:“我也一起去吧。”   “那怎么行,你的身体……”   “没关系的。”不让宿主看到,他心中的怨气可不会散。   温夫人犹豫了会儿,还是点了头。她让人给温承宣穿得厚厚的,不仅披着披风,还死活要他怀里揣个手炉,除了一双眼睛,全身上下都包的严严实实,跟个粽子似的。   其实坐着马车的话,统共就走几十步路,可温夫人就是这么紧张。天气可越来越凉了,每年冬天温承宣的身体都是雪上加霜,一点寒气都受不得。   不过更受不得的还有一人,那就是没穿衣服只用被子包着便被扔在公堂之上的佟云琴。   府尹坐在明镜高悬的牌匾下,温承宣由于身体不好也坐着,时不时轻咳。佟云琴裹着被子跪在地上簌簌发抖。府尹将惊堂木一拍:“佟氏你可知罪!”   佟云琴犹然死鸭子嘴硬:“大人,民妇冤枉!”   “冤枉?”府尹冷笑一声。“你与人通|奸,甚至珠胎暗结,罪证确凿,也是本府冤枉了你?来人,传大夫!”   进来的赫然就是那名给温承宣诊脉的大夫,他先是恭恭敬敬给府尹磕了个头,而后道:“回大人,小的给温家少夫人把过脉,她的确是有喜了。”   “哦?那这孩子可否会是温少爷的呢?”府尹问。   大夫连连摆手:“大人有所不知,温少爷自幼便有天疾,能活到现在全凭灵丹妙药吊着一条性命,莫说是……行房,便是稍微多走动几步都有吐血暴毙的可能。温夫人为了温少爷的病,这些年来不知寻访多少大夫,咱们城里的大夫都给温少爷看过诊,他们可以证明温少爷根本没有行房的能力。”   “也就是说,佟氏腹中这孩子,不是温少爷的骨肉了?”   大夫一脸凛然:“绝不是!”   “佟氏你还有何话说!”府尹厉声喝道,“你不守妇道,与人通|奸,按照我朝律例,本府这就判你木驴游街,沉潭之刑!”   温夫人听了,心下还有几分不忍,可她低头却看到温承宣冷淡的侧脸,他冷漠的让她险些不敢认,怔怔地看着,一时间心内百感交集,轻轻将手搭上温承宣的肩膀。   温承宣没有回头看她,道:“本朝律法一向严苛,若是受不了,你便先回去。”   温夫人如何肯回去?她叹了口气,无话可说。佟云琴先是被府尹的判决吓坏,而后便对死亡充满恐惧。   ☆、第五十二碗汤(五)   第五十二碗汤(五)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不过眨眼的功夫,便是天差地别!   不,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温逸说了,温承宣活不了多久了,等温承宣死了,她就可以宣布自己肚子里是温承宣的遗腹子,没了温承宣她就能跟温逸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啊,为何、事情为何会突然变成这样!   然而现在的情况也不容许她多想了,现在能救她命的只有温承宣!   佟云琴不顾自己身上只有一床被子,便朝温承宣扑过去。温夫人吓了一跳,连忙挡在温承宣面前,却被温承宣制止。他示意她站到他身后,不知为何,温夫人不由自主地就服从了。   “……救救我,承宣,求求你救救我!怎么说我也是你的妻子……求求你了承宣!”佟云琴哭得满脸是泪。   是啊,死亡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呀,所有人都惧怕死亡,所有人都想活着。可你跟温逸捂死温承宣的时候,怎么就不想想,温承宣也不想死,温承宣也想活着呢?   虽然疾病缠身,虽然总是很痛苦,虽然要一直喝药,可即使这样,也想活下去呀。   谁想死?   你不想,温承宣就想?   他冷漠地低头看这个跪在自己身前的女人,觉得十分无趣,“横竖我也活不了多久,丑闻与否,名声与否,我都不在意。倒是佟家,教出你这样不知廉耻的女儿,日后还有没有脸在这生活。你的弟妹爹娘还有没有颜面出现在世人面前呢?”   成亲快两年,佟云琴第一次知道,原来除了唯唯诺诺,温承宣还有这样的一面。她呆呆地看着他,一时间反应不能。   温承宣嘴角微微勾起。“自打你嫁入温家,虽说佟家算是把你卖进来的,可我也好,母亲也好,谁没有把你当成亲人一样看待照料。可结果呢,你又是如何对待我们的?”   他眼露鄙夷:“明知我活不长,还要背叛于我,竟连我死这么点时间都等不得了么?那就有意思了,因为就目前来看,你可能要死的比我早。”   退一万步说,佟云琴哪怕是偷府里的小厮家丁,宿主都不会那么愤怒。他最敬重的父亲,与他一心爱怜的妻子,多么荒谬可笑,又多么令人发指!   “不,不是这样的……你听我解释、你听我解释啊!我也不愿意的!是他强迫于我——”   这种软弱的解释,还不如不解释。温承宣抬起头直视前方:“因此我更是瞧你不起。被人凌|辱,竟就此臣服,甚至甘之如饴,想想你最初的挣扎,那又是何必?”   说白了这就是一场交易,佟云琴是温夫人买给温承宣用来冲喜的妻子。可他们并没有把她当成工具看,而是把她当作家人一样对待。可佟云琴是怎么回报对她关怀备至嘘寒问暖的婆婆的?哦,上了公公的床;她又是怎么回报爱护她怜惜她对她有求必应的温承宣的?哦,背叛他,跟他的父亲勾搭通|奸,甚至伙同其父将温承宣活活捂死。   温承宣这样的人,能多活一天都是上帝的恩赐。佟云琴跟温逸通|奸的时候,想没想过这两个对她很好的人?   不忠不义,负心薄情,这样的人,连畜生都不如。   这是第一次,佟云琴在温承宣的脸上看到铺天盖地的冰冷。她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甚至不明白自己究竟哪里做错了。   温承宣站起身,咳了两声,对府尹道:“此事便有劳大人了。”   府尹对他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也不枉塞过去的几千两银子,否则夜长梦多,谁知道会出什么变故呢。   佟云琴在被衙役拖走的时候是真害怕了,她不住地叫喊,最后竟然对着温承宣跟温夫人吼:“我肚子里也是温家的血脉!你们这样害我,等爹爹回来,你们谁也别想好!”   温承宣都已经走到门外了,听了这话又专程赶回来,在佟云琴震惊的目光中弯腰,附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呢?”   ……什么意思?佟云琴还没弄明白温承宣的话,就已经被拖了下去。   行刑那天温承宣没去看,温夫人也没有去,温承宣是因为身体不适,温夫人就纯粹是因为不忍心了。身为女子,无论如何她也无法忍受那样的刑罚施加在一个女子身上。   佟云琴做出了这样的丑事,佟家自然不愿意再要这个女儿,所以最后还是温夫人下了令,才有人将她的尸身收殓。因为死的不甚光彩,所以也没有丧礼。   佟云琴成了温家一个不能说的秘密,谁都知道佟云琴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可谁都不敢说出来。   很快,半个月过去了,按理说温逸也该返程,可他不仅没有回来,甚至连个口信都没有。温夫人这才确信温承宣之前说的都是认真的,温逸真的回不来了。   她哪里知道,温逸刚出门不久便遇到了劫匪,光给了身上银子和所有财物还不够,劫匪怕他回来后报官,又见他衣着打扮非富即贵,便起了杀心,不仅将温逸双腿打断,还将他从山谷上丢了下去。   温逸侥幸捡了条命回来,可脸却在坠崖途中摔烂了,总之现在是人不人鬼不鬼,谁都认不出他是谁。   他从谷底爬起来后,被好心人所救,在那农户家中养了整整半年的伤,期间因为受伤什么事都做不成,人家也是要吃饭的,谁家有闲钱养得起这么个大活人?   可是此去回家路途遥远,他怎么找回去?再说了,他身上一文钱都没有!   温逸心急如焚,又是忧愁自己的身体,又是担心尚在府里的佟云琴。如今他离家已经半年有余,佟云琴的肚子肯定是藏不住了,但他比谁都清楚承宣从来没有碰过她。那么肚子一大可怎么办?他怕的就是这个啊!   为了佟云琴和她腹中的孩子,他也得想办法回去!   一向高高在上的温老爷,竟然也一咬牙做了乞丐,沿途乞讨,就这样,又过了半年多,他终于回到了京城。   一回去,就听说温家少爷病死了。   温承宣的身体也的确是油尽灯枯了,实际上他早该死了,不知为何又多活了几个月,也许是因为佟云琴跟温逸都不在。不过该来的总是要来,该死的也都活不了。   温夫人也知道温承宣大限将至,她彻夜的不睡觉,就坐在温承宣床边看着他,他稍微动一下,她就紧张的要命,怕他疼怕他难受。可温承宣要是不动了,她更害怕,怕他就这样去了,此后世上就只剩下她孤零零一个人。   可这天晚上,温承宣一反常态的好转起来,不仅面色好了许多,甚至还多喝了小半碗粥。温夫人以为这是好事,可大夫却知道,温少爷这是回光返照,怕是没多久就要去了。   果然,半夜的时候温承宣呼吸突然急促起来,即使小厮扶着他也坐不起来,躺在床上,脸上透出灰败的颜色,因为病痛折磨,他这么久以来虽然活着,其实并不舒服。   温承宣在心里叹气,又要死了。   他安慰温夫人说:“去了也好,去了就不难受了。”   温夫人当然也知道这个道理,可她如何能不伤心?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温承宣无奈地看着,说:“生死有命,这是已经注定好的事情,你不要伤心。”   说什么不要伤心,这怎么可能?温夫人摸了摸温承宣的脸,眼泪掉了下来:“可怜的……”她说不下去了,她什么也不能说,说了只会让他更担心。   她想让他无牵无挂的走。   温承宣对她笑了笑说:“我累了,想睡一会儿。”   温夫人点点头,轻柔拍着温承宣的手。他慢慢闭上眼睛,呼吸从急促断续变得安稳祥和,然后逐渐没了声音。   温夫人这才大哭出声。   他看起来像是睡着了,但确确实实是死了。   温承宣出殡那天,温夫人只把他送到门口,然后眼睁睁看着送葬的队伍一路往前,被身边婆子扶着险些站立不稳。就在她准备回府的时候,突然有个脏兮兮的乞丐手脚并用的从石狮子背后爬了出来,嘴里叫着夫人夫人。   “大胆!你这臭乞丐,竟然也敢叫我们家夫人!”   “是我啊!夫人是我!我是温逸啊!我是你夫君!”乞丐急切地喊着,拨开了挡住脸的头发,可他脸上都是一道一道可怕的伤痕,谁能认出他是谁?   “放屁!”管家上去给了乞丐一脚。“我们家老爷早在一年前就出事身亡了!你是哪里来的脏东西,也敢冒充我们家老爷!”   乞丐恨得要死,简直想把管家乱棍打死,可眼下他什么做不到。“真的是我!夫人,夫人你看看我!你一定能认出来的!”   听了这话,温夫人当真让其他人退开,往前走了一步,蹲下来仔细打量着乞丐的脸。乞丐露出欣喜若狂的表情,温夫人微微一笑,站起身又恢复了哀戚的神色:“看他怪可怜的,今儿又是承宣走的日子,给他点银子,打发他走吧。”   “夫人!夫人!夫——”   太吵了,家丁们自动自发捂住了乞丐的嘴。就在乞丐万念俱灰以为温夫人认不出自己的时候,温夫人突然回头看向他,嘴角勾起轻蔑的微笑。   ☆、第五十三碗汤(一)   第五十三碗汤(一)   一大清早,空气中薄薄的雾刚刚散去不久,谢泽背着简单的行囊站在自家泥屋门口。他很久没回来了,应该……得有五六年了吧,从他到这个世界开始就一直没回来过,如今好不容易得了空,便想着回来看看,毕竟对宿主来说,这里才是他的家。   正在谢泽观察屋顶是不是烂了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疑问:“……是谢三么?”   闻声,谢泽扭过头去,迅速在心底找到人脸跟称呼和对方对齐,点了下头:“王家婶子,是我。”   “你回来啦?!”王家婶子不敢置信地问。“都走了这么多年了,我们还以为你已经——不过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她惊叹地望着如今的谢泽,和五年前比简直就是判若两人。五年前的谢泽又瘦又黑,浑身没点力气,早年父母双亡就不读书了,一个人种地也种不好,总之就是很没用的存在,村里没几个瞧得起他的。可现在这个谢泽,身材高大挺拔,皮肤也是健康的古铜色,最重要的是气质跟以前完全不一样,否则只看脸的话还是比较好认的。   谢泽对王家婶子笑了一下:“回来了。”   “那……这回来了,还要走么?”王家婶子好奇地问,见谢泽并没有回答的意思,又见他身上穿得只是普通材质的衣裳,背上的行囊也瘦瘦小小,便不好意思地清了清嗓子,感觉自己问太多了。万一人家混得不好,这不是伤人心么。连忙道:“快,快进去歇着吧,你家也五年没住人了,打扫得好一会儿呢,婶子回去叫呢王大叔来帮忙。”   “不必麻烦了。”谢泽婉拒了她的好意。“我自己来就可以。”   说完上前一步,那木门早已斑驳,锁都上了锈。当初走的时候倒是拿了钥匙,可后来不知丢哪里去了。谢泽随意伸手一扯,便将铜锁扯了下来,又对看呆的王家婶子笑了一下,迈步进了院子。   虽然房子是泥屋,虽然院子里破破烂烂没什么东西,虽然整个家都散发出一股霉味……不过没关系,反正他在这里也不会住太久。   大门的钥匙都没了,其他房间就更别想了。谢泽很粗鲁地把所有的锁都扯了下来,然后到了屋子里,门窗打开散散味道。好在天气不错,五年前谢泽又特别穷,屋子里也没多少东西,走的时候值钱的都带上了,他把桌子呀床呀板凳啊都搬了出来,先打了井水擦洗一番,然后放在太阳底下暴晒,以前的衣服现在也不能穿了,谢泽收拾了下当垃圾全给扔了。   锅碗瓢盆什么的当然也要洗,干了一会儿活他便饿了,只可惜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   王家大叔下地回来,听自家媳妇说隔壁谢三回来了,连忙来看看,热情地邀请谢泽中午到他们家吃饭,谢泽拒绝了。   他不是宿主,从不知道何为拒绝,对他人的善意更是抱着欣喜的态度。他不需要任何人进入他的生活,再说了,吃人嘴软,他不想承任何人的情。   见谢泽拒绝,王家大叔也不强求,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虽然多年不见,但是性格有棱角了很多,这是好事,总比以前任人欺负也不还嘴好。   下午的时候王家大叔扛着铁锨锄头来谢泽家,硬是要帮谢泽锄地。院子里谢泽走的时候种的菜啊什么的早烂没了,把地翻翻,哪怕什么都不种,看着也干净些。   就那么点破地,谢泽一个人一刻钟就能干完,他也看出王家大叔不是专程来帮他翻地的,就很淡定地等对方开口,反正他不会先说话。   过没多久,王家大叔终于是没忍住:“谢三啊,你这五年都去哪儿了?”   “走南闯北,哪儿都去。”   王家大叔点点头,也没再问别的,村里人基本上都知道谢三回来了,也都知道谢三并没混出个人样来,因此还是回到村子里落叶归根。大家表面上不说什么,心里都是颇为唏嘘的,所以说该种地,那就种一辈子的地,不要想太多。   翻完地谢泽要进山,他身上没多少银子,回来的时候除了那薄薄的行囊以外什么都没有带,轻装简从的回来,还不如当初走的时候呢,至少那会儿他身上还有几百文钱。   他不跟任何人亲近,即使是对他释放出善意的王家人。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何宿主心底还是想要回到这个村里来,有什么意义呢?这里他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有的只是一群愚昧的村民。   这会儿初春,山里正是野味多的时候,谢泽打了头野猪,这冬季刚过,野猪并不肥,但卖掉的钱也足够谢泽生活几天了。   五年前的谢泽没有这样的本领,只能靠给人写字为生,去镇上摆个摊位,赚的钱不多,只够勉强糊口。好在他年轻,虽然不够强壮但身体健康,除了衣食住行外也没别的花销。   换了钱,谢泽买了些米面青菜,基本上需要用到的东西都买了点,以前认识的人现在都没几个能认出来他了,因为气质跟从前真是大不相同,虽然还是一样的高,可结实的肌肉一看就是不好惹的,跟五年前那个弱鸡简直是天壤之别。   有个卖烤地瓜的老头觉得他很眼熟,从前谢泽就在他旁边摆摊,老头很和气,跟谢泽说得上话,谢泽帮他写字从来不收钱。   但老头没敢认,谢泽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在他面前站定,问:“我想买些地瓜。”   老头每天的地瓜不卖完是不会回家的,可现在这都初春了,马上夏天就到了,到时候烤地瓜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他得趁着现在还好卖多攒些钱过几个月。等到天气冷了,再重新把炉子烧起来。   见来了生意,老头也不想这人为啥看起来这么眼熟了,赶紧问谢泽要几个。谢泽淡淡地说:“都给我吧。”   老头愣了:“买这么多……干啥?”   “回去晒成干。”谢泽说,顺势掏出了银贷。他帮老头把地瓜全拿出来装好,然后把银袋里的钱全给了对方。   反正他年轻力壮,等到没钱再进山打猎也就是了。   老头站在原地,打开银袋吓了一跳,这里头的钱够再买这么多地瓜了,想要追上去,可谢泽几步便没入了人群中,再不见踪影。   扛着买来的东西回到家,太阳已经下山了,走在土路上远远望去,整个村子都笼罩在一层烟雾中,时不时还传来几声狗叫,家家点着灯火煮晚饭,孩子们在村子里四处嬉笑打闹,有年纪的老人和男人们则三五一群聊着天。   谢泽无疑是奇怪,且多余的,他和整个村子格格不入——不管是五年前的,还是现在的。   他目不斜视地往前走,耳力超群的他甚至可以听见众人口中议论他的话,无非是跑出去混了这么多年仍然一事无成的回来,最后还是得扎根在村子里,这么大年纪了连个媳妇都娶不上云云。   男人们在谢泽面前似乎有种天生的优越感,甭管现在的谢泽多么高大强壮,他娶不上媳妇,那就是没能耐。出去五年回来仍然一无所有,连家里的地都荒了,这还不够人嘲笑的么?   这种无意识的恶毒最可怕,因为人们往往意识不到自己的想法有多么过分。谢泽无视所有人,扛着东西一路回到家。   先是点起油灯,白天把床啊桌子都刷洗晒过,现在已经没什么霉味了。家里的被子早就没法盖了,谢泽打算明天打水洗洗,今天晚上就先和衣而眠,好在也并不冷。   老头的地瓜还是热的,这让本来打算煮点粥的谢泽放弃了想法,坐在门槛上吃了几个地瓜,仰头看向天空。他在之前的两个世界里都没有得到任何技能,也因此小男孩会额外帮助他完成任务。此刻月亮又圆又大,皎洁如水,院子里种的树还没死,已经吐出了嫩芽。谢泽闭上眼,挥去脑海中总是出现的容颜,起身到院子里,打了桶冷水从头浇下去,透心凉,然后长长吐了口气。   什么都不要想。   时候也不早了,明天早晨他打算去地里看看,不管怎么说,属于宿主的东西,他都要打点好,至于其他的,日后再说也可以。   可是躺在床上他仍然睡不着,眼睛睁着望着漆黑的房间,这些年来他总是忍不住伸手在旁边的位置摸索,但那里永远是空荡荡的。他觉得自己没有爱上任何人,可这如果是习惯,未免也维持了太久。   深夜里,饥饿与想念,都只能忍耐。   然而谢泽转念一想,便是她在身边,又如何来过这么清苦的生活呢?即使她不在意,他身为丈夫与男人,也绝不能让自己的女子过这种日子。   就这样想着想着,不知何时,竟也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第五十三碗汤(二)   第五十三碗汤(二)闻思蕊司马航   早上谢泽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他火力旺,初春的天气到了半夜其实是有些冷的,但他昨夜不知何时睡着,做了个美梦,不仅没感到冷,甚至还有些食髓知味,不想醒来。   敲门声愈发频繁,谢泽下意识想要把身边的妻子搂入怀中,捂住她的耳朵,不叫外人吵醒了她。可胳膊伸出去搂到了一场空,他才意识到原来他早就没有妻子了。   心底有股说不出的烦躁,尤其那敲门声一直不停,谢泽便逐渐有了火气。他下床穿鞋披衣,大步走过院子把门拉开,脸上的表情冷得吓人。   ——门口是一对穿着锦衣十分般配的夫妻。男的斯文俊秀,女的秀美动人,此刻两人正手牵着手站在门口,女人的另外一只手抓着手绢放在身前,似乎很是紧张。   乍一看见谢泽,夫妻俩都是一愣,没认出来,好一会儿才确信这真是五年前那个瘦弱的谢泽,男人不可思议道:“谢三?你、你怎么变了这么多?”   谢泽面无表情地问:“你们来做什么?”   “三哥……”女人上前一步,她是那种很柔弱很梨花带雨的女人,此刻凝望谢泽的眼角有着淡淡的泪光,不过谢泽却被这一声三哥叫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谢泽的父母早年亡故,谢泽上头还有两个哥哥,不过都病死了,他排行第三,因此人人都叫他谢三,反而没几个人知道他的名字。“你回来了……这几年你过得还好么?”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看看谢泽穿的衣服,看看谢泽看起来粗犷冷厉了许多的脸,便知道他绝对是吃了很多苦。这让女人打心底感到愧疚,她忍不住上前一步想要抓住谢泽的手,可与此同时谢泽也往后退了一步,仍旧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好得很,无需你们关心。”说着便要关门,可那男人却抢先一步把腿伸进去,抵着门不让谢泽关,还盯着他看,“你还在怪我跟思蕊,对不对?”   谢泽不耐烦地说:“没有。”   “你骗人,你明明就有!以前你不会这样对我的……”说着说着,闻思蕊想起从前与谢泽情同兄妹的过往,想起这人曾经对自己多么好,和现在的冷淡一比,是那么令人伤心。“我知道,是我跟夫君对不起你……”   谢泽仍旧没表情的打断了闻思蕊的话:“现在你成亲了,是有夫之妇,难道我和你保持距离有什么不对吗?不喜欢我躲着你,难道想要我冲上去抱你?”   闻思蕊被他这粗俗的话惊的一时说不出话来。司马航瞪眼道:“你怎么能这么说话,你知不知道这几年来思蕊有多担心你?你一言不发就离家出走,连个音讯都不留,这些年,口信也没有一个,你想过思蕊——”   “如果我没记错,我跟司马夫人没有任何关系。”谢泽看着这对夫妻就觉得烦,要不是他们两个,宿主哪能郁郁而终呢?这种自以为是的补偿什么时候才能停止?“虽然司马夫人曾经是我的未婚妻,但二位不要忘了,无媒苟合的也正是二位,求我成全的更是二位。我与司马夫人解除婚约那一刻,便没了关系。”   闻思蕊被这话伤得不行:“三哥,你我从小一起长大……”   “嗯,一起长大。”谢泽眼露嘲讽。“一起长大又是未婚夫妻的情谊,你尚且能背着我与别的男人勾搭,最后还跑到我面前要我成全,那个时候你怎么没想想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   她自然是好的,嫁给了富人,去做她的少奶奶,可谢三在村子里又过得怎样的日子?别人不敢招惹司马家,却都在背后戳谢三的脊梁骨,说谢三没用。好像从头到尾错的都是谢三,是谢三逼着闻思蕊跟司马航相爱又成亲的。   “……你果然还在恨我们。”司马航沉声说。“五年了,你其实从没原谅过我和思蕊。”   他们夫妻俩来的时候坐着马车,锦衣玉食,过得无比潇洒快活。这五年夫妻恩爱,日子那么美满。现在的闻思蕊再也不是从前跟谢泽相依为命的那个人了,她现在是司马夫人,是人人看到都敬让三分的有钱人家的贵妇。   而站在他们面前的谢泽,除了身材变得高大结实以外,仍然是那个穷困潦倒,摸遍身上也掏不出一两银子的谢泽。   “三哥,不管怎么说,你我的情分都在。我知道你还恨我,没关系的,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生气。”闻思蕊坚强地吸了吸鼻子,忍住眼泪对谢泽道,“我们一听说你回来了,就过来找你,我跟夫君的想法是一样的,既然你回来了,说明你过得并不好,我们只想为你做点什么……你以前不是说想开私塾吗?到县城去,我们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地方,你可以尽情做你喜欢的事。”   “这村子你不能再待了,你自己看看这房子还能住人吗?”司马航充满嫌弃地看了泥屋一眼。“我看你也没什么行李,直接上马车跟我们一起走,到了城里,我让下人给你置办新的。”   他们夫妻俩自说自话,没一个人问过谢泽的想法。谢泽等他们说完了,才勾起嘴角:“我不接受。”   “三哥——”   “不要叫我三哥。”谁是她三哥?听了未免令人作呕。   司马航虽然也对谢泽心中有愧,可瞧他这样的态度又忍不住生气。“你若是有什么火,冲我来便是,思蕊一心惦记着你,你即使不领这份情,也不该如此对她。”   他们对不起谢泽在先,如今却是谢泽不讲情面了。   谢泽都懒得跟他们争辩,他一脚踢向司马航小腿,司马航吃痛收回,他便顺势把门关上,落了门闩。   闻思蕊跟司马航就这样被关在了门外,两人面面相觑,半晌也不知如何是好了,只能回去商议商议。   他们是真的想补偿谢泽,当年谢泽一走了之,直到现在闻思蕊都没有放下,她爱的人是司马航,可谢泽是她对不起的人。谢泽如今都快三十岁了,却连个家都没有,这都是自己的错。   所以两人商量了下,觉得谢泽现在不肯原谅他们肯定就是因为这个,村里人不也都指指点点,就因为谢泽没媳妇么?于是司马航派人去附近村子里物色比较适合的姑娘。   刚及笄的肯定不行,谢泽年纪太大了;家里条件宽裕的也不行,谢泽又没什么钱;长得太过美貌的估计也成不了,毕竟谢泽的长相在那里摆着呢。   这一来二去,就相中了同村一家姓赵的,家里有个叫桂花的姑娘,十八岁,因为亲爹过世守孝三年,出了孝期就过了嫁人的好年纪。只剩下年迈祖母跟身体不好的亲娘,还有三个弟弟要照顾,条件很是艰苦。桂花这姑娘长得不丑,但也并不是很漂亮,只能说是清秀。不过从方方面面来看,配谢泽都是正好的。   谢泽年纪大,又没什么钱,但有力气,认字,以后到城里开私塾,肯定也能照顾起桂花家里的生活。   怎么看怎么完美。   他还差人去桂花家里问了,桂花没什么意见,她家里人也都同意,于是这对夫妻便认为这是板上钉钉多事,跑不了了!就这么定了!   ……从头到尾都忘了问谢泽意见。   然而也不见得是忘了问,应该是根本没想过要问。反正在他们看来,谢泽这个年纪的男人,能有个媳妇暖被窝已经不错了,还挑?   他有挑三拣四的本钱么!   闻思蕊也不觉得司马航这么做有什么问题,在他们看来,他们都是真心为谢泽好呢!她吩咐家里下人准备彩礼跟成亲所需要的东西,夫妻俩竟然连知会谢泽一声都没有。   不过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罢了。   谢泽这些天去把家里的地给翻了,他在这待不长久,因此也没有再种东西,手里的钱花光了就进山打猎,去镇上换了钱,买些吃食回来。   这天他刚从山上扛着一头鹿还有一串野鸡下来,到山脚下就看见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女子站在那儿,似乎很紧张的样子,两只手绞在一起,见他来了,迎面而上,可堵住了他的路却又不说话。   谢泽眉头一皱:“让开。”   “你、你是谢三么?”女子结结巴巴地问,顺便介绍了下自己。“我是桂花,我今天来找你,是跟你说说成亲的事儿的……”   这姑娘还不知道谢泽根本不晓得成亲这回事。   果然,谢泽微微一愣:“什么成亲?”谁要成亲?   “就是、就是你跟我……”桂花羞涩地说,她有些不好意思,可又不得不说。“我娘说……今天想请你去我家吃顿饭,让我奶奶看看你……”   谢泽肩头的鹿差点掉下来:“我和你之前哪里来的亲事?”   ☆、第五十三碗汤(三)   第五十三碗汤(三)   “你、你不是已经着人向我家提亲了么?”桂花听谢泽像要不认账的样子,立刻急了,“我家聘礼已然收下,你若是不娶我,我岂不是、岂不是……”   谢泽仍然冷淡望着她:“收下与否,那是你家的事。我无父无母也不曾请媒人,你便是有些脑子,也应知道那些人不是我叫去的。”   说白了,还是贪财。虽然闻思蕊跟司马航干的不叫人事儿,可给的钱是真多,估计桂花一辈子都没见到过那么多钱,这姑娘穷怕了,恨不得把所有钱都狠狠地攥在手上。   “可是、可是他们说是给你找媳妇的……”   “那你找他们就可以了,来找我做什么?”   见谢泽要走,桂花连忙跑过去伸开双臂要拦住他,咬牙道,“我愿意嫁给你,你年纪也大了,难道这辈子就不成亲了么?除了我还有谁愿意嫁给你?我、我模样虽不是顶好的,可我能吃苦,嫁给你后指定好好伺候你。你若是拒绝了我,那我以后该怎么做人呐!”   其实她已经心动了。谢泽虽然穷,可看他这一身腱子肉就知道,嫁给他肯定不会过上孬日子,到时候他们有了彩礼钱,谢泽再加把劲儿干活,日子还不美上天?她也能好好照顾三个弟弟。   谢泽站在那儿看着这个瞧着十分朴实真诚的姑娘。谢三生前就是被这副模样所骗,顾及人家姑娘的名节,因此虽然心中不愿,却也还是答应娶她入门。   可桂花是个能安分过日子的么。   她心太大了,她太喜欢钱,所以对于谢三不肯接受闻思蕊夫妇的钱感到非常不能理解,甚至对此怨上了谢三。谢三娶了这个媳妇,便彻底承了闻思蕊夫妇的情。他拒绝的,桂花却照单全收,后来闻思蕊夫妇已经不找他,有什么钱财衣食直接送给桂花,谢三若是说她两句,桂花便直接坐在地上哭号自己嫁了个没用的男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开个私塾也赚不到什么钱,要不是她这个家早没了云云。   可这个家里,谢三没有任何亲人,反倒是桂花把她那一大家子都接过来住。她那三个弟弟入私塾不交束修不说,还经常仗着谢三与人多生是非。   谢三后半辈子都被迫接受他人施舍同情,旁人背地里不知怎地笑他,他自己的性子也是软绵懦弱不懂拒绝,年纪不大就郁郁而终。   所以这一生,谢泽是疯了才会娶这个姑娘。寻常人家的姑娘见有媒人上门,哪有不问清楚的,来人何曾说是他谢泽请来提的亲?   自己的贪心自己收。   生前的谢三可没有如今谢泽这一身结实肌肉,看起来仍旧是个文弱书生,没几两力气,说话轻声细语,从不跟人脸红。见到桂花这样泼辣的姑娘,自然什么都说不出来,又觉得自己的确是到了娶妻的年纪,再加上人家姑娘要说给他的事儿都传开了,便点了头。   虽然谢三不是坏人,甚至是个老好人,可他这样的,别人又怎会善待他呢?   “谢三!”桂花拦不住谢泽,便小跑着跟他走,一边想要说服他。在她看来自己配谢三那绝对是绰绰有余了,谢三凭什么看不上她啊?这人竟然还是个闷葫芦,她说什么他都不搭理,径直往前走。   桂花跟着跑了会儿便撑不住了,虽然她在家里也经常做农活,但怎能跟谢泽比?恰好脚疼,便哎呀一声倒在了地上,以期能让谢泽回头。可谢泽连看都不看一眼,继续往前走。   她这下也急了,银子啊布匹啊什么的她可是都收了,原本以为这事儿十拿九稳,怎么到了谢三这里,就软硬不吃了呢?   谢泽会答应就出了鬼了,生前的谢三这样的日子早已过够,再接受人家的可怜,那可真是无药可救。   闻思蕊自己背信弃义与司马航相恋成婚,还非要塞个姑娘给谢泽。若她是精挑细选找个好姑娘也就罢了,还能用好心来洗白,可她却觉得谢泽配不上这个姑娘,那个姑娘谢泽也配不上。   打心底,闻思蕊都是瞧不起谢泽的,否则断然不会如此待他。所谓的幼年情谊,不过是她粉饰太平的说辞。   谢泽走得快,很快便将桂花甩在了身后。他早料到闻思蕊会这么做,和谢三生前一模一样。之所以没有插手,是因为桂花对宿主造成的伤害。   她的贪婪,她的自以为是,她对娘家人的偏心和维护,都是导致谢三早死的原因之一。   更何况这亲事是她自己不问清楚接下的,跟他有何关系,真要闹事,去找闻思蕊跟司马航呀,不过她也不敢吧,欺软怕硬,世人皆是如此。   到镇上把鹿给卖了,野鸡则留了两只,谢泽买了些吃食便回家了,烧火煮饭。他一个人吃饭也随意,直接在院子里生活,将野鸡开膛剖腹洗干净,撒上调料烤至金黄,再刷上一层辣酱,顿时鸡肉散发出动人的香味,令人食指大动。   看着就很好吃,可是谢泽又忍不住想起他那无缘的妻子来。两人相守的时日太短了,他现在走过的每一处地方,吃过的每一口美味,都是那么想同她分享,可是她不在。   这世上又去哪里找比她好的姑娘呢?   顿时便觉得嘴里的鸡肉味同嚼蜡,失去了食欲。谢泽心中有些遗憾,他手上连能怀念她的东西都没有,离开那个世界,他就从此与她断了关系,这在之后的每个夜晚都让他辗转难眠。   他告诉自己这是习惯,只是时间不长,还没有改掉。可他从来不去想想,他经历了好几个世界,和她在一起也不过短短十载,为何十年的习惯,用上更多时间也无法遗忘?   天还没全黑,谢泽抓起手边酒坛子仰脖就是一口。辛辣的味道让他暂时好受了些,穷乡僻壤,连点好酒都没有。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呀。   此时正是家家户户做饭的时候,春天到了,天逐渐黑的晚了,这会儿夕阳正浓,景色怡人,天气也是不冷不热,谢泽一口肉一口酒,默默地吃默默地看,直到有人捶门。   是真的“捶”。哪有人这样使劲敲门的?   自打谢泽回来家乡就没人上门找他,他无亲无故,唯一来的就是闻思蕊——那还不如不来。   过去开门,映入眼中的是司马航愤怒的脸,以及站在一边扶着桂花不住安慰,时不时投来不赞同眼神的闻思蕊,此刻桂花正呜咽着小声哭泣,周围还围着不少看热闹的村民。   谢泽眼露嘲讽,看来这是兴师问罪来的,两人嘴上挂着对不起愧对于你,却一点都没想着人前给谢泽留点面子呢,这么大张旗鼓的来,简直就是在找乞丐的麻烦:我扔你一文钱,你个乞丐竟然不要?是不是嫌少?是不是贪心?!   司马航劈头就问:“谢三,你这是什么意思?”   谢泽抬起眼皮,“你说什么?”   “我说你这是什么意思!”司马航快气死了!下午桂花找到他们家说谢泽不肯娶她,非要闹着再要钱弥补她受损的闺誉,还说他们是故意拿她耍弄着玩,把个司马家闹的,也是个没脸没皮的。后来闻思蕊一问才知道,中午桂花找了谢三被谢三冷眼相待的事,司马航立马就怨上了谢泽,觉得这人真是不知好歹,敬酒不吃吃罚酒,他还想怎么样,给他寻个媳妇都不乐意,他难道还想娶个天仙不成?   “谢三,我说做人要有自知之明,桂花哪里配不上你?你这样对她,心里还当不当她是个姑娘?人家怎么你了?”司马航咄咄逼人地问。   谢泽往后退了一步,问:“我什么时候说要娶她?”   “聘礼都下了,你能不娶吗?”   谢泽简直要为此人的无耻鼓掌了。   闻思蕊扶着桂花上前,语重心长道:“三哥,我和夫君都是为了你好,你怎么就是不明白呢?桂花也是清清白白的黄花闺女,哪里配你不起,你却偏偏瞧不上人家?你都这么个岁数了,再不成家,日后如何向已故的谢叔谢婶子交代?”   “哦。”谢泽瞄她一眼。“那是谢家的事,不劳你操心。”   “三哥!”温柔的闻思蕊看似有了怒气,她质问谢泽。“你不是说已经不怪我和夫君了么?若真的不怪我们,为何不肯接受我们的好意?你心中是不是还怨我?”   谢泽说:“你太看得起你自己了。”什么怨,他根本看都不想看到她,多大的脸觉得谢三对她余情未了啊?“这几年我去了不少地方,早就放下了。”   “既然放下,为何不肯成亲?”司马航逼问。他一想到这个穷逼谢三还觊觎着自己妻子,心里就跟猫爪挠了一样难受,恨不得立马给谢三找个媳妇,然后逼着他成家,这样他就再也不会纠缠思蕊了。“如果你还喜欢思蕊,那么你就要失望了,因为这辈子我都不会放开她!”   “你说他喜欢谁呀?”   与此同时,一个娇俏的声音突然传来。   ☆、第五十三碗汤(四)   第五十三碗汤(四)   这声音清脆可爱,众人禁不住都扭头看去,定睛一看,顿时不约而同地抽了口凉气!   这是谁家的姑娘,竟生得如此貌美!   只见那姑娘一袭粉色罗裳,布料一看便是金贵之物,走动间裙裾柔软飘动,显露出其间绣着的淡淡花草纹路,乌黑的秀发用价值连|城的白玉簪子绾起,藕般的手腕上套着个青翠的镯子,一张小脸生得是精致绝伦,此刻正俏皮地露出笑容,一笑,嘴角现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来。这么美的少女,一看便不是他们这穷乡僻壤能养出来的。   不过再一看她身后的人,村民们从惊艳中回神,极其不安。   原因无他,少女身后站着的是一对身着铠甲的士兵,跟在她右手侧的是名银袍小将,腰间别着宝剑,眉目清秀十分好看,却是煞气重重,此刻一只手按在剑柄上,似是一旦有人对少女不敬便要砍了对方。   司马航被这一声问得傻眼,他素来以为思蕊便是所见过最漂亮的女子,没想到人外有人,世间竟有这般的绝色!这少女不仅貌美,气质更是高贵,相比之下,闻思蕊倒显得小家子气了。   “我问你话呢,你怎么不回答我?”少女不高兴地又问了一遍。“你说他喜欢谁呀?”   谢泽见到少女,眉头一蹙。反而少女欢快地提起裙摆朝他奔去,嘴里呼唤道:“将军!”   ……将军?!   谢泽避开少女的飞扑,容色不变,仍旧冷淡:“公主自重。”   ……公主?!   “将军还是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公主鼓起脸颊分外不开心。“陆凌,你告诉你家将军,本公主是来干嘛的。”   银袍小将上前几步,先是给谢泽拱手抱拳,道:“将军,皇上派属下前来接将军回京,公主也硬是要来,皇上便准了。”   公主一听,气得要命:“谁叫你尽说实话来?!”这两人一个德行,都不会说人话的!   陆凌满脑门都是问号:“属下说的都是实情啊。”   谢泽勾起嘴角,“行了,我知道了。”   陆凌恭恭敬敬退下,站到谢泽身后,他一直都是谢泽的副将,谢泽只用了五年便从一名小兵爬上了将军之位,还带领他们打了胜仗,把敌国打回了老家割地赔款,甚至还获得了公主的芳心!可就在这时候,他却突然请求皇上给他一段时间回家乡看看,这眼看时日差不多了,皇上便命他前来接人,公主一听心上人要回京,也吵着要跟来。   说起来谢泽还是公主的救命恩人呢。   这小公主啊,是皇上最小,也最受宠爱的女儿,金枝玉叶,就是性子娇蛮一些。由于被皇上宠上了天,不知天高地厚,竟偷偷女扮男装混入军营,仗着会点三脚猫功夫非要上阵杀敌,幸好在打仗中被将军认出来,否则便是赢了,他们的脑袋也别想保住。只是因此将军受了重伤险些丧命,公主嘛,正是少女怀春的年纪,将军长得虽然不能说多好看,但五官端正气势十足,自然就被看上了。   不过这样多好事别人是求也求不来,将军却是避之唯恐不及。公主对他来说就是个烫手山芋,看到都头疼。   “将军,时间差不多了,也该回京了吧,父皇都给你建好了将军府。”   谢泽眉目深沉没有说话。将军府?有将军府又如何,是将军又如何,那个姑娘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他宁可餐风宿露,也不想住进所谓的将军府。“多谢公主关心,末将心里有数。”   “你有什么数啊?”公主噘嘴。“叫你回京,推三阻四的就是不肯,难道父皇会害你,我会害你不成?人家都上赶着要当驸马,你可倒好,看到本公主,跟看着洪水猛兽似的。”太伤人了!   谢泽说:“公主言重了。”   公主憋着一张小脸儿生闷气,可是又不好跟谢泽发火,转头便去找别人麻烦:“你们!你们都是些什么人!在这里吵吵嚷嚷,见到本公主还不下跪,仔细你们的脑袋!”   她语气任性刁蛮,吓得一行村民连忙跪下,伏在地上簌簌发抖。公主又扭头去跟陆凌说话:“你快把这些刁民抓起来!”   陆凌却没听她的,而是看向谢泽,谢泽微微摇头,他便站着不动了。公主气得差点昏过去,这一个两个的,要么是不承她的情,要么是不听她的命令,反正就没一个让她省心的!   公主在前不得不跪,可司马航也好,闻思蕊也好,心里都是百味杂陈,他们万万想不到,前一秒海被他们瞧不起,需要他们施舍同情的谢泽,下一秒就成了什么将军,他们现在跪的可不只是公主,还有谢泽啊!   这简直太叫人屈辱了。但城里最大的官儿也不过知府,公主这般的金枝玉叶他们哪有福气见到,更别提是跟人家做对了,还是夹紧尾巴做人要紧。   “你怎么还是这么老好人,别人对你不好,你不教训他们就算了,我帮你教训,你还不让!”   谢泽看了公主一眼,道:“没必要跟他们计较。”便是谢三活着,也肯定不会对闻思蕊夫妇做什么,只这落差就足够这对夫妻难受的了。更何况他们是真没想过害谢三,只是太自以为是,所以也需要吃点苦头,切身感受一下,才知道谢三当年是什么心情。   公主哼了一声,问司马航:“方才你说将军喜欢谁呀?”   “这……这……”司马航哪里敢答?他结结巴巴了两句,一句话也说不完整。公主很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又去问闻思蕊:“我听说将军从前有个偷人的未婚妻,是你么?”   这可是京城的贵人,金口玉言,从公主口中说出偷人二字,那可真比拿刀子砍自己还让闻思蕊难受。她面露屈辱:“不……我没有……”   “本公主什么都知道。”公主仰起脸,她本就娇贵,心中瞧不起闻思蕊这等人,又见其欺负自己的心上人,更是存了教训对方一番的心思。“你狡辩也没用。”   她又走到桂花跟前,问:“你想嫁给将军是么?”   桂花早吓傻了,哪里还敢点头,一个劲儿地否认:“民女不敢!民女不敢!”   “不敢就对了。”公主背起双手围着这三个人走了走。“我瞧你长得也还可以,这样吧,本公主做主,把你赐给这人做个侧室,你可愿意?”   桂花一听,喜出望外,哪怕是给司马航做妾,也比嫁给普通人当妻来得强啊!她没有那个福气攀上将军,能做个侧室也是好的!当下脸红心跳,兴奋的都结巴了:“谢、谢谢公主!”说着磕了几个头。   “公主——”司马航都傻眼了,可他刚叫了公主,那看似娇嫩的少女便冷冷地看过来。“怎么,你觉得本公主的决定不够好?!”   司马航能说什么?他满腔拒绝的心在想起对方身份的时候瞬间消散,那可是公主啊,不是随随便便的什么人!   闻思蕊更是瘫软在地,她跟司马航成亲多年,身边从没第三人插足,可如今公主却——“公主怎么能如此罔顾民妇和夫君的想法?求公主收回成命!”   “怎么了?本公主来了有一会儿了,方才就听你说这位桂花姑娘是如何如何的好,如何适合将军,如何能伺候好将军。将军以后会做驸马,本公主觉得,留桂花照顾你的夫君也不错,这样的话,以后你就轻松许多了不是么?本公主一心一意为你夫妻二人着想,你们不识好歹便罢,竟还敢拒绝本公主?你忒的善妒,可知犯了七出之条?!”   谢泽淡漠不语。公主就是公主,哪怕她看起来多么天真无邪,她也仍然是公主。她出生在皇室,受尽宠爱,便自然而然地以自我为中心,权势压人,在她这里那是天经地义的事。   “好了,这事儿啊就这么定了,刚巧你们送了桂花聘礼,这赶日不如撞日,撞日不如今日,本公主做个主,桂花现在就随你们回去吧。”撑着下巴想了想觉得还有些不妥。“这是本公主第一次为人作媒,你们可得好好谢我。”   心里不想要,可还得谢恩,闻思蕊夫妻快要憋屈死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最后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公主又说:“为了避免日后你们欺负桂花,本公主在这儿可说了,若是桂花在你府上过得不顺心如意,休怪本公主对你们不客气!听到没有?!”   “是!是!”   “还不滚?等本公主派人送你们?”   司马航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拉起闻思蕊,走了两步听见公主的冷哼,赶紧回来把桂花也带上,头都不敢回,夹着尾巴逃了。   陆凌见状,对其他跪在地上的村民道:“尔等还不退下!”   待到无人了,公主才又奔到谢泽身边,笑嘻嘻地说:“将军,我饿了。”   谢泽转身进院子,公主与陆凌也跟了进去,其他将士则守在外头。   ☆、第五十三碗汤(五)   第五十三碗汤(五)   “这里条件清苦,比不得宫中,可能要委屈公主了。”   公主有点害羞:“没关系。”只要能看到谢泽,就是让她不吃饭也可以。   陆凌自动自发地过去帮忙,公主本来也想插手,可是她尽帮倒忙,最后只好坐在门槛上看着两个大男人在那忙活。谢泽所有的食材并不多,做出来的饭菜也十分简陋,公主吃惯了山珍海味,第一次吃这样粗糙的饭菜,自然无法适应,但她还是逼着自己硬着头皮咽下去,抬头一瞧,陆凌已经去屋里收拾了,晚上她肯定是要住在这的,谢泽站在她面前不远处。   她吃了点就有些食不下咽,味道一般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她看着谢泽的身影,顿时没了食欲。一路赶来这小城,她娇生惯养的,也算是吃了不少苦,可如果谢泽能给她一点点温柔,哪怕只是一点点——她都不会这么难过。   他向来拒人于千里之外,不讨好她不奉承她,同时,也不喜欢她。   公主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她有哪里不好呢?别人都挤破了头想当驸马,偏偏这个谢泽视她为洪水猛兽,看到她都想跑,更别说是跟她好了。   陆凌把屋子收拾了下,晚上公主就睡里头了,然后他便出去安排其他将士的晚饭,顺势就在外头睡了,简易凑活凑活。好在来的人并不多,二十几个人,否则可不好安排。   晚上公主睡在屋里,谢泽便不在里头待。公主躺在这破烂的泥屋里,心里难受,这哪能跟她的寝宫比呀,又黑又破,墙壁斑驳,一个人在屋里睡实在是害怕。她想了想,对外头守着自己的陆凌说:“去把将军给本公主叫来。”   陆凌犹豫了下:“公主,按理说应是属下守夜。”   公主刁蛮发脾气:“叫你去你就去,哪里来那么多废话!”   陆凌无奈,只好从窗前往外走,靠近门口的地方,谢泽倚着门板坐在那儿,外头的将士都已睡着了,唯独他一双黑眸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有神。“将军,公主她……请您过去。”   谢泽微微皱眉:“我知道了,你坐吧,休息会儿。”   “是。”   谢泽几步走到窗户那里,沉声道:“公主,末将来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坏?特没人情味,特刁蛮不好相处?”   这没来由的问话,换别人早诚惶诚恐了,谢泽却容色冷淡:“公主是公主,有刁蛮任性的本钱。”   公主咬着下唇,躺在床上看屋顶。连个帐子都没有,时不时有泥沙落下来掉在她身上。谢泽知道她要睡他的床,竟然把所有私人东西都拿走了,还专门命人快马加鞭去镇上买来新床单和被褥,反正就是不跟她有任何亲密些的接触。想想也喜欢他好几年了,可直到现在,别说是牵手了,就连谢泽的私人物品,公主都没碰到过。   她吸了吸鼻子解释说:“……我今天就是想给你出口气,不是故意欺压百姓的。”   谢泽眯着眼抬头看天,漆黑的夜幕上点缀着星子,他没有说话,不给任何回应。   公主觉得自己特别委屈,她是天之娇女,为了这么个谢泽,算是纡尊降贵了,可这人,从头到尾都如此冷淡,她又有多少的喜欢能给他呢?“……那个桂花,性子贪婪,有我的口谕,日后她在司马家能过上很长一段好日子,到时候她肯定会把司马家给搅和的一团糟。可是等时间久了,那两个人意识到我不会再管这事儿了,桂花就要吃苦头了。这三个人虽然都不是很好,却也不是坏人,你难道是在生气我没有把他们的脑袋给砍了么?”   “末将并非草菅人命之人。”   公主更是悲从中来。她觉得自己付出的够多了,甚至为了他精心考虑做出决定,但这人啊,永远都冷淡的那么遥远。“谢泽,你是个混蛋。”   谢泽沉默不语。   她很明显是哭了:“你以为我就非喜欢你不可吗?本公主告诉你,想当驸马的人能绕京城十圈!”   谢泽薄唇轻启:“那就祝公主早日觅得如意郎君了。”   “谢泽!”公主气得从床上坐起来,恰好可以看到站在窗前那高大的身影。这个男人的影子被月光照映在地上,她不止一次幻想过被他拥抱是什么感觉,可再炽热的心也会有冷却的一天的。“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为什么不喜欢我?我有哪里不好?我那么那么喜欢你,我甚至请求父皇不要赐婚,请求他尊重你的意见,我为了做到了这一步,你为什么还是不肯喜欢我?”   就像她意料中的那样,谢泽没有回应她。事实上如果不是他是臣子,公主相信这人是看都不会看自己一眼的。她引以为豪的那些优越条件,在谢泽面前都拿不出手,因为他根本看不上。“我的喜欢也是有限度的,本公主是皇室中人,不会永远卑微到这种程度等你回头看我。所以谢泽,我只问你:可否有片刻,为我心动?”   谢泽的回答简单而坚定:“不曾。”   她抱着被子哭起来,像个小孩子一样。   其实谢泽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不肯娶公主,又不曾有人要他守身。可他确实没了成家的年念头,他不由自主地和每一个企图接近自己的女子保持距离,甚至每一个深夜里,他都忍不住想起另外一个女人。   “我不明白……”   “公主无需明白。”谢泽低声说。“我心中有人了。”   公主哭得更厉害了:“是谁?”她保证不打死她!   谢泽淡淡地说:“没了。”   “……”什么意思?她睁大泪眼,搞不懂他的话。   谢泽又重复了一遍,不知道是跟公主说的,还是再一次告诫自己:“没了。我失去她了。”   说完,他转身离去,留下公主一人出神。   陆凌瞧见谢泽回来,连忙起身要去守夜,却被谢泽叫住:“陆凌。”   “将军。”   “你……可知道什么叫做喜欢?”   陆凌被问得一愣。“将军何故问这个?”   “公主喜欢我什么呢?”他喃喃自语,自己也搞不懂这个问题。   陆凌忍不住笑了:“将军年少有为,为人正直,又是公主的救命恩人,公主会喜欢上将军,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   “那为何……我却对她的喜欢没有感觉呢。”谢泽皱眉。“以前也有一个姑娘喜欢我,我对她,和对公主是不一样的。”   “这还不简单,将军自然是喜欢那个姑娘。”   谢泽听了,如遭雷击。“你说什么?”   陆凌低头仍旧在笑:“喜欢一个人便是如此了,若是深到了骨子里,便是再见到比她更好更美丽的人,也断然不会动心。”   “听你话里的意思,你喜欢过别人?”   陆凌有点不好意思:“是啊,我也有喜欢的人。”   “那个人……?”谢泽难得有了好奇心,陆凌跟在他身边好几年了,他可从来没听他说起这个。   “属下也不好说,但那个人,属下愿意做任何牺牲。”   谢泽摆了摆手,陆凌便又去窗前守夜了,剩下他一人坐在门前出神。   风很轻柔,月色也不错,总之这是个很好的夜晚,但谢泽心里却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说实话,他一直都知道公主喜欢自己,明确拒绝她的同时,也从不曾想过别的,可今天晚上,他却忍不住要去想,自己为何要拒绝公主?   谢三生前再窝囊,也是想过好日子的,也想娶个媳妇回家。男人不都会这么想么?那为何他不会呢?公主喜欢他,连带着皇上都十分器重他,按理说,他就应该点头做个驸马,享尽富贵荣华,这一生还怕过得不好?   但最后他却只想孤身一人,不要任何人陪伴。   ……他竟然从未想过娶妻之事。   为什么?   抬头,谢泽看见陆凌笔直地站在窗户前,身姿挺拔,他还记得陆凌谈及喜欢的人时的语气,虽然天黑了,可他仍然能瞧见陆凌眼底温柔的光芒,那是不悔,是执着,也是在所不惜。   那种喜欢,已经是爱了。   谢泽觉得头脑一片混乱,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他想知道,却又不想让它出来。他有预感,若是清楚的看到自己的内心,他一定会变的。   那样的话,有了牵挂,又如何身无一物的回到自己的世界?即使已经不记得发生了什么,谢泽的灵魂也无法遗忘忘川河底千百年来的折磨。他受尽苦痛才爬上岸,为的难道是功亏一篑吗?   谁都不能阻碍他的脚步,他要回去那个世界,找回自己的过去,讨一个公道。   这世界何曾善待过他,他呕心沥血,最后不也是落得个惨死忘川的下场?谢泽捂住胸口,他感觉到那个地方,有什么东西,逐渐变得鲜活而动人。   可最后他盖上了。   ☆、第五十四碗汤(一)   第五十四碗汤(一)   他已经很久没这么痛过了。   被穿了琵琶骨,锁在地牢里,废去了武功,两颗眼珠也被挖了出去,这些痛,都是在男鬼附身后才开始的。   他附身的时候刚好被穿了琵琶骨,铁链锁住四肢,日日受尽酷刑。即使眼珠子被活活挖出眼眶,骨头被一点点打碎,他也一声不吭。和忘川河里千百年的折磨比起来,这些实在是太不痛不痒了。他的灵魂被无数次撕成碎片又重新愈合,然后是再一次撕碎,再一次愈合,如此反复千年,也不曾让他低头求饶,人类的手段还不够看呢。   只是待到他复仇的时候,这些人便是跪在地上求他,他也绝不心软。   上个世界他还没有想明白,魂体便被抽离,即使如此,也足够男鬼得知闻思蕊那三人的结局了,就如公主所说,谁都没讨着好,谁都没能笑到最后。桂花仗着公主口谕在司马家作威作福,不仅把自己的祖母母亲还有三个弟弟带去司马家生活,还看中了闻思蕊手中的权力,非要争着,司马航迫于公主当日的话,不得不分了一半权力给她,桂花因此极力敛财。   司马航虽然不是做官的,却俊俏好看,非常受女子喜欢。这一来二去,桂花便看上了,放在以前她自然不敢痴心妄想,可现在有公主给自己撑腰啊,她还怕谁?   把个司马家闹得是鸡犬不宁,闻思蕊好不容易怀了个孩子还被桂花给折腾掉了。可他们无计可施,只能咬牙任由桂花嚣张,短短几年,夫妻俩便老了好几岁。   后来又过了些年,公主都已经招了驸马,再没有过问这里的事,司马航和闻思蕊商量了下,决定试探着来。结果让他们大喜过望,桂花虽然被夺走了权力,却没有招架的本事。闻思蕊乘胜追击,把桂花手头的铺子跟银子都捞了来,公主一直不搭理,司马航便当机立断给桂花写了休书,直接将她一家人丢了出去。   可之前闻思蕊被伤了身子生不出孩子来,司马航的爹娘如何能愿意,即使司马航表示没孩子也无所谓,亦不能眼睁睁看着爹娘以死相逼,无奈之下,又纳了几个小妾,孩子是生出来了,但是跟闻思蕊也回不到过去了。   桂花心怀怨恨,要去京城找公主告状,费劲千辛万苦到了公主府,谁知却被赶了出来,好不容易等到公主出门,她扑上去求公主主持公道,公主看了她一会儿,问了一句:你谁呀?   说完再也没理她。   谁管他们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呢,总之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他们应该都懂了。   贪财的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自以为是的最后离了心,一辈子也没法毫无顾忌的相守,不是报应又是什么?至于那个谢泽,早已在某个夜晚消失在那个世界上,从此音讯全无。   湛然的喉咙里发出粗重的喘息,这是身体的自然反应,他其实是无所谓的,恒山派以为能从他口中问出秘籍的下落,简直就是在做梦。   待到他脱身,练好武功,定将血洗恒山派,以报今日之仇。   再没人能辜负他,欺辱他,背叛他!   湛然被宿主强烈复仇的意念影响了。上个世界,公主让他发觉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感,这个世界,宿主湛然的怨恨与暴怒便趁虚而入,然而男鬼自己浑然未觉。   他只觉得自己要尽快出去,而后踏平恒山派,让那些人全都死在他手上。   湛然本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魔教教主之子,教主死后,他便执掌了魔教,同时开始修炼极其阴狠的武功秘籍。这本秘籍乃是上古时期一位绝世高手所传,因为功夫太阴毒,本想毁去,谁知无意间流落世间,成为天下人人争抢之物。   为了得到并销毁这本秘籍,恒山派特意派出了门派里最美貌也最信任的女弟子天香接近湛然,从而伺机夺得秘籍。湛然果然中招,天香与其百般虚以委蛇,可湛然心防极重,虽然与她相爱甚至提出愿娶她为妻,却始终不肯透露丝毫关于秘籍的消息。   无奈之下,恒山派的掌门示意她协助门派将湛然抓获,严刑逼供拷打,就这样,湛然落入恒山派之手,世人还不知道,以为这位新任教主又去哪里杀人寻乐了呢。   他就是这种玩世不恭的性子,兴头一来,长年累月不回教里也是有可能的,是以教众都未曾想过要找。   空无一物的眼眶变成了两个黑漆漆的洞,但无论再怎样的折磨湛然都不会死,之所以被抓是因为他太过自大误信了天香,一失足成千古恨,便将自己坑到这般田地。   到了饭点,恒山派的人是想起来就给他送点吃的,想不起来就不管他,反正他死不了。   地牢的门被打开,一阵清脆的铃铛声传来,随后湛然闻到一阵清香,今日来送饭的不是那个恨他入骨的男弟子,竟然是个女弟子?   那女子看到他的脸,倒抽了口气,虽然眼睛瞎了,可耳朵还好得很,湛然露出恶意的微笑:“害怕?”   女子没有说话,走了过来在他面前蹲下,把食盒打开,喂了勺饭到他嘴边。   湛然厌恶地别过脸:“滚开。”   女子沉默了一会儿,湛然虽然瞧不见她的脸,却能听到她略微急促的呼吸声。过了会儿,女子说话了,“你还是吃一些吧,我听说……下午掌门他们要来审问你,到时候……”   湛然冷哼一声,“不需要你假好心,待到我脱身,定然将你们恒山派碎尸万段。”   他语气轻柔低沉,可其中的阴狠却让人不寒而栗。女子见他不肯让自己接近,也是没有办法,便将一旁的长凳拖了过来,饭菜放到上面,“我要回去了,可以的话,你还是多吃些吧,何必跟自己过不去呢。”   说完,湛然便听闻铃铛声逐渐远去。   下午的时候恒山派掌门果然来了,他们每天碾碎湛然一根指骨,以期逼迫他说出秘籍所在,哪怕是口述也可以。然而湛然却死撑着不说,今日掌门前来,看样子是打算走软化路线了,因为湛然闻到了女子身上的香味,不是中午送饭的那个,而是天香。   见往日令人着迷的俊美面容变成这样子,天香顿时潸然泪下。她是真的喜欢湛然,却也真的不能和湛然在一起。如今的湛然零落成泥,而她选择了门派,就注定站在了湛然的对立面。   “湛然,你不要再硬撑了,告诉我们秘籍的下落好吗?这样的话,我还可以跟师父求情,让他开恩饶你一命!”天香的泪水落到湛然身上,让他感到十分恶心,那股子冲鼻的香味更是让他想要把这个女人一刀砍了。   这个宿主不同于之前的几个,湛然心底的戾气十分强大,甚至有着吞噬影响男鬼的力量。他根据猜测“看”向了天香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笑容:“你以为,背叛我的人,能有几个好下场?”   天香咬着嘴唇:“……对不起,可是我……我必须做选择……”   湛然不想听她废话,他空洞的眼眶显得格外诡异。明明被挖了眼珠子,可他却像是能看见牢房里每一个人那样。“待到本座脱身,恒山派必将血流成河。”   “放肆!事已至此,你还敢口出狂言!”一个男子厉声喝道。   “你们最好现在就杀了我。”心底的愤怒,狠辣,与忘川河里千百年的积怨逐渐融合到一起,湛然心中充满杀意。“否则……”   他没把剩下的话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在场众人不约而同打了个寒战,不知为何,他们都觉得眼前这人并不是随口说说,他是真的有这个本事的。   先前那个男子听了,色厉内荏地一脚踩在小腿上,骨头碎裂的声音咔嚓作响,天香顿时白了脸,她是第一次意识到是自己让这个男人陷入如此险境,可湛然却面不改色,甚至连疼痛的表情都没有表现出来,嘲讽道:“原来你就这么点力气?恒山派尽养些废物。”   那人一听更是恼怒,抽出长剑便要砍来,被掌门阻止后愤愤退下。   掌门捋了捋胡子,道貌岸然对湛然说道:“我再给你几天时间,你好好想想,到底要不要把秘籍交出来。事已至此,我在你身上花了许多时间,若是再得不到,我只能杀了你为民除害了。”   说完,带着来时的人离去。天香临走前又看了湛然一眼,对方低垂着头,他看不见她,自然也不知道她停下了。   身体上的疼痛不算什么,现在和他的过去比起来简直可以用幸福来形容了。折磨不到灵魂与心脏,算什么折磨?湛然想,他该想点办法离开这里了。天香倒是个捷径,只可惜他耻于向女人示弱,靠欺骗女人来得到自由,未免太过下作。   更何况,他怕自己忍不住恶心。   ☆、第五十四碗汤(二)   第五十四碗汤(二)   如今湛然就是个废人,他没了武功,被穿了琵琶骨,还瞎了双眼睛,更别说身上被打断碾碎的骨头了。即便是大罗神仙估计也治不好他的伤,因此恒山派对他对看守也弱了些——横竖是个废物,插翅难逃,是死是活,也不过是他们嘴里一句话。   湛然被吊在刑架上,垂着头。他浑身已经没什么力气了,更是不知岁月。   距离掌门等人离开没过多久,他又听到了由远而近对铃铛声。湛然一动不动,直到那铃铛的主人走到他面前触摸他的脸,他才毫不留情的一口咬下去。   口中的手指纤细柔弱,湛然咬的很用力,几乎要将她的骨头咬碎。可少女只是疼得瑟缩了下,随后便坚持地用另外一只手抚过他乌黑却凌乱不堪的发。“我是来救你的……”   此女定然不是魔教中人,可听她说话,也并非是有陷阱。湛然松口,问:“怎么救?”   少女抿了抿唇瓣,动手去解他的锁链,去掉了锁链后,已经失去行动能力的湛然瞬间倒下去——幸好被少女抱了个满怀。如今湛然浑身无力,别说是逃跑,就是行走都成问题。   “你必须赶紧离开恒山派,否则掌门很快就会杀了你的。”   “你是谁?你也是恒山派弟子?”   对湛然的问话,少女并没有回答。也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力气,竟将湛然背到了背上!湛然目盲不能视物,可事到如今还能有什么比被恒山派折磨关押更糟糕的事情么?这少女就是想骗他,也得有个理由。   若这是另外一场愚蠢的美人计,湛然可不是原来的宿主,恒山派注定要失望了。   他倒是想拒绝和这少女如此亲近,只是身体毫无力气,只能被动。伏在少女背上,湛然什么都看不见,却感觉到少女带着自己东奔西跑,经常四下拐弯,最后似乎是在水边停了下来。   “我要带你出去,可是山门紧闭,我偷不来钥匙,也没法守门的弟子通融。这里有条暗道,出去就是山脚下,只是……”   “是水路,是么?”   “对。”少女不知用什么柔软的布料将湛然绑在了自己身上,然后跃入潭中。湛然不识水性,少女知道时间不多,必须尽快浮出水面,否则这人可白救了。   她低估了湛然的意志力,为了活下去,他能忍受无数常人无法忍受的折磨。就如此刻,水底时间过长几乎教他窒息,可他硬是撑着,直到少女带着他浮出水面,艰难地游到岸边,然后把他推了上去。   湛然想将少女就此灭口,可是一来浑身无力,而来这丫头既然能扛得动他还带他游出水潭,必然不是个好对付的。如今形式没人强,还是要小心行事。   少女趴在岸边喘气,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她困难地爬出来,第一件事是过去给湛然将衣服上的水拧去,然后才顾得上自己。“你还好么?”   “死不了。”   “山脚下,我已经准备好了一间屋子给你疗伤,放心吧,他们不会找到的。”嘴上这么说着,她又将湛然背了起来。从这里到茅草屋还需要一会儿,靠湛然的体力跟此刻的状态,很明显是到不了的。   湛然觉得被个女人背实在是对他尊严的侮辱,可眼下除了这个也没了其他方法。他问:“你是什么人,为何要救我?”   “……这你就别问了,总之,我不会害你。”少女喘着气说,看得出来她虽然力气大,可背着湛然这么个大男人,也还是累的,就听见她不住地喘气,基本上是走一会儿就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好不容易到了山脚下的茅草屋,屋里早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虽然简陋些东西少些,可是与恒山派的地牢比起来,这里简直就是天堂了。   湛然被少女放到床上,他仍然没有力气,只能任人摆布,少女将他放好后很快就出去了,就在湛然以为她走了,想要奋力起身的时候,铃铛声又清清脆脆的响起来。   “你别动呀。”少女低呼。“不要命啦?”   她的语气一直都是客气而疏离的,此刻却有几分交集与怒气,也不知是不是湛然的错觉。   他又被放倒,随后感觉自己的衣衫被褪下来:“你做什么!”   “你身上到处都是伤,总得处理一下吧,我这里有上好的药,能续筋接骨,你不用担心自己的四肢,只要好好休养,好好听我的话,会好起来的。”   湛然被她这理所当然的语气弄得不怒反笑:“听你的话?你算什么东西?”   “……”少女觉得他的脾气真是坏透了,可是想想他受到的折磨,叹了口气,“我不与你计较,我现在要把你脱光了,用水给你擦一下伤口,然后上药。你要是不想死呢,就不要说话了,反正你这嘴也说不出什么好听话来。”   接着湛然就感受到了人生中最大的屈辱。他活了这么久了,还是头一次成了个废人躺在床上让个女人给自己擦身子,里里外外前前后后,每一寸皮肤都被摸遍。少女的动作很轻柔,生怕弄疼了他,可即便这样,他也恨不得将这女人碎尸万段。“待到我好了,你最好跑得快一些。”   他被迫接受这种照料,可心底的怒火却没少半分。   少女听他撂狠话,轻轻叹了口气:“那早着呢,你这身子,没个半年一年,想好可难。”   湛然不再理会她。   少女去换了盆水,第一次只是擦掉了他伤口中的泥沙与异物,第二盆水里不知加了什么草药,湛然慢慢的觉得昏昏欲睡,他的神智不再清楚,不知何时竟陷入了梦乡。   少女安静地给他清理伤口,然后掏出一只瓷瓶,从里面倒出透明无味的药膏,一点点抹在湛然伤口上。说来也是十分神奇,这药膏抹上后,有些还在龟裂流血的伤口立马止血开始愈合,已经结痂的伤口则自动褪色,药效好的惊人!   “果然没错,他没有骗我。”少女喃喃地说,又细心地把湛然断掉的四肢处抹上药膏。   他睡着了,脸色仍然十分苍白,本来应该有一双黑眸的地方只有两个黑漆漆的洞,那该有多疼呀,少女无法想象。她安安静静地看着床上的湛然,起身后退了几步,离他而去来。   从这天开始,湛然不得不在这个茅草屋住下来。恒山派不能让武林中人知道湛然在自己手里,找人也都得偷偷摸摸的找。少女找的这个茅草屋虽说是在山下,可湛然却不这么觉得。若真是在山脚下,这么显眼,周围连户人家都没有,怕早被找出来了。   有少女的照料,湛然每天什么都不用做,他只要躺着就有人给自己擦身子,换衣服,抹药,按摩手脚。他不止一次问过少女的身份,她虽然经常与他说话,可一旦他问到名字与来历,便一言不发。   她给他的感觉有些熟悉,可更多的是陌生,湛然在脑海中想不出任何有关这名女子与宿主关系的记忆,若少女是跟宿主认识,他不可能不记得。   不过这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本来的宿主可是在恒山派地牢里被杀了,秘籍从此不见天日,魔教教主神秘失踪,成了后世解不开的谜。   “吃饭啦。”   铃铛声一传来,湛然就知道是少女来了。她每天也不知去那里弄来些吃的,条件还都挺好。   慢慢地,湛然便习惯了有铃铛声的日子,哪天哪个时辰少女会出现在他面前,他记得清清楚楚。   他看不清这个人的脸,却能记住她的声音与味道。   但湛然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少女为何要救自己。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再一次问了这个问题。少女笑了一下:“何必知道这么多呢,我看你顺眼,不可以么?”   湛然面无表情:“你觉得我会信?”   两人在一起也有一个多月了,他现在对少女也不再是恶言相向,有时候还能心平气和的聊上两句。   少女晚上睡在摇床上,她笑了笑:“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反正,我对你没有恶意,而且我是真心想帮你的。”虽然他的脾气很臭很不讨人喜欢,但是没关系,她不嫌弃呀。   “那你可知道我是谁?”   “知道的呀。”她坐在床上晃着小脚。“魔教教主,天下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   “那你还救我。”   他的声音那么好听,她还想再听一会儿。   虽然看不见,但湛然能感觉得到,她在看他。那眼神太过温柔缱绻,有着说不出的意味。“嗯……因为你看起来很像我小时候养的那条小狗。”   “……”   什么?!   少女认真点头跟他说:“真的,我第一次看到你就觉得像了,乌漆麻黑的,又脏兮兮的,被人欺负,我呢,就是看不惯,所以救了你呀,而且我身上带了这么多药也不知有没有用,反正你是个废人,我可以拿你试药嘛。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呀?”   湛然想过无数个答案,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他漆黑空洞的眼窝猛地朝少女“看”过去,少女有理由相信,若是这人有眼珠子的话,只怕现在已经在用视线杀死她了。   她轻笑,小脚上的铃铛因此发出清脆动听的声音:“问那么多做什么,反正我对你好,你就受着呗,我又不要你回报。”   无欲无求,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好人?   “你的戾气太重了,应该好好修身养性。这样的话才不会短命啊,你也不想年纪轻轻的就死了吧?”少女取笑他。“看你还没娶媳妇呢,要是这会儿就死了,那真是可惜。说不定……等你伤好了,还能跟那位天香姑娘破镜重圆。”   ☆、第五十四碗汤(三)   第五十四碗汤(三)   “哼。”   “诶,你哼什么呀?”少女奇怪地问。“你不是很喜欢她么?我都听说了,你就是中了美人计才被捉的。”   话里话外全是促狭,湛然要是听不出来,那他可真是聋了。“哼。”   “你老是哼什么呀!”少女噘嘴不高兴了,自然而然便露出小女儿娇态,那撒娇卖痴的模样,不知为何,湛然突然觉得似成相识。可他还没来得及细想,少女就从摇床上下来,几步走到他面前。“喂,你真的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救你呀?”   湛然不理她。   黑暗中他空洞的眼眶显得格外可怕,可少女却主动用双手勾住了他的脖子。湛然神情一冷,想拨开她,可这怪力丫头远远比只好了皮外伤他力气大。“我救你,当然是因为喜欢你呀。”   湛然嗤之以鼻,声音冷酷:“走开。”   如果不是看在她是他救命恩人的份上,他伤好后第一件事就是砍了她。   少女耍赖:“不走。你的伤都是我治好的,可是你的眼睛我也没办法,以后你就是个瞎子了,那样的话,我长得丑你也看不见,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你就以身相许吧好不好?”   毫不矜持,那得有多丑啊。少女视力极好,看到湛然皱紧了眉头就想笑,更过分地跨坐到他大腿上。“你看看你,被天香那样的笨女人骗,却对我这个救命恩人不假辞色,做人怎么能有两副面孔呢?”   湛然没有说话,过了会儿,才突然道:“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肯告诉我,我要如何以身相许?”   他真是极好看的人,哪怕没有眼珠,也仍然令人心动。少女呆呆地看着他,嘴唇动了动,湛然循着她的气味找到她的脸,用自己的脸颊轻轻蹭了蹭,那样温柔多情,和平日里冷淡暴戾的他简直判若两人。就连声音都变得低沉轻柔:“所以,你叫什么名字,又是从哪里来?”   他的薄唇慢慢凑近,少女因此目眩神迷。她不由自主地张开红唇,可对方却突然变了脸,趁她迷乱时将她从身上推下,所有的温柔消失无踪,又回到了冷硬面无表情的湛然:“你的事情我不想知道,待我伤好,也不想见到你的样子。”   他虽然推开她却没用太大力气,少女气呼呼地回到摇床上,她脚踝上的铃铛似乎也因为主人的心情变得激烈起来,在安静的深夜里听到这样的声音,莫名叫人觉得生活很有乐趣与希望。“你想见就能见着吗?别忘了,你都瞎了!”   湛然又是一声冷哼,懒得理她,直接躺床上睡了。   气得少女不住磨牙:“你这么不解风情,我祝你一辈子娶不到媳妇!”   “若世上女子都像你这样,不娶也罢,倒不如出家做和尚。”床上的男人淡淡说道。   她气得更狠了,简直想要去把这嘴巴不讨喜的家伙揍一顿,铃铛声愈发急促,然后戛然而止:“哼,本姑娘不与你一般见识,睡觉了!”   湛然睁着没有眼珠的眼睛,安静地“看”着屋顶。   随着时间过去,湛然的伤好得越来越快,也不知少女每天给他吃的涂的都是些什么东西,但湛然的手脚已经逐渐在好转。而每天晚上躺在床上,当他运行内功的时候,也总会感到丹田处有热气在转。   看来少女所说的什么恢复武功,也并不是骗他的。   至于恒山派,久久找不到人也没有办法,治好不了了之了。一开始他们还有点紧张导致夜不能寐,可时间一长,连掌门人都懈怠了。一个瞎子废物,话说得好听,难不成还真能东山再起?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可他们不知道,他们越是放松,湛然便越是狠得下心来。要对别人狠心,首先就要先对自己狠心。在少女的帮助下,他的身体的确在迅速好转,但湛然从未停止过练功,甚至在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吐纳,他的心被宿主的怨恨与戾气侵蚀了,连带着他的性格都有了转变,这一点不得不说让少女感到很惊讶。   他们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少女脚踝上的铃铛从来不曾摘下过,通过铃铛的声音大小远近,湛然能够精准地判断出她所在的位置。一开始湛然以为这姑娘武功很高,否则怎么也不能把他从恒山派拖出来呀,后来他才意识到,她根本一点武功都没有。   其实从脚步就能听出来,但少女那么神秘,先是凭借一人之力把他救出来,然后又有那么多灵丹妙药,就他这废人都能治好,湛然理所当然认为对方是个高手,已经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当他得知少女是真的一点武功都不会的时候,整个人都惊讶了。   虽然看不到眼神,但他眉头微微一动,嘴角也有轻微的弧度,对少女来说就足以了解他的情绪了:“怎么,不相信我吗?我只是力气大了些。”   “你若是不会武功,又是如何将我从恒山派地牢里救出来的?你怎么进去的?”   那地牢守卫重重,生怕他逃了,她要是不会武功,那是怎么混进去的?即便混进去有可能,背着一个大男人出来又是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啊,因为我会易容。”她一本正经地开始胡说八道,反正湛然也看不到她的脸。   “易容?”   “没错。”她走到床前的桌子上,跳上去坐着,两只小脚一晃一晃的,铃铛声响起,格外动人俏皮。“我伪装成天香姑娘的样子,很轻易就进去了。出来的时候也是,反正天香姑娘经常去看你。”   要不是湛然太过疑惑,他会听出少女最后那句话,似乎有吃醋的味道在里头。   她说完了没得到回应,顿时对湛然做了个鬼脸,谁知湛然却突然开口道:“别挤眉弄眼的。”   吓得她连忙双手捂脸生怕被他看到,过了几秒钟再没别的话了,才敢偷偷从指缝去窥伺。不是说瞎了吗?怎么知道她在做鬼脸?   “我的确是瞎了。”   少女被吓得一个激灵,“你、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就这个脑子,真的能一个人把他从恒山派救出来?湛然面无表情:“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要救我。”   “……不是说过了么,你长得像我以前养得狗……啊!!!”一个不察,被湛然摁倒在桌子上。   少女暗自心惊,这段时间湛然一直沉默不语也不动,她还以为是他的身体没好利索,合着现在才知道,人家就算没痊愈,至少也好了五六成了,想捏死她还不是轻而易举?   虽然她力大无穷,但此刻却柔弱的像只小绵羊般。这个人的脸和她靠得很近,黑漆漆的眼眶正“盯”着她。少女紧张地吞了口口水,结结巴巴地问:“你、你要干什么?”   “你救我,是因为喜欢我么?”   她的脸噌一下红了:“当然不是!你为什么这么想!”   “因为除了这个之外,我想不出其他可能性。”湛然神情冷漠,他单手抓住了少女的双手,他身上传来清爽好闻的味道,他的脸一半恐怖一半俊秀,是在令人心动的同时又忍不住生出恐惧。   少女倔强不肯承认:“胡说八道,我才不喜欢你。”   “休想骗我。”湛然更加用力压制她,少女不由得挣扎起来,可他没有丝毫放松,她才明白他心中对她是没有丝毫怜惜之情的。   不过这样才好,若他对她温柔体贴呵护备至,她反而要不开心了。眼珠一转,少女干脆利落地改口:“没错,我喜欢你。”   湛然还以为她能再狡辩几个来回,结果人光明正大承认了,他却不知作何反应。半晌松开手,又回到床上盘腿吐纳,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要不是他眼窝那两个洞,少女都要以为他没瞎了。   “……喂,你这是什么反应呀?你难道不该说点什么吗?”   湛然不理她。   少女气得抓起发髻上插着的一朵小花丢过去,可惜刚到床前就被湛然一把抓住,他冷冰冰地说:“你能不能有一天一句话也不要说?”   这是嫌弃她聒噪了,可她要是不聒噪,他能活到现在吗?“你真是不知感恩,以后谁嫁给你呀,那可真是受罪了!”   她本来就是随口一说,谁知湛然却道:“我对妻子,自然不是这个态度。”   “哼,你就骗人吧,你这种臭脾气根本娶不到妻子,当然不是这个态度了。”   湛然闭嘴不理她了,他懒得跟她讲自己的妻子有多么美丽温存,待到他功力恢复,定要教恒山派那群伪君子好看!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少女又在桌子上坐了一会儿,嘴角有淡淡的笑,她安安静静地看着湛然,屋里的气氛突然就从剑拔弩张变得平静祥和,然后她露出了和她说话语气完全不一样的眼神。   ☆、第五十四碗汤(四)   第五十四碗汤(四)   时间如流水,对湛然来说是度日如年,少女却觉得,若是能过得再慢些就好了。眼看一年多的日子一眨眼过去,经过那些灵丹妙药的调养,湛然不仅身体痊愈,功力又见长不少,除了眼睛仍旧是瞎的,他比被关地牢前还要强大。   目盲导致了他的听力直线上升,哪怕是少女在屋外呼吸声稍微重了一些都逃不过他的耳朵,这一点少女也知道,所以越发的小心翼翼,生怕露出破绽被湛然识破,那一切就都白费了。   眼瞅着又要入夏了,天气逐渐转热,少女才意识到他们竟然在这简陋的茅草屋里生活了这么久。换季自然要换衣服,她亲自下山买了布,准备给湛然做套新衣裳。   她没敢跟湛然说太多话,多说多错,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露马脚。不过经过这么久的相处,湛然从一开始的不喜欢她厌恶她,到现在的终于能跟她和平相处,简直就是奇迹。   “喂,你过来。”她不习惯叫他湛然,所以一直都称呼喂。   湛然正在茅草屋外的草地上练功,听了少女呼唤,眼皮子微微动了一下:“做什么?”   “量一下尺寸呀,天气都这么热了,你还想穿身上这套衣服多久?也不怕捂出痱子来。”   湛然循着她的声音走到她面前。少女抬起头看了看,轻轻叹了口气,其实他的尺寸她是铭记在心的,只是现在身型有变化,她也没那目测的本领。这一年倒是给做过几套衣服,可每每做完就忘记。   太阳暖暖的把光辉洒下来,因为比较热,湛然下意识站到少女左手边给她遮挡,自己却没发觉。   少女嘴角带笑,借着量他腰围的动作作势拥抱了他一下,但很快就收回了。湛然虽然看不见她的动作,却能听到她的气息稍有变化,似乎有些急促,便问道:“你怎么了?”   “嗯……啊?我、我很好啊。”她怕露馅,连忙笑了笑。   湛然没有揭穿,又按照她的口令伸胳膊伸腿,然后继续回去练功。少女就坐在门槛上一边看他练功一边缝衣服,眼角眉梢的笑意始终不曾停下来过。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每天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做,可少女就是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幸福。只是可惜他们不能一直过下去,湛然总是要离开的。   每隔几天她便会到附近的城里买些食物,这天少女不在,湛然安静地坐在床上。茅草屋太简陋,只有一张桌子一张床,以及一个放东西的小柜子,平时连个坐的椅子都没有。   一开始听到脚步声的时候,他并不在意。因为那太远了,兴许是路过呢。   可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湛然的眉头也随着来人的说话声逐渐拧紧。   来人估计是不知道里头住了个煞星,还边走边笑:“……少爷放心吧,小的跟踪那丫头很久了,她每次都独来独往,就住在这小茅草屋里,看着就不像是个宽裕人家。少爷想纳她做第三十三房小妾,那可是她的福分!”   “就是就是!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不比住在这破茅草屋里强?”另外一个家丁说。   湛然从脚步声判断来人共有七个,六个家丁一个少爷,是在打少女的主意。   那丫头……不是说自己很丑么,若真的丑,还能被个纨绔子弟看上?湛然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脸色难看。   “嘿嘿嘿,你们不懂,爷第一眼瞧见那姑娘啊,心头就是怦怦一跳,不愁她不答应,等爷生米煮成了熟饭,还怕她不从?”少爷淫|笑不止,“待会儿啊,爷成好事的时候,你们可放机灵点儿别进来坏事!”   “是是是,小的们知道,小的们指定离得远远的,屋里发出什么声音都不进去!”   一行人心照不宣的笑起来,湛然面色已经恢复平静,手指搭在腿上轻轻动弹。   那群人一路嬉笑着走近茅草屋,还说着他们先少女一步进来埋伏,等少女一来,就先把她给搞了,然后再带回府去。那少爷还颇为兴奋,他嫖过妓,家里娇妻美妾都有,可还没在这种破烂地方爽过呢,还是跟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   和那姑娘一比呀,他见过的女人都成了地上的泥。   可是当他一进屋,看到坐在床上的湛然时,还是吓了一大跳。然后后知后觉对方的眼睛是瞎的,这才悄悄吐了口气。   湛然问:“你回来了?”   少爷怕被认出来,从鼻子里发出尖细的一个嗯声,然后小心翼翼地打量了湛然一番,心头感到惋惜。还以为那冰清玉洁的姑娘是个处子,没想到并不是,真是叫人生气。既然如此,待会儿他也不必怜惜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呗。   湛然轻笑,只是那笑声带着轻蔑:“是吗?”   没等少爷反应过来,脖子就已经被人扭断了。他临死前还瞪着眼睛,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欺压百姓淫人|妻女半辈子,什么坏事没做过,最后却死在这么个破茅草屋里。   外头的家丁还闷笑,以为自家少爷躲好了,放风的家丁瞧见已经回来的少女连忙小声通报:“少爷!少爷!那姑娘回来啦!少爷做好准备啊!”   和其他家丁交换了一个猥琐的眼神,纷纷藏了起来,哪里知道自家少爷脖子都呗扭断了。   少女买了不少东西,她心情很好,可是还没到茅草屋就被几个家丁抓在了手里。“你、你们是谁?!干什么?!放开我!放开我!”   她力气虽然大,几个男人一起上去扭着她,却也是挣脱不开的。湛然在屋里,神情愈发冷酷。   这世上的人就是如此,欺软怕硬,为虎作伥。   几个人正准备把少女抓进去呢,谁知突然瞧见一个高大阴鸷的男人站在门口,两只黑漆漆的没有眼珠的眼睛正“盯”着他们,一只手上拖着一具人体,仔细一看,那不就是他们少爷么!   少女还在挣扎:“放开!你们——”   湛然已经将她带入怀中,只是帮她脱困后很快就将她放开,然后也没说话,一步一步朝那几个家丁走去。   这几个都是平日里仗势欺人的狗腿子,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跟着少爷不知干了多少叫人背地里臭骂的恶事。横行霸道这么多年,可从没踢到过铁板。   看湛然是个瞎子,他们心里虽然有点怵得慌,却也没多害怕。其中一个家丁操起手里的棍子朝湛然后脑勺打去,少女惊呼:“小心——”   下一秒,那家丁的脖子已经断了,整个人以极其扭曲的姿态躺在地面上,眼睛还睁的大大的。   剩下几个一看不妙,顿时连滚打爬的往前跑,这回可惹错人了啊,要是早知道那姑娘家里有这么个煞星,就是打死他们也不敢来啊!现在可好,少爷死了,他们回去会被打死,留下来也会死!   几人倒是聪明了一下,知道分头逃。这招若是对付普通的瞎子倒也罢了,说不定能成,可到湛然面前怎么够看,他足尖一点,几乎只是片刻间,剩下五人便全被扭了脖子。   少女提着裙摆跑过来,就看到地上躺的横七竖八的尸体。她咬住下唇看着湛然:“你……”   湛然没理她,却一把抓住了她。   少女被吓了一跳,湛然伸手就朝她脸上摸。触手的肌肤柔软细腻十分光滑,掌心下的睫毛微微轻颤。少女连忙去抓他的手:“你做什么!?”   “我以为你很丑。”   “我丑不丑,关你什么事?”   “你对我说的话,有几句是真的?”   少女咬唇不语,湛然松开她,也不摸了,转身循着记忆里的方位去拖尸体,少女下意识问了一句干什么,他淡淡地回:“找个地方扔了,要不你来?”   她哪里敢,连连摇头:“不不不,你来吧,还是你来。”   等到湛然处理好了尸体,少女坐在屋里等着他。两人沉默地吃完晚饭,少女偷偷的看了他一眼又一眼,她以为湛然是个瞎子,可湛然早听出她的呼吸不对,问:“看什么?”   少女说:“你……是不是下手有点太狠啦?我们可以把他们送到官府的。”   湛然冷笑:“可以,下次你一个人遇到这种人的时候,可以试着用语言感化一下。”看看有没有用。   少女说:“……你不要这么刻薄的说话,你刚才……”   湛然又不理她了,少女静静地看着他,眉毛皱着。“是我的错觉么,为什么我觉得你越来越……戾气重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你在要求魔教教主用爱感化恶人?”湛然毫不留情地嘲讽她。“以前你见过我么,我们什么关系,你张嘴闭嘴都是以前?”   少女不回答,反正,反正他以前绝对不是这样的,他真的有些地方不对劲,一开始她以为是巧合,可现在看来并不是。   ☆、第五十四碗汤(五)   第五十四碗汤(五)   久久没有听到少女说话,湛然也没有心思跟她说更多,他现在已经完全痊愈,也该回去了。“我要走了。”   “走?”少女下意识问。“去哪儿?”   “你说呢。”   自然是去报仇。少女抠着掌心,局促不安地问:“一定要去吗?就留在这里不好吗?”   “留在这里有什么好?”   “……衣食不愁,还有人伺候你,山明水秀的,有什么不好?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   湛然轻哼一声,很不屑的样子,好像很嫌弃她。他虽然没什么表情,可情绪却逃不过少女眼睛。她不高兴了:“你一心想要报仇,可是你一个人,难道还想闯入恒山派不成?恒山派弟子众多,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你淹死啦!”   湛然垂眸:“谁说我要去恒山派?”   “不去恒山派去哪里?”   “回魔教。”   少女听了,眼神露出担忧。可湛然做的决定没有人能更改,更何况他根本没打算带她一起走,少女要跟着的话,没所谓,不跟他走,留下来当然也是人家的自由。   第二天一早湛然要启程,少女已经站在茅草屋外面等着了。她看着他冷淡的样子,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你眼睛不方便,我送你回去吧,但是你得答应我路上不要乱杀人啊。”   说着走过来扶住湛然的胳膊,湛然本来是想甩开的,不知为何又没有。   他到这个世界这么久,除了恒山派的地牢就是这个茅草屋,从未去过别的地方,对这个世界自然是生疏得很,一切只能凭借少女带路。两人到了镇上,湛然皱眉问:“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盯着我们看?”   少女回答道:“这我怎么知道,可能是因为你太吓人了。”   她讲话一点都不客气,好在湛然早已习惯,这要换做旁人说他太吓人,他非要那人好看不可。但少女这么说了,他也只是冷哼了一声,没再说话。   因为两人的外表都很扎眼,所以少女买了个面纱戴上,她怕有人认出来湛然,也怕他的眼睛吃不住阳光,便用黑布给蒙上了。这样看起来,他们就比较像普通人了。毕竟天下这么多人,有几个毁容瞎眼的也不足为奇。   这里离魔教很远,以他们的教程大概需要半个月才能到,等湛然再杀回来,来来回回估摸着得一个多月。少女不知道湛然回去要做什么,她心里魔教应该都不是什么好人,湛然回去,也许是想清理门户,解决掉那些恶人?   她没问湛然怎么打算等,只是安安静静做自己的事,每天把湛然照顾的好好的,总之湛然虽然离开了茅草屋,却也仍然是衣食无忧有人伺候。   她太贴心了,在湛然的记忆里,只有一个人对他这么好过。但这怎么可能呢?他认为是自己想多了,少女待自己确实是好,日后他多多报答她便是。   晚上路过一个城镇进去打尖,毕竟天色已晚,谁都不想露宿荒山野岭。湛然是没所谓,少女胆子却像老鼠一样小。他们刚进客栈,迎面便跟人撞上了。   对方气势汹汹,少女被撞的鼻尖都疼,湛然想提醒她的时候她已经晚了,这下摸着鼻子眼泪狂飙。湛然伸手把她拉到身后,对面是个身材魁梧的汉子。   那汉子见少女露在面纱外面的一双眉目精致动人,立刻起了色|心,上下打量了少女一番,觉得便是容貌不怎样,瞧这身段也不亏,立刻兴师问罪:“你怎么走路的?长没长眼睛?你说,这事儿该怎么了结?”   少女不欲多生事端,立刻掏出几两银子递过去:“这位好汉,有事好商量,方才是我不小心,还请你不要怪罪。我这里有几两银子,你拿去买些药膏擦擦。”   明明是对方的错,可她还是低头了。   大汉却不肯就此罢休,他呵呵一笑,道:“那可不行,我只想让你这个小娘子帮我擦药,来——”   伸手去湛然身后抓人,却被湛然挡住,恼怒中骂道:“臭瞎子,识相的给我滚——”一句话没说完,便大声哀嚎起来,只因为湛然单手抓住来他手腕,看似没用多少力气,大汉的手却已经以极其诡异的角度弯曲了。   湛然很快掐住对方脖子,声音冷冷的:“把你方才的话再说一遍。”   别说大汉不敢,哪怕他敢,脖子被人掐着也发不出声音啊!还是少女轻轻拽住湛然衣袖:“好了,你别做得太过,已经有人盯上我们了。”   湛然随手把这铁塔般的汉子丢到一边,往前走去,少女连忙跟上,掌柜的已经惊呆了,看见湛然吓得浑身一抖,少女道:“掌柜的,麻烦给我开一间上房。”   湛然皱了下眉,但没说话。   在茅草屋的时候,他们各自有各自睡觉的地方,可客栈里没有摇床啊,屋里就只有那么一张床。   湛然道:“我睡地上。”   少女没说话,看了他一眼。   小二很快送来了热水,湛然洗的很快,少女却有点不愿意。湛然心知她是为什么,嘴角一撇冷笑道:“难不成你还以为我这瞎子会对你做什么吗?走了一天你身上满是汗臭味。”真要想做什么,她以为她能活到现在?   “你胡说!”她身上明明香的很。“不解风情,知不知道什么叫香汗淋漓?”   湛然冷嗤一声,懒得理她。   少女不高兴地走到浴桶旁,慢吞吞解开腰带,如云对罗裙花落地面,露出一具羊脂白玉般的娇躯来。   她洗澡的时候没忍住回头看了湛然一眼,那人的眼眶处空洞洞的,面无表情,一点情动或是不正常的表情都没有。好像她这么个活色生香的小娘子脱光光在他面前洗澡,跟个茄子削了皮放锅里煮没什么两样。   这就比较尴尬了,少女觉得自己的女性魅力遭到了很大的挑战。   可难道让她去勾引湛然来证明自己的吸引力?还是算了吧。   先前湛然洗澡的时候不觉得,这会儿换成小姑娘洗了,他动动鼻子嗅了嗅空气中的甜香,问道:“你用香料了?”   “没有啊。”   湛然后知后觉明白这是女儿香。他为自己问出这种话感到有些尴尬,便维持着一贯的面无表情。只是越冷淡,那哗啦啦的水声以及香味就越朝耳朵鼻子里冲。   洗完澡绞干头发,少女便准备睡觉了,明天一早还要赶路呢。   可是躺到床上却又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她睁开眼睛悄悄往创下看了看,湛然把床让给她,自己只在地上铺了床席子便躺了上去,也不知道会不会着凉。   今天晚上的月光也很好,洁净如水,透过窗棱照进来洒在地上,让少女有种想要将时间停止在此刻的想法。她没忍住去看躺在地上的湛然。他们都在一起生活这么久了,可除了冷笑讥笑嘲笑皮笑肉不笑等种种假笑以外,少女从未见湛然真正的笑过。他总是这么严肃,一天到晚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脑子里好像除了找恒山派报仇之外就没有别的了。   “……湛然。”   湛然不理她。   “……地上冷不冷啊?”   “你说呢?”   肯定是冷的啊,这客栈的地面是用石砖铺的,现在还是夜里,你说冷不冷?不过他有功夫,并不觉得什么,若是少女睡在上面的话恐怕就受不了了。   “那……要不你上来睡?”说完少女才后悔自己脱口而出这么句话,可转念一想,地上确实不适合睡人呀。   湛然拒绝:“我在这就很好。”   除非不要,他一般不会承她的情。这让少女有些难过,但还是翻了个身,透过窗户往外看——黑漆漆一片啥也看不着,但她就是这样盯着。   湛然躺了会儿发现那少女竟然没有继续叽叽喳喳的说话,心里还奇怪着,却突然听到少女逐渐变得急促的声音。她在深呼吸,气息变快了不说,似乎还在微微颤抖。   也就是说她哭了。   鬼使神差的,湛然说了句:“往里让让。”   少女愣了一下,赶紧抱着被子往床里缩。湛然目盲,有没有灯对他而言没什么区别,所以方向感极强的走向床,躺上去闭上眼睛。   少女很紧张地抱着自己的被子,可等了好一会儿,湛然连个声音都没有,就连鼻息都非常清浅,粗略简直听不见。她有些不开心,自己在这里紧张害怕的要死,他可倒好,这世上还有比他更安定的男人么?他简直比柳下惠还柳下惠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湛然真对自己动手动脚图谋不轨了,少女肯定直接用花瓶砸死他。   第二天一早,湛然很无奈也很生气,原因无他,有个姑娘像八爪章鱼般攀在他身上,四肢都紧紧地缠着她,小脸埋在他颈窝处,吐出香甜的气息。不仅如此,她似乎还在说梦话。   声音太小,湛然没听清,现在他只想把这姑娘弄醒,让她离自己远一点儿。   ☆、第五十四碗汤(六)   第五十六碗汤(六)   少女抱得很紧,两只手简直就是勒在湛然脖子上。她那怪力似乎都用到湛然身上了,如果想要叫醒她,只用手扳可能是不行了。湛然叹了口气,又被少女身上的香味弄得有些心神不宁,喊了她两声,对方却纹丝不动。   他试着把她的手拿开,但要在不弄疼她的前提下做到就更不可能了。最后湛然低声吼叫:“起来了!”   少女打了个激灵。睁眼一瞧,发现湛然正冷冰冰地“看”着她,低头又瞧见自己黏在人家身上,小脸顿时变得通红。赶紧松手,装模作样地咳了两声。   湛然冷笑:“我现在总算知道你昨晚为何要我上来睡了。”   “……对不起嘛,你别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她那完全是一片好心呀。   “缠人也就算了,还说梦话。”湛然非常嫌弃。   少女心里一突:“……我说什么了?”   “说得太多,没记住。”   “骗人。”她不开心地嘟哝。“我睡觉从来不说梦话的。”   “哼。”   “你哼什么呀?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就可以诬赖我。”   湛然很想再讽刺她几句,他多大的人了,会讽刺她?这姑娘脸也太大了,但是他想了想,还是没说。少女清清嗓子,从床上爬起来,这一起身才发现自己上半身的衣裳乱糟糟的,昨晚虽是和衣而卧,但她睡姿好像不太好的样子,所以这会儿衣襟全敞开了,露出里头绣花的水粉色肚兜。   她悄悄看了湛然一眼,松了口气,他应该什么都没看到吧?   伸手把湛然的衣服递过去,湛然接过穿上,他修长的手指那么好看,骨节分明,少女不觉看痴了,直到她看见:“……等等!”   “怎么?”   “扣子扣错啦。”她下意识地说,语气温柔而亲昵,像是以前他也这么做错过一样。湛然微微皱眉,想说点什么,却察觉到一双柔软小手伸了过来,把他之前扣好的扣子解开,重新扣上,还顺手整理了下他的衣襟,拍了拍有点皱的衣角。   用过早饭后继续上路,就这样,半个月的时间流水般过去,他们马上就要到魔教的地盘了。   可这一日早上,少女第一次睡到自然醒。她下意识伸手摸索身边的人,结果却扑了个空。她猛地睁开眼,才发现湛然不在床上,也不在房间。   少女慌忙穿好衣服,这些天都是湛然将她唤醒的,她下了床,就瞧见桌子上有奇怪的划痕,走近一看才发现是字,笔力如刀。   别过,勿念。   这人竟将她抛下了!是因为快到魔教地盘就不带着她了么?少女没有生气,反而露出担忧的眼神。他一个人……能行吗?   自己去找基本上是不靠谱的了,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魔教所在地,最重要的是,即使她去了,相信湛然也不会见她。那人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情是不会被任何人动摇的,然而她不能让他随心所欲的去做,他有些奇怪,似乎是被什么影响了,不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她没法放心。   她得找到他,跟着他才行。   少女咬了咬唇瓣,说是要去找,可是去哪里找?   湛然说过,是要去报仇的。但在报仇前他却先回了一趟魔教,这又是为什么?他说要回魔教……好像是因为自己说了恒山派弟子众多,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他给淹死,所以他是回来召集部下的?   那以这人忍了这么久的仇恨,带了人还不马上去把恒山派夷为平地?!   少女抓起包裹就跑了出去,险些忘了结账,要不是掌柜的把她叫住,她就直接跑出去了。   魔教地处神秘,就是打听也打听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来。湛然把她留下,就是存了不带她的意思。这么长时间来,少女刻意保持距离让湛然感觉陌生,却也没想到这人竟如此果决,说走就走,就留四个字给她。   既然找不到人,那守株待兔也是可以的嘛。   但是少女高估了自己的速度跟方向感。她买了匹马后,一路急驰,原以为能在湛然之前赶到恒山派,可是……她迷路了……而且不止一次。   幸好每次都能遇到好心人,否则她大概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不过少女不肯承认自己的方向感如此之差,她认为一切都是巧合。   所以,当她赶到恒山派的时候已经晚了,从山门处开始,全部都是鲜血淋漓的尸体,空气中都弥漫着血腥味,从山脚一路往上,还没到大殿,便有数具尸体倒在各个角落。恒山派远远不止这些人,其他人呢?   少女继续往上爬,她真的要哭了,这台阶这么长,她又不会武功,只能一阶一阶爬……等到她好不容易爬上位于山腰处的大殿,隔得老远就看到黑压压一群人。   看打扮分正邪。魔教人都穿黑的,恒山派都穿白的。   那么多人,她却一眼就看见了湛然。   他没有穿她给做的衣服,而是一袭简单黑袍,此刻正步步紧逼,而在他前面,恒山派的掌门已经血溅当场,当初折磨过他的长老以及弟子都已断气,看他们脸上的表情,可知死前定然非常难熬。   可湛然没有要罢手的意思,大殿里挤满了恒山派弟子,他们面露恐惧地盯着面前一群魔头,天香首当其冲的与几名师兄弟挡在前面。看着英俊逼人却瞎了眼睛的湛然,她脸上的泪水汩汩流下:“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害了你,你若是想报仇,杀了我便是,不要伤害其他弟子!”   湛然道:“你以为我是为了你?”   天香仍旧哭泣:“你要我做什么都行,求求你,放过其他人吧……”   她哭的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可魔头们却都哈哈笑起来,对湛然说:“教主,咱们还留他们性命做什么,他们不是一直都叫嚣着要剿灭咱们魔教么?今日就让他们见识一下,魔教可不是好惹的!”   成日把剿灭魔教挂在嘴边,他们没有反击,只是懒得理会,并不是怕了这群道貌岸然的家伙!   湛然扭头“看”了对方一眼,那人立刻被吓得不敢再说话了。   眼看湛然步步逼近,天香牙一咬心一横,挽了个剑花便狠狠地朝湛然刺去,下手间,眼角泪珠缓缓滑落。   她是爱他的,可她不能跟他在一起,她不能跟一个魔教中人在一起,也不能为了他忤逆师父的意思!   湛然头都没偏,伸出一只手便握住了对方的剑尖,好笑道:“谁跟你玩这种虐恋情深的游戏?你未免太看得起你自己了。”说来说去都是宿主想玩游戏结果却扑了街栽了一跤,即使这姑娘不是天香,以宿主的自大自负,早晚也有一天要吃亏。   天香愣了一下:“你……”   湛然动了下指头,对方的剑瞬间便被折断,他挥了一掌,天香便狠狠地摔到了大殿中央的香炉上,又栽到地上,哇的吐出一口血来。她眼里全是不敢置信,似乎不信那个相信她疼爱她的男人会如此对她。   湛然无聊地歪了下头:“好了,时候也差不多了,我可没那么多时间陪你们玩游戏。现在,你们准备好受死了么?”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嘴角仍然没什么笑意,仿佛只是在做一件很普通对事情,而不是准备收割数以百计的人命。   “住手!”   听到这一声娇喝,魔头们都愣了一下,忍不住转身去看是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叫他们住手,入目却是个身形纤细娇小面上蒙着面纱的少女,她穿着一身简单的白色麻衣,此刻正气喘吁吁地朝他们跑来。   一边跑,还一边喘。   哪里像个江湖人?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嘛!   至于恒山派的弟子就更不认识这位是谁了。要说一开始听到那声住手,他们心底还升起希望的话,那现在就完全死心了,这姑娘看起来一点武功都不会,来了也不过是送死。   唯独湛然眉头一拧,沉声道:“你来做什么?”   她来做什么……“我……我还能……还能来做什么?当然……当然是阻止你……”爬台阶爬太久了,都没什么体力了,少女觉得自己会被累死,这些所谓的名门正派为什么都那么喜欢把门派修在山上?太不方便了,上去不方便下去也不方便。   “阻止我?”湛然听她如此大言不惭。“你凭什么阻止我?”   “我……就凭我是你的救命恩人!”少女气哼哼地说。   湛然反问道:“我求你救我了?”   少女瞪大眼:“你……”   “既然你想救他们,那我就让你看看,他们是怎么死的好了。”湛然对着少女的方向嘴角轻轻一勾,瞬间就穿透了最近一名弟子的胸膛,那弟子眼睛瞪的很大,似乎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死去。   少女倒抽了一口气,湛然却继续往前走,看起来根本没有停止的打算,甚至想要继续动手。   少女站在原地,她的表情不再那样娇憨,反而露出了悲戚,甚至她的双手还在颤抖。“夫君……”   ☆、第五十四碗汤(七)   第五十四碗汤(七)   离得太远了,少女的声音又非常轻,所以湛然没有听到。   当少女看见他又举起手准备杀人的时候,她闭上眼睛,大声喊道:“夫君!住手!”   湛然果然停了手,不敢置信地回头:“你方才喊我什么?”   她站在原地,所有的伪装都在这一刻变成碎片,她的眼泪止不住,可她还是一步步努力地往前走,“夫君,是我呀,我是灵儿……”   “不可能。”湛然矢口否认。“不可能。”   “真的是我。”她提起裙摆穿越人群,飞奔到他面前,像曾经他回家那样扑入他怀里,然后抬起头看向他:“不要再杀人了,求求你,快住手吧……”   湛然面无表情地沉默着,这一切来得太快了,他根本没法相信,也没法接受。他突然想到自己此刻的模样,又想到她最是胆小怕羞,第一时间不是怀疑真假,而是想要先捂住自己的脸。   谭幼灵将面纱取下,拉起湛然的手让他抚摸自己的脸。“你摸摸看,是我。”   湛然的手指在颤抖,他的指尖从谭幼灵的额头一直抚摸下去,高挺的鼻梁,水汪汪的眼睛,秀气的小嘴儿,一切都那么熟悉。这是他抱过吻过无数次的人,可他并没有认出她来。“……怎么会……怎么会……”   谭幼灵抱住他的腰,不敢让他摸到自己的眼泪,只嘴角拼命扯出一抹笑来:“我一直跟着你呢。”   从他离开后的每一个世界,她都陪着他,只是他不知道,她也不能让他知道。可此时此刻,谭幼灵没法告诉湛然全部,只笑他:“夫君可真是笨,明明每个世界都有提示,可你却认不出我来。”   湛然的睫毛轻轻颤动。   “谢泽的世界里,我是你的副将呀,我陪你征战沙场五年,你都没有注意到我叫名字里有个凌字么?这个世界的铃铛声,还有温承宣的世界,你若是仔细一下,就会知道,温夫人的闺名中,也有一个灵字。夫君呀,可真是太笨了。”说着说着,谭幼灵笑起来,她紧紧地抱着湛然。“不是我故意要瞒你,只是……若是我告诉了你,或是故意表现出来,那便对你不好了。”   湛然心中一时间百感交集,他以为离开了第一个世界便再也无缘,可谁知道……   “夫君总说我们只有一世的缘分,可是你瞧,如今我们也相随了这么久。”谭幼灵摸把他的手从脸上拿下来,痴痴地凝视着湛然的脸,这不是她记忆中丈夫的脸,但她仍然能通过这具躯壳,看见里面令她深爱的灵魂。“所以答应我吧,不要滥杀无辜,害死湛然的人都已经死了,剩下的弟子全是不知情的,不能杀死他们,不能徒生杀孽。”否则他将再也回不去忘川,也再没有来生。   这是考验,每一个世界都会比上一个世界更艰难些,有些是身体上,有些则是精神上。她没有办法看着他一人苦苦挣扎,无论如何,她都要陪着他。   “灵儿……”有了她在怀抱里,湛然暴戾的心似乎也开始平静了。他抱着她,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我竟没认出你来。”   “你自然认不出来,我刻意表现的和以往不同,夫君若是能认出来,那才是神奇呢。”谭幼灵笑了笑。   湛然喃喃道:“可是现在见到了你,我却看不到你……灵儿笑起来定然是极美极美的。”   谭幼灵嘴角仍然是笑的,可是她的眼泪在湛然看不到的地方一直往下流淌,似乎有千言万语没有说,也不能说。她甚至不敢把脸藏进他胸膛,怕泪水打湿他的衣裳。   可下一秒湛然猛地将她推开,抱住头发出痛苦的声音。谭幼灵吓坏了,“夫君——”   “别过来……别过来!”痛!痛的脑子都要炸开了!   宿主想要血洗恒山派的执念在侵蚀他!湛然低吼着,他没能抵御住这种侵蚀,猛地站起身便朝那群恒山派弟子走去。   谭幼灵扑上去,从背后抱住他,不住地重复:“不能这么做,夫君,你不能这么做,不要被他控制,不能被他控制!你就是你,你的思想是你的,没有人能驱使你!快冷静一点!”   他们二人的对话太过诡异,魔教也好,恒山派的弟子也好,每一个听得懂的,只呆呆地看着。   听了谭幼灵的话,湛然似乎有片刻的清醒,但很快地,他再度陷入宿主疯狂报复的执念中。他抓住腰间那双柔软的小手,微微顿了一下,然后猛地拉开——   谭幼灵摔倒在地,不仅是湛然得到了宿主的记忆,已经被仇恨牵绊的宿主也知晓了湛然的心思。即使宿主早已死去,可他留下的执念仍然能够影响到强大的湛然。   但这并非宿主的能力,而是在湛然灵魂深处,在他遥不可及的记忆里,他也曾这么恨过。遇到了宿主,便自然将生前的仇恨与之合二为一,与其说这是宿主的执念,倒不如说,是湛然灵魂中的仇恨。只是这仇恨隐藏的极深,被忘川河水冲刷遗忘,连他自己都想不起来了。   他转过身,他看不到谭幼灵的脸,却也知道她哭了。湛然慢吞吞地说:“我不爱你的。”   是的,他不爱她的,他对她只有责任,没有爱意。他想要抱她,会想念她,也不过是漫漫长夜中,对于那一丁点的温暖的怀念。   谭幼灵说:“我知道的。”   她什么都知道。   “可是那又如何?我爱你,我愿意付出一切,也不想你难过。”她缓缓从地上爬起来,没有走近湛然,站在原地,她的心那么痛,痛的快要碎了,但她没有任何办法。“我过得不好,受尽苦楚,只能自尽求得解脱。重活一次,我只想报仇,可我的人生轨迹还在按照前世发展。我以为那是我的命,可是你出现了。”   “你就像是我的神,从天而降。”她抚着心口,似乎仍旧无法忘记那时候的悸动。“是你让我放下了仇恨,是你让我重获新生,如若遇不到你,那便不算重活,我继续的也不过是前世的历程。可是你,你拯救了我!”   从那以后,她才真正算是重生。   “我也想拯救你,你总是那么孤独,那么遥远,你抱着我的时候,我的心疼的受不了。我不想让你再吃苦了,我说过的,我会永远陪着你的……”谭幼灵咳了两声,还想再说点什么,一时之间却说不出了,她捂住嘴,松开后发现满手都是血。   咳嗽没有停止。   湛然朝她的方向摸索而来:“灵儿?”   看到血的时候谭幼灵就知道是为什么了,她违背了规则,她要死了。   没有办法再扑到湛然怀里,她轰然一声栽倒在地,仍旧不住地咳,每咳一声,就吐一口血出来。   湛然跪倒在地找到她,茫然地将她抱到怀里,想摸她的脸,却被谭幼灵抓住双手。他害怕了,内心的杀戮*在失去的恐惧中变得一点也不重要。   如果有一个人,她比自己的报仇心还要有分量,那说明了什么?   比他在忘川沉浮挣扎千年的执念还重要,这代表着什么?   他爱她。   “你怎么了灵儿?你怎么了?”湛然已经忘了还有其他人在,此刻他满心满眼都是谭幼灵,但她不肯让他碰她的脸。   “夫君……我们、我们做个约定吧……”   湛然空洞的眼眶里掉出泪来。   原来他也是会哭的,原来他的眼泪也是热的。   “下个世界……”谭幼灵凑到他耳边轻声呢喃,眼泪顺着她的眼角滑落,和她脸上的血混在一起,滴到地面。可她还是努力地跟湛然约定。“下个世界……一定、一定要认出来我……”   “不然……我会……生气……的……”谭幼灵忍不住咳嗽,吐血的同时她的内脏像是有无数双手在狠狠地撕扯拉拽,又像是有刀子凶恶地切割。“约定、约定好了……”   “好。”湛然声音颤抖,他反手握住她的小手,两人拉了个钩。   “要记住呀……我会一直……一直陪着你……”她趴在他肩头,眼皮子无比沉重。“如果一时半会……找不到我……不要着急……好好生活……耐心……等……我……”   “等你,多久我都等。”湛然亲吻她软软的小手,抱紧她。   “你这个大骗子……每次……都是你先离开我……这次……换我先了……”她困了。   “灵儿,你可不能哄我,下个世界,只要你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会认出你来的。”他坚定地告诉她,温柔低沉,就像他们相守的那十年。   谭幼灵笑了,泪水决堤。   “不要忘记……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陪着你……永远……永远……”   湛然抱着她逐渐变得僵硬的尸体,发出悲怆而绝望的哭声。   ☆、第五十五碗汤(一)   第五十五碗汤(一)   为什么人会相信死后的世界,因为失去某个人实在是太痛苦了,如果幽冥黄泉是假的,那么我们要如何度过无数个漫漫长夜?   每个深夜都会想起他,但这个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单于霁从梦中惊醒,其实他根本就没有睡着,因为在这个寒风刺骨的天气里,他应该已经死了。   可是现在的他不是原来的单于霁,他是上一秒还抱着妻子尸体,下一秒便与她彻底分离的人。   单于霁深深吸了口气,抬头看了一眼外头的天气。   北风呼啸,雪花砸在门窗上,发出沉重的闷响声。正端着热水进门的小厮看到单于霁坐了起来,连忙上前一步道:“大少爷,您醒了,快来洗把脸,老爷正生气呢。”   “他有什么好生气的?”   小厮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大少爷您为什么就不肯同意二少爷认祖归宗呢?您这样跟老爷杠下去又是何苦,这单于家毕竟是老爷做主,您何妨让他一步,待到二少爷进府,也阻碍不了您的地位呀!”   单于霁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如此说来,我倒是要谢谢你为我着想了?”   小厮连忙跪下道:“小的不敢、小的不敢!”他一时心急说了那样的话,说完了才想起大少爷有多么喜怒无常阴阳怪气,若是听得不高兴了,直接把自己拉出去杖毙也不无可能。   他这会儿才知道害怕,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磕的单于霁一阵心烦。“下去吧。”   这小厮能懂什么!让那所谓的二少爷进府,可不就是给他这个大少爷的催命符么!单于霖,单于霁同父异母的弟弟,一直被养在外头,近几月单于夫人死了,单于老爷才有胆子把外室跟庶子接进府来,只是刚提出这个想法就遭到了大少爷单于霁的强烈反对,父子俩因此不知吵了多少次,次次都弄得不欢而散。   直到这一次,单于霁不知怎地,和父亲吵完架后回到屋子里,只睡了一觉,就再也没醒过来!   他无端暴毙后,单于老爷流了不少眼泪,然后就快快乐乐地把他的真爱和庶子接进府里。从此外室成了单于夫人,单于霖成了名正言顺的嫡出大少爷,而死去的单于霁,谁还记得他是哪根葱呀!   问题就在于单于霁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他只想知道这一点。他死后,单于霖得到了他的一切,他的身份他的地位他的名誉,以及他的未婚妻。   这一切都不不再属于他,而是属于单于霖了。   单于霁怎知自己是怎么死的,迄今为止,他的记忆里只有昨儿个晚上和单于老爷大吵一架,父子俩什么难听的话都往外说,不给对方留一点面子,反正怎么伤人怎么来。   单于霁可伤不到单于老爷,人家一颗心全放在外室跟庶子身上,他这个没出息的儿子算个屁,根本入不来单于老爷的眼。   可相反地,单于老爷的每一句话都能让单于霁难受。他母亲刚死才几个月,尸骨未寒,父亲便急着要将外室和外头的儿子迎进来扶正,说出去也不怕丢人!   他知道自己从来都是不被父亲重视的,连带着母亲也是,父亲的心不在家里。他当年入赘,也不过为了单于家的财力,可这一切在单于霁死后都变成了外人的!   单于霁怎么能甘心呢,这些是他母亲留下来的,哪怕是死,他也绝不交给外人,尤其是单于老爷和他的真爱!   想到这里,单于霁穿了鞋子,扭头看到房内的灵位。自打知道父亲要把外室接入府中之后,宿主便把母亲的灵位移到了自己房间,这也让单于老爷更加生气,认为这个儿子是存心跟自己作对,顿时更不待见单于霁了。   不过没所谓,真正的单于霁会难受,而现在的单于霁只觉得眼不见心不烦。   要把单于家夺回来并不难,直接把这几个人杀了得了。可是单于霁能这么做么?不能。这三人虽说各有错处,却都不是死罪,他若是将他们杀了,灵儿便回不来了。   其实他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再见到那个人,可不管这样,只要有可能,他都会努力去尝试的。   约定好了的,等着她,不管多久也等,一直等下去。   想到那个柔软的人儿,单于霁冷漠的脸上慢慢开始融化,露出轻轻浅浅的笑容来。他倒了杯茶喝了口,然后到花厅给灵位上了炷香。传小厮过来问话:“老爷回来了么?”   小厮还在害怕,生怕惹得这位脾气不好的大少爷拳脚鞭打,跪在地上战战兢兢地回话:“回大少爷,老爷、老爷还没回府呢……”   单于霁点点头:“我知道了,你让管家过来。”   小厮听了还愣了一下,这没事儿叫管家过来做什么?但他不敢多问,连忙去了。   很快管家就到了,他先给单于霁行礼,单于霁也不与他废话,单刀直入问道:“单于家的账簿,我现在要看。”   管家愣了下,这大少爷从来是个甩手掌柜什么都不管的,怎么今日还想着要看账本?不过他见单于霁终于肯对家族生意上心,心中也是十分高兴,连忙道:“小的这就命人去拿。”   单于家富甲一方,这可不是空口白话,光是账簿都有一个人高,这也是为何单于老爷没得到单于霁首肯就不敢把外室跟庶子带回家的原因。说白了,他是个上门女婿,这单于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是单于霁不是他,只要他还仰赖单于家生活,就不能随心所欲。   管家小心地观察着大少爷的脸色,就怕他是一时兴起,随手翻翻就不看了。斟酌了下道:“大少爷,夫人临终前交代过,咱们单于家的生意,以后都得大少爷您把持的。现在夫人去了几个月,虽说生意也没受到什么影响,但毕竟是群龙无首。大少爷也该好好看看,准备接手了……”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管家心中忐忑极了。甭看他是看着大少爷长大的,可就大少爷这臭脾气,哪怕是他爹,惹恼了他也照打,全天下他就买一个人的账,那就是单于夫人。可现在夫人过世才几个月,这父子俩之间就势如水火,连仇人也不如了。   想到这里,管家叹了口气。   单于霁可没有心思跟他废话,他现在想要马上接手单于家,然后慢慢收拾那些个蹦跶不停的小人,找出单于霁的死因。   完成这些后,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天生便聪明绝顶,能力与智力都不是普通人能比得上的。像单于霁这样的人,无论是什么身份,无论身处哪个时空,都定然是一方霸主。哪怕他在之前的某个世界是个懦弱无能的穷酸书生,没有背景没有能力,他照样能凭借自己的双手闯出自己的一片天来。   这就是天赋,也是实力,旁人羡慕不来。   就像是这些账本,管家原本预计着以大少爷平时对生意的厌恶程度,就算看也得花个十天半个月,结果没想到的是,他也就在旁边站了……半个时辰?那厚厚的一摞账本就全看完了!   管家张大嘴:“大少爷……”   单于霁嗯了一声,挑出有问题的账簿摊开扔在管家面前,“把这些管事给我叫到花厅,我去换个衣服。”   真正的单于霁喜欢穿花花绿绿的衣服,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招摇,就连寝衣都是大红色的,单于霁快看吐了,翻了翻衣柜,总算找到一件颜色款式都还能接受的外衫,连忙褪了寝衣换上。   主要是身体里头换了芯子,整体感觉顿时截然不同。更有气势,更令人畏惧,也更稳重深沉。   至少那些想蒙混过关的管事在看到单于霁的一刹那就打消了作死的念头,没等单于霁指出账簿里的问题,一个个就主动认了罪,然后伏在地上哆哆嗦嗦不敢抬头。   这样背主的奴才,肯定是不能用了。单于霁毫不留情地将他们赶出单于家,并且放言说永不录用。这些管事都是专门做这行的,可单于家那是什么地位?哪怕皇亲国戚看到也要礼让三分,这样的人家放出话来,还有哪家敢用他们?   只能回家养猪种地了。   不过这件事叫刚回府的单于老爷知道后,他老人家立马大发雷霆,叫人去把大少爷叫过来。   他气得在书房里走来走去,准备等单于霁到了好好的骂他一顿,骂得他狗血喷头,可这一等不来,二等也不来,等来等去就是没看见单于霁等影子。   这下单于老爷坐不住了,去叫人的下人回来说大少爷说要老爷去他院子,单于老爷一听,觉得单于霁真是能耐了,顿时袖子一挽,气哼哼地就去找大儿子算账。   他还就不信了,这个小兔崽子还能对他这老父亲做什么不成!不理会他,他倒是长本事了!   ☆、第五十五碗汤(二)   第五十五碗汤(二)   单于老爷到单于霁院子的时候,单于霁正用湿布擦拭着灵位。见状,单于老爷脸上不由得闪过一抹心虚,他也知道自己是有点没良心,可他总不能一辈子这样下去吧,妻子在世的时候他一直没把外室跟庶子领进家门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可这会儿看到单于霁擦灵位,单于老爷才意识到夫人去了不到三个月,真真可以说是尸骨未寒了。   他咳了两声,满腔兴师问罪的话说不出口,只好问单于霁:“身体好些了没,听管家说你好像有点不舒服。”   单于霁是连表面功夫都不肯做的,这又不是他的父亲。“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还是管好你那外室跟儿子吧。”   单于老爷是个一点就炸的脾气,他本来那点儿心虚也被单于霁这态度给弄没了,登时眉头倒竖:“你就是这么跟你爹说话的吗?!”   “从你要把那个女人带进府中扶正那天起,我就不当你是我爹了。”单于霁说着,冷笑道,“反正你不过是入赘单于家的,并不算是单于家的人。今儿个我把话放在这儿,从明日开始,你不许出府一步。”   单于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儿子,他被气得险些翻白眼:“你胡说八道些什么!你娘就是这样教你的?我是你亲爹!我是单于府的老爷!你凭什么不让我出门!”   “就凭我才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单于霁优雅地喝了口茶,眼底充满讥讽。“或者你也可以选择离开,去跟你的外室一起过。只是你走的时候,单于府的东西,是一点都别想带。”   单于老爷快要气死了,他颤抖地指着单于霁,瞧那模样,似是恨不得将他一口吃了。“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儿子!”   “我姓单于,你姓什么?”   他一窒息,竟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这个大儿子虽然脾气不好,但从未这样跟他说过话,单于老爷一开始也知道自己是伤了大儿子的心,可他只是想把心爱的人跟小儿子接进府里一起生活呀!“你、你到底想怎样?”   “选择我已经给了你,至于怎么做,那是你的自由。”   说完,单于霁便让下人将单于老爷“送”了出去,然后他把手里的灵位又放回原本的位置,上了炷香。之前劝他接纳外室母子的小厮在一边十分害怕,不时地偷偷瞧着单于霁,生怕自己会被发卖或是挨板子。   虽然处置了几个不安分的管事,但他们掌控下的产业,单于霁还需要亲自去查看一番。第二天清早,他起床用了早饭,听管家说昨儿个老爷耍脾气一口饭没吃,说是要绝食抗议,一边说还一边拿眼瞄他。单于霁自顾自地喝了口茶:“你想说什么?”   “少爷啊……这要是传出去,名声不太好听啊。”哪有儿子把老子软禁的道理?   “谁敢说出去?”单于霁反问。“昨日听到这番话的只有了了几人,你倒是告诉我,谁敢说出去?”   管家顿时噤若寒蝉。他畏惧地看了一眼坐在主位上的单于霁,心中只想到:大少爷越发的有魄力了,若是夫人还在,看到这样的大少爷不知会多高兴。   天很冷,单于霁身上裹着厚厚的披风,他不爱坐轿子,翻身上马的动作利索简洁,看的本来打算伺候的小厮一愣一愣的,他们家大少爷什么时候学会骑马了?瞧这架势,便是比起那些将军什么的也不差啊。   单于霁看了几个铺子,确立了新的管事,便坐在自家旗下酒楼的二楼喝起茶来。恰逢下雪,否则他早已回去。   雪花夹杂着寒风扑在窗棱上,大地一片白茫茫,街上却仍有行人与小贩,哪怕天气再恶劣,这日子该过也还是得过。   他把玩着茶盏,并不喝,只一会儿,滚烫的茶水便凉了。单于霁放下茶盏,小厮便立刻过来换上热的,只是他一直都没有喝。   过了一会儿,雪渐渐停了,单于霁穿上披风,下楼的时候迎面却撞上一个年轻的姑娘,她怀里抱着个包裹,被这一撞狼狈倒地,包裹掉在地上,里头的东西洒了出来,是些衣物首饰之类的。   单于霁绕过那姑娘往前走,却被姑娘叫住:“喂!你撞了人这样就想走?!”   ……不是她。   眼底失落一闪而过,这种失望的感觉让单于霁对无理取闹的人失去了耐心。他好端端的往外走,是谁不长眼睛撞了上来?只是他懒得跟一个女人计较,有*分,便看了掌柜的一眼。   很快,掌柜的便拒绝了那姑娘用膳的要求,并将其赶出酒楼。   回去的路上,单于霁还遇到了一个卖身葬父的姑娘。他骑马经过的时候看到一圈人围在一起,随意扫了一眼便急驰而过,可是过了没多远他像是想起什么一般,又掉转马头回去。   围着的人群不由自主地让开,他骑着高头大马来到女子面前,看着她身上穿着的孝衣孝帽,遮的太多,看不见她的脸,只能瞧见一双放在地上被冻得通红龟裂的手。   “抬起头来。”   那姑娘愣了一下,于是单于霁又重复一遍:“抬起头来。”   姑娘依言抬头,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单于霁再一次失望了,脸不对,感觉也不对,不是她。   他越发感到不高兴,顺手让人丢了枚元宝过去,便驾马离去。   姑娘捡了元宝,愣愣地看了会儿,才跪在地上对着单于霁离去的方向磕了个头。   今天单于府的下人们都夹起了尾巴做人,不敢大声喧哗不敢交头接耳,整个单于府呈现出一股死般的寂静,原因无他,大少爷心情不好,一回府便下了马朝院子走,期间老爷想找麻烦被他拎起来丢了出去。   那可是他亲爹啊!亲爹都没能幸免,他们这些下人还想干啥?只好拼命干活不肯说话。   单于霁坐在书房里,他知道自己是有些心急了,她说过,会出现在他身边,要他一眼就能认出她。可他总是忍不住要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人,男的也好女的也好,哪怕是路上见到的人也要仔细看一番,然而每次的结果都那么令人失望。   坐了大概有半个时辰,他命管家将府里所有下人都叫来,按照男女分开站。   下人们都惊呆了,不知道大少爷这是要干什么。   单于霁极其仔细的一个一个看过,他生得俊朗,身材又十分高大,近距离看一个女子的时候,哪怕他脸上是不近人情的冷漠,也足以叫人心动。婢女们被看得脸红心跳,心中忍不住做起梦来,大少爷都十八了,身边连个通房丫鬟都没有,更别说妻妾,虽说有个未婚妻,但谁知道这个未婚妻什么时候能嫁进来呢?   若是自己能被选中,那该多好呀!   可她们全都失望了。   其实单于霁也知道,若谭幼灵真在这些人里,他一眼就能认出她来。因为和这个世界相比,她是与众不同的,没有人能比得上她。   这些人都不是她。   即便如此,他还是想要试一试,上个世界离开她的时候他太担心了,没有见到她,他没法放下心来。   挥手让所有下人退下,单于霁闭上眼,觉得头有些疼。半晌管家过来找他,说是老爷正在闹,下人劝都劝不住,说是要去官府告单于霁不孝,单于霁听了只冷冷地说:“那便不要拦他了。”   于是被禁足的单于老爷瞬间自由了!他以为是大儿子怕了,趾高气昂地哼了一声,换了身新衣服出门去了,嘴上说着去报官告状,其实是跑外室那里。   他的行踪单于霁怎么不知道,单于老爷刚出去没多久,家丁就在单于霁的命令下把门给关上了。   等单于老爷吃饱喝足跟外室好生亲热,又和小儿子表达了一番父子情深,回到家门口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   大门紧闭,他上去又喊又敲的也没用,而且根本没人理他。他又是个爱面子的,怕把附近的人招来看热闹,只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又背着双手往回走。路上遇到跟他打招呼的人还要表现出一副我只是出来散散步的样子,心里却把单于霁骂了个狗血喷头。   这个不孝子!不孝子!   可他溜达了许久也没见单于府开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又去了外室那里,心想,你不让我回去,老子还就不回去了!这里软玉温香过得多舒服,谁爱会那个冷冰冰的家,谁爱看你的脸色!   这么一想,顿时整个人都舒畅了不少,看着外室跟庶子真是哪哪儿都顺眼,再一想单于霁,嫌弃的要命,不回去了,他不回去了,他就在这儿跟外室还有小儿子一起过了!   到时候单于霁最好不要来求他回去!   等到别人询问单于老爷去哪儿的时候,他倒要看看,单于霁背不背这不孝的骂名!   哎哟……被丢出来那会儿的后背还有些疼呢……   ☆、第五十五碗汤(三)   第五十五碗汤(三)   自打单于老爷入赘单于家那天起,他就一直过得挺窝囊的。岳父岳母瞧不起他,妻子对他也并没有多么柔情,单于老爷相信,如果不是一个人生不出孩子,单于夫人根本不会选择招赘!   说到底他在单于家就没什么说话权,而且也没什么人搭理,下人看似恭敬,心里又有几个真拿他当主子看待?妻子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人,对于经商很有一套,可单于老爷却只会吟诗作对琴棋书画,可以说,两个没有任何共同方面的爱好。   其实单于老爷也不明白,当初那么多人愿意入赘单于家,怎么妻子偏偏选中了自己。   后来他明白了,可能在那一大堆求婚者里,他是智商最低的那个吧,他入赘的话,根本不会对单于家造成任何影响,也没什么野心,只要有酒喝有银子花,他什么都可以不管。   所以说这么多年下来,单于霁过得都没有单于老爷快活。   要是一辈子就这样过了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单于老爷心也不大,反正每天过得都很开心,夫人虽然冷淡了点,但贤惠体贴又宠着他,儿子虽然脾气差了点有时候连自己这个亲爹的账都不买,但也算孝顺懂事,最重要的是,这母子俩都是天生的商人,单于家是越来越有钱越来越有钱,单于老爷觉得自己就是个旺妻命。   但谁叫他在成亲两年后,某次和一群书生喝酒的时候,遇到了芸娘呢?   和单于夫人比起来,芸娘简直是这个天底下最温柔体贴的解语花。在单于夫人那里得不到的情感,在芸娘身上,单于老爷得到了慰藉。和话少冷淡的单于夫人不一样,芸娘的吴侬软语温情脉脉,都让单于老爷有了前所未有的感觉。   所以他当然就……没有把持住。   其实一开始他得知自己犯了错,也是想断掉跟芸娘的关系的,可每每看到芸娘我见犹怜的脸,他便一个字都说不出口。直到有一次单于夫人因为彻夜看账本生病了,单于老爷才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咬牙准备跟芸娘断绝来往的时候,芸娘却面带喜色地告诉他,她怀孕了!是他的孩子!   单于老爷顿时收回了分开的话,他平时想花钱就花钱,账房随便他支,于是他在城里给芸娘买了个院子,又买了下人婢女进去伺候,从此便将她养在了外头。   这件事他一直没敢让妻子知道,单于老爷也说不清为什么,反正他看到单于夫人那张美丽却没有表情的脸便会心慌。   也因为这样,从这以后,所谓的出门访友,其实大多数都是朝芸娘那里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单于老爷下意识为小儿子,也就是芸娘给他生的孩子取名叫单于霖,没有和自己姓。后来单于夫人去世,他便一心想要把芸娘跟单于霖带回单于家。   可说白了,他并不是单于家的人。   连着在芸娘这里住了三四天,单于老爷一开始还很开心,第五天早上却突然惊醒。他下意识地掀开被子要穿鞋回家,以往也曾有过外宿的时候,毕竟有时和友人泛舟湖上,喝的酩酊大醉,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可他从来没有这么久不回家,得赶紧回去了,否则夫人知道了……   单于老爷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没有夫人了。   他躺在床上望着绛红色的帐子,身边一具温软的身体依偎过来,“老爷,今儿怎么醒的这么早?”   单于老爷咳嗽了一声说:“嗯,昨儿睡得早,这会儿就睡不着了。”   说着,像是心虚一般推开了芸娘,下床穿衣裳去了。   芸娘在他背后皱起眉头,这人是怎么回事,以前他从不在这里过这么久的,而且这次来和上次的间隔不过几个时辰,难道是发生了什么事?   最重要的是,他是空手来的。   以往单于老爷来,肯定会带一笔银子,或是给她买的首饰啊衣服啊之类的,再不然就是给单于霖带些东西。自打单于夫人死后,他可能是没了寄托,也可能是没了顾及,再来的次数多了许多,停留的时间也长了。   芸娘也跟着起身,仍旧声音柔软,她从不惹单于老爷生气,因为她深知对一个男人来说,尤其是单于老爷这样入赘的男人,妻子太过强势,他们便迫切需要从柔弱的女人身上找自尊心。   这么多年来,芸娘也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单于老爷说一,她从来不说二,事事顺着他,什么都照着他的心意做。果然,单于老爷的心便到了自己身上,和单于夫人那个冷冰冰的女人比起来,自然是吴侬软语的女子更受男人喜欢。   没人能受得了那种强势又不容反抗的女人。   单于老爷在桌边坐了会儿,单于霖便进来了。他今年十七岁,只比单于霁小几个月,只可惜在单于夫人去世之前,单于霁从来都不知道有这个兄弟的存在,两人迄今为止也没有见过面。   单于霁遗传了芸娘和单于老爷两人共同的优点,生得是十分俊秀,很讨女孩子的喜欢,单于霁的未婚妻便是被他这皮相吸引,两人背着单于霁搞到一起已经有段时间了,不过单于老爷还不知道。   他也不知道,在自己面前表现的无比乖巧的小儿子其实包藏祸心,对大儿子怨恨已久,心心念念想要夺得单于家的财产,甚至连大儿子的未婚妻都不放过。   真说多喜欢那个女子也不见得,单于霖只是想抢走一切属于单于霁的东西罢了。   这边一家三口看似和乐融融,那边单于霁在管家的通报下,得知自己的未婚妻来访。   他问管家:“她来做什么?”   管家怎么知道:“可能……是来看望少爷的吧?”   看望?两人又没成亲,也没什么关系,她还跟单于霁的庶弟搞在了一起,此刻来看这个正牌未婚夫做什么?难道……她会是灵儿?   距离某个世界谭幼灵默默地以男子身份陪在自己身边五年后,单于霁觉得她可能以任何身份出现在自己身边。“快请。”   管家被他这瞬间变脸给吓了一跳,怎么了这是……刚才不是还挺嫌弃挺不想看的,这会儿突然这么激动是怎么回事?   他哪里知道单于霁心里在想什么,只能听命行事。   很快,乔盈便进来了,为了避嫌,管家和下人也都在书房。   乔盈长得很漂亮,其实按照家世,乔家是完全没有资格跟单于家联姻的,不过这桩婚事是单于霁的祖父母还在的时候定下的,君子一诺千金。虽然乔家算是高攀了单于家,但单于家并没有嫌弃的意思。   但单于霁早逝的祖父母可能想不到,这位乔家小姐如此胆大包天,还没过门就已经跟未婚夫的庶弟暗通款曲。   看到乔盈的第一眼,单于霁就知道她不是自己要找的人,眼里的期待与淡淡柔情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看得管家一愣一愣的,还以为大少爷学会变脸了。   “大少爷,我有些话想同你说,你能让下人都退下么?”   单于霁冷冰冰地看着乔盈,真说起来,他是没有单于霖好看的,单于夫人只是容貌清丽,远不及芸娘貌美出众。也因此,见过单于霖的英俊,再瞧见单于霁,乔盈就有些看不上了。   年轻姑娘都只看脸,甚至以貌取人,从对方的外表来判断值不值得托付终身。   单于霁看了管家一眼,管家立刻明白他的意思,对乔盈道:“乔小姐,为了你的名誉着想,小的不能退下。若乔小姐真的有重要的话想跟我家少爷说,倒不如去外头的亭子里,小的们远远地望着。”   “……也好。”   乔盈点头了,单于霁从她身边走过,看都没看她一眼。   这天气还很冷,昨儿个刚下了场大雪,亭子里眺望景色,美是美,但冷。单于霁自己披着厚厚的披风,怀里揣着暖炉,哪里管乔盈死活。   乔盈便在心底将这两兄弟做了个比较,心道还是单于霖温柔体贴,若是单于霖在,定然是会为她披上披风,将暖炉塞入她手中的。   于是坚定了今日来单于府的目的。   她先是清了清嗓子,然后对单于霁道:“大少爷,我也不与你兜圈子,我今日来,其实是有事相求。”   “说。”   对方态度冷淡,却并没有让乔盈退缩。“我想和你解除婚约。”   单于霁微微眯眼:“若我记得没错,这桩婚事不是你我能够解除的。”   “我不可以,但是大少爷你可以。乔家现在仰仗单于家鼻息过活,若是大少爷主动提出解除婚约,我爹娘一定会答应的。”除非他们不想要乔家了。   单于霁问:“你的意思是,你想解除婚约,却要我来开口?”   乔盈咬着唇瓣:“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爱上了别人,即便大少爷强娶我入门,我的心也不在大少爷身上,这又是何苦呢?”   单于霁讥讽一笑:“你这脸倒是不小。”   ☆、第五十五碗汤(四)   第五十五碗汤(四)   乔盈怎么也没想到单于霁说话会这么难听,她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姑娘,在家里是极受宠爱的,哪怕是情郎单于霖都将她捧在手心,哪有人敢像单于霁这样不客气。可是她又不能起身一走了之,毕竟她还得磨的单于霁点头同意解除婚约,否则爹娘是绝不会答应的。   她咬了咬唇瓣,带着股破釜沉舟的气势:“大少爷,求求你成全我吧,你我对彼此根本没有感觉,何必非要绑在一起呢?即使我们成了亲,那也是一辈子的怨偶呀!”   单于霁转着手里的小暖炉,模糊地嗯了一声问道:“自古以来,成婚者莫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若是想解除婚约,我自然也不强求。只是此事应由你的父母来提,毕竟这是你方做的决定不是么?”   “可是……可是我爹娘肯定不会答应的!”   “哦,那与我何干?”单于霁笑笑,眼神却是冷冰冰的。   乔盈握紧拳头,愈发对眼前的男人生出几分厌恶之心。“原以为大少爷是个君子,没想到是我看错了,你竟是这等人!今日,便当我没来过!待我回家,自然会想方设法求我爹娘前来解除婚约,到时候还希望大少爷莫要反悔!”   单于霁抬起眼皮看她,嘴角撇了撇,一副懒洋洋的样子,直接起身走了,剩下撂狠话的乔盈呆在原地。   让她家主动来退亲?别开玩笑了,传出去外人止不住还以为单于霁有什么隐疾,连家世比自己差这么多的姑娘都娶不到呢。他可从没小看乔家的尿性,到时候乔家不倒打一耙将错处全推到单于霁身上才怪。   要退也是他退,不仅要退,还要站在道德制高点,反正有婚约期间和未婚夫庶弟勾搭的的确是乔盈,既然乔家自己都不要脸,别人又怎么能硬塞给他们呢?   管家看不出自家大少爷在想什么,但那模样一看就知道是不好惹的,反正他一个字也没敢说,现在的大少爷不是之前那个了,更精明更稳重的同时,也更难以接近了。   单于霖这边听说乔盈主动去找单于霁退婚,气得险些跳脚,生怕这事儿真成了。他当然不是真心喜欢乔盈,不过是想给自己留条后路。虽然他样样都比不上单于霁,身份又见不得光,但那又如何,单于霁的女人不还是让他给玩了?最好是乔盈嫁给单于霁后还跟自己私下往来,生个儿子也是他单于霖的种,这样即使自己得不到单于家,儿子也能光明正大的继承!   所以一听说乔盈去了单于府,单于霖就急了,他和乔盈想见一面并不容易,每次相见,都需要婢女牵线搭桥。本来他们已经说好短时间内不再见的,可乔盈竟然没跟自己商量就去了单于府,单于霖没办法,必须跟她见一面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   好不容易约好第二天到酒楼见面,单于霖心中无比郁闷,芸娘见他心中不快便来安慰他:“霖儿怎么了,闷闷不乐的。”   “娘,爹这次是怎么回事,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他以前从来不在这里待这么久的。”   芸娘立刻便被带走了话题,也皱眉道:“我也觉得奇怪,这次来他空着手不说,还总是拉着一张脸,以前可不这样,哪次不是笑眯眯的?莫非是那单于霁做了什么事?”   一听到单于霁的名字单于霖就生气,他就是讨厌那个兄长,凭什么一个父亲的种,两人的身份地位却是天差地别?单于霁是名正言顺的大少爷,他却是个连认祖归宗都不能的庶子!他哪里不如单于霁了?   这也是单于霖一直对单于老爷心怀不满的原因之一,这个老男人口口声声说爱他们母子俩,可要是真爱,怎么连给他们名分的话都没有?单于夫人还在的时候尚且还能有个理由,现在只剩下个单于霁,这又怎么解释?   说白了,单于老爷心里就是没有他们娘俩,那既然这样,他又何必再顾及这个父亲,他只想要单于家的财产!   单于老爷做梦也想不到,他心目中恩爱的娇妾,孝顺的小儿子,竟然都是这么想他的。   其实但凡他有点脑子应该就知道,就凭他这外表,都年近半百了,还想着一个美人对自己痴心不悔,这怎么可能嘛!芸娘虽然不再年轻,却看不出年纪,脸上连一点细纹都没有,她的美貌是上天的厚爱,说句难听的,跟单于老爷站在一起简直就像是父女,也就单于老爷自我感觉良好芸娘爱他爱到了骨子里。   “哼,这父子俩也真是有趣,自己内讧,却拿我们娘俩耍着玩。”单于霖眯眼。“不过我觉得单于霁不是那么绝情之人,娘你别急,让爹再在这儿住些天,看看单于府的动静再做打算。”   芸娘事事都听儿子的,点头道:“我知道了。”   她心中其实是有些怨言的,单于老爷不在的时候,她想怎样便怎样,过得不知道多快活,可单于老爷一来,她事事都得小心翼翼,生怕哪里毁了自己完美的形象。这么多年来之所以能跟单于老爷相处的这么好,让对方觉得自己是朵温婉可人的解语花,一是因为自己伪装的好,二还不是因为距离产生美!   若天天黏在一起,保不准哪天她就受不了了露出本性,到时候可怎么办哟,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全是托单于老爷的福啊!   若是能嫁给他当夫人也就算了,可这个窝囊废,妻子还活着的时候不敢说,藏着掖着的十几年,现在妻子死了,也不敢提迎她去单于府住的事,再在这人身上耗下去,她还谈何未来?   虽然自己也不年轻了,可这容貌身段哪里比年纪轻的小姑娘差?趁着还貌美,赶紧再多物色几个去过夫人的生活才是要紧事。否则没个名分,等到老了容貌衰败了,单于老爷可不会照顾她一生一世。   但话又说回来,如果儿子的计策成功的话,得到了单于家的财富,嫁不嫁人,有没有男人依靠也就无所谓了。单于家的钱他们娘俩几辈子也花不完!   跟乔盈约好的时间差不多到了,单于霖对着铜镜好生拾掇了一番。他遗传了乔盈和单于老爷两人的优点,生得比这两人都好看,穿上书生袍,更是显得风度翩翩玉树临风,面色谦和,一看便是如玉公子的模样,跟瞧一眼都觉得冷冰冰的单于霁比起来,自然是单于霖更受女子欢迎,走在街上,不少姑娘看一眼脸便红了。   也正是这样一副完美的皮囊,成功骗取了乔盈的芳心。在她心中,单于霖是顶天立地的君子,又温柔又有才华,只是缺乏一个施展抱负的机会,怀才不遇是多么令人惋惜心痛呀!单于霁除了出身好点,还有哪里能跟单于霖比?待到单于霖回到单于家,自己不还是单于家的夫人?   因此,对于家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叮嘱说自己一定要抓住单于霁的心,乔盈表示不屑一顾,抓住那个男人的心?他也配?   两人见了面,她立刻便要扑进单于霖怀中,单于霖却挡住了她,神色严肃:“盈盈,听说你去了单于府?”   “对呀,我去跟单于霁要求解除婚约,我才不想嫁给他。”说着脸儿红了,羞涩地看了单于霖一眼,小声道,“我、我想嫁你。”   单于霖笑得有些勉强,但沉浸在爱河中的乔盈并没有看出来,她没有得到情郎的回应,疑惑地抬起头:“霖哥?”   单于霖道:“盈盈,你不知道我有多么想娶你。”   乔盈脸红红道:“我也只想嫁给你。”   “可是你知道吗?现在还不是时机,你不能现在就告诉单于霁解除婚约的事情。即使你不在乎,也应该为你的家人想一想呀。”单于霖面露痛苦之色。“一想到你是他的未婚妻,我心中就难过的快要死掉,盈盈,小不忍则乱大谋,你忘了我们的目标吗?总有一天,我也会让你风风光光的成为单于夫人。”   他才不会,单于霖根本看不上乔盈,乔盈不够美,家世也不够好,最重要的是她还是单于霁的未婚夫。他单于霖是有多么无能,才会接手单于霁不要的女人?   玩玩倒是可以,乔盈若嫁给单于霁为妻,他倒是也不介意跟她再情意绵绵,毕竟背地里玩弄单于霁的女人,这可比别的刺激多了。   乔盈涉世未深,一点点甜言蜜语就能将她哄的晕头转向,现在她心里单于霖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那他说什么她都相信。“可是、可是我已经跟他说了解除婚约的事,霖哥,我是不是坏了你的事了?我、我该怎么补救?”   单于霖眼底精光一闪,拥乔盈入怀,柔声道:“很简单,催促你爹娘商量成亲事宜,你的年纪也到了,即便不能马上成婚,也要先拿到单于家的令牌。那是每一任单于家夫人的东西,待你得到了令牌,咱们也就能在一起了。”   ☆、第五十五碗汤(五)   第五十五碗汤(五)   乔盈被单于霖花言巧语所诱惑,竟答应了此事,她完全不觉得自己这么对单于霁有什么问题,好像别人为她的爱情牺牲,那都是理所当然的。   她也不觉得单于霖哪里不如单于霁了,除了没有个正大光明的身份,单于霁哪里比得上单于霖啊?乔盈坚信,只要自己帮助单于霖取回应得的东西,她就会成为真正的单于夫人,到那个时候,爹娘自然也再也没有理由指责她了。   她现在反倒是觉得自己父母目光短浅,没有一双能识英雄的慧眼。   两人商量好了,便缠缠绵绵地拥抱到了一起,两张嘴唇也如胶似漆起来。虽然很是迷恋单于霖,但乔盈还有点理智,比如说这女儿家最宝贵的身子,她一直坚守着最后的底线,虽然单于霖一再表示想要,但一日没有名分,她就一日不会交出去。   不过话又说回来,面对单于霖这样令人心动的美男子,说乔盈不心痒痒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虽然没有夫妻之实,但一些亲密接触还是有的。   就在两人吻的分不开的时候,包厢的门突然被一脚踹开了,哗啦啦挤进来一堆人,为首的正是乔盈的爹娘。他们脸色发青地看着这一幕,早上的时候单于大少爷派人到乔府接他们,说是有场好戏要他们看,夫妇两人不知所以地跟来,没想到看到的就是这个。   这个包厢早被单于霁命人做了手脚,里头的人说了什么,隔壁房间的人可以听得一清二楚。乔家夫妇脸色难看,本来想求单于霁息事宁人,至少给他们家留点面子,可谁知道单于霁不仅请了他们,还请了其他人!现在过来围观的都是看热闹的,反而单于霁自己嫌掉价没过来。   乔夫人二话没说,上去就给了乔盈一个响亮的耳光,也不知是气乔盈做出这等败坏门风的事,还是气乔盈不懂得掩饰被人逮了个正着。眼下与单于家的婚事基本上是不用想了,能成才怪呢!   最重要的是,他们也没理由给乔盈洗白。今日在酒楼里的这些人,不乏些好事之徒,这等八卦焉有不拿出去散播的道理,也就是说,乔盈基本上是废了。   他们家再没别的适龄的姑娘嫁给单于霁了啊,而且出了这等丑事,单于霁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最后连这骂名都是他们乔家背!   乔盈捂着脸震惊不已:“爹,娘……”   单于霖一看那么多人,脸色一变,就想夺门而出,可这么多人把门口挤得是水泄不通,他根本无路可走。   乔家夫妻也不管别的了,直接叫身后的下人把单于霖给抓住,不管怎么说,这个人也是单于家的人,哪怕嫁不成单于霁,能跟单于家扯上关系就是好事。   可怜单于霖一腔抱负还没来得及施展,就被拍死在了沙滩上。   管家就觉得今儿个大少爷心情好像格外的好,连带着府里也有了些生气,不再死气沉沉的了。他也难得敢大着胆子关心一句:“少爷,今儿瞧您心情不错啊?”   单于霁瞄他一眼:“是挺不错。”   管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反正大少爷高兴他就高兴,整个府里的下人都高兴,于是也跟着嘿嘿笑起来,笑了没一会儿单于霁就吩咐他:“一会儿老爷要是回来了,就让他进来。”   管家一听又懵逼了,前些日子不是还严令老爷回府么,怎么现在又肯让老爷回来了?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父子哪有隔夜仇呢,这老爷在外头估计也吃够苦头了,能回来自然也是好事。   不过一个时辰后他就知道这是为什么了,原以为老爷回来是好事,可瞧着老爷那怒气冲冲的样子,怎么也不像回来联络感情的,倒像是兴师问罪。   单于霁早知道单于老爷会回来,单于霖出了事,他不回来还能去哪儿?旁人给他的那几分面子,还不是看在“单于”这个姓上,也只有他自己以为自己是个人物。   单于老爷气得上来就要给单于霁一巴掌,被他抓住手腕狠狠一推,整个人摔在地上,顿时摔懵了。“你!你这个不孝子!你做出这等事,竟还敢以下犯上!”   单于霁问他:“我做了什么事?”   “单于霁,你还有没有人性?你还知不知道羞耻二字如何写?我知道你怨恨我,可是你如何能用这样的手段陷害你弟弟和你的未婚妻!传出去难道你的名声就好听了?现在闹得满城风雨无人不知,你开心了?!”   单于霁不用想都知道单于老爷是从哪里得来的真相,他淡淡地看了这个男人一眼,说:“你耳根子这么软,也难怪母亲看不上你。”除了下面那玩意儿,这人身上还有什么用处?   单于老爷一听他提起单于夫人,更是气红了脸。“你还敢提你娘?你娘的灵位就在这里,你倒是跟她说说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在质问我之前,倒不如看看你做过些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老东西。“你当年入赘时不过是一落魄书生,连碗饭都没得吃,外祖父母有言在先,若是入赘,自有荣华富贵可享,衣食无忧,只是你一生不得有二心。你满口答应,却在第二年便于外头养了外室,你以为母亲不知道?她只是瞧不上你,懒得管你而已。你可倒好,越发的行事放肆,母亲尸骨未寒,便要将那外室带进府扶正,你也不想想你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你姓单于么?”   向来都只有单于老爷臭骂单于霁的份儿,可如今这样一番冷言冷语,他却是生平头一次听到。自打入赘单于家以来,人人称他一声单于老爷,他便真以为这单于家是自己的了,可他根本就不姓单于!   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单于家赋予的,然而他本身跟单于家没有任何关系!   “心高气傲,蠢而不自知,当年母亲倒不如买个小倌儿,也好过你这一事无成的废物。”   单于老爷浑身哆嗦,捂着胸口似是被气得要吐血,管家在一旁看着都揪心,他心想,这大少爷是越发的不好琢磨了,原以为让老爷进门是要和解,可看这架势,别说和解,能不打起来就不错的了!   但瞧老爷一副被气死的样子,他还是忍不住上去打圆场:“大少爷,您就少说两句吧,老爷他也是一时糊涂,被外人蒙蔽,无论如何,你们可都是父子俩呀,没了夫人,你们便是世上最亲的人……”   单于霁闻言,眉头微挑:“哦?管家是这么以为的么?你看他这模样,可有半分将我当家人的意思?不问青红皂白便上门问罪,我看他这本来就没什么窍的心,越发的被糊死了。他那私生子偷我的未婚妻,意图谋取单于家的财产,他不知羞耻便罢,还要找我的错处。我可不是那以德报怨的人,谁伤我一分,我便要他不得好死。”   最后一句格外阴狠,吓得单于老爷倒抽一口凉气,心中更是忌惮这个长子,可他也不想想,除了嘴上说的狠话,单于霁何曾亏待过他分毫呢?   管家也不敢再多言,退了下去。   单于老爷却还不肯罢休,单于霖可是他的心头宝,是他跟他的真爱生出来的爱情结晶,哪能因为这事儿就罢了呢?“不管怎样,你都得想个法子解决此事,否则日后你弟弟还有什么前途可言?再说了,你们都是我的儿子,兄弟之间,不求你们情同手足,至少也要互相帮衬——”   “他能帮衬我什么?”单于霁淡淡地问。“他偷了我的未婚妻,我没有打断他的腿,已是仁至义尽。你还不明白么,去掉单于这个姓氏,你一文不值。”   他懒得再跟单于老爷说了,示意管家送客:“这件事我不会插手,只是你也别想把单于家拖下水,此事是非公道自在人心,你若是暗地里有什么小动作,我会知道的。”   单于老爷还不肯走,他此番回来是肩负真爱交给他的大任,若是什么都没做到就回去了,那怎么能行?可管家已经不容他多说了,召了几个小厮,生拉活拽,将单于老爷给“送”出了府邸。   大少爷说得对,老爷只是个上门女婿,这单于家做主的人可远远轮不到他,他们这些做下人的,该效忠谁听谁的话,那还不是一目了然的么?   被推出大门的单于老爷气得要死,想上去再叫门,可已经有人从单于府门口经过了,他好面子,于是强颜欢笑地做出一副正常模样,最后又回去了芸娘那里。   芸娘正翘首以待他能带回个什么好消息,结果却让她无比失望。她在心中把单于老爷骂了一遍又一遍,早知这男人如此中看不中用,当年她何苦依附他!凭自己的美貌,随便找个男人不都比他强!   可如今唯一能倚仗的也只有单于老爷了,即使心中不满,芸娘仍旧面上带笑,眼底满是愁色,看得单于老爷怜惜心起,不由得拍拍胸脯,又放出大话。   ☆、第五十五碗汤(六)   第五十五碗汤(六)   乔家虽然把单于霖给扣了,可到底还忌惮单于家的声望,不敢如何,只是事到如今,他们也没了别的办法。除了将乔盈嫁给单于霖,他们还能怎么做呢?   倒是也暗地里派人递口信给单于霁,如今乔家大姑娘跟人私通的事儿可都传遍了,谁不知道他们家大姑娘是许给了单于家的少爷,这下可好,单于家嫁不进去不说,还落了个水性杨花的名声,真是鸡飞蛋打,什么都没捞着。   不过到了后头有人给他们家出了个主意,这单于霖不也是单于家的人么,当初只说乔家大姑娘许给了单于家少爷,可没说是哪一个呀!虽说这个二少爷是庶出,手头也没什么权,但架不住他也姓单于不是,谁能保证日后这单于家没有他这一份呢?把乔盈嫁给单于霖不就成了,再跟外头说当初许给的是单于家庶出的二少爷,这样不就能堵住他人悠悠之口?!   单于霁听说的时候也没想到乔家竟然也能聪明一回,倘若单于霖真姓单于,那也还罢了,可单于霖他并不该姓单于啊!   别人不知道,管家自然是知道这件事的,只是他琢磨过大少爷的意思,不像是要掺一脚,可不代表能受这气。老爷的心偏的没边儿了,他们这些做下人的也该聪明一回,帮主子解忧。   没错,这回管家算是想明白了。固然是老爷辈分大一些,可惜单于家做主的是大少爷,他何必非要为那点可怜的情分去给老爷当说客?更何况,真要说情分,一个半路来的姑爷,又怎么比得上从小看着长大的少爷。奴才做久了,都要忘了这谁才是姓单于的。   单于霖一听要自己娶乔盈,心里那是千百个不乐意。他觉得自己是前途无量,哪怕日后不能夺得单于家的财产,也能靠着自己这完美的外表娶个千金小姐。乔家的确是有点钱,可那点钱哪里够看的?单于霖才看不上呢。   然而现在他哪里也去不了,他可没想着要娶乔盈啊。一个有了婚约还和别的男人勾搭的女子,谁敢娶,娶回去做什么,再给自己戴绿帽子?   可惜这次他怎么拒绝也没有用,因为单于老爷根本什么都做不到,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答应乔家的提议,主动将单于霖的身份昭告天下,宣布他是单于家的二少爷,一早便和乔家大小姐有了婚约,如今不过是名正言顺的成亲而已。   单于霖虽然很高兴自己的身份被公布,可他一点也不开心要成亲。乔盈倒是高兴得很,终于能嫁给心上人,不用再去和那个虚伪的单于霁打交道,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么?   不过令人奇怪的是,单于家的大少爷一直都没有表示。单于霖是单于家的二少爷一事他不管,乔家派人上门商量成亲事宜他也不露面,反正就是撒手不管了,这事儿爱谁谁。上门的乔家人也好,单于老爷也好,一律被挡在了门口,谁也不让进。   乔盈跟单于霖有婚约这事儿也就能骗骗一般人,但凡是有点脑子的,谁不知道这怎么回事儿。单于家跟乔家的婚约是早就有的,可你这个二少爷是刚蹦出来的,真把人当傻子不成?   乔家上门再三碰壁,也不敢再去烦单于霁,毕竟乔家的命脉还捏在人家手中,最重要的是,外人兴许被骗过去了,可他们自己心虚啊!虽然说得好听,但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都清楚。面子做到了就好,单于霁真不管,他们也不能舔着脸要人家管。   不过他们也开始怀疑乔盈所说单于霖是单于家二少爷的事了,照单于霁的反应,单于霖应该的确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但眼看着单于老爷好像没什么用处,来乔家做客,比乔家还寒酸呢!   既然单于霁不插手,给乔家的聘礼自然也都要芸娘跟单于老爷来。已经放话出去这是未婚夫妻了,若是婚事做小了,难免叫人瞧不起,但是——他们去哪里筹那么多嫁妆啊!这些年单于老爷的确贴补了不少,可再多也不够娶媳妇用的,乔家狮子大开口,那一点点小钱,他们可不放在眼里。   用单于霖的话说,干脆不娶了!芸娘却不赞同,她到底比单于霖多活了十几年,知道这其中利害关系。成了亲,日后还可以休妻,可若是不娶,那单于霖的未来可真就算完了。   单于霖被母亲劝住,忍住满腔怒气和不满,耐着性子诱哄乔盈,乔盈是个被爱冲昏脑子的,认为真爱无价,如何能用物质来衡量,对于家中要的二十抬嫁妆是又哭又闹,最后磨得乔家夫妻无法,只好这样匆匆放过。   就这样,一人暗自欣喜,一人心怀不满,在形势所迫下不得不结为夫妻。只不过,还没来得及享受婚后生活,便被单于家放出的消息弄得焦头烂额。   管家估摸着时间,这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了,才开始命人在城中放消息,说这单于老爷其实不姓单于,也不是单于家的主子,不过是个上门女婿!   这年头,民间还是十分瞧不起入赘的男人的,尤其单于老爷不止是入赘,而且还在入赘后不久便背着妻子包了个外室,如今又想伙同外室和庶子去谋取单于家的财产!而单于家的大少爷为何久久没有出现呢?一是被父亲寒了心,二则是因为前些日子有人偷偷害他,在饭菜中下毒,如今正卧床不起!   所有人都惊呆了,包括芸娘跟单于霖——单于老爷可没跟他们说自己是上门女婿啊!要是早知道这一点,打死他们也不跟着单于老爷,早就谋出路去了!   这单于夫人尸骨未寒,单于老爷就离了单于家跟外室一起住,拿着单于家的银子养他自己的女人跟儿子,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情么?这消息一传出来,全城哗然。   单于家是十几年前搬来此城的,谁都不知道原来这单于老爷并不是姓单于的啊!   乔家知道后也后悔的要死,早知道这样,就是求爷爷告奶奶,把乔盈塞给单于霁做妾,也比嫁给单于霖好啊!不对,什么单于霖?鬼知道他姓什么呢!   单于霖知道自己并不姓单于后险些两眼一番昏死过去,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他这么多年对单于霁的怨恨跟嫉妒算什么?他一心想抢夺的东西……那是自己的吗?!   几乎是片刻间,他便将怨恨都转移到了单于老爷身上。得知自己的身世后,他看乔盈突然就顺眼了。这姑娘长得漂亮又对他痴心一片,真要说起来,以后他好好读书说不定能考取个功名,日子还能过得好。   芸娘也晕的不行,她要是早知道自己跟了个上门女婿,又怎么会错过那么多想求娶她的人!不就是看单于家财大势大才舍不得么?现在闹成这副德行,她快后悔死了!   而在将单于老爷的行李收拾送走的过程中,管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药瓶。他没敢打开,只觉得老爷把这药瓶藏的如此隐蔽不知是为何,还是送给大少爷过目一下比较保险。   单于霁一看那药瓶就知道宿主是怎么死的了,谁说单于老爷对单于家没有心怀怨恨,谁说他心大的只要有酒喝有银子花就无所谓?他根本就是恨极了单于家,恨单于家桎梏了他锁住了他,就连单于夫人的死都跟他脱不了干系。   然而可笑的是,他的荣华富贵也是单于家赋予的,否则时至今日,他都还是那个穷困潦倒一事无成的窝囊书生。   他怨恨单于家的一草一木,自然也包括他的妻子和儿子。若是真正的单于霁知道自己因何而死,不知是否会难过。他满心以为会是庶弟暗中害了自己,哪里能想到会是亲生父亲。   单于老爷伪装的好啊,却没想到单于霁这么不顾情面,把一切都揭开在世人面前。   单于霖恨他这个父亲不肯认他,深爱的芸娘更是翻脸不认人,最后他又变成了当年那个一无所有的穷书生,只是这一次,再也不会有个富家小姐心善救他,而后问他愿不愿意入赘了。   谁造的孽谁扛,谁犯的错谁承受,没人会怜悯他。   可能也是知道自己没脸再在这儿待下去,单于老爷在苦求芸娘收留无果后,默默地消失了。从那以后再也没人见过他,至于他是成了乞丐还是死于非命,是患了重病还是出了意外,那谁知道?   也没有人关心。   单于霖的日子倒是过得不错,只是后来他多次遇到过单于霁,都低着头躲过了。年少时的怨恨那么幼稚可笑,尤其是在得知自己根本没有资格和对方站在同样地位上之后。   人家从来没有在意过他,一开始还有愤怒与不甘,到了最后,仍要认命。   ☆、第五十五碗汤(七)   第五十五碗汤(七)   单于霁的二十八岁:   “少爷啊,这些帖子……您要不都看看?”   单于霁一脸淡漠:“放着吧。”   管家快要急哭了:“少爷您这样下去可不行,您、您这都快三十了……想嫁给您的千金小姐快把门槛给踏破了,您哪怕不想娶,您看看啊,说不定就看到合适的了呢?”   单于霁放下笔,说:“我自有打算。”   管家的眼泪险些飙出来,他现在每天晚上做梦都梦到夫人……夫人说要他好好照顾少爷,可照顾来照顾去,大少爷要是不肯找个姑娘成亲,那、那咋办?以后单于家后继无人该怪谁啊?!   “要不,要不少爷您说说您有什么打算,这要是能行呢,老奴跟您一起商量,这要是不行呢,天底下又漂亮又贤惠的姑娘多的是,老奴帮您去找,总之、总之您不能就这么算了呀!”   单于霁沉默不语,管家寻思有门儿,连忙道:“少爷您看这样行不行,不管怎么说呢,这些姑娘,您先见上一面,说不定就能遇见个喜欢的呢?这在家里等,天上可不会掉馅儿饼不是?”   这话倒是也有几分道理。单于霁眯着眼考虑了一会儿,说:“也不用那么麻烦,日后但凡是有意送名帖来的人家,你就问他们,迟靖。”   吃惊?管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算个什么问题……真的能有人答出来么?可是再抬头看大少爷,人家已经继续看账本去了,管家不敢多言,赶紧退下。   自打单于霁给出这个问题之后,还放出另外一个消息,只要能给出正确答案,那么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亦或是金枝玉叶还是沿街乞讨的叫花子,他都亲自上门奉上单于家的令牌,并以全部身家娶其过门,终身不纳妾侍。   这个消息一出,想嫁入单于家的人可谓是挤破了门槛,管家每天都要负责登记上门的女子以及她们给出的答案,然后交给大少爷过目。可是让他绝望的是,从来没有人回答正确!他也曾旁敲侧击想知道正确答案,这样也好走个后门什么的,毕竟有些姑娘真的是才貌双全到恨不得他这个老头子都能年轻个几十岁啊!大少爷就这样看都不看一眼拒绝真的好吗?   可惜单于霁一听他提答案就冷脸,管家也不敢多言。这些年他凭借着忠心耿耿总算是在大少爷跟前有了说话的余地,可说到底自己就是个奴才,跟主子怎么亲近,那仍然是个奴才。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个问题真的有正确答案吗?看那些姑娘答的五花八门脑洞大开,管家慢慢也就死心了。   单于霁的三十八岁:   “……少爷,这是这些天的答案,您请过目。”   单于霁随手接过纸张,浏览一番便放下。“都不对,不必再联系了。”   管家一脸木然:“少爷,老奴提醒您,您已经三十八岁了。”   “那又如何?”单于霁挥手示意他下去,“你去看看小少爷功课做好没有。”   八年前他收养了一个孤儿,天分品质都不错,单于霁便将其作为自己的继承人培养,有朝一日他离开的话,总得有个人能继承单于家,不让宿主的心血成空。   管家呆滞地转身,他已经不再强求了,反正现在……也算是有了小主人,来日自己到了地府,应该也能跟夫人交代了。   单于霁的四十八岁:   十八岁的单于彻恭恭敬敬地奉上马鞭:“父亲一路保重,务必记得给孩儿还有管家爷爷报平安。”   “不必担心。”单于霁自然是着急的,既然她不出现,那么他便去找。天下之大,他早晚会找到她。“你且记住,若是有人能回答出问题,一定要立刻飞鸽传书于我。”   “是。”   看着已经长成少年可以独当一面的单于彻,他又忍不住想到第一世,灵儿那么想要个孩子,但他却给不了。   单于霁翻身上马,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灵儿一直没有出现。但即使灵儿不出现,他的旅途也应该到此为止了。单于霁命中该绝,早不该活着,可他却活到了快五十岁,等她不来,他便外出去寻,只是……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单于霁的五十八岁:   寻找。   单于霁的六十八岁:   寻找。   单于霁的七十八岁:   寻找。   单于霁的八十八岁:   单于彻因病逝世,他回到了单于府,孙子已经长大,聪明伶俐又心地宽厚。参加完义子的葬礼,单于霁便要继续出发,孙子却担心不已:“祖父年事已高,为何不留在家中颐享天年?”   单于霁说:“可有人答出问题?”   “没有。”   单于霁走了两步,突然一头栽倒在门前的台阶上。众人吓坏了,连忙将他抬入室内,大夫看了诊,摇摇头说:“灯尽油枯,已是救不活了。”   单于霁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要死,可是他不知道为什么是现在。   他身处一片黑暗,脚下是松软的土地,两边是血红血红的彼岸花。他顺着彼岸花往前走,河流水声逐渐清晰,一座桥头张扬着招魂幡的古桥出现在他面前。   四周不知何时亮起昏黄宁静的光,灯笼无风自摇。单于霁看到桥头那块巨大的青石,那上面写满了他的生平。   他的记忆回来了,可是他要的不是这个。   白嫩穿着古衣的小男孩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前,踮脚抓住他的手指头,把他往前带。单于霁认出这是那个在诸多世界中帮衬自己的男孩,不由得追问:“为何我没找到她?”   小男孩艰难地爬上椅子,稳稳当当地坐好才问他:“谁?”   “……灵儿。”   这看起来天真无邪的小孩,眼底却有洞悉世事的老练与淡然,与他可爱的外表截然不同。“她不会再出现了。”   单于霁攥紧了拳:“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她违反了我们之间的规定,按照法则,应被抹杀。”   “什么法则——”   “还不明白?”小男孩不笑了,圆圆的包子脸上有着单于霁不曾见过的冷淡。“你复仇心切,她舍不下你,便与我做了约定,每个世界都追随于你,却不可表现出任何迹象,除非你认出她。第四个世界,她主动表露身份,虽然阻止了你犯下杀孽,却是以自身为代价,这很难理解吗”   “这不可能。”单于霁根本不信。“我们说好的,会在下一世——”   “所以她没有出现呀。”小男孩一脸没看出你这么笨的表情,“她这么说,不过是怕你知道了以后放弃,都走到了最后一步,马上就可以回到你自己的世界了,若是功亏一篑,那她又怎能安心?不过……最后一个世界,她也的确是陪伴了你。”   小家伙耸耸肩,“每个世界她的名字里都有一个灵字。最后一个世界,虽然她不再存在,却仍然以另外一种方式陪着你。待你寿终正寝,便灰飞烟灭。”   说完咧嘴一笑:“记得那个单于霁特别珍惜的灵位么?”   男鬼闻言,似是死了一般跪软在地上。小男孩遗憾地看着他。“很抱歉,奈何桥是有规矩的,主人不在,我没有能力给你特权。你在最后一个世界之所以多活了几十年,那便是对你第四个世界动过杀心完全失控的惩罚。现在,你可以回到你的世界了。”   男鬼猛地抬起头:“不!还有办法的!求求你,把她还给我!”   他摸着自己的心口,那里曾经没有心,却感觉到了撕裂般的痛。时至今日男鬼才知道何谓痛不欲生,忘川河里的疼,如何能及得上这个?此刻似有无数双手撕扯刺痛他的心脏与灵魂。   那个姑娘,再也不会回来。   “这不是她应该承担的因果!是我!她不该消失,求求你,让她回来,我什么都可以给你!”男鬼似是豁出去了。“这功德这魂魄随便这什么,都给你!把她还给我!求求你!”   他重重地磕了几个头,小男孩手脚比用地爬起来站在椅子上,居高临下地看着男鬼。“为何不肯放手?”   男鬼摇头,缄默不语。   小男孩说:“你在忘川河里煎熬千年,如今仍是逃不过这命运。你与那位姑娘命中无缘,何必强求?她强求跟随于你,你强求复活于她,须知一切皆空。”   男鬼不说话,只不住地磕头。   小家伙被气得蹦蹦跳起来,努力装出的高冷终于破功:“不要磕了啦!我又不是在虐待你!”   砰砰的磕头声不绝于耳。   他生前本是一方豪杰,死后傲骨不折,却为了一个姑娘肯屈膝跪拜,忘川千年的折磨,似乎都因为爱逐渐淡去。   男鬼再抬起头的时候,小男孩倒抽了口气。   他第一次看见,剥离了人类的躯壳后,恶鬼的眼泪。   半晌,他问男鬼:“可会后悔?”   男鬼答得坚定:“永远不悔。”   ☆、第五十六碗汤(一)   第五十六碗汤(一)   “公子、公子?您该醒了……公子?!”   男人随着这声叫唤慢慢睁开眼前,映入眼帘的是一颗巨大的脑袋,但身体却很小,看起来像个奇怪的侏儒。他下意识伸手挡在身前,侏儒见状连忙退后一步:“小的冒犯了,可是公子,时辰差不多了,咱们该出发了,再不去,可就抢不到新娘子了呀!”   抢什么新娘子……男人微微皱眉:“你在说什么……”问完这句话他突然不由自主地捂住了心口,心底油然而生一种渴望,似乎有个声音在告诉他:一定要去,否则你会后悔终生。   侏儒挠挠脑袋,他头发稀疏,却扎了个冲天辫,看起来像个发育不良的大蘑菇。“不是公子要来抢汝阳王的王妃么……这新娘子马上就要经过了,咱们也该准备了吧?”   男人唔了一声,最终还是遵循了内心深处的声音:“除了你还有谁?”   “公子……您没事儿吧?怎么……”侏儒话问了一半,瞧见男人的眼神赶紧闭嘴,老老实实说道:“谷中的人基本上都出来了,老大跟老二老三已经去埋伏了,老四老五老六在等公子醒来,老七老八已经将退路准备好……”   “下去吧,我马上就好。”   “是。”   侏儒离开后,男人掀开了身上被子,他穿着一袭白色中衣,床里面,也就是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放着一把剑。这剑是他生前所用,可是……他从来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有抢过人家的新娘子呀。   倒是这个所谓的谷主又是什么,之前那侏儒口中的老大到老八又是何人?怀揣着这些疑问,男人将黑发束起,换上了早就准备好的黑袍,桌上还有一个形容可怖的面具,他也一并戴上了。   他觉得这并非自己的身体,毕竟身份什么的完全不一样,可凭借记忆,这分明又是自己的身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个小孩子不是说他会回到自己的世界,但时间线却不一定是什么时候?既然是自己的世界,那么不管是什么时候,总归是他活着那会儿吧?这突然冒出来的什么谷主的身份,身边那个侏儒模样的属下,以及侏儒口中的那几人,他可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不过现在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要去抢新娘子。   为何要去?   不知道。   但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一定要去,那便去吧,他付出了一些东西,理所当然能够得到想要的回报。   男人抿着唇,他露出的下巴仍旧线条优美好看,只是眼神冷淡漠然。待他打开房门,门外连同侏儒在内一共有四人,都恭恭敬敬地跪下行礼:“谷主。”   “带路。”   他没有仔细去看那几个人,但却知道这几人身上都有些残疾,有的是瞎了一只眼,有的是聋子,有的是哑巴,加上侏儒,每个人的身体都有缺陷。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们住在一家客栈里,客栈外面,因为汝阳王纳王妃,百姓们都翘首以待。御林军将街道清空,两边都挤满了百姓,个个脸上充满喜悦,似乎都是在等待去看那据说美貌无双的新娘子。   “听说这汝阳王妃啊,长得是倾国倾城,汝阳王这才一眼就相中了要娶回家呢,要是运气好,咱们说不定能看见王妃长什么样子!”一个大叔喜滋滋地说。   另外一个年长些地道:“你倒是做梦去吧!人家王妃坐在步辇上,还有红盖头,就算那红盖头掉了也有凤冠,哪里轮得到你看?”   “就是就是,人家新婚女子的容貌哪里是你这一介草民能看的,真是不害臊,你再胡说,我待会儿回去就告儿你媳妇去!”   大叔被说的讷讷闭了嘴,不过很快他就又活跃起来,小心翼翼地看了看身边的御林军,压低了声音询问:“你们知道吗?听说这汝阳王妃并不愿意嫁给汝阳王呢!”   “这是自然!怎么说,这汝阳王也都快五十岁了,人家还是年纪轻轻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换我我也不愿意嫁。”一个大娘嗤之以鼻。“这老头子非要娶人家,不就是看人家姑娘漂亮么?”   “嘘——你声音小点儿!别被人听见!”大叔吓了一跳,觉得大娘的声音太大了,没瞧见官兵都回头看了吗?“今儿是汝阳王的大喜日子,你可别胡乱说话,待会儿给人听见了,有你好果子吃。”   大娘不屑地哼了一声,嘀咕了几句什么。   男人面无表情,他眼睁睁看着大红色的步辇越来越近,他的心也随之跳得越来越快,步辇四周的幔子随风轻轻舞动,仍然可以看到一个穿着鲜红嫁衣的人儿坐在里头,双手放在膝上,安安静静地也不说话。   他按捺住心头激动,低声对几个属下说:“准备动手。”   “是。”   就在步辇快要走到的时候,男人抽出宝剑,脚尖一点便落在了步辇之上,已经埋藏后的属下带人冲了出来。今日汝阳王大婚,御林军和官兵都不少,他们自然不会蠢到以身犯险,还雇佣了不少泼皮无赖闹事,到时候新娘子劫走了,汝阳王那边也没招。   法不责众。   男人没有去管周围人多或少,而是颤抖着把幔子裹紧,挡住世人视线,然后伸手去掀那女子盖头。   盖头掀开,是美丽而熟悉的面孔,姑娘见到是他,露出疑惑的表情:“你是……”   “灵儿。”   不是记忆中的声音,但他的眼神足以让谭幼灵认出他:“夫君?”   她想也没想便扑进了男人怀里,“你跟我想象着的不太一样。”   男人低笑,吻了她一下,把她放回步辇坐好。谭幼灵愣了一下:“夫君……不是来带我走的?”   他跳下步辇,手上裹着红绸子,回头看她,微微一笑。谭幼灵立刻便明白了,她乖乖举起双手捂住眼睛,就像是曾经相守的那些年,每每遇到血腥之事,他便不让她看。   属下们已经战得差不多了,男人没有功夫去想自己的身份,他无心伤人,也勒令所有手下不得造下杀孽,只是冲出一条路来,便示意各人逃脱。   随后他劈开了步辇,将新娘子抱到怀里,对身后追来的汝阳王的人马露出轻蔑的微笑,一阵烟雾过后,众人面面相觑,这、这怎么新娘子跟抢亲的人都不见了?要不是这满地的红绸子,要不是这破裂的步辇,他们真要以为这是场梦了。   谭幼灵待在男人怀里,仰头看着他,一点也不怕。男人脚尖如风在屋顶上跳跃几个来回,便到了已准备好的退路,抱她上马,用披风将她小脸挡住:“怕不怕?”   谭幼灵笑着摇摇头,搂住他的腰,众属下心中惊异却都不敢多问,公子最是不爱讲话,他们也什么都不敢说。男人对他们道:“你们先回去,没有我的命令,不许出谷。”   属下们面有难色,男人便嗯了一声,众人连忙领命,他们都是有大本事的人,瞬间便消散了踪影。男人也驾马远行,他逐渐有了这个身体的崭新记忆,知道自己早在京城郊外准备了一个宅子,便带着怀里的人奔驰而去。   城门处有人把守,此刻还未戒严,男人没受到阻拦便出了城,怀里的姑娘一直乖乖地不说话,待到他们进了宅子,他将她抱下马,揭开挡住她的披风,才发现她正甜甜的笑。   男人轻笑:“来。”   宅子并不大,除了他们两人之外没有其他人,男人走了两步,就又把谭幼灵抱起,她好奇地去揭他脸上的恶鬼面具,他也不说话,任由她取,只是取下之后,谭幼灵一只手轻轻捂住嘴巴抽了口气,小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她陪了他好几个世界,说起好看,要数瞎眼的湛然容貌最佳,可现在见到他的真面目,才知道湛然在他面前也是不够看的。男人也知晓自己容貌上的优势,见她吃惊,莞尔问道:“喜欢么?”   “……嗯。”害羞地点点头。   男人直接把她放在了床上,心急地连门都没关。谭幼灵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是好奇地瞧他,“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呀?”   不过想想也无所谓,他是她的夫君,叫什么名字又有什么关系呢?   “清砚。”他已经开始吻她并且脱她的嫁衣了。“韩清砚。”   韩清砚……谭幼灵立刻喜欢上了这个名字,比什么迟靖呀温承宣呀湛然呀都好听,她的眼睛亮晶晶的,觉得很是神奇。明明声音和容貌都不一样,可她却一点也不生疏,反而更想和他亲近了。   直到嫁衣被剥光,身上只剩下亵衣,她才反应过来韩清砚要做什么。粉脸微红:“夫君……”   “我要你。”没有什么比抱她更能证明她的存在了。韩清砚吻了吻谭幼灵的唇瓣,低声道,“我等你等你的好苦。”   谭幼灵自知理亏,第四个世界骗了他,便也乖巧不语,主动投入他怀抱,浑身白皙如玉的肌肤散发着动人幽香,一如曾经相守的无数个日子,义无反顾地去拥抱他。   这一次,她终于得到这个男人的全部。   ☆、第五十六碗汤(二)   第五十六碗汤(二)   后来谭幼灵就后悔了,因为她得到的太多了……   素色帐子里偶尔伸出一只白嫩的胳膊来,如玉的肌肤上遍布淡红吻痕,也有时候迈出一条修长美腿,不过很快就被拽了回去,然后便继续是暧昧动人的欢好声。   谭幼灵已经哭了,她哪里知道煽情完拥抱完后不是一起说点体己话,再不然就是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怎么就、怎么就没个完了呢?虽说这种事做起来也很是舒服,太久没在一起了她也想得慌,但这频率未免有些过分,至于连吃饭都是在床上吗?!   “乖,莫哭、莫哭。”韩清砚柔声哄着她,看似温柔体贴,其实又把她好不容易逃出去的半截身子连抱带拉地弄了回来,吻去她泪珠的同时,纵情不已。   等到韩清砚终于餍足肯放过谭幼灵,她已经哭累了睡着了。   他的确是有些失控,只想着把这个女人拥的再紧一些,半分不舍松手。但是……韩清砚看着眼角还有泪痕的谭幼灵,心底难免心虚,轻手轻脚起身,清洁了两人的身子拥她沉沉睡去。   谭幼灵醒过来的时候外面是黑的,她也不知道过去多长时间了,只是身上并没有想象中的酸痛难当,还散发着药膏的香味。从前他也难免会有需索无度的时候,每次他都会在她睡着时给她按摩上药,这次想来也是如此。   谭幼灵想生气的,可又如何气得起来呢?她趴在韩清砚胸膛上,耳边的心跳是那么真实有力。这一次他们谁都不必伪装,谁都是真正的模样,这一世……等等。刚见面便是抢亲,然后被翻红浪,她被弄得都忘记了:“夫君、夫君!夫君醒醒——”   韩清砚撑开一只眼皮,听她叫唤,顺手搂下来摁到怀里,随意嗯了一声,又亲亲她的小脸,“睡吧。”   “不睡!你还没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呢!”   他便睁眼看她,叹口气,仍旧搂着她,亲了又亲:“什么怎么回事?”   “我怎么会还能见到你?墨泽说过,倘若我主动告知你身份,便不能再出现在你身边,怎么会——”她像是想到什么,小脸惨白。“你是不是——是不是做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若是这样,她又何必苦苦追随,一切都是为了他能回到他的世界不再迷失,也不至于滥杀无辜到最后只剩下一世,报完仇便魂消魄散。可如果因为自己的多事导致了这样的后果,谭幼灵心中充满了愧疚感。   “不是你的关系。”韩清砚无奈,他捧起她的小脸,让她看着自己。“谁说我做了什么你不知道的事?我什么都不会瞒你了,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她呆呆的看他。   韩清砚觉得她这模样十分可爱,便没忍住一笑,道:“多亏有你,我才没有在湛然的世界迷失,否则杀了那些无辜的弟子,即便是能回来,怕是也没有来世了。”   谭幼灵却还是不懂。韩清砚见她有些笨笨的,不免感到好笑:“能在我身边伪装那么久都不被认出来,灵儿看上去不像个笨蛋呀!”   得到一记白眼,他才继续道:“我只是放下了。”   “放下……什么?”   “执念。”   谭幼灵眨眨眼:“我不明白……”   “忘川河里的鬼魂,没有怕死的,也没有怕痛的,唯一困住我们的,就是执念。之所以忘川河中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折磨,那是因为即使没有了记忆,那种痛苦也不会消失,反而随着灵魂的鞭笞一直存在,而且越来越痛。”韩清砚声音平静。“也正因如此,每只鬼都想爬上来。爬上来,就能回到过去,可谁能真正的爬上来呢?”   “我被奈何桥主选中,经历五个世界完成任务方可回到自己的生前,之所以每个世界都那么努力,就是为了自己的执念。”韩清砚亲吻她的手指,眼睛凝视着她。“现在我放下了。”   谭幼灵却并不这么认为,她只是不了解,并不是傻子。“放下了什么?”   “我不想瞒你,我还是恨的,并且恨到了骨子里,想报仇的心一刻也没停下过。可是如果不报仇就能换回你,那么做什么我都愿意。”韩清砚无所谓地说,“反正日后他们都会死,死后是非,自有公道可言。”   “我还是拖累你了……”谭幼灵眼眶一红,只想掉泪。   韩清砚就见不得她哭,干脆把人压倒,谭幼灵立刻忘记哭泣:“做、做什么?!”   “做点能让你忘了此事的事。”韩清砚说。“为了让我也忘掉仇恨,你全心投入陪着我,我就不难过了。”   是、是这样的道理吗?谭幼灵乍一听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可是转念一想感觉自己又被骗了。不过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于是就被吃了一遍又一遍,只要她提及自己坏了事,韩清砚便二话不说压着她开始做,直到她再也不提了为止。最后她累的要死沉沉睡去,韩清砚却神清气爽一点也没有肾虚腿软。   看着怀里的睡美人,韩清砚只想笑。他有了新的身体新的身份,得到了可以陪伴一生的佳人,仇恨固然重要,可他不去想便是,难道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他克服不了的么?因为不管多大的仇恨,一和灵儿比起来,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只要他忍住不去报仇,这一世,他们可以快快乐乐的白头偕老,也可以生几个孩子,她一直想要孩子的,这一次他不会离开她,这比什么都重要。   韩清砚不是傻子,韩清砚知道如何取舍。   谭幼灵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她打了个呵欠,却发觉床上只有自己,顿时掀开被子,恰好房门被推开,韩清砚走了进来,手上端着早点,正微笑看着她。   她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好像回到很久很久以前刚刚成亲的时候,她每次醒来他都起来打拳,然后会在她起身前回到房间,带着满身阳光与清晨的美好。   “醒了?”   韩清砚先是过去吻了妻子一下,才伸手去拿准备好的衣物给她穿上,看到昨夜胡乱撕碎扔在地上的嫁衣,越发觉得不顺眼,一脚踢到了床底,就连那价值连|城的凤冠都没逃过被摧毁的命运。   “我可以自己来的……”   “我想帮你。”   他都这么说了,谭幼灵只好乖乖伸胳膊伸腿,在韩清砚的帮助下穿好衣裳。最后他蹲下来给她穿鞋,小巧的莲足白白嫩嫩,趾甲圆润可爱,韩清砚不由得轻轻摸了一把,谭幼灵顿时臊得满脸通红:“夫君!”   他这才从意乱情迷中清醒,低低一笑,给她穿上鞋袜,拿她当小婴儿一般抱在臂弯里坐到桌前。谭幼灵觉得这样好奇怪哦,他们曾经成亲那么久,他从来都不这么黏人的,可是现在却好像她不会走路不会自己吃东西一样,喝个粥都要喂。   “好喝吗?”   点点头。“夫君做的?”   “嗯。”韩清砚神色淡然,眼神确实无法言语的温柔。他喂饱了谭幼灵,自己才把剩下的饭菜一扫而光,谭幼灵打开房门,才发现这还有个小院子,院子里有个秋千,便问:“夫君,那个秋千……”   “去玩吧。”   她笑了笑,亲了亲他的脸,提起裙摆跑了过去。韩清砚也跟着走过去给她摇秋千,听她银铃般的笑声,似乎整个人都开心了许多。   谭幼灵要得从来都不多,他却想能给她自己的全部。   等到她玩累了,韩清砚用指腹抹去她额上细微汗珠,问道:“好玩吗?”   “嗯。”她喜欢荡秋千,飞到高高的空中,好像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韩清砚莞尔,捏了捏她的脸。“明日我们就要走了。”   她没问为什么,而是很乖很懂事地点头。“好。”   韩清砚跟她解释说:“汝阳王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查过来,而且我急着带你回去。”   “急着回去做什么?”   “成亲呀。”韩清砚抵着她的额头。“我已经吩咐谷里下人准备成亲事宜了,这一次是韩清砚要娶你,不是迟靖那个家伙。”   谭幼灵被他话中醋意逗得吃吃笑:“可是迟靖也是你呀。”   韩清砚说:“那我也不高兴。”   她听了就很快活地笑起来。曾经的夫君沉默寡言,甚少说情话,可现在的夫君却像是嘴巴抹了蜜糖,特别会说甜言蜜语。“夫君嘴巴好甜。”   “你试试。”   试……什么?没等谭幼灵反应过来,韩清砚就捏着她的下巴落下长吻,一时间又吻的天雷勾动地火,险些一发不可收拾。刚从床上下来没多久,看样子是又要回去了。还是谭幼灵把他推开,双唇分开,便有暧昧的水线连接彼此,韩清砚的眼神像火,炙热无比,那一瞬间,谭幼灵觉得,便是灵魂因此烧成了灰,也是值得的。   ☆、第五十六碗汤(三)   第五十六碗汤(三)   因为明儿便要离开,所以晚上韩清砚没有再对谭幼灵做什么,虽然他很想。那种失去的恐慌一直缠绕着他,唯有把谭幼灵抱在怀里,甚至只有占有她贯穿她,才能给他安全感,才能让他相信,这个人,他真的把她找到了,留在身边,小心呵护怜爱着,再也不让她受风吹雨淋。   第二天天蒙蒙亮,韩清砚便将睡得昏天暗地的谭幼灵从柔软温暖的被窝里挖了出来。她还不大愿意,眼睛死活不肯撑开,藕臂揽着韩清砚的脖子,呢喃着:“夫君做什么呀……这么早……”   撑开一只眼皮看了看窗外,啊,就那么一点亮,是不是走得太早了?   韩清砚吻了吻她的眼皮:“继续睡吧。”   可是谭幼灵哪里还睡得着?虽说有人帮自己穿衣服,可那穿衣裳时总有双大手不安分的摸来摸去,换你你受得了吗?更别提用帕子擦脸了……反正等一番折腾完,她是彻底不困了。   捂着嘴打了个呵欠,谭幼灵捧着粥碗小口小口喝着,一边好奇地看着韩清砚换衣服。他一直把她抱到桌边才去洗漱呢。   出行在外避免他人瞩目,韩清砚仍旧穿着玄色外衣,黑发束起,只是他生得那般俊朗,即使披着麻袋也好看啊。   用完早膳,韩清砚牵着谭幼灵的手出了宅子,宅子门口停着一辆马车,韩清砚先是把谭幼灵抱上去,自己则驾马。怕她看不到自己害怕,还掀开一边的车帘:“我就在这儿。”   “好。”她眨着亮晶晶的眼睛,甜蜜微笑。   马车外表看着很是普通,却是内有玄机。不仅布置的雅致好看,还有软软的睡塌和桌子,糕饼点心放在桌子上,不管速度有多快,谭幼灵始终感觉稳稳当当的,就连倒好的茶水都没有溅出一滴。   手边还有韩清砚担心她无聊给她准备的书本。谭幼灵生前并不是什么才女,认识的字也不多,后来与韩清砚成亲,书是他一页一页带着看的,字是他手把手一个一个带着写的,很多大道理都是从他那里听来,可以说,没有韩清砚,就没有谭幼灵。如果不是遇到了他,谭幼灵很有可能在重生的那一世就迷失了自己,为了报仇不择手段,最后把自己也葬送进去。   他救赎了她,现在轮到她来回报他了。   韩清砚驾着马车,还和谭幼灵说着话,路上遇到什么好玩的好看的,他还特意提醒她,让她掀开窗幔瞧瞧。他们经过了几个小镇都没有停下,谭幼灵也一直没问他口中的谷中是在哪里,只是安静地陪着他。   有他在的话,哪里都是家。   不过看书看累了她也会挑起窗幔往外看,有的时候外面有人,有的时候什么也没有,风声呼呼的,一切景色都在以极快的速度往后退。虽然马车看着普通,里头却经过精心设计制作,虽然马儿看着也普通,却是寻常人根本无法鉴别的千里马。谭幼灵心想,夫君看起来很有钱啊。   那太好了,不用睡马路一起当乞丐夫妇讨饭啦。   好在韩清砚不知道她那小脑袋瓜里都在想些什么,否则非拧她鼻子不可。   大概行到了中午,该用午膳了,韩清砚才在临近的一个城里停下来,寻了家看上去很干净的酒楼,将马车住了,制止了要上前帮忙牵马的小二,对马车里的妻子说:“灵儿,要下来了。”   谭幼灵应了一声,便伸出一只手去挑车帘。   大街上人来人往,酒楼前停了辆马车并没有多么让人新奇,令人们目不转睛的是这驾马的男子实在是气质不俗,即使脸上戴着面具,也仍然透出逼人的气势。也因此众人都想看看,能让这般阳刚男子化为绕指柔的,车里那姑娘又是何等模样?   先是一只素手挑开车帘,五指纤纤,指甲是淡淡的粉,随后男子便上前去将女子抱了下来,给她戴上了面纱,从头到尾也没人瞧清楚这对男女究竟是何等的标志。   韩清砚搂着谭幼灵的肩,才把马车交给小二,让他牵着马去吃草喂水,因为用完午膳他们就要继续启程了。   进了大堂,韩清砚银子是不缺的,自然要了间包厢,带谭幼灵进去。   只有夫妻二人便不用隐藏容貌了,进来上菜的小二不小心瞧见这对夫妻的长相,惊艳的差点把手里的菜给糊脸上。   谭幼灵自然是万里挑一的绝色,韩清砚更是俊美无俦,经过数个世界的历练,他们二人身上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气质,在人群中十分扎眼,也难怪店小二瞧傻了。出去跟人说自己瞧到了神仙,还有人不信。   他气得跳脚:“我能胡说么?方才那进去的夫妻,生得就跟神仙一样!你们若是不信,你们去看啊!”   “什么神仙!这凡人哪有能像神仙的,小二哥啊,我说你可别吹牛!”有个客人嘲笑了几句,搞得众人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小二脸都憋红了,可惜就是没有人相信,他恼的不行,牛脾气一上来,竟然还跟人打起赌来了:“要不咱们赌一把!待会儿谁要是能把那夫妻二人的面具拿下来,我这一年的工钱都给他!”   哟!   这还赌大了!   掌柜的一听,一巴掌拍小二哥头上:“嘿你这臭小子,咱们开的是酒楼不是赌坊!你要赌钱啊,你出去赌去!”说完连踢带打地把小二赶走了。   他们在大堂如此闹腾,二楼的韩清砚岂有听不见之理,只是他耳力超群,谭幼灵却是听不着了,只见他嘴角含笑,又不知是何故,好奇问他又不告知,便微微噘起小嘴儿来。   韩清砚见她形容可爱,便猝不及防亲了一下,柔声道:“叫我一声好哥哥,我便告诉你我在笑什么。”   谭幼灵脸红不已:“不害臊。”说着拍他胸膛,想躲一边去却被韩清砚抱进怀中,被迫坐到他大腿上,挣扎了两下怕人看见,可突然感觉有个粗大火热的东西抵着自己,立马不敢乱动。韩清砚是彻底放飞了自己,低声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谭幼灵瞬间瞪大了眼,脸红的不行,差点跳起来。   他也就是逗她,每次的反应都这么可爱,很难让人把持住啊。   好在小二哥继续上菜来了,韩清砚知道妻子脸皮薄,便抱着她坐到窗前,让小二将菜放下,也让谭幼灵瞧瞧街景。   街上人很多,熙熙攘攘的,谭幼灵很好奇,她的眼睛啊,亮的像是天上的星星,韩清砚光是看着就觉得心肠柔软,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哪里还能想起别的。   待到菜上完了,小二把门带上,他才把她抱回桌边,谭幼灵有些忸怩:“夫君……”   “嗯?”韩清砚没听清。“你说什么?”   “我都多大的人了……你不要总是抱来抱去的嘛。”这样她老是觉得自己是个废人,脚长出来纯粹是为了好看的。此番重逢,他像是把她当婴儿般做什么都抱着,她又不是不会走路。   “我想抱你。”韩清砚边说边给她剔鱼刺,“若是可以,在床上半年不下来才好。”   谭幼灵吓了一跳,那还是抱着好了,她才不要被摁在床上做半年。   羞也羞死了。   “尝尝这个鱼肉。”他微微一笑。“这家店就属鱼做得最好,当年战乱,这店也照常开着。”   谭幼灵问:“夫君来过么?”   这是韩清砚的世界,对谭幼灵来说,是夫君的,便是她的,只是她对这世界一无所知。   韩清砚嗯了一声,叮嘱她吃饭。谭幼灵张嘴把他筷子上的雪白鱼肉含入口中,嚼了两口,觉得确实异常鲜美:“好吃。”   她喜欢,韩清砚就高兴。   叫的菜并不是很多,但每一样都十分可口,谭幼灵胃口小没吃多少,剩下的便全进了韩清砚的肚子。他虽然有钱,却从不浪费食物。   用完午膳,韩清砚见谭幼灵很喜欢店家送的一盘精致的点心,便想着结账的时候问店家买些来路上带着。马车里的那些怕是要不新鲜了,他们一路回去还要数日,若是让她吃得不好,他是决计不能答应的。   下楼的时候他要抱谭幼灵,可是好多食客都看着他们,姑娘脸皮薄不肯让他抱,牵着他的手紧紧的跟在身后。韩清砚无奈莞尔,缓步走下楼梯,迎面却突然扑来一个男子,作势要揭开他脸上面具。   若是冲他来还好,可这分明是想扑倒谭幼灵。韩清砚眼神一冷,一脚将对方踹了出去。他留了余地,否则这人早没命了。   谭幼灵吓了一跳,他握了握她的手安抚,眼神顺着大堂扫视一周,竟无人敢与之对视。   原来这人便是方才和那小二打赌之人,听说能有银子拿,一时财迷心窍,惹了不该惹的人。   ☆、第五十六碗汤(四)   第五十六碗汤(四)   “夫君……”   “莫怕。”真要是来刺杀他的,韩清砚反而不生气了。他恼就恼在这人是冲着谭幼灵而来,若是方才真的伤到她,他定要将此人碎尸万段。   那人一脚被踹出去,心口处一阵撕裂般疼痛,韩清砚眼露杀气,然而他已经手下留情了,否则这人哪里还有命在?不懂天道轮回便罢,亲身经历过,便不敢再造杀孽。报应到自己身上还好,若是报应到谭幼灵身上,那真不如死了干脆。   谭幼灵并不害怕,她轻轻攥着韩清砚的手,低声道:“夫君,我们不要同这种人一般见识,还是快些赶路吧。”   “好。”   大堂内其他食客是没有敢再招惹的了,这男子的身手如何,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绝对是个不能惹的,还是明哲保身为上策。   可就在此时,酒楼迎面走进来一群人,为首的是个穿着青色外衫的青年男子,见状微微皱眉:“这位兄台是否出手太重了点,此人何曾犯过什么大错。”   谭幼灵突然觉得身边的夫君有些不对劲,别人兴许看不出来,却是瞒不过她的,韩清砚整个人都不对了,他的眼神充满杀气与恨意,甚至双手都在蠢蠢欲动。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谭幼灵第一时间制止了韩清砚:“夫君,我们该走了。”   韩清砚垂下眸子,嗯了一声,不忘去找掌柜买上几盘点心,只是他身体十分僵硬,也不知到底发生了何事。只是瞧那群人,谭幼灵心中隐隐有个想法。   这群人的穿着打扮一看便是江湖中的年轻侠客,有男有女,都手持宝剑,自诩侠义心肠。见到这等“不平之事”,自然要插手。这不,眼看韩清砚要带着妻子离开,一个身着蓝袍的男子唰的抽出宝剑挡住去路,厉声道:“若是你不给那被你伤害之人一个交代,今日我决计不饶过你!”   倒是一个粉衫少女娇声道:“这位大侠,看你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人,难道不应该给我们解释一下,为何突然出手伤人吗?”   解释?   他们算是什么东西,也配问他要解释?韩清砚冷冷地看着横亘在自己面前的宝剑,右手一把将其抓住!谭幼灵惊呼一声:“夫君!”   下一秒她的心便落了地,因为韩清砚已经将那长剑用手折断了!这可是削铁如泥的宝剑,虽说算不上神器,却也是百里挑一的好兵刃,可韩清砚却只是稍微用了点力气,便将此剑折断,甚至还把攥在手里那一截捏成了粉末!   这群侠客顿时忌惮不已,哪里还敢再讨什么公道,纷纷往后退去。韩清砚不屑地看了他们一眼,牵着谭幼灵跨过了门槛。   青衣男子先是呆呆地站了片刻,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对其他人道:“走!快追!”   他们现在正是用人的时候,那男子这一手功夫简直是惊世骇俗,若是能为他们效力,岂不是如虎添翼,推翻□□指日可待!   其实按照正常速度他们是追不上的,但韩清砚顾念谭幼灵,抱她上马后,马车行驶速度并不快,也因此很快便被追了上来。   谭幼灵挑开车帘对韩清砚说:“夫君,方才酒楼里遇见的那批人,他们好像在追我们呀。”   韩清砚早发现了,他沉声道:“不必担心,我能处理。”   “怎么处理呀?”谭幼灵剜了他一眼。“横竖他们没有找茬,咱们权作不知,若是他们不识抬举,夫君再出手也不迟。”她知道不能随意杀人,但也不想没有原则的善良,那群人不来最好,若是来了,别说夫君,就是她也不会轻易放过的。   傍晚的时候他们错过了进城的机会,只得在野外过夜。韩清砚为此很是担心,他怕谭幼灵会睡不好,此事是他耽搁了,若是没有厌恶的人出现,他们不会错过日头。   谭幼灵却无所谓,反而觉得很新奇。她掀开马车想下来,韩清砚一眼没瞧住她就主动往下跳,把他吓得心脏险些停了,好在眼疾手快一把抱住她,气得黑眸深沉:“灵儿!”   “夫君。”她眨眼撒娇。“人家坐累了嘛,浑身都又酸又疼。”其实这是假的,因为马车里很舒服,之所以会这样,就是想找个理由逃过这一劫。   她曾经也是当过五年副将的人呀,这马车离地面就这么点距离,她只是想试试看……   不过倒忘了自己的身体柔软娇嫩,弱不禁风,刚才夫君若是没接住,这会儿怕是要毁容了。   韩清砚不说话,沉默地看她。她立马知道错误承认错误并且保证改正:“我下次不会这样了。”   韩清砚想想还是气,他生怕她磕着碰着一点,她自己倒好,什么都满不在乎。想到这里,忍不住捏了她粉嫩嫩小屁股一把,谭幼灵倒抽一口气,羞恼交加去咬他,两人闹了会儿,韩清砚才算消气,把她抱下来让她走走缓缓。   那群青年侠客也停在不远处,有几个人打了野味回来,为首的青衣男子手上拿着烤好的野鸡过来,先是抱拳,而后道:“这位大侠,我们的野味抓多了,吃不完,不知大侠和夫人有没有兴趣尝尝?”   他姿态很是端正,还挺让人有好感的,谭幼灵看向韩清砚,韩清砚却不承这份情,冷声道:“滚。”   男子也不尴尬,又抱拳:“是在下唐突了。”   等他走后,韩清砚发现小妻子一直在盯着那人的背影看,忍不住出口酸道:“别看他一表人才,却是背信弃义之徒。”   “嗯?”谭幼灵一头雾水,几秒后笑道,“夫君你说什么?我又不是看他一表人才。再说了,说起一表人才,谁能有我夫君生得好看?”   韩清砚用这还差不多的眼神瞄她,问道:“想吃么?”   谭幼灵摇摇头:“不想,中午的时候吃过了。”   他笑笑,去马车里取了肉干糕点与茶水,很是歉意地说:“明儿进城给你买好吃的。”   “不用,这个就很好吃了。”谭幼灵巧笑倩兮,拿起一根肉干一咬——顿时脸色一苦,我的天,好硬!   韩清砚莞尔:“谁让你吃这个了?”他赶紧捏住妻子下巴,把肉干拿出来,上面印着几个小巧的牙印,分外可爱。他摇头失笑,又取出几个油纸包,里面是早准备好的吃食,全是谭幼灵爱吃的。   肉干是他的。   可是谭幼灵捧着一块桂花糕啃了几口,觉得韩清砚的肉干好像很好吃的样子,忍不住用渴望的眼神盯着。韩清砚被她盯的浑身不对劲,问:“想吃?”   猛点头。   “你咬不动的。”   谭幼灵眼珠一转,丢掉手里桂花糕,上去搂住韩清砚脖子,小嘴亲上去,成功偷走他嘴里肉干,吃下去后回味道:“就是硬了点,我挺喜欢的。”   面具下看不清楚韩清砚的表情,但仍然能够清晰看见他的耳根及脖子逐渐蔓延一片红色,瞪着谭幼灵看了会儿,猛地低头喝茶,还嘀咕了一句:“不成体统。”   谭幼灵笑得不行,这人把她摁在床上这样那样欺负的时候,可没见他这么容易害羞呀!   这边情意绵绵,那边却在商议要如何才能将韩清砚拉到己方阵营中。一个女子提议道:“看他很是疼爱他的妻子,不如我们从他妻子下手,说不定能成。”   另外一人翻了个白眼道:“你没看到那位把他妻子当眼珠子似的疼吗,一秒都不让她离开,我们怎么接近?”   “那不然就把那小夫人抓来,还愁那人不点头?”   青衣男子宛如看智障般看着出声的少女:“若是能在那人眼皮子底下抓到他夫人,咱们何必一路考虑重重?”更何况,他隐隐有种感觉,倘若他们真敢伤害那小夫人一丝一毫,对方可能会将他们全部五马分尸。   那人看起来冷漠不好接近,绝不是普通的主意能达到目的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说真话,请求对方帮忙,不知能不能行呢?   他扭头看了远处马车一眼,那对夫妻已经进马车里了,也不知道他们要去何方,好在目前大家的方向一致,也罢,沿途还有很多机会,也不急于这一时。   马车里,谭幼灵打了个呵欠躺在丈夫怀里,有一搭没一搭听着他说话,然后困意忽然没了,惊讶地道:“那人是你的朋友?”   韩清砚淡淡地说:“曾经的朋友。”   “那他——”她想到他说的话,顿时对青衣男子充满厌恶。“此人背信弃义,简直毫无人性!”   韩清砚说:“现在想悔改,却晚了。”   谭幼灵皱眉:“谁没有害怕退却的时候,可人有心,真是侠义之士,怎么会做出那等背叛之事来。他既然能背叛一次,自然也有第二次。不管此番他是什么目的,我都不许你答应他。”   ☆、第五十六碗汤(五)   第五十六碗汤(五)   “放心吧,我绝不会答应他的。”见妻子一副气鼓鼓的模样,韩清砚忍不住笑意,他心中的确是有恨,但他知道,一旦压制不住仇恨,那么他会失去更重要的。   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的。也许忍起来会很痛苦,但为之付出所得到的结果那么甜美,他愿意呀。   见他答应了自己,谭幼灵才点了下头,只是心中对那青衣男子好感全无,甚至想想都厌烦。她问韩清砚:“咱们不能甩掉他么?”   韩清砚抱歉地看着她:“恐怕不能。”   “为什么?”   “因为不管咱们怎么躲,该遇上的不该遇上的,最后都会遇上。”韩清砚现在才算是看明白,他在答应小男孩条件的时候,对方那小胖脸上狡诈的笑是为什么了。   放弃仇恨不是嘴巴上说说的,是要有真实行动的,甚至要在仇人每天晃来晃去的时候都忍住。韩清砚毫不怀疑,即使他们今天甩掉了那群人,明儿个也会再来一次“偶遇”。   谭幼灵无话可说,那孩子看起来天真可爱,哪里像是这么坏心的。   两人相拥而眠睡了一夜,期间风平浪静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第二日他们也如常上路,那群人虽然跟着,却没有任何来打扰的意思。   因为昨天是在野外过夜,所以一经过一个城镇,韩清砚便带着谭幼灵进城去了,找了家看起来很干净的客栈休息,反正也是快下午,恰好在这住到明日天亮。   谭幼灵先是洗了个澡,她很爱干净,一天不洗澡就觉得身上全是灰尘。结果洗到一半韩清砚就以节省时间为由硬是要进来一起洗,最后时间没怎么节省,天倒是都黑了。她有点不高兴,本来说好出去走走,现在倒好,每天除了在马车上就是在客栈里,还能不能有点别的追求了?   韩清砚知道自己占了便宜,连连赔不是,好在小妻子不是得理不饶人的姑娘,三言两语便被哄得笑逐颜开,韩清砚也笑了,牵起她小手,问她走不走的动。   谭幼灵一听,不开心道:“走不动的话,你背我么?”   “背呀。”韩清砚理所当然地说。“我把你弄的走不动路,自然要我背你。”说着弯下腰,指了指自己的背,“要上来么?”   她也就是嘴上说说,真要她上去她可没这勇气。虽然天色已晚,但外头街道上还是有许多行人,到时候被人瞧见了该多难看啊。所以她只是趴到他背上,笑嘻嘻地说:“你把我背到客栈门口。”   韩清砚才不在乎这丢不丢人呢,他背自己的妻子,关别人什么事?只是这让他心情大好,嘴角的笑容一直没褪,刚出房门,迎面便遇上与他们在同一家客栈打尖的那群青年侠客。韩清砚根本不在乎他们,谭幼灵也不在意,反倒是这群侠客,瞧见那位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浑身透着淡漠的绝世高手,竟然在大庭广众下背一个女人,还笑得那么开心,都惊呆了。   这、这哪有男子汉大丈夫,做出这等伤风败俗之事的?就是他们江湖儿女也不曾如此放浪形骸呀!   唯独一个姑娘眼露欣羨,再瞧韩清砚的眼神也不对劲儿了,这种看起来冷酷无情却又对自己的女人极其温柔的男人,哪个女人能抵抗得了?谁不想要这样的男人啊,又强大又威严,还只对自己一人温柔。   只是这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说的,眼睁睁瞧着韩清砚背着谭幼灵出去了,几人商量了下,也跟了上去,他们不怕别的,就怕韩清砚突然离开,那以对方的功夫,他们如何追得上?   谭幼灵不是第一次逛集市,但距离上一次和夫君一起,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她挽着韩清砚的胳膊,好奇地看着周围一切有趣的事物,瞧到个卖糖糕的老婆婆,还买了一块,老婆婆见她虽然蒙着面纱,却是眉眼如画温柔似水,说话甜甜的又有礼貌,不禁心生喜爱,硬是没收那几文钱。   道谢后,谭幼灵坐在摊子上捧着糖糕小口小口吃起来,老婆婆手艺很好,她吃到美味便觉得十分满足。韩清砚看着她吃,不时伸手给她拭去嘴角糖渣,然后把她吃剩下的塞进自己肚子,离开的时候还悄悄在老婆婆收钱的罐子里投了一锭银子。   夫妻二人谁也没管不远处跟着的那批人,完全把他们当成了苍蝇。不能拍死,对方铁了心要跟,上天又注定让他们相遇,那就只好无视了。   谭幼灵沿途是看见这个想吃,看见那个也想吃,总之她每种都只买一点,自己尝几口,剩下就都给了韩清砚。一路逛到一座石桥,也差不多吃饱了。   石桥下的河里有许多花灯,桥上有不少人,桥头那里有个卖面具的老伯。谭幼灵喜欢一个脸谱的,缠着韩清砚给自己买。   她要买东西,他哪有不答应的。   买了面具,她想把面纱解下来,韩清砚无奈,好在周围热闹,也没人注意,便帮她解开脑后面纱,拿着脸谱面具研究了几秒,给谭幼灵戴上。   这下除了亮晶晶的水眸,韩清砚是什么也看不着了。   他们谁都没看见,不远处那几个人惊艳的眼神。   先前见他们夫妻二人面具面纱从来不离脸,还以为是有什么隐疾,虽说露出的眉眼极其好看,但真正美貌之人,哪有害怕露脸的?也就是凭这个,几个女子才对谭幼灵心生优越,她们都是名门正派出身,个个美貌过人,虽说谭幼灵被她夫君宠得厉害,可貌若无盐,又有什么好骄傲的?   就是刚刚那几秒钟,韩清砚给谭幼灵取下面纱,她们才知道,这世上真的是有天仙般的美人,见之令人形秽。   谭幼灵可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她出其不意地发出怪声,双手成爪突然吓唬韩清砚。韩清砚哪能被她吓到啊,不过他就迟钝了一瞬间,立刻做出被吓到的样子,还装模作样地拍拍自己胸口,佯作不快:“灵儿,你吓到为夫了。”   谭幼灵笑嘻嘻地抱着他的胳膊,问:“很吓人吗?”   其实这面具做得很是粗糙,哪里吓人,但韩清砚仍然给面子地点头:“乍一看,的确挺吓人。”   “那好,我戴着不拿下来了。”谭幼灵得意地说。“晚上看你怎么欺负我。”   闻言,韩清砚很想告诉她这个想法很天真。不过转念一想,说不定也别有一番乐趣,竟什么也没说,只有嘴角的笑容显得格外意味深长。   又围着河堤走了一圈,谭幼灵便累了,她一双小脚柔嫩至极,走了这么久的路,一开始是好玩兴奋所以不觉得,现在玩够了才觉得累,便耍赖不肯走,吵着要休息一会儿,结果被韩清砚一把抱起来,她挣扎了几下,就把脸埋进韩清砚胸口,不敢再露出来了。   就这样,一路迎着各种暧昧不屑等等异样的眼光,他们回到了客栈,一进房间谭幼灵就被扑倒在床,她脸儿发烫,好生气哦,可还是要努力保持微笑。“夫君你——”   话没说完,她夫君就压了过来,熟练地解开她的衣带,片刻间便坦诚相见。谭幼灵都惊呆了,戴着面具看不着她的表情,唯独两只亮晶晶的眼睛瞪的大大的,又黑又亮的眼珠像是两颗宝石,可爱又漂亮。   很快她就知道这是为什么了,她之前不是说不拿下面具么,本来是想威胁一下韩清砚,没想到人家根本不在意,照样能把她弄到哭!   这回谭幼灵是真生气,一番欢好后气得拿辈子裹住自己,死活不肯把脸上面具拿下来。   韩清砚一开始是想什么呢,他的小妻子娇滴滴的那么毫好看,为了他吃了多少苦,他看到她的脸就心疼,就止不住怜惜之情。但是呢,男人嘛,在床上的时候总是有很多想法不得实施,平日里她稍微累一点就哭鼻子,这回是她自己说面具不拿下来,韩清砚就想啊,看不到她的脸,他就能一一满足自己的愿望了吧?   结果是他得逞了,但也彻底把小妻子给惹毛了。不过韩清砚心满意足,过去抱住好声好气的哄,被打也不生气,反正一切都是他的错。   他留着自己回味就行了呗。   谭幼灵哭了一会儿觉得没意义,期间韩清砚想取下面具给她擦脸都被她暴力解决了,为此韩清砚手上多了几个小巧的牙印,浅浅的都没见血,他还不清楚,她心疼他都来不及,哪里舍得叫他受伤啊。   他也就是仗着知道这一点才可着劲儿欺负,不然换他又怎么能舍得?   两人在床上折腾了会,最后以不会武功只能胡乱挣扎的谭幼灵失败告终。韩清砚终于取下她的面具,小脸儿憋得红通通,泪珠还在眼眶里打转,头发也乱糟糟的,可怎么办呢,他觉得这样,好可爱呀。   ☆、第五十六碗汤(六)   第五十六碗汤(六)   他们历经千辛万险才得到厮守一生的机会,谭幼灵也不舍得跟韩清砚吵架,可是她脸皮薄,一想起不久前自己被丈夫逼着这样又那样,就没脸看他,气恼有,更多的却是羞赧。   鱼水之欢时霸道又自我的韩清砚,是她一个人的,除了她没有人能看到他的那一面,这一点又让谭幼灵感到奇妙的满足。也因此更生气了,她竟然是在气自己并没有很认真的生气……   韩清砚在谭幼灵面前从来不端着,他知道自己是做得有些过火,便好言好语哄着,即使她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生气也一直说着抱歉,豪华说了一大堆,才换来谭幼灵的原谅:“那好吧,从现在开始,你不许再让我生气了。”说完声音刻意压低了些,清了清嗓子说,“也不许、不许再做那样的事了……”   韩清砚面露遗憾,他对方才对美妙滋味回味无穷,若是可以,真想再有几次那样的机会。可是偶尔为之还好,若只为自己的私欲不顾一切,那真是禽兽不如了,又有什么资格去说爱她?想到这里,韩清砚露出淡淡微笑,抱着谭幼灵呢喃低语,不时的轻吻她软嫩唇瓣,似是要把自己的心都挖出来送给她。   谭幼灵一开始还想生气来着,可是慢慢地便被软化了,这个人为了自己放下执念,夫妻之间本就百无禁忌,她又何苦为这点小事难为他,最重要的是,她也没觉得多不舒服,反而是……有点慌张张的心虚呀。   为何心虚呢,还不是因为自己也沉迷其中。   她反手搂住韩清砚,小脸依偎上他的胸膛,小小声很害羞地说:“以后……你再这样做,得先问过我……”就算胡闹也得有个频率跟次数吧,若是天天都来这一遭,她就是有一百条命也不够玩的。   韩清砚早做好赔礼道歉割地赔款的准备了,就怕妻子继续生气,这一刻只要谭幼灵能原谅他,哪怕是要他的命他也不会眨一下眼睛啊!不过话又说回来,灵儿这话里的意思是……天上突然掉馅儿饼了,砸的韩清砚头晕眼花简直不敢置信,他的灵儿这是……   见丈夫眉眼间满是欣喜,谭幼灵小脸通红,状似很不情愿:“不管怎么说,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之前那次……我就当你是忘记告诉我了,以后……都得首先跟我说一声。”   韩清砚这才确定她是真的不生气了,薄唇微扬:“那若是我说了,你却不肯呢?”   谭幼灵一愣,这个问题她还真没想到……韩清砚见她这副有点呆的样子,嘴角忍不住笑意加深,片刻后连忙端正眼神收敛表情,生怕被谭幼灵看出自己有哪里不对劲。谭幼灵也觉得以自己害羞的性格,不肯答应的可能性很大,有时候就算心里想要,她嘴上可能也什么都不会说的。只是……她怯生生地看了韩清砚一眼,他眼里的促狭跟期待哪里能逃过她眼睛?半晌只好犹犹豫豫道。“若是那样……你就看着办。”   这话范围可就大了,看着办,怎么看着办?看着办什么?不过这种事情讲究一个心照不宣,韩清砚还是明白的。也就是说到时候任他为所欲为便是了。   小妻子讲话总是如此委婉的,想到这里,他不由得露出笑容,看得谭幼灵不禁呆了一呆。虽说他在她面前经常笑,从没有面无表情的时候,但似是这般开怀却也是极少的,如今能见他一笑,自己虽答应了那荒唐无比的条件,倒也不是不能接受了。   于是谭幼灵从此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此后的一辈子被如何欺负暂且不提。   这一夜休息的极好,早上起来的时候不光是韩清砚,就连身子骨娇弱的谭幼灵都难得觉得神清气爽。他们夫妻二人起得早,下楼的时候只有掌柜的跟小二在大堂里,韩清砚上去付了银子,而后带着谭幼灵离开。   他们没有瞒那些侠客,却也不会主动告知自己的行踪,虽然小男孩给他们准备了一个恶作剧,但他们也不能试也不试就坐以待毙呀,那是蠢人的法子。   一切都按照原本的路线启程,至于那群人——韩清砚跟谭幼灵谁都不想管。   不过俗话说得好,前有猛虎后遇豺狼,刚离开那群讨厌的家伙不久,他们就遇到了另外一波。   说是不久其实也不恰当,因为距离甩掉那群侠客已经足足有五日了,他们已经南下到了这个国家的腹地,这里烟雨柔柳鸟语花香,河畔幽香阵阵,画舫密密麻麻,非常的热闹繁华,比起京城也不遑多让。   他们就是在放孔明灯的时候遇到这拨人的。   当时谭幼灵正开心地仰头看向自己放飞的孔明灯,不小心往后退了几步,这个小山坡是韩清砚带她飞上来的,人虽然也不少,但比起下头可算是清净多了,都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或是赏景或是说话,韩清砚便为谭幼灵买了盏孔明灯,见她仰头去看,他便也不自觉地跟着抬起头,谁知道这不抬头还好,一抬头,身边的小妻子却像是不小心踩到什么东西似的,猛地往后滑了一下,连一声惊叫的夫君都没能出口!   这实在是太邪门儿了!以韩清砚的功夫怎么可能接不住这么小小一个姑娘?!   但事实他还真是没接到,与其说是没接到,更像是有人在他和妻子之间放了一块看不见的隔板,让他寸步难行,伸出去的手也没能碰到她一片衣角。   这小山丘虽然不高,可摔下去也得去半条命,更别提她那么柔弱!   就在韩清砚目眦欲裂的时候,下头恰巧有个身着深金色袍子的中年男人将谭幼灵接住,虽然因此踉跄了一下还差点摔个狗吃|屎,不过能瞧见那面纱后精致绝俗的容颜,可以说是做鬼也值了!   谭幼灵自己也是被吓了一跳,但她自己并不是没礼数的人,先是道谢,而后对此人久不肯将自己放下产生了淡淡恼怒。好在韩清砚随后跳下,迅速将她抢回怀中。   在那深金色袍子男子的眼中,却是韩清砚对女人的不尊重了。他拧眉问道。“你是何人,还不快快将这位姑娘放下,否则我今日绝饶不了你!”   韩清砚瞧着对方那虚张声势的样子,先前看见那人面孔时的怨恨与愤怒也逐渐在这种清淡中消退。现在最重要是他的灵儿,其他什么人都得靠边站。   他算是明白了,怪不得那群人这些天找不着他们呢,原来是在这儿准备了个更好的!此刻韩清砚无法用语言形容自己的内心感受,总之如果墨泽现在站在他身边的话,他一定会把那小孩子拎起来狂揍一顿!   至于那么小心眼么,他说放弃报仇了,那就是放弃了,难道还会反悔不成。那小孩儿忒地有趣,也忒的狡诈,真不知其他人怎么受得了。   深金色衣衫男子方才在接住谭幼灵的瞬间不小心看到了她隐藏起来的真实容颜,惊觉此乃绝世佳人,又怎么舍得错过。便是得不到她的心,不能留在身边长久相伴,那做个露水夫妻也是极好的。   这样的绝色,若是从此背埋没于世间,该多么可惜!   然而她身边那黑袍戴着面具的男子看起来配不上她,她值得更好的,比如有官位的,有家世的,再不然就是他来呀!这等美人一定要好好疼惜,免得一次苦了日后就不跟他了。   这老天爷可真是不公平,多少人一辈子都寻不到的绝色佳人,却跟在这般草率男子的身旁,真实想到便叫人瞧不起。   “多谢这位老爷方才搭手,只是这位乃是小女子的夫君,多谢您挂念了。”谭幼灵微微一笑,神色间满是冷淡疏离。   韩清砚揽着她纤细的肩膀,并没有看那人一眼,眉眼带着淡淡的冷傲与蔑视,那中年男子身边的侍卫看起来是要发火,反被中年男子制止,对着韩清砚露出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笑,只觉得哪里有些奇怪,反倒是说不出究竟是哪儿怪了。   男子对韩清砚说道:“这位公子应该再小心些,这么貌美的夫人,若是公子不在意,自然会有人在意。”   “哦?”韩清砚瞧不起他的话里有话,露出几分冷淡。“那又与你何干?”无论如何,这都是他的妻子,关他屁事。   这么多年了,还是头一次看到敢不遵循自己意思的人,中年男子神情有几分阴森,看起来似是要发火,结果却是带着笑,不知为何,这笑不令人感到亲近,反而愈发的可怕了。   谭幼灵觉得他们真是各种倒霉,这才清净几天,刚走了没多久,又缠上来另外一波,而且这波看起来比先前那帮武林中人可难对付多了。夫君的眼神和情绪也有些不太对,她虽然不能确认这些人的身份,但察言观色还是做得到的。   ☆、第五十六碗汤(七)   第五十六碗汤(七)   “夫君。”就在韩清砚险些按捺不住要动手那一刻,谭幼灵及时阻止了他。她看着柔弱,却是冰雪聪明之人,眼前这人虽没见过,可只从韩清砚的眼神以及他给自己讲的故事,再想想墨泽的话——空口无凭,誓言不是随口说说就能行的,这些人他们惹不起,不能动手,难道还躲不起吗?   有这一世的白头,这些仇人简直就不值一提了。   韩清砚却没立刻走,而是盯着那中年男人看了许久,谭幼灵生怕他忍不住,可一会儿后,韩清砚却笑了。他笑得很奇怪,像是如释重负,又像是明白了什么,抱起了谭幼灵,足尖一点便消失在人山人海中。   陡然失去对方踪迹,中年男人冷声命道:“还不去追!查到对方住在哪里立刻向朕——向我禀报!”   “是!”   话音刚落,几个身着黑衣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人便各自散去,只是他们再快,又哪里比得上韩清砚?一番追寻无果,回去禀报还险些被雷霆大怒的皇帝砍了脑袋——若不是微服私访隐瞒身份,若不是身边有绝色佳人陪伴,这几个暗卫的脑袋早就保不住了。   回到他们下榻的客栈,谭幼灵乖乖坐在床上,看着一言不发的丈夫,没有多么担心,因为她没察觉到他有哪里不对,只是似乎在思考什么。于是她下床,刚踩上绣鞋就被韩清砚一把拦住:“去哪儿?”   “去那块糕饼吃。”她无辜地眨了眨眼。   韩清砚把她抱回床上脱掉绣鞋,“我去拿。”   片刻后捧了桌上糕点回来,谭幼灵拿起一块咬了一口,一边吃一边看丈夫皱眉。她手上吃的是红枣糕,韩清砚不爱吃红枣,尤其是冷掉的,虽然甜味还在,却是有些硬,而且枣味浓郁。   但他却浑然未觉,还在谭幼灵喂自己吃的时候张嘴了。嚼了两口咽下肚,就又送到了嘴边,于是这样吃了一口又一口,谭幼灵觉得好玩儿,忍不住推推他。韩清砚以为她是要抱,双臂一伸把她搂到怀里,却还不说话。   谭幼灵挣扎地离开,双腿盘坐,左看右看也不知他在想什么,伸手把他面具拿了下来,瞧见韩清砚脸色正常,好像在想什么难题。她也不问,却起了坏心,去拔掉他的束发带子,一头如墨青丝披泄而下,谭幼灵以指当梳,慢吞吞给梳了俩麻花辫垂在胸前。方才还英姿勃发俊美逼人的男人瞬间变得有些滑稽,但她却笑得不行。   期间小二送浴水进来,韩清砚把帐子拉下给小二开的门,一开门小二的脸就僵掉了,但他毕竟是有职业道德的人,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还是知道的,而且这位一看就是不好招惹的人物。   放下浴水走出去,一脸被雷劈。   好在韩清砚看到浴水也回过神,虽然还没想得太明白,但他总觉得自己弄懂了什么。掀开帐子想抱谭幼灵沐浴去,却见她看了自己一眼就藏进了被子里还一直在抖。   冷?还是……   他低头想去抱她,才发现自己胸前垂了俩麻花辫,顿时一张俊脸青黑交加,想教训她一下,可是谭幼灵从被子里悄悄探出一颗头,还嘿嘿傻笑两声,韩清砚本来就不是太生气,她笑得那么呆,就更气不起来了,扑上去挠了一顿,直到她连声求饶认错说再也不敢了,才把人抱起来脱掉衣服丢浴桶里,自己也胡乱脱了个干净跳进去。   谭幼灵还以为他要做什么呢,没想到他却只是从背后抱住她,若有所思道:“我突然觉得,那小男孩兴许也不是故意耍我们。”   “嗯?”她软软地偎在他怀里,细声细气地说:“墨泽不是坏小孩呀。”   “何出此言?”   “若他心坏,何必给我机会来找你,还详细告诉我要如何对你呢?”谭幼灵一直都是不担心的。“他说必须公平,我必须付出才能得到所求,我后来破坏了规矩,理当消失,他却又给你机会救我。如此大费周章,若是最后只想勾你去复仇破戒,又何必帮我们?”她笑着亲亲丈夫下巴,“应该是,想要帮你彻底放下吧。否则你心怀仇恨,我们即使厮守一生,怕也是有遗憾的。”   只有当仇人经过面前,心中却不再因被限制而生出不甘与愤怒,到那个时候,他才算是真的得到新生。   傅修远咬她:“早就看出来,却不跟我说,还同仇敌忾的和我一起骂人家?”   谭幼灵嘻嘻一笑:“我夫君这么厉害,哪里需要我说呀,自己就能想通。”   她才不会承认一开始看到丈夫恨成那样,心里也把墨泽给骂了一百八十遍,这一点也是她后来才明白的。那个小男孩,在她的世界相遇的时候,那么小的身子,却努力踮脚想给她擦眼泪,那么温柔可爱的人,怎么会做出这等近乎无理取闹的事?   他们的一生遇到过太多恶人,可现在都忘得差不多了,谭幼灵记不住那些灵魂丑陋肮脏的人,却记住了墨泽当时胖胖的小手擦去自己泪珠的温暖。   “夫君啊,能到达奈何桥,能遇到墨泽,那是咱们的荣幸。”她亲着傅修远的手指,神情认真地说。“他大可不管我,大可不必成全我们,只要你去完成你的任务然后回来复仇便是,可他没有。倘若我们做了错事犯了罪孽,自然应当受罚,但现在我们做了正确的选择,我相信他绝不会为难我们。最重要的是,他那样的存在,也有着人情味儿呢。”   能够在强大的同时保持温柔,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呀。   韩清砚轻叹。“想到故人,只为了荣华富贵,便能置我于死地,若是他们得了权,也不知这天下会如何。”   “都会好起来的。”谭幼灵说。“我相信死了的鬼,也相信活着的人。”   平时她是被韩清砚疼着的,现在她却一副大姐姐的模样,格外的温婉懂事。“这是夫君爱过并为之战斗过的人们,他们犯过错,但我相信,他们也能改过。”说着她偷笑,瞬间变得俏皮起来。“夫君都没注意么?”   “嗯?”   “那我就不说了,等夫君自己看吧。”她对这个国家百姓的信任可不是空穴来风。   “对了。”谭幼灵突然道。“方才那色迷迷的中年男人是不是皇帝?”   韩清砚颇为惊讶。“你怎么知道?”   “我有眼睛呀,你那么生气,他看起来细皮嫩肉的,一瞧就是养尊处优的日子过惯了,最重要的是,他身边跟着的那个白脸男子,又娘又白,身上还有香味儿,讲话尖细又翘兰花指,活脱脱是个太监嘛。”   韩清砚一脸震惊:“看不出我的灵儿如此聪明。”   这话谭幼灵听着就不高兴了,她很笨么?她多么机智?“照顾你那么多年的温夫人,帮你把那对狗男女解决掉你却没认出我的是谁?女扮男装做了你五年副将你都没认出来的是谁?把你从水牢里救走还把你治好的你没认出来的又是谁?”   ……有理有据,韩清砚无话可说,只能转移话题:“你给我用的药膏和吃的丹药,哪里来的?”   “墨泽给的呀。”谭幼灵耸耸肩。“所以我说他不是坏人,否则第四个世界,你以为那么容易过的?”不然他光是养好伤就得几十年,到那会儿说不定仇人都死绝了。   韩清砚心中有愧:“是我误会他了。”   听完了全程的墨泽捂住胸口:啊主人你快回来,宝宝一人承受不来。   谭幼灵亲亲他说:“那等死了跟人家道歉呀,只要这个世界放下仇恨,死后你还是能去奈何桥的。”   只是,她就去不了了。   她不是有功德之人,也非执念深到能到那里去,她能跟他在一起这辈子,就已经圆满。   人不能太贪心的,太贪心,就会失去。   “灵儿。”韩清砚不想见她这样难过,便跟她说道,“方才我看了皇帝许久,你知道为什么吗?”   她怎么会知道,于是摇摇头,韩清砚微微笑道:“我发现,他远不是我仇恨的那个人了。”   “……嗯?”   “当年的他,意气风发,胸怀大志,对乱世中的百姓抱以怜悯。可你瞧现在的他,心中对百姓可还有一分真心?他瞧见你貌美,也不管你是否为人妇,便起了淫心。这样的人……”他轻笑,“便是我不报仇,这江山怕是也坐不稳了。”   谭幼灵想到都恶心。“他竟然还碰到我了。”   “那我亲亲。”韩清砚说,从她脖子开始亲起来。“我亲过就不恶心了。”   谭幼灵被他细碎的吻弄得有点痒,忍不住笑起来,两人又耳鬓厮磨了一阵,才出了浴桶。   不过地上都是水,难免有点滑,那当然不能让妻子走这么危险的地,夫君全程效劳。   ☆、第五十六碗汤(八)   第五十六碗汤(八)   令人遗憾的是,当第二天早上他们准备启程的时候,好巧不巧,那群跟丢了他们的侠客也找上门了,更巧的是,皇帝的人也到了。   韩清砚反应极快,带着谭幼灵回到房间将门关上,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奇怪地看着他:“夫君?”   “麻烦的人又来了。”   谭幼灵摊手:“那咱们不从正门走也就是了,将银子留在桌上吧。”   “也好。”趁着对方还没发现他们的马车,这会儿先溜才是上策。   韩清砚掏出银子放到桌上,抱起谭幼灵,从窗户跃了出去,马儿正在后院吃草,他将车子套好,再把妻子抱进去,突然笑道:“我突然有个感觉。”   “嗯?”   “这两个麻烦遇到一起,兴许就不是麻烦了。”   谭幼灵听了也笑起来,也不知两人到底在笑些什么。   暗卫们虽然追不上韩清砚,但经过排查还是得知了这夫妻二人的下落,便禀明了皇帝。皇帝一听心下暗喜,虽说他身边已有环肥燕瘦无数美人,可美人哪有嫌多的呢?别的不说,就他这所谓的“微服私访”,民间疾苦没怎么去看,反倒是身边美人收了不少,一个个扮作男装跟在身边,让他享尽了齐人之福。   进了客栈,太监伺候着皇帝坐下,侍卫上前一步询问掌柜:“有一对夫妻,脸上戴着面具可是住在这里?”   掌柜的没见过这样杀气腾腾的人,吓得腿都软了,哪里敢隐瞒,连忙指了指楼上,侍卫回头看了皇帝一眼,得到皇帝首肯,便迅速带着人上去,片刻后奔下楼跪下请罪:“老爷恕罪!那二人不知何时竟已离开了!”   “什么?!”皇帝闻言顿时大怒,他一拳头砸在桌子上,把众人吓得哗啦啦跪了一地。皇帝心下不甘,便自己上楼去看,一进那房间便闻到淡淡幽香,是那女子身上的味道,即使佳人不在,香气也仍然扑鼻。房间干干净净什么痕迹都没留下,除了那扇被打开的窗户。   他下楼去问跪在面前的掌柜:“那夫妻二人是何时离开的?”   掌柜的哪里知道啊!他都不知道那两位走了!“小的不知、小的不知!那二位何时离开的,小的真是完全不知道!他们走的时候也没到楼下来结账啊!”早知道那两位是这么麻烦的人物,他就不让他们住进来了!   可惜现在后悔已经晚了,眼前这位也不知是什么大人物,架子摆的忒大。这几年来百姓的日子可不好过,皇上听风就是雨的,他们也难熬啊,只求今日能留条性命,其他的也不敢想太多了。   皇帝冷哼了一声,恰好此时又一群人走了进来,见到他,纷纷愣在当场。皇帝第一个站起来,看向那青袍男子,神情阴狠:“是你?!”   青袍男子万万没想到会在此处遇到皇帝,他立刻抽出宝剑,对身边的人道:“那是狗皇帝!杀了狗皇帝,为民除害!”   两方人马一言不合就开打,整个客栈瞬间鸡飞狗跳,掌柜的从地上爬起来躲到柜台后面,眼泪都要掉下来了,这什么世道啊,百姓日子不好过也就算了,就这么一家客栈,看起来也是保不住了!   得了,能留条命就不错了,他还想那么多做什么?   客栈大堂空间毕竟是小了点,于是一行人边打边出去,和皇帝那边比起来,青袍男子身边全是武林高手,即便是女子也个个身手不凡。皇帝那边就不是了,他身边除了大内侍卫以外,全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美人和太监,就连他自己都不会功夫,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唤出暗卫,这才让双方势均力敌,皇帝气得要死,咬牙切齿道:“死活不论!若是教这群反贼逃出一个,朕便要了你们的脑袋!”   这边混战不堪,双方各有死伤,皇帝一路上集的美人们尖叫着逃躲,可侍卫们此刻都以皇帝的安危最为重要,哪有人会抽出功夫去保护她们?那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最后青袍男子见形势不妙,便要撤退,谁知皇帝那边却抓住了他的一个朋友,剑横在那人脖子上,皇帝冷笑:“怎么,多年不见,杜公子你现在也知道朋友的重要了?”   见杜睿不回答,脸色却有些变了,皇帝笑得更甚,对杜睿身边的人说:“你们恐怕还不知道吧?你们身边这位杜大侠,自小便是跟在战神韩清砚身边的,情同父子,可最后,他却背叛了韩清砚,将韩清砚逼死的人岂止我一个?更可笑的是,韩清砚死后,你竟厚颜无耻的继承了涤尘山庄,将韩家百年基业据为己有,当真是可笑至极!”   众人根本不知还有这一出,都震惊地看向杜睿。杜睿脸色惨白,颤声道:“当初是我鬼迷心窍,一时糊涂,可你又好到哪里去了?当年敌国来犯,你身为皇子无能至极,是韩清砚站出来招兵买马击退敌国,保住了这大好江山。可你却怕他抢你的皇位,下毒暗害于他并在全国缉拿!难道你就没有丝毫愧疚?!”   皇帝还真没有。“成王败寇,功高震主,保住这天下和百姓的确实是韩清砚,可逼死他的,也是这天下和百姓,当然,还有你这个义子。这天底下千千万万的百姓,若非他们告密,朕如何能在短短半个月内将他擒获?”   他笑得充满恶意。“你可别忘了,韩清砚被绑缚刑台于午时砍头的时候,这天下人,还有你,都亲眼看着!”   杜睿攥紧了拳头:“你根本不配做一个皇帝!”   “哦?现在你才看出来么?如今四海生平,朕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与你何干?你以为就凭你那点本事,也想效法多年前的韩清砚,以少胜多?别做梦了,韩清砚便是死了十五年,你也仍然是比不上他的废物!”   “狗皇帝!”杜睿恨得眼冒血丝,这么多年来,每个深夜他都无法入睡,眼前显现的是韩清砚绝望的眼神。那样顶天立地的英雄,最后却折在他拼死想要保护的天下人手中。   他没有办法忘记,近年来皇帝越发的昏庸无道,百姓怨声载道,他便起了推翻□□之心,能不能成功另说,只是他绝不会再低头。   他犯了一个滔天大错,这罪过无法弥补,来世当牛做马,他也想补偿韩清砚。   这边双方尖锐对峙,那边谭幼灵钻出马车坐在韩清砚身边,他们现在经过一条山路,四下无人,风景空气都很好,她就跑出来跟他坐在一起,欣赏景色的同时也陪着韩清砚说说话。“夫君,咱们还要多久才能到你说的地方啊。”   “很快了。”韩清砚微笑。“顶多两天。”   “嗯……”她伸了个懒腰,“好累哦。”   “马车坐久了的确会不舒服,晚上泡个热水澡,我给你揉揉,好不好?”   谭幼灵脸一红:“骗人,你揉着揉着就欺负人。”   韩清砚笑而不语。   走着走着日头渐西,这次离最近的镇子有些远,而且等赶到的时候怕是已经闭城了。不过附近有着鳞次栉比的村落,此时正是傍晚,家家户户炊烟袅袅,间或能听到村子里狗吠声及孩童的笑闹声。   人间烟火便是如此,谭幼灵却担心地看了韩清砚一眼,他微微一笑,侧头亲亲她,“无妨,我若是要恨这天下人,怕是恨不过来的。”   谭幼灵柔柔的笑,摸着他的脸颊,取出面具给他戴上了。   村民们很好客,眼见一辆马车行驶进来觉得十分好奇,纷纷围过来看,若非那高大的面具男人看起来不好接近,他们真想过去摸摸看。   好俊的马啊!   没等韩清砚开口,谭幼灵便上前一步询问一名白胡子老人家:“这位老丈,我夫妻二人赶路至此,见天色已晚,又赶不及进城,不知村内可否有借住之处?”   老人家捋着胡子呵呵一笑:“这位小娘子可算是问对人了,老头子家里儿子儿媳刚搬去镇上住,空出了大屋子,若是二位不嫌弃啊,便在我家住吧。”说完扬声喊老婆子,很快,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就从屋里走了出来,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有客人啊?”   老人家解释道:“咱们这村子离城近,不少人啊打这儿过都会在这借宿,粗茶淡饭的,二位也甭嫌弃。”   “那就多谢老丈了。”谭幼灵看了韩清砚一眼,握住他的手。   有养骡子的村民回家抱了新鲜水草来喂马,谭幼灵一一道了谢,跟韩清砚一同进了屋子。   虽然屋子不能说多好,但干净整洁,老两口又是性格和善的,引着他们进了堂屋,可一进去韩清砚就愣住了。   他的第一反应是低头去看谭幼灵,可她一点儿也不惊讶,笑眯眯地看着他。韩清砚倒不知这是唱的哪一出,谁来告诉他,为何会有他的画像贴在农家堂屋正墙上?!   ☆、第五十六碗汤(九)   第五十六碗汤(九)   这是什么道理?   一个死人,还是被皇帝砍头的死人,为何要把他贴墙上?   谭幼灵拉着他坐下,然后佯作好奇地去问老太太:“大娘,你们家墙上贴着的……是谁呀?”   “小娘子是打哪儿来的呀?不认识这墙上之人么?”   谭幼灵说:“我家住在深山,与世隔绝,不同外人来往,所以不知道这是谁。”   老头子搬着小马扎从院子里进来,听了这话,笑呵呵地说:“那就难怪了,这位啊,是咱们国家的战神,韩清砚韩大侠!十几年前,先帝昏庸无能,割了多少城池给敌国!敌国贼心不死,得了城池不算,还要咱们的金银珠宝,要咱们的姑娘小伙!偏偏先帝胆小怕事,只能任人欺负,朝廷里的大臣又都主和,可送了再多的公主过去又有什么用?咱们国家懦弱无能,人家如何瞧得起咱们?公主送过去了,这金枝玉叶过得连奴隶都不如!”   “然后呢?”谭幼灵听得津津有味,这位老丈讲话有趣多了,活灵活现的,可比她夫君干巴巴的讲解好玩。   老头子也没想到这种大人小孩都知道的事,眼前这娇滴滴的小娘子却不晓得。这人啊,一上年纪就话痨,好不容易得到个讲故事的机会。顿时来了本事:“这个时候啊,武林中的涤尘山庄庄主,也就是画上的这位,韩清砚韩大侠!不忍见苍生受苦,便倾尽家产招兵买马,朝廷不让打仗,可不打仗,咱们老百姓这日子能过下来吗!”   老人家越说越气:“当时敌国不拿咱们国家的百姓当人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杀了多少人,抢了多少东西,糟蹋了多少人家的姑娘!朝廷就这样看着!好在有韩大侠,说起韩大侠,真可谓是天人之姿,老头子没福分见上一面,听说啊,韩大侠身高九尺,善使一把青锋宝剑,鬼挡杀鬼,佛挡杀佛!他自幼熟读兵书,又武功盖世,在江湖上很有威望,一呼百应!就这样,他不仅把敌国打回了老家,抢回了咱们自己的土地,还占据了敌国十几座城池!”   谭幼灵眼睛亮晶晶的,她早就知道自己的丈夫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却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出。顿时埋怨地剜了韩清砚一眼,觉得这人讲的时候真是一笔带过,没想到是这样精彩的过去。“那后来呢?韩大侠这么厉害,皇帝肯定会赏赐他吧?”   谁知老人家立刻神情黯淡下来,叹了口气:“哪有那样的好事呢,这自古以来,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啊。”   “韩大侠没有奖赏吗?”   “何止没有奖赏,连命都给丢了!”说这话的是老婆婆,她端着一盘凉拌野菜走进来,脸上满是愤愤不平之色。“当年韩大侠之所以能力挽狂澜,是因为太子的全力支持。后来先皇驾崩,太子登基,也就是当今皇帝。他忌惮韩大侠功高震主,便在洗尘宴上给韩大侠的酒里下了毒,韩大侠武功高强,逃了出去,藏入一户农家,谁知那家人心肠歹毒,为了赏银,竟将韩大侠给出卖了!”   老头子一拍大腿跟着骂:“真他娘的没有人性!韩家世代造桥铺路,做了不知多少功德,咱们这些百姓,哪有没承过情的,若是没有涤尘山庄庇佑,咱们哪有那么多好日子过?可这人呐,真真是没良心的白眼狼!”   老两口一起唉声叹气,老婆婆瞧着墙上的画。“老婆子曾经有幸见过韩大侠一面,那可真是神仙般的人物,谁知英雄末路,最后竟落得这般下场。那家人拿了赏银,改名换姓搬了家,几年前却被人认了出来,活活给打死了,也真是报应。”   “唉,这世上,好人总比坏人多。若是韩大侠还在世,当今圣上也不会如此荒淫无道。”   谭幼灵问:“皇帝不是好皇帝么?”   “刚登基那几年,确实不错,虽说疑心重害了韩大侠,但也算是勤恳。可近年来敌国只剩下一口气,没了外患,这皇帝啊,便纵情享乐,四处搜刮民脂民膏,在山青水秀的好地方建行宫,劳民伤财不说,见到美人就要收入后宫,也不管人家是不是已经许了人。总之啊,年年的租子都要交,一年比一年多,这日子啊,可真是不好过。”   闻言,谭幼灵看向韩清砚,他神色淡然,眼神无波。便问道:“皇上砍了韩大侠的头,你们怎么还敢在家里挂他的画像呢?”   “咱们这啊,家家户户都在挂。”老头子说。“咱们这里是靠涤尘山庄比较近的,世代受韩家照拂,焉能做那背信弃义之人?不仅如此,咱们村里还有给韩大侠建的祠堂呢!韩大侠去后,他的义子继承了涤尘山庄,有他们的保护,咱们挂画像,朝廷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不信呐,小娘子大可出去走走,基本是每户人家都有画像!”   老婆婆笑道:“好了好了,这时候不早了,还是先吃饭吧,吃完饭去院子里乘凉再聊。我方才在井水里放了个瓜,一会儿破了,大家尝尝鲜。”   菜色很简单,甚至说有些简陋,但味道却很不错,谭幼灵难得吃到,比平时还多吃了一些。饭后老婆婆将瓜从井里拿出来,切开分给众人,谭幼灵便坐在老头子身边听他讲。其实有些故事明显被过于夸张了,比如说韩大侠会飞,还是什么……武曲星君转世,这会儿在人间受了难,便回到天庭,重新位列仙班了。   还说什么皇帝愈发跋扈无道,百姓的日子又开始过不下去,民间不少地方都有起义的,这天下也不知还能太平多久。   晚上他们睡在老两口儿子儿媳的屋子里。床都是新铺的,被子还带着暖暖的阳光味道,韩清砚出去找老人家要了盆,端了热水进屋,隔着昏黄的油灯,还能看见他把妻子的绣鞋脱了下来。   老婆婆悄声说:“这个后生好,疼媳妇。”   老头子很不要脸道:“我也疼媳妇啊。”   被老伴儿白了一眼。   谭幼灵听着外头的蝉鸣与风声,韩清砚脱了衣裳吹灯上床,她便自动自发滚进他怀里,黑暗中眼睛闪闪发亮:“夫君这下知道了吗?”   “知道什么?”   “就是那些画像啊,我之前不是说过,要夫君自己发现么?沿途来咱们打尖的客栈,几乎每家都有呢,可是夫君好像都没看到。”   韩清砚是真没看到,他压根儿就没注意。   “所以你现在明白了吧,我相信夫君,也相信这世上还有记得夫君的人。”她搂着他的脖子,趴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不过我又不是很开心,那天我还听见有姑娘说,找丈夫呀,就要找韩大侠那样光明磊落顶天立地的,可她们怎么知道,韩大侠是我的呢?”   韩清砚轻笑一声。“我只是灵儿的夫君。”   她摸索着去亲他的薄唇,柔声道:“不要再恨了好不好,咱们回去成亲,我给你生个儿子。”   “我喜欢女儿。”   “我想要个跟你长得一样的儿子。”谭幼灵摇摇头。“要是女儿和你长一样,日后嫁不出去怎么办?”他生得是那种男子气概十足的好看,哪家姑娘长得这么阳刚,不得当一辈子老姑娘?   “那就都生。”韩清砚回吻她。“今晚是在人家借宿,等回去了再给你。”   谭幼灵愣了一下才明白丈夫是什么意思,他以为她在求欢?   根本没有好吗!   气得她咬了他一口,被韩清砚摁住了,声音沙哑吗:“乖。”   乖乖乖,乖什么乖啦!   最后她还是被他给得逞了,因为怕被两位老人家听到,谭幼灵忍得非常辛苦,后来她直接去咬韩清砚的手,他吃痛闷哼一声她就又心疼了,自己捣住嘴巴,就怕发出什么声音被人听见。   第二日一早醒来便日上三竿,谭幼灵脸红,韩清砚早已收拾好了,穿好衣裳又吃了些东西。老人家硬是不肯收银子,说是举手之劳,谭幼灵无奈,便取出马车里的点心送给对方,之后才上路。   韩清砚说:“我把银子放在枕头下面了。”   “夫君吃一口。”   老婆婆塞了一包野果给谭幼灵,此刻她正一个一个的尝试,吃了一颗红色的只有拇指大小的长果子,觉得酸甜可口,就咬了一半,另一半递到韩清砚唇边。   他张嘴吃下,顿时俊脸皱起:“灵儿!”   谭幼灵被吓了一跳:“怎、怎么啦?”   “这么酸,不要吃了。”   “不酸啊。”她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又拿起一颗咬了一口。“很甜啊,味道刚刚好,哪里酸了?”   韩清砚愣了一下,“不酸?”   “对呀,老婆婆说了,这果子适合女子吃。”说着说着看了他一眼,继续咬一口。   ☆、第五十六碗汤(十)   第五十六碗汤(十)   闻言,韩清砚神情复杂,他毕竟不是大夫,不懂女子身体,但是这么酸的果子她却说不酸,其中肯定有问题。难道是有了身孕?只是话又说回来,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还短,大夫能把出脉象来吗?   也或者,她就是单纯的喜欢吃酸呢?   后来韩清砚看着谭幼灵吃都有点心慌:“灵儿,你是不是……吃得太多了?”   “……有吗?”她没感觉啊。“很好吃的,可惜婆婆就给了我这么多。”   韩清砚默默地看着,决定还是先进城找个大夫看一下吧,这果子他刚才咬了那么一口就被酸的不行,结果这姑娘却当糖般吃得这么上口,韩清砚真担心。   到了最近的一座城,他直接带着谭幼灵去了一家医馆,老大夫把脉把了半天,捋着白花花的胡子说:“小娘子这日子还浅,老朽也不能肯定,不过根据公子的话来看,估摸着是有喜了。之后公子多多注意,待到日子足了再找大夫诊脉。”   谭幼灵震惊不已,顺势咬了一口刚进城的时候特别想吃所以缠着丈夫给买的山楂糕,那山楂糕韩清砚也尝了一口,虽然有甜味,但更多的还是酸,他不喜欢,可谭幼灵仍然吃得津津有味,还嫌弃说是太甜了,应该再酸一点。   活了好几辈子了,一直想要个孩子,如今这孩子可能真的来了,夫妻两人却一个比一个呆,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虽然还不能确定到底有没有怀孕,但看这样估摸着也是大差不离了,于是韩清砚对待谭幼灵越发的小心翼翼起来,真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恨不得走哪儿抱哪儿,不让她自己走路。要不是谭幼灵坚持自己走,韩清砚都不给她沾地的机会。   这使得两天的路程变成了四天,因为韩清砚不敢让马儿跑快,谭幼灵觉得他太小心了,哪有那么夸张啊,之前几天照样坐马车不也没事?   一路奔波,在快要抵达目的地的时候,迎面就有属下来迎接,为首的是个铁塔般的汉子,见了韩清砚先是抱拳行礼:“谷主,您回来了。”   说着看向韩清砚怀里正好奇望着自己的谭幼灵,连忙低头见礼:“属下见过夫人。”   他身后的一行人也都跟着对谭幼灵行礼。谭幼灵点了下头:“各位不必客气。”她打量着这群人,说来也是奇怪,这些人每一个身上都有些残疾,瞎眼的断臂的缺腿的,有几个看起来倒是正常,可却能感觉到身体上也有缺陷。   旧马车自然就不需要了,韩清砚带着谭幼灵上了新马车,一行属下在后头跟着,就这样大概又走了约有两个时辰,中间那些弯弯道道的小路谭幼灵已经不记得了——她完全看晕了。后来韩清砚告诉她那都是以奇门八卦排列的迷阵,普通人进去了就出不来,也因此他们才能在这谷中一待就是数十年不与外人往来。   而从来也没有人发现还有这样一个好所在。   过了迷阵又走了半柱香的功夫,昏昏欲睡的谭幼灵被丈夫叫起来往外面看,即使是见过无数美景的谭幼灵也情不自禁地赞叹出声:“哇……这里,好美啊!”   满山遍地都是花海,一座巨大的竹楼临湖而建,四周三三两两还有其他竹楼,但只有一栋最为显眼。韩清砚亲亲她的手背:“那就是我们的家。”   她忍不住露出笑容,住在这种世外桃源,心情肯定好极了。   山谷中除了花海之外,还有数不清的蝴蝶与小动物,温暖如春,韩清砚说这里四季如春,于是鲜花常年盛开,花海不绝。淡淡的薄雾弥漫在湖水之上,更是衬托的山谷宛如人间仙境了。   谭幼灵被韩清砚抱下车,谷里的下人闻言都来见面,他们没有名字,都是以数字排名,而且除了谭幼灵之外没有女人。谭幼灵觉得奇怪,韩清砚便告诉她说谷里的下人都有着悲惨的过去,他们个个武功高强,却都身有残疾,也正因如此,娶媳妇都不容易,找不着不嫌弃他们外表也不嫌弃他们穷还愿意跟着他们到这山谷里住与世隔绝的姑娘,干脆就不成亲了。   正因为山谷里只有谭幼灵一个女子,所有的下人都诚惶诚恐的,他们都很少和女子来往,见到夫人身娇体柔仿佛一阵风来就能吹倒,跟她说话的时候都轻声细语不敢大声,就怕吓到她。   谭幼灵在山谷里住了一段时间,明显发现自己变胖了。山中不知岁月,也不晓得外面情况如何,反正韩清砚没有心思出去,也没有要过问,目前最重要的是她的身体,以及他们的孩子。   又过了半个多月,谷里擅长医术的老七给谭幼灵把完脉,确认夫人的确是有了身孕,韩清砚欣喜若狂,整个山谷上上下下都沉浸在一片欢喜之中。   既然要迎接新的小生命降临,那就得多做准备。   出去采买必需品的十五十六回来后跟韩清砚说了什么,当时谭幼灵正迷迷糊糊睡着午觉,听见他们压低了嗓音在说话,由于比较困,所以压根儿没听清。等到十五十六出去了,她才揉着惺忪睡眼走出来。韩清砚正在沉思,看见她,不由得露出笑容:“醒了?”   “嗯。”她自动自发朝他怀里靠,还打了个呵欠。“不想睡了,再睡晚上怕是睡不着了。对了,你们方才在说什么?我听着不大清楚。”   韩清砚自然无意瞒她:“外头闹起义呢。”   “哦……”明白。“皇帝又作死了?”   “据说是瞧上了一户人家的双胞胎姐妹花,想纳入后宫,可那姐妹俩早许了人家,皇帝意图享受齐人之福,也不管这些,直接下了旨。谁知道这姐妹俩性子烈,竟然趁夜吊死在家里,死前写了血书,斥责皇帝荒淫无道终有天谴。其家人又当着皇宫里人的面把圣旨烧了,皇帝龙颜大怒,便要砍他们家九族。谁知惹起众怒了,现在外面正打仗呢。”   韩清砚语气淡然,早在和皇帝重逢的时候,那个人就不再是当年能和他并肩作战的朋友,也不是势均力敌的敌人,那人变得无比庸俗无比不堪,他甚至耻于曾和对方相识一场。   谭幼灵点点头,又打了个呵欠:“你要出谷淌这趟浑水么?”   “不需要。”韩清砚也没那个心了。“叫韩清砚的英雄已经死了,这是他们自己的宿命,便由着他们自己解决吧。”皇帝早非民意所归,这场战场的输赢,明眼人一看便知。   低头亲亲妻子的肚皮。“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这个。”   谭幼灵不高兴了:“你是说孩子比我重要吗?”   “当然不是。”韩清砚莞尔。“灵儿才是我的宝贝。”   她听了这才高兴,搂着韩清砚的脖子缠着他陪她一起睡。韩清砚无奈至极,只好又把她抱回床上,小心翼翼地躺上去拥着她,手掌轻轻摩挲她逐渐鼓起的肚子。   真是神奇,有一个备受期待的小生命在这里生长。   义军占领皇宫推举新帝的那天,正好是谭幼灵临盆的日子。当时去外面打探消息的老三正好回来,话说到一半她就抓住了韩清砚的手,“夫、夫君……我、我好像快要生了……”   谷里顿时没人再去在意外头的消息了,所有人都手忙脚乱起来。早在谭幼灵肚子大起来的时候,韩清砚便从外头请来了经验丰富的产婆,许以重金,只为妻子能够顺利生产。   现在妻子真的要生了,所有人烧水的烧水,准备的准备,反倒是他没有事做,呆呆的站在屋子里,被接生婆推出去:“哎呦老爷,这女人家生孩子,哪有大男人在场的,快出去快出去!”   可推了好一会儿,韩清砚还是跟座山一样站在当场,接生婆无奈,只好撒开手不管。   谭幼灵很想很想给丈夫生个孩子,真的很想,想了好几辈子了。但是现在——她后悔了可不可以?!   为什么!这么!的!痛!   韩清砚全程站在原地,眼珠子发直,脸色惨败,额头的汗水打湿了他的衣服,哪里像是平日里那个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谷主?反倒是谭幼灵后来冷静下来,跟随接生婆的指示吸气吐气,折腾了好久,屋里热水来来回回换了好几盆,三个时辰后,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谭幼灵直接昏死过去,睡前唯一的想法是:总算生出来了……   然后就是:她再也不想生孩子了……一个足够了……若是夫君还想要孩子,那便他自己去生吧,她反正是不伺候了……   接生婆抱着孩子给韩清砚看,恭喜道:“恭喜老爷,贺喜老爷,是个小少爷呢!”   韩清砚嗯了一声,盯着孩子看了几秒,然后咚的一声仰面栽了下去。   ☆、第五十七碗汤(一)   第五十七碗汤(一)   谭幼灵是和韩清砚一同离世的。这一次他们终于厮守到了白头,儿孙满堂,足足活到九十多岁,可以说再无遗憾。   即使来生不复相见,也不难过。   这是谭幼灵最后跟韩清砚说的话。只是当时他没有回应,而是看着她笑了,然后闭上了眼睛。   下一秒谭幼灵便置身在这一片黑暗之中,她站了许久没有头绪,直到听到河水翻腾的声音,才试探着朝那里走去。走了几步,眼前仍旧漆黑,脚边却不知何时开出了鲜红如血的花朵,正轻轻摇曳,似乎是在为她指路。   顺着花朵的方向,谭幼灵一步一步往前挪,她有点害怕,因为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毕竟她虽然死过几次,却从没到过这样的地方。   走了不知多久,远远看到一点昏黄光线。她提起裙摆快速跑过去,脚下漆黑一片的土地松软无比。   直到桥头谭幼灵才停下来,她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那条宽阔无边却又风平浪静的河,隐隐总觉得哪里不对。   犹豫了一会儿,她还是踏了上去,一步一步又一步,直到眼前出现熟悉的人。   那不是相守数十年后老去的模样,而是一如初见,俊美倜傥,此刻正微笑的看着她。谭幼灵想都没想就跑了过去,投入对方怀中,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时候孩童稚嫩不满的声音响起来:“虽然我是比较矮,但你也不至于看不见我吧?”   “……墨泽?!”谭幼灵惊讶不已。   “是我。”小家伙对他们俩做了个鬼脸,努力爬到椅子上,装出一副很有气势的模样:“你们都有在偷偷骂我对不对?”   谭幼灵:“……”   正在她想怎么解释的时候,墨泽很傲娇地冷哼一声,“别想找理由!你们觉得我故意为难你们是不是?”   韩清砚道:“是我们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您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们这一次吧。”   谭幼灵拽了拽丈夫的衣袖:“夫君,到底怎么回事呀。”   “这还用说吗?当然是他付出了点代价,换取你们十世姻缘而已。”墨泽翻了个白眼。“他以功德为代价,换你同来奈何,共同转世,十世后再各自投胎。”   谭幼灵急了:“这怎么能行——”   “这怎么不能行?”韩清砚笑。“功德是可以积攒的,只要咱们每一世都诚心向善,待到十世之后,说不定仍然可以在一起。”   墨泽觉得这个男鬼心机真的很深沉诶,不要看他心善就欺负他好不好?“我可跟你们说啊,十世姻缘可以换,但你们还是要喝孟婆汤,否则不行。”   谭幼灵一听,紧张地抓住韩清砚的手:“可是……如果喝了孟婆汤,不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么?那我们要如何在一起?”   “你们的爱若是靠记忆才能维系,那不要也罢。”墨泽人小手短,好不容易才盛了两碗汤出来。和他以往见过的汤水不一样,这次的汤水散发着淡淡的香味,闻起来就不难喝,想来也和这二人圆满的一世有关系。“再说了,别拿你们那个世界狭隘的名次来定义我家主人,会显得你特别的笨。”   这小孩子……真的好不可爱哦,谭幼灵气鼓鼓的,墨泽对她做了个鬼脸,“快喝快喝,快走快走。”   放下一切重获新生的韩清砚很是轻松:“以后再见。”   “谁要跟你们再见,下一世你没有大功德,才没有资格来奈何桥呢。”墨泽嘀咕一句。   “不必担心咱们的孩子,他们自有他们的人生。”韩清砚先是亲了亲妻子的手,然后将两碗汤端起,与她交杯喝下,随后手牵着手一步一步往桥的尽头走。记忆会随之消退的干干净净,他们会变成初生的婴儿,可说来神奇,二人的手竟一直没有分开。   那是爱。   ***********   顾驰过来的时候,明蕾正已经睡下了。   这个男人站在黑暗中看了她一会儿,掀开被子上了床,明蕾察觉到动静,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地问:“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啊。”   顾驰低声说:“呃,公司有点事,所以耽误了。”   “嗯,那快睡吧,晚安。”她搂住他的脖子,在他唇瓣上亲了一下,像是什么都没有察觉到一样闭上了眼睛。顾驰看着她在自己怀里入睡,有点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三年前他情场失意,深爱的初恋女友二话不说就出国了,他大醉一场,醒来后就跟一直爱慕自己的同班同学明蕾在一起了,但是现在,他爱的人回来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跟明蕾说,因为他很确定他一点也不爱这个女人,可是三年的陪伴不是假的,即使没有爱情,也有亲情和友情。可问题上在于,他更为另一个女人心动,只要想到那个女人,他就无法抑制住澎湃的爱。   一开始跟明蕾在一起不过是跟瞿雅赌气,想让她嫉妒,可谁知瞿雅一直没有回来,现在瞿雅回来了,他们解决了三年前的误会,如果没有明蕾,那么他马上就可以跟瞿雅结婚了。   但明蕾怎么办?   顾驰就在这样的胡思乱想中逐渐睡着,他的呼吸变得平稳后,一直躺在他怀里的明蕾却慢慢睁开了双眼,她的眼睛非常漂亮,即使在黑暗中也犹如星辰。   同时也是极度的寒冷,冷到没有丝毫感情。   明蕾拿开顾驰环在自己腰间的手,低头看了一眼这个长相英俊出身优越自小就众星捧月的男人,睡在他怀里,这让她感到恶心。但她没有惊醒顾驰,而是翻了个身,滚到了床边。   她不需要睡眠,她来到这个世界是有目的的。   顾驰何必纠结如何跟宿主说清楚呢?那个愚蠢的女人,爱他爱得失去了自我,他只需要说一声,她立刻就会二话不说的安静退出,从此销声匿迹在他的生活里,这样他就永远不会愧疚,反而可以很好地去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幸福快乐的过一辈子,人人称赞他们郎才女貌,他们生出的孩子又聪明又漂亮,一家子幸福的要命。   而明蕾远走他乡,在得知这个男人结婚的时候不顾一切想要赶回来,却恰好遇到飞机失事,死在了海洋之中,连尸体都没有找到。对于父母双亡的宿主来说,这个世界上甚至不会有人再记得她。   何必那么善良呢,善良的简直愚蠢了。这个故事里,应该受到惩罚,应该背负罪孽,应该是配角的,从来都不应该是她。   明蕾目光如炬,顾驰回来的时候洗过澡了,甚至衬衫也不是早上出去那件,身上的沐浴*味一闻就知道是女人的。他做了什么事需要洗了澡换了衣服再回来?   答案可想而知。   早上顾驰起床的时候,看见明蕾坐在梳妆台前梳头发,她穿着普通的睡袍,但是系的松松垮垮的,露出一边香肩,她微微侧着身,弧度美好的侧颜在晨光中显得格外美丽,充满妩媚诱惑。   顾驰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明蕾。这姑娘从来都是学霸级的人物,但性子因此有些保守内向,他们在一起三年了,做|爱的姿势都没变过。他是没意思,她是害羞,这一点倒是契合了。   “你醒了?”   回过头,明蕾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她放下梳子走过来取笑他。“多大的人了,晚上回来连澡也不洗就上床。”   语气柔柔的,带着取笑,搞得第一次看到她这一面的顾驰脸有点红,好像小时候被很喜欢的老师调侃一样。   明蕾没让他陷入难堪,而是捏他的鼻子,“好了,起来啦。”   因为靠得很近,顾驰看见她无暇的皮肤和花瓣般的嘴唇,鬼使神差的便想探身去亲,结果却被明蕾一根手指头点住:“没有洗漱别想亲我。”   他耍赖说:“我要蕾蕾亲亲才能起来。”   “撒娇可不行啊,我不吃这一套的。”嘴上这么说,明蕾却还是低头让他亲了一下,然后推推他,“快去刷牙洗脸。”   “不想起来,不想上班。”他却愈发的想撒娇了。   明蕾说:“那怎么能行,你可是出了名的顾大总裁啊,所有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你怎么能不上班呢?”   “唔……”顾驰脸有点红。“你今天怎么……”   “什么?”   他没好意思说,就是特别的媚,由里及外散发出的娇媚,眼神像是把他魂儿都勾走了,这是从来没有的体验。尤其是她现在俯身看他的姿势,他都瞧见滑腻无比的鸡头肉了。   明蕾笑了笑,催他:“快去吧,准备吃早饭了。”   顾驰进了洗手间,发现牙膏都挤好了,这一刻他仿佛忘记了瞿雅的存在,而是回到了这三年相处的日日夜夜点点滴滴。   外头的明蕾脸上却已没了笑容,她又去照了一下镜子,仔细看了看角度,确定自己笑得和宿主没有什么区别了,才直起身来。   她是完美的恶鬼,披上了人皮,就没有人能看出里面鲜血淋漓的骷髅。   ☆、第五十七碗汤(二)   第五十七碗汤(二)   顾驰到了客厅,开放式厨房让他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在里面忙碌的明蕾。   她脱掉了睡袍,却穿着一件他的黑色衬衫。因为他比她高,衬衫便刚好到她大腿处,她甚至连拖鞋也没穿,光着一双纤细雪白的美腿,缱绻的卷发竟然是用一根木筷挽起来的,看得出来她的心情很好,因为她嘴里正哼着歌儿,曲调欢快。阳光洒进厨房,整个房子都沐浴在一种清新美好的氛围里。   顾驰竟然看得有些着迷了。同床共枕三年的枕边人,他似乎直到今天才发现她的变化,这让顾驰感到新奇,男人的好奇心一旦被勾起来基本上就很难压制了。   他走过去,从背后揽住明蕾的腰,掌下的腰肢不盈一握,软的要命,他把下巴搁在她肩膀处问:“做什么好吃的?”   “今天不用上班,给你煎土豆饼。”她说着,回头对着他笑了一下,侧颜娇美如画。   “嗯?今天怎么不上班?”   “要陪你妈妈,也就是我未来婆婆去逛街呀。”明蕾笑着回亲他面颊。“前几天她就约我了,说是伯父的眼光不好,非要我跟她去,但前几天我比较忙,今天才闲下来。啊对了晚上你可得来接我们,还得请客吃晚饭。”   顾驰想都没想就点头了:“几点?”   “怎么说……都得七八点吧,我订好餐厅了,到时候你先去接伯父。”   “好。”   “啊——我的土豆饼!”明蕾这才想起来锅里还有没盛出来的饼子,一看之下差点儿晕倒,糊了一片。顾驰见她焦头烂额的,第一次看到这样手忙脚乱的明蕾,笑着说,“不急,糊了我也吃。”   明蕾嗔怪地看了他一眼:“胡说什么呢,糊了怎么吃啊,你快去等着我,马上就好。”   他被赶出厨房,洗了手去餐桌上等,明蕾在他离开之后笑容立刻消失,很难让人相信她和几秒钟前那个巧笑倩兮的女人是同一个。   顾驰吃早饭期间明蕾回房换衣化妆,她平时是个女强人形象,常年深色套装,业务能力很强,在法庭上几乎是百战百胜,同时也身兼顾氏集团的法律总顾问。这么多年了,顾驰就没看过她除了严肃之外的一面。   但她不过也才二十八岁,因为上学的早,比顾驰还小两岁,天生丽质,一旦拿下眼镜放下头发,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去大学城里晃两圈都不会有人说不对。   今天是和顾夫人一起逛街,明蕾穿了条让自己曲线毕露的牛仔裤,白衬衫解开两个扣子,下摆系成一个结,露出小巧性感的肚脐与纤细腰肢,卷发则扎成靓丽活泼的马尾,她还给自己卷了下浏海,看上去年轻极了,说是大学生也有人信。   顾驰早饭没吃完就看见明蕾从卧室出来。她穿着球鞋,可腿还是又长又细,他黑眸睁大:“今天怎么……穿成这样?!”   “不好看吗?”明蕾坐下来喝了口粥,顾驰注意到她还涂了指甲,耳环也是很张扬的流苏款,手上却没了戒指的痕迹。   他们是半年前订婚的,顾家父母很喜欢明蕾,自从订婚后那个戒指明蕾就没拿下来过。“怎么今天没戴戒指?”   “听说没结婚前戴戒指很容易黄的,还是等到婚后再戴吧。”明蕾笑意盈盈,顾驰一时间看不懂她是说真的,还是意有所指了。   明蕾吃得比较快,她看了下表,“快来不及了,我先走了啊,你吃完记得把碗筷放到洗碗槽里,再见。”   说着背起包包就往公寓门口跑,顾驰没忍住说了句慢点儿,她回头对他笑了一下,还抛了个飞吻。   到了电梯里,明蕾脸上的笑容便立刻不见了,她眯着眼看着电梯倒映出的自己,正值人生中最好的年龄,年轻貌美,毕业于名牌大学,有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何必非要把一生堵在一个男人身上?若这男人值得也就算了,就目前来看,不过是个摇摆不定的烂人而已。   她对爱情没有任何信任与想法,纯粹是觉得宿主的脑子不太好,按理说读书读到一定程度了,应该不至于这么狭隘,偏偏这个世界上总是有无数人把爱情视作生命的全部。   不过无所谓了,宿主既然那么爱顾驰,那她就帮她一把好了,反正也只剩下几个月好活,总不能白来一趟,最后把自己坑死在这里。   真要按照明蕾的想法,直接把顾驰阉了拉倒,以后就没人争来抢去的了,可惜宿主死了也还爱着这个男人,她只想让自己在顾驰心里永远不灭,却从来都不舍得报复这个男人一下。   明蕾很聪明地get到了一个点,只要让顾驰一辈子只爱宿主一人就行了,除了不能伤到顾驰,她无需忌讳是吗?   那就好办了。   反正宿主也没说要让顾驰幸福一辈子。   想想也是,我死了,你凭什么能幸福?   顾夫人很喜欢明蕾这个未来儿媳妇,漂亮能干又懂事,比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好多了,顾驰能跟明蕾在一起,她是非常赞成的,要是可以,她希望这两人赶紧结婚,免得夜长梦多。   顾家夫妇对明蕾确实很好,明蕾离开后,顾驰要跟瞿雅结婚,这两位还不肯点头,只可惜那会儿顾驰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哪怕是要跟父母断绝关系也要娶瞿雅,双方闹得不欢而散,最后的结局是婚礼上顾家夫妇没有出现。可这一切都比不上瞿雅后来生了孩子,有了孙子孙女,顾家夫妇的态度也就逐渐软化了。明蕾不在,儿子又铁了心喜欢瞿雅,孙子孙女也抱了,他们还能怎样?   于是,皆大欢喜。   可惜现在的明蕾不是之前那个爱顾驰爱得卑微的人了。她今天答应跟顾夫人逛街,一是为了联络一下婆媳感情,二是要今天晚上顾驰早点来接她们。   为什么呢?因为晚上,回国不久就开始为爱所苦的瞿雅会去酒吧买醉呀,她长得也不错,又是孤身一人,想跟她春风一度的人多了去了,醉意熏然时,她摸出手机打电话给当时已经回家睡下的顾驰,顾驰心疼她,立刻飞奔到酒吧,以一敌四,成功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随后天雷勾动地火,两人水到渠成地滚床单,然后瞿雅就怀孕了。   跟明蕾在一起三年都记得安全措施的男人,一次就让瞿雅有了,可见其炮火强大。   逛了一天的街,买了不少东西,顾夫人一直遗憾没能生个女儿,有了明蕾这个准儿媳妇,她打扮女儿的心得到了超强慰藉,一整天给自己买的不多,全给明蕾买了。   明蕾父母早逝,顾家夫妇对她就像亲生父母一样,她怎么可能会因为顾驰对自己的薄情就怨恨这对夫妻,说白了,都是造化弄人。如果不是瞿雅怀孕了,坚定了顾驰跟明蕾分手的想法,可能最后也不会是那么个下场。顾驰虽然在新欢旧爱中摇摆不定,但却是个愿意承担责任的男人,假设瞿雅晚半年回来,或者是瞿雅没有怀孕,最后他都有可能斩断情丝,仍旧回到明蕾身边。   虽然女鬼搞不懂宿主到底为什么爱这个男人爱到这个地步,但是——管他的呢,她完成自己的任务就行了。   “蕾蕾啊,你给顾驰打电话了没?”   明蕾脸红不已:“打是打了……但是……伯母,我穿这个真的没关系吗?我都多大了……”   “很好看啊!”顾夫人用力点头。“非常好看!”   “可是……”   “哎呀我看网上都有四五十岁的人这么穿,好看就行了嘛!你的少女心呢,快拿出来!”   明蕾继续脸红,她躲在顾夫人身后,顾夫人心里止不住的想笑,平时这丫头一副淡定冷静的样子,谁知道穿蓬蓬裙这么可爱,她还特意带她去美容院做了新造型,现在明蕾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洋娃娃!珍藏版那种!就是明蕾太害羞了,走一步都要扯扯裙子,生怕走光,里面还有安全裤不是?   顾驰很快就到了,他停好车,心里还奇怪,不是说逛商场,怎么最后让他到美容院来接,结果刚进去大厅他就惊呆了!   顾夫人去拉明蕾,明蕾死活不肯出来,顾驰呆了好久,结结巴巴地说:“怎、怎么——”   “怎么什么啊!”明蕾快速抬头瞪他一眼,可惜洋娃娃般的大眼睛一点也不凌厉,反而可爱得很。   男人骨子里对萝莉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喜爱,顾驰看了一会儿脸就黑了:“妈,你怎么给蕾蕾穿这么短的裙子?”瞧那大腿都露出好大一截,他毫不怀疑只要稍微动作幅度大一点,就包不住那翘臀了!   顾夫人不耐烦地摆摆手:“你不懂,现在就流行这个,蕾蕾腿又长又细,凭什么只给你看?我也想看啊!”   ☆、第五十七碗汤(三)   第五十七碗汤(三)   顾驰差点没被气死:“你个女人……”   “女人怎么了,女人更喜欢看美女你懂个屁!”顾夫人白了他一眼。“走,蕾蕾我们走。”   明蕾被顾夫人拉着走还不忘回头求救似的看顾驰,她眼神水汪汪的,还带着无声的哀求。顾驰看了哪里把持得住,上去一把将人抢到自己怀里来,跟自己亲妈说:“我爸马上到了,让他带你去吃饭吧,晚上我请,给你,随便你刷。”说完把皮夹掏出来丢给顾夫人,直接拉着明蕾走了。   顾夫人目瞪口呆,这就是她生的儿子?早知道这样,当初她为什么不生一块叉烧!?   明蕾一路踉踉跄跄被顾驰拉到停车场,她不知道他在生什么气,只好叫他慢点儿。顾驰停了脚步,冷嘲热讽地说:“慢点儿?你就那么想被人看?”   明蕾愣了一下:“你胡说什么……”   “我妈那性子你还不知道吗,说风就是雨的,你不知道管着她就算了,还跟她一起胡闹!”越说越来气,尤其眼前的明蕾穿着洛丽塔风的连衣短裙,齐刘海长卷发还戴了个很可爱的钻石蝴蝶发箍,白色丝袜配着红色小皮鞋,就连早上出门时背的双肩包都换成粉红色的兔子包了,顾驰不气才怪呢!“你自己看看你穿的是些什么!明蕾,你今年二十八岁了,不是十八岁也不是八岁!哪个二十八岁的成年女人会像你这么穿?你!你——你去哪儿?!”   原来明蕾被他刻薄的话气得转身就走,顾驰一腔废话还没说完人就走了,他赶紧追上去,想去抓她手却被甩开,心里也有点打鼓觉得自己好像是说得太过,但明蕾就是大步往前走,他只好从背后把她抱住,可一低头才发现她竟然哭了。   顾驰上次看到明蕾哭,还是在瞿雅离开他之后他借酒浇愁喝的胃穿孔住院那会儿。那时候明蕾是偷偷的哭,看到他醒了就慌乱抹眼泪怕被他看到。可现在她却哭的那么伤心,让顾驰好像又看到了当年的她。   那个时候他见她哭得实在伤心,就说,那要不咱俩就在一起吧。   他随口说说的,没想到明蕾会答应,也没想到明蕾一直喜欢自己。这个姑娘啊,学习好,长得好,没人不喜欢,但她大学四年却拒绝了无数人,他以为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却没想到明蕾一直喜欢的人是自己。   “别哭了,蕾蕾,别哭了,是我错了,我不该说那些混账话,你、你别哭了啊……”顾驰手忙脚乱地安慰着,在安慰人这一块他实在是没什么天赋,而且尽干些蠢事。“哎呀我就是急,你穿成这样我都没看过呢。你、你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啊!”   “我跟你说什么呀。”明蕾吸了吸鼻子,偷偷把眼泪朝他笔挺的西装上抹,顾驰看到了仍然假装没看到,一个劲儿地服软,他们以前的相处都很理智,其实顾驰是个骨子里有些幼稚的男人,可是在严肃惯了的明蕾跟前,很多时候他都逼着自己也变成一个成熟的大人。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最终对瞿雅更心动的理由。明蕾让他成长,瞿雅却让他更自由/   “我穿什么,关你什么事儿啊,你凭什么管我啊?”明蕾一边哭鼻子一边很不爽地说。“我就是裸奔,你管得着我吗?我爸妈都不管我,你算老几?”   “你说我算老几?”顾驰听她话都觉得窝火。“我算你老公!岳父岳母那是不在了才不管你,他们要是还在,你看你今天穿成这样他们说不说你?还我算老几,半年前大学同学都来参加订婚宴了,大家都知道我算你老几,你说我老几啊?”   明蕾气得踩他一脚,顾驰疼得龇牙咧嘴也没撒手,抱着她往车那儿走,一边走还一边碎碎念:“你瞧瞧你,多大的人了,哪有二十八岁的成年女性这个打扮的,你刚才看到路上那些男人瞧你的眼光没?我跟你讲,要不是我就在你身边,他们都扑上来找你搭讪了!你说说,你这是马上要结婚的人应该干的吗?你是不是要把我气死你才高兴啊?”   “那是我愿意的吗?要不是伯母非要我穿,我才不穿呢!”   “就是,那都是我妈的错,以后我指定不让她再这样摆弄你了。”顾驰立刻同仇敌忾地跟她站到一边。“话又说回来,你不要老是什么都听她的,我妈脑子有毛病的。”   “有你这样说你亲妈的吗?”明蕾瞪了他一眼。“而且我们也没结婚,你别往我这靠,我戒指都拿下来了。”   “改明儿给你换个更大的。”顾驰说。“我妈都催着咱们结婚了,你不想嫁给我啊?”   嘴上这么问,手偷偷地在白丝上摸来摸去,越摸感觉手感越棒,从没见过这样的明蕾,特别的有生气,也特别的对他胃口,就连这么冲对口气都是他喜欢的调调。   明蕾被他塞进后车座,原以为他要去前面开车,没想到他也跟着钻进来了,她立刻抓紧衣襟拿脚踹他:“你干什么,你别过来,你滚!”   顾驰被她这么一通骂,难掩兴奋:“我不滚,我想很久了,刚才就开始想了。”   看他那一脸□□,傻子都知道他在想什么。明蕾眯着眼想了几秒,突然变了笑容:“想啊?”   “想。”点头如捣蒜。   “那你过来。”   顾驰这样被她勾过去,明蕾身上动人的香味让他有点分不清东南西北,大脑都要窒息了。昏黄的光线下,只觉得她真好看啊真好看,这么好看的人,几年来日日夜夜的相伴,怎么舍得分开呢?   一想到以后都有可能再也见不到她,顾驰心里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他一直认为自己爱的是瞿雅,可是今天晚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开始不一样了。   一个小时后有人来停车场取车,远远瞧见不远处一辆名车,他赞叹地走过来,本来是想欣赏一下自己买不起的豪车,结果走近了却发现豪车竟然在动。   哦~这里面的人在做什么那就是很明显的事了,说来这人也是坏心眼,拿起手机放警笛声,还开到最大。   车里的顾驰闷哼一声,瞬间颓了,被吓的。   直到晚上回家明蕾还一直在笑,笑得直不起腰,而顾驰脸黑如炭。当时他整理好裤子拉上裤链,可惜刚下车就瞧见一辆轿车开了出去,连车牌都没瞧仔细,否则要他知道那人是谁,非要他好看不可。   一回家,明蕾倒在沙发里笑不可仰,顾驰浑身散发着寒气,脸黑的不行:“你还笑!”   “我当然要笑!”明蕾快笑抽了。“我怎么不能笑了?刚才那一幕真该拿手机拍下来,否则你都不知道你有多糗!”   她一直笑一直笑笑个没完,本来顾驰是不想理她的,心想随便她笑不管她就好了,可她停不下来,气得他跳脚,直接把人扛起来抱去卧室,途中明蕾还是笑个不停:“你记得把你手机调成静音,待会儿有人打电话,你再早|泄怎么办?”   顾驰本来都低头去亲她了,听到这句话,咬牙切齿地说:“你能不说话吗?”   明蕾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不说话了,只是眼底还充满笑意。   顾驰气得不行,低头继续努力期间,还真把手机从口袋拿出来调成了静音。目睹了一切的明蕾笑得更猖狂,这使得顾驰暗暗发誓要给她点颜色看看。   叫她以后再扮嫩装萝莉,衣服全给撕了,看她还穿什么!   深夜里,顾驰沉沉睡去,明蕾将他推开,把他的手从自己腰上拿下来,慵懒地起床。有一具真正的身体真是好,男欢女爱不愧是天底下最诱人的□□,顾驰器大活好没得说。   巧的是她刚起身就看见顾驰的手机亮了,来电显示是一个没有存的号码,但那人是谁,明蕾用脚后跟都想得到。她探身把手机拿过来,低头看了熟睡的顾驰一眼。*得到满足的男人深深陷入睡眠,完全不知此时此刻有另外一个女人正在痴痴地等他。   手机一直没停,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明蕾用手轻轻抚摸着顾驰的脸颊,另一只手接了电话:“喂?”   那头没想到会是女人的声音,愣了一下,“顾驰……顾驰呢?我找顾驰,你让他来接电话?”   “跟我装醉酒可是没有用的。”明蕾的声音很是温柔,看起来像是怕吵醒顾驰,其实她只是想要刺激瞿雅。“顾驰太累了,才刚刚睡着,你找他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   “我要顾驰!你让他接电话!让顾驰接电话!”   “都说了,他很累了,男人做完那事儿有多累你是知道的,现在就是地震也不一定能把他吵醒,更何况是你呢?”明蕾温柔地说。“你又算是什么东西?”   ☆、第五十七碗汤(四)   第五十七碗汤(四)   明蕾语气柔和,就像是幼儿园老师在和小朋友说话那样,极有耐心,可说出的话却无一句不是刀子,朝瞿雅心上捅。她深知对瞿雅来说怎样才能伤害到她,既然手上有了对付豺狼的刀子,那么为什么不用呢,难道要等豺狼扑过来,用它的利爪掏开自己的胸膛不成?   “我跟顾驰呢,很快就要结婚了,他父母对我很满意,至于你,以前他们瞧不上你,现在自然也瞧不上。”明蕾发出轻柔的笑声。“你呀,拿了钱,就别想立牌坊,我警告你,最好放聪明点儿。今晚月色很好,你不如多喝几杯,借酒浇愁嘛。”   完了她也不给瞿雅说话的机会,直接挂了电话,删除了来电记录,把手机放回了本来的位置。   顾驰把手机调成了静音,但瞿雅不知道,她觉得一定是明蕾偷接电话,于是一个又一个的打来,明蕾就坐在床上,冷冷地看着电话屏幕不断地亮起熄灭,熄灭亮起,最后终于没有声息。   期间顾驰似乎有醒转的迹象,伸手四处摸索她,明蕾悄悄躺了下去,顾驰撑开一只眼皮,发现她几乎睡到了床边,就很自然地贴了过来,把她抱进怀里。   今天晚上过得甜蜜又火热,男人心里有时候也免不了依赖。他此刻就忘记了瞿雅,只想跟明蕾永远不分开。   男人,一种有趣,复杂,但也简单的生物。对聪明的女人来说,世界和男人都是属于她们的。   因为顾驰也满三十岁了,所以顾家夫妇特别希望他能早点结婚,明蕾就是他们理想中的儿媳妇,而且顾夫人跟她相处的很好,要是不看年纪,简直都能说是姐妹淘。几乎是每次一见面,顾家夫妇都要催促结婚的事儿,顾驰就是被催的没法儿了才提出先订婚再结婚的要求,现在半年过去了,他跟明蕾除了没有结婚证之外,其实跟已婚夫妇差不多。   更重要的是,最近他有了在恋爱的感觉,焕然一新的明蕾让他觉得如果跟这个女人在一起一辈子也不是什么坏事。   但是瞿雅怎么办呢?   如果之前没有跟瞿雅糊里糊涂的发生关系也就算了,可那天晚上,顾驰第一次回家晚了,在那之前他甚至马上就要被瞿雅说动了准备回家跟明蕾提分手。   但现在——   明蕾很清楚,她需要一个理由,把顾驰从瞿雅身边拉回来。   顾驰又一次在上班时间摁掉了瞿雅的电话,这段时间他跟明蕾相处的越来越好,很多时候他甚至都要忘了瞿雅的存在。瞿雅无时无刻的电话轰炸让他头晕脑胀,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竟然是这么怂的男人。   要是那天晚上没有意乱情迷就好了,他为什么要喝那杯该死的酒?   就在顾驰心烦意乱的时候,电话又响了,他以为还是瞿雅,差点挂掉,仔细一看才知道是明蕾。收拾好心情,顾驰深吸一口气,用平常的语调说:“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她从来不会在他工作的时候打电话来让他分心。   明蕾语气轻快:“你猜猜看。”   “我怎么猜?”她的情绪感染了电话这边的顾驰,他笑,“你总得告诉我是哪方面的吧?”   “你不猜啊?那好,那就晚上告诉你。我现在准备和同事一起吃午饭,你也别忘了按时吃饭啊,再见。”   一连串行云流水的话说完,那头就给挂了,顾驰的好奇心被撩起来顿时快要难受死,这算什么!她还没说到底是什么事情呀!   不过肯定不是坏事,否则她不会是这个语气。顾驰打电话给他妈,顾夫人竟然也不知道,他更好奇了,想到自己午饭也没吃,直接拿了钥匙跟外套驱车去律师事务所,反正两边离得近,他到那儿明蕾肯定还没吃完。   明蕾都坐到餐厅里跟几个同事点餐了,结果顺着玻璃窗看到熟悉的车子停在路边,高大英俊的男人一出来就十分令人瞩目,同事们还取笑她:“好事儿刚知道顾总就来了,真是二十四孝夫啊。”   明蕾笑看顾驰走进来,坐在她旁边的同事自动自发让出位子,顾驰抛去一个感激的眼神:“今天中午我请客,想点什么都可以。”   “哟!谢谢顾总!”   “那咱们就不客气啦!”   “有顾总请客,大家今天放开了吃!”   明蕾单手撑着下巴看他:“这么有钱啊。”   “那必须的。”顾驰挑眉,示意服务生过来,他看了看菜单。“给你点一份柠檬芝麻鱼排好不好?你喜欢吃这个。”   明蕾懒洋洋地说:“今天不行。”   “为什么?”   “你说为什么呀。”明蕾觉得男人有的时候还是一种很愚蠢的生物。“当然是这个小家伙不爱吃。”说着,她拍了拍肚子。   顾驰整个人都呆掉了。他盯着明蕾的肚子,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你、你的意思是、是……”   “黑胡椒牛排,一杯柠檬汁,然后给对面这位先生一份香煎三文鱼,一杯咖啡,谢谢。”   “不不不,我也要牛排。”顾驰拒绝了三文鱼,“你、你真的——”   服务生走了,明蕾仍旧单手撑着腮,“对呀,难不成还是假的?都五周了,我还骗你不成?”   顾驰倒抽一口气,“那、那上次在厨房——”   “是啊,你太粗暴了。”明蕾怜悯地看他一眼。“我都说要你轻点啦。”   顾驰这辈子都没想到自己有当爸爸的一天。他震惊地看看明蕾再看看明蕾的肚子,什么话都不会说了。明蕾打了个呵欠,“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伯父伯母呢。”   二老早就想抱孙子了,要是知道明蕾怀孕,估计能兴奋地昏过去。   顾驰颤抖着手,感觉自己完全控制不住身体,他小心翼翼地看着明蕾,好像她突然变成了易碎的玻璃制品,轻轻一碰都会碎掉。“那、那晚上你别自己开车了,我来接你。”   她点了下头,“饿了。”   “我、我去催服务生!”   跟个傻子似的,明蕾用手指缠着头发玩,慵懒无比。每个人都有弱点,只要能够抓住,还愁对付不能手到擒来?也只有宿主这样愚蠢的女人,才会一败涂地远走他乡。哪怕她能再狠心一点,顾驰就都逃不过她的手掌心。   这样的男人,虽然在爱情上优柔寡断了些,但特别有责任心。看清楚这一点,谁先下手谁就能得到他,更何况,正因为顾驰更爱瞿雅,才更不忍心辜负无辜的明蕾。   有的时候示弱有什么不好的,只要能达到目的,何必管那么多呢。时间一长,再深厚的爱情都会被遗忘,真正跟自己共度一生的人才是赢家。   所以说宿主有的时候还真的挺死心眼,不知变通。   顾家夫妇得知明蕾怀孕都乐坏了,顾夫人还特意要他们搬回去一起住,这样方便她更好的照顾明蕾。顾驰觉得也是这样,肯定是生过孩子的更有经验,于是他们就搬了回去。期间顾夫人看着只会傻笑的儿子差点没把他打死,“顾驰!”   被母亲吼的莫名其妙,顾驰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干什么?”   “你这死孩子!”   一巴掌拍到脑袋,顾驰顿时就不高兴了:“妈,你干什么啊,为什么打我?”   “你说我为什么打你!你是不是傻啊?!趁着这个机会不求婚,你要等到蕾蕾把孩子生下来吗?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顾驰被这么一提醒才恍然大悟,哦,他还没求婚,他要他儿子当个私生子啊!   可是求婚这种事实在是很难搞,顾驰没有经验,他先是在网上看了不少教程,然后觉得都不大好,感觉明蕾不会喜欢。于是来了个化繁为简的,先是约明蕾晚上去吃烛光晚餐,然后在酒店众目睽睽之下下跪,捧出两个精致的盒子,上面的那个四四方方,一看就知道是戒指,下面那个很大,就不知道是什么了。   “蕾蕾,嫁给我好吗?”   明蕾打开下面的盒子,顿时在场众人都被闪瞎了眼,里面是顾驰所有的存折银|行|卡以及更换了户主姓名的房产证,还有工资卡跟财产明细,他很直白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以前我是挺不靠谱的,但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跟孩子,家里什么事都你说了算,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我已经请了律师做财产公证,并将我名下百分之四十的顾氏股份送给你。虽然我不太会说甜言蜜语,但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蕾蕾,嫁给我吧!”   明蕾眼里带笑,她状似不经意地环视大厅一圈,众人的目光欣羨祝福皆有之,唯独那两股怨恨嫉妒的,她怎么也不会错过。   这本来属于另外一个女人的求婚,如今是她的了,甚至筹码还多了顾氏多股份。   她微微一笑,伸出自己的手。“好。”   ☆、第五十七碗汤(五)   第五十七碗汤(五)   在众人的鼓掌声中,明蕾被顾驰拥入怀抱,他很小心地注意着她的肚子,对在场的人笑了笑,就牵着她的手离开了。明蕾似笑非笑地问他:“那一地的花啊蜡烛啊,谁收拾啊?”   “反正不用我收拾。”顾驰哼哼一声,他们本来是要回家的,可明蕾却突然说她把包包落在了吃饭的房间,于是顾驰只好专门跑一趟却给她拿包。   他叮嘱她在大厅的沙发上等,明蕾依言坐下,却得意洋洋地抬头看向不远处也正看着自己的瞿雅。   她的脸色有些苍白,即使身边仍然有着帅气的男伴,可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好。此刻她和明蕾互相看着对方,明蕾老神在在,放松地向后倚进松软的沙发里,非常惬意自然,和瞿雅的愤怒嫉妒显现出的焦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几秒后,明蕾露出了笑容。她这个笑充满了嘲讽与鄙夷,很明显就是在示威,哪怕她没有说话,她的表情眼神以及肢体语言都在在表示了一个事实:我赢了,你输了。   这场战争明蕾赢得漂亮,有了孩子,顾驰绝对不会离开她,即使他再爱瞿雅,以孩子作为牵绊,他也会努力让自己的感情得到控制的。这世界上谁离开谁不能活呀,真要说韧性,活着的人才有资格讲。   要是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她甚至都不需要顾驰爱自己爱的多么深,她只要在这个男人心里留下永远无法磨灭的痕迹,让他在她死后,不管拥抱多少女人,看见的都是她的脸。   顾驰很快拿了她的包出来,他眼里只有她跟她肚子里的孩子,根本就没注意到不远处,他的初恋女友就坐在那儿,痴痴地往这边看。他不同意明蕾自己拿包,帮她把包背在了自己身上,然后小心翼翼地握住她的手,带她走了出去。   走出酒店大门的那一刻,明蕾状似不经意地回头,用右手撩了一下头发。无名指上的钻戒亮的耀眼,看上去就知道她已婚的身份。她含笑看着瞿雅,挑了下眉,高傲到极点,目中无人到极点。   胜利者都是这样。   趁着明蕾肚子还没有大起来,顾驰联系了最优秀的摄影团队准备拍婚纱照,因为明蕾不宜坐飞机,所以他们没能出国拍,对此顾驰还安慰了明蕾,说以后机会有的是,等到孩子出生了一定补拍。她脾气好的答应了,怀孕导致她变得圆润了些,本来有点太瘦,现在却长肉了,晚上抱起来手感格外的好。   两人都长得好看,给他们拍婚纱照的又是知名摄影师,最后出来的成片明蕾很满意,晚上她坐在床上翻看婚纱照,突然扬声问正在洗澡的顾驰:“你手机借我用一下!”   顾驰应了一声:“密码是你生日!”   明蕾听了,弯起嘴角笑得意味深长。她划开顾驰的屏保,点开某社交软件,发了条朋友圈:我们就要结婚了。   然后配图是刚刚传过来的热气腾腾的婚纱照,照片里两人的笑容幸福的无比真实,不仅如此,明蕾一点也看不出来有怀孕的迹象,她穿着洁白的婚纱,腰肢仍然细如柳条。   不一会儿就有好多人点赞评论。顾驰的朋友圈人比较多,同学啊亲戚啊朋友啊生意伙伴啊……大家一水的都是祝福,当然,明蕾之所以选择用顾驰的手机发,不过是因为顾驰的朋友圈有瞿雅。   否则她总不能把自己的婚纱照打包一份寄给瞿雅看吧,那样未免太没品,而且还挺低级,她才不会犯那样的错误。现在在顾驰的心里她就是最完美的贤妻良母,怎么能做这种让自己在他心目中地位下滑的事?   为了表示公平,她在自己的朋友圈也发了同样的一条,顺便用顾驰的手机回复他们大学时候的某个同学:欢迎你们的到时候来喝喜酒。   大学群里很快就炸开了,大家都知道明蕾跟顾驰在一起了,半年前两人就订了婚,现在才结婚其实也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毕竟当年顾驰跟瞿雅在一起的时候大家也都知道,虽然瞿雅是低他么两级的小学妹,可当初顾驰对瞿雅有多好,那是个人都能看出来。明蕾刚跟顾驰在一起的时候大家还不信。   痴情的顾驰也会变心?   不过现在看来人家小两口的日子过得也不错。郎才女貌的,各方面都般配,明蕾可不比瞿雅更好么!   顾驰擦着头发从卧室里走出来,见她噼里啪啦点着手机,取笑说道:“怎么跟个小孩儿似的,有手机玩别的都不顾了?少玩点儿,有辐射的。”   明蕾轻笑:“你手机里不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吧?”   顾驰立刻喊冤:“那绝对没有,不信你可以查啊。”   明蕾才不做这种事呢,她把手机丢给他,说:“我用你手机发了条朋友圈。”   顾驰拿过来一看,心里大概也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就笑着回复一个刚留言的生意伙伴,“到时候给你寄请帖,记得来啊!”   然后他上了床把看起来不太开心的明蕾拉到怀里坐着,叹口气说:“唉,你怎么这么小心眼儿呢?”   “我小心眼儿?”明蕾震惊了。“你敢说瞿雅回来的时候你没动心?你想什么我可都知道,别想骗我。”   顾驰继续喊冤:“我不是都把自己的身价都给你了吗?到时候我万一真出轨,你直接带着钱离开我,这样还不行?”说完又柔声道,“好了,注意身子,你可不能生气,免得对孩子不好。”   “孩子孩子孩子,你现在满脑子都是孩子是吧?”   听了这话,顾驰瞬间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明蕾一看这表情就觉得哪里不对,果然,顾驰嘿嘿一笑:“蕾蕾这是吃醋了?”   “我吃醋?我为什么要吃醋?当然没有!”   “撒谎可是不好的习惯,好妈妈要诚实,以身作则以后才能教育小孩子。”顾驰笑得很开怀。“放心,我永远都不会因为孩子冷落你的。”   “神经病。”明蕾才不会承认自己是在跟肚子里的小家伙吃醋,白了顾驰一眼,躺下了,还故意背对着顾驰。   他看她这样闹脾气觉得母亲真是说的没错,孕妇的心情那就是六月的天,说变就变还不允许反驳的。“蕾蕾,蕾蕾——”   明蕾孩子气地捂住耳朵假装听不到,顾驰快笑裂了,不知道为什么,自打怀孕后,他觉得女友的性格越来越可爱。扑过去在明蕾手上亲啊亲,直到她不堪其扰想躲开,才抓住她双手,低声在她耳边说了什么。   明蕾立刻瞪大双眼,简直不敢相信他会这么无耻,可是顾驰坚持,她的反对好像也没什么效果,半晌只好咬咬牙说:“那你把灯关掉……”   “为什么呀,你这么美。”   “美什么美,都胖了那么多……”明蕾不高兴地瞪了他一眼。“你关不关灯?”   顾驰赶紧举起双手投降,拿起遥控关掉了大灯,只留了床头小灯,可就这明蕾还是不满意,“全部关掉。”   他只好听她的,黑暗中什么也看不清,但却能够更好的感受到肌肤相贴以及明蕾愈发急促情动的喘息声。慢慢地顾驰也开始胡思乱想了,他亲了亲明蕾的脸,伏了下去。   一个小时后他从被子里钻出来打开了床头灯,明蕾浑身是汗捂着脸觉得他有点过分,三个月刚过他就急成这个样子,说出去也好意思?   “医生说头三个月比较危险,让我们等过去后再结婚,你准备好了没?”一边说一边将她抱起来,准备去浴室擦擦身子。   明蕾懒洋洋地被他抱。“什么时候都可以,不是已经在挑日子了么?”   “是啊。”顾驰见她神色间有些疲惫,“是不是困了?”   她点头。   他说:“那就睡吧,明天早上起来再说,反正日子由爸妈他们定。”   明蕾对他笑了一下,也就睡了,顾驰给她擦完身子,把她抱回床上自己也躺下去,正好听到手机提示音,讲真,刚才他看到那么多人一水的夸他们郎才女貌,他心里是很高兴的。顾驰笑了笑,一手搂着明蕾,另一手拿过手机,划开锁屏就是朋友圈,他先是看了那些评论,然后才戳开最新消息。   赫然是瞿雅,她问:你真的要娶她了吗?   看时间已经是一个多小时前了,那会儿顾驰钻在被子里干坏事,根本没注意,所以瞿雅又发了一条:我有话跟你说,明天能来见我吗?老地方。   顾驰满心欢喜突然就被一盆凉水浇了下来。他已经决定结婚生子过自己的生活,没有必要再去见瞿雅了。可就在这时,瞿雅又发了一条消息。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但顾驰却觉得天都塌了下来,好像自己从此被判了死刑。   “我怀孕了。”   他盯着手机,却觉得身处寒冬。   ☆、第五十七碗汤(六)   第五十七碗汤(六)   早上起来明蕾发现顾驰两个黑眼圈特别大,她被吓了一跳:“你昨晚干什么去了?”   “啊?”   “怎么这么大的黑眼圈啊,叫你早点睡觉你不听,你看看你看看,再这样下去你会猝死的!年纪轻轻不要命啊?”明蕾嗔怪地白了他一眼。“我去给你弄两个水煮蛋滚滚。”   “不用了!”   感觉顾驰的语气有点僵硬,明蕾刚迈出去的步子停了,她微微眯起眼,觉得这人看起来浑身上下哪哪儿都不对:“你怎么了?昨天晚上不是还好好的吗?”   顾驰满心都在想瞿雅约自己晚上见面的事情。他勉强抬头对明蕾笑了一下:“晚上我可能会回来的晚点儿,公司刚才通知说有个大案子要做,你别等我了,跟爸妈吃完饭就睡吧。我回来的话……肯定不早。”   明蕾轻笑:“这有什么呀,我中午要午睡的呀,到时候晚上肯定睡不着,你放心,我肯定等你~”她俏皮地眨了下眼睛,顾驰也对她笑了一下,可心底却是无比沉重。如果说昨晚之前,看到明蕾这样,他会很开心,可是现在他只觉得头疼,为什么老天总是要在他准备跟明蕾好好过日子的时候对他当头一击?!   可是不能让家里人看出不对劲,他们婚礼的日子都定了,婚纱照也拍了,他很确定这辈子是要娶明蕾当老婆的。可是瞿雅怎么办?在这之前他们也许还能好聚好散,可瞿雅怀孕的话……顾驰心里无比烦躁,早饭都吃得心不在焉,一早上干什么都不对劲,明蕾觉得他这样可不行,就吩咐司机送他上班,可不敢让他自己开车,就这精神状态也太吓人了。   顾驰一上午不仅没心情开车,也没心情上班。他就坐在自己办公室里,安静等天黑。   让他惊讶的是中午的时候明蕾竟然来了,一开始听秘书说他还不信。开门看见明蕾提起饭盒对他嫣然一笑:“hello,我来探班啦。”   她笑得非常开心,连带着闷闷不乐的顾驰也忍不住露出笑容。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握住她的手,柔声问:“你怎么来了?”   “早上感觉你心情好像不太好,所以带你儿子来看看你啊。”明蕾挑眉。“顺便给他亲爱的爸比送午饭,你中午没有我陪着吃饭不会难受么?”   顾驰觉得她太不要脸了:“谁说我一个人就不能吃饭?”   “我说的。”明蕾把饭盒放到桌子上一层一层打开。“今天的午饭可是我做的,伯母——啊,妈妈她担心的要命,就怕我被油溅了或是哪里碰了伤了,我都多大了,就算肚子里揣着一个,也照样下厨。”   “你下厨了?!”顾驰刚坐好就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我怎么跟你说的?你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你现在的身体能下厨吗?”   “三个月都过了。”明蕾觉得他太大惊小怪。“而且我是怀孕,不是揣着手榴弹,你怕什么呀?”   “我能不怕吗?”顾驰被她气得什么烦心事都忘了,正准备长篇大论再批评教育她一顿的时候,明蕾突然夹起一颗丸子塞进他嘴里,以哄孩子的口气说:“好啦好啦都是我的错,我保证下次不这样了,吃东西能不能堵住你的嘴?”   顾驰一边瞪她一边嚼着丸子,他们两人同居后他就再也没吃过外卖,常年独自生活让明蕾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她对顾驰的喜好了如指掌,所以很快就抓住了他的胃。   两人分享了午餐,顾驰不放心,硬是把明蕾又送回家才回到公司,车子刚进入停车场手机就响了,他停车接电话,电话里传来了瞿雅的声音:“你对她很好啊,就因为你们要结婚了,所以你就对她这么好?”   她还不知道明蕾怀孕的事,顾驰也没打算告诉她。“瞿雅……”   “我只是好奇问一句而已,顺便提醒你,晚上不要迟到,我在老地方等你。”   瞿雅所说的老地方,是指他们还都上大学的时候经常去的一家烧烤店,他们总是习惯坐靠窗的第二个位子,那时候顾驰经常带她出来压马路。对年轻的顾驰来说,路边摊的吸引力远胜高档优雅的西餐厅。   可那都是年轻时候的事了,自从跟明蕾在一起后,顾驰的胃被养的精细,再吃这种路边摊很容易上吐下泻。他总是觉得明蕾很无趣很死板,可他从来都没有注意过明蕾为了他做了多少事。   她不擅长在爱情上的甜言蜜语,最后就成了他想当然分手的理由。   最可笑的是,她连辩驳都没有就接受了。   这个电话导致顾驰的好心情烟消云散,晚上在烧烤店,瞿雅按照他们以前的口味点了单,等待的期间顾驰问她:“你真的怀孕了吗?”   “难道我会骗你?”瞿雅看着他,泪水汩汩而下。“那天晚上,你喝了酒,我们发生了关系,你忘了吗?就是那天晚上……我也是前几天身体不舒服才查出来怀孕的,不信的话你看。”   说着,她从包里拿出一支验孕棒。   顾驰的脸色有点难看:“去医院检查了吗?”   “没有,我不敢去。”瞿雅抽噎着。“我用验孕棒测试过很多次了,这些天我还胖了一些,不会有错的。”   顾驰的喉结上下滚动着,他声音沙哑地问:“你想要我怎么样?”   “我不想要你怎么样,你怎么会以为我想要威胁你?!”瞿雅用受辱的目光望着顾驰。“如果说我真的想要什么,那我只想回到你身边!光明正大地做你的女朋友,而不是让明蕾那个小三抢走我的位置!”   她情绪有些激动,明显已经有人往这边看了,顾驰第一时间想的不是安抚瞿雅,而是纠正:“明蕾不是小三。”   “她不是小三是什么?!”觉得顾驰还帮明蕾说话的瞿雅简直要气死了。“她明知道我们是男女朋友,明知道我爱你,也知道你爱我,可她还是趁虚而入,这不是小三是什么?难道这种行为很值得称颂吗?!”   “你不要忘记,是你先提出分手的!”顾驰沉声说。“我们那个时候早就分手了,你说你想出国留学,不知道能不能等我,所以坚定的要分手,这是你要求的!至于明蕾,是我在你走后请求她和我在一起的,如果说你我都有错,那明蕾就是最无辜的,她犯了什么错?”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开么?”瞿雅突然笑了,她笑得时候,眼泪从眼角一滴滴流下,显得格外凄美。顾驰最爱的就是她这个样子,每每她落泪,他总是心疼的要命。“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走?你就不怀疑一下,我家哪里来的钱给我出国?!”   顾驰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之前我回来,想着能和你在一起就好了,不用去在乎那些有的没的,我以为我们的误会解开了,我就什么都不用说了。能跟你在一起就很好了,我还奢求什么呢?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你却会拿这个理由来搪塞我!”瞿雅望着他,咬着牙,“是你爸妈亲自来找我,希望我离开你的!”   顾驰摇头:“不可能,他们不是那种人。”   “他们就是那种人!嫌贫爱富,瞧不起我!否则你怎么解释你第一次带我见过他们之后,我没过多久就和你分手了?”瞿雅毫不留情地打碎了顾驰的奢望。“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问他们,是不是他们给了我钱,让我离开你的!我说的都是实话,不怕你去查证!”   “顾驰你就不想想,他们为什么要我离开你?为什么在我离开你之后,明蕾立刻就出现在了你身边,还来医院照顾酒精中毒的你?因为那根本就是他们串通好的!你现在竟然相信明蕾也不愿意相信我?我走的时候,多希望你能拦住我,可是你没有,你还在我离开之后,就和那个女人在一起,现在甚至还要娶她?”   她看着顾驰的脸,继续道:“我想跟你在一起,求求你了顾驰,不要跟别人结婚,你说过的,会娶我的,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这个时候老板过来上菜了,瞿雅捂住脸低下头,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狼狈模样。顾驰踉踉跄跄地起身,夺门而出,瞿雅对着面前盘子里的烧烤,突然泪如雨下。   一路上顾驰都浑浑噩噩的,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最后兜兜转转还是回了家,就如所说,明蕾果然在客厅等他,见到他回来了就笑眯眯地过来:“回来啦?这么看也不是很晚嘛,我还以为你要十一点才回来呢。”   顾驰低头看着明蕾的脸,她因为怀孕,性格变得柔软了些,眼神亮晶晶的很是温柔,即使此刻他看起来不是那么好,她也没有离开他的意思。   ☆、第五十七碗汤(七)   第五十六碗汤(七)   明蕾拉着顾驰的手,先是让他坐在沙发上,见他有点魂不守舍,就伸手试了试他额头,然后摸了摸自己的,自言自语道:“也不烫呀……”怎么了这是。   然后她拍拍顾驰的手:“你在这儿等我一下。”   几分钟后,她拿了条温热的毛巾出来,动作柔和地给顾驰擦脸。顾驰呆呆地任由她动作,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这个女人……这个在他心里一直都很美好很无辜的女人,真的像是她看起来这样吗?还是说她的心里也有什么秘密没有告诉他?迫于心底的疑问,也有着对于看错了明蕾的恐惧,顾驰一把抓住明蕾的手,劈头盖脸问了一句:“当年是你跟我爸妈商量好逼走瞿雅的吗?”   明蕾愣了一下:“你在说什……”一句话没说完,她立刻意识到顾驰是什么意思了,在心底冷笑,这就是男人,不分青红皂白,只因为旧爱一句话就上来兴师问罪,也不考虑一下明蕾现在是不是正怀有身孕,能不能接受这样的刺激。还有这个语气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明蕾变成了犯人了吗?   她微微一笑,这笑容却不像是之前那么温柔动人了:“你的意思是,当年瞿雅之所以离开你,是我在里头捣鬼?你爸妈不喜欢瞿雅,也是我的错?这一切是因为我偷偷喜欢你,所以看瞿雅不顺眼?”   明蕾笑容愈发冷清了,甚至带了不屑的意味:“顾驰,你太高看你自己,也太看轻我了,你是在侮辱我的人格。”   说完她啪的一下把热毛巾砸到顾驰脸上,她又不是真正的明蕾,这世上只有她自己能给自己气受,别人算个什么东西!   甩完毛巾,她顺势还抽了顾驰一耳光,虽然手掌因此有点疼,但真的是超爽的!这世上为什么要有男人这种生物啊?愚蠢的要死,好像天生就没长脑子,不如灭绝了干净。   顾驰原本还想兴师问罪,结果自己还没来得及发怒,就被明蕾甩了一脸,甚至还被打了一巴掌,英俊的脸上立刻多出了个巴掌印,看得出来她是气狠了。因为被打懵了,所以他都没注意到明蕾竟然走了!   客厅里这么闹腾,顾家夫妇哪有听不见的道理。他们原本估摸着小两口甜甜蜜蜜,他们就不多嘴了,可是现在……感觉要出事,出来一看,明蕾没了!   顾夫人气得踢了顾驰一脚:“你媳妇呢?!”   顾驰顿时如梦初醒:“啊?!”   “啊什么啊?你媳妇跑了还不去追!”顾父差点儿想一巴掌抡死这个倒霉孩子,多大的人了,一根火柴就点得着,点着就炸,还能不能有点大人样子?这可是三十岁的人啊,不是三岁!   说起来还不如三岁小孩呢,三岁小孩肯定不会这样对他爸妈。   顾驰跑出去,哪里还跟得上,就看见一辆跑车飞速开了出去,吓得他差点心脏骤停,老天爷,那女人肚子里可还有一个啊!他这会儿什么都不敢想了,只求不要一尸两命,其他什么都好商量!   等到他也开车追出去,就发现他追的越紧明蕾开的越快,好在深夜路上没什么车,但就是这样也经不起明蕾这速度啊,她这不是在飙车,她是在开陆地飞机啊!   顾驰的心脏快要被吓炸裂,此刻他只求明蕾马上停下来,叫他跪下叫奶奶都行!   他见到的都是好说话的明蕾,从来不知道这女人还有这一面,真他妈的是太可怕了!不拿自己命当命的人,他刚才干什么要嘴贱去招惹她?这段时间好日子过多了想找虐不是?   不过这时候顾驰的大脑也想不到那么多了,他只想让明蕾停下,其他的一切好商量。   好在明蕾一路飞速到了海边,车子终于停下了。但顾驰却还是紧张害怕,觉得她不会是来跳海的吧?   那他纯属自恋想太多,明蕾虽然不在乎自己的命,却也不会因为个男人要死要活。   就看见她下了车,穿着个睡衣朝海边走,这时候海浪平静,顾驰赶紧也下车,急得车钥匙都忘了拔。   他追上去,明蕾根本不理他,顾驰犹豫了许久在酝酿开场白,道歉吧,觉得太没尊严了,不说点什么吧,又好像不太好,一时间嘴巴打结脑子混沌,什么都忘了。马上他就看见明蕾脱了鞋子朝海里走,吓得他什么都不顾了,立马扑过去:“蕾蕾!蕾蕾你这是干什么,我们有话好好说啊!”   明蕾心想,谁跟你有话好好说啊,一天到晚作的,看把你给能的,不就仗着明蕾脾气好么,喜欢你才让你作,不然谁还治不了你了?她不说话还继续往海里走,顾驰吓得,夸张点,真的要屁滚尿流了,他连抱带拖,总算是把明蕾给弄上了岸,把自己外套脱了给她垫着坐在石头上,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这是由内而外,从心底升起的最真诚的反应,半点儿不带假,要多真有多真。   事实是他吓得腿软,刚才那疯狂一段飙车就吓得够呛,后来明蕾不说话一个劲儿往海里去,更把他吓得要命。他就谈过这么两个女朋友,一个小鸟依人,一个独立自主,但他没想到后面那个更可怕。   “男儿膝下有黄金,你干什么呀?”   明蕾肯说话那就证明有戏,本来顾驰还想找个理由证明自己是不小心腿软的,可是听到她说话,觉得这法子兴许有用,就诚恳的哆嗦着说:“我错了。”顺便后悔自己在家那语气,现在他洗白说自己只是好奇能不能行?她信不信?   ……算了吧,这女人厉害得很,他还是说实话比较好。   “你哪儿错了呀,你怎么会错呢?”明蕾似笑非笑,她的长发被海风吹起,双手抱胸冷笑。“你一回来就对我大吼大叫,你挺厉害啊,我欠你的?你爸妈不喜欢你前女友是我害的?你前女友跟你分手也是我搞的鬼?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呢,我就喜欢你喜欢到这个地步?”   这一点顾驰就很自信了。“那可不。不是,我的意思是,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偷偷跟前女友见面,也不该一见面就语气那么差,我错了,真的,哪儿都错了。”   明蕾哦了一声,觉得顾驰本性就是欠虐,她横了他一眼。“你不是挺能的吗?现在这语气怎么回事?”   “我错了。”不管明蕾说什么,顾驰低头就认错,“你看我都跪了,你还给了我一耳光,是我嘴贱,我下次指定不这么说话了,原谅我一次行不行?”   “行啊。”   听了这话,顾驰大喜过望,可是随后明蕾就说:“你再跪一会儿吧,我挺喜欢看的,这个角度跟高度都不错,我低头看你,不累。”   顾驰:“……”   明蕾眺望远方,海上遥远的地方闪着灯塔的光。打一巴掌总要给个枣儿吃,她等了一会儿才轻声说:“我那会儿是喜欢你,可我什么时候做过让你感到过分的事了?瞿雅跟你爸妈的事我不清楚,但我什么也没对瞿雅做过,问心无愧。”   顾驰这会儿也回过味来了,知道明蕾做人做事最认真,他上来就否定她的人格,讲真,她没把他打死就算好事。“是我太小心眼,我错了。”   “前女友一句话你就紧张兮兮的回来找我问罪,我看你心里还是挺喜欢她的啊。”   顾驰语塞,这一点他是真没法否认,现在要他承认说对瞿雅没感情那是不可能的。男人对初恋基本上都有一种化不开的情节,当年跟瞿雅在一起的时候,全是美好的记忆,而且瞿雅回国后他也的确是动心了,这点他没法对明蕾撒谎,最后只好认错:“我错了。”   “你有什么错啊。”明蕾轻飘飘地说。“这喜欢谁,不喜欢谁,哪里是自己能控制得了的。你对瞿雅什么样,我都看在眼里。但是顾驰我跟你说,你现在要说你准备跟瞿雅在一起,我肯定会很难受。”   顾驰浑身紧绷。   “但难受也不能怎么样,我还得活,这日子还得过,我会去把这个孩子打下来——”   “不行!”   “我话说完了吗?”   “……对不起。”   “然后咱俩分手,虽然领了证了,但也不是不能离,到时候咱们桥归桥路归路,谁也不碍着谁。可你要说你打算跟我过日子,你就得做到男人的责任,再跟初恋藕断丝连,那我也看不上你,瞧不起你。可你要是铁了心跟我过,那我也能等,总之,你自己掂量着办吧,最好早点决定,毕竟月份大了打胎有危险,我也不想送命。”   顾驰想都没想:“我跟你过。”   “哦?”明蕾微微一笑。“真的?”   “真的。”他死命点头。   “那行,你就在这跪到天亮,我先回去了。”   说完她打了个呵欠,走的时候还不忘把他的外套披身上。   ☆、第五十七碗汤(八)   第五十七碗汤(八)   顾驰跪了一会儿有点冷,然而明蕾走的时候很顺手把他外套穿走了,他只能孤零零一个人吹着海风,想起来又不敢,毕竟明蕾还没有说要原谅自己。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他跪到天亮这事儿应该就过去了吧?   明蕾回去的车速仍然是风驰电掣,这回没有人在后面追她漂移的更爽了,到家就看见顾家夫妇在客厅来来回回踱步,看到她回来了都很很惊喜:“蕾蕾!蕾蕾你回来啦?那臭小子跟你赔礼道歉没有?”   “没事儿了,爸妈都回房睡觉吧,这大晚上的,让你们担心了。”   二老见她心情不错,就很愉悦地回房了,从头到尾也没问起他们的儿子怎样了。   顾驰果然跪到天亮,期间他又冷又累又困,海风吹得他头晕眼花,从小到大他从没吃过这种苦头,心里对明蕾的脾气就有了一个很深的了解,那就是干啥都不要惹到她,干啥都别让她生气,最重要的是控制住自己,避免误伤。   这是因为她的性格本来就有这一面呢,还是因为怀孕的缘故?顾驰衷心希望是后一种,因为如果是前面那种的话,他真的很担心自己hold不住。   等到天亮了,他险些感动的泪流满面,终于能起来了……可惜腿早就麻了,裤子也*的,头发乱的跟鸟窝一样,衬衫皱巴巴黑眼圈超级大,看起来哪里还是平时那个风度翩翩的顾总,倒更像个流浪汉。   因为腿麻的厉害,总算能爬起来的顾驰艰难地摸索着坐到石头上,边看着海浪边按摩着腿,顺便打了个超级大的喷嚏。又过了一会儿感觉好多了,他才心有余悸地离开,顺着台阶往上走到石桥上,结果却发现本来应该停在那里的车没了,前后左右四下无人,这片海滩并不是特别美,因此来的人不多,沙滩也小,但是——他的车呢?!   瞪着空空如也的水泥地面,顾驰从大脑里过了一下,伸手摸摸口袋就明白了。昨天晚上他急着下车追人,车门一甩钥匙都忘了拔,然后就被勒令跪着了。后来明蕾走了他还听到有车子发动的声音来着,不过那个时候他还以为是明蕾终究舍不得自己所以回来看一下,激动的他立刻摆正了跪姿。   可是左等右等都不来,顾驰就失望了,心想可能是谁开车经过吧,现在想想,哦,那是有人把他车开走了啊!   他感觉眼前一片漆黑,从海滩到顾家开车都要一个小时,请问他要怎么回去?这条路荒无人烟,连个公交车都没有——不对,就算有公交车也没用,他也没带钱啊!   顾驰心想,这可能就是老天惩罚他了。   还有就是,他把手机放在西装口袋里,而西装外套恰好又被明蕾穿走了……要不是这一切只是巧合的不能再巧合的巧合,顾驰简直以为明蕾是在整他了!   但他还能怎么办?走呗……昨天晚上大概十二点开始跪的,现在天亮了,约莫跪了有六七个小时,这会儿还凉快些,他要是再磨蹭,一会儿秋老虎就把他给活生生吞了!   艰难地往前走,因为腿疼还一瘸一拐的,这一夜恐怕是坚定了顾驰从此以后都不跟明蕾做对的决心,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他再也不敢拿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来烦她了!   走了也不知有多久,反正太阳都到正上空了,顾驰总算拦到一辆愿意拉他的货车……之前他也试过拦车,不过没人肯停下来。开货车的是个一张嘴一口听不懂方言的大哥,很热情很话唠,顾驰听了好久才听明白,大哥是拉货送到农场的。恰好还就顺路,不过也只能把他带到一半的路,因为人家要拐弯去农场,而顾家附近虽然清净却也是在市里,货车进不去。   是的,这一车都是关在笼子里的猪。   天气热,臭气熏天,伴随着不停息的哼唧声,这大概是顾驰这辈子受过的最大的罪。偏偏副驾驶上那位哥还来了兴致,愣是拉着他聊天。顾驰已经不想活了,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顾驰懒洋洋地应声,感觉自己要被太阳晒化了。他现在都不敢闻自己身上是个什么味儿,他只想把自己的脸挡起来,至少这样就不会被认识的人认出来,面子还能保住一点点。   虽然,也就是一点点。   很快车子就到了分叉路口,顾驰再次悲催地开始步行。好在他还认得路,不然那才是真正的悲剧。   走到一个收费站,他被交警拦住了,原因是高速不允许通行。顾驰一听差点儿飙出眼泪来,他悲痛欲绝地请求警察借自己手机一用,让家里人来接他。警察见他谈吐也不像个神经病,就是这浑身太味儿了,他都不敢靠近。   借了电话打给明蕾,顾驰第一句话就是:“老婆我错了以后我肯改,你快来接我回家啊!”   明蕾可能是刚起床,声音很是慵懒:“错了啊?”   “错了错了——”   “那好,你现在在哪儿啊,告诉我我去接你。”   她这么爽快实在是出乎顾驰的意料,他连忙告诉她准确地点,然后再次请求警察同志借他一瓶矿泉水跟一包纸巾,待会儿明蕾就来了,虽然已经很没眼看了,但是总不能就这样不管自己的形象吧?   警察同志很咋舌地看着他,宛如在看一朵盛开在蓝天下的盛世奇葩:“这位先生,你、你怎么会一个人在高速上走的?这很危险啊。”   顾驰不是那种话痨的人,平时他甚至有些冷漠,但今天和往日截然不同,他一肚子的苦水这会儿可算是有地儿倾倒了,鉴于他说得特别声情并茂,逐渐吸引了整个收费站工作人员的注意。   “你老婆这就过分了啊,怎么能把你一个人丢在高速上啊,这很危险的!”   “不是。”一听警察误会了,顾驰连忙解释说:“我也是开车来的,但是我不小心忘记拔车钥匙,不知道哪个孙子把我车偷偷开走了!我老婆也不知道我车没了,所以这事儿不怪她。”   “一看这位先生就是个好男人。”一个女工作人员说,“待会儿你老婆来了我帮你好好数落数落她。”   “不行,这又不是她的错。”顾驰立刻拒绝,“而且她还怀孕了,不能心情不好。”   那你刚才还抱怨那么一大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想离婚呢。   等了大概有半个多小时,明蕾才姗姗来迟,她下车后看见顾驰基本上没认出来,直到他上前跟她说话,明蕾才被吓了一跳往后一退:“你怎么弄成这样了?”身上那股子味道……太要命了,这酸爽不敢相信。   顾驰很委屈地把自己跪到天亮后引发的一系列事件说了一边,明蕾哈哈大笑,连带着周围一直顾忌顾驰面子的警察们都一起笑起来,顾驰脸都黑了,他恨不得自己从来没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跟好心的警察以及工作人员道了谢,明蕾让顾驰离她远一点,坐到后座上去,还打开了车窗通风。   到家后顾驰下车后第一件事就是狂奔去洗澡!没有什么能阻挡住他洗澡的*!顾夫人就感觉一阵臭风刮过,也没看清是什么,就感觉像是个人,边走边往后指:“刚才那是顾驰吗?”   “是的。”   “跑那么快干什么?而且哪里来的臭味儿……”   明蕾笑而不语,还是在顾夫人面前给顾驰留了最后一点面子。   她看了下手表,等顾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后了,他在浴室里差点儿把自己搓掉一层皮,不管洗多少遍感觉都还有味儿,一出来就看见明蕾笑眯眯地看着他:“过来我闻闻。”   他本来不想过去的,后来还是过去了。明蕾伸手把他黑发揉乱,深呼吸:“很好,很香,把这个喝了。”   “这什么啊。”那么刺鼻。   “姜汤啊,你吹了一夜海风,要感冒了吧?刚才大太阳我都听见你吸鼻子的声音了。”   所以后来即使还很臭,她也把车窗关上了?顾驰有点感动,端起姜汤一饮而尽,看她在床上坐着好像很舒服的样子,自己也钻了进去,摸摸肚子:“我饿了。”   “饿了去吃饭啊。”   “我想跟你在一起。”经历了跪在黑边七小时,步行俩小时,与拉猪货车共度二十分钟后,顾驰现在什么都不想做。经历过折磨才能明白这种恬淡的美好。   现在问他还想去轰轰烈烈地爱一场吗?他会说不了,给我来个馒头先。   明蕾觉得他跪完了果然乖了不少,笑着揉揉他的头,像在揉一条狗:“那好吧,我陪你去吃饭,走吧。”   顾驰立刻从床上跳起来,给她把拖鞋摆正,明蕾给了他一个赞赏的微笑,“走。”   顾驰就跟在她身后一步步蹭了出去。   ☆、第五十七碗汤(九)   第五十七碗汤(九)   经过这件事,不仅是明蕾,就连顾家夫妇都感觉到儿子现在是真变了,对儿媳妇简直就是言听计从,什么都顺着不说,要是有错那也肯定都往自己身上揽,就没再看过明蕾不高兴,以前顾驰对明蕾是什么态度啊,跟室友似的,这会儿看小两口这样相处,夫妻俩也就放心了。   但还是有件事困扰着顾驰,那就是瞿雅跟瞿雅肚子里的孩子。   他想过怎么处理,可是不管怎么处理,对瞿雅也好,对明蕾也好,似乎都不够公平。瞿雅现在每天都给他打电话,一天能打一百多个,似乎有种他不负责任就缠死他的意思。顾驰心里也知道自己该想办法,他不能对瞿雅肚子里的孩子视而不见。   可是……   他要怎么才能负责?让瞿雅打掉?别说他的想法,瞿雅肯定是不乐意的,那这个孩子出生,他有脸让明蕾给他养孩子吗?至于跟瞿雅在一起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婚期都定了,婚纱照拍了酒店准备好了甚至喜帖喜饼喜糖都发出去了,领了证他们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瞿雅再闹也没有用。   顾驰就这样战战兢兢了几天,最后他决定坦白从宽,把一切都跟明蕾还有自己爸妈说清楚。不然压在心里实在是太难受了,他实在是不想为了撒一个谎,再撒无数的谎来圆。   吃过晚饭,顾驰秉持着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的想法,请求父母和明蕾一起到书房坐坐。其他三人哪里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可是看表情好像很严肃的样子,就都跟了过来。顾驰先是询问明蕾:“你现在感觉如何?”   “很好啊,吃饱了,很舒服,不想吐也不想干嘛。”   顾驰点点头,又问父母:“爸妈你们呢?有没有高血压心脏病之类的?听说到你们这个年纪受到刺激很容易中风。”   顾夫人差点拿起自己的拖鞋砸他:“到底什么事!跟你爸刚做完体检,健康得很!”   这下顾驰总算可以放心了,他舔了舔唇瓣,决定不兜圈子了,还是直接说实话吧!“瞿雅说怀孕了,孩子是我的。”   “什么?!”顾夫人跳了起来,不敢相信地盯着他:“你再给我说一次?!”   顾驰深吸一口气,正要再说一遍,顾父给了他一脚:“你还真说?!”   于是顾驰第一反应是去看明蕾,相比较他妈气得七窍生烟,明蕾的反应很是淡定,不,那不仅仅是淡定,简直都已经是冷漠了,好像根本没生气的样子。   顾夫人本来发火,一半是真生气,另一半其实是做给明蕾看的,这个儿媳妇她儿子喜欢她也喜欢,他们都想留住她。所以这时候她准备把儿子狗腿打断,这样说不定明蕾气就消了呢?   然而他们谁都没料到明蕾是这样的反应。顾驰呆呆地看着她:“你……”   “我知道啊。”明蕾换了个姿势舒服地躺着。“我还在想你打算什么时候坦白呢。”   “坦白什么?你什么时候又跟那女孩搞一起去的?!”顾夫人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她回国了?你们见面了?你、你出轨了?!”她想到这里,就愤怒地去瞪自己丈夫,顾父被瞪的抬不起头了,原因无他,他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结婚后也一时没把持住,后来不知花了多少时间多少精力才让妻子回心转意,这下儿子也犯了同样的错,他就更心虚了。   “有其父必有其子,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顾夫人被气得差点晕过去。“顾驰你给我明明白白的说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那女孩回来你们怎么见面的!”   顾驰心跳如雷,他现在不怕他爹妈生气,就怕明蕾不高兴。但面对母亲的问题他还是一五一十的回答了:“前些日子她回来了,打电话约我见面,我去了,然后喝了杯酒,我们就……”   他实在是没脸在亲人面前说自己跟别的女人上床的事。   “就见一面你就忍不住了?!”顾夫人差点晕过去。   顾父却注意到了另一点:“你说你喝了多少?”   “一杯。”   “你什么时候变成一杯酒就忍不住的人了?”   顾驰这才如梦初醒,他就说那天感觉特别火辣,感觉瞿雅特别有吸引力呢。   顾夫人一巴掌拍到他后脑勺:“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玩意儿,当初为什么不生块叉烧!”   顾驰被打了个趔趄,顾夫人又说:“上学的时候就被这女孩骗,现在还被骗,还是被同一个人,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   闻言,顾驰立刻问道:“什么叫上学时候被人骗?谁骗我了?”   顾父忍了又忍:“你不会真的以为是我跟你妈把那女孩赶走的吧?”   “他当然是这么以为的,他还以为是我唆使的呢。”明蕾开腔嘲讽。   顾夫人啪的又给了儿子后脑勺一下,“真要讲究门当户对,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蕾蕾?她是有钱,可又能在家世上帮到你什么?你能不能动动你的脑子啊,你脑袋长出来是为了凑身高吗?”   “你大学时交的女朋友,叫什么……瞿雅对吧,见了第一面我跟你妈就不是很喜欢,跟她的出身没关系,太小家子气了,就觉得不适合你。谁知道她可能是看出来我们不喜欢她,就找上门来,说如果给她钱并给她争取学校的保送留学名额,她就主动跟你分手而且不提及我们。我们也是想考验一下她,毕竟这感情的事情,是你们的。谁知道她很爽快地就答应了,走的时候头都没回?”   “那女孩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所以她懂得放弃,也懂得去争取,亏你还跟人家谈了好几年恋爱,这个都没看出来。”顾夫人白了顾驰一眼,越看他越不如一块叉烧。“现在好啦,又被人家拿捏在手里啦?你这样就不要上班啦!哪天公司被你卖了我都不吃惊啊!”   顾驰的世界观已经崩塌了。   男人大概都是这个样子的,觉得自己魅力非凡,每个跟自己在一起的女人都爱自己爱的要死,而且每个都是温柔善良可爱懂事的小白兔,所以当他们得知对方根本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样子时,从来不会自省自己的问题,而是认为对方心机深沉。   明蕾看他们一家三口吵个没完,觉得非常无聊,就这么点事儿,至于搞成这样吗?“好了,这事儿很容易解决。”   正在争吵中的三人有志一同地看向她,明蕾耸了下肩膀:“不管怎么说,既然瞿雅说她怀孕了,权且把她说得当真,顾驰跟我已经领证了,而且马上就要办婚宴,让我们现在离了也不现实,更何况怀孕的也不止她一个。所以……你就跟她说,让她好好养胎,等生下来了,该做dna就做dna,如果结果真的是顾驰的孩子呢,那该给钱给钱,该打官司打官司,就这样。”   “你的意思是……”   看顾驰的脸是扭曲的,明蕾似笑非笑地说:“哟,你脸还挺大,觉得一炮就能轰了敌人总部是吧?真要这么厉害咱们也不会在一起这么久才怀上啦。”   顾驰被她嘲讽的无地自容,低下头去。   “行,这个办法不错。”顾父点头。“就照蕾蕾说的办。”   “至于你,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明蕾笑了一下,看得出来她的心情开始不好了,顾驰浑身发毛,立刻奔到她身边,“我错了。”   认错态度诚恳,可惜还不够。明蕾嘴角微微扬起,摸摸他的头:“结婚那天,你穿婚纱我就原谅你。”   “什么?!”   明蕾很高兴地起身走了。   顾父看了儿子一眼,觉得他比自己可怜,因为他老婆比自己老婆可怕多了。   剩下顾夫人笑个不停:“这个好这个好,到时候我指定录下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记录这桩婚姻!哎,那来宾名单得再扩大点,多请点人来看!哈哈哈!”   顾驰问:“您是我亲妈么?”   “那当然!”顾夫人哼哼。“要不然你酒精中毒住院,不是我眼神好同意了蕾蕾让她留下来照顾你,你能有今天?~”   顾驰咽下喉头一口血:“谢谢妈。”   “不客气,应该的!”   瞿雅怎么也没想到顾驰会这样跟自己说,他没有跟明蕾分手,反而要照样举行婚礼?!什么叫让她生下孩子,验完dna是他的他就给钱?他以为她是为了钱?   可是当她这么跟他说之后,顾驰却问她:“你跟我在一起,不是为了钱吗?”   是不是?   她家境只是普通,可和顾驰在一起后,她的生活就有了质的飞跃,人都想过好日子难道有什么不对吗?那个时候她是爱他的,可他爸妈很明显不喜欢她,她只是选择了一条正确的路,这有什么错?   顾驰说:“你说的对,你没有错,所以现在我的选择也没有错。”   说完就挂了电话。   ☆、第五十七碗汤(十)   第五十七碗汤(十)   电话挂了之后,瞿雅站在原地,整个人慢慢滑落到了地面上,手机也无力地从手里掉下去,她整个人就像是没了魂儿一般,大脑一片空白,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刚才都跟顾驰说了什么。   那个说喜欢她一辈子,毕业后一定会娶她,他们一定会结婚,然后幸福快乐生活到老的人,现在要娶别人了,要跟别的女人生孩子,自己给他生孩子,他早不要了。   瞿雅捂住脸,还没来得及哭泣,手机突然响了。她还以为是顾驰回心转意,激动地连忙去抓手机,可显示的却是陌生号码。瞿雅不想接,直接摁掉了,可对方好像很有耐心的样子,一个又一个的打,似乎非要她接不可。   “喂!”   相比较瞿雅的恼火,明蕾就淡定多了:“hello。”   “是你?!你怎么敢给我打电话?你这个小偷!”   明蕾笑得很高兴:“我偷你什么了?”   “顾驰!”瞿雅咬牙切齿的。“顾驰是我的,你早就知道这件事,为什么还要跟他在一起?!”   “我为什么不能跟他在一起啊。”明蕾仍旧在笑。“如果我没记错,那个时候你已经拿了顾驰爸妈的钱出国留学去啦,怎么,你丢掉的也不许别人捡起来?”   瞿雅一窒,她不想跟明蕾争吵,只咬牙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只是想和你叙叙旧罢了,顺便请你参加我们的婚礼。”明蕾一边打着电话一边看着电视,很是轻松。“三天后就是我跟顾驰结婚的日子了,你不会不来吧?如果我是你,我一定要试试抢婚,说不定能成呢,到时候顾驰也许一个想不开就跟你走了,你确定不来试试?”   瞿雅在深呼吸,不知道为什么,明蕾说的话每一句听起来好像都很随意,可每一句都戳中了她的软肋,让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小丑,被摊开在太阳底下无所遁形。不管自己怎么逃避怎么躲藏,都是事与愿违。   “请帖呢不需要的,我告诉你婚礼地址,到时候你直接来就是了。”说完明蕾就报了一串地址,然后轻笑,挂了电话。   瞿雅耳畔似乎都回荡着明蕾若有似无的笑声,她想到那个女人脸上得意又嘲讽的笑,心中就又嫉妒又怨恨,那本来应该是她的男人,她孩子的父亲,现在却被明蕾抢走了!   她会去的,她一定会去,就算不能把顾驰抢回来,也绝不让他们好过!他们想要一场完美的婚礼?做梦去吧!想到这里瞿雅立刻有了动力,她噌的一下从地上爬起来,她不能坐以待毙,她要尽可能地毁掉这场婚礼,顾驰跟明蕾不应该在一起,这是错误的,而错误就应该被修正!   她抹了把脸,起来去洗了澡,然后出门,美容美甲做spa,还烫了个漂亮的卷发。瞿雅本来就长得漂亮,精心打扮过后更是吸人眼球。她还去买了一条很贵的裙子,这条裙子用光了她的积蓄,她还怕什么呢?婚礼那天,她绝对不会输给瞿雅!   三天很快就过去了,婚礼这天非常热闹,大学同学基本上都来了,不需要礼金又有伴手礼,再加上新郎新娘也真是郎才女貌,当时上学的时候大家关系都很好的,当然要来凑个热闹。   瞿雅出现时没有人注意,瞿雅也不希望有人注意,她知道这间教堂,很久以前她的梦想就是能在这座教堂里嫁给顾驰,可现在顾驰还是选择在这座教堂结婚,只不过新娘不是他曾经海誓山盟的人,而是另外一个。   她迫不及待地想要先见到顾驰,只要顾驰愿意回心转意,她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钱什么地位什么未来都没有他重要啊!   躲开众人耳目,瞿雅找到了二楼的新郎休息室,她激动地推开门,可入眼见到的新郎身型似乎太过纤细了。等到新郎转过身,她才惊讶:“是你!”   明蕾嫣然一笑:“是我呀,你要找的应该是新娘吧,今儿个我们交换身份,他正在隔壁化妆试婚纱呢。”   瞿雅转身就要走,可明蕾却先她一笔挡在了门口:“你这个没用的东西,我就在你面前,你却没胆子和我拼一拼,只知道去找男人帮忙?”   “你说什么?”   “我说你啊,爱慕虚荣又矫情做作,以为今天你来了,顾驰就会回心转意?我告诉你,不可能的。”明蕾露出极度恶意的笑容。“我跟你说啊,顾驰他现在已经清醒了,知道你这种女人呢,根本配不上他。说白了,不过是大学时拿你来玩玩儿,寻开心而已,你却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真是好笑得很。”   明蕾说话咄咄逼人,尖酸刻薄直戳瞿雅心底,瞿雅眼里都有血丝了,她今天化了浓妆,显得格外娇艳,此刻怒火让她更加耀眼。“你是在嫉妒!大学的时候你就嫉妒顾驰喜欢我!”   “可现在顾驰喜欢的是我呀。”明蕾故意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不仅如此,这里还有他的孩子呢,只要我活着一天,你就别想进顾家的门,似你这样卑微的女人,上赶着给人做玩物,倒也是少见。你肚子里的孩子是顾驰的吗?那天晚上你喝醉酒的电话还记不记得?真可怜,那个夜晚你一定很辛苦吧,毕竟要伺候那么多男人,最可气的是还没有钱拿。瞿雅啊瞿雅。”明蕾美丽的面容和她邪恶的眼神形成了鲜明对比。“你知道你肚子里这杂种的父亲是谁么?是不是大街上随便找个男人,你都能躺下来张开腿啊?”   “你闭嘴!”在明蕾的步步紧逼下,瞿雅根本无力反抗,她用力掐住明蕾的脖子,眼神瞪出了红血丝:“让你胡说!我撕烂你的嘴!”   明蕾一只手抓住她手腕,轻笑:“你就这么点本事么?真是可怜,以前是没有勇气跟顾驰在一起,后来是没有勇气告诉顾驰真相,现在竟然连杀人都没有勇气。俗话说得好,泥人上有三分土性,你这种东西,真是脏眼,还不如死了干净。”   瞿雅双手颤抖。   明蕾笑得格外柔和:“废物,我马上就要抢走你的男人了,你却还在这里犹豫,杀我的力气都没有,还说要把顾驰抢回去?抢回去,让他看着你肚子里的孩子出世,却一天一天长得像一个无名男人?你是不是就喜欢这样?”最后一句话她放轻了声音,却十足十的恶意满满。“千人枕万人压的婊,子。”   终于,瞿雅彻底崩溃了,她狠命地去掐明蕾的脖子,明蕾单手抓住她腕子,不知道哪里来得力气竟将她推开,瞿雅下意识抓住她的衬衫。她本来想给明蕾一点教训,可没想到明蕾却对她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突然尖叫出声!   这一声尖叫吓坏了瞿雅,她甚至没来得及收回她凶狠的表情,明蕾松开手,她本来抵着门板,这下两个人齐齐倒了出去,新郎休息室正巧对着台阶口!   更巧妙的是有个摄像头一直对着这里。   仗着自己正面是死角,明蕾对瞿雅露出得意的笑容,随即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一楼的人全都惊呆了,直到明蕾趴在了地上,身下逐渐蔓延出鲜血他们才回过神,而同一时间听到明蕾尖叫从新娘休息室跑出来的顾驰刚好看到瞿雅把明蕾推出去的那一幕,他身上还穿着滑稽可笑的白色婚纱,但他不在乎那么多了,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下楼,大声咆哮着叫救护车,然后回头去看瞿雅。   这辈子,瞿雅看过无数次顾驰的眼睛。有温暖的,悲伤的,难过的,欣喜的,幸福的,疏离的……可从来没有这样深沉的仇恨。她倒退了一步,下意识想要解释自己是被明蕾算计了,可哪里有人愿意听她的话?   保安上去把她扭住,一个还没开始的婚礼,就以及其荒诞的形式结束了。   女鬼在滚下楼梯的时候就脱离了宿主,那下面就只剩下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了,明蕾无父无母,鉴于今天这件事,顾驰自然会照顾她一辈子。   至于瞿雅——一个根本就没有怀孕的女人,上哪里生下顾驰的孩子?   从头到尾女鬼要的就是顾驰破碎的心,他爱不爱明蕾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从此忘不掉今天,以后再见到任何女人都会被深深的罪恶感所笼罩。毕竟一切是他起的头,如果不是他,瞿雅不会失控,明蕾也不会出事不是么?   给他一点点希望觉得明蕾会醒来——但事实上根本不会。没有灵魂的躯壳怎么可能重新睁开双眼,不过维持着正常的生理机能,说白了,就是具行尸走肉。   他恨自己也恨瞿雅,又怎么可能跟瞿雅在一起,瞿雅也可以去享受免费牢饭,皆大欢喜。   你说,是完全绝望痛苦,还是抱着渺小的希望等待比较痛苦呢?   ☆、第五十八碗汤(一)   第五十八碗汤(一)   女鬼带着足够的信心睁开眼。她躺在一张雪白的大床上,身下是触目惊心的鲜红。   说实在的,这对普通女人而言,不仅仅是疼,还是一种严酷的羞辱,可对她而言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因为这和忘川河里的煎熬折磨比起来,简直像是在挠痒痒。   金发碧眼挺鼻薄唇的男人见她醒了,一只手冰冷的如同毒蛇抚摸过她柔软的面颊,张嘴吐出流利的英语:“你该学乖点了,雪。否则受苦的难道会是我吗,甜心?再有下一次想要逃走,就不仅仅是这样的惩罚了,我那么多手下,都很想尝尝东方女人的味道呢。”   雪垂下眼,复又抬头,没有说话,而是举起了自己的双手。她的双腿被分开绑住,双手自然也不例外,银晃晃的小手铐还挺精致,可惜她不喜欢用在自己身上,如果这个男人愿意和她交换一下角色的话,她还是会有兴趣的。   男人见她似是服软,便微笑着握住她柔软的小手,俯身在她耳边,用极其诱惑的声音说:“这样才是我的乖娃娃。”   接下来他没有用钥匙,而是直接用手把看起来很是坚固的手铐扯断,雪看着这一幕,心想,以现在的这个身体,这男人一只手就能轻而易举地扭断她的脖子。   她当然不能死,死了就是输了,没有从头来过的机会。   她从来不会输。   把雪丢到床上,男人起身穿好衬衫,拉起拉链,打了个响指,立刻有穿着黑白蓬蓬裙的女仆进来,两个扶起床上的雪,给她擦拭和处理身体上的污秽与伤痕,两个分别执起燕尾服的两边,恭恭敬敬地为男人穿上,然后系上领结。   刚才恶魔般的男人瞬间看起来像是一个天使。但雪知道他不是,果然,男人准备要离开的时候又转身回来,低声诱惑:“甜心,就像是以前一样,留在我身边,做我的女人,我还是会疼爱你的。”   像是养了一只不听话的猫,只是兰斯公爵并不是真正喜欢猫的人。他只是觉得这种生物很可爱,很符合自己的审美,于是就强制性地把她留在自己身边。如果猫咪会攻击人,看在她如此名贵的份上,他会先好言好语教育一番,可如果她不听,那就抽出她的爪子,拔掉她的尖牙,如果她仍旧冥顽不灵,那么将鞭子甩在她身上,她总会听话的。   兰斯公爵身边不需要一个浑身锐利充满尖刺的刺猬一样的女人,他喜欢的是柔美的古典的婉约的东方式美人,而雪恰恰就和他曾经深深爱过迄今也仍然没有忘记的爱人一模一样。   不管是容貌气质还是谈吐,简直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所以当兰斯公爵遇到雪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命人将她送到自己身边,他要占有她,就像是把失去的爱人找了回来。   雪的名字当然不叫雪,事实上兰斯公爵的爱人才叫雪,不过无所谓,他只是想要雪回来,这个女人究竟叫什么名字,他是不在意的。   雪醒来后显得非常惊慌失措,他用优雅温柔的绅士外表欺骗了她,用浪漫的追求软化了她,兰斯公爵不喜欢强来,虽然他并不是个怜香惜玉的女人。爱人死后,他就不近女色了,多少美丽的淑女乞求他垂怜,他都不屑一顾。   但现在老天将雪送了回来,他不愿意看到那张和雪一模一样的面孔上露出恐惧不安的神色,他想要雪和以前一样,安然栖息在他的羽翼下,做他的小女人,乖巧听话的小女人。   可惜前几天不小心被雪发现了真相,发现了这个古老奢华的城堡里,曾经有另一个,也就是真正的雪存在的痕迹。她似乎受到了很重的打击,因此想要离开。兰斯公爵温言软语劝了许久都没有用,她甚至甩了他一耳光,于是他一怒之下便对她施暴,让那白玉般的身体遍布痕迹,这是野兽彰显所有权的做法,虽然因此让雪伤痕累累,但兰斯公爵一点都不后悔。   她受了教训,才知道不能离开。   “雪。”他低声呼唤她的名——他给的名。“乖乖的,我才会高兴。”   雪抬头看他,露出了一个笑容。   严格说起来,第二个雪并不像第一个雪那样完全的听话懂事,这个雪脾气虽然也很温婉,却也是绝对的倔强,很多地方会要强,为人果决,就像是她爱上他相信他的情话从此为他留在e国那样,当她说离开的时候,就也是认真的。   这样的性格就不是很讨兰斯公爵喜欢了,他希望雪能再乖一点,否则他也不知道自己一怒之下会做出什么事。   但雪的这个笑容,甜甜的,暖暖的,像是冬日里的阳光,夏日里的清泉,沁人心脾。她从来不这样笑,即使笑也都带着东方人的腼腆和矜持,可这样的笑实在是好看,虽然她仍旧没有说话。   兰斯公爵还有公务要做,他低头亲吻了一下雪的嘴唇,经过昨日的蹂|躏,她嫣红的唇瓣还红肿着,可这无损兰斯公爵对她红唇的饥渴。   雪仰着头让他亲,笑容一直没有褪去。   兰斯公爵离开后,女仆对雪的态度骤变。   没有人喜欢这个来自东方身材矮小的女人,谁都不明白为何高贵的兰斯大人会喜欢上这样一个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卑微下贱的黄皮猪了。所以兰斯在的时候,她们的态度恭恭敬敬,一旦兰斯不在,那么雪就会受到各种排挤欺负。   喝的牛奶是馊的,鞋子里被放了尖锐的小石子,有需求的时候没有人会回应她……林林总总,但雪从来不向兰斯公爵诉苦,因为她觉得,自己爱上他,愿意和他共度一生,自然就要收服古堡里的仆人,否则哪有资格做他的女人呢?   然而——   就在女仆伸手准备狠狠推雪一把的时候,她动作无比迅捷地反扭住对方的手臂,随意一扭,白皮肤红头发脸上有着雀斑的女仆就杀猪般的大吼大叫起来,她的手肘呈现一种诡异的姿态扭曲着,雪却对她露出了方才对兰斯一模一样对笑容。   其余几个女仆见状都吓了一跳,但她们仗着自己高大健美,并不将身高只有一六零的雪放在眼里,她们去抓雪,可雪却躲过了每个人的攻击,撩阴脚一踹,剩下三个女仆就都倒在了地上,捂着私|处痛苦哀嚎。   管家赫斯特带着一个女仆一个男仆匆匆过来,就看见雪身上只穿着薄薄的睡衣,站在地上,正用脚踩着一个女仆的手指。   说来也奇怪,她明明没有穿鞋,露出来的玉足娇小的男人一只手就能握住,可所踩之处,都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   “雪小姐!你这是在做什么!她们都是兰斯大人的仆人,你这么做,请问你还将兰斯大人放在眼里吗?!”赫斯特怒气冲冲地问。   闻言,雪停下脚,歪着脑袋,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然后像是故意挑衅,更用力地踩上女仆另外一只手。从头到尾她的神色都是享受的,对方的哀嚎惨叫对她而言,宛如最美妙的小提琴协奏曲。   管家命令男仆上去将她拉开,在这之前雪就已经走开,赫斯特愤怒地说:“雪小姐!关于今天的事情!我一定会如实向兰斯大人汇报!你就等着兰斯大人惩罚你吧!”   说完,他等待这个柔弱的东方女人像是以往每一次受到欺负一样眼含泪水,因为他知道她肯定不会在兰斯大人面前告状。可今天的雪却笑着看他,没有说话,而是双手比了个奇怪的手势。赫斯特一开始没有看懂,直到看见墙上的倒影,才知道对方是在讽刺自己是一条只会汪汪乱吠的狗。   他英俊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可雪已经转身走进浴室了。   赫斯特站在原地片刻,咬牙摁铃叫了几个男仆进来将受伤的女仆带走,看她们的伤势,估摸着是不能再做事了,只好全部遣送回家。   中午兰斯公爵回来的时候,赫斯特迫不及待地上前告状,兰斯公爵坐在沙发中,很有兴趣地听着,然后让赫斯特将雪小姐请出来。   雪出现的时候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裙摆拖在地上,远远看去,她宛如无情的冰雪女神正缓缓而来。   兰斯公爵将她抱入怀中,手探入她裙子里,当着仆人们的面亵玩她,咬着她的耳朵问:“甜心,你今天不是很乖,是吗?”   雪笑着看他,脸上的表情仍然一成不变,她抓住兰斯的手,从裙子里拿出来,虽然缓慢,却很坚持。   兰斯眯起他美丽的如同天空一般的蓝眼睛,“雪。”   然后她推开了他,走到赫斯特面前,当着兰斯的面,狠狠地扭断了他的手臂!   赫斯特是跟在兰斯身边多年的人了,这一下即使是兰斯也不由得愤怒起来:“雪!”   他用阴沉的声音说着:“看起来,我还是太宠爱你了。”   ☆、第五十八碗汤(二)   第五十八碗汤(二)   宠爱?   以欺骗开头的爱情,这种宠爱要了有什么用?她是有思想的人不是家养的猫,高兴了就挠挠下巴逗两下,顽皮闯祸了就不喜欢你了,这也能叫做宠爱?   对于兰斯的冷声威胁,雪的反应是迅速而有力地拧断赫斯特另外一只手臂。说起来赫斯特其实也没有怎么欺负她,不过是袖手旁观不管而已,可谁叫她看到他就觉得不顺眼呢?太不喜欢了,反正这个古堡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   兰斯大步过来抓住雪的手腕,他的力气比她大得多,雪瞬间就感觉自己的手腕像是要被捏碎一样,可她脸上一点疼痛的表情都没有撸出来,而是对兰斯笑得很开心。   他不是最喜欢这样的笑吗?   兰斯被她看得心烦意乱,觉得她实在是太不知好歹了,把她抓到自己面前,顺便让几个男仆将赫斯特抬下去医治,然后他把雪摁在沙发里,一条腿压在她肚子上,完完全全地将她压制在自己的手心。雪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消失,这让兰斯感到不高兴,从前的雪是胆小的,每当他发怒的时候,即使一开始她再怎么倔强,到最后也肯定是会示弱的。   但这一次没有,即使他要将她撕成了碎片,她仍然带着笑容看着他。那笑容诡异得很,唯独眼神充满嘲讽,好像在说只要你杀不死我,就永远别想降服我。   即使死了也不屈服,更何况还活着呢。   人能活着是多么不容易,这具鲜活的*,是回到世间必不可少的工具。雪微微笑着凝视兰斯,她长时间的沉默不语让兰斯心头怒火更盛:“你这是什么意思,想跟我冷战?!”   雪觉得他太看得起他自己了,她才没有想要跟他冷战,只不过是个策略罢了。对付兰斯这样从出生就是贵族的人,黄种人与黑种人在他心中天生就是下贱且卑微的,也许他心中还认为能得到他的青睐是雪的荣幸,哪怕是被他如何折腾糟蹋,也仍然是幸运。   他天生高贵,于是理应下跪俯首称臣。   可人生贵贱,谁说是由出身和肤色决定的?   这个姿势挺难受的,但雪并没有开口求饶,她似乎打定了主意不再开口跟兰斯公爵说话,不管对方如何暴跳如雷,她就那么笑眯眯地看着,因为她知道,无论如何兰斯公爵都不会在床上之外的地方惩罚于她,谁叫她长了一张和真正的雪有十分相似的脸呢?   “我告诉你,你永远也别想逃离这座城堡!只要有我在的地方,你永远都别想走!”兰斯咬牙切齿地说。“这辈子我都不会放过你,你最好给我认清楚这一点,然后乖一点,不要总是惹我生气!”   雪笑了,她还真没想过要离开古堡,毕竟她最后就死在这里,对这里的怨念那么深重,又怎么舍得离开呢?   “不管你愿不愿意,从今天开始,都不许再提离开的事情!如果像是昨天那样,被我抓到你又想逃走的话,那么别怪我对你不客气!”想到昨天自己本来打算早点回来给她一个惊喜,却发现她收拾了行李准备逃走,哪怕他再晚回来几分钟,雪就会消失了!到时候她回到她的国家,茫茫人海,他就是势力滔天也没法在一个陌生的大国找到她。   “你听到了没有?!”   雪的回答是笑,然后狠狠地咬了他一口。就咬在兰斯公爵的手背上,他愣住了,第一反应竟然不是给她一巴掌,而是愤怒地去亲吻她的嘴唇。雪被他捏住下巴强吻,带着血液的吻显得狂放而绝望。可她咬他的事情确实让他很生气,吻完她,就让人将她丢进了古堡的地牢里。   他自己也不想想,昨天在床上他何止咬了她一两口?她身上的伤还没好,他却被咬了一口就要罚她了。   兰斯公爵惩罚的方式很简单,就是把雪关入地牢,地牢里黑暗潮湿,铁门一旦关上,就连一点点光线都没有。四周是黑暗与寂静,以及污水滴答滴答声。安静到什么程度呢,安静的连只老鼠都没有。   好像整个世界都失去了声音。   没有时间没有实体,有的只是四面冰冷的墙壁。对正常人来说,在这里关上几个小时就受不了了,心理素质弱一点对说不定会崩溃,即使是意志力坚强的人,也从没有能在这里撑过七天的,更何况这七天连水都不会给一滴。   饥渴交迫,再加上恶劣死寂的恐怖环境,对于一个娇弱的东方女人来说实在是太过残酷,可兰斯就是要雪受到这严重的教训,否则以后她还会反抗,还会想要逃走。   本来他是想,如果她开始哭叫认错就放她出来,可是等了许久,地牢里还是没有声音。兰斯面子落不下来,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总是忍不住要伸手去搂什么,可触手所及都是空,他抱着雪睡觉已经习惯了,突然没有她,简直像是心脏空了一块。   整个e国都知道高贵的兰斯公爵身边有一个神秘的东方女人,受尽宠爱,可谁也没有见过。古堡这么大,兰斯公爵又不好客,他不喜欢参加什么舞会,可他的身份和容貌总是让人充满无限幻想,尤其是直到现在他仍然单身!从没有哪一位淑女能得到他的心!   兰斯对于自己的魅力是很有了解的,他知道雪有多么爱着自己,也知道她那种偶有尖刺的性格需要好好打磨,对他来说女人还可以类比成烈马,然而再烈的野马最后也都会在出色的骑士胯|下臣服。   这世界上没有他驯服不了的野马,也没有他拿不下的女人。   当然他也从没想过娶雪为妻——如果是他深爱的雪那倒有可能,只可惜红颜薄命,雪只活了二十岁就死了。那么剩下的这个雪,虽然是个外表很相似的替身,遗憾的事性格上总有些不完美,对兰斯来说,并不是很满意。雪死后,他曾经寻觅过无数和她相像的女人,可遗憾的是没有人能做到十全十美。   死人才是最完美的,因为她死了,所以一切不好都成了过去,兰斯记住的全是他对雪的爱意,他怀念那种感觉,于是迫切希望能够重温。因此,当他遇到第二个雪的时候,他激动了,他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相似的两个人!于是他伪装成绅士的模样接近她,得到她,将她留在自己身边。   如果雪没有发现真相,那么他会瞒她一辈子,这样不好吗?即使他结婚了,雪的地位也仍然不会有任何变化。贵族间的规则彼此心知肚明,许多绅士都在外面有着情人,这都是秘而不宣的事情,有些夫妻甚至各自养着情人!   可是当雪得知自己是替身,并且兰斯不会娶她之后,她完全崩溃了,她所听到的甜言蜜语与所看到的完全不同,这个男人可以用最甜蜜的声音说出最残酷的语言。   她不是坏人,也有自己的尊严,可笑的是爱情骗子却觉得自己所谓的“爱情”被她辜负了,要她留下来。   从头到尾,兰斯都没有一点心虚或是愧疚,他认为这么做是理所当然,甚至在雪质问他的时候振振有词地说:“如果我不这么做,你会留下来吗?”   好像是她太过贪心,所以导致他必须说谎一样。   而除了雪自己,所有的人都站在兰斯这一边。对于这个拒绝还辱骂公爵大人的东方女人,古堡里的仆人都对雪充满敌意。她在古堡里的日子并不好过,兰斯明明知道这一点,却为了让她吃点苦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了这种行为。   他要雪完全臣服于自己吃,唯命是从,稍有不遂便感到恼怒,甚至不愿意去听雪发自肺腑的话,因为他就是全世界。   跟这样的人,就算彼此相爱,也肯定没法过一辈子。   第二天一早,兰斯吃早餐的时候,状似不经意地问:“雪说话了吗?”   男仆恭敬地回答道:“尊敬的公爵大人,雪小姐仍然不肯开口。”   兰斯心头有火,那男仆就又道:“请问是否要将雪小姐放出来?”   “放出来?”他冷笑。“既然她这么倔,就让她再在里面呆几天好了,什么时候她肯求饶了,什么时候放她出来!记住,不许送水,也不许送食物进去!”   这一点兰斯大可放心,就算他不吩咐也不会有人去送水和食物给雪,古堡的仆人们都有一个简单而诚挚的心愿:希望这个卑微下贱的东方女人就此死去,从此消失,不要再让公爵大人为难了!   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第五天的时候兰斯就呆不住了,一直没有消息,难道是出事了?   他自己下了地牢,门一开,就看见一个娇小的干枯的背影。   “雪?”   ☆、第五十八碗汤(三)   第五十八碗汤(三)   雪没有回应,于是兰斯又叫了一声。“你在做什么?”   他试图走近她,但是雪却突然说话了:“我很像她吗?”   兰斯愣了一下:“什么?”   她就重复问了一遍:“我很像她吗?”   很快兰斯就意识到这是个什么问题,他微微眯起眼,带着威胁:“我以为这几天下来你应该学乖了,看样子还是没有,你难道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吗?”   “我很像她吗?”   面对兰斯的话,雪仍然只问这个问题。接下来不管兰斯怎么说,她都执意要问他:“我很像她吗?”   像谁?   自然是兰斯公爵的第一位爱人,真正的雪小姐。   兰斯被她问得受不了,他的本意是不要再问类似的问题,真正的雪是他心底的软肋,不能提起的地方,可雪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他,这确实让他有些不开心了。本来是担忧她是不是出事了,可现在看起来她好得很!不仅好得很,还仍然不知悔改!   “我很像她吗?”   兰斯怒气沉声:“像!”   “那现在,我还像她吗?”   随着雪冰冷缓慢的声音,娇小的身子逐渐转过来,兰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看到这一幕,他惊的倒吸了一口凉气,伸手抓住了门框才不至于倒下去!   原因无他,那张美丽清秀的小脸如今血红一片,即使血液已经干涸了,也仍然可以看到她脸上横跨过去的疤痕,得是多狠的心,才能对自己下这样的手!   “说话呀。”雪从地上站了起来,她身上的白裙子也全都是血,不知道流了这么多血她是怎么活下来的。兰斯看到她手中握着一块尖锐的石头,想来这就是她毁去自己容貌的利器,他一颗心跳得飞快,眼前一片晕眩,竟然第一次觉得,眼前这个人,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同。   雪又问了一遍:“现在,我还像她吗?”   她一步一步走近,虽然容貌可怖,但眼神却一如既往的明亮,只是如今沉淀着深深的冷漠与狠心。这里的黑暗对她而言根本不算什么,忘川河都熬了过来,黄泉路都走过,奈何桥也去过,还有什么地方比那里更可怕吗?人类总是说地狱,可谁见过真正的地狱?到过地狱的人都不再是人,它们心狠手辣,它们杀人如麻。   兰斯从来都是气势十足的,可这是生平头一次他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害怕,什么叫做不安。这个曾经在他怀里笑得无比天真的女孩子,如今为了离开他,竟然不惜毁掉自己的容貌,好像那些爱情突然就因为他的欺骗消失无踪,她说要走,就一定不会留。   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原来也会害怕。   雪踮起脚尖,兰斯比她高许多,即使她踮脚也没有他高,但她只是献上自己的唇瓣,柔声问道:“你不是很喜欢吻我吗,怎么了,现在为何不吻我?”   她的眼神就像是冰刃一样刺穿兰斯的心,刺痛他的灵魂和眼睛。眼前这张脸已经完全认不出来了,他转过身,踉踉跄跄的背影看起来像是要落荒而逃。   雪问他:“原来高贵的骑士,有一天也会像一只丧家犬一样,夹着尾巴逃么?”   兰斯的脚步停了下来,他确实是不敢回头看雪的脸。这自然不是因为没见过这种场面,事实是他也杀过人,用过极其残酷的审讯手法,可这个人不一样,这个人是他想要留在身边一辈子的,当她失去那张脸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愤怒,竟然是害怕。   不知道是怕雪的脸,还是怕自己隐隐感觉到的内心。不擅长面对这种东西的兰斯下意识选择了离开,可雪的话让他想起自己的尊严,于是他又停下了脚步,握紧拳头转身走回去,对雪说:“就算这样,你也别想走。”   “没关系的。”她声音甜美,伸手要他抱她起来,附在他耳边轻声说,“我愿意用这样的容貌陪伴你一生。”看看,到底谁受到的折磨更多。   血迹早就干涸了,即使来了医生也不过是诊治一下皮外伤。雪对自己下手极狠,石块尖利的部分几乎划到了骨头,即使去掉血污,她的脸也一块完好的地方都没有了。   最好的医生都说无法恢复她的容貌,可以想见雪下手有多重。   置之死地而后生,否则活人永远都赢不了死人。   从这天起,雪就习惯戴上一个面具,除了必要时刻从不拿下,她乌黑的眼珠从面具后露出来,显得格外清冷逼人。   她说话做事也不再是以往的模样,她甚至在面对兰斯的时候都毫不客气。赫斯特的手接上了,可再也不敢在她面前放肆,即使是公爵大人在,自己都被扭断了双臂,那么如果公爵大人不在,自己就算是被杀了也无话可说。之前的几个女仆彻底成了废人,公爵大人也没有追究雪小姐的责任,他不过是个仆人,还能说什么呢?   雪性情大变,是连兰斯公爵都无力招架的。除了杀死她,他没有办法停止她的行为。责备她没有用,折磨她?她对自己下手可比他狠多了!至于杀死她……他舍不得。   就算这个女人失去了让他心动的面容,他也仍然舍不得让她死去。无数个日夜陪伴,只有她在身边他才睡得着,换做任何人都做不到这一点。   可雪好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了一间被锁起来的房间。   这里是第一个雪住的地方,她留下的东西都被兰斯珍而重之地储存在这个房间里面,他在想念的时候就会进来看一看,以此来慰藉自己。除此之外,他不许任何人靠近,也不需任何人打开,雪刚住进古堡的时候还曾经好奇过,被他责骂过一次,当然事后他就缓过来,用花言巧语骗过了她。   赫斯特跟在雪身后,浑身都在抖。“雪小姐,这个房间真的不能打开,公爵大人吩咐过,谁私自打开,是要挨鞭子的!”   雪哦了一声,问他:“钥匙给我。”   赫斯特差点儿昏过去,他戴着白手套的手捂住腰间:“真的不行,雪小姐,求求你就别为难我——”   一句话没说完,他已经被不耐烦的雪踹倒在地,她毫不矜持地坐到他身上压住他,背对着他的脸就开始在他身上摸索。   赫斯特从小跟兰斯一块长大,虽然是执事的身份,但因为其出色的容貌和能力,也十分受欢迎,他们每日见到的都是最标准的淑女,哪有像雪这样直接把人弄到跨坐到身上的?   而且还是这样的姿势——   雪穿着轻薄凉快的裙子,毫不害羞地露出两条雪白纤细的大腿,东方人的皮肤格外细腻,赫斯特被那种触感迷失了神,一不注意就失去了钥匙。   然后雪迅速起身,打开门就把自己关在了里面,赫斯特对着门板傻眼了几秒,连忙命人打电话给公爵大人,这事儿他是处理不了了。   可惜即使兰斯马不停蹄地赶回来也晚了,他气得俊脸发青,面对着被剪碎的衣服还有烧成灰的照片以及砸的满地都是的搪瓷公仔,他觉得眼前一阵阵的发黑,浑身汹涌的怒气让他上前一步掐住雪的脖子将她提了起来。   她毛茸茸的拖鞋掉在地上,露出雪白的两只小脚,可她一点儿也不害怕,眼里还有挑衅。伤害她的人,她一定会十倍百倍的要回来。即使脖子被兰斯掐住已经逐渐窒息到无法呼吸,她还是拆下头上挽发的发簪,狠毒地刺进兰斯的手臂里。   毫不留情的,如果不是兰斯及时松手,那么他这只胳膊就废了。雪是有意还是无心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挑了最要紧的关节部位。   一个捂着手臂鲜血淋漓面色铁青,一个脖子上满是指印被扔到地上却哈哈大笑,两个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你想杀了我?”   面对兰斯的质问,雪温柔地说:“你最好早点弄死我,不然我叫你永无宁日。”   谁能负她,这世上叫她不开心的人最后都死了。   兰斯握紧拳头,他看着雪脖子上的指印,刚才,哪怕她再慢一点,他就会活活把她掐死,绝不留情。可是……他低头看向自己满是鲜血的手臂,说:“你下手可真狠。”   “说的你好像很温柔一样。”雪拨开衣服,露出完整的颈项,她咳嗽了两声,伸手把掉在地上的发簪捡起来,着迷地看着上头的血迹,然后眼睛盯着兰斯,用粉色的舌尖将上面的鲜血舔入口中,最后再慢条斯理地将头发挽起来。   站起来后发现手边还有一个搪瓷娃娃,那是真正的雪喜欢的,为了讨她欢心,兰斯总是会收集各种各样地给她玩儿。   可惜人死了,这些破烂东西就不值钱了。   她当着兰斯的面,将最后一个搪瓷娃娃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从他身边走了出去。   ☆、第五十八碗汤(四)   第五十八碗汤(四)   兰斯是真的很生气,也是真的很无力,他只能把火气撒到赫斯特身上:“我不是让你看好雪小姐吗?你就是这么看着她的?”   赫斯特连忙请罪:“公爵大人请恕罪。”心里却在暗暗叫苦,他又能怎么做?说到底他只是个管家不是公爵大人本人啊,以前他看着雪不爽还能明里暗里让人收拾她,可现在对方动不动就让他伤筋动骨的,他不想当个废人啊,不能打不能骂,现在一点委屈都受不得了,说句不好听的,雪小姐比公爵大人更像是这古堡的主人呢!   “废物!”兰斯踢了赫斯特一脚,怒气冲冲地说:“还不去叫医生!”   “是!”   医生很快就来了,看到兰斯手臂上的伤也是大惊失色:“尊敬的公爵大人!是谁有这样的胆子竟然可以把您伤成这样!这件事我一定要禀报女王陛下,让女王陛下为您做主,并将凶手找出来狠狠地处罚!”   赫斯特听了在心里猛点头:没错没错,狠狠地处罚!   可让他大惊失色的是下一秒公爵大人竟然说:“你想多了,是我自己不小心伤的。”   “自己……不小心?”医生惊愕不已,“可是这个角度……”不可能是自己伤都呀。   兰斯觉得他很吵,就飞过去一眼:“你听不懂吗?我说了,是我自己不小心。”   “……是,是。”   “出去后,你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兰斯见医生点头,这才神色复杂,天知道他为什么要替雪掩盖这件事情,刺杀贵族,这可是要判处死刑都罪名,但他却下意识地为她掩饰了,这算什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那么不识抬举的女人,确实应该吃点苦头,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   心底这么想,兰斯却知道这对雪来说根本没用,她就是个软硬不吃的家伙,做事随心所欲,对付一个不怕死也不怕活的人,他又能怎么办?最重要的是,雪很清楚他不会让她离开,即使从头到尾都充斥着欺骗,但那些日子里在一起是真的,情深意重也是真的。不过是套上了一个虚假的外壳,于是就都变成了假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留着雪做什么,按理说她没有了那张脸,就没有了价值,如果是过去的自己,早就把她丢出去了,又何必——兰斯神色不定,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在逐渐改变着自己,也许是他从没意识到,却一直存在的。   医生嘱咐要经常换药,赫斯特准备给他换药的时候被兰斯一脚蹬了出去:“去把雪小姐找来。”   赫斯特一听就心里苦,但身为执事的素质让他仍旧面无表情地应是。他小心翼翼地去到雪的房间,敲了两下门,里头让他进去了才敢推开。   雪盘腿坐在床上,手上把玩着一把锋利的匕首。见赫斯特走进来,就眯起一只眼睛,作势瞄准。赫斯特被吓得心脏险些骤停,雪停了动作,发出一声嗤笑:“胆小鬼。”就这样也还敢自称高贵。   死亡才不在乎谁高贵谁卑微呢。   赫斯特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但还是尽量维系着自己身为管家的尊严,他微微躬下身对雪说:“雪小姐,公爵大人唤您过去。”   “不去。”   “雪小姐——”   “我说了不去,你耳聋了吗?”雪冷冷地看着他,手一甩,匕首破空而来,直直扎入赫斯特耳边的门框里。她眼神阴冷,“再不滚,你都胳膊是想再断一次?”   赫斯特吓得转身就跑,一点优雅姿态也无。   兰斯得知后又是气得脸色铁青,他让人把药箱拿起来,怒火滔天地朝雪的房间走去,她仍然坐在床上,面前摆着十几根颜色不一做工却都很精致的簪子。和真正的雪一样,她们都是很喜欢东方文化的人,盘头发都用簪子而非发夹,兰斯一进来就瞧见她神色认真,可是他站了好一会儿,他不主动开口,雪也不主动开口。最后为了寻找话题,他问道:“在干什么?”   “看哪一根能更有力更迅速地直接杀死你。”雪回答的也很干脆,还抬头对他笑。“这样你就不会再来烦我了。”   “你觉得我是在烦你?!”兰斯不敢置信地重复。“你刺伤了自己的男人,不知错也就算了,还想再来一次?”   听到“你的男人”这四个字,雪似笑非笑地看他:“我的男人可不会想掐死我。”   她身上的睡衣松垮垮的,兰斯的指印还在上面,因为时间过去,通油然而生一股寒气,他抿了抿唇瓣说:“为什么不让医生给你看?”   “为什么要他看?又不会死。”雪拿起一根簪子在自己手臂的关节穴道处逐一比划。“这样我才能记得清楚些,你为了一个死人留下来的破烂东西,想杀死我。”   兰斯沉声说:“那不是破烂东西。”   “那就是晦气东西。”雪笑。“死人的东西可都带有诅咒,我帮你毁了,你应该谢谢我才对。”   “我看你根本没有悔改之心!”兰斯拍案而起,可发火了又觉得没意义,因为雪根本不怕。她何止是不怕,简直就是不把他放在眼里,因为她摸透了他的脾气,在她自己毁容之后,他是绝不会再对她动手了。最后兰斯也只能用最基本也最愚蠢的办法来试探她:“三天后我会由女王示意,邀请众多贵族小姐前来城堡并举办舞会,很有可能会从其中挑选我未来的妻子人选,也就是未来的公爵夫人。”   他也不知道说这个给雪有什么意义,其实从理智上来讲,他应该再冷静些,根本不让她知道,因为她就是因为这个才和他闹脾气的。然而看着这样的雪,兰斯却已经口不择言了。只要他能看到一点点雪对他的感情,他都会高兴起来。   虽然不一定能改变最后的结果,但他肯定会有所不同的。   雪摆弄着发簪,等兰斯说完了足足有半分钟才抬头问他:“你刚才说什么?”   赫斯特敢发誓,他这辈子都没见过喜怒不形于色的兰斯大人这么愤怒过。害怕成为兰斯大人发泄怒火的炮灰,他很机智的低下头连个屁都不敢放,生怕被发现从而惹来麻烦,心里则对雪的不怕死等级又有了新的认识,以后只是供着估计都不可能了吧,这简直都是避让着走的地步了。   兰斯的拳头攥的咯吱咯吱响,最后他愤怒地起身,赫斯特连忙过来拎起药箱追了出去,尊敬的公爵大人,您还是没有换药啊!   至于雪,她仍然玩着她的簪子。   说实话她其实是不太喜欢簪子的,盘头发确实是好看,但太不实用了,动作幅度稍微大一点就会变成疯子,还是皮筋比较好。不过对于高贵的兰斯大人来说,皮筋绑头发有辱他的品味,虽然她也没看出来他究竟有什么值得称颂的品味。   兰斯说话算话,第二天城堡里就开始布置了,听说这一次全国叫得上名头的淑女小姐都会前来参加这次晚宴。对兰斯觊觎已久的可不只是未婚的小姐,还有许许多多已经结婚的夫人。她们当然不会幻想能够嫁给兰斯,她们来只是来物□□人的。因为这种高贵的舞会,前来参加的可不止女性,还有许许多多出色的男人。   每个人的婚姻其实都名存实亡,包养情人已经成了贵族间心照不宣的秘密,而如果能做兰斯公爵的情人,那才真的是幸运无比。   他英俊富有,年轻力壮又深受女王信任,可以说是前途无量,谁会不想和他有关系呢?   相比较城堡里人人兴奋的样子,雪就淡定很多了,她甚至是漠不关心的,兰斯不喜欢外人进入这座城堡,所以城堡里已经很多年没有举行过宴会了,本来女王的意思他还想要推辞,可一想到雪那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他就生气,干脆就这么办了,也让她知道他是多么受欢迎多么让人心动。   这么愚蠢的行为他也做得出来。   如果是宿主,那肯定会因此伤心,可惜雪不是,她甚至连房门都懒得出,这三天兰斯似乎故意想让她知道他在生气一样,不仅不回房间睡,就算白天遇见了也是眼皮都不抬一下,他以为这样能让雪难过,然而他失望了。   城堡里仆人很多,也很吵闹,雪干脆就关了房门自己待着,她一个人的时候不戴面具,她也不是很在乎毁掉的容貌,但兰斯却很在意,至于是对她毁掉和真正的雪相似容貌的愤怒,还是对自己把她逼到这个地步的愧疚,那就不得而知了。   雪抬起头看着窗外,这几天总是有很多人在进进出出,这座古老而孤独的城堡也终于有了一丝人气,显得热闹起来。但是雪却觉得,还是阴森冷清更适合这里。   ☆、第五十四碗汤(五)   第五十八碗汤(五)   三天的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雪还在房间赤着脚看电视的时候,兰斯突然闯了进来。她倚着床头懒洋洋地看着他,问:“身为贵族,难道连敲门的礼仪都没有吗?”   “我也住这个房间。”兰斯没好气地说,很粗鲁地把手里的大礼盒扔在了床上。   “这什么?”   “你打开不就知道?”   雪懒得起来,就用两只脚解开了蝴蝶结,兰斯看着她这样子,险些又发火,但最后忍住了。打开后,盒子里面是一条礼服裙,纯白的颜色,兰斯又把另外一个礼盒打开,里面是和礼服搭配的珠宝。他的脸色仍然很难看:“爱穿不穿,随你。”   雪哦了一声:“不穿。”   兰斯额角青筋一抽:“你说什么?”   雪看他一眼,意思很明显:我说完了,你耳朵不好吗?   他咬牙道:“你有两个选择,一是自己穿上,二是我帮你穿。”   这种色|情的威胁对雪来说基本等于无,她冷笑一声:“我穿不穿关你屁事,有本事你倒是试试看来帮我穿。看是你穿衣服的速度快,还是我剁掉你手臂的速度快。”   看着她的表情,兰斯毫不怀疑她真的能做处剁了他手臂的事儿。最后他狠狠地瞪了雪一眼,雪不痛不痒不看他,他高傲的自尊让他无法说出请求的话,其实他是想和雪跳今天的第一支舞的。   今天城堡来了很多人,她们都很希望能得到兰斯公爵的青睐,然而让诸多淑女都感到奇怪的是,公爵大人不知为何看起来心情不太好,不仅如此,他甚至连第一支舞都没有请人跳。有些胆子大的小姐主动过去,换来的却是他的冷脸。   兰斯心情糟透了!他根本不想看到这一厅的莺莺燕燕!个个都是庸脂俗粉,哪一个能和他的雪比?他现在无比后悔为何答应女王陛下在这里举办舞会的请求。就在他心烦意乱准备直接离开的时候,却听到禀报说女王陛下亲自来了!   兰斯单膝跪地,握住女王的手,轻轻一吻:“陛下怎么来了。”   “我若是不来,哪里知道你连个舞都不请人家跳呢。”年过四十却仍然貌美的女王笑了一笑,“兰斯,这位是我的侄女,妮可,你还没有见过她吧?她是艾比公爵的女儿,刚从新娘学校毕业。”   妮可小姐是一位非常典雅美丽的淑女,她有着碧蓝的眼睛和金色的长发,与同是金发碧眼的兰斯站在一起,就如金童玉女一般,极为相配。   其他人一看到这个阵仗也就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女王根本是早就为兰斯公爵准备好了妻子人选,她们谁都没有机会。   妮可小姐的脸微微红了,提起裙摆对兰斯行礼:“见过公爵大人。”   兰斯看了她一眼,也礼貌性地在她手背上一吻,随后对女王做出邀请的动作:“尊敬的女王陛下,请问我有这个荣幸和您跳一支舞吗?”   女王本来是想让他请妮可跳舞的,然而兰斯已经弯下了腰,她也不好折损他的脸面,便将手搭了上去,妮可安静地坐在沙发上观看着舞池中的动态,一双动人的眼睛紧紧地黏在兰斯身上。   他多么英俊!多么高贵!如果能嫁给他,做他的妻子,她愿意付出一切!   妮可小姐觉得,有女王姑姑的帮助,自己一定能够成为公爵夫人,她甚至已经开始在勾画美好的未来了!   一曲作罢,女王便示意兰斯去邀请妮可跳舞。兰斯刚才也仔细观察过妮可,觉得不管是从家世容貌还是气质谈吐方面,她的确都是最适合自己的妻子人选。他也到了该结婚的年纪,至于结婚与否,都不会对他和雪的关系产生影响。多的是结完婚的夫妻各自玩耍互不干涉,他觉得自己和妮可应该也能做到这一点。   真的能做到么?真的能做到,最后雪也不会死在这座古堡里了。   可就在他准备依言去请妮可小姐跳舞的时候,一个娇小的白天鹅一样的女人却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她穿着一条白色的公主裙,乌黑的头发用一根发簪盘了起来,耳朵上戴着小小的宝石坠子,显得格外纯洁可爱。   她藏在面具后的眼睛如同她脖子上的钻石项链一样熠熠生辉,黑色的眼珠像是深邃的河流,将兰斯的心紧紧牵系。兰斯心下一动,握住她的小手,带着她进了舞池。   “不是说不穿么?”他的眼睛为她着迷,话语却还是充满不客气。   雪说:“女人天生就有反悔的权利,身为一名绅士,你这么说可太不礼貌了。”   兰斯搂着她的腰,她的腰肢纤细的仿佛可以折断,他这才意识到自己那天对她的伤害有多重,她太倔强了,倔强到他险些忘记她不过是个娇小柔弱的女孩子。   雪心想,娇小是真的,柔弱那可不一定。   突然,舞池突然变黑了,一时间众人都发出了尖叫声,兰斯将雪拉入怀抱,低声说:“不要怕。”   随后他感觉到有什么柔软的东西触碰了一下他的唇瓣,随后怀里的人就如同泥鳅般挣脱,霎那间便消失不见,兰斯正要发出喊叫,可眨眼间灯又重新亮起来。   雪却不见了。   他有些失魂落魄,嘴唇上似乎还残留着动人的香味。   但他没有去找,因为妮可小姐已经主动走了过来。出于礼貌,也出于对女王的尊重,兰斯弯腰邀请她跳舞,妮可小姐腰也很细,身上也很香,兰斯发现自己并不厌恶这种香味,但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舞会直到后半夜才结束,妮可小姐主动请求留下来在城堡住一段时间,兰斯本来想拒绝,但妮可小姐却请了女王做说客,于是兰斯答应了,并让妮可住进了真正的雪住过的房间。   那里没有了属于雪的东西,这个房间的存在也就显得不再那么重要。如愿以偿留下来的妮可小姐很兴奋,她本来有许多话想和兰斯说,可兰斯在送走女王后就将她交给了管家,自己则消失不见了。   妮可在女王和兰斯面前都显得柔情似水,可在赫斯特面前,她保持着贵族傲慢的表情和语气:“听说兰斯大人身边有个东方情妇,这是真的么?”   赫斯特低垂着头,“妮可小姐,请恕我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没有经过公爵大人的允许,谁都不能透露雪小姐的消息,毕竟敌视有色人种的太多了,这也是为了雪小姐好。   妮可皱了下眉毛,她的外表就像是天使一样,但她脸上的高傲让她看起来并不纯洁。“为什么?难道你不知道我的身份?”   赫斯特恭恭敬敬地说:“您是艾比伯爵的女儿,女王陛下的侄女,我非常清楚您的身份。”   “那就告诉我,公爵大人身边的情妇叫什么名字!”   赫斯特只是意思意思地拒绝一下,他心中对雪是记恨已久,胳膊都被拧断过好几回了,如果可以,他比谁都希望黄皮猪滚出这座城堡。于是他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她的名字,公爵大人叫她雪,不过这是因为她和公爵大人曾经喜欢过的一个东方女人长得一模一样的缘故。”   妮可听了,若有所思:“你的意思是……公爵大人并不喜欢她?那公爵大人喜欢过的那个东方女人呢?”   “死了。”   “怎么死的?”   “这……”赫斯特神情为难。   妮可一眼就能看出来赫斯特是真不能说还是假不能说。雪的事情他只是想避免受责罚所以要她逼迫,而对于第一个雪怎么死的这件事却是真的有口难言。所以她也就不逼问了,虽然她极度看不起赫斯特,身为公爵大人的仆人,只因为别人的几句威胁就无法保守秘密,等她做了公爵夫人,第一件事就是这样的仆人丢出城堡。   兰斯回到房间时雪已经睡了,但他知道她没有睡着,于是他扑到她身上,隔着被子把她抱紧:“为什么下去?”   “不是你要我下去的么?”   “你自己说过,不下去的。”   “我说过不穿衣服,什么时候说不下去了?”雪说。“女人有反悔的权利你忘了?”   兰斯用自己的鼻子去蹭她的:“不对吧,不是这样的。你是嫉妒了,对不对?”   雪觉得很有意思,这个男人似乎忘了之前他们之间的一切龃龉,此刻柔情蜜意地让她都起鸡皮疙瘩了,还是说男人都擅长打太极,对某些事实视而不见?“我说对,你就开心了?”   “当然。”   “不对。”她勾起一边嘴角笑得很坏。“我只是下去看看而已。”   “小骗子。”   兰斯亲吻她的唇瓣,雪却觉得很好笑,她说实话的时候这个人竟然不信,是对自己的魅力多有信心,才能这样自信呀。“听说你的未来妻子住进来了,要和你培养感情?”   “还说你没有吃醋。”兰斯高兴极了,“只是住一段时间而已,很快就会离开。”   ☆、第五十八碗汤(六)   第五十八碗汤(六)   “你会跟她结婚吗?”   被雪这么一问,兰斯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说:“这个我也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呢?能留在城堡,就说明有这个可能□□?”雪声音放的很轻。“我不喜欢你骗我。”   兰斯说:“我现在没法确定,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女王很看好她,她的身份也和我很相配。”   “那我呢?”   “什么?”   “我呀。”雪捧起他的脸,眼眸如同清冷的水潭,看进他心底。“我怎么办?”   “你只要留在我身边就好了,我会保护你一辈子的。”   “保护我?一辈子?”雪重复了一遍这六个字。“可是你都要掐死我了,你怎么保护我?”   “总之,你不要想离开的事情。”兰斯神情也变得冷酷起来,他不再充满柔情,因为他们之间的冷战其实并没有结束。这短暂的温馨不过是更大的决裂的开端,他直接坐了起来,背对着雪。“我要跟你说清楚,我不可能娶你为妻,也不可能放你走。”   雪在他看不到的背后露出微笑,“所以即使你结婚了,我也要名不正言不顺的留在你身边,继续做你的东方情妇?”有的时候她真的很难理解男人这种生物的想法,他们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认为全天下的女人都应该为他着魔?“如果我不愿意呢?”   “那我就打断你的腿,让你爬都爬不出去。”兰斯回身捏住她的下巴,在她额头吻了一下,声音温柔且无情。“你还不明白吗我的女孩,除非有我的陪同,否则你这辈子都要留在这座城堡。”   雪接受了这个吻,然后推开他,“你太自大,我一点都不喜欢。”   “你骗人,你说过你爱我,这个世界上,你最爱的就是我。”兰斯几乎是用一种蛊惑的语气说出来的,好像这样眼前这个浑身充满尖刺的雪就能变回那个温柔的雪一样。   可她也回以温柔的声音:“我爱的是那个真心爱我的兰斯,可那个兰斯是假的,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所以呀,我一点都不爱你。”   兰斯脸上很快聚起怒火,雪总是能轻易让他失控,让他变得不像自己。   “不要生气了,你未来的妻子已经住进了城堡,难道你这个主人不应该去尽一下地主之谊吗?”说着,她笑了一声,一脚踹在兰斯胸口,顺利将他踹离自己,然后躺了下去。   这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骗人的,唯一能支撑厉鬼从忘川爬出来的,从来都只有恨。   兰斯也不习惯放下|身段哄人,所以他直接走了出去,这个时候的他还充满自信,觉得自己能够将高贵雍容的妻子和娇小柔弱的情人全部都掌控在手心里,他的女人不会起争端,就像是任何一对贵族夫妻一样,他就是这么有自信。   他去问候了妮可小姐,妮可小姐表现出的温柔端庄与高贵大方,再加上她美丽的外表以及足以与自己匹配的身份,让兰斯早早做下了决定。他需要一个妻子来掌管城堡,同时也需要让雪彻底死心留在自己身边,而不是去奢求他妻子的位置。   于是接下来的一个月他几乎没有再进入过雪的房间,而是每天都陪着妮可,骑马游湖,射箭打球……浪漫的约会,多情的亲吻,迅速让本来就对他爱慕不已对妮可陷入来他的柔情中,无法自拔。   经过女王陛下和艾比公爵的首肯,两人先是在皇宫举行了订婚仪式,并将婚礼定于半个月后的兰斯古堡。   雪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很淡定,她早就看出来了,兰斯这样的人,是不彻底失去不会后悔的,他自大的令人震惊,可是就算雪死了又有什么用?他仍然生活的很好,万人瞩目,无数的女人倾慕,女王的信任,无上的荣耀,那一点点小小的伤心,和这些风光比起来根本就是无足轻重。   因为还有半个月结婚,所以妮可成为了城堡的常客,兰斯觉得在婚前婚后这段时间里要好好对待她,至少要给她足够的尊重和温柔。最让他惊喜的是妮可和他很有共同语言,他直截了当地告诉她,自己有一个心爱的情妇,这辈子都不会让她走,妮可不仅没有嫉妒,反而表示理解,并告诉他:如果我能得到公爵大人一点点的怜惜,在公爵大人心中有一点点的位置,就足够了。   她还表明了自己的忠贞,也就是说,即使兰斯不干涉她婚后如何荒唐,她也只做他的妻子,不和他人来往。   这在极大程度上满足了兰斯的虚荣心和男人自尊心,对待妮可也就更好了。   婚礼前一天,雪在房间里玩积木,她最近很喜欢这个游戏,同理还有拼图,既能打发时间又能提高注意力,真是好玩儿。虽然不能出门,但想吃想要什么摁一下铃就可以,不出去才好呢。   可是她没有叫人,为什么有人敲门?   进来的是妮可。她穿着雍容的长裙,一头金色的卷发无比闪亮,要是背后能有对翅膀,大概就是e国人眼中所谓的天使了。和她比起来,戴着面具穿着宽大睡裙还赤着脚坐在地上玩积木的雪实在是太没眼看了!   “你就是雪?”   雪没理她。   面对极其厌恶的黄种人,妮可很难抑制住内心的厌恶与鄙夷,她上前来,一脚将雪刚刚搭好的积木踢散,然后用鼻孔看着雪:“我在跟你说话,你这无礼粗鲁的黄皮人,难道没有听到吗?”   雪看着那堆积木好一会儿,突然笑了,好久好久没有人这么不知死活了呢。她二话没说,左脚迅速勾住妮可的脚踝,稍一用力对方就摔倒在地,铺着地毯所以也没受什么伤,雪站起来,她的动作非常非常的快,踩在妮可的大胸上很不客气地往下压,然后啪啪就是几个响亮的耳光!   等到她打爽了,妮可也肿成了猪头,雪才吹了吹手心,漫不经心地问:“你刚才说什么?”   妮可的脸已经没法看了,她最爱美,明天还是婚礼,这让她怎么见人!   她恨的简直想要杀了雪:“你竟然敢这样侮辱我!我会杀了你的!”   就算不侮辱你,你也会杀了雪,那还不如一次侮辱个够呢。雪笑了笑,左手抓起妮可精心保养的头发,狠狠一扯——她这么娇小的身子,和身高接近一八零的妮可比起来简直如同一只小猫,可就是这只小猫让妮可狼狈的无力反抗。她因为吃痛而被迫向后仰头,雪顺手抄起一旁自己用来剪纸的剪刀,将这一头天使般的金发剪的如同狗啃一般。   “谁让你来惹我的?”她轻声问,笑得十分动人。“难道你不知道,就算是兰斯也不敢这样对我吗?”   然后她勒令妮可站起来,一脚踢在她屁股上:“去把我的积木摆好!”   妮可本来不愿意的,于是雪眼神一冷,剪子在她雪白的颈项划了一道:“你说什么?”   她立刻就连滚带爬地跑了过去,颤抖着手开始摆积木。雪坐在床上,手边不知什么时候有了根鞭子,妮可摆的慢了要抽,摆的丑了也要抽,哭哭啼啼还是要抽,心情不好更是要抽!总之一个小时后,妮可那条昂贵的手工长裙已经变成了破布条,身上也是一道一道的伤痕,雪可一点也没留情。   要不是兰斯及时赶到,她几乎快要以为自己遇到了魔鬼。   看到兰斯站在门口的时候,妮可的眼泪哗啦啦掉了下来,她正要哭诉,却见雪更快一步,赤脚扑进了兰斯胸膛,理直气壮地抱怨:“你不是说你的未来妻子不会打扰我么?你看看,她都欺负我,欺负到我的房间来了!”   兰斯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她欺负你?”   “难道不是吗?”雪一点也不心虚。“我又没出去,难道是我把她抓来的?”   说完兰斯眼疾手快抓住她的小手,那只小手上,尖锐的簪子银光闪闪:“我又没说不相信你,这么凶干什么?”   “你瞧瞧她嘛!”雪把簪子丢在地上,自己气得一屁股坐下去抹眼泪,很倔强却又可怜巴巴的样子:“你这个大骗子,说什么最喜欢我,结果还不是跟其他女人你侬我侬,还让她来欺负我!就这样你还不让我走,你直接放我走,我也就不这么作了!”   “你也知道你很作啊。”兰斯挑眉,弯腰不顾她的挣扎把人抱起来。“吃醋了。”   “我没有!”   他笑了笑,扭头对一脸震惊的妮可说:“你可以出去了。”   “可是兰斯大人——”   “我说,你可以出去了。”兰斯抱着雪,轻轻拍着她的背,可面对妮可的眼神却很冷淡。   妮可在赫斯特的帮助下站了起来,踉踉跄跄背扶出去,她出去后最后回头看了一眼,兰斯背对着她,雪趴在兰斯肩头,拿下面具,露出丑陋恐怖的面孔,对她做了个鬼脸。   然后妮可才明白,兰斯大人的爱,就像是他跟她说的那样,不是真的。   ☆、第五十八碗汤(七)   第五十八碗汤(七)   第二天的婚礼上,据说美如天使的妮可小姐,也就是未来的公爵夫人很神奇的没有露面,厚厚的头纱垂下来蒙住了她的面孔,只有兰斯公爵在宣完誓吻她的时候,才有人隐隐约约看见了一点下巴。最让人不敢相信的是妮可小姐的婚纱是那么奢华!完全衬托出了她身为最优秀的贵族小姐的气质!   当然,要是能露个胸啊腿啊胳膊啊什么的让在场的人一饱眼福就好了。   新婚之夜,妮可的脸还没有消肿,身上的伤也没好,即使她愿意,兰斯看到她这样子就倒胃口,怎么也不愿意碰她的,干脆去雪那里了。妮可一个人坐在床上,神情逐渐变得阴狠,真是可笑,那个下贱的黄皮猪脸烂成那个样子,公爵大人仍然温柔地拥抱她,而自己呢?自己又做错了什么?   他不仅不为她出头,甚至还呵斥她!   妮可握紧了拳头,她找到电话打了出去,问:“我吩咐你们的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   得到那头的回答,她露出了笑容,很好,顶多再让那个卑微的女人再嚣张几天而已。   雪的小日子本来过得挺好的,直到突然有一天,赫斯特开始拒绝她的要求,甚至不惧她的威胁了。她试着想要出门,却发现门被反锁了起来,更有意思的是兰斯竟然接连好几天都没有来见她。   这就好玩儿了。   这说明有什么事情,妮可本来应该是在她死后才做的,结果却提前了。不过这个女人估计也想不到她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吧?   因为兰斯开始不管雪,城堡里的仆人们就又回到了狂欢的状态。他们可以尽情苛刻对待雪,反正有公爵夫人和管家大人撑腰啊!最重要的是,那个可怕又恶心的东方女人被锁在了房间里,他们根本就不用怕她!   这个恶魔!总算是可以被彻底除去了!   大概过了一个月,可能是妮可觉得雪被饿了这么久每天只能喝水吃一片面包应该没什么力气再来伤害自己了,这才让赫斯特将房门打开。但即便如此,她还是对婚前那天的事心有余悸,于是带了几个身强体壮的男仆,还有鞭子和刀子,准备给这个让她恨之入骨的贱人一点颜色看看。   可是房门一推开,人却不见了!   妮可震惊不已,正在她要命人去找的时候,突然雪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你是在找我吗?”   然后她还没有反应的过来,就被人用锋利的簪子抵住了咽喉。妮可被吓得浑身哆嗦,一点气势也没有了。   “好久不见,公爵夫人,不知你这次来,是想帮我摆积木呢,还是跟我叙旧呢?”   妮可咽了口唾沫:“你、你……”   “雪小姐!请不要乱来!”赫斯特也急了,若是公爵夫人出了事,他们就完了!   “放心。”雪笑了笑,“你们也跑不了。”   她也实在是等烦了,今天就把这破事儿解决了,也省得再浪费时间。她急着找回自己的记忆,急着回去自己的世界,急着报仇呢,谁愿意跟这一帮脑子进水智商又低战斗能力也不强的蠢货每天纠缠啊?“怎么,公爵夫人不告诉我,今天来找我干什么吗?”   妮可虽然被压制着,可听到雪这惹人厌的语气,还是忍不住说道:“你得意什么!就算你杀了我!公爵大人也不会放过你!”   “放过我?!”雪都想笑了,“他有什么本事不放过啊?”   “你!”   “我知道你来干什么。”雪不耐烦地说。“送个跟第一个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给兰斯,就以为能把我弄死了?”   妮可猛地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不知道啊?这房间还困得住我?”她本来是不知道的,后来一个月不见兰斯她难道不会出去找吗?再说了,宿主的脑子又没有问题,这些记忆她完全可以吸取,当然,这会儿她是不会告诉妮可的。“你觉得兰斯爱上了第三个雪,所以我就没了作用,你就可以任意处置我了?”   她笑得很得意很嚣张,狂妄自大的样子格外的目中无人,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她有这个本事,也足够狠心,这个世界没有办法玩弄她,却要被她掌握在手掌之中。   她只是缺了点同情心跟怜悯心罢了,对雪来说,面对妮可啊兰斯啊这样的烂人,还讲究什么心软,那就未免有点可笑了。如果她没有反杀妮可,现在被宰的就是她了好么!   噩运之所以没有来是被她扼杀在了摇篮之中,而对于想要困住自己的人,雪从来都是不留情面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兰斯真是烂人中的烂人,她觉得其实他谁都不爱的,他爱的是那个自以为是为了爱情付出的自己,就算第一个雪到现在还活着,他也会对她失去兴趣喜欢上其他人。这就是兰斯,一个无情自大却又可笑至极的人。   她把簪子收了回来,一脚把妮可踢开:“滚,懒得理你。”   妮可还不敢相信自己从死亡边缘回来了,这下她再也不敢说话,屁滚尿流的连滚带爬,远离了这个恶魔。   晚上兰斯回来了,春风满面还带着第三个雪。他很高兴地跟妮可说话,因为这个雪正是妮可送给他的最完美的新婚礼物,她的容貌性格乃至于一举一动都和真正的雪相差无几,这彻底迷惑了兰斯,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没有让人将第二个雪送走。   第二个雪对他来说也有着无法形容对意义,他不会放她走。   雪还说漏了一点,这个男人不仅无情自大可笑,而且还很贪婪。   可惜啊,贪婪的人往往都没有好下场。   和第三个雪玩乐了一天浪漫了一天的兰斯高兴极了,妮可忍着心底的妒嫉和他碰杯喝酒,他高兴到甚至让赫斯特将所有仆人都叫过来,每人赏了一杯酒,然后一饮而尽。   说来奇怪,这酒喝到肚子里感觉怪怪的,不知为什么……   就在这时,雪出现在二楼。她赤着脚踩在扶手上溜了下来,很潇洒的落地,然后仔细观察这批人的表情,赞叹地点头:“这药还是很有效的嘛。”   兰斯神智还清醒,只是浑身无力:“你在说、说什么药……”   “就是我在酒里下的药啊。”她像是打广告一样,恶劣地说。明明穿着白色裙子,头上却似乎闪现了恶魔的双角。“来自于古老东方的皇室秘药,无药可解,呕吐没用洗胃也没用啊!服下此药,哪怕只是一丁点儿,都会让你四肢无力,浑身瘫软,然后慢慢感觉到*蚀骨的痛楚,再到后来,疼的你受不了了,却连自杀的力气都没有。”   “所有吃了这个药的人,都是活活痛死的。”她怜悯地看着眼前这群人。“你们好可怜哦,怎么就这么不巧呢,偏偏是今天,偏偏要喝酒,偏偏所有人都喝!”   倒在地上歪七扭八的仆人们都露出恐惧的神色,可惜他们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雪叹了口气说:“本来我也不想这么做的,可按照规矩,我还要在这里待上几十年,不过我觉得你们不会诚心诚意的伺候我,我不相信活人,我只相信鬼魂。”能捏在手上的才叫把柄,只有他们的命受她控制,她才能高枕无忧。   这就是雪的第二创造了,本来,宿主是死在这两人婚后的,妮可妒嫉她,将她杀死,又找来一个和雪有七八分相似的女人进行整容,并在赫斯特的帮助下学习真正的雪的一颦一笑,这样就得到了兰斯的注意力,兰斯得到了第三个雪,自然对第二个雪的死漠不关心了。   后来妮可逐渐走进兰斯心里,第三个雪怨恨不已,就想着要将妮可除掉,谁知最后又是死在妮可手里。从此以后兰斯就找到了真爱,和妮可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偶尔怀念一下自己最爱的雪,故事到此结束。   可惜这就让女鬼不高兴了,宿主死后灵魂就留在城堡里看到了这一切,所以才有她的出现。完成宿主的愿望并不难,但既然要在这个城堡待的再久一点,女鬼实在是不愿意让人觉得自己是个弱鸡,什么人都能骑到她头上来。   她要所有人害怕她,畏惧她,跪在地上,对她俯首称臣。   这才是她要的。   所以在探索了宿主的记忆,发现兰斯曾经带第三个雪回来并且让赫斯特搬来红酒每人一杯的时候,她就在里面下了点药。   这药还是她在这个城堡里找到的呢,第一个雪之所以会死,就是因为不小心吃了这个东西。不过这个药谁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于是城堡里就多了个传言,说是有鬼。   哪里有什么鬼,兰斯这个公爵难道是干干净净的不成,脏东西多了去了。   以前有没有鬼不知道,不过以后是真有鬼了。   ☆、第五十八碗汤(八)   第五十八碗汤(八)   漆黑的夜色中,雪白的古堡显得格外显眼。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出门的时候明明月亮还很圆很大,奇怪的是一穿过那个茂密的小树林,月亮突然变成了深蓝的墨水色,白森森地挂在天上,莫名的有点瘆人。   明明是夏天,本来热的跟什么似的,现在他们却突然觉得有点冷。   盯着夜色中的古堡,一个女孩子轻轻扯了扯身边男友的胳膊:“卡尔,我们还是不要进去了吧?我怕……”   “没什么好怕的。”卡尔安抚着女友,拍了拍她的手背,仍然好奇而略带兴奋地盯着传说中闹鬼的古堡。他是个大学生,平时呢就喜欢些灵异的东西,经常给小说杂志写稿子,也特别喜欢看恐怖片,当然,最喜欢的就是去各种各样传说有鬼的地方探险,因为他根本不相信世界上会有鬼!   如果真的有,那他还真想见识见识。   女孩子被男友握住了手,稍稍也有点安心了。他们一行五人总共有两对情侣,都是灵异研究社团的,最喜欢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但女孩不喜欢,她之所以加入是因为男朋友卡尔是这个社团的创始人,否则她也绝不会在大晚上的不睡觉,好好的假期不去玩,而是跟着男朋友这群人来探险。   四周不时的传来夜莺啼叫,声音说不出的尖锐,他们继续往前走,手电筒的光芒好像被一团逐渐蔓延的雾气吞噬一般,只能看得清面前三两步的路。   女孩紧紧地抓着卡尔的胳膊,吓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她咬着嘴唇,盯着不远处的古堡。   传说这是五十年前,帝国最伟大最优秀的兰斯公爵曾经住过的地方。他英俊潇洒气宇不凡,帝国里不知有多少淑女小姐暗恋他。后来女王陛下做主,将一名叫做妮可的贵族小姐嫁给他做妻子,听说公爵夫妇非常相爱,可是这幸福的日子没过多久,有一天,整个古堡里的人突然就消失了!   包括主人在内的所有仆人!当然也包括兰斯大人夫妇!   再后来女王大黁,命令兰斯公爵妻子的父亲,也就是艾比公爵进行调查,但是查了很久也一点线索都没有。古堡安静死寂,艾比公爵痛失爱女,自然想要将罪魁祸首找出来,可稀奇的是他们在城堡里就连一具尸体都没有找到!   如果不是地上的鲜血,他们会认为兰斯公爵带着妻子和所有仆人离开了。   事实当然不可能如此。兰斯公爵是e国的人,他也没有理由离开,更何况并没有看见过他们离开,就算是兰斯公爵想要带着妻子离开,那么为何这个城堡上上下下一个仆人都没有剩下?   后来时间长了,这就成为了一桩悬案。女王大人不再纠结这件事,便准备将城堡好好收拾一番赏赐给其他有功勋的大臣。但就在这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住进去的大臣没几天就带着全家搬了出来,任女王如何许好处都不肯再进去!女王无奈,后来又把城堡赐给了很多人,但从没有人能在里边住满一星期,基本上全是两三天就哭喊着要离开。   久而久之,城堡闹鬼的传言也随之出现。   慢慢的,这座曾经被称为最美城堡的地方,就这样彻底荒废了,再也没有人住进来过,也没有人再提起过,它彻底成为了人们口中避而不谈的存在。   五十年过去了,终于有人准备一探闹鬼城堡的究竟。   卡尔在这之前是去过很多据说闹鬼的恐怖地方探险的,但是每一次都失望了。他不相信世界上有鬼,却又很喜欢灵异时间,最爱做的就是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讲述所谓闹鬼的地方。   所以他不仅带了手电筒,还带了摄像机,每个人的帽子上都有一个,用来记录自己所看到的,否则出去了还怎么吹牛?   就在这时,突然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女孩吓得抱住了卡尔,卡尔也被吓了一跳,随后看见一群蝙蝠从雾里飞了出去,这才松了口气说:“没关系,别怕,只是蝙蝠。”   “蝙蝠……”女孩忍不住想到了吸血鬼的情节,她咬牙询问卡尔:“我们真的不会去吗?我觉得这一次跟以前不一样……”   “又有什么不一样的,还不是骗人的。”另外一个叫梅的女孩很不屑地说,“苏珊,你要是害怕就回去,没人让你跟着来,每次探险你都是害怕害怕,要我们回去,这次跟以前又有什么不同?”   苏珊咬唇,可是她就是觉得这次怪怪的……   “好了没事儿的,我会保护你的,相信我,嗯?”   苏珊看着卡尔的脸,犹豫着点了点头。   从雾里走向古堡,他们在小树林里目测的时候觉得顶多用十五分钟,可现在他们都走了一个多小时了。一个叫马克的男生问卡尔:“我们是不是走错了?”   “不可能,手机定位明明……诶?”卡尔震惊地看着手机,发现定位竟然不显示了,他扼腕地说:“真糟糕,我的手机竟然坏了。”   其他人掏出手机一看,还好,自己的没事,也就是说卡尔的手机出了毛病。他们坚信方向是正确的,于是就继续往前走,这一次终于顺利走到了城堡入口。   黑金色的大门上挂着蜘蛛网,三个男人用力将门推开,整个偌大的客厅顿时显得格外荒凉。外面的游泳池已经干了,失去细心的花匠,玫瑰花也全部枯死,只剩下庞大的占地面积表明了这个城堡曾经究竟有多么繁华,多少人以被它邀请前来做客而骄傲。;   大厅很长,摆着一条长长的桌子,四下安静没有声音,卡尔对着摄像机说:“你看,我就说过,一切传说闹鬼的地方都是骗人的!我——”   “啊——————!!!”   众人顿时被吓了一跳,回过神,发现竟然是梅发出了尖叫声。“怎么了怎么了?”   梅颤抖着指向某个角落:“那里、那里刚才有个女人,突然一下就没了!”   “怎么可能,你是不是看花眼了?”马克笑她。   “我没有!我又不是苏珊,我是不会随便大呼小叫的,我说的都是真的!”梅不高兴了。   “那咱们走过去看看就知道了。”胆子最大的卡尔说。   他们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什么也没有,正在众人准备松口气的时候,苏珊忽然指着地上问:“你们看这是什么?”   地板因为多年没有人住已经覆盖了一层灰尘,可是这里的地板上却有一层黑红黑红的东西。卡尔弯腰用手指捻了一点放到鼻子下,勃然变色,“是血!”   “那应该是兰斯公爵当年留下的吧,这很正常啊!”   “正常个屁!都过去多少年了,女王把城堡赏给那么多人,怎么可能还有血?而且这么多年了,怎么可能血腥味还那么浓!”马克不耐烦地斥责道。   “约翰逊,你觉得呢?”梅转而询问自己的男朋友,却发现约翰逊根本没在听自己说话,而是傻傻地望着身后。“约翰逊,约翰逊?”   约翰逊的手也在抖,他们也一起探过不少所谓闹鬼的地方了,但从来没有哪一个能给他这样难受的感觉。“你们看……我们来的时候……来的时候的路……”   地上灰尘厚,他们走过的地方都有脚印,可现在除了他们脚下,那些脚印全都不见了!   然后突然听到滴答滴答缓慢的声音,众人又回过头,发现那张长桌子上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滴血,一滴两滴……落到地面上,就成了干涸的黑红色血块。   他们都吓坏了,甚至忘记了要逃跑。   “你们说没见过鬼呀?”   死寂的空气里突然传来这一句话,五个人更是被吓得不轻,胆子最小的苏珊甚至哭了出来!   那是一个面目狰狞的老太婆,此刻她正拄着拐杖,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他们身后。见几个年轻人被吓得要死,老太婆发出嘎嘎的笑声,她的脸几乎是看不清楚的,尤其是面部皮肤,坑坑洼洼,无数的疤痕横过来竖过去,显得格外恐怖。   “你、你是谁啊!”   “你们不是说从来没见过鬼吗?现在我就出来让你们看一看呀。”老太婆笑得更大声了。她打了个响指,四周就传来闷闷的,像是手指甲挠墙的声音。   五个人抱在一起,恐惧地看着墙壁中一个个蔓延出的鬼影,他们脸色惨白眼神呆滞,表情却满是凶狠。就这样,苏珊带头,其他四个都没撑住,全部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啧,胆小鬼。”原先还伛偻着腰的老太婆突然直起来,伸了个懒腰,“死了这么多年了,连吓人都吓不好,都给我滚回墙里去!”   鬼魂们乖乖听话全部滚了进去,老太婆心想,时间终于到了,她可以走了,至于剩下的这些鬼魂……就任由它们去吧。兰斯那个没用的废物,才死了几年就崩溃了,还不如妮可,好歹在她的折磨下撑了二十年。   第二天早晨,卡尔发现他们躺在小树林外,几人回到学校以后,从此就再也不提灵异之事。   ☆、第五十九碗汤(一)   第五十九碗汤(一)   向小蓝是在一辆中巴车上醒过来的,她揉了揉酸疼的脖子,发现车上一共只有七个人,还要加上她。   因为她坐在比较靠前的位置,所以可以清楚看见司机的模样——不过看了跟没看其实也没什么差别,因为对方戴着墨镜口罩帽子手套,身形中等,连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   ……所以她来这个世界是为了什么?怎么连个记忆都没有啊?   其他六个人还在睡,只有向小蓝先醒了,可能是由于自己附身宿主的缘故。她发现司机从后视镜往后看,就很机智的闭上眼睛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仿佛还在沉睡。司机见没有人清醒,这才重新专心开车。   严格说起来,一点记忆也没有也不对,因为向小蓝知道自己到这里是来参加一个游戏,她这个宿主是个大学毕业三年都没找着工作在家啃老的家伙,眼看爹妈岁数大了,自己却一事无成,成天只想着宅在家里吹空调看电视剧,也难得有了点愧疚之心。   事情要从一个月前,向小蓝像往常每一天一样躺在床上刷微博开始说起。   她喜欢吃喝玩乐,但又没什么本事,本来想去学做个营销号,可惜营销号也是要有人带的,红起来还要签公司。向小蓝懒得很,她也就每天刷刷首页有什么新消息,然后花痴一下帅气的爱豆,接着继续混吃等死。   她都玩了五六年微博了粉丝还只有很可怜的一百二十七个,足以见得她并没有称为一个营销号的天赋。于是向小蓝很自然地就放弃了,她的人生格言就是: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放弃却可以很轻松。   她最喜欢放弃了。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何必活得那么累呢?虽然每天都要挨爸妈的批评,但他们还是很宠爱她的嘛,虽然没有男朋友,可是她有500g的a|v|g|v里番啊,人生还需要什么东西吗?   当然不需要。   她想要男人了就去看爱豆火辣辣的舞台表演,想哭了就去看超级虐心的电影狠狠的哭一场,爸妈不跟自己生气那就更好了,还能要点钱出去逛街买点新衣服。   她也试着做过微商,卖这种那种的产品,朋友圈里那么多认识的人都干了这一行还年入百万,为什么她不能干?   后来向小蓝才知道,哦,她那个做微商号称月入二十万的同学说的是真的,只不过是因为卖假货给人打断了腿,保险公司赔的。于是惜命的向小蓝又不做了,每天写段子发朋友圈发货取货……想做上线要很久,她吃不了那个苦。   后来她买来的那些所谓纯天然无污染纯绿色的化妆品啊保养品啊洗洁精啊牙膏啊什么的就堆在家里,全家人一起拼命的用也没能用完。   为了赚钱,向小蓝有过无数次尝试,什么摆地摊儿啊,卖水果啊,开网店啊,批发衣服啊林林总总什么都试过了,但样样都不成功。反倒是因为玩游戏在里面砸了不少钱,她家境不错也禁不起她这样花,所以她爸妈告诉她,除非她找到工作,否则家里只提供她的一日三餐,其他的什么都不管,要是向小蓝自己不上进,他们就连电影票的钱都不给她。   向小蓝一开始还不信,几天后终于怕了。   其实她也觉得自己有点太过分了,可毕业两年没有工作经验专业又都忘得差不多了,哪家公司会要她呀!   然后就在这时,在向小蓝刷微博的时候,突然收到一条私信。   这条私信是说什么的呢,就是问向小蓝,你想要只用两个月就赚一百万吗?   向小蓝还以为是什么垃圾广告,直接关掉了,还不忘把对方加到黑名单,然后就又去努力抢她爱豆刚发的微博热门了。   遗憾的是半小时后,即使她动用了自己几十个小号,也没能如愿以偿。向小蓝心里不高兴,突然手机就响了。向小蓝觉得很奇怪,她的大多数同学,要么是忙着工作要么是忙着带小孩,谁有这闲工夫找她啊。拿起来一看是个陌生号码,她以为可能是哪个投了简历的公司,就把电话接了起来。   电话里的声音很机械化,听不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反正就是问向小蓝:“你想要只用两个月就赚一百万吗?”   向小蓝心想神经病啊,虽然她懒,但是她不傻好吗?这种电话能有几个是真的?“不炒股不买保险不贷款蓝翔挖掘机,爱过。”   说完正要挂电话,电话里的人却叫了她的名字:“向小蓝。”   这下向小蓝是真的愣了:“你怎么知道我叫什么名字?”   “我还知道很多。”那个声音说。“你大学毕业两年,仍然没有找到工作,靠着父母生活,难道你就不想有个机会拿一笔巨款回家吗?”   向小蓝心想,谁不想啊,可想拿就能拿了?怎么那么能呢?   对方没有等她回答又继续说道:“现在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在两个月内拿到一百万元,只要你同意玩一个真人游戏。”   “什么游戏?”   “这个你参加就知道了,怎么样,玩不玩?”   向小蓝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她本来以为对方是开玩笑,谁知三天后她就得到一封信,说是请她去做个体检准备游戏用。   又过了半个月,她收到了一封信,信封里是一张机票。向小蓝那天正好又被爸爸骂了,干脆收拾了个背包直接走了,连个字条都没留!   去就去,她有什么好怕的!   她一路下了飞机,就坐上了这辆大巴,本来这车里是有很多人的,但现在只剩下七个了。   女鬼心想,也没说心愿是什么,难道是替向小蓝拿到这一百万?   那估计不难,只不过女鬼并不是很相信墨泽那小子的尿性。在这之前她就知道,每一个世界都会比前一个世界麻烦一点儿困难一点儿,至于麻烦在什么地方,困难在什么地方,这就不得而知了。   她心态很好地看向窗外,这里不知道是什么地方,鸟不拉屎龟不生蛋的,很荒凉的样子,四周连个人影都没有,就连大巴车行驶的路都是弯弯曲曲的,就这么一会儿,都被颠的砸了好几下窗户。   因为不知道到底什么情况,所以向小蓝一直闭着眼睛,只露出一条缝观察着外面的情况。这具身体的素质怎么样她不知道,但女鬼有着无与伦比的记忆力,可以说是过目不忘。她细细的记下了所有地点,对大巴车停了几次颠了几次都有印象。   再往后车子就开进了一个很大的度假村里,这里的环境非常好,也非常隐秘,向小蓝觉得如果没有人带路那么基本没有人能找得到。   而且看这里的摆设跟装修,绝对不是一般人能进来的。至少以宿主的等级是没戏,没有几个钱想进来,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大巴车一直开进了度假村,在门口停了下来。向小蓝这回把眼睛闭紧,她明明是醒着的,但却能表现的像是睡熟一样,就连车上的司机在这几个小时都没注意到。   车门被打开,司机下去了,向小蓝听到他说:“人都带来了。”   听声音是个男人。   很快有人上了车,向小蓝发觉自己被抱了起来,那人很有力气,两只强壮的胳膊将她抱在臂弯,很快下了车。有一个人看了向小蓝一眼说:“这个长得不错,少爷应该会喜欢。”   “的确是少爷喜欢的类型。”另一个人说。“到时候少爷估计会全部压在她身上。”   压?压什么?   向小蓝察觉到那人抱着自己在往前走,进了大厅,大厅里有空调所以感觉很明显,她仍旧没有动,然后偷偷看向男人身后,发现他身后还有其他人,都抱着人,仔细一瞧,都是刚才车上的那几个乘客。   有意思的是,全部都是女人。   这难道是哪个有钱人在选妃?   她安静地不言不语,直到被人抱进房间,这个房间里有七张床,每个床上都躺着一个女人,向小蓝莫名想到了七个小矮人和白雪公主,有点想笑,但幸好忍住了。因为虽然房里没人,但她却看见了床尾的摄像头。   也就是说,每张床上都有摄像头。   这是要干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又有男人进来将她们抱了出去,这回进入的地方是浴室,七个女人被放在池子里,有中年女性进来给她们洗澡,每个人都洗的干干净净,然后分别换上了衣服。向小蓝注意到这些衣服款式都是一样的,但颜色不同,而且每个人脖子上都被戴上了一个类似项圈的东西,还有个小红点微微闪光。   她心里顿时奇怪了,这到底是要做什么?看这样,可不仅仅是选妃子这么简单啊。再说了,向小蓝容貌顶多算是清秀,就是那种看起来很好欺负很软的女孩子,真要说起来,连漂亮都算不上。   ☆、第五十九碗汤(二)   第五十九碗汤   洗完澡换好衣服,向小蓝就再一次被抱了起来,对方是个身材极其魁梧的男人,从他走路的步伐和气息来看就知道肯定不是一般人,身手应该是很好的。向小蓝心里就更奇怪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向小蓝继续观察着地形,他们现在应该是在往地下走,因为楼梯是很长很长的一段绵延往下的。她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敢轻举妄动。现在就要逃跑并不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但对向小蓝来说,没搞懂宿主的要求,她没法直接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   又过了一会儿,他们终于停了下来,向小蓝闭着眼,感觉自己被放在了地上,随后男人们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她本来想睁开眼睛,可是却突然看到一点红光,那是摄像头。   于是她又僵硬地躺了一会儿,身下的水泥地硬的要命,向小蓝觉得特别不舒服。她上个世界在城堡里住的可舒坦,现在都养出富贵病来了。   大概又过了半小时的样子,有女人发出一声呻|吟,随后向小蓝听到其他几个人也醒了,她就也睁开了眼睛并做出一副这是哪儿我怎么会在这儿的表情。   她艰难地从地上坐起来,两只手还撑在地上,掌心下的水泥地显得很是冰冷,抬头往上,屋顶黑漆漆的,四周的墙壁又高又光滑,最可气的是,所有的窗户都被水泥封死了,只有一扇沉重的铁门。然而铁门上只有一个钥匙孔,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这是哪儿?我怎么会在这儿?”一个长卷发的女人惊慌失措地问。“你们都是谁?是不是你们把我弄到这儿来的?!”   想太多。但是想想向小蓝平时的性格,于是她也做出一副恐惧的样子:“这里、这里是哪儿啊!你们、你们都是谁?”   另外的几个女人表情不一,其中一个染着红头发脾气看起来很暴躁的女人一脚踢在铁门上:“我他妈的哪里知道这是哪儿?!”   眉眼细长的女人冷笑一声:“你们不会忘了大家都是来玩游戏的吧,为了那一百万?”   这么一说,众人顿时冷静了下来,一个看起来年纪比较小的女孩子说:“对呀,我都给忘了,可是……他们没说这游戏是什么样的啊!”   “还能是什么样的,无非是些无聊弱智的游戏。”先前那个眉眼细长的女人说,习惯性朝口袋里一摸,看起来她是有烟瘾的,只不过现在口袋里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她很扼腕地撇了下嘴,问道:“你们谁有烟,给我一支。”   几人摇头,纷纷看向身上的衣服:“怎么回事,这什么衣服?也太丑了吧?”   “就是,这都什么东西啊。”   向小蓝扮演一个胆小怕事又唯唯诺诺的人,她一言不发,直到红头发的女人开始问她们:“你们都谁啊,这一百万看起来不太好拿啊。”她站起身拍了拍墙壁,不过刚才也都拍过了,肯定不是空心的,都是实打实的水泥墙,谁也别想穿墙穿过去。“我叫丁雪,是个写小说的。”   “写什么小说啊?”向小蓝好奇地问。   “恐怖小说。”   “哦~”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她很给面子的做出赞叹的表情。   “我叫李丽。”眉眼细长的女人说,她的眼角弥漫着一股媚态,“跟你们不一样,我*的。”   虽然这么说,但她脸上有种淡淡的疲惫,看得出来她并不是很喜欢这种生活,否则也不会来参加这么个可笑的游戏了。一百万的诱惑那么大,几乎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到这里的人不都是想拼一把的么?   第一个开口说话的女人道:“我叫章芊芊,银行职员……”   年纪小的女孩子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我叫高冰儿,是个大学生,今年上大三。”说着她好像有点害羞,还对众人笑了下,虽然环境不是那么好,但众人还是很给面子对回了个笑容,只有一个女孩冷哼一声,很不屑地说道:“喂,我说你们介绍完了没有,是不是该想办法从这里出去了?”   她看起来家境应该不错,双手细腻的连个茧子都没有,一般家庭养不出这样的女儿。   章芊芊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什么关你屁事啊?”女孩爱答不理的,章芊芊有点难堪,丁雪眉头一皱,说道:“现在就我们七个人,你拽什么啊,你不想出去了?”   “我不靠你们也能出去。”女孩说。   见状,高冰儿连忙过来打圆场:“好了好了,她跟我是同学,叫林采璇,我们是一起的,现在都这样了,所以她害怕也是很正常的,你们不要见怪啊。”   “多管闲事。”林采璇嘀咕了一句,丁雪看她这态度就有点受不了,“诶我说你这人能说点人话吗?人家好心帮你你怎么就——”   “你叫什么啊?”在马上就要吵起来的前一秒,有人问向小蓝。   向小蓝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向小蓝。”   “哦哦。”那个问向小蓝的女孩子胖胖的,她对向小蓝很友善,说道:“我叫贺语,刚刚大学毕业。”   这下七个人就都知道彼此的身份和名字了。   脾气暴躁染着红头发的女人叫丁雪,是个作家,专门写恐怖小说的。   眉眼细长做皮肉生意的叫李丽,看得出来她是这里面年纪最大的,脸上蔓延着化不开的疲惫,有烟瘾,因为她的牙齿和右手的食指中指都有些发黄。   看起来很知性的章芊芊则是个银行职员。   高冰儿柔柔弱弱,说话也是细声细气,但她很识大体,从她刚才制止众人吵架就能看出来,是个大学生。   她的同学,也就是性格傲慢瞧不起人的林采璇则是个千金小姐,她似乎不是很喜欢高冰儿,高冰儿对她却没什么表示,两人之间不知是什么关系。   身形最矮也最胖宛如一个球的贺语刚刚大学毕业,笑起来很憨厚,给人一种很真诚的感觉。   向小蓝唯唯诺诺胆子小,大学毕业好几年还没找着工作。   就这样,七个人做了最基本的简单了解后,丁雪问道:“你们到这里来,都是自愿的吗?”   基本上除了林采璇跟章芊芊都是自愿的,不过其他人是为了钱,只有丁雪是因为想找点写作灵感。她最近写的几本稿子都被出版社退了回来,在家呆太久就想找点事做,所以在收到神秘人的邀请后来到了这里。   “芊芊你为什么来啊?”   章芊芊被问得一愣,然后有点窘迫:“这个原因……我、我……”   “不想说就别说了。”高冰儿很体贴地道,“采璇是因为我过来才过来的。”   “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我来是为了那一百万。”虽然她家有钱,但也不到随随便便拿出一百万作为游戏奖励的地步。   几个人又说了会儿话,贺语才担忧地问道:“所以我们到这里来到底是玩什么啊,本来说什么真人游戏,我还以为是大胃王比赛啊真人cs什么的,可看现在这架势不太像啊!”   “管他是来干什么的呢,反正老娘要啥没啥。”李丽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这七个人形形□□都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截然不同的经历,除了高冰儿跟林采璇是认识的以外,其他人全是素昧平生,所以到底这次是玩个什么游戏,谁心里都没有谱。   “该不会是密室逃脱吧?”丁雪说,“我写小说经常用这个梗。”   “密室逃脱?”   其他人都有点惊讶,丁雪忍不住有点得意。“对呀,就是把人关在一个房间里,然后根据房间里的东西和所得到的提示,成功离开房间就算是赢了。”   “那……咱们七个人,要是都出去了,一百万怎么分?”   其他人都没想过这个问题,一时间有点沉默,正在这时,一个经过变声处理,听不出是男是女年龄大小的声音突然出现了,“七位,欢迎你们接受我的邀请,前来参加这个游戏。”   “在那!”贺语眼尖,一眼看见了摄像头旁边的扩音器。   “你是谁!带我们到这里到底想干什么?!”丁雪大声质问。   那人桀桀怪笑:“我是谁你们不必知道,你们只要知道,我是游戏的指挥者,这就够了。”   “所以我们到底需要怎么做?”高冰儿咬着唇瓣问。   “根据我的提示,按照我的要求行事。”那个声音说。“首先,要离开这个房间。这个房间的四壁虽然是水泥做的,但是你们往上看。”   几人抬头,上方的灯顿时就亮了起来,原来那是一个圆形的屋顶,屋顶有许许多多的孔,不知道是用来干什么用的。   ☆、第五十九碗汤(三)   第五十九碗汤(三)   “上面的水孔你们应该都看到了吧。”冰冷的声音毫无起伏地说。“这只是第一关考验,一个小时后,水孔开始往水泥屋灌水,大概需要两个小时,这个屋子就会被灌满,如果在这期间你们找不到出去的方法,那么就都要死在这里。”   “你开什么玩笑!”李丽听了破口大骂。“老娘来这里是赚钱的,不是陪你这个变态玩什么死亡游戏的!”   “为了钱,其实也无所谓了不是吗?”声音里有了一丝笑意。“李丽,别忘了你的处境,你的赌瘾。再赚不到钱还债,你出去就能活了么?”   对比起其他人的慌乱,丁雪却轻笑一声,饶有兴味地说:“有意思。”   “记住,这个游戏一旦开始了,就直到最后一刻才能停止。”声音继续威胁着。“不要妄想逃跑,你们脖子上的项圈有定位和摄像头,当然了,如果你们想要强行逃走,那么项圈就会释放出足以让你感到痛苦的电流,希望你们好自为之。”   “那么,游戏现在开始。”   接下来那个扩音器就没了声音,胆子小的贺语已经被吓哭了,她只是想来玩个游戏赚点钱而已,哪里想到会这么凶残。   向小蓝却对那人所说的很感兴趣,看起来对方很了解她们,她们对对方却是一无所知,敌在暗我在明,这个有意思了。   虽然心底觉得好玩,但她脸上也是一副受到惊吓的样子。   同时也知道,对这个游戏而言,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法律的事情了。对方既然敢拿她们的性命玩,自然就有把握让她们的消失变得无足轻重。其实看路上就知道了,连到这里的路线都神神秘秘藏藏掖掖的,怎么可能让她们出去。向小蓝十分怀疑,即使到最后真的有人赢了这个游戏,也不一定就能拿着钱回家去。   所以……也许宿主的心愿就是平安回家?回顾一下宿主生活的这二十几年,这智商,也的确不支持她活着从这里出去。   “好了,大家不要慌,也不要怕,更不要哭,现在最重要的是从这里出去。”丁雪似乎自动自发成为了一个带头的角色,她指着铁门说。“这里想出去,肯定是要从铁门走的,铁门有个钥匙孔,那么钥匙一定就藏在这个房间里,大家一起找一找。”   可惜找了半个小时也一无所获,李丽生气了:“你不是说钥匙就在这里吗?!”   “不在这里还能在哪里?!”丁雪最容不得有人挑衅自己,她的脾气跟个炸弹似的,一点就燃,谁质疑她她就恼火谁。“你有本事你自己想办法出去啊!”   李丽被吼的没声儿了。   向小蓝跟贺语关系挺好的,贺语的头发很短很短,也怪不得她在车上的时候还以为车上有男人。两个人仔细地一面一面墙壁摸索,就连被水泥糊起来的窗户都细细找过了,结果却仍然一无所获。而由于这里是水泥地面,自然也没有暗道什么的东西可供寻找。   头顶那片进水孔倒是有希望,可四周滑溜溜的也爬不上去啊。   丁雪说:“我觉得,这个游戏一定不可能就玩这一关,所以肯定会给我们出去的机会,那么问题在于,怎么出去,出去的关键是什么!我们都一无所知。所以大家不要灰心,继续寻找,我们一定能出去的!”   向小蓝都有点受不了,这写小说跟现实可不一样,小说里的角色和情节可以按照作者的想法去走,但现实也能吗?丁雪是不是把这儿当成她写过的某个故事了?不靠谱,太不靠谱了。   又过了一会儿,扩音器里突然传来刚才那个奇怪的声音:“一个小时已经到了,很遗憾你们没有找到离开的方法。这个游戏玩了很久了,不少人在第一关团灭,接下来,请迎接你们的处罚吧。”   进水孔开始流水,女人们尖叫着躲开,向小蓝实在是看不下去这些人这么蠢,但她又不能暴露自己,所以在水稍稍打湿了地面的时候,故意摸索着墙壁走动,然后装作不小心的样子摔倒了。   高冰儿跟贺语过来扶她,然后高冰儿惊呼:“丁雪!丁雪你快来看,这里有点不一样呀!”   其他几人听了连忙过来,透过水往下一瞧,才发现靠近角落这里的水泥地在被水泡过之后,有那么拳头大小地方的颜色有点不一样。丁雪看了高冰儿一眼,神色复杂:“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也是无意发现的。”高冰儿说。   丁雪伸手在那轻轻一挖就开了,原来这里干燥的时候和水泥地面一色,只有遇水才会变色,其实是颜色相同的粘土,挖开之后就会发现地下有一枚小小的钥匙。   每一个进来水泥房的人都不知道要怎么出去。水泥地面肯定不能藏东西,这是所有人下意识的以为。再加上也没有工具,所以她们都把希望寄托在某面空心墙上。这当然找不着了,因为根本就没有空心墙!等到一小时过去后屋顶开始排水,所有人都会恐惧死亡,就更没有人能静下心来去摸索地下了。   而且进水速度很快,只有在水层差不多的时候才能看仔细,稍微深一点就摸不着了。   钥匙藏的并不难,考验的却是人的镇定跟反应能力。   这时候进水口停了下来,扩音器里的声音却还是波澜不惊:“恭喜你们找到了钥匙,那么,接下来请迎接下一关吧。”   丁雪带着众人打开了铁门,入眼的一切让她们都惊呆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   她们面前是弯弯曲曲的无数条路,非常像是迷宫,四周黑漆漆的,只有几盏昏黄的矿灯,以及黑暗中闪烁着红光的摄像头。准确点来说,要是下一秒就跳出个僵尸出来,她们都不会感到惊讶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   由于丁雪最具备领导才能,所以众人推举她来做领袖,由她选择一条路。向小蓝却认为丁雪根本不适合做领袖,这种性格容易失控的人看似冷静聪明,其实最容易将人带入死角。不过现在她只是个可怜的什么都不懂的笨女人,只好乖乖跟着了。   丁雪第一次承受这样的压力,其实也很头大,但是她没有推辞,因为她自认为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人都没有办法走出这里。七个人里面只有她最适合当领队不是吗?   她可能是小说写多了,觉得自己就是故事里的主角,总能化险为夷。   她忘了,那么多的人物,主角却只有一个,炮灰倒是不少。   有句老话怎么说的,枪打出头鸟,最扎眼的那一个往往死的最早。   “等到这次出去,我一定要写一个以迷宫为主题的恐怖故事,感觉特别带感!”丁雪激动地说,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可以用迷宫来为恐怖故事润色!   这是个很大很大的地下迷宫,向小蓝很确定。   刚才的水泥屋就是迷宫的某条道上的一角,随着她们一路走来,隐隐还能看到隔了一堵墙的另外的房子,但她们走的这条路却一条大陆通到底,一个房子也没有。   这种地方,如果没有地图,想出去可不容易啊。   前方有一个圆形拱门,两扇门却没有门板,好像从这里走过去也没什么。丁雪直接就要走,却被细心的高冰儿拉住:“小心啊。”   丁雪问:“怎么了?”   “你看,砖块的颜色不一样。”   定睛一看,的确如此,边上蔓延两条仅容一人通过的细长小道,砖块是绿色,中间偌大的地方却是红砖。丁雪说:“红砖应该是陷阱,大家走绿砖吧。”   向小蓝觉得这女人实在是太蠢了,直接推开挡在她前面的人,第一个走了进去。高冰儿心一跳:“小心——”   “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向小蓝不装傻了,她觉得继续装傻下去的话很有可能会死在丁雪这个自作聪明的蠢货手里。“你们家会把陷阱标得这么清楚,好像在告诉你哪个有问题?有本事你走绿砖啊。”   贺语最先跟过来,丁雪脸色青白交加:“你——”   “想活命呢,就跟我走。”向小蓝很潇洒地说。   其他几人对视一眼,都跟了上去,丁雪在最后面,气得不行,她不肯听向小蓝,就想走绿砖,可心里又没底,刚踩上一脚,感觉没事儿,心里大定,冷笑一声:“我看你错了吧,这屋子没危险。”   “是吗?”向小蓝给她鼓掌。“那你再走几步。”丁雪依言在绿砖上又走了几步,可到了中间的时候突然脚下一空,绿砖掉了下去,她也掉了下去,幸好她反应快一把抓住边缘。   随后整层绿砖都落了空,向小蓝靠近一看,咋舌道:“哇,你看下面,好多蛇啊。”   丁雪战战兢兢地朝下看了一眼,尖叫出声:“救命!救命啊!”   ☆、第五十九碗汤(四)   第五十九碗汤(四)   “救什么命啊,你刚才不是挺自信的吗?”向小蓝很没所谓地说,顺便对地下的蛇群做了个鬼脸,蛇群顿时对她吐出信子,一个个很凶煞的样子,可惜它们跳不高,坑底离地面又比较远,因此向小蓝真是一点也不怕的。   “救我!快救我!求求你救救我!”   丁雪哭喊不已,可惜除了向小蓝,就只有贺语和高冰儿走过来想救她。然而一看到下面的蛇,两人都翻了个白眼差点晕死过去,纷纷吓得连滚带爬往后撤。向小蓝看她们这怂样都想笑了,很遗憾地跟丁雪说:“你再用点力气自己爬上来不行吗?”   贺语软在向小蓝身后快吓死了:“妈呀!好、好多蛇!”   “是啊,你们饿的话我们可以吃个蛇羹。”向小蓝说。“很补很有营养的。”   说着还对身后几个人眨了下眼,几个女人都以你变态的眼神看着她,向小蓝耸耸肩,伸手抓住丁雪的手腕,轻轻松松将她拖了上来,丁雪死里逃生,整个人都瘫软了,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倒在地上不住地小声哭泣。向小蓝用脚踢踢她:“哭完了没,哭完了就起来吧,你写恐怖小说的,能不能拿出点气质?”   丁雪边哭边说:“我写小说也不用掉蛇窟啊!”   林采璇冷笑一声:“看你刚才那么吊,我还以为你无所不能呢,搞了半天还怕蛇啊。”   “你不怕蛇你来试试看啊!”丁雪一听有人讽刺自己,顿时眼泪就止住了,甚至还有了斗志。   向小蓝翻了个白眼,站起来往前走,她谁也不叫,谁也不管,反正不关她的事情,刚才救丁雪也纯粹是好玩,可不是想当什么好人。   当好人死得早。   一看向小蓝走了,其他人连忙跟了上去,也不知为什么,现在的向小蓝看起来就很有魄力,而且还很厉害的样子,感觉跟着她会很安全。   向小蓝头也不回的说:“我可不管你们死活,跟着我只会更危险。”因为她特别爱玩火,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能激起她的好胜心,越是能让她燃起来。   背后那个玩弄别人命运的人是谁,她很想见一见,看看到时候鹿死谁手。至于这里的六个女人,活着死了跟她关系都不大。她又不是来当救世主的,她这性格适合当救世主么?   “不会的。”傻白甜的贺语追上来嘿嘿笑。“你刚才都救丁雪了,到时候肯定也不会不管我们。”   “我又没来过这个地方。”向小蓝说。“迷路有可能,中陷阱也有可能,我肯定最爱惜我自己的命啊。”然后她挑了下眉头,环视了一圈跟在她身后的人,说:“大家都是为那一百万来的,要不你们现在发誓,后头出去了也不打这一百万的主意,我就考虑一下帮帮你们。”   “我呸!凭什么!”李丽第一个反对,一提到钱她就精明起来,这一百万可不是小数目,她统共也就欠了三十万,到时候剩余七十万,她还能继续赌,说不定还能翻倍,怎么能把这样的好事让给别人?“你以为没了你我就出不去?”   “你试试咯。”向小蓝摊手。   李丽气不打一处来,她一个转身就朝相反的方向走去,贺语想去追,被高冰儿拦住了:“还是不要了,她性格不好,你去了她也不会感激你的。”   “那总不能眼睁睁看她死吧?”贺语急了,“我们都是同伴,不能见死不救啊!”   “什么见死不救,是她自己要走的,谁拦着她了?”林采璇用鼻子哼了一声。“这种脏人,死了才算干净。”   章芊芊也说:“这是她自己跑的,而且速度那么快,我们谁都追不上的。再说了,我们都跟她不熟,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吧。”   “对呀对呀。”高冰儿说。“我们自己能不能活着出去都是问题呢。”   “所以呢?”向小蓝勾起嘴角。“留下来的都是不跟我争这一百万的人么?”   “凭什么不争?”林采璇说。“这条路也不是你家开的,你说不争就不争?我偏要走这条路你又能怎么样?”   “我也想要那一百万……”章芊芊小声说,但神色很是坚定。   好好好,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向小蓝轻哼一声,“贺语跟高冰儿呢?”   “我没关系的,我就是想玩游戏赚点钱买吃的……要是连命都没了,有钱也没用啊,再说七个人里面我最胖最没用……我不要钱。”贺语举手发誓。“我只想安全回家。”   “你?”向小蓝用下巴问高冰儿。   高冰儿看了林采璇一眼。“我也可以不要这笔钱,但是……我是跟采璇一起的,所以,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   林采璇停了,瞪了高冰儿一下:“谁要你多管闲事。”   “那好,咱们就此分道扬镳吧。”向小蓝笑的很不怀好意。“自己的事情自己担,既然你们都想要这一百万,那咱们就是敌人了。”   就在这时,那个奇怪的声音又突然响起来:“忘记告诉你们,你们七个人中,最终能活着走出去的,恐怕只有一个人。”   “什么?!”   “你在胡说什么!”   那人声音仍然没有温度和起伏:“这场游戏进行中,我不提供任何食物和水,一切都需要你们自己解决。想要快些出去,早点结束这个游戏,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杀死你的同伴,只要最后只剩下你,那么你就是赢家。”   听了这话,胆子最小的贺语哇的一声哭出来:“我不玩了,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太吵了。   接下来声音就又一次消失了,所有人的脸色都是惨白惨白的,除了向小蓝。她看起来仍然是那么轻松自在,似乎根本不被这样的局势所迷惑。   这时候章芊芊对贺语招了招手,贺语疑惑地走过去,向小蓝只看见章芊芊跟贺语说了什么,贺语脸色犹豫,过了会儿回来跟向小蓝说:“我、我不跟你一起了……”   “为什么?”向小蓝好奇地问。“你想要那一百万了?”   “不是的。”贺语摇头。“她们说……你看起来很神秘,也很厉害,要是想杀我的话,我根本没法招架……”   向小蓝恍然大悟,顿时对这几个女人的愚蠢程度有了新的认识。她撇撇嘴,道:“也好,那就再见。”   “等等!”   她停下脚步,回头,丁雪走出来说:“我跟你一起。”   向小蓝挑眉:“你不怕我杀了你?”   “我来这儿又不是为了钱,我每年写小说的钱都能赚这么多了。”丁雪说。“我就想活着出去,然后把收集到的素材用来写小说。”她很有自知之明的说:“而且我脾气不好,一激动就没法冷静思考,我怕死。”   向小蓝笑出声:“跟上来吧。”   丁雪连忙跟了上去,剩下的人见状也跟了上去,向小蓝走没几步回头:“我说你们跟着我干什么?”   林采璇还是一副高傲的大小姐模样:“路又不是你们家开的,凭什么不许我们走。”   向小蓝点点头说:“有道理,这逻辑我很服气。”说完她问丁雪,“准备好了吗?”   “准备什么……啊!!!!”   只听扑通一声,丁雪被向小蓝抓起来从墙这边扔到了墙那边。把丁雪扔过去之后,向小蓝极其灵活地跃上墙头,地心引力好像在她这里就不管用了,她蹲在墙头上说:“那就不好意思了,你们的路你们自己走吧。”   想跟她用耍赖这一招,下辈子吧!   丁雪被摔得七荤八素,好不容易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抱怨说:“你就不能轻一点吗?”   “我可没说要帮你活下去。”向小蓝说,顺便摸了一把地上的土闻了闻。“不管有没有你,这一百万都会是我的,带着你是个累赘,你一毛钱都不付,不会以为我会救你吧?”这种好事儿去哪里找,真有的话她也想要一个。   “那、那……”丁雪傻眼了。   “跟着我,就看你自己有没有本事活下去了。”向小蓝伸手去摸丁雪的脖子,丁雪被她吓了一跳,还以为要被她掐死:“你干什么!”   “难道你想戴着这个定位器到处跑?那可不方便得很。”   “可是这个有电啊——!!!!!”   听到墙那边的惨叫,这边的林采璇说:“肯定是那个心狠手辣的向小蓝,我第一眼看到她就不像是好人,她肯定是把丁雪给杀了,我们快逃!”   几个人猛地往前跑,隔壁墙后面的地上,丁雪被电的一抽一抽的,倒在地上还在抽搐,她眼睁睁看着向小蓝把她脖子上的项圈扯下去踩碎,然后又双手抓住自己的。   这项圈释放出的电流不足以电死人,但绝对会让人很痛苦,尤其是在放电的刹那间。直到现在,丁雪都躺在地上爬不起来。   ☆、第五十九碗汤(五)   第五十九碗汤(五)   向小蓝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身体,虽然她在每一个世界都拥有自己本来的能力和武力值,但这具身体到底不是属于自己的,未免有点弱,对于曾经经受电压训练的她来说,如果是自己的身体,这么点根本不够看,可向小蓝的身体却让她软在地上足足三分钟才缓过来。   她揉着脖子,顺势踩了项圈一脚,那东西顿时变得粉碎。丁雪扶着墙爬起来,和已经恢复完全的向小蓝比起来,她现在浑身颤抖,两只脚完全软了,一步也走不动。   可就这样,她还要哆哆嗦嗦地骂向小蓝一句疯子。   向小蓝说:“如果没有这个疯子,你就是别人的瓮中之鳖。”   这个定位器跟摄像头跟着她们,就谁都别想好,彼端的人了解她们的一举一动,知道她们的方位甚至透过她们的眼睛看着她们附近的情况。然而只要痛苦一下下,就能摆脱这种困境,难道不好吗?现在她们在暗了,没有得到她们的死讯,向小蓝不认为对方会这样轻易放过她们。那样的话,出口指日可待。“喂,在这地下迷宫挺无聊的,咱们来打个赌吧。”   “什……么……赌……?”丁雪继续哆嗦,一句话说的断断续续的。“我……我……可……可不……不赌……命……命……”   “只要你乖乖听话任我差遣,我要你的命干什么?”向小蓝哼一声。“就赌我什么时候能从这儿出去好了。三天吧,最多三天,你呢?”   丁雪瞪大眼:“吹……吹牛……”   “赌吧。”向小蓝很快乐地笑了。“赌五十万,你半年的稿费收入。”   丁雪觉得不可能,就答应了,向小蓝哈哈大笑,开始往前走,她吓了一跳也赶紧跟上,眼泪都要下来了,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为了写小说,像她这样连命都搭上的,还有几个?就这不给她颁个全球文学奖说得过去?   可惜她的速度慢了很多,一路上她就看到向小蓝不时地诡异路线,有的时候明明可以走正路,她却非绕个几圈,有的时候好好的突然蹲下去走,还有的地方是用爬的。   丁雪本来是想拒绝这样的姿势的,都被向小蓝武力镇压了。   最后她不得不问:“我们到底为什么要这样走?”   “躲摄像头呀,不然你以为呢?”向小蓝用你是白痴吗的眼神看她,丁雪差点晕过去:“我怎么知道那些地方有摄像头?”   “所以不是让你跟我的节奏走了么?”向小蓝很自然地问。“项圈都扔了就是不想让对方知道行踪,遇到摄像头还不走死角,那你干脆再把那个项圈戴上得了。”   丁雪简直泪流满面,她真的认为自己是个很聪明的人,这一点从她塑造过那么多聪明机智的角色就能看出来,有几个还拿了年度最佳小说的奖,她自己也很自豪,觉得自己智商高,可直到现在身临其境了她才知道,她之所以能塑造处那么多角色,写出那么多故事,是因为故事的走向是完全可以由自己控制的,而和自己截然不同的是,向小蓝虽然不写小说,但她对于环境的观察和谨慎,太多地方都是丁雪从来没有注意的。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你以前练过?”   “没练过也知道,聪明人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向小蓝按住丁雪的脑袋,示意她弯腰走。“你写的小说应该处处都是bug吧,你看起来不聪明。”   丁雪现在已经懒得哭了,她一直盯着向小蓝看:“我觉得我能跟你学习,到时候出去了,我一定能写一部超级棒的小说!”   “哦?以我为主角?”   “对!”   “好人还是坏人啊?”   丁雪觉得你看起来不像好人,但是为了拍马屁还是说:“当然是正面人物,你这么厉害,还帮我,舍你其谁啊。”   “那你还是别写了,好人不偿命,我想多活几年。”   “谁说的。”丁雪可不服气。“你也可以当坏人啊。”   “也行,那最后的结局得是坏人干掉了好人并且一统天下。”   “邪不胜正!”   “屁话。”向小蓝很不屑。“那我还是不管你了,免得到时候我是个真被人人诛之的大反派。”   丁雪连忙抓住她胳膊:“不行不行,我们有话好说,好商量,一切都好商量,您说您想我怎么写吧!”   “一个自小就是天才的反派一路粉碎了无数好人的灭杀计划最后统治全球的故事。”   丁雪:“……你这也太……”   向小蓝突然停住了,“嘘,前面有个房间。”   “什么?”丁雪挤出头来看,果然,前方有个十字路口,左手边有个圆形小屋,门上挂着一把大锁,里面也没个灯,不知道都有些什么。“里面有什么?”   “我怎么知道。”向小蓝一把将丁雪从身上推开,笑了。“但肯定是很有趣的东西。”   她弯腰捡起地上的石子,拐弯避开摄像头范围,跳起来右手轻轻一击,就听见摄像头咔嚓一声裂了。向小蓝拉住想抓锁的丁雪,“等等。”说完扔了块石子进去,里头一声闷响就安静了,向小蓝想了想,研究了一下那个锁,她是会开锁的,可惜没有工具。   这时候丁雪说,“你想干嘛?”   “进去看看。”   “看什么?”   “你很烦耶。”向小蓝扭头看她。“能闭嘴吗?”   丁雪被她冷漠的眼神看的一哆嗦,不敢说话了。向小蓝眯起眼睛想了想,最终决定来点简单的,既然没有东西弄开,用石头砸不就醒了?   丁雪全程懵逼脸,目瞪口呆地看着向小蓝一脚踢在墙壁上,踹下半块石头,吭哧两下就把锁给砸开了,她嘴角带着笑,哼了一声,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里很黑,幸好有灯。   这个屋子跟一开始的水泥屋是差不多的,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匹木驴,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木驴看起来有年头了,上面有着各种各样液体侵蚀后留下的痕迹。   “什么都没有。”丁雪失望了。“连个武器都没有……”   “谁说没有?”向小蓝拨了木驴一下,它顿时摇晃起来,“这是专门折磨女人的刑具,看起来,这个地下迷宫很有意思啊。”木驴身上和地上都有不少干涸的血迹,但这玩意儿和传统的木驴又不一样,是经过改良的,向小蓝掀开木驴肚子,扯出里面细细的钢丝,一圈一圈缠在了手腕上。   “你干什么啊,这个很恶心的!”丁雪都不敢看,她虽然会写一些重口的东西,但真正看到还是第一次。只是看,她都能想想到那些可怜的女人被折磨的生不如死的样子,“如果……我们被抓住了,也会被这样对待吗?”   “不然呢?”向小蓝很好奇。“难不成是八抬大轿跪下来求你坐上去准备一顿丰盛大餐五十个光着身子的美男子顺便再奉上一箱人民币?对这些变态的人设你还有什么不了解?”   她把钢丝全部抽了出来,恰好左手绑了几十圈,这个做武器可再好不过了,对向小蓝而言,武器在手,天下她有。“你也过来。”   她拆了木驴下面的木板,掰了一块长细的递给丁雪。   丁雪不敢接,向小蓝也不勉强:“有危险的时候别等着我救你。”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意这个嫌弃那个,活该死在这里。看这六个人的心智跟反应能力,估计最后一个都没能走出去。   做人要识时务,非常时期就别矫情了。   听了这话,丁雪才犹豫的接了过来,她舔了舔嘴唇,眼睁睁看着向小蓝把木驴拆的四分五裂然后又装了上去,一脸茫然:“你、你这是干嘛啊,都拆了还装回去干嘛?”   “你猜。”   “猜不到……”   “你以后别写恐怖小说了,写童话吧。”向小蓝很真心的建议。“看到这个木驴了吗?这些血迹都洒在木驴的前后和右边,左边这块基本没有,这说明了什么?”   “……”   “说明了施刑人大多站在这里啊!”   丁雪嘀咕一句:“我又没见过这玩意儿……”   “不了解的人不会站在这儿,因为这个轴在这里,我把钢丝抽了出来,又塞了根木刺进去。转动轴承,木刺就会刺出去,到时候……谁站在这里谁倒霉。”   丁雪听完了消化了大概有两分钟才恍然大悟:“你好厉害!”   “也不是很厉害。”向小蓝挺谦虚的。“否则第一眼就该看出来以你的智商只会拖我后腿。”   丁雪现在也不火大了,而是嘿嘿朝向小蓝笑。向小蓝看了她一眼:“走吧。”   “去哪?”   “出去。”   两人离开屋子,向小蓝还不忘把锁再挂上去,可惜的是刚才被她敲坏了,一时半会没有工具也修不好,只能挂上去,尽量伪装的像没坏过。   ☆、第五十九碗汤(六)   第五十九碗汤(六)   正在这时,突然扩音器又响了,向小蓝一把抓住丁雪,让她不要动,仔细听着对方的话:“你们中有两个人取下了脖子上的项圈,这是非常危险且挑衅的行为,为了惩罚这两个人,我将派入杀手追击,希望你们好运。”   丁雪快哭了,“都怪你!我就说不要弄那个东西吧!这下好了!我们都要死了!”   “不弄就不死了?是有反击余地有尊严的死,还是在别人的监控和玩弄下死,你大可选一个。”   丁雪看向小蓝那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就火大:“你!你气死我算了!你难道不怕吗?!”   “怕?为什么要怕?”向小蓝笑了,看得出来她是真的高兴,不是装的。“很好玩啊,你不觉得很刺激吗?”   “刺激个屁!”丁雪简直想要晕过去:“你、你到底是哪里来的怪胎啊!”   “先说好,拿好你的武器,有危险我可不会救你,我只是让你跟着我而已。”   说着向小蓝就往前走了,丁雪被她的态度气个半死,可惜又拿人家没办法,只好灰溜溜地跟上去,不管怎么说,跟着向小蓝,生存的可能性总归是大一些。   向小蓝避开了所有监视器,丁雪没法理解这个看起来年纪并不大的女孩到底是哪里来的本事,总之有了向小蓝她总算是有了安全感,至少不再像之前那样害怕了。   神秘人说的派入杀手前来追击并不是假的,因为走了半个小时左右,向小蓝就听到了脚步声。虽然很轻,但她很确定那不是之前任何一个女人。所以她屏住呼吸,却没有告诉丁雪,而是让丁雪走前面。   丁雪纳闷不已,却乖乖听向小蓝的话,一个拐弯,陡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衣戴着头套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还拿着枪的杀手将她吓了一跳,她甚至都忘记了反应,呆呆地看着杀手笑了两声,对着自己举起枪……可就在准备扣动扳机的一瞬间,向小蓝却突然从他身后的墙头一跃而下,然后速度快到丁雪都没能看清楚,杀手连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就倒在了地上。   向小蓝蹲下去,在杀手身上摸索着,丁雪才看清楚她勒死杀手的武器就是不久前在水泥屋里的木驴身上拆下的钢丝。向小蓝脸上带着笑容,那是一种兴奋的、有趣的、带着强烈斗志的笑。丁雪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她满腔想要指责向小蓝的花此刻都消失不见了,面对这样的人,她什么都不敢说。   可是她越看越奇怪,好奇心打败了恐惧:“你、你干什么啊你……”就算要抢人家装备也不用把人脱的只剩下内裤吧……   “长得挺丑的,长这样也能当杀手?”向小蓝嘀咕了一句,没理丁雪,而是和男人互换了衣服,好在这个男人身材矮小,所以一时半会只要不细看也看不出来。   她戴上男人的耳麦,听到里面传来的声音:“七号,有什么发现?”   “已经目标猎物懒惰击毙,重复,已经目标猎物懒惰击毙。”   丁雪瞠目结舌,明明是她认识的向小蓝,可出口的声音为什么会是刚才那个只笑过两声的杀手?!   向小蓝关掉耳麦,在杀手的尸体上打了一枪,正中眉心,因为人已经死了,所以血液并不会流的太快。她抬头对丁雪说:“帮我把他抬起来。”   “什么?!”丁雪惊呼。“不行!我做不到!我不敢!”   向小蓝哦了一声,转身就要翻墙离开,丁雪连忙叫她:“你去哪儿?”   “既然你不听我的话,那我留你还有什么意义?”向小蓝问她。“管你去死啊。”   在这有力的淫威下,丁雪还是屈服了。她含着眼泪拖起那个男人,恰好前面又是一个空房间,向小蓝随意踩了踩砖块,这次是红砖掉落,她往下看了一眼,啧了一声:“这回是老鼠窝啊,把他扔下去。”   “你说什么?!”丁雪快吓死了。“人都死了,你、你还要把他扔下去?!”   “不然呢?这些人对这里的地形很熟悉,如果不这么做,他们找过来一看到这人就知道七号被顶替了呀,那到时候就是我有麻烦了。你再善良,也不用这个时候吧?”   说完,她就一脚把七号踢了进去。这里的老鼠都是从来不喂的,饥饿起来就互相吞噬,也因此极为凶残,七号的尸体一落到地面,几乎是眨眼的功夫就被啃了个一干二净。   向小蓝满意地笑了,别的不说,七号的装备是非常精良的,单边墨镜里还有迷宫地图,丁雪看她笑,就问:“你笑什么?”   “我现在有地图了,就不用到处走了。”   “啊?”   “你以为我之前四处乱走是为了什么?郊游吗?”当然是为了摸索地形啊大姐!   丁雪一脸茫然。   向小蓝觉得跟她没话说,转身就走,丁雪连忙跟上去,“那我们现在就要离开吗?”   “不。”   “不?!”丁雪尖叫。“为什么?!”   “你如果再叫一声,声音超过五十分贝,咱俩立刻散伙。”   丁雪连忙捂嘴,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问:“有地图了,咱们为什么不走?”   “外面人不少,怎么走?”   “那也比待在这里面强啊!”丁雪现在只想回家。“咱们都在这待多久了啊!”   “能有多久,撑死也就十几个小时。”向小蓝嗤之以鼻,“这游戏好像挺好玩的,这人不是第一次玩了,所以我也想跟他们一起玩。”   丁雪:“……”   为了避免尖叫,她绞尽脑汁地跟向小蓝找话说:“你刚才跟那头的坏人说什么懒惰已经被击毙,懒惰是谁?”   “我跟七号换了衣服,既然我自称七号,你觉得懒惰会是谁?”向小蓝用你白痴的眼神看她。   “可是……为什么你是懒惰?”   “在地下迷宫之前,我们七个人躺在一个房间里,那个房间有七个床位,每个床位都刻着一个单词,分别是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饕餮及□□。”   “那……你是懒惰?”   “没错。”向小蓝觉得这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虽然躺着她没看清楚全部,但只看到其中两三个也足够猜到,至于这七个人分别代表着什么,几句话性格淋漓尽致,还有什么不清楚。   “那你怎么不叫醒我们啊!”丁雪都要被向小蓝给气哭了,原以为这人跟自己一样都是受害者,没想到这位简直就是来玩的,来度假的!   “我跟你们很熟吗?”向小蓝觉得再这样下去的花她还是离丁雪远一点比较好,免得这个女人害了自己。“既然来了,各凭本事。”   “你——”   不过是自以为是的蠢货和一群自以为是的蠢货的之间的无聊游戏。要杀人就直接杀,搞个七宗罪出来好像很上档次?   “闭嘴。”向小蓝示意丁雪闭嘴,因为前方传来了男人的笑和女人的尖叫。她看了丁雪一眼,小声说:“你不要跟过来。”   说着迅速往前走。   丁雪哪里敢一个人,她生怕被向小蓝抛弃,就跟了上去。可眼前的一幕让她不由得尖叫出声!   向小蓝刚和三号四号说上话,就听到身后的丁雪尖叫,她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自己倒了什么霉,这个丁雪一点用处都没有就算了还净拖后腿,否则她就可以偷袭这两个男人了!   丁雪之所以尖叫,是因为她看到了被摁在地上已经断气然而仍然被男人凌|虐的贺语。三号四号本来正准备邀请七号一起加入,没想到就又送上门一个猎物!   四号从贺语的尸体上起身,提了提裤子就朝丁雪走去,丁雪被吓得动弹不得,轻而易举就被抓住。她一直盯着贺语死不瞑目的眼睛看,浑身都在抖。   “七号你不行啊,这女人就在你身后不远处你竟然没发现?!”三号阴狠一笑,“少爷要是知道了肯定毙了你。”   “那就劳烦两位不要跟少爷说了。”向小蓝耸肩。   “也行,那你别跟我们来抢,我们俩玩完这个女人你再来。”   向小蓝微笑:“当然可以。”   丁雪吓得浑身哆嗦,她以为向小蓝会救自己,可看起来并不是,四号已经撕开了她的衣服,这些常年生活在地下的杀手人性早已扭曲,女人对他们而言就是发泄品,能够看到她们恐惧尖叫,比什么都让他们兴奋。   眼见向小蓝站着不动,丁雪正要叫她的名字,心里充满怨恨,你既然不救我,我也不让你好过!   可就在这时,向小蓝腾空而起,借助墙壁的弹力纵身跃高,先是用钢丝缠住三号的脖子,然后背着他翻身,右手一甩,四号也被拖在地上。她深知下手要快很准,所以根本没给这两人反应时间,就将他们勒死。   ☆、第五十九碗汤(七)   第五十九碗汤(七)   丁雪死里逃生,看着贺语的尸体,呆呆的,向小蓝一把掐住她的脖子,眼神冷酷:“你是不是想死?”   她看着向小蓝,突然嚎啕大哭。向小蓝被这哭声震的耳膜都要破了,嫌她烦,直接掏枪对准:“再哭就送你跟贺语一起上西天。”   丁雪一边哭一边指控:“你怎么这么没有良心……贺语、贺语你都不认识了吗……呜呜呜……她一开始说要跟你一起的啊……”   “关我屁事。”向小蓝翻了个白眼,之所以有今天那是贺语自己选的,她又不做慈善,还管别人作不作死吗?“你最好马上闭嘴,否则别怪我撕烂你的舌头!”   丁雪立刻不敢再哭,仍然抽噎。向小蓝一次杀了两个杀手,也没所谓了,她先关掉杀手身上的耳麦,然后摸走三号四号身上的武器,飞刀匕首还有枪,全都装在自己身上,顺便丢了把刀给丁雪,因为先前她手上防身的木板已经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为什么不给我枪啊……”丁雪不懂,刀子哪里有枪方便。   “说的好像你会用一样。”向小蓝笑。“而且我不相信任何人。”难保对方不会在她背后给她穿个透心凉。   丁雪见她举步走了,急忙问道:“贺语怎么办?”   “她已经死了,还能怎么办?招魂?我不会。”   “我的意思是……我们就把她扔在这儿吗?”   向小蓝讥讽地笑了一下,没理她,走了。丁雪来来回回看了两眼,贺语的死状太可怕,她到底也没敢过去合上对方的眼睛,而是慌忙跟上了向小蓝。   既然有地图那就方便了,反正已经杀了两个,倒不如一次性全杀干净。所以她拉下口罩对丁雪笑了一下:“帮我一个忙吧。”   丁雪哆哆嗦嗦地说:“什、什么忙……”   只是嘴上说说礼貌一下,她愿不愿意都不重要。向小蓝盯着丁雪,开启耳麦:“b7转c16与d2交接路口,我抓到了暴怒。”   丁雪惊呆了:“你要我当诱饵!”   “怎么,不行?”向小蓝挑眉,大有你说不行我就先宰了你的意思。丁雪屈服于她的淫威之下,什么都不敢说,默默地闭嘴了。   很快就有两名杀手赶到,分别是二号和六号。一看到向小蓝他们就说:“其他人都抓住了,只剩下这一个了。”   “那就好。”向小蓝把丁雪往前一推,二号六号分别抓住丁雪一只胳膊,向小蓝瞬间拔枪,砰砰两声,二号六号就瞪着眼睛栽倒在了地上,临死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知道向小蓝很厉害,但丁雪还是拍胸口松了口气:“太可怕了……我快吓死了。”   “走。”   枪声传到耳麦里,那头开始有人询问:“二号、二号!六号!你们怎么了!快回话!”   向小蓝冷漠地一脚将其踩碎,老规矩摸走武器,这两人是从同一个方向来的,又说其他人都被抓住了……她辨别了方向就开始前进,已经完全不管死掉的尸体了。   大概走了五分钟,在一个五岔路口,丁雪又他妈开始尖叫,叫得向小蓝都烦了!这女人!   原因无他,李丽的头被挂在中间那个路口,眼睛睁的大大的,脸上密密麻麻的全是虫子,就在这时候,虫子还在一只一只往下掉。她的身体则倒在第二个路口,已经被一层黑色的虫子所包围啃噬,细微的咀嚼声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丁雪吓得就要去抓向小蓝的衣服躲到她身后,结果却被一脚踹开:“想活命就不要矫情,这里没有人会救你。”   说完她开始研究究竟是哪个洞口,顺便觉得奇怪,怎么虫子这么多,却看不到陷阱。   就在向小蓝琢磨的时候,丁雪终于爆发了:“你怎么能这么冷血!有人死了,你却漠不关心!你还有人性吗?!”   向小蓝不高兴了,她转过身去:“我突然觉得还是当坏人比较好一点,至少你看到杀手的时候不敢骂他们。”不就是仗着他们认识才敢这样对她吼叫么?然而现在她懒得伺候了。“行了,咱们就到此为止了,你爱去哪儿去哪儿,爱关心谁关心谁,不见。”   她看了眼李丽的人头,往上跳抓住一块凸起的墙头,跳进了第四个路口。丁雪也慌忙追过来,她没有向小蓝的身手,可她知道离开向小蓝她绝对会死!即使是不死也别想安全活着出去!   可惜的是她完全不明白向小蓝为什么不走过去而是跳过去,于是脚下一个踩空,幸好双手快速抓住了李丽的躯干,才不至于掉下去。   只是那些虫子却开始顺着她的衣服往她身上爬了,丁雪哭喊着:“救我啊!向小蓝!快救我!”   向小蓝站定回头,很惋惜地说:“抱歉,我无能为力,你自救吧。”   说完,再也没有回头。   丁雪狼狈地大哭,这些虫子似乎不吃活物,但仍然在她身上不住地爬动,她忍着恶心没有松手,因为地下是更多的甲壳坚硬有利齿与长足的黑虫!   安静的路口,一颗血淋淋的人头,一具被啃的差不多的躯干,还有无数可怕的黑虫,丁雪又累又饿又怕,她不住地哭,可虫子已经爬到了她的脸上,甚至开始试图钻进她张开的嘴巴!只有是有孔的地方都被它们疯狂钻入!   而向小蓝已经找到了房间所在。   一号跟五号见到她就问:“二号和六号怎么了?”   “我将暴怒交给他们了,他们没过来吗?”   “奇怪……”五号盯着向小蓝。“那刚才的枪声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我到那里的时候,二号跟六号已经死了,他们的武器也都被摸走了。还有那个女人也不见踪影,难道说……少爷还派了别人下来?”   “怎么可能!”一号冷哼一声。“我们七个是地下迷宫的守卫者,少爷信任我们,不可能再派别人下来,不要胡说。”   “是。”向小蓝顿时明白了,原来地下迷宫只有七个人。“这些女人怎么样了?”   “你真该看看。”五号冷笑。“一群贱人,和以前那些没什么区别,死了也就死了。”   向小蓝顺着监控看过去,这回的屋子仍然是水泥建造的,只不过里面布置的很豪华,其中林采璇和高冰儿正扭打在一起,章芊芊则抱着自己的头在疯狂尖叫,三个女人像是疯了一样。   “不过一点小小的致幻剂,就让她们露出了本性。”一号不屑地说。“这些愚蠢的女人。”   高冰儿不住地撕扯林采璇的头发,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孩武力值还挺高,林采璇基本上落在下风,她尖叫着:“高冰儿你这个贱人!你一直喜欢我哥对不对!你这个贱人!你就是想抢走我哥!”   “你他妈才是贱人!你算个什么东西!那是你亲哥!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也喜欢他!你在他面前说我坏话恶意中伤我,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哇哦,向小蓝震惊。“这信息量挺大。”   “狗咬狗。”一号顺手按了个红色按钮,房间内突然开始蔓延出一阵白色气体。向小蓝觉得不对头,高冰儿跟林采璇打的你死我活,那是种疯狂的互殴,完全感受不到疼,也完全不会理智地思考如何保护自身,只想要杀死对方才能解恨。而章芊芊不住地尖叫尖叫再尖叫,整个场面一团混乱。   “等等。”向小蓝问。“你在做什么?”   她这句话一问完,五号的枪口已经对准了她:“你是谁?”   向小蓝举起双手:“我是七号。”   “你不是七号。”虽然声音没问题,但仔细一看身形略小,而且七号绝不会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二号六号的死就已经够可疑的了,本来最喜欢这样折磨场面的七号,怎么可能在看到之后还如此无动于衷?!   “我当然是七号!难道你要杀我吗?!”向小蓝愤怒地说。“少爷允许我们自相残杀了吗?!”   “五号,别冲动。”一号制止道,“露出你的脸,我们自然知道你是不是真的七号。”   向小蓝的大脑飞速转动。她大可趁着拿口罩的瞬间杀死这两个人,不过要承担的风险太大,最重要的是,她觉得一号的眼神有问题,他并没有胸有成竹,联想到三号四号即使是在js时也没有拿下的头套口罩,也许……他们根本不知道彼此的模样。   不过话说回来,向小蓝的脸他们可是见过的,向小蓝从一号的手认出这就是抱自己下车的那个人,一号绝不会认不出自己。所以她举起双手道:“我这就取下面罩,我发誓,你们看,我什么武器也没有……”   说时迟那时快,在一号五号稍稍放下防备的瞬间,向小蓝瞬间匍匐在地上,踢开五号微开的双腿,从他胯|下转到了身后,同时掏出袖管里的双枪抵住这两人后腰,不再伪装七号的声音:“很遗憾,你们晚了一步。”   ☆、第五十九碗汤(八)   第五十九碗汤(八)   一号和五号谁都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电光火石间,本来占上风的他们就成了别人的阶下囚,这让一向战无不胜的两人分外不服。向小蓝伸手揭开他们的头套和口罩,顿时露出两张不超过三十五岁但又极其平凡的脸来。这种平凡就是字面上的平凡,扔进人群里绝对找不到的那种,但也是最适合做这种职业的。   太丑和太美都容易引人注目,平凡是最好的伪装。向小蓝收了收钢丝,两个男人便发出痛苦的闷哼声,为了避免他们反击,向小蓝先卸了他们身上的武器,然后用绳子将他们捆成两只粽子,问:“她们怎么了?怎么会到这儿来?”   问完这话,一号五号都没有要告诉她的意思,正准备说两句不屑的话的时候,向小蓝突然惊呼:“对啊,有录像。”   那干嘛还特意问这两人,反正他们也不会告诉她。能做这一行的都是经过最严苛的训练,每个人在训练的第一项就是无论如何也要保守雇主的秘密。嘴巴不严实怎么做杀手。   她熟练的调出监控,找到了正确的时间点,看了一会儿,才问一号五号:“你们平时都这么玩?”   一号跟五号没说话。   监控器上的画面极其荒诞且淫|秽。李丽单独一人,剩下高冰儿林采璇章芊芊贺语四人一起,向小蓝带着丁雪离开后,她们五人在无意中碰头,并决定互相扶持绝不分开。   谁知在半路上因为向小蓝扯下项圈被追杀,她们遇到了一号三号四号还有五号,为了活命,高冰儿将贺语推了出去想要抵挡一阵,贺语反映迟钝,别说抵挡,就连反抗都忘了,瞬间就被拧断了脖子。然后三号四号来了性致,一号五号则抓着其他四人往前面去到迷宫一个地下狗场。   那里养的全是发情期的公狗,与此同时他们为了惩罚四个女人将她们关入狗场,并依照指令开始喷发催|情|剂,其中李丽是做惯了皮肉生意的人,其他三人一开始还想跑,后来也都绝望了,放弃了挣扎,就这样,直到被一号五号拖出去,四个女人基本上已经去了大半条命。   来到致幻剂房屋之前要经过五岔路口,其中李丽逃跑心切,谁知却中了陷阱,为了教训她,也为了震撼其他三个女人,一号将李丽的脑袋割下来挂在路口上方,然后将林采璇高冰儿以及章芊芊三人送入房中。   地下迷宫陷阱无数,根本不需要多余的人,她们就会逐渐遗忘掉自己心中最人性的部分。此刻林采璇和高冰儿还在厮打,而章芊芊的尖叫声也没有停过,然而目睹了狗场那一幕的向小蓝特别不高兴。她不是什么好人,但她很不喜欢这种通过淫|辱他人来取乐的行为。   “看这架势,你们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吧,毁在你们手上的,到底有多少人啊?”   五号笑得诡异:“想知道的话,自己去查呀。”   “你是警察?”一号的重点则跟五号不同。   “我对这个没有兴趣,既然你们不肯告诉我,那我就把这儿给毁了,建这样一座不为人知的地下迷宫可不容易,相信我能给你们带来很大的麻烦。”   她摸了摸下巴:“至于你们两个……我该怎么处置呢?”   想了想,打了个响指:“这样吧!”   她用钢丝将一号五号缠起来,轻松地拖在身后,没一会儿就回到了先前的五岔路口,这时候李丽的躯干已经只剩下白骨了,而丁雪还在苦苦挣扎——向小蓝第一眼没认出来,只看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凑近了才发现是浑身爬满黑虫的丁雪。她的嘴巴张的极大,口腔内已经被虫子占据,向小蓝噫了一声,直接把一号跟五号砸了出去。   这两人倒在路口,恰好搭成了一座人桥,这下向小蓝就不用跳出去了,她踩在两人背上走过去,头也没回的离开了。   根据地图,她成功找到了出口,出口处需要指纹检验,所以她只好半途折回,将一号的食指剁下来,否则没法开门啊。一号疼得头冒冷汗,虫子已经顺着丁雪爬到了他们身上,这些可怕的小生物在等待他们死亡,然后大快朵颐。   向小蓝扔掉头套跟口罩,瞬间活动了下筋骨,周围有侍者走过,她才发现出了地下迷宫,一楼的大厅是赌场,此时围绕了不少人,然而她的目标人物却在二楼。   二楼入口处有保镖,向小蓝一一撂倒,对她来说,这些人弱的像是蚂蚁,在真正的强者面前,所有的反抗都是无力的。她开枪的时候并没有人听见,因为一楼实在是太吵了。   二楼最里面有个巨大的房间,门口站着四个保镖,向小蓝躲在拐角处看了一眼立刻藏起来,林采璇三个人还在互相撕逼伤害,里头观赏的人肯定在看,这也是为什么她不放人的原因。   虽然她根本就没打算放。   这都是命啊,大家自愿来的,想出去当然也得各凭本事,她也不是救世主不是,她救人,谁来救她呢?   计算了时间,她翻身跃了出去,双手各一把枪,只是眨眼的功夫,四个保镖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倒在了地上,每个人脑门上都有一个鲜红的弹孔。   向小蓝上前一脚踹开了门,反手锁上。   踹门的巨响让里头的人都惊呆了,只见里面烟雾缭绕,红黄两色的灯光暧昧而黑暗,中间三百六十度的大屏幕上正显现着高冰儿和林采璇的互相辱骂以及撕扯,有的人发出笑声,穿着大红色性感服装的兔女郎不时的改变筹码,另一块屏幕上则显现着现在一共七张桌子上的七位客人的筹码变化,在座的都是男人无一例外,有人怀里抱着美女,有人衣冠楚楚,但每一个此刻脸上都充满惊讶。   “好了。”向小蓝笑着说。“现在我们有时间一起玩了。”   她举起枪,对准兔女郎,年轻的美女被吓得小脸惨白,向小蓝遗憾地说:“很抱歉,你们谁都别想走了。”   其中一个男人想要悄悄按铃,却被向小蓝一眼看见,子弹打进他的手腕,他大声哀叫着倒在了地上。   向小蓝围着房间走了一圈,分别打量了在场的这些人。“看你们玩这么血腥的游戏,我以为你们胆子都很大呢,原来都是老鼠胆啊。”   “你、你不是懒惰吗?你不是死了吗?!”   “以为自己是胜券在握的猎人,没想到却惹错了人,被猎物反杀了,真是遗憾啊。”向小蓝笑的很开心,她把玩着手里的枪,“既然你们喜欢玩,那咱们就玩大一点。”   说着,她随手甩出一把飞刀,将偷溜到门边想跑出去叫人的女人钉死在门上,女人闷哼一声就断了气,向小蓝的心狠手辣让在座的所有客人都感到了恐怖。“往哪里走啊,外头的保镖全死了,现在只剩下你们了。”   她围着七个桌子转了转,在第四个桌子面前停了下来,笑着俯身:“你就是少爷吧?”   众星捧月,又压着她的牌,应当就是那些人口中的少爷,地下迷宫和赌场的主人。   男人脸上有着惊慌,他玩血腥游戏不代表他经过这些,之所以玩真人的也是为了寻求刺激,可这刺激不代表他要把自己给赔进去啊!“你想做什么?”   “玩游戏,就像你跟我玩的那样。”向小蓝说。“不过在那之前,你是不是应该先把我应得的一百万给我?毕竟我是第一个从里面走出来的人,哦对了,我只要现金。”   少爷挥了下手,兔女郎颤抖着将一个箱子提了出来,向小蓝用手掂量了下觉得差不多,便将箱子绑在身上,然后踢了少爷一脚:“起来。”   她让在场所有人都起来,然后用钢丝缠住每个人手腕,将他们一路带到了迷宫入口。期间有人觉得奇怪,想上前却被少爷制止了,原因无他,他的性命都被人掌握着,能不听人家的吗?   向小蓝让他们进去,少爷冷笑说:“你不会以为这里能困住我吧?我——”   “这里是你建造的,你当然了若指掌。”向小蓝不用想都知道他要说什么,“可是我没打算让你们健健康康地进去啊。”说着她手起刀落,已经挖出了少爷的两只眼珠。   杀猪般的嚎叫听得向小蓝心烦,一脚踢过去,此刻她脸上的笑容无异于是魔鬼,“你们好像都挺喜欢玩这种游戏的,今天就让你们也感受一下,身临其境是什么滋味儿,毕竟光是用看的不够爽,对吧?”   有人想逃,可根本挣不脱细细的钢丝。就这样,向小蓝挖了所有人的眼睛,然后将他们踢进迷宫,逼着他们往前走远。   眼睛在流血,没有办法注意周围情况,哭喊声不绝于耳,向小蓝双手环胸看了一会儿。为了防止游戏棋子被人发现,他们特意将迷宫隐藏起来,并且极其隔音,这样也好,待会儿警察来了也不会发现,就让他们玩这个游戏到死好了。   向小蓝用找到的炸药炸毁了出口,又到地下停车场撬了一辆车,离开前报了警,至于接下来怎样,那就跟她没有关系了。   ☆、第六十碗汤(一)   第六十碗汤(一)   女鬼刚将得到的钱交给向小蓝的父母,便得到提示说是任务已经完成即将离体,下一秒就出现在夏悠悠的身体里。   而且浑身赤|裸,什么也没穿,还是在车里。   很明显,她出现之前夏悠悠都在跟人车震。   女鬼简直想要骂娘了,开你妈的什么玩笑,办完事儿了才让她附身?早半个小时让她爽一爽能怎样?要知道她才刚从地下迷宫走出来,那么多虫子鲜血陷阱,这样对她真的好吗?!   哦,操。   身体犹在余韵当中,夏悠悠吐了口气,身上黏糊糊的不怎么舒服,而且要是她感觉没错,这次宿主可能并没有爽到,所以对方活是有多差?跟这样的男人车震还不如靠自己的手。   她揉了揉头发,抓过一旁的胸罩还没来得及穿,就听到男人说:“你走吧。”   夏悠悠更想骂娘了。   她眯起眼,将不爽藏在心底,抬起头看向身边点烟的男人,密封的车窗里也他妈抽烟,还有没有点公德心。充气娃娃也不是这样用的,更何况是个大活人。   总之现在夏悠悠不爽极了,简直想要把这个男人一刀砍死。然而她手头现在没有刀也没有枪,只有宿主的记忆。   看上这么个货,对这样的男人死心塌地不肯放手拼命当备胎,宿主的脑子很明显不太好使。   夏悠悠穿好衣服,推开车门前不忘扮演宿主轻声问道:“下次……你还会找我吗?”   男人烦躁地说:“到时再说吧,你先走。”   他还抬手看了下表,估计是在赶时间。赶时间干什么呢?当然是跟他的女神约会。   操|你|妈。   女鬼是享乐至上的人,但她看男人是很挑的,这种货即使长得不错,可活烂脾气臭,白送上门她都不要。她现在就有一种被白嫖了的感觉,所以她感到非常非常窝火,窝火的想找点什么东西发泄一下。   你说宿主这样划得来吗?   自己给人当备胎,喜欢的人又是别人的备胎,备胎来备胎去,掉进套路里的只有她一人。夏悠悠知道这个世界自己不能太胆大妄为,最主要的是宿主的寿命一直到六十几岁,也就是说她要在这个世界待上几十年。   要当几十年的备胎,谁家备胎质量那么好啊。   夏悠悠喜欢贺旭,从上大学的时候就一直暗恋人家,偏偏贺旭的女神是曲听曼。于是这三个人就形成了神奇的女备胎——男备胎——女神的恶劣循环。女神喜欢吊着长相帅气家世也不错的男备胎,因为有这样的追求者让她倍儿有面子,男备胎每每被女神伤害就来着他的女备胎打一炮提神醒脑,爽完后裤子一提拔*无情再去追逐女神,等到女神再冷落他告诉他我们只是朋友我心里把你当哥哥你是对我最好的人如果可以我真希望爱的是你——,就再来找女备胎爽一爽。   而女备胎任劳任怨随叫随到,虽然没有名分也是甘之如饴。   夏悠悠不想评论,感觉跟她的作风完全不搭。要是贺旭活好的话说不定她也能提起性致一起玩玩,可贺旭活那么差都不够恶心人的,她疯了才会再去当备胎。   像她这样天生无情的人很难理解宿主那种绝望的爱情,世界上从来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她没有经历过,所以即使她不赞同,也不会去批判。   她无法理解别人的痛,但她尊重痛不欲生的人。   当然你也可以把这个解读为懒。   她不需要别人管她,也懒得去管别人。   所以半个月后当贺旭又一次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直接把电话摁掉了。开玩笑,谁要跟活不好又讨嫌的男人来往,她有新目标了。   这半个月她都在忙。最开始夏悠悠觉得她不好过,贺旭跟曲听曼也别想好过,毕竟这两人后来在一起了,为了讨好曲听曼,贺旭还逼着已经怀孕并且刚结婚两个月的夏悠悠打胎,又迅速拿了离婚证跟曲听曼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夏悠悠竟然无怨无悔的答应了!   她本来是想把这两个人搞死的,后来觉得太凶残了一点,对有些人来说死真是最轻松的事,两眼一闭两腿一蹬就什么都没了,她还有更有意思的事要去做。   最近她看上了一个男人。   腰细腿长长得帅,声音低沉手指修长穿上西装迷死人,更有意思的是,他是曲听曼的男神。   当然人家不像曲听曼还搞备胎,人家单身就是单身,不是那种来者不拒的,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女人都上的,总之比起贺旭是有品多了。   不过横亘在夏悠悠面前的是如何接近这位美男子。   这是个大问题,因为夏悠悠大学学的是师范专业,而纪寒纪先生则是某知名财团的董事长。   而且,夏悠悠现在还是个幼儿园老师。   请问在这样银行存款呈现两极分化的巨大差异下,夏悠悠要怎么样才能得到这位英俊器大又有钱的董事长?   搞偶遇?算了吧,这招不知道多少女人做过,听说有很多娱乐圈的女明星都喜欢纪先生,不惜为此抛出橄榄枝,然而纪先生洁身自好得很,根本不搭理;也听闻财团里许许多多单身女员工为此制造出不少诸如崴脚走错相撞等种种场面,然而总是在成功前就被纪先生的保镖送了出去并且解雇。   她连跟人见面的机会都没有,纪寒参加的宴会啊拍卖会啊之类的地方,夏悠悠连进去当女招待都不够格,人家招聘侍者都要求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并且还得是研究生毕业!   万般无奈之下,夏悠悠只好选择了自己最擅长的——偷香。   自古以来都是男人偷女人,女人偷男人大概夏悠悠是第一个。她也没办法,最近单身久了很难受,周围看得上的男人又没有,当然还有一点就是如果泡上了纪寒,对曲听曼是种多么大的打击啊!   好在夏悠悠拾掇拾掇也是小美女一个,不过让人遗憾的是姿色也就这样了,再倒腾也倒腾不出个绝世美女,好在身材不错皮肤也不错,希望床笫之间能让彼此满意。   听说纪董是个工作狂,此人有句名言,在记者采访他对未来的妻子有什么要求的时候,他冷冰冰地说了一句工作就是我的妻子,其冷感程度不止一次被人怀疑是gay。   否则怎么解释身边一个女人都没有?而且他的男秘书男助理长得都很帅,每每见报都让人目瞪口呆,财团是按照颜值招人的么?   这些个年轻力壮的男人每天共处一室又没个女人……   临出门前夏悠悠照了照镜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叹了口气,这长相……要是自己本来的脸的话……有那么一瞬间,她似乎从镜子里的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脸……   不过应该是幻觉吧。   夏悠悠知道今天纪董不回家就住在办公室,因为据说最近有个大案子要谈,所以一直加班加点,她看时间都两点多了,狗这会儿都睡了。   站在顶楼看风景就是不一样啊,夏悠悠甩了甩手上的钩绳,目测了一下距离和风速,瞅准了点儿就跃到了对面大厦顶楼。再往下一层就是纪先生的办公室,她现在要去做个偷香窃玉的采花贼了。   对此夏悠悠没有丝毫羞耻之心,她想要就去拿,拿不到就抢,抢不到——还没有她抢不到的东西,当然也包括人。   令人高兴的是纪先生没有什么防备心,晚上睡觉竟然不把落地窗上锁,这不是等着人来采他这朵倾国倾城的小菊花么?   夏悠悠落地如猫,她纤细的身影快速地连道影子都没留下,入目的一切让她发出赞叹声,这办公室豪华的,还有个吧台,地方比普通人家的房子都要大几倍。   摸索着进了卧室,她一边走开始一边脱衣服,黑暗中她仍然可以视物,床上的凸起表明主人正在睡眠之中,防盗措施做的不错,可惜遇到夏悠悠屁用都没有。   她想不起来自己是干什么的,但肯定不是什么正当职业,什么正当职业会让她视杀人如无物又这样无法无天呢?   为了避免上错人,她先看了下对方的脸,确定纪寒不是照骗,本人好像比报纸杂志上的都好看之后,才掀开被子,饿狼扑羊一般扑了上去。   纪寒从睡梦中惊醒发觉身上压了什么东西,还以为是有贼,可下一秒嘴就被堵上了,亲上来的小嘴儿又香又甜,两只小手开始脱他的衣服,非常暴力,基本上是用撕的,以前也有女人用过爬床这一招,但他发现后就加强了防备,今天睡在公司,这女人怎么进来的?   “你就不要挣扎了,乖乖地从了我吧。”夏悠悠得意地笑,她的眼神如同盯住猎物的猛兽,即使在她面前的是个身强体壮的男人,也无济于事。   小手伸进纪寒睡裤后,夏悠悠顿时满意极了,觉得自己眼光真是不赖,不管活好是不好,器都是真大。   ☆、第六十碗汤(二)   第六十碗汤(二)   弱点被人一把揪住,这种感觉实在是不太好,纪寒闷哼一声,本来想要反抗的力度也弱了下来,一时间心底也是好气又好笑,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也会有这一天。   夏悠悠也不矫情,另一只手抓住纪寒的手放到自己胸前,从始至终都没离开过他的薄唇。纪寒虽然年近三十,但还是响当当一枚处男,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阵仗,夏悠悠身经百战,他哪里能是她的对手,一会便已溃不成军。   “男人就是这样对不对?明明心里不想,但就是控制不住身体上的反应啊。”夏悠悠状似叹息,期间纪寒想要抓住她,却被她灵活地将双手绑在了一起,为了避免麻烦,她顺手把纪寒的脚也给捆起来了,总之全程都是她在掌控,纪寒浑身大汗,房内打着空调也阻止不了他身体的逐渐失控。   今天这件事情,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迷迷糊糊间,纪寒这样想着。   ……   成功采完花之后,夏悠悠神清气爽地从纪寒身上下去,她特意穿上的性感内衣早已变成一地碎布,当然这是她自己撕的,她撩了撩及腰的卷发,捡起自己的衣服正要穿上,就听见纪寒的声音:“你是谁?”   她没说话。   “既然都已经做过了,难道还怕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她心想也是,反正以后也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纪先生虽然很青涩,但假以时日,经过她的调|教,一定惊为天人。所以她拿着衣服又扑回床上,还带着湿润香气的唇舌在纪寒耳畔回响:“这个不重要,我会再来找你的。”   纪寒不想承认自己心底有些窃喜,他和这个女人的身体有着极其美妙的契合,这种感觉让他已经不在乎到底是怎么开始的了。“下次,可以从门口进来。”   “这你就不懂了。”夏悠悠一边在心底感慨男人啊,就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谁让他爽就认谁当妈,一边调戏纪寒。“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   “你把我当——”   “你误会了,我还是很喜欢你的,我都盯你半个月了。”她开始悉悉索索的穿衣服,期间吻过纪寒的薄唇。夏悠悠是个非常善于*的女人,栽在她手里的男人不计其数,只不过她出色的身手让人忽略了她身为女性极富魅力的一面。“我要走了,明天见。”   说完,她几步跑到落地窗前,打算从卧室出去,纪寒叫了她一声,她回头看了他一眼,皎洁的月色下,纪寒看见一张美得让他心惊的脸,然而没来得及看清楚,她便跳了下去。   这把纪寒吓了一跳,还以为对方是害怕所以跳楼自杀了,他动了下,才发觉身上的绳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解开,追到窗户的时候,已经看不到夏悠悠,只见到一个小小的黑影在鳞次栉比的大厦之间穿梭。纪寒看了会儿才眨眨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这是在演超级英雄?普通人是怎么做到在大厦之间跳跃的那么敏捷连贯的?!   一阵风吹来,他才发现自己没有穿衣服,连忙拉上窗帘开灯。床反正是没法睡了,上面沾染着不可言喻的液体,他先把睡衣穿好,然后把被单拆了下来,生平头一次蹲下去在卫生间手洗床单,然而出来的时候仍然能够闻到房间里弥漫着的暧昧气息,在在都提醒着他不久前发生了什么。   一个一米八七的大男人,竟然被一个女人给强了,而且他还很享受,到了后半程根本就没想着反抗。那个女人浑身充满着野性,柔软的腰肢如同水蛇一般,纪寒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最后恢复了一贯的冷漠。   夏悠悠在跳过某栋镜面大厦的时候才发觉不对劲,于是她又翻了回去,细细地从镜面反射的影响看着自己。然而不管怎么看,这好像都不是宿主的容貌和身体。   真正的夏悠悠只有一米□□,身体略瘦,长相只能说是小美女,平心而论,并不是多么吸引男人的类型,可能这也是为什么贺旭拿她当备胎的原因,和曲听曼这样容貌美丽的女神比起来,夏悠悠实在是太不能够看了。   可此刻镜面上的女人却有一双乌黑的媚眼,眼角下一颗鲜红泪痣,五官精致妩媚到妖艳,即使不上妆也美得惊人。站起来的时候是非常鲜明的九头身,浑身肌肉健美腰肢纤细,腿长的简直是从脖子下面就开始劈叉了。   这是她生前年轻时的模样呀。   夏悠悠不至于认不出自己来,这都第四个世界了,她多多少少想起了一些。但让她惊讶的是,明明是在宿主体内,为何最后却变成了自己?!   怪不得刚才纪寒都没怎么反抗,这身材夏悠悠自己都是心动的,她就是老天爷的宠儿,哪个男人傻到家才会把这样的美女推出去。   夏悠悠叉腰看着自己的倒影,摸了摸脸,她的容貌过于艳丽,其实很容易让人觉得不庄重,可那颗泪痣却又透出神秘感,再加上身上难以掩饰的野性,没有任何人能忽略得了她。   意外得回自己的身体,夏悠悠干脆跳到了地面,虽然已经凌晨,但大街上仍然有很多出来寻开心的人。这样繁华的城市是没有夜晚的,夏悠悠走在大街上,享受着来自四面八方惊艳的目光。   她生来便美,自有资格接受众人膜拜。   不过这美好的一切在天亮后就宣布了结束,回到家里的夏悠悠在沙发上睡了一会儿,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变回了宿主的模样。说真的,在看过自己的脸跟身体后,她对宿主就开始嫌弃起来。   还以为能保持本来的模样,没想到天一亮就被打回原形,夏悠悠不爽了整整一天,到夜里的时候都没好。巧就巧在这时候贺旭打电话过来,本来她是不想接的,可是满心的恶气找不到地方发泄怎么能行,刚接起电话,那边的贺旭就低吼着:“这些天你怎么不接我电话?!”   夏悠悠翻了个白眼,声音却温柔又不安:“我、我手机最近坏了,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收不到电话跟短信……”   贺旭不耐烦地打断她:“过来接我。”   “你在哪儿呀?”   贺旭报了个地名,夏悠悠乖乖地答应了,他没好气地说了声你赶紧的,然后就挂了电话。   夏悠悠潇洒地关机了,反正她没有心思去照顾小孩,这具身体现在已经是她的了,宿主自我放弃,那就彻底由她来处置,班不上了她连打电话辞职都懒,翻了翻宿主的存款,心累,房子是租的,心累,过不上好日子,心更累。   她出任务的时候也吃苦,但平时放松的时候绝对是要极致的享受。怎么奢华怎么来,怎么浪费怎么来,怎么高兴怎么来,谁惹她她就崩谁,不允许别人说她一句不好。   你有胆说,就别怪她不客气。   这样极度自我,极度跋扈却又极度聪明有能力的人。   贺旭昨晚第一百零一次被女神拒绝,心痛之下去酒吧买醉,到了深夜觉得空虚寂寞冷,于是就想起了他可爱的备胎夏悠悠。这会儿那股虚火就开始朝下边冒了,他也跟女神啪过,可惜女神要小心呵护,夏悠悠却能随心所欲的玩弄。基本上只要贺旭提出的要求,夏悠悠没有不答应的。   可是这电话打了……等了好几个小时夏悠悠也没来接他。于是贺旭带着醉意酒驾闯了好几个红灯,像个神经病一样到了夏悠悠家门口,也不管会不会吵醒其他邻居就死命砸门,一边砸一边特深情特痛苦地咆哮:“夏悠悠!夏悠悠你给我出来!夏悠悠!夏悠——”   门被刷的一下拉开,一个身高足足有一米七八的女人倚在门边,她穿着夏悠悠的睡裙,不过在夏悠悠身上到膝盖的睡裙到她身上就刚好掩住翘臀,露出的一双美腿又细又长,白嫩笔直的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夏悠悠刚熬夜看电视洗完澡准备睡觉,没想到贺旭就找上门来了,“你好,请问你找谁呀?”   贺旭能认得出来才有鬼,他被夏悠悠的妩媚所惊艳,吞了口口水,眼珠子直盯着她的美腿看,夏悠悠懒洋洋换了个姿势,右腿并到左腿前面,他就跟着看了过去。“我、我是贺旭……”   “你就是贺旭啊。”夏悠悠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那进来吧。”   贺旭飘飘然地跟在夏悠悠身后进去房间,看着她即使在宽松睡衣里也掩饰不住的袅娜身形,这他妈就是个百年难遇的尤物啊,哪怕电视杂志上也没见过这样的女人!超模和她比起来又算什么?!“那个……请问、请问你是……”   “哦,我是夏悠悠的朋友,我叫鲸落,你好。”   伸在贺旭面前的那只手,五指修长柔嫩,粉色的指甲在灯光下闪着亮光,宛如白玉雕刻成的艺术品,贺旭又狠狠吞了口口水,才哆嗦着去握了一下。   ☆、第六十碗汤(三)   第六十碗汤(三)   还没等贺旭感受一下那看起来白瓷一般的肌肤有多柔嫩,柔软的小手就从他掌心溜了出去,只是滑过的时候不知有意无意,小指在他掌心勾了一下,贺旭顿时感到一股电流涌过全身,没等他细细回味,夏悠悠就从冰箱里拿了瓶矿泉水给他:“你身上都是酒味儿,喝点水吧。”   “谢、谢谢。”   她巧笑倩兮地盯着他,媚眼里似乎有千言万语想要倾诉,夏悠悠完全不需要脱衣露肉,她的眼睛含情脉脉,比单纯的*勾引更具吸引力。欲说还休,欲拒还迎,即使是情场老手也要折在她手里,更何况是从没见过这样女人的贺旭。   如果一个女人美丽且狠心,那么千万不要去招惹她,因为除非她玩腻了,否则你永远都不可能全身而退。   “你跟夏悠悠什么关系啊,男女朋友?”   “她是这么跟你说的?”   “我猜的。”   贺旭突然有点紧张起来,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这个大美人似乎对自己有意思,他会错意了吗?应该没有吧?他舔了舔嘴唇说:“我跟夏悠悠就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普通的朋友关系啊……”夏悠悠沉吟片刻。“那你还大半夜打电话让她去接你?这大晚上的,她出门还没回来呢,你也不打个电话给她?”   贺旭说:“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所以不忌讳这个。”   是有多好哦,都好到上床了还只是朋友。“你刚才说是普通朋友,现在又说是很好的朋友,到底是普通朋友还是很好的朋友啊?男人说话都像你这样模棱两可吗?”   “不是的,我……”   “那你有女朋友吗?”夏悠悠没给他说谎的机会,直截了当地问。贺旭估计也没想到她会这么问,结结巴巴反问道:“你、你问这个做什么?”   “好奇呀。”夏悠悠走近他,她柔软的头发从肩头滑落,状似无意地从他鼻尖掠过,阵阵香气怡人,“总得知道你是不是单身,我才好决定要不要出手。”   可怜的贺旭已经被撩的神魂颠倒,深夜,一个衣衫半褪的美女,言语间若有似无带着邀请,神秘又有魅力,是他从未见过的美,他只是个普通男人,如何把持得住?“你、你……”   “不过我仔细想了一下,夏悠悠这会儿还没回来,你我……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难免有些不妥,虽然你没有女朋友,我也没有男朋友,但怎么都不好看。”夏悠悠将头发掖到耳后,“不如这样吧,我有点担心夏悠悠,咱们一起出去找她,这么晚了,一个女孩子走在外面也很危险。但是你就不要开车了,毕竟刚喝酒呢。”   先是妖娆地诱惑,然后突然间换了一副体贴的面孔开始关心,贺旭搞不懂这个女人究竟是怎样的,总之她说什么他迷迷糊糊就去做了,等到走在大街上,冷风一吹才懊恼,自己连人家电话号码都没留呢!   贺旭一走,号称要换个衣服出门去找人让他先行一步的夏悠悠二话没说就躺回了床上,这里只有她一个人住,条件实在是不能算好,宿主是个抠门鬼,夏天都舍不得开空调,这鬼地方谁爱住谁住,总之她要赶紧搬走。   就让贺旭去找人好了,她再睡一会儿。   不过她是不是有什么事忘了啊?想了很久都没想起来,夏悠悠干脆不想了,睡觉要紧,管他爱谁谁。   瞪着眼睛等了一夜的纪先生憋了一肚子的火跟气,他都已经准备好陷阱等着那女人前来了,结果一夜也没看见人影!第二天早上他的黑眼圈大的吓人,连带着整个人都不爽起来,低气压到整个办公室都没有人敢大声说话,谁都不知道昨天白天心情还很好的董事长怎么过了一晚就换了副面孔,黑眼圈这么重竟然还不休息,加班到晚上十二点。   纪寒决定不等了,他把门窗全部都锁紧,顺便打开了防盗系统,看那女人还怎么进来!   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说话不算话的人!   可是半夜他又被压醒,坐在他身上的女人还不高兴地抱怨:“你把落地窗锁死干什么,我不是说还会来找你么?”   纪寒被气笑了:“你要来找我,我就乖乖等着你找?”   “当然。”夏悠悠理直气壮,她等到十二点变身过后才来呢,结果发现落地窗也好房门也好全锁死了,如果不是她厉害破坏了保全系统,这会儿保镖都已经冲进来逮她了。“你是我看上的男人,当然事事都得听我的。”   “你——你是怎么进来的?”纪寒被气得不想跟她说话。   “有门有窗的,我怎么不能进来?这点破玩意就想拦住我,你也太看不起我了。”   其实纪寒这套系统已经非常高级了,可惜对上夏悠悠仍然屁用没有。她猴急地开始去扯纪寒衣服:“快点,我想要了。”   纪寒觉得自己就像根人形按|摩|棒,他忍不住想去推阻,结果夏悠悠被他弄烦了,直接像是第一次那样把他绑起来,纪寒气得浑身发抖,却被夏悠悠误以为他很急,还低下头亲他的脸,用哄小孩般的语气说:“乖,别急,姐姐马上就来。”   来个屁!优雅高贵的纪董差点爆粗口,他咬牙切齿地威胁夏悠悠:“你要是敢……我发誓,绝对不放过你。”   “那太好了,我也没打算放过你。”她对着他上下其手,咬他耳朵。“我挺喜欢你的,短时间内你就陪我上床吧,等我找到了新猎物自然不会再来折腾你。”   那口气渣的,活脱脱是个玩弄人心的女骗子,纪寒听了就生气:“我不想做!”   “骗子。”夏悠悠的声音突然就低沉下来,“你明明很喜欢我的身体的。”   纪寒在她手上根本没有招架的能力,堂堂董事长,在下属和公众眼里都是只可远观的高冷之花,身高一米八七的男人,竟然被一个女人玩弄于股掌之间,还他妈没出息的哭了!   结束的时候纪寒不想说话,夏悠悠抹掉他眼角的泪花,柔声哄他说:“有什么好哭的,一回生二回熟,下次姐姐还好好对你。”她开始在他身上摩挲,“门卡呢?下次我来的时候方便点。”   纪寒别过头,“床头盒子里。”   夏悠悠满意地将门卡收入口袋,从床上跳下去,觉得这个男人真是软萌又可爱,很对她的胃口。她这种日天日地的性格软硬不吃,除非她看上的,否则谁也别想得她一个好脸色。纪寒又干净又英俊,最主要的是他虽然嘴硬,却又很实诚,完全满足了夏悠悠的劣根性。真要说喜欢也不见得,但她的确对纪寒很满意。   “下次我指定不迟到,你乖乖洗干净等着我。”夏悠悠走了两步又回来。“我挺喜欢看你穿西装的,明天穿好了等我吧,我要看你穿黑衬衫。”   说完几步走到门口,又回头笑了:“忘了告诉你,刚才进来之前我把你所有摄像头都弄坏了。”   纪寒眼睁睁看着她把门关上,毫不意外就没了踪迹。他现在有种很诡异很羞耻的感觉,可是莫名又觉得有点开心。说出去会不会被人当成是神经病,那么多名媛淑女他都不喜欢,却对一个无法无天又嚣张并且完全不尊重他的女人有种奇怪的动心。   今天夜里他仍然没有看到她的脸,也不知道她的名字。可第一次她离开的时候,月光下那张艳若牡丹的面容,迄今都在他眼前挥之不去。   中了邪了。   他本来打算到了年纪,和一个温柔传统的女人交往,合适的话就结婚生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个时候跟一个离经叛道我行我素的女人发生关系。   纪寒不想承认的是,他还乐在其中,否则怎么解释他特意让所有人都退出顶楼?   夏悠悠白天的时候又遇到贺旭了,这次贺旭主动找她说话,不过话里话外都在打探鲸落。夏悠悠心想你真是吃着嘴里瞧着锅里的,人真是越平庸越贪心,她问贺旭:“你最近跟曲小姐怎么样了?”   提到曲听曼,贺旭的脸色就不好看了,他今天看到夏悠悠第一件事都不是问她那天什么时候回的家,而是先问那个女人,可以看出来他并不像他自己说的,没有曲听曼就活不下去。   这世界上谁没有谁活不下去啊,夏悠悠就不喜欢这种要死要活的感情,沉重的要命,而且还不一定真诚。人生在世,及时行乐才是要紧事。   “不用你管。”   好像她爱管一样,夏悠悠低头嗤之以鼻,抬头又是关心的表情:“那你这段时间还好吗?有事的话记得找我啊。”   “知道了。”贺旭不耐烦地摆摆手,越听夏悠悠的关怀备至就越是烦躁,最后找了个理由匆匆离开,夏悠悠对着他的背影比了个中指,她从包里拿出在纪寒办公室顺出来的金弹弓,随手捡了颗石子射出去,贺旭腿弯一疼扑倒在地,跌了个狗|吃|屎,让夏悠悠足足笑了五分钟,   ☆、第六十碗汤(四)   第六十碗汤(四)   贺旭摔得很难看,他爬起来第一件事不是先看自己有没有受伤,而是先观察四周有没有人注意这边,看得出来他是个很爱面子的人,有时候宁愿打落牙齿和血吞都不会让人瞧不起自己。   自尊心极重,侧面也表明了他的自卑。   夏悠悠没去上班,幼儿园就打电话来了,她接收了宿主的记忆,当然知道宿主在这家幼儿园做的并不开心,所以干脆利落地告诉园长:“我辞职。”   “什么!?”园长都不敢相信。“暑假都要过去了,你这几天不来上班不去招生也就算了,现在你说不来,还有几天开学我到哪儿去现招老师?!”   “关我屁事。”说完啪的一声挂掉电话,这个年过四十的老男人总喜欢对夏悠悠动手动脚,她就是懒,否则非到学校去把这老色狼阉了不成。就这样一破幼儿园竟然也有人敢把自家孩子送进去,真是不知死活。   不过虽然不能爬起来去学校,但给园长添堵这件事儿夏悠悠还是敢做的。她翻出手机,要说宿主也不是特别傻,至少她知道在不小心撞破已婚的园长跟幼儿园某位已婚的女教师偷情时用手机录下来。   这年头网络多发达,社会舆论发酵都是分分钟的事,更何况夏悠悠手里是罪证确凿,所以她很快就找到了网上某个很有名的吐槽账号,私信给对方这件事,并附上了幼儿园地址跟园长照片。宿主是没亲眼看到过园长对小孩子怎么样啦,但就这种搞婚外情的园长跟老师,能教育好孩子么,好孩子都被带坏了,说不定从此后人格上都会出现偏差。   那个吐槽账号每天都要收到很多私信,所以会挑一些比较严重且能吸引眼球的贴出来,夏悠悠这个可谓是话题性十足,所以他信心十足地整理了下挂出来,很快就有人在评论里说:卧槽,这不是我儿子待的那家幼儿园吗?我看宣传单上写得特别好,收费还高,以为会很安全,原来都是骗人的!   一传十十传百,这件事越闹越大,大家都认为有道德黑点并且好色的园长根本没有做教师的资格!自家的孩子都是粉嫩嫩的,谁放心把孩子放到这样的幼儿园?从园长的人品就能看出这个幼儿园的未来了!   一时间已经报名的孩子不去了,准备报名的孩子也不去了,更有甚者,一些担心孩子的家长和单身人士主动到幼儿园外面拉横幅抗议!园长为此焦头烂额,他的妻子知道他出轨的事情又在和他闹,内忧外患,本来就已经开始秃的头顶如今更是剩不下几根毛。和他偷情的那个女老师也不堪这样的环境辞职了,可惜回到家后面对的是丈夫毅然决然提出的离婚。   抗议的时候夏悠悠也去了,她塑料袋了揣了几个香蕉皮还有鸡蛋,对准了园长那是一砸一个准,别人都没她准头高力气大,看到园长倒霉她就高兴了,虽然园长并没有做那些猥亵儿童的事……但管他呢,跟她有什么关系,她又没说他干了,只是委婉地提出这个可能性而已。   晚上她到了纪寒房里的时候,纪寒就发现她特别开心,这种开心是怎么体现的呢,大致上就是不管他怎么生气她都哄着,半点看不出不耐烦的样子。   夏悠悠拍了拍纪寒的脸,跟纪寒商量:“下次别在公司了吧,我每次从顶楼下来都挺不方便的,不如你把你家的钥匙给我,顺便告诉我你的地址,要是能把你的手机号也给我那就再好不过了。”   纪寒都被气笑了,他现在不仅是免费被她睡,她走的时候每次都要顺走他皮夹里所有的现金,自己这是赔了夫人还折兵,现在更好,她竟然还敢问自己要家里的地址!“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凭什么你对我了如指掌,我对你却一无所知?”   夏悠悠捏他脸,虽然是个大男人,可皮肤却好的令人发指,“不高兴啦,你想知道我叫什么的话,可以早点告诉我啊,我以为你知道呢。”   “我怎么知道?!”   “鲸落,我叫鲸落。”她很不害臊地钻进被子里躺在纪寒身边,还拿过他的手放到自己腰上,纪寒挣扎了两下,夏悠悠一坚持他就从了。“我也是很想包养你的,可惜我没有钱。”   纪寒:“……那你有什么?”   “我活好。”夏悠悠很认真地给了他一个理由。   “你一个女人,说这样的话,你、你就不觉得羞耻?!”   “都什么年代了还在意这个。”夏悠悠不以为然。“我这样过得挺开心的,人有七情六欲,这不是很正常么。”   纪寒说不过她就别过脸去,可一想到夏悠悠这技术不知道是在多少男人身上实施过的,他就心头憋得慌。   夏悠悠知道他在别扭,去拧他耳朵,暴力的让纪寒立刻忘记了那么点酸楚。“我跟一般人不一样的,你得早点习惯这一点。”   “那就别来找我!”纪寒低吼。   “很抱歉,我目前就看得上你。”越说越心酸,夏悠悠都差点儿要怜爱纪寒了,可惜她就是这样的人。“我是很自私的,可是,谁叫我有这个本事呢?咱们在一起很快乐,我是不会站在你的立场替你考虑的。”   纪寒推开她,坐了起来,他的后背在黑暗中也仍然显得结实宽厚,可他身上的低气压也十分明显。夏悠悠从背后搂住他的肩膀说:“这种不讨喜的事情咱们就不要再聊了,就这样在一起不也挺好的么,你很喜欢我,我也挺喜欢你。”   “我不想这样,我还要结婚……”   “可以的呀,如果你找到了想要结婚的对象,我绝对不会缠着你。”   “……你没想过要跟我结婚吧?”   夏悠悠实打实被吓了一跳,“结婚?!”   她当然没想过结婚!   不用看她的表情,光是从她的语气纪寒大概就明白了,他在心里骂了自己一遍又一遍,都一个多月了,他还不知道这个女人的尿性吗?无情无义翻脸不认人,他的一切都被她摸索的干干净净,他对她却仍然一无所知。   他喜欢她的,纪寒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很喜欢这个女人,可那又怎样?直到现在他都只见过她一面,还是在第一天的晚上她回头给他的那个笑容。   事到如今回想起来,都不知道当时是不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正在他想再说点什么的时候,夏悠悠的手机突然响了。她接起电话,突然间就像是变了一个人:“是你呀,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纪寒心里难受死了,他恨恨的盯着地面,想转身把她手机抢过来丢出去。夏悠悠一边用白嫩的手指抚摸纪寒的胸膛,一边柔情蜜意地跟贺旭打电话:“你不要喝太多酒呀,对身体不好的。我、我也会担心的……”   纪寒想大吼一声告诉对面的那个男人,不要相信这个坏女人,她在撒谎!   她怎么能在他的床上,他的身边,跟另外一个男人这样含情脉脉的通电话?   耳听夏悠悠越说越软越说越温柔,纪寒气得张嘴就要败坏,夏悠悠眼睛多尖,哪怕房里漆黑她也能敏锐地从对方的心跳和呼吸来判断纪寒的情绪。所以趁着那边贺旭说话的时候,她勾住纪寒的脖子让他往后倒在自己大腿上,低头吻住了他。   温软香甜的舌头瞬间就击溃了纪寒为数不多的理智,他轻轻地喘息着,脑子还迷糊呢,夏悠悠已经恢复了平静,跟对方说:“哦,我身边是鲸落呀,现在跟我一起住的朋友。”   纪寒被亲晕了之后,好一会儿才意识到现在的夏悠悠声音和他说话时是不一样的,简直就是判若两人。他越发觉得这件事很蹊跷,可夏悠悠已经答应和对方见面并且马上赶到对方身边了。   他问已经穿好衣服要离开的夏悠悠:“我要你留下来的话,今天晚上,你还一定要走吗?”   “你知道答案的。”   纪寒说:“我承认我喜欢你,但我也是有尊严的。如果你现在要走,那么以后就都不要来找我了。”   可夏悠悠只是笑了一下,仍然义无反顾地离开了。   纪寒一个人住在安静的房间里,狠狠的一拳砸在了床柱上。他不是她可以挥之即来呼之即去的人,既然她不愿意跟他坦诚相见,甚至不肯让他看见她的脸,那么他也不会再见她了!   夏悠悠去哪里了呢?当然是去酒吧找贺旭。说找贺旭可能不大妥当,严格来说,她是去给贺旭找麻烦的。   贺旭酒品不太好,所以每次在即将失控前他都会保持着最后的理智大打电话给夏悠悠,让她来接自己,时间长了就成了习惯,也从来美出过事,上次夏悠悠就想玩他了,可惜有点小状况,这次刚好是个好机会。   ☆、第六十碗汤(五)   第六十碗汤(五)   发现来接自己的人不是夏悠悠而是鲸落,贺旭很吃惊,同时也为自己此刻的状态感到几分羞耻。   夏悠悠跟他说:“悠悠今天晚上突然发烧去医院吊水,所以委托我来帮她接你,走吧。”   贺旭不知道哪里来的脾气:“不走!”   夏悠悠走了没两步就听见他这么说,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特意转身回来:“不好意思,我刚才没听清,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走!”贺旭借酒装疯,他现在顶多是微醺,但看着那天晚上还勾引自己似乎对自己有意思的鲸落突然变得冷淡起来,他心里就不舒服了。“是不是夏悠悠在你面前说我什么坏话了!”   “她能说你什么呀?”   贺旭一窒,是啊,夏悠悠能说他什么?没人比他更了解那个女人的性格了,即使是自己受伤也不会对他说一句难听话的,可那要怎么解释鲸落对自己的冷淡态度?“我不走,我还要喝!”   夏悠悠拨了拨长发,她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领口宽大,饱满酥胸若隐若现,稍微倾斜了下身子就可以看到她雪白皮肤上还没褪去的吻痕。贺旭不是瞎子,他当然看到了,也不知哪里来的火气,可能是想把在曲听曼身上的失意发泄出来,可惜现在他眼前的不是真正的夏悠悠,谁是他亲妈还是怎么的,要听他抱怨个没完?   “不要脸的女人,你是不是一天没有男人就受不了?!”他目光凶狠,似乎是真的醉了。   夏悠悠似笑非笑:“你喝醉了。”   “我他妈才没有醉!老子、老子就是看不惯你们这种女人!嫌贫爱富,仗着自己长得漂亮,就想嫁个富二代,同时还要让我们这样的普通男人当备胎……你他妈还有人性没有?女神?我呸!就是个婊|子!我——”   一句话没来得及骂完,夏悠悠已经一脚踢到了他裆下,这一脚可不温柔,贺旭觉得自己都要废了!夏悠悠上前一步拎起他的袖子:“不要觉得别人看不上你是因为你穷,纯粹是因为你是个没用的废物而已,有这种想法,你还是早点自杀,说不定赶紧去投胎,下辈子能做女神的卫生巾。”   说完直接把人推开。“爱走走不走拉倒,你算个什么东西。”   她还真就转身走了,完全不在意自己对“夏悠悠”的承诺。贺旭捂着下面倒在地上疼得打滚,周遭围观的人顿时哄笑起来,还有人开始拍照,不过叫人扼腕的是刚才那个彪悍又超级美的妹子谁都没拍到,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夏悠悠走没几步就知道有人跟着自己了,以她现在的容貌和身材,在这种深夜酒吧引起人注意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只有贺旭这个脑残,当自己是小公主,大半夜的要女人来接他回去,不要脸不说,也不为别人着想一下。   死在酒吧算了,没用的东西。   她坐进车里,还没来得及发车,一只手就伸进来握住了她的方向盘:“美女,别走啊,咱们聊聊?”   哦,天,在上过纪寒这样的极品之后,这种个头不到一米八头发染的五颜六色穿着嘻哈自以为很潮实际上看起来像智障的男人,真的是太入不了眼了。   抽什么烟啊,这颜色的路灯她都看到了他一嘴黄板牙,真当她饥渴成性,什么男人都来者不拒?不是纪寒那样的,跪下来给她舔|脚她都嫌恶心。   不过这会儿嘛,她也不介意逗对方玩玩:“聊什么呢?”   “聊哥哥有的妹妹没有的,再聊妹妹有的哥哥没有的。”彩毛男人笑得分外□□,从他这个角度可以看到夏悠悠的胸口,简直叫人滴口水。   “是嘛。”夏悠悠放下车钥匙,打开车门下去,完全不把这七八个男人当回事儿,向后倚在车门上,说笑也不像是在笑:“哥哥们有什么是我没有的呀?”   刚才在酒吧,这妹子一进去就吸引了全酒吧的人,一点都不夸张!这么高的个子,这么长的腿,还有细腰翘臀丰胸,长得还这么媚,勾的整个酒吧的男人都心痒痒!现在靠近了看,更是觉得美得要命,要是能跟这样的尤物打一炮,那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   一个黄毛嘿嘿笑,手在自己裆下搓了搓,舔舔舌头说:“就这个啊,妹妹有吗?”   “还真没有。”夏悠悠啧了一声,很可惜的样子。“那哥哥们也不要有好了。”   “那怎么能行,没有这个怎么叫妹妹爽?”几个男人□□地笑起来,他们根本没把夏悠悠放在眼里,女人再怎么厉害,难道还能一次性干过他们七个不成!   “妹妹你听话,乖乖跟哥哥们爽一爽就什么事都没了,哥哥还给你买包,要不然……”   “要不然怎样?”夏悠悠特别期待地问。   “那你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别怪我们霸王硬上弓了!”一个强壮的男人说,“看你也不是什么良家妇女,这么晚了不回家来出来瞎晃悠,很想被强|奸吧?”   这话夏悠悠还就不爱听了,她哪怕半夜在街上裸奔,也不是给人强|奸的。所以她甩了甩手,娇滴滴地问:“那哥哥们是一个一个来,还是一起来呢?”   “那就得看妹妹你口味重不重了。”几个人又是猥琐一笑,还以为夏悠悠准备屈服了。   夏悠悠笑弯了腰。“成啊,那你们一起来吧。”话音刚落,她一拳挥了出去,离她最近的彩毛直接飞出去几米远,晕了过去。   “这位哥哥体力不行啊,我可不喜欢这样的。”夏悠悠状似遗憾地叹了口气。“哥哥们既然都很心急,那我就不客气了。”   基本上也就十几秒的时间,剩下六个男人全倒在了地上,爬都爬不起来。他们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看起来这么纤细的女人能有这么大的力气,他们躺着一点力都没有,而且身上疼得要命。   夏悠悠随手捡起一个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先是到那个强壮的男人身边,看他眼露害怕,就安慰他:“别怕,妹妹会很温柔的。”说着开始用刀在对方脸上刻字,每一刀都深入下去,最后刻了几个歪七扭八的字,脑门上跟两边脸颊各一个:求,强,奸。   “哥哥挺喜欢的吧?大男人这么晚了不回家还在外面游荡,又在酒吧鬼混,被人鸡|奸了也是活该对不对?”她顺便给刻了朵小花。“我给你刻脸上,以后呢你就不用大半夜出来找了乐子了,谁看到你都知道哥哥你最喜欢被人强|奸了。”   然后她又转向其他人,黄毛胆子小,被吓得尿了裤子,嫌弃的夏悠悠不要不要的。   她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坚持,竟然能顶着这么恶心的场面,每人脸上都给刻了字,然后很欢快地告诉他们:“古代呀有一种刑法叫墨刑,就是在犯人的脸上刻字或者是图案,然后填入墨水,其实对身体也没什么损害。比较遗憾的是我好像没有墨水……”   “啊!”她突然惊喜地想起来。“后备箱里好像有一桶红油漆!我去拿来试试!”   半分钟后,她真的拿来了,这个玩意儿她也第一次弄,以前哪有这么简单的惩罚,她有一百种法子让这些不知死活惹上她的人生不如死,不过她还有事让他们干。所以填满油气后她让这些人起来,七个大男人哆嗦着挤在一起,谁也不敢大声说话,看着夏悠悠的模样跟老鼠看见猫似的,快吓尿了。   夏悠悠来回踱步,问他们:“你们上过男人吗?”   几个人全愣住了。   “想试试吗?”   几个人全都死命摇头,拨浪鼓一般。   夏悠悠变脸如翻书:“我跟你们商量了吗?我这是在命令你们,不是询问你们的意见!”   男人们顿时噤若寒蝉。   “很好。”她像是拍狗一样用水果刀一一拍过男人们的脸。“我给你们一个机会。刚才酒吧里那个男人,等他出来的时候,让你们爽一爽,记得手机录像传给我,听见没!”一巴掌拍过去,几个男人不敢不应,脸上还流着血,伤口被油漆糊住,又疼又折磨,可谁也不敢多说一句,个个后悔死了今天晚上惹了个不该惹的煞星。   接下来夏悠悠坐在街头的墙上,摄像头的死角处,欣赏了一番贺旭*的景象。她没有一点心虚或是后悔,甚至还满足了她的恶劣,拍手哈哈大笑,这样看来,纪寒所见到的她,真的是温柔的不能再温柔了。   跟夏悠悠这样的人,和她讲道理说责任义务都是没用的,她嚣张跋扈,极度自我,谁的账都不买,也因此极其难对付,她不是亡命徒,却胜似亡命徒,因为她无所畏惧,肆意横行。   谁让她不高兴,她就千百倍地报复到那人身上,从不迟疑。   ☆、第六十碗汤(六)   第六十碗汤(六)   看着拿到手的录像和照片,夏悠悠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可怜的贺旭经过几个小时的蹂|躏,第二天早上是被好心路人送到医院里去的,他没法把这事儿跟家里人说,当然也不能破坏自己在女神面前的形象,然而这种情况下他必须需要个人在身边照顾,想来想去,也只有愿意为他付出一切的夏悠悠了。   夏悠悠接到电话立刻赶来医院,她哪里是来照顾贺旭的,根本就是来看笑话的。一见面贺旭就让她去帮忙交医药费,夏悠悠神情关切:“你没事儿吧,到底是哪里不舒服啊,怎么都不跟我说?”   在备胎面前要保持形象,贺旭当然不会告诉夏悠悠自己是被残忍的爆菊了,而且不是一个人,而且不是一次。他脸色很不好的说:“让你去交钱,你磨磨蹭蹭的干什么,快点去。”   夏悠悠不好意思地说:“我出门比较急,没带卡……”   贺旭没好气地跟她说:“我外套口袋里有,去拿,密码是xxxxxx。”   夏悠悠过去找到钱包,跟贺旭说:“那你等等我啊,我马上就回来。对了,你要不要吃点东西?医院的伙食不好,我去外面给你买点清淡的粥吧。”   看到夏悠悠一如既往地对自己关怀备至,贺旭这心里才算舒服了些。他挥挥手说:“去吧。”   夏悠悠一脸温柔,转身后立马翻了个白眼,她出医院到了马路对面银行,自助取款机查了下余额,顿时吹了声口哨,不错,不愧是家境富裕的人,这钱还不少。   她想都没想就把钱全取出来了,只留了二十七块六的零头给贺旭,然后她当然也不会去医院帮贺旭交钱,而是欢快地把钱塞到自己的包里,来的时候特意背了个大包真是有先见之明。她甚至不在乎旁边的人怎么看自己,也不怕有人抢,更不怕会有被摄像头录下来,因为早在进来的时候她就把一路的摄像头全糊住了,还没有任何人发现。   宿主租的那个破房子夏悠悠早就住着不爽了,转个身都嫌挤,基础设施也不好,空调不制冷冰箱冷藏室还上冻,最可气的是床小电视台少,现在有钱了当然要找个好地方住。不过这也就几十万,对她而言不算多,也不够她挥霍的,想来想去如果想过好日子,还是得去找纪先生。   且说贺旭在医院左等夏悠悠不来,右等夏悠悠不出现,这护士都过来催好几次了,再不交钱就得出院了,他打夏悠悠电话对方竟然是关机状态,最后没有办法,他只好通知了家人。   如果是夏悠悠,贺旭不让她知道,她听他的话也绝对不会多问,可家里人就不一样了,哪怕贺旭不说他们也会去问医生他得的到底什么病,知道是肛肠撕裂及发炎等种种难以言喻的病因后,整家人都不好了。这种事说出去太丢人,别说没证据,就算是有证据贺旭也不会去报警。   而这边,纪寒还真的生气了,也是真心想跟夏悠悠断了,所以从那天起他就搬回自己位于市中心某高档小区的公寓里住,这里是他早年买的房子,很久没有住过了,就连跟在他身边多年的下属都没几个知道这地方的,他不信那女人也能找来。为了防止夏悠悠真找来,他重新更换了一套从a国高价买来的最新保全系统,纪寒试验过了,就是一只苍蝇也别想飞进来,只要越过那个线,就甭想活。   晚上他严格记住关好门窗,绝对不给别人偷香窃玉的机会。   真别说,一连半个月都没见着那个女人,纪寒觉得这系统还是挺好用的,可是他心底又隐隐觉得失落,后来他认为自己只是换了个环境还不适应,可是后来几天他因为工作繁忙“不得不”再次在办公室过夜后,也没有人来找他。   就好像不是他放弃了她,而是她玩腻了这个游戏就不准备再来了。   这导致纪董好一阵子工作效率降低,并且脾气见长,看谁都不顺眼,做什么都不高兴。   夏悠悠当然不是忘了他,也不是放了他,被她缠上的人就没有能逃得掉的,她还想玩的时候,任何人都不可以出局。只是那天纪寒那副坚定的模样,她觉得如果自己立刻过去会给他一种她离不开他的错觉,而且她还真没那么喜欢他,这样晾晾也是好的免得让他觉得自己有多么了不起。   这场关系由她开始,也由她决定什么时候结束。   一连半个月她都在五星级酒店享受,令人难过的是贺旭的钱不经花,就半个月而已基本上没剩下多少,夏悠悠在酒店住的最后一个晚上,很无奈地伸了个懒腰,她待在镜子前面等到十二点变回自己本来的模样,心想这去参加拍卖会没有礼服可怎么办。   剩下的只有几万块钱了,她得去买件像样的裙子,还有高跟鞋,听说这个拍卖会很高级,一般有钱人都进不去,必须有钱还有门路的人才有资格,夏悠悠倒是不担心这个,纪董公司她都闯得进去,一个区区拍卖会算个屁。   虽然已经过了十二点,但大街上仍然非常热闹,夏悠悠进了一家高档品牌专卖店,本来想挑条裙子,可是导购员却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她想伸手摸一下裙子,对方连忙制止,鼻孔朝天地说:“你可别乱摸,这个牌子可不是能随便摸的,你手上有汗,别弄脏了。看你这样也买不起,还是赶紧出去吧,过两条街就有个批发市场,去那里找找看。”   夏悠悠穿着短裤t恤人字拖,看起来还真不像是什么有钱人,尤其是她娇媚的双眼,看在导购员眼里就是干“那行”的,所以当然也没了好态度,甚至还带着瞧不起。   令人震惊的是夏悠悠竟然没生气,她点头哈腰很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啊,我不知道。”   伸手挠头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不小心,手上的一个镯子掉到了导购员身后,那里是非员工不得进入区,所以夏悠悠很诚恳地询问:“你好,请问你方便帮我捡一下吗?”   那导购员摸了摸自己手上的金镯子,故意在夏悠悠跟前晃了一下,说:“等着吧。”   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年纪轻轻干那行,没有钱就什么都不是。   夏悠悠仍然态度很好地对她微笑,接过自己的玻璃镯子后状似无意地提醒道:“你们店里的摄像头好像有点问题啊。”   “没有问题,昨天刚换的。”导购员不耐烦地直翻白眼,今天三个人值夜班,结果其他俩竟然还没到,这就让她够不爽的了。   夏悠悠笑了一下,走出店门,到了拐角处就从胸口的t恤里扯出一条裙子来。其实从头到尾她都没看上那条要摸的裙子,她看中的是这条非卖品。价格肯定不便宜,但关她什么事呢?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心眼极小,谁让她不舒服一秒钟,她能让那人难受一辈子。   至于人性和道德——那是什么,她从来没听过。   剩下的钱她买了一双高跟鞋,换上那条真丝长裙的夏悠悠是穿着人字拖去买鞋的,店员看到的时候都惊呆了,买完鞋她把剩下的几千块当成了小费,钱这种东西对她来说,既重要,也不重要。   她喜欢过奢华糜烂的生活,同时也吃得了寒冰万丈危机四伏的苦,人生苦短,她为所欲为。   妆就不化了,反正也没钱买好的化妆品,所以她只放下了盘起的头发。即使如此,她的美丽也足以令人惊叹。   此刻的纪寒正百无聊赖地把玩着手里的高脚杯,他无意去品红酒的味道,今天晚上如果不是拍卖会的主人力邀,他也不会来这里,不过是给对方面子罢了,以后生意场上见了才不至于那么生疏。他只是性格冷漠些,人情世故还是懂的。   拍卖会前是无聊的酒会,一点钟才会正式开始,最初的几件纪寒都看不上,直到他无意中看见入口处刚进来的一个男人。   不对,他看的是那个男人身边穿着红色长裙的女人。   她的长卷发柔顺地落在胸前和背上,单肩长裙显得柔软飘逸,完美地勾勒出饱满的胸型还有纤细的腰肢,以及长的惊人的腿。   纪寒猛地看向对方,直勾勾盯着,那个男人很明显也看到了他,不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盯着,然后他就发现门口遇到的那个大美人抛开自己要往前走,“小姐,你去哪儿?”   “谢谢你带我进来。”夏悠悠给对方比了个心,还眨了下眼。“现在我看到我要找的人了。”   本来她是想溜进来的,巧就巧在她刚下车,就有个男人也到了,身边还带了个女人。于是她很不客气地上去,成功让男人改成带她进来,谁叫此次被邀请的人带伴儿也只能带一个呢?   ☆、第六十碗汤(七)   第六十碗汤(七)   男人一听鼻子险些气歪:“你——”   “我问你能不能带我进来,你自己答应的啊。”夏悠悠比谁都无辜。   可是你当时的表情看起来就像是对我有意思啊!我以为有艳遇我当然要答应!男人不甘心,都要发火用强的了,夏悠悠却突然对他做了个□□的动作。男人被吓了一跳,夏悠悠用嘴巴发出“砰”的声音,然后笑着继续往前走。   纪寒眼里根本看不到别的,台上在拍什么他不在意,身边的人在找他说话他也不在意,他唯一能看见的就是那个如同烈火又似寒冰的女人逐渐走近,然后一屁股坐到他大腿上,很流氓地捏起他的下巴问:“这位先生晚上有人陪吗?”   他沙哑地问:“如果没有呢。”   “给我把这个镯子买下来的话,我就陪你呀。”夏悠悠指了指台上正在拍卖的一只翡翠镯子。那镯子成色极好,通体青翠,一看就是好货色,但价钱也绝对不便宜。   纪寒看着她,一边嘴角微微扬起算是笑了下,然后就没看她,开始摁铃叫价,结果以镯子本身的三倍价钱拍下,立刻就套到了夏悠悠手腕上。   她的手臂本来就是如玉般通透,翡翠镯子更是显得她的皮肤如同冰雪堆砌而成,毫无一丝瑕疵。   纪寒说:“你来做什么?”   “在这么问我之前,我觉得你应该把你的兄弟收一收。”夏悠悠舔了舔唇瓣,舌尖粉红红唇柔软,看得纪寒眸色一深,她低头跟他说悄悄话,旁边的人都好奇地看着,觉得纪董对这个女人好像很不一样,女人们则羡慕这个女人的手段,竟然能把难搞的纪董拿下,只有纪董才知道这个女人在跟他耍流氓。“你看你多喜欢我,我一靠近你就硬了。”   她的手还不老实,纪寒微微吸了口气,抓住她的腕子提到跟前,“不要乱动。”   夏悠悠笑着看他,他第一次距离这么近,这么清晰看清楚她的脸,好看的叫人心惊,那一双黑色的桃花眼,含情脉脉又陷阱重重,总是让他觉得自己的心思被暴露出来,无所遁形,可又忍不住去看。   “带我回去吧?”   “……我不是说不想再见你么?”纪寒死撑着。   夏悠悠在众目睽睽之下咬他耳朵,“男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我可是能一眼就看出来的。”   纪寒一听这话就又不舒服了:“你这是在提醒我你曾经有过多少男人?”   “严格说起来也没有多少。”夏悠悠说,她带着笑,纪寒也看不出她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他觉得这个女人很难缠,她不全部说真话,也不是全部假话,真假参半的情况下,他根本无从辨别她说的究竟是真是假。最后他只能看着前方,目不斜视地低声跟她说:“我不管你过去怎么样,但是跟我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里,不允许脚踏两条船。”   “否则呢?”   “否则我就是倾家荡产也要让你好看。”   他是认真的,夏悠悠举手表示投降:“这是当然,我还是有节操的,不会同时跟两个男人上床。”   “节操?”纪寒似笑非笑,她确定这东西她也有?   夏悠悠笑眯眯地看着他,对于他人看到就害怕的纪董视线,她根本不痛不痒,最后纪寒先败下阵来,咕哝着说了句骗子,听的夏悠悠笑不可抑,搂着他脖子狠狠亲了一口说:“我对你够好了。”   拍卖会结束她当然要跟他走,因为她没钱再回去住五星级酒店了。蹬上十厘米的高跟鞋夏悠悠就跟纪董一样高了,不过纪董的头发比较有型,这个发型给他又加了几公分的身高。   他们离开的时候还和带夏悠悠进门的那个男人对上,夏悠悠故意挑衅给对方眨眼,那个男人知道她是纪董的女人哪里还有敢招惹的心情,低着头从他们身边经过快速溜走,看着夏悠悠笑,纪寒忍无可忍地说:“你就不能安分一点吗?”   “不能。”   她回答的理直气壮,纪董无言以对。   一路回到纪寒的公寓,夏悠悠好奇地先是四处打量,然后表示满意,光是浴室都比宿主租的房子大,住这里肯定很享受,她绝对不会走的。享乐至上的夏悠悠一点都不觉得自己这种行为可耻,纪寒也觉得她心大脸皮厚,这是他的房子,可他突然感觉自己像个客人。   洗澡的时候浴室的门被一把推开,他惊的捂住下面,咬牙切齿:“你进来干什么!”   “一起洗,比较节省时间。”夏悠悠一边说一边开始脱裙子,她根本不在乎这条昂贵的长裙能不能沾水,随意一脱就丢到一边。“半个多月不见,别说你不想。”   她完美的身体宛如艺术品,纪寒没法昧著良心说不想。多少个相拥欢爱的日夜,他的唇舌双手将她身子抚遍,早知有多么迷人,可那都无法比得上灯光明亮下亲眼目睹的震撼。   这是上帝亲自创造出的艺术品,否则如何解释毫无瑕疵的美丽?   夏悠悠吃吃一笑:“真乖。”   纪寒俊脸通红,他本想别过头不看,可脑海中总是浮现刚才的惊鸿一瞥,柔软的女体已经偎入他怀中,“你这个人,太死板,有钱有权长得帅,还这么逼迫自己,想要什么就去拿,拿不到可以抢,何必这么折磨自己呢?”   纪寒怼她一句:“就你活得自在。”   “的确很自在。”这一点夏悠悠觉得自己当之无愧的。她耸耸肩,捏捏纪寒的脸,“我跟你说,怎么活都是活,别人我管不着,我自己想怎么过,谁也别想管住我。”   纪寒问她:“你不会跟我结婚的吧?”   夏悠悠感觉他不是装的,他是真傻。“我不是说过吗?”   “那你给我生个孩子。”纪寒一发狠,把她按倒在浴缸边缘,眼睛微微泛红,“男的女的无所谓,给我生个孩子,我就一辈子跟你这么过。”   “我要是不愿意呢?”   “那我绝对不放过你。”纪寒咬牙,“我心里难受,你也别想好。”   夏悠悠摸他的脸。“那咱们打个赌吧。顺其自然,你不用做安全措施,我也不吃药,看看老天他帮不帮你。”   “行。”纪寒深吸一口气,跟她说。“过来亲我。”   哎哎哎,董事长突然攻气十足夏悠悠还挺不适应的,不过她很给面子,乖乖过来亲他,纪寒是心有余力不足,他有体力也有耐力就是没经验,看片子什么的不过是纸上谈兵,怎么能跟夏悠悠比,最后还是折在她手里。   “你真跟我这么过一辈子?”夏悠悠怜惜地捏纪寒耳朵,感觉自己真是把他玩坏了,思想传统准备在该结婚的年纪找个宜室宜家的女人结婚的纪董,竟然也说不结婚了。   “那得看你跟不跟我一辈子。”纪寒还是觉得这个狡猾成性的骗子不能信。“选择权跟决定权从来都没在我手上。”   夏悠悠跟他说实话:“我告诉你,我不喜欢小孩的。”   “我只是要个流着我的血的继承人。”   “那你可以找别的女人生,这样我不用受罪你也得偿所愿。”   她的提议是认真的,她从来都不对别人忠诚,自然也不要求别人对自己忠诚。把纪寒拉到她的游戏里是她自私,纪寒不能反抗,就只能认命。   “你从来都是这样铁石心肠的吗?”纪寒忍着怒气,自从跟这个女人相遇后,他生气的次数能赶上前半辈子的总和。   夏悠悠说:“要跟我在一起,你就得委屈自己。”她摸着纪寒的脸,懒洋洋又无情地说:“真是令人难过啊,这么有钱的纪董,竟然也变成了一个小可怜,被个穷女人玩弄于股掌之上。”   纪寒差点都想去掐死她了,但他什么也没做,瞪了夏悠悠足足两分钟,气得转身背对她,拉起被子睡了。   夏悠悠贴到他背上,捏他耳朵又掐他脸,“别生气,很快你就习惯了。”   可第二天早上纪寒醒来的时候夏悠悠已经不在了。如果不是空气中暧昧的气息,他会以为昨天晚上是自己的一个梦,其实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女人,也没有这样一个令人愤怒,又让人沉溺的夜晚。   他心不在焉的去上班,这才想起直到现在他也没有那女人的联系方式。   可是上班途中他怕夏悠悠回去进不去房子,就又折回去关掉了警报系统,以她的本事没有门卡也进得去。   但纪寒失望了,下午的时候他第一次按时下班,下属们都惊呆了也挡不住他的归心似箭,可回到家却是一室冷清,那个女人根本没有回来。   她去哪了?纪寒本以为经过昨晚的对话,她至少会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多一点。   夏悠悠能去哪儿,她顺走纪寒皮夹里的钱玩儿去了。可能是因为她每次出现都会拿他钱,纪寒已经下意识取现金放皮夹,但他放的并不多,以此来避免女骗子拿了钱够花就长时间不出现。   不到十二点她也没法回去啊。   ☆、第六十碗汤(八)   第六十碗汤(八)   夏悠悠回去的时候都快一点了,她回来前还特意去夜市吃了烧烤,老板看她漂亮愣是没收钱,走的时候还力邀她下次再来。所以夏悠悠很不客气地给纪寒打包了一份——虽然他很有可能不吃。在西餐厅吃惯牛排喝红酒的男人这么会吃路边摊的烧烤呢?   谁知道一回来就看见纪寒浑身低气压地在客厅里坐着,面无表情地瞅着她。夏悠悠随手将塑料袋给他看,“吃吗?”   “你去哪儿了?”   “没去哪。”   “撒谎,你今天一整天都不在家吧,去哪里了?”   夏悠悠歪头看他:“你要问我去哪里了做什么?”   纪寒被她看得扭过头,不想跟她对视:“总之你告诉我,你去哪了。”   “出去找乐子去了。”夏悠悠放下打包的烧烤,顺势倚在厨房的门上双手抱胸看着纪寒。“你猜我是去找什么乐子,是不是男人?”   纪寒脸色更难看了,她明知道他想问的是什么,却偏偏这样说他,这让纪寒感到难过和生气。“我以为经过昨天晚上我们已经达成了共识。”   “没错,互不干涉。”夏悠悠对他打了个响指。“你要学会做到这一点。”   纪寒抿着薄唇:“你白天都去了哪里,为什么从来都只在晚上出现?”这个他早就觉得奇怪了,她永远都会在十二点后出现,天亮前必定离开,从来没有意外。他不懂她这是在做什么,难道是想体验一下白天黑夜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   夏悠悠还以为纪寒是吃醋,没想到他竟然问这个。她也不慌张,而是笑着走到纪寒身边,绕过他到沙发后边,从后头抱住纪寒,低声呢喃,也不知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因为我是鬼呀,鬼只能在夜里出现你不知道吗?”   纪寒说:“不要胡说八道,你不想告诉我实话不说就是,何必扯这些没人信的东西来骗人。”   这个男人真的是真假话不分,夏悠悠更想吓他了:“我告诉你,其实我是寄居在这个身体里面的冤魂,只有每天夜里的十二点到了才会出现,就像灰姑娘一样,但是天亮前我必须消失,因为那个时候的我就不是这个样子了。”   “那是什么样子?”纪寒才不怕,他觉得夏悠悠根本就是骗人的。但是这次的谎言说得也太随便,简直是把他当成傻子了,这样的话别说他不信,说出去谁会信?   “就知道你会怀疑我。”夏悠悠叹了口气。“那这样吧,咱们再来打个赌。”   “什么?”   听着纪寒没好气的语气,夏悠悠笑得很开心:“今天我陪你到天亮,明天早上你要是不害怕,我就考虑跟你在一起——”   她话没说完就被纪寒打断:“在一起的意思是跟我结婚?”   “如果你能忍受你的妻子是我白天的模样,那也没什么不可以。”反正她是要在这个世界待蛮久的,夏悠悠一点也不掩饰自己想要找个长期大饭票的心情。“不过你要是害怕了……我就把你舌头割了免得你出去乱说。”   还没见识过这个女人凶残程度的纪董被她的暴力吓了一跳:“什么?”   “开玩笑的啦,我怎么舍得呢?不过你还有一个选择,那就是不赌。要是不赌我们以后就继续这样晚上在一起,白天不见面。”   开玩笑?他怎么觉得她说的是真的呢?纪寒心一横,还就不信夏悠悠能折腾出什么幺蛾子来,根据她以往的行为以及信用等级来看,这很有可能是扯淡。她就是想骗他,然后背着他白天出去鬼混吧?所以他没有犹豫:“赌。”   “有魄力。”夏悠悠手动给他比心。“不过你肯定会失望的。”毕竟宿主的外表与身材和真正的她根本没法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两人很幼稚的打了赌,第二天早上纪寒睡意朦胧中将怀里的女人抱紧了些,然后明显感到不对劲,皮肤变得粗糙了腰也粗了感觉完全不是一个人!   他睁眼看见夏悠悠的时候完全忘记了昨天晚上她说的话,还以为是夏悠悠故意找人整他,立刻将她推开,看了下自己没穿衣服,就迅速抓过睡袍披上,冷声问:“你是谁?”   “你不知道我是谁啊?”   声音也不对!   夏悠悠捶了捶自己肩膀,感到好累,宿主的身体和她的比起来还是有点缺陷的,如果是自己的身体的话,才不会因为□□爱就感到如此疲惫。“害怕了?”   “怎么可能。”纪寒先是冷笑,然后又问第二遍:“你到底是谁?”   “白天的时候,你可以叫我夏悠悠。”她对他眨了下眼,明明是很普通的长相,却无端透出一股媚惑来,几乎是立刻的纪寒就信了,因为除了那个女人,他再也没见过任何一个像她的。可是他还是很难接受这么玄幻的事实,最后憋了半天,问了一句:“……你长这样我有什么好怕的?”   夏悠悠摊摊手:“我哪知道你怕什么呢?毕竟晚上的我跟白天的我根本不一样,你心里有落差也很正常。”   “不是落差不落差的问题。”纪寒皱眉。“到底哪个才是你?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晚上的才是我,现在不过是用一下夏悠悠的身体罢了。”她毫不顾忌地告诉纪寒,原因倒不是对他多么信任,而是知道无论如何自己都有能力制止他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怎么,不喜欢我现在这样?”   “别过来。”纪寒跳下床,“别用别的女人的身体靠近我。”   “我看你就是以貌取人。”夏悠悠拿枕头砸他,然后说,“不过也不怪你,毕竟我也是这样的人,夏悠悠的确没有我好看。”   纪寒很想说她不要脸,但人家说的却也是事实。他抿着薄唇,“这就是你白天不能在我面前出现的原因?”   “只是其中一个,主要是我还有事情要做。”夏悠悠的笑容突然变得贼兮兮。“毕竟我用了人家的身体,就应该帮人家做点事儿。”   “……什么意思?”   于是夏悠悠把事情给他讲了一遍,当然没有全部说实话,经过了她的删减与改动,大致上就是说她本来死了,有一天却发现自己出现在了夏悠悠的身体里并且每天晚上十二点过后就会恢复自己的模样,同时还得到了夏悠悠的记忆。于是为了报答夏悠悠她准备替夏悠悠玩死那两个人。   纪寒说:“用得着这样吗?我可以帮你解决。”   “谢谢。”夏悠悠达到目的就很开心。“不过我还需要你帮我做点别的。”   “什么?”   她突然跳下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抱住纪寒。纪寒看着这张陌生的脸,恶心的不行,刚想推就被夏悠悠利落地吧双手剪到身后。他很想粗鲁的翻个白眼,虽然换了身体,可是这女人的武力值好像还是一如既往的高。“你要我做什么?你离我远点。”   “那可不行,说不定接下来几十年我白天都是这样的。”夏悠悠果断拒绝。“你得习惯我的触碰,然后带我出去。”   “什么?”纪寒的内心是嫌弃的。“带你出去?”   “怎么,不行?”   他板着脸说:“我只想带晚上的你出去,这不是你真正的样子。”所以总让他有种自己是在出轨的错觉。   夏悠悠跟他说:“你多赚便宜啊,相当于有两个女人陪你上床,这种一等一的好事儿你也拒绝?是不是傻?”   可纪寒仍然坚持:“不行就是不行。”   “两次。”她比出两根手指头。“就两次。”   纪寒眯眼想了会儿跟夏悠悠谈条件:“活不能白干,毕竟我有精神洁癖这件事情你也知道。”   他这样真好看,而且还挺得意,夏悠悠看得顺眼所以也乐意哄着他:“没问题,你说什么我做什么。”   纪寒俊脸红了一下:“今天晚上你不许动,放着我来。”   他要翻身!   夏悠悠啧了一声,上下打量他一番:“你行吗?上次被我玩哭的不知道是谁哦。”   “闭嘴!”那种耻辱纪寒这辈子都不想再提,他瞪着夏悠悠,“你答不答应?”   “ok。”看看他能玩出什么花儿来。夏悠悠展开双臂,做出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完全不怕,“放马过来吧。”   纪寒这才高兴,他微微笑了一下,就跟个拿到奖状的小孩子似的,可是他也学着夏悠悠的模样上下打量现在的她一番,很嫌弃地说:“这个样子我看不上。”   夏悠悠踢了他一脚才说:“难道我就看得上?”腿短腰粗胸小屁股瘪不说,就连弹跳力和身体素质都要变差一些,好像她很喜欢似的。   起床穿衣服,夏悠悠还打了个呵欠,跟纪寒说:“早饭我想喝八宝粥。”   纪寒问她:“我看起来像厨师吗?”   “挺像的。”   他气结,最后却还是乖乖做早餐去了,只在心底告诉自己晚上一定不能输。   ☆、第六十碗汤(九)   第六十碗汤(九)   “你别抱的这么紧。”   夏悠悠见纪寒一脸嫌弃,故意抱更紧了:“那怎么行,不表现的亲密点人家也不信呐。”   纪寒忍着把自己胳膊从她怀里抽出来的冲动:“胸平,硌的难受。”   夏悠悠就用胸去蹭他胳膊,纪寒被她蹭出一身鸡皮疙瘩来,死拉硬拽把她推开,板着脸:“你要是再这样我可要生气了。”   “晚上你不想翻身做主人啦?”   纪寒忍了又忍,“你这张脸——”   “你这个肤浅的男人。”夏悠悠叹了口气。“我对你很失望。”   “好像你不肤浅一样。”别以为他不知道她怎么看上他的,他要是长得一般身材不够好,估计她连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吧。   “我的确很肤浅。”夏悠悠干脆利落地承认了,“好看的人赏心悦目,丑一点伤眼,不利于下一代进化。”   “说话就说话,你别挨这么近。”纪寒嫌弃地不行。   夏悠悠摇头叹息:“纪寒啊纪寒,我真没看出来你竟然是这样的纪寒。晚上求我亲他连睡觉都要死死抱着我的人是谁?你怎么白天晚上还两副面孔呢?”   两副面孔的难道不是你吗?美丑相差太大,纪寒忍不了。夏悠悠又一次黏上他,非抱着他手臂做出一副恩爱情侣的样子不可,她就是知道他不喜欢夏悠悠的脸才故意恶心他,要是十二点后她也这么黏着他那才好呢,可这骗子根本不会这么做。“说真的,你顶着这张脸别靠我太近,我有心理压力。”   “那有什么,反正里面都是我。”   “要是你白天晚上都一个样倒也行,可你晚上就是另外一副模样,现在这个算什么?”纪寒的精神洁癖一犯谁都别想让他停。“不管怎么说,你离我远点。”   夏悠悠突然扑过来亲他,纪寒冷着脸正要发火,却听她在耳边说了一句:“嘘——小点声儿,人来了。”   纪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就变得柔和起来,目睹了一切的夏悠悠对此表示叹为观止,真是没看出来,纪董竟然也是一个翻脸如翻书的boy。“那你还不亲我一下?快点快点。”   纪寒看着这张陌生的脸,忍着恶心低下头,本来想亲嘴的,可实在过不了心理那关,干脆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还做出一副款款深情的样子,深情到什么程度呢,深情的都有点虚伪了。   曲听曼手里的购物袋哗啦啦就掉了一地,跟在她身后也拎着许多购物袋的贺旭一个没注意撞到她,立刻关心地问:“曼曼,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你——”话没说完就看到正前方从他们这个角度看来正深情拥吻的男女,男的女的都很熟悉,曲听曼的男神纪寒,以及贺旭的备胎夏悠悠。   曲听曼的眼里立刻有了眼泪,她无助地看向身侧的贺旭,贺旭也惊呆了,他反应过来,就在曲听曼悲伤的目光中放下购物袋走了过去:“夏悠悠?你怎么会在这里?!”   夏悠悠做出被惊吓到的样子,很自然地跟他打招呼:“好久不见啊。”   “你还敢说!”贺旭想到就咬牙切齿。“你还我钱!”   “什么钱?”   “当然是你从我卡里偷走的那几十万!”   “你在胡说什么啊,什么卡,什么几十万,我什么时候拿过你的钱了?”夏悠悠一脸受伤。“不管怎么说我们之间也有过一段,你不至于这样侮辱我的人格吧?”   纪寒眼露了然,这事儿这女人绝对干得出来,但他还是很给力的搂住夏悠悠肩膀,冷声道:“她是我的女人,还缺你这几十万?说她偷了你的钱,有证据吗?”   “我——”贺旭气得要吐血,不就是没有证据么!他那天在医院等了很久都没等到夏悠悠给自己交住院费,无奈下他只好叫家人来,不仅受伤的事情曝光了,还丢了几十万块钱!更气人的是他报警,警察却找不到任何证据,摄像头里从来都没出现过夏悠悠的身影!可他心里清楚得很,夏悠悠绝对是偷走了他的钱!   曲听曼也走了过来,她温柔地跟纪寒打招呼:“学长你好。”   纪寒看了她一眼:“你哪位?”   曲听曼有点难堪,道:“我是您的校友,三年前您到学校来剪彩,是我给您献的花。”   说着俏脸一红,悄悄低下头去。   纪寒没理会她,跟夏悠悠说:“咱们该回家了。”   “好呀。”   眼看这两人真的要走,贺旭连忙将夏悠悠叫住:“你等等!你为什么会跟这个男人在一起?!”   “他长得帅又有钱对我也不错,我为什么不跟他在一起?”夏悠悠做作地深情凝视纪寒,纪寒也很给面子地看向她,虽然他的眼神隐隐在警告她不要太恶心。“我们很快就要结婚了呢,到时候你们可一定要来喝喜酒呀。”   “不可能!”曲听曼脱口而出才发现大家都在看自己,她连忙补救。“我、我的意思说……夏悠悠你不是贺旭的女朋友吗?他总是跟我讲你的事情,你怎么突然跟学长在一起了?”   哎呦我的天,夏悠悠看到曲听曼这种心机深沉却总表现的清纯无辜的女人就受不了,直接道:“我跟贺旭不过是炮|友罢了,他活一点都不好,我是有多瞎才当他女朋友啊?你以为我傻?”   贺旭帅气的脸瞬间涨得通红:“你、你胡说!”   “我胡说?!”夏悠悠毫不客气地嘘他。“你不要自我感觉太良好啊,活不好就算了,持久力不行耐力也不行,我告诉你,跟你打了这么多炮,我连高|潮都没有过。”她完全不伪装了,说话刻薄又恶毒。“建议你赶紧就医,不过我觉得你更适合当被|干的那个——”   “够了。”   纪寒捂住她的嘴,生气,不想听她说跟别的男人怎么样怎么样的话,虽然那个时候并不是她。   贺旭神经紧绷:“你说什么?!”   “我能说什么?你怎么住院的我很清楚啊。”夏悠悠得意极了,还对贺旭抛了个媚眼,看得纪寒更想咬她了。不仅如此,夏悠悠还很嚣张地靠近贺旭耳边,算给他面子没让曲听曼听见,“我看到你的病历了。”   贺旭顿时倒抽一口气,彻底没脸见夏悠悠了,几乎算是落荒而逃,连女神都顾不上。夏悠悠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哈哈大笑,纪寒被她感染到,也觉得有意思,虽然他也没听清夏悠悠到底跟贺旭说了什么。   曲听曼还想再跟纪寒说话,夏悠悠直接挡在他们两人之间,推了纪寒一把:“你先出去,我有话跟她说。”   曲听曼一米七,夏悠悠这身体能有一米六五?怎么看武力值都不像是能比得上人家的样子,纪寒担心她被吊打,直到夏悠悠眯眼威胁,他才想起这女人多彪悍,说了句我出去等你,就转身走了,顺便还擦擦嘴,因为刚才亲了这个样子的夏悠悠。   男人一不在,女人之间基本上就不需要伪装了。曲听曼质问夏悠悠:“你怎么会跟我学长在一起?你用了什么手段?”   “这么跟你说吧。”夏悠悠恶劣一笑。“其实我根本不喜欢他,之所以和他在一起呢,是想教训教训你。我得到的男人,你一辈子都摸不着他一根手指头。”   “你说什么?”   “我说的很清楚啦,你求而不得的纪寒却被我玩弄在股掌之上,就像是我喜欢的贺旭被你玩弄一样,咱们一码归一码,可不是平了么?”   曲听曼咬着牙说:“我可以以后再也不跟贺旭见面,只要你离开学长!”   “不好意思,我的猎物就是我不要,也没人能捡漏。”   曲听曼本来已经气到变脸了,可突然露出震惊的表情:“你的意思是,你根本不喜欢学长,只是为了贺旭,为了报复我,就因为贺旭喜欢我不喜欢你?”她流下泪。“你根本配不上学长!”   “贺旭那种货色我才看不上。”夏悠悠觉得曲听曼是不是傻,几秒前她还是一副要吃人的样子,突然变得又悲伤由温柔,自己就是脑残也应该知道身后来人了。“不过倒是挺配你的,纪寒你就不要想了,他是我的了。”   说完转身看到纪寒,立刻质问:“不是让你出去等我吗?你来干嘛?”   虽然她现在这样子很难看,但纪寒意外的心情很好,他刚才想了想还是决定进来免得她被人欺负,这里大庭广众的,女骗子发飙起来被人围观可不好。没想到一靠近就听见曲听曼那句问话,不知为什么他就没上前,想听听女骗子的真心话,结果他还挺满意的。   好吧,是很满意。尤其是那句他是我的了,让他有种找到家的感觉。   不过这也不代表晚上的大战他会露怯。   “回家吧。”   “走。”夏悠悠又上去挽他胳膊,走了没几步,趁着纪寒没注意,嚣张地回头看了曲听曼一眼,眉头一挑,恶意十足。   ☆、第六十碗汤(十)   第六十碗汤(十)   上次见面过后,夏悠悠已经有半个月没见过贺旭了,对方也没有打电话给她,亏她还特意用回了原来的手机号码。就在她百无聊赖的时候,终于有了贺旭的消息,原因是贺旭用社交软件给她发了条信息,问她:“你就那么恨我吗?”   夏悠悠哈哈一笑,问他说:“我这么恨你了?”   “如果不是因为恨我,你怎么会为了报复听曼跟纪董在一起呢?”   正好纪寒叫她去客厅吃水果,夏悠悠随手把手机丢在床上,等到吃完水果回房再一看——我的个乖乖,对方刷了几十条消息不说,还一直发语音。   大概意思就是我什么都知道了,我也知道自己以前确实是做的不对,问夏悠悠能不能给他个机会见上一面,其他的事情他们见面再聊。还苦口婆心地劝她说不要这样强求,你觉得纪董那个身份的人真的会看上你吗?要夏悠悠回到他身边去,他们仍然像以前那样生活。   纪寒回房就瞧见夏悠悠在笑,好奇她在笑什么,就去看,夏悠悠早知道他进来了,不过是懒得理他。纪董一看这内容,这不是挖他墙角么,立刻质问夏悠悠:“你是不是又干什么坏事了?”   夏悠悠满脸无辜,举起双手表示投降:“这些天我一步也没离开过你,你还不知道我?”   纪寒哼了一声说:“他喜欢那个女人是吧。”   “你说哪个?”   “就上次见面那个。”当时他没仔细听对方说话,不仅没记住对方长什么样,连人家名字都给忘了。   夏悠悠说是啊,纪寒嘴角撇了一下说我知道了。   “你要干什么?”   “帮你点忙。”   夏悠悠觉得好笑:“我需要你帮我什么忙啊?”   “让他们俩都不再缠着你。”   纪寒说话算话,从这天过后夏悠悠再接到贺旭消息的时候是群发,朋友圈里也更新了状态,大意就是说自己终于如愿以偿娶到了女神,婚期定于下个月的二十号,希望同学们都能去参加。   夏悠悠想都知道是纪寒的手笔,就去问他:“你都干了什么呀?”   纪寒斜眼看她:“你不知道吗?”   “我怎么知道?”   “可以看出你有多么不关心我了。”这段时间他每天都晚一点回家她竟然都没注意到,她还能再对自己的男人漠不关心一点儿么?“你不是讨厌那个曲听曼,所以我就帮你一把。”   “怎么帮的?”这段时间夏悠悠的确一直在过糜烂的生活,每天到处吃喝玩乐花纪董的钱,根本没注意纪董干什么去了。   纪寒说:“只是给她一点渺茫的希望,她那样的女人,很容易自我幻想,脑补过头,事实是我什么也没对她做。”   夏悠悠眯眼看他:“没看出来你是这样的人啊纪董。”   “难道你以为我这么多年在商界屹立不倒是因为是我是个大善人不成?”纪寒微微勾着嘴角。“你没见过的多了去了。”   说他一句他还得意上了,夏悠悠用脚踢他:“他们结婚这事儿也跟你有关?”她本来打算玩一阵子再去捣乱呢,反正时间多的是,立刻就解决了剩下的这几十年可怎么过啊。   “没有关系,我又没有推波助澜。”纪董实力冤枉,他还真什么都没做过,就是在那个叫曲听曼的女人以各种理由出现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没有拆穿,而是若有似无地给了对方一些暗示,仅此而已,至于究竟怎么样,那都是曲听曼一个人的脑补。纪寒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不对,首先是对方蓄意接近他想要挖墙角,其次他真的觉得很烦,第三……这一点是纪董不愿意承认的,他就是想在女骗子面前献殷勤,让她知道自己不是平时任她欺负那样的。   至于最后会变成这样的结果,也是纪寒始料未及。他耸肩说:“我只知道那天曲听曼在公司门口堵我,哭哭啼啼地说她的爱情全部都给了我,从此以后却要做别人的妻子了。”   挺文艺的,但纪寒不吃这一套。   “原来是奉子成婚。”夏悠悠看着朋友圈。“不过这子不一定是贺旭的吧。”据她所致贺旭前阵子被爆菊后有了心理阴影很长时间硬不起来,她为什么知道呢?因为她半夜潜入心理诊所偷了贺旭的病历。“没关系啦,你给我准备点礼物,等着去参加婚礼。”   “你要去?”纪寒皱眉,觉得她真是奇葩,也不嫌恶心。   “为什么不去。”她还有份大礼要送给新人。   纪寒站在那看了夏悠悠十几秒,转身找手机开始吩咐下面的人准备礼物,他自己都没发现,虽然总是他对着夏悠悠吼叫威胁,但其实真正被吃死的人却是他。   贺旭曲听曼新婚那天,夏悠悠带着纪寒去了,其实纪寒一开始根本不想去的,可是他不去新娘子怎么唱苦情戏呢?在夏悠悠的武力压制下,纪寒屈服了。   到了会场坐下,他们被分在朋友同学的桌,大荧幕上在放很浪漫的婚纱照,等到新郎新娘来了就可以放亲朋好友给录的祝福vcr了。夏悠悠老老实实坐了一会就想开溜,纪寒眼疾手快抓住她,低声问:“你去哪儿?”   “送礼啊。”   “什么礼?”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夏悠悠才不是来送祝福的呢,这两人谁也别想幸福,想今天结婚?门儿都没有!不仅今天,她要贺旭以后都没法结婚!   相比起贺旭,曲听曼虽然也要惩罚,却不至于那么厉害。不过夏悠悠很不喜欢这个女人,她保证自己以后会经常带着纪寒在曲听曼面前出现,让她一辈子都难受。   纪寒放手了,怕她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坏事来,忍不住叮嘱说:“你能不能有点分寸。”   夏悠悠对他俏皮眨眼,转身就消失在人群中。   后台人此刻并不多,司仪什么的都到前头了,只剩下两个年轻男人在调试机器。夏悠悠干脆利落地上去一拳干掉一个,能用武力解决的她向来都是懒得动脑子。   男人们倒在地上后,她就从包里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录像带,这可是那天晚上的激情视频,她特意留到现在就是为了送上这份特殊的生日礼物,贺旭应该会很喜欢吧,不知道亲眼看了一遍之后他会不会从此都硬不起来。   干完坏事后她回到座位上,表情淡定眼神平静,一点都看不出来她之前干什么去了。纪寒盯着她:“办完了?”   “对。”   纪寒还想再问,但新郎已经上台了。夏悠悠撑着下巴,贺旭那对父母也不是什么好人,他们什么都向着儿子,宿主那个时候怀着身孕,他们都能将她赶出去还要她打胎,估计也不是要脸的人。   脸面这种东西,有些人根本不配拥有。   一大段冗长的废话过后,整个婚礼的场面都被炒热了,曲听曼的父亲将她带上舞台交到了贺旭手里,贺旭激动的脸都红了,他家父母也知道他再也“不行”的事情,对于有了他们家后代的曲听曼是十分看重,曲听曼脸上没有笑容,她的眼神时不时的朝纪寒身上飘,眼神也欲语还休。   新娘新郎交换戒指并拥吻,感动的不少人都抹了眼泪,司仪更是说:“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亲朋好友们为新人录制的祝福视频吧!”   他手一挥,屏幕顿时自动跳出来,夏悠悠特意设置了按时播放,时间点还卡的刚刚好。视频一出来大家都惊呆了,这是什么?一群男人围着一个……男人?!   再仔细一看,那男人的脸好像也很眼熟,不就是今天的新郎官吗?!   顿时整个会场鸦雀无声,夏悠悠伸手拿了桌上果盘里的一块西瓜咬了一口,笑嘻嘻地看着。   贺旭快要疯了,他大声咆哮让人关掉,司仪也慌了,可喊了多少声都没人理会,他跳下舞台跑到后面,才发现负责放视频的两个人都倒在地上。   怎么可能会有视频?!这个视频是谁放在这里的?贺旭不敢再看了,曲听曼脸色更是难看,他们领证还不到一个月,结果却在婚礼上爆出这样的视频……在座的多少同学同事朋友亲戚啊,以后她还有什么脸活下去?!   现在她恨极了自己怀孕的事,否则也不会和学长生生错过。就在她朝纪寒看过来还提起裙摆像是要求纪寒带她走的时候,夏悠悠将瓜皮一丢,曲听曼狼狈地摔了一跤,直接从台上滚了下去,血迹立刻沾染了雪白的婚纱。   就当是把这个孩子还给真正的夏悠悠。   “还愣着干什么,走啊。”她拉起纪寒往外走,纪寒被这一连串的变故惊的说不出话来,被她硬生生拉走了。   “你这女人……”   夏悠悠得意地看了他一眼:“这贼船你已经上了,想下去啊,下辈子吧。”   ☆、第六十一碗汤(一)   第六十一碗汤(一)   不管是生前亦或死后,女鬼最擅长干的就是杀戮。什么事在她看来都非常简单,能杀的就杀,不能杀的——不好意思,这世上还有不能杀的?   她就是个臭名昭著满身血债的恶魔,但现在她竟然成了警察。   要完成的任务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   为什么说不难呢,因为等到她找到对方直接掐死就算完,但不简单的地方在于宿主并不希望她砍人。   此刻她的办公桌上放着厚厚的一摞卷宗,每一份都是一个案子,身为刚刚上任的重案组组长,在这个全部由男人组成并且破案率只有百分之三十的小组里,女人是被歧视和不被欢迎的存在。尤其是像女鬼这样长得特别漂亮而且出身还好的,好好的千金小姐不当,来当什么警察吃什么苦?有毛病吗?   他们这些穷警察辛辛苦苦一辈子也还不完房贷,累死累活冲在第一线,想升职难如登天,凭什么这个女人能空降到他们重案组当组长?凭什么?就凭她是海外留学回来的犯罪心理学博士,就凭她写过几篇登在报纸上的文章?就凭她有个有钱的当官的老爸?   凭什么?!   上一任组长是个中年男人,因为在一次抓捕行动中受了重伤,虽然没死,但再也没法出外勤了,他的体力和年龄都不支持他继续这份热爱的事业。于是上头将他升职做了文职,涨工资不说,主要是不用出外勤也没危险了。   这下重案组激动不已,原因无他,老组长升职了,那总得有个人当组长吧?   就在人人都想出头的情况下,上面突然空降一个,换谁谁咽得下这口气?于是他们不约而同地要给新组长一个下马威,这小山一样的卷宗就是第一步。   t国的警察系统规定每个小队加上队长一共只有七个人,往下的普通警察则可以任意调派,而每个小组的组长直接隶属于局长管辖,警察的一切都要受民众的监督和举报,而对于p市的警察局而言,重案组基本上是个摆设。这群男人要说起来个个都有本事,但最大的问题就是心不齐,前任组长会受伤,的确有犯罪分子太顽固的原因,但其他组员也是“功不可没”。   神奇就在于这里,七个人竟然互相都看不顺眼!每个人的能力都是一,七个人加起来却只有负数,一直都是让局长头疼的存在。这群人都是人才,可再好的人才如果不能发挥作用,那跟咸鱼又有什么分别?!   所以当女儿自告奋勇的时候,他是拒绝的,他根本就不相信娇滴滴的女儿能统领这帮男人,但女儿那么坚持,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额外批准,他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对女鬼而言,这次的宿主显得格外清新脱俗。出身好长得美学历高,基本上没有缺点,也一如过去当上了重案组组长,虽然是特派吧,但至少也是名正言顺。满腔热血抱负最后却被这六个男人搅的一塌糊涂。她绝对是有能力的,也命不该绝,却被组员拖累的在一场爆炸案中牺牲。   换谁谁能咽得下这口气?   所以女鬼这次的主要难度在于时间。她只有一个月附身的时间,却要完成避免宿主在爆炸案中死亡的未来,并且成功将重案组交到宿主手中。   可是看这六个人压根儿不像是好说话的,对此女鬼也不是很开心——凭什么不能直接砍?不听话就是惯的,揍一顿就好了。   她顺手翻了翻桌上的工作牌。   苏访梦。   办公室的防弹玻璃是透明的,苏访梦一眼就能看见谁在盯着自己。她才不在意今天穿的是不是容易走光的裙子,直接高跟鞋蹬掉在桌子上翘起二郎腿,然后拿了一份卷宗翻开。   入目就是案发现场的血腥照片,这要不是那群男人故意干的苏访梦能当场把这些卷宗全吃了。然而令一心想要看好戏的男人们失望了,更血腥的场面她都看过,这些算个屁。   看一份扔一份,最后整个办公室都扔满了卷宗,外面的警察看到她这样基本上都认为她是疯了。这时候苏访梦对外面一个年轻男人招招手,年轻男人比了比自己,苏访梦对他眨了下眼,他就进来了,样子还带着点尊敬:“组长。”   “帮我把这些卷宗捡起来吧,记得分类放好。”   “组长——”   “小龚,对吧?”苏访梦问他,“算了反正我也不记得你叫什么名字,不过既然你负责卷宗这一块,难道你要我亲自来收拾吗?毕竟这年头,给你穿个小鞋还是挺容易的。”   说出这种大剌剌威胁人一点脸都不要的话,苏访梦一点都不觉得不好意思,更有甚者她脸上还是带笑的,仿佛她其实是在跟小龚谈论午饭吃什么。   就因为她对人很有礼貌,也因为自己局长女儿的身份一直都很低调,这些人精才敢欺负到她头上来。可现在苏访梦明明白白地告诉小龚,我是你上司,我爸是局长,你不听我话试试看?   t国警察不好考,考进来就是国家的人,福利大大的有,小龚当然不愿意丢差。他立刻说:“我现在就收拾。”   能屈能伸才是男人,以后想整这个跋扈人性的千金小姐,他多的是法子。   苏访梦看着他把卷宗一张张捡起来,重新装订好放入各自文件夹,又分类收到箱子里,越发确定这是个下马威了。小龚有着超乎常人的记忆力以及非比寻常的电脑技术。就看他这么快就把卷宗收拾好就知道,局长舍不得把他们开除也是有原因的。   简单点来说,小龚就是个活百科。   “干得挺不错的嘛。”苏访梦扯了扯衬衫,宿主把扣子扣到最上面,快要喘不过气了。所以她很自然地把扣子解开两颗,露出深深的□□,小龚虽然二十三了但仍然是个纯情处男,平时看得最多的就是里番,哪里见过真枪实弹的。他清秀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苏访梦说:“我想以后我的办公桌上都不会出现这些特别乱的卷宗了吧,毕竟我是个有洁癖的人。”   她还有洁癖?有洁癖的人会把卷宗拆开玩天女散花吗?小龚在心底默默吐槽,然后忍不住又看了一眼苏访梦的□□。   苏访梦只是想喘口气,没想到这个戴着厚厚啤酒瓶底眼镜的男人竟然盯着不放了。她拿起桌上水杯,故意端起来在胸前晃了一下,纤细的手指显得格外好看,小龚看傻了,然后就被一杯水泼到了脸上。   抬头就瞧见苏访梦讥讽的眼神:“怎么,没见过女人还是没见过胸?”   小龚脸立刻就红了,身为宅男,他极少有和女人接触的机会,更别提是苏访梦这样明艳性感的。他本来想怼苏访梦几句,可是刚才又的确是自己理亏,一时间涨红着脸说不出话来。   苏访梦挥手让他出去,压根儿就没把他放在眼里,在她看来,这样子的小男生毛都还没长齐,实在不是她的菜。   想想被她看上的纪寒,就知道小龚这样长相身材都不过关的压根入不了苏访梦的眼。   不过好歹在一起几十年,再好的人在一起久了都会腻,苏访梦也刚好可以换个口味。她打开电脑下了个游戏开始玩,其实这个时候是她开小组会议彼此认识一下的时间,但她偏不。   直到小龚猜拳猜输了被推进来问她:“组长,我们不是要开一个会吗?”   苏访梦露出恍然大悟的眼神,“哦我忘了,那你叫他们都进来吧。”   “不去会议室吗?”   “太麻烦不想去。”   小龚:“……”   他走出去就对其他人说:“这女人不好对付,小心点。”   “怕个屁,就你这种小白脸才会怕个女人。”强壮且浑身肌肉的壮汉说。“老子就不信她有什么本事,还真能开除老子不成!”   另一个身形修长戴着眼镜看起来像个大学讲师的男人嘲笑道:“果真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我们这位新组长可是局长的宝贝女儿,你觉得局长是更向她还是向我们?”   “妈的你这条死鱼烂鱼你再说老子头脑简单试试看?”壮汉握拳。   “好了好了,你们俩吵吵什么,没看那小妞一直朝这笑吗?!”年纪最大的中年男人说。   “走吧,进去看她说什么。”另一个古板严肃不苟言笑的男人低声说。   而最后一个男人始终没有出声,只从他的眼镜里能看出对空降组长的不服气与不满意。   前任组长那么多年都没能收服他们,派个女人来又能如何?   六个人一个一个走进苏访梦的办公室,外头的普通警员都在工作,但每个人的眼睛都止不住朝这里瞟,似乎都在期待能够发生一场世纪大战,然后看着美丽性感的新组长被气哭跑走。   ☆、第六十一碗汤(二)   第六十一碗汤(二)   男人们进去后,纷纷摆出了自认为最高冷的动作,有的昂起下巴,有的单手插在裤兜,还有个倚在墙上……都想要在苏访梦抬起头后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他们不是好惹的,对于这个娇滴滴的新组长,他们可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最好能让苏访梦知难而退哭着跑走去找局长告状那才是最好的呢。   然而他们都失望了,苏访梦并没有害怕也没有哭更没有忐忑,因为从头到尾她都在低头玩手机。男人们站在原地等了许久也不见她抬头,个个心底都有些不满,可那又怎样,心底不满不能放到嘴上说,表面上的功夫都要做。   就这样足足站了有半小时,他们都已经支持不住这个姿态了,苏访梦才把手机里放下,如梦初醒的模样:“哎呀,不好意思,我没看见你们。”   六个大男人杵在跟前你说没看到?!   苏访梦当然看到了,她只是故意要晾晾他们罢了。这群家伙恃才傲物,活脱脱把重案组变成了破案率全国倒数的小组,害得宿主的老爸年年都要挨批评,偏偏这六个人一分开个个都有本事,只要不合作,他们就是最厉害的。   面对苏访梦的解释,没有人理她。她可一点都不觉得尴尬,这几个人虽然看起来不太好收服,但都不是什么坏人,都有一颗正义之心。那就好办了,要知道坏人的办法总比好人多,她可不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恶人么。   她撩了撩长发,笑得很温柔:“今天是我第一天上班,我这个人呢还是比较好相处的,听我话就有前途,否则……”后面的没往外说,但她想大家应该都知道。   几个男人都微微变了脸色,苏访梦又说:“总之有本事的话你们尽可以在我背后搞些无伤大雅的小动作,但如果被我发现——”她用手指敲击桌面。“那可能就不是什么好解决的事儿了。”   说着她勾起一边嘴角露出邪气的笑容。从头到尾她都没打算用小白兔的外表感化这群男人,对警察这种在t国性别歧视很严重的国家,女警察越是柔弱就越是让人瞧不起。苏访梦从来都不是会委屈自己的人,这群人不惹她还好,一旦撞到她的枪口上,她会亲自教他们怎么做人。   简而言之,就是用拳头打天下,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谁就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那个人。   “好了,散会吧。”   六个男人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小龚看起来想说点什么,被年纪最大的中年男人捣了一下,吃痛地弯下腰被拎了出去。   苏访梦在办公室里可以清楚地看见这几个人在一起说话,虽然听不大清楚,但从他们的神色上就能看出来一些,最重要的是,她懂唇语呀。   这时候内线电话响了,是她老爸:“梦梦,鸿源别墅区有案子,你准备一下带着你的人出警。”   “知道了。”苏访梦还真不太懂这个流程,不过也无所谓了,她想怎样就怎样吧。   把手机丢到包包里,苏访梦走出办公室的时候随意指了指重案组的两个人:“有案子,你们俩跟我来。”   那两人相视一眼,跟了上来,剩下的四人中,小龚是不出外勤的,可哪有出警只带两个人的?这女人到底懂不懂怎么调配人手啊?不过既然没人提醒,那他们就装作不知道好了,反正留下来也是清闲。   苏访梦的跑车就停在警察局门口,最新款,五百万,看得两个男人都瞪大了眼。男人哪有不爱车的,他们眼都开始放光了。   “上车。”   她坐到驾驶位,对那两人说:“系好安全带,如果吐在我车上,我会按着你的脖子逼你舔干净。”   说着油门一踩,跑车如同离弦的箭窜了出去,本来俩男人还以为一个女人开车能有多快,于是连安全带都不想系,谁知道跑车竟然一下就冲了出去,那速度简直像是在低空飞行!   苏访梦早就从特意关照她的老爸嘴里得知了鸿源别墅的情况,老头子特别担心她会受气,所以连接线员的工作都给抢了,还叮嘱苏访梦如果要去案发现场,就一定要带上大姚跟老方。   大姚是那个古板不苟言笑的男人,老方则是重案组的三朝元老,组长像是割韭菜一样换了一茬又一茬,只有他屹立不倒——可惜也升不上去,就这样不上不下的耗着,耗的他马上五十了也仍然只是个组员。   这两人中,大姚擅长案发现场还原,而老方则是经验丰富,他在重案组里其实不能说多么突出,可他的老道却是其他任何一名组员都无法匹敌的。很多容易被忽略的小线索都是被他发现的,并且心细如发,局长一直夸他说姜还是老的辣。   到了鸿源别墅,苏访梦开了车门,两个大男人脸色惨白的下车,踉踉跄跄差点一头栽倒——怎么会有这样开车的女人?一路上他们为了自己的小命一直在尖叫,现在腿都软了。车水马龙堵的要死的路况,她怎么能那么潇洒的低空飞行?!   苏访梦双手环胸,“你们俩能不能有点出息?坐个车都吐,待会儿看到案发现场是不是会吓得哭出来?!”   老方颤巍巍地说:“你、你开那么快做什么……”   “急着来现场看看啊。”边说边戴上手套,拉开警戒线弯腰走进去,大姚老方又干呕了两下,也跟了上去。   鸿源别墅是富人区,本市最有钱的人都集中在这一块,苏访梦家在这里也有一套别墅,不过暂时没人住。案发现场已经有警员在拍照做证物收集,她没理会老方跟大姚,直接走到尸体周围。   死者是这户人家的祖父,七十四岁,是赫赫有名的商界前辈,此刻他的死状显得分外安祥,趴在书房的桌子上,身上还穿着得体的燕尾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贵族,甚至有点像是正常死亡,只是哪个正常死亡的人会挖出自己的眼球放在面前?   那两个黑漆漆的洞显得无比空旷,书房里的空调温度很低,所以短时间内也无法确认死亡时间。四周也没有凶器的痕迹,然而对于苏访梦这样杀人如麻的怪物来说,她一眼就能看出死者的眼球是被汤匙挖出来的。   当着众多警员的面,苏访梦低下头,和尸体的距离顶多只有五公分,靠的极近,只是想再确认一下自己有没有看错。   事实证明没有。   “看得出来这是个新手,第一次杀人,否则伤口不会如此参差不齐。”   大姚忍不住刺她一句:“你怎么知道?”   “因为如果是我,可以完美地用同样的工具挖出他的眼镜,留下两个一模样连直径都没有差别的洞。”苏访梦踢了他一脚,“注意你跟我说话的态度。”   大姚脸都黑了,苏访梦从旁边勘测现场的警员手机抢走喷剂和紫外线灯,径直走向厨房——这里的格局和她家那别墅一模一样。   大姚老方看了彼此一眼跟了上来,就瞧见苏访梦在汤匙那一层餐具上喷洒鲁米诺试剂,几乎就是一分钟的时间,某一根汤匙上就有了发光反应。苏访梦微微一笑,用手捏着手套把汤匙拿起来,在紫外线灯下看了看,命令老方:“证物袋拿来。”   老方目瞪口呆地将证物袋拿过来,汤匙被放了进去,接下来苏访梦就在厨房四处摸摸看看,他忍了一会儿没忍住,就问:“你是怎么知道凶器是这个的?”   “我有眼镜。”苏访梦伸出两根手指头比了比自己的眼,“这个很难么?”   “那么你怎么知道凶器会在厨房?万一被凶手带走丢掉了呢?”   “我问过警员了,监控上没有凶手出入的痕迹,一个连挖眼都做的这么烂的新手,会有躲避保全系统和这么多摄像头的本事么?既然他没有离开,那么必定会将凶器处理,丢垃圾桶是不现实的,因为警察最擅长翻垃圾桶,所以——只有这里最合适。”   至少有几十根汤匙,并不是那么容易被发现的。   苏访梦敲了敲青瓷餐具,“有意思。”   “你的意思是,凶手还没离开,甚至就在别墅里?!”   “不然呢?”苏访梦弹了下一根突出来的筷子,银筷顿时和碗柜发出清脆的声音,她漫不经心地四处看,然后问:“谁第一个发现的尸体?”   “是霍家的小姐,不过她身体不好,胆子小,看到后就吓晕了,是家里佣人报的警。”   “方便带我去看一下她吗?”   “是。”   眼见苏访梦走了,老方走到大姚身边撞他:“嘿你发现没,这小妞对我们跟对别人完全是两个态度啊!”   大姚瞄他一眼:“有时间关心这个你还是看看案发现场吧,有没有什么线索被遗漏,别到头来连个女人都比不上。”   ☆、第六十一碗汤(三)   第六十一碗汤(三)   老方平时在警局那可是前辈,可惜自打被调到重案组,这群臭小子没一个把他当前辈看的,真是气死他了。   在警员的带领下,苏访梦到了小客厅,一个穿着纯白色公主裙的女孩子坐在沙发上,她的脸上带着泪,楚楚可怜,看得出受到了非常大的惊吓。几个女佣围在她身边安慰,可这并没有成功安抚女孩不安的灵魂,她变得更加害怕,整个人都在颤抖。   “你好。”苏访梦发出问候,她对这个女孩很有好感,也许是因为……对方看起来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之苏访梦确定自己不认识她,但对方的神态却像极了记忆深处的某个人。   是谁呢?   于是她破天荒的放柔了声音:“我叫苏访梦,是这件案子的负责人,听说你是第一个发现案发现场的人,是么?”   女孩胆怯地看着她,往后缩,并不敢接近。苏访梦定央央地凝视了女孩好一会儿,又道:“不提那些了,我们可不可以做个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呀?”   女孩看了一眼身边的女佣,示意她们让开,不要挡在自己跟苏访梦面前,轻声告诉她:“霍小小。”   “好可爱的名字呀。”苏访梦觉得这女孩儿就跟只小猫儿似的,柔软纯白,那种干净是骗不了她这种见惯血腥之人的,不过……她看向一旁的女佣,总觉得她们在,霍小小有很多话都不能说。“你们下去吧,没叫你们别过来。”   女佣们本来不愿离去,可苏访梦眼神冰冷,她们心里畏惧,只好走出小客厅,临走前一个个都不忘记看向霍小小。   没了其他人,苏访梦就坐到了霍小小身边,她伸出手比了比两人的身高,笑着说:“你好娇小。”   霍小小好奇地看着她,也学着苏访梦的样子比了比,不好意思地笑了:“我从十五岁起就没再长个子了……只有一米六,你好高呀。”大眼睛里透出浓浓的羡慕来。   苏访梦一米七二,在女性中算是高挑了,烈焰红唇配卷发,妥妥的御姐范儿。见小姑娘这么羡慕地看着自己,她忍不住揉了揉霍小小的头,就像对方是只猫儿般。霍小小突然被摸头很害羞,她因为身体不好常年在家休养,连学校都没去过,平日里见到的除了家人就是佣人,因为她是小姐,佣人们没有敢和她说话的,苏访梦是她第一个朋友。   她很渴望能交到一个朋友,所以虽然对苏访梦的触摸有点抗拒,但还是忍了下来。不过几秒后她突然觉得好舒服,“我能叫你梦梦吗?”   “当然,我的朋友跟老爸都这么叫我。”   霍小小开心地笑了,她拿了面前茶几上的一块巧克力,剥开糖纸,献宝般捧到苏访梦面前:“这个给你吃,特别好吃的。”   苏访梦没有接,就在霍小小眼露失望的时候,她却张嘴一口咬住了。天真的小姑娘顿时笑起来,苏访梦也笑了:“你今年多大了?我二十八岁。”   “还有一个月满二十岁。”霍小小不好意思地说。“我看起来是不是很幼稚?”   “可爱得很。”说着,苏访梦又揉了人家的脑袋,霍小小习惯被她揉了,嘻嘻的笑起来,一笑嘴边有个小梨涡,非常可爱。   真是天使一般的长相,苏访梦莫名对霍小小很有好感,可是有些事情她不能不问:“小小,既然我们是朋友了,我可以问你几个问题吗?”   霍小小脸上的笑容没了,她咬住嘴唇,眼里露出恐惧:“是、是要问爷爷的事情吗……”   苏访梦还没来得及点头,小姑娘就扑进了她怀里,抱着她的脖子嚎啕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重复:“好可怕好可怕!爷爷死了!爷爷趴在书桌上!好可怕好可怕!爷爷的眼睛没了……哇哇哇哇……”   天使一样的女孩子,哭的实在是没什么美感,苏访梦无奈至极,她这身套装可不便宜,可她还是拍拍霍小小的背:“不要怕,你能不能告诉我,除了爷爷,你还看见了什么?”   “没有了……”霍小小浑身颤抖,看得出来她是真的恐惧,这样一个没有经过风吹雨打在温室长大的女孩子,小公主一样被宠爱着,乍见到尸体,被吓到太正常了。可怜样,抓着苏访梦的手不肯松开。“我不想一个人待着……好可怕啊!”   “没事,我在这陪着你呢?”苏访梦对她笑,“你一进去爷爷就是趴在书桌上的吗?”   “嗯!”霍小小用力点头,“我太害怕了,根本不敢看,然后我就尖叫,佣人就出现了。”   “午睡时间,你到书房去找爷爷做什么?”   听到这里,霍小小突然低下头。“我、我做错了事……爷爷要罚我练大字,我磨蹭了好久才过去,可是、可是……”她可能是在责怪自己,也许乖乖过去爷爷就不会死了。   “这不是你的错。”无法推断死亡时间,苏访梦也觉得头疼。她又问霍小小:“平时爷爷喜欢发脾气吗?”   “没有,爷爷不爱发脾气。”   “那你有没有听过谁和爷爷有过争执,或者是闹得不愉快?”   霍小小还是摇头,可是摇着摇着突然咬住嘴唇。苏访梦一看有戏,放柔了声音问:“不要瞒着我,都告诉我好不好?我们一起把杀害你爷爷的凶手缉拿归案。”   霍小小犹豫了好久才要她靠过来,然后小小声说:“之前爸爸和爷爷有吵过架……昨天晚上,我在房间都听见了,我还吓哭了。”   她大又亮的眼睛眨呀眨,苏访梦看得出来她说的全是实话,这个小姑娘干净的一眼就能看穿,实在是可爱。她忍不住想捏捏她的脸,结果刚举起手,就听到一个男人冷酷低沉的声音:“你在做什么?!”   苏访梦还没来得及回头,霍小小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惊喜不已:“爸爸!”   来人是霍隽,霍家的副董事长,不过在霍老爷子死后,他应该是董事长了。   苏访梦站起身,“幸会,我是负责这次凶杀案的苏警官。”   “既然是警官,不去查案,在这里和我女儿套什么近乎?”霍隽冷冷地问。   苏访梦没回话,而是看了霍隽几秒周,突然问道:“霍先生是刚回来,还是一直在贵府没有离开?”   霍隽觉得她话里有话,就问她:“你什么意思?”   “霍先生虽然穿着西装,可里面一没打领带,二没穿衬衫,反而是穿了件家居服,应该不会是在回家后才换的衣服吧。”那未免心太大,亲爹死了竟然先换衣服,“所以霍先生是一直在宅子里?那为什么现在才出现?”   霍隽这才意识到自己小看了这个女人。他从不会忽视任何一个敌人,这是他成功的最大原因。“有个很重要的项目,我一直在三楼的书房办公,不信的话你可以去和我的下属查证,我们一直在视频会议。”   “怎么会不信呢,霍先生什么地位,怎么会跟我这个小小警察撒谎。”苏访梦勾起嘴角,丝毫没有因为在一个比自己年长且能力强大的男人面前而怯场,甚至隐隐有压过对方的趋势。   跟霍隽一起过来的大姚老方都看着她,要是可以都能给她比个大拇指了。   霍隽这人他们见过几次,每次都是到警察局去保释他的小儿子的,那个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的纨绔,霍隽气势惊人,每次到警局都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到低人一等,唯一能跟他抗衡的就只有局长,没想到苏访梦竟然也有这个本事。   “你知道就好。”霍隽冷冷地说,低头对霍小小却很温柔,“是不是吓到了?爸爸让人送你回房间休息。”   霍小小回头看苏访梦,很明显是舍不得她,可是又不敢违背爸爸的话,所以一走一回头,苏访梦对她眨了下眼,她才羞涩地笑了。   没了霍小小在场,霍隽就不需要任何形象了。他对苏访梦说:“什么时候能找到凶手?”   “这个,我不能保证。”苏访梦耸肩,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走运的话三五天,不走运的话三五年,再惨一点变成悬案也不是不可能。”   霍隽握起拳头,看起来似乎有些恼怒。苏访梦一直观察着他,见对方要发火了才问:“听说霍先生昨天晚上跟霍老先生发生过冲突?”   “听说?听谁说的?”   “你觉得呢?”   霍隽冷哼一声。“不过是公事上的问题,我们起争执很正常,平时我们也经常吵架,但我绝不会杀我父亲。”   “这是自然,谁说怀疑您了呢?”苏访梦双手背在身后,她实在是个很美丽且很性感的女人,霍隽却丝毫不为所动,而是始终对她充满防备。苏访梦突然有了恶趣味,她上前一步搭上霍隽肩膀,声音极轻:“可是我信了,别人不信怎么办?”   这是勾引。   ☆、第六十一碗汤(四)   第六十一碗汤(四)   这是非常高明的勾引,没有丝毫的轻浮与放浪,但就是让你感觉到她是在和你*,她甚至只是把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但尽管如此,就好像整个人在对他说话,连带着她周围的空气都是暧昧的,像沾染了甜蜜味道的香氛,这是只有高手才能意识到的悸动。   霍隽看向他肩膀上的那只小手,指甲修的整整齐齐,染着淡粉色的指甲油,更是衬的她的手纤细如玉,就连指关节都美的恰到好处,和天使般的霍小小比起来,她就像是娇艳如火的恶魔。   他也觉得有趣起来,“那就要麻烦苏警官帮我找出杀害父亲的元凶了,这样岂不就可以洗去我的嫌疑?”   他的手落在苏访梦手背上,看似是将其拿下,但实际上却轻轻勾了勾她的掌心。   这些全是苏访梦玩剩下的,她立刻明白了这个男人在某方面的节操,二话没说就变了脸,堪称翻脸如翻书,几秒钟前她还娇滴滴的发嗲,几秒后就冷了一张脸,整张脸上都写着不要靠近我我是人民的公仆。   霍隽估计也是没见过变脸变得这么快的,他轻轻挑起眉,苏访梦又问他说:“那么霍先生,请问你心里有没有怀疑的人选?毕竟你和霍老先生一起工作,应该每天都会见面吧。”   “苏警官这么问,我可回答不上来。”霍隽淡淡地说:“霍家的地位你应该知道,视我们为敌人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完,你问我谁会有嫌疑,那可真是太多了。”   “这从侧面上也能说明霍家做人不怎么样吧。”苏访梦一点面子都不给的说。“我家怎么不像这样呢?”   “你家?”   “敝姓苏,你不认识我,应该认识我爸爸。”苏访梦毫不觉得自己拿老爸来吓唬人有什么不对的。“苏天。”   霍隽看她的眼神立刻就变了:“原来是苏局长的女儿,真是失敬。听闻苏小姐一直在国外留学,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苏访梦笑笑说,“学有所成,想着回来报效祖国,谁知道第一个遇到的案子就跟霍家有关。”她问霍隽,“霍先生应该不会介意以后我经常来叨扰吧,刚才我和令爱相谈甚欢,霍先生会给我这个和她做朋友的机会么?”   闻言,霍隽没有答应也没有不答应。他略带审视地望着苏访梦,似乎是在研究她为什么要这么说,然后他笑了笑:“小小身体不太好,但如果苏小姐能多多来和她说说话的话,她会很开心的。”   苏访梦和他相视一笑,两人都话中有话,但偏偏谁都不说,看得大姚老方二脸懵逼——谁来告诉他们这两人是什么情况?几分钟还针锋相对,怎么突然一下就变成你好我好的朋友了?   苏访梦笑了一下,即使是霍隽这般老练的人物,也无法将她看透。可惜霍隽是个大男子主义极重的人,觉得再怎么着苏访梦一个女人也掀不起什么风浪,对她笑了一下说:“请恕我失陪,我的工作还没有完成。”   “请。”   霍隽一走,苏访梦的笑容立马就不见了,不知道为什么,大姚跟老方看着苏访梦的表情,突然就打了个寒颤。苏访梦朝外走了一步回头问他们:“干什么,还愣着干嘛?”   “去、去哪儿?”老方问。   “回警局。”   两人都以为苏访梦回警局是有什么重大发现,结果她回去后第一件事竟然是去把除了小龚以外剩下的三个组员都拎了出来,当着其他警员的面,当着整个大办公室的面,双手环胸冷笑道:“你们三个很有本事嘛,有案子竟然不出警,怎么,还要等我叫你们?我在案发现场忙成狗,你们三个倒好,在这儿吹空调嗑瓜子看报纸?”   铁塔壮汉第一个不服:“是你没叫我们去,凭什么怪到我们头上。”   “我也没叫你们喘气儿,你们怎么还没死?”苏访梦抬起手一巴掌拍到壮汉后脑勺,也不知看起来那么苗条的她哪里来那么大的力气,直接把壮汉拍到了地上。   “大锤!”   大锤也是满脸不可思议,要说力气大,整个警察局没一个比得上她的,可这个女人竟然一巴掌就把他拍地下了?他震惊的都忘记了生气,而是要求道:“你能跟我掰个手腕么?”   苏访梦说:“可以。”   这场景实在是太壮观了,因为大锤一只手都比苏访梦两只手大。他握住苏访梦小手的时候都不太敢用力,那柔嫩细滑的触感让他这个大龄处男感到了深深的脸红心跳,可惜苏访梦没有心情陪他玩,直接将他压倒,然后说:“有本事就自己举起来。”   大锤横了她一眼,觉得这实在是太简单了,可刚一用力他就震惊了,再用力——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对苏访梦做什么。她的手虽然小而柔,但却像是有魔法一般将他紧紧地摁在桌子上。   不仅如此,桌子下面苏访梦也毫不客气地一脚踢过来,大锤铜皮铁骨本不应该感到疼,可不知道她踢的是什么部位,让这个铁汉子的脸瞬间一片苍白。   苏访梦松开手,笑笑说:“看样子你不行啊。”   然后她又一脚把大锤踢翻在地:“滚到墙边给我面壁去。”   大锤屈服在她的淫威之下,不得不去面壁。苏访梦转头看向另外两人,对戴着眼镜看起来非常和善的男人说:“你也想试一下吗?”   男人连忙摆手:“我是负责研究行为模式的,我不会打架。”   “那你呢?”   从头到尾苏访梦没有听过一个字的男人抬起头,慢吞吞地说:“试试吧。”   小龚坐在电脑前面,看苏访梦不知死活地要单挑季鱼,忍不住说道:“组长,鲫鱼可是连拿了快十年的全国武术大赛冠军,你真的要跟他打吗?”   “不然呢?”苏访梦随手抓过大姚,把他的领带扯下来绑头发,然后踢掉高跟鞋,“丑话说在前头,要是输了,给我面壁三天三夜。”说完看向眼镜男,“还不去面壁?”   眼镜男看向其他人想求助,然而没有人理他。再加上他根本惹不起苏访梦,只要想想对方那把大锤都干掉的蛮力,他觉得自己还是识时务点好,不然被揍成残废可怎么办。   苏访梦盯着他去跟大锤一起面壁,然后突然发难,一拳打向季鱼。季鱼吃了一惊,连忙躲开,也回了一拳。他是极其优秀的血液鉴定专家,同时也是整个重案组武力值第一的人,所以他觉得自己将苏访梦拿下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大锤不过是个蛮力大的莽夫,他根本就没把对方放在眼里。   可越打就越是力不从心,苏访梦的招数跟他以往见识过的都不一样,她出手没有花样,招招都是直奔要害,如果不是他有着多年丰富的经验,肯定早就输了。即使如此季鱼也不得不承认,如果苏访梦想要杀死他的话,那可真是易如反掌。   当季鱼被苏访梦击倒的时候,整个办公室鸦雀无声,她的额头有一层薄薄的汗,因为这毕竟不是自己的身体,难免有些不便,然而这并不妨碍她教训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男人。早在知道重案组情况的时候苏访梦就看他们很不爽了,想找个机会每个人都揍一顿,不听话可以,打到他们听话为止。   她扯下领带丢给大姚,问季鱼:“你是自己过去,还是我踢你过去?”   看着三个大男人站成一排面壁,苏访梦非常满意。她勾起嘴角说:“我话就放在这里,想在我背后搞小动作,想拉我下马,可以,只要你有这个本事。否则,一旦被我发现,不仅工作要丢,还得少点胳膊腿儿,在重案组,我才是老大,明白了没有?”   众人噤若寒蝉,哪里还敢说话,一个个猛点头:“是,组长!”   “叫什么组长,叫老大。”   “是,老大!”   苏访梦掰了掰手指,骨节便因此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她耸耸肩活动了下筋骨,看了小龚一眼:“把你所能查到的所有关于霍家情况的资料打印出来送到我办公室。”   “是!”   对小龚畏惧的姿态苏访梦非常满意,她很喜欢别人怕她。然后又吩咐大姚跟老方:“霍隽还有两个儿子是吧,你们两个分别盯一个,有什么举动立刻向我汇报。”   “是!”   差遣走这两人,苏访梦朝自己办公室走了两步,突然回头问:“刚才你们的瓜子呢?”   小龚赶紧把瓜子干果全部交出来,苏访梦拍了拍他的头:“真乖。”   说着笑容立刻消失不见,小龚被她变脸的本事吓得哆嗦了一下,她才笑眯眯地抱着干果进办公室了。然后就看见她潇洒地翘着二郎腿戴着耳机不知道在看什么,不时透过透明玻璃朝外看,一旦看到面壁的三个人有一点异动,就出来踢一脚。   ☆、第六十一碗汤(五)   第六十一碗汤(五)   经此一役,苏访梦一战成名,整个警察局都知道重案组那个娇滴滴学历特别高的组长有着惊人的武力值,并且非常暴力,谁反驳她的话,二话不说就选择动手,打到你没脾气为止。   也是经过三天前那一顿揍,从那之后重案组的其他成员看到苏访梦都是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真不真心另说,但的确都不敢唐突了,连一点不屑不服的神色都不敢露出来,因为只要苏访梦觉得他们表情不对头就动手,老吃拳头他们也受不了,只能屈服。   “尸检报告出来了?”第四天早上,苏访梦刚到警察局小龚就迎了上来,手上拿着霍老先生的尸检报告。苏访梦拿到报告一看,哦了一声:“霍老先生原来叫霍顿啊,我以为他就叫霍老先生。”   小龚:“……”他打起精神,“是这样的老大,你看尸检报告,霍老爷子身上有些奇怪的擦伤。”   “是吗?”苏访梦翻过一页,果然,法医在霍老爷子的右肩、右手肘处都发现了出血度不同的擦伤,说来也是奇怪,左边却没有。   小龚说:“真奇怪啊,他虽然是右边身子趴在桌子上,但怎么可能会因为趴在桌子上有擦伤呢?难道老年人骨头都这么脆?”   苏访梦用看智障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突然不进办公室了,小龚傻乎乎地问:“老大你、你去哪儿?”   “霍家别墅。”   虽然小龚很想告诉老大说自己从来没出过外勤,可是在这位面前拒绝估计是没有用的而且还很容易挨揍,所以他乖乖闭嘴上了苏访梦的车,到霍家大门口的时候他整个人都不好了,直接捂着嘴吐了出来。   “霍家人都不住在这里了吧。”苏访梦问。   “是、是的……呕!”小龚拉开黄条警戒线。“出了命案后他们就搬去另外一个房子了,不远,就在这附近,大概半小时的车程。”然而老大你开车的话,应该用不了十分钟就可以到了吧……呕!   苏访梦一路到了一楼书房,也就是霍顿的死亡现场,她没进去,而是站在门口一直朝里看,小龚不明白她在看什么,就跟着一起看——然而什么也没看出来。   苏访梦问他:“尸检报告上写,霍顿的死因是失血过多,对吗?”   “对。”   “现场情况勘测也证明了这一点,地上确实很多血,对吗?”   “对。”   “既然这样的话,霍顿的右肩和右手肘怎么会有擦伤呢?”   “这个……”小龚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他根本不擅长查案,他的特长是电脑和记忆力。   苏访梦走了进去,坐到书桌前那张椅子上,她学着死者的样子趴在桌子上,然后慢慢起来,看向身后满满一墙面的书籍。“如果是这样……”她做了个往□□倒的姿势,“右边受伤就可以解释了吧?”   小龚说:“可是离书柜太远了,怎么蹭上呢?”   “这样。”苏访梦将椅子往后拉了十公分,恰好突出勘测人员画出的红线十公分,挨在了边缘。“霍顿年轻时身高一米九,即使是现在也仍然保持着一米八五左右的高度,比我的胳膊长,这个距离刚刚好。”   小龚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眼睛一瞄就能测量到距离,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到苏访梦岔开双腿非常不雅地坐在椅子上。“死者是个七十五岁的老人,他如果是在办公,为什么要坐在这个位置,即使是他也会觉得离桌子有点远吧?”   然后她模仿着想象中的动作缓慢地向右边倒下,蹭到书柜上,然后歪倒在地。   小龚猛地拍了一下手:“当时书房里有第二个人!”   “废话。”苏访梦都懒得理他。“问题是这个人绝对是个男性。尸检报告上写的死者死因失血过多,是因为被割喉所致,伤口的形状也证实了凶器是和挖出眼睛一样的东西,也就是那根汤匙。女人绝对不可能做到用汤匙将其割喉,所以,必定是个男性。”   听了这话,小龚嘀咕了一句:“你不就可以……”   “你说什么?”   “没有,我什么都没说。”小龚吓得连忙立正。   苏访梦这会儿懒得理他,“死者右边身体受伤很明显是被书柜的木角所致,但他当时穿着厚厚的睡袍,而且还是天鹅绒的,水泡上也的确因为被割喉粘满了血迹,可偏偏除了眼睛和喉咙,只有右边有伤,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呃……呃……”   苏访梦瞄他一眼,废物两个字只差说出来了。   “说明当时他其实没有穿衣服,是后面有人将他扶了起来起来并且为他穿上了睡袍!”   “鲫鱼?”   季鱼面无表情,仍旧维持着一贯的面瘫。“我这几天什么都没做,一直在研究这里的血液喷溅情况,并用电脑做了模拟图,我可以确定,死者当时是躺在地上,只是后来有人将他扶起来放到桌子上,又给他把睡袍穿上,并且抹上血迹,现场的血迹喷溅才会那么奇怪。”   “是谁会这么做?凶手吗?”小龚都有点不寒而栗了,这得多变态啊,杀了人还给人扶起来穿衣服,我的天哪。   “有这个可能。”季鱼说。   苏访梦还是觉得奇怪。“割喉的动作快很准没有丝毫犹豫和问题,如果说割喉的这个男人,我毫不怀疑他会将死者扶起来穿衣服,因为他根本不害怕。可奇怪就怪在挖眼,割喉那么利落,挖眼却断断续续明显是个生手——从眼眶伤口及血液情况判断,眼睛是在死者生前挖出来的。当时死者还有气,这种行为充满了仇恨,和割喉时的残酷冷血完全不同。”   “……难道书房里当时有三个人?”小龚已经要晕了。“怎么人越来越多……”   苏访梦拉过季鱼,让他坐在椅子上,然后把他摆成死者生前的姿势。岔开双腿。然后她觉得他的衣服很碍眼,就动手去撕扯,季鱼没反应过来上身就被剥光了。   小龚倒抽一口气,卧槽,死鲫鱼这什么福气?!   他也想要!   “别动。”苏访梦后退了两步观察季鱼此刻的动作,然后若有所思地坐到书桌上,正好在季鱼双腿间,稳稳当当,一点不差。   季鱼和小龚都露出震惊的表情。“这怎么……”小龚不可思议地说:“死者可都七十五了啊……”   “活到老俏到老你懂个屁。”苏访梦粗鲁地说。性|欲这种东西人老了就能忍住吗?“太挤了。”   她是说以她的体型这么坐的话,太挤了,季鱼必须往后退一点,椅子又往后移了几公分,这下就刚刚好了,苏访梦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小龚张大嘴巴像是被雷劈了:“当时这个姿势和死者在一起的……是凶手?那个男人?!”   季鱼说:“这已经显而易见了。”   “卧槽……这口味太重了……”   苏访梦双手环胸:“所以死者的衣服也是这个男人穿上的?”   “有这个可能。”季鱼说。   “为什么呢?”苏访梦问他。“这么做有什么意义?”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残酷之人痛下杀手时是什么心情,他们只会期待世人发现如此恐怖的一幕,绝不会粉饰太平。“既然选择了挖眼,那就说明他渴望有人发现,渴望有人看见。既然如此,一个七十五岁,身份地位都很高的赤|身|裸|体的老人躺在这里,难道不比穿着睡袍在办公的老人更有噱头?”   “老大你的意思是……”   “霍小小不是第一个发现案发现场的人。”苏访梦斩钉截铁地说。“有人在她之前发现了死者,并且为他穿上了衣服。”   “肯定是霍家人。”季鱼立刻说。“为了家族的荣誉与颜面,否则没法解释他们这么做的原因。”   “这下好玩儿了,除了死者之外,死者的儿子霍隽,死者的两个孙子……叫什么来着?”苏访梦给忘了。   人肉百科小龚立刻上线:“霍淼跟霍森,其中霍淼也在家族企业工作,霍森则是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经常到警察局报到的常客。如果是这两个其中一个,那应该是霍淼,他比较有家族荣誉感。”   苏访梦难得夸他一句:“记忆力不错。”没等到小龚开心就接了一句,“就是脑子不行。”   小龚:“……”   季鱼看了小龚一眼,很明显是在幸灾乐祸。苏访梦伸了个懒腰:“好了,现在我们该去见见这三位霍家人了,看看他们到底是谁才是第一目击者。”   走了两步她突然问小龚:“你刚才说霍家人住在离这不远的地方?”   “是的。”小龚报出地名,他看一眼就记住了。   苏访梦说:“到他们家去,走。”   小龚问:“直接叫他们到局里不就行了吗?何必亲自跑一趟?”   苏访梦诚实地告诉他:“霍小小胆子小,她如果到了警察局,会紧张的说不出话。”   小龚&季鱼:……所以老大你是为了美女才这么“体贴周到”?   ☆、第六十一碗汤(六)   第六十一碗汤(六)   霍家公寓内,只有霍隽和霍淼还有霍小小在,并没有见到霍森的身影。苏访梦开门见山,直接问他们:“在霍小姐发现尸体之前,请问二位谁先进过书房?”   霍隽说:“我当时在和下属进行视频会议,如果不相信的话,你可以去查证。”   “我们就是查证过才来见霍先生的。”小龚说,“霍先生的确是在和下属做视频会议,可是期间却有十分钟的画面中断,我想这十分钟应该足够你去做某些事了。”   闻言,霍隽似笑非笑地看向小龚:“你们局长都要给我三分面子,你竟然敢这样跟我说话?”   他身上的气势的确是很惊人,小龚很怂的被吓得缩了下肩膀还清了清嗓子,苏访梦一脚将他踢开:“别挡路。”然后她笑笑,对霍隽说:“霍先生挺威风的啊,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会儿是封建社会,人人见了你都要低头呢。”   霍隽笑而不语,看着她说:“苏警官,这位小朋友上来就指证我是杀人凶手,难道我不应该对此感到愤怒,并且反驳么?”   苏访梦挑眉说:“霍先生听到这样的指证,愤怒也是人之常情,不过愤怒完了,总该给我一个证据,证明这并不是你做的。”   霍隽冷哼一声说:“虽然视频中断,但我们仍然在对话,只是电脑屏幕出了点问题,可能是接触不良吧。”   苏访梦扭头问霍小小:“你知道霍先生那天在家吗?”   霍小小看了看霍隽,又看了看苏访梦,低下头,没有说话。   苏访梦又问霍淼:“大少爷应该也有不在场证明吧?”   “我那天在国外,你可以去查我的出境记录,两天前我才刚刚赶回来。”霍淼看起来是个很严肃的人,他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头发梳的一丝不苟,一看就很诚实。   可外表是会骗人的。   苏访梦点点头,起身:“那我就暂时告辞了,如果有什么新的进展的话,我会通知你们的。”   走了两步霍隽突然叫住她:“苏警官。”   苏访梦停下,他才继续道:“你应该知道,我父亲被杀的事情如今闹得很大,如果限期内破不了案子,是对警察形象的巨大侮辱。”   季鱼不高兴地看了他一眼,小龚情绪外露,听到别人瞧不起警察就想发火,谁知苏访梦却转过身,笑眯眯地跟霍隽说:“这一点霍先生大可放心,就算是恶鬼杀人,我都会把凶手找出来。”   说着,她正要举步走,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嘶了一声:“说起来也是很有意思,谁说指证你在家是为了给你安上凶手的罪名?霍先生是不是神经太紧张了一点?”   她也没说自己是什么意思,就好像只是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然后就带着自己的人转身离开。霍小小很想叫住她,可是爸爸和大哥的眼神都好可怕,她不敢出声,只好安静地窝在沙发里。   事情怎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呢?她觉得自己更不舒服了。   苏访梦走后,霍淼说:“这个警察看起来不太好对付。”   霍隽沉着脸:“霍森人呢?”   “好几天没见着二哥了。”霍小小怕怕地说,还不时观察着父兄的脸色,就是不敢惹他们生气。“爸爸为什么要找二哥,难道是二哥……”   “不知道。”   霍小小更担忧了,她打心眼儿里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是她的亲人干的,可是眼前一片迷雾,她已经不知道要相信谁了。   离开霍家苏访梦就问小龚:“大姚跟老方谁盯着霍森?”   “是老方。”   “成,你给老方打个电话,问问他在哪儿。跟他说我们在警察局等他。”   “是老大。”   “鲫鱼你再去一下法医室,将霍顿的尸体重新检验一遍,对照验尸报告看看有没有出入,还有现场侦查报告,都给我仔细看一遍,关于书房椅子位置的事情,最好再带勘察人员过去测试一下。”   “知道了。”   于是他们又上了苏访梦的车,小龚脸都白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这次苏访梦的车开的正常了一点,否则他很怀疑自己今天还有没有命回去。   老方在的地方离警局很远,苏访梦在办公室等了他有一个小时,他才姗姗来迟。   “霍森这个人怎么样?”懒得听解释,苏访梦单刀直入。   “垃圾。”老方脸上写满了厌恶。“什么坏事都干,要说是他杀的人,那我绝对相信。”   “所以你这几天跟踪他都看到了些什么?”   老方把胸前的相机拿下来:“老大你自己看吧。”   苏访梦一看到第一张照片就忍不住哇了一声,“看样子这人过得挺刺激的啊。”   “何止是刺激,简直就是糜烂。”老方最看不起这样浪费生命的人,尤其是像他这样上了年纪的,对时间简直珍惜的不能再珍惜了。“一天到晚屁事不干,就吃喝嫖赌,还吸|毒,反正是什么恶心事儿他都干,这人坏到什么程度呢,大路上看到无辜的猫猫狗狗都得过去踢一脚才爽。”   苏访梦皱眉:“霍顿死的那天,霍森在干什么?”   “这个我查过了,他的身份证显示他在一家酒店开了房,我去查过监控,只有进去的没有出来的。”   “这就有意思了,霍家三个男人,竟然每个人都有不在场的证据。”   她一笑老方就后背发毛。“老大你说这事儿怎么这么邪乎,是不是咱们的方向错了,万一真是霍家的敌人呢?”   “敌人?”苏访梦笑而不语。“那可未必,我觉得就是霍家三个男人其中一个做的,只不过我们不确定是谁。”   她这么自我,老方就是有反对意见也不敢说,心里却叹了口气,觉得年轻人就是年轻人,固执己见听不进去人话,可是他不敢说什么,就跟苏访梦说:“那接下来我要怎么办,还是去监视霍森吗?”   “不必了,你带上小龚,再去查霍森的不在场证明。”   “是。”   将老方支走后,苏访梦撑着下巴思考,这件案子挺有意思的,每个人都像是嫌疑人,可每个人看起来都是清白的,她的直觉告诉她霍家一定还有什么秘密是她不知道的,但这个秘密——究竟是什么呢?   五个小时后季鱼回来了:“我跟法医又把尸体重新检验了一遍,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除了在死者的阴|囊上发现了细微的□□。经过dna对比,我们确认,精|液是死者本人的。”   苏访梦摸了摸脖子,觉得有点酸。“我记得之前小龚给过我一张霍家人的合照,你知道我放哪儿了么?”   “……还是问小龚吧。”   苏访梦四下找起来,好不容易在一摞文件里找到,照片的四个角都蜷曲的不像样了。她眯着眼说:“这个霍森看起来怎么有点瘦。”   “听说他跟霍小小是同卵双胞胎,所以长得很像。对了,重新勘测现场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枚指纹。”   “跟霍家人比对过吗?”   “还没有,我们……没办法采集他们的指纹。”毕竟没有证据,t国的法律对警察限制十分严格。   于是苏访梦又一次来到了霍家。霍小小听说她来了非常开心,毕竟苏访梦算是她人生中第一个朋友,“梦梦你来啦?我这里有非常好吃的巧克力,你尝尝看好不好?”   苏访梦自然愿意接受这份好意,她接过巧克力球咬了一口,“嗯……味道很好嘛。”   霍小小嘿嘿一笑。“这是大哥在国外给我带回来的,他知道我喜欢吃巧克力,所以每次到了不一样的地方都回给我带。”   “你大哥对你很好啊。”   “是啊。”霍小小害羞了。“爸爸跟两个哥哥都对我很好。”   “你二哥对你也很好么?”   霍小小哎呀了一声:“你是不是觉得我二哥很坏呀,他对我非常非常好的,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苏访梦听了,低头浅笑,觉得单纯的人可真好,看到什么东西都是纯白无暇的。   这时霍隽跟霍淼都下来了,苏访梦进来之前得知他们两人正在书房商议事情。   她笑得很妩媚,耀眼的美貌让两个男人都为之一振。苏访梦走上前去伸出手:“真是不好意思,我回警局想了好久,觉得刚才我的部下对二位实在是太没礼貌了,所以想来跟二位,尤其是霍先生道个歉,希望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计较。”   “这是当然。”霍隽轻笑,握了握她的手,苏访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另外一只手伸向霍淼:“大少爷不愿意原谅我吗?”   “怎么会。”   正在苏访梦还想说点什么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她按下耳朵上的蓝牙耳机:“喂……什么?!我知道了,我马上就回去!”   说着跟霍家人告别,前后没超过十分钟,就这样来去匆匆的走了。   一到车里,她就伸出双手:“快点采集,一会粉掉光了。”   ☆、第六十一碗汤(七)   第六十一碗汤(七)   身为最优秀的罪犯,苏访梦同时也是最优秀的警察。如果一个人不够了解自己的对手,那么她如何能在各种险境中知难而退?   总之季鱼是彻底服气了,他带着从苏访梦手上采集到的指纹去做比对,但与此同时他们还缺一个人的——霍森。   问题在于怎么拿到霍森的指纹。   因为又出了一桩命案,被临时调遣过去帮忙的大锤跟眼镜终于回来了,他们准备去老大办公室汇报一下领任务,证明自己并不是偷懒而是去帮忙,可是到了办公室发现苏访梦根本不在里面,扭头瞧见小龚在那里哟哟个没完,眼镜抓起一个不知道谁办公桌上一个小熊玩偶砸过去:“小龚,那女人呢?”   小龚沉浸在电脑的世界里没有回话,真不是大锤跟眼镜两人夸张,当时小龚的口水都要流到地上了。两人好奇就过去看,一看之下顿时也张大嘴:“卧槽!”   电脑上是监控录像,看样子是个十字街口,脏兮兮的,小龚不知道从哪条线路黑进去的,不过这不是重点,此刻他们的视线都放在倚着墙叼着烟神情慵懒的女人身上。   那女人不是别人,正是苏访梦。   只是和平时穿着名牌套装不露一寸皮肤的她不一样,此刻的苏访梦穿着一条大红色的超短裙,只能遮住翘臀,露出细长直的双腿,脚上踩着十二厘米的红色高跟鞋,卷发披散在身后,烈焰红唇在香烟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性感火辣。   小龚好不容易回神,发现大锤眼镜两个人也在围观,就说:“你们干嘛?”   “这什么?”眼镜很激动。“是不是组长的黑历史?快拷贝一份给我!”他还做着扳倒苏访梦的美梦。   小龚白他一眼:“你真龌龊,这是现在的,老大去帮忙了。”   “帮忙?帮啥忙?”   “帮扫黄组的忙。”小龚说,“刚才我们回来的时候遇到扫黄组说有麻烦,老大就乔装打扮去帮忙钓鱼了。”   眼镜表示很失望,大锤却看得无比激动:“这女人身材真好!看胸看屁股!他奶奶的!老子服了!”   眼镜:“???”说好的不向恶势力低头呢?   大锤说:不向恶势力低头,老子现在只想跟恶势力睡觉。   不过这种兴奋的状态直到他们看见苏访梦钓到了犯人并且在扫黄组没来得及冲出来的情况下就把对方制服并且狠狠地把十二厘米高跟鞋踩在对方重点部位的时候,三个男人都沉默了。   大锤说:我不跟恶势力睡觉了,我还是向恶势力低头吧。   眼镜跟小龚都觉得下|体一疼,从此有了阴影,尤其是那个女人踩完一脚不够还补了一脚,如果不是扫黄组的同事冲出来保护犯人,估计对方现在已经死了。   “对了,老大说你们回来就去核实一下霍家人的不在场证明。”   眼镜跟大锤走了,走路的姿势有点奇怪,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看了个劲爆视频的缘故。   苏访梦踹完特大卖|淫团伙的头儿后,扫黄组的警察们看到她都战战兢兢的,尤其是看到她脚上那双红色高跟鞋,仿佛看到了犯人可怜的小兄弟在唱一首悲歌。   苏访梦问他们:“这裙子跟鞋先借我,待会儿还你们。”   说完拦了辆出租车,其他人都没来得及问她干什么去。   小龚咦了一声,连忙调整线路沿着城市摄像头去看苏访梦去了哪里,现在大家都有事情做,就他闲着,无聊得很,不过看到老大瞬间就不无聊了,然而老大去酒吧干什么?等下这个酒吧……小龚皱眉,感觉好眼熟,等等,想起来了,这不是霍森经常去的吗?他试图调进酒吧摄像头,可里面似乎根本没有监控装置。   苏访梦是去找霍森的,她进去的时候霍森正和一个前|凸|后|翘的女人在热舞,主动送上门的都不值钱,所以苏访梦安静地点了杯啤酒坐在吧台,她没有钱,不过这没关系,这里有钱的人多得是。   霍森喜欢美女,自然不会放过苏访梦这样耀眼的美女。这么多年他放浪形骸的花心形象深入人心,再加上性格霸道暴躁,所以根本没人敢招惹。霍森推开身边热舞的女人,走到苏访梦跟前一屁股坐下,“美女没伴儿么?”   苏访梦微笑,把啤酒杯推到他面前:“请我喝杯酒,我可以跟你聊两句。”   霍森哈哈大笑,用食指将酒杯推回去给她:“一杯啤酒而已,你这么漂亮,就是要这个酒吧我也买给你!”   苏访梦笑意盈盈,“谢谢。”   然后她端着啤酒杯,“不好意思,失陪一下。”   霍森色迷迷的说:“好,不过不要让我等太久。”   这个智障,有人上厕所会带着酒杯么?   苏访梦离开酒吧,从胸罩里抽出一个证物袋,小龚已经跪了。   到了晚上,鉴定结果出来,霍顿书房里发现的那枚指纹和霍森的完全匹配。于是苏访梦立刻让大锤跟季鱼将霍森抓来丢进审讯室,自己带着老方走了进去。   霍森一看到苏访梦就认出来了,咒骂道:“妈的,你是警察!老子在那里等了你三个小时!”   苏访梦把文件夹放到桌子上,很不客气地朝桌子上翘腿,外面关心女儿来看她审讯的局长不忍直视地闭上了眼。“霍森,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是不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狡辩也没有用,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你的指纹。”   “这很奇怪吗?”霍森冷笑。“那是我家,我不能有指纹吗?”   “奇怪就奇怪在那个房间里其他地方都有其他人的指纹,偏偏只有书桌那一块,除了你跟死者的,没有第三个人的,对此你不应该解释一下吗?”   霍森不说话。   苏访梦啧了一声:“我还猜测是霍隽或者霍淼干的,毕竟他们看起来比较爱面子,没想到你虽然没什么本事,却把霍家看得这么重。”   霍森仍然不说话,他说:“没有证据,你没法指控我杀人。”   “老大。”小龚推开审讯室的门,递过来一个证物袋,“这是在霍森车里发现的。”   简易□□手册。   苏访梦把证物袋丢到霍森面前:“需要解释一下吗?”   霍森看着那个证物袋,喉结来回滚动,然后惊人的承认了:“人是我杀的。”   “什么?!”老方不信。“你可要想清楚!”   外面的人也都很惊讶,尤其是小龚跟季鱼,他们当时听到了苏访梦的推理,都认为凶手跟给死者穿衣服的不是一个人。   “我恨他。”霍森低着头说,“所以我要杀了他。”   “是因为……你被他性|侵的缘故?”   苏访梦这一问,让所有人都震惊了。霍森猛地抬头看她:“你、你怎么知道?!”这么说的时候,他紧紧的握住拳头,露出怨恨之色。   “你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监控里虽然有你,但那只是个背影,你还戴着帽子,那个时候的你回到霍家了对不对?”苏访梦一直观察着霍森的表情。“还有在酒吧里,你对我也好,对其他女人也好,其实都没什么兴趣的对吧,你不喜欢女人,这是天性所致,还是被死者影响的?”   霍森猛地双手砸在桌子上:“你知道什么!那个畜生!畜生!我恨不得杀了他!他死有余辜!我一点都不后悔!他该死!该死!”   “所以你是承认自己是凶手了?”老方问。   霍森颓然地倚靠在椅子上。“我很小的时候,老畜生就性侵了我,所以我怎样胡作非为家里人都惯着我,除了小小以为他们是疼爱我,事实上父亲跟大哥对此视而不见,那个老畜生……”   苏访梦合上文件夹,“走了。”   老方啊了一声,“不问了吗?”   “问什么?”苏访梦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不是都承认了么?有什么问题?”   “啊……哦,没、没什么问题。”   留下霍森一人在审讯室,他慢慢地抱住了头,发出绝望的哭声,再也没了平日里的嚣张跋扈。   苏访梦一出审讯室就看到包括老爸在内所有人都一副震惊且愤怒的模样,就把文件夹丢给季鱼,“还愣着干什么,不去写报告?”   “老大!”季鱼叫她。“你觉得霍森是凶手吗?”   苏访梦耸肩:“那我哪儿知道。”   “如果是这样,霍森为什么要给死者穿衣服,这说不通啊?”   “我说了,我不知道,现在霍森承认他是凶手,这就够了。”苏访梦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去,“今天早点下班吧,回去休息休息,明天就可以结案了。”   “可是……”   没等其他人说话,苏访梦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拐角,众人心情沉重地看向审讯室里正在哭泣的霍森,都说不出心里的拥堵是什么。   ☆、第六十一碗汤(九)   第六十一碗汤(九)   “哼。”苏访梦冷笑了一声。“别以为我是来套你话的,既然我敢这么说,自然就有证据。”她低头又在霍森耳边说了什么,霍森面上透过绝望与屈辱之色,他眼里的恨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苦痛。   苏访梦没有再理他,转身出了审讯室。   外头围观的组员们都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苏访梦也没有告诉他们,只是让他们准备一下,一会儿要去霍家。   只剩下霍小小的霍家变得极其冷清,没有了威严的主子,佣人们做事也不再细心周到,中午的时候她没饭吃都没人管。   得知苏访梦来了,霍小小非常高兴,她俏丽的面孔上闪耀着兴奋,可能是终于有个人能来跟自己说话了,否则她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刚见到苏访梦她就忍不住哭了,可怜兮兮的,却又咬着嘴唇不敢哭出声,此时此刻,苏访梦就是她唯一的依靠,除了苏访梦霍小小不知道自己还能相信谁,又还有谁能够保护自己。   苏访梦坐到她身边,拍了拍她的头,霍小小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我爸爸他们……”   “他们死了。”   “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这样杀害我的家人?!”小姑娘快要崩溃了,她又气又怒又怕,她的一切表情与反应都是真实的。“梦梦,你一定要找到杀死我家人的凶手啊!”   “我找到了。”   “什么?”霍小小愣住了,“是、是谁?”   苏访梦摸摸她的脸,“如果是你很熟悉很熟悉,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呢?你不会相信的。”   “你在说什么呀……肯定不会是二哥,爸爸和大哥还没遇害的时候二哥就在警察局了,一定不是二哥对不对?”霍小小急切地问。   “不是他。”   “那就太好了,那、那我二哥什么时候能回家?”小姑娘看起来无助又可怜。“我、我一个人待在家里好害怕,我想我二哥……”   “你不是一个人,还有人陪着你。”   “你是说佣人吗?可是他们不是我的家人……”   苏访梦看着她,突然轻轻笑了一下,眼神是没有人见过的柔和:“真是个小傻子。”   本该是纯白的,却被迫染上了黑。   霍小小还是一脸茫然,苏访梦打了个响指,起身坐到了霍小小对面。与此同时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高大男人冲了进来,霍小小都没来得及看清楚对方的脸,就被压在了沙发上,衣服被撕开,少女的裙子碎裂,露出白嫩的胸部,她害怕的尖叫,一直向苏访梦求救。   可不管她如何哭喊,苏访梦都是面无表情的。而男人已经将少女的内裤脱下,眼看就要侵|犯她,一直在挣扎的霍小小突然安静下来,安静的可怕。   她盯着天花板看,任由男人在她身上动作,一句话都不说。   “够了。”   男人从霍小小身上下来,羞愧不已,他于心不忍地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盖在了霍小小赤|裸的娇躯上,然后站到了苏访梦身后。   重案组的其他组员、局长以及数名警察都出现在了房里,他们都震惊地看着苏访梦,不知道她这是干什么,要他们准备……就是让大锤演一个强|奸犯?!局长问:“梦梦啊,你这是做什么,这、这霍小姐哪里惹了你?你想做什么啊!怎么能这样——”   还故意把门反锁,不让他们进来。   苏访梦却没理会局长,而是问了霍小小一句话:“你是霍小小吗?”   众人都愣了,谁也搞不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苏访梦又问了几句,但霍小小一言不发。她也不怕眼前这么多的人,如果是平日里的她,早就被吓得躲起来了,不可能这样冷静——不,与其说是冷静,倒不如说是麻木。   那是被命运折磨过后无法挽救的绝望。   苏访梦知道霍小小是不会说话了,她起身走到霍小小身边,对站在自己面前的人们说:“这个家里一共有两个霍小小。”   “什么?”   “一个是没有被家人联手侵|犯前,天真活泼的霍小小,一个是铭记所有记忆,只在被侵|犯时出现的沉默的霍小小。”苏访梦怜爱地摸了摸霍小小的头。“这个霍小小不会说话,因为如果她说话了,就会招来更大的惩罚。”   “第一个霍小小所有的情绪都是真的,可爱乖巧是真的,纯真善良也是真的,她是真的无辜,更是真的没有杀人。第二个霍小小,她的悲伤绝望是真的,她不堪肮脏的记忆是真的,她也没有杀人。”   “到底是怎么回事?”局长根本弄不懂苏访梦到底是什么意思。   苏访梦看了他一眼:“爸爸你曾经跟我说过,霍家的千金小姐,因为从小身体孱弱,所以一直待在家里养病,霍家人将她当成至宝一般疼爱吧?”   “对呀!”局长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的。“霍隽一家确实很疼霍小小。”   “这也是真的。”苏访梦说。“一切都是真的,一切也都是假的。”   她这话就更深奥了,更加没有人听懂。苏访梦仍旧轻柔地摸着霍小小的头,“她很小的时候,就被霍家人糟蹋了——除了霍森,因为霍森那个时候也太小,根本没有能力。霍森之所以是同性恋,很大程度都源于幼年时所见到的孪生妹妹被亲人糟蹋的场景,这使得他从此畏惧女人,所以才用游戏人间的外表来欺骗世人。”   “霍小小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她在霍家,不像霍淼与霍森,她是没有自由的,享受奢华生活的同时,她的身体和精神都遭受着无法言喻的折磨。于是理所当然地出现了第二个霍小小,一个乖巧的听话的,不会在那种时候发出声音的。”苏访梦说。“两个霍小小,一个是光明,一个是黑暗,光明对世界只知其一,而黑暗将一切看在眼里。在第一个霍小小心里,她的祖父慈祥和蔼,父亲威严温柔,两个哥哥都很疼她,而在第二个霍小小心里,祖父、父亲、大哥,都是披着人皮的畜生,而二哥,是个懦弱无能的废物。”   “可是,你这么说,是需要证据的!”老方不敢置信世上会有这样的荒唐事。   他们每个人都见过天真善良的霍小小,那是这个女孩子本来的模样,可这里面的故事却让所有人都震惊了。   “证据当然有。”苏访梦说,“这些天不让你们追查这个案子,我一直潜伏在霍家,否则你们以为我怎么会知道?”不仅如此,她还将一切都录了下来——只是这些东西,永远都是对霍小小的伤害。   “真是有趣啊。”苏访梦笑着说。“平日里道貌岸然的人,看起来公正不阿的人,到了晚上,有了夜色的掩盖,就都露出了本性。有的贪婪,有的色|欲,但没有一点例外——他们都想要霍小小。”   “这样的至宝,还不如地上的石头。石头尚且任尔东西,至宝却只能任由人鱼肉。”苏访梦低头看向霍小小,她安安静静地缩在沙发里。“之所以让大锤突然袭击,就是为了证明她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   “那这样的话……我们那天以为书房里的是霍森,其实是霍小小?”季鱼惊讶不已。   “霍森也在。”苏访梦说。“但坐在桌子上和霍顿在一起的人是霍小小,杀死霍顿的也是霍小小,给霍顿穿上衣服并且伪造现场的才是霍森。霍森戴着手套伪造了现场,但却漏了一个指纹,严格来说,是四分之三的指纹,他与霍小小是双胞胎,四分之三和他匹配并不稀奇。”   “那他为什么……”   “所以才说霍森是个懦夫。他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不做,除了为霍小小清理现场,最后为霍小小顶罪,他这辈子没做过一件好事。”苏访梦冷笑,看得出来她非常厌恶霍森。“用酒色财气来麻痹自己,好像是一副很伤心难过的样子,然而这个过程他是享受的,以此来证明自己的确在痛苦,自欺欺人的想要减轻愧疚,世界太多这样的人了。”   “怪不得那天你说太挤了,按照霍森的身量,其实还是不对,椅子往后稍微挪的距离,死者身上的擦身就跟书柜有了误差!”小龚这才想明白。   “但霍小小的话,刚刚好。”苏访梦问他,“你们忘记,霍小小曾经说过,爷爷要教她练大字么?世人皆知死者写得一手好书法,可那天为来霍家,霍小小的书法和孩童没有什么分别,对第一个霍小小来说,这是爷爷的教导,但对于第二个霍小小,这是爷爷要她献出身体的暗号。”   “畜生……畜生啊!”   “不过还好,畜生如今都已经死了。”苏访梦笑起来,毫不顾忌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小小,你开不开心?”   ☆、第六十一碗汤(十)   第六十一碗汤(十)   霍小小没有给苏访梦任何回应,她安静的就像是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一样。苏访梦看着她,这时候大姚问了:“老大,你刚才说凶手是霍小小,又说不是霍小小,两个霍小小都是清白的,那究竟是谁杀了人?难不成、难不成还有第三个霍小小不成?!”   “不错,的确有第三个霍小小。”   “什么?!”   苏访梦轻笑,但她的眼睛并没有因此感到愉悦。“世界上有黑暗,有光明,自然也会有光暗交接的灰色地带。而霍小小身体里,承载了这个灰色地带的,才是真正的凶手。”   小龚挠着头,一头雾水的他是有听没有懂。“当时我们勘查现场,老大你说凶手绝对是个男人,可现在、现在霍小小她是个女人啊。”   “她是,第二个她也是,可第三个不是。”目睹了霍小小杀人过程的苏访梦说。“她的身体里还有一个男人。”   “男人?可是——”   “这个男人为了保护她们而生,当仇人全部被杀死之后,他也就消失了,永远不会再出现,所以第三人格彻底消失,如今霍小小的身体里只有两个自己。”   “那照你的说法,第三个人不是霍小小自己分裂出的精神世界吗?”   苏访梦想了想说:“算是,也不是。”   “什么意思?”   “如果是你的话,不会对此感到不公和愤怒吗?”苏访梦一字一句的说。“一母同胞,流着相同的血,在同样的时间出生,误差不超过十秒,长的一模一样,体型也差不多,可就因为我是女人,我就要承受这样的对待。”   “霍森之所以能够那么逍遥,是因为他是个男人,祖父也好,父亲也好,还有大哥,他们喜欢的都是女人,所以他们谁都不会碰二哥一下,他们都选择了我,他们共享了我,囚禁了我,但和我一模一样的二哥却能避免这一切,花天酒地,挥金如土——而我呢?我却只能待在家里,连家门口都不能靠近,每天坐在房间里往外面看,哪里都不能去,什么人都不能见。”   “如果我是个男人的话,就可以避免这一切了,可我为什么不是男人?我为什么是个女人?为什么我要受到这样的对待?于是,第三个人格,也就是霍小小心中最大的执念——男性,她在内心深处渴盼着,厌恶着自己的性别,第三个霍小小便应运而生。只是这一次,不再是任人鱼肉的女人,而是有了力气与狠心,可以将所有欺辱我的人的头颅全部斩下的男人。”   “只不过很神奇,第二个人格竟然能与第三个人格共存。所以割喉时的凶手下手快很准没有一丝犹豫,而挖眼的凶手却手法粗糙的惨不忍睹。原因很简单,割喉的凶手是为了报仇与杀戮而生,可挖眼的凶手却是承受痛苦折磨的那个人。因此她虽然手法生疏,却不曾后悔迟疑。”   “至于第一个霍小小,她永远活在被侵犯前的记忆里,那里有她慈爱的祖父,威严的父亲与温柔的哥哥,这一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另外两个人格就这样安静地看着她幸福,谁能说后面两个人格就不温柔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切都说得通了。”眼镜沉吟着。“只是我不明白,霍小小被……那个了那么多年,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催生出第三人格?”   苏访梦看了他一眼:“你是不是傻,你以为人格分裂是突然出现的?这些都是有预兆的,想要成为男人的心愿是即使一无所知的第一个霍小小都在潜意识里渴望的,这个男人一直存在,只不过出现了激发点,才导致他骤然成熟,可以掌控这具身体。”   “激发点是……”   “大厦将颓。”局长突然说。“霍家只是看着风光,内里却已经撑不住了。我还以为这是传闻,没想到果然如此。”   “而为了挽救霍家,还有什么比拿在外人眼里看来神秘又深受霍家男人宠爱的霍小小做礼物更珍贵呢?霍小小曾经说过,听到父亲和祖父在争吵,应该就是为了这件事。我去查过了,对方很合作,告诉我是霍顿主动提出的要求,所以霍隽应该是反对的,不过为了霍家,最后他也答应了。”   对方很合作?众人默默地看向苏访梦的手,她是用暴力逼人家“很合作”的吧?   “老大,我还有一个问题。”小龚弱弱的举手,这里就属他逻辑能力最差,所以问题也最多。“就算身体里有一个人格是个男人,可这具身体仍然是柔弱的霍小小的呀,她怎么能杀的了霍家那三个男人呢?即使是上了年纪的霍顿身高也有一米八五,力大无穷,霍小小哪里来的能力?”   苏访梦玩味地看着他,半天才说:“不要小看灵魂。”   那是能够穿越时间永恒不死的东西,只要想,只要坚信,就一定能做得到。   “我们在霍森那里找到的那本简易炸|弹|制|作手册……”季鱼思考着。   “这就是第三人格留下来的最后的东西。”也是宿主死亡的原因。   宿主并没有查清案子的真相,她只是直觉有些不对劲,所以在霍淼离奇死亡后来到霍家寻找霍小小,想要看看能不能从她这里得到什么线索,然而那个时候第一个霍小小也不知道,第三人格已经制作出了能够将整个公寓炸飞的炸|弹,因为重案组的不配合,宿主只能一个人继续查案,导致在这里与霍小小一起死亡。   而宿主命不该绝,所以女鬼觉得自己也可以来个顺水推舟。   “所以那本书……”   “是第三人格要霍森弄来的,第三人格是个优秀出色的罪犯,他在犯罪这方面是个天才。”   虽然事实的确如此,可是听到苏访梦用“优秀”、“出色”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罪犯,还是让在场的警察们都感到怪怪的。   最后苏访梦做了总结,“案子大概就是这样了,你们可以把霍小小抓起来了。”   “可是……”   “第三人格已经消失,也就是说凶手已经死了,那霍小小就是无辜的啊!”大锤激动地说。   “然而国家的法律不这么认为。”苏访梦摊手。“抓起来吧。”   在手铐铐到双腕的那一刻,霍小小清醒了,她惊慌地看着在场的警察,每一个人都是她认识的,他们都因为家人的案子到过家里来,跟她说过话,告诉她说一定会找到凶手将其绳之以法,可现在为什么被抓的却是自己?!霍小小慌乱不已,她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第一个霍小小执着地要存在于幸福之中,于是第二个霍小小与第三人格就让她永远幸福。   即使这幸福是假的,如同泡沫,一戳就破。   看到霍小小被带走时茫然恐惧的模样,所有的警察都别开了眼不敢去看,抓着霍小小的大姚跟眼镜眼里都有着泪花,这些警察经历过无数生死,但仍然心底温柔一如既往。   苏访梦坐到了沙发上,提醒这群沉默的警察:“同志们,你们应该不会忘记,这里还有颗能把我们所有人都送上天炸成绚丽烟花照亮世界的炸弹吧?还不去找爆破组,等什么呢?”   众人如梦初醒,这才分头开始行动,唯有季鱼问苏访梦:“霍小小不恨霍森吗?”   他这一问,其他重案组的成员也都停了下来。   苏访梦耸肩:“那谁知道呢。”   一开始是恨过的,为什么我这样凄惨,你却能那么快乐?为什么我是女人,你是男人就能逃过这样的命运?   可是后来,后来慢慢地就不恨了。   那是和自己一母同胞的亲哥哥,曾经亲密无间的拥抱着,一起来到这个世界上。双胞胎的感应从来没有消失过,霍森的愧疚与痛苦,霍小小都是知道的。   所以她不恨了。   总是有个人真心爱她的,虽然懦弱了一点。   霍小小被证实患有精神分裂障碍,也因此得到了免于判处死刑的结果。她被送到了国内最好的精神病院,重获清白的霍森决定搬去医院附近住,这样方便照顾妹妹。同时他也会扛起霍家的责任,努力赚钱让妹妹过得更好。局长表示会帮忙,让霍家不至于破产,但接下来的事情,都要霍森一个人完成了。   他也不再彷徨迷惘,他也开始学习去做一个真正意义上不离不弃的好哥哥,他相信总有一天妹妹会好起来,他可以带她离开精神病院,一家人好好的生活在一起。   经历了这个案子的重案组终于诚心诚意开始听从苏访梦的话,破案率从低靡的百分之三十飙升到了百分百,局长每天都笑得合不拢嘴,倍儿有面子。   你看太阳还在照常升起。   你看这些活着的人们,仍然没有停下。   ☆、第六十二碗汤(一)   第六十二碗汤(一)   傻子他是个傻子,从出生就是个傻子。傻子有多傻呢,傻到一个骗过他几十次的小孩子又一次拿着裹了狗屎的糖纸欺骗他这是糖果的时候,他还会因为相信对方咬一口。   然后小孩子们就哄笑起来,无情地对他指指点点,似乎这个傻子就是他们的玩具。   他们想过无数的方法来欺负戏弄这个傻子,傻子虽然傻,但心地好,不管别人再怎么欺负他,他从来不还手,从来不骂人不咬人,他大多数时候是抱着头蹲在地上任由别人打骂,最激烈也不过一边啊啊的叫一边逃。   是的,傻子不仅是个傻子,还是个哑巴。他的耳朵也听不见,他又聋又哑,嗓子里唯一能发出的声音就是难听的啊啊,于是孩子们更不喜欢他,于是村子里的人都视他如垃圾。   傻子是在很多年前的某一天流浪到这里的,恰好村头的老鳏夫死了,留下一间家徒四壁但勉强能遮风挡雨的泥屋,傻子就在这里落脚了。他用捡来的树枝草叶把破旧的泥屋铺起来,在路边垃圾堆里拾一些别人丢弃的塑料瓶子卖点钱,傻子不会讲价,收破烂的人压他价格他也不知道,他拿着一块五的钱也很开心。   他偶尔会上镇子上去,在垃圾桶里找些能用的东西,然后带回村子里属于自己的泥屋,把它装饰一下。   谁也不知道傻子从哪里来,今年多大了,甚至没有人知道傻子叫什么名字,所有人都叫他傻子。   傻子是个很好的人,村里有心眼多的人,见傻子虽然傻,但力气大又年轻,就用半碗剩饭或者一些发霉的食物换他给自家干活。傻子勤快,又实诚,他很用心的给人干活,但是干完活了,他所得到的也就是那半碗剩饭,一点发霉的食物。   傻子不挑,只要有吃的傻子就很开心。他的衣服虽然长年累月破破烂烂,但却干干净净,头发虽然因为没有钱去理显得乱糟糟,但一点都不脏。愚昧的村民们从来不会想,如果傻子不傻,如果傻子会说话,如果傻子听得见,那傻子该是个多么耀眼的人。   但现在的傻子,也就是个傻子而已。   没有人瞧得起他,也没有人善待他,孩子们向他扔砖头砸石子儿,他疼得蜷缩起来,可过几天孩子们找他玩他还是乐呵呵的陪着。   傻子的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直到有一天,在一个下雨的傍晚,从镇上捡了一条脏兮兮但仍然完好的棉被的傻子很开心地走在路上,发现了倒在路边昏迷不醒的鲸落。   傻子用棉被把鲸落包起来,背回了自己的泥屋。傻子没有生过病,所以不知道为什么鲸落一直不醒来,但他智商有限的大脑理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职业叫做医生,所以他顶着大雨去敲村里医生的门,医生开门见到是他,直接一脚将他踢了个跟头,傻子啊啊的叫着,不住对着医生比手势,医生被他缠的没办法,只好冒雨跟他去了泥屋。   泥屋那张摇摇欲坠的破床上,躺着一个美丽的叫人目瞪口呆的女人。医生看呆了,然后才在傻子的啊啊声中给女人治病。   女人是受了伤,她的左胳膊血肉模糊,看着严重,其实只是皮肉伤,之所以会昏倒是因为失血过多。医生给女人止了血,傻子从墙上的小洞里掏出自己攒了很多年的钱,一毛的五毛的一块的,最大也不过十块。   医生毫不愧疚地把傻子的钱全部拿走了。   泥屋漏雨,傻子怕女人被淋湿,就跑到床前,用手抖开一块捡来的塑料布,就这样撑了半夜。   天快亮的时候女人醒了,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傻子一脚踢到床下。迷迷糊糊的傻子从地上爬起来,也不生气,就对着女人呵呵的傻笑。他平时路上见到受伤的小猫小狗小鸟都会带回来,更别提是一个人了。   女人能打他了,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女人好了,还有什么事比这更美好吗?   女人坐在那里看着他,跟他说话,傻子啊啊的叫着,一边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女人明白了什么,就再也没说话。   从这天起,女人就住了下来,她性格很不好,什么事都不做,什么事都叫傻子做,晚上睡觉的时候甚至不让傻子上床睡觉。傻子从来不生气,乐呵呵的,女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女人不让他上床睡觉,他就在地上躺着。   只是养了女人后,傻子就更忙了。他每天要花更多的时间去捡垃圾给人干活,以此来换取两个人的食物。村里人仍然欺负他,因为他傻,大人们欺骗他,小孩子们辱骂殴打他,这一切女人都静静地看着,从来不说一句话。   傻子鼻青脸肿地带着食物回家,让给她先吃,很多时候女人毫不客气地全部吃光,傻子也没有怨言,如果有时间,他就再出去找吃的,如果没时间,他就去喝点凉水饿肚子。   日复一日,一日又一日,在傻子的无意识中,女人心底的坚冰被融化了,   村里人都知道傻子有女人了,一个特别漂亮,但也特别好吃懒做的女人。他们既羡慕傻子的艳福,又唾弃他找的女人光漂亮不干活有个屁用。然而尽管如此,当他们看到美得惊人的女人时,仍然忍不住看她。   所有人都觉得女人对傻子不好,傻子虽然不会说话,但傻子自己最清楚,女人对他很好的。女人不打他也不骂他,有时候还会很温柔地看着他。虽然他们之间并不是夫妻关系,但有这么一个愿意陪着自己的人,傻子愿意为她吃苦。   因为傻子也会寂寞。   后来……后来女人对傻子的态度就变了,首先是村里小孩儿拿弹弓打傻子,傻子躲不过,就抱着头任打。可不知为什么,那几个小孩儿都嗷嗷叫着哭喊起来,他一抬头,就发现小孩子们倒在地上哭号,傻子一骨碌爬起来,看见女人站在自己身后。   她对他笑了,可是她从来不笑的。   傻子就也傻乎乎地跟着笑起来。   女人对他勾勾手指头,傻子就屁颠颠地跟了上去。回到家他发现桌子上有好多好吃的,傻子馋的直流口水,可他还是先让女人吃。女人推了他一把,他才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傻子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下午的时候村里人找他去干活,傻子觉得很愧疚,中午自己一人就吃了那么多,他觉得自己应该赚钱给女人买吃的,就跟去干活了。   这次村民给了他一袋糠作为报酬。   在这里,糠是喂猪的。可傻子兴高采烈,他从来没得到过这么多的食物,他去挖了野菜,用破锅把水烧开,烧了锅糊糊,盛到了女人面前。   女人没说什么,吃了两碗。傻子也很高兴,糠还有很多,以后不会饿肚子了。   奇怪的是第二天村子里就死人了,那个找他干活的村民不知怎么地大半夜猝死在家里,医生检查了说是突发心脏病,但大家都知道这村民身强体壮,从来没生过病。   第三天女人带着傻子进了镇子,带他去一家看起来很好的服装店。傻子摸了摸口袋,没敢进去,但他掏出了口袋里所有的钱交给女人,让女人去买。   女人这么漂亮,总是穿着他捡来的破旧的衣服实在是太可惜了。   但女人却硬是把他扯了进去。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力气大的惊人。   傻子手足无措地站在店里,女人挑了几件衣服让他去换,他乖乖去了,出来的时候女人对他笑了。   女人高兴傻子就高兴,他嘿嘿的笑,傻乎乎的样子。   女人又带他去剪了头发,洗了澡,傻子看起来就不傻了,还很英俊,如果他不笑的话应该更有说服力一些。   从这天起,傻子就被女人带在镇上的一栋大房子里住着,傻子什么活都不用干,女人给他做饭洗衣服,还带他出去玩,傻子特别高兴,他胖了些,但更好看了,走在路上好多小姑娘都忍不住看他。   但是有一天,女人跟他说自己有事要出去一段时间,让他乖乖待在这里,傻子当然很听话,所以女人给了邻居家很大一笔钱作为报酬,让他们代为照顾傻子,。   女人走的那天,还亲了傻子的额头一下,这是他们之间最亲密的一次,傻子傻乎乎地笑了。   他安安静静地等女人回来。   可是等了一天,两天,十天,半个月,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女人再也没有回来过。   邻居家贪上了那笔用来照顾傻子的钱,见女人迟迟不回来,竟然起了贪心,不仅把傻子赶走,还骗傻子把房子过继给他们。   傻子又一次无家可归了。   他回到村子里,又住了回去。   他恢复了往日的生活,在泥屋里等待女人回来。   他想等女人回来了,得给她买好吃的,就天不亮上镇子上去捡废品来卖,傻子傻,女人再三教过他,一定要绿灯的时候再过马路,所以傻子非常听话。   ☆、第六十二碗汤(二)   第六十二碗汤(二)   傻子牢记着女人的话,黄灯他都不走,等到绿灯了,才左右看了看,提着手里脏兮兮的蛇皮袋朝马路对面的垃圾桶走过去。   谁也不知道突然打斜里窜出来一辆轿车,直直地撞到了傻子的身上。   傻子死的很惨,天上又开始下雨了,车主怕他不死,害怕地又倒车了一次——如果他肯施救,也许傻子还能活,也许傻子还能等到女人回来。   傻子被碾压成了一片烂骨肉,警察来处理现场的时候找不到傻子的手,分不清哪个是傻子的脸哪个是傻子的身体,他们用铁锨一把把铲起傻子的血肉,脸上带着司空见惯的冷漠。   变成烂肉的傻子被装进了尸袋里,他的眼珠滚落到下水道里再也没有重见天日。   因为只是撞死了个傻子,所以虽然证据确凿,虽然摄像头证明是轿车闯了红灯,违反了交通规则,可由于肇事者家大业大,警方对于肇事者家族推出了替罪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怜的傻子死了。   而女人也早在不久前死于热带丛林,和她一生的宿敌同归于尽。   最后还是她赢了,也不枉费她整整追了对方两年。   女人叫鲸落,她很小的时候就父母双亡,被送入孤儿院,因为长得惊人的漂亮,所以不少人家都想领养,最后是一对不能生育的夫妻成功领养了她。   所有人都以为跟了这对有钱的夫妻,鲸落是要享清福去了,可谁也不知道,这对夫妻的女人不能生,于是亲自为丈夫挑选了一个漂亮稚嫩的女孩儿,用以做丈夫的性|玩具。   可鲸落不是普通人,她是天生拥有极高智商的天才罪犯。到了新家的第一天晚上,鲸落险些死在男人手里,她连着一个星期没能爬起床,也就是这次的经历,彻底激起了她心底的杀戮*。   她对于犯罪无师自通,很难想象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是如何冷静的将一对成年夫妻折磨致死的。杀了人后鲸落逃了出去,遇到了她的老师,也是她一生的宿敌。   这个男人教会了她一切技巧和本领,可鲸落的天才让他嫉妒,于是他决定杀死鲸落来作为自己犯罪生涯的完美结尾。可惜,最后却是他在鲸落的追杀下落荒而逃。   鲸落沉迷于杀人,她从来不杀好人,她只杀那些看不顺眼的坏人——用极其残酷以及花样百出的犯罪手法。   国际上甚至为她专门成立了特案组,然而所有犯罪心理专家都对鲸落一筹莫展。她的行为和想法都不在框架之内,她的天才更在他们之上,所以耗费了许多年,也没有人能抓住这个代号为j的连环凶手。   鲸落很有钱,她高兴了就去找个有钱男人骗点,不高兴了就用杀人来赚点,因此她也勉强算是个有钱就能干任何事的杀手。在一次无意中,她竟然被老师发现,甚至受了伤,虽然中了迷药,但鲸落仍然成功逃脱,最后昏倒在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庄。   她第一次见到了傻子,第一次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白的像张纸,被无数人试图染上黑色都依然保持洁白的人。   她刁难傻子玩弄傻子,恶劣的欺负傻子,可傻子从来不生气,他总是傻呵呵的笑着。   只有杀人才能使灵魂平静的鲸落遇到了傻子,从此平复了杀人的*——直到有人还敢不知死活的欺骗傻子。   她给了傻子最好的,在得知老师的消息后,为了复仇,也为了证明自己,才将傻子托付给邻居,并且担心邻居不肯尽心尽力,还给了对方一大笔钱。   但鲸落没想到自己会先死。   她成功杀死了老师,却因为大意也着了对方的道,只因对方的一句“你有心了”。那一刻浮上鲸落心头的,是傻子的脸。   她不爱傻子,那不是爱情,但傻子对她有着很难言喻的重要意义。   可她最后却死了,没能回去找到傻子。   这份执念让鲸落死后回到村庄,却看到邻居私吞财产,欺骗傻子的房子并将傻子赶出家门,而傻子回到村里,辛辛苦苦攒的钱都藏在泥屋墙壁上的小洞里,却被早得知的医生偷偷摸摸地拿走了。   身无分文的傻子怕鲸落回来买不起吃的,就起早贪黑的去捡破烂卖钱,如果不是这样,傻子不会死。   鲸落眼睁睁看着傻子死掉,那一幕镌刻在她的灵魂里,即使被鬼差铁链锁住也没有一刻忘记过。   凶手没有伏法,另外一个人收了凶手家族的钱顶了罪名,但因为认错态度良好,又有凶手家族的周旋,再加上死者智力有问题,一共判了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在牢里表现得好,说不定连十年都不用就可以出来。   鲸落跳下了奈何桥,她要保护的人,谁都不能欺负。谁欺负,她杀谁。   所以她忍耐千年折磨煎熬,忍耐无数次的傻子死掉时的痛彻心扉,终于得以离开奈何,重返人间。   这一次,所有人都要为傻子的死付出代价。   **************   遇到傻子的时候鲸落已经三十岁了,那个时候的她,是臭名昭著却又令人手足无策的天才罪犯,也是差点被杀人*左右的蠢人。是傻子让她重新找回自己,那个游戏人间,聪明绝顶的自己。   可当她重新回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却变成了十五岁的模样。   娇俏美丽的少女,穿着红色的公主裙,露出一片雪白的胸口与修长的双腿,乌黑的头发波浪般栖息在肩头与胸前,走在街头,引来无数惊艳的目光。   鲸落三十岁的时候也是惊人的美,但十五岁的她,犹然带着少女的可爱稚气,她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过,享受着世人的目光,然后露出了笑容。   她最先去找的是在法庭上撒谎作伪证表示自己才是凶手的,那个被收买的假凶手。   虽然鲸落保持着十五岁的模样,但其他人都老了,假凶手为了钱替人顶罪,在狱中表现良好,提前四年出狱,用凶手家里给的钱买了房子,娶了媳妇,生了儿子,如今儿子都要上高中了。   已经过去二十年了啊。   傻子死了二十年了。   那个纯洁的白纸一样的灵魂,现在可还安好?   来开门的就是假凶手,可笑的是他姓甄,叫甄成。   很明显,他并不认识鲸落是谁。“你找谁啊?”   “我找你呀,叔叔。”鲸落笑着说,自顾自走了进去,男人莫名其妙地跟了过来,看她在自己家里如入无人之境般这边看看那边翻翻,忍不住说:“你到底是谁?来干什么的?是不是找浩浩的?浩浩今天跟同学出去玩了,要不你就——”   “撒谎得到的钱,好用么?”   甄成脸色一下就变了,他的嘴唇哆嗦了两下:“你、你胡说什么?什么、什么撒谎得到的钱!”   鲸落掐住他的脖子,眼神阴冷,这一刻她不再是娇俏可爱的少女,而是多年前那个令人闻风丧胆臭名昭著的天才罪犯,也是在忘川河底挣扎千年不让自己忘掉傻子,忍耐无数折磨执念入骨的厉鬼。“不说实话的人,要舌头这种东西做什么?”   她亮出手上的小刀,活生生割掉了甄成的舌头。然后她居高临下地看着倒在地上抽搐的甄成,“今天只死你一个,你应该庆幸我现在变得很仁慈了。”   说着,她一脚踢在甄成胸口,力道之大让他吐出一口血来,只能眼睁睁看着鲸落将门窗紧闭,打开煤气。   在等待煤气泄露的时间里,鲸落一脚一脚又一脚猛力踹着甄成,很快这个男人就只剩下半条命了。   鲸落又捡起甄成口袋里的打火机,走了出去。   甄成买的房子是独门独户的两层楼,没有保险,所有值钱东西都在里面。   她走了很远,才顺手取出路上从一小孩那里抢的弹弓,将打火机射了出去。   轰隆一声,房子发出爆裂的巨响,而鲸落没有回头。   所有涉及到这件事的人都该死,所有人都该为傻子的死付出代价。   她回来就只有这一个目的,该死的人都死了,活着的人才会开心。至于自己死后——鲸落根本不在乎,她不怕死也不怕活,更不怕魂飞烟灭,只要她爽了,满足了,什么都值得。   鲸落第二个去找的人是当年托付傻子的邻居。那家人已经不在镇子上住了,搬到了市区,他们卖掉了自家和傻子的房子,用照顾傻子的钱在市区买了房,住了进去,快快乐乐的一家人,其乐融融,出门在外,谁不夸他们家老人慈祥孩子懂礼貌,还乐于助人,年年当选小区最受欢迎家庭。   可谁能知道,这样的一家人,骨子里有多么残忍呢?   那个可爱的、干净的傻子,被他们赶出家门,侵占房产和金钱,最后惨死街头。而他们却过着这么好的日子,地底下冰冷冷躺着连尸体都不完整的傻子,该有多难过啊。   那个从来不哭不生气的傻子,从来笑呵呵的傻子。   鲸落的傻子。   ☆、第六十二碗汤(三)   第六十二碗汤(三)   “小姑娘啊,你怎么了?是不是迷路了?”   双手抱膝坐在花坛边上的鲸落怯生生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对慈眉善目的老人,他们笑呵呵地看着她,一看就让人很有好感。周围还有不少人在说话:“哎老钱啊,你跟这小姑娘好好说说,在这都坐了快仨小时了,谁问都不说话,哎哟这可怎么办,天都快黑了,一个小姑娘家在外面待着怎么能行,尤其长得还这么漂亮。”   老钱夫妻俩打量了下鲸落,果真,小姑娘漂亮的惊人,一双水汪汪的眸子好像会说话,长长的睫毛扑扇扑扇地看着他们,像只流浪的小猫。   老钱老伴儿说:“姑娘啊,你要是不嫌弃,今天晚上就跟我们走,到我们家过一夜?有热水可以洗澡,还有饭菜吃,总比你在这挨饿强啊。夜里多冷啊!这小姑娘,怎么还穿个没袖子的裙子呢?”   小姑娘犹豫了很久,终于点了下头,旁边围观的人们都点头说:“这就对了,小姑娘别太倔,老钱夫妻俩可是咱们小区出了名的好人,你跟着他们啊,指定不会吃亏!”   “对了,小姑娘,你爸爸妈妈呢?你家是哪儿的?怎么一个人呆在这儿啊?”老钱关心地问。   鲸落说:“我没有爸爸妈妈,我是个孤儿,我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   “真可怜。”老太婆说。“那就跟奶奶回家去吧,奶奶家有个孙子,年纪比你大了一点,走走走,饿坏了吧?”   夫妻俩把鲸落从花坛上扶下来,笑呵呵的带鲸落往家里走,路上有熟悉的邻居见到他们带了个小姑娘好奇地一问,老钱很照顾小姑娘的想法,没说这是自己跟老伴儿捡来的孤儿,而说是一个远方亲戚。鲸落表现的也很乖巧,老太婆问她什么就回答什么,一点心眼都没有的样子。   老钱的儿子儿媳还有孙子都在家,他的孙子大概刚刚好二十岁,至少鲸落当年离开的时候还没有见到这个孩子呢。老钱夫妻俩看起来都是一副和善的面相,对人又好,当年也是人人夸赞的好人,这也是为何鲸落会把傻子托付给他们的原因。可鲸落万万想不到的是,这对老好人夫妻,也可以那么心狠。   也许是鬼迷心窍吧,也许是这辈子唯一做错的事情吧,可那又怎样呢,傻子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老钱的孙子叫钱耀祖,看起来老钱一家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只可惜这个少年并不是什么好东西,鲸落被招呼着去浴室洗澡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有人偷看。   她并不在意,慢条斯理地洗完了澡,出来的时候钱耀祖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脸色潮红,手还在裤子里。   鲸落像是不知道一样去了厨房,钱老太正在做饭,晚上煮的是粥,鲸落过去帮忙,顺便把早就准备好的药粉全部倒到了电饭煲,然后缓慢地搅动,露出了笑容。   老钱儿子儿媳很快也下班回来了,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坐在一起吃饭,钱耀祖饭桌上问父亲要钱,老钱儿子不肯给,说给了他也是拿去上网,钱耀祖发脾气摔碗回房间,饭也不吃了,鲸落微微一笑,像是什么都没有看到,老钱一张老脸涨得通红,觉得可真是让人看笑话,连忙招呼鲸落吃饭。   鲸落口头上答应着,其实并没有吃,而是笑嘻嘻地看着他们。   四个人没喝几口粥就没力气了,一个个软倒在地口不能言,唯独鲸落在椅子上坐的好好的,她很放心不会被钱耀祖发现,因为那个网瘾少年只会在房间里打游戏。   “好久不见,老钱。”她似笑非笑。“我回来了,傻子呢?”   老钱眼里露出惊恐之色,这种表情鲸落看多了,不仅是老钱家里人,所有濒临死亡的人看到她都是这种眼神,这并不能激起她心头半分怜悯,反而会让她觉得泯然众人——所有人都害怕她,畏惧她,可尽管如此,这些卑微的蝼蚁般的人类仍然要贪心的试图挑战她。   “很害怕是吧?一个二十多年没有出现的人,怎么突然出现了呢,还比二十年前更年轻?”她轻笑着用筷子夹起盘子里的菜往老钱脸上砸,每一下准头都非常足,等到她高兴了,就连着盘子一起丢了出去。   “我死了,可是我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我以为二十二年前你就应该懂得这一点,没想到你的胆子竟然这么大。这二十二年我没有出现,你是不是很开心啊?”   可惜,欠的债可能会还的迟一点,但永远都不能不还,尤其债主还是她这样的人。   她手里玩着薄薄的双刃刀片,每一边都能伤到人,但在她手里却乖的不像样。她像是在制作一件艺术品般细细地切割着每个人的手腕,确保他们开始流血,并且不会在短时间内死亡。   手足无力地看着家人和自己死亡却没有办法自救,该是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呀,这药让他们浑身无力,却会放大他们的痛觉,对死亡的恐惧,足以让鲸落满意了。   “不过你们放心,当年傻子还在的时候,钱耀祖还没出生,所以我不会要他的命的。”鲸落善良地表示出自己的公平公正。“你们很讨厌傻子吧,觉得他一个傻子,又聋又哑的,凭什么享受那么大的好房子啊,凭什么你们要照顾他啊……所以我虽然不杀钱耀祖,但我要取走他大脑里的某些部分。当然我并不是个优秀的医生,所以手术会比较简陋,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点意外变聋变哑什么的……那就得你们四位多多包含了。”   正说着,钱耀祖房间的门突然开了,已经换好衣服看起来正准备出门的钱耀祖出现在房门口,他一眼就看见流了满地的鲜血,露出惊恐的表情,然后他看见那个特别漂亮的少女慢吞吞地从地上抬起头扭过来看他,嘴角带着笑容。   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是躲进房间把门甩上,然后用哆嗦个不停的手掏出手机来打电话。   鲸落对老钱等人笑了,起身朝钱耀祖的房间走去。   老钱四人面部表情变得极为绝望和愤怒,鲸落看到他们这样,就更加开心了。   三天后有人发现对面老钱家传来一股子怪味儿,还有人在里头笑,发出一些难听的啊啊啊的声音。老钱名声好,邻居们都知道他是个热心的老头,所以过去敲门想问问出了什么事。可一直没人应门,笑声变成哭声又变成笑声,令人不寒而栗,于是大家选择了报警。   警察来了之后砸开房门,入目的一切让所有人都震惊了。   老钱跟老伴儿,还有儿子儿媳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整个客厅都是一片鲜红色,他们身上发出腐烂的臭味,钱耀祖一身都是血,傻兮兮地正用血在墙上抹些什么。   这个案子太可怕了,市里立刻就成立了专案组,一家五口四死一疯,疯掉的这个舌头没了耳朵也被铁丝穿透,见到人只会哭和笑,不然就是啊啊啊,攻击性极强,谁靠近他他就疯了一样的咬谁。   但凶手却让人无计可施,首先摄像头找不到陌生人的踪迹,其次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看起来倒像是老钱家四口割腕自杀,然后被钱耀祖发现,受到打击所以疯了——这虽然很荒谬,但却是事实。   有人提出几天前老钱带回家的女孩子,可是十五岁的小姑娘哪有这样的本事,警察们虽然也开始寻找这个女孩,却也没把对方当成什么线索。   而此时的鲸落已经回到傻子曾经生活的村庄了。   很多人已经死了,很多人还活着,但泥屋仍旧是那个样子,只是变得更加破旧。比起二十多年前,村子里已经没了矮屋,都是楼房,村民们的生活变得很好,于是那小泥屋就显得更加格格不入。   鲸落来的时候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没有人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可是这小姑娘却进了村头泥屋。   小孩子们都不知道那泥屋是什么地方,就听大人说里面有鬼,不要去,但当年那些欺负傻子的孩子们都长大了,鲸落无意去杀他们,傻子是真心喜欢孩子,他喜欢的,她就给他留着。   她是来找偷走傻子辛辛苦苦攒起来全部钱的医生的。泥屋墙壁上的那个洞还在,鲸落慢慢地把手伸进去,笑着说了一句:“真是个傻子。”   藏在这里又有什么用呢,还是会被人发现的呀,也不知道找个东西遮一下。   真是个傻子啊。   她躺在了布满灰尘和蛛网的床上,依稀还能看见傻子傻乎乎地撑着一块塑料布给她挡雨,被当时戒心极重的她一脚踹出去后也不生气,摔在地上乐呵呵的笑。   傻子他,就只想活着啊,为什么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她都没能帮到他呢?   她能杀死所有想杀死的人,可她永远无法让一个傻子活过来。   那是杀再多人都没有办法弥补的空虚。   ☆、第六十二碗汤(四)   第六十二碗汤(四)   鲸落也是很久之后才发现自己并非是无所不能的,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她都是无能为力的。   比如说死亡。她自己逃不了,也没法让傻子逃掉。   比如说时间。她自己控制不了,也没法让傻子多拥有一些。   她又算是什么呢,她不过也是,这大千世界中弱小的一员。   鲸落就这样不吃不喝在傻子的泥屋里待了五天,期间她从来不出房子,也不让任何人靠近,她就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等待着雨夜的降临。   终于,大雨将至。   这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偶尔划过天际的闪电才能看清楚一个走在路上,仿佛幽魂一样的人。   赤着脚,红裙子,头发*,分不清脸上的雨水有没有眼泪的存在。   也许没有吧,堕入忘川只剩下执念的鲸落在傻子死掉那一天就失去了所有柔软的心肠——也或许那种东西她从来没有过,和傻子在一起的时候,她的无情残酷只是暂时隐藏了起来,一旦失去了束缚,就如同出闸的野兽,再也没有什么能够约束,再也没有什么能令她止步。   她本性如此,有缘遇见傻子,又失去他,说到底,也不过是天意弄人。   如果这就是命运,鲸落接受。但她仍要报仇,傻子活的时候过得浑浑噩噩,一辈子操劳没几天好日子,充斥他生活的是歧视、厌恶、欺骗、排斥……以及身为社会最底层人物被无情碾压的悲凉。   鲸落杀人的时候从不手软,她也从不怜悯那些人的死亡,她是个天生的反社会人格罪犯,但傻子,她能从傻子身上升出同情与怜惜,所以傻子对她而言是与众不同的,如果傻子能一直活着,并且活得很好,她肯定不会回来。   但就是因为傻子死了,她才彻底失控。   什么都不重要了,她喜欢奢华的生活,那样的生活拈手即来,她喜欢无拘无束自由自在,这种随性更是唾手可得,她想杀人,无人能阻止无人能置喙,可当她想要拯救一个人,却无能为力。   原来救人,比杀人难多了。   医生已经不年轻了,这么多年他的日子越过越好,家里的房子成了三层小洋楼,还在市里买了房子,儿子考上了重点大学,他在村子里德高望重,小诊所开了这么多年,早已成了村民们眼中不可或缺的存在。   所以当他打开门看到那美得惊人的少女时,第一时间便被她吓了一跳,然后莫名觉得她有些眼熟。   二十二年前的那个雨夜,一个傻子拼命地敲诊所的门,被他踹了一个跟头,在雨地里爬起来又过来求他。跟傻子去当然不是医生善心大发,他是被烦的受不了,而且当时刚和妻子吵了架,还在冷战中,便想着出去走走。   三十岁的鲸落,和十五岁的鲸落,除了更成熟一些外,其实没有什么变化。   医生脑海深处的记忆被打开了,他震惊地望着眼前的鲸落,深知这个女人是什么性格,便转身就跑,却被鲸落从背后用绳子勾住了脖子,拖倒在地,他甚至没来得及去呼救,鲸落就慢慢地将他拖走了。   过了一会儿,一直等待丈夫回来的妻子觉得不对,但出来看却什么也没有,下着雷雨她也不敢贸然出门,只好先去打电话给在城里上学的儿子。   医生当年拿走的钱加在一起也没有多少,但却是傻子起早贪黑捡废品换来的,那对傻子而言,是他的命。钱没了,他没有本事去找,警察也不会管他,因为那实在是太少了,能有一百吗?   所以他只能用世界上最笨的方法,睡得再晚一点,起的再早一点,这样的话,就可以多赚点钱,鲸落回来的话,就可以给她买好吃的了。   医生拿钱只是顺手,没想过那么多,但傻子的死他脱不了干系。   凭什么你是无心的,你只是犯了个小错,就有人因你而死呢?   谁死鲸落都不关心,但那个人不应该是傻子。   谁都该死,傻子不该死。   第二天早上,雨停了,起早的村民们一起帮忙医生的妻子四处找人,可怎么都找不着,医生像是突然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过。   直到有小孩子去泥屋玩,被吓得哭出来,村民们才发现被吊死在泥屋里的医生。他睁着双眼,惊恐万分,临死前似乎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   警察很快来了,可他们怎么能查得出凶手,这件案子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说是泥屋里的傻子来索命了,可为什么索命呢?为什么二十年过去了才来索命?为什么要索医生的命?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曾经羞辱欺负过傻子的人都开始害怕,怕有一天傻子也会来找自己。于是他们自动自发给傻子建了个空坟,烧了很多纸钱元宝,以此来抵消自己的恐惧。   但二十年前死去的傻子,没有人替他收尸,殡仪馆将他火化后随意挖了个小土坑埋在公墓,那么多起起伏伏的坟包,即使是鲸落也找不到傻子在哪里。   他连个名字都没有。   所有该死的人都死了,只剩下一个了。   可是鲸落没打算杀死最后这个人。   她先是用了几天时间去打听这个人的消息,将二十年来这个人的一切做了很细致的了解。   撞死傻子的人叫郎明城,年轻的时候是出了名的叛逆不羁,可是他撞死傻子,还真是个意外。   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郎明城是男主角,他如今的妻子,当年的女朋友是女主角,那么傻子就是这场爱情戏中不起眼的炮灰。   郎明城会出现在那个落后的小镇,是因为他的女朋友在那里,年轻的郎明城花心无比,即使有了女朋友也不肯收心,在被女朋友撞破后两人大吵一架,女朋友四处乱走到了这里,郎明城追了过来。可惜女朋友不肯原谅他,他就在一家酒吧里喝了很多酒,迷迷糊糊开车回旅馆的时候,在十字路口感觉撞到了人,当时他已经醉了,根本分不清到底撞没撞到,被拒绝的那口气压在心头,让他又把车子倒了回去,然后开走了。   天亮酒醒,才知道自己的确撞死了人,当下慌起来,给家里打电话。郎家很有势力,很快就找到了顶罪的人,然后郎明城回到家,每天做噩梦,梦到那个被自己撞死的人来找自己,他每天都失眠,没有一天敢闭上眼睛睡觉,头发大把大把的掉,整个人都疯狂开始抑郁。   就这样,女朋友回到了身边,她还是爱他的,即使知道他做错了事,看到他这个样子也很怜惜。   有了心爱之人的陪伴,郎明城逐渐好转起来。从此之后他慢慢地开始改变,不再花天酒地,不再游戏人间,终于收心,和女友结了婚,有了一儿一女,他满足了。   他已经遗忘了当年死在自己车轮下的傻子,他从心底认为是那个替他顶罪的人撞死的,他是无辜的。   鲸落出现的时候,正是郎明城四十七岁生日的前一天。   她没有去找郎明城,她也不想杀死郎明城,那实在是太简单了。   她弄了条新的红裙子穿上,素面朝天地走进一家热闹的酒吧。   进去后,鲸落一眼就看中了舞池中央最显眼的那个男人。众星捧月一般,身边围绕着无数美女,以及一帮胡吹海喝侃大山的狐朋狗友,一看就是一群有钱人家的纨绔。   鲸落在心底对了下自己收集到的信息,确认中间那个二十出头的男人就是自己要找的人,所以直接走了过去。   她看起来鲜嫩而清纯,红裙子与露在外面的雪白修长四肢又让她多了几分艳丽,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脸,令所有浓妆艳抹的美女自惭形秽。   所以她无比顺利地走到男人面前,对他伸出自己的手:“我也想跳舞。”   男人嗤笑一声:“你成年了么?”   鲸落低头看了下自己微微隆起却远远不够饱满的胸,歪头对男人笑了一下:“你看起来不像是不睡未成年少女的人。”   男人哈哈大笑,“睡,怎么不睡!有小美人主动送上门来,为哪有不接受的道理?”   “马上就十二点了,我不想在这里,不如你带我去别的地方吧。”说完,鲸落俏皮一笑。“难道你是怕仙人跳么?”   “妈的,去就去!”这算什么!就是仙人跳也不过是讹钱而已,他有的是钱!能睡到这样鲜嫩的少女,再多钱也值了!   男人一把将鲸落拉到怀里,低头给了她一记缠绵热吻,围观众人不由得发出阵阵口哨声,酒吧里high翻了天,之前围绕在男人身边的美女们都嫉妒地看着少女,她们明争暗斗辛辛苦苦一晚上,就是为了能有个机会伺候沈少,谁知半途杀出个程咬金,竟然给截胡了!   不过她们可不敢惹沈少,这位是我行我素的大爷性子,谁要是敢让他不高兴,跑过去碍他的眼,他能让你在这里混不下去。   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沈少把神秘少女带走了。   ☆、第六十二碗汤(五)   第六十二碗汤(五)   ”你要带我去哪儿?”鲸落的声音温柔而甜蜜,落在沈少耳边简直就像是耳语,那是来自地狱的甜美的恶魔,每一个字,每一个眼神都在诱惑着他。   沈少也不过是凡夫俗子,如何抵得过女色|诱惑,这娇滴滴的小姑娘在他耳边说几句话,他整个人从灵魂到骨子里都酥了。”你想去哪儿,我就带你去哪儿。”   ”要去个干净的地方,别的女人待过的地儿,我可不去。”鲸落挑着眉说,她的眼睛明亮而狡黠,明明美丽的像个天使,却无时无刻不引诱着人堕落。   ”那是当然。”沈少呵呵笑了两声,问鲸落,”还是雏儿么?”   鲸落笑嘻嘻的:”你觉得呢?”   ”敢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要我,这样的胆量,不像是雏儿能有的。”   鲸落了然地点了下头。”那你亲自来试试看不就好了,我这不是给你机会了么?”她眼睛一眯,笑得像是只狐狸。”除非你不够胆量,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当然也不会怪你。”她非常有自信地扬起修长的眉,真真可以称得上是意气风发,那是沈少从未见过的风采,迄今为止他的人生中都没有出现鲸落这样的女人——不,女孩。   她只是个女孩而已,却可以料到日后会长得如何风华绝代。   于是沈少冷笑一声:”还有我不够胆量的事?”   他似乎在嘲笑鲸落的异想天开,觉得这小姑娘再漂亮,以后也不过是个花瓶,说的不好听点,到底还是要靠男人生活的。因为她的美貌,他愿意养着这么个漂亮的玩意儿,但也就只是玩意儿而已了。   这样的男人鲸落见过不知多少,他们总觉得自己能够征服她,事实上最后被征服的都是他们。毫无还手之力的成为她的裙下之臣,被她玩弄于股掌之间。   这就是鲸落,她没有人性,唯一能让她收敛的傻子,如今早已死在二十年前了。   兴许骨肉都化作了泥土,遍寻不着。   ”往右拐吧。”鲸落说。”右边不远处有家很好的蛋糕店,我想吃。”   沈少看了她一眼说:”小孩子。”   小孩子才不喜欢被说像小孩子,鲸落这样的老妖怪可喜欢得很,这证明她很年轻不是吗?披着十五岁时的皮囊,拥有着千年厉鬼的记忆,这样的她,不是魔鬼又是什么呢?   她回到这个世界上,为的就是引诱人类犯错。   ”红灯诶,要闯吗?”   ”又没有人。”沈少眼皮子一翻,方向盘一转。   鲸落露出志得意满的诡异笑容,与此同时有三个身影刚好顺着绿色的人行道过来,被沈少的悍马堵死在路上,几乎是没有任何瞬间的挣扎,就消失不见了。   沈少虽然平日里吃喝嫖赌无恶不作,但顶多也就是揍那些自己看不顺眼的人,可从来没杀过,那活生生的三个人就这么消失不见了,他的手都在颤抖,这时候鲸落柔声问他:”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倒车赶紧离开?”   他像是傻了,整个人都没了主心骨,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此刻身边有个能出主意的人实在是他急需的,所以他根本什么也没想,按照鲸落说的,往后倒车,完全忘记自己倒车是对受害者的二次碾压,如果说第一次没死,第二次基本上也别想活了。   一路开到他位于最近地点的一栋公寓,沈少整个人都没了神,是鲸落下来打开车门将他带出来,然后去保全处问了门牌号,拿了房卡。   进客厅后沈少还处于失神状态中,鲸落轻轻握住他的手,柔声跟他说:”这不是你的错,不要怪罪自己,好吗?”   ”真的......不是我的错吗?”沈少呆呆地问,鲸落笑了。”那当然,今天晚上我们一直在酒店里,根本没有去过什么十字路口,也没有去过那家蛋糕店,你说是不是?”   沈少似乎有点明白,但又不是很明白:”......什么、什么意思?”   ”你想去坐牢么?那可是三条人命,你又喝了酒,就算不判死刑,估计有期也逃不掉吧,你这么年轻,就想葬送自己的一辈子?”   沈少听得迷迷糊糊的,隐约明白鲸落是在提点自己什么,可是又不是很清楚。刚才出的事已经让他无法思考,此刻全部心神都在鲸落身上,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她的语气充满蛊惑,让人觉得只要按照她说的做那就是对的,其他什么都不需要考虑。   所以他想都没想就摇头:”我不愿意。”   ”那就对了,那你就不能这样坐以待毙呀。”鲸落声音更柔了。”听我的,不要害怕,我一直陪着你,好吗?”   ”一直......陪着我?”沈少像是雏鸟般抬头凝视鲸落,鲸落笑得更温柔了,温柔的像是沈少多年前因为丈夫出轨自杀的母亲,她甚至走到他面前,弯下腰来,以长者的姿态拥他入怀,沈少被抱入少女单薄却无比温暖的怀抱,就像是流浪的鸟儿找到了栖息的巢穴,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他按照鲸落说的打电话给父亲说明了自己在某某路口酒驾肇事的事情,父亲在那边大发雷霆,然而为了这唯一的一个儿子,他什么都愿意做。   车子被沈父命人开走,并且严令沈少这几天待在家里不要外出,说这件事他来解决。沈少得知后却并没有轻松多少,他坐在床上,整个人都无精打采的,这个时候鲸落走了进来。   经过昨天晚上的事情后,现在的鲸落对沈少有着不可言喻的意义。鲸落坐到他身边,轻声跟他说:”我希望你能过得越来越好,你再这样消沉下去的话,我就要离开你了。”   沈少一把抓住她的手,”不要走。”   鲸落用母亲般的声音要求他:”那你必须振作起来才行,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昨天晚上我们一直在一起你忘记了吗?我就是你的目击证人。”   沈少茫然地、依赖地看着她——她似乎是他的爱人,也似乎是他的母亲,更有甚者,是他的人生导师,是引诱他彻底堕落的魔鬼。   但他终究是振作起来了,而且就像是鲸落对他洗脑那样,他坚信自己昨天晚上什么都没有做,是他家里的司机偷偷开他的车子,然后出了车祸,摄像头里拍到的人也不是他,那个摄像头坏了不是么?   被撞死的是母子三人,听说是为了给临时加班回家的父亲一个惊喜,三个人大晚上出门去到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蛋糕店买父亲最爱吃的蛋糕,然后为父亲庆祝二十七岁的生日。   谁知道下了班的父亲回到家后却并没有见到妻子儿女,打了很多通电话也没人接,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接到警察的电话,说是他家里人出了点事情,要他去警察局看一看。   等到父亲到了警察局,才知道尸体早就被移往殡仪馆进行遗容美化了,这个刚强的男人在一瞬间落下泪了,哭得不能自已。   因为警察拒绝他和肇事司机见面,所以他一腔悲愤怒火都无处发泄,动用家里的势力无果,才觉得这里面有蹊跷。如果只是普通的肇事,他怎么可能见不到司机本人?   在生日的前半个小时彻底失去妻子儿女的郎明城崩溃了,他不顾一切地想要去查出真相,可没有人帮助他,不管他怎么做,似乎都有一个不明的强大的势力挡在他前面。他简直快要疯掉,日日夜夜做梦梦到的都是妻子儿女满身是血的脸,他不要赔偿,他不缺钱,他要的是他的妻子儿女回来他身边。   失去的感觉有多痛苦,鲸落觉得郎明城终于明白了。   郎明城不是傻子,肇事司机是沈家的人,如果真的像供词说的那样,司机是因为虚荣心偷开了少爷的车,那么为什么沈家要百般为司机开脱,甚至为一个玩忽职守的司机付出那么多?   沈家少爷沈森,几乎可以称得上臭名远扬,如果说有什么能让沈家的人为之遮掩的话,那么闯祸的那个一定是沈森!   郎明城几乎是不用怀疑就确定了真正的凶手,可他根本无法靠近沈森,这段时间内沈森的深居简出更是让他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这桩案子出庭的时候,郎明城第一次见到肇事司机,他是个很年轻的男人,顶多二十出头,看起来有点胆怯,郎明城阴森森地盯着他,似乎是想要将对方的内心看透。   司机认错态度良好,并且主动来自首,再加上有沈家在其中周旋,最后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司机很爽快地认了罪,郎明城的眼睛里泛出绿光,他恨得咬牙切齿,可他又能怎样?   法庭上他不顾一切地对着司机嘶吼:”你替人顶罪!你就不怕报应吗?你会死的!你一定会死的!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可司机却哭着挣脱了法警跪在地上,表现的声情并茂:”郎先生,我有罪,我对不起你,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   年轻人因为一时虚荣撞死三人,如今于法庭上潸然泪下,其实很容易让人怜悯,尤其是那些不是郎明城本人的旁观者,对他们来说,替别人原谅可真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郎明城泪流满面,可那又有什么用呢?   ☆、第六十三碗汤(一)   第六十三碗汤(一)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妇人打扮的女子坐在杏树下,迎着漫天花雨,弹奏着怀中琵琶。   细细看来,她那琵琶十分奇异,通体雪白,骨骼分明,没有丝毫多余的地方,也没有丝毫多余的颜色,白的通透,白的惊人,配上她纤细如葱的玉指,绝对算是视觉上的巨大享受。   毫无疑问,她是极美的,可她愁容满面,黛眉微蹙,杏眼带泪,细细看去才知道那是天生的姿态,娇软柔弱,令人想要捧在掌心细细呵护。   这时,有力的脚步声传来,一个身着墨色衣衫的英俊的中年男子停到了她面前,用极其温柔的声音同她说话,似是生怕惊动了她:”瑾儿,怎么又在弹琴,你身子不好,可不能风吹,来,快随为夫回房去。”   凤瑾仰起头,对男人微微一笑,她不笑时行如若柳无限忧愁,笑后便胜却世间繁花开遍,令人解忧。”王爷今日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肃亲王笑了一笑,伸手将她搂入怀中,在那红润唇瓣上印下一吻。”为夫想你了,自然要早些回来,今日朝中无事,便想着带你出去走走。嫁给我这么久了,都没出过门呢。”   凤瑾浅笑:”妾身并不爱出门,外头人多,妾身不喜欢。”   ”为夫知晓你喜欢安静的地方,若是你不爱出去,咱们便留在王府,你拨琴,我舞剑。”   ”好。”   她性格柔和,很少言语,似是一滩柔软的水,随意揉捏成任何形状,肃亲王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疯狂爱上了她,彼时凤瑾于乡间杏林里弹琵琶,绝妙琴音引得鸟儿驻足,梅花鹿翘首,他骑在马上,听闻琵琶音,便驱马进入杏林,就见凤瑾身着粗布麻衣,怀中却抱着一把雪白镂空的琵琶。   只有骨与弦,空荡荡没有丝毫装饰的琵琶,却能弹出那样美妙的声音,实在是令人赞叹。   他静静站着听完一曲,方得知她在这里等待丈夫归来已有数年,独自一人居住在杏林之中,种植杏树,筑巢养蜂,饿了便以杏子蜂蜜为食,如此也过了快十年,然而夫君却不曾得过归期,说是要回,却从未回过。   肃亲王怜她贞洁,便问她夫君在何处,凤瑾回以不知,他便将她带回京城,着手命人查找。虽然心仪佳人,但罗敷有夫,肃亲王也不是那等自私自利之人。   只是一查之下却大失所望,凤瑾之夫早以做了当朝宰相的乘龙快婿,并官拜正二品兵部尚书,可谓是前途无量。凤瑾得知,大哭一场,肃亲王便借机求娶,她便应了下来。二人结为夫妻,肃亲王怜她惜她,对她自是百般温柔体贴,虽说年纪是大了些,足以做她的父亲了,但深情厚爱却不输他人。凤瑾并非铁石心肠之人,自然也会心动。   即便不心动,也不会如宿主那般背叛,使得肃亲王气急攻心,在皇家围猎中受了重伤,不治身亡。   宿主没有别的心愿,只要好好陪伴肃亲王度过自己一生,这样就够了。她不想再去想自己爱谁这个问题,可她自己的心却根本不受自己控制。   如果那个深爱的人有一天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告诉你自己不是负你,而是在进京赶考的途中出事失去了和你有关的记忆,高中后丞相大人有意招他为东床快婿,他与你乃是路上偶遇,命人回家乡后得知自己并未婚配,你又待如何?   凤瑾不在乎宿主的做法,可如若是她,却无论如何都不会再回那人身边的。人生在世,许下的誓言就要遵守,既然答应嫁给肃亲王,与他白头,既然夫君已经使君有妇,那他们之间便没有缘分。   强求从来无果。   失忆前爱的是一个,失忆后对另外一个动了心,偏偏这个时候因为偶然的见面想起了过去——所以你决定放弃哪一个?   哪一个,他都不舍得放弃,即使其中一个已经另嫁他人。   ”当真不想出门玩儿么?整日待在府里,我怕你闷儿啊。”   他如今已是功成身退的年纪了,新的一批臣子已经上来,日后他大可做个清闲王爷,陪伴爱妻,养花弄草,只是妻子尚且年轻,肃亲王如今已经是三十有六,而凤瑾却才二十五岁,她十六岁的时候在杏林开始等待,辗转等了九年,却容貌不变,依旧娇媚如初。   只是美也需要有人懂得欣赏,否则岂不可惜。   凤瑾闻言,清浅低笑:”那王爷便带妾身出去看看吧,妾身自小与爹娘生活在杏林中,尚不知世外之貌,如此可要劳烦王爷了,只是妾身见识浅薄,王爷莫要责怪。”   ”为夫如何舍得。”肃亲王爱她入骨,恨不得将她捧在手心疼惜,她微微皱下眉头,他都要心惊肉跳半天,想着法子要让她笑,又如何会笑她呢。”你这花一般的年纪,嫁给我,实在是委屈——”   在他说出接下来的话之前,凤瑾的食指轻轻堵在他唇上:”王爷将妾身带出杏林,帮妾身寻人,从未越雷池半步,是妾身亲口允诺相嫁,如此,妾身便已得新生。王爷不嫌妾身残花败柳,仍以正妃之位相娶,妾身——”   ”好了。”肃亲王捂住她小嘴儿,两人便互相食指抵住对方的唇瓣,一时间不由得都笑出来。肃亲王道:”过几日准备完毕,良辰吉日,便是我们成亲之日,瑾儿,你愿嫁我,于我实在是痴心妄想之事,我真怕这一切只是个梦,倘若梦醒了——”   ”梦醒了,妾身也会陪在王爷身边。”凤瑾弯眉浅笑。”只要王爷不赶凤瑾走。”   ”自然不会。”肃亲王好大一把年纪了,如今竟也开心的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年。他的正妃十数年前便因病去世,他便一直不曾再娶,年少时还是皇子,父皇赐婚,少年夫妻虽无厚爱,却也是相敬如宾,直至妻子去世。”我真是高兴,王府里没有什么侧妃通房。”   凤瑾低首轻笑:”王爷这么多年独自一人,也是不易。”   肃亲王俊脸一红,他笑起来眼角便有纹路了,只是更添几分成熟魅力,可以想见他少年时是多么鲜衣怒马,英俊过人。先帝在时赞他俊俏风流,那般风华,如今已沉淀为沉稳肃穆。   凤瑾从来京城便一直住在王府,今日还是头一回上街,肃亲王府有无数奇珍异宝,都堆在她的院子里,京中之人只知道肃亲王要娶正妃,却不知这位到底是哪里来的。不知谁传出的消息,说未来的肃亲王妃不是凡夫俗子,而是那天上下凡历劫的杏仙,降临人间为肃亲王惊鸿一瞥,仙子动了凡心,便委身下嫁,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不少人都信了。   这传言是肃亲王命人散出去的,他最是擅长掌控人心,权谋之书玩得炉火纯青,在他心中,凤瑾可不就是杏仙么?   ”瑾儿你瞧,这根簪子你喜不喜欢?”   进了首饰铺,肃亲王比凤瑾都兴奋,他拿起这个在她头上比比觉得好看,那个那副耳环比比觉得也好看,看得上的全部要老板包起来,凤瑾直皱眉:”王爷,看看就好,无需买这么多。”   ”你不喜欢吗?”   女人家哪有不喜欢这些的,只不过凤瑾并不是贪心之人,现在的她对什么都没兴趣,只是尽职尽责地想要完成任务,所以陪伴肃亲王而已。”王爷仔细看,这些都不如王爷送我的那些,何必浪费银子?”   肃亲王一挥手:”为夫有的是银子!包起来!”   凤瑾:”……”   出了首饰铺进了胭脂铺,这种东西肃亲王不敢直接用在凤瑾脸上,她那一身欺霜赛雪的肌肤,若是被这样的东西糟蹋了岂不可惜。   平日里给她用的都是肃亲王亲自进宫向当今皇后讨来的宫廷秘方,他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女子,便拼了命的想把最好的给她。   回到马车上时恰好有一对夫妻从身边经过,凤瑾在马车里坐好,帘子堪堪掩住她的容颜时,那对夫妻中的男子似乎看到了什么,盯着这儿瞧不肯移开视线。他的妻子问他:”夫君,你怎么了?”   男子出了几秒钟的神才回道:”没什么,只是看到很眼熟的人。”   ”眼熟的人?”妻子问。”是同僚么?”   ”不是。”真是奇怪,他为何会觉得那女子看起来颇为眼熟?   一定是在哪里见过,只是看马车上的标志,是肃亲王府的。   难道便是肃亲王即将迎娶的肃亲王妃?京中口传耳闻的杏仙?   虽然刚才只看到了侧脸,可男子却感到强烈的熟悉感,不管是那张容颜,还是杏仙。   杏仙。   只是想再看却没了,车帘被降下,佳人不见踪影,男子却因此感到强烈的失落,他轻轻吐了口气,觉得自己可能是想多了。前段时间不小心摔到头,脑子里就总是出现一些从没见过的景象,那女子无比熟悉,却就是看不清容颜,也不知怎么回事。   和今日遇见这女子,又有何关系呢。   ☆、第六十三碗汤(二)   第六十三碗汤(二)   肃亲王太喜欢凤瑾了,杏林里他便对她一见倾心,如今能让她嫁给他,简直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他这样的岁数,很多东西都看开了,自然不会在意她所谓的残花败柳之身,他甚至都不强迫她要委身于他,他喜欢这个女子喜欢的一点尊严都没有了。   肃亲王迄今膝下无子,先王妃嫁给他后便缠绵病榻,曾经也提过为他纳侧妃传宗接代的意思,但都被肃亲王拒绝了,他并非重欲之人,有没有孩子对他来说也不是那么重要,都是皇室中人,难道他没有儿子,皇室就灭绝了不成。   也因此皇帝才对他一直没有猜忌——连个儿子都没有,就算肃亲王图谋不轨,等到他百年之后,这个位子又能传给谁呢?至于现在,皇帝就更加不介意了,肃亲王什么年纪了,娶了新王妃,即使有了孩子,教导成人也需要十几年,而他的皇子们现在却都已成年,怎么着这江山都落不入外人之手。   于是皇帝也愿意做这个人情,没有来历算什么,肃亲王喜欢就行!没有了威胁,他现在倒也真情实感的有些皇兄的样子了。只是见过凤瑾后也不由得赞叹其美貌过人,对肃亲王更亲近了——得了这么个美妻,肃亲王还有心思去造反?   ”来,尝尝这道鲈鱼。”肃亲王挑开调味的辣椒,夹了一块雪白的鱼肉放入凤瑾碗里,她以杏子蜂蜜为食,还是在被他带走后才见识到这些世外之物,很是喜欢,吃了一口觉得十分美味,就对着肃亲王笑了一笑:”多谢王爷,妾身很喜欢。”   其实他们还没有成亲,只是皇帝答应了婚事已有两个月,用肃亲王的话来说,从凤瑾答应嫁他的那一刻,他就将她当成自己的妻子了,是以时常以为夫自称,似乎是在奠定自己的地位一般。   他心里明白,凤瑾的痴情。能一个人忍耐近十年的寂寞在杏林中孤独等待,感情自然是极其深厚的,他想要得到,并不容易。   但他能等,他有这个信心去等。   而凤瑾并没有太多时间,她本活不过三十岁,这是命中注定,肃亲王注定要一人度过这白头。而在这之前,因为宿主的背叛,导致他在不该死的年纪故去,实在是对宿主的重大打击。   她有错在先,让肃亲王颜面扫地,可他一没有宣言出去,二没有怪罪于她,甚至还主动提出帮助她回到那人身边——真正的凤瑾以为这样没关系的,她以为肃亲王并没有那么难过,直到得知他的死讯。   只是那时候,她已经改名换姓回到了那人身边,连赔罪的机会都没有。   那样是错误的,她忘记了,自己答应嫁给肃亲王那一刻起,就是肃亲王的妻子,不再是别人的了。即便她无法爱上肃亲王,也不能无视自己的身份和责任,她欠他一腔深情,若是不回报,与禽兽何异。   真正的凤瑾还爱着那个人,所以她无法做到彻底断绝关系,可女鬼不同,她心如止水,波澜不惊,并不会为宿主的爱情所困扰。   ”你喜欢就好,你喜欢,我便开心了。”   闻言,凤瑾低头浅笑,她容色恬淡,眉宇间总是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愁意,这是灵魂所带来的改变,是镌刻在女鬼魂魄中的东西,是她的不肯放手,是她的痛彻心扉。   是她现在忘记一切,也挥之不去的难过与心酸。   她怜惜肃亲王,因为他一直在等待凤瑾的爱,她虽然给不了,但她会让他觉得自己给了。”王爷不要只看着妾身吃,既然味道这么好,王爷也要尝尝。”   说着,她也夹了一块鱼肉放到肃亲王碗中,看到这个尊贵的男人因为自己这一点温柔便欣喜无比的模样,心中又是柔软,又是难过。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难过,她就是......很难过。   肃亲王激动的差点筷子都拿不稳,凤瑾放下自己手中筷子,右手轻轻覆到肃亲王手背上:”王爷不必心急,妾身答应了王爷,便不会反悔,此后来日方长,你我有很久的时间呢。”   肃亲王脸一红,他真是个很好的人。   很好很好,可是,凤瑾却非常难过。   整个忘川怕是只有她最痛苦,因为其他孤魂在无休止的煎熬中逐渐变得冷厉残酷,唯有她,因为心肠手软,痛更深,也更入魂。可直到现在,看到这样好的人,她还是会感到痛。   犹如身在忘川。   二人在这京城最出名的酒楼里用了午膳,准备回府的时候,刚出包厢的门,对面房间的门也在同一时间打开,双方人马顿时打了个照面,凤瑾感到肃亲王浑身一僵,似乎非常紧张,她抬眼望去,站在面前的正是已经将凤瑾忘记的萧嵘。   他第一眼看到的是身着暗金色蟒袍的肃亲王,所以第一反应是携着妻子行礼:”下官见过王爷!”   ”萧尚书不必多礼,请起吧。”   萧嵘起身,再看向肃亲王,便一眼瞧见了他身边身着鹅黄色罗裙,显得无比柔弱娇美的凤瑾。   她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并没有看他,而是望着肃亲王。   他的心不知为何突然就开始抽疼起来,那张脸、那张脸——梦里无数次出现的看不清楚面容的少女,似乎就是这个样子。他轻轻地抽了口气,目光无法从凤瑾脸上移开。   ”王爷,这位是——”   ”本王的王妃。”肃亲王沉声说,凤瑾淡漠的表现让他的心稍稍安定了些,他低头看她的时候,她也温柔地看了过来。   ”王爷,咱们回去吧。”   ”好。”   对着凤瑾,肃亲王永远都是心软如水的,她说什么他都答应,根本是一点原则都没有。   眼睁睁看着那人从自己身边走过,却连看都没看自己一眼,萧嵘心中如同针扎,他不由自主地在凤瑾经过自己面前的时候抓住了她的手,紧紧地不肯松开。   凤瑾惊喘了一声:”王爷救我!”   肃亲王厉声喝道:”大胆!”   萧嵘如梦初醒,却无论如何舍不得松开那只柔软小手,”不,下官、下官冒犯……”   ”放开我。”凤瑾用力往后抽,然后把手在身上擦了擦,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看到她皱眉,肃亲王的心都要碎了,他怒视着萧嵘:”竟敢唐突本王的爱妻,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不成!”   萧嵘的妻子连忙跪下,还拉着失神的萧嵘一起:”王爷恕罪,王爷恕罪!我家夫君一时糊涂,还请王爷宽恕!”   她也不知夫君为何突然去扯王妃的手,这实在是大逆不道的事情,若是王爷有心追究,怕是身为丞相的父亲去说情也是没用的!   ”王爷,不要与他们多言,我不喜欢他们,不想看见他们,我们走吧。”   ”好。”肃亲王又瞪了萧嵘一眼,这才搂住凤瑾的肩膀,将她带了出去,临走前不忘对萧嵘说,”今日之事,本王记下了!”   等到肃亲王不在了,萧嵘的妻子才担忧不已地问道:”夫君你怎么了?刚才——”   ”我也不知道……”萧嵘茫然地看向妻子。”我只是觉得,那名女子,似乎在哪里见过,又与我有过极深的渊源。”   ”难道——”萧夫人咬紧了嘴唇,夫君自从前些日子伤到头之后,经常会做梦梦到一些从来没提起过的东西,其中就有那个神秘女子的事。她与丈夫感情深厚,从不藏着掖着,所以此事她也知道。但万万没想到,那人会是肃亲王妃。”夫君,你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吗?”   萧嵘沉默着摇头。   他仍是忍不住去看凤瑾消失的方向,失了魂一般不受控制。   晚上睡觉的时候,萧嵘再一次梦见了那个少女。这一次少女的容颜终于出现了,柳叶弯眉多情杏眼,天真烂漫一如白日他所见到的那人,只是白日里那人,虽然仍是少女模样,却已不见少女姿态,浑身上下都是淡淡的疏离的冷漠,眉宇间轻愁无限——是谁在让她忧愁?   萧嵘什么都想起来了。   梦里最后一个场景是身着粉衣作妇人打扮的少女站在他面前,为他收拾行囊,送他赶考,他许下诺言,待到高中便回来娶她入门,他们身后不远处,是一块合葬的墓碑。   他把她一个人留下,让她一个人度过这么多年的光阴,自己却在京城娶妻生子!   萧嵘从梦中惊醒,泪流满面。   他无法面对身侧的妻子,便轻手轻脚起身掀开被子,出了房门,到了府中寂静无人之处,咬着虎口痛哭出声。   他错的太久了,现在才想起来却又太晚,可是记忆如同潮水般涌来,萧嵘心中所想起的,全部都是凤瑾少女如花般的灿烂笑颜。   他爱现在的妻子吗?   有敬有怜,也有忠诚,唯独没有爱情。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没有喜欢上任何人,原来是因为他的喜欢早就在很久以前被封印在了记忆深处,如今见到那个人,一切便一发不可收拾起来。   ☆、第六十三碗汤(三)   第六十三碗汤(三)   寂静的房间里,早就回房休息的凤瑾并没有躺在绣床上,而是坐在窗边,外面的月光洒进来,照在她怀里雪白的琵琶上。   她温柔地如同拥抱着爱人抚摸琵琶,低声呢喃着:”我得给他生个孩子。”   男孩也好,女孩也好,她死后,要留下点念想给肃亲王,让他可以活下去,也把宿主欠他的还给他。   马上就要成亲了,以后她就不是一个人睡了。   怀里的琵琶安静沉默,雪白的琴身因为被月光照耀,折射出一种奇异的动人的光。凤瑾抱着琵琶,将小脸在琵琶上轻轻磨蹭了两下,眉宇间仍旧是轻愁无限,她的眼睛总是含情脉脉的,似乎马上就要落下泪来,她虽然出了忘川,却仍然被那里的情绪纠缠,一刻不曾忘怀。   像她这样柔弱心软的人,早该在跳下忘川那一刻便被撕裂吞噬,连魂魄的碎片都寻不到,但她愣是熬了下来。   熬着吧。   熬着熬着,一切就都过去了。   凤瑾不需要睡眠,她可以彻夜的不睡觉,可是她总是忍不住难过,只有抱着这把琵琶才能让她稍微平静下来。活着从来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啊。   ”琵琶呀琵琶,若我回不去,你可怎么办呢?”世界之大,可笑却无她容身之处,她到了哪里都是孤独的,不管她活着,还是死了。   问完这句话,凤瑾轻轻笑了下,将琵琶抱到了桌边放下,然后自己走到床边,脱下绣鞋罗袜躺下。   但她其实是睡不着的。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睡不着,就是睡不着,眼睛睁着什么都看不到,却被早已遗忘的记忆所折磨。   若是能想起来也还好,偏偏又是一头雾水,什么都不知道。   第二日清晨,肃亲王早早起了,来凤瑾这边问了婢女好几次,得到的答案都是王妃尚未起床,就一个人坐在门口等,也不嫌那里的地脏,锦袍一掀就坐了下去,真是半点都不做作。   凤瑾一夜未眠,她夜里不喜有人伺候,所以守夜的婢女都离得挺远,自然也对她彻夜不睡的情况一无所知。凤瑾心中知晓自己的与众不同,即使有了肉身,灵魂所表现出的怪异也在在提醒着她,她和常人是不一样的。   她是个怪物。   一个没有记忆却一直难过的怪物。   但毕竟不能让肃亲王久等,凤瑾开门瞧见他坐在门口,不由得微笑道:”王爷这是做什么呢?”   肃亲王连忙爬起来,还有些不好意思。”那什么,我等你起来用早膳。”   凤瑾柔柔的笑,其实她也是可以不进食的,”那就有劳王爷等候妾身了,妾身尚未梳洗呢。”   ”好,我等着。”   凤瑾又对他一笑,转身进了房间,肃亲王一边傻笑一边站在门口,他自打得了凤瑾,简直无时无刻不在笑。   又过了一炷香左右,凤瑾可算是收拾好了,肃亲王看到她,先是由衷地感叹了一句好美,随后咳嗽两声,掩饰自己的垂涎,去握凤瑾小手:”再过几日便是咱们的大婚之日,你可准备好了?”   ”这是自然。”凤瑾笑笑。”妾身说要嫁给王爷,怎能出尔反尔呢?”   肃亲王他天不怕地不怕,平日里是个铁面无私的王爷,唯独在凤瑾面前化作绕指柔。他笑嘻嘻的,也不掩饰自己的不安:”我就是怕你突然改变主意不肯嫁我了。”   自打皇兄赐婚后他就一直很挣扎,到底是要耐心等待给凤瑾一个盛大的婚礼呢,还是趁着她尚且肯嫁给自己赶紧把人娶进门——他就在这其中挣扎纠结了好几个月,如今这婚礼总算是筹备完成,只待三日,三日后,她便是他的肃亲王妃。   名正言顺的夫妻,她再也不是他仰望渴求而不得的天边明月,而是可以拥在怀中恣意爱怜的娇花。   ”答应了要嫁,自然是要嫁的。”凤瑾被他的紧张逗笑了。”王爷不必紧张,妾身就在这里,也不会化作蝴蝶飞走。”   肃亲王又傻笑两声。   两人用完早膳,凤瑾坐在王府的凉亭里弹琵琶,肃亲王单手捧腮一脸痴迷地盯着她瞧,一曲作罢,肃亲王的口水险些都要流满了。   白皙玉指按下最后一个音,凤瑾抬头去看肃亲王,问:”妾身弹的好不好?”   ”好。”肃亲王傻乎乎地点头。”可是这叫什么曲子呢,我怎地从未听过。”   好听是好听的,技巧也是大家,但他每次都从中感到说不出的难过与茫然。   凤瑾轻笑:”这是妾身爹娘传下的曲子,相传叫做白骨声,据说能够让死人复生,白骨生肉。”   因为,这是用魂魄弹出来的曲子呀。   所以才如此煽动人心,催人泪下。   肃亲王是不懂丝竹之乐的,就呆呆地眨了眨眼:”哦。”   凤瑾莞尔,”妾身再给王爷弹一曲吧。”   这次她换了曲子,曲调轻快动人,倒是很合她现在待嫁新娘的身份,肃亲王虽然不懂,却也深受感染,跟着摇头晃脑起来,一曲作罢还有些意犹未尽,”完了吗?”   ”不弹了。”凤瑾笑着说。”我不爱弹这些曲儿,王爷若是爱听,我以后再给你弹。”   ”好,就这么说定了,等到咱们成亲,你日日给我弹曲儿。”   凤瑾像看孩子般看着他,然后点头:”好。”   她柔柔软软的,讲话总是这样温和,温和的让肃亲王都不敢太接近她——也或许不是不敢接近,而是无论如何努力,都接近不了吧。   日子就是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的,晚上凤瑾仍旧坐在窗前抱着琵琶,她安静地抬头看向天空,从这里可以看到皎洁的月亮,那么圆那么亮,可是又那么冷,好像她曾经无数次仰望过。   那么远,远的她无论多么努力,都无法触及。   就在这时,凤瑾突然听到一个细微的声音,没等到她反应过来,一个高大的黑色身影就出现在了面前,那人看着她,乌黑的眼睛透着复杂的感情,然后将她抱住。   ”放开——”   她话没说完,萧嵘的脸已经埋进了她颈窝。”瑾儿、瑾儿、瑾儿——”   一声又一声的叫她,眼泪滴进凤瑾的脖子里,她感到非常滚烫,却又是极致的冰冷。   凤瑾没有叫出声,只是任由这个男人抱着,等到他情绪逐渐稳定,才慢慢把他推开,小心翼翼地把隔在两人中间的琵琶抱好,擦了擦上面的灰尘,像是怕被萧嵘弄坏了。   萧嵘期待而又不敢接近地看着她,问她说:”你、你从什么时候会弹琵琶了?瑾儿,我——”   ”你什么都不必说。”凤瑾眼神淡然。”你走吧,别再来了。”   ”瑾儿——”   ”无需解释。”凤瑾又坐了下去。”你已有了妻子,我也马上要嫁给我的丈夫,你我之间,还是当作从未认识最好。”   ”瑾儿——”   凤瑾问他:”这么晚出来,你的妻子知道吗?”   萧嵘浑身一僵,他的眼睛充满了痛苦,他的爱情在洪水般席卷而来的记忆中苏醒,可是现实是他有了另外的责任。   但凤瑾同样是他的责任!   是他让她在杏林等他回去,是他许下海誓山盟说要娶她为妻,是他要了她的身子,在她临终的爹娘前拜了天地,他们早就是夫妻了,他那么爱她。   可是他忘了!   他把一切都忘了!   忘了自己有了妻子,忘了自己的妻子在杏林等待,一忘就是快十年!刚开始想起一切的时候,萧嵘简直想要杀了自己。杏林与世隔绝,当年他会来到那里也是机缘巧合,岳父岳母仙逝后,就只剩下凤瑾一人,他竟让她一人在杏林住了九年!   整整九年还要多!   这九年里她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在等他?她在等他的时候,他却在京城娶妻生子平步青云,他所有的荣耀都没来得及跟她分享,他甚至不记得她了!   ”这又不是你的错。”凤瑾淡淡地说。”你会忘记,也是意外。如今你我各自有了牵绊,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王爷若是知晓,定然会难过。”   萧嵘声音沙哑:”可是我们拜过天地父母——”   ”我爹娘早已逝世,此事你我不说,便无人得知。”凤瑾看向他,眼神淡漠地像是根本不认识他。”从得知你忘记我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再是你的妻子了,我祝你和你的夫人白头到老,日后,你不要来了。”   可萧嵘如何能放手?记忆被想起来的那一瞬间,一切都清晰地好像在昨天才发生过。他们如何的相爱,曾经许下的无数诺言——这些如何能说忘就忘?”不——我们不能这样,我们不能这样,我们是夫妻啊!我是你的丈夫,你是我的妻子,我们说好白头偕老,我想起来了,瑾儿,我以后都不会忘记了——”   ”我马上就是王爷的妻子了。”凤瑾往后退了一步,”你也有了你的生活,你现在要做的是转过身去,不要再回头。”   ☆、第六十三碗汤(四)   第六十三碗汤(四)   萧嵘整个人都愣住了,他呆呆地看着凤瑾,似乎无法理解她口中的话都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他们现在各自有了各自的生活呢?什么叫——他应该转过身去不再回头?那些誓言……曾经说过无数次,信誓旦旦说要白头偕老的誓言,难道都是假的吗?   凤瑾很平静地看着萧嵘。即使是此刻的她,也能从内心深处感受到宿主对于萧嵘强烈的爱意。他们是相爱的,但不管怎么看,他们都不适合在一起。   ”我们在一起的代价是什么,你想过吗?”她问萧嵘,像在问一个不知深浅的孩子。”你的妻子陪伴了你这么多年,而王爷对我亦是情深似海,你忍心伤害他们吗?”   萧嵘痴痴地看着她:”那我们要怎么办?我们——我们之间——”他们本是恩爱的夫妻呀!他们本说好一起到白头,可命运捉弄,跟他们开了这样的玩笑,老天,为何要这样对待他们!   ”一切都过去了。”凤瑾轻轻咳嗽了两声,可能是由于窗户没关一直往里面灌冷风的缘故:”我不会给你做妾,那是对你妻子的侮辱,也是对我的侮辱。同时我也不会离开王爷,他为我做了那么多,知恩图报这四字,我还是懂的。你我如今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你该走了。”   说完她想要关上窗子,可萧嵘猛地一把挡住,夜色中他的眼里带着苦痛:”一切都是我的错,对不对?”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呢?”凤瑾都要笑了,”你受伤忘记,本是意外,并非有意为之。而我,也是经过深思熟虑打算嫁给王爷,只能说天意弄人,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接受。”   她低下头又道:”你该走了,若是你还不离开,我便要叫人了。”   凤瑾是认真的,这一点可以从她的表情看出来。她在自己和萧嵘之间划出了一条很清晰的线,说不再见,就不再见。所谓的爱情究竟能不能,真的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   萧嵘站在窗前一动不动,凤瑾抬头看向他,轻轻叹了口气,”萧嵘,你不是一个人了,你有妻子,有儿女,我听说你的儿子天资聪颖,是京城出了名的神童,想来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如若你要和我在一起,可曾想过,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一向慈爱的父亲原来另有所爱,忠贞的丈夫背叛自己——凤瑾无法忍受欺骗和背叛,她淡淡地告诉萧嵘:”你我日后若是有机会再见,只当做未曾相识。”   即使萧嵘不承认,他也知道,相见不相识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可是感情怎么能自由控制?如果可以,他也想要转身离去不再见她,可他做不到。每天夜里他都梦到她,梦到曾经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每天晚上,没有一次忘却。   如果他硬逼着自己忘,那么夜里就会想起更多,没有一次例外。   他根本忘不掉!   被那种强烈爱情所吸引的,不应该只有他一个人!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什么都不在乎了吗?我们之间——”   凤瑾淡漠至极地看了他一眼,她不想再跟萧嵘废话了,直接大声叫道:”来人哪!来人!”   萧嵘倒抽一口气,深深地望了她一眼,足尖一点,便消失在了凤瑾视线中。   很快婢女们进来了:”王妃,您怎么了?”   ”房里有老鼠,刚才跑出来了,吓我一跳,你们快找找,别让它继续待在房间里。”   婢女们翻箱倒柜的找起来,整个人院子瞬间灯火通明。凤瑾脱下绣鞋坐到床上,她轻轻地叹了口气,不一会儿肃亲王就来了,他看起来是没睡醒就过来的,身上穿着寝衣,只是在外面罩了件披风。   凤瑾起身迎他:”王爷怎么来了?”   ”这里怎么会有老鼠呢?”肃亲王一张俊脸板着,这里是肃亲王府最好的方位,当初接凤瑾进来住的时候,他可是再三检查确定过,干净的连只苍蝇都见不着,如今竟然会有老鼠!女子大多怕这些动物,肃亲王只要一脑补到凤瑾害怕不安的样子,整个人都要心碎了,哪里还有心思睡觉?   其实他睡得正香呢,刚好梦到他娶了凤瑾,两人刚拜完天地,还未来得及饮下交杯酒,没来得及洞房,突然就被人弄醒了,换谁谁不火大?可是一清醒听说凤瑾院子里有老鼠,还被吓得睡不着,半夜让婢女翻箱倒柜的找,肃亲王想都没想就来了,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个院子得重新整理清扫才行。   ”瑾儿,要不你到我那里睡吧,我睡偏厅。”   他又是期待又是忐忑地问凤瑾,特别想要凤瑾答应,也特别怕凤瑾会拒绝。   凤瑾也没想到肃亲王会提出这样的请求。她眨了眨眼,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刚才她其实没想让婢女们那样抓老鼠的,只是她们生怕她不安,非要把老鼠找到——哪里有什么老鼠,都是她胡说的。   总不能让肃亲王府的人抓到萧嵘,那就难看了,不管是对哪一方来说。   但是仔细想想的话,萧嵘不是那么容易死心的人,日后说不准还会来找她,倒不如在这之前住到肃亲王的院子里去,那里戒备森严,和肃亲王又离得近,肯定不会有问题。   想到这里,凤瑾便答应了:”好,那我现在便过去吧。”   除了那把琵琶,她什么都没带。   肃亲王本来是住凤瑾那个院子的,自打凤瑾来了后,他就让给了她,现在是自己住在相隔没多远的偏院,因为是王爷亲住,自然也收拾的干净整洁,但没多久就要成亲了,成亲后他们自然会住到主院去,那样的话偏院其实就不用布置的多么奢华。   但这样简简单单的反而更招凤瑾喜欢。   她躺在肃亲王之前躺的床上,并不想睡觉,而是睁着眼睛看着头顶。外头传来肃亲王的声音,似乎是在问她有没有睡着,凤瑾闭上眼没有回答,不一会儿就感觉到肃亲王走了进来,在床边蹲下去,先是摸了摸她的脸,然后亲了亲。   之后他就没做什么过分的动作了,就是看了凤瑾好久好久,才离开睡觉去。   凤瑾不着痕迹地叹了口气,她翻了个身,安静地似乎连呼吸都听不到。   就像是凤瑾预料的这样,再次潜入肃亲王府的萧嵘扑了个空,凤瑾不住在原来的院子了,他茫然而无措的站在原地,似乎再一次认识到了凤瑾意图与他决裂的心有多么强烈。   大婚之日很快到了,一直见不到凤瑾的笑容只能借由这个机会进入肃亲王妃,说不定还能让凤瑾回心转意。   他什么也没想,他被爱情和记忆冲昏了头脑,他都没把凤瑾的话听进去,只想把他心爱的人带走——可是带走之后呢?他要如何安排凤瑾?如何面对着自己的妻子儿女?又让肃亲王如何自处?   也许萧嵘不是没有考虑到,而是不想考虑到。这样的话,不需要被任何东西牵绊和桎梏,只要去追求所爱就好。   肃亲王时隔多年再次大婚,这次的排场甚至比娶先王妃时更大,不得不说让世人都得知了肃亲王妃在他心中的地位。就连皇帝皇后都亲自驾临做这个主婚人,那还有谁会不想来呢?   新娘子戴着凤冠,头上垂下的珠帘使得她的容貌若隐若现,但这并不影响人们被她动人的气质与身段所惊艳。能让肃亲王看上的,用这么大架势娶的,容貌能一般么?   那必然是倾国倾城的。   新娘子有多么倾国倾城,怕是除了见过的之外,就只有萧嵘知道了。   他当然知道。   可是他什么也不能做。萧嵘沉默地站在丞相岳父身后,看着新郎新娘将仪式逐一完成,他的妻子从此以后就不再属于他了。   肃亲王给她的一切,他从来都没有给过。他们的天地无人见证,她甚至连嫁衣都没能穿上,两人做了夫妻,定了山盟海誓,但他足足忘记了九年。现在她成了别人的,即使他把她抢回来,也没有办法像肃亲王这样,光明正大的将她娶回家。   他还是什么都给不了。   萧嵘茫然地站在原地,他不知道自己是死了还是活了,为什么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整个人就觉得没劲儿,没意思,他甚至连愤怒都没有了,此刻在他心中留下的,竟然只有清醒。   清醒的萧嵘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在这之前他还信誓旦旦地要把她抢回来,可现在他却冷静地看着这一切。灵魂仿佛挣脱了身体,说白了,他是有顾虑的,他做不到不顾一切把她抢走。   所以他只能站在这里,只能眼睁睁看着,然后让他们消失在视线中。   丞相发现女婿有些不对劲,问了几句也不见回答,可是看表情又不像是不舒服,也不知怎么了。可现在皇上娘娘都在,他也不好询问,只担心地看了几眼,打算待会儿再做关照。   ☆、第六十三碗汤(五)   第六十三碗汤(五)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事是人力无法改变的了,想要得到的,想要去做的,其实并不一定会成功。很多人要做的,是去学习如何面对,然后接受。   痛苦是免不了的,难过也是免不了的,夜深人静的时候更是无法忘怀——但过后人还是要活着,艰难的活也要活,不幸的活也要活,总归是要活。   世界上能有多少人可以随心所欲啊。   凤瑾不能,萧嵘更不能。   他们说白了就是情深缘浅,有缘无份,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谁不肯放手,谁就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不想认命的人多了去了,可谁能真正的不认命?到头来,谁都得认命,因为没有人能争得过命运。   凤瑾快被那沉重的凤冠压死了,好在皇帝体谅肃亲王多年来难得娶亲,勒令任何人不得打扰,他也不必去前头应付来宾,有皇帝在,谁敢造次。整个院子更是被围的水泄不通,没有任何人能靠近,势必要给肃亲王一个完美的新婚之夜。   肃亲王紧张的要命,他当然不是第一次做新郎,但这种激动的心情却是年少时第一次娶亲时都没有过的。他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毛头小子,没开过荤的那种,看到心上人就小鹿乱撞。   穿着鲜红嫁衣的美人就坐在床头,肃亲王的心开始扑通扑通的跳起来,越跳越快、越跳越快——他站在门口的地方,也不管自己面子问题,更不管周围多少侍卫婆子丫鬟看着,摸着胸口来了好几个深呼吸,才迈步走进去。   凤瑾本就美貌,盛装之下更是显出绝代的风华来,她早就想把凤冠拿下去了,可是喜婆子说新郎官没来,新娘子若是自己取下太不吉利——凤瑾是一点都不想让肃亲王的婚礼有丝毫不圆满的。   只是她等了许久都不见肃亲王过来,明明人已经到了,怎么就不过来呢?等了好一会儿,凤瑾觉得自己的脑袋都快要被压断了,便出声道:”王爷,您在做什么?为何还不到妾身这里来?”再不过来的话,她真的脖子要断了。   肃亲王被凤瑾这么一召唤,立刻大步走到她面前,按照喜婆子的提示,先是把盖头挑开,然后取下凤冠,凤瑾瞬间解放,她活动了下肩膀和脖子,觉得顶了这么久没晕倒都是自己有本事。   饮过交杯酒,吃了夹生的饺子,新房内终于只剩下他们两人了。   凤瑾很温顺,她安静地躺在肃亲王身下,这个男人珍视她的心那么明显,无论如何她也无法无视这一腔深情。   无价宝易得,有情郎难寻。多少女子穷极一生都无法找到良人,遇到这样好的人自然应该好好珍惜。   只是她的灵魂似乎离开了身体,凤瑾很清醒地看着下面躺着的自己柔顺地在肃亲王身下承欢,两人情深意笃,真是说不出的动人。可是她没有感觉的,她的灵魂是纯粹的死寂,她都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   不知道外头的萧嵘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心里又是什么感觉。   一番*过后,凤瑾躺在肃亲王怀里,肃亲王温柔地抚着她柔软的发,问她说:”我是不是弄疼你了?”   ”没有。”凤瑾蹭了蹭他的胸膛,那里有一颗火热的滚烫的鲜红的心,那是她没有的东西。   真叫人羡慕呀,又令人嫉妒。   ”我以后都会对你好的。”肃亲王亲她的发,”我发誓。”   ”我知道。”凤瑾轻笑。”以王爷的为人,能嫁给王爷,真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我娶到你才是福气呢。”肃亲王说。   两人一起笑出来,凤瑾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一般,对肃亲王道:”对了王爷,我有件事要同你说。”   方才温存完,肃亲王还想继续耳鬓厮磨一番,结果凤瑾突然语气严肃,把他也给弄得紧张起来:”什、什么?”   ”我有件事瞒着王爷,今日你我已经结为夫妻,我也就不再瞒你,只愿王爷知晓之后,莫要生气。”   肃亲王一听就觉得糟糕,凤瑾叫他不要生气,她能干什么让他生气的事儿?他仔细想了想,就算凤瑾嚣张的骑到他头上扇他耳光他也不会生气的,除非——”和萧嵘那厮有关?”   即使是凤瑾也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王爷英明。”   肃亲王不高兴了,他巴不得自己不那么英明,一猜就猜出来。”他又怎么了?”   ”前几日,就是我院子里有老鼠那天晚上,他跑到我院子里来了。”   ”什么?!”肃亲王瞬间像是被点燃的炸药,”我要去杀了他!”   大晚上的竟然跑到肃亲王府来!不要命了吗?!还有,他养这些侍卫都是干什么吃的,竟然连个文官都挡不住,他堂堂肃亲王府,就让一个萧嵘来去自如?!   看肃亲王真是气得快要爆掉了,凤瑾连忙拍拍他的胸膛让他消消气儿。”我话还没说完呢,你还想不想往下面听了?”   肃亲王顿时委屈起来:”你说。”   凤瑾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他之所以来找我,是因为恢复了记忆。”   ”你说什么!”这回肃亲王是真的被吓到了,还吓得不轻,整个人从床上弹了起来,危险地盯着凤瑾,”你你你、你听过之后什么反应?!”   他心跳如雷,马上就离死不远了,这算什么,在他好不容易得到凤瑾的时候,萧嵘却恢复了记忆?他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恢复记忆?继续失忆不好吗?大家皆大欢喜啊!   肃亲王马上就要紧张死了,他知道萧嵘对凤瑾来说意味着什么,也知道凤瑾有多么爱萧嵘,如果不是当初萧嵘失忆,又在京城娶妻生子的话,凤瑾是绝对不会嫁给他的!   凤瑾看他紧张成这个样子,忍不住叹了口气:”你这是做什么呢,我话还没说完。”   她摸索着去握肃亲王的手,才发现他的手心竟然汗湿的不象样子,可想而知他心底有多么不安。   另一手摸了摸肃亲王的脸,凤瑾认真地告诉他:”其实就算他想起来了,我也不可能跟他在一起了。”   肃亲王一脸茫然,不明白。   凤瑾对萧嵘有多么执着,他是看在眼里的那个人。能忍受住孤独寂寞在杏林里一个人一等就是九年多,萧嵘在凤瑾心里的地位不言而喻。   ”他如今有妻有子,我若是跟他走了,难道是去做妾么?当年海誓山盟,说的是一生忠诚。他放不下他的妻儿,可若是他直接抛下妻儿带我远走高飞,我心中更是唾弃自己,我也好,萧嵘也好,时不待我,我们不能在一起了。”说着,凤瑾露出温柔的笑容。”更何况我答应嫁给王爷,努力去喜欢王爷,自然也不能背叛。”   肃亲王呆呆地看着她,可能是没想到凤瑾会对自己说这样的话,突然,他眼圈儿一红,眼泪就掉了下来。   凤瑾想过好几种肃亲王可能会有多反应方式,但她发誓——哭鼻子她是真的没料到。   她都不知道怎么去安慰这个人了,肃亲王眼泪掉了一会儿发现凤瑾没来安慰,就把她握着自己的手带到自己脖子上,凤瑾这才会意,一边抱着他,一边轻笑着拍他的背。”我们都是夫妻了,怎么才知道王爷这么喜欢哭鼻子呢?”   肃亲王也觉得不太好意思,胡乱抹了把脸犟嘴说:”刚才眼睛疼。”   凤瑾笑而不语,也不揭穿:”既然如此,我便没有事情瞒着王爷了,日后我也不愿再和萧嵘见面,还请王爷加强王府的守卫,莫要让人再深夜闯入。”   虽然如此,肃亲王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遍:”真的吗?”   真的——不去跟那个人在一起也没关系了吗?真的选择和我在一起了吗?做我的妻子?   ”真的。”凤瑾见他还不敢相信,就举手发誓,”我凤瑾在此立誓,若是——”   话都没来得及说一半就被肃亲王捂住了嘴:”我信你信你信你,那种话不要乱说,没有意义。”   凤瑾轻笑了一声,头一回主动亲了他一下:”夫君。”   肃亲王这回不仅是傻了,还石化了。   他刚才——听到了什么?!瑾儿叫他什么?!天哪!她叫他夫君!   他快乐的想要飞上天去了!   凤瑾就笑看他发疯,肃亲王可能是真的兴奋的不知如何是好了,竟然跳了起来,才房间里接连翻跟头。他年轻时是武将,身手极好,如今年纪大些,身材也仍然保持着年轻时的状态。但是——就算这么好看,什么都不穿在房里翻跟头,也有点辣眼睛。   凤瑾捂住眼,不忍直视,男人真是越活越大越像小孩,难以想象肃亲王会做出这种事来。她抿着嘴忍着笑,自己躺下去了。   肃亲王发泄完满心兴奋,扑过来隔着被子压住凤瑾,捧住她小脸亲了又亲,一口一个夫人叫得不知多开心。   ☆、第六十三碗汤(六)   第六十三碗汤(六)   两人新婚燕尔,自然是蜜里调油,肃亲王担心萧嵘会再来闯王府,特意加强了守备,里里外外的侍卫足足翻了好几倍,总之萧嵘不来还好,萧嵘要是敢来……不死也得脱层皮。   他现在就盼着萧嵘来呢,到时候就能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现在凤瑾已经是肃亲王妃,跟萧嵘再无任何关系,若是萧嵘痴心妄想,他不介意好好收拾他一番。   别的不说,作为一个王爷,尤其是和皇帝关系还不错的王爷,肃亲王大概有一百种方法让萧嵘不好受。   这几年在朝中肃亲王和萧嵘也打过交道,深知此人品性坚定,才华横溢,并且对国家皇帝忠心耿耿,娶妻多年,身边连个妾侍都没有,出去一问,谁不说萧嵘人品好。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偏偏失去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段记忆,现在却又想起来了。   可想起来又能怎样呢,想起来的话,就可以一切回到从前吗?   萧嵘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也被太多的东西牵绊,所以他根本不可能跟凤瑾在一起,即使在一起了,也会出现很多问题——他们不可能幸福的,早在萧嵘背负了其他责任的时候,忘记过去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一点。   凤瑾留在他身边才是最好的,他们二人永不相见才是最好的,肃亲王坚信这一点,所以他牢牢地守着凤瑾,绝不让她离开自己一步,自然也不会让萧嵘再见到她。肃亲王府围的水泄不通,萧嵘能进来才是有鬼。   可对萧嵘来说这却是一种折磨。他无时无刻不被过去的记忆缠绕,每天晚上只要闭上眼,出现在眼前的就是少女时期的凤瑾模样,笑的闹的,天真的欢快的,然后就是如今平静如水的。前一秒他们相拥在一起说着白头到老,下一秒就是凤瑾让他转身离开不要回头。   不能在一起了呀,要放手。   萧嵘怎么做得到呢?他终日浑浑噩噩,精神极差,整个人都没了魂,他的妻子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但却什么也没说。   没有谁比你的枕边人更了解你了。萧夫人一开始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日日夜夜,萧嵘的梦境,他的呓语,以及他平日里奇怪的表现都让她明白了一件事——萧嵘另有所爱,他曾经缺少了一段时间的记忆,这一点她也是知道的,只是那时候高中状元意气风发的萧嵘,骑在高头大马上,仪表堂堂英俊不凡的萧嵘,让她无比心动。   父亲看出自己的心思,也有意招萧嵘为乘龙快婿,到了萧嵘故乡查明他没有成婚也没有亲事,所以他们结为了夫妻。   一切本来都应该是好好的,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失去的那一段时间的记忆,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   萧夫人隐忍着什么都不说,她不能失去自己的丈夫,她的儿女不能没有父亲。在萧嵘没有恢复记忆之前,他们是最幸福的一家。萧嵘是忠诚而宽厚的丈夫,严肃又疼爱儿女的父亲,孝顺岳父母,前途无量。   可现在他突然想起来了,这意味着一切都有可能发生改变。那个在丈夫心中埋藏了许久许久的女子,不知道该有多美好。   肯定是美好的,否则他如何会对她念念不忘呢?   萧夫人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她只能这样,如果她跟萧嵘摊牌,结果又能是什么样?倒不如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这样的话,也好过以后无话可说的尴尬。   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不愿失去他。   所以萧夫人始终沉默,萧嵘的日渐消瘦她看在眼里,她不是不心疼,不是不着急,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做。   她甚至都不知道他爱的那个人是谁。   直到有一天,皇宫摆宴,京城所有高门的女眷都来凑了热闹,其中自然也包括那位自打嫁给肃亲王后,便一直深居简出与肃亲王双宿双|飞的肃亲王妃。   肃亲王妃出现的那一秒,萧夫人就知道夫君一直思念的人是谁了。   眼睛是骗不了人的,萧嵘看到凤瑾的时候,眼睛亮了,整个人都活过来了。可凤瑾从头到尾都没看他一眼,就像是她说过的那样,相见只作不相识。   她被肃亲王搂在怀里,跟皇上皇后行礼后便坐在一起,肃亲王不知道跟她说了些什么,便看到她轻轻笑起来,眉眼间清淡秀雅,没有太多的情绪,宛如一汪平静的泉水,干干净净的,不起波澜。   仿佛这样金碧辉煌的宫殿也好,这些锦衣华服的贵人也好,什么都迷不了她的眼,什么都没有她身边的肃亲王重要。   她只看他一个人。   凤瑾与肃亲王成婚也有两个多月了,她被养胖了些,只是很少外出,基本上可以不出门的话绝不出门,一是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兴趣,二也是不想再遇见萧嵘。   她觉得很疲惫,没有什么心思总是去跟萧嵘说些不要再执着的话,如果这个人不听的话,她就是说一百遍又有什么意义呢?   只要避着不见就好了,不见面的话,总有一天萧嵘会想通,更何况宿主的心愿只有肃亲王,萧嵘的死活其实并不是那么重要。   凤瑾不觉得自己薄情,她只是有种怪怪的感觉,很难过,很悲伤,却不知为何,这种情绪在忘川就一直充斥着她的灵魂,直到现在都不曾改变过。   因为是来参加宫宴,所以凤瑾没能带上她的琵琶。对她来说,琵琶比她的灵魂还要重要,她舍不得那把琵琶,到哪里都要带着,除了自己不许任何人触碰,即使是肃亲王。   几乎算是一种病态的喜爱。   她在忘川河里的时候是没有琵琶的,直到出现在这第一个世界,琵琶才出现在她身边,这让凤瑾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她似乎能从琵琶里得知很多故事,琵琶也似乎一直在和她讲话,只是声音喑哑,听不清楚。   ”尝尝这个,你最爱吃鱼了。”肃亲王挑了块鱼肉,凤瑾爱吃鱼,他便让府里的厨子想方设法变着花样儿的给她做鱼吃,他年轻时候从军打仗,有过很粗糙狂野的吃法,虽然不能跟宫廷里的精细比,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肃亲王一直想带凤瑾出去抓鱼烤着吃,不过最近凤瑾总觉得累,便在府里很少出门。   ”多谢王爷,王爷不要只顾着妾身,自己也要吃。”说着,凤瑾夹起鱼肉,放入口中嚼了两口,还没来得及咽下便感到一阵冲鼻的恶心,她捂住嘴,小小干呕了一下,大庭广众的,又是皇宫,她本来想忍住的,可实在是恶心,只好吐了出来,随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吐了个昏天暗地。   肃亲王被吓坏了,皇帝连忙命人传唤太医,生过好几个孩子的皇后娘娘却看出端倪,觉得这可能是有喜了。等到太医来了一诊脉——嘿,还真别说,确实是有喜了,两个多月的身子了,仔细算算日子的话,大概就是他们新婚那会儿怀的。   可能这两个月休息的好,所以才没什么反应,今天这道蒸鱼却勾出了凤瑾的孕吐,也是奇事一桩。   肃亲王听说妻子怀孕了,整个人都惊呆了不知作何反应,不敢碰凤瑾也不敢跟凤瑾说话,生怕自己声音太大吓着她。   萧嵘心中百味陈杂,萧夫人安静地看着他,在他颤抖的时候轻轻摸了摸他的手。   很难过的,怎么会不难过的,自己和别的女子成婚生子,儿女双全,如今自己心爱的人也做了别人的妻子,为别的男人孕育孩子。   萧嵘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命。   那本是出身贫寒的他从来不信的东西。   但如今,在这笙歌片片的宴会中,看着肃亲王一脸狂喜的与凤瑾说话,他似乎突然明白了什么是命。   那是生而为人,所无法抗拒的东西。他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位置,是命,所以失去,也是命。   就连不认命都是一种命。   萧嵘心中有多难过,就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他只知道,有什么东西突然碎掉了,无数细小的碎片扎在他心里,让他再也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过去什么是现在。   如果沉溺于过去,就会伤害现在,危及以后,要放手,要看的开,要努力的活。   才是人存在的意义。   凤瑾从始至终都没有去看萧嵘,而肃亲王心里只想着凤瑾有孕自己要做爹了,兴奋的要命当然也不会去在意萧嵘,这会儿他都不记得萧嵘是谁了,管他爱谁谁,现在他的妻子怀孕了,他们马上要迎来一个小生命的降临了至于萧嵘——爱咋咋地,关他屁事!   他们一家三口会很幸福这就够了,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凤瑾如今是彻彻底底的属于他了,那他还有什么值得不安的呢?   她再也不会离开他了。   ☆、第六十三碗汤(七)   第六十三碗汤(七)   凤阳郡主大概是天底下最令人羡慕的女子了。   她生得一副倾国倾城的美貌,出身高贵,她的父亲肃亲王将她视为掌上明珠,那可真真是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恨不得能把所有的好东西都塞给自己女儿,可以这么说,即使是皇宫里的公主见了凤阳郡主都得忌惮几分,因为肃亲王的态度,就连皇帝都非常宠爱这个侄女儿。   公主多了去了,皇帝说不定都认不出自己那么多女儿到底哪个是哪个,但郡主却只有一个。   而凤阳郡主也的确值得。   她性格天真活泼,可以说是父亲的开心果,待人真诚坦率,从不会因为对方出身贫寒或是显赫就改变自己的态度,所以她有很多很多的朋友。因为父亲的极度溺爱,凤阳并不像其他姑娘家一样自幼裹了小脚,不许出大门一步。   她有一双十分健康的天足,可以任意去自己想去的地方玩耍。她心血来潮想习武,肃亲王就为她遍寻名师,她学武学腻了想去江湖上闯荡,肃亲王也不阻拦,只是吩咐最优秀的暗卫跟在她身边,将女儿的行踪平安禀报。她看谁讨厌想恶作剧,肃亲王也不会责备她。   凤阳做事有分寸,她心地善良,聪明机灵,又极富正义感,同时她又天资聪颖,武功学的特别好,她的爹爹不像普通人家的父亲一样,到了及笄的年龄就开始烦恼她的终身大事,她爹爹说,她可以尽管快活的过日子,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给担着。   谁敢嘲笑肃亲王的女儿,皇上钦封的凤阳郡主呢?凤阳觉得呀,自己能有个这样的爹爹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可是,她不明白为什么爹爹自己却总是不开心。   不管她做了什么事,爹爹永远都是笑眯眯的,他年纪也不大,偏偏像是七八十岁的老头子一样,每天过得清心寡欲的,茹素吃斋,没事的时候就窝在佛堂念经。   听说是念给娘亲的。   娘亲长什么样子凤阳都快要记不得了,爹爹书房中有一幅画像,如珠如宝的放着,不许任何人触碰,即使是她都不能乱碰,否则爹爹会生气的。   娘亲死的时候凤阳还不记事呢,她对娘亲全部的印象就是那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最美丽的女人,温暖的怀抱,慈爱的眼神,但是真要她说出娘亲是什么样子的,凤阳也说不出来。爹爹从来不在任何人面前提起娘亲,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会想。之所以会日日夜夜待在佛堂,也是为了给娘亲祈福。   凤阳以前还以为爹爹是走出来了,可后来,在有一年中秋的夜晚,爹爹带她上街看花灯,吃月饼,还带她去摘石榴……那天玩得好开心好开心,凤阳快活地回到家,躺到了床上才想起自己买的一个兔子面具忘记在爹爹那里没拿来。   她起床去拿,不让下人跟随,爹爹的院子不许任何人进入,包括凤阳。   可凤阳什么身手什么脑子啊,她想进去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再说了,她可是郡主,是爹爹的宝贝女儿,谁敢拦她?   她溜进了院子,才听到爹爹细碎的说话声,似乎是喝醉了。   但爹爹从来不喝酒的。   凤阳偷偷来到窗户下面,将窗纸戳了个洞,然后她震惊地捂住了嘴巴。   她从不到爹爹的院子来,所以从不知道爹爹的房间里挂满了一个女子的画像。每一张都是温柔微笑着的,只是姿态不同,或低头读书,或扬眉浅笑,最多的姿态便是抱着琵琶。   那琵琶十分漂亮,恍若白玉制成,凤瑾虽然不记事,但她对母亲的琵琶还有印象,小时候睡不着,爹爹哼着琵琶曲儿,她便似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爹爹喝着酒,落着泪,嘴里不知道说些什么,抱着画卷一边喝一边哭,明显醉的不行了,可就算这样,他却死死护着那画卷,不让上面沾上一滴酒。   凤阳听了好一会儿,才听到爹爹似乎是在说:你好狠的心,好狠的心。   离我而去,离凤阳而去,撒手人寰,竟不回头。   不知道为什么,素来是贴心小棉袄的凤阳却并没有靠近,也没有去安慰肃亲王,她似乎懵懵懂懂的也明白一点,让爹爹安安静静地跟娘亲说会儿话最好。   从这时候起,凤阳心中对爱情有了一个朦胧的概念。她那顶天立地的英雄爹爹,原来也会为了娘亲神魂颠倒,痛苦不堪。   心爱的人死了,自己却还活着,幽冥黄泉,何等渺茫,来世若是再见,也不会再相识了。   有一年边疆发生战乱,爹爹主动在皇帝伯伯面前请缨要去出战,只留凤阳一人在京城。爹爹走的时候摸了她的头,告诉她要等他回来,凤阳乖乖点头,然后爹爹从怀里掏出一块保存的非常完好的手帕,告诉她说,这是娘亲亲自缝制的,现在交给她,就好像爹娘在身边一样。   凤阳把手帕贴身收好,可是回府的路上就撞上了一个人。   她不认得他,他却认得她,后来凤阳才知道这人是当朝军机大臣萧嵘的长子萧衍,今年刚满二十岁,尚未娶亲,却是前途无量,不仅是文武状元,还是皇帝伯伯十分看重的人才,与太子表哥的关系也很好。   萧衍为人宽和,凤阳很喜欢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这一来二去的,两人就从朋友成了恋人。   萧衍的身份是配得上她的,可是等到爹爹回京,她跟爹爹说的时候,却看见爹爹面色很是奇怪。只是她试图再问,爹爹却什么都不说了。   然后凤阳发现,爹爹跟萧衍的爹爹两人谈论两家婚事的时候,总是叫人觉得怪怪的,似乎彼此都看彼此不顺眼,只是在她面前演戏。   萧衍的爹爹不苟言笑,看起来是非常可靠非常厉害的大人物,就跟爹爹一样,但他对凤阳特别特别好,好的凤阳未来的小姑子都开玩笑说真不知道哪个才是爹爹的女儿,每当这个时候,未来婆婆就会取笑小姑,说凤阳更讨人喜欢。   凤阳觉得自己肯定会很幸福的,萧衍的家人都很喜欢她,她对他们也很有好感,未来萧衍出来开府独居,即使有矛盾她也不会放在心上。   只是爹爹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很开心,凤阳总是担心这件事。她不问还好,如果她问,爹爹答案永远都是没事。   怎么会没事呢?   凤阳好奇问过萧衍,可惜萧衍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何这两人就是不对盘呢?偏偏又对这桩婚事并不反对,真是奇哉怪也。后来凤阳问过未来婆婆,这位慈爱的长辈对她笑笑,说,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是的,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但有些人永远不会遗忘,这一切不会因为佳人已逝就湮灭,甚至会随着时间的推进越发清晰。   只是,那个人已经不在了,最后的结局如何都没有意义。   爹爹经常说凤阳好看,但凤阳长得并不像爹爹,未来婆婆有时候会看着她失神,就连萧衍的爹爹有一次都看她看得忘了别的。凤阳觉得他们不是在看自己,而是在透过自己去看另一个人。   那个人是谁呢?   她没有问,未来婆婆说的对,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再挖出来又有什么意思呢?   不过凤阳最后还是知道了。   她出嫁的前一天晚上,萧衍的爹爹提着酒来找爹爹,两人跟她打了声招呼,就出门去了。他们都以为新嫁娘会乖乖呆在家里,可是——哼,凤阳怎么是那么乖的姑娘,她悄悄跟在两个长辈身后,暗卫发现了她,但她是王爷最宠爱的郡主,他们又能说什么?   两个长辈找了条河,在河边痛痛快快地喝了一场酒,也不说话,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哭,眼泪流了一脸,凤阳觉得这俩老头子可真奇怪,到底有什么好哭好笑的?   正在她准备走的时候,萧衍的爹爹捶了她爹爹一拳,说:你有什么好得意的?我没跟她在一起,难道你就得到了?   她爹爹冷笑一声,干了一碗酒,她给我生了个女儿。   萧衍的爹爹脸上的表情没了,一碗又一碗的喝,最后两人躺在地上,把剩下的酒倒在面前的河里,呢喃着说,凤阳长大了。   她爹爹嗯了一声,便宜你家那小子了。   衍儿有什么不好,年少有为。   是挺好的,就是长得像你。   两人刚和谐了没多久,就开始针锋相对互怼,凤阳摇摇头,不听了,她大概明白了,未来婆婆释然的目光。   第二天她起了个大早,花了好久的时间盛装打扮,肃亲王推门进来的时候看到凤阳有一瞬间的恍惚,然后他就笑了,第一次跟凤阳说:你可真像你娘呀。   瑾儿,咱们的女儿今日就要嫁了,她可,真像你呀。   ☆、第六十四碗汤(一)   第六十四碗汤(一)   凌峥醒过来的时候浑身酸痛,他睁开眼,入目所及的是一片奇怪的屋顶,看起来似是树木天然结成,他想起身,却发出了痛苦的呻|吟,跳下悬崖前最后的记忆瞬间从他脑海中掠过。   爹……娘……姐姐……都死了,所有人都死了,只有他!只有他活着,可他活着,跟死了也没什么分别!   他是个没用的废物!   ”你醒了?”   就在凌峥自暴自弃的时候,突然听到身边传来这么一句话,他惊愕万分,竟然不知道那说话的人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身边的!想去看那人长什么样子,但是浑身疼的根本动弹不得。   从那么高的悬崖上摔下来,就是不死,浑身骨头也该断了变成废人了吧,即使没有,他的经脉已经被废,再也练不了武功了。   女子的声音平静而柔和:”不要乱动,我刚给你抹了药,你若是乱动,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随着这声音,女子逐渐走近,凌峥看到她容颜的霎那,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他的母亲是出了名的美人,可和眼前这女子比起来,也是大为逊色!女子走近了凌峥才发现,虽然她的声音比较成熟,但是她看起来顶多十五六岁,还是个少女,是她声音里的淡然沉稳欺骗他。   是他的救命恩人吧,但那又如何呢,他已经是个废人了,不管怎样都没有给家人报仇的能力。想到这里,凌峥沙哑着声音说:”……求求你,杀了我吧,给我个痛快。”   他发觉自己说话并没有问题,肯定是因为有人在他昏迷的时候不停地给他喂水的缘故。   ”死有什么可怕的,活着才可怕呢。”少女淡淡地说。”更何况,你的伤也不是不能治。你看起来顶多七八岁,怎地说话老气横秋,像个老人家似的。”   凌峥听她声音温柔慈爱,竟似是娘亲,眼眶一酸,泪珠便掉了下来。少女轻轻将他泪水拭去,声音更是放轻:”不必担心,我会治好你,待到你伤好了,便和常人无异。”   这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凌峥渴望地盯着她:”那、那我还能练武吗?”   少女不答反问:”练武做什么?”   ”报仇!”他咬牙切齿地说,”我要报仇!”   他凌峥在此发誓,便是穷极一生,也要为全家人报仇!迄今他都无法忘怀父亲被凌|虐至死,母亲被恶人凌|辱却一声不吭不肯说出他下落的模样。姐姐为了保护他主动跑出去引走追兵,当他找到姐姐时,姐姐的死状他永远都忘不掉!   他要那些人血债血偿!   突如其来的杀气充满树屋,少女用手轻抚凌峥胸口:”平心静气,克制心魔,不要冲动。”   凌峥知道现在自己就是再怎么急迫也没有意义,他按照少女的话,看着少女深潭一般的黑色眼睛,慢慢地平静了下来。   就这样,凌峥被留在少女身边,一天一天开始康复。少女有着一手医死人生白骨的医术,不仅如此,她的武功也是极高,自小便被称作武学奇才的凌峥都不曾见过这样的武功,可惜他身体尚且没有完全恢复,无法习武,每天能做的就是静养。   也随着和少女在一起的时间加长,凌峥得知少女名叫千薰,自小便在这悬崖下的谷底生活,别看这只是普通山谷,实则内涵玄机,不知道阵法的话根本进不来。用少女的话来说,她的两位师父一人身怀妙手回春医术,一人武功盖世,她得有机缘拜在二位门下,虽然武功医术皆有涉猎,然则二位师父收徒时已过百岁之龄,少女十三岁的时候,二位一起含笑而终,从那以后,千薰便独自一人生活,她以露水野果为食,那日山中小鹿长鸣,她觉得奇怪,遂下来查看,才发现不知怎地倒在阵法前面的凌峥,便将他救了下来。   凌峥也十分信任千薰,她是除了家人外对他最好的人。他的性格就是如此,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他没了家人,历经一路孤苦追杀,不堪受辱跳下悬崖,谁知却另有奇遇,得与千薰相遇,那么千薰就是他的家人。   小小的孩子才七岁大,虽然背负着血海深仇,却仍然有着孩子的天性,千薰性格温柔,只要凌峥不触及她的底线,她几乎是有求必应。   凌峥伤的非常重,他在悬崖边时便被废了经脉,滚下悬崖时又导致浑身骨头断裂,可以说除了眼珠子能动,浑身上下都废了。千薰将他治好,足足用了两年时间。大师父留下的药膏价值连城,现在已经全部被用光了,所有的灵丹妙药都用在了凌峥身上,才堪堪修复他断裂的经脉。而为了让他可以如同过去一般习武,千薰绞尽脑汁地给他泡药浴,凌峥一一咬牙忍了下来,因为他知道,千薰这是为了他好。   这两年他都唤千薰做姐姐,直到这一日,他真的可以下床走动,与常人无异了,凌峥才抱住千薰号啕大哭起来。   千薰拍了拍他的背将他推开,”既然你好了,我便问你,你可愿意拜我为师?”   这件事他们早就商量过了,千薰说得很清楚,若是凌峥愿意拜她为师,那么日后他便留在谷中修习,若是不愿,她便将他送出谷去,此生不复相见。   而对于凌峥来说,千薰早已成为他最重要的人,自然不会拒绝,于是当着大师父二师父的墓碑磕头行了拜师礼,自此以后便要改口不叫姐姐叫师父了。   凌峥看着墓碑,没忍住好奇:”师父,为何两位师祖会合葬在一起?”   千薰淡淡地说:”她们年轻时互相争斗,谁都不肯低头,在这山谷里住了一辈子,钻研医术武功,不问世事,为的就是争个高低,直到百岁后才承认彼此心意,临终前,要求我合葬她们二人。”   ”师父的意思是、两位祖师是——”   ”那又如何?”千薰看向他,”女子与女子,便不能相爱么?”   凌峥震惊不已,千薰对他招招手,”你随我来。”   他们都是住在树屋中的,两位师父的树屋都还保留着,凌峥现在住的是千薰为他新建的树屋,在身体没好之前,他睡在千薰屋子里,这样比较方便照顾他。   此刻千薰坐在桌前,凌峥恭恭敬敬地跪在她面前,千薰语重心长道:”我知晓,你身负血海深仇,我不能让你不报仇,但是,既然你已归我门下,便要听我的话——”   她话没说完就被凌峥打断:”弟子凌峥在此发誓,今生今世,绝不忤逆师父,若是有违此誓,便让我不得好死!”   ”誓言之流乃过眼云烟,你不必发毒誓,我也不信这个,你只要答应我,听我的话,这就够了。”   是的,身为师父的千薰对凌峥只有一个要求——听话。   凌峥磕头道:”弟子永远都听师父的。”   闻言,千薰神色淡然,心中却有几分遗憾,不,你没有永远都听师父的,最后才落得那般下场。   但此刻她轻轻地点了下头:”起来坐吧。”   凌峥依言坐到她身边,双手乖乖地放在膝盖上,他为人戒心极重,不容易信任人,可是在千薰面前却宛如一个乖巧稚嫩的孩童。   虽然他如今也只有九岁。   ”二师父同你一样,也是武学奇才,她到了四十岁的时候便是独孤求败的状态,已经没有她不会的武功了,也因此她开始研习新招式,留下了诸多武功秘籍,都是她自创的,针对如今江湖上的各大门派,皆可克制。只是那是她不再年轻气盛时练的武功,你满心想着报仇,若是要练,便要学习如何隐忍,如何自控,否则,便是将武功全部交给你,你也练不出什么结果来。”   千薰想了想,又道,”至于大师父的医术,你稍作了解便好,我所学也不过二位师父皮毛,已是终身受益,你更是要刻苦,如此方能得偿所愿。”   她说话的时候凌峥一直很认真的听着,”是,徒儿谨遵师父教诲。”   ”乖孩子。”千薰摸了摸他的头。经过这两年的相处,她可以很有信心的说凌峥是个非常好的孩子,最后沦为魔道遭到正道人士围剿导致惨死,说来也是造化弄人。   不该死的,这是宿主唯一的徒儿,宿主不赞同凌峥去报仇,凌峥却执意要出谷,宿主因此说了重话,若是报仇,便自此断绝师徒情分。   凌峥在阵法前磕了三个响头,此后他经历诸多坎坷,堕落为魔,濒临崩溃前曾回来过一次,在阵法前跪了七天七夜,宿主却不肯相见,也不肯应答,凌峥从此离开,至死不曾回来过。   再后来宿主后悔,便入世去寻徒弟,谁知却得到了凌峥的死讯,尸骨无存,她连给这个孩子收尸都没能做到。宿主回来后,郁郁而终。   这是宿主的执念,保住这个孩子,不让他堕落,也不让他死掉。   和宿主不同,女鬼性格温婉柔和,所以没花多少时间便让凌峥彻底信任于她,师徒二人相处宛若家人。   ☆、第六十四碗汤(二)   第六十四碗汤(二)   眨眼的功夫,十年光阴一闪而过,凌峥由一点点的小娃娃长成了十七岁的少年,在千薰有意的引导下,他身上的戾气少了许多,但是心中却仍然念着报仇。凌峥是武学奇才,虽然他的经脉曾经尽断,但经过千薰的精心调理,如今他的身体更适合习武,可以说,他的武功如今已经足够为家人报仇了,唯一的问题在于他经验欠缺,若是入世,很容易着道。   天才往往是令人妒忌的,千薰希望凌峥能够韬光养晦,不要锋芒毕露,只是这少年生得这样一副俊秀模样,哪怕手无缚鸡之力也不可能被人忽视。   \”峥儿,该起床了。\”   床上的少年呜咽了一声,抱着被子滚了一圈,家中未出变故之前他便极爱赖床,后来遭逢巨变,一路被人追杀,觉都睡不好,更遑论赖床了。如今在山谷十年,有千薰温柔照料,自然十分放松,平日里练功非常勤奋的少年,每天早上都得千薰叫上好久。   \”峥儿。\”千薰叫了好几声都没得到回应,便轻车熟路的将手在冷水中浸润,然后过去掀开少年的被窝,在其脸上轻轻一摸——凌峥打了个激灵,山谷内四季如春,但阵法附近却有两汪神奇的泉水,一汪温泉,一汪冰水,也不知是何缘故。   师父说,这里是两位师祖遍寻天下最后定居的地方,自然是世间最好的,有这样的东西存在也不奇怪。   \”师父……\”凌峥撑开惺忪睡眼,\”还早呢吧。\”   \”不早了,快起吧。\”   被千薰扶起来,她很自然地拿过床头叠的整整齐齐的衣裳给他穿上,凌峥小的时候都是她一手照料的,他乖巧地坐在床上,不时打个盹儿,可是等到上衣穿好,少年俊脸微红,抢过裤子:\”我自己来,谢谢师父。\”   \”为师出去等你,你洗漱好,用过早饭再下来。\”   \”是。\”   千薰从树屋上跃下,现在天刚亮不久,山中尚有露水,她便如往日般用瓶子收集,距离她来到这个世界也有二十多年了,对常人来说,这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还没有说话的生活能把人憋死,即使山中景色宜人,又有数不尽的珍宝秘籍,可孤独是会要人命的。   千薰就不同了,她能在忘川河里待上数千年,区区几十年孤独又算得上什么呢?更何况这里环境这样好,总是能让她心平静气,大师父是性情淡漠之人,留下的功法大多也都是克制*的,对千薰来说可真是刚刚好。   凌峥很快就下来了,他虽然有爱赖床的小毛病,但练功从来不需要千薰催促,极其刻苦,一方面是因为热爱武学,另一方面也是背负着血海深仇。   他太年轻,二师父留下的很多功夫,千薰可以练,凌峥却无论如何都练不成,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的心态。二师父年轻时也同凌峥一样争强好胜,但直到五十岁后才参破武学奥妙,如今凌峥不过十七岁,心境历练远远不够。   \”待过几日,你便出谷去吧。\”   凌峥正在练剑,突然听千薰这么说,整个人都慌了:\”师父——”   \”为师不是要赶你走,只是你的武功已经到了你如今心境的顶点,再如何练也不会精进了,需要出去走走,涨涨见识,如此才能突破瓶颈。\”   她是经过慎重考虑才做了这个决定。诚然她还可以再留凌峥几年,但他总是要走的,仇恨刻在他的骨子里,他绝不可能不报仇,只是他真的需要历练,孩子长大了,既然总是要入世,倒不如早些,趁着这个时候,还可以矫正。   \”可是——\”   \”都十七岁的人了,可不能离不开师父。\”千薰轻笑着揉了揉凌峥的头。\”师父就在这儿等你回家,待到你报完仇,便回来吧,师父永远都在这儿。\”   说着,她笑容更暖:\”若是报不了仇也没关系,回来了再刻苦练习,若是被人欺负了,也回来找师父。\”   听了这话,凌峥脸都红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你怎么不是小孩子,在师父心里,你永远都长不大。\”   凌峥不高兴地看了千薰一眼,低下头不说话了,他一直都想离开,一直都想报仇,可师父总是不许他走,小的时候不懂事跟师父吵架,一个人跑到阵法那里,结果搞得出不去也进不来,还得师父去救他。   可是现在他真的长大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谁是对他最好的人,知道自己要做的是什么。凌峥只希望报仇之后便可回来,与师父在这山谷之中度过余生。   至于成家立业什么的,凌峥还从来没想过。就像是千薰说的那样,他还是个孩子呢,只是个孩子啊。   凌峥出谷前几天千薰就开始给他收拾了,新衣服新鞋子,每种灵丹妙药都塞了一些,谷里没有银子,她便把大师父二师父留下的一些首饰给了凌峥,让他出山当掉换来银两好生活。千叮咛万嘱咐,就是要他小心安全。   仇可以不报,但人一定要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活着才有机会,死了固然也能如她一般从忘川爬起来,但其中所受的折磨又怎么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的。   \”到了外面,切记不可同人争强斗气,万事小心,师父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睡觉的时候千万要注意,事情办完了就快些回来,听到了吗?\”   千薰平时是很少说话的,她并不擅长与人相处,但对着凌峥,却唠唠叨叨说了老长一串,凌峥很喜欢师父这样叮嘱自己,所以不管千薰说什么他都乖乖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听话。   走的时候一步三回头,然而出了阵法,他立刻就看不到师父了。   凌峥站在原地,呆呆地回头看了好久,眼眶突然一酸。家人死后,他过了一段残酷的日子,后来遇到师父,两人相依为命十年,现在离开她,说不难过不想哭是假的,但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血海深仇不能不报,待到他报了仇,自然会再回来尽孝。   只是……   \”峥儿!\”   \”师父?!\”   凌峥傻眼了,他这还没走几步呢,师父怎么、怎么来了?   千薰有点犹豫,她咬着嘴唇,想了想说:\”我还是不放心你,你想去报仇,师父陪你一起。\”   凌峥整个人都惊呆了:\”师父要跟我一起?!\”   千薰已经想通了,她此刻恢复了平静。\”你二位师祖自始至终也不曾说过我不能出谷,更何况我自幼在这里生活,还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你的性格火爆易怒,若是不在你身边,我实在是担心你不能平安归来。\”   凌峥被说火爆易怒也不生气,反而嘿嘿傻笑起来,\”师父,你真的要陪徒儿报仇吗?\”   \”冤有头债有主,你这深仇大恨,理应讨回,只是不得伤及无辜。\”千薰就是怕他在外面大开杀戒,现在他心境尚且稚嫩,虽然武功高强,但遇到那些老奸巨猾的老江湖根本不够看,人活在世,有时候不仅需要实力,也需要经验。   凌峥挠挠头说:\”我都听师父的。\”   他这么乖,真是个好孩子,千薰也是真心疼爱他,\”那咱们就启程吧。\”   这么多年来,千薰从未问过凌峥关于他家里的事,凌峥也不曾提起过,但此番出谷报仇,他必须跟师父说清楚这些,也好让师父心里有底。   凌家一家四口,其实正是应了那句老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凌峥的父亲年轻时曾有奇遇,得到一本奇书,那书里通篇空白,没有一个字,但据说里头藏了一个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大秘密。有人说那是藏宝图,有人说是绝世武功,还有人说能够让人长生不老——众说纷纭,偏偏这本书在凌家手中。   也因此不少人盯上了他们,凌峥的父亲是有名望的剑客,但为了保护这本书,他带着妻儿隐姓埋名,然而厄运并没有因此放过他们,他们还是被找到了,并且遭到了毫无人性的对待,只有凌峥逃过这一劫。   那本书他没敢带在身上,毕竟那个时候他正在被追杀,所以他把书藏了起来。而且他迄今也不知道当年杀死他全家的人是谁,那些人从始至终都带着面罩,身穿夜行衣,追杀他的人也是,所以和千薰商量过后,他们决定先去将那本奇书找到,以此放出消息,当年的那人那样想要得到书里的秘密,自然不会善罢甘休。   即使不知道那些人的容貌,但招数套路却骗不了人,凌峥有信心自己能够把他们认出来。   他绝不会冲动的,现在他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还有师父需要照顾。虽然在山谷里是师父照顾自己比较多,但入世之后,毕竟在这里生活过的人是他,所以凌峥很自然地以保护者自居——完全忘记他的武功都是谁教的了。   迄今为止他也不知道师父的武功究竟如何,反正两人过招时总是能打个平手,其中还有凌峥放水的部分,因此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师父只是医术出众,武功只是寻常。   这寻常是相对于他而言的,放到江湖上师父也绝对排得进顶尖高手的行列。   ☆、第六十四碗汤(三)   第六十四碗汤(三)   也因此,在山谷里都是千薰照顾凌峥,出谷后却完全反了过来,变成凌峥照顾千薰了。   对千薰而言,她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对这些的所闻也都来自于二位师父,但二位师父隐居的时候都已经是避世的年纪了,很少提起,后来有了凌峥,但凌峥对外面记得最清楚的是仇恨,也不会跟千薰细讲,所以千薰对外面仍然可以说是一无所知的。   ”要去换银子吗?”   千薰跟在凌峥身后,少年紧紧地牵着她的手,两个人不远处是一家当铺,所以千薰才这么问。   ”我一个人的话随便就可以,但是师父也在,就得去换点银子了。”凌峥本来没打算用银子,荒郊野外哪里不能睡,有水有山的地方都可以找东西吃,可现在师父跟他在一起,他总不能让师父一起睡野地里吧。   山谷里虽然不能说多么奢华,但也绝对是舒适无比的,两位师祖都是喜爱洁净之人,师父心灵手巧,照凌峥看,树屋里的布置摆设比大户人家也差不上多少。   他拿了块成色普通的玉佩,换来了两千两银子,看掌柜的表情这玉佩的价格只高不低,凌峥都有点惊到,这种玉佩是山谷里最常见的,以为不值钱他才拿出来,虽然已经十年不在人间生活,但他也知道两千两是个怎样的数字。   足够寻常人家几十年吃穿不愁。   ”怎么了?”千薰看他脸色凝重,还以为玉佩不值钱。”银子很少吗?那就多拿几块去换吧。”   ”不,师父,这已经很多了。”凌峥诚实地说,”如果只是衣食住行的话,咱们回去之前都花不完。”   ”这么多?”千薰略微惊愕,然后轻笑,”那样的话真是太好了。”   凌峥又去买了两匹马,他还记得藏东西的地方的名字,但却不记得要怎么走,因为实在是隔得太久了,只能一路打探。两人形容出色,一路上不知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这对很少看到那么多人的千薰来说挺让人不安的,凌峥很注意师父的心情,他七岁那年入谷,现在十七岁重返世间,说一点也不紧张那是骗人的,好在师父跟了自己一起,否则他现在估计会非常慌张。   一开始凌峥还准备买辆马车来着,但是被千薰拒绝了,骑马更快也更方便,比马车可好多了,再说,她也没那么娇气。   只是这二人在江湖上行走,如何能不被人注意?很快便有人得知一对十分出众的青年男女突然出现,并且一直在打探一处废弃的荒墟。   荒墟里藏着什么秘密众人不得而知,但被这样两个人一直寻找,应该不是普通的地方吧?所以缺少江湖经验的两人其实刚出手就被人盯上了。   事情还得再往前了说,本来凌峥跟千薰看起来也就是特别美貌的两个练家子,江湖上长得好看的人多了去了,还真没人注意过他们,直到他们出手打败了雌雄双煞。   双煞乃是一对男女,来历不得而知,但出手狠辣,男的以处女为引,女的则以童男为引,修习的是一种十分阴毒的功夫,向来是令武林中人不齿的行为,但他夫妻二人默契十足,前去讨伐的正道人士在他们手里折了不少,很快就闯出了名气,只要知道哪里大肆发生少年少女失踪后尸体干枯的情况,就知道这夫妻二人的行踪了。   凌峥跟千薰的运气明显不太好,刚出来没多久就被这二人盯上了,千薰虽不是豆蔻少女,但她修习的是大师父传下的心法,内心平静如古井,再加上天生童颜,仍旧显得十分稚嫩,和凌峥在一起看不大出来年纪,被双杀认为是少女也很正常。   在这之前,双煞已经足足抓了十几名少年少女,凌峥跟千薰早上准备启程的时候听到客栈的掌柜在那里哭,细问之下才得知原是一对小儿女失踪了,大的是哥哥,十二岁,小的妹妹才八岁,昨晚睡觉前还好好的,白天一到,人就没了。   这事儿本来凌峥不想管的,可是看到掌柜一家人痛不欲生的模样,便想起了自己的爹娘姐姐。   因为失踪的事情发生了很多起,捕快都不够用了,他们也查不出什么来,能做的就是找到尸体,但根据以往的情况来看,即使找到尸体,也仍然惨不忍睹。   没了血肉只剩下骨头与人皮,家人看到了,只会痛苦一生。   千薰站在一边,她安静地看向凌峥,问他:”要管吗?”   少年紧紧地攥着拳头,似乎看到了为保护自己惨死的姐姐,他闭上眼,然后睁开,坚定地回答:”要的。”   千薰微微一笑。”那就管吧,快些,说不定还能把人救回来。”   他们也没跟掌柜的多说,去寻找双煞踪迹。这二人当真是嚣张至极,知晓凭借官府根本不是自己对手,便连行踪都不掩饰,因为修炼邪功,二人身上都有一股难闻的腥臭味,像是血腥,也像是腐尸。   凌峥鼻子尖,他趴在地上细细嗅闻,只可惜这味道经过了一夜散发已经不剩多少了,站起来叹道:”若是咱们家的小鹿在这里,就好了。”   小鹿是山谷里一只极富灵气的梅花鹿,跟千薰非常要好,凌峥常说它是鹿精,听得懂人话的。   ”不在也没有关系,你看这个泥土。”   凌峥弯腰用手指将窗台上的红色泥土刮下,放在手心观察着,”这个土……师父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进城之前,经过一片野外,你还记得么?那有一条河,水草丰盛,四周灌木茂密,很适合藏身。”   经千薰提醒,凌峥立刻想起来:”师父,我好像还说过,那里沼泽十分危险是不是?”   千薰点点头。   ”就是那里!”   ”等等!”千薰抓住急切的凌峥。”你急什么,此事还得从长计议,咱们不能这样贸然前去。”   被师父教训了,凌峥挠挠头,”那师父的意思是——”   ”师父也不知道,师父都听峥儿的。”   凌峥呆呆地眨眼,想了好一会儿才犹豫地说:”那咱们……就直接去?”   千薰:”……”   说完,凌峥不安地看着千薰,试探着问道:”不然……呢?”   千薰莞尔:”那好吧,咱们去吧。”   二人根据记忆出了城,距离城外五里的地方,那条小河在阳光下闪着白泠泠的光,四周一片寂静,安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小心点。”千薰说。   ”师父,我走前面。”   昨日他们进城的时候曾在这里停留过,凌峥拨开水草看见不远处隐匿在灌木中的洞口,只是当时他们不以为意,现在想想,岸边泥土颜色和客栈老板小儿女房间里的是一样的,而河边再也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适合藏匿了,再加上方才他们询问了捕快,得知所有的尸体都是在小河下流寻到的。   洞口被灌木遮挡着,因为不知道里面什么情况,所以千薰并不同意凌峥亲自去查看的提议。她从袖中摸出一枚细细的竹管,里面是早准备好的火药,用火折子点燃后丢了进去。   凌峥目瞪口呆,师父不是最单纯最不解世事的吗?   火药爆炸的时候,二人已经在外头隐藏好了,果然,没等多久,里面便钻出了一男一女两个身影,伴随着刺鼻的火药味,凌峥甩出早准备好的绳索,瞬间将二人捆住。   只是千薰也好,凌峥也好,有武功也有智慧,就是缺乏经验以及对这雌雄双煞的了解,这二人哪里是绳子捆住就可以的。   和一身黑衣目露凶光的雌雄双煞比起来,白衣翩翩气质出尘的师徒俩真是和他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师父,咱们把他们移交官府就可以了吧?”   千薰点点头:”嗯。”   凌峥上前想要将那二人提起来,谁知那雌煞突地大叫一声,凌峥下意识被吓了一跳。哪怕是一秒钟的失神,在生死斗争中都至关重要!所以几乎是眨眼间,雌煞便扣住了凌峥的咽喉,眼睛盯着凌峥,被这少年的俊秀迷了眼,”抓了这么多少年,这位小哥倒是最好看的一个。”   ”站住!”   准备救人的千薰被雌煞喝止,”你若是上前一步,我便杀了你的小情郎!”   千薰却仍然往前走:”我若是不上前,你也会杀了他,倒不如让我杀了你。”   她背上还背着琵琶,此刻她却将琵琶抱到了怀中。   雄煞同样挣开了绳索,桀桀怪笑:”今日真是走运,昨天抓的童男童女还没用完,就有主动送上门的!媳妇,你看这小妞,抵得上十个童女!”   ”我这个也不差。”雌煞哈哈大笑。”咱们夫妻俩今天可真有好彩头!”   听他们话里的意思,似是已将这师徒二人当作了自己的囊中物。   ☆、第六十四碗汤(四)   第六十四碗汤(四)   若这二人针对的是自己,凌峥也许不会这么生气,可一听到他们提及千薰,他整个脸色都变得难看起来,雌煞的手扣在他咽喉之上不曾有半分松懈,似乎只要他稍有异动便会被当场扭断脖子。   他冷笑道:”只怕你们无福享受。”   ”小哥嘴巴倒是挺厉害,一会儿你就知道我们有没有福气享受了。”雌煞咯咯娇笑,这笑容若是寻常女子,自然称得上是清脆动人,只是她形容阴森可怖,一张脸虽然生得美貌,却被浑身的血腥气给破掉了,导致怪里怪气不伦不类。   千薰停下脚步,和凌峥对视一眼,她席地而坐,竟然弹起琵琶来。   一开始双煞还以为这琵琶内有玄机,怕着道儿,纷纷单手捂住耳朵,可很快他们就发现这琵琶也就是单纯的琵琶声,虽然感觉有点怪怪的,但他们已经不把千薰放在眼里了。这少女走路如同常人,看起来分明是不会什么武功,即使会,大概也是三脚猫的水准,真要说厉害,那得属雌煞手里被扣住要害的少年。   可就在他们放松戒备的时候,千薰轻拍琵琶身,那上面的琴弦瞬间被她缠绕到手掌之上,以极其迅捷的速度贯穿了雌煞扣住凌峥咽喉的右掌!   雌煞发出一声惨叫,凌峥顺势反手将她制住,几乎是眨眼间就卸了她的一对胳膊,鉴于绳子捆不住这雌煞,凌峥很自然地取出一颗药丸塞到雌煞嘴里,这药丸是精通药理的大师祖研究毒物时炼成的,据说能让人浑身无力半个月,也不知过去这么多年还管不管用。   三秒钟后,凌峥了然——很管用啊,雌煞闷哼一声倒在了地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雌雄双煞虽然各自以少年少女练功,但夫妻情深意笃,雌煞着道,雄煞决不会逃走,他看准了地上的雌煞扑过来,意图将妻子带走,可惜凌峥速度更快,他看似身上没有武器,其实到处都有玄机,腰间那条看似是腰带的银色长布,其实是上好的精铁炼制的软剑,二师祖醉心武学,山谷中好几个树屋都用来专门储藏她所收集的神兵利器,这把软剑还算不得什么。   但对雄煞而言却已经够了,他万万没料到少年身上有武器,饶是他刀枪不入,这软剑却是削铁如泥,隔开了他的皮肤,凌峥身形极快,雌雄双煞除了正在修炼的邪功以外,轻功也是在江湖上排得上名号的,然而此刻在凌峥面前却完全不够看。   与其说他们身手不如凌峥,倒不如说他们太过轻敌。   捉住雌雄双煞并从他们手中救出两个孩子,这件事很快就在江湖上传开了,武林中人都知道不知哪里冒出了一对少年男女,老江湖如双煞都在他们手中栽了跟头,不得不说非常让人介意。因此,在凌峥和千薰都不知道的时候,无数双眼睛都在盯着他们。   然而对于凌峥来说,掌柜一家能够团圆,已经非常让他满足了。   二人都不知道抓住双煞意味着什么,仍然赶路,初出茅庐,崭露头角,本是件值得注意的事情,奈何两个谁都不懂江湖中事,还以为自己行踪隐蔽。   赶路的途中他们总是莫名其妙的遇到来找茬的人,凌峥也好千薰也好,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没事儿来找他们打什么架?   后来找他们决斗的人多了才知道,江湖上有个按照实力的排名榜,双煞不高不低位列第十,但这夫妻二人,真要说功夫,那比他们厉害的大有人在,但架不住这二人配合默契心狠手辣,可现在这双煞却栽在一对小儿手中,也就是说谁能打败凌峥千薰,也就能够成功跻身第十!   天底下多的是想出名的人,所以一路上才有了那么多的麻烦。   得知总是被追着比武拼命的原因后,师徒俩都是一脸懵逼加茫然,他们都不在意这个排行榜啊,排第一跟十名开外有什么区别?他们真的是无心的啊!   可惜别人不这么想,除非他们能够彻底证明自己的实力不容挑衅,否则这些来比武的人仍然会前仆后继,绝不轻易停止。   ”师父……”凌峥快哭了。”我好饿………”   能不饿么,半大的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结果今天一天就打了三次!凌峥觉得再这样下去的话他们估计得猴年马月才能找得到藏东西的地方啊!   ”刚才不是问过,离最近的镇子还需要一个多时辰呢。”千薰骑在马上怜爱地看着凌峥,这孩子从七岁过后就没挨过饿,今天也真的是,他们本来可以更早赶到下一个城镇的,结果刚走没多远就被连堵了三次,凌峥从一开始的经验不足会受伤变成现在举一反三的老油条,都得谢谢这些天一直跟在他们屁股后面的人。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凌峥头疼。”他们总是跟着,待到拿到东西,虽然说我们要走漏风声,但这样会引起除了凶手以外的更多人觊觎!”   千薰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只不过她的想法比凌峥简单多了。”那就让他们知道,我们不是好惹的就行。”   凌峥一愣,师父该不会要杀人吧,他们之所以打得这么辛苦这么累就是因为总要手下留情啊!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千薰便打开包袱,从里面取出几个果子递给他:”先吃点垫垫肚子,剩下的这场架,我来替你打。”   凌峥警觉地看向四周,顺便接过师父给的果子咔嚓咬了一口。   千薰跳下马,她此刻的神情变得清冷而淡漠,凌峥是她一手养大的孩子,她固然希望他可以成长,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来欺负他的。   如果她没有跟出来,凌峥会被这些人弄的崩溃,直到最后堕落,成为他们口中的魔头。   人言可畏。   ”你们是自己出来,还是我动手?”   她问完这句话却并没有得到回应,凌峥欲下马却被她阻止了。千薰气势十足地朝最近的一棵大树走去,自袖中取出几枚银针射了出去。   只听砰砰几声,几条人影从树上落下,砸到地上发出闷响。千薰走到他们面前,一根细长的银针在她指缝间转动的飞快,她俯视着这几个打扮不一有高有矮的男人:”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但你们给我记住,从今日起,再敢不知死活的前来挑战,我们仍旧不会杀人,但我会让你们这辈子都无法再习武。”   说完,她取出一个青瓷小瓶,从中倒出几颗黑色丹药塞进了这几人口中,”这些药丸会让你们在三个月里内力尽失,你们大可试一试,我若要取你们性命也并非什么难事,还望各位自重。”   说完她便回到马儿身边翻身上马,对凌峥道:”咱们走吧。”   ”是。”   这次来找他们比武的是关西五霸,要说武功其实也一般,这五霸之所以能在武林中屹立不倒,凭借的从来都不是功夫,而是人际关系和打探情报的能力,可以说只有他们不想知道的,没有他们不知道的。   这五霸凭借收集消息的能力进入排行榜前二十,可惜武功不行一直在十几名徘徊,此番听说拿下雌雄双煞的一对少年男女,便也动了心思,谁知道这两个也是煞星,平白输了不说,还失去了三个月的内力。   只是五霸虽然想排名靠前,却也不是不知感恩之人,那少女分明可以轻易将他们杀死,却放了他们一条生路,甚至只是封了他们的内力而不是武功,足以见其宅心仁厚。   于是千薰的话很快就在江湖上传扬开了,大家都知道那将雌雄双煞拿下的少年男女,其中少年武功高强,少女医术卓绝擅使用药,便给二人起了个外号,叫做”医武双绝”。   千薰跟凌峥可不知道自己得了这外号,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之前那样做不是没有效果的,盲目上门找茬的人少了,跟踪的人也不像以前那样多,对他们来说,足够了。   也不能没人跟着,否则谁帮忙把凌峥手握秘密的事情说出去呢?   经过大半个月的打探奔波,他们终于找到了废墟。   只是——现在不能叫废墟,而是衙门了。   凌峥跟千薰站在衙门口,都有点呆滞,里里外外这么多捕快,他们怎么进去找?最重要的是当初凌峥是就地挖了深坑将其掩埋,他这要怎么找到藏东西的方位,然后去挖开,再把东西拿出来?!   千薰也惊呆了,两人谁都没想到就拿个东西而已,一路惹出多少是非来。   可是不做也不行,所以夜里二人还是换了夜行衣潜入府衙,捕快们换班巡视,他们拥有的时间很少。   当年这里是一片废墟,凌峥还记得自己把东西埋在一棵被锯断的百年老树旁边,可现在树都没了,他做的记号当然也没了。   ☆、第六十四碗汤(五)   第六十四碗汤(五)   这回千薰也没招了,她无言以对地看向凌峥,期望他还能想个什么办法出来。凌峥黑色面罩下的嘴唇抽搐了两下,试探着提出自己的想法:”……要不这样吧师父,咱们别挖了……反正也挖不出来……不如我们就这么走吧……”   千薰:”……”   ”不然怎么办,我们要是把人家县衙挖的到处是坑也不太好吧。”   千薰仍然沉默,”你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吗?”   那会儿凌峥才七岁,又正被人追杀,逃命都来不及,能记住藏在哪里还记得做个记号就已经不错了,怎么可能在废墟大变样的情况下找到?再说了,现在废墟变成了县衙,天知道会不会被压在房子下面啊!   大概过了几秒钟,千薰突然问道:”你当年藏书的时候,有没有用什么东西包一下?”   凌峥突然沉默了,半晌后回答:”……没有。”   ”……”   ”回去吧。”两人异口同声的说,谁都不抱希望了。整整十年啊,那本书又不会金钟罩铁布衫,什么防护措施都没做直接埋进土里挖个坑藏起来——十年后还能好好的才怪。   回到客栈后师徒俩相对无言,这事儿总不能就这么算了,”师父,那本书找不找得到根本无所谓,反正上面的秘密无人能参透,咱们按照它的样子再做一本也就是了,最重要的是我还记得那本书里面是什么内容,到时候咱们把消息放出去,凶手自然会上钩。”   他们出谷又不是来寻宝的,是来报仇的!   ”也只能如此了。”千薰叹了口气,心里直嘀咕,就这少根筋的孩子,真的能变成人人闻风丧胆的大魔头吗?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吧。   将书本做旧不是简单的事情,两人谁都不擅长,但他们有银子,便请了一位老手艺人,按照凌峥脑海中的印象做出一本纸页斑驳的古书来。   因为花了一大笔钱,他们还特意买了个精致的盒子将其装好,看起来特别有架势的样子,那位老手艺人收了一千两银子,可以说是用尽了自己的毕生心血,拍着胸脯打包票说绝对不会有人看出来。   此刻师徒二人正在客栈的房间里研究这本书,千薰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赞叹说:”真是足以以假乱真了,和大师父留下的那些珍贵医书也差不了多少。”难以想象在几天前这还是一本新书,现在看起来,若说这是流传百年的武功秘籍,千薰都是信的。   老手艺人收了那么多钱,不仅用心用力,口风也紧,还卯足了劲把这书做的特别高大上,一看就让人觉得不普通。   就是奇怪的是凌峥不让他老人家帮忙在上面写字,老手艺人还很好心的询问一句,如果他来写的话自然能更加使人信服,但凌峥却拒绝了。   ”这里面是些什么内容你还记得么?”千薰好奇地问。   凌峥说:”里面什么都没有。”   ”啊?”   ”好奇怪啊师父。”凌峥一脸茫然,”这本书自打在我家那日起,就是一个字也没有的,全是空白。我听说世界上有遇火显现和遇水显现,还有撒上特定药粉才能显现的字,但可惜那本书是找不着了,只有这本假的。”   他还挺扼腕。   千薰摇摇头说:”大概这世外高人都如此奇怪吧,留下一本无字书。”   不过现在他们手上的才是真正的无字书——一个字也没有。   把无字书翻来覆去地看了看,确定没有什么地方会露馅了,凌峥才将其装入木盒,”师父,咱们接下来去找那关西五霸。”   ”找他们做什么?”千薰不解。   ”咱们手头有无字书的事情,总得需要人帮咱们传扬出去,这里面据说有个巨大的秘密,江湖中人谁不想得到,但以你我二人之力还是不够的,五霸做的是消息买卖的生意,咱们帮他们把毒给解了,以此索取点报酬不为过吧?”   凌峥这说的理所当然的,千薰才明白这孩子是个天然黑,不过这办法着实不错,她也觉得可以试试。   其实一直还有跟着他们的人,只是都是些不入流的小角色,若是想甩掉,并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当他们赶到关西的时候,五霸却都不在家。询问之下才得知这五人去了神剑山庄。   神剑山庄乃是世家,整个家族并不以习武为主,而是以铸剑为生,迄今为止世间仅存的神兵利刃,全是从神剑山庄出来的,尤其是新一任庄主上官戾,他用十年时间铸造一把宝剑,如今神兵初成,江湖中有无数人想要求取,然而神剑山庄有个规矩,只有金子是买不到兵器的,不仅要有钱,还要和宝剑有缘。   武功高低不好说,但能有一把神剑山庄的宝剑,说出去绝对是件非常有面子的事情,即便是皇宫大内也仅有上官戾祖父所铸的一柄剑,可以想见其珍贵到何种程度。   五霸自然也想赶这个热闹,说白了他们五兄弟都特爱面子也特爱凑热闹,否则怎么会建立起这么个以打探消息为主的情报楼呢。   问明了神剑山庄的位置,师徒二人便朝那里而去,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江湖人,都是往同一个方向,看起来目标都是一样的。   ”你二师祖还在世时,身边有把青剑,她后来不再用剑,也仍然对其爱不释手,珍而重之地放在兵器阁最安全的地方,那把青剑正是神剑山庄所出。你腰上的柳剑虽然也是百里挑一,但和神剑山庄的剑比起来,还是要差不少。若是可以,咱们此行不仅能放出无字书的消息,也能为你寻一把兵器。”   凌峥认真地听着,然后挠头:”师父,神剑山庄一剑难求,王公贵族贩夫走卒江湖儿女都挤破了头,我们哪有那么多钱啊。”   ”大不了,就再回谷去取,不是说若是有缘即可么?”   ”有缘也是要花钱的。”凌峥认真脸,而且价格不菲,不然人家神剑山庄十年二十年出一把剑,平时难道都喝西北风吗?   ”咱们不缺钱吧?”千薰从没为钱愁过,所以也不知道钱这种东西到底有什么好的。   凌峥很苦恼:”应该不缺吧。”出来的时候带了不少值钱的东西,应该足够买剑了。   神剑山庄是个很神秘很低调却又无比强大的世家,也是唯一不以武功却能进江湖排行前五而且从未掉下来的。每当神剑山庄铸出一把剑,总是有无数的人前来相求,只可惜神剑山庄并不收纳外客,除了主人允许的客人之外,来宾们是要自己找地方住的。   千薰凌峥师徒俩肯定不是贵客,只能住在外面,而且神剑山庄地处偏僻,离最近的城池都有一炷香的路程,怕耽搁事,所以众人基本都是在山庄附近就地等候。   师徒俩进不去神剑山庄,很自然便到神剑山庄后山一棵参天古树上住,他们在山谷的时候住惯了树屋,刚出世的时候住客栈还觉得不习惯呢。   此番前来求剑的可谓都是大有来头,一些普通人即使知道自己没有福分,但为了见世面也会来凑这个热闹,有没有钱可以另说,万一他们就是有缘人呢?   因为工具缺乏,所以木屋建造的比较简陋,不过就是这样也比在地上住好多了,而且为了方便大多数人都住在山庄附近,唯有他们两人到了后山,这里到山庄要绕整整一圈,也难怪别人不肯来。   千薰还在来人中看到了身穿绣着金龙袍子的人,想来是皇室中人,至于其他那些厉害的江湖人士就更多了,可惜她一个也不认识。   不得不说,他们的时间赶的刚刚好,第二日一早,山庄大门敞开,欢迎来宾进入,山庄里的下人尽是一身黑衣,身强体壮,不苟言笑,里面景色宜人,占地极广,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世外桃源。   极美,也极静,所有的下人嘴巴都非常严,什么都问不出来,众人被引到山庄中心,几百米长的广场足以塞下这么多人了,而广场中间的高台上,正放着一把黑金色的长剑。   即使是自小跟在二位师父身边见惯奇珍异宝的千薰,也不由得赞叹了一声:”好剑。”   凌峥本来对于求剑并没有什么想法,可当他看到那把长剑的时候,眼中也不由得露出渴望之色。   剑身修长流畅,即使静立不动,也仍然能够感受到其深沉而古朴的煞气,显得极其厚重而珍贵,若非高台上无人,真要以为那剑成了精,剑灵便站在一边。   不仅仅是师徒二人,其他人也都十分渴望,那把剑,近在眼前,似乎唾手可得。若是此刻去抢的话……应该没有问题吧?   其中也不乏怀有贼心之人,趁着众人不动,从天而降一名黑衣人,借助滑翔翼落在高台之上,露在面罩外面的双眼透出狂喜与贪婪,他似是痴迷了,伸手便要取剑,然而还没碰到剑架,高台上突然伸出一双手,将他拖了下去。   只是眨眼间,那人便不见了。   众人惊呼一片,这神剑山庄的手段,他们尽皆耳闻,今日有幸目睹,不少打了歪主意的人都死心了。   识货的人都知道刚才那毫无招架之力被拖下去的人是谁,号称妙手空空,曾在偷走过皇帝御玺的飞贼,纵横江湖二十余年从未失手,今日竟栽在了神剑山庄手中,而且就是一眨眼的事情。   凌峥悄悄对千薰说:”师父,你看高台上那几根柱子,全部都是有机关的,方才那人即使偷了剑也逃不出去。”   柱子看似普通却内有玄机,十分危险,那飞贼仗着自己是个老江湖,竟如此不知死活,也真是活该。   千薰点了下头:”随缘就好,有缘便是我们的,无缘也没什么。”   凌峥点点头,眼神却仍然带着渴望之色。   ☆、第六十四碗汤(六)   第六十四碗汤(六)   众人站在广场上大概等了一炷香的功夫,才看到一名身穿黑袍高大挺拔的男子出现,他并不怎么摆排场,一张俊秀的面孔上没什么表情,沉着冷肃,身后跟着数名仆佣。   听周边的人窃窃私语,千薰与凌峥才知道这位就是神剑山庄的庄主,沈峻。   此人看起来大约有三十岁左右,但却始终未曾娶妻,听说在本家抱了个孩子到膝下抚养,听着是有终身不娶的意思,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诸位今日光临敝庄,实在是让寒舍蓬荜生辉,神剑山庄的规矩诸位应当也晓得,有缘者,有能者,方可取走此剑。在下还有要事,便不奉陪了。”   说完,便如来时一般轻飘飘的去了,从头到尾停留的时间恐怕不到半刻钟。千薰一直仰头看着沈峻,只觉得此人目光深邃幽远,似乎藏着什么不可说的秘密一般。   她太能理解这种眼神了,就像是她自己,不也有过一段这样的时光么,只是秘密,最后都会被挖出来,然后毁灭掉。   干干净净的,什么都不留。   沈峻口中所谓的规矩,其实也就是比武。用神剑山庄的话来说,那就是武功不够高,即便和宝剑有缘,到了手上,也守不住。   打擂对千薰和凌峥而言都是前所未有的事情,那把剑对凌峥具有很强的诱惑力,所以他很坚定地告诉千薰:“师父,我要去打擂。”   千薰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   她对于这世间万物是没有任何想法的,没有特别喜欢的,也没有特别想要得到的,能拥有固然是好,可不能拥有也没什么。看着凌峥打擂台,千薰背着琵琶坐在远处,和那些老江湖比起来,单论武功,凌峥并不输人,但经验上确实是有所欠缺,更何况对那柄宝剑虎视眈眈的大有人在,光是车轮战就足以让凌峥精疲力尽了。   而神剑山庄从来不管你们如何比武打擂,只要最后有赢了的那个人就足够。他们对于宝剑赠与何人这件事上实在是冷情的令人奇怪,因为人很多,千薰坐在角落里,背上的琵琶微微颤动,她将它抱到怀里,轻轻抚摸着上头的纹路。   琵琶似乎感受到她温柔的手指,从争鸣声逐渐变得安静下来,似是有了灵性。千薰以指轻拨琴弦,她看得出来凌峥有些焦急了,到底是半大的少年,此刻他面对的是以掌法闻名江湖的老前辈,久战不下导致情绪慌乱,用不了片刻怕是就要被打下来。   直到熟悉的琵琶声传来,就像是还在山谷中时,他在谷中练武,师父便坐在树上弹琴,琴声悠扬婉转,轻柔动人,可以从内心深处抚平他所有的躁动不安。凌峥深深吸了口气,对旁人来说这琵琶声似乎平平无奇,但对他而言便是救命的灵药,闭上眼睛复又睁开,便没了焦急慌张。   千薰没有去看擂台,轻轻拨动琴弦,她惯常弹的不是这个曲子,可若是想要抚平琵琶躁动,只有《白骨声》一首。   这首曲子像是用血肉弹出来的,单论曲调其实十分简单,可听到耳朵里便不是那个滋味,不曾受过伤的人不懂得其中奥妙,可对于千薰这样的人来说,这首曲子是勾起所有悲伤与煎熬的钥匙。   一切一切,从来都没有过去,仍然存在着,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如影随形的跟随着她的灵魂,直到她咽下最后一口气,也绝不会离她而去。   她拿不住的,留不下的,太多太多了。   即便是凌峥也有片刻出神,不明白师父为何突然弹这样一首。他跟师父在山谷中生活十年,甚少听她弹这个,可今日人声鼎沸,她却忽的弹奏起来,也不知是何道理。待要去问,眼前那人却将他缠住,凌峥心里记挂千薰,又被琴声抚慰了心神,出手极快,十招内便将缠了自己将近一个时辰的老江湖踢了下去,足尖一点跃到千薰身边,很是担心:“师父。”   千薰没有停下弹琴,只是对凌峥微微一笑,这时候两名身着白衣的婢女恭敬地走到她面前:“姑娘,我家小姐有请。”   琵琶声戛然而止,千薰扬眉问道:“你家小姐?”   “我家小姐听闻姑娘的琵琶声,心有所感,便让我二人前来请姑娘过去一叙。”左边的婢女福了个身,而后道,“那把剑也就属于姑娘了。”   正在打擂和准备上去的英雄们纷纷愣住了——等等,这距离开始才几个时辰,还不到中午呢就结束了?往常至少要持续个七八天啊!   千薰摇头道:“我可以把那把剑送人么?”   “既是属于姑娘的,自然由姑娘处置。”   千薰这才露出笑容,对凌峥道:“如愿以偿了。”   凌峥挠挠头,感觉有点太简单,简直要不知所措了。   在神剑山庄,没有人敢闹事,主人说宝剑属于谁那就属于谁,可出了神剑山庄—……那就各凭本事了,这对小情人年纪轻轻,又初出江湖,可比以前那些得宝的人好对付多了。   宝剑已经有主,众人内心不甘,也必须离开神剑山庄,只是真走假走,那就不得而知了。   师徒俩也没想到不用打擂台就是弹个琵琶都能成为有缘人,二人对视一眼,都觉得颇为奇怪,跟着婢女走了许久,在一个院子门口,婢女对凌峥行礼道:“这位公子请留步,我家小姐只见姑娘一人,公子还请随我到别处休息。”   凌峥拒绝:“我不——”   “没关系,你去吧。”千薰摸了摸他的头,少年已经比她高了,她现在得踮起脚尖才可以。   凌峥虽然心里不愿,却是很听千薰的话的,他一步三回头的走了,然后婢女才引着千薰走进院子。   神剑山庄整体肃穆且庄严,但这个院子却充满了诗情画意,通俗一点来说,那就是跟神剑山庄的其他地方不是一个画风。   小桥流水,假山磐石,曲径通幽,鲜花开得正艳,几乎是一进院子,千薰就看见了凉亭中正在和沈峻下棋的蓝衣美人。   她见到千薰便露出笑容,“姑娘便是弹曲子的人么?”   千薰与她见礼,然后和沈峻互相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正是。”   “姑娘的曲子实在是好听,让我一听便觉得,姑娘便是宝剑的有缘人,请姑娘过来,也是小女子奢求,敢问姑娘可否再将方才的曲子弹一遍?我与兄长,都十分想听。”说完她想起自己尚未自我介绍,不好意思道,“小女子姓沈,单名一个妩字,敢问姑娘芳名?”   “千薰。”   “姑娘的琵琶好生别致。”一直沉默的沈峻突然道。   千薰微微一笑,“不过俗物而已。”说着,她拈起一颗白子落下,棋局瞬间逆转,沈峻微微一愣,沈妩拍手笑道,“姑娘好厉害!我与兄长下了这么多年棋,可从未赢过他!”   千薰但笑不语,坐到石凳上,她将琵琶抱到怀里,轻轻抚摸着。沈妩的笑容逐渐消退,在她看来,与其说这位千薰姑娘是抚摸琵琶,倒不如说她是在抚摸自己的爱人,那样的眼神与表情……   明明还是轻快的气氛,可在第一声琵琶响起的时候就变了。   冷。   压抑。   悲伤。   以及说不出的荒芜,似乎整个人都被掏空了,没有灵魂没有心,剩下的全是痛苦的回忆,每个人都沉浸在里头,你逃不走,我跑不掉,彼此纠缠,互相折磨。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但死了也无法摆脱。   似乎有一具剔除了血肉的白骨坐在他们面前,张大着漆黑的嘴巴,诉说着它的故事。   有声亦无声,有形亦无形,你离开了,你解脱了,你重获新生,但我永远留在过去。   “不要弹了。”   千薰的手腕被沈峻攥住,他英俊的面容此刻显得极为苍白,这首曲子能够勾起人心底最不堪的记忆,以及——最不为人知的秘密。   千薰停了下来,沈妩娇容泛白,可反应却和沈峻完全相反:“我想听,姑娘可以继续吗?”   千薰手腕轻轻一翻便挣脱了沈峻,她神情淡然,琴弦的声音深沉而古朴,很难想象琵琶也可以发出这样的声音,只是这其中蕴含的千年的故事,又哪里是凡人能够接受得了的呢。   最后千薰也没把这个曲子弹完,因为如果她再继续下去的话,沈妩和沈峻就应该要崩溃了。   白骨声里充满了负面的悲哀与痛苦,听到这首曲子的人会忘记幸福,只有在忘川经历过千锤百炼的厉鬼才能依靠它活着,借由这样的痛让自己铭记某些东西。   沈妩最先起身,她几乎是落荒而逃的,沈峻坐在原地,双手握拳才勉强控制崩溃的心情,对千薰说:“姑娘还请在敝庄多留几日,我妹妹她……多年不与人来往,也没有朋友,还望姑娘——”   “我知道了。”千薰打断他的话,眼神落向下方。“我会留下来的。”   ☆、第六十四碗汤(七)   第六十四碗汤(七)   不知道是不是沈峻的错觉,他总觉得什么也瞒不过面前女子的那双眼睛。千薰只是看着他而已,什么话都没有说,可他却感到她看穿了一切,包括他掩藏在心底,不为人知的秘密。   千薰看了沈峻一会就没有再说什么,推说不舒服,让婢女领着休息去了,凌峥正在房里焦急等待,见到她才放下心来,“师父再不回来的话,我就要出去找了。”   千薰的注意力却放在那把宝剑上。“他们把剑给你了?”   “刚才就给了。”沈峻其实还有点懵,“说是这把剑已经不属于神剑山庄,要有缘人将其带走,连银子也没要。”   “……没要钱呀?”千薰眨眨眼。“我记得你说他们是要钱的来着。”   别说千薰了,就连沈峻都觉得奇怪呢,说好的要钱突然不要了……宝剑还白送……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怎么想怎么不靠谱啊。   师徒俩面面相觑了几秒钟,有志一同的不去想了,人家不要钱他们还能硬塞吗,那也不好不是。   “这剑可真是不错。”千薰摸了摸剑身,没有沾血的宝剑仍然透着一股锋利之气,只是……“怎么回事?”   “怎么了?”   千薰诧异地看了凌峥一眼,“你没有感觉到吗?”   “感觉到什么?”   看样子凌峥是真的什么也没有感觉到,千薰眼露疑惑,难道是因为她来自忘川,和这世间的活人不一样,所以能够感受到某些被隐藏起来的东西?她示意凌峥把宝剑抽出,在凌峥诧异的目光中,将宝剑剑柄打开,然后从剑身里又抽出另外一把薄如蝉翼的细剑来!   原来在这把宝剑的剑身里还藏着另外一把剑!   “师父,这——”   “宝剑不止一把啊。”千薰叹息着说。“世人得此宝剑,定然爱如性命,决不会动手打开,所以里面这把剑便会永不出世,谁曾想到这竟然是两把宝剑呢。”   和黑金色刻画着古朴纹路的重剑相比,细剑轻薄细腻,剑身呈现一股奇异的冰蓝色,两把剑相依偎在一起,显得异常和谐。   “这不是子母剑,是鸳鸯剑。”凌峥摸了摸细剑,神剑山庄的剑从来都没有名字,这两把却不同,打开重剑后,便可看到剑柄底部刻着的两个小字:沉鸳。   而细剑则在剑身上刻着:未鸯。   “师父啊……”凌峥呆呆地眨了眨眼。“我们……是不是知道了什么秘密啊?”还能平安离开神剑山庄么?   闻言,千薰莞尔,看了他一眼道:“沈家兄妹不是那等心胸狭隘之人,不必担心。”   “但是……”凌峥才不信这个,如果一个人想要保守秘密,那么他会摒弃一切,没有什么是可信的。   “你若是不信,咱们去找他们兄妹俩当面说清楚不就成了?”   听了千薰的话,凌峥吓了一跳,“那怎么行?”万一人家恼羞成怒把他们师徒俩灭口了可怎么办?   “不然呢?”千薰好奇地问。“你既然好奇神剑山庄的秘密,又为何不肯找他们问?”   凌峥呆呆地看着千薰几秒,觉得——好有道理啊,简直无法反驳。   但他们并没有很快见到沈家兄妹,反倒是在神剑山庄住了几天。彻底休息过后,凌峥便开始盘算离开的事情了,他可没忘记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他还有血海深仇没有报,再说了,神剑山庄也不是他们家。   请管家代为转达离开的消息后,沈峻并没有为难他们,甚至还提出为他们送行。   沈妩也来了,她看起来很沉静,在瞧见凌峥背上的剑之后,对千薰露出一个很淡却也很坦然的笑容:“你发现了剑的秘密,是么?”   千薰从不说谎,点了点头。   沈妩又是笑了笑,只是这次的笑有一抹轻快:“我还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人发现这个秘密呢。“   说着,她缓缓抬头看向沈峻,眸色轻缓,沈峻仍旧面色冷峻,但眼神却十分温柔,二人相视一笑的模样不似是兄妹,反倒像是……凌峥惊愕地看着面前这一幕,沈妩见他出神,笑道,“凌公子和令夫人比起来,敏锐度还是要差些。”   闻言,凌峥闹了个大脸红,结结巴巴道:“什、什么……我们、我们不是……”   “沈姑娘误会了,我们是师徒,并非爱侣。”   “是吗?”沈妩微微睁大眼睛,“我看错了吗?可是……”   沈峻看了她一眼,她便立刻闭上嘴巴不说话了,很乖巧的模样。见凌峥仍然是震惊脸,沈妩轻笑:“我与兄长的关系,千薰姑娘应该早就看出来了吧。”   千薰没有说话。   “这样的关系……是不对的,我们也想过要彻底根绝,只是如何能对抗自己的心呢。”沈妩面上一直带笑,只是她心底的苦楚又有谁能知。“我们也曾想过各自婚嫁,只是那样对我们的另一半来说都太不公平。”   “于是兄长关了神剑山庄的门,不与外人来往,他不娶,我不嫁,我们便这样过一辈子。”   沈峻神情淡漠,沈妩看着他笑:“我二人发乎情止乎礼,不曾有丝毫僭越,问心无愧,也对得起早逝的爹娘和神剑山庄这块招牌,只是……难免还有些贪心。”   “贪心的意思……是这把未鸯剑么?”   听了千薰的话,沈妩莞尔一笑,“什么都瞒不过千薰姑娘。”   慢慢的她脸上的笑容黯淡下来,即使坚守了底线,即使问心无愧,但内心深处仍然是有遗憾的,为何他们偏偏是兄妹,为何他们不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世人面前,而是要隐姓埋名离世索居,为何她连铸剑的才能都要隐藏,为何连她费尽心血铸就的剑也不能出现在世间,只能悄悄地藏在兄长的剑身里,以此来满足这么一点点卑微的小心愿。   就连名字都不能被人得知。   沉鸳。   未鸯。   这是不为人知的必须被掩埋起来的秘密,但有的时候她也想要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人能够看到这一切,看到他们兄妹俩不曾辱没家族,看到他们苦苦挣扎的理智与情感。   但是如果能有来生。   如果有来生。   沈妩没有哭,早在她选择这条路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未来。她的未来暗淡无光——但是,始终有爱的人陪伴,这就够了。   而身为兄妹的事实让他们在很久之前明白自己心情的时候就开始避嫌,这么多年了,他们之间连衣衫都不曾触碰过,因为一旦拥抱了对方,爱意便如潮水汹涌,无法自控。   “我祝姑娘和凌公子一生幸福平安,快活喜乐。”沈妩福身行礼,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千薰回以笑容,“人生不过短短数十载,一眨眼,便熬过去了,若是有来生,二位定能如愿以偿,白头偕老。”   求而不得是种什么样的痛苦,在忘川河里煎熬千年的千薰很清楚。   相见不得亲,不如不相见。   有了神剑山庄的帮忙,很快江湖上便流传起无字书重现天下的传说,世人皆知那医武双绝二人手中持有无字书——那本据说蕴藏着宝藏、秘籍和你想要的所有东西的无字书!   一时间千薰凌峥二人成了香饽饽,无数挑战过他们的没有挑战过他们都在寻找他们,宝藏的诱惑太大了,没有人能避免。   神剑山庄一如过去,再一次销声匿迹于人间,在下一柄宝剑铸就之前,那扇漆黑的大门永远不会打开,那个秘密也随之掩埋,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   “师父,这都第几批人马了,为何还是没有那人的踪迹呢?”   “你着急了?”   凌峥被说中痛处,薄唇一抿,“没有。”   他惯会逞强,但从逃不过千薰的眼。“耐心才能有收获,谷里十年都等了来,何况这么点时间呢。”   凌峥苦着脸:“可是在谷里没有这么多人想抓我们……”也没有这么多人来抢无字书,好在这是假的,否则他每天都得精神高度紧张。现在他都不敢相信任何人了,路边的乞丐都很有可能是伪装的高手,不小心一点的话命都保不住。   千薰轻笑,“无所谓,即使他们抢走了无字书也解读不了,到时候还会回来找我们。”   “……可是我们也不知道啊。”   千薰瞄他一眼,“他们又不知道我们不知道。”   “……”凌峥感慨万分,师父自打出谷后,真是越来越聪明了呢。   “所以不必着急,该来的时候自然会来,鬼差都看着呢,生前做过什么事,哪有逃得了的。”   凌峥觉得师父这话说得很奇怪,普通人不都会说老天爷看着呢吗,什么叫鬼差都看着……   “峥儿。”   千薰的声音让凌峥回过神,“又有人来了,小心点。”   ☆、第六十四碗汤(八)   第六十四碗汤(八)   一听到又有人来,凌峥整个脸都是苦的,如果说一开始他还挺兴奋挺激动的话,那么在经历了整整一个多月这样的生活后,他已经彻底麻木了。   麻木到听到有人来,第一反应不是抄家伙迎上去,而是转身找个灌木丛躲起来。   千薰看到他的苦瓜脸就忍不住想笑,“累啦?”   “他们太烦啦师父。”凌峥眉毛眼睛鼻子嘴巴都皱在一起。“我只想找到仇人,我不想跟他们打啊!”而且打太久体力下降,万一这时候仇人找过来可如何是好?凌峥现在整个人都是崩溃的。   千薰笑笑没说话,因为来人已经出现在他们面前了。   只是见到那一袭红衣娇艳欲滴的少女正玩味地看着凌峥,从头到尾都没把千薰放在眼里,或者说——她的目标只有凌峥,千薰对她来说就像个障碍,障碍的话直接清理掉就好了,根本不用过多在意。   这少女脚上踩着一双编织精细的草鞋,红色纱裙使得她的好身材若隐若现,前|凸|后|翘,丰|乳|肥|臀,定力稍微不够的,此时口水怕是已经流了出来。偏偏少女还长着一副童颜,实在称得上是个尤物。   她身后还站着几个黑衣人,个个脸上戴着面罩,只露出一双双凶狠而泛着精光的眼睛。凌峥一看到那黑衣人的打扮,浑身一僵!千薰察觉到他的不对劲,看了他一眼,但凌峥却完全没意识到师父在看自己,他只是死死盯着那些黑衣人看。   他永远也不忘不掉这些眼神,凶狠的、残酷的、无情的……以及这一模一样的黑衣打扮。   他们之前也遇过不少黑衣人,但都不是凌峥要找的仇人,他低下头,掩饰住眼底的冷意,再抬头时眼里没了深沉的恨,表现的就像是刚刚见到这些奇怪的黑衣人所以有点震惊一样。“你们是谁,拦住我们要做什么?”   “凌峥少侠何必假装不知,我在这儿,自然是为了寻找少侠你呀。”少女娇滴滴一笑。“至于我找少侠是做什么嘛,很简单,这一呢,是为了少侠手上人人都想得到的无字书,二嘛,则是瞧少侠年轻俊秀,欲与少侠共修秦晋之好~”   “无耻。”凌峥冷笑,“似你这等妖女,世人不屑与你为伍!”   “是吗?”少女也不恼,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千薰一眼,“是不屑与我这妖女为伍,还是身边有这位在呢?少侠,这玉盘珍馐吃多了,偶尔换个口味也是很好的。”她用戴着好几个戒子的玉手轻轻抚弄自己的长发。“似少侠身边这位爱侣,看着是天仙般的美人儿,在床上可不如条咸鱼般,又死板又不知情趣?我可就不一样了,我呀……我——”   话没说完,凌峥便因她出声亵渎千薰恼怒打断:“不许你侮辱我师父!”   “师父?”少女愣了几秒,随即笑得更开心了。“原来二位竟然罔顾伦常,师徒二人勾搭成奸!少侠还说我不知羞耻,我看你们师徒二人才是真的不知羞耻!”   “你!”凌峥怒急,沉鸳剑出鞘便向少女刺去,少女跟在他们师徒俩身后许久了,观察到现在才现身,自然知道凌峥的本事。这一剑霸道凌厉,她擅长的是媚术,不敢硬接这一招,因而狼狈躲开,脸上的悠闲终于褪去,露出狠辣来,“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今日你若是将无字书交出来,我还可以留你性命,否则——”   “峥儿,同这样的人废什么话,直接打走便是。”这一次是千薰打断了少女的话,她淡淡地看了少女一眼,美丽年轻的外表可以欺骗凡人,却骗不了她这个能看清皮囊之下真正东西的厉鬼。“不过一个老妖婆而已,看着年纪轻轻,却应该不下四十岁了吧。”   少女一听这话,脸色一变,她之所以对千薰那么厌恶,一是因为千薰跟在凌峥这样俊俏的美少年身边,二则是因为千薰是真的年轻,美人对于美人都是心怀忌惮的,更何况对方比自己还要年轻貌美呢。   凌峥很听千薰的话,师父说可以打,那就是可以打,他也不跟少女等废话,直接上去开打,这些人的武功如何能跟他比,不一会便被打了个落花流水,只那少女多支撑了几下,最后也是心怀不忿落荒而逃,但逃走前却对凌峥迎面洒了一阵香粉,凌峥一个不慎吸入两口,立刻掩住口鼻,借此机会少女带着手下迅速消失。   千薰并不担心,经过她这么多年的调养,凌峥的身体早就是百毒不侵了,可是她还没来得及问凌峥如何了,凌峥就倒在了地上。   俊秀的面容变得十分潮红,眼神也迷离起来,双手开始撕扯身上衣服,千薰后知后觉,方才那少女洒的不是□□,而是媚药。   她早该想到的,那少女年过四旬却能保持二八年华的模样,想来就是跟她修炼的功夫有关,那功夫以吸食男人精气为生,逐渐增长,时间越长功力越深,男人越是受不住她蛊惑。但是凌峥……   脚腕突然被一把抓住,凌峥仪态尽失,只觉得无比难受,想要将师父抱入怀中,至于抱入怀中之后要如何做,那就不得而知了。   他脑海中此刻都在想着沈妩跟他们说的那些话,沈妩说,他们师徒看起来就像是一对爱侣……师父如同仙人般清冷遥远,却又对他无比温柔慈爱,凌峥少年弱冠,说没有幻想是不可能的,只是他一直严格恪守底线,怎么也不敢亵渎千薰。   这药却勾出了他内心深处的渴望,也许药性占一半,但他的心魔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千薰自然看得出来,她伸手点住凌峥穴道,将他拉到马上,又往他嘴里塞了一颗清心丸,然后找到有水的地方,现在天气变冷,她便将布巾润湿,轻轻给他擦着脸。   哪有必需交|合才能解开的媚药,不过是人无法控制己身的*罢了。   “喜欢我做什么呢?”千薰有些茫然,似乎是在自言自语,也似乎是在问凌峥。   “我这样的人……”   有哪里好呢?   她真不是什么好人,她千疮百孔,没有过去的记忆,也对未来没有希望,她现在活着,也仅仅是活着而已。如果下一秒就要死去,她也不会多么难过。   其实她不在乎任务成功或是失败,因为活着还是死去,她都不是很在乎。她之所以一直继续下去,是因为她背上这把琵琶。   她还有恩没有报,若是她就这样消失了,如何对得起恩人呢。   只是凌峥这孩子……千薰默默地想着,方才那少女看着打扮不似好人,凌峥看那些黑衣人的表情,让十分了解他的千薰瞬间明白那些就是曾经杀他全家的人。也就是说那少女和那些黑衣人,跟十年前的灭门惨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说不定幕后主使他们也认识。   凌峥之所以会堕入魔道,说不定就是想要查出其中原委,只是没想到一失足成千古恨,本来打算的是虚以委蛇,最后却泥足深陷,彻底将自己搭了进去。   若是如此,当真是冤枉至极。   如果是这样的话,前世“成功报仇”的凌峥,说不定并没有找到真正的仇人,而是被欺骗了,也许这才是他为何崩溃回到山谷的原因,乞求师父的怜悯,却被师父拒绝了。   在那之后,才算是真正的绝望吧,否则他为何要将魔教捣毁,然后自断筋脉而死呢。以他那个时候的武功,天底下已经没有人能对付了。   想通这一切的千薰顿时觉得非常棘手,她自然不能让凌峥去魔教卧底排查,很明显,刚才那少女是知道他真实身份的,如果去了,也不过是自投罗网,到时候幕后主使来个瓮中捉鳖,那可就惨了。   沉睡中的凌峥皮肤逐渐由通红消退下来,表情也变得平静而祥和,他的睫毛微微颤着,嘴里呢喃着什么。千薰靠近听了,才发现他说的是:师父。   即使是在睡梦中也叫着她的名字。   千薰不值得前世凌峥有没有喜欢上师父,但这一世很明显,他喜欢上了。可是她做了什么?她只是尽了一个师父的责任,为何凌峥会喜欢她?她做了什么会让人误会的事情吗?   没有吧。她甚至一直和凌峥保持着恰当的距离,就是担心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可事实证明,不好的事情并不会因为你的未雨绸缪,就真的不再到来。   就像是命运,逃不掉,摆不脱。   命运啊……千薰有几分失神,她现在可以这样宠辱不惊,快乐悲伤都接受,就是因为相信命运。   命运如何安排,她都承受。好的坏的都没关系,因为她再没有迫切想要得到的了。   她的存在,就是为了验证命运。   ☆、第六十四碗汤(九)   第六十四碗汤(九)   凌峥一直在昏睡,千薰席地而坐,抱着琵琶弹奏起来。她神色淡然,琵琶乐声却从始至终的悲怆绝望。   那是即使接受命运也无法挽回的过去,是镌刻进灵魂的疼,谁也别想摆脱。   一曲奏罢,千薰将脸颊凑近琵琶,在琵琶上轻轻磨蹭了两下,她的眼睛非常美丽,似乎无时无刻不在下雨,但事实上她没有哭——她早就不哭了。泪水在漫长的等待中耗的干干净净,最后什么也没剩下。   千薰轻轻叹了口气,这时候凌峥也醒了,他先是茫然地看了看四周,然后才如梦初醒:“师父!”   起身瞧见千薰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心里慌乱,竟然像小时候那样直直的扑进千薰怀里,“师父方才真真是吓死我了!”   千薰摸摸他的头:“都过去了。”   凌峥还在后怕呢,然后他突然想起自己中了媚药,似乎……他做了什么没有?抬起头小心打量师父脸色,看起来很正常没有问题,这才松了口气,“师父,我应该……没说什么无礼的话,也没做什么无礼的事情吧?”   那媚药好生厉害,他竟全然无力招架。   千薰眼底快速闪过一些什么,凌峥没有看见,几秒钟后,她就像是小时候那样摸了摸他的头:“胡说什么呢,你中了那药之后立刻就昏迷了,我怕你失控,点了你的穴道,又喂了你解毒清心的丹药,当然没有做什么无礼的事情,也不曾说过什么无礼的话。”   凌峥这才松了口气,他实在是怕自己……把心底掩藏的秘密说出来。现在他大概也明白为何神剑山庄的沈家兄妹要与世隔绝了,有这层世俗的关系在,他们没有在一起的可能,就像是他跟师父一样。   但师父对自己也是只有师徒之情吧,那这样的秘密就藏在心里一辈子好了,就像是沈妩姑娘说的,有些秘密,不为人知,天底下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知道。   他只想报仇后跟师父回家,然后这辈子都不再出来了。   “对了师父,给我下药的那个妖女……”   “你是不是觉得她身后那些黑衣人的打扮很眼熟?”   凌峥点头:“师父你怎么知道……”   “你是我养大的,你在想什么,我如何不知。”千薰轻轻笑了笑,“既然这样,抓他们过来问一下也就是了。”   “可是他们很难抓住,即使抓住了也会立刻寻死,绝不会透露出任何消息让你我知晓的!”   “我又没说抓黑衣人。”   千薰轻飘飘一句话让凌峥满头雾水:“什么、什么意思啊?”   “那位红衣姑娘,对你很是喜欢,此番一击不中,必然还会再来第二次,人都是有弱点的,黑衣人们没有弱点,但那红衣姑娘有,咱们抓住她也就是了。”   凌峥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师父的意思是……我去抓?”   “当然要你去抓,她对我充满戒心,我可接近不了她。”千薰一本正经地说。“而且你还得出卖一下色相,用个美男计。”   凌峥:“……”师父您老人家可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就像是千薰所说的,那红衣少女,从初经人事以来,但凡是她看上的男人,那就没有得不到的,凌峥直接被她拿下还好,若是错过这一次,她心中便是念念不忘,非得得到才行。所以她只是看似离去,实则一直跟着那师徒二人,只不过担心被发现,离得比较远而已。   这一日还真给她找到了机会,经过一处山脚下的时候,千薰上山去觅食,而凌峥则在原地等待,在少女的殷切期待中,凌峥不负众望地找到了一汪潭水,这几日他们都没有时间沐浴,眼看着潭水清澈,如何能不心动?   少女藏在树上,用手捂住嘴巴以平息看到男色的激动心情。   凌峥慢条斯理地脱去外衫,露出里头雪白中衣来,只看到一片结实后背的少女没发现凌峥脸上蛋疼的表情以及抽搐的嘴角,全部身心都用在花痴上头了。   她练有邪功,功力高深,貌美如花又心狠手辣,本可以成为极为棘手的人物,偏偏却总是抗拒不住男色,见到生的好看的男子便要与人春风一度,从来没吃过亏,所以一点都不担心会阴沟里翻船。   凌峥不过是个十七岁的少年,能有多少心眼,他那师父看起来也是天真单纯,跟个小女孩一般,而她心上比他们足足多生了十七八个窍,还愁搞不定这师徒俩?少女早派了所有黑衣人去追杀千薰,毕竟办事的时候不喜欢有人看着,这么细皮嫩肉的美少年,她要好好享用才行。   凌峥蛋疼不已,他好不容易脱完身上的衣服,心里对那红衣妖女恨之入骨,真当自己是什么高手了吗?那能不能把垂涎的目光收一收?!   他毕竟是男子,哪有男子被人用这样眼神盯着的……实在是难受,要是可以,凌峥简直想要把那妖女的两只眼珠子给挖出来!   太恶心了!   可惜恶心他也得忍着,因为他和师父商量好,一个解决妖女,一个解决所有黑衣人,然后再汇合。   少女在树上只见凌峥脱完了衣裳,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少年结实的肌肉在阳光下和水珠显得分外耀眼,她不觉就看痴了,好一会回过神,却发现扎进水里的少年再也没有出来。   少女等了一会儿却迟迟不见凌峥身影,这才急了,匆匆跳下树奔到潭水边,她还有戒心,没敢靠的太近,只是等了许久不见人,心中也觉得可能真的是出事了,可刚到潭边准备救人,就有什么东西缠住了她的脚踝,径直将她拖了下去!   少女倒是识水性,可那柔软的条状物将她两只脚绑在一起,任是再熟知水性也是无用,甚至连她最擅长的使毒都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一阵水花翻腾,凌峥出现在岸上,将方才脱下的衣物披好系上腰带,然后冷淡地低头看向被他拖到了岸上的少女。   而另外一边的千薰也解决了所有黑衣人,只是她没有杀死他们,而是卸了他们的下巴,将里面□□取出,然后废掉了这些人的武功。   很明显这些不是好人,但她也不想自己的手上沾染献血,所以废了他们的武功让他们再也不能欺凌他人,之后的事情就跟她没有关系了。   回到潭边的时候便看到那红衣少女被结结实实的捆在树上,此刻那张娇媚的容颜上也没了悠然自得,而是充满了愤怒与怨恨。“你竟然敢!”   凌峥看见千薰回来,连忙迎上来:“师父!你那边怎么样了?”   “都解决了。”千薰把琵琶扶正,对凌峥微微一笑,“问出什么来了么?”   “没有。”凌峥像个小孩子一样瞬间垂头丧气起来,“问她什么都不说。”   “那是你没有用对方法。”   凌峥眨眨眼:“要用什么方法?”   “她最怕什么呢?”   少女听了,冷笑一声:“我怕你活着,你去死吧,贱人!”   凌峥眼神一冷:“嘴巴给我放干净一点!”   明明形势没人强,却偏要逞口舌之快,少女继续讥讽:“这些淫|乱之事,许你们师徒做得,我却说不得?我偏要说,勾引徒弟恬不知耻,真是贱人!贱人!”   凌峥已是怒火中烧,若非千薰拦着他,此刻少女怕是早已血溅当场。   “何必生气呢,她此刻不过是色厉内荏,强撑着罢了。”千薰看得透彻,嘴角的笑容其实看不出来有什么,但就是让少女感到十分不甘。   “师父……”   千薰慢慢地走近少女,她的脾气的确是非常好,但也不是不会生气的。就像是方才那两句贱人,其实真的让她很不高兴。   而厉鬼,有几个是好惹的呢。   “你、你做什么?!你别过来!别过来!”   千薰捏住少女的下巴,左右端详了下道:“这么年轻美丽的脸……不知道是杀了多少人换来的呢。”她边说边感叹,顺便塞了一颗药丸到那少女口中,少女惊慌失措一口咽下,然后死命地去喉咙:“你、你给我吃了什么!”   然后她的容貌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渐老化,千薰把玩着掌心上剩下几颗丹药,淡道:“世界上有驻颜丹、易颜丹,自然也有化颜丹,吃下一颗,便要老上十岁,你现在看起来像是二十七岁的人了。”   “什么?!”少女吓坏了,“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千薰抽出凌峥的剑,以剑为镜,“你自己看。”   看见剑刃上那个陌生的自己,少女蓦然尖叫出声:“啊——!!”   其实她这副模样也很美,只是她无法接受,她要年轻,要永远都年轻,要活到七八十岁也保持十六七岁的模样。   “我问什么,你答什么,不得有一丝隐瞒,一句谎话,否则我便再喂你吃一颗。”   ☆、第六十四碗汤(十)   第六十四碗汤(十)   少女面露恐惧,千薰又问她一句:“听明白了么?”   她颤抖着点头。   凌峥开门见山的问:“谁派你来的?”   “没有人派我来!我只是瞧你年少俊俏——”   “撒谎。”千薰捏住她的下巴稍一用力,便又丢了一颗丹药进去,少女再次发出尖叫声,被千薰一把堵住,她的眼神很冷淡,冷淡的好像面前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个死物。   少女想压在嗓子里然后吐出来,可不管她想什么千薰似乎都可以一眼看穿,两根指头卡在喉咙处,别说是吐出来,就连想停留在嗓子眼都是不可能的事。   她一直不把千薰放在眼里,因为江湖传言中,都说少年武功高超剑法精绝,顶多说一句那白衣少女医术高明,也因此她一直认为千薰是靠着凌峥才得到这医武双绝中一绝的名号的,直到现在她才感到恐惧,从最初千薰一眼看穿她真实年龄,到现在她所想所做,竟然没有一件事情是可以瞒过去的!   她在想什么,完全被看穿了,这才是最令人恐惧的!   “我再问你一遍,谁派你来的?”凌峥冷声问。   这一次少女面露迟疑,她不敢撒谎,不想再吃那可怕的能让人变老的药丸,可同时她也不敢说出那个人的名字……这种犹豫直到千薰又捏出一颗药丸才消散:“我说!我说!你不要再给我吃这个了!求求你!我什么都说!”   “那就说啊。”千薰把玩着药丸,淡淡地看了少女一眼。   少女说了个名字,凌峥却突然睁大眼:“这怎么可能!”   千薰觉得他的反应很不对劲,“怎么了?”   凌峥却陷入了异样的情绪中,千薰见他奇奇怪怪,便问少女:“你说的可是真的?若是有半句虚言——”   “真的真的!都是真的!不信你搜我的身,我身上有他亲赠的玉佩!上面刻着他的名字,我若是有半句虚言,便叫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千薰看得出来她说的是真话,只是她不明白这个人名为何会让凌峥如此激动。同样姓凌……这个凌不凡是谁?“峥儿,你怎么了?凌不凡是谁?你认识他么?”   少女此刻却在苦苦哀求:“我什么都说了,也都告诉你幕后主使了,你该放我走了吧?快给我松绑啊!”   千薰微微勾起唇角:“松绑?放了你走,你自然不会善罢甘休,于我而言是个很大的麻烦。”   “那、那你想怎样?!”原本不起眼的女人此刻却成了恶魔,少女快要吓死了,千薰甚至不用做别的,就足以让她恐惧不安了。“难道你要杀了我吗?!我什么都告诉你了,又没有伤害到你,你怎么能杀我?!”   “我不杀人的。”千薰说着,右手放到她肩头,少女顿觉浑身力气像是被抽走一样,本来绑在树上她尚且有力气挣扎,现在却是真的一动不能动了。她大惊:“你、你废了我的武功?!”   “你练的这种邪功,以人为食,不如不练。”千薰打量了她一番。“不过你如今的模样,和你本来的年龄也差不离多少,我原本想要废了你武功后,再将你变作百岁老人的模样,也让你尝尝这是什么感觉。现在中废了你的武功,你应该感到庆幸了。”   说完,她用剑割掉了少女身上的绳子:“你走吧。”   少女听了她这一番话,呆呆地瘫软在地上,“你这是什么意思……废了我的武功,你倒不如直接杀了我才干脆!”   没了武功她就是个废人,再也不能变年轻了。她杀戮无数,会有多少人前来寻仇?若是这样,她还不如就这么死了!   “好啊。”千薰从善如流地拿剑指着她脖子,“既然你想死,我自然也不会拒绝。”   “不要!”   虽然嘴上说着不如去死,可真要死了,少女却又害怕了,她连滚带爬地逃出剑尖所指的距离,踉踉跄跄一步一磕的逃了。   千薰就没想过要去追她,只是看着她的背影,嘴角微微勾起。这时候凌峥也茫然地抬起头看她:“师父……”   “到底怎么了?这个凌不凡……”   “师父,我爷爷……就叫凌不凡。”凌峥仍旧茫然,“可、可是他已经去世二十几年了啊!我爹娘还在世的时候就说祖父早逝,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千薰倒是看得开,“无字书里不是说藏有巨大的秘密么?若此人真是你祖父,咱们去寻了他问问不就清楚了。方才那女子已经将一切交代清楚,横竖你也不曾见过这个凌不凡,咱们去找他也就是了。”   世人都说虎毒不食子,可这世上抛家弃子的人多了去了,有疼爱孩子的父母如凌峥爹娘,自然也有禽兽不如的长辈。   凌峥站起来,仍然心绪紊乱,千薰方才问出了少女所知道的一切,便带着凌峥朝少女口中所说的无鸠山而去。   无鸠山乃是魔教栖息之地,正道人士根本不屑往之,是以一听说有人在打探无鸠山的位置,一是警惕,而是厌恶,找到这里可并不容易。   经过半个多月的行程,他们终于到了无鸠山山脚下。凌峥也从这巨大的冲击中缓了过来,他自幼跟随父母生活,对于祖父,父母讳莫如深,偶尔提及也都是一句早逝,如今他得知这幕后主使很有可能就是他的祖父,凌峥才把从小的一切跟现在的情况联系起来。   爹娘带他们姐弟二人隐居,有可能是因为厌倦了世间繁华,却也有可能是在避仇。那么,避谁的仇呢?凌峥还记得小时候爹娘总是告诫他和姐姐,无字书非常危险,绝不可落入恶人之手,便要拼着自己性命也要将其保护好。   也许……爹娘之所以带他们远离尘世,就是为了藏起无字书。   而想要争夺无字书的大有人在,让爹娘如此惊慌不安的……除了祖父,又还能有谁?   只是凌峥想象不出祖父会将爹娘杀死,甚至不顾他和姐姐的性命也要求取这本书,这究竟是为什么?   为了无字书的宝藏?   但那只是传说,谁也不知道其中究竟藏着什么。   为了这个小小的——甚至是荒谬的传说,就大肆屠杀自己的亲人?想到这里凌峥便觉得心痛的厉害,他甚至都无法理解这是种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千薰摸了摸他的头:“无需在意,如今你与他只是陌生人,不是什么亲人。”   是啊,凌峥眼神逐渐清明,他现在有师父,再不需要悲伤难过了。对千薰露出一个笑容,面对拦路的黑衣人,凌峥取出从少女身上得到的玉佩:“我要见你们教主。”   既然隐姓埋名,自然不会再用当年姓名,凌不凡早抛弃了这个名字,没有人知道教主叫什么名字——除了红衣少女,她采遍男色,对教主一直耿耿于怀,谁知机缘巧合下得知了对方姓名,但谁也没有将这个凌不凡,和当年叱咤江湖的大侠凌不凡套在一起。   因为大侠凌不凡早就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而如今的教主却是近些年才崛起。   见玉佩如见教主真身,黑衣人们自然不敢阻拦,一路看守师徒二人来到大殿,只见大殿空旷,守护的黑衣人尽皆蒙面,眼神阴冷面无表情,隐匿于黑暗之中。   大殿之上的宝座中坐着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他身形高大魁梧,头发乌黑,面容英俊,和凌峥长得极像,看起来顶多二十岁左右!   凌峥吃惊的睁大眼睛,千薰却面色如常,她一眼便看出这个所谓的教主和那红衣少女是一样的,不知道练的什么邪功,用什么功法使自己保持着年轻的面容和身体,只是内在仍然是腐朽衰败的,这一点可以从其浑浊的眼睛看出来。   即使外面和年轻人没有区别,内在仍旧千疮百孔,年轻的时候过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不过是虚有其表而已。   一开口,便是老态龙钟的声音:“竟然能找到这里,也是不易,本座还是小瞧了你们。”   千薰眼神平淡,凌峥盯着凌不凡看了许久,干涩的嗓子才冒出几个字来:“你、你是……”   “小娃娃,你不是已经知道了么?我是你的祖父凌不凡。”   虽然这么说,可凌不凡的表情跟眼神实在是看不出丝毫的慈祥温情,只觉得他实在是残酷,浑浊的双眼没有一点人情味。   “我爹娘……”   听到凌峥提起凌家夫妻,凌不凡仍旧没有丝毫软化。“那对不孝的畜生,提他们做什么?”说完他立刻变了脸色,“无字书是不是在你那里?快,快交给我!”   凌峥又问他:“是你派人追杀我们的吗?爹娘所说的仇人,就是你?我爹娘还有姐姐……那些黑衣人都是你派来的?!”   凌不凡轻笑:“你不是都知道,又何必再问。”   ☆、第六十四碗汤(十一)   第六十四碗汤(十一)   听了凌不凡的话,凌峥一双手攥的咯吱咯吱响,他恨得咬牙切齿,眼前这人似乎不再是和他血脉相连的亲人,而是一个刽子手,一个恶魔,一个连灵魂都可以不要的行尸走肉。“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娘……姐姐,你不会不知道她们遭受了什么,你怎么能让你的手下那么做?!”   “倘若他们把无字书乖乖交给本座,自然不会有后来这番事情,不听话的子孙就要受到惩罚!”凌不凡阴测测地说,“至于你,今日将无字书交给本座便还罢了,若是不肯,便下去跟你的死鬼爹娘作伴去吧!”   “你还看不出来吗?”千薰制止了仍想说些什么的凌峥,“他已病入膏肓,药石罔效,和那红衣女子一样,为了留住青春,不老不死,什么亲生骨肉,什么血缘亲情,都是可以被牺牲的东西。该老的时候不老,该死的时候不死,不过是个怪物,何必与他废话,直接杀了,便是为你家人报仇了。”   闻言,凌不凡哈哈大笑:“你这女娃娃也是有趣,张嘴闭嘴便是将本座杀了,也不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语毕,黑衣人们迅速出现,将凌峥千薰二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千薰面色不变:“既然敢说杀你,自然有这个本事才这么说。”   凌峥握起的拳头逐渐松开,神色也从一开始的激动变得冷静,此刻看凌不凡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对他来说,祖父确实早就逝世了,那个义薄云天的大侠凌不凡已经死了,如今活在世上的,不过是一个和大侠凌不凡拥有同样皮囊内在却截然不同的魔鬼而已。   为了保持这样青春的容颜需要付出什么?红衣女不过四十岁左右,双手已沾满鲜血,而六十岁的凌不凡又需要做什么?他手上的人命比起红衣女只多不少!之所以那么疯狂的想要无字书,也是为了找到传说中无字书所隐藏的秘密——长生术!   现在的凌不凡只是保持了年轻的外表,身体状况却无法和年轻时相比了,他迫切需要一个能够拯救他的希望,凌峥出现在世间不得不说让他非常惊讶,原本他以为这小子早葬身悬崖,没想到竟然还活着,甚至还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号。   但凌峥的出现就意味着无字书的现世,这对凌不凡来说其实是件好事。   千薰已经将琵琶背好,并且拔出未鸯剑了。她用手指轻轻摸了摸剑身:“这人作恶多端,血债累累,今日杀他,一是为你全家报仇,二也是为民除害,这些黑衣人尽管交给我,你只要杀了他便可。”   凌峥微一点头,足尖一点,飞身而上,其他黑衣人还想要阻拦,却被千薰挡住。她只用剑不用琵琶,可她背上的琵琶却似乎在颤动,像是在说话,也像是在挣扎。千薰百忙之中用手摸了下琴身,琵琶便稍微安静了下来,但可以看得出它很急、非常急。   和凌峥比起来,凌不凡的武功绝不输他,甚至在经验上要远胜凌峥,然而他老了,他的体力已经支撑不住了,如果不在短时间内把凌峥拿下,坚持下去的话最后输的人肯定是他。   即使保持着外表的青春年少,内在也仍然是衰败腐朽的,外表只能欺骗那些不明就里的人。   凌峥很聪明,当然能看出这一点,他甚至没有露出杀机,只要耗到一定时间,凌不凡便不战而败。同样的凌不凡也知道这一点,他本来还有许许多多的手下,只是那少女看着柔柔弱弱,实际上却非常厉害,黑衣人被她拦阻,根本无法靠近。所以他的机会就是一击即中,将凌峥杀了,自然就能夺得他身上的无字书。   两个人各自有各自的判断,一时之间打得不可开胶,却谁也不曾退让一步。下面大殿中的黑衣人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多到千薰已经无法阻止。   她看到有黑衣人意图偷袭凌峥,只来得及娇喝一声,也不顾身后有人举刀向自己看来,直接飞身要去救凌峥,待到她将那黑衣人从空中击下,身后偷袭她的黑衣人刀锋已近在眼前。   “师父!”   凌峥心神俱裂,他大吼一声,凌不凡得此机会就要杀他,却突然被眼前的异象惊的忘记了反应。   本来千薰是无论如何都躲不过这一刀的,而且那黑衣人存了杀心,一刀下来,千薰必然香消玉殒,但就在那一瞬间,千薰明明没动,她背上的琵琶弦却突然断了——说是断掉不太恰当,更像是有了生命,从琴身脱离,直接没入那名黑衣人的脑髓,从他眉心穿过,只见一行鲜血缓缓流下,人却早已断气。   这样毒辣冷酷的招式,千薰还没来得及说话,从刚才到现在她都没有杀过一个人,不是废了武功便是打昏过去,琵琶比她是要狠多了。   接下来她甚至无法去控制琵琶,因为琴弦就像是有了生命一样跳出了琴身,每一个黑衣人都被从眉心刺穿,速度极快,眨眼间便到了一地,而琴弦则从雪白变得鲜红,当最后一个人倒下的时候,它们集体冲向了凌不凡,凌峥吓了一跳连忙躲开,奇怪的是琴弦似乎能够分清敌友,并没有对他做什么,只是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突然卷曲了一下,把凌峥下了一跳。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琴弦有了灵气,是在故意吓他……好像看他很不爽的样子。   “住手!”千薰大喊一声,然而琴弦已经不听她的了。凌不凡方才为琴弦所惊,现在也回过神来,只是他再如何厉害也无法阻挡鬼魅般的琴弦,和其他黑衣人的死法不同,这一次所有琴弦从凌不凡浑身经脉穿过,出来的时候凌不凡便如废弃的沙袋一般砰的一声倒在地上,发出沉重的闷响。   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老化,显现出六十岁老人应有的模样来。   “怎么会……”凌峥惊呆了,看着鲜红的琴弦又回到千薰背上的琵琶上,似乎是活了一般。他知道师父的琵琶非常珍贵,她爱惜的不容许任何人触碰,包括他,但是琵琶怎么会活呢?   千薰脸色苍白,她猛地转过身,手指轻颤,却没有将琵琶丢掉,看起来像是又生气又不舍,琵琶在她背上动了动,似乎是在讨好,千薰叹了口气,最终还是没有办法。   “师父!”凌峥叫住她:“这琵琶……”   “不要多问。”千薰淡淡地说。“有些事情不知道才是最好的。”   “我不明白……”   千薰低下头,没有去看那满地的尸体,琵琶有多么残酷她是知道的,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它连那些已经被她打昏的人都没放过,等到出了大厅一看,整个魔教,除了他们师徒俩,再没有任何活人了。   固然这些人都是恶人,只是这样的杀戮……千薰觉得有些恶心,她低下头,脑海中又开始浮现漆黑的忘川河底,那些残肢断臂,那些鬼哭哀嚎,那些鲜血淋漓与刺骨之痛。   “我们回去吧,如今仇也报了,留下来也没有事情可做,回山谷去吧。”   凌峥还想说什么,千薰回头看他:“就我们师徒二人,相依为命,难道不比在这世间尔虞我诈好得多吗?”   他本来就是想报仇后回去的,只是对那把琵琶十分好奇罢了。   魔教一夜覆灭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江湖,只是谁都不知道到底是谁干的,至于刚刚在江湖中闯出名号的医武双绝也在同一个时间消失无踪,再没有出现过,同时消失的还有那把出自神剑山庄的宝剑以及藏有宝藏的无字书。   也有不死心的人想要找到这两人,可惜遍寻不着对方踪迹,似乎这两人瞬间便蒸发在了这世间,从未出现过。   回到山谷后他们仍然过着和从前一样的生活,每天钻研武艺,不为争强斗胜,只是心生喜爱。   凌峥对千薰的心思在自己的苦苦压制下慢慢得到了抒发,怎么说他们都是师徒,即使世人不知,自己内心的底线也要守住,更何况师父对自己无意,又何必说出来徒增烦恼呢?便如沈家兄妹那样守护着对方便足以让他满足了。   千薰的琵琶被束之高阁,此后凌峥再也没有见过,只是每个深夜,树屋都会传来熟悉的琵琶声,他在这样的琵琶声里逐渐长大,又逐渐老去,最后甚至比师父去的还早。   千薰把这孩子养了一辈子,亲手送他离去,为他在山谷里挖了一座坟,墓碑上一个字也没有刻,沉鸳未鸯两把剑也随之陪葬,他生时无法与她在一起,死后也算是成全。   然后她坐在坟边,看着夕阳西下,看着树影婆娑,月色如水,万籁有声,然后闭上了眼睛。   ☆、第六十五碗汤(一)   第六十五碗汤(一)   苏衍一觉刚醒,他的新婚妻子就从门口走了进来,见他咳嗽,便到桌前倒了杯茶水过来,他看了这女子一眼,伸手接了,不忘道谢:“谢、谢谢娘子,咳、咳咳……”   徐青螺摇了下头:“方才我去祖母及母亲那里请过安了,他们说既然相公身子不适,便在院子里歇息几日,不必操心别的。”   “是吗。”苏衍做出一副感动至深的表情,“大母和母亲对我真好。”   徐青螺的反应是笑了下,没说别的,如果不是她拥有宿主的记忆,恐怕也看不出眼前这个单薄瘦弱身体不好的苏家不受宠庶子苏衍,便是日后新帝最信任也最器重的心腹,情如兄弟。自然也瞧不出这个看起来像个老好人温吞软弱的男人,其实性格竟是那般睚眦必报,风流轻佻。   但宿主知道。不仅知道,还狠狠地栽在了里头。   苏衍表面上是苏家不受宠的短命鬼,可能过完这个年就要病死,但事实上他比苏家任何一个人都长寿。苏家早已是强弩之末,当今皇上年事已高,只待新帝登基,便是苏衍剿灭苏家之时。   在徐青螺之前,苏衍已经娶了四个媳妇“冲喜”了,只是稀奇的是每一个媳妇在进门三个月内都死于非命,徐青螺是第五个,昨儿个进门拜堂的时候,她是跟公鸡拜的。   大夫人为了羞辱这个庶子,竟然买个歌姬回来做苏衍的正妻,而老夫人与苏老爷漠不关心,足见苏衍平时在这家里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   但他还是对这三个长辈“感恩戴德”,新帝一登基,他便拿了圣旨把这一大家全砍了。   徐青螺的悲剧不是苏衍造成的,而是一个爱慕苏衍的女子。   那女子不知有何机缘,竟能得以重生,而在正常的轨迹里,徐青螺虽然是歌姬,但却洁身自好,嫁给苏衍后也是不离不弃,因为她性格温柔,苏衍对她虽然无爱,却也很是尊重,新帝登基后,她便成了丞相夫人,令人艳羡。   而那个叫魏如是的女子在之前则是和苏衍有过婚约的,听说苏衍克妻又短命后死活不肯嫁,解了婚约才有苏衍之前娶进门的几个妻子。只是她后来过得也不好,嫁了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小妾一个一个往家里抬,宠妾灭妻,魏如是惨死,临死前只看到徐青螺的风光。   于是重生后便将徐青螺当作了敌人,她借着重生之便,害得徐青螺被人毁了清白,自觉无颜再见苏衍,便悬梁自尽了,苏衍对她无男女之情,又相伴不多,自然不会有多么心疼,而魏如是则借着这个机会接近了苏衍,两人日久生情,总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徐青螺何辜。被买进苏府不是她自愿,嫁给苏衍冲喜也非她自愿,只是命运如此,她便只能认命,一生不曾做过坏事,为何要落得名声尽毁连身子不干净的下场?   苏衍面色还是一如既往的温和,看起来很是文弱的样子,他那杯茶在手中轻轻一抖,眼看就要落地,徐青螺眼疾手快一把接住,滚烫的茶水扑在她手背,但那种疼简直是小儿科。   苏衍面露愧疚惊慌:“娘子……你没事吧?都是我不好,我不是故意的,我不该——”   “无妨。”徐青螺并不准备和苏衍多做亲近,她实在是不喜欢人世间这些薄情负心的男子,能不能与苏衍白首并不重要,只要不让魏如是和苏衍白首就够了。那样为了一己私欲,便置他人性命于无物的女子……多少鬼魂在忘川挣扎,有的心智尽失,有的被吞噬殆尽,有的魂飞魄散……它们都那么那么想要出来,只是为了心头那一点点的希冀,可如魏如是这般人,深受上苍眷顾,得以不吃任何苦便可重生,却又把他人性命当作掌中玩物,当真是可恨至极。   她像是没感觉到手背上的烫伤,也没有去抹药膏——反正这苏家也不看重苏衍,院子里下人连伺候都冷冷淡淡偷工减料,谁会给她这个出身卑微的庶子媳妇送药呢。   送了又有何用,三个月内她仍然会死不是。   苏衍似乎没想到这个新婚妻子会如此冷漠,不过也是,任谁跟一只公鸡拜堂,又嫁了个他这样“短命”“克妻”的庶子,都会不开心的,人往高处走,女子都盼着嫁好一点。他也不在意,只是看着徐青螺坐到窗户边,抱起她那把形影不离的琵琶。手指在琴弦上模拟着弹琴的动作,但却并没有真的在弹。   恰好这时婢女进来送药,苏衍“体弱多病”,经常需要喝药,但下人们惯会狗仗人势,捧高踩低,苏衍不受重视,于是这送药的时辰就没准过,今天早上新媳妇去给老夫人还有大夫人请安,到现在苏衍的院子里连早膳都没送来呢!   他这院子里倒是有小厨房,只可惜苏衍穷……每个月的用度就那么一点,开小灶都不够。   那婢女端着药,徐青螺便放下琵琶作势要接,对于她尴尬的身份,整个苏府都知道,所以婢女丝毫不掩饰鄙夷,趁着徐青螺伸手来接的时候故意一撒手——原以为这汤药必然会洒在地上然后这短命鬼二少爷就不用喝了,谁知不知怎地,徐青螺竟接住了!   她的眼神如光如炬,似乎能看穿人内心所想,婢女怕的后退了一步,只觉得被那样的眼睛盯着看一眼,便浑身寒冷。   徐青螺捧着药碗,试了试温度,淡淡地说:“这药冷了,你去温过再端来,还有四少爷的早膳,你已耽误了时辰。”   不知为何,婢女唯唯诺诺的应了,退了出去,可膝盖突然一疼扑在地上,那碗药便洒在了地上。   徐青螺清清淡淡地说:“这可是四少爷的药,一天只有三碗,你把它弄洒了,若是大夫人知晓……”   虽然大夫人厌恶苏衍,但对于苏衍的病却是非常“关心”,这药每次送来都要婢女亲自看着苏衍喝下才安心,要是被大夫人知道自己把药弄洒了,不被发卖也得打发成粗使丫鬟了!   那婢女吓得猛然跪倒在地:“四少奶奶饶命!四少奶奶饶命!求您千万不要告诉大夫人!”   她其实并没有多么怕徐青螺,因为徐青螺也就危险了几秒钟,快的像是没有过,刻薄严苛的大夫人才是婢女真正怕的。   “那你还不去将早膳送来,再把地面收拾一下,还等什么?待会儿去到大夫人那里回话,你应当知道怎么说。”   “是、是!奴婢这就去!”   看着婢女仓皇的背影,苏衍眸色闪烁,片刻,温温吞吞道:“娘子……其实你不必如此,她们做下人的也是辛苦不易……”   “相公这说的是什么话,下人便是下人,食其禄做其事,相公怎么也算是苏家的少爷,怎能被下人欺到头上,更何况相公身体不好,不先用膳便喝药,很伤身体的。”   她说这话是事实,并没有多少真心关怀,因为她说话就是这个样子,苏衍却觉得这个小妻子颇有意思,虽说是歌姬,却气质出尘,若说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他都是信的。只面上做出一副受教的样子:“原来如此……多谢娘子教诲。”   徐青螺看了他一眼就没再理他,那婢女兴许是怕了,很快就把早膳送来,简单的馒头米汤还有两样小菜,苏衍却做出一副拿不稳调羹的样子哆嗦了两下,徐青螺坐到桌边不让他再乱动:“我来吧,相公身子不好,便休息着吧。”   苏衍表现的十分羞愧:“堂堂七尺男儿,实在是、实在是……唉!”   这演技真的是绝了!徐青螺佩服的五体投地,她若是有这本事就好了,但可惜,她的眼睛能看出一切虚伪,苏衍表现愧疚语气也十分到位,就是眼睛里没有丝毫真心。   一切都是假的,只有徐青螺以为是真的。   她一勺一勺喂着苏衍吃饭,不时用帕子擦他沾染了汤水的唇角,苏衍长得可真是好看,即使是“病重”,也仍然能看出他剑眉星目俊秀不凡,这样的人……怎么会是池中物呢,也只有肤浅虚荣的苏家,才会为了荣华富贵挤破了头,反而忽略了真正的金子。   魏如是倒是好眼光,可惜死过一次才得来的好眼光,不如不要。   婢女将地面处理干净之后,徐青螺对她说:“日后这汤药就不要送来了。”   婢女一惊:“那、那怎么可以?!”   “怎么不可以?”徐青螺反问。“横竖你已经打碎了一次,倒不如听我的,大夫人命你来送药,定然是信任于你,我想你肯定有办法,让这汤药消失。”   苏衍急切道:“娘子——”   “你听到了吗?”徐青螺没有理他,而是又问了一遍婢女。婢女左右思量了一番,咬牙答应了。   ☆、第六十五碗汤(二)   第六十五碗汤(二)   婢女走后,苏衍整张俊脸都因为愤怒气得发红,只是他性格温吞,又不好斥责新婚妻子,涨红着一张脸,结结巴巴断断续续的指控:“娘、娘子!这怎地…………我的药焉能不喝?!你让她、让她日后不给我送药,岂不、岂不是断我的活路么!”   见他这样激动,徐青螺在心里感慨了一句真是好演技,面上却并不显山露水:“我看相公的身体好得很,能不喝就别喝了吧。”   苏衍故意这么说是想刺激徐青螺说出为何不让自己喝药的原因,结果人家淡淡地瞟来一眼,愣是什么都没说,好像并不在意这件事。苏衍平时维持着身体差的形象,为的就是不掺和到苏家的事情里来,别以为他不知道,苏家站在了三皇子那边,对太子一直都是虎视眈眈,甚至还准备将家中嫡女送入三皇子府为侧妃,其心昭然若揭。而苏衍是太子的心腹,又与苏家有着仇怨,当然懒得阻止,乐得去看他们作死。   但也就因为他装成了这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就必须任由徐青螺欺压。首先谁也不知道大夫人给他塞了这么个媳妇究竟是什么意思,说不得徐青螺就是大夫人派来的人,那毒妇早就想取他性命,若是给她这个机会还不知道要怎样折腾呢。   因此不管面前是谁,他都要保持这个状态,徐青螺就是知道这一点才懒得搭理他,别人真心以待她尚且不愿回应,更何况是从开始就对她精神戒备的人。   “娘子……”苏衍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我知晓自己身子骨儿不好,不能给娘子幸福,外头又都传言我命硬克妻,却又是个短命鬼,娘子……娘子你想让我死也是理所当然,人生天地间,连个男人都算不上,真真是……真真是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徐青螺看着他演,苏衍唱作俱佳说得情深意重把他自己都感动了,结果抬眼一瞧,徐青螺坐在床边抱着她的琵琶正在温柔爱抚,都没听进去几句。   他心下不甘,要知道他之所以能在苏府混,凭借就是这说哭就哭的本事,不是他吹,就他这演技,日后哪怕太子不能登基,他都能去个戏班子唱大戏。   从小到大,府里多少人看他不顺眼想要他死,但谁成功了?他仍然是好端端的活着,虽然看似“短命“,其实他命长着呢。不受重视有不受重视的好,他从来就没想着要给苏家争什么名誉。这个藏污纳垢令人作呕的地方,早晚一把火烧了才算干净。   也因此,对于能够抵挡自己精湛表演的徐青螺,苏衍的内心是不快乐的。他这人性格就是这样,谁要让他不高兴,他怎么也得让对方添点堵。几个嫡出兄弟经常嘲笑欺负他,当时他都一一忍下,但事后必然要找回场子,而且得让对方更惨几倍。   “娘子~~”苏衍面色苍白的下床,颤巍巍的模样,看起来格外瘦弱可怜,徐青螺本来在擦拭琵琶,听到动静回头一看,一张白皙的过分却又无比俊秀的面孔离的极近,她刚才在出神,都没注意这人是何时靠近的。   看着是个文弱书生,功夫却不低啊。徐青螺心里有数,淡定地往后,拉开彼此距离,丝毫没有被这好看的男子蛊惑。“相公有事?”   “娘子还不告诉我为何不让我继续喝药?”苏衍睁大眼睛,孩童一般带着些天真。“难道是因为那药有问题?”   其实那一日三餐的药你根本就没喝吧,本来就知道有问题,何必还来问我。徐青螺非常冷漠地看着他,说:“相公身体不好,我也不知能不能活过这克妻的头三个月,倒不如和相公同归于尽,若是三个月后我活着,相公死了,大夫人为人宽厚,说不准还能准我出府再嫁。”   苏衍:“……”   “相公怎么了?”徐青螺“讶异”地看着他,“相公为人宽厚,善于体谅他人,连一个小小婢女都能如此怜惜,更何况是身为妻子的我呢?如今妾身不过二九年华,夫君忍心让妾身做一辈子的寡妇吗?”   苏衍:“……”   徐青螺说完,就继续擦自己的琵琶去了,剩下苏衍心力交瘁,非常无力地转身又爬回床上,非常受伤的躺了下去。   然而就在这时,徐青螺却轻声道:“自古有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夫君是什么样的人,你我的缘分有多久,都是命数,无需刻意经营。我自幼命苦,上苍如何安排,我便如何接受,并无他意。”   说完她轻轻拨动了琴弦,清泠泠的琵琶声像是潺潺的溪水,又像是婉转的叹息,似乎在述说着弹琴人的过往。   苏衍躺在床上有些出神。   因为那婢女有把柄在徐青螺手中,所以苏衍难得吃了一天准时到温热饭菜,不过他还是继续装出一副病重的样子,下床要徐青螺扶着,吃饭要徐青螺喂着,其中固然有欺骗大夫人眼线的意图在,也是想试探试探徐青螺。   她什么都没说,沉默而安静地照顾着他,苏衍并非铁石心肠之人,他恨苏家是因为生母受其迫害,但徐青螺是无辜的,甚至是受害者——不是大夫人强硬地把人买回来,她又怎会被卷入苏家的事情里?   晚上院子里的小厮偷懒,送来的热水都冷了,这个天气哪里能用冷水,徐青螺便自己去小厨房烧了一锅,端来给苏衍。她先是将帕子浸湿给苏衍擦脸,然后又要去脱他鞋袜。   苏衍坐在床上瞧见身前的徐青螺。她是个极美的姑娘,否则大夫人也不会买她,那毒妇还是要名声的,给他冲喜的这个妻子不仅年轻,八字和他配,容貌也是娇艳欲滴,只是出身卑微。一开始苏衍觉得挺无所谓,他之前娶的那几个倒是有好人家的姑娘,可惜入了苏府就都变了。   徐青螺也挺好的,他想。   低头瞧见那一双羊脂白玉般的素手,真真是天生丽质,他想起白日时徐青螺弹琴时的模样,心中有几分触动,大脑没来得及反应,身体已经给出了答案——抓住徐青螺的手,尴尬地轻咳一声,“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徐青螺从善如流地松开手,苏衍自己洗了脚,看见徐青螺将水端出去倒。说实在的,他在苏家也就是个挂名少爷,根本不受重视,下人自然也不会尽心服侍。以前他觉得无妨,反正他不在乎,而且这些人越是偷懒,他越是有时间做自己的事。   可现在看到徐青螺这样的女子要做这样的粗活,苏衍难得有了几丝愧疚。虽说徐青螺和他之前所娶的女子不大一样,但他仍然不敢轻易相信她。   至少……至少得等几日,若她还是如此,他自然也不能让她吃苦。   睡觉的时候徐青螺躺在靠外的地方,床很大,被子也很暖和,苏衍再装病重他的身体也是健康的,被窝里暖烘烘的,徐青螺躺进去都不觉得冷。   不过也没关系,因为忘川河更冷,她不也是熬过来了。   一夜无眠。   早晨徐青螺起得早,老夫人不乐意见到她这个歌姬出身的孙媳妇,但她还是得去请安,谁叫这是规矩呢,还得接受大夫人话里有话的讽刺,徐青螺也是不能受委屈的人,她今日到的早,老夫人正在闭目养神,听到她来了眼皮子都没抬一下,冷冰冰的样子,不喜之情溢于言表。   她不喜欢徐青螺,徐青螺也很不喜欢她,所以她主动起身站了起来,老夫人身边的嬷嬷长了一张刻薄脸,见徐青螺起身,声音尖锐道:“四少夫人这是什么意思,不用给老夫人行礼么?”   徐青螺看了她一眼,道:“老夫人素来关爱晚辈,忘记让我起来,年纪所至,也是情有可原,嬷嬷生了一张巧嘴,却不知提点,未免辱没苏府的名声。”   那婆子还待说话,被老夫人打断:“行了,没规矩的东西,还不退下。”   这句话也不知道是骂谁的,因为徐青螺没动,婆子也没动。   老夫人撑开眼皮,“衍儿身体如何了?”   “回老夫人,相公身子不适,仍然卧病在床,特让孙媳妇来问候您。”   这话问的也是有趣,她刚嫁进来一天,还真能借着冲喜的名头让一个病人好起来不成。   “衍儿自幼体弱,你是他媳妇,要多多照应着。”   “是。”   她低眉顺眼的样子取悦了老夫人,此时帘子掀开,哗啦啦进来一堆人,这些人徐青螺都见过了,大夫人卢氏,两个嫡出小姐,三个嫡出少爷和各自的妻子。   卢氏育有两女三子,苏老爷足足有七个儿子四个女儿,只是庶出的都不受宠,而苏衍的生母对苏老爷意义非常,也因此苏衍才最招大夫人的恨。   卢氏不喜欢庶出的子女,却极度溺爱自己的亲生骨肉,苏衍在这里的地位着实算不上好。   ☆、第六十五碗汤(三)   第六十五碗汤(三)   这见了徐青螺,大夫人脸上春天般温暖的笑容瞬间化作了冬天般的寒冷,那变脸速度快的,即使是苏衍在这都得甘拜下风。   “你怎么在这?”   徐青螺不疾不徐答道:“身为晚辈,前来向长辈请安。”   “衍儿身子骨弱,你作为他的媳妇,怎么能离开他?还不快快回去,把衍儿照料好了,其他的你什么事情都不需要做,日后这请安就免了吧!”   听起来像是关心苏衍,其实不过是瞧不起徐青螺。但这正合徐青螺的意,每天早起跑过来请安,还是给这样的人,她也是不乐意的,于是做出一副恭恭敬敬的模样:“是,媳妇记住了。”   起身走的时候感觉有人在看自己,左右看了下,是坐在大夫人身侧的大少爷苏珩。这人生的也是俊秀,又是皇子幕僚,素来才名在外,徐青螺见对方目光如炬,便微微点了下头,苏珩见状也颔首回礼,而后她走出去,便没有再回头。   掀开帘子,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飘雪了,徐青螺深吸一口气,屋里屋外可真是两个世界,不管是温度还是人心。苏衍一直都是被众人排斥的存在呀……   回到苏衍院子,苏衍已经坐在床上看书了,屋里的火盆正烧着,大夫人不喜欢苏衍,恨不得他死,但又爱面子,表面的功夫都做足了,方才她明明恨不得把徐青螺赶出去,却非要用什么照顾苏衍当借口。   见徐青螺回来,苏衍先是虚弱的咳嗽两声,然后问道:“了?大母跟母亲她们可好?”   “好得很。”她应了一声,把房门关上,屋里就只剩下他们夫妻二人。“二位都问了你的病情,我说已经有所好转,相公还是要好生将养身体,不要为其他事情烦忧恼虑才是。”   苏衍叹气道:“这如何是我控制的了的……若是可以,我也希望自己能健健康康的,才不辜负娘子一片关怀之意。”   徐青螺笑笑不语,心道你倒是会说。   因为苏衍身体差,所以很多事情都不能做,而院子里下人又不忠心,这些活自然都落到徐青螺身上了,她去库房领这个月的布匹时,拐弯处撞上一个人。   那人穿着藏蓝色的朝服,看起来面如冠玉身姿挺拔,正是早上见过的苏珩。徐青螺连忙福身:“见过大哥。”   苏珩看着她,淡淡嗯了一声,他和苏衍实在很是不同,对比起苏衍的“懦弱”“温吞”“软弱”,苏珩更冷戾沉稳,也更容易让女人倾心。他刚才伸手准备扶徐青螺,徐青螺看的分明,对方那手分明是准备往她腰上来的——这人远不像他外表这样正经。   看起来一副君子模样,背地里还不知怎地藏污纳垢,相比较而言,徐青螺更愿意跟不着调的苏衍相处。   “弟妹这是要到哪里去?”苏珩慢条斯理地问,他的声音也很好听,低沉悦耳,如同上等的玉石,怎么说呢,这男人的外表太容易欺骗人了。   “去库房领这个月的布匹,眼看春天就要来了,相公的春衫都已做旧,因此想要再给他做几件。”   “这未免太辛苦了,府中便有绣娘,弟妹何必如此劳心劳苦。”   徐青螺露出几分羞涩,“别人做的,到底不如妻子亲手所做来的贴心,多谢大哥关怀,我这便去了。”   苏珩没有再说话,目光灼灼地盯着她,徐青螺走了好久还觉得如芒在背,她能够看到任何人的真面目,所以对苏珩的心思也非常了解,对方不一定是对她有意思,应该只是因为厌恶苏衍,所以想要通过她让苏衍添堵。   到底怎么回事,苏衍“体弱多病”又“短命”,迄今没有功名也没有才气,说出去别人可能都不知道苏家还有个四少爷,大夫人也好,苏珩也好,为什么人人都视苏珩为眼中钉肉中刺?   不管怎么看……以这人现在的模样,也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人记恨的吧。   徐青螺觉得奇怪,但再奇怪的事也有原因,她到苏家才这么几天,并不担心,早晚会知道的。   到库房取了布匹,竟然没遭到什么刁难,却听管家有意无意地说是大少爷吩咐,以后四少奶奶不用亲自过来拿,到了发月度的日子,他们会派人送过去。   若真是出身卑微的徐青螺,这么点小恩小惠倒也能让她感恩在心,可惜对于现在的徐青螺而言,不过是愚蠢且自以为是的把戏。   她本身是不擅女红的,前一个世界养了个孩子,才开始学习如何做这些东西,长久下来,手艺倒也有了不小的长进,如今给苏衍做起衣服来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苏衍站在地上,看着徐青螺给自己量身,然后低头在纸上记录,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他自幼不得父亲喜欢,在苏家的地位也很是尴尬,更何况还有着母亲被逼死的深仇大恨。可以说没有任何人对他好过,人生的前十几年都充满了悲哀与欺凌,虽然背地里他十分强大,但在身为“苏衍”这个人的时候,没有人喜欢他。   之前的几任妻子都是不喜欢他的,甚至瞧不起他,嫁到苏家后便绞尽脑汁的去讨好大夫人,甚至通过欺凌他这个“老实”的四少爷以取悦大夫人。大夫人表面上什么都没说,其实心中亦是瞧不起那些女子的。苏衍的前几个妻子,身份最高不过是某四品官家中的庶女,并不受宠,其他都是出身卑微,也因此死了也没给苏府惹来麻烦。   可徐青螺不一样。   苏衍说不出哪里不一样,但就是不一样。当他露出本来面目为太子办事的时候,不知多少美人意图投怀送抱。有的是看上他英俊的外表,有的是看上他的财势,可当他是不受重视的苏府四少爷时,唯一还待他好的就只有徐青螺。   她生得这样貌美,便是随便嫁嫁也比做苏家四少爷的妻子好,说她嫁给他是贪慕虚荣,苏衍还真不信。   这样性格的女子,绝不是会和大夫人那种毒妇同流合污之人,苏衍不得不承认,“妻子”这个角色,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若是徐青螺和之前的那几名女子一样贪婪势力,他定然不会想到这女子是自己的妻子,但徐青螺不是那样的人,所以苏衍也不能让她平白为人所害。   状似随意的问了一句:“今日去取布,可有人为难你?”   徐青螺反问:“会有什么人为难我?”   苏衍:“……”   徐青螺又道:“没遇到难为我的,因为途中遇到了大哥,大哥对库房打了招呼,因此不曾遇到刁难。”   苏衍:“……你遇到大哥了?”   “对呀。”徐青螺量好了尺寸,对苏衍微微笑了一下,就继续忙自己了。   苏衍眸色深沉,跟在徐青螺身后,看着她忙来忙去:“……你跟大哥说话了?”   “只是几句而已。”   “……都说什么了?”   徐青螺直起腰来:“没说什么,就是寒暄了几句,他问我来做什么,我说取布匹给相公做几件春衫。”   苏衍神情有点奇怪:“就说这个了?”   “不然呢?”   苏衍看着她没有说话,苏珩对他的敌意自幼便十分明显,可以说他的东西苏珩都特别想要,即使那一文不值,更何况是容貌如此娇艳美丽的妻子。徐青螺身上有一股特别的气质,和其他的庸脂俗粉都不一样,如果说他能看出徐青螺的与众不同,有什么理由苏珩看不出来?   徐青螺开始忙活裁剪衣衫的事,没工夫再理他,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左右,大夫人身边的婢女过来了,通知她提前准备一下,明日全家去进香祈福,让她也去为四少爷求个签。徐青螺一听这话就想起魏如是,明儿个应该能见到那位轻而易举重生的魏小姐了。   她略微有些出神,苏衍喊了她好几声,她才如梦初醒:“怎么了?”   “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徐青螺摇摇头,“只是并不信佛。”   苏衍微微挑眉:“你不信这些?”女子不都信佛么,求姻缘求子嗣求一切可求之事,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不信这些的。   徐青螺道:“为何要信?人的命运是天注定的,求佛也好,不求也罢,该走的路一样要走,该失去的也都留不住,佛从来都不曾怜悯过可怜人。”   苏衍听她如此说,似乎内有深意,只是他早已清楚徐青螺的身世,她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因为生的貌美,家中又贫穷,被父母卖给一个戏班子的班主收做了徒弟,除此之外,她没有任何伤心事。可这话里的沉重又如何解释?   徐青螺说的都是心里话,她花了很多时间来说服自己世界就是这样子的,虽然她内心深处仍有不甘。   ☆、第六十五碗汤(四)   第六十五碗汤(四)   徐青螺是随口一说,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却让苏衍对她越发的好奇起来。到了第二日,徐青螺起了个大早,她与苏衍同榻而眠,但二人都保持着适当的距离,绝不越雷池一步。徐青螺起身的时候放轻了动作不曾惊醒苏衍,直到她梳洗完毕换好了衣衫出了门,苏衍仍然在熟睡中。   只不过房门一关上,他就睁开了眼睛,那双黑眸里还哪里有丝毫软弱温吞,闪耀着锐利的精光,苏衍掀开被子下床,打了个响指,立刻便有一个黑衣人恭敬地出现在他面前,他与那人换了衣衫,便推开窗子跃了出去。   他当然不是去保护徐青螺的,他就是——觉得大夫人没那么好心,不知道会弄出什么幺蛾子来,所以好奇去看看,仅此而已。   到了寺庙,徐青螺处于一种被排斥在外的状态,但她并不拘谨,反而很随意,大夫人等人的忽视以及故意冷落对她而言不过尔尔。   这寺庙香火十分旺盛,香客众多,男女都有,徐青螺身边连个婢女都没有,她也不觉得丢人,和大夫人等人上完香后去抽签,小和尚看到她的签就笑呵呵的恭喜道:“这位小娘子真是好运气,抽了个上上签。”   再一看大夫人她们的,说来也神奇,竟人人下签,徐青螺心道这也不知是巧合还是命中注定,因为对于苏家人来说,苏衍一旦翻身,他们再好的命运也就都到此为止了,而倘若没有魏如是,徐青螺当上丞相夫人,自然也是上上签的征兆。   大夫人一看这签字,顿时整个人脸色都不好起来,只是身处佛门净地,总是要忌嘴,免得造口业,但心中却又把苏衍跟徐青螺记了一笔,此时此刻,徐青螺附近的一个男香客不着痕迹地瞄了她的签一眼,嘴角微微勾了一下。徐青螺若有所觉往旁边看去,那人也正大光明的看回来,面貌普通平凡,看不出什么来,但是——   徐青螺仍然能够通过假象看到真实,这人不是苏衍又是谁?只是他来做什么,难道是给太子办事?宿主的记忆里可没有这一段……   正想着,突然一阵香风袭来,徐青螺顺着味道的来源看过去,就瞧见魏如是在一群婢女婆子的簇拥下往这边走来。   和苏衍娶的几个出身普通甚至卑贱的妻子不同,魏如是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她跟苏衍的婚事是在苏衍娘亲还活着的时候定下的,那会儿苏衍还很受苏老爷的喜欢。只不过时光飞逝,一切都变了样,个中原由徐青螺也不是很清楚,只有苏衍知道。   所以魏如是并不把苏衍之前娶的那几个女子放在心上,除了徐青螺。   徐青螺是苏衍的妻子中最美的一个,也是最温柔最善良的一个,同时也是唯一让苏衍上心,新帝登基后,他为了表示对妻子的看重,以及当初“冲喜”让公鸡拜堂,还特意重新成了一次亲,让徐青螺光明正大的成为他的夫人。   魏如是前世潦倒困苦,哪里想到当初那个瘦弱无能的青年竟然能有这般造化呢?   对方一事无成的时候她想都不想便退婚,对方功成名就了就自然而然地贴过来,想起自己曾经是对方未婚妻的事情,这般恬不知耻的人徐青螺也见的不多。   魏如是如今是带着上辈子的记忆来的,自然对徐青螺厌恶十分,她由下而上打量徐青螺一番,觉得此女出身卑贱,以歌姬之身如何配得上未来的丞相大人呢?   若问魏如是谁配得上,那她必然拍着胸脯表示只有她!   却忘了,对“无能”的苏衍关怀备至的是徐青螺,与苏衍同甘共苦的也是徐青螺,从来不要求回报的更是徐青螺,这里面有她魏如是什么事?   对方心怀恶意,徐青螺自然不会看不出来。现在的魏如是可不是那个露宿街头无家可归的魏如是,而是高高在上,二品大员家里的嫡女,千金小姐,人人看着都要让一步的贵女。魏如是回归如此显赫的身份,对徐青螺更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了。   苏衍在一旁也感觉到了魏如是的恶意,他自小遇到太多心怀不轨的人,后来见多了世面,魏如是的情绪可哄不了他。   大夫人见了魏如是不是很高兴,她当然不愿意魏如是嫁给苏衍,就徐青螺这样卑贱的歌姬她都觉得苏衍高攀了,何况是二品大员家的千金呢。因此对着魏如是也没有什么表情,冷淡淡的,对方跟自己打招呼也不是很乐意,横竖他们家老爷官位更高,自己还有诰命,难道需要讨好这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不成。   见大夫人如此短视,魏如是在心底冷笑两声,这是苏衍的仇人,她以苏衍正牌未婚妻的身份自居,自然也视大夫人为自己的仇人,心想,由你这老毒妇得意又能得意多久呢,早晚有一日教你死的惨。   因此也是冷哼一声,双方谁都不搭理谁,徐青螺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她却对婆子使了个眼色,那婆子故意伸脚去绊,谁知徐青螺早瞧见了,觉得这魏如是当真是心肠不好,她也没有踩上去,免得惹麻烦,而是绕到一边跟在大夫人等人身后出了香殿。   就是不知为什么,她走出去之后,魏如是本来想去求个姻缘的,谁知脚踝突然一疼,整个人扑倒在地来了个狗啃泥。徐青螺暗暗心惊,收回指尖准备击出去的小石子,扭头去看,那黑衣香客也正好看着她,还对她露齿一笑,十足的轻佻。   是了,这种恶劣的性子,谁让我不舒服我就让他不好过的……不是苏衍是谁?怕是他见到魏如是故意欺负她,给她出气呢。   那样阳光灿烂的笑容,哪怕是徐青螺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好看,出于礼貌,她也回了一个笑容,很真心的。   苏衍觉得她笑的好看,心里一甜,然后就意识到自己此刻是个陌生男人,徐青螺在苏府可没这么对他笑过!   立马心情就不好了,看谁谁不顺眼,他要是不爽,谁都别想讨着好。就看见魏如是刚爬起来就又摔了个跟头,靠着婢女婆子们搀扶,可这回却摔成了一团,极其难看!   苏衍高兴了,笑呵呵地转出香殿,继续跟在徐青螺身后。   兴许是在苏府的时候总是要注意伪装,今日的苏衍看起来挺像个小孩子,魏如是摔的眼泪都出来了,心想幸好今日苏衍没来,否则被对方瞧见自己的模样,真是羞也羞死,日后还有何脸面说要做他妻子呢。   上完香徐青螺出了寺庙就被大夫人的无耻程度惊呆了,这大庭广众之下就把她丢下,早知今日来上香没什么好事,但也没想到大夫人会做出这样称得上是愚蠢的事情来。   苏衍也没想到大夫人这么没下限,把不喜欢的媳妇丢到一边,径直回去了!要知道从寺庙到苏府马车都需要一个半时辰,她把一个弱女子丢下,徐青螺在这里又人生地不熟,身上连点银钱都没有,让她怎么回去?   说不是故意的都没人信。   徐青螺并不是很在意,就觉得大夫人这样挺无聊的,就这脑子苏家最后被苏衍一锅端了也真是不意外。想想平时遇到嫡出那几个小姐脸上藏都不藏的不屑与鄙夷,简直蠢到家了,即使心里再不爽面上功夫也要做,苏夫人自己养尊处优多年,也不给自己女儿想想,就这样下去能教出什么样的大家闺秀来?   就算是给皇子做侧妃,这样的人品与能力,能活到皇子登基就不错了。   ……徐青螺突然觉得有点奇怪,她怎么会懂这些?难道是与生前记忆有关……不过她无意中的感觉再仔细去想反倒是什么都想不出来,再加上不是会钻牛角尖的人,因此并未深入。正在她考虑怎么回去的时候,一辆马车停在了面前,那马夫不是别人,正是方才乔装改扮的苏衍。   此刻他对着徐青螺咧嘴一笑:“小娘子需要搭顺风车么?”   他学方才小和尚对徐青螺的称呼,徐青螺轻笑了下,“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苏衍伸手扶她上马车她没有拒绝,坐到车里,马车开始走了才悠悠地说了一句:“我可没有钱哪。”   “小娘子生得这样好看,不给钱也没关系,亲我一口就成。”   这人竟然还耍起流氓了。   苏衍觉得徐青螺警戒心不够高,竟然会答应自己这么个“陌生人”,寻思着故意吓吓她,谁知道她却笑眯眯的答应了:“好哇。”   苏衍:“……看你这打扮,你不是成亲了么?”   “那又如何,我相公是个短命鬼,估计活不了多久了,我自然要为自己打算。”徐青螺笑意更深,“公子年轻力壮,看起来也不曾娶妻,倒不如你我做对鸳鸯,待到我相公死了,我便改嫁于你。”   苏衍:“……”   ☆、第六十五碗汤(五)   第六十五碗汤(五)   久不闻苏衍回答,徐青螺又继续道:“若是你觉得我们此刻成双成对不大好,我也可以为亡夫守孝一年,你再来娶我。”   苏衍一口老血鲜血喷出来,他气得握着缰绳的手都在颤抖,咬牙切齿道:“我看你做妇人打扮,难道不应该有些身为□□的矜持么?”   “有什么好矜持的,我相公是个短命鬼,今儿活着,明儿指不定就死了呢。”徐青螺顺手掀开车帘往外看。“我为自己打算,有什么不对?”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苏衍竟然无法反驳。他僵硬了半天,道:“……不管怎么说,你现在是他的妻子,自然要尽到自己的义务跟责任——”   “我每天伺候他,给他端茶送饭,贴身照料,还要我做什么?难道要我给他陪葬不成?”徐青螺淡淡地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做到了我应该做的,他对我又如何?”   苏衍突然觉得有点心虚,好像自己对她还真的不怎么样……让人家稀里糊涂嫁进来,连苏府的基本状况都不晓得,一步一步走的踉踉跄跄,那么不容易,结果自己却还在要求人家对自己再好点儿……“咳咳,这些话小娘子应该跟自己的夫君去说。”   “跟他说了又有什么用,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又身患重病,能熬过这个年就不错了。”说着说着,徐青螺笑了一下,“我能熬过这个年的话,也很不错。”   她从头到尾没有看苏衍一眼,也许是因为不想看到虚假的容颜,徐青螺可以忍受一些,唯独没有欺骗与背叛。那对于深陷忘川的她来说是无与伦比的折磨,她宁可死去无数回,也不愿再付出信任让人哄骗。上过一次当就够,再不该相信任何人了。   苏衍只觉得她说话突然变得老气横秋起来,然而满打满算她今年也不过十八岁,哪里有这么多的叹息呢。他还想再问,却已经到了苏府附近的巷子里。自然不能把徐青螺送到门口,被大夫人等人看见了少不得又是一阵冷嘲热讽,免得惹麻烦。徐青螺也觉得他想的周到,在被苏衍扶下马车的时候,突然踮起脚尖亲了他一下。   苏衍他……别看在外面狂霸酷炫拽的,但还是纯情的小处男一枚,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虽然娶了几个媳妇,但没一个媳妇愿意被他碰,现在突然被个美貌姑娘亲了一口,整个人顿时呆若木鸡,站在原地连话都不会说了。   徐青螺当然是故意的,她扬眉笑道:“这车费我可算是付了,有缘再见。”   如果不是她嘴角那抹略微顽皮的笑,苏衍可能反应不过来是怎么回事,直到徐青螺走了好几步,他才如梦初醒,哦,自己是被涮了!于是他大步上前搂住徐青螺的腰,微微用力就将她放倒在怀里,低着头,坏笑着说:“只亲脸怎么能行,得亲这儿。”   说完无耻地嘟起嘴往下亲,奈何徐青螺反应极快,一巴掌糊住他的薄唇,然后不知怎地竟然挣脱开了他,“壮士送我这一程,还不值得一个吻。”   她转身走的时候眼波流转,显得格外狡黠动人,苏衍站在她身后,本来还想再难为难为她,结果心口突然跳动的厉害,他满面潮红的捂住胸口,深吸一口气,感觉爱情就此降临。   啊,春天!   回到苏府的徐青螺毫不意外地看见脸色苍白虚弱不堪的苏家四少躺在床上一脸悲伤:“娘子……你、你是怎么回来的?方才母亲派人告诉我说不小心把你弄丢了……我、我正准备去找你呢。”   徐青螺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相公不是找到我了么,还把我送回家来了。”   苏衍内心顿时日了狗,他满头都是问号:“娘子说的什么……我怎么都听不懂。”   徐青螺笑笑,坐到桌前,把她心爱的琵琶取出来擦拭,一边擦一边跟他摊牌:“不用装啦,我早就认出相公你来了,还有,你的衣服虽然换好了,身上却有庙里的檀香味儿,我的鼻子很灵的。”眼睛也很尖,他就是化成个鬼样她都认得出来。   苏衍:“……”   他还想再垂死挣扎,徐青螺抬头看他:“你要是再装,我就去告诉大夫人跟大少爷,说你装成病秧子骗了他们二十几年,每天晚上趁我睡着的时候都会溜出去。”   这回苏衍整个人都懵逼了:“你、你怎么知道?!”明明他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特意观察她有没有睡醒,而且会给她下一点辅助睡眠但对身体没有影响的熏香啊!   “我自幼在戏班子长大,这些药物见多了,早就免疫了。”像是觉得刺激苏衍不够,徐青螺还又加了一句,“相公警觉性太低,说白了还是太过自信,不把我一个小女子放在眼里,我若是大夫人派来的,这会儿你早暴露了。”   苏衍这人吧有个优点,那就是见风使舵能屈能伸,立刻扑过来抱住徐青螺大腿:“娘子肯定不会说的,对吧?”边说还边眨动黑眸,二十多岁的人了,装起可爱来真是一点也不害臊。   徐青螺考虑了两秒说:“那谁知道呢?毕竟这段时间我给人端茶送水量体裁衣照顾的无微不至的,万一因为太累了导致神志不清什么都往外说呢?”   苏衍立刻跪了,“来来来娘子请喝茶,有点烫,为夫给你吹一吹。”   用非常造作的姿势吹凉了茶送到徐青螺唇边,徐青螺忍着笑喝了一口,“从大门进来到院子,这路程还是挺远的,苏府太大了啊。”   苏四少的反应速度简直了,几乎是在徐青螺抱怨的一瞬间就放下茶杯给她捶腿,一边捶还一边讨好道:“坐在这儿不怎么舒服,娘子不如到床上去,让为夫给你好好按按啊?”   其实他要解决掉徐青螺这个隐患哪里需要这么麻烦,直接杀了便是,他为太子心腹,手上的人命也不少。这要是换做之前的几个妻子,他可没这么仁慈——不过之前那几个的话,进了苏府都想着去勾搭苏珩,哪里有闲工夫这样观察他。苏衍是个对感情很坦诚的人,他觉得自己这是喜欢上徐青螺了,那就行,小娘子看着也不像是对他有恶意的样子,顶多是因为之前他各种作导致她辛苦的不行,现在自己讨好两下也没什么。   徐青螺轻笑,按住了他的手:“不必麻烦相公了,妾身也就开个玩笑。”   然后她问:“在寺庙里给我出气的人是相公么?”   “是我啊!”苏衍小鸡啄米似的点头,“那个趾高气昂的女人是我娘还在世时给我定下的未婚妻,不过我娘死了没多久,她听说我患病,很有可能活不长,立马就退婚了。”说到这里他露出丝丝冷笑,带着厌恶与不屑,“退婚便退婚,我也不是那等死扒不放的人,只是她退婚,又何必以毁坏我的名声做代价。”虽然他一点都不在乎苏家四少这个名声,但被那种人玷污,也还是觉得恶心非常。   原来如此,徐青螺现在有些佩服魏如是了。能在苏衍如此厌恶她的情况下成为他的妻子,也是有些本事的。只是现在……徐青螺抬眼对苏衍道:“你可不能再喜欢她。”   苏衍嘿嘿一笑:“那是当然,我自然不会喜欢她的。”他又没有病。   徐青螺听了,嫣然一笑,她这一笑简直美不胜收,眉眼婉转动人,苏衍看得脸都红了,他凑到徐青螺身边坐下,也不矫情,握住她冰凉的小手说:“青螺,你且再等我一段时间,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到时候,比大夫人还要风光。”   “风光与否我并不在意,只要相公记住今日之话,绝不与那魏家小姐重修旧好,这就够了。”   听了这话,苏衍突然生气起来,孩子气的松开徐青螺的手,负气道:“我喜欢她什么,我跟她有什么旧好要修的!你若是不信我,跟我过一辈子自然就知晓了!”   “我知道你跟寻常男子不一样。”徐青螺慢慢去握他的手,“只是那位小姐出身好,容貌也不错,又是与你有婚约之人,我实在是……”   “她如何能与你比!”苏衍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出身是天定的,这一点没得比,日后你定然比她富贵得多;我也不是那看重容貌之人,你比她可美多了!还有那劳什子的婚约,她不过是我解约的未婚妻,你可是我正大光明的妻子!魏如是算个什么东西!”   就他这种有仇必报的性子,魏家到时候能不能讨着好还得另说呢!   徐青螺听他叽里呱啦说了一大串,轻笑,“那我就信了。”   “当然!”   徐青螺看着这个青年爽朗的笑,心中突然无限酸楚。她知道他是真心的,因为她能看到真相。可越是这样,她心中越是难过。为什么她活着的时候不曾遇到这样的好人?若是那会儿有这样的福气,也不至于落得那般下场。只是……“你我虽为夫妻,我却没有这福气,相公,你可千万别喜欢我。”   她直接让人别喜欢他,苏衍一下就愣住了,“什、什么?”可是已经晚了呀!   “别喜欢我。”徐青螺低头,闭上眼,又睁开,“我这样的人,不值得。”   “有什么值得不值得的——”   “我杀了我最爱的人。”   ☆、第六十五碗汤(六)   第六十五碗汤(六)   苏衍整个人都惊呆了,他不敢置信地望着徐青螺,似乎没听清她方才说了什么。   “所以,我这样的人,不要喜欢。”徐青螺摸着自己的琵琶,温柔缱绻的目光怎么也不像是做出她口中杀人那等事的模样。   不由自主的,苏衍的目光就顺着她纤细的手指落到雪白的琵琶上。她抱着琵琶的时候实在是太过温存痴迷,就好像、就好像……“你的琵琶……”   徐青螺看了他一眼,又看向琵琶,淡淡地说:“是啊,这是我所爱之人的尸骨。”   “我杀了他之后,掘了他的陵墓,将他的骨头取出,做成了这把琵琶。”手指在琴弦上轻轻一挑,琴声铮铮,分外好听。“否则,这曲子又怎么叫白骨声呢。”   她的声音越发轻柔低沉起来。“他没日没夜的在琵琶里哀嚎挣扎,不停的叹息,可那又如何?他现在在我怀里,在我手上,谁都夺不走。”   “他再也无法骗我了。”   苏衍惊的站起来,后退几步背抵住门,惊喘着。“这怎么可能……”   他本来是不信的,可那几根琴弦却突然像是炫耀一样耀武扬威起来,自己脱离了琴身晃荡在空中,苏衍亲眼所见这神奇一幕,整个人已说不出话来。那琴弦似乎对他还挺有敌意,顺着他周身绕了两圈,作势要穿透他,把苏衍吓了一跳后就乖乖回到了徐青螺的手上,又平静的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了。   这是怎么回事……   徐青螺淡淡地道:“我不喜欢你,你也不要喜欢我。”   “可是你已经嫁给我了,我们总是要过完这一辈子的!”苏衍想都没想就这样说。   徐青螺微微弯起嘴角:“那又如何?”   她就清淡淡问了这么一句,却让苏衍瞬间哑口无言。随后徐青螺就扭头看向窗外不再看他,手却一直抚摸着琵琶,好像抚摸再久也不会厌倦。而琵琶静寂无声,除了偶尔微微震动一下。   对苏衍来说,这件事情可真是太神奇了,神奇的他不知该怎么反应。于是他选择上床睡觉,说不准一觉醒来就发现这一切都是错觉,其实徐青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真面目,也不知都发生了什么。   然而当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虽然黑了,但徐青螺仍然坐在窗边。她似乎变成了一尊塑像,就那么安静地坐在那里,怀里抱着她那把琵琶。见苏衍醒了,便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来:“你醒啦?”   苏衍咳了一声,他这人离经叛道,我行我素,一开始无法接受那把琵琶的存在,可现在一觉醒来再看,感觉也不过如此,就是把琵琶而已,又不是个真正的男人,还能跟他抢女人不成?   最主要的是苏衍这个人,还真就喜欢这种古怪诡异的调调,所以他第一句话是问徐青螺:“可以让我摸摸吗?”   徐青螺讶异:“你要摸它?”   没等苏衍回答,琵琶就动了动,很明显的表现出自己的嫌弃与不愿意。被残酷拒绝的苏衍感到有几分悲伤,严格点来说,他现在是把琵琶当成徐青螺的宠物来看了。徐青螺问他:“你不怕吗?”   苏衍说:“怕什么?”   “怕我,怕琵琶。”   “琵琶有什么好怕的,不过死物而已,就算活着它也不是男人,跟我抢的了吗?”苏衍很是理所当然。“你就更不怕了,你对我那么好,而且我不会骗你。我若是负心于你的话,你也把我做成琵琶好了。”   徐青螺第一次哑口无言:“……”   他以为琵琶是那么容易做的吗?   “就这么说定了。”苏衍表现的非常淡定。“咱们已经成亲了,怎么说也是要过一辈子的人,你要是不喜欢我那我也没办法,但你不能让我不去喜欢你吧?这就有点不公平了不是。”   他满嘴歪理,徐青螺根本说不过他,她从来都不是那种舌粲莲花的人。本来还以为能吓到他,没想到只是睡一觉,苏衍这整个人都不正常了!   她觉得这男子真是不听好人言,便起身放下琵琶,“我去厨房看看,催一下晚膳。”   “走好。”跟徐青螺打完招呼,苏衍一双放着贼光的黑眸盯到琵琶身上,他第一次见这琵琶就觉得肯定不是寻常物,听说是人骨做的之后就更好奇了,特别想摸一下。   结果等徐青螺回来的时候,苏衍正襟危坐在桌边,琵琶也老老实实的待着,没有什么不正常——她当然没看到听到脚步声时打得难分难舍的这俩一瞬间消停坐好的样子。   和以往一样,晚膳并不是那么如人意,苏衍早习惯了,苏府就没几个人把他当成少爷。徐青螺见他眉眼带着深沉,便道:“虽然菜色普通,却也不是不能吃。”   苏衍心想,我吃也就算了,你这样的女子怎么也能吃这种东西呢。只是他脸上仍然带笑,“没事,也不用等多久了,再忍忍就好。”   徐青螺知道他所谓的不用等多久是什么意思,两个皇子之间的争夺已经进入白热化,最后的赢家是谁不言而喻。她点了下头:“等得起。”   桌上这晚膳实在是可以用寒碜来形容,一道清炒的已经蔫儿了的青菜,一道全是肥肉的红烧,还有一碗散发着鱼腥味儿的鱼汤,一小盆冷的差不多了的粥,三个干巴巴的馒头。   苏衍眼神变冷,苏家如今怎么对待他,日后他便怎么回馈苏家,这报应么,难道还怕等不成。   两人草草吃了点就算了,期间苏衍的表情一直都不怎么好看,徐青螺看着他道:“小不忍则乱大谋。”   苏衍一愣,看向她:“娘子……”   徐青螺笑了笑:“我还等着过好日子,相公可不要让我失望。”   几秒钟后,苏衍咧嘴一笑:“定然会让娘子满意。”不仅会让她过上好日子,还会给她挣个一品诰命回来。   虽然两人已算开诚布公,但有些事情彼此间都保持着一个度,苏衍也好,徐青螺也好,都有些事没有跟对方说。有的时候,秘密永远是秘密比较好。   苏衍孤身多年,如今身边总算是有个知冷知热的人,虽然徐青螺不喜欢他,但那只是暂时的,他也不是那种会强求的人,只要这个女子留在他身边,对他而言就足够了。   也因此他心情愉悦,这种情形一直维持了许多天,就连再见太子的时候,向来对感情迟钝的太子都看了出来:“最近这是怎么了,如沐春风的,有什么喜事,说出来也让我知道知道。”   苏衍懒洋洋地看他一眼:“殿下不懂。”   太子一听,眼睛一瞪:“我怎么不懂?!”   “男女情爱你懂个屁啊。”   “我当然懂!我成亲可比你早!”   “早有个屁用啊?”苏衍摸着腰间系好的荷包,那是徐青螺给他缝的,他就一直带着。“正妃是皇上赐婚,侧妃是皇后塞的,你身边女人是不少,但你喜欢的有几个?”   太子一时语塞,“那、那你的意思是你比我懂?”   “这是自然。”苏衍抓了把松子仁,一颗一颗抛着吃。“我跟你说,我这次娶的媳妇可真是好,你看了你都喜欢。”   太子呵呵冷笑:“孤是那种夺臣妻之人吗?”   苏衍瞄他:“那也得看你能不能夺走。”   太子鄙夷地白他一眼:“怎么,这女子和之前的几个有什么不同?没被苏珩勾走?还是没被大夫人收买?”   “都没有。”苏衍抛松子吃的开心。“不仅没有,反而全力帮我,如果没有她,我现在还得每天当着婢女的面把下了慢性毒的药喝了,然后再吐出来呢。”   “若是如此倒也不错,只是她可知你我的关系?”   “我们有什么关系?”苏衍很嫌弃的样子。“我们是朋友是兄弟是君臣,请殿下不要说的那么暧昧。”   太子看着苏衍这副死样子,恶心的差点把刚才喝的茶吐出来,正要再说点什么,却见苏衍吃完了松子,从榻上起身,“我要回去了,媳妇等我吃饭。”   太子:“……”孤还有话没说完。   “什么都不用说,事儿我会办好的,到了时候,如约举事便可。”苏衍好整以暇的面容添了分阴狠。“这次我要让苏家血债血偿。”   太子听他话里带着戾气,不免有些担心:“老四……”   “殿下放心,我绝不会做出不理智之事。”苏衍淡淡道,“苏家好日子过得够久了,差不多也该到头了。”   他那苦命的娘亲在地底下等了这么多年,也该等到那个负心人了。   太子点了下头:“是啊,等的太久了。”   人这一生能活多久,又能有多少的时间拿来等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人呢,对苏衍的娘来说,是个未知的谜,对徐青螺来说,又何尝不是呢。   ☆、第六十五碗汤(七)   第六十五碗汤(七)   徐青螺早知道苏珩不是什么好人,虽然这人看起来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但那双眼睛却无时无刻不透露着恶意,她之前就觉得苏珩对自己太“好”了一点,未免有种刻意亲近之感。不过这段时间内没怎么再见,她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今日恰逢苏衍不在,她本来在院子里弹琵琶,可一曲没有弹完,就瞧见苏珩走了进来。   怎么说这人也都是苏衍的兄长,即使苏衍对苏家人没有感情,这表面上的功夫该做还是要做。因此徐青螺起身行礼:“见过大哥。”   “请起。”苏珩伸手来扶她,徐青螺躲得很快,所以最后他只是稍稍虚扶了一下,倒也不算面子上过不去。但苏珩此人就喜欢这个调调,徐青螺要是像之前苏衍娶的那几个女人,他稍稍对她们好一点便绞尽脑汁与他亲近的话,他反倒觉得不够味了。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等,原以为徐青螺这样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歌姬一入苏府,便会被这里的繁华奢侈迷去眼,谁知道这小娘子也忒能忍,还真就做出一副好妻子的样子来。对此苏珩是不信的,他太了解女人了,他对于女人的兴趣和他看起来光明磊落的外表完全是个反比。从苏衍开始娶妻“冲喜”以来,固然有那些女人本身爱慕虚荣的原因在,苏珩的引诱与暗示也是少不了的。   甚至不仅是苏珩,还有苏衍的其他几个兄长,他们在暗地里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默契,那就是谁能搞到苏衍的妻子就算谁厉害。   在这之前的几个妻子全部都沦陷了,并且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大夫人对于他们这种游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之所以给苏衍娶身份不高的妻子,一是为了羞辱苏衍不让苏衍好过,二也是为了给苏衍安上一个命硬克妻的罪名,等到老爷彻底厌烦了苏衍把他赶走,她就终于没有心腹大患了。   徐青螺是什么人,他人是真是假她一眼就能看穿,这个苏珩心思不正就差写在脸上了,焉能有看不到的道理。   但苏珩却看不出她有多危险,全然将她当做了与以往猎艳对象一样的女子,之前看徐青螺就觉得她长得好,今日阳光之下凑近了看更是倾国倾城,苏衍那贱种也真是有福气,能娶到这么个媳妇,只是那病秧子成天跟药罐子为伍,能满足徐青螺么,要知道之前苏衍娶进来的几个女子可都还是处子之身,想必徐青螺也差不多。   “弟妹真是好琴技,我也对琵琶颇有涉猎,却不曾听过如此动听的琴音。只是悲婉哀戚,弟妹可是生活有什么不顺?”   基本上当看上去英俊文雅的苏珩这么问的时候,女子就受不了的想要诉苦,这一招无往不胜,今日却在徐青螺身上栽了个大跟头。她淡淡地看他一眼,道:“不过是首曲子,先贤曾经说过,音乐本无感情,是听的人赋予的,大哥从中听出什么悲婉哀戚,平时应该过得很不好吧。”   牙尖嘴利的。   苏珩心里这样想,面上却是带笑的,有刺儿的玫瑰最香,总比那些柔弱的花草来得动人些。   如果不是苏衍出去了不在院子里,徐青螺才不跟苏珩周旋拖延时间,也不知道苏衍到底什么时候回来,这走了都好一会儿了。   他现在很是信任她,去哪儿都要跟她说一声,要徐青螺帮忙打掩护,苏珩被她噎了这麽一句也不生气,兀自以为是美人在同自己打情骂俏,便笑道:“弟妹说话当真是有趣,四弟可好?怎么这么会儿了都不见他出来?”   “相公身体不好,常年卧病在场大哥也不是不知道,这样的天气还让他出来见你,也太不心疼他了。”   苏珩笑笑说:“我自然是不如弟妹心疼四弟的。”   徐青螺觉得他格外虚伪,似乎都能透过这英俊的皮相看到他内里肮脏污秽的灵魂。但这样的黑暗邪恶是琵琶最喜欢的,它甚至开始在她怀里微微颤动了。徐青螺用手轻轻拍了拍,琵琶才安静下来。   对它来说,苏珩简直就是十全大补丸的存在,吞他一个能抵得上吞十个普通灵魂,真是饿得受不了,可惜徐青螺不让动嘴。   “俗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大哥今日到这院子来可是有事情?若是,只管告诉我,我转告相公便是。”   苏珩说:“我只是从外头经过,听得琴声美妙,是以进来探访,没想到弟妹竟然弹得一手好琵琶。若是可以人,日后可否为我指点一二?”   徐青螺道:“不过粗浅之功,担不起美妙二字,大哥若是想学,京中琵琶师父多得是,我是万万没有这个本事的。”   苏珩轻笑,伸手来摸她琵琶,似乎是要欣赏的样子,就在他手指靠过来那一瞬间,琵琶发出一声细微的筝鸣。如果不是徐青螺眼疾手快一把将其揽住,此刻苏珩的手指头怕是已经被琴弦搅断了。   本来就非常饿,结果食物还一直不要命的往跟前凑,不动嘴都是对不起自己啊。   徐青螺的可以躲闪让苏珩有些不高兴:“我只是想见识见识这把琵琶为何通体如玉,是由什么材质做成,弟妹何必如此见外防范于我,难道我还会抢你的东西不成?”   那谁知道呢?你抢不抢我的不好说,但抢苏衍的却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徐青螺不欲再同苏珩废话,便想快些将他打发了,直截了当道:“大哥若是无事还是请回吧,院子简陋,无法招待,恕不远送。”   说完就要转身走,她不喜欢被人骗,同样也不太喜欢骗人,但苏珩却趁此机会拉住她纤细的手腕,“弟妹。”   徐青螺慢吞吞地把视线移到对方握着自己手腕的大手上,面上表情似笑非笑,“大哥想说什么?”   “整日在这破旧的小院子里待着,不嫌憋闷吗?”   “憋闷如何,不憋闷又如何?”   “不憋闷自然不如何,可若是憋闷,苏府这么大,哪里不能去呢?”   这就是话里有话了,暗示徐青螺可以投入他的怀抱,奈何徐青螺装作一副我听不懂你说什么的样子道:“大哥真是有意思,大夫人前些日子才叮嘱我不要在府里乱走,尤其不要私闯其他院子,今日大哥却要我四处走动,难道是想看大夫人拿家法惩治我不成?”   苏珩也知她是有意推诿,有时候这样子打哑谜也是种说不出的乐趣。“母亲再如何说,也不过是后宅妇人,这苏家到底还是由父亲与我做主的。”   徐青螺看着他,突然嫣然一笑。因为生得美,平素她都保持着不苟言笑的状态,顶多便是莞尔,如今这样灿烂的笑容还真是第一次,顿时更显艳光四射,让苏珩觉得哪怕是母亲房内那株名贵的,号称价值连城的幽兰,在巧笑倩兮的徐青螺面前也不过尔尔。   和之前那几个女子比起来,徐青螺简直就像是天上的仙女,他如何能放过她?   “既然如此,我倒真有个请求,想要大哥帮个忙。”   “你说。”美人求助在,自然要全力以赴。   “相公身子不好,这府里下人对他如何,大哥想必心中也知晓。我听说苏家在郊外有个别院,那里环境清幽,非常适合养病,所以想请大哥帮忙在长辈们面前美言两句,让我同相公到别院暂住。”   听了这话,苏珩眼神有些变了,他到底不是色令智昏的人。“弟妹这是什么意思,别院虽说清净些,却多有不便,煎药服药又如何做?”   “若是能将煎药婢女带上自然最好。”   苏珩本来没想答应,但他突然想到一件事,苏衍这么多年一直住在府里,因此他们不能下手直接让他死,可若是死在府外的话,无论如何都跟他及母亲扯不上关系吧?这样一想,送苏衍出府倒也不是什么麻烦事了。   等到苏衍死了,这娇滴滴的小娘子成了俏生生的小寡妇,还不是任由他拿捏,届时抱在怀里一顿翻云覆雨该是何等的快活!   他正想再朝徐青螺要点好处,却听得一阵咳嗽声,原来是苏衍扶着门出现了,一步一顿地往外走:“大、大哥怎么来了?”   说来也是奇怪,徐青螺看别的表里不一的人时总是感到恶心,但苏衍却不一样,就像是此刻这人眼里的“孺慕之情”,闪耀的全是对这位年少有为的兄长的崇拜,徐青螺只觉得好笑。   苏衍察觉到她想笑,借她搀扶自己的时候,手指在佳人腰间轻轻一摸,徐青螺立刻收敛起来,“四哥,你怎么出来了?”   自打两人开诚布公后,苏衍觉得她平时冷冰冰叫着相公一点也不好听,经过两人多方面协商,决定徐青螺从此后改口叫他四哥。   方才在苏珩面前冷若冰霜,见了苏衍便柔若春风,真是叫人感慨苏衍这小子的桃花运,就算是个短命鬼,那也风流过啊!   ☆、第六十五碗汤(八)   第六十五碗汤(八)   “在屋子里待得久了,不免闷得慌。方才听到大哥声音,还以为是听错了。”苏衍笑得十分纯良,不了解他的人看了,肯定会认为这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即使被人欺负到了自己头上也是会一笑而过的。   苏珩便是如此觉得,他甚至不屑于在苏衍面前掩饰自己对徐青螺那龌龊的心思。“四弟身体不好就别出来吹风了,我也只是路过,听得弟妹琴声哀戚,进来关心她一下。”说着对徐青螺笑了笑,一点也不怕被苏衍发现。   徐青螺眉眼微微带了冷意,她最是不喜欢旁人冒犯于她。性子宽和如她都要生气,更何况是天生小心眼的苏衍呢。这会儿要不是时机不对,苏珩那双烂手已经被他砍下来了。   只是现在虽然不行,不代表以后也不可以。他可记仇得很。苏衍表面上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大哥真是有心了,素日里那么忙,竟然还能抽空关心我与青螺。”   苏珩笑着说:“应该的。”   兄弟两人又假惺惺的互相说了些场面话,苏珩才拱手告辞,他走后,徐青螺抬头看苏衍,“跟这样的人说话,你就不觉得恶心?”   没想到苏衍却问她:“你觉得大哥长得好看还是我好看?”   徐青螺:“……”   苏衍没等到她回答,便自己琢磨起来。“不管怎么说,我虽然不算是什么绝世的美男子,但也称得上是面如冠玉,虽然现在看起来瘦弱了点,但这都是假象,我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苏珩跟我就没法比了,他一个文官,每日坐着,大腹便便的,不出几年肯定会长肚子——如果他还能活到那个时候的话,我看起来怎么也比他好吧?”   徐青螺就没见过这么有自信的人,她无语地看了苏衍一眼,转身想走却被他拦住了:“青螺你觉得呢?”   她觉得呢?她觉得什么?徐青螺轻轻把他推开:“你比他好看。”   苏衍立刻满意:“我也这么觉得。”   他跟在她身边走了没两步又说道:“其实我现在就是没打扮,你看我成天穿的都是些普普通通的衣服,完全衬托不起我的气质。等到日后我穿的比苏珩还好,你就会发现不仅是外表,就算是气质上他也是不如我的。”   “……”   因为有了苏珩的帮忙,徐青螺就已经着手收拾准备搬去别院住了。对此大夫人等人都非常欣喜,因为如果这样的话,苏衍万一死在外边可跟他们一点关系没有,还能赖给徐青螺。   他们在打什么主意,别说苏衍,徐青螺都猜得出来。但他们就是给大夫人这个机会,因为三皇子马上就要举事了,到时候徐青螺留在苏府未免太过危险,还是早日搬出去。这是苏衍的意思,原本他是想用别的方式搬出去的,没想到今日苏珩进来倒是帮了个忙。   虽然如此他还是再三叮嘱徐青螺,就怕她也被苏珩那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给骗走:“你别看苏珩人模狗样的,其实从来不干人事儿,大夫人之前让我娶的那几个姑娘,全毁在他手里。”   徐青螺好奇问了一句:“什么意思?”   “他们个个视我为眼中钉。”苏衍先是冷笑一下。“大夫人‘好心’给我张罗亲事,可是娶的都是些普通人家的姑娘,入府后她们自然个个瞧不上我这个没用的废物,苏珩等人稍微暗示一下,她们便主动上钩了,甚至帮着他们来陷害我。”   “你那个克妻的名声也是大夫人故意传出去的?”   苏衍摇头:“这还真是个意外。”   徐青螺不明白的眨眨眼:“什么意思?”   “本来呢,他们都没有这个意思的。大夫人第一次做主给我娶进来的是个农家姑娘,虽然出身普通,但小家碧玉,很是清秀,结果没几天就被苏珩勾搭走了,我说苏珩这人就是贱的,喜欢偷人家的老婆,结果这一来二去的,那姑娘怀孕了。你想啊,我身患重病,碰都没碰她,她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然后呢?”   “苏珩自然不能认下这孩子,他这人虽然虚伪,但还是爱面子的。那女人最后是淹死的,想来是两人争执的时候出了个意外。”苏衍冷冷一笑。“结果这人死了之后,我克妻的名声就传了出去。为了帮我加深这个虚名,大夫人接连帮我娶了好几个女人,最后全在三个月里死光了。”   徐青螺皱眉:“就为了这么个罪名……就杀了这些个女人?”   “杀没杀我不清楚,但她们全死了是事实。”苏衍撇了下嘴。“一个个年纪轻轻健健康康的,怎么就能在三个月里死掉?”   这苏家真是藏污纳垢,这样心狠手辣,全部剿灭也真不为过。“你不曾想救她们么?”   苏衍的表情是冷淡的,“我试过了,但我有秘密要隐藏,可惜她们没有人听我的,只认为我自己无能不能给她们荣耀,还阻挡她们自个儿寻找幸福。为了荣华富贵便上赶着送死,我又能有什么办法?”   徐青螺轻轻叹息,“这些人命,早晚他们都是要还的。”   “不说他们,扫兴。”提到苏珩大夫人苏衍就觉得生理性恶心。“咱们到了别院,你要照顾好你自己。”   “那你呢?”   “我要去办事。”苏衍伸出手,慢慢地摸了下她的脸,这是他们成亲以来头一次如此亲密,徐青螺有些发愣,苏衍已经把手缩了回去,背着走在她前面,问她说:“要是我平安回来,你就做我妻子,名副其实的,行吗?”   徐青螺低下头,“你会平安回来的。”   “我这人很惜命的。”苏衍突然停下来,徐青螺一时未察撞到他后背,他顺势转过身握住她一只手,“但如果你答应我的话,我会更爱惜自己一点。”   徐青螺无奈:“你不怕我么?”   “我怕你做什么。”苏衍此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为世俗所困,看得特别开。“自己过得开心最重要,其他的我什么也不管,我跟你在一起就觉得高兴,这就够了。”他的视线落在徐青螺怀里的琵琶上。“这个东西是什么我不想知道,我只想你做我的妻子,我若是骗你负你,你便把我的骨头也做成琵琶。”   听了他这话,徐青螺莞尔:“你当这琵琶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出来的不成?”   苏衍说:“我不管,反正就是这样。”   “好吧。”徐青螺轻轻点了下头。“等你平安回来,我就做你真正的妻子,余生还请四哥多多指教。”   本来她就是要在这里生活下去的,对于真正的徐青螺来说,留在苏衍身边就是最大的幸福。她这一生有很多事情原本应该为苏衍完成,最后都被魏如是给毁了。   苏衍狂喜不已,捧住徐青螺的脸狠狠亲了一口,然后觉得自己太过孟浪,装模作样的咳了一声,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说,“走、走,回去。”   对于苏衍搬到别院去修养的事情,大夫人求之不得,苏老爷冷漠以待,他才不在乎这个儿子究竟是什么样的,可能苏衍不存在对苏老爷而言会更好一点吧。   住到别院后,那有毒的汤药仍旧是每日都端来,而且量比以往重了许多,在前一个世界医术精湛的徐青螺只消用鼻子一闻就闻得出来,这药苏衍自然是不会喝,但仍装出一副喝过药并且病情愈发严重的样子来。   苏家的嫡出二小姐被送到三皇子府做了侧妃,苏家跟三皇子越走越近,如今苏衍也好太子也罢,等待的都是一个时机。   太子是皇后所出,占了嫡也占了长,而三皇子则是宫女之子,皇帝近年来年纪大了,愈发的昏庸,他的几个儿子里,就属太子跟三皇子最有能力,结果他却偏偏想要最小的儿子——才两岁大的十二皇子继位。   对太子也好,对三皇子也好,都是不乐意见到的,他们兄弟俩在等的就是看谁更有耐心,很显然三皇子输了。   十二皇子的母妃是皇上近年来特别宠爱的勤妃,出身普通,但就是生得花容月貌,把皇帝的心给勾住了,还给皇帝生了个儿子,皇帝年纪越大就越是任性,看太子跟三皇子都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惟独喜欢十二皇子。   要真让这位老人家闹腾下去,最后他说不准真能干出立遗旨让十二皇子当皇帝的事儿。   也因此举事迫在眉睫。太子占着这个身份,需要师出有名,倘若三皇子主动的话,他便可以顺势为之,到时候皇帝不退位都不行。   而苏衍要做的就是成为太子的左膀右臂,同他一起谋划这一切。赢了,便是股肱之臣,输了,便要做刀下之鬼。   对此徐青螺并不担心,因为她知道,苏衍肯定会赢的,他也就是生在了苏家,若他也是皇子,太子也好三皇子也好,谁都得靠边站。   ☆、第六十五碗汤(九)   第六十五碗汤(九)   他们到了别院不久,苏衍便离开了。现如今局势紧急,虽然京城一片祥和,但这祥和之下的暗潮汹涌,却是普通人所看不着的。   他很放心的把一切都交给徐青螺,深深地信任着她。若说徐青螺对苏衍有什么感情,这倒未必,但只凭着对方这股信任,她便愿意为对方赴汤蹈火了。   在她有限的记忆中,这样子的信任几乎是不曾存在过的。对徐青螺来说,实在是非常珍贵的宝物——虽然琵琶对此不屑一顾。   琵琶只喜欢一切负面的情感及黑暗。苏衍这样的人,看似玩世不恭我行我素,实则正直坚定,即使深陷低谷也很快能找到方法重新振作,总是充满着希望和快活,对琵琶来说实在是太讨厌了,还是苏珩这样的人更有吸引力,吃下一个,能抵得住很久不饿,说不定吃得多了就能化成人形。   但徐青螺总是管它管的特别紧,不让做这个不让做那个,前一个世界幸好它机灵,否则哪里有机会去吞噬凌不凡跟他的手下?只可惜那样的机会就那么一次,在此之后徐青螺就看它看得更紧了。   怎么能不叫人扼腕。琵琶本来还想偷偷跟着苏衍,到时候苏衍肯定会去找苏家的麻烦,事实上苏家那些人都是很好的养料,要是能吞噬他们的灵魂,可真是太好了。然而徐青螺早就料到它会这样,在太子举事前便主动带着它到了别院,而琵琶离了徐青螺就是死物。   它只有在她怀里的时候才是活的。   徐青螺在别院里,照顾苏衍不假手他人,对下人们来说这都习惯了,在苏府的时候四少夫人就亲自照顾四少爷的,到了别院自然还是如此。而且谁都不想跟注定短命的人靠近,万一被过上了病气可怎么办。   本来这样下去,等到苏衍回来也不会有问题。身为苏家四少爷的时候,苏衍没有关心他的亲热或是朋友,自然不会有人到别院来看他。可徐青螺却把魏如是给忽略了,这个女子对苏衍求而不得,想尽了脑汁也见不着他,后来想起前世苏衍曾经有一段时间曾到别院修养,便派了人时时刻刻盯着,果然没多久苏衍便来了,只不过和前辈子不一样的是,这一次他不是孤身一人,还带着他那个不值钱的冲喜的妻子。   不过魏如是并没有把徐青螺放在眼里,在她看来,徐青螺不过是个出身卑微的歌姬罢了,就算是嫁给了苏衍,就徐青螺这样的贱命,也是无福消受这富贵荣华。   住到别院后的第七天,也是苏衍离开的第七天,夜里下起了大雨,徐青螺本来正躺在床上安静听雨声,却突然有下人来敲门,说是有人想来借宿一晚,过来问问四少夫人能不能行。   徐青螺听着就觉得怪怪的,这几日天气都不太好,阴雨连绵的,再说了,临近年关,什么人回来借宿?她点了灯,起身披了衣裳去看,发现竟然是魏如是。   当下徐青螺就明白了,这绝对不是巧合。对于重生过一回的人来说,绝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而且怎么说魏如是一个千金小姐也不应该到这儿来。   她没打算留宿,直接让下人拒绝了,谁知那下人却不敢罢休,徐青螺瞧见他眼神闪烁,袖口隐隐露出一张银票,想来是拿了魏如是的银子,就必然要为人把差事办好。但她这个四少夫人也真是不值钱,说的话都没人听的,在苏府是,在苏府别院也是。   人家来问她估计也就是走个形式,魏如是怕早就住进来了把。   徐青螺没打算跟下人一般见识,让他自己做主就没再说话了,原以为第二天雨停了魏如是就会走,谁知道就在徐青螺坐在院子里擦拭琵琶的时候,魏如是就闯了进来!   进来一看到徐青螺,自然不能太过有敌意,怎么说二人都算是有一面之缘——虽然不是很愉快,但魏如是还是做出了惊喜的表情:“呀!是你!”   徐青螺不爱演戏,也懒得陪这样的人演,只是抬起眼皮子看了魏如是一下,然后便重新低下头。   魏如是也不气馁,她看着那琵琶,觉得通体如玉雪白雪白真是好看,她还从没见过这样珍贵的琵琶。想起前世徐青螺是没有这东西的,她一个小小歌姬,哪里买得起这样值钱的乐器呢?肯定是苏衍给的。   于是理所当然地伸手想来摸一摸:“真漂亮的琵琶!我——”   琵琶的弦“突然”断了,如果不是徐青螺眼疾手快,魏如是这会儿手背早皮开肉绽了。   徐青螺微微皱眉,扯住那根断了的弦,魏如是都没看清是怎么回事,琴弦突然就又好了。她在心中鄙夷徐青螺,到底是歌姬,做这种事得心应手。“真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正常人在听到这样的道歉后都会接受,惟独徐青螺说:“那就走吧。”   “什么?”魏如是以为自己听错了。   “那就走吧。”徐青螺又重复了一遍。“我和相公都喜欢清静,姑娘最好还是趁着雨停了赶紧回去,也免得家人担心。”   魏如是不屑的眼神跟她努力表现的和蔼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反比,也就只有她自己会以为徐青螺是真的在关心她:“不会的,我已经让贴身婢女回家报信了,等到家里人来接我,我便回去。”   说着她笑笑道:“四少夫人不必担心,我身上还有些银两,不会在这白吃白喝的。”   言下之意就是徐青螺小心眼了。   这种拐弯抹角的说话方式徐青螺不喜欢,因为这会让她有些很不舒服的感觉,说不出是因为什么,但就是不喜欢。她对魏如是说:“我相公身体不好,不爱见外人。姑娘既然要在这里留,便请自便,不要再往这里来了。”   “是四少爷吗?”魏如是却兴致勃□□来。“我听说四少身子骨一直不好,恰好我这里有一瓶珍贵的丹药,是家父重金采买送给我的,我就一直带在身上,若是可以,还劳烦四少夫人说一声,让四少爷吃下去试试。”   魏如是一点也不担心会把苏衍吃死,她知道苏衍绝不是短命之人,前辈子他可是做上了丞相,甚至还与新帝兄弟相称,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样的人是帝王将相,怎么会短命呢?所以她的药丸其实只是补身体的罢了,并不能治病。   徐青螺被她烦得不行,要是苏衍在,她直接就叫苏衍出来把这人打发了,偏偏苏衍不在,而为了掩盖这个事实,她必须跟魏如是废话个没完。“多谢姑娘好意,这实在是不用,姑娘还是回吧,相公的身体有我照料,不必他人操心。”   魏如是朝屋里看了看:“四少身体不好,怎地四少夫人却在院子里,不在面前伺候?”   说着竟然要朝屋里走去,浑然是把苏衍当成了自己的男人,而徐青螺便是那大煞风景的第三者了。   走了没两步,不知怎地突然就扑在地上,吃了一嘴的泥。刚下过雨的地面十分泥泞,脏得不行,魏如是从地上爬起来,这模样实在是没法看了,真见到苏衍又如何,这副鬼样子能让他倾心才怪呢,便跟徐青螺说:“四少夫人可有衣服可以借给我换一下?如是不胜感激。”   徐青螺说:“没有。”   “怎么会没有……”   徐青螺看到她那忸怩作态的模样就觉得烦,仗着自己重生一次的特别,就以为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了是吗?“此番出来的急,行李什么的一切从简,又赶上连着下雨,仅有的几套衣服洗了都没干,实在是对不住姑娘了。”   “我不挑剔的。”魏如是说,“四少爷的衣服也可以借给我,我只想换下身上这衣服而已。”   这没完没了的缠,徐青螺安抚着手下蠢蠢欲动的琵琶,觉得这女子真的是讨嫌到了极点。“看门的牛伯家中有几个儿子,都是年轻男子,姑娘可以去问问,说不定他们会有衣服借。”   魏如是怎么都是千金小姐,重生回来后又被家里宠坏了,早养成了说风就是雨的性子,能耐住性子跟徐青螺说这么久已经是奇迹了。她本就瞧不起徐青螺,如今徐青螺又是这么一副态度,当下就恼了:“我要亲口问问四少爷,四少夫人如此待客,可还有半点礼数在!”   说着竟是要直接朝屋里去了,徐青螺去拦她她还冷笑:“你算个什么东西,我才是四少名正言顺的未婚妻,等见了四少,我定要你好看!”   理直气壮的,好像完全忘了她在得知苏衍卧病在床又在苏家没什么地位的时候立刻退亲的事情。   而且她也不是客人,不请自来的也能叫客人吗?   徐青螺抱着琵琶挡在了魏如是面前,眸色沉静:“姑娘。”   正在此时,听得一个声音道:“今儿是什么风,把魏家姑娘都吹来了?”   ☆、第六十五碗汤(十)   第六十五碗汤(十)   一听到苏衍的声音,徐青螺就舒了口气,她实在是不喜欢跟魏如是这样的人来往。想到自己要千辛万苦完成五个世界的任务才能得到一次宝贵的重生机会,这女子却随随便便就能拥有,老天爷真是不近人情,又偏心得很。   更让人受不了的是,得到上苍这样的眷顾,不思前世悔过,反倒还异想天开,只想着去抢夺别人的东西,侵占别人的荣誉,享受旁人带来的富贵荣华。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重生?   苏衍已经不是往日里文弱的书生模样,他穿着一袭深色锦袍,身材高大而精瘦,眼神也不是平日里的温和软弱,反倒带着戾气。   魏如是被这样的眼神一盯,顿时就抽了口气,她太熟悉这样子的苏衍了,上辈子在他飞黄腾达再也不用伪装之后,便是这副模样!   难道说——   “这几日天气的确都不太好,山路崎岖难走,想来魏家姑娘也不知道自家出了什么事,还想着在这里为难于我家娘子吧。”苏衍轻轻一笑,很是不屑。“也不动脑子想想,你一个千金小姐,在这旁人家的别院这么久,家里人还没派人来接,是不在乎你,还是没有功夫在乎?”   也或许,是不能在乎。   魏如是俏脸一白,可是怎么会?!时间不对……前辈子苏衍并不是在这个时候成事的,至少还有半个多月呀!她想到魏家前辈子的状况,顿时整个人都无力起来。前辈子魏家和苏家一样,都是站在三皇子那边的,若是苏衍成事,太子继位,那三皇子的党羽会遭到什么样的对待不言而喻,她身为魏家的小姐,最后不是充军流放的命么!怕是还不如前世早早嫁人,虽然活得落魄些,却也不至于如此遭罪。   “你回来啦。”徐青螺露出笑容,旋即看到苏衍手上的瓷瓶。“拿了什么东西回来?”   苏衍先是安抚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命不知何时出现的手下将魏如是捉走送出去。既然是魏家的人,自然要和魏家其他人一起问罪。   然后他把手上的瓷瓶放在了石桌上。“苏见远的骨灰。”   苏见远就是苏老爷,也是苏衍的父亲。   徐青螺隐隐知道苏衍跟太子是在近几日就要举事的,没想到的是竟然这么快,距离他离开也不过半个月的时间啊,说到底还是三皇子忍不住了,他再不为自己争夺,最后江山怕是要落到那小娃娃手中,只是他哪里想得到太子要做的是那抓螳螂的黄雀呢。   “怎么把他带来了。”徐青螺是嫌弃的,她对苏见远没什么印象,只是在跟公鸡拜堂的时候见过一次,随后都是匆匆一瞥,但苏见远对苏衍的看轻却是有目共睹,大夫人暗地里给苏衍下毒的事情苏见远未必就不知道,他只是不想知道而已。   “我娘一直在等他。”苏衍淡淡地说。“虽然我不知道这男人究竟有什么好的,但现在她终于算是等到了。”   苏衍的娘亲跟苏见远之间其实很简单,归根究底也不过是个痴心女子负心郎的故事。苏见远在娶了大夫人之后遇到了苏衍的娘,那个时候这女子尚且年轻貌美,他很快便上了心,编造了个书生的身份哄骗于她,甚至当了个上门女婿,这日子可以说过得十分不错。但在这个世上,谎言可以骗得了人一时,却骗不了一世。苏衍出生后不久,女子得知事情真相,心力交瘁,她如何能相信与她有了婚书拜过天地的书生竟然早已娶妻,甚至还是朝廷大员?几欲寻死,又舍不得尚在襁褓中的苏衍。   事情既已败露,苏见远便也不装了,他把这母子二人接进府里,可从正妻成了贵妾,便是有个贵字,也仍然是妾,对女子来说,这样的羞辱以及欺骗,是无法原谅的。   而大夫人更是对她恨之入骨。   这件事只有苏见远是唯一的罪人,但这两个女子却都因为他颠覆了一生。大夫人生性好妒,即使苏衍的娘进府后便不与苏见远见面说话,她也不肯放过她,买通了苏衍身边的下人,慢慢地便让那女子病入膏肓。   她死掉的前一天晚上,大夫人来看过她,苏衍就躲在外面的窗户下,他本来是想拿自己刚做好的草蚱蜢给娘亲看的,谁知道却意外得知了娘亲死亡的真相。   最好笑的是,这一切苏见远都知道,他知道,却从不阻止,因为他还要靠大夫人娘家的势才能在朝廷中立足。也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在大夫人离开后,苏衍进去,还听到弥留之际的娘亲叫着他的名字。   她是有尊严的,为了孩子不得不委身,却也不肯再与苏见远有本分关系,这些和她对他的爱并不矛盾。在这之后,大夫人对苏衍愈发的刻薄,而苏见远只是看着,从不说话。   他根本想不到有朝一日,那个最不被看好,最病弱的儿子,竟然会是他那么多儿子中最出息的一个。   苏衍想起自己带兵拿下苏府时苏见远震惊的眼神就好笑,大夫人疯狂咆哮的样子更是让他感受到了报复的快感。他娘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可她这一生就是被苏见远给骗了也还爱着他,而大夫人呢?她自己丈夫犯的错,却要一个无辜的女人来承担。   都去死吧。他还记得那年他看着灵柩,可身为妾根本没有资格入苏家祖坟。他娘生的时候不承认自己是苏家人,死了也不进苏家祖坟,那么从现在开始,苏家就不复存在了,更遑论什么祖坟呢。   徐青螺看着那个瓷瓶,握住了苏衍的手:“都过去了。”   是啊,都过去了,一切过不去的,最后终将过去。   苏衍对她笑了一下,“我要去把这个男人埋在我娘坟墓的旁边,他没有资格跟她共穴。”   徐青螺有些出神,点了下头:“好。”   付出了全部的爱,最后换来的是欺骗与背叛,但尽管如此,也还爱着。为了自己的尊严与原则,不肯再和那个男人亲近,但临死之前,还是忍不住想要再见他一面,死后也希望能与他骨肉交缠,死而同穴。   值得吗?   会后悔吗?   徐青螺很想问问苏衍的娘,你会不会后悔?你这一生就这么过了,值不值得?   她陪着苏衍把苏见远的骨灰埋在了苏衍娘亲的坟边,然后就被苏衍光明正大的带回了苏府。苏府仍然是苏府,只是这一次不再是苏见远的苏,是苏衍的苏。苏家人全部下狱,他们协助三皇子造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连带着魏家都要连坐,对苏衍来说,所有曾经侮辱他的看轻他的都得到了报应。   他本来就是小心眼的人,别人若是对他一点不好,是要想方设法报复回去的,更别提是害死他娘亲的大夫人了。   如今太子登基,皇帝自然就成了太上皇,经过三皇子这件事,他老人家突然想开了,还是不折腾了,这些年太子什么样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当了太上皇之后成天仍然可以尽情吃喝玩乐,还不用关心国家大事,有什么不好?   而新帝登基,苏衍自然成了大红人,谁能想到苏家那个不受看重的短命鬼竟然还能有这造化?尤其是那大义灭亲的态度更是让人赞叹,甭管这大义灭亲是真心还是假意,反正事情已经成真,就没别的好说了。   最重要的是,苏衍现在是新帝的心腹,如果能跟他攀上关系……   这会儿也没人在意那克妻短命的传闻了,更没人记得苏衍其实早就娶妻,身边还有个没被他克死的呢!   直到传出苏大人近日要成亲的消息,众人才恍然大悟,然后继续送人表示,正妻归正妻,男人嘛,没有个三妻四妾也能叫男人?再说他那正妻什么出身大家都是知道的,谁家姑娘送进去出身不比她好?   然而锦上添花者多,雪中送炭者少。苏衍富贵腾达的时候有无数的人想来沾光,他落魄受辱时却只有一个徐青螺陪在身边。因此对他而言,其他所有人加在一起也不如徐青螺来得珍贵。   且不说他喜欢她,便是不喜欢,没有男女之爱,只凭徐青螺的真心照料,他也会一辈子对她好。   再不纳其他女人过门。他不想变成苏见远那样的男子,伤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还以为自己是个情圣。他也不想因为自己造成他人的悲剧,因此只有一个娘子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只是不知为何,他们成亲的那天晚上,娘子的琵琶却突然不见了。为此苏衍还好奇地问过,徐青螺却轻轻一笑:“随着该去的人一起去了。”   随后便是洞房花烛,你情我浓,恨不得厮守一起永不分离。   而女鬼将身体还给宿主的时候仍然在想,值不值得?什么是值得,什么又是不值得?   ☆、第六十六碗汤(一)   第六十六碗汤(一)   短短的三天时间,女鬼经历了一个女人一生由喜入悲的过程。   第一天的时候她在一个青年怀里,那青年眉目俊秀体贴多情,将她拥在怀里的时候当真是似水般的温情,似乎能令人溺死在他深情的眸中。   可女鬼却觉得浑身发冷。   明明是那样温暖的怀抱,为什么她还会觉得冷?这个疑问当她抬起头来看到青年的时候就明白了。因为他虽然脸上在笑,嘴角在笑,眼睛却没有笑。   那是冷酷的、绝情的、带着深深恨意的表情。   可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安安静静地在青年怀抱里听着他说话,如果抛开一切虚伪,那么他们二人真可以说得上是神仙眷侣。   第二日是她被绑在床上,绳索深深地陷入她的四肢,与此同时传来的还有极其屈辱的痛。那种痛兴许并不是她的,而是宿主的,但女鬼却感同身受,无比清晰。她感到了宿主心中浓浓的不可置信和悲伤,然后看着记忆中还温文尔雅的青年化身成为薄情的魔鬼在自己身上肆虐。   这又算什么呢?   记忆如同潮水般向女鬼涌来,原来宿主是这青年仇人的女儿,她的父亲害死他全家,于是他要为家人报仇,首当其冲便选择了仇人的掌上明珠付琉璃。   琉璃易碎,如珠如宝。   她的父亲有多么疼爱她,青年便多么凶狠的摧残她。如今她已经不是太史令大人的千金,而是御史大人家里的一名侍妾。   父亲死了,以通敌叛国的罪名,满门抄斩,只有她被青年带了出来,安放在御史府,没有任何人知道,包括深深信任这位权臣的皇帝。   付琉璃得知一切的时候整个人都崩溃了,然而青年带着她,逼着她亲眼看见全家老小于菜街口被砍头,一颗一颗的人头滚的到处都是,刽子手把它们捡起来,就像是瓜一样,随意丢进了袋子里。   然后他便把她带回来,在她濒临疯狂的时候占有了她。   又是欺骗。   又是背叛。   女鬼受到了感染,她甚至不知道这是付琉璃的记忆还是自己的,也不知道这痛到底是谁的,她只是失去了全部的理智与克制,变得怨恨起这个世界,怨恨起自己,也怨恨起身上的这个男人。   一切苦痛都是男人带来的。   第三天,不仅仅是付琉璃,包括女鬼,都彻底失控。   整整十个时辰的痛,整个人似乎都被撕裂了,再也没有任何语言能够形容这种疯狂的痛,痛的她简直不想要在人间待,想要重回忘川河底,在那里也是好的,在哪里,一切悲伤不用掩饰,一切疯狂无需克制。   可她最后还是醒了,伴随身下铺天盖地的鲜血。   一个疯子,生了个死孩子。   没有人敢从疯子怀里把死孩子抱走,只知道这是个有血有肉,包括鼻子眼睛嘴巴都有了轮廓的孩子,如果在疯子怀孕期间好好调养的话,应该会很健康,生下来了,会走路会说话,会叫娘亲,会平安长大。   但他的母亲是个疯子,是个被折磨的失去神智,被关在西厢房的疯子。她怀孕了没有人知晓,她生孩子了也没人知晓,直到她疯狂的哀嚎响彻天际,才有人到西厢房里看到那漫天的血迹。   付琉璃死死地抱着死孩子,那团血肉在脱离她身体的时候还是温热的,可她知道他已经死了。   没有出世便死了。   连哭一声的机会都没有,就死了。   她呜咽的哭声像是恶鬼的诅咒,降临在这华丽府邸的每一处地方,因为她不让任何人靠近,谁靠近就要去咬谁杀谁,下人们嫌弃这个地方,自然也不会过来,而御史大人不在府内,短时间也无法通知到他。   付琉璃就这样抱着死孩子,抱了许久许久,仍然带着温柔缠绵的母爱,去亲吻那团冰冷僵硬,已经变成紫黑色的血肉。   她疼啊。   比身在忘川还要疼,死了疼,活着也疼,前几个世界所有的美好善良加起来,也抵不过此时此刻连魂魄都被要撕碎的疼。   但是她知道自己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有那么几个瞬间,她竟然分不清自己是来自忘川的女鬼,还是失去神智的疯子。   疯了也好,可她却无比清醒,越是疼痛,越是清醒。   她根本什么都不是。   她遇到的那些人,拥有的那些美好,都不是她的。是凤瑾的,是千薰的,是青螺的,但唯有痛是女鬼的。   她不是那些女子中的任何一个,她本身便是如此黑暗而误会,即便她努力克制,即便她拼了命的想要好起来,也仍旧好不了。   她就像是现在的琉璃,身心苦楚,痛入骨髓。   西厢房里没人了,下人们都在门外边窃窃私语,谁都不知道这个疯子是谁,只知道大人在半年前将她关了进来,在那之后,不许任何人进出西厢房,半年来他们经常从西厢房听到哭喊声,逐渐知道里头住了个疯子,但像是今日这般的哀嚎却还是第一次。   有人斗胆进去了几步,可刚进去就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他们不敢靠近,只远远地观望着,可疯子的眼神像是要吃人,那一头凌乱的头发肮脏的面孔让他们看不清她的模样与轮廓,只知道那双黑色的眼睛亮的吓人。   这空旷的西厢房,这善变的人心,这铺天盖地的孤寂,以及脱离了她身体的骨肉,才是她的。   付琉璃像是捧着什么珍宝一般把死孩子抱在怀里,另一手摸索着艰难地往前爬动,去拿不知何时出现在桌上的白骨琵琶。   她抱着琵琶和死孩子,眼眶通红,却不掉一滴泪。   然后她冷静了下来,她不能这样浑浑噩噩得过且过,她还要活,她还得从这里离开,她还得找回自己全部的记忆,只有痛是不够的,她需要一点什么作为活下去的动力。   她不是真正的付琉璃,她不能就这样心如死灰吊死在这里,她要拿回一切属于付琉璃的东西,但不能让自己受到付琉璃的影响,从而变成和付琉璃一样的行尸走肉。   她要活。   任无斯到西厢房的时候,看到的却和下人们口中说的一点也不一样。   他甚至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十六岁的付琉璃,那个美如琉璃,纯净如琉璃,也珍贵如琉璃的姑娘。   她今天穿的很干净,和半年前被他关进来的时候一点也不一样。头发梳的整整齐齐,露出那张美若天仙的小脸来,眼波温柔如同当年,桌上还摆着热气腾腾的食物,是两碗小馄饨,冒出诱人的香味来。   “你回来啦?”   她像是等待丈夫归家的妻子,走过来挽住他的手,眼睛亮晶晶的:“我做了好吃的馄饨,你陪我一起吃一碗好不好?”   那个时候他还是未考取功名的学子,她便总是这样偷偷跑出来找他,给他带自己最爱吃的食物,然后要他陪着一起吃。   任无斯有几分失神,他已经不记得上一次见到正常的付琉璃是什么时候了,也许是一年前,两年前,还是三年前?   她疯了整整三年了,可直到半年前,他受皇上任命去江南巡视,才将她送到西厢房关起来,免得被旁人得知她的身份,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回来之后见到的却是这样一个柔情似水的付琉璃。   明明他们之间已经只剩下恨,可此刻却又似乎有爱。   她拉着他到桌边坐下,西厢房的环境只能说是简单,但却给了任无斯一种家的感觉。   在那双温软水眸的凝视下,任无斯舀起一颗馄饨吃了下去,馄饨里没有加任何其他馅料,就是纯鲜肉,只是这肉的颜色显得格外鲜红,衬着白色的馄饨皮,愈发叫人食指大动起来。   她什么时候学会做菜了……   付琉璃看着他笑,撑着下巴,她如今已经二十二了,早已不是少女,可她眉眼天真纯稚,分明又是少女模样。吃馄饨的时候带着笑,好像只要给她很少的一点就可以满足。   “琉璃,今日怎么了,这样的乖。”   他的声音很是温柔,就好像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青年,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一切都是真的。   但实际上都是假的。   付琉璃微笑的看着他,慢慢地她伪装出来的温婉贤淑就不见了,她从微笑变成大笑,最后笑不可仰,脸上还带着显而易见的嘲讽,以及刻骨的仇恨。   就像是他恨她父亲害死他全家一样,现在轮到她了。   但是这和女鬼有什么不同呢?   大概是,她第一眼就看出来,任无斯真的爱着付琉璃,而女鬼却不被任何人所爱。   只是这样的爱要来有什么用呢?还不如毁个干净利索,此后活着死了都不会被牵绊。   “好吃吗?”她笑呵呵地问。“我们孩子的肉,好吃吗?”   烛光下,她美如玉的面孔像是写满仇恨的厉鬼,带着森森的阴气,问着残酷的话语,   ☆、第六十六碗汤(二)   第六十六碗汤(二)   原来她仍然是疯的。   否则她不会把自己生下的死胎剁碎成馅儿,包了两碗小馄饨。   但她又是清醒的。   否则她不会知道怎样才能让彼此的痛刻骨铭心。   任无斯脸色惨白,他似乎无法理解付琉璃此刻的话,直到她温温软软地靠近他,在他耳边诉说着,半年前他离开的时候她已经怀孕了,这半年里他不在府中,府里下人捧高踩低,谁会把一个疯子放在眼里,所以这孩子早在六个月大的时候就不再动了。   付琉璃却不知道这是死胎,她还曾有过一个孩子,但那个孩子是任无斯亲手打下来的,如今这个却没来得及出世便是死胎,坠在肚子里半年有余,对疯了的付琉璃来说,这就是她的命。   但她的命啊,是苦的,所以这一个一个孩子她都留不住。   “好吃吗?”她又问了一遍,“前朝被胡人入侵,听说那胡人最爱吃人,他们把人叫做两脚羊,其中小儿呼为和骨烂,为何如此?盖因成人需要绑缚手足,以沸水当头淋下,再以利器扫其外皮,而后入大锅烹熟。这两脚羊中,以小儿为上。小儿肉嫩,无需繁复,一刀下去,那嫩生生的肉便四分五裂,我把它剁成了肉馅儿,包在这馄饨里,这孩子生时连哭一声都没有,死后能入他父母腹中,也算是一家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任无斯握紧了拳头,他想吐却又吐不出来,碗里的馄饨汤还在,闪耀着一种奇异的油光。可他此刻却只看着面前女子美丽而疯癫的面庞,带着不顾一切的绝望。   他不知道她又有孕了。   “加上这一个,我们付家,上上下下,总共赔了你七十八条人命,够不够?啊?够不够?”她抓住他的衣领,男人清瘦俊秀的容貌曾经是那样深情,后来那样冷酷,此刻又是这样悲伤。   “两清了……两清了……哈哈哈……”付琉璃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她的琵琶笑哈哈,嘴里不住念叨着四个字。   琉璃易碎。   任无斯被她抓着,其实她柔弱的力气根本不能将他怎么样,但他还是跟着跪了下去,乌黑的眼睛凝视着眼前这个已经看不出当年无忧无虑的女子。   他又做错了什么呢?   付文山嫉妒他父亲的才华,买通家中下人构陷他父亲,导致任家上上下下四世同堂共七十八口人,全部问斩于闹市口。那个时候,付文山又何曾对他有过片刻心软?他被娘亲和兄长藏在床底下,眼睁睁看着,亲耳听着,死都无法忘记父亲的交代。   有朝一日,血债血偿,今日之仇,他日百般奉还。   如今他洗清任家名声,毁掉付家,任无斯从来都没有后悔过。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仍然会这么做。如此家仇,不报枉为人。   只是若世间不要有付琉璃便好了。   没有付琉璃就没有犹豫不决,没有付琉璃就不会有午夜梦回时父亲满身是血的面孔,一声一声质问着他:为什么要留下这个女人?为什么不杀了她?为什么不给家人报仇?   日日夜夜,从未停过。   后来付琉璃疯了,任无斯心中是喜悦的,她疯了就不会记得彼此间横亘的仇恨,她疯了他就可以去怜惜她,她疯了,也许他们就能在一起了。   他在她十三岁的时候出现在她生命里,十六岁从付文山手中求得她,十八岁毁灭付家,将她藏起来,十九岁亲自打掉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将她逼疯,如今她二十二岁,整整九年有余,骨血都交缠在一起,却又痛不欲生。   “吃了也好……”任无斯喃喃着,把付琉璃从地上抱起来,她张嘴来咬他,尖利的牙齿深深地嵌入他的皮肉里,尝到铁锈味也不放开。任无斯似乎感觉不到疼,抱着付琉璃拍着她的后背,很温柔很温柔,像是十六岁时两情相悦,那时候他说会爱她一辈子。“咱们两清了,琉璃,咱们两清了。”   他去寻她的唇亲她,彼此交换的吻掺杂着鲜血与爱恨,分不清哪个是起始哪个是终点。   也或许所有的开始都是结束,所有的结束也是开始。   谁说疯了的只有付琉璃,任无斯在决意报仇的时候也疯了,他想要抓住的最后都抓不住,他分不清疼的是琉璃还是自己。   每一次不见她的时候他都在伤害自己,他身上的刀伤密密麻麻,最令人致痛却又不致死,流最多的血,这样就不会掉眼泪。   任无斯从来都不是软弱的人。他选择了这条路,就决定从头走到底,他这样的人,冷心冷情一辈子最好,偏偏遇上了付琉璃,偏偏要去爱她,偏偏把自己置于最不堪的境地。他倘若不去心动和犹豫,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进退两难。   “从今以后,咱们好好过日子,把一切都忘了……”任无斯喃喃地说,他在付琉璃耳边低语,像是在说服她,也像是在说服自己。   其实即使他愿意忘记过去,付琉璃也是不愿意的。对任无斯来说杀害他全家的仇人,是将付琉璃如珠如宝捧在手心疼爱的爹爹。   她决计是不可能和他在一起的,这一点任无斯也知道。   这也是他为何一去半年的原因。除了办差事以外,还求了一味药回来。   吃了这味药,她会忘记所有的过去,她的智力会永远停留在五岁。   说白了,不过是从一个疯子,变成一个傻子。   但任无斯就是想要拥有这样一个傻子。如果能每天在一起不被仇恨缠绕的话,是傻子也无所谓。   谁傻都可以。   他们之间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必须有一方彻底忘记过去,才能心安理得的在一起。   付琉璃趴在他肩膀上闭上了眼睛,即使她不是真正的付琉璃,但在附身于这具躯壳的时候,也是要受到外界影响的。任无斯借由带着血的吻送入她口中的药她无法抗拒,醒来之后便遗忘掉了一切。   她是鬼,她不记得了。   她来到这个世界是为了完成宿主的心愿,她不记得了。   她想回到过去,她不记得了。   她还有回忆没有完全找回来,她也不记得了。   唯一记得的就是那把琵琶,没有任何人能接近她,除了在任无斯手中的白骨琵琶。   任无斯也不知道这把琵琶是哪里来的,但琉璃对它的执着足以让他和她亲近。对他来说现在的琉璃不是付琉璃,他们不去恨了,就不再有姓,他是她的无斯哥哥,她是他的琉璃。   千金难买的易碎琉璃。   付文山害了任家上上下下七十八条人命,留下任无斯一个活口。   任无斯害了付家上上下下七十六条人命,和付琉璃腹中一个孩子,与付琉璃共同吃掉一个,总共七十八条人命,留下付琉璃一个活口。   该停止了,再这样下去他们谁都不会幸福的。没有记忆的琉璃就只是琉璃而已,任无斯不用再每天夜里从噩梦中醒来,也不必再面对父亲血淋淋的质问为什么不报仇。   他报了的,他报完仇了,他只想得到一个琉璃,他的余生只想和她一起度过。   不要再背负那些冤孽,琉璃累了,他也累了,他们都该把剩下的时间好好珍惜。   任无斯早就疯了,亲眼看到家人被砍头的时候,被父亲逼着发下血誓要报仇的时候,遇到十三岁的付琉璃的时候,亲自把付家毁灭的时候。   他疯的无药可救,只好把他爱的人也变成疯子。两个疯子相爱的话,就不用在乎那么多了吧?   就如任无斯自己所说,他们之间两清了,一切都可以重归于好。   没有记忆的琉璃就是他想要的,因为他可以创造属于彼此的新的记忆,不再是痛苦的绝望的撕心裂肺的,而是美好的动人的崭新的从头开始的。   他把琵琶递给她,琉璃双手去抱的时候顺便也被他抱进了怀里,她有点不安,开始挣扎,可任无斯不肯放手。非但不肯放手,还抱她抱得更紧。   “我还欠你一场婚礼啊琉璃。”任无斯亲了亲琉璃的脸颊,看着她长长的睫毛眨动,孩子一样天真。   可不是个孩子么。   不拜天地不拜高堂,这场夫妻是强求而来,他甘之如饴。   琉璃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突然笑了,指着他的脸:“脏、脏。”   任无斯好脾气的摸摸脸,发现是刚才拿琵琶时不小心蹭到了什么东西,沾染了些灰尘。可是琉璃拍着手对着他笑,他也呵呵跟着一起:“琉璃给哥哥擦擦。”   她立刻像是看坏人一样看着他,但是他的俊脸就极富耐心地等在面前,黑眼珠无比温柔,缱绻的深情蕴含着不为人知的绝望,似乎下一秒就要落下泪来。   她还在坐月子呢,不能乱动,抱着琵琶去给任无斯擦脸,用自己白嫩嫩的手指头,一点点的抹掉,被这俊秀的青年看得痴了。   ☆、第六十六碗汤(三)   第六十六碗汤(三)   任无斯长得真是好看,这种好看和琉璃迄今为止所见过,脑海中有所印象的人都不一样。他是个极能忍极能等的人,在一切真相公开于众后,他像是个亡命徒,而此刻他的眼神就是纯然的温柔,对于能够看穿虚伪的琉璃来说,这样的温柔她无法拒绝。   可同时她又觉得有些地方不对。于是她抓着琵琶,琵琶在她手下微微颤动,她似乎心有所感,但目前为止的大脑并不允许她做出“思考”这种比较艰难的行为,所以她只是慢慢地用自己的手指头抹去任无斯脸上的脏污,然后这个俊秀的青年就对她笑了。   御史府的下人全部换了一拨,对待琉璃时的温柔与对待他人时的残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任无斯也是知道的,爱慕他的女子无数,可谁能像琉璃这样全身心的接受他呢。看到他光鲜亮丽外表的是一方面,他黑暗的内心千疮百孔,早就没有办法像个普通人一样生活了。   他背负的东西太多,导致自己也已面目全非。   他是任无斯,叫着这个名字,做着“任无斯”应该做的事,连同灵魂和身体都被锁在一个毒誓里,无法挣脱。   端过一边的药碗,扑面而来的汤药味让琉璃下意识皱起眉头。任无斯舀了一勺吹凉了送到她唇边,哄着她:“喝一口好吗?”   她别过脑袋,味道怪怪的,她不想喝。   任无斯没有办法,真正的他就是现在这样子的,但他早已忘了。   如果当初他们相识的时候他没有装作彼此之间没有仇恨,没有隐瞒,也许就不会像今天这样了吧。   世间最美,不过一见钟情。世间最可怕,最不能放手,也是一见钟情。   他仰头喝了一口药,那云淡风轻的样子看得琉璃都觉得害怕,但任无斯这人对自己最是能狠下心来,他那一口药含在嘴里,舌根都要被苦的麻了,然后他捏起琉璃的下巴吻她。   她那点力气跟小奶猫差不多,不喝也被任无斯按着硬是灌了进去。琉璃莫名觉得委屈,眼前这人很温柔,可那温柔的目光不像是看着她的,就好像她虽然灵魂在这个身体里,却并非本来的那个人。   也因为她从来没有得到过这种温柔。   孩子气的抹眼泪,抽抽噎噎像没长大一般,看得任无斯又心疼又莞尔,把她抱在怀里,温言软语的哄着,琉璃死死抱着琵琶,把脸贴在上面,冰凉的白骨似乎透着丝丝温暖,她似乎听得见白骨在同她说话。   任无斯才不在乎这琵琶的来历,也不在乎琉璃为何抱着。她喜欢,那就留着,不喜欢就丢了,多么简单的事情呀,他再不想在仇恨里继续折磨彼此了,他死后到了地府,见到父亲,也应该足够了。   一条不多,一条不少,还想他怎么样呢?这么多年的寝食难安,难道还不够吗?   “张嘴。”   香甜的蜜饯被塞进嘴里,琉璃的眼睛还带着泪珠,她痴痴地望着眼前带笑的青年,他修长的手指漂亮又温暖,从她脸颊拂过,好像可以被她依靠的样子。   一口蜜饯一口药,到了后来琉璃学乖了,自己捧着药碗,她不大想要和任无斯亲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但他对她实在是太好了,这些好都是真心的,也是义无反顾的。   养了两个月的身子,她终于被允许下床走动,这期间每天晚上任无斯都坚持和她在一张床上睡,照顾她他从不假手他人,时间一长,人心都是肉做的,琉璃自然也就接受了他。可是如果有任无斯之外的人想要靠近的话她仍旧十分戒备,那种眼神就好像所有人都是敌人一般。   御史府占地面积很广,听说这里本来是某个闲散王爷的府邸,后来这位王爷去世,府邸一直荒废,直到任无斯得势,皇帝便将其赐了下来,还亲笔提了御史府三个大字。皇帝对任无斯寄予厚望,只要他按照目前的情形继续下去,有朝一日,定能建立起新的望族。   可任无斯不想要这些。他本来就不是对功名利禄渴求的人,他想要的就是粗茶淡饭,把酒桑麻,一个妻子几个孩子,一家人快快乐乐平平安安,这就够了。   但他最后怎么就变成那么可怕的人了呢?   他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也因此晚上的时候琉璃看着他的眼睛甚至感到了害怕。她从来不会害怕任何东西,即使没有记忆,她也在琵琶的帮助下逐渐清醒,但这个时候,当任无斯用他那双乌黑的眼睛凝视她的时候,她却怕了。   任无斯坚定地覆在她身上,把她捂着胸口的小手拿开,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眼神告诉她他不会改变主意。就像是没了魂,琉璃松开了手,让他将她一点点剥干净,然后放下罗帷红帐。   说是*其实也不见得,任无斯这样的人即使一辈子不纾解也是没有问题的,他既像是温暖的太阳,也像是冰冷的刀刃,只是他认为他们是夫妻,那么夫妻怎么能不名副其实呢?说白了,这是他心中的执念。   他活着,就像是早已死了,一举一动都是内心深处的渴盼在作祟,理智早已无法控制情感。   琉璃在他怀里轻轻颤抖,琵琶在外面的桌子上静静地躺着,偶尔有几根琴弦试图脱离琴身,奋力起来挣扎了两下就又失败了。   它和琉璃是一体的,如果她没有记忆,那么它就是个死物。即使靠着前几个世界吞噬的灵魂勉强有了点力量也远远不够,仍然出不来。它被困在里面,只能靠着依附琉璃而生活。   因为它跟琉璃是不一样的。   琉璃做了个梦。   一梦醒来,她分不清自己是在梦里还是梦外。   梦里她是付家的千金小姐付琉璃,十三岁那年偷玩跑出家门,险些被拐子带走,是一个面如冠玉的青年救了她。青年十分温柔,见她崴了脚还蹲下来背她,只是在得知她名字之后表情变了又变。她无法形容那是什么感情,但总归不是好的。   后来他把她送回家,转身就要离开,是她把他叫住,问他的名字,又问他的住址,小小的姑娘,倒真是一点也不知羞。   青年一开始不想跟她有任何往来,只说自己是来京城求学的,如今正在国子监读书。她听了心里窃喜,虽然不知道人家的名字,但知道他在哪里,便能找到了。   第二次相见,她女扮男装混入国子监,正当他的面。青年惊讶不已,又怕被先生发现,百般给她打掩护。   一来二去的,便熟悉了。付琉璃很不明白,无斯哥哥明明那么喜欢自己,为什么总是要克制,总是要保持距离。   她哪里知道任无斯不能说出口的深仇大恨,只因为每每看见她的眼睛,听到她的声音,甚至在心底想起她便是满心欢喜,一开始是不想扯上关系,后来是不舍得说,再到最后,便成了不敢说。   付琉璃却没有那么多的纠结愁肠,她在及笄那年直截了当告诉父亲自己有了心上人,还硬是拽着父亲去看,少女多情欢喜,甚至没有注意到任无斯复杂难辨的眼神。   有多么信任他爱慕他,得知真相时就有多么心碎绝望。   明明是梦,心却如刀绞一般的疼。   他们付家愧对任家,这本是该偿还的孽,若他们不曾相识就好了——付琉璃是这样想的。可她心里如此难过,如此不舍,家破人亡的痛与刻骨铭心的爱交织在一起——她怨恨自己为何在疯狂的时候也看得到任无斯的真心,又恨彼此要这样纠缠,更恨自己为何不死。   舍不得死。   不想死。   活着还能看到他,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父亲通敌叛国是事实,即使没有任无斯,有朝一日也终会暴露,诛杀九族是国法,这一切付琉璃都清楚。可那又怎样?到后来她也不知道自己恨的是天还是人。   也或许这就是命运。   无法逃避的,不能抗拒的,任何人都必须接受的。   她看见任无斯心里的挣扎痛苦,看到他鲜血淋漓地撕开伤疤,一次又一次硬起心肠实现毒誓,他爱她的时候,海誓山盟,说,若是有朝一日让她难过流泪,自己便要承受千百倍的痛楚。   他确实这么做了。疯疯癫癫的三年里,他们之间没少燕好寻欢,他总是不脱衣服,可她仍然能看见他不经意间露出的伤痕。   翩翩如玉的佳公子任无斯,其实满身伤疤,不堪入目。   可付琉璃又好到哪里去呢?   这样的两个人,拼了命的想要在一起,但又把一切真心藏在心底不为人知,最后腐烂变成尘土,灵魂也逐渐扭曲不安起来。   不能说。   他的真心话,不会告诉她。   她的真心话,也不能对他说。   ☆、第六十六碗汤(四)   第六十六碗汤(四)   琉璃是在任无斯怀抱中醒来的,她睁开眼睛的时候他还在睡,她仰着头看了他好一会儿,才发现他眼下一片乌青之色,不知是多久没有睡好了。这个男人沉睡的时候和他平时表现出来的一点也不一样。琉璃有点失神,却又似乎透过这个人看到了谁。   她被抱得很紧,即使是相拥而眠,任无斯仍然衣着整齐,他不愿把自己衣衫下的伤痕给琉璃看见,是为了保持自己的外表,还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内心,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琉璃顺着他的衣领,小手轻轻摸了进去。   他的皮肤很凉,任无斯天生体温低于常人,不管什么时候都很少见他出汗,但正是这样的凉,让琉璃觉得这个男人像是不存活于这个世界。   真是奇怪,这么冰凉的男人,怀抱却又那么温暖。   她的小手在摸到任无斯胸膛疤痕前被他握住,随后任无斯缓缓睁开眼睛,琉璃还必须承认他有一双非常好看的眸子,如果没有仇恨与牵绊,这双眸子便可与天上日月共光辉。   他看着她,像看淘气的孩子,也像在看心爱的女人,只觉得像这样拥她入怀不去考虑其他,已经是他命中最渴求之事了。   在这之前,他被爱情迷惑,不敢说出自己的身份,只怕见到琉璃落泪,可午夜梦回见到的都是父亲染血的脸,一遍又一遍逼迫他将幼时的毒誓重复了一遍又一遍。任无斯也是人,他也不是出生就这么铁石心肠冷酷无情的,相反的他心肠极软,只是命运不容他做一个温柔的人。   他要为任家复仇,就必须舍弃爱情。其实换做任何一个背负着血海深仇的人,这样的复仇都是轻的,倘若是你无辜的家人上上下下七十八口被以诬陷罪名斩首示众,你心中可会恨?可会想要将仇人碎尸万段?   付文山罪恶深重,通敌卖国一事罪证确凿,任无斯没有后悔将这一切揭发,如果他没有爱上付琉璃,那就好了。   不用日日夜夜被噩梦折磨,不会连睡觉都不敢睡,生怕一睡,眼前浮现的便是父母亲人的面容,质问着他为何要留仇人一命。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两清了,琉璃什么都不记得了,她现在就是个五岁左右的孩子,干干净净的,一尘不染,他如何能再逼迫自己狠下心来去毁了她。   他真的太累了。   琉璃静静地看着他,她不是个爱说话的人,只是任无斯眼神太过柔和与哀伤,让她不由自主地去问他:“疼吗?”   任无斯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她是在说他身上的伤。   和爱她比起来,不疼的。他甚至恨不够疼,要是身体上的疼能盖过心上的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能找到转移的目标,不至于再这样受折磨。但是怎么办呢,他爱付琉璃,这点无法更改,他恨不得化作依偎在她身边的空气,只要不受到噩梦的纠缠,他什么都愿意做的。   “不疼。”   琉璃喃喃着说:“骗人。”   她坚持要把手伸进任无斯的衣衫,他拒绝无效,只好被她摸进去。触手所及之处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肉,尽是疮疤,任无斯为了能疼,甚至不去上药,任由其流血留疤,对他来说,这是对自己的惩罚。   他对琉璃有多不好,身为任家人,他不能罢手,可身为爱慕她的人,他却可以惩罚自己。   “很疼的,我就很怕疼。”琉璃轻声说,不知道说的是哪个自己。她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有时候觉得自己是琉璃,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是一抹孤魂。可是按照心底真实的想法,她竟然一点也不想去伤害任无斯。“你怎么会觉得不疼呢?”   她凑上前去,把小脸搁在他肩头。任无斯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类似茶香的味道,但现在他身上更多的是血腥味,透过他的衣衫隐隐透出来,将琉璃与他共同缠绕。   这是浸润着鲜血的爱情,终有一日要走到尽头。   “我想看看。”   “琉璃。”任无斯握住她不安分的小手,低声哄着,“不要乱动。”   “我想看。”琉璃要哭了,她微微皱起眉头的样子显得可怜巴巴的,因为没有记忆显得更像小孩子。“让我看。”   任无斯再次拒绝,直到她一声不吭的红了眼眶,他才叹了口气,说:“很丑的。”   这世上从来都不是只有女子愿为悦己者容,男子也会在面对心爱女子的时候,害怕自己不够英俊不够高大,甚至身上满是疮疤,引了心上人的厌恶,亦或是吓到她,都是不好的。   但琉璃一点都不怕。她慢吞吞地脱掉任无斯身上的衣裳,露出精壮的胸膛,以及盘踞在他全身的新旧交替的伤痕。   有些是刀伤,有些是剑伤,也有些火烧的痕迹,还有些伤痕连琉璃都判辨不出。盖因任无斯感到痛苦的时候,手边有什么便抓起什么,若是没有武器,便拿脑袋去撞墙,一定要疼的无法思考才能停下。   这对他而言就是诅咒。   琉璃看着看着就呆了,她眼眶仍然泛红,泪水却不自觉落了下来。她去摸任无斯这一身伤痕,却仿佛看到了自己。   那个孤寂坐着的,因为思念害怕失控,便动手自残的自己。   每想念一次,就在身上留一道痕迹,本来那么爱干净的人,如何会这么做呢?身上有了去不掉的疤痕,那人还会喜欢吗?   不会的。   但也许是因为心里清楚吧,那人不会来了,所以不管自己怎么样都无所谓的,她和任无斯,守的都是自己的梦想。   梦想跟理想有什么区别呢,大抵……就是后者更有实现的可能性,而前者,也就只能是梦了。   她抱住任无斯的肩膀,泪水滴在他宽阔的后背上,任无斯有点失神,琉璃泪水滚烫,她像是拥抱另一个自己,紧紧地抱着任无斯不曾放手。   这种痛……   那个人……   任无斯僵硬的像个雕塑,坐在床上任由她抱着,也不会哄人,整个人都呆呆的。琉璃抱了他许久,才沙哑着嗓子说道:“饿。”   他缓缓回神,自己整理衣衫,对她笑了一下。   笑容简单,但他许久不笑了,竟觉得怎么笑都不对,怪怪的,应该不是很好看,便又把笑容收了起来,不想让琉璃吓到。   下人送了膳食过来,琉璃衣服穿得磕磕巴巴的,有时候手指笨拙的不知道要往哪里放。她有几分气恼,明明自己不小了,怎么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呢?   最后还是任无斯帮她把衣服穿好,然后把她抱到桌边,拿她当小婴儿一样照顾。   但琉璃毕竟不是小孩子,一会儿也就可以自己吃饭了。吃完饭任无斯也没有离开她,他什么都不做,就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着她,她做什么他都凝视着,琉璃摸到放在一旁的琵琶——其实她心里本来没想碰的,只是琵琶似乎在召唤她,似乎有话要同她说。   任无斯见她在那里摆弄琵琶,轻声问:“琉璃还会弹琵琶么?”   琉璃怔怔地出神,说:“我也不知道。”   嘴上这么说,手指却拨动起了琴弦。   那首曲子深深地镌刻在她的灵魂里,即使她忘记一切,手指放到琴弦上的时候,也会自然而然的流泄出来。   任无斯闭上眼,随着琴声清婉,他逐渐陷入沉睡,而琉璃也逐渐清醒。   白骨铮铮,琴弦微微嘶鸣,伴随着她眼神的彼岸花,慢慢活起来,最后琉璃的手指停在最后一个音上,琵琶终于恢复了往日的雪白透亮,似是活物。   她到底不是普通鬼魂,又有琵琶为伴,那药能干扰一时,但想起来也不过是早晚问题。   琉璃抬起头看向任无斯,不知什么时候他睡着了,呼吸轻的听不见,如果不是能看到他胸膛微微的起伏,这简直就是一具死尸。   不过对任无斯而言,活着和死了也没什么区别。他之所以还活着,完全是为了琉璃。   他想跟琉璃过普通人家的日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努力赚钱,然后把银子铜板都交给贤惠的小妻子,穿的是小妻子一针一线缝出来的衣服,吃的是小妻子煮的饭菜。成亲几年,他们生几个孩子,一家人和和美美,这就够了。   他所求不多,但从来没有被满足过。   “我同他有些像。”琉璃低声跟琵琶说。   琵琶也不知听懂没听懂,动了一下,琴弦漂浮起来在她细嫩的脸颊碰了碰,像是在安慰。   “可是我们又不一样。”   琉璃是爱任无斯的,任无斯也爱琉璃,她跟任无斯究竟是不一样的,她拥有的,比任无斯还要少。   若是任无斯死后能到奈何桥,不能满足执念,也定然会跳下忘川。那里是一切心碎之鬼的归宿,在那里只有疼,再无爱,也无回忆。   ☆、第六十六碗汤(五)   第六十六碗汤(五)   听了琉璃的话,琵琶动了两下,懒洋洋的,似乎有想说点什么的意思,不过琉璃正在出神,没有注意。   任无斯这一觉睡了足足三天,他很久没有睡过一场好觉了,平日里只要睡觉便会做梦,梦到的都是些叫人难过煎熬的画面,于是他尽量避免去睡,所以整个人都是恹恹的,眼眶总是带着一圈淡淡的乌黑,乍一看简直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死人。   他醒过来的时候天气很好,太阳大大的,照耀在屋子的地面上,空气中浮现着细微的灰尘颗粒,显得非常美妙,他的床边坐着一个定央央盯着自己看的姑娘。   那是他的姑娘。   琉璃没打算让他看出来自己什么都想起来,只是对他笑,然后伸手去摸他皱起的眉心。这个男人背负了太多东西,灵魂无比沉重,琵琶在叫嚣着想要吞噬他。   这样的悲伤,足够琵琶吃饱,并且很久不再进食。   但她不许琵琶轻举妄动,只是染上绝望的灵魂如何才能洗干净呢?恢复重生,干干净净一如刚出生的婴儿,那样的话,就可以从头开始,忘记一切。   “你醒啦。”她轻声说,低下头用自己的小脸蹭了蹭任无斯的,他脸上的黑眼圈淡了许多,整个人更是显得温润如玉,只是带着一股说不出的阴气,多年来的沉郁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更改的。   任无斯同样回蹭了一下她。他在情感表示方面是笨拙的,说来也奇怪,在他隐瞒真实身份的时候,与琉璃谈情说爱时可以说是舌粲莲花,现在却嘴笨的什么也说不出来,更别提是去讨好她了。   “你睡了好久,该起来了。”琉璃捧着他的脸,“我们出去晒晒太阳。”   任无斯应该是要上朝的,结果整整三天没去,宫里派了人来问,得知御史大人“病重昏迷”,这才回去禀报,皇帝怜恤,还多给了病假,要他一定身体康复再去上朝。本来还是有太医的,太医过来给把了脉,结果诊断不出是什么病因——当然诊断不出,能诊断出来才又贵了,他就是困了。   琉璃的话让任无斯有几分茫然,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这三天三夜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没有梦到浑身是血的父亲,没有毒誓在耳边回响。他醒过来的时候甚至觉得很是欢愉,整个人都像是重获新生了。   也或许不是那么恰当,更准确点来说,是他放下了一些,想通了一些,也奋不顾身了一些。   怎么样都没所谓了,他剩下的时间里要和琉璃一起过,谁都不能阻止。   所以他反握住琉璃的手,放到唇边轻轻一吻:“琉璃想哥哥了吗?”   她乖巧地笑:“想了,哥哥快起来,我们出去晒太阳。”   说完还跑过去把他的衣服取过来。任无斯穿上书生袍,洗漱束发,整个人也显得精神了许多,再不是从前阴气沉沉的模样,这才真是担得起京城众贵女心中那位翩翩佳公子。   即便是琉璃都得承认任无斯长得好看。倘若没有这一番恩怨,他定然是极其出色的,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但是造化弄人,上天从来不管你是否无辜,是否冤屈。他给予你苦痛,你就要受着,也许你的苦痛是常人的十倍百倍,可那又如何呢,无法反抗,就只能逆来顺受。   熬着吧。   熬到死。   因为这就是命运。   琉璃逐渐地认识到命运的真实性。都说老天爷是公平的,但她知道,其实他最不公平。他对好人越来越坏,对坏人越来越好,说什么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可时候到了,饱经风霜的人早已看不到了,那又有什么用呢?   不想被戾气缠绕,就只能认命。   任无斯牵着她的手在府里逛逛,御史府太大了,假山流水风景别致,如今天气越来越暖,池子里的锦鲤也不再是深冬时那样的懒散,缓慢地摆着尾巴,阳光下,水面波光粼粼,金灿灿的锦鲤闪耀着光芒,偶尔一点水珠迸出湖面,琉璃便捡起石子丢。   可惜她的准头不够,任无斯就握着她的手教她,两人在亭子里笑作一团。   其实一开始只有琉璃笑的,任无斯只是唇角微微勾着,他笑起来实在是不怎么好看,不想让琉璃害怕,琉璃却用手指戳他两边嘴角,又做鬼脸,十足十表现的像个孩子。   笑这种事情,无师自通,到后来任无斯也没注意自己笑了,反正开心,何必去在乎好看不好看呢。   他把她抱在怀里,只觉得这就是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曾经无数次在梦里渴望而不能得的心愿,如今就这样实现了,反倒让任无斯有些不敢相信。他抱紧了琉璃,怕她是假的,怕自己身处幻境,等到清醒,这些美好就会像肥皂泡沫一样,全部破碎,留给他的仍然是漆黑的深渊。   不过……“怎么还抱着它?”   抱琉璃任无斯当然心甘情愿还甘之如饴,但这琵琶……怎么那么不识时务的挡在两人中间?   琉璃抱着琵琶,护宝一样小心:“我喜欢它,我要带着它。”   她喜欢的,任无斯就不舍得说什么了,只好无奈地抱着她……还有琵琶。   其实琵琶心里十分嫌弃,根本不乐意被这么个凡人抱。只可惜现在它受制于人,好不容易琉璃想起来了,没有被药物控制,否则它现在还是个死物,连动弹一下都不能呢。   这种感觉真是糟糕透了,要到什么时候,它才能获得自由?!   琉璃没注意琵琶在想什么,她往后依偎到任无斯怀里,“哥哥……”   任无斯嗯了一声。   虽然想起了一切,但琉璃并不知晓宿主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说是杀死任无斯,这绝对不可能,让宿主痛苦的就是明知道对错,却还是深深爱着这个人,根本下不了手;说是和任无斯好好在一起,也不会,真正的琉璃早在生出死胎的时候就死了,而任无斯回来得知后也自刎而死。现在所发展的情况和她所得到的记忆不一样,这些是不曾出现过的。   也因为琉璃无法判断宿主究竟想要什么。   跟任无斯好好在一起吗?   如果可以的话,两人又何必这样挣扎不休呢?他们之间的仇恨太深了,即使彼此都不愿意去恨,但日日夜夜心理上的折磨却不曾少。   没有办法在一起。   舍不得杀他,也不能和他在一起,难道是……想再要一个孩子?   琉璃想起之前没有记忆时被任无斯连哄带骗压倒的情景,他似乎有执念,那份执念就是和琉璃组成一个快乐幸福的家。而一个家里只有丈夫和妻子是不够的,还需要孩子。   也许……宿主的心愿也是如此呢?   琉璃想了想,觉得很有可能,只是不敢确定,也没有个确切答案,一切都是自己凭空猜测,她现在能做的就是保持现状,跟着任无斯的节奏走,虽然这个人已经疯的让她看不懂了。   任无斯当然是个疯子,只不过他的理智把这份疯狂压制住。而吃掉第二个孩子,并且得到没有过往记忆琉璃的事情让他开始不再克制。   一开始克制是为了报仇,后来克制是为了不让自己去爱她,现在他还需要去克制什么呢?   他还想要再往上爬吗?   不想了。当再大的官也没有意义,荣华富贵金钱权势,这些都是任无斯不屑的,他想要的就是琉璃。   那么就不要再活得这么小心翼翼了吧,也许他能够放肆一次,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想,如果最后在尽头迎接他的是地狱烈焰,他也心甘情愿被焚烧殆尽。   就这毁去琉璃一切的双手,留着又有什么用呢?他只想得到那一点点的温情,之后怎样,就都无所谓了。   “我想当新娘子。”   任无斯听了这话一愣,琉璃天真地说完后就眼巴巴地看着他,很是渴望的样子。   他说过,欠她一场婚礼,也许这就是宿主所遗憾的。   可是任无斯好一会没回话,琉璃开始担心他是不是忘了,也或者是自己表现的太明显了,就委屈地说:“哥哥不想跟琉璃一起玩家家酒吗?”   任无斯当然想,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光明正大的八抬大轿把心爱的琉璃娶回家,只是他们两人的身份注定了这是泡影,彼此都没有父母祝福的婚姻,这才是他们所能得到的最好。   “要玩家家酒么?”   琉璃眼睛亮晶晶:“玩!”   任无斯轻笑。“那给哥哥点时间,给我们琉璃做漂亮的凤冠霞帔可好?”   “要等多久呢?好想现在就玩啊……”她都委屈的不行了。   任无斯亲亲她的脸,“很快的,要不了多久。”   他欠她的太多,想给她的也太多,这场婚礼本应在她十六岁那年举办的,然而却迟了这么久。   他想再精细一点,再准备的隆重一些。   ☆、第六十六碗汤(六)   第六十六碗汤(六)   任无斯嘴上说着要跟琉璃举行一个婚礼,实际上他早就准备好了,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娶到琉璃做自己的妻子,因此早在此之前,在他已经以为两人再没有机会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   他只是抱着那份奢望,认为有朝一日或许能够得到,即使希望渺茫,也不肯放弃。   他舍不得不要琉璃,于是这场婚礼势在必行。   御史府的下人办事效率惊人,仅仅三天时间,整个府邸便被一片喜庆的大红色包围,喜服是早就准备好的,曾经任无斯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穿上它的一天。   他花了重金,请的是最优秀的绣娘,上面的花纹是他花了一个多月时间亲自画出来的,所用的针线布匹也是他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看最后确定的,任无斯自己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明明已经绝望了,又为何还要精心准备,也许在他内心深处,仍然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够光明正大的和琉璃一起穿上它,夫妻恩爱,白首到老。   他病好了也没有去上朝,管家还亲自问过他,任无斯的反应很平淡——功名利禄,平步青云,那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渴望的已经得到,哪怕是在婚后立刻死去,他也不会有丝毫遗憾。   人活着总要死的,有些时候任无斯很希望当年自己跟着家人一起死了,那样就不需要复仇,那样就不会遇到琉璃,不会爱上她,也不会让自己如此痛苦。   但他又很庆幸自己是鲜活的,活着就表示他能亲吻到她,拥抱到她,抚摸到她,甚至有希望相爱。   死了痛苦,活着也不好受,人生在世,图什么呢?   琉璃乍一见到喜服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好美!   仔细看的话,会发现衣袍上绣的是两个人初遇相爱的情景,曾经一起游湖,一起赏花赏月,共同经历的那几年是彼此人生中最快乐的。而喜服下摆乍一看是花纹,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那全部都是情诗!每一首都是不同的字体,缠绕成花朵的形状,如果说这样的喜服还不叫有心,那琉璃真不知道什么才叫有心了。   鲜艳的红,红的像血,也像怒放的花。   “喜欢吗?”   任无斯语气平静,但可以看出他内心深处的期待与不安,希望琉璃喜欢,怕她不喜欢。   琉璃抱着喜服,很认真地点头:“喜欢!”   任无斯轻笑,低下头蹭了蹭她软软的脸颊:“琉璃喜欢玩家家酒,咱们就玩家家酒好吗?”   “好!”   她怎么能这么乖这么招人疼,他又怎么能给予的这么少。任无斯眼眶发酸,他很少哭,幼年家变也不曾脆弱嚎哭过,如今却因为琉璃一个浅浅的笑便心生酸楚。大手从琉璃脸颊抚过,夸她说:“琉璃怎么乖啊。”   琉璃举高手摸摸他的头,学着他的样子说:“哥哥怎么这么乖啊。”   听了这句话,任无斯眼眶酸楚至极,险些掉下泪来,最后却是忍住了,对着琉璃轻轻一笑。“咱们明儿个就成亲了,琉璃开不开心?”   “开心!”   他又吻了吻她的眼睛,嘴角扯了一扯,便再没说话了。   虽说明日一早便要成亲,但任无斯并没有遵循什么礼法离开琉璃,他觉得自己时间实在不多,舍不得和琉璃分开一分一秒。   早上婢子们进来给琉璃梳妆的时候,任无斯就坐在身后看,他缱绻的眼神从镜子里凝视着她,温柔的像是能溢出水来。琉璃不时偷看她一眼,嘟哝道:“为什么玩家家酒还要这么费事儿呀。”   任无斯轻笑说:“一点都不费事儿,家家酒也要认真玩,你看,新娘子哪有不穿喜服的?”   琉璃无话可说,她自幼貌美,后来虽然稍有摧残,但是在这几个月的调理下也逐渐恢复往日光彩,因为没有记忆无忧无虑,反而看起来更快活明朗些。   任无斯的新郎服是自己穿上的,他认认真真地系好每一颗扣子,抚平每一处不平的褶皱,然后就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   “琉璃真美。”   琉璃抬头看他,任无斯已经让其他人都出去了,他要的婚礼只有两个人,其他谁都不需要参加。   “哥哥也美。”   闻言任无斯轻笑:“男子怎么能用美来形容呢?”   “美。”   任无斯莞尔,牵起她的小手:“走。”   “去哪里呀?”   “拜堂。”   按理说成亲拜堂应该拜的是天地父母,然而任无斯哪方父母都不想拜。他亲自给琉璃蒙上盖头,用红绸子牵着她,两人到了前厅,龙凤烛燃烧着火光,鲜红的喜字贴满了四周,喜气洋洋,无比热闹,却又无比安静。   “不拜天地。”   “不拜高堂。”   “夫妻对拜。”   “则礼成。”   琉璃看起来有些懵懂,但仍旧是笑眯眯的,被任无斯带进新房,他们先是饮了交杯酒,又吃了饺子花生等物,然后任无斯摸了摸她的小脸:“以后你就是我的妻子了,琉璃。”   琉璃歪着脑袋笑:“哥哥是我的丈夫。”   任无斯把她搂在怀里抱了许久,期间琉璃一直安安静静地待在他怀里,直到天黑,红烛燃尽,任无斯才叫醒睡梦中的琉璃,声音温柔:“琉璃琉璃,再跟哥哥玩个游戏好不好?”   她揉着惺忪的睡眼:“什么……什么?”   “我们再来玩个游戏,这一次你躲起来,等我去找你好吗?如果很短的时间就被我找到的话,就不许琉璃吃最最喜欢的甜糕哦!”   一听说不能吃甜糕,琉璃立刻睁大了眼睛:“不可以!”   任无斯亲亲她小脸,“琉璃知道哥哥找人很厉害的,所以哥哥让人帮你藏,一定要藏好哦,好不好?”   琉璃仰着小脸:“那哥哥什么时候来找我呢?”   “很快的。”他柔声说。“等到琉璃长大了,哥哥就去了。”   “那琉璃什么时候会长大?”   “很快的。”他仍然是这个回答。   于是她点点头答应了,很乖巧的样子。   很快就有人进来,先是给任无斯行礼,然后便恭敬地对琉璃说:“夫人请。”   琉璃没有挣扎也没有疑问,很乖地跟着走了。   整个御史府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任无斯坐在新床上,眸色深远而淡然。若是他所料不错,御林军一会就来了。   那日清醒,听得宫里派人来问,又听说有人见了琉璃,他大概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其实这一切早在他预料之中,他虽然为任家清洗了冤屈,却包庇了通缉要犯,那可是杀头的死罪。即使皇帝只是想拿他问罪,甚至有可能网开一面,任无斯也不想再这样过。   更何况……他早在皇帝身边埋了人,为的就是促成自己的死亡。   他早就疯了,一直没有清醒过。他欠琉璃的太多,应该把自己的命还给她。   整个御史府都洒满了桐油,只待片刻,他便从此葬身火海,世上再无任无斯。   可他刚把火点燃,便有一双温软的小手从背后搂住他的腰。   任无斯惊喘一声,背后的人却把小脸贴在了他身上。“你想一个人死掉吗?”   良久他才从嗓子里挤出两个字:“琉璃……”   “我什么都知道哦。”她微微一笑,“但是无斯哥哥希望我忘记的话,我就忘记。”   “活得太久,无斯哥哥跟我一样,都累了吧。”   “我们一起走。”   “琉璃——”   “不要再抛下我了,也不要再推开我了,我们都活到了尽头,一切都该结束了。”她松开手,走到他面前,熊熊火光中她的粉面像是染上了鲜艳的红。“琉璃易碎,但无斯哥哥只要好好的把我捧在手心,我就是好好的。”   琉璃易碎彩云脆。念往事,心将碎。只合人间十三岁。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但那又怎样呢,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一切都已经过去,再说那些不要遇见就好了,没有爱上就好了又有什么意义呢?既然不能一起为了彼此活,那便一起死吧。   前世她一个人死,他孤孤单单的追随,其实她想要的就是和他一起离开,那样的话,来生也许可以靠的近些。她从来不想一个人独活,也不想把他一个人放在世上。活着的时间都用来恨了,死后但求解脱。   只是不要再有仇恨了。怎样的困难都可以克服,唯独仇恨是跨越不去的沟渠。   这一生就这样吧,能和他一起离开,就是她心之所向。   任无斯低头看她,不知何时她身边的琵琶已经不见了。   付琉璃从来没有离开过任无斯身旁,即使她的身体里有着另外一只女鬼,她也仍然陪伴着他,每一分每一秒,每一个夜晚的肌肤之亲,其实都是她。   “无斯哥哥,我早不恨你了,你也不要恨我了吧。”她踮起脚尖亲亲他的薄唇,“咱们一起走吧,骨肉相缠,再不分离。”   任无斯静静地看着她,突然笑了一下,然后把她抱紧,大手一挥,火舌便像是有灵性一般席卷了二人,连带着彼此身上还未换下——也不想换下的喜服,共同葬身火海。   他什么都不去问,不问她为何会再出现,也不问她如何得知他不曾说出口的一切,甚至不问她难不难过。   因为他什么都知道。   仇恨是真的,但爱也是真的。   只是,琉璃啊。   若有来世,不求相遇不求白首,愿为你足下之泥。   但求须臾,虽死无悔。   ☆、第六十七碗汤(一)   第六十七碗汤(一)   亲眼目睹那一场火,甚至感同身受,如同被烈焰焚身的是自己的女鬼,在脱离宿主身体时整个人蜷缩成了一团。她抱着头,低声而快速,语气阴森又急迫:“我不行、我不行、我不行……我不去了、我不去了、我不去了——”   她睁开眼睛是那场火,闭上眼睛仍是那场火。   睁开眼睛是那两个疯子,闭上眼睛仍是那两个疯子。   也许她也疯了,只是她一直没有意识到罢了。   琵琶在她身边发出争鸣声,琴弦微微地颤着,只可惜这里是一片虚无,它仍然是不能动。   女鬼就这样颤抖了许久许久,久到连奈何桥的墨泽都要以为她挺不过去即将放弃的时候,她伸出颤抖的手抓住了琵琶,然后如同落水的人找到了浮木,死死地抱在怀里。她现在是鬼身,只是随着记忆的恢复,身体也逐渐变得完整。   忘川河里厉鬼无数,她是被选中的五鬼中保持的最完整的一个,身上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损伤,只是显得格外嶙峋。鬼手已经变成了凝脂般的白嫩,与白骨琵琶相得益彰。明明那么痛苦,却还是咬牙忍住了。   她要回去。   这是她的执念。   哪怕知道回去后即将面对的是什么也要回去,未来不可知也要回去,不管怎样,都要回去。   然而还没有等到她彻底让自己变得冷静,就眼前一黑,随机感觉自己被困在了一具身体——一具很冷很冷的身体里。   她只能察觉到自己现在是有肉身了,但却感觉不到有任何外界的因素,甚至整个人动都动不了。   直到一颗丹药被塞入口中,女鬼不受控制地缓缓睁开双眼,入目是一张清俊消瘦的面孔,五官精致眉眼好看,却透着一股极其病态的白,像个快要死了的人。   但很明显,那只是看起来。   宽大的黑袍穿在他身上简直像是披了层大床单,眼珠是乌黑乌黑,嘴唇却又是血红之色,他喂了丹药给女鬼后,就用两根手指撑开她的眼皮。   女鬼发现自己的眼珠也不能动。   “还是不行……怎么还是不行呢……”病态青年这样说着,听似很焦躁,实际上眼睛里却闪耀着诡异而兴奋的光。似乎对他来说面对女鬼这样棘手的问题,并不足以令他生气,反而是一种挑战。   女鬼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也没察觉到对方把她抱了起来——简直就是见鬼,如果不是眼睛看到的方位改变,她根本没有感觉!   她被抱到了一个巨大的浴桶边缘,浴桶里的水是黑色的,散发着连鬼都会被熏死的恶臭,里头不时鼓起几个小泡泡,形如沸水,然后青年就把她放了进去,女鬼仍旧毫无所觉,直到他掰开她下巴又塞了一颗丹药,然后随着时间流逝,女鬼逐渐察觉到肢体变得柔软——在这之前她简直硬邦邦的像块石头。   也或许……不是石头。   是尸体。   一具已经死去的尸体。   不知道泡了多久,青年又过来了,先是捏了捏她的脸,然后一路往下将她身子摸遍,见肌肉已经变得柔软如同活物,才满意地点点头:“起来。”   不知为何,女鬼竟不由自主按照他的指令做,身体完全不受自己控制。   她裸着身子出了浴桶,直直地站在青年面前,那病态青年才微微眯起眸子,“跪下。”   她照做。   “起身。”   “蹲下。”   “转圈。”   “把桌上的匕首给我拿来。”   与其说使唤女鬼,倒更像是在测试她柔软的肌理足不足以正常使用。   接过匕首后,病态青年便在女鬼肩膀上轻轻一划——女鬼下意识跟着低头去看,匕首锋利无比,她的皮肤即刻出现了一道口子,缓缓地流出一丝黑血来。   ……果然,是尸体啊。   青年不知是用了什么方法可以控制她的身体,让她成为了他的奴隶,唯他命令是从不说,还不能拥有自己身体的掌控权,甚至一举一动都要收到命令才可以。除了思想,没有什么是她自己的。   这世上是什么法门,能让尸体变成活的傀儡?   见流出的是黑血,青年立刻不高兴起来,他对着女鬼这里捏捏那里捏捏,半晌道:“也只能这样了……”   说完转过身去继续做自己的事,也没管她,就把她扔在这儿。很显然,对于他来说,女鬼就只是一具尸体,虽然能动且很柔软——但毕竟只是尸体而已。   青年就这样忙了许久许久……直到天色逐渐变黑,他才像是想起什么般,打了个响指。然后女鬼就看见两个仆佣从外面走了进来,手上端着饭菜,但是——她发觉不对劲,这两个走路僵硬而机械,眼神呆滞直视前方,根本不像是活人,反而——   竟也是尸体!   这里怎会有那么多尸体?!   她心中不安,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要怎么离开这里,对于要完成的任务倒是很清晰,然而如果一直保持这个状态的话那再清楚也没用!她完全控制不住身体,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   青年挥手让那两具活尸出去,房内便只剩下她和青年一人一尸,女鬼不住试着去掌控身体,但都是徒劳。她又试着开口说话,但不管怎么努力,连嘴唇都不动半分。这让她有些着急,而青年刚低头吃了一口面,无意中余光扫到她,突然惊奇地咦了一声。   女鬼心中警铃大作,青年嘴角一勾走了过来,捏着她的下巴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又看,是他的错觉不成,方才是真的感到这活尸的眼睛里闪过了什么情绪。   他命令她:“眨眼。”   女鬼便不受控制地眨动起来,如果青年不给她命令的话,她根本连眼珠子都动不了。   完全就像是□□控的傀儡。   “活的?死的?”   女鬼很想告诉他自己是活的,然而她根本不知道怎么表达。直到青年愁眉苦脸犹豫了几秒钟,翻身去到一旁的药柜里一阵折腾,最后取出一个小瓷瓶,从里面倒出一颗丹药,边走边嘀咕:“这可是我炼了十年的万尸丹,仅此一颗,若是不起作用岂不可惜……”   只是他想起自己炼制了这么多活尸,这还是唯一一个肌肤柔软且能表现出情绪的,虽然很有可能是他的错觉,不过对于青年这样的制毒狂人来说,哪怕是一点的可能,他也要去探索。   女鬼被迫咽下那枚丹药,丹药入喉,内脏便如火烧火燎一般,疼的她五脏六腑似乎都被烧焦了,这让她不由得张开嘴巴发出轻微的啊啊声。   青年眼睛一亮:“真活了!”   随后女鬼就成了什么珍宝,他亮晶晶的眼睛看起来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分外高兴地把女鬼抱起来,又放到床上,盯着她眼睛闪闪发光:“你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吗?”   女鬼服了那颗丹药也只是勉强能发出声音,身体还受到控制,但她仍然艰难地说:“不……记……得……”   她是真不知道自己这具身体是谁。   因为很明显这不是真正的宿主,只是暂时的一个容器罢了。   青年对着她看了又看,但是过了一会,当他发现女鬼无论如何也只是能发出声音,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之外就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还以为是完全活了呢……那可真是奇迹了,要知道这女人已经死了三个多月了,如果能活过来才是有意思。现在虽然会说话,但断断续续跟刚出生的小婴儿一样,还什么都不记得……   这让他有点不高兴。   浪费了一颗万尸丹。   “起来。”   女鬼不受控制地站起身,被青年罚到一边站着,“打水去给我洗脚。”   她的身体完全不属于自己,而是被青年掌控着。出了房门便看见院子里每隔十几步就站着一具活尸,安安静静的像是草木一般纹丝不动,视线都不曾改变,即使出现在面前的女鬼是个活色生香还裸着身子的美人,他们也没有反应,眼皮子掀也不掀,看都不看一眼。   死了就是死了,即使能走动做事,尸身不腐,也仍然是死的。   女鬼到院子里的井边打了水。青年命令她打水,那么除了必需的动作之外,她什么都做不成,视线都没法从井上移开。   回到房里,她便自动自发跪到了青年身边,他坐在床上,手里翻着一本破破烂烂还发黄的旧医书。   女鬼伸出双手,她看得见这双手,细嫩柔软,雪白如玉,一看便是什么粗活都没做过的,被养的如珠如玉的。然而此刻她掀起青年的衣袍下摆,才发现他身上就只套了件袍子,再加上又高又瘦,才显得这样空荡瘦削。   抱起青年的双脚放入盆中,低下头细细清洗,每一根脚趾都洗的干干净净。如果不是亲手所做,女鬼根本不敢相信有朝一日自己也会做这样的事。   她想反抗的,但身体不听使唤。   ☆、第六十七碗汤(二)   第六十七碗汤(二)   真的是极其屈辱的动作和姿势,赤|身|裸|体,像个女奴一般跪在地上,冰冷的地面挨着娇嫩的皮肤,以卑微的姿势撩起水,将那双白皙的男人的脚一点点洗净。   其实青年的脚并不脏,甚至骨节如玉十分好看,然而对于女鬼来说就不是那么美妙了。她倒不是因为给人洗脚感到屈辱,而是这种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身体的感觉——实在是比杀了她更让她烦躁。   洗完脚又细细擦干净,从头到尾女鬼连个表情都不属于自己,甚至青年觉得她面无表情的样子不好看,让她笑,于是她的笑容便被迫保持到现在。   她没有什么羞耻心,也不觉得不穿衣服就怎么样了,唯一一个问题就是要怎样才能夺回身体的主动权?!   青年没让她去倒洗澡水,而是让她躺到床上,然后他拿了工具来,将她全身上下仔仔细细里里外外都研究了一番,甚至剖开了女鬼的肚子——她没有疼痛感,便静静地看着青年将她的肚肠取出来,每一样器脏都拿在手里看了看,闻了闻,撒了药粉——这应该就是为何活尸能够保持尸身不腐的原因,她的肚子上有一道细细的疤,不仔细看的基本上看不出来。   足以见青年的医术鬼斧神工到什么地步。女鬼曾经在千薰的世界里对医术稍有涉猎,本以为已很厉害,可和青年比起来实在是不够看,至少她知道自己没有把死尸炼成活尸的本事,更别提这种保存尸身并且能让活尸如常人般活动的样子了。   青年得知她有思想后一度很苦恼。他一直都是一个人,很久没人跟他说说话了,不过他炼制的活尸都是傀儡,没有思想没有主观行为,做什么都要听他的命令。但这一具不一样。   本来他炼出了能让活尸僵硬的肌肉变得如同常人一般柔软的丹药,只是顺手在这具刚得到不久的女尸上使用看看效果,结果果然有效,但问题是他没想到这具女尸在服了丹药还泡了五毒汤后竟然有了意识!   要知道在这之前他已经捡了她三个月了。刚捡到她的时候浑身是血,遍体鳞伤,他辛辛苦苦将她修复好,每一处皮肤都做了修补,从内而外做了防腐,这三个月,他对她完全就是对待其他活尸的做法,没道理她就突然有意识了啊。   对青年来说,这可真是太奇怪了,必须得找出原因,否则他得难受的整日整夜睡不着。   他眯着眼睛,当务之急还是想法子解决她的嗓子。因为不大喜欢声音,他把所有活尸都做了消声处理,灌了哑药进去,因为没想过给活尸解,便不曾研究过解药,现在他得着手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配置解药至少需要三五日……   而女鬼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目光看不出对他这种惨无人道又血腥的做法有丝毫恐惧。青年莫名觉得挺顺眼,比那些看到他就哭喊尖叫的凡人好多了。   女鬼根本没注意到他,因为她觉得自己是可以动的。她的全副身心都在试图抬起自己的手指。虽然青年不曾出声给她命令,但她并非凡人,若是连忘川都能忍耐,这又算什么呢。   天无绝人之路,在青年将她的内脏重新放回去一一回到原位之后,她终于发现自己的手指头可以动了。虽然很轻微,但却是实打实的。   她终于感到一丝欣喜,但碍于青年看起来十分危险,什么样的正常人会用尸体来做傀儡?瞧他偏执又乖戾,并不像好相处的人,所以女鬼不敢轻举妄动。即使要走,至少也得等到她完全拿回身体的主动权。   青年将她的肚子缝合后抹了一种奇怪的黑色药膏,然而女鬼寄身于尸体之中,没有五感,但那玩意儿跟之前泡澡的黑水有些相,且她并非尸体本身的主人,尚能闻到浅浅的臭味,可以想见如果五感恢复的话会被熏成什么样子。   但青年却浑然未觉,反而兴致盎然地给她抹药,抹完后让她起来,女鬼站到床前,青年上下打量一番觉得差不多了,就让她到一边去掌灯。   女鬼就这样站了许久,青年睡觉时也点着灯,她一直在试图动自己的身体,如此努力了有大半夜,终于在东方露出鱼肚白,蜡烛燃尽之时抬起了胳膊。   真是不容易,而且如果没有青年给她的那几颗丹药,她这会儿应该还是躺尸状态。   因此女鬼得到身体自控权后并没有想对青年做什么,只想马上离开这儿,毕竟她要完成的任务和这个青年无关。   谁知刚迈动一只脚,青年便懒洋洋地问:“去哪儿?”   她的一举一动哪里能瞒过青年。对活人极其厌恶的青年早在她刚有异动时便盯上了,不过觉得有趣也没打断,结果没让他失望,这具活尸不仅有了自己的意识,竟然还想逃走。   女鬼内心戒备,青年又道:“你早就死了,是我把你炼成活尸,你的五脏六腑都是因为我才没有溃烂,你要走也可以,只不过不出三日便会肠穿肚烂而死。”   女鬼:“……”   她转过身,盯着他:“你待如何?”   “过来。”   她僵硬了一下,本以为能够脱离青年控制,最后却仍然乖乖地走了过去,在他身边温顺地蹲下去,像只被豢养的宠物。   青年挑眉而笑,捏她的脸说:“有意思。”   女鬼发现自己虽然能够行动,但那仍然是在青年没有命令的情况下。倘若他发出命令,她第一时间仍是要听从,身体根本不听大脑指挥。这让她有几分懊恼,却也无可奈何。最后只能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给我件衣服。”   青年纳闷,问她:“要衣服做什么?”   女鬼道:“外面的活尸都有衣服,缘何我没有?”   其实对青年来说,男女性别没有什么区别,都不过是他的奴隶罢了。所以他也没想过要给女鬼衣服穿,听她要衣服就皱眉:“我还要用你,穿衣服太麻烦。”   女鬼说:“我现在有了意识,虽然是活尸,思想却是人,你不让我穿衣服怎么能行?更何况只给我一件蔽体便可,你需要用我,我自然会脱下的。”   青年想了想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点了下头,随意解开自己身上的寝衣:“那你就穿这个吧。”   这寝衣不知是什么材料做成,墨色的布料显得极其柔滑,穿在身上轻飘飘的,虽然里面真空,但能蔽体,也不算辱没这具身体的主人了。   女鬼把衣带系好,青年撑着下巴一直在观察她,见她言行举止都和常人无异,心中也是惊奇。他倒是一点都不怕,反而觉得好玩,还想着要用其他尸体试试看,也许还能弄活一个也说不定。“你叫什么名字?”   女鬼摇头:“我不记得了。”   青年唔了一声,抬头时恰好看见他临睡前放在桌上的鹿茸,便道:“有个名字好称呼,就叫见鹿吧。”   女鬼深知对这样的人要顺毛摸,否则对方很有可能立马翻脸,“多谢公子赐名。”   她看起来温温顺顺柔柔弱弱,又不吵闹,声音温婉柔和,再加上身子珍稀,青年也觉得能够忍受,否则按照他的脾气早把她舌头割了。“行了,做饭去,我饿了。”   “是。”   见鹿无奈的转身,只要青年给了命令,她就完全无法反抗,也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   厨房里有米有面也有蔬菜和肉,想起昨日青年吃的白水煮面,那碗面都烂成了一坨一坨,他也就吃了一口然后就塞了颗药丸进嘴里,那就还是做面吧。   虽然青年看起来偏僻古怪,但不曾伤她,又算是她的救命恩人,甚至有些时候宛如稚童,见鹿也没想对人家怎样,只想着好言好语商量一番,问问他这是哪儿,若是能放自己离去就更好了,毕竟她离开他不出三日就会肠穿肚烂啊。   和面揉面切面,开水煮过捞出来,又将蔬菜和肉炒成臊子,有过照顾徒弟的经历,对于煮饭这一块见鹿已是很有经验了,并且厨艺很不错。   雪白细滑的面条弹力十足,上面撒上浓稠喷香的臊子,再滴几滴陈醋与麻油,那味道香的见鹿都想吃了。她的五感在逐渐恢复,可她不能吃,毕竟是活尸啊,早没了消化功能,吃进去只怕会烂肠子。   青年看到面还很惊奇:“这是何物?”   “面啊。”   “面……不是白的么?”黑眸眨了眨,分外不解,“上面这些是什么?”   “臊子……”   “什么是臊子?”   “……”   见鹿费了好大功夫才解释清楚臊子是什么,青年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拿起筷子吃了一口,眼睛一亮。他看起来分外的真,喜怒哀乐从不掩饰。见鹿看着他,觉得这人突然就从古怪乖张的毒医变成了天真懵懂的孩童。   青年将一小盆面吃了个精光,往后躺倒在椅子上,感慨地说:“原来面这么好吃,以后不用再吃丹药了。”   他虽然厉害,却仍是活人,需要进食维持生命,可惜活尸们做的饭令人悲伤,害得他只能每天吃丹药,虽然一颗就够,但毕竟不如热气腾腾的饭菜来得美味。   于是见鹿在他心里又多了一个优点,这个优点足以让他留下她的舌头了。   ☆、第六十七碗汤(三)   第六十七碗汤(三)   吃完早饭天正好彻底大亮,青年披了件衣服就去了炼丹房,临去前随口吩咐见鹿去晒药草。还让两个活尸过来帮忙,她只要看好,过会儿翻个面就行。   那两具活尸完全就是听话的傀儡,虽然尸身不腐,眼睛睁着,却没有丝毫表情和眼神,若非能动,真要让人觉得它们是木头做的了。   因为肌肉格外僵硬,所以搬动药材时动作非常机械,但是速度和完成的质量都不错。见鹿看了许久夜弄不明白那病态的青年是如何做到让尸体“复活”的。   把药材搬来后,两只活尸便站到了见鹿左右手的地方一动不动。见鹿戳了戳它们的皮肤,硬邦邦的宛如钢铁,她试着用锋利的竹签刺了一下——铜皮铁骨,刀枪不入。   结果一个上午她都在翻捡药材,直到大中午青年从炼丹房走出来,脸色怪怪的,走过来直截了当地跟见鹿说:“我饿了。”   见鹿愣了一下,问:“那公子想吃什么?”   “面。”   见鹿应了一声,下去煮面去了。   接下来半个月……青年除了吃面还是吃面,一旦问他吃什么,他就说吃面!直到做了整整半个月面条的见鹿忍不住了,她想离开,又需要青年维持生命,因此一直想方设法的讨好,每天换着花样的做,什么拌面煮面烩面炒面拉面炸酱面……各种各样的面都做过了,再问青年想吃什么,仍然是干脆利落的一个字:“面!”   “公子,您都吃了半个月的面了,这次咱们换一下好吗?”   “……除了面,还有什么能吃?”青年一脸茫然。   见鹿无奈地看着他:“厨房里有很多。”   “我从来不去厨房。”   经过这半个月的相处,见鹿大致上也摸透了青年的性格,只要不惹到他,那就非常好说话,跟个孩子似的,你说什么他信什么,但一定要顺着他的意思来,否则动不动就给你喂药下毒,谁吃得消。   这些蔬菜瓜果以及米面都是活尸种植的,后山有一片非常宽广的土地,除了青年的药材外尽是些食材。见鹿也不知道青年为何住在这里,这房子又是何人所建。这半个月下来,她甚至都没弄清这里到底有多少活尸。   后来她知道青年很舍不得喂给她吃的那粒丹药叫做万尸丹。顾名思义,要炼就一万具活尸才能得到的珍贵之物,可以令死人复生,极其珍贵,而青年这样的制毒天才都花了十年时间,更可见其难以成型。青年找不到她有意识的原因,只能认为是万尸丹的功劳,可惜他只有一颗,没法再在其他活尸身上做实验。   这导致有几天他看见鹿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可惜没什么可刁难的,再加上见鹿温柔体贴做饭又好吃,慢慢地他也就算了。   “那我去做吧,公子只要等着吃就好了。”   见鹿有绝对的理由相信,青年并非爱吃面,只是除了面不知道还可以吃别的——那后山的稻田又是怎么回事?活尸们如果没有得到他的指令是不会去种的。   她哪里知道,那片稻田在青年得到这里的房子之时便有,他就是习惯性地让活尸们维持罢了。   至于面……盖因活尸虽然能做力气活,这等细致的活却做不来,因此每次煮的面都分外难吃,用米做的饭不是夹生就是烧焦,炒菜无法控制调料与火候,久而久之,只有面可以吃,青年吃了这么多年早习惯了。   这种味道的东西吃个十几二十年……真可怕。   瞪着眼前桌上的四菜一汤,青年整个人的表情都是茫然且戒备的:“……这都是些什么?!”   “……饭啊。”   “……”青年瞄了她一眼,阴测测地说:“你知道我是百毒不侵的。”   见鹿叹息:“我若是给公子下毒,自己也活不长久呀。”   青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拿起筷子吃了一口,乌黑的眸子瞬间瞪大了。他也不是矫情的人,对于好吃的表达方式是这样的:“我晚上也吃这个!”   “是。”   青年这才满意。半下午的时候见鹿在房里洗澡,经过半个月的伺候,青年认可了她的存在,也因为她的乖巧顺从给予了她很大的自由。虽然只是一具活尸,但见鹿仍然每天清洁身体,只是要注意不能让水进到耳朵里。她的外表看起来十分鲜活柔软,内在却是干枯,进了水立马就会烂掉。   她正洗澡呢,青年突然推门而入,见鹿下意识躲到水底,被他大步过来揪起,不满地说:“你做什么?万一耳朵进水我要花好大功夫才能修好你。”   见鹿嘴角抽了抽:“公子,我在沐浴。”   “我知道。”青年淡定地说。“我饿了。”   距离吃午膳顶多一个时辰多一点,他这就饿了?见鹿隐忍道:“那请公子稍后,我立刻便去厨房。”   “我就在这等。”   说完,人直接坐到桌子旁边,目光灼灼地盯着见鹿。见鹿无奈,好在她也洗的差不多了,便站起身。*妖娆,雪白与鲜红相映成趣,青年只见过死的女人,倒没想过活的是这样活色生香。   他纳闷地低头看向自己隆起的裆部,问见鹿:“怎么会这样?”   见鹿:“……”   “以前从来没有过。”青年皱眉,很不喜欢这种身体不受控制的感觉,然后见鹿就瞧见他顺手拿起桌子上用来削水果的刀就往裆下割,吓得她衣服没穿好就扑过去制止:“公子做什么?!”   青年抬眼,不懂她激动个什么劲儿:“把它割了。”   见鹿:“……不要冲动。”   “难受。”他很不高兴。“我不喜欢这种不受控的感觉。”   “你、你割了,难道日后不想留孩子了么!”   “要孩子做什么?”青年反问她。“我自己就够了。”   “……没有孩子怎么能行?若是没有新生命的降生,这个世界岂不是要灭亡了?”鬼扯这么多,就是为了让他冷静点,放自己的小兄弟一条活路。   青年冷漠脸哦了一声,“关我屁事。”   见鹿:“……反正你不能这么做。”   青年皱眉,看她一脸坚决之色,半晌恍然大悟:“有了。”   有了……有什么?没等见鹿反应过来,就被青年抓到了床上。他看起来瘦弱,力气却很大,见鹿被他抓在手里简直像是只小鸡仔。   因为这些天就只穿着一条罩衫,随时等待青年的传唤,光是为了他的研究就不知脱了多少次躺在长桌上,可这次见鹿却觉得不对劲,尤其是在青年也随意脱掉长裤的时候。她震惊的都开始结巴了:“公、公子!你这是做什么?”   “有女人就行了。”青年不耐烦地说。“不要说话。”   见鹿整个人都惊呆了:“我是活尸啊!”   “你会说话。”   “那也不能掩饰我身为活尸的事实!”   可惜她的挣扎没有用,最后还是被青年给得逞了。说实在的,她看起来完全就是个正常的女人,肌理柔软白里透红健康的要命,青年餍足后看起来也红润了不少,再看见鹿就更顺眼了:“我饿了。”   见鹿羞愤的把衣服一裹,真的是——他娘的见鬼了!   她像是后头有什么东西在追一样跑去厨房,谁来告诉她为何内脏都干涸了,下面却没有?这口味重的,她一定是被这些世界的变态们给传染了!   因为心情不爽,做出来的东西就粗糙许多,也带着故意的置气。青年看着白菜豆腐跟清汤,淡的连个油花都没有,他眼角抽了抽,可是看到面前身上到处是痕迹小脸泛红的见鹿,不知为何顺眼的要命,也就放过了她,默默地低头吃起来,吃完连个头都没回就去炼丹房了。   见鹿简直想要把他给打死。   她这么的……忍辱负重,为的就是能活着离开这里不至于烂死,现在可好……   要不是理智还在,她差点转身就走。   然而到了晚膳时间,她还是乖乖去做饭了。饭菜刚做好就似乎听到有人呼喊的声音。   这就奇了,她到这里也有半个多月,从来没见过除了自己和青年之外的其他活人,就连飞禽和虫子都没怎么见过,盖因青年极其讨厌声音。   那现在哪里来的人?   她正想去看,就瞧见青年大步流星地从炼丹房出来,足底生风,似乎全是怒火。见鹿从未看过他这个样子,干什么……这么生气?   “公子要去哪里?!”   青年回头,阴测测地看她一眼:“毒死外面那群吵到我的家伙。”   他亮出十根长长的乌黑的指甲,只看一眼都能感觉到有多剧毒。   见鹿连忙追上:“外面都是谁?”   “管他是谁。”吵到他的天王老子也得死。   这么任性,任性的见鹿都想翻白眼了。“公子,我同你一起去。”   “你去做什么?”青年上下看她一眼。“没用,做饭去。”   见鹿:“……”   吃吃吃,就知道吃!   ☆、第六十七碗汤(四)   第六十七碗汤(四)   最后她还是跟上去了,对此青年有点不高兴,但不知道为什么就由着见鹿,等到了门口,见鹿才发现来人其实离大门还有很远,看到青年,那些人便十分激动地跪在地上直磕头,两个男子抬着一副简易的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昏迷不醒脸色惨败的男人。   “兰神医!神医求求您救救他,我们带来了万两黄金,求求您,您要什么我们都答应,求求您救救他!”   为首的娇小女子额头已经磕破流出鲜血,泪光盈盈,十分可怜,她眼中的悲伤与难过都充斥在四周的空气里,即使是离的这么远见鹿都感觉到了。   但他们都知道青年的怪癖,因而虽然求情,却并不敢上前来。   “滚。”   青年不耐烦极了。“我只杀人不救人。”   “这天底下只有你能救他!兰神医,求求您……求求您了!”   这几人的乞求真情很能打动人,即使见鹿都不免为之动容,唯独青年仍旧一脸冷冰冰,“我可不是什么神医,你们不是都叫我毒医么。”   “兰神医!求——”   “找死。”青年黑眸一眯,病态苍白的面孔露出厌烦,单手一挥,还没来得及伸出去就被见鹿一把抱住。他凶狠的神情大概只维持了两三秒,“干什么?”   “公子……”如果不是意识到前来求救的人是谁,见鹿真没这么大胆。她虽然制止了青年的动作,大脑却飞速运转着,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青年听自己的话。“你听我说……”   “吃饭时再说,我杀个人先。”   “不行!”   青年的另一只手也被抱住了,女子的酥胸温软饱满,触感之好让青年并没有怎么生气,但他还是很不高兴:“你到底想干什么?再这样我就不管你了。”   这个威胁最有效了,但凡他这么一说,怕五脏六腑烂掉的见鹿会立刻听话。但今天没有,她虽然很担心自己会烂掉,可任务目标都送到眼前来了,如果不抓住这次机会,那还不如烂掉呢!“公子不能不管我,也不能杀他们——”   “不能?!”他有什么不能?什么让他不能杀?就是皇帝在这里他想杀一样杀!   对于青年的抠字眼见鹿佩服的五体投地,她咽下一口老血,温声软语道:“今天晚上做你从没吃过的,你一定会非常喜欢,我保证从下一顿开始每顿饭都十个菜及以上,求求公子不要杀他们呀!”   青年想了想又提出一个要求:“晚上我想抱你。”   见鹿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忍辱负重道:“……行。”   这下他满意了,嘴角一勾,对那几个人道:“那你安顿他们,我要是听到他们的声音就让他们死。”   说完走了两步,回来用那乌黑的指甲把见鹿的下巴勾起来,低头很青涩的亲了一口,转身走了。   见鹿嘴角一抽,等青年走的不见人影了,才过来跟那几人打招呼:“你们跟我来。”   结果那几人并没有动,见鹿正纳闷儿呢,女子面带尴尬道:“有毒……”   见鹿恍然大悟,道:“你们等我一会儿。”   她又跑去炼丹房找青年,付出了一个深吻及衣衫半褪的代价终于成功拿到解毒的丹药,然后恨恨地抹了把嘴。青年自打那次要自宫被阻止后和见鹿有了夫妻之实开始,对这件事就食髓知味起来,只不过见鹿拒绝的厉害,他才没有强求。总觉得……这女人自打有意识之后就不单单是具活尸了,具体怎样青年也说不上来,反正她就是与众不同的。   要不然这么不听话不能捏圆搓扁的活尸,他早销毁了。   其实他只要让见鹿躺下,她就会乖乖照做的,不知为什么他没有,对此青年的解释是不想。   他当然不是那种不强迫女人的好人,他就是个无情无义自私冷血的混蛋,但见鹿,这只活尸在他制作的所有活尸里,是花费了最多心血和时间的。但因为她的突然觉醒和意识,导致她和“活尸”这两个字产生了极大的区别。   和他以前所见过的“人”也都不一样。见鹿似乎成为了神奇的间于“活尸”与“人”之间的存在,比活尸多了意识,肌肤柔软鲜活,容貌清丽脱俗,比“人”又安静许多,不那么让人讨厌,即使是说话,哪怕是拒绝他,也跟别人不一样。   似乎……她身上,有他向往的那种黑暗。   漆黑的,无边无际的,却又温暖的黑暗。   如果青年去过奈何桥,那么他一定会知道他在见鹿身上所感觉到的是什么。他这样的人,与死亡为伍,厌恶“生”的存在,尸体比活人更能让他接受。   而见鹿,见鹿超出了青年的认知,是他所不曾听闻的存在。   将那几人带进庄子里,到离炼丹房最远的地方住,不过为了就近照顾,见鹿离他们比较近。她看起来温婉柔和,于是和那几人相处的不错,言谈之间互相知晓了姓名,见鹿便更确定自己没有弄错了,这几人确实就是此次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任务目标。虽然这么久以来都在青年身边无法离去,但目标竟然自己找上门了。   躺在床上重伤再加上中毒导致昏迷不醒的那位,就是她此次真正要见的人,东方鸿。而在他身边的三男一女,其中三个男子是他的结义兄弟,女子则是他的朋友。说是朋友,其实说是爱侣更为贴切,只是两人并没有名分,因而仍以朋友相称。   在来寻找青年之前,他们为了东方鸿的伤想尽了办法,实在是无路可走了,才有人提起那位江湖传说中性格古怪阴鸷的毒医。听说他不喜欢活人,只救死人,活人到他面前都是一个死字。然而事到如今,除了这一根救命稻草,也实在是别无他法,因此众人选择如此也是无可奈何。   其中一个俊秀的书生模样的男子恭敬地对见鹿抱拳:“还请见鹿姑娘在兰神医面前为我们多多美言几句,我等愿意一命换一命,只求能够救我结义兄弟,虽死亦荣!”   说完几人便跪了下来,见鹿往后退了一步,道:“你们不必如此,我一定会让公子救他的。”   她没有同这几个人相处太久,因为锅里还熬着粥呢。   结果到了吃完饭的时间,青年看到她第一眼就嫌弃地让她在边上站着,说:“你身上有股活人的臭味。”   活人怎么救臭味了,这人真是挑剔的令人想……揍他。见鹿隐忍地闭了闭眼,“那我这就去洗澡。”   “算了,我忍了。”青年哼了一声。“你过来。”   见鹿没法反抗,走到他身边被他拉到大腿上坐下,然后那张俊脸就埋进她胸口嗅啊嗅的,把见鹿闹了个大红脸,差点给他一巴掌。闻了一会儿这位还不满意,“臭。”   见鹿在心底默念三遍我不同他计较,而后柔声道:“公子真的不肯救东方鸿吗?”   青年脸色刷的一下变了,见鹿还以为自己戳中了他什么点,结果他脸色难看了好一会儿却说:“你怎么不叫我名字。”那个死的差不多只剩下一口气的东西算什么,她才见那人多久,就知道人家叫什么了。   见鹿默念六遍我不同他计较,才保持了温柔道:“公子并不曾告知我姓名,我如何叫公子的名字?”   青年露出茅塞顿开的表情来:“我说你怎么成天公子长公子短的。”   完了告诉她说:“我叫兰深雪。”   见鹿在他亮晶晶的眼神中勉为其难叫了一声深雪,他才露出满意的表情:“那几个人晚上吃什么?”   她还以为他这是要救人了,立刻答道:“我给那位病人煮了一点粥,其他四个人吃的是米饭跟菜。”   兰深雪又开始不高兴了:“他们跟我吃的一样?”   见鹿茫然地点下头,他一拍桌子,“他们凭什么跟我吃的一样?!”   说完把她扔到桌上,头也不回地走了。见鹿呆了两秒钟赶紧跟上去,就瞧见这人一脚踢开房门,把正在吃饭的几人吓了一跳。他也不说话,上去就抢吃的,杯盘太多不好搬,他直接脱了外衫兜住转身就走,走了两步感到自己有些傻,打了个响指都丢给活尸,就穿这个亵裤,踩着君临天下的气势回去吃饭了。   见鹿惊呆了,兰深雪走的时候还不忘将她拎走,一边拎一边对后面那几个货说:“要吃自己想办法!”   见鹿:“……”   知道他小心眼,但真没想到能小心眼到这个程度。   然而这几个人没一个会做饭的,唯一一个会的还躺在床上生死未卜呢。于是兰深雪“善心大发”让活尸去煮面给这些人吃,别说那面煮的可怕难吃,就算是色香味俱全,活尸煮的面,除了兰深雪这样的神经病还有谁会吃?!   最后还是见鹿偷偷指导他们胡乱弄了点东西吃,否则最后怕是床上那人要死,这几个活着的也要死——饿死。   ☆、第六十七碗汤(五)   第六十七碗汤(五)   床上躺着失去意识重伤昏迷眼看就要死了的那位,就是这一次见鹿来到这个世界所要找到之人。只是她本来应该出现在那名书生妻子的身体里,谁知道却寄宿在一具尸体之中。   东方鸿之所以会受伤是因为近年来江湖中出现了一个以活人心脏练功的魔头。那魔头本出身自名门正派,一念之差走火入魔,从此灭绝了人性,双手不知沾染了多少血腥。东方鸿与那魔头出身自同一门派,是那门派掌门人的关门弟子。只可惜魔头入魔后,便将门派屠戮的一干二净。东方鸿承师父教诲,在师父去世后出山,与三名青年侠客结拜为异姓兄弟,又在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唐怀烟,二人日久生情,都是为了铲除魔头。   一是为了报仇,二也是为了为民除害。如今那魔头所到之处,人人闻风丧胆,死在他手中的江湖侠客不知凡几,朝廷也屡次派兵剿灭,奈何此人武功盖世,身边又多有附庸,实在是难以下手。   书生的妻子便是因此而死。为了让书生等人脱险,她只身一人抵挡,落了个被掏心而死的下场。只是她死后执念不消,唯一的心愿便是助东方鸿将魔头铲除。东方鸿的师父临终前给了他一样法宝,言明只要将其刺入魔头命门便可破了他一身功夫,可是这法宝和武功都只有东方鸿一人能使出来。   她所求不多,唯愿丈夫能够报仇成功,结拜兄弟能够活着杀死魔头,至于自己反倒不那么重要了。   杀死魔头的关键在东方鸿身上,如果东方鸿死了,那么即使有人知道如何去杀,却也没有能力。   因此东方鸿绝对不能死,倘若他死了,见鹿的任务便算作失败。   她绝不能失败。   只是兰深雪固执起来宛如一头倔驴,要如何做才能说服这头倔驴救人呢?   晚上的时候兰深雪果然到她房间来了,一来就很不高兴:“怎么离那些人这么近,明天搬到我那里去。”   见鹿说:“公子不是不喜欢被人打扰么?”   “你是人?”   见鹿无言以对。兰深雪看了她两眼,嘴角撇了一下,“行了吧,让他们住个几天也就差不多了,等追杀他们的人退了,你就让他们滚。”   “……有人在追杀他们?”   “那几人身上都有伤,衣服破烂容色憔悴,有些伤口新鲜的不得了,能爬到山上来也算是厉害。”兰深雪不屑地说,“但是关我屁事啊。”   他有没有什么同情心跟怜悯心,管别人死活干什么呢。   见鹿神色微动,“公子真的不肯救人吗?”   “深雪。”   “什么?”   “叫我的名字。”兰深雪定央央看了她一眼,“我从来不救活人。”   然后他用施恩的语气跟见鹿说:“这样吧,等那个什么西方鸿死了,我把他炼成活尸,这样他既不算死了,也能安静点不吵到我,你觉得这个想法怎么样?”一说这个他就兴奋起来,“还有跟他一起来的那几个人,我看都不错,到时候一起炼了!”   见鹿:“……”   他自己开心不够,还希望见鹿能跟自己一起,就问她:“你高不高兴?”   见鹿能高兴就出鬼了,她接受的是书生妻子的记忆,因其已死,所以并不知道在这之后东方鸿的伤究竟如何。但可以想见的是,倘若今日她不在这里,没有这个活尸的身份,今日那几人必定是要死在兰深雪手中的。他才不管前来求医的是谁,反正只要惹到他让他不高兴了,那就死。   ……那也就可以预料,东方鸿死后,谁去将那魔头铲除了。   “……若是公子愿意救人一命的话,我才会真的高兴。”   一听见鹿这样说,兰深雪瞬间就不满意了:“我为什么要救他?”   他就是看在她的面子上才没有把那几个人全毒死的,现在竟然还要求他出手相救?不要太得寸进尺啊!   见鹿犹豫了一下方道:“你瞧,那东方公子挺可怜的,听说自幼父母双亡,好不容易拜师学艺了,拜的又是一个断了双足的老人,当了人家的关门弟子,还要背负替人家门派报仇的责任。活了二十年,好不容易有了几个知心相交的兄弟和心爱的姑娘,偏偏大业未成便要死了,你说这惨不惨?”   原以为这样就已经够悲惨的了,却没想到兰深雪不屑地撇了下嘴:“这就叫惨了吗?你跟他们才认识多久,就知道这么多了,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是在骗你?”   见鹿在心底默默地想,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精明了。这些消息她当然不是从唐怀烟等人口中得知的,而是在她逐渐得到身体主控权后回来的记忆。   但这个她自然不能跟兰深雪说,因此转移话题道:“深雪,你真的不救人吗?”   她叫他名字时柔肠百结,实在是颇为动人,兰深雪就喜欢她这个样子,既有活人温暖的烟火气息,却也带着尸体特有的寒冷与黑暗,偏偏声音听到耳朵里觉得缱绻无比,真是叫他心生喜爱,有时候一听感觉整个人骨头都酥了。   “不救。”   “可是他们真的很令人同情……”   “我自幼被父母遗弃在山脚下,我师父把我捡回来,当然他并不是什么好人,与其说我是他徒弟,倒不如说我是他奴隶。你知道在雷雨之夜被吊在山崖上,周围不是豺狼虎豹就是沼泽瘴气的感觉吗?那个时候我才五岁。我每天连一个时辰的觉都睡不到,我师父怕我偷学他的本事,让我一个人在山里自生自灭,偏偏又给我下毒来控制我。多年来想上山的人那么多,可没有一个活着离开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见鹿摇头。   “因为我师父把他们都抓住了,然后当着我的面一点点将他们剥皮抽筋,杀死在我面前。当然他觉得这样可以吓到我,然后并没有。”   “那个蠢货,还真以为能掌控我一辈子,也不想想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兰深雪脸上露出鄙夷的冷笑,“我十四岁那年他从外面带回来一个女人,说那是我师娘。废物,一生杀人如麻,最后竟然栽在一个女人手里。”   “那女子是……”   “他杀了那么多人,那女子的父母也在内,人家来是为了寻仇,他可倒好,一头栽入爱河,连性命都不要了。”   说完兰深雪露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病态笑容:“于是我在那女子动手之前,把师父杀了。我把他的骨头抽出来,五脏六腑一个一个摆好,他杀人的时候总是笑,自己被杀了,却大声惨叫起来,我跟他就不一样,哪天要是有人能杀了我,我才不会求饶,我只会让他慢一点,做的再精细一点。”   然后他带着孩子气的纳闷不解来问见鹿:“你说……那女的明明想杀我师父,怎么看着我杀他却又哭喊求我放了他呢?”   见鹿听到这些并未动容,因为她知道兰深雪跟自己说这些并不是为了得到她的怜悯与同情,他只是想告诉她东方鸿算不上惨而已。   “搞不懂你们女人。”兰深雪挠了挠头。   “那……这个女子,后来……”   “死了。”他很干脆地说。“我杀的。”   说完他耸耸肩,“不过那是我第一次炼活尸,出了点问题,两个都失败了,我就把它们丢到炼丹炉里去炼万尸丹。”   见鹿想到自己服下的那颗万尸丹,隐隐有些恶心。   “你呢?你为什么非要我救那个西方鸿?”   “……是东方鸿。”   “随便什么鸿,不要想骗我,我要听实话。”   他只是平时什么都懒得去想,并不代表他好糊弄。虽然他看起来有的时候像个稚嫩的孩子,可没有任何一个稚嫩的孩子这样凶残冷酷,视生死如无物。   见鹿迟疑了几秒,才慢慢地开口:“如果我说……我有那个书生打扮的人的妻子的记忆,你……信么?”   她都做好兰深雪骂她神经病的准备了,结果他盯着她看了几秒,突然间恍然大悟:“我就说你不可能是这具尸体原本的主人,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借尸还魂?难道这就是为什么活尸中只有你能衍生出意识的原因?!”   他猛地倒抽了口气,好像参破了什么不懂的东西一样,整个人都精神了,盯着见鹿的眼神简直要把她给吞下去。   不过这种兴奋的眼神在他想到了某件事情后立刻变成了不爽:“……你说你是那个书生的妻子?”   也没等见鹿回答,他把她放下起身就走,被见鹿一把抓住:“你去哪儿?”   “杀了他。”   对于他动不动就喊打喊杀,见鹿已经习惯了,她无力地问:“为什么……”   “你是我的。”他先给出一个结论,然后表达自己的论据,“我师父就是看上了那女的,杀了她丈夫才把她抢回来的。”   见鹿心想,先杀了人全家,又杀了人丈夫,那女子不恨你师父才是奇怪好吗?她嘴角微微一抽,“我跟她的情况又不一样。”   ☆、第六十七碗汤(六)   第六十七碗汤(六)   “有什么不一样?”   兰深雪很认真地问。   眼睛眨呀眨的,跟个求知的孩子一样。   见鹿耐着性子跟他解释:“我只是有那个女子的记忆,并不代表我就是她呀。”   “你要不是她,怎么会有人家的记忆?”   见鹿竟然无言以对。她发现自己面对肃亲王也好凌峥也好……总之是面对正常人的时候总有办法,可对着兰深雪这样的,她总是打心底生出一股无力感……“那我也不知道,总之我只有那女子的记忆,却并没有对那些人的感情。”   兰深雪眯着眼睛上上下下将她打量了一遍,似乎确信了她说的都是实话,这才露出比较满意的表情,用一种开恩的表情说:“那好吧,那我就暂时不杀他了。”   见鹿说:“……深雪真是大人有大量啊。”   兰深雪完全听不出她语气中的无奈跟轻微的讥讽,还以为她真的是在夸他,顿时觉得神清气爽,心底一片快活,又走回来一屁股坐下,把见鹿拉到怀里坐着,神色轻快:“那是自然,我不是那等心胸狭隘之人。”   “……是的,看出来了。”好明显啊。   兰深雪觉得自己这样高洁的品行并不多见,顺手就在见鹿腰肢上摸了一把,推她去打开他来时拎在手上的一个长方形木盒子。“给你的。”   “……是什么?”问着,她已经将其打开了,入目所见令见鹿失神,她缓缓地伸手轻抚许久不见的琵琶,还以为……这个世界它不会出现了。   可她极力克制着内心波动,将白骨琵琶从盒子里抱出来,对兰深雪诚心诚意地说:“谢谢。”   “莫名觉得很适合你。”他扭过头去,耳根子竟然有点红。   见鹿轻轻一笑,抱着琵琶,小脸轻轻在上面蹭了蹭,“你是从哪里得到的?”   “哦……那些人来的时候带的。”他说。“我救人总不能白救吧?”   见鹿完全都不知道这人什么时候拿了人家的东西……也不知道他怎么就突然改变主意要救人了,整个人显得有点愣愣的:“你……愿意救他了?”   “你看起来很喜欢这把琵琶。”兰深雪凝视着她。“我这人从来不欠人情。”   他从没见过这样的见鹿,见鹿看起来总是温婉沉静的,似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生气,也不会慌乱,可是方才他送她琵琶的时候,她确实面上带着笑。   她能笑就好了,不要总是眉眼带着愁绪。   兰深雪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他从来不擅长也不屑去隐藏自己的真实情绪。在见到那几人的时候他本来没打算救的,只是瞧见他们背在身上的木盒,不知为何总想将其打开,便让活尸顺了出来,也没管里面是什么就送给了见鹿,其实刚才打开的时候也是他第一次看到里面的东西。   不过算了,见鹿喜欢就行。   见鹿抱着琵琶,手指在其上无意识地摩娑着,看起来似乎是有要落泪的冲动,但最终并没有眼泪。“深雪,谢谢。”   她身上那种突然席卷而来的悲伤铺天盖地,兰深雪看不懂。他很少有这种类似慌乱焦急的心情,想要去了解,想要对这个人了如指掌,她为什么难过为什么快乐都想知道,可她永远不会跟他说。   这是性格孤僻乖张的兰深雪也能感受到的,按照他以往的做法,想知道的东西总有办法从对方口中挖出来,可不知道为什么,见鹿不跟他说,他也不想逼迫她。   就让她保有这些小秘密好了,就这样,最好了。   所以他立刻拍桌子发脾气:“说好的晚饭十个菜呢?!这才六个!”说着还故意当着见鹿的面对着桌上的菜指指点点,点了好几遍都是六,就凶狠地瞪见鹿,然而这种伪装出的凶狠一点说服力都没有,反倒是让人觉得有趣。   见鹿刚受了人家的恩,立刻道:“我这就去做。”   “算了。”结果她刚走兰深雪就拽住她衣袖,眼神往旁边看,上下左右的瞄反正就是不看她。“……这次就先饶了你,从明天开始,说话算话,不能少于十个。”   “……那东方鸿等人呢?总不能不让人吃饭吗?”   兰深雪刚觉得她可爱,现在就又开始唠唠叨叨的招人烦,“不是有活尸煮面吗?”   见鹿心想,那面难吃的你都不吃……“他们胆子小得很,根本没胆吃活尸煮的面,太没用了,有没有别的方法?”   这种高明的马屁对兰深雪而言一拍一个准,他眯起眼睛笑笑说:“那就让他们吃丹药吧。”之前做的辟谷丹还剩下好几瓶,因为是每天都吃所以保存时间不长,再不吃就坏了,那多浪费啊。   见鹿:“……”   所以经过两人的沟通,东方鸿等人有两个选择,一:吃活尸面;二:吃辟谷丹。   最后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后者。虽然辟谷丹没有味道,但怎么也比活尸煮的面叫人放心。只不过他们若是知道这些辟谷丹是兰深雪用什么做出来的……那应该会不如吃活尸面。   得知兰深雪答应救人,唐怀烟等人感恩戴德,他们都知道能说动兰深雪,最大的功劳在见鹿身上,所以看见鹿就跟看神仙一样,恭恭敬敬一点不敢逾矩。兰深雪忌讳着见鹿心底的记忆,每每看到那个长得俊秀的书生就不顺眼,明明是在结拜兄弟中最有眼缘人缘也最好的书生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得罪了兰神医,为何不管自己怎么做,对方都毫不客气地赏他两个大白眼呢?   东方鸿的伤势非常重,再加上中了剧毒,看过无数大夫都说药石罔效,他们也是走投无路才来寻兰深雪,否则谁人不知毒医兰深雪最是厌恶活人,来求医的最后没一个活着回去的。   不过这伤再重,对兰深雪来说也算不得什么,他仍然能救,只不过花费的时间比较长,用的药材也比较多而已。   他们住的这座山是当年兰深雪的师父买下来的,山势陡峭,悬崖峭壁极多,但也极其适合药材生长,许多珍贵药草都生在绝壁之上。以前都是兰深雪自己去采,现在有了几个会武功的,那就不用这么费事儿了。   他也真是不客气,把人当活尸使,哪里危险让人去哪里,而唐怀烟几人感念他的恩情,即使是雷雨天让他们去树下采蘑菇,也没有一个抱怨或者拒绝的。   愈发显得兰深雪小气了。   当然他的日子也不是过得一帆风顺的,比如说自打他送了见鹿琵琶后,她到哪儿都带着,那股子宝贝劲儿,看得他打心底冒火——一把破琵琶而已,庄子里那么多金银珠宝她都看不上,怎么就对把颜色惨兮兮的琵琶那么上心?   真叫人来火,她心底的第一位难道不应该是他吗?   要不是她弹的曲子好听,很对他的胃口,那把琵琶早被他踩碎了。   兰深雪对琵琶看不顺眼,琵琶看他也很不爽。要不是见鹿每天带着,它早偷偷去把兰深雪给吞了。这人杀的人其实并不多,炼的万尸丹虽然用了无数尸体,但那都是花钱买或是偷的,否则兰深雪哪里有那闲工夫杀一万个人来炼丹?不过这人身上那种乖张戾气对琵琶很有吸引力,若是能将此人吞噬,它定然能精进一大步。说不定日后即使女鬼不在身边它也能行动自如。   只可惜见鹿对它严加管教,不许它对兰深雪出手,否则……   见鹿带琵琶在身边,固然一方面有不舍,另一方面也实在是怕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去吞兰深雪。   兰深雪对别人如何她不评价,对她却是极好的,性格在某方面来说甚至是天真无邪,她绝不会伤害于他。   她虽不坏,却也不是好人,做不来那种恩将仇报之事。   东方鸿每天都要被兰深雪丢到大木桶里泡黑乎乎的汤水,一次泡七八个时辰,其他时间就在昏睡,见鹿偶尔瞥了一眼,被那汤水的味道臭的险些把干涸的五脏六腑都吐出来——实在是太恶心太难闻了,比她那个适合泡的还难闻!   而且兰深雪似乎是在故意整他,水面上漂浮着各种各样的毒物皮肉筋骨,什么蜈蚣脚蜘蛛腿老鼠眼……唐怀烟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却丝毫不惧,每日将东方鸿照顾的无微不至,虽然日日不能进食,但他只是消瘦了些,气色却好了不少,人也是干干净净的,跟来山庄时那形销骨立的模样判若两人。   就这样泡了一月有余,东方鸿终于醒了!   比较悲惨的是他醒在木桶里,所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上面漂的各种毒物尸体,吓得这位英勇无畏的年轻少侠瞪大了眼,条件反射想跳出木桶,可惜这汤药含有麻醉作用,否则以他的伤泡这个怕是会活活疼死。因此他睁着眼,被那臭味熏的翻了个白眼,又晕了。   “咦?”兰深雪狐疑地看了一眼,“刚才是醒了吗?”   过去扒开东方鸿眼皮子看了一眼,撇撇嘴,顺手丢了几条活蛇进去。   好不容易缓过来的东方鸿又晕了。   ☆、第六十七碗汤(七)   第六十七碗汤(七)   见鹿进来的时候就瞧见东方鸿翻白眼晕过去,她手上正端着簸箕,里头是兰深雪要用到的药材。“……他好像醒了?”   “醒了吗?”兰深雪表示自己完全没注意到,手上捏了条张牙舞爪几百条腿的大蜈蚣,说来也奇怪,那蜈蚣虽然在他手上挣扎,却丝毫不敢用力,只是密密麻麻的细足让见鹿看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兰深雪察觉她后退了一步,于是又一个顺手,把蜈蚣扔到东方鸿头上。大蜈蚣害怕落水,便紧紧巴着东方鸿的脸,见鹿嘴角抽搐,见兰深雪要碰自己,赶紧避开。   兰深雪哼了一声,不开心说:“干嘛,你还怕这个?”他以为她天不怕地不怕呢。   “不是怕,只是不喜欢。”   大蜈蚣死死巴着东方鸿的头,见鹿已经可以想见东方鸿再一次晕倒的模样了。她指指蜈蚣,艰涩道:“还是把它拿下来吧……”人好不容易醒了,完了又被他弄晕。   “你很在意他醒没醒吗?”   “当然没有!”见鹿否认地飞快,“他早点好就能早点离开,我也不喜欢他总是留在这里的。”   这个答案简直太合兰深雪的心意了,他眼睛一亮,把蜈蚣从东方鸿脸上扯下来,随意拽掉几根细足丢到浴桶里。见鹿看到那几根漂在水面上的细足,嘴角微抽,“这个蜈蚣……”   “这可是宝贝。”兰深雪用你不懂欣赏的目光瞥了她一眼,“不知喂了多少灵丹妙药才养出来的,一根足掉了我都心疼的不行。”   大蜈蚣疼得直抽抽,又被兰深雪丢到瓶子里塞了起来。   又过了一会儿,东方鸿呻|吟一声,慢慢睁开眼睛,触目所及没有活蛇,但却有股冲鼻的臭味,熏的他简直想要再一次晕过去,这时他听到一个充满嫌弃不屑的男子声音问道:“醒了?”   抬头一看,是个身形高瘦浑身透出一股病态的青年男子。此刻对方正很不友好地看着他,眼睛微眯,而青年旁边是个身着青衣的女子,只是她的眼神温和柔软许多,带着些许关切,东方鸿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正要询问,便听得那女子道:“你身受重伤,你的兄弟朋友将你送到这里医治,如今过了许久,你总算是醒了,感觉可好些了?”   东方鸿沙哑着嗓子道:“……好多了,多谢二位。我的兄弟……”   “他们都在外头守候,我家公子治病之时不喜有人在。”见鹿轻轻戳了兰深雪一下,他怕痒,抖了一把,模糊不清地从鼻子里嗯了一声。好在东方鸿没有注意而是十分感激:“公子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   结果兰深雪没给他把话说完的机会就拉着见鹿往外面走了,东方鸿呆呆地眨了眨眼,然后就被自己的兄弟包围了。   看到外头那一群等候的人刚听说东方鸿醒了就激动地冲进去,兰深雪撇撇嘴,“弱智。”   见鹿轻捣了他一下:“不是挺好的么,你又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   “哼。”他就是看不顺眼她能把他咋滴。   “咱们走吧。”   “去哪儿?”   “人家兄弟爱侣相会的,咱们在这儿多不好啊,还是去做点别的。”知道他肯定要作,见鹿抢在他作之前开口道,“今天中午你想吃什么?吃了很多天的米饭了,今天吃面吧?”   兰深雪的注意力立刻就被她带走了,苦恼地思索片刻。“……都想吃啊。”   见鹿轻笑,带着他到厨房一起忙活,兰深雪是不会做饭的,他面露惊奇地坐在一边的小凳子上,本来烧火的活尸呆愣愣站在一边。他瞧着见鹿干脆利落的动作,眼神透出赞叹与渴望,期间见鹿切了块新鲜的梨子给他,他便一手拿着咔嚓咔嚓啃起来。   “这玩意儿都是水,我还是要吃饭的。”   他的语气大概就是“你别想拿这玩意儿糊弄我,我吃是给你面子啊哼”。   见鹿应道:“是是是,你放心好了。”   东方鸿泡了这么久的药浴,外伤好的都差不多了,只是内伤仍然严重,需要再好好调理,他现在身体健康一如常人,唯独内力尽失。没有了武功,便和废人没什么不同了,东方鸿却看得很开,他伤重之极,能活着便已是上天恩赐,如何还能不满足。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他坚信自己一定可以完成师父遗志。   见鹿把最后一个菜端走的时候正好迎面遇上他,他穿着简单的长衫,面色稍稍有些苍白,但再也不是浑身是血的可怕模样了。见鹿有点惊讶,这好不容易病好了,不继续休养跑这里来做什么?“东方少侠到这里来做什么?”   东方鸿轻咳一声,“做饭……”   见鹿:“……”   所有人里,就只有她跟东方鸿会做饭,而兰深雪不许她做饭给这些人吃,如今东方鸿醒转,他们都吃了这么久的辟谷丹了……再也不想吃了!   但她也没有帮忙,毕竟兰深雪此刻正虎视眈眈地看着她,大有她若敢帮忙就要把东方鸿毒死的架势。所以见鹿也只是客气了下:“若是一个人忙不过来,也可以使用这里的活尸。”   东方鸿瞬间浑身僵硬,他堂堂男子汉顶天立地,什么都不怕,除了蜈蚣毒蛇还有死人……   见鹿自然也看出来了,她觉得这人很好玩,便抿着嘴角忍住笑意,一抬头对上兰深雪鄙夷的眼神:“废物!”   等到第二天早上,见鹿刚刚起床,便看见东方鸿等人收拾好了行囊,正齐齐站在她房门口,身上已经蒙了一层露水,看起来像是等了不少时间。一看见见鹿,便全跪下了,将见鹿吓了一跳。“各位这是在做什么?为何行此大礼?”   “多谢姑娘及公子救命之恩,此等恩情对我如同再造,待到我完成师父遗志,定回到此处,愿为牛马,供姑娘公子二人驱使!”   “东方少侠言重了。”见鹿认真地说。“公子他不喜欢活人,你就算来了,他也不会要你的。”   ……真情实感的谢恩突然被打击了心好痛怎么破。   说完见鹿也觉得自己好像有点过分,赶紧轻咳一声掩饰一下:“你们这就走了?伤不是还没好么?”   唐怀烟道:“我等尽皆感念公子与姑娘的救命之恩,只是公子不爱外人在此,东方大哥的外伤已经全好了,剩下的我们可以自行调理,万万不敢再劳烦公子与姑娘了。”   “他的内伤很重,你们怎么调理?”见鹿问。   闻言,众人都露出难过却又不悲观的表情来,看得出他们仍然充满斗志。“虽然内伤无药可治,但——”   “谁说无药可治?”   众人齐齐扭头看向呵欠连天臭着脸不爽至极的兰深雪从见鹿房里走出来。他可能是被吵醒了,身上的外衫草草一披,露出大片雪白的胸膛跟两条大长腿。吓得刚刚还满脸镇定冷静的唐姑娘尖叫一声捂住了脸,东方鸿一个箭步挡在心上人前面,嘴角抽搐。   虽然他才醒过来一天,但这位兰公子有多么龟毛……他已经很有概念了。   见鹿赶紧过去给兰深雪把衣服整理好,边整理还边问,“你是说,东方少侠还有救?”   “有啊。”他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把脸朝见鹿胸口埋,抱怨道,“困死了,睡觉。”   说完勾住她的腰,直接就睡着了!   见鹿:“……”   众人:“……”   最后还是见鹿打破了这尴尬的沉默:“诸位还是回去休息会儿吧,待到公子睡醒了再来细细商议此事。东方少侠内伤极重,这天下若说有人能医治,怕也只有公子了。”   说完连抱带拽的总算把兰深雪给弄进了屋子里,又被他当成抱枕死死搂住倒在床上。   等到他老人家睡醒,都日上三竿了,起来的时候一边捂嘴打呵欠一边揉眼,张嘴就喊饿:“吃饭……咦?”   桌上怎么摆好了饭菜?   见鹿早起来了,见他清醒,告诉他道:“这都是东方少侠做的。”   她的厨艺很不错,但都是做些精细的吃食,更接近南方吃法,东方鸿却是不折不扣的北方人,两人手艺各有千秋,与其说兰深雪是睡醒的,倒不如说是被这味道勾醒的。他狐疑地看她一眼,“这是要干嘛?”   “承了你的恩,总得想办法还吧?”   其实这主意是她给出的,不过当然不能让兰深雪知道。这家伙跟块固执的石头一样,除了吃没有任何东西能打动他,恰好东方鸿煮了一手好菜。   兰深雪哼哼两声,光着脚下床就要去吃,见鹿瞧着他那乌黑的长指甲心里都难受,一把扯住:“先洗漱。”   他瞪了她两眼,还是乖乖去了,洗完开吃,第一口到嘴里就眼睛一亮!   见鹿心想:有了!   满满一桌菜,这个又高又瘦的病态青年一个人吃的一干二净,连汤汁都没剩下,让人很难想象他明明这么瘦,吃下的那些东西都装到哪里去了。   最后兰深雪瘫倒在椅子上摸肚子,见鹿坐在他身边给他轻轻揉着,说:“吃人嘴软啊。”   兰深雪瞥了她一眼:“我又没说不救。”   ☆、第六十七碗汤(八)   第六十七碗汤(八)   听了他的话见鹿有些愣,他要救?之前也没看出来有要救的意思啊……   兰深雪眼神渴望,盯着还有点汤汁的盘子,两根长指甲拈起来舔了一口。那模样见鹿都不忍直视,然后说了句:“不能白拿人家的东西。”他这人从来不欠人情,尤其是活人的。   见鹿又是一怔,她怎么也没想过他救人的原因竟然是因为拿了自己的琵琶。“为了……我?”   兰深雪突然浑身僵硬,然后白了她一眼:“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啊。”   见鹿:“……”   他得意洋洋地看她,自以为扳回一局,见鹿却只觉得他幼稚的不行。   她转身要走,兰深雪又把她给拉住了:“生气啦?”   语气有点小心翼翼,还藏着点讨好,见鹿忍着笑看他,轻轻摇头:“没有生气。”因为她总是能透过表面看到真正的人心。   他就是为了她,狡辩也瞒不过她的。   东方鸿的伤确实不清,可那是对于其他人而言,到了兰深雪这里,只要他还活着,哪怕是就剩下一口气,只要想救,也仍然能给你救活。只不过……兰深雪习惯于杀人,不擅长救人,所以这方式比较独特。   他喜欢的是毒,因此即使是救人也离不开各种毒物,而东方鸿偏偏最怕的就是这些东西,所以几乎是每天都在晕倒和清醒两种状态间来回切换。见鹿对他很是关心,虽然她没有明说,可兰深雪聪明着呢,一早就看出来了,也因此故意叫东方鸿丢人,对方越怕他玩得越是高兴,直到又过了三个月,东方鸿的内伤也痊愈了,兰深雪才停手。   不可否认的是……内心深处还有些许不舍……当然这不舍不是对东方鸿,而是对再也不能看着对方晕倒了……   说来真是可笑,这么大个人了,过了这么几个月,再看到蜈蚣长虫,第一时间还是晕倒……   唐怀烟等人对于东方鸿能恢复如初,甚至因为兰深雪的偶尔“顺手”变得内力更加精进,他们简直恨不得跪地上膜拜兰深雪,将其看成了神仙下凡,不管兰深雪怎么整他们嫌弃他们,也都维持着疯狂的崇拜。   但不管怎样,虽然东方鸿痊愈了就没了整人的乐趣,但兰深雪还是很高兴的,因为这样就证明这些不请自来还浪费了他无数药材毒物的人终于可以滚了!   东方鸿等人离开前的晚上,一直和他们保持距离的见鹿却突然到访。   对于见鹿,他们同样心存感激。因为如果没有见鹿,即使兰深雪能使死人复活,也不会对他们施以援手。而这段时间以来,说真的,他们经常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惹到了兰神医,若非有见鹿在其中周旋打圆场,怕是都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只不过兰神医看得紧,并不喜欢见鹿跟他们来往,因此彼此间其实说话的次数并不多,她突然过来,唐怀烟还以为是兰神医有什么吩咐。   结果却并不是,兰深雪在炼丹房还没有出来,正是这个空当使得见鹿抓住了机会。   她也不兜圈子,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我听说几位意图铲除魔头,可有什么方法?”   东方鸿也不瞒她,自己的命都是人家救的,若是在这件事上还执意隐瞒,未免就有些过分了。他告诉见鹿说:“家师临终前曾传下一法宝给我,只要找到那魔头命门,便可取他性命。”   见鹿听了却微微一笑:“东方少侠到这里来多久了?”   “已是接近半年。”   “既然如此,这半年里你又怎知那魔头功夫不曾长进呢?你在变化,他同样也在变化。令师传下的法宝若是在半年前兴许有用,但现在却不会再有用了。”   “什么?!”   所有人都惊呆了,东方鸿先前重伤在身,他们都不曾如此绝望过。   可没等他们询问见鹿,见鹿便先问他们道:“我想知道,这把琵琶,诸位是怎么得到的?”   唐怀烟愣了一下说:“……这个,就是东方大哥的师父传下来的法宝……”   琵琶是被兰深雪叫活尸偷拿走的,他们谁都参不透这法宝究竟该如何使用,毕竟它的外表看起来实在是太过简单,但见鹿却明白。   琵琶倘若在她手中,她见了那魔头,直接将琵琶放出,便能取走对方性命,然而她不想让琵琶沾染那种人的鲜血,它要修炼本就不容易,沾了不干净的血,又如何还能回头呢?   而琵琶若不在她手中,那就永远都是个死物。东方鸿师父传下的法子怕也是无法成功的,直到她来到这个世界,附身于一具活尸身上,遇到东方鸿等人,才成就这把法宝的最终目的。   “琵琶已经没有用了。”见鹿说,“但我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东方鸿等人神情急切。他们不仅仅是为了给自己报仇,也是为了给天底下普通的老百姓除害,那魔头若是继续活着,还不知要死在他手上多少人。   “我听唐姑娘提起过,那魔头练功,用的乃是活人的心脏。”见鹿神色沉静,“可他本身早已是摧古拉朽之势,已不算是活人,那倒不如以毒攻毒,让他服下能让死人复活的万尸丹,那么他的末路便来了。”   “万尸丹?”   这个东西谁没听说过,毒医兰深雪炼制出来的丹药,世间珍贵只有一颗,需要耗费十年功夫也不一定成功,其珍稀程度可想而知。只是……他们用什么跟兰神医交换?!   若非问过墨泽,得到过墨泽的指点,见鹿也不会知道还有这么个方法,本来她已经快要绝望了。因为横亘在眼前的似乎就只有一条路,让琵琶吞噬魔头。   但这是她所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继续在这里待下去,固然也没什么不好,但完成不了任务,她无法从这里离开,也无法回到自己的过去。   “万尸丹在我这里。”见鹿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东方鸿等人都愣住了,没弄懂她是什么意思,直到见鹿告诉他们:“我是一只活尸。”   “怎么可能!”唐怀烟第一个惊呼,她不敢相信地望着见鹿,也不愿相信这样一个温软柔和待人接物令人如沐春风的女子,竟然会和外面那些僵硬无神只是行尸走肉的活尸一个样。   “我确实只是活尸,是万尸丹赋予了我意识。”这些就是见鹿的谎言了,可她又如何能说实话呢。“我内脏已经干涸,除了心脏。万尸丹便在我的心脏里。你们取出我的心脏,将它献给魔头,自然能取他性命,为民除害。”   “不行。”东方鸿沉声拒绝,“见鹿姑娘对我有再造之恩,便是姑娘是活尸不是人,我也绝不会做出这等杀人取心之事。”   “不错。姑娘即使是活尸,在我等看来也比许多活人要好。在这里呆久了,我们也是懂得一些的,即便是活尸,没了心脏也活不了。”书生同样拒绝。   见鹿低下头,又抬头问他们:“那么……倘若没有我的心脏,便杀不了他,救不了这世间数不清的人呢?你们可要想清楚,他需要人心练功,这半年来又该死多少人,牺牲我一个能救那么多人,你们每犹豫一秒钟,换来的便是数不清人的死亡!”   没等东方鸿等人回话,她又道:“不必担心公子,你们一定要杀了那人,我才死的不算冤——”   话没说完房门就被一脚踹开,门口站的是怒火冲天连带着苍白面色都因愤怒变得通红的兰深雪。   他连个眼神都没给旁人,过来一把抓住见鹿的手腕,力气大的简直像是马上要捏碎她的腕骨。见鹿却很淡然,她甚至平静而温和地告诉唐怀烟等人:“稍等片刻,我一会便来。”   然后就被兰深雪拖走了。   他快要气疯了,也不知道在门外听了多久。到了房间就把见鹿扔在木桌上,拿了平时的刀刃,“你不是想死吗?何必求他们,我来帮你岂不痛快?!”   他对她哪里不好,她竟然为了那个东方鸿连命都不要了?!   见鹿躺在木桌上,没有丝毫恐惧。她早已不害怕了,也或许她其实从来都不曾害怕过:“深雪,对不起。”   “别跟我说对不起!你他娘的……你……”他颇有些口不择言,眼眶发红,“你怎么能……”   他不是个正常人,但他曾经见过那个没缘分的师父是怎么对待被抢回来的师娘的,百般温柔小意,时时刻刻讨好。他做不来那些,但他知道身为男人要对自己的女人好。   他有哪里做的不对呢?他对旁人千般万般的残酷无情,待她也是予取予求的,可就这样,她还是想离开。   所以你看,活人最讨厌了,有意识的活尸,也最讨厌了。   可是如果没有意识,这还是他的见鹿吗?   见鹿安静地看着他,微微笑了一下,“我不是为了东方鸿。”   ☆、第六十七碗汤(九)   第六十七碗汤(九)   “还狡辩!”兰深雪愤怒地宛如一头狂暴的狮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手上抓着的刀已经把他自己给伤到了,可他却浑然未觉,似乎压根儿没感觉到痛一般。“你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他!他一来你整个人都变了!先是不许我杀他,然后要我救他,中间还给他熬药做饭,现在竟然还想要牺牲自己去帮他!你就是为了他!你在骗我!你这个坏女人!”   他真的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幼稚,气得眼眶通红,想杀死她,又舍不得杀死她,眼睛里闪烁的全是难过跟委屈。   见鹿躺着看向屋顶,她觉得自己有些变了,却又说不出是哪里变了。她只是……想回去而已。那是她千百年来唯一的执念,是她在忘川河里都不曾从心底消散的渴望。就算回去什么都挽回不了,也希望能有一个机会。   她可以顺应情况委身于某个人,兰深雪可以,换做另外一个男人也没关系,她从来都不曾忘记过自己的目的——回去。   她就是想回去,见到那个人,取走自己一直想要的东西,就是这样。   如果可以她自然不想伤害任何人,可兰深雪同她以前所见过的人都不一样,他疯狂偏执,认准的事情就绝不会改变。世俗礼教仁义道德在他这里什么都不是,可她并不是那个可以陪他一辈子的人。   “我不是为了东方鸿。”她不想骗他。“我是为了我自己。”   “什么意思?”兰深雪听不懂。   他永远也不可能懂。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面前的这个女人曾经经历过什么,也不知道在她看似美好的外表下掩藏的疮疤。兰深雪所看到的见鹿是美好的,是最初的模样,可表象下都是些什么呢?   是眼泪,是鲜血,是绝望。   那是只有她一个人背负的记忆,他们之间的距离何止是数千年的光阴呢?还有见鹿心底永远迈不过去的距离,一天不回去,她就一天无法解脱。   但见鹿并没有给他回答,只是慢慢地从桌子上坐了起来,她握住兰深雪的手,把刀子从他手上取了下来,低声跟他说:“对不起,深雪。”   可她仍然不会改变自己的主意。   兰深雪很少有这种感觉,他没有办法用言语来形容,只知道自己那颗从来都不曾疼过的心脏,开始有细碎的痛楚一点一点沿着龟裂的痕迹开始蔓延,有的啃啮他的五脏六腑,有的吞噬他的灵魂。但他从没哪一刻像是这样清醒过,他无比冷静地看着面前这个女人,生平头一次认识到了什么叫做心动。   啊,他想。   原来对她的这种感觉就叫心动。   他有点茫然,“可是如果这么做,这具肉身就会腐坏掉的。”   说完这句话,兰深雪突然觉得没意思极了,他每天忙忙碌碌都是为了些什么呢,他喜欢的女人并不会因此愿意留在他身边。“没意思啊。”   他说。“活着都没意思了。”   只要一想到没有这个女人在身边,他都觉得人生变得空白起来。曾经最讨厌的声音与气息,可如果是见鹿消失的话,他只是想想,就觉得无比失落想要抓住了。   可他抓不住的。   见鹿突然说道:“那就再炼一颗万尸丹吧。”   “什么?”   “再炼一颗万尸丹。”她认真地看着他,对他笑了笑,那笑容里有些奇怪的东西让兰深雪看不懂,却又不免为之耿耿于怀。“我相信你一定有办法保住这具身体的,等到你再炼出一颗万尸丹,我就会回到你身边。”   兰深雪问她:“就算我不同意——”   “帮帮我吧,深雪。”她突然抱住他的脖子,这是见鹿第一此请求他为她做一件事。“挖出我的心脏交给东方鸿,让它变得像是活人一样,东方鸿有办法用到,然后……等我吧。”   她在求他。   兰深雪突然就心软了,他想,那就这样吧。他孤零零的一个不也过了二十年么,不就是再等个十年……也许会更多一点,再炼一颗万尸丹出来,她就会回来了。   男人要对自己的女人好。女人想要什么,就给什么。   她只要求他,他就什么都顾不上了。   “那好吧。”他听见自己这么说。“不过你得说话算话,否则我就再也不管你了。”   见鹿轻笑:“好啊。”   兰深雪闭上了眼。   东方鸿等人等了许久,都在担心兰神医和见鹿姑娘之间会发生什么,正在他们都坐不住的时候,兰深雪出现了。   他们忙起身迎上去,却愕然看向兰深雪手中的木盒。   东方鸿等人侠肝义胆,定然不会答应取心这种事,但兰深雪跟见鹿和他们都不一样,他们不是好人,他们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因此她的心脏要由兰深雪亲自取出,等到他再炼出万尸丹,他会为她重新找一颗干净的心脏。   她说会回来,他就相信。   不然他就不管她了。   将木盒交到东方鸿手里,兰深雪又变成了那个阴郁病态的苍白青年。他的眸子泛着淡淡的血红:“滚。”   然后他再也没有理会他们。   他回到炼丹房,又到见鹿住的房间里呆呆地坐了一会儿。见鹿的尸体被他保存在山庄的地下冰窖中,那里有奇花异草,又干净又没有血腥,她应该会很喜欢的。他还在她口中塞了一颗驻颜珠,得保容颜不腐。   只是她求他,于是他们需要暂时分开数年,日后自然还会有机会再见。   兰深雪开始疯狂地炼丹,可万尸丹哪有那么容易炼出来,如果不是知道见鹿对于随意杀人的厌恶,他真想杀足一万个人投进来炼丹。他所有的时间都用在炼丹上,日日夜夜不曾停息。这样的日子和没遇到她之前也没什么不同,只不过那个时候是因为痴迷炼丹,而现在是为了让见鹿复活。   如此过了一个月,东方鸿等人回来了,他们在山庄外面跪了许久,说是要做他的仆人。兰深雪觉得很可笑,他要仆人的话,到处都是活尸,安安静静不说话,不比这些聒噪的家伙好?   但是……   他们说可以帮他收集尸体啊。   兰深雪陷入了艰难的抉择之中。虽然他还是怎么看东方鸿都不顺眼,但活尸去找尸体确实是不如活人来的灵活。所以他答应了东方鸿等人的请求,让他们住进山庄离他最远的院子里,这里有数不清的金银珠宝和珍贵药材,足以买到很多很多的尸体来炼制万尸丹。   东方鸿与唐怀烟成了亲,他完成了师父的遗志,也没有功利心,只想报恩。见鹿姑娘为他们而死,倘若有能复活她的机会,他们愿意为之付出生命。其实也是怕公子为了姑娘的死伤心至极导致大开杀戒,兰深雪这样的人,若是变成杀人魔,可比那魔头要难对付多了。   可是不杀人得到的尸体实在是太少也太慢了,他们整整花了二十年才凑齐,兰深雪为见鹿精挑细选了一颗心脏,这颗心脏来自一个刚刚暴毙而亡的人,新鲜且有活力,对方生前没做过任何坏事,见鹿一定会喜欢。   兰深雪就是这么认为的,他再一次像是多年前那样打开见鹿干枯的胸膛,露出里头早已僵硬如石的五脏六腑,他把这颗心脏做了防腐处理,再装进去的时候,就好像她仍然是活的。   可万尸丹没有炼好,她还是得在冰窖里躺着。这么多年来他来看过她无数次,总是忍不住想起很久以前她离开的时候说的那句“帮帮我吧,深雪”。   那是她在这世上留给他的唯一寄托。其实时间过去了这么久,兰深雪也搞不大清楚自己是真的喜欢她,还是只是想要完成自己的心愿了。   又是十年,万尸丹炼制成功,所有的人都无比兴奋,兰深雪脸上也出现了久违的笑容。   他用炼制活尸的法子将见鹿重新修葺组装,她醒过来后会发现自己一点也没有老,当年是什么样的,现在就是什么样的。当然兰深雪自己也没怎么老,他总觉得见鹿欠自己三十年的光阴,是怎么都要补偿回来的。   他不想老,也不敢老。他要等到这个女人回来,然后威胁她,再不听话的话,我就不管你了,让你五脏六腑都腐烂发霉,死了算了。   东方鸿等人却是老了,脸上皱纹密布,兰深雪决定等他们死后把他们全炼成活尸,这样的话他们就能继续留下来做他的仆人了。   在万众瞩目的视线下,他像是三十年前那样将万尸丹推入尸体口中,又将她放入药汤中浸泡。虽然……   虽然她睁开了眼睛却没有说话,但没有关系,意识不是那么快就可以恢复的。   可是兰深雪等了很久很久,久到他意识到三十年前,那个被他取名叫做见鹿的女人对他说了谎。   她才不会回来。   兰深雪呆呆地盯着睁着眼睛肌肤柔软一如活人鲜活动人,眼底却死寂一片没有丝毫波动的活尸,低下头,垂着眼,说。   “我不管你了。”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一瞬间,轰然崩塌。   ☆、第六十八碗汤(一)   第六十八碗汤(一)   再等一会儿吧。   很快的。   会来的。   也许……   不。   不是也许。   就是明天。   那个人。   明天就会来了。   只要再等一会儿。   一会儿就好。   ************   “娘娘,您看什么呢?咱们该回去了,待会儿圣上等急了。”   贵妃从失神中清醒,听到身边大宫女冷霜的话,却并没有如往日一般急切迈动步伐,而是望着不远处的冷宫。直到冷霜又催了一遍,她才应了一声说:“走吧。”   到了贵妃所居住的聚翠宫,太监总管邱海顺已经在殿外焦急等待,见到贵妃连忙上前来:“贵妃娘娘可算是回来了,圣上等了一炷香了,娘娘快进来。”   贵妃在邱海顺的引路下往内殿走去,她生得一张俊秀芙蓉面,自是美貌非凡,但相比较她的美貌,气质才是更重要的。后宫佳丽如云,唯独她独得皇帝宠爱,这与她的性格有关,也与她的身份有关。   皇帝正坐在榻上读书,读的是在贵妃枕边顺手拿的书,见她来了便迎了上来,“素素去哪里了?可让朕一番苦等。”   贵妃面上没有甚笑容,见到他时眸光却是潋滟婉转,似是有两汪湖水化作了她的眼波,脉脉含情,复杂难辨,讳莫如深。   她轻声说:“让圣上苦等,是臣妾的不是,圣上恕罪。”   “朕怎会怪罪于你?”皇帝轻笑一声,挽住了贵妃的手,在旁人眼里看来,贵妃真是三千宠爱在一身,令人艳羡。这整个后宫谁不羡慕她独得恩宠,宠冠六宫?“朕只怕你一个人待着孤独寂寞,皇后又来寻你的麻烦。”   贵妃弯起眉眼,露出感动的笑容:“多谢圣上挂怀。”   他挽了她到桌前坐,贵妃静静地看着他表现出的风流多情,温柔如水,但这一切都是假象,等到了时机,一切多情都会化作绝情,所有温柔都会变成残酷,这是她亲眼所见,也是她亲身所感。   那座冷宫,她在里头整整待了十三年。   每一天,都在等他来接她。   每一天,都相信着他最爱她的誓言。   每一天,都说服自己要安静乖巧,不要难过。   每一天。   整整一十三年。   然而化作忘川河底淤泥又是多少年呢?   这到了桌前,才瞧见被贵妃放在桌上的琵琶,皇帝见过无数稀世珍宝,但却觉得这琵琶颜色格外剔透好看,哪见过这样的雪白呢,便问道:“素素从何处得了这琵琶?”   贵妃淡淡地说:“今晨收拾库房无意所见,觉得好看,便拿了出来。”   皇帝又笑道:“素素最擅琵琶,朕观此琵琶通体如玉,并非凡物,也只有这样的琵琶才配得上素素的乐音。”   贵妃伸出手指在琵琶上轻轻摩挲,低低地应了一声。皇帝说得愉悦,其实最是厌恶这丝竹之乐,盖因先帝沉溺声色,导致朝政衰败,对皇帝而言,这是一个国家衰亡的象征。   但他却跟她说他喜欢。   连喜欢跟讨厌都是假的。他在她面前戴上重重叠叠虚伪的面具,深情厚爱都是假象。   以前……自己怎么没看出来呢。   贵妃有点失神,她假装没看懂皇帝想要她弹上一曲的意思,将琵琶收起。她平日性格便温柔婉约,是以皇帝也没有察觉什么不对。她坐在雕花檀木桌前,半晌,跟皇帝说:“臣妾今日身子不适,圣上要不还是去别处……”   “说什么呢。”修长的指尖温热无比,伴随着动人的话语,但贵妃却打从心底觉得寒冷。“朕心里只有你,又如何会去他人那里?”   是吗?贵妃在心底问,那么你的真爱呢?   她抬头看进皇帝眼中,这样一个男子,九五之尊,真龙天子,又生得俊美无俦,更兼杀伐决断大刀阔斧,他本是这世间最为尊贵之人,却只对你海誓山盟温柔体贴,外人所见到的永远都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帝王形象。他表现的无比真诚只求打动你的心,将江山抛在脑后想博你一笑。   是不是很浪漫?是不是……会不由自主的沦陷?   那么如果这一切都是骗你的呢?   贵妃的眼神很奇怪,即便是早已戴上层层面具的皇帝也不免有些不自在。她的眼神不复往日的痴情缠绵,而是带着审视,似乎要从他的外表看进他的灵魂。   那样的犀利、清醒。   半晌,贵妃笑了:“圣上待臣妾可真好,臣妾真是……受宠若惊。”   是好啊,好到什么时候都不忘记给她拉仇恨。后宫佳丽无数,他却偏偏独宠她一人,看似每天晚上都到她的聚翠宫来过夜,实际上呢?她每天晚上喝的安神汤真的就只是安神汤吗?她喝了安神汤后,他又到哪里去了呢?   如此高调的宠爱,却又不给她保护,她年纪轻轻就再不能有孕,好不容易怀上的第一个孩子竟是他示意……在她痛苦不已的时候,他抱着她柔声安慰,却没有一丝真心。   是不是背地里他也会笑她天真可笑,愚昧不堪,竟然如此相信皇帝的誓言?还有他爱的那个人,他们日日夜夜颠鸾倒凤的时候,谁曾想起在聚翠宫昏睡的她?   可她又做错了什么呢?不过是有个错误的生辰八字,被国师选中为宫妃,皇帝忌惮国师势大,便作势为她所迷。说白了,她不过是颗人人玩弄的棋子。   “别难过,来日方长,咱们总会有孩子的。”皇帝状似温柔地抚摸她平坦的小腹。“朕还等着你给我生个太子呢。”   贵妃低低一笑:“不是已有了大皇子么。”   “那怎么能算呢,朕只想要素素给朕生的孩子。”   多么无情的骗子呵。   贵妃想起自己的孩子,依偎进皇帝怀抱,轻声说道:“圣上,太医说,臣妾的孩子流掉时,五官都已成型了……你知道吗?”   皇帝浑身一僵,放柔了声音安慰她说:“那孩子与咱们无缘,咱们还会有的,素素,不要难过,朕的心都痛了。”   不,你才不会心痛。   贵妃眼神浅淡,她回来的时候正是刚刚“不小心流产”之时,皇帝大怒,杖毙了不少人,巧的是杖毙的大部分都是国师安插在宫里的暗钉。从那时候起贵妃就知道,皇帝的权力抓的差不多了,他要开始算账了。   谁都逃不过。   她本来有机会去改变这一切的,可是她没有。她也不知自己为何不这么做,明明那个时候她可以挽回一切——也许是可以真正得到皇帝的心,也许是可以留下那个无缘的孩子,也许……有无数个也许,但她却什么也没做。   她现在是活着的,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记忆,可她仍然像是具行尸走肉。   一切都没意思极了。   她的安生日子过得不少,也该到头了,也该让忘川河底执念不消的那个自己仔细看看,皇帝究竟有多绝情。   就算抓在手里,也不是她的。   晚上皇帝照旧喂她喝安神汤,一勺一勺,柔情蜜意。可里面的药足以让她躺倒一夜没有任何意识,贵妃本可以拒绝,但是她没有。她只是盯着皇帝的眼睛,就着他的手,喝下他一口一口喂过来的□□。   心爱之人喂的□□也甜美的如同蜜糖。   她的眼神有些茫然,却也有着了然。皇帝不知为何被这眼睛看得心虚,贵妃凑到他耳边,她向来文雅端庄,甚少有这样轻佻妩媚的模样。香软的舌尖在他耳垂上轻轻舔舐,又伸入皇帝口中,与他交换了一个看似深情的吻,然后突然笑了。“圣上要永远记得臣妾。”   “这是自然,朕怎么会忘记你?”皇帝宠溺地捏了捏她的鼻子,外人若是看了,定然艳羡不已。   “是啊,不会忘记……”一年,两年,三年……十年,十三年。   你总会忘记的。   但是你说过,会来接我的。   最后又为何没来?   贵妃闭上眼睛:“臣妾疲了,要睡了。”   “睡吧。”皇帝的声音低沉悦耳。“朕就在这里陪你。”   可他还是说谎了。   不过半柱香的功夫,贵妃熟睡后,皇帝便起身出去了,轻装简从,只有邱海顺跟两个侍卫陪同,一路绕过皇宫繁华的宫殿,在一处接近冷宫的偏殿停住。   然后他走了进去,里面烛火摇红,而后逐渐归于平静,男女温存欢爱之声不绝于耳,伴随着细细碎碎的贴己缠绵。   多么美好呀,令人心动。九五之尊为了保护心爱之人,特意为她在后宫竖了个靶子,一切攻击污蔑勾心斗角都冲着靶子来,心爱之人便在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偏安一隅,待到他铲除佞臣,便将她带到身边,给她无上荣耀,让她受尽宠爱,荣登后位。而那个靶子,便在冷宫了此残生。   真是……动人。   史书里只会记载这一段千古佳话,至于那个被欺骗被背叛的人……算了吧,谁会在乎她呢?   没有人在乎的。   ☆、第六十八碗汤(二)   第六十八碗汤(二)   第二日一早贵妃是在皇帝怀抱中醒来的。他还在熟睡,但抱她的姿势却那样小心温柔,就好像她并不是那样孤独,而是被人疼爱呵护着的。   可她知道这是假象,他连睡梦中都不忘骗她。   轻手轻脚起身离开皇帝的怀抱而没有吵醒他,贵妃披了件衣服走到窗前,此时天还未亮,但她却已是睡不着了。她现在有了鲜活的属于自己的肉身,但也并没有因此感到多么快乐。   她又忍不住回头去看仍旧沉睡的男人。他生得好看,曾经她在忘川河底都忘不掉这张脸,想要得到他,想要他贯彻他曾许下的誓言,想把他的灵魂,据为己有。   也因此她亲手杀了他。   既然他骗她,既然他背叛她,那么就谁都不要得到好了。能死在一起也是幸福不是么?她觉得任无斯与付琉璃疯了,其实她自己又好到哪里去呢?   贵妃不知道自己一直默默等待的是什么,也许她只是想重新再过一遍同样的人生。不需要去改变,不需要去插手,顺其自然,就这样过下去,然后,按照前世的轨迹,再杀死他一次。   也许他爱不爱她都没那么重要了。她只是想再杀死他一次,就是这样而已。   但是她又矛盾地回到床上,静静地盯着皇帝看。贵妃出了会神,忍不住贴到了皇帝的胸口,这个人的胸膛里跳动着一颗鲜红的心,从前他说甜言蜜语的时候她总爱趴在他胸口,但是现在她听到的心跳,却句句都在诉说着欺骗。   也许是因为生前为人所欺,不辨是非,死后离开忘川,贵妃便可以一眼看穿他人的伪装与假象,透过一切外表看到最真实的场景。   皇帝的所作所为简直就像是一个大写的笑话,只不过这个笑话不是那么好笑,而她则是那个被欺骗的人。   否则的话,她会笑的。   纤细的葱指在皇帝赤|裸的胸口划过,她曾经把这个人的胸膛剖开,取出他的心脏想看看是什么颜色,后来她知道了,好人也好,坏人也好,诚实的人跟虚伪的人都是一样的,所有人的心都是红的,即使他们满嘴谎言,负心薄幸。   她这一生没有做过一件坏事,勤勤恳恳,义无反顾,唯一的一次,便是在冷宫的最后一年杀死了皇帝。她用国师的消息引皇帝前来与她单独见面,然后趁他不备先将他刺伤,然后用满头秀发将他勒死。   他曾说她的发最是美丽,那便让他死在这美丽之中。   直到现在贵妃也不知道一生温柔善良的自己为何会在最后那一刻如此狠心,甚至是在杀死皇帝后取出他的心脏,她都表现的十分冷静。然后一刀一刀片下他的肉,露出森森白骨,抱着白骨死去。身后事如何她不在意,她已死,不管怎样,活人都无法侮辱一个死人了。   她有多爱他,就有多恨他。   可是恨过去了,留下的仍然是爱,是千百年来不肯放下的执念,缠绕着她的灵魂,一寸一寸,宛如巨大的茧子,将她裹在里头,不给一点呼吸的机会。   这就是命运。   是她应该认清,并且接受的。   贵妃吻了吻皇帝的薄唇,留恋地用眼神与手指抚摸过他整张脸庞,多么英俊,令人心动,却又多么叫人心碎。这些爱都是假的,他回报她一片真心的,是虚伪的爱情与独宠。   想到他在抱了其他女人后还来拥抱她,用吻过其他女人的嘴唇亲吻她,对她说一模一样的情话……贵妃便觉得浑身发冷。   可是她不想去挽回。   她也什么都不想做。   那就这样吧,她想。   就在她趴在皇帝胸口的时候,皇帝温柔低沉的声音传来,大手怜爱地抚摸她柔软的发:“素素怎么了?”   “我做了个噩梦。”她没有自称臣妾。“我梦到,圣上爱的人不是我,梦到圣上哄我骗我,最后我心碎而死,圣上却抱得美人归,江山社稷,知心爱人,尽在左右。”   皇帝短时间的僵了一下,随即捏了捏她软嫩的粉颊,像是对着个稚嫩的孩子:“是梦啊。”   但没有说梦是假的。   贵妃更冷了。她觉得奇怪,明明是活人的,自己的身体,怎么还是会感到如同身在忘川的刺骨寒冷呢?她突然坐起身,居高临下地望着皇帝,皇帝不知是否自己的错觉,贵妃瞧着自己的时候,眼底带着冰冷与漠然,似乎在看一个死人。   她也不想变成一个恶毒的女人,她也不想手刃心爱之人,将他剔肉成骨,可他骗她,背叛她,让她尝尽了悲伤与嫉妒——你不曾恶毒过吗?你是个好人吗?你遇到心仪之人与他厮守终身了吗?   那,你尝过嫉妒的滋味吗?   嫉妒到想把这个人占为己有,从他的*到灵魂都不放过,将他的骨头做成日夜相伴的琵琶,让他的魂魄永久困于琵琶中不得超生,只要她存在,他就不能离开。   这是他欠她的。   “不要难过,朕会给你一个交代的,害了咱们皇儿的,谁都跑不过。”   看似真心诚意,其实不过是借贵妃流产之名,给皇后安上个谋害龙嗣的罪名废后而已——皇后也是当年国师占卜出来的人选,皇帝早就看不顺眼了,九五之尊无情的时候,从来不会记得你是他的结发妻子。   更何况,还要为他的真爱让路,让那个小女子坐上这母仪天下的位置,贵妃不过是颗扳倒皇后的棋子。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因此在皇后被废时,贵妃并没有表现的多么开心。曾经雍容华贵对她这个宠妃诸多刁难陷害的皇后鬓钗散乱形容枯槁,而贵妃坐在最上位,与皇帝并肩。皇后跪在殿中大声喊叫:“殷*!你这个贱人!本宫死了!你以为你能有什么好下场吗?!你也得死!你这辈子也别想坐上本宫的位置!”   说完哈哈大笑起来,其实皇后也是在最后才知道,自己恨了这么多年的殷贵妃不过是个幌子!只可惜皇帝不容许她再往下说,便命人封了她的嘴。   后来皇帝向殷贵妃看去,贵妃面色如常,眼神平静,她当然知道皇后倒台,后宫自己一人独大,只待前朝国师及其党羽被诛,等待她的便是一十三载的冷宫光阴。   对皇帝而言,殷*再美再温柔,也是国师塞过来的女人。不值钱,也没有意义,更是对他天子身份的侮辱。堂堂真龙天子,如何能接受佞臣安插在身边的女人呢?   其实他知道她什么事都没做过,她对他那么好,后宫这么多女人,只有她最干净。便是他心爱的女子,手上也不知沾染了多少鲜血,唯独干干净净的殷*,却被称为最脏的一个。   后来她果真变坏了,轼君之罪,开膛剖心,剔肉取骨,真真成了那所谓的妖女。   皇后被废后,殷贵妃独宠后宫,直到国师觉得自己不能再等准备举事——他老人家自然看得出皇帝对自己的厌恶与忌惮,皇后一倒,他最大的靠山没了,那倒不如逼宫,让刚刚几个月大的大皇子即位自己摄政,反正大皇子的母亲不过是个小小宝林,还能拧得过自己这跟粗大腿不成。   京城内风雨飘摇形势紧急,皇帝就跟贵妃商量,当然,他仍然保持着自己的柔情蜜意,要她先去冷宫小住几日,因为国师想要不轨,自然要利用她,而他到时候事务繁忙,也无法抽出空来保护她,只有让所有人都以为他厌倦了她,才最安全。   贵妃淡淡的。其实皇帝也知道她对他有多爱多好,否则怎会将国师造反一事告知她呢,若她真是暗哨,还不怕她与国师暗地互通有无?   他知道的,但他仍然要摒弃她,这才是最伤人的地方。   说什么无暇保护她,那么周宝林那小偏殿里里外外藏满的暗卫又怎么说呢?   不是无暇保护,只是不想保护。   可笑他在最后也要维持虚假的深情,不敢露出真面目,欺骗她数十年。让她一人在冷宫里耗尽了光阴,终于心死成灰。前世……她用国师的消息来骗他的时候,他出现在她面前,十分惊讶。   惊讶什么呢?   惊讶她的美貌已经成为过去,还是惊讶她枯槁的形容?   “素素,乖乖等朕,朕一定会去接你的,很快。”   贵妃答应了。   于是第二日皇帝便下了圣旨,说殷贵妃心胸狭隘手段恶毒自己得知腹中胎儿是死婴便将其死赖至皇后身上,其心可诛。但念其陪伴圣驾多年,多其位份,打入冷宫,以儆效尤。   多么行云流水的罪名呀,定然是早就做好的局。贵妃淡漠地跪在地上,任由宫女褪下满身华服与珠翠玉钗,淡淡地抬头看向了坐在上头的帝王。   也看到了帝王身边柔弱无辜的周宝林。那么不起眼的一个女子,虽然有着惊人的美貌,但因为皇帝的漠不关心也没有在后宫掀出什么风浪来。但这么多年,只有她一人“恰巧”有了龙种,还平安生了下来。   皇帝说不出贵妃的眼神为何那般清冷,有着看破世事的安静,他试图去找她眼底的心照不宣,但什么都没有。   她没有笑,没有说话,任由侍卫将她架起拖了出去。   ☆、第六十八碗汤(三)   第六十八碗汤(三)   无比熟悉的地方。   寂静,偏僻,荒芜,散发着霉味与死亡的气息。   来到这里的人,不是疯了就是死了,没有人能出去。   就好像跳下忘川的人即使回到人间,也无法真正的活。   殷*坐在潮湿阴暗的床板上,闭着眼睛。   当今圣上后宫佳丽并不很多,冷宫到现在也只有她一个人而已,但这样也好。   就好像回到了活着的时候,她一天天的等,一天天的盼,直到她意识到那是个谎言,直到她听到新后即位的欢天喜地,直到她垂垂老矣,眼底流血,心内成灰。   再等一会儿吧。   很快的。   他很快就回来的。   也许……   不。   不是也许。   就是明天。   明天就会来了。   那个人。   只要再等一会儿。   一会儿就好。   要听话,要乖巧,他只是太忙了,等到他忙完了,他会来的。   他许过海誓山盟,说过你是他一生挚爱,还说以后你们会有很多很多孩子,你要相信,你要等。   只有这样才不会疯。   在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有滴答,滴答的滴水声,以及吱吱,吱吱的老鼠声,窗外青苔逐渐蔓延声,潮湿的霉味阴雨天生长,墙垣荒芜,杂草疯长,雕梁画栋,飞阁翔丹,逐渐褪色的声音。   只有它们陪着你。   它们见证了无数女人的死亡,如今它们也在见证你的崩溃与死亡。   殷*忍不住笑了,她想起生前的自己便忍不住感到快活起来,心已空虚,空无一物,未来是美好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天空是湛蓝湖水是清澈,春风拂面时如同爱人低语,黄莺在树枝上轻快鸣叫,困倦的时候温暖的怀抱……都还存在于这世界上,但都已无法让她燃起“活”的想法。   她就想这样。在这里,待满一十三载,然后再一次杀死他,剖开他的胸膛,剔除他的皮肉,留下他的骨头,重新做一把琵琶。   这一次不会有遗憾,这一次她会把他的魂魄严严实实地封进去,让他永世不得超生。   这才是她的执念。她才没有想重得这个男人的宠爱,她只想要他的灵魂永世陪伴在她身边。   她甚至没有像前世那样在逐渐的等待中变得消瘦憔悴,她把自己弄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即使身在冷宫,穿的是粗布麻衣,她也过得很好。宫人们捧高踩低,她这殷贵妃早已没了当年宠冠六宫的风采,他们自然不会上赶着来讨好,甚至一日三餐都不会及时送到。偶尔来了,也都是些馊了的发霉的食物,有时候甚至散发着异样的臭气。   殷*不吃这些,她虽然活了,但前几个世界学到的本领没有丢,她早不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了,所以这一次,她想,自己应该可以完美地掏出皇帝的肚肠。   她自然有自己的方法生活,每天清净地在冷宫里面过,谁说这样的日子就不好呢。   只是这样的日子刚过了三年,不过生前零头,就发生了在殷*意料之外的事情。   皇帝竟然来了。   他只身一人,来的时候殷*正坐在冷宫外头的栏杆上弹琵琶。虽然她被夺了封号,失去了一切,但琵琶永远不会离开她。明白了么,只有死物最忠诚,一旦死物有了意识,那么它仍然会离开。   想要的就把它抓在手里,不要放过。   琵琶的声音委婉悠扬,似乎在诉说着什么,里面蕴藏的东西太过深刻和复杂,让本来打算进去的皇帝不自觉停下了脚步,直到殷*将这一首曲子弹完。   琵琶在她手中微微颤动,却被殷*紧紧地握在手里,当她听到脚步声的时候还有些奇怪,平时只有送饭的小太监会过来,但是小太监从来都不曾准时过,这个点了,来做什么?   高大的阴影将她笼罩,殷*抬头一看,眸子里微微透出了惊讶,竟然是皇帝。   满打满算她在冷宫里也才待了三年整,按理说……还要十年的,皇帝怎么会来?   来也就算了,竟然还是一个人。   她看了他一眼,不打算再和他保持那可笑的和平。如今周宝林为后,他们二人琴瑟和鸣,她早没了利用价值,说不定在皇帝跟周皇后眼里,她不仅不应该怨恨,还应该为自己留了条性命感恩戴德呢。   可不是么,皇恩浩荡。   皇帝见她并没有预料中那样的欣喜,一时间也不知如何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薄唇轻轻抿了一下道:“你……你还好么?”   殷*觉得他这么问很可笑,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呢?最后她也没有理会皇帝,只是重新弹起了琵琶。眸色依旧温柔,却也平淡无情。   她其实一直不明白自己回来是做什么的,说是想要得到这个男人的灵魂,那么她为什么不现在动手呢?难道一定要等到在冷宫整整待满十三年?如果她想要的是真正得到皇帝的爱,那么为什么她也没有心思去和他人争夺呢?   太多问题了,连殷*自己都不知道答案是什么。   而在一切变得清晰之前,就让她这样过吧,等到了时机,她自然会明白的。   皇帝没有得到回应,气氛变得有些尴尬。其实在来冷宫之前他都想好了,一切都按照殷*进冷宫之前的模样继续下去,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么做,其实在她做了那等大逆不道的事情后,他应该先杀了她的,可他下不了手。   眼前的这张容颜比三年前更加美丽,殷*的美从来都不只是肤浅的外表,还有她自骨子里透出的柔和,这种美好是她与生俱来,旁人无法复制,也因此这世间比殷*美的女子不少,可真的站在她身边,能够将她压下一头的,即使是周皇后也不曾。   “素素,朕……来接你了。”皇帝的话说得无比晦涩,但他还是向着殷*伸出了手。   殷*看向那只手,皇帝并不像是先帝的其他儿子那样养尊处优,他很注意锻炼身体,会些拳脚,也勤勤恳恳批阅国家大事,可以说在做皇帝这一块他是非常敬业的,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   此刻伸在她面前的手似乎一如当年温暖宽厚,能够将她的爱恋她的心她的灵魂都握住。这是她生前最期盼的事情,每一天都在等,从天黑等到天亮,再从年头等到年尾,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她想见的人却始终没来。   现在她不想见了,他却来了。   “圣上来接我啦?”殷*笑不可仰,她身上的衣服穿了三年了,早已洗的发白,她的发上什么装饰都没有,但她仍旧肌肤如雪,眉目如画,论起美丽更胜当年,皇帝三年不见她,若是她容色衰败,兴许他的心也就褪了,但如今她美貌依旧,又如何不动心呢。   她脸上的笑容很平静,并不是皇帝预料中的激动与兴奋。看样子这三年的光阴一旦错过就不是那么容易补回来的了,尤其是对殷*而言。   但她没有拒绝,她想,也许有个新的开始,自己就能找到新的活法,说不定这就是她重活一世的意义所在。   早已失宠还被打入冷宫三年的殷贵妃重新复宠了!   这个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皇宫,所有人都知道那位曾经宠冠六宫的殷贵妃又从冷宫里出来了!不仅如此,她重新当上了贵妃,甚至还住回了三年无人居住的聚翠宫!   圣上喜欢什么,宫人们便追捧什么讨好什么,因此殷贵妃一复宠,对于那些曾经在冷宫里欺凌或是亏待她的人来说,个个人心惶惶,这、这谁能想到一个被打入冷宫的妃子还能重新出来呢?他们的脑袋还保得住吧?万一贵妃想要秋后算账……   当下人人夹起了尾巴做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被贵妃知道自己的存在,恨不得低着头再也别抬起来。   这就是他们想多了,凡人一点点的亏待而已,殷*根本不放在心上,她压根儿不在乎这些俗人,她只是想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对她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   沐浴香汤,洗去一身尘土,换下粗布麻衣,着绫罗绸缎,翡翠珠钗,铜镜里所呈现的又是那个美貌无双的殷贵妃。聚翠宫的宫人都没有变,她身边的大宫女仍旧是冷霜。   冷霜一直都是皇帝的人,再见到殷贵妃未免惭愧,只是殷贵妃并不在意,她懒得去在乎身边伺候自己的人是谁,她只是觉得,这重来的一世竟然有了截然不同的发展,她想知道,自己能否借着这个东风,重新活过来。   虽然重回聚翠宫,但是殷*并没有按规矩去拜见一国之母——当年的周宝林,如今的周皇后。听说帝后感情和睦,鹣鲽情深,育有两子一女,十分幸福。   这就让殷*更好奇了,是什么改变了皇帝呢?他怎么会去冷宫把她接出来?如果说是为了当年的誓言,那她定然是不信的,九五之尊,他发出的誓言就像是风一样,听过就算了,若是当真,那可真是蠢的无药可救了。   ☆、第六十八碗汤(四)   第六十八碗汤(四)   殷*不仅是在回到聚翠宫后没有去拜见周皇后,即使是在第二天,所有妃子都要去给皇后娘娘请安的时间,她也仍然没有动身的意思。冷霜在身边犹豫了许久,才小心翼翼地讯问着:“娘娘不去凤仪宫么?”   不出意外的,她并没有得到殷*的回应。事实上殷*到现在一句话都没有跟她说过,最爱的人欺骗自己,最信任的人背叛自己,殷*觉得自己过得挺失败的,失败的让她无言以对。   她倒也不是记恨冷霜,只是不想理会,因为一看到冷霜,她就会想起曾经愚蠢的令人叹息的自己。   让大家都没想到的是,贵妃没有去凤仪宫,皇后娘娘却亲自来了聚翠宫!   周皇后是个绝代的美人,她的美从刚入宫那一刻起就让后宫所有女子为之忌惮,即便是殷*,美貌也是不及周皇后的。若非皇帝机智的将爱人隐藏起来,派了暗卫暗中保护,自己平时又对其假装漠视,怕是周皇后早香消玉殒了。   但这么多年的养尊处优,让周皇后不再是那个单纯柔弱的宝林,而是天底下唯一能和九五之尊并肩的皇后娘娘。   对于殷贵妃,周皇后心里充满矛盾。   说真的,殷贵妃一件坏事都没有做过,她不去算计别人也不去利用别人,只是安静地待在聚翠宫,待人接物又十分温和,可以说基本没有缺点。但周皇后却不喜欢她——谁会喜欢一个觊觎自己丈夫的女子呢?更何况为了迷惑国师一党,圣上对殷贵妃的柔情蜜意都是实打实的。   她跟圣上的感情一向很好,可是不知为何几个月前圣上突然开始疏远起自己,周皇后还以为是自己做的事被皇帝发现,后来才知道不是。但她真的不明白到底怎么了,直到殷*出了冷宫重归贵妃之位,周皇后才知道自己心里的那种情绪叫什么——嫉妒。   圣上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偶尔会失神,每次她问的时候他的神情总是有几分古怪。女人比男人要敏锐多了,即使圣上不说,她也看得出来,圣上真的不喜欢殷贵妃么?   不见得吧。   那些时候,日日夜夜的陪伴相处,都是真的,有时候入戏太深,即使走出来,也无法忘掉当时的记忆。   更遑论殷*才貌双全又善解人意,实在是跟自己截然不同,就像是牡丹与幽兰,各有各的美,谁能压对方一头呢?   “好久不见,姐姐看起来风采不减当年。”   因为殷*不同于其他嫔妃,所以周皇后还是像当年一样叫她姐姐。   这一声姐姐让殷*抬头看她,随着时间的流逝,周皇后更是美艳绝伦,少了年少时的小家子气,现在倒是有母仪天下的贵气了。尤其是她鬓边的那一根九尾凤簪,那是殷*一辈子都难以望其项背的存在。   她看着周皇后,半晌,扯了嘴角笑了一下,“皇后娘娘过奖了。”   “你们退下吧。”   殷*看着周皇后将所有宫人摒退,然后到自己面前的椅子上坐下,眼神再也不是身为周宝林时那样小心翼翼的畏缩不安,而是自信张扬,充满希望。“本宫今日来并非是找你的麻烦,只是想给你一条生路。”   殷*懒洋洋地哦了一声。   周皇后大概是看出她没有继续问下去的意思,便直截了当告诉她:“本宫不希望你留在皇宫,更不希望你出现在圣上眼前,这一点你能明白么?”   殷*单手撑着下巴,“后宫那么多妃子每天都在圣上面前晃,缘何非要我走?”   周皇后面色动了一下,却还是道:“这个不需要你管,你只需要知道,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离开,二是死。”   她是非常自信的:“能让圣上将你打入冷宫一次,自然也能有第二次。”   其实有些问题殷*早就想通了,她真的不是很在乎周皇后说的这些。死?说得好像她没死过一样,对一个从忘川里爬出来的恶鬼,死哪能吓到她呀,比起这样活着,死才是解脱呢。   见殷*没有回应,周皇后微微皱眉,“你听到本宫说的话了么?”   殷*抬头看她,淡淡道:“你该走了,圣上很快就会回来,到时候听到这些话,小心你在他心中的形象。”   周皇后一凛,这是她所担心的,近日来圣上对她愈发冷淡,她却不知为何,心中实在是担忧,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圣上知道自己竟然来找了殷*。   她匆匆的来又匆匆的走,好像在开玩笑一般,唯独殷*在她走后眼神改变,看起来周皇后跟皇帝之间似乎有某些事情发生了——也许这就是为何皇帝要将自己从冷宫接出来的原因?殷*从不怀疑自己的记忆力,生前她确确实实是在冷宫里待了十三年,并且直到最后皇帝也没有要将她放出来的意思,那么这一世出现了改变,定然是有些人变了。   既然她的一切都在按照正常的轨迹走,那么变数定然就出现在这二人身上。看周皇后的样子,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若是有变数,那势必会是皇帝了。   琵琶在她身边动了动,似乎在支持她的想法。殷*摸了摸琴弦,恰好皇帝这会儿进来了,见她又在窗户边坐着,怀里抱着琵琶,不知为何看到那琵琶便觉得有些眼热,声音颤颤的:“怎么又在这坐着。”   殷*瞧了他一眼,说:“习惯了。”   她也没说什么习惯了,但皇帝就是知道。   她在冷宫等他,每天都坐在走廊的窗户旁,因为从那里看得最远,如果他来了的话,她会第一时间看到。   但殷*说的习惯了,真的就只是习惯了的意思。她等皇帝等的太久了,等到即使没有记忆,在那么多世界里,她也习惯性地坐在窗户边。   好像在寻找什么,可又已经失去了。   皇帝神色复杂,半晌,轻声道:“御花园的花儿开了,若是闲着无聊,便去赏赏花吧。朕……这些日子朝政繁忙,怕是没有功夫陪你的。”   从这天开始,皇帝每天都来聚翠宫,但他从不在这里过夜。偶然一次殷*听冷霜说皇帝也没去凤仪宫,竟然就在自己的寝殿。她懒得去想这人心底想的什么,她只要顺其自然就好了。想到皇帝说的御花园,多年来看到的都是疯长杂草的殷*心动了。   她带着一连串的宫人,浩浩荡荡的去了御花园,今天人不多,毕竟皇帝从来不在中午过来。   因为天气很好,空气清新,蓝天白云花香诱人,殷*不知不觉便困了,迷迷糊糊地眯了一会儿,就听到似乎有稚嫩的声音传来。   她撑开一只眼睛,面前是一张圆圆润润白白嫩嫩的小脸蛋,此刻正好奇地看着她:“你是谁?你是仙女吗?”   殷*觉得好笑,便笑起来。她的美与所有人都是不同的,也因此小家伙瞪大了眼睛,又感叹了一次:“仙女!”   “我可不是什么仙女。”殷*不是很喜欢小孩子,但也没有多么讨厌,眼前这小家伙长得十分可爱,和皇帝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活脱脱一个小皇帝,只是要可爱得多。   她伸手摸了摸孩子的小脸,又细又滑,嫩呼呼的,殷*没忍住,捏了一下。孩子仰着小脸睁大眼,她才告诉他。“我是殷贵妃,不是仙女。”   小家伙看起来满打满算也就三四岁,宫里这么大年纪又跟皇帝长得一模一样的孩子,除了周皇后所出的大皇子还会有谁?只不过这小家伙跟周皇后长得不像——幸好不像,否则殷*才不想亲近。   “贵妃是什么?”   天真的小脸上写满了我不懂你快告诉我,殷*想了想说:“这个我也不知道,你回去问你父皇,他会告诉你的。”   大皇子听了这话却泄气了:“父皇这些天都好忙好忙,我、我见不到他。”   “那去问你母后呀。”   大皇子更难过了:“母后要照顾弟弟妹妹……”他都是大孩子了,不能不懂事。   看着这么大点的小豆丁苦恼成这样,殷*摇摇头,她不喜欢哄孩子,但大皇子这么可爱讨人喜欢,她又十分无聊,便跟他说:“我姓殷,我的名字叫殷贵妃。”   旁边的冷霜一听差点吐血,这哪能这样说呢……   大皇子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那我能叫你贵妃吗?”   殷*耸耸肩膀:“可以呀。”   一大一小相逢恨晚,竟然就一起玩了起来,大皇子随身带着九连环,他人小不会玩,殷*却是个中好手,小孩子什么都不懂,立刻崇拜的不得了,大眼睛扑扇扑扇地盯着殷*看,恨不得扑上去跟她一起玩。她注意到他渴望的目光,笑笑握住了小手。   ☆、第六十八碗汤(五)   第六十八碗汤(五)   大皇子是个非常懂事的孩子,难以想象他才三岁大。只是看到他,殷*就忍不住想起皇帝和自己缱绻的那些深情话语,转瞬间便给了别人,殷贵妃若真像传说中那样宠冠六宫,缘何会让其他人生出皇子来呢。   奈何世人只相信自己所听到的,内里究竟如何他们才不在意。   眼前这孩子,是那个人在说爱着她的时候,和另外一个女子翻云覆雨得来的,他长得多么健康可爱,和皇帝又那么像。殷*明明心生欢喜,却又不免感到晦涩难辨。   就在这时,皇帝的声音却突然传来了:“今天是什么好日子,皇儿跟爱妃都来御花园玩耍了?”   殷*低下头没说话,心底却在想,皇帝基本上不会在上午的时候到御花园来,今天这一来,是有心还是无意?也或者说……他是怕她伤害到他跟周皇后的孩子?   这倒说得过去了,毕竟和其他两个孩子不同,周皇后怀大皇子的时间和自己基本一致,自己没能保住的七个月大胎儿,周皇后却平平安安生了下来。这其中固然有皇帝的示意,但从命运的角度来说,又如何能不令人唏嘘呢。   这就是命运啊,永远不被控制,也不在意你究竟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它降临,你便要承受。   大皇子兴许是有日子没瞧见皇帝了,如今一见便非常欣喜,小脸红扑扑的:“父皇,儿臣在和贵妃玩!”   “贵妃?”闻言,皇帝似笑非笑地看向殷*。“你应该叫她母妃才是。”   听到这两个字殷*有点反胃,她才不想被一个不是自己肚子里孩子叫娘。“不必了,随便大皇子叫什么吧。”   皇帝瞧出她心情似乎不是很好,便到她身边坐下,握住了她一只手。殷*试着挣扎了一下,没有挣开,也不好在大皇子面前不给皇帝面子。皇帝成功握住她的手,眼角眉梢也透出欣喜的意味,只是隐藏的好,殷*注意力又不在他身上,是以没有看到。   大皇子左看看右看看,觉得还是贵妃说话比较算数,就跑到殷*身边,好奇地问她:“贵妃从哪里来?为什么我第一次看到你?”   皇帝听到这个问题,不免有些僵硬,殷*却不在意,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低头告诉大皇子:“因为你父皇特别坏,不喜欢你跟我玩,怕你跟我玩之后就不跟他玩了。”   大皇子一听,露出了然的表情,“父皇羞羞脸。”   说真的,殷*这样的回答,是在皇帝意料之外的。他没想到殷*会对大皇子如此温柔,可转念一想,若非自己把她逼到极致,她本来便是温柔和善之人。便伸手揉了揉大皇子的脑袋道:“是父皇的不是,以后你想和贵妃玩,就和贵妃玩吧。”   相比较欣喜的小家伙,殷*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微微拧起眉头,觉得皇帝是不是有毛病,他就不怕她把他跟周皇后的儿子掐死?   但对着这么个小不点,殷*拒绝的话也没好意思出口,还对大皇子笑了一笑,等到周围没人了,就剩她跟皇帝两个了,她才抬眼问道:“圣上这是什么意思,若是被皇后娘娘知道,这罪名臣妾可担待不起。”   皇帝定央央的看了她好一会儿,问她说:“素素,你这是在吃醋吗?”   殷*轻笑,半晌摇头叹息:“圣上这话问得可真是有意思,既希望臣妾宽宏大度,又希望臣妾去嫉妒。”生前她选择了第二种,于是换来个玉石俱焚的下场,而现在,她哪一种都不想选,她坚信上天会为自己降临应该得到的命运。   皇帝问完也觉得自己颇为可笑,问这些实在是一点意义都没有,他跟殷*之间,已经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的了。   只是他若不主动找殷*说话,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主动理会他的,因此皇帝看向被摆在桌上的琵琶,问道:“怎地到御花园也要把琵琶带来?”   目光太炽热复杂,但这把琵琶他明明已经见过很多次了。从带她出冷宫到现在,皇帝面对琵琶的态度着实耐人寻味。殷*听说过“重生”这个词,相比较她这种历经磨难煎熬才能重活一次的厉鬼而言,有些人天生受到上苍眷顾,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重来一次,上苍何曾公平过?   但不公平,本身就是施加在世人身上的命运。   “我太喜欢它了。”殷*挣开皇帝的手,将琵琶抱到了怀里,她眼神缱绻温柔,洁白的指腹在琴身上一寸一寸划过。皇帝看在眼里,竟像是自己被她抚摸一般全身火热。当殷*的指头在琴身上缓缓打转的时候,他竟然觉得自己被调戏了。   “所以要日日夜夜带着它,去哪里都带着,不管活着,还是死了。”   皇帝凝视殷*的眼睛,似乎想要从她的眼睛里读出点什么来,比方说深情,爱恋,怀念……但最终他什么也没看出来。也许是殷*不想被他看,也许,是不再有了。   殷*又开始弹起琵琶来。她的指头在琴弦上轻轻拨动,那雪白的琴弦便发出动人的琴音,听在皇帝耳里,既熟悉,又陌生。   期间他试图想要去摸摸这把琵琶,但最终控制住了自己,因为他看到了殷*的眼神,平静的,等待着接受什么。   也许他并不是独一无二的。   谁能保证上苍只眷顾自己呢?   即使他是皇帝,也没有这样的自信。   皇帝就这样默默地听完了整整一首曲子,这是殷*在冷宫弹的那一首,她自幼研习琵琶,一双巧手诉尽悲欢离合,从前对她虚以委蛇的时候,皇帝听过许许多多的曲子,也不乏令人印象深刻的,可殷*此刻弹的这一首,他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于是他问了:“这首曲子……可有名字?”   殷*说:“本来没有,后来有了。”   “此谓何名?”   她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一字一句的说:“白,骨,声。”   皇帝猛地倒抽了一口气。   “圣上应该很想知道为何要叫这个名字吧。”殷*拨动琴弦,看向天边。阳光正好,姹紫嫣红开遍,绿意盎然,可她一点也不快活。“因为这是死人才能发出的悲伤与叹息,活人就算有了谱子,也弹不出来。”   这是属于死人的曲子。   皇帝的眼神已经十分明显了,但殷*什么也没说,她更没去看,因为她什么都明白了,只是她并不想跟皇帝将一切都说开——该阴暗的就让它阴暗下去,骤然放到太阳底下,一切黑暗无所遁形,那么只会更难堪。   等到她抬起头,皇帝已经控制住了自己的面部表情,殷*无法从他的外表看出他此刻的心理活动,便对皇帝说:“臣妾乏了,圣上,请容臣妾先行告退。”   皇帝站起身说:“朕跟你一起回去。”   其实她就是不想跟他一起回去呀,这种事情彼此应该都是心照不宣的吧,只不过皇帝就算能想到她的重生,也永远想不到她为了重生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皇帝自然也想到了,其实当他去冷宫接殷*,但她却并没有表现出欣喜的时候,他隐隐就有了一种感觉——似乎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因为重活一次的关系,他很惜命,也因此并没有在聚翠宫留宿,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不杀殷*。明明杀了她自己就没有生命危险了不是么?   也许他是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改变了温柔善良的殷*,让她可以做出杀人破心,剥皮取骨这种残酷的事来。   不,也许他是知道的。   爱。   与嫉妒。   因为爱才嫉妒,因为不被爱,嫉妒逐渐变成了恨。   但自己就没有错吗?   因为自己是皇帝,是九五之尊,那么欺骗一个弱女子的爱情与信任,最后又背弃她,让她一个人在凄清的冷宫中等了一十三年,自己就没有错吗?   寻常男子负心薄幸尚且要为人不齿,缘何因为自己是皇帝便可以幸免呢。   皇帝心中只有江山,当时国师势力猖獗,先皇沉溺声色犬马不问朝政,可以说他登基的时候,是整个王朝最危险也最容易崩塌的一年。   但是——无论如何,即使他有无数个理由,殷*都是无辜的。   她只是爱他,信任他,最后却落得那样的下场。也因此皇帝无法下手去杀她,其中固然有愧疚在,也有着不为人知的情愫影响。   皇帝总是忍不住去想,她下手杀他时,为何要哭?   一边哭一边将手伸入他胸膛,捧出一颗鲜红的心,他甚至可以透过她的眼睛看到她痛苦的灵魂。是他把她染上黑色,让她带着浓浓的恨与自我厌弃,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   那把琵琶,有一半,是他的骨头。   而另一半,是殷*的。   ☆、第六十八碗汤(六)   第六十八碗汤(六)   身为冷宫废人,殷*知道,自己终其一生,也只能老死在这里了。她没有资格见到皇上,皇上也不会再来接她出去,她用了十三年才想明白这一点。   但是她至死也要与他,骨肉相缠。所以在挖出皇帝的白骨后,她也取出了自己的骨头。   从腿部开始,那样钻心的、令人绝望却又清醒的疼,她哆哆嗦嗦的,用这些骨头做成了一把粗糙的琵琶。她还抽出自己的筋做了琴弦——但这样的一把琵琶,散发着血腥味,弹不出任何声音,然后她抱着琵琶慢慢死去。   殷*在死前做的事足以震惊天下了,弑君,抽骨,她是活生生疼死的,当时皇帝的魂魄就站在一边,在殷*死后很久他都没有离开,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等到他意识到的时候,自己又莫名其妙活了过来,身边躺着的是他心爱的周皇后。   然后他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去想,最后仍然没能控制住内心渴望,前去冷宫将殷*带出来,给她荣华,让她恢复贵妃身份,可是——可是他仍然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样做。   现在她也重生了,皇帝就更不明白彼此之间互相折磨是为了什么了。   回到聚翠宫殷*便去休息了,休息期间也仍然抱着她的琵琶,皇帝见过这把琵琶的雏形,却不知道她是如何做才能让琵琶变得如此完美的。那上面的骨头是他们二人的,这似乎在冥冥之中代表了什么。   即使琵琶完美,她又是如何带到这一世来的呢,这其中疑点重重,但皇帝实在是想不明白。   他自然是想不明白的,他又不曾去过奈何,亦不曾跳下忘川,更不曾经历过那几千年的苦难煎熬,他怎么会明白?   世上无人明白。   觉得不够痛,觉得无关紧要的人,他们都不是殷*。真正泥足深陷于苦痛之中无法挣脱的,是殷*,不是别人呵,她挣脱也好,堕落也罢,谁都无法拯救她,也谁都没有资格去置喙。   这是她的选择,是她的命运,是上苍所赋予,不允许拒绝,也不允许反抗的命运。   感同身受这种事,你以为只要嘴巴上说说就可以了么?没有经历过相同的事,你有什么资格说解脱?   但凡被苦难包围,便要痛至神魂俱裂,然后你才会明白,死了比活着好,灰飞烟灭比六道轮回强。   殷*蜷缩在床上,她不喜欢躺开了睡,那让她非常没有安全感。琵琶此刻也栖息在她怀里,安安静静的,没有丝毫异动。即使是在沉睡中她的手也仍然无意识地在琵琶中摩娑着,死后去到奈何,她带着琵琶跳下忘川,琵琶不是活物,在忘川便安然无恙,她那会儿性格柔弱,什么都怕,却仍然要为了琵琶拼命。   只因为那是她跟皇帝唯一的联系,他们白骨相缠,才有了这把没有声音的琵琶,后来她再也无法离开,也许有朝一日她放下皇帝,也无法放下这把琵琶。   她想要将皇帝的魂魄彻底锁入琵琶中,让他永远陪着她。   锁起他的欺骗和背叛,锁起他的无情与残酷,锁起他的辩解与感情,完完全全就属于她一人。   再也不会有什么周宝林周皇后,也不需要什么皇子公主,就他跟她,还有彼此的白骨。   这是她执着千年的心愿呀。   她不需要他给自己保证,也不相信什么海誓山盟,她只要把他牢牢地抓在手中。也或许她连他爱不爱她都不在乎,只要拥有他,殷*就满足了。   殷*睡得很熟,她现在对什么都没有太强烈的渴求,想要得到她知道自己必然会得到。在这之前她还对皇帝为何重生后不杀了自己感到疑惑,现在她也不是那么在乎了。他杀她也好,不杀她也罢,那是皇帝的选择,也是属于他自己的崭新的命运。   然而等到她睁开眼睛的时候,皇帝却睡在她身边。   那么好看,那么安静,并且周围没有一个人。   如果她想杀了他的话,那么现在就可以开始了,他绝对没有能力反抗重生后的殷*,最重要的是,在第二个世界学习医术的殷*,如今可以完美地取下皇帝的骨骼而不至于损坏。   这样的话,琵琶应该会变得更完美。然后她可以把皇帝的魂魄据为己有,这样他就再也不会离开她了。   但是……目前她却提不起劲儿来这么做,殷*有点没搞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她静静地看着皇帝,把手放到了他胸膛上。   掌心下的胸膛宽厚结实,心跳有力,一下又一下的。可是挖出来的心脏就不会跳了,即使她手快,也仅仅只能维持片刻的跳动,然后就至剩下了刺鼻的血腥味。   怎么……会这样呢。   殷*在那片胸膛上眷恋的摸了又摸,直到头顶传来皇帝打趣的声音:“素素这是在做什么?”   她抬头看过去,皇帝嘴角含笑,眉眼也没别的意思,似乎真的就只是因为她的抚摸感到有趣。殷*有些不解,怎么会这样呢?按理说……皇帝应该怕自己怕的不得了,即使因为某些原因将自己从冷宫接出来,也不应该这样温柔,更不该这样大胆地睡在她身边哪。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对殷*来说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然而对于皇帝来说,他的关注点和殷*是完全不一样的。真要问起来,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怕这个女人再一次杀了自己,也许在内心深处他知道的。只要他不负她,那么即使有朝一日全世界与他为敌,她也会坚定不移地站在他身边,不离不弃。   可正因为感情如此深邃长久,便更经不起背叛与欺骗。   他摸了摸殷*的脸,声音轻柔低沉:“是朕错了,朕……以后都不会了。”   温热的手掌抚摸脸颊,非常舒服,像是羽毛轻轻拂动,整颗心都得到了慰藉。殷*下意识地将小脸在皇帝掌心蹭了蹭,半晌,说:“圣上待我不好。”   虚情假意,最是伤人。   “朕会改的。”皇帝说,低头亲了亲殷*的脸颊,“给朕一个机会,咱们从头开始。”   从头开始?   这四个字,殷*很久以前也想过的。但她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嘴巴上说说太容易了,真正做起来却是另外一回事。   于是宫里的人都知道,圣上跟贵妃娘娘和好如初了。   但殷*却很清楚,和好是和好,但如初……并不见得。   对于这种情况,一直安静的周皇后急了。圣上已经多日不曾来她这凤仪宫,全留在聚翠宫贱人那里,怎么会这样?圣上说过,她才是他的妻子呀!那个被打入冷宫好几年的贱人算什么!   也因此她特别想要和皇帝见面,皇帝本来不欲见她,谁知周皇后却仗着他往日的宠爱,硬是冲进了御书房,看到他眼泪就掉了下来:“升上这是怎的了!难道就这般不想见臣妾不成!”   皇帝放下手里的朱砂笔,盯着周皇后看了两眼,语气轻飘飘的:“朕这几日政务繁忙……”   “圣上有多繁忙,繁忙到连陪着我们娘仨用顿膳的功夫都没有么!”周皇后抹了把眼泪,她性格柔弱喜爱撒娇,和坚强隐忍所有苦楚都往肚子里咽的殷*截然不同。平日里圣上见她落泪早心疼了,今儿个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不得不让周皇后认为殷*在背后说了些什么。   若说殷*不是那样的人——在冷宫待了三年的人,尝尽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谁能保证她一成不变?   因此周皇后心中主意如同走马灯般快速掠过,只想在今天晚上把皇帝请到自己的凤仪宫去,那么没有什么比孩子更好的借口了。“两个孩子都想圣上了,臣妾……也想皇上了。”   她一如少女时年轻貌美,甚至因为生育过孩子添了几分妩媚娇态,皇帝看着她却没有为她所动,半晌问了她一句:“政儿也是你的孩子,你太忽略他了。”   周皇后脸色一僵,“臣妾这些日子忙于照顾另外两个小的,倒是对政儿忽略了些,圣上也要多多费心,政儿这孩子太过顽皮,臣妾怎么说都不听,还是离不开圣上教导的。”   皇帝轻轻一叹,没说晚上去,也没说不去,只道:“你退下吧,朕忙完再说。”   周皇后还待再言,皇帝已经身心投入到奏折中去了。她是了解皇帝的,在他心中没有什么比江山社稷更重要,即使是她,也不敢触皇帝的逆鳞。   等到周皇后退下,皇帝的神色才愈发晦涩难辨。光线照进来,洒在地面上,形成了一道异样的光,也在他脸上投注了清晰无比的阴影。   周皇后当年与殷贵妃一同怀了龙胎,但在七个月的时候恰巧都早产了,都是由于后宫其他嫔妃的陷害。只不过两人的结局不同,殷贵妃的孩子生了下来,周皇后的孩子,眉目已经成型,却是死了。   大皇子是殷贵妃的孩子。   ☆、第六十八碗汤(七)   第六十八碗汤(七)   周皇后问皇帝自己做错了什么,才导致他待她那样冷淡。   是啊,她做了什么?她深爱于她,为他生儿育女,从一个柔弱的小姑娘变成今日母仪天下的皇后,个中辛苦自然不能用语言来形容。   没有做错什么的,只是在他死后,有那么一段时间,魂魄不得离开皇宫,因此看到了一些并不是那么想看到,也超出了皇帝想象的事情。   当年殷贵妃与周皇后同时产子,一个生,一个死,那时候国师势力庞大,他还需要与其虚以委蛇,那么殷贵妃的孩子势必不能存活。只是那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皇帝又如何舍得残害下手。本来想将孩子送出宫,寻一户好人家寄养,谁知道当时的周宝林竟然生下了死胎。皇帝便顺势将大皇子抱到周宝林身边,称这是她刚诞下的孩儿,而殷贵妃这边则称孩子生下来时眉目健全,却早没了呼吸。   殷贵妃大恸,也无暇去顾及其他,周宝林欣喜不已,那是皇帝的第一个儿子。   但直到皇帝死后才知道,原来周皇后早就知道大皇子并非她亲生,只是他偏爱大皇子,又正值壮年,她不好下手。然而周皇后不肯用心抚养,大皇子逐渐被教导的玩物丧志,嚣张跋扈。待到皇帝被殷*杀死,周皇后趁势将大皇子残害致死,而后拥二皇子即位,自己则荣登太后之座。   她在皇陵前说的那番话令皇帝心神俱裂。   她早就知道了,她恨极了这个孩子,恨不得他夭折,恨不得将他剥皮拆骨,她也恨殷贵妃,恨皇帝为了殷贵妃要把大皇子这个野种抱到自己膝下养。她在大皇子很小的时候就会在他头上插针,只想让这孩子夭折。可谁知道这孩子命大,怎么都不死,她为皇帝生了一儿一女,皇帝却最是偏爱大皇子,这说明什么?!   旁人只道大皇子是中宫嫡子,是周皇后为他诞下的第一个孩子,唯独周皇后知道根本就不是这样,圣上偏爱大皇子,不过是因为他的生母是殷贵妃!   圣上将殷贵妃关入冷宫十三年,她不止一次想要殷贵妃的命,可从来没有成功过。堂堂一国之母,杀不死一个冷宫废妃?!开什么玩笑!她杀不死,是因为圣上不想殷贵妃死!甚至在十三年后,殷贵妃第一次借口国师请求相见,他连考虑一下都没有便只身前去——圣上不懂,难道同样身为女子,周皇后也不懂么?   她在皇帝陵墓前絮絮叨叨说了许久,最后告诉他说:圣上,臣妾会给你报仇的。   她恨极了,在皇帝被葬入皇陵后,周皇后把殷*挫骨扬灰,并命人将殷*的骨灰送到离京城千里之外的塞北苦寒之地,埋入数百丈坚冰之下,不立墓,更没有墓碑。她要殷*死后都要与圣上相隔万里,永世不得相见!   而她死后,却能以皇后的身份与圣上合葬。你看,殷*活着的时候是她赢了,殷*死后,还是她赢了!就算在圣上心中,殷*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位置,那又算得上什么?   可就是这么一点点啊,周皇后都不愿意给殷*。她想要圣上的心里只有自己,那么任何进入圣上心里的人,都必须死。   皇帝都听见了,周皇后在他面前素来是纯良和善的,他从来都不知道在她的内心,掩藏着如此之深的怨恨与嫉妒。   周皇后恨毒了殷*,她恨的原因很简单,在她刚刚入宫的那一年,看到殷*坐在皇帝身边,帝王高大俊美,贵妃温婉柔和,当真是一对璧人。那个时候她看见帝王凝视贵妃的眼神,那般温柔缱绻——即使后来他跟她说那是假的,周皇后也没有一刻忘怀过。   怎么可能是假的呢,他在看自己的时候,从来都不曾那样过。   殷贵妃是国师送进宫来的女人,那么在国师死后,殷贵妃的存在对皇帝而言就是一个耻辱。自古以来,对于耻辱,哪个帝王会将其留下?唯独皇帝。   他不想杀她,将她送去冷宫,怕自己忍不住想念,才不再去见她。   他对谁那般温柔过?就算到了最后也不肯对贵妃说一句残酷的话,连哄带骗将她送入冷宫,又命人在冷宫外严加保护,除了送饭的宫人不许任何进去。   他自己为何不想想,若他当真一颗心爱的都是她,她又何必去残害殷贵妃?!   高高在上的帝王呵,从来都没有看清楚自己的心。   “啪”的一声,皇帝手中的朱砂笔被攥断,鲜红的朱砂染满了他的掌心,一旁伺候的邱海顺心慌不已,“圣上……”   “去……把贵妃宣来……伴驾。”   “是。”   殷*正陪着大皇子玩,这几日她都会出来赏花,结果也是巧了,次次都遇到这小不点,小不点看起来很喜欢她的样子,这让殷*很困扰,她不喜欢他呀!   “贵妃贵妃,你这个给我吃一口。”   殷*正拿着块绿豆糕,刚刚咬过一口,大皇子手里的是红豆糕,他眼巴巴地看着,很想尝尝。令人尴尬的是盘子里每一块糕点都是一种口味,本来殷*不想吃的,是看小家伙啃糕点啃的不亦乐乎,不知怎地被勾起食欲。但是……   她有点反胃地看着这只小豆丁嘴巴边的糕点碎屑,两只小手上也吃的黏糊糊脏兮兮,到底才三岁大,算虚岁也才四岁而已,比寻常人家的孩子懂事,吃东西却还是不能自理。   让他咬一口……那她还吃不吃了?   但是小豆丁眼睛眨巴眨巴特别像皇帝,殷*立刻就心软了,但也许……不是因为像皇帝吧,总之看到小豆丁她心里就怪怪的,半晌把手里的绿豆糕送过去,“只许咬一口。”   大皇子眼儿笑眯眯,啊呜一口,那小小的一块糕点就只剩下三分之一了。小孩子贪心,那么大一口都不好嚼,殷*看着都替他心累,半晌,无奈,掏出自己的帕子,捏着小胖脸给细细地擦了擦,连同口水啊糕点心屑啊乱七八糟的都擦了个干干净净。   白胖娃娃变好看了,她才满意地露出微笑,大皇子欢快地看着她:“贵妃对我比母后还好!”   殷*听了只觉得这娃儿在拍马屁:“小小年纪就油嘴滑舌,跟你父皇学的吗?”   大皇子噘起小嘴儿:“人家说的是真的,母后都不给政儿擦嘴嘴!”   听了这个,殷*觉得稀奇,周皇后对孩子的爱有目共睹,怎么可能连嘴都不给擦?于是顺口问了一句:“为什么?”   “母后说……政儿长大了,弟弟妹妹还小,不可以缠着她……”小家伙一说就委屈,宫里除了帝后只有他身份最高,身边的人也不敢说皇后什么不是,他也没个倾诉的人,好不容易有了殷*,还不竹筒倒豆子的说出来。“可是弟弟妹妹就能跟母后一起睡,母后给他们喂饭洗澡还抱他们……我、我就不行……”   其实他一个人住在东宫很害怕的,母后却说他是小男子汉,不可以哭哭。   殷*莫名觉得奇怪,“没有跟你父皇说么?”   “母后说……如果跟父皇说了,母后就再也不理我了。”嘴里含着糕点,眼里噙着泪水,小家伙看起来真真是可怜极了,殷*这样的铁石心肠都觉得十分可爱,真不懂皇后怎么舍得不管这么个可爱的小娃娃。   她伸手摸了摸小家伙毛茸茸的小脑袋,真可爱,真软,长得又好看,“那你以后来找我吧。”   “可以吗?”大眼睛眨呀眨,又是期待又怕受伤害。   “当然。”她对孩子还是很温柔的。   正说着,邱海顺来了,还带来了皇帝宣她伴驾的消息。殷*本来不想去,可是低头瞧见大皇子期待的小脸,知道他定然是有时候没见着皇帝了,在心里嘲笑了一番还有心情顾念别人的自己,对大皇子伸出手,“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小脸一亮,“要!”   “那还不把糕点咽了,脏死了。”   一听这话,大皇子生怕贵妃不带自己了,赶紧死命往下咽,整个小脸憋的通红,还噎住了。没等伺候的宫女反应过来,殷*已经拍着他的背把杯子递到了嘴边。千辛万苦把嘴里的吃掉,大皇子眼泪都噎了出来。   这么个小东西……很有可能自己把自己给玩死,周皇后身为生母竟然对其不闻不问……殷*眉头微蹙,这并非她的孩子,但到底是皇帝的,待会儿,自己该寻个由头跟皇帝说一说,不管怎样,都得让大皇子过得好一点才是。   她走了两步,小家伙个儿小腿儿短,很是艰难地追在后头。殷*停了下来,有些讨厌自己不知从何而来的怜惜与恻隐,俯身把这小娃儿抱起,然后心中吃惊,这么轻……这么软……这么,一点点儿。   那么令人爱怜,简直想要把他拥入怀中,再也不分开。   ☆、第六十八碗汤(八)   第六十八碗汤(八)   看殷*抱着大皇子进来,皇帝显得非常惊讶,显然他并不知道这两人之间的关系会如此之好,同时他也觉得这是天意,所谓母子天性,大概就是这样了。   但殷*就只觉得太重了……这小东西刚抱那会儿轻飘飘的摸着也舒服,现在怎么就这么沉?!   她把孩子放下,大皇子便朝皇帝那里跑,一边跑一边叫父皇,然后奋力朝他腿上爬,和弟弟妹妹不同,大皇子一点都不怕皇帝,甚至很喜欢跟他亲近,皇帝对他,也和对其他子女是不一样的。   坐到皇帝腿上,大皇子才想起自己刚交的好朋友:“贵妃贵妃你也来,我把父皇让给你一半。”   说着还纯真地拍拍皇帝的大腿,示意殷*也坐过来。   她会坐过去才奇怪呢,殷*嘴角一抽,皇帝却乐呵呵的,“政儿今日又和贵妃在一起玩了?”   “贵妃给我擦嘴嘴。”小家伙欣喜的告诉父亲。“还给我糕糕吃,抱我来见父皇。”   孩子的表达能力有限,但他对殷*的喜爱却溢于言表,不得不让皇帝感叹,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母子情长,即便他不告诉他们二人中任何一个,他们之间的羁绊也无法抹去。   他捏了捏孩子的小手,看向殷*的时候,目光里蕴藏了一些她看不懂的东西。“素素,过来朕这里。”   她本来不想理会他的,但是孩子的眼睛亮晶晶,殷*不知为何拒绝不了,走了两步到皇帝身边,便被他拉着在龙椅上坐下了。她下意识便要起身,却被皇帝制止:“就坐这里。”   殷*皱眉:“圣上,这于理不合。”   “没有外人,无妨。”   没有外人?殷*本想反驳,低头却看见一双漂亮的大眼睛,话便在嘴里转了两圈,最后咽了下去。   这一日是大皇子过得最快乐的一日,快乐的让他简直都不想回东宫了,晚上的时候一步一回头,说不清是舍不得皇帝还是舍不得殷贵妃。他小小的身子走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转身噔噔噔跑回来抱住殷贵妃的腿,小脸扬起笑呵呵的:“贵妃明天再跟我玩!”   殷*好想把他推开,但忍住了,“我不。”   “贵妃……”大眼睛瞬间蓄满泪水,“你一定要跟我玩。”   殷*:“……快走快走。”   小家伙一步三回头,揉了揉眼睛,示意她低头,然后吧唧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小脸蛋红扑扑:“我喜欢贵妃,以后我要娶贵妃当媳妇!”   皇帝:“……快走快走。”   大皇子怀揣快乐的心情,如同一只小鸟回到东宫,结果刚进去就瞧见周皇后坐在桌前。他立刻心虚了下,缩了缩身子,恭恭敬敬地走过去行礼:“儿臣拜见母后……”   “下午去哪儿了?”   周皇后表情慈爱,眼神柔和,但不知道为什么,大皇子就是有些害怕,他讷讷道:“儿臣、儿臣……”其实他从来不撒谎的,可他不懂为什么自己不想告诉母后,自己一天都跟殷贵妃还有父皇在一起。他小小声道,“去、去御花园玩儿了。”   周皇后猛地握紧了拳头,她既然会问,自然是知道大皇子今天一天的去向,可这小小一点的孩子,竟然就敢跟她撒谎了!然后她看着大皇子,不知为何,便从这张和圣上一模一样的小脸上瞧出了殷*那个贱人的样子!她怎么没早一点发现,这个小杂种虽然五官和圣上如出一辙,可眼角眉梢却像极了殷*,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嘴巴一抿,简直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她早就知道大皇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但她从来都隐藏的很好,即使用长针插孩子的头,也都没有任何人知道。可那是在大皇子像圣上的前提下!   周皇后厉声道:“跪下!”   三岁大的小豆丁不知道母后为何生气,却还是乖乖跪下了,那副听话温顺的模样,不是像殷*又像谁!周皇后眼前似乎浮现出了殷*的脸,她恨的牙齿都咬的咯咯作响,对一边的宫女吩咐道:“拿藤条来!”   小家伙吓得小脸惨白,可他越是惹人怜爱,在周皇后眼中看到的便越是恨之入骨的殷*,倘若不是皇帝得知消息及时赶来,怕是大皇子要给她活活打死了!   孩子气息微弱,早就昏迷了过去,可周皇后仍旧未曾停手,小身子上血污一片,周皇后却还嫌不够。皇帝一把抓住了藤条,他面色冷峻狂怒,掌心被藤条扎的满是鲜血。周皇后这才回神,结果抬眼就看见皇帝理也不理自己,去把大皇子抱了起来。   皇帝怒不可遏,他之所以将大皇子抱到周皇后膝下,一是因为当时的殷贵妃不适合养育皇子;二是周皇后生下死胎,若被她得知孩子没了,难免绝望,大皇子刚好给她以慰藉;三,则是因为周皇后性格天真单纯,就算有一天她得知真相,那会儿情深,大皇子仍旧可以过得很好。   但他前世没有想到周皇后会杀死大皇子,甚至用一个普通孩子的尸体替代葬入皇陵,最后将大皇子的尸身丢到荒郊野外!而如今他更是没有想到,现在他还没死,她就连表面功夫都不乐意做,对政儿痛下杀手!   周皇后冷静下来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她颤抖着想要去请罪,试图找点苍白的理由说服皇帝自己并非有意,“政儿他……对臣妾撒谎……”   皇帝脚步不停,却不许她再进东宫,直到太医们来了,他才走到一边。   帝王应该,喜怒不形于色,应杀伐决断,社稷为重,应——滚他娘的!   周皇后一直跪在东宫外头,没有人敢求情,也没有人敢劝,只有太医们不停的进进出出。   聚翠宫也听到了动静,殷*听了冷霜回报后,本来没打算去看,可不知为何躺到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半晌还是起了,脑海里回荡的都是那张白嫩嫩胖嘟嘟的可爱小脸蛋。   换了衣裳,到东宫的时候那里还是灯火通明的,还没进去就看见了跪在殿外的周皇后,殷*与她素来不交好,也不会勉强自己奴颜婢膝,便只作没瞧见,心想这样也能让周皇后自在些。   谁知道在周皇后眼里殷*这样就是瞧不起自己、侮辱自己了,她攥紧了拳头,亲眼瞧着殷*从自己面前走过,进了东宫。   大皇子还没有醒,皇帝眼泛血丝,在大皇子没有醒来前,他没有任何心思去发落周皇后。   殷*来也不是为她,几乎是一进来,她就听见孩子哼哼唧唧的呼痛声。怕碰到伤口,所以孩子趴在床上,露出来的小屁股一片血肉模糊,可以想见周皇后下手有多狠。   这可是她的亲生儿子,中宫嫡子,即便是恨铁不成钢,也不至于这样吧?殷*眉头微微蹙着,跟大皇子一起玩有些日子了,她自然知道这孩子天真活泼又善良可爱,绝对不是会撒谎或是跋扈的坏孩子,今天一天又都跟着她跟皇帝,三岁大的孩子,能犯什么大错叫周皇后将他往死里打?退一万步说,即便大皇子真犯了错,他都是皇帝的嫡长子,怎么也不能这样动手。   想来想去,能让周皇后发怒到这般地步,除了跟自己有关,殷*也想不到其他的。   必然是自己跟这孩子走得太近,导致周皇后心里不舒服了。殷*对周皇后还算了解,只要牵扯到皇帝,周皇后就没有什么理智可言。   “素素,你怎么来了?”   殷*心中还想着周皇后可笑,既忽略大皇子不能给他关怀母爱,又不喜欢大皇子和别人亲近,真是贪心之极。意识到皇帝在跟自己说话,她如梦初醒:“我听说大皇子受伤了,便想着过来看看。”   伤的不轻,都烧起来了。瞧太医的脸色也不太好,这么点大的孩子,如此之重的伤简直能要了他的命。   好在都是皮外伤,再加上周皇后要打大皇子时,宫人奉上的是特制的藤条,看似鲜血淋漓其实并不伤筋动骨,周皇后又是闺阁女子,手无缚鸡之力,所以只需要好好休养一段时日大致上就行了。   小家伙一边睡一边还哭,可怜的叫皇帝心都碎了。他握着大皇子的手,柔声哄着,那番温柔模样,恐怕也只有殷*见过了。   “圣上,既然大皇子无碍,那我便回去了。”她还是得跟这孩子保持点距离,免得日后他再被周皇后罚。   再说了,他好好个孩子,要依赖也是找他的生母,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皇帝看了她一眼:“素素。”   “嗯?”   “朕有事要做,在政儿醒来之前,你先陪着他好么?他那么喜欢你,若是醒来能看见你,一定很欢喜。”   殷*是犹豫的,可皇帝的眼神……怎么说呢,她不觉答应了,然后代替了皇帝坐在床边,皇帝对她微微笑了一下,转身出去了。   毫无疑问,定然是去处置周皇后了,但他又能怎么处置呢,顶多是责备两句便算了,皇帝对周皇后的宠爱,殷*很清楚。   ☆、第六十八碗汤(九)   第六十八碗汤(九)   小孩子哪里能忍得住疼,就算是在昏睡中也不觉发出呻|吟声,小小的叫着痛,又抽着气,呜咽声断断续续,宛如濒临死亡的小动物,可怜巴巴的。殷*本来站在床边,听到他一直在叫,心中轻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他的背,一边拍一边轻声哄着,小家伙一边呜呜一边不安分的动弹,殷*把他压住,在他耳边柔声说着话,孩子特别懂事,慢慢地就安静了下来。   她心头涌过一阵暖意,只觉得这孩子可爱又可怜,也不明白周皇后对着这么小小一点的孩子,如何就能这样狠下心来。   她叹了口气,摸了摸大皇子的小脸,在皇帝没有回来之前一直没有离开。   大概过了有一个时辰,皇帝才从外面走进来。进来的时候脸上遍布寒霜,却在见到殷*的一瞬间柔和下来:“政儿如何了?”   “一直没醒。”   皇帝定央央地望着她,半晌突然道:“素素,政儿养伤这段期间,你能替朕照顾他么?”   殷*愣了一下,差点以为皇帝脑子有问题了。即使她很喜欢这个孩子,可他也是从周皇后肚皮里生出来的,让她……来照顾周皇后的孩子?所以她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臣妾没有这个本事,还请圣上明察。”   有那么一瞬间,皇帝险些就要告诉她,政儿是她的孩子,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大皇子的身份早就上了皇家玉碟,又在皇后膝下养到现在,再说了……倘若大皇子并非嫡长子,那么皇位……只是这些计较他都放在心里没有跟别人说。前世皇位最后被二皇子继承,皇帝心里下意识感到亏欠大皇子,想要把这一切还给他。   “素素,就照顾到他醒来,好吗?”他握住殷*的手,沉声请求着:“朕政务繁忙,必然无法时刻陪在政儿身边,皇后被朕禁足,短时间内也无法出来,他还这么小,需要有人陪着的。”   皇帝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让殷*跟大皇子慢慢培养感情,等到感情深了,也许那个时候,他可以告诉她真相。   说白了他仍然是以一个皇帝的身份来考虑这件事的利弊,习惯了旁人的生杀大权喜怒哀乐都掌控在自己手里,这就是皇帝,这就是天子。   他们生而无情。   殷*又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的大皇子,小家伙趴在床上,这个姿势睡觉,时间一长定然很不舒服,但他很乖,趴在那儿一动不动,只偶尔疼得不行,才哼唧两声。她又看见那狰狞可怖的伤口,心中叹了口气:“皇后将大皇子打成这样,圣上仅仅是将她禁足而已么?”   皇帝深深地望着她:“皇后是一国之母,政儿说谎在先,她只是……太过着急。”   好一个太过着急。殷*淡淡地看向他:“我方才问了宫人,大皇子只是隐瞒了今日的去向,他一个小孩子,便是撒谎了,循循善诱也就是了,何以下这样的毒手?”   说完她觉得自己太过关心大皇子了,脸色有些难看,沉默了几秒道:“圣上若是有事便先离开吧,我会在这里等他醒来。”   皇帝伸手想摸她的脸,却被她躲开了,他眸子黯淡下来,然后转身走了。   殷*在东宫待到第二天,一夜几乎都没怎么合眼,这小家伙一旦感觉不到她的存在就哼哼唧唧,害得她一晚上什么都没做。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天亮之后,大皇子终于醒过来了。   他醒来之前睫毛轻轻颤动,殷*发觉了,立刻起身离开——她不想让这孩子知道自己这样照顾过他,说到底他都是周皇后的儿子,周皇后昨日那样震怒,想来原因离不了自己,那为了这孩子好,她还是与他保持点距离吧。   因此殷*三令五申所有宫人不许向周皇后透露昨天晚上自己留宿东宫的事情,虽说周皇后已经被禁足,但她毫不怀疑周皇后的手段。   那孩子……挺可爱的。   皇帝跟周皇后之间的事她不想掺和,也懒得掺和。   倒是周皇后险些要被气疯了。她在凤仪宫摔了不知多少价值连城的花瓶瓷器,恨得眼泛血丝,整个给人的感觉都变了!对她来说,她不过是打了个撒谎骗她的野种,可皇帝呢?皇帝却为了那个野种罚她禁足三个月!   她做错了什么?他将殷*的孩子抱来给她养,他可知她心中是什么感受?她一心爱他,自然不舍伤害他,可殷*也好,大皇子也好,她一个也不想放过!   不过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的话肯定是不行的,自己现在的脾气非常差周皇后自己也知道,她必须得先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再想办法击败殷*,让圣上重新回到自己身边。   内心之中涌动的仇恨与嫉妒,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但周皇后隐藏的很好。自打被禁足的前几天大发过几次脾气后,从那以后她就开始修身养性起来,日夜抄诵佛经,平日里也只与二皇子和大公主见面说话,连凤仪宫都没踏出去半步。   她是极聪明的,与圣上这么多年的情分,被国师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是她默默陪伴在圣上身边,那些年的同甘共苦是她有资格和他并肩的原因,殷*算个什么东西?圣上不过是暂时被迷惑,只要自己谨慎小心,总能让圣上回心转意。   如今的周皇后就像是最危险的毒蛇,只不过用了华丽的外表将自己伪装在草丛中,但凡有机会靠近猎物,便会直窜而上咬住对方咽喉,直至猎物死亡。   三个月后,周皇后禁足解除,为了表示宽慰,皇帝当晚就来了凤仪宫,以此昭告后宫,即使在这之前皇后被禁足三个月,她的地位仍然无人能够动摇。这一点殷*懂得,周皇后自然也懂得。   所以有那么一段时间,她险些都要以为圣上的心重新回到自己身边了,差点都要忘记自己心中蕴含的仇恨,忘记了自己对殷*的置之死地而后快。   但她终于没有忘。   圣上在凤仪宫一连留宿了半个月,便又去了聚翠宫,只是并未过夜,又回了御书房。周皇后闻言,心里颇为得意,三年前殷贵妃独宠后宫一人独大,却不曾想每个夜晚,圣上都会离开她到她那里去,而三年后的现在,圣上仍然只会停留在自己身边。   于是她问了太监,又差人去打探一番,得知圣上离开聚翠宫后确实在御书房,便让贴身宫女为自己描眉画眼换上轻薄罗裳,又让小厨房炖了碗珍珠白玉汤,准备给皇帝送去。   一路上周皇后都在幻想圣上看到自己后会有多么惊喜多么高兴,只要想到她就觉得心里像是吃了蜜糖一般甜,开心的简直不知道要怎样才好。   可到了御书房却瞧见邱海顺欲言又止的神情,问他圣上在里头做什么也是支支吾吾的不说话,那心虚至极的模样周皇后立刻就懂了,整个人就像是从头到脚被浇了一盆凉水,透心凉,又痛又恨。“……圣上是和殷贵妃在里面?!”   邱海顺哪里还敢说话,战战兢兢地跪了下去,周皇后怒极,她却也不想想,皇帝一朝不来她这里,她便如此愤恨怨毒,觉得殷*抢了圣上便是该死,那她呢,时时刻刻将皇帝霸占着,后宫其他女子一年到头都见不到皇帝几面,又该去怨谁呢?   嫔妃们但凡说她一句跋扈,她眼睛里就容不下一粒沙子,要整治她们,真要说起来,她可比当年的殷贵妃更像是妖妃祸水。   “娘娘!娘娘不能进去!”本来跪在地上的邱海顺一看周皇后要进去,吓得立刻从地上爬起来挡在前面:“圣上吩咐过不许任何人进去打扰!”   “本宫也不行?”周皇后冷然傲视前方,“让开。”   “娘娘使不得啊!”邱海顺快吓死了,比起圣上的怒火,他还是宁愿面对皇后娘娘。“圣上的脾气您是知晓的,还求娘娘体谅体谅奴才,若是奴才当值的时候让人闯进去了,圣上非砍了奴才的脑袋不可!”   周皇后听了却是冷笑:“狗奴才,你以为你是什么金贵命不成,别说圣上,本宫都能砍了你!”   听了这话,邱海顺的表情仍然非常恭敬,但眼神却十分难看。他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什么宦官,他是从圣上出生就跟在圣上身边的,看着圣上从稚童长成今天这样的昂扬男子,别的不说,单是三年前周皇后在宫里之所以能那么安全,哪里少得了他在其中斡旋?   当初周皇后对他也是尊敬有加,如今却一口一个砍头一口一个狗奴才,邱海顺的这颗心不凉才是奇怪。于是他往后退了一步表示让步,周皇后趾高气昂地看了他一眼,手上端过托盘,迈步进去。   ☆、第六十八碗汤(十)   第六十八碗汤(十)   没有人知道那天周皇后在御书房都听到了什么,也发生了什么,总之当她出来的时候,面色极其苍白,神情茫然脚步漂浮,手里却还端着那碗没来得及献给皇帝的珍珠白玉汤,看起来是并没有见到皇帝。   邱海顺恭送走了周皇后还觉得奇怪,但见皇帝并未有愠色,便没有多注意,只以为是周皇后在里头碰了钉子。而周皇后离开御书房后,再三勒令身边的人不得透露出自己今日去过御书房的消息,随后便沉寂了几天,似乎做了什么破釜沉舟的决定。   大皇子的伤逐渐好了,因为之前的缘故,皇帝将他身边服侍的宫人都换了一拨,这批人对大皇子非常上心,只要是有关大皇子的,那么事无巨细都要经过他们的人,再不给任何人伤害大皇子的机会。也正因如此,凤仪宫一直都笼罩在一片低气压中。   “……失败了!又失败了!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到,本宫养你们这群废物有何用?!”周皇后宛如一头濒临疯狂的母兽在殿中走来走去,她面前是几个战战兢兢的宫女太监,听到周皇后发怒,吓得跪在地上不住磕头,而周皇后目露凶光,她已经彻底失控了,那天在御书房隔间里听到的话让她又恨又怕。   “娘娘!不是奴才们不敢做,实在、实在是那里戒备森严,奴才们根本混不进去啊!”一个小太监伏在地上,鼓足了勇气说。   周皇后冷眼一瞪,他便瑟瑟发抖。半晌,周皇后终于冷静了下来,她冷冷地看了看地上的人,吩咐心腹道:“把他们都拉下去。”   言下之意已经很明显了,既然对她没有用处,那为了防止消息泄露,就要消除一切隐患。   第二天,周皇后到了东宫。   侍卫不敢拦她,周皇后便带着宫女走了进去,不管怎么说,在外人来看,她都是大皇子的生母,不会有人知道她要他的命的。   她每走一步,都会想起那天在御书房所听到的皇帝对殷*说的话。   *,是朕有愧于你,你、你且放心,欠你的,朕都会给你。   日后政儿登基为帝,他……会对你很好的。   朕知晓你心中有许多不痛快,但朕……朕想过了,朕对你,还是……   后面说的什么周皇后都记不大清楚了,也许是她根本就不想去记,她是恨的,非常非常的恨。那个曾经说过不喜欢殷*的圣上竟然对殷*说了喜欢。这算什么呢?必然是殷*那个贱人从中作梗,否则圣上怎会如此说话?   这只是周皇后失控的一部分,更让周皇后感到不敢置信和失望的,是皇帝竟然要让那个野种做太子。   那她的皇儿要怎么办?日后他们母子三人又该如何自处?只要想到这里,周皇后便觉得一颗心脏剧痛至极,可她恨不来圣上,只有殷*的形象在心中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令人憎恶。   既然去了冷宫,那就不要出来呀!既然圣上已经将她抛弃,那便让她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好了!   周皇后恨殷*到了什么程度,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此刻她满心满脑想的都是要让殷*痛苦,越痛苦越好!只要一想到那张令人作呕的脸上可能会出现的绝望跟心碎,周皇后便觉得十分兴奋。这种兴奋冲昏了她的头脑,让她无法理智的去思考去布局——在没有进入御书房之前,在没有听到那些话之前,她是有耐心也有能力去慢慢算计的,可现在她不想再忍了,再等下去,不知道自己会失去什么!   既然决定要做了,那就铤而走险,圣上对自己的感情仍然在,她手里的筹码可比殷*大多了!   大皇子听说周皇后来了,心中既害怕又高兴。对他来说这就是自己的生母,小的时候也是十分疼爱他的,只是有了弟弟妹妹后,自己便被忽略了个彻底。之前挨打……也是自己的错吧,倘若自己没有撒谎的话,就不会惹母后生气了。   虽然如此,当看到面带微笑却隐隐有些奇怪的周皇后时,小家伙还是有点怕,往后瑟缩了一下。然后没等周皇后说话,他就怯生生地抬起眸子看向她,小心翼翼地凑过去,试探着去拉扯周皇后的衣袖,软软地道:“母后……是政儿错了,政儿以后不敢再撒谎了……”   边道歉,还边怕周皇后不原谅自己,偷偷瞥着她。   周皇后低头看他,对其他人道:“都退下,本宫有话要跟大皇子说。”   殿内都是皇帝的人,圣上曾经吩咐过不许离开大皇子一步,但是皇后娘娘的话……应该没关系吧,毕竟皇后娘娘是大皇子的生母呢。真正要防的应该是殷贵妃才对,对殷贵妃来说,大皇子是圣上跟皇后娘娘的嫡长子,她定然是对他恨之入骨了。   因此没有人有异议,行了礼后鱼贯而出,直到殿内只剩下周皇后跟大皇子两人。   周皇后把手上端着的甜羹放到桌上,然后让大皇子坐好,柔声跟他说:“先前是母后不对,母后不该对你那么凶,更不该打你,政儿原谅母后好不好?父皇都帮你惩罚过母后了,你要是不肯原谅母后的话,母后一定会很伤心的。”   小家伙立刻说:“政儿原谅母后了!”然后她仰着小脸,“母后也不要生政儿的气,政儿知道错了……”   周皇后看着面前这张白嫩嫩可爱的小脸,微微一笑,“母后亲自给你做了甜羹,政儿要把它全部喝光,可以吗?”   大皇子笑呵呵的点头,非常开心能跟母后冰释前嫌,小短手抓住汤匙,由于没有宫人在,自然也没有人试毒。   他舔了舔小罪,仰头赞扬道:“好吃!”   小猪一样吃得稀里呼噜的,周皇后望着他几乎埋进碗里的小脸,突然有些精神恍惚。他刚出生的时候,她真的以为这是自己的孩子,对他千般疼爱呵护,可随着时间过去,她发现了许多蛛丝马迹,这孩子长得一点也不像她,眉眼神情性格都像极了已经被打入冷宫的殷贵妃,这难道是巧合么?   直到两年前元宵之夜,圣上饮醉了酒,口中呢喃不清,周皇后心中一直以来的疑问才得到彻底的解决。   从那天起,她心中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这些仇恨一点不发泄出来,就只会让她变得邪恶扭曲。   既然本来就不该存在于这世上,那么便离开吧。   可是她又忍不住想起来,这个孩子在自己怀中逐渐长大的模样。她看着他把自己端来的□□一口一口吃光,然后她想,也许她恨的只有殷*,没有这个孩子,否则她为何怕他疼,连夺他性命的□□都要不疼的呢。   安静的睡过去,就不要再醒过来了。   周皇后的眼神逐渐冷冽起来,那一闪而过的温情是如此短暂令人发笑,她却觉得是心软与怜爱。   然后她把死去的孩子抱起来,送到了床上,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有朝一日,她可以这样冷静理智的杀人。   她早已打探清楚,每天的下午殷*都会过来看大皇子,今儿也不例外。等到两个时辰后,殷*来到东宫,她会发现身体冰凉早已死去的孩子,而在场无人能证明她的清白。   这一次她要彻底踩死殷*,再也不给其翻身的机会。   周皇后像个温柔慈爱的母亲,把被子给大皇子盖好,看着死去的孩子如同睡着般平静的面容,可怜的孩子至死也不知道是谁害了自己,更不知道谁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想到这里,周皇后心中便涌过一股残酷的快感,这就是她想要的,这就是她的渴求!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殷*成为谋害皇嗣的凶手后却发现那是自己亲生儿子的场面会有多么的令人称快了!   她谋划好了一切,却唯独料错了变数。这天下午,殷*恰恰没有过来。   原因无他,不知为何琵琶突然变得非常烦躁,让她无法压制,导致她没法离开聚翠宫,自然也就没到东宫。等到了晚上,皇帝到了聚翠宫,连她一起,两人才又去看大皇子。   其实殷*并不想每天都过来,这期间周皇后被禁足,皇帝政务繁忙,这么点大的孩子,每日一个人孤零零待着,等待父母其中一人来看他,不知为何就让殷*想起在冷宫中翘首期盼的自己。   而皇帝也实在是大意了。在他的记忆中,周皇后是在他殡天后才对大皇子下手的,于是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一切不会脱出自己的掌控。可是他却忘了,前世应该在冷宫十三年的殷*得以出来,应该死在冷宫的自己得以重生,那么他凭什么还以为自己可以把所有人都控制在手里?   你越想抓住,那么便越会轻易失去。   ☆、第六十八碗汤(十一)   第六十八碗汤(十一)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当周皇后跪在大殿中央的时候,她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求情也不是认罪,而是询问皇帝:“圣上,殷*呢?殷*怎么没来?”   皇帝目光沉沉,还未答话便听到殷*的声音:“我来了。”   周皇后这才笑起来,似乎到了现在,她还能不能得到皇帝的心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要让殷*心碎而死。所以她脸上的笑容没有丝毫恐惧,反而充满快活。“圣上竟然会允许你来,看样子,他心中也没有多少你的存在。”   殷*背上背着琵琶,这几日琵琶都死命缠着她,她到哪儿不把它带上,它就开始胡闹,不知道在聚翠宫吓坏多少宫人了。“我来,是我自己要来的,与别人何干?倒是你,亲手害死自己的孩子,就因为他与我多亲近了些么?”   当掀开被子看到的是面色雪白已经没了呼吸的孩子时,殷*的心里充满了震惊。她不知道是为了自己的痛而震惊,还是为周皇后的狠毒而震惊。其实对于皇帝来说,凶手是谁早已是昭然若揭的事,然而他却坚持要查个水落石出,心中怕是还有几分希冀,想要给周皇后洗清罪名。只可惜最后的结果令人并不是那么满意,周皇后将一切洗的再干净,也逃不过皇帝的明察秋毫。   所以你看,这世上是没有什么能够瞒得过帝王的耳目的,只是有的时候,他的眼睛不愿睁开,他的耳朵不愿去听。   然而这一次彻底惹到了皇帝,大皇子是他第一个孩子,和其他孩子比起来意义自然是不一样的。他心中本就对这个孩子有愧,事到如今连让孩子成年都未曾做到,自己的重生却导致了大皇子的夭折,但凡一想起来,皇帝便是心如刀绞。   他看着跪在殿中的周皇后,一时间竟有些不认识她了。   当年选秀初见,她袅娜娇弱宛若出水芙蓉,粉面含羞稚嫩纯洁,看到他的时候脸颊绯红,安安静静的不争不抢,他给予、掠夺,她都甘之如饴的接受。   可现在,她变得他都认不出了。   听到殷*的话,周皇后哈哈大笑起来,她笑出了眼泪,一边笑一边指着殷*:“殷*啊殷*,这世上还有谁能比你更可悲?那小杂种非本宫亲生,便是死了,本宫又为何要伤心?本宫心中不知有多快活!日日看着你们母子相见却不能相认,看着你的儿子叫本宫母后,把本宫当成他的生母,本宫这心里有多想笑你可知道?!”   皇帝想来阻止她开口已来不及,他不让殷*前来的原因就在这里,殷*却以为他是想要包庇周皇后。此刻他竟不敢去看殷*脸上的表情,周皇后的笑声在大殿内回响,显得格外阴森而尖锐。   “……你说……大皇子……是我的……孩子?”殷*先看了看周皇后,又看向皇帝,对方却并不与她对视,于是她明白了,是的,大皇子确实是她的孩子。   她重生回来正是流产那会儿,只察觉到孩子从体内流出,有了前世的记忆便以为仍是死胎,心痛到不敢去看,随后听到门外的嬷嬷喊说殷贵妃产下成型的死胎,皇帝来的时候也如此宽慰自己。前世今生,她竟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活了下来,被皇帝抱给了周皇后!   忘川河里那么多年的苦痛,重生以来的麻木冷漠,与这一刻的剜心之痛交织在一起,让殷*开始分不清自己是活了还是死了。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地狱。   也许这才是她重生的意义所在。   她抬头去问皇帝,声音与表情都十分冷静:“圣上会杀她么?”   皇帝不需要回答,他的表情已经告诉了她。   殷*扯了下嘴角:“圣上不做的话,那么我来好了。”   说完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出身侧侍卫腰间佩剑,可她才往前走了一步,就看见了和千百年前如出一辙的一幕。   皇帝挡在了周皇后面前。   他的眼睛仍然乌黑而深沉,容貌也俊秀一如当年,令她心动,也让她心痛。痛的没有办法去呼吸,却不知道自己为何而痛。有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早就不爱了,但事到如今她才明白,她一直都是爱的,只不过她不敢再表现出来了。   这个男人是她的毒,也是她的孽。   “素素。”皇帝叫她,“让朕来处理这件事……”   “怎么处理?”她听到自己冷静的声音。   皇帝一时语塞,殷*突然笑了,“看吧,你不会杀了她的,你舍不得。”就像你也舍不得杀我一样。   看似最冷酷的人,又有着最多情的一面;偏偏因为这最多情,于是最冷酷。他不能给任何人真心,却又想得到所有真心,如此贪心不足,最后又能有个什么好下场?   “当啷”一声,是佩剑掉在地上的声音。殷*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皇帝与周皇后。本以为皇帝如此大发雷霆自己死定了的周皇后此刻眼中满是不敢置信,她以为圣上心中早没了自己,又怎会……“圣上……”   殷*回过头,看着一直在自己背上微微颤动的琵琶。她解下琵琶,将它抱到身前,用最后的温柔轻轻抚摸过它全身,指尖颤抖,眼眶通红,却没有眼泪。   “你一直问我,最想要什么。”   “我说,我最想要那个男人的魂魄,生生世世,要他陪伴我。”   “但是现在我才知道,我什么都不想要了。”   “我一直在逃避,一直在自欺欺人,什么不爱他了,什么要复仇……都是假的。”   “再让我重来,我也不会杀他了。”   “假如我的意识存在,便要去爱他,那我不存在的话,就好了。”   “过去,我放不下,于是现在,我过得不好,未来,也抓不到手中。”   她停顿了一下。   “命运。”   这就是命运。   逃不过去,摆不脱,不想要,也得接受。   重来也没有用,命运是早已注定好的,她的存在证明了这一点。   殷*单手抓起琵琶举高,眼睛凝视着皇帝,笑了一下,松开手。   琵琶跌落地面,白骨分立,细碎的骨头跌的满地都是。有皇帝的,也有她的。这把白骨做的琵琶圈住了她在忘川河里的千年纠葛爱恨,也让她作茧自缚,被绑住的从来都只有她一人而已。   殷*长长的叹了口气,那声叹息似乎是她用灵魂发出来的,在一瞬间,琵琶里涌出铺天盖地的黑气,随着殷*皮肉血气的消失逐渐席卷成型,待到最后,华丽罗裳包裹里的佳人变作一副残缺的枯骨,黑气才终于现出人的形态。   乌黑的头发,整个人都被裹在一团黑气中,看不出穿的是什么衣服,只有周身缠绕的黑气,而当黑气中的青年抬起头,才瞧见他是没有白眼珠的,整双眼睛都是乌黑之色,当他看向某个人的时候,就似乎能够吞噬对方的灵魂。   在之前的五个世界里,吞掉的灵魂也不少,更有作恶多端的魔头的魂魄。那对琵琶来说是大补之物,然而即使如此,他也只是能在离开殷*的短暂范围内以琴弦的模样自由活动一小会儿,可现在,当他吞噬掉殷*的灵魂之后,她灵魂里的悲哀与绝望是如此的深远,让他得以离开宿体,化为人形。   只是殷*却再也看不到了。   她已经不存在于任何空间与时间之中,彻彻底底的消失,只剩下一副残缺的枯骨。   青年面无表情,他僵硬地歪了歪脑袋,似乎还不能够适应这千百年来自己终于拥有了的人形。这一幕太过恐怖与黑暗,明明是白天,可在黑气汹涌而出的时候,太阳就已经消失不见了,整个天下即将迎来末日。   从忘川河里出来的鬼,从来都不只是五只而已。   还有一只最穷凶极恶,最杀戮成性,最残忍暴戾,藏身于女鬼殷*的琵琶之中,被她偷偷带出了忘川。   为了不被察觉,他栖身于琵琶,只可惜也因为如此,没有得到孟婆大神的允许,他需要黑暗的力量才得以觉醒化作人形。跟随女鬼五个世界,最后却是在吞噬她之后才得以自由。   青年缓慢地眨了下眼睛,周围尽是活人的味道,是在奈何桥从来都不曾闻过见过。他低头看向层层罗裳中殷*的枯骨,那里明显残缺了一半。   他伸出一只手,枯骨便到了他手中,在黑气里也仍旧是死气沉沉,因为魂魄已经不在,枯骨也只是死物。   “我真是看不上你呀。”青年用不屑的口吻说,却又把骨头包裹在自己周身的黑气中。满是黑暗的眼睛看向前方,“看在她牺牲自己,让我自由的情分上,你们就一起来为她陪葬吧。”   包括这个世界。   ☆、第六十八碗汤(十二)   第六十八碗汤(十二)   他不记得自己在忘川等了多久了。   他只隐约记得,自己有什么心愿未了,多年前——至于是多少年前,他不记得了,总之太久太久,他已经没有了时间概念。   他生前杀戮成性,不把人命放在眼里,即使死后坠入忘川,也是层层恶鬼中最凶残的那个。鬼不会对死亡和疼痛感到恐惧,所以他伤痕累累,却也吞噬了无数灵魂。   所有的鬼魂,都在等。   等有朝一日,那人从桥上走过,自己探出腐烂全非的面孔,去呼唤,去哭泣,去叫醒。但没有人能等到,从来都没有过。   也没有人能从忘川河里爬出去,它们在死后被生前所困扰,一切痛苦都被放大到千倍百倍,细细的,一点一点,剧烈又柔和的去撕扯你的灵魂。   直到有一日,新鬼投河。   她跳下来的时候形容枯槁,浑身血迹斑斑,手上却死死抓着一把粗糙的琵琶。   新鬼到了忘川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被旧鬼吞噬,二是自己化身厉鬼,去吞噬别人,从来没有鬼能例外。   可女鬼只是缩在烂泥之中,瑟瑟发抖,万鬼向她扑去,撕扯她所剩不多的皮肉,试图去吞咽她的魂魄。她安安静静地待在那里,任由他鬼在她身上撕扯着皮肉,露出白骨的双手却死死护住了琵琶。   直到有鬼想要去抢她的琵琶,她才露出了獠牙,迟疑又坚定的,为了保护粗糙的琵琶。   她的眼神打动了他,于是她在忘川的几千年,他都好好保护着她,而她在他的保护下逐渐变得坚定冷静,清醒的不像是忘川里的鬼。不管时间过去多久,她都不曾丢下这把琵琶,安静地抱着它,可她根本不记得生前的事情了。   忘川里的鬼,没有任何人能记住过去。   后来,再后来。   奈何桥换了主人,孟婆大神降临,于是忘川河里的恶鬼有了离开的机会。   她被选中。   那个时候她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要抓住自己的琵琶。但是在被孟婆大神召唤的时候,她却将他偷偷夹带到其中,将他带了出去。   他用尽所有灵魂之力,为她将琵琶修补好,让骨头变得柔滑而洁白,让骨筋变得坚韧而富有弹性,让这把琵琶可以弹奏出声音。然后他安静地待在琵琶里,等待吞噬更多灵魂,为自己化出魂魄,即使没有孟婆大神的允许,他也仍然可以重获自由。   第一个世界,他在琵琶里,看着她嫁人。   第二个世界,他在琵琶里,陪着她过一生。   第三个世界,第四个世界,第五个世界,他都在琵琶里。   看着她。   这个人,那么的想要回去,这样一颗柔软的心肠,不适合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除非,有他的保护。   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脑子里除了她,其他都是空白。   但这个人,从头至尾,也不曾对他有情,直到最后,连牺牲自己都不曾让他决定。   她一生的爱恨,泪水,叹息,如今都被他吞噬在体内,包括她的魂魄,从此后彻底成为他的一部分。怀里抱着的枯骨干涸煎熬,他也不舍放手。   乌黑的天空电闪雷鸣,世间的一切似乎都不复存在,唯独这个黑气缠身的青年,露出漆黑的眼珠,黑气所到之处,宫人应声而倒。他本来是想吸取这些人的魂魄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面前似乎浮现出她的面容,微微笑着,眼角眉梢,动人又轻愁。   皇帝和周皇后已经完全吓呆了,如今整个宫殿只剩下他们二人,这时候突然听到孩子稚嫩的呼声:“父皇!母后!”   随即便看到两个小小的孩子跑了进来,看起来是被这天降异象吓坏了,导致跑的时候还摔了一跤。   一看到青年的眼珠僵硬缓慢地转向两个孩子,周皇后立刻发出凄厉的声音:“不!不!——”   可惜已经晚了,黑气缠绕住孩子的脖颈,两个孩子因此翻了白眼,喉咙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青年歪了歪脑袋,似乎不明白为何生命如此脆弱。他伸出手,便将两个孩子拎了起来,嘴角才扬起一抹微笑。   他不喜欢直截了当的杀人,他更喜欢,从身体到灵魂都将人折磨到崩溃,再将其吞噬。充满了怨恨与绝望的灵魂,才最美味。   但没有人,能比她的灵魂更美了。   即使在忘川千年,也仍然是干干净净的,染上了悲伤与叹息,也依旧保持纯洁。   那样的人,不适合身在忘川,也不适合身处世界。她心肠太软,所以伤不到任何人,因此死的只有她自己而已。   他从来都没有看清楚过那个人,她活着死了都背负着巨大的痛,无法掌控的命运让她无限接近于自厌自弃,假使大皇子不死,她也不会存在多久。   就是面前这个男人,左右了她一生的爱恨悲欢,让她的眼泪为此而流,让她一生都在等待,让她最后选择放手。   太贪心的人往往都不会有好下场。于是黑气裹住皇帝的四肢,然后青年问周皇后:“二选一,你想让谁活着?”   周皇后猛地瞪大眼睛!她看看皇帝,又看看两个孩子,不住地摇头:“不……不!我不选!我不选!”   咔嚓一声,皇帝的龙袍染满鲜血,他已经少了一条腿。   周皇后又犹豫了一秒,皇帝就又少了条胳膊。   直到周皇后大哭着喊道:“我选!我选!”   “我、我……我选……”她的眼神在皇帝与孩子之间游移,最终一咬牙,“我选圣上!”   闻言,青年突然轻笑一声,嘲讽地对周皇后说,“是么?”   黑气瞬间无孔不入,皇帝发出令人惊悚的嚎叫声,在黑气中挣扎翻腾,最终连皮肉带骨头都消失彻底,而一团白光似乎要逃,结果却仍被黑气缠住,一点一点,被吞噬了干干净净。   周皇后发出尖叫声:“我选了圣上!我选了圣上!”   青年笑着问她:“哦,那又怎样呢?”   他像是玩耍般看着手上的两个孩子,“来,这两个孩子,你想要哪一个?”   周皇后倒抽了一口气,本来便心慌,青年的出现让她惊吓恐惧,亲眼看到心爱之人被吞的连个骨头渣子都不剩,她的心理防线已经崩溃了。两个孩子都在哇哇大哭,周皇后想起先前自己选择了圣上,青年却将其毁灭,那么、那么……   倘若二皇子还在,那么日后便可登基为帝,自己若是侥幸能活,便仍是太后。所以……她咬咬牙:“女儿!”   青年带笑的眼似乎看穿了她,轻易地将人心玩弄于手掌之间,“如你所愿。”   小小的孩子只是呜咽了一声,瞬间便被黑气分解成无数碎片,消失在了周皇后面前。   “还剩下一个,可怎么办呢?”青年似乎十分苦恼,他问周皇后,“你看,我说世上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现在你能理解她的疼了吧?”只可惜太短暂了,应该要让这个女人疼上一千年一万年,才抵得上那个女人在忘川的折磨。   “不不不不不——”周皇后抓乱了自己的头发,尖锐的叫喊,不顾一切地朝青年扑来,可黑气迅速穿透了她的脑仁,最后她瞪着双眼倒地而亡,灵魂同样没有逃过被吞噬的命运。   青年仔细品味了下周皇后灵魂的味道,做了个欲呕的表情,“真难吃。”   又腥又臭,恶心死了。   黑气中的小女孩已经被吓坏了,她瞪着大眼睛,无神地看着父母惨死在自己面前,然后她哆哆嗦嗦地看向黑眼睛青年,小小的孩子被吓得痴傻傻的,说不出话来,只知道掉眼泪。   眼睛很漂亮,黑白分明,小孩子特有的干净天真蕴含其中,青年略微有些出神,但这不过是因为他想到了殷*。   干干净净的,在被迫染上黑色后,努力想要洗去,但这一切都是徒劳。   他松开手,让小女孩跌落地面,小女孩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却已经吓得没有力气了,别说跑,连爬都爬不动。青年再没给她一个怜悯的眼神,而是怀抱枯骨,用黑气将地面上属于皇帝的骨头全部绞为粉末。   他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把那袭华丽的贵妃服装捡了起来,将枯骨仔细包好,然后往外走去。   外头仍是一片漆黑之色,电闪雷鸣,天降异象,无人知道这是否是上天降下惩罚给这个国家的百姓以及苍生。青年所到之处,活人尽亡。   但也只是死了而已,他把所有的灵魂当成烟花松手而去,低头问怀中沉默枯骨:“好看么?”   忘川河底,淤泥烂肉,白骨残魂,一切都是黑暗,一切都是虚无,唯独她是唯一的色彩。   就让这个世界随你而去,好的,坏的,干净的,肮脏的,最终都走向灭亡,便是你存在于天地间唯一的证据。   青年举起手,黑气逐渐在空中形成巨大的闪着雷电的云朵,他冷眼看着凡人们奔跑哭号,手指微微抬起,却有一道声音婉转而来。   “够了。”   ☆、第六十八碗汤(十三)   第六十八碗汤(十三)   这声音一出现,青年便微微吃了一惊,只见黑暗的天空瞬间晴朗,雷声渐小,闪电消失,就连他周身的黑气都因为阳光的照射显得暗淡了许多。   而对方身上却没有丝毫压迫感,反倒十分柔和,正平静地望着他,容色之间无比熟悉,不是孟婆大神又是谁。   青年仍是鬼,他身上有着从灵魂里便存在的对于清欢的恐惧,可即使面色惨白,他也死死地盯着清欢,不肯有丝毫退让。“你回来了。”   “你害怕了?”   他知道,对方若是想要压制自己,自己怕是早魂飞魄散了,可他仍旧心有不甘。“我——”   话没说完却被打断:“你还不能满足么?”   什么?   就在青年怔愣之间,清欢停下脚步,站在和他几步远的位置仰头看向天空:“你的心愿已了,这世间还有什么值得你眷恋呢?”做好人还是坏人,全凭自己的选择,但如果连自己的心都忘记的话,那永远都不会好了。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清欢仍旧看着天,那里一片澄净,碧蓝无际,阳光暖暖地洒下来,让她都因此感受到温和的快乐。这世上的人们也是如此,经历再多灾难,人类天性中的坚强也会让他们重新站起来建造家园。她向来将自己和“人”分得很清,在热爱着生命的同时,她又是果决而断然的,可忘川河底的鬼魂大多被执念困扰,你看哪,路就在不远处,只要放下执念,就能离开忘川。   但从来没有鬼魂能真正放下的离开。它们被执念纠缠,身陷淤泥之中,于是忘川便成了地狱,地狱大门已开,却没有任何一个走得出来。它们想尽一切方法想要离开,却没有人愿意放下执念。   “你才是我选中的第五只鬼。”清欢伸出手,食指微微向上曲起,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只雪白的蝴蝶停留在她指节上,“否则,你真以为殷*的行为能瞒得过我?”   青年盯着她:“那你为何要让她回到人世?”   “因为你呀。”清欢像看迷惘的孩子一样看着他,“殷*的机缘,是来源于你,否则她终其灵魂,都会在忘川河底,什么时候化作烂泥,什么时候解脱,因为她永远都不会放下。”   青年仍是不明白,因为他的大脑中仍旧是一片空白。   清欢微笑,却也没有将他的记忆还给他,有些东西,还是不记起来比较好。“每个世界,你都能以琵琶的身份出现在她身边,你不会真的以为这是完成任务对她的奖励吧?”   说着,她松开手指让蝴蝶飞走,“奈何桥从此没了时间与空间的概念,奈何桥与我永存,也因此,什么样的时间,在这里都有可能发生。”   但是她没有过多的解释,而是问青年:“接下来你要怎么做,问问你自己的心。”   他真的想要毁灭这个世界吗?青年不知道,他茫然地看着清欢,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为了什么,最后唯有怀中这锦绣华裳包裹的枯骨显得如此沉重令他留恋。“……她还能回来么?”   “你知道答案的。”清欢微微扬起眉,“该消失的已经消失,没有人有特权,也没有人能例外。”   青年慢吞吞地捧起枯骨,乌黑的眼珠蔓延在整个眼眶内,他似乎是想哭,但又没有哭,他身上的黑气一点点淡去,似乎想起了什么,也似乎放弃了什么。   他从忘川出来,方才便造了许多杀孽,也料想的到自己的下场,可是如果殷*不存在于这个世间的话,他觉得自己活着其实也没有什么意思的。   于是就在清欢面前,他发出呜呜的声音,然后化作黑气散去,最后遗落地面的,唯独一副泛黄人骨。   清欢长叹一声,将两副骨头用那件贵妃华裳包好,轻轻拂过,指尖所到之处,人骨合二为一,化作白骨琵琶,而贵妃朝服则变作琵琶上的金色花纹,一点一点,深入骨身。   殷*的琵琶被她自己摔了,这是她要放下过去的决心,而这把琵琶如此美貌动人,坏掉岂不可惜,于是清欢用青年的骨头将其补好,此后它们二鬼便永远骨肉相缠,再不分离。   青年为殷*跨越时间,化出鬼身来到她身边。   殷*为青年放下过往,将一切爱恨缠绵化作叹息哀伤,使他得以自由。   即使灵魂湮灭,生命消失,即使那个字从来不曾说出口,深埋在灵魂深处,最清晰最干净的东西,也仍然存在着。   这就是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能被上苍眷顾的原因。   清欢抱起琵琶,最后望了一眼不再疮痍的世间。皇帝死而无后,大臣们自然会选择适合的王孙子弟继承皇位,而殷*的儿子,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命不该绝,也会附身于未来继承皇位的孩子身上,该属于他的,兜兜转转,仍然会属于他。   奈何桥上的墨泽在看见清欢的第一眼就扑了过来抱住她的大腿死命的蹭,清欢低头看看他,觉得他似乎胖了不少,以前就圆嘟嘟,现在更肥了,整个人看起来好似一颗肉球。感觉……也没有很想她嘛。   “主人主人!你回来了!我好想你呀!”   不止是墨泽,吉光与小黑也一直在清欢身边绕来绕去绊她的腿,清欢叹了口气坐下来,一手一个全捞怀里了。好在她不是凡人,好在这一个个的都是小小一只,否则腿非给压断了不成。然后她发出来自灵魂的诘问:“好久不见,可是为何你们都胖了?”   一个个的,掂起来沉甸甸的,小日子过得不错呀。   墨泽咳了两声,讨好道:“太想主人了……”一想主人就忍不住吃点东西缓解一下思念的心情……而且不仅他一个吃,吉光小黑也都吃了不少呢!   要胖大家一起胖!   吉光舔了舔清欢的手,虽然胖了点,但动作仍然灵活,迅速爬到清欢肩头,又舔了舔她的指头,轻轻叫了一声。清欢揉了揉它毛茸茸的小脑袋,又挠了挠小黑的下巴,问墨泽:“我交给你的任务,做的好不好呀?”   声音温温柔柔,是她一贯的语气,墨泽却瞬间不敢再撒娇,严肃起来点点小脑袋:“我尽力了!”   他的确是尽力了,能够拯救的他尽力去拯救,无法拯救的他也尽力做到最好,清欢听了,捏捏他软嫩的脸蛋:“很好。”   她从来不吝于赞美的语言,尤其是墨泽做的确实不错。   得到夸奖,墨泽嘿嘿一笑,然后好奇地问:“主人,你去哪里了?”其实一开始他根本不知道主人回来,直到奈何桥发生了改变……以前的奈何桥虽然时间缓慢,但仍然是受时间限制的,然而现在,奈何桥上再也没有了时间。   不是时间停止,而是没有了“时间”的存在,于是一切不可能都成为可能。   清欢轻笑,“忘了说了,给你们介绍一个新朋友。”   说着,她慢慢摊开掌心,一团淡淡的黑色光芒栖息在那里,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那团黑光在慢慢颤动,似乎是有生命的。   “这个是……”   她戳了戳小黑团,小黑团发出细嫩的嘤嘤嘤声,显得格外可爱,“这是一团残魂,需要慢慢把它养好,等到它长大了,你们就会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的了。”   “主人这次离开就是为了它么?”墨泽嘟着嘴,感觉自己突然不受宠爱了。   “这是自然。”清欢挑了下眉,“别看它这么小,它的执念却足足有千百个厉鬼那般深。”也因此她才亲自跑这一趟,就是为了把它带回来。   墨泽歪歪脑袋,连带着吉光跟小黑也做出同样的歪头表情,可爱的不行,清欢没忍住,看了看平静的招魂幡,“那就这样吧,横竖还有时间,距离下一只鬼的到来不急,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然后将小黑团放到桌上,随手给自己斟了杯茶。   既然没有了时间,也就无所谓早与晚了。   “等一下!”   墨泽的突然发声引来吉光小黑四道不满的目光,他却没有在意,而是抓着清欢的一根手指问:“我不明白,为什么最后一只鬼放弃毁灭那个世界?”   清欢笑笑:“自然是因为他的心愿已经完成,执念已消。”   再没有什么留恋的东西,便和心爱之人共同归去。   世间至悲,不过是相见不识,忘川河畔相伴千年,一个想不起来,一个尚未经历,只有等到殷*离开忘川,回到那个世间,越过时间与空间的距离,才有初遇,才有过后的不能遗忘。   只不过到了最后,经历过的人选择消失。在忘川河等待千年,想要的人就在身边却不得而知的人忘记了什么是爱,只记得要找到一个女骗子。   “那个时候,他有个人间名字。”   叫作。   兰深雪。   ☆、第六十九碗汤(一)   第六十九碗汤(一)   “我是来带你走的。”   听到这句话,浑身散发出浓烈不甘与挣扎的黑魂发出尖锐的拒绝声:“我不走!我不走!”   清欢叹了口气,像对着个顽劣的小朋友一般:“你在这逗留太久啦,再不跟我走,魂魄就要逐渐消散了。好不容易得到的灵魂,你舍得就这样放手么?”   黑魂开始轻轻颤起来,它小小声呜咽着,跟个撒娇要求买东西的孩子一般:“我不走我不走……嘤嘤嘤我不走……”   望着眼前这颤巍巍的一团,清欢:“……那你想怎样?”   “我要你帮我走出既定的命运……”黑团哭得开始抽泣,清欢瞧着它那无赖的样子莫名觉得眼熟,怎么就……那么像墨泽吉光撒娇的样子呢……   “你应该知道自己为何会一直被困在这片虚无之境里吧?”清欢问它。“这么久了,你找了那么多人来走你的命运,可有人成功过?”   黑团抖了抖:“没有……”所有人要么是成功其中几个,要么是一个都不成功,总之从来都没有能真正走出来的人,这让它为此感到焦躁。而越是焦躁,就越是走不出来,越走不出来,执念便越深。   清欢望着它说:“我可以答应你的要求。”   “那、那你还得答应我!不、不许用任何非原世界的力量!我要的是从一开始就走出特有的人生轨迹!你那么厉害,肯定不费吹灰之力,你是作弊!”   这黑团子看起来还挺激动,“你这说法有意思,好像我天生便如此强大一般。你只瞧到我的强大,却忽略了我在这么强大前曾经的痛苦和绝望,如此也难怪你会在这里待这么久都无法解脱了。目光狭隘之人,难免会钻牛角尖。不过算了,既然你这么坚决,那咱们来打个赌好了。“   她看起来温温柔柔的,说话却毫不客气,简直是一针见血,即使黑团没有“脸”,也都觉得火辣辣的浑身发烫。以前它所选中的人中,从来没有人这样说过它,可是它又很不服气:“但、但是现在的你就是被力量加诸的,如果你没有法力,你还能这么自信吗?”   “那好吧,就按照你说的,既然你要一切从零开始,我不仅不用法力,连记忆也暂时封存起来。要去哪个世界,走哪一个人的命运,你只要负责让我进去就可以。”   清欢的大方让黑团很惊讶,它还以为自己得再费点唇舌,但它又有点犹豫:“可是……如果你有一个人的命运没有走出来,到时候你恢复记忆,你、你不会打击报复吧?”   清欢寻思着,在这黑团心里,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形象啊?“我保证,不会。但是我也有个要求,若是我走出这些既定的命运,你就要离开这个虚无空间,再也不留恋丝毫。”   黑团毫不犹豫地点头了:“我答应!”   它当然答应了,从它还活着的时候开始,一直到现在,不知道曾经挑选过多少人,然而从来没有一个人能从十二世界里走出来,他们最终不是屈服于命运,就是被命运吞噬。太久太久了,久到它已经忘记自己活着的时候是个什么了。   清欢笑吟吟地看着它,以右手手指在自己右眼角下轻轻一点,那里立刻出现一颗鲜活的朱砂痣,她告诉黑团子:“这颗痣,象征着我被封存的记忆,直到我彻底走出你给我的十二个命运,否则永远不会有重启的一天,我会被永远困在这十二世界里,这样你也就不用担心我因为失败恼羞成怒对你打击报复了。”   黑团听了,傻呆呆的,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它不解地问:“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   “我可不是对你好。”清欢觉得这颗黑团子未免太会自作多情了,她什么时候表明自己是在为它好了?她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这黑团子随意抓人来它的十二个世界,导致了蝴蝶效应,以至于某些世界开始不平衡。而如果不消除黑团子的执念,就永远都会有人被它带来。直接让黑团子消失也不是不可以,然而它不曾做过一件坏事,失败的人也会好好的送回原本的世界,只不过会消失掉一段时间的记忆而已。综上所述,清欢真的不愿意让黑团子消失。   如果可以,她想让它消去执念,不再执着于此。它连记忆都失去了,却仍然记得要走出这十二个既定的命运,清欢实在是不明白什么道理。   至于答案,可以等她离开这十二个世界后再去寻求。   临走前她用手戳了黑团子几下,恍然大悟道:“原来你是软绵绵毛茸茸的。”   黑团子:“……”诶嘿你不要太过分!   清欢对它笑了一下,道:“开始吧。”   黑团子哼唧一声,清欢闭上眼睛,身影也随即消失不见。   *******第一个世界*******   出身上流社会的卫清欢是卫家唯一的继承人,父母对其抱以厚望,她也十分争气,幼年时便天资不凡,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硕博连读,等到二十七岁继承家业,迅速便将家族事业上手,可以说是商界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   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个少年。   少年十七岁,叛逆俊秀,对乖巧了二十七年的卫清欢来说,简直就是她的毒。他以极其鲜活霸道的姿态闯入她的世界,给这个二十七岁仍然纯情的连男人手都没碰过的女人一场欢快淋漓的爱情。壁咚,强吻,雨天的拥抱,深夜的欢爱,□□的醋意,偏执的占有欲……这对乖乖女卫清欢来说,都是从来不曾接触过的东西。   于是她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直到有一日,她得知了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让她绝望心碎,可她为爱情所困,仍然想要将少年拉回正轨,然而所有的事情都在朝相反的方向而去,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少年仿佛被蛊惑一般,她深爱这个欺骗她背叛她面对她时一切都是谎言的少年,却忘了人家并不想要她的拯救。   于是乎,最后落得个被轮|奸至死,而卫家也宣告破产的下场。   这就是命运,一切都会按照命运的轨迹行走,而没有法力也没有记忆的清欢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普通人,当她进入卫清欢身体,使用卫清欢灵魂的时候,她也就完完全全成为了卫清欢,再不是奈何桥上的孟婆大神。   因此她深爱那个少年,希望他能回到她的身边。   只不过,芯子换了一个,她终究不是以前那个性格柔软面对爱人时予取予求甚至有些懦弱的卫清欢。   即便没有法力,即便没有记忆,她也仍然是奈何桥上的孟婆大神,她的强大与正直,温柔与威严,从来都不是靠外在的条件来奠定的。   正在开会的时候清欢的手机响了,正在做简报的人事部经理下意识停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停驻在清欢的手机上。按照以往的惯例,手机一响,就说明是总经理的男朋友打电话来了,那头的人到底什么样他们不知道,但工作认真的总经理一旦在开会的时候接电话就说明对方十分重要。   清欢低头看了一眼手机,来电显示是“小非”。她心中不免有几分急迫和喜悦,但是尊重工作的本性让她将电话摁掉,对人事部经理说:“继续。”   大家愣了一下,但谁都没有迟疑立刻开始了,期间清欢并未走神,直到会议结束她才掏出手机回拨过去。   大概响了有十几声,那头才被接起来,少年的声音低沉磁性,似乎能够蛊惑人心,“姐,刚才怎么不接我电话?”   清欢不觉露出微笑:“刚才在开会。”   “开会重要还是我重要啊。”少年的声音里带了几分撒娇,他是那种很早熟,一直都是叛逆冷酷范儿的少年,也因此非常受女人欢迎,但他对谁都是不假辞色的,只有在清欢面前才会撒娇,这对清欢来说,就意味着,自己之于少年是特别的。“姐心里一点都没有我。”   “怎么会呢。”清欢轻笑,“我这不是一结束就回电话给你了么。”   “那可不行,我要当姐心里最重要的那个,姐以后不管什么时候都得先接我的电话。”少年看似撒娇的声音里其实满是霸道与不容置疑。   这要是过去的卫清欢,怕是早就答应了,然而清欢却柔声且坚定的拒绝:“乖,上班很重要的,我还要兼顾几千名员工的工作,不能那么任性。”   说完她看见不远处秘书在对自己招手示意有事,便对电话里的少年道:“小非,我还有工作,先挂了,有什么事等我下班再说。”   她几乎是立刻挂掉了电话往办公室走去,然后迅速陷入忙碌之中。   而电话那头的少年却握紧了手机,咬牙。   ☆、第六十九碗汤(二)   第六十九碗汤(二)   由于这个项目非常重要,以至于花费了太多时间,等到清欢准备下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她穿上外套,拿起包包,一边往电梯方向走一边在包里摸索手机,想着给江同非回个电话。   结果包里东西有点多,等到她好不容易翻出手机的时候已经到一楼大厅了。   清欢皱了下眉,朝停车场走去,结果今天的路灯不知什么时候坏了,一路基本上全是摸黑,还没到车子那里,横下突然窜出来一个人勾住她的腰把她往角落里连抱带拖,她惊呼了一声,还没来得及发出呼救声,就被摁在了墙上,然后被炽热的吻吞没。   少年的唇舌带着淡淡的烟草气息,还有些许奇异的碳酸饮料的味道,二者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奇妙的雄性荷尔蒙,对于女性来说具有致命的吸引力。   彼此之间早已水乳|交融过,因此清欢很快就认出这个人是谁。当这个残暴的吻结束,她轻轻喘息着,成熟女人的身体机能被挑起,她的声音变得无比妩媚而诱惑:“小非……”   “姐怎么都不回我电话?”与接吻态度俨然相反的,是少年略带委屈的声音,因为他知道清欢最吃他这套,只要他这样跟她说话,她基本上是有求必应。“我在这里等了姐好久,晚上好冷的。”   “不好意思。”清欢柔声道歉,“今天不用上课吗?”   “马上高考,学校放了几天假给我们休息。”江同非耸耸肩,嘴上说着这样的话,他的膝盖却暧昧地抬起,在清欢身上慢慢蹭着,个中意味不言而喻。   清欢说:“很晚了,到车里再说。”   可是刚到了车里少年就把她摁倒了。漂亮的闪着野狼般凶恶目光的黑眼镜此刻被*填满,他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十七岁的少年,而是*强烈的成年人。清欢被他压在身上,隐约有种被猛兽盯上的感觉。她喘了口气,平时习惯穿长裤,所以不是很好脱,少年看起来快要憋爆了,嘴里一直叫着姐给我,她拗不过他,再加上自己也很想要,便半推半就的从了。   事后少年一扫做|爱时的野蛮粗鲁,像个孩子一样把脸埋在清欢胸口:“姐,你不会离开我的吧?”   “当然。”她温柔的摸着少年被汗湿的黑发,“我会永远陪着你。”   “你最爱的人是我吗,姐?”   “是你。”   于是江同非满意了,*很快再次袭来,少年正是精力充沛的时候,他们对性|爱充满好奇,并且极其容易食髓知味。于是两人在车里胡闹了足足三四个小时,最后没有力气开车回家,只好去到清欢在公司附近买的公寓里。   江同非在洗澡,他的手机响了,清欢盯着发亮的手机屏幕看了几秒钟,那个来电号码没有名字,只是一串数字。她看了看浴室,水声哗啦啦,少年似乎有洁癖,每次做完都要洗很久很久的澡。但是手机一遍又一遍震动,清欢犹豫了两秒,接了起来:“喂。”   电话那头似乎很讶异这头是个女人,也愣了一下,问道:“你好……请问小非……他在吗?”   “你是他的……”   “噢,我是他姐姐。今天他班主任给我打电话说他逃课了,我找了很久了,他一直不接我电话……请问你是……”   女人的声音带着担忧跟焦虑,听得出来她非常关心江同非。清欢道:“你放心,小非是我……弟弟的朋友,他今天在我家里,和我弟弟一起住,明天早上我会让他们回去的。”   江同非的姐姐听了也就放心了,对清欢千恩万谢后将电话挂掉,结果恰好江同非洗完澡出来,看见清欢手上拿着自己的手机,一个箭步冲过来夺走:“你做什么!”   他在她面前,除了一开始追求她的时候霸道难搞,后来都是撒娇卖痴的,这样凶神恶煞还是头一回,清欢都愣住了。   江同非也意识到自己态度不对,但不知怎地,看着清欢的眼睛,他的对不起却说不出口,最后低头说了一句:“……我、我先走了。”   抓起衣服随意的套上,头也不回,便离开了。   这天过后,足足有一个星期江同非没再来找过清欢,期间清欢给他打过几次电话他都没接,一开始是无人接听,后来直接就是已关机,清欢也不是爱死缠烂打的人,也就不打了。   她觉得很累,总是要她以一个知心大姐姐的身份去关心江同非爱护江同非,时时刻刻在意江同非的情绪,有时候连工作都忽略了。可是要放手又舍不得,只能这样耗着。   一个星期后江同非才又一次出现,这次是清欢下班后没回家,去了公寓,结果刚开门就瞧见江同非坐在客厅打游戏,看到她很自然地抱怨说:“姐,我饿了。”   其实她也饿了,工作太忙,午饭到现在都没来得及吃。但是她什么也没说,去厨房煮了两碗面。   照旧是一场霸道至极的欢爱。有的时候清欢觉得自己似乎并不是被这个少年喜欢着的,虽然他也从来没对她说过喜欢。   做完后江同非按照惯例去洗澡,清欢看到他的手机,突然想起那天他紧张失常的样子,仿佛手机里隐藏着什么秘密。鬼使神差的,她把手机拿了过来,指纹解锁之后是密码,她试了江同非的出生年月,不对,于是就试了自己的,结果开了。   还没高兴多久,接下来所看到的东西就让清欢彻底崩溃。   江同非的手机相册里只有一个女人,但不是清欢,而是一个年纪看起来和清欢差不多大,长得只是清秀的女人,她的一举一动,穿着各色各样的衣服,两百多g的手机里塞的满满的全部都是她的照片。笑的哭的,难过的高兴的,做饭的拖地的,流着汗水的仰天大笑的……每一张照片都有描述。   x年x月x日,蠢女人把我最喜欢的一件球衣洗破了,她怎么这么蠢啊。   x年x月x日,今天蠢女人又做我最不喜欢吃的胡萝卜,我都这么大了,还需要长身体?   x年x月x日,蠢女人蠢的我不忍直视,我才不叫她姐……   ……   就是清欢再傻,也看得出这么多描述中流露出的爱意。照片中的女人眉目间与江同非略有相似,只是不及江同非这样精致好看。   她现在才明白,为何少年总是叫她姐,她说了多少次也不肯改口。也终于知道少年为何从不说喜欢她,她甚至看到了某天的照片描述中说的:蠢女人生日快乐!   真是巧的不能再巧了,她还以为开机密码是自己的生日,原来是江同非姐姐的。   清欢觉得浑身发凉,她想起少年的嬉笑怒骂,那样火热的吻与炽烈的爱情,却原来是把自己当成了替身。   仔细看的话,江同非的姐姐大概就是低配版的卫清欢。   她深深吸了口气,不知道自己怎么能在这个时候仍然能保持冷静。将手机恢复到桌面,清除一切痕迹,等到江同非出来,她心想,她究竟为什么要喜欢这么一个人呢?为他学做菜,为他洗手作羹汤,为他做了许多以前从来不敢想的事情。可是在家里的时候,她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呀!   她也是被人疼到大的,那么她还喜欢这个人什么呢?   他连喜欢都是假的,看照片里玩泥土的样子,根本不像是有洁癖。   说白了,是白睡了她,还嫌脏。   清欢突然想要狠狠地给江同非一个而光,可是当她看到洗完澡出来软毛耷拉显得乖巧好看的少年时,心肠突然就软了。她无论如何也忘不掉第一次见到少年时的情景——他跟人打架搞得头破血流,一人揍趴了十几个,躺在地上喘粗气。   她一时好心关心了一句,结果从此就被缠上了。   好像命中注定一样。   “姐。”高大的少年盘腿坐到床上,把清欢拉到自己怀里,“我马上高考了,等高考完要搞个聚会,你来吗?”   “你们年轻人在一起玩,我去做什么?”   “姐看起来一点都不老。”江同非在她的蝴蝶骨上轻轻亲吻,“我想姐跟我一起庆祝,好吗?”   他的请求清欢向来无法拒绝,便嗯了一声,少年立马喜笑颜开,“姐真乖。”   少年的胸膛还略有单薄,但已经非常温暖和结实,清欢依偎其中都觉得浑身发冷。她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结果却发生了这样的事。她冷的连眼角下的朱砂痣都黯淡了几分,似是褪了颜色。   a省的习惯是先考试,等出成绩后根据分数填报志愿,江同非虽然性格乖张叛逆,却实打实是个天才,学习对他来说,考得好是随便考考,真要想考,那肯定是满分。   所以高考他一点都不担心,他想要的,是高考后的那场聚会。   那样的话,他可以光明正大以庆祝的理由,对喜欢的那个人表白。哪怕是借酒装疯,也是没问题的。   ☆、第六十九碗汤(三)   第六十九碗汤(三)   江同非的庆祝聚会很热闹,不仅请来了所有玩得好的同学,还告诉同学们他的女朋友也要来。   为了参加江同非的聚会,清欢特意穿了条颜色保守的长裙。她平时衣柜里都是以职业套装为主,又不太喜欢参加商业应酬,所以也难得有几条裙子,今天之所以会来参加这场聚会,不过是她想知道,手机里江同非所说的告白日是不是今天。   顺便也见一下江同非的姐姐,这才是她来的重点。   她觉得江同非这样是不对的,喜欢上自己的姐姐……她喜欢的少年在看着她的时候,眼睛却透过她看到了另外一个人,这种烂俗的替身梗竟然有朝一日也会出现在自己身上。清欢在第一时间想了一下,她问自己:你喜欢江同非吗?   喜欢的。   有多么喜欢呢?   大概……除了他之外不会再喜欢别人了吧。   那既然这样,喜欢的东西就要牢牢地抓在手里。她对江同非还算了解,这个少年看似叛逆狂野,其实相当的有正义感跟同情心,所以如果能够的话,她还是希望江同非能回到自己身边。只不过……她希望回到自己身边的,是完完全全一颗心属于自己的江同非。   不是思念着别人,眼里看着她却想着另外一个的江同非。另外,他的表白以及喜欢都是假的这件事,让清欢非常不高兴。   她不高兴了,江同非也别想好过。   她仍然想要这个少年,只不过她要的,是一心一意喜欢她,除了她之外没有丝毫二心的江同非。   清欢出现在门口的一瞬间,整个包厢都安静了。盖因这一整个房间的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年少女,她一个二十七岁的成熟女人出现,特别像是严谨难搞的班主任。   就是那种戴着眼镜不苟言笑外号都叫作灭绝师太的人物。   江同非却丝毫不觉得不好意思,他直接迎了上来:“姐,你来了。”   清欢对他笑了一下,环顾了下四周,也没有一点拘谨,怎么说她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跟商场上那些老狐狸尚且能面不改色的打交道,何况是这些乳臭未干的孩子呢。只有江同非见过她羞赧少女的一面,在其他人面前,她从始至终都是高冷难以靠近的总经理。   “大家尽管玩儿,今天都记我账上。”   在朋友们开心欢呼的时候,江同非揽住清欢的肩膀,“姐,今天晚上我要跟朋友玩通宵,你明天要上班,一会儿我送你回家吧。”   “好。”清欢答应了。   大概又过了十几分钟的样子,包厢的门再一次被打开,一个还穿着超市制服的女人走了进来。她身形颇为娇小,看起来非常清秀,一看到包厢里的情况,整个人都显得手足无措起来,直到看见江同非,赶紧走过来:“小非,考完试你怎么没回家呀?我找了你好久……”   “谁稀罕你找我。”江同非都不拿眼睛看对方,“谁让你来的。”   “我打电话给你老师,他告诉我说你们出来聚会了……还给了我地址……啊,这位是……”   清欢注意到她看向自己,有些好奇也有些试探,江同非顺势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吊儿郎当地跟女人介绍说:“忘了告诉你,这是我女朋友。”   女人一听立刻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可是你都还没有成年!她、她看起来和我岁数差不多大……”   江同非不耐烦地说:“我看上的女人,才不管她的年龄。姐……”   他叫了这么一声,清欢跟女人都下意识地应了,然后彼此之间面面相觑,顿时感到非常尴尬。最后还是女人先打破了沉默:“你好,我是江如纨,是小非的姐姐。”   “你好。”清欢跟她握了下手,但并没有表明自己是江同非的什么人,因为江同非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他。   那是看见喜欢的人才会露出来的喜悦,即使他看似对江如纨不假辞色,可他的肢体动作也好神态语言也好,都说明了此时此刻,江如纨才是他真正看见的那一个。   跟江如纨打完招呼后,清欢看了下表先站了起来,她对江同非笑笑说:“我明天还要上班,得先回去了,你玩得开心点。”   江同非也没有多做挽留,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想要挽留。他之所以今天要清欢过来,不过是为了用清欢来刺激一下江如纨,看看她对于自己交了女朋友是什么样的反应。   江如纨很宠着这个弟弟,她脑子不聪明,所以读完高中就下来工作了,以前他们姐弟两人关系很好的,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小非和她越来越疏远、越来越疏远,现在说话都夹枪带棍的,江如纨文化程度不高,只隐约觉得这可能是少年的叛逆期,心里盼着江同非能早点长大,她哪里知道,少年是因为发现了自己对姐姐异常的爱而对此感到自厌自弃呢。   但是又无法克制内心深处的渴望,在遇到清欢后,对于这个关怀自己的姐姐一样的女人身上得到了温暖,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最后江如纨跟江同非姐弟俩都喝多了,等到同学散去,整个包厢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   江同非着迷地凝视着江如纨的脸,颤巍巍地伸出手去——自从他发现自己对姐姐的爱恋后,就再也不曾和她亲近过,已经好几年了。可是此时此刻,他明明可以去碰她的,结果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最终仍然不敢去触碰。仿佛是害怕触碰之后,就会失去什么无法挽回的东西。   他只是朦胧着醉眼窝在了包厢角落,嘴里呢喃叫着姐,迷迷糊糊中仿佛感觉到有人走到自己身边,跟自己说了些话。那人的声音与气息都无比熟悉温柔,让他感受到了动人的温暖。于是他下意识抱紧那个人,一声一声说着喜欢,然后沉沉睡去。   清欢看着在自己怀里睡去的好看少年,她又看向倒在沙发上已经睡着的江如纨,女人的脸上泛着动人的红晕。说来也真是神奇,明明长得没有多么好看,可就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勾人的气质,清欢觉得如果自己是男人估计也受不了这诱惑。她想了几秒钟,把江同非放开,同时也掰开他扯着自己的手,转身离开了。   第二天一大早江同非头疼欲裂,他的生理时钟非常准时,这会儿天还早着呢。他从铺了地毯的地上的爬起来,看见了睡在沙发上还没醒的江如纨。   她睡得很安静,文文弱弱的,很可爱的样子,身上衣着整齐,也没有受惊的痕迹,这说明昨天晚上自己到底还是控制住了。江同非有点遗憾,却也松了口气。   他是应该把这份喜欢深深地藏在心底的,这是错误的,不被允许的。如果被姐姐知道的话,那么自己……应该会被讨厌的吧?   江如纨面前的江同非一直都异常的早熟,他其实是从来不跟江如纨撒娇的,只有在清欢面前他才会肆无忌惮的展示着自己顽皮幼稚的一面,因为他知道不管怎样,那个女人都喜欢着他,永远不会离开他。   想到清欢,江同非摸出手机打电话,可是打了好几个那头都没人接,本来他还想继续打,结果江如纨醒了,他本来想去扶她,但不知为什么又没伸手,而是用很嫌弃的语气说:“一身的酒臭味,还不赶紧走,你上班要迟到了。”   最后半句话却又有着关心,江如纨对弟弟的这种语气早就习惯了,连忙先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明明是来带小非回家的,结果自己不知不觉也喝了好多酒,就这么睡着了……   幸好这里很安全,什么事也没有,不然她心里会难受死的。   江同非没理她。江如纨冲进洗手间处理了下,出来后问江同非:“今天不用上课吧,你要去哪儿?”   浮现在江同非脑海的,第一时间出现的,是清欢的脸。但他却淡淡地瞥了江如纨一眼:“关你什么事。”   江如纨露出失落的表情,然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对了,昨天晚上那个女的……你、你不会真的在跟她交往吧?你才十七岁……这样不好,爸爸妈妈要是知道肯定也不会同意的……”   “他们早就死了。”江同非冷冷地说。“还有,我喜欢谁,想跟谁在一起,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江如纨顿觉难堪,她是真的觉得弟弟跟昨天晚上的女人不合适。她虽然是在超市上班,但以前也在西餐厅当过服务员,见过人家上流社会出来的人,昨天晚上的女人很明显出身非常良好,江如纨清楚什么叫作门当户对,也因此不希望弟弟也遭受同样的苦。“昨天晚上那位小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出身,小非,你听我一句劝,门不当户不对,再加上年龄差,你们不会有结果——”   话都没说完,江同非就被她说的心慌慌,咬牙道:“我的事情不用你管,既然你不走,那我走!”   说完抓起自己丢在地上的外套,推门走了出去,速度之快,江如纨都没反应过来。   ☆、第六十九碗汤(四)   第六十九碗汤(四)   江同非心情低落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去找清欢。他自己却从来不曾意识到这是为什么,如果在清欢面前他可以比在江如纨面前更加放肆自然,快乐潇洒,那么他凭什么还会认为对江如纨才是真正的喜欢呢?   不过这一次他没见到清欢,他一开始去公司楼下等,可等了好几天也没看到她人出现,然后他决定去她的公寓,但她接连很多天都没有回去,电话打了短信发了,能想到的联系方式他全部都想过了,然而都没有什么用。   最后他只能到清欢家的附近。她家住在一片别墅区,安保很严,以前江同非从来没进来过,因为虽然嘴上没说,但他们其实都知道,十岁的年龄差足以让很多人对此感到诧异了,如果是男方大一些还好说,女方的话,难免会有些难听的流言蜚语。   江同非身手灵活,混进去并不难,找到清欢家也不难。他本来只是想见到她然后跟她说几句话,什么都不做也行,反正这么多天没看到她,他心里觉得怪怪的——以前从来没有这么久没见过面。   他在外头猫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才看见卫家别墅的大门打开,一双洁白的小腿迈了出来。江同非眼睛一亮,他非常熟悉清欢的身体,自然认得出那双又细又长的小腿是谁的。只不过……他想起来,清欢很少穿裙子,大多时候都是职业套装长裤,裙子也都是很保守的长到脚踝。衣裳所包裹下的身体只有他顶礼膜拜过,那是属于他的。   但是今天她穿了一身红色的裙装,精妙的剪裁将她曼妙的身材凸显的淋漓尽致,露在外面的那一截小蛮腰细的好像轻轻一掐就会断掉,头发也不像平时盘起来,而是烫了栗色的卷发披泄在肩头,显得格外妩媚动人。   她竟然还化妆了!   不过这不是最让江同非惊讶的,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是接下来从门里走出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大概有一米八左右,长得倒是一般般,五官端正,看起来气质不错,文质彬彬的,脸上的笑容却显得分外虚伪——当然这是在江同非眼中,清欢眼中所看到的便是男人有风度并且绅士的一面。   跟成熟的男人相处就是和叛逆的少年不一样。如果说江同非是炽热的烈焰,那么高原就是涓涓的细流,也许不如烈焰那样吸引人,却也不如烈焰容易灼伤人。   高家跟卫家关系很好,生意上也多有往来,恰巧高原从国外归来,再加上高家也有发展国内市场的意图,所以两家都有这么个意思,希望清欢能跟高原看对眼,两个小的要是能走到一起,那对两家的事业肯定都是有利无弊。   很明显,高原对清欢是很满意的,她成熟大方,自信美丽,又并不过度强势,而是能很好的维持最优秀的教养与品质,对高原这个年纪的男人来说,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的伴侣了。   所以在今天两边家长“无意”中撮合的“巧合”下,两人见面了,并且相谈甚欢,恰逢高原有公事要离开,清欢便被父母要求来送送,然后高原在告别的时候顺便邀请她第二天一起喝咖啡。   清欢想了想,同意了。   喝个咖啡而已,并不表示要在一起,交个朋友也是好的。以后两家肯定还要多多合作,见面什么的跑不了。   只不过她刚送走高原,才转个身,还没来得及朝家门口走,就突然被一双修长的手臂给拖到路边的灌木丛里然后被压倒在草坪上。   这种做法,除了江同非还能有谁?   “姐……”江同非的第一句话还是习惯性的撒娇,他完全没想到清欢是在有意的想要与自己断绝关系,在他心里,清欢是那么的爱他,怎么可能会离开他?   但他却被推开了,因为没有想到,所以整个人都愣住了,看着清欢从草坪上爬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草根,冷冰冰的站着看他:“你来做什么?”   “姐……”   “你在叫谁?”清欢的声音仍然是冷冰冰的,不仅是声音,她整个人都是冷若冰霜的,好像回到了和江同非初遇的那会儿,他死皮赖脸的追求她时,因为年龄的关系清欢多次拒绝,用的就是这样的表情跟声音。   但还是不一样的,那个时候她的眼睛里有着心动,而现在是全然的冷漠。她看他的眼神简直就像是在看什么垃圾一样,那样高高在上,完全不再把江同非放在心里。   江同非被她这一句话说的愣住,然后清欢就又说道:“我什么都知道了,那天晚上,我回去的时候,你在跟她表白。”   其实根本没有,但反正江同非喝醉了,谁知道呢?   清欢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要走,江同非心乱如麻,却下意识地抓住她,说出口的话再也不像平时那样舌粲莲花,而是结结巴巴的:“姐,你、你在说什么——”   “还需要我说得再清楚点儿么?”清欢冷淡地看他,“你一直在骗我,你喜欢的是自己的亲姐姐,这样的事情,还需要我再重复么?”   她把江同非推开,眼神陌生的像是完全不认识他:“你真让我恶心。你在跟我做的时候,心里意|淫的是谁?你在叫我姐的时候,心里叫的又是谁?江同非,别把我当傻子,我们也从来没有在一起过,以后别来找我了。”   挣脱开后她走了两步又停下来:“那栋公寓写的是你的名字,就当是我送你的分手礼,权当是感谢这么久以来我的嫖资。”   毕竟少年的精力是三十岁男人比不得的,这样想想的话,自己也不算吃亏。   那栋公寓她再也不想去了,也不想再见到这个人了。短时间内,她不想一次又一次的揭开自己的疮疤。   “等一下,姐——”   江同非脱口而出叫了这么一声,顿时懊恼地咬住嘴唇,可这个时候清欢转过身盯着他:“你想说什么?如果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的是我不是你真正的姐姐,我就回到你身边。”三秒过后,她自嘲地笑了,“江同非,我真恨不得那天,让你死在街头。”   然后她转身了,再也没有回头。   江同非就这么呆呆地站在原地盯着清欢的背影,眼眶不知为什么突然一酸,心里特别难受,又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人失魂落魄的,最后跌坐在草坪上,魂儿都没了。   在进门前,清欢的嘴角微微往上扬了一下。江同非这孩子,洁癖重,看着叛逆其实很有原则,既然他意识到了对江如纨的感情,就肯定不会去亲近她,也就是说,他是干干净净的。既然他在这种感情中艰难挣扎拨不开眼前迷雾,那她不介意帮帮他。如果能拉他一把,只是自己的举手之劳,何乐而不为呢?   想要的就要亲手拿到然后让他完完全全属于自己,这才是她卫清欢。   不是那个哭哭啼啼自怨自艾的痴情怨妇,而是果决狠心,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清欢。   最后江同非又失魂落魄的回家了。晚上他不敢直视下班回来的江如纨,睡觉的时候躲在被窝里似乎看到的也是清欢失望而瞧不起的目光。本来这是个秘密,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可现在多了一个人知道了,他……他却没有想杀了那个人的冲动,只想要她不知道,然后就可以继续去找她。   因为高考已经结束,成绩还要等一段时间,江同非已经找好了暑假工,是在一家西餐厅当服务生,所以虽然他整天浑浑噩噩,但还是打工去了。   在成绩出来前的半个月,江同非再也没找过清欢,可每天晚上他都能梦到她,笑的哭的快乐的悲伤的……他快要被自己的梦给折磨疯了!刚刚进入青春期的时候他都没做过这么多的春|梦!但他不敢去找清欢,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现在的自己是个什么状态。   渐渐的江同非意识到一个问题,跟清欢在一起的时候,他一次也没有想起过江如纨。可是在家里也好,在打工的地方也好,他总是想起清欢。有时候在家里江如纨跟他说话他都没听到,他恐惧于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什么,仿佛最后的答案,并非是他想象着理所当然的那个。   直到这一天,打工的西餐厅来了两位客人。   江同非正在擦桌子,一听到熟悉的说话声便立刻抬头看去,然后眼神近乎贪婪的从清欢身上由上而下审视而过。   他的目光那么炽热,好像能把人给生吞活剥了一样,而且充满*,傻子才会察觉不出来。   但那又怎样,选择到这家来吃午饭根本就是清欢故意的。   自打单方面跟江同非宣布分手后,清欢的穿着打扮风格全变了!以前她穿着保守单调,一年到头只要上班就是西装长裤,头发万年不变盘起来,现在可跟过去完全不一样,简直是判若两人!   ☆、第六十九碗汤(五)   第六十九碗汤(五)   其实清欢自己也觉得奇怪,怎么头二十几年穿习惯的衣服,突然间就看不顺眼不想穿了呢?   也就是某天早上她起来挑衣服准备上班的时候,看着衣柜里千篇一律连颜色都差不多的衣服,突然冒出来的感觉——这些偶尔穿穿没什么,但每天都穿这些,会不会对心理造成压抑?然后她去照了照镜子,觉得自己长得好看身材又好,何必非要拘泥于过去呢?   不好的就丢掉,曾经喜欢的现在不喜欢了,自然也能换新的,衣服是,人也是。所以现在她的衣柜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格,生了一双修长纤细的美腿,为什么不舍得露出来?天气这么热每天还长裤长袖,清欢都要怀疑自己的脑子是不是瓦特了。   所以今天跟高原一起来喝咖啡,她就穿了条白色的连衣裙,长度刚好到膝盖以上十公分,既完美的展示了自己的身材,也没有太过暴露,剪裁得宜的裙子将她饱满的胸部与纤细的腰肢勾勒的一清二楚,栗色的卷发打理的非常好看,总之,这是个娇媚动人的女人,让人看了一眼就再也忘不掉。   高原眼露欣赏:“你今天很美。”   “瞧你这话说的。”清欢挑了下眉,“难道昨天就不美?”   高原哑然失笑:“我的错,应该说,你每一天都比昨天美。”   嘴巴这么甜,肯定很会骗女孩子,清欢笑的很高兴,哪个女人不喜欢被人夸奖呢,尤其是被高原这样见多识广又出身名门的男人,那对她来说是一种恭维。“既然如此,今天中午,肯定不需要我来买单吧?”   “当然,怎么好意思让美丽的淑女买单呢?”高原说着,伸手示意侍者过来给他们点单。   正准备过去的女侍者还没迈开步子,手里的menu就被人抢走了,她眨巴眨巴眼,盯着江同非的背影,心里还直犯嘀咕,今天这是怎么了……平时他可没有这么积极过啊,不是他的工作绝对不干的。   高原没见过江同非,也不知道这人跟清欢是什么关系,但准备接menu的时候,却发现对方眼睛直勾勾盯着清欢瞧。这让高原觉得很没有礼貌,哪有绅士会这样盯着一名女性的呢?不过话又说回来,像是清欢这样举手投足都非常迷人的女性,深受少年爱慕是理所当然的,即便是他这样的成年男性尚且抵挡不了其魅力,更何况是个毛头小子呢。   于是他轻轻一咳,原以为能把这个长相俊秀的侍者咳醒,没想到对方跟没听见一样仍旧盯着清欢看。清欢倒是老神在在,仿佛不认识江同非一样,只是他磨蹭久了,才冷淡地说:“贵店的服务水平好像并不怎么高。”   江同非的眼睛盯着清欢看,完全移不开,左手一伸,高原尴尬地接过menu,江同非微微低下头:“不好意思,刚才是我失态了。”   高原为人宽和,并没有想那么多,下意识道:“没关系,我……”   话没说完就被清欢打断:“既然这样,就请换一位不那么失态的过来服务吧。”   闻言,江同非又盯着清欢看了两秒,然后转身离开。看似面无表情,其实拳头一直紧紧的攥着。这一切都被清欢看在眼中,怎么说呢,江同非心里越难受越煎熬,她就越开心,好像虐虐江同非能让她心情变好似的。以前都是她在他面前吃不开,现在可好,风水轮流转,这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的,可爽极了。   等到换了另一位侍者,又点完单,高原才看向清欢,好奇地问道:“怎么了,心情突然变得这么好?”   “之前心情不好么?”她反问。   “也挺好的,但没有现在这么明显。”就差把好心情三个字写在脸上了。   清欢挑眉微笑,“看到喜欢的人因为我焦头烂额,当然心情会好。”   高原愣了一下,脸还没来得及红,清欢的话就让他的心情荡到谷底:“当然我不是在说你。”   然后清欢告诉他:“今天来赴约,一是为了跟你说清楚,我并没有和你交往的意思,二,其实是利用了你让我的小男朋友吃个醋。”   听完这话,高原心都要碎了,满打满算这也就是他跟清欢第二次见面,他这满心的好感还没来得及表达,就被人家干脆利落的拒绝了,一点余地都没留,要知道他这种文质彬彬款的真的非常吃香啊!多少女孩子追着喜欢他!   不过就算没有希望也得搞清楚情敌是谁,高原多聪明一人,立刻想到先前那个情绪不太好的少年,又听到清欢说“小”男朋友,嘴角微微一抽搐:“……你是说刚才那死命瞪我恨不得把我给片了的小哥?”   清欢点了一下头。   而从江同非的角度来看,当然听不清清欢跟高原都说了什么,但他能够看到清欢脸上轻松惬意的笑容,这让他妒火中烧,恨不得冲过去把那个跟他抢姐的男人给片成肉片涮火锅!   这边高原听完清欢言简意赅的解释后颇有些哭笑不得,原本以为卫家千金是成熟理智的事业有成的女性,现在看来……分明就是个孩子气十足的小姑娘,人小哥才多大,她多大了,竟然想出这种招儿!“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原谅人家?”   “我为什么要原谅他?”清欢反问。“我还没完够,还没虐够他,也许是三年五年,也许是十年二十年,谁知道呢?”   交过数任女朋友的高原闻言不以为然,他并不认为清欢能坚持多久。在爱情这件事上,女性一般都是最心软的那个,看她对那小哥的喜欢程度就知道了,能撑三个月都是奇迹!   结果高原惨遭打脸,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那这样吧,不如让我再帮你一把。”   “什么?”   高原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你知道双方父母都很希望我们在一起吧。”   “没错。”虽然是这样,但她还是要拒绝爸爸妈妈的好意了。   高原笑的更贼了:“但是我刚回国,短时间内可找不到喜欢的女孩子,根据我爸妈的性格,要是咱俩不成,他们肯定会死逼着我到处相亲。”   “……所以?”清欢隐隐感觉到他要说什么了。   “我们交往一段时间。”高原说完就解释,“当然,只是表面上的,我觉得我们俩还挺适合做朋友,当然我也不否认我对你那一丢丢的好感,如果这段期间内你对我动心了,我们假戏真做也无妨。”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看起来特别真诚一人,又特贼。清欢单手撑着下巴,很有自信:“我只喜欢江同非。”   高原感觉一根冷箭破空而来,嗖的一声将他穿透,抗议道:“你这是歧视你知道吗?不要以貌取人啊!”他就是长得普通了一点,除此之外还有哪里不好?   “我就喜欢好看的。”肤浅的女人毫不犹豫地承认了自己的肤浅。“这么说的话,互帮互助,你能挡相亲,我能撒网,很不错。”   “不过肯定也不长久。”高原叹了口气,他太清楚女人有多心软了,眼前的清欢必然也不例外。   清欢笑而不语,高原的提议一开始她觉得不靠谱,可后来倒是感到真不错。两家的确有深入合作的意思,那么没有什么比一段关系更能定下双方父母的心了。当然她也对自己有绝对的信心不会吃亏,再加上高原确实很适合做朋友,他们俩很谈得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顺便,再深入虐虐江同非,这样以后他才会听自己的话。   清欢也不知道自己这种能看透人心的本事哪里来的,反正自打跟江同非“分手”后,她觉得自己的智商直线上升,也许是……二次发育?   这边新鲜出炉的“情侣”相谈甚欢,那边的江同非快要把手里的抹布给撕烂了!周围的同事碍于他身上可怕的低气压没有人敢靠近,直到清欢跟高原准备离开,江同非立刻脱下围裙跟了出去。   本来高原准备送的,可惜清欢自己开了车。两人道别后各自开车准备回去,结果清欢刚把车钥匙□□去,车窗上就突然贴上一个人,把她吓了一大跳,定睛一看才发现是江同非。   她冷若冰霜地看着他,“让开。”   江同非开始用力捶车窗,那驾驶似乎是想把车门给卸了。但是……这车很贵的好不好?最后还是清欢开了车窗,还没来得及说话,少年速度极快伸手进来打开车门,长腿一跨上了驾驶座,把清欢抱起来自己坐了上去,整个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连个气都没喘。   ……厉害了。   无话可说。   但清欢仍然绷着脸:“放开我,不然我报警了。”   “报吧。”江同非特别无所谓,“让大家都来看看我们是怎么好的。”   清欢整个人都惊呆了,不是应该愤怒地转身离去撂下狠话彻底分手吗?   ☆、第六十九碗汤(六)   第六十九碗汤(六)   江同非会这么说话也实在是出乎清欢意料之外,但是她的惊讶并没有保持很久,而是很快就化作了冷漠的讥嘲:“你不会是忘了我们已经分手了吧?”   “我没有同意。”   他没有同意?谁问他同不同意了?清欢坐在江同非腿上也不急着离开,这小子脾气特别拧,她要是挣扎,两人能在这纠缠到天黑。她不打算再跟现在的江同非纠缠不清,所以决定速战速决:“我是喜欢你,但那是在知道你把我当替身之前,江同非,你觉得我是有多贱,在知道真相后还会跟你在一起?”   没等少年回答,她的眼神就变得如同寒冬般冷冽,“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江同非如遭雷击,他甚至都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挽回眼前这一幕,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好一会儿,他才从牙缝里挤出来那么一句话:“你……你不喜欢他!”他不信才这么点时间她就移情别恋了!   方才还十分冷漠的清欢眼神突然变得哀伤而柔软,她定央央的凝视着江同非的眼睛,一字一句的告诉他:“如果没有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可以。”   江同非呆呆地看着她,像个天真的孩子,眼睛里甚至还有着不解与茫然。   “我二十七了,我不能再把我的时间浪费在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真心喜欢我,不再欺骗我的人身上。我也没有时间再去追求爱情了,而你。”她凑近,轻轻吻了一下江同非的脸颊,“尊重与忠诚,这是身为男性最基本的品质。你两样都不曾给过我,那么我也就不要了。小非,你该长大了,没有人会永远等你。”   说完她从他身上下去,江同非就傻乎乎地看着,被她拉下车也没反应过来,直到她重新上车,从车窗里看了他最后一眼。   是真的最后一眼,是此后五年里,江同非最后一次看见清欢。   从这之后他再也没见过她,哪怕他去找,去蹲点,她真的不想见他,就有无数种方法让他不得其门而入。江同非开始失眠,他脸上每天都挂了两个好大好大的黑眼圈,他甚至连高考志愿都懒得填报,如果不是江如纨帮他报了名,他兴许连学都不上了。   他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整天呆在家里也提不起劲来去做别的事,就感觉心口空荡荡的好像少了一块,那东西没了,也并不怎么疼,只是好像带走了他全部的生命力跟希望。   最后还是江如纨把他给打醒的。从小到大江如纨都舍不得碰他一根手指头,这一次却是忍无可忍,给了他一耳光。要是换做以前的江同非早蹦起来了,但现在他却只是抬起头给了江如纨一个无意识的眼神,好像一点都不知道疼——她明明已经用尽全力了。   “喜欢就去追呀!每天傻愣愣地待在家里,人家就能回到你身边吗?!”江如纨简直有些恨铁不成钢了,她瞪着这个从小就聪明的弟弟,她跟弟弟是不一样的,弟弟长得好,又聪明,爸爸妈妈特别喜欢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希望以后家里也能出个大学生。对江如纨来说,江同非不仅是父母的希望,也是她的。虽然一开始她就觉得江同非跟卫清欢不会有结果。   那样生在云端上的人,是不会与烂泥为伍的。因此江如纨一点都没把两人分手的事儿往自己身上想,还以为是因为出身相差太大以及十岁的年龄差导致的分手。本来还反对这桩恋情的她现在正苦口婆心的劝着江同非:“你正是好年纪,不要辜负时光,努力学习以后找到一个好工作,到时候事业有成,卫小姐还是会喜欢你的。可是如果你现在什么都不做,她又怎么看得上你呢?想要人家瞧得起,就要自己有志气呀,面子不是别人给的,要靠自己去挣……”   她一说教起来就没完没了,江同非本来最烦她这个,絮絮叨叨又说不到什么重点,可这一次他竟然听得非常认真,搞得江如纨心里暖洋洋的充满成就感,大概弟弟五岁之后就再也没对自己这么乖过了!   江同非盯着江如纨,突然问她:“你觉得我喜欢卫清欢么?”   “喜欢啊!”江如纨理所当然的回答。“这不是很明显么?你对她比对我都亲!”   说到这里她其实是有那么点小小的嫉妒的,“你喜欢人家,自己感觉不到么?”   就算是演的,久了,也会深陷其中。然而女主角却突然清醒抽身而去,剩下自以为不曾陷入的人在原地苦苦挣扎。   江同非又开始发呆了,他总觉得自己有很多地方想不明白,似乎有什么答案呼之欲出,但是他又并不想去知道。   清欢真的像江如纨么?   江如纨只有一米六,清欢却足足有一米七二,江如纨是及肩短发,平时垂在肩头,清欢却是及腰长发,平时盘在脑后,江如纨性格羞怯柔和,清欢却古板严肃……仔细想想的话,她们有哪里相似到他会找清欢做替身呢?难道就是因为清欢比他大?那不见得吧,比他大的女人多了去了,他也没有饥渴到看到一个上一个。   勉强能够牵强附会的就是清欢跟江如纨在长相上确实有那么一点点神似,但也只是一点点,因为性格穿着的不同并没有多么好辨认,可江同非却一直觉得两人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现实却完全相反。   那么这代表了什么呢?   江同非不敢再想下去了。   江如纨见他陷入沉思,不敢打扰,蹑手蹑脚走了出去,把空间留给江同非自己。   就这样大概过了有一个多小时,江如纨突然听到房间里传来砸墙的声音,她非常担心地在门口站了两三分钟,才试探性地说道:“咱们家墙空心的……你小心点儿啊。”   里头没声儿了,江如纨特想进去看看,可一想到这会儿弟弟应该抱着膝盖疗伤呢,就没进去,转身去厨房做饭了。心情难过的话,吃点东西会好很多。   江同非确实是想通了,虽然还有点模棱两可,他觉得自己特别傻逼,傻逼的都没法用语言来形容。他又想起清欢说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作尊重和忠诚,没有男人最基本的品质,虽然不想承认,可现在的自己确实不够成熟,也没有资格站在她身边。   难道要一辈子做地下情人么?江同非不愿意。   两人之间横亘的十年是无法跨越的沟渠,他如果想要与清欢并肩,就必须站在一个非常非常高的高度。   想通了的江同非本来是打算跑去找清欢示爱顺便表示忠心的,谁知道她并不愿意见他,一开始江同非还有心思想别的方法,后来随着清欢的杳无音讯,他才逐渐明白一个道理——她是真的不要他了。   假使有一天她要结婚,和另外一个男人过一辈子,他也没有能力去阻止的。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她身在何处,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样了。她的手机号码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改了,将关系断绝的一干二净,江同非甚至都不知道原来那个曾经在他怀里害羞不已的女人,竟然也能这样干脆利落,一点余地也不留。   不留给他,也不留给她自己。   然而和卫家比起来,他这么个一穷二白的少年实在是不够看。她不想让他见的话,他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方法的。江同非生平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无能与卑微,那个女人,就像是天空皎洁的明月,他曾有幸将她捧在掌心,现在明月高悬天空,隐蔽于浮云之后,再也不会出现了。   这个认识让江同非再次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无意中翻到钱包里的一张名片。   那本是他从未打算涉足的领域,可是如果能够在这个领域大放光彩,那么即使她不肯见他,也总能见到他。   光芒万丈的他。   对于清欢这种放羊吃草的行为,高原整个人都惊呆了。他一开始真的以为这两人顶多小打小闹个两三个月,没想到五年过去了,这个狠心的女人竟然一直没有去见江同非。   于是高原养成了每次见面都要询问清欢的习惯:“你的小情人可是越来越红了,这眼瞅着都成国际巨星了,你再不收网,小心人家变心啊!”   清欢喝了口奶茶,老神在在:“你操的哪门子心。”   江同非是狼,狼一生只有一个伴侣,他既然想通了,就是再给他十年二十年,他也不会变心。   “你哪来这样的自信心???”高原忍无可忍地问。“现在这世界,什么诱惑没有,你就能保证他还是五年前的少年?你省省吧,普通出身在圈儿里却洁身自好到现在,没有点城府真能这么干净?再说了人家现在可也才二十二岁!”   闻言,清欢笑而不语,其中固然有江同非逐渐成熟的原因,却也少不得她的暗中打点,怎么着……身为主人,她也不能让人染指自己的小狼狗不是,更何况她一直想看,他究竟能有多么耀眼,让那万丈的光芒,再也无法被她忽视,才会出现在她面前。   ☆、第六十九碗汤(七)   第六十九碗汤(七)   瞧清欢那副不痛不痒的样子,高原都真心替她着急:“你怎么一点都不急?你知道那小子这几年拿了多少奖吗?就他这个年纪,拿了三个影帝!你看他微博粉丝数没?第一个破亿的啊!你你你、你再不出手,完了他真变心我看你找谁哭去!”   经过五年的“谈恋爱”,高原彻底放弃了跟清欢假戏真做的想法,因为他发现,面对这样一个可怕的女人,他根本无法驾驭,想想看自己还是喜欢小巧可人的软妹子,这样的女王还是留给小狼狗江同非去享受吧。当然,他是真心把清欢当朋友的,不然也不会浪费这么多口舌只是为了说服她不要因为一时舒爽忘记以后。   江同非不再是当年那个少年了,如今的他二十二岁,正是最好的年纪,已经在娱乐圈大放光彩。从出道时拍的一部谍战剧一炮而红,顺利进入电影圈,又因为出色的演技和俊美的外表深受观众喜爱,容貌实力一样不缺,圈里多少小生三十多岁还在被嘲笑演技烂的时候,应该走偶像路线的江同非却已经成为了三金影帝。   虽然这么多年来,江同非洁身自好连个绯闻女友都没有,盖因只要有人拿他的感情炒作,他都会在第一时间出来否认——为的是谁这还不清楚?江同非拼命拍戏拼命想变得光芒万丈,努力的想要证明自己,那样爱惜羽毛与名声,不都是为了清欢?   高原是个男人都感动了,江同非这五年来虽然说地位逐渐稳固变成大咖,但他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吃的苦也绝对不少。别的不说,光是电影拍摄特辑里,淹水跳楼火烧什么的样样来,有好几次甚至都有生命危险。   但江同非从来都是一声不吭,敬业是肯定的,但更多的,只有高原跟清欢知道他是为了什么。   既然清欢不肯见他,他就要让自己变成光辉的太阳,让她不想见也会见。电影院里会挂他的海报,手机网络会推送他的消息,甚至清欢的母亲卫夫人都是江同非的影迷!   他要变成太阳,才有资格用双手将明月捧起。   对于高原的恐吓,清欢老神在在,“这个你不用管,我自有分寸。”   “大姐,容我提醒你一句,你比小狼狗大了整整十岁。”   一听到这个,清欢一个眼神飞过来:“你的意思是我老?”她轻轻地把奶茶杯放到桌子上,那轻微的一声叫高原心儿都颤了,他怎么忘了眼前这位是多难应付的……“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到底老不老。”   说句夸张的,她是真的不显老,如果换上t恤牛仔裤再扎个马尾,说她是大学生也有人信。这就是让高原悲伤的原因了,他比清欢也就大了三岁,可他俩站一起就跟差辈分一样,最令人难过的是他才三十五岁,最近头发掉的特别严重,隐隐有种谢顶的征兆。   清欢嘲弄的眼神让高原心碎,他捂着脸说:“我不想说话。”   “哼。”清欢笑了一声,大发慈悲放过他,“你爸妈最近催你结婚了吗?”   高原深深的觉得这可能就是自己谢顶的原因。“分分钟催秒秒钟催无时无刻不在催,你爸妈呢?”   “也挺急的。”虽然清欢觉得不结婚也没什么,她并不认为婚姻是人生的必需品,但她不介意以此达到自己的目的。   “那……”   “五年了,也差不多了。”清欢伸了个懒腰,她偏过头,恰好看到电视上正播放着江同非的一部电影,他在里面演一个普通的士兵,但却是整部片子的灵魂。严格说起来这片儿也就中规中矩,剧本一般,但正是有了江同非,才使得这部电影化腐朽为神奇。   他是天才演员,假使不走电影路,一定是电影史上的巨大损失。   “差不多什么?”   清欢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告诉他:“我准备聘请一个明星当企业形象代言人。”   高原愣了一下:“什么?”   这年头什么东西都找代言人,这年头明星们什么代言都接,只要给钱。但企业找形象代言人还是比较少的,尤其是卫氏这样的大企业,可以说只要消息一放出去,肯定是个大香饽饽,想要这个代言的大有人在。   而卫氏主攻房地产,走的向来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路线,近年来开辟了运输承载,早就跻身世界一流企业,在国内,卫氏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哪怕是高家也得往后退一步。   如果说江同非是天才演员,那么清欢就是天才商人。她似乎为经商而生,卫氏在她手中是风生水起,她的手腕和能力,即使是高原父亲这样的老狐狸也都甘拜下风。   有些人,生来便是要让他人膜拜的。   “你说,江同非会不会来?”清欢单手撑着下巴,笑眯眯的问。   何止会来,得知卫氏要请形象代言人的消息,江同非把手头所有剧本都推了,简直有种不当上这个代言人就切腹自尽的势头。经纪人对此很无奈,能撕到这个代言那肯定好,江同非的地位会进一步稳固,即使是同样拿了影帝的老前辈也压不住他,但也不用这么拼啊,要知道那几个剧本里可是有好几个名导的呀!   不过江同非对此势在必得,他从出道以来没有拍过任何广告,也不做代言推广,甚至连微博关注都仍然是悲伤的0,似乎在等待什么一般。   卫氏的形象是高雅矜贵,其实真要论起来,还真就江同非最合适。然而这可以说得上是一个大饼,谁能咬一口,那都受益匪浅,因此他的对手也不少。   最重要的是江同非很怕清欢知道自己想争取这个代言人的位置,会第一时间就把他过掉。别的他都不担心,他怕的是这个。   如果她连一丝机会都不给他,他就是再优秀,也没有办法的。   然而黄天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期后,经纪人成功送来了请他去卫氏谈合同的消息!得知后,江同非兴奋地在客厅里跳来跳去,全然没有往日里的成熟稳重,他给人的印象是很温和很好相处,事实也的确如此,但经纪人跟在江同非身边五年了……第一次见他兴奋成这个样子,还抱了自己!   哎哟我的天哪,这还是那个有洁癖跟人握手后都要洗手拍完戏洗澡都得洗个七八次的江同非吗?!   这个代言确实非常好,又有逼格又有大把大把的钱拿,但也不至于兴奋成这样子吧?三年前第一次拿影帝也没见他这么激动啊!   经纪人哪里知道江同非在兴奋什么,他当然不是在高兴自己拿到了这个代言,也不是高兴即将有天价代言费进入荷包,他纯粹是高兴明天能见到清欢了!   五年了,他每天都在想她,如果说最开始的少年还在迷惘中的话,那么经过五年的时间,没有人比江同非更清楚自己喜欢的人是谁了。   如果可以,这一次,他想尊重并且忠诚地向她表白。   江同非兴奋的一夜没睡,在床上翻来覆去到凌晨两点,怎么也睡不着了,就起来翻箱倒柜,然后一套一套的换衣服,想找一套穿起来最好看的,明天见到姐的话,会显得体面一点。   可是换来换去感觉都不好看,直到第二天早上该去卫氏谈合同了,他也没决定好。最后时间紧迫,只好穿了一套比较满意的。然而刚坐到车里江同非就后悔了,其实这套颜色太沉闷了,会不会显得自己很老气?   他的心啊,就如同在坐过山车,又是期待又是害怕,幻想着见到那个人的时候应该怎么笑,要什么样的语气她才会喜欢,然后心跳的更快,简直像个青少年。   不过这一切在到达卫氏后都成为了泡影,因为清欢并没有出现。   江同非整个人都蔫儿了,他呆呆地坐在会客室,盯着面前人不住开合的嘴唇发呆,满心欢喜瞬间落空,他难受的简直想哭出来。五年了……他就是想看看她……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没法实现……   而清欢正坐在总经理办公室看着摄像笑不可仰,江同非越失落她越开心,不过适当的逗逗也就算了,打一巴掌总得给个甜枣儿吃,更何况这一巴掌打了整整五年呢。   于是她按下桌子上的内线:“请江先生进来看合同吧,只许他自己。”   江同非还在失神,被带进清欢办公室都没察觉,秘书将他领到沙发上坐下离开后,他还无意识地望着前方发愣,直到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江先生。”   叫什么叫……没看到他正伤心呢吗?五年了……心爱女人一面都难见,这种单相思有谁明了,还叫……管他什么合同签了就是呗……他也不想看里面都是些啥,随随便便签个名吧,就是能给我看姐一眼吗?我真的想她……   “江同非。”   这一次,那个熟悉的声音没有生疏的叫江先生,而是叫了他的全名。   江同非抬头看过去,瞬间傻了!   ☆、第六十九碗汤(八)   第六十九碗汤(八)   在这之前的五年里,江同非不知道幻想过多少次与清欢相见后,自己应该是以什么样的表情眼神跟语气才能表现出最好的那一面,但他完全高估了自己,即使在心里演练过无数遍了,当真正见到她的时候,他脑子里根本什么都想不起来,只傻傻的看着她。   她比五年前还要好看,浑身上下都洋溢着威严霸道的气场,眼角眉梢艳丽逼人,美的叫人喘不过气来。这种美极具攻击性,就好像是一团烈火,能把人的灵魂灼烧成灰烬。   “好久不见。”最后还是清欢先打的招呼。   江同非咽了口口水,结结巴巴地说:“好、好久不见。”   他在心里唾弃着自己现在的行为,说好的形象呢?说好的成熟呢?说好的,成为最优秀的男人,然后站在他身边呢?   清欢也没打算跟江同非再续前缘,她拿起桌子上的合同,对江同非招招手:“来,看看合同,把字签了。”   江同非像只小狗一样被她叫过去,眼睛直勾勾盯着她,接笔的时候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摸了清欢的手一把,然后直接把大名签了上去。   清欢挑眉:“不用看看条件么?”   “不用。”他信她,退一万步说,她真提出霸王条款也没关系,他都应。   清欢对他笑了,笑的十分好看,连带着江同非神魂颠倒,五年不见,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过她,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再见的时候他满心的话说不出来,竟然只有讨好的心思。   他以为清欢还会跟他说点什么呢,就听见清欢说:“你可以走了。”   就是这么干脆利落,一点叙旧的意思都没有,江同非一下就愣了,那呆样,看得清欢有些想笑,但忍住了。见江同非不动作,便抬起眼睛看他:“没听到我的话么?”   他不敢惹她生气,毕竟是自己理亏在先,这几年来他不止一次想过当年的事,也不止一次意识到自己有多混蛋,别说清欢对他颐指气使,就是拳打脚踢江同非也不会说什么。   等到江同非一步三回头的走了,清欢才哈哈大笑出声。看到江同非小可怜一样的眼神,她半点心疼都没有啊,只想继续玩!   于是回到家等待联系的江同非“无意中”从经纪人那里得知了卫氏总经理看上他们公司一小鲜肉了,还约了小鲜肉今天晚上到某五星级酒店去共度春|宵。江同非听说后眼前一黑,差点没晕过去,咬牙切齿地把房卡从小鲜肉那里弄过来,看得经纪人一脸担忧:“同非啊,咱这什么身份地位,不需要给人睡啊,哪有你这样上杆子倒贴的?”那卫总经理确实有钱,可江同非哪里缺钱了?   “要你管。”江同非愤怒的说,“以后给我盯紧点儿风声,一旦得知她看上谁了,第一时间告诉我。”   手里的房卡差点被掰断了,江同非内心愤懑悲伤,度日如年。好不容易在沙发上坐到了时间,赶紧自己开车奔着酒店去了,一打开房门就看见清欢从浴室洗完澡出来,身上只围着一条浴巾,露出匀称美好的四肢跟胸前深深的沟壑。   她的身材有多好没人比江同非更清楚了,他本来是想质问的,可看到水珠从她优美的颈项滚落到乳|沟,然后消失不见,禁欲五年的身体立刻就有了反应,口干舌燥,面部发热,恨不得扑上去大快朵颐。不过他到底是控制住了,只要一想到今天来的要是那什么小鲜肉,那这不就成了别人眼里的景?   想想就,火大。   但他哪里敢跟清欢生气呢?   清欢正擦头发,听见有人进来,一抬头见是江同非,还很“惊讶”:“怎么是你?”说完还朝江同非身后看,一副怕他把小鲜肉挡着的驾驶。   “是我,你很不开心吗?”他阴森森地问,平日里都是温文尔雅的形象,这么中二偏执的一面也只有清欢看过。   她丢开擦头发的毛巾:“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既然你代替他来了,就应该知道我今天叫他来是做什么的。”   “知道。”江同非咬牙切齿。“你想潜规则他。”   清欢挑了下眉,顺手倒了杯红酒。“既然知道,你还坏我好事?”   江同非那颗小心脏已经碎了千万片,但他还是撑着,上前一步毛遂自荐:“要睡他不如睡我。”   “哦?”清欢忍住想笑的冲动。   “我比他大两岁,比较成熟稳重,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我比他红,长得也比他帅;我技术好,我们以前做过那么多次,你身体的敏感处我最清楚;最重要的是,我一毛钱都不用花,还倒贴钱。”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记得清欢跟他分手时说的那句话,如果没有爱的话,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可以。   然后清欢就看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跟一张存折,双手捧着递给她:“都给你。”   里面是他这些年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但这些年他除了公司安排的地方以外,只把清欢留给他的公寓当家,平时衣服鞋子都是赞助,饭少吃可以保持身材,也没有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可以说江同非这个三金影帝过得可能还不如刚红的小明星。   清欢本来只是想逗他玩,却没想到这人像是怕失去她一样把所有的底牌都亮了出来,声音甚至有些颤抖:“你让我跟你吧,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不要找别人。”   她接过卡跟存折,放手里掂了掂,这会儿要是江同非稍微一抬头就能瞧见清欢眼底狡黠的笑意,但他没有,反而更加忐忑的闭上了眼等待命运的降临,于是就错过了得知真相的机会,也就……悲催的开始了新的被虐生活。   “跟我可以啊,不过我得告诉你,我现在还没打算跟高原分手。”清欢盯着他,“你这是在做第三者,知道么?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包养跟被包养,这一点不用我提醒你吧?”   江同非小媳妇一样说:“不用。”他暗暗在心里说,到时候还不一定你是谁的呢,他对自己有信心,只要给他机会,他一定能把她重新追回来。   至于高原……哎哟,那是谁啦,他先跟清欢谈恋爱的不是吗?   “那你过来。”   江同非这才敢抬头,然后就倒抽了口气。清欢坐在床上,翘着二郎腿,很明显她浴巾下什么也没穿,此刻雪白的皮肤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吹弹可破,江同非心跳如雷,僵硬的走过去,没有坐到她身边,而是下意识地单膝跪在清欢腿边,仰望着她。   “乖。”她像是摸狗一样揉乱他满头黑发,“来亲我。”   亲她。   江同非梦里都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有时候醒过来裤子都湿了,此刻他凝视着面前的娇嫩红唇,舔了舔嘴唇,竟然不敢过去亵渎她。即使不施粉黛,清欢仍然美的惊人。   是他心心念念求而不得的明月,这一次他要小心地将她捧到手上,绝不让她再离开自己。   两人在床上滚作一团,似乎是要将五年来没做完的份一次补齐。   等到第二天早上,江同非醒过来,身边早没人了,床头放着一张便条和一张卡,上面说明里面是给他的生活费,然后说下次找他,却没有留自己的联系方式。   江同非把卡揣到身上,半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又很舍不得的把字条小心翼翼地放进皮夹最里层,五年前分手的时候干干净净,他身边连个能想念的物件都没有,所以这张字条实在是太珍贵了。   然后他痴汉一样在房间里转了好几圈,把清欢昨天晚上换下来的衣服都收了起来,甚至掉在地上的头发都用小纸袋装起来放到贴近胸口的口袋!   江同非整个人都活了!这不是经纪人一个人的感想,就连粉丝也这么觉得。以前的江同非好看又温柔,但给人的感觉非常遥远,可现在的江同非不一样了,他真的是变得格外的鲜活,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跟希望,还时不时的傻笑,这说明什么?!   粉丝堪比福尔摩斯,基本上都认为江同非是恋爱了,但是——他才二十二岁!谈什么恋爱?!这么着急做什么!那个女人是谁?   然而江同非什么都不说,就算是有人问,他也仍然保持着缄默。因为他答应了清欢,他们是包养跟被包养的关系,既然这样,肯定不能随随便便就说出去,毕竟这段关系里还有个高原。   高原。   江同非简直想把这个男人掐死,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那样的话就没有人能跟他抢清欢了。   关于卫氏企业代言人最后花落谁家,网上一直不乏各种爆料,有说是某年过四十的老影帝的,有说是新晋偶像小鲜肉的,反正各种各样的流言不绝于耳,然而直到这一天,红得发紫的三金影帝江同非的微博关注变成了1,大家才反应过来。   ☆、第六十九碗汤(九)   第六十九碗汤(九)   江同非拿了这么多奖,又这么红,想找他做代言人的牌子实在是太多了,但奇就奇在他从来不接任何广告代言,也因此当传出风声说某全球大企在物色形象代言人的时候,根本没人往江同非身上想。   但谁知道最后还就是他呢!不得不说江同非的运气令人惊叹艳羡,从一开始出道演了个谍战剧里的男二号一炮而红进入电影圈,此后一帆风顺,容貌有,实力又强,谁也想不到短短五年的时间,他就从一匹黑马变成了令人不敢小觑的金牌影帝。如今成为卫氏的代言人,无异于是将他的地位再次奠定,羡慕也羡慕不来。   而受尽瞩目的江大影帝,此刻正捧着手机眼巴巴的盯着,就盼着手机能赶紧响起来。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清欢完全没有再联系他的意思,他倒是想主动送上门,可是又担心惹她不开心。   所以只能等。为了等清欢,他连工作都推了,嘴上说是放个假,其实根本不想拍戏。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天爷看他这样苦等都心疼,终于让清欢给他打了个电话。   就响了一声,清欢发誓自己电话刚通,嘟了一声那边就接起来了,明明又惊又喜又兴奋却还装作冷静的样子,却不知道自己的声音完全出卖了自己:“姐……”   他还是习惯性叫她姐,清欢这头一边打电话一边换衣服,顺便懒洋洋地问:“都什么时候了,还叫我姐,你是还拿我当替身么?”   现在江同非对替身这两个字过敏,他拨浪鼓般摇头,摇了半天想起来清欢看不见,又改用语言解释:“我没有那么想过,我就是叫习惯了。”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而且我从来不叫江如纨姐,我就这么叫你。”   “想叫就叫吧。”清欢换好裙子拨了拨头发,“给我你的地址。”   “我还住在公寓里,你、你现在就要过来么?”江同非激动地站起来,脚趾头撞到茶几,疼得他龇牙咧嘴,可是又忍不住咧着嘴笑,表情顿时变得非常诡异,他自己却浑然不觉。   “我一个小时后到。”   说完她就把电话挂了,经过客厅的时候被卫夫人叫住:“欢欢啊,我们跟你高伯父高伯母商量过了,你跟高原也谈五年了,该定下来了吧?”不仅高家父母急,他们两口子也急啊!这两个孩子都多大了,一直没有结婚的意思,这再等下去,他们当爹妈的半条腿都迈进棺材里去了!   清欢没有回答她,而是问:“江同非在这电影里演谁啊?”   卫夫人正看电视呢,刚好播的是江同非的电影,一听从不追星的女儿问起自己的偶像,卫夫人眼睛一亮开始给她解释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什么江同非在里面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巴拉巴拉……完全忘记了几分钟前自己信誓旦旦的决定女儿不答应结婚就不让她出门。结果清欢笑眯眯的听完离开后卫夫人才反应过来——好像又被女儿给涮了!   清欢知道这五年来江同非还住在那栋公寓里,虽然这五年看似她对江同非不闻不问,其实江同非的一举一动都被她掌握在手里。如果不是他足够努力足够真诚,她不会只晾他五年。   这个小区治安很好,出入盘查的也严,当年清欢就是看中这里的环境才在这里置办的公寓,江同非住在这里五年,从来没有记者或是粉丝知道。   她把车子停好,坐了电梯到了楼层,摁下门铃后等了大概有十秒钟,门被拉开,露出一张沁着汗水却无比英俊的面容来。青年一见到她黑眸便是一亮,连忙闪身让她进去,反手把门一锁,没等清欢开口就先把人抵在墙上,交换了一个汁水淋漓的吻。   他想她想的都要疯了。   可是吻完了江同非就清醒了,野狼又成了大狗,眼巴巴地跟着清欢四处走动。她把整个房子看了一遍,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很有家的感觉,叫人觉得很舒服。于是清欢伸手挠了挠江同非的下巴,夸奖道:“打扫的很干净。”   “要不要搬过来住?”江同非立刻问,“洗衣煮饭刷碗所有的家务我全包。”   清欢扬眉,“我家有佣人,而且不止一个。”   要是江同非有耳朵跟尾巴,那么它们现在应该都呈现下垂状态,没精打采可怜巴巴的。清欢揉了揉他的头,“就你一个人吗?江如纨呢?”   “她结婚了,现在跟她老公一起。”江同非淡淡地说。他跟江如纨的感情到底不如小时候深,但也和缓了很多,不过姐弟俩住的比较远,所以也并不是经常见面。   清欢点了下头:“做饭了么?我有点饿了。”   江同非小鸡啄米般:“做了。”   一听到她要来他就开始做饭了,为了省钱他学会了做菜,而且手艺还很好。   两人吃完了饭,清欢就去洗澡,她来的时候只带了手机跟钱包,连充电器都没带,更别提是睡衣了。所以洗完澡她自然而然的穿了江同非的衬衫,白衬衫哪里遮得住曼妙春光,正是因为这样的若隐若现,才显得整个人更加娇媚诱人。   她现在简直就是个尤物,江同非想她想了五年,哪有看到还不扑上去的道理。   两人在床上耳鬓厮磨了好一会儿,清欢身上的衬衫一直没被脱下来,双腿却早已环绕在了江同非腰间,轻轻咬着他的耳朵说:“小非长大了。”   她终于叫他小非了,还说他长大了。江同非眼眶一酸差点要哭出来,但到底是忍住了。把脸埋进清欢肩窝,闷闷地说:“我好想你。”   真的真的,特别的想你。每个夜晚都睡不着的想,想自己怎么那么混蛋,又想着有朝一日,把你从别人身边带回来。   欢快淋漓的性|爱后,江同非搂着清欢,她趴在他胸口昏昏欲睡,于是他的手悄悄地摸到藏在枕头下面的绒布盒子。他很紧张,可听着清欢平稳的呼吸,最后又放了回去。   她不会答应的。   虽然她现在跟他很亲密,彼此的身体仍旧密不可分,但江同非仍然能够感觉到清欢的遥远,她还没有原谅他,就像是她说的,他们现在是包养跟被包养的关系,她不是五年前那个喜欢他喜欢的不行的清欢了。   但是没关系。五年都过来了,他不怕,他还有后半辈子可以陪着她慢慢熬,总有一天,她会回来。   清欢感觉到江同非把自己抱起来,轻手轻脚的换了干净床单又帮她把身体清理完,还找了件棉质t恤给她穿上,做的非常温柔体贴,和五年前那个只顾自己爽爽完裤子一提拔*无情的江同非简直判若两人。   所以你看,世界上哪有真正不温柔的人,只不过他没有遇到能让他变得温柔的对象。   但凡稍加引导,便是世上最完美的情人。   长得帅身材好又持久又有钱,忠诚贴心懂得尊重她,这才是清欢想要的江同非。既然他在最初不是她想要的,那么她就把他变成最想要的。   江同非搂着清欢睡着了,他长得可真好看,怎么看都好看,但他的实力从不会让人忽视,江同非是上苍的宠儿。清欢心想,就凭江同非这张脸高原就输了,长得好看就是有先天性优势啊。   不过她没打算这么快就跟江同非和好,他现在这么乖是因为中间有五年的空窗期,因为审视自身得到的结论是自己之前做的确实错了,所以他会守身如玉五年,又因为确定他喜欢的是她,所以没有别的念头。可清欢太了解他了,别瞧江同非现在一副小媳妇的样子,他们要是马上和好,用不了多久,他的霸道跟占有欲又都上来了。   所以她要牢牢地把他抓在手心,不让他凌驾于自己之上。但一味的想要温柔体贴的江同非也不行,偶尔,狂野的江同非也别有魅力。   她很贪心,想要的东西都要完完全全属于她一个人,谁都不能阻止。   江同非根本没有拒绝或是反抗的余地,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清欢的网里待了五年,一个女人能用这么长的时间慢条斯理的布下天罗地网,他老老实实的投降才是对的。想到这里,清欢笑起来,掐了掐江同非的胸肌,又摸了两把,少年时期还有些瘦弱,现在可是绝对的强壮,胸膛宽广厚实,别提多有安全感了。   这才是男人,能让女人心动的男人。   江同非睡得正熟,怀里的异动让他撑开一只眼皮,见清欢没有醒,就低头去亲了她一口,嘴里喃喃念叨着姐,然后就又闭上眼睛睡了,跟个孩子似的。   可不就是个孩子么,只有孩子会这样渴望爱,并且守护爱。   多么值得珍惜的东西,清欢怎么舍得放手。她想要这如火一般的爱情,只有江同非这样烈火一样的青年才能给予,才能让她感到温暖,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   ☆、第六十九碗汤(十)   第六十九碗汤(十)   高原瞧着眼前的清欢,上上下下将她打量个遍,才感慨说:“这有男人的女人就是不一样的,看你这红光满面精神焕发的,和好了?”   今天是两人“交往”五年来的例行午餐,以此来证明彼此尚未分手。清欢喝了口果汁才说:“要你管。”   高原被她毫不客气地堵了一句也不生气,就问她:“你俩都好了,咱俩也该估摸着分手了吧?”   “嗯。”分手是必须的,不过……“分手前你还得帮我个忙。”   高原都没来得及问是什么忙,就看见清欢嘴角浮现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他眼角一抽感到头疼,上次她这么笑的时候,他买进的股票整整跌了二十个百分点。“我可以拒绝吗?”   “可以呀。”她很好说话的。“就是今年的合作我得重新考虑下了,毕竟咱俩要分手了不是。”   “……”他收回之前的话,这位哪里是女王,分明就是个女魔头!也亏得江同非能受得了她!高原本来觉得自己被压榨五年已经够苦的了,可一想到对清欢痴心不改的江同非后半辈子都逃不掉,顿时心情大好,不觉得难受了。   江同非跟清欢过了三个月蜜里调油的日子,不过这三个月清欢虽然经常跟他见面,到公寓里来留宿,跟他做|爱,但口风可真是一点也没松过,所以直到现在江同非还是战战兢兢的,不知道自己表现的怎么样,她满不满意。   在拍摄完卫氏的宣传片后,江同非被请到了总经理办公室,他特开心,一进门就叫了一声姐,脸上的笑容灿烂的像是太阳。灿烂的让清欢特别想给他撕下来把他弄哭,所以她对江同非勾勾手指头:“你过来。”   江同屁颠屁颠跑过去在她面前蹲下,他现在已经完全长成了,足足有一米八八,但他就这样温顺的蹲在清欢面前,甚至微微仰着头,让她可以俯视自己。   清欢摸了摸他的黑发,又亲了他一下,声音非常温柔,却也非常残酷:“小非,我要结婚了。”   哗啦啦,似乎有什么东西从江同非心底碎掉了。他呆呆地看着清欢,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明明他们相处的很好不是吗?明明、明明他觉得他们有希望在一起的,可她现在说她要结婚了!“不……姐,你、你不能结婚,你结婚了,我、我怎么办?”   他眼里迅速涌起泪水,他深知面前这个女人下定决心的时候有多么不容置喙,就像是当年喜欢他那样,她说不喜欢了,那就是真的不喜欢了,绝对不会更改。   “你放心,你仍然是卫氏的代言人,只不过我们之间没有关系了。”清欢笑着把他推开,“我不会为难你,代言费我照给,你仍然可以继续做你的影帝。”   “我不要!”江同非大吼一声,眼眶通红,“我也有钱,你嫁给我……不要跟高原结婚好不好?!”   “这不是钱的问题。”清欢撑着下巴看他,老神在在的,一点难过都没有。“高家跟我家关系很好,双方父母也都很满意彼此,我跟高原在一起也五年了,该结婚了。至于你……有钱又有什么用?门不当户不对的,我爸妈也不会同意。”   江同非心里像是有几千把刀子在一起剁碎自己的心脏,他眼眶发酸,又不肯让自己哭出来,站在那里,因为极度的压抑导致身体不住颤抖,就是铁石心肠的人看到也该心软了,偏偏清欢嘴角带笑,半点也不含糊。   对江同非来说,他用五年的时间去追逐月亮,最终的结局是终于再次触碰到她,然后短暂的交集后便彻底失去,这对他而言可以说是致命的打击。如果没有这段时间的“和好”,兴许他都不会这么痛苦,而清欢恰巧抓住了他的性格特点,从而轻巧的将他拿捏在手里,江同非现在就是如来佛手上的孙悟空,本事再大也翻不出这五指山。   他什么话也没说,因为根本说不出来,就站着,最后没忍住开始掉眼泪,用手胡乱抹,觉得这样哭实在是不好看,嘴巴张开又不知怎么去说服清欢,就怕她看到自己哭更觉得自己长不大了,然后转身就跑!   清欢一开始面无表情,等到江同非跑远了,她才再一次哈哈大笑起来。   坐在沙发上围观了全程的高原表示这个女人简直可怕。   五年来江同非在演员这个职业上摸爬滚打,遇到困难无数,但不管怎样的困难他最后都熬过来了,因为他知道他还有机会。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叫他绝望,如果清欢结婚了,他还怎么去争取她?真的,去做一个第三者?她会喜欢这样的人么?   但要他放手他又不肯,清欢就是他的劫数,以前是他欠她的,他希望能用自己的一辈子来偿还。江同非在颓废了三天后,痛定思痛决定还是要从源头入手,既然清欢不肯取消婚礼,那么高原愿意也是可以的!   被他约出来的高原在听到江同非的请求后把嘴里的咖啡喷了出来,江同非眼疾手快抓起手边的餐巾纸挡住,冷漠以对,“你觉得怎么样,我可以把我所有的钱都给你。”   我愿意!高原在内心深处发出呼喊,可是他不敢。女魔头说了,要是他敢走漏风声,就要他好看。   所以他尽量维持着表面的高冷:“不好意思,恕我不能答应你这无礼的请求。”   他一说完,江同非脸色刷的就变了!那速度跟学过变脸一样!“高先生,请问你有什么资格和清欢结婚?你身材不好,三十几岁就有啤酒肚了,还谢顶,也不高,撑死也就一米七五,长得更是一般般,倒是有点钱,可清欢比你更有钱,请你看看你自己,根本配不上她,如果你还有自知之明的话,请你立刻离开她好吗?”   这恶毒女配式的宣言让高原心痛的快要吐血,谁说大野狼变成小忠犬了,江同非分明还是那个江同非!卧槽,亏老子之前还同情你,就冲你今天对老子的态度,清欢把你虐死老子都不可怜!高原忍住吐血的冲动,露出一个虚伪的假笑,从包里摸出一张请柬,“我配不配得上她,这不是你担心的问题,只要她肯嫁给我就行,婚礼在半个月后,你可一定要来参加,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再不走他觉得自己会受尽打击而死。   高原现在是看明白了,他就是跟这一对犯冲,就凭今天江同非这么嚣张,今年的分成还得再往上抬!   这是女魔头欠他的!   剩下江同非坐在那里对着鲜红的请帖发呆,他打开,看到高原的名字跟清欢的并排在一起,恨的把请柬攥得咯吱咯吱响,高原离开是正确的选择,否则他挨揍的几率是百分之两百,江同非不打死他都是轻的!   在结婚前的这半个月,不管江同非怎么联系清欢都有用,她根本不肯回复他,甚至他去公司逮人,都进不去她办公室!她似乎铁了心要不见他,江同非试了几次后也放弃了,既然这样,他不如为抢婚做点准备。   联系好了人和车,清欢结婚那天,他到的非常早,宾客还没有来齐就摸了进去,他太着急,甚至都没有意识到平时保全工作那么到位的卫家今天怎么这么好进。   一路摸到了新娘房间的窗户外面,江同非猫着腰露出一颗头往里看,清欢正坐在镜子前面让人化妆,身边围了一群人。他安静地等着,直到清欢让所有人都出去,他才顺着窗户跳进去,一把将她抱住。   清欢假意吓了一跳,“你怎么来了?”   “我不能来吗?”江同非一字一句地从牙缝里迸出话来。   因为她背对着他,所以江同非看不见清欢脸上的表情,自然也不知道她的笑容有多么狡诈,清欢叹了口气,用语重心长的语气说:“小非,我不是跟你说了,我们之间没可能了,你今天来不来,我都是要结婚的,我不会跟你走,除非你杀了我。”   江同非的身体颤抖的厉害,清欢趁热打铁道:“你以前就做错了一次,现在还要再错一次么?别让我恨你。”   江同非的眼泪掉在清欢颈窝,他轻声问她:“你真的要结婚吗?”   她点了下头,嗯了一声。   江同非难受的快要死了,他没有办法用语言表达,干脆埋在她颈窝里哭。因为不敢发出太大声音,所以只有喉咙里有动静,以及大颗大颗的眼泪。好像真的无法挽回了,那么这些年的坚持又算什么?那他……今天来,又是为的什么?他不想让她讨厌他,他错了一次了,不能再错第二次了。   他动作艰难,想要放开手,可是不知为何双手难以移动,他只知道,今天他要拱手把自己渴望了多年的女人送到另外一个男人身边。   他越是犹豫,越是难过,哭的越是凄惨,清欢嘴角的笑容就越是灿烂。   直到房门被一把推开。   ☆、第六十九碗汤(十一)   第六十九碗汤(十一)   卫夫人一进来就看见她以前的偶像未来的女婿正抱着女儿在那里哭的那叫一个惨。她本来是想告诉女儿衣服已经送过来的,可现在……“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们了?”   清欢继续笑。   江同非一听见这个声音,抬头向来人看去,他曾经远远看过卫夫人几次,自然知道这是心爱女人的母亲。想到自己本来就比清欢年纪小,结果还被长辈撞见自己抱着清欢嚎啕大哭,这也太……面上努力想表现的成熟稳重,可内心却难过的要死,于是江同非脸上呈现出一种很古怪的表情,这种表情有些滑稽,卫夫人嘴角抽搐了两下,忍笑忍的很辛苦。   “没打扰,怎么了妈妈?”   “哦,礼服送来了,欢欢,你要不要试试?还是我这就叫人送进来?”卫夫人边说边拿眼睛上下打量江同非,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其实她现在最想做的是冲上去要签名……   清欢微微一笑道:“好的,送进来吧,都调整好几次了,正好试试,看尺码有没有问题。”   “行。”卫夫人转身走了两步,回头看一眼,然后再往前走两步,一直走到房门口,准备把房门带上的时候才一脸纠结的转过身来:“我说欢欢啊……今天是你们俩结婚的日子,就别把人家小非欺负哭了吧?”她这个女儿是什么性格,她这个做妈妈的最清楚,以前还比较纯良,后来年纪越长心眼越多,用她爸爸的话来讲,那一颗心,可比其他人多生了十七八个窍,所以刚听到清欢说她要结婚的时候,卫夫人是很开心的,毕竟这是自己期盼很久的。   可这丫头却说新郎要换人!卫夫人整个人都不好了……都跟高原谈了五年了,结果现在却说要换人?!到结婚的关头竟然要换新郎?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不过卫你夫人所有的疑惑反对挣扎……都在得知新郎要换成谁的时候烟消云散。江同非?那可是她的偶像啊!   清欢还记得她刚跟母亲说自己要和江同非结婚的时候母亲那担忧的目光:欢欢啊,妈妈知道你孝顺,但你也不能因为妈妈喜欢江同非就强抢人家回来当老公啊!   她用了一个多小时才彻底说服母亲,让她相信自己是真的跟江同非是恋人,否则她这位想象力极其丰富的母亲还认为她是那种强抢民男的女恶霸呢。   卫夫人说完那句话,还对满脸泪痕的江同非笑笑:“小非啊,你多担待着点儿,欢欢从小就被我跟她爸爸宠坏了,难免有些小脾气,你别把她的话往心里去,她就是喜欢说些口是心非的话,别哭别哭,今天可是大喜日子,一会儿客人都来了,你们可不能闹别扭。我先出去让人把礼服送进来,你们赶紧试试看。”   等到卫夫人离开,门被带上,江同非带着眼泪呆在原地,清欢从他怀里挣脱他都没反应过来,一脸呆滞的看着清欢。这跟他想象中的情景不一样啊?!这、这到底怎么回事?!   清欢仔细看了看他哭的样子,眼窝深陷黑眼圈厚重,头发乱糟糟衬衫皱巴巴,都不知道几天没洗澡了,再加上脸上的眼泪,啧啧,那叫一个凄惨可怜。可是,她看得好开心啊,觉得五年前在江同非那里受到的伤心愤怒一瞬间烟消云散了。   摆出一副嫌弃脸,却伸手在江同非脸上抹来抹去,帮他把脏兮兮的俊脸给擦干净,先是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这孩子长得是真好看,然后去捏江同非的脸,问他:“想娶我吗?”   江同非想都没想就回答:“想。”做梦都想。   “那你知道错了吗?”清欢说。   “知道了。”仍然是乖乖的回答,一点犹豫都没有。他确实是知道自己错了,只是不知道还要怎样才算改正的彻底。   见他如此听话,清欢这才满意的点头,照目前这情景看来,以后江同非也会被她吃的死死的。其实她气早消了,之所以这么折腾江同非,除了不想让他好过之外,更大的原因是想要去看看,他的爱,究竟能有多么炽热。   那是她这个年纪无法给予和燃烧的爱,因此需要江同非更加爱她,以此来证明自己仍然拥有去爱的能力。这样子或许不太公平,却是两人能在一起的唯一可能。   哪有完全公平的爱情呢,总有一个人爱的多一些,一个爱的少一些。   清欢揉了揉江同非的头,恰好卫夫人带着人把礼服推了进来,一条雪白梦幻的婚纱,还有一身白色剪裁精致的西装。   卫夫人看着礼服都觉得奇怪。女儿长大了,很多事情都可以自己拿主意了,像是这次的婚礼,就完全没让他们插手,但是这礼服的尺寸看着怎么不对劲啊?   接下来就看见清欢拍拍江同非的脑袋:“去,把婚纱穿上。”   江同非:“???”   他还没从激动的心情里平复过来,只能茫然地看向那条婚纱。做工精细,边缘缀着细碎的钻石,一看就价值不菲。但是……   “欢欢,这婚纱应该新娘子来穿啊!”卫夫人说。   “对啊。”清欢理所当然道,“是我娶他,当然他是新娘子,婚纱应该他来穿,否则这么长我怎么穿?”她虽然也不矮,但跟一米八八的江同非比起来就不够看了,那套白西装才是属于她的。   卫夫人整个人都惊呆了,江同非却不在乎这些。对他来说,这就是一场美好的梦,如果能够娶她——不,是嫁给她,那他也是愿意的,反正他父母双亡,这世上唯一让他在一的就只有她一个。只要清欢开心,他做什么都愿意的。   把闲杂人等都赶了出去,清欢回头轻挑江同非的下巴:“快,去换上。”   这几个月的包养生涯下来,清欢早把江同非的身材摸了个透彻,婚纱完全是按照他的身材来的,江同非长得好看,穿上后不仅不显得古怪,反而有种雌雄莫辨的俊秀。清欢很满意,自己也毫不避讳地挡着江同非的面换上了西装。这下子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个身材异常高挑的新娘跟一个稍微娇小的新郎在一起,完全看不出有哪里不对。   清欢踮起脚尖去吻江同非,他眼眶还是红红的,但是很乖巧很听话,看得出来对她的死心塌地,于是她也不想再继续虐他了,以后的日子里,她有的是法子继续收拾他。“你今天是一个人来的吗?”   江同非沉默了两秒,脸一红,招了:“我是来抢新娘子的。”找的人跟车都在外头呢。   “我不喜欢别人盯着我看。”清欢说,耸了下肩,“今天的宾客很多,可我不喜欢。我规规矩矩的活了很多年了,现在叛逆期才姗姗来迟。”   她把他拉低一点,送上自己红润的唇瓣:“所以,你愿意带我一起逃婚么,小新娘?”   江同非毫不犹豫地说:“我愿意!”   两人相视一笑,有很多话根本不需要说出来,对江同非而言今天这一切就已经是莫大的惊喜了,他完全不去考虑后果,也不去想未来,他只知道现在,他渴望的人愿意与他在一起,别说是让他穿婚纱带她逃婚,就是让他把自己阉了……不行,除了阉了不行,做什么都可以。   他穿着婚纱从窗户跳出去,然后笑得傻兮兮地伸手去接清欢。清欢调整了下领结,一跃而下,然后穿着婚纱的强壮新娘把娇弱的新郎抱在怀里,如他来时那样又偷摸摸溜了出去。   车子是早就准备好的,所以一点麻烦都没遇到。等到驶离了别墅区,清欢才哈哈大笑起来,她撑着下巴去看开车的江同非,他没忍住也过来看她,一路开到以前的公寓,从刚进门开始,衣服就被丢了一地。   灵与肉的结合足以代替一切语言。   江同非就是再傻,等到做完后也反应过来自己是被涮了,想到自己哭的那样凄惨幼稚,他先是觉得不好意思,然后又觉得十分甜蜜。这证明这些年来,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在念想着不是么?可是当他抱紧怀里的清欢去问她的时候,她却困的不肯理他,还因为他的喋喋不休直接上嘴咬。   江同非疼得龇牙咧嘴,有点委屈,可是又很如释重负。虽然清欢没有搭理他,可是他嘴角的笑容却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姐。”   清欢唔了一声。   “你一直都在看着我,对不对?对不对?对不对?”   连问三个对不对,烦死了,清欢没理他。   “这些年我做什么都一帆风顺的,是你暗中帮我打点的,对不对?对不对?对不对?”   废话真多,清欢还是不理他。   她越是沉默江同非就越是开心,开心的……又硬了,清欢嘴角微微一抽:“我困了。”   “姐、姐……”江同非抱着她把脸在她颈窝乱蹭乱亲,“我真开心,我也爱你。”   说的好像……她说过爱他似的。   但是过了很久,清欢还是轻轻地、温柔地回抱住了他。   此后雨过天晴,一生相守,再不分开。   ☆、第七十碗汤(一)   第七十碗汤(一)   【她爱上他,又杀了他。】   【这是命运。】   清欢刚转进香堂后面的小厢房,还没来得及看清眼前情况,便被人抵在了墙上,僧袍被从底下掀起,露出细长双腿。男人的手火热狂肆,从她大腿一路蜿蜒而上。   几乎是没有语言的,但清欢知道自己心甘情愿。她喜欢这个男子,从他刚住到净心庵的时候,从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喜欢了。   喜欢的不得了,甚至因此破了色戒,化作他身下一滩柔软的水,从出家人变成芳心暗动的少女,柔情满千,飞蛾扑火。   这一切都是瞒着其他人进行的,她小的时候被师父从路边捡来,逐渐养大,自然就出了家,只是不经历人世间的情爱,又谈何看破呢?魏长安是某个雨夜出现在净心庵门口的,他身受重伤,因此虽然庵里不收外男,但师父心善,还是救了他。不过为了庵里大大小小的师姐妹们的清誉,魏长安不能到处乱走,清欢就是那个每日为他送饭与药的人。   她心思单纯简单,他稍加诱哄,便得了她的身子,日日颠鸾倒凤,好不快活。   “长安……不、不行……”   “有什么不行的。”魏长安亲亲她软软的脸蛋,少女身上的清香鲜嫩,与她身着僧袍的禁欲高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成为了让男人疯狂的存在。他修长的指尖从她身上掠过,轻柔吻遍,呢喃着:“清欢,娇娇,你难道不想我么?”   他是她的情郎,但清欢每日只有送饭及药的时候才能到这厢房里来,师父将她看得极紧,但净心庵藏了个男人这样的事,师父除了她谁也不信任。   有的时候清欢无法理解师父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她不是很聪明的人,可用师父的话来说,她因此显得更加纯白无垢,有一颗佛心。虽然清欢并不能明白什么叫做佛心,但师父说的,肯定都是对的。   所以她既为魏长安感到心动,也因为自己背叛了师父所说愧疚难过。但是,十六岁的少女懂得什么呢,她这一生都在净心庵长大,如果不是魏长安的出现,她甚至都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种人叫做“男人”。   她的沦陷是那样理所当然,斯文优雅的魏长安跟净心庵里任何一个师姐妹都不一样。他跟她讲过的故事是清欢从来都没有听过的,在她心里,他就是世上最博学的人,因而被连哄带骗,半推半就便给了自己的身子,青涩少女初尝*,便如稚嫩的花骨朵悄然绽开,透出鲜活的妩媚娇嫩来。   即使穿着象征六根清净的僧袍,也遮掩不住清欢眼角眉梢流露出的活色生香。   “想……我、我也想你……”清欢被他逗得说话结结巴巴,“可、可是……师父要我……要我去……做……做早课……”   温和儒雅的男人用低柔的声音引诱着这个美丽纯洁的小尼姑,他外表是光风霁月的清俊公子,实则做事最是狠绝,不择手段。魏长安从不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可不是么,这个看似清净的净心庵,也不过是藏污纳垢之地。   唯独他的小娇娇,干净无暇,是这片肮脏之地的唯一雪白。   “做什么早课,心中有佛,胜过口中念叨千句。”魏长安被她一句想念勾的怦然心动,若说他为何直到现在也仍然扮演一个文弱书生的形象,那便是为了清欢。否则这等污秽之地,他早就将它铲除了。   清欢茫然中,隐约觉得他说的似乎也有道理,她对佛法是不精通的,因为并不怎么聪明,但又觉得这话是歪理,想要反驳,已经被魏长安的吻驱散了神智。   “娇娇……”他吻着她,试探着问她,“待我伤好,我带你离开这里可好?”   离开?清欢从未想过离开。她迷醉的美眸似是有水光荡漾,“我要留下来……传承师父的衣钵……”   魏长安轻咬她小巧的耳朵:“你要做一辈子尼姑么?你不想嫁给我么?”   “……嫁?”   她被吻的迷迷糊糊,听到不解的词还要再问的模样十分娇俏可爱,魏长安黑眸一软,手下的动作都变得轻柔起来,小娇娇软软嫩嫩,像是块甜美软糯的白玉糕,他不会让她在这样的地位继续待下去。这么脏,会玷污她。“就是跟我一生一世在一起,你同我走,我带你回家。”   其实清欢到现在都还不知道魏长安是做什么的,她所见到的魏长安无比温柔,虽然在疼爱她的时候难免有些粗鲁急躁,但事后的百般温存让她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可她从小就听师父的话,若是师父知道自己想离开,会不高兴的。   所以她从没想过跟魏长安离开的事情,她甚至不曾想过与他一生一世,她只想在他还在的时候,能让他记住自己。   佛说,不可强求。   她睁着的眸子显得天真而无情:“那是你的家,不是我的。”   她觉得师父对她很好,魏长安也是这么觉得的,这是他让那个老尼姑活到现在的原因。可他不知道,老尼姑对待清欢的确是好,可那与其说是好,倒不如说是教了清欢一种纯真的无情。让她至真至纯,也让她最为多情,最为无情。她如此精心的养育清欢,不是因为心疼这个孩子,而是因为清欢有着惊人的美貌与脱俗的气质。   清欢能够成为她手里最危险也最可怕的武器,偏偏武器却不自知。   清欢不懂。   她生来就在净心庵,就在老尼姑手中长大,按照老尼姑为她设置的路线一点一点成人。魏长安是个意外,他们对彼此而言,都是一个意外。   清欢的危险魏长安不晓得,因此按照命运的轨迹,最终他会死在她手中。   但那是将来的命运,还没有发生。   清欢能够干干净净地成长,没有像其他师姐妹一样成为淫窟里的一员,就是因为她是老尼姑这么多年来经手过的最优秀的一颗棋子。本来,她是为世间最至高无上的人准备的。但谁能想到,却会被魏长安捷足先登,采下这朵看似无害的食人花呢。   魏长安,天生大凶之命,谓为极凶之煞,也因此深受官家信任,任金鳞卫指挥使,直接听命于官家。他看起来温和宛若文弱书生,实则杀人如麻冷血无情。他无父无母,无亲无朋,孑然一身,最适合做这样满手血腥的勾当。他杀了数不清的人,若有小儿啼哭,家中父母只说一句指挥使大人来了,便能使小儿止泣。   长久下来,便有了个煞星的威名,令人闻风丧胆。魏长安不在乎名声,他活着,从来都不是为了名声。   可是当他奉命前来追缴叛党余孽时,探查得知叛党在京城郊外所建立的一家尼姑庵,外表是出家修行之地,内在却藏污纳垢,一边做着传递消息的事,一边行着淫窟的勾当。   本来直接将尼姑庵剿灭,干脆利落,但魏长安却无意中见到了清欢。她小小一只,半点儿也不怕他,明明那个时候他戴着恶鬼面具,只露出一双漆黑眼眸。   她甚至踮起脚尖好奇地伸手来摸他的眼睛,魏长安愣住了,一时忘记反抗,柔软的小手触及长长的睫毛,他躲了一下,就看见她歪着小脑袋好奇地问:“你吃人肉么?”   魏长安才意识到她见到自己脸上的罗刹面具,便以为自己是真的罗刹了。尤其那会儿他满身都是血腥味,刀刃上还滴滴拉拉的缀满鲜血。   他被她迷住了,竟然都忘记去想为何一个天真至纯的小尼姑,在看到血和佛教恶鬼时一点都不害怕。   但那又怎样呢,他鬼迷了心窍,刺伤自己迫使老尼姑在清欢的请求下收留自己,然后在小厢房一住就是一个多月。他夺了她的处子身,越是清楚净心庵的本质,便越想带她离开这个污秽之地。   “我的家就是你的家。”魏长安不住啄吻清欢的脖子,温柔又霸道地占有了她。   她被摆布的迷糊时什么好听话都会说,魏长安便逼着她把喜欢自己想嫁给自己愿意跟自己走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才不知足的将她放开,告诉她说:“再等几天,好吗?”   “好呀。”有什么不好的,不过……等什么?清欢没问,因为她腰酸背痛,特别想休息。   她想不了太复杂的东西,认定的就绝不会改变,可以说非常死心眼,老尼姑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确认清欢会成为一把锋利的致命的刀,并且绝不会反噬自己。   或者说,她一直都在给清欢洗脑。让她牢记师父的命令不容违背,师父要她怎样便要怎样,因为师父是救了她的人,是把她养大的人,她要回报师父,而不是惹师父生气。   魏长安沉溺于儿女情长,老尼姑早发现了他的不对。她也深知自己逃不出去,但是,就算是死,她也要拉着魏长安垫背。   他不是喜欢自己的小徒儿么,那么死在她手里,也一定觉得心满意足吧?   ☆、第七十碗汤(二)   第七十碗汤(二)   魏长安没弄懂老尼姑临死前那个诡异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这个老东西死了,金鳞卫很快就会来将这里夷为平地,那么在这之前,他要带他的小娇娇离开。   清欢本来正在房间里沐浴,只听得窗户轻微响动,随后便有人落了地。那人一点也不担心被她发现,如此光明正大,除了她的情郎又还会有谁呢?   但尽管如此,她也还是把身子沉到水下,只露出一张小小的瓜子脸在水面上,望着一身玄衣逐步走近的男人,莫名觉得今晚的他看起来和往日很不一样。那玄色的袍子上绣着金色的暗纹,走动间便见一条金龙于其上翻滚,然而那金龙却是没有眼睛的。   魏长安在庵里养伤这段时日,穿的都是僧袍,就这还是清欢用庵里多余的布匹给他做的,僧袍穿在他身上时,他看起来就像个飘飘欲仙的出家人,可今夜他身上这件袍子,却让他看起来仿若恶鬼。   俊俏的让人心动,却又碍于他身上的血腥气叫人敬而远之。清欢歪着头,眼睛干净皎洁:“你怎么来了?”   瞧着她那活色生香的模样,魏长安的喉头微微一动。他不好女色,唯独对着清欢见天的*勃发无法自控,明明是要将她抱走的,可瞧着热水中她娇弱可人的模样,心中想的竟是还有时间,不如先疼爱她一回。   随着他的走近,玄色袍子掉落在地上,连带的还有里衣与亵衣,清欢睁着眼睛看他,也没有半点羞涩。她心中没有男女之别,再加上两人早颠鸾倒凤过不知多少回,那事儿做起来双方都快活,她只是看着魏长安颀长强壮的躯体与俊美无俦的容貌,便觉得一颗芳心不住地颤。   这浴桶小得很,但正因为小,于是趣味也多。本来魏长安真没想要在这里胡闹,可清欢柔媚的眼神带着无辜与可怜,不正是勾着他在这里快活一回么?   他自幼习武,做的都是不能见光的事,可以说是皇帝手中最锋利也最可怕的一把刀,体力自是不必多说,清欢这小身板不够他折腾几回就散架的,在他怀里轻轻的吸气,小声哭喊,便晕了过去。即便魏长安用自己的外袍包住她,又把她带离尼姑庵,她也没有醒来。   自然也就不知道尼姑庵发生的事情,更不知道师父死了,顺带着……也把师父一直在自己耳朵边洗脑的“师父待你有养育之恩倘若有朝一日师父死了,你一定要为师父报仇”……之类的话,全忘了。   反正……也没发生不是么?   魏长安在京城的指挥使府邸占地很大,从前这里是某个异姓王的居所,后来这个异姓王心太大,篡位失败被诛杀九族后,据说这里就一直闹鬼。魏长安任指挥使后,杀人如麻,官家便将这座府邸赐给了他,也许是他血腥气浓,自打他住进来后,这里什么怪事也没发生过。   府里没有婢女,只有做粗使的丫头,长得都非常的……,当然力气大也是真的,魏长安心里没有性别之分,只有该不该杀。以他这可怕的占有欲,也绝不会允许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看到或是碰到清欢的身体,因此不让任何人靠近她,除了必要的保护之外,他甚至不许手下看她一眼。   清欢也不在乎有没有人伺候,她在净心庵的时候没人伺候,不也过得好好的?再说了,在庵里她还得伺候师父呢。刚醒过来的时候清欢还有些生气,她从没想过离开净心庵,那里就是她的家,她准备以后接过师父的衣钵当住持师太的,可现在她被个恶霸抱回家不说,还不许她再穿僧袍,每日给她绫罗绸缎,但他也不想想,她连头发都没有长,穿上这些华服岂不是不伦不类。   因此还跟魏长安置气,魏长安哄着她惯着她,她自己就觉得对他发脾气不对,又乖乖到他身边喊他的名字了。   她就是他生命里唯一的一抹白,魏长安不容许任何人玷污她。因此净心庵的事情他尽皆抹过不提,只说她师父把她托付给他一段时间。清欢信任他,也不曾多问,再说这指挥使府很大,就算魏长安不陪她,她每天四处逛逛也觉得很好玩。   但这里是真的闹鬼。   她亲眼看见一个肚肠子拖在外面的人……啊不,是鬼,满脸血污的从厨房爬到一个侍卫的背上,还有一个没有脑袋穿着裙子的女人如影随形的跟着她,更有甚者,在她无意中走到水池边的时候,还看见里头被泡发的死人——当然那就不是死人,是死人的鬼魂了。他们都拿狂热的目光看着她,似乎她身上有什么宝贝一样,那种眼神,好像清欢很美味,可以吞噬掉。   不过清欢一点也不怕,她甚至乐此不疲的在府里四处逛,找鬼玩,然后一个两个的数数。   这些鬼看起来都血淋淋的,又丑又凶,但它们都怕魏长安。每当那个男人回来的时候,即使它们在对清欢张牙舞爪,也会在第一时间匍匐在地上不敢乱动,盯着魏长安的眼睛里又是愤恨又是畏惧,然后清欢就会看见魏长安身后又跟了几个新鬼。   后来她大概就明白了,只要魏长安杀了人,那些死掉的人就会一直跟着他,想要报仇,又畏惧他身上的杀气不敢接近,所以便把指挥使府当成了大本营,见天的胡闹,所以指挥使府里人非常的少,能留下来的都是魏长安手下的金鳞卫,而且是八字最硬,最不惧鬼神的那种。   至于府里很少见的下人,他们都只在白天干活,天不黑就会离开回家,若是遇到阴天下雨,那是不会来的。   有一回清欢听到他们在说什么外头的人管指挥使府叫鬼府,要不是银子多,他们才不来呢。   魏长安看不见鬼,那些鬼也不敢在他面前造次,因此他并不信鬼神之说。不过这些流言缠着他倒也有好处,至少官家不会认为他危险到足以危及到自己。   “长安,我不想做。”   因为自己被抱到指挥使府,离了净心庵,清欢生了三天气,这是第四天,她好不容易气消了,早就馋肉的指挥使大人便将小娇娇剥了个精光,正要动手,就被小娇娇推开,一时间进退两难。   可低头一瞧,小娇娇粉腮娇艳若桃花,水眸迷离媚态横生,怎么看也不是不想要的样子。她身子早被他调|教惯了,轻轻一碰就敏感的不得了,但这……   “它看我。”小娇娇不高兴地扯过被子把雪白娇躯掩住,她是喜欢情郎长安,但不喜欢被一个眼珠子都掉到肚脐眼上的鬼瞧见。   “谁?”   这色鬼畏惧生前杀死它的指挥使大人不敢接近,但忍不住色心,魏长安身上的杀气将它挡在一定范围外,因此它只能远远地缩在角落里欣赏,然后望着自己再也站不起来的小兄弟黯然神伤。   要不是它叹气声太大,被亲的七荤八素的清欢也不会发现它。   “一个色迷迷的家伙。”清欢不高兴的往色鬼的地方看去,一边声音软软的形容它的模样。   魏长安一听心里就有了计较,七尺左右的个子,穿着白色绣花的外衫腰间还别着一把折扇,可不就是前些天被他砍了的采花大盗么?他当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他身为金鳞卫指挥使,又负责整个皇宫与京城的戒备安全,自然不会容忍一个采花大盗在京城放肆横行,糟蹋好人家的姑娘。   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死都死了,色心还这么大。不过……“你看得见?”   清欢说:“看得见呀。”   她讲话总是带个呀的尾音,因而显得更加软糯,像个白玉团子,倒是一点害怕的模样也没有。   魏长安数日不尝这美肉,早就心痒难耐。从前不近女色,哪里知道自己的*对着清欢就一发不可收拾。他顺着视线冷眼往后看了下,声音阴狠:“信不信我挖了你的狗眼?”   他积威极深,那色鬼吓得倒抽了口气,个怂样儿看得清欢娇笑不已:“你怎么挖,他的眼珠子都掉到裤裆了。”   色鬼怕死了魏长安,连滚带爬的飘走了,清欢笑完了,告诉魏长安说:“它走了。”   魏长安掌风一挥,黑眸在看到她的时候便又恢复了柔和,正要将锦被扯开,却被清欢拒绝:“万一又有东西进来……”   “它们不敢。”   “我说的是万一呀!”   魏长安微微眯了下眼睛,突然掀起被子,自己钻了进去,清欢呀的惊叫一声,便被他鼓弄的没了声音,这回帐子被放了下来,里头情话不绝女声甜美,再没鬼能看到了,毕竟它们在魏长安的压制下,连厉鬼都当不了,想报仇?那更是天方夜谭,顶多就是在夏天的时候散发一下自己的怨气,所以指挥使府夏天这会儿最是凉快,冰块都用不上,最适合避暑了。   ☆、第七十碗汤(三)   第七十碗汤(三)   清欢的头发长出来了,乌黑的,摸起来又软又细,却又很浓密,再穿上魏长安给她准备的绫罗绸缎时也就不显得那么奇怪了。   魏长安希望她能变成专属自己的小娇娇,把过去的一切都忘掉,尤其是那劳什子的净心庵,最好永远都不要想起来。他心中的清欢一眼就能看穿,干净清澈宛如天边云朵,但真正的她,真的是看起来那样子宛若琉璃纯洁无暇么?   也许在这雪白之下,隐藏的东西,仍旧是黑暗的,是魏长安缠身多年,他渴求的美好,也许并非是真的美好。   魏长安每日回来的时候身上都带着血腥气,有的时候他的袍子都在滴血,因为是玄色袍子,因此看不大清楚,但气味十分刺鼻,清欢却每次都扑进他怀抱,丝毫不在意衣服会被弄脏。   她不爱富贵荣华,不爱金银财宝,她就只爱她的情郎,只是这种爱隐藏的太深,就连她自己都没有看清,也许只有她失控,才能显露出来。   那种,烈焰焚身,不顾一切的爱。   “娇娇……”魏长安躲闪不及,被等在门口的清欢一把扑过来抱住。他其实是能躲开的,只是清欢次次都扑的不顾一切,那种飞蛾扑火的架势,他若是躲开了,她非摔着不可。“我身上脏。”   鹅黄色的裙子又脏了,染上鲜血的味道。清欢小鼻子轻轻抽了抽,理所当然地说:“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   他以为她说的是他平日里洗干净换上常服的气息,却不晓得清欢说喜欢的味道,是指他身上的血腥气。她虽然在净心庵长大,也不曾沾染过脏污之事,但隐隐总是有些耳闻所见,只是潜意识告诉她要保持乖巧纯洁,否则便会活不长。   她习惯了戴上面具,久而久之,连自己都忘了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了。   听清欢说喜欢自己,魏长安眉眼含笑,她的一双小手在他腰间围了一个圈,小脸埋进他怀里先是揉了揉,然后仰头看他:“你今天回来的特别晚。”   抓了个人,为了审讯花了点时间,而为了抓人遇到的阻碍最后全死在他手下,清欢看向魏长安身后那一连串粽子一样血淋淋的鬼魂,不以为意:“它们都跟着你回来了。”   “它们?”   结果魏长安一回头,这群怂鬼就全部消失不见了。清欢露出雀跃的神色:“长安真厉害!”   她虽然能看见鬼,但这些鬼并不怕她,反而总想上她的身,不然就是死死跟着她,不过她不在意这些,再加上与魏长安缠绵过,身上沾染了他的气息,这些鬼也顶多就只能做点鬼脸吓她,基本上靠不到她一根毫毛。   魏长安就不一样了,如果说人怕鬼,那么鬼就最怕他这样的人。他简直就是天生的鬼怪克星,比最恶的鬼还要凶。那些跟在清欢身后图谋不轨的鬼,看到他都怕的体似筛糠,即使知道对方根本看不见自己。这简直是最憋屈的事了,死后化作厉鬼尚且不敢找生前害死自己的人报仇,生前怕的人,死后也仍然畏惧。   而魏长安不惧鬼神,自然也不在意自己四周围绕了多少意欲将自己杀之而后快的鬼。他在清欢的纤腰处轻轻摩挲,两人欢爱了无数次,他对她的身体了若指掌,只要稍加逗弄便能让她化作一滩水软在自己身下。   只听得清欢嘤咛一声,依附在他怀中,宛若缠绕大树的青藤,一边微微颤抖一边软声哀求:“长安……别、别这样……在看……”   在看,什么在看?魏长安想了两秒才恍然:“它们不敢。”   其实他是不信鬼神的,但清欢既然能看到,也许这世上真的有他无法理解的东西存在。随即魏长安感到了不妙,若是这样,再把她一个人留在府里,是否太危险了?“娇娇,日后你跟着我,我到哪儿,你就到哪儿。”   清欢茫然地看了他一眼,反应过来后点头,她自然是想无时无刻都跟他在一起的。离开了净心庵,他就是她唯一认识也唯一信任的人,每日待在府里虽然可以探险,但到底不如同他在一起的时候温暖快活。   魏长安得她点头,露出欣然笑容,他握着清欢的一只小手,以极温柔,也极色|情的方式一一吻过她手指,灵巧的舌尖裹住娇嫩的指腹,清欢浑身都颤了一遍,有一股奇怪又熟悉的感觉从脚底直冲头顶,让她没了力气,娇滴滴的被魏长安抱起,在鲜红的血色中缠绵不已。   第二日,金鳞府的金鳞卫们就目瞪口呆的看着驾马车来的指挥使大人先是把马车停在门口,然后从马车里抱出一团……呃,也许是一坨?用毯子包的密不透风,偏偏又小小一只。魏长安无视了属下们惊讶的表情,连眼珠子都不让清欢露出来,若非不小心她的小脚蹬开了毯子,金鳞卫们都没看出来指挥使大人抱的是个人。   那小脚穿着月白色的绣鞋,上面缀着珍贵的南珠,正随着指挥使大人的动作轻轻晃动,小小一点,都不及他们掌心大,显得分外娇俏可爱,令人见了生出一种想要把玩的冲动来。   只可惜这只是惊鸿一瞥,很快便被指挥使大人藏的严严实实了。金鳞卫们不敢抬头冒犯,都把头低到了胸口,生怕被指挥使大人发现自己的无礼。   清欢也没想到魏长安会把自己包裹的这么严实,她都快要喘不过气来了!所以她才在毯子里死命挣扎,不过都被魏长安给武力镇压了。她特别不开心,所以直到毯子被揭开,整个人都是气鼓鼓的。魏长安来亲她她还躲,后来躲不开就伸手把自己嘴巴捂住,总之就是不给亲。   魏长安有些想笑:“娇娇,你这是做什么?”   “你为什么让我喘不过气?”杏眼圆圆,真的是非常不开心。   魏长安却挑眉道:“我不是每日都叫你喘不过气么?”   清欢愣了一下才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脸红了一下,又犟道:“那、那又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魏长安随口一问,捏了捏她腰间软肉,那是她的敏感地带,嘤咛一声,整个人便没了劲儿,软趴趴倒在他怀中,眼眸水汪汪的,一副小可怜的样儿。她这模样瞧起来实在是惹人怜爱,魏长安便捧她在手心亲了又亲,直把她亲成了软软糯糯一只白玉团子,再也想不起要气什么了,才哄道:“外面的人都坏得很,我不喜欢他们看你。”   说白了,还不是他的嫉妒心与占有欲在作祟,他喜欢的,就是看也不许别人看一眼,恨不得把清欢藏起来,这辈子不见除他之外的第二人。   温柔的大手在清欢头上揉了一下,“等到以后,你若是想出去,我再带你出去逛逛。”   带我出去逛逛?   清欢才不信呢,他能有这样大方?再说了,他身后总是跟着一连串血淋淋的恶鬼,因此他才总给人一种冷酷阴森的气场,所到之处简直寸草不生,真要上街,整条街都能瞬间清空喽。   但她不想跟魏长安置气,偶尔撒撒娇闹闹脾气也就算了,这种事,她一看就知道他是极上心的,并不想叫他不高兴。再说她对世间万物也没有什么*,除了魏长安,她什么都不喜欢。   “我不喜欢出去逛,我只想跟着你。”清欢学着魏长安亲吻自己的模样,笨拙的在他薄唇上吻了一下,“你到哪儿,就把我带到哪儿,那样我就很高兴了。”   这个答案简直说到了指挥使大人的心坎里,他甜的黑眸无比明亮,恨不得把清欢给揉进自己身子里去。而指挥使大人的爱都是用行动表达的,我很喜欢你,我特别喜欢你,所以我就要上你。   这里还没有来过呢,有时候他正处理公务,突然间想起清欢,便会渴求她的身子,盼着能与她在各种地方都来一次,金鳞卫府戒备森严,不容外人进入,他办公的院落更是死寂安静,再合适不过了,绝不会有人来打扰。   清欢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魏长安剥了衣裳,羊脂白玉的一团倒在书桌上,虽然是夏季,但有魏长安在的地方清凉无比,书桌又宽又长躺起来很舒服,缺点是有点硬,硌的她的美背火辣辣的疼。   两人一直胡闹了两个时辰左右,若非有属下有事禀报,天赋异禀的魏长安绝不会如此轻易停下来。   清欢再如何不简单,再如何黑暗,身体也仍然是个弱女子,十六岁的姑娘嫩的宛若青葱,哪里经得起魏长安这般疼爱,早哭的睡了过去。   他便将她抱到屏风后的床上歇息,将被子盖上,走了两步,想起她说过总有恶鬼跟着她,便又解下自己从不离身的短刀放在她枕边。   他喜爱的人,谁都不能让她不高兴。   ☆、第七十碗汤(四)   第七十碗汤(四)   魏长安平日里惯用的武器是刀,但他腰间总是别着一把短刀,这把短刀浸润过无数鲜血,煞气极重,放在清欢枕边,任是多厉害的鬼也不能靠近分毫。   因此当清欢醒过来的时候,瞧见这把暗金色的短刀时,便不由自主地露出微笑来。她欢喜地将短刀捧在掌心,本来想要下床去,谁知稍微一动,双腿间便酸软不堪,只得又缩回被子里,出声喊了一声长安。   魏长安很快便循声而来,见她醒了,先是对她笑了一笑,而后把她连人带被子一同抱到怀里,裹得严严实实的,亲了亲她因为刚睡醒而热烘烘的粉颊,问道:“可是饿了?”   清欢点点头,这倒是,睡了不短的时间,睡前还剧烈运动了,她不饿谁饿?等到饭菜端上来,魏长安便让所有人退下,这才把清欢抱出屏风,总之就是不给任何人看见。   清欢是吃素的,不过跟魏长安在一起后就不吃了,她色戒早破,清白的身子没了,还在乎什么不吃肉的条条框框么。魏长安喜爱她这一点,对她来说,任何在净心庵不能做的事情,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都希望清欢能毫无顾忌的去做。   鹿肉比较难嚼,魏长安便将鹿肉用刀切成小块,一点一点喂进清欢嘴里,小姑娘眉眼弯弯,因为吃到美味整个人的心情都很不错。她也不是只顾自己吃,还记得反喂给魏长安,虽说他不爱这样一小点一小点吃,可小娇娇用樱桃小口喂的,自然是无比美味。   可惜的是这样温存的时光并不长久,很快的,就有不识相的人打破了这一切。首先是外面传来躁动声,随即清欢听见女子的声音,似乎是非要闯进来。她立时就不高兴了,扯着魏长安的黑发,“有人。”   她被包在被子里,也就露出上半身,还坐在魏长安腿上,仅有双手能够自由活动,否则她是想跳下去看看是谁这么胆大包天的。   没等魏长安再把她藏起来,门口就出现一个身着红衣美的张扬的少女,她手上拿着一条缀满宝石的鞭子,身后跟着的是数名金鳞卫,看起来他们都不敢对其不敬,而少女看到魏长安第一眼的欣喜很快就被他怀里的清欢给变成了愤怒。连话都不说,直接一鞭子抽过来,目标正是清欢如花似玉的小脸,若是这鞭子真的打到脸上,那不毁容也得去半条命。   但魏长安伸手抓住了,即使他的手因此被鞭子上锋利的倒刺刺的满是鲜血。他表情阴冷,冷冰冰地看着来人:“滚。”   少女被他这无情的语气气得眼圈一红,指着清欢说:“你不肯做驸马,就是为了这么个、这么个小贱人吗?!”   魏长安黑眸微微一眯,他不在乎旁人的流言蜚语,却不能容忍有人说清欢一句不好,即使面前这个是官家最宠爱的公主,他也仍是一点面子都不给。   在他的字典里,从来没有不打女人这四个字。   只听的啪的一声脆响,少女尖叫一声被掀翻在地,魏长安何等本事,这一巴掌若是他用了全力,少女的命怕是都没了。   而他怀中的清欢没有丝毫害怕,反而笑眯眯地看着对方,眼睛虽然是亮晶晶的,可里面盛满的全是得意。她虽然在净心庵长大,不曾见过人间烟火繁华,可是她越是心灵纯洁,邪恶起来的时候便越是难以束缚。就像是现在,她明明感觉得出来公主非常喜欢魏长安,但对于魏长安的冷言冷语,清欢不觉得有丝毫不妥,同时对魏长安也没有丝毫担心。   她的情郎,怎会惧怕这样一个女子?   女人最懂女人,公主也清晰的感受到清欢对自己的敌意,她眼神一冷,对清欢愈发的看不顺眼,若非魏长安在场,自己又吃了闷亏,非得让随行的宫女们将清欢杖毙不可!   同时她也隐隐感到了不安。她喜欢魏长安许久许久了,但对于她的喜爱追求,魏长安永远都是冷冰冰面无表情的一张脸,避她如蛇蝎,只要她不冒犯到他头上,他从不理会她做了些什么。不管她怎么做,都无法打动魏长安,一开始公主还有些焦急,可到了后来她发现,除了自己以外,没有任何女子能让魏长安心动,于是她放心了。   这次好几个月没见到他,她想的不得了,因此才擅闯金鳞卫府,可谁知道她满腔的想念思恋,进来却看见他柔情蜜意的抱着另外一个女人!   最重要的是,从来不理会她的魏长安,打了她一巴掌!   这一巴掌毫不留情,虽然不伤及性命,但公主却被打的头晕眼花,踉跄不已,幸好身侧的宫女及时扶住她,否则便要栽倒在地上了。没等公主从剧痛中清醒,大宫女便指着魏长安的鼻子厉声指责:“大胆!竟敢以下犯上!还不快快跪下向公主赔罪!”   闻言,魏长安飞扬入鬓的剑眉轻轻扬起,似乎感到很是新奇,要知道自他当上金鳞卫指挥使以来,还从来不曾有人敢这样跟他说话。便是官家对他也是拉拢为主,否则他屡次对公主“不敬”,官家早砍他的头了。   他挑眉这动作十分好看,但金鳞卫们却都大气不敢喘一下,紧张的要命。指挥使大人面无表情才是常态,突然间有了表情可不算什么好事。因此个个都将脑袋压的低低的,就怕喘气声稍微大一点被听到。   这些金鳞卫,每一个都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然而到了魏长安面前就都成了小绵羊。   公主被打之后,显得格外楚楚可怜,眼睛里含着泪水,看着魏长安的模样就像他是个负心郎。   “滚。”   他又说了一次,将自己的刀放在了桌子上。   那把刀轻易不出鞘,一旦出鞘必然血流成河。金鳞卫有先斩后奏的权力,真把魏长安惹怒了,他什么事都做的出来。所以他既是官家最信任最锋利的一把刀,也是最危险最可怕的一把。   公主一边脸肿胀通红,一边脸因为恐惧而面色惨白,虽然宫里总是传说指挥使大人是个玉面阎罗,可她所见到的魏长安虽然冷冰冰不近人情,却是俊秀无比,当他专注的看一个人的时候显得那样的温柔。她从来都没有看透过魏长安的表象,于是一点都不认为魏长安可怕,可现在,当她看到那把刀还有魏长安漆黑的眼睛时,突然就明白了。   她示意宫女把自己扶起来,转身正要走,两名金鳞卫却将先前辱骂清欢的宫女扣住,公主嘴唇动了动,最后什么也没说,仍是走了。那宫女吓得体似筛糠,平日里跟在公主身边做大宫女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好不快活,今日死到临头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   想求饶,却怕的没力气,尤其是对上魏长安冰冷的眼睛,竟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清欢也看着她,觉得这人害怕的样子很好玩,明明先前一点都不怕,还很嚣张的,一个人怎么能在眨眼间就判若两人呢?她看着金鳞卫将宫女拖下去,问魏长安:“你要对她做什么?”   魏长安温柔地说:“只是口头上说两句而已。”   清欢才不信,但她表现的很相信他。   事实证明他果然是在骗她,因为很快她就看到了那宫女的鬼魂。和其他鬼魂一样,它们没有胆子找魏长安复仇,便把怒气撒在她身上,又是想上她身,又是想要她命,可惜她随身带着魏长安的短刀,它们也顶多就是对她瞪瞪眼做做鬼脸罢了。   “刚才那个人,是谁?”   魏长安黑眸柔软:“你问谁?”心里想的却是除了我之外还有别人能得到她的注意,若是让他知道是谁,定要让那人不得好死。   “刚才那个。”她声音软软的,让人听了一点戒心都没有。“喜欢你的,那个。”   他这才意识到她说的是公主,不解世事的小尼姑似乎隐约懂得了嫉妒是什么,他掩不住满心欢喜,便捧着清欢的脸吻了一口:“提她作甚,扫兴。”   “她喜欢你。”让她不高兴的是这个。“只有我能喜欢你。”   她希望所有人都怕他讨厌他,这样的话他就只属于她了。世上只有她可以喜欢他,其他人都不可以。拥有可怕占有欲的并不仅仅是魏长安,还有清欢。   对她这样霸道的话,魏长安很是欣喜,他想要独占她,也乐于被她独占,最好在某个世界里他们只有彼此,那就再美妙不过了。   也许从一开始的时候,之所以会对她一见倾心,就是因为那可怕的直觉。他们是同类,在灵魂深处的地方他们是一样的,也因此彼此之间才能心有灵犀,就算一个黑暗深邃,一个天真洁白,但那都无损于他们的本质。   “我也只想被你喜欢。”魏长安吻着清欢的眼睛,吐出的话温柔又残酷,“除了你,谁喜欢我,我就杀死谁。”   闻言,清欢满足的眯起眼睛笑了。   ☆、第七十碗汤(五)   第七十碗汤(五)   公主受此大辱,当时的确是恐惧到忘了一切,可事后一会像起来,如何能不恨的咬牙切齿?她将一颗芳心寄托在魏长安身上,对方不知怜香惜玉不说,竟为了另外一个女人当众给她一耳光,这对金枝玉叶来说是多大的侮辱!   可让公主不敢置信的是,父皇在听到自己告状后,不仅不给自己出气,还责备自己太过任性!   她更生气了,嫉妒与怨恨纠结在一起,只是公主当然不会去对付魏长安,因为在她心里错的是蛊惑魏长安的那个贱人!否则长安怎会如此待她?定然是那贱人使了什么*术,让长安为她所惑。   可惜的是金鳞卫府再也不许她进了,一旦她要硬闯,看守大门的金鳞卫便抽出刀来,说是指挥使大人下了命令,敢有擅闯者,无论身份,格杀勿论!   这些金鳞卫再不复从前她胡搅蛮缠时的礼让退避,而是真真满脸冷漠残酷,公主也不是傻子,能够感受到他们说的是认真的,进不去金鳞府,只好再另做打算。   倒是这边,官家再召魏长安办事的时候,随口提了一句:“听公主说,你自外头带回来一个姑娘?”   官家的语气很随和,仿佛是在和魏长安闲话家常,“有功夫朕倒是想见一见,什么样的姑娘能让长安如此魂牵梦萦。”   魏长安面不改色:“官家过誉了,她只是寻常人家的姑娘,属下对她一见倾心,又见她父母双亡,便将她带回家中,并不是什么令人惊奇的女子。”   他还记得那老尼姑所说,清欢本来是为官家准备的,是要送到宫里迷惑官家的,可以说完全是按照官家的喜好来培养的,不管怎样,他都绝不会让清欢与官家有见面的机会。思及此,他的视线不着痕迹地扫过官家全身,虽然官家也才三十出头,但多年辛勤政事,他的皮肤已经开始有些松弛,眼角也有了皱纹,如何有资格与鲜花一般的娇娇站在一起?   官家听魏长安如此说,也不以为意。他最是了解魏长安,知晓这孩子性格如此,只要把握好度,便是他手中最危险的刀,魏长安没有野心,听话的像是木偶,正因如此,官家才会屡次迁就于他。最重要的是,数日前邻国前来求和,意图联姻,他正有将公主嫁过去的意思。然而公主被他宠坏了,竟说要嫁给魏长安,别人都不嫁。   这怎么能行?官家之所以信任魏长安,就是因为他无心无情无牵无挂。一旦魏长安尚了公主,且不说驸马远离朝政,单说没了魏长安,这京城就别想再这么太平。因此,无论如何魏长安都不能做驸马,也只有公主看不出这一点,还以为官家如此疼爱自己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这一次公主被打一事能如此揭过去,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官家想要公主受点教训,不吃点苦头,她永远不知道她的荣耀由何人给予。   所以只要确认魏长安带回来的女子是普通人,魏长安想娶谁,官家是一点都不在意的,甚至他还会全力支持。   他对魏长安的忌惮隐藏的很好,但仍然躲不过魏长安的眼睛。只不过他知道适时的示弱会让官家更信任自己,更放心自己,所以也不在乎偶尔表现的有求于人。“只是她出身贫寒,因此属下想跟皇上讨个恩典,能亲自为我二人赐婚。”   自打魏长安任金鳞卫指挥使以来,官家还是第一次看到他有了人味,以前一直都冷冰冰的,明明生得一副俊秀儒雅的模样,偏偏性格那么难以接近,今日竟能在其脸上看到期待与紧张,官家不仅啧啧称奇,心里也更放心了——魏长安对那女子用情越深,自己手里的筹码就越大,从前的魏长安什么都不惧怕,反倒让官家总是留着一手。   如今看到他也有了在乎的人,真是可喜可贺。   官家这会儿也是有了点真心祝福的意思,大笔一挥,一道赐婚的圣旨就写好了,还特意告诉魏长安说,待到他成亲,自己要去讨杯喜酒喝,魏长安面上如旧的答应了,心里可完全不这么想,他是绝不会让官家见到清欢的。   事实上他不想让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见到清欢。   怀揣着赐婚圣旨,魏长安忍不住雀跃心情想要回府将这一切告知清欢,可回府了却发现清欢并不是很高兴。今日他要进宫所以没带她一起,难道是因为这个生气了?明明早上他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呀。   还没靠近,就被清欢伸出的双手制止了。魏长安纳闷地看她,却见她对着某个方向努嘴:“喏。”   什么?   他一进来眼里就只有清欢,根本没注意到屋子里多了个人,这一看之下才发现,眉头便蹙了起来:“谁?”   那女子一直在等他注意到自己,本来脸上还带着完美的笑容,可是被忽略的太彻底,所以有一点崩塌。魏长安看她的眼神就跟看路边的石头野草没什么区别,好像这么个美丽的女子在他眼里,真的就跟空气没什么区别。   早就说过了,在魏长安的字典里,没有男女,只有该杀与不该杀。   他毫不客气地问:“你是谁?”   清欢扯他袖子,觉得他傻:“你看她的脸呀,跟你有五六成相像,还能是谁?”   “大哥……”女子起身,面色激动就要上来认亲,可惜上前没两步就僵在原地,无他,魏长安把刀横在了胸前。他漆黑的眼睛冷的像是冰,令人不敢直视,此刻只要女子再往前一点点的距离,她的脑袋就会和身体分家。所以她浑身僵硬地站在原地,眼前的刀身古朴而厚重,上面有着繁复的花纹,及时没有出鞘也能让人感觉得到其中蕴含的戾气与杀意。   大哥?   清欢把他拉到自己方才坐的软榻上坐下,双手抱过他的刀放到茶几上,然后轻车熟路的爬上魏长安的大腿缩在他怀里,小嘴儿一撇:“你早上出门后她就来了,非闹着说要见你,说是你失散多年的妹妹,我见她长得跟你挺像,就让她进来等。不过我一直看着她,她什么东西也没偷。”   女子嘴角微微抽搐:“姑娘,我说了,我是来寻大哥的,不是小偷。”   魏长安眯起眼睛打量着女子,见她跟自己确实有五六分相似,出去若说是兄妹不会有人怀疑。但他并没有因此露出欣喜若狂的表情,仍旧冷冰冰的,清欢原本以为他会否认这女子的话并将其赶出去,可没想到的是他并没有!   非但没有,还让人收拾了西苑,让女子进去住!   等到女子被金鳞卫带出去清欢才生气,抓起魏长安的手咬了一口:“你骗人!”   “我怎么骗你了?”   “你只能喜欢我!”她简直要把他咬出血来,霸道的占有欲十足,活脱脱像个小土匪。“她凭什么住下来?我不喜欢有女人出现在你身边!”   魏长安心情大好,根本不觉得疼,哪怕是被她咬下一块肉也是高兴的。“西苑最偏僻,你不会看到她。”   “你管我看不看到她,我要你看不到她!”   魏长安发出欢愉的笑声,搂着她晃了晃,眼神诡谲:“留着她,还有用。”   “能有什么用?”她不高兴的拿眼睛斜他,“玩一出兄妹情深相亲相爱吗?”   自打那天她看了个表哥表妹的戏码后,对于兄妹这种关系就非常敏感了,什么妹妹啊,只长得像就能是兄妹,那她不也跟长安生得很像么?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一张嘴巴,凭什么那女子就能留下来?   “我没有妹妹。”魏长安毫不犹豫地告诉了清欢所有的事情。“外面流传的金鳞卫指挥使幼年失怙,与仅有的妹妹走散,那都是假的。”   “……假的?”   “必须编造一个令人相信的身份,否则官家怎么会重用我这么个来历不明的人呢?”魏长安轻笑,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妹妹弟弟的,那女子主动送上门,定然是不怀好意。“娇娇记得离那人远一些。”说完又觉得她日日跟着自己,也不会有人伤到她,便又放心了。   清欢本来脑子确实不是很灵光,但是自从遇到魏长安后,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总觉得自己耳聪目明,思考问题时间缩短了不说,还能举一反三,时间越过去,就变得越聪明。以前从来不曾注意过的蛛丝马迹,此刻都能在脑海中回想起来。只见她眸中狡黠一闪,“留她下来,是想顺藤摸瓜?”   “我有个失散的妹妹,这事儿知道的人不少,但敢上门相认的,这么多年也就只有这么一个。”魏长安勾起一边嘴角。“我倒是想看看,是谁给了她这么大的胆子。”   清欢咯咯娇笑,“那你可得答应我,不许跟她说一句多余的话。”说完霸道的补充了一句。“你是我的。”   ☆、第七十碗汤(六)   第七十碗汤(六)   指挥使府本来只有两个主人,两个主人日子过得又蜜里调油的,别提多舒服,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多了个大小姐魏金陵。   指挥使府没有婢女,平日里来做粗使的到了天黑也都会回去,能留下来的都是八字过硬不惧鬼神的,而指挥使大人没有发话,谁也不会多看西苑里的魏金陵一眼,更别提是伺候她了。   也因此魏金陵不得不亲自去找吃的,她在西苑足足坐了两个多时辰的冷板凳,本来她还以为会有下人过来的,没想到压根就没人理她,更可怕的是,指挥使大人他随口说了句把西苑收拾一下给她住,其实也不过是将原本当作仓库的西苑里的杂物搬出去,然后就没人管她了。   地面一层厚厚的灰,窗户上房梁上到处都是尘土,脏的不忍直视,屋里还有一股长时间没打开出现的霉味,这样的房子怎么能住人?明明那个女人住的房间布置高雅恬淡,怎么到她这里就变成这样了?   难道魏长安真的没有心?他不是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妹妹么?失散多年的妹妹终于出现,正常人的反应不是痛哭流涕也应该面露动容吧,魏长安可倒好,一句安慰关怀没有不说,那脸冷的,魏金陵险些以为自己是他的仇人而不是妹妹了。   什么人会在面对好不容易团聚的妹妹时保持一张面无表情的死人脸?眼里连一点温情都无,若非魏长安还能说话喘气,她当真要以为是哪里来的一具冷冰冰的死尸。   不过也正是这样残酷无情,才称得上金鳞卫指挥使的名号,一个没有感情杀人如麻的恶棍,皇帝手下最佳的走狗,这样的话,杀死他,她也不用觉得内心愧疚了。   但是在这之前她得先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才行。   晚上清欢坐在魏长安怀里,两人甜甜蜜蜜的一起吃着晚膳,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十分融洽甜美的情景因为不速之客的闯入被打断了。本来魏长安并不想见魏金陵,是清欢主动要求让她进来的。   不进来放在外面干什么,还不知道这人究竟是什么居心呢。   魏长安是自己的,那么一切接近他的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清欢心里都是自己的仇敌。她喜欢着这个男人,于是就要对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没有人能抢走他,也没有人能伤害他,因为她不允许。   而她有这个能力。不知为何,明明自己就是个什么书都没读过大道理也不怎么懂脑子还不怎么灵光甚至头发都没有长长的小姑娘,可清欢就是知道,倘若她有了喜欢的人,想要保护他,那么便一定能做到。   她想要的,就就要牢牢地抓在手里,绝不让他人觊觎,更不会给别人染指的机会。   她这种护食的样子对魏长安来说挺新奇的,这辈子他也过了二十几年了,从来都是他保护别人,或是别人防备他畏惧他,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是清欢这样第一时间站在他面前想要维护他。真是……又神奇,又奇怪的窝心,让他觉得自己的心口热烘烘的,原来没有感情的杀人兵刃也会有感觉。   这让他像“人”了,再不是那冷冰冰的指挥使大人,而是一个也会脆弱也会难过甚至有的时候还需要旁人保护的普通人。   一开始的清欢让他觉得单纯的如张白纸,因此他从不告诉她自己每日都在做些什么,杀了那一群淫尼的事情也一直瞒着,就怕弄脏了她,也怕她知道会同自己决裂。求她回来求她原谅的话他说不出来,届时他只会将她死死地禁锢在身边,哪怕一起去死,也好过有了隔阂,痛苦的活着。   可是现在的她更让他喜欢,魏长安也是模模糊糊才意识到,也许自己喜欢的并非这样纯然的干净,而是喜欢她对自己全身心的喜欢,同时却也期待着她能在看到自己满身黑暗鲜血后,也仍然能伸出双手相拥,不在意其他。更有甚者,他希望这样的自己,能够被她全然接受与喜爱。   想要她喜欢的不仅仅是优雅书生俊俏温柔的自己,宛若阎罗杀人如麻的魏长安,也希望能够成为她心爱的情郎,为她所爱。   所以当魏金陵进来后清欢对着她露出防备的表情时,魏长安嘴上不说话,眼神却温柔的不行。当然这温柔不是给魏金陵的,他这样的人,根本不屑去对一个不喜欢的人虚以委蛇,因此他懒得跟魏金陵做戏,而清欢是他喜欢的人,魏长安喜欢的人,是恨不得将她捧到天上的。   “大哥……”   一句大哥刚叫出来清欢就不高兴了,她抓着手心里魏长安修长的食指,充满敌意的说:“不许你叫他大哥。”   任何亲昵的、能显示出他们之间不同常人关系的,都不许叫。   连她都还叫他长安呢,这个女子凭什么叫他大哥。   清欢看着柔柔弱弱的,谁知道她竟然如此霸道。魏金陵愣了一下,最开始她以为清欢是个很好对付的闺阁女子,可现在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那么好应付的。   她用对小孩子的语气说道:“可是,他本来就是我的大哥,你不让我叫他大哥,我又——”   话没说完,再一次被清欢打断:“你可以跟大家一样,叫他指挥使大人。”   魏金陵瞠目结舌。她在清欢这里踢了铁板便委屈巴巴的朝魏长安看,满心觉得不管怎样自己目前都是魏长安的妹妹,他应该不会让自己面子上太难看吧。   没有想到的是魏长安根本不在乎她面子上好不好看,对他来说,清欢这霸道的宣言和占有已经让他的心浸润在蜜糖里了。而对魏金陵请求帮助的眼神,他只感到了厌恶。   魏金陵没有发火,因为她知道自己跟魏长安之间没有什么感情,别说他们不是亲生兄妹,就算是,这么多年不见,感情自然也无法跟已经成为他的女人的清欢相比。这个时候就跟清欢针锋相对实在是太傻了,倒不如把自己放到一个低一点的位置,以低姿态来赢取魏长安的愧疚之心。   这要是一般男人,她的做法完全没有问题,甚至还能够事半功倍,可惜的是魏长安不是普通男人,他要是能有愧疚之心,他还干这金鳞卫指挥使?   她的惺惺作态,早已见识过各种各样犯人的魏长安一眼就能看穿。身在其位,想要将他从这个位子上拉下的,意图贿赂笼络他的不胜枚举,什么手段他没见过,魏金陵这样的实在是太小儿科。唯一让魏金陵还能活到现在的原因,就是因为她的这个名字。   当年他告知官家自己幼年失祜,唯一的妹妹也下落不明时顺口提了一句妹妹叫做魏金陵,然而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魏金陵的存在,这个名字除了他和官家之外,应该也无人知晓。那么现在这个魏金陵又是哪里来的?是巧合,还是有心人有意为之?   魏长安清楚得很呢,官家即使忌惮他,短时间内也不会对他下手。这江山官家坐的不够稳,他手上只有自己这一把最锋利的刀,假使他魏长安死了,官家得有多少烂摊子要收拾,这一点魏长安明白,官家也明白。   那么这个魏金陵的来头就有必要追究了。说是巧合魏长安是不信的,他为人谨慎,绝不放过丝毫蛛丝马迹。是谁,把他当年的信口一语记到了现在并且以此来算计他?倘若他真有个妹妹,且不说感情如何,便是这突然出现,也足以迷惑他了。   “她要你叫我什么,你就叫我什么。”对于清欢,魏长安是无条件纵容的。   魏金陵心里憋屈,她对付男人从来都是手到擒来,哪有一击不中还被嫌弃的,只是她现在的形象不容许她露出丝毫不满,再加上此次混入指挥使府,她为的也不是勾引魏长安,这样冷冰冰没有人味的男人,她才不喜欢。   她不要魏长安的人,她要魏长安的命。   清欢从魏金陵眼里看到了恶意,那是一种十分伤人的、没有丝毫情意的攻击。长安说她是冒牌货,那她肯定就是冒牌货,既然是冒牌货,她还跟她客气什么?   这人上门,除了对长安有意思,还能有什么别的企图不成?   想抢她的情郎,也得看看她有没有这个本事啊。   魏金陵委屈地唤了一声指挥使大人,眼角眉梢满是愁情,似乎对于兄长的绝情十分难过,却又隐忍不发。她派头做的十足,却不知道面前这二人早已将自己看穿。   不过是耍猴戏给别人看罢了。   这声指挥使大人叫是叫了,魏长安懒得应,他看魏金陵一眼都觉得伤眼,冷冷淡淡的:“你来做什么?”   清欢也警戒十足的盯着对方。   魏金陵一大堆话,突然就说不出了,谁来告诉她面前这两人是怎么回事,她在西苑坐了两个多时辰的冷板凳,难道还不能讨口热水喝了》   ☆、第七十碗汤(七)   第七十碗汤(七)   可是如果魏金陵不开口,那么魏长安也不会理她,清欢就更不会跟她说话了,两个人就那么睁着眼睛盯着魏金陵看,一点掩饰都没有,更别提是不好意思了。   最后魏金陵认清楚了这个现实,她忍着满心不悦,轻声表达自己的需求:“我方才在西苑,那里……实在不像是能住人的地方,而且直到现在,也不曾见下人来伺候……”   魏长安耐心地听完了她的话,然后说:“是你自己要留下来的。”   什么?   魏金陵没听懂这没头没尾的话,什么叫她自己要留下来?这跟没有下人伺候西苑脏兮兮没法住人又有什么关系?清欢却明白魏长安话中的未竟之意,笑嘻嘻地给她解释:“长安的意思是,既然是你自己留下来的,那么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得自己想办法,没人会管你。若是受不了,离开也就是了。”   她的话完美的阐释了魏长安没有出口的,顿时叫他黑眸温柔起来,当着魏金陵的面便给了清欢一个轻吻,一个杀人如麻的煞星,冷酷无情,竟然也会有如此温柔怜爱的一面,即使是对魏长安不感兴趣的魏金陵,也不得不为那瞬间的温柔所打动。可她转念一琢磨清欢的话,顿时整个人就不开心了。   能开心的起来么。虽说她不是什么金枝玉叶,但凭着生得好手段高,从小到大也没吃过什么苦,所有任务都手到擒来,这样的对待还真是生平头一次。哪怕她占据了魏长安妹妹的这个头衔也没有用处,魏长安对她,和对路边的石头野草没什么区别。   这实在是太打击一个女人的自信心了,尤其是魏金陵这样在男人面前无往不胜的。   可她并不想去勾引魏长安,一来没有这个必要,二来她面对这样的男人……说白了,内心深处是畏惧的。这不是她以前见过的那些意志不坚定可以随意玩弄于鼓掌之间的男人,而是一个真正冷血、残酷、无欲无求的杀人机器。   身为女人,她有着敏锐的那一面,自然能够感觉到魏长安有多么危险。对于清欢能跟魏长安这样的人耳鬓厮磨,想来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物。这个指挥使府进来不难,可是想达到自己的目的,那可不是随便说说就能行的。   魏金陵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竟当着清欢与长安二人的面便开始出神,见状,清欢扬声道:“你还不走么?我与长安要安寝了,就算是妹妹,也没有和哥哥一起睡的道理吧?”   魏金陵被清欢这大胆的话吓得一愣,又看向魏长安,对方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仿佛没有意识到清欢的话里有什么不对,她嘴角微微抽搐了下,道:“倘若我记得不错,清欢姑娘尚未与我兄长成亲,这名不正言不顺的,若是传出去——”   话没说完,魏长安就挑起一边修长的眉:“谁敢?”   整个指挥使府除了他跟自己的小娇娇外就只有金鳞卫,说句大实话,金鳞卫对他可比皇帝还要忠心,唯一的外人只有魏金陵,真要能传出什么闲话出去,那除了魏金陵还能有谁?   他说的一点不客气,哪里管魏金陵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妹妹”。魏金陵被噎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得草草离去。   不需要魏长安示意,便有金鳞卫跟了上去,这女人身上有秘密,魏长安虽然将她留了下来,也不会限制她做什么事,但她的一举一动,都必须在金鳞卫的监视之中。   他倒是想看看,敢胆大包天算计他魏长安的,都是哪路货色。   第二日他有公务在身,早上起了便不在府中,只留下了清欢与魏金陵,清欢随身带着他的短刀,因此不惧恶鬼,实际上就算没有短刀她也是不怕的,不过是些死掉的人而已,活着的时候尚且伤害不了她,更何况是死了呢。叫她说,死人更应该害怕活人才是。   虽然这些鬼总喜欢跟着她,叫她感到不是很高兴。   指挥使府特别大,魏长安知道她喜欢在府里四处探险,因此并不拘束她,只叫金鳞卫暗中保护莫要叫她发现,其他的,只要不会伤害到她自己,随便清欢怎么玩。   魏金陵昨晚自己把房间打扫了一下,又自己去厨房找了吃的,她虽然没吃过苦,但简单的饭菜也还能做。谁能想到整个指挥使府一个伺候的下人都没有,万事都得自己来?就连晚上的洗澡水都得自己去井里提,那些金鳞卫一个个看着高大挺拔,却不懂怜香惜玉,站的直挺挺地看着她,愣是一下手都不伸,魏金陵算是见识金鳞卫的厉害了,都是铁石心肠,跟他们那指挥使大人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更叫人生气的是没有人跟她说话!这整个指挥使府少说几十个金鳞卫,结果却没一个理她的!   哪怕是现在,她想要硬闯魏长安的书房,眼前这两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金鳞卫就站在前面挡着她,偏偏就是一句话也不说!   四只冷冰冰的眼珠子盯的魏金陵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让她再一次怀疑自己是不是失去了引以为傲的女性魅力,明明平时勾勾手指男人就上钩了,现在这情况,难道是她功力下降?   “我为什么不能进去?这里是什么地方?”她问。   金鳞卫沉默以对。   “指挥使大人也没说我有什么地方不能去,我是他的妹妹,这里就是我的家,我在自己家,有什么地方不能去?”   金鳞卫仍旧沉默以对。   魏金陵咬牙,恨不得一巴掌抽过去,可她还记得自己塑造出来的引人怜惜的形象,眼前这两名金鳞卫,要不是他们还眨眼,她真的要当他们都是死的了!   正想招儿的时候,背后却突然传来清欢的声音:“你在做什么?”   魏金陵吓了一跳,她敢闯就是因为魏长安不在,可若是被清欢撞见,那也不大好,因为若是闯了进去,事后她推说不知也就是了,但清欢不一样,那是魏长安的心肝宝贝,她得小心。“清欢姑娘。”   “你在做什么?”   魏金陵嘴角一抽,她算是看出来了,这整个指挥使府就没一个能说人话的,“我无意逛到了这里,所以想进去看看。”   清欢朝前走了两步,眼珠子骨碌碌的转,狡黠不已:“好呀,那你进去看看吧,不过里头没有什么好看的,只有鬼。”   “……鬼?!”   “对呀,你才来京城,不知道指挥使府闹鬼的传说吧,外头都管这里叫鬼府呢,你以为为何没有下人,就是因为命不够硬的人最后全死了呀!”她清丽的小脸做出吓人的表情,还真把魏金陵给吓到了,恶作剧成功,清欢便露出笑容,“快进去看看,说不定里头有什么好东西呢。”   魏金陵被吓了一跳才反应过来,觉得这少女真是跟魏长安一样讨厌,怪不得两人好的如胶似漆的,不过她才不信呢,这传言她知道是知道,可昨天她来到现在,不也鬼影子都没见到一只么?   于是为了面子,她冷哼一声,扭身进去了。金鳞卫这一次没有阻挡,一看就是听清欢的话的。   魏金陵又在心里咬牙切齿了一番,觉得魏长安真不是个东西,对个女人这么好,对自己这个亲妹妹却没一丝人味,当真是薄情。   她推开书房门走了进去,清欢在外面抬头看了看天,今天天气很好,阳光这么大,所以指挥使府也难得不显得太过阴森。“进去吓吓她。”   对于她总是和空气说话的行为,金鳞卫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是空气似乎并没有回应清欢,于是她龇出小牙,手握在短刀柄上威胁道,“你去不去?”   这回那看不见的东西可能答应了,因为清欢露出了笑容,而金鳞卫们则感觉到有一阵阴风突然从身边刮过,明明是三伏天,怎么忽地冷到了骨子里。   清欢很期待地蹲在门口,等魏金陵哭叫着从里面跑出来,但她失望了,魏金陵没有出来,反倒是被她赶紧去吓人的色鬼委屈巴巴的飘了出来,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活像是被人掘了祖坟。   没用!她立刻踹了他一脚,可惜踹不到,但她好奇魏金陵为什么不害怕,色鬼却告诉她,魏金陵身边有个好厉害的大鬼,自己打不过。   好厉害的大鬼?别看这色鬼贱兮兮的样子,在指挥使府也算是一霸,能让他露出这种夹着尾巴姿态的……清欢眼睛一眯,猫着腰跑到窗台那里,偷偷朝里看。   其实她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进去的,不过她好像认为这样比较好玩,金鳞卫对视一眼,决定对此不发表任何意见,毕竟指挥使大人说了,只要不危险不受伤,小夫人做什么都可以。   这一瞧可不得了,这一瞧,清欢差点滑倒摔地上毁容!   ☆、第七十碗汤(八)   第七十碗汤(八)   里头那个所谓的“大鬼”,不是她师父又是谁?   只是和平时的样子大不相同。平日里的师父穿着颜色素净的僧袍,慈眉善目,看起来就让人很有好感,但眼前这个师父身上却穿着一件黑色的袍子,那袍子颜色黑的吓人,如同墨色,越往下越深,因为袍子下摆过大所以看不清师父的腿脚,可清欢知道鬼是不用自己走路的,她好奇地看着师父,没有觉得想念到要扑上去撒娇问好,也没觉得奇怪到要喊人。   她就是安安静静的在观察。   师父的表情跟以前也不一样,很明显是死了,可死人怎么会变得跟生前判若两人?   她眼睛轻轻眨动几下,可脑子里已经不知道闪过多少种想法,最后悄悄地猫着腰离开,对那两名金鳞卫说:“你们跟着她,她做了什么事,我也要知道。”   魏金陵在书房里的探查活动自然是以失败告终的,因为书房里根本什么也没有,魏长安在家里办公的时候都是在她身边的,书房不过是个摆设,他闲暇时间会在这里看看书,真要说里头藏着什么秘密……如果魏金陵找得出来,清欢也挺想知道的。   最后魏金陵拿了几本书出来,瞧见清欢蹲在书房门口眨巴着大眼睛朝自己望的时候有片刻的尴尬:“……怎么了?”   “没什么。”清欢撑着下巴,上下打量着魏金陵,确定这个人在这之前自己是从来没见过的,可师父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有什么事情是她不知道的?“你在看什么书?”   “只是些话本子而已。”魏金陵一笔带过,她假借找书看已经将整个书房都扫荡了一圈,结果却是一无所获,只好拿几本书出来充充样子,每日呆在指挥使府无事可做,她总得让自己不至于无聊死吧。所以回答清欢的时候,她理直气壮,没有丝毫心虚。“你也想看的话,我可以分你几本。”   “不必了。”清欢对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没什么兴趣,里面那些书生都酸溜溜的,哪个都没有她的长安好。再说了,她也不是话本子里的大家小姐呀。“你自己看吧。”   魏金陵觉得这个少女很奇怪,就瞄了她一眼走了,清欢在她身后站起来,眼尖地看到她拿书时衣袖摇摆间露出的纤细手腕上套了一串很眼熟的念珠。“等等!”   “什么事?”魏金陵眉头一蹙,觉得这个怪里怪气的少女真是跟魏长安一样讨厌,要是再敢这样纠缠,或者是对她打了什么坏主意的话,她可不会客气。   “你的佛珠很特别,可以给我看一下吗?”清欢仰着小脸问,她眼神很干净,好像就只是单纯的想看一眼。   “哦,这个啊。”魏金陵一抹袖子,把佛珠撸了下来递给清欢,“你喜欢?你喜欢就送给你好了。”反正也不值钱。   清欢愣了一下:“送给我?”   “是啊。”魏金陵无比大方,其实她早就不想要这个破佛珠了,她又不信佛,戴个佛珠一点都不好看,而且这佛珠一摸起来就很多年了,又不是什么好货色,戴在手腕上她真心嫌掉价。因为是别人送的她一直不知道该怎么让它消失,现在就好了,可以解释说魏长安的女人想要,为了维持自己的形象她只好忍痛割爱。   她毫不留恋的把佛珠丢了过去,清欢手忙脚乱的接住,然后魏金陵眉毛一挑,大摇大摆的要走,却被清欢叫住。她纳闷极了:“你干嘛?还想要什么?”她身上可没什么值钱东西,有也不给。   魏长安不至于那么抠门吧,连自己的女人都不管,胭脂水粉不买,绫罗绸缎金银首饰不送,让她对着串破佛珠爱不释手?   “这个给你。”清欢觉得自己不能白拿魏金陵的东西,就把自己腰上系的一块玉佩递给了对方。   乖乖,这可是个好东西,魏金陵眼睛一下就亮了,不敢相信那串破佛珠竟然也能换到这样的宝贝,这可真是“抛砖引玉”啊!她迅速把玉佩接过来揣到怀里,速度之快就像是害怕清欢会反悔。   清欢拿了佛珠回到房间里,没了刺眼的阳光,一个穿着黑袍的身影逐渐出现在她面前,她也不怕,就看着,直到老尼姑质问她:“师父跟你说过什么?为师父报仇!你看看你,你都做了些什么?!”   清欢盯着老尼姑看,觉得眼前这人既熟悉又陌生,简直不敢认了,明明是师父的脸也是师父的声音,可神奇的是就像完全换了一个人一样。   在指挥使府住了这么久,清欢见了许许多多的鬼,她会把自己见到听到的告诉魏长安,然后他会告诉她那些人生前都是什么样子。有些人生前死后一个样,有些却完全相反。   鬼在死后是无法压抑住本性表现出伪善的一面的,也就是说现在这样才是真正的师父。   那个温柔慈爱的师父才是假的,事实上清欢自打觉得自己变聪明了后,对师父的想念也日益淡薄,更别提是师父总在自己耳边提的话了。   不过为了表示一下自己的尊师重道,她还是很虚心的请教道:“师父这是什么意思?我怎么给您报仇?”   “魏长安!是魏长安杀了为师!为师自幼将你抚养长大,你心中难道不想给为师报仇么?!”   清欢眨眨眼,很自然地说:“不想啊。”   老尼姑都做鬼了差点喷血出来:“你说什么?!”   “长安对我很好,我不想杀他。”清欢微微一笑,很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跟他在一起,比在庵里的时候快活多了。”   她在庵里的时候,活的像个木偶,现在才是真的活着,喜怒哀乐,样样都有,她不会被师父蛊惑的。   清欢觉得自己的决定没有错,她打量着老尼姑说:“师父看起来跟活着的时候很不一样,一定是有些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吧?还有那个魏金陵……你是不是认识她?”一串佛珠而已,魏金陵那样喜爱金银财宝的女人怎么可能会老实戴着,肯定是有人给的,师父既然死后能成为这样的大鬼,想必做的恶事也不少。   那色鬼已经是罪恶滔天了,犹然畏惧师父,可以想见师父活着的时候也不是什么好人。   老尼姑没想到一向听自己话的小徒儿竟然如此叛逆,她怒火中烧,怎么也想不明白怎么就这么点时间,魏长安就能把清欢改变成这个样子。她的脸因为愤怒变得扭曲而丑陋,清欢只觉得房间内突然极冷,冷的她似乎唇瓣都染了一层淡淡的冰霜,然后师父便要扑过来,可惜她早有准备。   老尼姑生前死在魏长安手里,死后更是畏惧他,也正因如此,她才不敢来报仇。如今魏长安虽然不在,他贴身的短刀在清欢手上,她仍然从骨子里感到恐惧。变成鬼和人不一样,人死了,还有魂魄,可鬼死了,那就是真的死了。   屋子里的冰冷逐渐褪去,清欢抓起掉在地上的佛珠,和短刀放在了一起,老尼姑方才还一副凶悍的模样,瞬间就蔫了下去。   清欢也是直到现在才对魏长安“玉面阎罗”的称号有了些许认识。   待到魏长安回府,她先是欢快地扑入他怀中,两人亲昵了一会儿,魏长安把她背回房间,走在路上的时候她趴在他背上,一边揉他耳朵,一边跟他说了今天的事。   令人闻风丧胆的金鳞卫指挥使大人,在她面前温顺的如同被驯服的猛兽,任由她搓他耳朵,眼角眉梢都是温柔。听到老尼姑要清欢杀死他的时候,魏长安才露出嘲笑:“若是那日在庵里,你我没有欢爱一场,导致你睡迟了,那你正好赶上我杀她的时候。”   那时候清欢可不像现在这样聪明机灵,在庵里被养久了,虽然没沾染上肮脏污秽,却也被扼杀了精明伶俐,那会儿对老尼姑言听计从的清欢,定然会杀了他给所谓的师父报仇。   巧就巧在那天她洗澡了,被他看见了,两人在浴桶里胡闹的她受不住睡过了头,自然也不知道老尼姑被他杀了的事。   “这一切都是天注定。”清欢在他背上勾着小脚笑嘻嘻,“师父她老人家终究是计输一筹。”   所谓人算赶不上天算,就是这个道理了。   “哼。”魏长安冷笑一声,捏了捏她臀上的软肉,“她生前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魏长安杀人如麻,但从未杀过一个好人,死在他手上的,尽是应千刀万剐的畜生。只是他威名远播,世人只知道他手腕狠辣冷酷无情,却没人注意在他任职指挥使的这些年,少了多少冤假错案,又有多少人沉冤得雪,京城甚至能达到夜不闭户的程度。   有佛,以杀戮为慈悲。   清欢搂着他的脖子:“我也这么觉得,否则她死后不会是那么难看的模样。”满身血污就不说了,光是面容就跟生前的慈眉善目大相径庭。   鬼和人不一样,鬼披不上人皮。   ☆、第七十碗汤(九)   第七十碗汤(九)   “很难看么。”魏长安问,听到清欢嗯了一声后叮嘱她说,“那就不要看了,早晚有一日,我要叫这些鬼物都魂飞魄散。”   他为人阴狠,这些东西,活着的时候没做过一件好事,死了投胎下辈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倒不如死的干净。   清欢搂着他的脖子问他:“师父到底做了什么?”   从这里到他们住的院子还有一段距离,魏长安一边背着她,一边轻声给她讲述着事情的经过。   净心庵表面上是六根清净的尼姑庵,背地里却是淫窟的事情大家早已知晓,但这淫窟为何能屹立数十年而不倒,便要归功于这幕后主使,也就是当今官家的弟弟,也就是三王爷。这位三王爷当年可是深受先帝宠爱,结果先帝驾崩前却将皇位传给了如今的官家,三王爷嘴上不说,却一直怀恨在心。   这意图谋权篡位的心思,想来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净心庵便是这么个心思下的产物。三王爷心思活络,建立净心庵,一方面是为了寻欢作乐,另一方面却是为了笼络人心打探情报,因此庵里的尼姑个个生得是妩媚动人,艳丽非凡,唯独清欢是个异数。她究竟是不是孤儿,是不是老尼姑“善心大发”将她抱来养大,那就不得而知了。总之这老尼姑是跟了三王爷多年的人,净心庵便是她一手建立,多年下来可以说为三王爷的“大业”贡献了不少力量。   倘若不是魏长安谨慎,又在无意间见到庵里的尼姑到京城胭脂铺购买胭脂水粉,还与某位正在被他彻查的大臣有联系,也不会查到净心庵去。   他办事雷厉风行,素来斩草除根,所以老尼姑等人转移不及,便尽数死在金鳞卫手上。官家得知这一消息非常满意,这也是为何魏长安敢冲撞公主而不怕官家怪罪的原因之一。   这世上只有他敢查这案子,也只有他有这个能力。   老尼姑虽然鬼话连篇,但将清欢养大并且没有将她弄脏也是真的,因此魏长安给她留了个全尸,没想到的是她死后竟然还不知悔改,想要挑拨离间,让清欢来杀他,这就让魏长安不能忍了。   他看不见鬼,也不知道怎么杀死鬼,但他知道这些鬼很怕他。   那就好办了。   于是他附耳在清欢耳边说了几句话,清欢听了眼睛一亮:“可以吗?”   魏长安轻笑,觉得她这模样十分惹人疼:“可以。”   早在清欢说府内到处都是鬼的时候他就想收拾它们了,以前懒得管是因为危及不到他,而且能有效杜绝某些有心人的小心思,再说了,这种令人畏惧的名声传出去对他而言利大于弊,因此没有去管,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娇娇与他不同,身娇体弱的一个小姑娘,怎能生活在这样阴森的府内与恶鬼为伴。   因此魏长安一直在寻找能将府内恶鬼驱散的方法,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如愿了。待到府里干净,他便买些下人进来伺候她,也省得做什么都不方便。   但清欢听他说以后买下人来心里却不高兴了,“你不许我跟其他男人多接近,为何你却要买丫鬟进来?”   她小醋坛子的模样十分可爱,魏长安只觉得她说什么都对极了,立刻说道:“那就不买。”   顶多那些粗活他来做,因为他实在是不喜欢其他男人接近她。   “也不用。”清欢眼神狡黠,“不是已经有方法了么。”   魏长安先是讶然,待听完她的想法后瞬间哈哈大笑起来,将她颠高了好几个来回,又在她粉颊上亲了一口,觉得这方法可真是两全其美,一点也不麻烦!   他的原意本是想将府里恶鬼驱除,日后自然也不必再会传出那种不好听的名声,即使在官家那边可能让自己的危险指数再次上升,魏长安也不在乎了,然而他没想到,清欢却说不必全部驱散,只除掉冥顽不灵总想报仇的几个就好,剩下的完全可以当成下人来用,反正它们都是恶鬼,生前作恶多端,死后为他们做点事也是造化。   指挥使府因为有魏长安的存在,才使得它们不敢轻举妄动,只要他不再对它们满怀敌意,它们也能逐渐拥有力量,至少炒菜打水洗衣服什么的难不倒它们,而且鬼不怕冷呢。   再说了,府里有鬼,这玉面阎罗的名号叫得再响亮一点,对魏长安来说有利无害,他怎么会傻的拒绝这么好的建议?   这边两人计划好了一切,那边魏金陵过得可就不怎么舒坦了。   在进指挥使府之前,她听别人说这里闹鬼的时候,是非常不屑一顾的,这世上哪里有鬼?怎么会有鬼?真要有鬼,她怎么从来没见过?想来是魏长安作恶太多,杀人如麻,才叫他人觉得指挥使府闹鬼。   后来她成功进了指挥使府,就更加觉得自己想的没错了,哪里有鬼?她每天晚上睡得不知有多香!真不知道魏长安还有那群金鳞卫在搞什么鬼,照她看,他们是在装神弄鬼才对!   不过这个想法在半夜里受到了动摇。   只听得一声凄厉惨叫,清欢正窝在魏长安怀中,刚刚欢爱过,她困极了,好不容易被放开,本来是想要睡下的,结果这声惨叫实在是穿透云霄,竟然隔了那么远也能听见,她便揉了揉眼睛,要起身时却被魏长安按住,“睡吧。”   有他在她什么都不用担心。魏长安瞧着熟睡的清欢,眼神温和,然而一扭头就成了阴冷。那张俊秀如书生的面容,当真是叫人不寒而栗。   他披衣起身时将自己的刀放在枕边,然后快速出去,其他金鳞卫早已到达西苑,听见里头传来惨叫却都没有动,站在原地等待命令。见到魏长安来才整齐行礼,魏长安手一挥,没有人说话,只有窗户纸上倒映出的诡异的景象。   那是魏金陵。   她并不是一直在尖叫,而是身体被弯曲成了种种神奇的人类几乎无法达到的角度,甚至悬在半空中,如果没有第二个人根本不可能!   但所有人都知道,房间里的确没有第二个“人”。   魏长安站着看了几秒,微微眯起眼睛:“不必管她,走。”   金鳞卫立刻消失了身影,无论魏金陵再怎么惨叫也都没有人来营救。她沉浸在无边恐惧中无法自拔,直到第二日清晨,外头传来第一声鸡叫,那折磨了她一夜的诡异东西才离去,她狼狈的从半空中摔到地面上,整个人遍体鳞伤。   可仔细看,身上其实并没有特别明显的伤口,但那种深入灵魂的恐惧与恶心,魏金陵这辈子都不想再感受第二遍了。   从来都是她玩弄男人采阳补阴,像这样被鬼给上了还是头一次。   早上清欢听说昨天那只色鬼把魏金陵给那啥了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她呆呆地问:“为什么?”   魏长安盛了碗粥给她,神色淡淡的:“那串佛珠。”   “……什么?”   “佛珠。”他又重复了一遍,“那佛珠是老尼姑生前所戴,有些年头了,外表看起来虽不起眼,切开外头的檀木,里面的珠子颗颗价值连城。也只有那蠢货肉眼看不出什么好坏来。”   “……所以呢?”刚觉得自己变聪明的清欢,突然感到自己又笨回去了。   “所以老尼姑死后,大概魂魄就寄托在上头,被我杀死的人都会跟我回来指挥使府,她没有,应该就是因为佛珠。然后佛珠被人带走,不知怎地到了魏金陵手中。这段时间她住在这里没什么事,就是因为佛珠里老尼姑的鬼魂比这府里任何一个都凶。”   本来还以为魏金陵能住一天活着出去就不错了,倒是没想到她安然无恙,魏长安一开始还以为她有什么特别的本事呢,搞了半天就是这串佛珠。   清欢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结果却说:“长安,这是你第一次说这么长的话。”   魏长安捏她的脸:“快些吃,难道你不想知道她究竟是谁派来的么?”   她当然想知道,于是加快了进食速度。   魏金陵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正哭闹着要离开,金鳞卫自然不会让她就这么走了,她想到昨天晚上的事都害怕,哪里还敢多待,管那玩意儿是不是鬼,反正这样的罪她不想受了,她要赶紧走!   可是这些金鳞卫不碰她一根汗毛是一回事,不让她走是另外一回事啊!魏金陵仗着自己是女人,衣服都要脱光了,还是没能往前挪一步!   就在她险些万念俱灰的时候,黎明的曙光终于来到。一看到魏长安,她仿佛看到了唯一的亲人主人,扑过去跪下磕头:“指挥使大人!指挥使大人我认罪!我不是你妹妹!求求你放了我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闻言,清欢好奇不已,昨天晚上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能让魏金陵一夕之间改变。   ☆、第七十碗汤(十)   第七十碗汤(十)   清欢仍旧是一脸的茫然,没有弄明白魏金陵到底是怎么了,魏长安也没预备叫她知晓,只是对哭得分外凄惨的魏金陵道:“从此刻起,假使我听到你口中说出一句谎话,便留你在府里住一年。”   魏金陵猛地打了个寒颤,无论如何是不敢了,她本来就不是什么有毅力的人,口风也不是很紧,盖因美貌跟媚术让她无往不利。于是恐惧之下,竹筒倒豆子般什么实话都说了,一点不敢隐瞒。   结果魏长安却并不准备放她走,魏金陵绝望至极:“我都说了,为何还不肯放我离开?”   “袁欣汝,自幼被父母卖入勾栏,习得魅惑之术,十二岁遇到高人得传轻功,此后脱离勾栏开始做买卖,大安八年,纵火烧死亲生父母一家五口;次年因躲雨借助江南一名书生家中,见色起意,书生不从,便将书生及其怀有身孕的妻子一同杀死;大安十年,闯出名号,人称媚姬,同年手头共沾人命四十二条……”魏长安说完这一串话,眼神冰冷。“你觉得你还有机会从这里离开?”   早就想抓她了,只是没想到她自信到如此地步,竟然自投罗网,真是蠢而不自知。   媚姬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翻船,她剧烈的喘息着,总说魏长安如何可怕,她一开始还觉得他是浪得虚名,自己不是轻轻松松就骗了过去?然而这一刻才是真正感到了恐惧,她浑身发冷,畏惧的连气都喘不过来,窒息感强烈。原来自己引以为傲的手段在他眼中不过是跳梁小丑,她的一举一动都是被他看在眼中的。   这样的男人,根本是她无法触及的高度,更别说是掌控了。   从一开始选择到指挥使府来,她就错了。把自己赔进去也是理所当然,那么多年杀死的人,到现在终于遭到了报应。   可媚姬不想死,她忍受着恐惧说:“我是杀了很多人,可和我比起来,指挥使大人难道清清白白不成?还不是同我一样!今日我死在你手上,谁知来日你又会死在谁手上呢!”   魏长安根本不在乎自己死后会怎样,对媚姬的言语也无甚反应,清欢却笑道:“你有什么资格和长安相提并论呢?”   媚姬仍旧嘴硬:“我哪里说错了不成,指挥使大人是什么样的人,世人皆知,难不成还是我冤枉了他!”   “你冤不冤枉他,这不重要,他活着,也不是为了保护像你这样恶贯满盈的人。”清欢把玩着魏长安修长的手指,“我却看不惯你把自己拔高到与他相等的高度。你算什么,长安是金鳞卫指挥使,我在金鳞卫府的时候看过他的卷宗,一共三千一百八十四桩案子,每一桩每一件,都记载的清清楚楚,不曾错杀过一个好人。你拿什么和他比?”   说完,她看向魏长安,眼神温柔缱绻:“他是世上最好的,日后他的功过,自留给后人评说。京城如今一片繁荣安定,这份功劳是他的,而你,不过是个心肠恶毒滥杀无辜的禽兽,如今死到临头还不忘胡说八道,我看你的舌头是不想要了。”   魏长安微微抬起眼皮子,他心内一片火热,似是有涓涓细流充斥,声音却是不疾不徐的:“没听到夫人说什么么。”   金鳞卫心领神会,下一秒媚姬发出一声惨叫,嘴里的舌头已经没了。   眼前这一幕如此血腥,清欢却一点都不怕。因为她知道,倘若今日媚姬不死,他日因她而死的无辜百姓就越多。一个能为了几十文钱灭人满门的女子,能是什么好人不成。   下一秒却被魏长安抱了起来,他俊秀的面容上是怜爱的笑,“怕不怕?”   她摇头:“一点都不。”   她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若他真是恶人,她绝不会喜欢他,他的温柔藏匿于冷酷残暴的面具之下,隐藏着最真实的自己,不过是因为太过孤寂。   “我最喜欢长安了。”清欢凑上去亲亲魏长安的下巴,他侧脸的线条完美的令人嫉妒。“什么样的我都喜欢。”   魏长安的感动没法用语言形容,直截了当以行动表达,他开心的方式就是压倒她为所欲为,只是这次的疼爱更加小心翼翼,万事以她为主,一点也不敢弄疼她。而平时他明显更喜欢粗暴简单一点,今天却让清欢翻身做主人了。   他喜欢她,一如她喜欢他。这是他的福气,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缘分。   一场淋漓尽致的欢爱,让彼此的心靠得更近了些,清欢迷迷糊糊中还不忘记问魏长安:“那……幕后指使……怎么办?”抓住了媚姬,怎么去顺藤摸瓜呢?   “放心吧,我会查出来的。”他有的是手段撬开媚姬的嘴,那女人狡诈成性,定然还有很重要的信息没有说。单凭一千两黄金就来行骗,未免也太草率了。媚姬那么惜命,没有十成十的把握,她怎么会相信三王爷的鬼话连篇?她又不是三王爷的麾下,只是个拿钱办事的江湖人而已。   清欢嗯了一声,对他的办事效率非常放心,魏长安拥着她沉沉睡去,梦中仍旧相依为命,以彼此为伴。   隔日是个好天气,阳光明媚晴空万里,这天气能活活把人热死,偏偏指挥使府因为鬼多显得格外凉快,因此清欢更舍不得把所有的鬼全驱除了,那样的话明年夏天可怎么过,虽然有冰块,但怎么能比得上这天然的低温呢?   驱鬼的方法很简单,魏长安的血加上被高僧开过光的佛珠,先将佛珠碾碎成粉末,然后滴入血中,轻轻一滴就能让厉鬼魂飞烟灭。这法子有些狠毒,但它们生前害死那么多人,只是死了根本无法赎罪。   清欢能看见鬼,魏长安跟在她身后,听着她自在的与鬼们交流,愿意留下来的就要侍奉他们,不愿意留下来的也可以离开,但如果不想留下来也不肯离开,那就不能怪他们不客气了。   好在大部分的鬼都比较识趣,少数几个不服气的在看到领头想报仇的瞬间魂飞魄散后吓得也不敢再多说话,最后只剩下佛珠里的老尼姑。   魏长安在的时候老尼姑不会出现,她的戾气与怨恨越重,骨子里对魏长安的畏惧就越深。所以在清欢的再三要求下,他离开了她身边,但其实仍然藏在附近,只不过清欢不知道罢了。   短刀一被拿走,老尼姑就出现了,只是这一次她撕掉了伪善的面具,对着清欢的模样看起来像是要吃掉她:“为师让你报仇!你听到没有?!你爱上那个男人了?!”   清欢一点都不害怕,她看着老尼姑,觉得有点可笑,“对啊。”   “你怎能如此辜负师父——”   “反正本来你养我,也是为了利用我。”清欢自己想明白的,再加上魏长安告诉她的,这些信息足够她拼凑出老尼姑收养她的原因了。“想让我入宫去做官家的女人,知道官家喜欢天真懵懂的少女,便限制我的思想,控制我的行为,希望我的一切都按照你的步骤走……怎么,难道我说错了么?”   老尼姑被杀死的时候,只要她在场,她就一定会听从师父的话,即使心如刀绞,也会将长安杀死,然后自杀。那就是老尼姑希望培养成的她,言听计从,绝不反抗。   只可惜她变了,那天没有出现不说,反而逐渐变得聪明起来,别人对自己有什么企图,一眼看不出来,琢磨一会儿也就清晰了。老尼姑这点心思在她面前实在是不够看。   “是不是魏长安那小子跟你说了什么?!那个杂|种!”老尼姑恨死了魏长安,不仅葬送了自己的性命,还坏了王爷的大事!她恨魏长安,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恶鬼一旦被仇恨控制,就会变得面目全非,形容可怖。她眼下不仅恨魏长安,连清欢也一起恨上了。既然杀不了魏长安,那么杀了清欢也行!反正这丫头是她养大的,不然早就死了!   清欢本来还打算再说两句,结果被老尼姑这一句谩骂惹怒了,她喜欢魏长安,不容许他人说他一句不好,顿时小脸一冷,在老尼姑朝自己扑过来的时候左手往前一点,老尼姑发出惨叫声,浑身如同被烈焰焚烧,很快便消失殆尽。   这时候清欢才看了看自己手掌心早就藏好的血迹,撇了撇嘴:“真吵。”   然后她扭头就扑向了情郎怀抱:“长安!”   魏长安抱住她亲,仍旧有些后怕,方才那一刻他真怕她反应慢,自己往这边扑来的时候却已经来不及了。他低头夸赞清欢:“娇娇真厉害。”一个被刻意养的无知懵懂的小姑娘,在面对吃人厉鬼时却能如此冷静,魏长安是真心觉得自己得了至宝。“等到抓住三王爷余党,咱们便成亲。”   闻言,清欢仰起头,笑眯眯的回答:“好的呀。”   欢喜无限。   ☆、第七十一碗汤(一)   第七十一碗汤(一)   【她本应受尽□□,死于狱中,而他们结成眷属,幸福一生。】   “哟!好漂亮的妞!”   “妞到哥哥这里来!叫哥哥好好疼疼你啊!”   比起这样不绝于耳的口哨声与调笑声,更不堪入目的是某些男性犯人为了彰显自己的男子气概,已经脱了裤子露出肮脏的那玩意儿,对着她来回撸动。   女狱警露出嫌恶的表情,将清欢一把推入牢房,冷冰冰地说:“给我放老实点儿,如果让我知道你在打什么坏主意,别怪我不客气!”   清欢被这狠狠一把推倒在地上,胳膊被擦破,沁出血丝。她狼狈的趴在地上,对门的男性犯人仍旧在对她吹口哨,说些不三不四的下流话调戏着她。   但她整个人都是呆滞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想起来了,她……是为了给妹妹顶罪才进来的。   那个,光芒万丈的,受尽宠爱,甚至连他都心疼的女人,开车撞了人后驾车逃逸,而自己竟然被所谓的“家人”说动了,为了回报他们的养育之恩,便答应为妹妹顶罪。   清欢从地上爬起来,也没有到床上坐下,就那么呆呆的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闻着监狱里发霉阴暗的气息,双手抓住自己的头发不住地揪扯。她的脑子似乎在这一刻前都是无比混沌的,她都在想些什么?!给妹妹顶罪?!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是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么?很明显,答案是否定的。她被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等到十年后,她已经三十多岁了,那个人真的会如他所说的,等她出去么?   不会的,她早就应该明白,那个人的眼睛,虽然是看着她,但真正的目光却凝结在妹妹身上。她不过是个廉价的,不受重视的棋子,一个被收养的孤儿,一个不被爱却又渴求爱,为了爱可以不顾一切的蠢货。   清欢的大脑逐渐变得清醒起来,似乎这一次的事件让她走出了以前那种愚蠢的为他人献身的圣母心态。此刻她开始考虑自己日后要怎么办,就连她自己都觉得奇怪,明明是这样艰难的处境,明明是这样可笑的局面,可她竟然能如此冷静,冷静的……就好像是另外一个人。   可她知道她还是自己,是内心深处看穿一切,那个不肯自欺欺人的自己。   a国的监狱分为三个区域,男囚区、女囚区,以及男女混合区。只有被放弃,最无药可救,最卑微的罪犯才会被放至到混合区。在这里没有道德与法律,除了狱警偶尔假模假样的约束外,是个以拳头论天下的地方。这里是a国最声名狼藉、最肮脏残酷的地方,女囚在这里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沦为众多男囚的泄欲工具,即使玩死了也不会有人说一句不是,因为到了混合区的女人,是被所有人放弃的。   但清欢有父母,有妹妹,还有一个很温柔的青梅竹马。只不过,父母是养父母,因为不能生育到孤儿院领养了她回来,一开始那几年,对她确实很疼爱,可造化弄人,有了清欢后没几年,他们竟然有了孩子!这个孩子让他们欣喜若狂,于是清欢就成了多余的那个,为了不让亲生女儿难过,他们忽视了清欢。   妹妹不喜欢她,清欢知道,可她不在乎,因为她有喜欢的人,只要远远地看着那个人,就很开心,她相信只要自己安安静静的等待下去,父母一定会看到自己,妹妹会和自己言归于好,那个人会正视自己的心意。   后来,父母终于看到她了,但却是为了要求她替妹妹顶罪。那个人也终于正视了自己的心意,甚至还许下了等她出来的诺言,但她知道,这仍然是为了妹妹。   这个世上,唯独她,是不被爱的。   为什么,只有她,得不到一点点的爱?   这种痛苦在她心内纠结,他们早就想摆脱她了吧,否则以家里的条件,绝不会让她沦落到混合区,甚至有能力让她减刑。   但是。   清欢几乎能想像出来,没有了自己之后,他们会多么开心。这么一个眼中钉肉中刺终于消失了,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高兴的吗?他们会去他们常去的餐厅吃一顿非常美味的大餐,他们会如释重负,他们会从此开始没有她的新生活。   而她会在这里腐烂成泥。   即使是平民,清欢也听说过混合区的事情,这里是三不管的地带,犯人们各自为营,他们都是犯了终身□□的罪行,永远都出不去,于是争夺地盘就成了家常便饭。甚至狱警们都对他们忌惮三分,上头不会管他们在这里闹出什么事来,只要他们逃不出去,就是每天都死人,也不会有人在乎。而她既然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不是有心人故意为之,又怎么会被送到这里来?   牢房里还有其他三个女人,清欢的床在靠墙的一个上铺。墙面上白灰斑驳,散发着浓浓的霉味与*的气息,仔细看的话角落里还有两只死老鼠,床板潮湿腐朽,分到的铺盖破旧难闻。   胖女人抬头瞟了清欢一眼,看她如同小白兔一般清丽柔弱的模样,内心嗤笑,故意起身撞了清欢一下,于是刚刚站起身的清欢就又摔到了地上,刚刚擦破的地方再一次受到摩擦,鲜血流的更多。   可是她看向那女人的时候,其他两个女人也和胖女人站在了一起,大有她敢反抗或是露出什么不服的表情就上来一起教训她的意思。   清欢低下头,绕过胖女人把铺盖丢到了上铺,三个女人对她的表现非常满意,也就没有再为难她。   监狱是阶级非常森严的地方,这里绝不容许处于下风的人对于上头的人流露出一丝不敬,除非你有绝对的实力。但现在的清欢,柔弱的连只老鼠都抓不住,谈何反抗?   她想活下去,就必然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可是在短时间内变成女超人,很明显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她就必须寻找别的方法——去依附一个男人,利用女人的天赋?   这倒是可以,清欢长得非常美丽,看起来弱不禁风,清雅脱俗,在这监狱里更是非常显眼的存在。就好像一片污浊中的一抹纯白,让人非常有将她玷污的*。看起来这样干净的人,把她拉下神坛,让肮脏的泥巴沾满她全身,看到她哭喊求饶,是所有变态犯人们的心声。   不仅仅是男囚,就连同一囚室的女囚都对清欢抱着深深的恶意。   半夜的时候,浅眠的清欢被一阵轻微的开门声惊醒。她睁开眼睛,漆黑的眸子里没有恐惧,满是冷静与狠戾。先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她睡了?”   “睡了。”说话的是下午欺负清欢的胖女人,此刻她的声音里满是讨好,“要不要我把她弄醒?”   男人淫|邪道:“那有什么意思,老子要玩她,还用把她叫起来?让兄弟们都看看,老子是怎么把这妞儿操醒的!”   很快他就翻上了上铺,看到熟睡的清欢,眼中露出浓浓的,令人作呕的*。他伸手抓住清欢的囚衣,还没来得及使劲,突然浑身一僵。   “怎么了?”清欢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声音也可以是这样轻柔的狠毒。“不是要把我操醒么?”   她手里握的是一根牙刷,这是监狱里统一发放的洗漱用品,她趁三个女囚不注意的时候用铁质上下铺的残坏的地方将其磨的非常尖锐,为的就是自保。“忘记告诉你,我是个医生。你猜,我能不能让你在十秒钟内失血过多死亡?”   她说的是认真的,因为牙刷尖锐的头已经没入了男人的颈项,男人甚至感受到了鲜血流出来的速度。他颤抖着声音求饶,在死亡面前,先前那种嚣张已经完全不见了。别说是色心,他现在后悔死了要第一个来上这妞儿,谁知道这妞儿看起来柔弱,结果却这么狠。   想想也是,能被送到混合区来的,难道还是什么简单女人么?   “别、别……我不敢了、我不敢了……”   清欢没有降低警惕,她不用想也知道这些死囚身上肯定有防身的武器,她这根牙刷靠近时能威胁到男人,可如果是日常别人来□□,她根本无法反抗。   男人感觉到脖子边的牙刷稍稍松开了些,但很快有一只小手伸入他衣襟内,轻轻松松就摸走了他好不容易搞来的匕首。   监狱是人才辈出的地方,他们可以用最简易的设备做出纯度最高的毒|品,也能在狱警的眼皮子底下搞到各种武器,他这把匕首就是别人弄来的,妈的,这女人还掏走了他仅有的半包烟……   在监狱里,烟是比钱重要千百倍的东西。   清欢得到了匕首跟烟,附在男人耳边说话,因为声音很轻,所以只有男人听得到:“不想让其他人知道你在我这里吃了大亏吧?”   男人是揍了许多想来上清欢的男囚赢了才得到的机会,当然不能丢面子,这里,没了面子,就什么都没了。   ☆、第七十一碗汤(二)   第七十二碗汤(二)   男人如清欢预料的点头后,她的嘴角才勾起一抹淡淡的、几乎算不上笑的笑容。“那很好,你在这里日子过得并不好吧。”   他脸上的青紫估计就没有消去过,即使靠着拳头能够变得强悍,可仍然架不住无数的人前仆后继上来挑战,不过是个小喽啰,算得上什么。“刚才跟你说过,我是个医生。我想在这里活下去,我对于人体非常了解,你庇护我,我帮助你。”   男人的脸上露出古怪的神情:“帮我?帮我什么?”   “你想我帮你什么?”清欢的眼睛似乎会说话,里面满是蛊惑人心的力量。“你不是有很多事情想做么?”她的手滑到男人腰上,“这里的骨头磨损这么严重,保持这样的强悍应该很艰难吧,难道不需要我帮你么?”   男人的表情有一瞬间的难堪,他盯着清欢,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这笔买卖到底划不划算,而后做了决定:“可以。”   不过他又道:“就算你能让我庇护你又有什么用?早晚有一天,我也会被踩到尘埃里去,到那个时候,你仍然要沦为——”   话没说完被清欢打断,她的声音轻柔又坚定,莫名的让人认为只要是她说的就一定能成功。“我不需要太久,我会很快强大起来,我只是需要一点时间,仅此而已。”   她要活下去,不仅要活,还要活的很好,那种出卖身体依附男人的事情她做不来,她要站的高高的,然后回去,讨回自己应得的东西。这一刻,她眼角下鲜红的泪痣显得格外妖艳,里头似乎蕴藏了什么神奇的东西,那鲜红是在大晚上没有电灯的监狱里都清晰可见的。男人盯着那颗泪痣,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像是要被吸进去。他甩了甩头,清醒过来,清欢慢慢地将牙刷从他颈边拿开,他捂住伤口跳了下去。   男人上去好一会儿了,只听到上面有窃窃私语却不闻办事声,下面三个女人都觉得很奇怪,男人跳下来后瞪了她们一眼:“今天晚上的事,谁都不许说。”   不许说?不许说什么?三个女人面面相觑。   其实现在男人想要反悔的话,清欢一定不能反抗,但是他想起清欢眼中的决绝与狠毒,这样的女人就是再美他也不想碰了,就像是毒蛇,即便外表再艳丽,稍稍靠近便会死在她手上。更何况,自己的情况的确如她所说十分棘手,为了以后不至于成为人人践踏的烂泥,他倒不如先试试看,如果她并不能像她自己说的那样产生价值,他再弄死她也无所谓。   混合区,死个女人简直不能更稀松平常。   “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许碰她。”   听了这句话,胖女人目瞪口呆,她们本来是想看这么个小美人被折磨的遍体鳞伤的样子的,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难道男人突然知道怜香惜玉怎么写了?以前可从来不曾发生过这种事!   她们怎么想男人并不在意,推开牢门就离开了,清欢从上铺坐起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下午刚进监狱时那柔弱可怜的样子,眼眸中反倒带着几丝恶意,“以后的日子,就请多多指教了。”   她长得那样清丽,干净的如同夜晚皎洁的明月,但她脸上的笑容又令人不寒而栗,似乎……并不像是看起来那样,善良温柔到骨子里,连一点点脾气都没有。   不招惹到她,她便柔和可亲近,善解人意令人安心,可一旦触及了她的底线与原则,那她也绝不留情。   虽然身在监狱,但日子仍然要过,如果到时候出去的是个苍老疲惫满身伤痕的女人,清欢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种恒心,只知道面前的困难并没有将她打倒,甚至让她的斗志熊熊燃起,乃至于她都没有时间去自怨自艾,而是立刻投身到生存的问题中去。   她会活下去,并且会活得很好,这不仅仅是为了讨个公道,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她不容许自己沦落到那般不堪的境地,也因此在这之前,她必须要想方设法的变得强大起来。   任何的依靠都是暂时的,只有自己坚不可摧,才能真正的自保,也才能去更好的保护别人。   虽然,她现在没有想要保护的人。   胖女人等人看清欢的眼神立刻就不一样了,在混合区这边,女人除了可以泄|欲以外,对男人来说就是彰显自己雄性力量的工具,即使如胖女人这般也避免不了。   虚伪的强大最热衷于欺辱弱小,真正的强者根本不屑为之。   清欢从上铺跳下来,说来也奇怪,不知道她心底的那种自信是哪里来的,上铺离地面少说有两米,她说跳就跳,一点也不担心会受伤。   事实证明她也的确没有受伤,于是她双手环胸问那个胖女人:“我觉得下铺更适合我,你说呢?”   胖女人能说什么?她当然能揍清欢一顿,可刚才那个男人却是她不敢招惹的,因此她也只能用眼神瞪清欢一眼,然后默默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要去另外一个女人的下铺。结果清欢却阻止了她,懒洋洋地道:“我觉得你更适合睡上铺,她的上铺。”   别人伤她一分,她不说十分回报,至少也是要讨点公道的,这亏总不能白吃不是,胳膊上擦出的伤口道现在还隐隐作痛呢。   胖女人敢怒不敢言,咬牙切齿地去爬上铺,可惜这梯子年久失修,体重轻的人去爬还好,若是稍微胖一点……那可真是受罪了。不过她走了大运,爬上去的期间都没出什么事,可惜她刚松了口气要躺下,结果就悲剧了,床板咔嚓咔嚓全断了,往下刚好掉到另外一个女人的身上,把那个身形相比较而言瘦弱些的女人差点压吐血。   清欢轻笑,心情总算好了许多,她早看到那边的上铺有问题,绝对撑不住胖女人的体重。这一摔把胖女人摔了个七荤八素,她晕晕乎乎的站起来,目露凶光就要清欢算账,清欢眉头一挑,把玩起刚才从男人那里拿来的匕首,一边玩一边笑吟吟地看着胖女人,大有她敢过来,她就能一刀捅死她的意思。   刚进监狱的人心都比较软,或者说比较懦弱,胖女人敢这样肆无忌惮的欺负清欢,就是看她柔柔弱弱一副喘气都艰难的样儿,可一旦清欢硬气起来,她便怂了。   最后她只能将就着跟另外那个女人在地上窝了一晚,因为下铺因为她刚刚的坠落也断了。   监狱里的夜晚并不好过,漆黑一片,只有床板与墙壁所散发出难闻的霉味,被褥不知多少年没有晒过,污垢满布,如果说这里不是地狱,那哪里才是?   可是清欢却睡熟了。   在梦里,她看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自己。一个穿着古装,青丝及腰,清丽绝俗的自己。如果说哪里不一样让她认为不对劲的话,那就是对方的表情与眼神,和活了二十多年性格懦弱呢温吞的自己完全不一样。那种强大与淡然,是她迫切想要学习与得到的,她一直不知道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从来都没有为自己活过,可是现在她知道了。   如果不能够变成那样的人,她一定会后悔自己活了一辈子。人生苦短,为何不能发挥自己最大的力量,创造最大的价值?她明明什么事也没有做,她明明没有犯任何错,为何她要这样委屈自己?   既然他们不爱她,那么她便不要了,反正那样的爱是廉价的,即便得到了也觉得无比肮脏。   清欢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已经有了光线,狱警正在吆喝着让她们出去吃早餐。   偌大的餐厅内人声鼎沸,早餐是非常简陋的白粥咸菜还有馒头,馒头小小的皱巴巴的,女囚一个男囚两个,多了就没了。   她端着餐盘在昨天那个男人面前坐下,男人正在咬馒头,看到她在面前坐下,可能没想到她能认出自己,抬头看向她,清欢没说话,把餐盘往他面前推了推。   两个馒头,以男人的食量根本吃不饱,所以他也没有客气,清欢只喝了白粥,她并不是嫌弃食物,事实是在饥饿的时候有饭吃,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事情了,这些饭虽然不新鲜,但至少能果腹。她轻声说道:“看样子你在这里过得也并不怎么好。”   男人大概有四十岁左右,早已过了年轻力壮的年纪,壮年时能用拳头占有一席之地,可现在,他逐渐老去,心思活络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至少他身上的伤就没有好过,最重要的是,即使是在早餐的时候,清欢也察觉到有许多不怀好意的目光定格在他们两个身上。   所以她又说道:“你大可放心,我这么柔弱,不会把你的秘密说出去的,我还想活着呢。”又不是不怕死。   男人却不信,就她,柔弱?看起来倒是,可骨子里的狠毒却不输给任何人。   ☆、第七十一碗汤(三)   第七十二碗汤(三)   相比较起男人的狼吞虎咽,清欢把一碗白粥喝成了红酒。混合区属于三不管区域,不管是哪一方面条件都十分简陋,谁叫到了这里的人全部都是被放弃的呢。a国的民众大多富有,唯独混合区监狱这里,充斥的是世界上所有的罪恶与污秽。这里不曾有光明出现过,慢慢地,留在这里的人也就学会了不再去期待。   既然到了这里,那便要放弃一切希望,从此置身于污泥之中,放下一切,忘记一切,不要有希望,才能满足于绝望。   可清欢即使穿着橙色的囚服,坐在阴暗潮湿的大厅,也仍然和其他人不一样。   她安静地喝完了一碗粥,嘴角微微扬起,对男人道:“你在这里待了多久?”   男人咬了口馒头,瞄她一眼,瓮声瓮气地说:“十九岁进来的,二十年了。”   清欢了然,又问他:“你不想出去么?”   “出去?”男人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他越笑越大声,甚至吸引了大厅内其他人的注意力。“出去?进来了这里,你竟然还想着出去?”   他又重复了一遍:“出去?!”   多么好笑,又多么令人绝望的词语啊,出去,进了混合区的人,哪个不想着出去?可最终有几个人真的出去了?他在这里整整二十年了,从少年变成了青年,又从青年到了中年,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到了现在的彻底绝望。他知道,自己永远都出不去了,他现在的心愿就是能活到老死,如果不能再多活几十年,那么就算死,也不要死的太残酷。   清欢一直观察着他的表情,别人诧异也好冷漠也罢,她都盯着男人,再没看向过其他人:“不想活着吗?”   她抬头往餐厅巨大的窗户看过去,这里的窗户看似很大,其实什么都看不着,除了每天固定的放风时间,他们的人生一直都是黑暗而凄清的。“不想晒晒太阳么?不想要自由么?”   “你疯了!”男人猛地把手里没吃完的馒头砸进餐盘里。“要是被狱警听到,你就等着被抓去电击吧!”   在混合区,你可以打架斗殴,可以杀人强|奸,你可以在这里做任何事,可是只有一件事不可以,那就是出去。   连想都不被允许。   狱警们打消犯人逃走年头的方式也很简单,不是殴打就是电击,他们有无数折磨人的手段。在这里,不仅仅是犯人可以肆无忌惮,狱警也是。对他们来说,混合区的犯人连猪狗都不如,可以任意打骂。在这里的犯人是没有人权的,不管你是真的恶贯满盈,还是被人陷害,只要走进混合区的大门,就永远都别想出去。   清欢望着男人,突然笑了,她往前倾身,声音蛊惑十足,轻柔婉转:“承认吧,你还是想出去的。”   男人的眼角轻轻抽搐,那是极力克制情绪的结果,看得出来他的确非常想要离开——谁不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死在这里的话,也许连灵魂都无法解脱。   清欢一眼就将他看穿,对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觉得监狱里的生活也并不全是危险的,至少在这里,她的脑子比在家里的时候好使多了。   她一个人暂时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因此需要男人的帮助。表面上虽然说是她协助他,事实上却是她要男人完全依附于自己。所以她凭借自己对男人心理的剖析,毫不客气的许下承诺:“五年内,我会离开这里,你想要和我一起么?”   闻言,男人猛地抬头:“你说什么?”   周围人声鼎沸,任谁也看不出这个笑靥如花的女人都说了些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从来没有人敢说离开,男人看了清欢两秒,嘲讽的笑了:“二十年前,我刚进来的时候,和你的想法是一样的。”   后面的话他没说,但清欢明白他想说什么。他有本事,有实力,最后尚且被困在里头二十年,更何况清欢这样的弱女子呢?但清欢没有被他的话吓到,而是笑意盈盈:“你会相信我的,但是在这之前……我需要一点帮助。”   她不能总是依仗这个男人来保护自己,她没有能够与男人对抗的力气,但是她有其他人无法相比的能力——那就是她对人类身体的熟悉程度,只要提高自己的反应能力与敏捷度,她也可以在这男人的天地里撑起一片天。甚至因为自己的专业,她可以成为这里最特殊的存在。   她要掌控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命运,别人的也不能放过。清欢不相信独善其身就能安全,她需要变得强大到无法反抗,才能真正的自由。   男人四十岁了,上了年纪,自然身手不如当年,他出身自一个赌鬼家庭,父母都好赌,从幼年的时候他就见惯了这一切。稍微长大一点后,更是在这样乌烟瘴气的环境中生活了十几年,直到十九岁的时候因为失手杀了人被送进监狱。   进了监狱自然不能和外面一样生活。为了吃饱饭,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变得凶狠残酷,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他能在混合区屹立不倒的原因。只不过到了这个年纪,年轻时受过的伤开始显现出来,如今他很明显感到了力不从心,即使外表还保持着强悍,但内里的模样,没有人比他自己更清楚了。   看起来是他去庇护清欢,其实他的私心很重,监狱里没有医生,如果让其他人知道他的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那么绝对会很危险,因此,他需要清欢。   说白了,两人是各取所需。男人在监狱里横行二十年,清欢需要从他身上学习如何快狠准的击中一个人的致命部位,如果不能从力量上超越男人,那么她就寻求别的方法,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得有自己的价值。   这个时候清欢就无比庆幸之前上大学的时候,自己参加过女子防身术的训练,虽然不精通,但她有足够的智慧与努力去学习。   男人名字叫方良才,他在监狱里的这些年,早已是外强中干,清欢从他身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理所当然应该回馈他。只不过监狱条件有限,她只能暂时缓解方良才的疼痛,除非离开这里,否则方良才永远无法痊愈。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有方良才的庇佑,终于没有人敢再欺负清欢,但纸包不住火,即使他人看不出方良才的身体状况,可在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与斗殴中,方良才终于被打败了。   他狼狈地趴在地上,剧烈的喘息,其实外表上的伤并不明显,但问题在于他的身体内部已经开始腐朽,完全无法支撑他再爬起来了。   刚才那个男人击中了他腰间的旧伤,那里对他而言可以说是致命的,清欢站在一边,这个攻击方良才的男人是刚进到混合区的,年轻力壮,二十岁的方良才也许不怕他,但四十岁的方良才确实已经力不从心了。她甚至已经感受到某些人停驻在自己身上淫|邪的目光了,可以想见,一旦方良才被彻底打倒,那么迎接她的,必然不会是什么好事。   “站起来啊,你这个孬种,站起来啊!”   “站起来!站起来!”   四周的口哨声嘘声不绝于耳,方良才趴在地上,他当然不想认输,但问题在于此刻他疼的根本爬不起来,甚至有一种马上就要疼死的感觉。他的面孔变得非常苍白,外表没有明显损伤,可实际上却伤得不轻。   “怎么了,没力气了吗?认输了吗?”挑战方良才的男人一脚踩在他背上哈哈大笑,周围的犯人们也跟着笑起来,所有人的笑声中都充满了恶意,没有丝毫人性与温情。   在地狱呆久了,正常人也会逐渐改变。   清欢垂下眼睛想了想,此刻她当然可以不去帮方良才,这样就能得到片刻安宁,也不会惹事,可事后呢?方良才今天逃不过一劫,事后她也讨不了什么好。如今她在狱中也待了快三年了,这三年的时间里是方良才庇佑着她,如果她视若无睹,那么和那些害了她的人又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个男人高大强壮,真要打起来她还不一定能赢。   反正也没人说过不能偷袭,于是趁着那男人洋洋自得的时候,她用力推倒站在自己面前的一个男人,踩着对方的身体借力往上跳,恰好跳到那男人的背上,然后拿住对方的脖子,以双腿将其剪倒,而后迅速掏出匕首抵在对方脖子上,对地上的方良才笑道:“你还不起来?”   她不能去扶他,那样只会让更多人了解方良才的外强中干。   方良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从地方爬了起来,清欢看得分明,他的手指都在颤抖。   她拿着匕首在男人脸上拍了拍,啧啧有声:“想当老大,警觉度这么低可不行。”   ☆、第七十一碗汤(四)   第七十一碗汤(四)   被清欢制住的男人压根没想到自己打赢了监狱一霸方良才,却输给了一个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女人。这道上的人以后该怎么笑话自己?他;傻眼的甚至忘记了反抗,直到方良才走过来,接过匕首,当着所有人的面剁掉了一根他的小手指头。   男人发出惨叫声,声音凄厉可怕,清欢却面无表情,周围的犯人们也都冷漠以对。什么同情怜悯,在这里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成功登顶的人会有无数人过来跪舔膜拜,可一旦失败,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踩到尘埃里去,再也抬不起头来。   清欢站在一边,等方良才起身的时候顺势挽住他的胳膊,看起来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缠绕主人的模样,其实只有方良才才知道她是想让自己不要摔的太难看。   只可惜他们没来得及走远,这边闹出的动静太大,竟然把狱警给招了过来。   以前打架斗殴的事情也不少见,狱警从来不管的,今天怎么这么积极?清欢隐隐觉得不对,但她面上没有表现出分毫,只是往方良才手心里迅速塞了两颗止痛药。   监狱里除了烟以外,就属药品最珍贵,清欢费了一番功夫才拿到这点止痛药,这更坚定了她要快速出去的决心,韬光养晦隐藏了这么久,她觉得也是时候展现自己的价值了。   方良才将药丸吞下,没有被其他人看见,清欢轻声问他:“还能撑住么?”见方良才点头才放下心来。说真的,要说她对方良才有什么感情也说不上,但真要说完全没有感情也不可能,虽然这个人脑子不怎么灵光,但这三年确实是保护了她,让她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这也不是白来的,以方良才的身体状况还能在混合区撑上三年,其中大部分都是清欢的功劳。   狱警们拿着警棍过来了,将闹事的人一一点名站好,以前闹的太大的时候也会这样,但这次不过是剁了一个男囚的手指头,算得上什么?这些狱警折磨人的手段可比这狠毒多了,也不见他们尊重过所谓的人权。   更稀奇的是,这次清欢也被算在了闹事名单内。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狱警用警棍指着清欢的鼻子:“你,跟我过来。”   混合区的女囚为了生存,要讨好的并不仅仅是男囚们,还有这些掌握她们生杀大权的狱警。只不过方良才在狱中吃得开,狱警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他面子,清欢这三年可没被任何人碰过一根汗毛,也因此,即使她刻意隐藏自己的美丽,但光华之气仍然显露的十分明显。   在这一片污浊之中,她就是唯一的光明与温暖。方良才一听说狱警要带清欢走,立刻上前一步,结果却被清欢用眼神制止了,不知道即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倒不如去看看,谁知道会不会是转机呢?在监狱里生存,怕的不是即将发生什么,而是不发生什么,因为那就代表了要在这里待到死亡。更何况现在的她和三年前可谓是判若两人,即使是巅峰时期的方良才也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而不管是谁,在看到清欢的第一眼都会认为她柔弱的一阵风都能吹倒,这实在是一个好印象,也让她的胜率变得更高。   两个狱警将清欢夹在中间往前带,方良才等人则被留在原地,当清欢被带走后,剩下的狱警也都离开了,这就说明他们出现在这斗殴现场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清欢。   监狱的走廊无比阴暗潮湿,还有清晰的滴水声,散发着腐朽的气味。四周的牢房里住着男囚与女囚,他们看到清欢从面前经过的时候,都露出了惊艳与意|淫的眼神,即使是看惯了这种眼神的狱警都觉得慎得慌,清欢却面无表情,半点儿不在意,甚至在经过某个牢房时对里头脱了裤子的男人比了个中指,用口型告诉他实在是太小了。   一路穿过走廊,来到尽头,其中一个狱警打开了地板,清欢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地下入口。   “进去。”   她看了狱警一眼,又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枪,考虑了一下自己夺枪然后越狱的可能性有多大——不过这也就是随便想想,她答应过方良才,不会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再说了,越狱,如果想要那样逃走的话,她为什么要在监狱里待三年之久?就算越狱成功,也要背负一个逃犯的身份,她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回去,并且拿回自己应得的。   地下台阶很长,长的清欢走了许久都要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了。好在就在她不想走的时候,两个狱警分别钳住了她的臂膀,让她停在一扇朱红色的木门前。   门口站的是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清欢抬头看了一下灯,很想问问他们这么黑的地方戴墨镜究竟有什么意义,难道不会看不清么?就算外头是白天,这里头黑成这个鬼样子,戴墨镜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看见清欢到了,门边的两个男人一人拉开一扇门,微微倾身,示意清欢进去。他们不仅训练有素,而且极有礼貌,对待清欢的态度都不像是对个囚犯,反倒像是对什么千金小姐。   清欢毫不畏惧的走了进去。   她刚进去门就关上了,对此清欢不表示任何看法——反正也没有人在意她的看法,她的注意力已经全部被这个房间的摆设装修给吸引走了。   知道的晓得这里是监狱的地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风景名胜的地方呢。装修的这么豪华,清欢家里也算是很有钱的了,青梅竹马更是身出名门,可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低调奢华的地方,哪怕是地毯都价值不菲。   地方很大,一眼望过去几乎望不到边,很难想象在地下会有这样一栋建筑。清欢往前慢慢地走,每走几步就会有一个黑西装男人站着守卫,并且给她指路。   最后她到了一个房间门口,黑西装男人敲了敲门,然后将门打开。   清欢走进去后才发现这里像是办公室,只不过非常简洁,而且干净的吓人,似乎除了黑白二色就没有其他的颜色了,冷色系看得清欢瞳仁疼。   不过最惹人注目的当属坐在办公椅上正“看”着她的男人。   这个男人看不出年纪,因为他的面容瞧着像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可眼角又分明有着岁月的痕迹,说年轻,那身气度不是年轻人能有的,说苍老,偏偏又长了一张童颜。此刻这个男人正在闭目养神,似乎对进来的清欢浑然未觉。   清欢的眼睛向四周看了看,确认这里是处于非常严密的监控下的,如果她对这个男人有什么不好的想法,那么毫无疑问,她会在一分钟内被扫射成筛子。   “你是谁,为什么要我到这里来?”   最终是清欢先打破了僵局,因为她觉得自己要是不说话这个男人能跟自己耗到明天。   男人双眼看向她,不知为何,清欢总觉得他的眼神有些古怪,至于是哪里古怪又说不上来,这男人的黑眼珠很大,又是那种深沉的黑色,似乎一眼望过去就能看穿人的心思,让人无所遁形。   听到清欢的问话,他的嘴角微微翘了一翘:“你很厉害。”   清欢耸肩:“我该说谢谢么?”   “我一直在观察你。”男人说,他的声音清朗温柔,看起来也像是个非常温和的人,可温柔的人怎么会住在监狱地下,周围还有那么多带枪的保全?“结果让我很满意。”   “你是说哪个方面?”清欢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她对自己的外在条件还是非常有自信的。“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闻言,男人轻笑,他的笑声也很好听,就像是在宠溺一个淘气的说了俏皮话的孩子。“你太有自信了,这和以前的你不一样。”   “以前的我也没坐过牢,谁知道那时候的我什么样子呢。”清欢一点遗憾都没有,她不想变回过去的自己,被人欺负不说,连反抗与难过都不敢,为了那一点点小小的希望把自己置于最底层,低到尘埃里的结果就是没有人珍视她,所有人都认为她的牺牲是理所当然的,不容反驳的。   可是她根本什么都没有做错,这些罪孽凭什么要她来承担?   “说的也是。”对于清欢有理有据的解释,男人还点了下头,虽然他看起来很好相处又温柔,但清欢仍然能够感受到对方身上透出的强烈的压力,这样的人怎么会是个慈善家,今天叫她到这里来,还说什么观察她很久了,一听就很变态好不好。   不过这也证明她的直觉没有错,确实有人在囚犯里物色着什么,这也是为何她有意无意会展现自己能力的原因。当个被人保护的花瓶当然舒服,可她更愿意成为睥睨天下的王者。   ☆、第七十一碗汤(五)   第七十三碗汤(五)   “所以,你想要我做什么?”   男人没有回答清欢的问题,反倒是问她:“你想要什么?”   似乎是要跟她做个交易。清欢看了下四周,考虑了下自己劫持这个人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后兴致缺缺:“当然是从这里出去。”   “就这样吗?”   对于清欢的心愿会如此简单,男人似乎感到很不可思议。清欢瞄了他一眼:“当然还有别的,可是你既然选中我,难道会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吗?”   她讲话这样不客气,男人却一点也不生气,反倒是脾气很好的笑起来,清欢注意到他笑的模样很好看,眉眼弯弯,很无害的样子。但是她绝不会认为这人是真的无害,越是看起来无害的人,其实越是危险。她考虑了两秒,又问道:“所以你究竟想要我做什么?”   “很简单。”男人微笑着,乌黑的瞳仁定央央的“凝视”着清欢,“我需要你做我的未婚妻。”   “……”她脑子里不知道过了多少稀奇古怪的念头,可清欢觉得自己再古怪也没有这个男人古怪,她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男人,感觉他可能是病得不轻,他长成这个模样,看起来有权有势,竟然需要在监狱里找女人当未婚妻?难道不是他随手一挥就有大把大把的女人前仆后继吗?   男人继续说道:“当然,我不会亏待你,不管怎样,我都能保证你的心愿完美实施,你要做的,就是扮演好这么一个角色。”   清欢问他:“我想要什么都行?”   男人点了下头。   “从这里出去,报仇,横行霸道,我想怎样就怎样?”   她如此直言不讳,反倒有种率真的可爱,男人轻轻颔首:“这是当然,我的未婚妻,自然有这个权力横行霸道。”   这实在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问题就在于这到底真实与否,事后自己是真的能重获自由,还是会被灭口。不过清欢左右想了一下,在拒绝与答应之间一衡量,感觉还是后者比较划算。不过如果这样子的话,先前她的计划就要全部改变了,任谁也想不到半途会杀出这么个程咬金来,完完全全打乱了她谋算好的一切。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让她的离开变得理所当然并且简单。清欢眯着眼睛:“你应该知道我是被诬陷的,如果我出去了,第一件事就是洗刷自己的冤屈,证明自己的清白。”   “哦?”男人的声音很是温柔。“那你打算怎么洗刷,怎么证明呢?”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不劳你操心。”   “你所需要的一切,我都已经为你准备好了。”男人淡淡地说着完全出乎清欢意料的话。“只不过这些证据可以给你,但是要在我的事情结束之后。”   也就是说,他要的是一个劣迹斑斑有着前科甚至还坐过牢的未婚妻,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看中清欢的理由。混合区这些年进了不少女囚,清欢不是第一个被男人观察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但却是所有女人中最让他满意的。   不管是果决的性格还是敏锐的思维,都非常符合他的要求,最有意思的是,在混合区生活了三年,仍然能保持己身的干净与原则,这才是她真正异于常人的地方。能够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变成今天能自保甚至还能保护别人的强者,即便是男人也不得不承认清欢的优秀。   这和三年前为家人顶罪的她完全不像是一个人。而如果她还是三年前的模样,他连看她一眼都懒,怕是她早死在监狱里了,又哪能引起他的注意呢。   “没问题。”清欢干脆利落的点头答应,她这种性格很对男人的胃口,因为他的表情变得更加柔和,看起来真的是有着非常好的脾气。“你还有什么其他要求么?”   清欢想了想:“方良才也得放出来,我答应过他。”   “没问题。”   “还有。”   “嗯?”   “赶紧给我找身干净衣服,我特别想洗个澡。”   监狱里洗澡艰难,一是环境,二是总难免会引来偷窥,每次洗澡都是匆匆而过,她觉得自己身上都要卡层灰。   既然出来了,当然就不用回去了,这片地下区域设施完全,什么都有,很快就有人送了女装过来,清欢顺势进了浴室洗澡,这一洗就是一个小时,洗的她快把皮搓掉了一半才出来。   男人仍旧坐在桌前,闻声朝她的方向看过来:“好了?”   “嗯。”她换上了新裙子,刚才照镜子的时候自己都差点被美到,可男人却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这让清欢有点挫败感,要知道就算是跟她认识了好几年的方良才有时候看她都会流口水,她的女性魅力毋庸置疑,美人计用起来方便极了,但在男人面前好像一点效果也没有。于是她口气很冲的问:“我不好看么?”   男人眉毛一扬:“应该是好看的吧,他们都说你好看。”   好看就是好看,什么叫应该好看?而且“他们”是谁?清欢正想问,但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从一开始进入这个房间以来男人就看着她,但那种看总让她感觉怪怪的有点诡异,并且他的黑眼珠大的异于常人,还有方才他转向自己的方式……清欢走近男人,在他眼前挥了挥手。   “不用挥了,我看不见。”男人声音平静,并不在意自己的眼盲。   清欢收回手,原来这人竟然是个瞎子。可是他的耳朵那么厉害,隔得老远只凭借细微的足音就能辨别她的方向。她无意去揭别人的疮疤,尤其是在这人算是她衣食父母的份上,“你刚才说他们,他们是谁?”   “我的下属,以及观察你的人。”男人像是在跟清欢闲话家常。“他们都说你长得很好看,可惜我看不见。”   他的语气充满了真诚的惋惜,似乎看不到清欢的美貌对他来说真是件非常难过的事情。对此清欢报以一笑,一把抓住了男人的双手。他应该极少被人触碰,因为他反射性的就要扭断清欢的手腕,只不过她也不简单,两人过了几招,男人停下来,清欢便将他的手放到了自己脸上:“喏,虽然看不见,但是凭借触觉的话,你仍然能感受到我有多好看。”   她的这股自信从入狱之后开始呈直线上涨,男人从善如流的用修长的手指一一丈量过她的五官,然后赞叹道:“非常完美。”   他喜欢完美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   清欢一屁股坐在男人的桌子上,翘起二郎腿,既然得知对方看不见,她也就不在意自己的短裙会不会走光了,反正就算她真空对方也看不着。“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薛华。”   “让我做你的未婚妻,总得有点任务交给我吧。”清欢不觉得世界上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发生,就算有也绝不会落在她头上。她跟薛华之间这场交易,势必要让双方都满意,毕竟拿了人家的好处,总得付出点代价。   薛华的笑容很浅很温暖,“以后你会知道的。”   喜欢卖关子的男人,总以为事情都掌握在自己手中。清欢跳下桌子去,她不是很爱穿鞋,房间的地面又全部铺着厚厚的地毯,于是干脆赤着脚:“我不用再回监狱去了吧,这里有我住的地方么?”   薛华道:“你和我住一起。”   清欢沉默了两秒说:“我卖艺不卖身的。”她不做那种出卖身体依附男人来求得自由的事,如果薛华真要她的身体,她不乐意的情况下,宰了薛华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这人从来不吝于教训那些想要为难她的人,反正为难她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闻言,薛华露出笑容来,他脸上总是带着很礼貌很温和的笑,一点都不生气,似乎没脾气:“我不会碰你,但我要你同我形影不离。”   “……你上厕所我也要跟着么?”   “这个就不必了。”对清欢的满嘴粗鲁,薛华表示的很包容,“你开心就好。”   清欢仗着他看不见对他翻了个白眼,薛华喉间笑声不断,似乎觉得她很有趣,和三年前的她判若两人,而自己挑选了她,也真正可以说是眼光独到,希望她不会让自己失望。“休息去吧。”   然后没等清欢走两步,他又悠哉悠哉地说道:“下次别对着我翻白眼,那很不礼貌。”   清欢停了脚步,又听他补充道:“不过对别人就无所谓了,对待你亲爱的未婚夫,还是温柔体贴像个小女人比较好。”   清欢眯着眼睛打量他,好奇他是怎么察觉自己的白眼的。她知道有些人生来五感敏锐,就好比她,但敏锐成薛华这样,别人对他翻个白眼都能感觉到,未免有点太夸张了。   不过她也没问,转身走了,等到她的脚步消失,薛华才从耳朵里拿出一个小型耳麦,唇角笑容不减。   ☆、第七十一碗汤(六)   第七十一碗汤(六)   和其他入狱的人比起来,清欢真不像是在里头待了快三年的人,她看起来气色很好,不但没有被折磨的看不出人形,反倒皮肤白里透红健康的要命,不仅如此,再苦的日子她也能过得津津有味,这才是她与旁人不一样的地方。   薛华欣赏她就欣赏在这一点。清欢为什么入狱他很清楚,可以说入狱前的清欢是个非常心软非常善良的人,心软善良到已经没有原则的地步了,这并不是什么好事,至少对薛华来说,这样的女人他是看不上的,更不可能有能力完成他交代给她的任务。不过令人惊奇的是在入狱后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或者说,清醒了。   能够分得清对错,也不枉费这令人叹息的三年。   清欢躺在床上看电视,监狱里的电视都在餐厅,混合区虽然不在乎犯人死活,却会闭塞犯人的消息来源,所以即使偶尔能看个电视,看到的也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内容,这个世界真正发展到了什么程度,里头的人根本不知道。   清欢也不例外,如果不是她打开电视,都不会知道她的好妹妹刚拿了最佳女主角奖。电视里的女人美丽大方,站在镜头前显得无比完美,脸上的笑容纯真的让清欢都险些没认出来,她顺便也看了女人顺势对某个男人的表白,摄像机很给面子的按照女人的视线往台下扫去,男人英俊的面容出现在镜头前,显得格外幸福。   岁月静好,两情相悦,名利双收,真是令人羡慕呀。似乎一个忘了自己有个妹妹在监狱里,另一个忘记了自己曾经许下的誓言。   当然清欢只是觉得嘲讽,并没有想去将男人追回来的意图,那种东西,没坐牢前她挺喜欢的,坐牢后真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什么配狗,天长地久。   只不过他们的幸福建立在她的痛苦之上,中间又剥夺了她三年的时光,这人生在世,时间是最宝贵的东西,她可不能白白吃这个亏。想到这里,清欢从床上跳下去,鞋子也没穿就离开房间朝自己先前跟薛华说话的房间去,这一次门口的黑西装把她拦住了,语气很客气,但表情不怎么友好:“先生在工作,不见人。”   清欢双手环胸:“要不你们问问?”   黑西装面色坚定:“不——”   一句话没说完就被人摔在了地上,清欢问他话哪里是真的叫他去问薛华,不过是想转移黑西装的注意力,否则她的能力哪能跟训练有素的保全比,这一下把人撂倒,她随手推开门反手再带上,把黑西装隔绝在了门外。   薛华坐在桌前,旁边是一个穿着灰色套装裙的年轻女人在念文件,薛华听着,偶尔会说几个字,女人就立刻记录下来,看到清欢推门,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薛华扬声问道:“清欢?”   “你怎么知道是我?”她好奇地问,如果说是第六感,这也未免太厉害了些。   “你身上的味道。”薛华轻笑,她身上有种很好闻的幽香,并不明显,要靠近她才闻得出来,然而他虽目不能视,嗅觉听觉却超出常人一大截,因此知道是她来了。   闻言,清欢抬起胳膊闻了闻,她自己反正是闻不到的,而且洗澡的时候她用的还是男士沐浴露,身上的味道这么说也应该跟薛华差不了多少,怎么薛华就能分得清?“我来是想问问你,我现在能出去么?”   “去哪儿?”薛华好脾气的问,一点也不在意清欢的身份有没有资格这样跟自己讲话。   老天,他给人的感觉真是好脾气的过分,清欢都觉得自己是在小题大做了,她甚至怀疑自己的眼光,难道第一眼对薛华的感觉是错的?他真的是个性格温和的男人?怎么看……都像,可她的第六感却告诉自己这个男人高深莫测,并不简单。“回家。”   薛华仔细思量了下这两个字包含的意味,跟清欢说:“你确定那是你的家么。”   当然不是,她就是叫习惯了,不然管那儿叫什么?“别管那么多,你只告诉我,我能不能走?”   “最好还是不要。”   这低沉柔和的声音似乎只是在建议,可清欢却听出来其中的意味,她聪明的立刻退让:“我妹妹拿了奖,做姐姐的总得去恭喜一下才是。”   薛华本来不认识清欢妹妹,直到清欢入了他的眼,他开始考虑让她加入自己的计划之后才将她的资料看了一遍,因此也知道她有个当明星的妹妹,而且还很红,只可惜他不知道她妹妹长什么样子。   别说是清欢妹妹了,薛华连自己长得什么样都不清楚,只隐约知道自己是好看的,可好看到什么程度,那就不知道了。这种问题他是不好意思问出口的,不过他觉得清欢应该比自己好看,因为就连他那些机器人一样的下属都不止一次称赞过她的容貌。   美,犯过罪,有前科,无法洗白,这简直太适合他了。   “没有那个必要。”薛华对清欢说,然后吩咐刚才给他念文件的女人。“给那位小姐送束花,就说是为了恭贺她拿奖,用清欢的名字。”   “是。”女人恭敬地应下,拿着处理好的文件出去,识趣的将空间让给这对新鲜出炉不到半天的“未婚夫妻”。   “送花给她干什么,别糟蹋了花。”想到那么美的花要送给虚伪的女人当礼物,清欢就一阵肉疼,她一毛钱都不想在恶心的人身上花。   “不会糟蹋。”薛华慢悠悠地说。“秘书很清楚我的意思,我要她送的是白菊花。”   扫墓用的。   清欢立刻高兴了,她觉得薛华果然不是他表现出来的那样温和好说话,这人分明就是闷坏的,好像很合得来的样子。她走近薛华,一巴掌拍在他桌面上,豪气冲天的说:“那记得多送两束,明年今天兴许就用得着了。”   薛华也笑,他很欣赏清欢这种爱憎分明的态度,如果她直到现在还对那些人抱有期待他才会失望,这样干脆利落的斩断乱麻是最好的做法。“你高兴就好。”   “既然我现在上了你的车,那你是不是应该有点表示?怎么着我都是你的未婚妻,你的未婚妻坐过牢犯过罪,不是什么好人,那你应该帮忙再让我坐实一下我的罪名吧?”   她语气里的狡黠跟蛊惑实在是太明显了,偏偏薛华很吃她这一套,在他的接受范围内,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她想怎么胡闹都可以。面对清欢的任性,薛华就像是个溺爱小孩子的大人,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只要不闹得太厉害,基本上是有求必应。“你想怎么做?”   “给我点时间,我总得见见他们。”清欢摸了摸下巴,“不过为了我的安全着想,你得借几个黑西装给我。”   毕竟那女人是大明星,身边总带着十几二十个保镖,她赤手空拳的上去不是找人揍么,她又不傻。   薛华扬眉:“你想做什么?”   “不做什么。”清欢很严肃地摆摆手,想起薛华目不能视,又抓过他的手,在他手心写了几个字,似乎在告诉他一个天大的秘密。   薛华看着好亲近,其实为人最是淡漠疏离,清欢还是第一个能碰到他的女人,因为没有耳麦,他就算听觉再灵敏也无法及时反应她的动作,手被抓住的第一反应是想挣开,可随后她的手指覆在其上写着字,薛华便感觉到一阵电流从脚底直冲头顶,整个人似乎都僵硬了。   清欢倒没注意到他的异常,她对自己的美丽很有自信,但她也知道不是每个男人都会被美人计蛊惑,尤其是像薛华这样瞎眼的,她再美他也看不到,反而很难掌控。再说了,面对这样聪明危险的男人,自大的女人才会想要去征服,她想要的是一个双赢的局面。薛华要利用她,她又何尝不想利用薛华?   简直就是瞌睡的时候有人送了个枕头,现在她要做的任何事都可以事半功倍了,何必再辛辛苦苦劳心劳力呢,有免费的外力不用岂不是傻,反正她也是要付出点代价的。   她就完全没想过跟薛华发展点什么,真要说起来,也跟她的感情缺失有关系,似乎入狱后她整个人都变得心如止水,薛华这样长相的美男子都让她内心不起波澜,如今清欢想的就是过得好一点、再好一点,然后让欠她的人难受一点、再难受一点。   薛华掩饰住一瞬间的悸动,不着痕迹地将手抽了回来,本来想抽张纸巾擦一下,可是又不想让清欢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就对她说:“可以,闹得越过分越好,不需要顾及什么。”   他似乎很期待她大闹一场的样子,什么人会想要这么一个不知进退飞扬跋扈的未婚妻?清欢盯着薛华看了半晌,问:“请问你是不是这里有问题?”   ☆、第七十一碗汤(七)   第七十一碗汤(七)   清欢这样直言不讳,薛华并不生气,甚至还轻笑起来,似乎对他来说,接触到清欢这样的女人还是第一次,觉得新奇有趣,于是耐心十足,将她当作顽皮小童,给予了十足的纵容。“我承认的话,你所有的问题就都能得到答案了么。”   “……”就算他承认了她也不会信,这话就是个梗,他怎么一副听不懂的样子……“你是a国人么?”   “是。”   “那你怎么会不懂这句话?我没进监狱的时候这句话就已经流行了。”   闻言,薛华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我不了解的东西。”   表现出自己的无知的时候,薛华完全没有一点羞愧,似乎对他来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有太多的事情不懂了,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在监狱里见多了粗鲁的男人,清欢觉得薛华真是清新脱俗。“不敢当。”   其实薛华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她大可以跋扈不讲理,但是一定要顶着女囚这个名头,而在他的目的达到后,她能轻而易举的得到自己想要的证据,然后干净利落的洗白,讨回自己应得的一切。清欢往外走了两步,回头瞧了薛华一眼:“那我其实是自由的,是不是?”   “从某种角度来说,确实是这样没错。”   清欢又盯着薛华看了几秒:“方良才放出去了么?”   薛华想了一下告诉她:“你现在就去监狱门口的话,兴许刚好能遇到他。”虽然他不能理解这两个人之间究竟能有什么情谊,世界上父母都能轻易抛弃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之间呢?薛华看起来很温和的样子,其实最不相信所谓的羁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可以斩断的,如果不能斩断,那一定是因为采用的方法不对。   接下来他听到了关门的声音,应该是清欢离开了,薛华这才将双手交叠在一起,似乎仍然能感受到那片刻间奇妙的感觉,这很新奇,但也并不难接受。想到这里,他摁了下铃,刚离开不久的女性下属走了进来,薛华闻声朝她的方向“看”去,伸出一只手:“写字。”   “啊?”干练强悍的女强人下属瞠目结舌,样子非常呆,但幸好boss看不见,她在心底深深庆幸着,否则真是有愧于自己的专业。   薛华又重复了一遍:“在我的手心写字。”   女下属沉默了两秒钟:“先生,写什么?”   “什么都可以。”   于是女下属颤巍巍的伸出手,感觉自己玷污了这位先生,写字的时候无比的小心翼翼,动作更是轻柔,因为不知道要写啥,所以就试探着写了一句福如东海。   不过就写了第一个字,薛华就把手收回去了,然后示意她出去。女下属一脸茫然,剩下薛华一个人慢慢摩娑着自己的手心。为什么都是写字,两个人给他的感觉却浑然不同呢?真是奇怪……奇怪的让他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薛华想,也许刚才那都是自己的错觉,清欢在自己手心写字其实并没有多么神奇,可能那个瞬间他想了其他的事,所以导致出现了错觉。   可是……薛华心想,还是得再试一次才知道那是不是偶然。   他想到什么就去做,立刻让人备车去找清欢,结果得知清欢已经带着方良才离开了,好在跟在清欢身边的下属都随时和自己保持联系,因此问到了地址后,薛华就赶了过去。   清欢一开始蹲在门口装蘑菇,她问过了,方良才还没出来,但是这大太阳的等人确实不太好受。大概过了几分钟,方良才出来了,他穿着简单的t恤长裤,拎着一个小包,整个人看起来茫然又可怜,一点都不像混合区里打败天下无敌手的大哥大。   此刻方良才站在监狱门口,仰头看向天空,阳光太刺眼了,他都二十年没见过这样的太阳了。清欢瞧着都咋舌,再站下去……估计人都要中暑了,方良才却跟几辈子没见过太阳一样死死的盯着看,清欢想要他发现自己的希望泡汤了,就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丢过去,恰好砸到方良才的脑门。   方良才吃痛回神,咬牙切齿地四处看来看去,是谁敢偷袭他?!   “喂。”清欢对他摆摆手打招呼,“发什么呆啊,到这来。”   监狱周围人迹罕至,方良才出来了还不知怎么离开呢,他看见清欢也很惊喜,这么多年了,他无亲无故,在监狱里也从没有人看望过自己,后来的清欢,虽然说两人是各取所需,可方良才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勉强称得上朋友的人。   “你那天去哪了?”方良才急切地问,那天清欢被带走就再也没回来,他问了狱警好几次,平时早就动手的狱警虽然脸色很难看却都乖乖回答了他,这不得不让方良才惊讶。“怎么出来的?”   “我说过不仅我要出来,你也会出来。”清欢撑着下巴卖关子。“你看,本来打算用个五年的,现在不到三年就出来了,提前了两年,你开不开心?”   方良才气恼地瞪她,三年了,清欢脾气他不说了解个十成也有五六成,一旦她开始顾左右而言他的转移话题,那就代表她不想回答他的问题,他再怎么问都没用。“开心。”   “既然开心就跟我去个地方吧。”   “去哪儿?”方良才跟着清欢走,然后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把自己带到一辆加长豪华轿车前面,还有戴着白手套的司机恭敬地为他们打开车门。   虽然他不知道清欢的来历,但是被投到混合区的人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身家?   清欢没理会方良才的表情,一脚踢在他屁股上,然后自己坐到了前面。方良才身上穿的劣质衣服当然不能见人,所以她还叫人准备了新衣服,方良才穿上也是人模人样的。   车子行驶了两个小时还没停,方良才忍不住又问了一遍:“你到底要去哪儿?”   后视镜中的清欢双眸漆黑,她停顿了几秒才回答方良才:“回家。”   “……家?”三年来,方良才第一次听到清欢提到她的家庭,“你回家,带着我干什么?”   “顺便。”清欢白了他一眼,似乎刚才的深沉只是方良才的错觉。“不然监狱那里打不到车,你准备步行到街上吗?”   方良才:“……”哦谢谢你哦原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一个半小时后,车子停在了一个高档小区门口。这里寸土寸金,买得起这里地皮的都是有钱人家,因为保全做得特别到位的关系,这里还住了不少明星,房子供不应求,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   清欢下了车,看着三年不见也仍然崭新依旧的小区,似乎时间完全没有流逝,一切都还停留在三年前。   但她知道不是的,她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她不再是从前的自己了。这里也不再是她心心念念的“家”了,“家”这种东西,她从来都不曾拥有过。   如果心底知道付出得不到回报,一切希望都会被人践踏成泥,那就应该早点清醒过来,命里无时莫强求,可如果被欺负被错待,也不能忍气吞声。   人活着就要争这么一口气。   “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以后有事找我的话,打这个电话。”清欢塞了张纸条到方良才手里,然后大步迈进小区。   保安看到陌生人连忙过来拦,清欢眯起眼睛,连保安都还是三年前的没有改变,什么都没变,只有她变了,那么她那些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的“家人”,有没有改变呢?如果变了,是变得更好还是更坏?   “不认识我啦?”清欢脸上带着笑。“好久不见了。”   保安一眼认出她,露出惊讶的表情:“是你?”   眼里的厌恶与轻视那么明显,掩都掩不住。清欢似乎都听见了他心底的声音,原来是那个开车撞死人后逃逸的女人,顾小姐那么好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妹妹?   清欢懒得再跟他废话了,继续往里走,保安要来拦她,可惜黑西装们动作更快,一路上毫无阻碍,清欢熟门熟路地找到自己三年前的“家”,没有人在,她看着门上的指纹锁,没用自己的手去试,因为她知道肯定开不了。   对“家人”们来说,没有了她,就像是生活中没有了垃圾与糟粕,身体的烂疮被切除,多余的终于不在了,还不赶紧抹去一切她存在的痕迹?   但她偏偏要做那个眼中钉肉中刺,就是要让他们看得再不爽再难受一点,却又无能为力。   黑西装们个个神通广大,开个指纹锁实在算不得什么难事,清欢轻而易举就进去了,“家”里焕然一新,连装修的风格家具的摆设都是大变样。   清欢到厨房拿了瓶饮料,拧开喝了两口,就打开电视翘起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欣赏起来,嚣张的令人看了牙痒痒的。   ☆、第七十一碗汤(八)   第七十一碗汤(八)   顾家父母回到家一推门听见电视声音还以为是女儿回来了,满心欢喜的叫了一声盼盼,结果拐过玄关看见压根儿不是那么回事儿,一个他们以为永远都不会出现的人坐在那儿,翘着二郎腿看电视不说,一手可乐一手薯片,看见他们了也没有害怕的样子,反倒是哟了一声,扔掉手里的薯片跟他们打招呼:“好久不见。”   准确点来说的话,应该是三年。   顾父顾母的表情充满了吃惊,嘴巴张的可以丢个鸡蛋进去了,清欢看着他们这样就笑开了花:“三年不见,你们好像不认识我了。”   是的,她和三年前的自己,可是大不一样了。准确点来说,就是变聪明了,聪明到可以一眼就看穿这对假仁假义的夫妻眼睛里的虚伪。她觉得很神奇,怎么三年前的自己就愚蠢到没有察觉蛛丝马迹呢?   不,也许不是没有察觉,而是因为内心深处怀抱着可笑的希望,于是自欺欺人,好像不去看,那种痛楚就不存在,维持着表面上的平和,彼此之间就能安然无恙了。   后来发生的事情狠狠地打了她的脸,她努力想要挽回的并不是什么所谓的“家人”,顾家父母跟他们的女儿才是一家人,从始至终她都是个外来者,是不被接受与欢迎的。   这世界上有那么多幸福的家庭,那么多慈爱的父母温情的兄弟姐妹,唯独她是多余的。别人拥有的,她付出了最大的努力也不能得到,后来她才明白,不是她做得不够好,而是她付出的对象并不值得。   把美好的感情随意寄托在错误的人身上还意识不到错误,这是人们经常犯的通病。她的幸运在于她清晰的认识到了,而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人仍旧在不顾一切的付出着。   对家暴酗酒的丈夫不离不弃,对重男轻女的父母忍气吞声……虽说付出并不要求一定要有回报,但也不应伴随着无法愈合的伤害。   “清、清欢……”   “是我呀。”她看着这对夫妻脸上的惊讶迅速变成了欢喜的笑意,看起来有多么真诚毫无破绽,实际上就有多么虚伪令人作呕。   “你什么时候出来的?怎么不打个电话跟家里人说一声?我好跟你爸爸一起去接你呀!”顾母高兴地说着,走过来就想拉清欢的手,却被她轻巧的躲过了,顾母站在原地露出受伤的表情,“清欢?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不理妈妈了?”   她太清楚清欢对他们的渴望了,这也是为什么当初顾盼出事她第一时间就想到让清欢顶罪的原因,对清欢来说,如果能得到家人的关怀与真心的话,付出任何代价都没关系。   真是聪明啊,清欢想。他们哪里是不了解自己才不亲近自己,就是太了解了,才能把她玩弄于鼓掌之间。这家人心里应该很得意吧,她本来可以有个更好的人生,结果却白白蹉跎了这三年的光阴。清欢想想都觉得很难过,整整三年啊,她被耽误的时间,总得想个法子讨回来才是。   “为什么不理你,你应该最清楚不过了。”清欢拍了拍手,把沾染在手上的食物残渣弄干净,顺手扯了一块桌布擦拭,至于这块桌布有多值钱……她根本懒得去想。   擦完手后她才有了理会顾母的心思,似笑非笑:“都什么时候了,还要扮演这样虚伪的母亲形象,怎么,你也想跟你女儿一样进军娱乐圈当个演员?”她啧了一声,又说:“怪不得顾盼演技那么好,原来是遗传啊。”   包括三年前那涕泪俱下的请求与承诺,最可怕的是一切都是假的,他们却表现的像是真的,于是愚蠢的人进了圈套,再也没能挣脱。   在清欢面前顾母一向都是雍容华贵的,一点点好言好语都像是对她的施舍,而和顾母料想的不错,清欢总是对她感激涕零,盖因这个家父亲严肃冷淡,妹妹高冷任性,只有这个母亲还能给予一点点温情,清欢拥着这微末的感情,付出了自己能够付出的全部。   可现在她却完全不吃自己这一套了,顾母有点心慌。她当然不是怕清欢,而是担心清欢会出去乱说些什么,盼盼正是事业上升期,如果爆出丑闻的话那可不得了!刚拿了影后,圈里不知多少人对她虎视眈眈,这种时候更是要小心谨慎爱惜羽毛,绝对不能出事!   所以即使清欢的态度不好,甚至夹枪带棍,顾母也仍然带着笑容:“你这丫头,胡说什么呢,我们是一家人啊,你这样说话,妈妈听了心里不知道有多难过……”   清欢双手环胸,笑眯眯地看着她,没有顾母想象中的愤怒或是否认,也没有感动落泪,只是笑,似乎在看什么笑话一般,弄得顾母继续说也不是,停下来也不是,一时间进退两难,面上青白交加,颜色分外好看。   以前还不觉得,现在再见,清欢才明白为什么过去看电影的时候,对于演技这种东西,虽然没有办法用清晰的语言表达出来,但总是分辨得出这个演员究竟合不合格。就凭顾母这演技,哪怕是去当演员也绝对是个实力派。顾盼就算哪哪儿都不好,演技这方面肯定也是没得挑的,这个影后绝对拿的是实至名归。   “怎么不说了,我还想接着听呢。”清欢嘲弄地看着顾母,心想若是三年前的自己该多心寒哪,为亲生女儿顶罪的养女出狱了,正常人都该问一句过得怎样有没有受委屈想不想家,唯独顾母字字句句不离你伤了妈妈的心。   似乎不记得三年前她是怎么乞求清欢给顾盼顶罪的,那个时候说尽了好话,现在却忘了个一干二净。   顾母语塞,只能求助地看向丈夫。顾父是大家长,从来说一不二,以前他稍微一横眼清欢都紧张的不敢呼吸,她总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或者是不够优秀,所以爸爸才不喜欢自己,后来她才明白,就算自己再优秀也没有用,彼此之间没有血缘的牵绊,任何感情都不牢靠。她的优秀毋庸置疑,她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师长对她赞不绝口,大大小小的比赛拿了数不清的冠军……但这又怎样?出去了,邻居仍然会指着她说“这就是顾家的养女”,“从孤儿院抱回来的”,“这领养的哪能比得上亲生的呢”,顾父顾母看见她仍然是不冷不热,不虐待她,却也不亲近她,在需要她的时候再施舍少得可怜的温情,让她替他们卖命。   顾父清了清嗓子,对清欢说:“不管怎样,你回家总得先跟我们说一声,还有,你是怎么进来的?家里的锁——”   “家里的锁都换了,对吧?”清欢打断他的话。“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不敢相信这就是我三年前的家呢。看起来你们是真的很高兴我从你们的生活里消失了,于是迫不及待的开始新生活了是么?”   真是冷酷的可怕。他们对顾盼有多疼爱,对她就有多无情。清欢不想再去思考这是为什么,反正现在的她也不需要感情这种东西,尤其是来自于顾家人的。   顾父第一次见到清欢如此伶牙俐齿,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清欢把玩着自己的手指,“听说顾盼刚拿了影后,风头无两,这会儿要是爆出什么肇事逃逸逼迫养姐顶罪的丑闻——”   一提到顾盼顾母立刻炸了:“那是你自愿的!”   “是么?”清欢懒洋洋地看她,“嘴长在我身上,是自愿还是被逼迫,不都是我一句话的事儿么?”   “你!”   “想要我缄默不言也很简单。”她笑得很有恶意。“只要顾盼跟邵言之分手就可以了。”说完没等顾父顾母反对她的表情就阴冷下来,“别说他们没在一起,我什么都知道。”   她从口袋里摸出一个u盘,“当年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词,所有能够让这个案子翻盘的证据都在我这里,与此同时还有很多你们不知道的事情,足以让顾盼身败名裂,不过念在我们终究算是一家人的份上,我也不会赶尽杀绝,所以只要你们按照我说的去做,让顾盼跟邵言之分手,顾盼就还是那个人人羡慕的大明星。”   顾父想了很久,清欢也给他时间去做决定。“……你确定不会往外说?”   “当然,谁叫我们是一家人呢。你也知道,邵言之答应我等我出狱会跟我在一起,转头就跟顾盼交往,换做谁心里都会不舒服的对不对?”她声音软软的,很真诚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三年前那个还期待亲情的清欢。   顾父一咬牙,答应了,顾母在旁边死命掐他,他厉眼一瞪,顾母不敢说话了,只眼里还带着怨怼,顾父没法当着清欢的面跟妻子说自己心里的计较,只能对清欢道:“你要说到做到。”   “那当然。”   ☆、第七十一碗汤家(九)   第七十一碗汤(九)   可是她真的会说到做到吗?   当然不可能。   顾家夫妻虽然对她不好,但对唯一的女儿顾盼却是爱如掌上明珠,绝对不允许顾盼有一点危险,所以他们既然答应了她要让顾盼跟邵言之分手,那就绝对不会食言,而且这对爱面子的夫妻还会维持这个秘密,不会让第三个人知道。而被爱情冲昏头脑的顾盼绝对不会答应跟邵言之分手,这幸福的一家人,也许就要因为这件事分崩离析了呢。   什么亲情呀爱情呀,不过都是风平浪静时兴起的,只要找准命门,没有不能被摧毁的感情。清欢很高兴地看着顾家夫妻,当然不会告诉对方自己心中的盘算,他们要是以为她还是从前的清欢,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她回来不是以德报怨的,而是以牙还牙的。   看着慈父严母的家庭破碎,美满动人的爱情充满磨难,只是想想都叫人觉得开心。清欢脸上的笑容高深莫测,看的顾家夫妻莫名觉得诡异,好像有什么事情被忽略了一样。   “既然你们答应了,那暂时就这样吧,我要走了,再见。”   “等等!”   被顾父叫住的清欢当然不会异想天开的以为对方是想要把自己留下来,他们根本视她如瘟疫,躲都来不及,怎么会留?“还有什么事?”   “你不会再出现了吧?”   这要是三年前一心为这个家着想的自己,听到这句话该多伤心哪,然而此刻的清欢只是轻蔑地笑了笑:“主动权掌握在我手里,什么时候出现,还有什么要求,那得看我心情,你算什么东西,也敢问我?”   说完她打了个响指,顾家夫妻惊恐地看着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黑西装们,夫妻俩紧紧依偎在一起,充满了害怕。清欢看着他们这副怂样,大笑出声:“那么,爸爸,妈妈,来日方长,以后再见。”   她本来想让黑西装们直接站在客厅等着吓人的,后来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足够,便让他们藏起来,这样这老两口就被吓了两次,想想就开心的不得了。为了保证自己的可怕,她走到门边的时候特意挑了个角度给了顾家夫妻一个回眸,成功让他们哆嗦了一下,然后才带着笑离开了。   结果电梯门刚打开,薛华英俊的脸就出现在她眼前。清欢双手环胸:“有事?”   薛华目不能视,但他能分辨声音,一听到清欢说话就把手伸了出去:“写字。”   “哈?”就算清欢再聪明,也不知道他这抽的是哪门子风。   “在我的手心,写字。”鉴于她有可能跟别人不一样,所以薛华的语气很柔和。“随便写什么都可以。”   清欢瞄了他一眼觉得他奇奇怪怪的,随意在他手心划拉了两下,薛华全心全意地感受着,一开始是顺着笔划猜测清欢写的什么,猪……头……刚反应过来是这两个字,都没去想这是什么意思,就被陌生又奇妙的感觉带走了全部注意力。   那种酥酥麻麻,好像有恰到好处的电流从脚底板升起直冲头顶,又新奇又刺激,但却并不讨厌,最神奇的是,这种感觉只有清欢能带给他。来的路上薛华也用司机保镖等人试了几次,结果无论是谁,无论男人女人,都不行。   清欢眯着眼睛,薛华这是怎么了?这表情这动作……怎么看,都像是春心萌动了。而且还是对着她?“你还好吧?”   “我很好。”薛华用了几秒钟迅速冷静下来,虽然这一瞬间的感觉很奇妙,但他是个不相信情感且十分理智的人,清欢是有些特别,但也没有特别到哪里去——至少目前没有,所以他仍旧维持着淡然温和的表情,“回去了。”   说完也没等,自己按了电梯,要不是清欢速度快,差点被挤到中间。   能够自己思考的事情不习惯发问,本来她还想问薛华来这里做什么,是不是担心自己说漏嘴,然后她就觉得自己想太多,薛华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纡尊降贵做这种事,太蠢了,也太没格调了,他身边那些黑西装就在她身边,除了给她装逼保护她之外,更大的原因恐怕是为了监视她吧。   那是为什么呢?他来找她,不会就是为了让她在他手心写字吧?   一个男人,跑了这么远,到一个平时根本不会去的地方,就为了让一个女人在他手心写字,怎么想都很暧昧。清欢舔了舔唇瓣,大致上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在对感情失去渴求的同时,她变得非常敏锐,能够从一个人的眼神表情或是神态动作中揣摩到对方的心情与想法,薛华再厉害也是人,哪里掩藏的住呢。   或许他认为自己掩饰的很好,可清欢不这么觉得。只不过她也没打算戳穿,反正这件事了结之后大家各走各的,日后互不相干,她是疯了才会给自己找麻烦,薛华最好永远都意识不到,那才好呢。   回去的时候清欢发现这并不是去监狱的路,她眉头皱了一下:“你要带我去哪里?”   薛华正在闭目养神:“你想去的地方。”   她想去的地方……“你知道我接下来要去哪儿?”   “他们搬家了,这是新的地址。”薛华说完,一个黑西装递过来一个文件夹,清欢看了对方一眼,打开瞧了瞧,服气的说,“你真贴心。”   闻言,薛华轻笑起来,他和贴心这两个字可扯不上一点关系,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高兴。“我不会跟你进去,这是你的事,你自己解决。”   这话正和清欢的意,她也不喜欢别人来插手自己的事,尤其还是在她一个人能解决的情况下,依靠别人,实在是太让人不安了。   到了目的地,她打开车门,手上拿着文件夹,对薛华说:“你可以先回去,不用等我。”   薛华没说话,用沉默表达了拒绝。清欢顺势白他一眼,心想爱走不走,谁知下一秒薛华就说:“不许对着我翻白眼。”   清欢狐疑:“你怎么知道我在翻白眼?”之前她就觉得奇怪了,听觉触觉再厉害,也不可能“看见”她的动作吧?所以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上前一步将端坐的薛华摁倒,果不其然,在他耳朵里发现了耳麦。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你能通灵呢。”   被扑倒的薛华淡然地伸手想推开她,结果所触之地格外柔软饱满,他先愣了一下,然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本来像他这样对男女之事完全没有*的人,摸到什么都是心如止水的,可是现在……薛华觉得胸腔有点滚烫,似乎有什么东西灼烧着他的唇舌,让他说不出话来。   这番沉默看在清欢眼里就成了淡然,她挥开薛华的人,也是自己自作自受,又把耳麦给薛华戴了回去,“我走了。”   薛华更加淡然地嗯了一声,几秒后自己坐了起来,黑西装们都是知道他不喜欢人碰的,因此无人敢扶,自然也就无人看到薛华正襟危坐后轻轻搓了搓手指,似乎在回味什么。   眼前是一栋老旧的单元楼,楼梯年久失修,踩上去的时候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楼道阴暗潮湿,楼灯早就坏掉了,还有一股难闻的臭水沟的味道,墙壁上全是□□通下水道之类的小广告,整栋楼死寂而安静。   这楼已经有些年头了,如今住在里头的都是些经济比较拮据的人,清欢不明白那人为什么也会在这住。三年前的判决她还有印象,法院判处她十年有期徒刑的同时,还有四十万的赔偿,但顾家为了表示善良与愧疚,足足给了对方一百万,按理说有了一百万可以过上非常滋润的日子,可那家人怎么会住在这种地方?   到了目的地,她摁了两下门铃,很尴尬,门铃根本就是个摆设,什么声音都没有。清欢撇了下嘴,敲门。   敲了很久很久,里头才传来一声辱骂:“神经病啊敲的这么急你爹妈死了没埋来要饭吗?!”   清欢有些遗憾的想,不知道亲生爹妈在哪里,但养父母她确实是很可惜他们还活着的。   下一秒门被唰的一下拉开,露出一张蓬头垢面看不出来人长相的脸来,只有一点可以确定——这是个女人。   “嗨。”清欢笑的分外可爱,但开门的人却露出了震惊的表情,随后便是仇恨,第一反应竟然是去拿门边的扫把对着清欢打,一边打一边骂不绝口。   虽然她的日子过得比较悲惨,但清欢并不喜欢给顾盼背锅,而且这女人看起来跟个疯子似的,万一她被咬了怎么办?所以她一直别在背后的那只手倏地亮出武器——刚才在楼梯间捡到的一根木棍,打掉女人的扫把不说,顺便给了女人一棍,让对方冷静点儿。   挨了打后女人有一瞬间的茫然,然后更疯狂了,清欢瞅准她要再扑上来,眼睛一眯:“你要是再敢攻击我,别怪我把你手指头一根一根剁下来。”   ☆、第七十一碗汤(十)   第七十一碗汤(十)   清欢的语气很平静也很温柔,但却让女人畏缩了一下,不敢再像之前那样癫狂。然后清欢推开挡在门口的她走了进去,这栋楼外面破破烂烂的,里面倒是还可以,只不过女人过得很邋遢,地面上的污垢不知道多久没有清理过了,整个屋子杂乱无章,还有些没有吃的食物已经开始发霉,因为是夏天,苍蝇正在房间里盘旋。   窗户没有开,只有一个老旧的电风扇在吱哑吱哑的转动,闷热无比,墙壁斑驳家具残破,再加上蓬头垢面的女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住时间久了,好人都会得抑郁症,也难怪这个女人看起来像个疯子。   清欢围着房间走了一圈,最后视线落在屋子里唯一干净的地方——一个小茶几,上面除了一个相框之外什么也没有,照片上是一家看起很幸福的人,女人贤惠男人高大,孩子天真可爱的牵着他们两人的手,背后是一片蓝天白云,天气正好。   刚刚安分下来的女人一看清欢去拿相框,立刻扑过来,声音凄厉:“放下!放下!你这个杀人凶手!给我放下!”   她实在是太吵了,清欢觉得自己没法跟她沟通,但这又是个可怜人,她也没法对她做出什么太暴力的事,只好转身躲开,冷声问女人:“人不是我撞死的,你恨我有什么用。”   女人愣了一下,随即狠狠地说:“你别想骗我!如果你不是凶手,那你为什么要认罪?!”   “只有你爱自己的家人么?”清欢淡淡地说,将相框又放回了茶几,这一次女人立马将相框死死地抱在怀里,生怕清欢再一次去拿。她像是抱着什么宝贝,眼神凄楚无比的盯着清欢。   “我也爱自己的家人,这就是我认罪的原因。”清欢低头摸着自己的左手腕,看着女人,“肇事者不是我,你要是没记错,当年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并没有找到,法庭上呈现的证据是我开着那辆染着血的车进家里车库的视频,这一点你不会忘记吧?”   女人当然不会忘记,事实上当年的每一件事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可是……“如果不是你,那会是谁?!”   “你觉得在那个家里,需要我为之付出顶罪的人,会是谁?”   女人想了想,猛地睁大眼:“不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难道就因为她给了你很多钱,你就觉得她是个好人了?还是说她在发布会上涕泪俱下的道歉那么诚恳,让你感到了被理解?别忘记呀,那可是拿了好几个影后的专业演员。”清欢嘲弄地看着她,把拿在手里的文件夹丢了过去。文件夹跌到地上,露出里头的一些照片。   说是照片并不清晰,是当年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截图,虽然不是特别清楚,却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开车的人并不是清欢。女人哆嗦着手把照片捧起来,突然开始嚎啕大哭。   她哭的实在是不好听,但照片上被撞的血肉模糊的父女俩令人心痛,清欢并不觉得这哭声刺耳,反倒觉得难过可悲。过了一会儿,她说:“别哭了。”   女人还在哭,只不过从嚎啕变成了呜咽,那种绝望的仿佛坠入地狱的悲伤,让清欢感到了彻骨的寒冷。这不是从她心底生出的,而是她感受到的,属于普通人的悲苦,命运这两个字说出来是这样简单,可是当它降临的时候,却能够将人的灵魂都压垮,那么疼,疼的清欢说不出话来。   “别哭了,难道你不想给你的丈夫和女儿讨个公道么?”   听到这句话,女人梦猛地抬起头来,此刻清欢不再是她的仇人,而成了她的救世主,她充满渴望地盯着清欢:“怎么做?怎么做?只要你能帮我,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什么也不要你付出,只要你听我的话。”   “我听!”   这样很好,因为有了活下去的目标,女人的眼睛不再像初见时那么疯狂崩溃了。清欢把左右看了看,“我站累了,不如你先把卫生打扫一下,我再决定怎么跟你说。”   接下来的整整三个小时,女人一直在打扫,这个房子是她后来搬进来的,从前的家她不敢再住了,住在那里,她只要闭上眼睛,就会梦到丈夫与女儿,清醒的时候看到的任何地方都有他们父女俩的身影,那对她来说太折磨人了,所以她才租了个便宜的破房子,折磨自己,也折磨灵魂。   三年不打扫,一打扫起来简直要人命,可女人是做家事的好手,她先按照清欢说的把沙发清理了一遍,这样清欢有了坐的地方,就翘着二郎腿看女人打扫,顺便在她打扫的时候告诉了对方事实。   女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恨了这么久的凶手,竟然只是个替罪羊,而她还因为真正的凶手表现出来的虚伪的善良感到不安!   是的,就在清欢“认罪”后,顾盼开了个新闻发布会,表明自己的妹妹犯了错,自己不会为其辩驳,只会努力负责让受害者的家属过得好一些,并且会等待妹妹出来,相信有朝一日一家人肯定能团聚。这个发布会做得太好了,成功将她的人气往上又送了一层,现在提到顾盼,谁不夸一句人品好?   她不仅让清欢顶罪,甚至还要借着这个机会大肆炒作一番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哪里有一丝一毫的愧疚呢?似乎那两个死在她车轮下的冤魂,跟她的事业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但那两个就这样死去的普通人,却是别人一生的挚爱。   顾盼夺走了别人的爱,又糟践了清欢的爱,这样的人,却被称为最美好的女人,享尽了荣誉与赞美,这怎么能行呢?   既然做错了,就应该得到惩罚。   清欢要女人做的事情很简单,顾家夫妻强迫顾盼跟邵言之分手,两人肯定会藕断丝连,那么在这个时候,女人的出现,会让邵言之焦头烂额。他有多爱顾盼,没人比清欢更清楚了,为了顾盼邵言之会不择手段,说起来这两人在一起也真可以说是相得益彰,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女人的突然反扑会让邵言之忙起来,没有邵言之在一旁出谋划策,就凭顾盼那愚蠢又恶毒的脑子,想要整死她实在是太容易了。从头到尾清欢都没把顾家人放在眼里,真正能对她造成威胁的只有邵言之。   一手将心爱的女人捧到这样的高度,结果她却忽然跌落地面,邵言之的脸色一定会很有趣,她特别想看。   这是他们欺骗她的代价。做错事了,还想要纯白无暇的名声,世界上哪里有这样的好事?   在车里足足等了她四个多小时的薛华竟然一点也没有不耐烦的样子,甚至表情都是一如既往的平淡柔和,清欢觉得这人似乎不会生气,至少目前她没有见过他除了平静以外的表情,“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没关系。”薛华摸索着往里面坐,让清欢坐到他身边。清欢没想到他有洁癖,更不知道他平时不跟活人亲近,很自然地坐了进去,而黑西装们则非常有职业道德的掩饰住眼底的震惊与不敢置信。“事情办完了么?”   “办完了。”她都没想到会这么顺利。“说起来还得谢谢你,不然我可没这么快解决。”   “不必客气,你我……各取所需。”   清欢没注意薛华的断句,反而觉得他说的没错,大家各取所需,互不相欠,没有什么比清清白白的交易更让人安心的了。“我跟顾家人的恩怨我自己解决,你不用插手,也不用帮我。只要事成之后给我一点钱,让我能过上不错的日子就可以。”   薛华嗯了一声,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清欢就当他答应了。   但是薛华又问她:“你确定一个人就可以么?”   “当然。”她在变态如云的混合区监狱都能活得好好的,没道理出了监狱就活不下去了,经历过那三年的日子,还有什么是不能克服的呢?就算事成后薛华一脚将她踢开也无所谓,人是先活着,再去寻找和创造价值的。   薛华不问了,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他和清欢非常相似,他们都很骄傲,骄傲到不屑于去依靠他人,凭借自己活着,而且活的比任何人都精彩。   哪怕他是瞎子,哪怕她是罪犯。   似乎,在灵魂上,两人是共通的。想到这里,薛华觉得心口的位置又开始隐隐发烫,他不知道是因为靠近清欢的缘故,还是自己想太多,总之……“今天晚上会有一个宴会,我需要你陪我一起参加。”   “晚上?”清欢看了看时间,“晚上是几点?”   “九点左右。”   其实她现在只想回去休息来着,不过拿了人家的资源就要替人办事,这是做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没问题。”   ☆、第七十一碗汤(十一)   第七十一碗汤(十一)   她长得很美,盛装打扮之下更是艳冠群芳,这一点从周围不断的抽气声中就能听出来,无端让薛华心中生出些许遗憾,对自己的目不能视,他向来淡然以对,甚至觉得不看到这个污秽的世界没什么不好,但相对的,也再瞧不见美了。   清欢挽住他胳膊的一刹那,薛华再次感受到了胸腔涌动的火热,他似乎隐隐明白了这是什么怎么回事,只是在事情还能够收拾之前,他希望自己能够抵抗。   虽然薛华是个瞎子,但他下车的那一瞬间,他似乎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主宰。清欢接受着四面八方投射过来的目光,知道这份荣耀并非属于自己,而是身边这个男人带来的,她以前并不好奇,现在却特别想知道薛华的身份。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住在混合区监狱的地下,又会染他人对他露出如此敬畏的表情呢?   那眼神虽然有着敬意,但更多的分明是恐惧,这更是证明了清欢的想法,薛华并不像他看起来这样温和。   薛华并不需要他人扶持,有清欢在他身边也不过是锦上添花,对他人来说这却是很稀奇的事情,这位先生高深莫测,身边还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美丽的女人,难道薛先生也开始食人间烟火了?   清欢并不知道自己陪薛华来参加这么个宴会能有什么意义,但这人绝不会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便按下内心疑惑,脸上带着笑,竟是一点也没有低人一等的意思,在场的都是名流世家,在a国是能呼风唤雨的存在,这么多大人物在场,清欢却不露丝毫惧色,这也让薛华深觉自己没有挑错人。   两人站在一起真可以说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就连彼此之间的气质也非常的和谐,不过这种和谐并没有你维持太长的时间,因为很快就有一位雍容华贵的夫人带着一群容貌各异的女人走了过来,对着清欢看了两眼,气道:“你真的要气死我不成!”   这个语气……还要这眉宇间与薛华的七分相似……清欢大概知道薛华长得真好看是遗传谁了,她没有说话,因为暂时还拿不准薛华的态度。贵妇人保养的很好,看起来顶多三十出头,和薛华站在一起根本不像是母子,反倒像是姐弟,若非她眼睛里无法掩饰的嫌恶与深沉,清欢说不准都会认错。   期待了好一会儿薛华的态度,结果薛华却只是牵着清欢的手,转身走了,一句话也没理会对方。   清欢回头看了一眼贵妇人,确定薛华这样做肯定不是第一次,否则对方的脸色不会那么难看都没过来发飙,也能看出来他们母子关系并不好。“不理她,可以么?”   薛华嘴角轻蔑地撇了一下,他是很优雅的人,这样的表情几乎可以称得上粗鲁了,清欢准确地捕捉到了他的微表情,对这两人之间的恩怨又多了几分猜测。“有什么不可以的。”   “你带我来,总得给我个态度,不然我不知道怎么配合你表现啊。”   薛华停下脚步,神色淡淡,“你想怎样就怎样,还可以更嚣张更凌厉一点,这样就是配合我了。”   清欢环视了四周一圈,嘴角轻轻勾起,“这群人看起来都很光线亮丽,人模人样的,跟我在监狱里见到的人,可完全不一样。”   听了这话,薛华轻笑,“本质上却没有什么分别。”   “你和你母亲怎么回事?看上去你们的感情不太好。”   不太好,已经是很委婉的说法了。薛华眨了下眼睛,虽然面前仍然是一片漆黑。“我的眼睛,生来就是瞎的。”   清欢扶着他在休息处坐下,顺手拿了一杯果汁自己喝起来,薛华不喝外面的东西,一是不卫生,二是不安全,他坐在那里,整个人如同青松一般挺拔,如果不是天盲,他简直称得上是完美。   “所以……你的母亲不喜欢你?”   “何止是不喜欢呢。”薛华声音淡然,他早不在乎了,“我成了整个家族的耻辱,夫人生了个瞎眼的孩子,一个瞎眼的孩子,怎么能称为薛家的继承人?为了保证薛家的名声与荣誉,这个孩子的存在必须被抹去。于是薛家的长孙一出生就夭折的消息传遍了全国,我就像个残次品,被随便抱了出去,丢在路边。”   清欢心想,这样的父母,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别难过,他们不喜欢你,你也不喜欢他们呀。”   她的安慰方法真是特别,薛华忍不住笑了一下,“我可不在乎这些,只是多年后他们又以想要贴上来让我认祖归宗,这我就不开心了。”   “想要你认祖归宗?”清欢眯了下眼睛,“我想他们应该不是突然良心发现吧?”   “自然不是。”说这话时薛华的语气充满嘲讽。“我那位在政界呼风唤雨的父亲,道貌岸然,私底下不知有多少情妇,这夜路走多了总会遇上鬼,有个年轻的情妇爱上了他,偏偏他不打算给人家爱情,那女人也不知道是哪里弄来的法子,把他搞的不能生育,治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办法,某次我与他遇上了,他才想起我来。”   不得不说,这故事挺让人恶心的。清欢撇了撇嘴,“他们想要接管你的人生?”   “你没看见他们找上我的时候是什么模样。”事到如今,薛华回想起来都会笑,薛家人以为他犯了罪被投入到混合区,“他们竟然以救世主自居,用救我出狱的条件,换取我回到薛家,乖乖听他们的话。”   听到这里,清欢都想笑了,薛华是什么人物,他们却以为他是个罪犯?   “回到薛家不算,他们为我考虑,知道我一个瞎子目不能视,什么都做不成,连妻子的人选都为我准备好了。”薛华笑个不停,他是真的感到好笑,这样自大自负自以为是的家族,实在是有意思。“薛家藏污纳垢,还要做出一副高风亮节的世家大族模样来,瞧着实在是叫人恶心。”   清欢:“……所以我就是你用来恶心他们的工具?”   “不。”薛华的声音恢复了温柔。“你比他们好多了。”   这还差不多,真要拿她跟薛家人比,清欢会觉得恶心的。“放心吧。”   她一把抱住薛华的胳膊,笑嘻嘻的:“我知道他们那样的人最讨厌什么,跟我的‘家人’是一样的,我会帮你好好收拾他们的。”   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们真的是非常相似。   清欢没去问薛华是怎么从一个被丢弃的瞎眼孩子长成到了今天这样的薛先生,也没问他是怎么得知的真相——那肯定不是什么令人愿意回想的过去,就像她也懒得去想从前在顾家的生活。   太尴尬了,想起自己以前是怎样绞尽脑汁为顾家人付出的,清欢就想打死自己。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薛华很喜欢清欢这种不来安慰自己的态度,自打薛家想要他回去之后,总会在各种他出席的宴会上呆来各种各样的女人,可能他们觉得他特别需要一个母爱泛滥的女人来包容自己,但怎么说别人才会明白他心底根本没有伤痕呢?   他只是认识到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关系是牢靠令人安心的,尤其是血缘,而且他这辈子也不一定会娶妻,即便娶了妻子也不会生孩子——他不喜欢血缘这两个字,人与人之间的羁绊连血缘都不能保证,更何况是两个陌生人?薛家能把他丢弃,他又怎么会去回报和帮助他们?   不过……薛华“看”向清欢在的方向,将她抱住自己胳膊的两只小手拿下,握了一只在掌心。她的皮肤很柔嫩,这一点他可以摸索出来,但手心却有厚厚的茧子,能在混合区监狱生活三年毫发无伤的女人,怎么会有人觉得她好欺负?但薛华并不讨厌这种感觉。   他没有想要去保护清欢的*,因为他清楚这个女人根本不需要他的保护,她与他是同一类人,只不过她在三年前才清醒,假以时日,她会比他更为强大。   但他喜欢她的性格,足够坚韧,足够隐忍,足够……与他并肩。   他不需要温柔羞怯的小白花,也不需要强势蛮横的千金小姐,更不想要生母那样雍容的贵妇,以前他觉得自己什么都不需要,但现在,他觉得身边多一个人也不错。   有人可以说说话,有个不怕他的人,也挺好的。   清欢没注意薛华的心思,她完全以为薛华跟自己一样,是没有男女之情的,更何况薛华成日表情一成不变,她哪里知道他心底在想什么呢?这人隐藏起来的思绪,她是猜不透的。   也许是不想去猜,没有必要去猜,萍水相逢互相利用,事成之后各自分散,这就是清欢给彼此的定位。   ☆、第七十一碗汤(十二)   第七十一碗汤(十二)   两人刚说了没几句话,就听见不远处传来骚动,清欢站起来看了一眼,顿时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来:“你不会是故意要带我来的吧?”   薛华淡然以对:“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瞧,那可不是我那位刚拿了影后风头正盛的好妹妹么?”说完像想起什么似的,“哦我忘了,你瞧不着。”   薛华并不生气,只觉得她很敏锐,今天晚上顾盼会出席这个宴会他当然是知道的,知道还要带清欢过来,当然不是让她们姐妹俩来叙旧的。“这不是个很好的机会么?”   清欢低头看他一眼,他戴着耳麦,知道她在看他,于是也抬起头用眼睛与清欢“对视”。半晌清欢抿了抿嘴,说:“我走了。”   “不用走。”薛华听声辩行,轻轻捉住清欢的小手,“她会过来的。”   清欢又看了一眼顾盼那边,突然发现顾盼迎上了薛夫人,两人在一起似乎说了什么话,她想到薛华刚才所说,大脑里涌出一个不敢置信的想法:“薛夫人的脑子是不是不太好使?”   “养尊处优的日子过多了,总是被人捧着,不知道天高地厚,想要把所有人都拿捏在手里。”薛华嘲弄地说,“有的时候也会自以为纡尊降贵做些龌龊的事来。”   这简直不能再明显了,薛夫人这是在给薛华送女人呐!估摸着见无论如何薛华都不肯回到薛家认祖归宗,薛夫人竟然病急乱投医,不管不顾的抓个女人就给薛华送,真不知道这女人的脑子长来是做什么用的。“她觉得……像你这样生活在黑暗中日子悲惨的,应该正需要顾盼这样温柔阳光充满希望的女人来拯救。薛家这样想要你回去,应该不仅仅是因为你生父不能生育了吧?”   她这样敏锐,薛华也没打算瞒她:“这一次的选举,薛家可能要落马了,他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后盾来支持他们,当然,不仅仅是钱财上的。”   清欢笑起来:“想的真好。”   真是有事想起他们这样所谓的“家人”,没事的时候便将他们当作垃圾恨不得眼不见为净。   不过清欢问薛华:“你喜欢顾盼那样的女人?”   顾盼的形象在公众面前可以说是十全十美的,找不到一丝缺陷,演技好长得漂亮出身富裕,上的是名牌大学,拍戏一炮而红,进了娱乐圈开始顺风顺水连拿影后,可以说除了资历,她不比任何早年成名的前辈差。不仅如此,她还有一对疼爱她的父母,深爱她的男朋友……怎么什么好事都被顾盼给摊着了呢?   粉丝们对于她的崇拜与好感,除了能够满足顾盼的虚荣心以外,更多的其实是让她有了压力。也因此,她不敢把任何有缺陷的一面暴露在公众面前,她连掏鼻孔剪脚指甲都觉得不够优雅要忍耐。   也正因为这样,在家里的时候,能够表现出自己任性刁蛮一面的时候,顾盼毫无遮拦。似乎欺负清欢这个领养来的便宜姐姐就是最能让她减压的事情,而顾家夫妻跟邵言之疼她入骨,当然不会说她什么,事实也的确如此,每当顾盼欺辱了清欢后,心情就能好很多,这可能也是他们为何一直留着清欢的原因,用感情吊着她,说白了,都是为了顾盼开心。   后来清欢最后一点利用价值被压榨干净,那么对于顾家夫妻也好,邵言之也好,用过的垃圾最好还是处理掉。如果不是邵言之动了手脚,清欢怎么会被送入混合区?只不过他们都没想到,清欢非但没死在那里,还风风光光的出来了。   这也是顾盼第一次在那么多人面前露出惊恐的表情。清欢心想,估计也值得了,谁不知道顾盼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美女,平时演习就算恶意截图都截不到丑的,怎么看怎么美,可现在就不是这样了吧,瞧她嘴巴张的,塞个拳头进去都绰绰有余。   薛华闻到了薛夫人身上的香水味,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皱,正要说话,清欢却先一步开口了:“哟,我说这是谁呢,原来是盼盼,好久不见,你想我了么?”   顾盼双眼发直:“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怎么不能在这?”清欢看顾盼又害怕又想掩饰的样子,心里顿时一阵畅快,这样的人就应该狠狠教训才是,撞了人不立刻报警叫救护车,第一反应是逃离现场,没有担当不负责任;威逼利诱共同生活二十余年的姐姐为自己顶罪,冷酷自私无情无义;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站在公众面前成为榜样?   人真是有意思,明明已经是人了,却还得披上人皮才能活下去。   顾盼不愧是经历过大风大浪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还拿了影后的人,她迅速调整好了自己的表情,周围的人可不是演艺圈那群挤破脑袋想往上爬的演员,而是真正富贵的人家,不管是为了自己的形象还是面子,她都得保证清欢不会说出实情。当然,顾盼对于清欢还是很有信心的,这个所谓的姐姐蠢的令人发笑,从小到大被她骗了多少次,再骗她的时候还是乖乖的上当。   所以她上前一步想要挽住清欢的手,清欢很喜欢跟她这样亲近的,幻想那种姐妹两个感情好到睡一张床,说彼此的心事畅所欲言的聊天的情形,但顾盼不喜欢她,觉得她是多余的,因此从不跟清欢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顾盼甚至都想好了清欢的反应,肯定是反手握住她,到时候,她就……怎么会这样?   清欢非但没有反握她的手,还躲开了?   顾盼瞧着空荡荡的手呆了一下,随即看到清欢坐到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衫黑色长裤的男人身边,她这才第一次见到薛夫人口中的长子薛华。   老天,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好看的人?   本来邵言之在顾盼心里是最好看的,虽然邵言之是商人,但他英俊的外表在演艺圈都找不到人抗衡,顾盼从没见过有人能比邵言之长得还好看!她的心脏突然猛烈跳动起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薛华的模样他自己看不到,别人却深深为之震撼。哪怕是清欢,当初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也充满惊叹,更何况是习惯以貌取人的顾盼?   顾盼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但不喜欢美丽的女人,这也是清欢不讨她欢心的原因,本来她才是家里唯一的公主,偏偏灰姑娘长得比自己还好看,这怎么能行?   她感叹完了薛华的容貌后,才看到清欢随意搭在薛华肩上的手,那只手细嫩如玉,手指纤长如葱,真是娇嫩无比,顺着手往上看,皓腕上戴着个颜色绿的出奇的翡翠镯子,一看便是价值连|城,还有清欢的气色……以前的她长得也好看,但羞怯内敛的性格让她总是不能被大家第一眼看到,所有人看见的都是活泼外向的顾盼。   可现在不是这样了,清欢和薛华穿着同款衬衫与长裤,只不过她乌黑的卷发慵懒的垂在肩头,于是更显得一张小脸雪一般的白,这样的雪肤花貌,真是夺人眼球,令人目眩神迷。   就好像是蒙尘的明珠终于散发出能与日月争辉的光芒。   清欢有什么好呢?就算她长得比自己漂亮,成绩比自己好,老师同学们都更喜欢她,可那又有什么用?清欢最想要的,父母的疼爱,言之的深情,不都是属于她的么?看到那个在外面被所有人称赞的清欢在自己面前小心翼翼体贴讨好的模样,顾盼心中便有一阵快意。后来她进入演艺圈一路顺风顺水,这一次,喜欢她的人终于比清欢多了。   可是她却没有意识到,她展现在荧幕面前温柔宽和的模样,正是她厌恶了这么多年的清欢的样子。   薛夫人非常讨厌清欢,不管是她张扬的美丽还是咄咄逼人不肯屈居人下的气势,都让她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威胁。如果她要挑儿媳妇,肯定不会是这样。她要一个听话任自己摆布的媳妇,要对方跟自己站在统一战线来束缚薛华,不是要让自己的地位动摇的。   当然她也看不起顾盼。顾盼的出身虽然不错,可和薛家一比那可差太远了,更别提顾盼还是个演员,什么是演员?在薛夫人的心里就是个戏子,那是个玩物,更没有资格嫁进来。她之所以找到顾盼,不过是因为费尽心思得到的消息是薛华命人调查过顾盼,她想看看顾盼是不是能利用。   “姐姐……”顾盼终于从震惊中清醒,“我的意思是,你怎么没有打电话给我呢?我好担心你呀!”   清欢笑眯眯地看着她唱作俱佳,突然恭喜道:“祝贺你刚拿了影后,实至名归。”   顾盼突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以前清欢从不在人前给她难堪的,她有点尴尬,尤其周围还都是贵妇人跟千金小姐的情况下,于是她只能转移视线:“姐姐,这位先生是谁?你怎么会和他在一起不回家呢?”   ☆、第七十一碗汤(十三)   第七十一碗汤(十三)   “你看不出来吗?”清欢笑眯眯地挽着薛华的胳膊,“这是我的未婚夫呀。”   她笑容甜蜜眼神澄澈,一副要把自己喜欢的人介绍给妹妹的样子,薛夫人的脸色却不怎么好看,连带着四周其他人瞧清欢的眼神都颇有深意。顾盼也是如此,她根本就不愿意相信一个坐过牢的女人能找到薛华这样的男人。就算他是个瞎子,也是清欢配不上的!   今天晚上本来她是不想来的,是经纪人一直耳提面命告诉她薛家有多么厉害,她即将见到的人地位有多高,如果她能和这个人搞好关系,那么以后她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   顾盼心里是不愿意的,她爱的是邵言之,有什么人比邵言之更厉害么?可当她见到了薛华才明白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邵言之固然很优秀,可拿他跟薛华比的话,除了邵言之的眼睛不瞎之外,没有任何地方比得上薛华!   一听到清欢说薛华是她的未婚夫,都没等顾盼说话,薛夫人就冷声说道:“这位小姐,你什么时候成了我儿子的未婚妻,我怎么不知道?”   她出生就是千金小姐,后来嫁进薛家,更是过得呼风唤雨奢华迷醉的生活,所有人都仰望她,所有人都讨好她,所以这就养成了薛夫人身上那种不容拒绝的强势与霸道,这一点从她对薛华的态度上就能看出来。如果不是薛家需要仰仗现在的薛华,她哪里会好声好气的跟薛华说话,早叫人把他抓回去了。   没有生育能力的是丈夫,薛华的话,只要身体健全,她还怕弄不出个孩子来么?   偏偏现在的薛华不容她随意把持,这恐怕是薛夫人踢到的第一块铁板。对薛华的愤怒与厌恶于是全部都转移到了清欢身上,她绝对、绝对不会允许一个这样的女人成为薛家的少奶奶!看着就是个不好拿捏的,她要的不是这样的儿媳妇!   薛夫人深知自己的气势有多么骇人,所以一点也没客气,那股逼人的压迫感让在场的不少人都脸色略白,唯独清欢笑意盈盈,似乎一点也不受影响,一双乌黑的眼睛定央央地瞧着薛夫人,莫名将薛夫人瞧的心里发毛,才笑道:“恕我愚昧,这位阿姨是谁呀?”   阿姨?!薛夫人听到这个称呼险些气晕过去,她虽然年过四十,但保养得宜,看起来也就三十左右,跟薛华站在一起说是姐弟也有人信,结果这个没有教养的野女人竟然敢叫她阿姨?!   再定睛一瞧,清欢皮肤洁白眉目如画,最重要的是,她整个人都透出一股旺盛的生命力,那是薛夫人羡慕不来的,因为她保养的再好也过了少女的年纪,固然气度雍容妩媚华贵,却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跟年轻女人相比。   清欢就是看中她爱美这一点,才故意戳她痛脚,越是美丽的女人越厌恶时间流逝,更何况是薛夫人这样的大美人呢。   薛华嘴角微勾,“薛夫人。”   “哦……不认识。”清欢随意的搭上薛华的肩膀,在场的都是出身高贵的千金小姐,礼仪姿态全都经过严格的培训,唯独清欢在这里,慵懒的格格不入,要是换成一般人早自惭形秽了,清欢却老神在在,从她的眼神里甚至叫人觉得她这样的潇洒才是最好的。“不过薛可是个大姓,难道说这位就是那个生了孩子后铁石心肠将孩子抛弃几十年后又死皮赖脸巴上来的那位,你所谓的生母?”   她一张红唇柔润甜蜜,说出的话却如同刀子一般。对薛夫人这样的贵妇,用骂大街的方法是没有用的,最好的就是抓住她的弱点然后狠狠践踏,踩到她无力反抗,这样才能一劳永逸。   死皮赖脸四个字,用在自诩高贵的人身上,比刀子还叫人难受。薛夫人脸色变得很难看,她不再理会清欢,而是转而问薛华:“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这种女人你也敢留在身边,不怕降低自己的格调吗?”   “有你这样的生母,才会降低我的格调。”薛华淡淡地回了一句。他其实没有报复的意思,本来形如陌路最好了,偏偏薛家人要缠上来,这就让他不喜欢了。   薛夫人恼怒不已,但她顾及着自己的形象,只眼神变了又变,倘若眼神能杀死人,清欢现在坟头的青草大概都有两米高。   和她不一样,清欢不需要形象。“知道丢人还不赶紧滚,在这里碍眼,实在是叫人怀疑这个宴会的档次。”   真是神奇啊,这个世界。这些政客嘴巴上都在宣传人人平等,包括眼前这位贵妇人,可他们在面对普通人的时候仍然有着无法消弭的优越感,有意思。   戴着平等面具的不平等,也只有普通人才会被骗。   “姐姐,你怎么能这样跟薛夫人说话呢?”顾盼皱着眉,这是她最为人喜欢的一点,那就是有原则,有礼貌。“不管怎么说薛夫人都是长辈,即便她说错了,你也应该包容她,怎么能——”   啪的一声,清欢收回抽的有点疼的手,真要命,感觉手心火辣辣的。然后她嘲弄地看向顾盼:“这一耳光是教训你,姐姐比你大几岁,姐姐说话的时候,好妹妹是不会插嘴的。”   顾盼捂着脸,疼痛比不上她内心的震惊与不敢相信,还有怨恨。清欢怎么敢这样对她?她怎么敢!?   几乎是下意识的,她举起手想还清欢一巴掌,结果却在清欢讥讽的眼神中回过神。她怎么能还手?那她的形象还要不要?和清欢不一样,她可是公众人物,没有黑点没有黑历史的新晋影后!“你——”   清欢吹了吹手心,还觉得疼,“你脸皮真厚,我手都疼了。”   顾盼险些被气得晕过去,她挨了打,反倒是她自己的错了?   没等她据理力争,就听见薛华轻声道:“清欢。”   他坐在那里,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似乎一切美好的形容词都可以往他身上套,顾盼不由自主地看向他,露出楚楚可怜的表情,她这副眸中含泪的模样曾经被娱乐媒体评为十大最令人心疼和心动的美人落泪之首,可惜这会儿可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再没比薛华更不解风情的了。   薛华这人啊,看起来就是温柔心软的模样,对于清欢毫无道理的给了顾盼一巴掌,包括他的生母薛夫人在内,所有人都觉得他会意思意思的责备清欢几句,结果他唇角含笑,说的却是:“何必这么辛苦呢,这样的事,不需要你亲自动手。”   清欢说:“这你就不明白了,对着讨厌的人,看到别人打她,哪有自己动手来的畅快?”   “说的也是。”薛华觉得此话颇有几分道理,“只是手会痛。”   “这也在所难免,我心里爽就好了。”说着,清欢又笑眯眯地看向顾盼,把顾盼给吓得往后退了一步,毕竟是靠脸吃饭的人,还是很在乎这张脸的。   可是她有多么好看,对清欢就有多么自私。撞死了人驾车逃逸,让养姐为自己顶罪,还想要她死在监狱。清欢不会傻到以为自己是被误分入混合区的,没有顾盼跟邵言之的推动,她怎么会进到混合区?   是怕她服刑出来后会要求他们履行许下的承诺吧,但怎么会呢,如果是三年前的自己,即便刑满释放,她也会自卑于自己的过去,不会去纠缠他们的。二十几年的共同生活呀,他们仍然对她没有丝毫感情,哪怕只是一点点,都不会狠心到想要置她于死地。   那些过去想起来痛彻心扉的东西,现在想只剩下了可笑,清欢嘴角勾了一勾,她不觉得难受了,只觉得自己被这样错待,总得讨回来才算够本,亏怎么能白吃呢。   薛夫人脸色发青,她看着清欢,第一眼缘就不讨她欢心,至于这个瞎眼的儿子……她这么优秀,怎么可能会生出这样残缺的孩子?所以她对薛华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爱,像她这样的人,只在乎荣华富贵跟美丽,生孩子是件痛苦的事情,好不容易生了个孩子却是个瞎子,不能成为薛家的继承人,薛夫人心里甚至是恨着薛华的!   幸好丈夫没了生育能力,否则她说不定还要再生一个!只是现在她明明不想要薛华回去,却还要来找他,这让薛夫人感到屈辱,所以她一定要把薛华牢牢地掌控在手中,这样才不会再出一点纰漏。   然而慈母实在是太难演了,她根本没办法对着不爱的孩子表现出爱,那让她作呕。   想要利用薛华,却又连演戏连懒,清欢想,薛夫人还不如顾家人呢,至少顾家人能屈能伸,求她顶罪的时候可一点都不含糊。到底是跟薛家不一样的。   薛华站起身,对着清欢的方向伸手:“这里空气污浊,我们换个地方。”   清欢落落大方地将手放到他的掌心,薛华的手冰凉冰凉,皮肤细滑比起女人也不遑多让,但充满安全感。   两人就这样离开了有薛夫人跟顾盼的地方,走出大厅,外面的空气要好很多,清风吹拂在皮肤上,显得格外清爽。   “你做的很好。”薛华突然说。   “我什么也没做。”清欢抽出了被他握在掌心的手,“打顾盼,我早就想那么干了,三年前就想。”   只不过那个时候打不到,只能忍耐。   薛华喜欢她的直言不讳。“以后还可以继续打。”   “那是当然,我难道还会对她客气么?”清欢冷笑了一下。“不仅是顾盼,邵言之也别想讨着好。”   薛华笑了,他虽然平时总是笑,看起来很温和,其实并不真诚,唯独此刻带着几分烟火气。“你的手段,邵言之可吃不下。”   “他自己做的亏心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做错事的人,就要受到惩罚。”薛华轻飘飘地说,语气却很坚定,清欢看了他一眼,发现月色下他的容貌更显如玉般剔透,好看的叫人喘不过气来。她并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也不曾被什么人的皮相迷惑过,喜欢邵言之也不是因为对方的脸,可是现在,清欢第一次觉得有些人的长相是上天的恩赐。   换了个心智不定的人,早被他的容貌所蛊惑,哪里还能冷静思考。   兴许老天也觉得太过完美不好,便让他看不见这世间万物,经历是非苦难,以缺憾来验证人生。   这就是命运啊。   清欢眯了下眼睛,抬头看向天空那轮皎洁的月亮,干净的叫人心动,但谁知道看起来这么干净的月亮,当真正踏上去的时候,上头却满是疤痕坑洼呢。看起来美好的,并不一定是真的美好,外表丑陋的,也不一定是真的丑陋,可如果外表不够美丽,有多少人会错过内在呀。   生而美丽,是恩赐,也是掠夺。   “你的事情什么时候才能结束?”清欢问,“我觉得你也许并不需要我,我能为你做的太少了。”   她无权无势,就算够聪明,和薛华的势力比起来怎么能够看?他手下人才济济,真的不缺她一个人。   薛华心里有什么东西轻轻涌动,但他选择了忽视,“不是你,也会是其他人,薛家想要我结婚生子,给他们一个继承人……”   话没说完清欢问他:“那你应该找个男人来演戏。”那多棒。   薛华:“……”   “开玩笑的。”见薛华表情不对,清欢立刻改口,“既然你不愿意,直接搞垮他们多好。”   “牵一发而动全身,薛家背后盘根错节,并且我也不想暴露自己全部的实力。”薛华轻笑,“而且看着他们为了迫切想要得到的绞尽脑汁却又无计可施的样子,还挺有意思的。”   他的人生很无趣,很少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感到有意思,清欢之外,就只有神奇的薛家人了。不管是他们的脸皮还是别的什么,都超出了他的预料,让他忍不住想看看,如果他再沉默一点的话,他们还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清欢对此保持沉默。   ☆、第七十一碗汤(十四)   第七十一碗(十四)   “董事长,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又来了……”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到了最近这些天阴魂不散的女人,连忙告诉邵言之。邵言之正在闭目养神,听到这句话眉头拧了一下,回头看过去,果然,又是那个女人。   其实他差点都把女人的长相忘记了,毕竟距离三年前过去的太久,这三年里女人过得不好,整个人形销骨立的,看起来真和三年前温婉贤惠的家庭主妇大相径庭。不过邵言之最终还是认了出来,但是他不明白,这女人究竟想做什么。   他以为她是想要钱,但很明显不是,三年前给她的那笔钱已经足够买两条人命了,她那个普通职员的丈夫,一辈子工资也赚不到那么多,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女人按照清欢说的,不上去找邵言之算账,虽然她内心的仇恨汹涌澎湃,但她还是忍住了,因为她知道,如果按照清欢说的来做,邵言之会跌的更惨。她只是每天在邵言之上下班的时候出现在停车场的位置,站在角落里沉默地看着他,不说话也不攻击,眼神阴测测的,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就如同一个幽灵站在角落里,用那种控诉缘分的目光凝视着,不会伤害你,却也不会离开你,就这样看着,看着,似乎能从你活着,一直看到你死去。   哪怕是邵言之,也觉得慎得慌。尤其女人现在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了,现在的她瘦弱的似乎一阵风就能吹走,但那么骨瘦如柴的身体却裹在一件宽大的衣服中,头发乱糟糟的遮住一只眼睛,露出来的那只充满恶毒的怨恨。   人不是邵言之撞死的,但在其中粉饰太平抹去一切的人却是他。   一开始他还觉得没所谓,可天长日久的下来,他的精神上还是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女人就像个背后灵一样出现在他四周,不说话,只是沉默地看着他,似乎在谋划着、酝酿着什么。   “董事长——”司机刚来得及叫这么一声,邵言之已经推开车门下去了,他大步走向隐藏在黑暗中的女人,女人却阴森地看着他,并不躲闪。   越是靠近,也是看见女人眼里的仇恨跟狠毒。邵言之这辈子也没做过什么坏事,违背良心的,除了让清欢给顾盼顶罪之外,最对不起的恐怕就是这家人了。但那又怎样呢,他深爱顾盼,不能看到顾盼受一点点伤害。其实本来他是想自己为顾盼顶罪的,但顾盼看出了他的心思,哭闹不休,邵言之不能眼睁睁看着顾盼坐牢,她这么美,这么年轻,这么成功,应该受尽宠爱,享受他人艳羡崇拜的目光,怎么能让她受伤呢?   所以他想到了清欢。   最开始的时候他对清欢的许诺是真心的,他会等她十年,然后背负起照顾她一生的责任,可那一句等待是多么漫长,邵言之看着心爱的女人在面前却不能触碰,还要与她保持距离,午夜梦回时的痛苦汇聚在他心里,让他无法自拔。而顾盼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于打破了邵言之的坚持。   他爱她,除了她不会再去爱别人,哪怕是他亲口许下诺言的清欢。   这里就是清欢猜错了,她以为邵言之也参与了将她送入混合区的事,但其实这是顾盼自己做的,她害怕极了,和邵言之一起长大的顾盼知道他有多么说一不二,即使现在她和邵言之在一起了,等到清欢出狱,他仍然会去照顾她!   而她不允许!她的男人,不许多看别的女人一眼!哪怕是当朋友也不行!   邵言之走到女人面前,喉头微动:“你究竟想做什么?”之前他也试图下车和她交流,但是每次女人都会直接逃走,今天却站在这里一动不动。   女人看着男人,咯咯笑了两声,这笑声实在是太渗人了,而且非常尖厉,笑得如同恶鬼,邵言之狠狠的打了个哆嗦,往后退了一步,又问了一遍:“你究竟想做什么?要钱?还是别的什么?”   “我要一个真相。”   邵言之内心一凛:“你说什么?什么真相?”   他反问的太快,破绽太过明显,女人本来就信了清欢,见邵言之这个模样当然更加深信不疑,若是可以,她真想现在将顾盼那个虚伪的女人给杀死,也让她尝尝死是什么感受!“当年撞死我丈夫跟女儿的人,到底是谁,我要你再告诉我一遍!”   女人声音凄厉,邵言之莫名地内心慌张,他真的从没做过什么愧对良心的事,也正因为做了三年前的那么一次,一生都要被愧疚所折磨。看着女人绝望的眼神,他险些就要说实话,可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三年前,法庭判决的时候你也在现场,凶手是顾清欢,她现在还在服刑不是吗?”   “你这么说,我听了,心里可真是非常难过呀。”   这声音是……邵言之还没来得及震惊,清欢已经从阴影处走了出来,原来她早就待在那里,直到邵言之再一次将罪名扣到她头上的时候才出声,似笑非笑地看向邵言之,嘴角的笑容显得莫测高深。   说谎被当场拆穿,这可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然而邵言之万万想不到清欢会在这里,前段时间顾伯父顾伯母突然求他跟顾盼分手,他和顾盼已经好几天没见面了,一个星期前他们私会的时候被顾家夫妻发现,那是和善的顾家夫妻第一次对邵言之说重话。   这也是为什么女人一出现邵言之就感到压力的原因,现在清欢又来了,三重压力一起扑面而来,邵言之觉得分外疲惫。   “……清欢?你怎么会在这里?”他的声音里有疑惑,也有惊喜。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清欢能出来他确实高兴,但随即考虑到了顾盼,这份高兴就慢慢变了味。   “我怎么不能在这里?难道你不想看到我吗?”清欢走近他,邵言之这才发现她跟以前很不一样,气色看起来很好,完全不像是在监狱里待了很久的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来,是要你履行当年的诺言的。”清欢背着双手,好整以暇,“你不会忘记了吧?”   当然没有忘记,就是这个承诺让邵言之寝食难安,让他在跟顾盼快乐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想起来。“我……没有忘记。”   “没有忘记最好了。”清欢上去一把挽住他的胳膊,笑得格外天真,“那就带我回家吧?我需要你照顾我。”   从小到大,总是她在照顾邵言之跟顾盼,然后邵言之对顾盼另眼相待,却又不拒绝她,如今想来,实在是叫人觉得,过去的自己太愚蠢,这样明显的事情,哪里还需要别人说出来呢?   邵言之想拒绝,可是又不忍拒绝,清欢的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在闪烁,那么的纯真动人,让他一肚子的疑问都来不及说,等到他调整好了心态,却发现刚才那个女人不见了。   清欢瞧了一眼女人方才站的位置,歪了歪脑袋:“现在就走吧,我好饿啊。”   邵言之顿了一下,“我刚才……不是故意那样说的……“   ”你不用解释,我都懂。“清欢凝视着他,”你说什么我都不在乎,只要你履行你的承诺。“   看着邵言之表情沉重,她心中就特别想笑,邵言之最喜欢的是顾盼,顾盼最喜欢的是邵言之和她的事业,顾家夫妻最看重的是顾盼,最希望的是顾盼能跟邵言之在一起……这么多的愿望呀,让他们一个都完成不了,该多有意思。直接将人解决掉太不好玩了,就像薛华说的那样,她应该把他们玩弄于鼓掌之间,这才是正确的报复方式。   就这样,清欢上了邵言之的车,跟着邵言之到了他家,邵言之一个人住,房子很大,为了顾盼,他从不带朋友回来,而且非常注重保全工作。   也就是说这里非常安全,但从某个角度来说,这里也是邵言之跟顾盼的爱巢。   清欢住的是次卧,顾盼在这里的时候当然不可能一个人睡。整个房子非常干净,这是邵言之的优点,他很爱干净,只可惜,那只是外表上的,再干净的人也会变。   她待的非常自在,绝口不提过去的三年,邵言之有很多话想问,却又不想让她难过,只好躲在房间给顾盼打电话,自从顾家夫妻要求他们分手后,他每天都会给顾盼打电话,但顾盼从来没接过,当然不是她不想接,事实上好久没见邵言之的她都要急疯了,然而父母看得紧,再加上通风报信的经纪人,她跟邵言之竟然连句话都说不上。   邵言之以为自己带回来的是从前的清欢,可很快他就发现完全不是这样。除了容貌一模一样,这个清欢,和从前的清欢简直判若两人。   以前清欢怎么可能舍得使唤他,更不可能对他爱答不理,现在这个清欢却将他视作佣人,仗着三年前的牺牲,对他挥之即来呼之即去,就连喝杯水都要他亲自去倒。邵言之快被她折腾疯了!   他隐隐觉得自己带回来的不是清欢,而是个讨债的恶鬼。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确实是他理亏,难道他能把她赶走么?   只是……   “清欢。”邵言之端着削好的苹果出来,放在清欢面前,“你不想回家吗?我送你回家好不好?顾伯父顾伯母一定很想你。”   清欢没说话,而是嘲讽地看了他一眼,似乎在问;想我?真的吗?   等到邵言之被看得移开视线,她才讽刺一笑:“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哄我。怎么,还想再骗我给顾盼顶一次罪?”   “我不是那个意思……”伶牙俐齿毫不留情的清欢太咄咄逼人,让邵言之无力招架,尤其是在他亏欠她的情况下。   “那你是什么意思?那个家我不想回去了,我就想跟你在一起。”她专挑他不喜欢的说,邵言之喜欢顾盼,可以的,他愿意为顾盼牺牲,也可以的,但跟她有什么关系呢?“你应该知道,我不能再当医生了吧?我的梦想已经没有了,难道你不应该补偿我吗?”   “你想要我怎样?”   “很简单啊。”清欢直起身子拽住他的领带往下拉,嘴角笑得甜蜜。“跟我结婚。”   “你说什么?!”   “怎么,你忘了你三年前怎么说的了?”清欢没有松开他,声音却变得冷硬起来,“等我出来,你会照顾我一辈子,跟我结婚,不离不弃,这是不是你说的?”   “……是。”   “那么现在,是你履行诺言的时候了。”她冷冷地看着他,用力将他往后推,“我知道你现在跟顾盼在一起了,但是我想告诉你,赶紧和她分开,回到我身边来,我永远不会放过你,这是你欠我的。”   邵言之感觉一阵头痛,觉得清欢蛮不讲理——可三年前答应要娶她的人难道不是他吗?只怕那个时候许下诺言的邵言之,是认为清欢绝不会强人所难,才毫不顾忌的夸下海口。而当清欢要求他实践的时候,他就觉得她不够好了。   她再好,他也看不到,因为不剖心挖肺的为他付出,那就不是好。   真是贪心呐,贪心的叫人忍不住想给他一耳光。   清欢这么想,也这么做了。   代价就是……手特别……痛。   ☆、第七十一碗汤(十五)   第七十一碗汤(十五)   邵言之跟顾盼一样,那都是被众星捧月养大的,长得好看,聪明,出身好,从来没有吃过苦没有遇到过什么挫折,喜欢他的人如同过江之鲫,不可胜数。在他近三十年的人生里,过得都是这样的日子,不曾有人给过他难堪,更没有失败过,所以当清欢这一巴掌扇到他脸上的时候,比起愤怒,他更多的是震惊。   可能是觉得这世界上谁都可能打他,只有清欢不可能吧。   偏偏她就是打了,而且毫不留情。看她不住吹着手心的动作可以看出来,真挺疼的。至于害怕不安愧疚后悔这些情绪,那当然是一点都没有。   “手疼。”清欢抱怨了一句,“你脸皮也太厚了吧。”   否则怎么让她打的手都疼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坐在沙发上,眼皮子微微往上一翻,眼珠子黑漆漆的盯着邵言之瞧,里头似乎蕴含了无数令人恐惧的东西。邵言之竟连发火都忘了,只看着她的眼睛,一阵心惊肉跳,似乎自己在想什么都逃不过对方的审视。这让他心底那些略显阴暗的想法瞬间无所遁形,邵言之又想起了自己对清欢的亏欠,于是他往后退了一步,保证自己跟清欢之间隔着距离——这距离恰到好处,至少要让自己不再挨打。   他发觉自己对清欢越来越陌生,明明是以前了熟于心的人,此刻却陌生的除了名字没有任何地方让他动容。   在邵言之想这么多东西的时候,清欢一直看着他,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他看,完全不掩饰自己充满侵略的目光,邵言之个大男人被她看得节节败退,她才收起视线,勾了勾嘴角,“我饿了,今天中午我想吃面。”   邵言之在厨房煮面的时候,他放在茶几上的外套突然传来手机震动的声音。清欢倾身将手机摸了出来,上面的来电显示正是顾盼。   她瞟了心不在焉煮面的邵言之一眼,轻巧地走到阳台,一边眺望着远方鳞次栉比的大厦,一边柔柔的喂了一声。   顾盼好不容易找着机会给心爱的男人打电话,满心的苦楚还没来得及诉说,对面却是个清甜的女人声音。她有几秒钟失神,然后莫名觉得这声音似乎有几分耳熟。“你……”   “你找言之啊,他在做饭呢,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我会帮你转达的。”   唔,外面马路上不知谁家的小孩子,也没个大人看着,街上人来人往的很不安全啊。没等顾盼说话,就有个中年女人冲了出来把孩子抱到了怀里,脸上全是庆幸,嘴里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清欢慢吞吞把视线收回来,“不好意思,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   顾盼又重复了一遍,她才哦了一声:“你问我是谁,我当然是他的女朋友啊,不然呢?这不是你们一起答应我的么?现在我回来了,这个男人你该还给我了吧。”   虽然她根本就不想要。跟邵言之那种人睡在一起,只要想想同床异梦的感觉她都觉得恶心。为什么要自虐呢?就算能够得到邵言之,她也不稀罕要了。   不过她再不稀罕,也不会让他们和和美美的在一起。做错了事,当然要受到惩罚才可以。   “是你?你怎么会在言之家里?!”   顾盼的声音有些刺耳,她总是可爱而甜蜜的,清欢不止一次听到她甜甜的叫自己姐姐,然后一次又一次的要求她付出。可是现在,这个小公主好像濒临崩溃边缘了。也难怪,从来都被人捧在掌心疼爱的女孩子,怎么受得了突然失去最心爱的人,连疼爱自己的父母都对自己不再理解呢   可能天突然塌了也不过如此。长得太过一帆风顺的人,受到一点点挫折就会开始怀疑人生。这一点到底是跟自己不一样啊,清欢笑了笑,她跟顾盼不一样,她是生长在鲜花周围的杂草,所有人都想将她拔除,风吹日晒,雷劈雨淋,但越是这样,她的心志越是坚定。   就算是杂草,也要长得铺天盖地,吞噬温室里的花朵。   “我为什么会在,当然是因为他带我回来的。”   “不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三年前他答应过我的,我跟他都没忘,难道你忘了?连你爸妈都同意了这件事,你就不要痴心妄想了。”说完,清欢怕顾盼还不够难受,又加了一句,“邵言之是我的了,这一次你抢不走。”   从小到大,顾盼总是对她拥有的东西表示出格外的喜欢,所以清欢基本不曾拥有过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文具、玩具,甚至是路上捡来的脏兮兮的流浪猫,也会在她照顾好后被顾盼抢走。   所有人都要她让着顾盼,因为她是姐姐,清欢也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可后来她才明白,假使她是妹妹,她喜欢的东西也仍然保不住。因为她的身体里,不曾流淌着跟他们一样的血。没有血缘牵绊的家人是不真实的,这一点她用了很久才明白。   可是当她遇见薛华后,清欢发现这种想法也是错的。薛华与薛家人血脉相连,可他们之间也没有感情。   大概亲情这种东西是神奇的,并不受血缘与否的控制,大概……就是这样吧。没有血缘的人也可以成为亲人,有血缘的陌路人也不少见,她无需为这些困扰。   她只要,自己过得开心,这就足够了。   顾盼从清欢的声音里听出了认真,从小到大这个姐姐什么都让着她,可这一次她告诉自己,她要抢走邵言之。   虽然听不到顾盼的声音,但她的喘息声那么剧烈,清欢又没有聋,当然听得清清楚楚,同时也听到了顾盼心中的恐慌与不安。于是清欢又加了一把火:“你真是没有良心啊,我是为你顶的罪,就连你爸妈都知道对我心怀愧疚,你却还想跟我抢,怎么,这三年你还没有腻么?”   爸妈!又是爸妈!顾盼没有去想父母对自己有多么偏爱,她的第一反应是爸妈不够尊重自己,言之是人,是她喜欢的人,凭什么他们说给清欢,就给清欢?!   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她?   这句话会在被宠坏的顾盼心中掀起什么波澜清欢根本不在意,那是顾家三口自己要解决的问题了,只要一想到爱女极深的父母为了她的前途只能忍痛拆散这对小情侣偏偏还被威胁导致不能说出实情,一家人反目成仇,只是想想,都觉得很有意思呀。   挂了电话后,清欢将顾盼拉进黑名单,然后清除来电显示,顺便随意输入一个手机号码,标记的是“顾盼”。   邵言之一直在等顾盼的电话,可是短时间内,他怕是等不到了。   把手机放回去,恰好邵言之端着煮好的面出来了,清欢心情大好,对他露出灿烂的笑,她本来就是那种看起来很容易让人升起好感的女孩子,这个笑容看起来更是纯良,直接让邵言之想起了以前的她。那个安静内向却又很温柔善良的顾清欢。   至于现在……她跟这四个词完全不沾边了。   可是,如果面对豺狼时也展现出自己的温柔与善良,又该拿什么样子的自己去见真正美好的人呢?   邵言之给予顾清欢虚伪的温柔与不切实际的承诺,却指责别人变得冷血无情,但从一开始不曾用过真心的人难道不是他自己吗?如今清欢不过是依样对待他而已,仅仅如此便要被指责,可是谁能从始至终一成不变的为他付出呢?   疼痛跟难过,每个人都会感受到的,凭什么,她喜欢他,就要为这种喜欢付出如此沉痛的代价?   三年的监狱时光已经足够了,她活了下来,假使她没有保护自己的勇气与破釜沉舟的决心,现在的她又身在何处?混合区里的囚犯死后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草草烧成灰埋进公墓,不会立碑不会有墓志铭,这辈子就这样走到了尽头。   那样的话,顾家夫妻,顾盼,还有眼前这个看起来似乎十分愧疚的邵言之,都会很开心吧?   绝不会像现在这样麻烦的,为了她的出现焦头烂额,为了堵住她的嘴任她予取予求,他们也许会假惺惺的掉两滴泪,顾盼再在镁光灯前发表一番心痛的感言,人们不会知道她曾经有多么努力善良,他们只会记得大明星顾盼,为了一个肇事逃逸死在监狱里的便宜姐姐如此伤心。   然后顾盼的名声会更上一层楼,但她死在监狱里,仅剩一坨烂泥。   用尽一生给不值得的人铺路,难道还想要人家的感恩吗?不把她最后的利用价值榨干就不错了。   她早该看清楚这一点,也许早就从这该死的命运中挣脱出来。   “谢谢,还有煎蛋!”清欢表情惊喜,一碗细面上盖着一个外焦里嫩的荷包蛋,衬着雪白的面条碧绿的青菜,令人食指大动。   她怎么能是这样善变?和方才打他一巴掌的那个女孩子简直判若两人。   ☆、第七十一碗汤(十六)   第七十一碗汤(十六)   邵言之的厨艺很好,因为顾盼总是吃不惯外头做的饭菜,尤其是在拍戏的时候,剧组的盒饭总是十分油腻,于是邵言之就每天自己做饭给她送过去,他每天工作那么忙,如果自己赶不及就会让司机去送,总之绝不让顾盼受丝毫委屈,如果清欢不是被他们牺牲的那个,她真的会很羡慕很祝福。   一碗面被她吃了个精光,邵言之被支使着去厨房洗碗后清欢就回客房了,她坐在床上,手里把玩着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u盘,不得不说邵言之对她是真的没警戒心——或者说,是真的瞧不起她?真以为她是回来跟他在一起的不成,跟那样的人睡在一张床上,她会绝经的。   从头到尾她也没打算借薛华的势力反击,别人给予的帮助哪有自己亲手将对方送到地狱里来的痛快?想扳倒一个明星太容易了,大众的眼睛最雪亮,也最愚昧。可顾盼的身后有邵言之,邵言之如果不倒,顾盼就还能爬起来。   但她绝不给对方这个机会!   如果倒下了,就不要再起来,清欢是这么想的。只是她没想到邵言之会如此自信的认为自己还被她深爱着,似乎觉得她现在的小脾气不过是一时任性。   她喜欢别人瞧不起自己,因为越是这样,最后他们越痛。   这个u盘是她带来的,但里面的内容全部都是她在邵言之上班的时候拷贝的,邵言之这样的人,喜欢谁就是一辈子的事,绝不会轻易更改,如果通俗一点来说的话,那就是个情种。这样的情种一旦陷入爱情,就会无时无刻不想到对方,邵言之正是如此。   所以他的电脑密码也好文件夹密码也好,都实在是太好猜了。   清欢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不对,以德报怨那种事她可做不来,再说了,她也没想要把整个邵家怎么样,她只要邵言之在她对付顾盼的时间里焦头烂额就可以。   她也没想着要顾盼死,她只是要真相公布于众,再稍微惩罚一下他们。   想到这里,清欢笑了一下,虽说不打算把邵家怎样,但邵言之如果不倒,顾盼就早晚能卷土重来。他们不是很相爱吗,她甚至还要成全他们呢。只不过这邵家不能落在邵言之手里,巧的是薛华给她的文件袋里,恰巧有一份是跟邵言之的父亲有关系的。   恐怕连邵言之自己都不知道他还有个弟弟,而且对他和整个邵家都充满敌意。   清欢早把一切都计划好了,但在薛华面前,她表现的就像个听话温顺的女人,不管薛华心底信不信,反正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这还不够么?薛华以为她每天都在折腾邵言之,又哪里会知道她早跟邵言之的弟弟联系上了?   能毁灭顾盼的,能颠覆邵言之的,现在都在她手里牢牢握着。清欢把u盘藏好,买家是邵家的死对头,出了个非常诱人的价格,到时候这笔钱可以给那个女人,她不应该一直活在过去。   过去已经过去,未来还没有来,人要懂得珍惜现在。   正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清欢看了下来电显示,接了起来,那头的人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她笑嘻嘻地说:“……那还等什么呢,可以开始了。”   确实可以开始了,她不想再看到顾盼跟邵言之春风得意两情相悦的样子。细心埋了这么久的暗桩终于完全成熟,她也开始寻求新生了。   该属于她的,都应该还给她的吧?   三天后,网络上某家颇有名气的八卦杂志社突然发了一篇名为“可怕!撕开新晋影后的画皮,揭露不为人知的真相!”的文章。这篇文章一上线阅读量就破了千万,几个小时过去后更是被各大网络转载。一般爆料八卦都不会直指其人,而是隐晦的用某些词语来代替,这次却不一样,这篇文章指名道姓,言明主角就是最近风头大盛凭借一部电影入围并且成功摘冠的影后顾盼!   文章内容言简意赅,主要都是证据,说的就是三年前顾盼的姐姐肇事逃逸事件,其实姐姐根本就不是凶手,而是被冤枉的!   当然,只嘴巴上说是没有用的,毕竟空口无凭,于是文章里还附了证据,有文字与音频甚至还有视频!力证顾盼才是凶手!对于杂志社是如何查到这个消息的,笔者说三年前就觉得奇怪,社里的记者为此暗访了三年,才终于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顾盼姐姐的清白。   清欢看到这八卦文章的时候险些笑晕过去,别的不论,就写这篇文章的人,那文字功底绝对过关,哪怕她是当事人都被其文字打动,更别提是三年前那些骂过她的普通人了。   因为证据太足无法反驳,所以除了顾盼的铁粉之外,就这短短的几小时内,顾盼的声誉就跌到了谷底。其舆论来势汹汹,是顾盼连同其经纪公司都没想到的。   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抹黑!   顾盼从前表现出的形象有多么温柔善良好脾气,被爆出真面目的时候,对此感到受欺骗的人就有多愤怒。清欢躺在床上看着娱乐新闻,不时用自己刚申请的小号去盖个楼,总之非常开心。邵言之的弟弟可不是个好对付的人物,对方对邵家恨之入骨,一点情面都不会留,谁叫邵言之的父亲始乱终弃呢?一个孝顺母亲的儿子,对邵家人来说实在是个巨大的噩梦。   趁着这个机会,女人接受电视台采访的节目也立刻被爆出,视频里的女人形销骨立,和三年前的她相比简直像是老了十几岁,采访中的她言辞朴素字字泣血,实在是令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弱者最容易激起人们的同情与怜悯,尤其女人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更是让人觉得她遭受了巨大的折磨,不枉之前她整整三天没吃饭。   顾盼遇到困难,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找邵言之,可邵言之的电话怎么都打不通,这让她更加心浮气躁,从来都是被人捧在掌心的她,突然遭到这样的打击,简直就是致命的。   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   其实就算邵言之接到她的电话也没什么用,因为邵言之早自身难保了,最近正在做的几个生意全部出了大纰漏,想要填补这个天文数字根本不可能,而且还有个人在暗地里虎视眈眈,他忙得焦头烂额,连看新闻的时间都没有。   再说了,顾盼的号码不早被拉进黑名单了么。   女儿突然遭此重创,顾家夫妻心疼的要死,可惜他们也没什么办法,因为如果离开邵言之,他们根本就只是小有资产的普通人呐!   唯一一个得知这个消息还兴味盎然的,恐怕就只有薛华了。他坐在书桌前,修长的指节轻轻瞧着桌面,脸上是饶有兴致的笑。   倒是他小瞧那个女人了,能在监狱里生活的安全无虞并且创造出自己价值的人,怎么可能会依附别人生存呢?   他尊敬强者。   所以他想看看,清欢究竟能闹到什么地步。   舆论越来越强势,顾盼往日的正面形象基本上已经全完了,人们是善变的,他们昨天喜欢你,今天厌恶你并且攻击你,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慢慢的就有人提出一个问题:顾盼现在过得这么潇洒,那她那个顶罪的姐姐呢?有什么消息没有?   他们对清欢瞬间充满同情,完全忘记了三年前自己曾经怎样谩骂羞辱过那个“可怜”的女人。   就在这时,某法院官方微博发了一条讯息,表示三年前的受害者家属重新将真正的凶手告上法庭,希望法律能还死者一个公道,也能还被污蔑者清白。   但是又有人发出了疑问,顾清欢不是自愿顶罪的么,严格说起来她也算是顾盼的帮凶吧,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呢?   针对这个问题,杂志社很快给出了回复,关于顾清欢是顾家养女,并且品学兼优的事迹,同学老师邻居对她的赞不绝口,门门满分的成绩单……直到顾盼肇事逃逸,顾家人还有顾盼的男朋友邵言之借机要她报恩顶罪,顾家夫妻对亲生女儿和养女的区别对待,冷暴力……都成了网络热搜内容。   其实这个是可以跟先前的爆料一起发的,但毕竟顾盼的真面目才是重点,难免会让人忽视清欢。在顾盼为千人所指后说出来,那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即便是薛华都忍不住佩服清欢揣摩人心的本事。能够看透一个人不算本事,能够将所有人的思想都掌控,才是真正的强者。   她完完全全拿捏住了群众的命门,人们看似是遵循自己的心意,其实都是在按照她安排的路线在走。   她不需要依附他,更不需要他帮忙,因为她足够精明,也足够狡诈。   真是有趣,有趣极了。   ☆、第七十一碗汤(十七)   第七十一碗汤(十七)   一夜之间,顾盼的天都塌了。她失去了她引以为荣的一切,名声也好荣誉也好,现在她什么都没有了。曾经那么喜欢她的人,现在都在异口同声的指责她唾骂她,他们似乎都忘记了曾经有多么崇拜她。顾盼现在根本不敢在公众面前露面,经纪公司本来想说给她打点,可这次的丑闻来势汹汹,对方摆明了是要整死她,就算她粉丝再多,面对这种情况,也只会被公司放弃。   几年前有个老牌影帝,形象一直很好,也有着非常优秀的作品,可以说一提起国民男神大家就会想起他的名字。不仅如此,他还是全国禁毒大使,常年做慈善又信佛,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私底下竟然也是个瘾君子!这个消息一被爆出来,他的事业立刻跌入谷底,不仅丢了代言跟电影,甚至连一些下乡走穴的演出都接不到,最后活生生退了圈。   到了今天,他早就被遗忘了,连名字都不再被人提起。一想起自己也会变成这个样子,顾盼就觉得不寒而栗。她在万众瞩目的世界中生活惯了,一旦失去这样的光芒,她会痛苦的想要死去。   但没有人能帮助她,即使是她的父母也无能为力,大家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被一点一点击垮,却想不出任何补救的法子来。   经纪公司连个澄清声明都不敢发,更别提是给她买水军洗白了,顾盼不敢出门,她总是怕被人认出来,以前她很享受这种被人包围的感觉,可现在听到拍照声她都觉得心慌意乱。一想到自己变得一无所有,她就濒临崩溃,整个人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憔悴下去,夜晚也睡不着,本来十分的美丽现在只剩下了五六分,看起来气色差极了。   就在这时,顾家接到了法院的通知,三年前的受害者家属将他们告上法庭,择日开庭,要求他们准时到场。   “我不能去!我不能去!”顾盼看起来十分神经质,她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嘴里念念有词,“我不能去、我不能去……“   宝贝女儿变成这副模样,没有人比顾家父母心更痛了,可再心痛又能怎样,他们是普通人,仗着女儿才有今天这样奢华的生活,一旦顾盼陨落,顾家的富贵也保不住了!他们现在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名牌?哪一样不是顾盼赚来的?所以即便不为顾盼,为这个家,他们也会想方设法解决这场铺天盖地的丑闻。   夫妻俩对视一眼,顾母先是安慰了女儿一番,等到没人的时候才跟丈夫在一起商量,两人研究了一会儿,都觉得眼前这情况棘手。可是清欢不是说,只要他们拆散顾盼跟邵言之,就不会把这件事透露出去吗?两人也拿不准,究竟是清欢捅出去的还是另有他人,但不管怎么样,他们还是准备先找到清欢。   可是当他们按照清欢当初留下的联系方式找到她的时候,却发现她竟然在混合区的监狱里!   隔着厚厚的防弹玻璃,穿着橙色囚衣的清欢微笑着拿起电话,这边的顾父震惊的简直说不出话来:“你、你……”   明明上次见面的时候她嚣张的不行,现在怎么会是这样?这怎么可能?她怎么会在监狱里?!   清欢微笑以对:“很惊讶我怎么在这里么?我的刑期还没服完,不在这儿会在哪儿?”   “可是——”   “你是想说,上次我为什么会出现在你家是吧?”清欢的声音很温柔,“事到如今我也不怕告诉你们了,我之所以又回到这里来呢,就是为了三天后上法庭呀?”她拍了拍自己略显苍白的脸蛋,露出一个怯生生的笑,“是不是看起来很让人同情?你猜,三天后法庭的宣判结果会是什么?”   这个案子必然会有无数人的注目,到时候顾盼别想讨着好。曾经顾家人怎么对待过自己,现在她就要怎么对待他们,不过是上个法庭而已,三年前她不也这么做了么?这风水轮流转,顾盼早该坐牢了。   身为公众人物,情节恶劣,考虑到对国民的影响,应该会判的再重一些才是。更何况这一场事故造成了这么多人的悲剧,可不仅仅是顾盼入狱就能弥补得了的。   顾家夫妻看着清欢的笑脸,她看起来那样温柔纯善,就连脸上的笑容都跟三年前一模一样,可从她嘴里说出的话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对愚蠢的夫妻终于意识到自己是被耍了,顿时露出怒容来,顾父一拳砸在玻璃上,青筋暴突眼珠通红,如果不是有玻璃挡着,现在他的双手应该在清欢脖子上。   狱警立刻走了过来,顾母拦住丈夫,怨毒地看了清欢一眼,“我们走,我们回去想办法。”   离开的时候她不觉又回头看了一眼,清欢仍旧坐在那里,方才顾父的发怒完全没有吓到她。顾父是做教导主任的,常年面无表情,所有学生都怕他,三年前还在家里的时候,哪怕顾父一个眼神,清欢都会战战兢兢,但现在,他完全恐吓不了她了。甚至在顾母回头的时候,清欢对她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   这个笑让顾母打了个哆嗦。   不管顾家人再怎么想办法,开庭时间仍然如时到来,他们到达法院的时候,里里外外已经挤满了人,车子还没停稳就有记者冲了上来拍,如果不是法警,恐怕进去都得花上一个钟头。   当证人清欢走出来的时候,陪审团也好法官也好,所有人都被震惊了,她看起来太柔弱了,一点也不像是会肇事逃逸的人。从始至终清欢眼里都带着泪花,完美的表现出了一个想要报答养父母的恩情,却又不得不为了正义说出实情的女孩子。   可养父母到底对她怎么样大家都是知道的,于是更叫人觉得难得可贵。   受害者的妻子作为原告出席,瘦弱的身体上裹着一件大大的外套,整个人形销骨立,眼睛却又格外明亮,充满了希望。   不管是谁看到了,都会对这两个女人报以最深的同情的。   结果也没有让人失望,顾盼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不得缓刑,在顾母呼天抢地的哭声中,顾盼神情呆滞的被带了下去,没有人看到清欢与她对视时悄悄眨的那一下眼睛。   她的确说过要成全顾盼跟邵言之,可没说是什么时候,顺便也可以看看邵言之对顾盼是不是真爱——十五年后,顾盼出狱,当然,前提条件是她能活到那个时候,邵言之能不能等她十五年?在没有权势金钱的情况下,爱情重要还是面包重要?   她是真的很好奇。   等到邵言之得知顾盼入狱的时候已经晚了,他为了工作上的事情焦头烂额,不知什么时候早已一败涂地,即使知道顾盼身上发生的事也没有能力再去帮助,现在邵氏完全落入了外来人的手中,原以为对方会看在彼此有血缘关系的份上放过他一马,而只要有时间自己早晚能东山再起,可没想到那个私生子却要将他赶尽杀绝,如今不仅是他被赶出了董事会,就连邵家大宅都被抢走了。   房子被拿去抵债,珠宝首饰也都变卖了个干净,事到如今他全部的财产不到两万块钱,这么点钱能做什么?以前带顾盼去吃顿饭都比这个花的多!   清欢把卖掉u盘的钱全部给了那个女人,女人很感激她,转身却去当了福利院的义工,三年前的赔偿款她一毛都没动,现在连同清欢给她的,一并捐了出去。   她没有了女儿,但世界上仍然还有很多需要帮助的孩子。   清欢觉得,就算黑暗遍布,光明也仍然不可阻挡。人类内心深处的坚韧,真是值得敬佩与学习。   因为顾盼案子的反转,对于清欢这样品学兼优又知恩图报还坚持原则的人,不少大医院都向她伸来了橄榄枝,也就是说她完全可以按照自己曾经的理想去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本来她是想要潇洒过日子去的,可不知为什么,最后仍然拿着聘书选择了一家医院,还和女人保持着联系,闲暇时间会去福利院免费给孩子看病。   从顾盼的事情结束后清欢就没再见过薛华,只听到这次选举中薛家大败从此一蹶不振的消息,想也知道是谁的手笔。那男人看起来温和有礼,实际上怎么可能是良善之辈。关于薛华是怎么到的今天这个地位,又为何住在监狱地下——这些是秘密,她一点都不想知道。   知道的多死的快,她还想再多活些年。   但是……   “你怎么会在这儿?”周六背着药箱到福利院的清欢惊愕地瞧着坐在一群孩子中间正用清润嗓音讲故事的薛华,简直要以为是自己的眼睛出问题了。   薛华抬起头对着她的方向轻轻扬了扬眉,“你是不是忘了,还没有对我报恩?”   外面阳光正好,一片欢声笑语,清欢却觉得乌云袭来,日后生活暗淡无光。   ☆、第七十二碗汤(一)   第七十二碗汤(一)   【她本应爱他爱的死心塌地,被百般辜负,也至死无悔。焚身之火,执迷不悟。】   又是一夜天黑到天亮。   今儿个,是十五呢。   十五的晚上,陛下本该到她殿中来过夜,可他从未来过。说出去怕世人不信,堂堂一国之后,为后一年整,竟还是处子之身。   “娘娘……”贴身女官眼含关切,想劝又不知从何劝起,只小心翼翼的说着话,“陛下国务繁忙,可能……”   卫皇后倚着宫门,她生得自然是极美的,又秀丽端庄性格柔和,可却不得陛下欢心。陛下心心念念的,都是另外一个妃子。而为了自己心里的爱,卫皇后甚至还要帮助皇帝保护那名妃子,在外人前做出一副帝后情深的戏码来。每个月的初一十五,皇帝都不会到她的凤仪宫来,在这个冰冷的皇宫内,皇帝秉持着一颗真心,全部献给了另外一个女子。   只爱她一人,只保护她一人,甚至……只宠幸她一人。世人都谓陛下最宠爱卫皇后,可谁知道他根本不屑碰卫皇后一下?便是她生得美若天仙,在他眼中也是面容丑恶,谁叫她出身卫家。   卫家掌管百万大军,男儿辈出,皇帝初登基不过两年,根基尚不稳,便主动求娶了卫家的女儿,也就是如今的卫皇后。   皇帝天资不凡,极为俊秀,他甚至不需要对卫皇后讨好爱怜,便轻而易举得了她一颗芳心。这么个愚蠢的女人,在他手里,就是掣肘卫家最好的筹码。卫家尽出男儿,唯一的一个女儿被如珠如宝的捧着,进了宫,她又甘心为皇帝奉献,助他在外头演一场帝后和睦的大戏。卫家男儿见皇帝专宠卫皇后一人,对他也很有好感,皇帝便是借着这一点,蚕食鲸吞,一点点将卫家纳入囊中。   一个真正优秀的帝王是冷血的,他能够一眼看穿卫皇后对自己的利用价值,得了她的好,却不曾将她放在心上,连对发妻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   “陛下不会来的。”卫皇后淡淡地说。   女官快要哭了,她是自幼跟在卫皇后身边的,哪里能忍心看到卫皇后被皇帝如此错待。“娘娘,为何您就不肯将此事告知老爷少爷,若是——”   “花枝,慎言。”卫皇后的手指在雕琢精细的门栏上轻轻摸着,目光深远似乎在想什么。“不要让父亲他们知道。”   他们以为她嫁给了喜欢的人,而那人是九五至尊,待她温柔宠爱,都很为她高兴。若是被他们得知事实并非如此,以家中兄长们那火一般的脾气,说不准就会在朝中给陛下难堪,到时候卫家难免要落个蔑视皇家的罪名。   但花枝听了却以为卫皇后还是要为皇帝遮掩,又气又心疼,险些掉下泪来,“娘娘总是从下午等到天明,日复一日,这身子怎么吃得消?不若奴婢让人给娘娘做道甜汤,天寒地冷,也暖暖身子。”   她以为卫皇后会拒绝,但卫皇后却点头了:“你去吧,我腹中也有些饥饿。”   “是!”   四周又只剩下卫皇后一人,她拍了拍自己的额头,不明白胸腔中那种无力与厌倦是从何而来。她对陛下的爱就如同江水一般奔腾不衰,但为何……此刻却开始平息了?快半个月不曾见过陛下了,难道就因为这清心寡欲的半个月,自己便冷了心肠?   不仅如此,卫皇后感觉到自己在逐渐改变。她的笑容越来越少,容忍度与包容心也越来越差,也许假以时日,她会变得和以前判若两人。   但是。   但是。   但是……   但是什么?   她总觉得有些东西在灵魂深处蠢蠢欲动,她害怕那种东西会改变自己,于是苦苦压抑,但是这样的话,她便更不快乐了。从她进宫那日开始,便再不曾过过一日快活日子了。   可她再也出不去,她嫁给陛下那日起,便永远都要生活在这深宫之中。   甜汤很快就来了,卫皇后喝了两口,暖心暖胃,似乎整个人都舒服了许多。她把玩着手中的调羹略微失神,花枝在一旁看得十分担心,总怕娘娘一蹶不振。没过多久,卫皇后便要歇息了,这让花枝很高兴,从进宫以来,每到初一十五,娘娘都会仔细的打扮一番,穿上最美丽的衣裳,点上最动人的妆容,从下午的时候便开始等,一直等一直等,直到天黑。   再从天黑等到深夜,深夜等到天亮。   皇帝从来没有到过凤仪宫,娘娘早上便会扑一层厚厚的粉以遮掩憔悴。倘若只是不受宠也还罢了,让花枝无法忍受的是在人前娘娘还要为皇帝掩饰!   明明就是被错待了,凭什么还要如此忍气吞声,看着皇帝和别人卿卿我我?   那个女子,有哪里比得上她家娘娘?皇帝的心真是被糊了不成!   但花枝从来都不敢说,她不想让娘娘难过。娘娘心地善良柔软,是她见过最美好最值得幸福的人,她不想再说些不好听的话让她不快乐。如果这种自欺欺人的等待与飞蛾扑火的付出能让娘娘开心,那就这样好了。   卫皇后做了个噩梦。   梦里,她仍旧像是如今这般为陛下做事,为他遮盖掩饰,为他搪塞亲人,甚至为他出谋划策,只为他能将江山坐稳。她甚至还轻信了他握权后善待卫家的话!   那一颗颗的头颅!   爹爹的,兄长们的……   她自幼没有娘亲,爹爹兄长将她当作眼珠子一般疼爱,她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被以通敌叛国意图谋反的罪名判处砍头?!   卫家狼子野心,诛杀九族!皇后无德,念其多年相伴,特免死罪,判黥刑劓刑,刺面割鼻,打入冷宫。   她在御书房外跪了好久好久,陛下出来的时候,手中挽着另外一个女子。   这个梦无比真实,真实的让卫皇后满身冷汗的惊醒。她盯着眼前的帐子,才发觉寝衣都湿透了。   卫皇后没有吵醒外头守夜的宫女,她只觉得自己浑身发冷,如今已快入冬,气温骤降,但殿内早早就烧起了地龙,温暖如春。卫皇后却冷的抱紧了自己。   那个梦。   太可怕,太真实,就好像她亲眼看着亲人的头颅掉落在自己面前。梦中的陛下仍旧俊秀逼人,只是面上的讥嘲无比疏离,他要她与爹爹兄长面对面跪着,瞧着他们的头与身体分家的状况。   那么那么残忍。   残忍到了极致。   卫皇后感觉到,似乎逐渐在变冷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身体,还有自己的心。她的心仍旧在跳动,但如果能够用手触摸,那一定是冰冷冰冷的。此时此刻,她眼前全是那些滚动的头颅,那些绝望痛苦的眼神,那些……怜爱。   就算是被诛杀九族,就算是她站在了陛下这边,家人也仍然是爱着自己的。   卫皇后低下头,她双手颤抖,身子也轻轻哆嗦着,但她的表情却逐渐变得冷硬起来,如果说从前她是如沐春风的幽兰,那么此刻便是不容接近的牡丹。   那个梦是真是假是未来她不想去探究,可如果她认认真真的去研究陛下的心态,自己真的帮助陛下大权在握后,他会饶恕卫家上下几百口性命吗?   承认吧卫清欢,根本不会的。皇帝是这世间最尊贵的人,他怎么能容许曾经让自己低头的人活在这世上?一旦手握实权,第一个要被诛杀的就是他们卫家!   早晚,卫家都要死。   卫皇后的思绪从来都没有如此清晰过,她并不是愚笨的人,甚至还十分聪明,父亲曾经感慨,若她是个男儿,可没家中其他兄长什么事儿。   她不是看不清皇帝,她只是不愿看清,宁肯欺骗自己催眠自己,也舍不得皇后这个位子。但与其说是不舍得皇后这个位子,倒不如说是,不舍得他妻子的身份吧。   那么,既然不舍得,就牢牢地抓在手里好了。   卫皇后这样做了足足有一个多时辰,才又躺下睡过去。   第二日一早花枝端着水进来想要叫醒娘娘洗漱的时候,赫然发现卫皇后已经换好了衣裳坐在梳妆镜前。她忙奔过去:“娘娘赎罪,奴婢起晚了。”   “是我起的早。”卫皇后淡淡说了一句,花枝才发现她在画眉。从前娘娘喜欢温婉平和的柳叶弯眉,今日的眉形却不大一样,乌黑浓密,眉尾微微上扬,飞扬入鬓,看起来格外的清冷高贵,甚至带着傲慢。   是的,傲慢。   这是花枝第一次从卫皇后身上看到这样的东西。   虽然出身卫家,但卫皇后素来谦和有礼温婉体贴,她是没有架子的人。但眼前的卫皇后,花枝都快认不出了。她的眼睛如同宝石一般明亮,却透着月光般的冷清,她的容颜如同花朵般秀丽,可那种美却极其凌厉充满攻击性。   这后宫绝色佳人无数,姹紫嫣红开遍,可唯独卫皇后,才是唯一倾国的牡丹。   ☆、第七十二碗汤(二)   第七十二碗汤(二)   她本就是天之骄女,何必委屈自己?家人将自己捧在掌心,不是让她为了爱情便抛弃一切的。   于是今儿个来请安的嫔妃们心底都有些发虚,原因无他,皇后娘娘一改往日的春风满面,眉眼竟透着冰冷。   这位卫皇后,那是极好说话的,简直可以说是贤惠女子的典范,也因此众妃在她面前并不多么紧张,甚至可以说是嫉妒的。   怎么能不嫉妒呢?出身卫家,一朝入宫为后,便得陛下专宠,如何能不让她们嫉妒?嫉妒使人不受控制,总有那么几个不长眼色的话里话外带点讽刺,都知道卫皇后宽厚,并不怪罪。   “皇后娘娘今日瞧着真是容光焕发的,定然是陛下疼爱的狠了,妾就没有这样的福气了呢。”   说话的是个十六七岁长相娇媚的妃子,她笑呵呵地话里带刀,无外乎是暗示她们没有雨露的原因是卫皇后善妒专横。   往日的卫皇后听听也就算了,既然她却慢条斯理地看了这妃子一眼。就是这个眼神,让在场所有嫔妃都认识到,眼前这位坐在上头的,不是她们家中可以任意讲话的姐妹,也不是宫中靠着品级压制的妃子,而是一国之母!说白了,她是主人,而她们都是奴婢!   “娘娘恕罪!娘娘恕罪!”   地上哗啦啦跪了一大片,卫皇后把玩着左手小指的金丝甲套,一句话也没说,可整个凤仪宫大殿的气氛却降到了冰点,即便不敢抬头去看,众妃也想象得到此刻的卫皇后会有多么的高不可攀。   过了许久,卫皇后才不疾不徐地道:“看来平日里是本宫待你们太仁慈了,才使得你们敢这样同本宫说话。薛才人既然认为自己没有服侍陛下的福气,那便去冷宫待着吧,没福气的人都在那儿。”   她话音落地,便有太监过来,迅速捂了薛才人的嘴,将其拖了下去,连一句求饶的机会都没给。   这一出戏让所有妃子都暗自警惕起来,她们都有些不认识这卫皇后了,怎地一日之间,便似换了个人?卫皇后却不在意她们心中如何想,道:“你们都退下吧,程美人留下陪本宫说说话。”   很快的,大殿内就只剩下程美人了。   这位程美人生得如同弱柳扶风,真要说美貌,其实在这满是绝色的后宫里并不显眼,但她最特别的是眉宇间的英气,明明是个柔弱的美人,却有着不输男子的气概。陛下对其倾心,其实卫皇后也能够理解。   正是完全矛盾的外表与性格,让程美人更有魅力。   “不知娘娘留我下来有何事?”   程美人看卫皇后的眼神看似恭敬,其实却带着怜悯。皇帝十分的爱她,不仅对她忠贞,所有的消息也不瞒她。所以对程美人来说,高高在上的皇后,也不过是陛下为自己竖起的挡箭牌罢了。这让她感到骄傲,可同样身为女人,她内心深处却又很同情卫皇后。不仅要在外人面前演出一副情深意笃的模样,甚至还要帮着陛下保护自己。   卫皇后对陛下的爱,便是程美人都觉得十分动人。   知道这一点,在卫皇后面前程美人向来以我自称,只觉得卫皇后可悲。卫皇后却仍旧摸着金丝甲套,葱白如玉的指尖在宝石上抚着,道:“在本宫面前,你一个小小美人,缘何敢自称‘我’?”   闻言,程美人面上露出受辱之色,可她身为皇帝的妃子,还是低阶妃子,见到皇后难道不该行礼么?便是卫皇后不得皇帝的爱,她一国之母的身份也不容动摇。   程美人隐忍了两秒,还是没忍住:“娘娘……”她不想在卫皇后面前低头,卫皇后求而不得的陛下是她的,那么她就应该比卫皇后高贵!   到底是被陛下给宠坏了,年纪轻轻的不懂进退。卫皇后没有再多言,而是单刀直入:“本宫入宫已一年,迟迟怀不上龙种,此事你应该知晓。”   “娘娘何必自欺欺人呢?”陛下不愿碰她,若是她能怀上才是奇怪。程美人咬牙低头,再抬起的时候眼神一片坚定与清明。“娘娘是要我劝陛下临幸您么?堂堂一国之母,已经沦落到如此不堪的地步了么?”   “大胆!”花枝听她如此诋毁卫皇后,柳眉倒竖。   卫皇后挥了挥手,并不在意,而是问程美人:“为何不肯?”   “陛下是我的男人,我的夫君。”程美人沉声说,“我不会把他让给任何人,即便是皇后娘娘也不可以。一生一世一双人,陛下许了我这个诺言,我便信了,便是死,我也会捍卫到底。”   说的很不错,卫皇后却不为所动。“你捍卫你的爱情,自是理所当然,那么相对的,后宫其他嫔妃,为了争宠使些手段,也无从抨击。从前的日子你过得不错,今后便自己想办法吧。”   程美人冷笑一下:“娘娘是在威胁我么?”有陛下的保护,她根本不需要卫皇后这个情敌的帮忙!   卫皇后很喜欢她这样针锋相对的姿态,因为越是受不住气,情势就越对她有力。程美人这般清高决绝,认为陛下是她一人,不容他人沾染,自然也不能要求别人不与她争。   只看最后谁输谁赢,成王败寇的问题罢了。   “好了,本宫乏了,你退下吧。”   程美人本来都准备好了再跟卫皇后互怼两局,结果对方却言简意赅的叫她离开,她愣了一下,不明白卫皇后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可无论如何,她也不会将陛下让出去!   待程美人走后,花枝忍不住气恼:“娘娘!”一个小小美人,连自己的宫殿都没有,竟敢如此跟娘娘说话!   “无妨。”卫皇后仍旧没有笑,从早上起来后,她似乎再也不会笑了,她浑身都充满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那种冷让花枝都为之不安。   可是这样的娘娘,一定不会受伤,她是如此坚信的。   卫皇后单手撑着下巴,倚在桌子上,她的袖子因此往下滑落,露出一截雪白的皓腕来。本就肤如凝脂,如今衬上冷若冰霜的面色,整个人竟似是由冰雪雕琢而成,沁人灵魂的冷。   她已经做了这皇后,身上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荣耀,还有整个卫家的。所以她不打算让出这个位子,但如果要坐稳,没有一个孩子是不行的。   可皇帝不碰她,到哪里生孩子?   卫皇后也不打算将自己经历的一切告知父亲,那太令人羞耻。她是骄傲的,不该被如此诋毁,她的自尊也不容许她去求助。   她总能得到她想要的,不是吗?   程美人在卫皇后这里受了气,自然是要跟皇帝告状的。自然,她不认为自己是在告状。与陛下定情后,两人曾经相约过,绝不彼此隐瞒,爱情间不该有任何遗憾与误会,而皇帝听了她说的,眉目立刻冷了下来,当然没说什么,晚上却到了卫皇后的凤仪宫。   她早褪了华丽的皇后服,正泡在池子里,烟雾氤氲中,更显得羊脂般精致细嫩。听到皇帝的声音,卫皇后立刻从水中起来,花枝连忙给她披上毯子,皇帝进来的瞬间,她恰好将身子遮掩住。   见到皇帝,也没了往日的欣喜欢愉,只清泠泠的眸子一抬:“陛下到这里做什么?”   也不觉得被他看了身子有什么羞耻,将毯子裹的紧了些,长发绾的松散,有几绺垂在鬓边,本是风情万种,却因为她面上的冰冷显得格外高不可攀。   皇帝并没有被她的美丽迷惑,他从来都不曾仔细看过卫皇后的容貌,只因为她是卫家的女儿,那便是他厌恶的理由了。“今日你找醉醉麻烦了?”   程醉醉,醉醉。他这样亲昵地叫着另外一个女子的名字,就在她面前。然而叫她的时候,只有一句皇后。   皇后,谁知道是在叫谁呢?今日她是皇后,那便是她,明日别人是皇后,那便不是她了。   “只是要她陪臣妾说几句话而已。”   “呵。”皇帝笑了下,这笑容极其的冷,与皇后的面容也差不了多少,他捏起卫皇后的下巴,端详她绝美的容貌,然后露出鄙薄之色,“你说会为朕做任何事,原来也想着爬上朕的床,卫家的女儿真是下贱。”   他的语气如同在评价最廉价的妓子,可卫皇后出身高贵,他不过是在羞辱她。   出乎意料的,她没有泪眼汪汪,也没有露出可怜难过的神色,反倒将他的手拨开,冷冷地说:“真是不幸,臣妾想爬上陛下的龙床是自甘下贱,可和自甘下贱的卫家女儿欢爱的陛下,又算是什么东西呢?”   皇帝又是一笑,只是笑容越发的嗜血残暴起来,“是么?朕会要你?”   “陛下会的。”卫皇后举步向外走去,她需要把身子擦干换上衣服。“陛下还受制于我卫家一天,就要做臣妾名正言顺的丈夫一天。”   ☆、第七十二碗汤(三)   第七十二碗汤(三)   这句话无异于戳到了皇帝的痛处,他凤眼一眯,俊秀的惊人的面孔上露出了些许薄怒,他对卫皇后是没有丝毫怜香惜玉之情的,怕是在他眼中卫皇后连个女人都算不上。她姓卫,这就是她最大的罪。   当着花枝的面,卫皇后被皇帝抓在手中,铁爪一样的大手紧紧地扼着她的脖子,花枝扑了过来,却被皇帝一脚踹了出去,撞在了屏风上,登时便晕了。   喉间的手掌越收越紧,卫皇后感觉到自己的呼吸逐渐变得困难,可她没有害怕,她只是用冰冷的眼睛嘲讽地看着皇帝,那眼神似乎在说:杀我,你敢么?   他不敢的。   卫皇后如果死了,卫家势必谋反,这一点皇帝太清楚了,卫皇后是他牵制卫家的武器,她必须被好端端的对待,不能磕着碰着,他之所以敢这样对待卫皇后,依恃的也不过是她对自己的爱。   当皇帝松开手,卫皇后的反应是扬起了一边的眉毛,皇帝气极,他步步为营,为的就是不再受制于人,结果却还要被这个女人嘲弄。其实他按照她所希望的宠幸她便是了,只是忍不住心头便会浮起另外一张柔美的面容,他曾经答应过醉醉,此生只爱她一人。   “陛下,江山和美人,你究竟会选哪一个,臣妾真的是很有兴趣知道。”卫皇后用了然的目光看皇帝,她当然知道皇帝此刻在想什么,无非是在为爱情坚持,不肯碰她罢了。“臣妾不济,做这皇后一天,便要为陛下分忧,想必臣妾的父亲也是如此想的。”   这是很委婉的威胁,皇帝终日忙于朝政,便是程醉醉也不能让他夜夜留恋,所以他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来看顾她,因此若是皇后在后宫对程醉醉下手,那么……更何况是卫皇后还暗示了,倘若他们今日不成好事,卫家很快就会得知这一年来的真相。   帝王就是帝王,在他们心中,最重要的永远都是权力,美人,等到他们坐拥江山后,会拥有很多的。   她就是在挑衅他,皇帝心头火气大盛,忍不住便想起自己受制于人的现状,对卫家的怒火此刻都要发泄在卫皇后身上,既然她逼着自己宠幸她,那宠幸便是!横竖是个女人!此时此刻,皇帝的自尊占了上风。   只是,虽说要做的是夫妻亲密之事,他心中却没有绮念,只将这当作一场交易。   卫皇后被他抓住手腕扔在床榻之上,她身娇体弱,幸而床被厚实,倒也没有受伤,随机皇帝便俯身压了过来,他漂亮的黑眸里充满了厌恶,手上动作自然也称不上温柔,卫皇后身上的毯子被掀开,他却仍然穿的整整齐齐。   触手所及是一片冰雪般的肌肤,柔软娇嫩,却冰凉无温。皇帝稍微一用力便在上头留下了痕迹,他如同野兽般啃咬卫皇后的脖子,直接上硬不起来,总得找点乐子。她威胁他让他不高兴,那他也不让她好受。   太疼了,如果被危险的猛兽叼住咽喉,利齿深入血管,连血液都被吸走。卫皇后握紧了拳头,眼眶有些酸涩,但她绝不容许自己如此懦弱!懦弱的在他面前掉眼泪!   她的身子是极美的,皇帝握住她一边胸房,阴鸷地问她:“你这里,流的是什么颜色的血?”   卫皇后脸色苍白,却骄傲不减,“总是比陛下干净些。”   他呵的冷笑一声,低头欲吻她娇艳欲滴的红唇,却被卫皇后躲开,她没有说话,但皇帝明白她是什么意思,他们彼此都厌恶彼此的污秽,说不出谁高尚谁卑鄙。   于是他更想要羞辱她,没有人能让九五至尊难堪,更何况只是一个区区小女子。皇帝把卫皇后翻了个身,低声在她耳边说:“看见你的面容,真是令朕作呕。”   她疼得把红唇咬破,铁锈味溢满口腔,她想大哭,想大叫,想把身上的男人掀下去。做着这样亲密的事情,卫皇后却觉得痛彻心扉。她的冷漠不过是伪装自己的面具,因为在这深宫之中,不会有人如父亲兄长般心疼怜惜她,她到了这里,不得人爱,便要靠自己活下去,为卫家活下去,也让卫家长盛不衰。   所以她需要一个孩子,这样的事情还要发生很多次,直到她有了孩子为止。到那个时候,她定然会真正的死心了。   皇帝极厌恶她,做完了也没有片刻温存,起身离去。卫皇后张开嘴,被咬破的唇瓣上鲜血早已干涸,可她仍旧不肯在皇帝面前认输求饶。无论他为了折磨她多么的凶狠用力,也一声不吭。   “陛下。”   皇帝站住脚步,没有回头。   “祖宗留下来的规矩,每个月的初一十五,陛下都要到臣妾这里来。”   过了几秒,皇帝嘲弄的声音传来:“怎么,尝过男人的滋味,皇后开始欲罢不能了么?”   卫皇后狼狈的趴在床上,从始至终都没有动一下,皇帝得不到回应,不愿与她纠缠,径自走了。而卫皇后神情有些恍惚,她不是不想动,是身子早麻了。可她不能这样被人看到,也不想叫人进来伺候,只强撑着起身,先放下了床幔,而后扬声唤人进来,将还未苏醒的花枝带出去,召太医来看。   然后卫皇后自己爬了起来,去到水早冷了的池子中,将自己浸下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洗干净了自己,才离开池子。   她把最珍贵的东西给了最心爱的人,可是对方不屑一顾,既然如此,这便是她最锐利的武器,她要孩子,一定要。   花枝醒来后第一件事不是关心自己被撞到的额角会不会毁容,而是跑进内殿去看皇后,她心里发慌,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变了,再也挽回不来。   卫皇后躺在床上休息,手里拿着本书,花枝看到她安然无恙,才松了口气,却又听到卫皇后说:“花枝你来了,可好些了?”   “奴婢无碍,娘娘,您……”   有些事,即便是她也没有资格问出口的。卫皇后知道花枝想问什么,她的手停留在书页上,却半天没有翻动,对花枝说:“本宫要一个孩子。”   “娘娘……”   “陛下此时根基不稳,势必不会让程醉醉有孕,他又不肯碰别人,花枝,这是本宫的机会。”卫皇后冷酷地说,她不是在诉说一个甜蜜的爱情故事,而是在谋划自己的人生。她要安全,不仅是自己的,还有卫家的。然而一旦程醉醉先她一步诞下皇子,那么陛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卫家开刀。“从前是本宫糊涂,日后不会了。”   “娘娘能看开是最好不过的了。”花枝说,“只是娘娘,您这样做的话,陛下……”   “本宫得不到陛下的爱,那便要得到他全部的恨。”她就是要做他的眼中钉肉中刺,让他寝食难安,让他快活也好难过也好,都摆脱不了她带给他的阴影。   卫皇后语气淡然,花枝却觉得无比不安。但,娘娘不受伤就好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定会的。   所有人都发现皇后娘娘变了,变得再不像从前一样好说话,反倒十分的冷酷无情。但她仍旧为人公正严明,但犯了错的宫妃是再也没有机会,尽皆按照宫规被严惩,一时间,后宫风气大正,再没有人敢胡言乱语以上犯下,卫皇后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让她们畏惧,那是她们的主子。   以往卫皇后知道皇帝偏爱程美人,她心悦皇帝,对他喜爱的人也十分友善帮助,所以程美人虽然品级不高,吃穿用度却都是一品妃子的规制,如今程美人却不再特别了,皇帝再去程美人那里,她也不再为其掩饰——事实上只要每个月的初一十五皇帝来凤仪宫的话,其他时候他去哪儿,卫皇后都不再理会。   但这每月两次的欢爱实在是折磨人,她虽然不再帮程醉醉,做的事却挑不出一丝毛病,这是大家千金的风范,出身普通的程醉醉又如何能及。皇帝在其他事情上寻不着卫皇后的错处,便愈发的在床事上折腾她。他不能在宠幸她之后离开,两人便睡在一张床上,只是隔的极远,同床异梦。   而卫皇后每每都需要休息一两日才能起身,对其他妃子而言,便是皇后“不堪疼爱”,也是陛下独宠皇后的证据了。但谁知道卫皇后身上遍布的指痕齿痕与青紫呢?   掩藏在美好表象下的,是一对永不和解的怨偶。   但这样的日子总有结束的一天,半年后,在这个夏末的晚上,皇帝又一次面带嫌恶的来到凤仪宫,却见卫皇后坐在桌前,手里捧着一碗黑乎乎的汤药。   他拧眉,不喜欢那种味道,卫皇后抬眼,“陛下来了。”   “你在做什么?”   卫皇后没有回答,而是优雅的喝完了一碗药,才慢条斯理地说:“今日太医来请脉,告知臣妾,臣妾有孕了。”   ☆、第七十二碗汤(四)   第七十二碗汤(四)   “什么?”皇帝一时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你……”   他心中顿时百味陈杂,今年他便二十二岁了,膝下却一个子嗣都没有,先皇像他这个年纪的时候,早已儿女成群。如今怀了他孩子的却是他最厌恶的人,对孩子的期待和对卫皇后的嫌恶矛盾的综合在一起,让皇帝面上显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来。   在他心中,唯一有资格为他诞下孩子的只有程醉醉。   卫皇后的指尖搭在药碗上,青瓷花更是衬的她肌肤葱白,皇帝不觉便想到了这半年的缠绵里,无论他在房事上如何对待她,她永远都是不出声的,只有在实在受不住的时候,才会将手握成拳,死死地抓住被褥。   她也疼的,只是她从来不说。   如今已为人母,她面上似乎不再如往日般冰冷,如画眉眼间也柔和了几分,但当她抬眼看他的时候,仍旧是冷漠的。“陛下应该知道,让臣妾饮避子汤是没有用的。”   他私下命人送来的所谓“补汤”,卫皇后是一口都没有喝。也许皇帝认为她对他满心爱恋,即使知道他端来的是毒|药也会喝下去,如果是从前的卫皇后,肯定会的。   皇帝黑眸沉冷,盯着卫皇后的肚子看了半晌,说不出眼底情绪有多复杂,只看着,然后道:“既然有了身孕,日后便消停点吧。”   卫皇后轻笑起来,“陛下这是什么意思,臣妾以往不安分么。”若是从前的自己,当真是心都要被伤碎了。为他掌管后宫,让他再无后顾之忧,他却觉得是她手段太凌厉,令人难以亲近。可她若是不凌厉,他又要说她没有做一国之母的能力了吧。   帝王不喜欢你,你再好,他都不会喜欢的。   皇帝没有说话,只脱了衣服自己上床睡去,他身材高大,卫皇后便需要越过他进到床里面。偏偏皇帝又浅眠,卫皇后动作再轻他也被吵醒,条件反射便捉住她的脚踝,卫皇后惊呼了一声,两手不得不撑在他胸膛之上,两人四目相对,场面顿时有些尴尬。   还是卫皇后先回神,她冷静地说:“陛下,请放开臣妾。”   皇帝这才意识到自己捉住的是什么,只是手心的小脚白嫩细滑,竟没有他手掌大,平日里裹在鞋袜里看不出来,如今这一摸,才觉得动人。   皇帝……他有个不为人知的癖好——喜欢美人莲足。当初程醉醉能在一干嫔妃中脱颖而出,凭借的正是她能在莲上舞的本事。旁人只觉得这舞足够美,却不知道陛下喜爱的是程美人的三寸金莲。   卫皇后本是最完美的大家闺秀,除了一点——她没有裹脚。原因无他,她是卫家的掌上明珠,裹脚这种事太疼了,卫家如何能舍得。便是当初进宫前教习嬷嬷提出这一点,卫家也是拒绝的。   因此这一双天足与其他女子都不同。皇帝磨娑了卫皇后的脚心两下,她怕痒,想笑又不肯,表情便显得有些扭曲。皇帝看她这副模样,顿时好气又好笑,卫皇后总是冷若冰霜,这般孩子气的表情还是第一次见,莫名叫他觉得她也有凡人的那一面。   卫皇后却极快地将自己的脚抽回来,面上又恢复了毫无表情,躺下睡了。   皇后有孕的消息立刻传遍了后宫,嫉妒羡慕者皆而有之,可受到伤害最大的,就是程醉醉了。   早上在凤仪宫请完安后,她站在原地没有离开,双眸倔强地盯着卫皇后,似乎有泪水,也似乎有怨恨。但卫皇后没有在意,她把玩着手心的一颗南珠,花枝站在她身边道:“美人还不离开,留在这里做什么?莫要惊扰到娘娘,否则这罪过你担待不起!”   程醉醉却像是没有听到花枝的话,仍旧盯着卫皇后瞧,视线慢慢地往下,落到卫皇后的肚子上,似乎想要穿过她的肚子看到什么一样。半晌才质问卫皇后:“……皇后娘娘真的不顾自己的身份了么?”   她的话没头没尾,卫皇后却听懂了。无非是说她主动倒贴皇帝厚颜无耻罢了,“程美人,本宫少不得要提醒你几句,无论陛下对你许下了什么誓言,你都要认清楚一件事。”   在这里她稍微停顿了一下,露出嘲弄的眼神:“本宫才是上了玉碟的,他名正言顺的发妻。而你,不过是个品级不高的贱妾。若是再唐突本宫,本宫便是将你杖毙,也没有人能说本宫一句不是。”   “你!你敢!”程醉醉厉声,可她明显是外厉内荏,一点底气都没有。   “本宫有什么不敢的。”无论程醉醉多么愤怒怨恨,卫皇后都是冷漠以对,“你一个小小的美人,冲撞了怀有龙种的皇后,你说,本宫能不能将你杖毙?”   她声音平淡的近乎残忍,程醉醉第一次感到害怕,她被皇帝疼着怜着,哪里被这样威胁过,也不曾面对这样的危险。“陛下、陛下知道了……”   “那又如何?”卫皇后用甲套敲击着桌面,可程醉醉分明觉得那甲套是敲在自己心上,让她恐惧让她发慌。“陛下还需要本宫的帮助,没有本宫,他连龙椅都坐不稳,拿什么去为你出头?日后他如何处置本宫另说,但你终究是要死了。”   程醉醉怕的快喘不过气来了,尤其是在她看到几个太监阴沉沉地往前迈步,她还记得之前,那个唐突皇后的妃子被捂住嘴拖走的场面。她不要变成那样!   看着程醉醉落荒而逃的背影,花枝嗤笑:“真是丢人,一点礼数都不知。”   卫皇后喝了口甜汤,淡淡地说:“这便是陛下的眼光了。”   “但是娘娘……陛下如今对程美人圣宠正浓,若是程美人也有孕的话……”   卫皇后的嘴角勾起一抹几不可见的弧度:“她永远都不会有孕。”而她能容忍后宫任何一个女子生下龙种,除了程醉醉。   因为其他人对她造不成威胁,唯独程醉醉的孩子,必然会得到陛下全身心的宠爱。那样的话,势必会挡住她孩子的路,这怎么能行呢。   得到帝王的爱,就不要想着为帝王生子。而她为帝王生下孩子,便再也不去奢求帝王的爱了。   想要鱼与熊掌兼得,未免太过贪心。   “娘娘的意思是……”花枝似乎听懂了,却又不大敢相信。   卫皇后没有明说,只是扬了下眉。她早看出了皇帝的心意,他对程醉醉疼爱万分,不到大业已成,绝不会轻易让她有孕。这不是不爱她,而是为了保护她。他让后宫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皇后身上,正是对程醉醉的保护方式。因为此刻他的江山并不稳当,所以无法给予程醉醉光明正大的身份。   也就是在这时间里,卫皇后将程醉醉的避子汤改了一味药。这药加进去同样会有避孕的效果,只是会维持到程醉醉死。   而日后即便查出来,这汤药也是皇帝命人送去的,跟她没有一点关系。皇帝疑心重,即使怀疑到她身上来,也不会认为自己的命令出了问题。   他的自负与自尊,实在是太要命了。这一点与卫皇后不同,卫皇后能够隐忍能够受辱,皇帝的骄傲却不允许他这样,这是他永远无法改掉的。   时间一天天过去,卫家得知卫皇后有孕也十分欣喜,稀奇珍宝不住的送,生怕皇帝委屈了自家女儿。卫皇后的肚子逐渐大起来,如今皇帝再到凤仪宫,她便不再和他睡一张床了。怀孕导致她的身体变得十分麻烦,夜里经常小解,还屡屡抽筋,她不想吵醒皇帝。   他们之间,有份无缘,这一生的关系便是如此相敬如冰,她不想再让自己难过遗憾。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又一个十五的晚上,皇帝刚到凤仪宫,还没来得及更衣,便被卫皇后捉住了衣袖。他低头看她,却见她脸色惨白,“怎么了?”   “陛下……”卫皇后咬着牙,“臣妾怕是要生产了……”   皇帝顿时僵住,他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十分不知所措。卫皇后知道自己指望不上他,说真的,他不害她她便十分感恩了。但是生产一事分外艰险,她不能把生命交到旁人手中,因此估摸着叫人去请父亲入宫,有父亲守着她才安心。只是没想到花枝刚派出去,这孩子便要出世了,当真是个急性子,一会儿也等不得!   皇帝的应对方法就是大声叫人传太医,而后将卫皇后抱起到床上,然后便手足无措地看着她。好在太医都是随时待命的,只是卫皇后不等到卫大帅到就不肯生,她顾惜着自己的命,也顾惜着孩子的,因此她绝不能死!   距离真正的生产还要疼很久,她原以为与陛下圆房的那个晚上最痛,可现在她才晓得,生个孩子是多么不易。母亲便是生自己的时候难产去世,可她绝不能死!她若死了,她的孩子要怎么办?陛下绝不会庇佑他,绝不会。   ☆、第七十二碗汤(五)   第七十二碗汤(五)   皇帝第一次有自己的孩子,他从来都没看过女人生孩子是什么模样,就连卫皇后这样冷若冰霜的人都忍不住发出那样的哀嚎声。他在外头站了一会儿,直到太监禀报说卫大帅求见。   这个时候求见,必然是有什么紧急事情了,皇帝回头看了凤仪宫一眼,还是转身走了。而里头的卫皇后得知父亲已经入宫便宽了心,她不需要父亲到凤仪宫来守候,她只需要他在这里,自己便能安心,那些想要害自己的人也才会投鼠忌器。   她能到今天这样的地位,能够顺利嫁给自己喜欢的人,都是仰仗着父兄,所以如果她得不到很多很多的爱,那么就要把权力掌握在手中,绝不能轻易失去。因为皇后与卫家荣辱与共,浑然一体,二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她怎么能因为对陛下的爱,便忘记其他呢?   也不知疼了多久,只知道身体几乎没了力气,整个人险些虚脱过去,撕裂般的疼痛一阵接着一阵,在花枝带着哭腔的安慰声里,卫皇后用尽全身力气使劲一推,然后便晕死了过去。   临闭上眼睛前,她听到了婴儿的哭声。   因为孩子是足月出生的,所以身体非常健康,哭声响亮,卫皇后心里记挂着孩子,昏迷没多久便醒了过来,然后第一件事是问花枝:“孩子呢?”   “娘娘宽心,小皇子好着呢。”花枝笑眯眯的,“这是太医让娘娘喝的药,补身子用的,娘娘刚产下皇子,正是虚弱的时候。”   皇子。   卫皇后本身并不知道自己腹中的孩子是男是女,但是很不幸的是,这个孩子必须是个男胎,否则她的一切谋划都成了空谈。她甚至做好了后手,倘若自己生下女胎,便立刻将其换掉,用早在民间物色好的男孩替换。这样做实在是残酷,可她别无他法。想要活下去,她就只能那么做。   但是幸好,也许上天都垂怜于她,给了她一个理想中的孩子。   “那就好。”   花枝见卫皇后高兴自己就高兴,“恭喜娘娘,娘娘日后不会再不开心了。”有了孩子,娘娘就不会日夜为陛下神伤了吧?花枝真是庆幸,她再也不想看到皇后娘娘从天黑开始等,一直等一直等,却永远都等不到那个应该到来的人。   卫皇后却心想,不会再不开心是真的,但不会开心,也是真的。早在她做完那个噩梦后就把自己是谁给忘记了,她只记得自己背负着整个卫家的荣辱,只记得自己已经没了七情六欲,再不会把一颗心打开等着别人来践踏了。可是对于花枝她也不想叫她失望。“陛下知道了么?”   “知道了,小皇子一生下来奴婢便叫人给陛下报信了,还有卫大帅也知道了,听说卫大帅当时高兴的在御书房里连翻了好几个跟头呢。”花枝说的时候都在笑。   卫皇后听她描述的活灵活现,似乎也能想到自己那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父亲开怀的模样。可是在她看来的豪爽不羁,对陛下那样疑心极重的人来说,大概是一种藐视的挑衅吧。在御书房都敢如此放肆失仪,可不是不将陛下放在眼中么。“本宫知道了,传旨下去,人人有赏。”   “是!”   刚生完孩子的第一个月是要在床上度过的,卫皇后让人把小皇子抱到自己身边,小家伙继承了父母最好的优点,年纪小小就眉清目秀白白嫩嫩,日后定然生得好看,不知道要伤多少女孩子的心。他的父皇那般俊秀,爱慕之人无数,然而一个人只有一颗真心,无法分割成千万份,得到的人是荣幸,得不到的人便是苦命。   让卫皇后没想到的是,这种时候初一十五可以不来凤仪宫的皇帝竟然又来了,还是在第二天十六的情况下!   他可从来没在初一十五之外的日子到这里来。   皇帝是为了看小皇子,他昨天其实看过一次,那会儿小东西红彤彤的一团,没想到就一天功夫便已白嫩柔软,他盯着看了好一会儿,小家伙一直睡得香,偶尔发出几声哼唧也十分的可爱。   小孩子这么小这么嫩,脸蛋圆鼓鼓的,皇帝试着用手轻轻碰了一下,嫩的跟水豆腐似的,碰一下都担心自己会把他碰碎了。他对卫皇后再无情,这孩子也是他的骨肉,于是面上就显现出一种柔和的意味来,直到小寐的卫皇后睁开眼睛看见他,第一句话就是:“陛下怎么来了?”   皇帝觉得她这语气怪怪的,好像看到什么怪物一样,他就问:“朕不能来么?”   “臣妾不敢。只是臣妾刚生完孩子,并不能伺候陛下,怕是唐突了。”   皇帝看她一眼,她有些憔悴,与往日的倾国娇艳大不相同,竟有了几分柔弱的意味,似乎无坚不摧的崔皇后也有脆弱的一面。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让皇帝打了个寒颤,他怎么会这样想?   卫皇后倒是没注意他在想什么,而是问他:“听说今日卫大帅进宫了,可是有要事与陛下相商?”否则他的眉宇间不可能还有一丝皱痕。皇帝一旦有什么烦心事总是会习惯性皱眉,这使得他眉心总是有几道痕迹,而且卫皇后也确定,能让皇帝召见这么久,父亲一定是说了什么大事。   皇帝说:“也不算什么大事。”   他这么一说卫皇后就知道对方是不想告诉自己了,后宫不得干政是一方面,但另外一方面怕也是皇帝并不信任她。可卫皇后不傻,她能凭着皇帝的言行举止来推断究竟是什么让她发愁。   如今四海生平,唯一能叫皇帝烦躁的除了卫家以外,就只有边境经常前来骚扰抢掠的蛮夷了。那群蛮人骁勇善战又生性残忍,每到秋冬之际,粮草短缺,便会袭击边境城镇,年年如此。但今年想必更严重些,否则皇帝不会时不时的伸手揉眉心,他那不是不舒服,纯粹是烦躁。   两人的关系仍旧没什么好转,顶多是能说上三两句不至于大动肝火的话而已。皇帝可能也觉得在这里对着卫皇后很无趣,看了看小皇子后便离去了,没过一会儿花枝过来禀报说皇帝去了程美人那儿。   说的时候还小心翼翼地观察卫皇后的脸色,卫皇后有些想笑,这真是没必要,她知道的,自己就是再美再好,也比不过陛下心里的程醉醉,所以她又何必让自己难过呢。她之所以沉思是因为她在想,这一次若是边境战事严重,身为大帅的父亲是肯定会被派出去的,陛下近日愈发焦躁了,他暗中部署了这么多年,就需要一个机会,有没有可能这一次……毕竟父亲已经有快十年不曾赶赴边疆了。   他们卫家在这里早就扎了根,哪怕卫家男儿倾巢而出,也还有一个她在这里。卫皇后是毫不怀疑,若是陛下拿自己当诱饵,爱女心切的父亲绝对会立刻上当。   想到这里她又有几分心凉,这个男人呵,她刚拼着命为他生下一个孩子,他心中对她却充满算计,如何能不叫人难过呢。只是卫皇后摸了摸胸口,那里鲜活的心脏仍然在跳动,却永远都不会再为谁怦然心动了。   她本来想着自己是陛下的妻子便要为陛下排忧解难,可是身为妻子要温柔体贴不能过分咄咄逼人,因此她从不在宫中插布眼线,但现在不一样,现在皇帝一天打几个喷嚏写了几个字她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她本是极聪明的,也是极爱他的,但这份爱慢慢地被烧成了灰烬,让卫皇后的心中只剩下了强烈的执念,不再奢求帝王的爱与谅解,只求家人一生平安。   她所求无多,可大部分时候上苍总是要跟她开一些不好笑的玩笑。   没过几天卫皇后就得知卫大帅主动请缨出征的消息。她叹了口气,其实知道这也是必然,父亲不服老,总是还想着再做一番大事业,他脑子简单,没想过报效天下之类的大义,就是喜欢戎马一生,可对于掌控者来说,这就是嚣张,一种心怀不轨的嚣张。   皇帝在上朝的时候意思意思的阻止了两下就算了,毕竟卫大帅不在京城其实更方面他的布局,最好是把卫家其他男丁都带出去。   皇帝手下有什么样的势力呢?卫皇后不知道,其实她也不必知道。皇帝虽然对她无情无义,却很会御人,卫皇后不用想都知道他的下属会如何效忠于他。想让一群死士反水,那简直比登天还难。   可能程醉醉也知道这一点,所以这几日跟其他妃子来请安的时候,虽然表情都是谦恭的,但眼神却很有些嘲笑的意味。大概在她看来,卫皇后再嚣张也嚣张不了几天了吧。   卫皇后的好日子很快就要到头了呢,至于那个孩子……程醉醉承认,自己不是什么圣母,那是心爱的男人和别的女人生下来的,她并不想留着他。   第七十二碗汤(六)   最近颇有些山雨欲来的感觉。从卫大帅出征后,整个朝廷都变得风声鹤唳的,谁都不知道皇帝什么时候要开始收拾人。   皇帝不能再等下去了,他如今已经有了子嗣,这子嗣还是出自卫家,待到卫家倒台,卫皇后如何暂且不论,这个小皇子,定然是不能做太子的。这是皇帝的孩子,他做不出来虎毒食子的事,但真要将孩子捧高那也绝不可能。所以最后等待卫皇后的下场不是死就是冷宫,而小皇子,终生都与那个位子无缘。   卫皇后却仍旧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卫大帅出征前她是什么样子,现在就还是什么样子。花枝被外头的风言风语弄的风声鹤唳,可总是瞧着娘娘一副淡然的模样,她又急又怕,真怕老爷在外头真出什么事,那样娘娘可就真没人能依靠了。   即使皇帝不说,卫皇后也能从每日程美人来请安的时候,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出些许端倪。程醉醉太得意了,这份得意让她失了分寸,她似乎在等着看卫皇后沦落到如何不堪的境地,甚至还嘲笑着卫皇后的自欺欺人。   皇帝满腔的雄心壮志准备施展,他马上就要迎来属于他的天下,到时候卫家人再也不能成为他的阻碍,他才是真正的九五至尊!   明日便要起事的喜悦让皇帝兴奋了许久,直到夜深才沉沉睡去。   可这是他多日劳累以来最安慰的觉,也是最后一个。   案上的烛光摇曳,不时传来细微噼啪的火烛声,皇帝伏在案上,他手边是一份刚刚看完的奏折。他真的是个很优秀的皇帝,假以时日,他定然能够成为千古明君。他有本事,有能力,也足够狠心,他会流芳千古,造福万民。到那个时候,不会有人记得曾经他有个姓卫的皇后,也不会记得曾经扶持他登基的卫家最后落得个身死的下场。   他们只会觉得,帝王无情,古来如此。   后世如何评价卫皇后并不在意,她只是不能眼睁睁看着家人死,也不能让自己死。所以生下的这个孩子,真要说爱,可能并不贴切,她是怀着不可告人的想法生下他的,能做的也只有给予他天底下最好的一切,让他日后也能荣登九五至尊,受万民跪拜。   安静的御书房里,有人轻轻推开了门,皇帝吸了安神香,短时间内不会醒来。   他太自负了,自负到认为自己身边铜墙铁壁,却不知道如果一个人想害人,真是有千百种的方法。   卫皇后掌管后宫,后宫的一草一木她都了如指掌,她对皇帝了解的比皇帝自己都清楚,她知道他所有的喜好所有的习惯,因为爱着他,于是便将他铭记在心底,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从来都不曾忘记过。   可那又如何呢,再多的爱也无法让陛下对自己动心,她再如何美貌温柔也不能走进他心底,一切都因为她的出身。既然如此的话,她就不要了。   没有爱的话,有权力也很好。她合该高高在上,受人畏惧膜拜,也不要做地下卑微的尘土叫人践踏。   两个身形小巧的太监摸了进来,一人熟练的掐走安神香换上烧了一般的檀香,另一人则用早准备好的布条伸到皇帝颈下,用力勒起!几乎只是瞬间,皇帝开始抽搐,可这看似瘦弱的太监却如同钢铁一般将他紧紧扣住,然后死不松手。没过一会儿,皇帝便不动弹了。   两个太监迅速收拾好四周,而后便出去将另外一个人抬了进来,随后猛掐人中将人叫醒,待那人刚刚睁开眼睛便开始慌张大叫:“来人呐!来人呐!有人谋杀陛下!有人谋害陛下!”   声音太大,很快便将侍卫引来,可惜为时已晚,皇帝已是死了。面色发青双眼圆睁,一看便是被勒死的,而凶器正在满脸慌张的青年男子手上。   凤仪宫里,慌乱的小太监沙哑着声音告诉卫皇后:“娘娘,娘娘大事不好了!陛下!陛下薨了。”   卫皇后猛地抬头:“你说什么?!”   她的眼睛死死盯着小太监,似乎能将对方吃了,小太监浑身哆嗦,带着哭腔。今晚他也是值夜的,陛下一死,甭管他们是否与此事有关,都难逃一死!   刚哈花枝从外头走进来,忙道:“你先下去!”   小太监走后,花枝才对卫皇后说:“娘娘,一切都按照娘娘的吩咐做好了。”   卫皇后脸上的激动与不敢置信瞬间变成了冷漠,“你去准备下,本宫得过去一趟。”   “是。”   可是当花枝转身之后,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卫皇后的眼里有水光在闪动。   她爱了他那么久,这个人什么时候开心什么时候难过,心里在想什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她似乎曾经无数次亲密的与他接近,但梦醒后却又那般遥远,这人不是属于她的,于是她也不要让他属于别人。   然而现在看到躺在榻上已经没了呼吸的皇帝时,卫皇后还是红了眼眶。他仍旧如同活着的时候那样英俊,却再也不能用言语来伤害她了。如今一想,似乎只有这样,她才能再一次允许自己没有尊严的去看他。   “……把秦绍夫带上来。”她用冰冷的声音这样说。   秦绍夫是大理寺少卿,同时也是皇帝势力中最优秀的臣子,卫皇后选择他作为“凶手”,当然不是偶然。她就是要毁掉皇帝想要的一切,就是要让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倘若没有她,他便永远无法得偿所愿。   只是这些话她再也不会跟他说了,而现在的皇帝也再听不到了。   卫皇后不仅要让皇帝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上性命,还要将他手里的势力据为己有。她放弃了爱,便要牢牢地抓住权力。他想要坐拥的江山最后却属于了她,仔细想想,是不是很好笑?他厌恶的卫家人守着这里,他不爱的妻子享受着万丈荣光,日后她的孩子还会登基为帝,他想要却又得不到的,最后都会被她拥有。   她做不成帝王最爱的女人,却能做帝王的母亲,这一点,陛下,你可有想过?   秦绍夫被带进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人形了,卫皇后根本没打算给他辩解的机会。诚然,今天晚上的一切都是她策划的,可是没有证据,凭什么指证一国之母?今日之事,明明是秦少卿图谋不轨谋害陛下,很快的,禁军会在秦家搜出秦绍夫与敌国往来的书信,到那个时候就不会再有人质疑卫皇后所做的一切。   书信是真的,只不过是在皇帝的授意下。如果不是有证据,卫皇后不敢相信为了扳倒卫家,皇帝竟然授意与蛮夷,让其侵犯边疆,以期卫家军出征,从而先掌握其根基再一一击破。   如果不是被她发现,那么现在的卫家已经不在了。卫皇后别无他法,皇帝永远不会信任卫家,也不会留卫家活路,而现在她有了孩子,就不需要这个不爱她的人留在世上了。   他不爱她,就让他到死都不爱吧。   “传令下去,秦绍夫谋害陛下,立即处死,抄家灭族,不得有误。”   卫皇后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冰冷没有感情,她看秦绍夫的时候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她的二哥向来与此人交好,可怕是二哥不晓得,秦绍夫对他并无真心,不过是虚以委蛇,借着兄弟之名为皇帝效忠罢了。   没有人可以糟践卫家人的真心,因为她不允许。   秦绍夫没来得及说话就被拖了出去,他甚至都没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就被定了罪名。前一秒他还在家中书房,下一秒便在御书房醒来,手里还拿着勒死陛下的布条。可他怎么会谋害陛下呢?他是陛下的臣子呀!   但说出去又有谁信,说到这里便要感激皇帝的多疑与谨慎了,在没有十足的把握前,他连自己真正的实力都不露出来。文武百官,除了核心的几个,甚至都没有人知道秦绍夫在皇帝的计划里占据了怎样重要的角色。在旁人看来,不过是个小小的大理寺少卿,竟然通敌卖国,还胆敢刺杀陛下,真是诛杀九族都难以谢罪。   “娘娘,更深露重,还是歇会儿吧,明日可有的忙了。”花枝见卫皇后一直在出神,忍不住过来劝慰。   明日。   卫皇后有些恍惚,她扶了扶额头:“明日一早,便昭告天下。”   “是。”   “你下去吧。”   “……是。”   殿内没了旁人,只剩下卫皇后与小皇子。她坐在摇篮边看着这个睡得正熟的孩子,眼眶微微泛酸。孩子和皇帝长得非常像,但终究皇帝是不在了。   但是这个孩子,她会给他最好的一切,让他成为最英明的君主,不必像皇帝一般满心算计,也绝不像他,伤害深爱自己的人,不给予旁人一点温情。   ☆、第七十二碗汤(七)   第七十二碗汤(七)   皇帝驾崩的消息震惊了天下,除了皇帝的人,所有人都对秦绍夫表示深恶痛绝,卫皇后将其吵架灭族也没有人有意见。皇帝薨了,如今有资格也有能力出来主持大局的只有卫皇后。她名正言顺,谁能置喙?   可对于卫皇后在召集文武百官下达了自己的旨意后,却有人跳出来表示自己的不赞同。   “娘娘,臣以为此事尚有许多疑点。秦绍夫是如何进的宫,又是为何要杀害陛下,甚至于如此肆无忌惮,竟被抓了个现行。臣素日里虽与其相交不深,但也颇知其人品根底,秦绍夫实在不像是会做出这般大逆不道之事的人,望皇后娘娘明察!”   此人名叫魏驹,弱冠之年考取状元,先帝曾赞其是千里良驹,有治国救世的才能。但卫皇后知道,这人即便再有才华,也绝不会为自己效忠。   满朝文武,只有他站出来质疑。一方面是无人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存实力。卫皇后有多么了解皇帝,就有多么了解他手下的这些人,尤其是在她准备要皇帝命之后。皇帝一死,必然天下大乱,倘若她没有把握将朝政掌握在手中,也不会兵行险招,但是有意思的是,似乎只因为她是个女人,所以没有男人服她。   “魏卿这般为秦绍夫喊冤,莫非是知道什么内情不成?”卫皇后用甲套轻轻敲击着椅子扶手,冰冷的镶着宝石的甲套和坚硬的木头撞击在一起,发出奇异的响声。整个大殿鸦雀无声,在这个女人的威压下,竟是连一个大喘气的人都没有。   她问话与旁人不一样,没有激动没有愤怒,就连呼吸都是冰冷的。而魏驹被这样的眼神看着,心中竟无端生出一种恐慌感。这样的感觉是面对陛下的时候都不曾有过的,他定了定心神,忙下跪道:“臣不敢,臣只是觉得此中应有隐情……”   正在这时,派去抄家的禁军回来了,先是给卫皇后呈上了一个木头盒子,盒子打开后,卫皇后手里多了一封书信。她拿起来也并没有看,而是先意味深长地看了魏驹一眼。没有得意没有警告也没有威胁,甚至一点情绪都没有,但魏驹愣是被这样的眼神看得浑身发毛,似乎自己有什么致命的把柄被握在了对方手中。   “这封信很有意思,既然魏卿给秦绍夫那乱臣贼子求情,便看看这封信。本宫怕你不信,这信上的火漆都未曾拆下。”说着挥手命人送过去。   魏驹哪能不认识这信呢?皇帝也好,秦绍夫也好,这些计策都是他们商议好才实行的,这信里写的不是别的,正是负责来往的秦绍夫与蛮夷的互通信件。事实上他不仅知道,甚至还知道里头写了些什么。   他把这轻薄的信拿在手里,却似有千斤重,冷汗慢慢沁湿了他的脊背,他突然开始不敢直视卫皇后,生怕从那双眼睛里看见预料之中的了然。   “怎么了魏大人,怎么不打开看看?”卫皇后声音轻柔,却咄咄逼人。   魏驹想给秦绍夫求情,可以呀,那她就非要他亲口承认秦绍夫是个通敌卖国并且谋害陛下的罪人,因为魏驹非常清楚,他可以想救秦绍夫,却绝不能不顾一切地来救。   不仅卫皇后,就连周围不了解情况的大臣也纷纷催促道:“魏大人,快快打开瞧瞧,里头究竟写了些什么?”   魏驹脸色有些发白,他慢慢撕开封口的火漆,轻轻吸了口气,只看了一眼便将信交给了别人。那位大臣接过来一目十行的看完顿时勃然大怒:“真是狼子野心!皇后娘娘!依微臣看,砍头真是便宜了那秦绍夫,似是这等叛国弑君之人,合该千刀万剐!”   究竟是什么让这位大人如此恼怒?等到这信传看完了,众人也就都明白了。原来秦绍夫早就与蛮夷相勾结,陛下将卫大帅派去边疆后没多久就发现了这件事,陛下素来宽厚,还想着给秦绍夫一个机会,谁想这秦绍夫竟恼羞成怒,胆大包天杀害陛下!当真是该死!该死!   “如今,不会有人对本宫的处置抱有异议了吧?”卫皇后嘴上这么问,眼睛却看着魏驹,对方在她的视线下不得不恭敬地跪下:“娘娘英明。”   卫皇后勾了下嘴角,这大概是她长久以来第一个还算真心的笑,因为她现在确实感到了快乐。   没有人能再让她伤心,也没有人可以束缚她,她是最自由的,也是最强大的。皇帝一死,这天下便要由她掌握,便是为了卫家的名声她要做个好太后,可皇儿那么小,权力不还是在她手里。   所以,她开心极了。   你看,她想要的其实可以这么简单就得到,过去何必与陛下那样纠缠呢,他又不会喜欢她,现在她不要他喜欢了,于是果然快乐了许多。   皇帝死是死了,可该做的礼节却一样不少,国葬足足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将皇帝葬入皇陵那一日,卫皇后屏退左右,只自己留在太庙里,问那个永远不会再醒过来的人:“陛下若是知道会是今天这样的结局,可否会后悔那样欺骗臣妾?”   问完她觉得自己实在可笑,既然已经决定舍弃又何必再提起,陛下会不会后悔她不知道,但她绝不会让自己后悔,否则这一切都成了虚无。她这一生追求的,不再是帝王的爱,而是坐拥天下的权。卫皇后笑了,没有往日的冰冷,暖意融化了寒冬。“陛下自然是不会后悔的,陛下这样的人,认准了就不会改变,那程醉醉就是再不好,入了陛下的眼,也比臣妾这个皇后来的讨人欢心。”   “陛下呀,下辈子咱们可别再遇见了,也免得争个你死我活。”   说完她转过身,就再也没有回头。那个让她爱了半生绝望了半生最后彻底放弃的帝王,永远地沉睡在她手中。   而他再爱程醉醉又有什么用?她才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百年后有资格与他同葬的只有她。这个人活着的时候不属于她,可是死后,她不会再把他让给任何人。   卫皇后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那里的痛楚已经逐渐消失,她收起嘴角的笑,又恢复了往日的冷若冰霜。   皇帝一死,后宫诸多嫔妃便都失去了主心骨,尤其是程醉醉。她日夜不安,辗转难眠,就怕卫皇后来找自己的麻烦。这种恐惧不安甚至压过了皇帝驾崩的痛。在这之前她有多得意,现在她就有多害怕。   可该来的终究会来,卫皇后将皇帝的所有妃子都召集了起来,她轻轻敲着甲套,这是她的习惯性动作,熟悉她的人一看就知道这表明皇后此刻的心情喜怒未定,无法琢磨,因此没有人知道下一秒面对的是生是死。   陛下薨了,如今掌握她们生杀大权的是卫皇后。   这位皇后已经不像从前那样好说话了,过去的温柔更是荡然无存,程醉醉努力缩小自己的身影不让卫皇后看见,卫皇后哪能看不到她的小动作呢,眼底嘲讽一闪而过,淡淡地道:“按照律例,从三品以下无子的嫔妃,要去皇陵殉葬。”   这话一出口,整个大殿顿时一片哭声。美人们再没了往日的端庄秀美争妍斗艳,现在她们能取悦的帝王已经不在了,美给谁看?还是命比较重要。   “然而本宫仔细想了下,觉得这殉葬的律例实在是不近人情,因此,本宫决定给你们两个选择,一是遣送回家,二,是削发为尼,去南山的尼姑庵里长伴青灯古佛。”   这么比起来,当然是前者比较划算了!哪怕身为皇帝的女人不能再嫁,也比剃了头当姑子强呀!   相比较其他人的放松,程醉醉却仍然紧张的要命,她跟其他人可不一样!   可让她吃惊的是,从头到尾卫皇后也没有找她的麻烦。就好像她在对方眼中根本不值一提,程醉醉头一次认识到,那是母仪天下的皇后,而自己,不过是个低阶的美人,连自己的名号都没有,是永远都没有资格做陛下的妻子的。   她整个人都茫然了,不知要往何处去。花枝扶着卫皇后,待到大殿里的妃子都退下才道:“娘娘为何放过程美人?”她对程美人简直恨之入骨,娘娘这么不快乐都是给程美人搅和的!   “她又不曾对本宫做什么,从始至终,她只是被陛下爱着罢了。”卫皇后淡漠以对,“本宫也没必要去寻她的麻烦。”   因为对不起她的从来都不是程醉醉,而是陛下。   而现在她讨回来了,所以谁都不欠着她,她也不欠着别人了。   花枝听不懂,卫皇后不再多说,而是吩咐她将小皇子抱来。   不,不应该说是小皇子,现在,是小皇帝了。   ☆、第七十二碗汤(八)   第七十二碗汤(八)   如今应该改口了,叫做为卫太后。这位太后和以往的太后都不大一样,是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也是最杀伐决断的一位。小皇帝还在襁褓中,于是她便开始打理朝政,一开始没有人瞧得起她,不过一介弱质女流,也许治理后宫有些手段,可这国家大事是男人的事,女人来凑什么热闹?   更何况卫大帅并不在京城,没有卫家做后盾,皇帝又新死,想要富贵险中求的人可不在少数。   龙椅上是小皇帝,小家伙连说话都不会更别提知道怎么当皇帝了,垂帘听政的卫皇后在江南水灾上下了与大臣们截然不同的命令之后,户部尚书不乐意了:“太后娘娘,请恕微臣直言,娘娘是闺阁女子,不懂朝政,微臣以为,娘娘实在是不该如此武断——”   他话没说完,珠帘后的女子声音便打断了他:“这么说,卿认为哀家的决策错了?”   “微臣不敢。”嘴上说着不敢,面上却满是鄙夷不屑的神色,他的不敬表现的太明显了,说白了其实也是一种试探。倘若卫太后今日让了步,那就证明她也好,小皇帝也好,都能够非常轻易的被掌控。倘若她不让步……户部尚书毫不客气地露出冷笑,一个弱女子,她凭什么不让步?陛下一死,谁能护着她?!   “不敢啊。”卫太后轻轻笑了一下,“哀家可真看不出来你有哪里不敢的。”   这位太后可是从来不笑的,今日却突地发出一声笑来,不知怎地,忒地让人从心底发寒。就在户部尚书以为对方会让步的时候,却听到太后说:“这位大人对哀家不敬,哀家瞧着十分不喜欢,如此便是不忠,陛下刚驾崩,便来逼迫哀家这孤儿寡母,是为不义,父母将其生养长大,却罔顾四维,是为不孝。似卿这等不忠不孝不义之人,不如这颗人头便别要了吧。”   话音刚落,便不知从哪里出现两个身形如同鬼魅般的黑衣侍卫,如老鹰捉小鸡般捉住了户部尚书,几乎是眨眼间便消失了,片刻后拎着血淋淋的人头进来,鲜血滴滴拉拉洒了一地,因为死得太快,面上的表情还是震惊,眼睛都没来得及闭上。   这副场景叫人心惊胆战,帘子后面那位太后却声音冷淡:“好了,现在众卿觉得,哀家的决策如何?”   她不喜欢跟这些人废话,她说什么,他们直接照着做就好,其他的根本不重要。卫太后在帘子后面把玩着自己手上的甲套,她的眼睛微微地垂着,没有因为立了威而高兴,也没有因为刚刚杀了人心情不好。   她只是……什么感觉都没有了,仅此而已。   堂堂三品大员就这样干脆利落地被砍了,如同在菜市场切菜剁瓜,足以见这位太后如何的冷酷残暴。再说了……刚才那两个黑衣侍卫……即便心里还有妄想,也没有人敢轻举妄动了。人就是这样的,温言软语不管用,只需要用权力却碾压他们。他们知道怕了,自然就会听话了。   不知道是谁先带的头:“娘娘英明!”   “娘娘英明!”   “娘娘英明!”   就这样,大殿内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娘娘英明,大臣们跪在地上连头也不敢抬。而帘幕后面的卫太后没有高兴也没有得意,甚至连敷衍都懒。“既然如此,那便退朝吧,哀家希望一切都按照哀家的意思去做,众卿都是聪明人,有些事情不需要哀家多说也能明白。”   她这个弱女子,有的时候,也是很棘手的。陛下已死,这世上唯一一个能让她心甘情愿吃苦的人已经没了,她还有什么好在乎的呢。   此事一出,再也无人敢对卫太后无礼,即便小皇帝连话都不会说,即便卫太后只是个女人。   而事实证明卫太后的决策并没有错误,甚至比他们这些所谓的“股肱之臣”更加有先见之明。不仅解决了水灾问题,连带着还考虑到了事后有可能发生的种种状况,再加上她对待异党极其残酷的处理方式——是的,除了户部尚书外,多的是利欲熏心的人想要来分一杯羹。   但这些有异心的人——所有的,全部都死了。   卫太后不喜欢别人质疑她,更不喜欢旁人对她无礼,所以她的处置办法也很简单,直接拖出去。   直到再也没有人敢在她面前露出那种“啊不过是个女人而已”的眼神。   他们就是再傻也该知道了,哪怕卫大帅不在京城,卫太后也仍然有强力的后盾。她手里有一只佛挡杀佛鬼当杀鬼的军队,这使得她的决策一下来,便会被立刻实行。她不需要用温柔的语言和蔼的态度与大臣们相处,那样的话他们不会信服,她只要他们畏惧她,知道她是永远不可以被忤逆的。   这就够了。   如果陛下真的能够看透人心,那么怎么看不出来卫家根本没有想要谋反的意思呢?他想要回权力,哪怕是跟父亲说一声——但他不肯。他非但不肯,还要来算计卫家。自己在勾心斗角的环境中生活久了,便以为所有人都跟他一样。现在她满足了他的愿望,让他死在卫家人手里,想必也不算叫他失望。   想到这里,卫太后轻轻笑起来。   时间如白驹过隙,眨眼便已过去,如今小皇帝已经弱冠,马上到选妃的年纪了,可岁月却没在卫太后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她仍旧一如当年美丽。她不是喜欢揽权之人,小皇帝是她的亲生骨肉,她很努力的把他抚养成人,教导他自己能教的一切,然后把所有都交给他。   这个国家应该迎来新的世界。   只是这孩子哪里都好,就是黏人,八岁那年第一次自己上朝的时候,大臣们见日天日地的卫太后不在,只剩下个软绵绵又长得可爱的小皇帝,被欺压多年的愤怒突然冒了起来。这么多年过去他们也摸清楚了太后的性子,只要不危及到国家社稷,只要不有*分,只要时刻谨记君臣之礼为国办事,那就是偶尔没规矩一下也无妨。   就让他们看看被太后娘娘亲自教导这些年的小皇帝到底有什么长进吧!   结果小皇帝心底发怯,竟然被吓哭了!   想想也是,就算是皇帝,也还是个小孩子,大臣们心虚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尴尬地咳嗽了两声,开始互相甩锅。   “喂你刚才为什么语气那么差啊那可是陛下啊我告诉你!”   “你还有脸说我刚才瞪小陛下的难道不是你?”   “你们俩谁都别说谁我看你们根本就是故意的!”   巴拉巴拉吵起来,好在花枝不放心跟过来看看,见此情况赶紧跑回来禀报卫太后。卫太后正在品茶,闻言道:“不必担心。”   花枝怎么能不担心,她看着小皇帝长大的,一点苦都舍不得他吃。卫太后却说:“你且看着。”那小子只是看起来好欺负,实际上心眼比谁都多。   与其当个早熟的小皇帝受尽大臣们剥削要求,倒不如当个小无赖,至少不会气到自己。   果然,小皇帝在龙椅上哭够了,突然来了脾气,两只小脚一踢:“来人!把他们给我——给朕!拉出去打板子!每人十下!”   争吵中的大臣们惊呆了。   小皇帝身边的侍卫都是卫太后亲自挑选的,个个武艺高强忠心耿耿,小皇帝就是叫他们去死他们都不会皱一下眉头,但是这大庭广众之下扒了臣子们的裤子打板子,自古以来有这样的事儿没有?   在今天之前,没有,但从今天开始,有了。   每人十板子,疼是真疼,但不致命,挨完打的大臣们跪在地上口称万岁,心里有苦无处说,小皇帝现在不哭了,坐在龙椅上笑嘻嘻的,可他们分明从那小仙童一样的笑容里看到了邪恶。   从这以后,文武百官开始过上了水深火热的生活。原以为冷若冰霜的卫太后最难缠,可现在小皇帝专政了才知道,比起冷若冰霜更可怕的是喜怒无常!   他们被小皇帝折腾的去求过卫太后,结果卫太后轻飘飘一句哀家现在不管事,就全回绝了!久而久之大臣们开始逐渐摸清楚,哦……小皇帝看起来乖巧可爱,其实跟太后根本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他们还去伸冤呢,可能这些都是太后教的就说不定!   就这样,在小皇帝的淫|威下,大臣们度过了艰难的这些年,终于,现在陛下要选妃了,这一次可千万不能再让他胡来!哪怕是打板子,他们也要把这件事扶上正轨!   小皇帝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大臣们盯上了,每日仍旧上完朝批完折子去卫太后那里看书,结果这一日刚到门口就听见里头传来花枝活灵活现讲述的声音,讲的还是今天上朝时他罚仗势欺人的兵部侍郎之子学狗叫的事!   ☆、第七十二碗汤(九)   第七十二碗汤(九)   说真的,自己上朝的时候怎么胡闹都没关系,反正他是皇帝。可一旦这事儿被母后知道了,厚脸皮的小皇帝也难免脸上烧得慌。他悄悄往后退了一步准备开溜,谁知母后身边的太监总管瞧见他了,先是咧嘴一笑,随后用尖锐到声音大叫道:“陛下驾到——”   驾到就驾到,你叫那么大声做什么,能有什么用?小皇帝在心底腹诽着,面上却是一派淡定,还对总管点了下头。绕过屏风就看见卫太后坐在桌前,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小皇帝早习惯了这种表情,他比谁都清楚,外表不能证明一个人的好坏。看着冷漠的母后实际上比谁都温柔,可有些看似温柔的人,却比谁都狠心。   他还保留着小时候的习惯,只是身上穿着龙袍,不能像小时候那样一屁股坐地上耍赖了。而且在场的内侍不少,小皇帝还是要脸的,又起是在太后面前。   “母后我回来了!”他坐到卫太后身边,拿了她面前盘子里的一块点心,眯起眼睛盯着花枝:“花枝姑姑是不是又说我坏话了?”   花枝看着他长大的,一点都不怕他,笑眯眯地说:“奴婢跟娘娘说陛下您长大了,到了选妃的年纪了呢!”   小皇帝一听,立马脑子里想什么都给忘了,嘴角一抽:“那些老顽固不会来找母后了吧?”   “一日照三餐的来,他们不烦,哀家都烦了。”卫太后确实被烦的够呛,大臣们不敢惹小皇帝怕挨打,到她这里就没那么多忌讳了,毕竟她是心狠,却也只对有异心之人。这些大臣个个忠心耿耿,卫太后也不能像小皇帝那样叫人把他们拉出去打板子。   都是国之栋梁呢,成何体统。   小皇帝拍桌而起:“朕这就是去扁他们!”   “皇帝。”   小皇帝立马站住不敢动,眼巴巴的:“母后。”   “他们说的也没错,你的确是到选妃的年纪了。”   小皇帝真不想选妃,他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呢,要是选了妃子,用大臣们的话来说那可就真的是长大了,那他以后不就不能再这样任性耍无赖?那怎么行!“母后,我听说父皇当年二十岁才娶了你啊。”   他很少提起先帝,卫太后也从不主动跟他说,如今听到小皇帝提起先帝,她的眸子才生动起来。多少年了,不曾再想起那人了。半晌,卫太后才道:“先帝如何能与你比,那会儿他刚登基不久,根基不稳,又没有外家支持,可谓是如履薄冰,你可比他幸福多了。但即便那样,他早年也有几个侧妃,哀家不过是占了他正妻的名头而已。”   小皇帝奇怪地盯着卫太后看,总觉得她语气中有些自己不懂的东西。“母后,你想让我选妃吗?”   “你是皇帝,哀家又不是。”而且她对抱不抱孙子也没什么渴求,怎么样都可以,只要小皇帝开心,做什么都行。“只是这事你又能拖多久呢,早晚都是要选的。”   小皇帝挠挠头:“我也不是不知道,就是他们老逼着我,我就越不想这么干。”   可能他遗传的是母后骨子里冷血的那一面,对所谓的爱情一点期盼都没有。宫里娇俏美丽的宫女一抓一大把,他可一个也不喜欢,男女之事他早就明白了,只是没有那方面的需求。对小皇帝而言,国家大事才是最重要的。   他和他的父皇一样,都是天生的帝王,只是比起他的父皇,小皇帝更加正直宽容有原则。   唔,虽然有些时候胡闹了些。   卫太后这才微微笑了一下,她是从来不笑的,偶尔的笑也都是对着小皇帝。如同小时候,她用手捏了捏小皇帝的脸:“身在其位,当做其事,你要时刻谨记,你是皇帝。”任性骄纵甚至喜怒无常都是可以的,但永远都要明白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是江山,是天下,是百姓。   而不是爱情,也不是自我。   既然享受了这样的荣光,这样的万民敬仰,便要回报,不该独大。   小皇帝非常听卫太后的话,他回去又琢磨了一夜,第二天就宣布要选妃,大臣们感动的老泪纵横,纷纷跪下大呼陛下圣明,搞得小皇帝莫名其妙,反思自己难道是平时太不着调了因此难得采纳一次老顽固们的建议就让他们这个鬼样子?   选妃之事有礼部操办,卫太后是不参与的,早在将朝政交给小皇帝的时候她就不再过问世事了。从前还有很多人觉得她牝鸡司晨怀有异心,可谁知道她对权力其实看得也不是太重呢?   她只是……想夺走那人最重要的东西,仅此而已。   陛下,你输了,你可看见了?   礼部办事非常有效率,卫太后看了下名册觉得没什么问题,皇后跟四妃都是小皇帝自己选的,应该是他喜欢的类型吧?怎么说都是有可能共度一生的人,还是要看得顺眼才成。   但卫太后可能想不到,小皇帝根本就不是按照他自己喜欢的类型挑的,他觉得一张张画像能看出个什么劲儿来?干脆挂在梁上,双手抓住飞镖嗖嗖嗖的射,飞镖上写着位份,砸到谁就是谁。   好在这些出身高贵的小姐们不知道自己的位份是怎么来的,否则非哭死不可,觉得自己是被侮辱了。   第一天去给太后请安的时候,众嫔妃内心一片忐忑,谁不知道这位铁血太后的名声,据说年轻时便是极其厉害的人物,陛下的龙椅之所以能坐的这么稳,边境蛮夷之所以不敢来犯,百姓之所以能够安居乐业,都归功于这位卫太后。   可是卫太后多年不再出现,她们又养在深闺,所以从未有幸见过。因此一个个心里都在发慌,太后娘娘会是什么样子呢?会不会太凶?她们要是表现的不好,会不会被砍头?听说当年的太后娘娘可是眼睛都不眨就砍了一连串的人头啊。   卫太后不知道这些小姑娘们脑子里在想什么,要是知道,她肯定会露出——算了,她肯定是没有表情的。   皇帝死后,她就再也没有什么表情了。她爱的人已经死了,就好像带走了她的灵魂,如今活着的不是卫清欢,是卫太后。   出乎嫔妃们意料的,太后娘娘看起来非常年轻,论美貌甚至更胜她们一筹,只是那冷若冰霜的感觉令人心悸,却也没有传说中的杀人如麻。   卫太后对着这群“儿媳妇”没有什么想法,只说了几句让她们日后好好侍奉小皇帝,便让她们退下,日后也不用来请安,包括皇后。   可这位皇后却坚持日日都来,第一天被花枝拒绝的时候还眼里带着泪,颤巍巍地问花枝:“是臣妾哪里做的不好,母后才不想见臣妾么?”   卫太后却不是会被眼泪打动之人,她不想做的事,就连先帝都不能勉强,何况是一个爱哭鼻子的皇后?   有时候她隐隐想起从前,便觉得,自己也曾经做过皇后,可从来不这样爱哭,因为哭是没有用的,不爱你的人不会因为你的眼泪怜惜你,你即使如愿嫁给心爱之人,最后也得不到什么好结局。   皇后吃了很多回闭门羹,总算是不来了,可这样的日子没过几个月,她就哭啼啼的朝太后这里来,还扬言若是太后不见自己便一头撞死!   花枝没办法,回来禀明卫太后,原以为娘娘铁石心肠不会理会,可她却让皇后进来。   皇后一进来就哭,“母后!母后!”   看得出来是在家中被娇养的姑娘,于是一点点不如意都会难受的吃不下睡不着。卫太后垂下眼:“堂堂一国之母,在外头大声喧哗,成何体统。”   皇后瞪大了泪眼:“母后怎能如此说话,难道母后体会不到臣妾心中的苦楚么?”   你能有什么苦楚?卫太后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她是知道的,小皇帝对这位皇后礼遇有加,绝对挑不出错处来,皇后出身书香名门,不会争权,家族自然也屹立不倒,这后宫妃子个个安分守己,她哭成这活不下去的模样是为了什么?   见卫太后不接自己的话茬,皇后吸了吸鼻子:“母后,臣妾当真是心中难过,想来想去,这宫中除了母后,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实在是叫人痛心。”   花枝觉得自己不能坐视不管,否则聊不下去了,便接道:“皇后娘娘到底是为何哭泣?”   她在心底想了很多种可能性,比如说有人陷害,有人想要陷害,有人准备陷害,可谁知道这位皇后娘娘哭了半天鼻子挤出来的第一句话却是:“陛下他昨晚去了德妃那里!”   这句话一出来,花枝差点没端稳准备给卫太后换茶的茶壶,她嘴角抽搐了下,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皇后娘娘如此伤心,就是因为陛下昨晚没有在凤仪宫留宿?”   “陛下从前不是这样的,陛下一直是陪着我的!”皇后睁大了眼睛说,连受伤都如此天真。   ☆、第七十二碗汤(十)   第七十二碗汤(十)   卫太后是很了解小皇帝的,这小子是她一手带大,他越长越大,和先帝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但性格却是天差地别。他的皇位坐的安稳,因此他不需要一个出身多么高贵的皇后,只要娴雅端庄能够管理后宫就可以,但很明显眼前的皇后不是那块料。卫太后老了,虽然她看起来仍然年轻美丽,她已经没有心情再去调|教一个新皇后了。   小皇帝固然喜怒无常,但却是说一不二之人,更何况他那难搞的一面也只有面对大臣们才会表现出来。卫太后不觉得自己的儿子是那种会对这样的皇后倾心之人:“皇帝给了你承诺,不再去其它妃子那了?”   皇后一窒,讷讷道:“……没、没有。”   “那便是了,他身为皇帝,想要宠幸谁,哀家这个做母后的也管不着,你身为一国之母,皇帝在你凤仪宫歇了几个月,也不曾见你要皇帝雨露均沾。”   皇后听了这话顿觉委屈,“臣妾原以为母后是唯一能理解臣妾的人,先帝与母后的爱情故事谁人不知,缘何到了臣妾这里,便要臣妾与他人分享陛下了!”   她觉得很讽刺,卫太后还是皇后的时候那可是椒房独宠,怎么到了她的儿子,她便说什么雨露均沾了?!   可她说这话只是一时冲动,然后便后悔了,整个大殿瞬间变得冰冷起来,身体似乎置身冰窖,皇后颤抖着去看卫太后,对方正用一双寒冷又明亮的眼睛看着她。她被吓得竟匍匐在地,脑子浆糊一片,只结结巴巴地说:“臣妾、臣妾——”   “这样的话,哀家不想听第二次。”卫太后缓慢地说,“若是再让哀家从你口中听到先帝二字,这皇后你也不必做了,从哪儿来,便回哪儿去吧。”   皇后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原以为这样说会让太后站在自己这边,可结果好像适得其反?这是为什么?难道太后不应该想起过去与先帝相爱的点点滴滴,然后支持自己和陛下吗?   但她已经不敢多言了,卫太后冰冷的目光让她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清晰的意识到,眼前这位,便是那叱咤风云的铁血太后。   待到皇后离去,花枝才拧着眉头说:“陛下这次的眼光可不怎么好。”善妒狭隘心机浅薄,愚蠢到天真。   没有比亲娘更了解自己儿子的了,卫太后用甲套敲击着杯沿:“那小子想必是用什么幼稚到方式选了这么个皇后。”   等到小皇帝来了一问,还真是,哪怕是卫太后都没想到臭小子竟然这样胡闹,不把选妃当回事,她跟小皇帝说了,小皇帝不耐烦地说:“皇后也真是到,我跟她说了多少次不许来烦母后,她还来。”   似乎他并没有把皇后放在心上。   这就是帝王。   卫太后道:“若是她这样到想法持续下去,会很麻烦,哀家看她根本没那能力打理后宫。”   “这不是有您嘛。”小皇帝笑嘻嘻地蹭过来,“就得劳烦母后再次出山了。”   卫太后毫不留情地打破了他的奢望:“哀家老了,没心情再去扶持你。”   唉,受伤。   小皇帝这才开始发愁,早知道选了这么个皇后,他当初怎么也不会用射飞镖的方法啊。“母后,你当年是怎么让父皇只喜欢你一人的?”问完就看见平日里冷静沉稳的花枝姑姑对他摇头摆手,小皇帝更好奇了,他跟卫太后之间一直相处的很轻松,但奇怪的是卫太后从来不跟他提先帝。“父皇是什么样的人啊?”他总是听些老臣说先帝如何如何年少有为聪明多智,真可惜从来没见过。   小皇帝问跟皇后问是不一样的,卫太后的眼睛微微闪动,她看着面前儿子的脸,不由自主地摸了上去。   一模一样,真是一模一样。   但眼睛不一样,除了外表,他们一点都不像。卫太后不知道自己该庆幸还是该惋惜,这么多年来她没有任何能去缅怀先帝的事物,唯独这个儿子,每每看见他的脸,她便似是看到了先帝。   小皇帝弱冠后太后就不曾这样与他亲密了,他先是愣了下,倒也没拒绝,母后的手冰凉冰凉,但却十分温柔。他隐约感到她并不是在看他,而是在透过他去看另外一个人。   另外一个人……会是谁呢?应该就是父皇了吧,老臣们都说他跟父皇长得一模一样。“母后。”小皇帝握住卫太后的手,这个女人一直都是强大无往不胜的,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保护着他教导着他,但这是第一次,小皇帝看到了卫太后眼里的悲伤。“你别难过,儿子不问了。”   可卫太后没有拿开手,于是小皇帝也没敢动,就让她凝视着自己。过了许久许久,小皇帝觉得自己都要僵硬了,才听到卫太后轻的几乎听不见的声音:“他同你不一样。”   小皇帝说:“父皇比我好吗?”   卫太后的眼中浮起笑意,她亲手谋划杀死了心爱之人,代价便是余生都要在对他的爱中度日,只是她将自己的心冰封起来,不再去想。那是伤疤,不能提起,否则便是钻心的疼。“你不懂,也希望你永远不要懂。”   就这样没心没肺,最好了,做个好皇帝,不去爱谁,也不渴求被谁爱,这种痛,没有尝过的人不会明白。她走出梦里那个既定的命运,得到了天下,解救了卫家,但她仍然身在爱情的漩涡里无法逃脱。先帝是死了,可他死的时候,就已经将她一同带走了。   那个温柔的、天真的、快乐的、愿意为了所爱之人奉献的卫清欢,早已随着先帝埋入坟墓,和现在的卫太后不是同一人。   小皇帝茫茫然点点头,他聪明绝顶,一眼便看出来母后父皇之间,恐怕并不是民间传言的那样美好简单。不过都无所谓了,他的母后赢了,这就够了,有些秘密就应该沉睡在过去,不应该被揭穿。   卫太后从这日起就病了,是心病,她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她的家族根深蒂固屹立不倒,一切支撑她的都不再需要她才能维持,因此她卸下了多年的重担。随着病情的逐渐好转,花枝甚至感觉到过去温柔的卫太后回来了。虽然她仍然是冷淡的,可她的眼神却很温暖。   温暖的让人想要落泪。   皇后渴求着小皇帝的独宠,可惜小皇帝天生无心情爱,她的一片真心可算是付诸东流。于是她开始整日悲春伤秋无心打理后宫,每当小皇帝临幸后宫却没到她这里来,她便在凤仪宫哀哀切切哭到天明。   直到小皇帝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他总不能真的叫母后来给自己打理后宫吧?有皇后还需要太后打理,这像什么样子?   所以他想都没想就要废后。这小子平日我行我素惯了,做的任何决策都不许别人置喙,再加上理由充分,还真没人敢说什么。等到卫太后病愈,就发现皇后换人了!   她:“……”   小皇帝还振振有词:“母后放心,儿子这次不是射飞镖选的!”   卫太后怀疑地看他一眼,他有些心虚,“咳,这次儿子保证,皇后绝对不会跟之前的那个一样!”想到废皇后被遣送出宫时那呼天抢地的泪包模样,小皇帝顿时一阵蛋疼。这回他是让老奸巨猾——不对,是老有经验娶过十个正妻的大舅舅帮忙挑的皇后,绝对是贤良淑德懂得进退。   “……你开心就好。”哀家不想说什么。   小皇帝嘿嘿一笑。   他真的是个非常优秀的皇帝,只是他也绝对的无情。他对卫太后有多么孝顺多么言听计从,对后宫的嫔妃们便有多么遥远。他温柔体贴,也会逗人开心,可是他的心从来不在任何人身上停留。除了江山社稷黎民百姓,没有什么能在小皇帝心中占据更重的分量。   他是皇帝,他比谁都清楚这一点。他坐在这个位子上,便要为天下百姓带去福祉。他有很多美丽的妃子,她们每个都很动人很美好,但他每一个都不爱。   他没有爱。   帝王没有爱,才能走得长远。   小皇帝一生都很好奇一件事情的答案,但他直到卫太后临终前的那一刻才问:“母后,您这辈子最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卫太后弥留之际听到他的话,没有说话,只是微微合上了眼睛。   爱不爱的,又有什么重要呢,那个人只能属于她,皇陵里没有其它殉葬的妃子,不是她真的宽宏仁慈,她只是不想在死后都要和旁人分享那个人。   从此以后,你我骨肉相缠,过去的一切都已被忘却,我杀了你,也让自己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一愿死能同穴。   二愿魂魄相缠,点起灵犀。   三愿来生,不再相见。   ☆、第七十三碗汤(一)   第七十三碗汤(一)   【她太害怕了,怕的失去所有勇气和希望,于是重新经历了一场一模一样的悲剧。】   【这是两辈子的命运,也是两辈子的苦难。】   云清欢坐在咖啡厅里,她面前是一个英俊高大看起来分外温柔的男人,而她旁边则是个烫着大卷发打扮的很时髦的中年大妈,此刻正笑眯眯地说:“……好了好了,我年纪大了不懂你们年轻人的事,接下来你们自己好好聊聊哈,我去对面超市逛逛,清欢呐,性子不要那么闷,多跟人家说说话。”   说完撞了清欢一下,小小声说:“把握机会啊!”然后又不甘心地望了一眼对面长得神仙般的男人,心里叹了口气,真可惜自己没女儿,否则这样的优质股哪里轮得到清欢!   可清欢全程面无表情,她不敢和男人对视,听说大妈要走,她下意识地抓住了对方的衣摆。大妈哎呀了一声:“你们年轻人聊聊嘛,看看彼此有没有什么共同爱好之类的!诶我得赶紧了,不然一会儿赶不上今天的大拍卖了!”说完无情地扯开了清欢的手,大步走出了咖啡馆。   清欢坐在座位上,只有她自己知道内心深处对面前男人有多么恐惧。可她不敢表露出来,一旦被男人发现……不!不应该是这样的!为何他还会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明明她已经抛弃了一切!准备要重新开始!可他为什么仍然会出现?她的命运已经和前世不一样了!   她没有去当演员,也没有去拍电影,她离开了首都,到了这么个小城市找了份普通的会计工作,她什么都不要了,可为什么钟朗还会出现?!   就像是缠住她的阴魂。   “你还好吗,清欢小姐?”   钟朗的声音温柔好听,低沉又有磁性,当他跟你说话的时候会专注地看着你,那会让你觉得自己是被深爱着的。   但清欢知道不是这样。这个人是披着羊皮的豺狼,如果不逃走,她会死在他手上。可目前他们应该是不认识的,拥有前世记忆的只有她,只要她不再走前世的路,她就可以活下去的。   会很平安,很安稳,这样就够了。   可是她不敢不回答,对钟朗的恐惧已经深到了骨髓里,她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无法正视内心深处的害怕,声音小的像是蚊子叫:“……我、我很好。”   “那就好,我看你脸色很苍白,还以为你是哪里不舒服呢。”钟朗轻笑了下,他的黑眼睛闪闪发光,其中的柔情几乎可以把人溺毙。   清欢只想逃,她咬了咬嘴唇,“那个……”   “什么?”仍旧是非常温和的态度,似乎不管她说了什么他都不会生气,都会尊重。   “我……我暂时并没有结婚的打算,所以……很对不起,今天来相亲是邻居阿姨的好意,但是我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浪费钟先生的时间真的很抱歉……”   “我不够好吗?”   “啊?”清欢被钟朗的问话弄愣了,随即否认:“不是的,钟先生您……很优秀。”   是的,优秀,非常优秀。英俊过人的相貌,出众的家世,能够滔天的权力,他什么都有,也因此,便显得她如同地上的烂泥任人践踏,没有丝毫尊严。想到前世的自己,清欢便有些发抖,她甚至都没有勇气去看这个男人的眼睛,对他的畏惧深深地刻在了她的脑海里,一点不肯放过她,日日夜夜啃啮着她的心脏。   刚重生回来的时候她不敢睡觉,因为一旦闭上眼睛便是噩梦,眼前看到到全是前世绝望的种种。   她曾经爱过钟朗的,真的。只是她爱上的是那个温柔宽容的钟朗——可事实上那个钟朗根本不存在,不过是真正的钟朗披在外面的一张人皮。再后来,爱不见了,只剩下绝望与恐惧,还有不可压抑的想要逃走的冲动。   可她能逃去哪里呢?这世界这样大,竟然没有任何地方可以供她躲藏。她是被整个世界抛弃的人,只有依附钟朗,成为他的禁脔,才能活下去——所有人都是这么告诉她的。离开钟朗,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你的星光璀璨,你的前途耀眼,都是这个男人一手掌控的,你的人你的心都要为他所控制,这才是你活着的意义。   那种被轻视被玩弄被凌|辱的感觉,清欢不想再尝第二遍了。因此这一世她什么都不要,只求躲的远远的,不要再遇到任何和钟朗有关的人事物,可为什么他却会出现在她面前?   仍然是这样虚假的温柔,戴着面具的豺狼难道就不是豺狼了吗?可清欢不敢说太没有礼貌的话,因为她深深地知道钟朗有多么记仇,她不敢,她如履薄冰,举步维艰,仿佛下一刻就会再被关进漆黑的地下室,迎接她的只有漫无尽头的玩弄与折磨。   钟朗是非常可怕的男人,他从不打她,也不会骂她,他只需要几句话,几个动作,就能让她陷入不堪的境地,难道那些苦头她还没有吃够吗?她不想死,更不想以那种屈辱的方式,赤|身|裸|体的死在阴暗的仓库里!   她不敢跟钟朗做对了,她所有的骨气跟尊严,都被钟朗磨的一干二净,她一无所有,只想离他远远的,不要见他,再也不要见到这个人!   “既然很优秀,为什么清欢小姐不愿意以结婚为前提跟我交往呢?”钟朗语带遗憾,“我很喜欢清欢小姐的呀。”   是啊,他为什么只看得上她呢?就因为她长得美吗?   清欢躲过了钟朗伸过来的手,她抓起包包站起身,背对着钟朗快速地说:“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事,对不起钟先生,我要先走一步了,祝钟先生早日找到喜欢的对象。”   然后她快步离开,头都不回,似乎背后不是一个温柔英俊的美男子,而是青面獠牙会吃人的恶鬼。   钟朗脸上仍然带着和之前一样的笑,只是周围的气氛却突然冷了下来,他紧紧地盯着清欢的背影,眼睛里的温柔逐渐变成了疯狂的占有与偏执。   她是他的,属于他的东西。   不管逃到哪里,就算是天涯海角,他也会把她抓回来。只是这一次,绝不再让她死掉了。   可怜的小宠物应该对她好一点才是,她喜欢他温柔体贴的样子,那就让她一直喜欢下去好了。   清欢晚上梦到了前世。   前世她刚刚拿到第一个影后奖杯,然后在庆功宴上无意间认识了钟朗。那个时候的钟朗穿着黑色的西装,如画的眉眼仿佛是从书上走出来的人物。真是美好呀,清欢想着。她很快就答应了他的追求,可快乐的时光太短暂了,在她将最宝贵的东西给了他之后,才知道这个人和自己在一起,只是为了教训她,给妹妹出气。   她是出身普通,是学历不高,可她走的每一步凭借的都是自己的努力。   她提出分手,可向来温柔的钟朗却变了脸色,将她抓住关了起来。然后清欢才知道,自己平日里所见到的这个人有多么虚无飘渺。他总是有无数法子来折磨她玩弄她,她做尽了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她就像是廉价的妓|女,没有一丝尊严。因为反抗太强烈,钟朗甚至用项圈拴住她,捆绑住她的四肢,强迫她像狗一样匍匐在地上吃装在狗食盆里的流质食物。   她不能死,因为他能用药物控制她。毒|品是什么感觉你知道吗?在她被折磨的快要疯掉的时候,他就那样优雅高贵的坐在沙发上,用神看世人的目光凝视着她,也许带着一点怜惜,但更多的是对宠物不听话的玩味。   清欢长得很美很美,她的美丽带着柔弱,柔弱中又不失坚韧,于是钟朗最喜欢撕掉一切美好,看到她在自己身下露出的绝望、痛苦、畏惧……那对他来说就像是烈性春|药,让他无法自拔。   毫无疑问,他也是爱她的。可是这种爱太疯狂太变态,被关起来的一年里,外面推说是她出国游学了,但谁知道她在钟家的地下室里?日日夜夜,无时无刻,连一件蔽体的衣服都没有。钟朗用这种方式磨平了她身上所有棱角。到了后来,只要他勾勾手指,她便会跪着爬行到他面前,低下头去亲吻他的脚背。   卑微的、没有尊严的、绝望的活着。   清欢从睡梦中惊醒,一身的冷汗。她抱紧自己,打开了床头灯。现在她住的地方是自己租的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当然没办法跟前世的繁华相比,可是很安全,只属于她自己。这一世她敛去所有锋芒,连美丽都不敢外露。   可钟朗仍然要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她该怎么办?   她最后死在一个阴暗潮湿的仓库里,被活活轮|奸至死。清欢甚至不想去查清楚自己的死因,她什么都不敢要了,也什么都不想要了,她只求不要再见到钟朗,也不要和任何前世认识过的人再见面。   就是这样。   让她安静的一个人生活,这样就好了。   ☆、第七十三碗汤(二)   第七十三碗汤(二)   因为头天晚上没睡好,第二天早上洗漱时照镜子清欢觉得自己的黑眼圈重的像大熊猫。她挠了挠头发,环顾了下这个小房间。房间小洗手间更小,但她爱干净又会收拾,就算是小屋子也看起来非常温馨。   这是她的家。   绝不能让钟朗再进入自己的生活。她不敢赌钟朗是无意间出现还是别的什么,她也不想再跟这人有什么牵扯,所以昨晚噩梦醒后她就决定辞职了。   虽然很舍不得这里,可她必须离开,远远地躲开一切有可能与钟朗再次纠缠的命运。家还会再有的,可命只有一次,跟那个男人在一起,她只会死掉。她重生的这几年省吃俭用也存了快十万块钱,完全可以到另外一个城市重新开始。有些麻烦,但比起做钟朗的女人,这简直就是天堂。   早餐也没什么心情吃,清欢化了个淡妆以掩饰憔悴之色,拿了包下楼,结果刚出小区门口就听见有人按车喇叭。她不习惯多管闲事,没有多加理会,可喇叭声却越来越大,于是她回头去看——霎时间脸色惨白。   黑色轿车的车门打开,迈出穿着西裤的长腿来,钟朗英俊的面容带着温柔的笑容,出现在清欢面前。   她立刻浑身发抖,怕的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人一步步向她走近,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她灵魂最脆弱的地方,一步一刀,剧痛无比。可她也不敢逃,只能紧紧地抓着手里的包带,小鹿般湿漉漉的眼睛里闪烁着水汽。   极美,也极柔弱。   即使她穿的是非常非常普通的衣服,戴着一副能把小脸遮住大半的黑框眼镜,但这仍然无损于她动人的美貌。钟朗险些抑制不住那股想要将她压在身下蹂|躏的冲动,他的眼睛里露出清欢熟悉的掠夺的光,这让她心惊肉跳,不觉随着钟朗的靠近往后退。可退了两步她就觉得这样的自己有些太刻意,于是按捺住想逃的冲动,还故作平静地跟人打招呼:“……钟、钟先生,好巧,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可惜钟朗不是那种要脸的人,他毫不隐瞒地表现出他对清欢的兴趣,只不过和前世相比,这一次的兴趣戴上了温和绅士的面具。“不是巧,我是因为想见你,所以才会在这里。”   “……”清欢顿时不知该怎么回话了,经历过那样绝望的前世,她生命里所有的火花都变得寂寞而暗淡,再也找不到任何希望。连带着似乎大脑都迟钝了许多,没有勇气没有未来,除了逃跑什么都不知道。   “啊,这么说可能有些唐突了。”钟朗轻笑,递过一个印着早餐字样的纸袋子。“你应该没有吃早餐吧?”   他给的食物,她根本不敢吃。谁知道里面会不会有催情的东西或者是……毒|品。清欢视钟朗如洪水猛兽,咬着唇瓣往后退了一步,摇头说:“不用了我吃过了。”   可下一秒她的下巴就被男人修长的手指捏住,被迫张开来,钟朗凑近了轻轻一闻,面上还是带笑的,眼睛却冰冷无比:“只有薄荷的味道,还是吃我送的吧。”   她想挣扎,轻轻松松就被钟朗扭住手腕抱了起来,那种目中无人的态度,就好像她天生属于他。清欢吓坏了,想要叫救命,可是被那双黑眸一看,顿时失去了所有反抗的念头——恐惧深刻入骨,无法改变。   钟朗把她抱进车里,然后当着清欢的面上了中控锁,早餐递到她面前:“吃。”   一个命令一个动作,清欢想,她早该知道钟朗不是好对付的人,昨天晚上她竟然还愚蠢的浪费了一夜的时间考虑要不要离开,她应该相完亲就走的!   可现在她只能接过早餐袋子,里面是滚烫的八宝粥跟包子,清欢拿起一颗包子咬了一口,她食不知味,即使这包子是五星大厨做的也尝不出什么味道来。但是……包子在嘴里嚼了两下,不敢咽下。   她真的不敢咽。前世之所以会沾上毒,就是因为这些普通的日常食物,她不疑有他,直到因为反抗毒|瘾发作,才知道自己变成了怎样的一个人。这一世她的人生才开始不久,她安稳的日子还没有过够,她不想再丧失尊严匍匐在钟朗脚下,真的去做一个女奴。   她想要……   “怎么不吃?”然而男人的声音如同吐着信子的毒蛇,轻柔动人,又暗淬毒汁。   “求求你……”她嘴里的包子没有咽下去,可怜巴巴地看着钟朗,诉说着自己的祈求。“我不想吃……我不想……”   “哭什么呢?”冰凉的指腹抹去她眼角的泪,钟朗的表情简直称得上是柔情万千的:“只是吃个早餐而已,为什么不吃?”   为什么不吃?   为什么?   清欢摇着头,她抓住钟朗覆在自己面颊上的手,只觉得恐惧入骨,她怕死了这个男人,根本不想再见到他。被他抚摸的时候再也没有甜蜜的感觉,就好像被残酷的野兽舔舐着身体,濒临死亡之前的挣扎而已,因为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死去。“……我怕……”   “有什么好怕的?”   他的表情那样好整以暇,乌黑的眸子里倒映出的是清欢的身影,她曾经那样的爱过他,可此刻爱没有了,只有无尽的恐慌与挣扎。清欢知道他是故意的,钟朗最喜欢在她不听话的时候折腾她,也许……他早就知道了,否则怎么解释他出现在这个小城市的理由呢?这一世她很快就离开了首都,连那部让自己一举成名的电影都没有拍,根本不可能有机会让钟朗认识她!   那就只剩下了一个可能性,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重生了。   这个想法让清欢浑身发凉,钟朗亲吻着她颤抖的面颊,“怎么了小乖,不认得我了么?”   她想去推他,没了力气,只有无尽的黑暗与绝望扑面而来。   完了,一切都完了。   她仍然是他的。   “不……”   “要听话。”钟朗亲亲她,眼睛里闪烁着清欢看不懂的光。“这样我才不会生气。”   “不要……”她小声啜泣着,“我不要……”   “不要什么?”   “不要你……”一边说一边推搡着他,似乎他是魔鬼。   他的确是魔鬼,无情无义冷血残酷的魔鬼,他想要的就一定要抓在手中,一切表现出来的美好都是幻象。“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不要我。”   清欢听了,只觉得天都塌了下来,可她不想死,她想活下去,生命是这样宝贵,她怎么能这样糟践自己?“不……”   “乖乖,来我亲亲就好了。”   钟朗用冰冷的薄唇亲吻清欢掺杂着泪水的小嘴,火热又强势,这么清甜这么可爱,他曾经紧紧抓在手中的,后来失去了。然后他的生命缺失了一大半,就算再多的权势金钱都无法弥补。   这个女人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重要,但那意味着么,钟朗没有想过——他习惯了唯我独尊,所以他的挽回也是如此简单。   你喜欢温柔的我,那就给你温柔的我。   但那并不是真的呀,他永远都不会懂。   “你会爱我的,小乖。”钟朗捧着她的脸,“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以后都会做个很温柔的人,好不好?”   清欢摇头,她只能摇头。“不……”   “不许拒绝我。”语气变得冷硬了些,随即又缓和下来。“乖,我们重新来过,你还记得吗?你以前很爱我的。”   有点像个急于和好的孩子,但哪个孩子有他这样不讲理?   可是清欢的爱已经没有了呀,她深深地被前世的痛苦缠绕着,不管是屈辱的爱情还是屈辱的死法。死过一次清欢才明白,对钟朗这样的人来说,她卑微的如同蝼蚁,得不到任何尊重——她只能依附。   钟朗捧着这娇嫩的面颊,少女的皮肤细腻的如同凝脂,他喜欢她的每一处,于是忍不住覆上轻吻。真要说尊重他仍然不懂,他只是无法忍受失去的疼,所以失而复得的时候,只想要好好保护。   她太脆弱了,即使在他的羽翼下,也仍然脆弱的一触就破。所以他需要小心、再小心。   清欢不敢说我不爱你了,她无法预测听到这句话的钟朗会做出什么事来,即使此刻的他看起来很正常,但喜怒无常正是钟朗的性格特征。在亲吻中她微微瑟缩了一下,然后说:“我、我要去上班了……”   “先吃早餐。”   “不……”她怕的哭出来。“我不吃……”   钟朗拿起一颗温热的包子,自己咬了一口吞下肚,才递到清欢面前。她看着被他咬过的包子,有些事情不说也心照不宣。她不敢再拒绝了,这已经是她记忆中钟朗难得的让步。他不喜欢别人质疑他,尤其是她。   她试探着咬了一小口,留下可爱的牙印子,却仍是食不知味。钟朗见她这样听话,眼里的戾色才稍稍退去。   ☆、第七十三碗汤(三)   第七十三碗汤(三)   清欢拿不准钟朗究竟想怎样,于是她试探着跟他说:“我还要上班……我、我能走了吗?”嘴上这么说,手却不敢乱动,也不敢做出丝毫迫不及待想要离开的动作,就怕被钟朗看穿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   “那样的班有什么好上的?”钟朗抱着她耳鬓厮磨,冰凉的薄唇在她耳畔脸颊不停地啃咬,“你明明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朝九晚五,每天要面对一群愚蠢的人,一个月拿着两三千块钱的工资,她不应该这样,她应该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应该被世人艳羡追捧。   清欢很想告诉他,如果一个人经历过她的前世,那么就会知道,现在这样的生活虽然最平淡,却也最真实最安稳。她每天只需要烦恼下一顿饭吃什么,只要抱怨两句牛肉又涨价了什么时候才能买属于自己的房子……就是这样琐碎简单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比上辈子的荣华富贵更让她渴望。   她是有梦想的,她喜欢演戏,也想要成为优秀的演员。但如果那样的代价是遇到钟朗然后再和他纠缠不清,那么清欢宁可放弃。对她来说整个世界倾塌都没有钟朗来得可怕,偏偏这个男人意识不到这一点——他似乎觉得自己永远都是对的,他决定的就是为她好,不容拒绝。   “可是我……”   “小乖。”钟朗的声音变得更加低沉,“你今天根本不是要去上班的对吧。”他的手从她后背滑到包上,轻轻敲击着包面。   这是个非常廉价而且劣质的包,清欢在地毯上三十五块钱买的,跟前世她用的那些简直有着天壤之别。可是她到哪儿都背着,这辈子她只有这么一个包。   “里面装的什么,需要我打开来看一下么?”钟朗眉眼带笑,然而他的声音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清欢心里一咯噔,灵魂深处对于钟朗的恐惧又一次席卷而来,占据了她全部的心神。她甚至都不敢去否认去解释,只能求他放过她。   她以为自己在乞求,可事实上她因为害怕抖的不成样子,说的什么更是一个字都听不清。钟朗抱着她就像是抱自己永远都抓不住的梦。   “乖。”他在她耳边说,“这一次,我什么都给你。”   可是我什么都不想从你这里得到。   这句话,清欢没有胆子说。最后钟朗主动放过了她,看着她如避洪水猛兽一般踉踉跄跄地下了车,过马路的时候甚至因为跑得太快差点被摩托车擦到,头都不回,恨不得立刻将他从自己的世界驱逐。   他又开始感受到了心脏的钝痛,这种痛是从来没有过的,可是从前世开始就一直莫名其妙地缠绕着他。仿佛他的心是一块柔软的豆腐,而这些痛就像是锋利的铁线,一点点切割下去,一点点分崩离析。   钟朗不相信这世界上有爱,他只是……不能容忍自己的身边没有清欢的陪伴。前世得知她的死讯时,自己疯狂的模样还历历在目,可一眨眼痛苦了几十年就回到了年轻的时候,他甚至什么都没想,就来找她。原以为她喜欢温柔的自己,那么装出一副温柔的样子——装一辈子也可以的,可更让钟朗想不到,回到过去的不仅仅只有他一个人。   他一回来就找她了,但她只想逃走。   为什么呢?   钟朗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他捶了方向盘一下,抬起的眼睛漆黑如同深夜,洋溢着刻骨的寒冷。   清欢到了公司,包里的辞职信怎么也没敢交上去,她一点都不怀疑,自己前□□了辞职信,钟朗后脚就能出现在她面前。既然如此,她还是继续上班吧,然后看情况再随机应变。   对钟朗的畏惧与服从让她在面对他的时候无法思考,只有不看到他,大脑才能恢复正常运作。清欢吸了口气,开始自己每日雷达不动的工作流程。   中午去员工食堂吃饭,饭菜很粗糙,但胜在便宜,一日三餐一个月只要意思意思的交一百块钱,节假日双休日不算在内,所以清欢都在食堂吃。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丧失了和别人相处的渴望跟想法,前辈子钟朗对她占有欲极重,她曾经在某次访谈节目中对一个小明星笑了一下,第二天那小明星就爆出了丑闻退圈了——那还是个女人。即使丑闻都是真的,清欢对此也不寒而栗。   这就是钟朗,他希望她眼中心中都只有他一个,可这怎么可能呢,她爱的是温柔宽厚的钟朗,而这个温柔宽厚的钟朗是假的,根本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两个人怎么会一样呢?   她没法再去爱他了,在他将她所有的自尊跟人格践踏的一文不值之后。想到前世卑微的如同蝼蚁的自己,清欢便觉得似乎已被黑暗吞噬。她努力告诉自己那是一场梦,这是新的一生。可新的一生如果还有钟朗的出现,那不过是噩梦换了个面具。   下午刚回公司就看见主任一脸喜气的宣布他们这小公司被大集团收购了!而且不裁员,工资翻倍,其它照旧!   这样的好事哪里找?   清欢所在的这家公司是做食品出口的,规模小的不显眼,什么大集团会收购?业绩都没好到哪里去,大集团的老板是钱多还是脑子有问题?   这个疑问在钟朗光明正大出现在公司门口的时候,一切就都有了答案。清欢咬着嘴,眼睁睁看着钟朗一步一步走向自己。   她不肯去到他身边,于是他就来她这里,昭告世界,不容掩盖。   黑色西裤白衬衫,让他本就英俊的容貌更加贵气逼人,嘴角的笑容温柔如水,一看就是非常好相处也非常温和的人。   可清欢知道不是这样的。   他根本不是温柔的绅士,他是发起疯来毁天灭地的魔鬼。   毁了她一生不够,还要插手她的第二次人生。清欢只觉得铺天盖地的绝望汹涌而来,胸口堵的难受,她清楚自己是逃不过钟朗的天罗地网了。不要问她为什么不逃,前世她不知逃了多少次,可每次的结局都没有改变。   他总能找到她,抓住她,微微笑着说一句不要淘气,躲猫猫的游戏玩够了没有。   对钟朗来说也许这就是一场游戏,可对于游戏里的猎物来说,没有人问她愿不愿意,没有人尊重她的决定和想法,她的人生由他人做决定,她的喜怒哀乐也不属于自己——那么到了最后她还剩下什么?   当着所有员工的面,钟朗走到清欢面前。她还呆呆地站在原地,手里提着饭盒——虽然是在食堂吃饭,但她都是自己带饭盒筷子的,刚才吃完洗过,还没来得及擦就听说了这么个消息,再然后,就是钟朗的出现。   她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钟朗捏了捏她的脸,亲昵地低头蹭她的粉颊,“中午吃的什么?”   清欢愣了几秒,才傻乎乎地回到:“白菜粉丝,清炒藕片,鱼……”   钟朗的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一下,怪不得这么瘦。他握住清欢的手对主任说:“她的下午是我的了。”   主任哪里敢得罪这么位大人物,连忙陪笑:“那当然、那当然。”   被钟朗带走的瞬间清欢看了他一眼,他脸上是淡淡的笑,可她没有错过某一瞬间钟朗的鄙夷——那是身为上位者对不如自己的人的蔑视。主任固然是个贪生怕死又爱钱的小市民,可钟朗,钟朗对谁不是那样呢?   她被钟朗带到一家酒店,清欢抓紧了车门不肯下去,她当然知道如果跟进去了面对自己的是什么!钟朗性|欲极强,他看她的眼神都要冒火了!   最后钟朗被气乐了:“你不下来吗?”   清欢坚决摇头。   “那好。”钟朗也不跟她废话,直接将她往里推然后自己也上了车,干脆利落地上锁,“那就在这里干。”   她被吓得小脸惨白:“不要……”   “晚了。”回答她的是温柔又残酷的声音。“要听话啊小乖,否则我会生气的。”   他是要惯着她宠着她给她一切,但前提条件是,她必须全身心的爱着他,听他的话,陪伴在他身边。   清欢今天穿的薄毛衣和长裙,遮掩的严严实实,可越是这样越显得身形纤细,令人忍不住想将这衣服剥个干净,看里面蕴藏的是何等珍宝。   她根本不是钟朗的对手,被剥了个七七八八,白玉般的身子小可怜般缩在一起,钟朗捏着她的下巴逼迫她跟自己对视,一字一句地问她:“知道错了没有?”   清欢胡乱点头,努力让自己不要春光外泄,可钟朗却不满足,又问她:“错哪儿了?”   有什么好说的?她几乎想发怒了,可骨子里的畏惧让她忍住这种情绪,只闷闷地说:“不该不想下车。”   “不。”钟朗轻柔地在她唇瓣上印了一个吻。“你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但是只有一点不可以。”   那就是,拒绝我。   ☆、第七十三碗汤(四)   第七十三碗汤(四)   她看着这个男人的脸越来越近,似乎从那双黑色的眼睛里又一次看到了自己凄惨的前世。清欢上下牙齿轻颤,她根本无法克制这种生理反应,看到钟朗就害怕已经成为了某种本能,于是每次心底生出的那一点点小小的愤怒与不甘,就这样轻飘飘地化作了灰烬。   钟朗的吻跟他的语气形成了反比,十分的温柔,温柔的超出了清欢的想象。在她印象中似乎只有前世那个还没有露出真面目的钟朗才会这样温柔的亲吻她,可是她完全无法动情,她心里所想的只剩下畏惧不安,她只想逃走。   她张开嘴巴让他入侵,任由这个吻在彼此唇齿间蔓延,虽然她无法感受到一丝甜蜜的气息,但钟朗显然非常享受。   他是个缺乏感情的人,无法理解清欢的感受,自然也不可能感同身受,他其实更喜欢将她掌握在手心,倒不是占有欲作祟,而是天生的对他人的不信任,以及安全感缺失。清欢对钟朗了解对并不深——他不喜欢被人太过靠近,却又要她完全属于自己。   他给她的,从来都只有物质上的。   对于清欢的温顺,钟朗很满意,他也不想让彼此这一世的第一次发生在车上,这未免太委屈她了,他决定要给她最好的,当然不能有丝毫的慢待。清欢被他拉起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钟朗甚至帮她把内衣扣好,毛衣抚平,就连裙子的带子都系成了一个蝴蝶结。   “陪我。”   结果最后钟朗就说了这么两个字,清欢就被他带进酒店去了。   他是*那么重的人,清欢都做好了被他占有的准备,可这一整个晚上钟朗竟然什么也没做,只是要她陪着看看电影聊聊天,说些不痛不痒的话,两人都绝口不提前世,似乎那根本没有发生过。   可清欢知道一切都是真的,否则不会有现在的自己,也不会有这样的钟朗。晚上在钟朗怀里入睡的她甚至都要怀疑今天是自己做的梦,她有种被噩梦笼罩的感觉,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能认清楚她逃不掉钟朗的追捕,如果她是猎物,那一定是早就被咬断了四肢。   第二天早上再一醒来,整个世界似乎都变了。床边放着的是已经准备好的衣服,和前世她跟了他后穿的一样,和今天之前的自己不一样。重生后的清欢努力攒钱想要买房子,所以并没有多余的钱拿来打扮,穿的衣服最贵也不过几百块,可钟朗给她准备的,一件就抵得上她一年的工资还要多。   跟在他身边的话,可以得到世界上最好的享受,不用担心衣食住行,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从来不缺这些。但是……   清欢默默地把衣服穿上,她穿上拖鞋,钟朗从洗手间走出来擦着头发没穿衣服,大肆展现着自己的好身材,清欢低下头去不看,他就走到她面前,让她的视线刚好可以对上自己的重点部位,然后把擦头发的毛巾丢到她手上,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清欢捡起毛巾给他擦头,动作轻柔,钟朗觉得很舒服。他不喜欢别人靠近自己,神奇的是如果这个人是清欢的话,那么怎么样都可以的。她对他而言跟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哪怕有些时候她自以为的理由明明是那么可笑,他也不以为然。换做其他人会让他感到厌烦不屑讥讽的东西,在她身上出现的时候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感觉。   又神奇,又令人焦躁。   这世界上本来不该有对他而言意义非凡的人或物,偏偏这个人出现了,并且让他狠不下心来毁灭。   清欢正给他擦着头发,还没擦好就被他拉到大腿上坐着,她吃了一惊,然后就听见钟朗说:“今天就回首都。”   她沉默了两秒才哦了一声,她能说什么呢,早在钟朗出现的时候她就知道他不可能留在这个小城市,更不可能让她留在这里。但尽管如此她还是想要挣扎一下,所以小声地问:“我工作呢……”   “不做了。”答案也是清欢预料中的,一个月两千多块钱的工资算什么?钟朗用的牙签随便一根可能都比这个贵。   可回到首都做什么呢?再一次重复前世的命运吗?清欢似乎看见未来朝自己一步一步靠近,它的脸上写着两个字:命运。   无法反抗,也无法改变的命运。   有那么一瞬间她简直想要嚎啕大哭,可她没有,她只是在钟朗怀里发抖,他似乎也知道她为什么害怕,但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拍着她的背,亲了亲她的发,如果清欢此刻抬头看他一眼,那么一定能够看到钟朗冰冷的眼睛里闪烁着的是什么样的光芒。   他带她回去,是因为只有在首都她的耀眼才会被整个世界看见,她是有天赋的演员,前辈子他看过她的电影,她的灵气与动人在里面展露无疑,那种魅力是其它人无法拥有的,她喜欢那份事业,但到了后期却被他强硬地斩断了,这一次他想双手捧给她,让她的梦想得以实现。这样的话,她应该会比较愿意陪着他吧?   虽然心里跟自己说她的意愿并不重要,可钟朗仍然希望能去挽回某些自己也不大明白的东西。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回到过去的时候,第一件事那就是找她,得知演艺圈完全没有这个人,本来应该她出演的电影也换了个主角的事情,钟朗大概就明白了什么,他凭什么以为自己是唯一一个被上天恩赐的人呢?他明明坏到了骨子里,但钟朗不信天,他觉得这是命运给他们的缘分,他得抓住。   前辈子没有她陪着,他过得一点都不快活,这辈子他绝不放手。   所以清欢甚至没有回去自己的小出租屋的机会,也没有跟同事道别的机会,对于那个小公司里的员工来说,日子一成不变,唯一神奇的事情就是曾经公司里的会计被大老板看上带去了首都过好日子,再也没回来过。等到日后清欢因为一部电影一炮而红,她们才会想起来,那个优秀的女人曾经和她们共事过。每天穿着长长的不显身材的裙子戴着黑框眼睛十分不起眼又内向的样子,谁知道褪下羽毛后就摇身一变成为凤凰了呢。   清欢长得很美,对她来说美丽的容貌带来的弊大于利,最大的弊端就是让她吸引到了钟朗这个人,可这辈子她把脸藏起来也没有用,钟朗喜欢她神采飞扬的样子,更喜欢亲手打扮她,可能和小女孩喜欢玩洋娃娃换装是一个道理。   她曾经站立在演员这个职业的顶端,然后在最璀璨的时候戛然而止,从此陨落消失,那是清欢最大的遗憾。这一世重生后她也想过重新开始,可是在梦想和安全之前她选择了后者,但钟朗再一次出现了,并且将她的梦想放在她面前问她要不要实现。   要不要?   她不知道。   钟朗不会逼她,他知道对清欢来说演戏有多么重要,上辈子她为了能够去工作,可以乖乖地依偎在他身边讨好他拥抱他,她爱的东西不多,但只要爱了,必定是极深的。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清欢会拒绝。   让清欢惊讶的是钟朗没有带她回前世他们两个人的“家”,这让她松了口气,她不喜欢那个地方,虽然她在那里住了快二十年。只要一想到地下室里的那些东西,她就不寒而栗,那些用在她身上让她失去自我变得不像自己的过去,全部都发生在那里。   钟朗带她住进去的不是他以往住的大宅子,而是一间很精致的复式公寓,和大宅比起来房间少了许多,但更让清欢喜欢。这里的一切布置似乎都是按照她的喜好来的,暖色调,简洁风格,甚至还有很可爱的相框墙。   钟朗这是想做什么?他不是想要重新将她关起来么?   用链子拴住她,然后威胁她说如果再跑就打断她的腿,清欢想象中的事情一次也没发生,他甚至像个普通的男朋友一样——说是这么说,但清欢也不知道普通的男朋友应该是什么样子。   看起来他似乎是在很努力地想要跟她和好,但这世界上破镜重圆的故事那么多,清欢却不喜欢这种剧情。   她从来不说离开,也从来不说不喜欢,避免一切有可能惹钟朗不开心的事情或是语言,清欢想要摸清楚钟朗究竟想做什么,可随着时间过去,她却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清这个人了。   明明每天晚上,她仍然会做噩梦,连说梦话都是在哭喊挣扎求饶,甚至会病态的诅咒他唾骂他,但每次惊醒的时候,她都被钟朗紧紧地抱在怀里,如果醒来后她依旧浑身颤抖,他会用炽热的性|爱让她忘记一切。   钟朗用这样的,令人痴狂的,无法理解的方式,宣告着他对她的爱。   ☆、第七十三碗汤(五)   第七十三碗汤(五)   前辈子钟朗对她看得很紧,不喜欢她离开他的视线,更不喜欢她把目光驻足在别人身上,因此对于演员这份工作,钟朗是深恶痛绝的。他厌恶清欢在别的男人面前表现出含情脉脉的样子,尤其是她的演技很好,每每让他觉得她是真心爱着对方,于是觉得这工作更不讨喜。到了后来,因为两人之间矛盾的上升,他干脆将她关了起来,不让她再出现在世人面前。   他巴不得这世界上没有人再记得她,让她完完全全成为只属于他一个人的东西。   所以当这一世钟朗将几个精挑细选出来的剧本放在清欢面前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是这人又想了什么办法来骗她。前辈子也不是没有过,装作很大度的样子告诉她他准备给她自由,可是当她真的要离开的时候他会马上翻脸——就是这样喜怒无常的家伙。   因此清欢盯着剧本看了两眼,没伸手碰,而是说:“我不想去演戏了。”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他有什么好问的,别人不知道,难道他还不知道是为什么吗?清欢抿了抿嘴,从头到尾她都不相信钟朗跟自己说的话,这人太会骗人了,前辈子自己不就是被骗得团团转么?她不能冒险去相信他,否则会给自己惹来什么样严重的后果都不晓得。“……就是觉得挺没意思的,前辈子都拍过了,这辈子就不想再这样了。”   她骗人,她明明很喜欢的。钟朗把眉头拧起来,他搞不懂清欢为什么要拒绝这么好的机会,他心底当然是不希望她抛头露面为人所知的,可他忍住了把她藏起来的冲动结果她却告诉他说她已经不喜欢了?钟朗半个字都不带信的,他了解这个女人关乎到她的一颦一笑甚至一个普通的小动作,她分明还想去,那为什么不去?   他永远都没法理解,这对他来说是天生缺失的情感,他只看得出来清欢的口是心非,所以冷哼一声:“给你一小时时间,从这里挑出一个你喜欢的,不然……”   他不用说那些威胁的话,一句未竟之语足以让清欢寒毛直竖。看着她抓着剧本认真看起来,吓成那副模样,钟朗面色有点古怪,起身走了。   清欢怕他又折腾自己,捧着剧本看得认真根本没注意,钟朗回房后去了洗手间,对着镜子左看右看——有什么问题么?他明明长得很英俊,她也说过没见过比他更好看的人,那她为什么一点都不开心?他不是把她喜欢的给她了?为什么她得到了还是一脸的不高兴?   钟朗生平第一次有了这种疑问:在她心里他究竟是个什么形象?   可是细数前辈子自己做过的事情,钟朗是一点都不觉得过分。他喜欢她,不想让她跟别人好,可是她不听他的非要跟他分手,他好言好语劝了她不听,那他把她关起来有什么错?被关起来后还想逃跑,一次又一次,他也是会生气的,所以教训一下她又有什么错?他不打她不骂她,只是做些男女之间的情趣之事,直到他发觉自己没法完全控制住她,所以选择了毒|品——这又有什么错?   哦……钟朗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恍然大悟起来,可能她是觉得应该礼尚往来吧。   清欢手里剧本没看完就被抽走,迎面对上钟朗很正经的表情,她立刻正襟危坐,原以为钟朗要说些什么威胁的话,谁知道他张口就是:“你也可以那样对我。”   ……什么?   她一头雾水,分明是没听懂,钟朗就重复了一遍:“像我对你那样,对我。”   清欢:“……”   “你不高兴就是因为这个吧,觉得我欺负你了?”钟朗回想起前辈子也不觉得自己有哪里做错了,对他来说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把她锁的再隐蔽点安全点,这样她就不会和他人勾结逃走,更不会死在一个阴暗的小巷子里。他到现在还记得将她拼凑完整的模样,那种疼让他明白,如果能让清欢活过来,再见到活生生的他,他是可以让步的。   说完这一句他又走了,清欢从来跟不上他天马行空的思维,几分钟后钟朗回来了,说:“好了。”   好了?什么好了?   几乎没过多久,有人恭恭敬敬地送来一大箱东西,钟朗当着清欢的面拆开,跟她说:“你也可以把这些用在我身上。”   清欢的脸顿时涨的通红,里面那些东西她可熟了,前辈子钟朗最喜欢在她身上用的,各种折磨她的用具,但现在……   “怎么样都可以。”钟朗耸肩,前辈子他一直在想她到底为什么要离开他,现在他才意识到可能是她觉得不公平了,只有他玩她,那这次为了公平起见,也让她玩他好了。“把我关起来,鞭打我强|奸我性|虐我怎么都可以,如果你还觉得不够,我给你单独辟个地下室,到时候——”   清欢语速极快地打断他:“我才不!”她才不会做那种、那种把人的尊严踩在脚底下的事情!   “为什么?”钟朗奇怪地问她,“你不就是不满我那么对你吗?”   她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他的大脑回路原来跟常人不一样,清欢第一次知道。   “哦。”钟朗突然又懂了,“还是你想让我也去吸?那就不要了吧,十几岁的时候吸过,感觉没意思,戒了。”   把比登天还难的戒毒说得跟洗澡一样,对清欢而言无法原谅的痛苦,在钟朗看来都不算什么,那不是他玩剩下的,就是他认知中无伤大雅的游戏——清欢简直想剖开这个人的大脑看看里头到底都是些什么构造。“我不!”   “那你想怎样?”钟朗更加苦恼。“我不想生气,也不想让你生气。”他已经很努力在克制自己了,不去吓唬她也不去对她怎样,最值得骄傲的是晚上做的时候他都不用他最爱的那种姿势,一切以她的需求为准,她怎么还不满意呢?   “我、你……”清欢语无伦次,钟朗根本不怕什么折磨报复,他根本就是个疯子!   钟朗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又看看琳琅满目的箱子:“你真的不要吗?”语气里似乎还有可惜的意味,清欢猛地摇头:“不要!”   但钟朗喜欢这些玩意儿,所以舍不得丢,“那我先叫人收起来,以后用得着。”   听他这话简直毛骨悚然,什么叫以后用得着?谁用得着?怎么用?清欢不想问下去,她捏着手里的剧本,头一次感受到了灰暗与挫败,她甚至才知道钟朗是这样的人,剧本都快被她撕烂了,半晌才说得出话来:“我、我不想你管着我!”   钟朗掐住她的脸,软嫩细滑,比牛奶都白,他凑上去先亲了一口才慢吞吞地问:“那不行。”   “你……”   “前辈子你不喜欢我对待你的方式,我用了很多年才想明白这一点。”钟朗苦恼不已,“我很努力在改了,但是你一拒绝我不听我的话我就忍不住火大,你看,前两次在车里威胁你也不是我的本意,你要是肯乖乖陪我,什么事都没有的。”不仅会什么事都没有,甚至都可以骑到他头上撒野。   钟朗是个非常诡异的人,他不是男权主义者,也没有大男子主义,甚至不具备正常的价值观与人生观,这和先天性格有关,与后天的环境也分不开。钟家没有正常人,正常人在钟家是活不下去的,清欢不能理解这一点。越是反弹,他镇压的力度就越大,手段就越残酷,可是当你去质问他的时候,他却认为这是他采取的正常手段——不然呢?眼睁睁看着她离开?消失?说再见?   人都是有弱点的,他总能让她一辈子呆在自己身边,至于是害怕还是心甘情愿,那反倒不重要了。   如果不是前辈子的清欢死掉,如果不是前辈子剩下的那几十年让钟朗朦朦胧胧感觉到她厌恶的究竟是什么,他根本就不会改。   虽然这所谓的改……也没真正改多少就是了,但总算不是和前辈子一样,一言不合就进地下室。   尊严是什么,尊重是什么,钟朗不懂,他也没有。假使清欢安心留下再也不离开的代价是鞭打他调|教他或是将他曾经对她做的都来一遍,他也无所谓,对这样的人,肉|体上的报复不值一提,精神上更是困难,因为他什么都不怕,也什么都不在乎。自尊之类的东西,可能还不如吐出去的一口气重要。   但现在钟朗想留下跟自己观念完全不和仿佛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可结局似乎早就注定好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就算能够重来一次,就算有无数的理由可以解释,那都是没有用的,因为清欢再也不会爱他了。   ☆、第七十三碗汤(六)   第七十三碗汤(六)   重新活过一次后,清欢从来不敢去想前世,死前的那段记忆实在是太可怕,让她无法安心地继续生活,所以说她胆小也好,说她逃避也罢,她只想把这一世好好的过完。   可她没有想到,跟钟月的会面竟来得这么快。   前辈子她以出色的外表跟演技一炮而红,钟朗会看上她实在是让她觉得奇怪,无论如何,那男人看起来也不像是会关心娱乐圈的,但事实是他的确是找到了她并且一点点将她吞噬干净,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原来钟朗有个妹妹叫钟月,那个时候清欢正跟一个当红的男明星拍一部电影,电影放映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两人也一跃成为最受欢迎的荧屏情侣,而这恰恰让钟月不高兴了。   原因无他,就因为那个男明星是钟月当时的男朋友。真要说钟月多喜欢对方也不见得,她就是不高兴自己的东西被打上了别人的标签,即使这个“别人”并不知情。所以她才求着钟朗帮忙解决,可她哪里知道钟朗的解决竟然是把清欢给弄到手呢。   这一世清欢没有进演艺圈,也还没有拍过电影,因此钟月并不认识她,可看到她的第一眼露出的确实却是清欢熟悉的充满敌意的表情——清欢当时就愣了,前辈子钟月也这么看她,她还以为是那个男明星的缘故,毕竟后来机缘巧合他们还有过几次合作,但彼此之间除了工作之外连句多余的话都没说过。   上辈子还可以说有原因,可这辈子呢?   没等清欢反应过来,钟月就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奔向了钟朗:“哥!你在做什么啊,这些天我打你电话都没人接,要不是我找到这里来,你什么时候打算给我回个电话啊!”   虽然是指责,但声音娇滴滴软绵绵的,更像是在撒娇,也像是可爱的小奶猫轻轻挠了不负责任的主人一下,没什么怨怼,更多的是娇嗔。   钟朗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轻巧地横在彼此之间,让钟月来了个急刹车,然后眉头微微挑起,似笑非笑:“这些天没用手机。”   骗人!   对,就是骗人的,可就算是骗人的,就算钟朗连解释都解释的这么敷衍,敷衍的那么明显,钟月也还是一副天真可人的模样,仿佛完全听不出来。她被钟朗躲开,嘴巴微微嘟起,于是便显得十分可爱。   钟月是那种非常娇俏的长相,一看就是被捧在手心呵护的小公主,没吃过苦受过累的,眼睛明亮的叫人恍若看到了太阳,可这么一个小天使,钟朗却始终不为所动。   而且不知是不是清欢的错觉,她总觉得钟朗虽然在笑,但并不是真正的开心。   他真正开心是什么样子的?清欢努力想了想,才发觉自己根本想不起来。她心甘情愿跟钟朗在一起的时候,他的温柔体贴是伪装的,后来他翻脸露出真面目,她对他充满恐惧憎恶,怎么可能还去关心他的感受。   “哥哥怎么不用手机?这些天哥哥去哪里了呀,我到处找哥哥都找不着。”钟月眉眼弯弯,并不是在抱怨,只是在诉说自己对钟朗的真心,以此博得他的爱怜。   钟朗喝了口咖啡,对坐在客厅沙发上的清欢招招手:“过来。”   她不明所以的过去,看着他又喝了一口然后捏起她的下巴吻过来,咖啡有点烫,她下意识想躲开却不能,只得顺着钟朗的意思咽下去,然后涨红了一张脸,又被钟朗圈在怀里。   清欢有点弄不懂钟朗这是要做什么,在她的印象里这个男人从来不做对自己无利的事,可是在钟月面前这么亲密又有什么用?钟月又不是那些仰慕他的女人……   等等!   她不觉朝钟月看去,钟月脸上还是甜美的笑容,可眼神已经冷了下来,察觉到清欢的视线,她立刻更加甜蜜的笑起来,可那一瞬间锁看到的已经足够清欢确认自己的想法了。   就算钟月再怎么掩饰都是没有用的。   “哥哥,这位是……”最后还是钟月先开口。   钟朗轻笑,眉头微微一挑,“你未来嫂子。”   钟月的眼角狠狠一抽,普通人也许并不会在意这些微表情,但清欢前辈子是当演员的,她虽然有天赋,却并非科班出身,所以在演戏这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一遍又一遍地去看老戏骨们的影片,琢磨他们的每一个表情跟动作,钟月的变化当然逃不过她的眼睛。她只是不敢相信,钟月会喜欢钟朗。   他们是亲兄妹啊!   她感到心脏在砰砰跳,不管过去多久,她心底严格的道德标准都让她无法对钟朗的感情产生共鸣,此刻也是一样,察觉到钟月对钟朗非同一般对情感,清欢的第一反应是躲开——她惹不起他们,难道还躲不起吗?   哦……好像还真的躲不起。   那么,钟朗知道这件事吗?   清欢下意识抬头去看,钟朗对钟月的冷淡实在是太明显了,她再怎么搭话他都是懒洋洋的,兴致来了就说几个字,不然就是任由钟月唱独角戏。也亏钟月忍得住,她似乎完全感受不到钟朗对她的疏离。   “哥哥这几天不在,就是给我找嫂子去了吗?”钟月欣喜地笑,十分开心的样子:“真好,我一直想有个姐姐,嫂子,你以后可得跟哥哥一起疼我啊!”   清欢盯着她看,直勾勾的,钟朗捏了下她腰间的软肉,“妹妹跟你说话。”   她这才嗯了一声,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就觉得整个周围都染上了一层诡异的空气,她不信钟朗看不出她不喜欢钟月,那他为什么还要让她去应这声嫂子?   前辈子清欢对这对兄妹关切度不高,实在是钟朗本性暴露的太快,以为能够和平分手的清欢到最后才发现自己实在是太天真,钟朗就是一头野兽,他看中的猎物怎么也不会放手的。后来她实在是怕他,每天都沉浸在伤痛恐惧之中,整个人精神都险些崩溃,就别说是去观察这对兄妹怎么相处了。   而且前辈子她没多久就被钟朗藏了起来,根本没有见到钟月的机会,少少见到的几次也都迷迷糊糊的什么都记不住,他们两个究竟怎么相处,清欢真不知道。   但现在她感觉……钟朗似乎知道钟月的心思?   她不敢去揣测钟朗怎么想,因为怕他生气,更怕他生气的时候又来折腾自己,因此也只好做出一副天下太平的样子,好像也察觉不出此刻的氛围有多么尴尬。   “哥哥——”   钟月话没说完,钟朗就打断了她:“行了,人你也看过了,可以走了。”   冷漠的一点余地都不留。钟月很受伤,“哥——”   “我再说一遍。”他轻轻地掀起眼皮瞥她,如同在看地上的蝼蚁。“你可以走了。”   就算这人是自己的亲哥哥,钟月也不敢惹怒他,只好站起身,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临走的时候还不忘跟清欢打声招呼:“嫂子好好照顾我哥哥啊,我、我过几天再来看你们。”   她个儿娇小,离开的背影显得无比孤独,临别前的那一眼也充满哀怨悲伤,如果清欢不认识她,说不定也会去心疼她。   钟月走了,钟朗才眯起眼睛,打了个电话,他就说了一句话就挂掉了,清欢却为此睁大了眼:“你……”怎么会?!   “怎么?”钟朗放下电话,开始把玩她的手指。和前世被娇养的她比起来,这一世的手粗糙了一些,大概是因为一个人生活很辛苦的缘故,但没关系,以后都不会了。   “她是你妹妹……”   “妹妹?”钟朗嘲讽地笑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她是我妹妹,不想想我为什么要毁了她呢?”   清欢只听到他说了一句“我不想再看到她”,但怎么也没想到他是要毁了钟月。“我……”   “欠你的我都还你。”   “啊?”   钟朗看着她,微微笑了一下没再说话,他无意再去提起前辈子的事,更不想让她回想生前遭受了什么。大手揉了揉清欢的头,把她乌黑的头发弄得乱糟糟的然后轻笑,“快去梳头。”   等到她捂着脑袋跑了,钟朗的笑才慢慢消失,他随手拿起茶几上的烟,本来想要抽一根,火都点了才想起清欢对烟味很敏感,于是又把它摁熄,最后还是只有咖啡能让他胸口的烦闷少一点。   这些烦闷不是来自于对妹妹的绝情,而是来自于前辈子的自己。   钟家和普通人家不一样,钟家父不父子不子,没有一个正常人。钟月是钟朗同母异父的妹妹,是他那位高贵雍容的母亲的私生女。   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钟朗九岁,但他九岁的时候已经跟普通孩子不一样了,他更聪明,更优秀,也更加早熟。   ☆、第七十三碗汤(七)   第七十三碗汤(七)   他的母亲将这个小女孩带到钟家来,问他想不想要个妹妹。普通的小孩子也许会想,但钟朗可一点都不。他的第一反应是——要兄弟姐妹做什么,钟家是他一个人的。   所以他对着母亲露出笑容:“与其想方设法来骗我,母亲不如跟我说实话。”   母亲的表情顿时很难看,他们之间实在算不上多么亲密,也没什么感情。钟朗得知了这是自己同母异父的妹妹,才点头答应让她住进来——身上没有流钟家的血,钟家也不会分给她一个子儿。就像是养条狗养只猫一样,有什么区别?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妹妹特别喜欢黏着他,父亲得知母亲将私生女带来家顿时也提出将自己在外头的私生子带回来,在他看来这才公平,大家都在外头乱搞,凭什么你能我不能?   可钟朗一句话就让父亲打断了这个念头。他说:您尽可以带,只要不怕他们在这个家里活不过三天。   他说得出来就做得到。   父亲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没有能力也不长脑子,一辈子都活在祖父的阴影下,但钟朗和这个废物不同,他小小年纪就展现出了超乎常人的智商,可能钟月以为这是钟朗在保护她,可钟朗不过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母亲的私生女,和父亲的私生子,这可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钟月怎么长大的,钟朗一点都不关心,他每天有无数的课要上,无数的东西要学,可钟月却特别喜欢缠着他,缠的久了,钟朗虽然懒得理她,但到底也把她当成了自己所谓的“亲人”——虽然他对“亲人”这个词完全没有概念,但钟月总是在他耳边诉说,他也就默认了。   所以他觉得自己是个很称职的兄长,至少在物质上他从来没有亏欠过钟月,直到钟月二十岁那年来找他要他搞垮一个小明星。钟朗对做这种事不屑一顾,他不是正直也不是善良,这是强者对于欺辱弱者的不屑。   可这一切都在他看见清欢照片的时候变得面目全非。不管他怎么否认,他都得诚实面对自己的心——他想要这个女孩子。这跟养妹妹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钟朗在钟月身上花的功夫还没有他养的狗多,但他第一眼就想把清欢占为己有。   说什么给妹妹出气,那都是钟月自己的以为,他什么时候这么说过了?从头到尾,他所做的都是为了将清欢带到自己的身边。   但他生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中,注定了连爱一个人都那么病态。   他也不想装出一副温柔的模样,他也不想清欢爱上的是一个假象——可是不那样要怎么办?她绝对不会喜欢真实的钟朗,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发现被欺骗的清欢立刻提出了分手,这简直是点燃钟朗骨子里疯狂的导火线。他把这样一个,红的如日中天的国民女神关了起来,用尽一切力量让世人忘记她。你要问他为什么,原因也十分简单,希望这个人只属于他,不要再有任何人看见,知道,了解。完完全全的,就属于他。眼睛里看不到第二个人,心里也不会再去想,连灵魂都是他的痕迹。   想尽一切办法将她改造的结果,就是让她再也不会喜欢他,甚至只想要逃。钟朗都不记得她逃过多少次了,次数多的他统计不来,后来他甚至懒得去想为什么,她尽管跑好了,反正他总能找到她,抓到她,占有她。   她怎么可能逃得出他的手掌心呢?为数不多的几次他也一直看着她,让她在外面玩够了,再重新把人带回自己身边。也因此,当钟朗发现清欢真的不见了的时候,可以想象得到他有多么震怒。   她没有能力真的从他身边逃走,所以一定是有人不知死活地帮了她。不过钟朗想不到的是帮助清欢逃走的不是别人,竟然是钟月。虽然她不承认,虽然清欢自己都不知道,但钟朗仍然查了出来,他微笑地告诉钟月:你最好祈祷我把她完整无缺的带回来。   否则掉了一根头发,他都不让钟月好过。   你养的一条狗,有一天突然咬了你一口,这种时候要怎么办?   钟朗说完这句话,钟月顿时面如死灰。他顿时就知道不妙了,钟月绝不是什么纯真可爱的小天使,她那点心机手段在他看来无伤大雅,于是一直懒得管她,可老虎也会有打盹的时候。   这一次清欢终于真的不用再害怕了,而他也真的带不回她了。   或者说,带不回完整的她。   钟朗一辈子没有流过眼泪,他总是游刃有余的玩弄人心,暴躁无常的肆无忌惮的过着他凌驾于众人之上的生活。他爱上一个女人,也用这种不正常的病态的方式去爱她,将施加给她的痛苦当作玩乐,直到现在他失去她。   钟朗喜欢干净,他从来不让自己的手沾上一滴血,可这一次他亲自把她的尸体清洗干净,给她穿上寿衣,将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然后抱到了床上。   就算只剩下一副骨架,他也要留下她。   钟月的下场要比清欢凄惨一百万倍,也直到这时候钟朗才知道她心底那些可笑又愚蠢的想法。说什么喜欢他,她不过是个出身低贱的私生女,靠着他一时半会的怜悯有了今天这样的荣华富贵,可她就是这样回报他的?   清欢一定很怕疼,那钟月就得更疼。   而在一睁眼回到多年前的时候,钟朗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清欢,可得到的消息却是从来都没有这样一个演员,也不曾有人认识她。那会儿他大概就想到了,老天爷并不只垂青一人。   他找到她,别的什么都没做,甚至忘记了这辈子还有一个活着的钟月。   现在他看到钟月,才想起这个已经在自己记忆里消失了几十年的人,看着碍眼,但是前辈子怎样死,这辈子就得再死一次。   窗外的光线折射进房间,在地面上铺了一片,恰巧掩饰住了钟朗乌黑的令人不安的眼睛,如同一头蛰伏在黑暗中的兽,守护着自己的,也防备着别人的。   清欢梳完头钟朗就嚷嚷着饿了要她做饭,她从来都是一个人生活,父母早年离婚没人管她,在亲戚家被嫌弃惯了,早就孑然一身,因此练得一手好厨艺。她在半开放式厨房切菜煮饭的时候,钟朗就坐在后头的椅子上看她,眼睛盯着,仿佛看一百年也不会够。   怎么会够呢,喜欢的不要不要的。   “……你不要总是坐着。”清欢快被那两道视线烧穿了,“帮我削个土豆可不可以?”   “当然。”   可惜钟朗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削土豆。而且他在削土豆的时候还一心二用地看她,导致大拇指掀了个老大的口子,鲜血汩汩流出,清欢赶紧去找急救箱给他处理,心想早知道就随便他看好了,这样的话也不费这么多事。   钟朗看着她给自己清洗伤口,一点疼没感觉到,心里反倒甜丝丝的,他瞧着她因为低头露出的一段雪白的颈,忍不住低下头去亲了一下,把清欢吓得猛一抬头,磕到他的鼻子,瞬间两管鼻血就下来了。   钟朗伸手抹了一把,不太高兴的样子,他嫌恶地看着手上的血,清欢吓得连声道歉,被他握住肩膀:“别说话。”   大概是他积威甚深,清欢立刻闭上了嘴,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好一会儿才处理完毕。   削个土豆搞出这样的惨案来,这真是令人所料未及。   于是两人重新分工,清欢继续做饭,钟朗则回到椅子上继续看她。这回视线再隔应人清欢都装感觉不到,虽然他怎么看,她就当周围什么人都没有。   但炒菜的时候仍然忍不住去想:他竟然没有生气。   她以为他会的,有一次他难得带她出去,一个小孩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他一下,把手上的冰淇淋蹭了一点在钟朗的西装裤上,虽然他对小孩的父母说没关系,但清欢仍旧感觉得到他的冷意。   钟朗是不容许别人对他一点不好的,谁都不能让他受伤,所以刚才害得他流鼻血,清欢心都跳到嗓子眼儿了,她真的以为他会大发雷霆,然后再像上辈子那样对待自己。   可是并没有。   她机械化地且切着土豆丝,一遍又一遍地回想钟朗平日里对自己的方式和对别人的方式,然后她低下头,看向手里的菜刀,鬼使神差的歪了一寸,恰巧切在了食指上。   钻心的疼。   钟朗看到她动作不对就起身推开椅子大步跨过来,瞧见她手流血了张嘴就是一顿批评,可是清欢一抬头,眼里水汪汪的含着泪,他突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拉着她去找急救箱,像刚才她对待自己那样照顾她,然后把她摁到椅子上坐好,自己到案板前拿起菜刀笨拙的开始切菜——明明他的手也受伤了的。   清欢第一次无比清晰地认识到一个事实:钟朗他,好像真的真的很喜欢她。   ☆、第七十三碗汤(八)   第七十三碗汤(八)   在此之前,钟朗活了两辈子了都没做过饭,今天真算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清欢被他命令坐在椅子上看,不时的给点指导。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难的,这世界上就没有他掌握不了的技能。   所以,虽然今天这顿饭花的时间是往日的两倍还多,但最后端上桌的菜都是能吃的,有几道味道还特别棒。   清欢仔细地尝了尝,看了钟朗一眼,他也看着她,总觉得……眼神里似乎有点期盼的意味。于是她琢磨了下说:“……很好吃。”   下一秒钟朗的表情就显得愉悦几分,虽然手受伤了,虽然身上沾染到了油烟味,可是能听到这么一声很好吃,似乎也值了。   这件事导致钟朗的好心情一直持续,然后吃完饭他又提起了要清欢去演戏的事情,清欢从意识到钟朗很喜欢自己之后才开始去琢磨他到底是不是别有所图,可钟朗这个人是她看不懂的,所以她接过钟朗递过来的剧本先翻开,然后便微微睁大了眼睛。   “以前你拍过的那些,都没有必要再拍了。”钟朗看出她的讶异,所以这样说。她没必要活在过去,如果一切都按照前辈子的轨迹走,那么活这辈子又有什么意义呢?更何况时间改变,本该出现的她没有出现,有几部电影早就有了其它女主角——反响各不相同,因为没有人是她。“这个是我觉得不错的,你先看看有没有兴趣。”   清欢依言翻开,很快就被故事吸引了,然后她问钟朗:“这个……我怎么没有听说过?”怎么说前辈子和这辈子,除了自己的选择有所不同之外其它的事情应该是不变的,但这部电影她确实完全没有听过。   她还顺势翻了翻底页的班子,导演是国宝级的,男主角是蝉联三次桂冠的影帝,就连随便一个不起眼的角色都是老戏骨,这么一部电影,怎么……都轮不到她来演吧?   “很多东西都会变。”钟朗轻飘飘说了这么一句,他当然不会告诉她这是他用钱砸下来的,在钟朗的意识里,这世界上没有钱办不到的事情,如果有,那肯定是因为不够富有。   他这么说清欢也听不懂,她拿着剧本想了想,又问他:“……我真的可以去拍戏吗?你……不是不喜欢我做这份工作?”   “你喜欢不是?”钟朗对她摊了摊手,一副很好说话心情也很好的样子,愈发让清欢看不懂他了,也或许她从来都没有懂过。   不懂这个人的残忍冷酷,也不懂他的温柔专情。   “我是喜欢……”   “那就够了。”钟朗突然倾身,两人顿时靠的极近,他灼热的呼吸喷洒在她脸上,让清欢心底发慌。那双黑色的眼睛似乎能够看到她的灵魂深处,让她有许许多多说不出的话从此变成了尘埃,被碾碎,被吹熄,消失不见。“你喜欢就够了。”   他当然是想把她关起来,再跟前辈子一样,只让她看自己,只让她拥有自己,可前辈子是什么样的结局呢?他得到了什么呢?那短短几年的相处时间实在是太短暂了,他越是想要牢牢抓住,就越是容易失去。有个成语不是叫欲擒故纵,他才不是想通了要放手了,他只是在实验另外一种方法,看能不能让她心甘情愿地留在自己身边,就算偶尔放出手中的线,她这只小风筝也会飞回来。   那才是他想要的。   清欢似乎能从钟朗的眼神中看到他想表达的,这个男人在伪装成温柔绅士的时候甜言蜜语像是不要钱的往外说,什么鬼话都是信口拈来,可是当他在她面前表现出真实的自我时,反倒什么都不愿说了。   她好像又了解了他一点,这一面的钟朗也不是那么难以接近,于是心底的恐惧轻了些,清欢才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有试过用另外一种方式和他相处。   明明知道自己逃不走,明明知道自己只能属于他,明明知道这个人永远都不会放手,所以她内心充满恐惧,只想逃脱只想挣开,选择了硬碰硬的结果前辈子已经显现出来了。钟朗不是会吃硬的人,她如果反抗,他只会更加强力的镇压。   可是……如果她换一种方式呢?如果她不再跟他针锋相对不再对他咒骂诅咒,是不是最后的结果也会不一样?   于是清欢破天荒的,慢慢地抬起一只手,摸了摸钟朗的脸。   他长得可真好看,专注地凝视一个人的时候漆黑的眼睛似乎能将人镌刻在其中,这让清欢再一次觉得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她的确是美,可只有美丽有什么用?美丽早晚会老去,能够吸引钟朗的,她身上的那种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钟朗也被清欢的抚摸吓了一大跳,他可以对清欢上下其手亲亲抱抱甚至做些不能描述的事,那是一点都不带脸红的,可是当她主动靠近自己的时候,怎么说呢,用一个比喻的话,大概就是沐浴着明媚的春光,有微风轻轻拂过面颊。   她几乎没用什么力气,只是贴着,然后摩挲了两下,但却有一股酥麻感从尾椎往上升腾,连着整个大脑都开始无法思考。钟朗盯着清欢看,面无表情的,前辈子他惩罚她想逃走的时候不知用过多少种方法,其中不乏让她主动来亲吻讨好,可是没有哪一次比得上这样的轻柔。   清欢看他冷冰冰地瞧着自己,顿时吓了一跳,赶紧收回手,结果却被钟朗捉住,又贴到了脸上,还要求说:“再摸一下。”   她只好再蹭了蹭,钟朗眯起眼睛,突然把她扑倒在了沙发上,两人之间的气氛变成一种非常诡异的感觉。明明什么都做过了,再羞耻再亲密的都彼此分享过,可这一刻竟然就因为这么简单的触碰,双方都感到有些尴尬。清欢是尴尬自己不经过大脑的举动,钟朗则是……他硬了。   清欢也感觉到他身体上的反应,下意识拒绝:“刚吃完饭,不行……”   “正好运动一下,有助于消化。”钟朗懒得再去想那种感觉是为什么,想做就做,直接把人抱了起来,“电影马上就开拍了,到时候你没有时间陪我,先喂饱我再说。”   “等、等一下——”清欢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又没说我会拍……”   “你当然会。”钟朗低头亲了她一下。“你绝对会。”   清欢都没来得及问他为什么这么笃定,嘴巴就被堵住,再说不出一个字来。   后来钟朗果然说话算话,第二天就派人送她去片场。也就是说她连试镜都不需要,过去就是女主角。这让清欢有点紧张,前辈子她虽然也一炮而红拿了影后,但那是凭借自己实力的,而且在得到第一个女主角前她试镜就试了几十次,被拒绝过很多次,能得到那次机会真的可以说是老天保佑。   曾经靠实力努力吃饭的人突然有一天开始走后门了,这种感觉真的是……不言而喻。   清欢知道钟朗有钱有势,但这个人从来都只想用他的权势占有她困住她,像是这样给她拍电影……天哪,她都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了。   钟朗看她呆呆地出神,忍不住就打量起她来。今天的清欢穿了条嫩黄色的长裙,显得身段纤细如柳,可钟朗知道这条漂亮的裙子下藏着怎样一副美丽的身体,她大可将她的温柔努力与他人分享,使得自己光芒万丈,但她的哭泣软弱,却只会属于他。   清欢被他盯的没法装作无动于衷,只好伸手去遮钟朗的眼,低低地说:“你不要总是看着我……”   “看一下怎么了。”钟朗理直气壮的。“我每天晚上都看。”   清欢脸红了一下,朝窗外看当作自己什么都没听到。   好在这人还知道避嫌,只把她带给导演介绍一下,没有一直跟着,不然有他看着清欢绝对什么都演不好。   她要演的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非常非常普通的故事,普通的很有可能就在你的周围发生,可清欢刚看剧本的时候就知道如果能够拍的好,那么绝对是一部十分优秀的电影。就像是大象无形,往往最普通的最感染人。   但是因为自己是走后门进来的,见到导演的时候她有点心虚。   前辈子她也跟这位大导合作过,但那会儿她已经是当红的新晋影后了,刚刚拿过奖杯,年轻,也有实力,人人看在眼里,即使演了大导演的女主角也有底气,现在……清欢努力告诉自己不要去想。   让她惊讶的是导演看到钟朗顿时笑成了一朵花,这位可是出了名的不为五斗米折腰,因为版权问题敢跟国家叫板的,从来都是不苟言笑一脸冷肃的样子,可现在笑得跟个哈士奇似的,不苟言笑一脸冷肃的人变成了钟朗。   ☆、第七十三碗汤(九)   第七十八碗汤(九)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不假吧。”趁着导演跟旁人说话的功夫,钟朗侧过头来跟清欢说。   “……”她还能说什么呢。   本来她以为钟朗会留在片场一直看着她的,可钟朗却捏了把她的脸让她好好工作,然后竟然就走了!惊讶的清欢忍不住开口:“你……”   “嗯?”他回头,嘴角一扬,“你想我留下来?”   开玩笑,当然不想。于是清欢拨浪鼓摇头,摇头了又觉得自己这样简直是在作死,万一他改变主意该怎么办?还没等她想好怎么补救,钟朗就走了回来,摸了摸她的头:“晚上我来接你。”   他能让她继续工作,也能不时时刻刻看着她,但不能忍受晚上睡觉的时候怀里是空荡荡的。他跟一具白骨睡了几十年,如今这个人真的活了,他没法再失去。   “好。”   钟朗得到她的首肯,转身走了,清欢看着他的背影,呆呆地站在原地,她心底有种呼之欲出的想法,那么清晰,可是她却仍然不太想要去挖掘——也许挖掘后,她就不再是从前的自己了。   是想要去了解钟朗陪伴钟朗,还是想要一如既往的怨恨钟朗惧怕钟朗?清欢不知道,她竟然分不清楚哪一种选择更加可怕。   她当然是不爱他的,她早就不爱了。   可她也没有再爱上其它人。   如果钟朗一直都是那个温柔的假象,如果她一直没有发现事实的真相,那么她肯定会非常爱他,绝不会再去喜欢别人。但事实上钟朗并不是她以为的那个温和儒雅的男人,他骨子里是豺狼是毒蛇,是不顾一切的毁天灭地的疯狂,这跟她的追求完全不同。可是。   可是。   可是什么?   清欢没有再往下想,因为导演已经招呼她开拍了。   虽然有大把大把的钞票赚,可导演仍旧很爱惜自己的羽毛,钱他喜欢,好的电影好的演员他也喜欢,因此在刚接到钟朗的邀请时他是拒绝的,直到钟朗把价钱抬到了一个天文数字,不爱名利的导演也……沦陷了。他垂死挣扎着提出自己的要求,如果女主角让他不满意,那他就不拍了,而且钱也不退。   说完他忐忑等了好久,差点以为自己要被封杀了,才听到一声淡淡的嗯。   这么有自信?   他一直琢磨着女主角会是谁,这事儿他看多了,投资商嘛,塞进来的不是没演技的花瓶就是整容脸的网红,其实接了这个电影导演就后悔了,万一晚节不保可咋整?   但他万万没想到钟先生比他想象的更加疯狂,他不是塞进来一个花瓶或者网红,他根本就是在玩啊!送来一个、一个连表演课都没有上过的姑娘?!   刚见到清欢第一眼,导演的想法是这姑娘好看,真好看,看外表气质形象都非常好,可一问,好嘛,不是科班出身,也没有表演经验!   清欢哪能告诉他我前辈子拍过很多戏拿过好几个影后还做过您的女主角,那会儿您还在媒体面前夸我是实力和天赋具备的女演员呢……但重生这回事,说出来她担心自己被抓去解剖。事到如今也只有让事实说话了,她再怎么说都不好使,导演都会觉得她是在诓他。   钟朗那人……   本来抱着破罐破摔心情的导演,在看到第一幕的时候眼睛顿时为之一亮!面对老戏骨毫不逊色,入镜角度完美,长得上镜就更不说了,主要是演技真的好!   这真的是没演过戏的素人?怎么看着比老戏骨还老戏骨啊?一点怯场都没有的,他想象中最好的也不过如此呀!   本来还有几分颓唐的导演瞬间活了!他从椅子上跳起来,如同打了狗血一般全身心地投入到电影拍摄中。   中午清欢跟着剧组吃盒饭,让她吃惊的是钟朗真的没有来,也没有派人看着她……应该没有吧?前辈子她逃走过好几次,后来才知道一直有人跟着她的,这一世倒是不知跟原来一不一样。   直到一天的戏结束,导演说了大家辛苦了,她才看到伫立在不远处的钟朗。他站在门边,一半沐浴在光线下,一半隐逸在黑暗中。这么人,人声鼎沸,可清欢却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无比安静,他对她招了招手,她就走了过去,随后被握住手,导演余光看见钟朗,连忙欢快地跑过来,对着就是一顿夸,夸的清欢都不好意思了,感觉像是上小学考了双百班主任对着家长夸赞自己的样子。   “……闭嘴。”钟朗不胜其烦。“这还用你说。”她当然是最好的。   导演被怼了也不生气,他有预感这部电影会成为超越自己之前所有作品的一部!艺术家是不甘心停留在过去的,他们想要超越的永远只有自己。   钟朗搂着清欢的肩膀,见她穿的不多,就把西装外套给她披上了,清欢闻到一阵淡淡的烟味,想来他是又抽了烟,其实这烟味非常淡,钟朗估计是来了好一会儿了,只是她没注意到,所以烟味早消散的差不多了,可是她突然咳了几声,有几分真实,也有几分故意。   钟朗皱了下眉,撒手离她远了几步,清欢朝他看,他才说:“刚才我抽烟了。”   他是有烟瘾的,尤其是前辈子没了她,只有烟酒能让他的日子好过一点,这么多年的习惯哪里是轻易就能断绝的,能忍住在家里一根不抽已经是钟朗的极限。   “不要抽了吧?”清欢试探着说,“对你身体不好,对我也不好。”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我不爱闻烟味儿。”   “我知道。”他跟她并肩往前走,月光洒在地上,将夜晚照耀的如同白昼,一阵阵凉风吹过来,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他们之间悄悄地发生改变,“以后都不抽了。”   “真的吗?”她又问。   “嗯。”   清欢低下头,看着地上两个人的影子先是变长——又变短,然后再也瞧不见,感觉月光侵蚀自己露在外头的皮肤,有一丝丝清凉,也有一丝丝迷醉,这样的夜晚太容易让人变得软弱。“我饿了。”   她晚上没怎么吃,主要是盒饭太油腻,她的肠胃有点受不了。   “给你准备了蛋糕。”   到了车里,钟朗拿出一个包装的很漂亮的小盒子,里面是一块精巧甜蜜的草莓蛋糕,小小的一块,刚好可以垫肚子又不至于吃不下别的。清欢一口一口吃着,竟然也有了一种我们俩也能这样和平相处的感觉。   她吸了吸鼻子,吃了一大半,剩下的没吃完钟朗也没有嫌弃地全部吞掉,然后离她有点远,今天也没动手动脚的,可能是顾忌她刚才说的闻着烟味不好受的话。   回到家他去煮面,清欢坐在椅子上摩挲着自己昨天受伤的手指,隐约间察觉到了有些自己无法控制的事情在朝一个方向飞奔而去,拉不回来。   吃完面洗澡睡觉,累了一天她什么话都不想说,什么事都不想做。就在她马上就要睡着,神智已经模糊的时候,却听到钟朗低沉的声音:“累不累?”   “累……”   “虽然累,但是很喜欢,是么?”   “嗯……”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她喜欢这份工作,热爱这份工作,并以此为荣,将它视为自己的荣耀与梦想。   钟朗轻轻笑了一下,又说了句什么,清欢没听太清楚,毕竟她很困,大概……是“喜欢就好”这样的话吧。   应该……是吧。   电影的拍摄并不轻松,虽然没什么动作戏,也不怎么危险,但导演的高标准高要求让所有人除了清欢以外都苦不堪言。从一开始认为这个空降女主角会毁了这部电影,到所有人都被导演搞得崩溃只有她一个能完美完成导演的要求,清欢再也不是众人眼中的花瓶了。就算是不一样的时间,不一样的地点,不一样的人,她的实力与刻苦也都有目共睹。   这样的人如果不成功的话,那么还有谁能成功呢?   电影拍摄完毕那天清欢感觉到肩膀上的担子被卸下,趁着杀青宴,她凑到导演耳边问了一句,酒酣耳热的导演没多想就告诉了她这部电影钟朗投资了多少钱,那个数字把清欢吓得手里的筷子都没拿稳,她眼角一抽,生平头一次认识到钟朗这人还真是不把钱当回事。   真的这么重要吗?这一世的她,这一世她的梦想?   钟朗接她回家路上就发觉她不对劲,眼神怪怪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怎么?”   清欢听他问,扭头看他,有点纠结地问一句:“你觉得这部电影能卖得好吗?”   钟朗今天自己开车,听她问还以为她是担心票房,“当然。”就算卖得不好,他也能买好。   谁叫他什么都不多,就是钱多。   清欢没听出他的言下之意,又问:“那……你拿到的分成,能赚得回来吗?”看他好像没明白就补充了一句:“就是你给导演出的价格。”   钟朗眼神带笑:“担心我没钱?”   “不是。”她否认的太快,反倒显得心虚。   ☆、第七十三碗汤(十)   第七十三碗汤(十)   “放心好了,钱这种东西,我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清欢无话可说。   接下来的时间她就空闲了下来,钟朗允许她继续做演员这份职业,可是好像并没有完全把自由还给她的意思。从钟朗的言行举止中清欢也逐渐琢磨出来一个味儿,也许他是在循序渐进的试探,就和前辈子两人相爱时一样,一点点慢慢来,给彼此最舒服的底线。   意识到这个的清欢起初并不相信,经过时间的沉淀她才敢确定这是真的,她的感觉没有出错。钟朗没有要把她关起来的意思,甚至还会主动带她出门。有时候是去吃一顿烛光晚餐,有时候是去购物,有时候甚至是去游乐园——被他带去游乐园的清欢整个人都惊呆了,她还真没来过这种地方,拍戏的时候除外。   前辈子她孑然一身,没有多余的钱来这种地方玩,后来知名度高了,也不能随心所欲的玩,可这一次,电影没有上映,没有人认识她,没有人知道她,就算有人盯着她多看几眼也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就好像……她和这世界上每一个普通人一样,简简单单,平平安安。   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吵得很凶,后来干脆利落的离了婚,她就成了被各家亲戚踢来踢去的皮球。没有人愿意要她,也没有人想要她,这对儿童时期的清欢来说是一种深刻的创伤,也直接导致了她最梦想的就是找到一个温柔的男人组成家庭。她不止一次想过,如果自己为人父母,绝对不会像她的双亲那样不负责任。   她不知道家是什么样的,她只在电视电影中见过各式各样的家庭,清欢的理想模式无外乎就那么几种——而伪装成绅士的钟朗简直完美。   事到如今她都不懂钟朗当初是怎么演的那么好的,就算是她这个影后也看不出一丝表演的痕迹,如果不是钟月露了馅,她说不定真的会被钟朗骗一辈子。   钟朗太危险,也太遥远,她想要的是个老实忠厚的男人,可是钟朗……怎么都跟这四个字不沾边吧。   但是还有什么办法呢,这一世她根本逃不掉,与其说她怨恨钟朗,倒不如说她最怨恨钟朗毁灭了她拥有一个家的希望,这一点清欢想了很久才明白。   坐在游乐园的长椅上,清欢晃着双脚看钟朗去卖冰淇淋的小丑面前买,他平时基本不带现金,今天倒是准备的充分,看起来是早有图谋。天气还是有点热,这样的天吃一个冰淇淋简直是莫大的享受。   不过人有点多,要买好估计得一会儿。清欢看了看四周,考虑了下自己拔腿逃走成功脱身的可能性有多大。五秒钟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算了还是不要作死了,钟朗好不容易正常了一点,她敢保证,如果她真的跑,他会立刻变成前世的钟朗,这一次说不定会把她的腿给打断,然后让她再也跑不了。   可如果顺着他的话,他对她是言听计从的。   真的那么重要么?她之于钟朗?   眼角余光看见几个青涩的看起来像是大学生的男孩子组团走在一起,有几个还正在看她,那种眼神清欢太熟悉了,她深知自己有副好相貌,但是搭讪?钟朗会抓狂的。   没等她想好怎么拒绝即将到来的搭讪,那几个大学生突然被冲散了,虽然很快,但清欢仍旧在冲散他们的人里头看见了几个眼熟的。   她就知道,刚才她幸好没想跑。钟朗就算后脑勺没长眼睛,也有数不清的人盯着她。清欢有点庆幸,又有点遗憾,实在是这段时间钟朗对她太宽容太温顺了,让她忍不住想要一再试探,在这个人心里,自己究竟占据着什么样的位置。他的底线在哪里?她要怎么做才会把他激怒?如果激怒了,他会像前世那样再一次蛮横的将她占为己有吗?   在一起的时间越久,清欢越是好奇。   钟朗排了五分钟的队总算是买好了冰淇淋,太阳太大了,他离清欢坐的地方还有点远,于是他把帽子拿下来遮住,快速奔到她身边。不可否认,买完冰淇淋回头发现她还乖乖坐在原地,这让钟朗心情大好。   今天是想带她出来玩,弥补一下前世自己从来没做过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是想要试探她一下,看她会不会趁机逃走。为了以防万一,他早在四周安插了人,绝不给她逃掉的机会。   还好她没有动那种念头。   “给你。”   清欢接过冰淇淋,说了声谢谢,挖了一口含进嘴里,立刻满足地喟叹出声,这种天气就是要吃冰淇淋呀,她都要忘了不用战战兢兢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了。可是这样的日子并不会长久,等到电影上映,她仍然会成为那个光芒万丈的影后,这是她的实力,也是未来的必然。到那会儿,就不会再有到游乐园玩还当众吃冰淇淋的可能了。   “好吃吗?”   “好吃。”   钟朗盯着她手里的香草冰淇淋几秒,又低头看了下自己的牛奶冰淇淋,怎么都觉得她的比较好吃。“给我吃一口。”   清欢眨眨眼,很有分享精神地递过去,他咬了一口评价说:“一般。”   就是普通的冰淇淋而已,还想要怎样好吃啊,清欢瞄他一眼,看到钟朗突然盯着某个方向失神。她跟着看过去,才瞧见是一对穿着情侣t恤的年轻情侣,此刻正在甜蜜的分享一只冰淇淋。   钟朗盯着看了很久,久到他自己的都化了,才皱着眉头站起身,清欢还以为他要干什么,结果他是又排了五分钟的队重新买了一只回来,然后自己咬一口,送到她面前:“你吃。”   可是她刚吃过一只,不想再吃了……面对钟朗执着的目光,清欢小小咬了一口,然后钟朗一口,她再一口,其实她就是意思意思的舔了一下,基本上还是被钟朗吃掉了。   接下来钟朗就学会了,买吃的只买一份两人分着吃,还必须你一口我一口,谁都不能多咬。清欢一直认为他是非常聪明非常令人恐惧的男人,可这种举动怎么看都……很蠢吧?   一人一半,感情才不会散。钟朗很确定自己刚才听到那对小情侣聊天的时候这么说的。   他跟清欢之间为数不多的感情是在前辈子,在她还没有发觉他的不对劲之前。她无法接受不正常的他,于是造就了更疯狂的偏执。正常人是什么样子的?钟朗哪里知道。他跟在祖父身边长大,祖父就是这样教他的,你有这个实力,那么你喜欢的,就不要放手,不择手段也要握在手里,绝不假手他人。   结果那对说了感情不会散的情侣还没到一小时,就在摩天轮前面开始吵架,围观的人还比较多,女孩子委屈地蹲在地上哭,一边哭一边口齿不清地说着什么,男孩子好像很生气的样子,双手环胸低头看她,并不打算去哄:“你能不能不要这么任性?学姐打电话来就是找我帮个忙——”   “那她怎么不找别人?星期天干什么找你?你们什么关系?!”女孩子气得涕泪纵横。   男孩子也气:“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她刚才打电话来就是说上次到我们社团来忘记东西了让我下次见到她的时候还给她!”   女孩子不依不挠:“她大可自己去拿,凭什么要你给她送?我看你们两个就是有见不得人的关系!”   刚才还甜甜蜜蜜的,怎么一转眼……就翻脸了?钟朗神情冷淡,面无表情。他弄不懂这两人究竟在吵什么无聊的问题,但是他想了一下,清欢从来没有这样跟他说过话,固然有她性格温柔的因素在,但更多的却是怕他,这个女孩就不怕她的男朋友。   如果清欢也这样对着自己大吼大叫要他不给别的女人送东西的话……钟朗幻想了一下清欢眼泪鼻涕都下来指着他哭诉的模样,嘴角微微勾起,生气应该也挺可爱的。   他没打算再看,可女孩哭得太伤心,男孩到底是绷不住了,蹲下去拍她的肩先服软:“好啦好啦不要哭了,我这就打电话叫她自己拿行不行?”   “为什么要你打电话?”女孩子吸鼻子,“社团不是还有其它负责人么!”   “好好好,我让别人打,你别哭了,你让我做什么都行,都是我错了好不好?”   女孩子果然不哭了,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那你陪我坐摩天轮。”   男孩脸色一白:“我恐高……”话没说完看到女朋友又要哭了,顿时什么也顾不上,“一次,就坐一次,求你了。”   女孩子扑哧一下笑出来,男孩捏她的脸糗她:“又哭又笑,真不害臊。”   害得女孩不好意思地狠捶了他一下,两人吵得快和好的也快,这就手拉手去买票了,隐隐还能听到女孩子说:“……听说情侣坐到摩天轮的顶点时接吻能永恒。”   ☆、第七十三碗汤(十一)   第七十三碗汤(十一)   ……不管能不能永恒,清欢反正是这辈子都不想再坐摩天轮了。开什么玩笑,在顶点的时候接吻,这种高难度的动作是一般人能完成的吗?偏偏钟朗好像一根筋,所以他们足足坐了七次才勉强在最高点的时候接了个蜻蜓点水的吻。   下来时清欢腿都软了,基本是挂在钟朗身上,钟朗半扶半抱着她,一边皱着眉:“时间应该再久点。”   “不要再坐了……我路都走不了了。”她一直以为自己不恐高的,前辈子拍戏吊过很多次威亚,但生平第一次如此眷恋脚踏实地的感觉。   钟朗突然松开她,在她面前蹲下来,“上来。”   清欢看了看四周,有很多人,“不好吧……”   “快点。”   钟朗语气一硬清欢就软,她扁扁嘴趴了上去,双手揽着钟朗的脖子,“我想回家了。”   在清欢看不到的地方,钟朗的嘴角微微勾起,“家”。   他喜欢这个字,也喜欢她这么称呼两人共同住的地方。   可是他仍然残酷无情地拒绝了清欢回家的请求:“玩完那个再走。”他在来这个游乐园之前做过功课,听说前面那地儿位列十大情侣必经之地前三,不进去怎么能行?   清欢抬头一瞧,“鬼屋”两个明晃晃的大字横在那儿,她觉得眼前一黑,“你……”   “当演员避免不了什么类型的戏都要拍,恐怖片也是。”   ……事实上清欢前辈子拍过商业片文艺片战争片警匪片古装片时尚片等等等等,就是没拍过恐怖片。   她的嘴角微微抽了一下,总算是看出钟朗今天是铁了心要跟她一起学习如何做一对称职对情侣了,虽然这学习太拙劣让她没眼看,但是……算了,他开心就好。   希望待会他别失望。   四十分钟后,钟朗英俊的脸上表情很难看。原因无他,他背上的这个女人根本不怕里头那些东西,甚至还对着人家品头论足,说这里有bug那里演的不行还有一个眼睛里没有内容……   “……你以前为什么不拍恐怖片?”   清欢在他背上心情很好,摆了他一道能不好么,前世今生加起来也是第一次看到钟朗哑巴吃黄连的样子。“哦,因为都太假了,一点都不吓人。”吓不到演员的恐怖片算什么恐怖片啊,鬼都是假的。   钟朗气得说不出话,闷声不吭把她朝门口背,天气有点热,清欢在他背上撑着太阳伞,两条雪白的小腿随着他走动一晃一晃的,笑呵呵的很开心。“今天是我第一次来游乐园玩,我小时候经常听到同学说跟爸爸妈妈来这里玩,一直很想来的,谢谢你。”   钟朗沉默了两秒,嗯了一声。清欢大胆地伸手捏捏他的耳朵,感觉到他的身体突然变得僵硬,然后小声问他:“你以后还会欺负我吗?”   钟朗没接话,因为他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样的欺负。   清欢想他可能也不明白,她早该知道自己不能高估钟朗的情商,这个男人只有在伪装的时候才特别机敏,真正的面目根本就是情商为零。“就是像以前那样对我。”   “你要走,我才那样。”钟朗忘不掉他们决裂的那一夜,他捧着细心包扎的玫瑰花去找她,结果却被她赶了出来,她什么伤人的话都说了,他脑子一阵发黑,破罐子破摔的想,既然你看穿了,那我也就不装了,我想怎样就怎样,我根本没有必要装成一个好人,反正你也不会喜欢。   他就应该像是祖父教导的那样,不择手段,只要达到目的就可以。   清欢也想过自己说的话是□□,前世他们都做错了,她那么喜欢他,却没有办法接受他不正常的一面,他也很喜欢她,却不知道尊重和理解是什么,大概这就是阴差阳错,于是导致谁都不肯相让,一个咬紧了牙不肯屈服只想逃走,另一个为了挽留变得激进偏执,也许她再宽容一点,就会是不一样的结局。   钟朗是成年人,但是他的灵魂有一部分是缺失的,他跟她一样,在某种方面,都是不够完整的人。钟朗会喜欢她,是不是也因为他感觉到了彼此的共同点在互相吸引呢?   两个残缺的半圆,只有共享才是圆满,如果只想着掠夺与霸占,无论如何都得不到结局。   “那我以后不走了,你就不欺负我了吗?”清欢问他,“就算我再说一些不好听的话,你也不会把我关起来?”   钟朗考虑了两秒:“那得看是什么话吧。”   清欢:“……可是你看刚才那对男女朋友,人家就不是这样的。”只有你才会斤斤计较,好像谁喜欢的多一点谁表达的明显一点就会吃大亏。   “……那行吧。”钟朗人性化的叹了口气,“只要不说分手,随便你怎么样了。”   他仔细想想,让她爬到他头顶也不是不行,只要不分手,一切好商量。他再也不想几十年抱着一具白骨入眠,日日夜夜折磨自己,烟酒毒|品都不能麻醉那种难受,想见她想的要疯掉,可白骨永远不会给他回应。   钟朗知道自己要死的时候,让人将自己和白骨化为灰烬交织在一起,然后埋葬。可谁知道一睁眼却回到了过去,他满心的快活,却在得知她宁愿放弃梦想也不肯再与自己相遇时变得阴暗无比。   清欢又捏捏钟朗的耳朵,“说话算话吗?”   “当然。”   她笑了笑,嘴上说可没有用,得做得到才行。   于是钟朗发现她越来越没大没小了,简直不把他放在眼里,明明没有来姨妈却不肯跟他同床,就因为他身上沾了点烟味要罚他面壁思过一晚上,开什么玩笑,她是活腻了吗?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瞪眼,她就吸着鼻子带着哭腔指控他出尔反尔根本就是哄她,气得钟朗面壁的时候踢了墙好几脚,结果被清欢认为态度不够端正所以多加一小时,最可气的是她还把他关在放着热水的浴室里,自己却在外面吹着冷气吃冰镇水果看电视!   一想反抗她就拿前辈子的事来压他,然后理亏词穷心虚的钟朗只得一声不吭。   他说不喜欢毛茸茸的动物,她就养了只猫,后来更过分的带回来一条蠢狗;他晚上想抱着她睡她却嫌他黏人把他踢到地上;最可气的是他过生日的时候要她陪着结果她却私自接了一部戏不在家!   不就是红了么!不就是一部电影拿了影后么!不就是邀约不断被称为最有天赋的女演员么!不就是、不就是仗着他听她话?!钟朗盯着桌子上的蛋糕气得心肝脾肺肾一起疼,早上人还在家,晚上回来就没了,什么戏都能比他过生日重要?她生日时许愿他喊那条蠢狗大哥他都照做了,现在她嚣张到这种地步,连家都不回,一声不吭就跑了?!   他就是给她太多自由了!等到这次回来一定要禁足一年!   ……还是半年吧。   好像……半年也有点多的样子。   要不三个月?   一个月。   半个月。   ……算了,还是到床上把场子找回来。   钟朗一个人吃了一整个蛋糕,屋子里空空荡荡的,他们现在就住在一开始的那个公寓,清欢很喜欢这里,钟朗也就把这里当成了“家”,平常热热闹闹的,今天晚上只有他一人在,蠢猫蠢狗都怕他,不敢来招惹他,所以他一个人吃完蛋糕连灯也没开,就坐在客厅发呆。   他忍不住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对她太放心了,为了赎罪,他不仅对她言听计从,还把名下的所有产业改成了她的名字,现在她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又富可敌国,他就是给她打工上班的,她会不会还在记仇?不然怎么解释好几年了都不肯答应结婚?   越想越后悔,悔不当初,悔的肠子都青了。现在他浑身上下现金不到五百块,卡都是她给的副卡,虽说人人尊称一声钟少但人人都知道钟少是个妻管严,他什么时候成妻管严了?他明明——很有威严的!   就在钟朗胡思乱想的时候,客厅的灯突然开了,把他吓了一跳,“你、你怎么在这儿!?”   清欢当然没有忘记他的生日,拍戏什么的也就是骗他玩儿,在一起久了她才发现钟朗很好玩的,明明那么狡诈阴狠的人,有时候却一根筋的要命,她说什么他都信。“我一直在啊,是你没有进卧室看。”   因为她把便笺放在客厅的茶几上,就贴在蛋糕盒子上头,表明自己亲手给他做了个蛋糕赔罪,等到拍完戏回来再说。   钟朗气结,简直想揍她,结果她却笑眯眯地凑了过来,在他唇角印了一个吻,难得温柔起来,“好啦,送你个生日礼物。”   下一秒,钟朗手里被塞了张纸,他先外强中干的瞪了清欢一眼,低头一看,彻底傻了。   “孩子都有了,钟少,也该娶我了吧?”   当然,前辈子那笔账,还没算完。   ☆、第七十四碗汤(一)   第七十四碗汤(一)   【她本应在那一场浩劫中死亡,从此同他无缘】   【而他一统江山后,变得嗜血残暴,冷酷无情,孑然一身。】   阿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有这个胆子。昨天夜里发生了大事,陛下驾崩,还没有等到他们回过神,九皇子已经率领了御林军将太子府重重包围,用的理由是“太子谋害陛下,其罪当诛,特奉命前来抄杀太子府”。阿丑只是个厨房的粗使侍女,因为长得丑被人叫做阿丑,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但好处就是抄杀的名单上没有她的名字,她身形瘦小,为了活命钻进了灶膛里,这才躲过一劫。   九皇子的兵马离去后她也没敢轻举妄动,也不知道在灶膛里藏了多久,阿丑才费劲地爬出来,立刻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当时御林军诛杀太子府诸人的时候她正巧在帮忙洗菜,听到了动静别人都出去看,唯独她心下慌乱,尤其是她天生嗅觉灵敏,早已闻到空气中散发出的鲜血气息,竟立刻爬入灶膛藏身,出来时虽然满身灰烬,但好在是保住了一条命。   这条命很贱,但她很爱惜。   她本来想要直接离开的,因为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九皇子很有可能再带着人来搜一趟。先前她藏在厨房,还能听见外头下人们的求饶哭泣声,以及九皇子低沉的笑。   虽然很轻很轻,但阿丑确信自己听得很清楚。   她哆嗦了一下,那位九皇子,她是没有福气碰到的,只隔着亭子远远瞧过一眼,也知道他同自家殿下手足情深,可若真是手足情深,怎会命人去将殿下找到,死生不论?阿丑虽不聪明,却也不是真的傻子,她听说了陛下驾崩之事,想来是为了那个位子。这样想的话,殿下是否真的毒杀陛下都值得怀疑。   陛下若是驾崩,这皇位早晚都是殿下的,殿下何必多此一举?   她想要离开的脚步被蕴藏在鲜血中一缕轻薄的墨香吸引。   那是殿下身上的味道。   阿丑自然没有福气近身伺候太子殿下,永安太子自幼天资聪颖,为人又贤德仁义,人人都说他将来定是一代明君。大家都觉得太子殿下高高在上,可阿丑知道,太子殿下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人。   她能进府做个粗使丫头,实在是仗了这张脸的福,否则眼中只有弟弟的爹娘怕是要将她卖进窑子里的。阿丑天生左脸上有巴掌大的一块胎记,暗红色,又阴暗,又丑陋,便是被人叫着丑八怪长大,阿丑阿丑阿丑,所有人都这么叫她,她连名字都没有。   进了太子府,难免要受人欺负。太子殿下御下有道,然这世上既然有人,便有压榨与欺辱。阿丑因为生得丑被派去倒夜香,偏偏嗅觉灵敏,性子又温吞内向,于是很不得人喜欢。   那日她领了自己的午饭回房,路上被一群小厮撞见,非说她是偷的,把馒头抢了掰碎丢到地上,要她跪下去食,阿丑自然不愿,于是便少不得挨人拳脚,她长得丑,做的又是卑贱的活,哪有将她当人看的。   可太子殿下不知为何从此经过,瞧见了这一幕,阿丑跪在地上,他竟伸手来扶她。那样一双手,修长如玉,端的是精致好看,与她做惯粗活的粗糙双手简直是天壤之别。她身上沾染了尘土馒头渣,可殿下却将她扶起,好言问了几句,还问她叫什么名字,又命人给她重新送了饭,甚至还把她调到厨房去帮佣。   那群欺负人的小厮被殿下惩治过后,再见到她都规规矩矩的,阿丑再也没受过欺负。她吃得饱,穿得暖,每日虽然辛苦些,但还能拿点月俸存起来。   所以殿下是她的大恩人。   她绝不会记错殿下身上的味道。   阿丑循着味道一路到了书房,地上的死人还没有收拾妥当,很多她都认识,但她没敢再看。太子府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如今全死了。   九皇子想要杀死殿下,绝不可能没来过书房,这一地的卷宗书本便是最好的证明。阿丑不识字,也不知有没有重要的物件,她更不知道书房里有机关,能让她找到太子的,只靠着惊人的嗅觉。   墨香在离书架最近的地方变得最浓,她往旁边走,便立刻淡了,于是阿丑伸手在四处摸索,也不知怎么弄的,书架突然向两面张开,露出里头的地道来。   九皇子是聪明的人,第一次没有搜到他定然不甘心,再来一次这里可就藏不住什么了。   进了地道,一眼便瞧见倚着墙已经没了动静的太子。   “殿下。”她低低地叫了一声,跑过去本想试试他可有呼吸,然一低头却自惭形秽,殿下穿着一袭白袍,她身上却是灰不溜秋的粗布,真怕弄脏了他,玷污了他。   可是再等下去,会死的。阿丑又叫了几声,殿下仍旧没有反应,她咬咬牙,在太子面前蹲下去,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背在背上。她不敢往来时路走,怕碰到可能折返的九皇子,只好顺着地道往前行。   太子殿下虽然温文尔雅,却也是习武的,阿丑身形不过他肩膀,瘦弱不堪,背着他着实吃力,可她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即使这地道似乎走不到头,她也没想过将他放下,自己一人逃命去。   自己逃走的话,怎么都能找份活做,养活自己不成问题,可是她不能把他抛下。   若是能这样一直背着殿下,哪怕是背到死,她也愿意的。   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到了头,阿丑顺着洞口自己先爬出去,然后扯着太子,千辛万苦出了来才发现这里是个荒废的宅院,而出口惊人是一个古井。她松了口气,正想要离开,转头瞧见荒宅院子里堆积的犁头木桶之类的器具,想了想,又都搬了过来,全都填进了井里。   这里不能久留。   她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但她知道得去个隐蔽的地方,否则太不安全了,一旦被九皇子找到……她脑子笨,想不到法子,只知道把太子藏起来,等到殿下醒了,他那样聪明,定然能有办法力挽狂澜。   阿丑对太子有着近乎盲目的崇拜,她继续背着太子走,幸而天已黑了,大街上没什么人,她一直走一直走,直到到了一个废弃的寺庙,才精疲力竭。   太子仍然没有醒转,阿丑把他藏在佛像后面,用稻草把他遮住。她看过了他的伤,全在腿上,她不聪明,没有办法,但血早就止住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到最近的小溪里用树叶装了捧水,回来喂给太子,然后小心翼翼地跪在一边等他醒来。   太子受伤后想来是自己已经处理过伤口的,不仅止了血,还包扎起来,只是昏迷不醒而已。阿丑这会儿开始后悔自己从灶膛里爬出来的时候怎么不揣个馒头,万一殿下醒了却饿了,又该如何是好?   没等她想好怎么办,太子动弹了一下,缓缓睁开了眼睛。   阿丑连忙磕头:“殿下,您醒了。”   太子没有回应她,他还没有从昏迷前的震惊与痛心中回过神,好一会儿他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父皇病重,他与九弟一起侍疾,可父皇临终前九弟却突然翻脸不认人,不仅将他刺伤,还准备了假圣旨意图篡位。他在贴身侍卫的保护下突破重围回到太子府,刚进入密道处理伤口,随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你……是谁?”他试图看清楚眼前这个黑仆仆的物件,却觉得双腿一阵剧痛。   “奴婢是厨房的粗使丫头,名叫阿丑。”   她一点也不难过,他不认得她是理所当然的,他是天上的星辰,怎么会记住地下的沙砾?阿丑一点也不难过,她眼巴巴地看着太子:“殿下,接下来要怎么办?九皇子一定会再来捉您的,这里……不是久留之地。”   太子愣了一下:“九皇子?我回到太子府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阿丑犹豫地说:“……奴婢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九皇子带人抄了太子府,还说……”   “说什么?”   “说……说殿下毒害陛下,其罪当诛,因此前来抄杀……府里的人全死了,奴婢藏在灶膛里,方躲过一劫。”   太子闭上眼,握紧了拳。   阿丑盯着他的手看,良久才小小声说:“殿下……”   “你还叫我什么殿下,我算什么殿下?”太子自嘲地笑起来,“看不清他的真面目,连父皇最后一面都没见着,如今这条性命恐怕都要搭在里头了。”   他无比了解这个兄弟,既然能隐忍多年,必然是早已有了万全之策。明日天一亮,太子弑君畏罪潜逃的消息必然会传遍天下,到那个时候,他便万劫不复了。   这么多年的兄弟,虽然同父异母,可他将九弟当作了手足,怎奈何,最后却是这样一番下场。   ☆、第七十四碗汤(二)   第七十四碗汤(二)   “殿下……”阿丑嘴笨,不会安慰人。“咱们还是先逃吧,您、您有什么法子么?”   “你跟着我做什么,也会死的。”太子淡淡地说,“你走吧,现在走还来得及。”   阿丑低头咬了咬唇,她不敢与太子辩驳,也不想说些表露真心的话,只到他面前,又将他背到了背上,然后一步一步往外挪。太子被她这一弄整个人都不好了:“你、你这是做什么?!”   “殿下不可以死。”也不可以失去求生的意志。我会一直陪伴着您,这样的话,阿丑说不出来,她自觉没有资格这样说,但她就是觉得,他不能死,有朝一日,他总能拿回属于他的东西,可她不会说,也不会表达,只能拼尽全力救他,才能有日后的转机。   她什么都不懂,甚至大字都不识得一个,但她就是这么认为的。   太子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能靠一个女人背着,然而他的双腿毫无知觉,看来是筋腱都被砍断了,虽然他止了血上了药,却是毫无用处。思及此,一阵阵的绝望悲愤涌上心头,自问一生宽厚待人,何曾有过半分亏欠,缘何却落得这般境地?这样活着,倒不如死了好。   阿丑感觉背上的人在颤抖:“放我下来。”   她倔强地摇摇头:“不。”   “孤说了,放孤下来!”   阿丑还是摇头。   “怎么,现在不把孤当太子了吗?!”   他生气了,但气的是她吗?任何人,被真心相待的亲生兄弟背叛诬陷伤害,都会如此痛苦的吧?阿丑能理解,她得知爹娘准备卖掉自己的时候也是这样难过。“殿下。”   她的声音因为过度缺水有些沙哑,方才只记得给他润唇,自己却忘了。可这声音低哑柔和,却有着说不出的坚定,“奴婢相信殿下,殿下也要好好活着,都会好起来的。”   她不会说振奋人心的话,来来回回反反复复,也不过一句“都会好起来的”。   太子趴在她肩头,阿丑感觉脖子有点湿润。但她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只是坚定地背着他往前走。   过了许久,太子才开口:“……他料定我没有出城,如今城门口定然戒备森严,往那里走也是无用,出不去的。”但出不去,留在京城早晚会被找到,仍旧逃不了一死。   阿丑却眼睛一亮:“不,出得去,只是要委屈殿下。”   委屈?他都这样了,还谈何委屈不委屈?   半炷香后太子简直想要选择死亡。他眼睁睁看着阿丑将他藏进装馊水的桶里,桶里异味极大,这种卑贱的工作都是在夜里进行,守城的士兵不会严加盘查,毕竟这搜水桶能把人臭出病来。阿丑自己也藏了进来,她的眼睛在黑暗中亮的惊人,牛车缓慢,她在桶里将她抱紧,太子的脸紧紧埋在她的胸口,那里温润柔软,带着淡淡的简单的皂角香。   太子年方十八,尚未娶亲,从未和女子如此亲近过。   果然,虽然九皇子下了命令,但士兵们也就是敲敲搜水桶,确认里面装的是馊水也就算了,连打开都没打开——开玩笑,谁要看这种东西,盖子盖的那么紧都如此臭气熏天,打开了还得了。再说了,谁人不知太子殿下生□□洁,光风霁月,怎么可能在这里头。   牛车也不知走了多远,直到停下,阿丑听到赶车大叔抱怨着来时不该吃多了瓜果导致泻肚,她立刻推开盖子,自己先爬出去,又艰难地将太子拉出来,不顾身上滴滴拉拉的馊臭味,背着他赶紧藏到草丛中,等到大叔将牛车赶走才敢出来。   这种时候,是任何人都不能信任的。   太子沉默地趴在她背上,阿丑往附近看了看,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认得这里。她小时候弟弟生病发热,家中没有多余的银子,爹娘便让她带着筐子爬山来采药,后来她才厨房多看多学,也知道了不少,藏到山里去就好了!   太子也能感觉到她突然有了劲儿,虽说逃了出来,可他内心却满是灰暗绝望,一个断了腿的废人,能好到哪里去,还能有什么未来?   他什么都不会有了。   阿丑不知太子在想什么,只努力地往山里走,早年间她还记得在这里有个废弃的木屋,听说以前是一对夫妻住的,那妻子得了癞病,村里人怕传染要把她浸猪笼,丈夫便背着失去了行动能力的妻子来到人迹罕至的山里,盖了这栋小木屋。   多年没有人住,家具早落上了灰尘,可对阿丑来说这里简直就是天堂,九皇子绝对找不过来。当年如果不是她迷路了,也不会拐到这里来。   说什么让她来采药,爹娘可能是想让她死在满是野兽的山里的,她根本不认识那些,何谈采摘?迷失方向后她到了这个木屋,里头的夫妻早已化为白骨,还将她吓了一跳。后来她把他们夫妻合葬,磕了几个头才离开,走的时候拿走了一些晒干的草药,回去后卖了点银子,爹娘才少打她几顿。   小孩子哪里知道什么,她只是看着那对相拥而死的白骨,心里头难过酸楚,便就地挖了坑将其掩埋,把采来的花放了一把,祝他们来生仍然能够相守百年。   她先把太子放下,然后跟他说:“殿下在这里休息,我去烧点水给殿下沐浴。”   她来过这儿,因此并不陌生。先去坟前磕了头,又采了束花,这才进了厨房。   木屋临水而建,还有菜园子,围着篱笆也很方便安全,四处曲径通幽,出去容易进来难,短时间内绝对不会有人找到。只是锅子多年不用,积灰甚多,阿丑刷了好久才将其洗净。现在的天去溪水里洗还是太冷了,而且殿下伤重,更要小心将息。   等到她把水烧好,太子看着她,屋里很暗,只点了一盏灯,她身上又脏又臭,哪里看得出本来的样子。于是便任由她帮自己脱掉鞋子,只是浴桶什么的是没有的,他得自己擦身子才行。   阿丑不是不想伺候,而是不敢,她身份卑微,做的都是低贱的活,哪里有资格伺候殿下?太子却是不喜欢侍女伺候的,平日里基本上亲力亲为,阿丑见他无恙,自己便出去了——她也得洗一洗。   衣服自然是不能再穿,便将那对夫妻的衣裳拿了出来,阿丑一边忧愁这样粗糙的布料殿下穿了不舒服,一边又欣喜于自己能留在他身边。   这是爱情吗?阿丑不知道,她的意识中根本没有这两个字。她只是想报答他,为他的恩情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也在所不惜。   就像是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个人一样。   食物早已不能吃了,米都被蛀空了,菜地更是一片荒芜,但好在溪里有鱼虾,阿丑借着月光捉了些,然后在厨房里快速处理了一下端上了桌。   太子吃的很少,阿丑很担心,但是她把剩下的全吃了,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   谁能想到,她这样一个小女子,能把太子背那么久那么远,仿佛身体里有用不完的力量?   床她也收拾过了,被子拍了拍给太子盖上,太子的腿需要想办法,深山老林里自然不会有大夫,可是之前她在府里的时候,厨房里的张师傅不小心跌断了腿,阿丑被派去照顾他,哪些药材她都记得,也都认得。   山里最不缺的就是宝贝,老话都讲靠山吃山,就是这个道理了。   夜早已深了,太子从噩梦中醒来,才发觉满室幽光。他下意识朝光线处看去,便瞧见阿丑坐在桌前,对着桌上摆着的一堆草药发愁,手边还有个小石臼跟圆溜溜的棍子。   她虽然记得,但那都是硬记的,脑子到底是不灵光,偶尔也能大智若愚一下,大多数时候还是愚笨不开窍。因而草药虽然找了来,却总是记不住自己数了多少,又要怎么按照比例来分配捣碎。   太子轻咳了一声,才发现整个屋子和自己睡前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不仅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还散发着花草的香味,扭头才发现枕头边放了一把花,那香味正是这样传来的。   阿丑见他醒了也很高兴,先倒了碗水,毕恭毕敬地承过来,这里没有精致的青花瓷茶碗,连喝水的碗都缺了一个角,她觉得殿下受了莫大的委屈,可惜自己没有用处,实在是叫人难过。“殿下您醒了。”   太子接过水碗喝了两口:“你在做什么?”   “这是奴婢方才找到的草药,可以治腿的。”她认真地说。“可是奴婢脑子不灵光,数分量的时候总是数了这个忘了那个……”   太子莫名觉得莞尔,“你来说,我来数。”   “这怎么可以……”   “怎么不可以?”太子对她微微一笑,“不是都为了我么。”   第七十四碗汤(三)   第七十四碗汤(三)   弄好了药,阿丑细心地为太子敷上。太子安静地让她照料,一双眼睛却显得格外晦涩难辨。   阿丑小心地敷药后,对太子说道:“殿下要忍耐,这药敷到腿上极其刺痛难忍,可千万不能用手碰。”   她急着去清洗石臼,所以根本没有看到太子的表情。   会……刺痛男人,是么?   但他根本没有感觉的。除了刚受伤时的剧痛之外,此后的逃亡,根本就是一点知觉都没有了。太子知道,自己这双腿怕是废了。饶是心中如何告诉自己不能气馁,却也晓得这一生再也无望。九弟的为人他看得很清楚,他恨不得斩草除根,如今找不到自己的下落,很有可能便会昭告天下他的罪行,暗地里再派人搜查追杀于他,绝不会留他活路。   所以,余生都要在这深山老林里过活了么?永远背负着弑父的罪名,看着仇人得到本应属于他的东西?他怎么甘心!   思及此,他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恰好将桌上的碗震落,伴随着清脆的声音,这个缺了口的喝水碗变得粉碎粉碎。阿丑在外面听到响声连忙跑进来,便看见太子一脸阴郁,她小心地靠近,跪了下来:“殿下莫要难过,会好起来的……”   “好起来?!”太子再也无法克制,“怎么好起来?孤的腿已经废了!日后连日常行走都难,孤成了个废人!”这比杀了他还教他难受!   “就算殿下不能行走,奴婢也会背着殿下,殿下想去哪里,奴婢就背着殿下去哪里。”阿丑磕了个头,“所以奴婢求求殿下,不要这样难过,会好起来的,奴婢保证,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的声音有着奇异的振奋人心的力量,太子顿觉一阵疲惫,他无法控制想要发火的心情,理智告诉他她是无辜的,他不能这样对他的子民。可是内心深处的悲愤绝望不发泄出来,就让他寝食难安。“出去。”   “殿下……”   “出去!”   “……是。”   阿丑恭恭敬敬地退出了房间,然后便听到里头传来一阵一阵如同野兽濒临死亡时的呜咽,她紧紧地揪住胸口的衣裳,觉得自己也难过极了,眼睛又酸又疼,止不住地往下流泪。   她哭什么呢?她有什么好哭的,殿下从云端的天之骄子跌落凡尘,如今要被她这样丑陋的粗使丫头伺候,她没本事,只能让殿下穿粗布衣裳吃野菜,更是帮不到殿下什么忙。阿丑感到自己太没用了,可她什么也做不到,她也不会说好听的话,殿下此刻应该也不想听到她说话吧?   此后太子便像是换了个人般,再也不复往日的温文儒雅,尤其是在随着时间过去,每日按常敷药的双腿却仍然没有知觉时,他会变得极其暴躁。   “滚开!孤不想看到你!”   他一生气就自称孤,事后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可笑,将怒气发在一个姑娘身上算什么道理?可不管他怎样发火,阿丑都不发一语,哪怕是被他逼急了,也不过一句会好起来的。太子有时候不知道自己这样发怒是为了什么,是真的想发泄怒气,还是想要将阿丑从身边赶走?她根本没必要陪伴在他身边伺候照料,他现在除了双腿残废之外,过得和身为太子时有什么分别?   他不需要做任何活,她每天都会把饭菜准备好,利用有限的条件变着法的给他做吃的,衣服她洗的干干净净,每天她都会烧水让他沐浴,让他维持着干净清爽的姿态。为了怕他烦闷,她甚至在雷雨过后就去了森林,找了被雷电劈焦的树枝做成笔,用树皮当纸。甚至每天早晨醒来,他的床头都会有一束盛开的鲜花。   不仅如此,她不知从哪儿捉了只兔子送他。   想到这里,太子别开脸,却又不想为自己的无礼道歉,他觉得她气得转身就走再好不过,放他一人自生自灭多好。   但阿丑却柔声又说了一遍:“殿下不要恼火,先敷药好不好?”   “孤不敷!孤一看到你的丑脸便恶心的吃不下睡不着,还敷什么药?敷了也不会好!”   这是第一次,他在生气的时候攻击她貌丑。阿丑也是人,她这一生唯一对她释放过善意的就是太子,可那样好的人,也会说这样伤人的话。但是她没有生气,她不会生气的,那一瞬间的恩情,哪里是曲曲几句恶语就能驱散的呢?更何况她知道他心中苦痛,他本应成为这世上最尊贵之人,如今却只能在这深山之中过这样清苦的日子,更遑论世间还背着骂名。   “奴婢生得丑,是奴婢的不是,殿下莫恼,先敷药,奴婢便再不叫殿下看见这样丑的奴婢了。”   太子听了,心头一阵阵麻木,有失望,却也有庆幸。她要走了,被他气走的,以后她就不用这样照顾他,也不必如此劳累了。   他什么都知道。她怕他每日吃野菜对身子不好,便学着打猎,可她那么娇小,费尽力气也不过捉些兔子野鸡,就这还经常弄得满身是伤,双手粗糙皲裂,他丰润了不少,她却以肉眼可见对速度瘦下去,就这样最好,让她赶紧走,去哪里寻不到好的活计,总比照顾他轻松。   所以他沉默地不再说话,看着她如往常一般为他敷药,然后端起水盆跟石臼走了出去。等到听不到脚步声了,太子深深吸了口气,闭上眼,掩住心头波澜。   可是下一刻他就睁大了眼:“你怎么又进来了!”   他颇有些目瞪口呆,原因无他,阿丑面上蒙了块布,她几乎是有些天真地跟他说:“这样殿下就看不见奴婢的脸了,奴婢刚摘了些野果子,殿下尝尝吧。”   打这之后,太子再也没看清过阿丑的脸,只要他睁开眼睛,她便蒙着面,仍旧话不多,仍旧任劳任怨的照顾他。他知道是赶不走她了,哪些伤人的话说了一次哪里还能说第二次,他只好冷冰冰地对她,不跟她说话,只是心中总想要她把那块布拿下来,却又总说不出口。   太傻了,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傻的人。被冷暴力,冷言冷语,怎样刺伤都执着地留在他身边,太子相信,哪怕他要她去死,她也不会说一句话,更不会求一句饶。   哪怕他现在是个废人,也仍然是她心中无所不能的温柔的太子。   两人又安安静静过了些日子,太子的胡子都长出来了,阿丑便帮他剃掉,她总想着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让殿下生活的更好些,所以还会用在山里找到的颜色漂亮剔透的石头磨成发簪给他束发,久而久之,太子竟觉得这样生活一辈子也很好。   直到有一日,本来晴空万里的天空突然下起大雨,她从外头回来的时候衣服都淋湿了,快入冬了,天冷得要命,她瑟瑟发抖,手里却紧紧抱着平时用来挖野菜草药的篮子。   太子本来正焦急地坐在床上盯着门口,见她回来,连忙正襟危坐装作一本正经地写东西。阿丑身上带着水汽不敢进门,怕过到太子身上,正要转头去厨房,太子却叫她:“我渴了,给我倒茶。”   他自从说她丑以后,就再也没在她面前自称过孤。   阿丑把篮子放在屋檐下,先把身上的水拧了一把,又脱了鞋子,赤着脚进屋给他倒茶,茶叶是她在山上采的,和晒干的花朵炒制而成,味道非常不错。   太子接了茶,眼睛还盯着她,阿丑了然:“奴婢今日回来晚了,殿下恕罪,马上就给殿下做吃的。”   他哪里是想要吃饭,他是想……“你身上那么多水,我坐着都觉得黏腻,衣服换了再跟我说话。”   其实他本来想说湿答答的难看死了,话到了嘴边不知为何便换了说法。   阿丑对他的话向来奉若神明,“是,奴婢这就去换。”   这木屋并不大,只有一张床,平日阿丑睡在地上,可眼下天冷了,再睡地上万一生病如何是好?太子坐在床上喝茶,空间太小,换衣服的时候阿丑都伺候着他,他是君子,自然也不会去偷看她。可不知为何她换衣服的时候突然惊呼了一声,太子心里一急,连忙扭头,又快速扭回来,一颗心跳得如同打鼓,七上八下。   她瘦瘦小小的,可身体里却蕴涵着无比强大的力量。太子方才只看到她的侧身,可能是因为衣服湿答答的踩着脚滑,因为他看到她扶桌子了。但是……   隐藏在粗布衣裳下的,却是白的耀眼的皮肤,纤细的腰肢以及饱满的乳|房。太子捧着茶,他从未近过女色,这半年来更是从来没想过,但方才那惊鸿一瞥却让他兀自慌乱起来。   阿丑换好衣服,又用干燥的布把脸蒙好,这时外面好像有什么声音,她立刻警觉起来。   ☆、第七十四碗汤(四)   第七十四碗汤(四)   “怎么了?”太子也听到了。   “殿下不要出声,奴婢出去看看。”阿丑从门后拿出一根棍子,这是她早就准备好的,因为这里虽然隐蔽,却也不能说是百分百的安全,她时刻都把太子的安危放在第一位。   “阿丑!”太子情急唤她,外面下着暴雨,雷电交加,她出去做什么,又能有什么用?“过来!”   “殿下放心,奴婢不会让殿下受伤的。”   谁说他担心自己受伤了!太子沉下脸。“你不听我的话?”   阿丑立刻摇头:“不是,殿下——”   “让你过来就过来。”   她却固执得很,“殿下这样不对,若是来人心怀不轨,我和殿下一起,难免都要死。奴婢出去看看,很快就回来的,殿下把奴婢给您的骨刀拿好。”   说完她便出去了,太子眼眶发酸,“阿丑——”   刚巧打了个响雷,他喊了什么,她没有听到。太子眼圈泛红,她白日要出去寻吃的挖草药,怕他一人在家难免出岔子,便用在树林中捡到的猛兽的白骨磨了把刀让他放在身边,可她自己却完全不在乎自己的性命。   她怎么能这么做?!   太子再一次恨起自己已经彻底失去知觉的双腿。这半年多有阿丑的草药跟每日雷打不动的热敷按摩,他的腿除了没有知觉不能动弹之外和常人没有分别,这都是她带给他的。   就在他心急如焚快要不顾形象爬出去找她的时候,阿丑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和先前的她一样湿漉漉的汉子。一进来她便道:“抱歉刚才打了你,你先坐着休息会儿吧,我给你倒碗水。”   那汉子身后也背着个筐,此刻听了阿丑的话笑呵呵挠了挠头,挺不好意思的:“抱歉啊,我先前以为这里没人住,就想着来睡一夜明早再走,你、你没事儿吧?”他方才好像打了她一拳……   阿丑心口其实隐隐作痛,汉子刚好打在她左边的心口上方,但她却笑着摇摇头:“无妨,你先坐。”   然后她走到床边,先是把床幔放下来,殿下长得出色,令人过目难忘,她怕被汉子看到,出去一说,不知会惹来什么麻烦。趁着那汉子去拧衣服里水的功夫,她小声对太子道:“殿下放心,是个山下村子里上山打猎的猎户,以前到过这个木屋,今日变天才想着来住一夜,不是坏人。”   太子不想理她。   阿丑不生气,她感觉到自己身上又湿了,殿下爱干净,她还是离远些好。   这会儿那汉子拧完衣服里的水,阿丑刚好捧着茶碗给他,他豪气万丈的咕嘟咕嘟喝完一抹嘴,好奇地朝床上看:“妹子你家还有个人啊?”   “啊?”阿丑顿时语顿,“他是我的……我的……”   太子坐在床上,安静地等她的下文。   “我的哥哥,自幼腿脚不方便,我又生得丑,村里容不下我们俩,我便带着他到山里来隐居了。哥哥他不喜欢见外人,你不要介意。”   “没事没事。”汉子又瞅了一眼就开始打量阿丑,“妹子你哪里丑?我看你可一点都不丑。”   哪里来的山野村夫,竟敢这样同他的阿丑讲话!太子握紧了拳头,此刻他若是行动如常,汉子早被一脚踢出去了。   阿丑不好意思的笑了下:“你先坐,我去做饭,恰好我们也没吃晚饭。”   “那我给你打下手去,我给你烧火。”   “麻烦了。”她也不想把汉子留在屋里跟殿下共处。   太子狠狠地砸了床一下,他满心的火气,晚饭一点也吃不下,阿丑把饭菜端过来他也不吃,愁的阿丑没办法。有汉子在她不敢称呼殿下,可“哥哥”,她更不敢这么叫,那可是要杀头的,她哪里有那福气。   汉子吃的满嘴油。“阿丑妹子你先别管你哥,你先吃吧!”   太子更气,这什么东西,敢使唤阿丑?阿丑怎么可能听他的!   果然,阿丑说:“栓子哥你先吃,吃好了就睡吧,这雨看起来要下一夜哪。”   谁叫她管那粗糙汉子叫什么哥的?哥啊妹啊的,听着就恶心。   “您就稍微吃一些吧,您不吃,对身子不好的。”阿丑温言软语地劝着,可太子就是不肯动筷,她实在是没办法,他不愿意做的事她也没辙。“您是不是生气了?不喜欢外人进来?放心吧,雨一停我就让他走,您好歹吃一点儿吧,求您了。”   太子见她态度还算诚恳,才哼了一声。“我不喜欢见外人你知道的。”   “是。”   “赶紧让他走。”   “是。”   他这才接过筷子,阿丑见他没有多吃也没有少吃,这才松了口气,自己最后草草吃了点儿,饭后栓子主动洗碗,然后阿丑伺候着太子敷药按腿,给他盖上被子先睡了,才有功夫喘口气。   栓子看了眼床,对阿丑惋惜不已:“你这哥哥可是苦了你了。”   他以为太子睡着了。   “不苦。”她笑笑,开始编草绳,她下午带回来一群小鸡仔,是在野鸡窝发现的,想试试看能不能养着下蛋,到时候给殿下做点蛋羹之类的食物补补身子。“他是世上最温柔最好的人,我怎么都不苦。”   最温柔?最好?依他看是脾气最爆最差吧?栓子聪明的没说,他算是看出来了,阿丑心里哥哥排第一,他怕自己实话实说了被赶出去。“哎我今天打了一只鹿,要不我剥了皮留给你吧。”   “那怎么好意思呢?”   “怎么不行?”栓子大咧咧一挥手。“你一个姑娘家,你哥又腿脚不方便,日子过得够清苦了,我今晚还吃了这么多,就当给你的回报了。我帮你把皮剥了,不然你可不行。”   阿丑本来想拒绝,可是琢磨着天要冷了,殿下没个御寒的袍子可不行,于是点点头:“谢谢栓子哥,那我就不客气了。”   “甭客气,嘿嘿。”   他们两人一人剥皮一人打下手,太子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听栓子说那句“你哥又腿脚不方便”的时候简直气炸了,他忍了许久,直到栓子开始问阿丑许没许人家,他才掀开帐子:“阿丑!”   阿丑抽了口气,声音太大,怕是吵着殿下了。她连忙跑过去:“是不是要喝水?还是要——”   “睡觉。”   “啊?”   太子生气,她跟他在一起半年多了,说的话加一起也没有今晚跟这个村夫说得多!而且今天晚上她是要跟村夫一起睡地上吗?“睡觉。”   “我还得把鹿皮洗一洗——”   他不想再跟她废话,抓住她的手腕往床上一拖,冷冰冰地对栓子道:“你请自便。”   随即把阿丑摁倒,粗鲁又笨拙地脱掉她的鞋袜,被子一掀将人裹住,“睡觉。”   阿丑不敢再说话,也不敢动弹,有心提醒栓子将油灯吹熄,可太子的呼吸已经逐渐变得平稳,她不敢吵醒他,只好瞪着眼睛。也不知过了多久,才逐渐沉入梦乡。   等到她睡着了,太子才睁开眼睛。这个傻姑娘,睡着的时候都不敢把蒙面布拿下去。外头的雨不知何时停了,这怕是入冬前最后一场雷雨了,下过雨后山间的空气清新宁静,月光皎洁照入木屋,他伸出手将她搂入怀中,轻轻揭开她面上的布。   便是世人都觉得你不堪入目,也是我心中最貌美的女子。   可是第二天一早太子醒来的时候,阿丑早不在床上了。他床头叠着一件崭新的鹿皮袄子,针线紧密剪裁合宜,就是在太子府穿的也不过如此。   然后他听到窗外传来阿丑的声音:“刚下过雨路滑不好走,你可小心着点儿。”   “没事没事,妹子放心,改明儿我再来看你,你可别嫌弃我。”   “怎么会,我们这里从没有人来,也挺闷的。”   闷?太子想,你平时可从没跟我说过闷。他躺在床上,睡意全无,坐起身穿衣,阿丑进了屋,:“殿下醒了?稍等一会儿,奴婢这就去准备洗漱。”   这半年,他心中的隔阂逐渐消失,她却始终恪守主仆之距,一口一个殿下一口一个奴婢,半点逾矩都没有,这让太子再一次不明白,她为何对他这样好?   不离不弃,无怨无悔,他何德何能,有人这样的信任追随于他?   阿丑折了嫩枝,沾了青盐让太子漱口,又给他将手脸擦干净,不忘擦擦耳朵和脖子。太子身上干干净净,她知道他爱洁,只是条件有限,能做到的只有如此,实在是让她羞愧。   擦完脸端上饭菜,从来都是太子吃完她才会吃,太子吃饭的时候她便站在一边伺候着。以前在太子府这可是美差,她这样的粗使丫头再修哥八辈子的福分都修不来。所以阿丑的态度诚惶诚恐的,生怕让太子哪里不满意或是不舒服了。   她昨夜睡得很好,早上醒的早,起来洗了衣服熬了粥,还把鹿皮袄做好了,等到果干肉干都收好封存,腌好的咸菜也都封坛,再把漏雨的屋顶修缮一下,就可以迎接冬天的到来了。对了还有草药也得早早做准备,冬天了,殿下的腿更容易受到寒气侵蚀。   ☆、第七十四碗汤(五)   第七十四碗汤(五)   日子总是越过越好的,除了一点——那个叫栓子的汉子自打来过一次之后,基本上隔三差五就过来一趟。有时候送点米面,有时候打点野味,来了就帮阿丑挑水垦地,勤快的不得了。对太子的态度也非常好,哪怕太子对他爱答不理,他连人家脸都没看过,说话也都客客气气的讨好着。阿丑性格愚钝,人家送这么多东西,她便亲手给栓子做了身衣服,又经常把自己采的草药晒好的肉干腌菜之类的给栓子带回去,一来二去的,两人也就熟悉了。   可太子是那么好糊弄的人么?他看不出栓子的想法就奇怪了!于是他愈发的不给栓子好脸色,栓子也是执着,回回来,回回还都要到屋里跟太子问声好。   直到大雪封山,栓子才没有再来,等到雪融,山路重新可以走了,他就又来报道了,手上提着几斤刚割来的猪肉,背上还有一袋米。阿丑他们在山上有些事情确实不方便,多亏栓子帮了忙。   阿丑接了肉去厨房料理,栓子又看到她往自己的筐里塞了一大堆东西,这让他有些气馁,不管他给阿丑兄妹带来什么,她都会还给他,真要算起来,怕是她给的草药什么的更值钱一些。不过这也再次让栓子确定了一件事,阿丑真是个好姑娘。   趁着阿丑在厨房,栓子理了理有些发皱的衣角,又拍了拍腿上的尘土,进了屋隔着帐子跟太子搭话:“那个……大哥……”   太子冷冷地说:“谁是你大哥。”   栓子被刺了一句,挠挠头,“那我该怎么称呼你啊?”   “哼。”   他也不知怎么叫,干脆就不叫了,先偷偷看了一眼厨房,见阿丑没注意屋里,连忙跟太子说:“我想娶阿丑当媳妇,阿丑大哥你放心,我日后指定将你当成亲哥养,阿丑对你什么样我就对你什么样,绝不教你过苦日子,你看——”   太子打断他的话:“凭你也配?”   栓子愣住了,他没想到阿丑的哥哥说话这样不客气,一时间不知如何作答,支支吾吾的,太子又道了:“哪里来的无知匹夫,也配娶她,你是有功名在身还是有军功?阿丑嫁你,日后还要为你洗衣做饭,你倒是好算计。”说完他顿了一顿,道,“阿丑不嫁人。”   栓子听这个就不乐意了:“阿丑不嫁人,那还能一辈子伺候你不成?她一个姑娘家过得太不容易了,现在她还能伺候你,等过些年她到了年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你俩这日子还过不过了?我——”   “滚。”太子被他说的心浮气躁。“我再说一次,阿丑不嫁人。”   栓子气结,他感觉自己跟阿丑大哥说不到一起去,这人脾气古怪讲话又那样不客气,他想娶阿丑,直接跟阿丑说不就成了?想到这里,他也顾不上害羞了,起身出去,太子在床上听到他的动静,急的想追,可上身动了,双腿却如死了一般没有知觉。   是了,他都已经习惯了,可今日仍然要为自己残废的双腿感到煎熬。   阿丑把猪肉用水烫过切成片,放在粗盐里腌了会儿,同时准备好一起炖的野菜调味,就瞧见栓子闯进来,涨红着一张脸跟她说:“阿丑!我、我有话同你说!”   说就说啊,这么激动做什么?阿丑笑了下:“你别急,有话慢慢说。”   慢慢说?那他就不敢说了!其实这个想法在栓子心里很久了,他就是没勇气提,如今一咬牙:“阿丑你愿意给我当媳妇不?”   阿丑手上的锅铲啪的掉在锅台上,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你、你说什么?”   “我想娶你当媳妇。”栓子脸红的不行,又习惯性挠头,“那个,我爹妈早就过世了,我在山下村子里有自家的三间屋,还有好几亩水田,我力气又大还能打猎,存了几十两的银子,我、我不会教你吃苦的!”   阿丑却莞尔笑起来,她真是没想到,竟然也会有人不顾她丑陋的容貌想要娶她当媳妇。但是很可惜,她必须拒绝栓子的好意:“栓子哥,我实话跟你讲,我没有嫁人的打算,我还得照顾我哥。”   “没关系,我能跟你一起照顾。家里有个劳动力,总比你一人来得轻松。”栓子却很执着,“我觉得我们俩老合适了。”   阿丑叹口气:“我长这个样子,会给你丢脸的。”   “我不怕!”栓子认真地说,“我觉得你可好了,是我见过最好的姑娘。”   阿丑从未听过有人这样夸自己,她的脸微微透出红晕,但却仍旧摇头:“我不嫁人的,栓子哥,你这么好,肯定能找到合适的姑娘,我不行。”   栓子听她没有答应的可能,心下无比失望,他也不是死皮赖脸的人,默默地无比失落地转身走了出去,等到阿丑做好饭才发现他已经走了,连她给的药草啊肉干啊什么的都没有带,筐子都在呢。   她四处看的眼神叫太子不甚高兴:“找什么?”   “……没什么。”她笑了笑,“殿下快趁热吃饭,奴婢今日给殿下熬了骨头汤。”   她小心地盛出一碗汤汁浓厚雪白的骨头汤,用调羹一勺一勺喂给太子。他不知是什么时候有的毛病,吃药的时候总得她这么伺候着,否则是一口都不喝的。   太子边喝汤边观察她的表情,然后故作不经意地问:“那村夫跟你说什么了?”   阿丑愣了下,只打算搪塞而过,不想让殿下知道这些琐碎之事。“殿下放心,只是村里发生的些趣事而已。”   她骗人!太子冷了脸,“是么?那他没提想娶你为妻的事?”   被太子一戳穿,阿丑才知道栓子竟然找太子说了这件事,她立刻放下汤碗跪了下来:“殿下恕罪!”   太子又不想她跪着,“你有什么错?”   “奴婢不该让这些小事叨扰到殿下,殿下放心,日后奴婢都不会再让他过来了,殿下……”   她话没说完,太子就打断了她:“好了。”   “?”   “他来也不错。”太子没头没脑说了这么一句,阿丑歪了歪头,没听懂。   她歪头的时候眼神显得格外质朴而天真,竟是十分可爱,太子心跳漏了一拍,才不会告诉她是因为栓子来了,很多粗活她就不用做了。“我要吃饭了。”   “是。”   从这日过后,栓子就再也没来过,阿丑心底松了口气,太子也掩不住内心愉悦,心情一直保持的很好。冬天过去了,山林里开始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阿丑也准备进山去挖点新鲜野菜草药了,腌菜吃了许久,她倒是能忍,就是委屈了殿下。所以天气稍稍好点,她就准备了筐子绳索和镰刀出门去了。   太子每次都不放心她,如果不许她去,她就总能挑着时间偷偷去,他被她养的太好,作息正常,她却能整宿的不睡,总之,阿丑是非常听他的话,可她也有自己的主意,她认定的事,哪怕是他也无法改变。   其实刚听到栓子想娶阿丑的时候,太子差一点就要让阿丑走了,那样她能过得更好,她这么懂事勤劳,照料一个家必然是井井有条的,可是。   他不舍得。   一想到阿丑也会如同对他一样去对待另外一个男子,太子心里就十分的不是滋味。他不曾沾染情爱,也不知这意味着什么,他只知道,如果这一生只能如此,他只想跟阿丑在一起过。   就算她面貌丑陋,可是她的心,是这世上最值得珍惜的宝物。   他一如往常的在家等阿丑回来,想着她回来时应该会给他带束花吧,冬天了,很久没见到花了,她平日里乖巧沉闷,其实也是个小姑娘,总是喜欢芬芳美丽的事物。只可惜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太子,什么都不能给她。然后她应该会顺手摘点能吃的野果子,说不定还会捉只小兔子之类的回来给他解闷。   夏天时捉的那只兔子,现在肥的不能看,吃的比阿丑还多,却一点活都不做,真是没用。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捏了捏膝上兔子的长耳朵,“你呀,有什么用,就知道吃。”   兔子眨眨红眼睛,分外欢快,是呀是呀,和主人您一模一样呐。   可是今日不知怎地了,天都黑了阿丑也没回来,往常晌午她就会回的,因为要给他做午饭。太子无心吃饭,他只觉得心里有些发慌,总有些不好的预感。   又等了会儿,直等到月上梢头,整个山林安静的可怕,只有油灯偶尔噼啪一声。太子愈发的难熬了,忍不住去想她是不是遇到什么野兽了?或是脚崴了?山路崎岖,冰雪初融,万一失足了可如何是好?   就在他心急如焚的时候,阿丑回来了。   可回来的她满身都是尘土,往日她有时也脏兮兮的回来,可第一时间就是清洁自己再到他跟前来,今日却直接奔过来,太子才看到她的筐子不在,竟是空手而回。   没等他问,阿丑便抓住了他:“殿下!九皇子的人进山了!”   ☆、第七十四碗汤(六)   第七十四碗汤(六)   早已被封存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太子第一时间不是怕,而是恨。阿丑不顾尊卑伸手开始脱他衣服,太子从仇恨中回神:“你做什么?!”   “他们很快就能找过来。”阿丑这辈子第一次这样冷静地判断情势,其实她是个非常愚笨的姑娘,脑子都不会转弯的。“殿下快些躲起来,我扮作殿下的样子将他们引开。”   “胡说什么!”她和他有哪里相像?他绝不允许她这样做!   阿丑却不管他的,已经将他的外衣脱了下来,然后弯腰,如同很久以前那样再次将他背在身上,太子想拒绝,又怕让她摔倒,阿丑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将他背出了木屋,到了小溪边的一片草丛里。这里积雪刚刚化去,地面还是潮湿的。她把太子放下,伸手在污秽的淤泥中摸了两把,突然眼睛一亮!   太子错愕地看着她掀开一块坚硬的用毛皮裹住的木板,下面是一个仅一人大小的土洞,阿丑回身把他推了下去,最后看了他一眼,连话都没有说,就将木板盖上,又开始把淤泥往上面铺。   这是她早就想到的,事关太子,她总怕害了他。这里虽然隐蔽,却并非百分百的安全,所以她连栓子也没告诉,她在小溪边挖了个洞,用羽毛毛皮之类的将洞裹起来,上面铺上她在森林里找的最接近泥土质感的树木,下了雪到处都是淤泥,只要盖上,就算是有人从上面经过也不会发现。   “殿下千万不要出声,等阿丑回来找您。”   她这样说,好像一定会回来一样,可太子知道绝不可能。九皇子是什么样的人,他的手下个个心狠手辣,她一个不会武功的弱女子,怎么可能逃得过?被捉住,就必然会发现不是他,不被捉住,那些人绝不会罢休。所以除非她死在杀手们面前,并且让他们相信她是“太子”,他们不会离开。   她不会回来了,她就是在骗他。   “放我出去!难道在你眼中我是怕死之人么?!”太子捶着木板,声音里带了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哭腔。   他真的什么都不怕,哪怕是父皇驾崩被诬陷被断了腿被剥夺了一切,他也不曾怕过,有的只是恨与怨,可如果没有阿丑,他不敢想象即便自己活了下来,余生又要如何去过。   阿丑留了丝缝隙用草盖住,没有搭话,转身跑了。   她不能跟殿下一起藏起来,她必须做出有人仓皇逃走的痕迹,这样那些黑衣人才会追过来,这样她才能在他们面前表演出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她跳下悬崖,他们才能回去复命。   所以阿丑逃的时候故意留下了痕迹,中午她在回来的路上闻到了不属于这个森林的气味,当时她就躲到了路旁的野沟里,借由灌木的掩护发现了那群手持武器的黑衣人。他们都蒙着面,可阿丑记得他们身上的味道,她超出常人的嗅觉终于派上了用场,之前在太子府,藏在灶膛里的时候,除了九皇子身上的香味,她还闻到了掺杂着血腥味的狐臭味。味道虽然轻,却瞒不过她的鼻子。   当时她就知道是九皇子的人找来了,可她不敢贸然动弹,直到四周再也没了动静才爬出来,然后绕了好大一圈的路回到木屋,中间有好几次险些被发现,好在最后都躲了过去。   她没有什么用,不能为殿下做什么,若是能为他而死,也算是成全了这场恩情。   反正,她这样的人活在世上,活着被人瞧不起,死了也不会有人难过,若殿下能躲过这一劫,只祝愿他余生得偿所愿,能洗清冤屈,重登大宝。   阿丑不会武功,她两条腿跑的再快也比不上杀手们的轻功。可她胜在身型娇小灵活,又对地形十分的熟悉,所以短时间内那群黑衣人根本捉不住她,只能寻着她的踪迹来追。   等到差不多到了悬崖边的时候,她隐约只看到了后头的黑影。阿丑心知不能再浪费时间,只要他们靠近了,就着月色便能从身型上判断她是假冒的,所以她必须立刻——   咦?!   没有掉下去?!   阿丑低头一看,腰间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根绳子,她心头一阵绝望,若是她不死,殿下定然——下一秒她便被人拎起衣领在空中转了一圈放在了地上。阿丑被转的头晕眼花,险些没站稳,那人竟还扶了她一把!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她扬起头,待看到来人的模样时微微睁大了眼睛:“……商大人!?”怎么会是他?!   商约扶了她一把后道:“我奉殿下之命前来救你,只是你……跑得太快了。”   阿丑傻乎乎地看着他,没搞懂怎么回事。商约说了句得罪了,就再一次拎起她的衣领,然后阿丑感受了一把在夜风中自由飞翔的滋味,晕晕乎乎间就回到了木屋,她第一时间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然后就瞧见浑身脏兮兮的太子如同往日一样坐在床上,只是脸色阴沉,低气压的可怕。   阿丑欢快地跑过去,“殿下!殿下您没事吧?”   “我没事。”太子阴森森地说。“你有事了。”   完了还怕不够可怕,又强调了一遍,“大事。”   阿丑吓得心里一咯噔,立刻跪下去:“奴婢知错!”   “哦?”太子似笑非笑的。“哪里错了?”   “奴婢……”她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是啊,她哪里错了?最后只好胡乱认个错,“奴婢哪里都错了,殿下恕罪。”   太子被她这榆木脑袋气得一拍床,阿丑哆嗦了下他就觉得自己过分了,可不发火实在是掩饰不住心底的后怕,他深吸口气,语重心长的说:“你起来。”   “奴婢不敢……”   他弯下腰把她拉了起来,让她站着,自己则仰头看着她:“你是不是看到了九皇子的人?”   “是。”阿丑左右看了看,才发现屋里已经一个人没有了,方才带她回来的商约大人正恭恭敬敬地站在外头,还有十几个同样穿着黑衣服的人,她皱起眉来:“是奴婢……看错了?”其实这些黑衣人是商大人的人?   “你没看错。”太子瞧着她。“进山的一共有两批人马,一批是九皇子的,一批是我的。”   他怎么可能真的是完全没有自己势力的太子,只不过全心信任兄弟却被捅了一刀,身边的得力属下全部不在京城,才落得这样下场。   “那……”   “你傻不傻。”太子恨铁不成钢地要她低头,阿丑听话弯下腰,却被他狠狠弹了个爆栗,疼得她眼泪都出来了,太子又用指腹给她揉揉,边揉边说,“你躲过了九皇子的人马,却躲不过商约。他跟着你到了这儿,因为不知道你是什么人,所以看着你把我藏起来跑了之后才敢将我救出。阿丑,你胆子不小,竟敢把孤往土洞里推,害得孤一身烂泥,脏的不成样子。”   阿丑要被吓哭了,殿下又自称孤了,这是不是说明……他不要她了?“奴婢、奴婢……”   “哎,你、你哭什么?”太子急了,“你、你要是再哭,我就、就——”   就怎样?阿丑停下哭泣,含着泪水的眼睛显得格外明亮。太子看着她这副傻样子还能说什么,轻轻叹了口气,指头碰了下她的脸。阿丑惊呼一声连忙捂住,“殿下莫看!”她的蒙面布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她很丑的,万一吓到殿下,会让殿下食欲不好的。   太子强硬地拿开她的手:“我要走了。”   阿丑顿时忘了遮掩,痴痴地看着他。   太子也凝视着她:“我要去拿回属于我的东西,商约帮我找到了神医,可以医治我的腿,到时候我又可以像常人一般行走了。”   他以为她会哭,或者是难过,再不然害怕他丢下她,可阿丑却傻乎乎的笑了:“那可太好了,殿下洪福齐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最冷的时候,他突然腿疼发热,她一遍一遍地给他擦身子,在他耳边带着哭腔说会好起来,事到如今,她仍然只有这一句话。太子定央央地看着她:“你立了大功,你想要什么?金银财宝,还是绫罗绸缎?”   阿丑愣了一下,“奴婢什么都不要。”   她天真而纯洁,只是这样认真地说着:“殿下好起来奴婢就最开心了。”   太子轻笑,他怎么会想逗她呢,明明知道这丫头最死心眼。然后他一本正经地问:“那我要走了,你怎么办?”   阿丑这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她很想说奴婢跟着殿下,但理智告诉她不可以。殿下回去后自有无数比她聪明比她贴心比她有本事的人来照料,她这样的人跟在殿下身边只会给殿下蒙羞。“……奴婢、奴婢就回家去吧,奴婢会每日为殿下祈福,祝福殿下旗开得胜的。”   她说的都是真心话,除了一点——她根本没有家。   太子叹了口气,“那你先去打盆水来,给我清理一下。”方才侍卫们想伺候来着被他拒绝了,一是担心她所以没心情,二是不想让除了她之外的人碰到自己。   阿丑连忙跑去,结果商约就在门口,手里提着个不知什么时候做好的大木桶,里头热气腾腾,正对着她笑。   ☆、第七十四碗汤(七)   第七十四碗汤(七)   太子从土洞里出来的时候满身是泥脏的不成样子,可当时他似乎一点都没感觉到,而是急切地命令商约追上去,千万不能让阿丑有丝毫的闪失。所以这会儿商约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对阿丑可是好奇透了。这是哪里来的人,殿下怎会跟她在一起?   说来也是巧合,他率着部下回京复命的时候才得知朝廷政变,世人都说殿下畏罪自杀,九皇子登上大宝,但商约可不信,没有看见殿下的尸身他绝不相信殿下已经故去。后来他暗中监视九皇子党羽,果然被他发现有一拨人悄悄离了京城,那都是最优秀的暗卫,当下商约又高兴又着急,高兴殿下肯定还活着,着急要是短时间内找不到殿下怕是会出事。   后来他想了个招儿,哪儿都不去,就默默地跟在这群人后面,因为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再加上身手高强,所以那批暗卫根本没有发现,就这样一路才找到这里,所幸来得及时,还早了一步,并且按照殿下的吩咐埋伏起来将来人一网打尽。不过话又说回来,方才他真是要被殿下给吓死,这种时候殿下竟然要做诱饵,好在一切都在殿下掌握之中,否则一旦出了岔子,他把命赔了都不够。   只是……商约也注意到了,太子不能行走的腿。这点他在京城的时候,宫中的探子就禀报过来了,所以他来寻殿下,武彦则去寻神医,如今殿下找到,神医也请来,他们早晚能杀回去,将属于殿下的东西夺回来。   想必九皇子那畜生龙椅也坐不稳吧,听说他日夜难安,连自己的贴身暗卫队都派了出去力求斩草除根,真是期待他看到殿下的模样呀。   阿丑被商约看得紧张不已,她伸手要接桶,商约却说:“这哪能麻烦姑娘,属下来就可以。”   让殿下的左膀右臂叫自己姑娘,还自称属下,阿丑吓得连连摆手:“商大人客气了,奴婢……”   “好了没有?”   她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跟商约说完,里头的太子就开始催,商约对她又笑了一下,他总是笑眯眯的,任谁也不知道这副风趣的面容下藏着这样一颗黑色的心肝。   桶刚放下,太子就冷冰冰地撵人了:“出去。”   商约恭敬地退下,阿丑走上前来为太子脱去衣服,又把他抱到浴桶里,太子早习惯了被她这样对待,可是她这样瘦瘦小小,身体里却蕴涵着无比强大的力量,这一直都是他为之不解的。一个小小的女子,是哪里来的力气和毅力,将他从京城背到山里,一路上吃尽苦头都一言不发?   她小心伺候着,洗了头洗了脸,又把身子擦干换上商约带来的崭新衣袍,穿粗布麻衣的太子仍旧温文尔雅,可穿上锦衣华服的他,才是那个遥远的不能接近,宛如天上太阳一般遥不可及的存在。   阿丑不觉就怕了起来,瑟瑟地站在角落里不敢说话,商大人似乎有要事与殿下谈,她举步想退下却被太子叫到身边,又听到他们说什么先去边疆,那里大军已经集结,只待殿下到来,便可名正言顺的揭竿而起。阿丑听不大懂他们说的政事军情,只大概明白,殿下是要走了。   果然,他们不会在这里停留的。太子说了一句这就启程,阿丑便习惯性地伸出双手想要背他,随后才发现根本用不到她。   她已经没有用了。   这个认知叫阿丑沮丧无比。   商约这人做事滴水不漏,他早备好了马车,将九皇子的人全部干掉后就牵引上来,“属下逾矩了。”说着命人抬了个小轿子来,将太子扶了上去,全程毕恭毕敬十分尊重,和阿丑简单粗暴的背着抱着完全不同。这让阿丑再一次认识到自己的没用,她眼巴巴地瞧着,太子却没回头看她。商约看着属下把太子送到马车上,这才回头瞧阿丑,嘴刚张开,要说点感谢的话再留点银票之类的,却突然听到殿下的声音。   头一抬,殿下单手撩开了车帘,淡淡地说:“你还不跟上,站在那里做什么?”   阿丑眼睛一亮!   “哼。”太子冷哼了一声,见阿丑因为马车太高上不来有个侍卫顺手扶了一把,黑眸便盯着人家瞧,似乎是想将对方的手臂砍下来。上天作证,他绝非暴君,向来是十分体恤下属的。   阿丑进了马车,马车外头看着不起眼,里头却是经过精心设计准备的,处处都为太子残废的双腿着想,她不敢碰那看起来精致干净的坐垫,便跪在一边。太子一把将她拉到身上坐着,闭目养神,顺便解释自己为什么要带着她:“你不跟着孤,谁帮孤换药?”   他在阿丑的面前一自称孤,那就是心里发虚,所以嘴上想找点东西加气势,偏生阿丑听不出来,疑惑地说:“可是,奴婢没有带药……”   太子嘴角微微抽了一下:“就你事儿多,我叫商约拿了。”   阿丑点点头,乖巧地把双手叠在膝盖上不说话了。不过没一会儿她发现马车不走大路反而朝一座村子走去,便奇怪地问:“殿下,我们这是要去何处?”   “唔。”太子撑开一只眼睛懒洋洋看了看她,“找人算账。”   算账?阿丑满头的雾水在看到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栓子时变成了了然。他们住在山里这么久从来不下山也不与他人来往,怕的就是被人得知,毕竟不良于行这个特点实在是太明显了,她就怕有人根据这个联想到殿下身上。可是阿丑也没想过会是栓子泄漏的消息,他为人淳朴老实,怎么也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   “殿下,与这等刁民还废话什么,直接杀了便是。”对于背叛殿下的人,商约绝不放过。   太子没有说话,而是看向阿丑:“你觉得呢?”   阿丑想都没想就说:“不能杀他。”   “为何?”   “他不是坏人。”阿丑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有别的原因。”   “能有什么原因?事到如今你还替他说话。”太子这会儿眼底才算真的有了薄怒,商约禀报说是山下村里一个猎户给那批杀手透出的消息时,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栓子,不过一点也不在意,可现在阿丑替栓子说话了,他就真的生气了。“若是商约没有早一步赶到,孤此刻便死了!”   阿丑张了张嘴,“可是……”   “问问他,为何旁人一问他便泄露消息。”明明之前答应过阿丑绝不告诉旁人的。   商约去问了,片刻后回禀,“当时他们进了村子,属下等人保持距离留在后头,只见到他们一家一家的进去,到了这猎户家后便直接上山,是以晓得是此人泄密,但此人却说那批人拿着整个村子的性命威胁他,他不得不告诉他们,不过却说了假话,只说你们在山上,却没说确切的地方。”   阿丑大着胆子替栓子求情:“殿下您瞧,他这样做也是有情可原,殿下便饶他一命吧。”都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百姓,谁能想到会卷入这么一场皇位之争里呢?   太子目光复杂:“你倒是以德报怨。瞧瞧你自己,过成这样子,却还处处为他人想。”   阿丑摇摇头:“奴婢命不好,怎能怨旁人,殿下是真龙天子,自是洪福齐天。这世上人那么多,若是能让他人都快快乐乐的,不是很好吗?”她朝太子拜了一拜,“殿下是一国储君,定比奴婢想得远,若殿下执意要杀他,也是有殿下的理由。”   太子快被她气乐了,天天看着一副呆呆笨笨的样子,给人求情的话可说的太高明了。可这也是太子人生中第一次遇到阿丑这样的人,她的干净温柔善良,都是最朴实无华,最值得珍惜的。“罢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便饶了他。商约,启程吧。”   商约用看鬼的眼光打量阿丑,实在是瞧不出这么个面上蒙着布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女子是怎么三言两语便叫殿下改变心意的。   马车走得远了,太子才故作不经意地问:“怎么,舍不得?”   阿丑一直没说话,天都亮了,她不是舍不得,她低着头……是因为困了。白天到处找食物,晚上又跑了那么远没停下来过,连口水都没喝,现在精神彻底放松才敢累成这样。   太子叫了两声没应答,回头去看,才发现阿丑倚着马车睡着了,容色惨淡憔悴,身上乱糟糟脏兮兮,她只顾着照顾他,自己一点都不在意自己。   伸手把人搂过来,免得她脑袋撞到木板,累成这样,快撞傻了都撞不醒。太子轻轻解开阿丑脸上的蒙面布,倒了茶水喂她喝,手法十分笨拙,但却无比温柔。   透过马车车帘看到这一幕的商约彻底惊呆了,他心底一直有个疑问,方才殿下说阿丑不跟着他没人给他换药,又让他去取备好的药草带着。   可那药,分明没有起到作用。   ☆、第七十四碗汤(八)   第七十四碗汤(八)   商约从有意识的时候就被教导一生效忠殿下,他自认为对殿下了解颇深,殿下是个很风雅很温和的人,喜欢琴棋书画,精通治国之策,待人更是仁义,谁人不夸一句贤德。   可他对谁都是一样的。一样温和,一样有礼,可方才,商约确信自己没有看错,殿下有些变了,性格有些喜怒无常甚至冷淡残酷,却唯有在那姑娘面前展露出特别的温柔。   就算是没有兵变的时候,他跟在殿下身边十几年,也不曾见到殿下这样。商约不是什么都不懂的雏儿,他知道太子的举动代表着什么,只不过殿下自己好像没有察觉,也不能怪殿下,毕竟没有成亲不说,连个开脸的宫女都不要,哪能懂什么叫男欢女爱呢。   但是那姑娘长得也太……商约刚才不小心看到了,蒙面布拿下来之后才晓得她为什么要遮住脸,他内心知道只要殿下喜欢就成,可理智又告诉他这位实在是配不上殿下,哪哪儿都配不上,殿下是不是错将恩情当错了男女之情?横竖殿下目前也没有搞明白,他就不要点破好了,只盼着日后殿下自己清醒,否则这位姑娘的姿色,着实难登大雅之堂。   殿下日后是天子,身边自然能有环肥燕瘦三千佳丽,少这一个也不少。   阿丑醒来的时候天又黑了,她揉了揉眼睛,随后肚子咕噜噜的叫,才发现自己是躺着的,殿下正坐在不远的地方看着她。她吓了一跳连忙爬起来,“殿下是不是饿了?奴婢——”   啊,是了,她想起来了,他们已经离开小木屋了。   太子看着她表情变得沮丧低沉,心道真是个不灵光的,心底想什么看脸就知道。便命令道:“过来伺候我吃饭。”   他早就该吃了,可阿丑不醒他没胃口。他已经习惯了她的照顾,旁人怎么做都觉得别扭。   阿丑连忙爬起来到他身边,虽然是在赶路,但案板上摆着的菜肴却十分精致,商约知晓太子风雅,连菜都准备的无甚缺漏。太子稍稍用了些就不吃了,他饮了口茶,对阿丑说:“全部吃光。”   “啊?”   “啊什么啊,吃不光就把你丢下去,不要你了。”   阿丑一听,二话不说开始吃,桌上的饭量还刚刚好,恰巧叫她吃饱又不至于撑到。咽下最后一口米饭的时候有点被噎着,手边不知谁递了杯茶,她下意识接过来一饮而尽,然后拍了拍胸口。接着,意识到殿下正看着自己。   先是羞愧,然后是悔恨。她太粗俗了,一点气质都没有,真是辱没了殿下,怪不得之前在太子府的时候,别人欺负她时都说她天生下贱命,就只配做些下贱的活。   她确实……是这样的。   阿丑是认命的,她安于位卑言轻,自是愧于自己脏了太子的眼。正在此时,脑门上一阵痛,她捂着额头叫了一声,看到太子冷冷淡淡的眼神:“瞎想什么?”   “殿下,以后还是别让奴婢在您身边伺候了吧,奴婢实在是……”   “怎么,刚把你带出来就不想伺候我了?”   “不是!奴婢不是那个意思!”她连忙解释,不想让殿下以为自己是挟恩情求报答。   “那不就成了。日后你除了照顾我,其他什么都不用做。”太子敲了敲马车窗示意属下进来收拾,“好了不要说话,你过来。”   阿丑依言凑过去,却被他要求再近一点去看,她再往前一点,发现两人的姿势变得有点尴尬,好像自己坐在殿下怀中,而他从身后圈抱着她。   怪怪的。   “别动。”刚想挣扎就被敲了下脑袋,阿丑乖乖不敢动了。   太子满意地点头,指了指书本:“从今日起,我来教你识字。”   “???”   太子扳正她扭过来看他的头,用一种波澜不惊的语调说:“我也难免会想听些话本之类的故事,只是演的懒得看,也懒得读,你得读给我听,不识字可不行。”其实他早就想教她了,可在山里的时候实在是不方便。纸笔艰难不说,为了生活她每日都累成那样子,他哪里舍得叫她来识字。   现在可就不一样了,以后她绝不会吃苦,那认点字就绝对不会有坏处。   只不过……阿丑的学习能力远远超出太子的想象。怎么说呢,大概他刚学会说话都比这丫头聪明,明明平日里把家里处处打理的井井有条,危难时刻又聪明果敢,怎么这脑子还是会闭起来的么?真是难以想象,这样笨的丫头,是怎么把他救出来,又把他好好照顾这半年多的。   阿丑更羞愧了,她真的学的太慢了,连拿毛笔都要学许久,可她不好意思说自己命贱不用学,因为殿下从来都不会不耐烦啊,他太有耐心了,完全不像平日里动不动对她发脾气来着。   就这样过了半个多月的行程,他们终于到了边疆大军驻扎之地。鲜少有人知道,统率边疆七十万大军的兵马大元帅武彦,是太子的人。他为人宽和贤明,却深知未雨绸缪的道理,若他安安稳稳登基,那么武彦会成为他最得力的将军;反之,则会成为他翻盘的最大依恃。   快到的时候,太子见阿丑脸色有些发白,便捏捏她的耳朵叮嘱说:“我到哪里你就到哪里,听到没有?”   她乖乖地点头,样子特别惹人疼。这段时间马车里只有他们俩,太子不许她再蒙着面了,但是她却很自卑,所以他也不想逼她,早就叫人准备好了一个精致的面具,恰巧遮住了她左边有着大片胎记的脸。阿丑很喜欢,喜不自胜的戴上了,太子见她这样,又是无奈,有时宠爱。“我先同你说清楚。”   阿丑听他语气严肃,立刻正襟危坐:“是。”   太子有点想笑,忍住了:“日后你不再是太子府的奴婢……”话没说完就看到阿丑一脸哭唧唧,眼神似乎在说殿下您不要奴婢了吗那奴婢绝不会给殿下惹麻烦的。“你是我的恩人。”   “啊?”   她又傻了。   太子情不自禁地摸了摸她的发,有点枯燥,可是又黑又浓密,他会把她养好的,养的白白胖胖。“不会有人知道你曾经的身份,日后你大可以肆无忌惮的活着,不管有什么事,都有孤为你撑腰。你是孤的姑娘,记住了吗?”   阿丑茫然地点头:“可是……殿下不要奴婢伺候了吗?”   “也不许再自称奴婢。”修长的指尖点住她想要说话的唇,“你不是奴婢。”   那、那阿丑是什么呢?阿丑除了做奴婢,还能做什么呢?她不明白。   “你跟我说过,自己没有名字。”太子对她微微一笑,“我也觉得阿丑这两个字配不上你,所以我给你取个名字,你说好不好?”   阿丑哪有不乐意的,身为奴婢能让主子赐名那是天大的恩宠,她是没有名字的人,人人叫她阿丑,是因为她是个丑八怪,如今殿下纡尊降贵为她取名,她心中自然欢喜无限:“好。”   “也不问问叫什么?若是叫什么阿猫阿狗……”   “那也可以。”她开心的对他咧开嘴,“有名字就好,叫什么都行的。”   真是……傻透了。太子轻叹,将她的小手握在掌心包裹起来,“入淮清洛渐漫漫,人间有味是清欢。你就叫清欢。”   清欢眨了眨眼睛,仍旧是傻的,她不懂这句诗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这两个字的含义,只觉得殿下给的必然是极好的,于是连着点头:“好,那奴婢就叫清欢。”   太子笑着,“不许再自称奴婢。”   “那……”   他只笑不说话,也不告诉她应该怎样自称。她最自卑就在于自己没有名字,在于她天生诡异丑陋的容貌,世人皆爱以貌取人,谁会愿意去看一个丑人的内心有多善良温柔。旁人厌恶她嫌弃她欺辱她,却不知她是他的掌上宝眼中珠,是他濒临绝望于人生低谷中的救赎。   他不会让任何人知道她的过去,她会有一个崭新的身份,他要让天下人都羡慕她尊重她,让这世上对她那些异样对眼光全部化为虚无。   等到他的腿好了,等到一切尘埃落定,等到他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他会将一切奉献给她。   包括他自己。   商约现在对清欢毕恭毕敬,虽然他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这姑娘的名字。殿下对她看得太宝贝了,连平日叫她都是小声的,难不成他这个属下还能吓到人家不成?不过赶路的这么长时间也让商约认识到一件事:怎么对殿下,就要怎么对待这位丑姑娘,否则殿下发起火来谁都受不了。   不就是一个救了殿下的普通女子么?到底有什么胜过常人的地方,让殿下对她另眼相待?那位京城第一美人,号称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丞相家小姐,对殿下一往情深多年,也不曾殿下对她比旁人有什么不同。   ☆、第七十四碗汤(九)   第七十四碗汤(九)   舟车劳顿多日,清欢总算是见到了那位在商约口中能医死人生白骨的神医。这位神医年逾不惑,头发胡子都带着淡淡的灰色,穿着一袭很雅致的书生袍,看起来不像是大夫,更像是风雅之士。   太子让谷神医诊断的时候清欢就在他身边,看着谷神医先是变出把小锤子敲了敲殿下的膝头,又问了几句诸如痛不痛,有没有感觉之类的话,而后跟商约武彦感慨道:“殿下虽然不良于行半年有余,可这双腿却丝毫不见萎缩,这样的话,日后若是能够痊愈,定然与常人无异。”   二人闻言都十分高兴,对着清欢就拱手:“多谢姑娘!”   清欢连连摇头,也看了太子一眼,见他虽然没有说话,面上却是和悦之色,显而易见的心情愉快,当下也觉得快活起来,嘴角也有了笑容。   真正的诊治需要休息数日,在谷神医特制的药汤里泡上半个月才能正式开始,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清欢每日都忙死了。她除了伺候殿下就是读书写字,虽然天资愚鲁,却十分勤奋,就算是太子都佩服她。这样学的虽然慢些又忘得快,但勤能补拙这话也不是随便说说的。清欢的骨子里有股子韧劲,即使她自卑,即使她贫寒,可心志上的坚定她远远超过自己啊。   不用再做粗活,也不用再吃简单粗糙的食物,每日都有新鲜的牛乳沐浴,有专门的嬷嬷来照料她的饮食起居,清欢有了明显的变化。太子整日和她在一起还不觉得,商约武彦这些隔十天半个月见一次的人却惊讶的不行。长高了变白了气质也好了,富贵生活才能养人啊。   太子本来没注意,就是某天刚泡完澡,清欢给他穿衣服时,以前他坐在床上她站着就好,现在却得弯下腰了。太子有些好奇,就拉着她比了比,果然发现从前只到自己胸口的清欢如今竟要到自己下巴处了。   “长高了不少。”他捏着清欢的脸说,过去还以为是她天生个儿娇小,现在才知道那是吃得不好,身体跟不上,瞧这样子可能还会继续长身子。“还得再多吃点。”   清欢不好意思地看了他一眼,把腰带系上后道:“都两个多月了,我昨儿听谷神医说,殿下您的身子调理的差不多了。”   “是么。”太子轻哼,谷天全早就跟他说过了,他的腿是被带毒的刀刃砍断,虽然当时自己敷上的金创药有止血解毒的功能,但到底这双腿是废了。若是要治好怕是不容易,只能将骨头与筋脉用他独门秘制的断续膏连接上后重新生长。说白了,就算是接好了,没有个一年半载,怕是也站不起来。   可太子不在意,只要能恢复,他不管要花多少时间。   “听说会非常非常疼,要服麻沸散才可以忍过去。”清欢摸了摸他的腿,“殿下会不会害怕?”   “当然不会。”在经历了欺骗背叛与污蔑后,死亡对太子来说都不算什么了,更何况是治病。“倒是你,到时候别跟着看,免得吓着。”   清欢摇摇头:“谷神医说了,要我给他打下手。”   “你?”太子不高兴,他不想让清欢看到自己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样子。“商约武彦是死的吗?”   “他们又不懂草药,我却略知一二。”清欢帮他把头发梳好,真情实意的说:“真希望早些看到殿下痊愈的那天。”   “会的。”太子冲她笑了一下,大概是希望在即,他的情绪也好性格也好,都越来越像事变前的那个永安太子了。“到时候,我背你去逛庙会。”   清欢扑哧一声笑出来:“那可使不得,殿下还是好好休息吧,我去看看厨房里熬的药汤好了没。”   太子没有挽留,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暗忖,我可是说真的。   *************   “殿下,在下再将这话同你说一遍。此番接骨,疼痛自是在所难免,在下学艺不精,并不能保证百分百的成功。最重要的是,这断续膏虽然神奇,却很有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即便如此,殿下也要继续吗?”谷神医神情严肃地问。   太子淡淡地点了下头:“孤心意已决。”能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后果,难道会比断了双腿更可怕么?只要能行走,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可以。   “那好。”谷神医恭敬地作了个揖,“那请殿下饮下这碗麻沸散。”   清欢手中的托盘上放着个药碗,里头乌黑的液体看了都叫人觉得苦,太子端过来一饮而尽,顿时苦的头皮发麻,清欢看他那想吐又不能吐的样子,忍不住抿了抿嘴角,结果太子眼尖看到了,顿时眯起眼睛:“你是不是想笑?”   “没有。”她否认的飞快,“我是太高兴了。”   这次暂且放过她。太子瞥了她一眼,由她扶着躺了下来,这会儿商约武彦等人都出去了,太子也觉得眼皮子逐渐变重,很快便昏睡过去。   “放心吧姑娘,老夫在里头加了点安神药,对殿下的身体没有坏处,清醒着看自己的双腿被切开,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清欢脸上的担心顿时变做了羞怯:“是。”   谷神医笑呵呵的将尖锐明亮的刀子在火上烤了烤,问清欢:“怕么?”   她确实是有些怕的,可是一想到在这之后殿下就能好起来,便不怕了。“不怕的。”   “真是个好姑娘,殿下真是有福分。”跟以貌取人的商约不同,谷神医活到这把年纪,更注重人的内在而非外表,因此他对太子的感官非常好,能够看到他人的内心,这样的人做皇帝,定然是一代明君。   “谷神医说什么呢,我跟殿下……”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她伺候殿下是应该的,说什么殿下有福分,岂不是折辱了殿下。   谷神医仍旧笑呵呵,“来来来,帮老夫把殿下的衣裳脱了。”   清欢脸一红,应了一声,外袍里衣尽皆褪去,露出里头颀长的男子身躯来,她没敢多看,虽然平日里伺候他衣食起居早已看过。不过……“谷神医先前说了好几次的,有可能造成后遗症什么的,可能性很大吗?”   “那也不一定。”谷神医叹口气,“老夫给很多不能行走的人看病,但如殿下这般断了筋脉骨头的却不多,那几个人,腿倒是接上了,但或多或少都有点后遗症。”   “后遗症是指……”   “比如说失去某段时间的记忆,或者是性格变得格外暴躁,哑巴的聋了的甚至全身溃烂的皆而有之。”嘴上说着话,手头的动作却没有停。   清欢倒抽了口凉气:“那……这是为何?不是治腿么,为何会……”   “问题出在这断续膏里头。”谷神医拿起一个青瓷小瓶对她晃了晃。“这是老夫师门流传下来的独门药膏,虽然对续脉有神效,但却是由数以千计的毒虫毒草配制而成,这筋脉是续上了,可谁都不知道断续膏里的哪一味药会对身体产生影响。”   “那……谷神医治好的人里头,可有完全康复,没有后遗症的?”   谷神医想了想,道:“倒是也有那么一两个,可太少了。”   “殿下洪福齐天,定然不会如此苦命。”清欢真心如此相信着。“他吃了这么多苦,上天若是还如此待他,未免也太过凉薄。”   “所以老夫才说,你是个好姑娘啊,老夫年轻时若是遇到你这样的姑娘,也不至于打了这么多年光棍。”谷神医开玩笑的说,他对生死看得极淡,可面前这人不是普通病人,而是当今太子,日后甚至可能会成为新帝。这个国家的未来,太子的未来,边疆七十万大军的未来,可以说现在都捏在他的手上。   治好了太子,皆大欢喜,治不好……谷神医也不知道事情会怎样发展。   从来没有一个残废的皇帝,从古至今,一个都没有。   也没有身体残缺的皇帝。如果太子日后称帝,那么他必须有一个健全的身体,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让他担忧的。断续膏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根本就是他无法控制的,等到殿下醒来,腿必然是无碍了,只是,谁知道他的身体会不会有其他的变化呢?   若是像之前的那个病人,忘了一切,或是和那个全身溃烂的病人一般,就算太子有纵横之才,也不能成为皇帝了。   想到这里,谷神医的压力更大了,他将所需的针线刀药等物一一准备好,又想起武彦以大将军之身在自己的草庐前跪了七天七夜,只求他能出诊,所有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今天晚上的这次治疗里。泡了半个月的药浴,调理了近三个月,如今太子的身体状况处于最好的时候,一切都看太子醒来。   只希望天遂人愿。   ☆、第七十四碗汤(十)   第七十四碗汤(十)   接脉的时间超出了清欢的想象。整整一天一夜,谷神医才满头大汗的收起银针,说了两个字“好的”就直接站不稳了,她连忙扶住他。接脉是件不简单的事,因此谷神医并不轻易答应出诊,这一天一夜,两人都没有合眼,甚至连水都没有喝过一口。   商约武彦进来要他们去休息,谷神医被架走了,清欢却摇头:“我在这里等殿下醒来。”   “就算这样,姑娘也先吃点东西喝口水。”武彦抱拳,“属下已经为姑娘准备好了,等殿下醒来,定然第一个去告诉姑娘。”   清欢想了想,答应了,毕竟她现在的样子也十分憔悴。殿下若是醒了,看到这样的自己,怕是又要不高兴了。他一看到她不好好照顾她自己就不开心,一天一夜不睡算什么呀。   但是她低估了自己的疲惫程度。这一天一夜不是普通的守夜,每一分每一秒精神都处于高度紧张之中,如今乍一放松,只喝了半碗粥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下人们不敢碰她,太子殿下不喜欢有男子近姑娘的身,他们试着叫了两句姑娘不动弹,最后只好让人将桌子收拾干净,又拿了软枕给姑娘趴着,并披了件披风。   清欢也不知自己睡了多久,她睡得头昏脑胀,但确实清醒了许多,就是胳膊硌的难受,可是太困了根本没感觉。现在睡饱了,先是问殿下可醒了,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便决定先去沐浴并换身干净衣裳,天气都热了,她觉得自己身上有股汗味,难闻得紧。   泡澡太舒服她又开始昏昏欲睡,直到一阵嘈杂声传过来,清欢打了个激灵,匆匆出了浴桶,自己擦干身子换上清爽衣物,头发草草绾起便朝太子那里去。   越是走近,那嘈杂的声音反而不见了,整个院子似乎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她先是看到了跪在门口的商约武彦,而后便是脸色发白忐忑不安的谷神医。   清欢心底咯噔一下,心知要糟,“是不是殿下醒了?”   商约武彦看向她,都露出了绝望之色。清欢又去看谷神医,谷神医摇着头十分绝望:“醒了是醒了,只是……”   清欢却没有功夫继续听他说,已经推门走了进去。   房里一片漆黑,连灯都没点。她的脚步太子是听得出来的,本来想拿起手边的茶碗砸过去,可得知来人是谁时又停了下来,颓然的睁着眼睛感受一室黑暗,心中的豪情壮志也好,治国经纶也好,此时都化作了绝望。   “别点灯。”   清欢停了手,摸索着朝床的方向走去,她先是摸到床沿,然后突然被太子紧紧地抱在怀中。“殿下……”   “天要亡我,天要亡我呵……”太子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黑暗中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来,“清欢,我怕是不成了。”   “怎么了?”清欢去摸他的腿,“殿下的腿没好吗?”   “不是腿。”太子只觉得可笑,他满心以为有了谷神医自己就能重新恢复正常,可他低估了上天对他的恶意,这一次,他不得不佩服九皇子的手段。明明当初可以直接杀死他,却偏要先砍了他的腿,原来那人早就明白,一个断了腿的太子没有资格做皇帝。   同理,一个瞎了眼的太子,也不可以。   “是眼。”   清欢想七谷神医所说,断续膏会引来各种各样的后遗症,可她心中认为太子吉人自有天相,因此是不信他会不好的。可眼下事实摆在眼前,殿下竟然瞧不见了……   她不知道要说什么,只能反手抱了他一下,轻轻拍了拍太子的背,艰难地说了一句:“会好起来的……”   太子的头埋在她的颈窝,清欢只觉得有温热的液体慢慢流淌而过,让她的心都跟着变得酸楚起来。“殿下不要难过,谷神医一定有办法的,他连殿下的腿都能治好呢……”   “什么庸医,孤要砍了他的头!”太子却突然暴怒起来,清欢紧紧地拉住他的手,“殿下!殿下冷静些!”   “你要我如何冷静?断了腿,又瞎了眼,我什么都不剩下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   下一秒他什么都说不出来了,那些伤害他自己也伤害她的话,一句都说不出了。双手抓着他,清欢不想听他这样说他自己,说什么是个废人,说什么没有未来,怎么会那样呢?   她用自己的唇瓣贴了上去,同时泪水落在两人胶合的唇间。她不会亲人,他也不会,两人就这样贴着,好一会儿,她才说:“殿下不要说什么都没有,我会一直陪着殿下的。”   所以不要那样说了,就算整个世界都与你为敌,我也仍旧会在你左右,不离,不弃。   太子似是被她亲傻了,性格羞怯自卑的清欢竟然如此大胆敢亲他,一时间他竟忘了自己先前是为何而悲伤绝望,用力将她抱入怀中,直接压了上去。   有些事情不需要教导也不需要学习,这是人类血液中的天性。   屋外的商约等人只听见房内传来男子粗哑的呼吸与女子偶尔的娇吟声,半晌都回不过神,他们都准备好以死谢罪了,可殿下……殿下他???   ……   待到*初歇,清欢起来穿衣裳,却被太子抓住又摁了下去抱在怀里,他沉默了许久才说:“……原来是这样的。”   什么?   男女之事,原来是这样的。纵然太子有千般文采,也无法形容出方才得到的一半,他觉得自己的灵魂被填满了。清欢温顺地留在他怀中,好久才说:“商大人武大人还有谷神医他们,都在外头跪着呢。”   “再多跪一会儿。”太子说。   她又开始嘴笨的不知道怎么聊下去,只笨拙地拍了拍他的背,“殿下……我……有一句话,说出来,怕是殿下要生气的。”   “我不会。”多少次濒临疯狂,她只要一个触碰一句话就能将他拉回来,如果没有她在,他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他定然无法从京城逃出来,所以他只能去伪装自己,高高在上风雅至极的太子,为了活命,装扮成捡人家丢弃的剩饭剩菜甚至与野狗抢食的叫花子,然后辛苦、绝望的生活,直到属下将他找到,那个时候,他还能残存多少的人性?怕是只有鲜血与屠戮才能让他平静。   可是现在不一样,清欢陪着他。   她不想说他刚才就发怒了,不然商大人他们怎么会跪在外头?但清欢没拆穿,只是微微笑着,有些不好意思,却也有些放肆:“我想着,殿下若是看不见了,我也就不必在意自己生得这样丑了。”   太子闻言却低笑了一下,随后又沉默下来,“我的眼……”   “谷神医一定有办法的,殿下不要妄自菲薄。”她温柔地在他耳边这样说,“都会好起来的。”   人活着就能有希望,不是吗?   太子抱着她慨叹:“你如何能看得这样开。”   “殿下是拥有的太多,于是失去其中一样的时候,就会特别难过。”清欢想了想,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感受。“我同殿下却不一样,我生来是个女子,又不好看,爹娘不喜欢我,恨不得我死掉,我每天都要做饭洗衣上山采药,却连一顿饭都吃不饱。出门的时候大家都用厌恶异样的眼光看我,被人欺负了也是我活该,长成这个样子,不会有人喜欢的。后来我大了一些,弟弟也大了,家里却给他娶不上媳妇,爹娘觉得我没用,生得不好,连卖都卖不出个好价钱。”   他第一次听她说自己的过去,手掌不禁握成了拳头。   “后来进了太子府,也是机缘巧合,我天生愚笨,学什么都慢,就算进去了也只做些最下贱的活,不仅如此,还要被人欺负。殿下,我从未见过有人同我和和气气的说话,也不曾有人问过我的名字。他们都叫我丑八怪,长此以往,便叫做了阿丑。我那爹娘生我下来,却连个名字都不曾给我。”她说的时候已经不难过了,“但我何其有幸,遇到了殿下。”   太子这才想起,自己从未问过她为何如此舍生相随。   “殿下日理万机,定然不会记得,几年前在太子府里,有人欺负我,要我跪下去吃他们用脚碾烂的馒头,是殿下帮了我,还扶我起来,对我笑,让人给我送吃的,又打了欺负我的人的板子,叫他们永远做倒夜香的活儿。”清欢回想起来的时候眉眼无比柔和。“殿下走的时候,还叮嘱我,若是再有人欺负我,便要我去找商大人呢。”   太子完全没有印象了。“我……不记得了。”   “不记得也没关系呀。”她软软地说,“殿下当时也看到我脸上的胎记了,可殿下只是有点吃惊,不厌恶,也不嫌弃,就好像我是个正常人一般。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殿下是这世上最温柔的人,若是有朝一日,我能为殿下做些什么,便是要我去死,也不会后悔。”   “谁要你去死了。”他咕哝了一句,又极轻地说道,“我如何舍得。”   清欢没听清,却笑着,“所以殿下也不要难过,您瞧,现在我过得多好,殿下也是,会好起来的。”   一切都会的。   ☆、第七十四碗汤(十一)   第七十四碗汤(十一)   有了清欢陪伴,太子的情绪勉强算是可以控制住。只是他避免不了变得暴躁寡言,有时候可以一整天都不说话,过去他还能教清欢看书写字,如今书本拿在手里,却连正反都无法分清。若非谷天全再三请求让他诊治眼睛,太子根本就不想再治了。   或者说,他虽然活着,却已经丧失了往日的雄心壮志,变得颓唐无力,这种情况大家都看在眼里,可谁也没办法。清欢能做的,就是每日给他按照谷神医的吩咐按摩双腿做热敷,然后扶着他在院子里每天走上一小会儿,还有就是喝药。   不停地喝药,腿需要喝,眼睛也需要喝,总之无时无刻不在喝药。太子还曾经发过脾气,他把清欢辛苦熬好的药掀翻了,冷冷地说:“喝这个又有什么用,横竖是瞎了,就让我做个瞎子便是。”   清欢默默地把摔碎的瓷碗捡起来,又收拾干净,屋子里有棱角的地方都被她包上了软布,怕太子不小心磕上。可越是这样,太子越是厌恶这一切,同时也有着深深的自厌。清欢不知道该怎样做才能让他不那么难过,她总是能如此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没用,就算所有人都说有她陪着殿下心情好了很多,可是她看到他皱眉头,心里都充满了悲伤。   天空的明月不该被掩去光辉,本应光芒万丈,便不可变得黯淡。   不过谷神医的药还是起了一点效果,在每三天一次的敷眼后,拿下了药布条,本来根本没有抱希望的太子却突然觉得右眼有些发痒。他下意识地想揉,被清欢眼疾手快地一把抓住:“殿下做什么?”   “痒。”   “痒?”谷神医正在收拾药箱,听到这个字顿时大喜过望,“殿下觉得痒?!”   “是又如何?”太子轻挣了一下,没有挣开,清欢死死抓着他。   “那就好、那就好啊!”谷神医欣喜地凑过来,“殿下先不要动,慢慢的、慢慢的把眼睛睁开,要很慢很慢……”   太子依他所说照做,双眼慢慢睁开的时候,右眼先是有些酸涩,而后便感到光线刺目,渐渐地竟能视物了!虽然很模糊,但右眼确实是看得见东西了!   最先映入眼帘的便是清欢咬紧的唇,太子微微愣了一下,谷神医在他眼前晃了晃手,“殿下现在看到了什么?”   “滚。”   “殿下。”清欢不赞同地叫了一声,“不要这样跟谷神医讲话。不过……殿下您看得到了?”   太子微微蹙眉,“很模糊。”   “模糊没关系,这只是一开始,等到再敷几次药,会看得越来越清楚的!”谷神医开怀不已,连带着屋子里的其他人也都露出了笑容。清欢也是,她欢喜无限,可是当她看到太子的表情时却有些意外,因为他并不是非常高兴。“殿下?”   太子看了她一眼,又看了谷神医一眼:“只有右眼。”   “什么?”   他沉默了两秒,说:“只有右眼看得见。”   清欢也朝谷神医看,带着乞求:“没关系的吧?会慢慢好起来的吧?就像是右眼一样,左眼也会好起来的对不对?殿下不必担心的,是不是?”   “……啊,是、是。”谷神医连忙应声,“殿下不必担心,这都是暂时的,只要坚持敷药喝药,早晚会痊愈。”可嘴上虽然这么说,他的眼睛却不由自主地盯着清欢看。   “殿下也累了,待会儿喝了药便睡会儿吧。”清欢扶着太子躺下,将他的手放到被子里,太子将她反握住,“你不许走。”   “我不会走的。”   可是太子并没有感到快乐,也没有感到轻松,他只是疲惫地闭上了眼睛,等到太子睡熟,清欢才将自己的手拿出来,轻手轻脚关上了房门离开了。   武彦专门开辟了一个小院子给谷神医,清欢来过很多次,闲暇时候她也会来帮忙晒晒草药。她一进门谷神医就看到了:“清欢姑娘。”   “谷神医好。”她很自然地拿过他手边的药杵帮忙捣药,然后轻声问,“殿下的左眼还能好么?”   “姑娘。”谷神医表情复杂,“两只眼睛用的是同样的药,如果只作用于一边,那么这代表什么,姑娘不用我说应该也明白的。”他顿了下,又道,“姑娘方才为何不让我对殿下说实话?殿下不是那等软弱之人。实话实说,他早晚能想通并且接受,到时候我会想办法让殿下的左眼看起来和常人一样,不会有人发现。”   清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道:“这世上有很多人都是残缺的,有些手脚健全,灵魂却不完整。但是殿下……像殿下这样的人,我只希望他一生平安喜乐,那些烦心事,若是可以不去烦,自然再好不过了。”   “你……”谷神医何等机智,“你该不会是……”   她对他笑了一下,“麻烦您帮我做几件事。”   *************   “这碗药怎么这么苦。”太子喝了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比平时还苦。”   清欢闻言,轻笑道:“这可是谷神医新研究出来的药方,殿下可不要不识好歹。”   太子眉头一拧:“最近胆子大了不少,都敢说我不识好歹了。”   她现在可不怕他,“殿下不要总是对谷神医凶巴巴的,人家对殿下很上心呢,对着我跟对着别人完全两副面孔,也不怕人家说你小心眼。”   太子冷哼一声,“我让他给你去掉胎记,他偏说做不到,不是庸医是什么,这样的庸医,我看着就糟心。”   跟个孩子似的,怎么病了之后越来越幼稚了呢?清欢都很久没见过那个温柔又宽厚的太子殿下了。“好啦,喝完药就快些休息,右眼刚好没多久,千万不要过度,军情什么的就别看了,等下午醒过来再说。”   小管家婆样儿,太子只在心里意思意思的抱怨了一句,随后便听她的乖乖闭上了眼睛,说来也奇怪,明明起来也没多久,困意却还是排山倒海而来,没一会儿便陷入了梦乡。   梦里的他可以走可以奔跑,眼睛也看得见,他把清欢抱起来抛的高高的,她有些害怕的闭着眼睛,落到他怀里时睫毛微颤,分外招人怜爱,太子忍不住亲了一口,然后又亲了一口。   这个梦太美好了,美好的让他简直不想醒来。   不过,梦境再美,也是虚妄。虽然梦里他可以抱她,但未免太不真实,还是醒着好,可以看到她,真真切切地触碰到她。   太子醒来的时候发现床边围了好多人,商约武彦谷神医都在,偏偏就是清欢不在。他觉得头有些晕乎乎的,就揉了两下:“怎么回事,你们在这里做什么,清欢呢?”   “清欢姑娘她……有些累了,所以回去休息了,要不,属下这就去叫她?”商约说。   “不必了。”太子挥了挥手,神情是无法掩饰的温柔。“让她好好歇着。”然后又问,“你们都在这里做什么?等一下,这什么味儿?”他抽动了下鼻子,对武彦露出嫌弃的表情,“一身汗臭味,去洗干净。”   武彦一愣,“可是、可是属下刚洗过没多久……”   “怎么可能,味道这么大。”太子皱眉,“快去。”   “是。”   武彦走了,商约同谷神医相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道:“殿下……”   “什么事?”   “您的眼睛……可好些了?”   太子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左眼竟然也能看到了,他有些不敢相信地摸了摸,又闭上右眼,结果这竟然是真的!他的眼睛复明了!“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至少得调理半年?”   谷神医支吾了片刻:“这个……殿下吉人自有天相,因此复明,也不是不可能……”   一派胡言,这种鬼话谁会信!太子心底涌起不好的预感,“去把清欢叫来……不,我自己去找她。”   “殿下!”商约连忙将他拦住,“殿下大病初愈,还是不要如此劳顿……”   “她人呢?”   “清欢姑娘在休息……”   “商约。”太子的眼神逐渐冰冷。“孤不喜欢被人欺骗。”   商约跪了下来,屋子里所有的人都跪了下来,最后还是商约一咬牙,“回禀殿下,清欢姑娘她走了!”   太子只觉胸口一阵气血上涌,情绪大起大落,后头竟有了腥甜之气。他强压下内心狂怒与不敢置信:“怎么回事,给孤说清楚!”   商约匍匐在地上,低着头不说话。谷神医也哆嗦了两下才道:“商大人也是早上才发现的,清欢姑娘不知什么时候离开,商大人已经派人去找了,殿下不要动怒,您此刻的身体不能动怒啊——”   太子的手如同鹰爪掐住了商约的喉咙,对谷神医的话是半个字都不信。“是么?把谷天全的话再重复一遍给孤听听。”   ☆、第七十四碗汤(十二)   第七十四碗汤(十二)   谷神医目光震惊地看向了商约。太子冷笑一声:“你心思最是玲珑,孤将你当作心腹朋友,你却是这样对孤的?将清欢从孤身边带走?”   “属下没有!”商约先是否认了一句,随后闭上眼,“属下只是……没有拦住姑娘。”   “不可能。”太子一个字都不带信的。“她不可能离我而去。”他太了解商约了,商约对清欢一直都是看不上的,若非他屡次三番表示过态度,商约根本不将清欢放在眼中。   商约这个人,有大才,也并非以貌取人之人,唯独心中认为太子这样好,清欢这样的姑娘根本配不上,于是心里盼着清欢能离开,所以当他看到她背了个小包裹从后门走的时候,不但没有拦,还帮她把卫兵调开了。   清欢姑娘走了,殿下也许会伤心个一时半会儿,可现在殿下的眼睛好了,腿也好了,要什么样的倾城美人没有?不过是在危难关头对清欢姑娘有了些许感激,殿下不曾碰触过男女情爱,因此将感激当作了喜欢,商约就是这样认为的。等到殿下坐稳了江山,若是觉得愧对清欢姑娘,大可封她个诰命或是赏赐金银财宝,难道不是皆大欢喜?   谷神医没想到商约会这么做,他以为真如商约所说,清欢姑娘离开了,他没注意。可事实上整个府邸都由他把守,一个不会武功的姑娘怎么可能逃得过他的眼睛?“商大人,是你让清欢姑娘走的?!你怎么能让她走?!她的眼睛需要——”惊觉自己说漏了嘴,他连忙闭上,可是已经晚了。   太子丢开商约,商约被狠狠地摔在地上捂着喉咙咳嗽,太子的眼神似是能吃人:“你方才说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怎么了?若是不说实话,今日孤便将你碎尸万段。”   谷神医体丝筛糠,他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殿下饶命!殿下饶命!这并非在下本意,是清欢姑娘坚持——”他已经快要语无伦次了,与太子相处了许久,虽然他总是冷淡无常,可谷神医并不是特别怕他,因为不管他怎么威胁都不曾真的伤害过人,但现在再想想,那都是因为清欢姑娘在太子身边的缘故。   现在姑娘不在,殿下是真的会杀了他的!于是谷神医不敢再隐瞒,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清楚。   原来清欢得知太子的左眼好不了之后,见他整日闷闷不乐,心中着急又没有办法,偏偏某天无意中撞见谷神医给他人看诊,巧的正是换眼之术。那日她到药庐来找他,为的就是给太子换眼。虽说随便找个人挖颗眼睛都行,可谁不是无辜的,谁应该牺牲自己?   那天中午,太子喝的药特别苦,就是因为里头有麻沸散。   刚换过眼睛,谷神医叫人将清欢送回房间休息,谁知道这一早起来,人便不见了!当时他还在愁如何跟殿下交代,商约却说他有办法,现在看来,有什么办法?殿下根本就要疯了!   他们都低估了那位姑娘对殿下的意义。   “殿下!”商约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个头,“大业未成,血仇未报,殿下如何能沉浸于儿女情长?!”   太子深深地吸了口气,他的拳头攥的咯吱咯吱响,看得出他心中滔天的怒火,可他在拼命克制自己。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平静下来:“从今日起,你不再是孤的人,似你这般擅揣主子心思,替主子做主,不听主子命令之人,孤这小庙怕是容不下你这般大菩萨。你哪里来,便哪里去吧。”   “殿下!”商约目眦欲裂,“殿下腰赶属下走,不如一刀砍了属下!”   “你我有多年情义,孤不要你的命。”太子闭上眼睛,“但孤也不要你这个人。似你这般下属,孤不敢用。你走吧,谷天全,去准备清欢的画像,便是掘地三尺,也要给孤把她找出来!”   洗完澡换了身衣服的武彦站在一边,见太子一脸疲惫,抓住还要求情的商约,低声道:“殿下在气头上,你说什么都没有用,咱们将功赎罪去将姑娘找回来,到时候你才有希望再为殿下效命。”   商约沉默了两秒,给太子重重磕了两个头,同谷神医一起出去了。武彦也不敢去看太子,只跪下道:“殿下,天下这样大,无异于是大海捞针,更何况,咱们还要小心九皇子的人。”   见太子没有理他,他又道,“属下不及商约聪明,但属下明白一个道理,姑娘走了,便是不希望殿下找到她。殿下要找,只能悄无声息的找,这样下去要花多少时间?可若是殿下登上那个位子,成了这世间最尊贵之人,到时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找到姑娘岂不事半功倍?殿下,属下不想劝殿下以大局为重,可殿下知道属下说的是对的。”   他们现在蛰伏在边疆,找人都得偷偷摸摸的,倒不如先将属于自己的东西夺回来,到那个时候,找起人来岂不方便?   太子听了他的话,只说了一句:“你退下吧。”   武彦相信殿下能想通,便恭敬地退了下去。太子慢慢躺到床上,他方才忍了许久,直到没了人才敢放肆让心口撕裂般的剧痛蔓延开来。“骗子……”他喃喃地说,“你跟其他人一样,也是个骗子……”   说好的,绝不会离开他,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会留在他身边,谁稀罕她的眼睛?谁在意她美丑与否?这样自以为是的奉献,难道她觉得他应该感激涕零的接受吗?   可是……   太子温柔地摸上了自己的左眼,那不属于他,可却让他觉得两人在某种程度上融为了一体。他又低低说了一句,“骗子。”   从这天起,太子再也没有笑过。他变得极度冷酷而沉默,可同时他对那个位子也充满了势在必得的决心。早一点拿下来,早一点找到她。到时候,他就不信,天下人都在找,她还能躲到哪里去。   他许以金银珠宝加官晋爵,甚至愿意让出这个江山,只要有人能找到他。可是过去了很久很久,久到他已经得回了皇位,将九皇子凌迟处死,把告示颁发出去三年有余,也仍然没有清欢的消息。   他甚至自己亲自去找,但不管去到哪里,都不曾见过她,也不曾见过与她相似之人。   后来他才想起来,她若想躲起来,怕是找不着的。她能带着他在深山老林中与世无争过上半年有余,自给自足,根本不会和尘世间打上交道。于是他又下令让人进山找,总之不找到清欢绝不罢休。   她能到哪里去?她那对父母见钱眼看,将她卖掉后根本不曾见过她,她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她到底藏到哪里了?她还活着吗?她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   每当想到这种可能性,太子——不,现在已经是皇帝了,便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觉。他无心朝政,只觉得找不到清欢整个人都像没了魂。   他的嗅觉突然变得很好,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她了他就坐在镜子前面看自己,然后对着左眼狠狠地说,等我找到你,看我怎么教训你。   可左眼只会温柔地凝视他,安安静静,不说话。   就像是那个丑姑娘,永远美好的如同天上的朝霞。   他在许多个不为人知的夜晚掉过眼泪,他用短短两年的时间洗清冤屈抢回皇位,做回名正言顺的皇帝,他又用三年的时间来找她,可都五年了,仍然没有她的消息。   怎么在躲藏这一块上就这么有天赋呢,明明就是个连自己名字都要学三天才认得的家伙,写个毛笔字写了一个月还歪七扭八的不成样子,学什么都慢,忘得倒挺快,可就是这么个笨人,竟然能这么久不出现在人间。   其实清欢一开始并没有打算藏起来,她在一个偏远的小镇子上找了个洗衣服的活儿,因为左眼瞧不见,便用布条从脑袋上围了一圈绑住,因为话少又勤快,所以虽然赚的少,但也够生活的。   她就在这个连战火都没有绵延到的小镇子上生活了好几个月,直到她听说太子没有死,还率领了大军朝京城攻打而去。她每天都很担心,每天都在祈求上天对他好一点,不要让他失败。   清欢想,也许自己真是命不好,不仅自己不好,还会连累别人,跟爹娘说她的那样,她就是个瘟神,是个扫把精。不然你看,没有了她之后,殿下只用了两年时间就重新回到京城,当上了皇帝。   她真的很开心,甚至决定要在这里扎根了,直到皇榜贴到了这个偏远的小镇子上。   围了一大圈人,愣是没人识字。清欢走过的时候好奇地看了一眼,然后吓了一大跳!那皇榜上写的是,陛下在蒙冤逃亡时遇到了一名心仪的女子,女子救了他却飘然离去,奈何陛下情根深种,誓要找到佳人,有提供线索的,封一品大员赏黄金万两,直接找到这位姑娘的,让他当王爷!江山给他一半!   他!是!疯!了!吗!   ☆、第七十四碗汤(十三)   第七十四碗汤(十三)   总之这个小镇是不能呆了,清欢看到那悬赏上的画像心都怦怦跳。这画的也太像了……而且眇了一目左脸又有大片胎记,这两个特征同时具备的又能有多少人?所以她撒腿就跑,连自己租住的小院子都没回去。还回去做什么啊,再浪费时间说不定都走不了了。   等又来了识字的人开始念上头的告示后,有个人突然咦了一声,“镇子东头有个以洗衣为生的娘子,恰巧脸上有胎记左眼又瞧不见,这该不会就是画上说的这个,陛下心心念念想着的人吧?”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沸腾了,大家疯狂地朝镇子东头跑,别的不说,若是找到这娘子,那可是加官晋爵荣华富贵啊!退一万步说,哪怕是找不到,陛下也会赏赐万两黄金,那他们还等什么?还不快些去找?!   可惜的是扑了个空。院子的门紧锁着,根本没有人。有聪明些的想到了守株待兔,藏在附近等着,可惜等了许久,天都黑了也不见有人来。本来想着管她是不是,先找着人再说,可这人就没回来,那是被找着了,还是躲起来了?要是后者……聪明的人肠子都能悔青了。   清欢开始了不亚于逃亡生涯的一段日子。她不敢走官道,怕被人发现连大路都不敢走,遇到了镇子也不敢进去休息,只能靠在野外寻些食物生存,她一点都不想被找到,她也不想回去殿下身边。她以为自己一直不出现殿下应该明白的,可是他现在都在做什么,找到她又能如何?她心意已决,是不会回去的。   本来就丑,何况还瞎了一只眼睛,只是想都叫人自卑的无复以加。   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回家?她根本就没有家。再说了,哪怕是回去了,爹娘若是知道她就是悬赏上的那个人,还不立刻把她抓去送到官府。更何况他们早就将她卖了,这仅有的一丝亲情早已斩断,清欢无处可去。   最后兜兜转转,她还是回到了很久以前同太子一起住的那座山里。这里太子已经派人来找过,他似乎不想面对这个地方,因为他还在,她却不见了,于是让人在外头拉了绳子,擅闯者死,还不许人进来。   不过好在太子没有让人在这里看守,可能他觉得她不可能笨到回到这地方来,但清欢偏偏回来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她离开殿下开始,脑子就变得清醒起来,什么事都能想的清楚明白,权衡了再三,也只有这里勉强算是她的家,于是便住了进去。   让她意外的是殿下虽然拉了绳子,但栓子却来了一次。他看见清欢的时候嘴巴张的大大的,清欢也紧张地看着他,“你、你怎么来了?”她原本以为不会有人敢来的……   “陛下、陛下交代过我,要我隔段时间上来打扫打扫,别让这里脏了……”栓子眼睛直勾勾的,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清欢。他看清欢神色不对似乎是要跑,连忙说道:“妹子你别怕,我、我不会说出去的,你只管在这里住下便是。”   清欢相信栓子的人品,这人过去迫不得已出卖过他们一次,良心定然备受煎熬,但是为了确保安全,她又问了一次:“你真的不会去告密吗?”   “不会不会!绝对不会!”栓子拨浪鼓般猛摇头。“你就在这里住着,什么米啊面的我给你下山扛过来,这样就不会有人找着你了,要是陛下又派人来,我也会提前通知你。”   清欢想了想觉得这个方法非常好,就答应了,她对着栓子笑了一下,栓子也挠着头嘿嘿笑,眼里却闪过一抹心虚。   他每个月上山一次给清欢送些日用品,清欢见自己果然安全,也就逐渐放松了警惕,栓子确信清欢不会再怀疑自己也不会再跑了,才回家从笼子里拿出一只皮毛光滑的鸽子来,在它爪子上系了一根红绳,然后撒手放飞。   心底发虚,他这不算告密吧,他可什么都没说,而且这是陛下交代的,如果妹子回来,他不要惊动她,先把她给稳住,然后等到时机差不多了再放飞鸽子。   想到这里栓子都替清欢捏汗。   整整五年,她先是在小镇上洗衣养活自己过了两年,然后辗转三年流离,最后还是回到了这座山上,清欢觉得这里就是自己的家。她满心以为不会有人找到,谁知道好日子没过多久,可能也就栓子下山的第二天,她去外头挖野菜回来的时候,一进屋就感觉气氛不太对。当下扔掉篮子转身就跑,结果腿还没迈开就被人抓住了。皇帝低沉冷漠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你跑一个试试?”   “殿下!”她立刻跪了下来,浑身发抖。   皇帝本来想再教训教训她,可是看她在地上跪着,眼睛上裹着布条,心里怜惜如何能忍住。一边唾弃了一番自己的没有原则,一边把她拉起来,让其他人出去并且将门带上,“你胆子可不小啊,跑了这么久,要不是我让栓子看着你,你是不是还要跑?”   栓子……清欢瞪大了眼睛:“他说不会告诉你的!”   “可惜是我先命令他的,我可是皇帝,我最大。”皇帝把她抱到推上,双手在她腰上一掐——果然,又瘦了许多,好不容易养的丰腴了点,现在又是骨瘦如柴的模样。“跟我回去。”   “不……”她不肯。“我只想留在这里。”   “为什么?”   “我……”清欢咬着唇瓣,神情难堪又委屈,“我只会给殿下丢脸……”   皇帝都要被气笑了:“我都没说什么,你反倒替我担心了?”   “我跟其他女子不一样!”她脱口而出,然后似是想到什么,顿觉悲伤。“我又丑又瞎,还不聪明,天生的笨拙,后天再如何勤奋也于事无补,我永远做不了和殿下心有灵犀,也无法理解殿下烦恼什么难过什么,我……”   接下来的话她没来得及说完,因为皇帝已经不耐烦地来亲她了。唇瓣胶合间,他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谁说你丑,我可不觉得。笨点也没什么,看你这几年东躲西藏的我完全找不着,你一点都不笨。我不需要谁跟我心有灵犀,可是我希望你揣测不到我在想什么,又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心意。”这样的话,他深深的爱意就无需用语言说出来。   “我……”   “罗里吧嗦的,一点都没变。”   清欢还是摇头:“我不行的……”   “谁说你不行?”皇帝觉得再这样废话下去就没完没了了,干脆把她抱起来往外走,“有什么话回去再说。”   回去?回哪里去?清欢拼命挣扎起来,被他当众打了一下屁股,“老实点。”   她的脸红的不行,不敢再乱动,皇帝将她抱到马上,一路疾驰,也不过一个时辰功夫便回到了皇宫。清欢在这里做什么都不对劲,手脚都不知道要往哪里放了。皇帝把她放在床上,然后重新回到她身边,捏着她的下巴端详了好一会儿才道:“要多吃点才行。”   她垂下眼,用沉默表示抗议。   “生气了?”第一次看到她生气,不仅不怕,还挺稀奇。“你说过不会离开我结果却跑了五年,我都没生气,你生什么气?说话不算话的人难道不是你吗?”   “我觉得……殿下会把我忘了的。”清欢喃喃地说,眼睛里逐渐蓄满了泪水,“我没有一点点好,殿下何苦这样,我不想做殿下那么多妻妾中的一人,我也不能让殿下蒙羞。我……”   “就这么重要吗?”他问。   “啊?”   “这么重要吗?”皇帝炯炯地看着她。“你跟我说,所有人都觉得你丑所以欺负你瞧不起你,可是外表的美丑真的如此重要吗?重要到连你自己都无法抗拒?清欢,你无需自卑,也无需退缩。我愿意站在你身边与你一起,为什么你却要躲避?”   他顿了一下,道:“这些年来我见不到你,却愈发确定了一件事,我对你并非感激,而是男女之情。若你觉得外表如何无法忽略,那就这样好了。”   说完清欢只觉得一阵困意来袭,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刻,她看见的是皇帝变得冷淡成熟,却仍然英俊无比的面容。   他要做什么?   她来不及去想,因为她已经睡着了。   安安静静地躺在他的床上,一看就是不会再走,皇帝嘴角微微勾起,这才对,他要的就是这样。她想再走,也得问问答不答应。   谷天全战战兢兢地进来,跪下行礼:“微臣叩见陛下。”   皇帝复国后他被任命为太医院总事,每天什么事都不做,就研究两件事——一是如何去掉天生的胎记,二是如何正确安全有效的换眼。   “准备好了么?”皇帝这样问。   他还能说什么……“是的陛下,可是……”   谷天全本想再劝两句,可是一抬头,皇帝冷冰冰的眼神就让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第七十四碗汤(十四)   第七十四碗汤(十四)   清欢觉得这一觉睡了好久好久,醒过来的时候身体并不是很舒服,眼眶也有点酸酸胀胀的,下意识要揉,却被抓住:“别乱动。”   是殿下的声音!   她立刻睁大眼睛,睁开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双目被一块柔软的布条裹了起来,只能感觉到殿下的气息就围绕在身边。温柔的、缱绻的,与他冰冷的外表完全不符合的。“我的眼睛怎么了?”   “没怎么。”皇帝淡淡地说,“过两天就好了,这几日我政事繁忙,无暇陪伴你,便让谷天全照顾你,每日按时喝药,等我回来看你,听到没有?”   她不敢问发生了什么事,可是却觉得料想不到:“殿下……为何我要喝药?为何我要蒙着眼睛?我怎么了?”   “谷天全研究出了去除胎记的方法,因为你的眼睛上也有,所以要蒙起来,这样的话会好的快一点。”   结果平日里笨笨的姑娘却反问说:“我只有左眼有胎记呀,为何右眼也要遮起来?”   “……”皇帝觉得她好烦哦,昨天她还说她自己笨,这真的是个笨人应该问的问题吗?“别管那么多,乖乖蒙起来就是了。”   他一沉下嗓子清欢就不敢多说话了,抿了抿嘴巴,“那……”   “好了我要走了。”   从他找到她开始就一直在她身边,现在却频频要走,清欢下意识觉得不对劲。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她竟然一把掀开了眼睛上的布条,然后伸手抓住皇帝的衣摆,他一边要她放开一边回头,立刻就被清欢看了个清清楚楚!   两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之中,清欢震惊地看着他:“殿下……”   皇帝眯着眼睛,“怎么,嫌我不好看?”   他脸上多了一条很难看的疤痕,从额头一直下划到下巴,整整齐齐,而且颜色呈现出一股诡异的暗红,竟然都已经结痂了。可哪有那么快?“昨日分明好好的,殿下怎么……”   “觉得我丑?”皇帝语气危险。“是不是觉得我该叫阿丑?”   她慌乱的摇头,伸手想碰又缩了回来,皇帝抓住她的手放上去,一字一句盯着她的眼睛:“本来短时间内不想让你发现的,可你这样不乖,我也没有办法。看着这道疤,这是为了留下你我自己划出来的,而且抹了特制的药,这疤不会疼不会痒,却也永远都不会好。你总说你自己丑,现在我也不好看了,你能不能不走了?”   清欢说不出话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皇帝亲了下她的左眼,着迷地说:“你用我的眼睛哭,显得格外好看。”   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左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可以视物了,听到皇帝这样说,更是不敢相信。   “你的眼睛我不还给你,那是属于我的,是我们连接在一起的证明。”皇帝将她推倒在床上,修长冰冷的指尖拂去她眼角的泪珠,“但是我把你的眼睛给你,这样你就欠了我的,更不会离开我了,对吧?”   他狡诈地对她眨了下眼睛,清欢看到他的左眼是一颗颜色极浅的琉璃珠,虽然不能视物,却倒映着她的容颜,显得极美极美。   她面上的胎记也不见了,恢复了正常面容的她,容色惊人。   “现在你是最美的,我有点不高兴了,不想让人看到你。”褪去胎记的时候皇帝就在一边盯着,盯的谷天全双手发抖,可随着胎记逐渐变淡,他也好,谷天全也好,都露出惊讶的神色来。   皇帝与清欢曾最亲密的纠缠过,他熟悉她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种神态,在他心中那胎记无伤大雅,他无数次在欢爱时注视她的眼睛,这双水一般的美目里总是透出绵绵的情意,她的嘴巴又红润又娇嫩,鼻子小巧高挺,侧面非常好看。可即使有了这些认知,当胎记消失,他还是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懊悔。   早知道这么好看,还是丑一点比较好。   清欢捧住他的脸,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要做到这一步?她只是个出身卑微的婢女,他为何愿意这样做?   “不是说了吗?”皇帝亲了亲她的眼睛,“我爱你。”   这还不够吗?再多的不可能,再多的匪夷所思,再多的从未有过,都是因为他爱她。   清欢哭出来,他又不高兴了,“眼睛还没好,不许哭。”   她被他训习惯了,不敢哭又忍不住,小鼻头一抽一抽,分外娇俏。皇帝在心底感叹,这张脸当真是倾倒众生,要不以后还是遮住好了,从古至今,没见过这样漂亮的皇后啊。   她终于不再说走了,提都不敢提,因为她不小心说到这个字,皇帝都会一脸的失落加控诉,他完全不在意自己的伤,只说她没有良心自己养了只白眼狼,他堂堂真龙天子一张英俊的脸都毁了,她竟然还动不动就提这个字。一听到这个字,皇帝就心跳加速不舒服,需要她亲一下抱一下才能好起来。   皇帝真不在意自己的脸变成什么样,第二日上朝的时候面对下列百脸懵逼的大臣们,他提都不带提的,而且也没有人敢问。于是千古明君为何一夜之间毁容这件事被记载到了史册,成为了千古之谜。   与此同时令后人津津乐道的,还有这位帝王终其一生只有皇后一个妻子的故事。这是从古至今都没有的事,在他之前没有,在他之后的皇帝也没有。他对妻子的爱就如同他雷厉风行的治国之策,不容置喙。   而对清欢来说,她和殿下——不对,现在应该是叫陛下了,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其实并没有很大的改变,唯一的一点就是两人的角色倒了过来。从前是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现在是他更加周到的照顾她,事事亲力亲为,绝不假他人之手。他连衣服都要帮她穿,早晨若自己上朝的时候清欢未醒,他一定会赶在她起床之前回来,给她擦脸擦手穿衣梳头,将她当作孩子般。   他还喜欢抱她背她扛着她,总之就是不让她两只脚踩在地上。看书的时候抱着,逛御花园的时候背着,准备睡觉而她不肯的时候直接扛起来,她一直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他们成亲后的第一年冬猎,皇帝将她抱在马上,两人甩开卫队在山林里寻找猎物,突然看见了一头白额吊睛斑斓虎,她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猛兽,吓得不轻。   皇帝在她耳边亲了一口,张弓搭箭,只是瞬间,那虎便抽搐着倒在了地上。他拉弓的时候意气风发英姿飒爽,真是帅到了极点。   而后,皇帝陛下问:“我厉害还是那个村夫厉害?”   清欢反应了好一会儿才知道他说的是谁,顿时失笑:“当然是你厉害。”   他得意地扬起眉头,“那是自然。那村夫顶多猎个鹿,我却猎多老虎豹子这般猛兽。走,咱们再往里去,待会儿猎只银狐给你做件披风。”   清欢笑着依偎在他肩头。两人真正成了夫妻才知道一件神奇的事情,自换眼过后,他的嗅觉愈发的与她接近变得极为灵敏,而她也越来越聪明了,看书习字的时候最是明显,往日需要读上几百遍才能记住的诗句,如今看一眼便能背的下来,大抵,这也是上苍对他们的眷顾吧。   不过说到栓子……“陛下之前许下的奖赏可给了栓子?”   太子呵呵一笑。“给他?想得美。”   清欢:“……”我就知道。   还有一点,从前光风霁月为人宽厚仁义的太子殿下,在晋升为皇帝陛下后,变得格外小心眼。栓子是被他命令骗她然后告密的,结果他找到了她,却又说栓子第二次出卖她,别说奖励,还打了人家二十个板子。   只不过打完后又赏了钱财,这是后话,清欢是不晓得的。   这次冬猎满载而归,皇帝高兴清欢也高兴,不过趁着皇帝不在的时候谷天全跟武彦突然求见,这二人如今已是股肱之臣,清欢与他们见了,彼此的身份却都大不相同了。   因为很熟悉,所以这二人也不绕圈子,求了清欢一件事。她得知的时候很惊讶,待到午膳时候皇帝回来了,她试探着问:“陛下,我回来这么久了,怎么不见商大人?”   “啊?你说商约?”皇帝一边给她挑鱼刺一边说,“在马厩捡粪呢。”   “……商大人那么聪明,你让他捡粪啊?”   “不然呢?我让他走他不走,我不需要他了,倒是马厩缺个捡粪的,我又没逼他。”   清欢也知道当初商约看着自己走没有拦的事,但……这都多久了,陛下还有气呢。“差不多得了吧陛下,都捡了快五年的粪了……”下午她不信,武彦两人还带她去看,商约当时就跪下了,涕泗横流的发誓自己以后绝对为皇后娘娘效犬马之劳,清欢倒不需要这样,只是觉得捡了五年的粪也差不多了。   只是没拦住她,也不是伤了她。   皇帝想了想说:“我记得他好像才捡四年七个月又三天吧,哪有五年。”   清欢:“……”   “不过既然你求情,我当然要给你面子。”皇帝喂她吃了口鱼肉,黑眸一眯。“捡满五年整,朕就考虑重新发落。”   清欢高兴,得知这消息的武彦等人也高兴,商约更是高兴的飞起。   可他们谁都不知道,皇帝所谓的从轻发落,不过是从捡马粪,变成喂马而已。   ☆、第七十五碗汤(一)   第七十五碗汤(一)   【她本应受人指指点点,背负一生的屈辱难堪。】   【她本应嫁给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他生儿子。生了女儿便溺死在马桶里。】   【她本应被酗酒的丈夫家暴,本应死在三十二岁,然后被破旧的草席子一卷,丢到野地里。】   【这就是她的命。】   “是她吧?就是她吧?”   “对是她。”   “看起来岁数不大。”   “刚满十二岁呢,你瞧她这副样子,畏畏缩缩的。”   两个中年妇女吃完午饭后在村头唠嗑,看着从不远处走来的清欢,如此窃窃私语。这时候另外一个大婶加入了聊局,她翻了个白眼,啧了一声,“不过奶|子倒是不小,要我说也不怪老李头,这么大个姑娘了,整天骚发发的在男人跟前晃,是她亲爹也忍不住啊!”   “就是就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她给□□肯定也是她骚,小小年纪的就这么骚,怪不得给人草了。”一个妇女对着清欢吐了口唾沫,又是嫌弃又是好奇。“不过前几天我看见她妈找村西头的陈大姑来了,这小骚|货不会……”   “就是你想的那样!”另一个大妈嘿嘿一笑,将这事当作茶余饭后的笑料,“小骚|货发育的可好,孩子都能怀了,这不前几天刚打完胎,还去上学呢,就这种赔钱货上什么学啊。要我说,赶紧给老李头当媳妇去,不然谁要她这破鞋?”   清欢沉默地从她们身边经过。大妈们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嚣张,当着她的面笑得更大声,用尽了污言秽语来辱骂她。而看到她的男人们,目光则盯在她的胸前和胯|下,似乎她没有穿衣服走在这个村子里。   到了学校,她安静地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一会儿就被老师叫去了办公室。   所有人都在议论她。   他们看着她,用打量货物的眼光看她,然后笑笑说她就是个骚|货,被人强|奸肯定是因为她平时不检点,不然五十多岁的老李头怎么不强|奸别人就强|奸她?   “……你们班学生出了这事儿,传出去不好听啊。”   “是啊,我跟校长说了,她再上学对学校也有影响,还是叫她退学回家吧。反正都这样了,女孩上学又有什么用?指不定现在给老李头当媳妇,她家里还能收点彩礼钱呢!”   “说的也是,家里都穷的揭不开锅了,还一个接一个的生。活该生不出儿子来,计划生育罚款交不上到处跑,女儿又是这种浪货,真叫人恶心。”   “你可别这么说,我看这丫头平时不说话,保不准心里想什么呢。”   “早想男人了吧!”   ……   老师们开心的笑起来,似乎听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笑话。清欢孤零零地站在角落里,她身上穿着洗的发白的裙子,虽然旧的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但却很干净。她站在办公室里,听着老师们对自己议论纷纷,时而发出愉快的笑声,时而对她投来鄙夷的目光。他们就让她站在这里,安静的、麻木的如同一根木头桩子。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师们过足了八卦的瘾,对她挥挥手说:“行了你回去吧。”   清欢回到教室,同学们三五成群地对她指指点点,时不时发出一点窃笑声,似乎这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是非常好笑的。   这应该是她最后一天上学了。   终于放学了,等到教室里没了人她才准备回家,这样的话路上就不会遇到太多认识她的人。清欢背着书包,她的成绩非常好,过去她觉得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可是现在她什么都不剩了。   半路上从大树后面跳出来一个男人,对着她嘿嘿笑,上来将她一把抱住,腥臭的大嘴就要亲上来。清欢用力地挣扎呼喊,男人却说:“你都给老李头那半只腿踩进棺材里的干过了,还装什么贞节?不是孩子都有了么,乖乖不要动,别逼我动手。”   她不听,只是继续挣扎,男人被惹恼了,一个嘴巴子甩了过来,顿时将她打的眼冒金星,嘴角都裂掉了。慌乱中她摸到书包里的铅笔,拿起来狠狠一扎——男人惊恐地瞪大了眼睛,抽搐着从她身上倒了下去。清欢爬起来就跑,还不忘捡起自己的书包。   回到家父亲看到她就骂她是个丧门星,母亲一脚踢在她身上叫她去烧火做饭。几个姐妹嘻嘻哈哈的幸灾乐祸,说她自己作非要去上学,还嫌脸丢的不够大。   父亲嘴里骂骂咧咧的,母亲吃完饭后来找清欢,说了要把她许给邻村的老光棍当媳妇的事。她说:“三丫啊,也不是我这当妈的不心疼你,可你现在都这样了,没人肯要你啊,妈又怀孕了,这次指定给你生个弟弟。还有之前给陈大姑帮你打胎,那也是一大笔钱啊,咱家本来就穷,你可得懂事点儿。”   清欢不说话。   “我跟你爹都商量好了,这正常人家没人肯要你的,就那老光棍愿意给咱家五千块钱,到时候你嫁过去就好好过日子,听到没有?我教你的可都记住了,以后你弟弟少不了你帮衬的。”   清欢仍然没有说话,她知道,之所以没有像村里人建议的那样把她给老李头,是因为老李头家里穷的叮当响,别说五千块钱,五百块钱都是个问题。   她是不是该感到高兴?一个破鞋,还能值五千块钱。可她嫁给老光棍之后又该怎么办呢?那个人花了这么多钱买了她,偏偏她是个破鞋,那男人能让她好过吗?还不是会跟爸一样,一个不高兴,抄起什么用什么打,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然后,她就得跟妈一样拼命的生儿子,生了她们这五个姐妹,还要继续生。如果记得没错,妈还打过几次胎,都是查出来的女孩,让村西头的陈大姑打的,因为便宜。   她要这样结束自己的一辈子吗?   清欢一晚上没睡着觉。第二天那老光棍就来了,看起来得有四十了,被她妈带来看她的时候口水都险些要留下来。在这个愚昧而封闭的小镇上,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子遭遇了那样悲惨的事情,不会有人为她抱不平,也不会有人报警,所有人都冷漠地看着这一切,然后,成为一起压垮这个女孩的刽子手。   清欢是家里——不,是整个村子里甚至整个镇上长得最好的女孩儿,惊人的漂亮,学习成绩又好,所有人都认为她会是飞出山窝窝的那只金凤凰。可现在,这只金凤凰被人玷污了,于是大家又迅速高兴起来,你看,她还是跟我们一样平庸的,甚至比我们还要凄惨。   似乎这样想,日子就高兴很多,自己也变得高贵了一点。   清欢安安静静地坐在凳子上,不管老光棍怎么说,她都一言不发,气得她爸手都在抖,要不是她妈拦着,早劈头盖脸的甩嘴巴子了。就这,老光棍一走,她爸也没忍住,一个嘴巴子把清欢从凳子上掀翻在地,“你个小贱|逼!老子养你这么多年,吃了老子这么多年的白饭,你还以为是白吃的不成!明天你就收拾你的东西给我嫁人去!”   十二岁怎么嫁人啊,领证都得再等很久,可是那对这个镇子上的人们来说无所谓。证可以日后再领,人可以现在就嫁。   晚饭清欢顶着一张青紫的脸在烧火,她的几个姐妹放了学回来,一个个把书包放下过来“看”她,幸灾乐祸的说着话。   说她被学校开除了,说学校里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个破鞋了,还说她赶紧嫁人赶紧滚出这个家她们才高兴。   她们也不喜欢这个姐妹。她比她们都长得好看,好看到什么程度呢,五个姐妹站在一起,没有人认为清欢跟她们有血缘关系。在学校里也是这样,大人们都说女孩子读书没有用,所以她们理所当然的不用功,只有清欢次次都考满分,老师提出的问题全部都会,还写得一手好字。   大家都是这样普通,凭什么你要不一样?   不过现在,你还不如我们呢。什么金凤凰,不过是只装腔作势的乌鸦。   清欢让她们说了个过瘾,然后盯着灶膛里的火苗出神。她的人生就如同这火,一点点壮大,然后熄灭掉了,再也不复往日辉煌。   饭煮好了。   她将铁叉从灶膛里拿出来,可铁叉的抽出使得空气进入,本来已经熄灭的余灰瞬间燃烧起来,照亮了她娇美稚嫩的面庞。   就好像是,在跟她说话。   清欢凝视着火苗,看着它坚强不息的继续燃烧着,似乎自己灵魂里的某些东西也发生了改变。她低下头,捡了一把柴火放进去,却被路过的四妹看到了,然后四妹就大呼小叫的去跟爸妈告状她浪费柴火在那里玩。   清欢一点都不在意,她只是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第七十五碗汤(二)   第七十五碗汤(二)   清欢从噩梦中惊醒,背后已经一片汗湿。她摸索着开了床头灯,满心都是哭笑不得。   这么多年了,她还是头一次梦到那段不怎么美好的少女时期。对现在对她而言,那时候的磨难根本不算什么。她下了床,去卧室的吧台倒了杯红酒,就着月色敬了自己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为什么会梦到呢,大概是因为今天刚接的那桩案子吧。   她经营一家酒吧,不过大多数时候她不在里面待着,而是世界各地走走。前几天恰好回来,经过一个花园的时候听到了极力隐忍的哭声。   是个十四岁的女孩子,长得很可爱,打扮的也很干净整洁,却不知道为什么哭。   清欢自觉不是什么好人,她只是好奇而已,就停下了脚步问她哭什么。女孩子抬起头,咬着牙没说话,像是受惊的小鹿一样慌慌张张的跑掉了。   有趣。   于是她尾随了上去,多年的职业生涯让她有着常人不具备的耐力与毅力。她看着小女孩进了一个中高档小区,翻墙跟了进去,又顺着水管爬到十三楼,小女孩回家后先是放下书包写作业,然后被一个温柔的女人叫过去吃晚饭,随后这个家的男主人也回来了,笑眯眯地问好,温馨的晚饭过后,小女孩回到房间。   接着,她做了非常奇怪的事。   先是把门反锁,然后又搬来椅子桌子等等东西将其挡住。这个天热的要命,她却没有洗澡。非但没洗,还穿了好几件外套,扣的紧紧的。   但这一切都是徒劳。黑暗中,小女孩窝在床上,抱住膝盖恐惧地看向门口。   然后,当十一点的钟声响起的时候,门动了。   家具东倒西歪,那个看起来很和蔼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此刻的他和晚饭时的他完全不同,如果说晚饭时他是个标准的长辈,那么此刻他就是原形毕露的禽兽。   清欢在窗外冷冷地看完了这一切。不管是女孩子的麻木还是男人的驾轻就熟,都说明了这不是第一次。她看到主卧亮起了光,男人发泄完后回到了主卧,和那个女人说了会儿话,就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女孩子醒过来,一如既往的穿好衣服收拾好自己,吃完早餐,说一声小姨小姨夫再见,走出了家门。   她又躲到了那个公园里,对着那棵大树,一边哭一边叫爸爸妈妈。清欢站在她身后点了根烟,吐出烟圈才淡淡地道,“叫他们有什么用,还不如信信所谓的神。”   就是那虚无缥缈极有可能不存在的神,都比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更值得信任。   女孩被吓了一跳,睁着泪汪汪的眼睛看她。清欢瞧着她傻乎乎的样子,像只小猫般,自然卷的头发显得蓬松柔软又可爱。她的嘴角不觉扬起,伸手在女孩的惊悸中揉了揉她的卷毛,“爸爸妈妈不能满足你的心愿,我来帮你好了。”   不就是想不要再遭受这一切吗?这很简单的。   女孩子歪了歪脑袋,不解地看着她。清欢翻了翻她书包拿出一支笔,在她手心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想好了心愿就告诉我。”   然后她丢掉吸了一半的香烟,扔到了垃圾桶里。   唔……仔细想想,大概那是三个小时前的事情?这么说来她也就只睡了三个小时啊。清欢看了看时间,晚上九点半,她本来是昼伏夜出的,最近正在努力调整作息,讲究养生才能活得久啊。“嗯……”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她对着落地窗上倒映出的自己笑了笑,“该去做个圣诞老人了。”   换上便于行动的衣服,将长卷发扎成马尾,又随意挑了几件武器在身上,清欢潇洒地出门了。   晚上九点半,大部分人夜生活开始的时间。清欢走在街上,她穿着普通的运动服,脸上涂了深色的粉,眼睛刻意化小,又戴着一副土不啦叽的红框眼镜,看起来就和这座城市里任意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一样。   但谁也不知道她有多么致命。   红绿灯路口,绿灯刚刚亮起,一辆黑色的轿车司机踩下油门,可下一秒他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穿透了自己的耳朵,因为太疼了,所以他下意识伸手去捂,可方向盘一松——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的,是一桩非常凄惨的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轿车撞上了大货车,司机当场死亡,而大货车毫发无损,只是吓坏了货车司机。   然而是轿车司机自己转的头,这责任可轮不到别人来负。   女孩子茫茫然被小姨带到警察局认尸的时候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直到她看到曾经见过的那个抽烟的女人从她身边经过。她今天穿了一条大红色的紧身裙,露出修长的双腿与深深的沟壑,十二公分的红色高跟鞋更是让人看了心惊。   随后她听见警察先生不停地跟女人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小姐我真的是不小心认错了——”   “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有法律规定老娘不能穿成这样子在大街上站着吗?凭什么穿个紧身裙就是*的?我看你扫黄脑子都扫没了!有你这样当警察的吗?!”   警察苦着脸不停道歉,心里却想,可是你那做派真的很像啊……想想看,穿成这样化了个大浓妆,站在红灯区对着来往的男人抛媚眼,也不能怪他误会好不好?谁知这位是个刺儿头啊,从进警察局到现在两个多小时,他整整赔了这么久的不是,她仍然不满意,嘴巴一张骂人不带脏字,一句都不重样。   太丢人了,真是太丢人了。   “算了,今天老娘心情好就原谅你,下次眼睛可放亮点儿,否则别怪老娘投诉你!给你捅到网上去!到时候也让你们警局出出名!”   警察继续赔笑,“是是是,确实是我的过错,小——啊不,美女你大人有大量就放了我这一次吧!”   女孩盯着这边看的目光清欢当然也看到了,她对着女孩露出笑容,做了个口型,大概就是:礼物,喜欢吗?   女孩低下头,清欢觉得这个动作非常好,毕竟不能让周围认为她们悲痛欲绝的警察看到,父母双亡寄住在小姨家,深受小姨小姨夫疼爱的小女孩,在听到小姨夫的死讯后露出笑容来。那未免也太没有人情味了。   可,人情味,那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大发慈悲放过快被玩坏的小警察,清欢耸耸肩终于离开了警察局,小警察拿下帽子抹了把汗,这辈子第一次遇到这样难缠的女人……偏偏一旁的同事还过来戳他,“喂喂喂,艳福不浅啊。那美女,够辣的啊,看胸,起码这个。”比了个很猥琐的手势。“你该不会看上人家才把人家当成站街女抓回来的吧?你们扫黄组套路真多。”   小警察:“……”我说我是无辜的你们信吗?主要那美女当时倚着墙角对穿着便衣对他勾手,那表情那眼神那动作神态,像的要命,他们是没看到,他们看到他们也会动手抓!绝对的!   清欢出了警察局就拿下了脸上的墨镜和头上酒红色的长卷发,顺势丢在了垃圾桶里,然后又从包里掏出一件风衣穿上,瞬间就变成了独立知性的成熟白领。   她对于人性的拿捏和掌握可以说是炉火纯青,老江湖的警察都被骗了,更何况是普通人?恰巧看到一个穿着牛仔裤的小偷从一年轻男人口袋偷走了一个手机,清欢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也就便顺走了小偷的钱夹手机,拿在手里掂量掂量才发现还是个有名的牌子,至少得五六千块钱。   他偷的那个是国产品牌,撑死也不到两千。   啧,这就是人生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她就是想让小偷明白这个道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的。   第二天她又去看了看女孩,送了她第二份大礼。   于是,女孩的小姨因为丈夫车祸去世悲伤过度从楼梯上滚下来撞到头变成植物人的事,一瞬间传遍了,还被登上了报纸。一时间很多善良的人们自动自发给小女孩捐钱,而小姨姨夫没有儿女,房子啊车子啊银行存款啊,都成了女孩的财产。她以后就是没出息,靠这笔钱也能过个十几年潇洒快活的日子。   清欢再次觉得自己十分善良,不仅一毛钱没收,还给女孩送了这么份大礼。   晚上手机响了,她懒洋洋地接起来,那头是女孩稚嫩结巴的感谢,还说要把所有的钱都给她。   可她要那些干什么啊,她自己有的是。所以她只说了一句:“以后晚上睡觉不用锁门了。”然后就挂了电话。   谁知道小女孩却不肯罢休的一次次打过来,最后清欢被她烦的没办法,“我不喜欢钱,我只喜欢人,真要报答我就把你自己卖给我好了!”   可就这随意的一句话,造就了从这天起,她的噩梦。   ☆、第七十五碗汤(三)   第七十五碗汤(三)   被女孩磨的受不了的清欢终于答应了和她见面,然后被迫收了一个小女佣。   真的是小女佣,又安静又懂事又勤快,本来每周请人打扫一次的房子都不需要了,每天起床清欢所看见的必然是窗明几净井井有条的场景。干净、非常的干净。也许是因为父母早亡的缘故,女孩很擅长做家务,煮出来的饭色香味俱全,清欢心想,那对夫妻也真是有意思,暂时收留了父母双亡的小孤女,让小孤女给自家打扫卫生洗衣做饭不说,还监管了人家父母留下来的财产,最重要的是,男人还做出无耻之极的勾当。   小姨也很有意思,亲侄女被丈夫侵犯,她不报警也就算了,掩人耳目也就算了,还逼迫女孩要屈从。   这个世界可真是玄幻啊。   为人亲友的,冷眼旁观;素不相识的,幸灾乐祸;嫌隙颇深的,落井下石;似乎世界上再也找不着一丝美好了。   早上七点钟,清欢被耳边嘈杂的敲锅子声叫醒。她头疼地睁开眼:“小不点,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消停会儿?”   女孩脸上有着与她稚嫩的外表不搭调的严肃:“早睡早起身体才会好,你昨天晚上又熬夜了吧?清欢姑姑,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这个年纪,再拼命熬夜会猝死的!”   真的是……清欢觉得每天早晨准时叫她起床的女孩最不可爱了。她揉了揉眼睛,拉过被子蒙住自己的头,唔了一声:“再说吧。”   “不行!”女孩手一掀,被子就被揭走了,然后她尖叫一声用平底锅捂住眼睛,“你、你怎么没穿衣服?”   “少见多怪。”清欢耸耸肩,“成熟女性想怎么睡觉是她的自由。”   “哦~我明白了,你昨天晚上又出去跟野男人鬼混了!”   啧,这话说的也太难听了,什么叫出去跟野男人鬼混,她只是和一个英俊的男人互相看对眼,然后深入交流了一下而已。成年人有自己的需求又有什么不对?“行了行了,快滚,我要起床了。”   女孩嘟着嘴走出去,边走边在脑海中回想自己看到的那一幕。女人修长的身体莹白如玉,细腰长腿,还有清晰的马甲线。她低头看了看自己尚未发育完全的小笼包,内心一阵羡慕,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清欢姑姑这样美丽而强大呢?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每天晚上都睡得那么晚,醒来后不是宅在沙发里看电视就是到处买买买,没见过她锻炼啊,为什么身材还能维持的这么好?   想了半天,最后只能归功于老天爷的眷顾。   清欢冲了个澡,越来越觉得自己把这丫头带回来不是个正确的选择。虽说有人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让她的生活质量有了质的飞跃,可每天都得早起也实在是太痛苦了。当初说的是找个小女佣,现在看来倒像是找了个小管家婆。   可是让她把她赶走,清欢又做不到。这么多年了,她早就变成了个铁石心肠的人,绝不会优柔寡断,能让她留下这个女孩的原因,是因为在她身上,她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就像是那时候的她,拼尽全力想要迎接新生,于是不管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是什么人,都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浮木,用尽全身力气,只是想要活下去。   不屈辱的、有尊严的活下去。哪怕活下去的路很辛苦,哪怕很艰难,哪怕要付出自己意想不到的代价,比起当时的处境来,也实在是要好的太多了。   这女孩明显是将她当作了失去的父母,但是早熟的意识又让她能清楚地明白清欢并非她的亲人,大概这就是所谓的雏鸟心理。对于将自己拉出火坑的人,除了依赖,就只剩下依赖。   ……算了,暂时先忍忍好了,反正她也不会在这里待多久。   早餐很丰盛,切好的咸鸭蛋放在碟子里,蛋黄流着令人垂涎欲滴的油。烫熟了的小青菜置于雪白的盘子里,显得格外新鲜美味。地瓜粥熬得软糯浓稠,香气扑鼻,要说豪华那不可能,但就是给人一种“家”的感觉。   尤其是小姑娘不仅给她盛好了饭,摆好了筷子,连椅子都拉开了。只要清欢坐下就可以立刻开吃,这种情况下她还能说什么呢,她也没养过孩子啊。“打个商量啊扇扇,一三五早起,二四六七让我睡个懒觉怎么样?”   虽然被叫醒心情很不爽,可是有热腾腾的饭菜下肚,到底也安抚了清欢悲切的心灵。   扇扇想了想说:“一二三四五早起,六七睡懒觉,但是必须十一点前起床。”   清欢:“……不要太过分哦。”   “你这样真的不行的啦。”小姑娘把切好的鸭蛋往她面前推了推,“网上都说了,熬夜很容易猝死的,对身体非常非常不好,清欢姑姑听我一次怎么了。而且你还抽烟喝酒,你不想活啦。”   清欢叹口气,挑了鸭蛋黄抿进嘴里然后喝了一大口粥,“那也不能成为你把我的打火机藏起来的理由。”害她烟瘾犯了最后是用燃气灶点的火。   “因为你总是不听我的劝呀。”扇扇也很头疼,她自打住进来之后,每天除了学习,其他所有时间都花在家事上了。可唯一一点让她扼腕的就是她完全左右不了清欢的想法,不管她怎么叫,她都要睡觉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那好,就这样好了,记得你说的话,礼拜天如果敢打扰我,别怪我揍你。”说话期间她已经呼噜噜喝完了两碗粥,这就是扇扇另外很不明白的一点了,不运动又这么能吃,为什么一点都不胖?   她最近没有什么烦心事,吃的好穿的好,那天跟同学经过药房的时候进去测了一下,足足胖了三斤!所以她现在都不敢吃太多,青春期一旦胖了,以后想减肥都难。   清欢不知道这丫头心里在想什么,吃完饭拿起沙发上的外套朝身上一甩:“走,送你上学去。”   她八百年送扇扇上一次学,扇扇赶紧咽下最后一口粥,抓起书包跟校服外套跟了上去。两人走出家门,进了电梯刚要按,就听到一个声音在那里叫着等一下等一下。扇扇眼疾手快,否则她确信身边这个坏女人是肯定要按下去的。“等等人家啦。”   清欢摊手,“只要你不怕晚。”   结果进来的人让她很惊讶,可不就是前阵子她装站街女结果被骗了的小警察么。只不过今天他穿的一身笔挺的警服,浓眉大眼的很是帅气,警帽一戴连气场都有了,比清欢足足高半个头还多。   “是你?!”小警察也认出清欢来了,“你、你住在这里?”   扇扇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在两人之间来回的看。   清欢微微挑眉,“怎么,不可以吗?”   小警察觉得她今天穿的就相对比较保守了。虽然裙子还是很短很性感,但因为她整个人神态的改变,显得格外妩媚而不轻佻。酒红色的连衣裙到膝上十公分,单肩的设计露出漂亮的锁骨与纤细不失力量的臂膀,好看的叫人着迷。   这就是成熟女人与青涩少女的区别,她骨子里的风情根本不需要卖弄就足以令人失神。小警察还很纯情,看到清欢浅浅露出的胸口时脸刷的一下红了。清欢在女性中算是很高的,可小警察比她还高,这样居高临下的看过去足以让他饱览一片春光。   扇扇盯着他:“警察叔叔,你的脸怎么突然这么红。”   小警察听了差点被口水呛到,结结巴巴地说:“哪、哪有,是、是这里面太闷了。”   “是吗?”扇扇朝电梯口看过去。“可是电梯门还没关上。”   原因无他,一个已经三十岁却仍然幼稚的女人正按着玩,一边玩还一边兴致盎然地盯着小警察,想看看这张俊脸还能红到什么程度。   接下来安静了几秒钟,清欢突然问:“你在扫黄组干的好么?”   轰的一下,刚刚褪去红晕的小警察又变成了一只煮熟的大虾子。他羞愤地盯着清欢:“你!你这人怎么这样!”   “我随口问问,关心一下你,毕竟咱们现在是邻居了。嗯……你住我家对面?”   小警察别过头不去看她,眼睛却不由自主盯着电梯里反射出的景象瞧。看到清欢倚在了边上,连忙做了个深呼吸。“我、我在这住很久了,都没有见过你。”   “那是因为她从来不在这个时候起床,也不在这个时候出门。”扇扇开口说,“警察叔叔,我请你帮个忙行吗?”   “什么忙?”   小姑娘觉得别人不可以,警察叔叔应该是可以信任的。“过几天我们学校组织交流学习,我要出去一个星期,可是没人看着姑姑我怕她又抽烟喝酒熬夜,我把钥匙给你,你帮我看着她,每天叫她起床。”   ☆、第七十五碗汤(四)   第七十五碗汤(四)   “什么?”   “什么?”   这两人异口同声的反问,扇扇神态自若,“警察叔叔也不想自己对门的女邻居因为过度不自律导致猝死吧,到时候你还得勘查现场,那朵麻烦。”   清欢嗤笑一声,“他扫黄组的。”   扇扇当作没听到:“到时候我会去找警察叔叔的,你要帮我看着姑姑。”   小警察脸更红了,他飞快地看了清欢一眼,低低地说:“这、这不太好吧?”   清欢双手环胸倚着,懒得搭理这两人,小丫头一个管她还不够,还想再找一个人管,还是个警察!这小警察那天在警局里她就摸清性格了,看着青涩懵懂刚出社会,其实一根筋,脑子倔得很,答应人的事情一定会做到,固执又死板还容易害羞,而且非常保守。像这种照顾单身大龄女邻居的事情,怎么会答——   “那好吧。”   嗯?   小警察答应的颇有破釜沉舟的气概,清欢险些以为自己听过了,只有扇扇最高兴:“谢谢警察叔叔!”   正好一楼到了,她拉着清欢出去还不忘跟小警察再约。等小警察搭地铁去上班,看不着他身影了,清欢才眯起眼睛:“说,你怎么要去参加什么学习交流了?”   “我忘记告诉你了。”小姑娘吐吐舌头,难得露出一丝天真来。“学校组织的,就选了十个品学兼优的学生。”   小管家婆虽然罗里吧嗦又古板,但是品学兼优这一点清欢绝不反驳。她撇撇嘴,“这种事下次跟我说。”   “好。”扇扇乖乖点头,清欢很少管她,也很少过问她的事,所以偶尔一次的叮嘱教训对扇扇来说都像是来自母亲的关怀。“姑姑也得乖乖听话,到时候警察叔叔来叫你起床你可千万不要裸睡啊。”一看警察叔叔就是没谈过恋爱的,又笨又呆,根本不是姑姑的对手,她要是存心戏弄人家,万一人恼羞成怒拔枪打死她怎么办。   扇扇一点都不怀疑清欢有这么欠。   清欢耸肩:“知道了。”   扇扇坐进车里,自动自发系上安全带,也许是因为失去了最重要的父母的缘故,对于解救她的清欢,现在就是她唯一的亲人。因此,为了照顾这个亲人,她会想尽一切方法,偶尔使点心眼什么的,应该也不算糟糕吧。   不过半年多,她看起来似乎已经要从被小姨夫侵犯的阴影里走出来了。这是件好事,清欢想,当然,也是这丫头命好遇到了她,否则这世界上有多少被欺负的女孩子能继续坚强勇敢的活下去呢。就算是自己,也经历了那样地狱般的过去。如今这样游戏人间的活着,能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已经是前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不过这件事对清欢而言就是个小插曲,根本没当真的。直到有一天她睡懒觉的时候,来叫她的人突然换成了男性,多年来的职业生涯让她的警觉性非常高,那人刚进门的时候她就察觉了,因为脚步声不对,女人不会有这样的步伐。她仍旧躺在被窝里,只是黑眸无比清醒,只等那人进入卧室出手,她就把他的脖子卡断。   小警察敲了两下门没反应,试探性的一推——没锁,进来后只看到床上一团凸起,走到床边刚要开口叫人,结果一床被子突然蒙到自己头上,下一秒天旋地转,他已经被制服在了床上,女人的手那么纤细,可掐住他脖子的时候,几乎不用怀疑,她可以轻而易举地杀死他。   她看起来虽然不好招惹,可怎么会有这样的身手?小警察迷迷糊糊地想着,没想过要还手。清欢在过程中也发现自己认错了人,顿时尴尬不已,又担心被小警察看出什么端倪来,她在这个地方待的还挺开心,暂时不想离开。可如果被发现不对劲的话就麻烦了,她可以走,但扇扇怎么办?那丫头看着正常了,如果自己一声不吭的离开,不知道会受到什么刺激。   所以她干脆改掐为搂,准备运用自己的女性魅力迷得小警察神魂颠倒,让他忘了今天早上这件事。   正好,被扇扇管了好久也没有再跟看对眼的帅哥深入交流了,小警察体格很棒,伸手一摸八块腹肌,长得又好看,早上做点运动对身体也好。   于是,小警察就这么糊里糊涂的献出了自己的处男之身。   他回过神的时候早已被吃干抹净,整个人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害羞状态。抱着被子捂住胸口,一会儿看看清欢一会儿低头。清欢看他跟被强了的小媳妇似的,嘲笑道:“没交过女朋友?”   还真没有。小警察生在警察世家,家里个个古板,他就没想过女朋友的事情。感到很羞涩,可没来得及说话就看见清欢摸到了床头的香烟,大脑还没开始转动身体已经很自然的给出了反应——先清欢一步抢到了打火机,然后攥在手心一脸严肃地看着她:“女孩子怎么能抽烟?”   “女孩子?”清欢一字一顿地重复了下这个名词,也不恼,她从来都是笑吟吟的,没人看得出她的喜怒哀乐。“我哪里像是那种没有发育完全的女孩子?”她在小警察薄唇边吻了一下,满意地看到他又开始脸红,“你看起来很小,有没有二十五?”   “我!我二十六了!不要小瞧我!”   “二十六了还在扫黄?”清欢邪恶地看了他一眼。   “那、那是因为我才刚参加工作……”说的自己都有点气短,其实是因为读书耽误了,他一直想当警察来着,好不容易读完了博士,结果被分配到父亲所在的警局,还被编进了扫黄组,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凄惨无比。“我、我以后会调职的!不会一直扫黄……”   清欢放声大笑,“那祝你早日心想事成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连人家名字叫什么都没弄清楚就先深入交流了……小警察有点悲愤,可在那双慵懒的美目凝视下还是乖乖回答了:“耿修。”   “我叫什么你知道么?”   “我知道,你叫清欢。”   又开始脸红……清欢摇摇头,抓过睡袍披在身上,“我去洗澡了,你自便。”   她对待男女之事很潇洒,合则聚不合则散从不强求,今天早上这场颠鸾倒凤也并非她用强的,小警察虽然容易害羞,但勇猛程度不亚于人,身上黏黏的不是很舒服,还是洗个澡再说。   等她洗完澡出来耿修已经不在了,清欢没在意,可能处男都比较喜欢在*的第一时间跑去一个地方掉两滴眼泪哀悼一下。结果她刚躺回床上没多久,睡意刚刚来袭,耿修就回来了,跑到床边叫她起来,还说早饭做好了。   清欢:“……”谁让你做早饭了?   “不吃早饭不好的,你先吃一点,然后再回来睡吧好不好。”   这种方式就比扇扇温柔多了,清欢头一埋不理他,耿修顿时手足无措地站在一边,等了几秒,他哒哒哒的跑走,再进来的时候端了个小桌子,上面摆着已经做好的早餐,分外诚恳地说:“吃一点吧,你吃完了我洗碗好去上班。”   清欢伸出胳膊看了眼床头的闹钟,我靠,这是她脑海中的第一想法,这会儿才八点半?那这小子是什么时候来叫的她?!“扇扇没跟你说不能提早叫我吗?”   “我忘了……”他是真的不记得那张纸上,小女孩洋洋洒洒写了那么多要求有没有这一条。所以他就直接按照自己的作息来叫人了。   清欢这辈子第一次感到如此挫败,先是招了个管家婆,然后来了个管家公。她这样的人,生命里怎么会有这样一板一眼好像教科书一样的人物?这样活着跟上了发条一样不觉得累吗?   最后她还是把早饭吃了,然后惊喜地发现耿修有一手完爆扇扇的好厨艺。她吃得心满意足躺下继续睡,耿修洗了碗去上班。   警局的同事们都发现刚来不久的那个新人今天心情好像特别好,被局长叫进办公室的时候还一脸春风得意。   耿局长口沫横飞地骂了将近一个小时,因为口渴停下来喝口茶,结果发现儿子好像一点都不在意,带着一脸春风荡漾的笑在那里恶心人。他一脚踢过去:“老子刚才说的话你听到了没有?!”   耿修笑眯眯地回答说:“听到了。”   “那、那快滚!回去工作去!不要以为你是老子的儿子就有特权!下次再迟到就给我在扫黄组待一辈子!”   耿修恭敬地一鞠躬:“是的,局长大人。”   耿局长懵逼的看着转身离去的儿子,半晌拿起电话拨了出去:“……老婆啊,我发现一件事情……我跟你说……这事儿可不简单……”   那小子一脸春风得意,以前可从来不是这样的,他们耿家都是粗鲁不文大大咧咧的大老爷们儿,就连女儿都有男人味,唯独这个儿子总是秀秀气气温温柔柔的,他这才想磨练他一下,可刚才那态度是咋回事儿?竟然还把好心情写脸上了!   ☆、第七十五碗汤(五)   第七十五碗汤(五)   扇扇交流学习回来后发现家里似乎大变天了,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对门的警察叔叔晚上进了姑姑的卧室就没有出来过?她半夜起床喝水的时候经过清欢的房门,听到里头传来各种暧昧的声音,女孩顿时红了脸,这简直……警察叔叔也太过分了吧,她是看他老实憨厚才叫他来照顾姑姑的,他怎么把人给照顾到床上去了?   再一看时间,好家伙,凌晨两点半,明明九点就回房的……扇扇嘴角抽搐了下,抬脚对着房门踹下去:“还让不让人睡觉啦!天都要亮了你们能不能不要再深入交流了!”   深入交流这个词她是从清欢那学来的,现在活学活用,非常贴切。   里头先是传来一声重物砸在地上的闷响,而后是清欢的笑声,“蠢死了,被个小丫头吓成这样。”   耿修结结巴巴的说:“意、意外……”   竟然没一个理她的。扇扇对着房门翻了个大白眼,转身走了。幸好墙壁的隔音效果很好,否则晚上听这么久的妖精打架,对于发育期少女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清欢弯腰把地上的耿修拉起来,重新回到温软馨香的女人被窝,耿修一张脸如同一块大红布:“被、被扇扇听到了……”   “听到就听到,这可是我家。”她用脚趾头在他小腿上轻轻蹭蹭,顺便看了眼闹钟。“要睡了?”   “不、不睡!”耿修正处于食髓知味的阶段,尤其清欢那双又长又细的美腿正勾在他腰上,这时候能睡着的还是男人吗?   清欢闷笑不已,心想,明天这家伙又要迟到了。这几次到她这里来身上不是这里青一块就是那里肿一块,出手揍他的人并没有下狠手,似乎是那种比较爱怜的揍法,所以她也没当回事。不过次数多了就知道为什么了,一迟到就挨揍啊这是。   果不其然,第二天早上扇扇来敲门的时候,耿修的脑袋埋在她胸口正呼呼大睡。看那疲惫程度,就是地震了也叫不醒。清欢把他推到一边,随意披上睡袍开门。扇扇正捂着眼睛:“没有什么少儿不宜的画面吧?”   清欢弹了她一个爆栗,“你要是对男人的身体构造有兴趣的话,现在可以去把床上那二货的被子掀开。”   也就是说警察叔叔什么也没穿了。扇扇小脸皱成一团:“警察叔叔也堕落了。”   “早饭做好了?我去洗个脸刷个牙。”   扇扇像个小尾巴跟在她身后,一路尾随到卫生间,一边跟着一边碎碎念:“给你做早饭还不够,为什么我每天还要给警察叔叔做一份啊,他不是厨艺比我好吗?”   “太累了。”清欢送来一个你懂的眼神,“男人就是这点不好,容易肾虚。”   扇扇涨红着脸:“我还未成年!不要跟我说这样限制级的话题!”   清欢叼了牙刷在嘴里,一副游戏人间的样子,扇扇嘟着嘴,“我先去盛饭了,你赶紧来吃,还得把警察叔叔叫起来,都什么时候了啊再睡下去就迟到了,他不是人民的公仆吗?”   “是人民的公仆啊。”清欢吐出漱口水,嫣然一笑。“但却是我一个人的男仆。”   扇扇觉得好恶心哦,吐了吐舌头跑了出去,竟然看到警察叔叔醒了,结果一睁眼看到的是她吓得抓着被子往后退,砰的一声就又摔了下去,那声音听着都觉得疼。   好笨。   小姑娘不屑地走了出去,留下耿修瘫倒在地一脸懵逼。清欢看到这一幕,顿时笑不可仰。虽然每天都要被两个家伙唠唠叨叨个没完,但这俩实在是太逗了,让她的生活添了许多乐趣,竟然也觉得这个城市再待一阵子也不错。她走过去把耿修拉起来,“快去洗漱,吃早饭了。”   耿修一脸的羞愧:“被扇扇看到了……”   “那又怎样,又没走光。”男未婚女未嫁,你情我愿有什么不对?“还是说你其实喜欢的是她?萝莉控?”   “怎么可能!”耿修觉得自己被侮辱了,“我才不会对未成年的女孩子有那种肮脏的念头!”他、他比较喜欢御姐啦……   清欢的眉眼却突然变得格外温柔,她甚至还主动亲了他一下,让耿修以为自己做了什么拯救地球的好事。没来得及问,清欢已经离开了房间。他挠挠头,嘟哝了一句我喜欢你这种的,然后才去了洗手间。   真是干净又有原则的人,清欢非常非常讨厌对着未成年女孩子都能起侵犯之心的人,无论男女,被她遇到的话,绝不会有好下场。不过想想,小警察这种性格,估计想都没想过。   所以啊,这世界上,有卑劣下流的人,也有正直温柔的人啊。   只不过,命苦的人,最先遇到的都是前一种。   好比她,好比扇扇。   吃完早餐三人一起下楼,一看时间,离扇扇上学还有四十五分钟,离耿修上班只有十五分钟。清欢打开副驾驶门:“还愣在那里做什么,快上来。”   耿修挠挠头:“不好吧……”要是被人看到他坐着好车去上班,会不会被当成被富婆包养的小白脸?   “警察叔叔你不要再罗里吧嗦了好不好,姑姑开车的技术你放心啦!”   这是耿修第一次坐清欢的车,也是他暗暗发誓的最后一次。她这是开车?在这么拥堵的市中心,她开得都能飞起来!那车技,要不是他就坐在里头,真以为是有部飞车电影在这里取景!这也是耿修第一次发现自己有晕车的潜质,他头晕眼花地看着一大一小两个女人,扇扇一脸淡定,眼神带着怜悯:“我第一次坐也是这样的,你习惯就好了。”   他没法习惯!他的姐姐就是交警,这样很危险的!“下次开、开慢点……还剩那么几秒的绿灯就不要抢了啊!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目的地都到了,本来要下车的耿修第一时间是对着清欢低吼,“你不要命了吗?刚才、刚才你稍微慢一点,就跟那辆货车撞上了啊!”   “放心好啦,不会有事的。”   她根本就不当做一回事!耿修生气,可他又不会什么骂人的词,只能把一张俊脸憋的通红,你你你你了半天一个字也没说出来,“你再这样我就找人给你开罚单!吊销你的驾照!”   清欢心想,他要是知道她的驾照是假的该怎么办——甚至于,她的一切都是假的。但最终她只是摸了摸他的脸,在快气死的小警察嘴唇上亲了一下,“好了我知道了,不要啰嗦了,后面那是你同事吗?他看你好久了。”   耿修一楞,回头,趁此机会清欢把他推出车外,油门一踩绝尘而去。   耿修:“……”就这么不爱听他说教吗?他真的就有那么啰嗦?不见得吧,他觉得还好啊!   一转身同事就迎了上来,眼神暧昧:“哇,你女朋友吗?卧槽你小子,竟然藏了这么久!太正了吧!”   耿修听他这么问才稍稍一愣,因为他竟然不知道他跟清欢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那女人从来没说过要当他的女朋友。不过他还是点头了:“嗯,女朋友。”   “羡慕!”同事捂住胸口,“你小子真是有艳福,羡慕哭了!”   “你不是也有女朋友。”对于这种有了女朋友还对别人的女朋友表示出垂涎的人,耿修觉得有点隔应。他从来不相信好色是男人的天性,至少他们家的男人从没有这样的。   “分了。”   “分了?”他微微愣住,“你们不是都谈了七八年了……”   “我现在不想结婚,她家却逼得很紧,烦死了,好像我非要她不可一样。女朋友还不好找,都七年多了,再多的喜欢都烧成灰了。”同事不耐烦地说,“别提她了,还是说说你女朋友,你们在哪儿认识的啊?她开那车可不便宜,我之前看过,起码这个数!”说着,比了个五的手势。“五百多万啊!”   耿修知道清欢很有钱,但有钱到这种程度也是没想到的,他发觉自己根本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也不知道她的家人在哪里,甚至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   他是不是……应该问一下啊。   因为太过于专注思考问题,于是同事就这样被忽略了,直到局长找他,耿修乖乖在父亲面前站定,耿局长上下打量他一番说:“中午回家吃饭啊,把你女朋友带上。”   “啊?”   “啊什么啊?你不是有女朋友了?难道要人家姑娘没有名分的跟着你?老子怎么教你的?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耿局长跟个炮仗一样一点就着。“你这样还配姓耿吗?????”   耿修低头:“也得看她愿不愿意……”   “你态度要是好点人家姑娘能不愿意?不要给老子找理由!中午吃饭要是看不见那姑娘,你妈就来揍你了!”   ☆、第七十五碗汤(六)   第七十五碗汤(六)   耿修被骂得狗血喷头,他举起手问:“等一下……爸,你怎么知道我有女朋友了……”   “哼,别忘了我是你老子!”耿局长气势汹汹,事实上这臭小子回家吃饭的时候,外套一脱,那后背上的抓痕清晰可见,他们又不瞎……当然看得到。“我可跟你说清楚,现在没结婚,你最好做好安全措施,我绝对不允许我的孙子成为私生子!”   耿修:“……”您想太多了吧。不过仔细想想他好像真的都没有做措施,因为每次被清欢一勾他就没了魂儿,根本记不住。   他又暗暗记下了这件要紧事。   等到从局长办公室走出去,耿修摸出手机找了个安静的地方给清欢打了电话。她可能又去睡回笼觉了——美曰其名为美容觉,不然每天晚上都很累,白天得不到休息晚上就很容易睡着了。对此耿修立刻一言不发,毕竟晚上她睡着的话损失的可是他的福利。   “怎么了?大白天的给我打电话?”还没睡醒的声音带了些动人的沙哑,听得耿修心里一动。   “还在睡吗?”   “嗯,困死了。”清欢打了个呵欠,“快说什么事。”   “那个……”他很不好意思开口,有些期待,又怕她拒绝,“我爸妈中午想见见你……所以邀你在我们家吃饭……你、你会来吗?”   清欢懒洋洋地睁开眼睛,阳光照耀进来显得十分动人,金色的光芒那样耀眼,但她却拒绝了:“不好意思耿修,我恐怕没有时间。”   他是呆了点,但绝不会不懂她的意思。她这是不想见家长哪,耿修未免有些失落,可自己一想这也是难免,毕竟他们在一起也才几个月,也许她觉得还不到见家长的时候。所以他很快振作了起来。“那好,我先去工作了,你起来后记得吃早餐。”   “嗯。”   挂了电话,耿修拖着沉重的步伐去局长办公室,说经过自己的慎重考虑,认为现在不适合见家长,再等一阵子。气得耿局长又要踹他,好在他跑得快,不然大腿上又要多一块淤青。   晚上吃饭的时候扇扇首先发现气氛有点尴尬。警察叔叔不啰嗦了,比平时话少了好多,怎么回事?倒是清欢姑姑完全不受影响,该吃吃该喝喝正开心。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当作什么都不懂。反正她是未成年的小孩子,本来就应该什么都不懂的。   吃完饭扇扇主动收拾碗筷然后溜回房间写作业,她总有种山雨欲来的感觉,这俩应该不会吵架吧?警察叔叔看起来笨笨的,话有时候都结结巴巴,清欢姑姑又懒得说话,还是希望不要吵起来。两个人她都很喜欢的,不想看到其中任何一个离开。   清欢洗完澡看到耿修坐在床边,双手叠放在膝盖上,很乖巧的那种,看到她过来还清清嗓子,“我今天打电话给你了。”   “对。”   “你不愿意见我爸妈,我觉得这很正常。”   “所以呢?”   “我想了一天,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你拒绝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心里却特别难受。所以我就想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耿修表情严肃,看起来像个教导主任,“然后我想了很久,认为这应该是我对你不够关心的缘故。”   “哈?”   “我太不了解你了,我到现在连你姓什么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你的工作,这样的情况下,你拒绝我实在是太正常了。”   是吗,很正常吗,真的觉得正常的话,根本不会提起来吧,就是很在意,才会这么深入地思考。   清欢摸了摸耿修的头,毛茸茸的又黑又软,“不要想太多,我们在一起很快乐不是吗?这就够啦。”   “我……”   “我跟你去见你爸妈了又怎样呢,我不喜欢跟不认识的人见面,也不喜欢跟他们吃饭,耿修,你得明白一点,我们在一起是没有任何负担和压力的,然而这一旦和家庭挂上钩,那就不一样了。”   耿修反应了好一会儿:“你、你是不婚主义者?”   “也可以这么说。”她亲亲他,“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不会有成家的打算。”事实上这辈子都应该不会有。她无法去信任一个陌生人与之共建家庭,也不会以自己的身体为蓝本孕育新的生命。“我想就算你父母见了我,他们也不会让我们在一起的。”   她有太黑暗太肮脏的过去,任何正常的家长都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娶她这样的女人。   “我不明白……”   “我们做的时候我从来不让你做措施,你洁身自好是一方面,我不能生育,是另一方面。”他看起来很喜欢孩子的,以后一定是个好爸爸,可惜她并不能成为一名母亲,她也不想肩负起那样的责任。她活在这个世界上,觉得一个人是最好的。如果有了孩子,血脉相连,她很难去承担一个生命的成长。   耿修呆呆地看着她,清欢拍拍他的脸,“想离开就趁现在,我们之间没有未来。”   她坦诚的近乎残忍,耿修不知道自己该作何反应,他只能这样看着她,这个女人这么美,这么诱人,他只是看着她,内心深处就充满喜悦。“……我不在乎孩子的,你想丁克也没关系,我还有好几个哥哥,而且我家也没有皇位,不需要继承。”   清欢轻笑,“跟我在一起,你要面对太多了,放宽心最好,合则聚,不合则散,不要强求。”   她一早看到了未来。   这么美好的人,她跟他不会开花结果。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没有寄托任何希望,孤独了这么多年,她已经习惯了孑然一身。   “我没有强求。我喜欢你,我就是要跟你在一起。”耿修抓住她的手,“不结婚也行,不生孩子也没所谓,我父母不会在意的。”   可他这么说了,清欢也并没有多么高兴。她只是难得那么温柔的凝视他,不像平日里的风情万种,也没有慵懒的漫不经心。温柔的叫耿修想要落下泪来,他凑上去亲亲她,喃喃地说,“我喜欢你,我就是要跟你在一起。”   这种时候,似乎只有最亲密的肢体交缠才能说明爱情浓烈的程度。今天晚上的耿修一反平时的束手束脚,虽然仍旧青涩,却格外大胆狂野,这种粗鲁清欢很喜欢,能让她这么喜欢的男人不多了   当彼此汗水交融相拥入眠之前,耿修迷迷糊糊地问:“对了……你、你姓什么啊……”   清欢笑笑,捏他耳垂,“我没有姓。”那样令人恶心的姓,还是不要说出来比较好。   “哪有姓清的……”已经很困的耿修嘟哝了一句,习惯性地抱住清欢的腰,把脸埋进她胸口。那种芬芳与温暖,他想,他永远都不想失去。   清欢仍旧只是笑,没有说话。她很喜欢这个男人,但是她喜欢过太多东西了,很多得到了,很多没有得到,那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她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学会不强求,如果能够快乐一点的活下去,忍痛割舍掉喜欢的也并不是多么难以忍受的事。   她就是这样想的。   耿修说的那些话,什么不结婚可以,不要孩子也可以……这些清欢都是信的,耿修不是会撒谎的人。可是不婚不育算什么,他出生在警察世家,即使有些秘密能隐藏,她的过去又该怎样说谎?也许耿家人能够接受一个不能生育的不婚主义者,可没有哪个家庭能接受一个被强|奸过还打过胎的女人。   耿修出身在美好的家庭,不能理解她这样的人,遭受过的那一切有多么难以忍受。她不希望被别人揭开过去的伤疤,也不想他们顺着他的过去,挖掘出她曾经的过往。她已经金盆洗手了,很多事情都不再做了。   竟然会现在跟个警察在一起,明明最初的想法是春风一度呀。清欢的烟瘾又犯了,她将耿修推开,放轻脚步下床,怕烟味吵醒耿修又出了卧室,不出意外打火机又被藏起来了,只是这次不知道是扇扇还是他干的。再一次用燃气灶点烟,清欢推开窗户,她看向远方。这里的视野非常好,从这里眺望,可以将整个城市的夜景收入眼底。   看万家灯火,车水马龙,她被隔绝在这个世界之外。   听到身后有动静,她回头一瞧,一大一小两个家伙都站在后面,动作很同步的在揉眼睛,一边揉一边看她,然后异口同声的控诉:“你又抽烟了!”   清欢:“……”她举手投降,立刻摁掉,心里可惜的不行,这可是好烟啊,抽一支神清气爽,两支就置身天堂。   说起来她也很佩服这两人,她只要一抽烟,一抓一个准,难不成这是什么特异功能?“好了我不抽了,你们回去睡吧。”   扇扇很乖的转身走了,耿修迷迷糊糊地来拉她,清欢被他握着,心里却想,这样的日子能持续多久呢。   ☆、第七十五碗汤(七)   第七十五碗汤(七)   虽然清欢拒绝了去见耿家夫妇,可是有句话怎么说的,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可能塞牙。   铁打的耿修也会生病,清欢本来没发觉,直到往常这家伙该来做饭的时候却没来,她才感到不对劲,等了会儿也不见人影,电话没人接,清欢心想估计是出什么事了,耿修这人非常有时间观念,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以称之为龟毛,该什么时候做什么事,误差绝不超过一分钟。   他早就给了她对门的钥匙,只不过清欢从没去过,她也没打算过去。两边的户型都是一样的,她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房子。   果不其然,耿修房子的布置跟清欢想象中的大差不离,颜色简单,是干净温暖的蓝白色,东西很少,但处处都井井有条,就连沙发上放着的毯子都叠成了方方正正的正方形。跟她房间揉成一团的被子比起来不知道要整洁多少。   随处可见的都是整齐两字,她推开卧室的门,就瞧见床上有个凸起,被子一掀开,发现耿修连睡觉都是老老实实的,双腿伸得笔直,双手搭在小腹上,如果不是他呼吸略微急促加上脸色潮红,清欢真的要以为他是死了。   拍了拍他的脸,耿修没反应,清欢心想这得烧到什么程度啊,昨天发生了吗,今天他就发烧了?伸手一摸额头,滚烫。她想了想,叫了他一声。   耿修当然听不到她叫他,在清欢的认知里感冒发烧都是小病,又死不了。她想了想,先把屋里的冷气关掉然后去了厨房。   连厨房里的冰块都码的整整齐齐……清欢嘴角抽搐了下,内心深处顿时充满了佩服。如果说她是随心所欲的曲线,那耿修绝对就是一成不变的直线,两个人没有任何地方相似,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竟然还能和平相处这么久,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她才没有厌倦他。   简易做了个冰枕,翻了医药箱出来,倒水,耿修虽然生病但很听话,这可能跟他出身的家庭有关系。一个口令一个动作,让张嘴就张嘴,让吞咽就吞咽。清欢给他喂完药又擦了擦身子,他身下的床单都汗湿一大片,就这还敢开冷气?   换睡衣换床单,清欢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过来这边,早知道这么辛苦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好了,反正生病的人又不是她。但心里这么想着,当她听到昏睡中的耿修呢喃着自己的名字时,还是眼神复杂地看了他一眼,骂了句笨蛋,然后分外不情愿地到厨房里去了。   扇扇也好耿修也好,都认为她是个家务白痴,所以什么都要请人来做,可他们哪里知道,她并不是不会,而是不想,不喜欢。那种每天都要洗衣做饭打扫的活儿,她在少女时期就已经做腻了,她一点都不喜欢,对厨房更是深恶痛绝。   可现在她竟然在给一个傻子煮粥。清欢站在燃气灶前有点烦躁,她觉得自己这样做实在是太反常了,有那么一瞬间,她简直想要丢掉手里的饭勺转身离开。   不过最后她还是留了下来,一个直白又简单的傻子,总是比较讨人喜欢的。她又不是什么铁石心肠的人,至少现在不是。   可能是太出神了,有人开门进来她都没听见,要不是传来说话声,清欢简直要为自己低下的警觉性感到羞愧——简直是不想活了,她竟然失神了!   走出厨房一看,顿时和浩浩荡荡来袭的大部队撞了个正着,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她看向那个跟耿修长相有七八分相似的中年男子,内心涌出一股不好的预感。没等她说话,对面穿着蓝色衬衫黑色警裤的中年女人就欣喜地迎了上来握住她的手:“哎呀哎呀,你就是清欢吧?耿修那臭小子蒙你照顾了啊!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尽管跟我说,我帮你教训他!”   清欢笑笑,再傻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刚才她看到耿修手机有未接来电来着,儿子不接电话又没去上班,家里人不担心不来看才是奇怪。“谢谢您,耿修他欺负不了我。”   她没打算在耿家人面前表现出多么温婉贤惠的一面,那根本不是她。所以她身上看不出丝毫的紧张,也看不出丝毫的在意。   这话倒是真的,耿修嘴笨又老实,这姑娘一看就是个精明的,正好克他。耿妈对清欢是越看越喜欢,忙不迭地跟清欢介绍其他人:“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你伯父,这是大哥二哥三哥大姐,耿修是家里辈分最小的,平时他要是惹你生气,你不用客气直接动手揍!他绝不会跟女人动手!”   清欢仍旧笑着打招呼:“你们好。”   眼底的笑意却并没有那么深。她不喜欢“家庭”,更不喜欢被人这样亲密地簇拥着。   正好在这个时候耿修醒了,脸色苍白地站在卧室门口:“你们怎么来了……清欢?妈,你、你别吓着她啊!”   耿妈气得想过去踢他,可是看到他病怏怏的样子又有些心疼,最后只能埋怨一句:“谁叫你老是跟我说,就是不把人带来给我看,我这不是第一次见到有点着急吗?”   清欢微微笑了一下,对耿修说:“既然你家人来了,那我就先回去了,你好好养病。”   说完对耿家人礼貌性地点了下头,朝门口走去。   耿修痴痴地看着她的背影,等到人都没了,才被耿大哥弹了个脑瓜崩:“都走了还看!我说这阵子你小子乐不思蜀连家都不回呢,合着是交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耿修嘿嘿一笑,有点不好意思,也有点头晕。   清欢走出耿修家门之后回头看了一眼,她似乎能透过门板看到里头那一家人是如何其乐融融的,那是她到达不了的世界,也是她不喜欢的世界。   家人这种东西,还是不要拥有的好。   这一回直到傍晚耿修才上门,扇扇跑去开的门,清欢坐在客厅沙发上吃薯片看电视,眼角余光瞥到他来了,淡淡地嗨了一声。耿修无视她的冷淡窝到她身边坐着,“谢谢你给我做吃的,谢谢你照顾我。”他本来以为自己会烧死的。   清欢眼睛看着电视,嘴上却问:“你怎么会生病?”   本来脸上带笑的耿修一下僵住了,这家伙根本不会撒谎,尤其是在他喜欢的人面前,如同一张白纸,半点心思都藏不住。清欢撇了下嘴,“我不是说过不想见你家人么,今天我要是不去找你,你不就白病了?”怪不得昨天晚上不肯在她床上睡,原来是打着生病诓她过去然后顺势让他家人见她的意思。   耿修羞愧地挠头,“我、我就是想跟他们介绍你嘛……我都想过了,你要是不来,那我就再想别的方法。”他也不管扇扇就在厨房里,抓住清欢的肩膀让她面向自己,眼神苦恼,“我觉得自己抓不住你,越抓不住就越想抓住,我特别怕哪天醒来你就不见了,所以就想把你留下来,留在我的身边,不让你走。”   清欢淡淡地看着他,仍旧面色复杂。她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但耿修,“你忘了我之前跟你说过的了吗?我们之间没有未来。”   “不试试怎么知道没有未来?”耿修固执地说。“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会照做的,你不要把我推开啊!”   清欢闭上眼,突然觉得嘴里的薯片没了味道,电视上的节目也变得索然无味。“我姓王,老家住在xx省xx市xx县xx镇xx乡xx村198号,你真要和我在一起的话,就先和你的家人一起看看我的过去。如果到时候你心意不变,我会考虑留在你身边。”   “真的吗?”耿修高兴极了,听到她愿意留下来,哪怕只是考虑,也笑得咧开了嘴。   完全没有注意到清欢淡然无波的眼睛。   “嗯。”她答应过的事情都会做到,只希望到时候后悔的不是他。   其实清欢清楚的,如果她想隐瞒,她大可隐瞒一辈子,可这样得到的人和骗来的有什么区别?她要说一辈子的谎,那又有什么用?她也曾经遇到过几个很喜欢的人,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都会向她提出厮守一生的请求,可当他们知道她的过去后。   清欢不会等别人犹豫,她能够清晰地看到人类心底最真实的想法,所以她总是能提前一步离开,再也不回头。   没有什么是不能割舍的,也没有哪个人是必须的。她一直抱着这样的想法,只不过这具身体,似乎有另外一个意识,总是想要一个伴儿,就好像——那才是这具身体真正的渴求,而她不过是里头的一个住客。   既然她想,那就给她,否则她不会知道,有些人的希望,永远都得不到满足。   ☆、第七十五碗汤(八)   第七十五碗汤(八)   耿修一开始很激动,可等他回过神来,难得的留了个心眼,清欢让他叫家人去查,他偏偏没有,可即便如此,查到的结果也令人分外惊心。   他正呆呆地对着文件夹发愣,家里打电话让他回家一趟,语气严肃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耿修没朝清欢身上想,毕竟这件事只有他一人知道,他也没打算跟家里人说,他太了解他们了,家人爱他,认为他值得最好的,他喜欢的他们就喜欢,可并不是每次都这样。清欢对待爸妈的态度并不热络,也许不止一个人看出了端倪。   结果他刚进家门就被父亲一脚踹倒,伴随着雷霆般的怒吼:“给我跪下!”   耿修爬起来,面色冷静:“为什么?”   “你干出那样的丑事,还敢问老子为什么?!”   耿修说:“就算你要判我的罪,也得给我个理由吧。”   耿局长把一个文件袋砸过来,摔了耿修一头一脸,里头的文件洒满了客厅,耿妈还有耿家三兄弟以及耿家大姐都严肃地站在一旁看着他。在耿修的记忆里,上一次这样的情况,是奶奶不小心从楼梯上跌倒去世。   他看了一眼文件,立刻怒目而视:“你们监视我?!”   “没有人监视你,是你自己太不小心,以为你去查的这些,我们看不到吗?!”耿局长恨铁不成钢。“你以为你查的这么顺利是因为什么,因为你特别有本事?老子告诉你,是因为你是老子的儿子,因为你姓耿!你他妈看看你自己,你跟个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你对得起我跟你妈这么多年来的教导吗?!”   “我跟谁在一起是□□,我没偷没抢没违反国家法律,你凭什么管我,凭什么窥探别人的*?你侵犯了一个正常公民的*权你知道吗?!”耿修不甘示弱,一点也不退让。   耿局长被他这冥顽不灵不肯认错的态度气得快要昏过去,“你看资料了吗?啊?你看了吗?你跟那样的女人在一起,你、你能讨到什么好?哪天被吃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她好得很,我愿意!”   “耿修!”   “爸妈,哥姐,你们这是什么意思,要对我开批判大会吗?我哪里做错了吗?清欢哪里做错了吗?受到那样的伤害是她的错吗?你们不要忘了,我们是警察,警察怎么能将错误归咎于受害者?她是受害者!”   “她有那样的过去,确实非常值得我们同情,但一码归一码,我们都不同意你跟她在一起。”耿家大姐说,她语调柔和,但却分外坚定。“爷爷那么疼你,他早就想抱孙子了,你娶了这个女人,怎么完成爷爷的期盼?”   耿修看着面前这群人,似乎有些不认识他们了。他的父亲是威风凛凛的警察局长,从很小的时候,他之所以想当警察就是想要和父亲那样惩恶锄奸,他的三个哥哥,哪个不是功劳显赫,拿过多少一等功,是犯罪分子闻风而逃的执法者。他的母亲和姐姐巾帼不让须眉,他的家人都是警察,可现在他们却因为他喜欢的人有不堪的过去,就彻底否定了她这个人!“爷爷泉下有知,肯定不会怪我,但却会很失望教出你们这样的子孙。”   “耿修!”耿局长被他大逆不道的话气得说不出话来,“你是不是不听我们的?!”   “我不!”   “那好!”耿局长也不打算隐瞒了。“你把第二份文件也给他!”   耿妈有些犹豫,眼神也充满了心疼,可她还是按照丈夫说的,又递了一个文件袋过来。耿修本来不想接,直到耿局长说了一句,“怎么,不敢看吗,对你的好女朋友没有信心?”   他一把夺过来,翻开几页便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看看父母又看看兄长姐姐,脾气最温和也最好相处的耿家二哥说道:“如果只是有那样的过去,那不是她的错,我们当然不会歧视甚至瞧不起她。不能生育也没什么,就像你平常挂在嘴边的,这年头不一定非要生个儿子出来传递香火,但是耿修,我问你,耿家的家训是什么?”   正直。   就这两个字。   “你看看这份资料。”说话的是耿家三哥。“你觉得这些都是巧合吗?你觉得……一个从偏僻落后的小山村里逃出来的十二岁的女孩子,今天能在首都买市中心的房子,名下有那么多财产却用着假身份□□,这些都是我们在陷害她污蔑她吗?”   耿家大哥看着自家弟弟,心知他受到了多大冲击,可有些话却不得不说。“强|奸她的那个老李头,在她逃走后的第二年失足跌到阴沟理淹死了,老李头酗酒,这可能是个意外;想要娶她回去的那个大龄光棍,在她逃走后的第二年进城赶集的时候被三轮车撞死了,这也可能是个意外;她的母亲,怀孕九个月的时候突然流产了,听说生了个死胎,还是个成型的男孩,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意外。那他们家被一把大火烧的干干净净呢?她的三个姐妹上不成学,一个嫁了酒鬼一个嫁了赌徒还有一个嫁了跛脚的瞎子呢?好,这些都可能是意外。可当时和她一起上学的那一批学生,四十个里面有三十多个出了事!教过她的老师没一个有好下场!甚至还有她村子上不少的中年妇女都在她逃走的第二年被强|奸!你觉得这些都是巧合吗?!”   “我调查过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都对她不好。”耿家大姐问耿修,“如果这些都是真的,我问你,她哪里来的财富?为什么要隐姓埋名?那些对她不好的人为什么都过得无比凄惨?甚至还有一些死掉了?你是个警察,你告诉我,你觉得这正不正常?还需不需要我们继续往下调查?”   “耿修,我再问你一次,我们耿家的家训是什么。”   “你跟一个高智商高天赋的罪犯在一起,你对得起耿家的祖宗吗?你对得起你身上穿着的这身警服吗?你觉得家人都会害你吗?你对得起你的良心吗?”   “她现在跟你在一起,说不定过两天就会翻脸,你是犯罪学博士,你知道可怕的罪犯永远都不能体会真实的情感,他们的暂时停手,最后都会变成更疯狂的屠杀!”   “穿上这身警服的时候,你曾经在国旗前宣过誓,要保持国徽的鲜艳,要维护警察的荣誉,你问问看你自己,你做到了没有?”   耿修呆滞地盯着手里的文件,白纸黑字,证据确凿。即使那些“意外”暂时没有证据,可他不想查下去,身为警察的第六感告诉他,如果继续查下去,他一定无法接受最后的结果。   他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突然转身就。耿局长想去追却被耿妈拦住了:“别去,那孩子死心眼,你给他点时间,他会想通的。”在罪犯与正义之间,耿修一定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扇扇开门见是耿修,顿时笑眯眯:“警察叔叔你来啦?姑姑去你家找你啦!”   耿修听了,转身就掏钥匙,扇扇在他身后扮了个鬼脸,“警察叔叔好没礼貌!”   大门一打开,他迫不及待地迈进去一只脚,可是又迟疑地停了下来。耿修不想承认自己是在害怕。他的唇瓣轻轻抖动着,扇扇巴在自家门上好奇地看:“你怎么了?姑姑就在里面啊,你怎么不进去?”   耿修闭上眼,咬紧牙关,推开门,清欢穿着一条红色的裙子倚在客厅,他一进去就看到她了。   她脸上没有了平日总在的笑容,但却仍然很漂亮,漂亮的让他心动。“回来了?”   “是真的吗?”   “什么?”   “这些……里面的内容,是真的吗?”   清欢淡淡地看他,“你希望我说是假的吗?”   没有什么比她亲口承认更令人绝望了,耿修只觉得一瞬间天都塌了,他止不住自己眼眶发酸,泪珠啪的掉下来,砸在木质地板上。   清欢叹了口气,走近他,像平常那样摸摸他的头。“别哭啊,这有什么好哭啊。我早说过,我们之间没有未来。”   她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因此连难过都很浅淡,耿修吸着鼻子,“我该怎么做?”   “亲亲我。”她轻声说,然后拍拍他肩膀,“向后转,齐步走,别再回头。”   他们都心照不宣的不提文件袋里的内容,耿修紧紧抓住她的手,“如果我走了,你也会走的,对不对?”   “我不能在这里待了,你的家人查出来了,我得快点离开,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她主动亲亲他,很包容很温柔,这是耿修从未见过的缱绻,让他第一次觉得,这个女人,对自己也有着那么一点点的喜欢。“只是扇扇要麻烦你了,你会照顾好她的,对吧?”   走了最好,走了就不会有麻烦,可是耿修,“我……”   “什么都别说,你早该听我的。”   安安静静隐瞒着也可以过一生,可她这样的人,想要融入被抛弃的世界,那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第七十五碗汤(九)   第七十五碗汤(九)   耿修被清欢推到了电梯里,她对着他笑了笑,然后转身回家,再也没有看他。   只是在转过身的一刹那,面上的笑容却消失的干干净净。   这个世界啊,总是在温暖的同时,给人带来残酷。   一推门就看见扇扇紧张的小脸:“姑姑,你、你还好吧?警察叔叔呢?你们俩吵架了?刚才我看到他脸色很不好诶……姑姑怎么了?”   小脸蛋上的关怀与担忧都是情真意切的,清欢摸了摸扇扇的脸,跟她的小姨小姨夫住在一起的时候,她是个阴郁内向瘦削的孩子,可现在她白白嫩嫩健健康康,似乎已经从过去的阴影中走出来了。   真好。   “以后你要听警察叔叔的话呀。”   “姑姑要走吗?”扇扇一听,顿时吓坏了,立刻死死抓住清欢的衣袖,“我才不要听其他人的话,姑姑要去哪里,把我也带上啊!”   “他是个好人,会很好的照顾你的。以后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然后找一份你喜欢的工作,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吧。”清欢微微笑着,这曾经是她的心愿呀,只可惜,这辈子她都没有机会再去上大学了。她遗憾的是甚至连初中都没有念完,即使日后的知识已经远远超过了学历所规定的范围,但对于清欢来说,学校是个美丽的梦。她曾经置身其中,认识的其中的美好与残酷,然后终其一生都没有再有回去的机会。   “不!”扇扇的眼泪流了一脸,双手更是抓着清欢不肯松开,“我不让姑姑走!姑姑不能抛下我!我就只有姑姑了!”   “我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如果当初不是你死缠烂打,我也不会收留你。”清欢温柔的声音诉说着无情的事实,“你不可能一辈子都依赖我。”   “我可以的!我可以吃苦!什么样的苦都能吃的!我可以不上学,也可以不买新衣服,我把我所有的钱都给姑姑,姑姑不要丢下扇扇,不要丢下扇扇好不好?”害怕被人抛弃的小女孩哭得涕泪横流,可如清欢这般铁石心肠之人,并不会为之动容。她只是温柔的捏扇扇的脸,知道这丫头死心眼,跟小警察根本就是一类的人,不见黄河心不死的那种。不撞的头破血流,不知道什么叫后退。   “真的吗?”   “真的!”生怕清欢不信自己,小姑娘快哭出来了,“我什么都能做的!我可以洗衣煮饭打扫卫生——”   “我不需要你为我做那些。”清欢轻笑,“跟我在一起,大多数时候都会过得非常舒服,但是……”她顿了一下,又问扇扇,“你确定你真的什么都能做吗?不会拖我的后腿?”   “不会!!”信誓旦旦的。   “那好,你跟我来。”   扇扇茫然地被清欢带到了城市的郊区,这里有一项很大的工程,一群只穿着背心戴着安全帽的工人正在热火朝天的工作,他们的背心都被汗水沁湿了,骄阳似火,扇扇不明白姑姑为什么带自己到这里来。   “看着他们,你觉得怎么样?”   扇扇不明所以:“什么……怎么样?”   “看到这些人,你心里有什么感觉?”   “很辛苦,很努力的在生活。”扇扇看到其中两个工人互相说了句话,彼此脸上都带着笑嘻嘻的表情,似乎虽然工作辛苦,却并没有丧失他们的快乐。“我听说很多工人都是外地来的,他们应该都想赚多点钱回家去吧。”   清欢又笑了,“想一直跟着我?”   “想!”   “那好,你去把他们都杀了。”   扇扇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了:“姑姑?”   “我说,你去把他们都杀死,就能永远跟着我了。我永远不会背叛你也不会抛弃你,只要你杀死他们。”   扇扇怎么能接受这样的事?小姨夫死了她很开心,因为自己终于不用面对那样的噩梦了,可这些人跟她素不相识,她怎么能杀人?而且……“杀、杀人是犯法的啊!”   清欢笑起来,“犯法?那你以为你的小姨夫是怎么死的,真的是出了意外?那么巧?”   扇扇一直自欺欺人的不愿意去深思这个问题,她就像个鸵鸟把自己的脑袋藏起来,什么都不看,什么都不听,也什么都不想。好像这样就能当作一切正常。   “他们看起来都很朴实很憨厚对吧,很亲切的样子,如果你过去问路,他们会很热心的告诉你,而且还会叮嘱你一个小姑娘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赶紧回家去,如果实在是找不着路,他们可以帮你报警——真的是很好很好的一群人呐。”   “可就是这一群很好很好的人,在下了夜班回宿舍的路上,遇到一个被绑起来塞在垃圾桶里的女孩子,你觉得他们会怎么做呢?是把她救出来送回家?是帮她找警察?还是,将她从垃圾桶里抓住来,借着酒意,一个一个,将她轮|奸?”清欢笑起来,“的确是一群好人,可这群好人就这样毁了一个人的一生。那女孩家境贫寒,和重病的母亲相依为命,可她很争气,不仅品学兼优,还有一个优秀的男朋友。她的好日子终于要来了,毕业前她就被大企业录取,她终于可以卸下这么多年的重担了。可就在这时,她被男朋友的爱慕者绑起来,剥去全部衣服塞入垃圾桶。就在这条阴暗潮湿鲜少有人经过的路上。”   “如你所说,这还真是一群好人呢,做了那样的事之后还知道给女孩留件衣服。可那又怎样呢?”清欢的眼睛无比冰冷。“她自杀了,她的这一生彻底结束了。她重病的母亲,爱她的男朋友,谁来承受这一切?你告诉我,他们谁做错了?为什么他们要付出失去最爱的人的代价?而这些人。”   这些人,最是普通,最是平凡,恰恰如此,也最是恶毒。   因为他们的平庸,这成了最好的脱罪面具。   啊,家里有老婆孩子要养活,啊家里的屋子漏雨这么多年想修补,啊还有长辈要赡养……这么多的苦衷啊,听起来真是叫人难过,令人同情——可他们再好,他们再善良,跟他们做下的恶行又有什么关系?   “没有人给她讨回公道。这里没有监控,也没有证据,警察什么都查不出来,你说,她能怎么办?”   扇扇惶恐地看着她,眼里又蓄满了泪水。   “看到了吗,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残酷,有人幸福有人悲伤,你跟着我,就要每天都过这样的生活。所以走吧,不要跟着我,也不要再记得我。”清欢最后看了扇扇一眼,“快走。”   扇扇下意识地转身,可是她立刻就后悔了,然而就是这几秒钟的时间,清欢已经彻底消失在了她眼前。   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她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女人,只在每天习惯性看新闻的时候得知十几名工人一夕之间离奇死亡的消息。   是姑姑做的。   可姑姑是谁?她姓什么?她从哪儿来?她是干什么的?   扇扇全部都不知道。   她想找她,可是却发现自己连一点和姑姑有关的影音都没有,她们之间甚至没有合照过。后来她进过姑姑的房间,那里干干净净,其实姑姑本来就是个爱干净的人,之所以把自己留下来,根本不是收佣人而是看到了自己的恐惧和孤独吧。   姑姑走了,一点点私人痕迹都没有残存,即使后来有警察前来采集证据,这个家里也只有她跟警察叔叔的指纹和dna。姑姑就像是神秘的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她突如其来的出现,也突如其来的消失。   就是这样。   扇扇没有搬去跟警察叔叔住,她一个人也可以照顾自己,她只是……很想念那个叫清欢的女人。再后来警察叔叔也失踪了,她彻底成为了孤家寡人,她每天安安静静的生活,按照姑姑说的那样,努力学习,考个好大学,做一份自己热爱的工作,平安快乐的度过自己的人生。   可是姑姑呢?她去了哪里?又会在哪儿?还会不会回来?扇扇没有离开,她想守着这个家,也许哪天姑姑就会回来看看,她是如此坚信着的。   后来她发现自己的户头多了一大笔钱,数目令人咋舌,足够她可以一辈子不工作,挥金如土的生活。然后这个房子也登记在她名下,再后来,对面警察叔叔的房子也成了她的,但这两个人,都彻底消失在她的生活里了。   扇扇慢慢地习惯了孤独,她独来独往,不跟任何人亲近,尤其是男人。她根本就没有走出过去的阴影,一旦看到笑容满面和蔼可亲的中年男人,她就忍不住要发抖。   那是深入骨髓的记忆,因为曾经有个强大而温柔的女人保护着她,所以她可以暂时忘记一切,可后来那个女人离开,记忆便不请自来。   然后,她发现自己学会了抽烟。   找不到打火机的时候,燃气灶果然是非常好用的。   ☆、第七十五碗汤(十)   第七十五碗汤(十)   七年后   “来来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以后就是咱们帮派的一员了,暂时我将青龙堂□□给她掌管——”   话没说完就被一个肌肉虬结的大汉打断了:“老板!您这是什么意思啊!让我们以后听从一个女人的调令!我们宽哥呢?女人哪有本事干这事儿?您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眼神也充满鄙夷与淫|邪,看得清欢微微一笑,右手刚刚抬起就被老板抓住了,然后他厉声对着大汉命令。“闭嘴!不允许这样对清欢小姐说话!以后要叫堂主!听到没有!”   大汉心中不服气,这个女人,穿着个红裙子,大波浪长发深邃□□,嘴唇鲜红容色娇媚,哪里像道上的?根本就是老板的情妇吧!可他不敢反抗老板,只能退了下去,负气把脸别开。   清欢轻轻敲击着椅子的扶手,红唇扬起的笑容显得格外诱人且残忍,“宽哥?在那个废物的手下做了几年活,连眼睛都瞎了,那可是条子的卧底,你们差点丢了一批七千万的货,还有胆子在我面前狂吠?”   “宽哥是卧底?!怎么可能!”   老板冷眼看过去,“怎么不可能?青龙堂又不止他一个卧底!”   “什么?!”   就在众大汉震惊的时候,老板一挥手,“把鬼给我带进来!”   鬼,也就是所谓的卧底,内奸。竟然是一个让大家都无比熟悉的人,大汉们更惊讶了,“青哥?怎么可能是青哥?!”   “就是!老板你不要弄错了啊!青哥怎么可能是鬼啊!我这条命都是他救的啊!”   “还有我!青哥也救了我很多次!”   “老板是不是给这个婊|子骗了?青哥不可能是鬼!”   清欢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所谓的鬼,对方一直低着头不说话,她好奇地看过去,可是当他抬起头的时候,清欢眼中迅速闪过震惊。只是她极为擅长掩藏自己的情绪,因此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就算他化成灰她也认得出来啊,这不是那个曾经让她动过心的小警察吗?!他怎么会在这里?!   小警察绝对不会做坏事,所以清欢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他肯定是鬼。操,早知道鬼是小警察,她也就不用为了博取老板信任设套让鬼钻了。结果那个没骨气早被纸醉金迷的生活腐烂的宽哥一早松了口,小警察肯定不知道他被自己的上峰出卖了,这个傻逼!   “怎么说话的?!”听到有人辱骂清欢,老板愤怒地看了过去,他生的极为可怕,鹰钩鼻薄唇眼睛细长,好看的同时又阴森森的带着杀气。这个人只认钱,为了钱什么都干,贩卖人口走私毒|品野生动物,除了好事什么都干过。“再有一句不礼貌,就给我滚!我不需要这样不听命令的手下!”   等到所有人都噤若寒蝉,他才冷冷一笑,“三青是不是鬼,待会儿就知道了。来,把人带进来!”   立刻就有两个穿黑色西装的保镖拖了三个人进来。一个是七八岁的小姑娘,一个是穿着警服的中年警察,还有一个是襁褓里的小婴儿。他阴鸷地看了三青一眼,“在我手下这几年,我也知道你的本事,本来阿宽死了,这青龙堂最合适的人选就是你,可阿宽死之前说你是鬼,我不得不相信他,现在,如果你不是鬼,证明给我看。否则。”   接下来的话不必说,大家都懂。   清欢撑着下巴好奇地问:“怎么证明啊?”   老板跟她说话的时候口气完全不一样的,很温和也很有礼貌,因为见识过这个女人的手段,他并不认为对方想杀他的话,他能躲过去。面对这样的对手他从不介意小心一点,老板能到今天这个地位,就是因为他从不小看女人和小孩。“这很简单,把婴儿掐死,强|奸小女孩,然后看着警察的眼睛枪|杀他,就这么简单。”   清欢听了拍掌大笑:“有意思有意思!不愧是老板,你刚才叫人去抓个警察来就是因为这个?”   “不错。”老板也露出笑容,“警察最怕的就是伤及无辜,更何况是杀死自己的同事,三青要是做了,我就信他,并且立刻升他做青龙堂的副堂主,让他做你的左右手。相信我,如果三青不是鬼,那他就是最忠诚的手下。这几个人都是我让保镖随意抓来的,他敢做,我就信他,并且亲自给他赔罪!自罚三杯!”   清欢笑眯眯道:“那就多谢老板了。”她好整以暇地睇了三青一眼,却见他木然地跪在地上,并没有看她。   还没看她呢,也就是说没认出她来。啧,竟然不觉得她的声音熟悉吗?   没等清欢再说话,其他的手下就你一言我一语的开口了,“这还不是小意思,在场的兄弟哪个没杀过警察哪个没玩过幼女?三青又不是和尚,赶紧做了兄弟们继续喝酒去!”   “对!青哥抓紧时间,兄弟们都等你呢!”   嘻嘻哈哈,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都是群刀头舔血的亡命之徒,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清欢低下眼,遮住眸底浓厚的杀气。   三青跪在地上,清欢看到他的右手悄悄握成了拳,可能是想殊死一搏了,再不帮忙怕是今天他得交代在这里。于是她放声大笑,银铃般的笑声清脆动听,狂妄而又娇媚:“何必这么费事,抓三个人来倒是无所谓,怕是会惹来条子。如今堂口刚刚被劫了七千万的货,条子一来,那可就是雪上加霜啦。”   “你有想法?”老板眼睛一亮,他非常有钱,可是想到那七千万,他仍然心痛。   “把他交给我。”清欢将食指抵在唇边轻轻一舔,“你知道的,对付男人,没有人比我更在行。阿宽嘴巴再硬,不也还是被我撬开了?”   呸,早知道他嘴里说的三青是小警察,她早宰了那个人渣了。   警察,因为当卧底,就能过奢侈糜烂的生活,就能睡未成年少女,就能烧杀抢掠拐卖人口?那可真是个合格的警察啊。   老板呵呵笑起来:“你的手段我当然是信的,当时我不也在场么。”阿宽那样的硬汉子,子弹穿过小腹都闷声不吭的,却在这个女人手下痛哭流涕跪地求饶,卑微下贱的宛如一条死狗。这个三青,难道还能比阿宽更难搞?“那行,我就把他交给你,如果他是鬼,你随意处置他,如果他不是,你把他带到我跟前,我亲自给他倒酒赔罪!”   “那就说定了。”清欢挑起眉头,笑眯眯的模样在他人看来美不胜收,可老板却只觉得,这是条无比恐怖的美女蛇。   人人都说他凶残冷酷,那是他们没见过这个女人在杀人时有多么残暴,手段之残忍,即便是他,想起来都觉得毛骨悚然。当时折磨阿宽的时候他也在场,数次都想离开,场面实在是令人恐惧。因此为了不反胃,也为了让清欢感受自己的信任,老板笑道,“青龙堂的地下囚室你可以随便用,以后青龙堂就交给你了。好了,我们走。”   临走前不忘对其他青龙汤的汉子们交代,“要是让我知道你们对清欢小姐不敬,小心你们的胳膊腿!”   老板再三交代,他平日里积威极深,汉子们的确不敢轻举妄动,可一个个都盯着清欢,并不服她。清欢当然知道让一群沙渚人渣听自己的话不容易,不过教训他们不急于这一时。她慢条斯理地离开椅子,走到三青跟前,捏着他的下巴逼他抬头,仔细打量打量,才在对方惊愕无比的眼神中露出颠倒众生的笑容:“长得倒是不错,玩起来希望也能多撑一会儿。”   三青:“!!!!!”是她?!她怎么会在这?!刚才、刚才跟老板说话的也是她?   他刚才在思考如何解围,不能解围的话又如何在牺牲最小的情况下将无辜的三人救出去,所以根本没仔细听老板说话。因为大家都知道,当一个人被怀疑是鬼的时候,那么他的生还几率等于零。   清欢松开手,“把他送到囚室里去。”说完见没人听自己的,汉子们一动不动,她冷冷一笑,右手划过,没人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其中一人已经少了一只耳朵,倒在地上捂着哀嚎。   她的声音不复娇媚,而是冰冷的仿佛来自地狱。“我说的话,你们听不见吗?”   根本没人知道她怎么做到的!那么迅速!那么精准!耳朵被削下来的边缘无比平滑!   就知道,不吃点苦头,这些垃圾是不会听话的。看着两人将三青架走,清欢看了眼地上吓得哭不出来的小姑娘还有哇哇大哭的小孩儿,“吵死了,把他们给我处理了。”   许是被她吓到,一个汉子结结巴巴地问,“怎、怎么处理?!”   清欢笑眯眯地看他,“当然是哪里抓来的送回哪里去,青龙堂如今正是风口浪尖,条子来了好几拨,你还想给我找事是不是?”   她的语气太可怕,现场无人敢反驳,因为谁都看到了她指缝里把玩的又薄、又细,闪着犀利银光的刀片。   ☆、第七十五碗汤(十一)   第七十五碗汤(十一)   三青被绑在铁架子上,他心里什么都没法想,满脑子都是刚才所看到的那张脸。   怎么会……可是,他绝不会看错的,他、他找到她了?   不再是只在梦里出现的,而是活生生的,不会消失的她?   清欢推门进来,就看见被绑在铁架子上的人一会儿笑一会儿哭,表情多变,非常精彩。她忍不住想笑——她的人生里真的遇到过很多优秀的男人,可能让她一看到心情就很好的,除了三青别无他人。就为了这一点她也不能让他死啊,更何况他们到这里来的目的应该是一致的。   想到这里,清欢笑意更深,她不跟三青兜圈子,检查了一下地牢,确定没有监控设备并且隔音效果非常好之后就将三青从架子上放了下来,很不客气地问,“什么时候警察耿修,也成了犯罪团伙的核心人物啦?”她在接近老板的过程中就数次听到三青这个名字,个个都说他胆大心细有义气,最重要的是不怕死还忠心耿耿,可一见面吃了一惊,这三青竟然是耿修?   那个一跟她说话就害羞,知道她要走的时候还哭了的耿修?情绪根本遮掩不住的小警察也能当卧底?听说他都跟着阿宽干了七年了,在这样一个犯罪集团里过了七年,非但没有被识破身份反而越来越接近核心的人,还是她认识的那个傻乎乎的小警察吗?   耿修趔趄了一下,因为跪的太久腿早就麻了,清欢眼疾手快将他抱住,然后她非常习惯地看到耿修的俊脸又开始慢慢地变红——谁说他变了,她看一点都没变。   把人扶到椅子上坐下,清欢双手环胸眯着眼睛:“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你不是扫黄的吗?”   耿修沉默了两秒:“……我不能扫一辈子的黄吧。”   “少废话,还不说?”   他被她欺负惯了,基本上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可他实在是觉得这些没什么好说的。“就……七年前,局里要挑卧底,我报名了。”   他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解释了一句,可清欢觉得事情肯定没这么简单,别的不说,想过耿局长那关就非常不容易了。那中年男人暴跳如雷,却非常疼这个小儿子,怎么舍得他来干这么危险的工作?“这七年你不会没有回过家吧?”   “当卧底的,就得当自己已经死了。我不死,很快就会有人查到我的身上。”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还有其他原因吗?”   耿修低下头避开她似乎能看透人心的视线:“……想找到你。”   清欢转过身背对他,似乎并不在意,可她嘴角分明有着笑容,“是吗?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呢?”   “我不知道啊。”耿修实诚得很,“我就是在你走之后一直在调查你。”说完怕清欢误会又急急道,“不过你放心,我没有动用家里的力量,而且我都是一个人在调查,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资料我看过之后也得销毁了。”   “没关系啊,就算弄的世人皆知也没什么,我又不在乎那些。”清欢的好心情从他说想找到她开始,“为什么要找我,不是说好了永远都不再见?”   耿修停了两秒,咕哝道,“我反悔了不行吗?”   清欢扑哧一声笑出来,她转回来弯腰捧住耿修的脸,“你这样想,我很开心呀。”因为好像,这个世界上,终于也有点让她留恋的东西了。“怎么想的,关于找我这回事?”   “我查到了,你在逃离那个村庄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他凝视着她,怕她觉得自己侵犯了她的*,所以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但清欢只是微笑的看着他,一点都不惊讶,于是他继续往下说,“后来我查到那个女人是谁,知道了她当时想杀死她的丈夫,而你当时没有钱。”   “是啊,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清欢笑了笑,“为了两百块钱。”她没有别的办法了,她离开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十二岁的女孩子要怎么生活下去?   “那个男人和外面的女人合谋害死了原配的父母,又夺走了原配的财产,她把身上仅有的两百块钱给你了。”   “走投无路了,也只能相信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了。”清欢耸耸肩,“她的丈夫是个人渣,她本来有个女儿你知道吗,被她那喜欢儿子的丈夫给扔在了外面,零下十几度的天气,活生生冻死了。”   耿修仍旧看着她:“所以就是这样吗?”   “什么?”   “就是这件事开了一个头,从此你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不归路倒不算,只能说是发现了发家致富的新方法。”清欢拧了条毛巾给他把脏兮兮的脸擦干净,“耿修啊,如果可以,谁不想过你那样的生活呢?家庭和睦,父母恩爱,兄姐宠溺,你的生活里满是阳光。但这个世界上,也有一些人,过着和你截然相反的人生啊。”   耿修盯着她舍不得移开眼睛:“我不想去想这些了,想太多,脑子都要炸了。”   “那你怎么打算的呢?”   “我想跟你在一起,怎么样都没关系。”他握住拳,“我会对你很好的,我会赚钱养家,你不用再去做那样的事了。”   “可是我很有钱啊,我赚到的钱足够我花一辈子了。”清欢一点都不关心钱,“你继续往下调查了吗?”   “嗯。我查到你拿了那两百块钱,去报名参加了一个武术班,那里的档案室还保留着当年的报名表。然后……就是小镇上死了几个人,之后就再也没有你的消息了。”   清欢也不怕告诉他在那之后又发生了什么。“我总得活下去啊,一开始我想先安定下来,但是谁知道我家里人得知我跑了,带着村里人到处找我,还说抓到我就要打断我的腿,再把我嫁给老光棍,我当然不能屈服,所以就跑了。可惜还是被人找到,那人是村里的一个地痞无赖,为了钱来找我,找到我之后,第一件事不是把我带回去,而是想先爽一爽——嘿,别瞪我,这可是原话,不是我说的。不过我也得谢谢他,不然我也没有再次逃走的机会。一旦被抓回去,我可什么都没了。”   “这个我知道,你们村一个二十三岁的青年不小心摔倒砸在大石头上。”   清欢笑出来:“那可不是,是他想侵犯我,被我打的。我在武术馆那两百块钱不是白交的,知道怎样做看起来更像是个意外,而从身高体重来判断,他的伤处也绝对不会怀疑到我身上。”   唯一遗憾的就是那人身上一毛钱也没有,穷的叮当响还想学人开荤。   “然后呢?”   “然后我从地上爬起来要逃走,被一个人拎着衣领举了起来。”   “那个人……是谁?”   “算是我的师父吧,不过他带走我可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了把我同化成和他一样的人。”清欢云淡风轻地说着往事,“他是个金盆洗手的杀手,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一开始根本不想管我,是看到我杀人的手法才对我有了兴趣。”   耿修认真地听着。   “就像是你说的,天生高智商的罪犯很难克制住自己的杀戮*。即使他已经金盆洗手了,即使他已经有了无数的财富,即使他现在过着与世隔绝幸福安稳的生活,他的内心深处也仍然对鲜血充满渴望。所以他挑中了我,训练了我,让我继承他的衣钵,用他当年的名字接生意。”   “后来呢?那个人……”   “死了,被我杀了。”清欢满不在乎地说,“你知道我跟他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他不能克制自己,而我能。”   “他将我记在他的名下,对别人说我是他的孙女,所以他死后,遗产自然大部分都归我了。如果不是他觉得我超越了他从而想要杀死我的话,我会让他安享晚年的。”   可惜老头太贪心,也低估了她的无情。他只把她当成工具,又怎么以为她会被感情牵绊而不忍下手?她比他优秀,这一点老头既然能认识到,为什么却不懂自己输给她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呢?   大概人都是不怕死的吧,清欢想。   耿修眨了眨眼,“那现在怎么办?”   “问你啊,你想怎么办?”   “我……”   “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都是一样的,毁了这个犯罪集团不是吗?只不过你们警察的效率太慢了,七年啊,我只用了三个月就进入到了这个集团的内部,你卧底七年却是个副堂主,啧。”   她的鄙视太明显了,耿修都觉得脸热,“我也不想的……”这群人穷凶极恶又极其小心谨慎,哪有她这样专业的互相了解嘛。   清欢捏他脸,“那接下来就听我的吧,一个月之内,把它搞垮。”   “一个月?!”   “我到这可不是玩的,也不是给老板效命的。他们那批七千万的货就是我劫的,现在他们是惊弓之鸟,未来会有一个跨国合作的大单子,等到两方人马到齐,我解决了他们就是。”   “我来联系警局。”耿修立刻说,然后紧张低问她,“你不许杀人。”   清欢眯了下眼,突然笑了:“好啊!”   ☆、第七十五碗汤(十二   第七十五碗汤(十二)   她!骗!人!   已经跟警察局联系上就等他们到来抓个人赃并获的时候,两边人马会谈的酒店他妈的爆炸了!整整三层楼被夷为平地,炸完的酒店惨不忍睹,没留一个活口——包括里头价值数十亿的货。   耿修:“……”   “我可没杀人,是炸弹自己爆炸的。”清欢摊摊手,十分无辜。   耿修差点晕过去:“你、你又骗我!”   “傻子!”清欢拍了他脑门一下,“你是不是脑子不好使?这样的结果有什么不好?a国人能在境内受审吗?还不是得被引渡回国,a国可是没有死刑的!到时候在里头待几年就能出来,继续祸害人。至于老板,他们在这里的势力盘根错节,你不会真的以为每一个警察都跟你这样傻吧?被金钱美女打动的大有人在,不然怎么解释这么多年他们的势力都没有被拔出?”   “这样多好,死的干干净净,那批货也没了,不存在就是最好的。你说是不是?”   耿修被她的歪理辩的说不出话来,他一阵头晕眼花,清欢笑了一声转身就走,他连忙跟在她身后,紧张兮兮地问:“你、你去哪儿?”   “离开这里啊,里面有青龙堂堂主的尸体,我还留在这干什么?”   耿修愣了一下,清欢转身笑着问他,“你愿不愿跟我走?”   “什么?”   “如果你打算跟我走的话,就要彻底抛弃你现在的身份和姓名,就像你说的那样,当你准备做卧底的那天起,你就已经死了。既然你死了,那就应该完全属于我了。”她很愉悦地说着话,同时在一个小卖部买了根棒棒糖,剥去糖纸含进嘴里。“当然我也不强求,如果你要回去,只管回去好了,这次立的功劳足够你升职加薪了。回家的话,你家里人应该也很高兴。”   耿修没有说话。过了会儿,清欢听到自己身后传来脚步声,逐渐地变成了奔跑的声音,然后有个人从背后将她紧紧地抱住,“……我跟你走。”   家里没有他,还有哥哥们和姐姐,爸妈知道他还活着,只是……不能经常回家而已。   这样最好了。   因为如果他也不在她身边,她就是一个人了啊。   清欢笑了,“你看,我跟老头果然不一样吧。”   老头一辈子都没有一个能信任的人,他也曾经爱上几个女人,可一段爱每持续一小段时间,他就无法忍受恐慌和*,将心爱的人杀死。为了钱他什么人都杀,连调查都不调查。   可她和他不一样,她即使身在黑暗,也仍然向往光明。   “对了,你要不要回去看看扇扇?”   “不了。”清欢淡淡地说,“她有她的人生,她会过得很好的。”人不都是这样么,至少扇扇遇到的是她不是老头,她已经非常幸运了。   而她,也是很幸运的。   能遇到耿修。   一个傻乎乎的,却干净阳光的能够救赎她的人。陪伴在她身边,永远不会背叛,每天提醒着她要好好的活,同时为她带来希望。   她真的很喜欢这个傻子啊。   ******************   h国的冬天向来冷到极点,鹅毛大雪掩埋了路面,行人一脚踩上去,皑皑白雪刚好覆盖到小腿肚,这个天气不穿靴子都不行,再加上刺骨的寒风,实在是太难熬了。   郊外一栋房子里正上演着温馨的一幕,老太太在厨房的煤气灶上煮一锅美味的玉米浓汤,老先生则拿出一捧碗,一个一个放在客厅长长的餐桌上,那里坐了五六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小孩子,有男有女肤色各异,但共同特点是他们都是流浪的孤儿,下了这么大的雪,本来以为自己死定了,谁知道却有这对慈祥的老夫妻将他们请到他们的房子里来,还请他们吃晚饭。   “天太冷了,小可怜们。”老先生笑呵呵地说,看起来慈眉善目,非常仍然有好感。“今天晚上你们就不要走了,留下来在我们的房子里住吧,等到雪停了,天气暖和了一点再走。”   “谢谢您史密斯先生,您真是个大好人。”领头的年纪最大的男孩感激地说,“如果没有您,我们今天就要露宿街头了。”昨天已经有好几个朋友被冻死了,他真的不想看到自己的朋友再一个一个死去。所以当这对陌生的老夫妻邀请他的时候,他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如果是平时,警觉性很高的约翰是不会轻易到陌生人家里去的。   不过这对老夫妇和蔼可亲,不仅给他们准备食物,还给他们烧了热水让他们洗澡,甚至还有干净的衣服提供给他们换,看起来真是一对大好人呢。他们应该是救助中心的义工吧,只是奇怪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们。   要是早点遇到这两个好心人的话,玛丽跟文森特也许就不会死了。   想到昨天刚刚死去的小伙伴们,约翰露出了悲伤的表情,这一幕恰好被老太太看到了,她将一大锅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玉米浓汤放在桌子上,然后给他们每人分发了面包和牛奶,“乖孩子,不要露出这样令人难过的表情,哦,我的上帝,多么可怜的一群孩子呀。”   约翰连忙起身道谢:“谢谢您史密斯夫人,我以后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我们也会的!”孩子们异口同声的说。   “真是可爱的孩子啊。”史密斯先生呵呵笑,“苔丝,你说是不是?”   “是啊,孩子,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东西了啊。”   约翰有一瞬间的奇怪,因为温柔的史密斯夫人竟然用“东西”来形容他们。可是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被美味的饭菜吸引走了,因为他是年纪最大的,所以他很努力地在克制自己,咽着口水等其他孩子先吃完,自己才用面包沾着浓汤开始吃饭。   这顿饭是这几个月来吃得最舒服的一顿,也是最饱的一顿。吃完了这一顿他们可以忍受三天呢。   用过晚餐的孩子们排队去浴室洗澡,因为幼年流浪的缘故,他们对旁人缺乏信任,胆小又敏感自卑,可同时他们也非常有礼貌,并且懂得感恩。排队的时候每个人都安安静静不出声,不想发出噪声吵到等他们吃完才开始吃晚餐的史密斯夫妇。   厨房里,史密斯夫人给史密斯先生倒了一杯红酒:“亲爱的,这场大雪真是帮了我们很多呢,新鲜的食材怕是用不完了。”   “是的亲爱的苔丝,地下室已经清理干净了吗,待会儿可不能让我们的小客人们不舒服。”   两人拿起高脚杯碰了一下,露出彼此心知肚明的微笑。   洗完澡的孩子们每人得到了一条厚厚的毛毯,在开了暖气的屋子里,裹上一条毛毯,实在是太温暖了。他们挨个过来跟史密斯夫妇道谢,然后蜷缩在地毯上,很快就陷入了沉睡,就连最敏锐的约翰都没能躲过睡意。   不知过了多久,他感到自己的眼皮很重很重,可是周围传来了奇怪的说话声,这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睁开眼睛去看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等到他奋力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史密斯夫妇不再和蔼可亲的脸。史密斯太太手上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史密斯先生则在他们跟前站着,叹息说:“还不够肥嫩啊,得好好养养,现在可不能就吃掉他们。”   史密斯太太也遗憾地说,“是啊,这些小东西实在是太可怜了,饭都吃不饱……哎呀,约翰,你醒了?是不是很开心呢?以后你们就住在这里,我们每天都会给你做东西吃的。”   约翰恐惧地看向他们身后,那里的墙上挂满了人类骸骨,看起来都是小小的一具,都是孩子!他深觉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将危险带给了伙伴们。“你、你们不是好人吗?”   史密斯夫妇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我们是好人啊,你们不是还说要报答我们,那么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让我们吃掉,就是最好的报答啦!”   约翰吓得尿了裤子,正在这时,天花板突然破了,从天而降一个满身风雪的人,那人修长纤细,落地先拍手然后抱怨:“卧槽外面好冷,受不了,你们两个老家伙说够了没?”   史密斯夫妇吓了一大跳,他们在这郊外骗流浪的孩子来,然后养在地下室,等到养肥了就吃掉,骸骨则挂在地下室的墙上,从来没有人发现过,这个女人是哪里来的?   女人哈了口气,约翰才注意到她面上戴着粉红色的口罩,头上还有粉红色的毛线帽,只露出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   那样柔软温暖,令人心安。   可这个令人心安的女人马上就骂了一句脏话,用的是他听不懂的语言:“耿修那个傻逼!”   清欢听力非常好,她察觉到警车在接近,气得她立刻从梯子爬了上去,然后把梯子弄断,让那对老东西上不来。   再然后,她迈着愤怒的步伐离开了这个木屋,不远处有个和她穿着情侣装,戴着蓝色口罩蓝色毛线帽的男人正在等她。   “耿修!”   男人立刻对她笑弯了眼睛:“嘿嘿,警察来了,我们快走。”   ……这都多少次了!清欢气结,这臭小子,每次都在她盯上目标准备动手的时候通知警察,今天她是看他睡着了才偷偷出来的,结果这个傻子竟然学会装睡骗她了!   她过去就是一脚,耿修乖乖地让她踹——反正又不会用力,一点都不疼的,然后笑嘻嘻地握住她的手。“走走走,机票我都买好了,我们接下来去s国好不好?”   “……”   她还能说什么?   真是输给他了。   ☆、第七十六碗汤(一)   第七十六碗汤(一)   【她本应一生无子,为救继女受辱亡于二十一岁。】   【她本应一生痴恋一人,知晓自己被错待,也仍隐忍不发,一心奉献。】   清欢站在院子门口翘首以盼,只是,从正晌午王爷派人说要过来到现在天都要黑了,也仍然没来。她面上忍不住失落之色,身旁的侍女劝道:“夫人,还是进屋等去吧,这会儿风太大了免得受寒,您的身子受不住啊。”   她摇摇头:“我再等会儿,你去小厨房看看安神汤熬好了没,回头王爷来了,一定要立刻送上热乎的。”   侍女欲言又止,半晌道:“……是,奴婢这就去。”   清欢仍旧在等,直到王爷身边的太监总管过了来,先是恭恭敬敬搭了一礼,而后道:“蔷薇夫人,王爷突然觉得有些乏了,今儿便不过来了,特地让奴才给夫人送来这盏琉璃八宝灯,还请夫人收下。”   闻言,清欢掩不住面上失落,却仍旧牵起笑容:“劳烦公公了,王爷既然疲乏,还请公公好生照料着。”   “这是奴才的职责,夫人放心。倒是小王爷这几日的功课王爷查阅了,正夸夫人带的好呢。”温公公笑眯眯地说,他生了一张和善可亲的脸,弥勒佛一般见谁都笑,嘴上说话也是滴水不漏,清欢如何是他的对手,当下粉脸微红。“我会好好待小王爷的,公公还请放心。”   温公公呵呵一笑,“既然如此,奴才便回去了,夫人万福金安。”   送走了温公公,清欢满心喜悦地接过那盏琉璃八宝灯,里头已经点了熏香,是她喜欢的蔷薇花香,看起来,王爷真的很把她放在心上呢。   晚膳时间到了,结束了一天功课的小王爷来了,他才只有五岁,因为王菲早年去世,甫入府的清欢便从他两岁开始带着他,和他的亲娘一般,如今王府里也是她位份最高,虽说不是正妃,却也和正妃无甚区别,整个王府一直都是她在打理。只是虽然入府三年,她的性子仍然十分温柔婉约,从不对人红一下脸,是以宫中的人都很喜欢这位蔷薇夫人。   是的,所有人都认为王爷待她极好,一颗心都是扑在她身上的,一个月里至少有十天休在她这里,多么令人羡慕呀。   四下无人,清欢坐在房中,嘴角露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   若是昨日她没有听到那番话,她的确是这样认为的。   已故的王妃是她的嫡出姐姐,自幼貌美多才,年纪比她大了十岁有余,早早便嫁给了王爷。那时候整个京城都流传着淮阳王与尚书府大小姐情深意笃的故事。后来他们成亲,生儿育女,若非姐姐患了重病药石罔效,哪里有她的今日呢?   正因为王妃故去,也因为害怕王爷娶了新王妃就忘了旧人忘了相府,她的父亲与嫡母便将她送了过来,只因为她与姐姐生的极为相似。若有何不同,大抵也就是蔷薇与玫瑰的异样。因此府内人人都叫她一声蔷薇夫人,她不是侍妾也不是侧妃,只是尚书府送来的不值钱的替代品。   她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伺候王爷,为亡故的姐姐照料她的一双儿女。小郡主今年已经十三虚岁,小王爷却还小,因此和从不亲近她甚至敌视她的小郡主比起来,小王爷跟她则亲近多了。   清欢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她的父亲在她被送来前一再告诉她,你与尚书府俱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定要事事顺着王爷,莫要惹王爷恼怒,要为虞家着想。   她背负着这样的期盼与要求,也努力让自己做到。   可是她怎么也不知道,王爷竟对自己做了那等事。   王爷对她无心,从她进门三年有余,不曾碰过她,即便在她院子里过夜也是和衣而卧,更别提是宠幸她了。便是这样,他也仍不放心她,他派人送来的蔷薇花香,里面掺杂的药物早已使得她无法生育,他和尚书府的人一样的,他们只想要她一辈子安安静静地做姐姐的替身,也一辈子安安分分,不做他想。   尚书府的人不把她当亲人,王爷不把她当妻子,那她……到底是什么呢?   清欢坐在凳子上有些茫然,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该何去何从。直到小王爷爬上她的膝头软软地叫她姨姨,她才回过神。怀里的孩子白嫩可爱,可她心中除了怜爱之外,也还多了一份自己也说不出的悲伤。   错不在小王爷,错在她的父亲嫡母,还有王爷。   他若不喜欢她,不娶便是。要为姐姐守身,不娶便是,将她迎入府中,给的名分不清不白,不碰她的身子,让她按照姐姐那样活着,照料他和他爱妻的孩子……只因为家中庶出的女儿里,只她和姐姐生的像。   恶毒的念头一闪而过,清欢几乎想要把这孩子从自己腿上推下去,她眼眶发酸,内心深处充满挣扎。一边是想要报复的嫉妒与愤怒,一边则是自小所受到的教导以及父亲再三的叮咛。这一切都让她无所适从,她本来期盼着今日王爷前来,她好好的问一问她,昨日他与小郡主说的那些究竟是不是真的,什么叫她永远无法代替你娘的位置,什么叫她只是你娘在临终前为你们姐弟挑选的棋子……她虞清欢,难道是为他们而生的不成!   他们用着她,还要嫌弃她出身卑微是个庶女,还要嫌弃她没有资格进王府,还要商量着日后等到小郡主小王爷长成了就如何处置自己!   是啊,世间,根本没人知道尚书府又嫁了个女儿进淮阳王府,他们只知道尚书府的大女儿死了后,淮阳王一片情深,根本不近女色。   清欢心中恨极,面上却是温柔的:“小王爷乖,下来吃饭吧,一会儿还有功课要做呢。”   小王爷嘴一撇:“我才不要做,姨姨不要命令我,姐姐说姨姨得听我的!”   到底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她呕心沥血照料这孩子三年,也不敌小郡主一句话。   是啊,在这些人心里,她不过是个卑微的奴婢。叫她一声夫人是给她面子,她要珍惜……她偏不!   清欢深深吸了口气,再抬头时眉眼已十分平和:“小王爷说的是,那日后,我就都听小王爷的了。”   小王爷露出得意的笑容:“今天晚上的功课我不写了!你帮我写!”   甚少有人知道清欢才气卓绝,尤擅琴棋书画,更擅模仿他人字迹,从前是写了字让小王爷临摹,如今却不是这样了。   她不想害这个孩子,只是想她再忍气吞声的付出,这些人也别痴心妄想。大家都是如此,谁比谁天生高贵?她是庶女,便活该如此被牺牲,不被人当作命看。   小孩子家家的,王爷事务繁忙,小郡主也不耐烦带孩子,可现在,她也不想带了。   小王爷尝到了“命令”的好处,再加上清欢不再教导劝慰,竟越发的跋扈起来。小郡主也想不到自己当日耳提面命的一句话就让弟弟跟那个鸠占鹊巢的女人疏远了,她心中欢喜,更是唆使小王爷离清欢远些,日子一长,几个月不往清欢这里来也是常有的事。清欢向淮阳王说过,结果淮阳王轻描淡写地说让她不要插手小王爷的事,那是他的儿子。   是呀,他的儿子,和姐姐的儿子。他们既想她将小王爷视如己出,又不愿意小王爷真正的依赖她。   当真是,可笑至极。   她渐渐地与小王爷疏远了,再见面的时候小王爷已经连一句姨姨都不叫了,夫人便是他对她最大的恭敬。可清欢并不在意,她只是想知道,等到日后,小王爷渐渐长大,王爷发现他和自己想的不一样,又会不会来怪她呢?   他满心沉浸在亡妻之痛中,什么都忘了,而她不是他的正妻,又凭什么为他劳心劳力?他瞒着她骗着她利用着她,却还因为她的身份低微瞧不起她。   她怎会以为这是自己的良人!   如今想起来,自己以往那般心动,宛如跳梁小丑。清欢想了很久才明白,也许王爷并非不懂她的情意,而是故意不懂。因为只有这样,她才会带着对他的情意,拼命地付出,直到榨干自己的最后一点价值。   等她死后,她甚至连跟他合葬的资格都没有。他们会厌恶地将她的尸身处理掉……清欢狠狠地打了个哆嗦,她得离开这里!一定!   尚书府是不会庇护她的,她只能自己想办法。   可是这办法哪里是一时片刻就能想到的,日子该过还是要过,谁都不知道她心底酝酿着逃走的计划。不过在这之前,她仍旧安安分分地待在王府,每日打理王府事物,任劳任怨,即便小郡主小王爷再如何欺负她,她也不抱怨一句。   ☆、第七十六碗汤(三)   第七十六碗汤(三)   男人听她语气中有些懊恼,登时笑了一笑,“在王府不好么,吃喝都有人伺候,你若是逃了,可想过出去要怎样过?”   “我当然早有准备,这些不劳你操心哎呀水进到我耳朵里啦!”清欢颇为恼怒,回身去推男人的手,男人被她这样刁蛮的对待也丝毫不怒,只是一双狐狸眼笑得更弯了,手指在她背上画圈圈,“你身子都给了我了,我自然是帮着你的。若是你愿意,咱们现在就走也可以。”   清欢登时瞪大双眼:“此话当真?”她早不想在这待了!   “当然。”这么好玩的女子,他总不能便宜了别人。   她嫣然一笑,“那好,你让开。”   许是太开心了,她抓起浴桶边沿的衣裳披到身上,出了浴桶就去换衣服,男人却哈哈一笑拦腰将她拦住,“这衣服有什么好穿,等到了我那儿,给你更好的。”   “不行!”清欢连连反抗,“我有东西要拿!”   男人见她分外坚持,就松手让她去,看着清欢裹紧外衣哒哒哒跑到床前,将被褥铺盖全部掀开,才发现这床是活动的可以打开。他挑眉,就瞧见她从里头拿出一个看起来很重的包裹,沉甸甸的,不知装了什么。   等到她拿好了也穿好了鞋袜,跑到他跟前眼巴巴地瞧着:“可以走啦。”   男人伸手想掂一下她的小包袱,结果她却如同小兽一般瞪大了眼:“不行!”   他暗笑她小心眼,即便不碰他也看得出来里头是什么,无非是些金银细软之类的,没想到这姑娘还是个小小财迷,这点金银他如何看得上眼。“走。”   将人抱起来,足尖轻点,便从窗户离去了。只剩下一桶还有余温的浴水,以及淡淡的余香。   这个屋子的主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一路上风声太大,即使被男人藏在怀里也仍旧觉得脸被吹得疼,清欢皱着脸,鼻子被吹得超级酸,等到停了,她觉得头晕目眩,站都站不稳。好在男人搂住她的腰,她才堪堪没有摔倒。   “……这是哪儿?”   “我家。”   清欢震惊莫名:“你……”   这也能叫“家?”她没有去过皇宫,可是和皇宫比起来这里也不遑多让吧?!“你到底是谁啊!”   “窦悔。”   三岁小儿都听过这名字。清欢这才知道自己遇到了个什么人物,人人得而诛之的大奸臣,与摄政王作对的大恶人,听说他在金銮殿上敢坐下,不把皇家放在眼里,杀人如麻,不将人命当回事。可她上下打量了窦悔一番,却好奇地说:“你看起来没那么坏啊。”   窦悔哈哈大笑,“人人都说我坏,唯独你这小娘子另辟蹊径,当真好玩。”   听起来像是把她当成玩具了,清欢被他揽着向府内走,沿途欣赏这府内风光,真是赞叹不已。王府本已足够大气磅礴,他的府邸却更是奢侈,便是那莲花池里的锦鲤,便条条价值连城。清欢曾在王府池子中见过,婢女说是番邦小国进贡而来,极其珍贵稀有极其难养,再加上路途远顿,很多在途中就已经死掉了。王府也仅仅只有一条,这人却奢侈的装满了整个莲花池!   “你真有钱。”她语带羡慕。   窦悔被她的语气逗笑了,“你也喜欢钱?”   “当然,我不仅喜欢钱,还喜欢享受,喜欢别人怕我,喜欢别人看到我就要低头,再也不能欺负我。”清欢听说过的,窦悔出身贫寒,完全是靠自己才有今天这样的低位。她出身也低微,她也可以像窦悔这样,凭自己的本事站起来,不去欺负别人,可至少也不让别人欺负她。   不能让别人把她的真心踩在地上践踏,然后还要嫌弃这颗真心不够明亮不够耀眼。   听了她的话,窦悔的黑眸中透出异样的光芒:“是吗,你也这么想吗?”   简直,和对金钱权势充满*的他一模一样呢。这样的小娘子比起那些笑不露齿张嘴就是女德女训的千金们可有趣多了,本来想带她玩玩就算的,若她是这般想法,倒是可以留在身边。   找不到说说心里话的人也是很寂寞的啊,他满腔的伟大抱负野心根本没人懂,这种难过岂是一两句话能形容的?   想到这里,窦悔兴高采烈地发出邀请:“要不这样吧小娘子,日后你就留在我身边,我自然能让你过上这样的日子,再也没人敢欺负你,谁看了你都害怕。”   “我才不要靠你呢。”清欢伸手捞了下垂柳,暗自惊奇已是深秋,这府里却还是一副春景。“我靠自己也能让别人不敢欺负我。”   哎呀呀,越是这样越让他有种想把她留住的冲动了呢。窦悔眼睛都亮了起来,“那你先在我这里住着,住到什么时候都可以。”   他这辈子没有过朋友也没有亲人,在这一点上窦悔从不觉得自己孤独,可是从某个方面讲,他的想法他的恶作剧他的野心也没有人懂,甚至别人听了他的话都觉得他异想天开大逆不道——那就比较令人遗憾了,连个说得上话的人都没有,难得这小娘子不怕他,能跟他心平气和的说说话聊聊天,感觉也挺不错的。   他一开心,竟觉得眼前这是自己的知己了,再加上两人有过身体上的亲密接触,本来对男女之事毫不感兴趣的窦悔更是觉得小娘子是老天爷送他的礼物。   虽然他不信天,但不代表他不能对天发毒誓,也不能代表他不会偶尔虚伪的感谢一下对方。   清欢觉得他的态度殷勤的有些过分了,明明在洗澡的时候还是一副邪气四溢的样子,现在却——怎么说,热情过头?   还从没有人对她这么好咧。   她也不是不领恩情的人,当下对窦悔笑了一笑:“我叫虞清欢,不叫什么小娘子。可我现在不想姓虞了,你叫我的名字吧。”横竖没名没分的都“嫁”过人了,身子也被占了,要那些闺誉名节做什么,不当吃也不当穿。   再说了,也许是被窦悔带的,虽然两人相识很短,可他这人身上有股奇怪的感染力,竟让她觉得……给淮阳王戴个绿帽子也没什么不好。那人虽然不喜她,也不近她的身,却极好面子,若是被他知道她不仅失了身还跟人跑了,真期待对方脸上会出现什么表情。还有尚书府,她都迫不及待想看看了。   窦悔哈哈大笑,非常欣赏她不拘小节的样子,但是又突然想到什么,“你可要喝避子汤?”   清欢听了翻了个白眼,“喝什么喝,淮阳王那厮早给我下了药,我又不能生孩子,有什么好喝的。”   窦悔嗤笑一声:“人人都道摄政王是谦谦君子刚正不阿,到头来也是会拘泥于后宅阴私之人。”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着呢。”清欢随口说了一句,却猛地想到一件事,“听说你跟王爷很不对付?”   “一正一邪,一黑一白,如何对付的起来?”   “那可太好了。”清欢眼中闪烁着光,“我对他知之甚深,既然你我都是一条路上的人,我也不吝于帮你一把。”   “哦?”窦悔笑起来,“不后悔?”   “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我便是这般狠毒之人。”他既对她无一丝尊重怜意,她又何必自作多情,倘若连她自己都不够爱惜自己,那别人又如何会爱惜她?只会像淮阳王与尚书府那般糟践她罢了。“更遑论小郡主一直认为我这庶女出身的人身份低贱卑微,我倒不如恶毒一次给她看看。”   总不能让自作聪明的小郡主错了不是,她可是很贴心的呢。   窦悔更欣赏她了,若她在这里纠结不舍,或是求他不要跟淮阳王作对,他绝对会一脚把她踢出去。   清欢就被安排住在窦悔院子里,两人相处久了,她才发现这个大奸臣大恶人跟外面说的不一样。传言他是□□之子,自幼在妓院长大,大字不识得一个,可她分明见到他写字读书的样子,学识渊博不下于她那位以才华著称的父亲。外头还传言他府中都是皇宫的样式,每天回到府上,下人们跪地迎接口呼万岁,他自己便换上龙袍作威作福,美人塞满了整个府邸;可清欢所见分明也不是这样,这府邸虽然豪华,却并不嚣张,更没有皇宫的装扮,下人们不多,个个沉默寡言却忠心耿耿从不捧高踩低,窦悔也不穿龙袍,他觉得明黄色的龙袍颜色像屎,嫌不好看,府里还一个美女都没有——啊不,有,就一个,是她。   不过外头还传言他是三头六臂青面獠牙一日三餐都吃小孩呢,可见传言不可信。   就像大家都说淮阳王君子品性嫉恶如仇宽宏正直,实际上不也是个瞧不起庶出容不下她连名分都不肯给的小气鬼么。   相比较起来,还是窦悔更合得来。   ☆、第七十六碗汤(四)   第七十六碗汤(四)   两人平日里总是共桌而食,早已习惯了彼此的仪容姿态,这一日恰逢天降大雪,朝廷给了休沐,窦悔便同清欢在房里吃起古董羹来,如今两人也已相处了两个多月,互相都很是熟悉,清欢边吃边道:“我往日在尚书府是吃不到这个东西的,后来进了王府,王爷偏爱口味清淡的,我却是个重口味,凭什么我要迁就他,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谁管得着我。”   窦悔连连点头:“说得不错,人活着就是要随心所欲,若是处处被人管东管西,谁受得了。”   他也是个重口味的,两人无辣不欢,还都喜欢甜食,恰巧吃到了一起去。自打有了小娘子,窦悔觉得吃饭都香了很多。虽然他有很多忠心的下属,可没个陪自己吃饭的实在是寂寞。尤其是清欢享受食物的样子,每每都能让他的食欲更加强烈。两人有时候甚至还抢食,窦悔从来不因为清欢是个女人就让着她,大家各凭本事。   清欢认为窦悔说得对极了!她真喜欢跟这样的人在一起,每天一起玩一起恶作剧,她觉得自己的性格好像变得有点恶劣,用窦悔的话说,跟他这只老狐狸在一起,她也变成了小狐狸。   她伸手到桌子的旁边拿放菜的篮子,结果窦悔嚼着肉片,突然问了一句:“小娘子,你是不是变胖了?”   虽然知道了她的名字,但大多时候窦悔都叫她做小娘子,三番两次改不过来清欢也懒得管了,反正除了他之外没人这么叫她。但是胖?她低头看了下自己的腰身,悲哀地认识到了这个事实:“好像……是有点……”啊,那今天的古董羹还要不要吃?自打住进窦悔的家,她每天都吃的好东西,想啥有啥,比在王府的日子不知道快活多少,这一来二去的不注意,人就糟了。   “每日吃得这么多,一日三餐加宵夜还不够,零嘴四处摆着,我看你胖了也是正常。”说着伸手掐了一把清欢的腰,她的纤腰本是不盈一握,即便穿着厚厚的冬装也能看出窈窕的曲线来,现在却不是了,明显圆润了一圈,脸蛋上也有了软软的肉,倒是比一开始弱不禁风的样子看着更顺眼。   他心中对清欢没有男女之别,那日强迫她是个意外,若非他中了药,也绝不会强迫女人。因此清欢虽然住了进来,可窦悔一次也没碰过她,待她的态度就像个朋友。清欢自己也不甚在意贞洁——她给谁守身?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窦悔也不是故意的,她现在能过好日子不全花的窦悔的钱?最重要的是,她一想到淮阳王头上绿油油,心里就挺高兴。   但是关于胖了这件事,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容忍。她把羊肉端到桌上,想了想说:“吃完再讨论这个问题吧。”天气这么冷,正是吃古董羹的时候啊,那些煞风景的话完全可以留到以后再说。   窦悔耸肩,将羊肉倒入锅里,红炭烧的正旺,羊肉很快就熟了。本来清欢很喜欢吃羊肉的,可不知怎地,这一次羊肉一煮熟,明明早就经过处理,用的还是最嫩的小羊羔的肉,她一闻到煮熟的味道,却愣是觉得有膻味儿,当下胸口泛起恶心,好这还记得面前是吃食,转身哇的一声就吐了出来。   这一吐似乎打开了什么奇怪的门,根本停不下来。窦悔吓了一跳,嘀咕道,“便是胖了也不需这种法子瘦吧,能有用吗?”他跟清欢在一起,不知不觉被带着吃多了东西,可他每天都要练武,运动量大的非但没胖,体格反而更健壮。   嘴上虽然这么说,却还是命人叫大夫来。清欢病恹恹地被他抱到床上躺着,心心念念的都是没吃完的古董羹,一直念叨个没完,听的窦悔磨牙,“再废话待会儿我全吃了!”   她这才安静下来,仍然止不住地犯恶心,“估计是吃坏肚子了吧,这两天一直有种想吐吐不出来的感觉。”可她也没吃错什么东西啊,怎么就吐的停不下来呢?   结果大夫一把脉,顿时捋着胡子呵呵笑了起来:“爷,夫人是有了身孕啦,恭喜二位,贺喜二位!”   大夫是窦悔十分信任的下属,绝对不可能说谎,医术高超也绝不可能诊断错,可……她明明说过她不能生子的!窦悔看向清欢,她自己也一脸吃了屎的表情,摸了摸肚子不敢置信道:“怎么可能?我不可能生孩子啊!我之前被人下过药,这辈子都会绝了子嗣!”   大夫听了,继续呵呵笑,“这世上哪有一喝就能绝子的汤药,哪有闻个几天就生不出孩子的熏香?都得长年累月个几十年,一天都不能断。说白了,那些只能降低受孕的几率,并不能彻底断绝。夫人这阵子休养得好,营养跟得上,心情也不错,再加上吉人自有天象,自然而然便好转了。不过那药物对身体造成的影响病不轻,夫人还是得小心点,否则会有滑胎的危险。老夫给夫人开帖安胎药,每日按时喝,几个月后便没问题了,到时候生出来的小少爷,定然跟爷一样俊俏。”   说着笑眯眯地转去桌前写方子,清欢呆滞无言,窦悔则好奇地看着她的肚子,伸手来摸了一摸,“这里有个娃娃?我的种?”   真是神奇,这阵子两人经常一起玩,做过许多危险的事,这孩子倒是结实。   嘿,他窦悔,也要有孩子了。不过……“你生吗?”   “啊?”清欢愣了一下,“你说什么?”   “我说你想不想生?”窦悔问,“想生就生,不想生就不生。”   他态度坦荡,当真是以她的决定为决定的。清欢想都没想就说:“生,当然生。”为什么不生?既然都绿了,那就再绿的彻底一点啊,她本来以为自己没法生孩子正难过呢,现在这孩子是上天给的恩赐,当然要生下来才成。   “那好,挑个良辰吉日,咱们成亲吧。”   “好……啊?!”   “我跟摄政王那废物可不一样,他不给你的,我来给你。”反正他就是比废物强,窦悔越说越兴奋,简直跃跃欲试起来,开心到飞起,真好玩,他不仅强了摄政王的女人还抢了,让她肚子里揣了他的种,现在还要娶她!啧啧,真想看看摄政王的脸色,一定很精彩。   “好啊,日后记得带我去看看他,我超想看他什么表情的。”清欢立刻接受了这个设定。   两人一拍即合,虽然在开药方但一直注意这边动静的大夫嘴角抽搐,爷就是爷,爷的女人都跟普通人家的女人不一样呢……   但是成亲这件事需要一段时间,光是准备就足够麻烦了,窦悔对这些事没兴趣,他就只有一个要求,吩咐下去:要气派!要有排场!要完爆摄政王!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窦悔娶媳妇了!   然后他就回到房间盯着清欢的肚子看,他自幼在妓院长大,那里女人多,但很少有人怀孕,即便有了也会被老鸨拖下去强制打掉,那些女人尖锐的哭喊求饶声他还记忆犹新,肯定很疼吧。   “你看什么?”清欢有点生气,她当然生气了,她现在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了,看到什么都想发火,看什么都不顺眼。   “就是觉得挺神奇的。”窦悔诚实地表达了自己的感受,“你说男人怎么不会生孩子呢?”   清欢赏他一记白眼,“最好一个月流一次血。”她现在才意识到自己月事很久没来了,因为一直都不大准时的缘故,所以这次时间这么久她也没注意,早知道就能早点发现了。   两个新手爹娘就这样对着肚子发表一些奇怪的言论,聊的津津有味,你一言我一语,直到清欢说自己饿了。   窦悔现在知道她是怎么胖的了,合着不是她嘴馋,而是肚子里那个要吃,每日都要吃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什么烧饼啊胡辣汤啊水煎包啊……还非要吃外面买的不吃府上厨子做的,你说谁给她惯出来的臭毛病呢?   你啊,窦,大,人。   看着清欢吃,窦悔也想吃了,两人干掉了满满一桌的食物,清欢满足地摸着肚子:“我生完孩子一定会瘦的。”她坚信!   窦悔哈哈一笑,“那是自然。”   “你说孩子会长得像谁?”清欢忍不住幻想起来,顺便咬了一口桃酥,怎么吃都不觉得够……她好像有个没有底的胃。“应该会像我吧。”   “为什么不是像我?”窦悔不平衡的问,“男孩子长得像你怎么能行,会被人欺负。”长得好看的男孩子,尤其是女性化的那种,太容易受人欺凌了,他宁愿孩子粗犷一点。只是转念一想,又道,“若是女孩,长得像你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便是窦悔也不得不承认,清欢美得惊人。   ☆、第七十六碗汤(五)   第七十六碗汤(五)   “若是长得像我,定然比小郡主生得好看。”清欢摸着肚子说,她到现在都很是不服气自己竟让被当作替身,还是最廉价的那种。   “呵,你跟她一定都不像,淮阳王眼瞎,你比他那位娇妻可美多了。”   清欢好奇地问:“你见过我嫡姐?”   “唔,见过,不过不觉得有哪里好,一嘴的礼义廉耻清高孤傲,女训女戒就差没刻在脸上。”看了都叫人倒胃口,就是十分的颜色也只剩下了三分,真真是窦悔最不喜欢的类型。真要说起来,他觉得清欢比那假模假样的卫道士好多了,那种女人,怎么能跟和自己一起玩的人比。   清欢听他说嫡姐坏话,不仅不觉得亵渎死者,还咯咯娇笑起来,“我那嫡姐也真不是什么好人,她临终前竟要王爷把我要到王府,让我一辈子给她照顾男人孩子,却不给我名分,还要我认清自己的身份,要在孩子长大后将我赐死以免辱及他们的颜面。”她说着都要笑起来,“真是一群有权有势就要将别人踩在地上不让翻身的人。”   窦悔小时候日子也过得不好,事实上不好这两个字都是美化了,他心道,看来每人都有每人的苦楚,生在妓院的他过得是苦日子,生在尚书府的清欢也不怎么快活。出身两个字,就这样轻易地限制了他们的思想,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可是,凭什么呢?   凭什么有人生来高贵有人生来卑微?凭什么高贵的人便可理直气壮的欺压卑微的人?窦悔偏偏不信这个,他倒是要看看,号称真龙天子的皇帝,是不是真能把这江山坐到千秋万代,永世不倒。同时也看看他这出身低贱之人,有没有那福气,坐一坐人人都想坐的位子。   “我真是很想看看,这些人沦为人下人的时候,是不是也能保持这么一副趾高气昂的面孔。”清欢说。   窦悔听了笑起来,神态有了几分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温柔,手掌在清欢肚子上摸了两下,而后笑道,“早晚瞧得到,只是到时怕你心软,对你的亲人手下留情起来。”   “怎么可能。”清欢想起尚书府那群“家人”,心底厌恶不已,表情也嫌弃得很,“他们对我无情无义,我待他们也是如此,我的生母是嫡母的陪嫁侍女,她有孕时让我娘伺候父亲,连个姨娘的身份都不给,又要我娘终日回去服侍她,那会儿我五岁,只见到我娘每日回来身上都是青紫的。便是她自幼跟着嫡母长大,忠心耿耿,也抵不过女人的嫉妒心。”   她奇怪地问窦悔:“你说这世上的女人为何如此矛盾,一方面要大度的为夫君送女人,一方面又嫉妒不已,嫉妒不针对男子,却要往她亲自送去的女人身上发泄。后来我娘早早死了,我便在府里慢慢长大,只是生的好,父亲觉得日后定然有用,将我送给大官当个小妾总是绰绰有余,谁知道嫡姐却要我去王府,想来是得了嫡母的真传,只是她比嫡母更狠一些,不仅让我一辈子没有名分,还要我一辈子做她的影子。”   说完她感慨了一句:“看来嫡母他们是真的恨毒了我们母女俩的存在,可当初她若不主动提出将我娘送给父亲暖床,又如何会有今天这般事情呢?”   窦悔讥讽的笑了一声,“在妓院,想做清倌儿又想赚大钱还想要名声的,通常都被称作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这世上虚伪之人那么多,你如何能懂他们。若是你懂了,岂不是跟他们一样了么。”   清欢想了想,觉得这人说得好有道理哦,登时崇拜地看他:“你真厉害,我都听明白了。”   “哼,日后你做我的婆娘,看谁敢欺负你。”   “咦,那我岂不就是大都督夫人了?我嫡母和父亲见到我的话……”   “要行礼。”窦悔笑眯眯地说,“待你卸了货,我便带你出去玩去,外面可比府里好玩,你也可以看看,不管是真高贵还是假高贵,他们瞧见了我,都得低头。”   这话说得倒是不假,清欢跟着笑起来,只是笑着笑着便变了脸,窦悔还以为她是想吐或是身子不适,结果她小嘴一张,道:“我饿了。”   他大笑起来,“是是是,是我的不是,忘了过去了半个时辰,你又该吃东西了。”   说是清欢吃,其实他也不会少。毕竟只有两人在一起吃的时候,食欲才会直线上涨。   对于这个意料之外的孩子,这两人真是接受的飞快呢。在这之前窦悔连找女人的念头都没有,谁知就是这一眨眼间,竟然就有妻有子老婆孩子热炕头了,可见人生真是处处充满意外。   肚子里虽然揣了个孩子,但良辰吉日仍然按时到来,清欢穿上大红嫁衣,一点都不在意礼数的窦悔坐在桌边撑着下巴看她打扮,漂亮的衣裳将她肚子遮住,可即使不遮住也只是稍微凸起一小块,好像也没太大的变化。他看了会儿,丝毫不无聊,反倒觉得有趣,怎么就觉得小娘子在那涂脂抹粉也好看得紧呢。到底是看顺眼的人,做什么他都能容忍。   这一日高朋满座,宾客如云,淮阳王自然也来了。不仅他来了,小郡主也来了,就连小王爷都吵闹着要瞧新娘子被他一起带来看了热闹。王府里究竟有没有清欢这个人,似乎并不重要。尚书府将女儿送入他手中,那人自然就是他的了,是打是杀不过他一句话的事,尚书府难道还敢上门来要人不成。   所以发现清欢离奇失踪的时候淮阳王只是派人去找,终究是他的女人,若是沦落到什么风尘的地方或是出了什么有失名节的事,便不能让她活着。不过事情发生到现在已是过了数个月,仍旧没个消息。淮阳王忍不住去想清欢会不会出事了,但转念又一想,她便是出事,同他又有什么关系。她的性子他再了解不过,绝不会刻意向他人透露跟他有关的事情,所以淮阳王并不怎么担心。   话又说回来,窦悔这个狗贼,不仅胆大包天,就连成亲都和旁人大不相同。别人家的新娘子都戴着红盖头,他的新娘子却只是戴了凤冠,珍贵的夜明珠串成的凤冠珠帘下,一张绝美的容颜若隐若现,只是……不知为何,淮阳王总觉得有些熟悉。   当他看到新娘子半点不害臊地主动去牵窦贼的手,而窦贼也恬不知耻地回握的时候,突然知道这种熟悉感从何而来了。当年他迎娶爱妻过门,那时她正是豆蔻年华的少女,盛装打扮,凤冠霞帔,可不就是和这新娘子有七八分相似么!   天底下怎么可能会有如此相似之人!除了与爱妻同父异母的庶妹!   “等等!”   新人不拜天地没有高堂,只夫妻对拜,只待入了洞房便是一生荣辱与共的鹣鲽,谁知马上就要礼成了,摄政王却突然大喊了一声,在场宾客都看了过去,淮阳王脸色冷峻,快步上前,黑眸紧盯清欢的脸,“不知窦大人的妻子是何方人氏,芳龄几何?”   窦悔懒洋洋地看着他,“关你屁事?”   摄政王总理朝政,为人又正直公平,美名远播,谁人见了不是恭恭敬敬,唯独窦悔,从不将他看在眼里,想来这天底下敢这样跟摄政王说话的,也只有他了。   淮阳王脸色不大好看,他直勾勾地看着清欢:“新娘子这么美,倒是让我想起个故人。”   他是个爱面子的,自己的女人偷偷嫁给另外的男人这件事,无论如何也不会当众说出来。清欢跟窦悔都吃准了这一点——这年头,谁要脸,谁就不要命。   清欢笑嘻嘻的撩开头上珠帘,露出雪肤花貌倾城绝色的一张脸来,她的观点跟窦悔一样,觉得自己比嫡姐美多了,偏摄政王眼瞎瞧不见,往日都穿些素净颜色,面上不染脂粉,身上也朴素的不戴首饰,就是怕王爷觉得自己贪图荣华富贵。现在她想明白了,她爱美,她凭什么不能随心所欲的打扮自己?她长成这般容貌就是上天的恩赐,何必为了不喜欢的人糟践青春。   大好的少女时光都葬送在了王府,今后的人生是属于她自己的,谁都别想插手一丝一毫。   她这一笑,当真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宾客们被这直击人心的美貌惊呆了,清欢笑意盈盈,说出的话却跟她未来汉子一样没个礼数:“听说摄政王已年逾不惑,这把年纪了眼神不好也是理所应当,只是这般老套的搭讪方式,我可只听大都督给我讲街头那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地痞流氓的故事里听过。”   一字一句柔柔软软,偏每个字都带着刺,将淮阳王骂了个狗血淋头。   ☆、第七十六碗汤(六)   第七十六碗汤(六)   淮阳王还没来得及恼怒,小王爷就厉声呵斥:“大胆!竟敢如此跟我父王讲话,来人!把她给我拉出去打板子!”   他才不管眼前这是谁呢,反正谁让他不开心,谁冒犯他或是冒犯他的父王姐姐,就是他的仇人,就得得到惩罚!   小郡主倒比弟弟懂事些,知道眼前这位大都督是爹爹都十分忌惮的,不敢惹,拽了小王爷一下,也不说话,将场子留给淮阳王。   “哪里来的小野狗,在我的府邸上还如此嚣张,信不信待会儿我割了你的舌头?”窦悔笑呵呵地问,一脸温和善良,似乎只是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淮阳王却知道此人言出必行,别说是小王爷小郡主,就是皇子窦悔也是杀过的,他权势滔天又不将皇室放在眼里,实在是淮阳王的眼中钉肉中刺,窦贼一日不除,他一日无法安寝。   当下淡道:“犬子不懂事,大都督见谅。”   没等窦悔说原不原谅,清欢就扑哧一声笑出来,她笑得太恶劣了,还故意抬起左手,兰花指掩住红唇,故意轻声却又让在场的人都听见,“怪不得大都督说是小野狗呢,犬子犬子,真是不错。”   好像这就是个女子的玩笑,听这话明明是针对摄政王,伶牙俐齿的在骂人,可看她的表情懵懂天真,更像是无心之言,不少人在心中暗忖,到底是脾气古怪的大都督窦悔,连娶的妻子都跟别人家不一样。娶妻娶贤,他这个妻子可看不出一点贤惠的样子来。   窦悔心想,小娘子真是太聪明了,跟他一搭一唱的挤兑摄政王,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懂彼此的意思,这不是他的知己,那什么样的才是?他心下高兴,也就懒得跟小王爷计较,只对淮阳王道:“我听说养了恶犬的人家,都要把这恶犬在家中用铁链锁起来,免得发疯跑出去伤了无辜之人。咬死自家人事小,咬死他人可就不行了。这世上哪个人不是他人的一生挚爱呢?”说着还看了清欢一眼,她立刻回以深情款款的眼神,两人之间的气氛甜腻非常。   直到管家小声提醒该继续行礼,窦悔才牵着清欢往前走,路上不忘把她凤冠上的流苏调整好。清欢走着走着却突然回头,对淮阳王露出得意且讥讽的笑容。她想,简直可笑,陪伴此人快十载,事事亲力亲为费心费力,最后这人却连她打扮后的样子都认不出来,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无奈了。   世人都说摄政王公平正直,没有门户之见。可他不过是对他人没有,对他自己,这门户之见可深着,心可偏着呢。   夫妻礼成后她被送到新房,窦悔一杯酒都不喝,前头摆了喜宴,他淫威极深,根本没人敢留他喝酒,因此便回了房。一进来就看见清欢举着筷子大吃特吃,当下懊恼不已:“你这个小骗子!说好那芙蓉花糕会留我一半的!”盘子里根本就只有五分之一了吧!   清欢喝了口莲子汤咽下口中食物,理直气壮地说:“是一瓣呀,这盘芙蓉花糕有五个花瓣,我这不是给你留了一半么!”   窦悔被气乐了,“你倒是聪明,都跟我玩起文字游戏来了。”   “就许你骗我,不许我欺负你?”清欢不想说纯良的自己被窦悔这心肝上生了几千几百个窍的人哄过多少次,这人连她已经进了嘴的糖果都能骗,她一句话都不信他的。   “算了。”一瓣就一瓣吧,今儿个是大好日子,他大人有大量饶她一回。   周围看到新娘子一回房就豪放的拿凤冠举筷子吃东西的下人们统统松了口气。今儿毕竟是个大日子,和平时不一样,他们真的狠担心夫人这样会不会惹恼爷,谁知这两人的相处模式根本没有变。成亲之类的东西好像就跟早上一起出门恶作剧差不多,还是彼此互坑互骗,然后一起骗别人。   但究竟是成亲了,跟以前相比,生活方式总得有点改变,最明显的就是以往一个人可以翻滚的大床,现在得分享给另一个人了。   清欢卸了妆洗了澡换了寝衣,高高兴兴地上床准备睡觉,然后同样洗干净的窦悔站在床边看她,脸色不是很好:“你这样睡,我睡哪儿?”   清欢往里挪了点儿:“喏。”   窦悔对她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躺到了床上。清欢仰着躺了会儿说:“要不我们还是分开睡好了,我觉得在一起睡好别扭,我一点都不喜欢。”   窦悔心想,都是夫妻了还想分房睡,传出去,爷的脸面往哪儿搁?他偶尔也会爱一下自己的面子的好不好?突然,窦悔翻身,双手撑在清欢身体两边,狐狸眼闪着狡诈的光,似乎在算计什么。   上次他这样看她的时候,她连着做了三天的噩梦。   “做、做什么?”   “你说新婚夫妻分房睡?”   “对、对呀……”有什么问题嘛,明明分开睡更舒服,她的床那么大,想在上面后空翻都不是问题。   窦悔哈哈一笑,“那你知道办事会很不方便吗?”   “哈?”办事?什么事?   虽然古灵精怪的又坏心眼且跟自己玩得来,但到底是个初经人事的小娘子,根本听不懂他的暗示。窦悔想了想成亲前大夫偷摸摸送过来的一摞人体原始运动教学欣赏,顿时身体热起来。尤其小娘子身上幽香四溢,眼睛水灵灵黑白分明,肌肤更是吹弹可破,他笑起来,“我来教你,日后你就不会要分房睡了。”第一次都不太开心,他想试试第二次。   如果说一开始清欢不懂他什么意思,等到他将她肚兜带子都解开的时候她懂了,捂住胸口怒瞪他:“你还是人吗?我肚子里还有你的孩子!”   “无妨,这一点爷考虑到了,不会伤着你。”窦悔早做了万全准备,都洗干净了端上桌了,这时候不下口,难道不知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其实有一点他一直没跟她说,关于那天的事,自打开了荤后,他就特别好奇了。不过对别的女人没什么兴趣,只想再将她剥开,看看是不是一如自己那天模糊的记忆中耀眼美丽。   清欢拒绝失败,毕竟这种事情,只要双方愿意,还是能够双双攀上高峰的。   事后她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让窦悔抱着她又去洗了个澡重新回到铺了新被褥的床上,她嘀咕着说了一句你是狗啊,那么喜欢咬人。然后就睡着了,还发出轻微的鼾声。   窦悔笑眯眯的,他的手滑到清欢的肚子上轻轻揉了一把,掌心下的小肚子圆鼓鼓的,里头似乎还能感觉到胎动。窦悔心想自己也有这一天,真是弄了个冤家回来。但他一点都不觉得麻烦,还觉得很好玩很有趣,整个世界都变得有颜色了起来。   哎呀呀,有了婆娘跟孩子,他的野心更大了怎么办?简直分分钟都想把龙椅上乳臭未干的小家伙拎下来,再把碍眼的摄政王砍了,然后自己抱着媳妇孩子坐上去,大家一起感受一下龙椅,是不是比任何椅子都更软更舒服坐上去心里更高兴。   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等到大业一成,他再想别的生活目标好了。   可能想象的太美好,窦悔美滋滋的笑出声,太得意导致吵醒清欢,她本来就困,听他在耳边鬼畜的嘻嘻嘻呵呵呵哈哈哈,谁能受得了?但是没什么力气掐他踢他,干脆嘴巴一张啊呜就是一口,恰好咬的窦悔的喉结,他这里很敏感的……无意中被清欢咬了一口才发现,在这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不怕疼不怕痒天不怕地不怕。   喉结被咬,一股奇妙的感觉从后背发起直冲头顶,窦悔打了个机灵,再也不笑了。   世界安静了,清欢可以睡觉了。   淮阳王回去后再三想过,越发觉得清欢面熟,他心中其实差不多有个答案,毕竟世上如此相似的人并不多,只是他不肯相信。   不肯相信一个喜欢自己为自己付出的女子,一转眼就琵琶别抱做了别人的妻子,更不肯相信清欢竟然装作不认识他的样子,还骂他!   这成何体统?!她是温柔婉约的女子,怎能如此粗俗?定然是跟窦贼那样低贱的人在一起久了,染上了些不好的毛病。待到将她带回来,他绝不轻饶,定要好好说她一顿,让她认识的自己的错误!   可转念一想这又是何必?她不在了不是最好,这样他就不会再对着那张相似的脸想起香消玉殒的爱妻,也不用面对女儿怨怼不解的目光了。自打清欢失踪后,孩子们的心情一直很好,尤其是女儿,似乎瞬间长大了,懂事了。   可是,如果人不带回来,难道让她留在大都督府?   淮阳王想了会儿,突然笑了。他自然不会自降身份去找清欢,但是他能让尚书府的人去,毕竟那里有她的亲生父亲不是么。   ☆、第七十六碗汤(七)   第七十六碗汤(七)   天都亮了,但窦悔赖在床上不肯起来。清欢头一次跟他一起睡,才知道世界上竟然有人能懒成这个样子。她微微抿着小嘴儿不开心:“你为何还躺着,你今儿个不用去上朝么?”   “唔,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窦悔没所谓的说。“去不去都是一样的,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逃不过我的耳朵,何必顶着寒风出门呢,自然是软玉温香满怀,耳鬓厮磨来得快活。”   说着手不老实起来,她自打怀孕后身子丰腴了些,一摸上去都是软嫩滑腻的肉,实在是叫人赞不绝口。窦悔嗜吃,昨夜的极乐让他觉得世上就是再有美味,也不过如此了。   清欢想起昨晚却有些恨恨,只是其中曲折不足为外人道也,她也没旁人说,越是看窦悔一副气定神闲志得意满的样子心里便越气,想着想着也不知哪里来的胆子,伸手在他耳朵上用力一拧——这人浑身都硬邦邦的,她昨天晚上就要生气的时候忍不住咬了他一口,结果自己牙疼不说,窦悔非但不痛不痒,还更兴奋了!   “哎哎哎哎——轻点儿轻点儿!”耳朵肉是软的,窦悔疼得龇牙咧嘴,但却没挣扎,反而格外乖巧地让她拧。清欢吐出一口气松开手,把他压过来想亲她的俊脸推开:“走开!”   “那不行,如今咱们可和之前不一样了。”   “有什么不一样?”清欢不平。“我们约法三章的,还像以前那样相处!”她就是不想当个整日伺候丈夫的女子才特意在成亲前跟窦悔说的,这人当初满口答应,现在难道要反悔不成?   “那是自然,我答应别人的虽然经常出尔反尔,但是答应你的却是言出必行。只是这时间上嘛,要略有调整。”   清欢被他的厚颜无耻震惊到了,这人真是敢说,什么叫答应别人的经常出尔反尔,两人都成亲了,就不能在她面前试图伪装一下早已崩塌的形象吗。“你没说过要在时间上调整!你根本就是赖皮!”   “我现在不是说了吗,这些条条框框难免有些疏漏,不过我保证只修改这一次。”窦悔很真诚地看着清欢,一副我一诺千金的样子。   清欢:“……我凭什么相信你的保证?”   “都说了,答应你的我都说到做到,当时你也没说我不能事后提出修改意见不是?”他这只是钻她话里的空子,并不是欺骗。窦悔觉得自己可人性化了,对别人的时候他经常鬼话连篇,半个字都不带真的。   清欢考虑了片刻,越发觉得自己像是上了贼船。不过她思考了一小会儿,才说:“你先说来听听,我选择性答应。”   真聪明啊,现学现卖啊,窦悔在心底感叹一声,用十分的真诚说:“就是平时吧,咱们以前怎样,以后就也怎样,但上床后要怎样,那就另当别论了。”   意思就是说,毕竟两人现在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跟之前的朋友身份大不相同,自然不能跟以前那般相处,否则两人难道还要分被窝睡不成?更别提她肚子里还有他的种,若是没成亲还好,若是没孩子也还好,可如今亲也成了孩子也有了,怎么可能还像刚认识的时候那样啊,必然是要有所改变的。   其实窦悔就是不想承认,昨天晚上的美妙洞房花烛让他食髓知味了,吃饱后再叫人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是个人都不会答应的。平日里小娘子总跟他针锋相对,床上却身娇体软易推倒,若是每夜都能这样快活,白天再叫她爬到自己头上也无所谓。   窦悔才不在乎什么男性自尊呢,他穷困潦倒的时候再卑微的事情都做过,若是为了所谓的尊严便挺着脊背不弯腰,他坟头的青草现在都应该有几米高了。所以妻管严这样的词吓不到他,他一直认为如果能得偿所愿,吃点苦低点头算不了什么。   他把自己这番考量的话跟清欢说了,清欢一想也对,她跟窦悔之间确实跟以前不一样了,除非她能昧著良心说有了孩子并且成亲之后,她还能像以前那样对他。但是……“什么叫另当别论?”   “这夫妻燕好之事,乃是人之常情,你不能限制我。这点我的要求不过分吧?否则我娶个婆娘回家做什么,以后你要我怎么跟窦家的列祖列宗交代?”   这话似乎十分有理,可细想就行不通了,窦悔连自己的爹是谁都不知道,生下他的那个女人是个最低贱的暗娼,只要有客人便张开腿,鬼知道他该叫谁当爹。就连这个姓都是他自己取的,原因无他,那会儿他还小呢,在妓院里没什么用还吃饭,总被人嫌弃,生母也不管他,嫌他来了没发觉,发觉后已经来不及打掉,最重要的是耽误了她接客,少赚了多少银子啊。   五岁的窦悔有一次实在是饿得不行,偷偷到妓院的厨房想偷点东西吃,谁知道却被逮着了,龟公一边揍他一边骂骂咧咧,说他这样的小杂种有什么资格吃东西,还是早点饿死的好。   他偷的正是一把青豆,生的。人在饿急了的情况下什么都吃,即便龟公打他,即便豆子是生的,他也在蜷缩的时候将它们吞了下去。   不过他这人锱铢必较,谁欺负他一分,他必然要还个十分,绝不留情。那龟公后来再见到窦悔的时候根本不敢认,跪下大呼饶命也仍旧被窦悔命人剁碎了喂狗。   但清欢不知道啊,所以她信了。   两人勉强算是愉快地达成了共识。虽然事后清欢越想越不对劲,总觉得自己似乎被骗了——自打认识窦悔后她经常有这种感觉,不过等她意识到被骗大多都在很久很久以后,那会儿窦悔早占足了便宜。   既然答应了人家,那自然不能再拒绝窦悔亲她的意图。清欢微微蹙眉,还在努力地想究竟是怎么回事,自己是不是签订了什么丧权辱国的条约。窦悔在她粉嘟嘟的小嘴儿上吧唧吧唧吧唧亲了三口,不想让她想明白以免剥夺自己的权利,就故意转移话题:“你说摄政王回去之后会怎么做?他应该想想就认出你是谁来了,那般好面子之人,可不会轻易放过你。”   清欢果然被他转移了注意力,嘴角一撇,不屑的模样十分可爱,窦悔忍不住又吧唧一口,她都没瞪他,“好玩着呢,他才不会上门来找,那种纡尊降贵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毕竟出身高贵,如何能为了我一个卑贱的庶女降低自己的格调。指不定他心中还想着你我二人天生一对,高兴得很。”   不知道摄政王高不高兴,窦悔自己挺高兴的,他捧着清欢的小脸兴高采烈地说:“这话倒是不假,你我的确是天生的一堆,这点他羡慕不来。克妻命的人怎么能懂什么叫天作之合。”   清欢随口一说的,她被迫接受了一个交换口水的吻,然后扯着窦悔的耳朵让他从痴迷亲吻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他是不会上门,可他也不会善罢甘休。你要知道,他不要的东西,别人也不能要。”说完冷笑一声,“明明他才是我丢弃的垃圾。”   窦悔笑起来,“这倒是不假,此人看似心胸宽广,可一旦涉及到他的身份地位,那便比谁都狭隘。”   正在这时,外头传来管家的声音:“爷,礼部尚书虞达海求见。”   你看,果然来了。   小夫妻俩交换了一个你我都懂的眼神,窦悔问:“准备好收拾他们了么?”   “当然。”清欢一点不示弱,“不过……”   “不过什么?”   “……我饿了,我们还是吃过东西再去吧。”反正虞达海来肯定是淮阳王命令的,既然如此没有结果他就不会走,等一会儿不会死。   但这所谓的“一会儿”,两人梳洗换衣用餐就花了一个半时辰,这当然是故意的,已经中午了,就让虞达海先饿着,饿到晚上。   虞达海今日是来求见大都督的,穿的很是正式。一身暗红色官袍,恭恭敬敬地对着走进花厅的窦悔施礼:“下官见过大都督。”   窦悔先是自己坐好,双腿岔开,然后让清欢坐在他怀里,健臂搂着清欢的腰,下巴搁在清欢肩上,懒洋洋地问:“无事不登三宝殿,你近日来,该不会是给我送礼的吧?”   谁人不知大都督窦悔最爱金银珠宝稀奇古玩,但虞达海是来兴师问罪顺便把庶女带回家的,怎么可能会带礼物。   清欢一看这位生父就知道他脑子里想什么,扭头小声跟窦悔说:“他觉得是你理亏,为了掩盖丑闻会补偿尚书府的。”   窦悔差点笑出声,真是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他学清欢的样子也小小声跟她讲话,只不过故意叫虞达海听见了:“他想得美。”   ☆、第七十六碗汤(八)   第七十六碗汤(八)   然后,窦悔又笑眯眯地问虞达海:“你觉得我这大都督府,是你想来就能来,想走就能走的地方?”   虞达海打了个寒颤,他当然知道这里染过多少血,多少人进了大都督府就再也没有出去过,可他不来能行吗?他不来,王爷能放过他?嫡长女过世的这些年,维系王府与尚书府之间的,不过就是那少得可怜的情分。   可就是这少得可怜的情分,虞达海还是要为淮阳王卖命。   “大都督,下官今日来,其实是想带走下官的女儿。清欢,还不到爹身边来。”   清欢睁着水汪汪的眼看他,嘴角笑意盈盈,“你想让我过去,就亲自过来抓我呀。”   虞达海哪里敢!在窦悔兴味盎然的目光下,他想起这些年窦悔所做的那些事,无一不是残酷至极冷血至极,就连先帝最疼爱的十三皇子都被窦悔杀了,更何况是他这个礼部尚书!这天下根本就不是皇室的!   “虞大人说话真是有意思,我怀里这是我的妻子清欢,与你尚书府的虞清欢有什么关系,更何况你的庶女不早送给摄政王了么,如今却来我大都督府,当着我的面要我名正言顺的新婚妻子跟你回府……唔,难不成虞大人是活腻味了,想死了不成?”   虞达海双腿打颤,不知觉竟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后背满是冷汗,他甚至已经能感受到周围侍卫的肃杀之气,难不成今日他便要折在这里!“大都督……”   “听说虞大人自打坐上礼部尚书这位子以来,已经是十年不曾升迁过了。说来也巧,十年前,似乎也正是摄政王妃去世的时候。”窦悔轻笑,端的是诱惑性十足。“一个死去的,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的女儿,如何能跟我的妻子相比?”   虞达海有点不敢确认,大都督这是不是话里有话?难道……这是要招募自己?话说回来倒也的确如此,十年前嫡长女与淮阳王相爱,淮阳王为了提高心上人的身份,将他提拔到了礼部尚书的位子。可自打嫡长女过世,自己便在这位子上蹉跎,一蹉跎就是十年!如今王府与尚书府的关系大不如前,没了嫡长女在,两边根本谈不上什么情意。可现在他的庶女嫁给了权倾朝野的大都督,唯一能和摄政王对峙甚至还略胜一筹的大都督!   倘若大都督举事,那、那自己岂不是成了国丈?   清欢看着虞达海面露憧憬,不由得鄙夷撇嘴,生父还是跟从前一样,满眼只有权势地位,这样的人也有资格说礼义廉耻,真是可笑至极。不过事已至此,她大概明白窦悔想怎样了,于是便帮上一把——横竖这人现在是她的丈夫,怎么着也不能叫他吃亏不是。“可是我与虞大人的庶女生的像,连名字都相同?只可惜我是爷的妻子,并非虞大人的庶女。然我自幼想要父亲,若爷答应,称虞大人一声爹,也不是不可。”   这就是要拉拢他了吧!是的吧!虞达海自作聪明,认为大都督不叫清欢认他是嫌弃清欢庶女的身份,同时也不想提起清欢曾被送入淮阳王府的事情,但清欢却又说只要大都督愿意便可再叫爹,那岂不就是要他拿出自己的价值,只要能为大都督派得上用场,就、就能荣华富贵享受不尽?   他自以为懂了窦悔的暗示,立刻跪了下来:“下官愿以大都督马首是瞻!”   窦悔微微一笑,狐狸眼内闪烁着狡诈的光芒,可惜只有清欢瞧见了。“那回去之后要如何说,虞大人应该晓得吧?”   “大都督放心,下官定不辱命!”   “那我便不送了,虞大人请。”窦悔笑了下,给了个甜枣吃,“到时候,自有好事等着虞大人。”   虞达海兴奋的快要跳起来,这么多年了他仍旧是个礼部尚书,可俗话说得好,富贵险中求,王爷这些年对尚书府不再照拂,他若是一心向着王爷,自己也得不到什么。可现在不一样了!他的庶女还活着,他的庶女是大都督夫人!这可比淮阳王妃有用多了!   这会儿虞达海倒是将清欢当亲生女儿了,也不记得这个有出息的好女儿,幼年在尚书府是怎样过的。吃的什么穿的什么被欺负殴打过多少次——那些统统不记得了,只知道这是他的好女儿!他的宝贝!   虞达海走后,清欢仰起头问窦悔:“你真的要拉拢他啊?”   “是啊。”窦悔亲昵地捏捏她腰间软肉,然后亲她红唇,“利用的好,小人也会是一把利刃。只不过我这人呢,向来说话不算话,今日答应的荣华富贵,指不定明儿就忘了,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毕竟我记性不大好呐,你说是不是,小娘子?”   “又叫我小娘子。”   唉,小娘子抓重点也是一如既往的犀利。“你是我的小娘子,这还有假?圆过房的,种都有了。”   清欢摸摸肚子,“那咱们再去吃点东西吧,我好像又饿了。”   她几乎无时无刻不在饿,窦悔早习惯了。他把清欢放下来,牵着她的手,带她找东西吃去。   至于虞达海怎么应付摄政王……哦,那跟他有关系?虞达海想证明他不是废物,就必须做点能看的事,否则还真不如死了干脆,至少不会碍眼。   也不知虞达海是怎么说的,第二日,那身份高贵流淌着尊贵皇室血脉的摄政王竟派人递了帖子,邀请大都督和大都督夫人到王府赏梅!   清欢跟窦悔说:“淮阳王府有一片梅花林,我那嫡出姐姐最是喜欢欺霜傲雪的梅花,王爷为了讨她欢心,四处寻些奇花异草珍贵品种来种下,现在也仍旧小心照料,全凭这悼念他逝去的爱妻呢。”   窦悔对此嗤之以鼻:“听着就恶心。”花就是花,人何必要赋予花品格然后再以花自比?叫他说,那淮阳王妃顶多算是花肥。   清欢打了个呵欠,吃饱了就很想睡,“要不要赴约?”   “当然要,这么多年了,摄政王殿下头一次邀窦贼去王府赏梅,窦贼焉能不赏脸?”   他喜滋滋的称呼自己为窦贼,一点不气一点不恼,还觉得很好玩。横竖没人敢在他面前这样叫,因为这样叫的,最后全死了。窦悔挺喜欢看那些人干不掉他却又必须臣服于他的样子。便是背后骂得再厉害,见了面也仍然要恭恭敬敬称呼一声大都督,他一个眼神看过去便吓得体似筛糠,跪地求饶。   真有意思,明明就是贪生怕死,却还要证明自己是个刚正不阿之人,似乎不骂一声窦贼,就是对不起自己似的。   清欢也想去,她也笑眯了眼睛。若是此刻有面镜子在两人面前,他们一定会发现,两人笑的实在是太像了……根本就是算计人的那种笑,十分狡诈阴险,偏偏又好看得紧。   赏梅之日约定在三日后,邀请的不仅是大都督夫妇,还有朝廷其他的股肱之臣与家眷,可以说是非常热闹了。能去淮阳王府赴宴,这可是在十年前淮阳王妃去世后的第一次。   清欢特意起早打扮。她在王府里虽然吃喝不愁,却总是要注意自己的身份,连大红色都不能穿,胭脂也只能涂粉色。所有人都担心她会忘了自己的身份逾越本分,所以可着劲儿的提醒她,甚至比对一般人更苛刻,还不如死了丈夫的寡妇呢,至少守孝完还可以再嫁,她却整整十年都让自己活成一个没名没分的小妾。   所以她特地挑了一身红衣,窦悔见她梳妆打扮也很有兴趣,坐到她的梳妆台前硬是要帮她抹胭脂,手法竟然比清欢还要好。她看着自己的容颜更加娇艳欲滴,羡慕道:“你真厉害,比我还会打扮。”   “这是自然,也不看看我是什么地方长大的。”那里全是女人,除了打扮还是打扮。“来,嘴巴张开。”   她乖乖张开小嘴,却被他亲了一口,清欢眨巴眨巴水眸,笑了一笑,顿时整个世界都明亮起来。窦悔伸指抹了鲜红唇脂,在清欢好奇的目光下涂抹在了自己的薄唇上。   他生的极为俊俏,一双狐狸眼显得略有女气,涂上胭脂后竟格外妖媚,清欢还没弄明白他想做什么,就被他吻住。甜蜜的胭脂香在彼此唇瓣间蔓延开来,直到窦悔吻够了,才以指腹将唇脂晕开。低声道:“小娘子,今儿个可不能给为夫丢脸,有为夫在,你大可嚣张跋扈,谁都管不着你。”   清欢却没有他预料中的感动,而是伸手扯他耳朵。窦悔的邪魅狂狷瞬间变成怂包:“哎哎哎哎——轻点儿轻点儿!”   “放心吧,我一定会欺负死他们的。”还真当她是从前的虞清欢不成,不管王府那群人打什么主意,她都要叫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第七十八碗汤(九)   第七十八碗汤(九)   离开王府已有些时日,但这个地方看起来和以往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清欢撩开马车的帘子,窦悔先一步下车,而后伸手抱她。这举动非常的有失礼数,至少在民风保守的本朝,这样做是要被说有伤风化的。可惜窦悔不在意,清欢也不在意。她顺从地伸出双臂,窦悔从她腋下将她举起来,轻轻松松抱下放到地上,眼底浮现一抹笑意,伸指将她嘴角的糕点屑抹去,取笑说:“嘴都不擦一下。”   “不是你急着叫我吗。”清欢咕哝了一句,本来她也没打算这样呀,是他一直叫她,她能做的只有把手头的糕点吃完然后就急着下来了。“也不看看是谁想吃,肚子里这个简直跟你一个样。”她吃了那么多都不觉得饱,肚里揣着的这个似乎是个无底洞,不管吃多少仍然饿,害得她只好一起吃。食物虽然过了自己的嘴,但根本没有填饱自己的胃。   窦悔想了一下感觉这个锅好像还真是自己的。他幼年时期被饿了非常久,很长时间内都饿肚子,有时候饿得头晕眼花,疯到连乞丐的东西都抢来吃,被打到吐血也不松手。现在日子虽然好过了,但喜欢吃这一点还是改不掉。想到这里,他摸了摸清欢的肚子,说道:“是我的过错,待到这小子出来,定叫他跟小娘子好好赔罪。”   清欢反驳说:“难道这不是你的错吗,跟孩子有什么关系,要赔罪也是你赔。”   窦悔半点不带含糊的:“是是是,我的错我的错,我这就跟你赔罪。”   两人在王府门口毫不顾忌的打情骂俏,看呆了周围一干狗眼。直到淮阳王亲自出门迎接——怎么说大都督也是贵客,无论是身份还是地位,他都理应出来迎接。即便在淮阳王心中,窦悔出身低贱至极,令人不齿。   只是这一见之下,却被清欢的容貌惊的心下一动。   她今日穿了大红的衣裙,布料是上好的鲛纱,一小片便价值连城,更别提裙摆上绣着细致的花纹了,隐隐看去,竟像是行走于云霞之间,分外动人。一头青丝绾成妇人模样,与华丽的衣衫相对的,是简直可以用朴素来形容的发饰,仅仅是在发髻间簪了一朵含苞待放的蔷薇。天气早已转寒,也不知这蔷薇是哪里来的,不仅娇艳欲滴,上头还有着动人的水珠,只是和佳人比起来,难免逊色了几分。这娇艳与清丽极其精妙地结合在了一起,清欢的唇瓣上染着动人的红,眉如远黛,淮阳王竟完全认不出她了。   窦悔亲自装扮的姑娘,自然是美极了的。   他见到淮阳王惊艳的目光,心中没有什么醋意,倒是觉得十分自豪。他握住清欢的手,对淮阳王笑了一笑——标准的笑里藏刀,“王爷竟亲自出来迎接,真是让我受宠若惊。这是我的小娘子,来,给王爷问声好。”   清欢只是笑着福了福身,态度傲慢与窦悔如出一辙,除了容貌,淮阳王完全找不出一丝熟悉的痕迹。尤其是清欢的表情似笑非笑的,莫名让他觉得有几分忐忑。   怎么可能……忐忑这种情绪,会出现在他身上!这么多年过去了,只有她在他面前小意温柔伺候的份儿!淮阳王心中情绪万千,面上却一成不变,仍旧是惯常的冷峻严肃,“大都督客气了,是本王请客,自然要亲自出门迎接才显得有诚意。顺便见过大都督夫人,只是,本王与夫人可曾在何处见过?”   清欢捂嘴娇笑,“王爷可没那个福分随随便便就能见到我。”   她话说得一点礼貌都没有,偏她表情天真娇俏,像是在开玩笑一般。淮阳王仍旧面无表情,窦悔却放声大笑:“我的小娘子便是这般性子,心里想什么,嘴上便说什么,最是率真,王爷可不要见怪。”   淮阳王能说什么,他能说自己很见怪?最终也只是深深地看了清欢一眼,“请进。”   淮阳王毕竟年逾不惑,这些年又身居高位,早练就了一副泰山崩于前不改色的本事,情绪控制也十分完美。可他的两个儿女就没有这样的本事了,小郡主与小王爷见到清欢的第一眼就震惊地瞪大了眼,若非事前淮阳王再三告诉他们赏梅宴上无论看见什么都要保证冷静的话,怕是早就扑上去要揭穿清欢的真面目了。   他们也不想想,就是揭穿了又能如何,难道窦悔还怕丢脸?难道他们淮阳王府不怕丢脸?   清欢见了他们,非但没有小郡主等人预料中的心虚,还得意地朝他们挑衅一笑。性子急的小王爷立刻就要拍案而起,被小郡主一把抓住:“冷静点,不要冲动。”   小王爷怒目而视:“阿姐,你难道没看出那大都督夫人是谁么?”便是化成了灰他也能认出来。   清欢也瞧见这姐弟俩了,当她看到小王爷盯着自己的目光里满是怨恨厌恶的时候,说不难过是假的。她把这个孩子当成自己亲生的一般疼爱,事事亲力亲为,将他照料的无微不至,可最后换来了什么呢?   这时候手突然被用力捏了一下,清欢吃痛,然后就听见窦悔带着几分嘲讽的声音:“在王府十年,到后来连声姨姨都不给叫了,可见将你看轻到什么地步。这小子若是有良心,焉能不护着你一分。你再为这样的人伤心,以后一日三餐就都吃青菜豆腐。”   清欢心底那一丢丢的难过瞬间消失不见,她气愤地瞪大眼:“就是养条狗——”   “不忠心护主的狗,还是早些杀了吃肉。”窦悔继续捏她小手,她疼得快飙泪了。“疼不疼?”   “你说呢?”气得咬他。   被咬的窦悔面不改色,嘴角甚至还维持着笑,好像一点都不疼,只有清欢听到他嘶的抽气声。她心里得意了几分,才说:“他小时候不是这样的,又白又嫩,听话懂事,一口一个姨姨叫的极甜。只可惜我不能真正的抚养他,我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时时刻刻看着,就怕这孩子真的亲我,忘了他的亲娘。”   “摄政王心眼可真多。”窦悔骂了一句。   清欢摇头:“这可不是他心眼多,王爷虽然瞧不起出身低微之人,但也称得上光明磊落。这都是我那位嫡姐吩咐下来的,王爷深信她,整个王府在她死后,也都是她的人。处处压制我针对我,如此才能在她死后,既能维持王府与尚书府的联系,也能让她的孩子不属于旁人。平心而论,我的手段不如她。”   “呵呵。”窦悔冷笑一声,“这种小肚鸡肠的手段,你若是能超越她,我会立刻将你丢出去。”真是小家子气的丢人,摄政王莫非是瞎了眼,他那双能识人的慧眼呢,难道是长出来好看的不成。   清欢也笑了:“所以你看,在她的安排下,这两个孩子长成了什么样子,日后又能有什么出息呢。”   若她不好好待孩子也还罢了,可她对这两个孩子真可以说是付出了十分的真心,可嫡姐总想要把一切掌控在手中,如今孩子们倒是不会忘记她,也不会让别的女人占据属于生母的位子,但他们也不会再有什么出息了,一个锱铢必较一个仗势欺人,淮阳王活着,他们就能一直过这样的快活日子,可淮阳王难道不会死吗?等淮阳王死了,谁来照拂他们呢?   嫡姐只想到死后属于自己的东西要守住,却丝毫没为这两个孩子打算。   淮阳王爱妻情切,一叶障目,竟似魔怔了一般。他的杀伐决断公正严明,在治国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家事却仍旧是一团糟。   “这些糟心烂肺的东西还是别提了,听着挺恶心的。”窦悔一点都不同情。真要说环境决定一切,那他现在应该在妓院里当龟公。废物就是废物,有什么值得可惜的。“咱们的孩子定然不会这样。”   这句话清欢是认同的,她点头:“我也这样想。”   两人在大庭广众下旁若无人的窃窃私语,惹来了不少目光,窦悔一边同清欢说话一边笑眯眯地看了一圈,目光所到之处尽是低头之人,然后他心满意足地收回,非常享受这种被人畏惧的感觉。   淮阳王府的梅花确实开的正好,清欢曾不止一次看过,但她不被允许进入这片梅林,因为她是庶女,同时也是意图抢夺嫡姐低位的人。她在府中被称为蔷薇夫人的原因,也不过是因为嫡姐生前除了梅花之外最爱玫瑰,他们无时无刻不提醒着她与嫡姐相似,却又完全不如她的事实。   可她真的不如她吗?清欢想过的,倘若自己也在嫡姐那样的环境中长大,她一定不会如她那般,死后也仍然要将一切攥在手里。   ☆、第七十八碗汤(十)   第七十八碗汤(十)   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啊,有人锦衣玉食,有人拮据不堪,有人奢侈放肆,有人连活着都很艰难。清欢觉得自己应该庆幸,她尚且能够从自己编织的所谓爱的美梦里醒过来,那哪里是什么美梦,分明是个噩梦。本来就不是属于她的东西,她何必去强求呢?更何况,旁人甚至都没将她放在平等的位子上看过。   出身差也好,性格温吞也好,这些都不是别人可以欺辱的理由。但这世上本就有那么多恃强凌弱的人,若想要自己不被欺辱,就要变强,也许变强后,不仅能够保护自己,还能让更多软弱的人变强。   清欢是这样想的,她很羡慕嫡姐能生在一个万千宠□□,父母宠溺,生的美丽,少女时期嫁了人便得到丈夫全部的爱。而她呢?生母早逝,在尚书府过着猪狗般的生活,若非容貌生的美丽,父亲认为还有价值,怕是早被嫡母发卖了,她吃不饱饭,逢年过节也没有新衣服穿,当尚书府全家其乐融融的时候,她窝在破烂的柴房里瑟瑟发抖。嫡姐不需要付出就能够得到的亲情爱情,她就是再努力也无法拥有。   可是,即便如此,她也要告诉自己,要坚强一点,温柔一点,然后,再努力一点。   就算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不爱你,春天的花爱你,夏天的风爱你,秋天的丰收爱你,冬天的阳光也爱你。这个世界爱着你,这个世界一定希望你好好的、努力的活下去。   这样想的话,就会快乐很多了。   清欢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又摸了摸窦悔方才被自己咬的脖子处,那里还留着她小巧可爱的牙印:“疼不疼?”   也许,还能遇到互相喜欢的人。   “不疼。”窦悔不疼不痒的说,他是真的不觉得疼,就她那玉米小牙,连个栗子壳都难以咬动,难道还想咬的他认输不成。遂低头对清欢道,“想让我疼,得咬这儿。”   点了点喉结,语气暧昧。   清欢纳闷地眨了眨眼,然后瞬间懂了,这家伙的喉结极其敏感,每次她在欢爱时咬了都会化身禽兽中的禽兽,所以要是咬了喉结是哪里疼?她往窦悔胯|下看了一眼,气得又去揪他耳朵。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杀人如麻狡诈阴险的大都督窦大人,被他刚娶回家的小娘子揪的龇牙咧嘴连连求饶。   外人这么多清欢还是愿意给他面子的,只是稍微用点力气而且很快就收回,窦悔却夸张的做出一副哎呀疼死了疼得不行了的表情,她才不会上当。两人在这里卿卿我我动作幅度虽然小,但坐在中间吸引了无数目光,导致这清风雅乐的赏梅宴,突然就变得有些不伦不类起来。   窦悔闹够了,往后倚在椅背上,兴趣缺缺地说:“天寒地冻的,这么一片破梅树林有什么好瞧的,王爷不心疼自家儿女,我可要心疼自家小娘子了。她有三个月的身孕,可不能吹太久的寒风。”   淮阳王这才知道清欢有孕,他的面无表情再也无法维持了,黑眸直直地看向清欢的肚子,天气寒冷,清欢穿的比较多,又披着大氅,肚子被遮掩住根本看不大出来,所以淮阳王竟不知她有了身孕。   距离她离开到现在也不过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可她与窦悔成亲才几日?如何就能诊断出身怀有孕?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早在这之前他们便暗通款曲了!而且绝不止一次!   这淮阳王就未免有点推己及人了。当初他娶了尚书府的嫡长女,夫妻恩爱,却也是足足一年才传出好消息,生了小郡主后,更是隔了两三年才又怀上小王爷,因此淮阳王认为清欢与窦悔早有来往,实在是莫须有的罪名。   天知道他们只是巧合中遇见,稀里糊涂的发生了夫妻之实,又一次中奖,这种运气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淮阳王突然脸色大变,大都督夫妇俩都不知道咋回事,他们就是再聪明也想不到这里去,干脆懒的想了,恰逢清欢想要去小解,拒绝了窦悔的陪同——开什么玩笑,这种事她为什么不能一人完成?   再说了,若她不自己行动,怎么给小郡主使坏的机会啊。   赏梅宴不过是表面的噱头,平静的外表下是暗潮汹涌,今天这趟淮阳王府赏梅宴,必得不虚此行。   她解决完生理需求,转身就遇到了小郡主,小姑娘已经长成了大姑娘,听说已许给了丞相家的大公子,丞相家是书香门第,百年望族,也算是门当户对。可这么多年了,她对清欢的厌恶从未改变。她身边的妈妈也好婢女也好,都是母妃生前留下的,每个人都无时无刻地在对她洗脑,告诉她清欢到王府是不怀好意,要她绝不可信任清欢,要时时刻刻警惕敌视。   清欢也曾试图与小郡主搞好关系,可这小姑娘与她母亲如出一辙的霸道偏执,久而久之,她也不费这个力气了。   小郡主对清欢仍旧是以往的态度,她实在是忍不下这口气,父王不知为何,非要她忍耐,她为什么要忍?不过是个低贱的庶女,私自跟人私奔便罢,还珠胎暗结,真是恬不知耻!与窦贼在一起,简直是一丘之貉!“虞清欢,你还记得你是谁吗?!”   清欢笑笑:“小郡主这话有趣,我是谁我自然清楚,可小郡主是谁,小郡主清楚么?”   “本郡主是淮阳王的掌上明珠,你不过是低贱庶女,有何资格与我多言?”小郡主脸色冷漠,“你有损我王府声誉,今日定不能让你存活,以免丢了我王府的脸面!”   若是被外人得知,王府里的贱妾与人私奔还有了孩子,父王的面子要往哪里搁?   清欢看了眼身后不远处的寒潭,挑了下眉,“怎么,小郡主要将我沉潭不成?”   “本郡主没那么狠心。”说完这句很“仁慈”的话,小郡主撇了撇嘴,“可你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看在你是我母妃庶妹的份上,我饶你一命。只是你不能让王府与尚书府蒙羞,窦贼对你很是宠爱,可若你腹中的孩子不是他的呢?”   小郡主理所当然地认为清欢哪里都不如她母妃,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又心肠歹毒贪慕虚荣,窦贼会看上她,定然也是因为她貌美。可若这貌美的女子腹中所怀并非自己的骨肉呢?以窦贼心狠手辣的个性,定然不会让清欢活。到那时候,既不用脏自己的手,也能收拾她,小郡主的如意算盘打的可响了。   “这世上没有男子能容忍自己头上戴绿,小郡主是这个意思么?”清欢笑意盈盈地问。   “这是自然,本郡主只能替你希望窦贼为人宽宏大量了。”   下一秒便听到一个带笑轻佻的声音传来:“这自然是不用郡主操心,我为人最是宽宏大量,我家小娘子最是清楚。”   小郡主倒抽一口气,窦悔竟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清欢身边,她心里一慌,下意识左右看去,才发现自己的人都不见了。这下她吓坏了,“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她明明是看到他留在赏梅宴上,自己才偷偷溜出来的!   “这世间有种稀奇的手艺叫易容术,还有一种叫口技,郡主不知是否听说过,恰好我手下就有同时精通此两道之人。”所以说,赏梅宴上的窦悔早就被调包了,不会有任何人发现。“不过郡主说得倒也没错,这世上没有男子能容忍自己头上戴绿。”   清欢甜甜一笑,接道:“我在这里也只能希望丞相府的大公子为人宽宏大量,不会在意郡主失贞了。”   她与窦悔相视一笑。这对姐弟就是沉不住气,得不到淮阳王一丝真传,倒是将小肚鸡肠的生母性子学了个十成十。他们不需脏到自己的手,只要将计就计便能让他们自作自受。   下一秒小郡主眼前一黑,整个人晕了过去,窦悔打了个响指,立刻有侍卫出现将小郡主扛起来,几个跳跃消失在清欢视线之内。她半点不惊讶:“都弄好了?”   “这对姐弟小小年纪,心肠都是黑的。这么短短的时间内,一个想好了毒计,一个找好了人,正要陷害于你。到时候那小子将人引过去,你我夫妇二人可就成了笑柄了。只可惜她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我。”   他窦悔从来不在乎什么名声,可他喜欢这个小娘子,自然会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她。别说有他的保护清欢不会出事,今日就是真的让这姐弟俩得逞,消息也绝不会传出去——因为他会杀光所有人,包括淮阳王府,全部会被鲜血洗刷屠戮。   真是愚蠢的可笑。   清欢笑嘻嘻的:“她哪里知道我们早料到了呢,我真想快点看看,王爷知道他的儿女自讨苦吃,会有一副什么样的表情。”   一定非常精彩。   ☆、第七十八碗汤(十一)   第七十八碗汤(十一)   这地冻天寒,梅花却显得更加娇艳欲滴,偶尔一阵寒风吹过,花朵便微微颤动,更是一番不屈傲骨。众人都知摄政王深爱已故的王妃,更是将梅花当作王妃的化身,登时夸赞的词语层出不穷,听得淮阳王虽然面上淡然,心底却十分快慰,凝视着梅花的眼神也变得格外温柔,似乎从这一丛梅花中看见了爱妻的身影,她一如当年初见美丽,于花丛中对他露出动人的笑。   只可惜,佳人已逝,芳踪再难寻。   正在这赏梅宴正热闹的时候,远处却突然跑来一个气喘吁吁的人,身后还跟了一大串伺候的下人,定睛一看,真是这淮阳王府的小王爷。只见他满头大汗神色焦急,“父、父王!大事不好了!我瞧见大都督夫人跟个男人进了很久没人住的蔷薇院!”   他半点不顾忌窦悔的名声,心中充满了恶意。他已完全忘了,那个叫虞清欢的女人曾经怎样的疼爱他照料他,她曾经多么的让他依赖,那些……他全部都忘了,虞清欢的好,他一点不记得,心中只认为那是个想要抢夺父王的心机深沉的女子,和早逝的母妃没有资格相提并论。   不过是只养不熟的白眼狼。   淮阳王一听便站了起来,他对这一双儿女十分了解,自然知晓他们沉不住气。从大局的角度来说,不管是发生了何事,今日都要息事宁人,更何况,他的本意只是想跟清欢或是窦悔好好谈谈,可小王爷一喊,他心底便咯噔一下,暗忖大事不妙。   正要严辞训斥,却见一直坐着的窦悔露出好奇的表情:“哦?你亲眼所见?那我倒要去看看了,想来会有趣得很。”   小王爷却面露急切:“父王你快去看看吧,孩儿有心想要阻拦,可男女授受不亲,实在是……”语毕,露出遗憾的表情,似乎是非常想帮忙却又不好意思的模样。   淮阳王却在心里骂这两个孩子糊涂至极!他若是看不出他们设计陷害清欢才有鬼,可是他们也不想想,大都督夫人去哪里与人私会不好,偏偏来他们淮阳王府!   小王爷见父王脸色冷峻,有心告诉淮阳王真相又没机会,只好急切地引导众人往蔷薇院走,免得去晚了看不到最精彩的一幕了!   因为众人都急着看热闹,所以无人发现窦悔悄悄消失在人群中,然后又突然出现了。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快的让人感觉不像是真的。   蔷薇院离这里梅树林不远,所以很快就到了,只听得里头一阵淫|乱之声,不堪入耳。众人听了小王爷的话都先入为主了,这时候都忍不住回头瞧他是什么反应,就怕此人一个恼羞成怒将他们灭口,同时也开始犹豫到底要不要进去瞧大都督的笑话。此人心胸狭隘,有仇必报,别人对他一分不好,他定要千百分的还回去。一时之间,无人敢动。只有里头暧昧的声音传来,大庭广众的大家一起听墙角……还挺有意思的。   淮阳王看到了窦悔的表情,他仍旧是一派气定神闲,完全不为所动,这不对,他见到窦悔对清欢是什么态度,说是捧在掌心疼爱也不为过,如何她与旁人私通她却一脸无所谓?   正在这时,清欢清亮甜美的声音从外头传来:“怎么了这是,大家都围在这里做什么,梅花赏完了么,若是赏完了,爷,咱们回府吧,我饿啦。”   窦悔笑吟吟地从人群里走出去将她搂住,当着众人的面在她红润的小嘴儿上亲了一口,若有所指地说:“花倒是赏完了,这会儿正在赏一场活色生香。”   清欢竖起耳朵听了听,哎呀了一声:“里头这姑娘叫的如此凄惨,莫不是被人欺辱了吧,诸位竟然只听不进去,原来朝廷大员都是这样的呀,真是让我出乎意料。”   啊呸!众人在心底反驳,难道大家不是以为是你,想看八卦又不敢惹窦贼才在这里站着的么!只是下一秒他们突然愣住了,里面要不是大都督夫人……那会是谁?!   小王爷瞧见了清欢脸色也瞬间一白,他这才从陷害清欢成功的兴奋中清醒过来,里头那声音叫的凄惨高昂,他不曾听过,只是听久了,倒也觉得有几分熟悉,竟、竟像是……天哪!   淮阳王这会儿也琢磨过来是什么事儿了,他脸色一变就冲了进去,清欢与窦悔对视一眼,开心地跟上,于是其他人也一溜烟跟上——围观八卦人人有责。   房内床上被粗鄙男人压在身下的不是小郡主又是谁,只是此刻的小郡主不复往日的嚣张任性,而是哭喊挣扎不已,男人却粗鲁地将她压住,仍旧动作,宛如野猪拱着白菜,令人作呕。   淮阳王怒急攻心,一掌将男人从女儿身上打下,然后迅速将小郡主裹起来,回身冷酷地说:“今日之事——”   威胁的话还没说完,清欢就笑了:“真是有趣,我道淮阳王府是什么高贵的地方,原来也是如此藏污纳垢。前头客人们赏花品茗,后头小郡主与人私相授受,真是令人长见识呢。爷,幸好大都督府不这样,否则我可不嫁你。”   “这是自然。”窦悔跟她一搭一唱合伙挤兑人,“爷虽然出身不好,但品味却是一等一的好,其他人没法跟爷比,至少爷看不上这样的货色。王爷啊,小郡主年岁小,便是想男人了,也不能如此饥不择食啊。”   清欢扑哧一声笑出来:“小王爷也是不懂事,先前我净手时弄湿了衣服,回马车上去换的时候瞧见小王爷带了床上这男子进来。便是姐弟情深,小王爷也该劝着郡主才是,怎能帮郡主做下这等错事呢,我听说丞相府的公子是个翩翩君子,也不知能不能容忍妻子婚前失贞一事。不过小郡主既然不喜欢人家公子,又何必要定亲呢,耽误了人家不说,也不能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了。”   他们夫妻俩你一句我一句,压根儿就没有别人说话的份儿,话里话外都是小郡主瞒着王府跟丞相府和人做出淫|秽之事,竟不给解释的机会便将此事定板,说得有鼻子有眼,淮阳王想插嘴都没办法。   小王爷这才知道自己是上了当了,也怪他,一把人送进去,内心一个激动,连进去查看一下情况都不记得了,哪里知道里头的不是清欢,而是他的亲姐姐!   今日赏梅宴,朝廷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及其家眷几乎都请来了,当然也包括丞相府。那丞相府的大公子与其父亲不同,丞相与淮阳王交好,心知此事定然是有人从中作梗,他本不欲张扬,可他的大儿子却心高气傲十分注重品行,不论小郡主是自愿还是被人陷害,总之都是在王府失了身,难不成还有人会害她不成!   于是他怒道:“王爷,在下没有功名在身,着实是配不上郡主,丞相府与王府的亲事就此作罢,告辞!”   说完竟是拂袖而去。   窦悔笑吟吟地看着,他的耳目遍布京城,自然知道这位大公子是什么心性,刚正不屈,认定的事绝不更改,就是天皇老子的账也不买。   这桩婚事算是吹了,日后王府与丞相府之间的关系会变成什么样还很难说呢。   清欢打了个呵欠:“爷,我累啦,咱们回府吧,这里一点都不好玩,我可不想再看下去了。”   “说的也是。”窦悔郑重其事地点点头,“你有孕在身,看这种辣眼睛的东西确实不太好。”   说完两人竟要牵手离开,却被双眼通红的小王爷拦在身前,他死死地盯着清欢,“是你!一定是你!你使了什么手段害我姐姐!父王!你一定要杀了她给姐姐出气!父王!父——”   淮阳王狠狠地打了他一巴掌。“孽畜!还不退下!”   窦悔微微一笑,“看来王爷的家事短时间内是很难解决的了,我与娘子不便打扰,告辞。”   他一走,谁还敢留?剩下的官员都找了理由一一离开,只是这件事是隐瞒不了的,就算其他人不说,大都督也绝对会帮忙四处散播。   这倒是不假,短短的半天内,天下人都知道淮阳王府的小郡主跟人私通被抓了个现行一事,丞相府怒而解除婚约,闹的是人尽皆知。   等到府里没了外人,淮阳王才命人将郡主带来。   小郡主已经清理了身体换上了干净衣服,只是先前的遭遇太过恐怖,她整个人都痴痴的一句话说不出,直到见了父亲才扑过去,涕泪纵横:“父王!父王!虞清欢害我!虞清欢害我!”   淮阳王怒极:“她如何害你!还不是你害人反害己,被人将计就计教训了一顿!”   小王爷不服气道:“父王怎能这样说?分明是那虞清欢陷害姐姐,如何是姐姐去害她?!”   ☆、第七十八碗汤(十二)   第七十八碗汤(十二)   淮阳王怒道:“事已至此,你还敢对我说谎!”   “我没有——”   淮阳王又是一个巴掌,他为人最是内敛深沉,像是今日这般震怒,更是绝无仅有。这一对儿女是亡妻留下的,亡妻临终前再三交代他要好好照料他们,让他们一生平安喜乐。他竭尽所能让他们过的快活自在,可如何能想到会有几天这般恶果!难道这便是报应?怪他每日忙碌于朝政,无暇关怀子女?   想到这里,更是觉得心如刀绞。“为父再问一遍,你们说不说实话?”   小王爷自小受宠爱,今日却被父亲打了两巴掌,心里委屈又害怕,便将实情一一说了出来。原来他们看清欢不顺眼,觉得她另嫁他人是对王府的侮辱和亵渎,便想毁了她,即使不叫她回来,也要让窦贼将她杀了。小郡主便出了个主意,小王爷从外头找了个混混带进来,喂了点脏药丢进房里,小郡主则负责将清欢引来,随后的事情就简单了,只要将赏梅宴上的众人叫来,清欢便身败名裂了。   到时候窦贼焉能不杀她?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全部算漏了!他们太急切想清欢得到报应,竟然连最基本的警觉都没了!   淮阳王气得浑身都发抖,他深吸一口气道:“这么多年了,为父与窦悔斗了这么多年,仍旧摸不清他真正的实力与本事,此人高深莫测又心狠手辣,你们这般黄口小儿,也想在他的眼皮子底下算计人?为父就是怕你们冲动才再三叮咛你们要冷静,不要贸然行事,如今自讨苦吃,你要为父如何做?”   “父王去找虞清欢!是她害姐姐的!”   “她如何害你姐姐了?若非你们二人想出这般毒计来,如何会被人反将一军?!”淮阳王是有门户之见,可他那双能看到真相的眼睛不是作假。今日受伤害的是他的儿女,可真要说起来,若他是清欢或是窦悔,也会这样做!“虞清欢不过是个弱女子,你们如何能做这样害她?事到如今还不知悔改,真要哪天送了性命才知道厉害不成!”   “父王你怎能为那贱人说话?!你忘记了母妃吗?那贱人一心想抢夺母妃的位子,父王却还向着她!如今她害我,父王还要为她说话!难道我与弟弟就不是父王的孩子了吗?这么多年父王是不是早就对那贱人动心了?您是不是想要那贱人给您生个孩子,再把我们姐弟逼死?!”小郡主抓狂地哭喊,那偏执疯狂的模样让淮阳王暗暗心惊,他的孩子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个样子?   小王爷也不服气:“父王今日不放他们走,直接将人杀了便是,没了窦贼,我们也就能高枕无忧了!”   淮阳王看着这两个孩子,似乎第一天认识他们,他们又蠢又毒,他和爱妻怎么会生出这样的孩子?这些年他虽然不能事事亲自抚养,可挑选的都是最值得信任的下人,最好的先生最好的教习嬷嬷,可最后他们就被教成了这般?   今日之事,但凡是明眼人想一想便知道是怎么回事,只不过他们只会以为害大都督夫人是为了针对窦悔,谁能知道个中曲折呢?淮阳王满心疲惫,是他的错,他不该想跟那两人谈谈,便想了赏梅宴这个名头,如今非但没有机会谈话,还搭了一个女儿进去。   只是……   清欢与窦悔回到家就把这事儿抛到了脑后,因为又累又饿,一边吃东西一边抱怨:“淮阳王真是抠门至极,赏花就赏花,每人桌上就一壶茶水一盘糕点,那糕点做的再精致再美味,就那么小小一块够谁吃的?”清欢不高兴极了,觉得以前王爷也没那么抠啊,怎么赏个花赏成这样了。   窦悔白了她一眼:“你还好意思说,我说我想吃一口,你却把两块都吃了,连点糕饼渣子都没留下。”他觉得难受,有好吃的他都紧着她先吃,她可倒好,一点没想着他的。   清欢也很无辜啊:“我一块孩子一块,不是刚刚好吗?”   窦悔说:“那你也该分我一口吧,不然怎么证明你喜欢我?”   “谁说我喜欢你了?”   ……   沉默。   清欢眼疾手快一把抓住窦悔的衣袖:“你去哪儿?”   “你管我。”   “哎呀……”她心知方才是自己说错话了,可是直接说喜欢他又不好意思,只得含糊地道,“我就是随口一说嘛……不要那么小气……”   “哦?”窦悔被她气笑了,“你说不喜欢我还不许我生气了?”   “不是啦……我*&你啦!”   “你说什么?”   “我*&你啦!”   “听!不!清!”   清欢气得大声说:“我喜欢你啦!”然后又嘀咕道,“大男人家家的,那么小气干嘛,我就是随口一说又不代表我的真心话,而且谁说我不想着你了,我虽然把我们那两块全吃了,不也悄悄偷了一块藏在手帕理想给你么……”说着从怀里掏出包裹着糕点的手帕,像是委屈的小白兔,戳了戳窦悔,“给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她满怀忐忑地抬起头,害怕看到窦悔不高兴的脸,怕他仍然不消气。可是这头一抬起来她就气红了脸:“你又哄我!”   他哪里生气了!他根本就是在坏笑着骗她!   窦悔当然不会生气,他对那些一口一个窦贼的垃圾都不生气,怎么可能会对真心喜欢的小娘子——还是他未来孩子的娘生气?不过是骗骗她玩罢了。当下就笑出声,“小娘子还想着我,我心中真是快活。”   快活你个头!清欢气得一甩手帕,手帕跌在了地上,里头的糕点也摔了出来,她觉得还是不要让他吃好了,可是糕点掉在地上又觉得心疼,好浪费,早知道自己吃了……下一秒,她错愕地瞧着窦悔蹲下去,用手指一点点捡起碎块,包好,手帕也拾了起来,吃了一小块,“很好吃,小娘子心里想着我,我心里是真的快活,不是假的。”   “很脏的……”   “一点都不脏。”有人想着他,他开心都来不及,怎么会嫌脏?   清欢呆呆地看着窦悔,发现自己似乎还了解的不够深,她低下头,也摸了一块糕点送入口中,沾了点泥土,但在尚书府她吃过更糟糕的东西。“很好吃,府里的厨子也能做吗?”   窦悔看到了她的举动,顿时更加快活地笑眯了眼睛,弯腰将她从椅子上抱到桌上,这样他站着就刚好跟她视线持平了:“小娘子,你真可爱。”   清欢脸一红,“这还要你说。”   窦悔发出愉悦的笑声,告诉她:“今日就算里头那人真的是你也没关系的。”   “嗯?”   “我与摄政王最大的不一样,你知道在哪里吗?”   清欢摇摇头。   “他注重大局,江山社稷比他的性命都重要,自然也比他女儿的清誉重要。所以就算是我使了计,他也不会来追讨我。因为他知道一旦我真的起事,整个江山都要易主。皇帝才七岁,他要保证他们皇室的江山。但我不一样,我本来就什么都没有,即使失去了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能重新凭借自己的双手赚回来。”   清欢睁着干净的眼睛看他,让窦悔忍不住亲了下她的眼,“可若是我,我只会杀尽所有知道今日之事的人,只为不让你难过。我什么都不怕,失去什么都不在乎,江山社稷也好,黎民苍生也好,在我眼里都是可以把玩的东西,那些人都怕我,他们不知道我根本不在意这些,我窦悔何曾在乎过名声呢?”   他当过狗,如今直起身子成了人,也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内再当回狗。只要能达到他的目的,他什么都可以做。他的脊梁可以弯到最底层,这就是他跟淮阳王最大的不同。   出身皇室的淮阳王,宁死也不会受屈辱,可他窦悔不是,他能够忍受一切屈辱,因为他知道,只要有一丝机会他就能抓住,早晚有一日,他能将把他当狗的人,都成为死狗匍匐在他脚下。   清欢不知道他过去经历过什么,可一个□□之子,能爬到今天的地位,能有这样的权势,个中辛苦艰难,绝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内心突然涌出一股奇异的柔情,清欢眨了眨眼睛,倾身抱住了窦悔,小小声说:“……我以后吃糕点,定会分你一半,决不食言。”   说完又补充了一句:“但是孩子得单独吃一份。”   也就说两份的话,她要吃一份半。   窦悔哈哈大笑起来,听得出来他真的很开心,因为他的胸膛都因为笑声在震动着,清欢在他脸颊蹭了蹭,有些不好意思:“谁叫你笑了,不要笑。”   真可爱呀真可爱,他的小娘子,真是世上最可爱的姑娘了。   窦悔捧起清欢的脸,狠狠地亲了上去。   ☆、第七十八碗汤(十三)   第七十八碗汤(十三)   淮阳王府的郡主在赏梅宴上失贞一事传遍了京城,当然,那天宴会上其他人是不敢多嘴的,所以嫌疑人就只剩下一个——除了窦悔谁会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他这么做也无非就是一个原因——给清欢出气。   那小郡主他看着就不顺眼,按理说她是清欢的亲侄女,两人的眉眼间也是有那么几分相似的,可就是这几分相似,让窦悔瞧着都觉得难受起来。他觉得那眉毛鼻子眼睛,长在清欢脸上就是好看,长在其他人脸上就是不伦不类,让他很想把小郡主那张脸给划花。淮阳王妃是死得早,若是现在还活着,他非让她毁容不可。   小郡主再如何刁蛮任性也是个姑娘家,刚定了的亲事被退掉,这是何等的羞辱,丞相府和淮阳王府因为这件事也难免有了嫌隙,即便淮阳王与丞相在朝廷上一如既往的相处,可其中到底是有些东西变了。   这些蛛丝马迹窦悔统统不在意,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忙。当日在胭脂铺他中了媚药,若非清欢恰巧经过,他怕是要筋脉爆裂而死。如今他好起来了,可没有一秒钟忘记要去寻仇。   清欢一直都知道窦悔有野心,她很信任他,对于窦悔所做的事情一概不管不问,只要他每日平平安安的回来就够了,两人日久生情,相处的更是顺畅和谐,与一团乱的淮阳王府比起来,真可以说是幸福的不能再幸福了。   淮阳王终于认识到了两个孩子长歪了,他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最终认为是由于自己这个父亲不够负责任。妻子还在世的时候,他便每日忙于朝政,后来窦悔横空出世,以无法无天的态度席卷而来,他便更忙了。先帝驾崩,小皇帝继位,他从淮阳王成了摄政王,日日恨不得自己能有更多的时间,有个三头六臂,这样也好早日将公事完成。   小皇帝太小,什么都不懂,他需要慢慢地教,可就是这样,他竟忘了自己还有一双儿女。他将清欢接进府来,不曾近她的身,却又让人断了她的子嗣,想要她永远留在王府,一心一意地替两个孩子打算。莫说是旁人,就是淮阳王自己,现在想想,都觉得那时候有些混账了。   他记忆里只有一双儿女天真烂漫的样子,是以到了这般年纪,他还认为他们是个孩子没有长大。可寻常人家这样大的姑娘早已嫁人,这样的男儿不是考取功名便是从军出征,他的这双儿女呢?整日惹事闯祸,为何会变成这样?   淮阳王不明白。他明明给了孩子们最好的,为什么他们还会变成今天这般?   摄政王这三个字不是白叫的,就算是窦悔也得承认他对摄政王有几分忌惮,近年来之所以一直按兵不动,一是懒二是想观察一番,三也是因为摄政王的关系。窦悔为人精明,最擅长用带笑的面容伪装情绪,在没有摸清摄政王的底牌之前,他什么都不会做。如果要做,就要保证绝对的成功,手到擒来。   尤其是现在他不再是孤家寡人,行事便更是小心翼翼起来。世人叫他窦贼,说他坏事做绝,早晚报应到妻儿身上,窦悔不信鬼神,却也难免受其影响。   于是两边都不约而同的平静了下来,维持了一段时间的和平。一个忙着等孩子出生,一个忙着教育孩子,窦悔也好淮阳王也好,都忙的脚不沾地,每日公事做完就立刻回家,一秒钟都不带磨蹭的。   可没出生的孩子尚且能够照料,已经成型的子女又该如何教导呢?对淮阳王的苦口婆心,小郡主与小王爷没一句听得进去的,他们只认为父王是怕了窦贼了,或是心里后悔想将虞清欢带回来了,不论怎么说,父王都不再是他们的父王了,他一心想着用别的女人替代母妃的地位,这简直不容原谅!   慢慢地淮阳王就发现了问题,不管前一天他说了多少话,提了多少要求,等到了第二天,孩子们都会忘个一干二净,继续与他针锋相对,为的就是逼他对清欢下手,最好是将人给杀了,如此才能让小郡主出气。   他越发的心惊,这些年过去,他的孩子们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自己的孩子们了。   可淮阳王越是着急就越是没有办法,他根本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从前他以为是自己没有太多时间陪伴孩子们的缘故,可现在他每天都抽出一大部分时间陪伴,结果仍然徒劳无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再次向大都督府递出拜帖。   清欢见了他,因为窦悔在书房,她干脆就自己一个人见了,因为她实在是好奇,什么风把高高在上的王爷给吹过来了。谁知一听说她见了淮阳王,正在书房与心腹商议大事的窦悔就炸了!立马话也不说了,丢下一句先到这里,如风一般从门口刮过,到的时候恰好听见淮阳王问清欢可知道小郡主跟小王爷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没等清欢回答,窦悔先呵呵一笑:“自己的孩子自己不管教,如今上门请教别人,王爷真是有意思。”   他这话说得可不客气,现在最能戳中淮阳王痛处的就是他没教好自己的两个孩子,果然,听了这话,淮阳王的表情变了一变,尴尬难过悲哀愤怒兼而有之,窦悔半点都不带怕的,直接大步上前将清欢捞到怀里坐下,挑着眉问:“怎么了王爷这是,我家小娘子也不过是第一次怀有身孕,不曾生过孩子也不曾作为母亲教养过,王爷到这来问她这些无聊的问题做什么?”   他到现在还记恨着淮阳王让清欢带孩子却又怕孩子亲她的事情,所以话里话外都有着讽刺。淮阳王却似是没听懂一般道:“……从前你最是了解他,可否告知我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几乎要愁白了头发,这是亡妻给他留下的一对儿女,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们的一辈子就这样过啊!   清欢把玩着窦悔的手,他的手跟她以往所见过的其他男人的手不一样。虞大人虽说上了年纪了,但是保养得宜,一双手十分好看。淮阳王也是如此,他养尊处优,除了因为常年握笔长了磨不去的茧子之外,手心手背都嫩的要命。   可窦悔的手却是粗糙的、满布伤痕的。那是些什么伤清欢看不出来,可她知道他必定吃过极多的苦。夜晚恩爱缠绵之时,她已不止一次摸到窦悔身上的疤痕。   淮阳王这样的人是不会懂的,生在那样艰难的环境里,要怎样才能坚强的爬起来,要怎样才能得到别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的东西。别人弃如敝屣的,对他们来说都是珍贵之极的。   所以她笑了笑说:“王爷是惊才绝艳的人物,这些问题哪里用得着来问我一个弱女子呢,更何况,小王爷小郡主和我又没有关系,王爷若是要问,也该到尚书府去问才对。”   淮阳王道:“清欢……”   “王爷自重,我的闺名岂是你能叫的。”窦悔都没叫过几次,成日小娘子小娘子的叫。“这忙我是真帮不了,王爷来找我想必已经是走投无路了,这叫病急乱投医,可惜我是个庸医,治不好王爷心里的病。”   清欢一点都不信,她那个嫡姐能把淮阳王瞒上十年的时间。这怎么可能?淮阳王是什么人,她嫡姐又是什么人?一个是掌管家国社稷的摄政王,一个是养在深闺顶多懂点政事的千金小姐,后者有什么样的本事才能维持十年不叫摄政王发现?   她不同情,因为她知道王爷肯定什么都明白,他心里跟明镜似的,他只是不肯相信,不愿去想他深爱的那个女子,也许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样完美。   可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十全十美之人,一时半会的装聋作哑,只会换来更恶劣的后果。   “都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我倒觉得,耳听的不一定是真的,眼睛所见的,也不一定是真的,王爷以为呢?”   窦悔这句话似乎别有深意,可淮阳王沉浸在烦恼之中根本没有细究,他见清欢不愿意帮忙,只得起身告退。有一点清欢说对了,他确实是病急乱投医,若非想到小王爷小时候特别喜欢粘着清欢,他们有一段时间感情特别好,他也不会到大都督府来。   是的,曾经的确非常要好过,可那又怎样呢。现在,小王爷变了,清欢也变了,他们都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人了,所有人都在变,所有人都会变,只有淮阳王不肯相信这一点,所以他宁肯欺骗自己,给自己幻化出一个美梦,也要留住想象中美好的一切。   ☆、第七十九碗汤(一)   第七十九碗汤(一)   【她本应被魔鬼迷惑,忘记初心,导致恶鬼危害人间,流血无数。】   清欢差点儿就没能进来。门口的保安太坏了,见她穿的破破烂烂就对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也不想想她第一次下山,对山下对东西什么都不懂,还没有钱,去哪里倒腾的漂亮点啊。   不过……她掏出随身携带的沙漏看了一下确定时辰,然后露出得意的笑容。虽然那批保安很难搞而且不相信她说的话,可她还是成功的进来了呀!明明都说了是来帮忙的,结果他们都觉得她会闹事,拜托看看她的身份好不好,她可是茅山派第六十九代天师,祖师爷亲自加v认证过的!   要不是师父跑出去游山玩水不回家,再加上一次雷阵雨把山里那棵百年老树给劈焦了,导致师父镇在树下的恶鬼坛崩碎,她也不用亲自下山来收鬼。   山下的人都好奇怪,一个个拿看怪物的眼神看她,好像她不是天师而是鬼。   这是清欢第一次下山,很多东西对她来说都是新奇有趣对,说来奇怪,十五岁之前的她特别想下山,对外面的世界特别好奇,还因此跟师父吵过不知多少次的架。师父总说她心浮气躁,给她占卜的卦象不好,说她要是下山了肯定惹出大祸,可能连自己的小命都保不住,那时候她气得大骂师父是老糊涂。   可从十五岁生日过后就不一样了,按照惯例,每年生日都会为清欢占卜一次,十五岁生日那天师父还絮絮叨叨了很久,说从没见过有人的卦象会变得这么快,大多数人一次就是一生,他这辈子唯一见到的变数就是她。清欢也从十五岁过后变得懂事起来,她开始觉得山里的生活很好,师父那个脏兮兮的糟老头其实也蛮可爱的。可她没想到,从前怕她偷偷下山所以不敢离开的师父,竟然在她十八岁生日那天偷偷溜了!还说什么让她好好修行,等他玩够了就回来!   这个老头……要是被她逮着,非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至少得罚他三天不吃饭。   但是恶鬼坛碎掉了也很让人头疼啊,里面镇压的都是一等一的恶鬼,少说也有数十个,她连去哪里找都不知道,就更别提收了。今天是无意中经过这里,跟师父不一样,清欢不带喜欢占卜,她更愿意一切随缘。不过经过这个城市的时候她察觉到有怨气,这才进了城——本来没打算进来的,这个城市据说是这个国家的首都,里面人人都穿的很漂亮,有车有房还有钱,跟她这个穷道姑完全不同。   清欢对钱这个东西没什么概念,她下山也有几个月了,恶鬼倒是抓到了两三只,都封印在随身携带的青瓷小瓶里,上面刻着咒文。山下的生活其实也挺不错,就是吃东西费劲。师父走的时候一毛钱也没给她留,山上倒是有些古董字画,可卖了那些也太可惜,清欢能活到现在,靠的是她的真本事。   咳。这就说来话长了,其实是她屡次碰壁后发现农村更好找生意,比如说谁家头疼发热半夜老是感觉被人压啦之类的小毛病,助人为乐的同时还能赚点路费跟饭钱,如今世道变了,大家都相信科学了,无神论者多,无鬼论者也不少,生意很难做啊。   所以她本来是打算摸着城市外头走的,可今天的这个怨气太重,身为修道之人必然要有救世的责任,她不能放任不管,所以才进了城,没想到在婚礼门口被怼,差点儿被送到警察局去。   保安大叔们太不近人情了,她可从来不说谎的,造口业是要被祖师爷记在心上的。   这是一家很美很美的教堂,神父正在为新婚夫妻献上祝福,教堂坐满了来宾,个个非富即贵,可以看得出这是一场非常重要的婚礼,无论是新郎还是新娘,所有人看起来都很幸福很高兴。   但清欢眼中瞧不见这些,她最先看见的,是趴在新郎背后将其拥抱的女人。   除了她没人能看见。她的天眼是在十五岁生日的时候开的,在那之前师父想了很多办法都不行,谁知道突然就自己开了。而且在那之后清欢不怕鬼了——十五岁生日之前,她最恨的就是自己要跟一个糟老头学抓鬼还要当什么天师,她每天都恨不得下山去过纸醉金迷的生活,不要每天清心寡欲的吃白菜豆腐练功背书。   也不知道之前的十五年师父是这么受得了那样的自己的。清欢想。   就在新郎新娘要交换戒指的时候,新郎突然闷哼一声单膝跪倒在地,头上冒出密密的冷汗,似乎有什么东西压在他身上让他不堪重负。   新娘吓了一跳连忙弯腰去看她,其他嘉宾也都议论纷纷,新郎彻底跪在地上爬不起来了,他面色痛苦,可他背上的女鬼却好像完全感受不到,一点一点的压下去,一点一点的想要和新郎融为一体。   这种情况,不是深仇大恨才怪。人死后灵魂将要去往何处清欢并不知晓,但她想,那一定是个很好的地方,生前过得悲伤痛苦,来生上苍都会补偿于你,所以很少有人死后会滞留不去,除非仇恨与不甘心让他们被锁在原地。   新郎的父母连忙过去扶他,可就算再加上两个人的力气也撑不住,甚至成了三个人都被压住。清欢叹了口气,就算是这样,活人还是得救啊。   其他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一眨眼间突然有个穿着奇怪衣服的少女冒了出来,手朝新郎背后一贴,顿时冒出一股黑烟,然后新郎就松了口气,脸色苍白地被扶了起来。   女鬼被清欢掌心的符印灼伤,她惨叫一声后退了几步,清欢立刻挡在了新郎面前,右手伸出——掌心上一枚天雷符清晰可见。她其实很不想动用武力的,但大多数滞留人间的鬼心里只剩下仇恨根本没有理智,不好好打一顿根本不会好好说话,她的心也很累啊!   “你不要冲动,我先问问清楚,咱们有话好说。”   众人看着少女对着空气说话,嘴角都忍不住抽了抽,新郎的母亲问道:“你、你是谁啊?”   “我是救你儿子的人啊。”清欢理所当然地说。“不然你以为呢?”   因为眼前这个英俊的新郎并不是什么好人,所以她也没什么好语气,撇了撇嘴直接说道:“是你说实话呢还是让她来说,你自己选一个。”   新郎脸色一白,眼神躲闪:“你、你胡说什么,什么她啊。”   “就是一个跳楼的姑娘,你应该认识啊……不对,你肯定认识。”清欢看到那女鬼血肉模糊的脸都做出了悲愤的表情,忍不住扭过头去,她虽然不怕鬼,但她怕丑。“大概二十五六岁,穿着一条白裙子,头发很长,到这儿。”比了比大腿的位置,头发这么长的女孩子是很少见的,这个新郎不可能不认识。   新郎听了脸色更是惨白:“我根本不认识这样的人!”   “就是!你是什么人,从哪儿冒出来的就在这里胡说八道,赶紧出去,保安都是干什么的,请他们来,就让随便什么心怀不轨的人进来吗?”新郎的母亲冷冷地说,大声叫了保安进来将清欢抓走。   师门有训,不得对普通人出手,本领学来是保护别人的不是伤害别人,所以清欢只好被两个保安夹在手臂下拖了出去,她一点形象都不在乎,对着新郎大声呼喊:“要是有什么问题记得找我啊!不要害怕!我就在这外头等你!”   这似乎就只是一场小小的闹剧,没有人把它放在心上,贵宾席上一个穿着黑色上衣的男人却看向了清欢离开的方向,俊秀的眉眼间荡漾着动人的笑,仔细一看,这是个极其好看的男人,在场的客人们莫不是盛装出席打扮的整整齐齐,唯有他穿着黑衬衫不系领带连扣子都没扣紧,整个人都透出一股懒散而堕落的味道,偏偏又长得极俊,让人生不出恶感来。   清欢被丢出教堂,她一屁股坐到地上唉声叹气,这年头天师不好当,早知道托生在几百年前就好了,那时候民风淳朴钱也好赚。说到钱……她摸了摸口袋,身上的道袍都破破烂烂脏兮兮了,全身上下也就三四个钢镚,顶多买几个馒头,可是几个馒头够干什么的啊,说来现在这个世界也算好的,生意不好做啊。   所以好不容易遇上一桩,她一定得做成才行,不仅造福社会还能养活自己,何乐而不为?就怕见到师父那会儿自己先饿死,那可划不来。   为了能吃上饭,身为茅山派第六十九代天师的尊严算什么,又不能填饱肚子,她现在都快饿晕啦!   刚才教堂里那个蛋糕,看起来真的好诱人啊……   ☆、第七十九碗汤(二)   第七十九碗汤(二)   不过今天太阳很好,坐在地上也暖洋洋的,清欢忍不住想起自己跟师父住在山上的情景,有花有树有鸟有泉水,鸟语花香景色宜人的多美好,后来臭不要脸的师父跑出去玩也没关系,她一个人过得也很好。想想都怪那场挨千刀的雷阵雨,山里那么多棵树,你说你劈哪棵不好,你非要劈那棵百年老树,不知道那棵树都要成精了吗?劈也就劈了吧,断几根树枝再说难免,你把整棵树从中间劈成两半说得过去?人干事?   劈成两半也算了吧,坛子竟然也被劈碎了,当时清欢就知道要糟糕,她眼睁睁看着数十团黑气从坛子里冒出来然后瞬间消失不见,连让她去抓的时间都没给。   最可气的是,劈完坛子之后雷阵雨就停了,气死了,好像它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所以不敢再下雨,毕竟清欢的衣服晒在外面没来得及收。   ……扯远了,她就是觉得坐在墙角懒洋洋的晒太阳很舒服,要是能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再换身干净衣服就好了,这辈子都没这么邋遢过,半个多月穿同一身衣服,幸好现在初夏不是太热,否则要是天天出汗,清欢立刻就回山上避暑去。   她盘腿坐在马路对面的墙角等婚礼结束,结果等着等着被阳光晒的昏昏欲睡,等到她醒来,就看见一张在面前放大的俊脸,吓得清欢一个后仰,脑袋恰好撞在墙上,疼得她眼泪狂飙:“啊……”   “没事儿吧?”男人问,想要给她揉一揉却被清欢躲开,她委屈死了:“你干什么吓我啊!”   “不好意思,我就是看到你在这里睡着了,所以想提醒一下你而已。”   清欢现在过得跟流浪汉一样落魄,兴许她穿得还没流浪汉好呢,这男人怎么这么善良?她揉着脑袋打量起眼前的这个人,哇,长得真好看。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有事?”   “我是刚才那场婚礼的客人,听到你的话,挺有兴趣的,你手上的东西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这个倒是无所谓,清欢伸出右手,她的天雷符是自然生在掌心的,寻常鬼物根本不敢靠近,平时她就以这个来区分有足够力量幻化出人身的鬼物。但从来没有人靠她这么近过,而且这个人还在轻轻地用指尖划她柔嫩的掌心。   清欢怕痒,忍不住瑟缩了下将手抽回来:“不要动手动脚的。”   “不好意思。”男人温柔地笑了笑,“对了,婚礼已经结束,新郎新娘去酒店了,我们准备吃喜宴,你要来吗?”   清欢很想有骨气的拒绝一下,但她肚子叫了……漂亮的猫眼本来懒洋洋地半眯着,现在睁的大大的:“可以吗?我可以去吗?我这样去不太好吧,新郎新娘不会欢迎我吧?我能吃吗?”   问了一连串的问题,说白了还不是想吃饭。男人被她逗笑了,刚才在会场他就觉得这姑娘很有趣,而且也实在是好奇这年头怎么还会有人穿成这样说些迂腐过时的话。“当然可以,我这点薄面他们还是会给的。”   听了这话,清欢立刻从地上窜起来:“那还等什么,快走啊!”   男人将她带到酒店,清欢才知道他的名字叫连,也不知道姓连还是名连,反正所有人都叫他连先生,而且个个毕恭毕敬好像他很厉害。清欢这辈子见过的男人,满打满算,下山之前就那么一个,还是个胡子拉碴的糟老头。这样英俊又温柔的男人实在是让人招架不住,她差点都要动凡心了,好在及时想起自己勉强算是出家人,才堪堪把持住。   婚宴上新郎新娘过来敬酒,对连很尊敬,包括两边的父母,看到她就在连的身边也没说什么,态度和之前在教堂里完全不一样。清欢不在意别人对自己如何,在她看来,救人是她的责任,别人是否感谢她是别人的自由,所以她从不强求,只要给碗饭吃就好,如果有钱的话……那给点也不是不行。   不过这一次她没心思想这些,而是一直在看新郎背上的女鬼。她看起来似乎并不恨这个男人,而是非常爱他,脸颊贴在他背上,沾染着血污的头发遮住了眼睛所以看不出什么表情,但从她周身表现出的气场来看,她似乎没有要害这个男人的意思,她只是想……跟着他,让他鸡犬不宁,日日夜夜难以入眠。   有恨,也有爱。   清欢忍不住叹了口气,她虽然是个新手,但勉强也算是有点经验的人,理论知识尤其丰富。她所见过的,师父讲过的,师父收过的那些女鬼里,大部分都是为情所困,很多人生前温柔善良,可是死后她们都会抛弃那份温柔与善良。   她们不知道自己丢失了什么样的宝物,伤害她们的人也不知道他们做错了什么,这个世界有时候残酷的一点都不留情。   连很给面子的喝完了那杯酒,对清欢微微笑了一笑:“怎么了,你看起来很沉重。”   “没什么。”普通人是不会信的,所以清欢一般能不说就不说,连这个人很好,带她来吃饭不说还这样轻声细语的跟她说话,下山的这几个月她遇到过很多人,看到她这样穿着打扮的,不是觉得神经病就是敬而远之,说起来连还是第一个主动靠近她的人呢。   清欢饿了,所以她虽然脑子飞速运转,但嘴巴跟手都没有停。别人聊天的功夫,她已经吃了桌子上菜的三分之一了——一个人完成轻而易举,谁叫她之前整整三天没吃饭,就剩下几块钱总得给未来打算打算吧,过日子得有规划啊不能乱花钱。   连看出来她不想告诉自己,轻轻笑了一下,清欢瞄准了果盘里的一块西瓜,结果筷子刚伸过去,一只修长的大手就快一步将西瓜拿走,她只能用渴望的眼神跟着西瓜看过去,这才发现自己对面坐着一个不亚于连的英俊男人。   只是这个男人和连比起来的话就非常不一样了,显得更加随和,也更加慵懒。他的黑衬衫开了两个扣子,露出一片白皙却结实的胸膛,此刻手上拿着那块清欢很想吃的西瓜却并不吃,纯粹是拿在手上玩而已,看的清欢心都要碎了——你不想吃的话可以给我呀,我不嫌弃的!   可能是她的眼神充满渴望,黑衬衫男人发现了,先是瞧瞧西瓜又瞧瞧清欢,笑起来:“你想要?”   是啊是啊,她猛点头。   男人对她嘿嘿一笑,拿起来,就在清欢以为他要给自己的时候,他放到嘴边咔嚓咬了一口。那声音清脆的哟,清欢都能想像出来,那块西瓜有多么饱满,咬一口,甜美的西瓜汁就充满口腔,咽下去更是美味。   唉。   连注意到了,然后清欢面前就多了一个果盘,里面是切的整整齐齐的新鲜西瓜,她惊喜不已,对连拱了拱手,小猫一般:“你真是个大好人!”   说话的同时再看一眼黑衬衫男人,那眼神表达的很明显了,都是人,差距可真大啊!   黑衬衫男人被清欢这一眼看的说不出话来,捂着心口有点发懵,哎哟这脏兮兮的小道姑怎么回事……那一眼瞧的他心脏发热啊,怎么眼睛那么亮的,明明头发乱糟糟脸上还有灰尘,说起来连那个家伙不是有洁癖么,怎么会对个小道姑这么照顾。   然后男人想到连家里的状况,顿时了然,想来是病急乱投医了,这小道姑虽然说不知道什么来历可能是招摇撞骗,但到底是有两把刷子,刚才教堂里那一幕大家都看到的。   清欢不知道这些人心里在想什么,她也一点都不在意,她现在最在意的是自己能不能在这盘西瓜吃完后不去厕所,这样的话就能等到下一波了!   完全没有意识到桌子上其他人都看她,因为大家都不好意思动筷,唯独她一人吃得开心。尤其是因为两个美男子都坐在这一桌,同桌的年轻女孩们就更不好意思吃了,结果美男子的注意力全被这个胡吃海喝的脏丫头吸引走,你说气人不气人?   又过了半小时清欢才吃饱,她拍了拍肚子感动的差点哭泣,这样的话她就不用担心未来三天的食物了,吃一顿顶好几天不饿。   吃饱了,才有心情来解决问题。   她又朝新郎看去,随着新郎新娘每一桌敬酒的举动,他背上的女鬼也会随着他的动作做拿酒杯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它也是个新娘子。   这两人之间的感情纠纷是肯定的了,就是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清欢不大擅长处理这个,因为她所见到的恶鬼都听不懂人话,它们决定留在这个世间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失去了作为人最重要的东西。   想一切如初,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所以才说,人鬼殊途。   ☆、第七十九碗汤(三)   第七十九碗汤(三)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哪怕你是无神主义者,也应该对鬼神报以敬畏之心,不相信可以,但绝不能口出狂言,否则一定会惹来祸事。   清欢吃完婚宴就蹲在酒店门口看新人们被送回新房,晚上自然还有一番热闹的景象,但她觉得自己不用跟过去看了,新郎的母亲看到她就翻白眼,刚才要不是连带她进去,估计她早就被赶出来了。   人家不相信,她也不能强求,可不救人也不行,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待在这,至少要保证出事的时候她能将损失挽回到最小。   只不过到那个时候,想解决都晚了。   唉,她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一双黑色的皮鞋停在她身边,清欢忍不住看过去,然后又看到自己的鞋子。她穿的是自己纳的布鞋,因为一路跋山涉水脚趾头都露出来了,这样落魄,也难怪别人不信她啊。抬头瞧见连温柔的笑脸,清欢在心底想,要是自己也跟连一样穿得人模人样的,肯定不会赶出来。   不过修行之人难免过点苦日子,她早习惯了。十五岁之前的虚荣贪婪早已在这几年的清心寡欲中变得暗淡,现在唯一能吸引清欢的只有吃,如果有好吃的,那自然另当别论了。   “你准备去哪里?”   “就在这等着,他们肯定会回来找我的。”清欢说。   “这么确定?”   “对呀。”清欢理所当然地说,她有十足的把握会出事,说来也是新郎命中注定有此一劫,更何况他做错了事,不受点惩罚实在是说不过去。再说了,不是她不救人,是他们自己拒绝她的。有些事情一旦做下,想要将其当成过去彻底掩埋,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世界都看着呢,你做了什么,都看着。等到以后,是非曲直,自然有一番定论。“他们撑不了几天的。”   “那这几天你打算怎么过?”   “就这么过啊。”还是很理所当然的态度。“到哪儿不能过?只要能喘气就是活着,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我师父说我天生孤煞命,注定孤独终老,反正不会死能活到老,管他呢。”   修道之人活到老其实是一种折磨,一生都与鬼怪纠缠,正常人的日子半天都过不上。   “那……不如去我家吧。”   “啊?”   “去我家。”   清欢确认自己没听错才掏掏耳朵,立刻就心动了,如果有地方住,当然比露宿街头强,她本来打算找个天桥或者哪里窝几晚上的。但是连既然提出来了……偶尔占点便宜应该也没什么,毕竟她做的都是好事,不要老天爷给奖励,占别人点便宜应该不为过吧?再说了也不是她强求的,是连自己提出来的啊。   “我家也可以啊。”   清欢回头一看,是宴会上那个黑衬衫。此刻他双手环胸,笑着倚着门边,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和穿着白衬衫的连比起来,两个人简直就像是完全不同的两面,清欢挠挠头,“我什么时候这么受欢迎了?”   “漂亮的女孩子总是让人青睐的。”黑衬衫说,走到清欢面前很不顾形象的蹲下,黑眼珠跟清欢的对视,两人都在对方瞳孔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怎么样,要不要去我家?我家很好的,你可以洗个热水澡,然后换件衣服吃零食。”   零食!   连说:“什么时候你也喜欢跟我抢客人了?”   “怎么能叫抢呢?我在教堂的时候对这位美丽的少女一见钟情不可以吗?”黑衬衫理直气壮的说,一看就是特别不要脸的那种人,他的眼睛明明是黑色的,却透露出一股灰色的光芒来,就像是在引人堕落。“连,不要总觉得我居心不良啊。”   连淡淡地转开视线,对清欢说:“其实我是想请你帮个忙……”   话没说完被清欢打断:“包吃吗?”   “……包的。”   “那就行啦。”清欢心安理得地说。“我去你家好了,不管什么忙到时候再说,只要我力所能及。”这样的话就算是做成一笔生意了,那她在连家吃饭睡觉就不算问心有愧,真是机智。   黑衬衫被拒绝了也不难过,而是塞了张名片给清欢:“上面有我的电话,有什么事可以第一时间打给我,我什么忙都会帮的。”说完对清欢抛了个飞吻,转身离开。   清欢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半天,觉得这真是个怪人,然后顺手把名片揣进兜里,欢快地对连说:“我们走吧!”   连一边走一边说:“你说世界上有鬼,是真的吗?”   “你想是真的还是假的?”清欢随意一问,“这种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   “那你……”   “你家里不会是有什么问题吧?”清欢笑嘻嘻的。“那找我就对了,我可是专业的。”   俊朗的面容略有一丝尴尬,“说是问题可能也不太恰当……”   “嗯?”   “已经很多年了。”   “到底怎么回事?”清欢好奇起来,连给她拉开车门她就坐了进去,然后忍不住在心底感慨一句这个男人可真绅士啊,一举一动都透露出极其良好的教养与温柔,和他相处实在是叫人如沐春风。   “我的祖父今年八十五岁了,按理说这个年纪得点病也是正常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从三十年前开始,他突然就不开口说话了,每天什么都不做,谁都不理会,一跟他说话他就说好困啊好困啊,可是他怎么也不睡觉,每天眼睛睁的大大的,你看到他肯定也会惊讶的。”   “不睡觉?他不想睡?”   “我也不知道。总之他每天都是这样,从来没有变过,总是叫着困却又不睡,我也不懂是为什么。找了很多医生都看不出来病因,家里急病乱投医也请过一些和尚道士什么的,可谁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声音温和平静,但仍然能听出其中的焦急心疼来,清欢很喜欢孝顺的人,所以对连也很友好,“这也难怪,现如今沽名钓誉的人太多了,招摇撞骗的江湖术士更多,真正的天师才不会扬名立万,他们只会安静地除妖驱鬼。”就像是她师父,恶鬼危害人间的时候拼了命,可谁也不知道,也谁都不告诉。   他们安静的活着,一生勤恳致力除魔,这才是天师存在的意义。   是为了让活着的人们过得更好。   “是啊,所以在教堂里看到你的时候我很惊讶,因为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好冒昧地请你看一看。”   “不冒昧不冒昧。”清欢摆摆手,“不必客气,我吃了你的饭的。”   一针一线一口水都得清清楚楚,没等连说话,清欢就问他:“那待会儿到你家,你先带我去看看你爷爷吧。”   “好。”   从酒店到连的家里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清欢在车上颠呀颠的很快就困了。她先是打了个呵欠,然后把头靠在车窗上,结果磕了好几下,疼得她打盹都皱着眉。连看见了,悄悄伸手到她脑袋旁边挡住,清欢的眉头这才慢慢舒展开来。   等到了目的地清欢都没醒,连也不急着叫她,就坐在车里等她睡醒。大概又过了一个小时,清欢才缓缓张开眼睛,她先是打了个呵欠,眼睛带着朦胧的水汽,干净又天真,让连的心狠狠地跳动起来。他连忙低下头掩饰,而后轻声问候:“你醒了。”   “我睡了很久吗?”   “两个小时吧,你看起来很累。”   “是啊。”清欢猛点头,能不累吗,她没钱坐车,一路步行,都快困死了,这个车坐起来这么舒服,她简直想住在里头不出来了。“啊对了,我们这是到了吗?”   “嗯。”   连先自己下车,然后绕到清欢这边为她打开车门,绅士的举动让清欢脸一红,在山上跟不修边幅又臭不要脸的师父相处久了,下山遇到的也都是一群粗鲁又平庸的男人,和他们比起来,连简直就是天仙啊!她说:“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会开这个门。”   “女孩子总是值得被温柔对待。”连微微一笑,“里面请。”   这是一个很大的宅子,一眼望过去看不到边,走了好久才到客厅,清欢一路打量着房子的布局跟摆设,风水极佳,花草种植的地方也都有讲究,这个房子很好啊,而且不是一般的好,普通人住在里面应该每天都神清气爽才对,怎么会像连说的那样,五十岁的时候就老年痴呆了呢?   带着这个疑问,清欢见到了连的爷爷。   说是八十五岁,看起来……要更老一些,胡子头发都又白又长,看得出来很久没有打理过。连苦笑着说:“他不让人靠近,除了每个月一次的洗澡洗头外,他不许人碰他,每天就这样坐着喊困。”   清欢靠近了才听到老人家的声音,“困。困。困啊……”   像是带着哭腔的委屈难过。   ☆、第七十九碗汤(四)   第七十九碗汤(四)   “清欢你看,我爷爷每天都是这样,三十五年了,你有办法吗?”   清欢没有回话,而是盯着老人家看。和什么都看不到的普通人不一样,她是开了天眼的,所以刚进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那个蹲在连爷爷面前,伸着两只乌黑鬼爪将他眼皮撑开的瘦猴一般的鬼。   当然困了,眼睛闭不上要怎么睡?清欢慢慢地走过去,连见状也要跟来,被她用眼神制止。对于清欢的靠近,连爷爷没有什么反应,仍然不住地念叨困啊困啊困啊。她又走近了些,那鬼似乎感应到了什么,鬼爪一用力,深陷进连爷爷的眼睛,老人家立刻嚎叫起来,清欢被吓了一跳,连立刻上前把她拉到身后:“小心。”   “怎么?”   “爷爷不喜欢这样靠近,他总是一个人待着。”   清欢摇摇头:“他不是不喜欢被人靠近,是有东西希望他孤家寡人。你们家的房子盖的很好,这块地风水绝佳,恰好镇住了这个脏东西,不然你们家早就死绝了。你现在也住在这里是不是?”   连点了点头:“一家人都住在这个宅子里。”   “那就对了,住在这里很安全,你以前有试过搬出去自己一个人住吗?”   连愣了一下,“有。”   “然后呢?有什么怪事发生吗?”   “搬出去的那天中午,我过马路的时候出了车祸。”不过当时他没当一回事,因为只是一点小擦伤,然后母亲担心他非要让他回家住,在那之后连就一直住在家里,这些年大病小病都没生过,健康得很。   清欢说:“你真是好运气啊。”她把连也往后拉了一步,“你们家是做什么的?”   “祖父白手起家,最开始做的是工头,发家后一直做的都是房地产方面的生意。”   清欢点点头:“那你们家很有钱哦。”   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们确实很有钱,富可敌国的那种。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家的生意总是顺风顺水,投资什么都能大赚一笔,几十年来累积的财富说出去都能吓死人。可是有没有钱跟祖父的病有什么关系?   清欢说:“也许有关系,也许没有关系,那谁知道。”   连:“……”   “你祖父身上有个鬼。啊我忘了你看不见。”清欢懊恼不已,“你信我吗?”   连没有说话,他虽然请了清欢来帮忙,但也只是抱了侥幸心理,至于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那他真的说不清楚。而且他也不想骗清欢,如果说信的话,她一下就能听出来是假的吧。   问完清欢都笑了:“我问这个做什么,一般人都不会信的。”   连顺着她的目光往爷爷腿上看去——然而他什么都看不到,觉得非常正常,所以他没说话,问清欢:“如果这是真的话,有什么办法可以救救我爷爷吗?”   “……鬼滞留人间都是有原因的。它们留下来的时间越长,投胎的机会越小,所以一般的人死后都会立刻离开,这个鬼既然能缠着你爷爷三十几年,肯定是有什么东西牵绊着他。你们家在三十五年前到达了一个巅峰,而你爷爷恰好就是在那个时候得了老年痴呆的。那不如你去查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总不能直接把鬼给除了。”   很少有人死后就化作厉鬼,大部分的普通人都会选择离开,能留下的,都是心里有着怨恨的,跟新郎背上的女人一样,连爷爷腿上的这个小鬼肯定也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而那个秘密跟连爷爷肯定扯不开。   连点了下头,正在这时,一对中年夫妻走了进来,其中男人与连长得非常相似,他看了眼清欢,颇为讶异儿子会请来这样一位看起来就很……不专业的专业人士,“怎么回事?”   “爸,爷爷发家的过程你清楚吗?”   连父愣了一下:“我记不大清楚了,你奶奶跟我提过几句,但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你爷爷的发家过程很普通,就是工头当久了觉得做这个没前途,开始倒腾房地产,没想到第一笔就赚了,然后就开始专攻这一块,做的还很不错,所以咱们家就一直这么做了下来。”   连母也笑道,“你这孩子,什么时候对这事儿有兴趣了。”   连正要说话,清欢却问连父:“那您知道三十五年前,也就是连的爷爷发病之前去过什么地方吗?”   连父又愣了一下:“这位是……”   “啊我忘了介绍,爸妈,这是清欢,我刚认识的朋友,也是一位天师。清欢,这是我的父母。”   “伯父伯母你们好。”清欢不好意思地笑了,她没跟普通人打过交道,做生意就做生意嘛,叫伯父伯母的话……还有连把她当朋友耶,这样的话她再收钱或者是吃饭的话是不是不应该啊,应该免费赠送?“我是我们师门第六十九代天师,我很专业的。”   连父连母上上下下打量了清欢几眼,对此不予置评。   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道袍,都洗的泛白了,有些地方还磨出了毛边,脚上的布鞋露出两只很可爱的脚趾头,头发扎成丸子头,两只裤腿一只高一只低,露出白生生的小腿来,脸上的笑容十分娇憨,总之看起来就是个傻傻的很可爱的小姑娘,至于她说的什么第六十九代天师……算了,小姑娘家家的,开心就好。   清欢眨巴眨巴眼,知道自己这副样子实在是没有说服力。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呀,她也想自己看起来就很专业,但是年纪摆在这里没办法。说白了还不是因为她太可爱,如果是师父那样猥琐的糟老头,估计早被赶出去了连进门的机会都没有。   第六十九代天师清欢姑娘忘记了,就在不久前,她就被人家给赶出了教堂。   两边打完招呼,重点就又回到了老人家身上。让连爷爷继续一个人待着,清欢跟着连去了书房,连父连母也在。这会儿清欢才说:“实不相瞒,连既然把我当朋友,我也就说实话了,你们这个房子很好,按理说应该是不招脏东西的,但那东西借着跟连爷爷的联系赖在他身上不下来,所以才能一直停留在这。我刚才看到连爷爷是坐在轮椅上,他是不是已经不能走路了?”   “对,就是三十五年前,他出去了一趟,回来之后不仅老年痴呆,还瘫痪了,双腿弯曲伸不直,不知道是为什么。”   清欢叹了口气,“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有东西坐在他腿上压着。”   “什么?!”   “那我们为什么看不到?”   “怎么会这样?”   一家三口一人一句,清欢抿了下嘴唇:“是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应该是吧,看起来非常怨恨连爷爷,两只手撑着他的眼皮不让他闭上,所以他困的不行也睡不着,这个东西不走,他好不起来的。”但是老人家已经八十五岁了,就算好起来估计也没多少天可活。“对不起各位,我想问个问题,三十五年前,连爷爷到底去了什么地方?”   这个连是不知道的,三十五年前他还没出生呢,连母也没嫁进来,只有连父努力想了很久,可仍然想不出来:“如果我母亲还活着应该会知道,但我确实想不起来。我父亲很久之前就开始做生意了,每天都忙得要死,根本没有时间回家,就算回来了也很快就要再出门,所以你问我三十五年前的那一天到底是这么回事,我也不清楚。”   清欢也知道让人去想是强人所难,可是不知道就没法将鬼魂送走。除非是罪大恶极的厉鬼,否则她都会给对方离开的机会,解开它们的心结,它们就能有重新投胎做人的机会,不至于泥足深陷沉迷仇恨。如果直接将鬼收走,那就再没机会去做一次人了。   人想活着,鬼也想啊,大家都是一样的。   这个世界无论是美好还是糟糕,都需要活着才能去体会。   过了一会儿,她叹了一口气:“那还是去查查吧,既然有迹可循,那就得查清楚再来解决。”糊里糊涂的可不行。   “我马上就叫人去查。”连父说。   清欢点点头:“那在查清楚之前,只好先委屈连爷爷了。”   她对这位老人没什么好感,被怨鬼缠身的人,大多是因为做了亏心事,极少一部分是飞来横祸。几十年前,一个工头突然天降横财成立了一个房地产王国,甚至成为这个国家的经济支柱——这实在是太巧合太可疑了,尤其是没有人能说清楚其发家的过程,不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谁都得不到安宁。   所以清欢暂时就在连家住了下来,她很喜欢这个地方,气息干净浓郁,因为地脉的问题,和山上的家也差不了多少。有钱人就是会享受啊,普通人连房子都买不起,更别提是住在这样的风水宝地了。   ☆、第七十七碗汤(五)   第七十七碗汤(五)   住在连家的这些天,清欢一直在观察连爷爷身上的那只鬼。对方似乎没有要加害连爷爷的意思——或者说,是想加害但是加害不了,于是它不甘心,更加不肯离开。   而且它对连家的其他人也都充满仇恨,别的不说,清欢看到过好几次小鬼瞧见连的时候露出那种阴狠的眼神。这一切都得归功于这块地势,如果房子不是建在这里,如果连家人不是都住在这里,他们一家早就被小鬼祸害死了。   可是当年的事情实在是难以查询,那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了,更何况,那种不光彩的事情,连爷爷还年轻的时候就想着要彻底掩盖,恨不得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想要查出真相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万般无奈之下,清欢也只能试着与这只鬼沟通,看大家能不能取得一个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的话活人死人都皆大欢喜。   可她才刚靠近一步,小鬼就冲着她咧出尖牙示威,恶狠狠地看着她,似乎想吃掉她可是又畏惧她掌心的天雷印。清欢叹了口气,在房间里点了一段引魂香:“你看这样,咱们打个商量,要么你自己乖乖走去投胎,要么我把你收了——这个结果你不会喜欢的。”天师所收之鬼大部分都是厉鬼,它们要被镇压九九八十一年,直到心中怨气消散,才能够重新投胎。但是这镇压的八十一年可不好过,很多鬼宁愿魂飞魄散都不愿意受这种苦。   在清欢心里,也包括她眼睛所看到的,这只小鬼非常阴毒。不管是在连爷爷的腿上一坐几十年,还是日日夜夜撑着一个老人的眼皮不让他睡觉,都可以说是深仇大恨。哪怕连爷爷本身不是好人,这只鬼在死后也不是好鬼了。   因此她早做好了完全的准备,眼睛盯着小鬼防止他有下一步的动作,手里的青瓷小瓶已经准备好,就等双方沟通失败开始捉鬼。   可接下来,当小鬼发出声音的时候,清欢惊呆了。   他的声音断断续续的,沙哑迟缓,有着森森的鬼气,还有让清欢说不出来的茫然。   连与父母一直等在外头,因为清欢不让他们进去。可是从清欢一个人进去到现在都过去两个多小时了,怎么人还没出来?连与父母想是一眼,开头还能听到里头有说话声,后来就彻底安静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如果清欢因为自己的请求出了什么事的话,连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他伸手握住门把,刚要转动就被人从里头打开,清欢出现在他面前,眼睛带着淡淡的光。她看起来和刚认识的时候那个娇憨可人的少女有些不一样,穿上道袍驱鬼的她,的确配得上天师这两个字。   此刻清欢的表情很凝重,她回头看了房间一眼,对着连爷爷膝盖上的小鬼说:“我说到做到,一定会帮你捡骨安葬,但是你也得说话算话,不然你知道我的本事。”   然后她带上了门,再看连一家的时候,眼神带着怜悯与悲哀。连父问道:“怎么样了,我父亲能治好吗?”   清欢说:“这些问题都不重要了,我需要你们跟我去一个地方。”   连家人不明所以,清欢又说:“想救连爷爷的话,只有这一个方法。我不想让里头那只鬼魂飞魄散,活人迁就着点死人吧,毕竟这是你们家欠他的。”   她是个心肠很软的姑娘,这一点一眼就能看出来。可是现在这个心肠柔软的姑娘在提到一个下半身瘫痪的痴呆老人时,却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连忍不住去想爷爷究竟做了什么,会让清欢这样的人都如此不屑。   他低下头想了一会儿,半晌,叹了口气,道:“爸妈,听清欢的吧,她不会骗我们的。”   其实清欢在连家也住了快一个月了,这段时间里她对除了连爷爷之外的连家人都知之甚深,和连爷爷比起来,其他人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基因突变了。   她把道袍脱了下来抱在怀里,说:“我们去h市。”   h市是很偏远的一个县级市,也是连家祖籍所在地。如今的连家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更是h市的好招牌。不过连家发迹后就搬到首都去了,留在h市的只有一个很老的宅子。就这么所老宅子,成天大门紧锁没有人出入,连爷爷雇了人看守,却不让人进去,更不许人靠近。连父接管家业后遵循父亲的叮嘱也一直这样做——他一直以为父亲会这样要求是因为他对老家十分眷恋。   可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肯定有什么他们都不知道的事情。   连爷爷的妻子去世的早,连父小时候基本上都是自己照顾自己,她也不知道三十多年前到地方发生了什么事,那会儿他还在读书,连家到他这一辈就他一个读书人,学习成绩好,自幼深受师长喜爱。那时候还是工头的连爷爷对他寄予了深厚的希望,所以高考完后连父就去深造了,接下来得到的就是连家一飞冲天的消息。   那时陪在连爷爷身边的只有他的妻子,也就是连的奶奶,可惜这位老人家很久以前就不在了,所以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到底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明明是第一次来连家老宅,可清欢熟悉的仿佛在自家后山一样。连问她:“你怎么知道这里怎么走?你以前来过这儿?”   “没有。”清欢摇摇头,“那个傻子告诉我的。”   “傻子?”   “哦,就是缠着你爷爷的那只小鬼。”清欢皱着眉头在院子中央的一棵大槐树前面停下,看了眼这棵长得遮天蔽日,这么炎热的天气都让人感到阴凉的槐树,轻轻叹了口气,手指甲在树皮上轻轻一抠,大槐树立刻抖了一下叶子,树皮下竟然流出了殷红的鲜血。   那血鲜红中泛着黑气,散发着浓浓的臭味。   拿过早就准备好的镐头铁锨等工具,清欢把他们交给了连和他的父亲,然后将连母拉到一边,对父子俩说:“开始挖吧。”   “我也来……”   “伯母不可以,伯母身上没有流着连家人的血,你来挖的话会惹怒小鬼的。”   连不知道清欢要自己挖什么,所以每一下都很小心,可随着他越挖越深,槐树的枝干也抖动的越来越厉害,这奇怪的一幕让父子俩都停下了手头的动作去看。清欢站在一边喊着:“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能不能快点,一会儿到了正晌午你们是想出事吗?”   于是又挖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将槐树根挖了出来,这时候清欢叫了一声停,让他们父子俩上来,因为树坑里传来阵阵黑气,普通人如果吸了一口至少得病个大半年。她念了几句清心咒,把自己的道袍铺开,伸手下去,到树根的地方一点点地掏。过了好一会儿,才拿出一根已经泛黄的人骨。   找到了。   清欢松了口气,连却震惊不已:“这个是……”   “你们还不知道。”清欢看了他们一眼,“跪下来磕三个头。”   说话的同时她还在往外面取骨,一点一点将其拼成一个完整的人形,连与父亲依言磕了三个响头后清欢问他们:“你们真的想救连爷爷吗?”   “想。”   “那我还有一件事,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去办。”   “只要你能救我父亲,别说是一件事,就是千百件我也愿意办!”   清欢嘴角微微抽了一下:“严重了伯父,不需要的。不过这个要求可能有点强人所难了,你也可以看着情况答应。今天晚上咱们不会去了,你们父子俩得在这棵树下面守七天的灵,否则那个怨鬼不会轻易放过连爷爷。”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鬼到底是谁?跟我爷爷又有什么关系?”连完全搞不懂发生了什么,可是清欢什么也不说。   因为清欢不说,因此他又问了几遍,直到清欢叹了口气:“你真的很想知道吗?伯父伯母呢?”   “想!”   清欢又叹了一口气,她发现最近几天自己叹气的频率直线上升。这一点她跟师父不一样,师父总是恨不得自己知道的告诉所有人,可清欢却觉得,如果隐瞒某些东西可以让善良的人们过得更幸福的话,那又有什么不好呢?尤其是这种根本不应该轮到连来背负的罪孽,应该找真正的罪魁祸首才是。   有时候什么都不知道才是一种幸福呀。   她伸了个懒腰,“先这样吧,我肚子饿了,先吃饭,吃完饭我再告诉你们,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说着她又在白骨天灵盖处点了一根引魂香,然后默默念了几句往生经文——当然一如既往没有什么效果。   ☆、第七十七碗汤(六)   第七十七碗汤(六)   这个世界上什么最可怕?   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答案。有人害怕贫穷,有人害怕失败,还有些人怕一只小小的虫子。   可清欢最怕的是贪婪。   她怕自己变得贪婪,更害怕这个世界上的人们变得贪婪。如果被这种东西咬住脖子,那就永远都不能再挣脱了。因为人心会被贪婪越撑越大、越撑越大。   大牛跟二虎是村子里一起长大的,两个都死了爹妈,所以就相依为命的住在一起。今天东家吃两口,明天西家给碗饭,日子就这样艰辛的一日一日过了下来。   可是二虎的脑子有点问题。他本来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大家都说如果他有机会上学的话一定会是好学生。但他当然没有权利上学,所以在小学毕业的时候精神恍惚摔进了水沟里,醒过来脑子就坏了。   话说不清楚,总是控制不住的流口水,倒也有正常的时候,但毕竟少,总之看起来就像个傻子,大家都习惯了叫他二虎,后来干脆就叫他二傻子。二虎性格温厚,也不在意大家怎么叫他,每日仍然是乐乐呵呵的。   他是知足的人,如果没有饭吃,野菜也可以很健康,如果没有新衣服穿,刚好可以省钱,如果能够有机会上学,就一定要好好学习——二虎是这样的人。   可大牛不是。   大牛是有野心的人。他羡慕有钱人,也嫉妒有钱人,甚至还恨他们。   凭什么人呱呱落地就能享受数不清的荣华富贵,他们出生却要为一碗饭东奔西跑,就这样还时常吃不饱?   本来生活已经够艰苦的了,偏偏相依为命的二虎还傻了。大牛没办法啊,只好肩负起了照顾这个家伙的责任,谁叫他们是朋友是兄弟呢?他们以前还对着月亮学电视里的人结拜,约好了以后谁有出息一定不忘记另外一个。   可是,大牛也只是个孩子,他也还没有长大,一时半会的照顾还可以,但谁能坚持个十几二十年都照顾这么个傻子?大牛也想生活呀,他也想好啊!   可是二虎越来越傻了,还总是惹麻烦,村里小孩要是拿石子丢他,他能把人家小孩从村东头撵到村西头,然后再一巴掌把人扇到沟里去。大牛已经数不清多少次赔罪了,一次两次三次,次数一多,他觉得很累。他们跟其他人不一样的,他苦口婆心地劝二虎,不要这样,不要还守手,也不要骂人,可二虎却每次都委屈地说:他们骂我,还打我。   说着手朝头上指,那里还真红了一块。大牛叹了口气:“就算是这样我们也不能打人的。”   “为、为什么?”   “因为那些孩子都有爹妈,我们要是打了他们,他们爹妈找到我们,我们就得挨打了。”   是的,他们生来卑微,和那些人相比是不一样的,他们连父母都没有,只能彼此相依偎,可这样的短暂交集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两个怕冷又没有棉被的人蹲在地上瑟瑟发抖。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大牛到了年纪后就去工地上和水泥了,他非常刻苦也非常想改善自己现在的日子,可他什么都做不到。他没有学历没有家世到现在都还是孤家寡人,他什么都没有。   而且还有个没有血缘关系却偏偏要一直照顾的傻子。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个人站子啊他面前告诉他说,二虎的命格非常神奇,别看他现在傻兮兮的,可只要这福运一上来,早晚守得云见月明。画里画外都透露着二虎不简单的意思。大牛一开始是不信的,后来他随手买了一张彩票丢在了桌子上,二虎刮开后,大牛惊奇的发现他竟然中奖了!   诸如此类的事情不胜枚举,和倒霉透顶的大牛比起来,除了上不成初中以外任何事都能逢凶化吉的二虎,就成了让大牛嫉妒的存在。   其实如果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的,只不过没有人能想到,有一天在工地上大牛正开着搅拌机,却有一个人被绞了进去,等到发现的时候早跟水泥融为一体,都硬了。   工地不肯负责,工头也把错都推到了大牛身上,大牛的日子可真难过啊,他忍不住要想自己这么就在过这样的人生呢,命运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啊,他i应该认命才对。   就在大牛一筹莫展的时候,那个神秘的人又出现了,声音淡漠听不出男女,没有情绪浮动,声线一致。   却给了大牛一个好方法。   既然你的命不好,既然二虎的命好,那你夺过来也就是了。   神秘人给了大牛一张符,告诉了他用法。   大牛被蛊惑在睡梦中杀死了二虎,还将他的皮剥了下来,从此之后,他变成了那个姓连的人,而真正的连家人,早已死在了那个晚上,大牛残酷的一条围巾的蒙杀。   他夺走了二虎的姓名,夺走了二虎的身份,连自己的生辰八字都换掉了——说不后悔是不可能的,那毕竟是自己最喜欢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可在那之后次次逢凶化吉化险为夷的情况让大牛惊呆了,他再也不会感到心慌恐惧了,他甚至还期待再见到一个活的二虎,告诉他说,你看,我们有钱了。   但二虎死了,再也不会活过来。   大牛按照神秘人所说,将二虎的尸体埋在了大槐树下,槐树极阴,若将尸体埋在下面,那这具尸体的灵魂就会被困在这槐树方圆五步之内出不去。这么做无非是做了亏心事的人怕害死的人化作亡魂来报复自己编造出的故事罢了,可大牛信了。   他把二虎埋好后匆匆打理了其他事情,迅速去到了首都,开始了他堪称传奇的一生。   讲到这里清欢叹了口气:“剩下的不用我多说了吧,你们都明白的,这具尸体就是二虎,缠着连爷爷的也是二虎,当年他闷死二虎之前曾经不肯让二虎睡觉,二虎是个傻子,记得的东西有限,可傻子也知道好坏,所以他死后就算恨极了连爷爷,也仍然要玩这个很幼稚的游戏,叫不许睡。”   连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这、这这么可能呢?”   “不信的话你问问啊。”清欢说,“这有什么不可能的,人总是会变得不是吗?尤其是某些人,最终都会面目全非的。”   “你们家亏欠二虎的太多了,所以才让你们父子俩守灵,希望能借此去掉一些二虎的怨气,毕竟那样死去实在是太疼了啊,就算是魂体,也能看到被剥皮的自己。那种感觉……”清欢都无法想象。“总之暂时就先这样,其他的只能慢慢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二虎怨念极深,想要立刻消散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微微笑了一下,问连:“后悔问我了吗?”   如果他没问,她就不会说,这样的话就能维持一个虚假的平衡,至少连会过得快乐一点,他的父母也是。   在连家人的印象里,连爷爷应该是个很爱家很疼孩子的人,是的,面对自己的家人的时候,他的确是个好人。可之于二虎,他又是什么样的人呢,神秘人的引诱是一方面,可他自己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别人将刀子给了他,是他自己选择的杀人。   所以说什么驱鬼难是假的,清欢就是想让那个糟老头再吃点苦头,然后放二虎的灵魂去投胎。他这些年也没做过什么坏事,顶多就是压住连爷爷让他不能走路,其次就是撑眼皮不让睡觉——虽然说有几次想杀人,奈何都没有成功。   这就比较尴尬了。   二虎的尸骨被捡出来,连和父亲以连家人的身份为这个真正姓连却被偷走人生和性命的人守灵。清欢每日都会过来点燃一根引魂香,希望能够让二虎快些去投胎。这一世过得够不好的了,下辈子一定会得到好的回报的。   在乡下待了七天,七天后大槐树被砍伐掉,院子也推平了——大牛也好,二虎也好,他们谁都不会回到这个地方来,所以这里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回到首都后,清欢就发现二虎不见了,而连爷爷已经清醒过来,只是多年不走路,双腿的肌肉早已萎缩,整个人的精神也极其不好,看起来油尽灯枯的,似乎下一秒就能立刻死掉。   清欢没有怜悯他——谁去怜悯二虎呢?   大牛也没有多少时日好活了,他也会为他所做的付出代价,偷得这一世人生又有什么用,来生二虎只会比现在好,可他却不一样了,到时候他会是个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更别提是扬名立万了。   家财万贯,却不得花,这可能就是对大牛最可怕的诅咒了。他还没有来得及彻底享受一下自己的成功,就又被打落到了谷底。这一次他不会再爬起来,因为这里,是地狱。   连爷爷果然没能活多久,当天夜里就死了,连来找清欢的时候眼眶红红的,她见了问:“你怎么了?”   “我没事。”   这世界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会死去,可与此同时,也会有无数的新生命诞生,但连爷爷……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她真的是很想知道啊。   ☆、第七十七碗汤(七)   第七十七碗汤(七)   清欢没有安慰连,因为她觉得根本没什么好安慰的。连爷爷是死了,可他比二虎多活了几十年呢,他欠二虎的也该还了,不然下辈子也别想好过。人人都在抱怨这一世有多难走,可是如果不能再努力一点,再乐观一点,悲剧就不会离开。   知足太难了。   她跟连提出要离开,连却把她留了下来,让她等到事情解决了再走,清欢这才想起来还有那对新婚夫妻的事。不过话说回来,这都一个多月了吧,那家人竟然没出事,也没来找她?   怎么可能?明明……那天的婚礼上,趴在新郎背上的女鬼已经濒临崩溃了,这么长的时间早就应该出事了才对。她想来想去觉得不对劲,于是主动请连帮忙,让她去那户人家走一遭,或者见一面也可以。   连对她很好,这么点小请求根本不算什么,恰好晚上有一场宴会,那家人会出席,于是连邀请了清欢,只不过清欢没有能参加宴会穿的衣服,她的破道袍给二虎裹了尸骨后,她自己是不嫌弃啦,但其他人都接受不了,所以早就不穿了。   脱下道袍穿上普通的衣服,清欢看起来也像个正常的女孩子了。干干净净,通透得很。她跟寻常的女孩子不一样,所以无法用一般的标准来衡量。对她来说,什么高跟鞋晚礼服……这都是啥?   听说儿子要带清欢去参加宴会,连母兴高采烈地带清欢去做头发挑衣服,清欢被她带着逛街逛到头昏眼花说不出话,两只眼睛都冒着金星,偏偏连母却意犹未尽,如果不是连及时出现将她拯救,她觉得自己不会死在抓鬼途中,也会死在这次逛街里。真可怕,明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妇,竟然比她这个在山里长大能徒步几十里山路的人还有精力。   在住进连家之后,清欢才逐渐变得比较像个女孩子,在这之前她连内衣是什么都不知道,也没穿过,现在知道了也不怎么在乎,反正这胸平的跟后背差不多,衣服多穿两件就完全看不出来了,再加上她只到肩膀的发,也难怪刚出山的时候会被认为是长得很清秀少年。   但是这条裙子……   连的眼睛里充满赞叹,他看清欢的眼神一向很温柔,这一次也是如此,只不过和以前相比,多了些难以言喻的情感在里面。清欢不解七情六欲,也没当回事,连母却很了解儿子,知道他心底在想什么。他们是很开明的父母,不会因为清欢的不知世事瞧不起她,只觉得这姑娘聪明伶俐又有本事,还不失天真质朴,实在是招人喜欢得很,儿子对她动心也是很自然的。   清欢很适合穿白色,她皮肤白皙身段纤细,这条白色的公主裙露出了一双漂亮的腿,藕节般的胳膊水嫩诱人,眼睛亮晶晶的似乎有星星,衣服穿在她身上,完全衬托出了她美好的一面,跟初见时那个邋遢连饭都吃不上的小丫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不过她好像有点别扭,下楼的时候扶着扶手小心翼翼,“这鞋跟太高了……我觉得我要摔倒了!”   “小心点。”连上前一步托住她的小手,很绅士地将她领下楼来,然后赞美道,“你今天很漂亮。”   “会不会说话啊儿子,难道平时就不漂亮?”连母白了自家傻儿子一眼,取过一条钻石项链给清欢戴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非常佩服自己的眼光:“我就说这条裙子适合你,真好看,小姑娘家家的就应该多多打扮吧,女孩子要富养,总在山上可不行。”   清欢第一次打扮的这么隆重竟然是抓鬼去的,她低头看了眼至少有十公分高的鞋子,为难道:“这样我跑不快……”   “你不用跑,我可以背着你去抓。”   啊……这么温柔动听的话,哪个女孩子能招架得住啊?清欢脸红了一下,她当然也有一颗少女心,连长得好看对她也好,真的是无可挑剔,她动凡心也是理所当然的吧?而且他们师门也没有要求说不能结婚,只不过……清欢想到自己的命格,还是望而却步。师父说过,她命中注定孤独终老,唯一能相伴的就是这条驱鬼之路,她是只能和鬼物相伴的人。   所以即使感受到了连对自己的好感,清欢也始终注意保持着距离。她干笑了一声:“那可不行,这种事很危险的,我自己来就可以。”   连笑了一笑没有说话,牵起她的手——清欢吓得连忙甩开,他俊秀的面容微微一怔,没有生气,只是有几分失落,清欢想解释又不知从何说起,还是连母笑呵呵的打了圆场:“好了好了时间不早了你们该出门了,万事小心,安全为上记住了吗?”   后面这一句是对着清欢叮咛的,小姑娘在家里住了有些日子了,连母对清欢已经很了解,知道这姑娘为了救人救鬼什么都敢干,说白了就是责任心太重,又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清欢自己也总说身为修道之人这些是宿命,可连母却觉得,人都要学会爱惜自己,他人的生命的确很珍贵值得拯救,可自己的生命难道就不值钱了吗?   小姑娘还喜欢把命运挂嘴边,连母早就想说她了,十几岁的孩子,成日老气横秋的,真不知道她师父是什么样的王八蛋,教出来的孩子这么好,又这么叫人心疼。   远在千里之外的某个老头正蹲在河堤上抽旱烟顺便跟几个同龄老太太吹牛逼,这时候突然打了个大喷嚏,连着三个。   连今天穿了一身白西装,清欢心想白马王子也不过如此了。她有几分心动,又有几分遗憾,师父年轻时据说也是英俊潇洒的一枚大好青年,听说还遇到过喜欢的人,也在一起了,但结局却并不美好。这条路上实在是容不得有爱人的存在,时间长了,爱人便会离你而去,即使不离去,也会在日复一日的危险中失了性命。   连的到来让宴会的主人受宠若惊,他事先就知道这位先生不太喜欢这种人多的地方,但这次竟然亲自来了还携带了女伴,真是让人惊喜。他问候过连,却在看到清欢的脸时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清欢被他这表情看得往后一退,吓了一跳。   这人有病吧。   “你、你是——”宴会主人激动不已,上前一步竟然是想握住清欢的手,被连一把挡住。   看到连不悦的眼神,宴会主人才意识到自己冲动下的无礼举动,不过这会儿他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内心的狂喜让他心中泛起千层波涛:“那个、那个,这位小姐,麻烦您在这里不要动,千万不要动!我去去就来!去去就来!”   说完也不等人回答,撒腿就跑,活像后头有什么东西追他一样。   清欢看着他的背影,眨了眨眼,问:“你们山下的人都好奇怪,看到我跟看到鬼一样。”   连被她的形容逗笑了:“这人平时不这样的,很稳重的一位先生。”   稳重?   对此清欢不予置评,她转了转眼珠,“我看见他们了!诶???”奇怪……   “怎么了?”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连也看到了那对刚结婚不久的新婚夫妻,他们非常亲密,一直十指紧扣,男人将蛋糕喂入妻子口中,女人露出幸福的笑,悄悄在他唇上亲了一下,两人笑在了一起,周围散发着粉红甜蜜的味道。   看着都让人感到快乐。   如果有一天,他也能跟这个男人一样结婚的话,肯定会对自己的妻子很好很好的。想到这里,连不由自主地看向清欢,面对这么一副动人的画面,清欢却没有丝毫感触,她的眼神很奇怪,奇怪的像是在看什么诡异的东西。“清欢?”   “好奇怪啊,新郎背上的那个女鬼没有了。”   “这不好吗?兴许是被驱走了?”   “不可能,她的怨气那么重,导致她死后化作怨灵,那天你在教堂里也看到了,这个男人一家都被压制的死死的,怎么可能会消失?而且如果是被驱走的话肯定会留有痕迹,但我感受不到任何气息。”   “等等——”连看她往那两人走去,赶紧将人拦住:“你做什么去?”   “我去问问啊。”理所当然的回答。   连:“……”他就知道,这姑娘总是在聪明的同时透出些傻气来,“你就这样去问,不怕人家打你?”   “不怕,他们打不过我。”山里最凶狠的野兽看到她都要逃,更何况是人。   连:“……”他很不优雅地抹了把脸,“不如这样,我们想别的办法,你直接上去问的话,他们什么都不会说的。”   “为什么?我是想帮忙啊?”清欢觉得无法理解,她又不是坏人,她是来帮忙的啊。   ☆、第七十七碗汤(八)   第七十七碗汤(八)   “他说的没错,你直接过去问,人家什么都不会跟你说的。”   清欢一回头,发现是那天穿黑衬衫的青年,此刻他手上拿着一杯红酒,笑吟吟地看他,一双邪气的桃花眼随时随地都散发着魅力,这不是错觉,他真的在勾引她。   所以她很自然地往连身后躲去,不知道为什么,眼前这人给她一种很危险的感觉,总之就是不想接近,也许是对方身上的气息和她不和吧。连就不一样了,温暖柔和,令人如沐春风,这两个相比较,正常人都知道怎么选。   可有的时候坏男人才最有魅力,看着清欢离自己远远的,男人叹了口气:“小姑娘,我又不会吃了你,你离我那么远做什么?”   清欢对他做了个鬼脸:“你往后我就往前。”   连淡淡地道:“真是令人惊讶,你竟然也会出现在这种小宴会上。”   “世事难料啊,我本来没打算来的。”黑衬衫男人摊了摊手,“可惜有人给我的养父母打了个电话说看到一个姑娘可能是他们失散多年的女儿,我离这里最近,所以立刻就过来了。”   清欢好想说这种解释好清新脱俗啊,她真是第一次听到呢。结果下一秒黑衬衫男人就对她笑了:“果然,上次见面我就觉得像,可惜当时你穿得太邋遢,看不大清楚脸,现在洗干净了,果然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   所以说????   连也懵了,“你到底在说什么?”   “我不是段家亲生的儿子而是领养的,这一点你知道吧?”黑衬衫喝了口红酒,似乎很不满意这酒的味道,“我的养父母本来有个女儿,可是因为某些原因丢了,所以他们才领养了我。但这些年来他们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她,喏,就是你身边这个小姑娘。要是没记错,你应该刚好满十八岁不久吧?”   这倒是,但……“师父才不会做拐卖小孩的事,他是从人贩子手里把我救走的!”老头不好归不好,清欢容不得别人诋毁一点,“你不要那么阴阳怪气的说话,听着很欠打。”   黑衬衫很遗憾地叹了口气:“你应该叫我一声哥哥才对。”   “我才不要。”   就在这时,宴会的主人领着一对气质出众的中年夫妻过来了,那贵妇人一看到清欢就落了眼泪:“是我的女儿,老段,这肯定是我们的女儿啊!”   清欢被她抱了个满怀挣脱不开差点被捂死,这狗血又戏剧化的神展开让她接受不了:“等等,这位女士……”   “什么女士!叫妈妈!”   中年男人也满脸喜悦,只是他是个性格内敛的人,只是笑,没有像妻子那般激动,只有他自己知道心里高兴成什么样子,要是可以他现在都已经上天了。丢失十几年的小宝贝终于找了回来,他简直想要立刻告诉所有人!   这对夫妻就连怀疑都不怀疑的?连看了下段家夫妇,又看了眼清欢,没话说了——她跟段夫人长得太像了,偏偏眉眼间又有段先生的影子,叫人看了就觉得有血缘关系。可是接触到清欢求救的眼神连立刻心软道:“段伯父,段伯母,事情还没确定,清欢不一定就是你们的女儿——”   话没说完就被段夫人打断:“咱们两家关系这么好,可是女儿丢掉的这件事你们都不知道,不可能有人专门来骗我,今天这场宴会是老陈办的,他跟段家合作这么多年,不可能骗我们,她跟我长得那么像,怎么可能不是我的女儿呢?”   清欢奋力终于从段夫人的怀抱逃出来,见她又想抱,吓得立刻抓紧了连的衣角:“你别过来!我根本不认识你,你认错人啦!”   “怎么会?”段夫人立刻泫然欲泣,“你这孩子……你不想要爸爸妈妈了吗?妈妈知道这些年你受苦了,我们一直都在找你……”   清欢被她悲伤的眼神弄得难受极了,她又想去安慰,又怕被认错,而且都这些年了,她真的不觉得当个孤儿有什么值得自卑或者不好的。师父含辛茹苦把她养大,虽然臭不要脸又不着调,可他是无可替代的。“你看我一眼就说我是你女儿,我觉得你真的有可能认错人了……”   “要不这样吧。”黑衬衫提出一个方案,“做个亲子鉴定不就知道了?”   这倒是个好方法,可是……清欢哎呀一声,“我忘了今天来做什么的了!”这些都是小事可以待会儿再说,可是那对小夫妻……诶,那对小夫妻呢?!眼角余光似乎看到他们出了客厅,清欢连忙拔腿追了上去,顺便逃离这令人尴尬的场景,“我先走了,回见!”   连对段家夫妇鞠了一躬,“不好意思,伯父伯母我会联系你们的。”   黑衬衫笑出声:“爸妈,你们不要急,妹妹找到了就是好事,我跟上去看看,绝对不会把人弄丢的,倒是爸,你得控制一下妈,你看小姑娘给吓的。”   说完也跟了上去,留下段家夫妇焦急又喜悦,害怕又不安,生怕清欢这一走就再也见不着了。   清欢还以为那对小夫妻出了客厅是要出事,既然这么长时间都平安,那就说明他们命中注定要被救,都这样了,今天要是眼睁睁看着他们死,清欢会觉得自己有愧师门。可她拔腿追出来后,那对小夫妻藏在了花园里,开始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   “不要、不要……”   “好疼啊……你不要咬我嘛……”   然后是男人粗喘的声音,“老婆,老婆我想吃你……”   清欢瞪大了眼,怎么回事?这人难道是被女鬼附身想吃人了?一般的恶鬼是不吃人的,只有真正堕落无法回头的鬼才会为了力量吃人肉,因为只有这样它们才能变强,才能继续存活下去。   但那天见到的女鬼虽然厉害,也不至于在短短一个月内凶到这个地步啊?   不管怎样,先救人再说。可她刚起身要冲过去,后头就伸来一双手臂,一只揽住她的腰,一只捂住她的嘴,灼热的气息在她耳畔化作密语:“别过去打扰他们。”   是黑衬衫。清欢瞪大眼开始挣扎,可她今天穿的裙子很容易走光,所以动作幅度不敢太大,再加上不方便的鞋子……   连慢了一步,又不好意思出声打扰,便掰开黑衬衫的手将清欢抢回来,在她耳边轻声道:“没关系的,不要吵到他们。”   “???他都要吃人了……”救人要紧哪!   结果两个男人听到她这句话都愣了,半晌忍笑忍的很辛苦,清欢羞恼交加,“有什么好笑的,你们不救人总不能不让我救吧!”   “小丫头,当然不能让你救,能救他们的只有对方。”   黑衬衫的话说的糊里糊涂的,清欢满脑子雾水,黑衬衫便拉她,被连挡住:“你做什么?”   “难道你想让她当一辈子的小姑娘?”黑衬衫带着几分嘲弄问。   连愣了一下,清欢就被他拎走了,三人走了几步换了个角度,这里可以看得很清楚小夫妻俩在做什么,清欢瞪大眼傻乎乎地看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所谓的吃人并不是真的吃人,她一边脸红一边听小夫妻之间的情话,好一会儿憋的脸通红,黑衬衫正准备笑她两句,结果却被她踹了一脚:“大变态!”   说完起身就要跑,跑了两步发现自己忘了什么,连忙又回来拉起连,带着他一起走了,只剩下黑衬衫一人津津有味的看完了全程。   离开啪啪啪现场的清欢脸红,连也脸红,他就是脸皮薄,不信你看那个姓段的,不仅不害羞还看得意犹未尽,和他比起来连简直如同天使一般。   “他们怎么这样啊,我还以为是被附身了……”清欢嘀咕着。   连清了清嗓子不知道该怎么说,大概是……情难自已?如果他能娶她当妻子的话,也许也会这样的。因为心动来的强烈,哪里还会在意什么地点呢。“你刚才去看了,他们两个有问题吗?”   清欢立刻被转移了话题,每当提到她的职业时,她都是很专业的。“没有,就是没有才奇怪啊。那女鬼去了哪儿?”   “会不会是良心发现不打算缠着他们了?”   “不可能。”清欢想都没想的就否认了,“只要成了鬼,甭管它生前多么善良宽容胆小懦弱,都会被那口怨气逼成怪物。那只女鬼看起来跟了新郎有段时间了,不可能突然消失。”   “那也许是被驱逐了?”   “不会吧?”清欢觉得不太可能,“那家人一点都不相信我说的话,会去找别人驱鬼吗?”她问的很认真,可连的表情让她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是说他们觉得我不专业所以干脆不联系我找别人了?”   啊如果是这样那她好气啊!这简直是歧视!   ☆、第七十七碗汤(九)   第七十七碗汤(九)   看清欢一副气鼓鼓的样子,连的眼神变得十分柔和,他完全将清欢当作一个小姑娘在看,于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说:“但我知道你是很厉害的。”   他语气温柔又满是鼓励,实在是太容易让人脸红了,清欢想躲开又没舍得躲,“那我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但是船到桥头自然直,总能想到办法的。”   清欢想了想,又回头朝那对小夫妻的方向看了一眼,她的眼神微微有些沉下,觉得肯定有哪里不对劲,只不过她暂时看不出来罢了。那小夫妻……只要想到这两个人,清欢心底因连生出的喜悦与羞涩便瞬间消失的一干二净。   她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责任,这是她自己选择的道路,她永远都不会后悔。即便路程中因此要错过一些,有一些遗憾,那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谁能保证自己的一生都能心想事成呢。   连很好,可他越好,她越是不能靠近。   正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那边的男人突然发出了奇怪的声音,这绝不是因为快乐,清欢敏锐的眯起眼睛,是鬼气。那个女鬼果然没有离开,她无比庆幸自己还留在这里,否则刚才要是走了可就错过了。   连没来得及说话,小姑娘已经飞奔着离开了。他怕她有危险,赶紧追上去,结果两人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那两人仍然在抵死缠绵,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面上都是快乐欢喜的表情,可男人眼神迷离,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的妻子身上浮现出了另外一个影子,那个影子血肉模糊,正咬着他的脖颈饮着鲜血。他的快乐来自于性,这都是假的,只有痛楚是真的,当快乐与痛苦交织在一起,就让他发出了先前那种诡异的声音。   缠绕在两人身边的淡淡黑气给人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女鬼注意到了他们,对着清欢龇牙咧嘴的威胁,清欢往后退了一步,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和那天比起来,女鬼的力量强了很多,她竟然都能附身了,而且还能做到完全掩盖气息。如果不是因为这种运动导致她现行被自己察觉,她根本不会知道。   “那个是……”   听到连不敢置信的声音,清欢看到了他脸上震惊的表情,这才意识到,不仅女鬼变强了,甚至普通人都能看到她了。这得多么强大的力量?恶鬼之所以能杀死人,就是因为它们的力量强大到一个程度,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制造幻境,从而利用人心的弱点杀死想杀的人,可真正能显行的太少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明明死于恶鬼之手,医学解剖的结果却都完全正常找不出毛病。   可这只女鬼怎么会变得这么厉害?清欢掌心的天雷印都隐隐发疼,她遇到的怨鬼越是强大,掌心的天雷印就越是灼热,如今灼热的程度让她知道,这绝对不是好解决的东西。   她不假思索地伸手朝女鬼抓去,女鬼冷笑了一声,诡异阴森的笑让连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清欢却丝毫不惧,她掌心的天雷印是十八岁过后逐渐长出来的,和她是一体,根本不惧鬼物。果然,当她的掌心碰到女鬼的时候,那森森的鬼爪立刻冒出一阵腥臭难闻的黑烟,女怪嚎叫着离开了女人的身体,清欢看了下自己的手心,又烫又疼。“恶灵退散!”   结出手印打过去,女鬼见识到了她的厉害,这一下并不敢硬接,而是怨毒地看了清欢一眼,便迅速化作一团黑气消散了。   俗话说得好,穷寇莫追,而且今天她准备的不够充分,很多东西都没带,说白了还是这身衣服碍事。清欢转过身,连已经将那对小夫妻扶了起来,并用外套将他们的身体掩盖住。   女鬼离了女人的身体,才看得出来女人根本不复初见时那般红光满面幸福美满,被鬼物附身怎么可能如常人一般呢,且不说别的危害,便只是精气都要被吸走的。她现在形销骨立,整个人都似是老了几十岁。   男人更是憔悴,他眼圈发黑印堂发青,看起来不像是人倒像是僵尸,要是手头有符清欢第一时间就先贴张试试看能不能镇住。她把连拉开:“你别靠近他们,他们身上不干净,免得脏到你。”   晦气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真实存在的,连要是跟他们接触久了,只怕不出点事也要大病一场。   “你也要小心。”   “没关系的。”他关心自己,清欢感到心中一阵甜蜜,但她很快克制住了。“我跟你不一样。”   是的,他们不一样。   他出自幸福的家庭,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但她……她是不一样的,她和这世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师父说过,天师这一行本来也不是都必须孤独终老,可无论是哪一代天师,他们最后的结局都大同小异。因为他们永远保护不了心爱的人,因此这一行最好无亲无故无牵无挂,这样,便可不受任何鬼物威胁。   连这样的人,应该很幸福很快乐的生活,每天都充满阳光,而不是跟她在一起,不是鬼就是怪,日日夜夜,连个好觉都不能睡。   没有人能受得了这样的日子。   可这样的生活,总得有人过啊,这世间才能太平。如果没有人去做的话,又要怎么办呢?   天师们被人们排斥,他们被称为怪物,神经病,一生默默无闻,有些甚至不得善终。可这样的人如果不存在的话,这个世界要怎么办呢。谁来拯救活人,谁来为怨鬼伸冤?   清欢咬破手指在小夫妻两人的脑门上画了个符,又念了两句清心咒,两人慢慢醒过来,却都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清欢直接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有个女鬼一直跟着你?你到底做过什么?”   男人呆呆地看着她,眼神仍然是迷离的,还没有完全清醒。清欢叹了口气,看向连,他也皱着眉,这时候突然传来黑衬衫的声音:“啧,我是说小丫头总得长大,可你也不能带她来现场观摩这么久吧?”   清欢心想你也有脸说,刚才我跟连走的时候你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不过……“你为什么会在这里?”那刚才出事的时候怎么不在?   “再好看也看腻了,过去接了个电话,回来想接着欣赏来着,谁知道你们俩都回来了。”   真是太不要脸了。   清欢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无话可说。连早习惯了黑衬衫的说话方式,但清欢在这里,干干净净的小姑娘听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不行。“段,注意你的措辞,她还小。”   段的视线从清欢带着婴儿肥的小脸下滑到她胸口,半晌点头:“是挺小的。”   好想打他哦!想给他贴张痒痒符,让他脱掉衣服抱着雕塑蹭七八个小时。清欢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对着段翻了个大白眼:“你这个真讨厌。”   小丫头连讨厌一个人都要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连跟段都笑了,清欢恼怒地不理他们,转身又问那对小夫妻:“你们听没听到我说话啊?还不说实话,你们不要命了?”   段懒懒地说:“他们才不会告诉你,那可是个大丑闻,传出去怎么能行?”   “啊?”清欢眼睛一亮。“你知道?”   “我知道啊。”段耸肩,“没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事实上他在婚礼那天就很好奇了,然后就顺便查了一下,因此对于这个男人的现状可是一点都不同情。“这种人救他干什么,让女鬼索命不是刚好。”   “你怎么能这么说?”清欢不满地道,“就算他该死,女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已经不是活着的那个人了,就算她真的报了仇,她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杀戮之心,她只会继续杀人,根本不会停手。所以这个人不管该不该死,都要制止女鬼。”更何况,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女鬼的力量简直可以说是突飞猛进,如果不早点制止,肯定会出大事。   除了吃人,还有什么能让怨鬼的力量增强的这么快?   段被她堵了一句并不生气:“那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   “你会告诉我吗?”   “当然,只要你叫声哥哥,我什么都告诉你。”   清欢皱眉:“我不是说了你们认错人了吗,我不是你家的人。”   “这个等做完亲子鉴定就知道了,但现在我就是先认你这个妹妹,你叫不叫?”段好整以暇地说,“我先说在前头,如果你不叫,我是不会告诉你的,等你自己去查至少也得好几天,那个时候……恐怕得死更多人了吧?这段时间一直有奇怪的连环命案发生,你还想再多发生几起吗?”   他精准地抓住了清欢的弱点。   ☆、第七十七碗汤(十)   第七十七碗汤(十)   “人命关天,你就不要逗她了。”连微微皱眉。   “哥哥。”   清欢清清脆脆叫了一句,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叫个哥哥而已,又不掉块肉。“现在你能告诉我了吧?”   段笑呵呵地道:“当然。”   他看了看那对还有点迷糊的夫妻,露出了带着嘲弄的笑容:“丁家的小少爷自小长得好,脑子又聪明,可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得知他结婚的时候我还很惊讶,这小子爱玩是众所周知的,谁知道有一天他也能定下心来要成家了呢?看他跟未婚妻相处的方式,这是真爱没得跑了。”   清欢睁着大大的眼睛听他讲。   “刚才那个……就是你说的女鬼之类的生物吧,到底是谁我也不清楚,因为丁毅这小子玩弄过的女孩子多如过江之鲫,数也数不清。”   “玩弄感情?”清欢想了想,“像是的。那个女鬼一直趴在他背上,结婚那天还跟着他一起敬酒呢。”   “这就是了,丁毅最会说些甜言蜜语,女孩子都吃他这一套,再加上他大方又舍得花钱,可以说是泡什么妞儿都手到擒来。”   清欢不喜欢他语气中说女孩子的语气。“你的意思是,那些女孩都喜欢他的钱咯?”   “不全是,但很大一部分是。”段诚实地摊手,“这我可没乱说,你要是不信,我那还有一大堆资料可以给你看看,里头都是丁毅的猎艳史,就怕你看了之后头大,因为实在是太多了。”   清欢努力回想了一番:“那个女鬼……血肉模糊的,看不清楚本来长什么样子了,而且她很凶,穿着一条红裙子,头发很长,虽然是恶鬼,但附在丁毅妻子身上的时候非常温柔,刚才你们也都看到了不是吗?”   “说起来,丁毅追过的女孩不胜枚举,对他付出真心的人也不少,但有一个还是挺特别的。”   有多特别呢?   就说丁毅这人吧,含着金汤匙出生,家里七代单传就得了他这一个独苗苗,简直要把他惯上天去了。不管他闯了什么祸,家里都给他擦屁股。结果这小子有段时间觉得用钱追女孩很无聊,竟然也想去寻找真爱。就偷偷到隔壁市去,装成一个落魄辍学的青年找了份快餐店员工的活,然后很快就和一个女同事谈起了恋爱。   女孩子刚刚高三,虽然学业繁忙,但为了减轻家里负担,高二暑假就出来找了份工作打工,结果恰好跟丁毅认识了。丁毅嘴甜长得又好看,再加上惯会摸清女孩子的想法,很快女孩子就沦陷了。虽然知道这个人无父无母也没有学历,但她一点都不在意。丁毅也觉得这姑娘好,两人着实是过了一段甜甜蜜蜜的日子。   可惜,这样清贫的生活,对丁毅来说,偶尔为之是情趣,可一辈子都这样过他才不乐意。女孩子是很漂亮,可不过是小家碧玉,是他山珍海味吃过了之后的清粥小菜,换换口味是心血来潮,一直吃怎么能行?   所以他很快就厌倦了。   他不告而别,女孩子不知道去哪里找他,偏偏这个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他们偷尝了禁果,对女孩来说把身体交给心爱的人是非常神圣的,可她在丁毅的花言巧语下,什么戴着套不舒服,想跟她做最亲密的接触……之类的话,根本没有想过做安全措施。结果丁毅消失后,她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时候她已经高三下学期了,马上面临高考,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但她已经回不去了。   十七岁的女孩子,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明白,也没有人来告诉她应该怎样做。她不敢面对老师同学们的目光,更不敢回家后看见父母殷切期盼的眼神。她只能选择逃避。她想去打胎,可是她根本不敢去医院,又没有门路找黑诊所,然后某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商业报纸上一张群英荟萃的照片,英俊的青年那么眼熟。   她费劲千辛万苦,欺骗了父母,跟学校请了假,满怀希望地去找他。可丁毅不耐烦地告诉她那只是个游戏,现在他们玩完了,并且嘲笑她贪慕虚荣,不知道肚子里揣着谁的种也敢来赖着他。   女孩被赶走,她不敢回家,她万念俱灰,她觉得没了希望,所以她偷偷混进了丁毅家的公司,从顶楼跳了下去。   那个时候她穿着丁毅给她买的一条红裙子。丁毅那会儿一毛钱都没带,这条裙子是他一个月的工资。漂亮的青年顶着满头大汗在烈日下双手将打着蝴蝶结的礼盒递给女孩的时候,她的心跳的极快。   最后也是这条裙子陪伴她结束这段关系。   她跳下去的时候正是丁毅开车下班的时候,就在他面前,她摔的血肉模糊,眼睛却睁着,她肚子里还鲜活的孩子,也因此成了一滩烂肉。   她死了。   从那以后丁毅日日夜夜开始做噩梦,他开始改变,颓废、酗酒、赛车……什么样危险的事情都敢干,直到他遇到现在的妻子,也就是他的真爱。   年少轻狂的时候过去了,他不再是随意玩弄感情的青年了,他变得成熟,并且为了心爱的未婚妻开始改变自己。多么美好啊,已经过去很多年了,谁都不记得那件事了,他被爱情滋润的非常幸福,他觉得自己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   他忘了曾经说过的海誓山盟,他最喜欢背起女孩,开玩笑说自己背了整个世界,一辈子都不想放下。他还说过要跟她结婚,跟她生很多宝宝。他跟太多人,说过太多的甜言蜜语,谎言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可傻女孩当了真。   所以她死后也要缠着他,看着他因为自己做噩梦,因为自己做那些疯狂的事,她以为他意识到他爱的人还是自己,可这个时候他却说他找到了真爱,还要和那个女人结婚!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不顾一切的变强,然后附身于那个女人,偷来这一点点的温存。   可清欢却横插一脚挡住了她,这让她内心的怨毒逐渐发酵,让她崩溃,让她想要不顾一切的吃更多的人肉。   那个人说了,只要吃人,吃人就能维持她的存在,就能加强自己的力量。到时候她可以幻化出最美的自己,他就会发现,最值得他爱的只有她!   得知了事情的真相,清欢也好,连也好,两人的表情都不怎么好看,只有段不在意:“要我说这也是他自作自受,什么错都能用年少轻狂来解释的话,那我当初就把看不顺眼的人砍死好了,反正我年纪小,犯错是应该的。”   清欢看着那个男人,他长得真的很好看,气质也很好,那天在教堂里,她看到他的成熟稳重,以及对妻子的尊重与温柔。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很多年前曾经伤害过那么多颗年轻稚嫩的心,改变过很多人的一生。   “……那个女孩儿,叫什么名字啊?”   “颜小小。”段又看了丁毅一眼,“那女孩很优秀,是师长心中的好孩子,同学眼里的优秀干部,都说以她的成绩,考最好的大学都绰绰有余。”   因为是丁毅泡过的女孩子里最出色家世也最普通的,所以段对颜小小的印象很深。他记忆力非常好,基本上看过一遍就能记住,可他真没想到世界上会有鬼。说来惭愧,他一直以为清欢是个小骗子,之所以对她另眼相待,不过是因为她长得跟养母极为相似。   那又怎样呢,颜小小早就死了,现在变作了恶鬼,要跟丁毅寻仇了。   这么多年都那么弱小,只能依附在丁毅的背上,为什么就这么短短时间内,突然变得如此强大?肯定有什么事情是她不知道的,可是,是什么呢?   清欢蹲下去,丁毅的眼神已经逐渐变得清明,她问:“颜小小的父母是做什么的你还记得吗?”   听到颜小小的名字,丁毅的表情变得极其微妙,他眼神躲闪,“我不知道。”   看起来,他不愿意分享当年的事情给清欢知道。想也是,丁毅好面子,那些过去的错误对他而言是污点是耻辱,他恨不得将颜小小忘记个一干二净,当年追颜小小也不过是看上她单纯漂亮,得到了身子就不在意别的了,哪里会关心颜小小的家庭情况。   清欢觉得这人简直无药可救。他愧对颜小小是事实,这都什么情况了,还想藏着掖着。“你是不是真的不要命了?颜小小现在缠着你,你不全家死绝,她不可能放过你的。”   丁毅脸色惨白:“你在胡说什么,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   还嘴硬,清欢才不信这些年颜小小会不刷存在感,丁毅不过是咬牙撑着罢了。她拍拍手,“那好啊,既然你不说实话,那我也不管这闲事了,你就等颜小小回来,让她再上你老婆的身跟你做运动吧!”   段扑哧一声笑出来,连也微微带了笑意,清欢恼怒:“你们笑啥!有啥好笑的!”   ☆、第七十七碗汤(十一)   第七十七碗汤(十一)   丁毅怕的要死却仍然不肯说实话,清欢真是不懂他在想什么,难道是担心自己在新婚妻子心中的形象没了?可拉倒吧,他做出那样的事情,早就该想到有这一天了。   真的以为做了坏事,造了口业,没有人知道吗?天看着,地听着,世间万物都知道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报应总是会来的,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她见丁毅无论如何也不肯说,心中也不想再与他纠缠:“既然这样,你就自己解决吧。”   说完转身就走,连与段也都跟了上来,丁毅呆呆地坐在原地,他看着自己怀里的妻子,半人半鬼骨瘦如柴,哪里还有人的模样,心知一切都是自己的错,他造的孽,为何要报应到她身上呢?“等、等等……等等!求求你帮帮我们!”   清欢停住脚步:“你现在肯说了?”   “我真的记不大清楚了……我从来没有关心过颜小小的家庭状况……那些嘘寒问暖,不过是习惯使然。”他深深呼吸了一口气。“事到如今,我只能勉强想起她父母是很普通的打工族,可到底是做什么的我不知道。”   “那他们家的住址呢?如果你不记得的话,告诉我你们当初打工的那家快餐店也行。这是你人生第一次做这么普通的工作,应该印象很深吧?”   清欢的眼睛是干净的,可此刻又充满了压迫感,似乎丁毅只要说一句假话她都能听出来。丁毅此时也真是怕了,他怕妻子出事,更怕自己会死。没有人不怕死,尤其是做过亏心事的人。“地址是……”   “这个给你。”清欢从晚宴包里取出自己以防万一准备的避鬼符,“只要带着它,颜小小就进不了你的身,但是你要记住,绝对绝对不能将它取下,怎么都不能。至于你的妻子,你随时和她在一起就可以了。”   “那、那你什么时候帮我驱鬼?”   清欢看着丁毅的脸,他的眼中,有对死亡的恐惧,有对过去的排斥,还有对鬼魂的怨恨,唯独没有对颜小小的愧疚。你看,谁说他变好了?他根本就没有变好,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意识到他曾经怎样的伤害过一个人。她实在是太不喜欢丁毅了,哼了一声道。“那谁知道,看我找不找的着人了。”   她不想让已经变成怨鬼的颜小小魂飞魄散,那太残忍了,这个女孩子生前没有做过任何坏事,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可她死后化作怨鬼,吃了人也是不争的事实。应该得到救赎,也应该受到惩罚。所以如果能够让颜小小解脱再好不过,可从丁毅身上着手很明显是不可能的,这人一点愧疚都没有,唯一的希望就在颜小小的父母身上了。   听说清欢要去隔壁市找颜小小的父母,连跟段都要随着一起来,清欢却拒绝了,她不想把无辜的人牵扯进这样的事情里去,普通人就应该过正常的日子,还是不要跟她在一起好。   但是她忘记了,丁毅不一定会听自己的话。这个人见她态度不热切,根本不将她说的记在心上。不仅没有乖乖地呆在家里,还找了人来收鬼!   可那些人怎么能收服颜小小?这世上真正的天师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大部分驱邪的都是招摇撞骗混饭吃,根本没有真本事,丁毅找来的这些人不过是给颜小小当了晚餐,啃的尸骨无存!   清欢回来的时候早闹大了,丁毅跟他老婆已经失踪三天了,她气得不知该说什么好,真是作死老天都拦不住,她能怎么办?   查遍了整个城,根据那张避鬼符——清欢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高兴,至少丁毅一直把避鬼符带在身上?否则颜小小早把他吃了!这人真是生怕自己死的不够快。   她赶到了颜小小的藏身之处,正是丁毅家多年前一直使用的那栋办公大厦,不过这些年下来已经荒废了,因为有闹鬼的传说,这里很多年没人来过。白惨惨的月光下,整栋大厦都显现出一种诡异的黑色来,大大张开的破碎玻璃门如同一张腥臭的嘴,叫嚣着等待着猎物的进入。   这种地方,光是站着都觉得冰冷刺骨,那些骗子竟然也有胆子进来。   她叹了口气,这时候传来汽车声,刺眼的车灯让她忍不住捂住眼睛,然后震惊地看着从车上下来的两个男人:“……你们?!”   “你还没回家,爸妈等着你,我不能让你只身犯险。”段仍旧是笑眯眯的,他穿了一身迷彩服,看起来装备齐全。注意到清欢一直在看自己的武器,他摊手说:“这些都是我买的,里头装的是盐弹跟冷冻过的黑狗血,我可是做过功课的。”虽然不知道网上说的实不实用,可没用过怎么知道。   而且,他真的很兴奋啊!见鬼,这种事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有的,他当然得来见识一下!   清欢又看向同样装备齐全的连,感觉头有点发昏:“你们……根本就是来捣乱的吧?”   “怎么会呢?”段很冤枉地说,“我是真心想帮你。”   “对,你一个女孩子太危险了。”连皱着眉说,“不管怎么说,我都不会让你一个人进去。”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心头涌过一阵暖流,除了师父,从来没有人这样关心过她。她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反应,低头道:“很危险的,你们最好还是在外头等我。”   “一起吧。”连上前一步握住了清欢的手,他的手宽厚又温暖,把她的小手包裹在掌心,似乎是在告诉她,她不需要如此坚强,什么事都自己一个人扛。   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道路呀,不会后悔的,哪怕一个人承受,也不会逃避。   她不需要依靠别人,也不需要寄托什么,因为这样的生活就让她感觉到幸福了。能够拯救他人,能够呼吸这世间的空气,能够看到花草树木太阳月亮,偶尔还能吃一顿好的,为什么连总是觉得她过得不好呢?   “一起就一起吧,那你们记得跟在我后面不要乱跑,不知道颜小小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应该不会吃掉丁毅,毕竟颜小小对丁毅的爱大家有目共睹,可丁毅的妻子就不一样了,颜小小可不会放过她。   虽然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可当清欢上到顶楼看见颜小小跟丁毅的时候,还是震惊的无话可说。   世界上有好人,也有坏人,有人愿意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也有人自私自利只求自己安全。清欢见过后者,可似丁毅这样的,也许可以说是狼心狗肺了。   婚礼上他对着神明许下誓言,那个晚上他抱着昏迷不醒的妻子焦急不已,就连段都说丁毅遇到了真爱。   可这真爱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又算什么呢?   丁毅手上紧紧地抓着清欢给的避鬼符,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而颜小小手里则扯着一具看不清本来模样的人体,她威胁着丁毅:“这个女人还活着,如果你再不把那个鬼东西丢掉,我就再扯掉她一根胳膊!”   她手上抓着的是丁毅的妻子,丁毅带着避鬼符她就无法靠近,可这个女人没有,她用她来威胁丁毅,丁毅只是把头埋进膝盖不敢抬起。颜小小已经当着他的面折磨过这个女人了,可丁毅从始至终都没有抬头看过。女人一开始还会叫着老公救我,到了后来她也绝望了,因为她知道,丁毅并不像他平常说的,爱她胜过他的生命。   他最爱的只有她自己。   清欢离得远,她吩咐连与段不可乱动,自己从颜小小背后将她推开,掌心灼热的天雷印让颜小小发出痛楚的惨叫声,清欢顺势从她手里将丁毅的妻子抢出来。仔细看了看,四肢健全,虽然身上伤口无数脸也烂了,但至少还活着。   颜小小竟然当着丁毅的面折磨了这个女人三天三夜。   “又是你坏我好事!”颜小小张牙舞爪地说,她的眼珠已经变成了鲜红,“你是个什么东西!”   清欢一开始对她尚且有几分同情,如今只剩下了厌恶,“不知死活的鬼物,死后便该入土为安,你执迷仇恨却罔顾无辜之人的性命,难道就不怕天打雷劈吗?!”   颜小小哈哈大笑,“若老天真的有眼,为何不劈死这个男人?!你知道吗,我抓来这个女人,他巴巴地赶了过来,我以为他真的爱上她了,可他过来之后,竟然是带着和尚来收我!他骗我!既然如此,我便让他不得好死!”   清欢懒得听她长篇大论的废话,“今日是我收了你还是你自己放手,你选一个。”   颜小小似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个小丫头,大言不惭的也想收服我?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重!”   清欢举起右手,掌心的天雷印闪着金光:“可是你怕我呀,你连我画的避鬼符都搞不定,还以为自己是我的对手?”她是天生的修道之人,师父说过她天赋极高,心思又纯正,颜小小这样的邪魔外道,就是再练个十年八年,她也不怕。   ☆、第七十七碗汤(十二)   第七十七碗汤(十二)   果然,颜小小看到了清欢掌心的天雷印,后退了一步。她简直要气急败坏了,如今女人在清欢身边,丁毅有避鬼符,她根本没有什么东西能要挟对方,这个女孩跟之前来收她的那些骗子不一样,颜小小害怕了,可让她放手,她不甘心,也不舍得。   她又看向丁毅,因为清欢来了,丁毅也大起了胆子,此刻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对清欢叫喊:“快救我!快救我啊!快把这个女鬼弄死!快弄死她!”   她心心念念的都是他,结果他却要让人将自己弄死,颜小小流出血泪来,她发狂地扑向丁毅,似乎是要背水一战了。清欢心惊,正要去拦,颜小小却越过了丁毅,从她身边擦过,把藏在不远处的连与段抓住了!   清欢险些骂娘,这跟剧本不一样啊,说好的颜小小性格单纯呢?变成鬼之后这么鸡贼是什么设定?!她快气死了:“快把他们放开!”   “好啊,你把丁毅给我,我就放了这两个男人。”   清欢冷笑一声:“丁毅就在这里,有本事你来拿。”   “我没本事。”颜小小一字一句地说,勒紧了双手,清欢眼睁睁看着连和段逐渐呼吸困难,气得她直跺脚:“你要是敢伤了他们,我非要让你魂飞魄散不可!”   “我不怕威胁,我只要丁毅!”颜小小发狠,“快一点!”   见清欢走近自己,丁毅快吓尿了,他攥紧了手上的符,“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你不是抓鬼的吗?你怎么能抓我?快杀她!杀她啊!”   他越是这样说,颜小小就越是被激怒,而她越愤怒,力量就越强大,顶楼刮起了一阵妖风,吹的人遍体生寒。清欢说:“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了,谁让你不听我的话,我掐指一算你今天得死在这儿,既然这样的话,你不如临死前做点好事救救我的朋友。”   丁毅真的吓尿了:“我不要过去!我不要过去!”   “这可由不得你。”一个人渣换两条人命简直太值了。清欢提小鸡一样扯住丁毅,把他手里的避鬼符抢了过来,见状,颜小小眼睛一亮扑了过去,可与此同时,她并没有放开连与段。   “喂,你这鬼,怎么说话不算话?说好我给你丁毅你放人的!”   颜小小得意极了:“是吗,可丁毅是我抓来的,你不过是拿走了一张破纸而已。”   “这么说,你是打算出尔反尔了?”   这两人,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简直就是绝配。   “是又怎样?”   “不怎样。”清欢突然笑了一下,“我只是想告诉你,身为天师,从来不跟鬼物做交易,也从来不相信鬼物的话,尤其是像你这样怨气横生的厉鬼。”   颜小小听她的语气就觉得不对,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觉得身上传来一阵被烧焦般的剧痛,那种疼不是*上的,而是来自灵魂。是雷!她尖叫着丢开手里的三个男人,再一看自己掌心,鬼爪焦黑一片,疼痛钻心。她几乎要恨毒了清欢,可是又对她的天雷惧怕不已,一时间双方也只是僵持不下。   清欢见她仍然执迷不悟,问她:“你到底想做什么?你低头看看这个男人,你就喜欢上这么个货色?你觉得这样值得吗?”   颜小小咬牙切齿:“与你无关!”   “当然与我无关,可你害了人就跟我有关系了,你吃了很多人才能积攒到现在的力量,可是你知道这样会遭报应吗?你只图一时的爽快,都不在意自己的来世了?”   颜小小只是瞪着清欢,她说话的声音与人类是不一样的,粗重浓厚,尖厉可怖。她早就不是生前的颜小小了,那个颜小小从楼上跳下去之后就彻底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如今存在的不过是一团怨气的集合体,令人作呕。   “你是很可怜,活着时候的那个你也的确应该被更好的对待,得到应该有的幸福。可现在的你没有那种资格了,你恨丁毅,大可找他报仇后投胎而去,但你却选择了吃人,这个女人。”清欢指着倒在地上早已昏死的丁毅的妻子。“她根本不知道丁毅的过去,她认识的丁毅是成熟稳重的人,她不知道你曾经遭遇过什么,她也是被父母捧在手掌心的宝贝,她每年都给福利院捐款,还会抽出几个月时间去支教,她一件坏事都没做过。可你对她做了什么?你附了活人的身,她就是好过来,身子骨也彻底坏了。你利用她引来丁毅,折磨她伤害她,这一切是这个女人该受的吗?”清欢一字一句,字字铿锵。“身为厉鬼的你,跟身为人的丁毅有什么区别?!”   不过都是,无所顾忌的伤害他人的东西。   “不用你管!”颜小小大声叫着,她拒绝去听清欢说话,因为那只会让她恐慌,让她怀疑。“杀了你!都死!都死!所有人都死就好了!”   她不顾一切地朝丁毅的妻子扑过去,清欢要拦住她,却发现颜小小的目标根本就是自己!卧槽,她脱口而出骂了一句,又来?!跟刚才一样的招数?   偏偏自己还上当了!   可就在这时,一个人挡在了她身前,是连。他不知什么时候从窒息中清醒,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双手紧紧抓住颜小小的鬼爪,然后对着段吼叫:“快一点!”   同样清醒的段则掏出枪,里头的盐弹与黑狗血打入颜小小的双臂,立刻就冒出真真黑烟化作灰烬,颜小小尖声叫着,清欢来不及做别的,掌心的天雷印直接击中对方的天灵盖。颜小小抽搐着逐渐发生变化,黑气散去,红眸变淡,竟像是生前的模样。   “有空的话,回去看看你的父母。”清欢对她说。“在丁毅开着豪车住着别墅穿着名牌遇到真爱,幸福的结婚的时候,你的父亲为了给你讨公道四处奔走被撞断了双腿瘫痪在床,你母亲终日以泪洗面哭坏了眼睛,你的房东将他们夫妻俩赶了出去让他们流落街头以乞讨为生。他们很想你,你父亲出事的时候还叫着你的名字。”   颜小小说不出话来,因为她已经化作了虚无,彻底消失了。   清欢也不知道颜小小的父母会是那样的下场。她赶到的时候,他们夫妻里都不在那里住了,几经周转才知道,这对老夫妻已经苍老的不成样子,一个不良于行,一个不能视物。他们住在一个废弃的工厂里,和一堆乞丐一起。清欢到的时候听到他们在聊天,聊的内容是自己的孩子。   颜小小的父亲带着骄傲说:我家女儿又漂亮又聪明还懂事,次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老师都说她有出息得很。我跟她妈起早贪黑的摆摊卖水果,就是希望她以后能过得好。   一群人都发出羡慕的声音,颜小小的母亲说,可是这丫头不孝顺啊,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托个梦给我跟她爸,我们可真想她啊。   清欢没有进去,她觉得就让夫妻俩认为颜小小不存在了也挺好。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生前所遇非人,死后又化作厉鬼不得安息,又会怎样难过。   她捡起了地上那条脏兮兮被血浸湿的红裙子,小心的叠起来,红裙子变作一缕红烟,钻进了清欢的小瓷瓶里。她低声说:“你给我好好反省个几百年,我会每日为你念往生经,等我救了九九八十一个人,抵消你吃掉的这一些,你赎了罪,上天一定会原谅你的。”   小瓷瓶动了动。   清欢这才有心思去看连,他被鬼爪所伤,虽然严重,但并非不能救,这人在危急时刻挡在了自己身前,清欢心中有着说不出的感激与慌张。她先给连处理了一下伤口,让段扶他,然后将丁毅的妻子扶起,她还没有醒。清欢叹了口气,打了120叫救护车。   转过身,看向欣喜的快要发狂的丁毅,丁毅正感恩涕零地跟她道谢:“谢谢你!谢谢你!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你救了我,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像你这样,随意玩弄他人感情,多年不知悔改,又罔顾誓言不顾妻子安危的人,真是无情无义,令人恶心。你的钱我才不要,而且我也没说要放过你。”说完,清欢上前一步,把小瓷瓶打开对准了丁毅的嘴,红烟瞬间钻了进去。“从今以后就让颜小小跟着你,只要你不死,她就存在你的身体里,日日夜夜,与你作伴。”   而与人化作一体的颜小小,会日夜受烈焰焚身之苦,她吃了太多人,总得受到惩罚。如此到丁毅死去,再回到清欢身边修行,直到所救的人与吃掉的人持平,才有机会重新投胎。   至于丁毅这样的,就算死了,下辈子也顶多做个畜生。   丁毅卡着自己的喉咙想吐出来,身体里的颜小小叫着他的名字,一声又一声,一个男人的身体里发出了女人幽怨的声音,在这漆黑的深夜,格外令人毛骨悚然。   ☆、第七十七碗汤(十三)   第七十七碗汤(十三)   丁毅的事情清欢自认已经仁至义尽,再让她做的更好也没办法了,丁毅就应该受到惩罚,只是可惜了他的妻子,那么漂亮的女人……脸上的伤还有好的可能性,可心灵上的伤却永远都不会愈合了。   一个男人,耽误了两个女人的一生。   连的伤势不轻,但并不是没救,只是需要休养很长一段时间才行。他是为她受的伤,无论如何清欢也不能丢下他不管,再加上段家夫妻拿了亲子鉴定,她现在根本是哪里都去不了。   清欢从小就跟着师父生活,师父是个不着调的糟老头子,干的事情十件有九件不靠谱,她很小的时候就学会洗衣做饭照顾自己,甚至还要照顾师父。她没有家人,也不曾跟别人一起共同生活过,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可现在她突然有了血脉相连的家人,也有了……喜欢的人,这种感觉让她无所适从。   段爸段妈对她非常好,就算她因为照顾连没有回到他们身边,他们也没有生气,反而每天都会到连家来看她,给她买了好多衣服首饰,似乎是想把亏欠她的这十几年全部还给她。   他们太好了,清欢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她第一次感受到父母的爱,她深深地心动了。   还有连。   “……你怎么又起来了?”清欢一推门就看见不安分的连从床上坐了起来,她赶紧放下手里的餐盘跑过去按住他的肩膀,满脸的不赞同:“不是跟你说过要老实休息吗,被鬼气侵蚀需要静养的。”   “没关系,我就是躺的难受,让我坐会儿吧。”   他语气很委屈也很温柔,清欢只好在他身后垫了个枕头:“只坐一会儿。”   “好。”连眉眼含笑,“都听你的。”   她也笑了,彼此之间蔓延着一股甜蜜而温馨的气氛,他们之间的感情心照不宣,长辈们也都看得出来,所以两人是一对基本上是大家默认的事实了。   过了一会儿,连悄悄地摸上了清欢的手,小心翼翼地握住她的指尖,低声跟她说:“长辈们提议的,你……有什么想法吗?”   他们都希望两个人在一起,但清欢现在年纪不大,因此双方家长的意思是先订婚,其他的以后再说。   连当然是同意的,他喜欢清欢这个姑娘,从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很喜欢了,她可爱善良,坚持正直,她身上的闪光点数不过来,这样的女孩子怎么能不让他心动?“如果能够和你牵手一辈子,我想我一定会很幸福。”   清欢的脸红的不行,她感觉到握着自己双手的这个人的温柔与真诚,她低头看见自己身上的裙子,干干净净,十分昂贵,是她从没有穿过的好衣服。她住的也很好,吃的更好,不需要自己辛辛苦苦砍柴挑水煮饭,家里有厨师出门有司机,两个妈妈都对她非常好,事无巨细的为她着想,让她知道自己从前活的多么粗糙。   她真的觉得……很幸福,很想沉浸其中,不愿离开。   清欢试探着反握住了连的手,他面上的笑容顿时更加柔和,溢满幸福。清欢看着他,也忍不住随着笑起来,“再让我想想吧,好吗?我……”   “没关系的,我会等你准备好。”   他重伤初愈,精力有限,所以只说了一会儿话就又累了。清欢扶着他躺下后离开房间,下楼后看见双方父母都坐在沙发上笑眯眯地看着她。   “来来来,快到妈妈身边坐。”   清欢被段妈拉到身边坐下,她热络地问着:“那孩子跟你说了吗?等小连好起来你就回家住吧,我跟你爸爸也好照顾你。你放心,以后妈妈都不会让你做那么危险的事情了!”   段爸也说:“女孩子就是要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以前是爸爸妈妈没找到你,以后不会了。”   他们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清欢,连父跟着道:“对,实在是太危险了,做父母的怎么能放心呢?等到以后你跟连在一起了,日子会越过越好的,不掺合这些危险的事情,本本分分的多好啊。”   连母点头:“每次出去,回来都一身的伤,我看着都要心疼死了,好好的姑娘家做这种工作,可怜的清欢,吃了多少苦啊。”   清欢安安静静地听着长辈们你一言我一语,他们都是为她好,她知道的。他们在为她考虑,希望她能过上正常的生活,快快乐乐幸福美满。有父母疼爱,有丈夫怜惜,每天都能晒到太阳,不用东奔西走……那样的生活,是大部分人们认为的幸福。   的确是幸福的。只要想想自己会有父母,也会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清欢就觉得很快乐。   可是。   她轻轻地从段妈手中抽回自己的手,低着头不敢看他们,“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们。我……也不能留在这。”   她想了很多天,才终于确定自己的想法。她喜欢连,也喜欢段妈段爸,如果可以她觉得像他们安排的那样生活也是很幸福的事,可是她不能。这世界上总得有人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果她不去,那谁去呢?那么多人都想活着,她的幸福不应该是偏安一隅,而是拯救他人。   更何况,颜小小的鬼魂还需要她帮忙才能解脱。   她以为会得到长辈们的训斥或者是反对,可很久没有听到他们的声音,似乎时间都静止了。清欢愣了一下,抬头看,发现所有人都维持同样的表情和动作,就连空气中的灰尘都是凝固不动的。她微微喘息了一声,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在这时听到了段的声音:“没意思啊,你这人,真是太没意思了。”   “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段一反平日的模样,眼中的邪气更加浓郁,嘴角的笑容无比嘲弄:“真是可爱啊,愚蠢的女孩。”   “你……”   “真的以为你会有父母?会有喜欢你的人?像你这样的?”他轻笑,“你该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贫穷、无知、愚鲁、笨拙。怎么可能会有人喜欢这样的你呢?这一切不过是我制造出来的假象,可惜你太笨,否则沉溺其中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你是谁?”清欢警戒地握紧了拳头。   “你可以叫我段,不过这个人早就死了。他不是收养的,他确实是这对夫妻的亲生儿子,是我改了他们的记忆。包括连与他的父母,你该谢谢我,才能有这段时间的美好记忆。”   清欢压抑住内心深处的恐慌,她拒绝深想,因为再想下去也不会有好事发生。她只能强迫自己面对眼前的一切,至于其他的……等到事情解决了再说也不迟。“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好玩啊。”段耸肩,“从你下山我就注意到你了,看着又傻又天真的女孩子,没想到竟然这么执着,实在是让我很想看看,白纸能不能被染黑。只可惜现在我不打算陪你继续玩这个游戏了。砰!”他比了个开枪的手势,“傻女孩,梦该醒了。”   怪不得,她会那么巧的遇到亲生父母,又会被连那样好的人喜欢上,因为这一切都是段在其中作祟啊。清欢问:“颜小小吃人,是你教唆的?那天在顶楼上,你们明明藏的好好的却被颜小小发现,也是你故意的?”   “对呀,刚才说你笨,你看你就聪明起来了。”段拍了拍手,“只不过还有一点,连的爷爷,改名换姓偷天换命,也是我教他的,否则你觉得以他那样愚蠢贪婪,也想当初这样的好方法吗?”   “你那算什么好方法?杀死无辜的人,抢走本来属于他的命格,你觉得这样很值得骄傲吗?”清欢根本理解不了这个人的想法。   “那当然。”段仍旧笑眯眯的,“否则人类怎么会称呼我为魔鬼呢?”   清欢往后退了一步,她闭上眼睛,段以为自己攻破了她的心防让她崩溃了——不管是谁,得到从来没有的爱,又被告知这一切都是假的,得知真相后都会彻底疯狂的吧?既然无法引诱她堕落,那就毁了她,也很好玩啊。   是的,他做这一切没有任何理由,除了好玩。   很好玩。   看着人类堕落,恶鬼堕落,修道之人堕落,都好玩,是段最喜欢的游戏。   他一点点靠近清欢,他太喜欢这个女孩完美的灵魂了,那么甜蜜那么干净,让他食指大动。可就在他伸出手想要触摸清欢的时候,她却突然抬起头,睁开眼睛,一把抓住了他的手——用那只有着天雷印的手腕!   段大惊失色,想要逃走,可惜天雷印紧紧地扣在他手腕上,让他寸步难行。   这时候,清欢对他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她平时也是个很爱笑的女孩子,可没有哪一刻,这个笑容让段如此恐惧过。   ☆、第七十七碗汤(十四)   第七十七碗汤(十四)   “你以为你很聪明吗?”清欢对他笑的很平和,似乎一点也没有被他先前说的话惹怒。“所以就可以随便玩弄别人的心?”   她加紧了力气,一点点的握紧段的手腕,天雷印对鬼物有着极其恐怖的伤害效果,就算是段这样强大的也十分畏惧。随着她的用力,段发出惨叫声,清欢却笑意更深,“你以为,我们在一起生活这么久,你不敢碰我的右手,我看不出来吗?你以为我被这样幸福的生活迷惑了吗?你以为我真的像你想象的那样不堪一击吗?你以为——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她愤怒地睁大了眼睛,段才看见她眼底的泪光。可从始至终,她都没有让眼泪掉下来,“不能原谅你这样的人,绝对不能原谅!”   不管是玩弄她的心,还是欺骗诱惑无辜的人,不管怎样,都是不能原谅的!   这种痛无法用语言形容,似乎整个灵魂都被摧毁了,段疼的受不了,他灵机一动,下一秒楼上就传来连的闷哼声。清欢心下一动,他忍着疼勾起嘴角:“要杀我吗?杀了我,连也得死,这家人都得死。”   清欢听了,怔怔地看着他,然后慢慢松开了手。段这才笑出声来:“果然啊果然,就算你早料到又能如何?最后还不是得乖乖放过我?”   他说话间,人已消失在清欢面前。   过了很久很久,清欢才低声说着:“会抓到你的。”   一定会的。   就算不为了别人,为了我自己的这颗心,也一定会抓到你的。到时候,一定要你付出代价。   一切都是假的。   她没有在段的面前示弱,是因为她知道,鬼物得知人心的弱点,就会不留余力的来刺伤她。会让她非常非常的痛,但不会再有人来怜惜她了。   她是很坚强,不需要依赖别人,可是她也会感到悲伤难过,也会想要有人来牵住她的手,然后她就会有勇气继续这样的生活。   在众人醒来之前,清欢离开了。   但她离开,与不离开,其实也没什么区别。日子仍然是要过下去的,她存在与否,并不能影响到他人的生活。她离开了这座城市,追寻着段的足迹,想要将他抓住,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其他人,因为段只要活着,就不可能停止玩弄人心,不知会有多少人因为他毁掉。她会找到他,也一定会教训她。   颜小小的鬼魂在七年后回到了清欢身边,丁毅早就不堪这样的折磨精神失常从顶楼摔下去死掉了,他的妻子早已和他离婚,通过整容恢复了本来的美丽容貌并且在心理医生的帮助下走出了阴影,还和心理医生展开了一段崭新的恋情。颜小小看着丁毅的鬼魂消失,然后回到了青瓷小瓶里。清欢到哪里,她就到哪里。   清欢本来没打算回到这个城市的,如果不是她在报纸上看到段家出事的新闻的话。说是段家出事也不大恰当,准确点来说,是段家的公司闹鬼。   事情最开始是一个加班的女员工死在男厕的小便池里。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个意外,虽然女员工跟男厕所的小便池这样的地方没法联系起来,可法医的验尸报告说了,死因是正常溺亡,那除了自杀还有别的解释吗?就算是意外,也不可能爬不起来吧?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从这之后就发生了怪事,每天都有一个人死去。死亡地点各有不同,但死因却都是一样的,警察来了许多次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段氏闹鬼的消息越传越烈,导致股票都跌了好几跌。再加上商业对手在其中作祟,闹鬼一事很快就见了报,还上了网络热搜,热度久居不下。   在这样的情况下,段氏可以说是迎来了巨大的企业危机。一个每天都死人的公司,福利再好也不会有人敢去的,甚至还有许多员工选择了辞职。   清欢没有去见段爸段妈,她不想见他们,因为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有些人见了只会让人难过,还不如不要见。   所以她趁着下班,门卫打瞌睡的时候溜了进来。因为总是死人的缘故,一下班大楼就没人了,更不会有人在这里加班。可她在下面分明看到有一层楼的某个房间亮着光。   清欢搭电梯上去的,颜小小在瓶子里动来动去,怯生生地:“我们为什么要搭电梯啊?不如走楼梯吧?我好怕啊!”   身为曾经牛逼哄哄的厉鬼,你怕个屁啊。清欢很想这么说,可自打丁毅死后,颜小小就逐渐变回了曾经的自己,害羞温柔。还有,胆小。“坐电梯不用走路,你想走楼梯的话,自己上去啊。”   颜小小委屈地说:“我这不是在瓶子里吗?”   “又不是不能出来,我又没拴着你。”清欢全神贯注地盯着电梯上显示的数字,等到了二十三的时候,突然停住了。   她深吸一口气,做好心理准备,因为很多鬼都喜欢吓人,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所以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她冷冷地盯着前面看,那个浑身湿答答的男鬼看到她纹丝不动,又扯大了嘴巴,都咧到耳后跟了,嘴一张开里头的牙齿黑的不能看,清欢被恶心的一巴掌拍过去:“滚!”   什么脏东西也敢过来恶心人,不过这里怎么回事,阴气好重啊。   颜小小在瓶子里瑟瑟发抖:“清欢……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我真的很害怕啊。”   “怕你自己走。”都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她竟然还怕成这个死样子,清欢皱眉,“哪一次伤着你了?”   “伤是没伤着,可每次看到都会做很久的噩梦啊!”她只是个孩子好不好。   “……怎么你以为从前你穿着血淋淋的红裙子的样子就很美?”   颜小小不说话了。   一路上小鬼无数,还有些是刚死不久的新鬼,力量都很弱,清欢叹了口气,一一收进瓷瓶里,害得颜小小大声喊挤死了挤死了,要求清欢给她单独一套房。   把她给惯的!   最后她走到二十三楼的尽头,回头却什么都看不着,一片漆黑。本来装修精致的楼层布满了黑气,这些黑气都是从男洗手间冒出来的,清欢往后退了一步。瓷瓶里的鬼们似乎都很惧怕那个东西,本来晃悠悠的瓷瓶此刻一动不敢动。   接下来清欢就看到一只慢吞吞飘出来的女鬼。她连忙躲开对方,不是怕,也不是打不过,是因为她太臭了。   真的好臭好臭啊。   所以她不想跟对方废话,直接天雷印一翻将鬼镇住,青瓷小瓶看样子是不能收进去了,太臭了主要是,所以清欢只好脱掉自己身上的外套将鬼裹住,心疼不已——她花了两百块钱买的啊,省吃俭用的新外套,就这么废了。   但事情还没有结束,这只浑身臭气熏天的女鬼就是那个在男洗手间被淹死的女员工,死因的确是溺亡,但在她死之前,曾经发生过令人无比恶心的事。   部门做成了一个大单子,部长就在下班后叫了外卖请大家吃,还叫了酒,所有人都喝的酩酊大醉。女人在醉酒后被同样喝醉的男同事们拖到了洗手间,当时被轮|奸的不止她一个人,可只有她一个人醒了过来。   酒真是恐怖的东西,它能把人变成畜生。   最后她守住了自己的贞洁,却也被淹死在小便池里。男人们被吓得酒醒了,有志一同的选择隐瞒了这个事实。所以女鬼在死后怨气难消,徘徊在洗手间不去,每天都杀死一个男人。那天晚上想要玷污她的人全都死了,并且在死后成为了她的傀儡,她可以尽情的凌|虐折磨他们。   说来也好笑,生前有礼貌又很温和的人,死后成了厉鬼,生前凶神恶煞的人却变成了胆小的小鬼。   颜小小最恨这样的男人,她只是看起来胆小,不是真的好欺负,当下青瓷瓶里就传来一阵阵鬼哭狼嚎,清欢烦的不行,弹了一下,瓶子立刻安静不动了。   她抱住外套,又溜出大楼,吹着夜风在街边四处走,感觉肚子有点饿了,就找了个路边摊坐下来,要了一把烤串跟一瓶啤酒。   吃完也没地方住,随便找个吹不着风的地方躺一夜,明天就该离开了。只要段氏不再死人,早晚会打破闹鬼的传言,她还得去抓捕段那个恶魔呢。   第二天早上她迷迷糊糊的醒来,继续抱着自己的外套走在路上,结果不知怎么着经过一家蛋糕店,因为里头的东西看起来很美味,所以她在外头站了一会儿,摸了摸口袋,可惜的是没有钱,仅剩的几个硬币还得留着吃饭,蛋糕这种奢侈的东西啊……还是看看就算了吧。   清欢笑了笑,转角处却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那人迅速扶住她,声音温柔充满歉意:“没事吧?不好意思,我走的太快了。”   那样熟悉。   清欢只是摇摇头,甚至都没有看,像是后头有什么东西在追一样迅速离开了。   男人茫然地看着她的背影,不知为何总觉得有些熟悉。下一秒他的手机响了,掏出来一看,是已经结婚五年的妻子。   “喂?……好,放心,我不会忘记你最爱吃的口味的……嗯好,我也会给爸妈带一份……我也爱你,再见。”   然后他笑了笑,拿出皮夹,推开了蛋糕店的门。   ☆、第七十八碗汤(一)   第七十八碗汤(一)   【她本应所嫁非人,夭于二十岁。】   【他攥紧平生仅有的些许温暖,孑然终生。】   “你醒啦?”   鹿苑白在温暖的房间里醒过来,随后就震惊地睁大了眼睛,他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天,永远都忘不了在他位极人臣的几十年里,日日夜夜都在回想的这一天!   问候他的是个穿着青色衣裳的婢女,见他醒了很是开心:“公主!这人醒啦!”   “醒啦?”   鹿苑白握紧了拳头,他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还能听到她的声音。是做梦吗?还是……他老死在她陵墓前,出现了幻听?   少女娇美如仙,可在鹿苑白眼中,她却如烟雾般飘渺不可见。他的余生无数次都在怀念她,怀念他们相遇的这一日,可是他又无比的后悔,他竟没有勇气靠近她,甚至连一句话都不敢同她说。   “大胆!”小婢女叫起来,“竟敢轻薄公主!”   少女被他握住小手也吓了一跳,但她觉得此人并没有什么恶意,便制止道:“好了,小声点,待会儿把嬷嬷招来,这人就不能在这待了。”   小婢女连忙捂住嘴巴,可仍旧凶巴巴地瞪着鹿苑白,还想拉开他的手。鹿苑白怔怔地望着公主,一会儿眼中竟流出泪来,把公主吓了一跳:“你这人……怎么哭了?可是伤口疼?我方才叫太医给你看过了,都是些皮肉伤,养养就好了。这里是相国寺,和尚们都有颗慈悲心,你且在这里住下便是。”   鹿苑白慢慢收回手,不想吓着她,可黑眸却近乎贪婪地在公主脸上流连不去。她是活的,他回到了七十年前!他为她守住了这大好河山,将小皇帝抚养长大,他心安的在她陵墓前死去,可现在他又活了,活到他们初遇的时候,是不是上天都在给他机会,让他真正地去保护她?   这一次不是在得知她死讯后的愤怒疯狂,而是真正的留下来,留在她身边。   荣华富贵算什么,位极人臣又是什么,小皇帝称他为仲父那又算什么?如果能留在她身边,做条狗他也心甘情愿!   “公主……人美,心地也好,我……小的感激不尽。”   清欢被他夸的脸红:“你过奖了……啊,我让绿珠给你煮了药,你趁热喝吧。”   “多谢公主。”   他拒绝了绿珠喂他的好意,用还颤抖不已的双手捧起了药碗,汤药苦涩难辨,可鹿苑白心中却像是吃了蜜一样的甜。他愿意用自己的一生来交换她的活着,如今上天满足了他的愿望,他再没什么不满了。   绿珠看着床上那满身是伤狼崽一般的少年咕嘟咕嘟喝完一整碗苦药面不改色,暗自咋舌,对清欢说:“公主,这人看起来怪怪的耶,我们还是赶紧把他送出去吧,皇上吩咐过了,您身子骨不好,可不能接触不干净的东西,要是被过上什么病气就麻烦了。”   “皇兄他就是乱操心,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再说了,我看这人很好,你也不要说这样的话,叫人听了,心里得多不舒服啊。”清欢压低了声音斥责。“更何况我来相国寺是来让大师给我看病的,总不好把自己当作这里的主子。”   绿珠被说了一通立刻乖乖地不说话了,床上的鹿苑白却难以抑制心中激动。公主说我很好,公主说我很好!   下一秒他又紧张起来,前世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首辅大臣,敌国步步紧逼派来使者要求割地时他在金銮殿上寸步不让,他做过那么多惊天动地的大事都不曾怕过,可就在这小小女子面前,在他一生的梦面前,他紧张的手心全是汗。   清欢靠近了他,弯下腰说:“我这也不好留你,待会儿我会同寺里的小师傅说说,让他们给你一间厢房养伤,你放心,我会给你讨个公道的。”   说完她便要转身离去,却被鹿苑白捉住了衣袖,绿珠见状,倒抽一口气:“大胆!快放开公主!”   清欢却只是奇怪,她回身看到少年眼中亮晶晶的光,更是觉得他并非坏人,因此也有十足的耐心:“怎么了,你还有什么需要吗?”   “请让小的跟随公主!小的愿意做牛做马,只为报答公主!”   清欢愣了一下:“不必如此,我只是看你倒在外头将你带进来而已,真要说救你也不见得。更何况……我身边伺候的人已经足够多了。”   “公主!”   清欢被鹿苑白声音中的悲凉吓到了,她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人,他的眼睛如同黑夜一般亮,闪着动人的光,“除了公主身边,小的哪里也不想去,也哪里都不能去,求公主留下小的,小的什么都能做,喂马洗衣煮饭,倒夜香也没关系!”   “呃……”清欢心软,细想一下自己身边若是多个人确实也没什么,难道她还养不起吗,当下无奈一笑:“也好,既然你想留下,那便在我身边做个小厮吧,我身边都是些女子,做事难免有些不方便。只是你不必卖身于我,日后你若是想离开,我定当赏金赐还。”   “谢公主!”小的,绝不会离开的,死都不会。   他内心激动不已,面上却是一副淡然的模样,似乎只是为了报恩,并无他意。   于是从这日起,安康公主身边便多了一个姓鹿的太监,谁也不知从何而来。因为他并非宫中内侍,清欢便不曾叫他改名,虽然鹿苑白自己说一切都听公主吩咐。   只是大家都发现,公主身边多出来的这位鹿公公,眼神气度看起来跟普通的太监都不一样,往往他淡淡地看你一眼,就能叫你怕的双腿颤抖站不住,真不知公主是从哪里带来的人。不过话又说回来,鹿公公虽然性格冷淡不与人亲近,但对公主却是十足十的忠心耿耿,公主的衣食起居他都亲自负责,绝不假他人之手,就好像是有谁要害公主似的。   可问题是,怎么可能啊!公主是当今皇上同母的胞妹,嫡长公主,受尽先帝宠爱,如今先帝驾崩,皇上也将这个妹妹疼到了骨子里,比疼他的小女儿更甚。当年给公主选驸马的故事,直到如今都让人津津乐道。   说到驸马,那就更让人羡慕了。公主十六岁成亲,迄今已有三年之久。驸马是当年的新科状元,出身自书香世家,生的是俊美无俦又学富五车,高中时骑着高头大马游街,那份气质让无数女子为之倾倒,与公主可以说是郎才女貌,令人艳羡。只可惜公主生有天疾,无法与驸马做对长久夫妻。光是公主重病百姓们就听过数次了,幸而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想来是老天一直保佑着。   驸马自然也发现公主去相国寺住了一段时间,回来之后不仅气色好了,身边还多了个丰神俊朗的公公。他生的已经是俊秀无双,可若和这位鹿公公比起来,还是要逊色一筹。若非此人看起来不过二八年华,又是太监,他当真是要想多了。   不知为何,他瞧见这鹿公公时,总觉得对方那一双眼睛深沉的可怕,每每看他的时候都让他觉得毛骨悚然。尤其是在他想与公主说话的时候更是紧盯着他,似乎他要害公主一般。   “公主,这位是……”   “这位是鹿公公,皇兄派他来照顾本宫,本宫身边难免缺点人手,驸马尽可放心,鹿公公对本宫忠心耿耿,不必担心。”   “是。”   鹿元白站在公主身边,微微弯着腰低着头,不曾有片刻逾矩,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根本不是真正的太监,公主只是给他一个光明正大留下来的身份而已。可他不在乎名声,哪怕真要他做了太监才能留下来,他也是愿意的。   他再不能叫她死去了。   死在这狼心狗肺的东西手里。   鹿苑白眼中是野兽一般凶狠的光,他求而不得只能远远看着的人,做梦都希望能守护的人,却被眼前这脏东西伙同一个贱人害死了。   他握紧了拳头,清欢注意到他的隐忍,对驸马道:“本宫有些乏了,想歇息了,更深露重,驸马也早些回去歇着吧。”   驸马还待说些什么,清欢已起身转往内室了。他嘴唇动了动,也只得离去。   鹿苑白跟在清欢后面,这段时间他跟在她身边,事无巨细都亲自打理,她很快便信任了他,她一直都是这样好的人,是那个畜生不知道知足。可她……为何与驸马是如此相处的?前世鹿苑白一直以为公主驸马琴瑟和鸣,彼时他不曾建功立业,只能靠打听得知公主府的情况,可就如今看来,似乎并不是一如传言那般,两情相悦。   清欢确实是有些困了,她一路从相国寺回到公主府,连口气都没来得及喘,实在是不想应付驸马。驸马一来见她,第一件事不是关心她的身体,而是给他那位犯了错的堂兄求情,她也不想搭理。   她是得皇兄的宠爱,她也的确是嫁给了驸马,但她仍旧是皇家人,不是某个男人的附属品。   ☆、第七十八碗汤(二)   第七十二碗汤(二)   “看你闷闷不乐的,是替驸马难过么?”清欢随手捧起一杯茶,鹿苑白从她手中温柔却坚定地夺走,而后换了杯热的。“奴才不敢。”   她轻笑了下:“便是敢也没什么。我若是驸马,心中也会难过。娶了个不知何时便会病死的妻子,不能传递香火便罢了,还要住在公主府,事事听她派遣。就连他的父母见到公主都要乖乖下跪行礼,这夫纲振不起来,又因为尚了公主不能入朝为官,换我我也难过呀。”   鹿苑白却只是淡淡地说:“当初选驸马,皇上与公主可没有强迫他的意思。他既然答应尚公主,那便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这君臣之道自是要遵守,谁家的女儿嫁了人也不是专门为了婆家洗手做羹汤弯腰做人的。又想要荣华富贵,又想要名声地位,不过是贪心不足。”   若是如他这般,全家被灭门,只自己一人逃出来,被追杀险些死去,机缘巧合得公主相救,为了能真正的去见她,对她说声谢谢,刀头舔血十余年,于边疆回来时却得知了公主早已死去,那时候鹿苑白的心也跟着一起死了。他之所以还活着,一是为了给家人报仇,二是为了给公主报仇。   她是他遥不可及不能触碰的梦,他连在梦中都不敢亵渎她,却有卑鄙小人将她害死,要如何才能解鹿苑白心头之恨?   前世的驸马是被鹿苑白活活折磨死的,可他仍不解恨,诛杀了驸马全家又有什么用,公主再不会回来了。   这一世他什么都不要,他不报仇了,也不要什么功勋战绩,更不要做什么首辅大臣。他只要守着她,她活着,他就活,她死了,他便追随而去。   清欢没想到鹿苑白会这么说,她讶异地看了他一眼:“你这孩子,看着年纪不大,讲话却老气横秋得很。”   “奴才今年已十五岁,不是小孩子了。”   “我比你大了四岁,你不是小孩子是什么。”清欢伸手捏了下他的脸,觉得他就是人小鬼大,“好啦,我要歇着了,你也去休息会儿吧。”   “奴才不累,奴才就在这里守着。公主若是有什么事,叫一声奴才便是。”   “也好。”她确实是累了。   鹿苑白扶着公主坐到床上,卑微地蹲下去为她褪去鞋袜,洁白的莲足娇嫩无比,他碰触的时候整颗心都在颤抖,好想……好想亲一亲,舔一舔,哪怕是被罚也没关系。可是……不可以,公主不会喜欢那样的他,他要克制,无比克制。   褪去鞋袜外裳,清欢躺下便睡着了。鹿苑白轻手轻脚地退到屏风外,不去看睡着的公主,安安静静地站着,如同一尊沉默的雕像。前世公主薨后,他一生都不曾再穿过黑色以外的衣裳,他为她守了一辈子的陵,却没有人知道世界上最爱她的人是他!   没有人知道,谁都不知道。   绿珠端着水盆进来,跟着一起的还有同为公主身边大宫女的红萃,两人进来看见鹿苑白,都行了个礼:“见过鹿公公。”   “公主睡了,你二人将东西放下便出去吧,这里我来守着。”   “是。”   绿珠再不敢跟鹿苑白对着干了,他们在相国寺住了三个月,这三个月她亲眼看到鹿公公是怎么照顾公主的,对此,即便是从小伺候公主的她跟红萃都羞愧不已。鹿公公太聪明了,公主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他都知道她想要什么,这一点是她们两个做不到的。所以,鹿公公很快就成了公主身边的红人,早已完全取代了她们俩,偏偏她们俩还吃不起醋,毕竟是真的被人家吊打啊。   当初救了鹿公公可真是救对了。只是可惜……到底是从个健全男子,断了香火啊。   她们哪里知道,鹿苑白根本不在乎自己还能不能延续香火。前世他为家族做的足够了,他没有办法为了传递所谓的香火去娶一个女人和她生儿育女,那是对公主的亵渎,也是对他的爱的污蔑。   他不需要孩子,他只要公主好好的。   这一守就守到了天黑。公主醒来时脸色有些苍白,鹿苑白瞧着,心中便巨痛无比。她的心疾打娘胎里带来,根本无药可医,因此常年病怏怏的,一条命在鬼门关徘徊不去。这样易碎的人,他只想拼了命的保护,可有人却利用她的心疾做文章,害了她的性命!   “元白?”   “公主醒了。”鹿苑白将灯点亮,捧了水盆过来,伺候她洗漱后问道,“奴才已经叫人传晚膳了,公主用点,然后服药再歇着吧。”   “睡了太久了,一点都不困了。”清欢皱了皱眉,鹿苑白便伸手来为她揉了揉额角,声音温和低沉,“那奴才陪公主说说话吧,公主若是想听故事,奴才也可以给公主讲讲。”   清欢笑出声来:“你多大的年纪,给我讲故事。”   他只是笑,并不说话。   一旁伺候着的绿珠红萃暗自咋舌,鹿公公真是差别对待,在公主面前柔情似水,声音表情哪个不是轻柔至极,又惯会哄公主开心。可对公主之外的旁人却是惜字如金,一天也不说一句话,还老拿那双黑漆漆的眼睛盯着人看,看的人心都慌了。   在鹿苑白的伺候下清欢勉强用了点饭,又喝了药,重新回到床上微微阖着眼睛听他讲故事。这孩子年纪是小了些,懂的东西却比她都多,也不知道是哪里看来的,总能叫她听的津津有味。   鹿苑白讲着讲着就发现公主睡着了,他爱怜地凝视着她,小心翼翼将被子拉上来,又拿过一旁的小扇子为她驱蚊。虽说冰块可以降温,但她的身体不适合用那种极寒之物,像这样给公主扇扇子的活,鹿苑白能做上一夜都不觉得累。   想到先前公主还用更深露重这样的理由打发驸马走,鹿苑白嘴角便有了笑意。   他心目中的公主是像仙女般温柔善良的,可他从未于与她真切的相处过,如今有了机会,才知道她并非看起来那样单纯无害。她看得通透,性格淡泊,善良是真善良,却也不是一味的容忍,甚至还有些小小的缺点,比如说太懒,懒得去做很多事,也懒得表达。可鹿苑白一点都不觉得幻灭,他为自己看到这样的公主而内心窃喜,因为他确定,驸马绝对不曾有这个荣幸。   许是他年纪小,她便放了防备,但那又如何呢,鹿苑白深深地欢喜着,他只要得到一点点,就很开心了。   熟睡中的公主因为服了药的关系,面上总算有了丝红润。鹿苑白多希望公主能跑能跳,能像普通人家的女子一般健健康康,先帝大概也是如此希望的,给她的长公主封号是安康,便是希望她平安健康,当今皇上年年都亲自写帖子为她祈福,她这么好,却有人为了一己私欲要害她。   鹿苑白收敛着自身气势。他前世位极人臣,权倾朝野,如今已很注意了,只是仍会在不经意间对绿珠等人造成威压,这也是为何其他下人看到他便自觉噤声不敢多言的原因,有时候瞧见鹿苑白,比瞧见公主还可怕呢。   可只要他们对公主忠心,他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鹿苑白伸出手,轻轻拂去清欢粉颊边的发,他没敢触碰,他不敢亵渎。他只能为她扇去这夏日的燥热,然后在她不舒服的时候,给予轻柔的安慰。   只有夜晚,他才能与她单独相处,只有这种时候他才敢放任内心的爱恋,他才敢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她。   等到天亮了,他就还是那个鹿公公,一个卑微的、低贱的太监。陪伴在公主身边的,毫不起眼的小人物。   就在这时,清欢翻了个身,可能是因为盖着薄被有些热,小手从里头伸了出来。鹿苑白一年四季身上都是冰凉的,她自发寻到了这凉爽之物,抱住他的手在怀里,兀自睡得香甜。   鹿苑白保持着右手打扇的动作,浑身僵硬。公主的寝衣薄得很,他能感受到那两团温柔绵软,他的手腕就陷在其中。鹿苑白耳朵发烫,房内昏暗的光线下,若是有人能瞧见他的脸,定然会奇怪,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鹿公公,怎么就突然脸红了。   他没敢动,一下也不敢。他前世也做过一些难以启齿的梦,醒来时床褥湿透,无法言喻。他曾在梦中膜拜过拥抱过,醒来便恨自己如此龌龊下流,可真当他感受到了,才知道那些梦远不及现实万分之一的美好。   就是叫他现在就死了,他也眉头不皱一下。   公主。   公主。   公主。   他看着她浅粉色微微张开的唇瓣,内心深处的渴望是想去亲吻一下,可他不能。他只能压抑着悸动,再三命令自己,在心底一声又一声的唤着公主。   第七十八碗汤(三)   第七十八碗汤(三)   鹿苑白就这样打了一夜的扇子。第二日早上他是被外头的吵闹声弄醒的,那声音其实并不大,但他第一时间就伸手捂住了公主的耳朵,听然后将帐子放下,揉了揉发麻的手臂,轻手轻脚走了出去。   “何事喧哗?扰了公主清梦,定饶不得你们。”   绿珠一看到他便像是看到了救星:“鹿公公!驸马非要见公主,奴婢们说了公主还未起身,要他等会儿再来,他却要硬闯!”   鹿苑白先是恭敬地施了一礼,温声道:“驸马还请回,待到公主醒了,奴才等自会为驸马传达。”   驸马只觉满肚是气。他在这里被两个丫头阻了许久,她们瞧他的眼神里可有半分尊敬,结果这无根的阉人来了,却一口一个鹿公公喊的欢!“本驸马今日还非见到公主不可了!公主是我的妻子,你们这些下贱的奴才有什么资格阻止我见她!”   绿珠红萃都被他骂得恼怒,鹿苑白却是不疾不徐地说:“驸马要见公主,自是理所当然。只是公主身体不好,难得休息充足,驸马若硬是要闯,奴才等也没有资格拦着,只是这事若传到皇上耳里,怕是要治驸马的罪了。”   他毫不客气地拿出皇帝来压驸马,众所周知,皇帝极为疼爱安康公主这个妹妹,几乎是含在口中怕化了,捧在掌心怕掉了,谁要是让安康皱一下眉,皇帝能诛杀那人九族。鹿苑白语气轻柔像是提醒,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心底汹涌着的杀意。   驸马这才想起昨日公主说过,此人乃是皇上赐到她身边照料的,再联想到自家的情况,他当下有些讷讷。转而看到鹿苑白的脸,虽说知道此人是个太监,可这一张俊秀无双的脸着实是叫人看着心慌,公主日夜与这样的美男子相处,又如何还看得上自己呢?只可惜人是皇上赐下的,否则他定要想法子赶走不可。   等驸马气呼呼地走了,绿珠才对着他的背影呸了一口:“一天到晚的就知道来麻烦公主,要公主做这个要公主做那个的,也不瞧瞧自己是什么身份,真当公主是寻常人家的女儿了不成!”   “也就是公主脾气好,若是叫皇上知道,他非吃不了兜着走!”   脾气好吗?鹿苑白淡淡地勾了下嘴角,不见得吧,公主她……只是懒而已。他对绿珠吩咐道:“估摸着公主也要起了,你二人先去备好热水并叫厨房开始做早膳,一会儿我唤你们了再进去。”   “是。”   交代完鹿苑白又进了屋子,却见帐子里有动静,随后一只温软如玉的素手伸了出来,将帐子往上一撩,声音懒懒的:“方才来的可是驸马?”   “正是。”   “又闹个什么事儿呢。”   鹿苑白看着那只手,眼睛里看不见其他了。他恭恭敬敬地走到床边,“不晓得是什么事儿,奴才斗胆猜想,又和他那不成器的兄弟有关。”   驸马虽然不能入仕,他的兄弟却能,只可惜他那几个兄弟都没有做官的才能,不仅如此还经常惹事,一家子都是恶心人的。若非尚的是公主,寻常人家的女儿嫁进去还不知道要怎样被欺凌呢。   “哼。”公主笑了声,“驸马心里要憋屈死了,成亲这三年,他来来回回为了这点事儿求了我不下十次了,就是看不开他那兄弟不长进。”   她掀开了帐子,鹿苑白便跪下为她穿上鞋袜,一边更衣,一边跟鹿苑白闲话家常:“我倒是见过他的爹娘,说是书香世家,到底还是有些小家子气,觉得自家儿子考得状元哪哪儿都好,便是尚了公主也能入朝为官。”说完又嗤笑了一声,“想的倒是挺美,觉得我一个病秧子好拿捏,皇兄疼我,我求个情,驸马为官也不是难事,可我何必这样做呢。”   驸马对她而言就像是个小宠物,荣华富贵给了,金银财宝给了,身份地位也给了,可这会儿他什么都有了,却还想要罔顾律法入朝做官,真当她被他迷的忘了自己是谁不成。   她是金枝玉叶,是先帝和当今皇帝捧在手心疼爱的公主,一个驸马如何能有父皇与皇兄重要?这世人皆认为女子嫁了人便要属于夫家,全心全意为夫家着想,可她是普通女子么?   想当驸马,就别想当官,当年成亲之前,皇兄曾说过,驸马那会儿答应的干脆,如今却后悔了?   可惜晚了。   “公主说的是。”鹿苑白扶着她下床,“驸马蠢的太过。”   清欢笑了一笑:“倒是你,跟在我身边做个名不副实的小太监,即便人人敬你又能如何?我瞧你胸有大才,倒不如去闯一番事业,光宗耀祖,也不枉白活一生。”   他却丝毫不为所动。“奴才孤身一人,无需光宗耀祖,也没什么大志向,公主能让奴才留下来报恩,便是奴才最大的福分了。”   清欢捏了下他的耳朵,将他当作孩子般。鹿苑白却因此滚烫了耳垂,只俊脸上仍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他知晓自己年纪小,便是灵魂再老,外表看起来仍太过稚嫩,因此平日里都保持着一副不苟言笑的姿态,免得叫人看轻。旁人自是怕他,公主却根本将他当成小孩,随意掐脸捏耳朵,似是养了条狗。   可就是当狗,他也心甘情愿。他只会摇摇尾巴晃晃耳朵,当然,如果能亲昵地蹭蹭她的腿,那就更好了。   驸马似乎真的很急,因为清欢的早膳刚吃了一半,他就又着急忙慌的来了。这一次没人拦他,进了屋他先是给清欢行礼——鹿苑白注意到他眼中的羞愤之色,似乎作为驸马,对公主行礼是非常可耻的。然而当初不是他自己要当驸马的么,谁求着他了?   清欢喝了口甜汤:“驸马这么急着见我,究竟是有什么事?”   “我……”   “若是与你那兄长有关,便不必告诉本宫了。”她早就知道了。“他强抢民女做小妾,人家姑娘早许了人家,他强逼不成便将人玷污,害得那姑娘投河自尽。如今姑娘的未婚夫一纸状书告到了大理寺,你让本宫如何做?要本宫来说,他是罪有应得,砍了头也不冤枉。”   “可、可那是我的嫡亲兄长——”   “你兄长的命是命,人家姑娘的命便不是命了?不是他色胆包天,也惹不出这事儿来。天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更何况他是个什么东西,仗着是皇亲国戚便不将律法放在眼中。驸马,你倒是告诉本宫,这几年你前前后后来求过本宫多少次了?这次闹出了人命,他也该还了。”   她从前愿意求情是因为犯的都是小错无伤大雅,可若是与百姓的性命有关,那必然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公主比谁都清楚这江山真正依靠的人是谁,明君贤臣固然重要,可百姓才是国之根本。   驸马被堵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的自尊心也不容许他再求下去。每一次,每一次他的兄弟犯了事,父母都要他来找公主求情,可他是她的丈夫,他不想总是做些叫她瞧不起的事!   “驸马,你得记住,你我的确是夫妻,可夫妻之上,你我还是君臣。”清欢放下了手中汤匙,问道,“驸马还没用早膳吧,坐下来与本宫一同用吧。”   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吃,她做人向来是很公正的。“元白,你不必在这里伺候了,叫红萃进来吧,你去歇会儿。”   “奴才不累。”他恭恭敬敬弯了腰,将碗筷在驸马面前摆放好,之后再无伺候的意思,只照顾公主。   驸马用着早膳,不时看一眼清欢的脸。与其说他娶了妻子,倒不如说是迎了尊大佛进来供奉。虽说公主温和宽容,但他爹娘却都是寻常想法,觉得公主嫁了人那便是夫家的人了,事事都要他与公主索要,从成亲到现在三年,他连公主的手都没沾过。她给他富贵荣华锦衣玉食以及绝对的自由,可他却又贪婪的想要得到的更多。   知晓她身子不好,可他并不觉得麻烦,他也想……留下来照顾她,和她相处的时间再多一些。谁人能相信,三年前天子选驸马,他看到她的第一眼便为之倾心呢。   只是她如同天上的月亮一般清冷遥远,叫他触摸不到。   鹿苑白全程安静的如同雕像,除了为清欢夹菜盛汤,他连呼吸声都轻浅的听不见。他心里嫉妒的要死,他恨不得在驸马的饭菜里下毒,可又不想让他死的那么轻易。   用完这顿早膳,驸马就是再想求情也说不出话来了,关于驸马如何应对他的父母,清欢并不关心。那是他的家事,不是他的,若是驸马的父母无法理解,那也只能说明这对夫妻愚鲁不堪。国法面前,一切人情都是次要的,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他们只是被公主眷顾的人家,而不是成为公主的主宰。   第七十八碗汤(四)   第七十八碗汤(四)   驸马离开的时候看起来失魂落魄的,清欢看着他的背影陷入沉思,鹿苑白瞧着她神情似乎有些奇怪,便问道:“公主怎么了,可是哪里不舒服?”   清欢摇摇头:“没什么,只是觉得……驸马看起来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她不清楚,鹿苑白却清楚得很。距离前世公主薨还有一年,正是在这段时间内驸马遇到了那个贱人。这些都是他后来查出来的,当他知道公主之所以薨了不是因为心疾也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这对奸|夫淫|妇的算计陷害时,他愤怒地要将他们千刀万剐!   这一世他同样不会放过他们,只会让他们死的比前世更惨,不仅要死,还要身败名裂,被世人唾骂。   “许是心中有事,公主不必挂怀,还是自己身子要紧。”   “我不是挂怀他,只是担心他做出什么有辱皇家名声的事来。”她眯了眯眼睛,“当初皇兄选中他,一是看中他的人才,二是看中他家世清白,怕我嫁来后受委屈——虽然有他在,我无论如何也受不到什么委屈。只是,人总是会变的,尤其是以清高著名的书香世家,说是两袖清风,廉洁奉公,实则是不曾过过骄奢的日子,一旦过上了,享受过众人的欣羨讨好……由奢入俭难,就是这个道理了。”   “当今圣上正值壮年,他们就是有什么想法,也得掂量着来。”这一点鹿苑白还是能肯定的,皇上在位五十年,身子骨一直很好。   清欢微微笑了一笑:“你说的也是,是我多虑了。我毕竟不是个称职的妻子,因此大多事情,能迁就他便迁就了。”   可是你知道他在外头有了其他女人吗?鹿苑白没有问,他不想知道公主得知后会是什么反应,他也不希望她知道。她为驸马难过或是失望,这样的情绪都不是他想看见的。他知道自己这是痴心妄想了,他是地上的烂泥,根本没有靠近她的资格,可是他总能为她除去身边不安好心的脏东西,让她过得更快乐一点。   “公主是千金之躯,无需委屈自己迁就他人,就算是驸马也一样,断没有叫公主迁就他的道理。”君君臣臣分的清楚,她是尊贵的公主,驸马就应该视她为主子,一心侍奉效忠于她。   若他是驸马,绝不会做那等无耻之事,他会将自己的灵魂都奉献给她。   “元白说的是,谁能叫我委屈呢?”清欢笑着说。“待会儿我要进宫一趟,你随我一起。”   “是。”   “不问为什么?”   “公主做事总有理由,奴才无需问。”   “我同他人说你是皇兄赐给我的,总得叫皇兄见见你,日后才不至于穿帮。也叫皇兄知道,我身边有了你,便不需要那么多的侍卫跟着了,看着就闹心。”她身子不好是天生的,跟再多侍卫又有什么用,老天若是想收回她的命,天子再如何震怒也无法挽回。   鹿苑白这才知道她是为自己着想呢,顿时便笑了出来:“多谢公主。”   她从相国寺回来,也的确是得主动送进宫给皇兄看看,否则难保那位龙椅坐不安稳跑到她的公主府来,到时候啰嗦一大堆,听的耳朵都长茧子了。   皇帝这三个月都没见着心爱的妹妹,十分高兴,见她身边多了个俊俏的太监还奇怪来着,担心是不是什么有心人,结果清欢一句皇兄交过去便美的不知东南西北,满口答应日后照拂着鹿苑白了。   等到殿内只剩下兄妹俩的时候皇帝赞叹地说:“这次的小太监长得不错,唇红齿白生的俊俏,朕早说给你拨点美貌太监使唤,不仅能做事,还赏心悦目,你只不要,自己却寻了个来。”   清欢失笑:“我又不是皇兄,见了美人就走不动路。”   “你是公主!就是想养他千百个面首也没人能说什么!”他的妹妹就值得最好的!“驸马长的再好看,看久了也是会腻的,要不朕再给你几个太监,保管你满意。”   清欢被他逗笑:“不必不必,我只要苑白一个足矣。”   外头守着的鹿苑白听力极好,听到皇帝如此不着调,眼角微微抽了抽。前世他与皇帝有兄弟义气,因为共同守护的公主,感情更是深厚,这也是皇帝驾崩前将小皇帝交给他辅佐,并任命他为首辅大臣的原因。   皇帝一直都是这样不着调的,只有在当初得知公主真正死因的时候,才叫鹿苑白知道什么叫做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当时参与了毒害公主一事的人,无论罪责轻重,全部诛杀九族,午门外斩首后的鲜血流成了河,许久才干净。   所有人都说皇帝处罚重了,唯有鹿苑白觉得还不够。   那些人,死的太轻易,远不及公主的痛。   “唉。”皇帝叹了口气,“安康,你若是过得不舒服,朕便做主教你和离,重新搬回宫里来,这样朕也好照看着你。”   “我才不要。”清欢想都不想的就拒绝了。“再让你那些妃子每日哭哭啼啼地来求我吗?那我恐怕立刻就会病死。”   “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胡说八道什么呢?”皇帝不高兴她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你是朕的心头宝,谁敢说你一句,都是他们不好!”   他护短的叫人不敢相信,清欢笑道,“我在公主府住的挺不错的,目前没有和离的打算。”主要是驸马还算听话,而且她毫不怀疑,如果她和离了,皇兄立刻就会再兴师动众的选一次驸马,到时候得多麻烦啊。   鹿苑白本来听到“我只要苑白一个足矣”的高兴,立刻就变成了失落。他握紧了拳头,难道说公主还喜欢驸马?不……这不可以,那人根本就不配!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听到公主唤他。   将跪在面前的鹿苑白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皇帝很满意地说:“这个小太监着实不错,长得好,身板也好,可会武?”   “回皇上,会一点儿。”   “一点可不行,要跟在公主身边,就要有保护公主的本事。”   “奴才会努力的。”   “朕改明儿派几个得力侍卫去教你,日后你要将公主的安危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知道吗?”   “奴才晓得。”   清欢推了皇帝一把:“行了,你问话就问话,别老叫人跪着。苑白起来说话。”   “是。”   皇帝立刻瞪起眼睛,心里却又很满意鹿苑白听公主胜过自己,面上却故意做出一副吹胡子瞪眼的样儿:“朕不管你是何来历,公主既然喜欢你,要留着你,那朕便不多问,可日后你若是做出叫公主难看的事来,朕定不轻饶!”   “是。”   不管自己怎么说,这看起来岁数不大的小太监都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实在是叫皇帝心里难受,好歹他也是真龙天子,就是装着怕他一下又能怎样?   鹿苑白太熟悉皇帝的套路了,这厮看着不近人情,其实性格极其恶劣,最喜欢叫人出丑然后面无表情的看,心里却爽翻天,后宫的妃子朝廷的大臣被他耍的团团转,天底下唯一看穿他套路的人除了他就只有公主。   其实鹿苑白也不明白皇帝为何如此疼爱公主,将她看重的超过一切。前世他们为公主报仇后,皇帝与他痛饮了三天三夜,在公主陵墓前吐露了太多真心话,才叫鹿苑白知晓。当年太后生下公主的时候,皇帝已经十岁了,公主自小便是他带着长大的,因为有心疾,更是小心呵护。可惜先帝皇子太多,无数的人都觊觎着他的太子之位。   十七岁那年,先帝驾崩,新皇继位。皇帝自幼学习为君之道,是极开明的君主,他镇压了数名皇子与异姓王的反叛,只可惜仍有漏网之鱼,那些人知晓他好美色,便物色了一名绝世佳人入宫,皇帝果然十分宠爱。那女子知晓想杀皇帝不容易,便温水煮青蛙,待到皇帝信任她时,将他的行踪透露给反贼,因为皇帝平日十分喜爱微服私访,只是从不带后宫嫔妃。   那一次,若非公主察觉不对连夜骑马追出去,皇帝便要死在那次的埋伏中了。只是回来后他没来得及为自己死里逃生庆幸,也没来得及为妃子的背叛愤怒,而是感觉到了失去至亲之人的恐惧。先帝太后皆逝去,这世上真正跟他血脉相连的只有这么个妹妹。   好在最后还是救了回来,只是身子骨更差了,走两步路都要气喘许久,皇帝既愧且怜,自是疼她如命。   她于鹿苑白也好,于皇帝也好,都是命中不能失去之至爱。   “苑白无需理会他,他就是在我面前摆威风。”   鹿苑白微微欠身,很是温雅有礼,讲话却不怎么客气:“奴才是公主的人,自然事事以公主为先,他人的话是不听的。”   皇帝瞪大了眼,嘿这小子……感觉怎么这么投缘呢!   ☆、第七十八碗汤(五)   第七十八碗汤(五)   皇帝越瞧鹿苑白越顺眼,他不想说其实现在他都有点后悔太早把妹妹给嫁出去了,如今再看来,世间优秀的男子一抓一大把,驸马的确是才貌双全,可也不是举世无双,起码比脸就输给了这小太监不是。只是……   鹿苑白察觉到皇帝的视线在他腰部以下膝盖以上的部位停留了好一会儿,面色不变,淡然以对,就算皇帝悲伤的叹了口气他也当什么都没听到。清欢发现皇帝的眼睛不老实,拍了他一把:“我这回进宫让你看一眼了,之后不到中秋就不来了,你没事也别来公主府骚扰我。”   “那怎么行?!”皇帝立刻炸毛,“那朕想你怎么办?!”   “总之呢,话我就放在这了。”清欢拍了拍裙子,鹿苑白立刻伸出手让她搭,然后扶着她起来,“皇兄没事儿也关心关心你后宫那群妃子,别总是来找我,我也是很忙的。”她之所以不喜欢在宫里住就是因为那群环肥燕瘦的妃子,有事没事就来她的地盘晃,再不然就是借着探病的名义磨蹭磨蹭,蹭到皇兄来一场“偶遇”,真是叫公主烦不胜烦。   皇帝眼巴巴地看着她:“朕半个月去看你一次行不行?”   “一个月。”   他可怜兮兮的讨价还价:“太久了,就半个月吧,好妹妹,一个月见不着你皇兄得担心死。”父皇母后薨时他都不在身边,他真的害怕有一日妹妹也不在了,所以这些年他派人在世间各处寻找神医,只求能医好她的病。若她好不了,他如何能安心啊。   “皇兄。”清欢叹了口气,“你想来就来吧,只是每次来的时候别总是那么大阵仗,我看了就头疼。”   “好好好,朕都听你的。”皇帝看着她略显苍白的小脸,心中无限怜惜心疼,“苑白可要好好照顾公主,若是公主哪里不舒服了,朕要你的脑袋。”   “皇上尽可放心。”鹿苑白微微欠身,这种礼节他做出来,明明是低下的,却总是透出一股桀骜高贵的气息来。因此驸马看到他给自己行礼就生气,因为根本感觉不到自己被尊敬和恐惧。皇帝倒不着恼,就是觉得这小太监很特别,寻常人见到皇帝腿肚子都哆嗦,他却从头到尾都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似乎根本不怕他,也不畏皇权。他留在公主身边,就只是为了公主。   如果不是公主,他可能连礼都懒得行吧?   清欢与皇帝道了别,他却还不满足,非要将她送到软轿上,看着她离了宫门才罢休。清欢掀开轿帘往后笑了一下,皇帝立刻开心的对她大力挥起手来,她也忍不住笑了,皇兄对她自然是疼爱如宝,只是她这条命不知何时上天便会收走,若是成日与皇兄见面,难免分别之时他伤心欲绝。清欢还记得父皇驾崩时的皇兄,惯常带笑的眼睛流出的泪水,让她的心都跟着痛了。   倒不如少见面,这样别离时也会好过一些。她的命啊,多活一日,都是恩赐。若是自己死了,病痛不知,自是解脱,活着的人却会痛苦一生。她是皇兄在这世上仅存的亲人,其他的兄弟姐妹,毕竟不是一母同胞,如何能与之相比呢。   “公主不必难过,公主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她听到鹿苑白低声安慰的话,笑道:“隔着个轿子,你也能知道我想什么。”   鹿苑白跟着轿子走,闻言也微微笑了一笑:“这是自然,奴才事事都以公主为先。”   她笑的更深:“其实也没什么,我的身体什么状况我自己最清楚,我只是不想叫皇兄太难过。日后我若去了,你也不必太难过。”   鹿苑白却没有接话,因为只有他自己知道,若她不在了,他也不会独活。他身份低微,没有资格同她在一起,死后他也要做为她守墓之鬼,即便芳魂杳杳,也要守住遗骨。   回到公主府,刚进了门就被人拦住了,清欢听到外头的声音,皱起眉:“怎么回事。”   “回公主,是驸马的父母,此刻正跪在轿子前,求公主召见。”   话是这么说,鹿苑白的表情却很冷,求公主召见是这个求法么,直接堵在这里,是让公主见他们吧。他厌恶驸马,自然对驸马的家人也不假辞色,脸色冷淡:“公主身子不适,要回去歇息,尔等再敢拦路,休怪我不客气。”   众人都知道如今鹿公公是公主身边的红人,又是皇上赐下的,万万不能得罪,可驸马的父母却没有这个顾虑,他们说好听是书香世家,可公主刚嫁来不久就知道这家人的性子了。大抵是八股文读多了,浑身一股腐朽气。思想还是小门小户的,觉得她哪怕是金枝玉叶,嫁到他们家也是他们家的媳妇,可以随意拿捏的。   清欢还记得,刚嫁来的第二日早晨,她因为成亲累了些,早上起的晚了,驸马的母亲竟浩浩荡荡带着一群仆役来给她下马威,当时她笑颜以对,这妇人还以为她是怕了,要她日后定时晨昏定省,又要她丢下皇家架子将自己看作他们家的新妇。   公主当时便想笑了,若是嫁人是这般,她何不一辈子做高高在上的公主呢。   无需她出手,皇兄派在身边的侍卫便将他们好好教训了一番,这妇人才学了点乖,不敢再来招惹她。每次见她时跪拜却总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其实她若是有几分气度,这礼行不行,清欢并不在意,可这妇人非要拿鼻子看人讲究这世家的清高傲骨,那她便非要她叩拜不可。   什么清高,什么傲骨,什么书香世家,是皇家给了面子,否则不过是个穷酸。   驸马家是这个样子,她没让皇兄知晓,实在是不想再折腾,也不想再给皇兄添麻烦,更不想让皇兄觉得愧对了她。只是连带着,让她对驸马的观感也跌到了谷底,清欢想着,两边只要相安无事,其他的也就没所谓了,但驸马安分,驸马的家人可不安分。   “何事喧哗。”   鹿苑白话音刚落,轿子里就传来了公主的声音,他欠身回到轿子边,“回禀公主,是齐氏一家,要求见公主。”   “哦?”她似是很疑惑,“扶本宫下来。”   即使见过公主许多次了,可每次见到她,都要为她身上的雍容气度震慑住。这是真正的金枝玉叶,不是寻常人家的千金小姐能比拟的。齐家能尚公主,确实是天大的恩赐,可他们总是不能满足。   因为今日进宫,清欢打扮的比往日要隆重些,怕自己看起来气色不好叫皇兄担心,她还抿了口脂。红唇更是显得肌肤如雪,清欢看着地下跪着的齐氏一家,发现基本全齐了。齐氏夫妻,驸马,驸马的两个兄弟两个妹妹都跪着,除了那个被抓进大理寺的,齐家人都在。她看了驸马一眼,“驸马跪着做什么。”   驸马心中更是羞愧,他本来面对清欢的时候便自惭形秽,如今这样不分是非为了兄弟求情,只怕公主更是瞧不起自己了吧。他匍匐在地上,咬着牙道:“求公主通融,饶我二哥一命!”   他本也是胸有抱负之人,尚了公主后与仕途无缘,渐渐地便自暴自弃了。清欢看着他,心中难免有些失望。从前她觉得,驸马便是不能为官,凭他胸中之才,也能成为一代大儒。若他真的有治国之才,皇兄又焉能不用他?毕竟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可惜这番考验他没有通过,到底是年轻气盛,沉淀不够。与年纪小得多的苑白比起来,可真是差远了。   鹿苑白托着清欢的手,她的手指娇嫩细软,放在他掌心,叫他的心怦怦跳个不停。他眼中根本瞧不见别人,只知道化身最凶狠的狗,挡在她身前,为她扫清一切障碍。   “驸马这说的什么话,公主前番已将话说清了,驸马何必如此为难公主,况且奴才跟着公主方从宫中回来,皇上对此事自有一番看法。”   太坏了。这是浮上清欢心头的第一想法,这孩子,竟然把事都推到皇兄身上,这样既免得她难做人,也叫驸马一家不好再纠缠,只是委屈了皇兄——不过他总是坑人,这次被人坑一次应该也没什么。   方才他们在宫中根本就没提到这事儿,毕竟在他们兄妹看来都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事儿了,不值一提。让公主没想到的是驸马一家如此冥顽不灵,竟缠到这里来了。   她看到驸马脸上的难堪,心肠难免软了几分:“好了,起来吧,本宫不喜欢看你们跪着。”   齐氏一家人纷纷起身,两个齐小姐都艳羡地瞧着清欢,她们家哥哥尚了公主,简直就是光宗耀祖的事儿。可惜她们没福气住公主府,只能在偶尔见一次公主的时候,才能真正体会到金枝玉叶是什么意思。   ☆、第七十八碗汤(六)   第七十八碗汤(六)   清欢所谓的嫁人,不过是从宫里搬到了早就盖好的公主府。她的生活除了少了总是唠唠叨叨的皇兄之外没有什么太大区别,但对于齐家来说,他们的人生彻底改变了。公主带来的荣耀与富贵,是他们从来不曾拥有过的。可人一旦得到了从来都不曾拥有的东西,就会害怕失去,还会变的更加贪心。   一行人到了屋里,清欢被鹿苑白扶着坐下,他给她倒了一杯牛乳后便束手立在一边。清欢看了一圈众人,除了她之外都是站着的,“苑白,给驸马看座。”   “是。”他扯了把椅子来,“驸马请坐。”   驸马眼神中带着感激,但清欢却没再叫旁人坐了,她淡淡地看向其他齐家人:“齐家二兄的事情,我以为我已说的很清楚了,驸马难道不曾与家人说么。”   他自然是说了的,可母亲如何能买账。她只觉得自己有了个公主儿媳,就是犯了天大的错那也是能赦免的。“驸马说了,可是公主,我们是一家人,这是咱们的家事——”   她话没说完便被鹿苑白打断:“公主是金枝玉叶,便是嫁了驸马,也仍旧是皇室中人。齐家二兄犯了法,该如何处置就应如何处置,各位为难公主又是做什么。”   “你!我与公主说话,哪有你这阉狗发声的份儿!”齐夫人最先着恼。她心中早就憋了一股气,对着公主儿媳要下跪行礼也就算了,现在连个太监都能对她指指点点了!“恕我直言,公主身边有这样不分场合大胆插嘴的太监,还是早些处置了好,免得奴大欺主!”   清欢听了并不生气,而是微微一笑:“齐夫人说得是,皇兄将苑白送与我,的确是因为他规矩学的不好,待会儿我便将他送回去,叫皇兄调|教好了再送来。”   齐夫人心中一寒,再抬头瞧公主,那张芙蓉面上哪里有笑意,只有眼睛弯着似是在笑,可其中分明冷意无限。这太监是皇上送的,她说他规矩不好,岂不是在说皇上——那可是诛杀九族的大罪!顿时齐夫人便吓得双腿颤抖,险些站不稳。   鹿苑白亦笑道:“如此说来倒是奴才的不是,一心为公主着想还要被人嚼舌根子,公主将奴才送回去也好些,改明儿换个哑巴来,公主叫人欺负了,也一句话不言语。”   这小太监!牙尖嘴利的,抓住一个弱点就不停了!齐夫人心里暗自恼火,可又拉不下脸来赔罪。她心中满是儿媳嫁进来就要出嫁从夫的理念。当初她嫁入齐家不也是如此么?凭什么公主就不用?   齐老爷就识相多了,他比谁都清楚自家的荣耀是哪里来的,今日来求情,也不过是希望性格泼辣的夫人能说动公主。如今见事情眼看就要朝控制不住的方向发展,这小太监哪里是牙尖嘴利,分明就是城府深沉,一句一句都是在引着夫人说出不敬皇家的话,到时候拿捏罪状还不是轻而易举。所以他赔笑道:“鹿公公冒犯了,拙荆一时口不择言,还请鹿公公大人有大量,不要与这妇道人家见怪。”   殊不知他这样说,反倒叫公主对他印象更不好。什么叫妇道人家,难道妇道人家就都是这样?齐老爷这样说对时候可曾想过她也是所谓对妇道人家?   她微微撇了下嘴角,表情幅度不大,除了一直注意她的鹿苑白之外没有人在意。“好了,齐家二兄的事,本宫说了不插手就是不插手,你们若是觉得他被冤枉了,大可去大理寺理论,大理寺卿成大人素有青天之名,定然不会判出个冤假错案。若是罪证确凿,还是早早认命,本宫这儿不是你们随意来去的地方。”   驸马低下了头,他满心的屈辱。对着公主卑躬屈膝也就算了,缘何连公主身边的太监也要小意讨好?他不禁想起前段日子认识的佳人,性格温柔似水,娇媚入骨,又对他百依百顺,将爹娘也照料的无微不至,公主和她比起来,当真是差远了,他当初怎会对这样骄纵的公主一见钟情?   若是清欢得知驸马说她骄纵,当真是要笑出声来。她要真是骄纵,早在烦齐家人的时候就将人赶出去,早就跟他和离,哪里还用考虑那么多?   鹿苑白却将驸马的表情看在眼里,对方神色上任何变化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如今他跟随公主,公主信任他,早将身边的暗卫交给他管理,因此他早已知道驸马与那贱人再度看上眼,甚至还瞒着公主偷偷将人送入齐家养着,俨然一副那贱人才是齐家正牌少夫人的派头。   可惜胆子不够大,还是要藏着掖着,也不怕人耻笑。还敢带着齐家夫妻上门来指责公主,真是狼心狗肺之人!   驸马心中愤慨更重,他看到公主要走,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竟然大声道:“你站住!”   鹿苑白扶着公主,二人都没停下,驸马眼眶泛红,怒不可遏:“你可曾有将我当作你的丈夫!”   清欢听了这话,轻拍了下鹿苑白的手,他停下,她慢悠悠地转身,看到驸马满面的愤怒不堪,“本宫与你说过,你我虽是夫妻,可夫妻之上,更有君臣。今日是本宫选了你当驸马,不是你选了本宫做妻子。不要将本宫当作寻常人家的女子,你应该知道,你今日的荣光都从何而来。本宫能捧起你们齐家,自然也能让你们摔下去,那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   “驸马是要为了一个废子与公主撕破脸吗?”鹿苑白微笑,“那可真是亏大了。”   当着众多下人的面,他毫不给对方留一点尊严。齐家人有什么资格在公主面前说尊严要体面?他们面前的是出身皇家的公主,这是皇权至上的时代,他们家的规矩简直可笑。如果不是公主,他们连尊严这两个字都没有。   见驸马面色青白交错,鹿苑白又补了一刀:“公主心善,从来不曾与皇上说过,可奴才不一样。奴才为了公主,是什么事都会向皇上禀报的。”   齐家人哪里是不懂啊,他们根本就是太懂了!可就是因为懂才敢这样。因为他们知道啊,公主心善,不会与他们计较,可皇上不一样,皇上要是知道他们这样跟公主说话,不砍了他们都是他们造化!   果然,齐家人一听到皇上二字,顿时什么话都不敢说了。   鹿苑白打心底瞧不起他们,转而对公主道:“日后公主无需跟他们多言,这群人就如同蚂蝗——”   “什么是蚂蝗?”   他愣了一下,失笑道:“一种虫子,叮了人便要钻进肉里,直到将人吸的只剩一张皮子。”   清欢想了想,“那还挺贴切的。我自认为对他们已足够眷顾了,可齐家似乎总是不满足。”   “贪心如何会有满足的时候。”鹿苑白淡淡地说,“下次这些人再来,公主还是交给奴才来处理。”   听他这样说,清欢忍不住看他。阳光下,鹿苑白的侧颜精致俊秀,令她心惊。她曾经觉得驸马便是最好看的男子,可驸马完全无法与鹿苑白相比。这样好看的人,才华横溢,隐忍理智,却心甘情愿留在她身边,真的……只是为了报恩么?   心里这样想,嘴上便这样问了:“苑白,倘若当初救你的不是我,而是六七十岁的老妪,或是任意人家的小姐,你都会献身报恩么?”   鹿苑白想都没想:“不会。”他会报答,千百倍的报答,但绝不会将自己一生奉献出去。   可回答后他才发觉自己说了什么,正要挽回,却见公主嘴角多了一抹笑意,他向来能摸清她的想法,可此时却不明白了,心里甚至有一瞬间的糊涂,公主为何要笑?   清欢当然要笑,因为她终于确定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感觉没有错。苑白留下来才不是单纯的为了报恩,他宁愿不去建功立业实现抱负,根本就是因为喜欢她。   瞧平日里他伺候她的模样,怕已不仅仅是喜欢那样简单了。   讨厌吗?   没有的。   生气吗?   没有的。   高兴吗?   有……一点的。   清欢对驸马没有男女之爱,因为身体缘故,她对情感看得都极轻。不希望别人太爱她,也不想去爱别人,这样分别的时候就不会太难过,但是苑白,他对她的忠心连清欢自己都觉得吃惊,他根本就是在用灵魂来侍奉她。   而鹿苑白见公主没有就这件事再多说什么,也就没当回事过去了,接下来的几天公主表现的也一如既往没什么不同,这让他担心自己的心思暴露的问题逐渐放下,可几天后,公主却突然在沐浴的时候叫他进去伺候!   鹿苑白听到公主唤自己的名字时整个人都僵了,他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直到公主又叫了一次,才茫然地走进去。   ☆、第七十八碗汤(七)   第七十八碗汤(七)   他之前是没有在公主沐浴的时候进来过的,公主不喜欢太过近身的照顾,因此他顶多是在她沐浴完后伺候她梳发更衣,像这样在沐浴期间被喊进去还是头一回。   房间内水汽缭绕,温度比外面要高些,香气也比外面要重得多。鹿苑白心跳如雷,他自觉每一步都迈的浑浑噩噩,也不知是怎么走进来的。   朦朦胧胧间,他瞧见伏在池边一具曼妙娇躯,一片雪白裸背让他头晕目眩,嘴巴都笨了几分。   “苑白?”   “是。”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冷静而自持,事实上他正在心里怀疑自己是怎么发出这样的声音的,他明明就……慌张激动的快要死掉。   “过来。”   他又很冷静自持地走过去,在公主面前跪了下去。地上有些湿润,他看见一双让他前世今生都魂牵梦萦的眼眸。那样的干净美丽,又那样的飘渺遥远。这是他的梦,遥不可及又心心恋恋的梦,他颤抖着跪在她身前,眼睛不敢乱看,可心底却一遍又一遍地回放着先前所看到的绝美场景。   公主在水中,就像是能吸人魂魄的妖精。她趴在岸边,身上不着寸缕,却比包裹的严丝合缝的他还要坦然。鹿苑白的喉头上下滚动着,下一秒,衣襟被一只带水的素手扯住,迫使他整个人都往下而去,以一种奇怪的接近匍匐的姿势跪拜在她面前。   可就是这样,他仍然甘之如饴,甚至觉得内心深处隐隐生出兴奋之感,兴奋的……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知道本宫为何叫你进来么?”   她在他面前很少自称本宫,这还是第一次。鹿苑白知道她这样自称的时候便是将自己放在了高高在上的地位,他满心的旖旎全部消失不见,立刻开始回想这些日子来可有做过令公主失望之事,可再三想了也想不出,只求饶道:“奴才愚鲁,还望公主明言。”   “敢觊觎本宫,你好大的胆子!难道就不怕掉脑袋么!”   鹿苑白听她这样一说,顿觉天都塌了,满脑想的都是:公主知道了!公主知道了!她会赶我走的!我没法再留在她身边了!   可身体的反应比大脑还要快,他不管不顾地磕起头来,脑袋在坚硬的大理石表面上磕出鲜血,但他一点都没觉得疼,“公主恕罪!公主恕罪!奴才胆大包天,奴才——”   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他被搂入了温柔的怀抱,还被吻住了唇。   鹿苑白瞪大了眼睛,前世今生加在一起活了快一百年,他第一次与人这样亲密的接触,还是他……求而不得之人。   “谁要你磕头了,逗逗你罢了,瞧你吓的。”公主语带娇嗔,用手摸了摸没来得及阻拦导致流血不止的额头,“疼不疼?”   鹿苑白点头又摇头:“奴才……”   “还想否认?真当我不知道你每天早晨偷偷起来自己洗床单?”她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早在出嫁前就有教习嬷嬷,婚后虽然与驸马相敬如宾,却也是将那避火图全看了的,懂的兴许比鹿苑白都多。“你喜欢我,是也不是?”   鹿苑白嘴一张就要否认,他怎么敢承认自己喜欢她?那根本是对她的亵渎,对她的不敬!可他还没说话,公主就温柔地告诉他:“你曾对我说过,绝不跟我撒谎,若是你今日敢说一句假话,我便将你赶出去,日后都不再见你。”   怎么能这样……鹿苑白急的眼眶泛红,他没有任何弱点,除了她。可是他怎么能承认?就算他是个假太监,可大家都见过他,他根本不能……“公主……”   “我要听真话,苑白,我要你大声讲出来。”   讲出来,讲什么?他有太多太多的事情不能讲了。他不能告诉她,每日每夜伺候她的时候,看到她的玉手,他想亲吻,看到她的莲足,他想膜拜,就连她无意间飘落的发丝,他都一根一根捡起来小心翼翼的收藏好,他每分每秒都在意|淫她,他总是幻想自己也能有个高贵的出身,能代替驸马,能当她的男人。   但那都只是幻想。幻想跟现实是有区别的,他能在梦里见她抱她,可睁开眼睛,他就只是一个卑贱的太监,一个会让她蒙羞的,说出去会让人耻笑的下人。   他所求不多啊,他不能说出来。   公主见他脸色惨白,额上的血衬着容颜更加丰神俊朗,十足的可怜模样,却不肯放过他:“你不说?你若不说,今晚我便叫驸马来这里留宿,你便在门外伺候着,我要什么,驸马要什么,你都得时时奉上。日后,我每夜都要你在门口守着,你想过这样的生活吗?你想把我让给他吗?”   “不!”鹿苑白几乎是脱口而出的,“公主不能同驸马在一起!”跟那种人在一起,你会被他害死!   “那我要跟谁在一起呢?我这条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我活着的时间这样珍贵,想听你一句真心话你却还推三阻四,实在是叫我心里难过。”   鹿苑白听着,简直想哭又想笑,他善解人意的公主去哪里了,从叫他进来到现在,一字一句都朝他心坎上扎,她究竟想如何?“公主……奴才……就是个奴才而已……”   “那跟我想听你的真心话又有什么关系?”   她还是这样坚持,也许是因为水汽太湿润,也许是因为气氛太有希望,也许是她的眼睛在鼓励,也许是他前世今生的不甘在作祟。鹿苑白低低地说:“……奴才,爱着公主,为了公主,奴才做什么都愿意的。”   说完他的脸红的能滴出血来,视线左右躲闪不敢与清欢相对,清欢却笑了,摸了摸他的头。“扶我起来。”   他的血流了满头,幸而青色的袍子看不大出来,但扶清欢起身的时候鹿苑白仍然不敢乱看,她穿了轻薄的寝衣,拉着他穿过空无一人的走廊回了房,将他推到床上坐好,又给他上了药。一边上药,一边道:“皇兄小时候十分贪玩,那会儿他的坏还是很明显的,宫里人人都被他欺负过,可就是因为皮,也经常受伤,他又不敢叫父皇母后知道,每次都跑来找我,让我给他处理伤口。我看你与他也差不多,都是真心话不轻易说的,可若是不说,我怎么知道呢?”   鹿苑白僵硬地坐在她的床上,笔挺笔挺,正襟危坐丝毫不敢乱动。   上完药清欢还给他包了起来,暗忖人若是生的好看,就是脑袋包成粽子,也一样好看。可这副模样若是落在驸马身上……她想了想,那就是可笑了。   “公主……”见她起身,鹿苑白发出哀求声,清欢回身看他,他的眼睛清亮有神,她见过他与旁人说话的模样,冷冷淡淡不近人情,泰山崩于前也不改色,可到了她面前却跟只小奶鹿一样,可怜巴巴的又乖巧听话,其实她早该知道的,这孩子对她有心思,只她觉得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死,盼着他能清醒,时日一久,倒是把自己绕了进去。   “苑白啊。”她放下药箱坐回他身边,“我与你说些体己话,我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掉的。”   “公主——”   “日子过的太短了,因此不想有难以割舍的东西。可是你既然出现了,我也不愿压抑自己的心。诚实地面对自己的心不是很好么?至少在我活着的时候,不顾一切的来爱我吧?”   她又亲他了。   亲他微微颤抖的眼睛,与苍白的薄唇。鹿苑白这一刻才真正像是十几岁的青涩少年,他心跳极快,眼中只看到公主面上的笑。   然后,他大着胆子握住了她的小手,试探着回亲了一下,发觉她在笑,才蜻蜓点水般碰了几下,依依不舍的分开了。“公主……奴才是给公主活着的,奴才……也想跟公主在一起。”   这是他想都不敢想的事,可今日却成真了,这让鹿苑白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他甚至还敲了敲自己的头。清欢见状,伸指在他额上一点,疼的他倒抽了口气,才笑道:“谁要你磕头了,日后不需要这些礼数,我很不喜欢。”   她的确是公主,也需要顾及皇家的脸面,可她更想过随心所欲的生活,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能在一起,就不怕天塌地陷。   鹿苑白不说话,只看着她,眼神虔诚而专注,与往日并无不同,只有清欢感觉的出来,他的感情不再遮遮掩掩,似乎是知道她喜欢,就展示给她看。   她心中也是极快活的,每每看鹿苑白的眼神也和从前不一样,这些细微的变化旁人感觉不出来,但绿珠红萃却是很快就察觉到了。她们虽然惊讶,却极快的接受,对鹿苑白的态度也越发恭敬,她们是公主的婢女,只要公主高兴,喜欢谁她们都乐见其成。鹿公公生的好看又有本事,对公主更是一片真心,难道不比驸马好么。   ☆、第七十八碗汤(八)   第七十八碗汤(八)   两人的关系在不知不觉间有了转变,鹿苑白接下来好几天都还身在云里雾里,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第二天早上叫公主起身时被她拉住,整个人往下倾,然后又被她温温柔柔的亲了一下,他才红着脸,想挣脱又怕摔到她,便借着这个姿势将她抱起,拿过衣裳伺候她穿上。   “今儿早膳吃什么?”   “奴才吩咐让熬了粥,又煎了饼子,凉拌的野菜十分开胃,公主定然没吃过。”   “野菜?哪儿来的?”   “昨日奴才遇到了进府的菜农,见他车上有把野菜,便留了下来,他惶恐得很,奴才安抚了几句才信那是奴才拿来吃的。”   清欢轻笑:“我还没吃过凉拌野菜呢。”   “奴才亲自做的,公主可以少食一些,免得积食。”   她懒坐在床上不敢动,他便自动自发将她抱起,伺候着梳洗妆扮,早膳也呈了上来。鹿苑白被拉下来一起吃,但他非要侍奉她吃完自己才肯动筷。清欢说了他许多遍他都不改,久而久之也就随他去了。   用完早膳一会儿,她喝了药,坐在美人榻上晒太阳,一会儿便昏昏欲睡了。鹿苑白在她身边给她打扇,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大部分是清欢随意问一句,他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答了,虽然她也不曾用心听,因为阳光晒在身上实在是太舒服了。后来她要他一起坐上来,倚着他的肩头打盹儿,鹿苑白轻轻地揽住她肩头防止她掉落,内心无限柔情。   驸马过来看到的就是这一幕,公主依偎在一个太监的肩头,想来是疲倦了,她身子骨不好,一日里精神的时候也少,这很正常。可那个太监的眼神是怎么回事?!驸马对那种眼神再清楚不过了,他遇到心爱之人时,她也是如此看他的!   难道说……这阉狗,竟然对公主有非分之想?!   他几乎是用质问的口气说话:“谁准你伺候公主的时候坐着,还不快快退下!”   声音太大了,险些吵醒公主。鹿苑白眉眼一沉,阴森的目光叫驸马看了双腿发软,他不明白面对一个小太监时自己怎么会有这种畏惧的感觉,他就是见了皇上也不曾如此害怕过啊!   鹿苑白声音极轻:“公主在休息,休得惊扰。”   “你走开便是,公主自有本驸马照料。”   听了这话,鹿苑白露出嘲弄的眼神,你来照料?将她照料死?若心中有她,见她难得安眠,如何能舍得吵醒,一张嘴便是声若洪钟,生怕她休息好了般。“不劳驸马爷,奴才在这里就够了。”   他虽自称奴才,但表情眼神动作,哪里有将自己当主子的样子?驸马近些日在温柔乡得了不少夸赞崇拜,早已飘飘然,见个太监都敢对自己如此放肆,当下冷下脸来:“大胆!区区一个太监,竟敢如此与本驸马说话,来人!将他给我拉下去,杖责五十!”   然后他瞧见鹿苑白脸色变的慌张,心里顿时得意起来,便是你再嚣张,也不过是个奴才罢了。   可鹿苑白慌张不过是因为公主发出了不悦的声音,他正要哄,她已张开了眼睛,头还依偎在他颈窝,声音懒洋洋的:“驸马真是好威风,当着本宫的面,要打本宫的人。”   她是真的心旷神怡,不知何时便睡着了,往日便是沉睡也难免心口胀痛,难得轻松愉悦还被驸马的大嗓门吵醒,叫她心情着实是好不起来。   驸马是畏她的,可要他在鹿苑白面前示弱又不甘心,当下道:“我只是替公主教训一下奴才,此人罔顾我驸马的身份,对我实在是不敬,我心下气愤,才想惩治一番。”   “苑白很好,本宫不觉得他会对你不敬。”清欢慢慢坐直,鹿苑白立刻就要站起来却被她拉住了手,“驸马今日到本宫这里来又有何事?”   “我……”   “嗯?”从来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就是说来看望她清欢都不信。   “我是想同公主商量一下,搬回齐家住一段时间。”说完见公主只看他不说话,驸马又连忙解释道,“我娘最近染了病,卧床休养,横竖我在公主府也无事可做,便想着回去侍疾,还请公主成全。”   撒谎!鹿苑白眼神更冷。   “既是如此,本宫自然不会阻拦,驸马要去便去吧。”清欢温声道,而后又问,“除此之外,驸马还有其他事情要同本宫说么?”   驸马愣了一下:“没有。”   “没有便没有罢。”她似是又累了,再度倚回鹿苑白颈窝,“你可以走了。”   瞧着公主的表情,似乎什么都不知道,可她刚才的口气又有些奇怪,似乎知道什么,但驸马还是选择装聋作哑。齐夫人生病是真的,但只是着了凉,也没有卧床休养,他之所以要回去,是因为那朵温柔可人的解语花。他相思成疾,根本不愿在这冷冰冰的公主府里,对着一个永远无法亲近的公主。他自有温柔乡可以沉溺,公主又有什么好。除了出身高贵之外,哪里像个妻子的样子呢。   待驸马走了,鹿苑白才问:“公主为何要答应驸马的请求?”   “为何不答应?”   “他……”   “他走了,我也好与你再亲近些,也好叫他和那位诗诗姑娘更亲近些。”公主打了个呵欠,没精打采的。“那位姑娘已然有了身孕,他心中惦念,也是理所当然,我自是不好棒打鸳鸯的。”   鹿苑白心头一跳:“公主知道……”   “是你一直想瞒着我怕我不高兴,我才装作不知道的。”她只是不在乎,懒得管。“不过这样也好,我与你也就名正言顺了。”   “可是……”   “你放心,我不会叫你一直藏着掖着的,待过些日子,你与我上门去捉|奸,到时候叫皇兄做主给我和离。”她轻柔地说,“若是早知道会遇见你,我也就不随着皇兄高兴了,只给你做驸马。”   鹿苑白轻轻握住她的手:“奴才不在意这些,一辈子当奴才也没什么。”   “那怎么能行呢,改日我死了,我的一切都要由驸马继承,我给他的足够多了,没见过那样贪心的。”她咳嗽了两声,鹿苑白将她揽紧,“虽说侍卫们都交给了你,但我到底也是主子,你知道的,我也知道,你很好,苑白。我若死了,这一切我希望能交给你继续守着。帮我守着皇兄,守着这大好河山。”   他们兄妹的日子曾经过得很艰难,如今四海生平,邻国却仍旧虎视眈眈,还有在逃的叛党余孽,都需要逐一肃清。苑白有本事,不应该一辈子当个小太监,偏安一隅,等她死了,难道就要随她去吗?   “公主不要这样说。”鹿苑白眼眶发红,“我不会让公主一个人死的。”   他也知道她定然活不长,可他绝不会让她一个人去。   “好啦,别哭哭啼啼的,小孩子模样。”清欢忍住想咳嗽的冲动,不想叫鹿苑白难受,“若是多活一日,我也想同你做对名正言顺的夫妻。驸马在你出现之前便已有了外室,他当我不知,齐家人也同他一起瞒我,可我什么不知道呢,我只是不想去管。我毕竟不能与他有夫妻之实,不算是个称职的妻子,心中有些愧疚。但如今……”   “公主有什么好愧疚的。”他只是冷冷一笑,“选驸马之时,公主身子不好这件事便世人皆知,他自己要当驸马,受了这富贵荣华,又想要美色权势,天底下焉能有这样的好事?”贪心不足,简直可笑。   “是啦是啦,因而我现在便也不想再这样粉饰太平了。待到那女子有了孕相,你便陪我去齐家走一遭。这几年来也给了他们不少好处,总归不能叫他们占着属于你的位子。”   鹿苑白听她声音绵软的跟自己商量如何算计他人,不仅不觉得恶毒可怕,反而甜到了心底。   她要他做什么他都做,但只有一点,他一定要跟着她,若她死了,他不会在乎这天下江山,百姓苍生,他人好坏与他何干?上天连她都不给他,他又何苦去守呢。   驸马在不在公主府都是一样的,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想过要遮遮掩掩。旁人的眼光与他们何干,流言蜚语又算得了什么。自己从未将心放在驸马身上,又要与他和离,清欢没有要毁了齐家的意思,如果可以,她希望能够和驸马和平分开,这样他也不必终日懊恼怀才不遇,怨她不能扶持他入朝为官了。   只是,到底是不是真才实学,得到日后才知。   前朝公主和离之事也不是没有,先帝的姑姑与其驸马和离后还是很好的朋友,不过清欢知道她跟驸马肯定做不成朋友,别的不说,小奶鹿就不答应。   她只是想在临死前,跟喜欢的人过得快乐一点。   ☆、第七十八碗汤(九)   第七十八碗汤(九)   鹿苑白发现公主越来越放肆了,让他招架不住,但心里还……挺兴奋的。不管是她在沐浴时故意要他伺候,还是经常无所顾忌地在他面前换衣裳,甚至更过分的要求他上床陪着一起睡,他全程都维持着云淡风轻的表情,好像一点不为所动,只有他自己知道心里激动成了什么样子。   他当然不是柳下惠,但公主的身体也经不起什么剧烈的动作,他之所以维持这样的镇定,不过是想让她再继续闹下去罢了。   看着她亲近自己,娇俏可人的要抱抱要亲亲,鹿苑白心里比吃了蜜都甜,因此他才不过是看起来的淡定,哪能真的无动于衷呢。   他已习惯了,早晨先公主一步醒来,安安静静地守着她,一动不动,等到她睁开眼睛,再对她露出笑容,扶她起来。有时候她的呼吸声会变得极浅极轻,这种时候鹿苑白是不敢睡的,前世的这个时候,她已快要死了。虽说与驸马毒害有关,可她的身体状况也至关重要。他忧心的整日整夜睡不着,偏偏这心疾是打娘胎里带来,根本养不好。   这世上可有医治的法子?前世他穷尽一生也不曾寻到,今生难道也是同样的结果?   清风将床幔吹动,鹿苑白将薄被往上拉了些,心想她虽是公主,可过得也不尽如人意。人人能跑能跳,她却连多走几步路都气喘吁吁,人人能快活大笑生气大哭,她的喜怒哀乐都要强行压制,这炎热夏季,有条件的人家上冰盆吃瓜果,可这些对她来说都太凉了,丝毫受不得刺激,什么都吃不成。   她做错了什么,上天要如此惩罚她?若真有个理由,倒不如让他来替她承受。只能眼睁睁看着心爱之人受苦,那种感觉,比挖了鹿苑白的心还叫他难受。   清欢嘤咛了一声,慢慢睁开眼睛,入目所见便是清俊的容颜,一大早醒来看到这样漂亮的脸,整个人心情都好起来了。她微微一笑,双手伸出去将鹿苑白拥住:“什么时辰醒的。”   “刚醒。”   骗人,她心知肚明,也知道他夜里常常忧愁的睡不着觉,但她什么也没说,全当他是真的刚刚醒来。一个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在担心,一个不想让对方担心,两人从某种角度来说,还真的是绝配。   清欢打了个呵欠:“最近总觉得睡不够。”有时候很怕这一觉睡了就醒不过来了,这段日子过得足够幸福了,可越幸福就越不安,尤其是她发觉自己变得贪心了,最明显的就是当她想到死亡的时候,内心深处充斥着恐惧。   她越来越喜欢这个人,想到和他分开不能再见,心中便有些难过,时间一久,感情深了,就越发难舍难分了。   “没关系,公主想睡便睡,奴才会一直陪着公主的。”他温柔地抚摸她的发,在她眉心浅浅吻了一下。如今他也不想开始那样拘谨了,想吻她的时候也不克制,只是仍旧浅尝辄止,两人虽同睡一榻,可最亲密也不过亲一亲,没有更深的行为。   他们对那种事似乎天生没有*,只要这样能够相互依偎就很好了,如果上天愿意给他们的时间再多一点的话,就更好了。   “总是睡着也不舒服,偶尔也想四处走走。”清欢揉了揉太阳穴,窗外的阳光照进来,今天又是个好天气,她又熬过了一天。“驸马那边怎样了?”   “好着呢,其乐融融,幸福美满。”   她听出鹿苑白的声音里有许多不快,便笑起来:“他们快快活活的也没什么不好,若是最后我与驸马能互不结仇怨,就更好不过了。”   对此鹿苑白是不说话的,公主心善,不代表他也会把前世的事情忘掉。他的心里没有一刻忘记过前世,他曾经怎样的绝望过,又怎样的过去了那荒芜的一生。   一个人活着,却觉得活着没意思了。他不想再那样了,这一世的驸马便是没伤害公主,也并非是良心发现,不过是没来得及。   “公主心肠软,奴才却觉得,驸马早晚算计到公主头上来。那女子已经有了孕相,孩子生出来,难不成要一辈子名不正言不顺不成。公主想着和离,焉知他心中不想算计公主?”前世他历经千辛万苦,从来不信世上会有多少好人,驸马这般的,更是恩将仇报到了极点,他心中何曾有过公主,又何曾真正的尊敬过她?   前世驸马跪在他面前瑟瑟发抖,哭喊求饶,说什么自己也是心悦公主的,鹿苑白当时连笑都懒。心悦这二字,在驸马面前,当真是一点都不值钱。他心悦公主,却又怪她冷淡不能接近,怪她摆着公主的架子不能放下|身段伺候他一家老小,可她是公主,谁说公主就要放下|身段来伺候他们?   是以他连废话都懒得跟驸马说一句,驸马享受了太多公主赐予的,甚至连短暂的活都不给她。他哪怕再等些年,公主好端端的一样会死,可他等不及啊,他等不及,要把他的外室扶正,等不及,要享受他齐家的富贵荣华,他连那几年都不让她活!   “苑白?”   听到公主轻柔的声音,鹿苑白才意识到自己太过激动了。他微微抬起头,让她看不清楚自己的表情,而后微微笑道:“公主这是怎么了,怎么这样看着我?”   “你在想什么?”   “奴才什么也没想。”   “骗人。”她太了解他了。“你只有在心里瞒我的时候,才会自称我。平日里叫你不要自称奴才,你何曾听过我的?”   鹿苑白叹了口气:“奴才真的什么也没想。”   她更不信了,方才那一瞬间,他身上的杀气太明显。她不是被养在深闺的娇弱少女,父皇驾崩皇兄刚刚登基的时候,他们度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日子,那段日子里,即便是她,也要作为一个公主,守护这片河山。野心勃勃的藩王,虎视眈眈的邻国,包藏祸心的佞臣……后来终于好了,她的身体却也更差了。   可如今想来,她也是不后悔的。非但不后悔,甚至觉得那段人生不算白来,也没有白费。   “我与驸马到底没有夫妻之实,他心中怨我,我也觉得有情可原。但他会害我么?”   鹿苑白淡淡地说:“奴才不知。”   “我看你心里比谁都清楚。”   他不知道该怎样回答,难道说自己经历过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你被驸马害死了?他不想被当成怪物,也不想让她听到跟死有关的话。“公主不要相信驸马,他不是好人。公主也无需觉得对不住他,是他背叛在先,并非是你的错。”若是不乐意,不做驸马便是,做了驸马又觉得委屈了自己,真是可笑至极。   真当自己是千年难得一遇的文曲星下凡了不成,这世上公主都配他不上。不过是个穷酸家族出的穷酸状元,能尚公主是他八辈子修来的造化,还敢痴心妄想。   “我并非认为自己有错,只是觉得没什么好计较的。”当初皇位之争,她见过太多反目成仇的案例,齐家人在她眼里不过是小打小闹,成不了气候。“说来时候也差不多了,改明儿皇兄来了,你得跟我一起同他说清楚,免得他又生气。”都多大的人了还是小孩子脾气,要是知道她有了喜欢的人还瞒着,非得闹个天翻地覆不可。   公主对皇帝素来是很了解的,每次皇帝的反应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这一次却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之外,皇帝得知她与鹿苑白的事后非但没有生气,还挺高兴。清欢是不知道他高兴什么,鹿苑白却清楚得很。   说起对皇帝的了解,他绝对不输公主。公主更了解前期的皇帝,而后期的皇帝,却足足与他共处了几十载。这人之所以这么高兴都是因为公主心情好,对皇帝来说,公主喜欢个太监才好呢,太监没有那东西,就不会想东想西,再加上身份所限制,可不是完美的驸马人选么。   公主没打算再瞒着皇帝,因此连鹿苑白是假太监的事情也一同说了,鹿苑白亲眼看着皇帝变脸,从满心喜悦变成极度不爽,还盯着他看,“你看上他什么了?”   “他长得好看啊。”公主分外实诚。“比驸马好看。”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皇帝竟然不知该说什么好。他默默地看了眼鹿苑白的脸,不得不承认确实是该死的好看,但他妹妹是那么肤浅的人么!“你要是喜欢好看的,皇兄给你找,要多少有多少。”知道鹿苑白是太监的时候皇帝是高兴的,因为这样就代表鹿苑白生不出二心,可一知道这家伙是假装的,他顿时就萎靡了——长得这么好看还不是太监,那他的宝贝妹妹岂不是非常危险?   ☆、第七十八碗汤(十)   第七十八碗汤(十)   都是男人,鹿苑白一眼就看出皇帝心里在想什么,难道皇上以为他跟他一样,是那种急色的人吗?前世他一生未娶不也过来了,今生自然也不在意男欢女爱。   不过他没有跟皇帝解释的打算,皇帝这种好美色的享乐主义者才没办法理解他呢,鹿苑白也不需要理解,只要公主相信他就可以。   皇帝纠结了好一会儿,才问道:“那日后你作何打算?”   “不是同皇兄说的很清楚了,我要跟苑白在一起,与驸马和离。”清欢咳嗽了一声,两个男人都紧张兮兮的站起来,一个过来给她拍后背,一个给她倒水。她安然享受着这两人的服务,心知他们就算再互看不顺眼,都会在她的面子上和平共处。“但是驸马的事,我自己来处理,皇兄就不必担心了。”   “直接朕来不是更好,横竖朕贪图享乐的事情大家都知道,胡闹更是常有的事。当初能给你选驸马,当然也能教你和离,谁还能说朕什么不成。”   清欢被他逗笑:“皇兄也该顾及一下子自己的名声吧,根本不需要这样的,这点小事我自己就能处理,皇兄总不能什么都帮着我做,我也不是一碰就碎掉的瓷娃娃呀。”最重要的是,她曾经也是叱咤风云的,不过是身子不好而已,若是身子好了,她又哪里会沉寂如此呢。   “朕就是想帮你做啊,不想让你操心劳累。”皇帝嘟哝了一句,抓着清欢的手舍不得放开。其实他也看得出来,她时日无多了,每次见面她都比上一次更消瘦,有了鹿苑白在身边才稍稍好一些,肤色红润了,也长了些肉,看着气色也好,驸马根本不能跟鹿苑白比。别说是和离再跟鹿苑白成亲了,就是公主要做龙椅,皇帝都会亲自把椅子扛到公主府来免得她走路累着。   他不敢想象失去妹妹后自己会变成什么样,这世上他只剩下这一个亲人,他不会让她死的。   这一点皇帝与鹿苑白达成了一致,他们的心愿都是公主能够健康平安长命百岁,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在清欢的要求下,皇帝同意了她的要求,驸马的事情交给她自己解决,等到与驸马和离,立刻就同鹿苑白成亲。这一次的驸马是她自己挑等,应该比他挑的好吧?   清欢都没敢告诉皇帝自己要和离除了是因为喜欢上鹿苑白之外,也是因为驸马在外头有了妻儿,她怕自己说了,皇兄会冲动的操起四十米长的大砍刀跑到齐家去把他们满门抄斩。皇帝也是溺爱她,她说要和离,他连原因问都不问就答应了。   于是挑了个风和日丽的天气,早晨起来换上新做的秋装,梳洗打扮后朝齐家轻车简从而去。齐家人根本想不到她会出公主府,还会到齐家来,因此一点防备都没有就被逮了个正着。   因为清欢从未来过,齐家的下人也没有福气见到金枝玉叶,所以根本不知道她的身份,还想拦她。可惜有鹿苑白在根本没人拦得住,他护着她走进齐家,清欢打量着这栋宅院,心里感慨道,说什么书香世家呀,做了驸马后也是飘飘然了,就这占地这规格,便是和王府都没什么差别。   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却还不够,人究竟要怎样贪心才满足呢?   鹿苑白前世来过这里,他就是在这儿将齐家人全部斩杀的,所以很清楚此刻的齐家人会在哪里。齐家二兄因为犯了罪下了大狱,虽然没有问斩,可这辈子除非大赦天下是别想出来了,监狱里有什么等着他还很难说呢,齐家没什么权势,公主又不肯徇私,齐家老二肯定要吃大苦头。   驸马正带着心爱的女人和父母家人其乐融融坐在凉亭里赏花,如今正是菊花怒放之时,配上点心茶水,真是好一番享受。就连年过六旬等齐老太君都笑眯眯的。罗诗诗坐在齐老太君身边,齐老太君握着她的手,满脸喜悦地盯着她的肚子看,万分期待里头能蹦出个大胖小子,这样自己就有曾孙子抱了。   看着看着就忍不住感慨道:“虽说咱们齐家尚了公主,可公主到底不能给咱们齐家生下一儿半女,这样的女子娶回来又有何用呢,实在是叫人叹气,不能生孩子的女子就跟那不会下蛋的母鸡一般,偏皇上疼她,否则老婆子哪能容她嚣张。”   鹿苑白微微眯了眼睛,看着那喋喋不休的老太婆,前世她也是如此得意吗?驸马毒害公主的计谋她是不是也有一份?若是如此,她死的不冤枉。   清欢倒是不甚在意,她跟驸马成亲时见过这位老太君,看得出来对方很想拿捏住她这个孙媳妇,可惜她是公主,不是寻常人家的女儿,就是成了亲,夫家的长辈见了她也一样要磕头行礼,老太君心中可能不大舒服。她也不喜欢这位老妇人,因此平日里都敬而远之——皇帝是天底下最尊贵的人,这最尊贵的人尚且要想方设法讨她欢心,她又怎么可能委屈自己来讨好一个普通老妇人。   只是没想到看起来宽厚慈祥的齐老太君,背后里是这样说她的。   公主是脾气好,但也不是任人欺负到头上也不生气的。她听了齐老太君的话,轻笑一声道:“不亲自听到,本宫还不知道齐家人在背后是如此议论本宫的呢。”   鹿苑白淡淡地说:“先帝在时,曾说公主是他的掌上明珠,给他万里江山也不换。当今皇上更是对公主爱如珍宝,怎地到了齐家,就成了什么不会下蛋的母鸡,改明儿奴才进宫,定得跟皇上好好嚼嚼舌根子,也叫皇上知道齐家人都是如何赞美公主的。”   他声音温和平静,表情更是淡漠柔和,不知怎地却总是叫人觉得阴阳怪气,清欢忍不住笑出声,“驸马,好些日子不见,原来是沉溺温柔乡乐不思蜀了么。”   驸马做梦都想不到公主会出现在这里,他立刻要解释,却发现自己握着罗诗诗的另外一只手,他立刻害怕起来,竟然被公主撞破了!   清欢随口问完后就打量了一番罗诗诗,然后发现两个人一点都不一样。这个姑娘看着珠圆玉润,身子骨十分康健,尤其是脸颊透着健康的红晕,肚子已经高高隆起,孕相很明显了。   反观自己,身段纤细如柳,一阵风就能吹走,看起来也是病恹恹的,也难怪老人家都更喜欢健康的姑娘。   她是真心这样想,可齐家人却都吓坏了。   “见过公主……”   清欢让鹿苑白托着手走进凉亭,齐家人哗啦啦跪了一地,她不客气地在上位坐下,居高临下地望着跪在地上的,微微笑道,“今日心血来潮,想到驸马许久未归,便不请自来,诸位不会见怪吧?”   “不会不会,公主肯来是我等的荣幸。”齐老爷陪着笑。   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忘记了,公主一直没叫他们起来,就让他们这么跪着。其他人还能守得住,罗诗诗跟齐老太君却都开始摇摇欲坠了。清欢看了看罗诗诗的肚子,问驸马:“驸马此时可有话同本宫说清楚?”   她都想好了,倘若驸马还有担当,愿意诚实承认他与罗诗诗两情相悦还有了孩子,她绝不会为难他,甚至也不会收回赐予齐家的一切。可清欢都没来得及再说话,就听见驸马的否认声:“公主误会了,这位是我二哥在外头养的外室,如今二哥出事,父亲琢磨着不能让齐家血脉流落在外,便让我将她带了进来,还请公主明察。”   鹿苑白毫不给面子的嗤笑一声。清欢看了他一眼,他也正好低头看她,两人的视线彼此交汇又分开,极其默契。   “是吗?既然如此,待孩子出生后,滴血验亲也就是了。”鹿苑白嘲讽道,“驸马还是实话实说的好,公主人善心慈,说不定还有转圜的余地。”   可驸马就是死不承认,不仅如此,罗诗诗自己也抱着肚子可怜巴巴地说:“公主真的误会了,小女子是齐家二少的女人,与驸马什么关系都没有的。”   他们这是吃准了齐二被投入大牢的事,死咬着罗诗诗是齐二的女人。清欢意味深长地望着驸马,“那先前难道是本宫看错了,驸马捏着自己二嫂的手?”   “公主身子不好,定然是瞧错了!”说话的是齐老太君,她跪在地上,却没有什么尊敬之色,甚至隐隐有着不满。她是非常古板的妇人,认为不管什么身份,嫁了人的女子就应该听从夫家的话,这个孙媳妇身份极其显赫,人又难亲近,她实在是不喜欢。   不过她倒是挺喜欢这富贵荣华金银珠宝的。   “大胆!”鹿苑白冷声呵斥,“竟敢诅咒公主,你不怕诛九族么!”   ☆、第七十八碗汤(十一)   第七十八碗汤(十一)   老太君就是心里不舒服才阴阳怪气地说了这么一句,哪里知道鹿苑白就能立刻给她扭曲到诅咒公主的高度来,她心里愤愤不平,又道:“公主真是好威风,动不动就诛九族,难不成公主不算在齐家的九族里不成?”   清欢笑道:“这还真不算。”   “便是算了又如何,和离之后,齐家该死,也脏不到公主身上去。”鹿苑白说的更残酷些。他实在是厌恶极了这家人,看到都令人作呕。“齐家号称什么书香世家,培养出了惊才绝艳的状元郎,见了公主却如此无礼,真该叫世人看看,这所谓的书香世家,到底有多么沽名钓誉。”   和离?!   齐家人都震惊了。   清欢并不想与他们多说,随手拨弄了下刚绽不久的花,面上仍旧是和颜悦色带着笑容:“你们也不必想法子来诓本宫。瞒得过一时难不成还想瞒一世么,齐二虽说在牢里,可本宫想见他难道见不着?更何况……驸马,你真以为今儿个本宫是心血来潮才来齐家?”   她早就知道他跟罗诗诗的事了,不过是懒得管。如今她想同苑白在一起,若是名不正言不顺,对谁都不好。“驸马既然喜欢这位姑娘,人家姑娘又给你怀了孩子,倒不如与她好好过日子,本宫也能高看你一眼。”   驸马跪在地上,只觉得心底一片冰凉。他的身体微微颤抖,哪怕他心底早已对公主没有感觉,可是当这一切被撞破的时候,他还是感到了心虚与恐慌。恐慌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他其实心知肚明,一旦失去了驸马这个身份,他就什么都没了。   他的满腹才华雄心壮志,都在这些年养尊处优的生活中消磨掉了。说起来尚了公主后,清欢除了不与他亲近之外,什么都不曾要求过他。他大可以继续读书吟诗,若是真的有才华,皇帝也不可能真的弃之不用。   是他自己放弃了自己。   “公主!这都是误会!是误会啊!……”齐夫人快哭了,他们家怎么能没有公主!尚公主后,虽说驸马不能做官,可公主是皇上的心头宝,他人听到他们齐家的名号比听到什么大官家的都尊敬!公主的存在给齐家带来了新的生活,他们怎么能失去她!?“彻儿,彻儿你快说句话,告诉公主这都是误会,跟公主解释清楚啊!”   “公主,看也看过了,咱们还是回吧,在外头待久了难免会不舒服。”鹿苑白仿佛没听到齐夫人的话,伸出一只手。   清欢将自己的手放到鹿苑白掌心,起身朝亭子外头走去,除了齐家夫妇,剩下的齐家人甚至都没有意识到和离意味着什么。她又看了罗诗诗一眼,这个姑娘跪在地上,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可眼底的笑容却掩也掩不住。   真是众生百态。   没有公主的允许他们不敢起来,直到公主离去,齐家人才像是霜打了的柿子,往日瞧罗诗诗十分顺眼的齐老太君跟齐夫人,此刻都用怨怼的眼神看着她。   离了公主府,鹿苑白觉得公主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连着脚步都轻快了。他忍不住莞尔:“公主慢些走。”   她还嫌不够快呢,要是健健康康的,她现在肯定又蹦又跳。   到底是顾及了几分情意,否则齐家不可能全身而退。皇兄疼她入骨,若是知道驸马背着他在外头有了妻儿,不砍了齐家人的头都算他们造化。公主觉得自己已足够留情了,她再做不到更好了。日后齐家如何,就只能看他们自己的了。   安康公主与驸马和离一事迅速成了京城八卦热门。还没等看客们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更令人震惊的消息发生了,安康公主又招驸马了!而且这次的驸马不像头一次那样昭告天下,而是皇帝内定!前天和离昨天就成亲,速度快的让他们不敢相信!   皇帝这一次是真的舍不得,他特别担心鹿苑白跟前驸马一样不是东西,所以威胁的话说了一箩筐,还逼着鹿苑白发毒誓。鹿苑白一一应了他,他又觉得对方态度不够诚恳太敷衍,毒誓都说发就发,那岂不是跟放屁一样?可鹿苑白要是犹豫了,他又要说人家心不诚了。   真是怎么做都难,幸好公主解救的及时。   按照本朝律例,驸马是不能入朝为官的,可公主刚嫁人第二天众人就大跌眼镜,皇上竟然任命这位新任驸马为兵马大元帅,并派他去讨伐举兵来犯的邻国!   这、这不是胡闹吗?大家能理解皇上疼爱公主因此想要补偿驸马就怕再发生第一个驸马那样的事,可就算这样皇上也不能胡闹呀,驸马怎么能去打仗?听说新驸马是个江湖侠客,跟公主偶遇一见倾心,就这样的人怎么能打仗?   可惜他们再反对也没用,皇上说啥就是啥,不容许任何人反驳。   事实很快打了他们的脸,新驸马虽说年纪不大,好像比公主还小几岁,但真的是有本事。出征三个月便将敌军打了个落花流水凯旋回朝。回京的那天穿着银色铠甲骑在高头大马上,那俊朗的容貌看得周遭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心怦怦跳——公主可真是好福气,新驸马可比前驸马更俊俏更有本事呢!   人群中有人瞧见了鹿苑白的脸,霎那间脸色惨败,无他,真是忍不住心中好奇来看的前驸马齐彻。公主竟然……嫁了个太监!她怎能为了个太监便不要他?他哪里比不上这个太监?!   鹿苑白路过他身边的时候也瞧见他了,嘴角微微勾起,露出嘲弄的眼神。现在知道没有公主自己就什么都不是了吧,齐家老大不过是个小官,傍上了公主他齐家才能过上奢侈的生活,有公主庇佑,他们才有仆役成群,有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齐老太君在尚公主前,何曾有人尊称她一声老太君?好日子过久了,竟忘了是谁给他们的了。   树倒猢狲散,公主既然已与齐家毫无关系,那么曾经捧着齐家谄媚着齐家的,又还剩下几人?再说了,皇上疼爱公主世人皆知,公主都不在齐家了,你却还去讨好,是不是要跟皇家作对,谁会这么傻?   日子不好过吧,可就算这样,也不过是恢复到不曾当驸马之前而已。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公主曾经这样说过,鹿苑白如今明白了。   齐家回不去了,他们的心被养大了,嘴被养刁了,再不是想靠着读书出人头地的人家了。   所以他再没看齐彻一眼,便从他身边经过——这一世,他才是驸马。   前世的仇前世已经报过,这一世齐彻既然没想过来害公主,他也不想沾上鲜血。他不敢杀生,近年来更是一点荤都不沾,鹿苑白只想用这种方式恳求上天再多给公主一些时间。他找不到能治她的良方,可他也绝不会就此放手。   一路回到公主府,他跳下马便朝里头奔去,心里十分奇怪怎么公主没来接他。鹿苑白惯会胡思乱想,立刻就想到会不会是——不可能,他出征在外的这三个月,她一直都同他写信的,字迹非常熟悉,不可能是他人代替。   可转念一想,若她想安他的心,大可早早准备好书信,每隔几日送来,难道……鹿苑白顿时觉得浑身冰冷,他早说过,不想建功立业,不在意这江山到底由谁坐!   是她再三要他出征,并保证过一定会等他回来的,她怎能说话不算话?!   鹿苑白顿觉双腿一软,整个人没了力气,跪坐在了地上,眼眶泛酸。他回想起自己冲进来从头到尾都没有人阻拦过,似乎整个公主府都空了,难道公主真的……不在了?!   就在他觉得昏天暗地整个人如同死了一般,一只手轻轻拍了拍他的头:“怎么了?我在房里等你好久,你怎地不进去?”   下一秒就被熊抱住,公主失笑,摸了摸鹿苑白的头,感慨到三个月不见而已,小奶鹿都长成大鹿了,又高又壮的,显得她更加瘦弱。“好啦,干什么呢……皇兄看着呢……”   鹿苑白才不在乎,还恶狠狠地白了皇帝一眼,知道肯定是这个一肚子坏水的家伙干的好事。他打仗的时候对他不敬,这厮定然怀恨在心,便欺骗公主他的归期顺便耍他!   还真被他猜对了,皇帝就是很不爽啊,他辛辛苦苦养大的妹妹,凭什么就要这样对鹿苑白死心塌地啊?他趁着鹿苑白不在送了好多貌美的小太监都被妹妹拒绝了,想到这里皇帝都不高兴呢!   清欢也晓得这两人肯定是又闹起来了,哭笑不得地拍拍鹿苑白的背,顺便用眼神示意不该在的人赶紧滚蛋。皇帝被伤的痛彻心扉,捂着胸口一步三回头。   待到四下没了人,她才摸着他的脸,和微微湿润的眼角,轻轻一笑:“不同你白头偕老,我是舍不得死的。”   世上哪有什么既定的命运,如果真有,也一定是他的深情叫她不舍离开,共同守护这大好河山。   ☆、第七十九碗汤(一)   第七十九碗汤(一)   【她本应回到他身边,忘记过去,同他幸福快乐的生活。】   清欢醒过来的时候脑仁都疼。她睁开眼睛,看到一片雪白,独特的消毒水味告诉她这里应该是医院。她……   等一下,她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她是谁?   她只是试着去想了想这个问题,就觉得头疼的不行,伸手想要揉一揉额头,却发现手腕疼的厉害。举起来一看,她才发现那里被层层的纱布包裹着,似乎受了很重的伤,隐隐还有殷红的血迹透出。   怎么回事……   她……   这时候病房的门被打开,一个中年护士走了进来,看到她醒了愣了一下,随即笑道:“你醒啦?”   “你好。”她发觉自己的声音也很沙哑,“我怎么会在这里……”   “啊?”护士又愣了一下,然后叹了口气,“你啊,年纪轻轻的,干什么要寻死呢?知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人想活着啊,你看隔壁病房的,拼了命的不想死,你可倒好,一点都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从你住院到现在,连个看你的人都没有,你这姑娘——”   唠唠叨叨的,可每一句都是为清欢着想。清欢不记得发生什么事了,她安静地听着,然后问道:“不好意思,您能帮我安排时间做个检查吗?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护士正说着,听到这句话顿时错愕的张大了嘴。清欢对着她微微笑了一下,心里一片平静清明,她确实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想起来。   这可是大事啊!   检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医生无法解释这种情况,只能将其当成偶然事件,对此也没有什么措施和治疗方法,因此经过检查,她的身体技能一切正常。唯一能做的就是要求她在出院后定期回来检查,免得还有什么问题被忽略。   清欢按照医院里登基的信息找到了家,其实她最好还是在医院里休养一阵子,医生也很担心她会继续寻死,因为她之前割腕的举动实在是太吓人,还能救回来已经是奇迹了。如果不是清欢再三保证自己不会寻短见,热心的医生护士根本不答应让她出院。   她住在一个很高级的小区,看得出来她很有钱。但是这一切对清欢来说都太陌生,她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且这里的摆设她非常不喜欢——铺天盖地的粉红色,就好像主人还活着不切实际的洋娃娃的世界里。可成人的世界从来都没有童话,她不清醒,还选择了自杀,在这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因为左手还很疼,做不了什么重活,清欢只能把那些铺天盖地的粉红色蕾丝给揭下来,能收起的全部收起,这样房子才清爽很多。她坐在沙发上,叹了口气。   这里采光很好,按理说住在这样的地方心情应该很好的,可是没有记忆的她实在是心情有点沉重,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这种感觉糟糕透了。   清欢坐了会儿,去了卧室。她当初应该就是在卧室的洗手间割腕的,因为这里的血液已经干涸了,却没有人打扫过。她盯着那一池血水出神,血腥味早已淡去,可光是颜色就让她心里极度不舒服。   她曾经那样不爱惜自己的生命。   手腕上又是一阵剧痛,她摸了摸,深吸一口气,走了出去。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她打开了个人电脑,找到了房产证存折身份证等等一系列东西,勉强了解了自己的身份。父母双亡的孤儿,被父母的好友收养,考上大学后就搬出来一个人住直到现在。她很有钱,真的非常非常有钱,父母给她留下一个庞大的企业帝国,只可惜她不喜欢这一行,迄今为止都是交给专业代理人在经营。她学的是美术,在公司也就只是挂名的总经理,不管事的。好在代理人都是父母的朋友,对她也是真心的。   书房里挂着合照,看得出来自己跟他们关系非常好,那对夫妻看起来也很友好,亲昵地揽着她的肩膀,相册里也总有他们的身影——还有他们的一双儿女。   从一点点大的小男孩,到俊秀的少年,逐渐成熟的青年,以至于到优雅的成年男性,清欢轻轻抚摸着照片上的男人,眼泪就掉了下来。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可是一看到这个人,她就觉得心脏一阵一阵的疼痛。   啪的一声,清欢将相册合起来,她甚至拿下了所有的照片,然后将它们锁进了抽屉里——没什么可看的,看了只会让她很难过。   然后她坐在那里发呆,打开了手机,朋友圈也好,网络也好,她所发的每一条状态基本上都和那个男人有关系,他们甚至很亲密很亲密,看得出来他们的关系绝对不简单。   是男女朋友吗?   如果是,为什么他不在她身边,也不曾看过她,更不曾给她发过消息?   再后来前后看到了一些仅自己可见的状态,对她来说那是一个十分陌生的自己。一字一句,都充斥着疯狂偏执,甚至还有自残的图片,想要自杀的话。   很悲伤很绝望,觉得生活没有盼头——只因为那个男人提出了分手。   为什么分手没有说,因为清欢在第二天就自杀了。   她叹了口气,仍旧感到难过,也没有去删除,因为那都是她的过去。对没有记忆的她来说是很珍贵的,只是她不想活在过去里,她觉得自己之所以会莫名其妙忘记这些都是上天的安排,她要做的应该是重新活一次,好好的活一次,而不是再继续沉溺在过去里。   觉得见到那个男人难过,就把所有的照片放起来,觉得无所事事迷茫,就找点事情做让自己忙起来,总会好起来的,她这样相信着。   所以她申请了一个新的网络账号,通讯录里从前认识的人一个都没有再加,发了第一条消息:嗨,自己,你好。   配了一张刚拍的夕阳的图片。天边的云霞鲜艳耀眼,明明是黄昏,却有一种神奇的生命旺盛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就像是这云霞,白天是已经过去的记忆,云霞过后,新的一天会重新到来。   那才是她应该把握的。   她想到那个人都会难过,想要掉眼泪,那就不要想啦,如果喜欢的那个人叫她这么难过,难过的要在手腕上割出那么多道伤口,那还是不要喜欢的好。   她收拾出了很多成双成对的东西,然后统统丢掉,后来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觉得空落落的,再联想到自己有很多很多的钱,干脆打电话联系起装修公司,准备把家换个样子。   什么粉红色少女风蕾丝娃娃都丢掉,过去的她什么都不要。换成干净的极简风,买了新书架新书桌布置了新画室,她才发现画室里堆满了那个男人的模样。温柔的开心的悲伤的生气的……还有绝情的。   她统统丢掉了。   衣柜里有很多可爱的蓬蓬裙,清欢也没有留,光是布置新家就得折腾很久,这些都是她的计划,还得慢慢来呢。   但是当天网上,当她坐在客厅吃外卖的时候,突然有人按门铃。   透过猫眼一看她就愣住了,是相册里的那个男人。她记得……好像是叫梁泽。那些秀恩爱的朋友圈里,她总是阿泽阿泽的叫,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最后提出了分手。   清欢犹豫要不要开门,梁泽却说:“我知道你在家里,清欢,快开门。”   她很听话的把门打开了,梁泽比她高一个头,她已经很高了,还是得抬头看他。然后发现和照片比起来,真人更好看一些。那种熟悉感和酸涩感让清欢想哭,她想扑进这个人的怀抱,紧紧地抱住他,埋怨他、指责他、跟他撒娇。   可她知道她什么都不能做。她只是看着这个人,问:“你怎么来了?”   “你怎么出院了?”   两人异口同声的问,还是清欢先回答:“我觉得我好了,就不想在那里待了。”   “真的好了吗?还是要换药的,你的日常起居怎么办,谁来照顾你?”梁泽手上拎着饭盒,很自然地走进来,先是被空荡荡的客厅吓到,然后看到饭桌上的外卖皱眉,“这种垃圾食品不要吃,我给你做了晚饭带来。”   清欢走到饭桌前坐下,看着梁泽熟练地打开饭盒,一一将菜摆好,塞了双筷子给她,一看就是照顾她照顾习惯的。照片跟朋友圈都是在这样,他一直在照顾她。   是因为累了,所以想要跟她分手吗?   清欢吃了两口就不想吃了,“你不用这样的,外卖其实挺好吃的。”   “你不是不喜欢吃外卖吗?”所以他才会练就一手好厨艺。   清欢望着他:“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梁泽知道的,他今天有个会议要开,开完会赶到医院就得知人已经出院了,他仔细询问了医生,然后做了晚饭赶过来,也知道她……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知道。”   她对梁泽笑了笑,“所以你不用这么麻烦,我自己一个人也可以。”   他们分手已经很久了吧,她在医院躺了有好几个月了。   ☆、第七十九碗汤(二)   第七十九碗汤(二)   “习惯了。”   梁泽很自然地说了这三个字,然后就开始忙里忙外。地板需要拖,碗筷需要刷,很多东西都需要整理。清欢没什么胃口,吃不下,看着他四处忙活,过去拦住了他:“别忙了。”   梁泽讶然,她慢慢地斟酌着字句,思考着要怎样两个人之间才能维系一种陌生的状态:“你不需要为我做这些,我已经打电话给了家政公司。我听医院的护士说了,这几个月你一直在照顾我,我醒来就回家,没告诉你,真是不好意思。”   她这样平静,梁泽反而有些不敢相认了。他已经习惯了骄纵任性的清欢,突然间看到她变了个人,真的是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你……怎么了?是不是还有哪里不舒服?”   “我找到了从前的相册跟网络上的一些状态,知道我们曾经是什么关系,但现在我们既然分手了,我正好忘了,你就不要再让我想起来了吧。”清欢淡淡地说,她的确是不记得曾经发生了什么,可她仍旧能从过去的物品中窥到蛛丝马迹。无非是她的刁蛮不讲理让梁泽感到疲惫无法接受,因此提出分手。   他是忍无可忍了,可就是这样,也仍然忍不住照顾她,大概是因为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吧。梁家人对她很好,可就是因为这样,清欢才觉得没失忆前的自己实在是不应该责怪梁泽要求分手。可也是不记得任何事的她才能清晰冷静地看待,如果她还记得,也许仍然会胡搅蛮缠不肯放手。   梁泽也许还是喜欢她的,但她实在是太叫人受不了了。   “清欢……”梁泽根本不可能放心让她一个人,他们是一起长大的,就算不能在一起,彼此之间的亲情也不能被割断。   可清欢却非常坚持:“短时间内我不想再见到你,你也不要来找我。从前的事很对不起,以后我的生活,就麻烦你不要再来打扰了吧。相对的,我也不会再去找你。关于你和你的家人……我很感激你们对我那么好,将我养大,但是我现在不记得了,所以也没有想要回去的想法。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也就是说,现在的她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她,跟梁家再没有关系。清欢想,如果旁人知道的话,应该会觉得自己很无情吧。可是现在的她就是这样想的,为了不让自己受伤,她选择将这些人推的远远的——她更喜欢一个人生活。   看到那些照片她都会难过,如果再和梁泽一起生活,她要看着他重新找到爱的人,也许会结婚生子白头到老,那她得尴尬到什么地步呢?   梁泽觉得自己完全不认识醒来后的清欢了。她和从前一点都不一样,好像完全换了一个人,陌生的让他以为自己从来都不曾懂过她。那个任性的,看到他和女性说一句话都会吃醋生气的清欢,似乎就这样彻底消失了。   他心底有了如释重负,可也有失落。   清欢没有给梁泽说话的机会,将他推了出去,当着他的面把门关上。然后她转过身摸了一把脸,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泪水已经流满了脸颊,十分狼狈。明明什么都不记得了,可还是难过成这个样子,在失忆之前,她到底经历了什么?还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她从相册里网络上拼凑的零零散散的过去,是不是还有什么东西没有找回来?   可是,不找回来也很好吧,找回来的话,应该会更加不快乐。   她背靠着门板滑落下去,双手抱住膝盖,轻轻地抽泣起来。   好难过啊,难过的想要再死一次。   看到梁泽就无法掩饰的那种难过,强烈的悲伤在她心底澎湃汹涌,让她似乎被困在巨大的牢笼之中。可她不知道缘由也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她只有一个被锁住的现在。如果不快点逃出去,她一定会再次死掉的。   清欢用了很长时间才从地上爬起来,她看着空荡荡的客厅,她觉得她需要快一点开始新的人生,不能这样无所事事,不能总是想着梁泽,她跟他已经结束了。   爱人也好,兄妹也好,朋友也好,这些都不要再做了。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再见面,她才会觉得开心。   因为太想要抛弃不记得的过去,清欢迅速的找人将房子重新装修过,只不过花了数倍的价钱。粉红色的公主风彻底消失不见,呈现出的新风格是极简的冷色系,娃娃和玩偶没舍得扔,都被她送给最近的福利院的小朋友了,还有那些漂亮又稚嫩的洛丽塔风裙子——她过去是一直活在梦里吗?   如果是,清欢能够想象得到,对于一直生活在象牙塔和梦境中的公主而言,突然有一天梦境崩塌,现实残酷撕裂,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   梁泽就是那个现实。他不要她了,他要分手,就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清欢坐在办公室里,动手点了根烟。不知什么时候染上的这个毛病,可能是出院后那几天在家里实在是心烦意乱,恰好看见抽屉里有一盒没开封的女士香烟,当时试了试,结果发现有奇效。   她跟从前真的不一样了,从很多人的眼神中就能看出来。   家里的画室被改成了健身房,清欢再也没有画过画,因为她面对着空白的画布时,心里一点灵感都没有。她拿起画笔的时候,脑海里都是各种各样的梁泽。对失忆前的自己来说,画画和梁泽就是生命的全部,现在她的左手基本上是废了,梁泽也和她分手了,过去相当于彻底坍塌,所以她不要了。   也许是在心底,她觉得失忆前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她只是继承了失忆前自己的思想和情绪,并没有继承灵魂。否则为什么她能够放下曾经挚爱的画画和挚爱的人呢?   一定是这样的。   她是新的她,不应该受过去拘束。   所以在左手差不多好了的时候恰好就到公司来上班了,为了掩饰左手的伤,她习惯在手腕上缠一条绷带,但是被人看到绷带又不大好,就买了一个很漂亮的玛瑙镯子戴着,偶尔露出镯子下无法褪去的红痕,就像是心头陈年的旧伤口。不疼了,但仍旧存在,并且永远存在。   她安安静静地坐在办公室里学习如何管理好一个企业,大学读的是美术,清欢对这方面根本一窍不通,所以现在是代理人在给她补课,每天都在疯狂的学习,因为时间根本不够用,所以想起梁泽的次数也在逐渐缩小。   给她上课的代理人就是这么多年一直管理着公司的人,年纪估计不小了,清欢没问过,对方看起来还是年轻的模样,只是那种岁月沉淀下来的气质与沉稳,绝不是年纪轻轻的小伙子能有的。清欢曾经观察过对方想看看他眼角有没有细纹,毕竟在她有记忆的时候他就在管事了,可看来看去,对方偶尔微笑的时候也非常优雅,仪态完美。   “孔叔叔,这里我还是不太明白。”她指了指书上的某个定义询问。   虽然从企业管理的方面是个小白,但是这种认真学习的态度是非常让人喜欢的。孔寒日看了一下,慢慢地给她解说。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有磁性,人也很有威严,否则不可能这么多年来公司一直屹立不倒,甚至让梁家追不上来。   孔寒日是个优秀的老师,清欢是个很刻苦的学生,并且十分聪明,一个教的舒心,一个学的开心,倒也相处的不错。得知清欢失忆并且准备接管家族企业的时候,孔寒日还诧异了一番,这丫头以前都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这次突然开窍了,看样子偶尔失忆一次也不是完全没好处的。   他和已经过世的清欢的父亲是好朋友,好友去世后他想过收养清欢,可是转念一想,自己接了代理人的位子,再养着人家小姑娘,说出去可能不大好听。恰好梁家也提出照顾清欢的要求,再加上清欢自己当时也不愿意跟他,孔寒日便没有强求。不过都过去快二十年了,他跟清欢的关系却疏远了许多,一年到头见不着几次面,也就逢年过节互相问候一声。   本来她跟梁泽的事情孔寒日乐见其成,老梁家两口子什么品行他知道,也信得过,肯定是把小姑娘当亲闺女养,可是清欢的性格也的确是个大问题,这么说吧,脾气这么好的孔寒日都有点受不了。小两口分手那是迟早的事,只不过他万万没想到清欢竟然会自杀。   她这一自杀,梁泽是不敢再说分手的事了,可偏偏这时候小姑娘什么都给忘了!   也不知是好是坏。   从她出院到现在也过了一个多月了,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大碍,梁泽来过好多次她都不肯见,总是避着走,估计是心里还没好吧。   ☆、第七十九碗汤(三)   第七十九碗汤(三)   任谁认认真真看书结果却被人在一旁死盯着都会觉得浑身不自在。清欢实在无法忍受,问孔寒日:“孔叔叔您能不盯着我看吗?”   孔寒日面不改色:“我是看你有没有好好学习。”   她简直想要翻白眼了,别的不敢说,她绝对非常擅长学习!几分钟前他老人家还夸过她突飞猛进不是?“有什么话您直说就行,不需要犹豫,我不会生气。”   说完还怕孔寒日不信,强调道:“我跟过去不一样了,从前的我是什么样子我不记得,但现在的我肯定不会生气。就算你说梁泽我也不会。”   孔寒日露出我相信你的表情,但却一个字没说,分明是不信。清欢叹了口气,不知道过去的自己到底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连孔叔叔都不信她。“我要看书了,您今天的公文都批完了吗?”   “当然。”孔寒日做的是专业代理人,这种事哪里还需要老板提醒。他端着一杯清茶,舒舒服服地往后倚到了沙发里,窗外的阳光照进来,晒的人分外舒服。“快过年了,有什么想法吗?”   “没有。”还能有什么想法,她对商业一窍不通,学了这么久仍然是略懂皮毛,想要彻底上手还需要好长一段时间呢。   “老梁昨儿个打电话给我了,早上梁泽那孩子也来了,说是要找你,都被我劝退了。”孔寒日语重心长地说。“他们都想你回去过年呢。”   清欢不记得自己以前怎么过年,但现在她很确定自己不想跟梁家人一起。她的记忆里没有了他们,任何的温馨美好都是照片网络上的只字片语,说来可能会十分无情,可她真的不想跟他们再多做相处。过去的情分在她自杀醒来后就忘的一干二净,也许是她潜意识里想要跟梁泽一刀两断。“我不会去的,我一个人就可以。”   说完这句话,她低头继续看书,同时还做笔记。   淡淡茶香飘散在半空中,孔寒日把茶杯放下,“也行,这事儿你自己做主就成,没人能强迫你。我下去看看,一会儿上来,好好学习不要走神。”   等到孔寒日走了,清欢才打开抽屉拿了根烟叼在嘴上。她并不是有烟瘾,只是在心烦气躁的时候抽根烟确实起到了缓解的功效,虽然她也知道抽烟有害健康。但她是很克制的,只有一人独处的时候才会抽。   不过这一次突然被撞破。孔寒日说下去看看,清欢还以为他视察工作去了,结果顶多两分钟人就回来了,手上还拿着两杯特大号冰淇淋。开门进来的时候脸上带着笑,看到清欢站在窗边抽烟,脸色瞬间就不好看了:“掐了。”   她没有听他的,事实上她现在谁的话都不听。抽完了最后一口,她吐出一个漂亮的眼圈,精致的眉眼在烟雾中有着蛊惑人心的妖娆与妩媚。同那个小公主一般的清欢完全不同,孔寒日心中这样想着,不仅如此,他心跳还漏了一拍,发现小姑娘真是长得好看,漂亮的人就是抽烟也赏心悦目。   从孔寒日手中接走一个冰淇淋,清欢笑了笑:“你下去就是为这个?”   “对面新开了家冰淇淋店,早上经过的时候拿了张传单,看你学习辛苦想给你买个尝尝,结果你却在这里偷偷抽烟。”   她笑的更深,挖了一口放进嘴里,“这个天气吃冰淇淋最好了。”夏天的火锅冬天的雪糕,就是这样自虐才有快感。“孔叔叔明明是自己想吃,别怪到我身上来。”   孔寒日一时语塞,因为他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好吃,不挑食,但越好吃的东西越喜欢,闲暇时候基本上全开车到处逛,找那些美食节目杂志上说的美味餐厅去尝尝味道,可以说是非常地道的老饕。清欢却对口腹之欲没什么需求,她觉得食物吃进嘴里的味道虽然不同,可起到的效果都是一样的,既然这样,能吃就可以了,味道只要过得去就行。   “好吃吗?”   “还可以吧。”清欢回答说,普通的冰淇淋而已,有什么好吃不好吃的。“孔叔叔,梁叔叔梁婶婶要是再打电话给你,你就跟他们说我今年一个人过。”   “你怎么不自己跟他们说?”   “我换号码了。”清欢回答,“谁都没告诉。”   那是完完全全属于她一个人的世界,每天做了什么,感觉如何,她都记录在仅自己可见的网络状态里,她在很努力的好起来——虽然这可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但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不是么,虽然现在很难过,但总有一天会彻底痊愈的,在这段时间里,她不想看到让她难过的人。   孔寒日觉得这孩子脑子里想什么他是越来越不懂了,“这样好了,今年跟我过吧?”   “哈?”   “我也很多年没人陪着过年了。”他叹了口气,“单身几十年的痛苦你不懂啊。”   清欢笑了一声:“孔叔叔真是谦虚,你只要想结婚,还愁找不到女朋友么。”   “我觉得还是一个人生活比较快乐。”   “我也是。”见孔寒日不大相信,就补充了一句,“至少现在是这样觉得的。”她让自己忙起来,每天都有很多事情做,这样想梁泽的次数就会越来越少,总有一天会一次也不想起,然后再见到他的时候也能很理智很平静地跟他说话了。说白了清欢还是担心自己会再次陷进去,她不想再一次喜欢一个重复的人,也不想用自己的自杀牵制梁泽。那样的爱,就算求来了又有什么用呢。   跟孔寒日聊了会儿心情好了许多,可是清欢仍然没有躲开梁泽。下班后她到了地下停车场,梁泽就站在她的车前等她,看到她来了,问她:“怎么换号码了?”一开始停机他以为是她忘记交话费,毕竟她比较迷糊,这种小事总是忘记做,可充值之后仍然没有人接,梁泽就知道应该是换号码了。她以前很爱发些状态,他看了一下,已经好几个月没上线没动静,但也没有全部删除,就好像是到此为止,然后重新开始。   他很了解她,可现在他又觉得自己也许不够了解。   清欢淡淡地说:“想把一切都换成新的。”所以最近她在考虑要不要把那套公寓卖掉然后重新买房子,毕竟那里充满了跟梁泽的回忆,他们曾经在那里有多幸福,现在就有多生疏。   “快过年了,回家好不好?”梁泽上前几步,清欢下意识往后退躲开他,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后她皱了眉,“我不想回去。”   “为什么?”   这有什么好问的,清欢心想。难道要我告诉你,我还没好起来,我忘了你们对你们已经没有感情了?这样的话她即使没有记忆也不忍心说,梁家人对她那么好,她忘了就算了,如果还要出口伤人,就太过分了。“我什么都不记得,和你们在一起会很尴尬,还是自己一个人好。而且只是过年而已,不是什么大事。”   梁泽沉默了,曾经相爱的两个人默默无言,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清欢看到他走到一边接电话,脸上的表情十分温柔。   很熟悉的,但也很陌生了。   因为不再属于她。   她站着看了几秒,打开车门坐进去,就没有再回头。   这一次,她没有哭。   从这天开始,清欢学习的更刻苦,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都不浪费,用孔寒日的话来说,这辈子都没想到懒散的小姑娘会变成一个工作狂。同时他也非常满意自己的教学成果,清欢聪明又认真,他觉得自己可以提前几十年退休了。   因为清欢的避而不见,就这样很快到了年关,清欢还是卖掉了过去的房子买了新的。没什么好留恋的,就是可惜刚装修好没多久就卖掉了,早知道就不装了,毕竟都是钱啊。   听孔叔叔说过去自己一点都没有金钱观念,总是胡乱花钱,而且还非常喜欢买一些昂贵又不实用的娃娃——估计就是被她全部送掉的那些。现在自己开始工作了,才明白钱的珍贵,哪怕知道自己很有钱很有钱,可每多花一毛,清欢的心里都在滴血。   她宁可做个守财奴!   可说她抠门吧,每年捐出去的钱都能绕地好几圈。   年三十晚上她一个人裹着被子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外头正下着雪,落地灯开着,整个房子都显得格外温馨。因为一个人住,这一次她买的户型比较小,三室一厅,东西仍然不多,还是她现在喜欢的简洁风。年夜饭是订的酒店的,吃了没两口就饱了,一点意思都没有。小区里不给放烟火,她只能看看电视上的过过干瘾。   就在清欢抱着被子昏昏欲睡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她吓得一哆嗦,差点从沙发上滚下去。   ☆、第七十九碗汤(四)   第七十九碗汤(四)   透过猫眼往外看,清欢皱了下眉,但还是开了门,“孔叔叔。”   “一个人过年好玩吗?”孔寒日倒是一点都不见外,拎着手里的大包小包绕过清欢走进来,清欢看着他如入无人之境的进到自己家来,顿时无言以对。   “孔叔叔干什么来的?”   “恰好路过,来看看你,顺便给你送点好吃的。”说完像是怕清欢不相信自己,还用力点点头,“真的很好吃。”   清欢站在门口想了几秒钟,觉得这人应该是不会很快离开了,只好把门带上,转身跟去了客厅。孔寒日半点不含糊,也不拿自己当外人,直接摸去了厨房,把自己带来的食物全部摆到餐桌上,顺便还招呼清欢:“来来来,快过来尝尝。”   清欢不明白怎么有人这么看不懂别人眼色的,就算是在公司她也表示过很多次这个年只想一个人过,跟谁都没关系。可孔寒日还是跑过来——他难道是单身了太多年,突然开始有了父爱吗?“我不喜欢吃这些,以后你不用给我准备。”至少短时间内是的,她还没有好过来,想要完全痊愈至少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我知道,但试试嘛,说不定你会喜欢呢。”   清欢看着桌上的食物出神,这人买了这么多分量,别说是他们两个人,就算再来五六个人也不一定吃得完吧?更何况她才刚吃过外卖不久,大厨做的年夜饭可比自己做的好吃多了,而且还很方便,何必拼死拼活的自己弄呢。“我刚吃饱,一点都不饿。”   “我看到垃圾桶里的包装袋了,这家饭店的我也很喜欢吃,不过他们家年夜饭做的不咋地,也就中等往上吧。”   实际上味道已经很不错了,只不过是孔寒日嘴巴太挑剔。   清欢在餐桌前坐下,随意挑了块藕夹咬了一口,的确很好吃,她的味蕾也能感受到这完美的味道——可是,她的心脏没有因为这美味感到幸福或是快乐。好吃是好吃,但也仅仅只是好吃而已。孔寒日能够从中得到的满足与享受,在清欢这里统统为零。   不过相比较之前可好多了,之前她吃再好的东西也都味同嚼蜡,现在至少能得出好吃的结论了。假以时日一定能完全好起来,但前提是——不要有人来打扰。“你今天到我这里来,不会也是被人赶的吧?”   孔寒日俊脸一僵,这还真被清欢给说中了。他这人并不是单身主义者,只是没遇到合适的人所以一直没有成家的想法。这么多年过下来觉得一个人也很好,以前过年的时候他基本都不在本市,会去国外或是南方海岛度假,等到年假过了再回来继续上班。清欢之前跟老梁家人一起住,孔寒日是不担心的,他知道老梁的人品,但今年的情况有点特别。   小姑娘之前竟然自杀了,孔寒日才有些羞愧,他觉得自己太不关心小姑娘,今年就留了下来,结果老梁一天好几个电话打过来要他跟清欢都去他们家过年——孔寒日不想去啊,如果清欢还住在他们家也好,或者是跟梁泽还没分手也好,可现在这么尴尬的情况哪里适合一起过年啊!   看孔寒日的表情清欢就明白了,她勾了下嘴角算是笑过,然后放下了筷子,“你慢慢吃吧,走的时候帮我把门带上,我要去睡觉了。”   “春晚还没看完……就睡觉?”   “没什么好看的。”她头都没回,“纯粹是无聊才窝在沙发上,你赶紧走,最好把你带来的东西一起带走,我晚上吃了很多,短时间内不会饿的。”   说完她就没管孔寒日,心想这人肯定一会儿就会离开的,结果第二天早上她在一阵香味中惊醒,才发现家里多了个人。   穿上厚厚的睡衣循着香味找到厨房,孔寒日正在炒菜——他不仅会吃,也会做,餐桌上已经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菜,比昨天晚上带来的那些还丰富——清欢看了眼垃圾桶,有点不敢相信:“你把那些东西全吃了?”   “是啊,不然丢掉多浪费。”孔寒日很自然地回答,“有点吃撑了,实在走不动,所以昨天晚上没回去。”   没回去的话,他应该是在沙发上睡的吧,这三室一厅只有一个主卧,沙发虽然大,可睡一个成年男人还是有点过分了,他竟然也不觉得不舒服。   清欢没说话,孔寒日也不在意,他很懂清欢的心态,知道一时半会她是好不了的,本来自杀就是因为遭遇了难以解决的事,醒来后发现自己失去了全部的记忆,什么都不记得了,那种感觉简直能把人逼疯。她还能这么冷静,已经出乎了孔寒日的预料。说实在的,他很担心她又自杀一次——从她这阵子的表现来看,对什么都不在意不好奇,似乎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   太危险了,如果一个人连活着都不渴望的话。   孔寒日也不知道清欢跟梁泽为什么要分手,这种事情是*,清欢忘了,他也不好意思去问梁泽。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她变得有活力一点,希望能有效吧,他就没带过孩子,也没哄过女朋友,更不知道该怎么跟二十几岁的女孩子相处。单身太久了,都能出家当和尚了。   “我先去洗漱。”   “去吧,好了过来吃饭。”   “嗯。”   她很快洗漱换好了衣服过来,很给面子的吃完了早餐。原本以为孔寒日总该走了吧,可眼看早晨过去了,中午要来了,孔寒日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清欢忍不住问道:“孔叔叔,你是不是该回家了?”   “哦,我想在你这借住两天。”   “什么?”清欢瞪大了眼,“为什么?”   “陪陪你啊。”他理所当然地说,“你看你这么不快乐,叔叔陪你不好吗?不要害羞,你就把叔叔当成爸爸一样。”   清欢淡淡地看着他,“你比我爸小了十岁有余,比我也就大个十二三岁,应该生不出我这么大的女儿。”   太不给面子了,跟以前相比,性格是不骄纵了,可一张嘴就叫人说不出话来。孔寒日说:“没关系,其实我不在意。”   谁管他在不在意。清欢懒得跟他继续说下去:“你想留就留吧,只有沙发给你睡,而且没事不要来找我。”   “你去哪儿?”   “学习。”   她还得接掌公司,还有很多东西不懂,时间宝贵得很,不和他一样可以到处乱晃。   于是孔寒日就在清欢家里住了下来,每天按时做好一日三餐,菜都是亲自去买的,还结识了不少大婶大妈,凭借英俊的外表和沉稳风趣的谈吐成功让周围的邻居对他有了极好的印象,并且再三答应他会帮忙好好照顾清欢。而清欢自己住在这里也几个月了,连对门邻居家姓什么都不知道。   在几次出门被邻居们以空前的热情打过招呼后,清欢对孔寒日的交际能力有了新认识。她觉得他当个代理人真是屈才了,他该去跑销售啊,就这张嘴,起码能让公司业绩翻一番。   别人的年假吃喝玩乐,清欢的年假是疯狂学习,让孔寒日住下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是个好老师,否则喜欢一个人的清欢绝不会点头的。孔寒日太吵了——真的,太吵了。虽然他的声音很好听做事很周到很细心,可是总来找她说话这一点让清欢很受不了。大部分时候是端着好吃的过来问她要不要吃,如果她说不要,他能在一边碎碎念半个小时,诉说这个东西有多好吃多难得,他花了多少力气做出来或是买来,总之非要她吃了不可。   如果她接了过来没有立刻吃,他还要再继续念叨。总之清欢这辈子没见过这么爱念的男人,跟他工作时那种成熟稳重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年假到元宵后终止,清欢终于开始真正的工作了。她脑子好学得快又刻苦,可以说减轻了孔寒日很大一部分的工作量,除了有些问题还处理的不够完美之外,孔寒日觉得这个公司已经不需要自己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在一旁辅佐她帮助她教导她,传授她自己的经验和本事,不过他相信,二十几岁的清欢不如现在的他,可等到她到了他现在的年龄,取得的成就一定比他高。   因为工作量巨大,清欢又是新手,所以每天都需要加班,孔寒日也陪着她一起加——不过他的加班是坐在一边喝茶吃点心看报纸玩游戏,顺便监督她工作。   就这样她竟然还要支付他加班的费用,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了?   根本就应该一毛钱都不给他,他还得倒贴点才行,因为他吃东西故意发出声音,还要她不要总是沉迷工作,放轻松点。   真的想让她轻松的话就不要坐在一边看啊,上来一起工作啊!   第七十九碗汤(五)   第七十九碗汤(五)   “清欢,晚上有个宴会,你准备一下。”   “嗯?”她愣了愣,“宴会?我也要去?”这种门面上的事一般都是他负责的。   “非去不可。”孔寒日严肃的说。“这次带你去认识一些商业上的朋友,大部分都是长辈了,你以后见着人叫不出来尴尬不尴尬?下午带你去收拾一下,晚会八点赴宴。”   “我不想去。”她一点都没有见外人的心情。   “必须去。”孔寒日觉得现在问题很大了,她太抗拒见人,很多时候宁可一个人窝着。明明以前跟梁泽好的时候,开朗又活泼,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用吃饭喝水睡觉都可以玩,怎么现在就一点都不想出门呢?这样下去真的不太好吧,会发霉吧,会长蘑菇吧?   清欢也没跟他多争论,她也知道自己要学的远远不够,孔寒日是非常出色的代理人,这些年一直帮着她不过是因为和父母的交情,她是开出了很高的薪水,但那点钱对孔寒日来说也算不得什么。他不可能永远都为她工作,他也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所以他说的对,她应该学会如何应酬,而不是和过去一样缩在自己的角落里,只这样是不够的。   因此一个下午清欢什么也没有做成,全被孔寒日带着美容买衣服去了——他嘴上说的收拾一下,其实是整整收拾了一下午,从头发首饰到衣服鞋子香水,每一样都精挑细选。   过去的清欢喜欢粉红色的公主风,日常的裙子也都离不开蓬蓬裙公主裙,总是喜欢把自己朝少女方向打扮。虽然她长得很美,这样装扮并不违和,可给孔寒日的感觉就是生活子啊象牙塔里的小公主,不知人间疾苦,所以在遭遇挫折的时候无法承受,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死亡。   因为她手腕上有伤口,那个玛瑙镯子就没有拿下来,与之相配的是一袭象牙白的旗袍,做工精致秀美,光是上头的刺绣就花了好几年的时间,价格更是不菲,却也极完美的将清欢的好身材凸显了出来。她的腰肢纤细的不盈一握,似乎轻轻一掐就能掐断,偏偏酥胸饱满粉臀挺翘,旗袍穿在她身上简直就是令人回味无穷。   高衩露出的美腿又白又直又长,一米七三的身高踩上高跟鞋气场十足,黑发挽成发髻,用雕着兰花的簪子簪起来,两边分别垂下柔软微卷的一小绺,让她在年轻妩媚之余又多了一份风情万种。本来这样的长相过于娇媚,可她的眼睛使得这种美不但不落于俗套,反而更加出尘。   如果说外表是人间尤物,那么眼睛黑白分明空无一物,就好像是看透世事的老者,沉淀而冷淡,散发着浓浓的距离感与禁欲感。扣子系到最上面,下头却露着腿,性感这种东西真是神奇,无法用语言描绘出来。   清欢的记忆很好,基本上孔寒日带她见过的人,只要一次她就能记住不会忘记,可就算这样,要认识的人也太多了,她走的脚后跟都疼,这双高跟鞋美是美,可穿久了走路多了也会疼,孔寒日带着她到休息区坐下,让她坐会儿,他去给她找点吃的。   是他自己想吃吧,因为她根本一点都不饿。   清欢看着孔寒日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叹了口气。今天这场宴会,很多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为的是庆祝王家老爷子的八十寿辰,这位老爷子听说跟她爷爷关系很好,刚才见面的时候一直夸她,跟她说了很多爷爷奶奶的事情,可清欢一点兴趣都没有,因为对她来说,爷爷奶奶也好爸爸妈妈也罢,都是相册里的故事,她的脑海里完全没有了那些记忆,知道跟不知道又有什么区别呢。   也许不记得才是好事。没有了亲人却还拥有美好回忆与没有亲人也没有记忆相比,后者应该不会太难过吧?她现在只想让自己好的再快一点,这样就够了。   孔叔叔怎么去那么久,是不是又被人缠住寒暄了?清欢揉了揉额头,左手上的玛瑙镯子往下滑。她的手腕娇嫩如玉,滑腻非常,最近又清瘦了些,镯子戴着越发的大了,从前总能遮掩住的伤口现在一不小心就会露出来。医院说现在除疤技术很先进,完全可以做到去除不留痕迹,可清欢想了很久,还是没有做。   她想记得这种痛。   直到现在也仍然隐隐作痛的伤口,教会了她不要强求。   因为四周嘈杂导致头疼,她揉着太阳穴,左手的伤痕便自然而然落入到了来人的眼中。   “清欢。”   一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清欢就皱起了眉头。她抬头看过去,熟悉的面容映入眼帘。她几乎是无奈地感受心底一阵又一阵的翻腾,“是你。”   梁泽凝视着她:“你瘦了好多。”   “减肥。”说完觉得有点敷衍,就又补充了一句,“不然这条裙子穿不下。”   这倒是真的,这件旗袍的腰身太小了,就算以前的她也瘦,可还是穿不下,现在瘦成这样倒是刚好,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腰细了胸却没变小,这可能是唯一的好事了吧。   梁泽莞尔,走到她身边,“今天看到你我很高兴,你气色很好。”   能不好么,孔叔叔每天都做些补气血的东西给她吃,她要是不吃还不高兴。可惜她现在对食物没有追求,再好吃的东西也掀不起一丝波澜,所以就算都吃了也仍然胖不起来。“谢谢,你看起来也很好。”   “我想过了。”   “什么?”她好奇地看他,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我之前不该那么草率的跟你说分手,所以……”梁泽紧张地盯着她,“你能给我个机会,我们重新开始么?”   “哈?”清欢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她的唇瓣动了动,差点问出一句你是不是有毛病。“你怎么了,怎么突然说这个,提出分手的不是你吗?”   “是我,可是我后悔了。”他每天夜里闭上眼睛想到的都是她,那时候气极了把分手脱口而出,转身就走也是想让骄纵任性的她吃点苦头,可谁知道她会那么傻。梁泽曾经想过很多次,再不分手他们谁都不会快乐,可真的分手了,她真的把他忘记了,他却发现自己的爱从未停止过。   清欢的心里是喜悦的,她能够感受到那种从心底深处绽放出的快乐,就像是雨后的花朵终于怒放,可是……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点头答应,因为她觉得自己的灵魂仿佛飞到了半空中,与身体的自己不再是同一人。   她是很开心梁泽这样说,可是她也觉得就算两人重新在一起,也仍然不会有结果。   就在这时,一个很好听的女性声音传了过来:“找了你半天,原来你在这里呀。”   来人是个穿着红色长裙十分美丽的女人,清欢不知道她是谁,但听语气看动作,好像跟梁泽很熟的样子。   几乎只是一瞬间,那个女人出现的时候,梁泽就紧张地站了起来,眼睛是盯着清欢看的,似乎还有几分戒备。清欢本来一头雾水不知道他什么意思,直到看见他保护性的姿态,才轻笑出声:“你放心好了,我又不会吃人。”   心底的喜悦却彻底凉了下来。   她以前……是多可怕?让梁泽在失忆后的她面前都下意识去保护别人?很危险吗?很偏执,很不正常吗?所以那样的自己才会选择自杀吧?   可是现在想想,暴躁又不安的自己,是不是得了抑郁症?   她之前在抽屉里发现了治疗抑郁症的特效药,因为已经过期很长时间了就没在意,现在想想,也许就是自己吃的也说不定。可那药的生产日期是很久以前了,看梁泽的反应,似乎根本不知道失忆前的自己有抑郁症。   如果真的像孔叔叔说的那样,自己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小公主,那为什么还会得抑郁症,而且得了那么长时间?清欢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联系一下以前的医生了,她之前收拾出来一些病历,没怎么看直接收起来了,现在想想,应该就是她的。   梁泽很疼她、很照顾她的,梁家人也是,那么为什么她还会变成这样子呢?   清欢不明白。   梁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只是在心底取笑自己,早知道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该这样的,要是吓到她怎么办?“清欢,你不认识她了吗?她是万笛啊,我们从小学开始就是同学。”   清欢看着那个叫万笛的女人,对方也很友好地看着她,还对她笑。可第六感告诉她,对方并不喜欢她,至少那双眼睛里,她看不到一丝真诚。   跟孔叔叔不一样。孔叔叔虽然唠叨的让她烦,可她知道对方是真心的。眼睛是不会骗人的,这个万笛是真的不喜欢她。   可是,为什么?   不是说从小学就是同学?那么这么多年的交情了,对方为什么会不喜欢她?   清欢看了看梁泽,又看了看万笛,似乎明白了什么。   第七十九碗汤(六)   第七十九碗汤(六)   “我怎么可能会记得。”清欢微笑,“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的心一点一点冷却下去,也许在梁泽心里,直到现在都认为她没有真正的失忆,装作失忆也是一种挽回他的办法?从前的自己到底是这样一个人,才会让梁泽爱着她的同时也怕着她。   万笛笑得很和气:“我听说这件事了,不好意思,最近我跟梁泽都忙死了,没功夫去看你。”   梁泽听不出万笛的弦外之意,也跟着笑:“是啊,有个大案子在做,每天都加班,基本上都住公司里了。”   清欢望着梁泽,看得出来他是真心的,也是无意的。可那又怎样呢?他这种温柔与爽朗,也许年轻的女孩子不会喜欢,可对于有了人生阅历的女性来说,实在是非常吸引人。   她低头看了下时间,心里腹诽着孔叔叔怎么还不来,结果说曹操曹操到,看见孔寒日的那瞬间清欢就站起来朝他走过去,挽住了对方的胳膊:“怎么慢吞吞的。”   “路上遇到了朋友,被他拉着说了会儿话。”要不是他趁着对方扭头的功夫跑了,感觉还能再聊个三天三夜。“你朋友?”   孔寒日不认识万笛,但是在清欢的相册里见过,真正见面还是第一次。   “您好,您一定就是孔叔叔吧?我听梁泽提过您。”万笛对第一次见面的孔寒日很有好感,这个男人有着深沉的气度,与阳光开朗的梁泽是完全不同的类型。   孔寒日没有理会她伸出来的手,而是不经意地问道:“你不是跟清欢是好朋友么,怎么清欢没跟你提过我,反倒是梁泽跟你提了?”他跟梁泽的关系也就是一般,毕竟人家有爸有妈不需要他关心,可清欢就不一样了,这丫头从小朋友就不多,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你今天跟梁泽来参加宴会,你们俩什么关系啊,清欢梁泽分手是因为你?”   他心里想什么嘴上就为什么,一点都不客气,万笛从没遇到过这样咄咄逼人的长辈,立刻就涨红了脸,想反驳又不知从何处开始,实际上除了她自己,唯一知道的人就是清欢了,可现在清欢没有了过去的记忆,谁都不会知道过去发生了什么,偏偏这个人一张嘴就问,让她不知该怎么回答。   万笛是那种很爱面子的人,她就是想当小三,也一定要光明正大表现出迫不得已而且得把错全推到别人身上,自己干干净净的才行。   不过这么多年的朋友不是白做的,这么多年对梁泽的潜移默化也不是没有用的,很快梁泽就担当了护花使者:“孔叔叔,您怎么这样跟我的朋友说话呢?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也是一起工作的同事,她是我的助理,大学跟我同一个专业,很厉害的。”   “看起来也是。”比清欢这傻丫头厉害的多。   一时间,梁泽跟万笛都弄不清孔寒日这话到底是褒是贬。他说完这句就带着清欢转身,“行了我们今天来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先回去了。”   “等一下——”   “还有事?”   梁泽张了张嘴,只有孔寒日回头看他,清欢却没有,他心中无比失落,“孔叔叔,我想跟清欢单独谈谈,可以么?”   孔寒日心想有什么好谈的,“我现在是她的监护人,得有我在场才行。”他现在才算看明白,这个叫万笛的女人绝对不是什么软脚虾,说不定小两口之前闹分手就跟她有关。孔寒日极其擅长看人,比年轻人多活的这十几年不是白来的,万笛就是再能掩饰,她内心的喜悦与得意也会通过神态动作表现出来,因此孔寒日对她的感官实在算不得好。   “孔叔叔——”梁泽有些哭笑不得,“我是问清欢……”   “孔叔叔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没什么好谈的。”清欢快速打断了梁泽的话,再没看他一眼。   等到孔寒日带着清欢走了,梁泽还站在原地痴痴地看着,万笛咬了下唇,扬起笑容道:“好啦不要不高兴啦,我觉得清欢肯定是还生你的气呢,你忘了以前啦,等到她气消了就好了。”   “这次不一样的,她以前没有这样看过我。”梁泽喃喃地说,没有把万笛的话放在心上。   万笛看着他烦恼的样子心里就来气,“是不是真的失忆还很难说呢,医生不是说过吗,像她这样自杀后出现失忆状态的情况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不会又是为了跟你复合想出来的招儿吧?梁泽,我说这次你可不能再惯着她了,你看看她都被宠成什么样了,你俩和好了,以后要是再吵架,她再耍脾气怎么办?”   她的人设向来都是口直心快有什么说什么,从小到大梁泽也习惯了,可听她这样说清欢心里却很不舒服:“别这样说,我也有错……”   “你有什么错啊,咱们三个一起长大的,这些年什么状况我都看在眼里。你对她还不够好啊?就差把命给她了,我之前跟你提议的不是很有效果吗,你提出分手,她是不是就改了?”   “可是她自杀了!”要是早知道她会这样做,梁泽绝不会听万笛的提分手,“我只想让她不要太……我不想她受伤。”   “是她太软弱的关系吧,从小被宠坏了,所以一点点挫折都受不了。你知道戒毒吗?要是一点点不忍心,都会毁了一切的,你现在要是求和,那以后她是不是只要威胁你或者是自杀你都听她的?”   乍一听这话似乎很有道理,可仔细一琢磨就会发现万笛在偷换概念。然而梁泽关心则乱,根本没去深究,他揉了揉太阳穴,觉得一阵头疼:“不管怎么说,我得先和她见面。孔叔叔看得太紧了,我得像个法子才行。对了我先回去了,一会儿司机会送你回家。”   说完他头也没回的就走了,留下万笛站在原地,脸上带着笑容,暗地里却捏紧了拳头。   清欢坐到车里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以后别跟万笛来往。”   “嗯?”她愣了下,“怎么了?”   “对梁泽挺好的,对你不行。”孔寒日眼睛毒得很,“估摸着是看上梁泽了,你在就碍事。”   清欢抿嘴,“你怎么知道。”   “眼睛啊眼睛。”他指了指自己黑白分明的眸子,“人长了眼睛可不能白长,很多东西只要仔细看就都能看到的。”   听他这么说清欢就不问了,她整个人向后倚,出神地望着窗外。“梁泽说想和好。”   “那很好啊,你愿意吗?”   就是不知道,才会犹豫。   没听到清欢回答,孔寒日就说:“如果你不知道要不要和好,那就不要和好。都犹豫了,勉强答应会开心吗?”   “孔叔叔开心吗?”清欢懒懒地将视线转向他,“曾经有过什么遗憾吗?”   “真要说遗憾,大概是当年没拉着你爸妈不让他们出国吧。”如果那时候他再坚持一点,清欢现在就不会是孤儿了,也是有父母疼爱的孩子,不需要寄人篱下。   清欢哦了一声,她对父母早没了印象和记忆,也无法理解孔寒日的说法,“我跟你的想法大概是不一样的,我觉得我答应和好也好,不答应也好,最后的结局都是一样的。”   没有什么人比死过一次的人看得更清楚了。“万笛不喜欢我,喜欢梁泽,我都能看出来。我还看了从前的网络状态,万笛还带过我去看医生——她说我总是很焦虑,可能是精神上有点问题。”说到这里她突然眯了下眼睛,“孔叔叔能麻烦你帮我个忙吗?”   孔寒日非常愿意为她效劳。   清欢笑了笑,说了几句,孔寒日很快皱起眉头,神色也凝重起来。   让他去查点什么是很快的,第二天清欢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再结合昨天晚上来看,自己从前的状态,被忽略的病历以及抗抑郁的药……都有了一个很完美的解释。   不过暂时她没打算摊牌。清欢自认为不是以德报怨的人,可别人欺负到她头上了想踩着她往上爬,那就不是能随意原谅的事了。   她登了下从前的社交app,万笛的消息蹦了出来,关怀备至的问候她,并且告诉她男人不能惯着,一定腰严格管着他不能让他爬到自己头上去,尤其是梁泽这么优秀,更要随时随地看着云云。可能是昨天晚上孔寒日的话惊到了她,让她发觉自己并没有表现出一个担心好朋友的美好形象,于是就来疯狂发消息了。   清欢闲着无聊把消息都看了一遍然后退掉了,嘴角的笑容有几分嘲弄,万笛还以为她是装失忆的呢,竟然发短信到旧号码上夸她这招用的好,梁泽果然回心转意了。   厉害,这段位,失忆前的自己栽在人手里也不亏啊。   第七十九碗汤(七)   第七十九碗汤(七)   梁泽一直都很想跟清欢见面,可是孔叔叔看得太紧了实在是找不到机会,他打她过去的电话总是无人接听,直到有一天,清欢主动联系了他,并且和他约定在从前很喜欢的一家奶茶店见面,要求他谁也不告诉,自己一个人过去。   很久了……梁泽没有这种心跳如雷紧张兮兮的感觉了,大概是青春期过去后他的性格就变的格外沉稳起来,明明是去跟已经分手的前女友见面的,可他激动的像个刚刚谈恋爱的青涩小伙子,对着衣橱里的西装来来回回的挑选,不知道要穿哪一套才比较好看。   爸妈跟妹妹得知,也都过来帮忙挑,还下了死命令让他好好打扮一下,看能不能用美色把小姑娘给哄回家——这么多年啦,他们早就是一家人了,家里少了谁都不行。   在大家的帮助下,梁泽换好了衣服准备出门了。   清欢比约定的时间还要早到,她坐在靠窗的角落里,点了一杯焦糖奶茶喝了很久,梁泽提前半个小时到的,但她看起来已经在这坐了好一会儿了。   他紧张地在裤子上擦了下冒汗的手心:“清欢……”   “坐,想喝什么?”   “我、我喝什么都行。”   清欢笑了笑,给他点了杯橙汁,这家奶茶店地方不大,多数都是情侣们来的地方,梁泽西装革履英俊逼人,一看就是成功人士,和奶茶简直就是格格不入。“很久没来过了吧,我找到了过去的日记,上面说以前我们俩经常到这里来,不过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这里虽然还是奶茶店,可是里头的装修全变了,老板也换了。”   梁泽觉得她是话里有话,什么外表仍然是一样,内在却不同,就好像在说失忆后的她,和从前的她,不是同一个人。“你怎么了?”   “你觉得现在的我好吗?”   她没头没脑问了一句,梁泽却想了想认真回答:“好。”   “我想也是的。”清欢笑笑,“过去的我太自私太任性,爱撒娇爱哭脾气又不好,稍一不顺心就大吵大闹,非要你听我的,否则就无理取闹。现在想想,就算是我自己呀,也受不了那样的性格,你会想分手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她有一个和自己性格相同的男朋友,她也会精神崩溃每天都想分手的。   梁泽不知道她想表达什么,只能安静地听着。   “日记里也好,网络上也好,照片里也好,除了我们俩之外,那个叫万笛的女人也都一直和我们在一起呐。”   “你们是很好的朋友,我跟万笛也是朋友……”   “是吗?”清欢笑得更开心了,“那万笛有没有告诉过你,她带我去看过心理医生呢?”   “什么?”   “没有吧。”她的笑慢慢地就消失了。“我以为是我自己疑神疑鬼,你衬衫上出现的口红印,口袋里属于女人的香水,还有身上偶尔带着的长头发……那段时间的争吵应该很可怕吧,可惜我想不起来了,只有日记里还记着。”   梁泽当然也记得,他被清欢逼迫的心力交瘁,无论怎么解释她都不信,非要他招认,闹的天翻地覆。   “万笛说,男人都爱偷腥,而且绝不会承认,你一定要逼他,否则他绝不会说实话;万笛说,梁泽在公司里很受女下属喜欢,还有很多女人想追他,她都替我看不过来了;万笛说,梁泽最怕缠,你是他女朋友,你不需要讲理,他不让着你就是不爱你……你看,这本日记上,有这么多的万笛说。现在成为了没有记忆的局外人,我才发现,原来从始至终贯穿了我们的感情的,竟然是万笛。”清欢觉得失忆前的自己很蠢,“现在想想,那些所谓的出轨的证据,还有谁比身为你助理的万笛更容易制造的呢?”   “等一下,你刚才说心理医生……”   在这种时候,梁泽最关系的仍然是清欢的身体和精神,他真的很爱她,也很关心她,可那又能怎么样呢?清欢望着他,将旁边座位上的文件袋拿了过来,推到梁泽跟前。“你可以选择看或者不看。”   梁泽拆开了文件袋,清欢里头放的东西不多,她的日记也在里头,“吵架让我的精神状态很不好,万笛提出自己认识一个很优秀的心理医生,能够帮助我走出低谷,还能帮我们解决感情危机。我去了,也信了,医生说我得了抑郁症,给我开了一些药,可那些药吃过后,我的心情越来越不好。”   “我停了一段时间的药,你的身上再次出现出轨的痕迹,我们又大吵一架——吵得好凶好凶,我知道你累了,你想跟我分手,日记上写的很清楚,就在那个时候,我想到了自杀。”   清欢的笑容变得有些嘲讽,“前几天我心血来潮,让孔叔叔帮忙查一下,才知道那个心理医生跟万笛何止是朋友,简直就是对她痴心不改的备胎。这年头,有些医生没有医德,你知道的吧?”   她从来都没得过什么抑郁症,不过是被梁叔叔梁婶婶还有梁泽宠的不知天高地厚。她只是有点小任性小娇气,可是在有了万笛这个朋友后,她渐渐地变得霸道骄纵,这跟梁家没有关系,跟她这位野心很大又爱面子的“好朋友”有关系。万笛刻意地引导着单纯的清欢,让她逐渐变得面目全非,为的就是梁泽。   直到她去看了那个心理医生,吃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药,本来没有的病也吃了出来,时间一长,精神状态无法负荷,就彻底崩溃了。   “如今说来,倒也该谢谢这次自杀,否则醒不过来,也好不了。”清欢喝了口奶茶——已经冷了,但味道仍旧很香甜。她望着梁泽,看他看着资料,英俊的面容一点点从不敢置信变成冷峻。“所以我们不可能再和好了。”   梁泽闻言,抬头看她,眼中有着许多情绪,可清欢不想去看了,她怕自己心软,也怕自己不够坚持。“我不是个很好的女朋友,我总是太孩子气,太爱撒娇哭鼻子耍脾气,喜欢你一直陪着我,围着我转,生命里除了我不要有其他人——你以前说我最可爱,希望我永远保持那种天真,后来你把我宠坏了,然后告诉我说,我不够成熟,不够温柔,不足以站在你的背后支持你。现在我变得温柔懂事,你愿意要我了,可是如果我们在一起,你很快就会觉得现在的我乏味无趣,但是无论你怎么怀念,那个单纯任性的我也不会再回来了。   现在的我已经不是昨天的我,明天的我又有谁知道呢?   我不是个很好的女朋友,上一次的分手,就是永远。   如果我们再在一起,以后我又做错了事,你永远不会教导我为什么错了,错在哪里,应该如何改正如何补救。   只会再一次冷淡的对我。   那样的事情,只要想到,都会觉得无比可怕。   我们不要再一起了。   你也不要再来找我了。”   她看了那本日记,从头到尾。每次的吵架,梁泽从不对她恶语相向,他做过最过分的事情也不过是转身就走,用力地甩上门。当他下次出现的时候,就还会是那个对她很温柔很爱她的梁泽。这让从前的清欢有种感觉——不管怎样,梁泽都会爱她的。   可是每次都用这样的冷战,才会让她变得极其没有安全感。梁泽从来不会告诉她哪里做错了,也不会教导她如何改正,他只会沉默的转身,再沉默的回到她身边。   他们从十几岁在一起,到现在也过了十年,梁泽终于提出了分手。   那么,这一次和好后,他回到她身边,也许她很快就恢复记忆,也许她很快就变回过去的自己,那个时候,梁泽会怎样说呢?   我以为你改了,可你根本没有改。   我对你太失望了。   我们分手吧。   然后她再自杀一次吗?   不,她不会的。她现在活着,是幸运,她不能再为了爱情埋葬自己一次。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再见面,更不要想着在一起,这样的话就不会难过,也不会发生任何问题。万笛从来都不是他们之间最主要的问题,他们两个人从根本上就不适合在一起。哪怕现在的她已经变了,但谁能保证她不会变得更差更任性更让人难以忍受?   梁泽捏着手里的文件袋,清欢看见那上面逐渐被水气晕染开来。她别过头,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她还喜欢着这个人,真的,内心又个声音一直在渴望和他和好如初。   和好也许可以,如初怎么可能。   他们永远都会记得这一次的事情,等到以后,就成为旧伤口,埋藏在心底,一挖出来,就钻心的疼。   才不会好呢。   根本不会好。   谁都好不了。   第七十九碗汤(八)   第七十九碗汤(八)   很长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长的清欢的奶茶再也没有一丝温度,和她的心一样,冷冰冰的。   今天过来,她没想过跟梁泽和好,也没想过问他要什么答案——开什么玩笑啊,她在内心期待梁泽给自己什么答案呢?故事里王子跟公主总是能皆大欢喜,可美好的结局后,生活就不需要继续了吗?如果继续的话,谁能保证不会有误会与吵架,分别与放弃呢?   美好的只是一件衣裳,脱下来后,很多东西不堪入目。   梁泽根本没有仔细看文件,因为他低着头只是想压抑那种绝望跟难过,以及——眼泪。他不知道在原处坐了多久,当他抬起头时,清欢已经不在了,她结束的不是这次约会,还有二十多年的青梅竹马情意,以及相爱的过去。   万笛今天右眼一直跳,不知为什么心慌得很,工作的时候还出了点小纰漏,但她没怎么在意。她在意的是梁泽怎么到现在都没来上班,他虽然不是工作狂但也是非常认真负责的,怎么可能都下午了还没过来?早上她打过电话了,没人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昨天他说要去跟清欢见面,难道说……两个人和好了,所以在过甜蜜的二人世界?想到这个可能性,万笛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她越想越可能,当下连班都没心情上了,只想赶紧下班去梁泽家里看看。   等到了下班的点儿,刚好楼下人事部有文件送上来处理,结果到这一看,万助理都走了!   从公司到梁泽的公寓并不远,他虽然在家里住,但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在公寓里休息,万笛来过几次,但都是跟清欢一起的。梁泽虽然把她当成好朋友,但很注意性别问题,从不让她单独和他相处,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了,万笛仍然没有成功的原因。梁泽说把她当朋友,给予了她足够的信赖与尊重,可与此同时他也永远不会想别的,更不会将她当成自己可以去爱的女人。   人人都喜欢清欢,她拿什么跟人家比呢。   按了好久的门铃,终于有人来应门了,万笛被开门的梁泽吓了一跳,他身上还穿着昨天的西装,已经皱巴巴的跟咸菜干一样,不过是一夜而已,脸上就胡子拉碴邋遢的要命,领带歪斜着挂在脖子上,在看到她的时候眼神十分复杂。   “……你怎么了,怎么这样看着我?”本来想关心梁泽的,可万笛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因为梁泽的眼神实在是太奇怪了,奇怪的让她莫名有些心虚。   梁泽对她笑了一笑,万笛更奇怪了,他是个很开朗很好相处的男人,可这个笑却有些古怪,“你来了,进来坐。”   万笛也笑了,走进去,梁泽将门关上,客厅很干净,除了几个散着的酒瓶。万笛皱起眉:“你喝酒了?怎么回事?”她四处看了看,确定没有清欢的痕迹才放了心,再加上梁泽的举动,她可以确定这两个人并没有和好,那就好,她很满意。   “怎么回事,你应该很清楚吧?”梁泽从来不将一个人想的太坏,可他怎么也想不到,他跟清欢共同的好朋友,是个心如蛇蝎一心想拆散他们的人。   “你在说什么啊,我都听不懂——”   “听不懂,可以看。”梁泽拿起文件递给万笛,一派优雅绅士,他对待女孩子都是这样,很有礼貌也很保持距离。似乎和平时没有什么不同,可万笛的心却越跳越快。   她狐疑地接过文件袋,抽出里头的东西看起来,化着精致妆容的面孔开始变得扭曲,最后连她自己都不敢看下去了,匆匆忙忙将文件装好,急切地解释道:“这些都是假的,你怎么能相信呢?是谁陷害我?清欢吗?不是说她变好了吗?可我们之间的关系谁不清楚,我们是朋友啊,她难道连我也怀疑了吗?”   万笛这样的做派更加深了梁泽的想法。他总以为万笛是心直口快,可她根本就是有意无意的在贬低清欢。他为什么会觉得娇俏的清欢变得任性骄纵,觉得她这也不对那也不对,因为总有个万笛在身边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他啊!   自己的心意不够坚定考虑的不够周到是一方面,可万笛这样的人,他们竟然还把她当成最要好的朋友。   梁泽奇怪地看着万笛,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清欢不是你最好的朋友吗?她那么喜欢你、帮助你,你却这样对她?诱导她得抑郁症,甚至让她自杀?!”   “我没有!是她自己自杀的!”她从来没想过清欢死,她只是想让他们两个分开!   可下一秒她就知道自己露馅了,因为梁泽露出了了然的表情,“果然你是故意让她得抑郁症的。”   万笛咬牙,明白这事儿是不能这样善了了,当下愤怒道:“我就是故意的又怎么样?是她自己要我带她去看医生的,药也是她自己吃的,我逼她张嘴了吗?我逼她跟你吵跟你闹了吗?”   “你没有。”梁泽说,“可就是你没有,才显出你的可怕来。”   “可怕?”万笛像听到什么笑话般,“你说我可怕?你凭什么这么说我?像你们这样衣食无忧的人,怎么能懂我过的是什么生活?!”   她咬紧了牙关,“凭什么都是没有父母,她就能被那么多人疼着爱着,我就要被到处驱赶,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几千块的学费都交不上!凭什么都是寄人篱下,梁家对她那么好,我却要被舅舅舅妈虐待!?凭什么!?既然这样,她也应该跟我过一样的生活才对,不对,应该比我更惨!”   梁泽诧异不已,“你到底在胡说什么,如果没有清欢,你以为你这么多年能这样顺风顺水?!是她主动跟你交朋友,帮助你不被同学欺负,如果没有她,哪里来现在的你?”   “是她自愿的,不是我求的!”万笛就这么一句话。   梁泽盯着她看了几秒,突然笑了,他舒展开眉眼笑得格外动人,那样好看,正是万笛最迷恋的。她最最最喜欢梁泽,最最最想要成为他的女人。从很小的时候,第一次见面,清欢拉着他的手飞奔过来,介绍说他叫梁泽,是她最喜欢的人。万笛当时冷淡地点了下头,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在以后很多年的梦里,他的笑出现过多少次。   可他温柔的笑容只会对着清欢绽放,从来都不会为她。慢慢地这种喜欢变得扭曲,她要得到!如果她得不到,清欢也没有资格!大家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为什么自己就要过的这样悲惨?为什么清欢就能那么幸运?!如果她也能被寄养在梁家,她会比清欢更好更优秀的!梁泽……梁泽也会是她的!   “你就是只活生生的白眼狼啊。”   万笛从怨恨中回神,听到梁泽带着笑意这样说自己。她突然害怕起来,梁泽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她自认为世界上自己是最了解他的人了,可现在她拿不准梁泽到底是什么意思,也看不懂他似笑非笑的表情里蕴含着什么。“梁泽……”她抓住梁泽的衣袖,带着乞求。“就这样不好吗?清欢不会再回来了,她也什么不记得了,你就放手让她走,然后跟我在一起好不好?我一定是个比清欢更称职的女朋友!如果、如果你觉得我过分了,我去跟清欢道歉,她一定会原谅我,然后我们在一起好不好?我喜欢你啊……我做了这么多……都是因为喜欢你啊!”   可梁泽只是缓慢而坚定地将她的手从自己衣袖上拿开,往后退了一步,冷漠地看着她,戳破她自欺欺人的谎言:“不,你不是因为喜欢我,你只是因为嫉妒而已。你想得到她的一切,我不过是其中的一项战利品。你想看到她比你过得更凄惨,再也不能自以为是的施舍你,这才是你真正的想法。你也不会去道歉,因为你根本就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他又笑起来,自嘲道:“我比起你又好到哪里去呢?总把她当成孩子,惯着她宠着她,觉得她不会长大,然后又因为她的脾气感到厌烦……是有你的原因在,可我自己就没有错吗。万笛,你什么时候才敢承认,你是个以怨报德的小人。”   说完他转身要走,再也不看她一眼,却被万笛抓住。她的妆容已经哭花了,平日里冷静干练的女强人,此刻柔弱的如同一个孩子。“梁泽!梁泽我真的知道错了,你不要不要我……不要丢下我——”   “你说错了,我不是不要你。”他弯下腰将她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我从来都没有要过你。”   第七十九碗汤(九)   第七十九碗汤(九)   万笛就这样消失在梁泽的生活里,她就像是个一颗石子,自以为很重要,能够碰碎珍贵的美玉,可说到底,石头就是石头,丢掉之后,不会有人注重,更不会有人施舍一眼。   这些事他事无巨细的告诉了家人,他不想他们再去打扰清欢,她表示的很清楚了,她希望能够和过去一刀两断。   对于梁泽这边的事情,清欢毫不知情,就算知道了她也不在乎,因为她现在忙着工作——用孔寒日的话来说,她变了,她不再是过去那个爱画画一心扑在艺术上的小丫头了,她竟然变成了一个工作狂,还是爱抽烟的工作狂。   对此孔寒日差点操碎了心,你说好好的姑娘,明明都过了叛逆期了,怎么突然学会抽烟了呢?虽然说没到上瘾的地步,可他老是撞见心里实在是憋屈的慌!孔寒日自己年轻时候也抽烟,不仅抽烟而且喝酒,不仅喝酒而且赌博,总之叛逆的事情都干过,结果到了清欢身上他就不乐意了——好好的孩子抽什么烟叛什么逆!   世界上的好吃的有那——么多!有什么事不能吃点东西解决呢?   清欢被他碎碎念的头都疼,后来她练就了无视神功,别管孔寒日说什么全当听不到,左耳听右耳冒,他老人家开心就好。而且她也很不懂,这人是把自己当她爹了是吗?也不问问她答不答应。   她的生活也在继续,没有了梁泽,她有更多的时间做自己的事。孔寒日自己都是个单身主义者,当然也不会逼迫她结婚,从这一点来说,如果有个这样开明的爹的话,清欢也是无所谓的。就是他每天瞎念叨的时间要是能砍去一半,那就更完美了。   她不想见梁泽,梁泽也会主动避开有她的场合,所以他们的下一次见面,已经隔了一年多了。梁泽的妹妹结婚,不管是从哪个角度说,商业伙伴也好,亲人也好,清欢都不能缺席。这一年多她虽然跟梁泽关系不变,但和梁家人已经和缓了很多,尤其是梁泽的妹妹梁芝,很可爱很活泼的一个女孩,两人是很不错的朋友。   梁泽穿着一身白西装,他看起来更成熟了,但不再爽朗,眼睛里总是黑漆漆的似乎有太多旁人看不懂的东西。清欢坐在观众席里安静地看着,旁边的孔寒日感叹道:“年轻真好啊……”   她瞄了他一眼,觉得他有些无病呻吟了,时光似乎在这人身上停驻,出门的时候还经常被年轻的小姑娘小伙子搭讪,现在竟然感叹什么年轻真好,她觉得他就没老过。   “芝芝今天真漂亮。”   清欢嗯了一声表示赞同,孔寒日觉得她太敷衍了,强迫性捏住她的下巴迫使她朝新娘子看,“至少看一眼再说吧?”   “我看过了,之前我去了新娘休息室。”她不耐烦地挥开孔寒日的手,孔寒日一颗心拔凉拔凉,真是翅膀硬了就不要娘……爹了,他辛辛苦苦把她教好,结果她一转眼学成了就不把他当回事。叫她不要抽烟不听,叫她好好休息不听,现在叫她看看新娘子这么简单的要求都不听了……代理老爸心里苦。   从头到尾,清欢和梁泽都没有说过一句话。目光也偶尔会有交汇的时候,彼此微微一笑,便别过头去,像是多年未见已经生疏的老友,只剩下了这样浅淡的问候。   新娘子丢捧花的时候孔叔叔激动的快要炸裂,可惜他没接到,清欢也没接到,于是他垂头丧气地坐下来,耷拉着脑袋像只难受的大狗。   清欢觉得他真是越活越过去,掐了下他的耳朵,“待会儿我先回去了。”   “为什么?”   “芝芝说梁泽会跟着他们一起敬酒,我不想看到他,也不想跟他说话。”她并不是还爱着这个人,只是看到他就会想起不美好的过去,虽然那过去对她来说也很陌生,可失忆前的自己是真实存在的,她不想否认对方的存在,也不想让现在的自己隔应。   她跟梁泽之间,朋友都没可能。是她自己亲手划了这道泾渭分明的线,那就永远不会越雷池一步,希望梁泽也是这样想。   可梁泽,又怎么能再去喜欢旁人呢?   于是最后孔寒日留了下来,清欢借口不舒服先回去了。她走的时候梁泽没有看她,也没有送她,只是在她的背影消失的那一瞬间,梁泽抬起头往这个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又与客人谈笑风生起来,就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清欢揉了揉酸疼的肩膀,她经常坐着看文件,导致肩膀这一块经常不舒服,孔寒日不知道,要是知道了估计又会唠叨着要她去检查。不过大姨妈两个多月没来了,她确实该去看看,估计是工作繁忙昼夜颠倒导致内分泌紊乱。   反正一时半会也有时间,她干脆就开车到了最近的一家医院,排队挂号等看诊,期间上了趟厕所,出来的时候跟一个男人撞了个正着,清欢扶住了墙壁,对方却往后摔倒了。她连忙去扶,可对方看到她的脸却倒抽了口气,很惊慌的样子。清欢眯着眼睛看着他大步离开的背影,想了一会儿才记起这位是那个给她看病的心理医生——痴痴爱恋万笛十几年的备胎。   因为他故意引导她的心理问题并且给她开了处方药的关系,孔叔叔查出来后非常愤怒,找人吊销了他的营业执照,并且好好教训了对方一顿,不过现在怎么……看起来过得不太好啊。   清欢好奇心起,就跟了过去,然后看到了更吃惊的一幕,对方竟然是带老婆来产检的!   那个老婆不是旁人,正是很久不见的万笛。只不过她和以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从前的万笛是优雅自信的都市女强人,可现在,她的表情呆滞眼神茫然,就好像是个……傻子一样。还有她明明看见了清欢,却仿佛不认识她,呆呆地又别过了头。   男人带着万笛进去,小心翼翼的样子似乎很疼爱她,可是清欢分明看见万笛要闹要哭,男人却狠狠地咬了她一口——真的很用力,她的手腕上已经出血了。   然后万笛被吓得不敢动,男人才又恢复了爱怜的表情,带着她进去了。   等到他们做完产检,清欢才打了个电话给孔寒日,等轮到她的时候,她故作好奇地问了一下医生:“刚才出去的那对夫妻好奇怪啊。”   医生是个年过五十看起来很富态的女性,听了她的话笑呵呵的:“有什么奇怪的,那男人的老婆生病了,以前抑郁症的时候吃错了药,精神出了问题,不过这可是个好男人啊,不离不弃的,好不容易老婆怀孕了,三天两头带来做检查,就怕孩子有问题呢。咱们医院的妇科是出了名的,一次检查可不便宜,他是个打工的,你看他给老婆花钱那么舍得,一看就是好男人啊!”   “您的意思是说,他老婆已经傻了?”   “也不完全是这样,有时候也能正常说说话的,但刚才那种情况比较多。”医生很爱聊八卦,再加上清欢亲和力十足,不知不觉就说了一大堆,然后才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姑娘是来看病的是吧?来来来,是哪儿不舒服?”   清欢微笑回答,思绪却已跑远了。   检查完拿了药回家,孔寒日盘腿坐在客厅地毯上看电视,周围摆了一圈零嘴,清欢看他这样都有些受不了:“垃圾食品吃多了不怕死啊?”   “诶,你回来啦?”孔寒日对她招手,“来来来,快过来。”   “不去。”   “哼哼,你不想知道万笛身上发生了什么?”   果然,这句话成功拖住了清欢的脚步。她抿了下嘴,过来被孔寒日拉下来一起坐着,但知道她的习惯,他没有给她塞吃的,“你告诉我的时候我就叫人去查了,一年前万笛不是被辞退了吗?可能是心伤太大难以承受,就去买醉了,然后被那个没医德的男人带回家,两人睡了一觉,不知道后头发生了什么,但万笛怀孕了,我查到她偷偷堕胎的事情,那个小医生知道后就疯了,把她关了起来,还给她喂药,执照是被吊销了,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的药。”   “我看到他咬了万笛一口。”清欢皱眉形容,“很用力的那种,就跟……狗啃骨头一样。”   “很正常啊,他不这样万笛不听话,而且他自己也疯了吧,对你干了那样的亏心事,也没少拿钱骗人,我看都是活该。反正他俩也没死,命都还在,受点挫折算不了什么。”孔寒日怕她心软,就捏她脸,“你不会忘了自己的小命差点儿被这俩*害吧?”   清欢受不了的推开他,起身就走,分外无情。   孔寒日内心悲伤逆流成河。可清欢走了两步突然停住了,“我回来的时候看见小区门口新来了家烧烤摊,一会儿去吃吗?”   说完她就回房了。   孔寒日愣在当场,然后突然笑起来,笑容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第八十碗汤(一)   第八十碗汤(一)   【命运之所以为命运,是因为它不能被忽略,不能被摧毁,不能被避免,亦不能被改变。】   清欢嫁到同村关家的晚上,关家老大就死了,她不可避免的成了小寡妇,从此村子里都放肆流散着她克夫的传言。也因此,即便她生得如同仙女一般漂亮,性格如水般温柔,也没人敢要她再嫁。   虽是如此,想同她春风一度占她便宜的人却不少。要想俏一身孝,这话可不是说假的。   她在这个村子里举步维艰,生活的十分困难。她的父母为了给弟弟凑娶媳妇的钱把她嫁给关大,关大病死后他们怕她回家浪费粮食,要她在关家给关大守孝,说出嫁从夫,她不再是自家的女儿了。   清欢不像是这样偏僻未开化的小村庄能长出来的姑娘。这里的女子因为天气和地理环境的问题,皮肤大多黝黑干燥,可她的皮肤却如同牛乳一般白皙柔嫩,其他女子大大咧咧性格豪爽,她却温柔婉约柔情似水,最重要的是,她生来身上便带着一股动人的幽香,这种香味与生俱来,成为了区分她与凡人最不同的地方。   人人都说陈家的姑娘是天上的仙女下来历劫的,他们都对她很好,认为她是整个村子的福音,关大是有些家底,不然陈家夫妇也不会把仙女般的闺女嫁过去。可现在仙女嫁了人,非但没有帮衬到夫家,反而把新婚丈夫给克死了,这就有些不妙了,许多人瞧着清欢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起来。   她似乎一夜之间就跌落了凡尘,嫁了人,克死了丈夫——要知道关大是他们村子里唯一读过书拿过秀才的人啊,以后说不定能当个官老爷的,怎么好端端的人,成亲当晚就死了呢?   村子里死人不习惯报官,这个村子自有自己的一套法则。所以关大到底是怎么死的也没人知道,更别提是送到县衙请仵作来验尸了。总之就是被清欢给克死的,大家还是离她远一些,才能活得长远。   清欢在整个村子里都被孤立起来,她也不恼不恨,仍旧温温柔柔的过着自己的日子,将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手臂上的白布从未拿下过。关大颇有家底,因此她即便手无缚鸡之力,也仍不愁吃喝。每日起来在院子里种些青菜,再喂养些家禽,村子里的人们虽然都避让着她,可也并不是全部。   她那狠心的爹娘有时候也会过来看看,只是不让她回家而已。来的时候给她送点菜,帮她把长好的家禽拿去卖,慢慢地清欢也习惯了这种生活。她的女红很好,从来没有人教过,可她就像是天生就会一般,其实从前在家里也能生活的不错,只是爹娘总想着给弟弟说个好媳妇,因此省吃俭用,她日日夜夜做女红,晚上爹娘又不舍得给她点灯,眼睛都差点要熬坏了。   现在倒是轻松许多,关大是个读书人,留下来许多书本,清欢一点一点自己学着,她弟弟在镇上的私塾读书,她虽然不能一起,却也认了许多字,甚至比弟弟学的还要好,只可惜身为女子,学的再好也是徒劳无用的。不过现在,她就是读到天亮也没人管了。   这天晚上,她刚熄了灯要睡觉,突然听到一声闷响。清欢吓了一跳,立刻警觉地坐起来。她竖起耳朵,但四周已经恢复寂静了,她有点害怕,但又觉得自己是多想了,等了会儿不见动静,才舒了口气,躺下之后翻来覆去好一会才有了睡意。   可就在迷迷糊糊的时候,她好像听到了门的响声,然后一个人扑了过来捂住了她的嘴,随后衣裳也被扯开,清欢惊的瞪大眼,屋里太黑,月光虽然皎洁,却也只能照到男人脸上围着的黑布,她拼命挣扎拳打脚踢,对方却毫无怜香惜玉之心,给了她好几个耳光,将她打的头晕眼花。   难道今日便要清白不保了?!清欢绝望的想着,她此刻耳鸣严重,根本没了力气,只觉得身上衣裳都被扒了下去,如今是初夏,她晚上睡觉的时候穿的并不多,男人肮脏的手在她身上游走,就在她准备咬舌自尽的时候,身上的男人被掀翻在地,她不顾头晕耳鸣,抓了被子挡住身子,只是虽然如此,仍旧将一双又白又细的腿和嫩藕般的胳膊露在外头。   这人是谁?   来者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但身材高大强壮,意图侮辱清欢时的男人此刻如同一只小鸡仔被摁在墙角揍,没一会儿就晕了过去。然后男人转过身,清欢受惊地往后退,其实屋内很黑,可她肌肤如雪,在黑暗中也十分耀眼。   男人摸到桌边点了灯,打量了清欢两眼,“你就是嫂子?”   清欢愣了一下,才想起已过世的关大还有个不成器的弟弟,年少时便出去闯荡,多年不曾回来了。她抓紧了被子点了下头。男人的眼睛在她白嫩的四肢上流转不去,半晌却忍耐住了,只是黑眸仍旧无比危险。“这人你认识?”   他已将来人的黑布掀开,清欢伸过头看了一眼,捂住嘴惊呼:“是、是里正家的公子……”   “哦?”男人露出残忍的笑,拖起对方一条腿,像是拖死狗般往外走去,清欢连忙叫住他,“你、你要把他怎样?”   “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嫂子。”男人刻意咬重了这两个字,嘴角的笑格外残暴,清欢被他吓得往后缩了缩,颤抖着不敢说话。等到男人出去后,她手忙脚乱地找来衣服穿上,脸上的伤也没顾得上,可是出去的时候男人已经不见了,清欢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只好坐在堂屋的凳子上眼巴巴的等着。   大概过了有半炷香的时间,男人才回来。有了烛光,清欢才看清楚他长得什么样子。她在成亲前曾远远地看到过关大一次,身形偏瘦,但是文质彬彬,五官很是俊秀,可关二和他兄长比起来差别极大,他一身强壮的腱子肉,衣衫破烂于是露出虬结的肌肉来,高大的一拳头就能将她打死。长得倒是很好看,但一双漆黑的眼睛闪着犀利深沉的光,看起来就是个脾气不好的。   深更半夜的,她有些怕,关二看到她眼睛亮了一亮,清欢没看懂那是什么意思,只微微笑了一下,这一笑牵动了嘴角的伤口。关二便从怀里掏出一个熟鸡蛋,迅速剥了壳贴住她的脸滚了滚。清欢又被吓到,他抓住她的手,滚完了才说:“不用怕了,那厮再也不敢来了。”   “……谢谢你,二叔。”   “嫂子不必客气,叫我星河就行。”似乎是知道名字雅致的同自己不搭,关二笑了笑——可是看起来仍然很难接近,“本来叫关二郎,兄长觉得太难听,就给我改了名字。”   说到关大,清欢立刻紧张起来,她对关大没有感情,可这不能掩盖她是关大媳妇的事实:“你哥哥他……”   “你什么都不用说,我都知道。”关二的眼中露出凶狠的光来,“那几个人我一个也不会放过。”   他与兄长感情极好,本来听到兄长成亲就要回来的,谁知半路上遇到同村人,得知兄长在成亲当晚莫名其妙死了,村里人都说新嫂子克夫,但关二可不信。他多年漂泊在外,从来不信邪,这世上的鬼都是人作出来的。因此他一直悄悄在调查,果不其然,让他得知了兄长死亡的真相。   清欢不大敢同他说话,怯生生地望着他,关二见她容色娇美柔弱可人,心中十分喜欢,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看上守寡的嫂子有什么不好的。“你去歇着吧,老子……我在家住些天,不用怕有人来欺负你。”   清欢是听说过关二的威名的,自小就能打架,一打十不在话下,是个横行乡野的恶霸、流氓、痞子。她不敢跟他说太多话,便点了下头,“谢谢。”然后便回屋了,也忘了问关二那个熟鸡蛋是哪里来的。   不过第二天早上她就知道了,一大早村里就沸沸扬扬的,她出去看了看,听说是里正家的小子不知道得罪了谁,给扒光了衣服吊在村口的大柳树上,下头那东西还给人剪了,更有甚者,大柳树门口那家人还丢了在锅里煮好的鸡蛋。   清欢听说完就立刻跑回家了,她害怕被人知道昨天晚上里正儿子是来了她家,是关二把他教训了一顿,虽然她觉得对方是罪有应得,可是……   “痛……”   她一进门就撞在了关二胸膛上,他又高又壮,而她又娇又软,整个人往后倒去,关二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她的手,借机把人往怀里带,然后感慨了一句,这嫩腰真是细,似乎轻轻一掐就会断掉。   他心中情动,便不由自主地捏了一把,鼻间尽是她身上动人的幽香,实在是享受至极。   第八十碗汤(1)   第八十碗汤(1)   【这世上充斥着爱、恨;相守、放弃;不渝、背叛。】   【也或许,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爱,没有相守,没有不渝。】   墙头的砖块掉地声惊醒了已经昏昏欲睡的清欢。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戒备地下了床,拿起早准备好在身边的木棍躲到了门后。   她嫁给关大已经好几个月了,不过拜堂的当晚关大就死了,她不知道他为何会死,可知道他的死绝不正常。因为当天晚上,她亲眼看着他大口大口的吐出黑血,偏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只是个弱女子,活下去已是不易,根本不可能给关大沉冤昭雪,更不可能是找到他死亡的原因。   也因此清欢发觉村里人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变了。她不喜欢自己身上天生带的幽香,这证明了她和普通人的不同,也将她的人生画出了一道明显的分割线。村里的人一开始都是对她很好的,觉得她是仙女下凡,会为这个村庄带来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可自从去年的干旱发生,再到今年她被父母嫁给关大,新婚之夜关大却吐血而死,村里人的态度就变了。   有几次她去镇子上买布匹针线,几个同村汉子一直盯着她,那种眼神清欢很熟悉,她生得美,但也聪明,知道死了丈夫的寡妇在村里是什么风评。同村有个姓罗的寡妇,与村里许多汉子都有一腿,在他们村,寡妇就是荡|妇的代名词。   因此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为了自己的名节,清欢减少了出门次数,需要买的东西也都交给经常去镇上卖菜的爹,可就是这样,也阻隔不了那些总在她门口偷看的人。   总会有人色胆包天的。   果然,安静了没一会儿她就听到了脚步声,虽然很细微,但确实是有人。清欢冷着脸,在对方用刀子打开门闩进来的时候,一棍子打了下去——毫不留情,用了最大的力气。来人闷哼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声息。清欢并不怕,她点亮了煤油灯,撕下了对方脸上的黑布,发觉竟是里正的小儿子。   之前她在村里遇到过几次,每次嘴里都不干不净的,净说些脏话,眼神也不大正派,因此她远远看到了都避开走,没想到此人如此下作,竟半夜摸进她的院子来。   清欢正在考虑如何处置,突然听到有人翻墙头的声音,她吓了一跳,心想难不成一天晚上能碰到两个流氓?下一秒房屋的门被打开,一个高大强壮的男人站在门口与她面面相觑。   还是清欢最先回神,她其实不认得对方是谁,可看对方的容貌与她那无缘的丈夫有几分相似,只是更粗犷豪迈些,再加上她记得丈夫还有个在外面闯荡的当镖师的弟弟,当下便问候道:“是二叔么?”   “……这怎么回事?”关二当然知道这是新嫂子,可他没想到自己突然回家会遇到这种事,门从里头锁了他只好翻墙进来,这一进门看到这个……难道说是嫂子偷人?   不过灯下的嫂子确实美貌,正是关二喜欢的类型,他看了看地上的男人又看看清欢,就听到清欢解释说:“此人居心不良,我将他打晕了,正愁如何处置,二叔在刚好,不如帮我将他弄出去吧。”   关二好笑地望着她:“老子凭什么帮你?”   他满口满身的江湖气,配上高大的吓人的身材,清欢微微勾了下嘴角,笑容绝美,叫他心荡神驰,“不管怎么说我都是关家的媳妇,你不帮我,难不成还要帮别人?”   关二却笑嘻嘻地捏了她的下巴:“是关家的媳妇,老子是关家人,那你岂不是我的媳妇?”   清欢面不改色地将他的手挥开,黑白分明的美眸定央央地望着他:“帮还是不帮?”   “自然是帮的,只是老子不能白帮,得收点利息。”说完关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亲了清欢一下,恰好亲在她软嫩的红唇上,而后笑得像是偷腥的猫,轻佻而邪恶地望着她,似乎是在等她哭或是生气。   但清欢只是冷冷地看他一眼,擦了下嘴。“闹够了就干活去。”   关二顿时就整个人耷拉下来,拎着地下躺着的男人一条腿就出去了,出去后心里还不满意,心想那么漂亮的小媳妇,老子哥哥死了那就是老子的,你他妈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觊觎,老子非给你点教训不可。   干脆把人扒光吊到村头的大柳树上,还摸了最近一家人的剪刀把对方那东西给废了,走的时候又顺走了人家锅里煮熟的鸡蛋,端的是嚣张跋扈无法无天,一看就是缺德事没少干。   他在村里的时候就是这样,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坏小子,拳头又硬,没人敢惹他,那些欺负人的地痞流氓看到他就跑。如今在外头跑了很多年江湖,人更厉害,也更野蛮。这次回来他就是为了兄长猝死一事,他不信健健康康的兄长会被个小媳妇克死,里头肯定有蹊跷。   回到家桌上已摆了一大碗面条,里头滚了两颗荷包蛋还有绿油油的小白菜,筷子跟酱瓜都放在一旁。清欢坐在桌前,看到他回来站起身:“吃点东西吧,然后你住东厢房,我都给你收拾好了,我先去睡了。”   说完转身就走,关二一把将她拽住,下一秒清欢手里就多了个圆滚滚的东西。她低头一看,是一颗煮熟的鸡蛋。关二满不在乎的说:“老子随手拿的,你吃。”   这年头鸡蛋可是金贵货,那家人着实抠,一口锅就煮了这么一颗蛋。   清欢嗯了一声,没有一点感动的样子。关二头一回见到这样的姑娘,用一句文邹邹的话来说……叫什么来着……诶……他没读过书,认得的字都是兄长教的,肚子里的墨水实在是有限。性格又暴躁野蛮,书本一翻开就犯困。   他坐下来呼噜呼噜吃面条,吃了一半一拍大腿,嘿!想起来了!   艳若桃李,冷若冰霜。   可不是么。   但越是这样,他看了越是喜欢啊。   第二天早上村子里就闹开了,里正家的儿子被人扒光挂树上还被人给废了,里正气得火冒三丈,里正媳妇坐在地上哀嚎叫骂,清欢在屋里听了只是冷冷一笑,继续做自己的绣活。她女红很好,所以靠这个就能养活自己不愁吃穿,还能攒些银子。   关二睡到晌午才起,清欢把饭留在锅里,他一点都不客气地自己去盛来吃了,还端到靠在门槛上的清欢身边,一边吃一边跟她搭话:“嫂子今年十七吧?”   清欢看都不看他,“你哥哥给你寄了信吧,他说过的,还以为你能赶回来。”   这就是委婉地告诉他不用白费心机了,她什么都知道。关二却一点都不在意,伸手偷偷摸了她滑嫩的小手一下然后暗自陶醉,又说:“嫂子你身上真香,是什么香啊?”说着还朝她身上凑。   清欢用针戳开他,冷淡地道:“别动手动脚的。”   “怎么能这样说呢,昨儿个你自己说是关家的媳妇的。”关二厚着脸皮说,“我哥反正是死了,与其守寡,不如当老子的媳妇啊。”   他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再次感慨真香、真香啊!昨儿晚上他在东厢房睡了一晚,兴许是她摸过被子的缘故,整晚都似是睡在她馨香的酥胸上,害得他都遗精了。   现在更是觉得家里的角角落落都香气四溢,一开始关二还以为是家里有什么香料,可香料哪有这种香?   是极品的女儿香啊,关二觉得自己都要上瘾了。   清欢仍旧飞针走线,看都不看关二一眼,“我对张嘴闭嘴就是老子的男人没什么兴趣。”   “哼。”关二立刻没了笑脸,“老子这辈子都不能跟兄长一样文诌诌的,老子是靠拳头讨生活的。”   清欢哦了一声,“那样的日子你自己过便是。”   他立刻就没声儿了,也觉得这样的美人不适合过那么粗糙。她应该穿绫罗绸缎吃山珍海味过仆役成群的日子,自己这点儿家底着实是不够看。   他不说话了正好,清欢晒着太阳继续绣花,她的手极美,绣花的时候上下飞舞,看的关二心痒痒的,特别想摸一摸亲一亲,昨夜轻薄了她一口,娇嫩红唇的触感直到现在都教他回味无穷。所以他就蹲在门框上看她绣花,黑眸里满是痴迷,光是这样看他觉得自己都看不够。   火辣辣的视线让清欢很受不了。她冷淡地起身,将针线放回针线匾里,关二正陶醉地瞧她,她一起身将他吓了一跳,趔趄了一下直接往后仰倒了!   清欢看着他,仍旧冷冷淡淡,不觉得有什么好笑。她的眼神太冷静太无情,让关二觉得自己出了大糗,一骨碌爬起来,就看见她进屋去了。   他连忙跟上去,凑在她身边说话,不时摸一把她的手,叫清欢烦不胜烦。   第八十碗汤(二)   第八十碗汤(二)   男人的胸膛又硬又烫,清欢无措地伸出双手抵住,关二只穿了一件短褂子,这天其实还是有点寒意的,他却一点都不冷似的,露出强壮的胸膛与胳膊来,清欢的双手贴在他胸口,更是让他感到少女的肌肤细腻而柔软,比他摸过的最好的布料还要顺滑。   “疼么?”   清欢又羞又怕,连忙要躲开,关二却掐着她的腰不让走,清欢被他弄得束手无策,他见她小脸火红实在是羞的不行,才堪堪松开,“怎么了,慌慌张张的。”   “外头……”   “哦,你说被吊在村口的那家伙?”关二笑得坏极了,却有一股特殊的魅力。他似乎天生就该这样飞扬跋扈的坏,清欢大着胆子看了他一眼,见他也在看自己,又羞的立刻低下头来,“我去煮饭了。”   “我跟你一起。”关二一把抓住她的手,英俊的面容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我给你烧火。”   他并不是斯文人,张嘴老子闭嘴老子那是闯江湖留下来的习惯,但是跟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在一起,他凶一点她就会被吓到,关二还想成好事儿呢,当然得小心着些。他丝毫不掩饰对清欢的*,哪怕对方是自己兄长的未亡人,是他名义上的嫂子。他也不觉得自己觊觎嫂子有什么值得羞耻的,他哥都死了,难道要人家给一个死人守一辈子的活寡?倒不如跟他快活一回,也不算是白活一次。   真是怎么看都好看。   关二一边烧火一边盯着清欢看,眼里是狼一样的光,如同看到了绝佳的猎物,在匍匐着准备将她拆吃入腹。清欢被他盯的手都在抖,切菜的时候还不小心切到了手指,正烧火的关二立刻跳起来抓过她的手指往嘴里塞,只是舌头怎么也不像是在帮她止血,反而……十分色|情的舔舐吸吮。清欢又羞又气,使劲往外抽却抽不出来,被关二一把搂到怀里,好声哄着:“好嫂子,你跟了我吧,横竖我哥死了,你总不能这样蹉跎一辈子,我是真心喜欢你,跟着我难道不比做寡妇好吗?”   她第一次面对这样赤|裸裸又毫不掩饰的求爱,整个人都变得红通通的,偏偏关二一边说一边还把她摁倒在锅台上死命的亲,清欢被他这孟浪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她自幼性格就温柔羞怯,十分听父母的话,如今父母不要她,丈夫又死了,便像是没了主心骨一般。关二这样的横冲直撞霸道野蛮,正好是替她做了主。   她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她是胆小些,可并不是傻,从关大死了后,村里好些人看她的眼神都不对,就跟昨天晚上一样,要是再有个男人趁着半夜跑进来,她能躲过一次两次,可以后呢?她又能怎么办?   关二也没想死逼着她,毕竟小媳妇大多害羞,他会在家好长一段时间,她都嫁到关家了,那就是关家的人,早晚也是他的。就在清欢唇上亲了又亲,看她湿漉漉的小猫一般的眼睛,红润润的被亲的微微肿胀的小嘴,心里喜欢更甚,难得柔声道:“你做我的女人,以后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说着手都伸到她衣服里乱摸了,清欢被亲的眼神迷茫,好不容易从他怀里挣脱开,衣裳已乱的不成样子。她手忙脚乱的整理起来,正要说话,却突然听到有人敲门。   “你先回屋。”关二眼神冷了下来,和调戏她时的流氓土匪样子不同,黑眸瞬间变得凌厉冷酷,清欢有点被他的样子吓到,乖乖进屋了。关二看着她进去才朝门口走,心想她那样子,怎么能叫旁人看见。   太勾人了,眼睛水汪汪的,好看死了,怪不得招人惦记。如今一想昨天晚上还是教训的浅了,光废了那厮不算,应该将他的四肢全部折断再割了舌头挖了眼睛,也叫他知道,他关二的女人不能招惹。   他嗅了嗅空气中的香味,发觉更加动人,舔了下薄唇,关二浅浅一笑,把烧火撸起的袖子放下来,打开门闩门一拉——   门口是里正夫妻俩还有些看热闹的村民,一见开门的不是清欢反而是关二都愣住了。关二是整个村子最强壮拳头也最硬的人,就是里正看到了都害怕。他身材又十分高大,足足比矮小的里正高出一个半头,此刻双手环胸,再加上冷酷的表情,叫人心生畏惧,忍不住想要退避三舍。   “有事?”   里正本来是想上门兴师问罪的,虽然儿子不肯说是怎么回事,可他还不清楚么,他家这小子一直想沾关家小寡妇的身,昨夜他亲眼看着那小子跑出去的,本来也不觉得什么,反正小寡妇早晚都得被人干了,村子里想动她的还少么,不如叫自己儿子尝尝鲜。谁知道天快亮了人也没回来,他跟老婆子心里打鼓,就听到有人喊叫,出来一看,儿子被人挂树上了!   所以他就想来问问,跟关家小寡妇到底有关系没有,不管有没有,他儿子都废了,总得找个人照顾,小寡妇模样生得俏性子也好,虽说克夫,但不娶她不就成了,来照料下人有什么。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门一开,竟然是那个混世魔王关二!   里正吓得说不出话来,谁不知道关二天不怕地不怕连县太爷的公子都敢揍,他往后退了一步,倒是他婆娘大着胆子说:“我们是来找关寡妇的,她人呢?”   关二用了几秒钟才回过味来,这关寡妇是他那软绵绵娇滴滴的小嫂子,当下冷声问道:“找老子嫂子干什么?”不是在小嫂子面前,他一点斯文都不装,满嘴的江湖草莽气。   这回里正婆娘也怕了,可一想到躺床上被废了的儿子,又悲从中来:“我就是来找关寡妇讨个公道,我儿子因为她受了罪,她总得表示一下吧!”   关二斜着眼看她:“你儿子是老子废的,讨公道找老子来。”   谁也没想到会是他,但关二就是这样,倒不是说他光明磊落,只是他傲慢自负,不觉得有什么好怕的。“也不撒泡尿看看你家那贼畜生长得什么死样子,也敢觊觎老子的女人,老子一拳打爆他的狗头。怎么,你们想讨公道?来,老子今天不把你们祖坟给掀了,都算你他妈有种!”   他掰了掰拳头,骨节顿时咔咔作响,把周围村民都要吓死了!他们哪里敢惹这个不要命的煞星!就算关二说看上嫂子也不叫他们惊讶了,反正这家伙就是翻了天都有可能!   胆子小的村民都跑了,里正夫妻俩也想跑,就是腿软在地动不了。清欢在屋里都听到了,她捂住怦怦跳的心口,这是生平第一次,有人保护她呢。   从小她就好看,在村子里特别受男孩子喜欢,可是她不喜欢跟他们玩,因此总躲在家里不出去,偶尔不得已出一次门,他们总会跟着她,用言语调戏她,胆子大的甚至还对她动手动脚。村子里还有些上了年纪找不着媳妇的老光棍,也总用那种很恶心的眼神看她,清欢很害怕,可是爹从来都不会保护她,甚至还会责怪她事儿多。   这是第一次,她认识到被保护的感觉。因为她太柔弱,所以很多人都想要来欺辱,但只有关二敢这样说要她,而不是跟其他人一样偷偷摸摸的想占她便宜。也只有关二真正的保护了她。   对清欢来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受,关二的形象也和其他人区分开来,在她心中变得越发鲜明。   “打不打?”   里正哪里敢打,就他这身板,关二一拳能送他上西天。他往后退,结果不小心踩到婆娘的脚,两人一起摔倒在地,然后连滚带爬的跑了。   关二冷哼了一声,转身回家,门也不关——有他在,哪个畜生敢上门?!   自打嫁到关家,清欢的门从来不开的,她从屋里出来正对上关二,他一把将她抱起来转圈圈,然后豪爽大笑,“老子看以后谁还敢欺负你!”   她水灵灵的眼睛像是会说话,关二顿觉有些尴尬,赶紧想说点什么好让她忘记前面那句老子,可清欢却捧住他的脸,试探着学他之前的样子在他面上亲了一下,让然后便羞红了,硬是要他放她下来,低声说了一句:“快来烧火。”   关二站在原地傻了几秒,随即乐呵呵的跟了上去:“诶,来了!”   当天晚上,关二就钻了西厢房的被窝,清欢羞的直推他,可架不住他身强体壮力气大又会哄人,半推半就地便被他得逞了,身体酸软的爬不起来,躲在被窝嘤嘤的哭,却被他强硬地抱在怀里又亲又摸,好听话说了一箩筐,就是不让她推开他,最后她只能这样睡下去,时不时地抽噎一声,十分惹人怜爱。   屋子里充满了她身上的幽香,这一次,香气格外浓郁格外勾人。   关二在这幽香中入眠。   第八十碗汤(2)   第八十碗汤(2)   在又一次被关二偷偷摸了手后,清欢将手里的箩筐砰的一声放下,转身拿了把菜刀就砍在桌上,冷冰冰的盯着他:“关二,我再同你说一次,你若再对我动手动脚,休怪我对你不客气。我砍不死你,也能砍死我自己。”   她的语调很是平静,可话里的认真却叫人不敢造次,关二收回自己的手,仍眼巴巴地看她:“老子看到你一眼就喜欢你,横竖我哥都死了,你不如当老子的媳妇,老子会对你好的。”   她只是冷淡地瞥他,“我看不上你。”   其实也就一句话而已,说起来他也的确是配不上。关二说:“你不看好老子哪里,老子改就是了!”   “那就先不要再张嘴老子闭嘴老子了,我爹住的不远,我暂时还不需要第二个老子。”   他被堵的说不出话,那么个大块头,到了她面前却突然跟个小猫似的,也不知小嫂子娇娇弱弱的哪里来这样的气势,关二咳嗽了一声,“还有呢?”   “你喘着气,我也很不喜欢。”   “简单,老子——我不喘……那不死了吗?!”   清欢看他,转身去外面喂鸡了,关二跟上去,知道自己这是被嫌弃了。可说他犯贱也好,鬼迷心窍也好,他就是看上了这娇滴滴的小嫂子,半点都不想撒手。哪怕被她讽刺被她白眼心里也甜滋滋的,要知道在外头他眼睛一瞪,根本没人敢说话,要是他再拉下一张脸,不少人都能被吓哭。   “小嫂子你说,你还想我改哪里?你说怎么改就怎么改,我全听你的。”   清欢将野菜剁碎和着糠加水倒在鸡圈里,像是没听到他说的话一样,“你爱改不改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就打算一辈子给关大守寡,也跟你无关。”   想沾她身的人多了,可她谁也看不上,也谁都不喜欢。关二好不好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没有以身相许的想法,也没有这种冲动,更不想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三道四。   关二正想抗议,突然就听见有人敲门——说敲可能不恰当,更像是砸。清欢把水瓢一放,“开门去。”   关二被她使唤的一点脾气也没有,可对来砸门的人就不是那回事儿了,因此脸色极臭,门一开就把来人吓得一个趔趄,眼一眯,认出是里正跟他婆娘,虽然多年不见,但关二还认得。他哥考上秀才那年,这俩巴巴的跑来说了一大堆废话,无非就是要他哥记得报答,因为他们兄弟俩早年父母双亡相依为命的时候,里正给了他们一碗饭。   放他娘的屁,那碗饭都馊了是里正家喂猪的,关二那会儿饿的受不了,想偷吃还被骂了个狗血喷头,就这样也敢舔着脸要报答,不一拳打死他都是他造化。   “有事?”   里正没想到关二会回来,本来他跟婆娘是来找清欢事儿的,就没见过这么泼辣的小寡妇,村里汉子跟她示好,从来不拿眼看人,也不理会,一句话都不带说的,他家儿子喜欢她,不知道给怼了多少次,这次儿子一出事里正就想到了清欢,不管怎样都要赖着她,可开门的怎么是关二?   见里正不答话,关二不耐烦的双手抱胸:“你哑巴了?老子问你话!”   里正婆娘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们找关寡妇——”   “找我做什么?”清欢洗净了手跟出来,眼睛比关二还要冷,这两人一个凶一个冷,站在一起莫名登对,也莫名叫人心底怕得慌。说来也是奇怪,关寡妇也就是普通人家出身,哪怕真是仙女下凡,克夫也是事实,哪个汉子制不住她,真想招惹她用强的就够,可不知为什么,她冷若冰霜高高在上的样子就是和这个村子里的人不同,所以大家就算在心里将她意|淫了一百遍,见到她的时候也仍然一个脏字不敢说,一句亵渎的话也不敢讲。   她是她自己的神。   “我儿子……”   “你儿子怎么了,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清欢仍旧是冷冰冰的模样,“哦,他被人挂在村头大柳树上的事儿?大概是缺德事做多了,遭报应了吧,找我做什么,难道我能让该死的人活过来?”   一字一句咄咄逼人,一点都没在怕。她什么都不怕,因为她知道,就算她害怕,也不会有任何改变。软弱的人只会被欺凌,可强硬不怕死的人却能保护自己。   里正婆娘被她气得险些翻白眼,清欢勾起嘴角,她很少笑,笑起来便格外好看,关二都看痴了,周围的村民也被她的笑容迷住,可这笑容转瞬即逝,“什么样的爹娘养出什么样的儿女,畜生自然也只养得出畜生,废了刚好,也算是为民除害了,真不甘心,到县衙那告状去,也叫县太爷知道知道,他治下还有咱们这个小村子,里头有您这样的土皇帝。”   关二被她迷的神魂颠倒,她越是冷淡不可攀,他心中的欲|火就越强烈,尤其是在她冰冷的看人的时候,实在是太美了!为了追寻女神的脚步,他低头对倒在地上没爬起来的里正夫妻说:“她嫁到关家,那就是老子的媳妇,你儿子是老子废的,你要是不服气,大可找老子单挑,再敢找她麻烦,老子一拳掀翻你他妈祖坟!”   他长得好看,却十分凶狠,眼神凌厉如同野兽一般,谁不知道关二凶煞,十岁就敢进山打猎,抓老猎人都不敢惹的棕熊,打那时候起,十里八乡就没人敢惹他的。   关二跟着清欢进了家门,回头呵呵一笑:“这门以后都开着,谁心里不爽,老子就在这等他。”   他攥了把拳头,当下围观的村民们都被吓跑了,里正两口子差点被吓死。   清欢却是无动于衷,她喂完了鸡又给院子里种的青菜大葱浇水,关二连忙殷勤的跑过来夺走她手里的水瓢,讨好道:“放着我来,放着我来。”   有人帮忙干活哪能不答应,清欢转手就松开,没给关二借机摸自己小手的机会,进灶房准备煮饭。关二见状,火急火燎的浇完水又跑过来献殷勤,非要给她烧火。   屋檐下挂着的腊肉拿下来切成片,用油煎,再和鲜嫩的蒜苗一起炒,既辣且香,十分下饭,白米饭里加了些糙米,煮的喷香柔软,过冬时储备的酱瓜切一条洒上香油,再烫一碗菠菜滴入酱油香醋和辣子,午饭便做好了。   关二足足吃了三大碗饭,清欢猜想他食量大,可也没想到会这样大,菜不够他便将米饭和菜汤放一起搅拌,仍旧吃的香,边吃还边夸她手艺好。清欢心想,我还需要你夸么。   她做了饭,自然不能洗碗,关二心甘情愿拿碗去洗,她将被子抱出来晒,又被关二把活抢去,还把脸埋进她被子里陶醉的吸气,清欢瞧见了就拽他耳朵:“别弄脏我被子。”   关二昨日回来身上衣服破破烂烂的,清欢给他洗了晒干,坐在门边一点点修补,这衣服坏的不成样子,她修补的很艰难,关二还在一边捣蛋,烦的她把他撵出家门,让他去地里看看——她一个弱女子种不了地,又都是靠绣活过日子,地都要荒了,关二回来又正好是春天,开垦一下种菜总是可以的,以后也就不需要买了。   晚上关二满身大汗的回来,直接站在院子里用井水冲凉,竟是半点脸都不要。饶是清欢也忍不住脸烧得慌不敢看。两人吃了饭关二回房睡觉,她才敢锁了门擦擦身子——不敢洗太久,因为在她看来关二也没有比那些爬墙头进来的男人安全多少。   便是如此,晚上还是被他钻了空子,清欢都睡得迷迷糊糊,被子掀开后关二就拱了进来,将她衣衫扒光,在她耳边说了不知多少好听话,她又恨又气挣扎不休,踢打抓咬都于事无补,还是被他得逞,被强悍霸道的占有,清欢趴在床上咬紧了被角,关大死后她就没哭过,可她知道今天晚上过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关二事后还想赖在她床上过夜,被她不管不顾的撵走,黑暗中只有一双美目含着泪水不肯掉下,关二又疼又怕,心疼她委屈,怕她不理会自己,他知道自己这样做有些过,可他要是不占了她,她什么时候才会答应跟他?   被撵出去后他怕她寻短见,就没回房,一个人蹲在门口不敢睡,直到第二天早晨天亮,他听到里头起身的动静,才讨好的巴着门窗:“嫂子,老子给你煮饭,你别恼,一会儿出来吃好不好?”   回应他的是一个迎面飞来的枕头,其实砸脸上根本不疼,但关二为了叫小嫂子消气,装出一副受伤的样子,清欢却过来把窗帘拉上,再也没理他。   关二只好摸摸鼻子从地上爬起来,去灶房煮饭了。   第八十碗汤(三)   第八十碗汤(三)   多年来关二已习惯了早起,可他没想到小嫂子竟然会比自己起的还早。他起身的时候,她已做好了早饭洗好了昨夜的床单被罩了。   一张桃花面通红不敢瞧他,更是让关二心痒难耐。他将她拉到自己大腿上坐着,大手给她揉着腰,“还疼?”   清欢拿手推他:“别……不、不疼了……”关二虽说是个流氓,但也有温柔的一面,昨天夜里她哭是因为羞的,疼倒是少。不过青天白日的拿那种事出来说,清欢脸皮还没这么厚。她想从关二身上下去,他却拉着不让,“坐会儿。”   “我不想坐你身上。”   他越看小嫂子越是喜欢,就把她抱紧了真心实意的说:“嫂子,我同你说,我哥他死了,我是他弟弟,自然不顾一切给他报仇,可我看上你了,想跟你一起过日子,我不怕别人说三道四,你怕的话,我护着你就是。”   是的,有他在,清欢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安全感。她望着关二,对方黑漆漆的眼珠盯着她看,里头是少见的认真。她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就是要下去。关二等答案等的急了,就轻轻咬了她肩膀一口,清欢一个激灵,知道不回答他的问题是不可能的了,才低声说道:“昨儿个……我不是已经表现的很明显了么……”她都主动亲他了呢。   关二喜笑颜开,抱着她亲了又亲,他是无法无天的,也希望自己的女人跟自己一样大胆。会喜欢这娇滴滴的小嫂子真是稀奇,看到她第一眼他就心痒痒的,怎么看怎么稀罕。“来亲一个。”   他胡乱亲她,清欢被他弄得想哭又想笑,两人闹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要吃饭,饭后关二主动去洗碗劈柴,然后蹲在门槛上很可惜地看着晾衣绳上已经洗干净的床单,独自回想昨晚上的*滋味儿,登时又上了头。恰好清欢端着切好的萝卜干到院子里晒,前倾身子去铺开,宽松的裙子下将修长双腿的曲线展露出来,关二喉头一紧,大步上前把人抱住,手就伸了进去。   清欢惊呼一声,萝卜干差点都洒了,她紧张地朝门口望——大门都开着呢,万一有人从门口经过的话可都要被人瞧见了!可关二哪里是那种能听得人劝的,直接将她打横抱起来,意思很明显,既然外面怕人看见,到屋里去不就行了?   这一弄就到了下午,清欢倦极睡去,才知道昨晚关二对自己是手下留情了,否则她能死在床上。她有些想哭,又想发脾气,可太困太累,趴在关二胸膛上连咬他的力气都没有,就沉沉睡了过去,这一觉就睡到了天黑,醒来的时候关二知道自己错了,做好了饭菜笑嘻嘻的抱她去吃,清欢拒绝无效,才知道这人是非常霸道的。   她吃了些肚子便饱了,要关二回他自己房间睡他却不乐意,非要跟她挤一个被窝,还保证绝对不动她。清欢将信将疑,这回关二倒是言而有信,真的就抱着她睡了一夜。   可能是因为闹得太厉害,早上的时候清欢醒来的时候关二已经不在屋里了,床头是洗干净的衣服,她穿上洗漱好,出了堂屋发现晾衣绳上挂着昨天胡闹时弄得不堪入目的衣服,关二都洗过了,锅里还有给她煮好的饭,但人却不在。清欢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也不好出去找——她现在走路有点不方便。   所以她继续做自己的事情,只不过平日里做的活儿全被关二干了,除了绣活。于是她搬了把椅子坐在门边,她绣的帕子卖得很好,一向是供不应求,就算是自己一个人也能养活自己。   不知道绣了多久,才听到脚步声传来,抬头就看见关二跨进门槛,眼神冷厉有些吓人,便是她也忍不住心怦怦跳。其实关二长得并不吓人,反倒十分好看,只是他的眼睛和野兽一般,凶狠嗜血,因此叫人忽视了他的长相,只怕他身上的气势。   “你怎么了?”   关二低头弯腰,和坐着的她亲了一下,眼睛微微眯起。“给我哥报仇。”   清欢问:“到底怎么回事?”   “我一个月前接到了我哥的来信,说是要成亲,可没等赶回来就遇到村里人说他死了。他身体虽然不怎么好,却也不该死的这样快,所以我就辞了镖师的位子回家来,果然让我找到了原因。”   “当初很多人都看到了,关大是吐血而亡,可他身上没有任何伤口,也看不出有什么中毒的迹象,所以村里人才说是我克死了他,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关二被她逗笑,眼底的杀气也散了几分,觉得她娇憨可爱实在是招人怜惜,怎么也舍不得在她面前摆冷脸。“说来也不算什么大事,只能说他倒霉而已。”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的凉薄叫清欢吃惊。她闻到对方身上的血腥味,闹不懂关二与关大之间究竟关系如何。说来关大死了,他立刻就辞了镖局回家给他报仇,可报仇的同时,他占了嫂子,又不见有什么伤心,清欢当真是看不懂他了。   都说成大事者多无情,关二瞧着便不是池中物,清欢不知为何内心有些发慌,但还是被关二抱着,她知道自己长的好,可长的好又有什么用,她一辈子都生长在这小山村里,没有看过外面的世界,也没有什么见识,被关二看上,她心中有着认命,也有着不安。   “怕我?”   清欢愣了一下,点了下头,“你……”   “是不是觉得我特别薄情寡义?”关二问,脸上没什么表情,“老子就是这样的人,他是老子的哥哥,老子进山打猎赚钱给他读书考秀才,他死了老子千里迢迢赶回来给他报仇——你觉得老子还得怎样?老子仁至义尽了。他这辈子吃老子喝老子的,总得回报老子一二,你是他欠我的。”   清欢对他笑了一下,悄悄握住他一根手指头,“那你跟我讲讲,到底怎么回事啊。”   “村西头那个刘寡妇,你知道吗?”   “刘寡妇……”她想了两秒,“是那个刚死了男人不久的刘寡妇?我听我娘说过,她家汉子上山砍柴的时候不小心跌到山涧里摔死了。关大的死……跟她有什么关系啊?你提她做什么?”   关二冷冷一笑,“关系可大着呢,那刘寡妇生性淫|荡,汉子没死就跟人勾搭上了,那日我哥也上山勘查,恰好看到了奸夫淫|妇密谋害人,他慌不择路跑回来,却把斧头给丢了,结果被那两人捡到,他还傻乎乎的以为人家什么都不晓得。那两人商议一番怕我哥去报官,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不知从哪里弄来那种毒|药下在了敬给新郎的酒里,又买通了里正不让报官,把人匆匆下葬,再将克夫的罪名栽赃到你身上来。”   清欢听得眼睛都睁大了:“这些……你怎么知道的?你……你身上有血腥味儿……你……该不会……”   关二笑得格外凶狠,“老子把那奸夫给废了,还砍了他的腿丢到山涧里去了,运气好的话能活几天,运气不好今天晚上就给野兽吞了。至于刘寡妇,她不是喜欢男人?老子把她卖到了窑子里。里正一家也别想好,老子不弄死他们,也叫他们永无宁日。”说完他秒变脸,从怀里掏出一朵很精致的绢花来,嫌弃道,“那刘寡妇半老徐娘,值不得些许钱,只够买这一朵花的。”   簪到清欢发上,他左右端详了下,亲了一口道:“真好看。”   清欢却皱着眉:“若是被人知道……”   “没有知道是我干的,就算里正知道他也不敢说。”关二冷酷地说,“除非他一家性命都不要了。”   他十足十的残暴狠戾,对她却又是百依百顺。清欢抓着他的袖子道:“那,你还是去洗一下吧,身上难闻得很。”   “自然没有小嫂子香。”关二顿时又笑嘻嘻起来,抱着清欢亲了又亲,才在她的催促下去洗了干净,然后主动收了衣服去喂鸡鸭,又扫了地收拾了下院子,还打了井水上来。   很多从前清欢做的吃力的体力活,他都轻而易举且殷勤的做了,两人就像是一对寻常夫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可他们之间,无名无份,说出去,难免叫人耻笑。清欢有些出神,想了会儿又叹了口气,寻思这些做什么呢,若他对她是真心的,有没有名分当真不重要,更何况关二看起来也不像是在意名分之人。他给她的感觉十分矛盾,既有情义的一面,亦有薄情的一面,既霸道野蛮,又心思深沉,实在是叫她琢磨不透。   刘寡妇失踪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不过没什么人在意,因为她平日在村里就招猫逗狗的不检点,说不准是跟哪个野男人跑了呢,很久以后才有人在窑子里见过她,不过那时候的刘寡妇早已人老珠黄,只能做些倒夜香洗马桶之类的活计了。   第八十碗汤(3)   第八十碗汤(3)   清欢在屋里收拾了一会儿出来了,眼眶处有些红通通的,似乎有哭过的痕迹。昨儿晚上自己实在太不是东西,这点关二也晓得。可她身子都给了他了,那就是他的女人了。   关二朝清欢面前蹭过去,她看到他跟没看到一样,完全视而不见。关二不气馁继续跟着她的视线转,清欢走到灶房他也跟过去,本来以为她是要干活,没想到她拿了把菜刀就朝他砍过来,一点情面都没有,似乎是要杀了他泄愤。   他反应极快,抓起水缸上的木板挡住:“小嫂子——”   “你还知道我是你嫂子!你大哥尸骨未寒,你便如此对我,也不怕天打雷劈!”清欢冷冷地说,菜刀入木三分拔不出来,她实在是气极恨极,连看到关二都不想。   关二被她的话弄恼了,过来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人带到怀里,狠狠地亲了一口道:“老子就这么做怎么了?!他吃老子的喝老子的,娶老婆的钱都是老子赚的,老子看上他媳妇又怎么样?!”   清欢被他的厚颜无耻惊到了,想打他又不知如何下手,他身上硬邦邦的,最后疼的只有自己的手而已。她咬紧了牙,顺手抄起手边的扫把就往关二身上砸,他其实不疼不痒的,可是又舍不得松开她,只好被她打的连连后退,最后强硬地抱住她,“那你说你想怎么样?难道你这辈子都要当个小寡妇不成?跟老子有什么不好的,难道不比当寡妇强!”   “跟你有什么关系!”她冷冰冰地说,“再不放开我,别怪我不客气。”   关二真被她的表情吓到了,乖乖松开手,清欢立刻挣脱他的怀抱,站到离他有几米远的地方,“我再同你说一次,不许随便碰我,昨天晚上的事情你最好立刻忘记。”   “不可能!”关二断然拒绝。   “好啊,那你最好找根绳子把我捆起来,否则我就是死也不叫你得逞!”   关二没遇到过这么强硬的姑娘,软硬不吃,偏偏他又喜欢她,所以让步的只有自己而已。“那你想老子——我怎样,我都听你的不成?”他一激动才想起来她不喜欢他张嘴闭嘴老子老子的,所以别扭地改了过来。   清欢却压根儿不在意他是不是真心,她只冷漠地看他,眼角眉梢一点情意都没有,也没有因为自己失了身子给关二便郁郁寡欢。她只当昨天晚上自己是被狗咬了一口,其他的一概不在乎。“听我的,就别碰我。”   “那——”   她转身要走了,关二才眼巴巴地跟上去。“那什么时候能碰?”想起昨天晚上的*滋味,他整个人都酥了,要是以后她不让他近身怎么能行?“嫂子,我就是看上你了,你除非杀了我,不然我绝对不死心。”   清欢懒得理他,也不想看他,自己进了屋开始收拾,关二在她身边挤着献殷勤,清欢不同他说话,他也不敢再上来招惹了,老老实实跟着她,像个尾巴。   等吃过了早饭他才巴巴地跑到她面前:“嫂子我有点事出去一下,你在家等我,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清欢的反应是低下头绣花不理他。   关二有点失落,但还是转身走了。   他这一走就走了有好几个时辰,眼看晌午了都没回来,清欢也不担心,她巴不得这人不要再出现了,这样的话她至少能有点清静的日子。可惜老天爷似乎没有听到她内心的祈求,午饭做好的时候关二正好回来了,身上还带着血腥味儿。   难闻死了。   她往后避开,关二却陶醉地嗅了嗅,“嫂子你真香。”   昨天晚上,她疼得受不了,趴在床上被他压在身下,他强迫性地与她十指交握,不停在她耳边说的就是这句话。清欢垂下眼,“去洗干净。”   “是,我马上就去,你别生气。”   关二直接跑到院子里接了桶水从头上往下倒,清欢没问他去哪里去,也没问他干了什么,可关二却生怕她不问,非要讲给她听。明明是杀人的事儿,说在他嘴里却跟故事一样,清欢这才知道关大死的不简单,自己也不是跟村里人说的那样克夫的。   关二似乎是想安慰她,可惜她从来都不认为自己克夫,关大的死跟她有什么关系,她并不觉得自己命硬,要不然她爹娘弟弟怎么都还好端端的,这个村子里的人又怎么还都活着?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想如何造谣,她又能如何?   “嫂子可是怕了?觉得我做的太过了?”关二有点忐忑,本来自己的形象就不斯文,现在说出来好像又有点太残暴了,娇滴滴的嫂子肯定不喜欢。他不禁有些后悔自己怎么那么嘴快非要跟她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不就成了么。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更何况那两人是故意害人,你这么做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只是对他心狠手辣的程度有了新的认识。“这些事你不必告诉我,我也没有想知道的*。既然你报完了仇,那也该走了吧。”   “走?走去哪儿?嫂子要赶我走?”   “你从哪来就回哪儿去,我如何管得了你。这里是你家,你若是要住下来,我还能赶你不成。”她不过是嫁到关家来的媳妇,关二才是真正的关家人,她只是不想看到他,希望他能快些离开将平静的生活还给她,仅此而已。   关二说:“我不走了,我就留家里跟你过日子。”   这么没脸没皮的话也就他说得出来。清欢当没听到,起身把菜盛出来,关二立刻殷勤地接过去,还要她去坐着不要忙。   多了这么个人,清欢的日子跟从前就不一样了。关二把家里所有能做的活都做了,甚至还帮她洗衣服,几次后清欢学乖了,特意起了个大早,可惜还是没有关二快。再一次她不睡了,瞪着眼睛,天边鱼肚白的时候,瞧见关二偷偷摸摸顺着窗户爬了进来,把她洗完澡后换的衣服拿了出去,还很猥琐地将脸埋在她的亵衣中深呼吸。若不是手头没有武器,清欢绝对打他一顿。   再后来她就把衣服藏在床上,早上起来的时候自己再洗。可她洗衣服的时候关二要抢,她一生气他倒是老实了,偏偏蹲在一边盯着她看,眼神火辣辣的黏在肚兜上,好几次都让清欢受不了。这人就跟个水蛭一样粘着她,似乎她不点头答应当他的媳妇,他就不会善罢甘休。   可清欢就是不想跟他在一起,更不想如他的意。那一晚她被他强占了之后,一直很担心自己会有了孩子。村子里没什么避子的方子,她只能听天由命了。若是真有了孩子……到时候传扬出去,可叫她如何做人呐。   好在一个月后,癸水如期而至,清欢才松了口气。因为身子不舒服所以起的迟了,结果一早起来就又看见被弄脏的衣服已洗的干干净净飘荡在晾衣绳上,其中还有她的小裤。   关二裸着上身在打水,见她起了咧嘴一笑:“嫂子醒了,快洗漱准备吃饭,今早我熬了红枣粥,刚好喝。”   红枣……清欢抑制不住的红了脸,“谁让你碰我的衣服了。”   “不赶紧洗的话就洗不干净了。”关二真诚地说,“嫂子放心,我洗的绝对干净,下次你一样穿。”   谁跟他说这个了,清欢咬紧了下唇,到底是没有脸跟关二继续胡搅蛮缠,转身就进屋,关二还在她背后傻呵呵的笑——明明在村里人面前一副凶神恶煞凌厉残暴的样子,到了她面前却笑得跟个傻狗一般,这人真是无药可救了!   期间清欢爹娘来过一次,看见关二也怕的够呛,看到女儿对关二的态度更是震惊,这小魔王也有人镇得住的一天!关二被清欢使唤心甘情愿,可别人要是想占他点便宜,那可没门儿。他趁着清欢不注意瞪了老两口好几眼,知道小嫂子脾气这么强硬是为什么,怕是不强硬的话,这两个老东西为了给儿子攒娶媳妇的钱能把她给卖了!   但这两人怎么说都是小嫂子的爹妈,他想要人家姑娘,怎么都得说清楚才行。可惜老两口都做不了清欢的主,这丫头自小就有主见,谁的话都不听,他们也拿捏不住。关二白了他们一眼,顺手把孝敬清欢爹的旱烟给夺了回来。   ”浪费老子的感情!”他说,顺便感慨自称老子真是爽多了,放飞自我就更爽了。   清欢爹敢怒不敢言,恰逢清欢收拾了些青菜鸡蛋什么的给他们带回去,老两口不敢久留,忙不迭地告辞回家去了。清欢送他们到门口,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中说不出什么感受。   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的,什么事她都自己一个人扛,心事也自己藏,爹也好,娘也好,都不能让她信赖。如今的关二,虽然满口喜欢她想要她会对她好,可她谁也不信的。   755|第八十碗汤(四)   第八十碗汤(四)   清欢的爹娘收了彩礼,就不拿她当自家人了,关大死后她曾经想过回家,然而爹娘并不肯要她。说不难过是不可能的,自幼爹娘便疼爱弟弟胜过她,这点清欢很清楚,她心中纵然是有些难过,这么多年下来也都习惯了。   这周围的家家户户,哪家不是这样呢,男娃子都是宝,女娃子半点不值钱,她若不是生了几分好颜色,怕是早早就给人家当童养媳了,哪里还能轮得到关大看上她。   因此爹娘的到来并没有让清欢感到多么快活。她听见二老的声音时愣了一下,在围裙上把手擦了出去看,发现来的不止是爹娘,还有弟弟大宝。   她的名字是当初路过的一个游方郎中给取的,为此还花了三文钱,这件事一直叫爹娘耿耿于怀。后来有了弟弟,他们便干脆利落地取名叫大宝,弟弟也真是他们的心头宝,在家里什么活都不做,还能把她这个姐姐当下人使唤。清欢说不清有多少次自己被大宝骗出去,结果外头都是些想占她便宜的村里人,有时候仅仅是一块糖一个瓜,大宝就能把她给卖了。   这些在她想通之后,觉得不回家也挺好的。至少在关家她一个人很自由,安全性再差的话,也不用像在家里那样担心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卖掉。   “你们怎么来了?”平日里没有好处不上门的,前段日子刚来抓走两只鸡还有几十只鸡蛋,今天来又是为什么?   清欢爹娘伸着头朝里头看了看,小心翼翼地问:“关二在家吗?”   “他上山打猎去了,不在。”   话音刚落,清欢爹就松了口气,那紧张兮兮的样子没了,轻松地跟清欢娘说:“你看我说过,没什么可怕的,严格说起来关二那小子还得管我叫一声二伯呢,我能怕了他?”   清欢娘白了他一眼,根本不废话的:“这样,今天我们来是有事跟你说,走走,进屋说去。”   清欢被她拉着进了屋,大宝像以前来的时候一样四处翻,看到好吃的就尝一口,要是有看上眼的好东西直接往兜里揣。床头放着一套清欢给关二做的新衣服,他看都没看就穿在了身上,可惜不合身,虽然如此,他仍然要拿走。清欢看着直皱眉,正要说话却被她娘握住了手。她吓了一跳,娘可从来没这样亲近地跟她说过话,“……娘,你们今天来到底是有什么事?”   “闺女啊,娘问你,你是不是真跟关二睡了?”   清欢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清欢娘一看,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顿时拍了下大腿,清欢爹也唉声叹气起来,然后清欢娘骂道:“你这没用的丫头片子!村里人到处说的时候我还不信,你居然刚死了丈夫就跟小叔子搞到一起,你还要不要脸?!”   她骂得一点情面都不留,清欢难堪地咬住嘴唇,清欢娘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死命戳她脑门:“本来嫁给个死鬼就够晦气的了,你知不知道那关二是什么样的人?从小就不是个好东西,十里八乡都知道他一肚子的坏水,你跟他搞一起,是想把我跟你爹气死吗?!”   清欢听她说的越来越过分,忍不住反驳说:“娘不是说过,嫁出去了就不是自家人了,叫我不要回去,也别把自己当回事吗?那现在你们又来找我,是因为关心我吗?还是因为在意我的名声?”她一点都不信的。   清欢爹听她这样大胆跟自己说话,顿时扬起了巴掌:“你这小蹄子,你娘教训你一句你有一百句等着!”   可这一巴掌没能打下来,因为关二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正好抓住了他的手。关二的力气可大着,清欢爹哪里是他的对手,顿时疼得脸色泛白,之前教训清欢时的厉害劲儿全没了。   看到关二回来,清欢的眼泪一下就止不住的掉下,看的关二恼怒非常。他都捧在手心上哄着的小嫂子,凭什么别人敢这样对他?关二不是在乎礼仪礼法的人,他一点也不因为对方是心爱的小嫂子的爹娘就笑脸相对,仍旧凶狠无比:“今天来是想干什么?喝老子跟小嫂子的喜酒吗?”   老两口要吓坏了,关二眼珠一转就看到大宝怀里抱着的衣服,那可眼熟了,不正是几天前他死乞白赖要小嫂子给自己做的吗?好啊,这一家子,哪里是来看小嫂子的,分明就是来欺负她的。关二松开老头,一拳砸在木桌上:“说!你们今天来干什么的!”   清欢爹被吓得双腿一哆嗦,直接摔在了地上,大宝更是胆小,直接被吓哭了,只有清欢娘还能撑住,脸色也是煞白。关二拳头握的咯吱咯吱响,威慑力十足。他也就是吓吓这两口子,真要动手揍人不大可能。但关二心里也是真奇怪,小嫂子这么可爱讨人喜欢,她的家人跟她一点都不像。   关二这样凶神恶煞,清欢爹娘就是再蠢也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他们要真把今天来的目的说出来,关二不把他们打死才怪!可大宝胆子小啊,虽然在家里欺负姐姐很擅长,但面对外人的时候比谁都怂。他今年满打满算也才十三岁,被吓得跌倒在地后,关二一声逼问就让他说了实话:“我们今天是给姐姐说婆家来的!”   关二一听,顿时笑了。说实话他怒发冲冠的样子虽然可怕,却不是不能安抚。唯独他心底明明非常生气脸上却带着笑,才真真叫人害怕。清欢也没想到爹娘来是为了这出:“你们想让我再嫁人?”   兴许是清欢的语气充满不可置信,清欢娘反倒理直气壮起来:“我跟你爹都是为你好!难不成你要一辈子守着这个破地方,给关大守一辈子寡?你年纪轻轻的为什么不再嫁?总比一个人过日子好吧,没有男人怎么能行?”   清欢太了解她爹娘了,他们这样说根本就不是为她考虑。“你们是不是又拿人家钱了?”   老两口脸上心虚神色一闪,清欢整个人都没了力气:“你们要把我卖掉几次啊……”第一次幸好是卖给了秀才关大,关大虽然当天晚上就死了,但她同他说过几句话,是个很温柔的人。那时候她真心以为自己能过上好日子的,就算后来关大死了,她想回家他们却拒绝,她心中也不曾怪过爹娘。可现在……“你们上门来问我是不是跟关二睡了,根本不是为我的名声考虑,你们是在估量我能卖出去多少钱!你们怎么能这样对我!?”   她最后一句带着哭腔,从小爹娘就偏心,她不曾说过什么;为了给弟弟攒娶媳妇的钱把她嫁掉,她也没说过什么;可现在,她觉得自己能跟关二过一辈子了,他们却假借关心的名义上门,目的是再把她嫁出去一次!   不,不应该说嫁,是卖才对。   再卖掉一次。   因此她是不是跟关大睡了就很重要了,如果睡过的话,是不值钱的。   清欢咬着牙道:“我就是跟关二睡了又怎样?你们管得着我吗?他娶不娶我又怎样?我就是要跟他睡,你们要真看不惯,上衙门去告我啊!也让大家都知道你们为了银子把闺女卖了一次还想再卖第二次!”   关二把她拉到怀里,一只手蒙住她的眼睛,脸上仍然带着笑,只是那笑容却叫人不寒而栗。他实在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尤其是在面对清欢爹娘这般人的时候。“拿了多少钱,就给人家还回去,老子在一天,谁都别想把她带走,听到了没有?”   他还算克制了,否则此时此刻清欢爹的脑袋已经跟身子分了家。   清欢爹爬起来就想跑,可清欢娘却还不愿意。她眼巴巴地拽着清欢说:“闺女,你能眼睁睁看着爹娘给人瞧不起?我们拿了黄员外银子,他们说要是不能把你送去,就要赔给他们双倍啊!我跟你爹辛辛苦苦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给你弟弟攒了媳妇本儿,你忍心看他们打水漂吗?!”   黄员外……清欢不敢置信:“你是说那个年过五旬还没有儿子,娶了几十房姨太太的黄员外?!你们要把我、把我卖给他?!”那黄员外是什么人,听说在他手里的女人没一个好的,他名义上是有几十个姨太太,事实上只多不少,很多都死了!怎么死的?还不是黄员外性格暴虐成性!老天爷这才惩罚他五十多了连个孩子都没有,可她爹娘却想把她卖给这样的人,就为了一点银子!   关二伸手把衣服抢回来,然后一脚踢在大宝屁股上,直接把人踢出了门外,摔的满头满脸血,他眼神阴鸷,“再不滚,老子废了你儿子。”   他知道这对夫妻的软肋是什么,他们为了钱为了儿子可以没脸没皮,所以威胁废了大宝最有用。果然,夫妻俩忙不迭地爬了起来,跑到外面扶着大宝,也不敢当着关二的面呼天抢地,灰头土脸的走了。   756|第八十碗汤(4)   第八十碗汤(4)   “有什么好看的,人都走了。”   清欢正瞧着爹娘离去的背影出神,扭头就看见了关二。他也挤在门口,似乎对于她把注意力放在别人身上非常的不开心。她难得搭理他一句:“你懂什么。”   “我什么都懂。”关二说,“你是不是想家了?”   “不想。”清欢否认的很快。“那个家不适合我,我是嫁了人不在家里了,要是我还在家里,早就被卖掉了。”她性格这样不讨喜,爹娘都动过卖掉她的想法。若她性格稍微柔弱一点,不知道要遭受这样的命运。“我知道自己肯定得嫁人,爹娘就是再不乐意,为了弟弟,也想要我的彩礼。”   “所以你就……”   “关大是所有候选人中最好的一个。性格很斯文,长得也不错。我同他说过几次话,觉得他日后就算不会多么喜欢我,也会对我好。只是我没想到,他会死。”   关二有点不厚道的想,他现在觉得哥哥死了是件好事,是不是太没良心了?   清欢转身朝堂屋走,关二连忙又跟了上去,她任由他跟,横竖是不让他碰一下的,一根手指头都不让。关二喜欢她喜欢的不行,可她不给碰,他也不敢用强。第一次能得逞实在是造化,再来一次她绝对不会原谅他。从前关二在江湖上行走,见过不少女子被强了以后,虽然满心不甘愿,却还是不情不愿地跟了得了自己身子的男人。他以为小嫂子也会这样,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并不是。   她身子虽然给他占了,可眼睛里一点也看不到他——也或许她谁也看不到,那颗坚冰一般的心,没有任何人能打破。   清欢回到屋里继续做自己的事,关二就在她身边绕来绕去,她从一开始的烦,到现在已经可以完全无视了。不管关二干什么,她都不理会。关二对着她就像是对着块石头,早晚都会死心。她这样的性格太不讨喜,不会有男人喜欢。若是关大那样温和的倒还好,关二性格暴躁霸道,他能忍多久呢?   村子里头有些风言风语,都是守寡小嫂子跟小叔子不能言说的二三事,清欢不止一次出门的时候看见有人对着自己指指点点,背后又不知道说什么坏话了。可她行得正,问心无愧,他们若是非要给她个勾搭小叔子的罪名,她也不能上去缝了人家的嘴。   就这样过了些时日,关大过了头一个月,村子里的媒婆刘婶子上门了,身后还带着个穿锦缎衣裳的白面中年男子。一进门就笑着跟正在晾衣服的清欢道喜:“关寡妇,恭喜!恭喜啊!”   清欢擦了擦手,冷淡地问:“喜从何来?”   “有人给你说媒,想娶你进门,这不是大喜事吗?”刘婶子笑嘻嘻地搓手,恭恭敬敬地把身后的中年男子请出来:“黄管家您请。”   那黄管家嘴边有两撇小胡子,说话的时候一翘一翘的很是滑稽,清欢望着他,不畏惧也不问好,就冷冷淡淡地看着。黄管家对着她呵呵一笑,十足的奸诈模样:“关寡妇,今儿我来呢,是想给我家老爷说门亲事——”   “不嫁,你们可以走了。”   “诶关寡妇你别走啊!”刘婶子急了,这事儿要是成了,黄员外说给她整整一两银子呢!她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要把关寡妇给说动了,叫她嫁给黄员外当第三十七房姨太太!“你听我跟你说啊!”   她死死拽着清欢的衣袖不让走,叽里呱啦说个没完,黄管家则盯着清欢看,心里赞叹道,就这穷乡僻壤也能生出这样的美人,老爷那些姨太太加起来也不如这一个小寡妇来的俏,怪不得前些日子老爷瞧了关寡妇一眼就魂不守舍了呢,这哪个男人能躲过啊?还有这身异香……他用力吸了口气,淫|靡地瞧了清欢一眼。   冷若冰霜有什么,老爷那助兴的药多了去了,还愁弄不下一个小寡妇。   他心里想的什么清欢不知道,可只看此人的眼神就知道肯定是些肮脏下流的东西。她懒得跟刘婶子多废话,这婆子从来没靠谱过,当初就为了几百文钱想说服她爹娘将她卖给自己,如果不是她机灵,这会儿不知道过着什么日子。“你说再多也没用,我这辈子不打算再嫁人,就给关大守一辈子的寡,你口中那黄老爷再能让我吃香喝辣我也不喜欢。我就想吃野菜喝稀粥,你们快走,再不走关二回来了可不会对你们客气。”   那家伙一早说上山打点野味回来尝鲜,中午了还不回来,难道是死了?   听到关二的名号,刘婶子打了个哆嗦,她还记得里正儿子的事儿呢,以及刘寡妇不是别人,正是刘婶子的亲侄女儿,她侄女儿是什么样的人她还能不清楚?关大怎么死的她也知道一二,要真说起来,那主意还是她给出的,关二要是知道害死关大自己也有份……刘婶子有些怕了,可是扭头一瞧见黄管家,想起那白花花的银子,有了这银子,她能在镇上买个铺子,到时候跟儿子媳妇一起住,再也不干这缺德的事情了,岂不是美滋滋。   于是她又鼓足了劲儿:“关寡妇你现在是年轻,不听老婆子我的话,都是同村人,我也是看着你长大的,难道我还会害你不成?黄员外那是什么人啊,有钱得很!他们家连铺地的石头都值钱!你正是花一般的年纪,不趁着这身段脸蛋赶紧找个有钱的男人,还等着什么?难道一辈子守寡?”   清欢听她天花乱坠的吹嘘黄员外,冷笑了一声:“刘婶子,你真当我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女吗?黄员外是什么人,我不知道,难道你也不知道?”   刘婶子被她说的心虚不已,清欢又道,“我虽然没有钱在镇上买铺子做生意,却也经常到镇子上接点绣活。黄员外那三十几个姨太太现在喘气儿的还有几个?都是怎么死的?为何他快六十了还生不出个一男半女?我告诉你,那是孽造多了,老天爷给的惩罚!”   黄管家气得拿手指她鼻子:“你这小蹄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儿个是我家老爷看得起你,才找了媒人来,改明儿直接把你绑了带走,我看你还能!”   清欢手上拿着木质衣架,狠狠地拍过去:“有本事你就来,有本事把我绑走后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捆着我,不然只要我不死,就闹得你黄家鸡犬不宁!”   黄管家就没见过这么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女人,登时气的不行,还真就跟清欢杠上了。今儿他也不是一个人来的,外头还跟着两个家丁呢:“来人!”   可叫唤了好几声都没瞧见人,黄管家奇怪,回头一瞧,顿时一声尖叫翻着白眼晕了过去。刘婶子听到尖叫声也回头去看,她胆子比黄管家大些,没吓昏,可也差不多了。   一头老虎跟她面对面,还有可怕的血腥味,能不吓人吗?   清欢早看到关二走来了,大门不关的好处就在这里。因此她一点都不怕,关二虽然也想要她,可是和黄员外这种人到底是不一样的。她看了他一眼:“回来了。”   “遇到头老虎,回来晚了,本来打算打头熊跟鹿就算了的。”结果他一路扛着一头熊一头鹿还有一头老虎,到家了就顺手扔在了地上,谁知道就把人给吓晕了。“这娘里娘气的老兔子是什么人?”   清欢慢悠悠地望了刘婶子一眼,在对方乞求的目光中露出笑容:“镇上黄员外家的管家,今儿是跟刘婶子一起来给我做媒的,要我嫁给那个五十多岁有三十多个姨太太还没儿女的黄员外。”   说完她笑的更厉害,“听说黄员外非常有钱,铺地的石头都价值千金,我若是给他做姨太太,吃香喝辣穿金戴银,真是好不快活。”   “是吗?”关二笑嘻嘻地问刘婶子,“那不如把老子也带过去,让老子感受一下什么样的石头才能价值千金。”   刘婶子要被吓死了!她哆嗦着看着眼前这煞星,心里全是他杀人砍人的传言。关二十三岁就离家闯荡,听说是当马匪去了,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她哪里敢惹这样的坏人啊!   刘婶子平日里也不是什么好人,缺德事干的比关二只多不少,关二只是血性残暴,可从来不滥杀无辜。刘婶子却只找老实人欺负行骗,对着比自己狠比自己厉害的,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刘婶子害怕了,关二,你可别吓着人家,刘婶子可是撮合了不少对好姻缘呢。”清欢轻轻一笑,这个笑容分外柔和动人,关二正恼怒着,被她一笑,顿时感觉姹紫嫣红都开了,一颗心跳得飞快。   可他不是傻子,刘婶子是什么德性他清楚得很。他离家的时候是十三岁不是三岁,记性好着呢。   757|第八十碗汤(五)   第八十碗汤(五)   “……小嫂子,小嫂子?”   清欢回过神,关二正看着她,黑眼睛里温情无限,她有点难堪,低下头掩饰自己思绪,低声道:“我没事,我先回屋去了。”   转身想走却被关二拦住,下一秒就被抱到了腿上坐着,他还捏她下巴,逼着她正视自己:“心里不舒服,要同我说出来。”   “我没有不舒服。”她挣扎着想下地,因为挣扎的太厉害了,关二一巴掌拍在她难以启齿的部位上,清欢浑身僵硬,一时间忘记难过只有羞怯生气:“你竟然——”   “同我说说,你要是不高兴,我这就去揍他们一顿,揍到你高兴为止。”   清欢不看他:“你这人怎地如此野蛮,动不动就喊打喊杀。”   “有些人说是没有用的,只有打。”关二非常有经验地说,“只嘴巴上说说他们永远都不知道厉害,必须得好好教训才行。”   他一脸的我就是野蛮怎么了的表情,清欢听他这样理直气壮,也不知道能说些什么,半晌轻捶了他一拳,“那怎么能一样。”   “怎么不一样?”关二不明白,“他们的确是生你养你的父母,可瞧他们只想将你卖掉,这样的父母倒不如没有。你就是拿出一颗心来送给他们,他们说不定也瞧不上,还会怪你的心不值钱。这种时候你要做的就是干脆地和他们断绝关系,以后有什么麻烦都波及不到你,可若他们是疼你爱你的父母,你担心孝顺他们也是理所当然,然而他们并不是,何况,真心疼爱你的爹娘怎么会满脑子想着将女儿卖个好价钱。”他顿了一下又道,“我与大哥也是如此。他活着,对我好,我便竭尽全力的帮助他养活他,可他死了,这份兄弟情也就该结束了,死了的人什么都不知道,活着的人难道要伤心一辈子吗?”   他的话是清欢从来没听过,也从来不曾理解过的。关二如此爱恨分明,说是霸道难缠,其实看得比谁都开。他喜欢一个人,在这个人活着的时候就会不顾一切地对他好,可若这个人伤害他离开他欺骗他背叛他,他也会立刻抽身而出,不让自己沉溺太久。这样的性格真是叫人羡慕,清欢觉得自己是怎么都学不会的。   “好了,不要难过了,我去把鹿皮虎皮剥了,等给你做件袄子,小嫂子穿起来肯定好看。”关二在她唇瓣上亲了一下,将她放下地,“我的衣裳还没做好,快继续做去。”他说的就是被大宝抢走的那一套。   清欢心中确实没有那么沉重了,便按照关二说的坐在门边做衣服,不时抬头看一眼关二。他赤着上身,露出结实有力的肌肉,看着粗壮的老虎腿,他利落地一刀子下去,一不伤到皮毛,二迅速剥下,三血也不会四处乱溅。太阳照在他身上,背部的汗水折射出耀眼的光,清欢望着他,只觉得若是能这样过一辈子,也是十分快活的。   她没有什么太高的要求,也不觉得自己的人品样貌好就该得个如意郎君。她只想要一个能和自己说上话,能永远在一起能保护她的人。关二的性格她差不多也算是摸清了,只要她不做出让他反感的事,他绝不会抛弃她,也不会不要她。   而且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关二怕她看不上他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她心里十分甜蜜,被爹娘伤害到的心也得到了慰藉,期间关二故意拿沾了血的手作势要碰她,吓得清欢跳起来,她爱干净,关二就是知道这点才故意逗她。被关二这么一闹,清欢心中仅存的难过也没了,她微微噘起唇瓣,不高兴地望着他:“不要弄得满地都是呀。”   关二笑着凑近她,身上的汗水都要沾到她衣服上了。清欢嫌弃地往后退,他便觉得好玩一般往前来,直到她伸出小手抵住他光裸的胸膛红了脸蛋说:“不要靠这么近……”   “这就是近了吗?我们不是还有过比这更近的时候?”   清欢觉得他太不要脸了,不想回应他这样的问题,就一直往后退,然后转身跑走了,留下关二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哈哈大笑。她跑的远了,还能听到他的笑声,更是脸烧的慌。自打和关二在一起,自己变了好多……而且,也是第一次遇到关二这样的人呢。   关二将鹿皮虎皮剥了制好,用他的话说是清欢只有那么点力气,这袄子还是他来做比较好。虽说针脚可能不大好看,但到底是多年独身一人在外,这点基础的针线活还是会做的。清欢这辈子第一次有人给自己做东西,没有其他的目的,就是为她好,她眼眶很自然地酸了,幸好没被关二看到,不然又要被他取笑。   因为打的猎物有点多,两个人肯定吃不完,而关二是不会把这些野味送给清欢爹娘的——那两个老东西,他没上门找茬都是他们造化,还想占他的便宜?至于里正什么的就更不要想,他已经仁至义尽了。   关二就是这样的,不入他眼的,他连瞧都不想瞧上一眼。所厌恶的,就是再好,在他眼中也是一文不值。   所以他准备把这些肉弄到镇子上去卖掉,然后换点钱给心爱的小嫂子买些胭脂水粉什么的。她这样的好颜色,成日素面朝天固然美丽动人,可女子就是要过得精致些。关二自己对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在意,然而他确实很细心,尤其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满心想着的都是如何对她好。   他觉得自己是个男人,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做是不行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并不知道清欢喜欢什么样的胭脂水粉首饰衣服,于是主动提出带她上街市去逛一逛。清欢也很久没有出过门了,从前在家里是因为村里有些不喜欢的人,后来嫁给关大是因为自己一出门就会遇到那些不存好意的,仔细算算,上次出门还是在娘家当闺女的时候。   关二看清欢高兴自己就也高兴,家里有个板车,不过已经坏了。他用了一炷香时间修好,然后把要卖的肉搬上去,又准备了些零钱,再到屋子里拿了个小凳子,上头绑了布包,这样坐起来会舒服一点,让清欢上去。   清欢摇摇头说:“我跟你一起走就好了。”这些东西多重啊,如果她也坐上去,那就更重了。   “太远了,走久了脚疼。”关二试了试手感觉得没问题,他天生神力,这点重量根本算不上什么。“快上来。”见她只是在原地站着却不动,黑眸一眯,过去就把人给抱了起来放到板车上,清欢想下去已经晚了,因为关二已经开始出发。   她抓着扶手有些担心:“很重的,你让我下来跟你一起走吧,遇到上坡路我还可以帮你推一把。”   关二头都没回:“就你那点小鸡力气,还是省省吧。”他一根手指头都能把她戳倒,还说什么帮他,开玩笑,她能帮什么?   “你……”清欢抓紧了板车的扶手,很是不好意思。因为这会儿正是午饭过后,村里人都三三两两的聚集着唠嗑,他们在村子中心穿过,好多人都在看他们,让清欢不自在极了。   眼神都……怪怪的,好像都知道她跟关二……那个过了一样。不过,应该是都知道了吧,不然爹娘也不会特意来一趟问她跟关二睡过了没有。可这是谁传出去的?明明不该有人知道的呀……   清欢没想过以后会怎样。对她来说,关二现在对她好就足够了,她这个人命不好,也不奢求太多。但是就目前的处境来看,她并不希望自己跟关二的事闹得人尽皆知。   因此也不急着下车了,主要低着头不往四周看,免得接触到尴尬的目光。   关二倒是凶悍。别人看他从来没有他躲的,都是他狠狠地看回去。他身材高大魁梧眼神又凶,小孩子看一眼都能被吓哭,大人知道他的那些“丰功伟绩”更是提防着他,因此清欢很快就发现没人敢看自己了,甚至有些人远远地看见关二走来就躲了过去,根本不敢与他视线相对。   这个人……真的是很凶很凶啊,做事不顾后果,可是又这样明目张胆的保护着她,宣示着对她的主权。   清欢低下头,脸有些红,她坐在关二拉着的板车上,天空很蓝太阳很暖,小草很绿鲜花很香,就连空气中都蔓延着一股幸福的甜蜜味道,让她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这样真的就很幸福了。如果可以,她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或是日后,都停留在她跟关二这样的时光里,不要过去就好了。   就连板车吱哑吱哑的声音听起来都顺耳了许多,路上的小石子儿一蹦一蹦,关二的呼吸声平稳轻浅,清欢低下头,笑了。   758|第八十碗汤(5)   第八十碗汤(5)   从清欢动人的笑容中回过神,关二双手环胸地看着这两个不速之客。刘婶子身材矮小,只到清欢肩头,比一般妇人都要矮得多。而黄管家虽然高,却弱不禁风,站在那里瘦条条的跟个竹竿似的,关二毫不怀疑自己一根手指头就能将对方戳倒。他问刘婶子:“黄员外既然这么有钱,你自己怎么不嫁?”   刘婶子听他这么说,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她在十里八乡泼辣嘴毒是出了名的,没什么人敢招惹她,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她有张口无遮拦的嘴,想说什么说什么,半点不含糊。关二却不在意,真要说起来他的名声早就臭了,人人喊打喊杀的,刘婶子这张嘴只能说,他还真看不上。   本来以为关二是开玩笑。可看他的表情跟眼神又好像很认真的样子,刘婶子有心想走又不敢,只好陪着笑说:“瞧你说的……我这老婆子怎么能跟关寡妇这样水灵灵的小媳妇比,我倒是想嫁,黄员外不想娶啊!”   关二哦了一声:“你想嫁是吗?”   “那当然。”刘婶子觉得这事儿兴许有希望。看关二这态度也不像是对关寡妇有意思,黄员外可出了个高价,关二要是答应了,那也能拿到一笔钱啊,这种好事儿还有人不要?她越想越对,就更觉得关二根本不是要帮关寡妇,而是在试探着跟他们抬价了。这么一想,刘婶子心里就稳了,脸上的害怕少了些,笑容多了些:“你是不知道,我曾经有幸进去过一次,哎呀呀那员外府,真是豪华奢侈啊!有钱得很!你要是见了你也会瞪大眼的,我就想啊,要是能在那样的院子里过一辈子,那得多幸福啊!关二也帮着我劝劝你家嫂子,她嫁人了难道还有什么坏处?乡里乡亲的,我还能害她不成?都是为她好啊!”   说完压低了声音靠近关二,小小声道:“这门亲事要是成了,黄员外至少能给你这个数。”说着比了个八。   八文?八两?八十两?   可惜关二根本看不上。他轻笑一声,这笑声格外的可怖,“那老子还真得谢谢你,给老子一个发家致富的新方法。”   他这个语气跟笑容,刘婶子就又拿不准他的态度了,但是关二今年也要二十了吧,寻常人家的哥儿他这个年纪早就当爹,孩子都好几个了,可他还是孤家寡人。想来这些年在外头混的也不怎么样,不然这么会回到这穷乡僻壤来呢?男人想要的东西无非就那么几样,钱,媳妇。尤其是关二这样的光棍,能娶个媳妇都是福气了。   刘婶子自认很了解关二的想法,就用一种诱惑的口气说:“可不是嘛,咱们是一村人,说起来你还得叫我一声四表姑,表姑还能骗你啊?等你有了钱,把这破房子修葺修葺,再置办点新的,娶个媳妇生个大胖儿子,和和美美过日子,不比现在好?”然后她压低了声音,看了清欢一眼,说,“你这嫂子一看就是个不安分的,长这么出挑,惦记的人可多着呢,咱们村那刘寡妇你知道吧?就前些日子失踪的那个,肯定是跟野男人跑了啊,她就是长得好,你看她男人死的多早,村里多少汉子都给她祸害了,你可不能学那些哥儿,这娶媳妇要娶个贤惠的,光是长得好看有什么用,长得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关二由衷地佩服自己能听完刘婶子这一大堆废话。他极有耐心地等刘婶子说完,然后一把掐住她脖子,另一手掐住黄管家,像是提两只小鸡一样把他们提高,脚尖离开地面。两人呼吸困难,奋力挣扎。   清欢站在一边冷冷地看着,她又不是聋子,刘婶子自以为隐蔽,其实她听得一清二楚。就算关二不教训他们,她也会抄起扫把将这些东西赶出门,关大才死了多久,他们就看她好欺负变着法儿的上门了,恨不得吃她的肉喝她的血,压榨完她身上最后一点价值。   黄管家眼泪都被勒了出来,想求饶却说不出话来,就在他以为自己要死了的时候,关二把他丢在了地上。他捂住喉咙大口大口的喘气,第一次知道活着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这时候关二问了:“麻烦你带我到贵府走一趟,应该不过分吧?”   虽然是问话,听起来像是请求,可另一只手还没有放开刘婶子,刘婶子在他手上已经开始翻白眼了,这真是个不要命的家伙,人命在他眼里什么都不算,他也不怕得罪了员外!黄管家要吓死了,忙不迭点头:“不过分不过分,你要干什么我都听你的!”   “也不算什么大事儿。黄员外来的时候怎么跟你说的?想娶我嫂子?八抬大轿?”   黄管家表情怪异,这怎么可能。关寡妇是长得好看,可再好看也是个死了丈夫的寡妇,而且到处都传言说她克夫,弄回去当个姨太太玩玩可以,八抬大轿怎么可能。他觉得自己要是说实话了似乎不好,可要他撒谎又没这个胆子,最后还是战战兢兢说了实话。今天说是来说亲的,其实就是来带人的,不然他也不会带家丁来了。老爷看上关寡妇,就是要他把人弄回去,等到了员外府,想怎么动她那还不是老爷做主?   关二听得频频点头,对清欢说:“小嫂子你看,厚颜无耻居心叵测的人可真多啊。今日老子要是不在家,你可就要变成那老家伙的姨太太了。”   清欢淡淡地看他一眼,没有害怕也没有感激:“刘婶子既然这么喜欢给人做媒,今儿个不如也给自己做回媒吧。”   她的话说的没头没尾,关二却一下就懂了,因为他心底也是这么想的。“走,给老子带路去!”   一脚踢在黄管家屁股上,把人踢的翻了几个跟头,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灰溜溜地走在前头带路。关二手里拎着刘婶子,一回头瞧见清欢跟上了,顿时皱眉说:“你跟来干什么?我是要上镇子上去。”   “许你去,不许我去,镇子是你家开的?”轻飘飘一句话就堵了回来。   关二无话可说。   黄管家来的时候坐的轿子,这回刚好让清欢坐上去,他们跟着走。从村子到镇子还挺远的,一路上好奇的村民们都投以热烈的目光,刚才黄管家坐着小轿子来的时候他们都看见了,可走的时候怎么在下头?   而且那小轿子实在是摇晃的厉害,里头装了什么东西不成。   清欢坐在轿子里把跟自己挤在一起的关二朝旁边推:“离我远一些,别靠过来。”   他根本就是故意的:“这里这么窄,挤死了,不让我靠着你怎么坐?”   本来就是一人坐的轿子,清欢坐着刚刚好,关二却很无耻地也挤了上来,美曰其名说自己不想走路,因为太阳太大了。然后一上来就挤清欢,顺便吃些嫩豆腐。他心中还记得那天晚上的绝妙感受,可惜只能在梦中回味,平日里她是一下都不许自己碰的。如今坐的这么近,两个人几乎是贴在一起的,关二眼神火热,似乎已经将清欢剥了个干净尽情享用。   她嫌弃死了,这样坐确实也不舒服,关二双手伸到她腋下将人抱起来,让她坐到他大腿上——还是岔开坐的。   粉脸通红:“放我下来,这成何体统!”   “没有体统,没有人看见。”关二变本加厉,直接将脑袋埋入她饱满的胸口,感受那股动人的芳香,整个人都陶醉其中,痴迷万分。他喜欢死小嫂子了,可小嫂子不喜欢他。非但不喜欢,简直可以说是排斥、讨厌、不想看见,为什么呢?他真的这么招人嫌弃?“小嫂子,我是真心想跟你好,你跟了我,当我的女人不成吗?”   清欢推他不安分的头,“我说过不喜欢你这样对我,快放开我。”   他从她胸口把头抬起来,“我哪里不好?”   “你哪里好?”   她反问的很快,关二都惊呆了。他沉默了两秒,说道:“我力气大,拳头硬,而且能赚钱能打架也能砍人,还听话。”   “我不需要。”清欢拒绝的不留余地。“没有什么理由,就是不想,不愿意。你再这样对我,我就要生气了。我说过不喜欢你碰我,你听到哪里去了?”总是见缝插针的想跟她亲近,可她说过了不喜欢,他从来都听不进去。   关二的表情竟然有些委屈,他默默地松开了手,让她重新坐下,看着她冷漠的侧脸,心里不爽极了。   可他喜欢小嫂子,当然不能跟小嫂子置气,但外面那俩人就不一样了,谁叫他们今儿个要自寻死路。然后清欢就看见关二利落地下了轿子,随后她就听到黄管家跟刘婶子痛哭流涕求饶不止的声音,半晌,叹了口气。   759|第八十碗汤(六)   第八十碗汤(六)   镇子上很热闹,清欢已经很久没有上过街了,看什么都觉得稀奇。关二看到她左右张望,顺手买了个糖人给她吃,清欢捧在手上,一时之间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真是的,她又不是小孩子啦,虽然这个东西很甜,可是她真的不知道应不应该吃啊……眼角余光看到几个小娃娃盯着自己手里的糖人看,清欢不好意思起来,悄悄把糖人藏到背后——这是关二给她买的,随便送人怎么能行呢。   关二找个了空旷的地方把板车停了下来,他胆子大嗓门也大,再加上价格公道实惠,因此客人很多。清欢在他后面收钱找钱,那么一大堆肉,没一会儿就卖完了,然后关二不顾清欢的阻拦,把卖来的钱全部都买了胭脂水粉跟漂亮的布匹。   再加上一些吃食跟必需品,板车都要堆满了。清欢叹了口气,被关二拉着朝一家新开的金铺走去,他非要给她买个金镯子,她怎么拒绝都不听。   不过镯子的价格是比较贵的,关二所有的钱加起来也只能买小的可怜的一只。他站在一边,看着来往的客人们,慢慢握紧了拳头。清欢发觉他的情绪有些不对,便轻轻挽住了他的手:“我们回家去吧,我每日都要干活的,戴着镯子多不方便啊。”   是啊,她每日都要干活的。虽说粗活他都做了,可类似补衣服收拾屋子之类比较细心的活,还是清欢自己做的。关二觉得自己挺没用,他口口声声说喜欢小嫂子,却不能让她过上好日子,甚至连个大一点的金镯子都买不了。   他心中十分沮丧,又有些恼火,还有些东西呼之欲出。   正在这时,打外头进来了个五十左右的中年男子,肥的流油,怀里却揽着一个苗条美丽的妙龄女子,此刻两人正调笑着,那女子拿手不住地摸男子的胸口,嗲声嗲气地道:“老爷,今儿个你可得给妾身买个大镯子,您昨儿晚上答应过妾身的,要是您说话不算话,那妾身可不依~~”说着还蹭了蹭男子。   男子哈哈一笑说:“你要什么样的,自个人挑!今儿个老爷我给你付账,想买多少都有!只要你——”   最后一句话没说完,因为他看见了站在关二身边的清欢,顿时脸上的笑容就没了,口水都要流出来。哪里来的这么貌美的小娘子,他怎地从未见过!   清欢被这淫|秽的眼神看得毛骨悚然,下意识躲到关二背后。关二占有欲强,不喜欢别人看她,更别提是个年纪这么大的老头子了,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登时冷笑一声。“再看,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低沉森冷的威胁让男子吓了一跳,倒是他身后的一个看起来十分瘦弱的白面男子哼哼了一声:“哪里来的山野村夫,也敢这样同我们家老爷讲话,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来人啊,给他点颜色看看!”   说着身后就冒出几个家丁来,清欢紧张地抓住了关二的衣摆,关二轻轻拍了下她的手安慰她,而后道:“莫怕。”这几个小杂碎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就是再来几十个也不算什么。   几乎就是一瞬间,家丁们倒在地上七零八落,嘴里哀哀叫个不停。关二笑着跟男子说:“想要眼睛的话,就给我老实点。”   男子忙不迭地点头,关二哼了一声,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一个最小最细的金镯子给清欢戴上,然后牵着她的手走了,临走前不忘再看那中年男子一眼,警告味十足。   他什么都不怕,谁都不怕,更何况只是一个肥猪一样的老男人。关二意识到自己不希望任何人用那种带着意|淫的目光来看小嫂子,因为只有他能这样看她,这样对她,其他任何人都不可以。   清欢一点都不嫌弃镯子小,关二给她戴好后她很欢喜地举起手:“你看。”   她肌肤雪白,金色的镯子戴上去更是显得她娇媚无比,关二的眼神变得柔和起来,他自始至终都很想在她面前保持一个形象,即使不能文诌诌的跟那些读书人比,也不要显得太恶霸,让她害怕。   不然的话,他早一拳捶爆那个猪头。   两人离了金店,又逛着买了些东西就晌午了,再回家做饭不知得什么时候,就在附近找了家看起来很干净的饭馆点了几个菜,关二还要了一壶烧酒。清欢饭量小,稍微吃了小半碗米饭就饱了,关二一点都不嫌弃,接过她的碗继续吃,两个人就好像是一对小夫妻那样,一举一动都显得十分自然。   吃完午饭准备回家,关二坚持让清欢坐到板车上不让她下地跟自己一起走。可这些东西也不少啊,他真的不累吗?清欢担忧地看着关二,问他:“来对时候都是你拉的,回去能让我跟你一起走吗?”   “不能。”想都没想的回答,非常的干脆。“你脚那么嫩,走太长时间的路会长水泡,你长过没有?”   清欢愣了一下:“……没有。”   “那就是了,长了水泡要用烧热的针把它挑开,将里头的坏水挤出来,然后才能慢慢好起来,你得有多疼?”然后他满意地看到小嫂子俏脸泛白,“好啦,快上去。”他把她抱起来放到车上,解开刚买的一袋酥果子,抓了一把给她:“一边吃一边欣赏一下沿途风光,很快就到家了。”   他的手多大啊,这一捧酥果子清欢险些接不住,没等她说话关二已经继续拉车了,她只好就这样坐着。   “等我有钱了,小嫂子,我给你换个比这大得多的。”   清欢想了几秒钟才明白他是在说自己手上的这个镯子,她轻轻一笑:“没关系的,这个我就很喜欢了。”   “不行。”关二很坚持。“老子一定要给你买个更大的,比谁的都大。”   他情绪一激动就脱口而出一句老子,一开始清欢还很反感,现在都听习惯了,随便他这么自称吧,他喜欢就好。“我信你,我会等着的,可是没有的话也没关系。”镯子只是装饰品,她每日在家里有很多事情要做,总不能时时刻刻都带着,这是心意的反射,她知道他有这份心就很开心了,才不在乎那个大镯子是不是真能买来呢。   关二心说,有的,一定会有的。   可是他知道自己只靠嘴巴说说是没有用的,小嫂子分明不信他的话,毕竟一个金镯子实在是太贵了,想买个大的更是难上加难。如果只靠种地跟打猎……这辈子估计都没有买下来的希望。   因此他想得找个别的法子,让她日后都能过上好日子,不用自己忙活有人伺候的那种。   关二出去闯荡的时候确实当了两年马匪,一开始是只抢那些无良的奸商或是贪官,后来其他人越来越不满,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关二也就离开了山上,机缘巧合下去了一家镖局当了镖师。这镖师当了几年,辛辛苦苦不说赚的还少,有的时候好不容易送了一次宝贵物品,结果路上又遇到无数想要抢夺的,总之真是烦不胜烦,更别提说是能赚大钱了。   恰逢朝廷的征兵榜下来了,关二在到镇子上卖野味的时候看到的。知道只要报名参军,有本事上阵杀敌就能立功,拳头越硬越好,胆子越大越好——他觉得这不就是在说自己吗?   他想到什么就是什么,直接去衙门报了名,准备出发的时候才想着跟清欢说一声。   清欢正在盘算明儿早晨做什么菜,结果却听到关二告诉她他准备去参军,等挣个将军回来让她当将军夫人。   “……我不想当劳什子的将军夫人,你为何一定要去打仗?”当今皇帝日日声色犬马不顾社稷,邻国来犯也懒洋洋的不动,直到被人吞了二十几座城池才开始着急忙慌的打仗,结果根本没有新兵可用,这才开除了丰厚的利禄,号召百姓们参军打仗。   可谁不想在家里安安分分的过日子,平平安安的多好,为何一定要去打仗?拿不到什么军功不说,万一死在战场上,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因此虽然皇榜贴了好几日,可去报名的也就那么寥寥几人。还是县官怕上头下来查发现征兵人数不达标,强硬地每家征了一个适龄的壮丁才勉强完成任务。   这些人里,最希望去当兵的恐怕就只有关二了。   清欢听他先斩后奏,饶是脾气再好都生气了,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就这样过日子不好么?为何关二心比天高,总想着要闯出一番大事业给她更好的生活?现在的生活,她就已经很满意了啊,再好也不会多么幸福的。   可关二抓着她的手,把她抱在怀里亲了又亲,再三跟她保证,一定会平安回来,他说:“我还要回来八抬大轿娶你过门呢,到时让你风风光光的嫁来,当老子的媳妇。”   760|第八十碗汤(6)   第八十碗汤(6)   关二欺负了黄管家跟刘婶子一路,等到了员外府,他才笑嘻嘻地捏住黄管家的领子:“老子同你说的那些话,你应当都记住了吧?”   黄管家可真是怕了他了,这一路上都快被玩死了!“记住了记住了!我都记住了,一定按照二爷您说的去做!”   “那最好了,不然你知道的,就算你躲在员外府一辈子不出来,可只要你还喘气儿,老子就能找着你,到时候……”关二没再继续往下说,但威胁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黄管家哭丧着一张脸险些哭出来:“知道了知道了,小的知道了,求二爷您高抬贵手,饶了小的吧!”   关二不置可否地松开他,“那老子就信你了,若是叫老子知道你撒谎……”   黄管家被他的语气吓得一个机灵:“不敢不敢!小的不敢!小的发誓小的再也不敢了!”   关二满意地点了下头,一掌将刘婶子劈晕,嫌恶地把人推到黄管家怀里:“该怎么做你清楚。”   “是……”早知道今天这活这么难干,黄管家就是死也不会主动提出要帮老爷找美人的事情。起因是前段日子老爷带他刚在窑子里看上的顾念去金店买首饰的时候,突然瞧见一个貌若天仙的美貌娘子,回去之后是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好不容易查出小娘子是个寡妇还克夫,黄员外就犹豫了,直到刘婶子给他出了个好主意——寡妇怎么样,寡妇更带劲儿啊,至于那个克夫,他直接把人弄来生米煮成熟饭不就成了,这年头的女子都是这样,失了身子就呼天抢地的,真是叫人扫兴。   黄员外想的可美好了,黄管家为了讨他欢心,主动提出走这一遭,还特意把刘婶子给叫上,想的就是直接抢人面子上不太好看,只要把人骗到府上,要怎么对她那还不是看老爷对心情?   两人的想法都是一样的,再厉害的贞洁烈妇,一旦被占了身子也都会要死要活,这种时候抓紧时机与其勾搭,事后的快活又岂是简简单单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但他们都忽略了一个煞星——关二。   那日在金店黄管家没有跟着去,听说老爷看了那小寡妇一眼就走不动道儿了,把那千娇百媚的花娘气得七窍生烟,金镯子也不要了转身就走,小寡妇也没买镯子,她好像是被关二拉进去的,看了圈价格就走了,要不然黄员外还想亲自上前介绍一番呢。   至于清欢——她早就忘了那天的事情,不过是有一天关二突然拉她上街,非要给她买个金镯子,她拒绝无效所以转身就走,到最后关二也没能得逞,还是如了她的意。   不过那天倒是补齐了很多必需品,清欢压根儿就没注意有人盯上自己了,这也是为什么她问心无愧也很少出门的原因,这张脸总是能招来一群狂蜂浪蝶,让她不厌其烦。   这次得知是在金店那次叫人给盯上的,清欢立刻就看向关二。关二顿时有苦说不出,他是想给小嫂子买个金镯子戴,结果谁知道会遇到黄员外这种人,早知道的话他早就打上门了。他都没能占有的女人,谁敢肖想?!   黄员外交代了黄管家,要是人弄到手了,什么都不用说,直接把人抓起来带进府送到他床上,顺便喂点药。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这些年他沾过不少女子,黄员外除了有钱之前没有任何优点,尤其是长得一点都不好,年轻的时候连个看得上他的人都没有。所以每次在征服一个女子之前,他会让人给女子下药,自己再吃点助兴的,颠鸾倒凤好不快活!   关二要做的很简单,就是把刘婶子打晕,让黄管家把她剥光了用被子一裹扔床上,给她喂点药,再把黄员外平时用的量翻一番——爽得很,心里简直美滋滋。   黄管家满头满脸冒冷汗,隐隐觉得等老爷发现这件事后自己就要倒大霉了。他把事情都安排好,才讨好地看着关二:“二爷,您看——”   话音未落就晕了过去,关二一把将人提起来扔进房间里去,怕这两个人出声露馅,他还特意将他们绑起来嘴巴都堵住,屋里连灯都不开。横竖黄员外喜欢这样的不是,他的那种特殊癖好也该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才能让人知道人究竟能厚颜无耻到什么地步。   “你怎么……把他也打晕了?”清欢不解地问。   “这次是看上你了,过去肯定也看上过别人,未来也是。不管怎么说,都得让黄员外舒舒服服才行啊。黄管家这么忠心耿耿,黄员外一定会很满意的。”平日里跑前跑后那么亲怪,那脱掉裤子用屁股孝敬一下老爷,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清欢觉得很有道理。   因为很好奇后续发展,关二没舍得走,清欢也被他一起留下来,两人就藏在屋子里的柜子中,看到黄老爷带着□□走进来,搓着手喊着小美人——一想到他喊得是自己清欢就一阵恶心。好在黄员外很快就喝了药,那药少许服用的时候确实能够助阳,可如若喝多了,是很容易产生幻觉的。   比如说现在黄员外就在幻想窗上躺着的是清欢。虽然他没弄明白两个躯体到底哪一个是清欢,不过黄管家一向办事贴心,说不定是在外头看到另外一个漂亮姑娘就一起弄来了。   柜子里的清欢脸红的要命,她扭过头不想再看,又吓人又辣眼睛,她对这种事一点兴趣都没有的啊!   关二的呼吸却很重,尤其是在靠近她的时候,闻到她身上独特的幽香,更是容易冲动。他的*都给了清欢,随着她身上香气浮动凝雨,实在是太让人受不了了。   悄悄的,他的手爬上了清欢的腰间,试图深入她的衣襟内,清欢抓住他瞪了他一眼,昏暗的柜子中,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能说话,关二突然失去了言语的能力,看着清欢嗔怪地瞪了自己一眼,顿觉浑身酥麻,说不出话来。   黄员外这老不死的到底吃的是什么药,持久力也太强了,关二都要自叹不如。他突然有点后悔刚才从黄管家身上把所有药都搜出来,除了倒掉不让他们再害人的那一部分,其他的都让这三个人吃了。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一切终于都结束了,清欢整个人都快虚脱,她后悔死跟关二一起胡闹了,好端端地在家待着多好,怎么就想不开跟关二一起闹起来呢?   两个人小心翼翼地出了柜子,清欢尴尬地看着那一片狼藉,连忙别过脸催促关二:“快走快走,我不想再在这儿呆了。”而且时候不早了他们该回家了。   关二乖乖跟在她身后,谁也没去管床上的三人醒来后要怎么办。   第二天就传遍了镇上那个很有钱的黄员外跟自家管家还有一个老太婆滚床单的事情,清欢听到了很多版本,每一种都非常胡闹,但唯一的共同点是黄员外的形象彻底没了。以后人们再提起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那跟三人行无比淫|乱的家伙。   刘婶子再也没回来过,清欢猜得到她的结局,黄员外可不是什么好人,他妻妾无数,可存活的也就屈指可数,其他那些女人难道都无缘无故的消失了吗?自然不可能,是都被变成了化肥,从此长眠在员外府的花园下。   刘婶子就是个普通人,家人又都贪财。本来按照她的年纪是不可能卖个好价钱的,因此刘婶子不见了,家里却多了点银子,刘婶子多家人谁都不在意,他们最在意的是自己的新衣服新鞋子,是晚上吃什么明天早上吃什么,今天去哪里玩待会儿去哪里玩……只要有银子,一切都好说,少个人算什么呢。   黄管家后来清欢倒是又见过一次,走路的姿势怪怪的,出自之外有了些改变。过去看着她脸上的笑都变得阴森森的,和从前判若两人了。清欢不怕他,甚至还对他笑了,黄管家还很怕关二,看到关二就跑,跟耗子看到猫一样。   看样子黄老爷还是念及几分旧情的,至少没要了黄管家的命,还让他继续当管家。   只要黄管家自己知道,老爷有多么迁怒自己。那天醒来后他差点被活活打死,老爷不知是药吃多了还是想法变了,竟然完全硬不起来了!既然硬不起来,老爷的脾气就变得无比暴躁,看什么都不顺眼,尤其是他。   清欢对黄管家笑了一下,她基本上是不笑的,这一笑显得极为甜美温柔,便是不喜欢她的黄管家都得承认这个笑容十分动人,可他还没来得及回味,就想起了自己遭遇的一切,顿时心中又充满了怨恨。   清欢今日是来镇子上交手帕的,顺便再买些新的针线布匹,最近关二老是嚷嚷着她给做衣服,清欢被他烦得不行。   761|第八十碗汤(七)   第八十碗汤(七)   关二平时很听清欢的话,可一旦他自己做了决定,那清欢再说什么都不管用。他的野心太大了,他才不会心甘情愿一辈子在这么个小地方做个老老实实的猎户,每日精打细算要如何花钱过日子,那不是他想要的生活。这一点从他年少时期便主动离家去闯荡就可以看出来,只不过没有好的门路,最后什么也没得到。   他怎么可能会甘心呢,他心比天高。   清欢拦不住他,因此他还是走了。   说是不让他去,可关二走的那一天,她还是准备好了干粮跟盘缠,送他到了村子口。这时候关二却将她打横抱起来,上了一边为了赶路买的马,清欢吓了一跳,他已经策马扬鞭了。风吹过来让她脸都疼,“……你这是干什么……”   “带你去个好地方。”   他所谓的好地方,就是他没有告诉她在镇子上买的一个小宅子。地方不大,但很干净很新,里头的摆设也都是全新的,清欢被他带到门前了,愣住了:“这里是……”   干干净净的一个房子,比村子里住的可好多了。   关二自己先下马,然后抱她:“我想去参军,说全部是为了你,我自己都不信。”他就是不想一辈子碌碌无为,恰逢这次征兵,再一次唤起了他内心的*。“我要做人上人,不愿意一辈子在这个穷乡僻壤,当个没有人识得的无名小卒。”他握住清欢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下,眼神难得的认真起来。“这段时间攒了些钱,镇子上的房子我都看过了,这里最适合。又僻静,不会有人来打扰,我们不回村子去了。”   清欢这才明白为什么她老觉得家里有些东西没了……合着全是被他搬到这里来了。她有点不明白,便纳闷地看着他。关二牵着她的手打开家门,一边带她四处看看一边告诉她说:“我此番前去,若是上苍保佑,挣个将军回来,叫你我面上都有光,可若是不幸,这条性命丢在战场,也并非不可能的事。因此我走是要走,却要将你安排好。村子里没什么好人,我也不放心将你托付,因此买了这里的宅子,搬东西的时候也都是拉着野味到镇上卖的,无人发现。你在这里,安心等我回来。”   她眼眸湿润地望着他,最终还是退让了:“那你……万事多加小心,我会等你回来的,你一定要回来。”   “好。”关二抱住她,“你要乖乖的不要乱走,更不许背着我嫁给旁人。”   “这自然不会。”清欢失笑,可关二却担心极了,但即使清欢是他的牵绊,他仍然选择离开去闯荡。也许从一开始这就是注定好的,这就是他的命运,也是清欢的命运。   她目送着他离开,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却突然觉得床大了许多。明明是新床新被子,这是她的新家,她不过是回到了关二不曾出现时的生活——不,比那个时候要好一些,因为她不用担心会有人偷偷地爬墙头进来。关二走的时候在墙上不知道怎么弄的,搞来些碎瓷片插在上面,掰都掰不下来,连个放手的地方都没有。他之前在山上的时候抓了头小狼回来,驯化的很好,很听清欢的话,这次他自己走了,便将小狼留在家里保护清欢。清欢一个人睡有些怕,便给小狼织了个新窝,它便睡在她的床下,呼吸平稳,安全感十足。   慢慢地,关二从走了一天,变成了两天,后来两天变成三天,三天变成半个月,半个月变成一个月,一个月变成半年……仔细数数,关二竟已经走了快一年了。   也不知道他在外面过得如何,这段时间清欢不曾收到过他的只言片语,家书更是没有。她甚至都不知道他是活着还是死了,只能安静地等。一开始她也很担心很慌乱,可后来她就想明白了,她就这样安安心心的等好了。关二若是回来,他们便能在一起,也许能过个一辈子。关二若是回不来,她一个人过一辈子,也不是不可以。   但这一切都是她的展望,有时候,美梦就是用来破灭的,希望都是用来打破的。   清欢一个人住,虽然有小狼陪着,但日常的生活总得想办法,关二走之前将所有的钱都给了她,按理说她什么都不做,舒舒服服过上个十年八年也不是问题,可她闲不住,便仍然去买针线绣布来做绣活,每个月按时拿去店铺里卖。   这一来二去的,就算频率不高,也还是被同村的人给撞见了。   那个人……应该是要叫一声婶娘的,但没怎么说过话,对方是来镇上赶集的,无意中看见买了针线准备回去的清欢,她倒也聪明,没直接上去跟清欢搭话,而是一路跟着清欢到了她住的地方,然后上去敲门。   清欢听到敲门声很惊讶,因为她平日基本上不出门,就连日常所需的蔬菜米面都是关二找好了人每个月送来的,今儿不是送东西的日子,难道是关二回来了?   可是小狼却对着门口不住地呜咽,喉咙里发出凶狠的咆哮声,如果是关二回来小狼早扑过去扒门了。   她没敢开,那敲门声慢慢地也就停了。清欢松了口气,心想,也许是过路人想讨口水喝吧,她是不是太紧张了,这大半年都安全着呢。   之后的几个月也一直平安无事,清欢慢慢就放下了心。等到过了年,春天来了,关二走了快两年了,她才她还没睡,正坐在灯下绣花,突然听到外面一片嘈杂。这里附近住的邻居都很安静,清欢从没听过他们这么吵。她好奇地放下手里的针线,本来想出去看看的,结果门却突然被人踹开了。   她吓了一大跳,院子里顿时冲进来一群人,他们手上举着火把,人人的面容在火把的映照下显得无比黑暗,为首的是里正,只不过他的脸上没有了过去看到关二时的唯唯诺诺,而是严肃且冷酷:“关寡妇你跟小叔通奸,败坏了我们村子的名声,今天我们就要替天行道,按照村规将你这□□浸猪笼!”   清欢往后退了一步,小狼偎在她身边露出尖锐的利齿,众人被吓得动了动,但很快他们就拿出了绳子跟斧头砍刀——他们是有备而来,也许从关二走后就一直想要找她了!清欢想要逃跑,可她根本无路可逃,她的眼睛在围堵她的人们中一一掠过,竟然还看到了她的爹娘和弟弟。   他们脸上带着跟其他人一样的表情,在这个漆黑的深夜,人性可以被彻底遗忘。   说什么她跟小叔通奸,所以为了村子的荣誉要将她浸猪笼……清欢咬紧了牙,她问:“你们不怕关二了吗?等他回来,知道你们这样对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们的!”   里正笑起来:“我们早知道你住在这里,这段日子可都盯着你的一举一动,关二回来?他怕是早就死在外头了!”说着说着他不禁得意起来,“两军交战,死了几十万的人,瘟疫横行,存活者据说不过千人,就关二那兔崽子还想活着回来?行啊,他要是能回来,我等着他!来人,别废话,将这□□绑了!”   小狼咆哮着护着她,可人多势众,它咬死了几个人,却激起了村民们的愤恨之心。这种愤恨直接转移到了清欢身上。她被很多手抓住,有些人薅她的头发,有人拽她的衣裳,还有人趁乱在她身上揩油。她的挣扎显得极其微弱,微弱的令人叹息,令人绝望。   然后她被人摁在地上,不知道是谁踩了她的脸,恶狠狠地将她压在积雪未融的土地中。那种刺骨的寒冷穿透了单薄的衣裳,黑暗中她只听见脚步声跟铁器摩擦的声音,还有寒风呼啸,以及小狼的哀嚎。   她的头不知道撞到了什么东西流血了,鲜血顺着额头往下遮住了眼睛。小狼倒在地上,它再勇猛也不是那么多人类的对手。它的眼睛看着清欢,清欢也看着它,然后它抽搐了几下,便不再动了。   清欢衣衫凌乱的被拎起来,她的鞋袜也在挣扎中掉了,如今的她蓬头垢面衣衫不整,哪里还是曾经被村民们当成仙女的姑娘。她的温柔美好善良,他们都不记得了。他们只知道这是个淫|妇,她跟了最臭名昭著的男人,那个男人如今死了,他们不能发泄怒气,只好在清欢身上寻找慰藉。   一人为恶有怯,众人为恶不责。   他们是惩罚这个淫|妇啊,教训她,谁让她丈夫刚死了没多久就跟小叔子通奸,这样的女人不浸猪笼难道还要把供着吗?仙女怎么可能做出这种厚颜无耻的事情来!   于是他们将这个淫|荡的贱|妇塞进猪笼,将笼口扎进,然后将她扔进冰冷的潭水里。水面已经结冰,里正找人将冰面凿开,然后将猪笼推了进去。   水面上起了一个个小水泡,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他们心中也感到了快慰,然后回去那个小宅子,将里头值钱的东西一扫而空。   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从今以后,他们村子的荣誉,得到了完美的维持。   762|第八十七碗汤(7)   第八十碗汤(7)   看着清欢黄管家还敢瞪她一眼,可看到关二他就不敢了。非但不敢,还赶紧转身跑,天知道惹了这个煞星该如何收场。   出去后看到官府张贴了新的告示,清欢好奇地过去看了看,关二也跟在她身后,她告诉他是朝廷征兵后,他眼睛顿时就亮了。   回家后也一直茶饭不思的,清欢一眼就看出他心里有事情,她不敢说对关二了如指掌,可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还是知道的。年少时期就不肯在家出去闯荡,又怎么会甘心一辈子待在一个小村庄了此一生呢?   “想去便去啊,总比在家中好。”晚饭后她坐在灯下给他补打猎时不小心刮坏的衣服,随口说了一句。   关二正坐在堂屋门槛上看月亮出神,突然听她说了这么一句,愣住了,清欢微微勾起嘴角,针线不停,“我说,如果你想去参军便去,去建功立业,挣个将军回来岂不美哉。”   关二认认真真想了,问她:“我若是当上将军了,你就肯给我做媳妇?”   清欢将针在头皮上擦了擦,似笑非笑的:“总比白身的你可能大些。”   她也只是随口一说,关二却信了。他不知道小嫂子为何不肯同自己过日子,他明明是真心的,小嫂子肯定也知道这一点,那她一直不答应他,是不是因为他空有拳头,却闯不出个什么名堂来?关二越想越对,再加上他自己心中本来就有对杀戮的渴望,当下便决定明日就报名去。   清欢没拦他,这是他自己的选择,而且他走了也好,她的清净日子就回来了。   第二天关二照常上山打猎,带回了一头鹿一头老虎,还有一只眼睛都没睁开的小狼崽。小狼崽通体灰色,看着跟个小狗崽一样,分外可爱。清欢给它做了个窝,又将山猪肉和米一起熬的稀烂喂给它,小狼崽蠕动着嘴一点点吃进去,就跟个小狗一样还舔清欢的手。   关二说是捡到的,母狼跟老虎打斗死掉了,一窝小狼崽全被老虎咬死吃掉,他打死老虎的时候发现还活了一只没睁眼的,干脆就抱了回来给她当狗养。   拿一头狼当狗,也只有关二干得出来。总之目前清欢是完全感觉不到这是只小狼,只觉得它软软嫩嫩很是可爱,也不怕,干脆就养了起来。   关二去镇子上卖野味的时候顺便去报了名,回来之后清欢发现他心情很好,她觉得自己能理解。总是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前途暗淡无光,总不如有个能冲的机会来的强些。因此她给关二备好了干粮盘缠,做了几套新衣服,送他去参军。   他走之前跟她商量过,要给她搬家,觉得再继续住村子里不好。清欢却不肯,她说:“我问心无愧,又没有做错事,谁能说我半句不是。我就是不走,我就是要住在这里。若是他们不高兴的话,只管来找我,我在这里等着。”   她性格倔强,说一不二,关二根本犟不过她。   这一来二去的,小狼渐渐长大,关二也该出发了。   他走的那天天气非常好,太阳晒在身上舒服极了,清欢将他送到村口,看着他骑着马逐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慢慢转过身。回家后小狼围着她撒欢儿,虽然是野兽,可被她养了这么久也变得温顺许多,不过野性仍在,有小狼,清欢不觉得自己能被谁给欺负了,只怕那人有来无回,要做了小狼的新鲜晚饭。   这样过了几个月,她爹娘又难得上门了,过去关二在的时候他们怕死了可不敢来,清欢照旧做了饭招待他们,吃完饭后又收拾了些吃食,可不知为何爹娘却似乎有话要说似的犹豫不决。   她直接问:“还有事?”   清欢娘咳嗽了一声,试探性地说:“是这样的,闺女啊,你总不能一辈子当个寡妇吧……你看关二都走了……”   “我跟关二没有关系,他走不走是他的事情,我觉得当寡妇挺好的。”清欢弯腰将袋子打了个结递给一旁站着的爹,“关大还没死三年,我暂时没有别的打算。”   “闺女,你跟爹说,你真的认为关二还能回来?”听说外头的仗打的可激烈了,死了好多好多人,关二就是再厉害,打仗了他一个人也不能对抗千军万马,说不定早死外面了呢。   清欢很认真地告诉他们:“我真的不是为了等关二,他回家也这么多天了,你们什么时候听到我跟他之间有关系了?再说了,他上战场,那是保家卫国的,就是死了也是为国捐躯。”   “唉,那你总不好一直一个人过,以后老了怎么办呢?”   清欢听她娘说话似乎总藏着掖着,于是干脆问道:“是不是有人家找你们来说媒?直接回绝了就是,我是不会再嫁的。”   老两口对视一眼都有些发愁,闺女从小有主意他们都知道,这个家也得亏她才能过得好,可是这次的人哪里是说回绝就能回绝的呀。“是黄员外……他非要娶你,我跟你娘说过了,他都不听,还要我们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清欢冷笑一声:“我就是不嫁,要他少痴心妄想,癞□□想吃天鹅肉,再来几次答案也一样。”   清欢爹娘都习惯听她的,个个没话说,回去后也只能再回绝一次,可这黄员外岂是那么好打发的人,他看上的是清欢的貌,对她一再的不赏脸也弄恼了,再加上之前结的仇,真是恨之入骨。   大概又到了冬天,关二走了快两年,清欢晚上睡觉的时候家门被踹开,里正带着一堆人举着火把冲了进来,嚷嚷着她是跟小叔子通奸的淫|妇,要将她浸猪笼好维持村子的声誉。   清欢衣服穿的整整齐齐,村子里的人黑压压一片,他们都听从了里正的话,又拿了黄员外的好处,今天晚上是必定要置清欢于死地了。   有人说:“咱们村子几年来都没好收成了,肯定是你惹怒了老天!老天爷惩罚我们了!”   “对!先克死关大,又跟关二通奸,肯定是因为你我们才过不上好日子!”   “就是就是!正常人身上怎么会有那种香气!是怪物!她就是个扫把星!害了咱们村子!”   “浸猪笼!浸猪笼!平息老天爷的愤怒!”   “浸猪笼!浸猪笼!”   一时间,群情激愤。   这倒是,这几年村子里可以说是颗粒无收,尤其是外头战乱,连出去讨生活都不敢。他们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能把罪责都怪到清欢身上。   她因为天生异香被当作上天派来的仙女,现在也因为这香气被当作异类、扫把星,人人喊打喊杀,要将她浸猪笼。   清欢站在原地,她没有恐惧也没有不安,漆黑的眼睛在黑夜中被冰雪衬托的闪闪发亮。她像是能看透每个人内心的真实想法,慢慢地笑了起来。“平庸而愚蠢,真是人类最大的罪孽。”   这种诡异的平静让在场的村民们都有些震惊,不少人甚至感受到了不安。寒风吹起清欢的长发,她绝美的容颜如同与冰雪融为一体,就这样淡然而冷漠地看着他们每一个人。   小狼依偎在她腿边,低低地呜咽着。清欢环顾了一圈在场村民,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些对她心存恶意,有些纯粹是来凑个热闹。但每个人的目标都相同,那就是将她置于死地。   她弯下腰,拍了拍小狼的头,要它自己逃命去。小狼却四肢紧紧伏在地上不肯。它已经是一头成年的公狼了,身强体壮,然而和这么多手持武器的村民比起来,仍然弱小的可怕。   人类是这个世上最具有智慧的生物。智慧赋予他们与其他动物不同的天赋,同时,也给予了他们在拥有理智与文明的同时,深埋在内心深处的嗜血与残酷,还有,排斥异己,消灭不同。   “关寡妇你认不认——”   “行了,少废话了,说那些长篇大论你就不觉得烦么?”清欢看向里正,“再说了,你想骗谁呢。”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在场的人,都拿了黄员外的好处。   她避开上前捆她的人,“我自己会走。”   她被围在中间往外头走,然后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家。   一路到了村子中心的一个水潭子,天寒地冻的,水面已经结冰,里正让人凿出洞来,猪笼拿到一边,就要将清欢捆住扔进去。   她却往后退,眼睛再一次缓慢而温和的注视过每个在场的人的面容,她的爹娘弟弟也在,她就算对他们再好,在面对威胁的时候,他们也会将她抛弃。   一一看过,就好像是要将他们永远记在自己心里。清欢笑了笑,抬头看了一眼天空。   这是她活着时,对这人间最后的记忆。   她自己跳了下去,从始至终,没有被任何人碰触一下,没有任何人脏了她的身。   小狼呜咽着趴在冰面上,伸长了爪子去够。   围观的村民们举着火把慢慢散去,再无人注意。   小狼冻死在冰面上。   天寒地冻之中,彻骨的香气,逐渐散去。   ☆、第八十碗汤(捌)   第八十碗汤(捌)   “啊呀, 你说你要渡我?”   伴随这甜蜜声音的,是纷纷扬扬如同鲜血一般落下的桃花瓣。   这片桃花林远近驰名,人人都说里头住着恶鬼, 有年轻的小伙子好奇想来看看, 结果来了就再也没回去过。   这里的桃花也和别的地方不一样,这里的桃花是鲜红的。   此时正在说话的, 是一名趴在桃树上的女子。她神态慵懒似笑非笑,一袭鲜红色的裙子似乎和桃花融在了一起, 只露出一双雪白修长的美腿来, 脚趾甲染着同样娇媚的红, 乌黑的头发散在身下随风飘荡,隐隐可从宽大的衣领看见她饱满的胸乳与雪般滑腻的肌肤。此刻她正看着树下那青年和尚。“你便是叫我做了这个梦又能如何,结局仍是一样的。”   和尚丰神俊朗, 慈眉善目,一双黑眸悲天悯人,此刻双手合十:“施主滞留于此,然千百年前的过去也不会再回来。”   女子笑了笑, 随手抄起身边的酒葫芦喝了一口,她的神态很是潇洒,却对和尚的话置若罔闻。“回来如何, 不回来又如何。这天底下无数的魂魄等着你去救,你却非要在此渡我,你焉能渡我。”   和尚盘腿坐在树下,俊目微合:“贫僧途经于此, 遇到施主,便要渡了施主,方能离去。”   清欢觉得这人真是个死脑筋。几日前她刚吃了几个不知死活闯进来,看到她还意图调戏的家伙,这和尚不知为何就闯了进来,没有被她的幻境迷惑不说,还大言不惭说要渡她。她以为他有什么本事,谁知道他却给她烹了一碗茶,她喝下后,便做了一个梦。   那个梦和她生前所经历又有什么不同,仍旧是死了,仍旧是被那群愚昧的人类扔进冰冷彻骨的寒潭之中。   她岂是那么好渡的鬼。   “和尚你说,我若是叫你渡了,能有什么好处?”   和尚声音沉稳:“回头是岸,放下屠刀便能成佛。”   清欢纵声大笑:“坏人放下屠刀便立地成佛,好人却要九九八十一难才能修成正果,你看看你,再看看我,这又是何苦?”   和尚却是不为所动,只看了她一眼,不与她辩驳。他并不善于口舌,前几日经常被她用话拐了去,慢慢便习惯不顺着她的话往下说了。清欢见他不说话,百无聊赖地看向天空:“我在这里有什么不好,我又不出去害人。”   和尚默默地看向周围桃树下那些残骸人骨。   清欢半点都不心虚,理直气壮的:“是他们自己闯进来的,桃树林外头的石碑上写着擅入者死,他们不信,我又有什么办法。”   “你吃了他们。”   “我饿呀。”她更理所当然了。“你试试几百年不吃东西,也会饿的。更何况……”她的黑眸猛地变成血红色,红唇鲜艳,似乎是在回味,“人肉的滋味……是那么好啊。”   说着,她用渴望地眼神看向和尚,细皮嫩肉的,看起来就很美味。“你若是答应让我吃掉你,我便让你渡我。古有佛祖割肉喂鹰,今有和尚你舍身献鬼,传扬出去,岂不美哉?”   和尚淡然地放下双手睁开眼睛:“吃了贫僧,施主便能解脱,这是真的么?”   当然是假的。   清欢觉得无聊,便将一条腿放下,摇摇晃晃,脚踝上系着的一串银铃铛便清脆的响起来,她趴在树上,闭着眼睛休憩。“和尚,你渡不了我,在这里花再多时间也是徒劳。”   和尚不说话,他不渡她,便不成佛。   清欢又趴了一会儿,远远地传来一声狼嚎。她晃了晃小脚,铃铛声一响,下一秒一抹灰色的巨大影子就出现在了树下,匍匐着让她从树上跳下,落到自己宽厚的背上,又低低地叫了一声,清欢伸手揉了揉那蓬松的毛发,搂住了小狼的脖子:“真是个冥顽不灵的和尚,小狼,咱们不跟他玩了。”   小狼又叫了一声,蹭了蹭她的手,便驮着她消失在了桃林中。   她虽栖身于这片桃林,其实并不会时时刻刻出现,大多数时候会随意睡在一株桃树上,一睡就是很久。   很多人都说这片血桃林闹鬼,也有一些不知死活的人进来过,后来他们都死了,清欢和小狼分食了他们,人肉的滋味无比美妙,能够让他们变得更强。可平日清欢懒得出去,她就这样安静地待在这片桃林里,倒是有不少和尚道士来过,后来他们都成了她跟小狼的盘中餐。   这次的和尚跟以往那些沽名钓誉的不一样。他很强大,可也很温柔,明明能够直接将她镇住,却偏偏要渡化她。清欢不肯被超度,他也不强求,就整日坐在桃树下念经,虽然清欢早已化作恶鬼几百年,可她仍然很喜欢听佛经。   虽然,佛早已无法救赎她。   她的生前就是那样子的,被欺辱被虐待,衣衫褴褛地被沉潭,村子里的人很快就将她彻底遗忘,他们不再记得她曾经是他们口中的仙女,也不再记得她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他们瓜分了她的一切,却没有人愿意为她收尸。   她在冰冷的潭底,躺了好久……好久啊……   久到骨头都要化作泥沙,久到她疼得受不了,久到她心中充满了对整个村子的怨恨。   然后,她从潭底爬了出来。   湿答答的,滴着水,一步一脚印,一家一家的走过去,一家一家的吃掉他们,欣赏着村民们脸上的恐惧,听着他们的求饶与哭泣。里正跪在地上给她磕头,可她还是挖了他的心脏出来,她吃掉了整个村子,吃掉了几百颗活生生被挖出来的心。   然后她站在横尸遍野的村子中央,月亮升到了半空中。她沐浴着月光,身上泥沙逐渐褪去,潭水逐渐消失,裙子化作鲜红色,眼珠也变做鲜红。   月圆之夜,极阴之地,天时地利,吃了那么多人心,她变得无比强大。   小狼以魂魄的形态待在她身边,她坐在他身上去到镇子上,找到了黄员外的家,同样将他们吃掉。她吃心,小狼吃肉,他们在以极其迅速的姿态成长起来。   然后他们回到了村庄。   这里是属于她的。   村庄逐渐开始消失,每一具尸体都沉入地底,然后在尸体上开出极其灿烂鲜艳的血色桃花,她就在这片桃花林中生活,仿佛回到了很多年前,她走在村子里,接收到的那些善意的目光。   村子一夜之间消失,实在是太奇怪了,可每个进去的人都没有出来,他们都变成了她与小狼的食物,慢慢地,桃树林闹鬼的传言人人皆知,清欢饿了好一阵子,直到改朝换代,她的食物才又多起来。   太多人想打这片桃林的主意了,不管是地理位置还是别的什么,这块地都有其特殊的意义,可桃林闹鬼,这一点让许多人望而生怯,不敢靠近。   来了不少的和尚道士,都是被人请来驱鬼的,可清欢没见过几个真出家人,他们大多是招摇撞骗的撒谎精,为了惩罚他们,她将他们的心脏挖出来吃掉。   也不知道过去了几百年,有一天,这个和尚出现了。   和尚叫什么名字,法号是什么,清欢都不知道,就如同和尚也不知道她叫什么一样。   那天风和日丽,天气晴朗,和尚拄着法杖从外头走进来,清欢瞧见他,还以为又是来收她的,直接便让小狼去将人叼过来。她喜欢吃生肉,带着鲜血味道的心脏甜美的让人震撼。   可小狼一去不回,她才知道这次来的人并不简单。   出乎意料的,和尚见到她便放了小狼,几百年过去,小狼灵智已开,知晓眼前这和尚厉害,不敢招惹,便偎在清欢身边对其露出牙齿示威。   清欢打不过和尚,他看起来是年轻,却道行高深,不知道是哪个寺庙出来的,见到她第一句就说要渡她。   原是经过这里,见到这里鬼气冲天,又有恶鬼徘徊不去,出家人慈悲为怀,要渡恶鬼去投胎。   清欢想都不想就拒绝了。   她喜欢这片桃林,不想去投胎。   她也不想和小狼分开。   和尚却叹息,道她痴儿,亲手坐在树下为她烹茶。   茶水清香,与这桃林中,她身上的异香相同。   清欢饮下茶水,便做了先前那梦。   梦中她不做任何与“淫|妇”二子挂钩的行为,除了不可抗力之外,她完完全全对得起任何人,对得起整个村子的声誉,可村民们还是要置她于死地,仿佛她活着,就污染了他们的空气,玷污了他们整个村子的名誉。   梦里她没有记忆,她只是潜意识的拒绝再拒绝,躲避再躲避,那么强硬地不肯离去,只要住在村子里,她以为这一次会有不同的结果,但到了最后,他们仍然要杀死她。   仍然是那片寒潭,那片泥沙,将她骨肉包裹分离,将她怨气凝结,催化成鬼。      ☆、第八十碗汤(玖)   第八十碗汤(玖)   和尚在她醒来后, 说她执念不消。   可是,要如何消呢?她的爹娘两次目睹她的死亡,她信赖喜爱着的村民们两次将她沉潭, 她对这个世界、这个村庄的爱都被消磨掉了, 她要如何消去执念?   所有人都说,她生前之所以会被沉潭, 是因为她行为不端,与人通|奸。可梦中她没有, 他们也仍然要杀她, 这又是为何?   这世间何曾有过公平?   因而她现在幻化成鬼, 心中也不后悔。   和尚却非要渡她,难道做人,能比做鬼好?   只要外头的人不要想进来, 她也不会主动吃人。这难道还不够么?   清欢与小狼依偎在一起,桃林中间有个寒潭,这是她生前被沉潭之处,她的尸骨迄今仍然躺在潭底, 与泥沙为伴。几百年前从潭底爬上来的是一滩烂肉,即便幻化出绝美的容貌与动人的香气,都改变不了已经死亡和腐烂的香气。   是的, 她仍然身带异香,只是这香,蕴含着死亡的腐朽气味。因而便唤做,缠尸绕骨香。   小狼亲昵地蹭了蹭她的胳膊, 清欢抱住它毛茸茸的大脑袋亲了一口,这些年全是它陪着她,不离不弃。你看多可怕,畜生比人都要重情义。她花了很久的时间才弄明白这一点——而明白的时候已经晚了。   第二日和尚又在树下烹茶,再简陋的幻境他的动作看起来也十分赏心悦目,清欢仍旧趴在树上看着他,她赶不走这人,这人也不会杀她,两人之间有一种诡异的和谐感。小狼趴在树下摇着尾巴,鼻间尽是动人茶香。   “要喝么?”   清欢说:“喝了你的茶就要做梦,我可不想再做一次了。死了一次已经够了,你让我又死了一次,如今还要来第三次吗?”   和尚轻笑,他平日里总是面色温和,这般莞尔的笑实在是少见,他进了这桃林已有六七年之久,因为他不强迫她,为了让她点头喝茶,可花了不少的时间。这一梦她做了两年,想来是真怕了他的茶了。“这回的茶喝了不会做梦,贫僧给你保证。”   “不会哄我吧?”   “出家人不打诳语。”   清欢这才施施然飘下树来,捧了茶碗喝了一口。心道这和尚来时牵着一头毛驴,毛驴背上有个鼓鼓囊囊的包裹,她当时还想着这人不会是来踏青的吧,谁知道里头装的都是茶具。说精美倒也不精美,茶叶也不见得有多名贵,只是煮出来的茶,多了七情六欲,人生百味,喝起来,不同的人便能尝到不同的味道。   七年了,他不曾进食,再加上那么深的修行,清欢不敢太试探和尚的能力,她不知道这人究竟是何来历。她感觉不到他的力量有多强,也无法窥探对方的想法和思绪,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一种可能性,他比她强大的太多。   不过和尚不曾对她有过任何无礼之处,清欢也就不甚在意了。她甚至觉得再来个伴儿也挺好的,小狼也有人可以一起玩。就是不知道和尚愿不愿意留下来呢,桃树林里什么也没有。   喝了会儿茶,便听到脚步声,小狼立刻站起身,清欢也眼睛一亮。和尚几乎是啼笑皆非的看着他们,知道他们俩心里在想什么,无非就是——又有东西吃了。   可他在的话是不会让他们吃人的,更何况桃树林的桃树时刻变幻,根本找不到进来的路。因此他也并不是非常担心,仍旧烹茶。   不过这一次来人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是几个年纪看起来很大的和尚,须眉皆白,见到和尚的第一件事是双手合十跪下行礼:“见过师祖。”   师祖?   清欢看向和尚,和尚也微微眯起眼睛,他似乎有些想不起来了。那几个老和尚相视一眼,小心翼翼地询问道:“师祖可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其中一人从怀中掏出一串已经被磨损的很厉害的佛珠,双手捧上:“这是师祖生前随身携带的佛珠,本来已与师祖化作的舍利子合葬入雷音寺中,可不知为何,佛珠却突然出现在寺庙内供奉的案台上,我等奉历代方丈之命,携带佛珠四海寻找师祖魂魄,如今能与师祖相见,真是三生有幸。”   到这里清欢才听明白,和尚为何能这么久不进食,又为何如此强大深不可测。因为他同样不是活人,和她一样是鬼魂。从老和尚们的话里能发现,他生前应该是位高僧,死后仍然放不下这人间,化作魂体渡恶鬼脱离苦海投胎做人。   “师祖当年为百姓乱石而死,世人深感师祖恩德,历任方丈也吩咐我等云游四海,苦修寻人。如今跟随佛珠的感应寻到师祖,还望师祖回归雷音寺,修成正果。”   他早已修成正果,只是放不下这时间迷惘堕落的灵魂,因而仍旧徘徊不去。   处处说要渡人,却忘了要渡他自己。   清欢看着眼前这群老和尚,只觉得有些碍眼,小狼在她身边蹭来蹭去,她在和尚们出现的瞬间就躲了起来,因此对方并不曾看到她。她不喜欢见活人,尤其是不能吃的活人。   这几百年来虽说吃了许多人,可都不是好的,这群老和尚一看就是一生清苦潜心向佛,她若是吃了他们才会遭报应呢,她还想好端端低在这桃树林中再过个几百年。只是……上天真是无比眷顾人类呀,她修行几百年,也不敌这群和尚活着时修的几十年。恶鬼便是邪魔外道,和尚都是正道,真是叫人难过。   她不小心发出了声响,被一个老和尚察觉:“有鬼气!”   清欢心下一惊,连忙躲开疾驰而来的一颗佛珠,落在和尚身后才停下,气得指着那伤自己的老和尚鼻子告状:“你看看他,我什么都没做,他却要杀我!”   “孽障!”那老和尚怒喝一声,“你吃人无数,今日便是我等替天行道之时!”   他们经过这里听说桃林闹鬼,便想着来看一看,谁知越靠近桃林,佛珠的反应越是强烈,进来一看才发现师祖的精魂竟然在此!实在是叫人惊喜。   老和尚们迅速将清欢围在中央,他们对鬼物没有慈悲之心,佛祖尚且以杀为渡,更何况是他们。清欢见身前的老和尚向自己攻来,便迅速避过,可让她吃惊的是——这群老和尚根本没有想继续抓住她,而是统统扑向了和尚!   和尚握着那串佛珠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竟然都没有注意。她心下一惊,大脑还没来得及反应,身体已经扑了过去,恰好挡在和尚面前。   老和尚们何等功力,佛光克恶鬼,清欢立时变得单薄透明,看起来竟是要立刻消散了。她低着头轻轻喘息着,对着和尚抱怨道:“真是的……认识你才多久啊,我怎么会为了你……”   和尚只是一时失神,老和尚们如何是他的对手,登时被他僧衣一卷倒在地上。他弯腰抱住清欢,神情恍惚。清欢笑道:“我听说,高僧坐化后,若是魂魄不散游于人间,食其魂魄,可得长生。这群老和尚……瞧着都七老八十了,苦游多年,谁会不怕死?”   她又笑,跟他说:“和尚你看,活人的心,比恶鬼的可怕多了。恶鬼尚且能为了一碗茶救你一命,你的徒子徒孙却要你灰飞烟灭,你现在明白我为何几百年仍旧怨恨不消了么?”   村民们死后,仍旧可以投胎做人,他们只是失去了这一世的肉体,可她却从此被执念禁锢于此,离去不得。   活人比死人可怕,难道不是吗?   和尚摸了摸清欢的脸,他总是一副平和的模样,如今眼中却有了波动。他抱着这只他想要渡化的恶鬼,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你不懂……”清欢喃喃着,“你不懂啊……”   和尚是高僧,高僧一生修行,心如止水,不懂她的苦楚煎熬,也不懂她的绝望苦痛,他想要渡化她,给她一碗能做梦的茶,可那有什么用呢,那是她的命啊。   “和尚……继续过着吧,去找更多像我这样的鬼吧……救救他们吧……”她轻声说着,扭头看了小狼一眼,小狼呜咽不停,眼中有泪。“照顾好我的小狼,生前是我对它不住,如今也不能再护着它了,你要让它……吃的饱些,不要跟我这样,总叫他饿肚子……不吃人肉的话,吃斋也可以的……”   她又用留恋的目光看着这片血色的桃林,慢慢在和尚怀中化作虚无。   霎那间,桃林褪去,露出斑斑白骨泥土,寒潭水消散,水底躺着一具尸骨。   和尚怎么能懂,她的执念。   才不是生前枉死。   她的执念,是死后魂魄去往远方,寻到心爱之人,满心欢喜,只想再见他一面,便就此离去,忘记生前一切苦痛,哪怕无法与他对话触碰,只要见到他快活安好。   魂魄飘飘荡荡,不知所往,随风而走,任意西东。   只是找到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很多年。   他果然身居高位,功成名就。   夜已深。   他已安睡。   神情欢喜幸福。   怀中拥着他人。      ☆、第八十一碗汤(一)   第八十一碗汤(一)   怎么会……   黑团子呆呆地盯着清欢“看”, 虽然不知道它那圆滚滚的外表下是不是真的有能够去“看”的眼珠。清欢将它拎到手上,细细摸了摸,感叹道:“原来你是毛茸茸的。”   看到的第一眼她就想摸了, 如今总算得偿所愿。   黑团子在她掌心弹了弹, 从她醒来的时候它就变成了掌心大小,拿在手中把玩刚刚好。   “你、你赢了……明明最后一个幻境……”   “不是我赢了, 是这些幻境里的主人自己做了新的选择。”清欢耸了耸肩,“只是将我的意识借给她们, 并不是我。所以, 我没输, 可是你也没输。最后一个幻境主人,她本来应该吃掉和尚的精魂化作修罗危害一方,如今却能重新去投胎做人,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不失为一种福气。”   黑团子在她掌心动了动,似乎还有些懵懂。清欢温柔地抚摸着它软软的毛,对它说:“既然咱们是平局, 你要不要同我走,全让你自己选择,我不强迫你。”   “……我跟你去哪里?”   “去该去的地方, 你该想起来自己是谁了。”   “我……是谁?”   清欢笑了笑,时间在时间里,迷失了自己。   这十二个世界都是幻境,是幻境主人的执念形成, 也是由于黑团子掌控时间的能力——它忘记了自己是谁,却不曾忘记自己的使命,强硬的将它曾经拯救失败的人的时间停留在一个维度里,然后从各个世界挑选能够将它心愿完成之人。可是——它已经死了,它的使命有另外的人继承,只有它自己,仍旧被困在这执念里。   去消除他人执念之兽,困在了自己的执念之中。   古有神兽,名为邛暜,生有四翼,掌命运定数,控时间快慢。   但神兽也会死。神兽死后也会有执念不消,因而冥冥之中自有天定,要清欢来带它离去,结束它无尽时光的等待与挣扎。   想不起来也挺好的,清欢觉得。有时候记忆太多就会过得不快乐,忘掉才会更简单一些。   她坐在桥边喝茶,看着邛暜迅速跟小黑吉光扭打成一团,不禁露出笑容来。墨泽自认为自己有了与主人相同的人型,应该要保持点形象,便按捺着内心的渴望巴在清欢腿上,好奇的大眼睛看着空气中停住不动的光线:“主人,时间停住了。”   清欢摸了摸他软软的黑发,“是啊,时间停住了。”从此以后,奈何桥上,再也没有时间,也没有过去和未来,一切都停留在现在,停留在每个此时此刻。   “主人以后还会走这么长时间吗?”他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我可舍不得你了,主人一走,庄子里都冷清了。”   “也许……会吧。”清欢叹了一声,“还有一个人,需要我去找他。”   “……是谁?”   “不告诉你。”她捏了捏墨泽的小鼻子,见他小脸皱成一团,便轻笑出声,“好了好了,咱们也该开张了,你快去看看锅里的汤煮开了没有,煮开了的话记得搅拌一下,免得味道不好。”   墨泽从她怀里滑下去,啪嗒啪嗒跑走,拿着比他还高的勺子搅搅搅,清欢微笑着往远方看去,虽然那里空无一物。说她是没有未来的人其实也没错,那十二个幻境里,她只是将自己的心借给了她们。可是当幻境过去,她们的执念消除——那也只是幻境而已。   一切的复仇都是没有意义的,邛暜能掌控时间,却永远不能让已经发生的事实更改。它希望能够有人拯救那十二个女人,可谁也拯救不了她们。   说命运能够改变,是的,可以的。   可命运同时也不可违抗。   死去的人仍然是死去的,绝望的人仍然是绝望的,被错待的人也仍然被错待,遗憾的人也不能得到圆满。因为那一切都只是幻境而已啊,就只是幻境。   只不过,苦难是真的,悲伤是真的,挣扎愤怒不甘都是真的。   只有爱是假的。   清欢摊开掌心,她无法带回那十二个女人的灵魂,因为她们其实早已投胎转世,新的世界会如何没有人知晓,但她们绝不会再那么痛苦了,也许这算是个好消息。   她微微一笑,看向奈何桥头蔓延开去迎风招展的彼岸花。它们颜色鲜红,花开不见叶,叶落不见花,生生世世不得相见。   正在这时,引魂铃清脆不止,招魂幡猎猎作响。清欢朝桥头看去,便瞧见一个身穿着白色衣服的女人慢慢走过来。衣服是雪白的,上头的血迹却是艳红色。   她看起来不年轻了,大约已有了四十岁。清欢朝她走过去,女人便抬头看她,一个趔趄,清欢往前扶住她,然后摸了满手的黏腻——全都是血。   “好难过啊……”女鬼喃喃地说,“好难过啊……”   清欢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将女鬼扶到桌子边坐下,她不需要听这些鬼魂们讲故事,之所以每次倾听,只是为了让鬼魂们得到一些慰藉,让它们的绝望有发泄的出口。生前不能诉说之事,在死后都不再是秘密。眼前的女鬼很明显是无法跟她讲话了,因而她慢慢地拂上对方的眼睛,让她陷入安睡,再将人送入醴忘台。   但愿你醒来后,记忆干干净净,宛如初生。   墨泽跑过来,“主人要走了吗?”   “一起吧。”她弯腰把小家伙抱起来,觉得又重了些。外表孩童的模样是不会变了,但再也不会长高的,只能横向发展。“总在桥上庄子里带着会闷的吧。”   “嗯嗯!”猛点头,“闷死了!要主人带出去玩!”   “可以呀,但不能光顾着玩,鬼魂的执念也要帮忙消除,心愿要完成才可以。”   吉光同小黑都眼巴巴地围绕在她腿边,清欢叹了口气,都憋坏了啊,孟婆庄风景再好,到底也不如尘世来的有趣。她弯腰摸了摸两个小东西的头,“邛暜刚到桥上来,你们帮我陪着它,等到下次再带你们出去玩。”   毛茸茸的黑耳朵白耳朵都耷拉了下来,清欢却是铁石心肠,知道这两个小东西最会装可怜,拍了拍它们的脑袋,又招手让邛暜过来。   黑团子仍旧是小小的一只,看不清鼻子眼睛嘴巴,蓬松柔软的触感好极了。清欢忍不住捏了捏——肉也是软绵绵的,实在是可爱。她自己根本不需要什么帮手,奈何桥上有一个人就够了,谢必安的存在也让她的工作量减轻了许多,之所以总是捡些毛茸茸的团子回来,真的就只是因为它们很可爱啊……   肤浅,太肤浅了。   幸好这个小秘密除了孟婆大神自己,谁也不知道。   她带着吉光走出奈何桥,有邛暜在,她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出现,不需要顾及其他。   桥上的女人叫谢曼,出身很好,一路顺风顺水,嫁给了一起长大的丈夫。丈夫娶了她之后,顺理成章的继承了谢家的产业。两人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幸福快乐的日子,然后谢曼怀孕了,给丈夫生了个儿子。儿子又漂亮又聪明,一天天的长大,谢曼以为自己会一辈子幸福下去。   直到易小蝶的出现。   这个十六岁的女孩子,以一种精灵般的姿态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并且与谢曼的儿子谈起了恋爱,就在谢曼以为小两口是两情相悦的时候,却发现了易小蝶和丈夫之间也有苟且!   整个世界好像都开始改变了,所有跟易小蝶发生关系的男人都疯狂爱上了她,包括谢曼的丈夫与儿子。他们变得像是另外一个人,谢曼不再是他们深爱的妻子和温柔的母亲,而是一个恶毒的、心机深沉的、想要拆散他们和小蝶的刽子手!   谢曼是死在儿子手里的。她亲手养大的孩子,用枪对准了她,而她根本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就因为她强硬地要求他跟易小蝶分手?!   那个女人毁了她的家,她想要将她驱逐出去!这有什么错?她的丈夫和孩子为了一个女人反目成仇,到了最后甚至还愿意与更多的男人共享易小蝶,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荒唐的事情?!   可惜谢曼不知道原因,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因为她已经死了。   即使死了,也仍然担心惦记着丈夫与孩子,希望他们能够平安,能够清醒。   清欢叹了口气,这世上,女人的心肠总是太过柔软。死后仍然不肯放手,不舍放下,一生的快乐幸福都在最后的一年内化作乌有,那个叫易小蝶的女孩来势汹汹,带着势如破竹的魅力与娇媚,让男人在她手中被掌控,还让谢曼死在丈夫的冷眼旁观里,儿子的绝情扳机里。   如何能不难过呢,多少年的情意,也不敌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   清欢对着镜子看了看,身边的墨泽蹦跶不停:“主人主人,吃饭吃饭。”   哎,这小胖蛋,只有他是真正的乐天派。   ☆、第八十一碗汤(二)   第八十一碗汤(二)   墨泽是非常喜欢人类世界的食物的, 他和清欢一样,都认为人是一种非常奇妙的生物,至善至恶。他在奈何桥已经呆了许久了, 对人间的食物十分想念, 因此刚一落地,第一件事就是拉着清欢要吃东西。   本来清欢还在想自己该做些什么, 结果小胖子一直扯着她的裙角恶意卖萌还伸手要抱抱,她只好弯下腰将他抱起来, 然后下了楼。   反正这个家里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人在了, 下人也不会过问她的事。   墨泽看到了新鲜出炉的草莓蛋糕, 馋的口水都要流下来,可他很乖地坐在儿童座椅上,让清欢给他戴上围嘴, 才艰难地拿起刀叉吃起来,吃着吃着满足地眯起眼睛:“主人也吃。”   清欢跟小胖子有个共同的,那就是喜欢吃。这还用墨泽客气,本来就是沾她的光他才有东西吃的好吗?   两人分食了一个草莓蛋糕, 身为中年贵妇,谢曼整日无所事事,无非就是参加参加宴会打打牌逛逛街之类的, 空闲时间很多。丈夫跟儿子都非常有能力,她根本不需要操心公司的事情。   更何况现在是清欢在她身体里,那就更不担心了。易小蝶虽然任意妄为,但对于钱这种东西非常看重, 因为有钱才能过上好日子,所以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在她所有的男人里面,最会赚钱的两父子一直都是她后宫的中流砥柱。   算算时间,这会儿父子俩正是被易小蝶迷的神魂颠倒的时候,彼此间连同一个女人都可以共享。两个天之骄子,竟然心甘情愿同时臣服于一个女人。清欢虽然知道易小蝶很有魅力,但实在是很想亲自见见,究竟是什么样的十六岁女孩子,竟然能把成熟稳重的丈夫和孝顺贴心的儿子一起迷住。   她会不会也被迷住?   墨泽吃完了草莓蛋糕又拿了个大大的冰淇淋抱着啃,小嘴儿弄得到处都是,清欢给他擦了擦,抱着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了下手表,发现已经快要到晚饭时间了。今天晚上父子俩应该都会回来,但时间不长,公司年会就要到了,为了即将到来的假期,他们会有很多工作要忙。   明明是很幸福的家庭,却在突然间倒塌,真是有意思。   十六岁的少女应该还在读高中吧,究竟是怎么做到让商业大亨、商业新秀、黑道大哥、高干公子、欧洲公爵……等等男人都为她心动为她要死要活的?就算是活了不知多久的清欢都没有过这样的待遇啊。   “主人想知道的话我可以翻阅——”   小嘴里被塞进一勺冰淇淋,清欢笑吟吟地说:“没有这个必要,什么事都要知根知底也太无聊了,你不觉得我们亲自去挖掘会变得很有趣吗?”   是吗?墨泽认真想了想,最后觉得……主人说的都是对的,他只要乖乖听话就好了嘛。   做个没有脑子的小盆友多好,完全不需要跟主人不在时那样辛辛苦苦地在奈何桥忙死忙活,他就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呀!墨泽越想越有理,恨不得立刻蹲地上打个滚沾一身的泥土来证明一下自己真的是个小孩。   清欢一边抱着他一边摸来手机给丈夫打电话,那头响了好一会儿才被接通,她问他回不回来,丈夫的声音一如往常温和:“不了,今天晚上加班,我跟又安都会晚一点回去,你困了就早点睡。”   说起来薄惜之也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谢曼虽然不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小姑娘,可生活优渥保养得宜,长得更是美貌,但他们夫妻间都有半年左右没有做过了,她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清欢慢条斯理地带着墨泽吃了晚饭,小家伙吃饱后就翻着肚皮说困了,清欢一边给他揉肚子一边轻轻哼着歌,等到小家伙睡着,便将他抱进房间,然后自己在客厅继续等。   大概到了十一点多,薄惜之薄又安父子才回来。清欢本来已经搭着沙发边缘快睡着了,听到门口传来动静也没有睁眼,知道薄惜之到了她面前蹲下推了推她:“曼曼,快醒醒,在这儿睡会着凉的,起来到房里去吧。”   她揉了揉眼睛,明明都是二十几岁青年的母亲了,竟然透出些许稚气来:“惜之你回来啦,安安呢?”   “我在这里,妈妈。”   清欢看到了父子俩对她不约而同的避让,甚至不与她有任何的肢体接触。这当然不正常,她和薄惜之有着十年如一日的早安晚安吻,薄又安出门回家也都会亲她一下,这个家从来都是温馨幸福的。   可现在他们不会主动碰她,甚至还会避开一些非常普通的接触。那个叫易小蝶的姑娘独占欲很强,不喜欢她的男人跟任何女人接触,哪怕是母亲姐妹。   清欢笑了一下,这父子俩还知道回来,就说明神智没有完全被侵蚀,至少还是有一些理智在的。她微微一笑,说道:“等了你们很久呢,吃点宵夜吧,我亲手给你们做的。惜之还记得吗,上学那会儿你很爱吃的烧卖,还有又安喜欢的豆卷。”   她一边说一边走向厨房,语气十分温柔,情态也婉约动人,自然又有说服力,很快就让父子俩不知不觉跟着她的脚步,被她带到了厨房——清欢闻到两人身上相同的沐浴露味,想来是回家之前与易小蝶来了一趟三人行。   如果她真是谢曼,不知道得多么伤心。明明这样,还想要他们回到身边来,这才是最让人难过的呀。因为是家人,所以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父子俩一错再错,哪怕自己因此而死,也不能就这样放着不管。   父子俩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身着鹅黄色家居服的女人忙里忙外,家里佣人很多,其实她根本不用自己亲自动手的,但是……看着桌上热气腾腾的宵夜,两个人不由自主的坐了下来拿起了筷子。   伴随着食物一起进入胃里的,还有片刻的清明与温馨,以及过往一家人在一起快乐的记忆。   欲速则不达,这个道理清欢很明白。不管易小蝶是什么人,不管她有什么本事,谢曼跟这父子俩几十年的亲情与爱情不是假的,她早晚能将这两人重新带回这个家。只不过,到那个时候,这个家也只剩下他们两人,谢曼再也不会回来了。   吃了宵夜薄又安回房间去洗澡睡觉,清欢亲自给薄惜之放了水,然后就出了浴室。谢曼是个生性保守的女人,绝不会做任何出格的动作,可是——有时候,也难免会有一次例外。   既然爱情和亲情被遗忘了,那么努力让他们想起来不就可以了吗?   清欢是这样想的。   因此她在薄惜之泡澡的时候进了浴室,很自然地拿过毛巾给他擦身子,薄惜之立刻躲开,意识到自己动作幅度太大,又干巴巴地解释说:“我怕把你弄湿了……”   清欢对他笑:“你忘啦,我们刚结婚那会儿,你总是要我给你擦背。”   那的确是很遥远的记忆了,在易小蝶的刻意下,这些美好的记忆正在逐渐被忘却中。热气蒸腾间,薄惜之有些恍惚,清欢的手在他背上游移,他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刚刚结婚,那个时候蜜里调油,恨不得每分每秒都黏在一起,爱情显得灼热且滚烫,令人动容。他们曾经在这里胡闹过好多次,他抱着这个女人,从她还是小婴儿起看着她长大,变成少女,然后成为他的妻子,在他身下变成女人,然后成为母亲……   他曾经说过很多次爱她。   薄惜之的头突然疼起来,清欢放下手里的毛巾给他揉了揉太阳穴,关怀道:“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太辛苦了,待会儿睡觉我给你按按,昨天跟林太太她们去做SPA,做完浑身都舒服了,你看我是不是一点皱纹都没有?”   她刻意靠近了薄惜之,娇嫩的脸庞在浴室的水汽下如同刚剥了壳的鸡蛋白,清亮白皙,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   没给薄惜之回答的时间,她就甩手起身——适当的亲密是有必要的,可一直很亲密就适得其反了。“我先出去,你洗好澡快些出来哦。”   她似乎变成了少女时期的谢曼,不再总是一脸端庄雍容,这种亲昵带着些许任性的语气,薄惜之已经很多年没有听过了。他呆呆地看着清欢的背影,眼睛逐渐变得漆黑,然后在一瞬间又失去了清醒。   洗好澡后躺在床上,清欢跪坐在他身边给他按摩,顺便告诉他自己在路上捡了个小孩,觉得很可爱想养着。   薄惜之没注意听,随意嗯了一声,清欢嘴角微微勾起,打开电视到他经常看的新闻频道,然后在薄惜之聚精会神看新闻的时候,轻轻往下趴在了他背上,双手挽着他的肩膀。      ☆、第八十一碗汤(三)   第八十一碗汤(三)   薄惜之顿时浑身僵硬。他下意识抓住清欢的手想要将躲开, 可是她抱的很紧,怀抱如同温柔的水流将他围绕,声音更是动听:“这阵子你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了, 工作固然重要, 可是身体也要兼顾呀。”她的脸在他背上轻轻蹭了蹭,仿佛小猫。“我会担心的。”   薄惜之喉头干涩, 此时此刻他觉得非常不自在,和妻子的接近让他觉得自己背叛了易小蝶, 可是……他不知不觉低下头来看清欢放在自己胸前的手, 半晌一个字也没说出来。   清欢只抱了他一下就松开了, 她没打算强求,免得过犹不及,到时候薄惜之直接将她掀开转身就走可麻烦了。当她将他松开后, 便拉过被子给他盖上,微微一笑说:“好好休息吧,明天是星期天呢,不要那么忙了, 你都好久没有陪我了。”   薄惜之茫然地嗯了一声,慢慢闭上了眼睛。清欢在他睡着后下了床,到隔壁卧室跟墨泽一起睡了。小家伙睡相很好, 自动滚到她怀里揪着睡衣睡得香,清欢摸了摸他软软的发。   第二天早上她起的很早,不像是往日总睡到日上三竿还谓之曰美容觉。早起是起来做早餐的,厨子听说夫人要亲自做饭都惊讶的不行, 眼睛瞪的大大的。清欢也没说什么,谢曼在众人眼中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还在家里的时候被父母宠着,嫁了人被丈夫疼着,可能连个开水都没有烧过,更别说是做早餐了。   但她动手后,厨子们就无话可说了。   薄惜之薄又安父子洗漱完下楼,看到的就是这一幕。阳光和煦,客厅中的女人穿着围裙与家居服,沐浴在一片晨光中对他们微笑,很自然第将手里的碗筷摆好然后招呼他们过去吃饭,还有一个胖乎乎的小家伙在她腿边滚来滚去,不时跳起来想要偷吃。   在薄家,这是从来没有过的。薄家也好谢家也好,都是大富大贵之家,身为谢家大小姐和薄家的夫人,谢曼什么都不用做,因为总有人先一步为她做好,她每天只要快快乐乐的打扮自己,逛街购物喝下午茶就可以了。她的家人丈夫乐意这样宠爱她,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不知道哪里冒出一个易小蝶,从此将她的人生搅了个天翻地覆。   “还愣着做什么,快来吃饭呀,今天可是我第一次做饭,你们得好好尝尝我的手艺。”清欢像个小女孩儿一样跟丈夫儿子撒娇,声音软软的。   这样一个温柔美丽的女人,亲自下厨给你做了早餐,即便不是妻子,不是母亲,也仍然让人感到温馨。   薄家父子走到餐桌前坐下,清欢跟他们保持着亲近却又不过分黏糊的距离,知道他们短时间内无法适应被旁人触碰,干脆就一心照顾墨泽了。   她是主动下厨做饭,但只是想让这父子俩意识到他们三个才是完整的家庭,所以没必要做到底,点到即止最好。墨泽这个小机灵,故意做出一副生活不能自理的样子要照顾,好在他长得可爱,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亮晶晶的,叫人忍不住想亲亲他摸摸他再揉一把。   薄又安昨天没看到墨泽也不知道,看到家里突然多了个小孩子有点奇怪:“妈,这小孩哪里来的?”   “我昨天出门在路上捡回来的。”清欢给墨泽擦擦嘴,问,“你不觉得他很可爱吗?”   薄又安端详了小家伙几秒钟,说:“是挺可爱的,但是……”   “他没有家人吗?或者是走失了,我们应该先报警才对,给他找到家人才行。”看这孩子白白嫩嫩,一看就是没吃过苦,被捧在手心里疼的,谁家丢了孩子不心疼啊。说完薄惜之又怕妻子难过,安慰道,“你真的喜欢这孩子,等找到他家人,认你做干妈也可以,我看这孩子也很讨人喜欢。”   “我没有爸爸妈妈!”墨泽声音响亮地说,“这就是我妈妈!”他占有欲十足地抱住清欢的一只胳膊,大眼睛警戒地瞪着眼前这对父子,仿佛下一秒他们就要把她从自己身边抢走似的。   看着小家伙霸道的样子,清欢笑了笑,随口一提:“墨泽真是跟安安小时候一样,那会儿爸爸要跟妈妈说话,碰一下手安安都生气,非说妈妈是安安的,还说长大要娶妈妈当媳妇呢。”   薄家父子都一愣——他们不记得了。可被清欢这么一说,似乎真的有这回事。薄又安小时候长得又秀气又可爱,经常被人当成小女生,那时候他小,都是妈妈照顾他的,后来年纪慢慢大了,妈妈的重心也就不再他身上了。可是他小时候真的很喜欢妈妈,觉得自己妈妈是全世界最好的,说起来去年妈妈生日他还送了亲手雕刻的一枚玉牌……   生日……薄又安这才想起来再过一个月就是妈妈生日了,往年这个时候他跟爸爸早就开始准备,今年竟然忘记了!   薄惜之也想到了这一点,清欢却像是根本没看懂他们的表情一样,捏了捏墨泽的小脸:“我带他问过警察了,这孩子确实是父母双亡,所以我叫人去帮忙办了手续,以后这就是我的孩子了。”   她说“我的孩子”,而不是“我们的孩子”。   妈妈有了新的孩子,而且好像还很喜欢他。   这是父子俩心头涌上的第一个想法。然后他们就觉得怪怪的,好像哪里不对劲的样子,但真要说是哪里不对劲又不知道,一时间头竟有些疼起来。   清欢见好就收,喂墨泽吃完饭就放他一个人去玩儿,然后才顾得上自己。“今天休息吗?”   她很期待地望着父子俩,薄又安满脑子都是易小蝶,根本不愿意在家里待,可是看到母亲期盼的表情,不知为何就说不出口了,喝了一大口白粥,新米煮的粘稠柔软,加了些许白糖,甜到了心里,也暖到了心里。他不由自主地就说:“休息。”   薄惜之也异口同声地说:“休息。”   清欢露出笑容来,她该庆幸这时候父子俩还没有完全被易小蝶俘虏,至少脑子里还残存着理智,还能够有片刻清醒。不管怎么看这对父子都是很讨人喜欢的类型,性格也很好,那个叫易小蝶的女孩子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能够让他们父子俩罔顾人伦做出共享父子共妻的事情来?   稳重成熟的丈夫背叛,贴心懂事的儿子亲手杀死自己——换做是谁都没有办法接受的。   这一天说是休息,其实不过是改在家里书房办公。父子俩每天工作都很忙,所以清欢没有打扰他们,她只是在他们开始工作的时候端了两杯茶和一些糕点进去,然后就陪着墨泽坐在书房靠窗户的边上玩拼图,一大一小玩的倒也是津津有味,半点不觉得无聊。   薄惜之结束一段工作的时候,正活动着有些酸疼的肩膀,然后就看见窗户边的两个人身上披着阳光,面上带着笑容,玩的很开心,但是又怕打扰到他故意压低声音说话。他似乎看到了妻子刚刚生下儿子后的情形。那时候他正在公司加班,听到妻子临产,吓得开车的手都在抖,一路不知道闯了多少个红灯。   他还在产房里陪着她,听到她因为极度的痛楚哭泣喊叫,心脏都揉成了一团,恨不得自己能代替她受苦。然后等到儿子出生,他只看了一眼就吓晕过去了,这件事两家人都知道,直到现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也还是会被拿出来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   薄惜之的眼神变得十分温柔,他不觉站起身走向他们,试图加入那个他曾经无比熟悉,现在却感受到了陌生的世界。“好玩吗?”   一大一小都抬起头来看他,表情很一致,兴致勃勃中带着一点困惑不解。薄惜之这才发现妻子仍然一如少女时期美貌,只是比那时候少了青涩多了成熟,但这种端庄温婉的美丽,恰恰是火焰般的易小蝶所没有的。   谢曼是个很乖巧的女孩子,从小就听话懂事,总是让薄惜之充满保护欲,他认为自己会爱她一辈子。   “这里,找不到了。”清欢举起手里一块拼图,“剩下的这些感觉哪一块都不大对的样子。”   墨泽也眼巴巴地看着,毫无压力地卖萌:“爸爸,快帮帮我跟妈妈。”   小娃娃小脸圆圆眼睛圆圆嘴巴也圆圆,可爱的要命,让薄惜之一瞬间似乎回到了十几年前,妻子也是这样带着又安坐在窗前的地毯上玩游戏,他们母子俩总是会遇到一些小问题,然后就不约而同地向他求助。可是又安那臭小子,求他的时候爸爸爸爸叫的甜,转脸就不认人跟他抢老婆……   清欢嘴角带笑,她就是故意的,既然这对父子都慢慢忘了,那就再慢慢想起来。   记忆是最神奇的东西不是吗。   ☆、第八十一碗汤(四)   第八十一碗汤(四)   事实证明她的方法很有效, 至少薄惜之开始主动接近他们了。   这段记忆怎么能不美好,怎么能不重要呢?退一万步说,那个易小蝶没有问题, 是薄惜之步入中年危机开始喜欢年轻鲜嫩的小女孩, 也对谢曼这个发妻感到厌倦了。可曾经他和谢曼一起经历过的事情不会改变,他曾经得到的感动与快乐也是真的, 他曾经付出的温柔与爱意更不会骗人。   谢曼与他是青梅竹马,两个人贯穿了对方的大半生, 那么浓重的爱怎么就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彻底冷却成那个样子, 绝望到最后薄又安开枪射杀谢曼时, 薄惜之只冷漠地站在一边看着。   清欢相信人类有着无情的天性,可她更相信人类心底最美好的感情与忠贞的灵魂。她见过太多太多绝望太多太多伤心难过了,如果能够有机会帮助别人, 避免这些不幸的发生,不是很有意义的事情吗?   不管是脑海中谢曼的记忆,还是她对薄家父子的初始印象,都让她觉得其中有隐情。昨天晚上她从背后保住薄惜之的时候, 他的反应实在是太奇怪了!根本不是那种为了心爱女人守身所以不让其他女人接近的感觉,反倒像是触碰了什么不能动的东西,所以拼命想要逃开。最后他没有, 可见意志力是非常强悍的。   这样的男人,真的会轻易被人改变爱情吗?   连同薄又安也是。   墨泽卖了好一会儿萌,终于被薄惜之买账了——实在是这个孩子太可爱,长得太好, 再加上他想起了十几年前的过去,于是越看墨泽越是喜欢。薄惜之干脆学着这两人盘腿坐在地毯上,将墨泽拎过来放到自己怀里,还捏了一把小家伙果冻一样嫩呼呼的脸蛋儿,“这个要这样,先翻过来,然后和图片相对照……”   看来和同性接触没有问题啊,清欢心想。薄惜之抱着墨泽的样子一点都没有不适。她想试验一下,于是轻轻拍了下薄惜之的肩膀,高大的身体顿时狠狠一抖,避如蛇蝎般躲开了。   看到清欢停留在空中的手,空气中似乎都写满了尴尬。薄惜之喃喃道:“抱歉……”   “为什么要道歉啊,是我使坏故意吓你呀。”清欢狡黠一笑。   她性格一向甜美文静,只有在薄惜之面前才能称得上是活泼,有时候还很顽皮,一直让薄惜之又爱又气,可不管被她捉弄多少次,他都不会红脸,顶多是把人抓过来狠狠地亲一顿。没结婚之前有很多规矩要遵守,结婚之后谢曼就不敢这么做了,因为狠亲变成了另外一种同样很激烈的运动,每次吃亏的都是她……   薄惜之看着她的笑容,忍不住也跟着笑了一下。   三个人很快将拼图完成,清欢和墨泽高兴的直拍手,薄惜之看着他们脸上的笑容,也忍不住跟着勾起嘴角。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快到吃午饭的时候,薄又安过来敲门了,“爸,有事找你。”说着还晃了下手机。   薄惜之立刻变了表情,他脸上笑容褪去,变得严肃起来。将墨泽放下,淡淡地说了一句我待会儿回来,就出去了。   过了几分钟他和薄又安一起回来,父子俩脸上都带着如出一辙的歉意:“抱歉,中午不能在家吃饭了,公司有点急事,晚上可能会很晚回来,你不要等我们。”   说完就走了。   可清欢不是傻白甜的谢曼,他们父子随随便便编个理由她都无条件相信还坚决认为他们不会对她撒谎。她对人心了如指掌,即使不使用任何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她也能够看出他人心中所想。   根本就是去见易小蝶吧。   怎么,连一天的空当都不能有吗?是真的太喜欢这对父子,还是一天不见就很有可能前功尽弃控制不住呢?   清欢思考的时候被墨泽抱着胳膊摇醒:“主人主人,我喜欢这个爸爸。”   “喜欢?”小家伙很少说喜欢谁的。   “嗯!”墨泽大力点头,“不是坏人,是很好很好的人,我喜欢!”   清欢摸摸他的头,“既然你喜欢,那咱们就再帮他们一把好了,去换个衣服,带你玩侦探游戏去。”   两人还真回房间换了背带裤跟衬衫,顺便还带了鸭舌帽跟墨镜,照相机脖子上一挂似乎还真像那么回事儿,可现实生活中哪有这么戏剧化的侦探啊。走在街上不仅起不到隐蔽的作用还回头率UP,明目张胆的一点也不危险。   薄又安开着车载着薄惜之,两人一路到了一间很出名的五星级酒店。清欢跟着他们进去了,墨泽利用自己超级无敌的卖萌术得知了房间好,然后趁着那两人搭电梯的时候,清欢偷溜到电路室进行破坏,让电梯卡在十五楼不动。   等到工人去维修至少得一个小时,这段时间也够了,因为刚才来的路上看见另外几个男人了——都是易小蝶的后宫团成员,难道她今天是想来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性趴?   那还是不要祸害薄家父子了吧。   在薄家父子被困电梯的空荡,清欢跟墨泽开了易小蝶隔壁的房间,拿了水杯贴在墙上很猥琐的听动静。那边先是含情脉脉地聊了会儿天就开始直奔正题。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清欢就用刚买来的手机拨了报警电话:“喂你好,我是要举报在XX酒店XXXX号房正在进行令人发指的X交易,几个成年男性共同性|侵一个未成年少女,请尽快派警力到这里来,我听到那个女孩子叫的可惨了,好可怜啊……什么?你问我是谁?做好事不留名我是雷锋。”   说完挂掉电话关机拔出一次性电话卡,抱起墨泽转身就跑,再不跑一会儿警察来了可怎么办,抓他们个现行就不好了。   警察局到这里,步行十分钟开车更快,根据隔壁房间的进度,他们应该还能撑好几个小时。十几岁的小姑娘胃口那么大,这也太不正常了吧?   其实这时候她就可以回家了,不过她很想看看后续发展,就带着墨泽两个蹲在酒店外面,看着警察把几个男人跟易小蝶都带了出来,男人们衣服穿的乱糟糟的,一看就是正在办事被打断的那种。至于易小蝶,清欢看到这个女孩子的脸就惊呆了——这样一张脸,也能做倾国倾城的妖艳贱货?!   倒不是说易小蝶不好看,事实上她五官端正——但也只是五官端正而已,只能说很清纯很年轻很秀气,跟美丽完全挂不上勾。但她那几个男人,身份地位暂且不谈,只看脸个个都是漫画里走出来的美男子,包括已经失身的薄家父子,易小蝶到底有什么本事?   清欢奇怪极了,墨泽在她怀里也撇嘴:“一点都不好看。”很嫌弃的语气。   没等清欢继续想,就看到两个熟悉的人从酒店里走出来,他们似乎刚发现这里被“扫黄”了,看到认识的人时,表情可以说是非常精彩,清欢没忍住拍了两张。   然后父子俩跟做贼似的溜着墙角离开,生怕被人发现他们跟警车里的几个人认识,然后也被带走那可就丢大人了。   清欢刚到家不久,薄家父子就回来了。她心里门儿清发生了什么事,面上却一派疑惑:“不是说公司有急事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薄惜之的脸上破天荒出现尴尬的表情,薄又安清清嗓子说:“嗯……我们到了才发现不是什么大事,很快就解决了,觉得还是回来陪妈妈比较重要。”   清欢很给面子的露出感动的表情,墨泽盯着电视的大眼睛突然一亮,然后指着电视上的即时新闻说:“妈妈看!有人没穿衣服!”   电视上播的正是警察局长在发布加大扫黄扫毒力度的演讲,配图就是警察现在正在做的工作,还就巧了,正是刚才抓易小蝶的那一场。清欢开车经过警察局的时候看到外头有人在做采访,局长口沫横飞的说着一大堆话,她听到了扫黄两个字,还看到了摆在一边的接警电话。   当着全国观众的面接到举报扫黄电话——就算是很有名的酒店也不能不去吧,更何况还有轮X,幼X之类的字眼,简直太吸人眼球了,她不信这么好的素材电视上不播出来。   薄又安倒抽了口气,因为他一眼就看出了贴着墙角走的他跟他爹!   到底姜是老的辣,薄惜之就没有这么慌张激动,而是不着痕迹地走到墨泽面前挡住电视,嘴里说的却是:“离电视这么近对眼睛不好,往后一点。”   他故意将墨泽抱起来,挡住他的视线,当他重新把小家伙放下的时候,刚好镜头切换回来,屏幕上就只剩下局长带着笑容的大脸了。   清欢忍笑忍的很辛苦,她现在是真心觉得这对父子很逗,做这种事也能一本正经,害得她都不好意思笑出来。   ☆、第八十一碗汤(五)   第八十一碗汤(五)   虽说清欢坑了易小蝶一把, 但这毕竟是小打小闹,当开胃菜可以,想填饱肚子就没可能了。因此她也知道, 就算易小蝶丢了脸, 那意义也不大。跟着易小蝶的几个男人都很有本事,绝对不是一次无伤大雅的进警察局就能解决的。   她只是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能让年仅十六岁的易小蝶将这几个岁数阅历都年长于她太多的男人掌控在手里?   虽然她很想跟易小蝶见一次面,可惜并没有这个机会。易小蝶到现在都还是高中生, 每天课业那么重, 到底是哪里来的时间跟这些男人厮混?   易小蝶身上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如果不是不方便, 她真想抓过薄家父子来问问看,你们喜欢易小蝶什么?她身上有什么特质让你们这样如痴如醉连大脑都不要了?   清欢并不是要否认易小蝶的魅力,她只是觉得奇怪, 人生来有情,爱情固然很重要,可它从来都不是必需品。清欢不明白的就是,从谢曼的记忆来看, 薄惜之也好,薄又安也好,都是家教非常好并且非常温和体贴的人, 可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性情大变?几十年相濡以沫的夫妻,生养自己的母亲,就是穷凶极恶的人也不一定下得了手,但清欢在谢曼的记忆中看到了最后一幕。   他们两个人看她的眼睛里已经完全没有了感情, 就像是在看什么低贱的东西一样。那种眼神让清欢觉得当时倒在他们面前的不是妻子也不是母亲,而是蝼蚁。   她摸了摸下巴想了会儿,就听见薄惜之把墨泽从地毯上抱起来放的更远些,一边走还一边说:“小孩子不可以看这种东西。”还有人没穿衣服呢。   墨泽好奇地问:“那我什么时候才能看?要长大吗?长得跟爸爸一样大吗?”   他张嘴就是爸爸哥哥,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的样子,仿佛这就是他的家,他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   薄惜之被他问的哑口无言,面对纯真的小孩子,他是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成功换台的薄又安终于松了口气,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刚才他看到电视里贴着墙角的自己还有被带上警车的易小蝶时,心头总觉得怪怪的,似乎有些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但是又被慢慢地压抑了回去。他只要一想要断掉这种诡异的关系,就会想起与易小蝶缠绵时的销魂蚀骨,想起她干净的眼睛专注地凝视自己时……似乎也有真诚的爱意在里头。   清欢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肯定是思绪放飞了,她打量着这对父子,觉得他们怎么也不像是轻易变心的人,更别说是父子共享一个女人……这种事情说出来都会令人觉得惊世骇俗,他们却很理所当然的接受了?而且还不只是他们父子,还有其他人……   早上出门的时候她顺便找了家评价很好的私人侦探社,要求他们帮忙打探易小蝶在学校的事情,不管怎么样,也不管自己心中有多少猜想,还是等到拿到调查报告再说好了。   因为易小蝶被抓一事,薄惜之薄又安父子就留在了家里,一家四口算是度过了很轻松惬意的一天,傍晚的时候还一起出去散步,墨泽屁颠颠地被清欢牵着手,小短腿迈的飞快。   其实以前一家人也经常出来散步的,只不过从易小蝶出现之后就不一样了,这些家庭活动慢慢地减少甚至没有,而谢曼每次都听信了父子俩工作繁忙的理由。   薄惜之年轻的时候,两人刚结婚,他接手了两家的产业,承载着两家人的希望,可以说是每天都忙的焦头烂额。但就是这样也不曾忘记每天给她早安吻,并且晚上提前回来陪她。   这世界上有负心的男人,但也有坚贞不移的。   “对了,公司的年会快到了吧,那天你可得请我跳舞。”清欢状似不经意地跟薄惜之说,还摸了摸墨泽的小脸,“墨泽也带去一起热闹热闹,去年的时候我抽到特等奖却没兑现,今年你可不能再食言了。”   去年年会的时候谢曼作为董事长夫人上台抽奖,结果一摸就是特等奖,豪华欧洲十五日游,结果她自己都不好意思接受,就又放了回去——但天地良心她可没作弊,都是手气好。当时薄惜之还搂着她说以后一定补偿她,亲自带她出去玩。   只是她手气虽然好,运气却不怎么好,否则怎么会还没等到诺言兑现就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呢。   即时薄惜之带她去了,她也不是真正的谢曼。这才是叫人感到难过的,非常难过。   被清欢这么一提醒,薄惜之也想起了去年的事,顿时微笑道:“今年的特等奖你也要承包吗?”   “当然。”清欢摸着下巴考虑了下,“不过这一次如果还是特等奖,你可得把两次年会的奖励都一起给我,陪我玩到尽兴为止。我想去哪里都行,你都听我的。”   薄惜之莞尔,不觉得她今年也能抽到特等奖,所以答应了也无所谓。   清欢要的就是他的承诺,一个特等奖而已,她怎么可能抽不到?   除了墨泽,没有人注意到她脸上狡黠的笑容。   年会没过多久就到了,清欢特意起了个大早去美容院,谢曼就是在这次年会上发现父子俩跟易小蝶的苟且的,其中到底是巧合还是有人故意,这点谢曼不知道,清欢自然也无从得知。但不管怎么样,今天她都不打算让这次年会出现什么洗手间激□□件,就算易小蝶想要也不行。   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不好好上晚自习准备高考,每天到处乱跑算什么。   可薄又安却请她当了自己的女伴。虽然说易小蝶长得只是清秀,可当她盛装打扮,做了最适合自己的妆容后,那种骨子里透出来的妖娆娇媚,实在是很吸引人。正是这种诱人的气息,和她外表的简单青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矛盾之余,更显出独特的诱惑力。而且……十六岁,清欢低头看了一眼谢曼的胸,生过孩子的谢曼跟人家比还真的差了那么一点点。   她挽着薄惜之的手臂,薄惜之单手抱着墨泽,小家伙离地面有些高了,可能害怕,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因为太用力,所以薄惜之忽略了左边臂弯里纤细的胳膊。   跟小家碧玉易小蝶不同,谢曼的美是成熟高贵,大气雍容,再加上她是老板娘,所以大可美的张扬,不必担心抢了谁的风头。到了会场薄惜之才发现,妻子虽然不是年轻小姑娘,可仍然吸引了大部分人的目光,尤其是今年刚进公司的新员工,基本上看到清欢都会询问身边的同事她是谁。   薄惜之想起上高中的时候,他们情窦初开。其实那会儿他根本没想过什么是谈恋爱,每天都沉迷于学习,直到有一天谢曼被人告白了,还被堵在操场上,周围同学都在起哄,薄惜之却感到了愤怒。   那是他第一次跟人打架,赢了,挂了彩,但却觉得非常舒服。   晚上下了晚自习一起回家的时候他就跟谢曼表白了,还不许人家拒绝,霸道极了。那时候看到有人喜欢谢曼,或者是总盯着谢曼看,薄惜之就是这样的表情。   不过现在年纪都一大把了,他竟然又有了少年时期的感觉。   清欢想,自己的猜想果然是真的。这几天她一直绊着薄惜之不让他有机会跟易小蝶见面,和没有刻意去拦的薄又安比起来,他的相思之情似乎并没有那吗重。而且……清欢看了一眼自己挽着薄惜之的胳膊,他现在基本上已经能够接受和她的亲密了,早上起床的时候甚至还习惯性地给了她一个早安吻。   要知道早安吻这种东西,已经在易小蝶出现的一年前就完全消失不见了。   所以,问题肯定是出现在易小蝶身上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清欢看见不远处的人群逐渐让出一条路来,朝他们走过来的正是薄又安和她只见过一面的易小蝶。   小姑娘身上完全没有年轻少女的气息,反倒充满了烟视媚行的感觉。少女的眼睛不应该有这么多算计与情绪,她们是天真无邪的,十六岁是花一般的年纪,怎么可能从骨子里透出这样的妩媚与艳丽。   外表的平凡都掩饰不住灵魂的放肆。   没有人知道清欢在想什么,只有薄又安欣喜地将心上人带过来给母亲看——从易小蝶出了警局后他们就联系上了,不见面还好,一旦开始见面,薄又安就彻底不能主宰自己,只能做易小蝶的裙下之臣。   他像是小时候一样考了一百分要拿给母亲看看,让母亲夸奖自己。这一次是喜欢的女孩子,似乎完全忘记了,就在不久前,他们父子曾经共享过易小蝶。   ☆、第八十一碗汤(六)   第八十一碗汤(六)   按理说, 十六岁的年纪,即时有着叛逆有着恶意,也绝不会是易小蝶这副坦荡的模样。她在面对被自己抢走丈夫和儿子的女人时, 非但没有丝毫心虚, 反倒带着挑衅。   用她的年轻在挑衅。   清欢却毫无所觉一般对易小蝶笑,大致也明白对方为何对自己充满敌意——薄惜之跟薄又安都是她喜欢的男人啊, 而清欢此刻的身份是谢曼,谢曼是谁?是薄惜之的老婆, 薄又安的母亲, 是这两个男人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 她怎么可能对清欢有好感!   当清欢看到易小蝶自以为没被注意而含情脉脉地看了薄惜之一眼后,她基本上就已经确定了——这具年轻的身体里面,有一个十分苍老的灵魂。也因此她的风情和寻常小女生不同, 而她对待男女关系的态度也说明她之前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里。   一个没有道德没有伦理只有我行我素的环境。   清欢没打算让薄惜之和易小蝶太过接近,她担心两个人再突然看对眼了,在洗手间里做起来,那她是要当面拆穿还是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她又看了一眼薄又安, 心想只能委屈你一下了,暂时陪着这小丫头,反正这种状态下的你应该是甘之如饴的。   她当然不好拽着薄惜之走, 但是墨泽可以呀。小家伙是个神队友,他长得软萌可爱,这些天对着薄惜之死命的卖萌讨好,早把对方给俘虏了, 如今吵闹着要去厕所,薄惜之便对清欢说带他上厕所去,让她在这里等他回来。   易小蝶笑着推了薄又安一把:“你刚才不是说想去洗手间吗?可以一起去呀。”   “可以吗?”   “当然。”   当薄又安也走了,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的时候,易小蝶脸上的笑容瞬间就消失不见了。她甚至都没有掩饰自己对清欢的厌恶与敌意:“我看上你丈夫了,如果你识趣的话,最好马上主动离开他,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她都预想好了这个愚蠢的中年女人会如何应对自己。可她一点都不怕,因为她知道自己有本钱有能力,区区一个谢曼根本不被放在眼里。   无非就是威胁或是给她找麻烦吧,可她一点都不在意。她那么多男人,随便拿出一个来都是有权有势的,难道还怕谢曼不成。薄惜之薄又安都是她的囊中物,谢曼离了这两个男人可还能行?   她心里十分得意,盖因她总是成功从没失败过。没有男人逃得出她的掌心,但凡是她看上的、喜欢的,都不许任何人来染指。谢曼愿意乖乖离开倒还好,如果不愿意……易小蝶眼底闪过杀气,那就不能怪她心狠手辣了。她的男人不容许任何人觊觎,她喜欢的,就是她的,谁都不能碰!   清欢不知道易小蝶此刻的心理活动,但是知道她对自己起了杀心。顿时疑惑就更重了——这年头,现代社会的小女孩,一个不如意就开始喊打喊杀了吗?哪家十六岁的少女会因为抢人老公不成就恼羞曾怒想杀掉人家老婆啊?   不对,更准确的是说,这具十六岁少女躯体里的灵魂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清欢低下头,易小蝶还以为是她怕了,可清欢却问:“那你打算怎么对我不客气呢?”她是真的很好奇,怎么说谢曼的身份在这里,就算是想动她也得掂量掂量谢曼身后的娘家,难道真以为谢曼是好欺负的了不成。易小蝶现在只是个普通的十六岁女高中生,她到底是哪里来的底气敢这样嚣张地和清欢放狠话?难道就是因为她那些男人们?   靠着别人狐假虎威,难道是件很值得庆幸的事情?   出乎清欢的意料,易小蝶并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诡异地看了她一眼就转身走掉了。清欢站在原地想了会儿,看见薄惜之带着墨泽回来,中间正好跟易小蝶遇上。她看的清清楚楚,易小蝶的确是想跟薄惜之有肢体接触,但是墨泽那小家伙机灵,装作摔倒的样子把薄惜之引诱弯腰,让易小蝶扑了空。   然后她脸上露出懊恼的表情,清欢更觉得奇怪了。正好薄惜之带着墨泽回来,她丢下一句我去下洗手间,就若无其事地跟了上去。   尴尬地是这一次易小蝶进的不是女厕,而是男厕。谢曼的记忆里虽然发生了类似的事情,但地点却是女厕。大概就是薄家父子在宴会上欲|火焚身,不顾一切将易小蝶掳进洗手间,然后来了一场欢快的三人行,后被谢曼撞破,表面和平的面具才撕下,露出里头千疮百孔的事实来。   清欢站在男厕门口,顺手翻了维修中的牌子,脱掉高跟鞋拎在手里,循着声音方向走过去。   透过一扇半开的门,她看到了里头的景象。   原始的活塞运动就不必说了,让她感到惊讶的是围绕在薄又安跟易小蝶两个人身上那种淡淡的透明的波纹……不仔细看的话会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但清欢很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确认那就是一股透明的力量在围绕着两人。再加上两人言谈间的淫|靡暧昧,她突然想起来那是什么了。   她曾经到过修士的世界,那里的正道修士都会选择苦修,而另外一些人则为了投机取巧,会会选择一些常人不会用的法子,以此来快速增进自己的功力,其中虽受欢迎的莫过于是艳修了。   艳修是双休修士中的一种,这个艳字,说的是她们容色娇艳,生活香艳,艳修都是女子,她们大多生的美貌,天生名器,有些则是纯银之体,在为其他男性修士提供身体作为炉鼎的同时,也利用欢好的机会去控制他们,吸取他们的修为,增加自己的美貌与能力。   这波动实在是像极了,只不过每个世界都不相同,很多东西也不兼容,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易小蝶不能靠吸食男人来增长功力,只能以此来使男人离不开自己。   她若真是那等艳修,离不开男人也就理所当然了,对道德伦理没有概念也实属正常。   放肆的日子过惯了,如易小蝶这般的修士,最是推崇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他们看上了就去抢,不给就杀,总之一切都要以自己活得快活为目标,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而对艳修来说,男人是必不可少的,也是精气纯正阳气十足的男人越受她们欢迎,只可惜修士世界中,但凡优秀的修士大多洁身自好不屑与这等投机取巧之人往来,再加上修为高深,也并不是那么好勾引的。   可现代世界就不一样了。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什么修士一说,易小蝶的存在根本就是个另类。她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也许是时空出现了问题导致她夺舍到了“易小蝶”身上,否则如何解释?   只是……如果是时空出现问题,为什么她没有察觉?而且就目前来看,似乎一切正常。那易小蝶是从哪里来的?   穿越这种事,可不是嘴巴上随便说说就能做到的,其中有很多原因存在。   两人做的正欢,清欢也不好意思打扰。总之她知道薄又安不会受伤就是了,关于如何斩断他和易小蝶之间的联系,她还是先出去再想吧。   让清欢没想到的是,年轻人体力好,愣是折腾了两个小时才出来。她刻意看过易小蝶的神态,确实和没有做之前不一样。艳修就是这样,有了欢爱的滋润便容光焕发,反之便病怏怏的,将她们称之为艳修并非褒奖,而是一种看轻。   不肯吃苦,不愿吃苦,也难免会如此。   墨泽蹭在她腿边,大眼睛睁的大大的,“妈妈回来了。”   薄惜之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更不知道自己是被迷惑了。清欢望着他,心里忍不住有口气想叹。只是无论如何也叹不出来。说白了,这真是造化弄人。   寻常人家日子过的好好的,谁会遇到这种天方夜谭的事?偏偏薄惜之父子就遇到了,还产生了一连串并不怎么美好的后果。谢曼不知道自己死后会发生什么——但是用脑子去想想,能发生什么呢?   大概易小蝶会以为自己是被上苍眷顾的,继续在这个世界生活着,被男人们疼爱纵容着,永远都不会想起自己任意妄为害死过多少人。   她需要借由身体深入接触了解来保持对男人的控制,说到底,修士世界的力量并不完全适用于现代世界,她这样不计后果,谁知道事件一长,会发生什么事?   就像是得了感冒,不吃药也能慢慢好起来,身体的免疫功能会自动对危害几身或是异类进行排挤和灭绝,易小蝶身上有着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能力,那么到了最后,不是这个世界剥夺她的力量,就是将她彻底扼杀。可以知道的是,当易小蝶死后,男人们清醒过来,发觉亲手杀死了至亲之人,会是怎样的一种折磨。   也许余生都会沉浸其中,好不起来。   ☆、第八十一碗汤(七)   第八十一碗汤(七)   清欢弯腰捏了把墨泽的小脸, 他好奇地歪着头看她。清欢对他笑了一笑,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一阵骚动,他们下意识地看过去, 只见人群逐渐散开, 走过来一个穿着黑色西装身材颀长的青年。   薄惜之与薄又安长得够好了。易小蝶那些男人们长得也都够好了。   可他们和这个青年比起来,还是要逊色几分。这就是传说中只凭借脸就能到哪儿都吃得开的人, 就是见过无数绝色美男的清欢都得承认,真要说起来, 她活了这么久, 时间都已经不算是什么概念了, 能和这个青年相提并论的只有南霜。   这是一种超出了性别的美,无法用言语形容,四周人们的表情就是最好的答案。只要站在那里, 即时不说话不行动,只要存在,就最显眼。   她不是寻常人,自然不会被美色所迷。倒是易小蝶的眼神让清欢很好奇, 她很专注地看着那个青年,眼神亮晶晶的,清欢不觉盯着易小蝶的眼睛看, 不知何时,易小蝶与那个青年的眼神有了交汇——也许是在人群中,易小蝶的视线最动人?否则如何解释他一眼就看见她?要知道这个青年生的这样好看,那就从来不缺爱慕与追随。   易小蝶激动不已, 她从不掩饰自己对于美男子的爱好,尤其是到了这个世界以后,她的天赋让她生活的如鱼得水。她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是男人,就逃不出她的手掌心。老师最疼爱的是她,考试前她就能知道卷子考什么题目,去超市买东西,男收银员会主动给她打折,如果她没有钱了,走在大街上随随便便就能让一个男人心甘情愿掏出他的钱包。   她完全不需要努力也不需要忧愁,就能过得很好很好。这一点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可易小蝶远远不能就此满足。她还想要更多,想要更好。   就像是这个青年出现的时候,她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起了势在必得的心思。当她的眼睛望过去的时候,对方完全无法避免,而当两人视线交汇,她就能让他过来同自己说话。再加上身体交融——这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她掌控不了的男人?   只可惜到底不是本来的世界,修士的力量被削弱了好多,否则她也不必迫切地需要用身体来进行控制,而且得每隔个两三天就来一次。   易小蝶心里在想什么清欢是不知道的,但她知道这个青年不知为何被易小蝶吸引了,她看了易小蝶很久也不知道对方究竟有什么不同之处,为今之计只有……   青年身高腿长,几个跨步就来到了易小蝶跟前,清欢就站在不远处,趁着青年往这边走的空当,她给了墨泽一个眼神。小胖子立刻明白她的意思,哎哟一声摔倒在地,咕噜咕噜滚了一圈,恰好滚到青年脚下将他的步伐挡住,然后没给对方迟疑的时间,抓住对方裤脚就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指控:“呜呜呜哇哇哇……妈妈妈妈,这个大哥哥欺负我!妈妈妈妈!”   明明是他自己走不稳摔倒的,怎么能怪人家呢?在场的观众亲眼目睹了这次碰瓷,在心里说道。   小家伙才不管这么多呢,反正他是小孩子,撒娇耍赖任性是应该的!   干脆一转身抱住青年的小腿:“呜呜呜你踩到我了不许你走,你要赔钱!”   这就是明晃晃的碰瓷了。偏偏他这么大声哭闹喧哗还真的有用。青年停下脚步,弯腰将他抱起来温和地哄着,清欢本来正看着墨泽这边的情况,然后突然听到易小蝶闷哼了一声。她立刻朝对方看过去,发现易小蝶正捂着眼睛,感觉好像受伤了。   怎么回事……清欢又看向那个已经清醒过来的青年。他正抱着墨泽四处寻找着什么,再也没看易小蝶一眼了。   真是奇怪。好像先前的他像个傀儡一样,也像是被吸铁石吸走的金属制品。易小蝶的眼睛是有什么神奇的地方么?清欢忍不住又看向易小蝶,青年一不看她,她就像是过度使用了某种力量导致脱力……如果是这样的话倒也说得通了,易小蝶的眼睛有问题。当她催动身体里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能力的时候,她的眼睛就会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清晰,这种情况下,常人都会好奇地看过去,那么只要和她视线相对,就会完全被她所控制——也可以说是完全爱上她。   只不过世界不同,排异现象很明显,在修士世界的媚术,现代世界不一定行得通,因此还需要身体来保持。刚才在洗手间里清欢都听到了,薄又安激情时期说的那些话,无非就是易小蝶的身体很神奇很美味,通俗的来讲就是能让男□□仙欲死,一旦沾了她的身就会上瘾,对别的女人彻底失去兴趣。   更或者说,被易小蝶所控制的人,逐渐都变成了傀儡,再也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意识了。她们被困在易小蝶的手掌心,就如同牵线木偶,能做到的只有易小蝶允许的,与其说是爱人,倒不如说是奴隶。   清欢在好些世界都见到过这样的情况。无论是男修还是女修,他们在热衷于美色的同时,是决不允许炉鼎与自己平起平坐的。他们可以宠爱美人们,却永远不会尊重他们。易小蝶不知道从哪个世界来,也带来了积攒下来的坏习惯——看着是十六岁的少女,鬼知道里头那个灵魂得有几千几百岁了。   等一下。   看着十六岁。   清欢才想起这个问题来。最开始她一直以为易小蝶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因此让薄家父子鬼迷心窍的动心了,现在她知道了原因,那也就是说,这个叫做易小蝶的女孩子是无辜的。里头那个艳修暂且不提,她根本连名字都抢了别人。   这个身体本来的主人呢?   她掐指算了算,然后轻轻叹了口气。   真是造化弄人。   不过既然是这样的话,她也不必客气了。   墨泽正巴着青年的大腿揉眼睛,呜呜呜眼泪都要挤不出来啦,主人怎么还不过来救场?   清欢站在一边发呆,薄惜之已经过去了,薄又安看到小家伙哭得这么厉害也跟了过去,毕竟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墨泽长得可爱又惯会讨好撒娇,他们都很喜欢这个小家伙。   “不好意思,这是我们家的孩子,还请这位先生不要在意。”   青年伸手将胖嘟嘟的小娃娃递过去,笑着说:“没关系,孩子很可爱。”   薄惜之悄悄掐了墨泽的屁股一把当作惩罚,薄又安则再次道歉:“真的很不好意思,我们这就把他带走。”   “没关系的。”青年失笑,“这不算什么,刚才我也有错,是我没仔细看路。”   墨泽揉眼睛,然后朝着清欢伸出双手:“妈妈妈妈——”   清欢一走过来他就挣扎着要到她怀里去,薄惜之抱都抱不住。等到清欢怀里,他看似是把小脸埋在清欢颈窝委屈巴巴,其实是在告诉她:“我感觉到了主人,那个易小蝶的眼睛有问题。她看了这个人一眼,这人就跟傻了一样往这边走,脸上的表情跟画上去似的。”   “我知道了。”她拍了拍他的背。“宝宝乖,不哭不哭哦……”嘴上这么说,眼角余光却向青年看去。   青年怎么看都觉得这位夫人似乎是在责怪自己,生性温柔的他只好道歉说:“抱歉,夫人。刚才是我不小心,没有看见小朋友在地上。”   清欢看了他一眼。其实这种时候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墨泽刚才碰瓷的事情大家都看见了,就觉得小家伙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了非要找个人赖着好耍脾气,但青年却仍然道歉了,可以看得出这是个教养和风度都很好的男人。清欢对他笑了一笑,“这小家伙可是我的心头宝,性子倔强得很,你今儿个把他给得罪了,他得难受好几天呢。”   怎么听……好像都话里有话的意思。薄家父子哭笑不得,这是做什么,平日里在家惯着还不够,这完全怪不着旁人的事儿也要找人家麻烦啊?   谁知道清欢说话大喘气:“不过人生就是这样,难过个这几天,还有下个好几天等着。”   她这话说的有些好笑,青年不觉看了她一眼,这才发现这位夫人虽然不年轻了,但那种骨子里透出的温婉柔美,实在是很令人赞叹。他极有绅士风度地后退一步,对着清欢微微鞠躬:“抱歉,是我的不是,不应该让小朋友难过。夫人看这样如何,今日让我做东,请你们吃个便饭,不知可否方便?”   清欢微微一笑,回头看向薄惜之:“那得看我们家先生答不答应了。”   她这句话是谢曼从前常说的,说的时候语气总是很骄傲。   ☆、第八十一碗汤(八)   第八十一碗汤(八)   薄惜之很久没听妻子这样带着骄傲的语气说“我们家先生”这几个字了。他的目光变得很柔和, 似乎又从现在的妻子身上看到了曾经的她。上前一步将墨泽接到自己怀里,小家伙虽然不大,但体重可不轻, 抱在怀里一会儿可是要累死人的。“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清欢扭头看向薄又安, 又问青年:“不好意思,我们可以多带一个人么?今天我儿子还带了女朋友过来。”   她这话一说, 易小蝶顿时眼睛一亮!真是瞌睡的时候有人送枕头,顿时对清欢的印象就好了起来, 还带着感激地看了她一眼。清欢受了这份感激, 心安理得, 没有半点不好意思。   她可不是要帮易小蝶抱得美男归,她是想近距离、光明正大的、理直气壮的观察一下,这位艳修到底是怎么控制男人的。   青年说的吃便饭, 还真是名副其实的。清欢一开始还以为对方是在哪家餐厅请客,结果人直接将他们带回家,让厨师开始动手,吃个便饭啊!   期间清欢虽然在陪薄惜之说话, 也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着墨泽,但注意力始终都放在易小蝶身上。也许是因为目标转移的缘故,在易小蝶全神贯注盯着青年的时候, 薄又安似乎正常了许多。在洗手间里看到的那个被欲望和女人控制的薄又安,不是谢曼的儿子。   这个易小蝶太棘手了。   墨泽啪嗒啪嗒地穿着小拖鞋满客厅跑,薄惜之坐在沙发上与青年说话,言谈间得知对方虽然外表是国人, 其实是外籍人士,家族驻扎在海外,这次到他们国家来是为了寻找合适的合作对象,并且对合作人选进行调查。两人这一聊,嘿,觉得对方都还可以,再聊到工作——那更巧了,似乎正好对口,薄又安顺口问了一句,那要不咱们两家试试看?   青年立刻点头,可以。   所以这就决定了?   清欢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觉得他们真的是很肤浅啊。   这时候易小蝶又开始拿她那种眼神看青年,估摸着是休息好了就又开始了。清欢低着头想了想,对墨泽眨了下眼。机灵的小不点立刻明白她的意思,顿时又开始大声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力,还哈哈笑着从口袋掏出一张纸拍到男人们面前的茶几上:“我不认字!上面的是什么啊!”   能是什么,是以古文写的清心咒。这文字现代世界的人们是不认识的,可清欢认识,易小蝶也认识。   这时候清欢招招手:“拿来给我看看。”   易小蝶噌的一下站起来:“那是什么?”   “不给你!”墨泽怕她来抢,立刻抓起来藏到怀里,“这是要给妈妈的!”一边说一边朝清欢身边挪,大眼睛充满警戒。   易小蝶刚才也瞥了一眼,当然知道上面写着的是什么。修士世界里,有恶人,自然也有好人。对于邪恶的修士总是想将潜心修行的修士拉入火坑,修士们研究出了一种清心咒,用来对付能蛊惑人心的艳修最为有效。易小蝶看到当然着急,她做梦也想不到现代世界也会有这种东西,本来见不到正道修士,整个世界好像只有自己一个人是修士的感觉好极了,她当然不愿意这清心咒出现!   好在不会有人看懂。易小蝶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还没等她放下心来,就听到清欢用轻柔的声音将上面的字翻译成了国语念出来了!   “曼曼你看得懂这个?”薄惜之惊奇地问。   清欢捂嘴一笑:“我当然看不懂。是之前我上网玩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的这个图片,觉得上面的字体很好看就打印了几张出来,谁知道这张被墨泽给拿来了,真是的,妈妈跟你说过好几次不可以乱拿妈妈的东西啦。”   墨泽很配合的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我错了,我以后都不会了,妈妈不要生气。”   清心咒念出来,在场的三个男人都觉得神智清明。修士世界里,为了能快速克制心魔或是引诱,清心咒并不长,也就几十个字,可念出来的效果却不一样,尤其是从清欢口中念出来,更是事半功倍。   易小蝶却觉得这声音难听极了!她才不信清欢说的什么上网看到所以就答应出来的鬼话,这个女人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她非常煎熬,薄惜之好些天没能沾了,真怕他已经完全不识得自己,薄又安刚才看自己的眼神也有了变化,要是自己的媚术被洗掉那可就糟糕了!   真是的,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来历?真的只是薄家的夫人?   易小蝶生性狡诈奸猾,十分多疑。她不相信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因此要借助外力将他们牢牢控制住才能放心。同时她也很讨厌女人,因为她觉得是有了女人的存在,男人才会失去忠诚。她曾经经历过什么样的故事清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她只知道现在易小蝶做的是错的。无论是夺舍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还是破坏谢曼的家庭,这些事情都不应做出来。   趁着清欢去洗手间的时候易小蝶也跟了进去。她先前还觉得这个女人是个老好人,竟然还带着自己来青年的家,以为是要给自己创造机会,这样就能离开她的丈夫和儿子。易小蝶当然还有些想笑,开什么玩笑,从来没有她必须放弃的男人,只有她玩腻了扔掉的。薄惜之薄又安父子可是男人中的极品,就算哪一天她不喜欢他们了,也不会将他们丢掉,一直控制住当收藏品不好吗?   可现在她不这样想了,易小蝶现在觉得清欢别有用心!因此她一听到清欢说要去洗手间就自告奋勇跟着一起去,等清欢上完厕所出来洗手,易小蝶就倚着门框盯着镜子里的她,冷冰冰地问:“你到底是谁?”   清欢微微一笑转过身去:“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表情自然天真且温柔,好像真的听不懂一样。   易小蝶冷笑:“这里只有你我两人,何必装模作样。既然我能来到这个世界,你当然也能来,是不是,若水?”   清欢敏锐地察觉到对方似乎把自己当成一个叫若水的人了。她当然不是若水,但她不打算告诉易小蝶。而且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易小蝶似乎对这个叫若水的姑娘很忌惮很厌恶。当下计上心来,更是柔和了眉眼笑道:“你既然知道了,我也就不瞒你,好久不见。”   “谁跟你好久不见。”易小蝶双手环胸,“你到底要跟我到什么时候?我说过了,我这辈子都不会改邪归正,我就是喜欢这样的生活,不要以为你是跟我有血缘关系的姐姐就对我指手画脚,从你我分别拜师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我可没有资格当你这位大师姐的妹妹!”   清欢迅速理清了思路,这番话信息量可太大了,但对她也很有用:“你我之间到底是姐妹,难道你能否认这一点?”   “否认?”易小蝶冷笑。“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人不成?你那师弟反噬入魔,所有修士拼尽全力也没能阻止,我们的世界早已灭亡了吧。只是我没想到,你竟然如此阴魂不散,居然还活着。怎么,不怕你师弟找你报仇?”   ……人物越来越多,清欢搞不懂这个师弟是什么人,她不敢贸然开口,怕被易小蝶识破,干脆转移话题:“无论如何,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你现在做的又算什么?还当这里是修仙界,看上什么男人就去抢?你看看你将人家害成了什么样子!”   “哈哈哈哈哈大师姐啊大师姐,人人都称你一声大师姐,你还真把自己当人物了?你也不看看,你自己又好到哪里去?我们的世界之所以会毁灭,难道你就没有原因吗?如果不是你……”易小蝶说了一半,咬牙不说了。“这个世界哪里比得上原来的!”在这里,她的力量大大的被削弱了,很多事情都做不到,最可气的是她还不能随意杀人,因为这个世界有种叫做警察的东西,还有一堆她搞不明白的高科技。   刚到这个世界来的时候,易小蝶十分茫然,有一次她路上被个无赖盯上,对方想图谋不轨。这样的货色她见多了,自然不会客气。   杀人嘛,这种事她已经做得得心应手,早就不是头一回了。再说了,修仙界里,强者为尊,杀个人算什么?   可她根本不知道为什么就会有警察找上门,还列了一大堆她根本看不懂的证据,总之那些东西似乎能证明是她杀了人——她就是杀了能怎么着?   那是第一次,她认识到除了修为之外的东西的可怕。子弹打在身上是很疼的,她好不容易夺得一具崭新的身体,真的舍不得失去。   如果不是那关键时刻,她的力量恢复了一部分,用以洗刷掉杀人的事实,说不定现在她还在监狱里蹲着呢。   在这个世界里,她不再是人人闻风丧胆的艳修,除了媚术,她竟然不剩下什么了。   那么,从前非常强大的大师姐,现在的力量又能剩下多少呢?   ☆、第八十一碗汤(九)   第八十一碗汤(九)   若水大师姐是什么样子的人呢?极度优秀、极度公正, 也极度无情。正是这样的性格,让她深受门中弟子信服。同样的,这个人对谁都是一个表情, 就算易小蝶是她的亲妹妹, 她也看不上她。   如果是力量强大的若水,早就杀死她了, 怎么可能会继续跟她废话。除非……她现在很虚弱。   比自己还虚弱。   这完全是有可能的。易小蝶刚夺舍的时候也虚弱的要命,稍微动用一点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都要休息许久, 后来有了男人, 从男人身上吸□□气才逐渐好转, 可若水那样性格的人,高傲又自以为是,根本不屑去做这样损人利己的事, 所以,也许从前那个强大的若水,此刻虚弱的如同一只蚂蚁可以任由自己处置呢?   一旦有了这个想法,易小蝶的心思就开始活络起来, 她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被人瞧不起的情形,所有人都说她自甘下贱真不像是大师姐的妹妹,可谁知道她根本不屑当若水的妹妹?谁要做她的妹妹, 永远活在她的阴影下!   她迅速五指成爪朝清欢的喉咙抓去,真要伤她的意图不大,试探的想法更多一些。如果证明了她的想法没有错,若水此刻很虚弱, 那么她还有什么可怕的?在若水恢复修为前先下手为强不就成了?   那微薄的血缘关系算得上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们谁都没把对方当真。若水为有她这样的妹妹而耻辱,她为有若水这样的姐姐感到恶心。   都是一样的人,她凭什么就要比她高贵那么多?   清欢察觉到易小蝶似乎有要伤害自己的意思,果然,下一秒对方就凌厉的袭击过来。好在清欢早有准备,这一下很灵敏地避开了,易小蝶一击不中脸色有些难看,她心底咯噔一下,如果若水修为比自己高……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就在这时,洗手间伸进一颗左探右探的小脑袋来:“妈妈,你还没有好吗?爸爸催我们吃饭了。”   清欢捏着易小蝶的手腕轻轻往下按,对方瞬间动弹不得。她微微一笑,对墨泽说:“你去告诉爸爸,妈妈马上就好,这位大姐姐身体有点不舒服,我帮她解决了就过去。”她有意教训易小蝶,也从对方的嘴里大概明白了若水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并且迅速准备以这个身份让易小蝶吃点苦头,因此下手不轻,易小蝶疼得脸色泛白,她感受到的修为无法衡量,若水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可怕了?从前她也厉害,可绝不是这个等级的!   “放、放开我!”   清欢又加了些力气,嘴角微微一勾,“你应当学的聪明些,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这里可不比修仙界,能让你为所欲为。”   易小蝶拼了命要跟清欢抬杠,明明已经疼得受不了了还要嘴硬:“我偏不!你少威胁我!我才不怕!”   “是吗?”清欢笑得很温和,她松开了手,易小蝶立刻跳到离她好几步远的地方对着手不住吹气,说来也奇怪,明明疼得要死要活的,可现在一看却一点伤痕都没有。易小蝶在心底咬牙切齿,知道自己想借手上的伤跟薄又安挑拨离间是不可能的了。   不过她这个想法也就是转瞬即逝,因为清欢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脸上的表情让易小蝶很是不安。她当然害怕若水,从前还在修仙界的时候,若水便是要杀她的,她被追的隐姓埋名四处逃窜,连抓个男人都要偷偷摸摸的,这种日子她过够了!好不容易换了个世界,结果对方还是阴魂不散的跟了过来,试问是谁能受得了?!   清欢说完那句轻飘飘的是吗就没再说话,她对着易小蝶笑了笑,就转身走出了卫生间。   易小蝶一颗心七上八下不知如何是好,事到如今她也没有别的办法,若水知道她是谁,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她一定得自己想个好办法才行!   只可惜刚才那几句清心咒念完,就连已经被她迷的神魂颠倒的薄又安都清醒了许多。对此易小蝶再一次恨上这个世界,若是在修仙界,她哪里需要担心勾引不上一个男人,他们就是排着队求她垂青她都懒得动一下眼皮子!   现在可好,不仅要主动倒贴,还得想尽法子讨好对方,变着花样的勾着,以免媚术出现问题前功尽弃。   如果是这样的话,若水就更不能留了!   清欢没有告诉易小蝶,在与自己的能力相排斥的世界,一把情况下都会只有两个结局。一是被这世界同化,逐渐失去属于自己的能力;其次就是被世界彻底排斥,失去自己最渴望的东西,死的也不怎么体面。   这顿饭各人吃的不尽相同,因为人人心里似乎都有事,只有青年是真正的欢愉品尝美食。   吃完饭后易小蝶要回家,薄又安主动提出要送人,却被清欢拦住了,她对薄又安说:“你刚才喝了点酒,不能开车,还是让司机送易小姐回家吧,有时间你们什么时候不能见面。”   语气温和委婉,正是一个母亲应该有的。   薄又安不舍的看了易小蝶一眼,易小蝶知道清欢这是在威胁自己,只可惜此时此刻她没有反抗的本事,因为她根本摸不清对方到底有几斤几两重。就算是没有太深的修为,刚才在洗手间那一下也能证明自己还比不上对方。   因此她婉拒了薄又安,坐上了车让司机送她回家了,期间借由这双含情美目,从司机口中对薄家的大致情况有了了解,尤其是对清欢。   她不能坐以待毙。   清欢把清心咒给了墨泽,小家伙在坐上车后一直在嘴里念叨,好像很好玩一样,清欢注意过这父子俩的表情跟眼神。薄惜之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薄又安虽然还有些痴迷,但也不是不能控制。   人一旦失去心智,就会变成工具。可是当身为工具伤害了最亲近之人时,得多么令人绝望啊。   清欢轻轻叹了口气,只知道不管怎样,谢曼都不会再回来了。她死后都没能放下丈夫和孩子,希望能够有人来拯救他们,可是她自己根本不可能再回到他们身边,一切美好的也罢悲伤的也好,最后都变成了虚无。   只是现在谢曼的死还没有发生,那段不美好的记忆就当作他们没有发生过,谢曼是这么希望的。她爱她的丈夫和孩子,因此希望即使自己不存在这个世界上,也希望他们能好好过下去。   这么美好的盼望,却并不一定能够成真。   清心咒念的多了,眼神自然也会清明许多,最简单直白的就是薄惜之觉得自己开车时看路都清楚了,大脑特别清醒理智,他自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总觉得跟小胖子念叨的那几句话有关系,怪不得他们临走时青年主动把这几句话抄下来,也许就是因为它有奇效。   兴许是墨泽念叨的次数太多了,很快地,父子俩发现自己被洗脑了,小家伙念叨的时候他们不仅没有觉得烦躁,反而跟着一起念了!   这简直是……   清欢在墨泽额头上亲了一下,不禁感慨当个小孩子可真好啊,至少做什么都光明正大不用被人怀疑别有用心,真是个好帮手。   被主人夸赞是墨泽这辈子最幸福的事,他抱着清欢的腰,整个人埋进她怀里,清欢莞尔,平时这样的方式都是那几个毛茸茸的小东西做的,明明墨泽就不是一点大的小孩子呀。   这天后清欢一直注意着薄又安,晚上她还是习惯到隔壁卧室陪着墨泽一起睡,主要是现在薄惜之清醒后,似乎对于自己和易小蝶那段故事忘记的差不多了,这一点让清欢很不解,最后也只能归功于这个世界的自我修复能力——易小蝶本来应该在十五岁的时候死掉的,偏偏那个时候夺舍的艳修进了她体内。可退一万步来讲,这个易小蝶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因此世界开启了自我修复,将一切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生存或进化的生物铲除干净。   薄又安这几天没见到易小蝶,家里又见天的是清心咒的声音,他心中的相思苦竟然也缓解了不少。   又过了些天,清欢晚上照常抱枕头去找墨泽睡觉的时候,刚穿上拖鞋就被薄惜之拉住了手。她愣了一下回头看去,昏黄的床头灯下,薄惜之英俊的面容散发着成年男性特有的魅力,“你去哪儿?”   “去陪墨泽睡觉啊。”清欢理所当然的回答。“他年纪小,怕黑,睡不着,得我陪着才行。”   当然这是假的,事实上奈何桥从来没有光,墨泽在那不也过的好好的,怕什么?不过是借口——一个不肯跟自己丈夫睡觉的妻子,总得需要一个理直气壮的借口。   第774章 第八十一碗汤(十) 第八十一碗汤(十) 清欢倒也不是嫌薄惜之脏, 毕竟那也不是他的错,如果不是易小蝶出现在这个世界里, 薄家到现在一家三口应该过得很幸福。可是造化弄人,偏偏就是在这个时候,易小蝶出现了, 来势汹汹,将他们缠绕,让他们无法摆脱。 谢曼对薄惜之父子俩的爱令人动容, 清欢不想睡人家的丈夫——最重要的是她对薄惜之完全没有感觉, 看到这张脸她也会真心觉得好看,可要跟薄惜之再亲近一些清欢就不愿意了。 “留下来好吗?”薄惜之温柔地问。“我们好久没有好好说过话了。” 清欢知道他想要什么, 可她不能给, 也给不了。所以她装作没有听懂的样子:“啊我想起来了,墨泽刚才说他口渴了,我去看看他有没有喝水。这孩子真是的,冷热不知, 渴了连水都不知道喝。” 妻子不愿意,做丈夫的当然也不会强求。只是薄惜之倚在床上, 眼睛盯着清欢转身离开的背影看。 他总觉得自己和妻子之间隔了万水千山, 那是跨越不过去的沟渠。 易小蝶这几天过的不是特别好, 主要是她回去以后想到那天清欢的模样就忍不住提心吊胆,再一想,不知道清欢要怎样对付自己,所以她也不敢主动去联系薄又安, 生怕被若水知道到时候自己就又要遭殃。凭什么!凭什么每次落在下风的都是她! 明明错的都是若水,为什么自己要跟着受苦?! 她已经有些魔障了。 若水,若水,若水。 若水活着一天,她就过不好一天,只有若水死了她才能心安!这个世界不需要两个女修,所以其中一个必须死! 只不过想要杀死若水可不容易,她现在的身份是薄惜之的妻子,薄家的夫人,绝对不是随随便便的什么车祸就能杀死的,而且她还得小心不能让人查到自己头上来,对于这个世界的人类,易小蝶还是有几分忌惮的,那些高科技东西她不懂,可是她知道如果被警察盯上就会非常难产,而她不想惹的一身腥味。 清欢想都不用想也知道易小蝶心里在想什么,她见过太多像易小蝶这样的人了,觉得自己被错待被欺辱了,于是就要报复这个世界,报复很多无辜的人,然后在被指责的时候理直气壮的说:不是我,我没有错,我只是为了报复。 老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可对易小蝶这样的人来说,怎么样都没所谓。哪怕她生在大富大贵之间自幼受尽宠爱,她也仍然不会改变。那种残暴自负傲慢,是刻在骨子里的与生俱来的东西。 这一次,易小蝶没有成功控制薄家父子,可她随便控制几个男人可真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光天化日的他们就敢闯进薄家来,将清欢跟墨泽绑架带走。 就算带走又能怎样?清欢不明白,难道还想要挟薄惜之要钱吗? 这还真被她给猜对了。过去在修仙界,那里跟现代世界不一样,在那里强者为尊,只要你足够强大,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烧杀抢掠也没有人敢说你半个不是。可现代世界不一样,这里做什么都需要钱,而易小蝶最近总觉得身体不舒服,所以她不大敢继续使用媚术,像是薄惜之这样的男人她已经无法控制住了,手机里那几个逐渐不再联系她的男人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越是着急想要快点好起来,就越是好得慢。好在对付普通男人还有些效果,因此她控制了几个男人闯空门把人带走,易小蝶是个很挑的人,这次的绑匪却长得实在是不怎么好看,清欢的眼罩被掀开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 看到被推倒在自己面前差点捆成粽子的清欢,易小蝶露出得意的笑容:“你看看你,就算过去你比我风光那么多,今天不还是要跪在我脚下?” “跪?”清欢笑了笑,“我什么时候跪了,我只是摔倒了。” 她这种云淡风轻的态度激怒了易小蝶,对方走到她面前,狠狠地盯着她:“你到底为什么总是要跟着我?你追杀我那么多年还不够,到了其他世界你为什么也不肯放过我?!” 被别人追杀的很不安很害怕是吗?那更无辜却被你折磨死的谢曼又算什么呢?以易小蝶的脾气,她的确很有可能是故意让薄家父子完成杀死谢曼的任务的,因为她喜欢看到别人绝望。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喜欢,看到别人难过悲伤,她的心情就会好很多。 墨泽嘟哝道:“这不是你不放过我们吗,我做错什么了……”为什么要连他一起拎过来,只抓主人就好了嘛。 易小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臭小鬼给我闭嘴!” 墨泽愣了两秒突然带着哭腔转向清欢:“呜呜呜主人……这个混蛋骂我是臭小鬼……呜呜呜……”虽然外表是个稚嫩的小孩子,可是他的内心就如图老者一般成熟啊! 主人? 易小蝶注意到这个叫法,之前相遇的时候她很确信这小孩叫的是妈妈,可现在才多久就改口叫主人了?这是什么意思? 清欢耸耸肩,不知道怎么就挣脱了手铐跟绳索,对易小蝶说:“我说过的,你不该把目标放在薄家父子身上。你知道吗?这本来算是一个机会——一个让你改过自新的机会。”她掐指算了算,轻叹,“你总对若水说什么老天不公,什么都不给你,却掠夺了许多,可这一次,那个世界都毁灭了,只有你有了新生,这就是上天给的就会,可是就现在的我来看,你一点都没有珍惜。” “闭嘴!我的事情用不着你来管!”易小蝶神色狰狞似乎被戳到了痛处。她死死地盯着清欢:“你真的以为我不敢对你怎么样是不是?” 清欢举起手,易小蝶这才看到对方不什么时候已经得到了自由,她立刻觉得不能再拖下去了,于是几个她随意从街上找的男人便开始在屋子里到处泼汽油。 她要把她活活烧死,这一招是修仙界里,这群道貌岸然的正道人氏对付他们这些邪修的。他们坚信火焰能够洗涤一切罪恶和悲伤过去,因此易小蝶想看看,这个女人还应该何去何从。 但是她看到了什么?! 火焰根本烧不到清欢,反倒是那几个男人被烧着了屁股,然后瞬间清醒,屁滚尿流的跑了。易小蝶没有用身体作为控制的手段,所以很容易清醒,而现在后悔也晚了,于是她心一横,自己点开了打火机,看着被汽油围在中央的清欢,正要往下丢—— “不许动!” 难为她磨了这么久,警察们终于姗姗来迟,清欢叹了口气,易小蝶真的是不聪明,她控制男人已经习惯了,根本懒得来了解这个世界。真以为她会那么轻易的被抓来吗?还不是她故意的,否则怎么收尾? 易小蝶发觉自己被警察包围心里才不安起来,她一心想置若水于死地,连外头什么时候多了这些人都不知道!此时此刻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只知道若水必须死!必须死! 然后她丢掉手里的打火机,火苗瞬间席卷了整个屋子。 但里头被彻底烧着的,不过是一具虚假的躯壳。 薄家的夫人和她收养的小儿子被一个十六岁少女烧死的事情很快就人尽皆知,这个少女和薄家是什么关系没有人清楚,即便少女犯下这样的罪行,因为她未满十八周岁,仍然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只是薄家和谢家不肯善罢甘休,最后判决下来,少女被判了三十年有期徒刑。 她被关在女囚室,这里没有男人,她没有办法靠男人活,这里的女人都很不友好,易小蝶一开始以为自己能过的如鱼得水,可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失去了一切修为,不仅如此,她还在迅速的变老。 继薄家夫人被烧死之后最大的新闻,大概就是十六岁少女囚犯一夕之间衰老的事情了。科学家们对此非常感兴趣,再加上这个女囚父母双亡,与其呆在牢房里过日子,当然是到实验室做小白鼠更有价值。 每一个世界都是活着的,它们会保护生存在这个世界里的人们,同时也会排斥不应该出现的异端。艳修本来就不应该出现,更不应该为所欲为,易小蝶会变老正是她的邪术与这个世界互相争斗的结果——很不幸的是她输了。 清欢被火苗吞噬的那一刻,薄惜之薄又安终于彻底恢复了过往的记忆,他们随着易小蝶修为的失控变回了从前的自己,然后他们意识到,生命里最重要的那个女人不在了——可是他们永远记得曾经跟易小蝶那段荒唐的日子,这是他们一辈子的噩梦。 而呆在实验室里的易小蝶,这一次才是真正的明白,这个世界里的某些人类,可比她要恐怖得多。 就这样生不如死的活下去,每天醒来都渴望自己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然而都是徒劳。 她连死都不要想。   第775章 第八十二碗汤(一) 第八十二碗汤(一) “主人, 你真的不和我一起回去吗?”墨泽紧紧地盯着清欢,小脸上严肃极了。 清欢摇摇头:“我去易小蝶的世界看看, 不知道那里出了什么事,竟然整个世界都毁灭了。” 墨泽鼓起腮帮子:“可是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主人说过, 世界也会成长,也会衰老,也会死去。” “是这样没错, 但世界的死亡是由衰老而来, 它们只会自然死亡,但是从易小蝶身上得知, 她的世界不是自然死亡, 而是人为的。”清欢弯腰捏了捏墨泽的鼻子,“你乖乖回去,送谢曼去投胎,也不要告诉她在这之后的几十年里, 薄惜之父子都过得非常不好,什么都不要跟她说, 只要告诉她, 我们救了人就够了。” “可是主人……他们好可怜啊, 他们是无辜的啊,这一切错都在易小蝶,难道我们不能改变这一切吗?” 清欢听了,叹息道:“你要明白, 即便我们再强大,也应该知道,在这无数的世界上,在这不定的命运里,有种东西叫无奈。”她还是不应该任意选择时间出现,有了邛暜的确很好,可相对的她也必须眼睁睁地看着某些事情发生。每一分每一秒,世界上都会出现太多太多不幸,她根本不可能全部避免,因为这是注定好的。 假使她插了手,让人们这一世过得平安幸福,那么下一世呢?他们的灵魂只要存在,就要为自己得到的付出代价。 看啊,她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她也要克制自己告诉自己,才能让自己不要骄傲得意忘形。 墨泽的小脸垮了下来,如果他脑袋上有耳朵,现在一定是耷拉着的。清欢又捏了捏他的脸,送他回了奈何桥,自己则一转身,便消失在半空中。 ………………………… 这里…… 她睁眼看了看眼前高耸入云的山峰,其势之高一眼望不到顶,四周丛林茂密鸟语花香,是一处福地洞天。往前面走不远,就看到气派宏伟的大门,柱子上刻着龙飞凤舞的三个字:天道宗。 清欢顺手拦住身侧一名过路人,好奇地问道:“你好,请问你们都是干什么去啊?上山做什么?” 那人本来正赶时间,结果还被人拦住,心里正是有气,然而头一抬看到一个秀美绝伦的姑娘,这心底的气立马就不见了,也忘了今儿个自己干什么来的了,连忙回答道:“姑娘有所不知,今日是天道宗招收弟子的最后一日,在下是赶着来报名的,听说日落前就要截止了,你看看这时间——” 清欢顿时了然:“不好意思,公子抓紧时间吧。” 那人走了两步又回头问她:“姑娘不是来这里报名的吗?” “我?……是啊,我也是听说天道宗的大名,不远千里赶过来想要拜师学艺呢。”她干脆搭了这个顺风车,因为这个世界在她得知的时候已经处于被毁灭的状态,所以对于这里,她一无所知,也不想动用不必要的力量。她过来只是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尤其是易小蝶口中的“若水”大师姐与“师弟”,后者似乎是毁灭世界的元凶。 她之所以会来天道宗,是因为随身带着的那道清心咒,这里人尽皆知,都告诉她说是天道宗的修士们给的,因此她才往这里来。 “原来如此,看姑娘聪明伶俐,定然能被选上。” “选?”清欢问,“怎么选?” “姑娘不知道吗?天道宗可是天下第一大宗,收弟子是极其严格的,不仅需要弟子有极高的天赋,还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总之资质不好的话是不可能被选上的,待会儿还要比试呢。” 清欢听此人说的玄乎,面上一派震惊,心底却是波澜不起,只想着她此番前来也不知道能不能见到那位若水大师姐。易小蝶将她当作若水的时候,虽然有着厌恶与仇恨,却也有着深深的畏惧,这个若水姑娘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又是如何触怒了大魔头让他毁灭了这个世界,总觉得里头弯弯绕绕很多,绝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弄清楚的。 她无意再与此人多说话,只寻了个由头离开,因为她根本不打算真的去拜师学艺——看天道宗非常注重礼数纲常,从前她拜过两个可爱的老头子为师,除了他们,她不会再拜别人了。 男人可惜的看着清欢离去的背影,其实他今日来也就凑个热闹。天道宗每四年招收一次新弟子,一次收千人有余,四年前他来过,被淘汰了,希望今年能考上,否则回家去真不知道要如何面对爹娘殷切的目光。这世道,普通人哪有修士过得好啊,普通人活个几十年就要死,修士却有几百甚至上千的寿命,听说一千多年前天道宗有位祖师羽化登仙而去,真是叫人羡慕,想要看看仙境是什么样子。 清欢走了另外一条小路,她避开了守卫山门的弟子,想把天道宗的地形看看清楚。 这里的确是十分庄严广阔,弟子们都身着雪白的道袍,看起来飘飘欲仙,但也有些着蓝色紫色袍子的弟子,他们似乎等级要低些,因为清欢看到他们在干活儿,修行的时间比起白衣弟子们要少上很多。 她四处转了转,然后就绕到其中一座山峰上。天道山一共有五座山头,每一座山头都镇守着一位长老,修为极高,他们正是天道宗能屹立不倒的原因。这几位长老很多年没有收过徒弟了,清欢偷了一套白道袍穿在身上,成功从几名弟子口中套到了话,得知若水大师姐正是掌门真人的大弟子,整个天道宗的年轻弟子都以其马首是瞻。 但是提起易小蝶就没人知道了,想也是,易小蝶肯定不是那艳修的真名,不过问大师姐有没有妹妹也无人知晓,可能这些事,年轻的弟子们都不大清楚吧。 她很快就和弟子们混熟了,长得好性格也好,再加上总是能一眼看穿她人心中在想什么,清欢很受女弟子们欢迎。天道宗人太多了,弟子间不熟悉是很正常的事情,她随口编出自己隔壁山头拜师,今日做完了功课四处走走才过来,也很快就被相信了。 实在是她太人畜无害,又温柔可人,谁知道她心底还有别的想法呢? 女弟子们虽然名义上是修士,可骨子里还都是女孩子,很喜欢胭脂水粉穿着打扮一类的话题,清欢与她们聊的热火朝天,顺便再旁敲侧击得到些自己想要的讯息,等到了晚膳时间,女弟子们拉着她的手不让她走,非要留她在这里吃饭。 她们都是刚入门不久的,四年的时间在这里实在是太短,根本没有达到辟谷的境界,因此还需要进食。只不过随着入门年头的增长,食物会逐渐减少直到没有。听说修为最高的若水大师姐早就不进水米了。 提到若水,弟子们都是一副崇拜羡慕的表情,若水在她们这里的口碑也很好,大概就是一个性情冷淡却很公平正直的人,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缺点的话,大概就是太过无情吧。 “我亲眼看到的,就四年前我刚入门那会儿,清欢师妹你还没来呢。那时候啊,大师姐身边的一个紫衣弟子犯了错,似乎是和另外一个紫衣男弟子动了男女情爱,依照门规,是要将她们废除灵根赶出去的,可大师姐半点情面不留,不仅废了他们二人的灵根,还杀了他们,说不能让他们出去给我们天道宗蒙羞。” 清欢听了不禁暗忖,如此说来,易小蝶说若水冷酷无情倒也是真的了。 她们往餐厅走的时候清欢突然听到不远处的灌木丛中似乎传来了闷哼声,她往那边看去,只看到一个青色的衣角露在外头,衣服破破烂烂的,还有一只脚踩着。 她想过去看看,却被其他女弟子拉住:“别过去别过去,那是个怪物,你要是去了,他会咬你。” “可是……”清欢还是往那边看,“好像还有别人在那里……” 一个鹅蛋脸十分娇美的女弟子说道:“是展律,你别在意,这里所有人都可以欺负他,谁让他是个怪物呢。” “怪物?”清欢重复了一遍,“什么意思啊?为什么说他是怪物?”难道不是普通人吗? 几个女弟子四处看了看,见没有巡逻的修士,才偷偷凑近清欢耳边告诉她:“我同你说,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听说展律他娘曾经是我们天道宗最有天赋的女修,差一点就羽化登仙了!” “然后呢?” “然后啊……”几个女弟子对视一眼,声音更小了。“……” “什么?!”清欢吃了一惊。“你们是说……” “对啊对啊,所以他是个怪物啊,他娘死的时候求掌门真人留他一命,不然他哪里活得到现在啊!”   第776章 第八十二碗汤(二) 第八十二碗汤(二) “那他在门里, 平时都做些什么啊?我只见过穿蓝袍紫袍的,为何他穿着青袍?”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 咱们天道宗穿青袍的只有他一个,蓝袍是二等弟子,紫袍是三等弟子, 可穿青袍的,还不如咱们养的狗呢!”女弟子谈及展律时,语气表情都是满满的厌恶。“像他这样的人还是死了好吧, 这样苟延残喘有什么意思, 难道他真以为有朝一日,掌门真人能收他做弟子吗?” “就是, 明明是个怪物, 每天却那么冷冰冰的,好像很高贵的样子,其实他算个什么东西啊,给我们提鞋都不配呢。” “对啊, 真希望他赶紧死了,不然每天看着实在是太烦人了。” 女弟子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起来, 言谈间全是对展律的厌恶与嫌弃, 似乎这个人存在于天道宗对他们这些弟子是莫大的侮辱。谁要跟这样的怪物同门, 真不知道掌门真人怎么还留着他,这样的人直接杀了不就完了。 她们个个容色娇美,气质过人,但谈及杀人时, 却如同一日三餐一样自然。清欢不知为何就失了胃口,对她们说:“我还是过去看看,你们进去等我,好吃的记得给我留一份。”说完也没等其他人回答,转身就往不远处的灌木丛跑过去。 “诶——” “算了算了,你别叫她,她呀,就是心肠软,等她被那怪物咬一口就知道了。”一个女弟子撇了撇嘴。“那可不是人,那就是个野兽,还是没戴口嚼子的。” 女弟子们簇拥在一起嬉笑着进餐厅去了,清欢循着声音找过来,她只听到如野兽一般的闷哼声咆哮声,还有几个男子的笑声,从头到尾都没听到那个叫展律的怪物说话或是求饶的声音。 即使她见过很多令人恶心令人愤怒的事情,可是当清欢看到展律此刻的状态时,仍然忍不住心头涌起的愤怒。 那几个身着白衣一尘不染的男弟子,竟然在对着这么个孩子——他是个孩子吧?顶多也就七八岁的样子,身上的青衣早已烂的不成样,浑身都脏兮兮的,蓬头垢面,唯独一双眼睛发亮。可此刻他倒在地上,几只脚有的踩着他的脸有的踩着他的肚子,还有的踩着他的裤裆。少年在他们脚下发出痛苦与愤怒的咆哮,可是他似乎不会说话,双手深深地挖进了泥土里,灌木上的刺扎了他全身。 真正让清欢愤怒的,是那几名看起来高贵出尘的白衣男弟子,都撩起了下摆对着少年在撒尿。 少年知道这是一种莫大的侮辱,所以一直疯狂挣扎,一个男弟子一边撒尿一边笑道:“你不是会变野兽吗?你不是会咬人吗?来啊你变啊,变给爷爷们看看,小畜生,真当自己是人了,今儿个就让你知道知道,畜生就得听话!” 其余几人也笑起来,空气中充满了欢快与愉悦,少年将脸埋到泥土里避免这种羞辱,其中一人便要踢他,可这时却突然听到一个清脆柔和的声音说道:“几位师兄真是好威风啊,不在修炼,却在这里欺负一个孩子。” 众人抬头,本想斥责是谁多管闲事,可瞧见来人一刹那,却个个失了语言。 来人同他们一般身着白衣,只是这白衣穿在她身上,似乎就是和旁人不同。他们说不出这少女有多美丽,只知道她的眼睛如同夜空中的星星闪闪发光,她的头发如同黑夜一般漆黑浓密,她的唇瓣微微笑着如同春日的花瓣,只是看着他们就让他们自惭形秽。 “师兄们还不去用膳,在这里做什么?” 众人这才意识到自己衣衫不整,赶紧手忙脚乱的整理衣服,清欢慢悠悠地走过来,其中一个男子见她对地上的小畜生似乎有兴趣,也不顾先前自己行为可耻,连忙道:“师妹,你可不要被这小畜生的外表给骗了,他就是故意装成这副模样好引起你的恻隐之心,如果你靠近他,他会咬你的!” 他一口一个小畜生,让清欢听的实在是不高兴。“他没有名字么,你们为何要这样叫他?” “这位师妹有所不知。”另一人回答道,眼睛还直勾勾地盯着清欢看,山头这么多,弟子也很多,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位师妹,真是美若天仙,其他貌美的师妹在她面前着实是黯然失色。“这小畜生名叫展律,是狼鬼与修士的儿子,可不是半个畜生么。若是把他惹急了,还会亮出獠牙跟爪子来咬人呢!” “既然如此,放他离开便是,何必欺负他?” “此事说来话长。今日我们来教训教训这小畜生,也是因为他之前偷了厨房的一个馒头,还咬了我们的几个师姐妹。”男人摇头叹气,“真是个喂不熟的白眼狼,师姐妹们是看他可怜,因此想照顾他,谁知道他不识好歹,竟然还伤了她们,我等实在是看不惯,才想着教训他,也叫他知道厉害,日后不敢再这样做。” 清欢听他在放屁,也不搭话,只对他们笑笑:“师兄们再不去用晚膳,晚课时间一到,可就什么都没得吃了。” 她伸手随便一指,几个男人就像是没了魂儿一样转身朝那个方向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清欢懒得跟他们虚以委蛇,她看着仍然趴在地上浑身脏污的小小孩子,轻轻叹了口气,只是个这么点儿的孩子,这群人真是枉为修士,没有丝毫慈悲之心,还想要羽化成仙,下辈子也别想这样的好事。 她蹲下去,捡起一根树枝戳了戳展律。“你还能动吗?” 没等她话音落下,对方张嘴就咬了过来,清欢看见他口腔里锋利的獠牙,幸好她早有准备,地上有几根木棍,估计是那几个男弟子打展律时留下的,她拿在手里,等到孩子一张嘴就放了进去,恰好卡在尖锐的犬齿间。 真棒,准头太稳了。 展律被卡住,急慌慌地去抓。清欢又用树枝戳了他一下:“别弄了,走,我带你洗洗去,洗完再说吧,你脏死了。” 她没有碰他,展律似乎看明白了这一点,他呜呜哇哇的张牙舞爪要朝清欢身上蹭,清欢灵敏地躲开,觉得这孩子真是闷声干坏事,要不是她身手敏捷,之前会被咬掉一块肉,这会儿这身衣服也别想要了。 但是她机智的躲开了,并且趁着木棍卡住展律牙齿的空荡,解开腰带将他绑成了个粽子,一路牵着走。 展律踉踉跄跄地跟在她后面,急得要命,清欢带他到了最近的一个小溪边,这会儿是晚课时间,不会有弟子过来。可是展律一点不想下水,就顶着那满身的……死死瞪她。 清欢一脚把他踹进了小溪里。 然后她开始庆幸这里是下游。 她一点都不担心展律会一蹶不振,有那样一双眼睛的人怎么会恐惧活下去呢?只要能活下去,他早晚有一天会变强,将曾经欺辱他的人踩在脚下,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恐惧。 即使不会说话,即使不能反抗,眼睛里的光芒也不曾消褪,火苗从不曾熄灭。 就是这双眼睛让清欢动容。 她看着孩子倔强地站在溪水里一动不动,叹了口气:“你洗洗好不好,不洗怎么能干净呢,我跟你说,你洗干净了我带你吃好吃的去。” 她说完看到孩子眼睛一亮,但仍然不吭声,就加大了筹码:“还有刚才欺负你的那几个人,你洗干净了,我教你怎么打他们,绝对不让你吃亏。” 幸好这孩子虽然不会说话但能听懂她在说什么,只不过他似乎不会洗澡,因为他的手心带着肉垫,清欢这才明白为何那些人都叫他怪物。展律的外表很像人类,但他的眼睛是竖瞳,嘴里有犬齿,手背和常人武艺,但手心却有肉垫,和动物一模一样。 再加上他的性子,像狼。 他不会洗澡,清欢只好用树枝摁着他的头让他在水里泡一会儿,估摸着去掉味儿了,才变戏法似的掏出一块皂角。谁知皂角的味道可能比较大,展律一闻到就主动沉到水下,无论如何也不肯让清欢碰他,更别提是帮他洗澡了。 她明明什么都没带,却左一样右一样的掏出好多东西来——什么梳子、剪子、搓澡巾、沐浴露、洗发水……总之展律一个都不认识。因此他很警戒,死死地盯着清欢,还露出犬齿来威胁她。 “棍子拿出来了就开始嚣张了是吧?”清欢瞄了他一眼,“快过来。” 展律不肯。 清欢不想对他使用暴力,刚才塞木棍到嘴里只是一个偶然。她在溪边蹲下来,展律立刻也学她的样子。 她解开衣服,展律也解。 清欢:“……”原来不是不愿意,是不会? 可是她也不能手把手教吧,她不想洗澡的啊。只好趁着展律聚精会神看着她的时候,直接把人摁倒在小溪边,衣服一扒,露出白嫩嫩却遍布伤痕的身子,清欢的手就僵住不动了。 就算他是狼鬼与人类的产物,他也仍然是个孩子。   第777章 第八十二碗汤(三) 第八十二碗汤(三) 可是这个孩子身上, 遍布着极其可怕的伤痕。饶是清欢见多识广,也不曾在一个这么点大的孩子身上, 见到这么多的伤。 她的动作不觉放轻了,虽然将展律摁在岸边,但也仅仅是不让他动而已。“乖。” 展律先是没有动, 然后疯狂挣扎起来。对他来说,这种被摁倒的事情实在是发生过太多次了,每次换来的都是巨大的伤害, 可无论怎样受过伤, 他也从不屈服,仍然要挣扎, 挣扎到死为止。 清欢被他弄的满身大汗, 这小孩子看着小小一只似乎没什么本事,可力气大的惊人,而且不要命,不管不顾的挣扎, 她又怕伤到他,最后只好把他定住, 除了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之外, 身体的任何部位都动弹不得, 展律才算是老实下来。 清欢看着他充满仇恨与冰冷的眼睛,先是叹了口气,然后摸摸他的头——脏兮兮的脑袋,头发一束一束的不知道多久没洗了, 可她没有嫌弃,反而目光温柔:“不是说了带你去吃好吃的,还帮你教训欺负你的人,不要再动了,我又不会打你。” 嘴上这么说着,手上已经开始帮他洗澡了。小家伙身上的污垢能刮下一大层,清欢没有洁癖都被恶心到了。可就是这样,伤痕也难以掩盖。他在天道宗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明明是个好端端的孩子,何必如此对他。 她大概用了一个多时辰的时间才将展律洗干净,累的手都要断了,不过没有干净的衣服穿,她便脱下自己的外袍给他披上,然后在腰间松松的挽了个结,展律瞪着惶恐的眼睛望着身上的白袍,清欢看他眼神不对才明白过来:“没关系的,这衣服是我随手拿来的,你穿着也没人敢说你什么。” 说着又摸了摸小兽的头,展律的鞋子破的不行,其中一只鞋底都掉了,实在是没眼看,清欢直接将他抱了起来,他身形瘦小营养不良又吃不饱饭,因此没什么重量。怕他挣扎,清欢一直没有让他自由。 展律身上散发着牛奶沐浴乳的香味,总算是有点小孩子的感觉了。清欢抱着他偷溜进了天道宗的厨房,此时已经过了晚膳时间,三等弟子也都去做晚课了,偌大的厨房里空无一人。清欢四处看了看,将展律放在一处干净的没怎么使用过的灶台上,又找了些新鲜食材,过来问他:“你想吃什么?” 不会说话也不能动的小兽把视线放在不远处的牛肉上。 他们都说他是野兽,是畜生,所以不给他吃肉,说他会因为吃肉衍生出兽性——可是展律不明白,他不是畜生吗?畜生为什么不能吃肉?肉好吃啊,他曾经偷吃过一块生肉,那绝妙的滋味让他记忆犹新,可惜从那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机会吃到了,除了被当作馊水倒掉的残羹冷炙,他连吃一碗干净的饭都没有。 就因为他是狼鬼与人的产物,一个怪物。 清欢看到了他渴望的眼神,心中有着说不出的难受。她走过来摸了摸展律的头:“我给你解开,你坐在这里,等我把饭做好来吃,但是不许逃走,可不可以?” 逃走?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清欢只是问他,并没有一定要答案,当下便放他自由,并且用油纸包了个鸡腿给他。展律的眼睛放出绿光,竖瞳显得十分激动,抱住就啃起来,清欢哭笑不得的看着他,这小笨蛋,饿到这种地步,连油纸都吃了。她赶紧伸手去拿,可展律却以为她要抢自己的食物,一手将鸡腿藏入怀中,另一手抓住清欢的手腕张嘴就是一口。 她没有预料到,因此被咬个正着,但却没有感到什么疼痛,即使展律的犬齿已经深深陷入她的皮肉之中。清欢叹了口气,知道想得到这小兽一般的孩子的信任是很难的,所以并未生气,只是温柔而包容的看着他。 在展律迄今为止七岁的人生了,从来没有人对他释放过善意。他的父亲是狼鬼,母亲是修士,他们都在很早很早的时候死掉了,从他有意识开始,得到的都是排斥、厌恶、疏离、凌虐。 也因此他对这个世界充满恨意。 可是当有一个人对他好而没有任何目的的时候,他也会迅速的想要抓住这份难得的温暖不肯放开。 他咬着清欢的手腕盯着她,心里只有一个感觉:这个人的血,好甜好甜。 他想继续喝。 但如果他真的继续喝的话,这个人会死的吧?就像是那些被他抓住喝了血的山鸡兔子,都会死,温暖的身体会逐渐冰冷僵硬。可是山鸡兔子不会抱他也不会轻声细语的跟他讲话,更不会给他东西吃。 慢慢地,展律松开了嘴,清欢弯下腰来对他说:“我是想帮你把油纸拿下来,那个东西不能吃,会拉肚子的。”她指了指展律另一只手的鸡腿,也没有问他要,而是又拿起一张油纸,告诉他要将油纸取下丢掉。 其实一开始给他油纸包住是想让他不至于吃的太脏,这样衣服能保持干净,但现在看来,就算弄脏又有什么呢,脏了可以再洗不是吗。 展律学着她的样子把油纸抽出来,先是放到嘴里咬了两口嚼嚼——方才太饿了直接吃根本没注意到油纸什么味道。发觉不好吃而且有种怪味后,他乖乖将油纸递了出去。 清欢失笑,又给了他一只鸡腿。就见小兽眼睛一亮,竖瞳慢慢放大变圆——清欢才知道他方才一直都处于警戒状态,因为有了食物才变得柔和了些,眼珠和普通人比起来只是更大更黑更圆,其他倒也看不出来有什么区别。 她迅速下了一碗面,这里的食材都是最好的,做出来的食物自然也更加美味。面里放了很多肉丝,打了几颗蛋,端给展律的时候他已经吃完了鸡腿,不顾面还烫抱着就吃,似乎一会儿就有人来打落他的碗,可是太烫了,他不舍得吐出来,慌忙咽下去后伸出小舌头只吐气,可爱死了。 清欢她……很喜欢这些小小软软的生物,看奈何桥上的几个就知道,软萌可爱的小东西对她而言有着极强的吸引力。因此她手掌一转,变出一罐汽水来。打开易拉罐的声音让展律十分害怕,他被刺激的抖了一下,清欢才发现他在极度紧张的时候耳朵还会变成毛茸茸的竖在两边,只是刚才洗澡的时候太艰难被她忽略了,怪不得……她说怎么觉得有哪里怪怪的。 毛茸茸的耳朵是黑色的,与头发浑然一体,可是颤颤巍巍抖动的样子着实可爱极了,虽然瘦了点伤多了点,仍然不失长得好看,这就够了啊,至少对清欢来说,让她对他更温柔是够了。 忍住伸手去揉小耳朵的冲动,她将汽水倒进碗里递给展律。展律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觉得眼前的少女不会害自己,就试探着、就这着清欢的手伸出粉色的小舌头轻轻舔了一口。最开始被刺激的收回来,可是卷到嘴里发觉又意外的好喝。他飞快地看了清欢一眼,用两只小肉垫捧住碗,咕嘟咕嘟的喝了半碗才停下来。 清欢越看他越喜欢,就告诉他:“面要慢点吃,否则会很烫,舌头会痛知道吗?” 展律犹豫了下才点头,眼神朝她被咬的手腕看。清欢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轻笑道:“你咬了我,日后可都得听我的话,否则我是会生气的。” 展律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听话,他只是勉强能听懂他人的话,连说逗不会说,于是没有回应清欢,继续吃面去了。 四盘菜一大锅面,这么大点的孩子全吃光了,肚子撑的高高的,清欢看他是怕日后没得吃所以拼命的吃,因此就给他揉了揉肚子,决定把剩下的食材全都打包带走,毕竟养孩子需要本钱,她现在可是身无分文。 这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隐隐还有对话传来:“……唉,今天的晚课也做太久了,饿死了,我得吃点东西才行。” “真羡慕那些三等弟子,这会儿只要四处打扫就行,根本不需要这么辛苦修行。” “呸,我看你就是嘴上这么说,真让你当三等弟子你愿意吗?” …… 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起来,展律却白了脸,他知道被发现偷吃是什么样的待遇,尤其是他身上还穿着一等弟子才能穿的白袍! 就在他慌乱的想要钻进炉灶里藏起来的时候,清欢将他抱住,足尖一点,轻轻松松就躲到了房梁上,伸出手,手心赫然躺着一块牛奶糖。 她慢悠悠地剥开糖纸塞进小兽嘴里,小家伙本来还紧张的要命,甜蜜的滋味一入口,瞬间就变了表情,眼睛水汪汪的,竖瞳消失不见,圆溜溜的黑眼珠又回来了。   第778章 第八十二碗汤(四) 第八十二碗汤(四) 糖果是甜的, 甜食很容易让人放松并且心情变好。但即使是清欢也要注意不能太过动用自己的力量,尤其是在这么一个岌岌可危的世界里。但墨泽那小东西, 自打化作人形后似乎就将自己当成人看了,每次都堆一大堆好吃的好玩的在庄子里,清欢只是伸手取过来, 很容易的,半点不费劲。 她让展律坐在自己怀里,往下看了看那几个白衣弟子, 他们都是资质绝佳的, 才不会料理食物,自能吃些简单的熟食。清欢就看着他们四处转找吃的, 然后掏出一把杏仁, 一颗一颗的放在掌心,让展律捧着她的手去吃。他像是小猫一样,因为掌心有着肉垫,手指也跟常人不同, 很难拿得起这么小的东西,因此只能抱着清欢的手用舌头卷起来, 嚼吧嚼吧咽下去。 杏仁的声音十分清脆, 在安静的膳房里太明显了。很快就有人听到, 然后毛骨悚然:“喂喂喂,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啊……是我听错了吗?怎么感觉悉悉索索的,难道是老鼠?” “开什么玩笑,我们天道宗怎么可能会有老鼠?!”另一个人反驳道。 清欢低头在展律耳边小声说:“我给你变个戏法, 你想不想看?”她怕孩子没兴趣,还特意放柔了声音,“这个戏法顶顶好玩,你想看吗?” 小孩子不说话,只是用湿漉漉圆溜溜的黑眼珠看她,耳朵却不自觉摇了起来。清欢失笑,真是情绪藏不住的孩子,即使面无表情,耳朵跟眼睛还是出卖了他啊。她打了个响指,立刻有老鼠窜出来,也不知从哪儿来的,总之就顺着那几人爬到了他们身上,吱吱叫着也不咬人,可就是丢不掉赶不走。 几人着急忙慌的脱衣服,连裤衩子都不要了,在膳房里手舞足蹈。这里的声响很快引来了其他人,负责的师兄过来看到他们这样失态,还在晚课后过来偷吃东西,立刻就拉下了脸,罚他们去闭关,然后赶走其他看热闹的,膳房就又恢复了平静。 清欢低头看着怀里小孩子的表情,发现他脸上一直没有任何波动,似乎没有感觉,但耳朵却一直摇摇,眼珠子也滴溜溜的圆,很专注地看着她。然后,试探性地捉住了她的小拇指。 清欢微微一笑,将他抱的更紧了些,“有我在,以后都不叫人欺负你。” 既然没人了,那当然要走,她带展律离开膳房,然后一路到了天道宗的后山。这里的地形她来勘查过,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这片森林还是天道宗弟子每四年一次历练的地方,在这里住下来应该很好玩,她好建了一个树屋呢。 展律之前吃鸡腿弄得浑身是油,清欢带他到溪边又洗了一遍,洗的香喷喷的才带上树屋,告诉他说:“现在你上来还需要我抱着,等到你以后功夫学好了,不用我抱也能自己上来。” 展律第一次穿干净的衣服吃干净的饭菜,住在干净的屋子里,他躺在床上的时候盖的是干净的被子,脑袋下是干净的枕头,他都有些不敢相信了,睁着眼睛睡不着觉。树屋建在一株千年老树上,占地面积很广,从这里往外看能看到皎洁动人的月光,因为树屋极高,所以也根本不必担心会被人发现。 他觉得自己像是做梦一样,也或许这就是做梦,如果自己闭上眼睛的话,岂不是睁开来后就什么都没了? 那他还是不要睡好了。 清欢知道他不安怕生,所以和他睡在一个房间,只不过她是睡在床边的美人榻上。这时候听到展律的呼吸频率变了,立刻知道这小家伙在胡思乱想,就跟他说:“是不是睡不着?” 月光照进树屋,可她的容颜比月光还要美丽还要皎洁。展律不说话,可他什么都不说,清欢却什么都知道。她不觉得烦躁难缠,反倒觉得这孩子叫人心疼,一点点的善意都让他变得这样乖巧,明明刚认识的时候,像头小狼,宁死不屈,倔强坚持。 她下了榻,走到展律身边在床边坐下,摸摸他的头顺便撸一把软绵绵又细密的耳朵:“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你听着听着就会睡着了,等到明天早上,我煎香菇肉饼给你吃。” 谁说得道成仙就一定要辟谷不食,真正的修士能够控制自身的**,而不是强迫自己不食人间烟火。她是想教展律一点本事,可没想过要让他跟天道宗的修士们一样,不能诚实面对自己的心,反而迂腐的守着一些可笑的古板律例。 展律安安静静地躺着,眼睛闪闪发亮。 “从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名字叫做小红帽……” 随着情节的深入,展律虽然不说话也不动,可抓着被子的双手以及耳朵眼珠都非常有戏。当他听到小红帽被伪装成外婆的大野狼一口吞掉时,双手猛地抓紧了被子,耳朵笔直的竖起,眼睛也化作金色竖瞳,树屋内的空气都凌厉起来,若是一般人,还真的会被吓到。但清欢不在意的继续往下讲,当讲到机智果敢的猎人骗大灰狼吞下石头并且将小红帽救出来时,那双可爱的纯黑色耳朵便欢快的摇晃起来,眼睛也变回了滴溜溜的圆,清欢被萌的差点忘了自己是谁。 讲着讲着展律就睡着了,进入梦乡前他死死抓着清欢的食指,像是抓着什么宝贝一样不肯放开,就贴着自己的脸睡了。 真是个非常美好的梦呀,如果能持续下去该多好?在这一天内,清欢所给予展律的善意,抵得上这七年来的所有。 因为手里一直攥着的手指没有了,展律睡的并不安稳,他猛地睁开眼睛,却被刺眼的阳光照到,竖瞳立刻再现。 这是哪里?! 他紧张地露出犬齿威胁着空气,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这是树屋。也就是说昨天他没有做梦?真的有一个人出现了,抱着他哄着他还说要保护他?! 清欢端着刚熬好的皮蛋瘦肉粥走进来,见展律坐在床上揉眼睛,招呼道:“快来,洗洗手准备吃饭了。” 展律呆呆的看着她,清欢走过来,拿起她一大早给他改好的干净衣服,教他穿,又准备了双新鞋子,全部穿戴完毕后,展律看起来就像是个小金童。她带着他去洗脸,教他怎么用牙刷牙膏,然后用毛巾擦过脸,还抹了儿童乳霜——讲真,清欢没想到庄子里藏品那么丰富,什么都有。 早饭分量绝对够几个成年人吃的,但是展律一个人全部干掉了,清欢本来以为这孩子看到吃的就什么都不在乎了,可是没想到他竟然还知道留一点给她! 就算是狼鬼与人类的孩子又怎样,他也有一颗赤子之心,可比某些披着人皮的畜生强多了。 清欢轻轻笑起来,接过展律推到自己面前的盘子,夹了一个饼咬了一口,满足的眯上眼睛。 她想让这个孩子过得再快乐一点,短时间内就这样轻轻松松的过也没有什么不好,总不能让他也跟白衣弟子们一样每天拼了命的勤修苦练。修行这回事,只要境界到了,在哪儿都算修行,怎么都是正果。 所以早饭后她带着展律晒太阳,顺便敲小核桃给他吃。展律最喜欢吃肉,坚果水果他都是第一次吃,可从来不把这个当成食物,也完全没有自己被喂食的错觉,总之只要清欢给,他什么都吃,不管味道好不好,也不问自己喜不喜欢。 清欢把他抱在怀里教他说话,展律死活不肯开口,不管她怎么哄,都眨巴着大眼睛望她,总之就是一言不发。清欢也不强求,她觉得这孩子很聪明,他不爱说就不说好了,但是有一点她必须强调:“记得我是姐姐,知道了吗?” 孟婆大神厚颜无耻地将自己当作十六岁的少女,完全不提内在的灵魂有多少岁——对她来说,时间只是个名次,算不上什么。 可展律还是眨着眼睛,就是不叫姐姐。 清欢失笑,被他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逗笑了,捏了捏他的脸——没什么肉,还得多吃点才行。“你跟我来了这里,会不会有人找你?” 展律歪着脑袋想了想,摇摇头。 “是不会,还是不知道?” 展律看她,清欢顿时了然,那就是两者都有了。“不必担心,谁都找不到这里来,就算找来了,我也不会让他们带你回去那种地方。” 她撑着下巴想了想,“今年是天道宗招收新弟子的时候,那么半年后就是新弟子入门考验了,到时候那几个人都会到山上来,我们一起去教训他们,好不好?” 展律的耳朵动了动,眼珠从竖瞳变圆,又变回去,看样子是很期待的。 清欢搓了一把他的耳朵,大概是力道适中太过温柔,展律的喉咙里突然发出一声“咕噜”。   第779章 第八十二碗汤(五) 第八十二碗汤(五) 清欢养过很多次小动物, 奈何桥上的吉光也好小黑也好,包括刚到的邛暜,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都算是小动物,它们喜欢黏她,喜欢她的抚摸与拥抱, 但是原来……人也会这样的吗? 完全,就像是一只还没断奶的幼崽,也许看起来很凶猛, 实际上牙齿细嫩的什么都咬不断。她伸手挠了挠展律的下巴, 他舒服地眯起眼睛,清欢拿出一颗奶糖, 圆圆的眼睛顿时亮起来, 昨天他吃过这个,甜甜的香香的好吃极了,所以他用充满渴望的目光望着清欢,眼巴巴的瞧着, 希望她能帮自己将糖纸剥开,像昨天那样送进他嘴里。 他的眼神实在是太明显了, 可清欢却装作没看懂, “想吃吗?” 想。 “想吃的话, 自己剥好不好?” 展律望着她,又看了看奶糖,犹豫了好一会儿才伸手去拿,可是他的掌心和常人不同, 拿起来轻松,想剥开就难了。清欢耐心地看着他一遍又一遍的拿起来掉下去,再拿起来,再掉下去,一遍又一遍,最后展律的倔脾气也上来了,直接塞进嘴里一顿乱嚼,连着糖纸一起吃了。 清欢:“……” 他吃完了糖,又眼巴巴地看清欢,意思是还想要。清欢失笑着摸摸他的头,道:“糖纸好吃吗?” 不好吃的。 她又被他逗笑了,掏出一块糖来给他剥开,展律是个奇怪的孩子,他和普通人家的孩子想法不一样,也不能用寻常的方法来教导。可在这之前的人生,他吃过太多苦了,她也不想让他这么快就迅速长大,既然想要过得快乐一点,那就快乐一点吧。 展律又得到了一颗糖,含在嘴里半天没舍得吃掉。他依偎在清欢怀里,双手去摸她昨日被自己咬到的手腕,可是将其举到眼前才看见上面一丝伤痕都没有,似乎昨日的一切都是他的错觉。难道……他真的没有咬她?是他做梦的吗? 清欢大大方方的展示出自己的手腕给展律看,嘴角带着笑,“下次还咬我吗?” 他摇头表示不了,清欢笑得更开怀,捏捏他没有多少肉的小脸,对他说:“可不能随便咬人,容易出事的。”幸好这具身体是她幻化而来,否则…… 展律亮出自己尖锐的犬齿给清欢看,她伸出指尖摸了摸,展律顿时浑身僵硬,觉得哪哪儿都不对,第一次有人把手指放入他口中,他觉得自己只要稍微用力闭合口腔,就能将她的指头咬断。因此展律很小心很小心,可这样很容易让口水流下来,他皱着眉头,抓住清欢的手指拿出来,然后用袖子擦了擦嘴。 清欢又笑起来。 时间过得飞快,即便是日日在树屋这样悠闲的生活,半年的时间也是转眼即逝。这半年清欢为了让展律说话想尽了办法,可是这孩子倔强得很,说不开口就是不开口,时至今日,清欢连他声音是什么样子都不曾听过。她一开始很是忧愁,后来也慢慢接受了。因为她觉得这孩子不是不会说,而是不喜欢说。 或者说是,他不认为自己是人类,他觉得自己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因此对人类充满仇视,同时也不愿意去学习他们的语言。对展律来说,能听懂清欢在说什么就够了。 清欢教他一些打坐吐纳之法,然后发现,也许是因为父亲是狼鬼的缘故,展律体内有一种非常强大而诡异的力量,她觉得如果这种力量失控,一定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可是要将力量剥离也不现实,因为这是展律与生俱来的,除非他死去,否则力量永远存在。清欢再一次觉得这孩子可能就是易小蝶口中的魔头,但她也不能确定。这个世界的过去已经随着灭亡被埋葬了,未来能否改变,是另外一回事。 半年的时间过去,天道宗的新弟子试炼终于到来,清欢在森林里各处都做了陷阱,不仅如此,她还单方面和展律商议过如何捉弄别人,当然,不能伤及无辜,但是对于曾经欺负过展律的人,清欢记性好得很,只要看到,就肯定不会忘记。 她去弄陷阱的时候先离开了树屋,交代展律要乖乖等她不可以乱跑——这是习惯性的交代,因为展律非常非常听她的话,如果她让他不要乱跑,他肯定不会走的。 清欢朝着自己早就视察后的地方走去,手里还拿着绳索与网兜,可是走着走着她突然感到很奇怪——这四周的景物似乎跟昨天看到的不一样了,怎么越走越荒芜?! 昨天这里不是这样的啊,难道她走错地方了?还是她的错觉?怎么越走越冷……而且眼前还积了一大片厚厚的雪?! 一阵寒风吹过,清欢打了个哆嗦,转身朝来时路望去,更是惊讶不已——这怎么回事?来时路同样积满了皑皑白雪!四周森林已经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四周寂静无声,只有刺骨的寒风不住刮过。 她左右看了看,出来的时候是盛夏,因此她穿的不多,此刻倒也不觉得冷,只是看着这膝盖深的雪,精神上就想打哆嗦。 大雪封了山,路都不大好辨认了,她只好按照记忆里的路线往回走,也不知这是怎么回事,明明生活了半年都是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变天的这么厉害?从盛夏变成寒冬,这落差未免也太大了…… 一路走回树屋,清欢站在大树下抬头往上看,是她的错觉吗?如果是,这一路上的错觉未免也太多了……怎么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怪异之感? 她像平时一样踩着树枝进去树屋,一进去就发觉有些不一样,她走的时候被子还在窗户上支起来晒着,现在什么都没了。而且她腌了很多咸菜在角落里,现在坛子也不见了。屋子里充满着冷冰冰的气味,桌椅摆设也都陈旧了许多……怎么回事? 正在她想去展律房间看看的时候,一阵阴风袭来,有尖锐之物擦过她脸颊,割出一道血痕。 此物来势汹汹,清欢来不及招架,只能躲闪,到了光线明亮之处,才看出这是个人……应该是吧?可是人怎么会有耳朵尾巴尖牙利爪……等等! “展律?!” 随着她的惊呼声,那正要继续向她袭来的利爪突然停下了,顶着一头乱发的人影四肢着地,警戒十足的抬头打量她。清欢仔细看了他的脸,确实是展律,但又不是展律。 因为这个展律看起来应该有十五六岁了,他的长相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让清欢一眼认出来的是他的眼睛,黑暗中仍然闪闪发光,十分动人。“展律?” 她轻声叫着,见他看自己的眼神陌生,以为是他不记得自己了。蹲下去对着他招手,手心上赫然又是一颗牛奶糖:“乖,是姐姐呀,你不记得我了?”否则为何眼神如此陌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只是出去布置个陷阱,可这一回来,过去了多久?展律都不记得她了! 展律还记得牛奶糖甜蜜的滋味,他曾经依偎在这个人的怀抱里,她笑着喂给他一块糖,说以后她会保护他,叫他再也不用怕,没人会欺负他了。 可是她撒谎! 她根本没有保护他,甚至一声不吭的离开了他! 展律从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嚎叫,扑过来将清欢压倒在地上,嘴巴一张,锋利的犬齿就要没入她的脖子。可是过了很久他也没有咬下去,然后他把脸埋进清欢颈窝,失去理智的不住地深沉呜咽,似乎在诉说什么。 清欢抱着他拍着他的背部,心想自己就算解释估计也不会信的吧?出去一小会儿转身就是好些年,换谁都受不了。不过她明显感觉到展律长大了,因为现在他压在她身上她觉得有些吃力,根本抱不动了。 就这么好一会儿,展律才松开清欢。他抓住她的手,去拿糖果,又递给她,清欢将糖纸剥开送进他嘴里,他就咕噜了一声,可眼神仍旧是愤怒夹杂着委屈,盯着清欢看就好像是在问:你去了哪里?为什么要丢下去? 但清欢能怎么回答呢?她问:“我是不是突然不见了?就在我要带你去教训人的那天?” 展律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天,她说让他乖乖待在树屋里等她回来,他以为她会跟平时一样走一会儿,可是他等了很久很久,她也没有回来!他想出去找,又想起她说要他乖乖听话,于是他又等了好些天,等到树屋里的食物都吃光了,又饿了很多天,才终于忍不住出去找她。 他担心她是不是遇到天道宗的人跟他们打起来了,对方人多势众,她怎么会是对手呢? 可展律几乎要把整座山都翻了一遍,也没有找到她。 这个人突然出现在他生命里,给他温暖和光芒,然后突然消失,再也没有回来。   第780章 第八十二碗汤(六) 第八十二碗汤(六) 在寻找清欢的途中,展律遇到了天道宗的弟子。他们认识他, 知道他是门派里最低贱的畜生, 已经失踪了半年多了, 就想将他抓回去。可经过清欢教导的展律根本不怕他们,展律将他们杀死,并伪装成遇到野兽被袭击的模样,然后回到了树屋, 开始漫长的等待。 清欢问他自己消失几年了, 展律比出八根手指头。 她倒抽一口气, 八年…… 她本来想解释的,可展律根本不愿意听,他就这样跟着她,不管她到哪里都跟着, 生怕下一秒她就跑了。清欢烧了热水给他清洗,换掉脏旧的衣服又剪掉乱糟糟的头发,指甲什么的也都修理一遍, 展律看起来才有了人样。清欢注意到他有一条非常漂亮的黑色的大尾巴, 好奇地问:“尾巴哪里来的?” 她都准备好看展律手舞足蹈的比划了, 但他却抓着她的手, 艰难的、结结巴巴的从嘴里吐出几个字来:“自己……长出……来的……” 说话了! 虽然断断续续的而且音节不准,但确实是说话了。少年的声音清亮好听,清欢看着展律逐渐变得温顺的眼睛,忍不住如往常一样摸了摸他的头:“乖,不要怕。” 他抓着她的手不说话了, 他后来想过很久,不知道好端端的她为何要走,直到有一天,一对天道宗的师兄妹到这里偷情,他们刚好到了树屋下头,展律躲在树上听他们说话,发觉他们的语气表情都很不一样,然后恍然大悟:因为他总是不说话!她说过要他说话可是他没有听,所以她生气走掉了! 归根究底是他不听话惹的错! 从那日过后,展律就每天对着空气练习说话,可是孤身一人没有人教导,很多东西他都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每天枯燥无味的对着空气讲话,从来得不到回应,所以说话水平其实也没多大进步。 清欢听到他略显笨拙却很认真的声音,就摸了摸他的头,心想小家伙刚才生气的样子还真有点吓人,可这事儿确实不是她的错,她没想过要在他还没长大之前离开啊,结果这中间一眨眼就错了八年光阴。问题是这到底怎么回事?她完全摸不着头脑了。如果展律就是易小蝶口中的魔王,那么现在他没有滥杀无辜堕落成魔,这个世界应该正常运转才是。如果他不是……那谁是? 她越想越奇怪,搞不懂这个已经消亡的世界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展律正依偎在她手心,将毛茸茸的黑耳朵送过来让她抚摸揉搓。她的指尖碰到了,下意识地揉一揉搓一搓,他就哆嗦起来。其实清欢之前就发现这孩子似乎不喜欢被人碰,她摸他耳朵的时候他条件反射都是要躲开的,可后来竟然会主动把耳朵送过来太好,应该还是被她突然消失八年吓住了。 她一边揉耳朵一边说:“我不是故意要离开你,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刚才我下去树屋布置陷阱,可走了没多远就突然到了冬天,我凭借感觉找回来,结果你都长大了,还是我离开了半年。但对于我来说,这也就是半个时辰前的事儿啊。” 展律听了抬头看她,清欢继续道:“不信你看,我穿的还是当时走的衣服呢。” 这倒是,不仅衣服没有变,就连容貌也丝毫未变。展律疑惑地看着她,不知道自己是该信不该信,这世上若真有逆流时间的法术,那他也想学学看。 清欢知道他心中肯定是不信的,事实上若非她亲身经历,有个人跟她说一转身就是八年分别,她也会认为那人胡说八道。只是话又说回来,这世界到底有什么毛病啊? 她一边想一边给展律梳毛,他趴在她怀里,外头寒风阵阵,树屋里的壁炉散发出温暖的光,刚才清欢才发现,她特意在树屋里做了壁炉,这孩子却压根儿不知道用,怪不得屋子里冷呢,不冷才怪。壁炉烧了好一会儿,屋子里就开始暖洋洋的了。 这尾巴……清欢微微皱着眉,方才展律自己说话轻描淡写,找她的时候遇到了天道宗的弟子,杀了他们长了尾巴,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几句话,清欢却觉得并不容易。 他定然是经过一番苦战才能取胜。那会儿她才养了他半年,好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教,他能活下来实在是福大命大。同时,也多亏了他身体里属于狼鬼的力量。即使他还流着另一半人类的血,但仍然是狼鬼一脉,力量强大,是常人所不能比拟的。 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去天道宗看看,已经很久没有想起那位若水大师姐了,说起来到了这个世界似乎还没有见过,应该找个机会碰碰面才对。 但是眼下大雪封山,还是等到春暖花开之时再说吧。 树屋里储备的食物不多,但清欢一点不担心,只要她想,会有数不尽的食物可供食用,养一个展律还是绰绰有余的。现在最主要的是她跟展律之间断掉的信任链……都说了她不会离开,可这孩子却吓坏了,不管她到哪儿都要跟着,就连睡觉都抱着枕头被子到她房间打地铺,生怕一眨眼她就又消失不见了。 地上那么冷怎么能睡,最后展律把美人榻搬了过来,就睡在清欢床边。不仅如此,等清欢也躺下了他还得抓着她一根手指头,像是小时候那样缺乏安全感,一定要将她握在掌心才能安心。 清欢知道他向来习惯了孤独一人,自己进入到他的生命中,如果贸然离去,对展律的打击是致命的。有些东西得到后失去,还不如从来不曾得到。所以她也没有拒绝,就让展律睡在自己床边,可是半夜醒来的时候感觉热的不行,黑暗中睁眼,发现展律不知何时睡到了床上,也睡到了她身边,毛茸茸的大尾巴将她环绕起来,之所以会觉得暖和就是因为这条尾巴。 清欢喜欢极了,忍不住撸了一把,细密顺滑,可爱的要命。就算从七岁长到了十五岁,展律仍然是只可爱的小兽啊。 他似乎说了梦话,清欢凑近了才听清楚,他嘴里念叨着的是糖、糖、糖…… 她有些想笑,可更多的是联系,那半年多好不容易养起来一些肉,这会儿全没了,瘦多皮包骨,只耳朵尾巴长得好。到底是个孩子,不知道照顾自己,即便她不在,他也不能这样随随便便的生活啊。 人活在这世上不容易,倘若自己都不爱自己,那别人又如何来爱你呢? 她摸了摸展律的头,他在睡梦中感觉到她的亲近,喉咙里又开始发出轻轻的咕噜声,清欢躺在床上顺着他的发,在这咕噜声中不知不觉地又睡着了。 第二日早晨醒来,一睁眼就看到展律放大的脸,吓了清欢一大跳,他往后退,还歪着脑袋无辜地看着她,头上两只黑色的耳朵欢快地抖动着,跟昨天晚上乍看到清欢时愤怒又委屈的小兽判若两人。 其实他早就可以离开了,树屋也没什么好的,他完全可以去过更好的生活,但是他没有。非但没有,还一直守在树屋里。除了必要的外出一步也不曾离开过,就是因为清欢曾经说过,要他乖乖留在树屋等她回来。展律最害怕的就是自己等了很久很久,她却不再来,或是明明回来了,可自己却不在。因此不到饿的受不了的时候,他轻易不会下去觅食。 等了八年多,她终于回来了。 真要让展律说自己为何那么希望清欢回来,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情感,他只知道,有她在多时候他一点都不怕,还有糖吃。 这就够了。 可如果换作另外一个人,也能保护他,给他糖吃,他却不愿意跟那人走了,这又是为何呢? 展律不懂。他也没有想过去懂,他完全意识不到什么叫做感情,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不受控制地听她的话,也许是因为糖吧。 是的吧。 清欢看到他水汪汪的眼睛跟摆动的耳朵就气不起来,“怎么了,一大早的靠的这么近,很吓人的。” 展律专注地看着她,尾巴和耳朵同幅度的摇起来,像只小奶狗一般。明明都十五岁了,可是看起来还是显小,清欢捏了他的鼻子一下说:“好啦,快起来,让我下去洗把脸,给你做早饭去。” 八年来的无数次梦里,他都想念着她的一颦一笑以及做出来的每一种食物。听到有吃的,展律立刻坐好,双腿盘起,两只手撑在腿弯里,活脱脱就是只小奶狗呀。 清欢又摸出一颗糖给他,展律摇了摇尾巴不接,也不说话,而是看着她,那意思是让她剥好了给他吃。 瞧把他给惯的。清欢莞尔,按照占率的期待剥开糖纸喂给他,然后看到他圆溜溜的眼珠变得愉悦而动人。   第781章 第八十二碗汤(七) 第八十二碗汤(七) 看展律高兴,清欢也跟着高兴起来, 她又摸摸展律的头, “这几年你过得好吗?” 可展律却只是看着她, 并不答话,似乎完全没有听懂清欢的意思。他抓住清欢一根手指头放在嘴里用犬齿啃了啃,力道很轻没有用力,清欢觉得很痒, 轻轻摸摸他的牙齿, 觉得他是把自己的手当成磨牙棒了。 他真的太乖了, 乖的清欢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只能这样陪着他,给他做新衣服,做好吃的, 带他出去四处走走,然后回到树屋教他认字说话修炼。展律虽然不肯开口说话,可十分好学, 他似乎明白只有自己变得强大才能让自己不被欺负, 同时也才能守护住对自己而言十分重要的东西。 所以他的进步非常快, 修为可以说是突飞猛进, 再加上他身体里属于狼鬼的力量,展律简直是为了修仙而生。清欢不知道这个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此才想要尽快将展律训练好,至少让他能自己照顾自己,不要因为自己不在就变成这副骨瘦如柴的样子。 她留在展律身边大概也就半个月左右, 然后在一次睡着后再醒来,她发觉周围的环境又变了。 这里仍然是树屋,可是更加陈旧了,里头的东西和从前一样没有任何变化,但清欢感觉的出来,时间又过去了很久。因为现在外头正传来蝉鸣,还有叽叽喳喳的小鸟叫声。 清欢起身,发觉自己的床还是很干净,树屋虽然破旧许多,但仍旧保持着干净整洁,尤其是她的房间,简直可以说是一尘不染,定然是有人经常打扫。 她叹了口气,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而是展律发觉自己不在——谁知道已经过去了多久?又会怎样。那个孩子性格极其敏感,她是这世上唯一疼他的人,也是唯一给过他承诺的人。可是这个承诺她没有做到,再来一次不知为何时间出现问题的解释,展律能信吗?清欢设身处地想了一下,如果她是展律,她绝对不信。 出了房间,外头的小客厅也十分整洁,不过并没有人在。清欢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叫了几声展律的名字没有回应,她就推开了展律房间的门。 屋子不大,但很空旷,只有一张床一把椅子,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展律不喜欢太多的身外之物,他唯一喜欢的就是吃,一开始的时候还会为了吃的跟人拼命,可随着时间过去,食物上的充足让他逐渐学会了自控——其实真要说起来,清欢并没有教他太多东西,因为两人在一起的时间满打满算也就一年不到。展律是个天才,他的自制力与生俱来。 清欢本来以为这孩子是出去找吃的或是别的什么,就坐在客厅等,可左等右等见不着人,她又担心自己走了展律回来看不到她,这样等了有三四天,展律才背着筐子回来。 他又长大了许多,如今已经完全是个青年的模样了,清欢目测了一下估计是有二十岁左右,也就是说她这一次走了可能又是五六年。 看到清欢的时候展律并没有很惊讶,只是像儿时那样对她伸出手,清欢剥了颗牛奶糖给他,他也就任由她捏捏自己的耳朵跟尾巴。不问她去了哪里,仍然一如既往的不说话。 清欢本来是想解释的,可是她觉得语言太过苍白,和过去的说法一样展律也不会信吧?话虽然这么说,误会能解开还是要解开,于是她又跟展律解释了一遍,他点了点头表示知道,就去处理背后筐子里采摘的草药野菜,蹲在地上料理,尾巴慢慢地左右摇晃,看得出来心情不错。 跟她第一次失踪又回来的时候完全判若两人,那会儿展律还咬了她一口呢。后来她答应他不会再失踪,结果却再次失约,按照小兽的性格早就应该炸毛,可现在这么平静,清欢都要认不出了。 展律是真的很平静,平静到第二天早上她又消失的时候,他只是看了看她的房间,将她床上凌乱的还没来得及整理的被子叠好,又把屋子打扫了一遍,背起筐子又出去了。 等到她再一次出现,就又是五年。 彼时展律已经二十六岁,是大男人了。他的力量似乎更加成熟,清欢突然出现在门口遇到他的时候,发现他已经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耳朵跟尾巴还有肉垫了,将这一切特征都收起来的展律看起来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除了长得更好看。 他像是不知道她离开过一样,仍然跟从前那样生活,伸手问她要一颗糖,就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切都和过去一样。 清欢却越来越不明白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回事了。此后的日子里她总是会无缘无故的消失,然后再无缘无故的出现,有时候是两三天,有时候是几个月,还有的时候是好几年,就这样,在她一次又一次的消失和出现中,展律已经二十九岁了。 现在的他身材高大,看起来再也不像个孩子,反倒像是清欢的兄长了。不过和孩子相同的是他仍然非常听她的话,每次她回来都要一颗糖,然后就再也不吃了,就算清欢给也不吃,直到下一次她消失后再出现,他才会再吃一颗。 清欢一开始还以为是小兽懂事了,可是后来她却觉得事情有蹊跷——为什么不论她消失多少次再重新出现,展律都是那么乖巧听话,一点气都没有? 这可能吗?这种波澜不惊的反应,出现在小兽身上? 他太乖太平静了,这让清欢感到不对劲。最主要的是,她总觉得这个世界已经处于岌岌可危的边缘,但她却不知道说什么。很多次她回来时都见不到他,有时候他会很早回来,有时候会回来的晚一些,三五天的等待更是常事。 于是在某天早上展律出去找吃的的时候,清欢悄悄离开了树屋。这一次她没有立刻出现在一个不认识的地方,而是去了天道宗。 和很多年前相比,现在的天道宗更加壮大,简直可以说是人山人海,白衣弟子增加了,可紫袍蓝袍的弟子数量也更多了。清欢进了天道宗,远远的就看到有个人看到自己时眼睛一亮跑了过来:“姑娘是你啊!” 清欢用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此人正是她刚到天道宗时遇到的那饿有点聒噪的男人。她露出笑容,真心的恭喜道:“恭贺公子拜师入门,假日以来定当大展宏图。” 男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还挠了挠头:“也没有那么好啦,在下也就是个二等弟子,平日里都是由师姐师兄教导,连师尊们的面都见不着。” 清欢笑了笑,无意与他多言,男人似乎也看了出来,正要再说点什么,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你是谁,我怎么从未坚果你?” 清欢循着这声音看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名身着白袍头发挽起没有任何装饰的女子,此刻对方正用一双灿若寒星的眼睛盯着她看,大有她说不出个所以然就将她砍了的意思。 男人看到女子吓得结巴起来:“大、大师姐……” 哦?原来这位就是易小蝶口中的若水?清欢上下打量了这女子一番,对方生的极美,一双眼睛却没有丝毫感情,不仅如此,还冷若冰霜。她想起很久以前听天道宗弟子八卦时,都说这位大师姐为人最是公正,可同时也最是无情,为了维护天道宗的声誉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这里哪里有你说话的资格。”若水冷冷地看了男人一眼,“还不赶快给我退下。” “是!” 秒怂……清欢看向若水,对方也正看着她,两个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似乎都能听到产生电流的噼里啪啦声。双方谁也不肯让步,就这样互相瞪了有好几分钟。清欢的定力是极好的,她不累也不嫌麻烦,就这样看着,直到若水移开视线。 方才若水摒退众人,如今对清欢道:“你是谁?” “我是谁很重要吗?”清欢没打算说实话,她又不傻。“我只是个过路人而已,你非要问的那么清楚又有什么用呢?” “说不说在你,问不问在我。”若水也不是个好对付的,她是清欢微微笑了一下,笑容有些瘆人,清欢总觉得她像是在打什么主意,可是让她说又说不出来,只能将这一切都归功于第六感。“所以,我再问你一次,你究竟说不说你是谁?” 清欢脸上毫无惧色,很奇怪的,她对这个冷冰冰的大师姐没有恶感,那些女弟子的八卦果然不能全信,她甚至连杀气都没有察觉到,若水怎么会是心肠歹毒之人呢?甚至她还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就是不管她再怎样溜进来,若水也不会让天道宗的弟子布阵将她抓起来。   第782章 第八十二碗汤(八) 第八十二碗汤(八) 若水这样再三逼问,清欢也不为所动, 她微微一笑, “我就是不说, 你能奈我何?” 若水根本没想到清欢会这样回答,顿时将眼睛睁的大大的,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你……” 她这样一惊讶,才显现出几分稚气来, 清欢与她莞尔一笑, “不必藏着掖着了, 你来这里多久了?” 见被清欢看出来,若水垂头丧气道:“二十二年了。” 正好是清欢出门遇到冬天转身就是时间流逝数年的时候,难道说……“时间的流逝跟你有关?” “嗯?”若水愣了一下,“什么时间流逝?” 清欢见她不像是在作假, 就将自己遇到时间快速流逝的事情同她讲了一遍,若水想了会儿道:“这是正常现象吧,这个世界已经崩塌了, 我到这里来, 是受若水的委托。你呢?已经消亡的世界, 为什么你也会出现?” “我在其他世界遇到了一个叫易小蝶的女子, 她的本名我不得而知,只知道她是若水的妹妹,还是个艳修,在现代世界惹了不少麻烦,便想着过来看看, 这个世界的消亡很不正常,我只是想看看能否将它挽救回来。” 若水听了,诧异地看着她:“你……你是那些完成死者心愿的鬼使?可是……”此人力量如此纯净而强大,跟她曾经遇到过的那些人完全不同,她还以为对方是和自己差不多的人…… “……难道你不是?” 两人面面相觑了十几秒钟,发觉自己好像都认错人了。若水正色道:“你好,我是来自荒海归墟的龙女玲珑,因为遇到了死在荒海的修士若水,答应帮她找到拯救这个世界的方法,你呢?” “我叫清欢。”清欢伸出手跟她握了一下,“奈何桥上的煮汤人。” “孟婆对吧?”玲珑笑吟吟的,“和我见过的孟婆不大一样呢。” 荒海归墟,那是清欢从未去过的地方。归墟是世间万水汇聚之地,她从不知道那里也生存着有灵识之物。龙女……她看了看玲珑,对方也对她露出极为天真的笑。从玲珑话中可以得知这样的世界她已经出现过许许多多次,由此可见绝不是真的稚气少女,清欢轻轻舒了口气,觉得这个世界更麻烦了。“你到这里来,可有什么进展?” “有啊,若水的妹妹我在二十二年前就杀啦!为了防止她的魂魄到处作祟,我还吃掉了呢。” 清欢诧异地看她:“你……” “我很饿嘛,饿的受不了了。”玲珑可怜兮兮地揉了揉肚子,“这个灵魂又苦又涩难吃死了,可是这里我找不到其他吃的,只好勉为其难将就一下。” 吃灵魂的,龙女? “若水答应让我吃掉她,我才肯帮忙的,我不明白的是,明明我已经将这个世界的隐患解决,为何还是感觉到这个世界岌岌可危?”玲珑百思不得其解,“你知道吗?你到这里多久了?都做了些什么?” 清欢道:“我从易小蝶口中得知,若水有个大魔头师弟——” 话没说完玲珑就摆摆手:“放心吧他绝对不会毁灭世界的,我把他教育的很好呢。” 小姑娘一反之前冷若冰霜的情态,也不知是哪里来的自信,清欢失笑,“他叫什么名字?” “程九洲。”怕清欢不信,玲珑猛点头,“他真的很好的,你要相信我。他不会危及到这个世界的,若水死得早,根本不知道是谁毁了这个世界,你不要信她!” 她提及若水易小蝶的时候态度是极度的无情,可提及程九洲却又很是在意,清欢都有些看不懂这个姑娘了。唯一能确定的是,玲珑不是自己的敌人,甚至于他们的目的都是一样的。 清欢笑了笑,道:“我信你就是。”不是程九洲,那会是谁? 难道是……不可能的吧…… 玲珑对清欢笑得很灿烂,她这个人至情至性,完全凭借第一印象决定喜欢或是讨厌一个人,清欢一出现在天道宗她就感觉到了,因此才循着这股气息追随而来,见到这个人的第一面,她就很喜欢,因此很希望能和她做朋友。 她没有朋友,永远都是孤独一人,能够遇见的永生的人太少太少了,偶尔见到还不一定喜欢,所以这是多么难得的事情呀。 “清欢,你真好,我真喜欢你。”玲珑歪着头对清欢笑,她笑起来非常可爱,基本上和清欢喜欢的毛茸茸的小动物一模一样,不过,龙的话……应该不是毛茸茸,而是滑溜溜吧? 正在清欢出神的时候,玲珑说道:“你今天到这里来是做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想四处看看……对了,你知道展律么?” “那是谁?”玲珑不解地问,“我从没听过这个名字。” 清欢想想也是,玲珑不知道展律也是正常的,展律被她带走之后玲珑才出现,不过话又说回来:“程九洲确定就是若水的师弟吗?” “确定啊。”玲珑点头,和她并排往前走,沿途看到不少弟子,个个都毕恭毕敬地叫她大师姐,与和清欢说话时的娇俏不同,面对弟子们的玲珑活脱脱就是不苟言笑的若水,演技可见一斑。 清欢笑了笑,“那就有意思了,这个世界灭亡的原因,不就变得很耐人寻味了吗?” 玲珑说:“总之时间不多了,我们得抓紧才行,要是最后这个世界还是灭亡了,我就吃不到若水的灵魂了。” 清欢垂下眼,“近几年你可曾听说过什么奇怪的事?” “为什么这么问?跟你刚才提到的叫展律的人有关系吗?” 有没有关系呢,清欢也不知道。她就是觉得展律乖巧的过头了,面对屡次失踪将自己抛下让自己孤身一人的人,他除了第一次还有些恼怒,再之后已经变得无比平静,清欢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会再一次消失再奇奇怪怪的出现,其实对她来说,到这个世界也还不到一年,可对于展律来说,她已经在他的生命中来来去去二十多年了。 见清欢没有回答而是似乎在想着什么出神,玲珑道:“我觉得你也不必太过担心,这个世界本来就已经不存在了,虽然是不正常灭亡,但死掉的就是死掉的,无需太过在意。能够挽救固然很好,救不了也无所谓。” 她说这话时带着一种天真的残酷,清欢看着她浅笑:“你说的很对,可是,如果能多做一点,让更多的人过得快活一点,也很好吧。” 玲珑却不在意这些:“我自己要过得好吃得饱就已经很艰难了,才不想去管别人过得怎样。你总是为他人着想,可他人何曾为你着想过呢。” 清欢并不气恼,只是道:“若事事都要回报,我又何必这样麻烦,只是有些苦活人不必经历,若是能避免,自然还是避免的好。” 闻言,玲珑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你活了多久了?” “忘记了。”距离生前,时间早已没有任何意义。 “我也忘了自己活了多久,我在很多个世界里自由来去,见到很多像我们一样,能够在时间与空间穿梭的人,可你跟他们都不一样,我也遇到过像你这样悲天悯人总是为他人着想的人,可他们都是会变的,再热的心肠也会被仇视讥讽陷害背叛所改变,有些人甚至因此恨上人类。人类啊,真是我见过最奇怪的生物了。他们最多情,也最无情,我喜欢他们,也不喜欢他们。” 清欢莞尔一笑:“不必钻牛角尖,眼下还是这个世界最重要。我日后可能还会再来天道宗,还需要你帮忙。” “没问题。”玲珑想都没洗就点头了,她与清欢真可谓是两个极端,可这两人在一起却能无比自然的和谐相处,不得不说神奇得很。“这个给你。” 清欢接过玲珑递来的令牌。 “以后天道宗的弟子看到你,都会知道你是天道宗的贵客,不敢对你如何。”玲珑对她笑了一笑,“若是有机会,真希望我们还能再见面。我想去你的奈何桥看一看,也想邀请你到我的归墟龙宫来小住。” 她不喜欢拘束也不喜欢责任,所以活得比清欢潇洒自在,可她没有清欢的温柔宽容,也因此受到制衡,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让玲珑像清欢那样活,她不喜欢,要清欢如玲珑这般过,清欢也未必愿意,说到底,她们都是对方所不能替代的。 就像是每个世界,都有其存在的理由。 也如同每个活着的人,存在就是美好。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清欢就见到了被玲珑挂在嘴边的程九洲。他身着白衣,容色俊朗,尤其是一双丹凤眼格外好看。然而在玲珑面前却和个孩子一般:“师姐,你怎么在这儿?我到处找你。” 玲珑对他的态度也和对他人不同,更亲昵也更柔和:“我认识了个很好的朋友,介绍给你认识。” 有些人遇到了相见恨晚,说的就是她和清欢。   第783章 第八十二碗汤(九) 第八十二碗汤(九) 只可惜程九洲对着玲珑一派温顺乖巧,对着清欢就冷漠十足了。他见到清欢, 丝毫不为她倾城姿容所震惊迷惑, 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 就好像她和路边的小花小草是一样的。 “师姐,师尊要你去静心堂见他,关于今年的弟子考核,要交给你去办。” 玲珑听了对清欢说:“那我先走啦, 你有空的话记得来找我, 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讲。”总是孤身一人, 身边就算是有人陪伴,也会在几十年后离去,她有好多好多的故事要说,有好多好多的话想找人倾诉, 因此遇到了清欢就喜出望外,根本不舍得叫她走了。 清欢轻笑:“我会的。” “九洲也随我一起去吧。” “师尊只要见师姐,我去做什么, 何况我还要去看看师弟们今日的功课进度, 师姐还是快去吧。”程九洲温和一笑, 可等到玲珑消失在他的视线中, 他对着清欢便换了脸色,眼角眉梢都是冷淡,“不管你是谁,离她远一点。” 活了这么久了,清欢还是第一次被人当成危险分子威胁要她离的远一点, 可惜她这人吃软不吃硬,尤其不怕他人威胁。“哦?我为何要听你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大魔头,看起来和普通人也没什么分别,除了城府更深之外,倒是看得出他对玲珑是真心的,玲珑口中他到处都好,想来也是刻意表现出来的。 “她看着冷淡,性子却十足天真,总是被人骗,姑娘最好不要打什么坏主意。” 十足天真,总是被人骗?说的是刚才那个她认识的姑娘?清欢差点没忍住要反驳,可转念一想,玲珑呈现给程九洲这一面自然是有原因的,她还是不要戳破最好。懒得跟程九洲继续废话,转身要走却被叫住,“你到这里来到底有什么目的?” 她能有什么目的,就是觉得天道宗跟展律之间的联系不会这么轻易就断了,再加上展律给她的感觉怪怪的所以想要弄个清楚。谁知道刚上来就遇见了玲珑,消息还没开始打探时间就差不多了,她也该回树屋里去了,免得展律回来发现她不在。 “我没有什么目的,只是四处走走罢了。” “近些年魔修日益壮大,天道宗也曾被混进来过,因此我才怀疑于你,师姐她看谁都是好的,你得她喜欢,便要一心对她好。” 清欢听他每一句话都离不开玲珑,就随口问了一句:“你喜欢她?” “胡、胡说什么!”程九洲像是被戳中了软肋,沉声否认,说完又警告了一句,“你最好不要让我发现你居心叵测。” 说完,就像是后头有什么在追一样快步走了。看起来凶巴巴的,倒是意外的纯情。 清欢先是笑了笑,然后仔细回味方才程九洲随意的那句“近些年魔修日益壮大”,不知为何,她就是感觉怪怪的,感觉展律有事情瞒着自己。 不过天色确实不早,清欢往树屋赶去,离得还有些距离就开始闻到空气中传来的血腥味,她眉头一拧,心想该不会是展律出事了吧,立刻加快速度,可到了树屋不远处才看见树屋下围着一群黑压压的人,都穿着黑色的衣袍,鲜血正是从他们之间流出来的。因为没有看清楚情况,清欢立刻躲在了一棵大树后头,她看着那群黑衣人逐渐让开,从里头走出一个同样身着黑衣的男子——那个男人无比熟悉,不是展律又是谁? 只是,不是她曾经见过的展律了。 这个展律面无表情,眼神极冷,他身上的黑袍被鲜血浸透,一路滴滴拉拉的淌在地上,在他身后,也是被黑衣人们围绕起来的圈子中空地上,躺着一个血肉模糊已经看不出本来面貌的物体。看四肢与躯干像是人,可已经没了皮。 清欢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她只见到黑衣人们迅速将树下收拾干净,鲜血也被清理掉,一切都像是不曾发生过。一个黑衣人在展律面前跪下:“尊上,属下们都已准备好,只待尊上下令,便将天道宗杀个片甲不留!” 展律冷冷地望着他,黑衣人的脸色便逐渐惨白:“是、是属下多嘴了,属下知错、属下知错!” 展律没有理他,飞身上了树屋,黑衣人跪在地上颤抖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然后迅速离开了。整个场景开始的快消失的也快,如果不是清欢亲眼所见,她绝不相信展律会做出活剥人皮的事。她躲在大树后只觉得有些心神恍惚,一时间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心中是难以掩饰的失望。 就这样过了须臾,她心中好过些了,才回到树屋。一进去就看到展律坐在凳子上整理药草,他经常背的筐子就在一边,看起来就像是他刚刚采药回来进行分类。他可能没想到清欢会这么快就回来——刚回树屋那会儿他里里外外没找到她,就以为她是再一次失踪了,可这回她回来的真早,他真高兴。 高兴的对清欢露出一个小小的笑容。 清欢一看到他笑就习惯性回一个笑容,展律也习惯性伸出手想讨一颗糖吃,清欢给他剥了,看到糖纸想起树屋下面被剥皮的人,心中顿时一阵酸楚。她想一如以往摸摸展律的头,可他已经比她高了。 清欢伸出去的手僵在半空中,展律便低下头将自己放到和她相同的高度,清欢摸了摸,他的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 这孩子…… 先前他也是一语不发的,无论是剥人皮还是跟黑衣人,他都一个字不说。 清欢拉着他坐下,觉得还是需要好好谈一谈。“我有话要问你,展律,你会骗我吗?” 本来展律想都没想就要摇头的,可是一看清欢的表情却觉得有些不对,心中自然也清楚自己都做了些什么,倘若她知道的话,自己还能留在树屋里吗?就是他犹豫的这几秒钟时间,清欢就确定了他真是有事情瞒着,只是她不知道还能糟糕到什么程度。“刚才……被你剥皮的那个,是活人吗?” 展律的黑眼珠刷的变成了竖瞳,清欢才发现他的瞳仁变成了鲜红色,本来白色的眼白却成了黑色,这是她从不曾见过的模样。展律他……似乎越来越倾向于狼鬼那一边了,身体里属于人类的血液在逐渐减少,狼鬼的力量越是觉醒,他越是强大,就越是无情残酷。 所以玲珑说的,程九洲不是毁灭世界的人,展律……才是? 清欢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她握住展律的手:“我要听实话,不许对我说谎。” 展律看着她剥完却没给自己吃的牛奶糖,对她点了下头。 虽然早已知道,可清欢还是难过极了。她望着展律,眼中没有愤怒也没有失望,只有伤心跟不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展律默默地看着她,摸了摸她的脸,似乎想说什么,喉头动了动,却是拿过她剥好的糖果放入口中,然后在她手心写起字来。 其实是个很简单的故事,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 二十二年前,清欢突然消失的时候他吓坏了,在树屋里等了很久不见她回来就自己去找,可他如何能找得到?就这样,他每天都出去找人,直到天道宗的弟子们开始试炼,他也没有停下来。一次偶然,他和几名熟悉的弟子相遇,对方是成年人,又修行多年,他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被他们脱光衣服绑在树上,那些弟子捉来雄性野兽,想要羞辱于他。展律疯狂挣扎反抗无效,就在最后关头,内心的仇恨与怨毒使使得狼鬼的力量被唤醒,当他恢复理智的时候,野兽也好,天道宗的弟子也好,都被彻底撕碎,肢体残骸七零八落地丢在地上,铺天盖地都是鲜血。 他用颤抖的手挖了坑将他们埋了,然后跑回树屋瑟瑟发抖。 可是力量一旦觉醒就不会再沉睡。展律望着自己变得尖锐的尖齿与利爪,他爱上了那种割碎一切横扫一切的快感,再也没有人能欺辱他,真正能保护他的人只有他自己。 他不知道自己的力量究竟有多强大,于是选择了猎杀天道宗的弟子作为尝试。短短三天内,整个森林里几百名白衣弟子无一幸免,全部死于他的利爪下,个个都被撕的粉碎。 那些天,森林是鲜红色的,带着血的味道。 天道宗折了如此多的弟子自然不会善罢甘休,可他们将整个森林翻了个底朝天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干的,最后只能归功于凶兽所为。慢慢地,后山住着凶兽的传说便传言开去,天道宗便将新弟子试炼的地方改了,从那之后的二十年里,再也没有人来过这片森林。 于是这里,成为了展律的天下。   第784章 第八十二碗汤(十) 第八十二碗汤(十) 展律是不满足于这样受制于人的生活的,他发觉了埋藏在自己血液中的天性, 那是接近于野兽恶鬼的, 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恨与怨, 希望它能彻底的毁灭掉。而在他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后,就更加觉得这个世界污秽不堪,还是早早毁灭来得好。 可是他又舍不得清欢,舍不得日日夜夜想念着的人, 于是他仍然住在树屋里, 即便有事离去, 也会很快赶回来,但他其实知道的,他早就不是二十多年前那个被清欢捡回来的小孩子了。他的内心,更渴望杀戮与鲜血, 甚至想要整个世界都去死。 人人都说他是畜生是魔物,那他就做给他们看,也免得他们说错。 清欢被他抓住双手牢牢握住, 看他在自己掌心一笔一画的写字——这都是她教他的, 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事情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她甚至觉得心中难过, 连眼眶都在发酸。 身为狼鬼与人类的产物, 是展律愿意的么?幼年失孤任人欺凌羞辱,是展律愿意的么?这个世界不曾给展律丝毫善意,似乎他恨这个世界也是理所当然。 可是,这个世界上还活着更多无辜的人,他们为此白白送死, 就是应当? 清欢轻轻摸了摸展律的头,她教导过很多孩子,可只有展律走上了一条她不希望看到的道路,事到如今想要挽回已经晚了。“你到底想做什么?你要血洗天道宗,是因为幼年时曾被许多弟子欺辱过吗?” 展律闻言,定央央地盯着她看,瞳孔慢慢收缩,显出血红的颜色来。 他要杀一个人。 但那个人很难接近,也很难杀掉,他不能将这一切告诉清欢,这些年来的苦心经营,目的也不过如此。 清欢看到他不回应自己其实就猜的差不多了,展律有自己的心事,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会告诉她。 她站起身,想要回自己的房间,可展律却以为她要离开,下意识将她拉住。如今他个头比她高许多,力气也远胜于她,清欢站不稳,被展律拉到怀中,然后被紧紧抱住。 展律没有说话,而是安静地在她颈窝边呼吸,喉咙里不住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来,甚至幻化出了毛茸茸的黑耳朵跟尾巴送到清欢面前,脑袋在她手心拱动,似乎是在请求她不要走,也在讨好她,希望她可以不要生气。 这副模样是很少见的,清欢犹豫了几秒钟,还是伸手将他抱住,在展律背上拍了拍,她叹了口气:“你总是不肯开口说话,有什么心事也不想让我知道,焉知我不会帮你呢?” 展律用手指在她背上写字。一笔一画。 我,杀,了,很,多,人。 其中固然有曾经欺辱他的仇人,可也有很多无辜的人,那些人是好人坏人他不清楚,狼鬼的力量觉醒在他的血脉中,杀戮的时候他是没有任何理智的。 渴求鲜血让自己平静,清醒的时候又会煎熬后悔,他根本就是个怪物吧。也许像是那些人临死前诅咒他说的,去死好了,死的越惨越好。 他不被这个世界接受,于是他也不接受这个世界。 清欢看明白了他写的字,心中万言千语,却无法用语言说出来。她轻轻拍着展律的背,顺着他的心意揉了揉他毛茸茸的耳朵,“你不想说便不说吧,我也不问了,只是……我希望你,无论准备做什么,都要为你自己着想,总得记着,我永远都站在你这边。” 如果这个世界注定了灭亡的命运,无法挽回,那么她希望,能让展律过得快乐一些。她比谁都清楚他的无辜,也比谁都清楚他的残酷,真要说起来,也只有造化弄人这几个字能解释了。这是清欢曾经见过无数次的事,你很好,你本不应遭受这样的对待,可上天不肯眷顾于你,他要你尝尽人间苦楚,要你初心不改,最后却也不叫你成佛。似乎你受这些苦毫无意义,而别人轻轻松松就能过得很好,你连自由的呼吸都没有资格。 展律就是这样的。 如果他生在寻常人家,应该可以过得很幸福,至少不会像二十几年前那样被人辱骂,踩在脚下凌虐;如果天道宗的人能给他一点点善意,也许他就不会心存怨恨;甚至于……当年倘若——等一下。 清欢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既然大家都知道展律是狼鬼与修士的产物,知道他体内藏着可怕的力量,那么为何不在一开始就杀死他?那样的话不就一了百了了吗?清欢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展律时的情景,那时候虽然很多人欺辱他,也对他做了很过分的事情,可从来没有真正危及到他的生命。那些弟子完全可以将他弄死,但却没有动手,是因为他们心中还有一丝底线? 怎么可能。 那么就是……他们知道,不能杀死展律?一个卑微的没有任何自保能力连话都不会说的孩子,应该是可以随意解决的,然而他们对他做尽了各种残酷的事,却没有任何人真的将他杀死。 清欢总觉得,还有什么自己完全不知道的事情。 就如她所说的,过去的已经过去,不会再回来,这个本来已经灭亡的世界,曾经发生过什么,她也好,玲珑也好,都不得而知。她们只能从这个世界的某些人口中得到只言片语,以此来推测异状。 展律在清欢怀里一动不动,他似乎又变回了那个小小的展律,那个时候的他放下心防就可以尽情依靠面前的这个少女。可是现在他长大了,她却一如当年颜色,他不能把她留在身边,甚至不能保护她。 他拥有的太少,背负的又太多,这样活着太累,即便是展律也觉得心力交瘁。他活得一点都不快乐,仇恨与悲怨是他人生的全部,清欢是这悲惨的人生中唯一一点色彩。 可就是这么一点色彩,他也是抓不住的。 否则她怎么会一次又一次的消失,这足够说明,他是不被眷顾的人。 清欢能做的,只是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耳朵,展律发出舒服的咕噜声,竖瞳逐渐变回来,此时此刻的他看起来和当年也没什么区别,但他们都心知肚明,其实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了。 清欢心中大概有了数,只不过她的猜测来的太没依据,展律绝不会告诉她实情,那她就只有骗他一次了。 她总是经常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不是吗?那这次消失的话,展律也不会认为她是故意藏起来了吧。 夜深了,清欢给展律盖了被子,他在她身边睡得呼吸平稳安定,她摸了摸他的脸,转身离开。等到第二天早上展律清醒,她已经不在身边了。对于这样的情况展律早已习惯,他只是摸了摸身边已经冷掉的那一半床,坐起来发了一会儿呆,就和往日一样做自己的事。 清欢离开树屋后去找了玲珑。玲珑见到她很是高兴,程九洲却冷淡地打量她,似乎她是抱着什么不可见人的目的接近玲珑一样。 得知清欢与展律的事情,玲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那就随便他啊,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注定毁灭的,能救回来是一回事,救不回来也很正常,这个世界毁掉的话,展律会很高兴吧?他高兴,你不也就高兴了?” 逻辑完美。 “这怎么能行,还有许多人活着……” “可那些人活着跟展律又有什么关系啊,他不在意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不在意他,想毁掉就毁掉好了。”玲珑丝毫不在乎,“清欢,不是每个人都跟你一样,能够以德报怨的,更多时候,我们更喜欢迁怒。” 像她就是。一头狼咬了她一口,她能连全天下的狗都杀掉。 清欢与玲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她看似淡泊实则最是温柔,而玲珑看起来天真稚气,却是实打实的无情。也因此两个人选择了相同的路,却又是完全不同的活法,谁也不能说自己是对的,更无法否认对方就是错的。 “……算了,不说这个了,我想问你,我之前拜托你的事情,你查了么?” “你是说关于展律?我叫九洲查过,好像很多人都知道有这么个狼鬼修士的产物,却没有人知道他的生母究竟是谁。只知道当年是掌门真人将他带回来的,说是瞧他可怜,因此留他一命。可是看掌门真人的模样,却又不像是要教导他,否则怎么就随便把人丢下,让那么多人任意欺负他呢?”玲珑也搞不明白怎么回事。“你是怎么想的?你觉得展律要血洗天道宗是为了什么?” 清欢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是……猜的,仅此而已。既然你也查不出来,等到他来了,我们就会知道了。只是到那个时候,怕是要血流成河的。” 玲珑喜欢鲜血与灵魂,她笑弯了眉眼,“若是如此,那就再好不过了。”   第785章 第八十二碗汤(十一) 第八十二碗汤(十一) 展律是个聪明的孩子,这一点怕是没有人比清欢更清楚了。可这个聪明的孩子也会有失算的时候, 比如说他以为这一次清欢的消失是和之前的每一次一样, 十天半个月甚至好几年才会再回来, 完全没有想过她会骗他。 她出现在他率领一众魔修进攻天道宗最后一道防线的大殿上,出现在他想将杀的人逼出来的那个瞬间。 玲珑拉住清欢的手臂,对她说:“你别过去,他现在已经失控了, 会伤害你的。” 清欢摇摇头:“不会。” 展律的身上已经被鲜血浸透, 他静静地用那双红色的竖瞳望着清欢, 然后慢慢对她伸出手,似乎是想要她来到自己身边。可是手伸出去,看到掌心的血迹,才想起她爱干净, 自己这么脏,小时候都是会被立刻拎走洗干净的。 小时候……他茫茫然想起很久以前,心中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有几许甜蜜, 但更多的是遥远与忘记。他独自一人生活很久了, 那些美好的记忆逐渐褪色, 与美好比起来,现实的残酷与无情更加深入人心。 展律把手收了回来,其实攻到这里来他的部下也是损伤惨重,但这对他没差,他们想要血洗天道宗, 天道宗则想要将他们尽数屠戮——双方的目的都是一样的。 “我要见云鹤子。”他第一次开口说话。“见不到他,我就杀光这里的人。” 云鹤子是天道宗目前为止修为最高的人,也是一位化神期的修士,只等到天劫一过,就能羽化而登仙。可是展律要见云鹤子做什么?这位修士向来不问人间事,就连身为天道宗大师姐的玲珑都没有见过几次。 她对清欢说:“我原以为他是要找掌门真人报仇,毕竟是掌门真人将他带回来又扔下的,可是他寻云鹤子做什么?这事儿和云鹤子还有关系?” 无论是从他人还是已经死去的若水口中,云鹤子都是不问世事的修士,他在天道宗的地位极高,可是常年闭门苦修,几百年不出关都是正常的事。别的不说,就连玲珑的师父,天道宗的大长老,都已经几百年不曾见过这位只活在传说中的修士了。他们天道宗之所以能屹立不倒,就是因为有云鹤子这位大修士坐镇的缘故。 但是展律才多大,他和云鹤子又有何渊源? 清欢完全不知道展律会和云鹤子扯上关系,展律第一次开口说话,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僵硬,看得出来非常不擅长开口,因此只说完这句话就不再开口了。竖瞳扫视过大殿上的所有人,唯有在见到清欢时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很快就又没了动静。 就在掌门真人要训斥他痴心妄想的时候,一道苍老的声音突然传来:“这么多年过去,你总算是找到这里来了。” 来人身着一身黑袍,须发皆白,容貌却是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模样,生得端正俊朗,声音却如七老八十的老年人一般低沉沧桑。此刻他迈进大殿,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展律看。“怎么,来找我寻仇?” 寻仇? “拜见老祖宗!” 大殿中包括掌门真人都跪了下来,清欢等人才知道这位就是传说中的云鹤子修士。她不是天道宗人,因此没有行礼,站在一群白衣弟子中格外显眼。 云鹤子知道众人都不明白为何展律要找自己寻仇,此时此刻的他志得意满,也不介意将事情的真相都说出来:“恨了我很多年吧,难道就没有个原因吗?怎么说你都得感谢我才是,如果不是我对你的百般磨练,哪有你的今天?” 他声音难听至极,与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难听的让人忍不住想捂耳朵。展律上前一步,眼中满是仇恨。云鹤子呵呵一笑,像在解读什么一般对在场众人道:“今日大家都在此,我也就不隐瞒了。此人认为他的父母是我所杀,多年来一直想要寻仇,今日也算是我命中有此一劫。” 展律冷冷地看着对方。被掌门真人带来的时候他已经三岁有余,早就有了记忆,更何况他根本不是寻常人类,恐怕谁都不知道他牢牢地记着当年的一切。他亲眼看到母亲被那群道貌岸然的修士轮番凌虐致死,理由仅仅是她失了贞洁被狼鬼玷污!那些人本来应该也是要杀死他的,是母亲将他藏了起来,他就躲在不远处被挖空的石头里,眼睁睁目睹了这一切。 然后,就再也没有忘记过。 在天道宗过的不是人的日子,他都能忍受,可清欢的出现让他有了迷惑,当他什么都不想要只想沉溺于温柔乡的时候,她突然就消失了。与天道宗弟子的偶遇,被绑在树上的凌辱,让他再一次想起当年的一切,于是他开始不受控制地四处建立势力,为的就是来找这个人报仇! 母亲本来可以不必死的!她什么都没有做错! 那群修士都是云鹤子门下,他亲眼看到这人从母亲的尸身前经过,然后将她烧成了灰烬! 那天的所有人都死了,云鹤子也一样,他也要死! 清欢发现云鹤子的眼里逐渐充满恶意,她不明白云鹤子是怎么回事,按理说展律年纪轻,不应该是他的对手,可那是对普通人类而言,展律体内有着狼鬼血脉,狼鬼是这个世界最危险也最残暴的凶兽,云鹤子就那么有自信,自己能胜过展律?否则如何解释他的眼神? 她还在想,云鹤子却对展律笑了一笑:“是不是很恨我?是不是想杀死我?可是你知道吗?你不能杀我。” “因为,我是你的父亲呀。”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就连展律都瞪大了眼睛,他不信!当初是他亲眼所见,这个人在母亲奄奄一息之时将她杀死,怎么可能是他的父亲?! 云鹤子胜券在握,早已不在乎名声真相。只要他羽化成仙,这个世上再如何,也与他无关!多年来的苦心经营终于有了结果,今日过后便要圆满了,他如何能不欣喜若狂?只要今日过去,只要展律死去,他就能真正的脱离这个世界,脱离这尴尬的处境,成为一个真正的神仙! 他得意洋洋地环顾四周:“你们这群凡夫俗子自然不知道成仙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从古至今,距离上一个羽化登仙的人已经过去了几十万年!就连天道宗的开山祖师都没能成仙,死在佛塔中。成仙是多么的艰难啊,为了这件事,我做什么都是应该的!”他潜心修行几千年,最后仍然在化神期止步不前,如今好不容易要迎接天劫了,只待成功,只待成功! “少给你自己找借口了,听着就叫人恶心。”清欢不是天道宗的人,对云鹤子道行多高深不了解,她只觉得此人恶心透顶,真是叫人看了就反感。“成仙的确艰难,多少人到了最后一步尚且死在天雷之中,更何况是你这样的怪物。” “怪物?”云鹤子冷冷地看着她,“小丫头片子懂什么,你知道什么叫怪物!” “你这样的便是怪物,就是外表与常人无异,你也是怪物。”清欢强调了一遍。“真正的怪物。” 玲珑掩嘴而笑:“说的不错,成仙可不是谁都能行的,你这人资质一般,想来会为成仙做些小把戏,也是不足为奇了。” 掌门真人见她这样对云鹤子说话,连忙呵斥道:“若水,不得对老祖宗无礼!” “成不了仙很难受吧?煎熬在最后关头很痛苦吗?看着生命一天天逝去自己很快就要死掉,心里应该绝望的想要哭泣吧?”清欢一字一句地问,“于是你就想到了一个办法。” 玲珑对掌门真人嫣然一笑,压根儿不把老人家的话当回事,她们虽然没能查出展律到底想做什么,可对于狼鬼及展律的母亲,可是调查的一清二楚。这种时候了,她不介意帮清欢一把,再气气这看起来阴阳怪去的老东西:“展律的母亲展颜,是你的亲传弟子,当年她与狼鬼为伍,天道宗人人提起,都觉得十分惋惜,因为她天赋极高,可以说是能够超越你的。可是再聪明的女人,一旦沾染上情爱,便会蠢笨难言。” “你让展颜以为你爱她入骨,她年少动情,为了你愿意牺牲一切,得知你修炼无门,只有狼鬼的内丹能救,便舍身去取,谁知却是被你给骗了。”清欢的声音仍旧温和,但每一句都是实情——在场的人,除了云鹤子自己,谁都不知道的实情。“她之所以可以修行飞快,是因为她的体质,是难得一遇的纯阴之体。你口口声声说的爱,其实也不过是想拿她做炉鼎的谎言。” 玲珑拍了拍手:“说起来也是有趣,你这人,明明怕死怕的要命,却还能在展颜面前,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来。”   第786章 第八十二碗汤(十二) 第八十二碗汤(十二) “你将展颜骗去狼鬼巢穴,明知道狼鬼正在发情期, 却仍然要她去, 岂会不知她即将遭遇什么?她被狼鬼囚禁三年, 我想你肯定知道,她前去救你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身孕吧?” “狼鬼的内丹的确是好东西,可不是拿来了就能用的, 此物极其霸道, 能量强大, 需要载体。你连自己的骨肉都算计进去,展律借着展颜与狼鬼的交合继承了狼鬼的力量,这样的话你就不需要内丹了。而为了你,展颜主动承担了背叛师门与狼鬼为伍的骂名。三年期限一过, 你估摸着展律已经将力量吸收的差不多,便率领一众修士前来‘清理门户’,真是好算计啊, 不仅除了狼鬼, 赚了名声, 还解决了知道一切的展颜。” 玲珑向来是无情之人, 可她再无情,也不及云鹤子狼心狗肺。此人简直是绝情至极,展颜为了他牺牲一切,最后换来的却是他放任修士的□□,以及道貌岸然的帮助奄奄一息的她“解脱”。 她一心想要杀死的狼鬼为了救她自爆内丹与众修士同归于尽, 一心爱恋的师父却亲手将匕首送入她的心脏。 清欢望着云鹤子,此人看起来一表人才风度翩翩,须发皆白更是显得仙风道骨,任谁见了都会认为这是位德高望重的修士。可就是这位修士,做出的事情却比狼鬼还要可怕。“所以你看,你才是真正的怪物。” 更可怕的是,此人明明知道展律的所在地,却当作不知,在展颜死后却将人带回天道宗。告诉掌门真人说这是展颜的孩子,他心痛于徒弟背叛师门,却又无法下手杀死这个无辜的孩子。再加上对方体内有狼鬼之力,于是要掌门真人好好看着。 掌门真人看着展颜长大,对展颜爱护有加,他不喜欢展律,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展律死去,于是他告诫众弟子不得伤展律性命——也仅此而已了。 可对云鹤子来说这是不够的。展律体内的狼鬼之力需要得到刺激才能最大的发挥出来,是他历劫时不可或缺的力量——甚至于他此刻的修为还不足以历劫,他在这个瓶颈期很久无法突破了。许许多多修士就是死在了瓶颈期。 所以,天道宗的弟子以为他终日在洞府中苦修,可事实上他一直观察着展律。这个小畜生,明明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却不使用,在最初的时候,被人欺辱也不肯伤人,实在是令人失望至极。于是云鹤子暗中鼓动了不少弟子,以各种各样的方法来羞辱展律,可展律的灵魂与生俱来,他灵魂中的善良与温柔,是狼鬼之力也无法更改的。 后来清欢出现,云鹤子就更加焦急了。他只剩下这么几十年的时间,倘若不能成功,那便离死不远。他怎么能让自己死掉?因此他想方设法,牺牲了不少修为,想将清欢从展律身边带走,可惜修为有限,再加上清欢本身不属于这个世界,中间便出了问题,她只是消失了几年,就又回来了。 对云鹤子来说,唯一的好消息就是清欢的消失促发了展律体内的狼鬼之力,他终于彻底化身成了狼鬼——谁能知道他其实是他云鹤子的种呢? 如今一切都已大功告成,狼鬼之力从狼鬼,到展颜,再到展律,经历了三个载体,再被剥离的时候,他应该已经可以承受了,然后他就可以迎来天劫,迎来成仙! 展律是人类不是狼鬼之子,他能承受狼鬼之力几十年,一是因为生母的体质,二是因为展颜与狼鬼的交合。如今马上三十年过去,他的极限也快到了。力量强大的时候,地崩山摧,可一旦力量离开,人会迅速灭亡。 今日就是展律的大限之日。云鹤子修行数千年,医卜星象无所不精,他早算好了一切,才会在今日肆无忌惮。因为今日过后,在场的所有人都会死。从此以后,这就是他的天下,他的世界,所有人都要臣服于他。 这个计划环环紧扣,没有丝毫漏洞——唯二的问题是,这个世界出现了两个他无法掌控的人,一个突兀的出现让他注意,另一个细水长流的隐藏在身边,他从不曾在意过。 清欢笑他自大:“你觉得我们为何会知道这么多?” 闻言,云鹤子心中一惊,随即就看到空气中逐渐出现一团透明的东西,那东西慢慢凝聚成形,不是展颜又是谁?他登时惊的说不出话来,清欢轻轻一叹:“似你这般心狠手辣之人,想来是太得意忘形,才忘记要将魂魄也毁去。” 偏偏她掌控所有灵魂。 展颜只出现了一瞬,从始至终她都没有看云鹤子,视线只温柔的停留在展律身上,然后慢慢地便消散而去。 展律怔怔地望着母亲消失的方向,整个人都失魂落魄起来。 清欢这回便不是叹息,而是笑了,只是这笑充满对云鹤子的嘲讽:“展颜不仅说了这些,还告诉我一件事。” 她朝展律走过去——先前跟玲珑所言,不过是演一出戏,让展律以为她一无所知罢了。“这件事和你的成仙大业有关,我想你应该是很想知道的。” 她握住展律的手,对云鹤子微微一笑:“狼鬼死了,狼鬼之力才彻底被展颜继承;展颜死了,展律继承。可如果展律死了,那么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份力量。那是你迫切渴求的,是你挖空心思要得到的。可是你不晓得,这份力量是可以剥离的。” “你只知道这种毒计,可你又不是狼鬼,不知道它喜欢展颜,什么都愿意告诉她。”玲珑笑,“真是有意思,有时候,畜生可比人有情义多了。”只可惜了展律,从头到尾,他最无辜,也最无奈。 清欢拉过展律的手,云鹤子一见,顿时大骇。倘若狼鬼之力从展律体内被剥夺,展律还活着,那他哪里还有另外一个三十年?!他的大限将至,绝不能功亏一篑! 于是他朝展律扑去,却被玲珑用捆仙索捆了个结结实实。清欢对他露出狡黠的笑容:“抓到你了。” 才没有什么剥夺的办法呢,她骗人的,由此可见云鹤子是真的不聪明,即便他如愿以偿,也熬不过这天劫——真当老天爷是瞎眼的不成。 展颜告诉她的不是剥离狼鬼之力的办法,而是云鹤子的命门。 没有死于天劫,没有死于修行,而是死于命门被破。 云中子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发出一记闷响。清欢低头轻轻一笑,挽住展律的手:“我们走吧。” ******** 一月后。 “记得跟我保持联络啊,反正这个世界我还要待很久的。”玲珑抓着清欢的手舍不得,“这一个月你们休息好了吗?展律怎么样了?” “他很好,你还是关心一下程九洲吧,你再握着我的手,他就要用眼神杀死我了。” “不怕。”玲珑好奇地看她,那日清欢带走展律,她主持了大局,对外宣称云中子历劫失败死去,毕竟天道宗的名声不能毁在这么个畜生身上。然后掌门真人就将掌门之位传给了她……她要累死了!“怎么只见你,展律呢?” “他一会儿就过来。我准备和他四处走走,这些年他过得太苦了,总得放松放松。” “你在这里会待很久吧?”玲珑问。“只要狼鬼之力还在,展律也能活很久。” 清欢却摇摇头:“不在了。” “什么?” “狼鬼之力。”她轻声说,“对展律来说,他永远都不会再使用那份力量了。” “可是这样的话……会很痛苦吧?他的寿命……”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舍弃了修为,说是给曾经死在他手上的人赔罪,至于他死后会遭受怎样的惩罚,他都坦然接受。只是这剩下的几十年,还是希望能过得快活一些。” “快活一些……”玲珑喃喃道,“这岂是那么容易的……” “是啊,想忘掉根本不可能。”清欢对她嫣然一笑,“可是你忘了我会熬汤吗?” 玲珑愣了一下:“你是说……” “我的汤只给灵魂喝,可这一次,活人也喝得。”清欢对着玲珑身后招了招手,玲珑顺着她的视线回头,便看见背着包裹跑来的展律——他看起来很开心很阳光,也很幸福。这样的展律不再阴沉沉的,尾巴不见了,但头上仍然顶着一对毛茸茸的黑耳朵。阳光下似乎能看见那细碎的绒毛在随风飘荡。趁着展律还在跑,她压低了声音:“他身上的力量……”会有很多人觊觎,因为只要展律死了,那份力量人人都能用。 “没关系。”清欢望着阳光下朝自己跑来,因为不小心绊了一跤又快速爬起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展律。 “这一次,我会保护好他的。”   第787章 第八十三碗汤(一) 第八十三碗汤(一) 和从前的每一次一样,能将她从沉睡中唤醒的, 只有饥饿。 玲珑睡在海水中央, 她的肚子咕噜咕噜叫, 不过让她抵抗住睡意的,是来自灵魂的香味。虽然吃不饱,但聊胜于无。凡间的食物再好吃也填不饱她的肚子,这一次睡得太久了, 离开上一个世界也很久很久, 她真的是饿坏了。 她让游鱼去将灵魂寻来, 听这个叫若水的灵魂给自己讲了一个故事,然后按照惯例,她完成对方一个心愿,吃掉对方的灵魂。 玲珑不喜欢若水这样死板又冷冰冰的人, 明明都已经死了,魂魄漂流到大海之上,恍惚间来到归墟, 见到她非但不害怕, 还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似乎笃定了她一定会答应—— 好吧, 她的确是会答应,因为她真的很饿很饿。这个灵魂闻起来很不错,等她到了凡间,得到了更美味的,吃饱了回来, 就又能睡上好一段时间了。 玲珑的人生睡觉是很重要的事,但进食更是一等一的大事,吃不饱就睡是非常痛苦的。 前一个世界不算理想,她一没有找到很好的灵魂,二没有得到很动人的爱,因此腹中饥饿,导致力量大减,只能附身于他人之躯,不能将自己的身体带入到新的世界里去。不过按照若水的说法,她的世界似乎早已灭亡。 既然灭亡了,又何必要拯救呢?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可若水却很坚持,玲珑实在是眼馋她的魂魄,便答应了。等到她将若水的魂魄吃掉擦擦嘴,就忍不住叹了口气——不够啊不够,还是很饿很饿,她得再去找点吃的才行。 除了爱,还有什么比灵魂更美味,吃下去更让人觉得满足的东西呢? 她如此强大,却要为了点果腹的东西委屈自己,真是想想都让人生气。玲珑摸了摸自己只有半饱的肚子,在巨大的贝壳做成的床上化出真身来翻滚不已。 她是一条白龙。 等她翻滚够了,才又变回人形,吃掉了灵魂就会拥有对方全部的记忆,很多事情压根儿不需要多说,玲珑其实很不喜欢和人说话的,她非常喜欢一个人,可是这世间就是如此奇妙,有些人死后魂魄不知所以,任意东西,便会来到她的荒海归墟,向她提出一个心愿的同时,也成为她的食物,将她从沉睡中唤醒。 这样的日子玲珑过了很久很久,久的她已经忘记自己活了多久。她力量强大足以毁天灭地,却又被食物所牵制。在她记不得多久之前,也许那会儿她还小,她试图吃别的来维持自己的生命与力量,可是不管吃什么东西,她都在急剧变得虚弱。直到有一天海面上飘来一个灵魂,她将对方吞噬,得到了对方全部的记忆,惊觉自己竟然可以靠吞噬人类的灵魂来维持生命。 若水的心愿和她的灵魂可不成正比啊,如果不是玲珑太饿了,她是不会答应这个亏本买卖的。 因为饥饿导致力量有限,玲珑来到若水的世界时,若水已经好几百岁了,是这个世界极具名气的天道宗的大师姐,人人都说她象征着天道宗的希望……可是问题在于,她还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那就是眼前这个小豆丁。 玲珑不管身上穿着的白袍蹲下来,盯着眼前只到她腰部的孩子看:“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听到她问话,猛地将手攥成了拳,这时旁边的一个弟子呵斥道:“大师姐跟你讲话,你怎么能不吭声?!” 玲珑摆了摆手表示不在意,她的注意力都放在这个孩子身上,又问了一遍:“你叫什么名字?” 俗话说得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饶是这孩子再聪明再有胆色再不想跟玲珑说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也得给大师姐几分薄面。更何况……“程九洲。” “九洲……”名字倒是挺不错。玲珑面上不苟言笑,心中却是欢快十足。若水是个成日里面无表情冷若冰霜的妹子,玲珑却不是,但她这人很有操守,既然上了人家的身,就一定不会让别人看出破绽来。“你进师门几年了?”若水的记忆里,正是这个叫程九洲的孩子杀了她。可是从目前的情形来看,程九洲是哪里来的本事杀掉天道宗的大师姐呀? “两年。” 两年,还穿着象征三等弟子的紫袍。玲珑在心里掂量了两下,根据她以往无数次的经验,越是难搞的人的爱,越是纯净能够充饥。因此她特别喜欢挑战高难度对象,有时候是无情无义的亲人,有时候是负心薄幸的爱人,还有的时候是根本不认识远在天边的陌生人,只要她觉得那人的爱能够让她吃饱,她就会不择手段的去得到。 和这些来到归墟的灵魂不同,她并不是什么灵魂都可以吃的,很久以前她倒是想这么做,饿的受不了了,哪里还管对方能不能吃。结果还没下口就被天雷追了整整八十一天,她躺在归墟龙宫睡觉,天雷就拼了命的劈海面——明明那时候她都没来得及下口! 这些世界里,一个灵魂不够她吃饱,所以她偶尔会偷偷吞噬一些恶人的灵魂,大多数时候会寻找一份足够吃饱的爱,但更多的时候是半饱着回到归墟,等待下一个灵魂的到来。 过得实在是太惨了,人类的食物很好吃不假,可惜吃不饱,再多进了玲珑的肚子里也只是多了层味道,跟灵魂的滋味不能相提并论。 “两年了,还是三等弟子?” 玲珑是随口一问,可在程九洲听来就是刻意的嘲讽。他忍住内心深处的厌恶与不耐,握紧了拳头低下头道:“我天资愚鲁,悟性不高,学什么都学不好——” 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那太好了。” “……什么?” “我亲自来教你。” ??? 在场的弟子们都惊呆了,大师姐怎么说都是年轻一辈里修为最高之人,她平日里甚少与他们往来,更别提是关心一个三等弟子了,现在她却说要亲自教导??? 程九洲当然也没想到会这样,事实上他觉得这个女人如果和自己一样重生而来,应该会一剑刺死自己。他发觉自己回到了小时候,第一件事就是避开锋芒不与对方碰上,因为对方也有可能重活一次。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都成了三等弟子了,竟然还是会遇到,还是会被发现、被注意。 真的是偶然,还是故意的?也许她早就认出他来了? 想到这个可能性,程九洲心中对玲珑更是提防。 可惜他现在才七岁,年幼不说,一张小脸就算不苟言笑也跟剥了壳的鸡蛋一般胖嘟嘟,玲珑伸手掐了一把,问:“是不是高兴的说不出话来了?我肯带你,这可是你的造化。” 天道宗有个不成文的习惯,就是已经瓶颈期一直没有突破的修士可以选择一个师弟或是师妹带在身边,美曰其名是师兄妹,其实和师徒差不多了,因为只有认为自己突破不成大限将至的修士才会这么做,他们也的确都会选择年龄小一些的,可像玲珑这样随意的可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哪一位修士挑选继承人的时候不是犹豫不决?她可倒好,随随便便的一眼就决定了,要知道若她突破失败,修为可是要全部传给弟子的啊! 程九洲只想说一句老子不在乎,给老子滚的远远的。 可现在这种情况下,他如果真的这么说了……程九洲毫不怀疑自己会被其他弟子活活打死。在修仙界,人命其实非常不值钱。因此他明智的选择了不再言语,只是看着玲珑的眼神没那么友好,反倒是闪着厌恶。 他不知道的是,玲珑就好这一口。她的恶趣味就是这样,让坏人变好,好人堕落,该下雨的时候晴空万里,需要太阳的时候骤雨暴风。 就是个非常恶劣的人。 于是程九洲被玲珑带回她的山头,先是给了他一套干净的白色袍子,因为是她年少时的衣服,所以这个年纪的程九洲穿起来刚刚好,衣服上还有玲珑身上的香味,程九洲前世虽然是人人口中的叛徒、大魔头,却是个实打实的雏儿,连女子的手都不曾握过,更别提是穿人家姑娘的衣服了。 若水活着的时候每日都要修炼打坐,可玲珑做不来这么一板一眼的事,她的性格更加懒散,我行我素,所以不仅不修炼打坐,还每天睡觉,睡够了起来吃点,吃完了继续睡,总之和床完全分不开了。 这让本来警戒心十足的程九洲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本来以为若水是要监视自己,否则实在是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将他带在身边。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她一个几百岁的人,真的好意思让七岁的小孩照顾她吗?不仅每天要烧水送饭,还要帮忙捶背捏肩,他这是成了她的佣人不成!   第788章 第八十三碗汤(二) 第八十三碗(二) 你如果问玲珑好不好意思,那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她不好意思谁好意思?她活得够辛苦了, 这么多年来吃饱的次数寥寥可数, 肚子永远都在饥饿状态难不成你还指望她去拯救世界吗? 可算了吧,只要荒海不枯竭,归墟不塌落,天大的事儿都和她无关。 为了填饱肚子, 她已经很辛苦了。 可惜身为天道宗的大师姐, 玲珑并不是非常空闲, 相反的,她每天都忙的要死,而在这些冗杂的事情之外,她还要潜心修炼——就这样若水的修为还能是年轻一辈最高的, 除了天赋之外,她的勤奋最重要。可惜到了玲珑这里一切都没了,宗里的事情她能不做就不做, 誓要当个甩手掌柜。对外宣称的是她要潜心修炼, 可只有跟她住在一起的程九洲知道这女人说的都是假话——她根本就是为了偷懒! 当他仗着自己人小, 这么义正词严的指责玲珑的时候, 对方有非但不以为耻,还理所当然的承认了:“是又如何?我这人就是懒,你若是看不惯……那也得看着。” 程九洲被气得说不出话来,然后若水一脚踢在了他屁股上:“该吃午饭了吧,快点儿, 我在这等着。” 一派自然,丝毫不觉得自己几百岁高龄欺压一个七岁小童是件多么令人发指的事情。 程九洲被赶去做饭,玲珑撑着下巴躺在院子里的藤椅上晒太阳,多好的天气啊,真是叫人一点都不想动。 其实她很喜欢陆地的。 半个时辰后午饭做好了,玲珑才从藤椅上起来。她吃饭都得偷偷摸摸,倘若叫其他弟子知道大师姐不爱辟谷爱人间烟火,说不出去不知道要怎样叫人笑话。这一点玲珑就很不懂这些人,她是想吃没得吃,可他们却主动抛弃食物——成仙有什么好,成仙就要不食人间烟火的话,还是当个普通人比较快活。 再说了,谁说神仙就要不吃五谷杂粮?倘若这样,那成仙又有什么乐趣?她是很搞不懂人类的想法,永生不灭的自己渴望食物,而只有百年的人类则渴望永生,这大概就是缺什么想什么? 程九洲这小孩子年纪小小却一脸老成,看不出来还做得一手好饭,这让玲珑对他的好感又上升了不少。如果对方能将自己的爱奉献给她那就再好不过了,这次回去怎么也不会再饿着肚子睡了。 可是“爱”这种东西,根据玲珑以往的经验来看,是非常难得的。即便是她也不可能将其剥夺,如果想要,就必须付出几倍甚至百倍千倍的精力和耐心来。她虽然不是人类,但大概也是有“爱”的,只是她爱上一个人很容易,忘记一个人也很容易。在某个世界存在的时候,她会给予对方自己全部的爱,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也不会伤心,极为多情,也极为无情。 吃饱喝足休息够,玲珑才终于把注意力放到程九洲身上。她吃饭的时候他就站在一边看,小眼神似乎挺不屑,因为她根本就没有修士的样子。程九洲心中虽然怨恨这个世界,也厌恶总是欺负他的师兄弟,甚至还敌视前世那个想要杀死他夺走法宝的师父——但这一切都不能掩饰他身为修士的原则。 修士该是什么样子呢?反正不该是玲珑这样的。前几天程九洲亲自听到她跟底下的弟子交代说自己要闭关苦修,短时间内不会出现,有什么事情都不要来找她,当时他还当真了。毕竟前世能和自己相抗衡的大师姐,无论如何都应该是非常刻苦的。可是她当面一套背地一套,这半个月来她何曾苦修过?别说苦了,连“修”都没有! 自己日夜不停的苦修才到达前世的高度,可她什么都不做,也能那样强大,难道这就是所谓天赋的不同? 只是……程九洲隐隐又觉得奇怪,前世被他杀死的若水大师姐,总感觉跟眼前这个有点不像。不过话又说回来,在他人面前,她摆出大师姐架子的时候,倒是跟前世一模一样了。只可惜人后原形毕露,根本就是只大懒虫,除了吃饭没有任何事能调动她的情绪。 真的就那么好吃? 程九洲盯着桌子上的饭菜看,他手艺有限,再加上修士身份所限制,做的都是些清淡的菜,可玲珑喜欢重口味,不知从哪里弄来几本食单让他照着做,厨房那边都以为是他吃的,之前他去领菜的时候还被人翻白眼了,所有人都当他是大胃王,然而事实上这些东西他只吃了一点点保持不饿,剩下的全进了这女人的肚子! “光看着我做什么,你不饿?” 程九洲盯着玲珑看,半晌抿了抿嘴:“不饿。” 不管对方是想对他实行什么意图,他都不会让她得逞的! 可玲珑只是哦了一声就继续吃自己的,也许她还觉得程九洲不吃最好,这样她就能多吃一些了。虽然这些食物不能填饱肚子,但却能满足她暂时的口腹之欲,让她幻想到自己吃饱的样子。 程九洲:“……” 吃完了午饭,玲珑又躺在了藤椅上,程九洲收拾完碗筷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看她,有些忍无可忍地问:“大师姐,你不用去修炼吗?” “嗯?”她懒洋洋地应了一声,“太阳这么好,躲进去修炼做什么,你也来躺躺。” 他才不要。“我不——” 话没说完,已经被玲珑抓住手腕拉倒了,程九洲现在的身体只是个七岁孩童,哪里比得上几百岁的修士,藤椅又宽又大,他恰好被玲珑拉在怀里,小孩子的身躯又软又小,跟个抱枕似的,玲珑对着程九洲一顿揉搓,然后与他愤怒的大眼对视:“好了好了要气,你成天生气不累吗?” 程九洲的脸通红,一半是气的一半是羞的,要知道他前世活了几百岁也还是个货真价实的童子鸡,连女人的手都没拉过,可现在被玲珑直接拉到怀里,他又不傻,女人胸前的饱满丰盈,他不会不知道那是什么。于是奋力挣扎起来,可惜都被玲珑武力镇压了,她捏着他略带婴儿肥的脸蛋,哄他说:“乖乖别乱动,躺着不舒服吗?” 当然舒服,蓝天白云细草微风,身下软绵绵香喷喷,谁不喜欢?但程九洲才不愿意这样玩物丧志,现在的他只是个普通小孩,可一旦被发现他身上的秘密……到那个时候如果他还没有自保的能力,还是会和上辈子一样,被逼到绝境!所以他绝不能浪费一丝一毫的光阴,若水不教他修炼没关系,他自己知道如何做,只要她不打扰他就行! 只可惜程九洲这个心愿恐怕是很难实现了。因为玲珑真的很喜欢抱着东西睡觉,归墟龙宫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玩偶,都是她从别的世界搜罗去的,这里没有玩偶,她晚上睡觉抱的都是被子,可被子哪能有小孩子来的软?尤其是活生生暖洋洋的小孩子。 她根本就是把程九洲当成自己养的小动物,程九洲感觉很不好,若是前世已经堕落为魔修的他,此刻玲珑的脑袋估计都保不住了,然而他现在就是个七岁小孩,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别说是当抱枕,就是当擦脚布都没得反抗。 因为他总是乱动,叫玲珑很不满意,伸手干脆利落地赏了他屁股几个巴掌。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魔修大人彻底被打懵逼,他不敢置信地瞪着玲珑,恨不得咬下她一块肉来! 从他逃离天道宗之后就没有人敢冒犯他!她怎么敢!她怎么敢! 玲珑打完后顺手又给他揉了两把:“行了不要乱动,再让我睡会儿,晚饭时间再喊我。” 晚饭时间……真把自己当成凡间的人了一日三餐加宵夜没完了是吧?程九洲真想掀开玲珑的脑壳看看里头都装的是什么,天道宗不乏天资过人之辈,她现在的确是拔尖,可日后难道就确信没人能超过她?到那个时候,连大师姐的面子都保不住,看她还敢不敢这样懒散! 程九洲对若水没有针对的仇恨,无非是因为她阴魂不散的追踪他非说要清理门户,带他回来受罚让人烦不胜烦。真正与他有仇的是他那个居心叵测的师父,可现在自己被带来这个山头,根本就没有机会拜那人为师,更不会让对方发现自己的秘密从而起杀心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今天天气可真不错,阳光刚刚好,空气很新鲜,就连风吹过来都很舒服,还有身下这个肉垫……又软又香…… 玲珑只是闭目养神,并没有睡着,可没过多久她突然听到一阵轻微的鼾声。睁眼一看,是程九洲睡着了。她当下就笑起来,心想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被她带来之后每天都紧张兮兮的,跟上了发条一般,现在这样子才有几分孩子气嘛。 作者有话要说:  这本完结后还是会写一本快穿,主角就是玲珑。因为有很多故事想写,可是一个三十万太一本长了,还是快穿比较合适。   第789章 第八十三碗汤(三) 第八十三碗汤(三) 对于小孩子,玲珑说不上喜欢, 也说不是不喜欢。总之长得可爱又听话懂事的孩子人人都喜欢, 反之则不然。程九洲这个孩子就属于孩子中的异类, 明明年纪不大,可成日老气横秋的跟个大人似的,真是一点都不可爱。可是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样子的小孩也很有意思, 主要是玲珑这人喜欢作死, 别人越是不让做的事情她偏要做, 尤其是在欺负人这一块,基本上浑然天成,无师自通。 把她想成什么好人可就大错特错了,她根本连人都算不上。 可是用坏来定义她, 似乎也不是很正确。 玲珑打了个呵欠,怀里的小孩子软乎乎的,阳光照在身上也很舒服, 这样的天气最适合睡觉了。在归墟龙宫可没有太阳, 所以说海底陆地各有各的好, 要是在享受的同时能吃饱肚子的话就更好了。 程九洲在玲珑怀里一睡一个多时辰, 等他醒来的时候恰好太阳快要落山,晚霞灿烂鲜红布满半边天空,他有些怔怔地望着那片被晚霞烧红的天,似乎看到了前世若水一路追他到大海边,他被这一抹奇异的美景所吸引, 那时候的晚霞,也如现在一般鲜红浓烈。 但很快的,也就日薄西山了。 若水被他杀死在大海之中,然后他自己在海边看了许久,终于还是转身离去。有那么一瞬间,他竟然想要走到海里去。那片蔚蓝的大海似乎在呼唤着他,可是他看着,仍旧离开了。 谁不想活着,可活着太累,也太让人悲伤。这世上有那么多幸福美满的人,为什么就不能算他一个呢?难道说他天生便是命不好,天生就该有这样的人生么?为什么已经很努力的想要活下去,想要改变,可最后还是不能变好? 他一步一步,竟然将自己逼到堕落,以魔修的身份活着。前世的他已经不能说是“人”了,也因此那片大海让他自惭形秽,太阳升起的时候,他需要穿着黑色的长长的斗篷来遮掩自己的身形,因为他的活是假的。 可现在他竟然能够重生一次,难道这就是上天给予自己的恩赐吗?让他这一次,避开所有危险,努力作为“人”活下去? 再也不想为了报仇堕落,再也不想潜伏在黑暗中,再也不想躲避太阳,做暗夜的猛兽。 可是如果想好好活着的话,那他势必是要离开天道宗的。重生后的程九洲第一时间就发现自己回到了刚入门不久的时候。他在凡间的出身一般,只是普通商户,家中人测出他有灵根,便喜出望外的将他送到天道宗来修行,想要他出人头地。这世上,修士可比什么皇亲国戚吃香,师兄妹姐弟中出身高贵乃至金枝玉叶之人都不在少数,程家那点家产实在是不够看。 但程九洲却实打实的是天资绝佳之人,不仅灵根纯净,就连体质都是极为少见的纯阳之体,修炼起来较之别人不知要快上多少倍,短短数月就是别人十年甚至几十年的功夫。 他这样的体质……程九洲暗自咬紧牙关,他恨极了前世所拜的师父,这一世重生便想方设法不显山露水,测试的时候偷偷在身上塞了一块火灵石,这样测出来就是不怎么被看好的双灵根。程九洲好不容易让自己拜师失败,本来就要被送下山的,谁知半途中遇到玲珑被拦下来,就这样莫名其妙成了她的亲传小师弟——他压根儿就不想当她的师弟! 因为想的太入神,直到脸颊被大力扯开,程九洲才从疼痛中回神,望着玲珑火大的瞪她。玲珑心想这孩子真是跟团烈焰一样能灼伤人,便又用力扯他脸蛋,将白嫩可爱的小脸自两边扯开:“瞧你这气鼓鼓的样子,真跟我从前养过的仓鼠一个德性。”哎哎哎,这小脸真是嫩呀,捏起来又嫩又软,手感好极了。 玲珑一个没控制住,在他脸上猛地亲了一口。这就跟养宠物是一样的,宠物太可爱,主人就会忍不住想揉捏搓弄,但程九洲他骨子里不是真正的七岁小孩呀,他厌恶极了与人亲近,能被玲珑抱着睡这么久已经算是奇迹,如今她竟然胆敢亲他,真是让他气不打一出来,若是前世强大的魔修程九洲,现在玲珑坟头青草都有一人高了。 亲完就毫不在意的玲珑从藤椅上起身,先是把程九洲放开伸个懒腰,然后说:“到晚饭时间了,快去做饭。” 程九洲一腔怒火无处发泄:“你难道都不知羞耻吗?!” “什么?” 见她一脸的满不在乎,程九洲更是气恼,“这样毫不客气的亲一个男人,你都不矜持的吗?!” 玲珑愣了大概有五秒钟,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男人?你说谁?” 程九洲面无表情,玲珑一边笑一边来掐他脸,“毛都没长齐也敢说自己是男人,还是醒醒吧,你才七岁而已啊。” 程九洲在心里吐槽说我根本已经好几千岁了比你大了好几倍去。 幸而玲珑此时力量不够强大无法使用读心术,否则她一定会反驳,哦?几千年?你是说我剪个指甲眨个眼的时间单位? 最后程九洲还是被赶去做饭,玲珑坐在秋千上玩,她很喜欢这样轻松惬意的生活,要是可以,一直待在归墟龙宫不出来也是很好的,可惜她总是会肚子饿,饿了就要吃东西,想吃东西就得付出代价。 因此这么多个世界跑来跑去,就没有个空闲的时候。真羡慕这些普通凡人,每日都能吃饱,她堂堂龙女却一直都饿着肚子。 想到这里,她盯着程九洲的眼神热烈了许多,玩是玩够了,也该认真点进入正题了,否则离开的时候还要饿着吗?那可不行。 正在切菜的程九洲突然感到如芒在背,猛地一回头就发现那个奇怪的大师姐正眼神灼热的盯着自己看,怎么形容那种眼神呢……就好像是,将他当成了食物一样。 对,没错,就跟她看见食物的时候一模一样! 程九洲打了个冷颤,玲珑也觉得自己表现的太明显,立刻收回狂热的目光对程九洲露出温柔的笑容——然而这个笑容让他更怕了,这女人根本是想把他给吃了吧?她是饿疯了吧?一天三餐加宵夜平时零嘴停不下来,现在还要吃小孩?他才七岁诶! 这会儿他也不想着自己是几千岁的魔修了,总之玲珑这样看人的时候真的很可怕。 用过了晚饭,玲珑把程九洲拎到自己屋子里——原因无他,这小子身上有一股酸唧唧的汗味,这天气虽然不热,可连着小半个月不洗澡也能行?前几天她用各种委婉的说法表达过,可惜这小子愣是装作听不懂,既然这样的话那她也不跟他废话,直接将人剥光丢浴桶里。 程九洲万万没想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不洗澡,一是因为自己身上的秘密,二是因为玲珑好像很爱干净,对他不洗澡的事情很受不了,他希望能让她忍无可忍的把自己丢出去,这样他就可以回家了。 但他怎么也不知道玲珑能这么简单粗暴的把他给剥光了丢水里!她真的还是个女人吗!?前世他见过许多女修,可除了放荡不堪的艳修之外,就没遇到过跟玲珑这么豪放的女人! 程九洲也没有时间想多了,他只知道要保住自己背后的东西,可惜已经晚了,他还没有回过神,就被玲珑摁在桶边,她咦了一声:“这个是……” 冰凉的手指在程九洲背后的太阳胎记上轻轻摸了摸,程九洲顿觉似是有涓涓细流涌过肌肤,十分的惬意舒畅。可他立刻挣扎起来,事到如今也只能祈祷她不识得这个! “你是纯阳之体?”玲珑从若水的记忆里挖出来这些,这个世界的纯阳之体与纯阴之体都是非常独特的,纯阳之体背后有太阳胎记,纯阴之体则是在胸前有月亮胎记,这种体质的人本是资质绝佳的修士,一年赶得上常人几十年,可惜同时也是绝佳的炉鼎。 玲珑想起若水之所以追杀程九洲,就是因为对方杀死了天道宗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老,人人都说程九洲是恩将仇报杀人夺宝,可是玲珑总觉得里头有隐情。真要说起原因,大概就是她觉得跟程九洲在一起的这半个多月,这小子虽然说脾气暴躁,可却是实打实的刀子嘴豆腐心。 嘴上说着不管她,骂她懒散,可仍然会按照她的要求照顾她给她做饭洗衣服。她的这座山头虽然住的不起眼,可里头的好东西可不少,也没见程九洲看上哪一个想夺走啊?就连若水的本命法器丢在大桌上,他都没拿眼皮子看一眼。 “我不是!” 否认的太快,所以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玲珑敷衍地哦了一声,然后问:“你知道自己这体质吗?”   第790章 第八十三碗汤(四) 第八十三碗汤(四) “都说了我不是——” “怪不得你要跑。”玲珑却根本没把他的否认放在心上,“换做是我我也跑啊, 一旦被人发现……那可就不得了了。” 她后一句的语气突然变得又轻又柔还带着几分诡异, 听得程九洲心里咯噔一下, 难道说…… 没等他挣扎跳起来要跑,玲珑就把他摁在了桶边:“你该庆幸遇到的是我,否则的话,别人可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你。” 程九洲像只小乌龟一样被按住背部只有四肢能动, 气得他不住的划拉水朝玲珑身上泼。玲珑可不在意这个, 她来自荒海, 本来就非常喜欢水,只是笑道:“我对什么纯阳之体纯阴之体没兴趣,你若是聪明些,就应该乖乖听我的话。” “我才不信你!”程九洲奋力喊道。 真令人难过, 她这人虽说惯常无情,大多数时候却是言出必行的,尤其是这纯阳之体对她而言着实没什么用处, 相比起来她更喜欢干净的灵魂与纯粹的爱——毕竟活着, 填饱肚子可比什么都重要。不过看程九洲这样子似乎并不信她, 玲珑按了按他的背, 说:“你不信也没办法,总之我不会动你,我说你怎么成天一副小刺猬的样子,活似靠近你的人都贪图你这纯阳之体一般,我才不稀罕。” 说着把他朝水里一按:“赶紧给我洗干净, 半个时辰后我要是看到你身上还有一点灰,就将你剥光了扔到山下去,你看我敢不敢。” 她当然敢,还有她不敢的事情?程九洲忍气吞声,在心里将此人骂了一千八百遍,然后迅速沉到水底去,玲珑看不过去,这小子到水底做什么,刚才摁着他后背搞得她的手滑腻腻的,不知道多久没洗澡了。干脆伸手将人捞出来,摁在桶边刷了个干干净净。 如果身体里不是几千岁的魔修程九洲,现在他应该被刷的哭爹喊娘了。要不是知道玲珑缺心眼又不讲理,程九洲绝对认为她是故意的!可他最后还是没忍住掉眼泪了——小孩子的身体机能导致的结果,并不是他自愿:“小孩子皮肤嫩你不知道吗?用这么大力是想刷死我吗?” 玲珑看了看手上的搓澡布,犹豫了片刻,发现他的背果然被自己刷的通红一片,看起来还有点吓人。“啧,很疼吗?” “不疼你试试啊!”程九洲用灵魂愤慨。 “抱歉啊。” 出乎意料的,玲珑没有继续怼他,而是伸手在他背部摸了摸,动作轻柔如羽毛拂过,程九洲都愣住了,他呆呆地趴在浴桶边缘,感觉她的手从背部一路轻抚,清凉温柔的感觉席卷而来,火辣辣的痛楚顿时减轻了许多。他也没多想,只以为是她修为高深为自己减轻疼痛,却不知从她指尖流出的乃是荒海之水,医死人生白骨,也不过如此。 等到洗干净了换上干净衣服,玲珑才发现这都半个多月,她竟然一直不记得给程九洲置办衣物,这小子迄今为止还穿着她的白袍,平日里裤脚袖子挽起来,但还是不怎么方便。于是她摸摸程九洲的头告诉他:“改明儿带你下山买新衣服如何?” 程九洲忙着系衣带随口回答:“宗里不是有专门负责发放弟子衣物的么。” 玲珑眉头一拧:“你怎么知道?” 他惊觉说漏了嘴,忙道:“我猜的,应该有吧?” “有。”玲珑撑着下巴打量他,虽然只有七岁,眉眼尚未长开,仍旧稚气十足,可就现在的模样看,日后长大了定然是叫姑娘们神魂颠倒的。“是我想下山走走,顺便带你出去见识见识。” 程九洲心想有什么好见识的,有什么是我没见识过的。只是他面上并未表现出来,而是十分淡定:“随你高兴。” 玲珑越看他越不像小孩子,小脸蛋一天到晚老气横秋的真是不可爱,叫人看了就想狠狠掐一把,把他惹的暴跳如雷才舒服——这样才对嘛,活人怎么能那么死板,面无表情的样子看了还以为是个死人呢。 她起身要出去,但没走两步就被拽住。玲珑慢吞吞回头,看到自己衣摆上那只白嫩嫩的小手——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这半个多月被她蹂|躏的瘦了些粗糙了些,但那种骨子里的贵气仍旧在。“干什么?” “你不会说出去的吧?”程九洲还是很担心,前世的大师姐是出了名的公平正直,对她来说,只有天道宗,一切都要为宗门的荣誉与名声考虑,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她真的会帮自己瞒住掌门真人和众长老吗?如今的程九洲已是谁也不信,前世的他那样信任师父,可师父最后是如何对他,如何对他的家人的? “说出去什么?”玲珑反问,“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我什么都不知道。” 程九洲讶然,他本以为按照玲珑这种恶劣的性格一定会以此拿捏他欺负他,却没想到她却要当作无事发生过。就在他愣着出神的时候,玲珑已将他的手拿开:“我又饿了,一会儿得吃宵夜,之前给你的那本食单上有红豆糯米丸子,你给我做出来。” 感动大概也就三秒钟,立刻被她的过分驱散。程九洲咬牙切齿:“你知不知道做这个要弄多久!” “不知道啊。”理所当然的,“可是反正你也不睡觉,就把这个当成一种修行吧?” 说完很欢快地走了,气得程九洲在她背后扮了个大大的鬼脸,谁知玲珑突然又回头,恰好将他的鬼脸收入眼内,程九洲僵硬不动,她便挑眉一笑:“这才有个孩子样。我要双份。” 程九洲在原地呆了一会儿,垂头丧气的、任劳任怨的拿着那本食单去厨房了。毕竟他也不会做,还得研究一下做法。不过别以为他会让她闲着,既然想吃,那就得来帮忙,不然他就在丸子里放鼻屎,不要怪他绝情。 这个宵夜一直做到很晚,晚的连不喜欢睡觉的程九洲都困了,最后他坐在灶台边,盯着炉膛里的火苗出神,眼皮子越来越重、越来越重…… 玲珑过来就发现这小子睡着了,她把他抱回房间,刚掀开锅吃了几个,就听见屋子里传来呼喊声。心中一惊,这声音无比凄厉,她快速扔掉丸子过去一看,是程九洲。 好像是做了什么噩梦。她进屋去想把人弄醒,但程九洲似乎是魇着了,表情扭曲浑身是汗在叫着什么,玲珑仔细听才发现是“杀了你”,就这三个字来来回回的说。 七岁的小孩……要杀了谁?而且从这表情语气来看,绝对是有什么深仇大恨。怎么回事?话又说回来,这小子平日里的确老成,每每都叫她觉得面的的是个成年人,聪明的不像话,能干的不像话,再想到他的梦话……玲珑觉得自己真相了,估计这小子不是重生就是穿越。如果自己不是这么饿,能吃的饱一些的话,说不定就能读取他的记忆了。 哎,毕竟饿了那么久那么久才吃掉一个不是多么美味的灵魂,会虚弱也是理所当然的,能使用荒海之水已经不错了,她还能奢望个什么。 玲珑伸手摸了摸程九洲的脸,柔声在他耳边哄着,她也是带过小孩的。 龙女的吟唱在耳边回荡,逐渐抚平了噩梦中的程九洲。他不知道自己是清醒着或是睡着,只知道那声音一直陪伴着自己,直到他大脑一片清明,睁眼醒来。 还没有感慨这一次睡得很舒服,就看见身边一张清丽的脸。他倒抽了一口气,怎么是她!她怎么在他房间里!难道是又饿了?! 她是猪吗?! 可程九洲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玲珑随手一勾搂住了,然后她很自然地将他夹到怀里缠的死死的,蹭了蹭继续睡去——完全是对待归墟龙宫里那些玩偶的模样。 程九洲被她抱的喘不过气,更重要的还是她的胸……真的……很软很香,把他的脸埋在里头,让程九洲血液直冲大脑,也不知道有没有流鼻血。这人不仅喜欢吃,还喜欢睡,睡着了就跟死了一般,不到她自己愿意醒谁也叫不起来,程九洲奋力挣扎无效,反而被抱的更紧,最后他也放弃了,很绝望地睁着眼往上看,才发现这个女人长得很好看。 他对人的美丑没有什么太大观念,无非分顺眼和不顺眼两种,前世的若水很不顺眼,这一世的……稍微有那么一点点顺眼,但也只有一点点,一点点而已哦。 就这样盯着玲珑看了好一会儿,许是被她的睡相传染了,也或许是因为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雨来,淅淅沥沥的声音十分适合入眠,夜色已深,要不……他就勉为其难的一起睡吧…… 不过这是最后一次了,绝对是!   第791章 第八十三碗汤(五)   第八十三碗汤(五)   啊……睡得真舒服。   玲珑用力揉了揉怀里软绵绵的小东西,感觉睡饱了整个人心情都好了许多。她打了个呵欠, 松开程九洲, 下床穿了鞋子, 回头看了一眼床上,发现程九洲还睡得正熟。他似乎睡得很安稳,跟之前做噩梦时的样子完全不同。   而且,睡着的样子可爱多了。   程九洲自己也没想到能一觉睡到天亮, 他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还待在自己床上时松了口气, 而且玲珑不在身边让他更轻松了些。等到洗漱完看到坐在院子里荡秋千的玲珑时, 不知怎的他开始觉得脸烧的慌。   这人真的是……虽然山上天气很好,但也不能光着腿脚在那里玩吧?看起来真的幼稚极了,难道就不能像他这样成熟点吗?只是程九洲不自觉将眼睛往人家露出来的白嫩纤细小腿上去看,看了两秒发现自己出神又连忙别过头, 一张小脸更红了。   玲珑心想,毛都没长齐呢就学人思春,怎么魔修大人前世是没见过女人是怎么着, 抱着睡了一夜就春心大动了?她坐在秋千上对着程九洲勾勾手指:“过来。”   我又不是狗。他心想, 可人已经主动走了过去。等到了面前, 秋千正好停下来, 然后就看见玲珑露出狡黠的笑容,一把将他抱起放到腿上,秋千立刻荡的高高的。程九洲一时不察上了当,顿时懊恼非常,可是她虽然将他抱到腿上却又不管他, 手只抓着秋千。为了不掉下去,程九洲只好主动搂住她的腰,这样一来就避免不了亲密接触,他的头整个儿埋进玲珑胸口,对方的心跳平稳而和缓,似乎这样的高度并不算什么。   “有什么好怕的,抬起头来看看。”   这种翱翔于天际,松开手也许就能化身飞鸟的感觉,是在地面上、在水里,都给予不了的。玲珑怀念自己力量强盛时能够于云海遨游的快乐,可惜她现在太虚弱了,需要好久才能缓过来。所以,程九洲的爱,她势在必得。   那会是极为美味的食物。   程九洲也不是怕,主要是他现在身为七岁稚童,胆子再大胳膊腿儿也短,为了不掉下去抱着玲珑的腰。虽然她腰细的不堪一握,可是小孩子的手臂能圈住的范围有限。这样一圈,头都伸不出来,更别说是往外看了。此时此刻,五感之中只剩下耳边呼啸的风声,以及鼻息之间来自玲珑身上的幽香。   等到落地,程九洲腿都软了,他坐在玲珑腿上目光有些呆滞,玲珑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道:“好啦,像这样偶尔依赖一下别人,不也很好吗?”   程九洲听了有点茫然,她脸上的笑却更灿烂了,还亲了他一下,温温柔柔的,跟平日里懒散的模样完全不同。“走,收拾收拾,带你下山玩去。”   玩……“你不用去忙吗?”   “有什么好忙的,我可不喜欢那些繁冗的事情。”想到都叫人头大,而且掌门真人又没有闭关,大事完全不需她做主。“不过你这么说倒是提醒了我,咱们出去归出去,得小心点才行。”   小心点……是什么意思?程九洲没搞懂,直到看见玲珑不知从哪里翻出两套深色的衣服才回过味儿来:“你是要……偷偷下山?”   “什么叫偷偷?小孩子不会讲话。”她立刻白了他一眼,“宗里严禁弟子偷偷下山,凡间的人看到我们会惊讶的,穿着天道宗的袍子人人都怕我们,这样有什么意思,是出去玩又不是出去耀武扬威。快快快,换上,我弄了一晚上的。”   两人将衣服换上,玲珑便捻起字诀,带着程九洲绕了一大圈,成功避开镇守山门的弟子耳目溜了出去。   山下的城镇可比山上要热闹多了。天道宗虽说弟子众多,但规矩也多,平日里连大声讲话的人都很少见,更别提是像山下有店铺有小贩还有走江湖的手艺人。不管在什么样的世界,玲珑对食物的兴趣都比对人大,到后来程九洲觉得今天根本就不是她好心带自己出来玩,而是出来吃东西的。   他左手一支糖葫芦,右手被玲珑牵着,程九洲出身富贵人家,没有走路吃东西的习惯,因此糖葫芦拿在手里并不咬,反而觉得有些别扭。再加上前世的他辟谷多年,早已习惯不食烟火,如果不是现在的这具身体太小太稚嫩,就算在山上他也不会吃东西的。   他就这样板着一张小脸让玲珑牵着走,不吵不闹十分乖巧,就是脸色臭的很。玲珑带着他四处逛了一圈,还挤进人群里看了胸口碎大石,她很慷慨的贡献出了银子,还戳程九洲的脸让他也看。   但他根本就没有兴趣。任由玲珑将自己的脸捏成奇形怪状,程九洲一脸冷漠:“可以回去了吗?”   “不好玩吗?”玲珑好奇地问,“你怎么一点都不高兴。”   有什么好高兴的……除了吃就是逛,对他而言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不是说给我买衣服吗?为什么都是大师姐你在玩?”   啊啦,这小孩子,真的很不会说话诶。玲珑泄愤地又捏了一把程九洲的脸,“你怎么一点小孩子样都没有,不喜欢吃也不喜欢玩。”   程九洲看了她一眼在心里默默吐槽,难道要像你这样没有个大人样子,喜欢吃也喜欢玩?   不过他们出来也有好一会儿了,的确是该回去了。玲珑估摸着差不多时间,带程九洲去买衣服。小孩子衣服好买,她又有的是银子,因此买了不少。但是……这些东西都让程九洲拿着了,也不管他一个七岁小孩拿不拿得动。   回去的时候山门已关,从正门溜进去是别想,玲珑还在考虑怎么回去,程九洲瓮声瓮气地说:“跟我来。”   玲珑听他的跟他走,绕了好大一圈才知道天道宗山门不远处有个水潭,从这个水潭下去,有个入口直通宗内。   若水都不知道呢。   若水当然不知道,事实上即便是掌门真人,也不知道此处有此玄机。程九洲带玲珑从这里走是有私心的,他觉得跟这个女子在一起,让自己的仇恨逐渐变得稀薄,意志更是低迷,甚至连野心都可以忽略不计。但这样就够了吗?他就能安心了吗?   不能的。   所以他想知道,如果给玲珑一个二选一点选择,她会怎么做呢?是把他送出去,还是保户他?   即使知道这个决定很冒险,他也仍然想试试。程九洲在心中告诉自己,就赌这一次,倘若赢了,日后他定然好好对她,再也不故意在她的饭菜里放好几倍的盐;若他输了……也不过是将上辈子重新走一遍。怎么算,自己都不亏。   玲珑随着他潜下水,等到终于浮出水面,她才发现这里竟然有个她从来都不曾见过的密室。   真奇怪,这是什么地方?若水的记忆里可没有这里,她是天道宗的大弟子,没理由会不知道天道宗的密地,但这里确实不属于若水记忆的一部分。   程九洲爬上岸,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走吧。”   这个地方他只来过两次,一次是撞破师父所做的龌龊事,一次是拼了命地逃离天道宗。他还记得前世这里的模样,他也记得自己将一切禀报掌门真人却不被信任,甚至还被掌门真人交还给师父时的模样。直到那时他才知道,慈祥和蔼的师父面具下是怎样的令人作呕。   玲珑耳力过人,走了没两步她就听到细细的哭声,这让她拉住程九洲不让他动。站在原地仔细地又听了一会儿,她才牵着程九洲的手朝声音来源处走去。程九洲不反抗,安安静静地让她带着,两人一路前行,走过了一段很长的密道,前方才出现一个巨大的铁门。   铁门两边是两头石狮子,玲珑走过去在狮子嘴里摸索了会儿,找到了机关将门打开,于是一股怨气扑面而来,让她有些受不了。   荒海归墟是一片虚无纯净,玲珑不喜欢世间的浊气,尤其是仇恨绝望这样的情感,对她来说是非常不舒服的。可是这里……她微微皱起眉头,对程九洲说:“走在我身后,万事小心。”   他没说话,也没应声。   铁门在他们进去后便关上了,然后细碎的哭声成片成片扑来,听得玲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铁门后面是一个巨大的殿堂,殿堂的房梁上挂着许许多多透明的圆球,也不知是什么材质,每一个圆球里都有一个孩子。   真的就只是孩子,最大也不过十二三岁,有男有女,或坐或躺,脸上都有泪痕,哭泣不止。玲珑能看见他们,可他们似乎看不见玲珑,那个透明的圆球似乎隔绝了他们的视线,整个殿堂都是一片哭声,瘆人得很。   程九洲握紧了拳,他的目光在这些圆球间来回游动,然后眼眶发红。   ☆、第792章 第八十三碗汤(六) 第八十三碗汤(六) “……你怎么了?” 程九洲听到玲珑的问话,但没有回答, 他用发红的眼睛看着她, 然后问:“你要怎么办呢?” “什么?” “这样的事情, 你要怎么办呢?”他又问了一次。“是把我也送进去,还是装作没有事情发生过?” 玲珑压根儿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什么意思?” 程九洲反手将她的手牢牢地攥在掌心,“嘘——不要说话。” 说完他拽着玲珑躲到了殿堂中央的柱子后面,这里是整个大殿的死角, 再加上地下光线偏暗, 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玲珑本来想再问两句, 因为她真的是一头雾水呀,偏偏程九洲不让她说话,她也只好按捺住心底好奇,先看他要做什么。 从这里不能知道时辰, 但程九洲却盯着大殿中央那一束光。随着时间流逝,光线逐渐转移到了大殿中央。他低低地说了一句:“来了。” 来了?什么来了?玲珑更不懂了。 接下来传来沉重的开门声,脚步声平稳, 玲珑探头去看, 可惜大殿上挂着的圆球太多了, 根本看不清那人是谁。只能从鞋子和袍子来判断应该是宗内的长老。因此只有长老才会穿绣着龙纹的靴子, 普通弟子的靴子是绣祥云的。 说起来,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若水的记忆里怎么完全没有?玲珑微微眯起眼睛想要看的再仔细点,可惜仍旧不清楚。这时候,那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还伴随着低声的咕哝。掌心的小手已经全是汗,甚至还颤抖起来。玲珑低下头去看,发现程九洲眼眶更红了——只是这一次不是因为泪水,而是因为愤怒。 她大概也知道这位长老是谁,想必就是程九洲前世的师父,天道宗的无极长老。这位长老是宗里出了名的老好人,平日里总是笑眯眯的为人也很不错,若水向来很敬重他,此人一点架子都没有,对待最低等的弟子也一视同仁,因而在宗里也非常受尊敬,这也是为何无极长老被程九洲杀死会引起众怒,若水要追杀他的原因。 整个宗里,除了师父掌门真人,就只有无极长老待她最好。这么一位长辈被背叛宗门的魔修所杀,她怎么可能不恨? 可是……玲珑觉得事情有些超出了自己所掌握的记忆,是她还太虚弱了,导致吞噬灵魂后都没能全部得到死者的记忆?不可能吧……那得多虚弱啊! 如果不是自己的问题,那肯定是若水不知道的事。 她安抚的握了握程九洲的手,对他微微一笑。程九洲看到她这个笑容,心中顿时一松——他自然是知道玲珑跟无极关系好的,一开始他就做过最坏的打算。如今她还能对他笑,已是让他受宠若惊了。 玲珑听得清楚,无极真人一直在念叨的是:“……怎么还不熟啊……怎么还不熟啊……这个不熟……这个也不熟……唉,这个还是不熟……” 他的声音一如往日里温和慈爱,但在这阴森森的大殿和一片稚童哭泣声中,显得格外诡异瘆人。 什么熟了生的……又不是食物…… 熟了生了的声音越来越近了,最后停在了他们面前。借着光线和角度,他们可以清楚地看见无极真人,但对方却看不见他们。此时此刻两人都不觉屏住了呼吸,生怕被对方发现。程九洲如今只是七岁稚童,玲珑就更不用说了,她强大的时候自然能日天日地不在话下,可惜之前的几个世界她没有找到珍贵的爱,回到归墟龙宫后又睡了很久,如今虚弱得很。 这就是她自由的代价。 她可以不顾他人意愿不在意他人情感,但终究要被自己的饥饿所困住。 无极真人最后停的地方就是他挑选的地方。那个被选中的圆球落在地上,他从里头将孩子拿了出来,然后就往回走了。因为他根本不可能想到,这世上除了他自己还有第二个人知道他的秘密。 等到大门关上,玲珑才从角落里走出来:“……这是怎么回事,无极师叔和这些孩子……” “你还看不出来吗?”程九洲神情嘲弄。“这些都是炉鼎啊。” 然后他又补充了一句:“劣质的炉鼎。” “什么?” “无极早就该死了,可惜他怕死,然而大限已至,只能强留。这些孩子就是他吸取寿命的对象,否则你以为为何他卡在化神期几万年没有突破,还能活着?从前的化神期修士倘若不能进阶,顶多几千年便死了,他却活了一万多年,你们就不觉得奇怪?” 也许有人觉得奇怪过,但是无极真人实在是太热心太友好了,每一个跟他接触过的人都对他赞不绝口,从来听不到有谁说他一句不好。只是……玲珑皱起眉头,“你是说他吸食这些小孩的寿命?” 玲珑不是什么悲天悯人的好人,她根本不在意谁活着谁死了,可她也有看不顺眼的事情——比如程九洲口中的无极真人的所作所为,真是听了就叫人火大。 程九洲没说话,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你要怎么办呢,大师姐?就算说出去也不会有人信的吧?根本不会有人相信无极真人会做出这等伤天害理之事来。那么你要怎么办呢?”程九洲一字一句地问。“普通的炉鼎和纯阳炉鼎可不一样,如果你把我送给他的话,他就不需要吸食这么多小孩子了,甚至还能一举突破化神,成为更高的存在。” 他这么说完,玲珑好一会儿没回答。程九洲的心就在等待中一点一点变冷。他微微笑了一下,心想,自己到底还是输了。 下一秒玲珑笑眯眯地说:“是啊,把你送给他真是最好的选择了,毕竟除了想活下去这一点外,无极师叔真的是个大好人呢。” 程九洲暗忖:你看,是吧,我就说过,她一定会这样做的。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仍然难受的要命。 “……但我偏偏不想按照你说的做,你能拿我怎么样?” ……什么? 玲珑放大的俏脸猛地出现在他跟前,与他靠的极近,还带着狡黠的笑:“我可不是想帮你,更不是喜欢你,就是看他不顺眼罢了。打是打不过了,不过可以想别的法子。” “什么法子?”程九洲急切地问。 玲珑挑眉:“你想把他的恶行昭告天下,那是不可能的事。天道宗的名誉一定要顾及,一旦传出去这种事,天道宗名誉受损不说,还会让更多心存邪念的人得知这种续命方式。即便不知道精确流程,他们也会拿无辜的人来尝试,所以,无极真人的事情决计不能说出去。” “那要怎么做?” “很简单,你过来,我告诉你……” 玲珑在程九洲耳边叽里咕噜说了几句话,然后就看到他的眼睛越瞪越大、越瞪越大——其实玲珑是有私心的,实在是饿的不行,像无极这样的灵魂,吃了聊胜于无,反正不会闹肚子,有吃的总比没有强。最重要的是,这样没有价值的灵魂,吃掉也是没有关系的,不会与天道冲突,更不会扰乱秩序。 他们悄悄循着密道出了去,一路往前行,等到了出口,发现竟然是在无极的山峰。 无极真人是出了名的温和慈爱,但却从不收徒。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曾经收过的弟子尽夭折而亡,他心中悼念,便不再收徒。但程九洲知道这都是屁话,此人才不会为死去的弟子哀悼,甚至于他的弟子之所以会死,也是因为此人无意中发现的续命之法,用来在弟子身上做实验。 其实弟子最好下手,可如果收一个死一个,任谁都会怀疑自己的吧?倒不如借此掩饰,将稚童抓来豢养,既方便安全,又能博得一个情深意重的美名,何乐而不为啊? 若水的记忆里有这个地方,因此玲珑一眼就认了出来。他们可以立刻离开的,但是她还是想看看。 程九洲带她到了无极的丹房外头。他是见过的,不愿再看,玲珑踮起脚尖看过去,眉头拧起:丹房之前发生了什么,明眼人一看便知。此时无极手上正捧着一方元帕,帕子上是鲜血朵朵,然后他走到了丹炉前,将此物与其他药材混合,轻柔地推了进去。至于那个早已昏死过去的孩子,他根本不在意。 玲珑眯起眼,心想:真是让人不爽啊。 她没有惊动无极,而是慢慢伏下|身,带着程九洲离开。 当然不能跟无极硬碰硬,就算是她也打不过这老家伙的吧?所以得想别的法子,还得快速有效,否则晚一天,就让她不爽一天。这种看了就碍眼的东西,还是快些除去的好,也省得她心烦。 每天为了饿肚子的事情烦已经很痛苦了,还要为这老家伙烦?玲珑真是一百一千个不愿意。   ☆、第793章 第八十三碗汤(七) 第八十三碗汤(七) 无极真人的山峰没有多余的人,盖因无极此人虽然暗地里坏事做尽, 却极好面子, 尤其喜欢被人敬仰崇拜的感觉。玲珑在挖掘了若水的记忆后觉得, 就算有朝一日无极真人真的成仙了,应该也会舍不得这人世间的繁华,说不定还会主动留下来呢。 又想变得强大,又想做下的坏事不被人发现, 这么贪心, 不怕出事么。 玲珑带着程九洲回到自己山头后, 直接把人放在床上,然后自己也上去盘腿坐好,神情严肃:“是你自己说,还是我逼你说?” “……什么?” “刚才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的?”玲珑毫不客气地问,“就算你很聪明,也不可能知道无极真人地下殿堂的机关跟禁制的破解方法吧?更神奇的是, 连他的本命圣兽你都知道如何避开其耳目, 世界上哪里有你这样的七岁小孩?” 程九洲听了沉默不言, 半天也不抬头看她, 玲珑只看得到他头顶的那个旋儿,她看着手痒,忍不住伸手去戳了戳。程九洲被她戳的一个激灵,瞪大了眼睛,就见她笑吟吟地望着自己:“你什么都不说出来, 我怎么帮你解决啊?” 他憋了半天,来了一句:“我才不要你帮我解决!” “是吗?”玲珑捏他脸,很暴力的那种,“别扭的小孩可就不招人疼了。不想我帮你,带我去那里做什么?你知道的吧,假如我没有按照你希望的来,你现在也在那一个个大圆球里头了。怎么,你喜欢那种滋味吗?” “我才不喜欢!” “那不就成了。”玲珑耸肩,“都这种时候了,还不对我说实话?” 她转而摸他的头:“别怕,都说了,我是站在你这边的。” 数秒钟的沉默后,程九洲问:“……什么时候说的?” “……” 玲珑气闷地瞪他,“太不可爱了!” 程九洲哼了一声:“我又不是小孩子,要可爱做什么。” 他抬眼看向玲珑,对她露出一个笑容。玲珑也没想到这孩子会对着自己笑,她还是第一次看到程九洲这样毫无压抑的笑容呢。唔……可爱多啦。 “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你没有把我交给无极。” “那你谢早了。”玲珑一脸惋惜,“我只是不想让无极晓得我知道他地下殿堂的事情。等到过几天,我挑个良辰吉日就送你去他那里拜师学艺。”说完看到程九洲一脸的不敢置信,顿时大笑起来:“你信了!” “我没有!”他立刻反应过来自己又被耍了,又急又气,“都说了我没有!不许笑不许笑不许你笑!” 可她还是笑个不停,程九洲从床上爬起来跳脚,扑过去捂住玲珑的嘴,玲珑笑声不停,将他夹到怀里抱紧:“我什么都知道,你也什么都不必瞒我。”反正也瞒不住。 “什么意思?”什么叫她什么都知道? 她知道什么? “你啊,死过一次的吧?”其实这事儿玲珑早就猜到,现在程九洲的表情不过是让她确信这件事而已。“我也是猜的,你知道吗,你实在是太不像小孩子了,我也不傻啊,你觉得你能完美的骗过我?” 程九洲在她怀里浑身僵硬,因为完全不知道她会怎么做。一个死过一回的人重新回到幼年时期……这样的事情,说出去,自己会被当成怪物的吧?! “行啦,不用这么紧张,我谁也没告诉。”玲珑玩着他短短肉肉的手指头,“我只是曾经听说过有借尸还魂这种事,没想到今天竟然能亲眼所见,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程九洲嘴角微微抽搐,没说话。 “你之前发生过什么事,愿意说就说,不愿意说也没关系,不过我想告诉你,无极这个人必须除掉,不仅仅是为了你的仇恨,也为了那些被他关起来的活人。”玲珑是不在乎人类的性命,可她看着无极做的那些事就恶心,这可不是正义,也不是勇敢,纯粹是因为她瞧无极不爽,因此要除掉他。 能吃掉的灵魂必须和自己扯上关系,而她向来习惯了只吃恶人。如果非要给个原因,那大概是恶人的灵魂比较有嚼劲吧。 “可是,怎么做?”程九洲问,“我们打不过他,如果你告诉掌门真人,掌门真人不会相信的,宗里的弟子也不会相信的!” 他前世能杀掉无极,是因为后期的他比无极强大太多,也是因为他修炼了禁忌的魔功。可这一世他不想再沦为魔修,不想每个白昼都藏在黑色的斗篷下过日,不想在海边看日出,也要隐藏在深深的黑暗之中! “没关系,不需要他们相信。”玲珑狡诈一笑,“想要一个人的命还不简单,就算他是不死之躯,我也能弄死他。” 程九洲觉得她在吹牛:“不死之躯要怎么弄死?” 玲珑的笑容突然变得阴暗起来:“把他碎尸万段,将魂魄撕碎,投入岩浆,埋入地底,淬入毒|药,沉入海底,喂给狗吃……分成千万块,这样的话,不死之身会比较好呢。” 因为不死,就会永生永世受到折磨——永生,是要付出代价的,除非无欲无求。 可谁能真正无欲无求? 不知为何,程九洲突然打了个寒颤,他看了玲珑一眼,那一晃而过的残暴似乎是他的错觉,因为她面上又一如平日那样笑吟吟的了。黑溜溜的眼睛笑成了弯月牙,看起来就让人很有好感——跟在弟子们面前那个冷冰冰的大师姐截然不同。 这家伙,根本就是两面人。 “啊呀,吓到你了?其实我是开玩笑的,看起来我就不是那么残忍的人吧?”玲珑笑呵呵地说,极力表达自己的纯洁温柔,“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到底为什么跟无极结仇?你也是那些炉鼎的其中一个?” 说着,她意味不明地朝他屁股后头看了一眼。 程九洲哪有不明白的,他羞恼地拍开她的手:“不要胡说!我才不是!我是无意中得知了真相逃走的!” “既然逃走了,就没有受伤咯?”玲珑的表情有些惋惜,不知道她在惋惜个什么劲儿,总之程九洲看着火大极了。“喂,你那是什么表情!” 玲珑无辜道:“我什么表情?” “你——” 她突然加大了笑容,程九洲一时不防看傻了,然后就被她推到床上,结结实实地摔了个屁股墩儿。玲珑盘腿坐在床上,居高临下地望着他:“还不快点煮饭去,这么久了你想饿死我吗?饿死我你能讨什么好?快去!” 程九洲瞪她:“你给我等着!早晚有一天我,我一定要打死你!” 玲珑嗤笑,一脚踢过来:“快去!” 被踢惯了的程九洲敏捷躲开,踩着愤怒的步伐煮饭去了。玲珑伸了个懒腰,心想,饭还得好一会儿才能好,不如先睡一觉吧,醒来刚好吃饭多幸福啊。 第二日是每年弟子三年一度的考核,在这场考核中,新弟子显得尤为重要。在其中表现的优异的弟子,是可以升一等的,二等弟子和一等弟子的待遇可谓是天壤之别,因此每三年一次的考核十分重要,弟子们更是看重不已。 玲珑身为天道宗的大弟子,掌管宗中大小事务的大师姐,自然也不能缺席。只不过这一次她身边带着个小尾巴,有人问起这小尾巴是谁,她都说是自己带的小师弟。 程九洲穿着崭新的白袍,亦步亦趋的跟在玲珑身后。早上起来的时候感觉她今天特别坏心眼,不知道谁要遭殃了。 弟子考核,长老们只需要露个面就可以,无极真人也在其中。他随着其他几位长老落座后,第一眼就看到了玲珑身边的程九洲。 程九洲也注意到无极的目光停留在自己身上,他毫不躲闪,凶巴巴地狼崽子一般瞪了回去。无极一愣,而后笑起来,施加了威压,程九洲前世再如何厉害,如今也不过是个七岁孩童,顿时就白了脸,腰也微微弯了下去,但仍咬着牙撑着,丝毫不肯退让。 然后有一双洁白的手扶住他,将他搂到身边,程九洲顿觉周身一轻,然后若有所思地望着玲珑。这个女人……现在究竟到了什么阶段?无极的威压在她面前似乎根本不足为据。要知道那老东西可比她多活了一万年。 无极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掩盖住那点眼馋。其实当年玲珑前来拜师学艺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这女娃与常人不同的体质,只可惜晚了掌门真人一步,否则……若是当年得了若水当弟子,他哪里至于到今日都不能突破啊。 以若水如今的修为,已经足以掩饰自己的体质特征了,因此无极也就是看看想想,真正让他馋得慌的,是清欢身后的程九洲。 越小越好啊,男孩子比女孩子好啊,真是……想要啊。   ☆、第794章 第八十三碗汤(八) 第八十三碗汤(八) “无极师叔一直盯着我这小师弟看,怎么, 难道是想收徒弟了不成?” 言笑晏晏, 看不出一点毛病。 程九洲听她这样说却浑身一僵, 慢吞吞地扭头去看她,想知道她说真的还是假的。但玲珑却没有和他对视,反而是浅笑着看向无极真人,没等到对方回答就又道:“不过我想这也是难为师叔了, 九洲这孩子极有天赋, 今日恰逢师父出关, 我便替他求了这个际遇。” 掌门真人只有这么一个亲传弟子,如珠如宝的教大,很是疼她。听她这样说也笑道:“你就莫要为难你无极师叔了。他这些年来从不收徒,倒是你, 为师不过闭关一段时间,你可倒好,就给为师擅自做主收了个徒弟。” 玲珑微微一笑道:“徒儿来教他也是可以的, 只是这孩子很招人疼, 想叫他名正言顺的叫徒儿一声师姐。师父, 您不会不答应吧?” 掌门真人笑意更深, 这丫头真是忒地鬼灵精。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能不给她这宝贝徒儿一个面子?也罢,这么多年来,他就只有这么一个弟子,再收一个小徒弟也无妨。“孩子, 你过来。” 程九洲纹丝不动,面无表情。 玲珑推了他一把:“师父叫你,还不快去。” 程九洲前世拜的是无极真人,而掌门真人就只收了若水一个徒弟,自然是将全部的心血都扑在她身上,再加上若水天赋过人又勤奋刻苦,倘若不是无极死掉惹怒了她,最后被程九洲杀死在大海之上,天道宗下一任掌门定然是她。 掌门真人与无极真人不一样。就如两人同时收了体质特别的弟子,无极真人想方设法的要将程九洲做炉鼎用,掌门真人却小心翼翼地呵护若水保护若水,将自己的本领教给她,还教她如何掩盖体质以免被居心不良的人发觉。真要说起来,掌门真人才有资格称得上是“修士”。至于无极,不过是个虚伪的小人罢了。 程九洲被推到掌门真人面前,对方的手在他头上摸了摸,意外的温暖有力。因为身材矮小,他想看清楚对方的脸只好抬起头,掌门真人只觉得这孩子的眼睛里有火焰,这让他想起了当年算出弟子缘而下山的自己捡到遍体鳞伤的若水时的情形。只不过那时候他看着若水的眼睛,看到的是里头的寒冰。 这个孩子倒也有趣。 掌门真人摸完程九洲的头后由捏了捏他的骨头,赞道:“是个好苗子。” 玲珑不着痕迹地看了无极真人一眼,说:“既然如此,挑个良辰吉日,行了拜师礼,师父便收了这个小徒弟吧?” 在场弟子众多,人人都用欣羨的目光盯着程九洲,觉得此人真是走了天大的好运,这样的好事竟然也能被他遇到。谁人不知掌门真人难得一见,要他收徒更是难上加难,还有冷若冰霜的大师姐,平日里与人说话都少,更别提是看上谁还带在身边了。早知道能有这个际遇,他们就是挤破了头也要去讨好大师姐啊! 可惜无论他们再怎么想也都晚了,见程九洲还呆呆地站在原地,玲珑忍住想踢他一脚的冲动,低声提醒:“还不跪下磕头。” 程九洲才回过神,他按照玲珑的口令,跪下磕了三个头,然后被掌门真人扶起来。 掌门真人曾经说过这辈子只收一个徒弟,这是他算出来的,他也一直都很相信。可是今日玲珑将程九洲推到他跟前要他收徒时,本来他是想要回去后拒绝,再不然让程九洲拜无极为师,也是极好的造化,可神奇的是当他摸到这孩子的根骨,在为他的天赋惊讶的同时,也发现了这不同常人的体质。 很擅长脑补的掌门真人立刻就明白了宝贝徒儿的意思。他出关的时候听说徒儿身边带了个小师弟还觉得奇怪,这孩子因为纯阴之体的关系,自幼便被他耳提面命不可与人太过亲近,怕的就是被人觊觎。时间一长,这孩子的性子便变得格外不近人情,等到掌门真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不过现在看来,应该是她发现了程九洲是纯阳之体,让她想到了她自己吧。 玲珑赌的就是掌门真人的慈悲之心,她从若水的记忆中得知掌门真人的为人,有个纯阴之体的徒儿,若是将其作为修仙辅助,修为定能突飞猛进,可他非但没有,还将她保护的滴水不漏,告诉她要学会保护自己。这样的人,就算再遇到纯阳之体的人,也不会动邪念。 才不想听无极那样的人诉苦呢,说自己修炼的多么艰辛,活的多么忐忑,对成仙又是多么的渴望。玲珑连一个字都不想知道。 收徒只是一件小事,弟子考核才是重头。 待到掌门真人说话的时候,程九洲神情恍惚地走回玲珑身边。他当然没有位子坐,玲珑就顺势将他拉到自己怀里,让他倚着自己,轻笑道:“别高兴的太早,就算师父答应收你为徒,你还是得跟着我。” 掌门真人也到了瓶颈期,和无极真人不同,他选择的是闭关苦修,因此并不会有太多的时间。不过玲珑一点也不担心,她有预感,天道宗几万年来都不曾再有人羽化登仙的记录,将来一定会被打破。 程九洲定央央地盯着她看,过了好久才说道:“……谢谢。” “啊?你说什么?” 他的感动立刻消失不见,哼了一声别过头。玲珑心想怎么这么容易生气,悄悄在他腋下挠痒痒,为了保持面无表情的脸,程九洲忍得非常辛苦。直到他再也受不住了,连着说了好几句谢谢,玲珑才大发慈悲放过他。“这样才对嘛,该感谢的时候就说谢谢,像平日一样别扭可是很不讨人喜欢的哦。” 然后没等程九洲说话,她趁着众人不察,轻轻吻了自己手指一下,印在他脸上:“不过在我这里,你是个例外。” 程九洲闻言,顿时瞪大了眼睛,平日总是深沉的小脸此刻看起来竟然傻乎乎的。 为了保持自己在外人面前的形象,玲珑不苟言笑,握着程九洲的小肉手把玩,眼角余光则一直注意着无极。今日她可不是带着程九洲来玩的,无极必须要死,而且,还得死的人尽皆知。 无极真人作为天道宗内“最慈祥”、“最善良”、“最好相处也最热心肠”的长老,弟子考核向来都由他负责。他不能让人发现他还没有突破的事实,便将时间都花在宗内事务上,每日都忙得很。玲珑偷懒的时间里天道宗也是他来打理,平心而论,如果他没有坐下豢养稚童当作炉鼎的事情,那么真的可以说是一个老好人。 可惜,他不是。 什么好人,不过是他披在身上的一层皮。 无极一如以往,在弟子们进入考核山林后,在山林外下了禁制,这片后山向来是天道宗弟子考核之处,所有人都觉得,这一次和从前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区别。无非就是一些弟子脱颖而出,晋升为一等弟子,还有一些被降级甚至送下山遣送回家——从来都是这样的,没有例外。 可是这一次却出乎了众人的意料。 考核还没有结束就有弟子释放了求救信号。这片山林虽然隶属于天道宗,但里头仍旧充斥着凶险,毒虫野兽陷阱瘴气,常人进去根本无法活着出来。因此天道宗为参加考核的弟子准备了求救符咒,倘若遇到危险只要撕毁符咒就可以。不过相应的,获救后就要离开天道宗,出去后也不可再自称是天道宗弟子。 因此不到生死存亡的关头,是不会有人求救的。 无极作为这次考核的负责人自然要进去营救,玲珑作为大师姐也要随同一起,程九洲因为年纪小不被允许进入,玲珑走的时候捏了他脸一下,对他露出笑容来:“等着我。” “我也要去!” 程九洲本以为玲珑会拒绝自己,可出乎意料的是她对他露出大大的笑容:“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趁着没人注意,快上来。” 他立刻跳上她的飞行法器,从背后牢牢抱住她的腰,耳边风声呼啸,他被风吹的看不清四周,不过很快就停了下来,程九洲揉了揉眼睛,“……这里是……” “后山那片树林。”玲珑将法器收起,“哎呀,不知道无极师叔在哪里。” 本来是应该与无极一起出发的,所以她特意提前。 程九洲直皱眉:“那人……” “走,先去出事地点看看。” 按照求救符发出的信号,出事地点应该是在正前方。这个森林地形诡异易守难攻,第一次进来的人很难出去,就算是御剑飞行也无法找到合适的落地点,所以想到出事地点去,他们还得往前步行半炷香左右。 “累不累?累的话上来,我背你。”   ☆、第795章 第八十三碗汤(九) 第八十三碗汤(九) “我才不要。” 觉得自己被小看了的程九洲愤怒地瞪向玲珑, 可她却只是笑吟吟地望着他,于是他心头那点被瞧不起的火气迅速消失不见, 跑到她前面说:“我自己能走。” 他又不是真的小孩,她为什么总是要把他当成小孩子来看?程九洲一边走一边想着,不知不觉双手就握成了拳。他不觉回头看了玲珑一眼, 她仍旧是平日里的模样,似乎天塌下来也不会在意,可这世界上有多少人能活成她的样子呢? 至少, 自己就做不到。 很快就到了弟子们殒身之所, 入目所见的场景让程九洲震惊不已,玲珑却没什么感触。她见过的可怕场面多了, 只死了这么几个人算得了什么。不过话又说回来, 这几人死的未免也太惨了,一看便是叫野兽撕的粉身碎骨。但如果只是单纯的野兽,不可能有这样的威力,再怎么说这些也都是天道宗弟子, 不是寻常人,就四周的情形来看, 没发现打斗的痕迹, 想来是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就都死了。 她用指尖沾了一点血闻了闻, 然后嫌弃地擦在程九洲身上,程九洲本来正在查看四周情况,被她一捣乱顿时气得不行,扭头瞪她。玲珑一把将他捞起来。“别动。” 就在他们安静下来的时候, 不远处传来野兽的吼叫声。不知道是不是玲珑的错觉,与其说是野兽的吼叫,倒不如说……更像是人类被逼入绝境的绝望咆哮。 程九洲愣了一下,莫名觉得这声音有些熟悉。玲珑带着他往前奔去,等到了那声音附近才跃到树上,轻轻拨开枝叶往前看。 面前是一片空地,空地中心有一个——人?兽?正在痛苦的打着滚,不时发出的声音正是他们先前听到的咆哮。玲珑微微眯起眼睛,她肯定不是自己看错了,打滚的那个,有着人类的五官与肢体,可耳朵獠牙利爪尾巴,分明又是狼的模样。在这个世界她从未见过这样的生物,也不曾听过谁说起,怎么后山里有这样的怪物,她却从来不知? 程九洲越看那人越觉得熟悉,似乎很像是前世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魔修,只是他也仅仅是听说并不曾亲眼见过,人与狼鬼的产物,以极其嗜血无情的杀戮迅速建立强大的势力,他死的时候,那人仍活着,并仍在壮大势力。与独来独往的程九洲不同,对方深谙人多势众的道理,只是谁也不知他的目的是什么,为何要吸收那么多的魔修,似乎一直酝酿着巨大的阴谋。 因为无法确定,所以程九洲并没有告诉玲珑。若是他记得不错,前世那人横空出世时应是二十年后,可却强大的令人咋舌,又怎么会出现在天道宗的后山呢? 想来是他弄错了。 玲珑笑起来:“真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 “什么?” “你想杀无极,老天这就给你送了最完美的武器来。” 程九洲何等聪明之人,“你的意思是……” “不知道这人与无极比起来,哪一个更胜一筹呢?”玲珑弯起的嘴角十分绝情,她看着地下翻滚的那个怪物,没有丝毫的怜惜之情,她认定的人是程九洲,自然事事只从程九洲的角度考虑,其他人是死是活与她何干。本来她就准备借着这次机会除去无极,这个怪物的出现不过是给了她一个非常完美的理由。 “怎么可能,他看起来年纪不大——” “可是力量却很强大。”玲珑眯起眼,“我感觉得到,在他体内,有一种非常神奇的力量,这种力量足以摧枯拉朽,无极那个突破无能的废物算得了什么。更何况,这个人此刻也正处于瓶颈期,若是找不着宣泄的出口,怕是活不过今日。”恰好叫无极做它的磨牙棒,这样就无需筋脉爆裂而死,毕竟有那样强大的力量却无法掌控是很危险的啊。 “看起来像是狼人,你见过狼人么?” “不曾见过。”程九洲摇头。“这世上怎么会有狼人。不过……我曾经听说过,几千年前有曾经被成为万恶之王的狼鬼被封印于世,也许……算了,怎么可能呢。” 玲珑笑意加深,“来了。” “嗯?” “请你看场好戏。”她笑的狡黠,从怀中掏出一张符咒点燃,抛到那片空地上。无极真人被符咒吸引而来,狼孩则伏在地上,弓起身子对着来人的方向露出獠牙。它此刻已完全失去了理智,若是不将体内力量彻底释放,必死无疑。 而无极,无异于自动送上门的一根带肉的大骨头,令人垂涎欲滴。 玲珑指尖的荒海之水掩盖了她与程九洲身上的气息,否则也避免不了被狼孩发现,以她现在的力量可不是这个小东西的对手。但力量强弱从来都不是玲珑关心的,她的狠心冷静无情,才是她真正的武器。 她想杀的人,没有能活下去的。 无极也没想到会遇到这个狼孩。玲珑与程九洲不认识,可他如何能不认识?只要一想到对方身上那强大的力量,他就忍不住亮了眼睛。倘若能得到这份力量——那他还需要什么炉鼎! 不过是个狼鬼之力迸发的孩子罢了,连自己的力量都无法控制,难不成还能—— ……怎么会这样…… 无极不敢置信地看着深入自己心窝的那只利爪,本来看似虚弱无力趴在地上的狼孩此刻抬起了头,残酷的竖瞳里透露出的凶狠令人恐惧。 它是装的!故意引诱他上钩!然后在他轻敌的同时一招毙命! 就连树上的玲珑都没想到这一点,明明看起来已经理智尽失,竟然还能……望着狼孩的眼睛顿时变得赞赏起来,“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程九洲听她这样夸赞狼孩,心里不舒服极了,扯了扯她的手:“我们可以走了吗?” 他看了已经被狼孩扑倒撕碎的无极,狼孩根本不知道眼前这人是谁,也不知道此人是多么强大的修士,狼鬼之力爆发的时候这一切都算不上什么,他只知道,倘若自己吞噬了眼前这个人,体内奔腾不息的力量就能平静下来。 玲珑捂住了程九洲的眼睛不让他看,面无表情,野兽就是野兽啊,和人类吃兽是同样的。弱肉强食就是这样子,她丝毫不觉得狼孩吞噬无极有错,就如同她不觉得人类食其他物种有错一样。再说了,无极这样的人,死了比活着好。 若是程九洲知道,定然会觉得她太过绝情。这孩子看似愤世嫉俗,其实正直又刻板,倒是跟若水一个德性。 那狼孩吞噬了无极后,精疲力尽倒在地上,玲珑看到它的耳朵尾巴爪子逐渐消失,又变回了小孩子模样,看起来和程九洲也差不多大。 不知道要昏睡多久。 她带着程九洲跳下树,将手头带来驱虫的药在狼孩周围洒了一圈,顺便捡起地上无极的法器当作信物,转身离开时又回头看了狼孩一眼。 希望有朝一日,你能完全控制这份力量。世上多一个强者,也许这个世界就还有存在下去的可能性。 得知无极真人葬身山林,整个天道宗都沸腾了,可大师姐不会说谎,无极真人的本命法器是最有力的证据,那后山之中到底隐藏着什么样可怕的东西? 掌门真人不愿再多生事端,在玲珑的诱导下同意了她的提议,从此将后山当作天道宗的禁地,立碑警示并派弟子进行看守,不允许任何人私自闯入。好在里头的东西也识时务,再也不曾出来过。 这就够了。 程九洲正式拜师那日玲珑抓住一个擅闯天道宗还阴阳怪气叫她姐姐的小贼,因为看对方很不顺眼,再加上读取了若水的记忆,所以她偷偷将人杀了丢进后山——只能麻烦狼孩帮忙背个黑锅了,反正他杀过许多人,再杀一个也不算多。 这小贼也是有趣,自己堕入邪道尚且怪她不帮她,手上血债累累还自认为上天亏待于她——这样说来确实挺亏待的,毕竟她遇到了玲珑。本来遇到真正的若水的话,若水会心软放过她,只不过她并不会为此感激。 现在好了,不用她感激了。 无极的死,掌门真人并不认为是单纯的遇害。玲珑并不担心,因为无极死后,掌门真人为了吊唁他去了他的山头,那里发生的一切,掌门真人只消看一眼就明白。 这种丑事怎么能往外说,无极就这样死掉是最好的结局,无声无息,于天道宗的名声无碍,至于那些被浸润在药物里生长的孩子,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找到他们的家人,将他们一一送回去。 玲珑坐在秋千上打盹儿,掌门真人出关后程九洲每日都要去听讲,她一个人想睡觉就睡觉想玩就玩,没有一个啰嗦的小管家公在一边真是舒服极了。 这样的话,若水应该满意了吧? 至于她想要的爱,还需要很长时间呢,在那之前,她可能,还得,再被,程九洲,管着。   ☆、第796章 第八十四碗汤(一) 第八十四碗汤(一) “快追!不要让她跑了!” “快追!” “追啊!如果抓不到, 伯爵大人不会原谅我们的!” “快追快追!” 清欢慌不择路地从小巷子里拐出去,结果却被一个躺在巷子口的人绊倒, 她惊呼了一声扑倒在地,这声音引起了追兵的注意,他们很快就往这个方向来了, 偏偏此时还有一个男人从树上跳下来挡到她面前,对她露出标准笑容的八颗牙,但动作却很巧妙地挡住了她:“这位美丽的小姐, 不知道在下可有资格得知你的芳名呢?” 清欢往后退去, 恰好踩在了那个躺着的男人,她虽然很纤细, 可毕竟是有重量的, 更何况她穿的还是十二厘米长的高跟鞋。教养让她立刻转身开口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喂喂,道歉的话至少把脚挪开吧?”躺着的男人脸上盖,着的草帽掉下,露出一张穷凶极恶的脸来, 一道疤痕从他的左边额角横亘到下巴,说话时疤痕动起来更是可怖。清欢倒抽了口气, 下意识往后退, 结果那个轻佻的男人等在身后, 恰好借着这个机会将她纤腰揽住,手指在她腰间不安分地揩了把油,低声调戏道:“怎么能让美丽的淑女这样慌乱呢,很不绅士哦, 尼克。” 躺着的男人一边揉脚一边嗤笑:“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好色的,欧文。” 欧文将清欢扶正后,很有风度地不再靠近她,只是那一双碧蓝色的眼睛仍旧闪着欣赏与赞叹还有……色迷迷的光。只不过他的目光不会让女性觉得被冒犯,反而会觉得自己很有魅力,毕竟能被这样英俊的绅士爱慕,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 “哈?”对着清欢的绅士在面对躺在地上的男人时就完全不一样了,欧文对着尼克一脚踹过去,脚风凌厉,这一脚如果踢到普通人身上会让人粉身碎骨的吧……“你也有资格说我吗你这个邋遢鬼!” 两人一言不合就开打,清欢呆呆地看了两秒,转身就跑,毕竟她可没有时间在这里看两个陌生人耍宝啊!可她刚跑了两步,沉迷打架无法自拔的欧文就挡到了她身前,“小姐要去哪里?你还没有告诉在下你的名字呢。” 清欢想绕过他,可这人一边跟她说话一边用手拦她还能一边抽空用脚猛踢地上的男人。而地上的男人也根本没有起身,半个身子倚在墙上,用左手未曾出鞘的长刀对付欧文的脚,两人打的那叫一个不可开交。清欢拍开欧文的手:“请放开我,有人在追——” 卧槽,不用解释了,人家追来了。 她清澈的眼睛里露出的惊恐令人怜惜,乌黑的长卷发因为夜风的吹拂变得凌乱,但也因此更加增添楚楚可怜的美丽。这是与高鼻深目的西方人完全不同的长相,欧文在心中赞叹着这位淑女的美丽,内心深处的绅士之魂熊熊燃烧起来。他几乎是想都没想就挡在了清欢的面前,穿着精致燕尾服的他看起来就如同是高傲的贵族,戴着白手套的手先是对追兵行了个礼,而后一边用脚踹尼克一边说:“美丽的淑女就算是犯再大的错也应该被身为男性的我们原谅,诸位以为呢?” 他的语气跟他此刻的行为简直不搭极了。 不曾认识他的宪兵们才不跟他废话,不美丽的话他们来抓人干什么,伯爵大人还等着与这位东方佳人共谱一段恋情呢。 见他们朝自己扑来,清欢想要逃走,可她还没来得及迈开步伐,就看到欧文在踢尼克的同时,将十几个宪兵都踢飞了。她震惊地望着他,欧文收回脚,拍了拍自己燕尾服上因为剧烈运动沾染到的尘土,对她灿烂一笑:“不用担心美丽的小姐,我欧文,誓死都会保护小姐的安全。” 说完握住清欢的一只手,在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躺在地上的男人终于也动了,他活动了下筋骨,往后头看了一眼:“走了。” “什么?”欧文还没有踢到他,内心十分不爽。 “后头至少有几十名宪兵,还不走你是打算惹麻烦吗?” 欧文天性中的浪漫因素与绅士风范让他无法弃一位柔弱的淑女于困境中不顾,于是他对清欢发出邀请:“小姐,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到我们的船上来躲避一下呢?” 左手抓着长刀身后背着一把利剑的男人也停了下来等待她的回答,清欢低下头,眼底闪过一抹狡黠,再抬起头时却是忐忑的:“可以吗?这样不会为你们带来麻烦吗?如果被他们知道的话……” “没关系没关系,这家伙一天不打架浑身都痒痒,平时可是时常给我惹麻烦呢,哎呀哎呀,我也是很困扰的呀。” 尼克眯了眯眼,回身一脚踹过来,欧文灵敏躲过又踹回去,就这眨眼的功夫两人就又打开了,清欢站在一边,手里提着长长的裙摆,心里感到十分奇怪,这两人,无论如何,看起来也不像是坏人吧? 好在有美女在场,欧文是非常注重形象的。他很快就主动歇战,陪在清欢身边,名叫尼克的男人走在前面,三人很快到了码头,清欢才看见那里停靠着一座巨大的轮船。 欧文将她带上了船,因为她的裙子很不适合大步,他还主动将她抱过去。落地后清欢本来想说声谢谢,结果他却满脸的陶醉:“啊……小姐你身上可真香,在下今天可真是太幸福了!” 尼克看他这副花痴的模样,又嗤了一声,拎着长刀随意在甲板上坐下,头一低——又睡着了。 清欢被欧文招待进餐厅,他倒了一杯奶茶给她,还问她要不要吃蛋糕。被她温柔拒绝后也不丧气,一直跟着她说话,得知她来自遥远的东方后,用力一击掌赞叹道:“东方的神秘古国!正是这一次我们要去的地方!你要回家吗?我们可以顺路将你送回去!” 送回去?清欢感动地望着他:“真的可以吗?我本来就是被人骗到这里来的,我的家人都还等着我回去呢。” 她告诉欧文自己是一个贵族家的大小姐,一次西方使臣来访,因为对西方文化很感兴趣,她经常会请教这些使臣。出使的日子到了,他们回国后,她无意中遇到一群西方来的商人,他们说可以带她来西方,被她拒绝后竟然将她打晕藏进船舱。等清欢清醒后身上就穿着不一样的裙子和高跟鞋,还要被送给一个什么伯爵! 她想办法从伯爵的城堡逃走,但却被发现,谁知道途中遇见了欧文。 “真是幸运啊,能够遇到欧文先生,像欧文先生这样热心的人可真是不多见了呢!” 她笑起来十分温柔,乖巧甜蜜的模样更是让喜好美人的欧文神魂颠倒,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挖出来送给她。两人又聊了会儿,清欢得知了这艘船所有的事,自然也包括他们以前的丰功伟绩。 被通缉的头号罪犯,却自称是想要环游世界的冒险家是吗。 这时候外头传来说话声,欧文从椅子上跳起来:“一定是兰斯跟乔回来了,快来快来,清欢小姐,请容我向你介绍我的朋友。” 船舱门被打开,两个手里拎着一大堆东西的男人走了进来。他们的共同点都是身材修长,容貌英俊,但让清欢没想到的是,“乔”竟然也是东方人。 兰斯是一个眼睛碧绿的年轻男人,他的性格活泼开朗,得知清欢有了麻烦,想都没想就说:“那么清欢小姐就在我们船上待着好了,我门可以送你回家的!” 乔则很温和的微笑:“只要清欢小姐不嫌弃,我们非常欢迎。” 他们看起来……很真诚,一点都没有欺骗或是违心的迹象。清欢突然有点看不懂这几个人了,不管怎么说她都是个陌生人吧,再美丽再柔弱也有可能很危险,旅行了这么久的他们难道没吃过这方面的亏么?单从外表来判断一个人是好是坏,未免太武断。唯一一个看起来深沉难测的,偏偏……四仰八叉的躺在甲板上睡大觉,呼噜声震天响。 清欢注意到他们手上拎的都是些保存时间长的食物和生活用品。欧文顺着她的视线看向那一大堆东西,懊恼道:“如果船上有清欢小姐的话,那么还需要再买些其他必需品呢。” “不必麻烦了。”清欢柔声说着,温婉体贴的模样让三个男人都好感满满,尤其是乔,他虽然是东方人,却在西方长大,来自东方的母亲早年去世后,父亲总是跟他说东方的女性如何如何温柔如何如何善解人意,他一直很向往,所以才想着回母亲的故乡看一看。如今见到清欢,似乎也算是接近了那神秘遥远的东方。“你们肯送我回家我已经很感激了,怎么还能麻烦你们呢。”   ☆、第797章 第八十四碗汤(二) 第八十四碗汤(二) “啊……清欢小姐真是体贴啊!”欧文感动地抱紧自己, “不管怎么样,就请你在这艘船上放心的住下来吧!” 其他两人也一致点头。 于是…… 本来一人一间的卧室让出来一间给清欢, 在欧文的强力拒绝下,尼克只能和乔挤一间。 这还不远远不够…… 比如说…… “啊!!!!!!” 一声惨叫过后,尼克的嘴巴被其他三人牢牢捂住, 他面前的餐桌上摆放着色香俱全的食物,看起来十分美味,令人食指大动。 可是这玩意儿……看起来明明那么好吃的, 然而到了嘴里……堪比最可怕的生化武器, 就连吃过树皮草根的尼克都翻起了白眼,他的惨叫声被欧文三人堵住, 从来不离手的长刀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当清欢笑意盈盈地端着托盘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 看见的就是这一幕。 “尼克先生……怎么了?”她清澈的眼睛像是弥漫起了水雾,“是……不好吃么?” “谁说的?谁说的?明明就好吃极了!”欧文立刻否认,“不信你看,尼克又要吃了!”说着端起一碗香气扑鼻的浓汤对着尼克灌了下去, 兰斯与乔十分配合的掰开尼克的嘴,清欢看着身材高大容貌凶狠脸上一道疤显得穷凶极恶的尼克四肢抽搐着晕了过去, 然后无比真诚地对欧文等三人道:“原来可以吃呀, 那就好, 我也是第一次做饭呢,那大家不要客气,以后的伙食就交给我吧,快坐下来一起吃呀。” 他们四个人虽说煮出来的东西跟猪食一样丑的没眼看, 但至少还是能吃的,清欢煮出来的跟毒|药有什么区别?然而看到清欢坐下来要喝汤,兰斯迅速将她面前的食物端走,僵硬的笑着说:“你不知道,尼克这家伙食量大,这一桌根本不够他吃的呢,毕竟他是我们的船长,一定要让他吃饱,所以我们还是随便吃点吧?” “啊对了!我记得我买回来一些黄油面包!如果再不吃的话就要坏掉了!清欢小姐,我们一起来吃黄油面包吧!” “还有我珍藏了很久的红酒!清欢小姐千万不要客气,来来来——” 一行人将清欢挟持离开餐厅,再也没有人看躺在椅子上已经灵魂出窍的尼克一眼。至于桌子上的那些食物……船长就是要为大家考虑不是吗?死尼克一个总比大家都死掉好吧……毕竟都是从死人堆里爬起来的人,对于生命他们还是很看重的啊。 再比如说…… “兰斯!你这家伙!我那套绣着金线的燕尾服一定是你偷偷拿去穿了吧?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不要偷穿我的衣服!快把它还给我!” “什么?!我才不会偷你的衣服穿!拜托你不要记得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是你自己只顾着泡妞所以把衣服留在哪个淑女那里了吧!?怎么,你是想诬赖我然后敲诈我吗?想打架吗你这个满脑子女人的花心大草包?!” “打就打!看样子今天不教训你,你是不知道厉害的!” 两人顿时打的难分难舍,每一拳每一脚都像是要将对方置于死地,就在这时船舱的门打开,清欢抱着一堆刚洗过的衣服走出来,见两人你一拳我一脚不肯相让,顿时震惊地睁大了眼睛。 “不用在意,他们经常这样打来打去的。”在甲板上读书的乔微笑着走过来接过清欢怀里的衣服,正要帮忙晾起来,嘴角突然抽搐了一下:“这个……欧文……” “干什么你这个东方小矮子!” “哈?!”刚才还温文尔雅的乔瞬间翻脸,“你说谁是小孩子你这个脑子都没有开化的西方大猩猩?!” 他丢掉手里的衣服加入战局,一会儿捣欧文一拳,一会儿踹兰斯一脚,三个人互相为敌打的那叫一个激烈,清欢弯腰把地上的衣服捡起来,一直躺着睡觉连眼睛都懒得睁开的尼克不知什么时候到了她面前,将衣服全部捡起来,然后嘴角一抽:“喂,欧文。” “干什么!”口气很差。 “这是你的燕尾服吗?” 刷的一声将洗的皱巴巴的燕尾服展示出来,上面还有没有洗干净的洗衣粉印子,在黑色的燕尾服上显得格外刺目。激战中的欧文顿时石化,两边脸颊同时迎来兰斯与乔的拳头。“是……” 可是完全看不出来是燕尾服了。 洗的皱巴巴不说,洗衣粉没有洗干净不说,口袋为什么扯裂了?扣子为什么少了两颗?啊!他最拿得出手的一件燕尾服!平时都舍不得穿的!谁碰一下都要急眼的! “对不起……”清欢讷讷地说,急得眼泪在眼眶打转,“我看到它一直挂在船舱里,上面落了一层灰,就想着要洗一下……对不起……弄坏了你珍贵的衣服……” “等一下……”尼克眼尖地看到自己最爱的一件衬衫,他瞪大了眼睛,疤痕因此扭动,整张脸看起来顿时更凶悍了。 “啊!我最喜欢的小企鹅袜子!”这是兰斯的惨叫。 “我的……长衫……”很喜欢东方文化的乔心痛不已,这是他攒了很久的钱买的啊! 现在!它们!全都!毁掉了! 清欢的手在颤抖,海风将她乌黑的长发吹起,随风飘扬,楚楚可怜:“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会赔偿你们的!我——” “算了。”尼克说,他心痛的闭上眼睛不忍去看,转身躺倒在甲板上,准备睡个觉来安抚一下受伤的心灵。“反正我也不喜欢这件。真巧,你洗坏的全是我们不喜欢的。” “真的吗?”她顿时惊喜地睁大了泪眼。 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眼神,能顶着这样的眼神还说出她不期望的话。 “是的,尼克说的对。”兰斯流着泪说。 乔也咬紧了牙根:“不重要……都不重要……这是清欢小姐对我们的心意,我们不仅不会怪你,反而应该要感谢你呢,对吧,欧文?” “呜呜……是的……是这样没错……只要清欢小姐开心……我怎么样都可以的……” 清欢露出灿烂的笑容:“你们真是大大的好人,真是幸运啊,我能遇到你们!” 还比如…… 不小心弄坏了储存淡水的容器,搞丢了从乔那里借来的他最宝贝的书,把欧文辛辛苦苦种植的玫瑰活活浇死,大半夜的做噩梦尖叫让别人睡不着,经过甲板的时候一脚踩到尼克抱在怀里的刀剑,兰斯和她说话时动不动就走神……可以说,除了美丽的容貌与温顺的性格之外,清欢真是找不出任何优点来了。 她一次又一次试探着男人们的底线,一次又一次给他们惹麻烦,生活上的种种不便累积起来是很容易将人逼疯的,然而不管她再怎么麻烦,他们都不曾指责过她一句。 只因为她不是故意的。每一次都是不小心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烧水的时候忘记关火导致水壶烧干差点出事,煮饭的时候错将白糖当成盐巴让他们吃了一顿味道奇怪无比的饭,在一起旅行了两个多月厨艺仍然没有丝毫长进……可是一看到她真诚的眼睛,他们就说不出拒绝的话,于是衣服坏了一批又一批,到了后来,再诡异的饭他们也能面不改色的吃下去了。 反正以前没有她的时候吃的也跟猪食差不多。 在航行了三个月的时候,他们靠近了一个小国家。船在码头停靠后要上岸采买,欧文自告奋勇带清欢一起去逛逛,并且非常理所当然的把属于自己的活推给了尼克。 但他没想到的是会和清欢走散。因为码头人实在是太多了,清欢身形纤细,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她就被人群冲散,再也看不着了。 这下欧文急了,如果把她弄丢,让她遭遇什么危险的话,回去之后其他人非宰了她不可!而且自从她来到船上后他们已经很久不干架了,以前可是从早打到晚。现在的生活虽然说从衣食上难免有些痛苦……但也是幸福的。 果然有美丽的淑女陪伴,感觉就是不一样啊,每天都好像活在美梦当中呢! 打住……当务之急是先把清欢小姐找回来啊!虽然欧文对自己的身手有信心,可是一打三的话未免也太吃亏了,这样的赔本生意他不干! 可是人潮拥挤,熙熙攘攘,要去哪里找? 清欢当然是故意和欧文走散的,否则总是和他在一起,她怎么能去做自己的事? 这是西方国家,人人高鼻深目,因此她充满东方气息的容貌便显得格外醒目。如今的世界并不先进,和刚结束冷兵器时代的东方相比,西方国家还沉浸在巫婆吸血鬼的世界中,他们虽然在科技和政治方面领先于东方,但仍然存在着许多科学误区,比如说,黑发黑眼睛的东方人是异类,是会带来不详的恶魔。   ☆、第798章 第八十四碗汤(三) 第八十四碗汤(三) “……对、对不起……” 耳边有风声在呼啸, 浑身脏兮兮手臂和小腿还在流血的清欢被欧文背在背上,她的声音轻的像是飘散在风中。 欧文奔跑的脚步不曾有片刻变慢, 他一边跑一边笑:“有什么好道歉的,这也不是清欢小姐的错吧,严格说起来, 是那些人没事找事才对。”看到黑头发黑眼珠的东方女子就大叫恶魔要烧死她,简直可笑至极。可惜他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清欢小姐被绑在了十字架上, 如果能再早一点到的话, 她肯定不会受伤的。 身为男人,怎么能让美丽的女士受到伤害呢? 清欢闭上了眼睛, 欧文腿长跑的又快, 很快就将追兵甩了老长一段距离,照这样跑下去,他们很容易就将对方摆脱了。 那怎么能行呢。 清欢眯上眼睛。 等他们跑到码头的时候,追兵恰好追过来。欧文低低地咒骂了一声, 留守的尼克探出头来,眼角睡意未消, 见他们身后有人穷追不舍, 立刻变了脸色, “快上来!” 他们也并不是总跟人打架的,大多数时候麻烦总会主动找上门来。清欢上了船,尼克伸手将她接下去,欧文则自己跳上来, 他不耐烦地问:“你才出去多久,怎么又惹麻烦回来?” 欧文见清欢眼中有泪,立刻解释道:“不要误会,清欢小姐,尼克说的人是我,平时的麻烦大多数都是我惹来的。” 尼克嗤笑一声:“又是调戏了谁家的淑女吧,怎么这一次没有被人摁在地上打吗?” 两人一番唇枪舌剑,清欢弱弱的声音才传进来:“不、不是这样的……” “嗯?”尼克看她。 “是我的错……” “并不是清欢小姐的错!” 尼克双手环胸,更加不耐烦地看着他们两个,静静地等解释。等到他听完欧文的话,清欢低下头,双手紧紧地揪着自己的衣摆,极力忍受着不让泪水落下:“对不起,我总是给大家惹麻烦……” “说什么呢清欢小姐?” 又是落地声,兰斯与乔拎着生活必需品回来了,他们笑眯眯地往这边走,兰斯放下手里的东西用肩膀撞了尼克一下,“我们这船家伙个个都是惹麻烦的好手,船长大人应该深有体会的,对吧?” 尼克嫌弃地将他推开,“比起这几人来,你算不麻烦的了。” 清欢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欧文陶醉地看着她:“清欢小姐眼里含泪的样子实在是太美了!哦,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东方美人吗?和西方的淑女们很不一样呢!” 大敌当前,追踪他们的至少有一百多人,他们这样悠闲真的可以吗? “不用担心。”乔塞给她一颗糖果,“只是普通的教众而已,有尼克在,以后这种被追杀的情况只多不少,你会习惯的。” 确实,他们早就习惯了,因为尼克就是最大的麻烦啊! 清欢眼中还有泪花,但却好奇地看向尼克。尼克躲开她的视线,冷冷地说:“你一定要说话吗?” 乔摊手,对清欢无声说了句话:看到没有? 她望望这个再看看那个,大家似乎是真的不把她惹来的麻烦当回事,这让她更奇怪了。不管怎么说,这几个月她都一直在惹麻烦,没有做过任何对他们有益处的事情吧?那为什么……他们不仅不生气,反而一如既往的保护她呢?明明就是个什么都不会做,需要他们照顾和保护的无聊的大小姐而已,就算平安将她送回家,也不一定有报酬可以拿,甚至还会因为她东方人的长相引来很多麻烦…… 那为什么,都不赶她走呢? 再恶劣一点,按照他们的名声的话,应该把她绑起来卖给别人当奴隶吧?东方女人的市场还是很不错的,他们常年在海上旅行,应该和很多人蛇打过交道。 那……为什么呢?明明她没有一点价值,找不到留她下来的理由吧? “不要在意这些啊。”乔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她身边,在她抬头的时候给了她一个很温暖的笑容,“这些家伙都是背负着残酷命运的人,也因此,是绝对不会抛弃同伴的。” “同伴?”清欢诧异地看他,“我吗?” “对呀。”乔笑得更开心了,顺便一脚将一个爬上来的教徒踢飞,“从尼克答应你上船的时候起,我们就是同伴了。没有人会嫌弃自己的朋友不是吗?” 他的语气那么真诚,一点都不像是骗人,清欢分得清真实与虚伪。她低下头,眼睛看到的和真实感受到的才是真的,她应该相信自己的判断才是。 追来的人虽然多,但并不难搞,趁着尼克与欧文退敌的时候,兰斯扬帆乔掌舵,等到清欢回过神,已经只看得到码头上那些举着火把武器跳脚的人了。 她在房间里坐了很久很久,还是不明白乔那句“这些家伙都是背负着残酷命运的人”的意思。 什么叫背负着残酷命运啊……这些人不是罪大恶极的坏人吗?为了财产可以虚伪无情的杀害朋友的人? 但是,真的虚伪吗? 不管怎么说,坏人能够忍受她这样的大麻烦吗?坏人能对着她一点色心都不起吗?毕竟是……坏人啊。 清欢对着镜子照了又照,确定这张脸是不管东西方都会承认的美人脸,可是除了欧文——不对,即使是喜欢美人的欧文,也不会做出让她不舒服的举动。他的眼神就只是纯然的欣赏与喜欢,不添加任何色|欲。兰斯和乔也是,不曾有过丝毫僭越。之前她故意装作做噩梦的样子,他们被她的尖叫声惊醒,到她的房间前还不忘敲门,她推开门扑进他们怀里的时候,他们的确拥抱了她,可也就只是拥抱而已。 至于尼克……在那家伙眼里,自己大概跟路边的石头花草没什么区别。欧文曾经吐槽过尼克分不清男人女人,在他眼里人都是一样的。 清欢单手撑着下巴,看向窗外,碧海蓝天,波浪翻滚,海鸥盘旋,海风吹的人很舒服,门口那几个家伙应该也待的够久了吧? “……喂,你不要总是靠的这么近,万一被清欢小姐发现了怎么办?”兰斯的声音很小,但清欢听得清清楚楚。 “因为我很担心清欢小姐啊,如果你没有占了我的位子的话!快让开,让我这个绅士进去安慰一下清欢小姐受伤的心灵!” 两个人很快你一言我一语的小声吵起来,乔无奈地说:“尼克,你倒是管一下他们啊。” 尼克的反应是嗤的一声,结果这个态度惹恼了欧文与兰斯,外头顿时响起乒乒乓乓的打斗声,夹杂着乔绝望的阻止:“小心小心啊!刚洗过的衣服!啊——那是刚修好的!你们这几个家伙!” 性格温和的乔也生气了,清欢打开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四个人扭打成一团,扯头发的扯头发,掐耳朵的掐耳朵,还有掰手指的、咬胳膊的……跟小孩子似的。 清欢忍不住笑起来,这个笑和之前怯弱的、恐惧的、不安的笑不一样,灿烂而真诚,于是正在扭打中的人立刻收手端正坐姿,清欢走到他们面前说:“坐地上不会弄脏衣服吗?” 他们应了一声,快速爬起来,清欢就说:“你们应该饿了吧?为了答谢今天大家救我,中午我会多做几道菜的!” 本来是应该庆幸的一幕,可是当清欢说出“多做几道菜”的时候,包括面无表情的尼克在内,大家的眼神都透露出这样一种讯息。 饶了我吧! 但清欢看起来很高兴也很积极,谁都不想扫她的兴,横竖都吃了几个月了,就算是毒|药也都习惯了。忍一忍而已……不算什么。 这几人心里想的什么都写在脸上,清欢微微一笑,故意又说了一句不仅多做几道还会加大分量,一定让他们吃饱,尼克的表情就像是吃了X一般。原因无他,食量最大的是他,吃的最多的是他,其他人不想吃的时候,都要求他不要浪费清欢的好意,所以那些东西全进了他的肚子啊! 不仅多做,还要加大分量……他还能活到四十岁吗? 但这一次,清欢没打算再捉弄他们了。 菜色仍然一如既往的色香俱全,装盘精致,闻起来令人口水直流,可是一想到那可怕到媲美生化武器的味道,尼克等人就一脸的如丧考妣。 “怎么了大家?为什么不吃呀?”清欢捧着一瓶红酒给每人倒上,黑白分明的眼睛带着笑意,“今天的菜我可是无比用心的做了呢!” “尼克刚才揍的人最多,还是应该让他先吃才对。”欧文真诚道。 “对对对,要敬重船长,让船长先吃。”兰斯举手赞成。 乔的黑眼珠充满同情,可同时也是纯然的无情:“来来来尼克,这是清欢新做的菜,我们之前都没吃过,今天真是便宜你了。” 尼克已经习惯了用筷子,此刻那双拿惯了刀剑的手正微微颤抖着,额头豆大的汗珠汩汩而下。能让硬汉尼克如此恐惧的,除了清欢的菜,再无其他。   ☆、第799章 第八十四碗汤(四) 第八十四碗汤(四) 看到尼克露出那样的表情, 清欢心里也难得的有了些许愧疚。之前她做的那些东西确实是…… “我很用心做的,尼克, 你一定要多吃点啊。” 尼克慢吞吞地点了下头,嗯了一声,也不知心里是什么感觉。清欢露出狡黠的笑容, 看着他如同服毒一般,带着壮士断腕般的决心,吃了一口菜。 然后, 那双绿色的眼睛突然变深了, 意味不明地朝其他人看去:“你们确定不吃吗?” “不吃不吃不吃,都让给尼克你吃, 船长大人辛苦了, 得多吃点才能补充体力啊。” “好。” 然后众人就奇怪地面面相觑起来,不管怎么说,尼克也不是那种会伪装自己的人,看他的表情没有丝毫犹豫, 不像是装出来的,可清欢做的菜……他们又朝清欢看去, 清欢全然当作不知, 对他们露出笑容来:“不要担心, 我煮了很多,够尼克吃的,也够你们吃的。” “不用了,还是都给我吃吧。”尼克嘴里塞着菜模糊不清的说, “毕竟我今天揍了太多的人,手疼,肚子饿,需要多多补充一下营养。” ……更加可疑了! 清欢施施然落座,将自己的那一份端到面前,说来真是惭愧,在这之前他们吃的都是味道古怪恶毒的菜,她吃的都是正常的。可这些家伙每次看到她吃的津津有味都不好意思拒绝,也跟着她一起吃,哪里知道她吃的跟他们只是看起来一样,味道却有天壤之别呢。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她对他们逐渐改观。 其他的以后再说好了,至少在目前她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相信自己的心感受到的,这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因为尼克吃的又快又香,实在是让其他几人不敢相信,于是众人都试探着坐了下来。尼克吃东西的样子太容易让人有食欲了,感觉他们要是再不动,最后连盘子都没得舔。 食物入口的一瞬间,所有人都明白了为什么尼克那么飞速的在进食,根本就是怕他们反应过来跟他抢吧?! 清欢悠然地看着他们为了最后一个鸡腿大打出手,然后夹到了自己盘子里。等到他们分出胜负的时候,鸡腿已经只剩下骨头,餐桌都收拾干净了。 除了尼克根本没有人吃饱,清欢小姐骗人,她明明就只做了五人份的量,哪里够吃的?他们的食物有一大半都进了尼克的肚子!啊啊啊好气,好想让他吐出来! 尼克歪倒在椅子上剔牙,懒洋洋地抬起一只眼皮:“哈?难道不是你们说要尊重我这个船长于是主动让我多吃一些的吗?我还问过你们是不是不吃,你们怎么说的?” 众人气结,谁知道今天的味道跟以前完全不同呢?简直好吃的叫人把舌头都吞下去,自打他们几个成为同伴以来,饭菜都是轮流做的,可厨艺一个比一个烂,每天吃的东西都惨不忍睹,后来发展到把所有食材丢下锅煮开撒点盐就吃。平时登陆的话第一件事就是吃顿好的,谁能想到今天的饭菜如此美味? 心痛的简直想要死掉。 “吃苹果派吗?”洗完碗筷的清欢端着刚烤好的派走出来,笑吟吟。“烤的不多,刚好一人一份。” 尼克还没来得及跳起来,就被其他人挡在了面前。 “船长吃了很多了,再多吃的话不好消化,对吧乔?你可是出身自中医世家的,快告诉清欢小姐我说的对不对?”兰斯一手一个盘子说。“尼克的这一份就由我们其他人来帮他承担吧!” “没错没错,吃多了可不利于航行。”乔咬了一口外酥里嫩的苹果派,幸福地眯起眼睛,“好吃!” 欧文只顾着吃没有说话。 尼克眼神阴冷,拔出了利剑:“你们,想死?信不信我把你们从这艘船上踢下去?” 一瞬间似乎又要开打,清欢却又端出五杯泡好的红茶:“点心要配着红茶来吃,大家一起来喝吧?” 尼克讪讪的,将剑放回鞘中,瞪了兰斯一眼。兰斯也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尼克的派还给他,大家一起坐了下来,享受了一次很完美很安静的下午茶,然后各做各的,很难得的没有再打起来。 他们甚至都没有去问清欢做的菜为什么突然变了味道,似乎对他们来说,朋友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那是他们不会去过问的。至于随着时间的流逝,清欢的性格也逐渐有了变化,他们也不觉得奇怪——在这片大海上,他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天翻地覆。 船一路向东航行,清欢真心同他们相交,感情自然也突飞猛进。她不再拿有色眼光看他们之后,才发现这四个人各有各的可爱。如果在这之前她什么都不知道,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就和他们成为朋友。 大海神秘美丽而危险,身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她从来都是被保护的那一个,包括懒散暴力的尼克在内,他们四个人的绅士主义似乎刻到了骨头里。尤其东方女性较之西方女性更加纤细柔弱,更是让他们觉得一阵风就能将清欢吹倒。 但其实……她也是很暴力的啊。 不过,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当他们想要表示自己的力量时,安静的看着才是最好的吧? 清欢哼着歌在厨房里做饭,她昨天答应今天煮地道的东方菜来着,再烧两道就可以开饭了。锅子里熬的是香浓扑鼻的山药排骨汤,正在准备的是剁椒鱼头的食材。海上潮湿,很容易生病,吃点辛辣的再好不过。之前他们经过一个小镇的时候买了许多啤酒回来,这几天都风平浪静的,中午应该可以喝个痛快了。 她很喜欢做菜,尤其是做给喜欢的人吃,无论男女,无论身份,也无论亲疏。 可就在她切排骨的时候,船身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晃动,害她差点切到手,然后外头传来一阵喧哗声,似乎是有人,而且人还不少?! 她刚打开船舱的门就听到乔的声音:“不要出来!” 可惜已经晚了,来人已经看到了她的脸,还爆发出一阵狂笑:“原来是在船上藏了这么个小娘们儿!也好也好,正好给老子们换换口味!” 清欢倒是不在意这无礼的言语,她在意的是和往日不同的欧文。如果是平日,就算是想到她都会犯花痴的欧文,此刻却双目阴冷,周身似乎被浓重的黑暗笼罩着。尼克与兰斯站在他身边,尼克的刀剑已经拔了出来。 对方的船和他们之间顶多有三米的距离,刚才巨大的撞击声就是这样发出来的,为首的是一个穿着巨大黑披风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长相极其凶恶,煞气十足,此刻他坐在一把大椅子上,怀里有个漂亮的女人正在任他揉捏。他的手又大又粗,女人却又白又嫩,可他却完全不将她当作人,随意在对方身上掐拧扯搓,女人疼的眼眶泛红却只敢发出柔媚的□□。 而这个男人身后则是一群身材高大的手下,他们个个眼神淫|邪态度嚣张,色|欲的眼睛不仅看着清欢,也看着……除了尼克以外的其他三个男人。 尼克的长相说不上英俊,尤其那一道贯穿他面庞的疤,更是让他瞧起来凶恶恶煞。可兰斯、乔、以及欧文,长得却如同画上的美男子,不仅如此,他们皮肤白皙身材修长,和对面那群一看起来就是坏人的家伙完全不同。 清欢见过太多变态了,对于变态没什么好说的,杀了就是。更何况……她跟随的,也不是善良至上被别人欺负到头上也不反抗的人呐。 欧文的眼睛里有着极度的冷酷与仇恨,和往日里风度翩翩幽默的他判若两人。清欢突然想起乔的那句话。 这些家伙,都是背负着残酷命运的人。 “喂喂,那边的女人,你是他们的女人吗?不如到我们船上来,一定更能满足你啊!”一个戴着单眼罩的大汉对着清欢喊。 她看了欧文一眼,他仍然没有回头,尼克也是。他对她说了一句话:“杀完这些人,我要吃平时两倍的饭。” “我也要。”这是兰斯。 “我只要一倍半就好,吃多了可是会消化不良的。” 但欧文从始至终没有说话。 清欢还没应声,对面船上就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们听到了吗?这个毁容小子,说要把我们杀光!” “哈哈哈哈哈哈,欧文,你离开我们,就攀上了这样的男人?” “好久不见,逃了这么多年,也该回家了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可是想你得很啊!玩过再多男人,也都没有欧文的滋味好!” 男人们舔了舔嘴唇,目光更加淫|邪。 清欢却像是什么都没听见:“汤还有半小时就熬好了,抓紧时间啊。” “十五分钟,就够了。”尼克勾起一边嘴角——这是清欢第一次看到他笑,仿佛化身撒旦,即将为这片大海带来恐怖的杀戮与鲜血。“记得,我要双倍的饭。”   ☆、第800章 第八十四碗汤屋(五) 第八十四碗汤(五) “欧文!欧文!” “欧文快过来!否则你会吃苦头的哟!” “欧文——” 就算是身在厨房里, 清欢也听得到外面那群令人作呕的声音。她切着菜,似乎将砧板上的肉当成了外面那群人渣。刚才不应该出去的, 至少……不应该听到那些话。欧文一直都是船上性格最开朗也最外向的一个,任谁也想不到他曾经经历过怎样恐怖的事情。 应该……很久吧?那样的伤痕,如果在心中徘徊这么多年。 她决定不再去听了, 而是奴隶将注意力放在午饭上,如果像尼克说的那样每人都要吃双份的话,那现在煮的米饭肯定不够, 需要再煮一锅才行。但是再煮米饭锅就没有了, 不如烙饼吧,再蒸点米糕, 时间上也来得及, 材料什么的她早准备好了,本来是打算当晚饭的,现在只能提前。 而甲板上,除了尼克拿着武器, 其他三人都手无寸铁。这让对面船上的男人们哄堂大笑起来:“看看看看,他们打算用拳头跟我们斗呢!” “真是笑死人了, 难道真的以为你们能打得过我们吗?”不说身高上的压制, 光是人数他们就要比他们多出几十倍!他们这艘船上可足足有两百多人!就算是一人一拳, 也能将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宰了! 不过他们当然舍不得,毕竟海上女人少,男人又大多五大三粗,能生的这样秀气好看的, 不拿来当女人疼都对不起自己。 尼克的笑容转瞬即逝:“不知死活的家伙。” “好好笑吧。”欧文突然收起周身的黑暗,仰头露出快活的笑容来,“笑着死掉的话,会比较美观。” 接下来他们甚至没有看到对方是如何行动的,包括船长在内,船头上的十几人就全部倒下了!欧文一只脚踩在船长胸口上,明明看起来比他们瘦弱那么多,和当年那个无力反抗的小子一模一样,可这脚踩在身上,却根本无法推开,甚至因此呼吸困难,脸部因为充血而变得极其鲜红。 欧文的笑容一如往日绅士且优雅,他摇摇头,很无奈地说:“你看,我就说,女人比男人美好多了。”尤其是想到美丽动人的清欢小姐,想到她温柔的笑容与那一手好菜—— “所以。”笑容消失,眼神阴鸷,“你就去死吧。” 他高高的抬起脚,再落下,只听到咔嚓不绝的骨头碎裂声,船长面部扭曲,竟然是颈骨被彻底踩碎了。欧文活动了一下肩膀,将衬衫袖子往上撸了撸,“我这个人不大喜欢动粗,诸位见谅。” 这、这还叫不大喜欢动粗?!那如果喜欢呢?又得是什么样子?! 长身玉立的青年碧眼带笑往他们走来,余下众人恐惧后退,却被一股浓稠的血腥味吸引去。尼克刀剑的双刃上满是鲜血,此刻正滴滴拉拉的往下流淌,鲜血汇聚成一条蜿蜒的小河,他们才看见身后四分五裂的尸体——全部都死了,在他们被欧文的残暴惊呆的时候,其他三人!已经将他们船上所有人杀光!一个不留! 不,或许说,他们的人一个不留,被关在船舱底部准备走|私的奴隶们却都被放了出来,包括最开始被船长抱着揉搓的女人。奴隶们都缩成一团不敢乱动,他们却只剩下这么几个人,还被欧文等人从四个方向包围。 正前方的欧文面上又勾了笑容,左边的男人正活动着筋骨,将拳头掰的咯吱咯吱响,右边穿着东方长衫的男人手中把玩着几把锋利的手术刀,神态温和的抱怨着:“真是的,在下的刀都弄脏了,刚做完保养不久啊。” 说是这么说,却飞快地将一把刀射中一个偷偷想要逃走的人,那人惨叫一声匍匐在地,然后不停地流血和抽搐,却再也爬不起来了。 后面则是刀剑上鲜血无数的尼克,他冷冷地看了乔一眼说:“刀不沾血,还叫什么刀?” 他们似乎将这里当成了菜市场,完全不在意其他人如何看他们。直到这一刻,众人才真的明白——他们说要十五分钟杀死他们,都是认真的。 “快点快点,马上要到时间了,赶着回去吃午饭呢!”兰斯甩了甩手,他喜欢拳头接触到**的感觉,一拳一个特别稳,但相对的是手难免会疼,尤其是有几个硬皮的家伙揍了好几拳才倒。 “饶命啊!饶命啊!” 不知道是谁先跪了下来,其他人立刻跟着一起跪下不住的磕头求饶,可这四个人没有一个动容。尼克将眼神投向欧文,欧文揉了揉手腕,弯腰从靴子里掏出两把枪来。他脸上的笑容始终不变,似乎方才那个来自地狱的恶魔不是他。“砰。” 他用嘴巴模拟开枪的声音,地上的人吓得体似筛糠,欧文却笑起来:“胆子可真小,我记得你们从前不这样啊。” “废话那么多,赶紧杀了回去吃饭。”尼克不耐烦地催促。 “是是是船长大人,一切都听您的。”欧文耸耸肩,枪声过后,有小股小股的血从甲板上开始蔓延,他微笑着将枪又收起来,一跃而上甲板,狡黠道:“我是第一个回去的。” ???? 太赖皮了吧????? 后面就要当甩手掌柜了吗????? 乔反应最快,他迅速将手术刀擦干净追了上去:“再见!” 兰斯随后跟上。 反应最慢的尼克在原地僵了三秒钟,低声诅咒了一句。 厨房里已经摆满了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饭菜,都是非常具有东方特色的食物,欧文进去后顿时眼睛一亮:“清欢小姐真棒!这真是我看过最美味的食物了!” 清欢将蒸笼掀开,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一般对他露出笑容:“快洗手,准备吃饭了。” “好~~” 兰斯与乔都回来后她才好奇地往他们身后看——“尼克呢?” “尼克说他不饿,让我们先吃。”回答的是一本正经的乔。 ……真的吗? 不管是不是真的,他们都对开饭期待极了。面对这样三双嗷嗷待哺的眼睛,清欢实在是不忍拒绝。等到尼克处理完那艘船上剩下的人回来,桌上已经只剩残羹冷炙了。 他站在餐厅门口,低气压的可怕。鹰隼般的利眼一个一个扫过在座的人,拔刀了。 “啊……尼克,你回来了,是我有些饿了所以提前开饭,不过不用担心,我给你留了一份,一定不会饿着你的!”清欢赶忙上来打圆场,将尼克拉到餐桌上他的位子坐下,然后端出给他留的饭。 欧文等人瞪大了眼睛:“!!!” 尼克这才得意起来,他将刀插回去,坐下来,故意在欧文他们眼前慢条斯理的吃起来。他平时吃饭总是狼吞虎咽的,这一次却特别放慢了速度,不仅细嚼慢咽,还刻意挑衅。清欢感觉他们马上就要打起来了,于是抢先开口:“对了,那艘船……” “都解决了。” “船上的其他人呢?”清欢一直惦记着那个被揉搓的姑娘。 “奴隶里有会掌舵的人,他们自己也能上岸。”尼克吃的头都没抬。 “处理干净了?”这回问的人是兰斯。 “嗯,丢下去喂鱼了。” 说的是那些尸体。 大海给予人们最温柔的慰藉,最疯狂的风浪,以及最不为人知的存在和消失。 清欢全然当作没听到,乔看了她一眼说:“别在清欢小姐面前说这些。” 说白了还是担心她性格绵软温和,怕被他们吓到。 “没关系呀,我不在意。”她笑了一下,“反正他们也不是好人。” 众人这才想起她也是被拐卖来的,应当对那群人蛇印象极差。那些人从不将奴隶当人看,嚣张惯了,上岸的时候看到容色不错的少年少女便将人打昏抢来,丝毫不顾其他,手上不知沾了多少条人命,将他们丢进海里喂鱼实在是他们的造化。 吃完午饭,一切就又恢复了平静,清欢难得的没有午睡,而是坐在甲板上吹风。尼克躺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他像是永远都睡不够,似乎过去太过疲惫,因此得了空便躺着。 海风带着微微的腥,清欢闭上眼做了个深呼吸,这时候有人坐到她身边,睁眼一瞧,是欧文。 “你怎么过来了?” 欧文没有回答她,而是望着远方:“清欢小姐会瞧不起我吗?” “嗯?” “我说,清欢小姐会瞧不起我吗?”他又问了一遍,“那些人口中卑微又下贱的我。” 清欢只觉得心脏有一丝疼痛,“不会。” “人想要活下去可真不容易啊。”欧文叹了口气,“委屈自己,逼着自己去讨好谄媚旁人,即使是糟蹋自己的身体也没关系,只为了活下去。” “这有什么错吗?”清欢学他的样子看向远方,两人都不去看彼此,但却又在对话。“难道受辱便要死去,才是有节之士吗?想活着有什么错?”   ☆、第801章 第八十四碗汤(六) 第八十四碗汤(六) 为了信念和理想献身没有错, 可想要活下去,也没有错。 很简单的道理不是吗? 清欢态度坦然而真诚, 她话音刚落,欧文就跳到了她面前,双手比爱心:“果然是我心仪的清欢小姐, 就是跟别人不一样呢!” 清欢没有被他吓到,反而露出笑容来:“看到你这么有活力,我也就放心了。” 欧文做出一脸感动的表情:“所以清欢小姐一直都在为我担心吗?啊, 难道说清欢小姐准备接受我的爱了吗?” 碧蓝的眼睛里仿佛倒映着大海蓝天, 清欢当然知道这只是欧文习惯性的行为,就像是他说的, 他喜欢女人, 只喜欢女人,同时极度的厌恶男人,与他幼年时那段经历脱不了干系。她当然也喜欢他,但这是朋友间的喜欢, 无关乎男女情爱。其实她觉得欧文对自己也未必真是男女之情,更像是对某种美好事物的向往与执着——大概是因为在他的生命中, 伤害他的全部都是男人吧。 没等清欢回答, 欧文就被尼克从背后扯着衣领拎走了。他在教训船员的时候也维持着酷酷的表情, 对清欢点了下头,就把欧文丢到一边,然后自己在清欢不远处重新躺下来。欧文忌惮尼克不大敢走过来,只好对着清欢捂住心口做出吐血的表情, 然后被兰斯叫到船舱里去商量接下来的航线了。 甲板上只剩下清欢跟尼克两个人。她仰头看天,海鸥在头顶盘旋,海风将她乌黑的长发吹起,裙摆在风中飘荡,一望无垠的大海神秘而美丽,令人心动莫名。 “害怕了?” “……嗯?”清欢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尼克是在跟自己说话。从她上船到现在,两个人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有时候在船上碰着,尼克也就跟她点个头,从来不会像欧文一样凑到她跟前献殷勤,也不会像兰斯与乔找她聊天。这艘船上,唯一让清欢看不明白的就是尼克了。按理说他是罪大恶极通敌卖国还试图行刺国王的通缉犯,虽然曾经有着显赫的身份,但如今也不过是大海上的亡命之犬,应该极其残暴极其凶悍——但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觉得……完全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 就像是之前他们经过一个小岛,遇到一个被抢占了农场的牧羊人,他因为想要要回农场,正被地主家的打手围殴。其实他们根本没有必要去管这个闲事,但尼克不仅教训了那群人,还帮牧羊人抢回了他的农场,最后什么报酬都没收,像是没事儿人一样回到了船上。 偏偏那天轮到清欢和他下船去采购日用品,她就跟在他身边,可回到船上后他什么也没说,就好像这种事跟呼吸喝水一样简单自然。 后来清欢跟乔说了,乔笑弯了眼睛,告诉她:咱们船长根本就是个老好人啊。 虽然看起来凶神恶煞又不可亲近,但其实是这艘船上真正温柔的人。是他收留了逃出人蛇船,遍体鳞伤的欧文;是他救了被当作怪物赶出家乡坐着小船在海上漂流的兰斯;同时,也是他将无家可归孑然一身的乔留在身边。 但关于他自己的事情,他从来不说。 他脸上疤痕的由来,他如此强大的力量,他背负的骂名……这些他都不说。 真要说出去,兰斯是臭名昭著的叛国者,是最为人瞧不起的那种人,因为无法在国内生活才在海上流浪,美曰其名冒险,想要到世界的另一边去。 清欢一时想的入神,好一会儿才意识到尼克说的害怕应该是指午饭前他们杀人的那一幕。她微微一笑,说:“我又没有亲眼目睹,有什么好怕的。” “不怕上了贼船?” 她笑出声来,“如果上了贼船,我哪里还有命,可我现在不是活得很好吗,船长大人是个好人,就别故意吓唬我啦。” 尼克双手垫在脑后,他的眼睛凝视着清欢,清欢才发现他的黑眼珠在光线下似乎有一点点紫光,深沉悠远。此刻这双极其冷厉的眸子正凝视着她,意味不明。她有些不安的动了动,尼克嘴角微微一勾,清欢顿时像发现新大陆一般:“你笑了!” “我没有。” “有,我看到了!”虽然一瞬即逝,但那确实是笑容。“我不明白,你笑我什么?” 尼克闭上眼睛:“没什么。” 跟这样的人根本聊不起来,清欢就不强求了,仍然抬头眺望远方。此时此似乎整个世界都变得安静起来,她闭上眼睛感受这一切,觉得这个世界颇有几分麻烦。这一船就没几个正常人,包括她在内。 “有几个问题,能问么?” 尼克仍旧闭着眼,轻哼一声算作回答,也不说能还是不能。 清欢全当是能的意思。她扭头看他,单手撑在甲板上:“刚才那些人,是欧文的仇人吗?” “是。” 其实就算不问清欢也从听到的只字片语中得到了信息,只是她仍然不忍相信。“你遇到欧文的时候,他多大?” “唔……十一二岁吧,记不大清楚了,没问过。看起来瘦弱的一阵风就能吹跑,眼睛却很亮。”惜言如金的尼克难得说了这么一长串子字。清欢心想,从认识到现在他跟她说过的所有的话加在一起可能也没有今天多。“他不记得自己是谁,也不记得来自什么地方,大概是被人蛇拐卖的男女生的,父母早已被卖掉。” 那样的地方,长得那样好,会遭遇什么不言而喻。 “逃跑过无数次,被抓回去无数次,受过无数的伤,仍然想要活下去。”尼克一字一句地说,“人不就应该是这样么?要活着。” 欧文现在是二十二岁,大概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清欢盯着尼克看了会儿,想象不出十年前的他应该是什么样子。 “那时候我躺在一叶小船上,随风飘荡,不管波浪,心想到哪儿就死在哪儿,如果不是遇到欧文,我早就死了。”因为那个时候的他已经完全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是啊是啊,清欢小姐,其实你想知道的话可以直接来问我,找尼克做什么呢?他跟个木头似的不解风情啊。”欧文怨念地从旁边冒出来,把清欢吓了一跳,顺便瞪了尼克一眼,“不要在清欢小姐面前说我的坏话,谢谢。你以为你救我的时候自己就很有气质吗?脸上那么长一道疤,血肉模糊的看着就瘆人,长什么样都看不清,半死不活地躺在船上,半边身子还拖在海水里——没被鲨鱼咬死真是天神保佑。” 尼克从来不是好面子的人,被欧文戳穿十年前的模样也不过是冷哼一声不说话,没一会儿鼾声就响了起来。欧文在清欢身边落座,真诚地握住她柔软的小手,一边揩油一边说:“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了,无非是我怕死,为了活下去挣扎了很多年,直到十一岁才真正逃出来,然后差点淹死的时候遇到了尼克,他懒洋洋地把我拖到那艘小船上,杀死了来抓我的人,就这样,我成了他的船员,直到今天。” 然后欧文露出欲哭无泪的表情:“清欢小姐你知道吗?那艘小船有多小?”他伸手比了一下,“就这么点儿!我上去了腿都没地儿伸!你能理解那种感觉吗?好不容易从人间地狱逃出来,眨眼就遇到一个血肉模糊的丑鬼杀人魔,对一个孩子的心灵会造成多大的创伤?” 他将那段绝望的日子当作轻松的过去轻而易举说出口,因为他的恨已经消除,他还要更好的活下去——真正快乐的活下去。他经历过那样的过去,不是为了余生都被仇恨自厌缠绕,而是要活得磊落坦荡,不委屈自己。 清欢朝尼克看了一眼,唔,确实,伤口都好了看起来仍然很吓人,可以想象刚受伤那会儿会是什么样,再想想,欧文刚逃出来,惊魂未定,结果一上船看到这么个长相恐怖诡异的家伙——对小孩子来说的确是太刺激了,此处应有马赛克。 所以她怜悯地看了欧文一眼:“辛苦你了。” 欧文顿时感动不已:“清欢小姐真是温柔体贴,能留在这艘船上,我想一定是天神保佑我会遇到清欢小姐!否则有这样的船长,我早就该跳船了!” 说着偷偷踹了尼克一脚。 这一脚刚下去,前一秒还在打鼾的尼克立刻一拳捶过来,然后清欢就无奈又好笑地看着他们在甲板上大打出手,兰斯跟乔拿着钓具出来找她一起钓鱼,她就没有再关注那两个打的正欢的人了。 等到钓完鱼,晚饭有了着落,尼克跟欧文已经鼻青脸肿的躺在了甲板上,尼克仍然死死瞪着欧文,而欧文可怜巴巴地抱住清欢的大腿,泪流满面的求安慰求爱抚。清欢弯腰揉了揉他的金发,他顺势学了一声猫叫,半点节操不要。   ☆、第802章 第八十四碗汤(七) 第八十四碗汤(七) 他们的旅途一直风平浪静, 直到某一天兰斯突然受了伤回来。那天轮到他采买日常用品,本来是应该乔和他一起去的, 但是街上遇到一个抱着孩子跪在药店门口求老板救命的女人,身为医生的乔自然不能见死不救。单独采买这种事他们都做过很多次了,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 当他回到船上,兰斯却还没有回来! 就在他们准备下船去找的时候,兰斯回来了。他面色潮红呼吸急促, 右手紧紧按着腹部, 白色的衬衫上满是血迹,竟然是受了重伤。乔检查过后发现, 伤口和出血量都不是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兰斯中了毒。伤他的武器上是淬了毒的,必须立刻解毒,否则时间一长身体四肢被麻痹整个人就废掉了! 然而船上的医疗设备不足以动手术——最重要的是,他们缺解毒的一味药。 这种药叫蓝叶花, 只有离这里很远的康斯帝国才有。 那是尼克的故土,也是他逃离十年不曾回去过的地方。 清欢不知道过去发生了什么, 她所得知的仅有尼克是通敌卖国的叛徒这个消息, 康斯王国的人民曾经有多么崇拜敬仰他, 现在就有多么怨恨厌恶他。尼克的通缉令贴满了大街小巷,如果去康斯王国的话,他们势必要登陆,王国的卫兵们盘查森严, 虽然对外国船只靠岸不做要求,但却要细细检查。 但是蓝叶花,只有康斯帝国首都外的一座常年四季如春的山上才有。而且这种话采摘下来还有花期,三天内必定枯萎。如果要在康斯帝国国境外等待,从国境赶到首都,采摘蓝叶花再回来,来回时间肯定不够。那样的话,兰斯就算能活着,也彻底成为一个废人了。 清欢坐在床边,一次又一次地为兰斯换上浸湿的毛巾,乔则处理着他腹部的伤口,欧文与尼克在一边争执着:“你疯了吗?回到那个地方去,你是不要命了吗?” “啰嗦,我是船长我说了算。” “你想去送死不要拖累我们啊!”欧文脸上没了平时的笑,气冲冲道,“你要是被发现,我们也逃不掉,你就不能听别人的一回吗?” 尼克打开他的手,走到床边:“兰斯怎么样了?” “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我们的时间不多。十天,顶多十天,十天内要是得不到蓝叶花,他就……”剩下的话乔没有说,但是大家都明白。船舱里气氛凝重,上午他们靠岸的时候还开开心心的,谁知道一回来就变成了这样。“尼克,我觉得欧文说的对,你不能去,让我们去吧,你在康斯帝国的国境外等着接应我们。蓝叶花是康斯帝国的国花,非常珍贵,你也出现的话会很麻烦的。” 尼克抿着薄唇一言不发,清欢注意到他握着刀柄的手指骨节微微泛白,可想而知内心深处有着怎样的痛苦压抑。对尼克来说,那应该是非常不愿回忆的过去。“大家一起去吧。” “清欢小姐?”欧文震惊地喊,“如果尼克去的话——” “本来可以杀死兰斯的吧?”清欢指了指兰斯身上的伤口,“乔说对方应该是故意避开要害的。” “你的意思是……” “我看过乔的几本医书,里头提到蓝叶花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叶子有剧毒,花瓣可解毒。蓝叶花既然是康斯帝国的特有植物,那么兰斯中的毒肯定也来自康斯帝国。”她看向尼克,他面无表情地望着床上昏迷不醒的兰斯,眼睛深沉。“他们应该是想逼尼克回国。” “那就更不能如他们的意了!”欧文沉声说,“就算是清欢小姐说的,我也不能答应让尼克回国!” “他必须回去。”清欢冷静地说,“他不回去,兰斯就会死。” 尼克淡淡地说:“这么多年了,也该了结了。我没那么容易死,不用担心,我们现在就改变航向。”然后他对清欢说道,“很抱歉,送你回家的事情可能要耽搁一阵子了。” “没关系呀。”清欢笑眯眯的,“我想要你们几位一起送我回家,一位都不能少呢。” 欧文还要再反对,清欢主动拉起了他的手,他顿时浑身瘫软,眼巴巴地看着清欢,什么原则什么坚持都忘了。清欢亲昵地在他脸颊上轻吻一下,柔声道:“这是船长的事情,要让船长自己决定,好吗。” 欧文骨头都酥了:“好~~~” 乔:“……”那你先前的坚持到底有什么意义?! “那就这么说定了,先改航向去康斯帝国,采到蓝叶花后治好兰斯,我们再一起去东方。”清欢将兰斯额头上的毛巾拿下来清洗,拧干后再盖上,露出温柔的笑容:“这场旅行,我还不想这么快就结束。” 所有人都看向尼克,尼克被他们看的往后退了几步,冷汗涔涔:“干……干什么!” 欧文笑起来:“船长大人,我们几个一起在这大海上航行十年了,我们的事情你都了如指掌,现在也该把你的故事告诉我们了吧?我可不相信什么背叛祖国刺杀皇帝的鬼话。” 谁都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但尼克绝对不会。就算欧文觉得尼克看起来非常碍眼,好吃懒做又爱睡觉脾气暴躁不讨人喜欢,可这家伙,却是个实打实的老好人。 尼克的喉结滚动了两下:“……这件事,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啊,告诉我们,好歹让我们心里有个底儿。当初乔说遇到你的时候你都要死了,那为什么康斯帝国的人还在找你?”这一点是乔弄不明白的,对付一个刺杀皇帝的叛国者,要杀尼克当然是应该,但也不至于这样吧?通缉令可以照发,追杀的卫兵可以照常派遣,但这种不置死地不罢休的姿态,不像是正义的制裁,反倒像是……心虚的灭口。 尼克被他们烦的没办法,只好言简意赅地将自己的事情说了出来。听完后众人目瞪口呆,欧文望着他的眼神破天换充满了敬意:“……没想到我们的船长大人不仅是个老好人,还是个烂好人……”遇到那种事,也能忍?还默默远走?!换做是他早把对方砍死了! 尼克不耐烦地说:“都说了是过去的事情,不想再提。” 清欢也设想过很多可能性,但真没想到真相会是这样。她的嘴角微微抽了两下:“尼克真是个……大好人啊。” 尼克被他们揶揄的恼羞成怒起来:“再说老子砍了你们!” “哈?!砍了我们?!包括清欢小姐吗?”欧文顿时暴跳如雷,“这是身为绅士的态度吗?尼克你这个蠢货竟然敢这样跟清欢小姐说话,我饶不了你!” 刚刚沉重了没多久,两个人就一如往常打了起来,乔受不了地往战局里丢了两把手术刀,然后尼克与欧文两个惊魂未定的收手,一人头上一把。清欢抿嘴偷笑,眼角余光看到兰斯睁开了眼睛:“兰斯!你醒了!” 这一下架也不打了话也不训了,兰斯清醒后有几秒意识不到自己在哪儿,直到看到熟悉的几张大脸凑过来才悲伤地叹了口气:“……怎么是你们。” ????? 这是什么反应??? “哎。”兰斯又叹一声,“我好歹受了伤……你们安分点吧,吵死了笨蛋们。” “兰斯,你感觉怎么样?伤口疼不疼?会不会饿?想不想喝水?” 一面对清欢,兰斯的嫌弃瞬间变成了满面笑容:“啊呀,清欢小姐,我的确是有些口渴……请给我一杯水。” 乔将他扶起来,清欢端着水杯喂他喝水,看的一旁的欧文羡慕又嫉妒的绞紧手帕,“可恶!我也想……被清欢小姐那样温柔的喂水啊!”更可恨的是清欢小姐竟然还一手扶着兰斯那个家伙的肩膀! 一杯水下去,兰斯感觉嗓子好了些,才懊恼道:“大意了,着了对方的道。” 原来他跟乔分开后,遇到一个带着孩子被殴的老人,菜市场上人山人海却没人出头,围观的倒是不少。兰斯制止了施暴的人后,正要将老人扶起来,对方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掏出一把匕首来捅向他,同时那个一直在哭的孩子死死抱住他。他到底没能杀掉孩子,只能仓皇离开,路上就觉得头晕脑胀浑身燥热意识模糊,隐隐只记得自己回到了船上,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刚才尼克他们的对话他也全部听到了,就是眼皮十分沉重睁不开,现在好多了。兰斯很乐观地说:“至少还有解毒的方法,就算解不了也不会死,到时候就得麻烦你们照顾我一辈子了。” 尼克冷笑一声:“谁要照顾你这种大麻烦。” “就是,想让清欢小姐一直抱着你给你喂水喂饭拧毛巾吗?想的美!”欧文瞪着他。 乔也微笑着拒绝:“不好意思,我可不想有一个我治不好的病人。” 他们你一言我一句的说着,清欢单手撑着下巴笑个不停。 真是一群……温柔的人呐。   ☆、第803章 第八十四碗汤(八) 第八十四碗汤(八) 从这里到康斯帝国需要五天, 就算日夜兼程也至少得两天半。而兰斯顶多只剩下十天的时间。从康斯帝国登陆后到达其首都又需要两天时间,也就是说真正留给兰斯的只有五天半。在这五天半里, 他们必须想方设法穿越重重障碍采到蓝叶花,并且不能让其枯萎。而康斯帝国的追兵绝对不会让他们轻易达到目的,他们既然能追踪尼克这么久, 定然是存了必杀的决心,那么作为尼克同伴的他们,想也知道会遭到同样的待遇。 他们将船停在一个小港口, 和普通的渔船混合起来做了伪装, 兰斯不能行走,乔留下来照顾他。 对于清欢和他们一起去的这件事情, 尼克欧文都是拒绝的, 尤其是欧文,简直要跳起来:“我们要去的是很危险的地方!清欢小姐怎么能去?!万一受伤的话可要如何是好?!不行不行,我绝不答应!绝对不可以!” 尼克抱着刀剑一脸面无表情:“你不能去。” “我就是要去。”清欢一边整理路上需要的东西一边说,对她而言, 尼克跟欧文的反对不值一提,她决定要做的事情是没有人阻止得了的。“你们拦我试试啊。” 尼克&欧文:“……” 清欢小姐你突然换了画风我们很不习惯啊, 那个温柔体贴又好说话的你呢? “把我带上吧。”清欢笑眯眯地说, “有我在, 你们的目标也会小一些,他们肯定不知道船上还有个女人,我跟你们一起的话,怎么说都方便一些。” 是吗…… 乔正在给兰斯换药, 听到这句话忍不住说了一句:“可是清欢小姐你是东方人的长相……”应该会更加醒目吧…… 清欢嘴角一抽:“没关系,康斯帝国的人不都是黑头发黑眼睛吗,你看尼克,我跟他们也没什么差别吧。” …… 众人看了看虽然黑发黑眸却高鼻深目十足欧式长相的尼克,又看了看黑发黑眸却五官柔和清丽充满东方韵味的清欢,集体不说话了。清欢小姐……她高兴就好。 “你不能去,我们不会带你同行。”尼克强硬地说。 一向以她的话为圣旨的欧文也持反对意见:“没错,清欢小姐,这真的不是你这样的弱女子应该去的地方,很危——” 话没说完,砰的一声巨响,人已经被揍到了角落里。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时候,尼克也闷哼一声被揍飞,恰好砸在欧文身上,两人瘫倒在地,竟然说不出话了。 清欢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尘,又吹了吹拳头:“啊……太久不揍人了,手有点疼。” ??? 然后她带着熟悉的甜蜜而温柔的笑容:“现在我能跟你们一起去了吗?” 把尼克和欧文一起揍倒……仅仅用了一拳而已……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问题是这怎么可能?清欢小姐明明是个柔弱的东方少女啊?! 尼克还在康斯帝国的时候是被称为战神的存在,是他将濒临灭亡的国家从边缘拯救回来,他的军队无往不胜,他拥有极其强大的力量。而欧文在逃出人蛇船后,是尼克亲自教导的他,更是曾经拜过非常厉害的武师做老师,他们两个人能在一瞬间毁灭武力值极高且拥有武器的人蛇船,但现在却被一个弱女子一拳揍飞了?! 欧文呆呆地看着朝自己走来的清欢,她弯腰一手一个将他们拉起来,毫无歉意地说:“不好意思,为了取信你们下手重了点,没事吧?” 兰斯和乔已经彻底惊呆,嘴巴张的大大的,瞠目结舌。 怎么会这样…… “一直瞒着你们真是不好意思,其实我出身东方武术世家,东方功夫,你们懂的。”清欢诚恳地说,“不过我胆子小,之前人生地不熟的不敢贸然出手,能跟你们在一起真是太好了,你们不会怪我吧?” 船上最弱最需要照顾的人摇身一变成为了最强战斗力,这种感觉……大概是个人都难以接受。尤其是清欢又如往常一样眉目带笑,温柔似水。男人们集体闭眼摇头催眠自己:“是幻觉是幻觉一定是幻觉……” 再一睁眼,面前果然是清欢小姐熟悉的笑容,果然是假的啊,刚才他们一定是幻视幻听了。连带尼克一起,四人齐刷刷点头,将刚才当成了错觉。欧文对乔说:“呐,乔,我刚才不小心摔倒撞到了,肚子特别疼,你快给我看看难道我是要死了吗……” “还有我,我肚子也疼。”尼克说。 乔点头:“好的,那快过来。” 他们自顾自的对话让清欢啼笑皆非,反正这两人看起来是不打算带着她了,也好。于是她面容一变:“算了,我不跟你们去了,反正去了也只是给你们添麻烦而已。” 可是她真的不去了吗? 当然是假的。 尼克欧文出发后,清欢就跟了上去,她跟乔说自己出去收昨天洗好的衣服,当乔发现她不在船上的时候已经晚了,现在可好,清欢小姐一个人去了,那两个笨蛋还不如一开始就带着她,至少能保证她的安全! 乔完全忘记当清欢提出一起去的时候,自己是反对四人组的其中之一了。 因为对康斯帝国的了解,清欢轻易就跟了上去。到达之前她就买了这里的大致地图,那两个笨蛋怎么可能真的甩掉她。 尼克的长相实在是太扎眼了,不说他脸上那条横亘面颊的疤,就是他的通缉令,在康斯帝国都是随处可见,大人小孩都认识他,都在知道他是个大坏人。 他们完全忘记了是谁将他们从国破家亡的边缘拯救了回来。如今的国民们只知道尼克是个通敌卖国并且意图行刺皇帝霸占康斯帝国的叛徒,他们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又怎么会记得他们曾经这样追捧过这位英雄呢。 清欢一路上很无聊的做了个统计,共计看到尼克通缉令一千七百五十二张,这还都是偏远地区的,尼克欧文为了掩人耳目,挑的都是人烟稀少的路。可以想见如果是城镇,通缉令估计是铺天盖地的吧。 皇室到底是有多恨这位曾经的英雄呵。 清欢没有跟尼克他们一起走,因为她觉得这两人纯粹是吸引火力的,真正去采蓝叶花并且救兰斯的艰巨任务落在她身上。尼克就算是做了伪装也不可能逃过皇室的眼睛,跟他在一起的欧文也成了活靶子。但也正好为此给了清欢机会——没有人知道船上有个女人,当然也不会有人来防备这个女人。 然而为了掩饰自己的东方长相,她也只能挑人少的地方走。 一切都如同她料想的那样,她已经上山采到了蓝叶花,尼克和欧文却还没有出现——肯定是被追兵赶上了,清欢心想,看起来一个个都挺聪明的,骨子里还是笨蛋。真要等他们来采蓝叶花回去,兰斯大概都半边身子埋土里了。 她回到船上的时候恰好时间还剩下两天多一点,乔和兰斯看到她独自回来,脸上的表情都很复杂。有生气有担心也有惊喜,于是面部扭曲……清欢放下背包,神态自若地跟他们打了个招呼:“嗨。” “嗨……你什么都不说就走,难道认识不到错误吗?!”乔不可思议的说,“你知道我跟兰斯有多担心你吗?”要不是他拦着,兰斯都要去找她了! 清欢做出一副老实认错的模样:“我知道错了,下次绝对不会这样了。” 见她态度良好,乔才松了口气,然后往她身后看:“……嗯?尼克和欧文呢?” “他们没有跟我一起啊,我是自己回来的。” “什么????!!!!!” “我把蓝叶花带回来——干什么这样看着我?”清欢不解地问,“我脸上有什么吗?” “你没有跟尼克他们一起?!那、那你一个人怎么回来的?”乔简直要晕过去了,他们一直以为清欢是偷偷跟上了尼克跟欧文,因此虽然心里着急也并没有特别害怕,现在知道她竟然从始至终都是一个人来回,这简直就是、简直就是—— “放心,我这不是好好的吗。”这几个人竟然还以为她是弱女子,看来那天她揍的不够狠。“其他的话以后再说,先给兰斯解毒吧,还有半天花就要枯萎了。” 她小心翼翼的打开木匣子,里头的蓝叶花被她用冰块保温,因此在这样的天气里才不至□□速坏死。 乔还有很多话想要碎碎念,可是兰斯的毒实在是不能再拖了,于是瞪了清欢一眼:“我待会儿再批评你。” 因为自己也是东方人的缘故,他一向将清欢当成妹妹看,可真要有这么个我行我素胆大妄为的妹妹,他的心都能操碎。 清欢边看乔处理蓝叶花边告诉他:“那座山又高又难爬,蓝叶花开的还少,我找了好久才找到,真要等尼克跟欧文,兰斯还有救吗?所以乔不要再骂我啦,我下次不会这样啦。”   ☆、第804章 第八十四碗汤(九) 第八十四碗汤(九) 乔被她软乎乎的话一说, 怎么也狠不下心再去责怪她了。 有了蓝叶花,兰斯的毒立刻得到了解救, 虽然解毒后难免身体虚弱,但总比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好。清欢说道:“既然毒已经解了,咱们也该去救人了吧?那两个笨蛋正被追杀呢。” 一听到尼克欧文被追杀, 兰斯几乎是立刻跳下了床,精神奕奕地说:“躺了好些天了,浑身骨头都松了, 我们这就走!” 这恢复能力清欢是服气的, 乔也说没有问题,这些天乔虽然躺着, 但他一直很用心的照顾着, 再加上及时解毒,并不会影响兰斯的健康。不过虽然如此,他们还是得放慢行程,免得给他的恢复造成影响。 主要是他们相信尼克和欧文的能力, 觉得那两人不会死的太快,能撑上好一阵子, 而且清欢也说了, 尼克他们不会有事。 他们几人在外都会留下特殊的记号好让同伴找到, 这次也一样。在康斯帝国首都的一家小旅馆里,五个人终于见面了。尼克跟欧文看起来很狼狈,和他们两人比起来,清欢跟兰斯还有乔简直称得上是容光焕发了。 因为没有尼克在身边, 没人追杀他们,一路上慢慢悠悠坐着马车晃过来,还吃了不少当地特色小吃,兰斯是完全好了,乔也胖了一圈。 见到活蹦乱跳的兰斯,一脸颓唐的尼克跟欧文都瞪大了眼睛:“……兰斯!你、你的毒解了?!” “解了,清欢带回了不曾枯萎的蓝叶花。”兰斯感动地说,然后眼带嫌弃,“看看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搞得这么狼狈,真要等你们救我我都死了!” “清……欢小姐?”欧文不敢置信地重复了一遍。“这、这怎么可能?!” “你们两个出发后她偷偷跟了上去,先你们一步爬上山采到了蓝叶花,然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回船上,兰斯现在已经完全痊愈了。”乔笑眯眯地说。“所以船长大人,我们可以继续我们的旅行了吗?” 早就可以逃走却因为没有采到蓝叶花一直滞留首都的尼克愣住了,在这之前他跟欧文都觉得一切完了,因为他们并没有在有限的时间内采到蓝叶花,可即使这样他们也不肯离开,不采到花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就算国王派再多的军队过来也阻止不了他们。 现在得知兰斯已经痊愈了,他们第一时间为此感到高兴,然后就齐刷刷的瞪向清欢:“你保证过——” “我没有。”清欢理直气壮的反驳,“我只是说我不跟你们一起,没说我不自己出发。” 她眼里满是狡黠,看得尼克等人气也气不起来,可不说她两句又心有不甘,只有欧文一如既往捧着脸颊花痴不已:“清欢小姐真是厉害啊,真是羡慕兰斯,能让清欢小姐这样担心他~~还亲自照顾他!~~我也好想中毒啊~~~” “还是不要了吧!”其他人异口同声地说。 既然兰斯的毒已经解了,那么他们就不必再在这里待下去了。只可惜理想很美满,现实却狠狠地给了他们一巴掌。旅馆的门一打开,背着行李的众人就呆滞不动了。 身材中等的胖老板一边讪笑一边搓着双手指证他们:“就是这些人!他们就是通缉犯!大人们快把他们抓起来!” “……” 清欢回头看向欧文跟尼克,不敢置信地问:“你们就不能再小心一点吗?”她可能是明白这两人为什么直到现在都没能上山了,帝国的追兵是一方面,但是他们的蠢才是最重要的吧?早就说过要隐姓埋名乔装打扮谨慎再谨慎,他们可倒好…… 刚才进来的时候她就想说了,怪不得老板跟那些客人的表情那么奇怪,看到他们进到这个房间的时候更奇怪…… 现在想想,那根本就是一种看到猎物主动进网的压抑的兴奋感! “打,还是跑?”兰斯虽然这样问,可他的双手却已经蠢蠢欲动了。 清欢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一步,让他们挡在自己面前,小声说:“当然是跑,不然怎么打得了这么多?” 一会儿打起来军队会越来越多,他们就是累死也打不完。 船长立刻下结论说:“那就边打边跑吧。” 于是就看见这神奇的一幕,前后左右分别四大护法的清欢悠哉悠哉的往前跑,半分力气不用出。可就在他们打的欢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喊陛下来了陛下来了,于是人群突然变得安静,周围的军队也都停了下来,然后人群往两边分开,露出一条大道,一辆华丽的由八匹马拉着的马车由远而近,上面坐着华贵雍容的两个人。 一个是头戴王冠的女人,另一个则是身着华服的俊美男子,两人坐在马车上,居高临下地望着他们这一群看起来狼狈不堪的通缉犯,尤其是胡子拉碴脸上一道疤痕横亘衣服破烂的尼克。 女人轻轻笑了:“尼克,你还是老样子。” 老样子是什么样子呢,大概就是最普通最平凡最不起眼的模样。出身贫寒,没见过世面,也不知道世界上有些人是自己永远都无法触碰的。哪怕有了机会,也不会是幸福。 尼克本来带着笑意的眼睛渐渐冷淡下来,他持着刀剑挡在了伙伴们的面前,淡淡地说了一句:“你也一样,公主殿下。” “要叫国王陛下才对呀尼克。”清欢很没有眼色的打破了这一对“旧情侣”的互望,“身为通缉犯,总得对国王陛下有点尊敬呀,你们说是不是。” “当国王可真威风,比咱们在海上流浪可好多了,还得被追杀。”兰斯同样带着笑容,语气却满是嘲讽。 欧文啧了一声:“这样的女士,我可一点都不喜欢。” 尼克听他们在一起胡言乱语,忍不住失笑:“别乱说话。” “才没有乱说话,都是真的。”清欢双手背在身后,看着女王,没有丝毫好感,“真是一家子卑鄙小人,竟然还敢追杀尼克,他明明都决定了一辈子不回这里来了。” 不回他的故土,永远背井离乡,离这里远远的,背负着整个国家的骂名,一辈子如此。 哪怕是有一点良心,也不会对他下追杀令吧?这个女人美的如同天使一般,可她的心肠比蛇蝎都要恶毒。 女王挥了挥手,四周的军队就退下了,只留了心腹卫队在马车周围保护。这样的话就不会有人听到他们的对话,她是非常爱面子的,尤其爱这个国家的军民对她的崇拜与赞美。她是他们眼中天使的化身,绝对不能有任何污点。 所以她当然不会嫁给出身贫寒长相凶悍的尼克,哪怕他拯救了这个国家,哪怕他立下了汗马功劳,哪怕父王曾经贴出告示,能够平定叛乱者就能娶到这个国家最尊贵最美丽的女子——莉莉丝公主。 陷害尼克,将他赶出康斯帝国,让他背上通敌叛国的罪名,再加上行刺国王——这些都足够让他这一生抬不起头来了。民众们曾经有多么尊敬这位将军,在得知一切都是他自编自演的叛乱与平定后就会有多愤怒。 莉莉丝女王对尼克的深情十分自信。这个男人爱她,因此甘愿扛起罪名离开国家,愿意让她在他脸上划下一道深深的疤痕作为永久的耻辱——可是从放走尼克的那一天起,莉莉丝女王就开始做起了噩梦,她总觉得尼克不会永远遵守约定,因此在王夫的怂恿和噩梦的侵蚀下,她发出了追杀令。 王夫说的没错,只有彻底铲除尼克,她才真正算是没有污点的完美的女人,她才能真正的高枕无忧。 “尼克,我知道你为我已经做了很多事,那么,也不介意再为我做最后一件吧?”莉莉丝用温柔的声音说。 她坐在华丽的马车上,穿着缀满宝石珍珠的长裙,戴着金光闪闪的皇冠。她的皮肤如同雪一般洁白,金色的卷发在阳谷下闪耀着动人的光。高高在上的她看起来就像是神赐予这个国家的天使,因此当莉莉丝公主刚出生的时候,就被冠以最美的称号。她是康斯帝国最美丽的女人,也因此无数的人,前仆后继的爱上她。 这些爱让她变得狂妄自大,变得不将他人珍贵的情感当回事。 欧文清欢兰斯乔四人齐刷刷看向尼克,大有你敢答应我们就在这里砍死你的架势。 尼克沉默了许久,他抬头看向莉莉丝,阳光有些刺眼,他都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了。但那应该是他无比熟悉的。从他爱上游街时美丽的公主那一刻,他就为了有朝一日能亲自向她表达爱意而努力。等到他成为了将军,拯救了这个国家,成了人人口中的大英雄,他才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明白,有些东西不属于他,即使有了承诺,他也无法拥有。 莉莉丝公主向他提出许许多多的要求,采到雪山最美的那朵雪莲,挖到火山口里天然形成的火山石,要海底最大最美的珊瑚,危险丛林最珍贵的野兽——每一次,都是这样的表情。   ☆、第805章 第八十四碗汤(十) 第八十四碗汤(十) 但他纵使屠尽恶龙, 也不会是莉莉丝公主想要的王子。 尼克望着莉莉丝,觉得这么多年下来, 她其实没有什么变化。 跟她一样,他也没怎么变。 “尼克——”欧文皱着眉,他是最早和尼克认识的人, 知道这家伙打起架来残暴凶狠,但心肠却非常柔软,跟他强悍的外表完全不同, 因此非常担心尼克会答应莉莉丝的要求——有脑子的人都知道她想要什么。 可他刚叫了尼克的名字就被清欢拽住了手, 她对他摇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就算是朋友, 道路也是自己选的。如果尼克心里想要答应, 即使他们阻止也没有用。最重要的是,如果这么多年过去,在背负着这样的冤屈与骂名的情况下,他要是还愿意为莉莉丝去死, 那也是他的自由。 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尼克的回答,莉莉丝似乎有些心浮气躁了。这时候她身边的王夫轻咳一声, 清欢因而仰头去看坐在高大马车上的他, 然后在心里感慨一声, 真是英俊至极的人,只从外表上来说的话,可能也只有这个男人配得上莉莉丝。 以容貌而言,尼克和王夫比起来实在是逊色太多。可若是论责任与坚强, 一百个王夫也比不上一个尼克。这对夫妻身为王族,竟然将别人的付出与忠心当作成理所当然的事。也许对他们来说尼克的忠诚与情意都太微不足道了,他们是女王与王夫,有的是卫兵愿意为他们献上忠诚,鞠躬尽瘁。 过了很久,尼克才低声说:“很抱歉,莉莉丝。” 这无疑就是拒绝了,其实大家都知道莉莉丝想要他的命,说的好听点是请他帮个忙,但等到尼克死后,她也据不会为尼克洗清冤屈,她甚至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放出消息,昭告国民已经将“叛国潜逃”中的前任上将处决。然后这位优秀而美丽的女王再一次证明了自己治理国家的能力,国民们对她的爱戴会更深一层。 世界仍然很美好。 可是尼克却不愿意答应她了。曾经迷恋她到无法自拔将自己的前半生都奉献给她的人,这时候却不肯将他的生命交出来。 “果然是假的吧。”王夫嘲讽道,“现在是你证明对莉莉丝的爱的时候,怎么,真的要你的性命了,你才知道害怕?” 啪的一声,王夫脸上突然多出一个鲜红的巴掌印子,清欢张开手心抱怨道:“呼,手疼。” “让我来给清欢小姐吹一吹!”欧文眼睛一亮,绅士而激动的捧起清欢那只手,在掌心轻轻吹了两下,清欢对他露出灿烂的笑容:“谢谢你欧文,我觉得不那么疼了,可以再来一巴掌了。” “那怎么能行呢,这种事情怎么可以让柔弱美丽的清欢小姐来做?”欧文不敢置信地说,“还是让我来代劳吧。” 然后又是啪的一声,等到卫兵们反应过来,王夫脸上的两个巴掌印已经对称了,除了一个大点一个小点之外很完美。乔盯着那两个掌印看了几秒才说:“欧文你应该控制一下自己的力道,两边打的不协调啊。” “就是,应该像我这样——” 又是一声响亮的啪,兰斯甩了甩手,“你看,这样就协调了。” 他的巴掌甩在清欢打的那一边,刚好盖住了清欢的掌印,和另一边显得对称极了。可欧文却没来由的火大起来:“????兰斯你这混球!谁让你打清欢小姐碰过的那边了?本来我们刚好是一对的!”火气一上来对着兰斯就踹,兰斯灵活的躲开也一脚踢回来,两个人顿时当着莉莉丝女王的面打起架来,一招一式都虎虎生风半点情面不留,跟仇人似的,乔在一边看的直摇头:“你们真是够了啊……”现在大敌当前,能不能先判断一下轻重缓急再开打?留点体力等船长命令行不行? 尼克的坏心情被这一场闹剧弄得莫名坏不下去,他看向将武器对准他们的卫兵,说:“你也看到了吧,莉莉丝,真的打起来的话,你的这些士兵完全不是我的同伴们的对手,所以请你回去王宫吧。” “你忘记曾经说过的话了吗?你会为我做任何事,只要我命令你!”莉莉丝扬声说道,“现在我命令你去死!” 尼克本来已经准备离开的脚步停住了,莉莉丝说了这句话,不说清欢与乔都冷了脸色,就连打的正欢的兰斯跟欧文都在同一时间停了手,除了尼克之外的四个人面部仿佛被黑暗笼罩,莫名透出让人不安的气氛来。 “听了真是让人不爽啊。”兰斯说。 “跟清欢小姐比起来,尼克挑女人的眼光实在是不怎么好。”欧文淡淡地看了莉莉丝一眼,“这女人实在是太丑了。” 丑?! 从来没有人敢把这个字用在莉莉丝的身上!她美的如同天使,是整个国家的骄傲与信仰,谁敢说她丑?她怎么可能会丑?她是这个国家——不,是这个世界最美丽的女人! 没想到一个丑字能引起这样大的变化,几乎是肉眼可见的速度,莉莉丝生气了。她的眼神在尼克等人身上扫了一圈,最后停在清欢脸上,看到对方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东方长相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你是被这个东方女巫蒙蔽了,怪不得会背叛我,不听我的命令!就是这个女巫让你们对我视若无睹的吗?来人!把这个女巫抓住,我要将她绑到十字架上烧死!” “???”清欢觉得自己中枪了,“说你丑的人不是我啊???” “住口!不许对着我说那个字!”莉莉丝更生气了,“快将她抓住!” 兰斯活动了下肩膀,欧文将拳头掰的噼里啪啦响,看起来今天这架是避免不了了,可就在他们已经准备好迎战的时候,尼克却突然开口道:“我们走。” 他很了解莉莉丝,在最初的完美面具卸下后,这是最自私也最无情的女人。就像是吸血的水蛭一样,她有多么美丽,就有多么残酷。但是这美丽的外表赋予了她一切,只要她摆出楚楚可怜的模样,就会有无数的人前仆后继的自愿牺牲。 正准备打一场的欧文等人都愣住了,直到看见船长大人转身跑的飞快才回过神跟上去,他们跑的太快,中间失神也就一两秒,之前莉莉丝让士兵们退的远远的,反倒给尼克创造了逃跑的机会。 挨了三个巴掌被扇的晕乎乎的王夫眼冒金星,莉莉丝恨铁不成钢的看了他一眼,大声命令道:“给我追!无论如何,格杀勿论!” 清欢跟兰斯、乔三人来的路上就商量过如何逃跑,康斯帝国四面环海,他们将船悄悄停到了首都码头,只要上了船出了海,莉莉丝尽管下追杀令,能抓到他们就算她赢。 等到跑回船上,扬起风帆,恰好追兵也入了视野,除了尼克之外的四人站在船头深情挥手,一声再见在心头。 正奋力掌舵的尼克大声吼叫:“快点给我过来帮忙!” 他们在海上这么多年,航海技术自然不是一群士兵能比拟的,因此即使士兵们也乘船来追,却只能看到尼克他们的船逐渐消失在视线中。士兵们沮丧极了,他们不敢回去,因为没有勇气面对女王陛下失望的眼神。让女神般的莉莉丝殿下失望,他们简直太不成器了! 美貌真是这世界上最具杀伤力的武器。 趁着尼克掌舵,清欢盘腿坐在甲板是那个看他,问:“你不生气吗?”真心和忠诚被那样践踏,任谁都会难过愤怒的吧? 乔走过来:“打一场不好吗?没有什么问题是打架解决不了的。”至少让他把那个长得白净说话却让人听了生气的王夫给揍成猪头。 兰斯跟欧文虽然只是路过没有说话,但耳朵都竖直了等待尼克的答案。他们打从心底信任尼克,不管尼克做什么样的决定他们都无条件服从,但心底的问题也需要解答。 “……那个国家。”尼克的声音有些沙哑。“已经满目疮痍,经不起再大的波澜了。” 当年的那场叛乱虽然被平定,但却劳民伤财元气大伤,直到如今都没有恢复过来。即使真相能被所有人知道又如何?老国王已经去世,只留下莉莉丝一个血脉,别的不论,作为女王,莉莉丝是衬职的。 从前他的性命属于莉莉丝,如今他的性命属于这些伙伴。但无论从前还是现在,只有一点从来不曾改变。 那就是尼克内心深处,对于这个国家深深的热爱。 就算要永远离开它也没关系,只要它能慢慢好转康复,他并不在乎自己一无所有。更何况,现在他拥有的是整个世界。 …… “尼克是不是脑子有病啊?”欧文担心地说。 “乔。要不要给他开点药吃吃看?”兰斯也很不安。 “船长这么老好人,真的是辛苦你们了。”清欢诚心诚意的说。 乔嘴一张,还没来得及说话,突然有两条手臂伸过来将他们四个团团圈住,尼克的脸上满是笑容:“以后可能都要过被追杀的日子了,你们不会嫌弃我吧?” “会啊!” 回答的异口同声。   ☆、第806章 第八十五碗汤(一) 第八十五碗汤(一) “你怎么能这样?!你根本没有完成我的心愿!你欺骗了我!” “我信任于你, 你却说谎骗我,应该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下场吧?” 轻描淡写的话语从清欢口中说出, 墨泽等小不点儿却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还跟邛暜小黑吉光挤在一起瑟瑟发抖——主人生气了吧?绝对是生气了吧?好可怕,他们好怕啊! 到了这黄泉奈何竟然还敢说谎, 尤其是敢对主人说谎,这只女鬼是嫌弃自己活得太长了,所以连下辈子投胎都不需要了? 还是第一次见到敢对主人说谎, 还敢指责主人的鬼呢……谢必安把鬼从醴忘台唤醒的时候, 他们还开玩笑呢,现在想想可真后怕。 可就算是这样, 主人回来的第一时间还是把他们每个都抱了一遍亲了一口, 当然是不会迁怒到他们身上的,可是主人一生气,他们就是会忍不住的害怕啊,就连老资历的谢必安都吓得缩下桥面了, 他们现在挤成一团还止不住哆嗦,啊呸呸, 墨泽吃了一嘴其他三只身上的毛, 想吐又不敢吐, 生怕声音太大将主人给招过来。平日里他是很黏人的,可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小孩,察言观色这点本事还是有的,等到主人解决完那个胆大包天的女鬼应该就可以了吧? 女鬼听到清欢的话, 也吓得往后退了一步,难免有几分心虚。可下一秒它看见清欢没有什么波动的表情,眼神一如既往波澜不惊,于是它就又有了勇气:“你说过会帮我实现愿望的,可是你非但没有按照我的要求去杀了五个人,还成为了他们的同伴!帮助他们逃走!你知道我在梦里有多么煎熬吗?!” 反倒是怪起清欢来了。 “你不是说你是孟婆?!是为鬼魂消去执念之神?既然这样,为何擅自更改我的心愿?!为何没有按照我的要求去做!?你这样的也配称为神吗?!” 墨泽倒抽了一口气——这个人、不,这个鬼,实在是太胆大包天了! 清欢看着女鬼,出乎意料的没有反驳,反倒是露出一个微笑来:“我就是这么做了,你能奈我何?” 女鬼气得瞪大了眼,她才施施然道:“任你活着的时候身份千般万般尊贵,死了和其他人也没什么分别。在这奈何桥上,我才是主人。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你有意见,你看不惯,也只能忍着。” 清欢弹了下手指,顿时忘川河内万鬼齐喑,鬼哭神嚎极其可怖,女鬼瞬间白了脸,清欢告诉它:“知道欺骗我的下场是什么吗?” 女鬼当然不知道。它知道的话,就不敢说谎了。 是清欢的温柔与体贴让它认不清楚自己的身份,以为活着时的身份与地位到了死后也能不灭。别人的善待无法让它满足,它贪心的想要更多。活着时候没有做到的事情,死了也要想方设法得到。 这就是人心。 “说什么你在梦里煎熬,说什么我没有完成你的心愿……呵,那又如何?”清欢用指节敲击着桌面,“我不忍见鬼魂执念不消无法投胎,才为它们消去,可如何消去,结局如何,只有我说了算。” “啊,忘记告诉你了,你的梦做到什么时候为止,也是我决定的。所以你没看到的,我现在可以口述。” “我不仅做了那几个人的同伴,帮助他们逃走,还和他们在大海上冒险了一辈子。我见证了他们的死亡,也见证了你的女儿莉莉丝,以及康斯帝国的灭亡,想知道吗?” “只有愚蠢的统治者才将优秀的将军赶出去,用美貌统治的国家能维持多久?莉莉丝不是真正的女神,她的青春会逝去,她的容貌会衰退——于是她害怕了,这时候,她身边那位英俊的王夫给她出了个主意。” “听说以十八岁的处女血沐浴,能延缓衰老,永葆青春。莉莉丝是个愚蠢的女人,她信了。” “最先是首都开始有少女失踪,然后逐渐蔓延到全国,国民们惊奇的发现女王竟然停止了衰老——你猜,当他们得知真相后,这个国家会迎来什么样的命运?尼克将军平定叛乱后的那十几年,民生多艰,元气大减,好不容易迎来和平,他们却又有了这么一位只顾自己美貌的女王。” “那真是一场残酷的战斗,起义军占领了首都和王宫,割下了女王和王夫的头颅悬挂在城墙之上,前任国王和王后的陵墓被愤怒的国民们铲平——”说到这里,清欢露出笑容来,“是你们一家意欲置之死地的尼克将军力挽狂澜,带着他的伙伴阻止了已经泯灭了人性的起义军,重新将国家建立起来,只不过,那再也不是帝国,而是共和国了。” “尼克将军的罪名不再成立,他带着伙伴们悄悄离开了这个他所热爱的国家,就像是很多年前,他也这样离开一样。” 清欢轻笑:“所以你看,你欺骗我在先,自然别想自己的愿望能实现。想要帮助莉莉丝抹杀尼克,你是个衬职的母亲,却也是个糟糕透顶的母亲。” 否则怎么会将自己的孩子教导成那副模样。 莉莉丝极度自私极度傲慢的性格,说没有这位鬼王后的影响谁能信? “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应该感受一下欺骗我的下场。” 在这奈何桥上,她才是主宰,什么时候轮到一只鬼魂对着她大放厥词? 清欢甚至没有给女鬼求饶的时间就封住了对方的口,然后像是捏小鸡一样将女鬼拎在手里。墨泽还以为她是要将女鬼丢到忘川河任由百鬼吞噬,这本来就是女鬼应有的下场。大功德不是人人都有,也并非前世修行积攒,而是上天的一种恩赐,这样的人是极少的,命格的不同让他们活着的时候各有殊异,但追根究底,都会在这奈何桥上得到一个公道。 有资格拥有的人,忘记一切前去投胎,迎来美好来世。反之受尽惩罚,剥去功德,投入忘川。 可是…… ???主人这是要做什么?! 因为还有点害怕,墨泽等人都不敢轻举妄动,然后他们看见主人进了庄子,就悄悄跟了上去,一路尾随到厨房。奈何桥的人是不需要进食的,但清欢有时候会心血来潮下厨做菜,口腹之欲大概是奈何桥上这些人唯一无法拒绝的诱惑。 但是……用鬼来做菜……也太……凶残了……点……吧??????? 一阵刀光飞舞,恶鬼剁成馅儿,和入忘川水,以孟婆汤为高汤,七情六欲做调料,半个时辰蒸出炉的这一笼,就叫做恶鬼糕。 香气扑鼻,但不是墨泽这些小不点能吃的。 清欢将恶鬼糕切好,女鬼尚且活着,这火烧水淹刀切,不过是剧痛一番,真正恐惧的应该是被送入口中,当作美食吃下。 “有个朋友,许久不见了,这就当作是见面礼。”清欢将糕一一码好排在篮子里,还用红绳系了个蝴蝶结。“吉光,你与邛暜一起,将这份恶鬼糕送到荒海归墟,赠与龙女玲珑。就说,是故友所赠。” 吉光啪嗒啪嗒跑过来,用牙齿咬起篮子,邛暜屁颠颠跟在后面,两只对着清欢娇嫩的叫了一声,清欢弯腰摸了摸它们毛茸茸的脑袋:“尽管去就是了,出了这孟婆庄即到荒海,在海边叫唤,龙女自会来取。” 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若是她见你们可爱想留你们,便在她身边玩个一时半会儿再回来也不迟。” 两只一摇一摆地走了出去,在庄子里体型都极小,篮子却大,两只分别咬住篮子两边还止不住摇摇晃晃,圆滚滚的小屁股扭起来十分可爱。 “主人~~~” 还剩下的两只,墨泽巴着她的大腿渴望的看向蒸笼,小黑猛摇尾巴,黑溜溜的眼睛里,渴望不言而喻。 “做什么?”清欢失笑,“这糕你们可不能吃。”吞噬灵魂这样的事,还是让玲珑还做比较好。那姑娘总是生吞,其实很久以前清欢就想问了,煎炒煮炸蒸——那么多种方式,加点调料应该更好吃吧?为什么一定要生吞? 费尽心思得到的食物,应该好好对待才是。 不能吃啊? 墨泽一脸的失望,小黑的尾巴也耷拉下来,无精打采的在地上微微抖动。它们的反应逗笑了清欢,弯腰将两只捞起来,一边怀里一只,告诉它们说:“其实还有很多故事没有讲,刚才那女鬼实在不讨我喜欢,大海真是神奇的地方,难怪玲珑与陆地相比更爱荒海,若是下次有机会,也带你们一起去玩。” 一听说要讲故事,墨泽与小黑都精神了起来,清欢将它们抱到院子花丛前的石桌上,随手摸出一包零食来喂,你一口我一口,将故事娓娓道来。孟婆庄里没有时间的午后,其实大部分都是如此安祥平静。 一如以往。   ☆、第807章 第八十五碗汤(二) 第八十五碗汤(二) “你知道嫉妒是种什么感觉吗, 姑娘。” “嗯?”清欢搅着汤水的手顿了一下,视线也从锅子里转移到女鬼的身上。她身上的裙子已经破烂不堪, 流淌着冰蓝色的血液。背后透明如蝉翼的两对翅膀只剩下一片完好,其他三片被折断并且残缺,露在外头的四肢伤痕累累, 精灵美丽的面部更是已经看不出本来是什么样子——这就是她死前的模样。 精灵是珍稀种族,人类对其趋之若鹜,它们被人类大肆捕杀并且进行贩卖, 眼前的这只女鬼便是精灵族的最后一只。 它们是温柔善良热情好客并且擅长音乐的种族, 拥有着强大的治愈能力,却没有足够的力量自保, 因此沦为人类的禁脔或成为橱窗里被用来观赏的商品。美丽的女精灵更是人类男性喜爱蹂|躏的对象, 上流社会更是人人以拥有一只精灵为殊荣。 只可惜在精灵族已经灭亡的现在,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种珍稀生物了。 “你知道嫉妒是种什么感觉吗,姑娘。” 女鬼又问了一遍,清欢从它的眼中看到了深深的悔恨。她继续慢悠悠搅着汤水, 一边慢悠悠的回答:“不知道。”为什么要有这种情感呢,嫉妒, 对她来说真是太陌生了。仔细想想, 她好像从来都不曾嫉妒过谁, 说白了是因为自己的人生过得太过悲惨,能够活着已经是天大的恩赐,别人的一点点恩情,她得到了便如获至宝, 又怎么会去嫉妒别人。“那你呢,你知道嫉妒是种什么感觉吗?” 女鬼低着头,她的泪水闪耀着光芒,一滴一滴落在桥面上。其实任何生物死后都不会流血也不会流泪了,它们保持着死前的模样,这些血和泪不过是给它们一点慰藉,让它们的痛苦得到释放,绝望得到宣泄。 否则你看,桥面怎会没有丝毫变化,泪水落到上面,就如同瞬间被蒸发了痕迹,消失无踪。 “我知道的。”女鬼喃喃地说。“因为嫉妒,我害死了救了我的朋友们……还有我自己。” 它碧蓝色的眼睛里充斥着浓浓的痛苦与自我厌弃,然后它跪在了地上,用流血不止的双手狠狠地捶打着桥面,一边捶打一边呼喊着:“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愚蠢!为什么要连累朋友!为什么要嫉妒!为什么要嫉妒!为什么要嫉妒!” “到底为什么啊……” 女鬼连哭声都极力隐忍着,一如它活着的时候藏匿着嫉妒。可是嫉妒和其他感情不一样,嫉妒不会消失,嫉妒会化身最恐怖的恶魔,张开嘴巴,将你一口吞下。 清欢静静地看着女鬼,它连哭都不敢大声,那悲伤绝望的模样,让清欢忍不住叹了口气。她站起身走到女鬼身前蹲下,摸了摸它的头,碧蓝色的长发虽然凌乱打结,却仍然可以看出生前的光滑柔顺。精灵是美丽可爱的生物,她怎么也不舍得叫这样的生物难过。 “好啦。”清欢柔声道,“不要哭了,事情也不是不能挽回,你先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说出来会好过很多。”不管是什么样的情绪,总是在心底默默忍耐,任谁都会崩溃发狂的。 女鬼抬起泪眼望着她,清欢顺势将它扶起到椅子上坐好,锅子受热,汤水逐渐发出声音,清欢也在女鬼断断续续的叙述中得知了它的生平…… 格瑞斯是精灵族的最后幸存者,人类大军举着火把与刀剑冲进了她的家园,将所有精灵屠杀殆尽——这是很久很久以前,她的母亲给她讲的故事了。 母亲是这样说的:格瑞斯,你的父亲是伟大的精灵族战士,他为了守护我们的家园而死,我们要永远铭记他。 她出生的时候,精灵王国已经不复存在。大部分的精灵宁愿死亡也不愿沦为人类的奴隶,还有一些精灵不知所踪——但唯一的共同点是,精灵族真的灭亡了。等到母亲死去,格瑞斯就成了最后一只精灵。 她没有朋友也没有家人,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在森林里。 有一天几个猎人闯进来,却遇到了野熊,他们被惊吓的四处逃窜,受了重伤。格瑞斯犹豫了许久,终究无法抗拒精灵族善良的天性。她将猎人带到自己家里,用自己的能力救治他。猎人醒来后,盯着她翅膀的眼睛闪闪发光。 就像是那个农夫与蛇的故事。农夫救了蛇,蛇却咬了农夫一口。只有治愈能力而无法自保的格瑞斯被绳索牢牢地捆起来,男人将她背在身上,笑嘻嘻地跟同伴说虽然没有打到什么好的猎物,可是抓到一只精灵,足够他们整个村子几十年衣食无忧了。他们哈哈大笑的时候,格瑞斯流下了泪水。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母亲说人类是危险的生物,对他们友好是不可以的。因为他们不会回报精灵,只会想要从精灵这里得到更多。 但她已经一无所有了。 精灵的美丽与纯洁是人类趋之若鹜的东西,格瑞斯试图逃跑,可套在脖子上的项圈告诉她,她根本无法从经验丰富的猎人手中逃脱。从猎人们的对话她得知,他们根本就不是来猎熊的,从一开始他们的目标就是她! 他们是这样说的。 “村子里的老人说的果然没错啊,精灵真是最好抓的猎物。” “是啊!只要露出痛苦的神色,大声呼救,它们就会自己跳出来了!” “简直是太愚蠢了!” 猎人们哈哈大笑,格瑞斯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听说森林里有精灵我还不信呢,以为是杰克那小子撒谎,没想到是真的!” “这把真是赚了!” 杰克……格瑞斯想起来了,那是个无意间在森林迷路的小孩子,哭泣着用手揉着眼睛,是她给他指引了方向,那个孩子答应她不会将她的存在说出去,她相信了。 人类怎么可以……从大人到小孩子,都这么坏? 格瑞斯被猎人们带到镇子上卖给了一群奇怪的人,他们将她关进笼子里,用铁链锁住她的脖子和四肢,每天给她一点点水和一点点食物,在她身边还有一个更大的笼子。跟她不同,那个巨大的笼子里挤满了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正常的、奇形怪状的……什么样子的都有,却唯独只有她一只精灵。 原来人类不仅捕杀精灵,也捕杀自己的同类吗? 她还看到了同样美丽的人鱼,以及被装在棺材里并被钉死的吸血鬼小姐,甚至还有带着口嚼子的狼人——他们都属于“珍稀动物”,因此和格瑞斯一样拥有独立的笼子。 她被带到了好远好远的地方,然后笼子被拉到灯光大盛的地方,黑暗中有无数双眼睛,无数贪婪的目光盯着她,像是饿狼盯着鲜美的肉。 人类的口中喊出无数奇怪的数字,最后格瑞斯从笼子里被放了出来,就在这个时候,她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猛地推开了眼前的保镖,可是翅膀被铁链贯穿无法飞走,只能逃跑。人类见警告无效,就对着她举起了枪。 是肖尔和艾尔莎他们救了她。 那是第一次,人类对格瑞斯释放出了善意。精灵的身体非常轻,尽管她看起来是人类的体型,但体重却只有人类的四分之一。肖尔将她抱在怀里奋力奔跑,面对着那样一群可怕的人类,这些人营救并且保护了她。 后来她才知道,棺材里的吸血鬼小姐是他们的伙伴,为了解救吸血鬼小姐,他们潜伏进了拍卖会场,不仅如此,他们还解放了其他的奴隶。 他们是叛军。 是反抗这片大陆的圣教统治者的人。圣教中人和王族称呼他们为叛军,但他们不在乎,他们想要的,是从这种压迫和剥削中挣脱出来,获得自由。 没有任何歧视,人人可以幸福的自由。 吸血鬼和狼人不会被当作异类,珍贵的精灵不会遭到大肆捕杀,圣教的教徒没有草菅人命的权力,普通民众也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在街上,每年不需要选容貌出众的处女送入圣教当作祭品——快乐就尽情笑,难过就大声哭——肖尔他们追求的自由就是这样简单。 吸血鬼小姐受了重伤,她不能在白天暴露于阳光下,所以背着棺材逃跑实在是太不方便了。但就是这样艰难,在追兵众多的情况下,他们从始至终不曾放弃过吸血鬼小姐,甚至不曾将格瑞斯这个素不相识的精灵抛下。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放弃格瑞斯,等待她的会是最残酷的命运。 格瑞斯终于有了朋友,精灵族独特的治愈能力让她的存在变得不可或缺。 如果,能一直这样过下去就好了。 如果她能什么都不懂就好了。 肖尔是非常正直英俊的男性,他极富领导才能,勇敢果断,坚强体贴。艾尔莎也是爽朗热情的人,他们身上具有的品质,是格瑞斯在其他人类身上从来不曾看见的。   ☆、第808章 第八十五碗汤(三) 第八十五碗汤(二) 你拥有过这样的朋友吗? 温柔, 强大,正直, 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来保护你,同时为了人类的自由和理想选择奋斗与奉献。他们给予你新生,给予你友谊和温暖, 你从过去的寂寞孤独中脱离,你开始感受到幸福……可幸福的日子过久了,心就会越发不能满足。 格瑞斯第一次知道贪婪的不仅仅是人类, 还有精灵。 她在叛军中得到了很好的照顾, 他们不会对她露出垂涎或是嫌恶的表情,而是将她当成一名优秀的医生来尊敬。对叛军们来说, 格瑞斯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 精灵族天生的治愈能力让在战场上受到伤害的士兵们有了重新活下去的机会。更何况格瑞斯性格羞怯单纯,他们和她说话的时候都不敢太大声。 可是,人在得到一些之后,就会渴望更多。 艾尔莎与肖尔是并肩作战的伴侣, 他们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战争, 他们之间的羁绊与情感, 绝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插足的。即便是格瑞斯也不得不承认, 她从内心深处崇拜和敬仰着艾尔莎这样伟大而坚强的女性。 于是,心中那份对于肖尔无法言语的爱意,便愈发显得折磨。 天真的精灵第一次知道“嫉妒”是种什么滋味,嫉妒像是一条小虫, 一开始在心底的某个地方,仅仅是细若丝线的一小条,可很快的。在一次又一次的见面中,一次又一次的亲昵中,逐渐成长、翻滚、变大,直到无法控制。 你难道没有过这种感觉吗? 明明是朋友,却要嫉妒她更讨人喜欢,更聪明更优秀长得更漂亮,嫉妒她的运气总是那么好,嫉妒自己怎么努力也追赶不上她,嫉妒她不仅幸福,而且努力。可是这样的朋友从来不曾伤害你,她帮助你扶持你想要你变得更好——可是嫉妒,就像是毒蛇一样将心脏一点点缠绕起来,半点空气不留,只剩下拥挤的窒息,和黑暗。 全世界都是亮的,你是暗的。 全世界都是好的,你是坏的。 格瑞斯被这样的情绪逼得喘不过气来,她是人类里的唯一的一只精灵,她和他们种族不同,自然不可能真正的融入,艾尔莎和肖尔是叛军中的英雄,而她不过是个被他们救回来的,连自保能力都没有的精灵。虽然她现在是叛军的医生,可说白了,她仍旧一无所有。她和他们很亲近,可距离感仍然是无法消弭的。她再如何努力融入,也无法和艾尔莎相比。 最重要的是,她永远无法像艾尔莎那样上阵杀敌,与肖尔一起战斗。她只能在后方焦急的担心、等待,然后等到肖尔回来,还要表现出一副担心他和担心别人没区别的模样。 可她是那么喜欢他。 给他治疗的时候,指尖无意触碰到他的皮肤都会让她脸红好久好久。 为了克制心底的邪念,格瑞斯从不和肖尔接近,就连治疗也会极力避开肢体上的接触。肖尔还开玩笑说她越来越害羞了,以前他还是将她抱着救出来的呢。 艾尔莎和大家哈哈大笑,气氛是那样快活轻松。格瑞斯也跟着一起笑了,她用羡慕的目光凝视着眼前的大家,知道自己如果再留下来,有一天一定会彻底失去自我。 她不想变成面目可憎充满嫉妒的怪物,不想让亲爱的朋友因为自己受到伤害。可是留下来的话,她每天看着艾尔莎和肖尔,他们的感情无需语言,一举手一投足都默契十足,那更让她难过。最好的方法就是离开这里,再也不要见面。 这是为了大家好。 所以,当他们救回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时,格瑞斯知道,自己可以离开了。在这之前,为了受伤的士兵们她无法脱身,可是精灵族的治愈能力再强大,也不过是治愈外部创伤,严重的伤仍然需要专业的医生。 她挑了一个安静和平的夜晚离开,和圣教的交战暂时停歇,大家这段日子都过得很好。她带了一点点食物和水,然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这里。 带着她心底黑暗的嫉妒,以及竭尽所能的克制。 离开后她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再回到森林的话,她总是会想起跟肖尔艾尔莎一起度过的日子。他们为了人类的和平与自由在战斗,那么她怎么能装作不知道的逃避呢?格瑞斯穿上宽松的长裙,将翅膀隐藏起来,又将独特的蓝色长发染成常见的金色,这样的话,她看起来也就是格外美丽的人类少女而已。 她以医生的身份四处游历,尽自己最大能力的去帮助他人。 可是有一天她遇到一个怀孕的女人,对方受了很重的伤,已经快要死掉了。以格瑞斯粗浅的医术无法拯救她,所以她运用了精灵族的能力,然后在女人没有醒来前离开。 但是格瑞斯没有想到,女人目睹了一切。看见了她治疗时散发出光芒的翅膀与短暂恢复本来颜色的长发。不仅如此,第二天格瑞斯就被圣教的士兵捉住,献给了祭司们与王族。 她被贯穿了翅膀钉在墙上,铁链锁住她的四肢,项圈扣住她的颈项,如同畜生一般被严加看管,为他们取乐。 已经灭亡的精灵族被重新发现,这个消息飞快地传遍了整个大陆。 日复一日的玩弄与屈辱中,格瑞斯早就绝望了,可是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自杀,纯洁的精灵不应该在经历这样肮脏的事情后还活着,那是对森林的侮辱。 可是当肖尔与艾尔莎,还有其他同伴们来救她的时候,她才明白,也许她只是想再见他们一面吧。不仅仅是深爱的肖尔,还有艾尔莎,吸血鬼小姐,以及其他曾经照顾过她,或是被她照顾过的人。 但是她很快察觉到了自己的愚蠢之处!太愚蠢了!简直太愚蠢了!不应该这样的!她应该早点死去!如果她死了,肖尔跟艾尔莎他们就不会死了! 叛军们所见到的圣教不过是冰山一角,他们还有着极其恐怖的力量,那种力量是可以毁灭一切的!叛军潜入圣教意图抢走精灵,这对自诩高贵的傲慢的祭司们来说是多么无礼的事情! 就在格瑞斯面前,同伴们一一捉住。 第一个死去的是吸血鬼小姐。 他们将她钉在十字架上,然后用盐洒满她的身体,拉开窗帘,在太阳出来的那一瞬间,吸血鬼小姐化作了灰烬。 艾尔莎与肖尔疯狂的挣扎喊叫,在祭司们与王族眼中,不过是可笑的小丑做出的无谓的表演。 如果我早点死去就好了。 如果我,早点死去,就好了。 这个念头在格瑞斯脑海里回荡,是嫉妒灼烧了她的灵魂,是她太过愚蠢,才会连朋友都害死。像她这样的人,应该死掉,才不会对这个世界造成影响。就和灭亡的族人一样,她也不该活着!既然世间再无精灵,那么她就该和族人一起消失在这世上! 逃走吧!快逃走吧!这是我最后能为你们做的了! 翅膀被彻底撕裂,闪烁着光芒的翅膀碎片洒满地面,格瑞斯用尽最后的力气释放出全部的能量,挣脱牢笼,带着艾尔莎和肖尔飞向天空。 可她太虚弱了,根本不可能将他们带出圣教。 旅途,就到这里为止了。 格瑞斯抱紧了肖尔,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如此不顾一切的靠近他,从始至终她也没有要告诉任何人自己对肖尔的爱意,她希望自己死掉后他们记住的是身为战士与同伴的格瑞斯,而不是一个被嫉妒吞噬无能为力的精灵。 我去引开他们,以后的路,你们自己逃吧。 艾尔莎伸手去抓,却只抓住了一片闪烁着光芒的翅膀碎片。 格瑞斯死在祭司们愤怒的惩罚中。他们的魔法能够将她彻底撕碎,尸骨无存。可精灵到底是珍贵的种族,尤其这可能是最后一只。因此格瑞斯死后,他们将她的尸体带回去,四处寻找散落的翅膀碎片,将她制作成了标本,永远地留在圣教的神殿上供他们欣赏。 这样的话,美丽就永远不会褪去。 可惜的是翅膀永远缺失了一小片,无论他们怎么努力地去寻找也找不到。 格瑞斯的眼睛是睁开的,成为标本的她看起来栩栩如生,嘴角甚至有着温柔的笑,就好像她还和叛军们在一起的时候,看到他们的伤口,总是忍不住温柔的数落,再用自己的力量将他们治愈。太重的伤无法治愈的时候,她纯洁的泪水会落在他们的伤口上,这个美好可爱的精灵,终于不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 即使是死了,格瑞斯也仍然在为他们担心,她希望肖尔和艾尔莎能活下去,带领同伴们,解放这片大陆,拯救所有被压迫的人民,然后将他们的旗帜,插在圣教的神殿上。 那个时候,她一定不会再嫉妒了。   ☆、第809章 第八十五碗汤(四) 第八十五碗汤(四) “啊呀, 真是惨呢,再这样下去会死掉的哦。” 艾尔莎警觉:“是谁?!” 漆黑的夜色中, 高耸的大树上坐着一个露出雪白双腿的少女,她穿着一条黑色的裙子,藕节般的胳膊搭在树干上, 腿则百无聊赖的晃荡着,也因此,夜色之中, 雪一样的肌肤显得更加耀眼。 再往上看到对方的脸, 那可真是太熟悉了,即使是艾尔莎也不由得惊呼出声:“Envy!” 哈? 清欢愣了一下, 这是她自己的身体, 艾尔莎怎么可能会认识她?“你认得我?” “我当然认得你!”谁不认识你?可是——“你怎么会在这里?” 清欢在自己的脑海中找不到任何有关艾尔莎的记忆,这具身体又不是随便附身的,而是她自己创造出来的。可艾尔莎不会说谎,她是真的认识自己。不过话说回来, 这不重要。“比起询问我,应该是你自己比较重要吧?”清欢仍旧晃着腿, “好不容易被同伴舍弃性命救了出来, 如果逃不出去, 同伴可就白死了哦。” “你怎么知道……”想到格瑞斯,艾尔莎的眼眶泛红,即使她死死咬住嘴唇不肯让泪水落下,清欢也看到了她满脸的泪。 “难过的话, 还是等到离开这里再继续吧。”清欢从树上跳下,软软的布鞋落在地上悄然无声。“把这个吃了。” 见艾尔莎犹豫,她又不客气道:“横竖你都是个死,还怕我对你下毒?” 艾尔莎一咬牙,将黑不溜秋的丹药吞了下去,顿觉一股热气从小腹升腾,早已精疲力尽的身体似乎也开始好转。清欢已经转身走了,她没有再迟疑,跟了上去。 本来她已身受重伤,为了不让格瑞斯白白牺牲,同伴们分开走,并约好在老地方等待,如果三天后没有全员到齐,那么成功逃脱的人就要立刻离开这里回到叛军大营,为的是尽可能保留最大的实力。 圣教的守卫比王宫更加森严,巡逻的士兵络绎不绝,墙上甚至设置着电网,还有被圣教驯服的猛兽,她能躲在这里,完全是靠了——艾尔莎小心翼翼地按住胸口,那是格瑞斯翅膀的碎片,她在最后一刻撕碎了翅膀,让他们贴身收藏,以此来掩盖气息。精灵是贴近大自然的种族,这重重叠叠的屏障与树丛,如果没有翅膀碎片,她们早就被抓住了。 太大意了,也太高估自己了,竟然认为凭借当前的能力可以将格瑞斯救出来……如果他们没有来的话,格瑞斯不会死,她还会活着!艾尔莎跟在清欢身后一边跑一边狠狠地抹去眼泪,她第一次真正见识到圣教祭司的可怕,他们的能力在祭祀的魔法面前根本不堪一击!还有苏……就在他们眼前,于阳光中化为灰烬…… 怎么能这么愚蠢,怎么能这么愚蠢!根本就是来送死的,根本就是他们害死了格瑞斯! 清欢叹了口气,在士兵发现之前拎起艾尔莎,刚跳过几个树丛,眼前突然一阵强光,剧烈的冲击迎面袭来,风里夹杂着利刃,如果挨到不死才怪。 什么鬼……不可能有人发现她的踪迹才是……事出紧急,她只能顺手将艾尔莎扔出去,应该会飞的挺远的,性命是无碍了。 清欢揉了揉有些酸疼的肩膀,又要开始做好人,给这些家伙争取一点时间好逃走,幸好艾尔莎是她找到的最后一个,有她吸引火力的话,基本上是不会死了。 她只是做自己答应格瑞斯的事,救她的朋友,可是也只有这样了。这个世界走向如何与她无关,只要世界不灭亡,人类的争斗根本无法避免。 确实也是很久没打架了,清欢露出个笑容来,可强光掠过,她才发现面前站着的不是一般人啊……这人……没见过……圣教的祭司都穿白袍,和普通教众不同的是衣服的四周绣着金线,可是这人却穿着一身黑??? “你还敢回来,你这样的女人,地狱也不会收吧。”黑袍男人有一种病态的清秀,眼圈微微发黑,皮肤极其苍白缺少血色,但眉眼五官却是极致的美。“也好,这样我就可以再杀你一次了。” 他扬起手,四周立刻刮起剧烈的狂风,清欢刚才已经见识过这风的威力了,刮在身上不粉身碎骨才怪。可她第一次到这个世界来,这人是谁?为何一副跟她很熟又极度厌恶她的样子?还说什么再杀她一次,难道说以前他杀死过她? 要不是清欢很确定自己不认得对方,真要以为自己是失忆了。 “Envy大人!请快点和S大人认罪!” 啥? 清欢又盯着黑袍男人看了一会儿,躲开那片狂风,跳到大树上坐着,仍旧晃着双腿低头看对方:“你是谁?我根本不认识你。” “这样的欺骗手段,你觉得我还会再上一次当?”S轻笑了一下,手一扬,风刃割断树干,清欢惊险躲过,低斥道:“喂喂,我真的不认识你,你认错人啦!”什么愁什么怨,这人是真的要杀了她的啊! S淡淡地看着她,“你说不认识就不认识,总之,今日你要死在这里。” 他的眼珠是纯然的黑色,极度无情没有波澜,说要清欢的命也是轻描淡写,他站在原地甚至不需要动,四周大地就裂开来,清欢一时不察掉了进去,然后树丛中的藤蔓似是有了意识一般将她紧紧缠绕——这一切的发生不过眨眼之间,清欢有点不敢相信自己这就被抓住了,不过鉴于这具皮囊消失了也无所谓,而且她对这人为何识得自己很好奇,因此就没有挣扎,而是理性道:“有话好好说成吗?我还是很爱惜自己这条命的。” “这是自然,你素来惜命。”S玩闹般用手指画着圈圈,于是藤蔓将清欢缠绕的更紧,几乎要让她窒息而亡。“狡猾的女人,除了欺骗与背叛,你还会什么?” 清欢可要冤死了,她这人,哪怕称不上好,却也绝不会做欺骗与背叛的事——她突然想到,自己该不会背黑锅了吧?也许是玲珑干的?那姑娘没心没肺无情无义绝对干得出来,可她们俩长得一点也不像,也许这位S大人是个脸盲? “等一下!”眼看对方真动了杀心,清欢赶紧喊停:“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就算要杀我也得给我个理由吧?圣教里的人难道都是这样草菅人命乱杀无辜的吗?” “无辜?”S仔细品味了一下这个词,笑起来,他长得极美,笑的时候更是容色逼人,只是美丽中却有着无法言喻的阴森。“你这样的女人,也配用这个词。” 他被骗了太多次,根本不相信失忆这样的谎言。 “我发誓!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就算你要杀我,也该让我确认自己的罪名啊!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怎么能行?” S似乎是被她的话打动了,他低着头想了一下,手指微微一动,藤蔓便唰的收回,清欢从空中摔下去,他也没有接住她的意思,幸好她身手灵活才平稳落地,谁知下一秒就被卫兵绑住戴上手铐脚镣。 “……”有必要这样吗? “这副枷锁是用最精密的金属制成,你挣不开,不要做没有意义的小动作。” 清欢说:“我是想感受一下为什么这么轻。”她试了一下,真的挣不开,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还刻了许多奇怪的咒文,难道是用来锁住恶魔的不成。 S轻哼了一声,清欢沉重地叹了口气,她本来是想救完人,按照格瑞斯的意愿暗中跟着艾尔莎他们,在紧急关头施以援手的,没想到半途中杀出个奇怪的人来,害得她好奇心大起,忍不住就想先弄清楚。 反正格瑞斯的朋友一时半会死不了,她每人都塞了一颗丹药,希望他们能放聪明点不要再试图潜入圣教带走格瑞斯的遗体,而是回去养精蓄锐努力变强。 太幼稚的话,非但保护不了朋友,还会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 一路上七拐八绕,清欢在心底暗暗记住了路线,最后停在一扇巨大的门前。之前见过的白袍祭司们此刻恭恭敬敬地排成数排,右手放在左肩弯腰对S行礼:“S大人。” S就像是没有看到他们一样往门里走,清欢跟在后面,然后她看到祭司们都露出诧异的表情,只不过一瞬即逝,很快她就看不到了。 这些人好像都认识她一样,包括之前她无意中撞到的一个侍女,看到她跟看到鬼似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非常确定自己是不认识S的,更没有到过这个世界。 门里是巨大的殿堂,柱子将它分割成许多部分,一眼看过去,竟然有院子有宫殿有河流有森林,十分奇特。 圣教也好,S也好,清欢都更感兴趣了。 还有这奇怪的被认识的记忆。   ☆、第810章 第八十五碗汤(五) 第八十五碗汤(五) 殿堂的最前方是一张巨大的黄金座椅, S就坐在上面。卫兵们将清欢留下后恭敬地退下,大殿中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S低着头。 他乌黑的头发刚好是到肩头的长度, 发梢处参差不齐,略微有些凌乱,其中夹杂着几绺白, 整个人透出一股颓废阴郁的感觉。清欢被手铐脚镣锁住,坐在地上也动不了,S不理会她的话, 她就只能这样傻坐着。 因为手有点酸了, 所以她长舒了一口气。S慢吞吞地从金椅子上抬起头,似乎是发现了她的不安分:“想逃?” “有这个东西在, 我逃不掉的吧?”清欢举起手摆了摆, 并不害怕,反倒很是随意。如果不是束缚住她的手铐脚镣,她看起来就像是在惬意的休息。也正因为如此,这副姿态让本就心情不好的S更不开心了, 他要是不开心,怎么能让这个女人开心。 所以他手指轻轻一勾, 清欢就被从地上提起来悬空了, 她再一次跟S解释:“你真的认错人了。” “世界上会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吗?” 相似的必然会有, 一模一样的绝不可能,除非是在平行世界。“但是我真的不认识你。” “我也很好奇,明明已经死去的人,是怎么再一次活过来的。” 清欢不受控制地朝他靠近, 然后被丢在他座椅前的地面上,只能仰着头看他。S俯身,漆黑的眼睛从上而下在她身上扫视一圈,半晌道:“你这张脸,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然后空气中似乎有一只手扼紧清欢的颈项,从S的眼中,清欢能够确定,对方是真的想要杀掉她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在这具皮囊要消失掉的时候,S又收手了。他冷漠地将她丢开,看着她因为突然间呼吸到的新鲜空气不住咳嗽,嘴角微微一勾:“不记得没关系,会慢慢想起来的。” 他仿佛并不怕她逃走,手铐脚镣瞬间被打开,清欢揉着发痛的手腕,她的腿一直露在外面,现在浑身都脏兮兮的而且脚上还有印子,难看死了,特别想洗澡。 但她当然没有洗澡的资格,大殿的门紧闭,她觉得这门应该不是拳头能打开的。而且这个S是什么人,格瑞斯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过。“你要……把我留下来?” S嘲讽地望着她:“你太高看自己了。” “那我可以走了?” “不可以。” 留也不留,走又不走,到底想怎样?这人阴阳怪气的难伺候。清欢耐心十足:“那你想怎样?不管我们曾经发生过什么,但我现在是真的不认识你,我还是认为你认错人了。” “是么?”S漫不经心地说,“说说看,你的来历。” 清欢沉默了两秒钟,她能说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是来自虚空之境的奈何桥?这种事情说出来根本不会有人相信,而这个世界她也的确没有一个身份。看起来S在圣教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她如果胡编乱造说不定更会被认为是他要杀死的那个人。 所以那个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究竟是谁?这锅太黑了,清欢背的有点沉重。 最后她认输了:“算了,你说是就是吧,反正我说的话你也不信。” “承认了。”S冷冷地说。 他究竟是从哪一句听出来她不是在反讽而是在真诚的承认的? S突然很不愿意看见她,十分心烦。他厌恶这种情绪,这个女人不应该再有特殊的资格,是她自己放弃了这一切,那就再也不要给她机会重新得到。她应该知道曾经的她得到过他的眷顾,而她的欺骗和背叛,也应该在重生的时候得到惩罚。 他不再眷顾她了。 “滚出去。” 什么? “滚出去。”S又重复了一遍,然后他弹了下手指,大殿的门打开,清欢立刻被扔了出去,然后大门几乎贴着她的鼻尖关上。她最后看见的,是S如同黑夜一般冰冷阴郁的眼睛。 这一下摔的很疼,清欢觉得自己的脚可能崴了。她从地上爬起来,边上的白袍祭司门齐刷刷的看向她。 所以她现在是应该离开还是怎样?对于那样阴晴不定的家伙,没有必要清欢是不想靠近的,谁都喜欢温暖阳光的人,不愿靠近幽怨阴鸷的深渊。 可是她还没走两步就被拦住了,“Envy大人,请跟我来。” 和先前的艾尔莎一样,他们都称呼她为Envy,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确实有一个和她长得相同的人,不管那人是谁,对于圣教来说,她可能并不受欢迎。因为这些祭司们虽然嘴上称呼她为大人,可眼里却没有丝毫尊敬的意味。 就算她问,他们也不会回答她。 清欢被带到一个冒着热气的房间里,“请您洗干净换上衣袍,服侍S大人用餐。” 所以她被骂滚出去又被丢出来,就是为了在外头洗个澡? 清欢怀着沉重复杂的心情洗澡换衣,穿上了跟祭司们相同款式的白袍,然后重新进入了大殿。祭司们目送着她进去,大殿的门再一次关上。 S坐在餐桌前,上头摆满了食物,每一样闻起来都令人垂涎三尺,可他看着食物的眼神却毫无波澜。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见朝他走来的清欢,一时间竟有些许恍惚。 他最后一次看见的是她的尸体,冰冷的令人不想触碰。他只是居高临下的看了一眼就转身走了,没有再给她任何多余的眼神。背叛他的人没有资格得到他的垂怜,可是等到这个人真的不在了,他才发现这里如此寂寞。 大概不再一次杀掉她,也是因为怀念曾经有人作伴的日子吧。 “不吃吗?”清欢问他,“那我吃了?” S没有回答,她全当他是答应,拉开一把椅子坐下,将自己想尝的菜都夹到碟子里,津津有味的吃起来。S看着她吃,没有阻止。他起身,留下一句话:“吃完了就到我房间来。” 嗯? 清欢怎么知道哪里是他房间,正好她差不多也吃饱了,随手拿起一块蛋糕咬了一口跟在S的后面。这些柱子摆的很奇怪,和五行八卦有些相似但又不尽相同,总之跟着S绕过了几根柱子,便到了他的房间。 很空旷,和大殿上的金碧辉煌简直有着天壤之别。房间里除了一张床之外什么都没有,偏偏房间又很大,于是显得格外诡异起来。 S当着清欢的面开始脱衣服,毫不顾忌身后还有个女人。清欢没有捂脸也没尖叫,S看起来很瘦,黑袍裹着的身体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病态感,可当他将黑袍脱下后却大不相同,肌肉结实有力,比例十分完美。 当他脱完衣服后地上突然就浮现出了一个巨大的冒着热气的水池,清欢都不知道那是怎么出来的。她弯腰将地上的袍子捡起来,顺手叠好放在一边,又按照S的要求去衣柜拿衣服——衣柜在她到达的时候自动出现,等到她将一件干净的黑袍拿出来,衣柜就又奇怪的消失掉了。 因为S没有其他指示,清欢就盘腿坐在地上看着他,她遇到过很多怪人,经历过很多怪事,所以再怎样诡异的场景都能镇定自若。S简直就当作她不存在,不看她也不跟她说话,但是又不许她离开。清欢觉得他可能只是想让她“存在”。 过去到底发生过什么? S的生活一板一眼,他洗过澡穿上干净的衣服就上床睡觉了,姿势平躺,一动不动,清欢被命令站在床边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她刚挪了下脚,S就问:“去哪儿?” 明明眼睛是闭着的。 “……想找个地方休息。” “地上。” 清欢从善如流地躺到地上,双手交叠枕在脑后,“叛军闯进圣教的事情你知道吗?” “你的敬语呢?” “叛军闯进圣教的事情S大人知道吗?” “我为什么要回答你的问题?” 清欢并不生气:“S大人心情好的话就跟我说说话不是很好,声带长期不用可是会退化的。” S哼了一声:“一群蝼蚁,根本不需我出手。” 他说话总带着一股傲慢,谁都不放在眼里,也谁都瞧不起,清欢觉得他看起来也不像是会以精灵取乐的人,这当然不是夸赞S的人格,而是说他傲慢到了一种不屑为难弱者的地步。“那你怎么会刚好出现在我救人的时候?”她一开始以为S是来抓人的。 后来证明的确是的,不过是来抓她的。 S自然不会告诉她原因,事实上他永远都不会再将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这个女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骗子,他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上当了。“想知道的话,自己猜。” “我把艾尔莎扔出去的时候,你看见了吧?为什么不去抓?”清欢问,“还是说你根本就不是为了她来的?可是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我是真的没有任何与你有关的记忆。” 这是她最最不解的一点,就算S认识和她一模一样的人,也不可能知道她会在圣教出现,毕竟这具皮囊并不属于这个世界,那么他是如何感知到并且精确地出现在她面前的?   ☆、第811章 第八十五碗汤(六) 第八十五碗汤(六) 让清欢失望的是, S并没有再回答她,她等了一会儿起身看一眼, 发现S已经睡着了。 真是个怪人。 她轻手轻脚的起身,床上的人没有动,似乎没有察觉。清欢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回头看, 发现S仍然睡着。而她的脚一跨出门,这间卧室就消失了。 真是奇怪的地方,这个大殿似乎有许多秘密。 清欢这人好奇心很强, 但同时她也并不是非满足这种好奇心不可, 因为她知道,很多时候, 秘密被揭开并不是什么好事。知道的越多, 要背负的就越多。 这个大殿怎么可能困得住她,先前不离开只是想知道S为什么会认识自己,可是她留是留下来了,这些人却并不像是要告诉她的样子。既然不告诉, 那她留在这里做什么?她一点都不喜欢委屈自己。 艾尔莎也很惊讶,那个突然出现救了他们的人, 又一次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她没有想别的, 下意识就问:“你没事吗?那真是太好了!”被丢出去之前她看到对方被团团围住的, 虽然她也搞不懂为什么Envy要救自己,可那确实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没有错。更何况人家不仅救了她一个,还救了其他的伙伴。 否则他们一定会都死在圣教,更别提将格瑞斯救回来了。 清欢对她笑了笑, 很不客气地坐到了桌子上,莹白的双腿晃呀晃:“我当然不会死。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有些问题想问你们,希望你们能如实回答我。” 艾尔莎和肖尔交换了一个眼神,帐子里其他的同伴也都严阵以待,没办法,这张脸他们实在是太熟悉了,曾经出现在通缉令上被重金悬赏的人,这片大陆应该没人不认识吧?只是她明明死了,为何又会再一次出现,难道这是圣教中人的阴谋? “你问吧,如果我们知道的话,一定会告诉你的。” “Envy是谁?” 艾尔莎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种问题,她目瞪口呆地看着清欢,“Envy……不就是你吗?” “我不是啊,所以才觉得奇怪,你们一看到我就这样叫我,我很困扰的呀。”清欢摸了摸下巴,“所以这个Envy到底是谁?”她很确定自己从来不曾叫过这个名字,更不认识这样的人,即便是她认识,对方跟她一模一样的可能性又有多大?本来这个世界简单得很,却生生给弄的复杂了。 “Envy……是圣教的人,也是悬赏一亿金币的通缉犯。” 清欢眨了眨眼:“什么意思?” 见她似乎是真的不懂,并不是装出来的,艾尔莎便向她讲述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期间其他同伴也做了补充。然后清欢笑了:“原来是这样。” “那个……如果你不是Envy的话,那你是谁?又为什么来救我们?我们明明不认识——” “我叫清欢。” “你……” “救你们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是格瑞斯拜托我的。” “格瑞斯?!”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她还活着是吗?这真是最好的消息了!” 清欢遗憾地告诉他们:“不,她已经死了,与我相见的是她的灵魂。” 这片大陆上的人们相信死后会有灵魂就算是精灵也一样。艾尔莎猛地捂住嘴,泪水从她的指缝中滑落,其他的伙伴们也都露出沉重的表情,看得出来,用一个伙伴的牺牲来拯救他们所有人,并不是他们所想要的。 “现在你们应该明白什么是实力上的碾压了吧?想要自由,想要拯救这片大陆,可不是嘴巴上说说就可以的。如果连祭司的魔法都击败不了,谈什么争斗与解放。”清欢认为他们先前不自量力去挑战祭司们的行为简直愚蠢至极。“从这一次的行动应该就看得出来吧?你们不仅没有救出格瑞斯,还搭了另外一个同伴的命进去。如果不是我救了你们,现在你们已经全军覆灭了。光凭热血和冲动,救不了任何人。” 假使他们没有去救格瑞斯,格瑞斯现在一定还活着,甚至吸血鬼小姐也不会死。但是,对格瑞斯来说,那样的活着,还不如死了。 “喂!你怎么能这么说?!你不是我们——” “所以不懂你们的心情是吗?”清欢打断了一个人的话,冷静的近乎残酷,“那么你看看,你们最终得到了什么?格瑞斯死了,那位吸血鬼小姐也死了,你们谁都救不了,还把自己搭了进去,难道下一次再失败,还会有人去救你们?” “你究竟想怎么样?你又不是我们这边的人——” “我确实不是。”清欢跳下桌子往帐子外面走,“我只是不想让格瑞斯的心意没有传达到。她会永远留在圣教的神殿中,如果你们想救她,就变强了之后再去。即使拯救不了她的生命,能够拯救她的灵魂,也是很美好的事。” 说完她掀开了帐篷,就此消失在夜色之中。 她言尽于此,如果艾尔莎等人还想要再去送死,那也只能说是造化弄人,不是她能左右的了。 回到圣教的时候S仍然在睡,清欢打了个呵欠,自然不想再躺在地上,因此第二天早晨S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清欢熟睡的面容。他的床很大,足够睡四五个人绰绰有余,清欢躺在他不远处,面容沉静正对着他。S有点恼怒,不愿意让她睡得这样好,可刚要将她踢下去,手指就被捉住了。 少女的手柔软娇小,嫩呼呼地缠绕着他的指头,早晨刚起来时的声音更是甜糯慵懒:“早上好。” 如此亲昵的姿态,如此放肆的语气——谁给她的勇气跟他打招呼?!S正要发脾气,清欢已经贴近了他,两人之间的距离顶多十厘米,离近了看会发现彼此黑色的眼睛显得格外相似,深沉的如同暮色。“一大早起来就发火可不好,我都跟你打招呼了,难道你不应该跟我说一声早安么?” 她对待他的态度突然变了,变得很奇怪。S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但他就是觉得怪怪的,让他有点烦躁,他还是喜欢昨天那样不安畏惧的清欢,这样子的她让他觉得他们是平等的。可是他们怎么可能是平等的?“放开我。” “那怎么行,放开的话,你手指动一动,我就又要被掐脖子了。”清欢像是哄小孩一样哄着他,“就这样说话不好吗?你不喜欢我靠近你?” S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清欢从艾尔莎那里知道太多了,拼拼凑凑大概也了解了个七八成。圣教里曾经有一名女祭司,名字就叫做Envy,传说是圣教大祭司的侍女。后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Envy叛逃,圣教与王族联合颁布了通缉令,Envy被抓回去,处死在刑台。她死的时候艾尔莎就混在人群中,亲眼见证了她的死亡,因此当清欢出现时她觉得很吃惊,已经死去的人怎么能够活过来? 大祭司自然就是S,但他对待和Envy长得一模一样的清欢时态度很奇怪。昨天夜里回来清欢“不小心”走错进了一个祭司的房间,然后对方很“主动”的告诉她一些艾尔莎他们不知道的事情,清欢才知道Envy和她一样,也是凭空出现的。在Envy出现后,很快她就成为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祭司,那一段时间里,S大人比平时好想出了许多。 可惜好景不长,很快Envy就失踪了,然后就是通缉令的事情,再然后人被抓回来处死,S再也没提起过这个人。 至于S所说的“欺骗”与“背叛”是什么,除了Envy与大祭司本人,谁也不清楚。 于是清欢做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她这人,从来不怕没有把握的去做某些事,S对待Envy的态度很明显不是对一个普通女仆,不然也不会给予她女祭司的位置。可是后来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这个暂时不得而知,不过可以确定,这让S很生气。但是从他毫无感情地将Envy处死一事来看,两人之间也许并不是特别亲密。 可是当他再见的与Envy一模一样的清欢,不仅没有杀她反而要她留下,从昨天晚上的表现可以看出来,S并不需要Envy为他做什么,他想要的仅仅是Envy的“存在”。 能呼吸能动就可以,不说话不为他做什么也没关系。 真是有意思极了。 S这个人也和清欢以前遇到过的不一样。因此她一点都不惧怕对方的冷脸,而是带着笑容:“不要这么小气嘛,床这么大,分一点点给我,这样的话你也能随时随地看着我,不让我逃掉。” S试了下想把手抽回来无果,他没有说话,而是闭上了眼睛,看起来像是要再睡一觉。清欢问他:“我跟你说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你信不信?” S睁开眼睛,嘲弄地看着她,摆明了是不信。 清欢笑起来:“现在你不信也很正常,但我真的不是她,时间会证明一切的。”她举起握住S手指的手,“很快你就会知道,我跟她最大的不同,就是从来不会欺骗,也不会背叛。”   ☆、第812章 第八十五碗汤(七) 第八十五碗汤(七) S颇有些不耐烦地看着她:“你的谎言我已经听过很多了。” 清欢无比真诚道:“我不知道那个叫Envy的人和你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但在我们相处之前,我觉得我们应该认识一下。你好, 我叫清欢。” 她在他手心写出的奇怪文字S看不懂,他盯着看了会儿,又拿那双黑眼睛盯她:“证明给我看。” “什么?” “既然你不是她, 那就证明给我看。”S说,“如果让我发现你又一次欺骗我,这一次, 我会连你的灵魂都燃烧成灰烬。” 清欢将他的手摊开, 把自己的手放进去,小小一只又白又嫩, 巧笑倩兮:“不需要证明, 给你时间你就会发现的。”世界上不可能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即便是平行空间也不可能。之前那个和自己长相相同的人是谁清欢不知道,但她能确定,既然她与S相遇, 那必然是有什么事要发生。 可清欢留是留下来了,留下来之后她才发现自己根本没什么事情可以做。不仅是她, 就算是S, 每天要做的事情也不外乎是看书睡觉吃饭, 吃饭睡觉看书。在这片大殿里,似乎永远都不会有人进来。 如果S的人生一直都是这样的话,那么她其实能够理解为什么他会将一个背叛过他的人留在身边了。因为只有这个人能“存在”于他的身边,这世上享受寂寞的人的确是有, 可大部分的人更愿意有人陪伴。如果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停留在这里,S性格会这样古怪也就不足为奇了。 清欢盘腿坐在地上,右手撑着腿打量正在看书的S。他目光专注,这个房间非常非常大,整个房间呈现出一种往上聚拢的趋势,四周全是书架,书架上装着满满当当的书。只有一张桌子靠在窗边,S戴上了一副金框眼镜,手里拿着羽毛笔,他已经这样看了十几个小时了。 他是把清欢留了下来,可他从不主动找她说话,也不会觉得沉闷,似乎只要这个人陪伴在他身边就够了,他也不需要清欢跟自己说话,他就是这样度过在大殿待着的每一刻。 清欢翻过这些书,除了将有关这片大陆的历史和地形的书看过之外,剩下的其他诸如炼药魔法之类的书籍,她翻都没翻开过。她撑着下巴看了S很久,直到他看完一本从书本里抬起头来,才问:“你累不累?” “不累。” 手指微抬,看完的书就自动回到了书架上,而另一本新的则摊开到了面前。清欢见他好像还想再看,起身一巴掌拍在书上:“别看了,我饿了。” S的眉头微微拧起,他阴郁的黑眼睛盯着清欢看,如果不是清欢心理素质过硬,真要被这变态连环杀手般的眼神吓到腿软。她伸手捏了捏S的脸,“如果你不饿,至少给我出去的自由吧?” S说:“Envy从来不会打扰我。” “那这就是我跟她的不同点之一。”清欢干脆将他的书合起来。“请你体谅一下身为普通人的我,像你这样十几个小时不吃不喝,我可做不来。” 真是浪费时间,S觉得。 但他还是坐在餐桌前看她吃饭了,这让S很不能理解,这些食物真的有这么好吃吗?在他看来食物无所谓口感,只要能保持生理机能就足够了。 清欢正吃着一块布丁,听到S不知不觉的问话,回答道:“不管怎么样都是要吃的,享受的去吃和囫囵吞枣的吃,既然最终结果都一样那么为什么不让过程变得更舒服一点呢?” S对她的这种言论不置可否,两人坐在长餐桌的两头,中间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也亏清欢说话他能听清。 吃过晚饭的S又进了书房,清欢也很喜欢看书,但她从来没像S这样疯狂过,几乎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看,他的脑子究竟是什么构造?不过这一次他没让她一起去,清欢走过餐桌的时候发现S的食物几乎没有动,要知道这一整天,他连水都没有喝过,可到了晚饭时也就吃了那么一点点,还是在看到她的吃相后。可以想见如果是他一个人会怎样,怪不得她叫人准备晚饭时,那些人的表情都很惊讶。 真是要不食人间烟火了。 既然S没让她陪,清欢就在大殿里四处转,意外的发现某根柱子后是厨房,只不过里头空荡荡的,一看就是没有人用。她立刻跑到神殿门口叫人送厨房用具来,很久没做饭了,手都痒痒,之前在庄子里蒸的恶鬼糕她自己也没来得及尝,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玲珑会不会喜欢。 时蔬新鲜,刀具齐全,甚至还有围裙,可以说准备的是非常充分了。 舀了一勺子面出来,加水和成面团,擀成面皮再切成方块,整整齐齐的码成一摞,面粉在砧板上铺开,芫荽与猪肉切碎剁的极细,加入一小把虾皮提味,打入一颗生鸡蛋,撒上调料将馅儿搅拌均匀,用的材料并不多,可是由于食材极细新鲜,更保留了食物本身的味道。 包好的馄饨用高汤煮熟后捞出放到冰桶里,趁这机会将嫩笋切丝,淋上香油陈醋与少许辣椒油,芝麻一点点,又用青红辣椒丝妆点,闻起来鲜香辛辣,很是诱人。清欢没忍住吃了一口,立刻便被竹笋鲜甜的味道征服。就算了为了这些食物,她也会好好保护世界的。 馄饨冷却后,平底锅烧热倒油,将馄饨整齐排好,一面煎成金黄色后翻面,清欢找了个漂亮的盘子,将煎好的十几个小馄饨摆成一朵花的模样,又将凉拌的笋丝一起放到托盘内,还有一碗在包馄饨时就在熬如今已经浓稠的南瓜粥。 这片大陆上的食物大多都是生冷的,就连牛排都煎的七分熟,鸡蛋更是一戳蛋黄就要流出来,清欢不喜欢这样的吃法。如今能自己做饭,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不出意料,S仍然在看书,清欢刚进去他就察觉了,如果是平时他连头都不抬,可今天有点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呢…… 他寻着香味看去,视线没有在清欢身上停留,而是盯着她手里的托盘:“那是什么?” “你晚饭没吃多少,这是我给你做的宵夜。”她无比真诚地说。 S难得的没有嫌弃她,而是很认真地看过来:“宵夜?” 看得出来他应该从没有吃宵夜的习惯。 清欢把他的书本往边上一推,“要吃吗?” S盯着看了几秒钟:“能吃吗?” “不觉得闻起来很香吗?”可怜孩子没见过世面,清欢很想伸手撸一撸对方头毛,“这个给你。” S根本不会用筷子。他的手指修长好看,可惜拿筷子的时候姿势奇怪又诡异,看得清欢都笑了,明明那双手能轻易掌控他人的生死,结果吃个煎馄饨都难,总是夹起来又滑下去,夹起来又滑下去。等到他不耐烦想下手抓的时候,清欢将他手里筷子拿走,夹起一个煎的金黄的馄饨,沾了一点点醋送到他嘴边:“张嘴。” “……”其实不想听她的话,但食物的味道和他以前吃的很不一样,闻起来也很香,这让S心里有点纠结。最后他还是张嘴了。 一口咬下去,金黄酥脆的面皮和里头饱满多汁的肉馅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虾皮的鲜肉馅的香,再加上淡淡的酸与面皮边缘的焦,好吃的叫人连舌头都要吞下去。 清欢对自己的厨艺非常有信心,毕竟活了那么久。 十几个馄饨,就由她一颗一颗喂给S吃的干干净净,凉拌笋丝与南瓜粥他都吃光了,冷色调的书房里头一次充斥着食物的香味,吃饱喝足人的心情就会变好,不知道是不是清欢的错觉,总觉得S的黑眼圈淡了许多,人看起来也顺眼多了。 “要不要喝茶?”清欢问,“刚才他们还送来了茶叶。” S想了想,点头。 于是她把用过的餐具收起来转身离开书房,留下S一人,拿起笔翻开书半天不知道该看什么写什么,因为还在回味刚才吃的煎馄饨。明明是很普通的食材……为什么吃起来却完全不一样呢。如果每天都吃这样的东西的话,他应该会很乐意吧…… 从这天开始,清欢每天一日三餐加宵夜的做饭给S吃,果不其然,食物是提升好感度的最佳方式之一,不过是半个月的功夫,在她变着法儿的做好吃的情况下,S对她再也不是冷冰冰没事儿就拿眼横她拿嘴哼她再不然就是要杀她的大祭司了! 现在的S就跟她养的那几只小不点一样,看到她在饭点进来就眼睛一亮,而且格外守时。 因为有些菜一做就需要很长时间,所以S给了清欢特权,她再也不用在书房里陪着他一待就是一整天了。除了不能离开神殿之外,清欢基本上是自由的。 能用食物解决的问题,那都不叫问题。   ☆、第813章 第八十五碗汤(八) 第八十五碗汤(八) “你看看你, 不过是让你出来陪我逛逛,从开始到现在都臭着一张脸, 信不信晚上不管你了?” 清欢的威胁很有效果,因为S立刻对她露出了笑容。虽然只是两边嘴角往上扬的虚假的不能再虚假的笑容,但好歹他是有意识地做出“笑”这个表情, 对清欢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她踮起脚尖摸了摸比她高出快一个头的S,本身她就已经很高了, S更是身高腿长, 站在人群里显得格外惹人注目。 “不要心情不好嘛,你也没吃亏不是?” S仍然很不爽地看着她, 同时嘴角保持着“笑”。他没吃亏吗?为了未来三天每天都有她亲手做的饭吃, 他已经退让到什么地步了?大祭司出来逛街……这种事说出去问问圣教剩下哪个人能信?简直笑掉人的大牙,他为什么要为了几顿饭放弃那么多没看完的书,很蠢地走在大街上接受无数奇奇怪怪的目光?! 清欢扯扯他的袖子:“听说这里有一家的蛋糕做得特别好,你不想尝尝吗?” 圣教里多的是大厨, 他也没想要尝尝,更何况是外头的人做的东西。 S不置可否的模样直接被清欢当成了默认, 她数了数裙子口袋里的钱, 拉着不情不愿的S进了蛋糕店。对她来说散发着甜蜜诱人气息的蛋糕店, 对S来说则难受极了。他站在里面,简直坐立不安,不住地催清欢快点买,买完了好走。 清欢被他催的脑袋都疼, 觉得S也就是看起来吓人,其实性子跟小孩子一样,又任性又不懂事,对着大人要这要那还不知道感恩。不过她还是迅速买好带着他出去了,就见S颇为头疼地揉着眉心,还用大人看小孩那样的眼神望着她:“你能不能像我一样成熟点。” “???”这话他也有资格说??每天晚上缠着她要吃宵夜的人是谁?为了一点点吃的就答应她的条件迈出几百年不出的神殿的人是谁?这人也好意思说她吗? 清欢忍了忍,还是没有跟小朋友计较,拿了一个泡芙出来:“要不要吃?” S张开嘴,他不会使筷子,早被清欢投喂习惯了。他微微弯下腰,叼住被清欢送到嘴边的泡芙,小小咬了一口,里头鲜甜的奶油便留了出来,他吞下整颗,面无表情的:“一般。” 清欢也吃了一颗,她倒是觉得很好吃,虽然也并没有惊艳到哪里去。“晚上给你做羊奶羹。” “不要红豆。”这回反应倒是很快。 清欢笑不可仰:“都听你的。” 她态度良好,这让S心里舒服了很多,也比较愿意跟在她后面慢悠悠地逛了,虽然他完全不觉得这一片闹市有什么好逛的。人多,空气质量差,还吵闹不休。小孩子到处跑来跑去,成年人看起来也很不顺眼,小巷子里还有几个流里流气的人在打劫一个老太婆……这个世界真是乌烟瘴气一片污浊,看着就叫人心烦。 也因此S的脸色越来越差,他就是不喜欢这样的地方才会一直待在圣殿里,那里是什么样子完全由他做主,是白天还是黑夜,是欢快还是冷清,寂寞还是热闹,一切主导权都在他手上。 真不知道这样的地方有什么好的,这个女人竟然逛的津津有味。S看了清欢一眼,又看向两人交握的手,从来都只有他人畏惧他的模样,即便是Envy也不敢这样触碰他。这个女人倒好,不仅敢摸他头捏他脸还敢牵他的手,当他是她儿子吗,这种态度……真是叫人火大。 两人到了一家餐厅,听说这里的牛小排煎的特别好,可以说是一绝。清欢在圣殿的《大陆美食谱》最新一版里看到的,上面的配图让人食指大动,不知道今天来能不能挨上号。最主要的是这家的牛小排全部煎到全熟,除了特定需求之外,绝不会出现一刀切下去血淋淋的情况。 她的要求多低啊。 幸运的是他们一到就有了位子,而且还是二楼靠窗的角落,视野极佳。穿着正装的侍者非常有礼,清欢毫不吝啬地对他露出笑容。餐厅内流淌着动人的钢琴曲,身着燕尾服的青年男子戴着白色手套,在一楼大厅的舞台上弹着优美而动人的曲子。音乐声流泻在餐厅内,绅士淑女们都在小声交谈,舞池里许多人正翩翩起舞。 这里的环境比外面似乎要好一点——但也只是一点。 等了一会儿,突然楼下传来嘈杂声,清欢好奇地伸头去瞧,那副好奇心旺盛的样子看得S特别不高兴。“没礼貌,坐好。” 清欢没听他的,她在S面前会选择性地表现出惧怕与不安,但大多数时候都是我行我素的,比如说此刻。“那个人穿着金袍子诶,看起来好像很有来头,是你们圣教里的人?” 闻言S也探过身子看了一眼,然后满不在乎地坐回来:“王族。” 王族,清欢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们。 来人是一名穿着金色袍子的男人,看起来大概有二十七八岁,长得倒是俊俏,可惜眼圈泛黑走路打飘,一看就是纵欲过度,跟S这种读书读到深夜黑眼圈的完全不同。他身后跟着两队卫兵,都手持着武器,阵仗非常大,一进来就要所有人给他下跪,还从舞池里抓了一个女人出来。 那个女人长得很漂亮,金发碧眼身材凹|凸|有|致,此刻被男人抓住害怕的不停挣扎,她身边跟着的似乎是她的丈夫,见到妻子被人抓住,不仅没有反抗,反倒第一时间跪了下来:“殿下!拜见殿下!” 男人的手在女人的脸上色迷迷地摸了一把,当着众人的面似乎想要将手伸到女人的领口。清欢微微皱了下眉,整个餐厅鸦雀无声。“那人是谁?”她小声问。 “国王的蠢货独生子,这片大陆唯一的笨蛋王子。” 不仅愚蠢如猪,而且残酷暴戾,可惜他的脑子并不能支持他那些异想天开的可笑想法。 清欢问:“他平时也这样……随性?”看到漂亮女人不管人家什么身份都要抢? S对蠢货王子不熟悉,但他对这个国家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了若指掌:“这又怎样,他连自己亲姐姐的女儿都能玷污。” 清欢本来就对蠢货王子第一印象不好,听到这个就羹不高兴了。S看着她的表情有了变化,似乎出现了愤怒的情绪,又继续说道:“此人性情反复,喜欢折磨人,尤其是女人,曾经王宫里有个侍女不小心撞到了他,他便命人将侍女的皮活生生剥了下来,穿到一个老妪身上,美曰其名是返老还童。” 只是这美人皮再美,老妪白发苍苍,弯腰驼背,也不会有丝毫美感,反倒是无比恐怖。蠢货王子却不以为然,甚至哈哈大笑。 那个女人自然不愿意被王子看上,做王子的女人,从来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这个人占有欲极强,他不要的别人也不能要,如果他厌倦了,他就会将女人的脸皮剥下来做成标本,放到专门的房间里以供欣赏。 可是她的挣扎毫无用处,她的丈夫目光凄惨地看着,却不敢反抗,更别提是为自己的妻子说话了。因为女人挣扎的太厉害,丈夫甚至对着她低吼:“你这愚蠢的女人!王子殿下看上你是你的福气!还不乖乖跪下谢殿下青睐!” S冷冷地看着,“真是无情的人类。” 清欢看着王子将女人搂到怀里,连拖带拽的要走,女人泪流满面的推拒,挣扎中咬了王子一口。这个前一秒还色迷心窍的男人瞬间拔出了腰上的宝刀,女人的头顿时咕噜噜滚到了地上,漂亮的蓝色眼睛还睁的大大的。 丈夫见此一幕,目眦欲裂,他颤抖着手抱起了妻子的头,难以相信前一刻他们还在舞池里相爱起舞,此刻便已天人永隔。他握紧了拳头,“我跟你拼了——” “愚蠢。”S说。 然后丈夫也倒在了地上。王子殿下嫌弃地看了他们夫妻的尸体一眼:“把他们给我拖去喂狗!一个两个都是不识抬举的东西!要是有人给他们收尸,就一起剁碎!” “是!” 现在清欢明白为什么艾尔莎和肖尔坚定地要推翻王族了。如果王子殿下都是这个样子,那么身为父亲的国王又能好到哪里去?这片大陆上的臣民又都过着什么样的日子?这对夫妻的穿着打扮都很精致,看得出来应该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可即便如此,当妻子被王子看上之后,丈夫选择了沉默不反抗,也许是他知道,反抗了,就是如今的下场。 真是恶心至极。 那个王子又在人群中转了几圈,他命令所有人不许动,自己则在人群中穿梭,看到女人就要捏着下巴仔细打量一番,如果长得入了眼,就让卫兵将女人带走。 和之前的那个男人一样,没有任何人敢反抗,也没有任何人敢出声。 他们默默地、绝望地、习以为常地承受着这一切。   ☆、第814章 第八十五碗汤(九) 第八十五碗汤(九) 没一会儿, 王子殿下就带着卫兵们上了二楼。清欢统计了一下,在他从一楼逛到二楼的这十五分钟里, 一共看上三个女人,杀了七个人。所有人都畏惧他的残酷暴虐,即使他是个蠢货。 很快, 王子转到清欢这里来了,清欢一直低着头,S不知什么时候戴上了面具, 王子殿下对男人没兴趣, 直接命令清欢将头抬起来。清欢低声说:“我怕吓到王子殿下,殿下如果对我降罪就不好了。” 听声音清悦动人, 无论如何也不像是会吓到人的, 王子殿下哼一声:“先抬起头让本殿下看看。” 清欢从善如流地将头抬起来,王子殿下看到她的脸,顿时倒抽一口气,噔噔噔向后连退好几步, 还发出一声很没种的尖叫:“啊——!!!!” 叫的太惨烈,卫兵们都被吓了一跳, 如果王子殿下出了事, 那么他们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国王砍的!纷纷拔出武器对准清欢和S:“你们对殿下做了什——啊!!!!!” 清欢嘤嘤嘤道:“我说过怕吓到王子殿下的!小女子幼年时生了一场大病, 整张脸都烂了,平日里总蒙着面纱度日,谁曾想今日王子殿下非要看小女子的脸,小女子心里还是非常开心的, 如果能被王子殿下看上的话——”她生怕王子殿下看不上自己,还起身朝王子殿下身边走。 王子殿下被她吓的连连后退:“不要过来!你这个丑女!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那副模样,瞧着倒像是被凌|辱的小姑娘。 清欢越发逼近,可能也是第一次看到主动向王子殿下求爱的姑娘,在场所有人包括卫兵们都看呆了,他们甚至忘了自己的职责是保护王子殿下,拿着武器不知所措。清欢难过地靠近王子殿下,一边嘤嘤嘤一边控诉:“小女子多年前有幸得见王子殿下的英俊面容,这些年来一直念念不忘,今日王子殿下在这里出现,小女子心里实在是高兴不已,若是王子殿下愿意,小女子愿意做牛做马留在王子殿下身边伺候您——” 王子殿下快被她烂兮兮的脸吓尿了,那一团团外翻的烂肉,有些地方渗着血,有些地方结痂,根本看不出眼睛鼻子是什么样,因为整张脸都已经变形了,极其可怖极其丑陋。他一边后退一边大叫:“走开!你这个丑八怪!给本殿下走开!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点把这个丑八怪给我杀了!” “我这么喜欢王子殿下,王子殿下却要杀我?”清欢声音里满是不敢置信,伤心的几乎要死掉。 王子殿下狠狠地呸了她一口:“本殿下才不喜欢你这样的丑八怪爱慕!来人!给我杀了她!然后把她给我烧成灰烬!这样的丑八怪就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是!” 卫兵们慢慢朝清欢逼近,清欢吓得往后跑,跑到了S身边,不顾他嫌弃的眼神躲到人家身后攀着人家肩膀:“好吓人,大人快救救我。” 吓人?你看起来有一点害怕的样子吗?根本就是在耍着蠢货王子玩吧。从王子在一楼的时候S就看见清欢在这里折腾,手放在桌子下头不知道鼓捣些什么东西,刚才蠢货王子上来她一抬头,说实话,就算是S都被吓了一跳,实在是太丑了,人间不能存在的那种丑。这女人出门随身都带着些什么东西? 他坐在椅子上,虽然不说话也不动,可就是有一股慑人的气势,愣是将卫兵们看得不敢轻举妄动。半晌,王子殿下从被惊吓的状态中回过神:“你们这群废物愣着干什么?!还不快上!” S屈起食指,关节在桌面上轻轻地敲击。整个餐厅里除了这一下一下的敲击声,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了。然后卫兵们纷纷丢掉手中的武器,面色痛苦地凌空而起,就好像是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将他们掐住。 随着指节敲击的声音,卫兵们的表情越来越痛苦,当他们落到地面上,已经全部人事不知了。 这样就只剩下了王子殿下一个人。 他立刻害怕了,没有人保护的他无助地如同一只蝼蚁。从来都是他不将人命放在眼里,什么时候有人敢反抗他,更别提还是以这种方式?!王子殿下往后退了几步,正想说几句威胁的话,突然看到那个烂脸的女人冲自己笑了一下——实在是太丑了,王子殿下忍不住有点反胃。 就在这个时候,清欢踩在桌子上跳到他面前,又是一个丑的不忍直视的笑,然后将手里的长外套扣到了王子殿下头上,赚了两圈打了个死结,然后一脚把人从二楼踹了下去,顺便对他身边已经吓傻的女人们挑了下眉:“还不走,是想跟王子殿下回王宫享福吗?” 女人们如梦初醒,连忙尖叫着往下面跑去。 清欢揭掉脸上的假面具,趴在二楼的栏杆上对着所有人喊:“大好的机会,有仇的报仇有怨的抱怨,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说着顺手摘了旁边橘子盆景里的一颗青桔子,砸到王子殿下脸上。王子殿下闷哼一声,彻底晕了过去。 一开始还没有人敢动,这个橘子一砸,顿时点起了人们的怒火。 他们一窝蜂地朝王子跑过去,有的抄起了凳子有的抓起酒瓶……场面顿时变得十分热闹。清欢津津有味地看着,王子殿下被揍得抽搐不已,就连之前被他抢走的三个女人都挤在人群中偷偷踹了他好几脚。 “玩够了吗?”S淡淡地问。“走了。” 清欢应了一声跟了上去,两人从二楼的窗户离开了餐厅,清欢遗憾不已:“好可惜,没有吃到招牌的牛排。” S一点感觉都没有。 清欢问他:“你们圣教跟王族的关系很好是吗?” “还可以。” “那你刚才怎么不帮笨蛋王子殿下?” “我帮的是国王,不是王子。”S说。“他是死是活,跟我有什么关系。”更何况他戴着面具,不管是笨蛋王子还是卫兵都没有人能认得出来。 “那为什么要帮他们?他们并不是称职的统治者,你也看到了吧,这片大陆上的人民都过着怎样的生活。” “哦。”S目不斜视,“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一点都不在意别人的死活。 “怎么没有关系,你是圣教的大祭司,这些百姓也算是你的子民——” “谁跟你说,大祭司就要庇护他们?” “嗯?” “人类,是无知愚蠢又荒诞的产物。”S冷冷地说,他一直盯着一个方向看,清欢随着看过去,那里是一个小巷子,有一个满身是血的老婆婆躺着,手脚在血泊中微微抽搐。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没有人理会她。 不是没有人注意,而是没有人驻足。 清欢静静地看着,没有要去插手的意思。“为什么这么说?” “难道不是吗?”愚昧又贪婪,根本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他们有什么是不能抛弃的?” 国王也好,百姓也好,没有任何的区别,所有人都是一样的。S大步往前走,他身高腿长,清欢差点追不上他。他对于人类没有任何的怜悯与同情,他恨不得这个世界就这样毁灭掉。 “那你为什么……”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S看了清欢一眼,并没有打算瞒着她自己的目的。“我有我的事情要做。” “什么事情?” “不喜欢的东西,都消失。” 不喜欢的东西……清欢皱眉,“你说的不会是人吧?” “我要建立一个有着新秩序的世界,有没有人类无所谓,总之这个世界,我要它听从我的控制与意愿。”S冷笑了一声。“这就是他们将我召唤出来的原因,不是么?” 召唤?“你不是人?” S横了她一眼:“不要骂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当然不是人类。”S的眼神充满讥讽。“或者说,曾经是人类。” 清欢歪了歪脑袋,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S见她一头雾水,勾了下嘴角:“这种事情,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免得害怕想要逃走,那样的话,命就没了。” 他说三句话里就有两句话要威胁她的性命,清欢跟上他的脚步:“我不明白诶,为什么你说你不是人类,却又说你曾经是人类?”如果曾经是人类,那么不是人类就只有一种可能性,死掉。可是如果死掉,又怎么能够复生?而且普通的人类又怎么会有这样强大的魔法,甚至成为圣教的大祭司? 她看过圣教的历史,里面对于大祭司的事情只字不提,只知道每隔一百年都会有新的大祭司出现,带领整个圣教走向辉煌与繁盛。大祭司是不容反抗和质疑的存在,哪怕是国王也不可以。圣教和王族关系亲密,是从很久很久以前,从这片大陆还存在的时候就不变的事实。   ☆、第815章 第八十五碗汤(十) 第八十五碗汤(十) “这很难理解吗?”S觉得清欢这姑娘做菜很好吃, 声音很好听,长得好看平时也很好相处, 但就是有一点不好,明明有时候很聪明,有时候却又傻乎乎的, 就好比现在。“难道你以为大祭司是神赐的吗?” “那……是怎么来的?”清欢不耻下问。“我看过那些书了,对于圣教记载的不少,可是有关大祭司的却什么都没有。” “当然不会有。”S的声音里没有丝毫感情, 清欢跟在他身边, 莫名感到他的心情有些阴郁。这让她忍不住关心了一句:“你怎么了?” “没什么。”似乎没有要告诉她的意思。 相处了这么久,清欢基本上已经能琢磨透S的性格了, 这家伙极其别扭, 很多时候想要什么想说什么,你不逼着他不想着法儿哄着他是听不到的。因此她亲昵地挽住他的手——两人的手有着很大的区别,S的手修长有力,冰冷的吓人, 清欢每每触碰到的时候都犹如置身于冰窖之中。她不曾与S再亲密的接触过,不知道他是不是整个人都如同一根大冰块。 “没什么是什么意思啊, S大人就告诉我吧, 我不会泄露出去的。我发誓!” 没有人知道, 因为知道的人都死了。S其实也很想找个人诉说,清欢缠着他恰好顺了他的意思。顺水推舟告诉她的同时还不忘再提个要求:“羊奶羹要多放糖。” 爱吃甜食的家伙。 “都听你的。” 于是在这条漫长的、正在发生着各种各样事情的街上,清欢知道了大祭司是如何被选中的。 每一任大祭司都有着强大的魔法,他们能够占卜到自己的死亡时间。为此他们会提前二十年选择继承人, 将其培养成为下一任大祭司。 可继承人不是一个,而是无数个。从整个大陆挑选来的男孩子,年岁要在五到七岁之间,资质要上佳——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要求。光是寻找这样的男孩就需要好几年,因此每一任大祭司都是在刚刚上任的时候就开始寻觅了。无数在魔法上有天赋的男孩被送入圣教,然后他们被关在大殿的森林里,那里除了野兽什么都没有,他们要靠自己的能力活下去。 期间发生过什么残酷的事情自然不用多说,能活着走出来的不过寥寥几十人。这几十个孩子会被送去不同的村庄,用圣教的话来说,有大祭司潜质的孩子,神明一直关注着他。 被送到村里的孩子成为了村民们祈福的对象,可与之相对的,是他必须不吃不喝,他们被吊在高高的神像上面,村民们在他们面前跪下,然后转身,不会再回头。 就这样,一个一个死去,如果想要逃走,就会被村民们活生生烧死。 直到那最后一个活下来的男孩被送回圣教,从此当作下一任大祭司来培养。 可这远远不是尽头。成为大祭司,就要接受属于大祭司的责任。肉身凡胎会受伤会衰老,和常人无异,因此他需要抛弃“人”的身份。烈焰焚身七七四十九天,因为事先服下的药物,骨头会保留下来,然后这具骷髅被送到祭台上,每天以鲜血供养,直到大祭司寿命告罄,吸食掉大祭司的魔法与灵魂的新一任大祭司才会出现。 一代一代,就是这样继承的。 人类是多么残忍的生物。他们一心想要神明的庇佑,口口声声诉说着自己的信仰,质问着上天为何不多眷顾自己,为何自己不能得到更多,却能毫不犹豫的去伤害他人。对人类而言,一个被吊在神像上的孩子,会饿死也好,能撑下来也好,都跟他们没有关系。神像上的男孩如果死掉,会被视为不详的象征。人们不会为他收尸,而是会将他的尸体洒上盐焚烧殆尽,以此来驱逐魔鬼。 大祭司重生的时候是没有记忆的,他们会像自己的上一任一样,成为王族的守护神。过去遭受的一切他们都不记得了,但是当他们找到自己的继承人时,却又能毫不留情的再一次将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加诸在继承人的身上。 可是S什么都记得。 后来他想过很多次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他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也许是因为在被选中之前,他遭受过更难堪的事情。比如说,被酒鬼父亲和赌鬼母亲以一百大陆币的价格卖给一个喜欢小男孩的老贵族。 他们拿着一百块钱哈哈大笑扬长而去,S看着他们的背影。 很多人都看着这一幕,对他们而言,卖掉孩子来换取一点点钱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人如果要活着,总得舍弃点什么不是么?哪能做什么都一帆风顺呢。S的姐姐在十一岁的时候就被父母卖给了一个鳏夫老裁缝,没几个月就有了孩子,生产的时候活生生痛死在床上。 老裁缝拿了块破布把姐姐的尸体草草裹起来就扔了,至于小小一团的死婴,他想都没想就投到了粪坑里。那团骨肉与秽物融为一体,早晚会被腐蚀殆尽。 然后老裁缝拿出攒了很久的十块钱,又从别人家买了个更小的女孩回来当老婆。 这就是生活在贫民窟的日子。男孩不值钱,女孩更不值钱,强|奸杀人抢掠这样的事情无时无刻不在发生,数不清的未成年的女孩沉默地死在神明的眼下。 没有人会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出身低贱,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们,因为他们死了也就是死了,没有人在乎。 S是冒名顶替的。 老贵族有个五岁大的小儿子,长得粉雕玉琢十分可爱,可惜圣教占卜的结果是小少爷天赋极高,因此即使他是贵族,也要将儿子送去。 他当然舍不得,这时候买来还没有下手的S简直就是瞌睡时送枕头。 S度过了有生以来吃的最饱穿的最暖的一段时间。长时间的营养不良让他显得格外瘦弱蜡黄,老贵族填鸭式的养育方法让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变白变胖。当他穿上绸缎做的衣服后,好看的说是天使也没有人不赞同。 老贵族那遗憾的眼神呐,S永远都不会忘记。 也许是因为这样,他才会保留所有的记忆。 无论是贪婪的父母、暴虐的老贵族,还是无知愚昧的村民,亦或是那根本不存在的神明,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在丛林中被野兽追逐捕猎的恐慌不安,看到同龄的男孩一个一个死掉的恐惧,因为极度的饥饿吃死人肉的过往—— 吊在神像上,风吹日晒,乌鸦啄食,回到圣教烈焰焚身白骨剥离,这些,S都记得。 他要守护的不是王族,也不是这片大陆,他恨不得人类在这个世界消失,又怎么可能去庇佑和保护他们。 弱者不应该存在于世上,这是S的想法。 既然活着就要被欺凌,那不如全部死掉好了。黑的白的,脏的干净的,好的坏的,都一起消失,然后重新建立起一个崭新的世界。 强者决定他人生死,弱者连选择死亡的权利都没有,他的命曾经只值一百块钱,更多的人被几块钱买断了一生。新的大祭司产生后,某个村庄全部的村民不知何故全部饿死,他们无法走出村庄,无法和外界联络,外头的人也无法进来,村子里的食物很快消耗殆尽,村民们开始人吃人,直到最后一个活着的人将自己身上的肉吃光。 某个贵族家庭天降异象,天雷将他们活生生劈的焦黑,连一条狗都没有幸免。 他们亲手创造出了“神明”,如今神明也要亲手毁灭他们。 什么叛乱君,什么王族,什么圣教,S根本不在意。因此他才任由那个愚蠢的精灵逃走,任由低贱的叛乱军们在圣教闹的天翻地覆,任由王族欺压臣民作威作福——因为这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啊! “不觉得我将这个世界的未来规划的非常完美吗?”S目光狂热地问着清欢。“你一定也为我的想法感到骄傲吧?到那个时候,你陪着我,做饭给我吃。” 想毁灭世界的人清欢见得多了,她微微笑了一下:“你开心就好。” S难得的激动起来,似乎美好的前景已经呈现在他眼前了,没有人类的世界才是最美好的,什么法律道德公平正义,去操心这些做什么?人类消失的话,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了吧? “你喜欢的对吧?呐,你喜欢的,对吧?”像个急于得到大人认可的孩子。“你会跟我一起的,对吧?” 清欢踮起脚尖摸了摸他的头:“当然。” S顿时高兴起来,他很开心自己的想法能得到赞同:“你不是Envy,Envy只会说些不讨喜的话阻止我,我果然还是喜欢你!” 他终于相信清欢不是Envy了,即使有着相同的脸,她们也的的确确不是同一个人。清欢到现在都不知道Envy是谁,见S心情很好的样子,她觉得自己的疑问也许能够得到解答:“Envy到底是谁?”   ☆、第816章 第八十五碗汤(十一) 第八十五碗汤(十一) Envy是谁? 这个问题可就有意思了, 因为就连S自己也不大清楚。那个女人在某一天突然出现在他身边,想方设法取得了他的信任与依赖, 然后毫不犹豫地欺骗和背叛了他。这让S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战与侵犯,因此在将人抓回来之后,他也像是她背叛的时候一样不犹豫, 要了她的命。 “……你不知道她是谁?” “莫名其妙的出现,又莫名其妙的背叛和消失,我怎么会知道她是谁。”S冷冷地说, 看得出来, 一提到Envy,还是会让他本来不错的心情变得糟糕。 那对高傲的S来说可真是一段不怎么美好的记忆。因为不曾忘记过去, 他的戒心十分强, 从没有人能真正的靠近他,Envy可以说是第一个得到他信任,让他觉得可以将她留在身边作伴的人。可就是这么一个人,转身离去的时候连话都不留一句。 她应该也没想到吧, 即使他许给她一些承诺,可是在她背叛之后, 他就不会再留恋, 而是将一切毁灭殆尽, 包括她的性命。 可是等她真的死了,S却又觉得寂寞了。因此在见到和Envy一模一样的清欢之后他才会有诸多奇怪的举动,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让他认识到清欢与Envy是彻头彻尾的两个人,但这并不妨碍他想要个人留在身边的期望。清欢如果像Envy一样背叛的话, S想,自己也会如同杀死Envy一样杀死她,至于陪伴……完全可以再找一个人,也许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也许会很艰难,但总会找到的。 他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一个人也能过,有没有人陪伴,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 清欢一脸失望,她本来以为自己能知道Envy的来历,没想到S根本就是一问三不知,她忍不住上上下下把这个人又来来回回看了几遍,然后叹了口气。S立刻警觉:“你叹气是什么意思?”他觉得自己好像被瞧不起了。 清欢摆摆手:“没什么,出来够久了,咱们该回去了吧?” 这正和S的意,他早就想回去了,外面人类这么多,他真是一点也不喜欢。两人继续朝前走,就看见路中间有一群人正围成了一圈,少女哭叫的声音不绝于耳,细听才知道又是一桩贵族子弟抢人事件。这一次少女倒是没有未婚夫,不过她看起来……清欢保守估计了一下,顶多只有十三四岁。 S仍旧冷眼看着,他对于这些人类没有丝毫恻隐之心,在他很小的时候,也是这样冷眼看着姐姐被卖掉,看着自己被卖掉。哭泣求饶有什么用?难道抛弃你的人就会来救你?他们只求片刻安逸,才不会在意消失后的你会遇到什么事。 少女的家人只是普通平民,根本没有胆量跟贵族作对,因此虽然舍不得女儿,全家人却只能抱成一团窝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少女朝他们伸出的手,没有任何一个家人敢去触碰。至于围观的群众就更不用说了,他们虽然一个个看起来义愤填膺,可谁都没有踏出那一步,因为他们知道,看着别人悲剧,和自己悲剧,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牺牲少女一个,能换取所有人的和平,那么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贵族也不是经常到他们这里来,这次只是巧合而已。只要将少女献出去,他们就不会有事了。 “你们这片大陆的贵族,都像是这人跟之前餐厅里的那个王子一样么。”清欢问。 S冷冰冰地扫视了前方一圈,“这跟你我都没关系,走,回去了。” 他率先举步要走,清欢却不想让他这样称心如意,她当然不算十全十美的好人,可是这个贵族让她看着很不舒服,当然不能让他好过。所以她弯腰捡起一颗小石子,朝正扯着少女的手要上马车的贵族砸过去。 这砸的一下可不轻,登时就让这肥头大耳的年轻贵族一个踉跄扑在了地上,他狼狈地爬起来之后四处看:“是谁?!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拿石子扔我?!不想活了是不是?!是谁!是谁!”他随意抓住一个男人的衣襟,“是不是你?是不是你?!” “不不不不不不不是我——” “那就是你!” ……真是个笨蛋,这些贵族不仅是人渣,脑子也都不怎么好使。清欢叹了口气,S发觉她没有跟上来,扭头看她,就发现她弯腰捡石子一看就知道要干坏事。察觉到S在看自己,清欢非但没有罢手的打算,还拿起石子在嘴边哈了一口气,再次丢了出去。 这一次贵族少爷摔的就比较惨了,因为他爬不起来了,好不容易被卫兵们扶起来,就没忍住呕了一手的血,还掉了几颗牙。这人看起来肥胖不堪,一看到自己流血掉牙却吓得腿软,竟然当场大哭起来:“牙、我的牙、我的牙掉了!” 眼泪和鲜血糊成一团,本来就丑,这下更是没眼看。 “你以为你是在帮她?” 两人隔了大概有五六米远,S这样面无表情的问。 清欢看向他,S对着她露出一个嘲讽的笑。然后贵族少爷就像是疯子一样指着在场的人:“把他们全给我抓起来!严刑拷打!一定要抓住刺杀我的凶手!一定要!” 竟然疯狂到要把所有人都抓走,真是被宠坏的丑孩子。 “本来让他把人带走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大家仍然能粉饰太平,像往常一样的过。现在你给所有人带来了麻烦,怎么,还觉得自己是救世主?”S朝清欢身边走来,别人被抓走无所谓,她当然不能。 清欢双手环胸:“我可没这么想。” “你这家伙……”该不会是—— “哪有人要刺杀你呀,被害妄想症可要不得,就算是贵族少爷也得讲理不是?”清欢大声说,顿时成为人群焦点所在。 人们高兴起来,虽然他们没有说话,可是他们的喜悦都洋溢在脸上。也许是高兴清欢貌美,贵族少爷会换一个目标,也许是高兴有人出头,他们能逃过一劫——总之不管怎样,此时此刻出现一个漂亮的姑娘,就能安抚贵族的情绪,熄灭贵族的怒火。 “真是一群从骨子里都坏掉的人类。”S轻声说,这片大陆上的人,灵魂早就烂掉了。 果不其然,看到清欢,贵族少爷血泪模糊的脸上瞬间只剩下了一个表情,他看看先前自己一眼看中的少女,又看看笑意盈盈不哭不闹的清欢,当下就松开了手指过来:“我要她,把她给我抓过来!” 卫兵立刻围了上来,清欢也不反抗,很快就被他们扭住双手别在身后。她仍旧笑嘻嘻的,即使S站在原地没有动。 还没走到贵族少爷身前,S阴郁的声音传过来:“你认为我非你不可吗?” 清欢说:“没有啊,怎么敢,您要是不管我,我也没办法不是。” 言下之意很明显,我也没有把刀子架在您脖子上,您为不为我出头,不是您自己做的决定么? 她语气诚恳态度端正,还用了敬语,偏偏S就是不爽极了。最不爽的是他明知道清欢是故意的,却还是忍不住要出头。明明讨厌死了这些愚蠢又无知的人类,却仍然要跟他们打交道。就好像……他仍然是最初那个弱小无助的自己,明明已经这样强大了…… 旁若无人的对话让伤口正疼的贵族少爷不高兴了:“哪里来的丑八怪,赶紧给我把他赶走!” 唔,他也好意思说别人丑八怪呢,更何况人家戴的还是面具。 S满心的不高兴,此刻正需要找个人发泄,这个笨蛋少爷不就是最好的人选?于是众人就看着他一步一步接近,卫兵们想要阻止,却发现空气里似是有一双大手将他们咽喉锁住,清欢得了自由后就站在一旁看着。S在离贵族少爷还有几米的时候停住了,只看到足足有三百斤重的胖少爷悬在空中,双手双脚可笑的挣扎着,然而脸色却越来越白、越来越白,终于,他再也不动了。 然后砰的一声摔在地上,清欢的手腕似是被人抓住,她一边跟上S一边提醒周围的群众:“还不回家,一会儿可就走不了啰!” 死了个贵族,这可不是小事。 “不不不!你们不能走!”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这么一句,然后S和清欢的去路就被人挡住了。 “你们不能走!贵族是你们杀死的!如果你们走了,我们可就遭殃了!我们所有人都会死!” “没错没错!你们不能走!你们是凶手,你们得留下来!” …… “我说什么来着?”S问。 清欢道:“我又不是想救人,我只是看那个胖子不喜欢而已。再说了,人也不是我杀的。” ……要不是S拉着她,她可能已经站到群众的队伍里跟着一起讨伐他了!S的眉头抽搐了两下:“闭嘴。”怎么变成好像是他的错一样?明明一开始就不理会的话,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这个女人,就知道给人惹麻烦。   ☆、第817章 第八十五碗汤(十二) 第八十五碗汤(十二) S觉得自己要被这个女人烦死了, 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把她丢掉再也不管她,可是他又舍不得。为了一点点小小的错处, 放弃一个难得顺眼又想要留下来作伴的人,好像不太划算。 ……回去再教训她好了,总得让她知道谁才是主人。 右手微微一抬, 人声鼎沸的人群顿时鸦雀无声,他们惶恐地张大嘴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来, 人们因此感到恐惧, 却又不知怎么回事。 “真是愚蠢。”S说,“如果灭绝了也是活该, 还不走?” 后一句是对清欢说的。 无形的大手握住清欢的手腕, 她被拉到S身边,直到两人走远了,僵立原地不得出声的人们才得以释放,他们惶恐地看着四周, 贵族少爷犹躺在地上没有知觉。这样下去可不行,如果贵族醒来, 他们的性命就难保了。所以…… 人们采取了什么行动清欢不知道, 几天后她无意间听到圣教里的人谈论起一件事:叛军们嚣张至极的向王族宣战, 竟然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将一名贵族少爷和他的卫兵全部杀死丢弃,国王得知后十分愤怒,认为这是对王族的挑衅,立刻集结了军队, 要将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叛军给一网打尽! 这片大陆是他们王族的领土,不允许有任何人对他们的统治表示怀疑和反抗。 圣教当然也接到了王族的号召。 就在其他人都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时,S仍然每天待在大殿内看他的书,清欢一开始不知道他看这些五花八门的书做什么,现在才明白,这家伙是为了建立新世界的秩序在做准备。可能是有点强迫症,一定要所有准备都做好再开始做事。在准备好之前,王族也好叛军也罢,他们要怎么折腾,S统统不在意。 其实他真要当国王还好,清欢也不会阻拦,世界总会革新换代,可这家伙并不是要当国王,而是要把所有人类都毁灭掉,这就不行了。 于是,她试图转变S的想法,可惜S吃了秤砣铁了心,无论她说什么都无动于衷,一心一意坚持要创造一个除了他跟她之外没有第三个人的新世界。 他想要世界变得崭新干净,又不想总是一个人,所以想要清欢留在身边陪着。这家伙的脑回路清奇得很,按照一般想法来揣测可不行。 “……这次王族与叛军开战,你会插手吗?” S从书本里抬起头来,单手推了下眼镜:“这很重要吗?” “当然。”这决定了最后的胜者是王族还是叛军。 “如果王族输了的话,我当然会插手。” 也就是说,他要保证王族对这片大陆的统治。“叛军头目你见过,对他们有什么想法吗?” 清欢这么一问,S才皱着眉头努力开始回想。唔,他似乎的确好像真的见过所谓的叛军头目:“你是说,之前不自量力想要从圣教抢东西的那些人?一群乌合之众,身为人类,竟然和吸血鬼之类的东西混在一起,为了个精灵不知死活的想要挑战我,真是愚蠢的可笑。” 在他眼里可能没有谁是不愚蠢的。“如果他们和王族打起来的话,只要你不插手,我觉得他们肯定会赢。” “哈?”S重重地放下手里的笔。“你说他们会赢?!” “前提条件是你作壁上观,国王的军队绝对会输给他们。” 真不知道她这种自信是哪里来的,总之看着叫人不爽极了,特别想把她脸上的笑给撕下来,让她难过哭泣。S眯了眯眼:“要赌吗?”在这之前,王族与叛军也打过许多次仗,什么时候输过?他们不还是在首都住的好好的? 清欢就等着他这句话呢。跟S相处了一段时间,她逐渐明白一件事情,跟这家伙说人话是没有用的,任何正经的劝诫游说建议在他听来都是耳旁风,还不如骗他。至少这人虽然喜怒无常,但颇守信用,答应的事一定会做到。只要他不插手,叛军必然能赢——S可能是在大殿里待久了,否则不会不知道在过往近十年的战斗里,叛军从一开始的节节败退到如今的无往不胜,他们的成长是腐朽王族所率领的军队无法比拟的。 “赌什么?” “赌……”S努力想了几分钟。“你没有什么是我想要的。”他要的仅仅是清欢的“存在”,而这个他早已得到了。 清欢觉得他这人讲话真是不讨喜。“那就这样好了,如果你赢了,你想要我做什么都可以,我什么都听你的,可如果你输了——” “不可能。” “我是说如果——” “我不可能输。” 老是被打断正在说的话,清欢忍无可忍地上去捂住S的嘴:“如果你输了,我要你永远留在大殿里,再也不要去创立什么新世界。”见S瞪大了眼似是要发怒,又连忙补了一句,“当然,我也会一直在这里陪着你,直到我生命的尽头。” S想来想去,觉得自己似乎亏了,可他又转念一想,他怎么可能会输?这个女人总是说些让他不喜欢听的话,还喜欢给他惹麻烦搞事情,如果他赢了,她就完完全全听他的话,这么一来似乎也挺不错。感觉这是稳赢的局,S当下拍板定案:“行!” 事后他看到清欢脸上的笑总觉得有几分毛骨悚然,不过想想这应该是他的错觉—— ——是错觉就有鬼了! 这个女人! S嘴角抽搐,双手握拳看起来像是要把清欢打死。清欢坐在椅子上悠然的喝了口红茶,很遗憾地说:“真可惜,差一点你就赢了。” S瞪着她,也不看旁边紧张兮兮的肖尔和艾尔莎:“你是不是早就知道?” “我只是相信他们而已,就像你相信国王的军队一样。”清欢很真诚很无辜地看着他,“这难道不是信仰的问题吗?现在已经没有王族了,新的政权在逐渐建立,新的领袖亲自来圣教请求您继续担当圣教大祭司的位置,为这片大陆上的民众带来希望和福祉,哎呀,这可真是件好事情,S大人务必要答应。” 叛军赢了?! 叛军怎么可能会赢?! 肖尔面前,一张英俊的脸猛地放大,把他吓了一跳,但他仍然保持着镇定:“大祭司大人。” “说,你们怎么赢的?是不是她搞的鬼?!”手指直指清欢。 清欢很伤心地说:“S大人怎么能这样误会我?再说了,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帮助叛军答应国王军啊,您太高看我了,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子而已。” 艾尔莎神情古怪,肖尔的眼角抽了两下,大家都保持着冷静理智平和的表情,至于真相到底如何——那谁知道,反正知道的人都不会承认,更不会告诉S。 如今肖尔和艾尔莎已经结婚了,他们夫妻俩盯着清欢看,意思是要她千万别惹怒大祭司,他们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男人只要用一只手就能将他们摁倒在地摩擦的能力,新的国家建立需要不容置疑的权威,大祭司无异于是最好人选。守护王族的圣教转而守护新的国家,国民们心中应该也会充满希望吧。 大祭司大人生起气来的样子太可怕了! 虽然清欢大人早早告诫过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将她暗中帮助他们的事情说出来,但是顶着大祭司大人的眼神,他们真的已经快要腿软了…… “好啦好啦不要生气啦,生气的话好吃的东西味道都会变坏。我刚煮了甜汤,加了很多栗子跟冰糖,你要不要喝?”清欢胆大包天的揉了揉S的头毛,“还烤了牛乳夹心小饼干,你之前不是一直吵着要吃?” S这回就很容易的从椅子上被拉起来了,他听到吃的就忘了先前在气什么,尊严什么的其实也不是很重要啦。清欢牵着他走,顺势回头对艾尔莎夫妻俩眨了下眼镜,意思是还不快走? 这个人她来搞定。纵使S有着毁灭世界的能力,在他人眼中是被畏惧的存在,可在她面前也不过是个坏脾气的小孩,顶多也就是身材高大了点,骨子里跟小孩子没什么区别。哪怕他的外表再成熟冷峻,灵魂仍然是不被改变的。 所以,从一开始她就知道怎么转移S的注意力,怎么让他心甘情愿的听她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顿下午茶只是缓兵之计,真要让他乖乖待在大殿不闹事,再作为大祭司为新的国家的臣民们效力……那可能还需要许许多多顿的下午茶吧…… **的政权应该被推翻,剥削人民的王族也应该被打倒,艾尔莎他们的理想终于能够实现,这片大陆会慢慢地抛弃黑暗迎向光明——虽然很慢很慢,也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但最终的结果,一定是令人满意的。 格瑞斯,应该也会很开心吧。   ☆、第818章 第八十六碗汤(一) 第八十六碗汤(一)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这还是第一次清欢有这样的感觉, 对一个来到桥上的女鬼,竟然感到似曾相识。她单手撑着下巴, 到这里来的鬼魂多了去了,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是人非人奇奇怪怪形形□□,总之什么样的都见过了, 但眼前这一只还真有点稀奇,愣是让她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否则从S的世界离开之后,她不会顺手将它带回来 女鬼没有愤怒仇恨也没有绝望悲伤, 而是很懊恼地挠了挠头:“是这样的……如果是那样子……你可能……就有印象了吧……不过我已经死了, 没有法力了……那什么……”它小心翼翼地看了清欢一眼,露出讨好的笑容:“你认识文凉吧?” 清欢点点头:“认识。” “那你觉得我熟悉肯定是因为他跟你说起过我……我叫栗子。” 栗子…… “咦?”清欢很久没吃惊了, 她微微睁大眼睛:“那你怎么会死在普通世界?”身为完成鬼魂心愿的任务者, 如果死掉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全消失,另一种就是重新投胎,从没听过会到奈何桥上来的。清欢掐指一算, 顿时露出难以言喻的表情来,“你……” “呵, 嘿。”栗子很尴尬地笑了笑, “这个说来话长……不过能遇见你真是太好了!我原本以为我死定了啊!” “你怎么会死?任务者不会轻易死亡, 你——” “就……出了一点点小状况,我听文凉说起过你,他还给我看过你的影像,我们的话, 能力不够强大,是不能在任务世界多做停留的。”栗子认真地说。“一般来讲,完成任务就要脱离,随着能力逐渐强大,才可以选择是否在任务世界继续待下去。” “所以,这跟你死掉有什么关系?”清欢伸手搅了搅锅里的汤水。 “其实也没什么太大关系,主要是我曾经完成任务的几个世界,有一些人本来应该在一起结果没有在一起,我接受任务后将他们撮合到一起了,可是等我离开之后这几个世界不知道出了什么毛病,竟然重新崩坏了!也就是说我的任务在短暂的成功后被宣告失败,然后蝴蝶效应你懂的,搞得世界出问题,死了很多人。所以我想补救,谁知道刚回到第一个失败世界就给S那个冷血的混蛋给杀了!卧槽!太过分了吧!好歹我也是陪他度过七八年孤独时光的人啊!本来失败任务想要补救就很危险,死了就会元气大伤,这混蛋还会什么魔法,直接把我弄死了啊!弄死了还不算完,连我的灵魂都不放过!你看你看你看!这里!就是这里!” 栗子气得蹦蹦跳,让清欢看它的脖子后面,那里有一个黑色的“S”标记。“那家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竟然用魔法把我的灵魂钉死,太恶毒了吧!你怎么能忍受跟他度过那么多年的!” 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任务补救失败也就算了,最主要的是灵魂回不去,被困在任务世界,直到清欢出现,她们相遇,她将它带回奈何桥。 “我说呢。”清欢看了一眼锅里的汤。“引魂铃不响,招魂幡不动,连汤都煮不开,合着你根本没死透。” “???清欢大姐头???为什么我觉得你很遗憾的样子???” “那你知不知道我给你背黑锅是种什么感觉?”清欢微笑着问。“如果我也被S弄死呢?” 栗子可怜巴巴地看着她:“对不起……我就是个死颜控,收集了好多美人脸,每个世界随机换一张……” 清欢仍然撑着下巴看她:“那现在怎么办?我把你送回去?” “不行啊,我任务失败,补救失败,就算回去了天道也会惩罚我的。所以——” “所以?”清欢有种不祥的预感。 “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除去S的世界还有六个,如果能补救成功的话,我应该就能被释放了吧……”现在离了奈何桥她就会被雷劈,谁叫她任务失败来着?“我的运气可能都在新手世界里用光了……”想起第一个世界那一团乱的情况,绝对不可能的任务最后竟然稀里糊涂的完成了,所有的欧气都没了,怪不得这几个世界这么倒霉。 …… 清欢这才明白谁是Envy。Envy这个人的确是真实存在的,在那个世界本来的轨迹里,Envy应该成为S最亲近的人,即使不是爱人,也应该是相伴一生的伙伴。S性格古怪喜怒无常难以接近,因此栗子进入那个世界后,千辛万苦得到了S的信任与依赖,然后她认为任务已经完成选择脱离,谁知道真正的Envy却背叛了S,导致S大怒。得知出事的栗子选择再次回到失败的世界进行任务补救,哪知道S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直接将回到他身边的她给杀了,而且还用魔法困住她的灵魂。 不过好处在于灵魂被困在那个世界,天道就没法用雷劈她。 恰好在这时,身具大功德的格瑞斯出现在奈何桥,为了完成格瑞斯的心愿,清欢进入到S的世界,阴错阳差补了栗子的缺。再加上她在那个世界停留了几十年直到“正常死亡”,也就算是帮栗子完成了补救任务。真不知道该说这丫头什么好,胆大包天竟然篡改Envy本来的容貌,就因为她觉得人家本来长得不好看。 美与丑,就那么重要么。 在和S更熟悉之后,清欢就发现了被困在大殿里的栗子的灵魂,于是在她死后,顺手就将这个给她奇怪感觉的鬼魂带了回来,否则Envy是谁清欢永远都别想知道了。 “……说到底,任务会失败,大部分都是你自己的原因吧?” 栗子苦哈哈地看着她,双手拜了拜,“是我的错,过了新手期就觉得自己是头老鸟了……然后就吃了这么大亏。” “真会给人添麻烦。”清欢揉了下略感酸疼的肩膀,栗子连忙狗腿的跑过来给她按摩,“清欢大姐头,你会救我吗?如果你不救我,我只能再回去S的世界永远被困住了……”她没有清欢大姐头这样强大,永远也别想挣脱。 “我会帮你的。”清欢说,没等栗子欢呼又道,“不过仅此一次,而且你得做好心理准备,就算我帮你补救成功,等你的灵魂解脱,仍然要受到天道惩罚。” 栗子以前也失败过,她知道那是什么下场,被雷劈……就是因为失败会被雷劈她才选择回去补救的,哪里知道不仅没有成功,还差点把自己给害死了!清欢是她唯一的救星。“清欢大姐头……” “乖。”清欢揉了揉她的头,觉得这丫头跟文凉一样缺根筋,也是难得遇到这些幼苗,当然不能让它们被掐死在摇篮里。“这段时间你就留在庄子里吧,等我回来就可以。关于补救世界的信息,你有吗?” “有的有的!”栗子眼睛一亮,变戏法般掏出一个平板,“你看!” 真是高科技。 清欢看了眼古色古香的奈何桥,觉得好像真的缺少现代因素。她接过平板划了一下,迅速浏览一遍。“我知道了,你先去休息吧。”看起来生龙活虎,S那个人可不是简单的人物,即使是在孟婆庄休养,栗子的灵魂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痊愈。 啊,她又给自己招来了个大麻烦。 栗子感动的热泪盈眶:“清欢大姐头……” 这什么奇怪的称呼,清欢看了她一眼,栗子就像条小狗,眼睛水汪汪湿漉漉,应该也是活了很久的人了,可是仍然能有这样干净的眼神。 清欢眸光温柔。 “去吧。” 栗子被谢必安引入孟婆庄后,清欢撑着下巴,望着黄泉路两边盛开的彼岸花出神。它们正迎风怒放,鲜红的花瓣一点一点蔓延开来,带着森森鬼气,以及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悲伤绝望。从桥的两边蔓延开来,一眼望不到尽头,这些花在这里生长了很久很久了,时间都变成了不存在的名词,而彼岸花,花开不见叶,叶落不见花,生生世世,碧落黄泉两不见。 可即便如此,也有着要生长在一起的执着。 她回过神,将平板又重新打开,这样还真的很有高科技感,到现在清欢还是用的墨泽这个人形生死簿呢,她是不是也该把奈何桥重新装修一下? 第一个补救世界。 看起来不算太难,不过有些问题难以理解,已经成功的任务世界为什么会重新崩坏?其中发生了什么?这些变故有没有共同点?如果只是单纯的补救,那么以后还会发生类似情况么?这一次是巧合她遇见了栗子,如果下一次栗子再出事,再巧合相遇的可能性基本上为零。 清欢将平板合起来,转身消失在桥上。   ☆、第819章 第八十六碗汤(二) 第八十六碗汤(二) 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 金龙殿内沉香袅袅,偌大的龙床上只有一团小小的隆起, 清欢打了个呵欠从床上坐起来,先看了下大概的时间,发现大殿内空无一人。皇帝的寝宫竟然这么冷清, 足以见宿主性格中的谨慎与多疑。 “来人。” “陛下,您醒了。” 清欢从被子里将脚伸出来,理所当然地让美人宫女为自己更衣, 随意问了一句:“什么时辰了?” “不急, 离上朝还有半个多时辰呢。”宫女说,虽然她很惊讶陛下会让自己为她更衣, 但是当她解开清欢衣衫, 发觉里头是属于女人的身体时,也并没有露出任何吃惊或是不安的表情。 清欢换上了龙袍戴上玉冠,对着昏黄的铜镜照了照,好在宿主身材高挑, 长相中性英气十足,胸部用布条绑起来的话, 还真不会被人发现皇帝其实是个女人。但是秘密之所以被称为秘密, 就是因为它需要极致的保护和隐瞒, 任何想要靠近这个秘密的人都会受到很严重的伤害。“摄政王身子如何了,可能来上朝?” 宫女一下愣住了,她小心翼翼地看了清欢一眼,犹豫道:“陛下忘了么……您前些日子同王爷大吵一架, 王爷拂袖而去后,便再也不曾上过朝了。奴婢派人去慰问过,结果……人都没进得去王府,全被王爷身边的人给撵了出来,说……说不劳陛下担心。” 她如实说完后非常害怕清欢发火,这位陛下性格反复,自尊心极强,可是她也不敢说谎。 清欢忍不住叹了口气:“朕知道了,你派人去前朝说一声,就说朕今日身子不适,暂不上朝。” 宫女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应了一声:“是,奴婢这就差人去办。” 清欢又一个人在龙床上坐了会儿,环视一圈寝宫,心中又为这皇帝感到可悲可怜,却也可恨。 当年太后还是贵妃,后宫有数人同时有孕,先皇允诺,谁先生下皇子,便立为后。太后产下了皇女,为了皇后之位,买通宫人太医瞒天过海,终于如愿登临后位。宿主便被当作皇子养大,因为太后对其抱以厚望,所以宿主压力极大,事事都要求自己做到最好。先帝驾崩后,她便以太子身份登基为帝。 当年知道这件事的人已一一被宿主灭口,她实在太恐惧自己的真实性别被戳穿,因而为人极其多疑,对任何人都不能信任。方才的宫女从小伴她长大,对她忠心耿耿,她也对其毫不信任。沐浴更衣从来不假他人之手,夜晚就寝时更不允许身边有人存在。 这样的日子战战兢兢过了二十年,将心守的严严实实的女帝竟然无意中被摄政王撞破真实性别。摄政王乃是先帝义弟,虽说出身皇族,却是旁支,血缘十分淡薄。因为其人卓越拔萃,被女帝的皇祖父认在膝下,与先帝一起长大,比先帝小了七岁,恰好比女帝大了十二岁。先帝驾崩前担心女帝年纪小无法服众,便任命此人为摄政王。 谁曾料想这两人却相爱了。 若是能长相守,倒也不失为美事一桩。只可惜女帝气量狭小,眼中只有权势,摄政王是民心所向,又手握重兵,实在是她不得安寝的罪魁祸首。她心中自然也喜欢摄政王,只可惜,和权力比起来,摄政王占据的空间太小了。 说是大吵一架,其实是女帝摆下鸿门宴要杀人□□,结果却被摄政王身边的谋士发觉,助摄政王逃脱。他逃走后,女帝日夜难眠,不杀摄政王夜间连眼睛都合不上。这么多年来她以女儿身登临帝位,要担忧的提防的都太多,早就利欲熏心。也许从一开始她与摄政王的“两情相悦”,也是她想要得到兵权的方式。 摄政王不揭穿她的性别,不跟她□□,她心里便越是煎熬怀疑,认为他有更大的阴谋在等着自己。 “啊……”清欢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还说不难呢,这不难才怪。再好的人被这样欺骗对待,面对心爱之人的杀害,都会伤心欲绝了吧?要怎样再把人心给赢回来? 女帝气量实在狭小,若摄政王要篡位,早干嘛去了,何必等到现在?这人身份尊贵手握重兵,爱上她本可成为她的左膀右臂,她却倒好,非要将人杀了将对方的权夺走才能安心,真是狼心狗肺都难以形容。更别提这些年里,她那些不甘心的皇弟们如何疯狂反扑,摄政王为她挡过刀中过毒,只差没亲手将心脏挖出来送给她,她却仍不知足。 如今摄政王连早朝都不再上,定然是心灰意冷斩断情丝了。女帝若再步步紧逼,难保摄政王不会与她彻底反目成仇。即便他不会,他身边那些武将谋士个个也都不是省油的灯。真是的,根本没有能力当皇帝,这天下是谁给她打下来,谁让她坐稳的,她却恩将仇报。无论是从帝王还是爱人的身份来说,女帝都是一等一的没良心。 当皇帝不用考资格证,真是便宜她了。 但话又说回来,清欢不喜欢女帝是一回事,要以女帝的身份与摄政王破镜重圆又是另一回事。这两人必须在一起,保这江山百年昌荣,否则让女帝作下去,摄政王定然不会杀她,她却不会善待摄政王,摄政王一死,这天下就彻底崩塌了。他手下奇人异士无数,更不乏野心勃勃之人,如今能安分守己,是因为摄政王有用人之能,使得他们心甘情愿为其差遣。 可摄政王若死了,女帝就等着被这些人生吞活剥吧。 身为女子,虽说在封建社会受到的束缚与条框繁多,可女帝性格上的扭曲与阴暗,与从小在她耳边洗脑的太后分不开。 正因为有摄政王的存在,太后才不能将手插到前朝去,她可是将摄政王当成了眼中刺肉中钉,意欲除之而后快。真要说起来,清欢倒是觉得太后更适合做皇帝。女帝有这命,却没有这本事,更无容人之大度,即便她坐了这几十年江山,也会为后人留下无数隐患。 …… 啊,她倒是把问题分析的很透彻了,可真的很叫人头大啊! 如今摄政王连早朝都不上了,见不到人的话她怎么把人拿下?更别提人家早对女帝心灰意冷。摄政王身边从来不缺色艺双绝的奇女子,只是他心系女帝,才不沾染女色,再拖下去万一叫别人得逞可如何是好?清欢看过之前发生的一切,对于这个世界的任何人和事都了若指掌。摄政王的性格,若真是占了某个女子的身子,便是无爱,也会负责,并且献上全部的忠诚与尊重。 这种好男人——是真的好男人,就是活了不知多久的清欢都觉得难得,光明磊落又正直宽容,女帝到底是怎么看出来人家包藏祸心的?! 真心最珍贵,可最坚贞,可一旦失去了,也最难以挽回。 真是大麻烦。 不然……装病看看? 算了吧,以摄政王的性格,要与女帝恩断义绝的话,只会回一句“本王不是太医,去了也不会让陛下的病有起色”之类的话吧。而且之前的鸿门宴就是以生病为幌子将人哄来的,同样的招数用了两次可真的是够了。 对待这种几乎称得上是完美又心如死灰的人,方法可不多。 从摄政王年纪轻轻就征战沙场立下汗马功劳来看,此人心性坚定,决定的事情绝不会更改。他喜爱女帝的时候,愿意为其献上生命无条件包容,放弃的时候自然也不会回头。女帝将人心伤透了,就是跪下来乞求原谅估计也没用。效忠还是会效忠,但爱——这种东西不会再有了。 清欢在寝宫转了一圈,她本来想换件衣服的,可是这一圈她发现一件事,寝宫固若金汤,女帝又是九五之尊,按理说她想在这里做什么也没人敢管,可整个大殿内一点女性化的东西都看不到,她似乎比任何人都厌恶自己的女儿身,也比任何人都在乎这个皇位。 她把自己逼迫的太厉害,导致整个人都扭曲了。 女帝对摄政王的爱不知有多少,也许她之所以和摄政王在一起,是因为害怕他揭穿自己的真实性别。这种害怕秘密被曝光的恐惧让她辗转反侧,摄政王一日不死,她一日难以平息。 自古以来,大多数帝王都是如此。他们更好面子,也更不会承认错处。 清欢坐在床上晃着双腿,陷入了深沉的思考之中。说这件事简单是因为要挽回的对方是个君子,说麻烦也是同一个原因。太有原则的人受到伤害后,通常都是无法补救的。 他们越是理智冷静,就越能判断自己应该如何去做。摄政王这棵大树,想再重新砍下来当桌腿子,绝不是件易事。 但,她是谁呢。   ☆、第820章 第八十六碗汤(三) 第八十六碗汤(三) 铜镜昏黄, 照不出美人如花娇,如月洁。 素手纤纤, 执起炭笔,沿着修剪整齐的眉毛轻轻一画,使得眉如远山, 桂花香粉扑在面上,粉颊娇艳,便添了几分女儿家羞赧, 欲滴的红口脂在唇瓣上轻轻一抿, 朱唇微启诱人品尝。素面朝天已是貌美如花,精心妆点后更是倾人城国。从美色方面来讲, 清欢向来是一等一的。 发髻绾的很是简单, 只松松插了一根白玉簪,除此之外再无多余的装饰,一袭红裙躺在深色的大床上,为这个充满雄性气息接近冷硬的房间增添了几分色气与柔情。 “你是何人?谁允你到本王的院子里来?” 男人声音低沉带着不悦, 很明显,他以为这是哪个自以为是的属下又给他找了个美人来。他说过许多次不需要, 那群家伙似乎听不懂人话, 莫非是好日子过多了? 清欢躲在被子里, 之所以会被发现,首先是因为被子高高隆起,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红裙子的一角露在外头,简直就是明晃晃地告诉来人:嘿, 你床上藏了个人啊! 很好闻。 这是清欢躺到床上的第一感想。不像是一般皇族男性身上总是有着龙涎香或是其他名贵香料的气味,摄政王的房间是清爽的皂角味,他的床榻和房间都非常干净,这就让清欢有了很好的第一印象了。 摄政王站在床边,很耐心地等着。然后他看到一双小手从被子里伸出来,抓住被头一点点往下拉。首先是乌黑如瀑的秀发,然后他看到了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 良久,两人对视,摄政王淡淡地叫了一声:“陛下。” 啊呀啊呀,真是冷淡啊,完全没有感情的冷淡。清欢眨巴着眼睛:“皇叔。” 摄政王不说话,她也不说话,直到他又问她:“陛下怎的这副不伦不类的打扮,被臣开了岂不笑话。” “我本来就是女子,穿女装有什么不对?”清欢从床上坐起来,伸手去扯摄政王衣角,却被他避开,两人之间隔了数步的距离,摄政王眼中面上,皆不见任何动容。他感到心口在隐隐作痛,那一刀当真是下了狠手,倘若不是他心脏较之常人偏了几分,当日便要死在那场鸿门宴中了。 他只看了清欢一眼,便想到无数过往,只是再无甜蜜幸福,只剩下失望淡漠,以及难以被忘怀的剧痛。当日从皇宫离开,他是真存了必死之心,毫无求生之意,如今这条命是属下们拼尽全力救回来的,再不能任意叫她糟蹋了。 “我知道错了,皇叔。”清欢抿着嘴,她早就想好,对摄政王这样的男人,一味的狡辩紧逼是没有用的,倒不如大大方方认错,能得到谅解最好,得不到也不至于叫他瞧不起。“我那日的所作所为……当真是错了。这些日来,我日夜难安,我想见皇叔,所以就来了。” “皇叔大可气我恼我,是我错的离谱,应该要受到惩罚。” “陛下是万金之体,何来错,何来惩罚。陛下这样说,臣心中惶恐。” 似是仍无动于衷。 清欢下了床,她一靠近摄政王就往后退,活似她是什么洪水猛兽叫人退避三舍。清欢的功夫是他教的,两人之间的情愫也来源于这贴身的肢体与交流。她赤着小脚站在地上,吸了吸鼻子,低着头,地上很快便湿了两小块。 摄政王微微一怔,皇帝最是好强,尤其厌恶自己身上出现与男人不同的地方。这么多年,他是第一次瞧见她落泪。 落泪是为了赢得他的联系,短时间内清欢还不打算崩人设。如果直接这样哭给他看,未免显得心机深沉,讲道理,如果清欢是摄政王,看到皇帝毫无顾忌的认错落泪,也会觉得是别有所图。因此她哭过之后快速眨掉泪花,再抬起头时仍旧带着笑,似乎之前不曾掉过泪。“我想要皇叔回到我身边。” 两人相恋数年始终保持着距离,最多也不过挽手,女帝怕被人看穿,向来与摄政王保持距离,他们之间从来都是摄政王在进,女帝原地不动。从始至终她也没说过喜欢他的话,更不曾给过他什么定情信物——因为对于女帝来说,皇位实在是太重要了。 可今日她却告诉他,她想要他回到他身边。 摄政王几乎要笑了,可他没有。他一点也不觉得开心,只觉得沉重煎熬:“陛下不是孩子了。便是孩童时期,臣也不曾见陛下这样任性过。” 清欢趁着他不注意扑过去,死死搂住他的腰。哪有人敢这样对摄政王,他高高在上,尊贵无匹,似这般抱着他不肯撒手之人可是皇帝。但他已不再喜欢她,想要将她拉开,清欢却将脸埋进他胸膛,“皇叔若推开我,我死在这里好了。” 摄政王的手僵了一下,半晌叹道:“陛下,您究竟要如何?纵观陛下的所作所为,实在是不能让臣相信。” 为她出生入死,恨不得将心都挖给她,最后她却回报给他一把直插心脏的刀。 疼。 “错了就是错了,我不会否认的。”清欢抓紧摄政王的衣服,“可是现在我要挽回你,也不是空口白话。” 她向来看重皇帝这个身份,就是和摄政王两情相悦时也自称朕,今日口口声声都是我,着实奇怪。摄政王并不会被这简简单单的几句话打动,他只觉得她又在图谋什么。 正在他要说话之时,突然有人敲门,还伴随着孩童哭声。摄政王愣了一下,清欢便主动放开了他,用手揉了揉眼睛,又爬到床上,拿被子把自己盖住。 摄政王只得去开门,门一打开,两个孩子就扑了过来抱住他大腿,长得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嘤嘤嘤的哭着:“爹爹!爹爹!弟弟欺负我!弟弟抢我的桂花糕!” 桂花……鬼使神差间,摄政王想起方才被清欢抱住,似乎闻到她身上有桂花香。他爱桂花,可她从不在身上喷洒香料的来着。不过很快他就回过神,弯腰摸了摸两个孩子的头:“乖,桂花糕要姐弟俩一人一半,玲儿是不是又吃多了?” 早熟的小男孩气嘟嘟的:“我都是听娘的!姐姐虽然比我大,可是一点都不乖!吃多了桂花糕又要牙疼了!爹爹快教训她!否则惹娘伤心,娘就要哭了!” 摄政王将两个孩子安抚好,而后轻声道:“玲儿,昌儿,说过许多次了,要叫我伯伯,你们的爹爹是——” “王爷!” 没等他这句话说完,一道娇柔的女子声音传来,随即远处快速走来一名身着白裙的美人。她身段纤细容貌清丽,似乎时时带着哀愁,真是楚楚可怜,令人忍不住心生爱惜。 摄政王却无动于衷:“弟妹。” 高氏惶恐道:“王爷恕罪,这两个孩子,妾身一不注意就跑了进来……相公去的早,他们是王爷照看大的,难免对王爷有孺慕之情……” “本王知道。”摄政王淡淡地打断了她的话。“带着孩子休息去吧,本王有些乏累。” “啊,王爷身子不适么?妾身这就去给王爷炖点补汤补补身子——” “弟妹。”摄政王又唤了她一声,眼神冷淡,始终保持着距离,他跟孩子说话的时候自称是我,在高氏面前却自称本王。“你是本王的故人之妻,不是下人,这些事交给下人做就好。” 他不是傻子,说是他将孩子照看大,其实他日日公务繁忙,哪里有时间带孩子,真要说起来,王府里其他属下和孩子相处的时间更多,也不见他们叫其他人爹爹。高氏的心思他一清二楚,之所以不揭穿,是因为他与其夫的情分。 高氏又羞又愧,爱慕之心被相公效忠的主子瞧出来,实在是叫她羞怕。“妾身、妾身知道的……妾身嫁过人生过孩子,配不上王爷,王爷身边又有佳人相伴……”可她仍然忍不住要心怀期盼,多年来与王爷最亲近的就是她了,即使不能成为王爷的女人,她也私心没有阻止孩子们的问话。 每当孩子们问她爹爹在哪里,王爷是不是爹爹的时候,她不曾承认,却也不曾否认过。于是孩子们就以为王爷是他们的爹爹,如果是,那该多好啊…… 相公临终托孤,王爷也说过会永远照顾他们母子,既然这样,她是不是,也可以稍微奢望一下呢…… 摄政王为人宽容,自然不会恶言相向,但被子里的清欢可待不住了。 “既然知道配不上王爷,便不要让孩子误会王爷是自己的父亲,否则我可是会不高兴的。” 高氏瞠目结舌地看到一名红衣美人从摄政王身后冒出来。清欢毫不客气地抱住摄政王的手臂,在心里对高氏表示了诚挚的谢意:“孩子岁数小不懂事,这位姐姐也不曾长大么?终日让自己的孩子叫别的男子为爹爹,难道就不曾为九泉之下的亡夫考虑一二?”   ☆、第821章 第八十六碗汤(四) 第八十六碗汤(四) 高氏虽然对摄政王有非分之想, 骨子里却还是个闺阁女子,这种事叫他人撞见, 羞也羞死她了。当下面色惨白羞愤欲死,倒是两个小孩护母心切,挡在高氏面前对着清欢一脸凶巴巴:“你这个坏女人!快走开!” 玲儿则扯住摄政王衣角:“爹爹爹爹, 这个坏女人欺负娘,爹爹——” “嘘。”清欢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嫣红的唇瓣上,眼神冷漠诡谲, 让玲儿吓了一大跳。“乖孩子可不能乱叫爹爹, 否则会被大野狼抓走吃掉的。” 两个小孩都被她这表情语气吓坏了,高氏连忙蹲下去将孩子紧紧搂在怀里, 可怜兮兮地望着摄政王, 这若是旁人,早怜惜的要命拥抱爱抚了,摄政王却仍是一脸的淡漠,扭头看了一眼巴在自己肩膀上认真威胁小孩的清欢。 她竟修了眉毛。 往日英气十足的剑眉如今变成了弯弯细细的蛾眉, 眉尾部分微微扬起,显得得意而热烈, 鲜艳而张扬。同时也多了女子气息, 因为身居高位, 她的气质较之寻常女子而言截然不同,令人心惊。这么一看,摄政王竟觉得自己认不出她了,就好像眼前所站的这个人, 跟过去伤透他心的不是同一个。 清欢没注意摄政王在看自己,威胁完小孩连人家的母亲也不放过:“真为孩子好,就不要总是灌输他们王爷等于爹爹这样的信息,否则再叫我听到,非要你好看。” 高氏唇瓣咬的泛白,她脆弱的看了摄政王一眼,泪水沿着眼角花落,角度美的恰到好处,美人的泪水也的确会令英雄动容。和不肯被人看见眼泪的清欢比起来,高氏很明显更符合男子的审美,他们也更偏爱这种娇弱的美人。 “行了,带着孩子退下吧。”摄政王及时给了高氏台阶下,高氏惊喜地抬起泪眼,却见他高大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房内,而房门也在自己面前关上了。 没关系的,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坚持,王爷一定会回应自己的心意。 房内,摄政王将清欢从自己身上扒了下来,“陛下究竟意欲如何?”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要皇叔重新喜欢上我。” 摄政王几乎要笑了,喜欢不喜欢,从她口中说出来,不是似儿戏,就似别有所图。事到如今他也不欲再与她多说,横竖无论他说什么她都不会轻易改变心意,既然如此,她爱怎样就怎样,他不去理会也就是了。“陛下,若臣记得不错,此时正是早朝的时候,您——” “皇叔都不来上早朝了,我心情不好,身子自然不适。”这人一点谋反之心都没有,对清欢来说那才好办呢,身为皇帝,不以势压人还叫皇帝?她跟刚才那个泪美人最大的不同点就在这里。她是皇帝,没有人能忤逆她,也没有人能拒绝她。哪怕摄政王不喜欢女帝了,他也仍旧是她的臣子。 “你……”不曾见她这样油嘴滑舌过,明明是个阴郁的人,怎的…… “皇叔,明儿个,你会来早朝的吧?”清欢坐在摄政王床上对他笑,“你若是不来,我就来找你。” 摄政王淡淡地说:“臣会去的。”他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无论皇帝想怎样,他都做好了心理准备,无非是将这条命再让她算计一次,难道还会有别的可能性吗。 清欢笑着下了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扣住摄政王的手腕。论功夫女帝自然不如他,可谁说她一定要用武力叫他屈服呢? 摄政王本来以为皇帝这就走了,谁知道她却突然出手抓他。还没来得及避开,鼻息间就闻到奇怪的香味,接着浑身软弱无力,就这么直直地往前倒去。 清欢恰好将他接了个满怀。 摄政王不敢置信她竟然如此大胆,却说不出话来,只能在清欢将他放到床上躺着的时候露出谴责与不悦的目光。清欢叹了一声,她怎能不知道摄政王在想什么。真要给这人时间让他想清楚要不要原谅她重新跟她在一起,那不过是给他时间将仅存的一丁点情分磨灭。 摄政王不是少年人,泪美人也好睡美人也好,她们的骨子里都是含蓄温婉的,他的生命里经历过许许多多的战争分离伤心难过,就好像是流星一样绚烂过后归于平淡。只有一场大火能重新烧起他内心深处的火苗,清欢要做火,宁可将彼此烧死,也不放手。 先前那个泪美人,清欢瞧了一眼就知道摄政王绝不会喜欢。 “小叔叔,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会哭的。”她用手遮住摄政王的眼睛,另一只手则解开他的衣袍,顺进去抚摸结实强壮的胸膛。 摄政王闷哼了一声,因为她的小手并不老实。 清欢俯身在他耳边说道:“我什么过分的事情都不会做,我只是……” 后面的话她没有再说,摄政王却知道她要做什么,因为她的手已经覆在他胸口处了。那里,是被她用利刃贯穿的地方。他不曾让任何人再碰过,清欢的手有些冰凉,一碰上摄政王便不由自主地颤了一下。然后她将衣袍扒开,过了很久,眼前一片漆黑的男人感到有什么柔软而温存的东西触碰到了他的伤口,一点点的蔓延开去,让他心跳如雷。 “把我当成一个崭新的人来喜欢,我也会这样做的。”清欢吻着伤口如是说道,语气温柔婉转,充满真诚,却也像是来自地狱的蛊惑。“不再是视皇位如命连爱人都可以抛弃的女帝,只是一个做错事想要挽回的女人。” 然后她用两只手捂住摄政王的眼睛,脸颊轻轻蹭了蹭他的:“你的女人。” 身下坚硬的身躯突然颤抖起来,清欢内心软了一片,她随手将自己红裙子的腰带扯了下来,层层叠叠将摄政王的眼睛蒙住,告诉他:“药效只有半刻钟,我要走了,明日记得要来看我。” 身上骤然一轻,动人的桂花香也在瞬间淡去,摄政王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想要伸手拉住她、呼唤她,可是动弹不得,也发不出声音。只有蒙在眼睛上的红色布料,仍旧带着余香。 她说,把她当成一个崭新的人来喜欢。他能么?她又能做到么? 只要想到过去她的所为,摄政王便觉得浑身发冷。可是今日所见到的皇帝,却又让他在心如死灰的同时感到快活。难道他对她仍旧是余情未了? 这可如何是好。 明日……她没有要他去上朝,只说要他记得去看她。那么他不去上朝,应该也没什么的吧? 过了会儿,摄政王才伸手将眼上的红绸子拿下来,放在手心细细摩挲。上头还有着桂花香,他的胸口似乎也遗留着那些琐碎的吻。刚才那个真的是城府深沉的女帝么?为何他感觉像是个陌生人,就连这份陌生的悸动都不像是来自自己。 摄政王在床上躺着,半晌,才叹了一声。 忘记问她了,这戒备森严的摄政王府,她是如何进来的?便是他教过她功夫,和王府的守卫比起来也不够看。更何况她是皇帝,每日政事繁忙,竟然还偷跑出宫,若是过去的皇帝绝不会这样做,她究竟是怎么了…… 思考了好一会儿,摄政王理智的得出一个结论:怕是吃错药了吧…… 第二日上朝,清欢果然没有在朝臣中见到摄政王。小芜一脸忐忑,迎她回宫的时候面色不安,生怕她发火。清欢却挥挥手叫她退下,顺便吩咐了一句:“王爷若是来了,直接让他进来便是。” 小芜嘴巴动了动没说话,其实她想说,王爷真的会来么?陛下您为何如此的有自信?? 昨日情形如何,她关心又不敢问,陛下这人,最是嘴硬最是固执,就是心中喜欢也不会承认,她真怕昨日陛下是去跟王爷吵架了,再不然……也许陛下连王府的门都没进去? 穿着女装不带侍卫来路不明,肯定进不去的吧…… 可是陛下现在心情似乎颇好,她还是不要泼陛下冷水了。陛下难得不皱眉,难得心情这样好呐。 虽然这样想,但小芜还是认为王爷不会来。那场架吵的似乎很是厉害,王爷真的能与陛下前嫌尽释吗? 清欢回到寝宫,第一件事是换衣服,她不喜欢穿龙袍戴玉冠,繁复琐碎行动都不方便,裙子就不一样,又轻快又漂亮——最主要的是她在裙子下面是光腿,反正别人看不见,除了她自己没人知道。 这个天气穿太多可难受,要是有空调就好啦。 换好衣服她盘腿坐床上把玩一块玉佩,这是她昨日从摄政王身上顺来的,所以即使他本来不打算来,为了这块玉佩也会来找她。 清欢露出狡黠的笑容,她可没有自信到认为自己魅力大到几句话就能说动一个成熟而心死的男人。 所以用点小手段也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吗?   ☆、第822章 第八十六碗汤(五) 第八十六碗汤(五) 摄政王进来的时候, 就看见素来注重形象恨不得将龙椅都随身携带的皇帝,穿着红裙子坐在龙床之上, 裙子下是两条白嫩的跟藕节似的小腿,脚踝上还系着一串铃铛,脚趾甲涂着鲜红蔻丹, 看起来诱人极了。可能是因为天气热,裙子也不好好穿,松垮垮的搭在肩头, 一边香肩露了出来, 此刻她正低着头从怀里抱着的篮子里寻着什么,摄政王走近了, 才发现里头是各式坚果, 她将爱吃的挑出来吃了,不爱吃的又都丢了回去。 第一次见她这样,为了安全着想,皇帝平日里从不会对某样食物表现出过度的偏爱。 清欢沉浸在寻找小核桃的世界中, 压根儿没听到脚步声。她哼着歌儿踢着腿,直到一双黑色皂靴停在了面前才抬起头, 一点意外和不好意思都没有:“小叔叔!” 连皇叔都不叫了, 叫什么小叔叔, 真是……成何体统。 “你要吃吗?”她举起手来。两指间捏的是一颗被剥好的小核桃,与脚趾甲不同,这双小手上的指甲圆润而整洁,没有过多的装饰, 但也正因如此,素白的玉手衬的食物似乎都美味了许多。 摄政王没有说话,清欢就赤着脚站到地上将核桃仁塞到他嘴边,摄政王正要往后避开,却被她丢开了篮子的小手搂住劲瘦的腰,一副你不吃我就不罢休的模样。万般无奈下刚张开嘴,核桃却被清欢自己吃了。摄政王眉头微微一蹙,尚未来得及说话,她裸着的小脚就踩到他缎面的靴子上,然后踮起脚尖亲了过来。 这是他们第一次接吻,纯洁的要命,只是将核桃仁哺到他口中,然后蜻蜓点水,见好就收。 如果不是她正踩在他脚背上,如果不是她将浑身重量都交给他,摄政王一定退的远远、远远的!口中的核桃仁不知道是要咀嚼还是要吐出,就这样僵持了好一会儿,他连嚼都没嚼便直接吞了下去,俊脸因为泛红,所以看不出是气的还是羞的。 偏偏清欢还问他:“好吃吗?” 他虎着脸,双手掐住她的腰将人从身上扒拉下来放到龙床上,然后想说教,话到了嘴边看到她笑盈盈的表情又觉得说了可能也没用。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要说。“陛下。” “嗯。”大眼亮晶晶地望着他,似乎十分期待他接下来的训话。 摄政王吸了口气,“您要注意自己的身份——” “跟你在一起的话,我就只是你的女人呀。”清欢理所当然地说。 摄政王不肯承认自己的内心因为这句话又开始跳动,他努力保持着一成不变的面部表情。“臣今日来是——” “我知道,想要这个是不是?”清欢嫣然一笑,变戏法般从枕头底下摸出这块玉佩。“这是你父母留给你的,所以你想要回去是吗?” “既然陛下知道——” “反正是要给未来儿媳妇的,倒不如现在就给了我,我会好好保管的。”清欢狡黠一下,当着摄政王的面将玉佩从脖子塞到肚兜里,碧绿的玉佩与雪白的肌肤相得益彰,格外娇媚。她似乎一夕之间就有了女人味,这是过去的皇帝从来不曾展露过的。摄政王的视线随着玉佩从清欢修长的颈项下落到胸口,她没有束胸,裙子又穿的不像样,酥胸半露,粉面含春,便是定力十足如摄政王,也没忍住往后退了一步。 玉佩所在的地方是…… 他气息平稳,面上看不出丝毫波动:“陛下实在不宜如此任性——” 每每说话清欢都是要打断的:“我若是不任性,你可不会再来见我了。想要回这块玉佩,不行,不过我可以给你另外的东西做补偿。” 没等摄政王意会过来她是什么意思,清欢就向前几步拉住他的手往后一倒——她被压在了男人身下,女性成熟娇柔的身体与男性的强壮阳刚,显得格格不入,又显得格外契合。 摄政王大概沉默了几秒钟,才有几分咬牙道:“你……”竟然又下药。 不叫陛下了,这样才显得熟络呢。清欢巧笑倩兮,挥手将帐子放下。早朝后她批完了折子用完了午膳,起来后洗了个香喷喷的花瓣浴换了条新裙子,虽说天色将晚他才姗姗来迟,但这样也好呢,不用走了。 整那么多没用的干什么,直接上干脆利落又有效,最主要的是她也有需求,摄政王品性高洁为人正直长相英俊身材又好,这个世界现在她才是主角,她为何不顺从自己? “想要玉佩的话,你能拿走,我就给你。” 她知道他多年从军,对大多数药物都有着极强的抵抗力,可这一次她用的可不是一般的东西,而是经过精心研制的香料,对身体不会造成影响又能尽兴,最主要的是,针对男人设计。 她就是要在属于皇帝的寝宫里让他意识到,她要的人,从来没有得不到的。既然上天注定摄政王与女帝的这段情缘,那么无论是谁都不应该将其拆散。 帐子里如何,朦朦胧胧,外人不得看清,只瞧得桌上有一对缠绕依偎的龙凤烛,从笔直高挺,被烈焰点燃,由上而下,由内及外,以燃烧的方式彻底相交相融,伴随火焰焚身,缓慢而坚定的被吞灭,经过一夜的时间,化为烛泪仍旧相偎。 …… 事已至此,生米煮成了熟饭,摄政王就是再想否认,强烈的责任心也不允许他这么做。 怀中拥着仍然沉睡的美人,他轻叹了一声,暗想她这次可以说是吃了大亏,付出这样惨烈的代价,他身上究竟还有什么地方为她所图呢?难道是那百万大军?虎符的一半的确是在他手上,莫非她是想要这个? 女子娇躯温暖柔滑,与他肌肤相亲,显得格外亲昵。即便是在睡梦中她也抱着他的腰,小脸紧贴于他胸口,从摄政王这个角度看下去,只能看到清欢安然如蝶翼般的眼睫与被滋润的白里透红的面容。 他忍不住抚了抚她的发,这一头如瀑的青丝披泻在白玉般的美背上,他的手指可以轻易从发间穿过。从前他不曾这样靠近过她,她不许,他也不舍亵渎。如今两人已是这世上最亲密之人,摄政王的手便不受控制地抚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似是将她吵醒才堪堪停下。 ……要醒来了么?会不会有什么阴谋?他既期待她醒来,又希望她能一直安静栖息在他怀中,这样矛盾的想法简直能把人给逼疯。 清欢只是蹭了蹭他带着疤痕的胸膛,在心口的位置用掌心贴上,往上蹭到他脸庞,摩挲了两下,睡意仍浓地问:“怎么不继续了?” 摄政王没听懂,她拿着他的手往自己头上放,他才意会她是想要他给顺毛。 又抚摸起来,眼神不知道有多温柔。 直到天亮,按理说到了早朝的时辰了,可是没有宫人进来叫,外头也没有一丝动静。明明天已大亮,却安静的还如同身在昨夜。 清欢终于悠悠醒来。她不顾形象的捂着嘴巴打了个呵欠,从锦被里,从摄政王怀里,支起上半身,无寸缕。摄政王的脸又悄悄升温,她便颓然倒回来,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嗯……” 摄政王紧张地等待她接下来的话,会借着夫妻之实,要他为她做什么吗?还是说…… 没等他胡思乱想完,就听到皇帝软绵绵带着睡意无比娇媚的声音:“饿了……” 原来是饿了——等等,饿了? 一时间啼笑皆非,“陛下。” “不要叫陛下,一点都不好听。”清欢把下巴搁在他肩膀上,两人仍旧贴着,她就缩在他怀里。“也不要叫我的名字,那是父皇同母后取的,我又不是男子。” 是了,她连真正属于自己的名字都没有,先皇以为她是嫡出皇子,给她的名字充满了冀望,太后为她取的字也都在在警示着她要铭记自己的身份,她贵为九五之尊,却连个名字都没有。 清欢这么说又不是为了要摄政王怜惜,她向来不爱伴侣视自己为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弱者。她只是想让他意识到一个事实,她与过去的女帝是完全不同的,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叫我清欢。” 在他胸口上慢吞吞写了这两个字。“只给你一人叫。” 如此浓情蜜意娇柔妩媚,当真是要将男人的魂儿都给勾走了,摄政王想,若她从前也是这样,那会儿他定是被吃的骨头都不剩。谁能拒绝她温柔的亲吻与请求呢?“清……欢。” “小叔叔。”她又这样叫他。“你大可继续生我的气,可不能不见我。不然我去王府见你也是可以的。” 他若真心要躲,她可找不着他。毕竟这皇帝还得当,他随意去了边疆或是他地,想要再见可就难了。因此清欢要他的承诺:“你要留在京城,留在我身边。” 摄政王想要答应这甜蜜的要求,可他又忍不住去想,她要他留下来,是因为什么呢,怕他离了她的掌控?可是感觉又并非如此。当真是被骗怕了,满脑子都是胡思乱想,哪里还敢轻易信她。   ☆、第823章 第八十六碗汤(六) 第八十六碗汤(六) 人都是她的了, 心也早晚得属于她。不过想要将破碎的心重新补回来,那可不是轻松的事。 清欢换了个姿势, 整个人都趴在摄政王胸口上,他乌黑的眼睛透出温和的柔情,但是其中似乎也有着无法言说的悲伤。受过很多次伤害的人很难重新燃烧起去爱一个人的热情, 他的爱也好,温柔也好,都在一次又一次的利用和欺骗中被消耗殆尽, 想要将这份信任重新点燃, 需要很多很多的耐心和时间。 “小叔叔。”她凑上去亲了亲他,眼中流光闪动, 精灵古怪。“错的就是错的, 我如果否认,反倒像是别有所图了。很多人犯了错,究其一生都没有机会挽回弥补,我很开心, 即使这个机会是我骗来的。”她的手往下摸到他的大手,两人十指交握, “我会对你很好的, 不会再依赖你了, 从今以后,你什么都不必为我做,这龙椅我坐不坐得稳,你只管看着便是。” 女帝自负又自卑, 完全看不清自己的处境。太后与其世家虎视眈眈,只想她做个傀儡皇帝,是谁让她坐稳这天下,是谁为她守住这大好江山,又是谁为她清除道路上的一切障碍?她满心想要摄政王死好拿到他手中的虎符,可就是拿到了,她的能力也不足以支撑她使用——她不是做皇帝的料。 若是太平盛世,群臣清廉忠贞,做个守成皇帝,倒也绰绰有余。可在刀枪剑雨的朝野,她能够保持自己的身份不被拆穿,就已经很艰难了。如果没有摄政王的庇佑,她早被人吞的骨头渣子都不剩。摄政王之所以会受伤,是因为他甘心情愿为她所算计。 现在这个人完全将她放弃了,甚至连往日的爱意都不再剩下,再以女帝的身份靠近简直就是给自己找不快乐。所以清欢才要他把自己当成一个崭新的人,这个人不是以前的女帝——这一点,随着时间过去,他很快就会明白。 ……他能信她么?摄政王凝视着清欢的眼睛,往日总是冷酷傲慢的眸子,如今被一片柔和欢快填满。他活了这把岁数了,比她大了那么多,经历过的风雨数都数不清,可是扪心自问,抛弃一切不安与潜在的危险,他愿不愿意接受眼前这个女人? ……愿意的,也许再被骗一次的话,才能真正的死心吧。 “清欢。”他开口唤了她的名。“你若再骗我,我便从此离开,此生都不再见你。你若想杀我,此时此刻,便是我给予你的最后一次机会。” “我怎么会想要杀你?我那么喜欢你。”清欢在他耳边轻声说。“小叔叔不要害怕,朕会保护好你的。” 摄政王啼笑皆非起来,她保护他?从小到大,都是他在保护她呵。 “这块玉佩就给我吧?”清欢躺在摄政王臂弯里,手里拎着玉佩举高,在两人眼前晃动。两双相似的黑眸不约而同地看过去,碧绿的玉佩与青葱般的美人手相得益彰,只是这双手因此常年握笔,生了不少茧子,并不似寻常女子那般柔弱无力。“作为补偿,我把这个给小叔叔。” 摄政王只觉得胸口一凉,低头一看顿时吃惊,竟是皇帝的私章!此物珍贵,如何使得?当下便要推拒,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清欢抢先一步:“就当是你我的定情信物,我要你,也要这皇位,可我会自己坐稳它,美男也好江山也好,想要的我都用自己的双手牢牢抓住。”绝不假手他人。 摄政王一窒,半晌才叹道:“你……究竟是何人?” 清欢把玉佩收好,私章塞到摄政王的手心,毫不害臊的起身,长发柔顺的依偎在她滑嫩的背上,听到摄政王这样问,他也许是无意识的,可感觉却惊人的强烈——正好,她没打算继续当一个无能又自负的女皇帝。女子为帝本就极为少见,如此珍贵的机会怎能随意放过。 她掀开帐子披了寝衣,回头对摄政王嫣然一笑:“我是清欢啊。” 摄政王因她的回答微微失神,过了片刻,穿戴整齐的清欢回来了,她换上了明黄色的龙袍,苦恼地说:“哎呀,今天又堆积了不少折子,这大大小小无数的事情都要请示于我,我是皇帝又不是他们的老妈子。”这群大臣根本就是故意的,但是从侧面也反映出来选出专人筛选奏折的必要。 摄政王因为她抱怨的语气轻笑了下,清欢立刻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你笑了!” 他面上的笑仍旧在,但笑不语地看着她。清欢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干脆就扑了上来,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一阵乱摸,最后亲了亲心口处的伤疤:“从今日起,你比我自己的性命都重要。我要去御书房了,你用了早膳,王府有事的话就回去,没有的话就留下来,我很快就会回来。”折子虽然多,架不住她一目十行。“我会去王府找你的。” 说完她就要走,却被摄政王叫住:“陛下。” “嗯?” “来王府的话,可以走密道,直通我的院子。” 摄政王语气平淡,可清欢却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她笑的更快活,忍不住又回来抱着摄政王小叔叔你真可爱小叔叔你真好小叔叔我真喜欢你的表白了一大通,直弄得摄政王面色潮红无奈将她推开才大笑着离去。 待到看不见她的身影,摄政王才摸了摸被亲的满是口水的脸,怎么都觉得她是故意的。然后他冷不丁想到,那对蛾眉可真是好看,但若是被臣子们见到,是不是太不搭调了一些?她本是英气十足的剑眉,因为多年以男儿身出现,虽然长相略显女气,却英姿勃发,从没人怀疑当今圣上其实是个女人。如今换了眉形,立刻就显出娇态来,尤其是经历过□□之后,浑身都是一股尤物天成的妩媚妖娆,更别提那一对饱满酥胸—— 等一下,她好像没有束胸直接就走了???? 摄政王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四下一看,果然,束胸带就扔在地上,怪不得方才他觉得怪怪的,抱身着罗裙的她与龙袍加身的她感觉竟然一样,他应该早点反应过来的。 今日既然不早朝,臣子无多,方才她自己也说去了御书房,现在赶过去应该来得及。摄政王迅速起身穿衣,出去的时候小芜正守在寝殿门口,见他出来连忙过来问安:“王爷万福金安。陛下吩咐奴婢给您准备了——诶?” 话没说完,已瞧不见王爷的身影了。 清欢坐在御辇上昏昏欲睡,昨夜胡闹的太晚了,她低估了一个成年男人的精力。就在她快要睡着的时候,突然听到贴身大太监的声音:“陛下,摄政王拦在路中间求见。” “哦?”一提到摄政王清欢瞬间有了精神,她掀开帘幔,笑眯眯的打招呼:“皇叔今日怎的有空进宫来?身子可是爽利些了?” 小混蛋,装的还挺那么回事儿,可声音语气到位了,那个表情跟眼神是怎么回事?一点都严肃不起来。摄政王正要回答,又听小混蛋道:“哎呀,离得太远了,朕的眼睛最近不大舒服,听不清楚,皇叔还是上来与朕同乘吧。” 真是不成体统,可摄政王还没来得及拒绝,大太监就娘么唧唧地道:“陛下,这于理不合,太后若是知道——” “哦?”女帝事事都在太后掌控下,她可不是。“过去先帝宠幸母后之时,也曾邀过母后同乘御辇,皇叔乃是国之栋梁,与朕‘亲如一体’,如何共乘不得?难不成在你眼里,是先帝于理不合,还是皇叔不及后妃?” 她咬重亲如一体四字,旁人听不懂,摄政王却再了解不过。昨夜种种浮上心头,他心中有些甜蜜又有些叹息,往日皇帝面前,这大太监说的话可比他重要多了,她向来听从太后,如今却敢这样说话,也着实叫他觉得,她是真的换了个人。 当下大步跨上去与她同坐,帘幔放下,清欢抱怨说:“好挤哦,挤死了,朕一点都不舒服。” 语气中不乏嫌弃,摄政王以为她又戏耍自己,心道果真不该信她,又与自己找难看,藏在袍袖内的束胸带似乎都冷的冻人。下一秒却见她起身爬到了自己腿上,笑语盈盈:“这样就好了。” 这帘幔虽说起到遮挡作用,可风一吹便会被人看见,摄政王无奈,为了不让她掉下去,只得伸手揽住她不盈一握的腰肢,轻轻掐了一把:“莫闹。” 清欢笑的更是嚣张,她这人从不在意他人如何看待自己,就是被看见了也没什么,她身边除了一个小芜忠心耿耿外,其他都是太后的眼线,他们就是看到了也不会宣扬,顶多是禀报太后——难不成她还会怕一个半截身子进了黄土里的女人?   ☆、第824章 第八十六碗汤(七) 第八十六碗汤(七) “啊呀, 小叔叔怎地这么快就来找我,难道是刚分别就想念了?”清欢笑不可仰, 手指在摄政王的胸膛画圈圈。“那你陪我去御书房好啦。” 去倒是要去的,只是周围耳目众多,摄政王也不好直说。一路让她在腿上坐着到了御书房, 下了御辇,清欢就遣退了宫人,坐在龙椅上单手撑着下巴看他:“小叔叔过来。” 她的语气相当的理所当然, 偏偏摄政王真过来了。刚靠近就被她拉着坐下来, 然后她自然而然地坐在了他腿上。如果不是腿上坐了她,摄政王几乎要立刻跳起来:“陛下!” “嗯?” “快让我起来——” “你叫我什么来着?”清欢掏了掏耳朵, 并没有起身的打算。这龙椅宽敞是宽敞, 可是硬邦邦的,还是坐在人身上最舒服。 “……清欢,快让我起来……” “不让,不要, 不行。”她想都不想就拒绝了,当今皇帝, 穿着个龙袍堂而皇之地倚在摄政王怀里, 因为四下无人还把鞋子都脱了, 赤着脚晃荡,脚趾甲上鲜红的蔻丹衬的肌肤更是雪白如玉。“我要坐在你身上,待会儿还要你抱我下去。” 可以说是非常嚣张非常任性了,半点都不在乎形象的。这下摄政王更觉得此人他不识得, 可抱在怀里又香又软又小,偏偏又像个烫手山芋,一时半会,真是抱也不是,扔也不是。不过短短一天时间,有了夫妻之实,他之前的难过就被她驱散了个一干二净,此人以极其霸道的姿态闯入他的生活,不给他喘息和思考的机会,就让他神魂颠倒。 半晌只得叹了一句:“不是说要补偿我,清欢,你就是这样补偿我的吗?”这挽回方式未免太过别具一格,真是个…… 小混蛋。 清欢笑语盈盈:“我会对小叔叔很好的,小叔叔还没告诉我来找我做什么?”绝不会是单纯的想念,她又不傻。 被这么一问,摄政王才想起自己来寻她的目的,俊脸平静,面无表情,从袍袖中取出被叠的整整齐齐的束胸带。“这个,你忘了。” 仔细看的话,他的眼神有些飘忽,似乎不肯直视清欢。 清欢啊了一声,然后笑的更开心了:“小叔叔很担心我被人拆穿女儿身哦?” “……并没有。” 欲盖弥彰的解释在清欢伸手解开龙袍的瞬间戛然而止,摄政王几乎是瞠目结舌地看着她用那双修长白皙的手将衣带解开,中衣里衣尽数退下,苦恼地道:“哎呀,小芜不在身边,我一个人可没法束,要不……小叔叔你帮我啊?” 摄政王连声道:“这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小叔叔都把朕睡过了,帮朕一点小忙又有什么不可以?” ……这个小混蛋! 最后摄政王还是屈服了,过程如何此处不加赘言,据御书房外的大内侍卫和诸多宫女太监事后回忆:那天的王爷从御书房出来后走路轻飘飘的没有跟儿,眼神飘浮还撞了树!他们都吓坏了,王爷可是千金之躯,若是摔着碰着可如何是好,可没等他们过去扶,王爷就自己爬了起来,继续脚步虚浮眼神飘忽的走了。 所以那天在御书房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呢?这他们还真不知道。 此后两天清欢虽然没有去摄政王府,但每日都会派人送些小礼物给摄政王。有时候是刚从冰窖取出的西瓜,有时候是无意间从宝库里翻出来的一枚暖玉扳指……总之林林总总各色各样都送了。摄政王虽然没有回应,但他全盘接受,对清欢来说这已经足够。 她这两天在忙什么呢,这可就说来话长了。虽然从栗子的平板里得知这位女帝的生平,在寄身之后大概也了解了此人的性格,可清欢怎么也想不到此人根本没有做皇帝的才华,却有一颗巨大的野心。 这些天她把所有奏折都给批了,一目十行,几百份撑死也就半个时辰的事儿,女帝过去可是要批阅一整天的,还每一份都仔仔细细看过,认真倒是足够认真,可惜不够聪明。诸如京兆府常年失修请求拨款,蓝田县官员需要吏部考察以及夏日祭祀的规格——这些也是皇帝需要考虑跟决定的?! 如果当皇帝不能最自由最快活,那当这个皇帝做什么?!她让这个国家的臣民安居乐业,他们却只想在她面前搞事跟她争权分天下?想得倒美! 民主国家有民主国家的好处,可是如今她身在封建社会,难不成要她用短短数十年的时间将其彻底改造?怎么可能,每个世界都有其成长的轨迹,揠苗助长又有什么用? 因此清欢采取的办法很简单,置之不理。 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写折子来折腾的臣子很快就坐不住了。 在清欢当无事发生过的第三个早朝,摄政王仍然没有来。没有摄政王护着皇帝,这些眼高于顶的臣子们还不把皇帝给生吞活剥了!不过是个登上帝位没几年的毛头小子,倒是心比天高还想拿捏他们!就算是太后来了也不敢这样对他们! 清欢懒洋洋地瘫在龙椅上,单手拄着扶手,面无表情眼带困意。早朝起的未免也太早了,她的眼皮子还很沉。昨儿晚上她终于有空去见可爱的小叔叔,她缠着他胡闹了一整晚,早上她走的时候他还在睡呢。 下面的大臣慷慨激昂口沫横飞的说了一大通,一抬头,见皇帝十分不像话地坐着,完全没有将他的话听进去!顿时恼怒起来:“陛下!臣在禀报陛下关于江南堤坝决堤的事情!陛下究竟有没有在听?!” “啧。”清欢咂了下嘴,“朕眼睛疼,听不大清楚,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大臣于是忍着气又说了一遍。 清欢唔了一声:“不好意思,朕刚才走神了,你说什么来着?” 再一遍。 “嗯……朕方才耳朵有点痒,没听到,你说什么出问题了要朕定夺?” 大臣的脸黑了。“陛下——” “五日前,朕就在你的折子上批了。”清欢收敛坐姿,双手交握放在身前,眼神如同鹰隼般锐利。“堤坝决堤原因虽多,最主要的却只有一个,官员贪污,导致铸造堤坝时偷工减料,洪水一来便决堤倒塌,朕让你彻查江南府贪腐一案,时至今日已过去五日,朕以为你看懂了,谁知你张嘴闭嘴就要朕给你拨款二十万辆白银重新造堤——”说到这里她突然笑起来,“陈爱卿,倘若朕记得不错,这铸造堤坝当年便是由你主持,其中出了这样的纰漏,你可得好好给朕解释清楚才行。” 她说完,没等大臣回话,整个大殿鸦雀无声,清欢就笑的更深了,“不过朕也不想为难陈爱卿,毕竟您是先帝时期的元老,又是朕的首辅大臣。这一个不尊师重道的帽子扣下来,天下人就不知道要如何编排朕了。既然有人贪污舞弊,那就烦请陈爱卿将官银追回。待到银子回来了,重建堤坝指日可待。” 这陈大人的确事事为百姓考虑,可惜总想着压皇帝一头,显出自己的威严来。往日皇帝也惧怕他,让他几分,谁知道给他点颜色还开起染坊了,一大把年纪也学人家年轻人弄权,不怕折了老腰。 陈大人被堵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觉得今日的皇帝似是换了个人,牙尖嘴利的叫他这把老骨头无法招架。 “啊对了。”清欢又补充了一句。“朕最近身体不适,实在是看不了那么多奏折,诸位爱卿心系社稷,一定不会让朕日夜操劳年纪轻轻就驾崩吧。” 这话说的可就言重了,无论他们心里有什么算盘,表面上都得做一个忠心耿耿的臣子,当下群臣跪拜:“愿陛下保重龙体——” “咳咳。”清欢单手握成拳放到唇边,“摄政王近日也是抱恙,国事还需要诸位爱卿多多费心,天下百姓定会记得爱卿们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朕还有些不舒服,这几日别送折子过来了,待朕身体有了好转再说吧,退朝。” 她没打算跟这些大臣正面硬杠。首先朝廷里大概分为三派,一派是忠于她的皇帝派,这一派人最少,先前的陈大人是领头羊,可惜对皇帝恨铁不成钢,总是喜欢找她的事儿。第二派是摄政王派,虽然摄政王并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但这一派的臣子都认为摄政王比她更适合当皇帝,因此对她事事看不顺眼。最后一派是人最多的太后派,他们大多想要□□,发扬世家权倾朝野,不想效忠皇帝也不想效忠摄政王,因此都以太后一族马首是瞻。 方才她说自己身体不适,否则难保要被第三派的人缠上。 说到底问题的源头都在太后身上,解决掉太后的话就会轻松多了。 清欢想着,往前走,进了寝宫就踢开靴子,结果拐弯进内殿的时候却一头撞在一个人身上,疼的她哎哟一声。   ☆、第825章 第八十六碗汤(八) 第八十六碗汤(八) “疼疼疼疼死了!”清欢头上的玉冠被撞的掉下来, 刚好戳到她的额头,疼的她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摄政王听到脚步声本来是想迎接她, 谁知道她走路那么急,脱完靴子还弯腰脱袜子,结果玉冠恰好掉下来, 能不疼吗?只能将她捂住脑门的双手拿下来仔细看了看,然后松了口气:“红了。” 幸好没流血。 清欢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声音软绵绵:“好疼哦。” 跟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此事的确是摄政王的过错, 他叹了一声, 将她揽到怀里,方才她撞上来的时候他已经往后退了, 可惜慢了些许, 仍旧是让她撞上了。 给揉了半天,才温声道:“方才你说的很好。” “……嗯?”清欢享受着温柔的抚摸,“你来了?” 合着是到现在才发现来人是谁呢。摄政王哭笑不得,他用指腹在她额头上轻轻一摁, 清欢疼的抽了口气,他便放轻了力道, “我在后头, 没有进去, 你说的话我全听到了。陛下似乎真的要长大了。” “不许叫我陛下。”清欢想捏他腰间的软肉,结果此人浑身都硬邦邦的,除了那颗心,似乎一点柔软的地方都没有。最后她拿下他的手露出笑容, “我不是说过了,小叔叔什么都不用做。可是小叔叔还是来了,是不是因为担心我?” 毕竟以前可都是他在场,老家伙们才不敢倚老卖老,一旦他不在,她简直就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摄政王自然是不会承认的,这几日接连收到她命人送来的小礼物,好不容易昨晚见了面,早晨起来就又不见了人影,自己仿佛天生劳碌命,为她操碎了心。不想叫她知道自己在担心,便转移了话题:“可还疼?” 大手已经滑到清欢的纤腰之上,穿着龙袍的她也和从前感觉不同了,对摄政王而言,如今和他在一起的清欢,他已很自然的将她当作另外一个人来看。无论最后结局如何,无论她是否别有所图,他都选择放纵这一次,不会后悔。最差的结果也无非是彻底离开京城,再也不见她。 可是,倘若错过这次机会,他也许会失去更多。 他问可还疼,当然不是在问清欢的额头,而是……清欢也意识到了,她自然不会害羞,男欢女爱人之常情,所以她习惯性地踩到他靴子上,伸长双手搂住摄政王的脖子,语气很是委屈:“疼的要死,我都说身体不适了,难道是在骗人吗?我要小叔叔抱我到床上去,我累了要休息。” 摄政王好脾气地将她抱起来,清欢顿时就笑眯眯了:“不是担心我,为何要来?”昨晚她随口一提今天要当众怼陈大人的事,今儿他就来了,说不是担心她才奇怪呢。只是她心中门儿清,嘴上却并不说出来。“小叔叔真是嘴硬心软,我最喜欢小叔叔啦。” 她一口一个小叔叔叫的欢快,摄政王与她说过几次她不肯改,久而久之,他也不再要她改掉了。 “既然身子不适,就要好好休息……” “我想去王府。”清欢扯住他的袖子,“我不想待在这里。” 摄政王低头看她,她坐在床上,两只小脚晃呀晃的,他的心里顿时就柔软起来,被那亮晶晶的眼神所触动,“去王府做什么,那里一点都不好玩。”最主要的是他担心她被人识出来,那便不妙了。 “皇宫也不怎么好玩,我身体不适的消息传出去,怕是过不了多久太后就要来了。”清欢撇了下嘴,“我不想见她。” 摄政王是知道太后对她如何苛刻严厉,想到她小小年纪经历颇多,心中也怜惜不已。自打他得了她的身子,那些悲愤便渐渐地消散了,他竟像是迎来了新生,不过短短数日而已,过去的一切都忘的七七八八了。“也好,那就去王府吧,只是你要先换件衣服。” 这是自然,清欢总不能穿着龙袍出去。 虽说两人已有夫妻之实,但摄政王仍然秉持着君子风范,在她换衣服的时候避而不观。谁知没几下就听到她呼疼声,一回头,一片白玉般的美背出现在眼前,肌肤如玉白的耀眼。 “小叔叔。”清欢眼泪巴巴地看着他,指着背后束胸带的结:“被我扯成死结,解不开了。” 这会儿就是有再多的旖旎也被她煞风景的话毁了个干净,摄政王上前几步,也不知她是怎么弄的,这结都打不开。等到好不容易弄断,她又嫌手臂酸疼,要他帮她换衣服。哪里像是要补偿他,倒像是来找他讨债的。 给她穿好衣服摄政王已经是满头大汗,清欢又很贤惠地用帕子给他擦擦,动作很温柔,神情却狡黠的如同一只小狐狸。摄政王将她拉到怀里,叹了一声:“小混蛋。” 他这样骂她好几次了,堂堂九五之尊被人骂小混蛋说出去得多丢人,清欢却一点都不在意,反倒觉得这是个爱称。因此她仍旧笑弯了眼眸:“小叔叔又骂我。” 可不是个小混蛋么,见他心如止水,非要让他起波澜。摄政王捏了捏她的手,“走。” 两人掩人耳目出了皇宫,清欢深呼吸一口气,外面的空气都比皇宫里头的新鲜。目前她还不打算跟太后为敌,摄政王现在是对她非常好了,可大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得了她的身子,根深蒂固的君子思想让他不得不对她负责。真要铲除他心中的芥蒂,没有太后来扮演这个恶毒后妈怎么能行。 姑且让她再嚣张些日子,待到摄政王彻底忘记过去开始新生再说。 今日她仍旧穿着红裙子,一头青丝随意绾了个髻,一边耳朵上坠着一颗琉璃珠,打扮的很是随意,却又美极。马车内,她斜坐在摄政王怀中,偶尔挑起帘幔往外看,外头热热闹闹人声鼎沸,充斥着浓郁的生活气息。百姓们安居乐业,四海升平,这也是为何女帝能坐稳这江山的原因。 天下已定,战乱便不容易发生。 “我若是个普通人就好了。” 她没来由的感慨了这么一句,让摄政王微微一怔:“怎么?” “挺羡慕的。”她指了指不远处,摄政王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那是一对年轻夫妻,丈夫掏出几个铜板在一个摊子上买了碗杏仁酪。他们的穿着干净整齐,虽然有些旧了,却没有破损的地方。丈夫买了杏仁酪,用汤匙一口一口喂给妻子,妻子吃了一小半便扶着肚子摇头,丈夫又说了几句,她仍摇头,于是丈夫便几口将剩下的杏仁酪喝掉,挑起一旁的挑子,带着媳妇走了。 “她的肚子好大。”清欢说,“是有孕在身么?” 没等摄政王回答——她也不需要他回答。“我会不会也跟小叔叔生个孩子?” 闻言,摄政王轻轻颤抖了一下,摸了摸她的长发:“陛下愿意吗?” 这一次清欢没有追究他叫自己陛下的口误,而是睁大眼睛看他:“小叔叔愿意吗?” 摄政王点了下头。他已年近不惑了,膝下不曾有子,少年时征战在外耽误了婚事,后来岁数增长,实在是对娶妻没有需求。而对先帝来说也好,对太后来说也罢,身为摄政王的他无妻无子,简直是再好不过了。这样的话,即使有朝一日他生了反心,这江山最后也还是得皇族来坐。 至于原因…… “可是肚子会变得很大,藏不住怎么办?”清欢幻想了一下自己大着肚子上朝的模样,顿时皱起脸来,“我很喜欢当皇帝的。” 摄政王摸了摸她的肚子,温热的掌心摸索着细嫩的肚皮,又舒服又痒痒。清欢在他怀里动了动,突然听到他在自己耳边呢喃:“说不定已经有了呢。” 让这个女人怀上自己的孩子,这种事情,过去想都不曾想过。以前喜欢她的时候,只想做最忠诚的臣子,为她守住这片大好河山,不曾有过丝毫绮思,如今人在怀中,尽忠效力的思想仍在,占据更多的却是亲亲抱抱。 “我没有喝避子汤哦。”清欢说,没有犹豫。“如果有了的话,我就给小叔叔生下来。不过小叔叔得答应我,就算有了孩子,也得最喜欢我才成。” 她仰着小脸娇蛮十足,于摄政王看来着实是天真可爱,忍不住捧着她的小脸亲了下去,然后摸她的肚子,仿佛那里真的有了一个小小混蛋。 若是她真给自己生了个孩子,那么她说的那些喜欢他的话,应该就是真的了吧?摄政王如是想着,目光也逐渐变得热切起来。 清欢被他摸得越来越懒,如果她是一只猫,那么此刻一定翻出肚皮喵喵叫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摄政王觉得自己似乎听到她呢喃了一句话。因为极轻,所以他并不能确定。 如果是个普通人就好了。 她是这样说的么? 因何如此说?   ☆、第826章 第八十六碗汤(九) 第八十六碗汤(九) 清欢无意间的一句话, 让摄政王上了心,于是之后他看她的目光一直很温柔, 清欢心里门儿清只佯作不知,待到进了他的房间,她便轻车熟路的脱掉鞋袜上了床, 还伸手招他一起上来:“小叔叔快来呀。” 摄政王被她这副模样逗笑了:“一天到晚往床上跑,下来走走能怎样?”懒得不像样。 “走也要小叔叔背着。”清欢从被子里露出一双白嫩小脚丫,对着摄政王笑。她笑的跟个孩子似的, 让他想起她先前说的话。于是坐到床边摸了摸她的发:“想当个普通人?” “嗯?”清欢好奇地问, “我什么时候这样说过?” 摄政王轻笑:“来时路上,你说过两次。” “哦, 那个啊。”其实是为了得到你的怜惜故意说的。真正的清欢并不在意自己是什么身份, 做人有做人的好处,在奈何桥有在奈何桥的好处,也不是所有神仙都想下凡,所有织女都想恋爱。她就是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好不行吗?可她当然不会如实同摄政王说。女帝之前的所作所为极其自私自利, 如果不通过某些方法让摄政王释怀,他们怎么能在一起。 因此她一点都不认为自己过分。首先, 她是在帮栗子进行任务世界补救, 其次, 女帝与摄政王注定要在一起,如果这两人无法结合,就会导致这个世界的覆灭。在一起的话自然不能勉强,最好是要心无芥蒂, 因此一点小小的心机算不得什么吧?她既然做了这个皇帝,自然会对这个国家的臣民负责,唯一想要的也就是这个男人而已,难道这都不行? 没有什么行不行的,她高兴,就可以。 更何况她有分寸。 “我就是随口一说,可我觉得,还是当皇帝的好。”清欢毫不顾忌地将心里话说了出来,“普通人固然有普通人的快乐,可我仍然想当皇帝。” “这是为何?” “自古以来,都是男人当皇帝,缘何女人当不得?”清欢反问,“便是当上了,如我这般,也要一辈子掩藏自己的性别,不能痛快。不让我当,我偏要当。” 摄政王微微一笑:“你若是觉得这样过会比较舒心,那自然是好的。” 他并不似一般男子,认为女子只要待在家中相夫教子便足够。之前皇帝能力不足,可今日在大殿上他听她言辞凿凿掷地有声,将顽固老臣逼得节节败退,由此看来,往日并不曾真心与他们计较过。“只要你愿意,会成为一个好皇帝的。” “那可不够。”总共也就正经了几秒钟,清欢就抱住了摄政王的手臂,语笑嫣然:“光做个好皇帝怎么能成,我还得做小叔叔的好妻子,小小混蛋的好娘亲。” 摄政王觉得,她的嘴巴再这样甜下去,他怕是要溃不成军了。真不是青涩的毛头小子,也因此这个人对他造成的影响大的惊人,让他手足无措,又甘之如饴。大概她现在送杯毒酒至他唇边,他也会在明知的情况下喝掉。 越是同她在一起,越是为其痴迷。往日他都是如何保持冷静不为所动的?过去的那个他是他吗,她是她吗?摄政王轻叹一声,“若是有了孩子,陛下当真会将他生下来?” 并非他不信她,实在是太多阻碍,叫他心中忧虑。且不说虎视眈眈的朝臣,便是一个太后已是十分棘手。先帝在时,太后还是贵妃,铲除异己手段狠辣,从不留痕迹,先帝曾无意中同他说过,就是怀疑了贵妃,也找不到她下手的证据。 太后最擅长的,就是借刀杀人。既能除去自己的眼中钉,又能清清白白的将自己撇开,她是从不自己下手的。皇帝到底年纪小,学的又都是治国之策,不曾在后宅历练过,太后若是想对她动手,实在是简单至极。 虎毒不食子这样的道理,在太后身上是行不通的。 “你又叫我陛下了。”清欢没有回答,而是皱起小脸,“我实在不欢喜你这样叫我。” “清欢。”摄政王改口唤了一声,“无论你叫什么名字,你都是皇帝呀。” “我知道的呀。”清欢把脑袋枕在他肩上,“可我就是不喜欢你这样叫我,太生疏了,好像我们之间就只是君臣关系一般。你叫那高氏都是亲亲热热的弟妹呢。” “这是礼数……” “那按礼数来讲,你是不是该同先前街上那男子一般唤我娘子?”清欢吃醋不成准备无理取闹小小耍一番脾气,摄政王定会惯着她。可她刚准备开始,就又听到外头有小孩子叫爹爹的声音。 她顿时就不高兴了,直接跳下床赤着脚往门口跑,速度之快连摄政王都没有反应过来。 三步两步上前搂住她的腰将人抱回来,清欢还蹬腿:“我要去开门!快放开我放开我!” 跟个发狂的小猫一样。摄政王失笑:“怎么喜欢乱发脾气。”过去她自矜尊贵,永远都要保持皇家尊严,可从不会这样,面上就是连表情都少见。 “我就是乱发脾气了,你是不是觉得我没有外头那个泪美人娇弱可爱?”清欢张牙舞爪的抓狂,她真是受够那个高氏。基本上隔三差五就要来一趟,每次都以小孩想念王爷的名义——摄政王是她丈夫吗?是她两个孩子的亲爹吗?真是够了。还有那俩孩子,张嘴闭嘴对着摄政王叫爹,说不是高氏教的清欢都不信! 逝者已逝,想要追求幸福没有错,可是摄政王已经有主了还上就有问题了吧? “小叔叔也想学其他男人三妻四妾吗?”清欢停下舞动的四肢,在摄政王怀里耷拉着,眼睛盯着他,“晚上跟朕睡白天睡人|妻是不是很棒棒?” 满口的胡言乱语。摄政王并不生气,反倒觉得她这样愤怒十分可爱,半点都不嫌弃。他已经完全忘记先前是谁说要补偿他挽回他为他做任何事情了,在他看来清欢就是需要他去疼爱怜惜的小混蛋,至于外头的高氏——那是谁啊跟他有什么关系?他为了亡故的属下将他们母子三人收留,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 不过外头敲门声一直在,玲儿的哭声十分尖锐,听的清欢耳膜都要震破了。看起来这对母子似乎是不见摄政王心不死。 往日王府女子少,直到高氏带着孩子来,才有了些许生气。府里的人对这两个孩子都很好,因为高氏的丈夫曾经是摄政王的副将,其夫战死后,摄政王依照其临死前的乞求,将其妻儿接入王府照料,拨了个院子给他们住。本来井水不犯河水,无论如何也沾不上边儿,之后无意中见过几次孩子,温和的与他们说了两句。 这两个孩子便黏上了他。 一直以来都以为孩子不懂事,可之前他已经同高氏说过,孩子却还未改过,高氏的心思如何,摄政王十分清楚。 因为清欢一直吵闹,他说不过她,就捧住她小脸,给了她一个绵长的吻。 吻完,她便粉颊泛红,乖乖不再乱动了。 摄政王将她放到床上,将床幔放下,这才走过去开门。 高氏见到他便不住地赔罪:“王爷恕罪!王爷恕罪!玲儿听说您回府了,就一直吵着要见您,妾身同她说不可以,她便一直哭到现在,嗓子都哭哑了。王爷怜惜,便与她说几句话,妾身这个做娘的看了实在是心疼啊……” 玲儿见了摄政王,立刻如之前与娘亲说好的要抱抱。她看到爹爹带着女子回来,立刻就跑回去告诉娘亲,爹爹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爹爹……呜呜呜……爹爹、爹爹抱!” 可这一次,摄政王没有回应她。 “王爷?”高氏楚楚可怜地望向他。 四目相对间,她被那双温和而不失锐利的眼睛看得恐惧心虚,忍不住低下了头。 摄政王正要说话,却听身后传来娇蛮的叫声:“小叔叔!” 回头一瞧,帐子里伸出两条又细又长的白嫩小腿来,涂着鲜红蔻丹的脚趾头圆润可爱,此时正晃呀晃:“我不要见不认识的人,你快让他们走!” 曾几何时见过有人这样同王爷说话?高氏都被吓懵了,摄政王轻笑,对她道:“你先带着孩子回去,过几日我亲自同你说。” “有什么好说的,将她赶出去便是。” 床上的小混蛋大声嘀咕,然后装模作样的捂嘴,“哎呀不好意思,一不小心把实话说出来了。” 摄政王好气又好笑,他的院子里向来不喜欢有人,守卫的兵士也都在外头,过去孩子进来都是不阻止的,久而久之便成了这么个习惯。说到底是他太过纵容,便是孩子也应当打小明白道理。 将属下唤来,先是交代日后不得他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而后对高氏道:“成江死前求本王照拂你们母子三人,今日本王才发觉,只照顾你们的生活是不够的。孩子是好孩子,可再让你带下去,不知道会成什么样子。从明日起,你便和他们分开来住,我会在外头给你一间宅子,拨下人去伺候,回去收拾一下,搬出去吧。” 说完,连反应时间都没有给高氏,便转身将门关上了。   ☆、第827章 第八十六碗汤(十) 第八十六碗汤(十) “小叔叔都不对我笑了, 是舍不得吗?”清欢抱着被子,脸蛋整个埋在里头, 很不开心的问。 摄政王失笑:“并不是。” “真的吗?”她立刻就雨过天晴了。“那你抱抱我。” 摄政王被她磨得没脾气,弯腰将她抱入怀中,她立刻轻车熟路地滚进来, 在他胸膛找了个喜欢的位置舒舒服服的窝着。“不想回去了,就想在这看着你,免得走了个高氏, 又来个矮氏胖氏瘦氏。” 这话就颇有些无理取闹了, 摄政王心中自然是不希望她走,可他很清楚他不可能留得住她。大手捏了捏她圆润了些的小脸, “除了你, 不会有任何人,高氏离府后,府内也不会再有别的女子进来。” “骗人。”清欢嘀咕了一声,“你手下好多女子, 别以为我不晓得哦。” “那只是下属,平日里连见面都少的。”虽然她是在无赖吃醋, 摄政王却仍然觉得她无比可爱, 就这么抱着她, 平日里穿上龙袍高挑修长,此刻也不过小小软软一只,简直叫人想将她揉进身体里。“你若是不喜欢,日后我彻底不见便是。”横竖他也不需要直接对其下达命令。 “小叔叔真好。”清欢又往他怀里拱了拱, “我好困,想睡会儿,到了时辰你喊我回去哦。” 他应了一声,她便伸出双手抱住他的腰,闭上眼睛,没一会儿便沉沉睡去了。 昨晚到底折腾的狠了些,再温柔的男人也禁不起撩拨,她为了好玩可着劲儿的逗他,最后害得自己腰酸背痛真是叫人扼腕。女帝弱不禁风的身体实在是不能跟常年习武的大男人比啊,尤其是那种正值虎狼之年一开荤就停不下来的。 她能出宫的时间和机会都不算多,出来了也都是在摄政王府,和摄政王在一起真要说情话绵绵也是少,大部分时候就是依偎在一起各自做各自的事情。用清欢的话来讲那就是来日方长,不必缠绵于一时。 因为她睡得沉,摄政王叫她不起,只好亲自送她回宫,刚把人抱进寝宫就被她紧紧搂住脖子露出得意的笑:“嘻嘻,别想走啦。” 合着早就醒了,装睡骗他送她回来,然后不让他回去呢。摄政王自然不会戳穿她这小小的心机,只莞尔:“那便不走了。” 他疼爱她的时候,总是无限包容的。她说什么都可以,要做什么都行,就是要星星要月亮他也会竭尽所能。清欢觉得这人的心肠真是太软了,尤其是对待他喜欢的人,根本就是无条件不求回报的付出,甚至在明知有危险和失望的情况下,仍然因为悸动愿意再去爱一次。 沐浴更衣完上床,清欢眼巴巴地坐在床上等摄政王出浴。 高大英俊的男人身上裹着一条毯子,黑发湿漉漉的披在身后,身上还有水珠在往下落,如画般的眉眼沉静温和,浑身都散发着强烈的男性荷尔蒙,诱人极了。清欢撑着下巴看得入迷,刚才她帮他擦背了,因为坏心眼调戏他还差点被拉下去洗鸳鸯浴,好在她跑得快,可不能再来一次了,点起火来不灭太不道德。 摄政王将头发擦了擦,泰然自若地把毯子拿开擦了身子,又在清欢亮晶晶的眼神中换上寝衣,上了龙床拥她入怀。清欢咯咯娇笑:“水、有水……” 头发还没擦干呢。 摄政王甩了甩头,水珠顿时铺天盖地都是,清欢去床边抓了条吸水的布巾来给他擦头,摄政王眼神温柔:“今天怎么这么乖。” “一直都很乖的。”清欢纠正他,“小叔叔这么说我我好难过。” 明知道这难过是装出来的,摄政王还是心软了,将她的手拿下来,胡乱擦了擦头发,捧着她的小脸,深深地吻了下去。能够在这样的地方,与她在一起,没有任何人打扰,从来都是他不敢妄想之事,若是此刻能停留永久,也是不枉此生了。 清欢被他吻的气喘吁吁,小脸酡红粉唇肿胀,连寝衣都有些凌乱,露出里头的肚兜来。两人在床上小声说了会儿话,但就在这时,却突然听到外头传来小芜的声音:“太后娘娘,陛下已经睡了,有什么事还是等到明日再说吧!太后娘娘——” 可惜已经晚了。 清欢眉眼一冷,她坐在床上,乌黑的发披散在肩头,抬眼看向连通报都不需要就直接带人闯入她寝宫的太后。 太后与摄政王年纪差不多大,四十岁左右的女子保养的却十分年轻,和清欢站在一起说是同辈也有人相信。此刻她身着明黄色太后服,珠翠满头雍容华贵,左手被大太监托着,身后跟了一串宫女嬷嬷,个个都是眼高于顶。 早在小芜故意放大声音说话的时候清欢就将摄政王藏起来了,她这张龙床很大,藏个人完全不是问题。 面对太后她半点没在怕的,曲起双腿单手托腮,懒洋洋地问:“母后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太后屏退左右,她比谁都怕皇帝的真实性别被戳穿。“皇帝,哀家来做什么,你应该知道吧?” “嗯?朕该知道什么?”清欢打量着这位叫人忌惮的太后,对方能将皇帝控制于手掌之上,自然不是一般的人物。甚至于清欢有种感觉,如果有机会,太后应该也会很想当皇帝。“这么晚了母后亲自前来见朕,究竟想说什么?” “你今天是不是出宫了?”太后冷声问,“去哪里了?” 她走的时候大摇大摆的,太后知道并不奇怪,可能让她深夜来找她,那必然是知道她去了什么地方。清欢也不打算瞒着,因为无论早晚她跟摄政王的事太后都会知道。“四处走走而已。” “一派胡言!”太后露出怒容。“哀家同你说过多少次!摄政王居心叵测其人当诛!你却换了女装去见他?!你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之前我以为你想通了肯杀他,虽说没有成功,也算你有了觉悟,如今你可倒好,自己送上门去,可还有身为皇帝的自知?!” 清欢说:“如果不是母后对朕威逼利诱,朕如何会杀他?朕杀过这个人了,没有成功,你可不能怪朕。” “别以为哀家不知道你的心思!”太后看着清欢的眼神充满了厌恶,在她看来,这个孩子不能为她所控制,不再听她话的时候,那就没有什么存在的价值了。“你与他那样亲近,背着哀家与其多次私会,他为你在朝堂上屡次出头,你会真的下杀手?摄政王没死就是证据!皇帝,你太糊涂!” 清欢在心里感激她这么说。因为女帝当初是真的想要杀死摄政王,而摄政王心脏比常人偏一寸这件事除了他自己谁都不知道。可是趁着今日太后神助攻,之前那件暗杀摄政王的事情就能揭过去了!没有这隔阂,摄政王就不会再心有芥蒂。 于是她淡淡地说:“他没死是他的福气,并非朕能左右,母后何必怀疑朕。” “哀家太了解你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些年来若非哀家,你如何坐得稳这个位子!”太后恨铁不成钢的说。“你说你要亲自杀了他,哀家信了,这才将埋伏的人马撤去,你可倒好,连个心甘情愿为你而死之人都杀不掉!” 清欢在心里希望她继续往下说,不过再继续说下去难免有造作之嫌,有些事情见好就收便可,摄政王聪明绝顶,他一定能脑补出一个完美的解释。 因此她对太后道:“这些事早已过去,母后再提它做甚。” “从今日起你便被禁足了!哀家会派人日日夜夜看守着你,你不要想再出宫一步!”太后忍无可忍地看着她,清欢在心中叹息,这哪里是一个母亲在看自己的女儿,分明是主人在看不听话的宠物。 她没有回应,太后也懒得再理她,在太后心里,这个女儿无能又自负,实在不值一提。若非她生她后坏了身子骨,膝下再无其他孩子,怎么可能会一手将她推上帝位。如今这颗棋子突然想要脱离她的掌控,这绝不可能! 待到太后走了,清欢才掀开被子让摄政王出来,面上仍是笑眯眯的:“小叔叔闷坏了吧?” 摄政王凝视着她:“你知道?” “知道什么?”清欢轻笑,右手摸了摸他胸膛上的疤痕,“知道刺中这里的话,你不会死吗?” 她果然知道! 摄政王心中一颗大石落了地,得知清欢并非真心要杀他,他便觉得整个人都像是活了过来。握住那只乱摸的小手,在青葱般的指尖上轻轻咬一口,“为何不告诉我?” “告诉你什么?”清欢歪着头,“我可是皇帝啊,怎么能靠着他人活?” 太后啊太后,衷心的感谢你。 摄政王又咬了她一口,这回有些疼了,于是清欢怒目而视。   ☆、第828章 第八十六碗汤(十一) 第八十六碗汤(十一) 这样蜜里调油的快活日子过了半年多, 就在摄政王马上就要抛弃前嫌完全忘记过去的时候,皇帝突然之间不肯见他了。 寝宫外有人将他拦住, 他不再拥有随意进出的特权,更别提是御书房或是其他什么地方了。于是他选择上朝,可是她却称身体不适, 连早朝都免了。 摄政王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她又欺骗了自己,而是在担心她是不是真的不舒服。 既然以臣子的名义见不到她,那就换一种方式好了。 在进入御书房前, 摄政王做了一万种设想, 是不是那天晚上他没有将她抱紧,所以让她着凉了?还是说他前几日送的冰镇荔枝不够新鲜, 让她吃了肚子疼?再不然是他送她的名贵牡丹花开的不够好看, 让她心情不好了?……诸如此类。 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悄悄潜入寝宫,会看见一片莺歌燕舞,香风阵阵。皇帝哪里有一丝身体不好的样子, 反倒是白里透红看起来滋润极了,最重要的是, 她身边依偎着数名俊秀的少年, 穿的都非常少, 正跪在左右,用手指将葡萄剥开再送入她口中。 大殿中央美男起舞,周围的宫人尽皆低着头不敢看——谁都不想承认今天晚上看到了什么,陛下喜欢男人什么的……说出去是要被诛九族的大罪啊, 今儿个怎么就轮到他们当值呢?怪不得陛下从不选秀,原来、原来他根本就不喜欢女子! “……陛下。” 摄政王的突然出现让在场的宫人们都吓坏了,唯独清欢腿边的少年仍旧慵懒诱惑。清欢抬眼看见摄政王,不仅没有像平时那样扑进他怀里,反倒挑起一边眉毛笑得放纵:“哟,是皇叔啊,皇叔来的可真巧,看看朕身边这几个美人儿,可有皇叔看得上的?若有,无需客气,直接带走便是。” ”陛下~~陛下真是的,难道奴才们伺候的不好么~“美少年们泪盈盈地看着她,十分不情愿,却又忍不住用眼睛去瞟英俊高大的摄政王。 清欢轻笑:“伺候的再好,也不敌皇叔在朕心中的地位呵。”她随手指向自己身边的座位,“皇叔不必客气,坐。若是有喜欢的美人儿,可千万不要同朕客套,毕竟咱们可是一家人呐。” 摄政王盯着她的眼睛,道:“你们退下。” 这话是对美少年们说的,他们面面相觑,清欢恼怒道:“不许走!皇叔这是什么意思?!朕身边连美人都不能留吗?!” 摄政王面色淡然:“陛下这说的是什么话,世间素有断袖之风,只是陛下却不可做此等事。本王有要事与陛下商议,尔等再不退下,休怪本王无情!” 少年们被吓得连滚带爬跑了出去,完全不将皇帝的命令放在眼中,气得清欢站起来叉腰瞪眼:“你这是做什么!” 摄政王二话不说掐住她的腰将她抱起,自己坐到她的位子上,然后将她放到自己腿上,用哄孩子的语气问道:“怎么了?是不是我哪里惹你不开心了?昨日送你的枣泥糕不好吃?还是说你又想出去玩儿了?前些日子才贪冷着了凉,身子还没休养好就想着玩?” 清欢瞪他瞪的更厉害,坐在他怀里就拿脚踢他:“听你在这里胡说八道!朕忙于政务,才不会想要出去玩!” 话虽如此说,她却有意无意地看向身后的屏风。 摄政王何等机敏之人,本就觉得她突然间翻脸不对劲,想来是有人从中作梗,“陛下——” “朕不喜欢你了!趁着朕还没有跟你翻脸,赶紧从朕身边滚开!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这是在对朕不恭!要诛九族的!” 话没说完被摄政王打断了:“诛九族的话,陛下也算在内的吧?不管是作为侄儿或是女人,都在这九族的范围内。” “胡说八道!朕跟你没有不正当的关系!”清欢差点儿跳起来,“朕警告你不要胡乱说话,否则朕命人拔了你的舌头!朕一点都不想出去玩!也不想一去几个月!” 说着她将他的手附在自己肚子处,暗示的摁了一下,然后又恢复凶悍的脸:“再敢对朕不恭,太后不会放过你的!” 摄政王几乎要笑了,他知道太后不会善罢甘休,但同时也没有想到——大手覆在她温软的小肚子上,格外温柔的摸了摸。“臣知道了,臣对陛下也很失望,陛下不是说过,不会再骗臣了么?” 清欢脸上带着笑,一脸狡黠,一边在摄政王手心写字,一边用愤怒厌恶的语气说:“没想到皇叔被骗过好几次还不吸取教训,真以为朕会喜欢你?现在朕跟你玩腻了,再不想见到你,从今日起你就在王府给朕禁足!没有朕的允许,绝不准踏出王府一步!” 摄政王的情绪也上来了,他亲了亲清欢的手,仍旧温柔的摸她的小肚子,声音却悲伤的颤抖着:“所以陛下曾经答应过臣的事情——” “当然是统统不作数!快给朕走!朕一点都不想看到你!滚!快滚!” 两人又你一句我一句的表演了一场你伤害我我厌恶你的戏码,摄政王终于“愤怒”的夺门而去,临去之前还吻了她一下。 等到摄政王走了,清欢低头咬住了嘴唇。这时候太后从屏风后走了出来,对她的乖巧识时务感到非常满意:“早些听哀家的这么做了岂不是很好?皇帝,哀家是你的生母,难道会害你?哀家都是为了你好!你想想,若是让人得知你——你打算如何?” 清欢吸了吸鼻子,抬头的时候眼圈红红的,一看就是想要流泪却又不肯被人瞧见这种脆弱的。 太后更相信了。既然她的目的已经达到,皇帝也按照她的话去做,那么对于这个愚蠢而无知又容易轻信别人的女儿,她也就难得多了几分耐心,愿意哄她几句了:“哀家会帮你的,这孩子虽说是摄政王的,可到底也是哀家的外孙。如今哀家只有你这一个女儿,皇位都是你的了,难道母后还会害你不成?不叫摄政王知道才是真正的为你和孩子好。先前之所以拿孩子来威胁你,实在是母后为你担心呐!摄政王居心叵测,一旦被他得知你有了身孕,他如何会放过你?” 清欢感动地说:“母后想的周到,可是朕喜欢皇叔——” “这只是暂时的,母后先前与你生气,就是气你要将有孕的消息泄露出去,如今既然摄政王不知,母后自然会帮你将孩子平安生下来。” 然后,你就可以去死了。 她会重新培养出一个安静听话的傀儡皇帝。 女帝一死,摄政王定然心神大乱,到那个时候,她自然会将皇帝的遗腹子推上位。新帝是个襁褓中的孩子,没有什么比这样的孩子更好拿捏和掌控了。 清欢听太后这么说就更感动了,之前她就察觉自己怀孕了,但是身为一个后宫空无一人的皇帝,她当然不懂什么叫皇帝。因此顺理成章的被太后“发现”,太后听说她有孕,立刻就有了计划。 对于女帝,太后早就不抱希望了。她要的是一个完全听从她的皇帝,这样才能将大权牢牢掌控在手里,而不是一个愚蠢不自知却又野心十足的皇帝。既然女帝有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身上也流着太后的血,她可以从头开始,重新培养一个听话的皇帝。 到时候,女帝“暴毙”,摄政王不再是名正言顺的摄政王,谁还能与她争夺朝政大权? 其实女帝继续这么愚蠢下去也没什么不好,太后拿捏得住她。可惜摄政王站在女帝这边,这就对太后的集权之路造成了巨大的阻碍。 清欢心里门儿清的,她当然不会白给太后这个机会。老人家以为能要她的命,万万却想不到她压根儿就没有被威胁到。用孩子的性命来吓唬她,真当她是十几岁的小姑娘不成,一点大风大浪都没经历过也敢说自己想当皇帝? 但是她要借着这个契机让摄政王彻底成为自己的。 太后可能想不到,自己苦心孤诣,却都在清欢的算计中,她一番奋斗,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太后走后,清欢揉了揉眼睛,假哭还是很累的,她打了个呵欠,心想今日这一出戏做的应该算是不错了,难为摄政王那么严肃的男人也跟着一起闹,太后这个位子坐久了,就变成坐井观天的青蛙了。 比后宅阴私,摄政王自然不如太后,可比弄权,十个太后也不是摄政王的对手。 你看,她根本什么都不必做,就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这不就够了? 这个孩子来的可真及时呀,可以说是老天爷都在帮她。 清欢打了个呵欠,困了。 她现在是象牙塔里的小皇帝,只要等着英俊厉害的小叔叔来救她就可以啦,总得给人表现的机会不是?   第829章 第八十六碗汤(十二)   第八十六碗汤(十二)   最近发生了三件大事, 让举国上下的臣子与百姓们目瞪狗呆。   皇帝大病不起,朝野皆惊。   这是第一件。   在皇帝卧病不起的第五个月, 把持朝政的太后娘娘突然也大病不起,向来不问政事的摄政王代替皇帝与太后成为主事者。   这是第二件。   啥?   你问第三件?   第三件那可就玄幻了……说出来都怕惊掉你的下巴。   摄政王主事一个多月后,皇帝的病突然莫名其妙地就好了, 而且还不知从哪里抱出一个白胖的小娃娃在上朝的时候给他们看,说这是他的沧海遗珠!   姑且不论这个成语使用的恰当与否,后宫空无一人连选秀都不曾有过的皇帝, 到底是从哪里弄出来的这么个“沧海遗珠”?   不过话又说回来, 平心而论,这小娃娃长得确实和陛下非常像, 眉眼间也有些摄政王的影子, 这很正常,毕竟他们都是皇室中人嘛,流着相同的血,孩子长的像也不足为奇咯。   反正瞧陛下的意思, 这小娃娃日后就是太子了,他老人家似乎也没有选秀充实后宫的意思。事情已成定局, 大家很快就忘记了卧病不起的太后娘娘, 重心都放在皇帝身上了。在经历了无数次众臣群谏求陛下选妃后, 一直不插手朝政的摄政王开口了。   他嘴皮子一动,问了一句:“你们是皇帝还是陛下是皇帝?”   得,就这一句话,叫他们顶着忠君爱国的名义再不敢多说了, 摄政王强势,陛下更强势,谁来怜惜他们这群柔弱的大臣呢?横竖小太子已经出生了,他们就全力关怀这小家伙好了。   偶尔他们也会怀念一下很久很久以前,大殿上看着他们争来争去,偶尔说句话还要被同僚们喷回去的陛下,现在的陛下……呵呵,你喷他一句试试?   此时此刻,比摄政王更强势的陛下,正四仰八叉的躺在摄政王一边大腿上,而摄政王殿下的另一边大腿,趴着一个软嘟嘟肥嫩嫩的小奶娃。   摄政王辛辛苦苦剥了葡萄送入陛下口中,陛下只要张嘴来吃,然后就有一只大手伸过来让她把葡萄籽吐到掌心,可以说过的是非常糜烂了。小奶娃吐着泡泡,大殿里人人低头不敢多言——不好意思,宫人们都恨不得自己是个瞎子,是个聋子,要是个傻子就更好了!   特么的陛下跟摄政王搞一起去了还不知怎地多了个奶娃,他们哪里知道是怎么回事?第一次看到这一幕的他们恨不得自己死了去好吗?从那之后的每一天,宫女也好太监也好,人人都活在被摄政王或者陛下灭口的恐惧里,而事到如今……他们也,习惯了。   但还是吓得低头不看,至于陛下跟摄政王在说什么,那他们当然也是不敢听啊!   不想死啊!   这个脑袋在脖子上比风吹的还危险!   啊!陛下他开口说话了!   “……待会儿朕要去看望一下太后。”陛下突然笑了起来,好像很孝顺的样子,“毕竟她还没死,朕心难安啊。”   陛下……   “陛下有心了,太后应该为此感恩才对。”   摄政王殿下……求您……别再惯着陛下了能不能行??   “她可不会感恩,她巴不得拿你我的把柄要挟朕呢,想到之前她觉得自己胜券在握结果却连人带底儿都被掀了的样子,朕就觉得好笑。待会儿得再去笑一笑。”   ……   “无妨,这又算得什么把柄,便是本王并非父王亲生,流的不是皇室的血,本王为你打下的江山是真的,为你做的一切也是真的。”   “小叔叔真会讲话,朕都想亲亲你了。”   陛下!奴才们不想听这些宫廷秘辛!求求您不要再说了!快禁言吧您呐!   摄政王殿下!求您不要在奴才们面前这样了!你们想亲可以把奴才们遣退吗????   清欢斜眼瞟了在场宫人一眼,见他们双腿哆嗦浑身打颤,懒洋洋地挥手:“你们退下吧。”   宫人们如逢大赦,连忙行礼退下。   待到没人了,清欢扒拉了下小奶娃的小短腿:“瞧把他们吓的,朕还能吃了他们不成。”   摄政王轻笑起来,如今他已不再心有芥蒂,本就惯着她,现在更是让她骑在头上嚣张跋扈了。他左手一捞要滚走的奶娃,右手捏了捏清欢的脸:“你一日照三餐的去气她,都被你气出病来了。”   清欢笑的更快活:“我生孩子的时候,她可是要将我杀死的,如今我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她喂给我的药减少了份量喂给她而已。虽说瘫在床上,却好歹保住了性命,日日吃穿不愁,这样的好事往哪里找啊?”   摄政王不觉得她心狠手辣,反倒十分赞同她的做法:“便宜她了。”   清欢笑嘻嘻地起身,戳了戳奶娃软嫩的脸蛋:“小叔叔,我这就去啦,你要照顾小坏蛋哦。”   “你才是小坏蛋。”摄政王先纠正她,然后点头,“去吧。”   她立刻穿了鞋子欢快地走了,之前坐了一个多月的月子,如今能双脚沾地到处走一走,真比做什么都舒服。   太后宫中的人一见她来了都十分感动:“陛下又来看太后了,太后若是能开口说话,定然十分欣慰。”   “这是为人子应做之事。”清欢笑,在太后床畔坐下,本来美貌非凡的太后突然间像是苍老了数十岁,清欢笑眯眯地望着她,握住她的手道:“母后,朕来探望您了,今儿个朕过得也很好,前朝没有什么烦心事,大臣们都很懂得朕的心思。摄政王很用心的在照顾朕和小太子,对了,小家伙长得可好了,又白又胖,真是可惜,母后您身染重疾,不能亲自抱抱他呢,改明儿朕叫人将他抱来让母后看看,也算是让母后有个念想了。”   太后口不能言身不能动,每日还要这样被清欢气,如今已经是双目通红。   明明一切都在她的计划中!皇帝称病在床,生产那日她已准备将其去母留子,谁知道摄政王突然出现,将她的人尽数诛杀不说,还将她毒哑,喂了□□让她此后只能躺在床上!吃喝拉撒都需要人照料,浑身上下除了眼皮子哪里都动弹不得,这样的屈辱!   皇帝每日都来,看似是来探望,其实是来刺激她!   果然,周围的宫人又夸赞起来了:“陛下真是费心了,您瞧,太后她老人家的眼睛都红了呢,太后娘娘,陛下如此孝敬您,真是令人感动啊!”   放屁!哀家这是气的!   清欢刺激完太后就算了,起身拍拍袖子:“朕还有政事要忙,明儿个再来看望母后,母后可要好好的,否则朕会担心的。您还没看到小太子登基为帝,可不能有什么闪失。”   太后瞪大了眼,她一直憋着一口气,清欢在她视线中离开,到了门口听到里头乱成一团:“来人啊!快来人!太后娘娘吐血了!”   “太医!快召太医!快!”   清欢笑的肩膀不停耸动,还没到自己的寝宫,就看见摄政王站在寝宫外头的走廊上,正抬头看着晚霞满天。他一身青袍,气质超然,清欢远远地看一眼就极喜欢。   才不管附近有没有人,直接扑了上去,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猜猜我是谁?”   摄政王的胸腔里发出深沉的笑声来:“小坏蛋。”   清欢嘻嘻笑,咬了他耳朵一口,又用手搓了搓,“小叔叔身上冷冷的,可是在外头等朕许久了?”   “刚出来。”其实她一走他心中就无比牵挂,左右小奶娃睡了,他便出来等着。   如今可是一分一秒也离不得她。   清欢要他背进去,“我走的时候太后吐血了。”   早晚被气死,关于小坏蛋气人的本事,摄政王是一点都不怀疑的。他笑了笑,“这么死了太便宜她,这样的日子得让她多活些年头才成。”想要的得不到,眼睁睁看着却不能去争夺,才是对太后的惩罚。   “小叔叔还怪不怪我以前捅你的那一刀?”   摄政王突然停下脚步,他们很久不曾谈过这件事了。他将清欢从背上放下来,改而握住她柔软的小手,“那个你,我已经不爱了,我爱的是现在的你。”   “嗯?”   “对我来说,现在的你才是我的所爱,过去的事情不想再提了。”摄政王微微一笑,他确定自己曾经不爱她了,但是后来的心动不是作假,因此他确信,他爱上的是现在的她,与过去的她没有丝毫关系。   他说的模棱两可模模糊糊,但清欢愣是听懂了,因此她抱住他一只胳膊,突然笑的很狡诈:“那既然这样,小叔叔是不是应该补偿我一番?”   “你想要什么?”她总是撒娇,他受用得很。   清欢嘿嘿一笑,并不说话。   直到三天后,摄政王盯着御书房桌子上留下的那张纸,无奈地扶额叹息,然后命人准备马匹银两。   到底是闷成了什么样子,怕他不陪着出去玩,竟然先斩后奏,还跑到江南去——那样来回至少也得一个月啊!   不过。   算了。   她开心就好。   第830章 第八十七碗汤(一) 第八十七碗汤(一) “哥哥, 这个给你吃。” 清欢软绵绵地蹭过来,她身上穿着已经洗的发白的小裙子, 小小的身体也十分瘦弱,似乎一阵风就能吹走。可是那双乌溜溜的眼睛仍然是又圆又亮,透着天真的朝气与活力。 头上绑着绷带, 一只眼睛也被包裹住的少年坐在孤儿院偏僻的角落里,周围其他孩子或笑或闹,唯独他是唯一的黑色。露在外头的那只眼睛暗的深不见底, 虽然年岁还小, 却可以看出长得十分精致漂亮,与同样漂亮的清欢在一起, 两人显得如同金童玉女般惹人怜爱。 和清欢一样, 少年身上的衣服也破旧不堪,这家孤儿院资金短缺,为了多收养一些孩子,拉不到捐款的院长只能再勒紧裤腰带, 一众老小是吃了上顿没下顿,顿顿饿肚子。 少年是三天前被院长捡进来的, 进来的时候满脸是血, 昏迷不醒。院长没有足够的钱送他去医院, 只好利用现有的急救设备给他草草包扎一下,没想到少年命硬得很,早上竟然醒了过来。然后他就一个人在这里坐着,一句话都不说, 也谁都不搭理。 摊开在面前的是一只白皙的小手,但并不娇嫩,因为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即便是才五岁的清欢也需要每天做很多事情,她的小手粗糙得很。可此时,小手的掌心上躺着一块被体温都捂化了的牛奶糖。 少年没有理她。 “哥哥,这个给你吃。”她又往前送了送,眼睛里是喜悦和天真的色彩。 见他不理她,她辛辛苦苦弯下腰和他对视,但又小心地拎着裙子不让它弄脏。院长妈妈给他们洗衣服很辛苦的。 与这双干净的眼睛对视,少年心中猛地生出暴虐来,这样的眼睛,非但没有让他怜惜,反倒让他想要毁灭——毁灭这世上的一切!他冷冷地看着小女娃,小女娃却根本不明白他眼中的意思,反倒笑着把小手往他面前再一伸:“哥哥,这个给你……” “谁是你哥哥!”少年猛地起身,狠狠地推了她一把。瘦瘦小小的女娃立刻摔倒了,因为他力气太大,她还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最后撞到墙壁才停下。 要哭了吧? 绝对是要哭了。 弱者都是这样的,又弱又可笑。 她自己已经这样了,有什么资格来同情他? 少年残酷地想着。 让她知道什么人不能招惹,这样傻白甜的凑上来,难道是觉得他会接受吗? 清欢疼得蜷缩起身体,她慢吞吞地爬起来,小嘴儿扁着,小小的眉头也皱着。就在少年以为她要哭的时候,她却揉了揉眼睛拍裙子,“要弄脏了……弄脏了可不好……”她拍了好久,裙子却仍然是脏的。 这时候其他小孩子都围了过来,“清欢!你没事吧?你怎么摔倒了?” “疼不疼啊?” “我去告诉院长妈妈!” …… 真是受欢迎的小女孩,可是那张小脸上的笑容,真是看见了就让人想要毁灭掉。少年阴测测地想着,他看向清欢的时候,她恰好也看过来。 院长很快就过来了,清欢是院子里最懂事最乖巧的孩子,她一向最疼她,连忙将孩子抱进怀里,“有没有受伤?怎么会摔倒的?” 要告状了吧? 绝对是要告状了。 弱者都是这样的,无能为力反抗,就只能依附比自己强的人。 真是废物。 “……我不小心崴到脚了。” 小女娃却这么说。 少年抬起头,小女娃在院长怀中,没有掉眼泪,仍然是笑的,她的笑容似乎是整个孤儿院的人活下去的动力,那样温暖而富有活力。然后她从院长怀中下来道歉:“对不起院长妈妈,你刚给我洗的裙子,我又弄脏了。” 很是懊恼,因为她现在人小手短,自己洗的话很浪费水。 院长慈祥的笑了。其实她现在才三十几岁,但是这么多年来的操劳让她看起来已经有四五十了。她的眼角早早挂上了皱纹,她的皮肤早早开始衰老。可她仍然很伟大的活着,即使默默无闻。 清欢朝少年走过来,少年却在她靠近的前一秒起身离开了。他的伤还没有好,但他就像是一头危险的野兽,拒绝这世上任何温柔的靠近。 晚上大家聚集在一起喝粥吃馒头的时候,少年也没有出现。清欢盯着那个空出来的椅子出神,孤儿院规模很小,满打满算也就二十来个孩子,因为人多,很少会有人注意到谁在谁不在。对于他们来讲,能吃饱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睡觉,就已经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情了。 这个孤儿院的孩子大部分都是弃婴,在这些弃婴里,又有很大一部分是有先天疾病的。买药治疗的钱就占了孤儿院十之八|九的支出,因此孩子们都格外的早熟懂事,像是清欢这样年纪的都开始帮助院长做事了。平时他们会集体出去捡废品或者是塑料瓶子,再不然就是募捐,卖一些手工作品,勉强能够生活。 清欢漂亮干净的不像是这里的孩子,她也是院长捡来的,但她已经不记得自己的过去了。 月色如水,清欢小心翼翼地端着自己的那碗粥和小的可怜的馒头走了出来,顺着月光找到了在走廊边缘坐着的少年。 他仍旧是冷漠的模样,黑夜掩映下,那只完好的眼睛显得格外可怕,仿佛野兽。 “哥哥……”她试探着叫了一声,把碗和馒头都放下了。“这个,给你吃。” 少年自从醒过来就不跟任何人说话也不理会任何人,谁要靠近他他都会攻击,院长试过了没有办法,只好让他暂时一个人待着。因为他对院长没礼貌,其他孩子都很不喜欢他,只有清欢总靠过来。 少年低头看了一眼那个小小的碗,里头米粒屈指可数,馒头小的可笑,可小女娃却软趴趴地站在他身前,这一次她学乖了,保持着让他觉得安全的距离,然后期待的看着他。“不吃会饿的。” 是,不吃会饿,然后会死。 但他不想死。 少年端起碗来几口喝掉了粥,然后大口撕咬着馒头,清欢被他狼吞虎咽的吃相惊呆了。明明很饿,可吃完了,他立刻就回复了石像般的坐姿。 “哥哥……这个也给你吃。” 又是那块可笑的融化了的牛奶糖。可是看得出来是她很珍惜的东西,清欢眼睛亮晶晶地将糖果送给他:“这是之前院长妈妈买给我们一人一块的,我一直没舍得吃呢。” 没舍得吃,却给他吃了。 少年没有客气,抓过来想剥开糖纸,可糖块已经融化,根本无法和糖纸分开,于是他胡乱撕了两下就连着糖纸一起吞了下去。清欢吃惊地看着他:“那个……不能吃的……” 她讲话软绵绵的,一点威慑力都没有。少年冷冰冰瞧了她一眼,又起身走了,只留给她一个背影。 真是个难搞的小孩。 清欢眼睛一眯,忍不住幼稚地对少年做了个鬼脸,然后在他若有所觉的回头时又及时露出大大的笑:“哥哥明天早上记得要来吃早饭哦!” 少年没理她。 清欢也很头疼,眼前这位可是个大魔王,小小年纪就愤世嫉俗,想要毁灭世界。你还真别说,要是她不能把他拿下,那二十年后成为最最恶劣的黑白通吃的家伙,就真的能用核弹摧毁一切了。想到这里她就头大,才十一岁就这样难搞,要是再大一点可怎么办? 她揉了揉酸痛的肩膀,今天帮着院长做了一天的手工,真的是太累了。 她困了,可是这里连澡都没得洗,因为会浪费水,所以他们所有人都是一个星期洗一次澡。因此平时要格外珍惜衣服,弄脏了的话也没得换。 第二天一早,少年没有来吃饭。清欢就再次端着粥碗去找他,这一次找遍了旮旯角落都不见人,就在她奇怪的时候,无意间一抬头——“啊!哥哥,你在这里!我找了你好久啦!” 看得出来,额头都出汗了。 少年坐在树上,冷冰冰地看她。他在孤儿院里什么都不做,不事生产,又没礼貌又不跟人说话,除了院长跟清欢没人会理他,更不会有人叫他去吃饭。 “快下来吃饭呀。”清欢苦恼地盯着大树。“我爬不上去呢。” 少年勾了下嘴角,“你上来,我就吃。” 他是故意的,因为她肯定爬不上来,就算爬上来了,粥碗怎么端上来? 清欢却想都没想就来爬了。她手脚并用,可根本不会爬树的她怎么也爬不上来。半个小时后,她总算是掌握了些许要领,好不容易爬到和少年同等的高度,还没来得及笑,少年就淡淡地提醒她:“早饭呢?” “啊……” 她忘了,早饭还在树下呢。 可是要下去的话……清欢往下看了一眼,突然害怕起来,她可怜巴巴地看向少年:“哥哥我……我下不去了……”   第831章 第八十七碗汤(二) 第八十七碗汤(二) 这样一个漂亮干净又可爱的小女孩, 任谁看到都会忍不住喜欢的吧?她不任性不闯祸,贴心懂事又乖巧, 谁能对着这样一张可怜兮兮的小脸视而不见? 少年能。 他听到清欢的话之后,嘴角又勾了一下,然后立刻跳下树去, 离地至少有两米多高,他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清欢惊呼出声:“哥哥——” 怎么,想要求他带她下来? “你、你没事儿吧?这么高……” 少年完好的那只眼睛深不可测, 他抬头看了一眼巴着树干不放的清欢, 毫无人情味地道:“既然下不来,那就在上面待着吧。” 说着他吃光了她全部的饭, 然后就消失在清欢的视线里了。 他就是讨厌这个柔柔弱弱的小鬼, 明明看起来只要戳一下就会倒下去,偏偏总是倔强的睁大眼睛。不管他怎么拒绝怎么无视怎么欺负她,她都不哭。 让他没有一点摧毁的快感。 清欢抱着树干,叹了口气, 不愧是大魔王,小时候就这样难搞。她该庆幸自己是在他小时候与之相遇, 否则的话不知得多麻烦。如果没有人来引导和帮助他, 这孩子只会彻底沦落入黑暗之中。但也许他就是天生的恶, 骨子里想要毁灭的**才是他不允许任何人亲近的原因。他无法信任别人,也无法让别人相信自己,除了他自己的性命,他什么都不在乎。 不过十一岁而已, 就已经这样残酷且无情了。如果再长大一些又会是什么样呢? 奈何她现在只是个五岁的小女娃,能爬到树上来已经用了全力。像她这样长得可爱又懂事的小女孩可不多见,少年却能对她不假辞色,说明他心里连一点柔软的地方都没有。之前她还看见他面无表情地将院里养的猫一脚踢开的样子,仅仅因为那只猫挡住了他的路。 也许正是因为被她看见,所以他面对她的时候才那样坏。因为在对孤儿院其他人的时候,他都是视而不见的。也许是清欢看见了他不为人知的阴暗面,因此即使她很小,什么都不懂,他也想要将她破坏掉。 简直可笑极了,面对他这样的人,干净温柔的天使什么的,根本就是不应该存在的东西。 清欢在树上趴了好久也不见人来,最后她就这样稀里糊涂的睡着了。反正她没打算下去,说白了她是要赌一把苦肉计有没有用。虽然少年总是表现出一副讨厌她的样子,可是对她这种极致的讨厌,难道不也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渴望么? 清欢之所以敢这样想,是因为她知道这个人身上发生的一切,少年的心底还是有着柔软的地方的,尽管那一点柔软小的可怜。 她猜的不错。 少年吃掉了她的早餐后,仍然像是其他时候一样自己一个人待着。他醒来后就不许别人再碰他的伤口,孤儿院里的孩子都默认他是最坏的孩子,从来不会有人主动接近他。 因此当大家看到少年晚饭的时候出现时都很惊讶。少年却旁若无人的走进来,随便找了个空位置坐下了。那个空位置上有一碗稀粥一个馒头和一点咸菜,他三下五除二将它们吃掉。这时候才有小孩子叫起来:“那是清欢的晚饭!你不可以吃掉!” 少年看了他一眼,阴冷的犹如野兽般的眼神让小孩吓了一跳,然后他无视了其他人,转身离开了。 他身上似乎有股与生俱来的狠戾,即便是院长也为之心惊。 少年出了饭堂,一路走到院子里的大树下,抬头往上看。抱着树干眼圈儿泛红的小女娃也傻乎乎地盯着他,然后吸了吸快要掉下来的鼻涕——少年露在外头的眼睛没有什么感情,他问:“为什么不叫人来救你?” 只要大喊一声,把责任推给他的话,她这么招人疼,不可能会有人怪罪她。 清欢抱着树干,仍然是十分委屈:“不想叫……” 不知为何,少年觉得自己知道她不想叫的原因。 真是蠢到家了。然后他走过去,伸开双臂:“跳下来。” 清欢眼巴巴地望着他,毫不犹豫地松开手,一点也没有怀疑,一点也没有害怕。 少年眸色复杂,将她接住后几乎是立刻将她丢开,转身就走。 “哥哥……” 身后微弱的叫声让他的脚步停了一下,仅仅是一下。 从这天起,孤儿院的孩子们就都习惯了这么一副场景——院里最讨人喜欢的小女娃天天跟在那个臭脸又粗鲁的少年后面,哥哥长哥哥短的叫个不停,少年不理她她也不在意,仍然喜欢缠着他。真叫人搞不懂,清欢这么可爱的小姑娘,怎么会喜欢那样的坏孩子? 不过由于清欢的坚持,他们也不得不和少年一起做事。每天一起吃饭一起洗澡一起睡觉,然后一起做手工,每天都很忙碌,除了多出一个坏脾气的少年之外,孤儿院的生活没有丝毫变化,犹如死水不起波澜。 虽然清欢每天都缠着少年,但她知道距离对方软化还需要一个契机。这种事急不得,目前她能做的就是刷一刷日常好感,其他的只能交给上天了。 这天他们推着小车,两两组队去卖手链。手链是他们自己手工做的,穿珠子是很简单的事情,院长妈妈说不能不劳而获,所以不许他们上街乞讨,要他们学会自力更生。这些手链价格便宜又好看,加上是孩子卖的,所以除去本钱后确实能赚一点钱。但是一天卖掉的手链他们需要穿七八天,手链全部卖光的话,他们的晚饭就会每人分到一块肉。 为了能吃上肉,孩子们都是很拼的。 清欢当然跟少年一组,他们推着小车,清欢身上背着洗的发白的小包包——这是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给他们孤儿院的,每一组都有一个,里面装着少得可怜的零钱。 她个儿矮,但是很细心。推着车还不忘跟身边的少年说话:“哥哥,这个给你保管好不好?” 停下脚步,摘掉小包包,踮起脚尖想挂到少年脖子上。少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小包包扁的可笑,里头最大的面额也就五元钱,更多的是五毛一毛的硬币,都是她捡瓶子换来的。 “哥哥累了吗?”清欢问他,“那哥哥在这里休息吧,我去街里绕一圈再回来。” 似乎不管生活有多苦,她都能笑得这样快乐。 少年垂下眼,没有说话,却跟在她身后。 他们绕了一整条街,一家电影院外头正在排队,因为清欢长得可爱嘴巴又甜,再加上手链确实好看又便宜,一会儿的功夫就卖出去了很多条。 清欢高兴极了:“今天卖掉好多,院长妈妈一定会很高兴的!” 她擦了擦鼻尖的汗珠,对少年露出快乐的笑。少年别开眼,走到一个人少的角落坐下,清欢以为他累了,捏着小包包犹豫了好一会儿,把车子推到他身边,转身跑了。 少年冷淡地看着她跑的方向,嗤笑一声——果然是小孩子,根本抗拒不了糖果跟冰淇淋的诱惑。 他闭目养神不再看她,直到冰凉的触感贴上他的脸颊。睁眼是清欢甜甜的笑:“哥哥,这个给你。” 是一杯冰果汁,这可不便宜。 少年不推辞,接过来大口喝起来,他注意到小女娃渴望的眼神,停下:“想喝?” “嗯~”她表示拒绝,“我带了水的。” 是的,她脖子上还有一个很重的矿泉水瓶,外头捡的用热水烫过,里面装的是凉白开,每一组孩子都带着一瓶。他们赚的钱很少,每个人都不会乱花。 少年突然觉得手里的饮料沉重的一只手拿不动。 清欢拧开瓶盖,因为人小手小,所以两只小手捧着,咕嘟咕嘟喝了几口,又笑起来:“好凉快!” 哪里凉快了,这样的鬼天气,能把人晒干。 两个孩子坐在人迹罕至的街角,清欢仰着头看向天空:“哥哥你看,天好蓝。” 少年却只看到一望无垠的压迫与遥远。 这时候一阵脚步声传来,“小妹妹,你的这个手链怎么卖呀?” 清欢立刻站起来,把水瓶拧好:“伯伯你好,五毛一条。” “这样呀。”来人是个看起来很慈爱的中年男人,“伯伯想都买了,可以吗?” “真的吗?”清欢睁大眼睛,“伯伯要全部买下来?” “对呀。”中年男人摸了摸她的头,顺势捏了捏她小巧可爱的耳朵,清欢抖了抖,“伯伯?” “对了。”中年男人笑得更温和了,这使得他肥胖的脸上那双本来就小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更加看不清楚。“伯伯家里有很多漂亮衣服和好吃的,你想要吗?” 清欢摇摇头:“院长妈妈说不可以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你可以把它们拿回去送给别人呀。” 送给别人? 清欢眼睛一亮:“可以吗?我可以送给我的朋友们吗?” “当然。”男人笑得更深。 从始至终,少年一言不发。   第832章 第八十七碗汤(三) 第八十七碗汤(三) 清欢其实是很想跟中年男人走的, 可是她又放心不下少年。她的视线在两个人之间来来回回犹豫了好一会儿,问中年男人说:“伯伯可以等我一下吗?” “当然。” 她哒哒哒跑到少年身边, 把先前要给他他却不要的装钱的小包包拿下来,正好少年坐在地上,这回她够得着了, 就挂到了少年脖子上。“哥哥,你在这里等我哦,我跟伯伯去拿东西, 很快就回来~” 她一点也不觉得有哪里奇怪, 因为之前也有过很多次这样的事,孩子们在外面会遇到一些好心人捐赠被褥衣服书本之类的东西, 因此对他们而言, 好人是多过坏人的。所以对于这个看起来很和蔼可亲的中年伯伯,清欢压根儿就没想过会有什么危险。 少年抬起一只眼睛,他的另外一只眼睛还没有痊愈,仍然被纱布包裹着, 清欢双手别在身后弯着腰对他笑,然后在中年男人的催促声中对着少年摆摆手, 跟在了男人的后面。 很快, 就从少年面前消失了。 真是愚蠢又天真。 那个男人, 身上散发着丑陋肮脏的气息,眼睛里充斥着的是浑浊与色|欲。那个蠢货,要吃苦头了吧。 可是。 少年在原地又坐了十几秒,最终还是站了起来, 他不想去管的,最好让那个蠢货吃足苦头,以后应该就不敢再缠着他了,那张小脸上的笑容也好,天真也好,都会从此消失,变成和他一样的黑暗。那样的话……真是想想,就叫人觉得热血沸腾。 他抱着一百二十万分的恶意想要看到这个结果。 可他还是站起来,向着中年男人拐弯的方向奔跑。一边奔跑一边在心中唾骂自己,根本不想管这件事,为什么还要自讨苦吃?那个男人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有钱人,他为什么要跟那样的人做对?是她自己蠢到了家羊入虎口,关他什么事?一厢情愿的缠着他,一厢情愿的给他买饮料,一厢情愿的把自己的饭给他吃,一厢情愿的对他好——这都不是他求来的,是她主动的! 少年追到路口,眼前是一条宽阔的马路,对面有个很窄的巷子,马路边停着一辆红色的轿车。 那个男人西装笔挺皮鞋锃亮一尘不染,左手的无名指上还戴着婚戒。他弯腰抚摸清欢的时候,少年瞥见他口袋里的工作证,虽然没看清楚姓名,但却看见了最上面一小行字,那是一所小学的名字。跟清欢说话的时候,那个男人习惯性的动作和语气,以及他右手大拇指、食指和中指都有很厚的茧子,职业应该是领导,因为普通教师使用粉笔不可能让西装那么干净。 这样的知识分子对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所以他不会将她带回家或是学校,因为那很有可能被人发觉他不为人知的癖好。既然这样的话…… 一阵又一阵急促的刹车声,无视红绿灯的少年径直跳过来往车辆,向着红色轿车所停靠的窄巷口跑了进去。 他的速度很快,简直不像是人类,更不像是他这样年纪的少年。 这是个死巷子,尽头堆着许多垃圾桶,臭气熏天。如果在这样的地方犯罪的话,是不会有任何人发现的,因为这里就是这座美好的城市阴暗肮脏的一面,流浪汉和乞丐被压迫在下水道和地下桥,他们不被允许出现在光线亮丽的城市里,如同没有主人的野狗,存在只是让城市蒙上污点。 仅仅是他方才犹豫的那一会儿功夫,小女娃已经慌乱无助的被压在了中年男人身下。 这头死肥猪大概有两百多斤,清欢营养不良,可能都不到他体重的零头,就像是一头野猪压着一只娇嫩的小兔子,猥琐而贪婪。 少年脚步极轻,踩在地上根本没有声音。他顺手捡起了地上的一块砖头,毫不留情地砸了下去。 男人发出惨叫声,少年一脚将他踢开,力气大的惊人。他先是把清欢从地上拉起来,她吓得浑身发抖,死死地抓着他的衣角。本来想将她推到一边去揍人的少年只好将她背到身上,这丝毫不妨碍他抡砖头的举动,眨眼之间,中年男人已经被打的进气儿少出气儿多了。 “把眼睛闭上。”少年弯腰从男人外套里掏出皮夹和手机,然后用男人的手解开指纹锁,对着裤子褪到脚踝的男人拍了几张,带脸清清楚楚。 然后他露出恶意的笑容,抬起一只脚,狠狠地踩了下去。 男人这回连叫都叫不出声了,闷哼一声,彻底晕了过去。 少年又将男人的工作证和皮夹里的身份证摸走,顺便用对方的指纹修改掉手机的密码,背着清欢转身就走。 小女娃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他不耐烦地说:“你要把我勒死吗?” 她颤抖着松了些,然后又抱紧了。可就算是这时候,她也一滴眼泪都没掉,少年仔细听了,才发觉她一直在念叨着“不怕”。 怎么可能不怕。 “要哭吗?” 他一边背着她走,一边问。 清欢吸了吸鼻子,摇摇头。 “以后还跟陌生人走吗?” 她继续摇头。 少年撇了下嘴,气恼自己最终还是来救她,又觉得心底有些异样的情绪,而这些情绪都是她带来的。“想哭就哭,我不会告诉别人。” 清欢抽噎了一下,把脸埋进少年单薄却安全的后背,很快少年就察觉衣服湿答答的,他一路背着她回到卖手链的地方,小车还在那里。因为她一直在他背上哭,他就摸出从中年男人那里拿来的一张纸币,去一个老大爷的摊子上买了一根三块钱的彩虹棉花糖。 想把她放下来,可她却死死抱住他的脖子不肯撒手。少年头也不回举高了棉花糖:“吃不吃?” 从面前可以反光的玻璃上,他看到一双湿漉漉的小鹿般的大眼睛,怯生生地张开,怯生生地看向他手里的糖,然后怯生生的伸出手……说时迟那时快,少年迅速收回举高的棉花糖,放在嘴边撕了一大块下来,瞬间吃掉了三分之一。 清欢顿时看傻眼了。 “下来,才给你。” “不要。”她立刻抱的更紧,险些将少年勒死。 油盐不进的蠢蛋。 他声音又硬又冷:“不背了,我抱你。” 清欢咬着红润的小嘴考虑了几秒,这回少年说话算话,盘腿坐到地上后,清欢自动爬到他怀里,一手揽着他的腰,一手伸向那根只剩下三分之一的棉花糖,因为少年在她犹豫的时候又撕了一大口。 等到她如愿得到了糖,才窝在少年怀里小口小口吃起来,身子还在颤抖,但已经不哭了。 蠢是蠢了点,但又勇敢的有些过分了。 露在外头的黑色眼睛深沉可怖,如同野兽,哪里像是未成年的孩子。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都忍不住往这里看过来,粉雕玉琢的小女娃,两只小爪子都没有棉花糖大,捧着糖一小口一小口的撕咬十分可爱,抱着她的半大少年生的也是俊秀好看,头上却包着纱布还蒙了一只眼,这奇异的组合很吸睛,然后就有人上来问价,和五毛一根的清欢不同,少年张嘴就是五块。 清欢还没来得及纠正,买的人已经掏钱了。 她有点呆,五块钱……翻了十倍也能卖出去?! 少年抱着她把所有手链珠串都卖光了,然后他将钱包打开,数出一大部分装进了自己的裤子口袋。见清欢呆呆地看着,凶巴巴地问:“看什么?” 她连忙摇头。少年威胁她说:“不许告诉别人。” 清欢乖乖点头。 他的臭脸这才好了些,每条净赚四块五的钱都成了他的私房,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可这点钱又能有什么用,怕是连刚才那头肥猪的外套都买不起。 不知道是不是小孩子忘性大,总之等到他们回到孤儿院之后,清欢已经看不出来之前的害怕了。她脸上也没有哭泣的痕迹,一到孤儿院,她就又像是平常一样露出那种充满感染力的笑容了。 少年坐在角落,冷眼看着她殷勤地将小包包送给院长,一毛钱也没给自己留。而院长笑呵呵地夸赞了她几句后,给了她一枚硬币。再然后她哒哒哒朝角落里的他跑过来,双手托起一元硬币,很高兴地说:“哥哥,给你。” 可能是看他之前藏钱,以为他喜欢这东西。 少年没有推辞,收下了。然后在清欢习惯性地不敢靠近他准备离他远些坐下时,伸手将她扯到了自己怀里,虽然只有十一岁,但却身高腿长,两条长腿往前一伸一盘,就将清欢圈在了怀里。她个儿小小,占据的地方更小,恰好与他的怀抱相契合。 然后这个小不点就傻笑起来了。 少年的拇指在她小脸上擦了一下,他赶到的很及时,除了看到脏东西以外,她没有受到任何伤害,除了脸蛋上被捏红了一小块。   第833章 第八十七碗汤(四) 第八十七碗汤(四) 这并不是清欢一个人的错觉, 孤儿院里其他人也都这么觉得,从前老是臭脸谁都不理会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少年, 最近对清欢变好了。不说一日三餐都来抢两份饭然后分给她,就是平时做手工或者是出去卖东西,少年也会主动跟清欢一组, 每次他们都是回来最早卖的最多的人,少年好像没有以前那么讨厌了,虽然他仍然是除了清欢之外不跟任何人说话。 自打跟少年好了之后, 清欢每顿饭都得端出去陪着他吃, 这天她正努力刨着小碗里的杂粮米饭,配菜是白菜烧猪肉——很肥很肥的猪肉, 基本上看不到瘦的, 但对孤儿院的孩子们来讲已经很奢侈了,因此虽然清欢不喜欢吃,但也没有浪费——用关心哥哥的名义,全部夹给少年了。 少年可不像她这样挑食, 面对肥肉面不改色一口吞下,然后就在清欢干刨米饭的时候, 她小小的碗突然一沉, 原来是突然出现了一个卤鸡腿。 这个鸡腿饱满鲜香, 焦黄的皮散发着令人垂涎欲滴的气味,而且特别大,一看就很好吃。清欢眼睛一亮,先看向少年碗里——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于是她忍痛将鸡腿夹起来:“哥哥……” “给你的。” 她抿着小嘴儿:“可是哥哥没有。”很坚持地要夹给少年。 少年奇怪地看着她:“你不想吃?” 清欢内心挣扎了两秒,最终没能胜过渴望:“想。可是哥哥没有,那我就不吃了。” 少年破天荒拍了下她的小脑袋:“一人一半。” 说是一人一半,其实他吃掉了皮和骨头,剩下的肉都被他拆碎了放进清欢碗里,骨头在他嘴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少年面不改色的吞下。他现在有了不少钱,但这些钱很重要,不能随便花,如果不是清欢瘦的一阵风都能吹跑,今天他也不会瞒着她买个鸡腿回来。 就这么一个鸡腿就要八块钱,少年很肉疼了。 清欢被他哄着相信了他吃掉了一半的谎话,认真就着米饭吃起肉。这肉可比院长妈妈烧的白菜猪肉好吃多了,不过她此刻人小饭量小,根本吃不完,最后剩下的少年一点都不嫌弃,都被他扫进了肚子里。但尽管是这样,他也仍然吃不饱,正在发育期的少年,哪里是这么点饭就能喂饱的,更何况每天他的运动量还很大,吃这么点不过是垫垫肚子。 自打到了孤儿院,少年已经很久没吃过一顿饱饭了。这样的日子他早就习惯,因此也不觉得苦。可不知为何他认为清欢这样娇滴滴的小姑娘,就不该受这样的罪,每天小心翼翼的吃着一点点东西,还要担心别人会不会吃不饱——蠢到家了。 日子就这样平淡如水的过去,因为少年不曾告诉任何人他的名字,所以大家都叫他独眼,他的另外一只眼睛是治不好了,眼睛周围还留着小孩子巴掌大的参差不齐的暗色的伤疤,看起来非常可怕,因此平时都用绷带缠绕着。清欢不喜欢这个称呼,少年自己却不在意。对于这副漂亮的皮囊被毁掉的事实,他是完全不在意。 一次偶然的机会,院长妈妈在出去募捐的时候得到了一名女记者的帮助,对于孤儿院的遭遇女记者表示非常同情,并且为他们写了封报道刊登。那天大概是孤儿院最干净也最热闹的一天了,所有的孩子都穿着整洁的衣服排成队,让摄影师拍了一张照片。这些历经苦难身怀疾病却又努力生活的孩子们简直像是天使一样,很快就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反响,捐款支票如雪花般纷至沓来,大家终于能真正吃一顿饱饭了。 与此同时,他们也迎来了第一批前来孤儿院□□的社会人士。 清欢有点不安地拽着身上的小裙子,这条裙子是那个记者阿姨送的,因为每顿饭她都会被少年投喂食物,所以看起来不会再那么瘦弱,反倒是白白嫩嫩圆圆润润,粉红色的小裙子穿在她身上,露出两条藕节般可爱的小腿来,脚下踩着一双七成新的小红皮鞋,头发扎成丸子头,大眼睛齐刘海嫩脸蛋,她一出现在众人面前,就成为了焦点。 可是她明明就很害怕。 少年斜倚在树上,看向清欢的眼神冷冷淡淡,他照顾着这个小女娃,可是如果她要离开这里,那当然是个很好的选择。长得这么可爱,又是难得的没有缺陷的孩子,一定很受欢迎吧? 他嘴里咬了一根青草,这种事他没兴趣掺和,也不想被领养,所以他一点也不关心今天来的都是些什么人。 院长站在清欢身边,蹲下来摸摸她的头对一对中年夫妻笑道:“这孩子又懂事又聪明,就是有点怕生,以后还请你们多多费心了。”然后她对清欢说,“等到了爸爸妈妈家里,一定要乖哦。” 根本就是已经决定了她的去留,清欢看着那对和善的向自己伸出双手似乎想要抱她的人,不由自主往后退了一步。 她是整个孤儿院最漂亮的孩子了,而且年纪也小,养个几年应该就不记得这里的事,会将他们当成亲生父母了。因此很多人一来就看中了清欢,可惜被这对中年夫妻抢了先。 清欢被迫让中年男人抱起来,她先是浑身僵硬,然后突然开始哭喊挣扎:“哥哥!哥哥在哪里!我要哥哥!我要哥哥!” 中年男人脸色难看,因为她挣扎的太厉害,他下意识地松开手,清欢就这样摔到地面。她哭着爬起来就要跑,院长却将她拦住,还没开始哄,就听见她哭着拒绝:“我不要被领养,我要跟哥哥在一起!哥哥!哥哥!” 她一直不停的叫哥哥,在场的大人们闻言都面面相觑:“怎么这孩子还有个哥哥的吗?” 那就要重新考虑收养的问题了。 院长连忙解释说两个孩子没有血缘关系,然后就又要将清欢送到中年夫妻怀中。清欢死死抓住她的手指不肯过去,院长急了,这傻孩子,这对夫妻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当他们的孩子,以后就不用留在这里吃苦了啊! 少年低头往下瞧,清欢哭着朝他的方向伸手,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看见他了。明明这么多人在,没有人注意到树上他的存在。 难道是前辈子欠了她的不成,这么黏人。 刚在摔的那一下不轻,笨丫头不知道疼不疼。 他利落地跳下树来,灵活的通过人群,清欢看到他就松开了抓着院长的手扑了过来,死死地抱住他的腰:“我不要走,我要跟哥哥在一起!” 少年掐了下她小巧的耳朵:“闭嘴。” 她立刻就不哭也不喊了,乖乖地在他怀里抽噎,又变回了一开始众人所看到的漂亮可爱的小天使。 这就难办了。 看这孩子很依赖这男孩的情况。谁也不想收养一个这么大而且又破了相的孩子,既然这样的话,还是放弃这个小女孩吧。 “院长。”少年抬头看过去,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找清欢以外的人说话,“她不想被领养。” “可是——” “我会照顾她的。”少年又说。“如果你觉得她是负担的话,我带她走。” 院长怎么会觉得清欢是负担,她只是想让可爱的孩子能有个家。 “而且这个人,因为她挣扎了两下就直接把她扔下来,以后会对她好吗?”少年冷冷地说,“刚才摔的那一下,没有人问她疼不疼。” 清欢在他怀里小声嗫嚅:“……疼。” 院长顿时语塞。 少年不再同他们说话,这件事怎么解决他也懒得管,反正这都是院长的事情。他直接抱着清欢走开了,途中问她:“为什么突然不让抱?” 清欢抿了抿嘴,好一会儿才胆怯地说:“那个叔叔……他摸我这里。”带着少年的手往下面探了探。 少年的脸色顿时变得极其难看,怪不得他觉得那男人抱笨小孩的姿势怪怪的,大庭广众之下就敢这样,一定是惯犯了吧?听说他家里还领养了四五个小孩,一直被人夸赞是慈善家、大好人,原来就是这样“好”的? 少年心里在想什么没人知道,总之那天领养人都离开后,晚饭期间少了几个健康的孩子。这些身有疾病或是天生残缺的孩子,是没有人会领养的。那对中年夫妻见领养不到清欢就离开了,临走前还不住地对没抱稳清欢道歉。院长也很不好意思,她可不知道那个男人对清欢做了什么。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碰到了都是事实。 少年不跟其他孩子住一起,他一个人睡在杂物间,清欢缠着他要一起睡之后就是两个人了。晚上他将趴在自己身上睡得香的清欢轻轻推开,摸出枕头下的手机打了个电话。 那头不知道说了什么,少年难得的露出笑容来:“我最近缺钱,要麻烦你给点儿了。”   第834章 第八十七碗汤(五) 第八十七碗汤(五) 这几天少年的心情好像都不错, 每每清欢疑惑地看着他的时候,他都会往她嘴巴里塞一颗糖, 但却什么也不告诉她。 他们的生活就是这样简单而平淡,一眼看上去好像从此刻到以后都已经注定了这样庸碌无为的一生。喜爱安静的人也许会觉得这样很好,但对少年而言却是远远不够的。 就像是他对清欢虽然比对其他人好, 却也并不是非她不可。清欢想,如果自己有一天突然消失的话,少年应该并不会多么伤心。他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将她当作重要的人, 现在她对他的依赖, 完全可以用随意来形容,要让他明白, 对她而言他是不可或缺、无可替代的, 这样的话,兴许他才会重视她。 但是这样的机会可遇不可求,太过刻意的去创造就没有意思了,而且很容易被看穿。所以清欢一点儿都不急躁, 该来的总会来,她也需要一点时间刷一下日常好感, 这样日后才不会显得太突兀。 某一天她无意中看见一份报纸, 上面用很大的篇幅报道了一对夫妻表面上以收养孤儿的名义, 实际上却将这些孩子当作自己的性|奴囚禁起来,所有的孩子都被他们关在地下室,最大的今年都二十五岁了。那两张面孔显得格外熟悉,不是几个月前想要领养清欢的又是谁。 报纸上还刊登了一张照片, 正是他们孤儿院,报道末尾还号召人们要多多关爱残疾孤儿,为他们送爱心。 关于这对挂着老好人面具的夫妻是如何暴露的,报道上没有写的很详细,只简略说是遭到匿名举报,并且有手机录像一并寄到了警察局。 这件事在网上也闹得很大,迫于舆论,警察们将所有被这对夫妻领养的孤儿信息都做了全方位的公开,包括他们想要领养而没有领养成功的清欢,还有清欢之后他们在其他孤儿院或是福利社领养的其他孩子,希望这些孩子的家人能找到他们,给他们一个真正的家。 这件报道发生后很长一段时间,孤儿院都风平浪静的,因此大家当然就跟过去一样生活。 直到有一天…… 清欢已经很久没被人抱的这么疼了,好像浑身骨头都要挤碎。她发出不舒服的抗议声,抱着她的女人立刻紧张地松开她:“对不起对不起,妈妈抱的太紧了是不是?乖宝宝,乖宝宝,都是妈妈不好,是妈妈的错……” “不是你的错,都怪我没有好好保护宝宝,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男人弯腰将一大一小两个女人搂入怀中,边上还有一个十几岁的男孩以及几个老人,看起来像是这对夫妻的父母,他们一个个都热泪盈眶,而所有人的焦点都聚集在清欢身上。 她呆呆地站着让他们抱,女人抱住了她就像是抱到了珍宝,死都不肯再放开,眼泪流淌不停,无论院长怎么劝都不听,一个劲儿地在清欢脸上亲,然后又开始哭。 “哥哥……”清欢下意识地找寻那个能让她安心的人,可少年没有出现,反倒是那个和少年差不多年纪大的男孩眼睛一亮,抹了把眼泪就凑过来,雀跃地说:“哥哥在这里!哥哥在这里!乖宝宝——” 清欢还想要挣扎,可是她已经被抱进院长的房间了。 刚刚孤儿院门口突然停了几辆豪华的轿车,她跟其他小朋友一起好奇地跑过去看,结果车里的人立刻扑出来把她抱住,口口声声就说是她的妈妈,院长和大家都一脸懵逼,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会儿终于能坐下来谈了,清欢才从大人们的对话里得知,因为之前的案子闹得很大,所以他们也都关注了这个新闻。等到警方公布孤儿信息的时候,女人一眼就认出了自己怀胎十月却被人偷走的女儿! 然后他们就赶来了。 院长没怎么取证就相信了女人的说辞,因为清欢和这个女人长得太像了!眉眼间的□□骗不了人,这绝对是母女。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她还是要求这对夫妻提供DNA鉴定书。而在这之前,清欢要继续留在孤儿院才行。 结果这家人异口同声的要求一起留下来!直到能把孩子带回家为止!他们也不给孤儿院添麻烦,反正就是一天,在车里挤挤就行了。 孤儿院的孩子们都很羡慕清欢,大家都是无父无母的,有的是被拐儿童,可大部分都是因为有疾病或是残缺被父母抛弃的,像清欢这样父母找过来的寥寥无几。 清欢晚上还要跟少年一起睡。可是女人却将她抱到了车子里,加大加长的车子完全可以睡下,女人将她搂得紧紧的,似乎她是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旦松手就会立刻消失不见。 等到DNA鉴定结果出来,匹配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她是这对夫妻的女儿基本上可以说是板上钉钉没的跑了。 他们能够体谅清欢不舍得孤儿院大家的心情,所以在带她回家之前,特意给她时间和大家告别。 清欢找了好久都找不到少年,最后她还是来到院子里那棵大树旁边,抬头一看,少年比平时爬的更高,此刻正双手环胸闭目养神。 “哥哥……” 少年撑开那只完好的眼睛,漫不经心地往下看了一眼。她已经穿上了崭新的公主裙,一看就价值不菲,和这个孤儿院格格不入,合该是被人捧在掌心上呵护娇养的。他的那点钱,每天给她一块糖,一根鸡腿……算得上什么?简直可笑。 怪不得对他那么亲热,张口闭口就是哥哥呢,原来是本来就有个亲哥哥,不过是将他当作替身。听说她来孤儿院的时候才两岁多一点,也许那就是她心底模糊的记忆吧。 他竟然以为自己是被她需要的,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少年没理她。 “哥哥……”清欢一着急就口齿不清,毕竟年纪小,还没有办法很好的表达自己。她伸出双手抱住树就要往上爬,结果一双有力的大手将她抱住,瞬间腾空而起:“小宝贝在做什么?” 是爸爸。 她刚想解释,男人就蹭了蹭她软嫩的小脸:“回家了哦,爸爸妈妈给小宝贝准备了好多好吃的呢。” 他一边说一边抱着她离开,不远处家人们都笑呵呵地看着,真幸福,真刺眼。 少年闭上眼睛,不再看了。 晚上的时候他惯例抢了两份饭,随手往身边递,没有人接,才想起来那个笨丫头已经不用留在这里跟他吃这样粗糙的饭菜了。 挺好。 第二天,他克制住了自己,每顿都只拿一份饭。 第三天他又打了个电话给那个胖子,成功敲诈到一笔钱。 第四天,他一个人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怀里少了个散发热气的小东西,身后少了个小尾巴,有点怪怪的,但他觉得自己会习惯。 第五天他用胖子的手机上网,无意间看到一个新闻,说某某企业家找回了丢失的小女儿。少年了然,这家人可比他有钱多了。 第六天他开始考虑自己的以后。这样筹钱太慢,远远不如做别的。不如铤而走险——有个人看上了他的狠劲儿和大胆,想要培养他。 第七天,他觉得自己前一天的考量没有错。 第七天晚上,他双手枕在脑后,嘴角带着恶意的笑。 突然有人敲门,这么晚了会是谁?少年没有理会,直到门外传来蚊蚋般细小的声音:“哥哥……” 他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一把拉开门,月光下站着一个小小的身高只到他大腿的小不点,身上的裙子脏兮兮,小脸变成小花猫,泪水汗水弄脏了她的小手,脚上还少了一只鞋子。 她扑进了他怀里。 少年内心深处空缺的地方似乎被什么东西瞬间填满。他反手将她搂紧,坐到门槛上,把她坐着自己大腿,问她:“你怎么回来了?” “我要跟哥哥在一起——”她抽噎着,两只小手揪住他破旧的衣领,“我不要爸爸妈妈,要哥哥——” “你不是有哥哥么?” “不要那个,要、要你——”她哭着皱着眉,少年不知道她是怎么回来的,看这么凄惨,应该不容易吧? “从那样的好地方回来,就是为了我?” “嗯!”用力点头。 “除了我谁也不要?” “嗯!”更用力的点头。 少年沉默了几秒,突然笑了:“那好。” “嗯?”清欢疑惑地抬起头。 少年在她额头吻了一下,用粗糙的手擦去她的泪,“如果要我的话,那么爸爸妈妈也好,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也好,都是不能要的。” “你可以不要吗?只跟着我?” “不要!”她再三确定自己的心意,“要跟哥哥在一起!不要在那里!” 终于,少年第一次露出快活的笑容。他捧着清欢的小脸,说:“那就记住我的名字吧。” 从今以后,你再也不能从我身边逃离。 哪怕是后悔也不可以。   第835章 第八十七碗汤(六) 第八十七碗汤(六) “宝宝, 快到妈妈这里来——” 美丽的女人用温柔的声音诱哄着,但小女娃却在少年的身边藏的更紧了。不仅如此, 似乎生怕被人带走,她还用力抓着少年的衣袖,只从他身后露出水灵灵的一双大眼, 显得格外胆怯,如同小鹿一般雾气迷蒙,十分可人。面对一个这样可爱的孩子, 即便她闯出天大的祸, 也不会有人舍得苛责她的。更何况她没有闯祸,只是到了新的环境不适应。 是他们的错, 没有好好考虑宝宝的适应问题, 就直接将她带回家,应该先培养好感情的,她才这么小啊! 少年挡住了全家人的目光。 女人看到他才突然想起来:“啊……对了,你就是宝宝嘴里的哥哥是不是?”她的眼睛温存而缓和, 一看便是养尊处优的人,从来没有吃过苦。“宝宝很喜欢你, 在家里也一直叫着你……” “我还以为妹妹叫的是我……”小男孩一脸委屈, 渴望地看向躲在少年身后的清欢。他好想抱抱妹妹亲亲妹妹, 可妹妹看到他就害怕,他到现在都没能碰到妹妹呢。 “小朋友,这样好不好,你跟阿姨一起回家, 以后我们就做一家人好吗?”为了能让女儿开心,女人毫不犹豫地选择将少年带回家去。 回家? 少年的眼神慢条斯理地从在场这家人身上打量而过。父母恩爱长辈健全,家里有权有势,在这样的家庭生活一定会很幸福,绝对不用再像是在孤儿院这样吃苦了。 这个女人甚至要收养他,就是因为笨丫头喜欢。 他没有说话,嘴角弯起一个弧度:“我为什么要答应你们?” “有什么不好?我们会像对待自己孩子那样对你的,你的眼睛可以得到最好的治疗,也可以像同龄人一样去上学,以后会有很高的成就——” 少年嗤笑一声,他毫无顾忌地在外人面前显示出自己的真实性格,他就是这样恶劣又无情,从来不喜欢看什么合家团圆的大喜剧。可他也没有傻到就这样拒绝,而是说:“给我一点时间考虑,明天早上我会给你答案。” 就这样,众人眼巴巴地看着清欢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走远。天知道当他们发现孩子不见的时候都吓坏了!到处找都找不到,最后还是小男孩提出妹妹会不会回去孤儿院,开始大家都不相信,因为她才五岁呀,从他们家到孤儿院至少要四个多小时的车程,就算宝宝想回去,她又怎么知道路? 虽然他们都知道,孩子并不喜欢他们,也不喜欢这个家。她到了家里第一句话是问哥哥呢,然后就一直说要哥哥,除此之外什么都不说,哭得长辈们心都要碎了。 夜里,孤儿院彻底安静下来,少年摸了摸怀里小女娃的脑袋,“想跟他们在一起吗?” 清欢没有睡着,虽然平时这会儿她早该睡了。她害怕被带回去,所以一直不肯闭上眼睛,小小声嗫嚅道:“不要爸爸妈妈,不要那个哥哥。” 她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家。虽然那里比孤儿院大也比孤儿院好,有很多很多好吃的蛋糕跟漂亮的裙子,可是有再多也没有用,少年不在身边,她难以心安。 “如果他们肯领养我的话,你就能跟他们住在一起了,这样的话,有我在,也有他们在,这样你愿意吗?”他问。 清欢考虑了几秒钟,摇摇头:“哥哥骗我。” “嗯?” “骗我……”清欢重复着,她很了解这个少年,在孤儿院的这半年多下来,他除了和她说话谁都不理会,哪怕是耐心温柔十足的院长,他也不曾动容过。去到一个家庭做养子,接受物质上和金钱上的接济,他不可能愿意这样做。如果清欢真的点头说愿意,他会第一时间转身离开,然后黑化报复世界——反正他本来也是要这样做的。 “不要那么多人,只要哥哥。”她搂紧了少年的胳膊表示拒绝,坚定地向他表达自己只喜欢他一个人也只愿意跟他两个人在一起的生活。 少年这才露出笑容来,清欢暗道好险,小小年纪心眼不少,根本就是故意挖坑给她这个五岁的小女娃跳,真是狡猾。 但对少年来说,世界上存在着能信任的人,就算对方才五岁,也是极大的隐患和弱点了。如果他年纪再大一点,如果他的阅历再丰富一点,他都会知道,与其日后让这个人在自己心底占据更重的位置,不如现在就将她彻底抛弃,那样的话,他才能成为真正无所畏惧的可怕的人。 但他还不是几十年后的那个疯子,在面对这样一份小心翼翼又义无反顾的追随后,他理所当然的心动,想要将其留下,永远保有这份美好。 “那好。”少年将她抱起来,给她把衣服穿好,还戴上帽子跟围巾,马上就要过年了,天气越发寒冷。“走。” “去哪儿?”她茫茫然地问。 “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留在这里,那些人不可能让她和他留在孤儿院,总会将她带走。横竖他对这里也没什么归属感,之所以留下来也是因为她。“再也不会有人把你从我身边带走了。” 然后他低头,问小脸红红的女娃:“愿意吗?” 回应他的是大大的小脸和用力的一声嗯! 少年将包背在身前,蹲下来:“上来。” 她欢呼一声扑了上去,少年推开门,在这个月色皎洁空气清冷的夜晚,不被任何人发觉地离开了这家孤儿院。 和来时一样。 不同的是他不再是一个人了。 大人太容易看轻小孩子,不知道他有多么聪明多么狡诈,所以等到明天天亮,大人会以为小孩子在睡懒觉,等到他们发觉不对劲开门进去,也只会以为他们匆匆逃走,从而在附近搜索——那个时候,他已经带着她坐上了去往远方的汽车,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和证据,摄像头里也不会保留他们的身影,他会很小心地避开所有追踪,永远不会被发现。 但是,他已经厌恶总是逃跑了。面对强大的威胁时不能反抗只能逃跑,实在是屈辱的事。这是最后一次,从这一刻开始,他再也不会逃。 以晏休的名字来发誓。 即便是清欢也惊异于晏休的体力和心计。他背着她从孤儿院一直跑到有出租车的地方,期间需要半个多小时,但他丝毫不气喘。车票和路程是他早就定好的,他甚至预谋好了到新的地方后要如何生活。说这个对世界充满怨恨的人以后会彻底将世界毁灭,清欢深信不疑,她很庆幸自己没有如同宿主一般死在孤儿院,而是选择和他在一起。 上了出租车后,他用极其令人信服的语气告诉出租车司机他们是单亲家庭,爸爸在南方的城市打工出事了,家里没有大人,他就拿着家里所有的钱和妹妹去找爸爸。 司机师傅非常感动,还没收他们的钱,于是晏休在下了出租车后给她买了一笼热气腾腾的肉包。清欢手小皮嫩,他就将背包放到背上,单手抱着她,另一只手拿着包子喂她。 出租车里目送他们兄妹俩的司机师傅感动的泪水涟涟,下车追上来朝晏休口袋里塞了五十块钱,晏休感动地说了声谢谢,转脸就面无表情。 清欢拿着包子让他咬,他却一口一个。 两人在人潮中上了去往南方沿海大城市的汽车,因为需要身份证,所以晏休买的黄牛票,等到汽车出站再上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清欢吃饱了就开始犯困,晏休将她抱在腿上,神色冷峻的少年照顾着一个包裹的圆嘟嘟的小女娃,这场面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显得很温馨。 期间不乏好心人询问,得知答案后纷纷送来零食水果等等,晏休毫不愧疚的全部收下了。他临走之前对胖子说要还手机给他,胖子来了之后被他连打带踹问出了存款密码,所以他现在可以说是相当有钱了。当然,手机自然不会还,否则对方报警怎么办呢。 以后万一资金短缺了,总有个保底不是。那家伙中饱私囊,赚的可不少。 有好人,当然也有看他们两个小孩就起了异心的坏人,然而对付这种人才是晏休的拿手好戏,对方非但占不到便宜,吃了大亏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至于清欢,清欢只要当个乖巧听话不吵不闹全程抱大腿的小女娃就可以了,这还不简单么。 经历了几十个小时的车程,他们终于到达了新的城市。 这座无数人奋不顾身往里跳想要捞金,容纳了无数外乡人,成就了无数人发财梦想,也毁灭了无数人生的城市。 越富裕,越充满机遇,就越危险。可对晏休而言,这样危险的地方才属于他。   第836章 第八十七碗汤(七) 第八十七碗汤(七) 十二年后: 夜店里人声鼎沸, 音乐舞曲震耳欲聋,一群少年少女正在聚众狂欢, 他们是这样年少气盛、肆无忌惮,尽情挥洒着他们的青春与时间。 可若说最惹人注目,那就应该是被他们围绕在中间穿着红裙子的雪肤少女了。她的容颜明媚的一如朝阳, 脸上的笑极具感染力,红色的裙子更是显得她眉目如画肤如凝脂,一看就是被人娇惯大的。此刻她正豪放地举高手里的酒瓶:“来啊!喝啊!” 从他们的对话中可以知道他们是这一届刚刚高考完毕的高三学生, 白天结束了最后一场考试, 晚上就都嗨了起来。对于没长大的孩子,成人们还是很有包容心的, 不过其中也不乏心有歹意的人, 毕竟这么一群青春鲜嫩的少年少女,平时在这里可是看不到的。 应该……很多都是雏儿吧? 尤其是那个红裙子少女,可真是太漂亮了。 这世上有些人心里是没有良知的,道德和正义感对他们而言更是浮云。这一群年轻的孩子就如同误入狼群的小白兔, 等着被生吞活剥吧!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冷冰冰的声音突然传来:“喝什么这么开心, 给我也来一瓶。” 明明周围那么吵, 这个声音却像是平地惊雷, 听得那么清晰,甚至于让人在这大热天里,无端地冒出一身冷汗来。其中最僵硬最不安的,当属刚才豪爽举着酒瓶吆喝大家一起喝的红裙子少女了。 她几乎像是提线木偶一样缓缓放低酒瓶子, 然后慢吞吞回头——好像这样就不用面对身后那尊大佛。然后她漂亮的小脸露出一个可怜巴巴的讨好的笑容:“哥哥……” 男人伸手从她手里抽走酒瓶,对着她喝过的地方仰头喝了几口,眉眼清冷俊秀,语气更是冷如寒冰:“你打电话告诉我说同学聚会。”他扭头看了看四周,带着嘲讽一笑,“就是在这种地方?” 少女快哭了:“我想解释……” “学大人喝酒,你真是能耐了,晏清欢。” 声音磁性低沉好听极了,但这样温柔的连名带姓叫她,基本上也就离死不远了。清欢双手拱拱,小狗一样讨好着:“我们本来是想去吃自助的,但是没有位子了嘛……” 根本是一点认错态度都没有。晏休浑身上下散发出低气压来,连带着周围的客人都默默后退了三米,更别提清欢的同学了。他们都见过这位晏休哥哥,对方就没拿正眼瞧过他们,这下叫他知道他们带着清欢出来泡吧喝酒,他们还能见到明天的太阳吗? “还有这条裙子。”晏休慢条斯理的,从上而下地打量着清欢。“自己买的?” 单肩V领,细腰不禁一握,还露出大片雪白胸口,谁家十七岁的女孩子这样打扮?就算是考完试也不需要这样吧。晏休如是想着,他给她买的那些裙子不好看吗?非要自己买,穿成这样在鱼龙混杂的夜店?简直是羊入虎口,根本不把自己的安全当回事。于是他更生气了,生气的沉默地盯着清欢,看得她冷汗涔涔。 “网上买的……”清欢立刻招供。“我跟其他人一起买的!” 晏休这才注意到其他女生也都穿着类似的裙子,可是年纪小小,穿这样成熟的裙子根本没有风情,反倒如同小孩子偷穿大人的衣服,徒增可笑。 除了她。 他愿意承认清欢的美,但并不赞同她在这样的年纪穿成这个样子,尤其是在这种地方。她知道她看起来像是什么吗?不谙世事闯入野兽群中的小动物,野兽们对她虎视眈眈,她却还悠哉悠哉的啃着青草,自以为能吃饱后回到窝里去,可最终的结果是被在场的野兽们拆吃入腹,连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 女同学们集体浑身僵硬,我们不是……我们没有……不要拉她们下水啊你这混账! 清欢乖巧地取过晏休手里的酒瓶,嘿嘿一笑:“哥哥我错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真的啦!” 晏休勾了下嘴角算是对她的回应,然后拎起她旁边的男生坐下,冷冷地看着:“你们继续。” 意思是要等他们嗨完了。 可是这尊大佛杵在这儿,谁还嗨的起来?还能快乐的喝酒聊天说黄段子么?也不能展望未来希望在大学里找到优秀的男女朋友了吧?难道他们要讨论今年的经济发展趋势或者是股市走向?大哥哥您可饶了我们吧! 清欢深知她要是留下来大家就都别想玩了,颓然塌了肩膀:“哥哥我们回家吧……” “不继续了?” “不了不了!回家吃饭了!”她扑过来抱住他胳膊,“哥哥一定做好饭了对不对?走走走回家啦!” 拽了两下拽不动,顺着晏休的视线看过去,清欢只能希望同学们自求多福了。 ????大哥哥您的意思是? “回家了。” 所有同学像是军训时那样,一个口令一个动作,连讨价还价都不敢,排着队整整齐齐地出去了。晏休结完账,拎着清欢在万众瞩目中离场。 到了外头,他先把清欢放到车上,然后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一群小孩,觉得都是他们把懂事乖巧从来不搞事的小女娃带坏了,“夜店很好玩?” “不不不不不好玩!”一众摇头如拨浪鼓。 “去这玩吧。”晏休掏出一张卡给为首的班长。“这种地方,以后不要带她一起来。” 班长先是战战兢兢地答应了,然后看到手中的卡大吃一惊,等到晏休开车走了,他才欢呼一声:“是晏氏游园区的金卡!“ 其他同学惊讶了两秒钟,然后一起欢呼起来。他们立刻就将悲催被带走的可怜的清欢同学忘记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可一点都不假。 清欢在副驾驶上抓着安全带往外看,眼巴巴的小模样别提多可怜了。不过她知道目前最重要的是先抚平晏休的怒火,他这人向来喜怒不形于色,但对她是很纵容的,也因此管她管的很严,今天她穿高跟鞋露背的红裙子还敢来夜店,他要是直接揍她才好呢,就怕一句话不说,因为那往往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哥哥……” “下次有这么好玩的事情,把我一起带上。”晏休心无旁骛地开车,间或看她一眼,那眼神看得清欢屁股发毛,浑身不对劲。 这几年他的事业做得越来越大,因此越来越忙,基本上已经成了工作狂了,清欢学业也重,一天二十四小时,两人顶多早餐跟宵夜在一起吃,其他时间各自忙的不见人影。今天清欢也是以为他会加班,所以才敢溜出来,哪里知道今天他就不在公司了呢! “我不敢啦……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清欢轻轻扯住他袖子,“我发誓我以后都不这样啦,去哪里都会告诉你的,我发誓!” 晏休哼了一声,没说生气,也没说不生气。 偏偏这样的态度让清欢更不安,就像是悬在脖子上的一把大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落下,倒不如直接砍下来爽快些。 她惯会讨巧卖乖,这些年来晏休被她惹恼过许多次,没有哪次真教训她的,所以她露出可怜的神色是条件反射,心里真没多怕。他就是在外头再冷淡再不近人情,对她也是好的。 “哥哥~”清欢拽他衬衫,软绵绵道,“我真的知道错啦,不该不告诉你就自己出来,你原谅我好不好?我给你捶背行不行?” 晏休本来也没打算怎么罚她,如果他是一只刺猬,那么清欢就是他柔软的肚皮,是他唯一的弱点。这十几年下来她早成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他顺口要求对方割地赔款:“一天两次,持续半年。” 清欢一口气噎在喉咙里,而后颓然吐出来:“好。” 完了抱拳拱拱手,“那哥哥不生气了吧?晚饭吃什么呢?” 真是个没良心的狗东西。晏休啐道:“就知道吃。” 清欢嘻嘻一笑,晏休示意她将他搭在后头的西装外套穿上,车里打了空调,有点冷。“都是你爱吃的。” 因为她今天考试结束,他特意将所有工作推开回家给她做饭。他们曾经相依为命度过了一段很辛苦的日子,那时候他每天绞尽脑汁用手头仅有的钱给她买牛奶做饭给她吃。后来越来越富有,生活越来越好,他已经很久没有下厨了。 谁知道饭都做好了人都没回来,掏出手机一看,就只有一条心虚的短信,说出去聚会去了,哪里知道是泡夜店。 毛都没长齐就学大人泡夜店,简直应该吊起来打一顿。 清欢感动地说:“哥哥真好。” 晏休漂亮的双手握着方向盘,百忙之中还腾空出来捏她脸一把:“既然知道哥哥好,以后再泡吧的话就把哥哥也带上吧。” 闻言清欢苦哈哈,当作没听到,先是顾左右而言他,然后绘声绘色的开始给他比划今天考试的趣事,直到晏休嘴角微微露出笑意才放松下来,这事儿……应该就算是揭过去了吧?   第837章 第八十七碗汤(八) 第八十七碗汤(八) 平心而论, 这十二年来清欢是一点苦也没吃过,哪怕是最艰难的时候, 晏休也会用仅有的钱给她买一瓶牛奶。更何况这世界上有晏休这样一个人,将她当作唯一的宝物。他不需要她做任何事,他的过去黑暗不堪, 可直到现在清欢都不曾窥伺过一分一毫,他们两个人,一个光明一个阴暗, 但光明始终不曾被阴暗侵蚀。 清欢什么都不用做, 只要留在他身边,和他相依为命就好。就像自己一样, 晏休希望清欢的眼里心里都只能有自己一人, 只有对方才是彼此心底最重要的,其他任何人事物都要靠边站。 其实他不喜欢清欢交朋友,也不喜欢她跟其他人接触,但只要他感受到在她心底只有他, □□如晏休,也是会退让的。 如果爱着一个人, 无论是亲情还是友情, 包容与融合都是自然而然的事, 不需要刻意去学习。 满满的一桌菜当然都是清欢喜欢的,他们在这十二年里相依为命只有彼此,晏休比世上任何人都了解她。这样一个英俊冷漠,在外人面前不假辞色宛如冰雕的男人, 面对她的时候却俯首称臣,将她当作掌上珠。别人只能仰视的这张俊脸,鼻子被她拧过头发被她拽过耳朵被她掐过脸颊被她捏过,她还让他坐下抱着走路背着,不开心了他还哄着疼着,这样的人,又去哪里能找到第二个呢? 他在无数人眼前都像座冰山,却是她一人的温暖。 因此清欢毫不犹豫地抱住晏休,在他脸颊上重重亲了一下:“哥哥真好!我最喜欢哥哥了!” 果然,听到她毫不矜持的表白,晏休脸上有了笑意,他很喜欢她撒娇,越是娇蛮越是喜欢。别人在他面前都战战兢兢不敢造次,她却像个小霸王一样爬到他头上作威作福,别看晏休面无表情的,其实他喜欢的不得了。 清欢亲完就跑到餐桌边,捏起一块牛肉放到嘴里,虽然有点冷了,但别有一番风味。他们以前有段日子过得不算好,晏休将所有资金投入到某个生意里,在等待结果的同时他们每天都只能去买打折蔬菜蛋肉,因此他就变着法儿地给她做,时间一长练就了一手好厨艺。 “谢谢哥哥,我以后都不乱跑啦。”清欢踮起脚尖,用散发着红烧牛肉气息的唇瓣亲过去。 晏休眼疾手快挡住她的小嘴儿,将她捏成小猪嘴推开:“油汪汪的别想亲我。” 清欢抓住他胳膊,他顺势将她提起来,她就在空中晃呀晃的,任由晏休带着她去洗手擦嘴,然后盛饭给她:“罚你只能吃冷的。” 冷的更好吃,清欢才不在意,而且米饭是热的。她乖巧地抓起筷子行了个军礼:“是,都听哥哥的。” 晏休也盛了一碗饭坐到她对面,一边吃一边问:“什么时候出成绩?” “要好久呢,不急,稳了。”清欢扒了口白饭,知道他想问什么,“放心啦,肯定考得上,不会离家太远的啦。” “离得远也没什么,在那里重新买栋房子就是了。”晏休淡淡地说,放下筷子给她剥大虾的壳。他的手长得好看,连剥虾壳都显得格外优雅,一个又一个白嫩的虾仁被放进清欢碗里,她自己吃的同时也不忘喂个给他,兄妹之间气氛十分温馨。 有钱了就是不一样,清欢想。虽然平淡清苦的日子也别有滋味,可她还是比较喜欢有钱的生活,钱真是能解决这世上大部分问题的事情啊,尤其是这辈子的十几年过下来,她就更深刻地认识到这个真理了。“不要,我不想搬家。” 晏休明白她的意思。他们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是他赚了第一笔钱的时候买的,三室一厅一卫一厨,小得很,胜在小区治安好环境好物业也不高,是当年的他所能买得起的最好的。而在买了这栋房子之前,他们都是租房住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不说,最苦的时候住的是老旧小区的阁楼,夏天热死人,冬天冻死人。 可就算是后来有钱到能买下几个小岛,清欢也仍然最喜欢这栋房子。 其实晏休也是。 应该不会有人相信商界新贵,身价数十亿的晏总会住在这样普通的小区里吧? “暑假准备做什么?” 清欢用筷子撑着下巴想了想,以往的暑假除去学校补课外她都摊在家里,每天看电视上网吃零食,日子过得极其糜烂。“我陪哥哥上班去吧?顺便监督你有没有好好吃饭。最近哥哥越来越过分,晚上回来的那么晚,我都等累了!所以这个暑假我要把你的作息调整好!”朝九晚五绝对不能多! 晏休最近确实挺忙,他是个不知足的男人,尤其是对于事业这一方面有着全然的野心。他眼光犀利而长远,心思缜密复杂,手段更是灵活百变,但凡是和他对上的没有不吃亏的,可以说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他以投资起家,然后在成年之后创立了自己的企业,如今更是做大,已经是数一数二的大人物了。 清欢因为晏休的关系会看商业新闻,她深深地知道晏休的能力。值得庆幸的是这一世他没有朝黑化的方向走,至少他没有暗中建立地下工厂和实验室,准备毁灭世界。 就只是疯狂的赚钱和扩张势力而已。不过他开心就好,清欢是不反对的,这是能力的体现。像晏休这样的男人,如果做一只笼中鸟井中蛙,用感情束缚他,那实在是太可惜了。 不过铁打的身体也会受不了吧?这人可是个名副其实的工作狂,多少次清欢夜里睡醒起来喝水,还看到他房间的灯亮着。 按时回家不过是让她心安,又不代表会按时睡觉。 晏休闻言,眉头一皱。清欢眼尖看见了,立刻放下筷子:“厚——你这是什么表情???是不是心虚???该不会在公司连饭都没认真吃吧?????天天管我这个那个的,自己却做不到!” 晏休冷静地否认:“我没有。” “你皱眉了!我看到了!” “我没有。” “你就是有!”清欢正要乘胜追击,手机突然响了,她看了下是微信语音,随手点开就听见里头传来一阵闹哄哄的声音,然后是某个男同学醉醺醺的告白:“晏清欢!我们都高中毕业了!在去上大学之前,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高中三年!很喜欢很喜欢你!如果可以的话,你愿意跟我交往吗!做我的女朋友吧!” 然后是一堆同学起哄的声音,清欢先是看向晏休,对方面无表情,但是眼珠子黑漆漆地盯着她。她立刻打了个机灵,指着手机说:“这可跟我没关系,我不喜欢这些毛都没长齐的小男生。” 晏休丝毫没有被安慰道:“我的公司里有很多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 “长得帅吗?”清欢第一反应是这个,然后看到晏休脸黑了,立刻补救,“不过再帅也没有哥哥帅,哥哥你最帅了。” 晏休眯了眯眼,“过来。” “我没有做错事!”清欢吓了一跳,“为什么要打屁股?!”小时候就这样,她一犯错,他舍不得骂她,可是有时候气极了,就会把她拉到膝盖上打屁股,每次都不留情,疼死了! “我说了要打你吗?” “那叫我干嘛?”嘴上这么问,人还是乖乖蹭了过去。 结果被晏休一把拉到腿上坐着,清欢还以为要被打,他却抓住她两只小手放到肩膀上:“开始吧。” “啊??” “一天两次,你亲口答应的。”晏休淡淡地说。“捶背。” “……哦。”她挥舞着小粉拳捶起来,不过这个跨坐的姿势有点怪怪的,以前哪有这么坐过……“可是哥哥,我饭还没有吃完……” “捶完了再吃。” 阴阳怪气的!小心眼!清欢刚要做鬼脸,就听见晏休警告她:“不许在心里骂我。” “……哦。” 这时候她手机又响了,晏休长手长脚,一伸就够到了。他们两个人的手机指纹都是共用的,划开之后,男同学的告白就更疯狂了:“清欢同学!我真的很喜欢你!如果我们考进同一所大学的话!我们就在一起好吗!明天晚上六点钟!我在学校对面的奶茶店等你!你一定要来!——” “好棒!” “告白了告白了!” “清欢答应他啊!” “答应他答应他!” …… 都喝高了吧,不然不可能发这样的语音。这位男同学清欢是有印象的,班里不是很爱说话的一个,平时文质彬彬的戴着眼镜,他们曾经就学习进行过数次交流,不过清欢都不知道他喜欢她。话又说回来,喜欢她的人多了去了。 “这位同学长得怎么样啊?”晏休凉凉地问。 “唔……还挺帅的,主要是戴着眼镜,有那种很文质彬彬的感觉,比其他男同学有气质。” 清欢下意识地回答完,然后立刻意识到,要糟!   第838章 第八十七碗汤(九) 第八十八碗汤(九) “哦, 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 还挺好看是吧。” 清欢拱手告饶:“我就是纯欣赏,长得其实也就一般,跟哥哥你当然是不能比了。” 晏休横了她一眼:“还不下来。” “啊?” “够了。”他抓住她两只还在给他捶背的小手, “快去吃饭。” 咦,怎么突然这么好说话,难道没有在生气?清欢都有点不相信了, 她疑惑地看看他, 再看看他,立刻从他膝上跳下去吃饭了。不过她心底还有点不安, 因此一边吃一边偷瞄晏休, 他好像真的没有生气,而是去给她煮甜汤——好奇怪哦,这人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大方了?记得一开始刚送她去上学,听她说交了朋友之后, 可是气得跟她到学校狠狠地瞪了人家一顿呢,如果不是工作太忙, 说不定会二十四小时贴身监督她。 总之她心底只能有他, 哪怕别人占据了一点点位置也不行。 清欢抱着这样的疑惑吃完饭喝碗甜汤洗澡换了睡衣躺床上玩手机, 中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哥哥转性了? 第二天早上她按时起床,洗漱换衣扎头发抹完护肤品,一出房门就闻到香味,早餐又做好了。一切都跟以往的每一天一样, 但她就是感到有点奇怪。晏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度,听她满嘴夸别人都不介意了? “起来了?先把牛奶喝了。” “哦好。”清欢坐到餐桌前,两手捧起牛奶杯,喝了一大口,嘴巴就沾染了一圈白胡子。晏休将三明治切好拿过来,见她嘴上有牛奶,顺手用指腹抹了一下。 早餐彼此之间相安无事,清欢收拾好背包,里头装了手机钱包还有一包湿巾,然后就跟在晏休身后陪同上班去了。 从家里到公司彼此之间相安无事,她到公司已经是常事,员工们早熟悉了,因为清欢性格好嘴巴又甜,早跟员工们打好了关系,所以她一到公司就是各种打招呼,最后被晏休拎进了电梯里。 到了公司晏休就去开会了,等他回来之前这段时间彼此之间相安无事,直到晏休开始办公。清欢本来瘫在沙发上看剧,突然听到晏休清嗓子的声音。她好奇地抬头看过去,瞬间睁大眼睛发出赞叹声:“哇!!!” 好帅!!!! 太犯规了吧! 清欢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她被惊艳地从沙发上坐起来:“哥哥戴眼镜真好看!” 这是发自真心的,因为晏休高挺的鼻梁上此刻确实架着一副银框眼镜。他身着笔挺的西装,宽肩窄臀身材修长,头发梳的整整齐齐露出饱满额头,本来就剑眉星目长得好看,戴上眼镜之后……怎么说呢,有种斯文败类的禽兽气息。盖因他本来就不是温柔型,灵魂深处的黑暗让他气势骇人,而戴上眼镜后这份黑暗很好的被遮掩住,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总之清欢是非常喜欢了。 晏休右手拿着笔,左手食指在镜框上轻轻一推:“我好看,还是那位文质彬彬的男同学好看?” “当然是哥哥好看,他怎么能跟哥哥比?”这话也是真心的,半大的少年戴眼镜,和英俊且事业有成的成熟男人戴眼镜,那能一样么?总之清欢喜欢死了这种精英感,又坏又帅,简直叫人想把他做成标本永久保存。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晏休满意了。他又扶了下眼镜,心想不枉他连夜叫人订做,然后对着清欢招招手:“过来。” 她很懂地过来给他捶背,小手用力捏着他的肩膀,一边捏一边碎碎念:“都说了叫你不要一天到晚坐在办公桌前面嘛,赚的钱再多没命花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当未亡人啊……” 晏休沉默了两秒钟:“……未亡人是这么用的吗?”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啦,你看你肩膀这么硬,我都捏不动,工作就有这么吸引你吗,一天到晚就知道工作……啊!”她惊呼一声,原来是被晏休抓住了小手拉到怀里,天旋地转一番人差点儿都晕过去,下一秒晏休的大手就摸上了她纤弱的香肩轻轻捏了捏:“你的倒是不硬。” 清欢立刻理直气壮起来:“那当然,我才不会在桌子前坐那么久,就算是每天沉迷于学习,我也是会在晚饭后去操场上散步的。” 晏休道:“我每周都健身。” 清欢露出不信的眼神,他拿她的小手往自己怀里摸,顺便扯开领带解开衬衫扣子:“你摸摸看。” 哇……这肌肉……看起来好棒,手感也好好的样子……清欢脸有点红,迅速将手收了回来,“知道了知道了……” 双手一重得自由,她就赶紧帮晏休把衬衫扣好领带打好:“不要一言不合就脱衣服,要是被人看见了可怎么得了。” 晏休亲了下她的脸:“给你看没关系。” “门都没关呢。”清欢咕哝一声,从他腿上跳下去继续给他捶背,然后看他办公,捶了没一会儿晏休就让她停了,清欢干脆抱着平板戴着耳机坐到他身边不时瞄晏休一眼,顿时觉得认真工作的男人最英俊。 中午的午餐晏休果然又忘了吃,要不是清欢拉着他去员工餐厅,他说不定要把那么多文件全部看完才肯下去。这工作量也太大了,什么样的身体才撑得住? 吃完午餐她习惯午睡,晏休却又坐到了办公桌前面,被清欢生拉硬拽进休息室,摁到床上开空调盖被子:“睡一会儿再工作精神才会好!”这样的话他每天才睡多久?早上起得早,晚上睡得晚,白天也不午睡,这人真以为身体是铁打的? 晏休对她是言听计从的,他把她也拉到床上,顺势抱进怀里:“一起睡。” 除去最开始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在一起睡了。晏休也好,清欢也好,他们都没有将对方当成爱人的意思,甚至于他们也不觉得彼此之间存在着爱情。两个人的想法出奇的一致,他们是彼此的一切,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相依为命,不会分开也不会被拆散,同时也不需要这份感情发生质变。 清欢睡得快,但她机智的抓住晏休的手,他一动她就惊醒,让本来想把她哄睡就去工作的晏休只好跟着一起闭眼,结果没一会儿还真的睡着了。 等他醒过来天都黑了,清欢坐在床上玩手机,看到他醒了就把他拉起来:“还说你不累……”不累怎么会睡这么久? 晏休揉了揉眉心,精神确实好了许多,但挤压成山的工作也得快些完成。这段日子忙过去,他就有时间好好放松了,顺便也陪陪她。总是让她一个人,也难怪她想出去玩。“饿不饿?” “不饿。”清欢举起手机摇了摇,“不过,我这个同学……好像真的在奶茶店等我诶。” 晏休瞬间冷淡下来:“不用管他。” “你说我要是不去他会等多久?” “不想知道。” 清欢对那位同学没有意思,并不想和他交往,也不想给对方可笑的希望,所以她不会去,对方愿意等到什么时候是他的自由。更何况她要是去了,晏休肯定会不高兴。她没必要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让重要的人不开心,这个世界上对她而言最珍贵也最要保护的人就在她身边,别人的心情她是真没功夫去在意。“那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啊?我可不想在公司过夜,太吓人了。” 晏休说:“这就回家。” “咦?不工作了?” “不了。”看看时间早过了下班的点,晏休没想过在公司逗留。“带你去买菜,然后回家做饭。” “那我想吃火锅!”清欢期待地搓手,“还想喝八宝粥!煮的糯糯的那种!” 对于她的要求,晏休就没拒绝过。 他们开车到了离家不远的一家大超市,家里有电磁炉,非常适合煮火锅。清欢跟晏休的口味一模一样,两人都是无辣不欢的主,所以达成了一致喜好。晏休又买了八宝粥的材料,准备一回家就熬,等到吃完火锅刚好喝粥,这样的话对肠胃也好。 清欢拿了几听啤酒,晏休给她买了酸奶,由于买的东西过多,结完帐后清欢在超市门口守着推车等晏休把车开过来。 等晏休过来的时候她无聊地去看路口的宣传屏幕,等到晏休来了,她问:“哥哥,那个工程开发商,是不是我之前的爸爸啊?你看名字。” “你不是说忘了?” 她吐舌,“我不是怕你不高兴嘛,现在都长大了,我记性很好的啦。” 很久以前,他们过那段不是很好的日子时,晏休总是问她想不想回去,因为他暂时给不了她奢华的生活。清欢就天真地反问他回哪里去,表现的什么都不记得的样子。事实上她当然没忘记,不仅没忘记,连这具身体的家人姓名都清清楚楚。 虽然宿主本来也没有与他们团聚。   第839章 第八十七碗汤(十) 第八十七碗汤(十) 俗话说得好, 怕什么来什么。晏休这个人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唯一担心的就是清欢所谓的家人会再一次出现, 将她带离他的身边。 他们两人一体,早已是不能被分开的存在。任何人想要将他们拆散,都会遭到晏休最恐怖的报复。 因此当清欢以高考状元见报的时候, 晏休的脸色非常难看。这么多年来他小心翼翼地将她贴身收藏,就是要防止有人认出她,谁知道这个什么破报纸直接到学校进行采访, 登了班级毕业照也就算了, 还特意将清欢放大指出这就是这一届的高考状元! 根本就是活得不耐烦了! 而当清欢的便宜家人根据报道找上门来之后,晏休的心情就更不好了。 他冷冰冰地看着眼前这一家人。他们直接堵在公司门口, 不想闹大的他只好将他们“请”到办公室来坐, 天知道他有多厌恶这种受制于人的感觉! 清欢刚才嘴馋,下车去对面的蛋糕店买吃的,他本来要陪着一起去,如果没有眼尖看到这家人的话。 晏休完全没有跟对方交流的打算, 他的眼神从始至终都没有感情,对面这群人身上虽然流淌着跟清欢相同的血, 可晏休一点情面都不给, 甚至于他觉得他们很碍眼, 清欢应该跟他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累赘的家人亲情,他们就应该除了彼此不需要其他。看起来真是……太让人不高兴了,想要毁灭掉。 他还是太心软了, 否则早就可以让这家人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的,这样的话就不可能再见到他们。偏偏这家人对他的仁慈一无所知,还愚蠢地想要和他抢夺最重要的珍宝。 “哥哥!我回来啦!还买了你爱吃的曲奇——咦,你们是……”清欢抱着蛋糕店的袋子欢天喜地地走进来,结果一进来就看到宿主的家人坐在晏休的办公室里。此刻他们也都看见她了,眼里放光好像看到肥肉的饿狼,简直可怕。 在他们扑上来之前,清欢就抱着食物跑到晏休后面,黑白分明的大眼闪烁着戒备:“你们来做什么?” “宝宝——” 宿主的生母比起当年,眼角多了几条细纹,但更添风情,此刻她又哭了。 清欢无奈地看着她:“你不要哭了,我不是好好的吗?” 晏休说:“不许理他们。” “你凭什么让我妹妹不理我们?!”宿主的哥哥气得跳起来,恨不得过来揍晏休一顿,“你知不知道我们找了你们多久?!你怎么能把宝宝带走?!她是我的妹妹!是我们家的孩子!”他们找了这么多年,一直是石沉大海,如果不是那张报纸,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妹妹就在离他么这么近的地方! 晏休哦了一声:“跟我有什么关系?你们的情绪如何,关我什么事?” 清欢眨巴着大眼睛:“这位先生你不要生气,我哥哥不是故意这样说的——” “什么哥哥!他才不是你哥哥!我才是你哥哥!”男人跳脚,“你看!”他指着自己鼻子,“我们俩长得多像!” 清欢带着歉意道:“不好意思,我只有他一个哥哥。” 为了表示自己的真心,她还抱住了晏休的胳膊。“我不会跟你们回去的,也不想做你们的家人,你们走吧,再不走哥哥要生气了。” “宝宝——” “我叫清欢,晏清欢。” 她虽然笑眯眯的甜美可爱,小天使一般单纯,可她的表情和语气,都在在表明她是认真的。她已经不是那个五岁的孩子,现在的她长大成人,早就可以对自己的人生做选择。她不会回到这家人身边,哪怕他们想她想的肝肠寸断。因为更重要的,她不能离开晏休。一旦离开,这个人会发疯的。 她也不能拥有其他亲人或者是朋友,晏休有着可怕而疯狂的独占欲。这么多年下来好不容易才让他变得随和一点,一旦跟这家人扯上关系,清欢想都不想就知道晏休肯定要黑化。到时候捅出来的大篓子谁来填? “我不喜欢你们,所以才逃走的,这个世界上我只想跟哥哥在一起,永远。”怕自己表述的不清晰,她又强调了一句,“永远,不想要你们来打扰。” 晏休冰山般的容颜瞬间扬起笑容来,他脸上还戴着那副清欢看了说酷的眼镜,于是这一笑就显得更加柔和温存。完全不顾忌有其他人在,他低头在娇嫩桃腮上轻轻一吻,带着示威与得意:“你们听到了,还不滚?” “她还没有成年,如果你不肯将她还给我们,我不介意跟你对簿公堂。”宿主的父亲沉声说。“你真的要闹到那个地步吗?” 清欢察觉到晏休浑身气压一低,心知再让这些人说下去要糟。这些年他们过上好日子了,不需要晏休动手了,所以她都快忘记这个人打起架来有多么不要命。他不在意别人死活,也不在意他自己的。他是那个十一岁就能用拳头将一个成年男人揍的半死的晏休,冷酷与感情缺失是他与生俱来的。 “我都说了,不会跟你们回去的!”清欢大声强调,“就算上了法庭,我被判给了你们,我也会一直不停地逃走的!你们要是把我关起来,我就自杀!我只跟哥哥在一起!” “宝宝!”在清欢的家人看来,她之所以会死心塌地跟着晏休,不过是习惯。“你知道他现在的身份吗?你们没有血缘关系,以后他不要你了怎么办?你们不是亲兄妹啊!他会结婚生子,到时候你要怎么自处?回家吧,好吗?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很想你——” “血缘关系?”晏休嘲弄地说,“有这层血缘在,你们就不会抛弃她?” 他像是想起什么,讥讽道:“父母不会死,兄长不会结婚生子?到时候谁来照顾她?” “我们会给宝宝找个能够托付的人——” “够了,你们废话太多了,我不想听了。”晏休弹了下手指,“她是我的。” 清欢抱着他胳膊不肯松开,“不需要你们担心,哥哥会照顾我的。”这辈子晏休也不可能放开她,想什么嫁人生孩子,一点意义都没有。 “你!宝宝!你以后难道不嫁人了吗?!你会有你的人生,你现在只是一时糊涂——” “我不是!”清欢大声否认,“你们真的可以走了,我一点都不喜欢你们。” 对于意图拆散他们的人,晏休没有任何耐心。如果不是清欢对他的维护信赖,如果不是清欢死死抱着他,他早就忍耐不住将这群人从窗户扔出去了。 说那么多,都是废话。全部死了的话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一劳永逸,不是么? 抢在晏休发火前清欢按铃叫了保全,把这家人粗鲁的“请”了出去。 等到办公室只剩下他们两人了,她正准备说些安抚的话,谁知刚一转身就被晏休抓住摁在了办公桌上。桌子上的文件哗啦啦掉了一地,晏休的眉眼沉浸在阴影里,看得出来,他非常的不开心。“欢宝。” 声音又轻又柔,清欢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感觉要有灭顶之灾:“哥哥?” “你刚才,是不是怕我对他们做什么,嗯?”晏休从来没有这样轻声细语过,清欢知道,这代表他要发怒了,那是她无法承受和熄灭的怒火。他当然不会伤害她,但他会毁灭一切让他如此不开心的东西。“这么担心他们吗?” 说那些话也好,抱着他也好,都是怕他对那家人做什么吧? 只要想到这个,晏休就已经愤怒地想要杀人了。他的额头抵着清欢的:“你答应过哥哥,最喜欢哥哥,永远不离开哥哥,只跟哥哥在一起的,既然这样的话,为陌生人担心,也算是你的誓言吗?” 清欢有点紧张,她的眼镜眨呀眨,已经被看穿,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她看着近在咫尺的这张英俊冰冷的面容,大着胆子亲了一下。 刚好是亲在晏休清冷的薄唇上。 这是他们第一次接吻。 晏休很明显愣住了,他提高了一点身子,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像是在回味什么,还伸出鲜红的舌尖舔了舔被她亲过的唇瓣。然后,他低下头,要求她:“再来一次。” 似乎是找到了亲吻的意义。 从来没想过这里也可以亲,平时都只是亲亲脸、额头和手的。清欢很听他的话,只是这一次的吻不再是浅尝辄止,晏休像是发现了好玩的东西的小朋友,起初只是迷恋于这种唇瓣相贴的亲密,很快的,他就举一反三了。 然后他发现,让她在自己身下露出迷醉且娇艳的表情,似乎比平时更让他感到心安。 那么,如果再亲近一点,靠的再多一点,得到她的全部,是不是就能保证不会失去了呢? 他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现在心血来潮,因为一个轻轻的吻,突然想要做了。   第840章 第八十七碗汤(十一) 第八十七碗汤(十一) 清欢就这样安静地被晏休压制在身下, 她当然看得出他想做什么,事实上她也很惊奇, 原来晏休也有**。这么多年来别说是女朋友了,他就连个走得比较近的女性都没有,除了自己外, 清欢就没看过晏休身边出现过第二个女人。 清心寡欲比和尚都甚。 但现在这个和尚一样的男人,竟然有色|情的念头了。 清欢觉得他可能只是想换一种方式留住她,先前那家人说的话绝对是刺激到他了, 否则晏休不可能突然上火。一个吻而已, 从来能克制自己的晏休怎么可能会失控?她也不觉得自己想在这张办公桌上做一次,尤其是她此刻没有性需求。 清欢是享受性|爱的, 同时她还有很多其他喜欢的东西, 美食动物书籍冒险等等等等,但这些东西无论再怎样让她喜爱,都是在不影响大局的情况下。 真正的她无欲无求。 就好比现在,她一点都没有要继续下去的意思。刚才那个吻是个意外, 她本来是想亲一下晏休的脸让他消火的,谁知道他恰好偏了一下头。“哥哥——” “我想我知道该怎么样, 他们才不会想要跟我抢你了。”晏休一字一句地说, “如果我们不是兄妹……” 他话没说完就被清欢打断, 她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掉下来,刚才还委屈巴巴,瞬间就变得伤心愤怒起来:“哥哥不想要我了是不是?!你是不是想把我给他们?!你答应过我会一辈子跟我在一起,一辈子对我好的!说好的只有我们两个人, 为什么要把我给别人?!哥哥骗我骗我骗我!” 一边指控一边哭,那叫一个伤心痛苦,小姑娘哭成这个样子还发出这样严重的控诉,晏休立刻就抓住她挥舞的小爪子:“我没有……” “说什么不当兄妹!你就是想丢掉我!你厌倦我了!烦我了!觉得把我丢给别人也没关系对不对?觉得我妨碍到你了对不对?我又没用又没本事还不能帮到你什么,嫌弃我了对不对?!你这个大坏蛋哥哥!” 一张小嘴儿巴拉巴拉,晏休都没能□□去话。好好说她是听不进去了,只好使用武力让她屈服。清欢被摁在办公桌上,两只手腕被擒到头顶,她只能瞪着一双迷蒙的泪眼。 头发因为她的激动变得有些凌乱,小脸因为发脾气红通通,哭得太厉害所以眼睛鼻子都红红的,可怜又可爱。双手被晏休捉住后她就不停地哭。这回就是之前有什么想法也没了,晏休就是这样被清欢给磨大的。像他这样无利不欢的人,身边会带着这么个软绵绵琉璃般的小姑娘,实在是叫人吃惊。 尤其这姑娘还是被他捧在掌心的,比他自己的命都重要。 “我错了。”晏休当机立断的先认错。“我刚才不应该那样说。” 清欢听他道歉,此刻形势已经完全逆转,几滴眼泪就能达到这样的效果,硬碰硬也太愚蠢了。她吸了吸鼻子:“你说不想要我……” “我不该这样说。”等一下,他有说过不要她的话么? “你还想把我送给别人……” “不可能,我舍不得。”晏休矢口否认,他绝对不是这个意思。 “那好,那我原谅哥哥了。”清欢搂住他的脖子,还是哭唧唧的,于是晏休之前脑子里在想的东西现在都像是空气一样消失无踪,再也想不起来了。他只觉得自己混蛋死了,竟然把她给弄哭,现在想想又是何必呢,她答应过不离开他的。 “都是哥哥的错,以后哥哥不会再这么说了。”晏休松开清欢的手,纤细的手腕上有着深深的手印,他顿时更加愧疚,刚才太过恼怒,失了理智,实在是不该。于是他将清欢从办公桌上抱起来,自己坐下后就让她坐到大腿上,用指腹给她擦眼泪:“别哭了,哥哥错了。” 清欢委屈地抽噎,她一哭起来眼睛就变红,看起来可怜极了。小鹿般的大眼里泪意迷蒙,更是让晏休觉得自己是个混蛋。这些年来他疼她爱她,别人死在他面前他眼皮子都不会动一下,可这个小姑娘的眼泪却会让他心痛不已。“欢宝,哥哥错了,哥哥任你处置,你想怎样都行。” 他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从小就这样,清欢再将他惹怒,只要她一哭他立刻就什么原则都没了。清欢就是深谙这一点,外人可能会觉得晏休将她管得死严死严,只有她知道是她将他吃的死死的。“要回家……呜……” 细弱的哭声比嚎啕大哭更引人怜爱,晏休觉得自己钢铁般的心脏似乎被这哭声缠绕,变成了一块被细线割碎的豆腐。他不喜欢这种心痛如绞的感觉,好像他并不是坚不可摧的,而是有着致命的弱点。 成熟的晏休能够做出判断,但却无法做出干脆利落的决定。这些年来清欢长在了他的骨血里,他不是那个遭逢大变愤世嫉俗想要毁灭一切的晏休了,十一岁的时候他没有将她推开,没有对她置之不理,二十三岁就再也没办法不要她。 “好,回家。” 她在他怀里哭着睡着了,就跟小时候一样,小小一只,那么乖那么软。晏休轻轻叹了口气,他不该发怒的,早知道她心里只有他,不可能和其他人离开。五岁的时候就知道要缠着他的人,怎么可能会离开他呢。 他亲了亲清欢的眼睛,都哭肿了。 已经很久没把她弄哭了。 清欢一路被他抱回家,醒过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睡在客厅的飘窗上,平时这里是她看书玩手机用的,晏休把这里装扮的特别漂亮,头顶的星星灯正一闪一闪。她坐起来,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 晏休还穿着围裙,见她醒了,解开围裙过来抱她,“饿不饿?” “嗯。”她委屈地嗯了一声,双手勾住他脖子被抱起来一直到椅子上,然后吸吸鼻子,清欢向来有个优点,很少发脾气,也不骄纵任性,偶尔情绪过激,过后也会第一时间道歉,这种体贴和乖巧与生俱来。晏休其实一点都不在意她发火,谁家小孩不任性不撒娇?太过懂事,大多无人疼爱。 吃过晚饭晏休正洗碗,清欢从他背后搂住他的腰,脸蛋贴在他背上:“我永远都不会离开哥哥,要跟哥哥永远在一起。” 晏休露出笑容来:“嗯。” “不想再见他们了,想打官司就打吧,反正我不会跟他们走的。” “嗯。” “哥哥不要丢掉我。” “嗯。” 晏休不顾**的手,转身将娇小的她拥入怀中,在发顶深深吻了一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没有办法用亲情来定义了,爱情的话也太模糊,这种情意浓烈而深远,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从此刻开始,晏休与清欢两人似乎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变得更加亲昵,接近情人,但彼此之间却没有丝毫察觉。因为一切的发生都是自然而然的,就好像是黑夜后的黎明,暴风雨过后的宁静。 而因为清欢强硬的拒绝态度,她的家人们也选择不再纠缠,唯一的要求就是每个月能和清欢见上一面。晏休经过慎重而严谨的考虑,拒绝了,但他没有阻止这群人主动出现在清欢面前。 当然,三个月一次,多了没有。 愿意心灵相贴的人相依为命久了会被对方同化,这样的说法绝不是空穴来风。在清欢成年后的某个早上,他们很自然地完成了生命的大和谐,在这之后,晏休对她就更没脾气了。这一次,他感觉自己真正抓住了她。 不会被任何人任何事分开。 清欢大学毕业后从事艺术品鉴赏的工作,因为生活上的极度和谐,晏休的戾气越来越轻,勉强可以称得上是个正常人。真要说起来相处模式也没有任何改变,除了睡到了同一张床上。不需要任何人加入,也不觉得有任何残缺,尽管对此清欢的母亲始终抱有微词,可惜两人都不听她的。 他们是不可分开的整体,不能被任何人插足,当然也包括一个新生命。晏休完全不喜欢小孩子,当年的清欢能让他驻足,也不是因为年纪。两个人的生活里如果突然多出来一个的话,那就太让人不高兴了。 人能活着是多么不容易,能够遇到一个相依偎的人,又是多么的稀奇。这世上有一个人,能让你抛弃一切与她相守,没有欺骗没有背叛,无畏世俗与世界对抗——对于背负着悲惨命运,企图与世界共同毁灭的晏休而言,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也太美妙了。 他无数次地站在大厦顶楼俯瞰世间,这群平凡而卑微的蝼蚁,他们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他幼年时的愿望,终于在成年后被彻底消弭。   ☆、第841章 第八十七碗汤(十二) 第八十七碗汤(十二) 晏休是从黑暗中出生, 不曾见过光明的人。 他无父无母,生在鱼龙混杂的贫民窟, 从小就为了生存煎熬。然后有一天,他拿着一根木棍对抗街上出名的小混混团伙时,被一辆面包车从头上罩了一个麻袋掳走。 再然后, 他被丢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小岛上,手边连个武器都没有,那时候他才五岁。 每天要打很多的针, 吃很多的药, 然后承受一次又一次的折磨——对了,他们管这个叫“改造”。 和其他的试验体一样, 晏休也是为了成为超越人类极限的武器而存在的。 电击、淹水、吊高、身体组织被拆散和重组, 让无数的试验体在实验过程中死亡。穿着白大褂的科学家们每天站在防弹玻璃外观察和记录他身体的变化。晏休被火烧过,刀割过,四肢断过,五脏六腑被取出来过——可无论遭到什么样的折磨, 他都凭借顽强的可怕的意志活下来了。 唯一活下来的那一个。 他在实验室里见证了人性的丑恶与残酷,在他看来, 人类都是一样的, 这样的物种应该被彻底毁灭掉, 就连他们自己也厌恶本身,否则如何解释他们迫切想要创造出超越人类的生命体呢? 他们没有成功,虽然经过改造,晏休拥有了比寻常人更强大的力量和更高的智商, 但究其本质,他仍然是人类。因此这一批试验体被认为全部失败,要销毁的不留痕迹,然后迎接下一批试验体的到来。 想要称霸世界,除了要有可怕的武器之外,还要有优秀的士兵。然而**凡胎终究会毁灭,只有强大的不知感情为何物的杀戮兵器才能让国家立于不败之巅。 晏休所在的实验室就是这样的地方。他们被国家秘密安排在某座人迹罕至的小岛上,被送来的孩子首先要在小岛上进行生存游戏,活到最后的那个会被列为重点试验体,晏休就是这么个存在。 他先是像野兽一样生活着,然后被套上无菌服关入隔离室,唯一和其他人不同的标识就是后来他有了一个名字。 他的智慧与生俱来,这是他能活到最后的重要原因。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晏休,和普通人家的孩子是不一样的,他更早熟,更强大,也更危险。虽然改造没有将他变成超人,但却给予了他强大的力量和诡谲的心计。无论遭受到怎样的折磨,晏休都安静地承受着,他一点一点汲取着知识,准备在他们放松警惕的时候,将这个小岛彻底摧毁。 严格说起来,他已经是一个怪物了。比如说身体就算腐烂也不会死去,受了再重的伤也感觉不到疼,随手就能将重达几百斤的石头当成武器丢过去——他甚至无法感应快乐与悲伤,愤怒和幸福。 他也不将自己视为人类。 成功将小岛摧毁后,他逃离到了离这个小岛最近的一个国家,摧毁令人作呕的实验室和科学家的代价是他的重伤和一只眼睛的毁灭。虽然感觉不到痛楚,可身体如果彻底衰败,他仍然会死。 晏休不能死。 他还要把人类全部摧毁才可以。这种卑微肮脏又自以为是的生物怎么能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另外这个世界也污浊不堪,应该一起毁灭掉才对。 然后他遇到了一生中最大的天敌。 一个五岁的小女娃,他只要轻轻一拳就能将她的头颅打的粉碎。 可是他非但没有,还被她缠上了,甚至被她蛊惑,没有能够成长为理想中的灭世之人。 晏休发觉自己越来越像是厌恶的人类,这一切都是这个小女娃带来的。他当然试图丢掉她,不理会她,让她去死。可是每一次他都不能真正的放弃她,因为她跟他遇到的那些人都不一样。 世界上原来有这么干净可爱的存在吗? 但如果她想跟着他的话,就必须放弃一切呢,当然也包括她的亲生父母和优越的生活。 跟着他,酸甜苦辣都要承受。 他当然不叫晏休,他根本没有名字。在贫民窟的时候所有人都叫他野种,到了小岛后叫1009,他在炸毁小岛时,一个已经快死掉的小孩叫住了准备离开的他。 “干什么?”晏休没有要救人的打算,他冷冷地看了被绑在床上身体已经病变的男孩,对方的脸很吓人,足足有身体的两倍大,四肢和躯干却萎缩的只有一丁点。 “帮帮我……我想回家……”男孩哭出来,他已经受不了这样没完没了的实验了。 晏休当然不可能救他,事实上如果他再不走,等到炸|弹引爆,他也会死在这里。 “我的名字十……我家住在……我家住在……” 晏休面无表情,试验体都会逐渐失去记忆,最后成为连自己名字都不记得的怪物,像他一样能坚持活下来的寥寥无几,事实上在最终实验报告出来之前,岛上的科学家都认为他会成为第一个成功的人肉兵器,因为无论是心性还是能力,晏休都太出色了! 他懂的远比这群生活在实验室里的人类们多,他知道要如何掩藏自己的心思,知道要如何迎合他们表现的无害且能掌控,更知道细水长流的汲取信息然后利用小岛上的防卫力量将所有人炸成碎片。 之所以要叫晏休,是因为他在乘坐小船离岛的时候捡到了一个长命锁,锁上就刻着这两个字。这条长命锁已经被风霜腐蚀的不成样子,只有这两个字还依稀可变。至于这是谁人的名字还是其他,那对晏休来讲都不重要。 可惜的是他在离开前受到了余波的冲击,还是受了重伤。 可是也因此改变了本来应该度过的一生。 晏休本来打算在离开后想办法搞到一笔钱,凭借他的脑子和能力,很快就能够聚集起一批势力,等到足够富有,他会学着建立一座地下工厂,一点一点蚕食鲸吞,总有一日,能真正将这个世界毁掉。 他胆子大,又凶狠,还不怕死,什么危险的违法的事都敢干。如果没有遇到那个五岁的小女娃,他会成为世上最道貌岸然的企业家,背地里却是无恶不作的罪犯,等到他的真面目为世人所知的时候,就是世界毁灭的那一天。 就算用上几十年,他也会达成自己的目的。 可后来他没有。 他非但没有,还变成了会喂流浪猫扶老人过马路的“好人”。尽管晏休对自己这些行为嗤之以鼻,可他的确是这样做了,而且不止一次,一直到他的生命终结。 她拯救了世界,可惜世界一无所知。 愚蠢的人仍然愚蠢,悲惨的生活还在继续,无数惨剧发生在这片大地上,仍然是肮脏污秽虚伪的人间,晏休却从中呼吸到了新鲜甜美的空气。 他竟然也能穿着笔挺的西装外面套上一件黑色呢子大衣,在下雨天的时候将一个摔倒在水坑里的小孩子抱到路边——虽然他心里想的是,无能的东西,死了算了。 转身就会有个温软的小身子扑到他怀里,甜甜地叫他哥哥,然后晏休心里的愤世嫉俗就瞬间烟消云散了。 如果十一岁那年将她推开转身离去,如果十一岁那年不吃那颗融化了的牛奶糖,如果十一岁那年冷眼看着她被玷污——现在三十一岁的晏休应该已经快要完成自己的目标。 但他没有推开她,而是留下来;没有拍开她的手,而是吃掉融化的糖和糖纸,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将她抱进怀里给她买了一根大大的棉花糖——三十一岁的晏休,也不过是个疼爱妻子,将满心黑暗关押在深不见底的灵魂深处的丈夫。 如果这个世界终将走向灭亡,背叛欺骗层出不穷,也与晏休无关了。他当然不是原谅这个世界以及人类,他只是为了一个人蛰伏起来,按照一个普通人的方法生活。 虽然在他一个人的时候,他仍然会对身边发生的一切视而不见,但只要她出现,他的世界立刻充满阳光。 只要那个人凝视着他,对他微笑,搂住他的腰,眼里心里只有他,晏休就会让世界继续苟延残喘下去。 窗外阴云密布,黑压压的云朵掩映着上方灿烂的天空。电闪过后是雷声轰鸣,先是细雨迷蒙,然后豆大的雨珠砸在落地窗上,发出响亮且沉重的声音。从舒服的飘窗上往外看,城市全貌尽收眼底,车辆川流不息,行人奔跑避雨,公交车站不堪拥挤,大雨不停。 房内却亮着温馨小灯,弥漫着甜腻香气。 晏休单手枕在脑后,视线纵看远方,黑云后面是明亮的天空,有金光偶然闪现。 “哥哥!我想吃西瓜啦!” 他立刻坐起来,“在那等着,我马上就过去。” 昨天买的西瓜,他切成了块放在冰箱里,现在刚好可以吃了。 一起吃。   ☆、第842章 第八十八碗汤(一) 第八十八碗汤(一) 清欢是在马车上醒过来的, 她睁开眼睛后,与之相对的是一名坐在不远处读书的黑袍公子, 此刻他正看着她,温和问道:“醒了?” 她立刻意识到这位是谁,坐起来后发现自己腿有点麻, 便伸手揉了揉,“夫君,我们这是到哪儿了?” 男子随口答道:“距京城三十里地的吴山。” 清欢轻轻挑开车帘往外看, 只见外头山影连绵, 天空一碧如洗,正值秋日, 微风拂面更显惬意舒适。马车外表虽不起眼, 却经过精密设计,坐在里头如履平地,茶水糕点丝毫不缺,再坐进几个人也是绰绰有余。 只是两人对话完, 就再也没了言语。清欢是不想说,而男子却是不愿说。 他心中, 终究是没有她的。 清欢都要为宿主温了了掬一把同情泪。 这名黑袍男子身份显赫, 是当朝三皇子, 被皇帝封为王爷后,向有贤王之称,他的其他几个弟兄也纷纷封王,然而由于太子早年间死了, 直到现在皇帝都不曾再立储君,因此这些皇子们虽说都有自己的封地,却仍都在皇宫的东八院住着。皇帝身子骨健朗着呢,可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驾崩? 三皇子玄祯向来都以闲云野鹤的身份在朝堂游走,对皇位似乎并不在意,可清欢知道并非如此。此人心机极深,多年来韬光养晦蛰伏不出,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成大事。为此,他甚至不惜娶平民之身的温了了为妻,为的就是迷惑他的兄弟们,让他们以为他彻底放弃了争夺皇位。否则的话,娶一个民女做正妃,那还有谁家的千金愿意屈居其下呢? 更何况温了了容色只是清丽,远称不上国色天香,见惯了绝色的玄祯会娶她,打的便是知恩图报的名号。只因为他奉命前去江南办差,中途遇袭,恰好为温了了所救,于是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温了了又是孤身一人,早年教她医术的师父已过世,始终独自生活,单纯的如同一张白纸。 玄祯向她求亲,她便应了,只因为期三个月的相处中,她早已对这名俊美儒雅的男子芳心暗许。 玄祯伤好后,便带她返京。 他的大业刚刚开始,只可惜对温了了而言,这是一趟不归路。 玄祯并不爱她,也无怜惜,若说对她报恩,只给她这正妃之位已算是十足的恩宠了。他看似温柔宽容,实则冷心薄情,一心想做的便是皇位,何曾将儿女情长记挂于心。 更何况,温了了并不美。 一个女子,倘若没有绝色的姿容,性情再温柔,为人再善良,对于争权夺势的男人们来说,也是无用的。 可温了了爱玄祯入骨,她的心和眼都被爱情蒙蔽,看不清眼前的宠爱,不过一场浮云。玄祯对情爱不看重,他在娶温了了的时候便警告过她,若要跟着他,日后艰难险阻,她都要接受。 温了了自然是应了的。她瞧着自己心爱的情郎,连命都能献给他。 可惜,世上总是有意外产生,美人窝是英雄冢,这话放在玄祯身上可一点不假。他明明是个野心勃勃的枭雄,却栽在了一个女人手里。那个女人和面容清秀的温了了可不一样,那是个绝世美人,听说见到她的人都会舍不得移开视线,男人们会爱上她,女人们会自惭形秽。 这位美人呢,同时为几位皇子共同所爱,可惜不巧的是,红颜薄命,美人一出生,便有着天疾,走不了几步路,说不上几句话,美是美,却命不久矣。 爱上美人的皇子们不顾一切地为她寻求良方,玄祯也是一样。过程种种不说,温了了不过是他生命里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子,激起水花有限,最终死去。而温了了不能死,她死了,于这之后的历史会彻底改变。那位绝世美人将成为史上第一位一妻多夫的女帝,盲目的爱情让皇子们失去了锐利的眼光和澎湃的野心,他们共享了绝世美人,并为其效力。 可笑至极。 女人竟然需要依靠男人才能得到权力。 清欢撑着下巴观望了玄祯一会儿,实在是不明白,此人是如何为情所困,最终为情所迷的。他看起来虽然温柔,可越是温柔就越是假象,那位美人是要有多美,才能让他这样痴狂? 就算是几千年后的人,也不至于这样吧? 清欢是搞不懂的,她也没打算搞懂。横竖现在她已经是玄祯的妻子,回到京城后就是温了了死亡之路的开始,那位传说中纯洁善良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的美人,到底得多么娇弱,才能让玄祯这样铁石心肠心中只有权力的男人爱之若狂? 她老好奇了。 许是玄祯好一会儿没听见她的声音,抬头又见她神情莫测,随口问了一句:“怎么了?” 清欢没打算继续做一个不爱说话事事听从玄祯心意的妻子,但她不介意让玄祯认为她爱他至深。这桩姻缘虽说是温了了自己应下的,可作为丈夫没有保护和怜惜妻子,这难道不是玄祯的错么。明知温了了只是个手误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明知道温了了心中除了他再无旁人,当他爱上绝世美人后,也仍然毫不犹豫地牺牲掉了温了了,让这个爱他尊敬他为他可以去死的女子真的死去。 再英俊再厉害也不管使了,她不好虐恋情深这一口。 更何况玄祯不是命定的男主角呢。 “我只是在想,京城是什么样子呢。” 玄祯微微一笑:“你到了便知晓了,你会喜欢的,我已经同父皇他们说过,待到了京城,他会摆宴为你接风洗尘。” 清欢回以笑容:“王爷有心了。” 玄祯没有意识到她对自己的称呼什么时候从夫君变成了王爷,本来告诉她也只是随口,见她笑容与往日无异,便也点了下头,实在是温了了生的太一般了,也许这样的姿容放在普通人中算是美人,可玄祯是谁,他自小生长于皇室,什么样的美人不曾见过,相比较而言,清欢如今的这张脸着实可以说是白开水一般寡淡,毫无味道。 因为师父去的早,温了了独自生活,她的皮肤可不比高门世家的千金小姐,尤其是双手,常年与药材打交道使得她的掌心生了许多茧子,摸上去一点也不娇嫩滑腻,也难怪玄祯连与她圆房都不肯。嘴上说的是要尊重她,等回了京城与她一场盛大婚礼,实际上却是嫌弃她的姿色不肯纡尊降贵。 可惜温了了一腔痴心,到了京城不过月余,便香消玉殒。 她没有家人没有朋友,甚至都没来得及与她命定之人相遇,便死了。 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位绝世美人。 又过了一个时辰左右,他们终于到达京城,每个世界都有着独特的文化,清欢坐在马车里忍不住挑起车帘四处去看,有个小孩子哭闹着要爹娘给他买一支糖葫芦,圆滚滚的小胖子在地下滚来滚去,滚的可爱极了,清欢不禁发笑。 玄祯好奇道:“怎么?” “王爷请看。” 他凑过来看了两眼,却并没有笑,也无法理解清欢为何笑。清欢放下车帘,他便不说话了。 与其说是夫妻,倒不如说是陌生人。 可这夫妻,也不过是草草拜了天地与师父的坟墓,温了了甚至连身红嫁衣都不曾穿过。 已薨的太子乃是皇帝与先皇后的嫡长子,自幼天资聪颖仁厚爱民,非常受皇帝器重与喜爱,只可惜英年早逝。太子薨后,与他情深意笃的太子妃思念成疾,不久也撒手人寰,只留下襁褓中的皇长孙,如今也有十岁了。皇帝迟迟不肯立储,想必也有跳过众多皇子直接立皇长孙为储君的意思。 只是皇长孙如今年岁还小,皇子们却都已经长大成人而且各自为政,一旦皇帝透露出这方面的意愿,皇长孙命休矣。 不过让众人放心的是,皇长孙虽然年纪小,却十足是个霸道跋扈的小霸王一个,蛮不讲理不说,整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光是太傅就被气病了好几个。如今皇帝也将他放弃了,任由着他玩儿,每每谈起先太子都忍不住唉声叹气。 因为皇长孙的不长进,皇子们才没有对其暗下杀手。否则即便皇帝正当壮年,也不一定护得住。 玄祯也是嫡出,只不过是皇帝与现皇后的儿子,而在他之前,还有一位皇帝与德妃所生的二皇子。这两名皇子是储君的大热人选,一个占嫡,一个占长,偏偏两个又同样优秀,朝臣们都认为储君最终会从这二位皇子中诞生。 只可惜三皇子虽然才华出众,却并不热衷争权夺势,而是更喜爱游山玩水吟诗作对,活脱脱一副诗人做派,也因此朝中更偏向于二皇子以及贵妃所生的五皇子。身为嫡出的三皇子玄祯反倒也成了冷门。 可清欢清楚得很,那位皇长孙也好,玄祯也好,都不是善茬儿,大家比的,就是谁更坚忍,谁更有耐心。   ☆、第843章 第八十八碗汤(二) 第八十八碗汤(二) 皇宫南面的宫殿是皇子们的居所, 又被称为东八院,里面住着皇帝的十几个儿子, 玄祯的寝宫也在里头。 当天晚上清欢沐浴更衣,跟随在玄祯后面,参加了宫宴。因为她与玄祯并不曾真正举行过婚事, 玄祯以尊重她为名义,让所有人都称呼她为姑娘,这场晚宴也是以感谢她这位三皇子的救命恩人而举办的。 既然如此, 清欢也就干脆做出一副方外之人的模样, 她并没有穿上玄祯送来的宫装,因为她太清楚了。这张说好听是淡雅如菊难听点就是寡淡的面孔, 若是穿上与她人一样的宫装, 那可真是要泯灭众人。皇宫之中美人无数,环肥燕瘦各色齐全,哪里缺她这么个中等之姿?在寻常人群里兴许是个美人,可一旦和争奇斗艳的宫妃们比起来, 那可真是差的太远了。 哪怕是身边伺候的宫女,长得都比清欢艳丽些。 但她偏和常人是不一样的, 即便用着最平凡的皮囊, 这具身体里也有一个温柔威严的灵魂。无数的时光过去, 长久的年华让她不同于世俗之人,哪怕她容色浅淡,可无损天人之姿。 一众绫罗绸缎娇媚妖娆的美人之中,唯独她身着粗布麻衣, 不施粉黛,青丝用木钗挽起,却丝毫不显得卑微平凡。仿佛这一簇簇鲜艳的娇花之中,硬是直棱棱的生出一枝苍翠空谷的竹子来。 玄祯也没想到清欢会穿成这样,他只有一瞬的失神,便很快反应过来,上前一步对皇帝道:“父皇,这位就是救了儿臣一命的温了了温姑娘,儿臣将她带回来,一是为了感念救命之恩,二也是想同父皇求个恩典——” “皇上,可否容民女说几句?”清欢不疾不徐地打断玄祯的话,对他投过来的视线视而不见,因为从头到尾她都没打算掺入这群人的爱恨情仇之中,他们要爱便爱,要恨便恨,她可不想弄的一身腥。 说白了,她是想毁约。反正玄祯也不是真心喜欢她,只是想拿她做饵,温了了救了玄祯已经是天大的恩情,没必要再将自己搭进去。 皇帝从未见过清欢这般女子,他是喜好美色之人,眼前这姑娘岁数小了些,但论起容貌实在跟他身边的嫔妃无法比,可就是这周身的气度以及不卑不亢的态度,还有这满殿□□她一枝独秀的果敢,让阅人无数的皇帝有了几分欣赏。更何况,人家还救了他的儿子呢。“你救了朕的皇儿,大可畅所欲言。不仅如此,朕还要满足你一个心愿,只要你提出来。” 清欢轻笑,她这一笑,便又和大殿中其他女子不同了。这种洒脱肆意的笑容,是皇帝不曾在任何女子面上见过的。“这倒是不必,医者父母心,民女救人,乃是秉持身为医者的原则,又如何能恃恩行凶?但民女的确有个不情之请。” “哦?” “民女听说,天底下医术最厉害的人都在皇上这里,心甘情愿为皇上效力,民女不才,斗胆请求皇上,让民女在太医院请教一段时间,不知皇上可否恩准?” 玄祯意图说些什么,却被皇上打断了:“你就想要这个赏赐?” “是。” 皇帝微微眯起眼睛,“自古以来,断没有女子进太医院的先例。” “民女并非要做个女太医,只是想请教医术,皇上是明君,难不成还会拒绝民女的请求吗?”清欢丝毫不惧,态度仍旧不卑不亢。 皇帝大笑起来:“准了准了,你这话说的朕身心舒畅,若是再不允,反倒是朕不讲人情了。” “多谢皇上。” 看起来似乎是皆大欢喜,虽然她生的普通,可是能让皇帝对其另眼相看,还是让不少妃子心中有了计较——兴许就是山珍海味吃多了,陛下突然想要换个口味了呢? 唯一不高兴的就是玄祯了。他本来想要借着这个机会向父皇提出迎娶温了了为妻的请求,不仅塑造了自己知恩图报的好形象,还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无心皇位,从而降低其他兄弟乃至于皇帝的戒心。可清欢一打岔,她先向皇帝提出请求,那么这时候玄祯再提反倒不好了。 也因此,宴会结束后,他询问清欢:“了了,你——” “我知道王爷想说什么。”清欢笑了笑,“王爷不必因为这救命之恩便以身相许,那都是话本子里的故事,了了虽然自小在山中长大,却并非傻子,你我一路同行,王爷于我,并不曾有男女之情,反倒是我的逾矩让王爷委曲求全,这可不好。” 玄祯一窒,他万万没想到了了竟然看得出来他对她并无情爱,一时之间想要解释,嘴巴张开却不知说些什么。 清欢又道:“既然皇上准我入太医院学习,那么我便不在皇宫待了,更不能与王爷住在一起,免得落人话柄。之前唤过的那几声夫君,是了了不懂事,王爷将它忘了吧。” 说完,也不待玄祯回应,转身便走了,只留下淡淡药草香。 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掺合进玄祯等人的感情世界里,因为这几个男子她都不喜欢,只要让这个朝代能够延续下去便可以,谁管最后谁坐上那个位子呢。更何况,她看皇帝心里有数,没必要与皇帝站在对立面,这是皇权至上的社会,她为何放弃正值壮年的皇帝,而去帮助根基不稳的皇子们? 只要不让这些皇子一窝蜂的全部爱上绝世美人并且心甘情愿成为对方众多男人中的一员,那就不会发生美人称帝的荒唐事。她活了这么久,见过不少女皇帝,可从没见过哪个皇帝是靠着男人上位争权夺势的,女人骨子里的野心与**,应该凭借自己的谋略和主张,靠着睡男人得来的江山有什么意义? 准确一点来说,清欢就没把宝押在玄祯身上。一个为了皇位能够欺骗妻子,甚至眼睁睁让妻子去送死的人,哪怕温了了的死他其实没有直接责任,也在在说明了此人的薄幸。明知道她会死,仍然让她去死,一丝怜惜也无,实在是叫人愤慨。 清欢的行李并不多,鉴于她身份特殊,皇帝特许她不必向任何人行礼,还赐了她一面通行无阻的令牌。他可没动过清欢的脑筋,毕竟是四十岁的人了,虽说还是喜欢鲜嫩娇美的小姑娘,清欢容色不足气质来凑,皇帝却从一开始就没打过她的意思——原因无他,他喜欢娇弱无知的美人,可以任意捏圆搓扁那种,清欢看起来就不好糊弄,又熟知药理,连濒死之人都能救活,这样的女子,一旦存了不轨之心,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上了年纪,就越发怕死了。 清欢很快就在太医院混得如鱼得水,她说的什么求教医术当然是借口,温了了本身的医术不说,便是她从前,就已经学习过更高明的医术,所以她一到太医院,俨然就成了这群老太医的头儿,太医们大多醉心医术,并无门户性别之见,清欢也不吝教导,因此在太医院的生活,可比在玄祯身边快活多了。 拒绝掉玄祯后,对方来寻过她几次,每次都被她四两拨千斤的婉拒,次数一多,玄祯也歇了心思。毕竟他是身份尊贵的皇子,怎么可能在这一棵树上吊死,他不来,清欢更高兴。 她在等待一个时机,这种事情从来急不得,时机未到,她大可尽情玩耍,谁都碍不着她。 某次一个宫妃突发恶疾,她刚入宫不久,因为肌肤如雪腰肢极细,深得皇帝的喜欢,已经接连半个多月都翻牌子了。结果突然爆出恶疾的消息,皇帝震怒,太医们却诊治不出个缘由来,个个愁眉苦脸。按照皇上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架势,他们实在很有可能脑袋搬家。 要是死了,以后还怎么跟了了姑娘学习医术? 皇帝勒令太医院的人全部都到宫妃的寝殿去,清欢也理所当然地抓过去,哗啦啦跪了一地的老人家年轻人都是男子,身着粗布麻衣的她自然十分显眼。 皇帝都要把她给忘了,如今瞧见她,顿时眼睛一亮:“温了了!” “民女在。” 时机来了! “快过来,快来给朕的爱妃看看,她到底是怎么了?为何颤抖不止脸色发青神志不醒?太医院这群废物,朕白养他们了!” 清欢笑吟吟从地上起来:“陛下此言差矣,太医们为宫妃诊病,要隔帘问脉,一旦遇到恶疾,很难第一时间察觉,实在不算他们的过错。” 她挽起袖子,顿时露出一截白玉般的手腕来。这段时间在太医院,什么粗活都不用做,药草不用她采也不用她晒,每天山珍海味应有尽有,太医院还有专门负责为宫妃调理的太医——结果全让她给享受了。所以这会儿手上的茧子没了,皮肤更是白的发亮,因为姿容清秀,反倒显出一股清冷之气,倒不像是人世间的人物了。   ☆、第844章 第八十八碗汤(三) 第八十八碗汤(三) 然而就在清欢的手要搭在宫妃腕上的前一秒, 一道冷淡且清凉的声音传来:“皇上,此女来路不明, 若是对娘娘包藏祸心,可如何是好?” 清欢顺着这声音望过去,只瞧见一名站在皇帝身侧, 身体微微弯着,看似恭谨,眼底却没有丝毫感情的人。她看着对方的时候, 对方也正看着她, 只是仿佛在看着一个死人。 明明生的只是清秀,眉眼浅淡, 仿佛一瞬间就要化作写意画消散于笔墨之间, 偏生站在那里,就愣是有一种出尘的气息。 想来这位就是大内总管宁公公了。之前的洗尘宴上清欢无缘与其一见,听说是被皇帝派去做了什么差事。这位可是皇帝身边的红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谁见了都要惧怕三分,只因此人看似清淡, 实则心狠手辣, 排除异己, 但凡与他不痛快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与皇帝差不多的年岁,却肌肤白皙,眼角连一丝皱纹也无, 看着极其干净通透。垂在身侧的双手修长如玉,因为年纪不小,因而除了少年气外,又不失岁月沉淀的气度与威仪。若不是清欢知道他是个太监,真要以为这位是皇亲国戚。 皇帝极其信任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太监总管,他能够登上皇位,其中可少不了宁公公的功劳,可以说没有宁公公,就没有今日的皇帝。因而他给予了宁公公极大的权力,甚至将历来皇帝亲自掌管的防渐处交由他掌控,替他成为耳目监听朝政,也因此,这位宁公公所到之处,简直可以说是寸草不生。 但凡他出现的地方,都是要历经鲜血洗涤的。 皇帝考虑了两秒,看看清欢又看看宁公公,半晌犹豫不决。对宁公公的本事,清欢又有了新的认识。皇帝并非没有主见的昏君,相反,他仁政爱民杀伐决断,可以称得上是一位非常称职的明君。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明君,一个太监的一句话,就让他改变了心意,实在是不得不让人在意。 “若是死了,也是娘娘没有福气,命中该当有此一劫。”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让皇帝改了口:“也罢,你们都退下吧。” 太医们都抹了把汗,知道今儿个脑袋不会跟身体分家了。清欢看着床上因为痛楚不安的宫妃,她看起来很小,能有十五岁吗?真的置之不理的话,必死无疑。 她向来是不怕死的,于是问了一句:“皇上,若是民女保证能将娘娘医好,皇上可否会给民女一个机会?”顿了下,又道,“民女瞧着娘娘这花一般的年纪,若是这样香消玉殒,当真是可惜。想来娘娘心中也是这样想,便是自己没有福气,若是能在世上多停留数日,伴在皇上身边,也是她心之所向。” 这话可是说到皇帝心坎儿里去了。他心中挂念着美人,听清欢说能治,便问:“此言当真?你真能治好爱妃的病?” “民女愿以项上人头担保。” 皇帝道:“既然如此,你便试试,若是不行,休怪朕不念情分。” 清欢笑,他们之间能有什么情分,救三皇子的是温了了又不是她,真换做她的话,救不救三皇子都是个未知数呢。 宁公公没有再阻止,而是冷淡地站在一边。 宫妃又不是生病,而是中蛊,清欢一眼就瞧了出来。她没想到的是皇宫中也有擅长用蛊之人,而且用的还是极其恶毒的蛛丝蛊。此蛊如其名,只有指甲盖大小,从任意孔洞进入人体,然后在男女交|合之际从女体进入男体,吸干男子精气,最后人死,却查不出任何毛病来。 她掏出随身的小布包,里头整整齐齐码着几排金针。 皇帝已经出去了,只剩下宁公公。他就那样淡漠地看着她,仿佛在观赏她的表演。 如果没有人,清欢直接将小胖虫拿出来便可,只可惜宁公公在,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凭空变出一只虫子来,更何况那小家伙现在不知道趴在孟婆庄里哪一朵花上安眠——太懒了。 金针封穴,而后点着沾了香油的布条,放在宫妃的七窍处,因为不知道蛊会从哪里出来,所以清欢事先将其六窍封住,只留下用来呼吸的一只鼻孔。 慢慢地,香油味儿开始弥漫,一只小指甲盖大的黑色多足爬虫,缓缓从美人鼻孔中爬出,清欢眼疾手快一针刺中,然后迅速包入布条内再用烛火点燃,只听得一声清脆的啪!虫子便死了。 皇帝若是看到美人鼻孔爬虫,只怕日后都要有阴影了。以色侍人,便是有这点不好。 等到她处理完,才发现宁公公不知何时已经离开。 此事告一段落,皇帝见爱妃苏醒,龙心大悦,当天便赏了不少东西给她,还赐她正五品医官之名,也就是说,日后她可以名正言顺地留在太医院了。 这倒是个意外之喜。 不过这意外之喜来的快,去的也快……比如说当晚,清欢刚把皇帝赏赐的东西一一玩赏过,脱了衣裳准备洗澡,可人才进了浴桶,头发刚刚挽起,就突然有黑衣人破窗而入,连反应时间都没给她,就将她用绸布裹了起来,随后眼睛被蒙上嘴巴被堵住——整个人宛如一只没有四肢的毛毛虫—— ????这什么play????这什么展开???? 她被一人扛在身上,那人很明显是个强壮的男子,因为她的肚子刚好硌在对方的肩头,硬邦邦的让她很疼。 夜风吹在身上是很舒服的,如果她的头发不要那么乱,身体也不要被裹的结结实实的话。 先是在屋顶飞跃了好一会儿,然后落地,接着不知道进了什么地方,周遭先是从黑暗变成光明,然后又从光明变成黑暗,因为走路有回声,所以清欢猜测他们是在地道里。 这样又走了好一会儿,终于停下了。 清欢被放在一个很软的东西上,然后门被关上,四周彻底寂静。 她挣扎了两下,仍然被裹得严实,随后她试图甩掉眼睛上的黑布,结果无效,于是她又努力用舌头去顶嘴里的布团,结果舌头都顶酸了也没有用,她觉得自己流口水了……这副模样一定很挫。 就在这时,清欢听到了脚步声。那人步伐极轻,慢吞吞地走到了她面前,但却没有行动。就像是面对待宰的猎物前的审视,哪里肉嫩,哪里好下刀……然后。 两根指头捏起她的下巴,迫使她将嘴巴张的更大,都酸了! 堵口的布团被取出,换了一个光溜溜圆滚滚的球状物……黑布下清欢瞪大了眼,虽然她什么都看不见。 接着绸布也被解开,要掉不掉的挂在身上,清欢基本可以想象自己此刻是个什么样的状态。她是不反对偶尔跟喜欢的男人玩一点小情趣啦,但问题是这次是谁?她很确定自己这段时间在皇宫待的很乖,除了今天给皇帝的女人驱蛊以外什么都没做过。 “果然这样,看起来要顺眼多了呵。” 这个声音…… 蒙眼的黑布被拿掉,果然是他! 清欢此刻的心情十分复杂,当她看到绑匪之后,第一时间不是害怕也不是惊慌更不是呼救,而是先朝那人的裤裆处看了一眼……都没那话|儿了,把她绑成这样意义何在? 宁公公又不是个傻的,当然明白清欢那是什么眼神。他的手指异常冰冷,拂过清欢面颊的时候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露在外头的肌肤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今天你与咱家唱反调的事情,让咱家很不开心。” 宁公公的声音是很好听的,像清酒,带着少年音,却又有着成熟男人才有的深沉。清欢从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就觉得很动人,这个人长得虽说一般,却愣是叫人觉得赏心悦目,除了那张清秀的面孔之外,浑身上下简直无一处不精巧,无一处不动人。 但她并不会因此就小瞧他。年纪轻轻就成为皇帝的亲信,帮助皇帝登上大宝,见识过皇帝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却还能深得天性多疑的帝王信任,掌管特|务及暗杀机构防渐处……这位宁公公远不像他外表看起来无害。 今日他阻止皇帝靠近宫妃,应该就是已看出对方中了蛊,那他是怎么知道的? 清欢很想解释,想告诉他这位大佬咱们之间有误会,可她嘴里含着那东西,连个屁都放不出来,只能用水汪汪的真诚的大眼睛凝视对方,希望对方与自己心有灵犀,给她一个辩驳的机会。 结果让她失望了,宁公公他老人家不像是那种宽容的人。 他摸完她下巴后甩了下手,很嫌弃的样子,清欢心想又不是我要你摸的,你自己主动的还嫌弃我?? 她用眼神谴责他,告诉他:我是皇帝亲封的女医官。 宁公公他看懂了,但他不在乎:“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清欢:“……” 大佬,您能先把我解开,咱们好好谈谈么? 再不济,先把她嘴里的这玩意儿拿出来吧??戴在脸上很好看吗?   ☆、第845章 第八十八碗汤(四) 第八十八碗汤(四) 宁公公自然没想过要跟清欢谈。已经许多年没有人敢这样无知而愚蠢的同他作对了, 倒是让他有几分怀念。清欢之所以让他高看几眼,是因为她和他以往见过的人都不一样。 自然是不一样的, 她活了无数的岁月,哪怕她化作一颗顽石,也必然是山巅最显眼的那一颗。 清欢觉得自己遇到变态了。她忍不住又朝宁公公的裤裆处看了一眼, 满心想的都是这人都这样了,能行吗……她倒是不讨厌宁公公,毕竟生得如此普通却这样叫人过目不忘的男子是少见的。她也不歧视太监, 有没有那东西对她来说也不是很重要, 她就是比较好奇,这位少了一部分, 还能有这方面的渴求? 这间密室里血腥味弥漫, 定然有不少人死在这儿,想来是防渐处的刑房,清欢暂时不想在这里来一发。 所以说,如果能好好谈谈的话就再好不过了。但根据现在的情况看, 宁公公他老人家不像要跟她谈的样子——明明可以合作的,干什么非要撕破脸皮呢? 宁公公被她这毫不掩饰的视线看笑了, 他真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这样不知死活, 谁人都知宁渊是残缺之人, 也不乏一些胆大包天的骂他做阉狗废人,可那些人最后都死了。宁渊已经很多年、很多年不曾见过这样大剌剌打量的目光了。 他轻轻叹了一声:“本来没想叫你这么快死的。”因为她很特别,他本来想留她一阵子,结果她的眼神让他很不愉悦, 因此也只好送她上路了。 清欢眨着水汪汪的眼,宁公公见她似乎是真的很渴望要说话——说来也奇怪,他们二人只是这样相视一眼,就知道对方没有表达出来的意思。修长的指头在清欢脑后一抹,清欢嘴里的东西就掉了出来,她先是小奶狗一样伸着舌头喘了两口气,然后极度没有节操地表白:“公公误会了!小女子只是见公公一表人才风流倜傥,一时间被迷住心魂,因而眼睛不听使唤而已。谁让公公生得如此完美呢?小女子一介女流,哪里扛得住?” 宁公公一个字都不带信的,可他确实被清欢逗笑了。都什么时候了,死到临头,还敢跟他开玩笑。 清欢一看他眼神就知晓不好,面上虽是笑着,眼里却没有丝毫情感,就连手指头都抬了起来,分明是要将她碾死的架势。命定之人啊,你一定要对你未来一定会爱的死去活来的姑娘这样残忍吗?前世这份情缘不曾相遇,导致江山灭绝国运崩坏,现在好不容易见了面,你将人剥了个干净却要直接动手——清欢真诚无比地说:“请公公直视小女子的眼睛,小女子所言句句属实,小女子对公公您是一见钟情啊!!!” 然后,她发现宁公公白玉般的耳朵红了。 这位虽然杀人无数,干的又是脏活儿,骨子里却纯情得很,瞧着是个老变态,其实爱情的边儿都没沾过。宫里对食的太监宫女不少,可从没有人敢亵渎他。清欢这样热烈奔放又毫不羞耻的言论,让他又是窝火又是恼怒,还有几分莫名的波动。 真、真好看……清欢在心里感叹了一声,就算是清秀平凡的外表,也是倾城色啊。她更真诚地表达自己的爱慕:“小女子今日之所以敢在皇上面前与公公作对,就是想引起公公您的注意,否则哪里来这样和您独处的机会呢?看在小女子一片痴心的份上,不如公公就遂了小女子的心愿,你我春风一度,做对露水鸳鸯?” 宁公公虽然耳根微微泛红,理智却不曾失去分毫,他本就觉得清欢特别,将她绑来也只是想审问套话,结果却被她一通胡搅蛮缠,搞得忘了本身意图。 她和每一个世界的任何人都不一样。她一出现,就应该独一无二,得到世人赞叹爱慕。 只是他很快意会过来,什么露水鸳鸯,“咱家又不是男人,如何遂你心愿?” 清欢快活一笑:“与有缘人做快乐事,何须身体完整。”高|潮的方法那么多,她一点都不介意伴侣是无根之人,一旦入了她的眼,哪怕是女子或是鬼物也无妨。 她言辞凿凿掷地有声,宁公公惊讶地发现此人说的竟然是真话,无半分虚假。他目光复杂,看着这个被迫跪在他面前身无寸缕却有着一双明亮美眸的女子。 她长得当真算不得绝色,顶多是个清丽佳人,放在环肥燕瘦的皇宫根本不够看,哪怕是平日里伺候皇帝起居的宫女,也比她生的要美貌些。可外表的美丑是短暂的,皮囊里蕴藏的灵魂才叫宁公公心惊。 多么美丽而又耀眼,令人忍不住想要亲近与触摸。 意动间,他已经解开清欢的束缚了。她倒是大方得很,随手用绸布包了下身子,又用手指爬了爬长发,建议道:“下次可以让他们温柔一点吗?这一路我头发都吹的没形了。” 宁公公冷淡地看着她:“就是有,生的不够美也是无用。” 啧,说话真伤人。“外表而已,总会老去。”清欢拉住宁公公漂亮的手贴在自己胸口,无比真诚,“但对公公这颗爱慕的心却永远不会改变,青春永驻。” 宁公公哦了一声:“你说对咱家一见钟情?” “对呀对呀。”猛点头以示真心。 清秀出众的宁公公轻轻一笑:“证明给咱家看。” “嗯?” “证明呀。”修长的指尖从清欢脸颊一路抚摸向下,虽说是带笑的,眼底却冰冷一片。“既然是真心,那一定不会害怕咱家的身子吧。” “得嘞!”这还不好办。 清欢蓦然露出笑容,宁公公本来胜券在握的心突然漏了一拍,直觉自己似乎是挖了个坑,而且即将跳进去的人还是他自己…… 外头的侍卫们等了许久不见刑房传来惨叫声,面面相觑。公公最爱折磨人,哪次不是叫人生不如死,这一次是怎的?不过虽说没有惨叫声,偶尔也能听到里头的动静,大概就是闷哼与奇怪的呻|吟。侍卫们有点担心,公公不会是叫人给暗算了吧?虽说公公心机深沉心狠手辣心如磐石,但到底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太监一个,他们……要不要冲进去看看? 就在他们蠢蠢欲动之时,刑房的门开了。众人眼睛一亮,结果一句公公卡在嘴里半天叫不出来。 清欢轻轻松松一脚踢开门,将娇弱的美太监公主抱在怀里,很是威武地问了一句:“公公房间在哪儿?” 侍卫长懵逼的指了个方向。 “谢谢。” “公公……” 人都要被抱走了他们才犹豫要不要救,结果刚上前两步就听见公公清冷略带沙哑的声音:“站住。” “公公……” 公公没说话了,被史上第一名女官给抱走了…… 他们哪里知道,女官怀里抱着的公公,外袍下可是一|丝|不|挂呢,而他的中衣却穿在女官身上,这两人在刑房里到底做了些啥? 还能有啥,当然是把各色“刑具”变着“法儿”的都试了一遍……一开始主导权还在宁公公身上,后来不知怎地就变换了个角色,总之最后欲|仙|欲|死的是他……清欢当然是不吃亏的,只不过事后她男友力十足,体力充沛,在宁公公又羞又恼的恶毒眼神中轻轻松松把人打横抱起来,顺势还摸了几把——要命了,宁公公肌肤似雪娇嫩如初生婴儿,哪里像是四十岁的人。 少年感与成熟男人感完美融合,因为自幼入宫做太监,身上体毛并不旺盛,用吹弹可破来形容可一点不过分。总之宁公公完全撩起了清欢怜香惜玉的心理,她觉得这个小可爱真是太招人疼了。 ……宁公公完全不这么觉得! 但他确确实实是没力气了,只能让她抱着。为了在下属面前保留尊严,他没有挣扎。等被抱回房间,清欢还很自然地吩咐小太监准备热水,他本来想拍开她的手自己洗,结果发现一点力气都没有,又让她抱着洗了澡揉捏一番—— 清欢感叹道:“公公生起气来都这么可爱,小女子真是太喜欢了。” 宁公公想给她一拳,他根本就是被这扮猪吃老虎的女人给骗了!自打他将她放开,她立刻就占了上风,将他衣服全剥光不说,还摸他那里! 从割了之后就再也没人看过和碰过的那里! 清欢知道不能做的太过,以免心狠手辣的宁公公恼羞成怒搞死自己。所以她很快就正经起来,给宁公公穿上衣服,又殷勤地喂了水跟食物,接着无比虔诚地说:“公公,如今你我已是这般关系,不如您收小女子在您麾下效力如何?小女子保证听您派遣,绝无二话!” 只是这样正经的同时,如果没有把玩他漂亮精致的手指就更有可信度了。   ☆、第846章 第八十八碗汤(五) 第八十八碗汤(五) 宁公公笑了一下, 说:“若是咱家要你的命呢?” “一日夫妻百日恩,公公您舍得吗?”清欢把玩着他的手指, 因为太过漂亮,忍不住放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红唇柔软微凉,明明是寡淡的姿色, 却愣是叫人觉得香艳妖娆。宁公公冷眼瞧着她,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什么好了。 于是第二天清欢稳稳当当安安全全的离开了防渐处,并大摇大摆地回到太医院。 因为她之前救了所有太医都无计可施的宫妃, 于是瞬间声名鹊起, 成了宫中的大红人。过去宫妃要传太医,品级不够还要请示皇后娘娘, 这些就不用了, 有了女医官,后宫的女人们个个身体倍儿棒,每天都能精力充足的等翻牌子。当然清欢出诊也不是白干的,西宫的娘娘赏了个暖玉镯子, 东宫的娘娘塞了个金佛,这殿的娘娘给了上好的蚕丝缎一匹, 那殿的娘娘更实诚, 直接上银票一张——没有任何人嫉妒她或是将她看作眼中钉, 足见清欢有多么擅长麻痹人心。 顶着这样一张寡淡的脸,巧舌如簧,在宫里混的那叫一个风生水起。本来不打算再搭理她的宁公公都不可避免的每日听到她的消息,什么温医官教给某贵嫔一种叫做面膜的东西, 听说敷了一段时间后皮肤明显白了一个档次!什么温医官得了皇后娘娘的赏赐,盖因皇后娘娘多年失眠,她进献了一套按摩法之后,皇后娘娘就一夜安眠至天亮了! ……林林总总,听得宁公公烦不胜烦。 某日他经过一处宫殿,只听得里头传来几个宫女太监的声音。 “哎,你听说了吗?听说了吗?” “什么事?” “这样的大事你竟然不晓得??许多人都知道啦!三皇子殿下跟温医官在御花园私会呢!” “什么什么??” “听说三皇子出去办事的时候受了伤,就是温医官救的他,二人日久生情也不算奇怪吧?” “……这你就不明白了,温医官是平民出身,如何配得上三皇子?方才我瞧见他们二人在亭子里拉拉扯扯,许多人都瞧见啦!” “呀,那我们要不要去禀报娘娘?” “你傻呀,这跟咱们有什么关系,咱们只私下说说便好,你这大嘴巴可别四处乱说!” …… 本来准备回防渐处的宁公公突然停住了脚步,慢悠悠地朝御花园去了,临去前还吩咐手下的小太监:“堵住他们的嘴。” 这里离御花园并不远,宁公公刚到就看见许多宫女太监偷偷摸摸地挤成一圈,隔得远远的朝凉亭里看。他也放目望去,果不其然,就瞧见清欢与三皇子玄祯在一起不知道说着什么,突然,三皇子一把握住清欢的手,那女子不知躲避便罢,还回以笑容。 “在这里做什么,今儿个都不需要当差?” 一听到这三伏天能叫人冻死的声音,一众宫人慌忙下跪:“宁公公!” “今日之事,不得说出去,否则……” 未竟之语,大家都懂得。待到宫人们行过礼仓皇奔逃后,宁公公不疾不徐地现身,一步一步朝凉亭走过去。鉴于三皇子是背对着他,他脚步又轻,因此并未发现,清欢却眼尖地看见了他,还大声道:“宁公公!” 玄祯立刻松开了抓着清欢的手,回头见是宁公公,俊美的面容不由得有一瞬间凝固——这位宁公公,即便他贵为皇子也要敬畏几分,正是因为有这个的存在,他才需要小心翼翼的伪装自己,不敢泄露分毫。伪装的时间久了,他都快要忘记真正的自己了。“宁公公。” “三王爷。”宁公公行礼,而后带着凉意问,“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三王爷同个女官拉拉扯扯,也不怕叫人看见了笑话。” 玄祯心中忌惮他却又不敢表现出来,这位可是父皇的左膀右臂,他万万不敢露出丝毫马脚。“本王只是见到故人,与她打个招呼而已。” 清欢毫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走到了宁公公身边,抱住对方一只胳膊:“公公可得给小女子做主!小女子虽然是个医官,却也不能把将死之人救活啊!三王爷这不是为难小女子么!” 她三言两语就将玄祯方才说了大半天的话全抖了出来,倒是让宁公公脸色好看许多。他看了她一眼,将方才说玄祯的话又给说了一遍:“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你我之间还需在意这个?”清欢给了他一个wink,“我有什么好瞒你的。” 玄祯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他的心里突然浮现一个荒唐的想法。了了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于是退而求其次,竟与这个阉人搞到一起去了?即便温了了容色不美,却也是清秀佳人,身体完好,谁家正常的姑娘会委身一个太监?! 他几乎是下意识开口:“了了你不必如此糟蹋自己……本王……”之前要娶你,你大可不必拒绝。 清欢横了他一眼:“王爷怎么说话呢,什么叫糟蹋自己?”她真诚地凝视宁公公,觉得这人可真是好看的神奇,明明五官普通来着,偏偏动人心魄。“小女子是真心实意地爱慕公公。” 这世上怕他的人多了,可表面一套背面一套的人更多。无数的人在他面前唯唯诺诺,转身就是一句阉狗废人,自知逃不过一死的人骂的更是恶毒。宁公公以为自己早已习惯了,因为无论如何被人辱骂,他都能面不改色的听,然后将对方碎尸万段。 玄祯此人,素日在他面前,也是一口一个公公,十分尊敬的模样。 清欢更是抱紧了宁公公的胳膊,对玄祯说:“王爷,你我之间我已说的很清楚,此番你要我帮的这个忙,我是真的帮不上,怕是要让您失望了。” 然后她拽了拽宁公公:“公公我们走吧?” 玄祯却不肯这样放他们离开,宁公公轻描淡写问了一句王爷还有事?他便想起面前这人是谁,也想起自己之前脱口而出的那句糟蹋自己,一时之间懊恼不已,只看宁公公的相貌谈吐,却忘了此人是如何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了。父皇身边正是有这个人的存在,才让他们兄弟战战兢兢日夜小心,生怕哪里漏了马脚。 那双清棱棱泉水一样的眼睛,似乎能够看透人心。 他们离开御花园时清欢回头看了一眼,玄祯还站在凉亭上若有所思,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见宁公公嘲讽的声音:“怎么,舍不得的话,现在转身回去也不是不可以,咱家又不会拦着你。” 清欢觉得他说话酸不拉唧的,微微一笑道:“公公这样说话真是伤小女子的心,小女子对公公的爱意苍天可鉴,绝无丝毫虚假,若是公公不信,将小女子的心挖出来看看便是。” 宁公公听她的甜言蜜语真是不带信的,一边走一边问她:“三王爷要你做什么?” 清欢眼睛一亮:“公公是在关心我?” 宁公公:“……” “其实是这样的,程阁老家的千金,公公知道么?” 这他自然是知道的,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瞒得过他的耳目。说句难听点的,哪个大臣穿的什么颜色亵裤,他都一清二楚。 程阁老是三朝老臣,晚年得女,自然爱之若宝。他的那位掌声明珠素有京城第一美人之称,只是自幼患有天疾,甚少出门,只有五年前的一次赏花宴上曾见过,只那一次,便得了第一美人的名,直至今日都无人能破。 “知道。” “依我看,王爷是喜欢上人家了。”清欢挑了下眉,“要我去给那姑娘看诊,可是这天疾,哪里是好治的。” 宁公公淡淡地说:“不去是对的。” 他掌管的防渐处,耳目遍及天下,对于程阁老的爱女之疾,自然也了若指掌。非但如此,他还知道要怎么治。 “我也没打算去。天疾不好治另说,王爷可不是什么知恩图报之人。我应了他,却又治不好程小姐,他说不定以为我是因爱生恨,我才不做这吃力不讨好的活儿。” 宁公公没想到她还挺拎得清的,原以为她一看到三皇子那英俊的脸便要神魂颠倒了,毕竟对着容貌普通的他都能如此。要知道那位程小姐可不是简单的人物,拥有倾世之姿的美人不少,但如她那般将皇子尽数引诱的可真不多,到时候三皇子发怒倒是其次,为人阴险的二皇子冲冠一怒为红颜,将治不好美人天疾的清欢给碎尸万段也不是不可能。 “对了公公,你见过程小姐么?” “不曾。” “唉。” 长吁短叹的,从御花园到防渐处,清欢足足叹了几十声,叹的宁公公忍无可忍:“你究竟在为何叹息?” “我就是在想,若是公公也见到程小姐,会不会也跟王爷们一样为她疯狂?” 宁公公眼角一抽,掐住她水嫩的脸蛋:“闭嘴。”   ☆、第847章 第八十八碗汤(六) ****作者有话说有很多废话, 不介意的话请看一下**** 第八十八碗汤(六) 清欢觉得自己的担心是很有道理的。玄祯那样心性坚定,蛰伏多年暗地里培养自己势力对皇位势在必得的男人, 都对程小姐一见钟情。不仅如此,他还愿意做对方诸多男人中的一个——更别提其他对美人没有丝毫抵抗力的皇子了,宁公公是没见到人家哦, 真见到了也这样冷淡的话就好惹。 让清欢没想到的是,这个机会很快就到来了。 皇帝四十一岁寿辰,自然是举国欢庆, 诸臣百官绞尽脑汁地献上贺礼以讨皇帝开心, 这贺礼不能太掉份儿,要有价值, 可也不能太奢华, 免得叫皇上以为他们都家底殷实。皇子们就更苦恼了,每年一度的皇帝寿辰就是他们变着法儿的出风头的时候,因此一个比一个紧张。 不过今年无论是什么礼物都不重要,哪怕是二皇子辛辛苦苦寻来的南海观世音白玉肖像, 还是总理大臣献上的前朝大画家的真迹,亦或是前往江南办差带回百姓手写的万寿书的玄祯……都在一个人的出现下变得毫无意义! 这人自然是拥有倾世之姿的程小姐。 清欢只是个小女官, 自然没有资格上这样的大宴, 她偷偷打扮成一个小太监跟在宁公公身边, 这是她昨儿晚上软磨硬泡得来的,宁公公就是个死变态老傲娇,嘴上说着不要身子一爽就事事依了她。不过对于昨晚清欢的过分,宁公公似乎还颇有微词, 因为从今儿一早醒来到现在,他除了冷着脸将太监服丢给清欢之外,愣是一个字没跟她说。 如何来形容程小姐的美貌?恐怕穷尽这世上任何语言都无法比拟,清欢自己已然是极美,龙女玲珑更是龙之化身,可这位程小姐从容貌上来讲,却丝毫不逊色于她们!清欢活了这么久了,程小姐是她见过最美的人类女子,没有之一。真要拿出以往遇见过的女子来比,人人都要略逊一筹,倒是过去有个太监,能与之较个高低。 她自然是不为美色所迷的,但这并不影响她欣赏美。说句大实话,清欢自己瞧见美人比男人见了都喜欢。但她只是纯然的欣赏,欣赏完毕看了看四周——忍不住于心中叹了口气,在场的所有男人们啊……没一个撑得住的。 就连见惯了绝色美人的四十几岁的皇帝,都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就差口水没滴下来,更别提其他皇子大臣之流了。那种感觉,就好像一群饿了几十天的人突然瞧见一只油光水滑的大烧鸡,垂涎欲滴。 “嘁。” 咦? 听到这一声轻蔑的嘁,清欢还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了,抬头一看,宁公公眼带嘲讽,正看着大殿内一圈被美人迷得心智全失的人。“公公怎么没有被程小姐迷住?” 宁公公慢吞吞地低头看她:“咱家又不是男人。” 清欢:“……”下意识往他裤裆处看一眼,直看的宁公公心火上升,由于所有人都被程小姐的美貌冲击到陷入一种虚无状态,他伸出手捏住清欢软嫩的脸颊,食指拇指一用力——等到她被掐的眼泪汪汪,宁公公心里才舒服些:“少拿咱家跟这群蠢货相比。” 清欢捂着脸好心提醒他:“您说的蠢货里包含了当今天子还有身份尊贵的皇子们。” 宁公公又是一声轻蔑的嘁。 程小姐身体不好,今日前来祝寿是为了让父亲的礼物显得更加珍贵,其实有她在,还有什么礼物比得上呢?她身着一袭袅娜白衣,宛若仙子下凡,轻柔莲步所经之处,尽是痴迷与爱慕的眼神。但这些眼神丝毫影响不到程小姐,她双手捧着玉盘,目不斜视,在这些目光中一步一步走到皇帝面前,轻轻福身,礼数周到毫无怠慢:“愿皇上福寿安康,这是家父的寿礼,还望皇上莫要嫌弃。” 有了程小姐在,今日费尽心思打扮的娇媚动人的妃子们,全都变做了凤凰身边的乌鸦,再无亮色。皇帝无意中瞥到身边一名妃嫔的容颜,明明是近日自己最喜爱的娇嫩美貌的小姑娘,可胭脂水粉装饰下的娇颜,与面前程家小姐不施粉黛的朝天素面比起来,简直就是庸俗与清新的极致。 他突然搞不懂自己为何会喜欢这些妃子了,好歹他也是真龙天子,一国之君,为何之前的口味与审美却如此之差?! 清欢看到皇帝不对劲的眼神——那可和纯粹欣赏美的她不一样,那可是那啥啊。不应该这样啊,不过是她没有以温了了的身份嫁给玄祯而已,为何程阁老会突然让女儿抛头露面还献贺礼? 程小姐手上的玉盘蒙着一块明黄色的布,皇帝揭开后,清欢眼尖地看见那只是一块流光溢彩的石头——大概是什么宝石,很珍贵,但远不及玄祯的寿礼有意义。程大人献上这么块石头是什么意思? “老狐狸。” 她听见宁公公这么说了一句,然后她在心里腹诽道,你不也是。 “皇上,不久前,臣女的父亲买下一座山准备用以告老还乡,谁知却从山中开采出许多金子宝石来,可谓是真真正正的宝藏之山。如今皇上大寿,臣女的父亲便让臣女以这块宝石为印,为皇上献上这座宝藏山,还望皇上笑纳。” 美人柔声细语,水眸含情,别说皇帝不生气,就算是生气了,看到这样娇弱无力的美人也是舍不得的。尤其是程小姐一笑,更是绝色,登时让皇帝晕头转向,什么都忘了。 这座山的确是程阁老买下来的,他私采金矿宝石的事情被宁公公查到,要知道所有的金矿石矿都属于朝廷,这老狐狸察觉到被发现后,竟然能按兵不动,等到了皇帝寿辰这一天,将心爱的女儿推出来用作送礼之人——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如今皇帝收下金矿,又收下美人,怕是程阁老奸了他老婆,只要没有第四个人知道,他也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清欢咦了一声:“公公知道是怎么回事?” 宁公公当然知道,事实上如果不是清欢敢那样胆大包天的玩弄他,他也不会大发雷霆,只是他这人内敛惯了,心里再不悦也不会表现出来,恰逢那日听到程阁老买山一事,本来这只是普通小事,可被玩坏了的宁公公心情不好,随口就派了手下去查——然后就查到那其实是一座宝山,程阁老害了数条人命才将其买过来。可惜没等到他对程阁老出手,这老家伙就先一步解决了危机。 清欢听宁公公简略说完原因后,捂嘴笑起来,这下可真是太有意思了,老婆变后妈,皇子们的心上人被老爹看上了,这可如何是好? 果不其然,寿宴没开到一半,身体不好的程小姐就退席了,随后就看到皇帝坐在龙椅上抓耳挠腮急得像是要拉肚子一样,大概过了半炷香左右的时间,他就寻了个由头先离开,临去前还不忘让在场的众臣继续畅饮。 程阁老面露微笑,差点死全家,幸好他当机立断将宝贝女儿献出来,否则程家就要完了。私采金矿可是要诛九族的大罪,如今虽说委屈了女儿,却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好在皇上虽说年已不惑,却仍旧身材高大相貌俊美,女儿那般美貌,想来不会吃苦。 只是可惜了青年才俊的皇子们,本来程阁老打算在这些皇子里物色一个做女婿的,谁知道——唉,不提也罢。 因为逃过一劫,程阁老心情很好的与同僚饮酒,无意中与宁公公四目相对。胖乎乎的老人家突然浑身一抖,但随即想起自己已经没有把柄在宁公公手上攥着了,于是胆子又大起来,端着酒樽遥遥地与宁公公示意。 宁公公清秀的脸上也难得浮上笑容,只是并没有饮酒。 然后当天晚上就听说后宫凭空冒出来个贵妃的事情——这贵妃是谁还不显而易见?然后清欢屁股都没坐热乎就被皇帝派来的人火急火燎的请去给贵妃娘娘看诊了。 清欢心想,明知道美人有天疾,还这么迫不及待的将人吃干抹净,皇帝就这么忍不得? 等到她回了防渐处——唔,如今人人都知道女医官与大内总管兼防渐处总司宁渊宁公公结了对食,平日里看清欢的眼神都是同情中夹杂着畏惧,因为人人都知道宁公公脾气古怪喜怒无常——他们哪里知道其实每日被欺压的是宁公公呢。 宁公公瞧她笑的那么坏,就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正要说她两句,却突见两只又大又软的红眼睛胖兔子。 清秀的脸顿时微微泛起红云,忍不住伸手将软绵绵触感极佳的兔子揉了两把,清欢不甚在意,而是突然问道:“公公知晓贵妃娘娘的天疾要如何医治么?” 宁公公松开手里的兔子,拿眼睛瞟她:“知晓。” 然后嘁了一声:“可惜咱家不想告诉你。”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想说的话……列个清单…希望大家不要嫌烦…… 1、关于盗文:希望大家不要在微博上再私信我关于贴吧网站或是垃圾app盗文的截图了,很感谢你们的好意,但我没有能力杜绝,也 不想知道,恳请大家蒙住我的眼睛别让我看见。(微博ID:哀蓝) 2、关于订阅百分之三十:将近八百三十章的小说,订阅达到百分之三十大概需要买240章左右。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某些要买最新章节的读者却没有订阅百分之三十?答案应该很清晰:一直在看盗文,结果因为盗文没有及时更新于是到jj买一章(过后仍然看盗文),或是之前看了一段时间盗文转来看正版的,对于后一种读者我很高兴能够吸引你们来支持正版,前一种读者……祝你们鸡年大吉。 3、关于跳着订阅的解释:八十八碗汤,订阅不满百分之三十说明只有二十几碗汤看得下去甚至更少,这样的话就不要再看了,一本小说能吸引你的不到百分之三十,继续买新章也太奇怪了。 4、关于弃文:很高兴你们来过,也不遗憾你们离开。 5、关于断更。盗文和一些奇怪的评论以及锁章是一小部分,懒却是最大的原因,在这里向大家道歉,我一定全力改正。 6、关于番外:《女主渣化之路》不会有任何番外。 7、关于男主:本来没有男主,但是因为jj的规定快穿世界男主不是同一人算np,因此委婉暗示有个男主。至于他是谁不会明确写出来,最终也不会在一起。 8、关于被锁章:不是我锁的。最近特别忙,七月修改,看能不能解锁。 9、关于本文:只是杜撰的不存在的孟婆的故事,没有想要表达什么真理,也没有什么定位,大家只当作故事看就好。 10、关于某些汤:甜是真的,相爱是真的,虐是真的,残酷是真的,没有番外也是真的。 11、关于完结:九十九汤最终章。 12、关于作者:并不是傻子。 13、关于作者群:暂时没有建群的打算。 14、废话好像说的太多了,最后是一直应该告诉大家的,非常非常感谢你们从一开始直到现在都还在,也非常非常感谢你们拒绝盗文,更非常非常感谢我们能够相遇。 最重要的是,非常非常感谢支持正版的你们养活了我。 希望以后也能够一直在一起,希望哪怕清欢离开,也有纽带牵系我们。 祝大家平安喜乐,幸福安康,想要的都得到,梦想悉数实现。 七月双更。 再次谢谢大家:)   ☆、第848章 第八十八碗汤(七) 第八十八碗汤(七) 清欢早习惯宁公公这张嘴闭嘴都要怼人的语气了, 自然也知道要如何对付他。她皮肤白嫩透皙,笑起来的时候并不美, 却是一种直击人心的好看,哪怕是看惯了美人的宁公公也忍不住失神片刻。就是这片刻之间,刚离开软兔子的手又被拿回去, 清欢娇笑道:“再让你摸摸,你就告诉我,如何?” 宁公公耳根微红的又揉了揉兔子, 本来他是想要严辞拒绝的, 但是兔子的手感太好,而且又软嫩可爱, 着实叫他爱不释手, 实在是喜欢极了。因此揉了个过瘾后,他虽除了喘息稍微有些加快之外没有任何表情,却总算肯告诉清欢了。 清欢听了过后咦了一声:“那那天……” 宁公公继续摸兔子:“现在你知晓,为何咱家不让你救人了吧。”即便救了也没有用, 因为该死的,总是会死的。 清欢没注意宁公公的这句话, 她已经明白为何最后一定要她才能救程小姐了。如果这一世她像是温了了那样嫁给玄祯, 两人成亲虽说门不当户不对, 但礼数要有流程要走,到那个时候,她的生辰八字自然会被玄祯知晓。也许一开始玄祯不会在意,可一旦他深深地爱上程小姐, 这八字就是温了了的催命符! 她叹了口气:“为了一个人活着,便要杀掉其他人为其续命,真是叫人感动的真爱。” 对她的感慨宁公公嗤之以鼻:“自私是人的本性,倘若换作是你——” 他本来想说换作是你也一定会这样,因为很多人口中的不怕死,都来源于他们不曾真正的濒临过死亡,一旦与死亡靠近过,他们会充满恐惧,为了让自己活下来,杀死再多人也是没关系的。这个世界再肮脏混乱都没所谓,活着才能被折磨,对于未知的死后的世界,任何人都会心存恐惧。 但他最后没有说出口,因为他觉得他怀里的这个女人跟正常人不一样,换作是她的话,她说不定真不会去杀人,而是选择自己一个人死掉,总之就是这么个看起来精明实际上却有些蠢的女人。活着还要为他人着想,实在是太可笑了。 可是虽然可笑,宁公公也没有将这些话说出口。他若有所思地捏着手里的兔子,不时拨弄一下,清欢也是别有他想的表情,两人竟然难得共享了这短暂的和平。 不过很快的,在床上被欺负的毫无招架之力的宁公公就觉得自己先前的想法非常愚蠢,这个女人蠢?她若是蠢,全天下就没有聪明的人了! 程小姐做了贵妃娘娘,那是很快就宠冠后宫。这并不令人惊讶,长成这样一张脸,哪怕是个草包,那也是独一无二的草包。皇帝还真就喜欢这个柔弱无助的小姑娘,贵妃娘娘身娇体弱易推倒,又十分听他的话,这一来二去的,皇帝竟长宿贵妃寝宫,连每月初一十五应去皇后宫中的事都给忘了。因为只要贵妃娘娘用含情脉脉的眼神看他一下,他就酥了全身的骨头,登时觉得世上其他女子全是庸脂俗粉,不值一提! 与此相比,皇子们可就难受多了,尤其是已经与贵妃娘娘有了口头约定的二皇子,经常寻了理由在皇宫里晃荡,就是希望能遇见贵妃娘娘同她说几句话,清欢无意间碰见过几次,这位二皇子浑身上下都透着阴沉之气,看人的眼神都阴森森的,感觉像是黑化了一样。 不过这跟她没关系,她就没怎么在意,皇帝父子跟贵妃娘娘的爱恨情仇她实在是懒得管,她最近忙着收拾一个小胖子。 没错,就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载文皇长孙。之前他因为闯祸被皇帝关了紧闭,最近皇帝心情大好终于将他放了出来,于是这个小魔王就开始胡天胡地起来,而且迅速跟清欢结下梁子。 起因是他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宁公公,因为每次他做了什么坏事,皇爷爷能知道的这么快,全是宁公公的“功劳”。清欢从凉亭经过听到他在骂宁公公是个混球,虽然清欢心里挺认同这个观点的,但鉴于宁公公就在不远处猫着,她选择捍卫老妖精的尊严。 这下可坏了,载文皇长孙自然打不过她,但架不住孩子熊啊,时时刻刻都不忘给清欢找麻烦,都找到太医院来了!偏偏人家是皇长孙,哪怕打翻了珍贵的丹药瓶,掀倒了晒干的名贵草药,甚至是放火烧了炼丹房——都是打不得也骂不得! 熊上天! 清欢当然不能跟这小子对着来,她特别会躲,于是找不着她出气的小胖子就迁怒到太医们身上,被整的欲哭无泪的太医们这个不敢得罪,那个不能冒犯,可以说这段时间完全是生存在水深火热的环境之中。他们从来都不知道,有朝一日他们会如此期盼大内总管宁公公的出现! 这位宁公公一出现,向来都伴随着抄家灭门腥风血雨,可是只要他一出现在太医院,甭管是熊孩子还是熊女官,都得乖乖听训!鉴于这段时间受载文皇长孙欺负过久,太医们就差老泪纵横抱着宁公公的大腿求他别走了。 这天清欢正在炼丹房跟几名太医商讨丹药配方,因为讨论过于投入,所以谁都没有注意到炼丹炉正在缓缓倾斜——窗户外鬼鬼祟祟的载文皇长孙带着几个小太监在那里嘿嘿偷笑,平时有宁公公护着你,今日他不在,我看你怎么躲! 实在是把小胖子气得不行了,从小到大哪怕是皇叔们都得忍让他三分,皇爷爷那么疼爱他,谁敢呛她?偏偏清欢就敢,她不但敢骂他,之前还揍他来着! 所以一得知今天清欢要到太医院来,载文皇长孙就先带人来布置陷阱了。当然,孩子是真熊,却并不十足的恶毒,至少他的陷阱就是让炼丹炉倒在清欢身边吓吓她,看她以后在他面前还敢不敢神气。谁知正在炼丹炉开始动的时候,清欢却突然因为拿东西经过炼丹炉旁边—— 载文皇长孙彻底吓坏了!他可从来没有闹出过人命啊!!!!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所有人都呆滞的一瞬间,一只手迅速撑住了要向清欢砸来的炼丹炉,并且快速将其推过去。好在这炼丹炉并不大,只有一人等身高,但也因为不大,火焰旺盛热度十足,只听的一阵噼啪声,空气中就传来皮肉烧焦的味道。 清欢倒抽一口气:“公公!” 宁公公心里懊悔极了,他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太监,能走到今日凭借的就是狠毒的手段与冷硬的心肠。可方才他在门口瞧见炼丹炉要倒,竟然想都没想就大步跑过来——他的脑子叫猪油给糊住了不成?! 因为太过懊恼,所以他都没注意到左手臂有多疼。 这时候外头的载文皇长孙见势不妙要逃,宁公公冷冰冰地说:“你若是敢逃,咱家非将你打个半死不可!” 小胖子浑身一僵,慢吞吞出现在窗口。 清欢自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她本来是想故意走过来吓吓皇长孙来着,谁知道宁公公跑得这样块,连她都没料到。 看着一边掉眼泪一边给自己上药包扎的清欢,宁公公莫名觉得心浮气躁。这是他第一次到她在太医院的房间,跟他的防渐处自然没得比,但格外整齐干净,就跟她这个人似的。 他盯着人家姑娘的脸看了会儿,别开视线。然后转回来再看会儿,再别开视线。半晌有些恼怒:“别哭了,咱家又不是死了。” 按照往日,她不跟他顶两句也得堵他回来,可今日她非但没说话,还低着头不看他了。宁公公就看见眼泪一点点打在床褥上,她似乎怕他瞧见,一把抹去,然后继续动作轻柔而迅速地给他包扎。 “好了。”他用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温柔声音说,“你再哭下去,方才你不是说这伤不能沾水么。” 可他却十分迷恋清欢的眼泪,甚至他觉得,这个姑娘从来都没有如此刻叫他觉得美的如此惊心动魄。眼泪啊……为他而流的眼泪……这世上,竟然也出现了关心他的人…… 从来没有过。 只有他自己关心自己是不是受了伤,是不是没吃饱没穿暖,是不是今日过了明日就要死,哪怕是将防渐处交予他的皇帝,心中也认为宁渊是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的,因为宁渊生性狠辣,待人待己都极度严苛,只要能赢,能活下去,怎样都没关系。 所以宁渊是非常厉害、非常坚强、非常令人忌惮的,这样的人,哪怕是个太监,也无法叫人放下心防。自然,也不会有人来关心了。 宁公公几乎是不受控制地主动去亲吻了清欢,她的容颜只是一般,可流着泪的她美的让他心跳如雷,于是那些泪水,一点一点都被他卷入舌尖。   ☆、第849章 第八十八碗汤(八) 第八十八碗汤(八) 等他将她亲够了, 才问她:“你为何要哭?” 原以为会得到温情的回答,却没想到清欢露出一个笑容:“我何时哭了?”反正脸上的泪都被他舔掉了, 她才不会承认自己方才哭了。 宁公公满心的期待喜悦,就这么噼里啪啦碎了一地。他拧起眉头:“咱家方才可瞧见了,你哭了。” 清欢抹了把脸, 镇定自若道:“你瞧错了。”人生在世,哪能没几个老眼昏花的时候。 宁公公:“……” “你在这儿等着,可千万不要乱动, 我去去就回。” 她的语气很是柔软可亲, 然而起身往外走的步伐就不是那么甜美了,瞧着像是要去找谁秋后算账似的。宁公公很快就听见外头传来载文皇长孙的惨叫以及求饶声, 他自然是知道清欢的本事的, 平日里她让着载文,可如今载文将她惹火了,她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了。 至于载文如何惹火的她……这不是很显而易见么?宁公公完好的那只手摸了摸受伤的胳膊,嘴角忍不住牵起一丝笑容来。 他这个人, 见惯了人情冷暖,经历过最不堪也最屈辱的时候, 于是练就了一副毫无情感的铁石心肠。从来没有人关心过他, 自然也不会有人将他放在心里的第一位。好赌的爹就为了那点银子, 便将尚且年幼的他送入宫中。去势之时,他年岁极小,连话都说不顺溜,在杂乱的大通铺上躺了半个多月, 人人都说他挺不过了。 可他活下来了,虽然是个刷马桶的卑贱的小太监。 后来年岁渐长,幼年时期的清秀面容也逐渐长开,并非是多么好看,却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这样的小太监,宫里一抓一大把,根本不值钱。宁公公一开始还不太明白,身边那些比自己稍大些的小太监们为何在某个晚上突然消失,然后再也没有回来,后来这事儿轮到了他身上,他才明了为什么。 掌管内务府的总管太监喜欢漂亮干净的小男孩。他没了鸟,便格外喜欢小孩的鸟,可这宫里没有小男孩,只有一些廉价卑微即便消失也不会被人发现的小太监。于是他隔三岔五令人送来一个,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内务府那片小树林长得也越来越茂盛。 消失的小太监不会有人过问,因为没有人在意。 宁公公被送过去的时候只有七岁,那时候他还是个努力干活希望有朝一日能出宫盘个店面自己过日子的孩子,那时候他觉得未来有希望。可是某个晚上,他刚洗完一整天的马桶上床睡觉,还没有闭上眼睛,就被捂了嘴巴带走了。 老太监是个变态,他喜欢折磨别人,听到小男孩的哭喊求饶声,他会开心的笑起来,就好像自己还有雄风一样。 宁公公脾气倔强得很,无论如何都不肯屈从,吃的苦头自然也比旁人多。老太监会坐在床上笑呵呵地看着下头的人如何玩弄他,也会让他去烧的正旺的火盆子里取栗子,还会让他跪下去舔畜生的器官…… 他越是不肯低头,老太监就越是要折辱他。 直到有一天,宁公公遇到了皇帝。 那会儿皇帝还不是皇帝呢,只是个下贱的洗脚宫女一夜承宠生下的孩子,在宫里的地位和宁公公也没什么区别。先帝耻于自己酒后乱性,自然也不会注重这个孩子,而那个宫女早就被一条白绫勒断了脖子——那个时候的皇帝,每天跟猫狗局的畜生抢吃的,被发现了还要挨打。 他们同病相怜,在一群畜生中被罚匍匐在地,受尽羞辱,不被当作人看。 然后宁公公突然顿悟了。 笔直的脊梁骨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好处,骨气与愿望也不是他能够奢想的东西,他连活下去都已经很艰难了,还有什么能力去在意自己有没有毅力? 他学会趋炎附势,讨好巴结,谄媚的像是一条摇着尾巴露出器官的狗。他什么都做,什么都吃,什么都听老太监的。他用漂亮的言语干净的外表将老太监哄的团团转,让老太监喜出望外的收他当了干儿子。 然后啊,然后他发现自己能站直了走路了。曾经践踏他辱骂他欺凌他的人,突然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了。人人遇到他都恭恭敬敬地叫他一声宁公公,无数人到他这里来跟他求情,希望他能够网开一面。 可同时他也变得越来越残酷,不将他人的性命当回事。 宁公公深知自己的荣耀来自于老太监,假使有一天老太监崩盘,那么他会一夕之间一无所有——这绝不是他想看到的。当时先帝龙体抱恙,估计离死不远了。那么先帝会将皇位传给谁呢? 自然不会是现在的皇帝,当时如同丧家之犬一般的十七皇子。 没有任何人知道,宁公公借着老太监的手暗中培养出了一批专属于自己的心腹。其实当时他完全可以宰了老太监,可他没有。非但没有,仍然每天口称儿子,恭恭敬敬孝孝顺顺的伺候着老太监,像条狗一般表达着自己的忠心。 但狗是会咬人的。 在缠绵病榻的先帝面前,宁公公唱作俱佳,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揭发了老太监意欲勾结皇子谋反之事,信件玉印等证据一应俱全,本来就病入膏肓的先帝承受不住这般打击,大发雷霆处死了老太监与几个皇子——他并非不爱自己的儿子,可是一个帝王到了临死之际,哪怕就要死了,也不能容忍任何人觊觎自己的位子。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宁公公先是让人将老太监带回去,口上却称自己已服从了先帝的命令,然后夺取先帝遗诏,篡改圣旨——这才有了令天下人出乎意料的事情:先帝传位于名不见经传的十七皇子! 其他的皇子自然是不信的,然而皇帝并非真的蠢货,宁公公更是城府深沉。他们一个一个将先帝的儿子们铲除,最终坐稳了这江山。 然后一年一年过去,皇帝老了,宁公公也老了。 他自己都要忘了,十几岁的时候,与皇帝相遇不久,定下计策互相解脱的那个晚上,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他有一个温柔似水的妻子,他是身强体壮的农夫,夫妻恩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久后,妻子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一家三口无比幸福。 从梦里醒来宁公公就忘了,他不能记得,因为记得也没有用。 他就是个废人啊。 如今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因为所有知道的人都死了,老太监死之前,浑身的皮都被他剥了下来,偏偏人却未死,直到被狗吃掉最后一块肉,也仍然带了口气。破烂腐朽的身子简直辣眼睛,宁公公对老太监的恶毒诅咒与愤怒质问都毫不在意——孤独一生?不得好死?他早注定了这样的命运。他待他恩重如山,如今他却恩将仇报? 嗯,若那也算恩情,他的确是恩将仇报了。 老太监的皮肉喂了狗,骨头则被丢进了野兽笼子,做了野兽磨牙的玩具。 时间慢慢地过去,天下逐渐太平了,皇帝也不复少年意气,开始害怕衰老,纵情声色,奢侈享受——宁公公冷眼看着,从不曾劝,也从不与之为伍。他深谙伴君如伴虎的道理,为皇帝掌管防渐处,便绝不插手朝政,安稳地做皇帝身边最可怕的武器。 一直都是这样的,一直都是一个人。 无论是被卖掉,还是被去势,亦或是洗了几年的马桶,做了数年的走狗,舔了无数人的屁股,他都是一个人。悲伤、绝望、痛苦、崩溃,他一直都自己承受,然后他会问自己——生还是死? 是的,即使活着非常煎熬,他仍然想要活下去。 宁公公还是一个小太监的时候,发热了连药都没得吃,只能自己熬,熬过去就活,熬不过就死。宁公公成为大太监的时候,无数的人趋炎附势,献上奇珍异宝求他青睐。宁公公权倾朝野的时候,人们看到他不敢抬头,畏惧他的铁血与无情…… 但从来没有人将他当作“人”来看待。仿佛身上缺少了个物件,就不再是人了。 从来没有人为他流过眼泪,从来没有人说过喜欢他,也从来没有人愿意陪伴他。他们只要听到他的名字就浑身发抖想要逃走——因为宁公公这三个字,伴随着的是血雨腥风,是满门抄斩,是死无葬身之地。 甚至没有人知道他叫宁渊。 他也不是生来,就是这个样子的,不是生来就是叫做宁公公的残酷绝情的阉狗,他也曾经是个“人”,后来他不再是。 人活着怎么这么煎熬呢? 可再煎熬,也想活着。 因为如果死掉的话,就遇不到像她这样的人了。   ☆、第850章 第八十八碗汤(九) 第八十八碗汤(九) 清欢在外头将小胖子狠揍了一顿, 然后拎着泪汪汪的载文进屋来。载文被她收拾的怕了,向来胡天胡地谁都敢招惹以搞事为己任的皇长孙, 生平头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克星。原以为宁公公就已经够可怕的了,没想到还有比宁公公更吓人的。他忍不住开始后悔平日的所作所为,若是叫他知道这个女人如此可怕, 就是再给他七八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惹他! 嘤嘤嘤,人家虽然胖,但人家最怕虫子了……那种软绵绵又有很多脚的虫子塞进嘴里, 吞吞不下, 吐吐不出的感觉,他这辈子都不要再尝试第二次啦! 对虫子极度的恐惧直接导致了载文皇长孙对清欢的态度, 他甚至都没想过要报复, 只想赶紧道歉然后逃掉,嘤嘤嘤,以后他都不要再跟这个女人一起玩了! 胖乎乎的小孩子对着宁公公深深鞠躬:“呜呜……对不起宁公公……呜呜……是我的错……” 清欢掐他耳朵:“不够虔诚。”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不要给我吃虫子不要给我吃虫子!!!!”载文吓得双手使劲挥舞,奈何他胖, 清欢拎着他的领子人往后一倾,载文就再怎么划拉也碰不着她了。 “吵死了, 扔他出去。”宁公公如是说。 伤员最大, 因此清欢干脆利落地将载文丢了出去, 小胖子在地上咕噜噜滚了两圈,疼倒是不疼,毕竟肉厚,但心理阴影恐怕是在所难免了, 以后他每见到清欢都要想起今日被逼吞了半只午餐斑斓的大胖虫的情景——所以清欢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应该都不会再有不长眼的人来欺负她了。 平时是见他可爱才跟他闹着玩,真当她没脾气了不是。今儿个搞不好可是要出人命的,她死了倒是不打紧,就是担心宁公公会伤心欲绝自杀殉情。 等到宁公公冷笑一声,她才发觉自己将心里话给说出来了。宁公公冷笑完后告诉她:“你大可放心,咱家不是那样痴情之人。” 清欢才不在乎他的冷言冷语呢,宁公公的话得反着听,甭管他平时多变态多可怕,反正在她面前就像只软啪啪的狼,看着吓人,其实任由她蹂|躏。因此她也不介意放下|身段哄着他,横竖是多说几句好话,又不会要了人的命,大不了赔上一根舌头嘛。 待到宁公公被她哄的面色和缓了些,就听到有人来敲门,说是皇帝召温医官前去为贵妃娘娘诊断。 贵妃娘娘的病,清欢跟宁公公都是很清楚的,能治好才有鬼。只不过皇帝现在正是被迷得神魂颠倒之时,哪怕贵妃娘娘要天上的月亮他都想办法给摘来,更何况美人对他无所求,只希望能活下去呢。这样的绝世佳人,若是死了岂不可惜? “咱家同你一道去。” 宁公公若无其事地站起来,清欢却撑着下巴笑:“公公是担心小女子么?” 原以为宁公公会否认,没想到他却很干脆的承认了:“是。” 咦,怎么回事,今儿个的太阳难道是从西边出来的不成?清欢忍不住露出笑容,跳起来在宁公公脑门上啵了一下:“公公觉得皇上会杀我?” “为何不会?”宁公公沉声说,“他老了,不再如年轻一般看得清了。” 贪图享受,纵情生死,还妄想着长生不老,简直可笑。 结果清欢的重点却跟他不一样:“可是小女子记得公公的年纪和皇上好像也差不了多少?那——” “闭嘴。” 二人一路笑着出了太医院,迎面却遇上满面阴森眼神深沉的二皇子。他倨傲地挡在他们面前,指着清欢说:“你过来,本王有话同你说。”言语间颇为忌惮清欢身边的宁公公,但宁公公这个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先给二皇子告了礼,然后识趣地主动先行——当然不是怕了二皇子,他就是想知道二皇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因此走的很慢,等清欢追上来,瞟了她一眼她就知道他意思了:“公公想知道二皇子跟我说了什么?” 宁公公哼了一声,没说想,也没说不想。 清欢叹了口气:“真是令人遗憾,什么时候我也成了祸国殃民的妖姬了。您是不知道,二皇子方才对着小女子表白来着,还说什么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话没说完就叫宁公公打断了:“他不喜欢你,你不好看。” 清欢被打击到了,这人会不会说话???什么叫她不好看??能不能透过肤浅的外表来凝视一下她美丽的心灵??? 宁公公还嫌打击的不够深,又加了一句:“他喜欢贵妃那样的绝色,你太平凡了。”没资格入眼。 有那么一瞬间,清欢被他的语气搞得好像幻化出自己本身的容貌来给他看一看,什么才叫真绝色,但她偏不,就让宁公公没这眼福!为了取信对方,她也学他的样子哼了一下,变戏法般掏出一个朱红色的小木盒放到手上:“你还别不信,快看,这就是二皇子送我的红豆,还叮嘱我一定要好好保存,说以后隔三岔五就要送我呢!” 宁公公眼一冷,完好的那只手伸过来就要抢,被清欢眼疾手快地躲过去,他的脸色不是很好了:“红豆拿来煮汤,那是平民才吃的玩意儿,送个如此廉价的东西,也只有你这般没见过世面的会喜出望外。” 他的防渐处里多的是宝贝,也没见她这样看重了。 再逗下去怕是要出事,清欢见好就收,将木盒放起来:“骗你的啦,这里面是贵妃娘娘的药。” “什么?” 光天化日的,清欢就挽住了宁公公的胳膊,他意思意思地甩了两下没甩开,也就随她去了。“公公还记不记得先前皇上有个很宠爱的妃子?就是你阻拦我救人的那次。” “记得。” “其实公公这样聪明,一定早就知道了吧,之前你不是还告诉我,贵妃的天疾可以治好么。”清欢把玩着手里的小木盒,笑意不到眼底。“能治好是真的,只可惜为此要死许多人了。” 那蛛丝蛊可不是普通虫蛊,它体形极小,可以借由各种通道进入人体,然后在人的心口处蛰伏起来,在蛰伏的这段时间里,它日日夜夜啃啮着人体心头最嫩的那块肉,待到主人召唤,便会立刻爬出,而体形也会增大数倍,大概有小指甲大小。 这时候,蛛丝蛊吃尽了心口嫩肉,人便死了。而在它进食期间,被寄宿的人体会一直陷入昏迷状态。 也因此,蛛丝蛊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美人心头肉。因为其只寄身于女子体内,所以本身是用来迷|奸女子的下作虫蛊。没想到如今却有高人对此进行改良,将其炼成了良药维系贵妃的性命。 二皇子自然知道没有人治得好贵妃的天疾,除非找到一个生辰八字与贵妃相同乃至分刻都没有差别的女子,取其心头肉煎成药让贵妃服下。但这样的女子去哪里找?平日里能找到的无非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之人,又要岁数够,又要生得美,为了维系贵妃的生命他们已经非常艰难了。 不久前叫清欢弄死的那只蛛丝蛊白白浪费了他们一大摊心血。这件事传开后,二皇子就一直很忌惮清欢。如今将蛛丝蛊交给她也是下下策,他无法接近贵妃,自然没法救她。不过二皇子倒不傻,还不忘将蛛丝蛊藏在一颗丹药里,骗清欢说这是他寻来的仙药,贵妃娘娘若是服下了,定然很快就醒来。 那当然,她倒是活了,被蛛丝蛊寄养的人却死了。用他人的精血养着自己,哪怕这些手段都出自二皇子之手,清欢也不相信贵妃对此一无所知。 不过目前清欢的重点是:“……二皇子可真是痴情啊,心上人都变成自己后妈了,还想着念着人家呢。”说完瞧了宁公公一眼,叹道,“公公若是有人家一半痴情,我就开心了。” 宁公公额角抽了一抽,没说话。 贵妃现在不能死,她若是死了,二皇子可能立马发疯,他对贵妃的爱恋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连杀人取心头肉的方式都想得出来,这样子的人怎么能当皇帝?也许对贵妃来说会是个绝佳的爱侣,但对于那些被种蛊的人来讲,可谓是一场重大的灾难。 两人一路到了皇帝寝宫,清欢心里还想着皇帝对贵妃可能是真爱,否则不会在贵妃昏迷不醒生死不知的期间还将人养在自己的寝宫,如此小意温柔的伺候着,真是跟那日小宫妃形成对比。 那时候皇帝也喜欢那名宫妃,可一知道自己可能会有危险,就二话不说丢弃了人家,如今却忧心忡忡地坐在床边,握着贵妃的手不时放在唇边亲吻,一副情痴模样。   ☆、第851章 第八十八碗汤(十) 第八十八碗汤(十) 一见清欢来了, 皇帝焦急万分地迎上来:“温医官!你快来看看,朕的爱妃究竟怎么了?方才还好好的, 突然就晕倒了!” 宁公公上前一步,不着痕迹地挡住了皇帝意图抓清欢到床边的手——开什么玩笑,皇上虽说年已不惑, 却仍旧身材高大健壮,清欢却娇小瘦弱,更何况男女授受不亲呢。“皇上不必着急, 温医官必然会有办法的。” 清欢觉得自己被二皇子给坑了。那小子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 今日这个木盒她接也得接,不接也得接。皇帝如今对贵妃正是爱之若狂的时候, 若她治不好贵妃, 怕是皇帝根本想不起来她曾经救过他的儿子,直接叫人将她给砍了。可如果这一次治好了,那么下一次、下下一次、下下下一次……也都得治好!否则皇帝会想,既然你之前能治好, 为何现在却治不好?是不是刻意与朕为难? 清欢断然不会去做取他人性命为一人续命的事,可既然这样, 为了自己活命, 她就得投靠二皇子, 因为只有二皇子知道怎么救贵妃啊!长此以往,二皇子说不定还要借她与贵妃私会呢!那既然这样的话,早晚她的生辰八字会被发现,到那个时候, 二皇子也好,贵妃也好,怕是没有人会在意她的死活的。 可惜,二皇子漏算了一个环节。 那就是他自以为能掌控的这个其貌不扬的女子,身体里有一个桀骜不驯的骄傲灵魂。她哪怕自身零落成泥,也不会低下头颅与污泥为伍。 所以清欢根本就没打算救贵妃! 她对贵妃的确挺好奇的,因为不知道对方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竟然能将这个世界本来应该发生的历史给改成那个死样子,但好奇归好奇,也不是非知道不可,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难道还能去死不成。这个世界为什么会走向崩塌?因为温了了没有如同命运决定的那样与宁公公相遇,导致了温了了被杀,贵妃病好,改朝换代最后天下大乱,死了无数的人——那源头不也很清晰么?就在贵妃身上啊,让她死了不就得了? 已经吞噬掉那么多的美人心头肉,偷来的时间够久了,也该让鬼差将魂儿给勾走了。 可就如同这个天下最高的统治者皇帝一样,他在年轻的时候鲜衣怒马杀伐决断,有情有义,老了却也想要长生不老。而美人更是如此,美人比英雄更害怕时间的流逝与青春的消耗,当绝色的容颜长上皱纹——那该是多么令人绝望的事情呀。 所以贵妃应该并不像她平日里所表现出的那样温柔善良,温柔善良的人会不将别人的命当回事?还嚣张的连皇帝的女人都敢用? 清欢道:“皇上,小女子只能尽力一试……” 话没说完就给皇帝打断了:“朕不听这些废话!贵妃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朕让你们所有人都陪葬!诛九族!” 清欢:“……” 宁公公早就习惯这样的皇帝了,不过他微微皱了下眉,清欢注意到了他的情绪波动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好奇地看着他。宁公公先是给她比了个没事的手势,然后就不说话了。 她给贵妃身上扎了好多针,配上一张寡淡的脸,当真像是深宫老嬷在蹂|躏娇嫩的美人儿,可怕极了。 不过这些针都是有效的,虽然不能像是美人心头肉那样让贵妃正常半个多月,但也能足以让她睁开眼睛了。 皇帝激动不已,小心翼翼地将贵妃的上半身抱起来,左口一个爱妃右口一个爱妃,总之抱着贵妃好生腻歪了会儿,完全忘了看完诊就跪在地上到现在也没叫起的清欢等人。 贵妃先是用迷蒙的美眸扫视了在场的人一圈,在清欢身上停了会儿,而后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话。皇帝边听边点头,然后对清欢说:“方才是朕考虑不周,劳烦温医官了,朕定重重有赏!” 清欢在心里想此人真是势力,而且记性也不大好,明明方才还说要砍她脑袋诛她九族来着,这会儿就要重重有赏了。她在心里想的太过,竟然一时之间忘记答话,直到宁公公清朗的声音传来:“温医官,还不快些谢恩?” 清欢这才如梦初醒,谢了恩领了赏正要走,却被贵妃柔柔的开口请求留下来:“这位女官可否留下来?本宫瞧你觉得面善得很,十分欢喜,不如便在宫中陪着本宫过一阵子吧。”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尤其是清欢并不认为真正的程小姐会如此善良,她一定要留她下来甚至不惜与皇帝撒娇,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性,贵妃知道她们两个的生辰八字是完全一致的! 怎么,难道确定生辰之人不是二皇子而是贵妃么?若是这样的话,那二皇子其实不是想给贵妃消息,而是希望贵妃能借着她这个第一女官的称号给他递信?她变成送快递的了??? “皇上,臣妾想要好好感谢一下温医官,今儿个晚上便让她留下来给臣妾守夜吧,若是臣妾身子又有哪里不舒服,也好有个照应。”说完,贵妃柔情似水地摸了下皇帝已经爬了皱纹的老脸,用大病初愈的温软嗓音道:“皇上怜惜臣妾,一定会满足臣妾这个心愿的对不对?” 她楚楚可怜的模样美不胜收,皇帝早被迷得口水直流,哪里在意她说了什么。这会儿贵妃若是要他舔她的脚,他也会照做的。 清欢也想留下来看看贵妃到底是何方神圣,所以也没有反对,宁公公却微微拧了下眉,临走前对她招招手,等到她跑出来叮嘱她:“见她一面,可发现有何不对?” 清欢感叹道:“皇帝是朕坠入爱河了。” 宁公公忍无可忍地闭上眼:“你就只能看到这些风花雪月么?” “不然呢?”她还理直气壮的反问。 “……你啊,能不能小心点?” 语气虽然是嫌弃的,但掐她耳朵的动作却很温柔。清欢仰起头看着宁公公,对方清秀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可眼神里却满是关怀,“方才看到皇上的表情了么?” 她点头。 “咱家认识皇上几十年了,对他知之甚深,可从未见他如此对一个女子痴迷过。” 清欢理所当然地说:“没见过贵妃这么美的吧。” “了了。”宁公公沉声叫她。“他不是普通人,他是皇帝。” 帝王知道什么危险不能触碰,也知道什么玩物丧志要避让,贵妃的确是美,可美人世上无数,皇帝也的确是好色,但他从未好色成这般模样,看方才的情形,贵妃拉着他温声细语要求的时候,他骨头都酥软了! “你们男人见到美人不都这幅德行?”清欢不以为然,接着又往宁公公的裤裆处看了一眼。 她这习惯宁公公已经见怪不怪了。“我注意到了。” “嗯?” “防渐处的暗卫。” 这个清欢是知道的,因为宁公公手无缚鸡之力,所以他所到之处都会有防渐卫跟随。这些暗卫皆是他的心腹,武功出神入化不说,一个个都极其精明难缠,心智亦是极其坚定。“可方才,贵妃睁眼的时候,他们竟然全部暴露了气息。” 宁公公不懂武,可若是连他也听到了暗卫们的呼吸声,就说明他们当时全部出神了——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宁公公非常了解他的手下,他们绝不可能如常人一般见到美人便失态。 所以宁公公认为:“贵妃身上有古怪。她一定要留你,说不准有什么手段,你万事小心,咱家会让防渐卫随时听你调遣。” 清欢感动死了,宁公公在关心她诶。宁公公一看她笑眯眯的脸就知道根本没听进去,可拿她又实在没辙,只好没话找话讲:“之前京城也有过女子莫名死亡的案子,死者都是十四至十九的姑娘,同年同月同日生,死时面容安详宛如沉睡,你要小心点。我说贵妃身上有古怪并非空穴来风,你万事多加小心,咱家就在防渐处,若是有事也可以让暗卫传话。” 清欢幽幽地看他:“公公不是说我可以不担心的么,毕竟我长得丑啊。” 宁公公:“……”他要走了! 将宁公公送走,唠叨了一大堆关于伤口的注意事项,宁公公表面一副不耐烦你说够了么没说够快点说说完老子好走去砍人的模样,转身一走脸上就带笑了,看得暗中跟随的防渐卫们心惊肉跳不已。不会吧……难道是方才不经意间的失神被公公发现,然后公公要惩罚他们了?可他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身体突然就发热发烫,下腹还一紧,完全控制不住身体反应,要知道他们都是经历过残酷训练的暗卫,不应该会这样失控的! 不、不要啊! 公公你笑的如此满面春风,我等着实害怕又吃惊。   ☆、第852章 第八十八碗汤(十一) 第八十八碗汤(十一) 宁公公并没有担心清欢, 她可不是会吃亏的主儿,连在他面前都能横成那般, 区区一个贵妃真算不得什么。不过清欢的本事归清欢的,贵妃敢在他的女人身上打主意,总得付出点代价不是, 天底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呢?手一旦想要伸长,被砍断也就成了理所当然。 至于被留下来的清欢心里有点纠结,她无奈地坐在外殿, 耳朵太好导致里头的声音一清二楚, 其实她很想建议一下皇帝:贵妃刚刚醒来,又不是没事儿了, 白日宣淫是不是不大妥当? 然而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跟她也没关系,所以她就无聊的坐着,时不时拈起一块糕点放入口中,内心深处不由得羡慕起贵妃来。真好啊, 到哪儿都有人疼着宠着爱着不说,光是这些好吃的就让人垂涎欲滴了, 她在太医院的一日三餐可比不上。如此一想, 被留下也不算什么坏事嘛。 也不知等了多久, 皇帝终于神色餍足的从里头走了出来,清欢正低着头打盹儿,还是被个宫女扯了一下才意会。因为心情颇好,所以皇帝只是摆摆手:“朕有事要去御书房一趟, 你日后就留下来给贵妃请脉,朕不会亏待你。” 清欢又想提醒这位老人家不久前威胁的杀全家诛九族的话了。不过很快她就被贵妃叫到了里头去,一掀开帘子,一股暧昧的味道便传过来,清欢眉头皱了一下,此时纱帐被一只白皙如玉的手掀开,且不说那手如何美妙,光是纤细的皓腕,便连弧度都令人惊奇。“温医官,劳烦你帮本宫将帐子捞起。” 清欢依言将帐子捞起,就见贵妃懒洋洋地抱着锦被,一头青丝披泄在雪白的美背之上,本就是十足的颜色,被疼爱过后的红晕蔓延在眼角眉梢,更是显得活色生香,便是女子见了都忍不住要耳热心跳。 只可惜清欢见惯了美人,只这样的美丽还不足以打动她。“娘娘身子尚未痊愈,还是不要太过操劳。” 贵妃娇滴滴地道:“你呀,是不懂,身为女子,就应该喜爱这样的操劳才是。” 清欢:“……”卧槽,她方才是不是听错了,贵妃好像咬重了那个操字的音?不是说贵妃是程阁老养在深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么,怎么说起黄段子来脸都不动一下的? “呵呵。”贵妃似是想到什么般轻笑了下,“本宫忘了,和本宫比起来,你不过是卑微落后,甚至已经被残酷的自然环境所淘汰掉的失败人种。” 清欢:“……”感觉自己好像突然得知了一个大秘密呢! 此处四下无人,只有贵妃与清欢,偏偏清欢一脸拘谨呆板,还对贵妃的话露出茫然不解的模样,贵妃见她如此,心中更是怜悯:“本宫曾听玄桢说过,你出身山村,并无父母亲朋,可是如此?” “回娘娘,正是。”竟然张嘴就叫三皇子的字,看样子三皇子也已经陷入爱河了,只是……清欢不着痕迹地瞧了贵妃一眼,对方面色慵懒语带不屑,似乎并没有如她想象中对这些皇子们动心。她的表情语气乃至于神态都给了清欢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皇子们并非贵妃的心上人,而是她的仆人……或者说,养分。 “真是可怜呐。”此刻的贵妃完全没有了在皇帝面前娇弱可人楚楚可怜的模样,如果说方才她是柔弱的只能依附大树的菟丝草,那现在简直就是能吞了清欢的大王花。“没有自由与民主,也没有力量与权力……自己的生命全部维系在旁人身上,生杀大权也都掌握在别人手里,温医官不觉得可悲么?” 清欢很真诚地说:“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天下是皇上的天下,我等自然也是皇上的臣民。” 贵妃嗤笑一声:“连信息素都散发不出来的人类,还拘泥于落后可笑的封建社会,若非我亲眼见到,当真不敢相信会有你们这样的人。”说完她懊恼不已,“真是的,差点又得意忘形了,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对你如何的,你可是我……最重要最重要的宝物啊。” 好不容易才发现的,能够让自己彻底活下去的宝物呢。 贵妃来自于几千万年后的新世界。 准确一点来说,她是超人类,是极其优秀和高贵的,宇宙的主宰。 也因此,当她发现自己突然变成一个柔弱的动不动就咳血翘辫子的古人类的时候,内心深处充满了愤怒与绝望。古人类,是只存在于远古时期的传说,超人类早就摒弃了古人类所具有的特质,他们不会生病不会难过也不会悲伤,他们具有最强壮的身体,最坚韧的灵魂已经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他们能在宇宙中生存,适应任意一个星球的生存环境。 可她驾驶的战舰出现了问题,竟然无意中被虫洞吞噬,醒过来之后就变成了程苒。 一开始她的内心是崩溃的,超人类足足拥有一万年的寿命,可落后的古人类只能活一百年,甚至于封建时期的古人类平均寿命只达到了可悲的六十! 倘若是她遇到了一个古人类,她会很高兴地将对方带回去做研究,可现在自己变成了古人类,就不是那么好玩的事情了。不仅失去了健康的身体,就连与母星的联络也被切断,她甚至都不知道要怎样穿越时空黑洞回到属于自己的时代!这也导致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只能在床上躺着,任何地方都去不了。 好在程苒的身体本来就差,估计也没几天好活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二皇子突然到程府拜会程阁老,程苒无意中远远看了对方一眼——这一天她实在是躺得腻了,便让人带她到院子里逛逛。 隔得远远的,那个男人突然就看直了眼睛。 程苒早就照过了镜子,这个古人类虽然眼看就要死了,但这张脸,哪怕是在美人如云的超人类中也是极其罕见的。可再美,活不下去又有什么用?在人类进化到最新层次的未来,根本就不会出现丑人,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任意调整身体部位! 接着程苒才发现,自己虽然不能和母星取得联系,被完完全全隔断在了这个时代,但她的身体却好像继承了超人类的一部分,比如说体质检测,以及信息素的收放自如。 是的,她只要稍微释放一点信息素,就能让所有人,无论男女都为她痴迷了。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能活得如此肆意。今日跟清欢说的这些话她压根儿就不在意,她需要在卑微的古人类面前找一些优越感,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她想起过去那个强大的自己。不过不用担心,她的信息素不仅能控制古人类的好感,还能篡改他们的记忆——实在是太简单了,在新世界只能代表成年的信息素,到了远古时代竟然还有这样的能力! 果然,古人类是这样可怜又可悲的存在啊。 通过体质检测,程苒可以在方圆千里以内扫描到与自己体质接近之人,也就是所谓的同年同月同日生,只可惜这具身体太弱了,只能隔些时日再次进行扫描。为了自己的性命着想,程苒“无意中”透露给了二皇子自己的救命之法——二皇子那么爱她,怎么舍得让她死去?自然是不择手段也要让她活了。 其实本来她只是想让他将体质相似之人带到身边,然后吸取对方身上的信息素的,谁知道二皇子那样聪明,竟然找来了制蛊的高手,还弄出了蛛丝蛊这样的好东西。服下蛛丝蛊制成的丹药,比只吸取信息素可好多了! 因此程苒没有阻止过。有什么好阻止的呢?这些可悲的古人类只能活个几十年,见识不到千万年后的新世界,既然如此,死了就死了吧,与蝼蚁无异。 新世界的超人类们,没有感情可言,对待远古时期的同胞更是如此,在程苒看来,古人类是令超人类感到羞耻的存在,幸好他们进化了,否则一直停留于这样的时代,简直就是耻辱! 清欢面无表情地听贵妃讲完了这一大串,然后看到她满足的喟叹:“啊……憋了好久了,都没人听我说话呢,你是跟我体质一样的人,现在你听到的这些,你应该为此感到骄傲才对。” 然后她又看着贵妃带着笑意对她释放出所谓的信息素,察觉到那种东西进入了自己的大脑,清欢没有动。 有点像是神识,也有点像是精神力,几秒钟过后,清欢揉了揉太阳穴,“娘娘……方才说了什么?” 贵妃恢复了楚楚可怜的模样:“啊……本宫方才在讲的话,温医官没有在听的么。”   ☆、第853章 第八十八碗汤(十二) 第八十八碗汤(十二) 真是我见犹怜啊, 完全想不到前一刻她那么优越且嚣张地跟清欢说着要吃掉她的心头肉的残酷话语呢。清欢连忙请罪:“娘娘恕罪,方才不知是怎么了, 下官……” “算了,也不是温医官的错。”贵妃善解人意道,“温医官不必如此。” ……被人卖了还得给她数钱啊, 清欢笑眯眯地谢了恩,一点也没表现出来。方才贵妃娘娘可是说了呢,等过了数日, 她仍然治不好贵妃的病, 皇帝当真大发雷霆,她的小命就没了, 到那个时候, 取心头肉易如反掌。 因为温了了与程苒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同刻出生,所以如果取温了了的心头肉喂养蛛丝蛊,再将蛛丝蛊作为本命蛊种入程苒体内,程苒就能够凭借这个活的长长久久。其实是个偷天换日的法子, 就是让天道以为死掉的是程苒,而活着的是温了了。所以哪怕日后程苒死了, 也不会受到天道责罚。这样阴毒的法子, 若非清欢亲眼所见, 也不会察觉。 人类就是这样聪明啊。 他们身上有着至善至恶,也有着至真至伪,非常矛盾,却也非常理所当然。 清欢这会儿回过味儿来了, 怪就怪程苒太过自信,太过瞧不起没有进化的古人类,也太大意——这世上都能有她这么个未来的超人类了,怎么就不能有个清欢这样的非人类?她真的觉得新世界的超人类们是神一般的存在么? 不爱世人的,都不能称之为神。 哦,让她想想,方才程苒是不是说,因为身体关系,她基本上不再使用体质检测,都是由二皇子去为她寻找生辰八字相同之人?而这次之所以能一眼看中清欢,是因为二人体质完全相同,因此有着额外的吸引力——距离程苒入宫为妃有段时间了,那次大殿上清欢扮作小太监的时候身上特意抹了草药,那是不是代表,二皇子还不知道这件事? 白天在路上遇到的时候,二皇子的眼神还挺正常呢。如果让他知道清欢就是能治程苒的药,他第一时间就砍了她了。 真好,贵妃瞧不起古人类,所以她以为自己会清醒是清欢用了蛛丝蛊给她服用的关系——上天作证,那颗药还在清欢身上呢,她真的只是单纯的扎针。身体本就虚了,还敢跟皇帝颠鸾倒凤,真以为自己胜券在握,于是一点顾忌都没有? 清欢的心情无比复杂,程苒的过度自信来源于她对古人类的鄙夷不屑,同时来来源于身为新世界超人类的优越感。然而无论她曾经怎样强大辉煌,如今都是在古代世界的一个咳血要死掉的千金小姐。所以再怎样,她都是怕死的,人一旦想要活下去,就会不择手段,清欢一点都不怀疑程苒的心狠手辣,这也能解释为何皇子们愿意共侍一妻并将其奉为女王。 无论是信息素的干扰还是真爱,只要贵妃没了,这一切就都好说了。 清欢把玩着手里的小木盒,恭恭敬敬地对着贵妃行了个礼:“娘娘好生休息,下官就在外头,若是娘娘身子有哪里不舒服,请务必要告知下官。” 贵妃不耐地挥挥手:“去吧。” 虽然嘴上说着民主自由和平等,可是封建社会的权力,看她使用的还蛮得心应手的嘛。 太自信了可不好。 清欢在外头等了会儿皇帝就回来了,里头又开始胡天胡地,清欢就无聊地撑着下巴发呆,这时候有一双修长的手捏住她的两颊往外拉:“在想什么?” “咦?你怎么来了?”她惊喜地看着眼前的宁公公。 宁公公微微一笑:“难道咱家不能来?” “当然不是。”清欢压低了声音,“里头正上演活春|宫呢,你来难道是想偷窥?” 宁公公:“……”又没什么好看的他偷窥个屁。“本来想跟你说贵妃的事,既然你不爱听,咱家不说便是。” “别别别,公公您最好了,还是告诉我吧。” 皇子们脑子里在想什么,宁公公不知道,但他们每天做了什么,他却一清二楚。从皇子们的动向和平日行为以及性格,善察人心的他可以完美推算出他们的走向。“咱家抓了个人,你想不想见?” 清欢还在想他抓了谁呢,犹豫地往里头看一眼:“我就这么走了是不是不大好?”没等宁公公再说她两句就自我否决了,“不过算了,他们至少还得啪好一会儿,我还是跟公公您走吧。” 等见了人她惊喜万分:“这不是——” 宁公公没有说话,嘴角却带着笑,隐隐有着看咱家这么棒难道你不说点什么来表扬一下咱家?结果清欢却开心地一拍手:“厉害了!这人的衣服真有个性,我喜欢!” 宁公公:“……”带你来是让你看这个的么,自己的小命还想不想要了? 其实他一早就得知二皇子与程苒的关系,最近一段时间三皇子也爱上了程苒,他也是知道的。不过那程苒是患有天疾必死之人,因此宁公公并没有多作在意。让他没想到的是程阁老那老狐狸竟然为了自保将女儿献给皇帝,程苒做了贵妃,那可就不一样了。 大家都知道,宁公公小肚鸡肠,睚眦必报,他要扳倒程阁老,程阁老却使美人计躲过一劫——宁公公要是肯这样善罢甘休,那他就不是宁公公了。 但皇帝十分迷恋贵妃,所以如果贵妃不死,程阁老就不会倒。 既然这样的话,让贵妃死了不就得了? 本来只要安静等待,这个将死之人就活不了多久,谁知道等来等去她都不死,宁公公就觉得奇怪了。他早就知道二皇子与程苒的关系,也知道救程苒的法子,但他还真没想到二皇子真能搞到蛛丝蛊这种东西,还能找来高人将本是催情物的蛛丝蛊改成夺人寿命的恶毒物件。 只要稍微一查就知道,所以他顺口就让防渐卫将蛊人给绑了过来,鉴于对方身上全是毒,宁公公的处理办法也简单,砍了四肢挖了眼割了耳朵,只剩下一口气吊着又不叫他死。 清欢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往后退了一步。宁公公看她这样儿就不开心了:“你这是什么意思,觉得咱家做错了?” “没有,公公您做什么都对。”清欢只看一眼就知道这蛊人手上鲜血无数。蛛丝蛊能啃心头肉——这是怎么发现的,怎么控制的,怎么养成的?全都需要人命来做实验。这人死不足惜,就是太丑了,有点辣眼睛。 怕宁公公继续跟她纠缠,清欢连忙转移话题:“那接下来公公要怎么做?” 宁公公还不知道清欢是程苒的救命稻草呢,就算知道了也无所谓,反正程苒很快就要死了。他微微一笑:“你怕死么?” “不怕。” “既然这样,你就在这里等着,贵妃死后,皇上肯定不会放过你。” 清欢沉默了两秒:“公公咱们能对彼此真诚一点儿么?” 宁公公脸上没了笑容:“没有死在你手上就好。” “嗯?”清欢没弄懂。 宁公公突然又笑了:“咱家还在皇上身边做贴身太监的时候,二皇子三皇子,曾经骂过咱家是阉狗呢。” 这个笑容清秀而美丽,令人动容,不过也让人毛骨悚然。 如果说此刻清欢还不明白宁公公是什么意思的话,很快她就懂了。不过三天,就传出贵妃暴毙的消息!当时在场的竟是二皇子,手中还拿着一颗奇异的黑色药丸!提前退朝回去的皇帝撞破了这个场面,登时勃然大怒,那可是他最心爱的女人,却被他的儿子害死了,他焉能不恨!?竟不问三七二十一,直接将二皇子下狱。 待到太医小心翼翼切开药丸,在里头发现了蛛丝蛊——这下可好,连先前是谁毒害其他宫妃都查出来了!皇帝大发雷霆,竟不顾父子之情,也不问二皇子毒害贵妃缘由,直接下令将二皇子处斩! 想都不用想这就是宁公公的手笔,清欢好奇地问他时,他漫不经心地告诉她:“二皇子不是曾给过你一颗药丸么?” “对啊。” 她闪闪发亮的大眼睛成功地让宁公公心情大好,被自己的女人崇拜的感觉棒极了,所以他不介意告知她一切:“依你的性子,知道这样以他人性命续命的法子,是绝不会照做的。” 好了解她哦。 “既是如此便简单了,之前你在我面前嚷嚷着二皇子对贵妃是真爱。”宁公公嘲讽一笑,“既然是真爱,自然要不顾一切为她续命吧?” “我懂了,蛊人被你抓来了,二皇子狗急跳墙了。” 失去了医治天疾的希望,二皇子只能尽快将手头的蛛丝蛊送给贵妃——他为人谨慎小心,自然不会亲自去。 可宁公公给他创造了这个机会。   ☆、第854章 第八十八碗汤(十三) 第八十八碗汤(十三) 皇帝盛怒之下做的决定无人敢劝解, 二皇子的母妃从儿子被下狱开始跪到儿子被砍头也没能得到皇帝一丝怜惜,清欢就不由得再次感叹美人之于帝王的重要性了。他们得到了江山, 就会对美人情深意笃。 只可惜…… 大晚上的,公公还在处理公务,清欢坐在自己太医院的房间里, 饶有兴致地欣赏着掌心跳脱不去正在抓狂的灵魂。 这灵魂不是旁人,正是程苒。此刻她正气急败坏地想要从清欢的掌心挣脱,然而无论她怎么做都徒劳无功, 仿佛有个透明的罩子将她困在了里头。 清欢说:“别动了, 你逃不掉的。” “你到底是谁?!我怎么会变成这样?!你对我做了什么?!”程苒满脸怨恨愤怒,“你竟敢这样对我!” 清欢懒懒地任由程苒发飙, 等到程苒发够脾气了, 她才告诉她:“别问了,我又不是你,傻到什么都说出来。”她又不需要找优越感,更不需要他人认同, 所以她什么都不会告诉程苒——憋死她好了。 程苒果然更气了,不过她再气也没有办法。她的灵魂是通过时空黑洞出现的, 也就是说程苒不属于未来的新世界也不属于现在的古时代。一个多余的灵魂而已, 更何况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 唔, 带回去做菜好了,这一次不蒸糕,可以试试爆炒鬼肉,到时候喊上玲珑一起来尝尝, 味道应该相当不错。 清欢是不吞噬灵魂的,但像程苒这样的灵魂,要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做个口粮。 她是极温柔的,也是极残酷的。 闻得外头传来脚步声,清欢手掌一翻,就将还在威胁咒骂她的程苒给收了起来,然后她的房门被敲响:“了了,你在里面么?” 咦,今儿个吹的是什么风,竟然把玄祯给吹来了。 这位可是稀客,从清欢拒绝他之后,大概有快半年不见了。只从公公口中听得他坠入爱河的消息,如今程苒刚死,他就找上门来——爱情消失的也太快了吧,看看人家四皇子,虽说有二皇子的前车之鉴,但在贵妃下葬时哭的比自己亲妈死了都难受,他倒是一脸平静淡然,似乎死掉的那个女人跟他没什么关系似的。 清欢将门打开,玄祯仍旧是那副芝兰玉树英俊潇洒的模样,看起来很是温柔,被他用深邃的眼睛凝视一番,普通的小姑娘怕是要心跳如雷不知如何是好了,清欢却一脸淡定毫无所觉。 玄祯来找她自然不可能是叙旧,他们之间一开始尚且可以说是施恩与报恩的关系,但是在进宫这么久之后,早就撇的干净了。清欢可不想跟玄桢走得太近,皇帝身子骨还硬朗着呢,几十年之内估计死不了,如今程苒已死,皇帝应该活得更安稳了。那么在皇帝活得如此安稳的现在,她一点也不想沾上这皇位之事。 反正谁当皇帝都无所谓,只要不是程苒就行,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之后会如何跟她半点关系都没有。 清欢心里怎么想玄桢自然不知道,他来找清欢,其实也是想旁敲侧击一些事。清欢与宁公公是对食,那么宁公公应该也会偶尔透露给她一点消息吧? 程苒死后,玄祯自然伤心欲绝,可是他很快就克制住了这份伤心,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如同那个愚蠢的四皇帝一般表现出来的话,难保父皇不会往自己身上想。 二皇子怎么进的寝宫?毒杀贵妃一事其中可还有隐情?这些都是皇帝不知道的,而现在没有了程苒在皇帝身边,他老人家会怎么想,玄桢更是摸不到一点头脑。 可是他知道父皇看四皇弟的眼神不大对劲,四皇弟又是个胸无城府之人,一旦被父皇拿捏住,就很有可能将自己也供出来——他们兄弟几人与程苒相约厮守一生,并要将皇位献给程苒一事,倘若叫父皇知道的话——玄祯只是想想,就已经不寒而栗了。 清欢与玄祯说话期间感觉到袖子里的程苒蠢蠢欲动,于是她毫不客气地狠狠捏了一把,程苒立刻惨叫一声,可惜除了清欢没有人听得见。 玄祯花言巧语,不过是想让清欢从宁公公那边询问一下皇帝最近的动态,因为程苒死了的关系,皇帝最近都不怎么待见他们这些儿子,而是成日将心思都放在载文皇长孙身上了。长此以往,皇位……玄祯最在意的是这个啊。 清欢知道他心里怎么想,但就是不接他的话茬儿,待到玄桢不耐烦再与她打哑谜了,她却突然对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来。 这笑容十分快活舒畅,竟是一点都没拿他当外人,万分喜悦的。玄祯心下一喜,有心许她日后皇位之约,却见清欢巧笑倩兮地越过他往后去了。他转身一看,才发现不知何时宁公公竟来了,此刻将扑向他的清欢搂了个满怀,而后便冷淡地瞧着他。 玄桢敢于同清欢打听,是因为清欢是女子,他这样俊秀又身份高贵之人,在清欢面前是很有面子的,也觉得清欢出身卑微,若是能得自己垂青,那可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儿。可一旦换成了宁公公,他就什么心思都没了,匆匆寒暄几句便转身离去,徒留宁公公对着他的背影冷哼几声。 “近几日会有些祸事,你且出宫先避一避,待到事情过去,咱家再接你回来。” 晚上睡觉,宁公公把她搂怀里的时候这样说。 声音难得温情柔软。 清欢哦了一声,宁公公没想到她这么难搞却突然这样听话,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怎地这样乖巧?” “我怕死啊。”她理所当然地回了一句,“我可不想掺和进这些事里,你拿主意就成了,我等着日后跟着你享福呢。” 宁公公:“……” 虽然她好像没所谓知不知道,但宁公公还是大致上跟她说了清楚。 程苒死后,皇帝伤心了一段日子,但很快,随着程苒的死亡,信息素对于皇帝的影响也逐渐淡化,这时候宫里又进了几个年轻貌美的小妃子,皇帝很快就醉卧美人窝不知今夕了。 可惜对程苒一片痴心的四皇子却坏了事。 贵妃葬入皇陵那日,这位年纪轻轻向来以鲁莽耿直闻名的四皇子哭的像是死了亲妈,大家都亲眼所见,如今贵妃刚死不久皇帝就移情别恋,对真爱程苒的四皇子来说实在是无法接受,这草包竟然跑到宫里指着皇帝到鼻子大肆谴责,说他配不上程苒! 这可就好笑了,皇帝是真龙天子,这世上所有的女人都是他的,可现在竟然有人敢说他配不上? 当下皇帝就雷霆大怒,四皇子也是个不怕死的,还跟皇帝杠上了,皇帝被气得说不出话,恰好宁公公去了,轻描淡写的火上浇了点油,就将皇帝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三皇子玄祯身上。可笑玄祯竟还想来宁公公这边套点消息,哪里知道这火就是宁公公点到他身上去的! 玄祯多年来韬光养晦隐藏实力,宁公公早查到他暗中屯兵固粮怕是有反心。如今二皇子已死四皇子已废,其他的皇子又都不出众,哪怕玄祯表现的淡泊皇位,这位子日后怕是也只能属于他了。 偏偏宁公公不想让他当皇帝呢。 有句老话叫小鬼难缠,三皇子稚童时期骂的一句阉狗,宁公公他老人家一直记到现在。再加上三皇子竟然想娶清欢,就更是叫宁公公不高兴了。 他自然没有弄死三皇子的权力,也没那本事,可皇帝有。皇帝损了两个儿子,只要三皇子做事不太出格,那他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巧的是,如果被禁足的四皇子“无意中”“随口”说出当日他们三兄弟与程苒的海誓山盟呢? 四皇子究竟说没说不重要,重要的是三皇子以为他说了。 一旦他这样以为,就会乱了阵脚,皇帝如今年纪确实是大了,虽说身子骨还硬朗,但是突发什么状况驾崩也不是难事。 宁公公就等着这么个机会将其一网打尽呢。 程阁老没了女儿后整日战战兢兢,见到宁公公一副老鼠见了猫的模样,宁公公也不怎么他,就对他笑笑,竟活生生将老人家吓出病来,如今已经半个多月没能来上朝了。 没来也挺好,毕竟老头子除了贪财也没什么其他缺点,日后新皇登基,怕是少不得他指点教导。 宁公公深知自己几斤几两重,让他搞阴谋诡计没问题,可若要让他治理国家匡扶朝政……不好意思,这个他真不行。 于是清欢就在他的解释里乖乖被送到京城外头的一个寺庙里,每日吃吃喝喝看书赏花,来兴趣的时候去听听大师传道,身边跟着伺候的人,日子过得别提多舒坦了。 直到有一日,一匹白马停在了寺院门口,从上面下来一个身着青袍,容色浅淡只是清秀的老妖精。   ☆、第855章 第八十九碗汤(一) 第八十九碗汤(一) “不好意思, 谢小姐,麻烦您在这边等一下好吗?董事长现在正在开会, 可能没有时间马上过来。” 清欢抓着手里的包包,看得出来她很紧张,因为包带都要被她扯断了。面前是优雅年轻的秘书小姐, 她抬起头软软地点了下,虽说已经是三十几岁的人了,却愣是有种说不出的少女气, 漂亮的叫人吃惊。 面对美人, 无论男女,都有欣赏之意, 因此秘书小姐态度很好, 毕竟她也好奇能让不苟言笑的工作狂董事长一听到名字就立马让她拦人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董事长虽说已经快四十了,可长得仍然好看的要命,这些年身边也没个知冷知热的人跟着, 今天却突然有个美人找上门来——如果不是美人自己说她已经三十七了,秘书小姐顶多认为她二十出头。 原因无他, 清欢长了一张娃娃脸, 上天的眷顾让她脸上一丝皱纹都没有, 再加上性格温柔羞怯,让二十七的秘书小姐忍不住想摸摸她的头——啊,那头如光水滑的青丝,又软又浓又密, 看的人真的好想摸! 她倒了杯水放到清欢面前,见她仍旧是一副局促不安的模样,忍不住安慰道:“不要着急,董事长很快就来了,你先喝口水,还是说你想喝点别的?” “不用了……谢、谢谢……” 啊,声音娇娇软软跟小猫似的,怎么会有女人这么大年纪还这么可爱?!秘书小姐差点伸手去摸,幸好忍住了。她清了清嗓子,声音是自己都没察觉的温柔,“你不用紧张,董事长是个很好的人……”算了,还是不要说这么违心的话了,听说董事长年轻时候混过,是道上的老大,这些年逐渐开始做生意,过去的事情是没人再提了。不过真的好奇怪,谢小姐看起来温柔乖巧,一看就是书卷气十足,怎么可能跟董事长那种人认识? 啊……秘书小姐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什么叫董事长那种人,真是罪过,如果被听到的话怕是要扣工资了。 清欢坐立不安地等了又等,看了又看。终于,她噌的一下站起来:“对、对不起……我、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诶等等,你来还不到五分钟啊!秘书小姐正准备留人呢,突然就听到会议室门开了,然后就看见人高马大的董事长大步跨过来,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感觉像是要吃人似的堵到了谢小姐面前,问:“什么事让你再等几分钟都不愿意?” 清欢一抬头,看见长着一张生人勿近面孔的董事长,顿时抽了一口气,眼里迅速浮现出水花。 这么多年不见了,还是这样爱哭鼻子。董事长本来准备不管发生什么都严守自己原则,绝不心软,可她的眼泪还没掉下来,他就习惯性地伸手去擦,声音也不觉温软:“乖,这么人在呢,不要哭。” 清欢连忙伸手抹了把眼泪,她抓住董事长的西装袖子,仰起小脸看他的时候仍然跟十五岁时一样,乖巧可人,无论他怎么欺负,都乖乖地跟在他身后。“帮、帮我……” “你遇到麻烦了?”他先是问了一句,然后发觉周围人多,“跟我来。” 本来是为了彰显自己一点也不在乎她多走了两步,然后突然想到万一她跑了怎么办,就算她对不起他,这么多年了他也就想着这么一个女人。一回头发现她抱着包跟在身后,就是人小腿短,他跨一步她至少要走个两三步,董事长想都没想,拦腰就把人抱了起来,大步进了自己办公室,反脚踹上门,行为动作之粗鲁再一次让秘书小姐相信了那个传言——就算伪装的很好,董事长也绝对是混过的! “哇,刚才是我看错了吗?那是小嫂子?” “我操,都二十几年了,怎么一点不见老?” “她来干什么?想老大了?” …… 秘书小姐又瞧了一眼公司的几个董事,他们好像都认识谢小姐的样子,而且还很熟,还叫人家小嫂子……不过确实显小,真羡慕长得嫩的人,三十几岁还跟二十出头一样,不像她,高中毕业就被叫阿姨了。 清欢被董事长一直抱到办公室也没放下来,他还很自然地抱着她坐到椅子上,然后就让她坐他大腿,就好像两个人没分开这么多年一样。 她有点忸怩想下去,董事长却抱的更紧了。不过他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而是用那双狼一样的眼睛盯着她:“跟我道歉。” 她乖巧的立刻说:“对不起。” “原谅你了。” “诶?” 这么快就原谅了?她的眼泪都酝酿好了啊……情绪也都准备好了,马上就要开始表演了,结果观众突然鼓掌叫好…… 董事长一看她眼底有泪就叹气:“你怎么又哭了,我不是说原谅你了么?” 然后他突然开始亲她,手还不老实。 等一下,为什么突然是这个走向?清欢突然有点不懂了,剧本它不是这么写的啊! 其实她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十年了……七岁的时候到的……然后活生生等了八年,命运的齿轮才开始转动。等到一切按照命运分开之后又过了二十几年,终于开始了后半段可以被更改的命运,她都想好了这男人会怎么生气了,结果她就一句对不起,他就什么都不问了??? 这还怎么玩下去??? “别……”清欢用尽力气将怀里的大手拿出来,她今天穿的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加针织衫小外套,这会儿小外套就被他给扒开了,后背的拉链也被解开,内衣也不见了。这套扒衣见君**,这男人还是练的炉火纯青一点都没有退步,666。 “摸一下怎么了?”董事长不爽地说,“以前又不是没摸过!” 清欢:“……” 她一用小鹿一样湿漉漉的大眼睛看他,他就酥了骨头,这些年能一直忍着不去找她,为的就是憋这口气,现在她道歉了,董事长想都没想就觉得雨过天晴——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些年他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还用说吗?当然是在等她啊,不然呢? 所以他坚定地将手伸到她怀里,“你终于来了,我以为你要躲我一辈子。” 清欢这会儿不哭了,她再哭,感觉这人就要将她剥光立刻来一发了。“我有事跟你说……” “唔。”董事长咕哝了一声,头埋进了她胸口,跟大狗一般又拱又舔,完全不像是刚才在外面看到的中年精英的模样。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已经四十了,看起来还是年轻力壮啊,西装外套一脱清欢都看见他身上的肌肉了,比少年时期更健壮,也更漂亮。 他那个时候就长得挺好看的,虽然脾气臭又招人嫌,学习不好又爱打架斗殴,但是为了跟他能有个未来,清欢当时真的是拼了。不过往事不堪回首,那些事可以留到以后再说,倒是这人还跟从前没什么变化,高了些壮了些之外,一如既往的喜欢她。 “等一下……” 她推他没有用,拍他也没用,娇软的拒绝就更没有用了,因为这男人根本就没有听她在说什么,好像看到她的一瞬间就突然开始发|情,而且是没有救的那种。 最后清欢忍无可忍,她今天来又不是跟他来啪的,是有正事好吗?这人不按常理出牌,二十几年不见的初恋情人,当初爱的死去活来,怎么说也该愤怒的吵一架或者执手相看泪眼吧?他就只想着把她拱倒,怪不得当初大家都说他是拱白菜的猪! 当她“不小心”将董事长从椅子上推倒而自己安全逃到一边后,先是慌乱地整理自己的裙子,拉链拉上去后要穿外套,然后手一僵,慢吞吞地转移视线——董事长手上正晃悠着的不是她的内衣是什么? “大了啊,宝。”董事长说,眼睛像狼一样放着光,盯着清欢脖子以下腹部以上的部位看。 她尖叫一声捂住,还蹲下去,董事长忍着满心邪火,一步一步似魔鬼的步伐凑近她:“宝啊……” 他一旦这样叫她,那肯定是有坏心眼的,清欢抬头盯着他,董事长被这水汪汪的眼睛看得更硬,就想一偿夙愿——二十多年了,他这点小小的要求应该不过分吧?! 可他还没来得及伸手呢,她就跟条滑不溜秋的小泥鳅一样逃走了,跟他绕着办公桌玩捉迷藏,愣是把董事长给气乐了:“干什么,还不过来让老子亲亲抱抱。” 清欢拒绝:“我有话要说……” “亲完抱完再说。”都要炸了。 她觉得这人无可救药,而且身手敏捷的直接跳过办公桌把她给抵在墙角,像少年时期那样玩壁咚想强吻她,清欢终于赶在那张薄唇落下来之前喊出一句惊天地泣鬼神的话:“求求你救救我女儿!”   ☆、第856章 第八十九碗汤(二)   第八十九碗汤(二)   “……你说什么?”   沉寂了数十秒后, 董事长从牙缝里迸出这么几个字来,他气势汹汹地盯着清欢, 一副要将她给生吞活剥的架势。本来就气势十足,如今再这样眼睛一瞪声音一低充满威胁感,更是将她吓得俏脸发白, 本来想要解释的话一个字儿也说不出了。   董事长踩着气雷霆步伐向她走来,愤怒地问她:“老子为你蹲了十年牢,十年里你一次也没来看老子, 出来之后你连人都跑了!现在你跟我说你有个女儿?!”   他恨不得把那什么女儿给掐死!还有那个让她怀孕的男人!董事长差点儿就哭了, 他辛辛苦苦看着长大的水灵灵的小白菜,自己也就拱过那么一两回, 结果却便宜别人了!   他又气又委屈, 真是眼眶一酸眼圈儿就开始泛红,要不是自制力强这会儿就没什么尊严可言了。   他那么喜欢她,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喜欢,所以哪怕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他也没抱怨过, 更别提是怨恨她了,可现在他真的是很生气!非常非常生气!这个女人怎么就能这么狠心?看着柔柔弱弱听话乖巧的模样, 心却比谁都狠。其实他早该知道的不是?蹲大牢那十年, 她杳无音讯, 就已经说明问题了。   他是个出身不好的混混,光高三就上了四年,对学习一点天赋都没有,更别提是凭借学习出人头地了, 除了拳头硬,全身上下找不到一个优点。   他要是有点自知之明的话,就该知道自己跟清欢是云泥之别。   清欢从过去就觉得这人看起来虽然五大三粗,实际上却非常多愁善感,不在乎的人就是骂死他他也不在意,可放在心上的对他一个不喜欢就能要了他的命。她张开嘴,正准备说话来着,就听董事长大人吸了吸鼻子憋住即将喷薄而出的眼泪,用自以为大度的语气跟她说:“这样吧,我帮你,你跟那个奸夫离婚,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如果不是要保持小可怜的模样,清欢简直想抄起板凳砸死这个傻逼了。说点没良心的话,这二十年避而不见,固然有命运的走向在里头,但更大一部分原因是她想过点安生日子,一个人喝喝茶逛逛街多舒服,有个跟屁虫黏在身边那可完全不一样了。他们刚确定关系那会儿,董事长就跟个苍蝇似的,成天守在她身边,下课她跟女同学去个厕所他都要在外头看着,就怕有男生跟她说话,看得跟什么似的。   但谁叫他们是彼此的命定之人呢,答应栗子的事情是一定要完成的,幸好她来这个世界比较早,否则真按照原来的发展,两个人能HE才怪。   不过前情提要不太重要,她今天上门可是有正事做的。鉴于董事长这做派让清欢心情有点不爽,所以她哭唧唧地主动拽住对方的袖子:“你先救我女儿……”   “你先答应我跟奸夫离婚。”   有个屁的奸夫!   清欢嘤嘤嘤哭了,就是不答应,这可把董事长那颗悲伤的心彻底浸入了冰水里,他难受地看着她哭,差点儿跟着一起哭起来。都这样了,她还不肯答应,那个奸夫到底有什么好,能让她这样执迷不悟?!他告诉她:“我现在很有钱了,肯定比奸夫有钱,你跟了我,我能让你过好日子了。”   不再是那时候请她吃个几十块的麻辣烫都捉襟见肘,还得她掏钱。   清欢仍然是哭:“你救我女儿……求求你……”   董事长原本打算继续威逼利诱来着,可惜清欢不吃这一套,不管他说什么她都不听,就是哭,然后就是让他救她女儿。女儿女儿女儿,这个词听久了董事长都要吐了……“救救救!我救行了吧!不要哭了,求你别哭了,都是我的错,你说啥就是啥,我都听你的。”   嘴上这么说,内心却一片荒凉,他可是因为她整整蹲了十年的牢啊……可这么多年不见,她眼里就看不着他了。   清欢吸了吸鼻子,抬起头怯生生地看他:“真、真的吗……”   董事长还在悲伤的内心突然就被击中,妈的,太漂亮了吧,太可爱了吧?怎么一点都没有变?!他每个夜晚都会梦到的她就是这个样子的,真是个祖宗,明明他才是占上风总是吃豆腐占便宜那个来着。“真的,我都听你的。”   嗓音低沉沙哑,有着伤心,可更多的却是迷恋。   只要清欢愿意,没有人会不喜欢她的。   “我女儿被人抓走了……”她揉了揉哭得红通通的眼睛,“求求你帮我找她……”   “那小兔崽……那女孩叫什么名字?”   “程闹,在XX高中读高三。前几天她跟我说似乎有同学看她不顺眼,我已经很小心特意去接她上下学了,可是昨天晚自习她没回家,我没接到她,打电话报警警察却说没有到失踪二十四小时不能立案,求求你,帮我找到她……”说着说着又要哭起来了。   董事长连忙安慰她,然后赶紧叫人去查去找,总之掘地三尺也得把那个小兔崽——程闹给找回来。   然后他又开始悄悄难过,上高三啊……那也就是说十六七岁咯,他们分开这么多年了,肯定不是他的种了……董事长内心悲愤,可是又忍不住希望,于是暗搓搓地问一句:“她是你的亲生女儿吗?”   “当然!”清欢瞪大眼睛,“我十月怀胎辛辛苦苦把她生下来的!”   董事长恨不得死过去得了。   要不说有钱好办事呢,也就半个小时的时间,秘书小姐就敲门了,期间还好奇地看了清欢一眼:“董事长,人找到了。”   清欢一听,欣喜地站起来,董事长怕她过河拆桥用完就跑,连忙抓住她的手:“不要急,我带你去。”   目标在一个距离董事长公司一个多小时的废弃工厂,恰好就在学校附近,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清欢他们到的时候,不良少年已经被董事长的手下控制住,只有一个穿着脏兮兮的校服裙坐在板砖上拿着白毛巾擦脸的短发女孩子是自由的。   这就是她的女儿了。董事长想着,拳头顿时攥的咯吱咯吱响,恨不得上去把人给弄死然后把清欢扛回家。   “闹闹!”清欢发出饱含母爱的动人的温柔的担心的呼唤,过去将少女抱进了怀里,少女僵硬了两秒钟,还是没忍住温软香暖的母亲怀抱,正要回应,却突然发现空了。   董事长拎着清欢说:“她身上脏,别碰她。”   “我草,这位大爷你谁啊?”程闹抬头瞪董事长,她受了很多伤,身上血迹斑斑又肮脏不堪,看起来是经过了一段很凶残的打斗,但这丝毫无损她日天日地的气质。“我抱我妈关你屁事?”   董事长不敢置信地看着她,然后惊喜地问清欢:“她一定不是你亲生的对不对!这么粗俗,怎么可能是你的女儿!”   开心!   程闹一脚踹了过来:“老色鬼,放开我妈!”   董事长虽然不在道上混了,但道上仍然有着他的传说,身手也没有废掉,当下抱着清欢往后躲开,一大一小当着众人的面开打,清欢就跟没事儿人似的意思意思地劝架:“不要打架……打架不好……打架会伤到和气……”   其实她心里想的是,打的好!打的再激烈些!   程闹虽然是打架好手,但跟董事长比起来就要差点儿了,被制服的时候少女还很不服气:“你这老色鬼!有本事放开我我们再打!”   打你大爷!   已经金盆洗手现在做正经生意的董事长差点飙出一句国骂,幸好憋住了,还临时换成了大爷。他看着怀里一脸无辜感激的清欢,觉得自己的形象又高大了一点:“放心,我们结婚之后,我一定会替你‘好好’管教她的。”   好好两个字咬的很重,听得人毛骨悚然。   清欢还没来得及说话,程闹就跳脚了:“你说什么?你要跟我妈结婚?!我不答应!我不同意!我反对!”   “关你屁事。”董事长呸她。   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互相极其的看不顺眼,像是前世的冤家。   程闹发现这个老色鬼一点都不让着她,她咬着牙对清欢说:“别告诉我他就是我爸!我不要这样的老色鬼当爸!”   “谁要当你爸!”董事长也吼了一嗓子,然后突然愣了,“你刚才说什么?”   清欢温温柔柔地笑了,像是看不见两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一样:“对呀,闹闹,他就是你爸爸。”   然后她又温温柔柔地跟董事长说:“你看她高三就读了四年,还这么喜欢打架,张嘴你妈闭嘴你大爷的,不是像你又像谁呢?”   根本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嫌弃对方就是嫌弃自己,原来这父女俩也知道自己垃圾哦?   ☆、第857章 第八十九碗汤(三) 第八十九碗汤(三) “他不可能是我爸!” “她不可能是我女儿!” 坐在沙发两头的人瞪了彼此一眼, 齐声冷哼,非常看不上对方。 清欢坐在中间, 带着温柔的笑容:“可你们确实是父女啊,看你们俩长得多像。” 这倒是没法反驳的,程闹长得老像闻人木了, 只有脸型跟眉毛像清欢,这也是她一直懊恼的,为什么遗传不到妈妈的漂亮?也不知那个死鬼老爸到底长什么德性, 什么坏基因都给了她, 害得她只能天天打架不爱学习! 闻人木董事长心里是悲喜交加的。喜的是他的宝没有嫁给别人没有奸夫还是他的,那过去的事就能一笔勾销了;悲的是有这么一个……女儿。 高三读了四年……听说现在语数外三门加在一起, 在作弊的情况下都考不到三位数, 成天打架斗殴,还没有被退学真的可以称得上奇迹。 他完全忘记自己上学时那副熊样了。 清欢当然也不拆穿他,反正这对父女父不父女不女的都没个正形。不过她没打算继续掺和,而是先站起来, 现在是在她跟程闹居住的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所以她先起身:“我去做饭, 你们父女俩好好聊聊。” 等她转身一走, 短暂的和平迅速消失殆尽。程闹率先冷笑:“想叫我认你当爸, 做梦去吧。” 闻人木也不客气:“我才没有你这么笨的女儿。” 程闹:“呵呵,说的好像你很聪明一样,我听我妈说她高中时交的男朋友连汉语拼音都不会背。” 闻人木:“小兔崽子……” 程闹咧着嘴假笑了一下:“我不会答应你跟我妈在一起的,你太老了, 跟她站一起跟父女似的,我不想要个爷爷。” 一箭戳中闻人木的心口。他现在事业有成风度翩翩是不假,男人四十一枝花也不假,很多年轻女孩都喜欢他还不假,但有个很大的问题,清欢是个娃娃脸,而且保养的非常好,跟程闹站一起像姐妹,而他就是这对姐妹花的爹。 程闹知道自己说中要害了,顿时得意起来:“我跟我妈两个人过得挺好的,不需要你,而且我也不缺父爱。”从小到大她真没觉得自己少了什么,除了上学的时候总是有些不长眼的嘲笑她没爹,最后被她揍的满地找牙之后,再见她都绕道走连个屁都不敢放了。 这一点和高中时期的闻人木是多么相似啊!当年闻人木也是,只要一听到有人说他配不上清欢,他就去找人单挑,活生生把整个学校揍到再也没有人敢对他们的事情指指点点。 可最后他们还是错过了这么多年。 程闹看见这位老色鬼脸上浮现出的让她不舒服的表情,没忍住拿了一个桃子砸过去,正中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的闻人木董事长眼眶,因为砸的很用力,一个黑眼圈立刻就出来了。 闻人木攥紧了拳头,妈的他高中时候有这么欠揍吗,连自己老爹都——算了,他突然想起被他揍的钻床底哭喊着下次再也不敢去赌的老父亲了。这样想想,好像程闹还是温柔点。 “我要娶她当老婆,跟你有屁关系。”闻人木说,“我才不想要你这个拖油瓶。” 程闹笑了:“可惜了,我妈肯定去哪儿都带着我,她说她最爱我,为了我什么都会做。” 闻人木也想炫耀一点,可是想来想去清欢好像从来没跟他说过什么甜言蜜语。 于是程闹又赢了第二回合。 第三回合闻人木率先出招:“我丑话说在前头,不管你怎么反对都没用,吃完饭就搬走跟我住,你要是不乐意,你自己住这里我不管你。” 浑然一点父女亲情都没有的。 好巧,程闹也是这么想的:“你想的美。想把我哄走对我妈做什么?我妈在哪我在哪,我跟你说,你别想打她主意。” 两人的视线子啊空中交汇,发出噼里啪啦的电流声,恨不得把对方给撕碎了。不过程闹像是想起什么一样,突然笑了。她这一笑,闻人木才发现她也不是完全长得像自己,笑起来非常神似清欢——其实他之所以敢跟女儿这么横,也是因为女儿太像他了,给他一种有个儿子而非女儿的感觉,谁家女儿头发剪的比男孩还短拳头比男孩还硬?手下可是都说了,要不是他们到的快,那几个绑架程闹的小子就要被打死了。 这么凶残,是因为要保护宝才这样的么? 她那么柔弱,确实是需要人保护的。 “你放心,以后我会保护她。”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程闹???她看了看闻人木,感觉这家伙可能少根筋,但是她心情突然就好起来了,而且是大好,“你要保护我妈?还是先照顾好你自己吧。” 看起来蠢死了,一点都不聪明,语数外三科加一起在作弊的情况下总分考不到三位数的程闹如是想着。“我去洗澡换衣服。”身上还穿着昨天的校服,都弄脏了,有些地方沾了血迹灰尘,还有些地方破了。 她当然不是突然认可这个半路杀出来的老爸,而是突然想到,有了这么个愚蠢的老爸,以后她应该过得舒服点了吧?妈妈就不会欺负他了。 程闹心里突然对便宜老爸充满了怜爱,这么多年了,还弄不懂妈妈的真面目,活该以后吃苦头。 等她洗完澡下楼,本来很好的心情在看到温柔呼唤自己的妈妈时突然僵硬:“哟,闹闹洗好啦,快来妈妈亲一下。” 程闹立刻蹭过去,她试过不听,最后的结果……往事不堪回首。 清欢当然不是要亲她,而是捏住女儿软软的脸蛋,面带微笑:“本事见长,竟然敢夜不归宿了。” “妈妈!我是被绑架惹——”因为脸蛋被捏导致说话突然不清晰的程闹努力想要挽回,“不是我不回——” 清欢松开手,对着程闹笑笑,程闹被笑的毛骨悚然,上次她妈妈这么笑的时候,她整整吃了三个月的清水煮白菜不加盐也没有油,而且顿顿要吃饱。所以她赶紧求饶了:“妈妈我错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真的?” “真的!”担心战火再次绵延到自己身上,程闹连忙转移话题:“欸,我那个新上任的老爸呢?” 什么叫新上任,搞得好像还有旧任一样。 清欢哦了一声:“估摸着你快下来了,我就让他去小区门口的超市买瓶酱油。” 也就是说铁了心要收拾她了。程闹耳朵耷拉下来,一头乱毛也显得极其悲伤颓废。清欢打开冰箱温柔地询问:“闹闹是比较喜欢白水煮花菜还是白菜?” “妈妈……” 意图卖萌的眼神没有丝毫用处,跟闻人木那家伙长得太像了,所以撒娇的时候就一点都不可爱。小时候还好点儿,越长大越像,连卖蠢都如出一辙。 等到闻人木回来,就看见刚才还怼他怼的开心的程闹垂头丧气。因为这是自己的女儿,而且是心爱的女人给自己生的,所以虽然一点都不喜欢,他还是做出一副慈父的样子:“宝,这是怎么了,闹闹怎么不开心呢?” “哦,今天的午餐有一道她不爱吃的菜。” “这算什么,我帮她吃!”身兼董事长&丈夫&老爸三重身份的男人掷地有声,豪气干云。 “是吗?”清欢确认了一下。 “老爸你真好。”程闹对他比了个中指。 叫他老爸还夸他好,那为什么要比中指? “可是分量很足,我怕吃不完呐。” 柔柔软软的声音是他喜欢的女人的,董事长更加豪气了:“没关系,我先把它吃完再吃其他的!”想想能吃到宝做的菜,真是令人高兴呢。 清欢笑弯了温柔眉眼:“木头真是个好爸爸。” 闻人木突然害羞起来,他姓闻不姓闻人,名叫人木,当年情意正浓的时候她就是木头木头的叫他的,可亲昵了,亲热的时候叫的更好听,软绵绵甜腻腻的,叫人忍不住想把她…… 程闹冷眼看着便宜老爸一脸色|情,知道他肯定是在充满黄色废料的大脑里意淫她美丽的母亲,于是就建议清欢:“妈妈不如多煮一点,感觉老爸很饿的样子。” “那就太多了……”美人很为难。 “没关系!”英雄举起手说,“只要是你做的,我统统都吃光!” “好。”美人羞怯不已,“那我就再多做一点。” 闻人木已经做好准备了,不管清欢做了什么都要全部吃掉,第一次吃宝做的饭呢……真幸福,这是只有在梦里才能奢望的啊,今天竟然成真了~~~~等一下,“这个是……” “哦,这是闹闹的减肥餐,她老嚷着自己胖,要我清水煮香菜不加盐给她吃,昨天晚上她没回来,我想她一定是饿了,所以就多煮了一点。”清欢艰难地抱起足有半人高的大锅,笑意盈盈,“可是既然木头你想吃,那就给你吃好啦。” 阿弥陀佛,保佑便宜老爸吧,阿门。 程闹悄悄画了个十字。   ☆、第858章 第八十九碗汤(四) 第八十九碗汤(四) 众所周知, 闻人木最讨厌的食物就是香菜,已经讨厌到了有它没我的程度。 这一点所有人都知道, 偏偏他的宝不知道,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年轻时在一起那会儿, 闻人木除了打架啥啥都拿不出手,就只能靠装逼了。比如说两人搁一起吃饭,她挑食, 他便装作很厉害的样子将她不爱吃的全部吃掉, 以此换来她赞叹敬仰的眼神。但自打他们分开后,闻人木就再也没吃过香菜!这二十年下来了都没再吃的东西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还是以这种白水煮的方式……最重要的是分量还那么多! 闻人木有点头晕眼花了。 程闹看桶太重, 主动伸手接了过来,说实在是除了生理特征是女的之外,连她自己都觉得应该是个男人。 清欢放下手里的勺子,有些忧伤地问:“你是不是不想吃呀?那就算了, 我还是把它倒掉吧……” 嘴上这么说,眼神表情都是心疼的, 闻人木一看就软了, 现在生活不容易, 贵一点的蔬菜都不好买,香菜好几块钱一把呢。他心疼他的宝过得这样拮据的日子,心里难受的不行,更舍不得叫她失望了:“没有没有, 我就是太开心了,因为我特别喜欢吃香菜,尤其是白水煮的!” “真的吗?”清欢眼睛一亮,然后又失落地低下头:“可是……我好像忘记要放点盐巴了……” “没关系!”被迷得晕头转向的闻人木都忘了自己是谁了连连摆手,“我就喜欢吃不放盐巴的!”话虽这么说,他的眼珠子却一直黏在清欢身上不肯移开,因为她实在是太可爱太好看了,让他的心砰砰跳,就跟高中那会儿似的,女神就在面前,还给他生了个孩子,甭管这孩子咋样,反正女神就是皱一下眉头他心里就难受!别说是半桶白水香菜,就是一桶,他也吃了! 于是清欢露出羞怯又喜悦的笑容:“那、那真是太好了。”她用温柔的眼神瞧着闻人木,夸了一句:“木头你真厉害。” 闻人木顿时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程闹盛了两碗米饭,带着怜悯与幸灾乐祸,横竖这父女俩相看两相厌,因此谁都不想搭理谁。现在这个傻逼老爸主动要吃她应该吃的白水煮香菜,程闹开心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会生气。现在妈妈好像很高兴的样子,她还是不要乱说话,免得惹火上身。 于是母女俩一人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就着香喷喷的红烧肉、油焖大虾、珍珠丸子……吃了个饱。程闹快二十四小时没吃东西了,因此吃了整整三碗饭,并且将每盘菜都一扫而空,至于闻人木……他悲伤地拿着筷子捞香菜,一边吃一边盯着盘子里的菜看,好像看一眼也算是吃了一样。 “嗯……”清欢突然盯着他思考起来,闻人木心下一喜,以为她是心疼他,不再叫他继续吃香菜了。谁知道清欢嗯了几秒钟,对程闹说,“闹闹,去给你爸爸拿根调羹来,光吃菜不喝汤怎么能行呢,会噎着的。” 好贴心……闻人木感动的泪眼汪汪,程闹乖巧起身,在背对闻人木的一瞬间露出极度夸张的大笑表情。 最后闻人木真的喝完了半桶的香菜汤,期间数次作呕,最后都忍住了。清欢发现他吃的干干净净真的一点汤汁都没留下,内心深处也不由得佩服起他来。这玩意儿真的很难吃,水更难喝,她每次都用这个来惩罚程闹来着,没想到闻人木这么厉害。 然后闻人木就开始跑厕所了,大概半个小时就跑了三趟,平均十分钟一趟,最后他出来的时候脸色青白眼看就要不行了。清欢体贴地递过一杯热水:“喝点水吧。” 水……“呕!!”闻人木对水有阴影了。 清欢抿嘴忍着笑,维持着自己温柔羞怯的好形象。 有一个切开来是黑的妈妈,程闹表示自己早就知道怎么讨巧卖乖了。她本来是非常反对闻人木进入她们母女俩的生活的,毕竟虽然妈妈爱欺负人,但她更不想有人和自己分享。不过现在程闹改变主意了——有了这个便宜老爸,以后香菜大餐就有人吃了。至于结婚什么的,有她在,没那么容易。 这一大锅水煮香菜导致了闻人木晚上也没有走,他就瘫在客厅的沙发上,双目无神听着电视里的人物对话,觉得自己好像去了半条命。 这个时候,清欢准备做晚饭了。 程闹盘腿坐在客厅打游戏,清欢从厨房里冒出一颗头来问:“闹闹,晚上还要吃减肥餐吗?” 程闹眼睛一亮:“吃!” 闻人木眼前一黑:“不吃!” 这下程闹不乐意了:“老爸怎么回事,你看我这么胖,难道不应该减肥吗?” 放屁,她要是胖世界上就没有瘦子了。闻人木随意扫了她一眼说:“你的问题不是胖是丑,吃减肥餐也没用。” 程闹:“……”我□□也不看看我长得像谁。然后她呵呵一笑,大声道:“妈妈!我晚上要吃水煮香菜!苦瓜水煮!” 闻人木这下眼前全黑了。 就在他以为一切都完了的时候,清欢先从厨房里端出煮好的白粥,然后是几道家常菜与一碟开胃的酸辣小黄瓜,最后她捧着一小盆苦瓜水煮香菜出来的时候,闻人木清楚地看见坐在自己对面的程闹露出了恶魔般的笑容。 早知道就把这个兔崽子射墙上……他无奈地绝望地认命地伸手去接,清欢却咦了一声:“木头也想减肥吗?这可是闹闹的减肥餐呀。” 闻人木突然觉得春天来了,他立刻跳起来:“不是当然不是,我是看你端的累想帮你一把!”说着从清欢手上接过盆,面无表情地放到了程闹面前,然后露出一个充满父爱的微笑,“对不起闹闹,爸爸刚才不应该说你丑,你是世界上最漂亮的男……女孩子。” 程闹一脸天塌了的表情,她指着面前满满一盆苦瓜水煮香菜,眼泪差点掉下来,手指头在颤抖。最后她用求饶的眼神看向清欢:“妈妈……”不要啊,我点它不是要自己吃啊! 清欢温温柔柔地说:“趁热吃哦,冷了会很苦的。” 在闻人木看不见的角度,她充满警告地看了女儿一眼,敢夜不归宿还跟打架斗殴,最可气的是还受伤了,不吃点苦头怎么能行? 程闹一看这眼神就知道自己是没法拒绝了,顿时绝望不已。 “啊……”喝着自家宝煮的软糯稀烂的白粥的闻人木发出一声满足的慨叹,“闹闹啊,你妈煮的粥可真好喝。啊,这个小黄瓜又酸又辣真开胃,这个土豆丝也好吃,喔唷,皮蛋真有嚼劲……”还很粗鲁的故意发出呼噜呼噜的喝粥声跟清脆的咀嚼声。 程闹好想把这一盆苦瓜水泼过去,好让这位便宜老爸知道自己内心有多苦。 清欢微笑,好像完全看不到这父女俩之间的剑拔弩张。 她们家有个规矩,如果她做饭,那么就程闹洗碗,反之亦然。不过让清欢没想到的是闻人木吃完饭主动收拾起碗筷来,还对她嘿嘿笑:“你去看电视,我来洗,我来洗。”言语之间讨好意味浓厚。 有人洗碗清欢自然是不反对的,结果她刚坐下去,程闹就抱着游戏机跟她挤到一起,一手男子力十足地揽住她的肩头,一边失落地问:“妈妈真的要跟这个人结婚吗?” “什么叫这个人,他是你爸爸。”清欢正经地说。 “我不想要爸爸。”程闹真的有点怕,她跟她妈在一起特别幸福,从小到大过得都特别好,她妈心里最重要的也是她,可现在横空杀出来一个什么老爸,以后她还重要吗?“把他赶走好不好?” “闹闹。”清欢觉得自己有必要让女儿知道一个事实。“妈妈很喜欢他。” 程闹立刻就不说话了。 哪怕母女俩之间感情很好,经常睡一张床说悄悄话,但彼此之间也仍然会保留一些秘密。程闹早就知道自己老爸没死,虽然每年她的家庭报告书上家庭状况一栏父亲都填的是去世。她就是想这个人晚一天出现,她就能跟妈妈在一起多一天。“妈妈既然喜欢他,那为什么不早一点去找他?” 清欢叹了口气:“他太黏人了。” 这是糊弄小孩的说法,当然还有其他原因,因为跟她在一起的话,闻人木只会束手束脚,她在高三那年怀孕生的程闹,如果那时候叫闻人木知道了,他肯定二话不说就去找活儿干。他力气大,又会来往,找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不是问题。然后他们一家三口就会这样简单而平庸的过一生……才怪。 程闹命里的劫数,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父亲,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第859章 第八十九碗汤(五) 第八十四碗汤(五) 清欢当然不会告诉程闹她的人生有多么令人悲伤可惜, 因为有了她的出现,这个孩子再不会所遇非人, 也不会落得那样的下场。 是熊了点皮了点欠揍了点,却是个善良可爱的好孩子。 至于跟闻人木之间的这一段……也是没有办法。按命运而言,她跟闻人木有几十年的夫妻缘分, 这是无法避免的,可她如果从高中毕业就跟闻人木在一起,程闹的人生就会发生变化, 所以清欢才会选择从闻人木的生命中消失, 因为这个世界,最重要的不是她也不是闻人木, 而是程闹。 这个现在无忧无虑成天招猫逗狗的孩子, 会背负沉痛的命运以及绝望的未来,最后自杀在精神病院里。 那么身为她的母亲,清欢自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既然上天给了她修正一切的机会,那么能让程闹好一些, 再好一些,她是不会有任何犹豫的。再说了, 闻人木真的是非常黏人而且极其大男子主义, 真的跟他从高中就在一起, 她连喘口气都难。闻人木恨不得她一辈子当个小女人躲在他背后。那样的话,就算非常幸福的一家三口,在暴风雨来临的时候,也会被打击的一蹶不振。 这一切都是因为程橙, 也就是这具身体本来的那个灵魂。 在这个国家里,网络使得信息发达,交通使得出行方便,人们不需要带太多现金在身上,甚至省吃俭用一段时间也许就可以出国玩。闲暇时间可以出去看个电影喝个咖啡,有了闲钱还可以买自己喜欢的衣服或者是首饰。真的,可以活的很简单很幸福。 可是前提是,你的人生不会出事。不会有任何意外,也不会遭遇任何不幸。无论是天灾还是**都遇不到,你才能这样幸福。 可程橙一家不是这样的。 程橙的父母都是老师,老家亲戚少,早早搬到了县城住。程橙从小长得漂亮,性格又贴心乖巧,学习成绩也不错,大家都很喜欢她。她一直都是个非常非常乖的孩子,直到高三那年父母离婚,母亲跟情夫走了,她被父亲带到另外一个城市重新开始。 父亲托人找了关系,带着自己进了一个公立高中教书,程橙在那里读高三,成绩只是中等,但偏偏这个时候,她遇到了闻人木。 一个流氓,混混,学习不好又好打架斗殴,以为拳头就是一切的家伙。 他们最后相爱了,程橙高中就被搞大肚子只好退学,父亲被气的脑溢血,闻人木对她不离不弃,他们一起照顾父亲,然后到了年纪后结婚,闻人木在一家修车厂工作,程橙做家庭主妇,后来父亲慢慢好转,接受了一切,女儿渐渐长大,他们又有了个儿子,一切都幸福的不得了。 一家五口节假日会出去游玩,星期天一起去看电影吃大餐,日复一日,如果就这样下去,也不过是这芸芸众生中普通幸福的一家。 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程闹高中的时候交了男朋友,男孩子是转学生,看起来很温和很有礼貌,家庭条件特别好,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程橙夫妻俩很开明,并不阻止他们交往,可谁知道,对程闹来说,这是她一生不幸的开始。 男孩根本不喜欢她,所谓的温柔也都是假象,真正的男孩是个下流龌龊的人。之所以跟程闹在一起是觉得程闹挺好玩的,当然,跟程闹在一起之后,见过程闹的母亲,那个美丽温柔的就算是三十几岁也仍然叫人心动的女人,男孩有了**。 **和爱是不一样的,**只要发泄出来就好了。偏偏男孩这样的纨绔不喜欢独占,喜欢分享。 温柔的程橙将他当作晚辈照顾和疼爱,哪里知道这个每次笑吟吟叫她伯母说我会对闹闹好的男孩子,是在怎样的意|淫着她。程橙的美丽是上天的偏爱,美丽当然不是过错,可没有保护美丽的能力,上天并不会为此对你另眼相待。她的女儿没有遗传到她的美貌,不知道是幸福还是不幸。 闻人木带着程闹去医院看住院的岳父,这时候男孩突然上门了,还带着他的几个朋友。程橙当然不会拒绝他们,而是笑着给他们端上饮料跟零食,她转身倒水的时候,没看见男孩在她的水杯里放了东西。 闻人木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知道妻子为什么拒绝自己的亲热。 程橙变成了男孩的奴隶,她一边害怕恐慌羞耻,一边充满不安绝望。她性格怯懦,在面临绝境的时候没有逃脱也没有面对的勇气,只能选择自杀。 在她自杀之后,闻人木和程闹读了她的遗书,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闻人木虽然开始踏实过日子了,可骨子里还是个粗莽不怕死的男人。他带着刀去学校门口要捅男孩,却被心思狡诈的男孩误导成了“手持利刃试图杀害学生”的恶棍,被警察击毙。医院里的程父知道后再一次突发脑溢血,这一次没有抢救回来。 就是这么短短的时间里,程闹失去了一切。 没有相信她,她将男孩告上法庭,呈上了母亲留下来的证据,可男孩却被释放了,因为,他未满十八周岁啊! 曾经握着她的手教她数学题,对她温柔微笑,关心她淋雨了会不会感冒,早餐吃没吃的男孩,在法院门口对她露出了微笑,说:“你妈妈可真好看啊,可惜了。”他还没玩够呢。 程闹发狂地要扑过去打他,却被男孩家里的保镖挡住了。 十七岁的程闹,凭借一股子倔强活了下去,她不停地上访不停地状告,甚至在网络上每天发布消息试图揭露男孩的恶行,然而什么用都没有。当转发的热潮过去,这件事就一下子被所有人都遗忘了。甚至当再有人提起的时候,会有更多的人说“到处刷烦不烦”“不要招黑快滚”“谁知道真的假的”的话。 明明这个国家有法律与秩序,人民应该拥有自由与民主,可是在这个时候,所有人割掉了耳朵,挖去了眼睛,切断了嘴唇。只要不去听不去看不去理会,只要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啊! 美好的叫人忍不住想要沉醉。 男孩二十七岁了,家里给他找了一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妻,这个妻子很美丽,出过国留过学,优雅又知性,非常适合做他的妻子。男人也不再是当年的男孩了,那样的事干过一次就够,他要好好过日子了。 偏偏程闹找死,竟然到他未婚妻的公司去闹。 这么多年了没有收拾她,她真当自己是盘菜了是不是? 程闹很快被鉴定出有精神疾病,男人故作宽容地送她去精神病院,还替她出诊疗费,赚足了口碑。 然后,据说程闹偷藏了许多药片,在某个晚上医生查完房后吞了下去,第二天早上被发现的时候人都凉了。 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好人都没有得到好下场,被留在世上孤零零一个人的程闹,活着的时候是多么艰难?喜欢的人对自己的母亲做出那种事还逍遥法外,自己穷尽一生也不能讨个公道,甚至连性命都搭了进去——这个世界,真的在爱着他们吗? 可是,程橙本来应该跟闻人木一辈子的,程闹本来应该遇到真正喜欢的人,结婚生子,快乐幸福。 错误的一切应该被修正,这是清欢帮助栗子来到这个世界的意义。 她做事并不是那么循规蹈矩,有的时候甚至还带着残酷,可被她拯救的人,都能够一生平安快乐。 所以只要程闹快活就好了,清欢不觉得女孩子就一定要温柔懂事乖巧听话,家务事一把抓,学习成绩好是贤妻良母的料。程闹喜欢打架喜欢跟人比拳头硬不爱学习还把头发剪的比男生都短——这些算什么?程闹感到开心,这才是身为母亲应该给她的。庇护她,疼爱她,照顾她,任由她肆意妄为自在洒脱。 当然了,自在过头的时候,还是需要一点水煮香菜教育一下的。 程闹对于走歪的命运一无所知,她现在只知道有人要来跟自己抢妈妈,也许以后他们就要过得不那么舒服了。她揽着清欢肩头:“妈妈,你到底看上老爸什么了?”长得的确是很帅,但只看脸也太肤浅了吧?! 哪里知道清欢就认真回答她了:“那个时候,全校你爸爸最帅。” 程闹:“……” “不过我仔细看了看,闹闹长得也很帅啊。”清欢捧住女儿的脸仔细端详,“要是当年遇到的是你,我指定不跟你爸爸谈恋爱了。”你还真别说,程闹虽然不像她但像闻人木,长得贼帅,不少小女生都喜欢。清欢去接程闹放学的时候,她总是被女孩子围着的。   ☆、第860章 第八十九碗汤(六) 第八十九碗汤(六) 程闹的脸, 一点一点的……红了。她有点不敢直视母亲的眼睛,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操好漂亮, 我操好可爱…… 跟她那个便宜老爸是一模一样的。不然怎么都说女儿像爸爸呢? 所以哪怕在外头程闹拳头再硬,怕她的人再多,到了清欢面前她也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猫咪, 还是跟她那便宜老爸一模一样,虽然父女俩都不喜欢对方,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们绝对是亲父女。 清欢揉了揉程闹的脸, 没怎么用力, 然后轻轻松开。恰好闻人木从厨房里甩着手出来,她顺手抽了张纸巾给他擦手, 闻人木就不受控制地对她傻笑。程闹觉得眼前这一幕非常辣眼睛, 要知道她还是个单身狗,见不得两个年纪加在一起都七十的人在她面前秀恩爱,所以她留下一句我回房了,客厅就只剩下了清欢跟闻人木。 没有了程闹, 闻人木就挨着清欢坐下来,有点忐忑但更多的是期待地问:“我们结婚好不好?” 清欢挑了下眉:“你不怪我了?” 闻人木说:“你肯定没有错。”他对清欢基本上是盲目的, 觉得她哪哪儿都好, 如果说她真的错了, 那一定也是怪他没让她做对。“你看闹闹都这么大了,咱们还有多少年可以错过呢?” 清欢没想到这人嘴里也能说出这样小说般的话来,她轻轻笑了笑,告诉他:“结婚可以, 但只领证就可以了,而且婚后我要继续在这二住,你可以搬过来。” 作为家财万贯如今已经是个牛逼的大人物的闻人木,听到清欢说婚后继续住在这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时沉吟了两秒,说:“我住哪儿?” 这就是明知故问了。 “当然是跟我住呀。”清欢与他十指交握。“过惯了有钱人的生活,偶尔体验一下普通人的日子有什么不好?”最重要的是,如果他们很有钱很有本事的话,难保程闹不会成为那个牲口的“真爱”。毕竟娶了程闹就跟闻人木扯上了关系,这个闻人木可不是在修车厂一个月四千块钱死工资每天累死累活的那个闻人木。 他现在很有钱,很有本事,有广阔的人脉和厉害的手段。而她,也不是懦弱娇怯的程橙,他们身为父母却没有让自己的孩子过得快乐,所以这一次,应该由他们补偿程闹。不过补偿归补偿,半大不小的孩子,总得吃一堑长一智不是。那男孩是程闹命里的劫,谁都没法帮她走过去,要看她自己的。 这一次,程闹还会喜欢上他吗?清欢心底竟然有几分期待,她可以完全准备好了,只等猎物上门,然后扼住它的咽喉,将它五马分尸。 闻人木一听跟清欢住,整个人都荡漾了。他担心夜长梦多,竟然立刻就要拉清欢去领证,清欢想说不急,可是看闻人木的样子是急的不行了,然而这会儿都几点了,民政局早下班了。 她这么跟闻人木说的时候,闻人木对她露出得意且张扬的笑容:“你也不看看你老公是谁,我一个电话过去,就是放假也得给我起来上班!” 于是半个小时后,他们拿到了热气腾腾的结婚证,回家路上闻人木还带她吃了烧烤,考虑到程闹正在长身体,就给她也带了一把——对此闻人木很怀疑:“闹闹不是说要减肥,吃这么多烧烤,那晚上的减肥餐不是白吃了?” “没关系。”清欢微笑着说,“减肥餐什么时候不能吃啊。” 想吃就吃,完全不用客气的。 闻人木觉得有点怪怪的,但是没有再问,因为他特别相信自己老婆,现在他们好不容易在一起了,他才不想为了不重要的人浪费时间。 此时此刻,不重要的人正躺在床上跟人聊天,程闹房间的电脑正放着一部电影,但她却抱着手机趴在床上跟人聊天,对方是刚转到他们学校的转学生,长得那叫一个帅,耿直的颜控程闹同学当然第一时间就想勾搭上去。结果男同学也很上道啊,这会儿他们已经开始称兄道弟了。 程闹邀请说:过几天请你到我家玩,你一个人应该很寂寞吧,我妈厨艺很好的。 对方发了一个笑脸说:那多麻烦阿姨啊,虽然我很想去。 程闹挠挠头,给对方发了个老子罩你的表情包:我妈人很好的啦! 然后她有点心虚,她妈妈人的确是很好,但不好的时候也是很吓人的,她这么说会不会有骗人的嫌疑?不会吧,她只是单纯的欣赏对方的美颜,然后想要给予对方家庭般的温暖啊。当然了,如果能顺势把小帅哥泡到手的话就更好了,晚上看便宜老爸搂着老妈秀恩爱,她被喂了一大把狗粮的心此刻已经彻底崩溃了。 周围的同学都都有对象,只有她是单身狗,之前她没什么感觉,可是这个周深真的很帅,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自己这种男友力十足的女朋友呢? 两人又随便聊了会儿程闹就听到便宜老爸在客厅喊她去吃烧烤,跟帅哥比起来当然是烧烤比较重要,所以她虚伪地发了一句不好意思我要去学习你早点睡不要熬夜晚安之后,踩上拖鞋就奔了出去——烧烤我来啦! 而那一头,长得极为好看的男孩随意将手机抛到一边,发出一声嗤笑,然后一脚将伏在自己胯|间的美貌少女踹开,嫌恶地说:“十分钟到了。” 少女脸色瞬间惨白,同一时间,坐在房间其他角落的男孩们发出嬉笑声,慢慢地向她凑近。 喜欢他? 喜欢他的人多了去了,可惜没有他喜欢的,不过是陪这些可怜虫玩玩,这样也算是满足他们的爱慕之心了,他的确是个很善良很体贴的人,对吧?这个叫程闹的女孩挺有意思的,长得不错,性格倒是跟个男孩一样。周深转学的原因是他在之前的学校搞大了一个女孩的肚子却不肯承认,女孩就在他面前跳了楼,家里有权有势根本不在意一条人命,但架不住这是个信息时代,所以为了避风头,家里把他放逐到这里来。 不用半年,他就会回去了。但在回去之前,如果过得不好怎么能行?当然是要找有趣的人玩一玩。像程闹那样的女孩,应该很结实很撑得住吧? 不过他更喜欢娇弱可人的女孩子,程闹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女人味,跟她斗趣倒是可以,真要干……周深不大愿意。 横竖也没别的事情做,就先跟她玩玩好了。 清欢第二天就听到程闹说请了个同学来家里做客,小东西还有点害羞,眼神飘忽。 清欢笑起来:“男同学女同学呀?能让咱们家闹闹脸红?” “我这不是脸红,是天有点热。”程闹假正经地咳嗽了两声,捧住脸:“妈妈你不知道,周深长得好帅!”恰好这时候她那便宜老爸穿着睡袍从她妈妈房间走出来,顺手搂住她妈妈的腰还亲了一口,程闹顿时忧伤了,“要是没有老爸的出现我也不会想谈恋爱,妈妈你会反对么?” 其实她是希望妈妈能跳起来骂她一顿制止她的,她有几个玩的好的女同学全都有对象了,给家里知道后好一顿打,结果清欢却笑眯眯地说:“我家小白菜长得水灵灵的,早晚都得有猪来拱。”还不都一样。 闻人木叹了口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妈肚子都被我搞大了。” 清欢笑着踩了下他的脚,面上却是娇羞的:“胡说什么呢~” 程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看着沉浸在温柔乡里的愚蠢的看不出妈妈真面目的老爸,顿时觉得他蠢极了,真的像是妈妈说的那样很有钱是个大老板很厉害很有手段吗?感觉跟个傻子一样。要是谈恋爱就这样,那她还是不要了吧? 因为程闹的同学要来,清欢跟闻人木吃完早饭后,闻人木死活要跟着她一起去买菜,清欢烦不胜烦,用温柔的语言将他劝走去上班,然后自己钻进厨房开始准备。 就好像是养猪一样,当然要喂最好的饲料,养的最肥再宰才对呀。 程闹趁这个机会赶紧去把自己猪窝一样的房间整理一下,免得待会儿周深小帅哥来参观被她邋遢的模样吓到,一段姻缘就此失败岂不可惜。 她被清欢养的很洒脱,并不像命运中的程闹一样患得患失,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受到一点打击就一蹶不振。 之所以当周深再出来蹦跶,一方面是要收拾他,另一方面清欢也想看看,当程闹发现心仪的小帅哥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样时,会是什么反应呢? 如果还是喜欢周深,她就把她掐死! 说曹操曹操就到,清欢刚将肉从冰箱里取出来准备解冻,就听见有人按门铃了。   ☆、第861章 第八十九碗汤(七) 第八十九碗汤(七) 周深早上醒过来的时候, 周围睡倒了一大片,男男女女都有, 一片糜烂气息。他身上的衬衫松垮垮的露出胸膛,裤子倒是还好好的穿在身上,但是内裤没了, 拉链也是开着的。阳光晒进来的时候他差点被闪瞎眼,起身把窗帘拉开后,一屋子的人仍然横七竖八的躺着, 除了他没一个醒着的。 不好玩。 无聊极了。 他伸了个懒腰, 顺手摸过手机,就看到那个假小子给他发了条信息, 问他中午要不要去她家做客, 还说她爸爸妈妈都在家,顺便夸奖了一下她母亲的手艺。周深昨晚喝了挺多酒,有点头疼,本来想拒绝, 可是程闹突然给他发了一张早餐图。 其实是很简单的,煎的金黄的鸡蛋饼, 煮的稀烂的红薯粥还有几盘看起来非常开胃的小菜, 摆在清新的格子餐布上, 不知道为什么就让人觉得很有食欲。然后周深就感到自己饿了,肚子咕噜噜叫了两声。于是面上带着讥讽不屑的笑,打出的字却是这样的:那我就叨扰了,希望阿姨叔叔会欢迎我。 末了加了个笑脸。 接着他去洗了个澡, 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漂亮的少年褪去糜烂与疯狂,穿上干净的白衬衫与牛仔裤,头发梳的整整齐齐,乌黑的眼眸熠熠生辉,好看又清澈,简直像是从漫画中走出的美少年——没有人知道他的心烂透了。 只要周深想,他可以伪装成世界上最天真活泼烂漫的少年。他极懂得礼仪,在去程家之前还去花店买了一束康乃馨,又买了一个小蛋糕作为礼物。 按照地址打车到了程闹家所在的地方,这里是个很普通的住宅小区,周深的嘴角不屑地撇了撇,这样的地方他根本不屑来,也不屑住,如果不是觉得程闹好玩,他理都不会理。小区的环境倒还算干净,但跟周深家的别墅没法比,跟他现在住的高级单身公寓也没法比,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多平庸而无能的人啊。 但是当程闹家的门被打开的时候,周深整个人都惊呆了! 先是有人应门,声音又甜又软,能叫人酥了骨头,门被打开后,出现在周深面前的是一个穿着蓝色家居服头发盘起来的女人,她看起来很年轻,二十出头,长得非常漂亮,尤其是那一双眼睛简直会说话,娇滴滴的又柔情似水,气质更是出众,正是周深最最喜欢的类型! 他最喜欢玩弄与摧毁的类型。 清欢只看一眼就知道这位是谁了,但她仍然装作不认识的样子,柔声道:“你就是闹闹的同学吧?快进来。”然后扬声喊了一句闹闹你同学来了。 程闹从房间里飞奔出来,看到门口的美少年心情瞬间特别好:“啊呀,周深你来啦?还买了花?” 周深表现出最优雅高贵的一面,嘴角噙着笑:“这位是你的姐姐吗?” 程闹愣了一下哈哈大笑起来:“不是不是,她是我妈妈啦!不过她长得年轻,很多人都误认为她是我姐姐。”说着继续笑起来。 竟然还是人|妻啊……周深舔了下薄唇,低头掩去算计的目光。然后他将小蛋糕交给程闹:“这个给你。”又抱着花到清欢面前,“不知道阿姨喜欢什么花,我就只好买了康乃馨。” “啊,很漂亮,我很喜欢,谢谢。”清欢接住花,毫不吝啬地送出一个笑容。然后她叫程闹打电话给闻人木,叫他早点回家吃饭。程闹挺不愿意的,但还是听她的话去了。 “周同学,你随便坐,一会儿让闹闹陪你玩,我先去厨房了。” 周深拉住她的手,真诚地说:“阿姨不用麻烦了,您叫我周深就好。” 清欢又笑了一下,她本来就长得好看,笑起来更是耀眼,看得周深眼都要直了,他一直都喜欢清欢这种类型,原本以为是跟个假小子玩玩,谁能想到会有这种意外收获呢?周深高兴极了,差点笑出来,勉强才忍住。 在程闹打电话的期间他跟着清欢到了厨房,看着这个年轻美丽的女人熟练而利落的做菜,动作如同行云流水十分好看,他不觉有些看痴了,视线顺着清欢的背影一路打量,从她修长的脖颈到纤细的腰肢,以及长裙下露出的白嫩小腿。 真的是三十几岁的女人吗,嫩极了。 玩起来一定很带感吧?他在这鬼地方都要闷坏了,总算找着了个乐子。不过不能操之过急,得徐徐图之,反正他什么都没有,就是时间多,充足得很。 这时候程闹打完电话,过来叫他去玩,周深应了一声,留恋地看了清欢一眼。 参观完程闹的房间后,他提出要参观清欢的房间,程闹嘻嘻一笑:“我妈的房间很干净的,不过我家确实有点小,你不要嫌弃啊。” “怎么会呢,我觉得你家很温馨,阿姨一定是个很顾家的人吧,感觉她是个好妈妈呢。”周深温柔地说。 “是啊,我妈很爱干净的,不过我就邋遢些了,来来来,这就是我妈房间。” 两个房间差不多大,区别在于程闹房间有很多玩偶跟游戏光盘体育用品,清欢房间却有很多书。这大概是她最大的爱好了,无论到哪个世界,都会读书。被子叠的整整齐齐,屋子里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这是青涩的女孩身上不会有的。 周深是从小玩到大的人,立刻就闻出这屋子不正常。他眼尖地看到洗衣篮里有一条黑色的内裤——那绝不会是女人的,阿姨的屁股虽然很圆很翘,可这尺码看起来就像是男人穿的。他低下头,想起昨晚程闹好像在信息里提到过父亲……“对了,你不是说父亲去世了么?” 程闹很想回他一句诈尸了,但还是老实告诉他:“其实他也是昨天才冒出来的,我也很惊讶啊,我都不知道我老爸还活着。” “那叔叔现在人呢?” “哦,去上班了,估计得一会儿才能回来。” “叔叔是做什么的?” 程闹想了一下:“我也不太清楚,可能是卖建材搞五金的吧。” 昨天餐桌上跟母女俩科普了足足版半小时自己有多厉害多有钱多说得上话多黑白通吃的闻人木,在遥远的公司突然打了个喷嚏。 “这样啊。”想来住这样的地方,也不是什么有本事的男人。 真是可惜啊,阿姨那么漂亮。 不过这样才好玩么。 参观完清欢的房间后,两人去客厅打游戏,打了一会儿周深起身:“我去厨房看看阿姨需不需要帮忙。” “哎呀不用客气啦……”程闹本来想跟过去的,可是她舍不得手里的游戏机。 清欢刚勾了芡准备往鱼身上倒,身后突然传来少年清朗温和的声音,仿佛就在耳边,近在咫尺,吓了她一跳,手里的突然掉了,连忙去捡,少年修长有力的手恰好覆了上去。 “啊对不起阿姨,我不是故意的,吓到您了吧?真是抱歉——” 少年的语气里满是不安与惶恐,神情也充满歉意,这种情况下,不会有人舍得责备他的。 清欢被吃了豆腐却还要安慰对方没关系,忍不住想踹这混蛋一脚。周深人模人样的问:“阿姨需要帮忙吗?感觉您很辛苦的样子啊,叔叔什么时候回来?” 清欢笑了笑:“他工作比较忙,一会儿午饭就会回来了。” 周深就再一次确信他们只是很普通的家庭了,就算闹出人命,也是可以用金钱摆平的,因此他将清欢看成了自己的猎物,眼神甚至有些不掩饰,但每当清欢和他视线相对的时候他就露出一脸的纯良,令人觉得这样美好的少年简直就是天使的化身啊。 这也是为什么程闹喜欢他的原因。 外表实在是太容易欺骗人了。 闻人木今天上午还真是比较忙,不过他拼了老命提前了半小时下班,秘书小姐只来得及看到他匆匆奔入电梯的背影,然后在心里感叹不愧是混过的,这速度,莫非以前还参加过世界短跑比赛?刚才她觉得一阵风从面前刮过,然后董事长办公室里就没人了…… 真羡慕人家当老板的,她也好想提前下班去跟男朋友卿卿我我哦。 闻人木把车停在小区门口,然后在经过一家小花店的时候买了一束玫瑰给他心爱的宝,至于女儿……啥你说啥,他还有个女儿? 结果到家给他开门的却是个不认识的小白脸,虽然年纪看起来很小,但很不顺眼啊。闻人木这人不讲究给人面子,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看都不看一眼,直接越过少年进家门:“宝?宝?” 清欢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我在厨房呐!” 他就欣喜地捧着玫瑰进去了,先是结结实实给了她一个热吻,然后讨好地送花给她:“好不好看?” 清欢闻了闻:“挺香的,帮我拿出去插起来吧?然后来端菜。” “好嘞!”   ☆、第862章 第八十九碗汤(八) 第八十九碗汤(八) 外人面前, 闻人木还是很给自己女儿面子的。不过他一进家门就冲进厨房找清欢,还没注意到给自己开门的是个陌生男孩, 这下端着菜出来看着了,顿时脸上的笑就没了。 他不是小气的人,但家里平白多了个男孩, 实在是叫人不开心,尤其这男孩还长得这么好看。 周深也被闻人木高大的身材强势的气质惊到,略微收起了放肆的目光, 表现的就像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好孩子”。“叔叔好, 我是闹闹的同学,叫周深, 今天来真是打扰了。” 闻人木点了下头就当打招呼, 没怎么理会。再进厨房的时候清欢刚好把饭盛好让他端出去,他顺势在她唇上偷了个香,问:“那小子来咱们家干啥?”他们家只有他一个男人就够了,狗都不用养! 清欢真是服了他吃醋的本事, 不过这次的醋还真没吃错,她任由闻人木在自己唇瓣上咬了一口, 才道:“闹闹挺喜欢的, 你不觉得小朋友长得很好看么?” 闻人木皱眉说:“乳臭未干的小鬼, 好看又能好看到哪里去,连个男人都算不上。” 清欢笑了笑,“闹闹喜欢就成了呗。” 闻人木见她笑的开心,忍不住一手端饭一手勾住她的腰, 趁着客厅里没人往厨房看,又去亲她。因为清欢背对着厨房所以没注意,闻人木亲完后无意中抬头,却瞧见他儿子……不是,女儿的那个同学,正在往这边看,眼神不正常。 他可不是寻常人,更不是什么普通的家长,他在牢里待的那十年,出来后摸爬滚打的这十几年,哪怕性子里还有鲁莽的特质在,对看人这一方面也十分有眼色。这个叫周深的小孩,刚才那个眼神…… “木头?木头?” 他听到妻子的叫声,回神,看到的是清欢略带担心的眼神,“没事,我就是突然走神了,今天多了个人吃饭,你有没有多做一点?咱儿子一看就是个能吃的。” 清欢:“……那是你女儿。” ……又忘了,他老觉得那是个儿子。闻人木抽空瞅了正抱着游戏机的程闹一眼,内心深处大概有一万匹草泥马飞过,看那短的快看见头皮的头毛,放荡不羁双腿岔开的坐姿,还有男性化十足的穿衣打扮……说出去这不是儿子谁信啊?就连长得都像个男的!闻人木叹了口气,又看了他心爱的宝一眼,怎么就全遗传到他了呢。 周深出身好,用餐礼仪也非常优雅,清欢与他一样都是吃饭细嚼慢咽的人,这让习惯风卷残云的父女俩有些无所适从,只好跟着一起优雅起来——好累哦,能不能好好吃饭了啊?程闹的心里是崩溃的,她是挺喜欢周深的,可是每次跟周深在一起她都得装淑女……真的是装淑女,说话不能大声走路不能轻浮,就连打嗝放屁挖鼻屎都得忍着,吃饭也得这样,一口菜嚼个七八下再咽进去,一筷子米饭不能比拳头大…… 好看是好看,学习好是学习好,可是好像有点不太适合她啊,这种高岭之花还是不要攀登了,感觉还是跟女孩子在一起来得自在。 周深还以为自己对程闹已经是十拿九稳了呢,他虽然一直都在跟程闹说笑,可眼角余光却一直注意着清欢跟闻人木之间的互动。无论是闻人木给清欢拆螃蟹还是给她倒水给她夹菜递纸巾,他都默默地观察着,然后再一次有火在体内蔓延。于是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跟程闹讲话,有些懒洋洋,有些意兴阑珊。 他从前也这么做过,从别人手里抢他们的女朋友或者是玩弄人|妻之类的,这些事早不是第一次做了,因此一点都不怕,更不觉得罪恶。玩嘛,反正他们家有钱,能用钱摆平的事情都不算事儿,再说了,这些女人也不吃亏啊,她们都得到快乐了不是,总比跟个三四十岁的老男人弄一起来得强。这个年纪的男人都开始肾亏了吧,女人却是如狼似虎的,能不能满足都另说呢。 因此他已经将清欢视为自己的囊中物了,完全不在意程闹跟闻人木,程闹就不用说了,一看就没脑子,只知道打架,女孩子这样可不会有男人喜欢,只会叫人瞧不起,至于那个搞建材五金的老男人,啧,就更好解决了。 不是要上班么,漂亮的阿姨独守空闺的时候,就让他来帮忙照顾一下,做件好事。 如果不是清欢在桌下蹭了蹭闻人木的腿,以他的暴脾气,现在周深坟头上的草都长得有一人高了。他快要被气炸了,这小畜生,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完全无视他就敢用那么恶心的眼神看他的宝,信不信他提刀过来把他给砍了?!那种恶心且下流的眼神,他是多么自信才觉得不会被看穿?! 一个十几岁的小孩而已,凭什么跟他比? 如果是命运中大大咧咧在修理厂工作的闻人木,看不出来周深的眼神很正常。首先这个孩子非常善于伪装,其次闻人木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普通人,他每天过得是这个国家里每一个家庭共同的生活,简单平安幸福,像是三十几岁的妻子被十几岁的少年看上然后怎么样的情形,只在黄|书里头看过,现实生活中例子有多少?更何况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可这个闻人木,他少年时期虽然年轻气盛,但十年牢狱生活磨练了他的意志与性格,再后来独自打拼的十几年更是让他拥有了与常人截然不同的气势与能力。他见过许许多多表里不一的人,也明了美好的外表并不一定与内心相同,这个十几岁的小孩,就是再早熟也熟不过他这根老油条。 一开始的确掩藏的不错,可惜当他亲清欢的时候,少年气薄,真是泄露的彻底。换做年轻时候的闻人木,谁多看清欢一眼都不行,拳头早上去了。 可怜周深还以为自己胜券在握,跟清欢夫妻俩告别后还沾沾自喜,拒绝了程闹送自己回家的提议后抬手拦了辆出租车,一上车就给几个狐朋狗友群发了消息:有个上等货,来不来? 手机很快叮咚叮咚的响起来,少年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司机师傅在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叹了口气,现在的小孩啊都离不开手机,也不怕眼睛都看坏了。 家里的闻人木也没闲着,坐沙发上就开始打电话了:“老三,你给我查查一个叫周深的,跟我家那臭小子……不是,我家闺女一个班的,什么来历?” “老二,派个人给我跟着那个叫周深的小子,有什么消息马上报给我!” 清欢撑着下巴看他打电话,程闹送完同学回来就钻去厨房洗碗了,也听到她老爸的大嗓门,就大声问了一句:“你要干什么?!你该不会是变态恋童癖吧!我同学还没成年啊!” 闻人木忍无可忍:“你老爸重要还是同学重要?!” 程闹甩着手上的水出来了:“当然是同学啊,我可是泡了他快三个月了,至于你,咱们昨天才见第一面呢。” 一箭直中闻人木胸口,让他疼的说不出话来。清欢笑着在他胸口揉了揉:“你得习惯,闹闹说话喜欢怼人。” “不孝子,刚才在那小兔崽子面前你可不是这样的!”说话轻声细语不说,就连笑都只露八颗牙,虽然经常原形毕露,但毕竟是努力表现出淑女的一面的,尽管看的闻人木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程闹恼羞成怒:“要你管!”送走周深后她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的表现,说实在的,也被恶心到了…… 清欢看着父女俩唇枪舌剑,然后抽空问了一句:“怎么样啊闹闹,泡到手了没?” 程闹叹了口气:“妈妈啊……我觉得他不适合我。” “你长得比较丑。”父亲中肯的说。 女儿冷笑:“那我是像谁呢?” 父亲:“……” 清欢问:“为什么呀?” “哎呀,妈妈你应该懂我啊,你跟老爸在一起不会有这种感受吗?完全是相反的自己,老爸这么粗鲁没素质,你不觉得难受吗?” 闻人木倒抽一口气拍桌惊起:“臭小子你说什么——” “你觉得难受吗?”清欢完全没在意他。 程闹也无视他:“难受啊,妈妈你知道我们在聊啥吗,他在说什么时事政治跟物理题……还有什么艺术啊鉴赏啊古董啊之类的,可我都不喜欢啊,我也没法跟他聊。”她喜欢打游戏喜欢到处玩还喜欢打架,偏偏人家周深一点都不喜欢。 “我跟他在一起走路都得小心步子不要跨太大啊,不然看起来很像男孩子——可是谁规定女孩子就不能这样呢?剪短发打游戏喜欢篮球不会做饭做家务就不是女孩子了吗?那要这样的话,我宁愿当个男的。”   ☆、第863章 第八十九碗汤(九) 第八十九碗汤(九) 程闹是真的很奇怪在问这句话的, 就连她老爸也是这样认为的,觉得她不像个女孩子, 可谁说短发不爱穿裙子粗鲁就不是女孩子了?男孩子凭什么就不能留长发穿裙子文雅温柔呢?程闹早就奇怪这种问题了,她小时候就这种性子,被人欺负了从来不哭, 都是狠狠地打回去,不像其他女孩子会哭鼻子。 但是身边也会出现性格很温和不爱热闹每天安安静静还会帮助女孩子的男生,可这样的男生大部分都是被孤立的, 她初中的时候有个男同桌, 真是个很爱干净的男生,每天桌面都是整整齐齐的, 认认真真做笔记写试卷, 还会跟女孩子一起讨论问题,但这个男生却没有什么同性朋友,因为其他男生都觉得他很装很娘。 程闹却很喜欢他,觉得他又有礼貌又斯文, 还很尊重女孩,不像有些男生故意欺负女孩子, 还从来不道歉。当然, 没人敢欺负她, 因为她拳头硬。 清欢都已经准备好鸡汤了,谁知道闻人木却突然幽幽地说:“你本来就是个男的……” 我草! 程闹要打人了!管他是不是什么老爸!他们就是仇人!是冤家! 清欢眼疾手快挡在这父女俩中间,好笑道:“不要闹了,这是很严肃的话题。” “哎呀总之我不打算泡周深啦!”程闹心有戚戚焉, “帅是帅,但只适合远观不适合近赏,就这样好了,而且我觉得他也不喜欢我,就只是把我当普通同学而已。” 拿得起放得下,清欢深觉这十几年来没有白教她。虽然程闹不像她一样斯文,可却非常洒脱向往自由,这就够了。 这一通玩闹,闻人木的电话就又响了,他随手打开平板电脑开始接收文件,然后脸色越来越难看,那头老三也在絮叨:“……真是小看了这些小孩,竟然敢弄出人命来,咱们这么大的时候顶多就收收保护费,看到教导主任还得撒丫子逃呢,这小子可厉害了,仗着家里有点钱就这样欺负人,要不是上次闹大了,这会儿说不准还在X市作威作福呢。老大,是不是侄女被这小子欺负了?要不要叫几个人——” “不用,这事儿你甭管,我自己处理。” 程闹第一次看到粗鲁不讲理的老爸露出这样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残酷的表情,就对他平板里的内容好奇起来,这样看起来,便宜老爸好像真的蛮厉害的诶,好有气势哦,一点都不像刚才跟她互掐的傻逼。她很想知道闻人木在看啥,就悄悄溜到他身后,清欢也凑过去,一家三口目瞪口呆地看了几分钟,除了清欢以外,父女俩齐齐发出一声我草。 不仅只有文字资料,还有图片,清欢皱着眉,闻人木突然意识到周围是老婆跟女儿,连忙将平板合起来:“去去去小孩子不要看。” 程闹早看到了!那些照片……简直跟她偷偷翻墙逛的小X网一样,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那些网站上大部分都是摆拍,可那些照片上的女的,痛苦的表情跟眼泪都是真的! 她心目中的白月光小王子竟然是这样的人……不仅喜欢强迫欺辱别人,还会拍下影音资料作为威胁别人的把柄,甚至还闹出人命来了。可是她跟周深相处的这几个月,完全感受不到对方有一丝一毫的悔过之心!照片里周深没有出镜,他非常在意自己的安全与名声,却将他人的名声置之不顾。 程闹的三观崩裂了。 她本来以为这个纯纯的暗恋到此就要结束,以后周深就是她的白月光她的朱砂痣,她也可以四十五度的忧伤明媚一把,没想到她喜欢的是一朵食人花……妈的! 想揍人! “等一下老爸!你再给我看看那些照片,快!” 闻人木是拒绝的:“不行。” “不是,我觉得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了,你快给我看看,免得我待会儿想不起来啊!” 闻人木盯着她几秒,确定她是真的在绞尽脑汁而不是纯粹好事,才将平板递给她:“密码是你妈妈生日。” 这种时候,在她面临初恋失败的情况下还要秀……程闹一口老血险些喷出来,被她给憋回去了。她将那几张受害人的照片来来回回地看,然后突然看了清欢一眼,接着继续看照片,再看清欢,然后脸色顿时难看至极:“我操他妈。” 清欢眨巴着眼睛:“闹闹?” 程闹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妈妈我好想吃雪糕,可是家里没有了。” “我去给你买呀。”清欢见她脸色不好,伸手摸了摸。“是不是不舒服?” “吃个雪糕就好了。”她难得撒娇。“好不好嘛妈妈。” “当然好。”清欢怎么可能会拒绝。小区楼下就有个小卖部,顶多几分钟时间。 等到清欢拿着钱包出去了,程闹深吸一口气:“老爸,我要打死这个贱人。” 难得父女俩同仇敌忾:“死了太便宜他了,挫骨扬灰才行。” 那几张照片上的女人,有的十几岁,有的二十出头,也有的三十几岁,但没有例外的,都是容貌美丽性格温柔,看起来非常柔弱需要怜惜,刚开始看程闹就觉得熟悉,然后看到她妈妈的时候突然反应过来——她们都是同一种类型的女人!周深很明显是荤素不忌的,他不在意女人的年龄,只要看上了就会动手,而且从来不自己一个玩,非常具有共享精神! 这下程闹再也不承认自己有什么白月光小王子了,她眼瞎! 妈妈那么腹黑,肯定早意识到了,但就算是这样程闹也想把母亲支开,一旦想到有恶心的人在觊觎和意|淫着母亲,她就极其恶心,想要打爆那个贱人的狗头! 清欢买了雪糕回来,还顺便给闻人木买了几罐啤酒,结果一进家父女俩已经一如往常了,一个打游戏一个开门,刚才的事儿好像都忘了。“木头……” 她一边叫闻人木一边撕开雪糕包装袋递给女儿,闻人木轻轻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别管这个,我会处理的。” “你打算怎么处理啊?”清欢皱眉。“不要冲动,再杀人的话可不是蹲十年的事儿了,你老了。” 一箭直中闻人木脆弱的心脏。他悲伤地看着她:“宝啊,我不后悔。” 他永远不会后悔。 清欢微微叹了口气。那是过去的事儿了,他们都不想再提。这一世她不想让程橙的父亲孤独终老,因此父母离婚的时间被提前,和谐分手,并且都找到了新的恋人。清欢高三还是转学了,因为要和闻人木相遇。就读的高中里有个老师是父亲的大学同学,她借住在他们家。 但那位叔叔不是什么好东西,在学校借着副校长的身份,不知道欺负了多少女孩子,清欢班里有个女生就突然不上学了,后来听说是怀孕了,家里人带去小诊所做人流,结果小诊所设备不到位技术不够高,人就没了。 因为这件事在栗子给的命运中没有,所以清欢并不知道罪魁祸首是谁。直到她住进那叔叔家里的第二个学期,叔叔终于原形毕露。 偏偏那个时候清欢跟闻人木已经好了,甚至半推半就地发生了关系,掐着日子,也就是程闹被怀上那会儿。闻人木一分钟都不想跟她分开,因为特别想她,所以偷偷爬墙来看她,结果却发现那个叔叔想要图谋不轨。 那会儿闻人木是打架的好手,下手狠毒又重,专门挑死穴,结果一失手就把人给打死了。 然后他们在对方的手机里发现了许多偷偷录制的视频,如果流传出去,会毁掉很多人的一生。 闻人木之所以会蹲十年的大佬也是因为这个,他那会儿上了四年高三,比一般学生都大,早满十八周岁了,所以虽然被判定为见义勇为,但仍然要负刑事责任。本来是判了十五年的有期徒刑,但他表现良好,所以提前释放了。 结果就在这十年里清欢却一次都没去看过他,闻人木心里有气,出来后一边打拼事业一边找她,想找又不想找,矛盾得很。不过闲着就没这顾虑了,他就没怪过她,而且当时她走了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继续留在那个城市,她没法活下去,人言可畏。更何况她肚子里还揣着一个呢,那会儿她才多大啊。 “宝啊,辛苦你了……”闻人木动情地说,“我再也不会让你……” 话没说完,被他深情抱住的宝却突然跑了。“闹闹不许喝啤酒!那不是给你买的!” 程闹可怜巴巴:“妈妈我想喝……” “不行。”这个没得商量。 闻人木突然嘴角一垂,差点哭出来,真是的,怎么就这么艰难呢?刚想诉一下情衷表达一下自己的爱意,难道这小子……不是,这闺女天生来克他的不成? 好想揍闺女啊。 作者有话要说:  九十汤微百合,不喜欢的记得跳。   ☆、第864章 第八十九碗汤(十) 第八十九碗汤(十) “咦, 怎么闹闹不在,只有阿姨一个人在家吗?”天使般的少年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来, “那我是不是打扰您了?” 清欢露出笑容来,就如同一个普通的女人:“不会不会,闹闹出去玩儿去了, 她爸爸在上班,平常这时候家里就我一个人。”她笑意盈盈,“想喝什么?” “白开水就好, 谢谢阿姨。”面对清欢的时候, 周深还是单纯无辜的少年模样,而就在清欢转身的那一瞬间, 他的眼神便放在了茶几上的粉色玻璃杯上。趁着清欢给他倒水, 他迅速摸出一个白色的小药瓶,取了一颗药丸用指头碾碎,迅速倒入玻璃杯内。药粉很快就和杯子里的水融为一体,无色无味, 看不出任何问题。 接下来只要等美味的猎物上钩就可以了,看到清欢弯腰倒水时圆润饱满的身体曲线, 周深险些控制不住蓬发的**以及熏心的表情。好在这种事他不是第一次干, 早已驾轻就熟, 因此在清欢扭头后就对着她笑道:“阿姨不要忙活了,我就在这等闹闹回来好了。” “要看电视吗?我去给你洗点水果。” “不用了阿姨,这么麻烦您,我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您还是坐下来喝杯水吧。”少年用纯良的表情这样说,一副关怀长辈的模样。 要不是清欢知道这是个什么货色,真要喜欢上这么个聪明乖巧又漂亮懂事的少年了。她从善如流地坐下来,拿起自己的杯子将水喝了几口,周深几乎是有些着迷地欣赏着她漂亮的肩颈线条,今天她穿了一条蓝色的削肩连衣裙,头发放了下来显得非常年轻,还露出了好看的锁骨,这是个会收拾和打扮的女人,每天的生活都过得很用心。 也正因如此,他就更喜欢了。 周深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等待药效发作,清欢陪着他说了几句话眼皮子就开始沉重了,她有一搭没一搭地问周深一些简单的问题,比如说闹闹平时在学校表现如何呀是不是不爱学习呀和同学老师相处的怎么样呀之类的,可是问着问着她就没什么精神了,也听不大清楚周深回答了自己些什么…… 少年终于撕下了伪善的面具,露出得意且下流的笑来,他长得像漫画里的天使一样,可当他脸上有这样的笑容时,竟瞬间破坏了这么一副好皮相,令人万分可惜。 随手群发了条消息,然后去将大门打开,只一会儿就进来三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子来,只是这几个看起来就不是那么纯良了,至少一个个看着清欢的眼神都带着打量与评估,就像是屠宰场的屠户看到了肥美的肉。 “在哪儿玩啊,这客厅也太小了吧。” “当然要去程闹的房间啊。”周深理所当然地说,“在女儿的房间里被玩着醒过来,总得送阿姨一个礼物啊,毕竟她这么漂亮呢。” 几个少年顿时嘻嘻哈哈笑起来,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即将要毁灭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整个家庭。 就在其中最强壮的一个男孩准备过去将清欢抱起来时,他们突然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然后是噼里啪啦攥拳头的响声:“敢碰老子的女人,活得不耐烦了是吧?” 周深一惊,看着高大的堵住卧室门框的闻人木,他还是第一次还没成事儿就被人抓住,于是免不了有几分心虚:“叔叔……” “叫谁叔叔呢?老子要有你这么贱的侄子,早他妈一拳轰爆你家祖坟了。” 这回说话的就不是闻人木,而是另外一个同样高大强壮的男人了,一、二、三……加上闻人木竟然足足有四个人!而且每一个都是成年男人,拳头都有沙包大! 三十六计走为上,这会儿就不要想着干别的了,逃走要紧。横竖他们今儿个什么都没做成,都是一场误会,事后就算程闹一家要追究也没有证据。周深脑子转的最快,可是当他转过身,却看见程闹笑嘻嘻地堵在了门口:“急什么呀,水都没喝一口就要走?我妈妈给你倒的水,你怎么能不喝呢?” “是呀,我倒的水,你怎么能不喝?” “你、你怎么会醒着?!”一个男生惊呼。 “因为我没喝啊。”清欢摊手。“这不是很简单么,小朋友只顾着看我的胸,完全没注意我把水倒了啊。” “敢看我老婆的胸?”闻人木笑了。 他这人脾气不大好,年轻的时候一点小事就能惹得他暴跳如雷,后来蹲牢,性子虽然收敛了点,但仍然经常生气。像是这样不怒反笑的,清欢就只见过一次,那次副校长被他揍死了。因此闻人木生气的时候一旦笑了,后果会非常非常严重。 “老婆过来。”他先是把清欢拉到身后,示意三个弟兄:“抓住他们。” 这三人都是他从小一起的玩伴,哪怕是蹲大牢也没断了关系,一起经历过生死,交情不一般。前几天清欢刚跟他们几个见过面,对于清欢十年对闻人木不管不问的事儿,三兄弟颇有微词,但架不住清欢好看,这么好看的小嫂子这么温柔,算了,反正也不是他们蹲牢,老大都不觉得委屈,他们瞎抱怨个啥。 而且那天中午嫂子亲自做饭,好吃的叫人舌头都要吞下去了。 这次收拾完这几个狗胆包天的小子,嫂子说还要再做一桌呢,想想就叫人流口水…… 人抓住了,闻人木从周深口袋摸出白色小药瓶,嗤笑一声:“毛都没长齐的小兔崽子拿了点垃圾药就来糊弄人,见识过真正的猛药么?叔叔今个就让你尝尝。”说着他捏开周深的嘴丢了一片胶囊下去,其他三人也都强喂了一片,随后将人丢开,四个少年很快就在地上翻滚起来。 闻人木叹了口气:“宝啊,咱们先出去吧,把舞台留给他们表演。老二,摄像机别忘了开。” 老二应了一声,他们便离开了——开玩笑,再不离开万一被缠上怎么办,他们对小男孩一点兴趣都没有。 闻人木搂着清欢的肩给她讲笑话:“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四个没穿衣服的男人想过河,可是河里有专吃男人那玩意儿的鳄鱼,四个人手上只有一个瓶子,你说该怎么做才能过去?” 程闹:“……”卧槽好污啊。 清欢说:“……”我不想知道谢谢。 这房子是不能住了,清欢对它也没什么留恋,本来继续留在这也是为了让周深上钩,现在事情解决了,她当然要去过一下奢侈享受的生活。 房子隔音效果不太好,所以里头发生了什么左邻右舍都知道了,还有人偷偷录音传到了网上,闻人木喂给他们的药可不是小打小闹的,整整三天,几个男孩全虚脱了,要不是闹的太厉害被邻居报警,这几个怕是出不来了。 周深家的确是有权有势能摆平,知道自家孩子吃了这么大亏后气得要找程闹跟清欢母女俩算账,他们早查过了,这母女俩没什么钱,也就是普通单亲家庭。反正他们也没少这样仗势欺人,以前出事也都能用钱摆平,这回周深吃亏,周家人快要炸了! 周深更是差点没抢救过来,好不容易醒了之后在医院里痛哭流涕,跟个疯子一样要他妈去收拾闻人木一家子,要弄死他们。 结果他爸妈去了,然后灰头土脸的回来了,一向宠他上天的父亲甚至给了他一个耳光,本来严重撕裂差点死了,这下更是被打的去了半条命。 他爸崩溃的唾骂中周深才知道自己惹了什么样的大人物,别说是教训人家,就是给自己讨个公道都不行,这亏他只能认。 可惜周家想息事宁人,闻人木却不愿意啊,他手头还有美少年激情视频呢,朝网上一放这传播量。只要一想到周深骗了他闺女的初恋还想对老婆图谋不轨,闻人木就恨不得让周家全家人升天。不过现在是法治社会,他都洗手不干了,毕竟不是当年凭着一股血性就敢砍人的年轻小伙子了。 他变老了,也变坏了。 周家的产业瞬间崩塌,债台高筑,变卖掉所有房子车子都不够还债,更别提是给伤重的周深负医药费了。周深被医院赶出来后也不知去了哪里,反正程闹再也没在学校里见过他,连带他那三个狐朋狗友都没影儿了。 她一点也不遗憾,甚至觉得老爸教训的不够重。那天,如果真的让他得逞了会怎样?程闹不敢想。 反正至此她是歇了早恋的心,竟然认真读起书来,还超越了她那高中没毕业的混蛋老爸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然后是大学毕业,接手老爸的产业,某次下班后跟朋友去酒吧畅饮,朋友非要叫人陪,说这里的男公关都是出了名的帅,程闹敬谢不敏的要先回家,出去的时候瞧见有人围成一圈,仔细听似乎是哪家贵夫人在打小三。 还是个男小三。 她没在意,转身走了,第二天听说那小三被打断了腿,脸也被划花了,这事儿是她的秘书看新闻无意提起的,她也就是随意一听。 没在意。   ☆、第865章 第九十碗汤(一) 第九十碗汤(一) 这日下了入冬后最大的一场雪, 到底是要年关了,雪花纷纷扬扬从天上落下来, 很快就在地面上铺了厚厚一层。家家户户都关起门来过日子,年货都采买的差不多了,该准备做米糕熬腊八粥接财神然后过年了。等新的一年到了, 人就长了一岁,国家又是一年安康。 边关最近也太平了不少,平日里下大雪的时候街上都没什么行人, 除了挑子小贩来去匆匆, 再不然就是叫卖冰糖葫芦跟一些零嘴儿的,这种天气, 只有小孩儿才不怕冷呢。 说不怕冷, 小脸蛋也都冻的红彤彤了,偏还是要玩,堆雪人打雪仗什么的,可是其他日子里遇不到的好玩事情呀。 不过今儿个虽然也下着大雪, 街上却挤满了行人,不仅寻常人家开着门, 还有许多年轻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挤在道路两旁。 原因无他, 在外征战五年的镇远将军回来啦! 他身材高挑修长, 一身黑甲显得极为英武霸气,漆黑的眼睛没有波动,似乎周围的姑娘们不存在一般。胯|下骑着一批黑色大马,盔甲上落了雪, 不苟言笑面无表情的模样格外威风。面容倒没有多么英俊,只能说是五官端正英气十足,但却有一股独特的气质,令人见了便忍不住耳热心跳。 “将军!将军!” “将军!” 姑娘们叫将军的声音不绝于耳,副将特别想跟将军开个玩笑,但想了想还是算了,他紧着自己的小命呢。将军可是最不爱听这些的,虽说他们打了大胜仗,将蛮人驱赶出国境几十里,可将军面上就没什么喜悦,仍旧如此。 进城后的第一件事自然是面见皇帝。五年前对蛮人来犯怕的浑身发抖的老皇帝,如今也端起了皇帝架子,但对着镇远将军还是忌惮的,五年前他只能依靠它,如今天下太平了,他心思便活络了。自古以来,兵权就不该在一个人手上掌着。老皇帝这会儿忘了,五年前蛮子可都快要打到京城来了,若非那时候镇远将军临危受命,他的龙椅这会儿怕是都叫蛮子搬回去了。 只是兵权并非一朝一夕便可夺回,如今还是要论功行赏,于是就拔了镇远将军做镇国大将军,正一品的位子,可谓是给足了面子与地位,又赏赐了许许多多的好东西,还赐了一座大将军府,只不过这将军府暂时还不能住,因为皇帝只是赏了地跟造宅子的银子,府邸要建好至少也得一年半载。 镇国大将军阮易并不在意这些虚名,一一都受了,然后在老皇帝的“将军许久不曾归家,定然是想家了,快些回家看看去吧,家中人必定挂念得紧。” 挂念?呵。 但他仍是先谢了恩,出了殿门先吩咐副将做事,然后才上马,这才有了先前那被姑娘们丢花丢荷包的一幕。他只冷眼看着,面上没有任何表情,也不为所动,马蹄踩在雪地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阮易心中并没有多么欣喜,也没有多么想回家去。 他是威远侯府的庶子,因着姨娘得宠,得以不被大夫人抱去养,因而大夫人是不喜爱他的,嫡出的兄弟姐妹也对他全无好感。他为人又冷淡寡言,便是亲生的姨娘也不大喜欢他,觉得他嘴笨不会讨人喜欢,经常抱怨他,更别提是父亲了。后来姨娘逐渐失宠,他就更是无人问津,幼时姨娘甚至以虐打他为乐,只因她觉得是他的出生才叫侯爷不到自己房里来。 那种地方,真是一点都不想回去。 还不如留在边关,刀尖舔血,快意恩仇,用拳头和实力说话。 不过…… “七爷,七爷?” 阮易回神,才发觉堂上的老太君正在问自己话,老太君是侯爷的生母,也是府里最大的人,但她素来也不喜欢阮易,觉得这孩子嘴巴不甜读书也不成,怎么就能有这番造化呢。若非边关捷报屡屡传来,她都要以为这个孙子死在战场上了。 阮易和五年前是大不同了。五年前他肤色尚且白皙,看起来只是沉默寡言,如今却是一身的血腥戾气,哪怕是出神发呆也叫人觉得气势惊人,不敢在他面前造次。因而过去说话毫不掩饰不喜的老太君,如今也要小心翼翼起来。 大夫人心中却难受极了,没出息的庶子摇身一变,没死在外头却成了正一品的镇国大将军,要知道他们家侯爷也不过才从三品,这爵位不过是个名头,根本没什么实权。她的几个儿子倒是都会读书,也都在朝中任职,大可说是前途无量,可一和阮易比起来那就不够看了。如今阮易已位极人臣,她的儿子们却还在官场苦苦挣扎,如何能不叫人气恼。 话又说回来,阮易既然回府了,就不能让他走,否则难保他跟侯府离了心。于是大夫人打起精神,露出慈爱的笑容来:“易儿今年也二十有五了吧?” 阮易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二十七。” 他又不是大夫人亲儿子,大夫人都不管他死活,又如何会知道他的年纪。如今提起这个,不过是为了她们在得知阮易回来后就做的决定。“二十七了,是该成家了,你几个弟弟都有了孩子,你却还是孤零零一个,真是叫人挂念。” 挂念,呵。 老太君也发话了:“不错,你爹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大兄都已经考了秀才了。如今你也回家了,是该将这亲事说说了,我跟你母亲商量过……” “我不娶妻。” 老太君话没说完就被打断,脸上立刻显出不高兴的表情来,阮易却不在意,他只是看着她,又说了一遍:“我不娶妻。” “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哪有不娶妻的?”大夫人皱眉,“我与老太君都给你相好了,户部侍郎赵大人家的三小姐,素来美名在外,与你是门当户对,也不算辱没了你。” 从阮易回来坐下,她们连一句都没问候关怀过,张嘴就是亲事,大夫人口中说的是与阮易门当户对,可不是跟侯府门当户对。 这时候突然传来一个娇俏带笑的清脆嗓音:“夫人这话说的可真有意思,什么美名在外,莫不是大庭广众之下唱歌跳舞的美名?三小姐可是赵大人跟个青楼妓子生的,如何跟大将军门当户对了?” 众人齐齐朝门口看去,只见厅门那里出现了一个坐在奇怪椅子上,穿着雪白大氅的少女。 她的皮肤如同雪一般白,带着淡淡的乌青,看得出来身体不是很好,因而才坐在有轮子的椅子上叫人推着。但那一张裹在毛茸茸白毛里的小脸,当真是美的令人心惊,怕是天仙下凡都比不得。冰肌玉骨眉目如画,倒似是神话中的人物,透着股仙气儿,不食人间烟火。 那件雪白的大氅乃是天山雪狐皮毛所做,无价之宝,就是皇帝最宠爱的妃子也仅有一件雪狐马甲,她却奢侈地披在身上当大氅,也没有小心翼翼的模样,发上首饰并不多,只一根玉簪,耳朵上戴着两个小小的坠子,大夫人不识货,可出身勋贵之家的老太君却一眼认出那是传说中的鲛珠。 怕是皇后娘娘都没得这样的饰物,这少女却是穷奢极欲,处处显着奢华尊贵。 她身边站着一男一女,都是神仙般的人物,不仅容色出众,且都气质不凡。男子身着白衫,同样披着白色大氅,眉眼俊秀,面上带着抹笑,似是在笑,又似没有。女子同样白衣白氅,黑发如瀑,掩不住窈窕身材,生的是娇艳似火,令人痴迷。可此刻这两人都恭敬地站在少女身旁,男子撑着伞,女子手里捧着暖炉,都似笑非笑地望着大夫人。 明明是不速之客,却像是理所当然一般。 “喵~” 众人才发现少女怀中抱着一只通体雪白只有眉心有红色闪电的奶猫,此时奶猫娇嗲嗲地叫了一声,少女便伸出手指逗弄,奶猫舔了舔她的指头,她才又轻笑。本就是倾国倾城的绝色,笑起来更是让人心跳莫名的加速。哪怕侯府的少爷们都娶了妻子,身边有美妾陪伴,也不由得屏住了呼吸,痴痴地瞧她的容颜。 只可惜少女完全不将他们放在眼里,也不去看大夫人,而是对着阮易笑:“阿阮,你回来,不先去见我,却来见这些渣滓,难道不怕我难受么?” 在她心中,这侯府上上下下,可不都是一群渣滓么。 阮易面上仍旧没有表情,眼中却流露笑意。见她还在厅门口不进来,便走过去,连人带轮椅抱过门槛,轻声道:“我差人送的东西,可收到了?” “收到啦。”少女懒洋洋地瞥他一眼。“皇帝这回大方得很,送了你足足十车的金银财宝,可是你给我我也不会开心,因为你竟然先回这吃人的地方来,也不到我的风雪楼去坐坐。” 阮易是被她磨惯的,当下好脾气的道歉:“是我考虑不周。”   ☆、第866章 第九十碗汤(二) 第九十碗汤(二) 少女本来还有话要继续说来着, 结果阮易一认错,她便叹了口气:“怎地五年不见, 你还是这副性子。”心太软了,被人欺到头上而不自知。 “徐姑娘,这是我侯府的私事, 不请自来,可算不得客人。”大夫人冷不丁地开口,眼睛盯着少女瞧。“怎么说侯府也是功勋之家, 徐姑娘是商贾出身, 还是不要与我们来往的好。” 没等少女说话,阮易就道:“她是来见我, 不是你们。” 少女很是满意阮易对自己的维护, 不过面对她看不顺眼的大夫人,这话该说的还是得说。“什么侯府,不过是个破落户而已,这侯位传了数代, 早就只剩下个空壳子了。你瞧不起我商贾人家,有本事就别到我徐氏名下的商行去。” 她敢这么说, 就是因为整个大禹王朝的商户, 基本上都是徐氏所开。无论是衣食住行抑或是当铺钱庄, 徐氏遍盖天下,谁见了她不是恭恭敬敬,一个破落侯府的夫人算个什么东西。 大夫人噎住,她的确没这本事, 阮易还没从军的时候,她曾经当着少女的面刺过阮易几句,结果之后就糟了报应。这少女一声令下,侯府便再也采买不到任何粮食蔬菜,大冬天的连炭都烧不起,活生生长了一身的冻疮,如今是年年复发,好不了了。 见大夫人怂了,少女才满意,她毫无身为低贱商户的自觉,对在场侯府众人道:“阿阮不会娶妻,更不会娶你们给他说的妻子。”说完就招呼阮易。“我们走吧阿阮,你的房间早已准备好,总比住在这破地方舒服。” 侯府雕梁画栋,在她口中却是个不舒服的“破地方”。 阮易点了下头,接手了她的轮椅,却在转身的瞬间被老太君叫住:“易哥儿!” 她老人家不敢朝少女撒野,但阮易是她的亲孙子跑不了,她不信阮易不顾名声:“你刚回京,不在侯府住,反倒去和外人厮混,若是叫人知道了笑不笑你?还是留下来,你的院子我立刻命人腾出来,还有你姨娘,你也得去看看,百善孝为先啊。” 这回少女没说话,阮易也没说话,倒是少女身边那清俊的男子笑着开口:“老太君这话说的有意思,什么叫给大将军的院子收拾出来,大将军不过出征五年,又是为国征战,这院子就被您拨给下人住了,难不成是盼着大将军死在战场上。如今大将军凯旋,消息在半个月前便传至京城,我家小姐早早就备好了房间,您可倒好,要到如今再腾院子。不好劳烦您,还是叫大将军到我们徐家暂住吧。” 话说的没有丝毫错处,滴水不漏又满是讽刺,老太君被人尊重了一辈子,哪怕是侯爷也对她十分敬重,像这样跟她说话的竟还是个商户人家的下人,登时叫她老人家气得面色发白。 阮易对侯府没有归属感,对生母也早没了感情,他回来不过是做个样子,叫人知道他给了皇帝面子,其实本来他就打算要走了。 大夫人见老太君吃瘪,忍不住又出头道:“易哥儿,无论如何,我都担起你一声母亲,老太君是你的亲祖母,你由得外人气她,若是有个好歹可如何是好?你的名声还要不要了?我——” 话没说完就叫少女打断了:“阿阮,走了。” 阮易推着她走,连头都没回,大夫人被气得浑身发抖,可她早已见过这少女的手段,是再不敢挑衅于她了。过去也是如此,那会儿阮易还是个半大少年,不知怎地就入了少女的眼,大夫人苛待她,少女说了两句,大夫人却鄙夷不屑她商户女的身份,结果第二日就吃到了苦头。这京城里哪个钱庄酒楼布店不是徐氏开的,侯府的女儿们一连半年买不到最新的胭脂水粉和新衣,连出门的脸面都没有,甭提被笑话的多惨了。 拿权势身份压人是没有用的,因为少女根本不怕这个。拿阮易去威胁更没用,且不说阮易愿不愿意做她的棋子,光是少女身边的奇人异士,就已经很难对付了。 今日跟来的这两个是素日里照顾少女起居的,一个妙手回春,一个武功卓绝,都是一等一的人物,也不知这少女是怎地将他们收入麾下,让其心甘情愿为她卖命。 大夫人盯着少女的背影,心中妒恨难平。 这少女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还是天真豆蔻模样,实际上却已经二十五了,只比阮易小了两岁,却不知为何容貌不见衰老,十分少女。唯一让大夫人高兴的是对方是个病秧子,说不准哪日就死了,到时候看她还怎么横! 从阮易跟少女结识已经过了二十年,期间大夫人被怼过无数次,哪怕她已经伏低做小不去招惹对方,那少女也要惹她。唯一能让大夫人心情舒畅的就只有少女是个短命鬼了,她每次去寺庙上香都要诅咒少女一番,盼着她早死,也好出一出心头这口恶气! 谁知就在她盯着少女背影不放的时候,对方却突然回头了,正好对上她充满厌恶仇恨的表情。 讨厌她的人多了,可惜……他们只能忍着。少女对着大夫人看了两眼,似是没看到对方眼中的敌视怨恨,而是单手撑着下巴,另一手撸着奶猫的毛,阮易也任由她盯着,过了会儿,突然听到她说:“你长了好多皱纹。” 也是五年不见了,大夫人老了好多哦。 大夫人被她这一气差点晕过去,少女却已经被阮易连轮椅带人抱出大厅了,四人的身影逐渐消失在漫天大雪之中,原来不知何时又飘起了雪花。 “连个短命鬼也拦不住!侯府什么时候成了想来就来想去就去的地方?!”大夫人气恼不已。 管家被骂得连连认罪,他倒是想拦啊,可是徐家小姐身边那姑娘忒厉害,他们侯府全部家丁都上了也不够人家一指头戳的,还能怎样?! 阮易推着轮椅到门口,男子将伞收起,阮易便弯腰抱起少女,将她放入马车之中,随后被少女扯住袖子:“你也进来,外头雪大。” 阮易本是想赶车的。 “爷进去吧,奴婢来赶车就好。”女子如是说,然后对男子道,“你也进去。” 只是个文弱大夫的清俊男子二话没说就钻了进去,速度之快让女子嘴角一抽。 阮易向来极听少女的话,进去之后便坐在她身边,解释道:“我让副将送东西给你,就是要告诉你,我先回侯府,很快就过去。你不必亲自来接我的,清欢。” 清欢接过男子递来的热茶,看着阮易也得到一杯,才道:“我不放心,他们要吸你的血呢,现在你可不是五年前默默无闻的侯府七爷了。”而是炙手可热的镇国大将军。 阮易淡淡道:“我不会叫他们得逞。” 清欢喝了口茶:“你道那位赵大人家的小姐是什么德行?她是最近几年才出的名,从夏你跟阿阮好好讲讲。” 名叫从夏的男子似是想到什么好玩的事情轻笑出声:“爷征战在外自是不知,这几年太平了些,这赵家小姐就逐渐不安分了。三年前竟女扮男装去逛青楼,还在青楼戴上面纱跳舞唱歌,一时之间出尽了风头,如今十九了还没嫁出去,连个上门说亲的都没有。” 侯府打的一手好算盘。大夫人怕死了阮易能有出息,盖过她的儿子们,因此才想让他娶个摆不上台面的妻子,却不成想被清欢撞破,连结亲的话都没能说完。 女扮男装……逛青楼……唱歌跳舞……阮易一向没什么表情的脸上,顿时一言难尽。 清欢知道这位赵小姐是穿越人士,但因为对方勉强算是个傻白甜,也就是偶尔干些在这个世界看来惊世骇俗的事情罢了,倒也没做出什么坏事,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但赵小姐名声坏透是事实,阮易要真娶了她,那可真是丢了大人。 “小姐这五年可担心将军呢,如今将军回来,小姐也能睡几个安稳觉了。”从夏打趣。 “说到这个,清欢。”阮易认真地向清欢道谢,“五年来若非你一直送粮草军需,我是决计打不了胜仗,也回不来的。” 偌大一个国家,说没有武将岂不令人笑话,可当年蛮子打进来占了半壁江山,但大禹却屡屡吃败仗,其中固然有主帅无能的原因,但更大一部分其实是在某些欺上瞒下的奸人身上。克扣军饷中饱私囊,打压有志之士,再加上皇帝老迈昏庸,眼看蛮子就要打到京都,皇帝才在万般无奈之下点了阮易领兵。 五年的时间里,想给他下绊子的人不在少数。因得他能力卓绝,为人清廉,上阵杀敌时又一马当先,所以那些人便都从军需粮草下手,若非徐家一直暗中支持,阮易也早死在战场上了。   ☆、第867章 第九十碗汤(三) 第九十碗汤(三) “你我之间何须如此客气。”清欢摆摆手, “若是不帮你,难道以后叫我跟那些蛮子做生意不成?我可不愿意。”还是本国人好欺负。 阮易失笑, “你倒是想的清楚。” “那是自然。” …… 很快到了徐家庄子,只看外表也是气派非凡,不输侯府, 进去之后才发觉此中妙处。外头冰天雪地,庄内却是温暖如春百花齐放,一点冷气都没有。仆人们行色匆匆来去不停, 见了清欢都行礼问候, 而后各司其职。 清欢外出一趟沾了寒气,她身子骨不好, 因此擅长医术的从夏为她开了沐浴的药方。下人掐着时间估摸着小姐要回来就开始准备了, 正好她回房后去净池泡一会儿,让草药带走身上寒气,免得生病。 水寒伺候清欢已经习惯了,却不曾想今日却被小姐拒绝, 然后她家小姐竟然对着阮易勾勾手:“阿阮进来吧,同我一起泡。” 阮易微微蹙眉, 却已被她拉了进去。水寒目瞪口呆, 美艳的脸上是一副卧槽我听见了什么的表情, 然后就要去棒打鸳鸯,被从夏一把拽住:“你干什么去?!” 水寒气红了脸:“你说我干什么去?!放小姐跟个陌生男子共浴?你疯了吧?再不放手小心我揍你!” 武力值极其强大到可怕的水寒没人敢招惹,从夏连忙举手投降,“你真不用去, 小姐会生气的,你想让她生气吗?” 水寒准备推门的手瞬间僵硬了,因为没人比她更清楚小姐生起气来有多么可怕!小姐身边奇人异士不少,她却是最早跟着的,因此更是了解,小姐说一不二,此刻自己真要闯进去了,后果怕是不堪设想。可是……难道真的就放任阮易跟小姐洗鸳鸯浴不成?这二人虽说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情谊非凡,但这样也未免太……再说了两人连个婚约都没有,直接跳到这一步是不是不太好啊?! 此刻她脑子里一会儿想到这个一会儿想到那个,头疼异常。一旁看着她的从夏叹了口气,他当然想解释,可是他不能说,这个秘密天底下只有几个人知道,哪怕水寒绝对不会泄密,他也不能说出来。 净房内,清欢已经脱了衣裳下水了,出去一趟,仿佛连骨头都被冻的僵硬,难受得很,如今热水一泡,便觉得分外温暖。她将长发挽起,用簪子固定,随后趴在池边懒洋洋地说:“你还愣着做什么,快脱了衣裳进来。” 随后听到一声叹息,接着是衣裳落地的声音,阮易进了池子。清欢也不回头,随意对他招招手:“靠过来些。” 阮易听她话靠了过来,清欢睁开眼在他胸口轻轻摸了摸:“日夜绑着,疼不疼?” 阮易握住她的手,“无妨。” 他身材修长高挑,并不是寻常武将的粗壮,反倒有几分秀气。如今衣衫褪去,底下的身子千疮百孔满是伤疤,唯独胸口毫发无损,甚至与其他部位相比,还透着一股异样的白。 因为长年累月,这里都是被紧紧裹起来的。 镇国大将军阮易是个女人,这件事,天底下只有四个人知道。 一个是阮易的生母,一个是阮易自己,一个是清欢,最后一个是从夏。阮易少年时期生过一场大病,因为身份原因,他的姨娘从来不会让他看大夫,生怕暴露了他的真实性别。后来阮易与清欢熟了,便有能医死人生白骨的从夏给他看诊。从夏医术卓绝,只从脉相就判定了阮易的身份,只是他为人心细如发,并未说出。 清欢叹了口气:“本来就小,日夜都绑着,快没了。” 阮易沉默地看了一眼她饱满雪白的胸口,默默地别过眼去。清欢笑了,从背后搂住她的肩,“莫恼莫恼,我同你开玩笑呢。” 这么多年在军中生活,从小又被当作男子养大,说实在点,阮易实在不觉得自己是个女人。除了身体构造,他认为自己就是个男子。因此对于同清欢沐浴这件事,隐隐有些抵触。但这么多年下来也习惯了,虽然偶尔还是没法对她的玩笑免疫。比如说此刻,阮易的脸已经红了。 清欢撩起水给阮易擦背,他背上也全是伤,最重的那一道是刀伤,是他还小的时候为她挡的。徐家虽然是商贾人家,却也是盘根错节的大家族。清欢爹娘早逝,留了如此大的家业,想弄死她这么个小女孩然后独占的人多了去了,若是没有阮易,清欢怕是也活不到现在。阮易那会儿才几岁啊,就因为她待他好,就奋不顾身,连命都要给她了。 “都跟你说了,出门在外,我不在你身边,你要好生照顾自己,我不是叫承继跟着你,他就是这样照顾你的?” 阮易道:“你别怪他,他快要将我当成娃娃照料了,但战场上风云莫测凶险万分,怎能让他为我断送性命?” 清欢摇摇头,“你总是替他人着想,倒也偶尔想想自己,若你死了,可没人替你伤心。” 阮易这回笑起来,他几乎是不笑的,偶尔的笑也都是对着清欢:“不会。” “什么不会?” “不会没人替我伤心。”他说。“你会。” “……所以才让你好好照顾自己不是?我身体不好,经不起刺激的,也替我想想吧?” “知道了。” 在清欢面前,阮易向来听话,盖因这世上就只有这么一个关心他保护他的人,因此他也想为她献上自己的一切,就和那些为她效力的人一样,愿意将命送给她。 清欢给她擦完背道,“该你了。” 和阮易结实有力的身体不同,清欢的身体宛如白玉一般娇嫩柔软,滑腻无骨,似乎稍一用力就会被折断。热气氤氲中,一片冰肌玉骨更是令人痴迷。 在热水里清欢也待不了太久,哪怕泡这一池子汤药对她身子好。阮易先是自己上岸,然后把清欢从池子里抱出来,用毯子裹住。他力气大得很,就是承继也比不上。 清欢换了一身衣裳,阮易当着她的面毫不忌讳的擦身子,清欢看了会儿,幽幽道:“阿阮,我想看你穿裙子。” 阮易瞬间石化。 他这辈子没穿过裙子,早习惯穿男装了,而且……他心里认为自己是个男人,穿裙子可成何体统?可清欢想看……他想起自己先前拿起她裙子的时候,布料柔软丝滑,轻薄带香,与他是完全不同的,穿在清欢身上也好看,比任何人都好看。“我……”如果你真的想看的话,我也可以……勉强……逼自己…… 谁知还没说话,就听到清欢笑了:“我同你说着耍的,我怎会让你做你不想做的事呢?” 虽然她的确蛮想看的。 阮易穿的也是清欢命人准备的衣裳,做工极其精致,明明很是保暖,穿在身上却轻飘飘的丝毫没有重量,人也不显臃肿,很好看。徐家名下铺子无数,清欢掌管家业后更是将其拓展开来,如今早已成为大禹王朝说一不二的商户了。 他穿好袍子后过去给清欢擦头发,她盘腿坐在床上:“承继说你回来的时候,街上许多小姑娘都喜欢你,对着抛花抛荷包呢。” 承继是水寒的师兄,同时也是阮易的副将,是他离京时清欢派去保护照顾他的人,这几年跟着阮易出生入死的,一回来就跟着阮易进宫,然后听阮易的吩咐将皇帝赏赐的东西拉来给自家小姐。 “我没注意。”这是真话,“那些赏赐,喜欢吗?” “喜欢。”清欢毫不犹豫,“皇帝这回挺大方,给的都是好东西呢。”她打了个呵欠,“你送来真是太正确了,若是弄到侯府,没几天就被瓜分个一干二净,你可什么都捞不着。” “都给你。”阮易才不会把那些好东西拿回去侯府便宜侯府的人。 清欢不推辞,反正她给阮易花的钱更多。“你入宫之后,皇帝没说给你赐婚什么的?” “没有。”阮易眉眼冷淡。“侯府倒是有这个打算,看起来像是想从姨娘身上着手。” 他对那姨娘早没感情了,若是有,大概也在懂事之前吧,被打的多了,连亲娘都不想认了,横竖那位亲娘也没尽过一天责任,阮易能在侯府活下来,真可以说是他自己的造化。 清欢嗤笑:“那有什么用,她自己都难保,还想管着你。不过如今你年轻有为又不曾娶妻,会有很多人蠢蠢欲动,你要小心些。” 阮易点了下头:“知道了。” “饿了没有?回来之后还没有吃东西吧?”清欢问,“我刚才就吩咐管家备膳了,擦完头发刚好去吃。” 只有她在意他冷不冷饿不饿,承继倒是也关心他,但那都是清欢的命令,从夏水寒等人见了他也都喊一声爷,听他的命令关怀他的状况,但他们关心他都是因为清欢,唯一没有任何原因的,只有清欢一人。   ☆、第868章 第九十碗汤(四) 第九十碗汤(四) 晚上阮易自然和清欢一起睡, 他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但阔别五年刚回来, 两个人有许多话要讲。水寒的内心是崩溃的,她蹲在门外好一会儿,等到从夏来了, 只听得她口中失魂落魄的呢喃着:“小姐跟男人睡一起了……小姐跟男人睡一起了……” 到底是朝夕相处的同伴,从夏好心安慰了一句:“反正也不是第一次……” “你懂什么?!”水寒险些哭出来,“那会儿小姐才几岁啊, 两小无猜也就算了, 这都多大年纪了还睡一起?若是成亲也还罢了……” 从夏心想,这两人若是能成亲才奇怪呢, 不过他没法告诉水寒真相, 为今之计也只能希望她早日习惯,反正这样的事情以后肯定会经常发生,像他就淡定多了。 于是第二天早上,水寒进屋伺候清欢起床的时候, 阮易已经自己穿好了衣裳,正坐在床边给清欢系着肚兜的带子。水寒见了险些一口气没喘过来, 若非她功夫高强, 这会儿手里那盆水怕是端不住的。她寻思着得找个机会好好跟小姐说说, 这女儿家怎能在未嫁人的事后就同男子如此亲近呢?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水寒不着痕迹地瞧了一眼床褥,见被掀开的被子下,白色床单依旧整洁如新,这才松了口气, 没什么痕迹,就说明彼此之间还是清白的。 阮易给清欢系上带子,还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这时候小奶猫突然娇嗲嗲的叫了一声,两只小爪子扒拉着朝清欢身上爬。清欢摸了摸它的小脑袋,问阮易:“今儿个可是还要进宫?” 阮易点了下头,“昨儿皇上要我今日过去,说是有事情要同我说。” 清欢一边撸猫一边看他:“想不想知道是什么事?” “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她手下有最优秀的探子,只要她想,皇帝昨晚放没放屁放了几个她都能一清二楚。“你想知道吗?” “想。” 清欢伸了个懒腰,“这事儿昨儿就该告诉你的,又担心你听了不高兴。皇帝想给你赐婚呢,把他那小女儿嫁给你。唔,就是深受宠爱的明珠公主,今年将将十五,正是花儿一般的年纪,配你这位镇国大将军,可不是锦上添花么。又笼络了你,又同你攀上了关系。” 可惜皇帝千万般打算,也不知道阮易根本不是男人。听了清欢这话,阮易第一反应是:“所以昨日老太君他们那么急给我说亲事,就是怕我尚了公主?” “当然要怕,从小被欺负虐待长大,以为没有出息的庶子突然摇身一变成了手握兵权的大将军,你说他们急不急?”清欢打了个呵欠,昨晚跟阮易聊了很久,她现在困的要命,阮易却一点事儿都没有,仍旧是精神奕奕的,别说是黑眼圈了,人家还面色红润精神焕发。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清欢叹了口气。 水寒一边给清欢绾发一边道:“说起来也真是有意思,哪怕是皇帝也知道要忌惮爷几分,不敢直接下旨赐婚,还要今日问问爷的心思看看爷的态度。这侯府的人可倒好,直接上来就说给爷定了门亲事,当真是有趣,难不成他们觉得自己比皇帝还厉害不成?”别以为阮易是个庶子就好欺负啊,他从来都不是任人欺凌的人,如今他对侯府没有丝毫情分,只是懒得去理会罢了。真要将阮易逼急了……水寒不想承认自己还挺想看侯府作死的。 “我不娶妻。”阮易说,“公主不娶,赵家小姐爷不娶。” 清欢叹了口气:“只怕你说不娶不行啊。” 阮易奇怪地看她一眼:“这是为何?” 他不知道她为何这么说,但是很快的,他就知道了。 阮易入宫后,皇帝先是不痛不痒地说了些废话,然后就暗示他想要将明珠公主许给他,被阮易委婉地拒绝了。皇帝也并非真的要结成这门亲事,阮易若是答应那固然好,若是不答应,他也没必要为此与其翻脸——要知道现在大禹所有的军队都在阮易手里,他这个皇帝的位子坐的可不够稳当。 可惜侯府的人没有皇帝这么聪明,他们是拼了命的想要给阮易说个不好的媳妇,以此来踩低阮易,仿佛这样他们家的嫡子就能比阮易出息了一样。 因为阮易没有尚公主的念头,皇帝便又赏赐了些好东西给他,他谢恩后便告退了,刚出御书房就有一道鞭子凌厉地破风而来,若非他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只怕此刻脸面已经毁了。 承继今日也随他一起来,“爷!” “不妨事。”阮易捏着鞭子,冷淡地朝来人看去。 那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十分的娇俏美丽,散发着太阳一般的热度,骄傲而热情,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宛如天空星辰,此刻正燃烧着火焰瞪着他:“本公主告诉你,不要肖想本公主!本公主就是嫁给叫花子也不嫁你!” 声音也很好听,银铃般清脆,总的来说是个被娇宠的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姑娘,可惜这张樱桃小嘴儿里说出来的话就不是很中听了。 好在阮易根本不在意,也懒得理会,丢开鞭子就走。小公主觉得自己丢了面子,就不管不顾地又朝着阮易甩来一鞭,这回用了十分的力道,似是要将人打死才开心。 承继来了火气,阮易速度更快,连头都没回就再一次徒手捉住鞭子,然后狠狠一扯——那娇俏的小姑娘就站不稳跌了个狗啃泥,头发散了发髻乱了珠钗掉了,整个人都狼狈不堪。 小公主第一次被人这样无礼的对待,整个人都不好了,她的嘴巴扁了扁,还从来没人敢这样对她呢!眼泪大颗大颗掉下来,下意识地指责:“你、你就不知道什么叫怜香惜玉吗?!” 虽然骄纵了点,却也是十足可爱,然而打动不了阮易的铁石心肠,事实上他能被打动就有鬼了,他虽然不喜欢男人,却也对女人没什么感觉! 就见阮易跟承继头都没回,很快就消失在小公主的视线中,她整个人都愣住了,眼泪也不流了,然后小脸一点一点烧红……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买她的面子呢,父皇说要给他们赐婚她还不乐意来着,毕竟这人长的并没有多么英俊。可是身材挺拔身手高超而且其实挺好看的,最主要是气质高冷又强势,实在是跟那些讨她欢心的人不一样…… 小公主在这边春心萌动,阮易出了宫门第一件事是吩咐承继把那些金银珠宝的好东西拉回去送给清欢。 承继受清欢影响,对钱财很是看重,登时应了一声:“得嘞!” 跑了两步回头:“爷不会去么?小姐会等您的。” 阮易摇摇头:“我出门时她说了在十八楼等我用午膳,你先回去,一会儿自个过来。” “行!”承继哪会拒绝,十八楼是他们徐家名下的酒楼,向来有天下第一的称号,五年没能好好吃一顿了,他会错过才怪!最主要的是小姐在那的话,小师妹也在那,承继是绝对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的! 因为入宫面圣,阮易穿的是官服,走在街上未免受人瞩目。他无意让清欢久等,便直接去了十八楼,十八楼的掌柜是个看起来憨厚微胖的中年男子,左手大拇指上戴着个玉扳指,在门口候着,一见他来便露出笑道:“小姐命小的在这等着爷,爷里头请~” 阮易对他点了下头:“侯叔。” “不敢当不敢当,爷长大了,跟小姐叫我一声老侯就成。” 阮易笑笑没说话。他幼年时与清欢相遇,那时他总吃不饱,她就会带许多好吃的给他,好吃的能把舌头都吞了。后来他才知道那些好吃的都是侯叔做的,二十年前,侯叔可是有天下第一之称的厨神。如今他替清欢掌管徐氏名下的所有酒楼,担着十八楼掌柜的名号,其实除了清欢,他再不做菜了。 哪怕是阮易,也得跟着清欢才有的吃。 清欢身边能人异士不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来历,阮易对他们向来礼遇有加,从不因为自己被叫了声爷就不拿人家当人看。要知道这些人,哪个拿出去不是响当当的人物,能共同为清欢效命,阮易高兴得很。 他恨不得世上所有厉害的人都服从清欢,为她卖命。 清欢坐在二楼临窗的包厢,这里是她的专属房间,从来不曾进过外人。阮易从外头进来,风尘仆仆一身皑皑白雪,便先在从夏的帮助下脱了外衫,抖去雪花。 房里十分温暖,盖因清欢的身体受不得冻,众人都很小心,就怕她哪里不适。 见阮易来了,清欢腿上的小奶猫喵呜的叫了一声,抬起一双水灵灵的猫瞳去看他,这小猫阮易早就见过,不知为何一直长不大,就如同它主人的容颜,始终停留在豆蔻梢头。   ☆、第869章 第九十碗汤(五) 第九十碗汤(五) “回来了?”清欢撑着下巴看他, “皇帝说什么了?” “和你说的一模一样。”阮易习惯了清欢说啥都对,她说他大可拒绝, 皇帝绝不会为难他,果然如此。“这场婚事就此作罢,好在皇上没有拟旨, 否则骑虎难下,便难看了。” “有什么难看的,你尚了公主便是, 也好叫侯府那些不长眼的东西开开眼。”清欢随意说道。 “我不。”阮易皱眉, “我此生都不会娶妻,没得白白断送人家姑娘的一生。若是一定要娶, 你嫁我便是。” 说完才发觉自己一时冲动, 顿时面上尴尬,想解释自己只是随口一说,却听清欢笑道,“若真到了那个时候, 我自然愿意嫁你,横竖我嫁不嫁人, 过得都很好。说起来徐氏一族的长辈们可从来没打消给我塞男人的念头呢, 只是也不看看送来的都是些什么货色, 连我府上看门家丁都比不上的脸,看了都不舒服。” 徐氏家大业大,有许多人觉得她一介孤女无依无靠,想从她手上夺走这偌大家业, 可惜一个个都被她收拾了,不过总有那贼心不死的。“这半年隔几日就有人要见我,给我介绍他的侄儿表弟之类的,烦都烦死了。”所以后来她吩咐家丁,看到来说亲的不用废话,乱棍打出去,免得脏了徐府的地。 阮易见她并不在意自己先前说的狂言,轻轻松了口气:“你若想嫁,我可不答应。”那些凡夫俗子怎么配得上她,不过是糟蹋了她的容色与干净。 水寒听得心塞,她真搞不懂这二位,语气里分明是朋友,可又表现的那样暧昧。鸳鸯浴洗了不说,同床共枕了不说,今儿竟然能在一起讨论起男婚女嫁的事儿来!真要成亲就好了,反正现在爷已经功成名就,再不是当年那个被人欺负的躲在草丛里不敢出声的小不点了。从夏一点都不明白这二位究竟是怎么想的,你看看爷那动作,进来先脱衣裳抖去雪花去除身上寒气怕过给小姐,然后到她面前坐下手就没闲着,不住地剥瓜果核桃,果仁全送到了小姐嘴里。 明明就是一副郎情妾意的模样,怎地两个谁都不主动呢? 真是愁煞人也,倘若她与师兄也是这般,这辈子怕是也没成亲的可能了。 从夏将水寒的表情都看在眼里,于是又悄悄怜悯了她一下——真是太惨了,不过这种看着水寒被蒙在鼓里的感觉好爽啊,也算是出了平时总被她揍的一口恶气!他的确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夫,可就这样小姐也避免不了打喷嚏染风寒之类的小伤小病,偏偏每次小姐身子不适,水寒都要狠揍他一顿,愣是说他没把小姐照顾好——可摆脱,到底是谁负责小姐的起居诸事的? 只恨自己幼年时最新医术,刻苦钻研无心为他,若是当初再好好学个轻功或是拳脚,早把水寒揍扁了! 现在承继回来了,若是叫他知道他欺负水寒,那家伙可不会讲道理,直接一拳头捶过来,他的小命估计都保不住,毕竟他只是个柔弱的美男子啊。 清欢同阮易又说了几句话,告诉他说:“我给你介绍个人,你一定要见见。” 她身边总是出现些奇人,阮易是不奇怪的,但当水寒从屏风后带出一个年纪只有**岁的小男孩时,阮易还是惊呆了:“这是……” “不觉得他看起来很眼熟吗?” 嗯? 阮易又仔细打量了几眼,遗憾的是他仍然分不清这小孩子是谁。说是小孩子,但眼神很是冷静早熟,没有小孩子的天真,与此相比,就是之前拿鞭子要抽他的十六岁的明珠公主都比这孩子像个孩子。 清欢见他实在是想不起来,就叹了一声:“你不是刚见过这孩子的父亲。” “什么?”阮易这下惊呆了,“这是侯叔的孩子?” 清欢&从夏&水寒:“……” 聪明的人一旦犯起傻来,那可真不一般。 从夏忍着笑:“小姐说的是皇上。” 阮易再仔细一看,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只是很快他神色就变了,“皇子怎会在这儿?” “不必担心,世上已经没有这个二十四皇子了。” 皇帝儿子女儿那么多,估计他自己都认不大出来。 那孩子神色冷淡,唯独对清欢很是依赖,依偎在她身边,对阮易倒是一副不怎么友好的样子,甚至不拿正眼瞧他,就是玩清欢腰间的一个荷包,再不然就是摸摸奶猫的毛,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 清欢拍了拍孩子的脑袋,从夏会意,立刻过来将孩子带到一边去玩。阮易用眼神询问,清欢才告诉他:“他在宫里要活不下去了,皇帝忽视他,兄弟姐妹不喜欢他,就连太监都敢欺负他。若非我命人将他带出来,这会儿怕是被烧死了。到这之后一直不说话,估计是有了心理阴影,皇帝真不是个东西,自己造的孽,却要别人来收拾。” 阮易摇摇头,问:“他的母亲呢?” “一个洗脚宫女。”水寒小声说,怕被孩子听到,“皇帝醉酒临幸的,醒来后觉得丢面子没理会,谁知道这宫女有了孕,生了个皇子。恰好贵妃娘娘无子,就抱过去养,养了几年,贵妃有了身孕,这孩子就不吃香了,立刻被丢到冷宫旁边住,一日三餐都成问题。好好个皇子,被群奴才给欺负成什么样了。”不仅水浇火烤,还逼他吃些秽物。那些一生葬送在皇宫里的人,以践踏被遗忘的不受宠的皇子来满足自己心中的变态快感。 也因此孩子变成了这副模样,要解开心结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阮易相信清欢,她身上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够让人无条件的信任和喜爱她,就好像是他一样,幼年时的他的情况比这孩子还要严重,不也是一点点被她调|教成今日威风凛凛的镇国大将军? 叹了口气:“日后咱们待这孩子好些。离开那地方也未必不是好事,活着就好。” 清欢明白他这话什么意思,如今皇子们大都长大了,开始分庭抗礼,为的都是皇位。而皇帝已经老了,像是这孩子这样的年纪,日后他哪个兄弟登基都没他的好果子吃,他自己又没有足够的实力与兄长们抗衡,因此假死离宫,是最好的选择。 两人相视一笑,这时突然听见外头传来吵闹声:“我要见阮易!我是他未婚妻!你凭什么拦着不让我上去?!我来见我未婚夫关你屁事啊?!信不信我一拳打爆你?!” 声音任性刁蛮,阮易不清楚,清欢却知道是谁,因为这位赵姑娘的丰功伟绩,她不仅都知道,还目睹了大部分。于是揶揄阮易道:“大将军的未婚妻来了,还不赶紧出去拜见?若是能一见钟情,这媒人我来做。” 阮易:“……” 正常人家的姑娘会在天下第一的酒楼里大声喊自己未婚夫的名字并且要见人家吗?更何况他们根本不是未婚夫妻?!也不知是怎么找上门儿来的。 清欢悠悠地说:“这就是穿越光环,尔等不懂。” 阮易刷的一下起身:“我去处理——” “不必,你安心坐着给我剥瓜子。”清欢将他拉住坐下,“可别小看了老侯,那可是只老狐狸,贼精贼精的,赵姑娘玩不过他。”再说了,她完全可以让水寒无声无息的将人给绑过来。“你堂堂大将军,为了这么点小事亲自上阵,也不怕人笑话。” 再让她在外头喊下去,这生意还做不做了? 候掌柜也是这样想的,他弥勒佛的面上带着善意的笑,一遍遍劝着赵姑娘不要搞事。哪里知道这位赵姑娘见他脾气软和,似乎很好欺负,顿时更加咄咄逼人,还试图造谣他非礼她。 开什么玩笑,他老侯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唯一一个服的人就是自家小姐,要是没几分手段,能混成十八楼的总掌柜? …… “安静了。”从夏说。 阮易爷觉得自己刚才白担心了,侯叔看起来厉害得很,不需要他出马。那疯疯癫癫的赵家小姐这就没了声,希望日后别再来折腾。 此时此刻,赵家小姐正一脸惊恐地掐着自己的喉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候掌柜慈爱的笑:“赵小姐若是身子不适,还是早些回府歇息,您是千金之体,可别在小店出了什么事。”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服务业,要叫客人开心,客人就是玉皇大帝,一刻不能怠慢。因而候掌柜从来不在自己的地盘让客人出事——可一旦出了这十八楼,是死是活可就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了。 赵小姐还处于突然失声的状态中无法回神,于是就这么被候掌柜带走了,从始至终她都没注意自己方才入口的那杯茶水——气势汹汹跑来下个见未来夫婿,却莫名其妙被掌柜地说动喝了杯茶,然后准备大闹一场的时候,突然就失声了。   ☆、第870章 第九十碗汤(六) 第九十碗汤(六) 阮易难得叹了口气, 面上也是很人性化的无奈,他已不是当年只能任人欺凌的孩子了, 成了将军后,不乏有想要讨好谄媚之人,金银财宝绫罗绸缎锦衣玉食华服美人送了个遍, 他统统不收,因此无人知道他喜好什么。大部分人是不敢来纠缠的,如赵小姐这般在外头大肆宣扬他们之间婚约的, 着实少见。 清欢倒是挺喜欢他这些表情, 在她看来阮易太沉闷,什么事都往心里憋着, 谁都不告诉, 也从不倾诉。这样固然是他自己的性格,但憋久了也会憋出病来。她平时好逗他玩也是这个原因,成天板着一张脸,十分的姿色都只剩下三分。 赵小姐如何他们是不在意的, 清欢拈了一颗瓜子仁放到嘴里,阮易随着她的视线朝窗户边看去。他们二人在这里谈话, 从夏与水寒就带着孩子在窗户那儿玩。小孩子虽然不说话, 但一双大眼睛还是透露出了对世界的好奇与渴望。 “你是没见着水寒刚把人带来的时候什么样子, 瘦的皮包骨头,眼睛大的惊人,身上一点肉都没有。”清欢说,挠了挠奶猫的耳朵, 奶猫就在她指头上舔了舔,然后继续睡觉。“如今看起来才好些,那会儿真是瘦的不成了,在宫里的日子可不好过。” 阮易点头:“他的身份确实尴尬,皇帝不重视,母亲又死了,再加上出身低微,还能活下来已是不易。” “是啊。”清欢笑了。“所以我有个想法。” “嗯?” 不知为何,阮易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其实从小就是这样,她点子多,脑子灵活,似乎世上没有能难住她的事情。可同时,她的想法爷和寻常人不一样。就比如说阮易的女扮男装,若是旁人知道,无外乎两个选择,一是告发,二是视而不见,敬而远之,她却偏不。非但不喝和他保持距离,还诸多亲近,甚至给他找来最好的老师教导武功兵法,并且让他以男儿身主动请缨去边关征战。 清欢是与众不同的,哪怕她站在人群中,也绝不会默默无闻。 “阿阮。”她靠了过来,与他靠的非常近,她身上有着淡淡的药香,因为身体不好,所以离不开汤药,从夏更是十二个时辰无间断陪伴,就怕她哪里不舒服。 可阮易却不懂清欢想要说什么,只知道她的眼睛闪着亮光,那么动人,似乎能够蛊惑人心,让人心甘情愿的追随,为她当牛做马,为她奉献生命。 “天底下最好的厨子,最精妙的绣娘,最高明的大夫,最敏锐的探子……都是我的人,现在我只缺天底下最厉害的将军。阿阮,你愿意跟我么?” 阮易想都没想就点头了,然后才问:“你想做什么?” 清欢却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往那个孩子看去。“阿阮觉得我过得如何?” 阮易说:“艰苦,自由。” 艰苦是指她小时候的处境,自由是她自己争取得来的,也是她现在活着的模样。她所追寻的,从来都只有这两个字。清欢笑了:“世人尽不喜欢女子,连女子都大多如此,更别说是商户女了。姨娘想要儿子在侯爷面前出风头,于是将你好好的女儿身掩藏起来。我的爹娘倒是疼爱我,可惜去得早,只留下偌大家产与一群如狼似虎的族人。活着真是太艰难了,我自幼小心翼翼,提防着有人对我投毒,日夜都要防着有人想要我这条半只脚跨进棺材里的小命。后来稍稍大了一些,身边有了忠仆,自己有些手段,抢回家产又将其发扬光大,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我掌控着这个国家的命脉,跺跺脚皇帝的龙椅都要坐不稳。“ 她说着,又笑起来:“可是你看看,那些人啊,要依靠徐氏生存,却仍然看不起徐氏,盖因我是商户,又是女子。” 阮易听她说话,只觉得似乎有些什么东西呼之欲出,只他又说不大清楚,只直勾勾地盯着她,希望她能为自己解惑。 清欢微微一笑:“阿阮你看,我掌控天下命脉,你手握百万雄兵,在乎天下人的眼光做什么?此时再不起事,难道还要等到我死了不成?我可没多久好活拉。” 阮易不爱听她说这个,眉头蹙起:“你会长命百岁。” “生死本有天定,人力无需强求。”清欢看得开,她从来都不是硬要生硬要死的人,活着是恩赐,可死了是法则。“阿阮,我不嫁人,你也不要嫁人,好不好?” 阮易嗯了一声:“我从未想过嫁人,便是这样活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清欢却说:“不嫁人归不嫁人,可就这样活下去,我是不愿意的。” 阮易看她,彼此之间相视一笑,而后齐齐看向了被从夏水寒带在窗边玩耍的小皇子。 十八楼一顿饭,老侯亲自上阵,在厨房里煎炒蒸炸煮,忙活的热火朝天。他这会儿只想在小姐面前展现一下自己的手艺,至于赵小姐——他早忘了,刚才没了声儿就叫人给丢出去了,反正人家自己也不在乎脸面,他若非要给多不好。 赵小姐在外头摔了个七荤八素,可这嗓子就是不争气,愣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这下可急了,若是变成个哑巴可如何是好?她还有许多歌没有唱,许多千古名篇没有背,还没有成为首屈一指的大才女,没有将美男一网打尽开后宫呢!这跟小说里写的不一样啊,怎么能这样对她?! 所以虽然今天的目的没有达到,没能见到她的未婚夫阮易大将军,赵小姐左右衡量一下,还是先去找大夫看诊了,毕竟她的才华都还需要这张嘴说出来。 候掌柜不过是在那杯茶里加了点料,喝下去失声个一时半会儿,伤不到性命,瞎折腾,放着不管药效过了就成。 哪里知道这位赵小姐是坚定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成员,面对恶势力从来坚决抵抗不投降,一定要给自己讨个公道。因此在大夫给自己管了一碗又苦又臭的汤药后,她带着家丁杀气腾腾地冲到十八楼,一定要让掌柜的出来给个说法,否则就要砸场子! 砸十八楼的场子,真是有史以来第一人。 赵小姐才不在意这十八楼是谁家开的呢,徐氏?不过一个商户罢了,没什么地位,古代可是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最后,简直就是贱民! 清欢不知道赵小姐在想些什么,如果知道一定会笑。骨子里坚持自己是自由平等现代人所以在古代也肆意妄为不觉得自己种种行为奇葩的赵小姐,竟然也和古人想的一样,认为商人本贱。 因为这商户女的身份,清欢已经被找过无数次的茬儿了。按理说她这样的本事,这样的手段,但凡是知道的都应该怕着她。可你看看侯府那些人,明知道她厉害,仍然嘴上不尊重,就是这身份带来的麻烦。 其实不仅是她,其他商户家的小姐也大都如此。哪怕生的再美貌再有才华,家底再丰厚,也没有资格去给个身无分文的书生做正妻,简直可笑。 赵小姐在外头闹的不成样子,威胁要砸场,候掌柜却在后厨忙的不得了,听到小二来禀报,随意挥挥手:“管她干什么,看给她能的,小姐还在呢,别让她惊扰了小姐跟其他客人,都给我打出去!” 十八楼里人才济济卧虎藏龙,哪怕跑堂小二都是个人物。平时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可骨子里的暴力一点都不输人。既然掌柜的放话,那他们当然不会客气,不把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打成猪头才怪。 清欢跟阮易也到了窗户边,随着小皇子的视线一起往下看,只看到赵小姐被扔了出去摔的难看,跑堂的一条白毛巾甩在肩头,啐道:“我呸!什么东西,也敢到我们十八楼来撒野,哪怕是皇亲国戚看到了都得礼让三分,你算个什么玩意儿,把十八楼当成什么地方了?不知羞耻抛头露面的垃圾货色,赶紧滚回去照照镜子看看你那猪头脸,再来一次,小爷不把你打死!” 赵小姐自打穿越过来之后,已经横了很久了,从没人敢这样对她。她呆呆地趴在地上,才意识到自己被个低贱的跑堂的给揍了,这下可糟糕!她带来的家丁虽然身强体壮,可哪里是十八楼的小二们的对手,这会儿只能先回家,然后再从长计议。 她不会善罢甘休的! 水寒从窗口看见赵小姐一瘸一拐的身影:“这位是不知道什么叫放弃么,一会儿不会还要再来一趟吧?” 从夏笑:“不来才怪呢,我听说之前有个姑娘不小心撞到她,把她弄的什么‘布丁’之类的东西给撞掉摔坏了,她直接叫人把那姑娘绑在凳子上打了三十个板子,人都给打坏了。”   ☆、第871章 第九十碗汤(七) 第九十碗汤(七) 看着天真无邪的样, 实则有几分狠毒。 清欢很快就回到桌边,“不必管她, 咱们今儿个是来吃饭的,不必要叫不喜欢的人扰了兴致。” 候掌柜在厨房忙活,小二一遍遍的上菜, 水寒跟从夏也被命令坐下来一起吃,吃到一半的时候承继也来了,于是候掌柜这一桌子菜, 竟然是半点都没剩下。小皇子虽然不会说话, 却也吃的肚皮滚圆。就连清欢怀中的奶猫也趴在桌上,时不时从主人碗中叼走一块, 吃的是不亦乐乎。 吃完饭候掌柜舍不得小姐走, 然后又恳请小姐让他回府去老实当个厨子,他想给自家小姐做饭,以报知遇之恩啊!清欢却笑道:“老侯,你同我回去了, 你手下这些学徒可都还没调|教好,谁来帮我守这十八楼呢?交给别人我可不放心呐。” 阮易将清欢抱上马车, 看了老泪纵横不住保证自己会守好十八楼的候掌柜一眼, 忍不住轻笑, 他第一次见到候掌柜的时候,他老人家可不是这样子的啊。上身打赤膊,声如响雷眼若铜铃,凶的要命, 谁能看出他是厨神呢?如今十几年过去,竟成了这么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真不知道是说清欢厉害,还是他老人家心宽体胖了。毕竟这身材可是横向发展了足足双倍,看起来一屁股就能把人给坐死。不过之前赵小姐叫人揍他的时候,那躲闪的速度,还是能看得出老人家宝刀未老的。 吃饱喝足人就容易犯困,雪停了,眼看年关将近,家家户户都忙活起来。清欢挑起帘子往外看了一眼,对阮易说:“今年和我一起过。” “好。”他本来也没打算回去。 两人在马车里说话,小皇子就睁着大眼睛痴痴地听,阮易见他如此,心中难免怜惜几分,就给他剥橘子,剥了一半给小皇子,一半给清欢,从夏在一旁看得直笑。外头驾车的水寒正忙着跟五年不见的师兄互诉情衷,也没注意里头发生了什么,否则叫她看见又要忍不住叹气了,你说这两人郎情妾意的,说没男女之情谁信? 那既然有情,为何却不在一起?真是把她头发都要给愁白了! 从十八楼到徐府要一炷香的时间,清欢还在马车里教小皇子玩九连环,就听见水寒停车的声音,而后道:“小姐,那穷酸秀才又来了。” 清欢:“……”卧槽。 她之前说什么来着,商户女甭挂多美多有才多有钱,就出身商户这个身份,大禹大部分人都认为低贱,连给书生当正妻的资格都没有。同样,也正因为出身不好,大部分商户女都想嫁入高门或是书香门第,以此来提高身份增强逼格。 清欢不是这其中一员,但架不住有人想让她这么干。徐氏一族那些族人,在她幼年时就想侵吞徐家家产,被她教训之后不吃教训,还想拿捏她。后来她年岁见长,身边有了忠仆,手段也凌厉许多,这些人不敢再惹她,见了她都毕恭毕敬,便将主意打到了她的终身大事上。毕竟清欢看起来虽然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实际上年纪却大得多,出身不好,根本就不可能嫁个好人家。 徐家的家业究竟有多大,除了权力中心的人没有人知道,包括徐氏族人。这是清欢刻意为之,没必要让不相干的人知道她的实力,免得日后起事麻烦。但同时她又隐隐的让皇帝等人知道,她不是好惹的,这也是为何她行事不讲情面也无人敢置喙的原因。阮易刚走的时候,她无意与侯府中人碰了面,就听见那位侯府的嫡出大小姐说话尖酸刻薄,尽显诅咒之能事,清欢二话没说叫人上去揍,大小姐被水寒当众打成猪头,丢尽了面子。 不仅如此,清欢还毁了她已经说好的亲事,如今大小姐也二十多了,还是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每每提起清欢,都是咬牙切齿的咒骂。 大夫人心疼女儿,就进宫去告御状,可惜皇帝不管这事儿,对这门亲事也不插手,完全一副朕什么都不知道不要来麻烦朕的态度。 在那之后,大夫人才晓得清欢真不好惹,再也不敢公开说阮易的坏话了。 可惜清欢再厉害,也架不住有那不怕死的人,觉得她出身不好,又是卑贱商户,难登大雅之堂,于是顶着一副我要娶你是给你面子是你高攀是看得起你你应该三跪九叩大喜过望赶紧嫁给我然后把你家财产都给我的脸面,隔三差五的就来纠缠。 如今在徐府门口堵着的这位方秀才就是其中一个。 他十年寒窗,考了个秀才,然后……就一直是个秀才。为人高傲,觉得自己读圣贤书,与凡夫俗子不同,因此十分瞧不起他人,更瞧不起满身铜臭的商人。不过虽然瞧不起,他总得过日子啊,这柴米油盐酱醋茶,哪一样不需要钱?才子倒是都喜欢风花雪月,可是没有钱的话怎么风花雪月? 别说钱臭,可钱也香啊。 然后不知为何,他突然就看上清欢了。 大抵是两年前吧,清欢心血来潮出门,去商铺突击检查,掌柜们都是她的心腹,见小姐来了个个高兴得很,都知道小姐身子骨不好,平日难得出门,如今到自己的铺子里来岂不是看得起自己么? 恰逢方秀才来买米,捏了两吊钱,谁知道大米涨价了,他顿时就不高兴起来,可是又碍于文人风骨不好讲价,一时间进退两难。清欢在屏风后觉得这人好笑,杵在那儿一动不动,不说买,也不说不买,就挡着路,似乎是要等小二主动降价——开什么玩笑啦,他们徐氏米铺的价格已经是最低了,很实惠的好不好?隔壁丞相府来采买几千斤大米他们都没打折,怎么可能给个穷酸秀才赔本价? 清欢发觉自己很久没这么笑过了,登时心情不错,就叫人按照原价给他。 她真的只是随口一说,而且她的意思是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哪里知道小二听她的话听的不得了,再之后方秀才来买米一直都给低价,这下可不得了。方秀才听说是小姐亲自命人给的价位,顿时就沾沾自喜起来,回家后睡了一觉反复思量,得到了一个令他倍儿自信的答案:这徐家小姐,定然是心悦于他! 他完全不认为自己痴心妄想,好歹他是个读书人,虽说十年寒窗就考了个秀才,但大器晚成,日后总会有出息,想必徐小姐就是看上这一点了。 然后他看看自家的破落院子,老娘冬天还盖的芦花被,不保暖,逢年过节吃不上肉。他自诩读书人,也不肯降低身份去街上摆摊卖字画,日日靠他老娘养鸡卖鸡蛋过活。书生袍打了无数补丁,能穿出去的就一件,这样清苦的日子难熬至极,因此他极瘦,颧骨凸出,本来勉强算俊秀青年,如今看起来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 方秀才跟自己老娘说了徐家小姐心悦自己的事儿。他老娘两眼放光抓住他激动不已浑身颤抖:“儿啊……你可知道徐家有多有钱?!” 然后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什么徐家的地都是用金子铺的,徐家的下人都拿燕窝漱口,徐家富可敌国,总的来说,徐家有钱有钱,很有钱!如果方秀才娶了徐家小姐,那他们娘俩就再也不用养鸡卖鸡蛋过活了! 方秀才想了一夜,觉得自己老娘说的在理。管那徐小姐生的如何呢,有钱就行,虽然配自己这个秀才还有些低,但也勉强可以接受。大不了日后他再纳几房姨娘,也算是给自己的补偿了。 于是他怀着施恩之心,叫邻居家的媒婆去徐府提亲。 谁知道媒婆连门都没进去! 方秀才想,是不是小姐不知道是他去提的亲呢?倘若知道是他,定然就会同意了吧?他在心里叹了口气,颇为看不起徐家小姐,到底是商户女,小家子气。罢了罢了,他就亲自走这一遭好了。 哪里知道他亲自来了也没用,仍是连门都进不去。 打那以后他隔三差五来一遭,比刮风下雨都勤。因为他除了徐小姐以外也娶不到别人,隔壁屠户家生的五大三粗的女儿,嫁人都要几抬嫁妆,方秀才自诩风雅,根本瞧不上人家屠户姑娘——而且他也拿不起那么多嫁妆。 他一心系在清欢身上,不知哪里来的自信,认为只要徐小姐见了他,肯定会嫁他。阻拦他的人都是别有用心,都是刁奴,见不得别人好。待到他娶了徐小姐为妻,定然要小姐将这些人都给发卖了! 清欢听说方秀才又来了,不禁扶额:“这厮……对了,那米价改回来没?” “早改回来了。”从夏说,“这穷酸还闹了一场,说要小姐你把掌柜的发卖呢。” 人掌柜的是下属又不是奴才,跟着小姐是自愿又没卖身契,一口一个发卖的,小姐都没他拽。 唉。清欢叹了口气,损失了好些钱呢。   ☆、第872章 第九十碗汤(八) 第九十碗汤(八) 别看方秀才是个穷酸, 可这视力却是一等一的好,老远就看见那精致的马车驶来。他眼睛骨碌一转, 便晓得里头应该是那位心悦自己的徐小姐了。于是他立刻抖了抖身上这唯一一件还算体面的长衫,又摸了摸头发,顺便清了清嗓子, 力求能一眼让徐小姐更爱自己。 徐小姐不是心悦他嘛,那看到他自然会停车的,到时候他一定要让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奴才知道, 他不是好惹的!平日里拧着不叫他见小姐便罢, 竟然还敢克扣他的米价,简直就是胆大妄为! 结果马车一路驶来, 方秀才脸上的笑容刚绽开, 马车就从他面前经过,直接驶进府内了,马蹄扬起一阵尘土害他吃了一嘴,没等他噗噗噗吐出来, 马车就要没影儿了! 今儿个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若是见不到徐小姐, 那他可就白来了!谁知道下一次是什么时候啊, 而且家里的钱着实是买不起米了, 年关到了什么东西都涨价,再不买米家里可就揭不开锅了啊!这徐小姐怎么回事?!他已经亲自来见她了,纡尊降贵的在门口等了,不就表示自己不嫌弃她商户女的出身么?她可倒好, 像是没事儿人一样。登时方秀才心中就对清欢颇为不喜,再一想到她那出了名的药罐身子,还有偌大的年纪,顿时在心中惋惜起自己来。 堂堂七尺男儿,又是饱读圣贤书的秀才,竟然沦落到要娶一个商户女了。 只待日后自己平步青云,再另做打算,如今且先忍让一二。 “徐小姐!徐小姐!是我啊!是我!” 清欢张嘴吃掉阮易喂到嘴边的橘子,好奇地问:“他可曾见过我?” “回小姐,不曾。”从夏如是回答,“依我看来,这位大概是脑子不大灵光,总是喜欢想些没可能的事儿。” 简而言之就是傻逼。不过文雅如从夏,定然是不会说出这样粗俗的名词的,怎么说他也是天下第一的神医呢,出了名的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怎么能把自己的好修养断送在这种人身上。 阮易道:“他声音好难听。”简直像是只公鸭子。 清欢笑了:“让他进来吧,待会儿我来会会他。” 从夏是不赞成的:“小姐见这种人做什么,平白的浪费时间,倒不如让水寒将他打出去,看他那弱不禁风的样儿,水寒一根手指头就能把他戳死。” 清欢叹了口气说:“你是不知道啊,京城里已经没什么人敢惹我了,如今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就这样放过多可惜?” 说白了,她觉得无聊。近些年世人都知晓她的手段,不敢对她无礼。徐氏那一大家子还有侯府那群奇葩都被她收拾的差不多了,许久没见过傻逼,就觉得生活缺少了点什么——是乐趣啊! 从夏:“……是,谨遵小姐吩咐。” 清欢捏了捏阮易的脸:“大将军,要不要陪妾身去看看?这位方秀才可是好玩得紧,那日他买米的场景你是没见到,今日让大将军见识一下,也涨涨姿势。” 她的要求阮易从来不会拒绝,非但不拒绝,还全力支持。从夏就知道,这天底下就没人管得住小姐,别说是爷了,他不带着小姐一起上天就是好事。可那又如何呢,他们就是想惯着她,叫她过得快活一些。 小皇子在清欢身边拱来拱去,虽然没说话,可一双波光潋滟的大眼睛却表露出心底的渴望。他跟在清欢身边也有四年了,但是除了清欢,他不肯跟任何人说话。 “宝儿要什么?”清欢摸摸他的小脑袋。“不说出来的话,姑姑也不知道啊。” 小皇子拱的更厉害了。见他这样拱,清欢怀里那只奶猫也跟着一起拱起来,清欢被这俩活宝闹的忍俊不禁,可对着小皇子还是很坚持:“宝儿说出来,姑姑才知道。” 小皇子怯生生地看了阮易一眼,又看向从夏,后者对他露出温柔的笑,前者却板着脸面无表情。清欢叹了口气,捏阮易的脸:“大将军啊,不要这样臭着脸,宝儿会被吓到的。” 阮易露出笑,小皇子抖了一下,拱的更起劲。 太吓人了,还不如不笑呢。清欢噗嗤一声笑出来,对小皇子道:“宝儿不怕,大将军是好人,是会保护你的人,不要怕。” 小皇子躲在清欢背后,声如蚊蚋:“宝儿……也要去。” “好。”只要他肯开口说话,清欢什么都答应。她怜惜这个孩子,所以对他的成长尽心尽力,四年前这孩子是什么模样,迄今为止,她想起来都觉得心如刀绞。那么一点点的小东西,遍体鳞伤地藏在长满尖刺的灌木丛中,可就是这样,他也不肯出来,哪怕那些刺伤害他让他痛楚,他也不愿意与人类靠近。 四年啦,好不容易活泼了一点,跟正常小孩子比起来,也就是不大爱说话呢。 方秀才被带到偏厅,给他引路的婢女身形窈窕容貌娇俏,看得他眼巴巴的,心想等跟徐小姐成了亲,就可以纳这个婢女做个姨娘,心中顿时美得很。等他进了徐府的门,立刻被府内这天然的春天给惊呆了!外头冰天雪地,里头却温暖如春,这是怎么回事?!待到他进了偏厅,就更惊讶了! 老天!墙上挂的那幅字画!不会是前朝名家张大师的吧?无价之宝……还有桌子上摆的花瓶瓷器,哪怕他不懂,也看得出来那都是上等的好货,更别提脚下踩的铺了整个地面的地毯,还有珍贵的沉香木制的桌椅,甚至门口的珠帘都是用上好的珍珠做的!徐家到底是有多富有?!若是能娶到徐小姐,他还需要去考什么科举么! 他先是惊讶然后是赞叹,接着是算计最后变成贪婪,而后在心底一遍又一遍演练待会儿见到徐小姐该如何表现自己的风度翩翩,可是这左等徐小姐不来,右等徐小姐也不来……甚至连个看茶的都没有,这是什么待客之道?等到成了亲,他定然要好好整顿这些刁奴! 方秀才哪里知道,这徐府上上下下对小姐都是忠心耿耿,对他这个想吃天鹅肉却又自命不凡的两栖生物更是鄙夷至极。没拿扫把轰他出去就不错了,还看茶?要知道他们徐府最差的茶也比宫里皇帝老儿喝的好,给这货喝,还不如冲马桶。 清欢不是故意晾着他的,主要是她给忘了。 是真的忘了,因为宫里的探子传回来消息说明珠公主似乎非常中意大将军,竟然都不反对这门亲事了。她忙着调侃阮易,自然就将不重要的方秀才给忘到了九霄云外。而小姐既然不提,从夏水寒自然也不会提,于是可怜的方秀才在偏厅等了好久,等的饥肠辘辘,可是他自诩是读书人,不肯找仆人搭话,直到他饿的不成了,才拦住一个经过偏厅的下人:“你家小姐呢?我在此处等了许久,怎的还是不见她来?” 那小厮眨巴眨巴眼:“不知道啊。” “你去叫她来见我,就说方公子在这里等她。” 小厮:“……” 不过他还是去禀报了,因为他觉得再不把这个看起来很碍眼的酸秀才赶走,他晚饭都要吃不下去了。这人一副我不饿我清新脱俗仙风道骨的样儿,那干啥眼珠子一直朝他手里的食盒瞟啊,里头又不是给他吃的! 清欢都已经准备用晚膳了,听到水寒进来禀报才如梦初醒:“我给忘了,那秀才还在呢?” “在。”水寒翻了个白眼。“都跟他说了小姐忙,他可以先走,可那厮就是不走,非要等。”估计也是知道错过这个机会就没有第二次了。 “这是想蹭饭啊。”承继实诚地说,“我看他是饿了,家里没米,揭不开锅,可不得蹭一顿么。” 清欢笑:“我的饭也是随随便便谁都能吃的?”她摆摆手,“不必理会,让他走,若还是不走,也得等到我用完晚膳再说。” 她可没打算给方秀才饭吃。堂堂七尺男儿,还需要老母亲养鸡卖鸡蛋养活,成日在家悲春伤秋哀叹怀才不遇报国无门,简直智障。 方秀才等啊等啊,等到花儿都谢了,一口水没喝,一口饭没吃,还眼睁睁看着下人们吃的开心吃的香喷喷。他咽了口口水,羡慕的不得了,这些下人顿顿有鱼有肉,比他们家逢年过节吃的都好,下人都这样的待遇,那主子呢?所以虽然饿,他也坚持不走,他一定要见到徐小姐,用自己的真心打动她,然后也成为这徐府的一员,日后吃香喝辣应有尽有! 皇天不负苦心人,他执着的等待最后终于有了结果,就在方秀才流着口水打瞌睡的时候,徐小姐来了!   ☆、第873章 第九十碗汤(九) 第九十碗汤(九) 徐小姐……徐小姐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吗…… 一双柳眉不点而黛, 美目似水含情,冰肌玉骨有倾国之色, 更是透着一股贵气,一看便是娇贵之人。一袭粉白的罗裙让她看起来宛若是下凡的天仙,虽眉宇间有几分病气, 可这病气更凸显了她脱俗的气质。这、这哪里像是商户女,怕是金枝玉叶,也不敌她三分美貌一分气质! 而且她看起来好小, 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 哪里像是传闻中的二十几岁? 被那一双乌溜溜似是会说话的眸子一看,方秀才整个人都僵硬了。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看着不像是饱读圣贤书的读书人, 倒像是个痴呆。 他从未见过徐小姐这般的美人,平素那些话本子里总说女子如何如何的美,如今见了徐小姐,方秀才才知道, 世上果真有如此美人!他登时就失了言语,只直勾勾地盯着清欢看, 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直到一个修长的身影挡住他的视线。方秀才心头一恼, 抬头一看便被吓了一大跳, 这、这是哪里来的煞星?!他是没怎么见过市面的穷读书的,根本不懂阮易身上这股气势是什么,只觉得双腿酸软站都站不稳当,那人又淡淡看他一眼的时候, 他竟然不受控制地跪了下去! 阮易是上战场杀敌,浴血而还的猛将,只在破屋子里读个之乎者也悲春伤秋的穷酸秀才,哪里能懂。 “你就是方秀才?”美人开口了,还兴致盎然地看着他,“你要见我做什么?” 方秀才刚才还怕着阮易,这会儿见阮易到清欢身边坐下,还给她剥核桃,二人之间十分亲密,超出了常人应有的范围。心中顿时恼火起来,他已经认定了徐小姐心悦自己,此刻见她与外男亲热,便不悦道:“小姐这是做什么,须知男女有别,这般放浪,让人瞧见了也不怕笑话。” 清欢早知道方秀才是个奇葩,所以一点也不惊讶他会说出这样的话。可是她偏偏气人,叹了口气,伸出双手对阮易说:“阿阮,这椅子我觉得坐了不舒服,你抱抱我。” 垫了软垫,还说不舒服,分明就是娇气的不行。 阮易二话不说将她抱到腿上,二人虽都是女子,但阮易自幼习武又生的身材高挑英挺,清欢因为病气显得娇小瘦弱,在阮易怀中坐着,真是郎才女貌般配得很,看的方秀才快要晕过去。 他手指头一直颤抖指着清欢:“你你你你……你如何这般不知羞耻!搂搂抱抱成何体统?似你这等不守妇道之人,我真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 阮易也好,从夏水寒也好,都听不得有人说清欢半句不好,个个脸一拉,水寒脾气暴躁,就要上去把这傻逼秀才打个生活不能自理,清欢却道:“那你走啊。” 方秀才涨红了脸:“我……” 清欢笑起来,“给你脸了是吧?” 她对待敌人,从来是寒冬般残酷,半点情面都不给,这方秀才在外头败坏她本来就不怎么好的名声,恬不知耻的说他是她未婚夫——她何时有了这么一个又丑又酸的未婚夫?这天底下美男无数,她就能看上这么个读书不行干啥啥不行倒是占人便宜很行的穷酸? 阮易抬起眼皮起瞧方秀才,见那人面上似是受了天大的屈辱,脚跟却磨在地上不肯动一下,便露出轻蔑的笑:“还不滚。” 方秀才脸涨的更红:“你怎的如此说话……真是有辱斯文……” 从夏哈哈大笑起来:“酸极了!” 小皇子怀里抱着清欢的奶猫,这会儿躲在阮易后头也偷偷的笑,他虽然怕阮易,可不知为何,躲在阮易身后,叫他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 方秀才见自己被嘲笑,便将气都往清欢身上撒:“我是看你这么大年纪,又是商户女,不嫌弃你的出身,才愿意同你共结连理,如今你却任由刁奴辱我,当真是低贱的出身低贱的主子,才做出这般与男子搂搂抱抱不知廉耻的事来,还啊!!!!” 阮易面不改色地收回手:“抱歉,手痒。” 方秀才脸肿了,他从地上爬起来又气又怕:“你、你竟敢打我!便是我说中了你们这奸夫淫|妇的龌龊事啊!!!!” 水寒吹了吹手:“抱歉,手滑。” 承继心疼地抓过她的手:“师妹疼不疼?这等货色怎能让你出手,看我把他打的他娘都认不出——” 话没说完,怕死的方秀才竟然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回头骂:“你们给我等着!你们给我等着!” 等你妈的头啊!水寒跳脚,就要追出去揍,承继先她一步飞身出去,一脚将方秀才踹飞,越过大门趴在了大街上扫开的雪堆里。然后承继拍拍手:“天黑了!关门!” 清欢笑不可仰,阮易叹了口气:“这人不除,定要嚼你的舌根子。” 清欢摆摆手:“不妨事不妨事,承继这一脚够他受的了,躺床上得十天半个月起不来。”日后徐氏商行他门都别想进,还说她坏话呢,先活下去比较重要。 方秀才那个老娘也是有意思,没有那大嘴巴老娘,光一个方秀才,能说的左邻右舍都知道徐家小姐是他们家的未来儿媳妇?一个个心比天高,不仅白吃还想白拿。 “你看,贪心多可怕啊。”清欢对小皇子说。 小家伙似懂非懂的点了下头,很是可爱,于是清欢忍不住揉了他一把。 方秀才不过是一个无伤大雅的小插曲,第二日徐氏一族就有人上门来了,拖家带口的,大概是徐小姐的大伯二伯三伯二叔三叔大姑二姑三姑之类的亲戚……多得很,清欢就没仔细去记过,除了大伯父。 她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徐小姐大概五岁,刚刚懂事,大伯父一家养她养的可轻松多了。不请教养嬷嬷,也不请先生,不让她学读书写字也不让她学管账,总之就是要将她往废了养,而且在她发烧生病的时候还不给她看大夫。就是想让她早早夭折了而后霸占家产,谁叫徐氏一族本来都是普通老百姓,偏偏徐小姐的爹娘有本事呢。 大伯父家有几个表姐,个个都嫉妒极了徐小姐,镇日的欺负她,抢她的衣裳首饰,有时候还会打她。大伯父知道了也就不疼不痒的说几句,还是不管她。 若非清欢来了,徐小姐早死了。 就这一家子,后来被她收拾了个生不如死,可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就还要朝徐府跑,想着占些便宜,无耻至极。 这不,一来就说她将方秀才给打出去的事儿了,说什么邻里之间都晓得了:“……你看此事要如何收场?岂不让人觉得我们徐家都是这般不讲理之人?清欢,快快去同方公子赔个不是,到底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话不能摊开来好好说呢?难道日后你想要夫妻不睦吗?” 清欢好想打他哦,大伯父家的大表哥,今年听说是中了进士,因此刚老实了一年就又想蹦跶了是吧,觉得很了不起,一个进士就想拿捏她了?这世上进士多了去了,有些人中了进士,一辈子也不过是个进士。 她有些提不起劲儿来,挠着阮易的手心,完全无视大伯父的瞎逼逼。此刻清欢坐在主位,完全没有给这些“长辈们”看座的意思,因此大伯父等人还站着呢,包括他家里那些表姐们,总之乌压压一群人,看着就烦。“阿阮啊,咱们没必要浪费时间,跟这些人说一句话我都觉得浪费。” 阮易也烦了,他自己被缠着没什么感觉,可清欢不行。她身子本来就不好,一旦动怒就更不妙了。于是他轻轻将她抱起:“我送你到后头休息一下,这里交给我来处置。” 她嗯了一声,打了个呵欠。 徐氏的族人们见她想走,自然不肯,可刚要拦,阮易冷冰冰的眼神看过来就都不敢动了。他们都知道这位是谁,皇帝见了都要忌惮三分的人,他们哪里敢造次啊。 水寒跟承继挡在门口,嘴角冷笑。小姐不在,他们就可以自由发挥了,这些吸血虫,打不死踩不烂,拼了命的想要扑上来吸小姐的血。徐氏有今天是小姐一人之功,这些破落户,若是没有徐家,他们还是在地里挽着裤腿种地的命!小姐的爹娘宅心仁厚,惦念着这群亲人,他们可倒好,不把小姐逼死不罢休! 阮易把清欢放在床上,又将奶猫塞到她怀里,小皇子趴在一边好奇地看他,他就将小家伙剥了外衣放到被子里,难得的和颜悦色:“好好陪着你姑姑,别让她醒过来。” 小皇子懵懂地看着他,眼睛干净又清澈,阮易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小家伙立刻害羞地将脑袋藏到被子下面去了。 一转身,阮易身上温和的气势便消失的一干二净。   ☆、第874章 第九十碗汤(十) 第九十碗汤(十) 清欢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年纪很小, 身体孱弱武力值等于零,只有受人欺负的份儿, 所幸她脑子灵光又懂得随机应变,竟也在豺狼包围中杀出一条血路。后来她慢慢长大,随着家业的逐渐扩展以及身边忠仆的增多, 她开始不喜欢跟人虚以委蛇了。 阮易自小被当作男儿养,他在侯府过得十分艰难。因为产子身材走形容貌憔悴苍老的姨娘恨他的出生带走了侯爷的宠爱,于是对他诸多虐待, 嫡出的兄弟们也瞧不起他, 他在府中过的日子比一条狗都要艰难。他没有本事,因此只能咬牙忍受。后来他遇到一丁点大粉雕玉琢的清欢, 她帮助他走出困境, 为他找来师父学习文韬武略,他觉得自己之所以活着,都是为了她。 她想做什么,他都跟着一起。苦练武功, 苦读兵书,是为了自己不受人欺辱, 也是要她再不受人轻慢。边关五年, 出生入死, 险象环生,换得勋功累累,伤痕无数,换得一身从死人堆中爬出的嗜血戾气。 只要她想, 要他做什么都可以。 她怎么会以为他心中会有什么所谓的忠君爱国?他忠的是她,爱的也是她。 阮易再不是从前被人欺负也只能忍气吞声的小可怜了,他出现在徐氏一族面前时,脸上难得带了笑,这笑让他俊秀的面容显得有了几分天真和缓,看起来真像是个好青年。 可他做的事却毫不留情。徐大伯被吓得大声喊清欢的名字,阮易轻轻一叹:“你有什么资格唤她,她身子不好,刚歇下了,将她吵醒做什么呢?” 徐大伯被他掐着脖子提起来,面色发青舌头吐了老长。这个人在清欢小的时候屡次三番想要害她,冬日下雪让她盖芦花被,房里的木炭加了慢性毒|药意图掏空她的身子,搬进她房里的花与点燃的熏香混合就是致命的东西……一桩桩一件件,清欢也许不大记得了,阮易却清清楚楚。很久以前他就说了,早晚有一天,让这天下人,再不敢轻视商人,也不敢轻视女人。 他将徐大伯随意丢开,仆人们迅速拖走已经断气的中年男人处理掉。阮易慢条斯理地问剩下的徐家人:“我的脾性不比徐小姐,端的是直接动手不爱多言,你们确定要留下来?” 徐氏族人向来逼逼惯了,虽说每次都会被教训,但也不到丢命的地步,这次跟着徐大伯来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揩点油捞点好处,哪里想威风八面的徐大伯这就被捏死了?像是捏一只小鸡仔!软弱无力,那双空中不停蹬动的腿似乎还在他们眼前晃来晃去。 到底是怕了,一窝蜂的转身就跑,有跑的快的摔了,后头的人畏惧阮易也不停,直接从身上踏了过去,乌压压一片的人全跑走后,总有那么几个被踩断骨头的。 阮易淡淡地道:“是时候了。” 什么时候? 仆人们听的一头雾水,水寒承继从夏等人却一清二楚。 自然是到了,起事的时候。 清欢早就已经在暗中准备了。这么多年来她韬光养晦隐藏徐家的真实实力,为的就是有朝一日与阮易的百万大军里应外合,从根本上击溃朝廷的统治。 说白了,她早就想造反了。 其实真的说起来,一开始她是没这样打算的,直到有一日,尚且年幼的她与阮易初相识,因着一个风筝飞到阮易的院子里,侯府的嫡出公子们跑进来,阮易怕她被看见,将她藏进衣柜里。 她透过衣柜的缝隙往外看,那时候阮易也只有十一岁,他被命令跪在地上当马,让嫡出的兄弟们在他身上骑着围绕院子走十圈,然后他们又让他当狗,逼他跪在地上吃被踩烂的饭菜。那时阮易三天没饭吃了,好不容易才从厨房领到一点剩饭。 啊,当时,嫡出的公子们是怎么说的来着? 真是下贱货色生出的下贱东西,跟个下贱的商户女来往,也不怕丢人。 我们可是侯府嫡出的少爷,你算什么东西,也配跟我们相提并论? 庶出就是卑贱。 没出息。 商户女这般贱婢,比勾栏院的妓子高贵不到哪里去。 …… 阮易被打骂习惯了,却听不得有人说清欢一句不好。他从地上爬起来,可他哪里是那五六个少年的对手,被打的丢了半条命,就这样,侯爷却只罚他领家法,跪祠堂,没有人在意他身上的伤,大概他就这么死了,对他们而言才是好事。 是吗? 庶出就是卑贱吗? 商户女就是叫人瞧不起吗? 他们最后千辛万苦的活了下来,可是这个国家不会承认他们,哪怕他们再优秀再有能力,也仍然会被认为出身低微。那既然这样的话,自己创造一个国家就好了不是吗?本该被逼成亲的两个人,阮易与徐小姐,最终双双死去,不得善终。 徐小姐不是清欢,所以她没有办法保护好自己,在徐大伯家被欺负的没了形。好不容易活到及笈,就被徐大伯嫁给了侯府庶子阮易。阮易没有遇到清欢,所以他从始至终都只是一个被欺凌的庶子,无力反抗,只能被逼娶了同为女儿身的徐小姐,虽说是商户女,家产却早被徐大伯侵吞,嫁妆所剩无几。 徐小姐身子不好,阮易是女儿身,二人至死都不曾有过肌肤之亲。 在侯府里他们艰难的生存着,大夫人存心为难徐小姐,日日要她伺候,病了要她侍疾,在徐大伯家被养的大字不识一胆小怕生的徐小姐,在大雪天因为没有端好给大夫人的茶被罚跪在外头,身子骨孱弱的她如何受得了,阮易来求情,夫妻两个便跪了数个时辰,直到徐小姐倒下,就再也没活过来。 世上只这么一个对阮易好的人,虽然她什么都不会,胆小又爱哭。可她温柔贴心,总是关怀他照顾他,现在这么唯一一个人,也离开他了。 徐小姐死后,阮易变得更加沉默。他瘦的脱了形,他在府里做着下人的活计却拿不到一分钱,连一日三餐都是问题,他的一生都被侯府的主子们欺凌剥削。他没有抱怨也没有反抗,将他和同性的妻子全部的财产当掉,从一个俊秀青年那里买了一包无色无味的药。 然后,投入井中。 第二日,侯府死绝。 阮易亦投井而死。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皇宫里的二十四皇子也被太监们虐待死了,他们害怕皇帝怪罪,就悄悄将人埋在了冷宫,竟也无人问津。后来皇帝驾崩,皇子们争了个你死我活,竟没有一个坐了那位子。朝臣们只好从宗室挑选一个男孩做皇帝,小皇帝年纪小,什么都不懂,懂事能干的皇子们又都死光了,于是慢慢就有人生了别的心思,待到小皇帝暴毙,异姓王揭竿而起,这朝代便改名换姓,再没了往日辉煌。 庶出仍然叫人瞧不起,商人仍旧是社会最底层。 什么都没有改变。 可这一次不一样了。 京城的百姓们发觉一觉醒来变了天。皇帝竟就换人做了!整个京城被大军团团包围,老皇帝被迫禅位,传给了……名不见经传的二十四皇子??这是谁?皇帝还有这么一个儿子的吗?! 小皇帝继位第一件事,就是任命镇国大将军阮易暂时摄政,徐氏商行的徐清欢为宰相——等一下,前者尚且说得过去,后者、后者不是个女子么?还是出身商户的女子?!这怎么能行?! 有大臣不服气,大将军阮易没有废话,直接将人拖了出去,片刻后呈上新鲜头颅。 而后小皇帝又宣布一件事,镇国大将军将以女儿身承袭侯位—— ??????? 大将军他是个女人????? 这一将一相,竟全他妈是女人??????? 然而任何的怀疑诽谤以及猜测攻击,在这里都是不好使的。小皇帝十分信任这二位,而这二位可都不是善茬,对于反对她们的人采取了雷厉风行的处理,光是一天,便足足有几十名官员被斩首!鲜血将大殿染红,自此之后,再无人置喙。 兵权尽数掌握在大将军手中,而当有人想要起兵之时才发现自己寸步难行,原因无他,整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尽皆属于徐相。这位身体孱弱面色苍白的女子,身边有许多能人异士,手段十足狠辣,顺她者昌,逆她者亡,自此之后,再无人敢轻贱商户与女子。 侯府被贬为庶民,抄夺家产,这一大家子平日里没仗着身份做些龌龊事,如今无需阮易动手,便落了个生不如死的下场。徐氏一族更是不敢多说,因为徐相可不认他们,他们若是犯了错,比寻常人受的惩罚更重! 后来……你问后来? 后来小皇子长大,勤政爱民性格温和,有一日,大将军留下了虎符,徐相留下了相印。 自此之后,再无人见过他们。   ☆、第875章 1 第九十一碗汤(一) 夏日午后, 阳光炽热,窗外传来知了的叫声, 斑驳的树叶在玻璃上印下仓皇的影子,海滨市图书馆里打着落地空调非常凉快,由于是周六, 所以来看书的人非常多。 不过大部分都是年轻的女人,从十几岁到三十几岁应有尽有,明明是来看书的, 一个个却都打扮的花枝招展, 空气里弥漫着各种各样的香味,掺和在一起, 这香味就不是那么美妙了。 醉翁之意不在酒。 就好比窗边那个穿着水手服露出一双细腿的女孩子, 她大概十五六岁,看起来像个初中生,头发却染成了金黄,耳朵上戴着夸张的大耳环, 手指甲涂成黑色,口红鲜艳, 明明是稚嫩的少女, 却非要装出一副都市丽人的成熟来。 也好比靠近服务台三号桌上的白衬衫女人, 她应该有三十岁了,浑身透出一股成熟的风情,这是十五六岁的女孩子模仿不来的,是经历过岁月沉淀与磨练的美丽, 无法复制。她的口红是清新的橘色,大波浪卷发显得十分性感,衬衫领口开了两颗扣子,深深的事业线清晰可见。 再不然也像站在书柜前的女大学生,红色的连衣裙耀眼无比,化着清新淡雅的裸妆,无愧校花之称。此刻她站在书柜前,手上拿着一本书,似乎在认真翻阅。但脸上的表情却无比忐忑,因而漂亮的容貌便显得格外诱人。 但这些美女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她们总是忍不住朝服务台看。 初中女生是大剌剌的故做勇敢,成熟女人是慵懒且带着勾引,大学校花则微微羞涩,至于其他女人也都是这样,她们都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都要往服务台那里看。 海滨市只是个十八线的小城市,连本科大学都只有一所,可以说是非常不起眼了。因此图书馆的设施并不是非常先进,除了搜索引擎和借书查阅系统之外,整个偌大的图书馆就只有一台电脑——就在服务台那里。 此刻,有一双修长如玉的手,正在键盘上跳跃。明明只是打字而已,可却如同最优雅的芭蕾舞者,将这一幕表现成完美的图画。 再往上看,这双美手的主人穿了一件黑色的衬衫,扣子扣的是整整齐齐直到最上面一颗,连一点多余的地方都没有露出来。衬衫往上是天鹅般的颈项,微动的喉结,而再往上……则是一张叫人脸红耳热的英俊面容。 实在是太好看了,叫人看了一眼就舍不得移开视线。 男人看起来约莫二十七八岁,黑发梳的一丝不苟,露出饱满的额头,眉毛浓密而修长,乌黑的眼睛深邃悠远,藏在一副金丝眼镜的后头。高挺的鼻梁无畏于眼镜的施压,菱形的薄唇总是噙着一抹优雅而浅淡的笑意。 海滨市图书馆管理员是个看了叫人心动的美男子,早就在大学里头传开了。也因此,从来乏人问津都要落灰的图书馆,最近几个月来借阅人数呈直线上涨,只要仔细翻看借阅记录就知道,借书的大部分都是女性,不分年纪。 因为管理员的这份俊美,也不分年纪。但凡是见过他一面的人,都忍不住要再见第二面。 太让人痴迷了。 不过不管是刁蛮任性叫他大叔的鲜嫩初中小女生,还是热情发出一夜情邀请的成熟丽人,亦或是羞怯表白的清丽大学校花——管理员都是温和有礼的拒绝。他见谁都带着笑,却也谁都不亲近,这么久了,她们甚至只知道他姓送,连他叫什么都不晓得。 时间一长,女人们就形成了心照不宣的共同约定——大家都只能欣赏宋先生,不许有任何人出手。大概这种感情就类似于喜欢追星的狂热粉丝,不允许爱豆身边出现任何女性,他是属于大家的。 宋先生敲完了键盘,校花就捧着一本书走到了他面前,不好意思地看了他一眼,腮红也打不出的娇羞:“你好,我、我想借这本书……”说着眼睛不受控制地往宋先生身上瞟。 宋先生面上的笑更加温和:“请稍等一下。” 他在工作方面是非常优秀出色的,所以校花很遗憾,并没有得到多少和他独处的时间,而且身后还有其他人等着呢。她抱着书,终于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校花后面是个生面孔,至少常来图书馆的女人们都没见过,但是长得不错。“那个……”在递出证件登记的期间,她弱弱的发出声音。 “嗯?”宋先生看她一眼,英俊的眉眼侧面看起来更是完美,仿佛雕刻家精雕细琢而成,没有一点瑕疵。 “我可以加你微信吗……或者是交换一下手机号码?”女孩子本来是很大胆的人,可是再大胆的人,在面对这样好看又温和的男人时,也会忍不住害羞的。 宋先生轻轻笑了,却是婉拒:“抱歉,我没有微信。” 虽然是拒绝,却并不叫人感到难堪。女孩子涨红了脸,看他的面容看痴了,直到后面的人开始抱怨,不耐烦的催促,她才如梦初醒,抱着书浑浑噩噩的走出队伍,却还是忍不住回头去看。 宋先生仍旧微微笑着,他好像总是笑,总是温和,也总是不在意任何人。 这样的人,与其说是温文儒雅好说话,倒不如说是淡漠到了极点,活在这熙熙攘攘的世间,却不接近任何人,也不让任何人接近,和谁都保持着距离。如果这样的人哪一天谈了恋爱,都让人觉得是一种亵渎。 只希望不要出现让他心动的女人吧,这样的话,大家就可以一起拥有他了。 图书馆下班的时间是五点整。一般情况下识相的爱慕者们都会提前五分钟离开。因为宋先生要清点书册,还需要打扫一下卫生,关掉所有电源。等到下班后,他会把门锁上,然后拿起钥匙,到外头的停车场开走他那辆普通的黑色轿车,中途经过超市,他会进去采买一些生活用品和食物,然后回公寓。 这一天当然也是这样。 宋先生关掉全部电源,刚绕过书柜,就看到图书馆门口似乎有个人。他微微一笑,道:“不好意思,我已经下班……” 话只说了一半,就消失在他的唇齿间。随后,这英俊的令人过目不忘的容颜上,笑容便逐渐加大了,变得格外温柔:“这位小姐,你需要帮助么?” 如果说之前的初中女生很娇俏,都市丽人很性感,大学校花很清丽,那么此时此刻门口站着的这一位,能将她们踩到尘埃里去。那几位的确是平时来图书馆的女人中最漂亮的,可是和门口这个女人比起来,实在是要差远了,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这个女人的美丽,就如同宋先生的英俊一样,耀眼的如同天上的星辰,只要见过一面,便终身难忘。 可是,与其说她是个女人,倒不如说是女孩。头发乖乖顺顺黑长直到腰部,简单的黑色裙子露出漂亮的锁骨以及完美的肩颈线条,一双小手紧紧地抓着包包,站在门口,局促不安,紧张而忐忑地望着他。 那一双眼睛,仿佛蕴含着星辰大海,任谁看见了,都不会舍得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不好意思,我、我想借本书……” “当然可以。”宋先生笑弯了眼睛,“请。” 女孩子僵硬地走进来,她看起来非常不安,可是她没有去找书,而是在宋先生面前停了下来:“……你、你可以帮我吗?我……我怕是不知道……该怎么找……” “当然。”宋先生走过来,“请问你想找哪一本书呢?” 他弯弯笑着的眉眼真是好看极了,离女孩似乎很近,她有点不习惯,往后退了一步,手仍然抓着包包:“我要找的是……《卡夫卡致密伦娜情书》。” “好的,请稍等。” 英俊的男人走在了女孩前面,她更加紧张了,就连呼吸都开始变得急促,这是无法控制的生理反应,在偌大而安静的图书馆里显得无比清晰。随着宋先生逐渐往里走,女孩跟在他身后,手却悄悄摸入了包里,然后她咬住下唇,掏出了刀,不顾一切地刺了过去—— 意料中的鲜血四溅没有出现,反而是纤弱的手腕被男人擒住,然后一阵疼痛,刀就掉在了地上。一阵天旋地转,人就被困在了角落,男人炽热的呼吸与强壮的胸膛将她包围,宛如一头敏锐而矫健的猎豹,带着危险与狂野:“女孩子怎么可以玩刀呢,多么危险,闭上眼睛的话,可是无法瞄准对象的。” 失败了! 女孩子瞬间脸色惨白,浑身没了力气,她瘫软了身子就要滑倒,宋先生便轻轻松松将她抱了个满怀,柔软娇嫩的女体是那样馨香芬芳,柔若无骨,美的叫人叹息。   ☆、第876章 第九十一碗汤(二) 第九十一碗汤(二) 天色已经逐渐黑了, 关掉电闸开关的图书馆内安静的仿佛一根针掉到地上都清晰可闻,女孩局促不安的喘息在这个密闭空间中格外诱人, 吐气如兰,又嫩的掐出水。而宋先生的呼吸轻浅的几乎没有,他抱着怀里这个柔若无骨被吓坏的女孩, 嘴角的笑容很是耐人寻味。“不要怕,我这人,向来怜香惜玉的。” 嘴上说着怜香惜玉, 手头的动作却十分迅速, 几乎就是几秒钟,女孩已经被他剥了个精光, 宛如一条嫩呼呼的小白鱼, 躺在砧板上,任由刀俎落及己身。 她是真的害怕,连求救的声音都忘了发出来,宋先生将她抱起, 因为极度羞耻,女孩不由自主抓紧了他的衬衫衣领, 那双白嫩的小手可怜巴巴的颤着, 彰显着主人心中的恐惧与绝望, 以及任务失败面对未知的慌张。 “啊呀,怎么就哭了呢?”宋先生的皮鞋声在图书馆的大理石地面上有节奏的响起,抱着她往门口走,夏季的天黑的晚, 因此即使没有灯光,她的模样仍然被看得清楚。“身为一名绅士,见到女人的眼泪,是不能视而不见的。” 然后女孩就被吻了。 因为吻的突然,当炽热的男人气息萦绕充斥她的口腔的时候,女孩就忘记了哭泣,还带着泪意的眼睛雾蒙蒙的睁大,睫毛上颤巍巍的泪珠让她看起来清纯又妩媚。宋先生见她不哭了,笑容加深:“乖,总是流泪的话,我会心疼的。” 为什么……为什么不杀了她?女孩不明所以,派来杀他的人不止她一个,前面的人从来都没有回去过,为什么她能活下来?一阵风吹过来,她意识到自己此刻羞耻的现状,便不由自主朝宋先生的怀里缩去,对于美人的投怀送抱,宋先生是非常喜欢的,他笑纳了她的亲近,然后拿起放在椅背上的风衣外套,将她裹了起来。 虽然不穿衣服的样子特别好看,但从这里到停车场,难免会有人。这样好看呢,让他一人看就够了。 鞋子也没了,全身上下就只有男人的一件外套,女孩紧张又害怕,一双细白的小腿不由地缩起来,宋先生的手就在她腰臀下,那双手带着烫人的温度,让她浑身颤栗。 他把她抱到了副驾驶,还细心地为她系好安全带,女孩都想好了他会杀了自己,可事实上他什么都没做,反而如同最优雅温柔的绅士,除了将她剥光又吻了她之外,他和她所了解的信息截然不同。 路上经过一家超市,宋先生苦恼地看着她:“想带你一起进去,可是穿成这个样子怕是不太好吧?”他下车前又吻了女孩的唇瓣,香软柔嫩,令人迷醉。“乖乖地,呆在车里等我,嗯?” 不知为何,明明是很柔和的语气,女孩却完全不敢反驳,她发出娇嫩的一个嗯,怯生生的样子宛如刚断奶的奶猫,可爱极了。 十分钟后宋先生拎着两个购物袋回来,然后又给了她一个奖励的吻:“很乖,有在乖乖等我,对不对?” 女孩又嗯了一声。 宋先生的公寓位于离图书馆半小时车程的中心小区,绿化好,环境佳,四通八达。这里的价格可不便宜,一个简单的图书馆管理员怎么买得起。 下车的时候他抱她,然后单手锁车门,由于要打开后座的门拿东西,宋先生让没有鞋子的女孩站在他的脚背上,将她公主抱的同时,还能拎两大袋的东西,面不改色,仿佛这点重量根本算不得什么。 进大楼的时候,一楼的公寓管理员笑着和他打招呼:“宋先生回来了……咦,这位是?” 她里面没穿衣服……女孩吓得颤抖。 宋先生回以爽朗的笑容:“我的小女朋友,路上高跟鞋断了。” “哦~”大叔露出我懂我懂的表情,“宋先生真是疼女朋友啊。” 宋先生又和他礼貌的告别,抱着女孩进了电梯。电梯里有几个年轻的女人,她们是一起合租的室友,刚下班从外面吃了饭回来。此刻见到宋先生都很兴奋,“宋先生下班了?” “是啊。”他微微一笑,“几位吃晚饭了么?” “吃了吃了,我们吃的火锅。”打扮时尚的女人们都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和宋先生说话的同时眼睛都情不自禁地朝他怀里的人看,看不到脸,只觉得那女人紧紧地贴着宋先生。一个女人试探着问:“刚才听宋先生说……这位是……女朋友?” “正是。”宋先生温柔地对怀里的女孩说,“小乖,跟几位邻居打个招呼。” 女孩自然是不愿的,可抱着她的手指暧昧地在她腿间勾了下,她立刻浑身僵硬,慢吞吞地从宋先生怀里露出小脸,因为是撒谎,所以脸通红:“你们好……” 真漂亮! 如果说之前女人们还有点其他想法的话,那么在看到女孩的脸之后,什么想法都没了!她们需要昂贵的化妆品才能达到七分颜值,人家素面朝天就是满分,长成这样的话,难怪能拿下高岭之花宋先生了。 叮的一声,九楼到了,宋先生抱着女孩出了电梯,礼貌地向女人们说了声再见,等他走后,女人们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没希望了……”宋先生搬到这里一年多了,身边一直没有人,她们还想着能近水楼台呢,现在没戏了。 话又说回来,宋先生的女朋友……可真漂亮啊,就没见过那么漂亮的人…… 跟漫画里走出来的似的。 宋先生的家很简洁干净,女孩被他放在了客厅的沙发上,她抓紧了风衣的领口,眼睛带着哀求,可是在哀求什么呢,她自己大概也是不知道的。弱者在面对强者时,有着敏锐的第六感。这个男人将给她的生命带来什么变故,哪怕是女孩自己也不清楚。 宋先生告诉她:“我先去做晚饭,你乖乖去洗澡换衣服。” 他出超市的时候顺便在比邻的服装店里买了女性的裙子还有内衣,此刻都递给了女孩,还拿出一双刚买的兔子拖鞋。女孩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可事到如今她只能听他的,如果想杀了她的话,早就动手了吧?可现在他既然没有,是不是说明,她还有活下去的希望呢? 因此她接过了衣服,在宋先生的带领下进了浴室,他还贴心的给她开了莲蓬头,温度调到适中,看着她紧抓衣领的细白小手轻笑,“过来。” 她没有动,于是已经到了浴室门口的宋先生又折了回来,捧起她巴掌大的小脸,低头吻了下来,极尽品尝之能事,然后微笑离开。 等到他走了,女孩揪着衣襟的手才松开。 洗完澡后,去掉一身尘土汗渍,女孩才拿起边上的内衣,尺码竟然刚刚好……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瞧出来的。从他见了她便将她扒光又动不动亲她的行为看,女孩原以为他会给她一条性感的裙子,没想到抖开之后却发现很正常,而且商标已经被体贴剪掉。这样的人……怪不得会有那么多人爱慕呢。 她出了卧室,就闻到一股饭菜香味,开放式厨房的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晚饭,宋先生恰好解下围裙,见到她的一瞬间,黑眸一亮。 这种眼神太熟悉了,她刚看到他的时候,站在图书馆,他就是这样看着她的。 宋先生在得意自己的眼光没有出错,这条白色的裙子果然很适合她,又清纯又勾人,纤腰翘臀勾勒的清晰可见,露在外头的皮肤白的几乎反光,他从没见过谁有过这样好的肤质,一旦舔吻上去,会留下很漂亮的痕迹吧。 晚饭是三菜一汤,糖醋小排、番茄牛腩和炝炒空心菜,汤是西红柿蛋花汤,上面飘着清新的绿色葱花。宋先生有一双巧手,铺着简约格子餐布的桌子上,连碗筷的摆放都显得很有诗意。 女孩确实也是饥肠辘辘了,如果不是闻到香味,她都快忘了自己已经要十几个小时没有吃东西。 进食的时候安静又可爱,餐桌礼仪极佳,看得出来家教很好,并不是亡命之徒。什么时候,那些人也换了手段,找这样稚嫩的女孩子来杀他了?她根本连他一根手指头都碰不到。 女孩吃了两小碗米饭才算饱,宋先生自动起身收拾碗筷,她坐在椅子上忐忑不安。英俊高大的男人背对着她在洗碗,可对她来说,这简直就是临刑前的煎熬,难不成刚才吃的是断头饭?待会儿他会怎么处置她……看起来,他好像很喜欢她的样子,那是不是她主动献身的话,就能活下去,甚至能离开呢? 她要不要……去讨好他?可是……女孩低下头,手握成了拳头。 她不知道的是,她的一举一动,虽然宋先生背对着她,却都瞧的一清二楚。   ☆、第877章 第九十一碗汤(三) 第九十一碗汤(三) 最终女孩还是坐在了椅子上没有动弹。 宋先生处理完了碗筷又洗了手, 随意抽出一张面纸将手上的水渍擦干,然后到了她面前, 没等她反应就又将她打横抱了起来,穿过她腿弯,裙子往上窜, 露出白嫩的大腿来。女孩下手想要拽住,却已经被放到了卧室的床上。 是她之前想过的最坏的情况,可是如果能这样换得一线生机…… 可是就在她闭上眼准备任人鱼肉的时候, 宋先生只是覆了上来, 单手撑在她身侧,彼此的呼吸交互缠绕, 她紧张地不敢看他, 眼睫轻轻颤动,宛若蝴蝶的翅膀。 “几岁了?” “……二十一。” “从哪儿来?” “临海市。” “叫什么名字?” “清……” 当她准备回答第三个问题的时候,宋先生的手指点了点她的唇瓣:“罢了,不管你从前叫什么, 以后都叫小乖。” 她就瞪大了眼,水濛濛的可人极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剥光你么?” 清欢摇头。 “因为你身上带了一些让我不舒服的东西。”宋先生拉开了她裙子的拉链, 那双鬼斧神工的手在脱女人衣服的时候也显得高明。“我住在这里的事, 不是很想让其他人的知道。” 她的身上带着微型摄像机和窃听器, 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的。清欢在他身下抖起来,宋先生轻轻叹息:“但我还是漏算了一点,你知道是什么吗?” 声音温柔,宛如对爱人讲话。 清欢仍然摇头。 “那就是, 这一次送来的你,我的确是非常喜欢呐。”真是难为了那些人,竟然真的找到了他的理想型,完完全全一模一样,那他还怎么舍得杀死她呢?“所以不管你以前叫什么,是什么人,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女人,再不能想着从前的任何事,明白么?” 她不明白,也不愿意:“我……” “嘘。”宋先生轻吻她软嫩的唇瓣,含住后用舌尖描绘吮吸舔舐,一只手撑在她耳边,另一只手曲起她的双腿。薄薄的布料离开娇□□体,她身上的裙子除了拉链被拉开以外没有变化,但里头却什么都没有了。“以后你陪着我,我们一起过日子。” 他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有一个看不清面容的女人,娇俏的惹人怜惜,大抵就是这种感觉了,因而他什么女人都看不上,只可惜这梦中神女只是虚妄,万万想不到竟有成真的一天,叫他这颗已经厌世的心逐渐活了过来。就好像是爱花之人得了珍贵的牡丹花种,想要用最肥沃的土壤,最营养的肥料将她养成,从吐出嫩叶到长出花苞,再到娇艳盛放,都只属于他一人。 清欢颤抖着在他怀中化作一团水。 …… 宋先生原来叫宋猊。 这是在最快乐的时候,他在她耳边告诉她的,声音不似平时说话的清朗,带着沙哑与情|欲,可却从始至终的温存平和。哪怕她在他怀里哭了出来,也是温柔又坚定地将她抱紧,似乎是要逼着她敞开自己接受他,从此以后将自己交给他,彻彻底底地被他占有。她在他怀中哭泣颤抖,恐惧不安,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他要她抛弃过去,成为他的女人。 因为有着厚厚的落地窗,所以即使太阳出来了,也没有照进来。宋猊先醒,神清气爽,精神奕奕。他每周单休,周日不用上班,所以有一整天的时间待在家里。如今大床上凌乱不堪,唯有依偎在他胸膛上,小嘴吐出均匀呼吸的女孩让他眷恋。 不,不是女孩了,昨夜他让她变成了女人。 宋猊不在意自己女人的过去,也不关心她的背景,更对她为何来杀他没有兴趣,他要的是未来,一切都可以从长计议。也不是第一次有人来杀他,他这样的人,到哪里都很危险,一辈子都不会有安定的时候,从某种角度来说,做他的女人也挺惨的。因为跟了他,就注定没有安稳,就注定一生漂泊,甚至注定一生不会有孩子。 但同时也会很幸福。因为这个英俊且深不可测的男人,会为她献上全部的爱与忠诚。 清欢醒过来的时候宋猊发觉了,于是将她抱紧,被子下面两个人紧紧相贴,她感到难堪,又手足无措,昨夜的记忆如同潮水纷涌而来,让她不想承认那也是自己。宋猊的手在她软嫩的腰上捏了捏,问她:“难受吗?” 她不肯回答这种问题,宋猊就笑了,昨天晚上她睡过去,他已经给她洗了干净。睡衣不是忘记买而是故意没买,因为他觉得她穿他的衬衫应该会更好看。 果然是这样,衬衫下那双腿,又细又直,浑身都软的像是没有骨头一样,美极了。 宋猊长得十分好看,这一点从那么多迷恋他的女人们身上就看得出来。就算他总是冷冷清清的不叫人接近,也难以阻挡因为这张脸就痴迷的人。他伸手摸了床头的金丝眼镜戴上,将锐利的黑眸藏在了镜片之后——这样看她的话,她就不会这么紧张了吧?真可人,招人疼得很,怯生生的像只奶猫,面对危险挥舞着柔嫩的小爪子,可惜根本挠不到人。 清欢的手被他握在掌心把玩,纤嫩如葱,摊平的时候手背上还有浅浅的小肉窝,指甲剪的整整齐齐,是以昨夜虽然疼了,手在他宽厚结实的背部挠了那么多下,也一点伤痕都没留下来。 宋猊亲了亲清欢的手,咬了咬她娇嫩的指尖,还用犬齿啃啮。因为有些疼,所以她瑟缩了一些,却没敢抽走。宋猊坐起身,将她抱到腿上,衬衫的扣子没系好,胸口一片羊脂般的肌肤令他眸色渐深。 真是个宝。 他太喜欢了,只在梦中出现的神女,有朝一日化为真人出现在他面前,承欢于他身下,成了他的女人,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叫人快活?本来宋猊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只能孤身一人来着。 “不要怕我,小乖。”他捏着清欢的手亲,“我不会伤害你。” 她怯怯地看着他,英俊的面容始终带着笑,温柔缱绻,叫她想到昨天夜里他也这样在她耳边喘息,这个男人太好看了,没人会舍得对他生气的。但她不习惯坐人腿上,就试着挣扎了一下,结果宋猊抱得更紧,贴近后彼此的身体一清二楚,清欢便不敢再动,长发在她肩头俏皮的卷曲起来,清晨中的眼睛亮晶晶的宛若猫瞳。 就是宋猊的理想型。 原本这个世界不该存在的,偏偏在他面前出现了,他会放手才怪。 宋猊有着绝顶的自信,他的能力与强大让他不会在意任何险阻,无论挡在他和他女人之间的是什么,他都会将其铲除。哪怕她不愿告诉他也没关系,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信息能够瞒过他。“你要相信我,我那么喜欢你,你感觉不到吗?”他咬了咬清欢的耳垂,她为此颤了一下,然后看他,咬住唇瓣。 宋先生看着心疼极了,只能被他亲吻的唇瓣如今被咬的发白,于是他凑上去将她亲软,温柔地告诉她:“我不在意你是谁派来的,想杀我的人太多,可是你看谁成功了?你这么笨,手法又生疏,派你来的人不过是想你死。可是告诉我为什么,我会帮你。” 他的强大毋庸置疑。 与其与虎谋皮,不顾一切的信任宋猊,其实才是最佳选择。至少通过昨晚,清欢能确定宋先生对她的身体非常迷恋,而相比起来,她在那些人面前已经没有价值了。 “弟弟……” “嗯?” “救我弟弟……”她被他亲着,泪水却掉下来,于是彼此交换了这个带着泪的吻,宋猊轻柔地拍着清欢的背,听她一抽一抽的跟自己讲述到底发生了什么。 其实她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宋猊是什么人,也不知道宋猊是谁,更不曾见过他。只是有一天,突然有人出现在她面前,要她去杀一个人,价钱随便开。清欢当然不会答应,于是那些人就绑架了她的弟弟,她唯一的一个亲人,父母车祸去世后他们姐弟俩相依为命,为了弟弟她什么都能做。 但即便如此,杀人,也是性情纯然的清欢从没想过的事。她按照那些人给的地址到了海滨市,找到图书馆,在包里藏了刀想要杀死宋猊,可她的攻击在他看来简直稚嫩可笑,别说是杀他了,就算是削苹果都太钝。 宋猊面色从容地听她讲完,叹了口气,上去亲她:“这么点小事,不要哭了,让自己的女人流眼泪是很令人瞧不起的啊。” 清欢吸了吸鼻子,哭过后的眼睛更加漂亮,这份绝色叫人吃惊,宋猊总算是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人盯着自己移不开视线了,因为在清欢面前,他也是这样的为她着迷呵。   ☆、第878章 第九十一碗汤(四) 第九十一碗汤(四) 清欢睁着泪眼, 迷茫地望着宋猊,那样的眼神, 怕是叫人把命给他都是心甘情愿。宋猊忍不住将她抱的紧了些,这满怀的温香软玉,叫他心情无比舒畅。他在清欢耳边低语:“我会帮你解决这些问题的, 可是你要答应我,从今以后,一心一意的跟着我。” “……怎么解决?” “放心。”他亲了亲清欢的唇, 感觉到她身体散发出的甜蜜的温度, 险些控制不住**。“但你得做到我要求你的事才可以。” 她一脸茫然。 “从今以后,当作自己没有弟弟, 也不需要再去上学, 我到哪里,你就到哪里。”宋猊知道这样的要求对于一个乖乖女来说有些苛刻,但这是必须的,否则她不过是被利用的武器, 最后她的弟弟会死,她也会死, 留在他身边, 做他的女人才是最好的选择。 清欢带着哭腔嗯了一声, 主动伸手抱住了宋猊的脖子,声音软糯而轻颤:“我怕……” 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盯上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自己,只知道有一天她突然接到弟弟的求救电话, 然后她被蒙上眼睛带到一个奇怪的地方,有个戴着面具的人给了她一张照片和一把刀,照片的背面写着一个地址。他们要她去杀一个人,如果她成功了,就把弟弟放了,还会给他们一笔钱。 清欢不想要那笔钱,但她确实不能不管弟弟。所以她鼓足了勇气,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又转了好几趟大巴,终于来到这个叫做滨海市的地方。站在门口的那个瞬间,她充满了恐惧不安。这辈子遭受到的最大的打击是父母逝世,除此之外她一直生活的简单而平凡,然后突然有一天,她被卷入了这个恐怖的漩涡。 身上装了微型摄像机和窃听器,为的是防止她逃跑或是报警,同时也是为了将暗杀结果及时传给幕后的人。她根本不知道宋猊是什么人,握着刀的手都在颤抖,那一刻她不知道想了多少次,如果她真的杀了这个人,后半生还能心安理得的活下去吗? 被宋猊看穿,清欢既松了口气,又难掩害怕。能不杀人当然最好,可是如果这个人不死,她的弟弟就不会有好下场。这种焦躁感让清欢想要放声大哭,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人,为什么这样荒诞而可怕的命运会降临在他们身上? 现在宋猊为她承担一切,向她求爱,哪怕她心中对他没有爱意,也判断得出相信宋猊才是最好的做法。不上学就不上学吧,不见弟弟就不见弟弟,弟弟聪明懂事,就算没有她也一定会活得很好的。所以她搂宋猊的脖子代表了接受他的求爱,同时她是个普通人,心里无法平静,见不到弟弟安全,她是没办法这样跟在他身边的。 “乖乖。”宋猊抱着她,让她坐的比他高,然后大手捧住她的后脑,与她接了一个吻。“没什么好怕的,有我在。” 虽然宋猊说他会帮助清欢救出弟弟,可他压根儿没有去做事的样子。因为周日不用上班,他先是带着她去洗手间梳洗换衣服,然后取出早就准备好的早饭,两个人吃完早饭后,他就带她出门了。一开始清欢以为他是要带她去警察局,还想阻止来着,可最后的目的地却让她愣住——百货商场…… 到这种地方来做什么? 很快她就知道了,宋猊带她来是买衣服的,还有一些女人用的日常用品,她早上没有牙刷,用的还是他的。宋猊看起来非常享受这种亲密,可清欢心里有事,无论如何也提不起兴趣。他带着她买了好多东西,中午的时候还带她去吃饭。 吃完午饭回家睡午觉,宋猊将她抱在怀里,她听着他的呼吸,在不安忐忑中陷入沉睡,醒过来的时候夕阳西斜,晚霞如火烧着了整片天空。一觉醒来,对清欢来说简直换了个世界。本来宋猊的房子是冷淡风,简洁又深沉,可她醒来后却发现房子有了铺天盖地的变化。如果说之前是单身男子的公寓,那么此刻就已经变成了热恋情人的爱巢。 床头的水晶花瓶里插着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花,被套换成了蓝天星星,床下铺上了一层手工花纹地毯,墙上多了挂画,飘窗上还有了吊兰,总之这间公寓看起来充满了家的气息。 宋猊是个很浪漫的人,他想要付出的时候,能让天底下所有的女人心动。他对清欢一见钟情,因此便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对清欢来说,最神奇的不是风格有了改变,而是这些改变全是她喜欢的。无论是卡通抱枕还是半人高的玩偶,再不然是小清新的壁画和摆件,全部都是她喜欢的! 而且卧室里还神奇地出现了一个衣帽间,里头是宋猊今天给她买的衣服包包鞋子——他已经整理的非常整齐,连内衣内裤都分栏放好。 就像是做梦一样。 但只有一点没有改变——她的睡衣,仍然是宋猊的衬衫,他准备了好几件,叠在床头,怕她不知道干嘛用的还写了便利贴,告诉她这是她的睡衣。 宋猊的字非常漂亮,极有风骨。 可是……一个图书馆管理员的工资是多少?不说别的,光是上午逛街的时候买的那些衣服就是一个令人咋舌的数字了,清欢看着宋猊刷卡的,他眼睛都没眨一下。 他肯定不是普通人,否则不会有人要杀他。那他……究竟是什么人? 清欢呆呆地坐在床上,连宋猊进来从背后抱住她都没有发现。纤软的腰身被大掌扣住,宋猊的下巴搁在她的肩头,薄唇亲了亲她软嫩的小耳朵,还暧昧地朝里头吹了口气:“喜欢么?” 她没有说话。 “你应该喜欢这种风格的吧?” “……你怎么知道的?”清欢嗫嚅着问,有一种自己被完全敞开毫无秘密的感觉,她的喜好对方了如指掌,可她只知道他的名字,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我什么都知道。”宋猊亲着她,咬了咬她的耳垂,没有用力,但非常的酸痒,清欢身上起了一层小疙瘩,想躲过却被他强硬抱住,男人的气息非常好闻,让她脑袋晕乎乎的,被迷惑的不知所以然。“这世界上没有什么瞒得过我。” 清欢喘了一下,立刻就让宋猊对她的热情燃烧起来,他本来是想叫她吃晚饭的,他点了蜡烛开了香槟还煎了牛排,今天晚上应该是很浪漫的,应该先吃晚饭,然后洗个鸳鸯浴,再共赴巫山。 可他现在就想先吃掉她。 清欢刚刚醒来,就又被宋猊带入一片旖旎。 事后她浑身没力气,被他抱着洗了澡又抱到厨房,烛光中这个男人英俊的眉眼显得格外温柔,令人心跳加速。宋猊细心地帮她把牛排切成容易入口的小块,然后就微笑着凝视她,仿佛她是小仙女,怎么也看不够。因为被他看着,清欢忍不住就喝了一杯香槟,宋猊立刻给她满上,她很快就又喝完了……一整瓶香槟,宋猊大概也就喝了一杯,剩下的全被清欢喝了。 所以她醉了。 醉后的她竟然非常黏人,眼睛水汪汪的凝视着你,不吵不闹,可是如果你要离开她,她就会带着哭腔哼哼着撒娇。太可爱了,宋猊已经很喜欢她,认定她是自己女人了,没想到她还能更可爱。等到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她是不是会更加可爱?难道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吗? 不仅黏人撒娇,还非常懒,干什么都要抱,一定要抱,自己的脚丫子却不肯动一下,赖在宋猊怀里哼哼,然后突然开始哭唧唧叫弟弟。 怪不得一整天都不怎么开心呢,原来心里想着弟弟。 昨天晚上她被弄累了睡着的时候,宋猊就将全部的事情解决了,没告诉她,她不会以为他是故意骗她说着玩的吧? 大概只用说的也不管用,眼见为实啊。 宋猊打电话去给领导请假了,因为他工作态度良好一年多来从不请假,所以领导干脆利落地批了,还不忘叮嘱他一定要早点回来——自打宋猊来上班,图书馆热闹了许多,就连图书馆周围的蛋糕店啊奶茶店啊什么的生意都好了! 好可爱哦,宋猊想,他就是打个电话的功夫,她就觉得自己被忽略了,缠上来要抱要亲。他话没说完呢,她就哼哼,那头的领导都懵逼了:“小宋啊……” “抱歉,是我的女朋友。”宋猊吻了清欢一下,她立刻反客为主的来啃他漂亮的薄唇,于是他在百忙之中道了一声再见,就抱着她笑起来,“以后得让你多喝醉几次才行。” 这么珍贵的场景可不能错过,好在家里四处都有微型摄像头,这一幕也肯定录下来了吧,以后没人的时候他可以慢慢欣赏。   ☆、第879章 第九十一碗汤(五) 第九十一碗汤(五) 一早醒来清欢整个人都不好了。她觉得自己像是瘫痪了一样动弹不得!大脑一片空白, 昨天晚上……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她只记得自己喝了酒…… 傻乎乎的表情让宋猊尽收眼底,“醒了?” “嗯……”连声音都哑了! 怎么回事…… “乖乖好热情啊。”宋猊将她抱着, 一手在她大腿的嫩肉上捏了捏,一阵酸疼传来,清欢嘤了一声, 就见这个英俊的男人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这双腿,快把我夹死了……” “不要说了!”哪怕哑着嗓子身上没力气, 清欢仍然身残志坚地想要捂住宋猊的嘴巴, 可惜双手被他圈在怀里,因此唯一能动的只有小嘴儿。 宋猊笑嘻嘻的让她亲, 然后回味无穷地舔了下唇瓣:“比现在还热情呢。” 然后他好整以暇地等待她的反应, 满心期待是生气还是否认呢?不管怎样感觉都很可爱,他都等不及要看了! 哪里知道清欢呆了两秒,突然嘤了一声,把脸藏进他颈窝, 任他怎么逗都装死一动不动。宋猊快笑死了,可爱可爱, 他捏了捏掌心软嫩的臀肉, 感觉到她浑身一僵, 然后有两排尖利小牙咬住了他的颈子肉磨了磨,但是因为咬人的小东西性格绵软,所以一点不疼,反倒让他心痒难耐。 “虽然很想再做一次, 不过我们今天要出门,再不起来洗漱吃饭的话,怕是就要赶不上了呢。”都中午了,他很想陪她继续赖床——不过来日方长,这一次解决掉这些事,以后她就真正的只属于他一个人了。 清欢不懂他说的是什么,直到洗漱完吃完饭坐上车然后他停下,她才傻兮兮地看他:“要……去哪里吗?” 这里是机场诶。 “带你去临海市。” “诶?” “昨天一整天闷闷不乐的,不就是担心弟弟吗?”宋猊牵着她的手走出停车场,“带你去看看他,就能放心了吧?” 清欢咬着唇,“回去啊……” “有我在呢,什么都不用怕。”他牵着她去候机室,“不是告诉过你吗。” 说是这么说,可她怎么可能会不怕呢,那些人……不知道是什么来历,也不知道会对弟弟做什么,弟弟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感觉他都要吓坏了。 这是清欢生平第一次坐头等舱。 她有点拘束,坐在位子上束手束脚的,宋猊将她照顾的很周到,不过美丽的空姐好像看上他了,总是若有似无地从他们这边走过,还总是问先生需要什么帮助吗。宋猊性格温和,也都一一回答了,虽然是婉拒,可对方仿佛没听懂他的意思,每次经过的时候仍然会问一句先生需要帮助吗。 长得好看就是有优势,这还有疑问吗?因为空少经过的时候也问清欢了啊。 因为心事重,再加上昨天晚上睡得很晚,清欢有些头疼,宋猊将她搂在怀里,她就枕着他的胸膛睡熟了,醒过来的时候只听到一阵平缓有力的心跳,自己好像被人抱着在走路……等一下! 周围这么吵! 清欢睁大了眼睛。 啊! 是在机场!而且自己是被公主抱的!周围好多人在看!她呀的叫了一声,整个人朝宋猊的怀里钻,边钻便敲他:“让我下来让我下来……”好丢脸!还有人在拍照! 一想到自己会被人在网上曝光,清欢就不想活了。 宋猊没有放她下来,而是轻笑:“醒了?” “我要下去……” “你走得动吗?”登机前他牵着她走的,感觉整个人病恹恹软绵绵的,走路姿势诡异,飞机抵达时她还在睡,路过的空姐想叫她被宋猊阻止,这么小这么轻的小姑娘,他抱着轻松极了。宋猊从来也不是在意别人眼光的人,难道害怕别人看,就让自己女人身体不适还走这么长的路吗? “走得动的……”清欢悄悄冒出一颗头,看到后面有人拿着手机在录像好像,急的又开始敲宋猊胸膛:“有人在拍我们……” “无所谓。”反正掀不起什么波澜。 这辈子他做的无法无天的事多了,还没上过新闻或是网络呢。 在这方面,他是无法比拟的王者。 清欢只好使劲朝他胸口藏,反正被拍的是他,她的正脸没被拍…… 出了机场就有人送车过来,清欢好奇地看着,宋猊先给她打开车门,对方交车后人就走了,她好奇地看一眼:“不跟朋友打招呼么?” 宋猊轻笑。“他是租车行的。” “哦。”小脸爆红,赶紧上车,手忙脚乱的系安全带时宋猊倾身过来。“我来。” 清欢出神地看着他,真好看啊,尤其是手,简直像是艺术品。过了一会儿她敲了敲自己脑袋:“嗯……我告诉过你我家地址吗……”她大学是在本市上的,刚好就近照顾弟弟,但是她好像没有告诉宋猊吧…… “昨晚你喝醉后,什么都说了。”宋猊轻笑。 “啊。”又提她喝醉的事……清欢捂着脸不看宋猊看窗外,越发引起他的笑意。 车子最后停在高级中学门口,清欢巴在车窗上往外看,这会儿正好是下午放学时间,学生们从校门口涌出,她一眼就看到了弟弟。小手死死地抓住安全带,眼里也有了泪花,弟弟在跟同学并肩走路,还说说笑笑很开心的样子呢……她吸了吸鼻子,忍住不哭,然后被宋猊解开安全带,从副驾驶抱到了腿上。 他叹了口气:“哭什么呢,带你来是让你哭的吗?” 她否认道:“我没哭。” “要下去见他吗?” “不了。”清欢搂住了他脖子,“我答应你的……不会再见他的……”他帮她的代价,不是早就说好的吗,从今以后她不再上学也不再有弟弟,和过去一刀两断,彻底属于他。 宋猊提出这样的要求,自己也觉得不合理,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跟弟弟相依为命,他这样要求她,其实太苛刻。可是长痛不如短疼,他在海滨市不会待太久,很快就会带她离开,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到这个国家来。和过去有联系是很危险的事,他的女人跟了他,确实是苦了。 “抱歉,乖乖。”他亲她泛着泪意的眼,“弟弟年纪还小,他很快就会走出来,你也是,不要让我等太久。”他不介意她心里有弟弟为过去担忧,但介意时间过长。 清欢嗯了一声,“那我们回去吧……” 这个生她养她的城市,如果再也不能留下来,那么她再也不想和它有什么交集。 可是宋猊开车之后她突然想起来:“存折密码……还有爸爸妈妈留下来的基金……” “我会告诉他的。” 清欢犹豫了两秒,试探着问:“我昨晚……连这个也说了?” 宋猊轻笑:“什么都说了,现在我对你,也许比你自己都了解。” 清欢扁了下嘴:“我都说了什么……” 修长的双手握在方向盘上,因为是十字路口要等红灯,所以宋猊轻敲方向盘:“比如说……你九岁那年还尿床的事情;小学三年级喜欢上一个小男生,结果发现对方偷偷放屁,初恋夭折的事情;第一次来月经弄脏了床单怕父母知道偷偷藏起来的事情;还有——” “好了好了不要说了!”清欢涨红着脸,趁着还是红灯赶紧捂住宋猊的嘴,“不要说了……” 随即掌心被他的舌头舔了一下,吓得她立刻缩回来,小脸憋得通红:“我怎么什么都说……” 宋猊笑的不行,其实她哪里说了,她喝醉后乖巧得很,不过拿来逗逗她就好玩了,怎么那么可爱啊。 因为自己所有的秘密都被人得知,清欢顿时生无可恋,回海滨市的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宋猊故意逗她的时候她都装鸵鸟没听见,好像这样就能把一切秘密一笔勾销一样。 但是看到弟弟过得很好,完全没有阴影甚至走出来,她的心里是高兴的。唯一让她有点担心的是对于她的消失,弟弟会不会报警——到那个时候……算了,到时候再说吧。 宋猊薄唇勾笑,完全不在意这些。 因为天都黑了,也不急于这一时,所以晚上他们就在临海市住,然后搭第二天的飞机回去。领导给了宋猊三天假,不过宋猊觉得他的乖乖大概不会想要在临海市度过。 这里已经不属于她,她也不再属于这里,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晚上她被他抱的时候显得很热情,没有之前偶尔出现的心不在焉和忧心忡忡,大概也是彻底决定跟了他了,这让宋猊很高兴,他看上的女人,哪怕娇柔孱弱,也绝不拖泥带水,是他心之所向,梦之所系。 因此他疼她疼的更用力些,哪怕她哭了也没有停下。 从此以后,眼泪跟笑容,快乐跟难过,都和他息息相关。   ☆、第880章 第九十一碗汤(六) 第九十一碗汤(六) 从来风雨无阻按班按点的图书馆在经过周日假期后竟然没有开门! 而且是整整三天! 今天周四了, 会开门吗?宋先生回来了吗?怎么回事儿啊,怎么三天没有开门呢? 初中女生担心得很, 于是她逃课了,语文早自习上在暗恋她的男孩子的掩护下从后门溜了出来,教导主任站在校门口, 所以她是翻墙出来的。反正待在教室里头的话她也听不懂,还是去看看男神好了! 都市丽人早上上班的时候刻意经过图书馆,想看看开门没有, 当然, 为了表示自己和那些垂涎宋先生美色的人不同,她是把借走的书带着的, 这样的话, 如果图书馆开门,她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进去了,而且现在这么早,也许还能多跟宋先生说几句话。 大学校花则是上午没有课, 虽然一个对她穷追不舍的富二代请她中午吃饭,但她还是婉拒了。早上起的早室友还惊讶来着, 她也没告诉她们自己要干嘛去。这几天晚上总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万一宋先生是辞职了该怎么办呢, 这一年多以来,她还没有见过他在节假日之外没有上班呢。 嗯,这次宋先生的消失让她们都有了危机感,所以个个都做了决定:无论如何, 今天就要表白! 大学校花跟宋先生认识的时间最长,可直到现在她也只知道他姓宋,连人家叫什么都不晓得,更别提手机号码或者是其他联系方式了,宋先生消失,她连找都不知道怎么找。 图书馆九点开门,初中女生逃课后转了几班公交,都市丽人则将车停在马路对面看着,大学校花已经在门口等待了。 终于,那辆熟悉的黑色轿车开了过来! 宋先生来了! 他来上班了! 都市丽人欣喜不已,她先是拿出粉饼,照着小镜子整理了下自己的衣衫,顺便补了下妆,确定自己浑身得体之后才下车。大学女生则捏紧了手里的早餐袋子,她心里又高兴又紧张,啊,见到宋先生的话,应该要怎么打招呼呢?你好?会不会太显得刻意了。吃早餐了吗?好像也不大适合……应该怎么说呢? 一辆公交车在站台前停下,人群中挤出一个头发金黄校服裙子明显比别人短了一截,而且上衣还露了肚脐眼的少女。 三个女人在同一时间向着图书馆进发。 直到她们看见宋先生。 朝阳在他背后释放出万道金光,他今天仍然是简单的衬衫西裤,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黑发梳的非常整齐,露出漂亮的发际线与英俊的五官。当他出现在停车场出口的时候,哪怕是太阳也要为之逊色几分。 “宋……” 然后她们看见他手里牵了一个女人。 说是女人的话,从年级上来看并不大,比初中女生大,比大学校花小,由于低着头所以看不清楚长什么样子,但身材是极好的,那一身白色的露肩连衣裙,将她的酥胸纤腰翘臀毫无遗漏的展现出来,露出来的那双腿,又细又白,又长又直,踩在高跟鞋上,就连脚趾头都圆润白嫩,鲜红的指甲油让她的皮肤看见更加晶莹剔透。 宋先生牵着她的手,还低头亲吻她的脸颊,然后他们在原地停住,宋先生单手捧起女孩的脸,两个人短暂交换了一个甜蜜的吻,宋先生就又牵着她过来了。 大学校花最难接受这个现实。她后退了几步,手里特意为宋先生买的早餐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里头的豆浆摔破了,白色的汁液洒了一地。 都市丽人最冷静,但她的表情也不好看。 初中少女跳起来往宋先生面前跑,他察觉到了往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将女孩挡在了身后。下意识的保护姿态让人明白,他对她的确是跟对其他人不一样,而且是非常不一样。 “大叔!”初中女生喊了一声,毫不客气地指着清欢:“她是谁?!” 宋猊往日里对谁都是笑眯眯的很温和很好说话,也许这让一些人认为他是没有脾气的了。就好比眼前这个小女生,叫什么来着,他没注意,总是叽叽喳喳的聒噪得很。宋猊是很不喜欢她的,但他从不会表现出来,没人能从他的脸上察觉出任何蛛丝马迹。他抬手看了一下腕表,“还没有到图书馆开门的时间。” 这样疏离冷淡的语气干扰不到初中女生,她仍然执着地问:“你三天没来上班干什么去了?” 宋猊微微勾起嘴角,但并不愉悦:“我想我并没有义务告诉你。” 清欢轻轻拉了下他的手,他以为吓到了她,便一只手搂住她的肩膀,绕过小女生往前走。 “大叔!”初中女生又叫了一声,“我喜欢你!” 她大概……也就十五岁左右,但这一声喜欢你喊的超大声,清欢眨了眨眼,没有掺和进来。她是相信宋猊的魅力的,这个男人哪怕什么都不做,就是站在那儿,也能招来无数为他疯狂的人。 宋猊没有回头也没有停下脚步,“谢谢,不需要。” 这些所谓的喜欢,大可以送给其他人,他最不需要的就是别人的喜欢,尤其是这些丝毫不懂得尊重的女人。这个小女生,在图书馆里总是大声喧哗着打电话或者聊天,再不然就是带些零食进去吃,他提醒过,她却觉得这是找他说话的好方法,吃的更厉害,后来被他拒绝进入图书馆才改过来。 那边的都市丽人就不用说了,她刚遇到他不久,那会儿还不知道他是否单身是否有女朋友,每次她过来登记借书或是还书,宋猊都会在自己的外套口袋或是衣服上发现女人的唇印或是刚涂好还未干的指甲油,用意为何大家都很清楚。 那些衣服最终全被他丢掉了。 这个大学女生也很有意思,一副纯情可人的模样,每次看到他都是含情脉脉的,很拘谨很矜持,非常具有古典美。可惜的是宋猊见过她从不同人的车上下来,被不同人接走,收过不同人的花和礼物,同时还温柔的拒绝。 不过是些跟他没有关系的人,所以他不在意她们如何,这种迷恋,如果没有对他造成困扰,他完全不关心。别人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宋猊都没有兴趣。可是一旦外人的情感让他觉得不舒服或是让他的女人觉得不舒服,那么,他就不会那么好说话了。 匍匐酣睡的猛兽,也是猛兽。 小女生正是爱做梦的年纪,大概也喜欢一些虐恋情深的故事,而且知难而上不肯后退,对于宋猊的拒绝完全不放在心上:“我一定会追到你的!” 宋猊没有理她。 经过都市丽人身边的时候,这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很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于是对宋猊露出笑容:“宋先生早,这几天书看完了,一直想来换,这么早真是抱歉。” 宋猊微微笑了一下:“请。” “宋先生……”清纯的校花咬着嘴唇,精致的裸妆让她看起来非常清新美丽,咬唇妆更是惹人怜惜,这一点从早上女生公寓门口痴痴等待给她送早餐的男生就看得出来。“这位……是你的女朋友吗?怎么三天不见,就突然有了女朋友呢……啊,不好意思,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认识宋先生这么久了,还没有听过宋先生提起女朋友呢……” 低段位,卑劣而且一目了然的手段,对待血气方刚涉世未深的男孩或许有用,但在宋猊看来宛若跳梁小丑。在那些以各种名义来图书馆的女人里,数这三位最出挑,宋猊能够一眼看出他人的本质,所以从不和人过分亲近。因为他觉得,人一旦彼此亲近起来,很多丑陋的东西都无处可藏。 也因此,当他梦中的神女出现时,他会不顾一切地将她拥入怀中。 他总觉得,自己对待清欢,没有任何的抵抗力。 虽然不应该这样,但他选择遵循自己的本心。 “我为什么要跟你提起呢?”宋猊推了下眼镜,“我们认识吗?” 也许有人会喜欢摇摆不定,左右暧昧,美丽的女人向自己投怀送抱,难免有些虚荣之心。尤其是这么一位漂亮又害羞的女大学生,哪怕是铁石心肠的人,应该也是不忍心说重话的。谁叫她又美又纯,而且还对自己一片痴心? 可惜宋猊不是为色所迷的人啊,更何况同他的乖乖比起来,这位校花顶多算是牡丹身边枯死的一株杂草。 校花第一次被男人这样对待,这一年多她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暗示宋先生,可对方好像完全看不懂,校花一直以为是情趣来着,以为宋先生是在享受自己的讨好与爱慕,哪里知道人家是真的不记得她,也真的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在她“不小心”丢了N次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等等带着私人信息的东西的情况下。 图书馆经常会有人忘记东西,宋猊会将它们收起来放到失物认领箱。他这人除了碰书以外,并不喜欢和人接触。 所以,他都是用镊子夹起来的。   ☆、第881章 第九十一碗汤(七) 第九十一碗汤(七) 很久很久以前, 除了洗澡,宋猊手上的白手套不会拿下来。 气氛似乎在一瞬间变得有些尴尬, 当然宋猊没有感受到,对他来说这跟他没有关系,所以别人尴不尴尬……问他做什么? 他无情起来, 是极度凉薄的。一个人的感情只有一份,只能全部寄托给一个人,不可能再有多余的怜悯或是爱惜分出来。 清欢扯了扯他的手:“还有一分钟九点, 你不是说要打卡。”不然扣工资的啊, 刚给她买了那么多东西……蚊子再小也是肉,不要迟到啊。 没错, 她也不尴尬, 不在意,不怜惜。 从这里到图书馆……有好多台阶,大概需要三分钟,一分钟不到想过去……清欢想叹气了, 这必须扣钱了吧?哪里知道宋猊却突然将她抱起来,就像是在公寓里的公主抱, 然后大步迈开往前跑。他身高腿长, 一步就抵得上她三步, 抱着一百斤的她跟没事儿人一样,好像手里抱的是个气球,最后打卡成功的时候,清欢清楚地看到时间是08:59:59。 服。 “快放我下来。” 宋猊将她放下, 她整理了一下裙子,刚才被抱起来狂奔的时候她心跳加速,好怕春光外泄。图书馆的门打开后就关上了,毕竟这样的天气不开空调没法过。在公寓里宋猊把空调开到了16,清欢快被冻死,他就把她抱在怀里——后来清欢严重怀疑对方根本就是想抱她才故意将温度打的那么低。 大学校花是不好意思再进来了,都市丽人却跟了过来,笑意盈盈地将借走的书还回来。宋猊对她微笑:“麻烦稍等一下。” “好,我不急。” 话虽然这么说,视线却一直黏在宋猊身上。 服务台空大,宋猊把清欢放在一把转椅上,然后将一直拎在手里的袋子递给她,亲了下她的小脸,低声说:“自己玩会儿。” “嗯。” 他这才回来处理借书事宜,都市丽人还完书后就走了,毕竟她还要上班,等到中午下班再过来好了,选书的时候还能再多待会儿。临走前她看了下清欢的脸,心里有点酸也有点了然,如果她也能长得这么好看,大概宋先生早就手到擒来了吧?虽然说熟女也有熟女的美,但她心底还是忍不住要羡慕人家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又嫩又娇,有人疼着宠着,过得多幸福啊。 初中的小女生因为是逃课,所以跟了进来,没有要走的打算。但宋猊从不主动搭理她,她就有点不开心了,盯着清欢看,又盯着宋猊看,来来回回两个人换着盯。年轻气盛,完全不管人家正牌女友在场就问:“大叔,你不喜欢我吗?你不接受我的追求吗?” 宋猊抱了条毯子给清欢,把她的双腿包起来,图书馆的冷气打的很低。听到小女生这么问,他连敷衍都懒,理都不理——没有时间跟乳臭未干的小鬼玩爱情游戏,也懒得照顾他们的情绪,真的受不了的话,去死也没关系。 清欢被包成一只小粽子,她歪着脑袋问:“需要帮忙整理吗?” “不用,你玩。” 她点了下头,也不管了。 小女生蹦跶着:“喂!你是大叔的女朋友吗?!看到情敌怎么是这个态度?!你根本不是真心喜欢大叔的吧?!喂!” 清欢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 “我跟你说话呢!”对宋猊不敢横,对他的女朋友却是敢不客气的。小女生是个问题少女,在学校里为了树立威信,打过不少女生耳光,扒过几个女生衣服还拍过照,也就是在宋先生面前还看起来有几分人样。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看起来成绩很好的乖乖女了!长得漂亮还会学习,搞得好像她样样不如别人,真是讨厌死了! 这种女人装模作样的哪里好了?宋先生看上她哪点啊?! “我比她嫩啊!大叔为什么不喜欢我?!”小女生执着地凑过来,非要问出个答案。 宋猊的眼神暗了暗,清欢却从书本里抬头,若遇所思道:“大概是因为你丑吧。” 小女生跳起来就想骂人,可是清欢却认真地看着她,不施脂粉的素面仍旧美的惊人,皮肤连个毛孔都没有,就是安静的坐在那儿也是一道绝美的风景。她是严肃的在回答问题,和她比起来的话,浓妆艳抹的小女生确实没眼看。 回答完问题清欢继续低头看书,手边是宋先生昨晚给她煮的玫瑰凉茶,还有他买的小蛋糕,她跟来度假的似的…… “如果你再不走,我可能就要通知你们学校了。”宋猊坐在了电脑前,修长的指尖敲击着桌面,“今天周四,应该上学的吧?” 小女生脸色白了一下,“你、你又不知道我哪所学校的……” “很快就知道了。”宋猊轻笑一下,手指飞速在键盘上敲击片刻,不到两分钟,他便徐徐念道:“杨小华,海滨市第四中学初三十七班学生,出生于XXXX年X月X日,家住海滨市方淮区碧海小区三栋二单元401室,父亲杨伟,长途司机,母亲高芬,中学老师,家里共有存款十七万四千八百五十六元,唔……期中考试语数外三门的分数分别是21、9、17。” 顿了一下,问:“还需要我再念下去么?” 小女生的脸上青白交加,恨恨的瞪了他一眼,转身跑了。 “……三门总分四十七啊?”清欢咋舌,“我看看我看看。” 她操纵椅子滑过来,宋猊瞬间将她抱个满怀。清欢快速浏览了一遍小女生的成绩,面部表情一言难尽:“语文21是怎么考的?” “这世界上有天才,就有蠢货啊乖乖。”宋猊捏她身上软肉,“最可笑的就是蠢货意识不到自己的蠢。” “……这女孩,劣迹斑斑,母亲在学校任教,竟然也能记这么多过,还被勒令回家反省过一学期。欺负人……”看起来挺单纯的小女生,竟然做过把女同学扒光衣服拍照甩人耳光的事情。因为未成年,不可能判刑,所以也就是批评教育,让家长带回家。 不过看起来她的家长并没有将她教育好。 “又蠢又坏。”宋猊淡淡地说。 清欢摇了下头准备回位子,却被宋猊抱住:“不问我是怎么找到这些的?”别的不说,学籍档案可是机密资料。 清欢问:“你要告诉我吗?” 宋猊笑:“如果你想知道。” “那我还是不要知道好了。”她将页面关掉。“我想我暂时还没有准备好,等到哪天你忍不住了要告诉我再说吧。” 她这人,好奇心并不强,也不是那种非要窥伺别人秘密的人。这世界上太多人有秘密了,有些时候,她觉得保持神秘感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不仅是女人,男人也会因为秘密显得格外迷人。 宋猊抱着她亲:“乖乖真可爱。” “啊……来人了来人了,快放开我。” 进来的是个大学生模样的男生,还书的,看到清欢的时候眼睛都直了,本来想走的,结果就在靠近服务台的桌子坐下了,借着书本偷偷看,还拍照发到宿舍群里:兄弟们看!好漂亮的妞! 群里顿时一阵狼嚎。 可是很快的…… “哎?怎么回事儿?”手机怎么突然黑屏了……关机重启也没用……坏了??男生扒开手机壳看了看里头的电池,然后再开一次机。这次好了,但是里头什么都没了……等到他用图书馆的Wi-Fi下载好聊天软件上线的时候,群里的室友在哀嚎。 撤回干什么啊!没来得及保存啊! 真好看!在市图书馆吗?新来的管理员? 之前那个帅逼管理员被炒了吗???太好了!!!!!我可以去追女神了!!!!! …… 男生却没心思回复他们,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打售后电话询问一下这是怎么回事,不过现如今还是先拍张美女照片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可是他的手机刚拿起来,进入摄像头的却是宋猊。 偷拍人家女朋友被发现,尴尬至极。宋猊的指头按在摄像头处,嘴角的笑容很温和:“麻烦图书馆内不要拍照。” “哦好好好,抱歉……” “没关系。” 等到宋猊走了,男生悄咪咪拿起手机——卧槽,摄像头怎么坏了??? 他真的要去找售后了!!!! 清欢看着男生风风火火的跑了,拖着下巴:“他不看书啦?” 宋猊唔了一声:“这种年纪的男孩子,没有魅力。” 清欢沉默了两秒,突然偷笑。宋猊从背后抱住她:“笑什么?” 清欢面前是监控录像,她一边注意有没有人来,一边赞美宋猊:“太青涩了,没有你成熟英俊。” 宋猊觉得她很会说话,而且刚好说到他心坎上了,就问:“那你喜欢哪一款?” “你这款。”回答的铿锵有力。 能不铿锵能不有力吗?她可不想在图书馆来一发。   ☆、第882章 第九十一碗汤(八) 第九十一碗汤(八) 宋猊满意的笑了。 于是从这天起, 大家都知道图书馆那位长得非常好看引得无数少女折腰的宋先生脱单了,每天还带着女朋友去上班! 有些对宋猊没死心的, 一看到人家女朋友的长相,就是再不甘心也都认了——不然呢还能怎么办? 距离宋猊拒绝那三位各有特色的美女过去了一天,都市丽人那天中午的时候过来了一趟, 也没做什么,就是还书借书,跟宋先生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表现的非常正常, 好像什么企图都没有一样。大学校花可能是脸皮薄没有再来,让清欢惊讶的是那个看起来跟个小辣椒一样的初中小女生竟然也没再来了。 临走前不还说什么绝对不会放弃要让宋猊好看吗?毕竟前天他对小女生可是一点都不客气的。 清欢坐在椅子上, 身上还围着毯子, 一边喝茶一边玩手机。宋猊一开始还担心她会想家想学校想弟弟,哪里知道她根本什么都不想,这样的日子过着舒服极了,有人照顾自己衣食住行, 美男相伴,不愁钱花, 自己年轻貌美还有书读……她又不是真的小姑娘。虽然看起来稚气未脱, 也会给人弱不禁风的感觉, 但她其实最是洒脱,很喜欢的东西也能立刻放下,从不强求。 今天的新闻都很平淡……没什么好看的,不是老大爷碰瓷被机智的车主绕开就是祸害地铁N久的色狼终于被抓, 看来看去没什么新鲜的……咦? “宋先生!” 宋猊正在将还来的书归位,听见清欢叫自己,从某列书柜探出头来:“嗯?”心里却想着这样叫他可不成,太生疏了,哪有女朋友叫自己男人某先生的?然后他看到清欢对自己招手,就将书放下走了过去,柔声问道:“怎么了?饿了还是渴了?是不是无聊了?要不要我陪你出去玩会儿?” 今天周六,来图书馆的人有点多,不过没关系,马上就到中午下班时间了。宋猊顺势看了下手表,这款手表是某百年大品牌的限量款,一支的价格足够在海滨市中心买一套别墅。 “不是啊,你来看这个。” 宋猊接过她的手机,一目十行的瞟了下上头的新闻,然后轻笑出声:“有意思。” 原来是网上一则成年男子诱|奸未成年少女的新闻,一个没有头像的数字用户贴出了具体信息和事情经过。大意说的是她是海滨市一所中学的学生,今年十五岁,上初三,因为马上就要面临中考,想要加紧冲刺学习,因此只要一有空就会去市图书馆,谁知道却被管理员诱|奸,两人维持了快一年的不正当关系。期间管理员多次强|暴她,她为此怀孕,瞒着家人偷偷打掉。不仅如此,那名管理员还威胁她如果报警就要杀她全家。小女生实在是太害怕了,她不敢再继续这样的生活,怕被人发现,所以鼓足了勇气在网上揭发披露,希望广大网友能帮助她并且还她一个公道。 下面的评论已经有了快十万条,转发量更是惊人!由于女孩放出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等个人信息,还有被撕烂的衣服以及被啃咬的没有完好皮肤的身体,再加上医院的确诊证明——在在都证明她说的是真的! 这还是个孩子啊!什么人才能恶毒成这个样子?照片中的小女孩看起来很青涩,干干净净的,手里拿着一张纸板,上面写着图书馆的地址,还写着“还我公道”。 网友们自发刷起了“救救孩子”的tag,一时间这件事就上了热门,被称为#海滨市图书馆门#,无数人涌到海滨市政府微博下面请求彻查,海滨市图书馆这个微博下,最新一条已经被骂了几十万条。 “有意思?”清欢重复了一遍宋猊的话,“哪里有意思?” “乖乖是在担心我么?”他凑过来亲了她一下,“不碍事。” “不碍事?”她不敢相信地看着他,“这侮辱的不仅是你的名誉,你的后半生都会被毁掉的!” 宋猊仍旧是云淡风轻的,他盯着图片上那个拿着纸板带着泪痕的女生看了会儿,问:“……这人谁啊?” 清欢的嘴角微微一抽:“前天刚来过呀,那个小女孩。”她突然皱眉,“你脸盲?” “怎么会。”宋猊矢口否认,“我只是没认出来,谁让她不化浓妆不染头发的。” “是吗……”清欢眯着眼睛打量他,“宋先生真的不是脸盲?” “当然不是。”宋猊理直气壮地回答,“否则我怎么会从人群中一眼就喜欢上乖乖?” 其实他是。 而且脸盲的非常厉害,无论男女。之所以对清欢一见钟情,固然她如同梦中神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发现她对她一点都不脸盲,看一眼就记心底了,甚至连她眼角的弧度和睫毛的长度都一清二楚。 肯定不是他的问题,怪其他人长得太泯然。 清欢其实不信,但她表现的很信。“怎么办?”她看了下时间,“我们回去吧,感觉一会儿会很麻烦。”她接过手机随意刷新了下,就看到海滨市公安局发声了。 平安海滨:#救救孩子#关于网上流传的海滨市图书馆性|侵事件,我局已经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请网友们相信我们,并且请等待调查结果,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网友们又炸了,其实这条微博发的口气温和态度公正,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架不住大部分人不满意。 “我去,滨海市公安局也太恶心了吧?这还用查?光看证据就知道那什么管理员不是好东西了好吗?” “楼上+1” “恋|童|癖强|奸犯请化学阉割!” “海滨市图书馆管理员你好,火葬场打来电话询问你和你妈需要几分熟。” “赞我上热评,每人一百红包” “不要歪楼啊,仔细想想图书馆管理员这工作轻松又悠闲,这人该不会是什么领导家属吧?仗着家里有本事就为所欲为?卧槽,细思恐极啊!图书馆很多小孩都会去的吧?那个小女孩是第一个受害者吗?” “楼上说的好有道理,求深八!” …… 清欢看了一下评论跟转发,一些娱乐号营销号之类有影响的大V也都转发了,她皱起眉头,“宋先生。” “嗯?”他还在玩她的小手,又白又软,跟糯米糕子似的,看着就很好吃,还有她的脖子,白的血管都看得清楚,好想咬一口……不过昨天晚上他就咬了,从她身后抱她,咬着她的脖子,那种滋味销|魂蚀|骨,给他皇位都不换。 “你……”清欢不可思议地瞪他,“这么不当回事儿吗?” “不要担心。”他笑嘻嘻地抱住她,“没事的,我的清白你不是最清楚吗。” “……我们才在一起多久,我怎么清楚。”她被他不在意的态度气到了,“说不定这之前你们就是那种关系呢。” “我看不上又丑又涩的烂果子。”宋猊流露出一丝傲慢,但很快就掩饰住了,“你给我开的苞,可不能拔X无情。” 清欢捶了他一下,“不要胡说八道。”怎么会觉得这是个温柔贵公子,明明是个腹黑又闷坏的狐狸精。 宋猊捏她小手,“别担心。” 清欢把手抽回来,迅速拿起手机,宋猊好奇地凑过去看,就见她唰唰唰注册了一个小号,改ID叫“空口污人清白杨小华你的良心不会痛吗”,然后加入了微博大军。 不过她一个人力量微小,完全不是网友们的对手。 她说的很简单,都是事实:大家都别被骗了,这个女孩在撒谎,管理员先生是被诬陷的! 然后她就被顶到了热评第一——被骂上去的。 “楼上惊现强|奸犯家属” “层主不会是变态本人吧?” “张嘴就说人家女孩撒谎,有种你拿出证据啊?空口说白话谁不会!” “层主昧着良心给强|奸犯洗白,祝你全家都遇到强|奸犯” “傻逼.JPG” “对对对,我们大家都假装迎合他,但大家心里都清楚层主是个傻逼” …… 清欢还要再战,手机已经被宋猊摸走了,她伸手要却被拒绝:“别看了,心情会不好。” “不看我心情也不会好。” 宋猊好喜欢她捍卫自己的样子啊,不过有些人说话太难听,他的乖乖自己都没舍得骂,凭什么被别人骂? 有多久了呢? 这世界上有很多人想要他死,因为只有死人才不会有危险,可那些暗杀他的人从来不敢留下蛛丝马迹,因为他们都知道,如果一击不中杀不死他,那么死的就会是自己。因为他会回以疯狂的报复,这世上不存在能压制他的人,从来只有他凌驾众生之上,冷眼旁观他们的愚蠢和贪婪。 也因此众生一张脸,写满愚昧与恶意。   ☆、第883章 第九十一碗汤(九) 第九十一碗汤(九) 警察来带宋猊去配合调查的时候, 刚好是下班时间,他们准备回家。宋猊刚给清欢戴上帽子, 就被过来的警察摁在手里。 他微笑着凝视她快哭出来的小脸,哄她:“乖,能自己回家吗?” “嗯。”她点了下头, 揉了揉眼睛。 “那先回去睡个午觉,待会儿我回家给你做饭。” “待会儿是多久?”清欢执着地问。 “啧。”宋猊看了下周围的围观群众,已经有人开始拍照了, 他轻轻一叹, “乖乖,你好黏人。” “可是我好喜欢。” 清欢脸红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胡说呢?” “不是胡说, 我相信警察不会冤枉好人。”他笑得好看极了, 哪怕是清欢都忍不住呆了几秒。“回家去好吗?” “……嗯。” “我不会逃走的,警察先生。”宋猊轻轻笑,“麻烦先松开我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警察们不觉松开了手。宋猊走了几步到清欢面前, 单手摸她小脸,揉了揉耳朵, 吻她。“等这件事解决了, 我们就离开这里。”这句话说的很轻, 没有其他人听见。 海滨市待的够久了,他总是容易对待久的城市感到厌烦。 清欢站在原地眼巴巴地看着宋猊走,他身材修长高大,衬衫西裤让他看起来身材好到爆炸, 一双大长腿比旁边警察的胸都要高,明明是被带走的,偏偏搞得跟去视察一样……有人看见清欢站在图书馆门口可怜兮兮的样子,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啊……有人悄悄拍了照,还有人过来关心清欢。她微微哑着声音说:“他不会做那种事,他是被诬陷的。” 可是小女孩诬陷一个成年男人有什么好处呢?要知道这种事情传出来,哪怕女孩是受害者,以后也少不了被人指指点点啊! 网上很快就有人上传了宋猊被带走的视频,因为带了tag,所以很快就被围观了,阅读量分分钟过千万。视频不长,也就几分钟,可是从宋猊给清欢戴帽子到警察出现,再到他们说话以及临别的吻还有宋猊的背影都拍的很好——发视频的是海滨大学摄影系的学生,感觉不像是坏人落网,倒像是电影…… 卧槽,没人说那个管理员这么帅啊! 太帅了吧!!!! 长得好看的人总是给人好感,尤其宋猊气质高雅,一看就是很温柔的人,当今社会这样的男人可不多见,而且人家对女朋友又体贴又宠溺,穿衬衫好好看啊!腿又长! 还有女朋友也美! 终于,有一个网友评论了:“女朋友长这么好看……自己那么帅……说得不好听点,娱乐圈这些流量都只能给人提鞋吧?现实生活里什么样的妹子把不到?要去诱|奸一个初中女生?” 倒不是他们给管理员洗白,实在是颜值相差太大,大的根本没法用管理员是变态是恋|童|癖这样的理由来说服自己了。讲道理啊,他长得这么好看,那个小女生却很一般,一般的扔到人群里都找不出来。 还有人心疼女朋友:“没人觉得女朋友很可怜吗?站在那里想哭又不不敢哭,眼巴巴看着男朋友被带走也太惨了吧?而且管理员走之前还亲她诶,这一对太赏心悦目了,给人感觉很舒服,我觉得不像是坏人啊!” “不是说现在的新闻要过三天再看?” “感觉这事儿要反转” “你们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啊,那个杨小华说管理员性|侵她,可是却拿不出物证诶,那个衣服可以自己弄破吧?医院证明可以伪造吧?从始至终也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啊,感觉都是模棱两可拿来糊弄人的。” “我觉得楼上有点绝对了,杨小华才十五岁,这么点大小女孩能做什么?如果这事儿不是真的,那肯定是后头有人在教。” …… 清欢在家刷微博,万万没想到就凭借宋猊的颜值,舆论竟然就有了铺天盖地的变化。她嘴角一抽,用之前注册的那个微博号在发视频的博主下面留言:谢谢博主,我男朋友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我相信一定会给我们个公平的交代。 这下才有人回过味儿来,这ID这么眼熟,原来是管理员女朋友? 因为视频里的女朋友太美,所以竟然没多少人骂她,还有人求她发自拍…… 清欢:“……” 她发完那句评论就下线了,去了宋猊的书房,他吻她的时候低声说的话里,不仅告诉她他们要离开海滨市,还让她去做一件事。就是在他书房的电脑里,有一个文件夹,让她去将那个文件夹拖到一个网页里,然后按下回车键。 清欢打开了宋猊的电脑,然后笑了。 她当然会帮他,毕竟他长得那么好看,对她也很好。 只是看到文件夹里的东西后,清欢吃了一惊,她真没想到宋猊会准备的这么充分,难道他早就知道会有今天?知道杨小华会诬赖他?而且这些东西,他是怎么弄到手的? 这个男人太危险了,高深莫测,有着令人恐惧的力量,怪不得那么多人想杀他,对他又恨又怕。 如果让清欢来形容宋猊的话,五个字:行走的核弹。 她按照宋猊的话做了,然后那个文件夹火速消失,这个空白网页也没了,整个电脑屏幕恢复了最平静的模样,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对于宋猊操纵电脑的能力,清欢毫不怀疑。想来文件夹在网页消失是他设定的小程序,最终应该是寄到警察局了吧? 杨小华这会儿不知道在做什么,很开心?很得意?她知道马上就要大祸临头了么? 清欢关掉了电脑,将书房门合上,回去洗了个澡去厨房,虽然宋猊说等他回来做饭,可她现在就饿了。而且经过这么件事,他应该不会再去图书馆上班了,马上,就要离开海滨市了吧。 果然,清欢刚将最后一道菜装盘,门铃就响了。 宋猊一般都是跟她出双入对的,但有时候他会去买个酱油什么的,哪怕身上戴了钥匙也要她去开门,任性得很。 门一打开,宋猊就抱住她,两人当着送他回来的警察面来了个湿吻,吻的极其热烈、奔放、深情——感觉下一秒就要抵在门上干一发了,于是警察们连忙退场。 清欢气喘吁吁地被宋猊抱到了客厅,肚子咕噜噜响了两声,推他一把:“我做了午饭,先吃饭。” 宋猊低笑,将她雪白的脖子啃的到处都是痕迹,“乖乖这么贤惠。不是说我回来做吗?” “我想做给你吃嘛。”她拉着他过去,好歹让他不再发|情。“事情解决了?” “解决了。”宋猊叹了口气,“我担心乖乖,想早点回家,不然真想留下看戏。” 清欢摇头:“你现在也能看。” 说着递过自己手机。 唔,她做饭的时候也时刻关注着最新动向。 先是平安滨海发了微博:#救救孩子#关于海滨市图书馆性|侵事件,我局特发以下公告,以正视听。 足足九张长图,还有一个半小时长的视频。视频里一个黄头发打扮时髦的少女猛踹一个校服女孩,一边踹一边骂婊|子、贱|货之类的词,这个视频过后是另一端,她和其他几个女生对一个女孩又踢又打,还扒了女孩衣服拍照录视频……半个小时左右的视频,全都是她干出的混事。 欺负同学是家常便饭,发女同学裸|照更不是第一次,这种事她做起来驾轻就熟,视频的最后她还在厕所逼一个瘦弱的小女生把头埋进堵塞的马桶里! 这是人做出来的事吗?! 长微博则是各种证据,作弊的、早恋的、开房的、堕胎的……总之这个女孩劣迹斑斑,坏事做尽,然后再看名字,谁呀?可不是那个拿着白纸板哭啼啼指控被性|侵的杨小华吗?! 人家可不像微博上这样纯白无害,人现实里裙子短的只剩下腰带,男朋友的数量比母猪下的崽子都多! 很快平安滨海发了第二个视频。 网友们男默女泪,纷纷卧槽,还有呢?这个视频讲了啥? 点开一看,哦~是图书馆监控录像~还是拼接的!杨小华在图书馆大声喧哗吃零食打电话扔垃圾,缠着管理员先生说话结果人家礼貌的避让,各种表白各种肢体接触都被躲开和委婉拒绝,还有她发出的那句我一定不会放弃——这还不明显吗?人管理员先生日了狗了,他比谁都冤枉! 他是做了什么孽,被这种人盯上? 很快人们意识到一个问题,这女孩才十五岁,就干出这些正常人绝不会干的事儿来,是不是太危险了?同时因为她才十五岁,法律根本不会追究责任的吧? 也就是说……管理员先生被冤枉了,也得憋着? 太惨了。 真的,太惨了。 不仅仅是他,还有那些被欺负的女孩子,因为犯罪者才十五周岁,他们受到的这些不公平甚至会落下一生阴影想要自杀的事件,都得不到一个公平的结果。   ☆、第884章 第九十一碗汤(十) 第九十一碗汤(十) 怎么回事…… 头有点疼。 清欢睁开眼睛的时候分不清楚是什么时间, 因为房间里一片漆黑。她试着动了下手指,发现自己的四肢似乎被锁住了。 发生了什么? 在这之前, 一切都是没有预兆的。 她努力开始回想意识清楚时的事。宋猊从警察局回来,她做好了饭等他,和他分享了杨小华事件在网络上被披露真相后的情况。然后他们一起吃了晚饭, 接着宋猊主动去洗碗,她就回卧室洗澡,洗完澡他端了两杯红酒进来, 床头还点了蜡烛, 大床上洒满玫瑰花瓣。 男人炽热的体温、柔和的爱语以及狂野的占有仿佛还没有散去,但现在她已经失去自由了。 清欢的大脑在一瞬间飞速开始转动, 到底怎么了?是宋猊将她扣住的吗?还是说……不可能, 她应该没有露出马脚才是,哪怕是背对宋猊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她也保持着一个害羞柔美的女孩子形象,对方绝不可能识破才对。 “乖乖醒了?” 是宋猊的声音, 随后清欢就被一具沉重的男人身体压住,他不像是以往那样单手撑在身侧怕压坏她, 这一次是实打实的, 成年男人的重量让她一瞬间感到呼吸困难。“……宋猊?我动不了了……帮帮我……” “撒娇也是没有用的哦。”宋猊咬她耳朵, 尖利的牙齿宛如野兽,摩擦着她薄嫩的耳垂,似乎要咬出血来。“我生气的话,乖乖应该不想看到吧?” 很少遇到这种失控的情况, 清欢在瞬间开始猜测他知道了多少,并以此进行弥补和挽回。“你在说什么啊……你真的好重,下来好不好?我的手腕好疼。” 其实不仅是手腕,浑身都疼。明明最后的记忆是温存的做|爱,宋猊在这档事上一向绅士且温柔,从来不会太过粗暴,可这一回,清欢明显感觉腿间的痛楚。说起来她也不大记得昨晚到底怎样了,喝完那杯红酒,她被抱到床上,他用花瓣将她覆盖,上来吻她,清欢只记得自己很快乐,很不知足,但之后……之后发生了什么? 她不可能喝醉,只是一杯红酒而已,哪怕这具身体再脆弱也不可能一杯倒,肯定是宋猊做了手脚,那么他做了什么?又知道了什么? “我很难过啊,乖乖。”宋猊叹了口气,轻轻握住她的小手,然后往下啃到她的脖子,清欢觉得他像是要咬破她的喉管而后吸干她的血液。“你没有把名单拷走对不对?” 她的喘息加重了,宋猊又是叹了一声,“想要的话,你可以跟我说啊,你不说的话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呢?你想要吗?你不会真的想要吧?” 清欢:“……”这是开玩笑的时候吗? 宋猊的手在她胸口抚摸着,然后按住一边胸房:“这个地方,下面跳动的是什么呢,嗯?甜言蜜语,有几分真几分伪?” “你都知道了?”清欢低声问,一开始她以为是房间里黑,清醒后才意识到并非如此,而是她的眼睛被蒙了起来。也就是说,虽然她现在看不到宋猊,但宋猊却看的清楚她。这个男人聪明到可怕,他能够从她面上的微表情分析出她是在说谎还是讲真话。 “知道什么?”宋猊漫不经心地揉着她的心口,似乎想要将她剖开,看看里头那颗心是什么颜色。“知道你跟那个所谓的弟弟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还是知道你们都是某个组织养出来的杀手?再不然,是知道你一直在伪装欺骗我,接近我是想从我这里拿到组织的成员名单?” 他果然都知道了。 “你怎么知道的?”清欢不明白。“我明明表现的很好的,组织上说我是最优秀的,不会有任何人能看穿。” 她从一开始,因为过于美丽的外表从而不被看好成为杀手,因为优秀的杀手应该长相普通,最好丢进人群里就再也看不见。而她,哪怕是露一面,也会让无数的人对她念念不忘。三年前组织成员名单被盗,罪魁祸首就是号称神秘莫测的“宋”,由于名单事关重大,在追不回来的情况下,组织上命令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如果不能杀死宋,就想方设法取回名单并销毁一切证据。 她知道宋猊这个人生性多疑而谨慎,这一点从他多年来连名字都不为人所知就能看出来。他特立独行我行我素,不与任何人为伍,偏偏有着诡异的正义感,名单泄露对于组织来说打击太大了,甚至有着根基被毁的可能。 所谓的弟弟不过是组织里的一名同僚,因此“姐姐”失踪,弟弟才会毫不在意,也不想念。 因为宋猊的危险,她即使是在一个人的时候也表现的很是温柔乖巧,完美的挑不出毛病。清欢甚至知道这个房子里到处都装满了微型监视器,说宋猊一点都不怀疑她看到她第一眼就爱上她……那也太可疑了。 世界上当然有一见钟情,但即便是一见钟情,宋猊这样的人也不可能丧失警觉。 “……是我昨天动了你的电脑吗?你是故意的,包括激怒杨小华,搜集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明明一个人就能做到的事情,却偏偏要我做,就是为了让我露出尾巴来?”可是她明明没有翻动其他地方,更没有拿走名单,为什么还会这样? “那种垃圾,死了才是利国利民吧。”宋猊嫌弃地说,“你为什么不拿走呢?近在眼前,你大可删掉证据拿走名单,可是你为什么没有?” 清欢没有说话,她咬了下嘴唇,宋猊过来缠绵的亲吻她:“是因为你喜欢上我了吗?” 她几乎立刻就要回答是的,可是她及时想起来这是个甜言蜜语无法欺骗的男人。清欢不愿说谎,却也不可能说实话,因此闭上了嘴任由他亲吻,一语不发。 “为什么不说话?”他柔声问。 “你想让我说什么?”很奇怪的感觉,他似乎一直在诱导她,有个答案,只要她说出来,他立刻就会放开她甚至不再怀疑她,可是他想要什么答案? “说实话。”宋猊一边亲一边给她提示,“比如说……你是谁,你从哪里来,叫什么名字,对我知道多少……之类的。” 他问的肯定不是她立刻就能给的问题。 清欢突然想起南霜来,难不成…… “啊呀,乖乖不肯跟我说实话呢。”宋猊很惋惜地叹气,“我会很难过的啊。” 他伸手将她身上睡裙褪去,分开她双腿,“真的不说吗?” “你要我说什么?!我能说什么?!”她感觉到不对劲,因为进来的似乎并非人体而是器具,“不要这样对我!” 后一句带了哭腔,几乎是要落泪了,但却死咬着嘴唇不肯让眼泪掉下来,倔强的要命。宋猊看到她这样心就软了,他收回手,“我只是想让你跟我说真话。” “你要我说什么……”清欢剧烈喘息着,“放开我……我不要这样……宋猊……” “嘘——”他又过来亲她,如果清欢看得见,那么她会发现宋猊的眼神极其诡异,连带着英俊的面容都显得可怕起来。“我知道的,从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嗯?”回应他的是颤巍巍的鼻音。 “呵呵呵。”宋猊突然笑起来,“你知道的吧,我认不出这世界上任何人的脸,包括我自己。” 她知道。 “可是我是个天才,天才自然有自己的办法铭记一切。比如说人身上的气息,我凭借这个分辨是否见过这个人。”宋猊掰开她的腿,“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发现竟然清楚地看见了你,这就很不对劲了。” “因为,梦里,我从来都没有看清楚过你的脸啊。” 他叹气的声音很温柔,“你是谁呢?在这具身体里的你,打哪儿来?我曾经经历过一个相同的世界,你在图书馆见我的第一面,就被我杀死了啊。” 愚蠢的女人,来自于组织却对他一无所知,以为他是寻常任意杀死的任务对象吗? 来滨海市的杀手多了去了,他们来了,就没一个能回去。 可是当他在重生后再见到她的时候,却发现她的容颜变得无比清晰——这太奇怪了,从开始到现在,一切发展都和他曾经经历过的一模一样,唯独在她身上出现了问题。那么,到底是因为他,还是她? 很明显是她吧? 本来妖艳的女杀手,突然变得那样青涩,杀人的时候甚至都不敢睁眼——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她和他一样重新来过,二是身体里换了个人。 很快他就确定是第二种了,如果还是同一个灵魂,他绝不可能喜欢这么一个女人。 他见到她的时候,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就像是找了很久的宝物,有朝一日突然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第885章 第九十一碗汤(十一) 第九十一碗汤(十一) 说白了, 他们都在互相欺骗。 “带着任务而来,却没有完成, 也不急着完成,明明我给了你那么多次机会啊。你不去书房,也不打开电脑, 我亲自给你机会,可是你竟然不把名单拷走……这具身体原本的那个主人,可比你狠心多了。”宋猊发出低沉的笑声, “乖乖为什么这样做啊?” 因为他的用力, 她闷哼了一声,四肢百骸都因为剧烈的快感颤抖起来。“我……”声音被撞碎, 听不清楚。 “反正, 也是要说些花言巧语来骗我吧?”宋猊啃了一口她身上嫩肉,“那就不要说了,反正我也不是很想知道。” “我要你这一辈子留在我身边,这样就行。你有什么秘密, 我才不想知道。” 这具身体里的灵魂,从什么地方来,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一切就和他重生一样, 根本无迹可寻。更何况秘密这种东西,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是要拥有才显得神秘有魅力,说出口的话就不见得了。 清欢没想到他把自己绑在床上一圈盘问一圈手段使了一堆, 最后就不要答案了? 但是很快她就没功夫想其他的了,因为宋猊的动作加快,两人共同沉沦,谁还在乎其他的。 再度醒来时眼睛上的黑布被拿掉,宋先生也仍然是温柔体贴的宋先生。清欢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这个男人似乎无时无刻不戴着眼镜。哪怕是睡觉了,眼镜也架在鼻梁上。他对她做那些的时候蒙住她的眼镜,也许并不是要给她造成一种孤舟难离的恐惧不安,而是因为那时候他将眼镜拿下去了。 可是这双眼睛有什么不同呢? 清欢伸出手想要将眼镜拿下来,结果手伸出去才发现浑身无力,软啪啪的搭下来。宋猊只是小寐,她稍有动作他就清醒,睁开眼睛:“想做什么?” 她盯着他看,两个人半晌无言,清欢说:“我想看你的眼睛。” “这有什么好看的,嗯?”宋猊轻笑,凑近她,“和你的有什么不同么?” ……倒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她还没看出个究竟,宋猊就已经挪开了俊脸。其实他刚才给她看眼睛的时候,眼镜也没有拿下来过。那副金丝眼镜根本什么都遮不住,那他二十四小时都戴着是为了什么?之前洗鸳鸯浴时他倒是拿下来过,但清欢没怎么注意,现在怎么想怎么奇怪。 “饿了吧?” 宋猊听到清欢肚子发出的咕噜噜声了,他笑着吻了吻她,就好像之前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一样,“我去给你做饭。” “等一下!”她在他离开的前一秒抓住他袖子,等到他回头才犹豫着问,“这样……真的没关系么?我们真的能在一起么?组织上……” “乖乖一定没有点开我让你寄出去的文件夹吧?” “嗯?”她确实没有。 “其实就算你翻了我的电脑也找不到那份名单,因为名单在那个文件夹里,被你一并寄给警察了。”他在电脑里藏着的另一份名单全是鬼扯的,上头还有人叫张三李四呢,不过她根本没点开看,也没有拿走,所以压根不晓得。 “我不会让人控制你,也不会让你回去,名单上没有你的名字,不过你那弟弟可能就没这么好运了。”宋猊咬清欢的唇,“谁叫我不喜欢他跟你一起生活这么多年呢。” 组织上每人都有普通身份,但清欢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已经坐在前来寻找宋猊的火车上了,现在想想,她要回去看弟弟,对宋猊来说也是很明显的漏洞吧?不过是同僚,而且是有竞争关系的同僚,她竟然为了掩饰所以回去看弟弟……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处处是陷阱,处处露了馅儿。 宋猊见她小脸一阵白一阵青,放声大笑起来:“我去做饭,放心,现在家里已经没有监视器了,你大可以不必那么害羞胆小。” 哪怕她不是组织一员,不是本来那个蠢女人,也必然不会是个普通人,看她演戏真的好有意思哦,可爱极了,后半生也不会孤单了吧? 终于,能在一起了呢。 清欢脸红着拿枕头扔他,宋猊大笑离开卧室,然后清欢曲起双腿抱住自己,忍不住抱怨:“坏蛋……” 说完这个词,她收起了含羞带怯的表情,面上逐渐变得冷淡起来。门外那个站着的男人应该去做早餐了吧?监视器虽然不在了,可他还是对她不能放心啊,否则怎么会停留在门口故意等她反应呢? 现在好了,羞涩完了娇嗔完了,该起床洗漱了。 揉了揉腰,清欢下床穿上拖鞋,刷牙的时候她看向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一个动人的笑。 谁是猎人谁是狐狸,那可说不准。就算栗子能提供的信息有限,她完全不知道宋猊身上发生的事情,可她不是栗子,也不是被宋猊干掉的那些失败者。命运中应该被一击杀死的杀手竟然活了下来,甚至被男人当作情人,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宋猊从她的异常中判断出了她的问题,同样,她也从他的异常中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虽然她不是本尊,也没有重生,但有什么瞒得过她的耳目呢? 她当然会留下来,因为宋猊身上有她想要的东西。清欢记不得经过了多久的时间,从奈何桥上莫名其妙出现彼岸花到现在……她一直一直都在寻找,现在她有了线索,要的不过是一个答案。 就好像是拼图,一切都摆在你眼前,只要将它们排列好,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宋猊是第一个,却不会是最后一个。 清欢洗漱完穿上宋猊干净的衬衫,雪白的长腿踩在地毯上,连鞋子都没有,揉着眼睛出了卧室。正在厨房忙活的男人完全不像是昨晚那个鬼畜的家伙,显得格外爽朗温和,先是和她交换了一个吻,然后给了她一杯牛奶:“还要再等一下。” “没关系。”清欢趴在餐桌上喝一口牛奶。“你不要急。” 她拿起手机随意刷了下微博,就看到平安滨海发布了一条新的消息。“宋猊。” “不叫宋先生了?”他取笑她。 “不是啦,你看这个,是你做的么?” 很简单的一条消息,就是给这两天闹的沸沸扬扬的未成年少女性|侵案最终处理的一个交代。由于本国律法限定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具备刑事责任,因此杨小华顶多是被批评教育送去青少年劳改所,可这女孩胆大包天,知道事情败露陷害失败后竟然偷了家里的存折畏罪潜逃了! 结果逃跑过程中被发现,慌不择路下出了车祸,人倒是没死,但瘫了,还毁了容。 宋猊笑:“不觉得这是老天在惩罚她么?被她欺负的一个小女生可是跳楼了啊。” 也没死,只是瘫了。 现在岂不是风水轮流转。 “啊对了。”宋猊似是想起了什么,“之前好奇黑进医院电子网络,发现她的母亲怀孕了,两口子高兴的不得了。” 他们竭尽全力教不好这个女儿,天生的恶后天没有办法扳正,再加上这对夫妻本来也不是什么有情有义的好人,因为妻子生了个没用的女儿,丈夫一直恼恨,在外跑高速的时候不知道做了多少次大保健,现在女儿虽然瘫了,妻子却查出有了身孕,说不定是个儿子呢。 谁还管医院里那个不成器的东西啊,他们家本来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也是小康之家,结果钱都被杨小华糟蹋完了,光是因为那个跳楼的女孩就赔了好几十万,再这样下去谁受得了? 所以杨小华很快就被接回了家,只不过没有人照顾她,她的父亲将她送回了乡下老家,每个月给邻居几百块钱给她做个饭,之后就对她不闻不问了。 杨小华死的时候被发现床褥上全是秽物,不知道临死前,她有没有想起那个被她逼着将头埋入堵塞马桶里吞吃的女孩子。 这会儿清欢半个字都不带信的,她轻轻一哼:“你心眼儿小得很,能让她好过吗?” 宋猊好伤心哦,“乖乖都不信我啊。” 两人相视数秒,然后各自做各自的,只是嘴角都带着笑。 如宋猊所说,他们很快就离开了海滨市,那些暗恋明恋图书馆宋先生的女人们,再也没见过这个人,她们的生命中也不曾再出现过如他一般英俊耀眼的男人,很久以后,甚至有人会想,那个完美的暗恋对象也许只是自己的幻想,并非真实存在。 他们一起去了很多很多地方,一起活了很久,走遍了这世上每一个角落,吻过宽广的海洋,遨游过碧蓝的苍穹,奔走过最遥远的山路,跋涉过最幽深的湖泊,品尝过最热烈的美酒,吹过最无边的风。 清欢带走了宋猊的眼睛。   ☆、第886章 第九十二碗汤(一) 第九十二碗汤(一) “看你这么精神, 伤应该好的差不多了吧?” 栗子嘿嘿笑着蹭过来,双手拱起宛若小狗:“谢谢清欢姐姐, 谢谢清欢姐姐!您简直是我的再造恩人……” 清欢轻笑,倚在了孟婆庄的美人榻上:“命定之人都在一起了,没有发生蝴蝶效应引起世界崩坏, 更何况……我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你不必谢我什么。” “哎?”栗子听不懂,却看见了她掌心中散发出柔润光晕的东西, “这是什么, 好漂亮啊!”这样的光芒她从来没有见过。 “想知道?”清欢似笑非笑地睨了她一眼,“是眼珠。” 栗子后退了足足有十米远, 她虽然不是新手了, 但对这些东西还是怵得慌,刚到奈何桥上的时候她连忘川河里的鬼都不敢看一眼。“不不不不不我不想知道!” 清欢笑着将眼珠收起,说是眼珠,倒不如说那只是一团光华, 宋猊的两只眼珠,最终化成了这么一团小小的光。她将东西收起后, 就对栗子说:“伤养的差不多了, 你该走了, 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栗子也知道自己这次实在是走了大运,否则真的早已被抹灭,心中对清欢十分感激,跪了下去, 难得的严肃认真起来:“大恩大德,不知如何回报,日后清欢姐姐若是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会记得你这份情谊。”清欢将她扶起来,而后突然笑得有些坏,“不过你别以为就这么算了。” “啊?” 满头雾水的栗子看着笑意盎然的清欢,突然有了种不祥的预感,她想起来……“卧槽,我不会还要被雷劈吧?!!!!!!!!” “失误虽然已经被弥补了,但是你懈怠的工作态度是事实,所以……出了奈何之后,自求多福吧。”清欢在她眉心点了一下,没等栗子跪求救命,人就不见了。 这会儿墨泽吉光邛暜小黑等才敢跑出来,个个围绕着清欢的腿蹭来蹭去,三只小动物一只小胖子,场面一度显得非常混乱,清欢差点被它们绊的走不了路。 她弯下腰,将四个小团子都抱起来——这实在是需要极大的力气,因为光是墨泽一个就胖的叫人心碎了。好在吉光邛暜只有猫儿大小,主要吃力的还是墨泽。小胖子自己也感觉到了,顿时心虚起来:“主人,我、我是不是该减肥了?”最近吃的好像真的有点多,主人都要抱不动他了…… 要不晚饭不吃了吧? “没关系,我还抱得动。”清欢出了庄子,奈何桥上仍然一片安静,只在她出来的瞬间,锅里的汤冒出咕嘟咕嘟的声音。她将小团子们放下,就瞧着它们撒欢的四处跑,而后都回来围绕在她身边,一个个眼巴巴地盯着她。清欢戳了下墨泽的脑袋:“荒海好玩吗?” “好玩!”小胖子用力点头,“而且玲珑姑姑那里有许多好吃的!” 荒海里好多好多好吃的啊! 清欢笑,“所以你才胖了这么多?” “啊……”墨泽觉得伤心了,他果然是胖了很多对不对?连主人都这么说。 清欢拿起勺子搅了搅汤水,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的汤水很快平静下去,当她将那团光华放进去的时候,汤水就好像彻底冷却了。蓝色的火苗舔着锅底,清欢有些出神,被吉光咬了裙摆才低下头:“怎么了?” “喵。”当猫当久了,吉光已经习惯了喵喵叫。 这四个团子里,它最心细,也最能感受到她的不寻常。一双湛蓝色的大眼睛凝望着她,然后抓着裙摆一路爬上清欢肩头,在她脸颊上舔了舔,又喵喵叫了两声。其实它不知道主人在想什么,但它仍然想陪伴在她身边,哪怕只是当一只猫。 清欢捏了捏它软软的肉垫,看了眼锅里,叹道:“这怕是我熬的最久的一锅汤了,什么时候才能煮开呢?” 然后她低头对几个小团子说:“我要出去一趟,这段时间里奈何桥上不会有人来,河里若是有人爬上来了,你们只放它离开便可,不必管它。” “主人又要走了吗?”不知为何,墨泽突然有些心慌,“主人什么时候回来?我可以跟主人一起去吗?” “我会回来的,只不过……可能会需要一些时间。”清欢想了想,“你乖乖留下来看家,等我回来做好吃的给你。” “我不想吃……”小团子要哭了,“是不是因为我平时什么事都不做总是吃东西?主人不要我了吗?我以后什么都不吃了……” 清欢被他的童言童语逗笑:“怎么会,你大可想吃什么便吃什么,我难不成还养不起你?只不过这一次我是真的有事,不会有危险的,放心好了。” 小团子们都不说话,仰着脸蛋看她。清欢心都要化了,她一点都不觉得孤单,因为陪伴她的团子们都太可爱了。随手将吉光从肩头拿下来,又每个亲了一下,这才消失在奈何桥上。 她不在,整个奈何桥似乎都是死寂的。团子们没了玩闹的心思,一个个找了舒服的地方窝着,唯有墨泽迈着小短腿爬到锅子旁边的凳子上,抓住勺子开始搅汤。在主人回来之前,他一定会把这碗要煮很久的汤看顾好的! **************** 这是清欢自己选择的世界,再加上没有鬼魂的执念要完成,因此用的是自己的模样,仍旧是十五六岁大小的少女,穿着蓑衣戴着斗笠,站在了一个庄子门口,因为下着大雨,她想在这里借宿一晚。 结果她刚敲了门,就有一辆马车从雨中驶来,同样停在庄子门口。婢女迅速打起了伞,车夫放了小凳子,便从里头迈出来一只穿着精致绣花鞋的脚。随后一个美妇人被扶出来,庄子里的下人们站成整整齐齐的两竖排,大声说道:“恭迎夫人!” 哦……原来不是为她开门的啊,她还想说,怎么刚敲门就有人来开呢。 那夫人下了马车见到清欢,不觉一愣,“你是……” 清欢的斗笠遮住了脸,她抱拳道:“大雨倾盆,小女子想在庄子借住一宿,不知夫人可否通融?” 那夫人似是一副菩萨心肠,便轻轻点了头,对身边的妈妈道:“陈妈妈,你把咱们带的衣服给这位姑娘一套,换下身上那湿透的。另外庄子的管事呢?” 一名四十出头的男子立刻站了出来:“夫人。” “我要住的地方都收拾好了吧?” “回夫人,收到京城消息的时候,奴才就已经收拾好了。” “那就好。”夫人点了下头,又看了清欢一眼,“叫人准备膳食,再烧点热水给刚才那位姑娘送过去吧。” “是。” “夫人真是心善。”一个婢女夸赞道,“那小姑娘可真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才能遇到夫人呢!” 夫人却叹了口气,“这倒也不见得。” 她没再多说,进了庄子去了。 清欢被迎进一间干净整洁的屋子,她脱了蓑衣斗笠,下人就送来了热水,这种天气……洗热水澡……其实很要命的,不过她还是泡了,然后擦干净身子。刚从浴桶里出来,就听见有人敲门:“姑娘,我是夫人身边的陈妈妈,给你送衣裳来了。” 清欢应了一声:“妈妈稍等一下。” 虽然她不介意赤身裸|体,但这毕竟是保守的古代,因此随意扯了床单将自己包裹住。陈妈妈见到她新潮的打扮不觉瞪大了眼,然后再一见到她的脸,就倒抽了口气——这世上竟有这般标志的姑娘!这、这哪怕是二房素有第一美人之称的二小姐也比不上啊!夫人与老爷真是撞大运、撞大运了! 大师的批字准!太准了! 陈妈妈看她的眼神就好像是饿了很久的人突然看到色香味俱全的烧鸡一样。清欢奇怪地瞄她一眼,“多谢你家夫人,衣服可以给我了。” “老奴来老奴来,姑娘坐、姑娘坐,老奴来伺候姑娘。” 刚才还自称“我”,现在突然变成了老奴,还对她这样殷勤…… 陈妈妈自然也知道自己这般行为奇奇怪怪,但仍然忍不住:“姑娘的头发长得真好。”又黑又亮,缎子似的。看起来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怎的这一身冰肌玉骨同青丝,比娇生惯养的国公府小姐生的还要好呢? 清欢从铜镜里看到陈妈妈小心翼翼的动作,不由笑道:“妈妈不必这般小心,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小姐。”随意擦擦就算了。 陈妈妈连声说使不得使不得,伺候清欢擦了发又换了衣裳,本就是玉一般的人儿,穿了锦衣华服,更是显得美妙。陈妈妈的眼泪都要出来了,“姑娘先用膳,用完膳……我家夫人想和小姐说说话。”   ☆、第887章 第九十二碗汤(二) 第九十二碗汤(二) 说是等清欢用完膳, 其实她刚开始吃那位夫人就来了,而且一直坐在清欢身边, 还给她布菜,如果不是清欢确信自己并非这个世界的人,身体也是自己幻化出来, 当真要以为跟这位夫人是旧识了。 怎么说呢,这位夫人看她的眼神,就好像是一位慈祥的母亲在看自己的孩子一样。 然后她继续吃, 夫人继续布菜, 眼神怜爱又温柔,等到清欢吃完, 她才说明来意。 清欢正喝着杏仁茶, 这会儿听到对方的话,不骄不躁也不悲不喜,只是问:“你的女儿死了,要我去顶替, 是不是不太好?万一被人认出来呢?” “小姐不必担心。”陈妈妈连称呼都换了。“我家小姐年幼时被断命硬,命中克长辈, 要在庄子里养十五年才成。只是小姐福薄, 竟染了恶疾, 是以无人知晓小姐已去了,庄子上都是我家夫人的人,个个忠心耿耿,不会被识破。小姐日后就是国公府大房的嫡出长女, 如何会有人敢质疑您?” 夫人赵氏抹了把泪,“我与老爷本不愿这样做,可老祖宗是长辈,若是忤逆,难免不孝,又有云海大师的判词,只得将女儿送到这乡下庄子来。我心中挂念她,偷偷和老爷来看她,她去的那天晚上,我得了消息,悄悄赶来,在佛前跪了一宿,却仍旧留不住我儿的性命。第二日回到府里,却还要强颜欢笑不叫他人看出分毫,人后与老爷抱头痛哭,不过一个稚儿,缘何连五岁都活不到呢?” “小姐去后,为了不叫他人察觉,我们仍旧每半年来庄子一次,府里除了老奴与老爷夫人,无人知晓。只是如今事出有因,也只能求姑娘您成全夫人一片爱女之心了。” 清欢看出赵氏心内苦痛煎熬,一时间也有些怜惜,“帮你们也不是不可以,可是,我不想嫁人,即便是与太子见了面,也不一定就能嫁给他。” “云海大师说了,只要小姐您答应做夫人的女儿,一切事情都会水到渠成,之后的事让我们顺其自然便好。”陈妈妈握紧了拳头,“无论如何,倘若这太子妃的位子必定要让二房的姑娘做,那也是命中注定,是老爷夫人命苦。” 清欢叹了口气:“既然如此,那就这也吧,明日我便同你们回京城。” 赵氏的眼泪刷刷往下掉,她握住了清欢的手,泪水打在清欢的手背上。她知道这样的请求意味着什么,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国公府那个火坑,这么个好姑娘进去了,不知道有什么危险。可他们夫妻已经被逼到了极限,还有恪儿同彻儿,若是不按照云海大师说的去做,他们一家都有灭顶之灾! 好不容易送走了心怀愧疚不停掉泪的赵氏,清欢吃饱喝足上床睡觉去了——从一开始她就打的这个主意啊,否则岂不是白来一遭?她早算好今日大雨,赵氏会带人赶来庄子,只要和她相遇,接下来的事情都在意料之中。 不过那位云海大师倒是很有意思,竟然能为赵氏算出这么个结果来。陈妈妈说云海大师是非常有名的得道高僧,通俗一点来说,就是这个世界得道高人中的扛把子,医卜星象奇门遁甲无一不通无一不精,哪怕是皇帝对他的话都十分信服。可这么一位寻常人连见都见不着的佛教高人,竟然亲自为赵氏一家批了两次命,从赵氏的女儿出生到这一次要赵氏亲自前往庄子带回在大雨中门口遇见的姑娘,不得不说非常奇怪。 陈妈妈说,哪怕是皇帝,云海大师也只给批过一次。 真有意思啊。 第二日早上,清欢便成了因为身子不好被国公府养在乡下十五年的大房嫡小姐。从乡下庄子到京城要三天时间,在这三天里,清欢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母爱。 赵氏完全将她当成了那个早夭的小女儿,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简直就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掌心怕掉了。她甚至不假他人手,清欢的衣食住行她都一手包办,似乎是想要将这些年亏欠女儿的都补回来。这些年无数个日日夜夜,她都做着那个令人绝望的梦。女儿被送到乡下,发了热,她和老爷不顾一切守在身边,在佛祖面前跪了一夜,乞求上天不要如此狠心,将小女儿带走。可最终她还是失去了女儿,可笑的是,等到她回到国公府,还要笑脸做人,在老祖宗面前卑躬屈膝。 所有人都在笑,没有人知道她前天晚上死了女儿,也没人知道她和老爷的心有多痛。若非两个儿子没有长大,她痛的恨不得同女儿一起去了! 如今清欢在身边,赵氏觉得这是女儿又回来了。她就应该这样可爱、这样漂亮、这样聪明乖巧,她就应该拥有这世上最好的一切!无论是国公府嫡长女的身份,还是人人称羡的好姻缘,都不应该被别人夺去! 这一次她一定会保护好她,一定会的。 国公府的主子们自然也知道大房是去乡下庄子接那位在乡下养了十几年的女儿了,对方是和太子有婚约的,因此得知人上午就到,便都想看个究竟。只不过他们自视甚高,并不愿去门口迎接,清欢到的时候,门口只有一些下人和三个男子。 赵氏先下车,然后小心地将她扶下来,清欢笑道:“娘,我一个人也可以的。” “娘就是想扶着你。”赵氏说。 她被赵氏扶下车后,看见面前三个身材高大长相相似的男子。一个中年男子,留了一把美髯,身穿乌黑蟒袍,神情严肃沉稳,他身边的两个青年,个个气质不凡长相俊朗,腰间都戴着一块玉佩,见了她,其中菱形嘴角带笑的青年道:“这就是妹妹吗?当真是如同仙女下凡了。” 另一个青年看起来沉默寡言,他对清欢伸出手:“妹妹来。” 清欢看了赵氏一眼,赵氏抹了把眼泪:“这皮猴儿一般的人物是你二哥哥,不爱说话的是你大哥哥,都是你嫡亲的兄长,一个比你大五岁,一个大四岁,旁边站着的铁石心肠的就是你爹。” 大老爷对妻子的话感到哭笑不得:“夫人,我不是……” “你不是什么?”赵氏吸了吸鼻子,“我去乡下接女儿,你却不去,你不是铁石心肠是什么?” 清欢接话道:“娘不要难过,想来爹是有苦衷的,否则如何会不去呢?”能在女儿被所有人嫌弃的时候,深夜赶赴乡下陪伴病重的女儿,大老爷是有情有义的人。 赵氏见女儿替丈夫说话,登时别过脸去:“你只见了这没良心的一面,就不要娘了?” 清欢发现赵氏挺孩子气的,她很怕失去女儿,如今失而复得,便将清欢当作了自己的全部。清欢上去挽住赵氏的手,“怎么会呢?娘当然是最重要的。” 那边二哥齐彻伸出的手也被她的小手搭了上去:“我刚回来,一切都要仰仗二位哥哥了。” 齐彻与长兄齐恪都是知道云海大师的批字的,他们对于云海大师的话都带着怀疑,甚至不大喜欢这位人人称颂的高僧,只因为他当年一句批语,便让他们尚且年幼刚出生的妹妹被送去了乡下庄子,最后死在那儿。母亲为此夜夜以泪洗面,可此事不能让其他人知晓,就连难过,大房也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哭泣。 现下这个妹妹,娘对她这样好,也许真如云海大师所说,是上天赐予他们的宝贝吧。 只说命格尊贵无匹,是他们的福气。 清欢一手挽着赵氏,另一手叫齐彻握着。齐彻第一次握女孩子的手,心想妹妹就是这样的么,又娇又软,比二房三房所有的妹妹加起来都好看。 齐恪看着眼馋,只是他性格沉稳并不表示出来,而是道:“老祖宗他们都等着了,娘,妹妹,咱们该进去了。” “走走走,娘带你去拜见老祖宗,认认人。” 大老爷走在儿女妻子后面,悄悄抹了下眼角,然后大步追了上去。 虽然赵氏没有说老祖宗坏话,但是从陈妈妈和赵氏的言语中,她大概也对这么位老人家有了了解。国公府一共三位老爷,都是老国公的嫡子,只不过老国公一生是娶了两次妻子的。 一次就是大老爷的生母,与老国公青梅竹马,老国公是从军队里挣荣耀的人,因此大老爷的生母身份普通,只是一位教书先生的女儿。但嫁给老国公后,夫妻两人情深意笃,很快就有了身孕,只可惜在生产的时候,老国公夫人难产而死,只给老国公留了大老爷这么一个儿子。 后来老国公越来越有声望,又有皇帝封的爵位,便被当时的远山伯府的小姐看上了。 这也是老国公的第二任妻子,二老爷和三老爷的生母。   ☆、第888章 第九十二碗汤(三) 第九十二碗汤(三) 老国公一生重情重义, 对几个孩子一视同仁,只可惜他壮年时期在战场上伤了筋骨, 刚过了不惑便去世了,留下当时刚成家几年的大老爷在国公府,可以说过得是举步维艰。幸而大老爷有本事, 两个儿子也争气,在这国公府才有一席之地。 老国公的第二任妻子,也就是如今的老祖宗, 她在老国公还活着的时候对大老爷还不错, 可老国公一死,便瞧大老爷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了, 偏她又极爱面子, 愣是不肯让大老爷出去自己建府。她最怕大老爷要抢老国公留下的爵位,可她也不想想,大老爷是老国公的嫡长子,这国公位是世袭, 本来就应该是他的。 她就这样死命拖着,现下大房两个儿子都有出息, 一个年纪轻轻就是探花郎, 另一个则是武状元, 这一文一武,都是上过金銮殿被皇帝召见过的,就等着朝廷派下任职,便都是命官了。也因此老祖宗急啊, 再这样叫大房出风头下去,那这国公的位子岂不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哪里还轮得到她的两个儿子? 实际上不仅老祖宗急,二老爷三老爷也急,急的是日日夜夜睡不好觉,嘴皮子上长了好几个大燎泡,肝火上升,吃什么都没味儿。 当朝太子年岁十七,性格温和仁厚,很受皇帝的喜爱,再加上一直醉心圣贤书,太子妃一位还空着呢。不少人都打着这个主意,但也不少都知道,当年老国公还在世的时候,因为性格豪爽大方,很得皇帝信任,与皇帝很聊得来。一次宫宴上,老国公无意中提到自己的大儿媳有了身孕。皇帝当时也吃醉了酒,便即兴提议,若是生出个女儿来,便叫她日后做太子妃,母仪天下,还解下太子腰间的白龙祥云玉佩作为信物。 后来老国公去世,这事儿也一直没人提,直到太子十七,皇帝琢磨着确实是到成家的年纪了,他像太子这么大的时候,不仅娶了正妃侧妃,连儿女都生了好些个了。 这天底下什么事能瞒过皇帝的耳目,他内心深处是不大想承认这门亲事,谁不知道老国公那个孙女儿,一出生就被德高望重的云海大师批字说命格极凶,克亲克友,天生的煞星,要放到偏远地方养到十五岁才能接回来。 只是这皇帝金口玉言,一言九鼎,说出去的话不能收回。这女娃命格不好,他是万万不愿意让太子纳的。然而当年和老国公定下约定的又确实是他,因此只好硬着头皮,叫国公府先把人给接回来。 二老爷三老爷也都知道这事儿,他们大概也猜得到皇帝的心思,对这个被养在乡下十五年的侄女,心里都存了几分轻看的意思。不仅天生命格带煞克亲克友,还在那种偏僻庄子待了这么久,如何能和国公府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姑娘们比?此番赵氏去接清欢,他们心中存着看笑话的意思。 以为在皇后娘娘举办的百花宴之前将人接回来就行了?这规矩才学样貌,哪样是能一蹴而就的?怕不是来丢人的吧。大家都知道,这百花宴不过是个名头,赏的可不是御花园的奇珍异草,而是京城高门贵府的千金小姐们。若是皇后娘娘或是太子殿下入了眼,那就是未来的太子妃了。 倘若二房或是三房的姑娘叫太子看上,那么这爵位估摸着也轮不到大房身上。 因此,百花宴在即,收到帖子的贵女们都在精心准备才艺与当天要穿的衣裳戴的头面,二房三房的几个姑娘是为了看笑话才跟着一起来的,尤其是二房的长姑娘齐玫,素有美名,生的是花容月貌,可比国公府其他姑娘们都要漂亮,因此二老爷将她视为掌上明珠,几乎在她身上堵上了二房的未来。 她生的最美,也最得老祖宗喜欢,平日里有什么好料子好首饰都她先挑选,可因着大房有个养在乡下的煞星,府里人人都叫她二小姐,她凭什么要被叫做二小姐,要被那大房的煞星踩一头? 还未同清欢见面,这仇已经结下了。 早上就听说人到了,等了许久,这盏中的茶水都换了一拨,才终于听见老祖宗身边的妈妈禀报说大老爷大太太带着大姑娘来了。 先进门的是大老爷同大少爷齐恪,随后是赵氏与齐彻,被他们娘俩挽在手中的少女身着一袭碧绿罗裙,腰间系着白色腰带,垂下几缕璎珞,璎珞上结着一块白龙祥云玉佩,真是说不出的清新淡雅。仿佛这炎炎夏日,只瞧她一眼,就能消了这酷暑一般。 顺着那罗裙往上看,是一把不盈一握的纤腰,身段是极好的,脖颈那一片雪肌玉肤,竟比那冬日的皑皑白雪都要剔透。 然这一切都比不过那张脸来的叫人震撼! 齐玫是国公府最美的姑娘,便是拿出去,整个京城能与她争辉的也寥寥无几。就如同星子在月亮旁边便显得黯淡。然而若说她是月亮,那么这少女便是光芒万丈的太阳,她出现在门口,便叫所有人都失了语言同颜色,眼中只剩下这么一位佳人,似乎整个世界都是黑白的,唯独她色彩鲜艳。 满腔的鄙夷不屑,满腔的嘲讽优越,此刻都化作浓烈的不安。 赵氏牵着清欢的手,大老爷带她上前一一介绍在座诸,清欢一一问过,行走间簪钗不摇,裙裾不动,就是宫里的教习女官也没她礼数优雅。明明是个乡下丫头,竟比金枝玉叶的公主更有贵气。 赵氏也惊呆了,虽说这在回府前几天她一直在教导,可她完全没想到女儿能做到这个地步……她心里又是喜悦又是惊叹,这就是她都女儿,谁能说她一句不好?便是这天底下所有女子,也不敌她一人芳华! 老祖宗也看呆了,她还未嫁给老国公的时候,是京城出了名的贵女,人人都说她知书达理仪态端方,如今活了这么把岁数,更是人人称颂。哪里想得到在一个十五岁的少女面前就低到了尘埃里去,有这少女在,还有其他人什么事儿啊! 哪怕是心有所属的男子,见到她这样绝世无双的女子,也会赞叹不已,更何况是身边连个贴身宫女都没有的太子殿下呢?! 她站在这里,就将其他人衬托成了蝼蚁。 清欢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气度,如今她不需要为谁完成心愿,也不在意任何人的执念,何必将真正的自己掩饰收藏?她应是什么样,便是什么样。 因为太过震惊,别说是下马威了,就连大房一家走了,余下的人也没能缓过来。 刚才那是……那是大房的大姑娘?! 齐玫瞬间攥紧了拳头!她素来心高气傲,见不得有人比自己好。曾经有个五品小官家的小姐,生的一身牛乳般的皮肤,吹弹可破,样貌却远不及她。齐玫见了一次便心生嫉恨,暗中叫人潜入那小姐闺房,在她惯用的帕子上擦了天花患者的体|液,结果没几天便传出那小姐罹患天花的消息,几个月后,人就没了,整个京城再也没皮肤胜过她的女子了。 她日日以牛乳花瓣沐浴,擦干身子后细细抹上玫瑰香膏,一身玫瑰香销|魂蚀|骨,怎么也想不到有人天生自带体香,其味浅淡,却沁人心脾。三日后就是皇后娘娘举办的百花宴,她绝不能比不过别人! 太子殿下……阻碍她成为太子妃的人,都要除去才是。 那是一生的荣耀,日后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谁毁她的前程,她便要谁的命。 当天晚上,齐玫便选了一套自己最喜欢的金头面,差手下的人给大姑娘送去。 这套头面非常漂亮,她也一直很喜欢,只不过若是戴上了,不出三日,便要头发掉光头皮烂掉,那药只要碰着头发便会散发,事后便是去查验,头面上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她用过这一招对付一个跟她针锋相对的贵女,那贵女自恃貌美,尤其生的一头乌黑秀发,便不将齐玫放在眼里,言词多有冒犯,齐玫便轻笑着将自己头上一根珍珠翡翠钗送给对方以示赔罪。那贵女收了,还得意万分,哪里知道第二日头皮就开始痒痒,三日后早上醒来,头发掉了个干净,连头皮都烂了。后来虽然治好了,头皮上的疤却去不掉,长出的头发也稀稀拉拉的,再无当日令人称羡的如瀑青丝。 再后来贵女虽然指控是齐玫害得她,然后钗子上的药是齐玫另抹的,给她的时候无人看见齐玫动了手脚,再加上是三日后才脱发烂皮,钗子上也没验出什么东西来,此事只好不了了之。 如今齐玫美名在外,那名贵女却没人记得她的名号了。 而大姐姐那一头又黑又亮的发,也叫齐玫看着不开心呢。   ☆、第889章 第九十二碗汤(四) 第九十二碗汤(四) “哦, 这是二姑娘送的头面?” 斜倚榻上的少女褪了白日里那套绿罗裙,只穿了一袭轻薄的纱裙, 露出两条细白的腿来,形如贝壳的脚趾甲上涂抹着鲜艳的凤仙花汁,更是衬的肌肤如雪。 跪在地上不敢抬头的婢女春锦小心翼翼地回答:“我家姑娘惦念大姑娘, 因此才命奴婢送了这套头面来,这可是老祖宗特意命人融了几十两的金子打造出来的,我家姑娘一直珍藏在匣子里——” “既然如此, 你便拿回去吧。”清欢剥了个葡萄送嘴里, “君子不夺人所好,更何况, 这种二手货, 拿来送我,未免太不体面了。” 春锦第一次见到有人不给自家二姑娘面子,她也是虚荣惯的,当下不跪了, 站起来言辞凿凿:“大姑娘这说的什么话,也不怕寒了二姑娘的心, 都是一家姐妹——” “妹妹!妹妹!” 话没说完, 就听见院子里有人叫妹妹, 清欢穿了鞋子披了外衫,在美人塌上坐好,嘴角有了笑意:“是二爷来了,去把人迎进来。” “是。” 她身边的婢女妈妈都是赵氏身边的, 既能干又听话,最重要的是心地都不坏。 齐彻欢天喜地的捧着一个檀木匣子进来,身后跟着话不多神情沉稳的齐恪,兄弟俩一前一后,都是给妹妹宝来了。 春锦的眼珠子都瞪大了,老天,那匣子里竟然是一套白玉头面,可比她手上这套好看也金贵多了,后头的大爷手上也捧着东西,却是一条东珠编织而成的腰带,这东珠一颗便价值连城,这一整条腰带少说也得几百颗。虽说大太太是皇商之女家底殷实,却也想不到竟这般有钱啊!这是把好东西都给了大姑娘么?如此一比,二姑娘自以为大方送的这套金头面,着实是摆不上台面,莫怪大姑娘瞧不上了。 “还不走,等着我请你用晚膳不成?”清欢懒洋洋地看过来一眼,春锦捧了手里的匣子踉踉跄跄地走了,齐彻对着她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叮嘱清欢道:“日后你千万莫要同二房来往,尤其是二妹,心术不正,一定要保持距离。” “送的东西也不要收。”齐恪补充了一句。 “哥哥们说的是,我都记下了。”清欢笑道,“恰好准备用晚膳了,哥哥们不如留下来一同吃?爹与娘说待会儿也会过来,我们一家子人也热闹热闹。” 兄弟俩相视一眼,对这个妹妹都是极满意的,便点头应了。待到大老爷和赵氏来了,一家人其乐融融,真是说不出的温馨幸福。 对于清欢的来历,他们一家都缄口不言,云海大师让他们去接人的时候说了,什么都不要问,只将她当作亲人对待,自然也会得到回报,切记贪心不足,受不住这份尊贵。赵氏是早将清欢当了亲女儿,这几日相处更是让她对清欢爱若至宝。大老爷和齐恪齐彻兄弟俩经过这顿饭,也对清欢十分有好感,他们一家在这国公府本来过得就不快乐,如今有了妹妹,这无边的苦日子也算是有了盼头。 三日后的百花宴,无论清欢是否能入太子的眼,对大房来说都是好事。 三天的时间一眨就过,百花宴开始的这天早上,各府贵女都盛装打扮上了马车准备入宫,国公府的姑娘们也是如此,天刚露出鱼肚白,姑娘们就起床梳洗打扮了,国公府内下人们都起早伺候着,这时候突然传来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啊————!!!!” “……这是怎么了?”早起为女儿梳妆的赵氏吓了一跳。 清欢单手支着下巴,咬了一口刚出炉的桂花糕,香甜软糯,好吃极了。她当过皇帝也做过皇后,知道这样的宴会甚少有人会敞开肚皮吃,因此早上一定要吃饱,否则众人吟诗作对风雅之时,自己的肚子却因为饥饿叫出声,那岂不是尴尬至极。因此她任由赵氏在她面上动作,自己兀自吃的香甜。 “老奴听着,像是从二房那边传过来的啊。”陈妈妈不敢确定,慌忙叫一个婢女出去打探。 过没多会儿婢女回来了,整个人像是丢了魂儿一样:“太太……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什么不好了呀,你可要说清楚。”清欢将一块桂花糕掰成两半,自己吃一半,另一半喂给赵氏。赵氏疼她跟眼珠子似的,张嘴就给吃了。清欢继续道,“是谁不好了?” 婢女这才喘过气儿来,先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奴婢说错了,是二姑娘,二姑娘不好了!” “咦?”赵氏惊奇起来,“怎么了这是?昨儿个见到的时候还好好的,正对着衣裳左挑右拣的呢,今儿个怎么就不好了?” 国公府姑娘多,二老爷三老爷都有几个妾侍,加在一起,这嫡出的庶出的估计能有十几二十个,其中最受重视的就是二姑娘齐玫了,因为她模样生的最好,也最会撒娇来事儿。昨日赵氏看到的挑衣服,那是二姑娘突然不满意自己那一身,于是就把其他姐妹的都要过来,一套一套的试,找寻自己最喜欢的。 若非清欢的衣裳是赵氏亲自准备的,怕也逃不过这个命运。 说起来老祖宗向来喜欢懂规矩的,这一次竟然也没有呵斥,怕是将希望都寄托在二姑娘身上了。 只可惜啊…… “二姑娘,二姑娘早晨起来,头发都掉光了!连头皮都烂了!” 陈妈妈目瞪口呆:“啊?” 赵氏也很吃惊:“这是怎么回事儿?” 唯独清欢似笑非笑:“既然这样,二姑娘还去这百花宴么?” “二姑娘正在院子里哭呢,二老爷跟二太太哄了好一会儿了,都惊动了老祖宗!”婢女有一颗火热的八卦心,“太太,姑娘,要不要奴婢再去打探?” 清欢喝了口茶道:“不必了,随她去吧。” 赵氏继续给清欢梳妆,心里却奇怪得很:“头发掉光……头皮烂了,我怎么听着这事儿特别耳熟呢?” “太太不记得了?几年前也有个贵女,得了同样的毛病,说是二姑娘害的,怪二姑娘给她送了根钗子——” “清欢!”赵氏急促地问,“昨儿我听你大哥哥说,二姑娘也给你送了东西?我——” “别担心,娘,我没收。”清欢握住赵氏的手,发现她的手心全是汗,这样热的天,竟然一片冰冷。“别怕。” “那就好、那就好……”赵氏完全不怀疑齐玫有那样狠毒的心思。“我儿知道么,老祖宗曾经养了一只通体雪白的猫,那猫儿真是好看极了,还有灵性,老祖宗非常喜欢,去哪儿都要抱着。” 清欢回想了一下:“昨儿我没看到有猫啊。” “那猫死了,掉到水池子里淹死了。”赵氏说,“在三房的院子里。” 清欢问:“死的蹊跷?” “说是三房的庶子见了偷溜出来的猫想玩,结果猫儿不听话,他就将猫丢进了池子里,那孩子气坏了老祖宗,被请了家法,因着姨娘不受宠,到现在腿还没好利索呢。”赵氏皱着眉,“可后来你二哥哥跟我说,他当时亲眼瞧见了,是二姑娘将猫捉了,在自己院子的水缸里淹着玩,弄死后又扔到了三房院子。她也喜欢那猫儿,向老祖宗讨要过,老祖宗没给。” 赵氏自然是信自己的孩子的,老祖宗和她不一样,二姑娘是老祖宗嫡亲的孙女,平日里最是疼她,只是一只同老人家作伴的猫,二姑娘得不到就要毁了,不仅如此还陷害无辜之人,每每想到都叫人遍体生寒。 也因此赵氏对齐玫素来印象不好,听到她给清欢送东西,心里就咯噔一下。 清欢笑了笑:“倒是个狠心的,我听说万物皆有灵,怕是被她害死的猫回来找她了。” 她也就是随口一说,哪知赵氏却点头:“不错不错,所以说做人要心善,不能有害人的念头。” 清欢又笑笑,对着镜子在额间贴上花钿,问赵氏:“娘,你看我漂亮么?” 赵氏痴痴地看着,眼中逐渐有了泪水:“漂亮,娘的女儿……最漂亮了。” 清欢没想到她一言不合又哭起来,便过来挽住她的胳膊:“娘啊,如今有我陪着您,爹爹待您恩爱,哥哥们有出息又有本事,您日后的泪水,应该是幸福的才是。” 赵氏非常听她的话,忙擦了眼角:“哎,都听我儿的。” 母女俩出了小院子,二姑娘发疯般的尖叫声也近了,她在一群婆子丫鬟的制止下朝着清欢扑了过来:“你害我!贱|人!是你害我!定然是你害我!” 没等清欢说话,赵氏就挡在了她前面厉声道:“二姑娘慎言!” 清欢轻轻拽了下赵氏的手,对二姑娘笑了笑:“我看你是报应不爽,再与我为难,怕是烂的不仅是头皮,还有这不值钱的脸面了。”   ☆、第890章 第九十二碗汤(五) 第九十二碗汤(五) “你!你这个煞星!”齐玫被清欢的话吓到了, 因为她虽然是笑着说的,却不知为何给人一种她说的肯定会实现的感觉, 令本来想要破口大骂指责她恶毒的齐玫缄口不敢再骂。 “我是煞星啊,所以我一回来你就烂了头皮。”清欢才不在意这个称号,“所以呢, 不想死的话,就离我远一些,兴许我心情一好, 就能让你这秃瓢脑袋长出几根毛来。” “你、你、你……” 赵氏挡在清欢面前同齐玫说道:“二姑娘, 你这事儿与我儿无关,莫要疯狗一般上来乱攀咬人, 若是像你说的这样, 是我儿害你,那几年前那位贵女,是否也是你害的?!” 齐玫似是被戳中了心窝子,登时就要来打她:“你胡说什么!那事儿同我有什么关系, 你不要含血喷人!” “娘,时候不早了, 咱们该走了, 没功夫在这听不相干的人说些废话。” 赵氏很听清欢的话, 齐玫倒是想再拦她,却被清欢一脚隔开。也不知道对方看起来纤细窈窕是哪里来这样大的力气,总之她摔在一众婆子婢女中间,被扶起来时, 只见那大房刚回来不久的天生孤煞连看都不看她:“红口白牙污人清白,说我害你倒是拿出证据来,那套头面我可没要,从头到尾连沾都没沾,你若是再无理取闹,我也不介意去帮帮胡小姐,告诉她,她那头油光水滑的秀发,是怎么没的。” 她怎么知道!齐玫一瞬间吓得魂飞魄散:“你、你……” “要乖一点哦。”清欢弯腰,不怕脏不怕臭摸了摸她坑坑洼洼的头皮,然后甩了甩手指,用陈妈妈递来的帕子净了手,叹了口气,“我这人喜欢弱小的动物,但这个动物如果太不听话,偶尔我也会将它弄死的。就好像猫一样,明白么?” 齐玫抖的更厉害了。 “现在呢,我要和我娘一起入宫,你呢,最好乖一点。” 一直到清欢走了,齐玫都止不住的浑身哆嗦,她根本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如此恐惧,只是每每回想起清欢柔和的眼神,心头肉都忍不住颤,那种恐惧来源于灵魂深处,无法抗拒。但好在清欢逐渐远去,恐惧也随之递减,总算是能马马虎虎的站起来。 赵氏担心死了,她知道二姑娘什么德性,被嫉恨上的话,谁也不知道二姑娘又想出什么点子来害人。因此她又慌又气:“你这孩子……你招她做什么?她那人最是狭隘,若是恨上了你,想方设法也要你难看。” 清欢对她嫣然一笑:“我生的这副模样,难道忍让谦恭,她就不恨我了么?那只猫儿乖巧又可人,不是也没招惹她?” 闻言,赵氏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儿说的有理,只是……”她做母亲的难免要担心。 清欢没法告诉她自己不会有事,齐玫能伤到她什么?怕是这国家百万军队齐上也伤不了她分毫,只可惜无论她怎么说,赵氏估计都不会相信,在她眼里,清欢就是个柔弱的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姑娘,得她这个母亲时刻保护着才行。 马车上赵氏跟她说了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清欢不似一般十五岁的小姑娘,因此赵氏对她很是放心。可理智上知道她懂事聪慧,情感上还是忍不住要担忧。清欢怜她爱女心切,都一一应了,可赵氏却觉得怎么也说不够,她看着眼前如花似玉的女儿,总觉得自己一不抓紧,她就要化作仙子离开尘世。 国公府大姑娘从乡下被接回来的消息,高门之间基本上都知道了,今个都抱着看笑话的态度来呢。想也知道在那穷乡僻壤,能养出什么样的姑娘来?怕不是要给国公府丢脸哦。因此当国公府的马车驶到宫门口时,人人都停了动作等待,等着瞧瞧能从里头走出个什么样的人来。 真是好奇啊。 先下车的是婢女妈妈,其后是国公府的大太太,最后是一只如玉的素手。这人过着什么样的日子,从手就能瞧出来。眼下这只扶着车门框的手,真个是白玉雕成一般,纤长娇嫩,如葱柔荑。跟在大太太后面下车的,应该就是那位在乡下养了十五年的大姑娘吧?这手生的可真妙,就不知人长的如何,比国公府二房那位美貌出名的二姑娘又如何呢? 赵氏这会儿心底充满自豪跟优越,恨不得把自己宝贝女儿牵着每个人面前走一遭,也叫这些平日眼高于顶的贵妇们瞧瞧,什么才叫大家风范,什么才叫绝世佳人,她们家里养出来的都算什么啊!镇日里提到出身不够高的女子便一脸瞧不起,自己又好到哪里去了! 清欢早就知道自己生的极美,哪怕是活了这么久,能与她的美貌相媲美的人也不多见。她还是个普通人类的时候便是绝色的美人,如今在奈何桥这么多载,身体又可随意幻化,透出的气度与优雅,哪里是尘世间十几二十岁的小女孩能比的。 她看着是十五岁的少女,真用人世间的年纪来计算的话,所有人的年纪加在一起的总和,也不过是她弹指一挥间。 因此她也没有攀比之心,她早无欲无求了。有时候在世上现身,难免流露出对某些人事物的喜爱,这些喜爱是真的,她的温柔也是真的,可若当真挖掘,清欢视万物如一物。 也因此,无论迎来的是什么样的目光,她都能一笑置之,毫不在意。 在赵氏的陪伴下进了宫,直到皇后娘娘驾到,百花宴开始,这些女眷们也忍不住盯着她瞧。皇后娘娘怕是也没想到这国公府的大姑娘生得这副模样,她心里不禁担心起来,太子见到这般佳人,焉有不动心之理?可这大姑娘的命格……可是极煞啊,如何能做太子妃? 皇上也真是的,当年一句玩笑话,就定下了太子与这大姑娘的姻缘。只盼着今日太子能看上其他姑娘,也好叫她放心。 唉……真是可惜了,这般样貌,真真是极好的,却被命格被拖累了。 百花宴,是在御花园宴请各大世家高门中适龄的小姐,既赏这园中百花,也赏花朵般娇艳的女孩子们。而百花宴隔壁,皇帝则会召集皇族及京中尚未成家的年轻男子,包括皇子们及世子郡王,还有刚任职的年轻官员。待到百花宴开始,便给这些年轻男子一人一枝鲜花,再由皇帝引去御花园,帝后相见的同时,也让这些年轻孩子们互相见个面。 省的大臣们总是为自家儿女的亲事头疼。说白了,这就是一场由天底下最尊贵的夫妻举办的相亲大会。男子若是遇到了欣赏的女子,便可将自己手中的鲜花献给她,得花最多的,便是今日的花中之王,这样的女子,日后哪怕不嫁入皇家,也是人人追捧求娶。 皇帝也是打的跟皇后一样的主意。他是后悔自己当年与老国公喝的那顿酒了,这酒喝的倒是爽,聊的也投机,但他一个冲动把太子的亲事给定下来了啊!按理说老国公的孙女,出身不用提,只要长相过得去,性格贤淑,做太子妃也不是不可。哪怕容貌一般,太子日后也可以多纳几个貌美的侧妃。可架不住这命格不好啊!这未来可是要母仪天下的,若是命不好怎么能行?不仅是天生的凶煞命,还克亲克友,太子若真娶她,会不会…… 因此今日皇帝满心期盼太子能在一众优秀的世家千金中挑一个喜欢的——最好不要是国公府的! 其实老国公若是还在,必然因为孙女的命格主动提出这口头婚约不算数了,可惜老国公去得早,皇帝再怎么疼太子,也没法厚着脸皮跟国公府说你家的女儿朕不要了,那不是给老国公难看么?更何况国公府大房的两个儿子都是可造之材,未来就是跟着太子的能臣,无论如何也得笼络。 所以皇帝就把希望寄托在今日的太子身上了! 皇帝一来,众人先是行礼,皇帝命众人平身,然后就看见他贤惠的发妻一脸茫然。不由得悄悄握住皇后的手:“梓童怎么了?” 皇后与他对视,小声告诉道:“国公府的大姑娘也来了。” “哦?”皇帝有些兴趣,当年国公府大姑娘一出生,云海大师就翩然而至,他当时也就瞟了襁褓里的小东西一眼,十五年过去,也不知长成什么样了。往下头一看,不用问,坐在席位之上,最耀眼也最陌生的那个,皇帝顿时就沉默了。“皇后啊……告诉朕,不是朕想的那样……” 这么漂亮,太子不喜欢才怪! 皇后和他一样是想哭的:“就是皇上想的那样,要不皇上去将太子手中的花儿给收回来吧,叫他回东宫继续读他的圣贤书去!” “朕……”皇帝正想点头附和,而后嘴角一抽,“朕怕是晚了一步……”   ☆、第891章 第九十二碗汤(六) 第九十二碗汤(六) 与众人平身后, 皇帝便挥手让儿郎们送花去了,其中自然也包括太子。他一心想和皇后说话, 都忘了要往席位上看一眼。 其实除了一心担忧的皇帝之外,其他人到御花园的第一眼就是先去看千娇百媚的贵女们。若说这花园中姹紫嫣红争奇斗艳,那贵女之间也是不遑多让的, 但偏偏有个少女坐在那儿,便叫其他人都失了颜色。 山茶清丽,兰花芬芳, 寒梅高洁, 玫瑰娇媚……这些花单独盛开时,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动人, 可当它们一起盛开在这御花园, 就都要为牡丹让路。唯独牡丹,才称得上艳冠群芳,芍药秋菊菡萏……在它面前,全部黯然失色。 那名少女就是这百花丛中的牡丹, 如烈日如火焰,一眼望去, 除了她, 再瞧不见别人。 清欢最先收到的花来自她两名兄长, 齐彻笑眯眯地首先将花放到她案上,夸赞道:“妹妹今日真美!” 赵氏在一旁笑着骂他:“你这泼猴,谁叫你把花给妹妹了?娘还等着你带个儿媳妇回来呢!” 齐彻还没回话,齐恪的花也放在了清欢面前, 他浅浅一笑:“今日这花儿,除了妹妹,其他人配不上。“ 清欢也不害臊,接了两朵花放在唇边轻轻一吻,面上是柔和的笑:“多谢两位哥哥。” 真的……太撩了,她不知道她这个小动作叫多少偷偷瞧她的人看在眼里,心里忍不住要想:倘若我将花送给她,也能叫她亲吻我的花儿吗? 然而他们谁都没有太子走得快,清欢案上又多了一枝沾着清露的花儿,赵氏见了已是大吃一惊,心中又喜又慌,清欢却微微一笑:“多谢太子殿下。” “你腰间的玉佩……很好看。”太子轻声说,将花儿往她面前推了一推,“今日花王,应是姑娘。” 清欢但笑不语,太子又凝视了她片刻,转身朝帝后走去,帝后的泪水穿肠而过,皇帝瞪着这个不孝子:“朕之前同你怎么说的?” 太子无辜道:“可是父皇,儿臣一进来,就只瞧见了她啊!” 皇帝不想承认自己方才差点也看傻了,倒不是有什么龌龊的想法,纯粹是看到美的事物的欣赏。后宫的丽妃便是有倾城之姿,也因此才得了个丽的封号,可若和国公府的姑娘比起来,那可真是有所不及。这样的美人给儿子是极好的,可是……一想起清欢的命格,皇帝险些要哭了。 “唉。”皇后娘娘叹了口气。 太子轻笑:“依儿臣看,父皇母后多虑了。” “什么?”皇帝差点打他,“朕怎么会多虑?云海大师亲口所说,她是天生的大凶命,谁沾上谁倒霉,命中克亲,到时候朕跟皇后不都得被克了去!” 太子道:“可是父皇,您忘记了一件事。” “朕忘事?”怎么可能! “云海大师当年不是说了,将小姐在乡下养十五年,不回京城便可。如今十五年已过,这命格想来是已经破了。” 帝后都忘了这一茬儿了,实在是他们听到那大凶之命就害怕,反倒是忘了云海大师后面所说。皇帝眨了眨眼:“若是这样的话……那倒是勉强可以接受……” “还是请大师再来看看吧。”皇后觉得还是要保险一点比较好,事关太子,绝不能轻易点头。 太子忍不住回头看了清欢一眼,即便人多,他也一眼就看到那比明珠还要耀眼的少女,心中爱慕难平。只觉着若是能得她为妻,便是一生一世一双人都是应当。这种感觉他从未有过,着实令人稀奇。“母后忘了,云海大师给人批命,从来是一人一次,绝无可能有第二回。小姐出生时已经批过,断然是不可能再批了。” 这个帝后自然知晓,皇帝想了想说:“那就让钦天监去测,横竖你若是成亲,这生辰八字都是要重新测的。” 太子拱手行礼。皇后看他面上难掩喜悦,叹气道:“老话说女大不中留,依臣妾看,这男大怕是也留不住的。” 太子平日里爱读书,为人风雅,不近女色,其他皇子十二岁就知人事了,他身边到现在连个贴身宫女都没有。现在可好,春心萌动,对人家姑娘一见钟情,本来是大好事,哪里知道会是那个最不适合的呢。 也罢,倘若钦天监测的八字合适,那就遂了太子的心愿。怎么说也是一国储君,未来的天子,应是有真神庇佑的。 太子送了花之后,众人都看明白了他的意思,那谁还敢同他抢?因此清欢面前竟再无人送花来了,最后直到结束,案上也仅有三枝,还有两枝是兄长的友情赠送。 难道说太子这一枝顶十枝? 贵女中不乏有人爱慕俊朗温文的太子殿下,见太子殿下将花送了清欢,心里简直嫉妒极了。今日百花宴什么目的大家都清楚,谁乐意让一个乡下丫头截胡? “这位想必就是国公府的大姑娘吧?”一名身着粉衣的少女在婢子簇拥下来到清欢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不屑道:“也不过如此。” 不过如此?那方才送她花的太子是眼瞎不成? 清欢单手撑着腮,笑意盈盈:“这位小姐又是哪家的?” “我是于丞相之女,于丝丝。” 生了一副娇俏好相貌,却被面上的刻薄给毁了。清欢看了她几秒道:“你颧骨高起,印堂凹陷,必不得良人,一生孤苦。” 于丝丝本想给清欢个下马威,没想到人家不疼不痒不说,还诅咒她!她在家中是被娇惯坏的,又因为母亲和皇后是闺中密友,深得皇后喜爱,从没有人敢这样说她,登时恼怒起来:“大胆!” “于小姐慎言。”赵氏冷着脸,“丞相府的确是威风,可我国公府也不是摆设!” 已经回到席位上的齐恪齐彻兄弟见了,不由得想要过来,却被清欢以眼神阻止了。她拍了拍赵氏的手安抚,而后道:“莫要不知福气,我可不轻易给人相面啊。” “呵!”于丝丝一声冷笑,“自己是个大凶的煞星,还有脸说我,要我说,大太太也该小心着些,大姑娘命硬,小心被克着了!方才我听其他人说国公府的大姑娘如何如何的好,如今一见,不过尔尔。” 她喜欢太子许久了,哪里能忍得住叫清欢占便宜,那枝花应是她的才对! 清欢唔了一声:“我是不过尔尔,那你岂不是卑微到尘埃里?睁着眼睛说瞎话可不好。” 她毫不在意在其他人面前表现出对容貌的自信,因为不管怎么看,于丝丝也比不上她一根头发丝儿啊。清欢又不打算忍气吞声,人家都上门说你不过如此了,难不成还要把脸伸过去说您说的都对?“于小姐命不如我的硬,可要离我远些,待会儿被我克着,这小脸蛋儿花了,或是缺了胳膊少了个腿儿,我可担待不起啊。” “你!” 她气人的本事向来一流,赵氏也没想到女儿的战斗力如此之强,满心母爱的她发现,自己好像……没了用武之地了。 于丝丝与清欢说不到一起去,她也有自知之明,容貌上确实是差了一大截,可她不认为自己在才艺方面会输。都说红颜枯骨,如今对方是生得美,可几十年后呢?太子殿下才不会喜欢一个草包!“你敢同我比试比试么?琴棋书画,任你挑选!” 于丞相当年是名闻天下的才子,他的女儿自然也是出了名的才女。 赵氏有些担心,清欢却不以为然:“你若是输了,要如何?” “我若输了,便当众给你磕三个响头!”于丝丝觉得她大言不惭,“你若是输了,就嫁给我家养马的家丁!” 赵氏面色一变,手却被清欢握住。清欢微微一笑:“好啊,不过我觉得这赌注不够公平,你若是输了,也嫁给我家养马的家丁好了,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今个皇上与皇后娘娘都在,便让他们做个见证。” 她们在这儿说话其实并不引人注意,因为许多人都在互相聊天,然而清欢着实绝色,叫人忍不住将目光放在她身上,所以这比试的赌注一出来,皇帝皇后就知道了。唯独太子微微蹙眉,他并不喜欢于丝丝,也不喜欢她如此咄咄逼人,在他看来,齐小姐并没有主动招惹她,于丝丝未免有些过分。 然而帝后却非常支持,因为在他们眼里,于丝丝实在比国公府的大姑娘更适合做太子妃。皇帝还道:“朕也给你们加个赌注,谁赢了,谁便是太子妃。” 于丝丝找茬的理由明显的不能再明显了。她一听,顿时浑身干劲:“多谢皇上!” ……还没比呢,就这么有自信? 清欢好心提醒道:“莫说我欺负你,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于丝丝呵呵她:“乡下丫头就是没见识,本小姐待会儿就让你嫁给我家马夫!” 她讨厌死这个女人了!   ☆、第892章 第九十二碗汤(七) 第九十二碗汤(七) 除了赵氏和齐恪齐彻兄弟之外, 几乎所有人都是抱着看好戏的态度等着清欢落败的。她们都是世家贵女,自小被如珠如宝的养大, 不仅要熟读女诫女训,还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这样优秀的她们尚且不一定嫁得良人, 凭什么一个从乡下来的丫头能成太子妃?这未免也太不公平了!难道就是因为她长得美吗?那就更可笑了,付出努力的什么都得不到,只有个好脸蛋的人却能坐享其成。 “怎么样啊, 这位小姐。”清欢拿起一颗葡萄用手指剥开, 果肉晶莹,她的指尖娇嫩洁白, 真是说不出的好看, 一举一动都如画般精致,更是看的于丝丝心中无名火起。“答应了我的赌约,可就不能反悔了。我这人最重承诺,你可要说话算话啊。” “呵, 本小姐自然是说话算话的,倒是你, 待会儿回去准备嫁妆去吧!” 清欢见她仍旧咄咄逼人, 也并不着恼, 只将葡萄送入一边赵氏口中,道:“那就开始吧。” 太子忍不住道:“齐小姐……” 清欢看了他一眼,只见对方一双和煦的黑眸内闪着担忧的光芒,她无意与太子结为夫妻, 便只微微一笑。太子看到她这个笑容,不觉心神荡漾,没等他说话,清欢已经命人将几张桌案摆在了一起:“就地取材,要比什么你来说。” “呵,不要叫别人以为我是欺负你,要比什么你选吧!我若是有异议,就算我输!”于丝丝自信十足。 闻言,清欢盯着她看了几秒,心里想倘若她提出肉搏,于丝丝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不过她到底没这么要求,而是轻笑,“就棋吧,我懒得动,直接叫人将棋盘拿来就是。不过我也懒得同你再比试第二场,那便一局定输赢吧。” 语毕,周围散发出哄笑声,就连于丝丝面上都露出得色:“你确定要与我下一盘棋,还只比这一场?” “对呀。”语尾软软的,声音好听极了。 没等于丝丝说话,一个红衣少女就笑了起来:“齐小姐,莫说我们没有提醒你,于小姐的棋艺可是连于丞相都赞不绝口的,你与她比棋艺,不是自找难看么,还是早些认输投降了吧!” 清欢思考了一下,于丞相赞不绝口又怎样?于丞相的棋艺很厉害么?且不说她棋艺如何,便是之前在阮易的世界里,她身边可是有着一位号称天下第一的棋手日常陪着消遣,连天下第一都走不过她几子,这于丝丝又算什么东西?“啊呀,那就更好玩了,倘若二十步之内我赢不了,就算我输。” “妹妹!”性格冷静的齐恪面色大变,他站起身,“我不同意这场比试!” 齐彻也站起来:“我也不同意!” 太子对着帝后拱手行礼:“父皇,母后,儿臣以为这样轻慢的比试着实不大妥当,如何能将齐小姐的终身大事当作儿戏。更何况齐小姐初回国公府,这样比试,未免也太——” “太子。”皇帝沉声道,“方才齐小姐不是说了,做人要重承诺,虽说是女儿家的比试,却也不能轻视,你只在一边瞧着,做个判决便好。” 他这么说太子,其实也是在警告齐家兄弟,这场比试朕是默许的,你们不可轻举妄动。 “如此甚好。”于丝丝对着太子福身,面带娇羞,“太子殿下精通六艺,丝丝一直都想向太子殿下讨教呢。” “喂。” 突然有人叫她,于丝丝回头,清欢已经坐在棋盘边上了,手中执着一枚黑子。“你到底下不下,我还要等你不成。” 于丝丝在心上人面前叫人这样不客气的对待,顿时气的不行,提起裙摆走到案边,就见清欢懒散地盘腿坐着,这姿势可不够淑女,偏她做来,却不知为何有股子风流潇洒的味道。于丝丝也跪坐下去,坐的是端端正正规规矩矩,她对自己的棋艺有信心,也必定要让清欢好看。 可这子刚落下不久,她的脑门就出了薄薄的一层汗。怎么回事……她竟看不出来对方的棋路! 于丝丝素来爱下棋,深受其父于丞相的熏陶,于丞相见掌上明珠对围棋有兴趣,就想着法儿的给她找名家拜师,并寻来不少残破名谱,可以说于丝丝的棋艺已经达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高度,这也是为何她听说清欢要下棋的时候心里高兴。然而现在她才觉着自己高兴早了,她不仅看不出对方的棋路,甚至都不知道要往哪里下了! 不管她准备怎么下,对方都能先一步将她的路子堵死,这才过去了多久?半炷香的时间都没有!对方下棋的时候毫不犹豫,她拿起一枚棋子却要考虑许久,乃至于手都在抖! 今日在御花园内之人,尽数是高门女眷及青年才俊并朝廷重臣,懂棋之人不在少数,只听到太监报棋声,便已晓得这盘棋的最终输赢了。谁能想到这在乡下养了十五年的少女,竟有这样的本事呢? “大哥哥,我想吃葡萄了,你能给我剥么?”清欢对齐恪招手。 齐恪面不改色的过来,眼中从一开始的担忧愤怒,此刻只剩下了好整以暇的笑意。 齐彻跟着一起过来,他倒是没给剥葡萄,而是端着茶盏送到清欢唇边:“来,妹妹,渴了吧?” 美男在侧,清欢心情好极了。尤其赵氏在她身边笑得好开心,她觉得这笑容十分的美,便想让赵氏再开心会儿。 很快的就有人看出来,齐家小姐是在耍着于小姐玩儿,她明明能直接结束这盘棋,却偏偏要放水。就好像是猫捉到了老鼠从不直接吃掉,而是捉了放,放了捉,直到玩腻了,才一口咬断对方的脖子。 天底下最尊贵的人们都在这里,然而她却丝毫不为所动,完全不将他们放在眼里。“啊呀,不好意思,第二十步了。” 于丝丝手里的棋子啪嗒一声掉在了棋盘上,然而这也无法挽回她大败的颓势。 清欢张嘴吃掉齐恪送到嘴边的葡萄,站起身:“如此,于小姐也该回家准备准备嫁妆了。俗话说高嫁低娶,我家马夫能娶你,也算是你的福气。” ??? 人们都惊呆了,一个下贱的马夫,签了卖身契的家奴,娶丞相的嫡女,还叫高嫁低娶??? 皇后立刻觉得这齐小姐为人太过刻薄,实在是不能担太子妃之任。于是她轻咳一声,道:“齐小姐。” “皇后娘娘。” 从来没有哪家的小姐敢这样直视她,那双眼睛极其干净,甚至让经历过大风大浪的皇后都忍不住心头咯噔一下,仿佛心里在想什么,全被那双眼睛看了个清楚。 “齐小姐,本宫觉得,只比一场,实在是难以服众,于小姐今日说不准是身子不适,才发挥失常,本宫觉得——” 她一口一个本宫觉得,其实哪里是在跟清欢商量。清欢似笑非笑道:“皇后娘娘宅心仁厚,可惜臣女不认同皇后娘娘的话,但凡肚子里有些墨水,对围棋稍懂一二的人都知晓,今个不是于小姐发挥失常,而是在臣女面前,便是这水平了,哪怕叫她休息个十年二十年,照样也是个输。不过皇后娘娘既然提了,臣女也不能不给皇后娘娘面子不是。”她走到一名抱琴的宫女手中,随意席地而坐,纤指轻动,便弹出一首余音绕梁的曲子来。 只是片刻,已叫众人如痴如醉,连满园飞舞的彩蝶都停驻花朵之上。清欢点到即止,可众人却尚未回神。 她笑道:“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但凡想比什么,臣女都应了,可不管比什么,她都别想赢。”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谁也别想赢。” 有些技艺,只稍稍露出,便能叫人知晓手段高深,谁能想到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十五岁少女竟这般有才华?她席地而坐在人群中,却有如太阳一般热烈耀眼。 太子不禁露出笑来:“齐小姐好生厉害。” 他是真心实意的夸她,清欢笑了笑:“多谢殿下夸奖。” 众人好不容易回过神,就听到这般几乎是目中无人的狂语,然而无人敢上前置喙,因为谁都不觉得自己能赢。他们讪讪地站在原地,最后还是眼神复杂的皇帝开口,这儿他最大,最尊贵,任谁都得买他的面子。“好了好了,不过是两个小姑娘之间的玩笑,便到此为止,都回自己位上去吧!” 终于有人给自己解围,于丝丝立刻要走,清欢却咦了一声:“啊,皇上这是要无视我同于小姐先前的赌约么?我记得方才皇上说,做人要重承诺啊。怎么输的是于小姐,这承诺就可一笔勾销了?” 大不敬啊! 这是大不敬!谁敢这样跟皇帝说话!赵氏脸都白了,皇帝更是面色难看,他就是耍赖,也从不曾有人这样说他!   ☆、第893章 第九十二碗汤(八) 第九十二碗汤(八) 皇后护夫心切, 便笑着打圆场:“都是小姑娘家家的,有什么误会不能摊开了说?方才那些玩笑话可当不得真, 于家小姐不过二八年华,这般无理的话可不能再说了,齐大太太, 虽说齐小姐才华过人,却也要仔细教导才是。” 这是摆明了想赖账,还要暗示一下清欢的规矩不够好。赵氏心头有气, 她的女儿做错了什么?难道这一切不是于丝丝挑起来的么?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 无论是谁也都该吃下这个哑巴亏了,帝后摆明是要包庇于丝丝——这是当然, 丞相之女, 和早已没落的国公孙女,当然是前者比较重要。 可惜清欢不肯善罢甘休:“人无信不立,今个我还偏要于小姐嫁给我家马夫,这赌约已经下注, 泼出去的水,万万没有收回来的道理。倘若今日输的是我, 想必皇上同娘娘也会这样说, 臣女谢过帝后仁慈, 然说出口的话就要做到,还是说于丞相教出的女儿,就是这般仗势欺人出尔反尔之辈?” 无数的人都在看,无数的人都会选择妥协, 她却偏不。“不过,也有第二种可能性,那就是刚才没有那赌注,是我听错了,而在皇上和娘娘的‘提醒’下,诸位也都确信是我听错了,那自然便是我的不是,倒要给于小姐说声抱歉了。这满园的股肱之臣,不知可有史官谏官在?倘若有,便提醒小女子一声,是小女子听错了,今日之事,便到此为止。” 说着她还笑起来,拨弄了一下手里的琴弦。那琴弦发出铮的一声,像是大钟敲着人心里。 帝后快要被气死了,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利的嘴!一字一句都是软刀子!就表明她一定要于丝丝下嫁!除非帝后威胁在场的人都不许说出去,指鹿为马,她也会忍着委屈答应!甚至还提醒了一下在座的大臣,什么叫忠臣!忠臣可不是任由皇帝胡闹的!既然之前就说要公平公正信守承诺,那就不能以女儿家闹着玩为理由毁约! 反倒是他们夫妻俩话里话外被讽刺一顿了!这国公府怎么养的姑娘??? “臣附议。”齐恪首先站出来,“臣妹所言有理,须知人无信不立,自古君子一诺千金,皇上金口玉言更是一言九鼎,正是因为皇上如此,臣的父母才教导妹妹为人要信守承诺。今日于小姐既是输了,赌约又是她提出来的,那便要愿赌服输。” “臣也附议!”齐彻抱拳。 “臣附议!” “臣附议!” “臣附议!” …… 就连太子也道:“儿臣也附议。” 皇上差点晕过去,幸好皇后一把扶住了他。他在心里坚定了国公府大姑娘是个煞星的说法,所以他绝不会答应让她做太子妃! 可没等他说话呢,太子就一本正经道:“方才父皇说,谁赢了,谁便是太子妃,齐小姐本就是儿臣的未婚妻,如今一来,也是天意。” 皇上:“……”哎哟我的倒霉儿子诶! 于丞相老脸惨白,可他也知道,的确是他女儿先搞事,如今搞事不成反被艹,他就是有心耍赖,也没人支持啊!皇上一旦答应了,他就是再反对又有什么用?! 至于于丝丝早就吓哭了,嫁给马夫的应该是齐家的,怎么变成了她啊!“我不要!爹爹救我!爹爹!我不要嫁给低贱的马夫!”她是要当太子妃的,怎么能嫁马夫?! 附议的臣子太多,皇帝也只能嘴角一抽,横竖方才齐恪的话给足了他面子,于是他缓缓张口:“既是如此,那便按照先前说得来,朕——” “啊!”清欢突然捂住小嘴儿,面带惊慌。 皇帝见她这般,心下一喜,难道是这姑娘突然开窍了?知道皇帝的面子不能驳?!那就好,那就好……可没等他高兴完,就听到清欢道:“皇上,臣女忘记了,家母素来待人宽厚,哪怕是下人,也极其尊重其意愿。今个虽然于小姐要嫁,可臣女还是得问问马夫愿不愿意娶啊!大哥哥,你快命人去将咱们家的马夫叫进来,当着皇上的面问问,看他愿意不?” 齐恪快被她温温柔柔阴人的样子萌死了,忙叫齐彻:“你轻功好,快去把人拎来。” 齐彻虽然不满自己被大哥使唤,但还是乖乖去了。 满朝文武,青年才俊,高门贵女,都被清欢的话惊呆了。在他们看来,一个马夫,丞相嫡女嫁他,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他怎么可能会不答应?!齐小姐这不是在羞辱人么!这也太、太狠了,日后要离她远些才好啊! 齐彻很快将马夫拎来,马夫是个二十出头的汉子,声若洪钟满脸络腮胡,一听说丞相小姐要许给他,他想都没想就问:“大姑娘,俺能不能不娶啊?” ????? 不娶??? 饶是于丝丝心底松了口气,也不由得升起怒火。清欢柔声问道:“你为何不娶呀,这可是我给你赢来的媳妇,有好多嫁妆呢。” 众人:????? “那俺也不娶,俺有喜欢的妹子了。”马夫挠了挠后脑勺。“俺们一起在国公府当差,早就说好求大太□□典成全俺们了,除了她之外俺不要别人当媳妇。” 他就是个直肠子的傻大个,清欢早就知道他会拒绝,她也没打算真让于丝丝嫁来,毕竟是于丞相的女儿啊,闹着玩得了。“你不想娶那就不娶,回去就给你们俩成亲,放心吧。” “谢谢大姑娘!谢谢大姑娘!”汉子开心极了。 等到马夫离开,清欢才遗憾地对皇帝摇摇头:“真是不巧,皇上,我家马夫不愿娶于小姐为妻,我看这桩婚事就到此为止吧,怎么也不能做强人所难的事不是。” 是。 但是????他是不让于丝丝下嫁,那低贱的马夫凭什么不娶啊???? 皇帝已经彻底傻眼了,他觉得自己好像掉了个圈套里爬不出来,而且这圈套是他自愿钻的,现在他想出来?晚了! 至于其他围观了这一切的人只有一个想法:高啊!这位大姑娘,手段高啊! 得好好学学!这种羞辱人的手法,于丝丝和人家比起来顶多算个奶娃娃吧!哪里玩得过人家!总是仗势欺人,恃才傲物,今个踢到铁板,被教做人了吧! 于丝丝受此奇耻大辱,简直要将清欢恨到了骨子里,连个马夫都不肯娶自己,那她还有什么面目嫁给太子殿下?这一切都是这个贱人害的!她没有多想,就要扑过去撕清欢的嘴:“你害我!你这个贱人!你害我!” 清欢淡淡地看她:“我让你来找我挑衅的?我让你口出恶言的?我让你跟我比的?我让你下那赌注的?你求仁得仁,不是该高兴么?还是说没能成功嫁人,心中不开心?那就不好意思了,我家马夫有了心上人,怕是不能娶你这位大小姐呢。” 于丝丝快要疯了,就在她张牙舞爪破口大骂之际,一句佛语破空而来,“阿弥陀佛。” 让她的心莫名平静下来,然后她看向御花园入口,那里站了一个身着青色僧袍,白眉毛白胡子慈眉善目的僧人。此刻那僧人正双手合十念着佛号,方才那声阿弥陀佛,就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 “云海大师!” “是云海大师!” “大师怎地会来?!” 除了清欢,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包括皇帝。 云海大师是得道高僧,他素来一人远游苦修,精通奇门遁甲医卜星相,皇帝曾经被他救过好几次性命,在所有人心里,云海大师就是佛祖的化身,极其受人尊敬。皇帝还特许他在宫内出入自由,不过云海大师从不主动入宫,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大师!”于丝丝曾与云海大师有过一面之缘,还得过他指点棋艺,登时便哭着跪了下来,“有人辱我贱我,求大师做主,收了这个煞星吧!” 她一提煞星,众人才想起,那位惊才绝艳的齐家小姐,可是大师亲自批过字的大凶之命啊!于是齐刷刷地朝清欢看去,却发现她仍然盘腿坐在地上,倒是云海大师一步一步朝她走近。 难道大师是来收这大凶之人的?! 大家屏气凝神不敢出声,看着云海大师走到清欢面前,双手合十深深鞠躬:“您降临尘世,小僧十分惶恐。” “唔。”清欢拨了下琴弦,对他也双手合十,“云海大师。” 哪里知道云海大师却往旁边让了一步,仍旧垂下眉目:“小僧愚鲁平庸,没有资格受您的礼。” 清欢笑了一笑:“无需在意,我进了寺庙拜佛祖,进了道观拜真君,给你这一礼,你受着便是。” 云海大师又是深深一躬:“小僧得知您降临,便赶来相见,不知您……” “想问我来这里做什么?”清欢笑,“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才是。”   ☆、第894章 第九十二碗汤(九) 第九十二碗汤(九) 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 他们二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话拆开来每个字都很熟悉, 可一组合到一起就让人不知所以然了。 云海大师为何要对一个少女,还是一个养在乡下的少女如此谦卑?哪怕是见了皇帝,他也不会如此, 为何却对齐家姑娘一口一个您,对方只是双手合十回礼而已,他却惶恐不敢受? 这齐家姑娘……究竟什么来历啊? 别说是帝后和群臣, 就是齐恪齐彻兄弟和赵氏都搞不懂怎么回事。他们只知道云海大师曾说过清欢命格尊贵无匹, 要他们一定好好尊重善待,可怎地云海大师这也德高望重的高僧, 见了她竟是这般模样呢? 对于清欢的话, 云海大师沉默了数秒道:“……小僧愚昧,还请您提点。” 清欢从地上站起来,仍旧微笑以对:“你算的出来,是因为我允许你算的出来, 不然你以为呢?” “您……” “我叫清欢。” “这么说,您果然是——”云海大师面露惊异之色, “小僧一直以为, 这只是个传说。” “我想知道一些事情, 需要你亲口告诉我。”清欢盯着云海大师看,“把你的秘密交给我。” “是。”云海大师又是深深一鞠躬,“这是您的要求,也是那位的吩咐, 更是小僧传承的责任,请您同小僧走一遭,小僧必定将事情和盘托出。” 清欢点了下头,云海大师恭敬地为她引路,走了没两步清欢突然停下脚步,对云海大师说:“那个人,你给她相个面。” 指的是于丝丝。 云海大师看了一眼,道:“颧骨高起,印堂凹陷,不得良人,一生孤苦。” 竟与先前清欢所说不差分毫!云海大师甚少与人相面,可一旦相了,就绝不会出错。于丝丝一听,被刺激的险些晕厥过去,竟是再说不出一句话了。就连其他人也都是一副惊诧的表情,什么时候……云海大师相面这种千金难求的事情,竟然成了一名少女随口的要求?那之前挤破头求见大师一面的他们又算得上什么? “清欢!” 听到有凄厉叫声传来,清欢回头看去,赵氏已泪水盈眶:“不要走……不要丢下娘……不要走……娘想了你好久好久,你若是走了,娘要怎么办?” 齐恪齐彻兄弟分别搀扶着她,若非他们兄弟俩,赵氏现在已经扑上来要拉住清欢不让她走了。众人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一幕,能让云海大师毕恭毕敬之人,这少女是第一个,所以她是谁?她为何出现在这里?她究竟……是什么来头?这些问题每个人都想知道,可惜谁都不敢问,也不能问。只知道连云海大师都要敬畏之人,于他们,大概也是神佛般的存在了。 云海大师年岁已过百,一心向佛,人人都说他是得道高僧,日后定能修成正果,便是皇帝见了他也十分尊敬。然而今日他却对着一个少女自称小僧,实在令人费解。只知道再看向清欢的时候,谁也不敢带着轻视了。 “齐小姐……”太子也不由自主地上前,“你要去哪里?” “太子殿下,你我无缘。” 她淡淡地说。 云海大师轻叹:“世人皆信鬼神,然神现世,却不得知,可笑否?可怜否?” 语毕,竟与清欢化作一缕光,消失在众人面前。 就仿佛来时一般,飘然而来,翩然而去,不留丝毫痕迹。 赵氏嚎啕大哭,其他人也都怔愣当场,不知是谁说了句:“神仙下凡!是神仙下凡吗?!” 竟带着朝天跪拜起来,就连皇帝都不觉软了膝盖。如今想想,那少女浑身仙气,尊贵绝伦,怪不得……自己方才还想当着神仙的面耍赖……想到这里,皇帝的脸悄咪咪红了起来,希望大神不要怪罪,不要怪罪啊! 清欢拎着老和尚到了一处风景甚好的山峰,二人席地而坐,她才问道:“现在你可以说了,早点告诉我,我还要回去一趟。” “是。”云海大师应道,“您应该瞧得出来,小僧已然圆寂多时了……” “我知道。都说云海大师长命百岁,可算起来今年也该百岁有余,再加上近些年你不曾出现,只在百花宴前几天主动见了国公府的人,想来是已经死了,留在世上的不过一口气,这口气咽下去,才算是真的死了。” 云海大师轻轻一叹:“小僧已非尘世中人,之所以留了一口气,是因为有责任未了。小僧早就知道,有朝一日,您会出现,向小僧要一个问题的答案。” 清欢看向远方,他们坐在山巅之上,身边围绕着轻柔的风,因为山峰太高,一眼望去,山下的村落集镇,小的如同蚂蚁。而山峰之间云雾缭绕,身处其中,正如身在仙境。“世人皆想长生,你想么?” “小僧也是凡人,自然也想。”云海大师笑起来。“只是生死有命,倘若一定要死,小僧也不会强求。” “可总有强求之人。” “那位……寻得长生之法,却并未长生。因为他晓得,在您离去以后,长生不过是漫长的苦痛。”云海大师念了声佛号,“小僧不才,只守得一寸心,如今您降临现世,便将此物交还与您。” 说着,他取下了手腕上的一串佛珠,将其中颜色最深的那颗取下,递给了清欢。 “这是小僧并本寺历任高僧传承而来,等待有朝一日交还您的。” 清欢将佛珠接了过来,小小一颗,圆润而清香,她握在掌心把玩片刻,神色并无太大变化,“既然东西已经交给我了,你便去吧。” 云海大师双手合十,慢慢将头垂了下去,再也不动了。 清欢摊开掌心,端详了片刻。那佛珠不会言语也不会动,只安静地栖息在她掌心,偶尔有风吹来,便在她掌心轻飘飘打个旋儿。她的思绪突然飞向很远很远的地方,有时候她觉得自己未免太老了些,经历过的事情竟都要不大记得了。就好像她从来都不理解,忘川河里那些失去神智日日挣扎不休的鬼魂,为何不肯放手。 倘若放手,便是新生。 为何不放? 清欢叹了口气,似乎是在与风对话:“倘若这便是你的心愿的话。” 而后,她随之消失在了烈烈风中。 云海大师是国安寺的高僧,百岁之龄,按理说早应圆寂,却因为一口气撑到了现在,倘若清欢不出现,他仍然会等下去。可命理之说,冥冥之中,自有天定,那位卜出她会在云海活着时出现,云海便不敢死。他带着那颗佛珠,安静地在禅房中等待,因为他的身体无法支撑太长的行程,无法去她出现的地方寻她,只能等她到京相见。 如今他完成了国安寺历任高僧传承下来的任务,咽下的最后一口气亦是心满意足的。 清欢将云海圆寂后所化的舍利子送回了国安寺,和尚们自然会好生供奉,这个无需她操心。在离开这里前,她还需要去见一下赵氏。 赵氏本以为女儿再不会回来,从皇宫回府后便在清欢的闺房中哭泣,手里握着给女儿准备的长命锁,泪水一滴一滴将衣襟打湿。 “娘这是怎么了,我不在的时候便偷偷哭泣么?” 听闻这熟悉的声音,竟然恍如隔世。赵氏痴痴地抬起头来,泪眼迷蒙中望见清欢对着自己微笑,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于是连眼睛都不敢眨。“我儿……” 清欢握住了她的手,“别哭,惹您哭了,外人岂不是要说我不孝了?” 赵氏拼命摇头,巴巴地问:“我儿是神仙么?” 清欢轻笑:“不是。” “那就好、那就好……”人人都跪拜的时候赵氏没有,她不相信自己找回来的女儿竟然是神仙。神仙意味着什么?神仙意味着与凡人毫无瓜葛,也无七情六欲。 可清欢的下一句话让她瞬间难过起来:“可我还是要离开这里的,陪伴您这几日,我十分快乐。” 赵氏抓着她的手,“不要走……不要丢下娘……”理智上她知道清欢并非自己的亲生女儿,可情感上她已全部寄托在了清欢身上,对赵氏来说,清欢就是她的女儿。 清欢柔声道:“有些记忆,固然是快乐的,可存在久了,也会令人悲伤。与其无法挽回,倒不如就此忘记,你说是不是?” 眼见赵氏面色茫然,她知晓对方是听不懂的,便没有再说,只是笑了笑,在赵氏眉间轻点一下——她的女儿已经死了,可她的丈夫和儿子还活着,再一味沉浸在失去的痛苦里,赵氏永远都不会快乐。 没人记得百花宴上曾经出现过一个神仙,就如同没人记得国公府有个大姑娘,他们只知道国公府的大姑娘齐玫因为害了病,头发没了头皮烂了,被老祖宗做主送去了家庙。后来大房的长子齐恪与新皇交好,竟越过其他两房袭了爵。而丞相府的姑娘嫁了个青年才俊,过了几年夫妻和睦的日子,可于丞相去世后,丈夫便迎了一房又一房的小妾进门,她好不容易怀上的孩子没了,就此残生,孤苦伶仃。 恰恰是应了那句断言。   ☆、第895章 第九十三碗汤(一) 第九十三碗汤(一) 算命。 两个血淋淋的大字, 印在白惨惨的布上。四个角用四颗不知哪里捡来的小石头压着,还摆了个叫客人坐的小马扎, 可以说是相当寒酸了。这条街算命测字的老多了,不过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大爷跟能说会道的中年妇女,而且人家都摆了一张很精细的周易八卦图, 像这样大剌剌俩大字一白布的摊位……还真是没有。 但还就这个摊子生意最好。 为啥呢? 因为摆摊的小姑娘漂亮啊! 粉雕玉琢的,皮肤嫩的能掐出水来,一头长发扎了个利落的马尾, 露出圆润光洁的饱满额头, 水灵灵的眼睛往那路过的人一看,就叫人受不了, 不知为啥就在她摊子前坐下来叫她给自己看看了。 旁边紧挨着摆了个铁口直断算命摊的孟大仙斜着眼嗑着瓜子朝这边看, 特别不爽、极度不爽。你问为什么?你自己听听看就知道了…… “这位先生看起来今天会发一笔小财呢!……嗯对啊,我说的肯定对,这笔小财不少于一千块……绝对的!” 呸!你下午五点就收摊,人家就是没发小财也不能来找你不是! “找女朋友啊?我看你面色红润, 最近怕不是要有桃花运哦……什么?骗你?我当然不会骗你的啦!” 擦!你不骗人谁骗人?一听就是在骗人好吗?这种招数我老头子早用过了!最近有桃花运,这个最近有时间限制没?瞧那算命的小子一脸花痴, 到时候人家来找你说算的不准, 你直接跟人好了不就准了? “同学你要问高考成绩?这个我只能说超乎你的想象, 放心,你肯定能考上理想的学校!” 哈!这种话我老头子不知说了多少次!来问小孩学业的家长都能这么说!都是套路! 见旁边小女娃的生意一个接一个,孟大仙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大热天的他辛辛苦苦摆了大半天的摊到现在还没开张, 隔壁这小女娃却赚来个盘钵满!你说气人不气人?!还有这样算命的?不看手相不看面相,不占卜不测字,张嘴就来???这么牛???他孟大仙活了四十多岁了,还没这本事呢!像他这样真正的高人都凭本事吃饭,这小女娃竟然也敢来抢饭碗!本来这条街的算命大师应该是他来着! 孟大仙眼看就要上去砸摊子了,隔壁那小女娃终于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正等他准备过去跟小女娃好好沟通一下希望她能尊老爱幼不要无耻的利用颜值算命的时候,那小女娃突然伸手拽住了一个从摊子面前经过的男人的裤子——幸好那男人穿的工装裤还有皮带哦,否则简直尴尬死了惹! 再一抬头——孟大仙倒抽一口凉气,哎哟卧槽,这不是那刺头儿,市刑侦队队长钟勋么!不信怪力乱神号称现代社会不讲封建迷信的家伙!小女娃把他拽住……不会挨揍吧?看这家伙身高一米九几肌肉强壮身材魁梧,小女娃够人一拳的不?哪怕孟大仙也知道钟勋蝉联了全国警察搏击比赛冠军七年,因为他刚好当了七年警察。 只用七年就成了刑侦队队长,因为他实在是个破案的天才。别看人高马大的,却心细如发,一双眼如雷似电,好像能看穿人心一般,还挺吓人的。 孟大仙之所以对钟勋这么熟悉,是因为在犯罪现场他们不止一次的偶遇过,每次都吓得他屁滚尿流,所以他这会儿也不敢幼稚的想去教训一下隔壁摊胡言乱语瞎算命的小女娃了,还是先溜—— “……警察先生,我看你今天要有血光之灾啊。” 哎你还真别说,小女娃声音甜滋滋清泠泠的,还挺好听。怨不得来算命的都是些男的呢,长得好看就是好啊,跟他不一样,他糟老头子了,虽然年轻时也可以说是帅绝大别山。 钟勋低头看了一眼死拽自己裤子的那双小手,白白嫩嫩的,很可爱小巧。他顺着手看向手的主人,先是被对方的美貌惊了一下,然后看到她脚底下踩着那偌大的俩大红字——算命。 竟然是个小神棍。 冷冷地道:“放手。” “警察先生,你听我说啊,我不会骗你的,你今天真的会有血光之灾,可是如果你信我……哎!哎你别走啊!”裤子被扯走,男人大步流星的离开了,他忙着查案子追线索,没时间跟个小神棍纠缠。清欢原地沉默了两秒,飞快收拾好小马扎跟大白布,迅速追了上去。 然后她当着街上行人的面从背后抱住钟勋:“你别走啊!” 钟勋正要回身凶她,突然“砰”的一声巨响,一个大花盆从天而降砸在地上摔得粉碎。如果他没有被少女抱住停了一秒钟,那花盆就能给他的硬脑壳开个瓢。 “……你看,我说你有血光之灾吧?”清欢收回手,对着地上的花盆努了努嘴。 钟勋仰头,锐利的眼睛看到九楼有个熊孩子被他家长拉回去藏了起来,完全没有要道歉的意思。 他这暴!脾!气! 就要上去找人算账,被清欢拽住了:“哎!” “放手。” “你是人民警察哎,再说那是个小朋友,你就是上去也没用啊。”又不会判刑。 “是没用。”钟勋突然咧嘴一笑,然后恢复凶神恶煞的表情。“但老子能揍他一顿。” 哇! 清欢小跑步跟着上去,看到钟勋先敲门,对方装死,然后他一脚踹过去,防盗门都被踹烂了!这家伙好大的力气! 然后清欢就很高兴地在门口观赏了一部《熊孩子高空扔花盆被受害者狠揍殃及父母》的现场纪录片。那对父母被揍的更惨,还叫嚣着要报警。 钟勋又是一笑,他长得凶神恶煞的,笑起来特别吓人。掏出□□:“老子就是警察,你报!” 然后那一家子就不敢说话了。钟勋攥紧了拳头:“今天砸的是老子,老子反应快,要是以后砸着别人,甭管你儿子多小,老子都会把他打死记住了没?!” 熊孩子一家点头如捣蒜:“记住了记住了!” 传说中的恶人就要恶人磨……清欢拽住又要无视她大步离开的钟勋,“你别走,你听我说呀!” 钟勋不耐烦地看她,然后突然发现她好像真的很漂亮……比刚才粗略的扫一眼更漂亮……尤其是眼睛特别好看,水汪汪的扑扇扑扇,睫毛又长。“干、干什么?” “我是想说,我刚才给你算对了是不是?” “你瞎蒙的。”钟勋半个字不带信的。 清欢道:“可如果不是我拉着你,你脑袋就要没啦!”高空下落的花瓶砸在脑袋上什么感觉还用她说? 钟勋仍然坚持己见:“我不信这些,你找别人吧。”走了两步觉得不妥,就掏出皮夹把所有百元大钞都抽了出来塞给她,“回去上学去,别学着招摇撞骗。” 清欢:“……”喂,她看起来像是江湖骗子?她是来帮忙的好不啦。 就傻眼了两秒,钟勋就比她快走了十几个台阶,怕他真走了,清欢对他喊:“我知道王芳是谁杀的!” “你说什么?!” 如果不是清欢心理素质强大,普通的小姑娘怕是真的要被钟勋的表情跟语气吓尿。“你怎么知道?你是谁?怎么知道我在查什么案子?” “都说了是我算出来的呀。”清欢掐了掐手指意思了一下,“我真的是来帮你的。你现在这样没头没脑的查什么都查不出来,不如相信我一把啊。” 钟勋盯着她看了两秒,“肯定是从什么地方知道的,我不信。” 清欢:“……喂!你要是查不出来!我就在刚才摆摊的老地方等你啊!” 话没说完,钟勋人都没了。 她回到老地方准备继续摆摊,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孟大仙占了她的位子。清欢抱着小马扎委婉地道:“这位老伯,这儿是我的位子呀……” 她声音娇软年纪又小,欺软怕硬的孟大仙哼哼道:“写你名字了吗?” 那还真没有。清欢干脆把小马扎摊开坐下,“老伯你为什么要生我气?是因为我抢你生意了吗?” 小女娃说话太实诚,孟大仙颇有点不好意思。不过他这人一贯脸皮特厚,所以理直气壮地否认:“当然不是!我是那种小心眼的人吗?!我占了这里,当然是因为这块是风水宝地!你小孩子家不懂,刚才那些客人为什么都来你这里算命?就是因为你的地势好!” 清欢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可是我看了老伯你的面相,今天你命里犯水,要是坐这里的话,怕是要受点轻伤啊。” 孟大仙嗤之以鼻:“你开什么玩笑,我可——啊!!!” “我说什么来着?”清欢站起身,怜悯地看着井盖破裂导致整个人摔进下水道的孟大仙,“你今天犯水吧?” 这条假的摊位都是要租赁的,她临时来这摆摊当然没有好位置,只有这么个破损的井盖。不过她体重轻,坐上去没关系,孟大仙这胖老头可就不行了,这不,井盖破了,人也摔了,估计脚也崴了。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第896章 第九十三碗汤(二) 第九十三碗汤(二) 孟大仙行走江湖几十年, 城管撵过保安追过野狗咬过,没过过几天安生日子, 大事没有小事不断,总之这这辈子没发过财,最富有的时候全身家当加上存折一共是四千八百七十六块五毛二, 最好的一套衣服是师父传下来的道袍,平时都是洗的老旧的中山装,总之日子真是过得寒碜极了。 但小女娃一语成谶, 哪怕是孟大仙心里也不由得提起兴趣来。他盯着清欢看了两秒, 突然问:“你有师父吗?” 清欢微笑:“你想收我为徒吗?那恐怕不行。” 孟大仙垮下脸,叹了口气:“那算了。”说完脸色又难看起来, “臭丫头, 知不知道尊老爱幼了?你就这样看着我一个老头子掉水沟里也不来拉一把?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还是不要了吧,她身上穿的可是新裙子啊,而且胖老头看起来膘肥体壮的,感觉比她这个小女娃都有力气。“您还是自个儿起来吧, 晚上我请您撸串儿。” 孟大仙眼睛一亮:“真的吗?” “当然。” “你付账哦?” “当然。” 还坐在臭水沟里的孟大仙哈哈一笑一个鲤鱼打挺弹了起来:“我先回家洗个澡!” 说完风风火火跑了,摊子都不要了, 也不管清欢是不是真会在这等他。清欢坐到孟大仙的竹椅子上, 拍了拍裙摆上的灰尘, 顺便翻了翻孟大仙摊子上的书本笔记。这些都不是什么值钱货,就是丢在这也没人拿,卖废品都卖不了几毛钱,所以孟大仙还是很放心的。他家就在这条街后面, 洗个澡回来十分钟都不用。 清欢发现这胖老头虽然看起来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但却是有真本事的,对五行八卦奇门术数都颇有研究。她在这摆摊摆了两天,期间也听到孟大仙给人算命,虽然只说了些皮毛,可全都正确没有失误。他收的钱不多,十块二十,看起来像个招摇撞骗的江湖神棍,但其实就是个老顽童。 她等到孟大仙回来,就慢条斯理的把自己摊子给摆开——恰好摆在孟大仙之前摆摊的地方。孟大仙眨巴眨巴眼睛问:“你这是要干啥?不是说请我撸串儿吗?” “这才几点啊。”清欢看了下时间,“还不到六点,撸串儿什么的不都晚上么?而且我不摆摊儿,哪有钱请客?” 这话似乎的确好像有几分道理,不过孟大仙突然就回过味儿来,什么叫她不摆摊没钱请客,她摆摊了抢的可都是他的生意啊!没等他反驳呢,人小女娃那边生意上门了。孟大仙差点没抱头痛哭,长得好看就有这些优势吗?他现在又老又猥琐又邋遢是他愿意的吗?他年轻的时候也是英俊潇洒风靡万千少女啊!谁知道现在就变成这样了呢? 呸,那朝小姑娘面前挤的混蛋,前些日子从他摊子前经过,还特意说自己不信这些东西,说孟大仙是骗子来着,现在怎么眼巴巴地蹲在人家小姑娘马扎上,专心致志的听算命? 这根本就是颜值歧视! 孟大仙短暂回顾了一下自己的年轻貌美,然后就气呼呼地坐着看清欢算命。一开始还抱着“看她忽悠人”的态度,后来就越来越惊讶,最后竟然直勾勾地盯着了。 他师承一个很古老很神秘的门派,门中弟子极少,但个个都是有真本事的。就好比这卜卦看相,孟大仙也擅长,但天道无常,天机不可泄露,很多时候他知道的事情不能多说,否则会折寿。这些年下来,难免遇到一些即便折寿也得说出来的事情,因此别看他一副五六十岁的样子,其实将将四十出头,早生的华发也是为天机所累,可这少女简直不懂事,什么都说! 有些话是不能说的,说出来是泄露天机,会被上天惩罚! 孟大仙脸色不好看,他见清欢收了一张五十块钱,就赶紧过去将下一个算命的男人挤开——反正这些人也不是真心算命。“先停一下,我有话跟你说。” 清欢好奇地看向他,孟大仙皱着眉,少了几分猥琐之气,看起来还真有种仙风道骨的感觉。于是清欢婉言拒绝了后面排队的几个客人,问:“什么事?” 孟大仙斟酌了几秒,问:“你会的这么多,应该有师父吧?” 清欢点了下头,她当然有师父,然而她师父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仙逝,如今早投胎转世为人了,那些记忆,从来都是只有她一人铭记的。 “那你师父难道没教你,看相只说三分?!”孟大仙忍不住严肃起来,“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你不知道吗?你小小年纪,张嘴就来,也不怕短命!” 要是不知就里之人,怕是要认为孟大仙在诅咒自己短命了,清欢却知道他是在担忧。于是嫣然一笑:“您放心,不会有事的。”她知道分寸,而且那些来算命的根本不信她,就是看她好看罢了。 见她不当回事,孟大仙的神色突然变得极其复杂,他似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往事,颓然的表情看起来竟像是须臾间老了十岁。“你还小……不知道生命有多么可贵。”也不明白活着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所以才敢这般无忧无虑的挥霍。 方才小女娃算命的时候他在一边看着,在心里跟着一起算,可他很快发现自己根本跟不上小女娃的速度,她只是看一眼就能看清那人的一生,可他掐诀念咒,也不过窥得几分。这样的人太逆天了,天道怎么会容许她这样放肆?好好的小姑娘,年纪不大,日后必定是可造之材,有大造化,若是这般陨落未免太过可惜。 清欢道:“谢谢您的关心,可是请您放心,我真的知道分寸。” 孟大仙叹了口气,兴许因为是同行的关系,他很关心清欢,如今这世道,修道之人如凤毛麟角所剩无几,妖物鬼怪却层出不穷,尤其是近些年……总觉得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女娃娃,你叫什么名字?” “清欢。” “……清欢?” 清欢觉得孟大仙的表情有几分古怪,正要问,却听见他拍了拍自己脑壳:“你到这儿来是干什么的?可别跟我说是来抢生意的。” 清欢也就不甚在意了:“我有一些事情不能理解,所以来找个线索,抽丝剥茧。” 孟大仙又叹了一声,问:“请我撸串儿,说话算话不?” “算。” 于是胖老头揉了揉自己的肚子:“那就成!我再去上个厕所去!”一定要把肚子清空,晚上才能多吃些! 清欢扒拉了一下小包包,里头是今天摆摊赚的钱,她一次收费五十到一百不等,早上到现在收入颇丰——在这个世界她就是靠这个吃饭的,偶尔帮人化解一下小恩小怨小麻烦,渡个冤魂,勉强也算是一小富婆,请个胖老头吃饭还真不成问题。 但是胖老头这么有本事,为什么却过得这么拮据呢? 晚上一起撸串儿的时候,她啃着一只烤鹌鹑问了出来。 孟大仙差点落泪:“你以为我很穷吗?我跟你说,我有钱得很!什么上古典籍啊古董啊翡翠啊玉石啊……我有一大堆!”说着露出哭的表情来,“可我不能用啊!那些东西是师父传下来的,我们一代接一代,就没有用过的!” “既然传了下来,为何不用?”清欢搞不明白,顺势喝了口兑雪碧的冰啤。 孟大仙也闷了一口老白干:“此事说来话长,没法解释,总之这就是咱们师门的规矩,降妖除魔是己任,不得穷奢淫逸,不得好高骛远……所以你快看我现在过得啥日子!” 清欢沉默了几秒:“既然传承下来的东西不能花,那你可以自己创业赚钱啊,谁叫你一定要摆摊算命了?” 而且胖老头有本事是不假,大部分时间却在忽悠人。 孟大仙更悲伤了:“我自幼不爱上学,好不容易把那一大堆古籍背完了,谁要去上学受罪啊?” 于是他就跟师兄弟们拉了好长~的距离,不过他现在过得也勉强可以,就不要在意那些小细节了。怎么活不是活啊,非要成绩优秀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出任CEO迎娶白富美才叫走上人生巅峰吗?他觉得自己现在这样也挺不错啊,就是城管不要来的太勤快,他上个摊子被收走才几天啊。 一老一小竟然聊的非常投机,孟大仙觉得他们的感觉已经升华了,于是问清欢:“女娃娃你明儿个还来摆摊不?”应该不会来了吧,她应该知道他的生意都被她抢走了哦? 谁知道清欢却理所当然的点头:“来。” 孟大仙:“……”这倒霉孩子! “不过您放心,我不会很久的。”清欢吃了根烤蘑菇,“也就这么几天吧,等钟勋来找我,我就不摆摊儿了,以后您老自个儿玩,高兴得很。”   ☆、第897章 第九十三碗汤(三) 第九十三碗汤(三) 一听钟勋的名字, 清欢敏锐的发现胖老头抖了两下,连那双下巴都颤巍巍的晃悠起来。她露出了然的表情:“您是不是被钟勋教训过?” 孟大仙心虚反驳:“怎么可能!本大仙是那种会被毛头小子教训的人吗?!那小子看了我吓得屁滚尿流都跪下叫我爷爷呢!我——” “爷爷?” 孟大仙手上的猪肉串啪嗒一声掉盘子里了, 他刚才吃了二斤麻辣小龙虾,盘子里全是油,衣服立刻脏了, 但他此刻没心情去在意那个,而是……缓慢地、僵硬地、如同电影慢镜头一般将脑袋扭过去—— 钟勋那张男人味十足而且凶神恶煞的脸出现在他面前,因为执行任务受过伤, 钟勋的左额到左眼角有一道疤, 看起来真不像警察,反倒像老大。孟大仙瞬间腿都要软了:“钟钟钟钟钟……” “原来你叫钟钟钟钟钟啊?” 孟大仙要哭了, 这倒霉孩子, 什么时候了你还开玩笑?没看到老人家快吓尿了吗?! 钟勋朝他们旁边的空位上一座,快两米的身躯高大如铁塔,在他面前,清欢简直可以说是非常娇小纤细了。 “饿了吧?”清欢把自己面前的烤串朝钟勋那推, “先吃,吃完我们再说。” 钟勋确实是饿了。他本来就食量极大, 下午为了查案东奔西跑连口水都没喝, 更别提是吃饭了。顺手拿起旁边的冰啤灌了几口下去, 这炎热的暑气才消散几分。他不是那种会客套的人,清欢邀请的,再加上是真饿了,钟勋埋头开始吃起来, 清欢觉得他可能不够,就又要了几十根肉串还有两罐冰啤。 但就是这些全填到肚子里,对钟勋来说也只是半饱而已。期间孟大仙曾经多次试图逃走,都被清欢拽住了,他坐在凳子上简直像是屁股上抹了油,恨不得立马溜之大吉,根本不乐意同钟勋同桌吃饭。这臭小子不知道逮过他多少次,次次在凶杀案现场见面,换谁都会觉得他很奇怪啊! 但他没敢跑,清欢留他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看到钟勋的手摁在腰间的配枪上,大有他敢跑就一枪崩了他的意思。 真是命苦啊,累死累活这么多年,不仅被一小女娃抢生意,还被个土匪威胁恐吓,他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得亏算命的从来不给自己看相,否则他过得肯定更差,没有什么比既定的不能更改的命运更叫人心碎失望的了! 好不容易钟勋吃饱喝足,就拎着他跟清欢出了夜市——一个胖老头一个小姑娘,钟勋真的是用拎的拎出了人群,还严肃地把他们带到附近广场上,此刻正是夜生活开始的时候,广场上三三两两的都是人,但钟勋老大哥一出场,全是被他的王霸之气吓到的小市民,他往哪儿走哪儿干净,最后他一手一个把胖老头跟小姑娘都搁到广场喷泉前的长椅上,抱臂环胸:“说吧。” “说说说说说……说啥?”孟大仙要吓哭了哦,“我只是个柔弱无力的老人家,求大哥放过。” 柔弱无力……井盖都被你一屁股坐碎了。 钟勋不耐烦地看他一眼,柔弱无力的老人家被吓得尖叫一声,宛如一只小鹌鹑把脑袋藏到清欢身后,“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钟勋:“……”他不吃人的好吗? 其实他刚才吃烤鹌鹑的时候,一口雪白的利齿上下一合,连骨头都给咬成了渣,咬合力极其惊人媲美野兽,柔弱无力的老人家看了当然害怕了。 清欢举手:“我能先说吗?” 她像个小学生似的,因为案子没有头绪导致心情不怎么爽的钟勋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不过他忍住了,严肃地批准道:“可以。” “王芳不是人杀的。” 钟勋立刻蹙眉:“又想骗我。” “我骗你做什么??”对这个油盐不进的大块头,清欢好想揉脑袋,笨狗一般。“你们局里没有法医吗?没有鉴证科吗?只要对尸体进行解剖分析,肯定能得出结论的吧?你看过人死了身上没有任何伤口内脏却没了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这是机密消息,除了刑侦队没人晓得。 “我是算命的呀,你说我怎么知道的?”清欢的态度非常诚恳。“不仅如此,我还知道凶手不会停止,他马上就会继续犯案。” 钟勋盯着清欢看了几秒,似乎是在判断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可小姑娘双眼干净澄澈,没有丝毫污浊,就那样盯着他看,似乎对自己说的话很有信心,然而钟勋不信鬼神,“只从尸体的死亡状况看,凶手必定是心理扭曲的变态,这样的人绝不会只作一次案,很明显是连环杀手的象征,这是任何有常识的人都能推理出来的。” 也就是说,他还是不相信清欢的话。 孟大仙嘀咕道:“你看看你看看,现在生意为什么难做,就是因为有太多这样不敬鬼神的人,之前城里还不许鬼节的时候烧纸钱呢……你说这样怎么能不出事吗,孤魂野鬼多了事儿就多了,活人当然死的更多。” 他声音再小,耳力过人的钟勋也听得一清二楚。“孟星陈,你几次三番都出现在案发现场,不觉得太巧了吗?没什么跟我解释的吗?”一开始还不觉得,可屡次三番,不是一个凶手的案子也都遇见他,巧合的让钟勋都要认为这胖老头是凶手了。不过从案发现场凶手留下的脚印大小和深度来看,胖老头并非凶手,也正是这样钟勋才没找他的麻烦。 “我路过啊……单纯的路过群众。”孟大仙躲在清欢身后解释,“谁知道我就那么倒霉呢,每个现场都在我要走的路上啊。我有时候也接上门生意,给人算命不得到处走啊。” 钟勋:“……”真是好解释,他竟然无法反驳。 “本来就是啊!”胖老头不知为啥突然来了底气,“我本来就是单纯路过见,可你倒好,每次看了我跟见了什么似的,都要把我给吃了!我害怕不行啊?我只是一个柔弱无力的老人家啊!” 清欢觉得自己快被胖老头挤出长椅了。她问钟勋:“那你既然不信我,又来找我做什么呢?下午的时候我跟你说过吧,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就在老地方等着你。” 钟勋的脸色不是很好看,这一老一小都滑溜溜的跟泥鳅似的,问什么都不回答,四两拨千斤的就把事儿给绕了过去。“王芳是怎么死的?” “你信我了?” “不信。”说完补充一句,“不过不碍着我征求群众意见。” 清欢:“……” 孟大仙又开始碎碎念:“承认这个案子不好破很难吗,来求人总得有个求人的态度吧,现在的警察哦怎么都这样啊,跟某个法医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听到他提什么法医,钟勋的眼睛眯了一下:“您跟孟星枕是什么关系?” “能有什么关系?那种混蛋我怎么可能认识。” 否认的太快,充满破绽,更让人相信他是认识的了。其实刚查到这个老在凶案现场出现的胖老头时,看到他的名字,钟勋就觉得怪怪的——这老头怎么跟局里法医的名字那么像啊? 他问过法医孟星枕,那厮一脸茫然,如今看来这两人根本就是认识的,这样的话,他们得知死者死状也就不奇怪了。有孟星枕在,他们看过法医报告也很有可能。“你跟他什么关系?” “算了警察同志我也不瞒你了。”孟大仙一脸沉痛的说,“其实我是孟星枕爷爷,他是我孙子。” 从钟勋说出孟大仙名字的时候清欢的心情就很微妙了,她有个大胆的想法…… 钟勋:“……”非常好,这种喜欢伦理哏的性格也很像,“你们名字这么像,很明显是一个辈分的。” “谁跟那臭小子一个辈分?!我好歹也是他师叔!那臭小子——”他说了什么! 清欢扶额,好容易被套话哦,所以说日子过得这么穷困潦倒,胖老头自己就应该负大部分责任吧?人家就是随口一说,他就把什么都说了。 “原来是这样。”钟勋的表情仍然紧绷着,“孟星枕是从国外留洋回来的法医,局里聘请的专家,为什么会跟你这样的神棍扯上关系?” 孟大仙很想呛回去,不过对方又高又壮还有枪,他不敢。“你管我们呢……” 钟勋还想再问,清欢扯了扯他的衣袖:“你真的不想知道王芳是怎么死的吗?至少,是用科学无法解释的死因?” 听了她的话,钟勋想起孟星枕验尸后似乎欲言又止,也许那时候那个法医就发现了什么不对劲,只是没法从科学角度来分析,再加上自己不信鬼神,所以才什么都没说。 他想了想,又拎起这一老一小:“真的假的,见了法医就知道了。”   ☆、第898章 第九十三碗汤(四) 第九十三碗汤(四) 孟星枕是市警察局的高级法医, 身高一八七,一身白大褂穿他身上简直跟模特一样, 宽肩窄臀身材好,而且长得特别帅。钟勋拎着他们进法医室的时候他刚好脱掉白大褂在洗手,一抬头瞧见是钟勋, 顿时皱起眉:“钟队长,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进来之前请敲门。” 钟勋提起两手的一老一小, 证明自己并不是不想敲门, 而是实在腾不出手。 孟星枕一瞧他两手拎的,左手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右手是个……不提也罢。他装作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胖老头, 对钟勋说:“你怎么对人家小姑娘这样,人穿着裙子呢。” 钟勋一愣,他这么大没谈过恋爱,当然也不懂怎么体贴女生, 就是他妈都被他气过很多次,抱怨生儿子不如生叉烧, 至少叉烧能吃, 也不气人。 清欢对孟星枕摆了摆手:“嗨。” “嗨。”面对漂亮的小姑娘, 孟星枕一向非常具有绅士风度。他走过来把钟勋扒拉开,礼貌的问清欢:“想喝点什么吗?” “可乐。” “请稍等。” 一会儿不仅给了清欢一杯可乐,还给了她一个小蛋糕。因为解剖时间谁也说不准,有时候出来都很晚了, 再去吃饭嫌麻烦,所以法医室的冰箱里是人头与可乐并存,内脏并蛋糕齐飞。孟星枕也知道小姑娘不能吓,刚才开冰箱的时候注意着呢,这个蛋糕跟一袋子血浆搁一起了,不过包装刚才被他撕掉应该不会有味道。 清欢就乖巧地坐在沙发上开始吃蛋糕,然后就看见胖老头费尽力气终于从钟勋手上挣脱,接着就跳到了孟星枕面前指着他鼻子破口大骂:“你这混蛋!这就是你对待长辈的态度吗?信不信我告诉你师父让她抽你去???” 孟星枕哦了一声问:“您确定师父是抽我不是抽您吗?” 孟大仙倒抽了口气。 孟星枕说:“这么久了您还生我气呢?不就是拿了点您的东西……” “不告而取是为贼!”孟大仙想到都心痛,“而且什么叫拿了‘点’东西?!那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你全给拿走了!” 两人吵得热闹,钟勋被烦的受不了,清欢喝了口可乐,好奇地问:“拿了什么啊?” “一把松子仁。” “啊???”钟勋献血以为自己听错了。“拿了什么?” “一把松子仁。”孟星枕叹了口气,“说起来那都是年少无知的事了,我十七岁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过年,师叔他老人家有个习惯,吃花生瓜子之类的坚果会攒一把然后一口闷,我看着眼馋就给拿了。”谁知道之后被记恨九年,如今他二十六了,师叔仍然一如既往的恨他,每年过年的时候见了都恨不得扒他的皮。 “那你师父为什么要抽他啊?”清欢不明白。 “因为师叔他最不着调啊。”孟星枕说着明白话,“你是不知道这位有多作,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到处跑当个算命的,猫嫌狗厌的,我师父老是给他收拾烂摊子都收拾烦了。这次跑这来估计是又闯祸怕我师父生气。” 孟大仙立刻否认:“一派胡言!我怎么可能会怕一个女人!” 孟星枕道:“我现在就给师父打电话告诉她您在这儿。” “不要!”这一声惨叫凄厉无比,清欢听了都心疼。“不要告诉她!” “那师叔您得告诉我,您闯了什么祸吧?前几天师父打电话给我气得要死,叫我一旦得知您的下落立刻告诉她,她要用拖鞋抽死您。” 孟大仙已经开始打寒颤了,要不是钟勋拎了他一把,他双腿一软就要跪下去。 师叔见到其他师兄弟都不是这样的,对他特别凶,也许是因为被师父虐惯了的缘故。 “我、我……”孟大仙快吓哭了,在他看来,小师妹可比凶神恶煞的钟勋更吓人,他宁愿被钟勋盯上三个小时,也不愿意被小师妹批评三分钟。 之所以要跑不就是因为心虚嘛! “我知道哦。”清欢吃完最后一口小蛋糕,依依不舍的举手。 “你知道?” 清欢冲孟大仙笑了两声,笑的这胖老头浑身打怵。“他调戏人家卖包子的大婶,被大叔看到了,抓着锅铲撵了三里地呢,当然不敢回去啦。” 孟大仙浑身没了力气,彻底蔫了。 孟星枕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我说之前师父为什么跟我抱怨,她之前去买包子,卖包子的夫妻俩见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呢,合着是师父您搞的鬼啊。”然后他看向清欢:“小姑娘是怎么知道的?” “我算的呀。”清欢露出笑容,“我也是个算命的。” 孟星枕咦了一声:“师叔要收徒弟了?” “我有师父,不能拜其他人为师。”清欢又喝了一口可乐,“我还想再吃一块蛋糕可以吗?” “当然。”他买的挺多的。 孟大仙由于被抓住一个把柄,坐下来之后就老老实实的,清欢捧着蛋糕吃起来,她一点也不在意这蛋糕在冰箱里的时候跟谁是邻居,反正她又不吃它邻居。钟勋也看完了这叔侄俩的闹剧,跟着坐下后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师叔师父的,这都什么年代了,你不是B**医系毕业的吗?怎么你们学校还有师叔这种叫法?” 孟星枕坐在办公桌前呵呵一笑,“钟队是能信任的人,所以明人面前不说暗话。我是个孤儿,是师父领养了我,教我本事,送我去念书,之所以学法医,是因为跟师父教的本事比较相近,也跟我们门派的宗旨比较般配。” “……什么意思?”钟勋仍然是一头雾水。 “这个我来说!”孟大仙突然开口,吓了众人一跳,“我们呢是个修道门派,以降妖伏魔为己任,天下太平的时候我们都各过各的,但是你得知道,这天下就没个太平的时候,所以我们是平时正常生活,出事了就去解决,但一般不会暴露名号。你也不用问我们什么门派,你只要知道我们门派有一个最大的特点!跟其他门派都是不一样的大特点!非常特殊!一眼就看得出来!” “哦?”钟勋好奇了,就连孟星枕都不晓得他们门派还有啥特点。“是什么?” “就是……”孟大仙故意压低声音,“长得都特别好看。” 钟勋:“……” 他看了孟星枕一眼,确实,这位法医刚来的时候就让所有女警惊艳,直到现在都还是警局女性梦中情人排名no. 1。 等视线转到了孟大仙身上,顿时就有些一言难尽了…… 孟大仙深深地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你这是什么眼神??我年轻的时候比这兔崽子帅多了好吗?” 看着他老人家的两层肥油双下巴,钟勋正色道:“我带他们来不是要听这些的,你们什么门派我不管,我就想知道王芳到底是怎么死的。”怎么可能会在全身没有伤口的情况下丢失内脏?这也太不合常理了! “验尸报告上写的很清楚了,心脏没了还怎么活?”孟星枕喝了一口咖啡,“我是有专业道德的,难道还会骗你?” “但是——” “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 钟勋皱眉:“我是唯物主义者,鬼神之说不可信。” “那就行了呗。”孟星枕摊手,“你又不信,我还有什么办法?我就是个法医啊,破案不是我的本职工作。不过我告诉你钟队,你要是不信,这案子你永远都别想破。” 钟勋觉得一夕之间世界就变了,这屋子里现在有四个人,除了他之外竟然三个是神棍。“孟法医,你是高材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怎么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 孟大仙道:“你不信,你凭啥不信?你是阳气旺,体质特殊,一般鬼物不敢近身,你过来让我把你肩头那盏灯吹了试试,吓不死你!” 谁知钟勋还真走过来了:“你吹。” 孟大仙见不得有人这样横,张嘴就要吹,幸好清欢一把拉住他:“你疯啦,你吹了他的阳灯不怕他出事?他体质特殊,可太适合鬼上身了。” 孟大仙不服气:“是他先不相信有鬼的!” 清欢对着钟勋勾勾手指头:“钟队你低头。” 钟勋微微弯下腰,就感觉一根白嫩嫩的手指头在自己两个眼皮子上轻轻划过,然后就看见那漂亮娇嫩的小姑娘说:“你现在进解剖室。” 钟勋不明所以地看了她一眼,还真转身进去了。孟大仙跟孟星枕都贼好奇:“你刚才干了啥?让他进解剖室干啥?” “王芳的尸体在里面吧?” 孟星枕点头。 于是清欢笑得像朵花儿:“只用嘴巴说是没有用的,既然他不信,让他看一眼不就信了?” “你帮他开眼了?”孟大仙惊奇地问,“没有牛眼泪没有画符念咒,你怎么做到的?”他已经是师父口中的奇才了,可就算是奇才也得开眼才看得见鬼,这小姑娘真是处处出乎他的意料。   ☆、第899章 第九十三碗汤(五) 第九十三碗汤(五) 清欢说:“是的呀。” “你是怎么……”孟大仙还想问, 突然门一开,一向高大魁梧形象端正的钟队竟然踉踉跄跄走了出来, 看到他们之后,竟然白眼一翻晕倒了! 面面相觑的三人:“……” 这就很尴尬了,这么个大个子, 原来怕这种东西啊? 进去都没有五分钟就跑出来了,看样子是真怕。 孟大仙跟孟星枕两个人把钟勋拖到了沙发上躺着,然后孟大仙就继续开始追问:“你到底师承何派?天底下有头有脸的门派我们都知道的, 可没见过你这样的, 你师傅到底是谁?” “说了你们也不认识,我师父姓郎。” 姓郎……没听过有郎姓的高人啊!孟大仙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 孟星枕却问:“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我是孟星枕,枕头的枕。” “我叫清欢。” 清欢……孟星枕顿时也露出复杂的神色来,“很好听。” 清欢笑了笑,伸手在钟勋脑门上弹了一下, 人高马大的男人立刻惊醒,脸色煞白眼神放空, 看到面前熟悉的三人后问:“我刚才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你真见鬼了。”孟大仙拍拍他的肩, “我知道这一切对你这个无神论者来说冲击很大, 但是你要接受现实,不要以为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就不存在,这世界神奇着呢。” 钟勋确实很害怕,他不肯告诉任何人他之所以是个无神论者就是怕鬼, 警校的时候同学聚在一起看鬼片,他永远都是那个不屑一顾跑出去训练的人。其实他不是不屑看,是不敢看,因为他真的很怕这种东西!哪怕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最艰险困难的任务,他都不怕都能接受,可一旦提到鬼……钟勋握紧拳头:“我不相信!” “那我叫她出来啊。” “别!”钟勋觉得这少女真是闷坏,“我……我暂时还不想看到。”他忘不掉自己刚才进去看到的是什么景象。台上躺着一具白布蒙着的尸体,他揭开看了下确定是王芳,又亲自检查了一遍——身上仍然没有可见伤口,然后他正准备出去说没有什么鬼的时候,妈的就看见角落逐渐出现了一个人的形状!再一看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不是王芳又是谁? 他当时就腿软了,然后强撑着一步一步挪到门口,几秒钟就能走完的距离他至少用了两分钟,王芳的鬼魂兴许不知道他能看见,一直站在角落哀哀的哭。那哭声跟人类可不一样,尾音又长又绕,跟手指甲挠黑板一样,听的人头皮发麻。 “接受现实吧钟队。”孟星枕怜悯地看着他,“这就是世界的真相,你得接受,而且以后更多,你要是害怕那趁早别当警察了。我是没告诉你,之前我验尸的时候,死者的鬼魂基本上都在边上看着,还有的跟你贴在一起……” “别说了!”钟勋抖的像只藏獒,“我不想听。” “不想听也得听啊,你是警察,你不抓罪犯啦?王芳的死那么蹊跷,就是因为那不是人干的。”清欢插了一句,“而且你放心,你是警察,警察正气足,不怕鬼神,你体质又跟其他人不一样,千载难逢的纯阳童子身,那些东西靠近你之前就会被灼烧。” 怪不得……一开始王芳的鬼魂靠近门口,等他走近的时候却绕开了。 但孟大仙的重点跟别人不一样。胖老头噗嗤一声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还是个童子身???看着有三十了吧?还是个童子鸡没开过荤?哈哈哈哈哈哈哈!” 钟勋:“……” 他出身警察世家,考进大学后天天训练,毕业后分配到刑侦队,天天案子跑断腿,哪有时间交女朋友?这是他的错吗?他也不想这样的好吧! “师叔啊~”孟星枕拉长了声调叫了一句,“说别人,您不也是吗?” 孟大仙嚣张的笑容戛然而止。 几秒钟后他开始反击:“说的好像你不是似的!我虽然是童子鸡,但我谈过恋爱我骄傲!你谈过吗???” 孟星枕感觉自己的心脏遭受到了一万点暴击,因为他还真没谈过。 清欢叹了口气:“你们确定要让我这名未成年少女深更半夜在这听你们几个大男人讨论开没开荤的问题吗?” 钟勋率先冷静:“我觉得我们还是讨论一下案情。” “赞同。”孟星枕附和。 孟大仙还有点意犹未尽,谈恋爱的感觉是多么美好~这些毛头小子怎么能懂~不过他脸上的得色并没有持续很久,而是慢慢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他眼底深沉而复杂的伤痛,这抹伤痛一闪而过,就继续抖着双下巴加入了探讨大会里,快的清欢险些以为是自己眼花。她动了动手指就明白在这个胖老头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从而让她心中生出一丝难过。 也曾年少俊秀,也曾铭心刻骨,也曾两情相悦想要厮守一生,但最终仍旧鸳鸯两散。少女已经结婚生子幸福美满,少年却清除了她一切关于自己的记忆,在她结婚那天嚎啕大哭,之后就……吃成了一个胖子。 然后从少年变成一只胖老头。 每天招摇撞骗,调戏一下卖包子大婶,被性格严谨的小师妹摁着揍,再扛着摊子走哪儿算哪儿,四处流浪。如今与年少时已判若两人,唯独不忘的是师门训诫。 过得……很辛苦啊。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可与此同时,带来的不是荣耀与快乐,而是数不清的伤痛与克制。 三个男人讨论的热火朝天,清欢却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钟勋握紧拳头表示不要废话就是干,为了不让恶鬼继续伤人,就算他很怕这种东西也得鼓足勇气上。不过孟星枕却让他不要在第一时间回去案发现场,原因无他,钟勋是稀有的纯阳之体,还是个童子鸡,他到哪儿哪儿干净,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驱邪神器。他去过的地方,三天内不会有鬼物靠近,干净的一比。而且之前就算再阴再邪,他一去,纯正的阳气就把现场给清空了,这也是孟大仙在案发现场来回晃也没法找到线索的原因。 清欢幽幽叹了口气:“我给你们指条明路,王芳是第一个受害者,遇害时间是六天前,根据这个鬼物的需求,它七天吃一颗心脏来修炼,明天晚上它就会再次害人。要找它也不难,进去问王芳就成了,钟队就别进去了,王芳看到你得吓死。” 钟勋在心里想,能不进去真是太好惹。 “王芳能知道吗?”孟大仙问。 “她当然知道,因为那是她网恋对象啊!” “哈???” 清欢撑着下巴,“你们当然查不出来,因为痕迹都被鬼物抹去了。王芳高中辍学在咖啡店打工,一直都做梦能遇到个白马王子,鬼物没有形体,只能在网络上骗人,它可不是随意挑的受害者。王芳的生辰八字跟这鬼死之前一模一样,它的力量不足以支撑它离开所在的地方,所以要想方设法把人骗去,这也是为什么王芳会死在从来没去过的水库旁边的原因。”王芳这姑娘也不想想,谁跟网恋对象见面是在附近没什么人的水库? “也就是说下一个死者也会出现在水库。”只要不提鬼,钟队的智商就在线。 “对,所以你们明天去水库埋伏就行了,这家伙拉了几个替死鬼,又吃了一颗生辰八字相同的人心,区域扩大了,你们得小心点。” 孟大仙几乎是用崇拜的眼光看着她了:“这都是算出来的吗?” “是啊。” “您还收徒弟吗?” 清欢笑起来:“不收。”真要收了这辈分可乱套了。 孟大仙也就是随意问问,清欢就是收他也不会拜,他这一生就一个师父,他们一派向来如此,一个徒弟一个师父,师父不会另收弟子,弟子也不会再拜师父,拜师礼行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儿。 “不过你放心,虽然咱们做不成师徒,但还是朋友,你有什么地方不懂的可以来问我。”清欢大方地说,“这是朋友之间的学术探讨,无关传承。” 孟大仙眼睛一亮:“若是如此就太好了!我师父去的早,很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教我,我自个学的囫囵吞枣的,要是小姑娘你能提点我一下,那可再好不过了!我请你撸串儿!” 清欢笑:“好啊,那我一定得把之前请你的吃回来。” 孟星枕问:“师叔带我吗?” 孟大仙手一挥:“边儿凉快去。” 钟勋说:“带我吧?” “呵呵。”他一柔弱无力的老人家,每天生意就那么几笔,赚个十块二十块的,能有多少钱?这俩大男人要不要脸? 清欢看着他们斗嘴,面上笑容很是快活。 就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她无聊地躺在屋顶,有个少女给她炒了葵花子跟花生,一个少年在站桩练功,还有一个在翻晒草药,两个打打闹闹……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很久很久以前。   ☆、第900章 第九十三碗汤(六) 第九十三碗汤(六) 清欢在法医室的沙发上睡着了。她睡着的时候安静的像是个洋娃娃, 任谁都不会舍得惊扰她的梦。 所以当她醒来看到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的抓鬼三人组时,眼睛眨了眨:“……不就是去抓个水鬼吗, 你们这是……” 孟大仙气的一把抓下头顶层层叠叠的水草:“抓了这么多年鹰,反被鹰啄瞎了眼!那臭不要脸的死鬼!” 孟星枕淡然地解开皮带,从裤子里掏一条小鱼来:“发生了一点小事故。” 清欢别过脸不看, 钟勋浑身上下都在滴水,他板着脸,因为身上脏, 三个人都没坐, 好在法医室里有独立的卫浴,因为孟星枕这人爱干净, 每次验尸完都得洗澡, 所以他们才直接回法医室打算把自己倒腾干净,毕竟这股味儿……刚才他们打车回来的,深更半夜没什么出租车,好不容易拦到一辆因为他们太臭不乐意载, 最后还是一个开卡车拉猪的看他们仨可怜带了他们一程。 为了不引起水里那东西注意,他们还是坐地铁转公交又步行一个半小时去的, 在灌木丛里埋伏到天黑蚊虫叮了一身包, 你说要命不要命。 孟星枕最后一个洗, 他出来的时候就只穿了T恤短裤,露出来的四肢上竟然干干净净一个红点都没有!再对比一下钟勋跟孟大仙身上的……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你为什么没给蚊子咬??”孟大仙质问。 “师叔忘了我是学什么的了吗?”孟星枕随手掏出一个小瓶子,“师父研制出的驱蚊药膏,抹一层三天不招蚊子。” “这种好东西为什么自己独吞??”想到自己埋伏在草丛里那几个小时, 孟大仙就想哭。 孟星枕无辜道:“我是前天洗澡后抹的,我要知道是这么个情况,当然会献给师叔您享用。” 孟大仙的那颗心呐,已经拔凉拔凉了。他呵呵一笑,泄愤般咬了口手里的苹果,这混蛋小子总是一副恭恭敬敬的模样,可他为啥老觉得自己吃亏了?明明是混蛋小子不要脸偷他剥好的松子仁,为啥小师妹最后却只揍他?这太不公平了! 清欢看了下时间,发现自己一觉竟然睡了快二十四个小时……她揉了揉眼睛:“你们没等我就去了啊。” “只是个小水鬼,脏点臭点,怎么能让小姑娘一起去受罪呢?”孟星枕轻笑,“我们回来的时候看到你还在睡也很惊讶,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要。” 孟星枕取出冰箱里最后的几个小蛋糕,一人分了一个吃下去,结果越吃越饿,一点都不顶饱,看看时间也不晚,就准备出去撸串儿——孟大仙昨天说要请客来着。 最后他们找了家大排档,点了一大堆烧烤又要了冰啤,清欢捧着便利商店买来的粥小口喝着,听他们跟她讲在她睡着的时候都发生了什么。 昨天发现她睡着后,几个人也都累了,在沙发上挤了挤,本来钟勋胆子大,睡解剖台也不怕,但那是在见鬼之前,所以他人高马大的,再加上孟大仙胖嘟嘟,只好在地上睡了。第二天一早做好了准备,可是看到清欢一直没醒,跟个小天使似的,谁也没忍心叫醒她,干脆就三个人出发了。 有清欢提供的信息,一切都很顺利。本来身为法医的孟星枕是不管刑侦案件的,但是这次涉及到鬼怪,师门传承,他不能坐视不管但是没想到这破地儿那么难走,先地铁后公交一路太阳暴晒尘土飞杨步行了一个半小时,总算是到了目的地:一个早已废弃很久荒无人烟的水库。 钟勋忍不住怀疑王芳是不是傻,谁会在这种地方约会啊?也怪不得水鬼弄死人后要把人抛到安全区的最远处,就是怕人知道自己的藏身地,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别看孟大仙胖,小时候也是实打实练基本功的,孟星枕的实力更是超出钟勋想象,这两人都不比出身警校还当过两年特种兵的他差,一个半小时的步行,个个脸不红气不喘。 真正恐怖的是在天黑之后,蚊子太多了,偏偏他们不能动也不能挠,被咬的那叫一个惨。当时他还在心底暗自佩服埋伏在水库最近地方的孟星枕,觉得对方是个真男人,蚊子那么多竟然纹丝不动,哪里知道人家早做了万全的准备,身上一个包也没有! 他们等到了九点钟,天已经万全黑了,说来也奇怪,万里无云,偏偏月亮又大又圆,透出瘆人的诡异的青色。然后他们就听见高跟鞋声,水鬼的第二个目标来了。 那女人穿着连衣裙高跟鞋……说实在的钟勋根本没法理解,这种时候,这种地方,你觉得到这里来见面到底正常不正常?还是说这些女人的神智也被鬼迷了? “……的确是,否则不可能做出这种蠢事来。水鬼没法离开安全区,但是刚好水库上方有电线,它就靠着这个进入网络世界寻找生辰八字跟自己相同的人,被鬼迷可不是假的,谁知道深更半夜在网线那头跟你聊天的是什么东西呢?”清欢喝完了最后一口粥,伸手拿了一根烤韭菜。 她吃东西的样子很秀气,跟这仨大老爷们完全不同。 钟勋继续说。 因为他体质特殊,所以离得远,唯一的任务是在那俩人收鬼的时候把女人带走免得给水鬼可乘之机。但他们谁也没想到那死鬼狡猾得很,竟然还有大招,湖底的水草缠住孟大仙的脚脖子把他跟孟星枕拖了下去,钟勋把女人放到草丛又在她脑门上贴了张孟大仙给的护身符后就也冲了过去。 他这纯阳童子身还真是非常有用,刚过去那凛冽的阳刚之气就让水鬼受不住了,孟大仙和孟星枕就借机把那厮收服,但是万万没想到那死鬼自爆之后,让他们三人身上沾满了恶心的黏液,后头水库也炸了,水草鱼虾灌了一身。 清欢想起仨人回来时她闻到的那股味,觉得自己之所以会醒过来,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那**的味道。 “……总之呢,这案子结了,不过这报告怎么写,钟队,你懂的啊。”孟星枕灌了口啤酒,“不能让普通人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会引起恐慌的。”那样的话,他们的守护就没有了意义。 “你放心,我懂。”钟勋点了下头,“孟法医,以前我们一起经手的那几个陈案,该不会也跟那种东西有关吧?” “是啊。”孟星枕一脸我帮了你很大忙你要感恩的表情。“那些东西全是我去收拾的,你没发现吗?虽然案子找不到凶手只能搁置,但再也没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了啊。” 钟勋心中突然生出一股敬意。他一直以自己是个警察为荣,也为自己出身警察世家自豪。可这短短几十个小时内,他的世界观就被彻底颠覆了。他觉得,辛苦的不仅仅是在台前的警察,还有无数像孟星枕孟大仙这样的修道之人在保护着这个世界。 但是无人知无人晓。他们有多大的功,受过多少的伤,甚至死亡,都是默默无闻的。 而警察死了,同事会吊唁,家人会难过,社会和媒体会赞美。修道之人却像是不存在一般,悄悄的来,悄悄的去,生死旦夕之间,却不曾后悔犹豫过。 串儿吃到一半,钟勋跟孟星枕的手机突然同时响了。接起来后他们就对清欢和孟大仙露出歉意的表情:“抱歉有案子,我们得先走。” “我跟你们一起去。”清欢举手。 “我也去!” 孟星枕内心暗自叹息,看样子逃单是没希望了啊……不过他这人向来有足够厚的脸皮,于是三人一起瞧向最实诚的钟勋,钟勋被这三双眼睛看得头皮发麻:“……我去结账,待会儿上我的车。” “好嘞!”孟大仙跟孟星枕异口同声,叔侄俩脸上是相同的“占便宜”了的贼笑。 这次的案发现场离他们撸串儿的地方不远,开车二十分钟就到了。 S市有一个巨大的垃圾处理厂,晚上工人们也在加班加点的处理废弃垃圾,因为都是分过类的,有些需要通过机械切割才能回收再利用。老钱看机器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他转身接了个电话,回来之后就奇怪,怎么这些铁皮罐子之类的金属物,上面鲜红鲜红的?他伸手摸了一下,还粘哒哒的很恶心。 凑近鼻子一闻就糟了,然后一只被绞碎的手就稀巴烂的掉了出来,把老钱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没缓过神。 机器及时停下,可是要从如山的垃圾里找到一具尸体……那还真不是件简单的事儿。 孟大仙跟清欢留在车里,孟星枕和钟勋下去了,一个勘察现场,一个进行检验。 确实是人类的身体,孟星枕将那只手的骨骼提取完毕,头都大了——碎成这样,他得需要好几个小时才能拼凑复原。而且因为机器的绞碎,就算手掌本身受过什么伤,也很有可能被完全掩盖。 棘手极了。   ☆、第901章 第九十三碗汤(七) 第九十三碗汤(七) 凌晨三点了。 孟星枕从工作中回神, 看到那个坐在台子上不时晃腿的小姑娘,问:“你不怕么, 小姑娘?” 清欢摇了摇头:“看你工作很有趣。” 一堆七零八落的碎骨头,比啃过的鸡爪子都要碎,但眼前这个青年却愣是一点点拼凑完整, 最后呈现出一只手。如果这只手不要太多裂痕,那当真可以称得上完美了。 不知咋的,要是其他女人这样目不转睛的看他, 孟星枕肯定会以为对方对自己有意思, 但当清欢这么看他的时候,虽然很不恰当, 虽然知道那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但是……孟星枕老觉对方的眼神挺慈爱的。 真的,就跟他师父看他一样。 “我以为像你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都会害怕。”他像是想起什么笑起来。“我大师伯的徒弟,也就是我大师姐,学的是风水之术, 真可以说得上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什么都懂什么都会, 但第一次来看我的时候我正验尸, 她看了也吓得够呛, 再也没来。你看起来这么小,却一点都不怕。” 女孩子可真是神奇啊。 清欢笑了笑问他:“你为什么不叫我名字,总叫我小姑娘?孟大仙也是,你是不记得我叫什么吗?” “当然不是。”孟星枕露出抱歉的眼神, “只是你的名字……跟我们的一位长辈相同,叫出来了,总觉得是大不敬。” “长辈?什么长辈?” “我看你本事很高,比我师叔都厉害,应该也是出自名门吧?”孟星枕拼完了手,又去拼那一堆残肢断体。因为机器及时关掉,剩下的身子总算是找着了,只可惜经过剧烈挤压,再加上金属锋利,尸体变得七零八落,还少了只眼珠跟耳朵一直没找着,这会儿钟勋还带着人在翻垃圾呢。 他将手套往上提了下,继续道:“普通人虽然对我们一无所知,但门派之间都是彼此了解的,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谁都不曾忘。我们姓孟,承星字,你应该知道我们的来历才是。” “孟婆一脉,是吧?” “对。”孟星枕对她歉意一笑,“你的名字和我们孟婆一脉的祖师相同,这真是叫不出来,还请你多多包涵了。” 清欢点了下头:“随便你们怎么叫,只不过我叫这个名字很久了。” 孟星枕觉得她讲话还带着稚气,明明是小小年纪,哪里知道她老人家说的很久,真的是“很久”啊。 孟大仙在外头沙发上打呼噜,睡得跟猪一样。清欢捂嘴打了个呵欠,“我不打扰你工作了,我去睡会儿。” 她还得等钟勋回来,那个人身上,有她需要的东西。所以短时间内她不会离开,看孟大仙估计也要在师侄这儿赖着了,毕竟他老人家这个月赚到的钱不够交房租,幸好是老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家当也就那个算命摊子,被房东赶出来也不怕。 但是她要留下来得有个名目才行。 钟勋直到天亮才回来,他身体好,熬了两个夜也面不改色,就是下巴两鬓冒了一圈青色,进法医室的时候手里还拎着四人份的早餐。孟星枕验完尸后趴在桌子上打盹,听到他来了就把验尸报告递了过去。钟勋先是把早餐放桌上,拿了颗包子咬一口,“死因是心脏的那一刀?” “对,虽然身上还有其他的伤痕,但都是由于搬运和挤压造成的,真正的致命伤只有一处,就是心脏那一刀。”孟星枕抽了张湿巾擦脸,“干脆利落,一刀毙命。” “面部复原做出来了吗?”钟勋问,“我去查查她的身份。” “早知道你会这么说,给你查出来了。”孟星枕又丢了几张纸过来,“根据牙齿磨损程度和盆骨大小判断,死者是女性,年纪大概在二十三岁左右,不曾生育,性|生活很频繁,我从她嘴里和体内提取到了至少五个男人的精|液。她做了美甲,虽然脱落的只剩下几个,脸上也化验出了口红和眼线的成分,但都比较劣质。也就是说死者很爱美,但金钱上比较拮据。她是被剥光了丢弃的,身上没有什么证件,但我觉得,她应该是个小姐。” “所以我做完面部复原又提取了指纹后就在系统里进行检索,很快就找着了人。” 钟勋叼着包子翻看文件,“没人报案失踪啊,这女人在垃圾场至少待了三四天才能烂成这样,天热,很多证据都被损坏了。” “这种身份,谁会帮她报案?”孟星枕见清欢从沙发上坐起来,就过去扶了她一把:“吃早餐吗?钟队买了包子油条跟粥。” 钟勋看完了死者的个人资料,眉头皱了起来:“幸亏她之前被扫|黄队给抓过,不然没登记信息留下指纹,大海捞针可怎么找。”尤其是从偏远乡下进城的,没有能投靠的亲戚朋友,化名做皮肉生意,如果不是尸体被发现,永远不会有人意识到她失踪了。 “总之,得先去她住的地方看看,再问问跟她关系比较密切的同行,最好能在她住的地方找到跟家人的联系方式,尸体检验完了,可以让家里人带回去了。”孟星枕说。 “行。” 清欢洗漱完出来了,孟星枕就递了一杯粥给她,看到她说了谢谢捧着小口喝,忍不住笑了一下:“小姑娘跟没长大似的。” 清欢习惯了这副外表,但谁知道她真的不是什么小姑娘啊? 钟勋拿了报告就要走,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该不会……这又跟那种东西有关系吧?” “那种东西?”孟星枕一脸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啊钟队,‘那种东西’是什么?” 钟勋:“……”我操好想揍他。 “没有,你放心吧。”清欢好心安抚他,“别怕。” 被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安慰别怕,钟勋脸色怪异,赶紧走了,他现在在小姑娘面前没法严肃冷酷了,因为对方见过他被鬼吓晕的样子……往事不堪回首,早知道他当时就是吓死,也会装着不在意,先装个逼再说啊! 清欢抹了抹嘴:“我去跟钟队一起。” 说完已经追了出去,孟星枕本来还想叫她再吃几个包子来着,不然剩下的全让师叔吃也太浪费了! 钟勋听到背后有脚步声,一回头看是清欢:“你怎么跟来了?” “我能跟你一起去现场吗?” “……你个小姑娘跟我到处乱跑干什么?”钟勋立刻拒绝,“不用上学吗?” “你一看就知道啊,干我们这行的有几个能上学的?” 这话听起来怪怪的,因为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一个女警用诡异的眼光看了清欢一眼。 钟勋问:“你不怕吗?” “不怕。”她什么没见过,忘川河里那群厉鬼,要是让钟勋看到会活生生吓死吧?“你让我跟着你吧,时间不会太长的,你放心,领导也不会找你麻烦。而且我在你身边,有什么不对我第一时间就能提醒你,你忘了我的本事了吗?” 这倒也对,不过……“我要去的地方,不适合未成年少女。” 清欢:“……我只是看起来小。”好后悔,现在变成年轻力壮的男人来得及吗? 钟勋拗不过她,最终还是带了只小拖油瓶去查线索。 润丰街是K市最大的红灯区,查也查了关也关了,可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严打的时候个个老老实实,风头过了就又冒了出来。钟勋开着普通的黑色轿车,手里照片被清欢拿走一张。 死者叫孙润润,二十四岁,H市XX县XX乡XX村人,出了名的穷乡僻壤,初中毕业。照片上的女人化着浓妆烫着卷发,戴着夸张的大耳环,肩颈部位有玫瑰花的纹身,倒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钟勋同志长得太可怕了,他问话没人敢不回答,尤其是在知道他是警察之后。一开始还有个中年女人以为他是来找乐子了,这会儿谁开店啊?看到清欢眼睛还一亮,像是要给清欢找个工作,被钟勋瞪回去了。 “你认识这个女人吗?” 已经问了十几个家老板了,没一个认识的。 这条街太长太长,人也太多太多,谁认识谁啊。 好在这个中年女人还真的认识:“这不是润润吗?她好几天没来上班了,怎么,死了?” “对。” 中年女人吓了一大跳:“我就是随口说的啊!她、她真死了??” “嗯。”钟勋皱眉,这样的他看起来更吓人了,“她住在什么地方你知道吗?” “不不不不、不知道。不过我店里有个跟她合租的,我、我叫她过来,你问她吧。”中年女人连忙大声喊,“小倩!小倩!” 一个染着酒红色短发穿着超短裙的女人走了出来,她睡眼惺忪:“干嘛?” “你不是跟孙润润合租的吗?你们住哪儿?” “别提了。”女人烦躁的挥手,“前天是交房租的日子,我打她电话死活打不通,房东说她的房间不租了,东西都给扔了!也不知道死哪里去了,好几天没见着个人,该不会遇到有钱人了吧?太不厚道了,跟姐妹我说一声能怎样?” 她连珠炮似的说,都没能插|进去话。   ☆、第902章 第九十三碗汤(八) 第九十三碗汤(八) 按照小倩给的地址, 钟勋带着清欢找到了死者孙润润生前所租住地方的房东。 这是个非常肥胖的女人,也因此一头细碎的卷发顶在头上便显得有些滑稽, 像是一碗泡好的泡面当头扣了下来。钟勋跟清欢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坐在老旧的三层楼门口嗑瓜子,噗噗噗吐着壳儿。瞧见一老男人带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来了, 白眼一翻:“我这儿是租房子的,不是旅馆,要偷情找错地儿了。” 钟勋亮出证件:“警察。” 女人吓了一跳, 连忙站了起来:“警察同志, 我这可是合法出租,什么坏事都没做过啊!”话虽然这么说, 眼睛却一直朝清欢身上看。 “孙润润之前在这租的哪个房间?” 女人指了指大门进去的左手第一间, 钟勋带着清欢进去,门一推两人都愣了一下——除了床、桌子跟衣柜,其他什么都没了,整个清空了。 女人跟在后头解释说:“她都欠我三个月房租没交了, 这几天死命给她打电话也不接,我一气之下就把她的东西给扔了出去, 还换了锁。” “扔了?”清欢转身看她, 轻笑, “不见得吧。” 女人心虚了两秒:“你、你什么意思?” “阿姨,您就把孙润润的东西交给我们吧,孙润润出事了,你留着她的东西, 实在是很容易让我们怀疑是你见钱眼开杀害孙润润啊。”清欢笑眯眯的,一派和气。 听说孙润润被杀,女人吓得手上一把瓜子全洒了,她颤巍巍的问:“真、真的吗?孙润润……真的死了??” “东西呢?” 爱贪便宜的房东丢掉的只是一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孙润润的衣服鞋子还有化妆品包包,她都给收到自己屋了。清欢看了下,东西不多,感觉孙润润并不是个见钱眼开的小姐。于是她问女人:“阿姨对孙润润了解多少呀?” 她声音又软又甜,态度又极好,给人的感觉如沐春风,哪怕是彪悍惯了的中年女人也忍不住放柔了声音:“她在这住了两年了,我对她也说不上多么了解,知道她是干那行的,女人活着不容易,润润老家穷,家里还有个弟弟要养活,她每个月都给家里打钱,自己过得紧巴巴的。你看跟住她隔壁的小倩,买了多少名牌包包化妆品,败家败的没形了才住这儿,润润是攒钱,抠得很,一毛钱都不舍得在自己身上花的。” 钟勋认为她说的是事实。孙润润的裙子都是性感款,应该是“工作”时用的,日常的衣服却就那么几套换洗的,鞋子包包化妆品都很平价,还有些是山寨货。按照发廊老板娘跟小倩的说法,孙润润年轻漂亮,喜欢她的客人很多,她收入不错,但钱却都捂着不花,应该是寄回家了,资料上写着她有个到了结婚年纪的弟弟。 “……而且啊,小姑娘我跟你说。”女人左右看了看,神神秘秘地靠近清欢,“我听说啊,润润缺钱,什么脏活累活都做,只要给钱,她什么都干。” 清欢听了没什么反应,反倒是听力灵敏的钟勋过来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冷脸对着女人:“你跟个小姑娘胡说八道什么!” ……八卦这种事情,难道要跟你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说吗? 清欢扯了下他的袖子表示没关系,对女人说了声谢谢。 钟勋打电话让鉴证科来进行采集,看能不能从孙润润的东西里找到什么线索。他临走前问出租的女人:“孙润润平时带人回来吗?” “带。她跟小倩一样,要是客人不肯出钱开房就带回来。”房子隔音效果差有点声音三层都听得到,真是夭寿哦。 “她最后带回来的人,你还有印象吗?” 女人想了想:“不大记得了。” 钟勋又问了一些问题,才带着清欢离开。 回到法医室,孟大仙瘫在沙发上用孟星枕的手机看动画片,钟勋问了一句,才知道在他跑线索的时候又送了一具尸体来,是个七岁的小男孩,孟星枕正在进行尸检。 钟勋听到是小孩儿,眉头就蹙的死紧。孟大仙脸色也不好看,死者送来的时候他看见小小一团还奇怪,哪里知道是个那么点大的小孩子,抬进去的时候有个警察脚绊了一下,白布下就露了一只小胳膊,胳膊上没有一块好肉,青青紫紫重重叠叠,让人看得难受极了。 没有什么比孩子的死亡更令人悲伤。 钟勋见孟星枕在忙,就回刑侦队开会了,他需要和队员一起将线索理清楚,抽丝剥茧,看能不能找到突破口。妓|女乞丐是高风险人群,尤其是像孙润润这样无亲无故的,因为做的是不正当职业,连暂住证都没有,被人杀了,如果不是尸体被人发现,永远也不会被察觉。 这个城市对于某些人而言,活着是非常艰难的事情。 孙润润不是个坏人。她没有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连普通话都说的不大好,再加上性格内向,连工作都不好找,最后没得活了,只能干这行。可就是这样,她每个月出卖身体赚的钱,最后也没花在自己身上。她用着几块钱一支的口红,高跟鞋鞋底掉了用胶水黏起来再继续穿……哪怕她做的是错误的事,也不应该被杀死。 无论是什么样的理由。 刑侦队开会没有清欢的事儿,她就跟孟大仙一起看动画片,直到几十分钟后孟星枕出来。他一向是个很风趣温和的人,可这一次他面无表情,眼神冰冷,这不是他第一次解剖孩子的尸体,可每一次他都觉得是一种凌迟。 清欢看了下验尸报告,眼睛微微垂下,孟大仙是差不多猜到了,他不想看。 孩子生前遭受了可怕的性|侵,而且不止一次,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鞭伤刀伤烧伤咬痕抓痕……什么伤都有,死因是窒息。罪犯似乎肆无忌惮,他毫不顾忌的在死者身上留下了证据,好像他笃定自己一定不会被抓一样。 这个案子跟孙润润被杀案毫无关联,但社会影响极坏,因为这个小孩的家长是高级中学的教师,孩子是三天前失踪的,早就来警局报了案,然而谁也没想到最终让他们得到的是这样一个消息。 哪怕清欢待在法医室,也听到大厅里传来的撕心裂肺的哭声。 钟勋过来的时候直骂娘,他当警察七年了,什么混账都见过,恬不知耻的反以为荣的心狠手辣的……可他仍然被孙润润家人的无耻惊到了。 联系过孙润润的家人,接电话的是孙润润的父亲,通知他们孙润润的死讯后,孙润润的父亲第一句话是:“啥?那咋办?二子娶媳妇的钱还不够啊!” 等到警察表示他们可以过来将遗体领走的时候,那老人竟然撂下一句死就死了你们警察处理,然后就啪的一下挂了电话。 钟勋气的心肝脾肺肾都疼。 人有的时候真不是人,铁石心肠,哪怕有血缘关系也一样。 孙润润只能在太平间躺着,然后被火化送入公墓。 即使她的父母亲人放弃她,也有正义的警察和悲悯的修道之人为她悲伤难过,为她寻找凶手,还她公道。 遗憾的事孙润润的案子还没有头绪,就又送来了一具尸体。 死者仍然是年轻女性,死亡原因仍然是心脏中刀,甚至尸体发现地点也仍然是垃圾焚烧场。 是巧合吗? 钟勋从来不相信世界上有巧合,尤其是在查过死者身份确定她也是做皮肉生意的以后。 他神色严肃的对刑侦队的队员们说:“我们遇到了一个连环杀手。” 从孙润润死亡到现在过去了一个星期,出现了第二具尸体,中间间隔很短,说明凶手的情绪基本已经失控,尤其是第二具尸体,虽然也是心脏中刀而死,但经过孟星枕尸检发现,心脏是致命伤,但在心脏中刀之前,死者身上已经伤痕累累,凶手似乎是刺累了,才最后给了致命一击。 因为有前一次的事故,垃圾场的工人们都很小心,因此第二个死者被发现的时候,除了蹭掉一些皮肉,骨骼和大部分零件都是完整的,真是谢天谢地。 这样的话能找到更多线索。 孟大仙其实很想离开,他真见不得死人,太难受了,本来应该是活生生的人,现在都躺在冰冷的太平间,不会说话也不会笑,连给他们自己伸冤都不会。他想到这里的时候看了清欢一眼:“小姑娘,你看得见他们的鬼魂吗?” 清欢摇头:“人死如灯灭,变成厉鬼的少之又少,这些人活着的时候普普通通,死了也是普普通通的鬼。四处飘荡,不知东西,糊里糊涂的死了,连生前的事都不记得。” 钟勋听了,问:“那天我见到王芳了啊。” “哦。”清欢对他笑,“我召过来的。”   ☆、第903章 第九十三碗汤(九) 第九十三碗汤(九) 孟大仙跟孟星枕齐齐看了钟勋一眼, 目光满是怜悯。 两个死者身上搜集到的证据并不多,至少无法为刑侦队提供方向, 他们对死者生前比较亲近的客人一一进行排查,最终熟客都被排除掉了。至于生客——老天,这是个大城市, 来来往往的人数不清,红灯区的监控又有问题,完全没有头绪。 眼下唯一的希望, 就是凶手继续作案。因为如果他潜伏不动的话, 这桩案子就彻底没希望了。 距离第二个死者被发现的第四天,出现了第三个死者。 死因相同, 年纪相似, 被发现地点也相同。 刑侦队有人认为凶手的抛尸地点并不是随机的,而是有深意的。三名死者都被抛尸在垃圾场,再加上她们“小姐”的身份,凶手是不是在暗示她们是“垃圾”?既然是“垃圾”, 自然只能待在垃圾应该待的地方。 做皮肉生意的,自古至今都是被瞧不起的, 哪怕是孙润润的家人用孙润润出卖身体的钱盖房子娶媳妇, 在村里人询问润润在大城市干什么工作的时候, 他们也羞于启齿。 凶手第一次作案的时候对孙润润一刀毙命,说明他很果断。可是到了第二个死者和第三个死者的时候,她们身上的刀伤多了很多,尤其是第三名死者, 孟星枕做了统计,她总共中了五十几刀,比起孙润润的一刀,第二名死者的十几刀,真可以说的上是个可怕的数字。 那么这代表了什么? 刑侦队开会后得到的结论是:凶手对“小姐”充满了怨恨,一开始他们以为凶手是所谓的“义警”,目的是为社会清除渣滓,可到了第三名死者的时候这个结论被彻底推翻,在一个“垃圾”身上捅了几十刀最后才杀死她,不仅表明了凶手对于“小姐”是“垃圾”的态度,还体现出了他对“小姐”的愤恨。 如果不是有着深仇大恨,怎么会捅几十刀?这样看来的话,孙润润之所以是一刀毙命,也许那个时候凶手能克制住自己的怨恨,或是当时他还有恐惧。 但当他成功杀死孙润润却没有惹上任何麻烦之后,他就开始回想起这种快感了,也许他会在心里后悔没有多捅几刀,所以到了第二名死者的时候,他放松多了,第三名死者时,他已经充满了自信,甚至改变了抛尸地点,换了一所垃圾场。这种狂妄而略有炫耀的心理和行为,更像是年轻人所为,成熟的凶手是不会这么做的。 三名死者除了都是“小姐”之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那就是她们都很警惕。孙润润出生在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第二名死者是被亲人性|侵后自甘堕落,第三名死者则是被夫家赶了出来,这样的经历导致她们对于陌生人都非常惊觉,不会让对方轻易接近。这一点从平时的客人类别上能看得出来,三人的共同点都是会选择看起来无害的客人。 也就是说,凶手的外表肯定是无害的,只有这样才能让三个警觉心很强的女人相信他,跟他离开发廊和足浴店。 那么,还有什么比一个忧郁害羞的少年更有说服力呢? 因此,刑侦队最终的分析结果认为,凶手应该是二十岁上下,甚至极有可能未成年,曾经受过甚至现在依然在遭受来自“小姐”的伤害。但是某种原因导致他不能杀死真正伤害他的那个人,因此才会选择替代品。三名死者的身高相似发型发色相同,这不可能是巧合。 但只有这些线索是不够的,还不足以让警察锁定凶手。 钟勋跟队里的警察们快要把腿跑断了,黄天不负有心人,第四名死者被发现的时候,钟勋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滔天怒火。这个女人被捅烂了,躯干上的血肉还没有骨头多。不仅如此,这一次死者的脸也被划了个稀巴烂。 他气得一脚踹上一块大铁皮。 铁皮应声而倒,谁知道背后躲着个流浪汉,被吓了一跳立刻举起手来:“救、救命!” 钟勋收了长腿,“……你是谁,怎么会在这儿?” 经过盘问,得知流浪汉刚跟人抢地盘打输了,恰好走到这个垃圾场,看到外头堆着许多铁皮,干脆钻进来睡了一觉。他举手表示自己什坏事都没干,还叫钟勋不要冤枉好人。 钟勋冷淡地看了一眼因为被他踢了一脚摔倒在地从而掉出N个钱包的流浪汉,“不抓你也行,说说你昨天晚上看到什么没有?” “啊?”流浪汉挠挠头,“没有啊……”话虽然这么说,眼珠子却贼兮兮地朝钟勋的口袋瞅,钟勋给了他一张大钞后,他才嘻嘻笑起来,“我昨晚就在这睡觉的,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不过不知道几点钟被手机铃声给吵醒了,接电话的是个男的,估计是个学生,打电话给他的估计是家长吧,我就听见他说什么刚下晚自习马上就回家,还说什么那不是我妈,我妈早死了……之类的话。其他的就没有了,警察同志,要不……您再……嘿嘿?” 这消息提供的好啊,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钟勋心情大好,于是又给了几张钞票,流浪汉嘿嘿嘿笑,连声祝他生日快乐。 神经病,生日快乐个屁,他又不过生日。 流浪汉提供的消息非常有用,钟勋几乎是立刻就提取到了有用信息,晚自习,说明对方是初中生或是高中生,没有母亲就说明丧母,应该有后母,甚至后母的身份就是“小姐”!钟勋有着极其强烈的第六感,他觉得流浪汉听到的那通电话应该就是凶手! 第四名死者出现在第三个垃圾场,既然是下晚自习之后杀的人,肯定不能离学校太远,学校应该在三个垃圾场都能到达的地方,这样的话排查起来就方便多了! 有了重要线索,警察们高兴极了。很快,他们就查出一个叫陈阳的高二学生,就读于本市第三中学,父母在十年前离婚,母亲去了远方,父亲很快再婚。 巧的事,再婚对象也是父亲的出轨对象:一个“小姐”。 警察出现在教室门口的时候,陈阳正在黑板上写着题目。他身高腿长,长得很清秀,成绩也不错,跟警察说话的时候甚至脸还会红。可他却承认了自己犯下的罪行,并且供认不讳。 甚至他脸上还带着笑:“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她们本来就是应该被毁灭的垃圾,如果不是有这样的人在,我妈妈也不会离开我。” 然后他笑得更羞涩:“我知道我早晚都会被抓的,不过我还没满十八周岁,应该不会判太重吧?” 满肚子的问题没有问,陈阳已经招认了一切。他从始至终都不认为自己杀人是错的,他觉得那些女人该杀。他只是拿出了几十块钱而已,那些女人看到他就笑得花枝乱颤,还自以为体贴的要跟他去个合适的地方——估计她们到死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内向害羞的男孩子,带领她们去的是地狱吧。 不过有一点钟勋一直很在意,从陈阳杀人来判断,他对继母充满了恨。姑且不论继母如何虐待他厌恶他,父亲如何忽视他,新生的弟弟又如何嫌弃他,他在杀了四个人之后,似乎一直都没有表示出对继母的怨恨。 这是不可能的,除非…… “糟糕!快去陈家!” 晚了。 他们到的时候,陈家三口已经死了。陈阳在早上的稀饭里倒了一包老鼠药,三个人吃完后觉得不对劲,电话线被早上去学校的陈阳剪短,他们没撑到找着手机,就全都死了。 钟勋回来之后又见了陈阳一面,这个年纪轻轻的男孩子脸微微红着,期待地问:“死了吧?他们都死了吧?” 钟勋看着他不说话。 “好可惜啊……”陈阳叹了口气,但仍旧是笑嘻嘻的。“如果能亲手杀了那个女人就好了。对了,你们找到我妈妈了吗?她什么时候来看我?” 钟勋起身走了,剩下的女警看着男孩期待的脸色,叹了口气:“你母亲不肯来。” “你说什么?”陈阳突然不笑了,他剧烈地砸起刑椅来,“我不相信!我要见我妈!” 他妈妈确实不肯来,即使知道了这个儿子杀人。她有了新的家庭新的儿女,早就不需要陈阳了。 这是个被世界抛弃的孩子。于是他也抛弃了世界。 钟勋满身疲惫进了办公室,扣子扯开两颗坐到椅子上,脚搭桌上,他想着陈阳那个笑,心里说不出的难受。那男孩从始至终都不觉得杀人是错的,甚至认为自己做的正确,阻碍他的警察才是错误,他甚至感慨警察来的太快,当天晚上他准备再杀一个的。 他毒死父亲继母和弟弟后,准备好了钱跟证件,如果不是流浪汉听到了那通陈父打去的电话,他们想再找到陈阳就不容易了。 迷迷糊糊间钟勋有些困了,正在他打瞌睡的时候,桌上的电话突然尖锐地响起!   ☆、第904章 第九十三碗汤(十) 第九十三碗汤(十) “……” 孟大仙跟清欢看着匆匆赶来的钟勋, 表情都很一言难尽。 钟勋已经整整四十八个小时没合眼了,刚到了办公室躺了可能不到五分钟, 就又被孟星枕的电话叫了过来。他来的时候去厕所用冷水抹了把脸,这会儿随意挠了挠乱糟糟的黑发,面带倦色:“怎么了?” “我是想跟你说一件事。” “嗯?你说。” 孟星枕把死者局部放大的片子递了过来:“你看看这个。” “这是个啥……”钟勋眯着眼睛想了半天, “哦,这玩意儿我见过,石蒜嘛。” …… “我们都叫它彼岸花。”孟星枕觉得这人真是粗糙极了, 一点美感都没有, 好好的花,本来充满了神秘跟高深, 石蒜一叫顿时意境全无。“这是我们门派的标志。” 清欢也没有想到, 在传承下的这几千年里,孟婆一脉会以彼岸花作为标志。孟星枕发现死者身上这个标志的时候吃了一惊,就连孟大仙的脸色都变了。 “……你的意思是,这个案子跟你们有关?”钟勋立马不困了, 因为他突然有了一种很不祥的预感,总觉得有什么不能控制的事情的要发生, 那是科学解决不了, 当然也包括他。“到底怎么回事?” “这是我在死者的天灵盖上发现的, 很小一点点,我用显微镜观察他的伤时无意中看见的。”孟星枕的脸色也不好看,他们门派向来不问世事,不参与人间争斗, 更不曾做过坏事,可是这个孩子身上的东西让他们有了不好的想法。“我怀疑,这个案子跟我们门派的叛徒有关系。” “叛徒……??”钟勋一头雾水。 “还是我来说吧。”事关重大,孟大仙也没了插科打诨的兴趣。他盯着那张照片,神色沉重。“我们门派,每一代有五人,每人都只收一个弟子,按照五行相排,从不例外。我师父是上一代长辈中的大师兄,也是掌门人。在我之前,我师父还收过一个徒弟。” 他似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记忆,眼神变得复杂,“我师父跟其他师叔师姑不同,他就是个普通的田间老农,看起来平平无奇,却有着神机妙算的大本事。他的第一个徒弟是村里的孤儿,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知道,可我遇到师父的时候,他的双腿已经断了。我那会儿跟家里闹,被家人赶了出来,见他给人算命驱邪,就想跟他学本事,他不肯收,被我磨的答应了。我在师父身边学了几年,被师父引着拜见了其他的师叔师姑还有师兄姐们,所以虽然我师父是大弟子,但我却是我们这一代入门最晚的,只不过因为年纪大,才让星枕的师父喊我一声师兄。” “后来我才知道,师父收的前一任弟子,受不住这样有本事却清贫甚至还要到处流浪的生活,他觉得自己有能力就应该过得好,于是叛出师门,怕师父找他算账,便在临走前给师父下了毒,还盗走了师门重宝。师父这些年来一直在找他,可他却狡猾得很,早已隐姓埋名起来。” 孟大仙突然攥紧了拳头:“后来有一次我出门去帮人抓鬼,回来的时候师父不见了,等了许久,他身受重伤的回来,只告诉我要找到他的第一个弟子,将那人杀了,将属于我派的宝物夺回来,然后就——” 他没有再往下说,但在场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孟星枕淡淡地说:“所以大师伯是上一代最先逝世之人,我派虽精通医卜星相,却从不能占卜自己与亲近之人的命运,能看透他人的一生,自己的一生却仍然被命运操控,也许这是注定的。” “我这些年来四处流浪,自己不想安定是一回事,找到叛徒清理门派是另一回事,我师父的死,一定要他付出代价!”孟大仙攥紧了拳头,他等这一刻等的太久了!“这个孩子身上有彼岸花的标记,必然是跟此人有关,钟队,请让我一起参与到这个案子里来!” 钟勋想都没想:“当然可以。” 孟大仙永远也忘不掉,对于一个十几岁叛逆无知的孩子,那个邋遢瘦削断了腿的老头意味着什么,无论是被老头子追着揍,还是被逼着背古书练大字学星象,都是他这一生最美好的回忆。师父不应该死的那么早,他的后半生曾经有无数次的后悔,如果那天早一些回去,如果回去的时候发现师父不在就去找他——也许师父现在还能活着。 可是晚了。 他现在唯一能为师父做的,就是完成师父的遗愿:清理门户,夺回师门重宝。 以道术谋私的人,不配使用孟婆一脉的力量。 清欢坐在沙发上,她已经换了一条新裙子,裙摆只到大腿上方,露出白生生的细腿,肌肤如玉,连毛细孔都看不着。孟大仙的话是极其克制的,很多事情只是一句带过,但她看到了对方发红的眼眶和紧握的手掌。能让不着调的孟大仙放在心上的,怕是也只有这桩事了。 他们过得太寂寞,太凄苦,可却没有一人抱怨,心甘情愿的守护着这个世界,默默地存在,不发一语。 “我也要参与。” “不行!” 异口同声,在场四个人,除了清欢自己,其他人都不同意她的参与。 “为什么?” “你才多大???”孟大仙恢复了平时的模样,似乎不再伤心了。“你知道个啥?我师父还活着的时候就告诉我,他的第一个弟子天赋极高!我都比不上!这些年来我苦心钻研学习,却进步甚微,鬼知道那天才怎样了!他逃走的时候带走了很多宝贝,你这么小的年纪就有这样本事,怎么能这样轻易葬送?我们要是死了,你还能把道术传承下去啊!” “师叔说的没错,小姑娘,这不是闹着玩的。”孟星枕也摇头,“我们都知道这个人很危险,你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卜卦这一方面,对于已经失去良知不肯担负责任的人而言,只是谋利的武器。如果那人厉害到了一定程度,也许他们的每一步计划都会被盘算在内,那样的话无异于螳臂当车,实在是太危险了。 “而且这件事事关重大,我跟师叔两人怕是不能力敌,还是要联系其他师兄弟共同商讨。”孟星枕问,“师叔你觉得呢?” 向来觉得自己吊炸天的孟大仙点头:“打电话吧,大家伙一起来,也有主意。” 清欢:“……” 钟勋用哄小孩一样的语气说:“小姑娘听话啊,回去上学去吧,你在这都待了这么多天了,不怕家里人惦记?” 他难得这样轻声细语,可惜人小姑娘不领情。清欢动了下手指,钟勋的电话就响了。他随手接起来,立刻表情大变,挂了电话后顶着清欢好一会儿:“你……” “我什么?” “怎么了?”孟星枕问。 “……局长打来的电话,让我们权力配合她进行调查,而且还让我们都听她的。”钟勋觉得自己刚才可能接了一个假电话。“你是谁?” 清欢心想,我谁也不是。“局长都让你们听我的了,那这桩案子,你不带我可能不行啊。” 她伸了个懒腰,又打了个呵欠:“去查吧,查出来什么消息,我要第一时间知道。” 然后吩咐孟星枕:“你去联络其他人,让他们尽早赶到。如果这个案子跟那个叛徒有关,拖的时间越长就越危险,怕是很快就要产生第二个受害者。” 结果她一语成谶,也就是这几分钟的功夫,钟勋跟孟星枕的手机同时响起。两人接起电话,都是一脸菜色,清欢拉住要走的钟勋,给了他一张房卡。 男人立马愣住:“给我这个干什么?” “你很久没合眼了吧。”清欢站起来拍了拍裙子,超级直男钟大队长才发现她换衣服了。“我在酒店开了个房间,你去休息会儿吧,我帮你跑现场。” “???” 清欢笑眯眯的:“忘了局长刚才说什么了?是不是还要他再给你打个电话?” 钟勋:“……” 他最后还是乖乖听话了,因为清欢威胁他说如果他不听,就让那什么让他的身。他虽然已经相信了那什么的存在,但这并不代表他就要不怕了! 于是今天跑现场的刑侦队大队长就换了个人,从一个身高一米九铁塔般的壮汉变成了娇嫩美丽穿着短裙有一双大长腿的少女! 刑侦队的警员们惊喜极了,因为他们迎来了一个漂亮温柔可爱的临时队长!对比平时动不动就揍他们罚他们吼他们的恶棍钟队,新队长简直就是长着翅膀的小天使!可爱极了!连带着他们勘察现场都有了劲儿!尤其是新队长还说等这个案子结束了请他们撸串儿! 美色当前,谁在乎小仙女是什么身份钟队去哪里了这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开熏到飞起! 希望钟队不要回来了! 第905章 第九十三碗汤(十一) 第九十三碗汤(十一) 上一具男童的尸体是在一个黑色大塑料袋里被发现的, 这一次则是火车站的行李箱。 这个行李箱就搁在售票大厅门口,搁了很久也没人来拿。因为箱子看起来很漂亮, 又大又结实,有眼尖的人认出这是个知名品牌,至少得几千块钱。天气有点热, 箱子在那放了很久都没人来拿,实在是有点奇怪,等到了正晌午, 箱子曝晒在太阳下, 慢慢地就有鲜红色的液体流淌了出来,这液体有味儿, 铁锈味儿。 然后有一群出去玩的大学生, 觉得这东西很奇怪,就壮着胆子走近了,一个胆大的男生还想把箱子给打开。这么高级的旅行箱,竟然没有上锁, 轻轻一按,箱子自动开启, 露出里头被卷成一团的血淋淋的东西——一个死孩子! 这下闹大了, 周围的人都尖叫起来, 即使是胆大的男生也被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动弹不得。很快警察来了,拉了警戒线,但仍然止不住很多人在外头围观。 拍照的取证的……警员们都各就各位,最后到的是清欢跟孟星枕。 因为太阳有点大, 清欢戴了个帽子。她把警戒线拉高想进去还被人挡住,幸好孟星枕跟她一起来的,再加上刑侦队的其他警员也都得到了今天有临时队长的消息,不过看到新队长这么漂亮可爱,还是忍不住有点激动。 清欢没有靠近那个孩子,只是站在一边听警员说话。孟星枕则打开了箱子进行初步检验,他戴着口罩,身高腿长看起来俊俏极了,不远处还有人拿手机在拍。 “……跟上一个一样,受了很多伤,我估计也是窒息死亡,不过确切死亡原因还是得等回法医室做完更深一层的尸检再说。”孟星枕拿掉了口罩,忍不住骂了句脏话,“他妈的,什么人!” 清欢看了看那个行李箱:“你的西装什么牌子?” “嗯?” “我的裙子是在百货商场的一个专柜买的,导购员小姐说这个牌子非常有名,一条裙子就要几千块。”她问。“那你的西装呢?” 孟星枕就是个普通法医,了不起能力非常强,再加上孟婆一脉有个非常大的特点——穷,所以他的西装都是很平价的牌子,而且他对这些名牌也不够了解。“几百块钱。”然后他悄咪咪打量了清欢一遍,她穿着一条喇叭花式的紫色连衣裙,上面印着星星点点的小花瓣,裙边还缀着一圈蕾丝。非常衬她的肤色,她还涂了一层淡淡的口红,看起来就更是眉目如画。这样炎热的天气了,她冰肌玉骨竟然连汗都没有,孟星枕都快被热成狗了。 这条小裙子……要几千块?裙子为什么不能按斤卖????? “这个箱子。” “箱子怎么了?”孟星枕也注意到那不是普通的行李箱。“看起来不便宜。” “是啊。”清欢随口吩咐身边警员,“查查那个箱子什么牌的,又是什么型号,要多少钱。” “是。” 警员走后,她跟孟星枕并排往外走,“上个小孩被抛尸在广场上是吧?” “对,还是晚上的广场,人那么多,竟然没有一个人注意多了个大塑料袋。”孟星枕想想都不可思议。“事后调了监控录像,结果什么都没有。” “为什么从用塑料袋,改成用行李箱了呢?”清欢问。 “不知道。”孟星枕皱眉,“凶手很狡猾,他在行李箱跟塑料袋里都装了大量冰块,再加上天气炎热,死亡时间很有可能会有出入,冰块化了血水才会流出来,可也有可能他在死者死亡后将其放入冰柜冷冻,这样的话,死亡时间就更难判断了。” “广场也好,火车站也好,人流量都非常大。凶手把死者丢弃在这里,有什么目的呢?”清欢似是在自言自语。“就好像陈阳把死者扔在垃圾场,是因为他认为自己除去的都是垃圾,那么这个凶手将死者丢弃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又是为了什么?” 就好像是你的小时候,父母给你买了一个非常新奇的玩具,你总是想将它拿给所有的小伙伴看。 “炫耀!”孟星枕突然说,“他是在肆无忌惮的炫耀着什么!” “你发现了吗?这一次是个女孩子。”清欢说。“上一个可是个男孩。” 这就奇怪了,因为对于大部分的恋|童|癖而言,他们对于男孩或是女孩通常是有选择性的,要么男孩,要么女孩。可这两个孩子性别不同,身上却有着同样的伤痕,也许连死因都一样,这又是为什么?这恐怕不是单纯的恋|童|癖杀人事件吧。 “如果案子真的跟你师门的叛徒有关,那你就不能简单的将它当成一个刑侦案件来看。”清欢停住脚步。“可是我们看过上一个孩子的生辰八字,非常普通,没什么特别之处。体质也没什么让人在意的地方,这个孩子不知道怎样。” 回到法医室,孟星枕去做尸检,并在尸体清洗后拍照在系统里进行检索,果然,这个孩子是三天前失踪的,家长来报了案,但周围的监控看过了,没有任何异常,所以一直搁置着。 一般来讲,儿童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基本上就不会有生还的可能了。 闻讯赶来的夫妻听闻噩耗就瘫软在了警察局,绝望的哭声响彻天空,路过的警察们都沉默地站着,有些女警早偷偷一起哭了起来,更多的大老爷们已经气得要爆炸,誓要抓住凶手将其碎尸万段。 尸检结果,两个孩子死因相同,都是窒息性死亡,而且在死前都遭受过极为可怕的性|侵。 凶手不是变态,因为他已经彻底泯灭了人性,两个孩子在他眼中就等同于一个工具,可以弄坏也可以毁灭,因为毫无价值。同样在第二个孩子的天灵盖上,再一次发现了彼岸花的标记。 如果这被其他门派的人看到,一定会闹出大事来。 清欢没有再去跑现场,就在刑侦队听其他警员带回来的线索。孟大仙算了好几次都没有卦象,难道是因为那个叛徒仍然算是孟婆一脉?也或者是对方修为早已超过他,能够掩饰卦象?无论是哪一个,都让孟大仙心情极差。 师父说他的资质已经是百里挑一,可那个叛徒却真真是一万个里都找不着一个的天才。这么多年了,他一直在寻找对方的踪迹,偶尔有消息,却总是扑空,甚至孟大仙有种错觉,对方是在耍着他玩! 一定是他下的功夫还不够,一定有哪里是被他漏掉的,他不能就这么气馁,哪怕不是为了师父,也要为那两个无辜死去的孩子!无论凶手是谁,都必须死! 只有该死的人死了,活着的人才能高枕无忧。 钟勋一觉睡了快二十个小时,醒来的时候都第二天了!他立刻穿上衣服赶往警察局,这案子一天不破他一天安稳不了。等他得知出现第二个死者后,愤怒的像是一头被惹恼的野兽。 该死的不应该是无辜的孩子,而是凶手! 距离第二名死者被发现的第四天,第三名死者也出现了。 这一次是个四岁的男孩子,三天前失踪在幼儿园里,老师发现孩子突然不见,脸都白了,连同家长报案后一直没有消息,直到今天。 钟勋再也不想看到或是听到父母们绝望的表情和疯狂的哭喊了! 他一拳捶在白板上,清欢屈着双腿看了他一眼:“生气会让你的理性和判断力下降。” “这个畜生。”钟勋低声说。 即便是他,也不忍去看死者的模样,更别提是做尸检的孟星枕了。 孟星枕的师叔伯和师兄弟们都到了,钟勋跟清欢都还没来得及同他们见面,孟大仙好几天没见着人了,说是跟同门们商量一下这次的事情。 事关叛徒与师门重宝,绝对不能轻视。 不过这天晚上,他们还是见面了。 清欢抱着一种微妙而神奇的感觉,虽然她看起来年纪这么小,更像是晚辈,但她才是他们的祖师啊!因此看到她的徒子徒孙时,她的眼神就显得很……奇怪。 孟星枕跟孟大仙老是被她这样看,看得都习惯了,其他人却都感觉怪怪的,可奇怪归奇怪,心底却一点都不反感。 二师兄甚至对孟大仙说:“你不是还没收徒弟吗?这传承可不能到你这断了,我看这小姑娘就不错。” 孟大仙倒是想啊,可小姑娘被他还厉害,而且人家自己有师父,他怎么能夺人所爱?二师兄知道了非常遗憾,看着清欢的眼神都带着惋惜,清欢忍不住想他要是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会怎样。 一行人对这个案子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致认为此事必然和叛徒有关,必须慎重对待。 第906章 第九十三碗汤(十二) 第九十三碗汤(十二) 清欢并没有跟孟大仙等人多么亲近, 在她看来这些晚辈都挺可爱的,可并没有相知相交的必要, 她在这里又呆不长久,拿走她想要的东西之后就会离开,她从来不曾留恋人世间的繁华。 接连出现的三名死者让钟勋的心情差到极点, 他为了这个案子几乎跑断了腿,好在行李箱的调查结果出来了,这是一个国际知名的大牌, 这一款则是今年的限量版, 全球不会超过一千件,最重要的是, 每个箱子都有一个独特的编号, 根据编号,能够查到买家是谁。 这可能是唯一一个好消息了。 钟勋带着清欢去买主那里进行调查,他还没买车,因为K市的交通拥挤全国闻名, 早上开车上班比步行都慢,所以钟勋到现在都还骑摩托车, 非常酷。他给了清欢一个安全帽, 然后把外套脱给她让她在腰上围着防止走光, 没办法,裙子太短了。 一路风驰电掣到了买主地址,是个高档别墅区,他们被拦在外面不给进去, 钟勋掏了证件威胁保全不要妨碍警务,但还是妥协地把摩托车给停外边了,一众豪车里夹杂一辆摩托车,看起来寒酸极了。 钟勋拿出手机看了下地址:“23号……23号……到了!” 眼前是一栋欧式风格的三层别墅,清欢摁了下门铃,又抓着栏杆往里面看。感觉生活在这里的人很有诗意,因为偌大的院子里几乎种满了花,总之这间别墅给人的整体感觉很舒服,让人想不到里头会窝藏着一个杀人犯。“孟星枕提醒你了吧?虽然说箱子是这家人买的,但不一定人就是凶手,待会儿见了人记得客气一下啊。” 钟勋是个糙汉子,他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心想我看起来难道很没有礼貌吗。 刑侦队的队员们要是知道他们队长此时此刻心里在想什么,估计会呵呵一笑送他一对白眼。他有礼貌?他哪次不把人家的门给踹破?专业踹门一百年,讲话刻薄又凶悍,怼人一把手也好意思说自己有礼貌。 大门的旁边有一间屋子,他们按了门铃后,门上的喇叭传来声音:“请问你们找谁?” “你好,我们是警察,有些事需要询问一下贵府公子。” 讲话文诌诌的,钟勋觉得麻烦,这大铁门就是看着好看,其实没多么结实,他觉得自己一脚就能踹开——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用什么素质! “麻烦你们稍等一下,我请示一下太太。” 很快房间里出了人,是两个穿着西装的成年男性,他们看起来像是别墅的保全。开了门,一人继续进屋看监控,另一人则给清欢钟勋领路,走了没多久,一个高高瘦瘦穿着燕尾服的中年男人过来了:“这里我来就好,你下去吧。” “你们好,我是吴家的管家,敝姓郑。” 清欢也对他笑了一下:“您好,请问……吴少爷在家么?” “二位进去就知道了。” 郑管家没说在,也没说不在,钟勋跟清欢对视了一眼,在他的引路下走了足足有五分钟才到客厅。客厅里有一个背对着他们坐着的女人,郑管家上前鞠躬:“太太,我把人带来了。” “辛苦了。”太太站起身,“你们好,请坐,郑管家,去冲两杯红茶。” “是。” 钟勋这辈子第一次坐这么舒服柔软的沙发,以前也不是没见过有钱人,但是吴家很明显有钱的过分,想想他每个月几千块的死工资现在还骑着摩托车,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清欢却一派闲适,比这再好的地方她也待过,吴家在她看来还算不得什么。不过这位吴太太看起来让人很有好感,温柔婉约,头发盘成一个发髻,上面插着一根绿色的翡翠簪子,虽然是欧式的装修风格,她却穿了一身旗袍,勾勒出窈窕的身段来。调查资料上说她已经四十多岁了,但保养得宜,看起来顶多三十出头,气质非常好。 这才是贵妇人呢。 别墅里种了那么多花估计就是因为她喜欢。 “吴太太,我们今天上门,是想见一下令子,不知道他是否在家?”清欢问。 “小凡去公司了,要中午才能回来。警察同志,你们找他……是有什么事吗?”刚才她在看书,突然听到管家说有警察上门,当时就把她给吓到了。她生的儿子什么德性她还不清楚,总是惹事生非到处闯祸,真怕是闹出什么事儿来。“是不是他在外头闯祸了?你们能跟我说一下吗?我刚才已经打电话让他回来了。” “没有,我们只是有几个问题想问他。” 吴太太点了下头:“那就麻烦你们等一会儿了,他很快就会回来的。” 话虽然这么说,她却总是忍不住朝清欢跟钟勋身上看,可钟勋也好清欢也好,谁都不会跟她说这次来是为了什么。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清欢喝完了一杯红茶,吴凡终于回来了。他是个长得很英俊的年轻人,天生上扬的唇角让他看起来总是笑眯眯的,一双桃花眼显得无比多情。一进门,他先是给了母亲一个拥抱,然后问:“妈,这么急着叫我回来干什么?老爸可不准我假啊。” 吴太太被儿子撒娇弄得笑起来:“有两个警察同志找你,说要问你话。” 吴凡扭头,看到清欢眼睛立刻一亮:“这么漂亮的警察小姐!” 钟勋不着痕迹地站起来挡在了清欢面前,在他心里清欢就是个单纯懵懂的未成年少女,所以他觉得自己身为人民公仆一定要保护好她。“吴凡是吧,我有事问你,能单独说个话吗?” 吴凡愣了一下:“当然,书房请。” 吴凡的书房很大,书架上满满当当的都是书,就连书桌和电脑上也摞着几本。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抱歉啊,有点乱,我最近被我爸抓到公司实习,很多东西都不懂,得临时抱佛脚。你们坐、坐。” 他今年也不过才二十三岁,很是年轻,而且看起来还有些青涩。调查资料里也显示吴凡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虽然偶尔打架斗殴飙车被开罚单,但都是些不痛不痒的小毛病。 “吴先生,这个箱子是你的么?”清欢将照片放到吴凡面前。 “有点眼熟……”吴凡犹豫了几秒,“我比较喜欢买东西,买完也不大用,所以也记不清楚,应该是我的吧?” “这个箱子有编号,因为是限量版,每个编号都对应着一位买家,这个箱子确实是你的。”钟勋盯着吴凡,试图从他的表情看出什么来。“不过,我们是在一个案发现场发现的,箱子里装了一具尸体。” “卧槽!”吴凡吓得头皮发麻:“你、你说什么?里头装了、装了——” 他连连摆手:“跟我没关系跟我没关系,我不知道啊!这箱子也许是我的,但我都没用过啊!买它就是因为它好看!我有个屋子专门放买的东西,还有很多包啊箱子啊什么的没开过封,我真不知道啊!警察小姐你可不能冤枉我!我虽然不是什么四好青年但也不是坏人啊!” “那你知道谁能拿走这个箱子而不被注意么?”清欢问。“你们家有监控,可以让我调出来看一下么?” “当然可以!” 吴凡很殷勤,他可能是真的被吓到了,所以全力协助钟勋清欢想要证明自己是无辜的。他们调出监控看了,结果根本没有带着箱子的出入记录。哪怕可以直接从车库将车子开走,但箱子要拿出去必然需要摄像头,然而监控录像里却什么都没有。 结果是无功而返。 无论问吴凡什么,他都摆手说不知道,死命撇清自己,就像是个被吓坏的纨绔。 离开吴家别墅的时候,吴太太还邀请他们下次再来做客。 钟勋把安全帽给清欢扣上,脸色不太好看:“如果不是吴凡,那也肯定是跟他有关的人,这箱子不可能自己长翅膀飞出来。” “可是人吴凡不乐意跟你说实话啊,你没发现么,他虽然一直叨叨不休,可一句有用的都没讲过。”清欢回头看了吴家别墅一眼。“不管是不是他,肯定都跟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可以安排队员来监视吴凡,说不定会有什么收获。” 然而当他们回到警察局的时候,得知已经发现了第四具尸体。这次又是个女孩子,仍然是同样的死因和伤痕,被丢弃在一家大型商场。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立刻把这孙子给找出来??”钟勋已经抓狂了。“他加快了作案速度,为什么?距离上一个死者才几天?这孩子还没有失踪到二十四小时就死了!” 他一拳捣在孟星枕的办公桌上,问孟大仙:“你不是会算命吗?能算出来吗?” 第907章 第九十三碗汤(十三) 第九十三碗汤(十三) 钟勋已经急病乱投医了, 他们不眠不休的查了这么久才查到一个吴凡,但是没有证据不能做什么, 偏偏受害者却一个又一个的出现,钟勋这个无神论者只希望能早日将凶手抓住,别说神棍什么的, 要是跳大神能跳出证据来,他第一个上! 孟大仙算了好几次了:“你以为我没算过?要是算的出来,我能不告诉你?”这也是他为什么坚持这件事跟那人有关的原因, 他这几日眼睛老跳, 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你们不是查到了那个什么吴凡么,资料给我看看, 我给相相面。” “还用你相, 这不是有比你厉害的小姑娘么。”钟勋翻了个白眼,问清欢,“能算出来么?” “能啊。” 轻飘飘很随意的一句回答,却让众人都愣住了。“能?” “能啊。”她又说了一遍。“看你想算什么了。” “吴凡是不是凶手?” 清欢但笑不语。 钟勋又想了想:“下一个受害者出现了吗?” “出现了。” “在哪里?!”钟勋噌的一下站起来, “是这几天来报案的失踪儿童之一吗?” “不是。” “那是谁?他在哪儿?快告诉我!快!” “你要知道这个做什么?” “救人!”钟勋觉得这小姑娘突然变得奇怪起来,“既然你能算出来下一个受害者遇害的时间, 那就告诉我, 让我去阻止这件事!失踪的孩子都不到十岁, 他们不该就这么死掉!” 孟大仙也睁大了眼:“你知道下一个受害者是谁?” “知道啊。”清欢笑了笑。“可是我不会告诉你。” “为什么?”钟勋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你不想救他们吗?你不想给这些孩子讨个公道吗?” “你相信命运吗?”清欢问。 “不信。”钟勋冷着脸,“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那你怎么知道,被你掌握在手中的命运, 就不是命运了呢?”清欢拍了拍不知什么时候沾上裙子的尘土,“人生无常,命运一旦来临,就不能抗拒。” “我不信这个,我要你告诉我下一个受害者是谁,他在哪里,现在告诉我,去救他还来得及!”钟勋双手抵在清欢面前的茶几上,“你不是小神棍吗?你不是一直跟着我跑现场的吗?你看那些死掉的孩子,你心里难道不难受吗?现在有机会可以救他,为什么不肯告诉我?明明你轻易就能做到的事情,为什么不肯去做?这也是你们修道之人的规矩吗?” 他生气了。从一开始清欢出现在他面前,他就觉得这是个需要人保护和爱惜的小姑娘,可是她勇敢又聪明,而且有着神奇的力量。和她相处的这几天,钟勋发觉她很体贴很温柔,这一点从平时她对他的照顾就能看得出来。可是他不明白,这么好的一个小姑娘,为什么明明能去救人,却不肯救? 清欢望着他:“你听说过蝴蝶效应吗?” 见钟勋愣住,她微微笑了一下:“细微的变化会带来巨大的长期的连锁反应,尤其是对普通人而言。你想要得到什么不应该得到的,就注定会失去本来拥有的,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即便是她,在改变世界的时候,也依据着世界的法则,甚至很多次钻了漏洞。然而这一次,她不是作为这个世界本来就存在的人出现的,所以不能插手任何事,就如同上一个世界,离开之后清除掉了所有人的记忆。 她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即便是,也要克制自己,否则会跌入巨大的深渊,那样的后果她不是早就尝过了么?忘川河底淤泥遍布恶鬼缠身,她在那里待了多久才抑制心魔。她如果总是插手天道,焉知天道法则不会与她作对?到那个时候,她自然能够全身而退,可是这些鲜活的生命呢?难道无情的法则会怜悯它们不成? 法则是最公正的,也是最无情的。 错误需要被改正,不该存在的要被消灭。 “我不懂,我也不管这些。”钟勋盯着她,“无论会发生什么后果,我都一人承担!现在我要你告诉我,第五个受害者是谁?!” 清欢面上的笑慢慢消失了,她与钟勋之间的氛围非常紧迫,以至于让旁边的孟大仙不敢出声。胖乎乎的老人家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终于咳嗽了一声,试探着说:“那个……” “告诉我。”钟勋又重复了一遍。“我不在乎后果是什么。” 他一意孤行,清欢也不拦他:“现在,你到XX路的天心幼稚园等着,放学后会有一个父母没有准时来接的小男孩,他在门口等,老师因为有事去了办公室一趟,在老师去办公室之前,你到了,那么你就能救他。” 钟勋二话没说转身就走。 孟大仙看着他奔跑的背影,有些茫然:“那个,你刚才说的都是什么意思啊?能算出来为什么不能帮?我如果算的出来我会告诉啊。” 清欢看他:“这就是你为什么一直没有长进的原因。你只看得到短暂的未来,却不能算出一个人的命运。要知道短暂的是会改变的,命运这个东西,哪怕变化莫测,也是命运。” 两个小时后,钟勋回来了,他抹了把汗:“我让其他警员贴身保护那孩子几天,免得他再被盯上。” 清欢淡淡地说:“不必了,不是那个时间,这孩子就没有意义。” 钟勋愣了一下,然后道:“这几天大家都累的不行,晚上一起出去吃饭吗?大家都去。” “不必了,我回酒店了。” 钟勋后知后觉的发现,清欢好像不是很高兴,他看着她逐渐远去的背影,问孟大仙:“我刚才口气是不是很凶?” “欸你说,什么叫变化莫测也是命运啊?小姑娘的话我怎么听不懂呢??” 刑侦队一共有七个人,除了一个有家室的提前回家之外,其他人都准备一起出去吃一顿。他们有说有笑的上了副队的面包车,在车里扒拉着手机想找一家有优惠味道又不错的店,因为意见分歧太大,开车的副队忍不住回头笑他们:“好了别闹了,一会要实在不知道吃什么就——” 十字路口突然闯出一辆重型货车,以雷霆之势往面包车压来——沉浸在讨论中的警员们没有发觉,“砰”的一声,面包车被货车挤着压到了路边的店面,因为冲势太大,货车一直撞到了里面才停止。 尖叫声、哭喊声、惶恐不安的心跳声、濒临死亡的眼神……以及漫天遍野的鲜血。 ********* 钟勋醒来的时候浑身钻心的疼,他试图动弹,结果发现除了眼睛哪里也动不了。他睁大了眼,闻到了医院独有的味道,看到了雪白的墙壁。 “你醒了?” 是清欢的声音。 钟勋艰难的转动眼球往边上看去,她坐在病床左侧,又换了一条白色的裙子。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头,衬的她的小脸雪一般的白。她问:“后悔吗?” 后悔……她在问什么? “如果你没有逼我告诉你第五名受害者的信息,警员们今天会继续加班,晚饭可能只有加了火腿肠的方便面,但是那辆重型货车会因为没受到冲击撞到路边的安全栏,而不是被面包车挤处转弯拐向水果店。七死十五伤,这是你救了第五名受害者的代价。” “本来该死的没有死,不该死的全死了,钟勋,你后悔吗?” 她几乎是用冷酷的语气在告诉他这个事实,钟勋瞪大了眼,他想要说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那个孩子死了,是命运,他很快就能去投胎。而这次死掉的七个人阳寿未尽,他们的鬼魂要四处漂泊,一直到几十年后才能投胎——可是他们死的时间地点和命运不一样,引魂人能找到他们吗?这几十年,你能保证他们的魂魄留在原地吗?能保证他们不会被恶鬼吞噬吗?” “你后悔吗?” 她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眼神温和,语气轻柔。“你知道吗,你告诉我说要出去吃饭的时候,我本来可以提醒你的,可是我如果提醒你,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吗?” “你要求了不应该要求的,那么命运就会夺走双倍甚至数倍。” 这一起重大事故货车司机要负全责,他疲劳驾驶,在红灯的时候看成了绿灯,结果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然而司机当场死亡,连负责任的都没有。 水果店里有一位被碾压而死的年轻女人,她是一个单亲妈妈,她的孩子刚刚三岁,每天让邻居帮忙带着自己去上班。今天下班早,想着买点孩子爱吃的水果。 还有一个是新婚不久的丈夫,妻子喜欢吃芒果,水果店外头的牌子上写着新鲜青芒刚到货,他准备买一些回去让妻子开心。 但这一切都停止了。 并且无法挽回。 第908章 第九十三碗汤(十四) 第九十三碗汤(十四) “如你所愿, 你改变了命运,可是这个结果, 是你当初想要的那个吗?” 清欢问。 钟勋嗓音沙哑说不出话来,清欢叹道:“是的,那个孩子我可以救, 这次死掉的人我也可以救,哪怕是日后导致更严重的后果,我都可以解决。那么有朝一日我离开了要怎么办呢?就像是雪球一样, 只会越滚越大, 不是人力所能干涉,到时候你们要怎么办呢?我要在这里停留到这个世界终结才可以吗?我得让全世界只有好人没有悲哀没有死亡才算是修道之人吗?” 她不想再让他更难过, 便转身离开了病房。 钟勋是幸运的, 他只是骨折的比较厉害,需要休养一段时间,等过个一年半载,虽然说恢复不到以前的身体素质, 但仍然是四肢健全能跑能跳,可那辆车里一共六个警察死了三个, 这会成为钟勋一辈子都跨不过去的坎。 今天的天气很好, 已经快要天黑了, 天边的霞光照映着这个世界,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大部分的人们仍然像以往一样生活。 某公园,一群小朋友在玩。有的堆沙子, 有的捉迷藏,还有的跳房子……他们玩的很开心,傍晚的天气很凉爽,所以也没怎么出汗。正踢球的一群小不点笑着闹着,不知世事,天真美好,没有烦恼。他们还没有长大,于是这童年就越发显得难得可贵。 突然,皮球咕噜噜跑远了,小不点们一起朝着球追过去,谁知道球像是长了腿似的越滚越快,一直滚出了草坪,滚到了草坪边缘的长椅上。 小不点们仰起头看向眼前漂亮的跟洋娃娃般的大姐姐,为首的那只小不点走了出来,不好意思地说:“姐姐对不起,那个球是我们的,能还给我们吗?” 漂亮的大姐姐帮他们捡起了球,却拿在手中不还,而是说:“可以呀,不过你要坐在这里陪我说说话,我一个人在这坐了很久,实在是寂寞无聊。” 小不点想了想,他在幼稚园就是班长,很有一种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而且洋娃娃大姐姐长得好好看,就和妈妈喜欢的那种娃娃一模一样!所以他点了下头,手脚并用的爬上长椅,正襟危坐颇有一副小大人的架势:“大姐姐可以跟我们一起玩。” “这样玩耍,你开心吗?” “开心!”小不点用力点头,“我喜欢踢球!以后我要当一名运动员!为国争光!” 小拳头握起来挥舞两下,还挺有气势,圆嘟嘟的包子脸白白嫩嫩,因为染了些汗水,于是显得明亮的大眼睛更加有神了。 小不点说完话没听到大姐姐出声,就好奇地看过去,结果漂亮的大姐姐竟然也在看他,把他给闹了个大红脸,有点害羞。 然后他感觉自己的脑袋被一只温柔的手摸了摸,大姐姐说了一句他完全听不懂的奇怪的话:“既然活下来了,就好好活着吧。” 咦?小不点简单的大脑还不能消化这样复杂的话,所以他努力瞪大眼睛想要得到一个答案,可是大姐姐已经转身走了,临走之前将他从长椅上抱了下去。小不点也只是迷惑了一会儿,很快就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继续跑回去跟小伙伴踢球了。 清欢慢悠悠地走在路上,从这里到十字路口还需要半个多小时,她却没有坐公交地铁或是打车的意思,就这么一步一步走了过去。经过她身边的人总会忍不住回头看她,但她却好像没有察觉到一样。 十字路口因为两天前的事故还在抢修,那家受了无妄之灾的水果店买了意外险,所以虽然有损失,但好在老板跟员工都没出什么事。他们已经开始重新装修了,牌子被拿了下来,玻璃也换成了新的,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够重新开业。 四周人多,不能太引人注目,所以清欢只是抬起手,她纤细的手腕上不知何时系了一串银色的小铃铛,晚风一吹就发出叮叮当当清脆的声音,分外好听。就这样,她在十字路口站了会儿,便伴随着铃铛声远去了。 等到了没有人的地方,她才将腕上的铃铛取下来,这是聚魂铃。本来不该死的人死去了,魂魄不知东西,只能在原地徘徊,可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四处飘散。阳寿未尽却枉死,引魂人是不会出现的,只有等到它们到了寿终的年纪才可以,可是到那个时候,谁知道它们会变成什么样呢? “此番你们枉死,不必心怀怨恨,下一世自然会长命百岁,幸福美满。” 只是,要和这一世说再见了。下一世,再也不会这一世的记忆,也不会知道这一世被它们留下的人会有多么悲伤。 清欢轻轻挥了下手,七个不再响的铃铛便凭空消失。 她回到警察局,刑侦队的办公室里只有那天没有去聚餐的人,他呆呆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盯着空荡荡的办公室出神。清欢在门口看了他一会儿,没有打扰。虽然还有三人幸存,可包括钟勋在内都受了重伤,以后能不能重回岗位都是个问题。 法医室里孟大仙的师兄弟们都到齐了,见清欢出现,孟星枕道:“第五名受害者出现了。” 所以是的,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命运的齿轮。那个孩子没有死,便会有另外一个孩子代替他死亡,命运是不会改变的。 “你不在的这两天,我们已经找到了那个叛徒的踪迹,今天九点,我们便要去清理门户了。”孟大仙严肃地说。“那个叫吴凡的,身上肯定有古怪,我们查到叛徒下榻在K市的酒店,所以剩下的事就拜托你了。” “要我做什么?” “看住吴凡就可以,不知道他和那个叛徒到底是什么关系,但不管怎么样,吴凡那边得盯着。” “可以。” 于是孟大仙跟他的师兄师弟师妹还有师侄们往叛徒所在的酒店去,清欢则和孟星枕一起去往吴家别墅。 一路上孟星枕都有些魂不守舍,清欢跟他说话他也没在听,直到清欢戳了他一下,他啊了一声,看到她了然的眼神,才叹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什么时候你也变神棍了,这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不是。”孟星枕否认。“我心里憋得慌,想找个人说说话,除了你也没别人了。师父他们任意一个拿出来都是大本事,为什么只是抓一个人,就要一起去?那人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有没有那么厉害,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啊?” “孟大仙说看住吴凡,吴凡跟那个人肯定有什么关联,那我们把他抓了也去酒店不就行了?” 真是……简单粗暴啊,可是孟星枕越听越觉得,虽然简单又粗暴,但却很有效,就这么做! 吴凡在别墅里和母亲吃了晚饭,然后说公司还有事,就开车出门去了,临走前还拥抱了吴太太一下,吴太太笑着敲他脑袋,叮嘱他不要太累,不要总是跟他爸爸学。吴凡又插科打诨几句,就上了车。 他回来的时候开了一辆超跑,现在这辆黑色轿车却很大众化,扔大街上分辨不出来那种。清欢跟孟星枕对视一眼都觉得有戏,怕是吴凡要去什么地方。 他们一路跟过去,最后看着标牌都很惊喜,真是巧了,吴凡也到了这家五星级酒店! 吴家那么有钱,他到酒店里来做什么?不是泡妞就是见人,而且从车上下来的吴凡看起来和他母亲在一起时的模样大相径庭,简直是判如两人。 他下了车后,清欢和孟星枕也跟了进去,结果这里的房间需要预定,他们就是有钱也进不去。孟星枕手上拿着卡哭笑不得,被清欢扯了出去。 然后他们扮成清洁工人溜进去了。 这家五星级酒店非常高档,而且非常注重客人隐私,从四十楼开始就不是套房出租而是楼层出租了,再加上隔音效果做得好,就是顶楼爆炸了下面也不一定听得见。 从一开始刑侦队就没有找到吴凡是凶手的证据,除了那个行李箱让一切指向吴凡之外,其他的都无法证明吴凡和这起连环杀人案有什么关联。说来也奇怪,除了那个箱子之外,剩下的受害者全部都被装到了塑料袋里——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一个意外? 不过眼下吴凡不大重要,他跟孟婆一脉的叛徒有关系早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 清欢孟星枕知道吴凡去了顶楼,他们虽然装成了清洁人员但却没有电梯卡,于是孟星枕抛弃了绅士观念敲晕了一名真正的保洁人员,从对方身上摸到了电梯卡,然后进入员工专用电梯到达顶楼。 刚到,电梯门都还没开,就有重物砸在了电梯上,发出一声巨大的闷响。 第909章 第九十三碗汤(十五) 第九十三碗汤(十五) 看到厚重的电梯门上那个人形, 孟星枕和清欢对视三秒,连忙开门, 结果砸过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孟星枕的师父孟星花。她身上早就伤痕累累,看到孟星枕之后更是吐了口血。 “师父!师父!”孟星枕低吼, 将孟星花从地上扶起来,掏出一个小瓶子倒出两粒丹药喂过去:“师父快吃下去。”因为巨大的悲痛,他的手都在颤抖。 孟星枕跟清欢说过, 他师父专攻炼丹行医, 你要问什么药什么效有什么用她信手拈来,可要她去打架就不行了, 孟婆一脉谨遵金木水火土五行, 各有专攻,说白了他们师徒就是其他师门中人的后盾,游戏里叫奶妈,负责补给治疗辅助, 从来没真枪实弹的干过。然而这一次的敌人不同以往,是上一辈的心结, 倘若不能在他们手中有个了断, 日后下了黄泉也无颜面见师门长辈。 “冯燃!你这个畜生!伤我师妹, 我饶不了你!” 看到孟星花受伤,其他人都愤怒不已,其中以孟大仙尤甚。他们师兄弟之间感情都非常好,但一定要论深浅, 孟星花简直可以说比他的命都重要。这些年来他四处漂泊流浪,倘若没有小师妹照顾帮助,他早不知一头栽倒在哪条臭水沟里了。当年他与心爱之人分开,如果不是小师妹及时将自己骂醒,怕是孟大仙早就自暴自弃了。 所有人都严阵以待,唯独清欢站在一边打量被众人围在中心的男人。 他看起来……年轻的过分,倒像是跟孟星枕是一代的。可孟大仙说过,这个冯燃是上一任掌门师父收的大弟子,比他们任何师兄弟年纪都大,也是最先入门的,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是二十几岁的模样。孟大仙今年已过不惑,冯燃应该五十左右才对,可他看起来真的非常非常年轻,甚至比孟星枕都要小一些。 这是怎么回事? “我要是记得没错,当年师父给我取的名字可是叫做冯星燃,你们这些孤儿都姓孟,我虽然不姓孟,却也是孟婆一脉的传承弟子啊。”冯燃轻轻笑,他长了一双很漂亮的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邪气四溢,很是好看。 “你早已被逐出师门,没有资格再用星字!今日你最好将师门重宝交出来,否则我绝不饶你!” “饶我?”冯燃不屑地笑了。“看看你们这群人的德□□,师父难道是要你将孟婆一脉传承下去吗?我背的是孟婆一脉的心法,练的是孟婆一脉的功夫,修的也是孟婆一脉的道术,我甚至还是你们的大师兄!我怎么就被逐出师门了?这一代我最大,我说了算,我才是真真正正的掌门人,你说要逐我出师门?你算个什么东西?” 他手一挥,一道黄符飞出去,就将孟大仙钉在了墙上,然后冯燃呵呵一笑:“我离开之后,师父就自暴自弃了吗?收了一个你这样的废物徒弟?你不如我有天赋,我现在达到的高度是你这一生都无法匹及的,你在我面前耍什么威风?就连师父都不如我,何况是你?” 说完他露出神秘的笑:“你恐怕也不知道吧?那个秘密。” “冯叔叔。” 是吴凡! 他笑眯眯地走到了冯燃身边,对受伤的众人露出嘲讽的笑容:“我劝你们还是早点认输吧,给冯叔叔认个错,兴许他还能网开一面,留你们一条狗命。” “你——”孟星枕愤怒地握紧拳头,却被孟星花拽住,她满身是血,却摇头让他不要冲动。 他们都大意了。哪怕做了完全的准备,也没想到这一切都背冯燃算了出来,这人怎么敢这样滥用星象之术!今日他们怕是全都要交代在这里了,当初不让孟星枕来,也是想着万一遇到不测,至少师门还能剩下一人,因为在孟星枕这一代,他是年纪最轻,也是最前途无量的。 可是现在,难道真是天要亡我吗? “你啊你啊,真是几十年如一日的蠢。”冯燃叹了口气,从始至终他就没在意过旁人,这些曾经和他朝夕相处的师兄弟妹,在他心中根本算不得什么,感情这种东西,如果拥有了就会变得软弱,他怎么可能允许自己变成那样呢?“安心的去死吧,放心,孟婆一脉不会灭绝,我会将它发扬光大的,毕竟这个名号还是非常好用的啊,如果师父还活着,真想让他老人家看一看,究竟是我厉害,还是你更胜一筹。师弟啊,你知道吗?我装作认错悔改的样子让师父心软了,他那人啊,一辈子最大的弱点就是慈悲。结果他死在我手上,你知道他跟我说什么吗?他说有朝一日,你会杀了我,这是他算出的结果。” “哈哈哈哈哈哈——可笑不可笑?明明今天是我杀了你才对!” 冯燃已经用符咒将所有人都控制住了,他对浑身上下没有丝毫威胁的清欢视而不见,只是感叹了一声:“哪里来的小姑娘,长得可真漂亮,这样的美貌,不应该衰老,所以,待会儿等我料理完这些师门败类后,会好好照顾你的。” 清欢问:“你今年多大了?” 冯燃咦了一声:“小姑娘家家的,问这种问题做什么?” “就算驻颜有术,也不可能这样吧。那些被吴凡杀死的受害者,那些孩子的寿命……你夺走了?” 冯燃赞叹道:“你倒是比我这没用的师弟聪明。不错,这一切都是我故意设计的,我这师弟追了我这么多年,我也烦了,不是他死就是我亡,既然我不想死,就只好让他去死了。” 吴凡有点紧张:“冯叔叔……” “别怕。”冯燃温柔地说。“他们都要死了,得让他们做个明白鬼不是?” 而后他坐到了沙发上,随意把玩着手里一张黄符:“小凡这孩子喜欢小朋友,我就弄了几个给他玩。不过这几个小朋友的父母呢,生辰八字都有点特别,和我的父母一样,所以啊,他们的命格跟我相似,在特定的时间带走,我就能吸取他们的寿命用作我的自己的。在这之后,只要在他们的天灵盖上印上彼岸花的标记,我这不长进的师弟就会像见了蜜的苍蝇一样盯上来——啧,我也很烦恼啊。” 吴凡皱起眉头,冯燃安抚道:“放心,在我的领域里,任何监控窃听设备都会失效,更何况你知道的,不会有任何证据被发现。” “可你给我们证据了呀,那个箱子。”清欢说。“吴凡都是用的塑料袋,你为什么要用那个箱子?难道不是给我们机会查到吴凡身上吗?” 孟星枕咬牙道:“吴凡,你是在与虎谋皮你知道吗?他会杀了你的!” “放屁!冯叔叔怎么可能杀了我!他可是我妈妈的爱人!” 什么? 冯燃对孟大仙眨了下眼睛,“猜猜看吴凡的母亲叫什么名字?” 孟大仙猛地瞪大眼。 清欢想起孟大仙那个无缘的恋人,又想起那日在吴家别墅见到的女人——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冯燃要用行李箱当作线索让他们查到吴凡了,因为吴凡是孟大仙恋人的儿子,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折磨孟大仙! 那个女人很温柔很善良,如果她的儿子被发现是变态连环杀人犯—— “冯叔叔?” “没事,你不用在意,冯叔叔这么照顾你,怎么可能会害你呢?”冯燃叹了口气,“其实我也不是非杀你们不可,可是你们不肯听我的饿为我做事,那就不能让你们活了。师弟啊,师父死的那么早,固然有我捅他的那一刀,可也是命啊,自古以来,咱们孟婆一脉传承星象八卦的,都活不长久,这窥伺天机,就要付出短命的代价。我想要这力量,可我不想死,所以……你难道就不心动吗?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可是有神仙的存在的。” 清欢都想笑了:“你想成仙?” 冯燃还真不要脸的承认了:“不错。” 她忍住不要让自己笑出声来:“仙界都被堵上了,里头的仙人怕是早变成了一堆烂骨头,你想成仙,也得你有本事上天啊。” 那种地方,竟然还有人想去。 “你胡说什么?”冯燃竟然怒了,他一直没有生气,却被清欢这么句话弄得不高兴。“小孩子懂什么?这可是我师父酒醉时无意透露的,他难道还会骗我?” 清欢:“……”所以您二位师父的死,源自于一句酒后醉话,而你当真了,就想着弄死师父夺宝?因为孟婆一脉顺应天命不修仙? 很好,非常完美。 “好了师弟,说了这么多废话,让你们活到现在的理由,是让你告诉我,师父给你的传承。”那只有在临死前才会告诉徒弟的传承,到底是什么? 冯燃其实一直都很后悔,他应该掩饰的好些的,不让师傅发现端倪,这样的话也许他就能知道最后的传承是什么。可是,可惜啊,师父那时候看起来硬朗得很,他总不能装一辈子的孙子。 第910章 第九十三碗汤(十六) 第九十三碗汤(十六) 孟大仙冷笑, “你应该知道,就算你将我们全部杀了, 我也不可能告诉你。” “我当然知道啊。”冯燃遗憾地说,“你们就是太死板了,孟婆一脉才会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却默默无闻, 我们原本可以成为称霸世界的人,为什么这份力量却要用在保护平民上?师弟啊,你看看师父, 看看你, 你们过的都是什么日子?终日与鬼怪打交道,连自己能不能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都不晓得。” “所以不要担心, 我会对你施展摄魂术, 这样的话,你脑子里的东西,我就全部知道了。” 他对待将他养大的师父尚且无情,更何况是这些师弟师妹?在冯燃看来, 他们都是他成仙大道上的阻碍。唯一的师父都被他杀死了,孟大仙就更没有价值了。 冯燃命中注定活不过五十五岁, 这是他命里的坎儿, 也因此他非常怨恨师父, 既然有偷天改命的本领,为何不肯教他?为何不肯给他续命?老祖宗传下这样的本事,就是要拿来用的,否则学它做什么? 不过没有关系, 既然师父不肯救他,那他就自救好了。什么命中注定,他现在不还是能活个几百岁?从那些命格相同的孩子身上拿来的寿元,谁还能说他是个短命鬼?至于吴凡——之所以选中这个小变态,就是因为他是孟大仙初恋的儿子,拿来叫孟大仙不快活罢了。冯燃这个人心胸狭隘,谁若是得罪了他,他想方设法也要让人难看。 孟大仙咬牙,他已在心中做了决定,倘若今日真的躲不开这一劫,他宁可在这里自杀,也绝对不会让冯燃从他这得到任何东西。 冯燃随手画出一道符,凭空变出一把精巧的伞来,金光缠绕在伞尖,点在孟大仙的眉心,眼看就要没入——一只手攥住了他的指头。 “我挺喜欢他的,你要是杀他,我可不答应。更何况我这伞是传给我的徒弟的,你凭什么用。” 冯燃觉得自己浑身都没了力气,他心中大惊,面上却不显分毫。这少女他方才全然不在意,只是因为她生的格外貌美,又没有修道之人的气,才没有立刻要她性命,哪里知道却成了他的心腹大患。“你……放、放开……” 其实看起来也就是清欢握住了他的手指,将金光包围在掌心,但冯燃却连话都说不顺畅了,他那样厉害的本事,在清欢面前却被碾压的仿佛刚出生的婴儿,毫无招架之力。 “放开?你不是想成仙吗?我放开的话,谁引你飞升呢?”清欢笑笑。“那可是我封起来的地方,除了我谁也打不开。里头的仙君怕是早烂成骨头了,你既然想去,我就送你去好了。只不过我在这里给你提个醒儿,仙君们都死了还好,若是没死,你一个有些小修为的人类,对他们而言可是最美味的食物。” 她轻飘飘的几句话却让孟婆一脉的弟子们都瞪大了眼。孟星枕这一代尚且不知,但孟大仙这一代在师父们临终前都受到了传承,知道这世上其实是有仙界存在的,他们孟婆一脉最开始的祖师与大师父便是自仙界而来,只是仙界大门已被封住,成了个没有出口的牢笼,那些仙君们下不来,凡人也上不去。也正是因此,修仙之人越来越少,到了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了。 仙界,是被他们祖师封住的。这小姑娘刚才说…… 孟大仙刷刷刷的冒冷汗,孟婆一脉中人都知晓,祖师也许还活在这世上某个角落,这件事代代相传,可迄今几千年过去,从不曾再见祖师,因此他们只当这是个传说。可如果是真的……卧槽,他是不是曾经骂过祖师是个抢他饭碗的小神棍?还蹭过人家的串儿? “你、你是谁?!”冯燃吓坏了,他向来对自己充满自信,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厉害的人,整个师门都没有他的对手,他甚至觉得孟婆一脉被糟蹋了,倘若交给他,何愁不能发扬光大,举世皆知? “孟婆一脉是我创立,可将它传承下来的是我的弟子们。既然你们称我为祖师,那我自然得担得起这个名号。”清欢笑了笑,将冯燃像是拎死狗一样拎在手里,“自家孩子,哪能叫外人欺负呢。” 冯燃自然不算她的徒子徒孙,她才看不上这样的货色。 “你师父应该给你算过吧?”清欢问。“短命之相,活不过五十五,这大概也是你铤而走险的原因。不过,你师父的本事不够大,和我第一个徒儿可差远了。每人都有两个命运,这两种命运是可供选择的,天道也好,法则也好,都不会强行遏制人心。就比如说你,若是你孝顺师父善待师弟妹,一生虽然仅有五十五岁,却能青史留名受后人敬仰。然而你却想些邪门歪道,生生将这好命给改了。别说是五十五,我看你连五十二都活不过。” “今年,你也差不多五十二了吧?” “你既然想成仙,也不必费那么多事,我直接送你去你想去的地方,只是那里是不是如你想象的美好,就不得而知了。” 她一手拎着冯燃,一手在他眉心点了一下,冯燃便立刻凭空消失了。 清欢转过身,打了个响指,这一层楼都恢复了原样,包括孟大仙等人身上的符咒与伤痕,“人的命运并非一成不变,可是改变的契机可遇不可求,窥伺天机改变的命运,无论如何都会走上应有的轨道。你们几人本应葬身于此,却因我得了转机,时也命也,不必在意。” “你……你真的是……”孟大仙舌头都捋不直了。 “我是。” “可是……你、啊不,是您,您、您怎么会……” “这个你不必问,知道的太多也没什么好的。”清欢扭头看向吴凡,“对于被你害死的几个孩子,你有话说吗?” 吴凡早就被这超出现实的一切吓呆了,孟星枕走过去把他捆了起来,连眼睛都不敢抬。他真的是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知道了什么……以为根本不存在的人,竟然突然出现在了面前……老天,他现在是不是在做梦? “师祖,冯燃——”孟星花还有些不明白。“他不会再回来了吗?” “不会。”怕是想回也回不来哦,仙君都死绝的话,他会活活饿死在里头,仙君没死……那就只能作为一顿美餐被人食用了。“你们都很好,我很欣慰。” 明明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模样,眉眼笑意甚至还带些天真,却没来由的让这些已经上了年纪的师兄弟们眼眶泛红。他们都是知道的,曾经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让每一代的弟子心中都藏有的这个传说,并非空穴来风。 “我还会在这里待几天,从还有月女的时候到现在,这个世界沧海桑田,我当初流传下来的东西怕是也只剩个大概了。你们的本事,比起我的徒弟们,可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儿。”清欢将从冯燃手中夺回的水火伞拿了回来。“这把水火伞是我当初离开时传给徒弟的,如今我要带走它,作为补偿,我会每人赠你们一件法器,并教授你们修炼本命神兽的道法,望有朝一日,我再回尘世,尚能听说孟婆一脉的美名。” 她的徒弟们都不在了,这把伞也就没有继续传承下去的必要了。 曾经是她的师兄精心为她打造煅炼而成,她又将它传给了自己的弟子,如今回到她身边,就好像那些记忆仍旧栩栩如生。 听闻她要亲自传道,众人欣喜不已,想跪却发现跪不下去。 “不稀得这些繁文缛节。”清欢轻叹。“你们先回去梳洗一番,我又不会走,星枕,你将吴凡送到警察局去。” “你们没有证据!不能抓我!”吴凡大叫,“我是无辜的!我要告你们诽谤!你知道我爸是谁吗?!” 孟大仙想到吴凡的母亲,眼睛闭了起来。 孟星枕踹了他一脚:“谁说没证据?你真以为冯燃是真心帮你?最后一名死者抓了你一把你记得吗?他的指甲缝里存了你的皮肉组织,而且每一个受害者身上都有你的体|液,真是个傻逼,真以为我们查不到你身上?只要提取你的DNA做对比,你凶手的身份就跑不了!你爸就是天王老子也没用!” 有钱就想一手遮天?也不问问别人答不答应。 清欢叮嘱他:“记得去医院告诉钟勋这个消息,另外也记得告诉他,活在当下。” “是,师祖。” 孟星枕之前还敢跟清欢开玩笑,现在一口一个师祖恭恭敬敬。毕竟他还想讨好一下她老人家再学点本事,以后也好多救些人。 “对了。”清欢想起来一件事。“你们的传承到底是什么?一代一代传下来,应该是从我的徒弟们开始的吧?他们说了什么?” 众人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古怪。 第911章 第九十四碗汤(一) 第九十四碗汤(一) 师父, 你这个老混蛋! …… 清欢已经从钟勋的世界离开了,但她直到现在都还处于一种懵逼的状态中。她满心欢喜雀跃, 心想徒弟们会跟自己说什么呢,大概是些啊师父你到底去哪里了我们好想你,啊师父你好厉害我们永远崇拜你, 啊师父不管你身在何处我们都会找到你……之类的,但是万万没想到,那群兔崽子临死前传承下来的, 被外界传为孟婆一脉最神秘力量的玩意儿, 就是这么一句话。 竟然骂她老混蛋! 混蛋还不行,非加个老字是什么意思???? 清欢觉得自己心肝脾肺肾都疼了, 那群死孩子依赖她, 要是知道她准备离开非胡搅蛮缠不可,她不告而别也是一种历练,修道之人本就应该看淡人生,他们可倒好??? 幸好现在这群孩子们可爱多了, 她教了他们几天后就消失了,虽然消失, 但因为有第一次被骂老混蛋的经验, 清欢选择了暗中观察, 这次不仅没被骂,还被崇拜夸赞了! 每人都有每人的活法,契机这种东西可遇不可求,命运既是不能改变的, 也是能改变的,可究竟要如何,还是要看人的本身。大部分人都是一生平庸,逆天改命,只会招来严重且连环的后果。迄今为止,来到过奈何桥的人,都有这么个共同点。 有些人本来能够到达奈何,最终却失之交臂;有些人命中注定与奈何无缘,最终却踏上黄泉路。 时也命也。 钟勋有句话说的不错,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因为命运属于每个人。 只希望他日后还能作为一名优秀的警察,继续活下去。清欢并不担心,钟勋不是脆弱的人,经历过那样的事,只会磨砺他的心性,也许日后会有奇遇也差不多。 可是大部分人啊,世界上的大部分人,仍然在既定的命运里。 她从钟勋身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钟勋却浑然不知。 清欢看着掌心散发出温润光芒的光团,微微有些出神,这是钟勋身上多余的东西,一直蛰伏在他灵魂中,几乎要融为一体。直到钟勋意识到这个世界并非他想象那样简单,清欢才有了剥离的机会。她正在沉思,突然察觉有异物靠近,才手掌一翻将光团收起,而后一抓—— 冰凉凉轻飘飘,是个游魂。 她本不想在意,这些游魂都是新死之人,在尸身处徘徊,只待引魂人将其引去投胎便可。可是这一个好像有点不对劲,明明是新死之人,怎么却像是个生魂? 生魂是指离体之魂,也就是身体还活着,魂魄却不在了。可清欢手中这只生魂却偏偏有着死相,这两相矛盾,怎么可能? 她松开手,问那生魂:“你怎么回事?” 生魂一脸茫然,清欢本以为它是普通游魂,谁知它往她身上飘来,才让她一把抓住,抓住后才发觉并非游魂而是生魂,这就奇怪了,也是这生魂有造化,才遇着她。 似乎是不记得生前事了。 这个世界怕是没有鬼魂之说,清欢想了想,取脚下一把泥土,又凭空取来忘川河中水,暂且捏了个小泥人做她肉身,将生魂打了进去。 生魂进入泥人中后,瞬间像是有了灵气。“我、我在哪儿?你、你又是谁?” “我叫清欢,你呢?你怎么会到在这儿?” “我……”泥人眉目生动的皱了起来,“我……”大量的记忆冲入她的脑海,可是一点也不疼,因为她现在只是个小泥人。虽然这个泥人很可爱,但也不过是个泥人,而且只有清欢手掌心那么大一丁点儿。 “师父……” “嗯?”清欢愣了一下,难道是钟勋那个世界的后遗症?她现在浑身充斥着师父的光芒吗,让一个生魂见了都想拜师? “师父……师父……师父!”泥人声音凄厉,竟然哭了起来,“师父……师父……” ……估计不是在叫她。这语气这哭声,不像是在叫师父,倒像是在叫情郎。 “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任性不听话了,师父不要丢下我,师父……”泥人不停地哭,清欢怕她一会儿把狼招来,就先封闭了四周空间。她到这个世界不久,还没来得及去找要找的东西,就遇到这么个冒失鬼。 伸手摸了摸泥人的脑袋,安慰道:“莫要再哭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的身体呢?” 泥人被这温柔的语气安抚,才恍惚道:“我的身体……不是我的了……” “嗯?” 天已经黑了,清欢不介意在荒郊野外露宿,但并不想让小泥人再哭下去,真的,哭的那样可怜,而且哭的她耳朵都疼。“你要先跟我说清楚,我才知道要怎样帮你呀。”这只生魂命不该绝,为何却有了死相,这才是让清欢不解的地方。 再没人会疼她宠她了,她以为自己只能这样做个孤魂野鬼,没人看得见,也没人听得见,可是在这么一个凄冷的夜晚,有一双温柔的手将她捧了起来,关心她遭遇了什么。可是她要如何启齿呢?那样的记忆,她恨不得不要想起来,便死个透彻,也能叫自己再做一场美梦。 她是个孤儿,从小就被丢弃在乱葬岗,是一个善心的老乞丐捡到了她,将她带着养大。 老乞丐自己讨饭吃都困难,为了养她更是辛苦,他上了年纪了,总是抢不过其他身强力壮的乞丐,只能讨些残羹剩饭,也是她命大,才将将活了下来。 老乞丐没读过书,也不识字,就管她叫丫头,丫头管他叫爷爷,祖孙俩相依为命,一直到丫头五岁的那个冬天。 他们在一个破庙里过夜,可是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不管丫头怎么叫,爷爷都不理她了。她也不懂什么叫死亡,只知道爷爷一直在说:“我死了,我们丫头可怎么办呢?” 什么是死呢? 可是爷爷突然不动了,她怎么哭他也不理,以前不会这样的,以前她一哭,爷爷就心疼的来哄她了。丫头哭啊哭啊,在凄寒的冬夜,将嗓子都哭哑了,大雪纷飞,寒风呼啸,根本没有人知道一个小丫头,在破庙里失去了她唯一的亲人。 但就在这个时候,驶来一辆马车。冰雪之中,白色的马车仿若神仙下凡,停在了破庙之前。 丫头虽然五岁了,但因为吃不饱穿不暖,瘦的皮包骨头,就那么小小一只。丫头很乖很孝顺,其实几个月之前爷爷就很虚弱了,有时候一睡就要睡好几天,丫头每天出去要饭,想方设法找草药给爷爷治病,昨天爷爷还说等他醒了给她讲故事,可是爷爷说话不算话。 她就坐在爷爷的尸体边放声大哭,破庙夹杂着咆哮的冷风,她露在破烂棉袄外头的小胳膊已经冻得青紫肿胀了。 然后,有一个人走了进来。 那是丫头第一次见到师父。 他好像神仙啊,又干净,又好看,还很温柔。 他不在乎她身上的脏污,只弯腰将她抱了起来,将她头上的草给拿下去,怜悯地看了地上死去的老人一眼,对身边跟着的小厮说:“将老人家厚葬。” 而后问丫头:“虽然你爷爷不在了,可是以后有我陪着你,你愿意拜我为师吗?” 丫头不懂什么叫师父,她眼巴巴地看着爷爷,哭个不停。师父仍旧温柔的哄她,将她抱到了马车里。马车里好暖和呀,还有许多好吃的,师父用了好几张帕子才将她脏兮兮的小手擦干净,拿起一块软糕。丫头饿的狠了,犹豫了几秒钟,就抱着软糕啃起来。 这是她几年来第一次吃饱,爷爷总是把吃的留给她,她担心爷爷,又塞给爷爷,结果爷孙俩谁都吃不饱。 师父带她去了一个好漂亮好漂亮的地方,那里不是外头的冰天雪地,而是盛开着许多娇艳的花,蝴蝶满天飞舞,香气弥漫。师父抱着她进了一个大大的宅子,一个坐在椅子上的人看到了她,问:“就是她吗?你找到了?” 师父嗯了一声。 很久很久以后,丫头才知道,那句话代表了什么。 她在师父身边无忧无虑的长大,师父对她很好很好,教她读书写字,弹琴画画,下棋作诗,还给她改名字叫桃桃。 在桃桃心里,师父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他什么都会,又那么温柔,还对她那么好,她真想永远跟师父在一起! 她喜欢师父,非常非常喜欢,如果可以,她想永远都不嫁人,留在师父身边。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 可是为什么要让她知道那不堪的真相呢? 师父的书房里有一幅画,从来不让人打开。 师父有一套已经褪色的衣服,从来不穿,也从来不让人碰。 师父会吹很好听的笛子,可他从来不教桃桃,也不吹给她听。 师父总是若有所思。 师父总是会在一片竹林里孤独的吹笛子。 师父总是看向远方。 那代表了什么,少女桃桃不懂,她就像是一只扑火的飞蛾,不顾一切的焚身燃烧。 第912章 第九十四碗汤(二) 第九十四碗汤(二) 秋日一到, 天气逐渐转凉,每日早晨醒来的时候都觉得寒意刺骨, 有那怕寒之人,厚衣大氅都已经裹上了,唯独在这一方幽谷, 无论外面如何寒冷燥热,里头也仍旧四季如春。 “公子,是个姑娘, 好像受了伤。” “将人带进来吧。” “是。” …… 清欢的目的地跟桃桃竟然一样, 只可惜桃桃除了记得那些美好的记忆之外,只剩下了自己的身体不属于自己这一件事。清欢本以为她的身体是所谓的“师父”养的药人, 偏偏这丫头却不同意, 明明很多东西都不大记得了——她成为生魂后四处漂泊,大部分记忆已经被消磨的差不多,唯独老乞丐和“师父”,成了她仅存记忆中最珍贵的东西。 “师父不是那样的人, 师父……师父对我很好很好,他不会将我养成药人的, 也不会将我的身体送给别人!” “清欢姐姐, 求求你, 送我回去好吗?” “不管怎么样,我都想亲自再见一次师父,只要再见他一次就好了。” 桃桃坚信师父不会是那等残酷无情之人,既然她愿意相信, 清欢自然不会泼她冷水,这世上能潜心信任他人的已经凤毛麟角,倘若桃桃相信,她就送她再去见那人一次,无论结果如何,总算也是无怨无悔。 不过在桃桃残存的记忆中,四方谷不是那么好近的,所幸她还记得师父每个月都会下一次山给百姓看诊,清欢便决定来个守株待兔。她倒在出谷的必经之路,不怕没有人发现。桃桃认为四方谷里都是好人,她是个很可爱的孩子,清欢愿意相信她。 即使她见过人间污秽肮脏,也愿意相信世上还有温柔美好。 为了取信于人,她真的让自己昏了过去,结果睁开眼却看见一根插在自己人中的金针,心下吃惊,美目圆睁。 正为她时针的正是桃桃的师父时云,见清欢醒了,温声道:“姑娘莫要惊慌,在下并非恶人,而是大夫,姑娘身患奇疾,还请让在下为你看诊。” 清欢沉默了两秒钟说:“……我没有钱啊。” “无妨。”时云被她逗笑了,他生的并非一等一的美男子,却是眉目清秀,只笑的时候叫人惊艳,宛若林中绿竹,清冷却又温和。“在下并不贪财。” 清欢便躺着不动了。“……我的小泥人呢?” “姑娘可是说这个?” 一个半大的看起来极为机灵的小厮走了进来,手中正捧着个可爱的小泥人。“姑娘的包裹小的也拿来了,只是不小心将这小泥人滑了出来,幸好小的眼尖,否则可糟了。” 旁人自然听不见,清欢却听的清清楚楚,小泥人的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时云,还哭鼻子了。若不是魂魄无法离开泥人,一离开便要化作生魂,桃桃可能已经扑了过来。 时云也看了小泥人一眼,只见小泥人通体雪白,上了色的五官极其清晰可爱,两颊的粉晕竟如同春日桃花。他只看了一眼便将视线移开了:“既是姑娘的东西,便好好抱着,若是弄坏了我可不管你。” “是。”小厮吐了吐舌头,把小泥人放到了桌上。“小的去看药煎好了没。”说完一溜烟的跑了。 “姑娘这个病患了多久了?”时云目露担忧,“在下竟从未见过这般奇疾。天下的疑难杂症在下医过不少,可如姑娘这般脉象还是第一次见。” 清欢轻轻一叹,分外凄婉:“不劳公子费心了,我孤身一人,又患有奇疾,只走到哪儿便是哪儿,若是活不过了,便死在那儿,公子不必管我。” “身为医者岂能弃病患于不顾,姑娘便在这儿安心住下来,在下略懂歧黄之术,说不定能为姑娘解去奇疾之苦。”说罢,时云看了下时间道,“在下尚有要事,待会儿姑娘服了药便好好歇息,明日一早我再来为姑娘诊脉。” 说着对她露出带有歉意的微笑,便起身离开了。 屋里只剩下清欢一人,她立刻便生龙活虎起来,指头一勾,小泥人就到了她手中。虽然看不见桃桃模样,却也能从她雀跃的语气中得知她有多么开心:“清欢姐姐你看,我师父不是坏人吧!他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人!我变成这样一定跟他没有关系!我相信他!” “你说的对,他确实是个大好人。”清欢莞尔。“不仅免费给穷苦百姓看诊,还发放粮食草药,这样的人可不多见。” “嗯嗯!”桃桃开心极了。“师父就是这样的好人!” 清欢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待在泥人里是不是很不舒服?” “有点儿,不过没有关系,清欢姐姐陪着我,我又见着师父了,就是一直待在泥人里也没关系哒。” 简直乐天过了头,清欢又摸摸泥人小脑袋,“等等看,也许能有转机也说不定。按照你的记忆,你的身体应该没有损坏才是,只是不知如今怎样了,还得想个法子。” 桃桃说:“清欢姐姐,你带我回来见师父,我已经很开心啦,不要再为我烦心了,我已经死啦。” 讨人喜欢的孩子,谁能不怜惜几分呢。在她能力范围内,若是能为桃桃做点什么自然再好不过。“桃桃啊,听你所言,你师父很是风雅,又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你觉得我跟他交个朋友怎么样?” “好啊好啊!不过师父总是孤零零一个人,我没法陪着他,若是清欢姐姐能同他说说话就再好不过啦。”桃桃欣喜不已,然后突然沮丧起来。“可惜我脑子笨,又爱偷懒,师父教我的东西,总是忘的七七八八,这个会一点那个会一点,却哪一个都不精通。”她想起自己平日同师父下棋还耍赖,真是羞愧难当。 清欢笑了笑,她现在是陌生人,不好直接询问桃桃的事。可如果能做个朋友,旁敲侧击一下,兴许能知道点什么也说不定。 既然是这样的好人,那么桃桃的身体一事,应当另有隐情。不过桃桃魂魄离体,时云是用什么方法保存的呢?还是说……像桃桃说的那样,里头已经住了另外一个人? 肉身就像是一个容器,却不是什么东西都装得下,一定要天时地利人和,不仅命格相同时辰相同,还要看老天成不成全。桃桃明明是生魂,阳寿未尽,却从身体中被赶出来,若说是离魂之症也勉强说得过去,但桃桃自己说了,身体不再是自己的了,可如何不是的,如今又是谁的,她却记不清楚了。 难道其中没有什么人在搞鬼? 清欢是万万不信的。 但这人是不是时云,又和时云有没有关系,这一点才叫她在意。桃桃喜欢时云,小姑娘不说她也看得出来,然而时云心中有人,从桃桃的叙述中也能听得出来。这二人是神女有情襄王无梦,又有师徒之名,只为人伦,怕是时云也不会接受桃桃,更何况他比桃桃足足打大了快二十岁。 不过这些话清欢没有对桃桃讲,这小姑娘傻乎乎的又一根筋,她并不想让她难过,更何况这些都是自己的猜测,做不得真。 第二日时云就又来了,他换了一身青袍,看起来更像是挺拔苍翠的绿竹,当真是应了面如冠玉谦谦君子这两个词。与清欢把脉后,他有些苦恼,盖因这病他着实是没有头绪——有头绪才怪呢,她压根儿就没有生病,不过是故意弄乱自己的脉象迷惑他好留在四方谷罢了。 四方谷种了许多药草,下人们每日都要照料,也正是这些药草救了天底下许许多多人的命。清欢现在跟时云的小厮——那个叫十七的小伙子关系挺好,她长得美又会说话,不过是给她送药聊了会儿,十七就差没给她掏心窝子了。所以清欢知道了时云是有名的神医公子,人人都说他妙手仁心菩萨心肠,待人接物也温润有礼尔雅柔和,总之是完全挑不出毛病的人。 十七这个话唠子,清欢可喜欢了。 所以当时云面带歉意的告诉清欢不要灰心,他一定会治好她后,她笑了笑:“我自然相信公子的医术,不过我这病早习惯了,也无需在床上躺着,只是虚弱了些,公子若是闲来无事,不如同我下盘棋解解闷如何?” 十七在一旁偷笑:“嘻嘻,清欢姐姐,你要同我们家公子下棋?输了可不能哭哦,我家公子厉害着呢!” 嘴上这么说,已经麻溜的把棋盘拿来了。 清欢哦了一声,询问时云:“不知公子可否赏脸?” 时云有些犹豫,他做人总是为他人着想,考虑着别人,清欢看起来年岁比十七大不了多少,他却老了,那下棋的话要不要让着呢?桃桃那丫头就总是嚷嚷着他太认真不知道哄她……“当然,姑娘请。” 罢了,就陪她下一盘吧。 第913章 第九十四碗汤(三) 第九十四碗汤(三) 一盏茶后, 时云放下手里黑子,心服口服:“姑娘棋艺精湛, 是在下不能及也。” 他向来风雅,才高八斗,如今第一次输给旁人, 感觉倒也新奇,只是又忍不住升起不服之心,但想着清欢身子不好, 再下一盘怕是没有精力了…… “啊呀, 我忘记了,应该让公子几个子儿才是。”清欢懊恼地说。“不如再来一局?” 时云是心动的, 只是身为医者, 忍不住要去考虑病人的身体是否撑得住。 清欢似是看出了他在想什么,摆摆手:“无妨无妨,我一个人这么久也活过来了,不也没死?只是一盘棋而已, 你我切磋,又没什么杀气。” 时云苦笑, 切磋?分明是他被吊打……可不得不否认, 就因为这一盘棋, 清欢便和其他病人有了明显区分。时云总觉得这世上自己孤单了些,天底下能与他匹敌之人寥寥无几,如今遇到个棋艺超绝的,就忍不住想多下几盘, 谁叫他是个棋痴呢。这诊疗费是万万不会收的,清欢跟留下来跟他下几盘棋就行,要求真的特别低。 然与高手下棋,也不失为磨练自己棋艺的机会。 两人又下了几盘,都以时云大败告终——能不赢么,清欢可一点都没打算让着他,因为性别不同,要做朋友其实并不简单,她若是示弱了,反倒是叫时云觉得她是个柔弱女子,如今将他吊打,才叫他高看她一眼,哪怕是女子,也不输给天下任何一男儿。 十七悄悄给清欢比了好几次大拇哥儿,不是他胳膊肘往外拐,实在是公子无事便拉他下棋,他就是一臭棋篓子,盘盘皆输,公子还要唉声叹气,可那也不是他乐意的呀,他就是不喜欢下棋也不擅长下棋嘛! “清欢姐姐好厉害,我第一次看到师父下棋输给别人呢。”小泥人很兴奋。“嘿嘿嘿,这种感觉就好像神仙也会拉屎放屁一样,感觉师父一下就坠落凡尘跟我亲近了。”因为以往下棋都是她想方设法耍赖皮呀。 “这也得谢谢你,若非你告诉我时云是个棋痴,我也没有这殊荣叫他一声名字。”里里外外都叫公子,因为几盘棋她就能跟对方互称姓名了,一招鲜吃遍天啊,有个一技之长是多么重要。 刚吃过晚饭,清欢带着小泥人出来散步消食,四方谷很大,景色也很宜人,府邸后面便是一片小森林,清欢抱着小泥人,如今已是秋季,黄叶满地,夕阳透过林间照射进来,层层叠叠的金光很是动人。踩着绣鞋的小脚踩在一地落叶里,便不觉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正走着呢,突然啪嗒一下,从天而降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摔在了清欢眼前。 是只小松鼠,只是身上血淋淋的,眼睛也没什么力气的半合着。小泥人惊叫了一声,清欢却抬起头,果不其然,正有一双绿油油的招子盯着她。 “蛇!!!清欢姐姐快跑!是蛇啊啊啊啊!!!”小泥人在她手里剧烈抖动,清欢差点没捧住摔到地上去,真摔下去可就美了,再变一次生魂,怕是连自己的名字都要忘掉。 “我超怕蛇啊啊啊啊!救命啊啊啊啊!!!” 然而叫的再大声,她也还是个小泥人,除了清欢没人听得见她的声音。 “别怕。”清欢安抚道,看了蛇一眼,那蛇本来吐着信子睁着眼想扑下来,不知为何却突然转身溜走了。碗口大的一条长虫,被清欢看了一眼,就如同老鼠遇到猫一样,头都不敢回。 清欢弯下腰摸了摸地上毛茸茸的棕色小松鼠,已经死了,脖子上两个血洞分外鲜明,只是身子还温热着,她想了想,将小泥人摔在了地上。 桃桃惨叫一声还以为自己死定了,结果睁开眼后发现自己竟然能动了! 她变成了一只小松鼠……还趴在清欢姐姐的怀里…… “吱吱!” “总比待在泥人里头好,能跑能跳能吃能喝,只是不能说话而已。”清欢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桃桃好乖好乖地趴在清欢怀里,感觉自己身上的血浸湿了她的衣裳,心里有些急,就想挣扎,结果被清欢姐姐掐了尾巴根一把,那酸爽~~ 清欢调整了一下情绪,再次发挥出她传说中的影后的实力,找到了时云所在的院子。 十七正在门口守着,见她来了还很开心:“清欢姐姐!”看到她身上有血,顿时吓了一跳,“你、你受伤了?我去找公子!” 没等清欢开始表演,十七已经火烧屁股的跑走了。 清欢:“……”天灵灵地灵灵,给个面子行不行。 别看十七生了双小短腿,跑起来却跟踩了风火轮一样飞快,正在书房里查阅典籍的时云一听有人受伤,立刻就要去找药箱,结果清欢已经到了门口:“你们不要担心,不是我,是这个小家伙。” “咦?松鼠?”十七眼睛一亮,他虽然跟在公子身边办差很久了,但到底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对小动物没什么抵抗力。“好小一只哦。” “我去后山散步的时候捡到的。” 一抬头,主仆俩都是一脸不赞同。 “你正生病,实在不该到处乱走。”时云作为一个大夫,苦口婆心的说。 “清欢姐姐真是孩子气。”这是十七。 清欢:“……快看看这小家伙怎么样了,它被蛇给咬了。”说着就放到了时云手中。 时云察觉到了小松鼠突然浑身僵硬,不过他以为只是换了个陌生的怀抱小家伙害怕,便摸了摸柔软的毛发,“乖,别怕。” 桃桃刚到四方谷的时候,晚上睡觉做噩梦害怕的哭,他就是这样安慰她的,乖,别怕。 师父,我不怕。 不怕疼不怕穷也不怕没饭吃。 可我怕你忘了我。 小松鼠很乖的任由时云帮它处理伤口。十七在一边羡慕地看着:“啊……好可爱啊,小小一只,是不是刚断奶啊。” “大概是。”清欢苦恼地请求。“我没养过小动物,也不大喜欢它们,时云,能麻烦你帮我暂时照料一下它吗?等到它伤好了就放它回森林去。” 时云点点头:“没问题。”他倒是很喜欢小动物。 此时此刻,奈何桥上的几只清欢“不喜欢”的“小动物”,都齐齐打了个喷嚏,奇怪的对视一眼后,就各做各的的了。 桃桃终于能留在师父身边,简直开心到飞起!时云也奇怪这个小家伙怎么那么亲他,后来想想,大概是因为他救了它吧,小动物都是很通人性的。他摸着包扎好的小脖子,问清欢:“给它取个名字?” “公子公子!我!我!!”十七举手,“看它毛色,就叫小黄!” 桃桃:“……吱吱吱!” “哇!公子,清欢姐姐你们看,小黄很开心呢,它好像很喜欢这个名字!” 桃桃:“……吱吱吱吱吱吱!” 清欢撸了把小松鼠的尾巴,小松鼠立刻爽的浑身发麻,像是过电一样。时云奇怪地看了她一眼,真的不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吗,怎么他感觉她是言不由衷呢? “小黄不好听,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书房门口有株桃树,就叫桃桃吧。”清欢浅笑,“要不是从大蛇嘴里逃出来,我可发现不了它。” 桃桃。 时云和十七同时沉默了。十七悄悄地看了时云一眼,“公子……” “就叫桃桃。”时云轻声说,望着小松鼠的眼神温柔的叫人叹息。“这是最好听的名字了。” 小松鼠眼眶一酸,吱吱叫了两声,蹭了蹭时云的手指,它已经死了,可是师父听到这个名字还这么伤心,是不是代表他没有忘记她? 真是太好了。 真的真的太好了。 时云跟清欢还有十七一起手工给桃桃做了个豪华的小窝,清欢再三叮嘱时云一定要照顾好桃桃,晚上睡觉也得带在身边!时云颇有些哭笑不得,这姑娘对她自己的病都不甚在意,似乎死活都顺其自然,怎地对小松鼠如此上心——这一次他问出口了:“清欢,你真的不喜欢小动物吗?” 清欢面不改色的说:“对啊,一点都不喜欢,尤其是眼睛大大的身子毛茸茸的长得可爱的小动物。” 时云:“……”我信了你随意。 小松鼠在时云手心蹭了蹭,又艰难地蹭了蹭清欢,圆溜溜的大眼睛可爱极了,一眨不眨的盯着他们看。为了证明自己不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清欢抽回手,“噫~好恶心哦。” 十七:“……”那您为啥又去撸人家的尾巴? 桃桃真的爽的浑身发抖,清欢姐姐好会摸……尾巴真的好舒服好舒服!摸尾巴怎么会这么舒服!比摸头摸肚子都舒服!她好想翻到姐姐怀里打滚啊,肯定又香又软,就跟当小泥人的时候一样! 因为桃桃太会卖萌,导致在场的三个人都被萌出血,所以当有人进来的时候,谁也没有察觉。 第914章 第九十四碗汤(四) 第九十四碗汤(四) 进来的是个英俊且气势华贵的男子, 一身绛色袍子更是显得他英挺好看,尤其一双剑眉生的好, 斜飞入鬓,硬生生让这张本显得有些中性的面容变得大气起来。 清欢欣赏美的事物,便看了几眼, 这一看,手上撸桃桃尾巴的动作就停了,桃桃悲伤不已, 窜出时云的手又来蹭她。清欢欣赏完后便地低下头莞尔, 虽说好看是好看,可这气势汹汹的, 一看就不是来聊天儿的呀。 桃桃才不管那么多, 她现在师父跟清欢姐姐都在身边,没什么比这更幸福的了,她只想让清欢姐姐给撸尾巴! 清欢一边揉着她的毛一边把它抱了起来,因为她觉得时云现在怕是没精力搭理他们。 十七早就已经跪下了:“参见王爷。” 哟, 还是个王爷。 王爷一进来就没看别人,直直冲着时云去的, 他看起来很是愤怒:“时云, 你这是要跟本王翻脸吗?” 时云淡淡地说:“不敢。” “不敢?这天底下还有你不敢的事?”王爷一脸的怒容, 他盯着时云,一字一句的问:“你为何不让举若回到本王身边?别以为本王不知道,她早已醒来,本王等她许久, 为何不见?你是想把她占为己有吗?!” 时云握紧了拳头,黑眸冰冷:“王爷一连来了数十封快信催我将举若送去,却对我想要的答案只字不提,难道王爷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本王只知道,十五年前你就对举若一往情深,若非举若心悦本王,你早将她抢了去!”王爷一拳砸在桌面上,清欢有些心疼,好好的红桧木桌子,生气就生气,一言不合捶桌子做什么,桌子多无辜呀。 时云毫不惧怕,因为他知道对方还需要他的力量,根本不可能对他做什么。他只是冷淡的抬了下眼皮子:“王爷大可放心,君子有成人之美,当年我已退出,便绝不会插足王爷与举若之间。” “那你还不将她还给我!” “还请王爷将我的徒儿还给我!”时云被王爷这番态度弄的恼了,他也不顾周围还有不知情的外人在,心头气血翻涌,喉头更是涌上一股腥甜,竟是险些呕出一口血来。“你当年是如何对我说的?为何举若回来会占据桃桃的身子?桃桃去哪里了?王爷若是不给我个交代,我绝不会将举若交出来!” 咦? 十七早就想出去了,他就是个小厮,跟在公子身边长大的,公子以前发生过什么事他不清楚,可是桃桃……桃桃突然像是变了个人,他也是知道的。向来疼爱桃桃的公子如今却不见桃桃,十七脑子灵活,猜出肯定有什么事发生。可今日他才知道,原来每年都会到四方谷一次的王爷,竟然不是来看病,而是另有隐情! 为了不被赶出去,清欢神不知鬼不觉的一手抱着桃桃,一手拎起十七,悄无声息的后退了几步,藏在屏风后头,这样待会儿那两人若是打起来,她也不会被殃及。 “时云你疯了!”王爷就搞不明白这时云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一个小乞丐,有什么资格跟举若比!举若用了她的身体,是她的福分,你却为了个小乞丐要同本王翻脸?你不怕举若知道了寒心?” “桃桃是我的徒弟,是我一手养大的孩子,她与我的情分,比王爷举若要深得多。”时云迎上王爷的视线,冷笑了一声。他素来性格温和,似是这样讥讽的笑,莫说是在他身边伺候了十年的十七,就是相识数十年的王爷都是头一回见。“王爷当年是如何同我说的?找到了大巫师,给了我生辰八字和提示,让我去破庙接个孩子回来养,给举若祈福。说这孩子是福星转世,有她在,举若就能回来。我信了,可如今王爷如何给我个解释?原来举若回来,是要用桃桃的身子?那桃桃去哪里了?我虽然是个行走江湖的大夫,比不得王爷权倾朝野,可若是王爷不给我个交代,也休想让我物归原主!” 温柔的人突然强硬起来,真的很帅。小松鼠桃桃在清欢胸前拱来拱去,幸福的一比,清欢的衣服都被她给拱乱了,偏偏十五岁又平胸的桃桃特别喜欢清欢姐姐软绵绵的胸部,再加上师父特别帅特别有气势而且还特别疼她,她觉得特幸福,就更用力的往里头拱。 哇,好软。 奇怪,她还活着的时候怎么没有?清欢姐姐看起来也不比自己大多少,可是这里真的大了好多。 清欢捏着她的尾巴将她拎出来,迅速整理好自己的衣服,掐了桃桃的小爪子一把,桃桃吱的叫了一声,不敢再拱了,就用小脸蛋贴着,钻不进去的话,就这样也很幸福! “你!”王爷先是强硬了一下,然后就泄了气。“本王要是不那么说,依你这般迂腐的性子,哪里会干?” 时云真是被气乐了:“王爷既然有本事找巫师带回异世之魂,自然也有本事让桃桃回来。总之,我的徒弟何时回家,我就何时放了举若。王爷不要忘记我是个大夫,就算王爷想偷偷带走举若,也得小心我在她身上做的手脚。” 王爷当然知道时云的本事,也因此他才不愿和时云为敌,只能晓之情动之以理:“时云,你当真要跟本王闹到这一地步?你忘了当年我们三人如何快乐逍遥游历天下了?你那小徒弟,出身低微,若非身体算是个好容器,早就在破庙里冻死了!你养了她这么多年还不够吗?她也该还你这养恩了!” “我从来不曾忘记那段时光,举若消失我也很难过,但桃桃是无辜的,她不能作为举若的容器,身体是她的,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总之桃桃不回来,我就不会为你做任何事,更不会放了举若。王爷若是想和举若联系,最好不要。” 时云说完就不准备再跟王爷谈下去了,他与王爷是生死之交,自然不愿意与其翻脸,举若是他心之所爱,他无比的想要救她,想她回来,想她幸福。可桃桃是他的责任,一码归一码,他爱举若,却也不会为举若牺牲掉一个无辜的生命。 他态度无比强硬,王爷了解他,知道时云一旦下定决心就不会更改,多言也是无用。气得他袖子一甩:“真是不可理喻!本王不会这么善罢甘休的!” 正要走,却突然发觉屏风后多出一块黑色衣角来,登时一脚踢了过去:“什么人敢在这里偷听!” 只一眼,便出神了几秒,皆因清欢容色无双,怀里又抱着只可爱的小松鼠,倒是把吓得跪在地上的黑衣小厮给忽略了。 十七浑身发抖,他不是故意听的,他也不想听啊!“王爷饶命!王爷饶命!” “王爷大人有大量,自然不会同你计较。”时云也颇为懊恼,他方才只顾着生气,竟忘了房间里还有他人。他突然觉得羞赧,自己那失控的模样实在是不体面,叫十七看去也还罢了,清欢姑娘怕是要觉得他棋艺不佳是有原因的了。心浮气躁之人,怎能下好棋? 王爷还真想惩罚一番来着,可是时云给他戴了高帽子,他自然也不能说什么,怎么也得给时云面子,当下竟拂袖而去了。只临走前又朝清欢脸上看了一眼,叹道,真是无双的好颜色。 清欢对自己的容貌很清楚,欣赏美是人之常情,可方才那位王爷的眼神,可真不单纯。 不是对那位叫举若的姑娘情深似海么?可若真是情深似海,怕不是早就在身边守着,如何能一年才来见一次。桃桃魂魄离体也是不短的时日了,这位王爷却到现在才来,怕是情深似海有,却也不耽误他寻芳猎艳。 听这二人话里的意思,举若姑娘是十年前出的事,又是异世之魂,恰好时云养了桃桃十年,说起来时云看着精明,却活生生给人养了十年的容器,真是……傻到极点。那王爷也是,欺骗生性正直的好友十年,也不怕一朝寒了人心,日后叫人如何再信任于他? 哪有王爷这样回馈朋友的呢。 “抱歉,叫你听到些不好的。” 清欢摇摇头,将小松鼠塞到时云怀里。小松鼠正在软绵绵香喷喷的酥胸上蹭着享受着,突然落到硬邦邦的怀抱,一时间还不适应,整个都呆了。“放心,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时云点了下头,摸了摸小松鼠柔软蓬松的毛,眉眼间愁绪不减,他倒不是担心王爷,而是忧虑三个月过去,桃桃却仍然不知所向,他想尽了法子,也不知该如何将她唤回来。 哪里知道怀里这个不安分的正试图朝他怀里钻感受一下哪个怀抱舒服的小松鼠,就是他的桃桃呢。 第915章 第九十四碗汤(五) 第九十四碗汤(五) 清欢同时云只是普通朋友, 远远不到让时云同她说心事的份上。她为人也体贴,不该问的从来不问, 便先告辞了,临去前不忘叮嘱时云好好照顾小松鼠。 出了院子,就瞧见花圃之中, 正有一抹绛色身影站在那儿。 ……她觉得自己可能被列入猎艳目标了。 果然,见了她,王爷就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他比时云生的好看, 又沉稳尊贵, 平日里投怀送抱的不少,但看得上的却没几个。今日这个, 倒是头一回只凭着美貌就叫他印象深刻的。只是不知同时云是什么关系, 时云此人一旦与人交心便掏心掏肺,他上次来的时候,时云身边可没什么佳人相伴。 “姑娘留步。” 清欢站住,扭头:“有事?” 不是很有礼貌, 见到王爷怎么说也该跪下行礼吧?不过美人嘛,总是有资格傲慢的。王府里有位侧妃, 当年也是艳冠京城, 可成了他的人之后, 不也是小心伺候百般讨好?真要说不一样,全天下只有举若与众不同。因着清欢美貌,王爷愿意给她几分薄面,还找话题聊:“方才瞧见姑娘手中抱着松鼠, 本王瞧着像是受伤了,姑娘真是人美心善。” “哦。”清欢说。“那松鼠太丑了,我不喜欢这些毛茸茸的东西,看着碍眼,就把它脖子给扭伤了。” 王爷一口气噎在喉咙口没咽下去差点呛死。他像是看怪物一眼看着清欢,这么清丽绝色的佳人,遇到他这么一位英俊尊贵的王爷,难道不是应该含羞带怯表达自己的温柔善良?怎么开口就如此劲爆! “这松鼠啊,就是养不熟,昨儿在我怀里还乖乖巧巧的,见了他人手上拿了松子,就忙不迭地窜过去舔着舌头讨好,真是朝三暮四朝秦暮楚水性杨花。等时云将它治好了,我定要好好教训。若是再不认准主人,非将它脖子扭断不可。” 气势凌厉强大,叫王爷好一阵冷汗,他怎么觉得这美人是话里有话呢……“畜牲毕竟是不通人性……” “畜牲不通人性,难道人也不通?” 说完,她竟哼了一声,无视王爷转身走了。留下王爷在原地愣神,他堂堂亲王,权倾朝野,皇帝都要忌惮他三分,可是他刚才是不是被个民女给骂了? 是在骂人吗? 清欢才不管王爷想什么呢,她只知道第二天小松鼠就活蹦乱跳了,虽然脖子上缠着一圈白色布条显得有些蠢,不过那小家伙开心得很,一见她就从时云怀里窜了过来拱她的胸,还用两只小爪子扒拉,她衣服都弄乱了,差点肚兜都给挠开! 时云差点晕过去,他脸色涨红背过身,非礼勿视非礼勿视。桃桃却不满足,她要软软的香香的胸!啊不对,这是她的,不能给别人看!心里这样想,却把头钻进深深的沟壑,屁股露在外头。 清欢掐她尾巴根,她就吱的叫了一声,钻的更深——昨天她是跟师父睡的,也被师父抱了一晚上,幸福是很幸福,可是师父硬邦邦的不舒服!哪里有香香软软的清欢姐姐好?师父的胸膛真的好硬,所以她才一看到清欢姐姐就激动。 清欢沉默片刻,讲道理,上一个敢这么吃她豆腐的人,坟头青草都已经一人高了。可是被个小女孩这样扒,她实在生不起气来,尤其桃桃可爱娇俏,还是个小松鼠外形,她就是想气,抱着这毛茸茸一团就消了。啊,好想带回奈何桥。 奈何桥上毛茸茸的小朋友们又集体打了个喷嚏——它们可能还不知道,自己能被带回去,才不是因为它们本事大,也不是因为它们乖巧听话,纯粹是因为可爱。 没有第二个原因。 好不容易跟小松鼠达成共识,清欢将外衫解开,让她趴着,但她不能再往里头钻,衣衫不整的怎么见人?好在外衫本来扣子就低,往下扯一点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时云脸还红着,他虽然已是而立之年,但到现在还是童子身。身为大夫,对女子身体构造自然了解,可医者父母心,行医看诊的时候,女子跟花花草草小动物没什么分别。可真要说起来,除了桃桃之外,他连女子的手都没拉过。当年与王爷举若三人结伴同游天下,他爱慕举若,心中敬她重她,如何敢亵渎,就连个春|梦都没做过,可以说是苦行僧一般的生活了。 也因此方才他瞧见清欢露出一片雪白肌肤,才这样羞赧,又觉得这小松鼠真是好色,他抱的时候可没这样扒拉着吃豆腐。 桃桃舒舒服服的趴在香软酥胸之上,闻着美人身上幽香,感慨这真是神仙般的日子。有师父陪着,有美人姐姐撸毛,真希望这样的享受能持续个百八十年。 心可真大啊,身子都被人给占了,还想着枕美人胸。 清欢掐着桃桃的尾巴根,小松鼠这里很是敏感,顿时吱吱叫起来,可把时云心疼坏了。抱着睡了一晚了,小松鼠机灵可爱又通人性,他喜欢得紧,眼看清欢这样蹂|躏,小松鼠水汪汪的大眼似乎还蒙了层水雾,就伸出手来:“怕是伤口疼,让我看看。” 小松鼠不肯离开这片胸!爪子勾着清欢的衣裳,清欢低声说:“再扯就掉了,若是被人瞧见,我的清白还要不要?” 吓得桃桃立马松开爪子,随即到了师父怀里。她不安分的动了动,硌的难受,躺在地上跟躺在棉花上能一样吗? 时云抱着小松鼠不撒手了,心里感慨,瞧清欢姑娘方才那动作,估计是真不喜欢小动物,他还是多多费心,照料一下这小东西吧。 桃桃不知道,从这一刻开始,她再也别想蹭美人姐姐的胸了。 两人正准备来一盘,就有不速之客到了。 尊贵的王爷今儿个一身玄色,显得格外高大挺拔英俊潇洒,见凉亭中坐着的两人上了棋盘,笑道:“本王不请自来,二位不会见怪吧?” 时云自然不会,清欢笑笑没说话。 “二位是要下棋?不是本王说,姑娘,时云这棋可是天下一绝,这人又死板,不晓得怜香惜玉。你同他下哪里能舒服?还是让本王跟你切磋一下。” 时云正要开口,清欢却拈起一颗白子,笑吟吟的:“好哇,可得讨点彩头,这下棋才好玩。” “当然可以,姑娘想要什么?”在王爷心里,无非是名啊利啊金银珠宝绫罗绸缎,更贪心的一点的,会向他要个名分。 他自然是尊贵,又容貌清俊,然而在清欢眼里真算不得什么,同路边的野花野草无甚区别。“等到结束,我自然会说。” 王爷笑着坐了时云让出的位子,时云抱着小松鼠,一边揉小嫩爪,一边在心底给王爷点了个蜡。 半盏茶后,王爷脸色僵硬,俊美的脸蛋都黑了。 清欢撑着下巴,看着已经无力回天的黑子,遗憾道:“王爷输了。” 这厮自恃棋艺高超,就有些小看她,一开始竟然还让她子儿,那清欢当然不会客气,不过她还是顾及了对方的颜面,否则哪里用半盏茶才将人打败。 时云挽尊道:“王爷不必挂怀,我在清欢手里,也不过走上半盏茶。” 他这是夸张了,实际上他真认真起来,跟清欢拼上半个时辰不在话下。只不过人家是王爷,而且不是十年前的闲散王爷,现在是手握大权,怎么着都得给点面子。 越是高位之人,越是爱面子。 比命都重要。 王爷愿赌服输:“姑娘棋艺高超,本王甘拜下风,不知姑娘想要什么?” “唔,王爷昨日管小松鼠叫畜牲,今儿便给小家伙道个歉吧。” …… 神经病啊! 王爷很想说你昨天也说了畜牲俩字,可清欢一句说话算话,他的反驳就堵在喉咙眼儿了,真朝着小松鼠说了这三个字。 小松鼠傻乎乎地举起双爪,别人不晓得,她可明白着呢,清欢姐姐这是因为王爷欺骗师父擅自用她的身体,让王爷道歉呢。她一个激动就又想扑过去袭胸,时云一个没拽住就让她飞了出去,不过清欢已经非常了解她,侧身一躲,小松鼠扑了个空,如同离弦之箭,嗖的从她身边飞了过去,啪的摔到了水池里。 她的肚兜带子刚才差点被挠断,这会儿俩大男人,再衣衫不整成何体统。这丫头有没有点男女之别? 时云吓了一大跳,连忙去救人……鼠。捞上来的时候小松鼠喝了一肚子池水,鼓鼓囊囊的躺在桌子上叫师父给按肚子吐水,按一下喷一小股,按一下喷一小股,可惨了。 也可好笑了。 差点溺水而亡的小松鼠可怜巴巴的倒在师父怀里求安慰,一颗小心肝碎成了千万片。可爱的耳朵耷拉下来,时云抱着用干布擦,折腾了好一会儿才让她一身湿淋淋的毛重回光彩。 第916章 第九十四碗汤(六) 第九十四碗汤(六) 时云心里也奇怪呢, 明明清欢姑娘说自己不喜欢小动物,怎么小松鼠桃桃就喜欢往人家姑娘身上蹭呢, 难不成是只公的?他借着擦毛的动作掰开双腿看了一眼,母的啊。 桃桃浑身僵硬,差点一爪子挠上师父清秀的脸, 他是变态吗?对小动物也做得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 清欢不想跟王爷独处,如今她是一己之身,对于不喜欢的人就少了许多容忍, 再不像有任务在身时考虑的多了。起身告辞, 留下王爷同时云不知道在凉亭里商量着什么,从一开始王爷就不是冲着她来的, 她若是再待久了怕不是打扰人家说话哦。 本来想回自己住的院子的, 结果因为远远瞧见一株杏树开的好,就绕了路。这条走廊平日经过的人也少,但仍然打扫的干干净净,四方谷里常年气候如春, 因此百花盛放,分外鲜艳。这株杏树开的十分灿烂, 清欢用手在枝头弹了一下, 花瓣便纷纷落满地, 香气扑鼻。 她笑了笑,突然听见有人唱歌,唱的调调还不是些诗词。心下好奇,就循着歌声找到一个院子, 奇怪的是院门紧闭,还有人看守。 清欢到底是客人,虽说时云礼遇她,可也不能这样乱闯,因此也没有要进去,只是站在门口的地方听了几首歌,里头的人声音甜美婉转,如黄莺出谷,很是动听,只是稚嫩了些。 也没用多久,就听见身后传来时云的声音:“你怎么会在这儿?” 清欢回头,瞧见抱着小松鼠的时云跟身长玉立的王爷。小松鼠好了伤疤忘了疼,在时云怀里不住的蠕动,看起来是想要挣脱扑到清欢这边来,不过时云将它抱的极紧。因他算是看出来了,甭管这小东西是公是母,横竖是个色的,姑娘家的清誉至关重要,可不能叫这小东西给搅黄了。 “我路上远远瞧见株杏树开的好,走过来看看又听闻歌声,然后循着歌声到了这个小院儿。冒昧问一句,里头住着何人?” 时云还没来得及回答,王爷就已经挥开看守远门的二人闯了进去,清欢朝里望去,就看到王爷已经同一名身穿粉衫的女子抱到了一起,他将那女子抱起来转圈圈,女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倒也是情深意笃的一对璧人。时云脸色却不大好看,道:“王爷请自重。” 王爷却仍紧紧将人抱了好一会儿才松开,扭头看时云,颇有些怨怼:“你就这样见不得本王跟举若亲热。” 原来这位就是举若姑娘。 那也就是桃桃了。 王爷跟时云年岁差不多大,都在而立之年,桃桃却仅有十五岁,在古代基本上就是父亲和女儿的年龄差,不过王爷不显老,两人站在一起倒也算是珠联璧合。清欢打量了桃桃两眼,只见她个儿娇小脸蛋稚嫩,娇俏可人,却仍是未长成的少女。不过,也是能嫁人生子的年纪了。只是桃桃长了张娃娃脸,看起来跟长不大似的。 小松鼠连吱吱叫都忘的一干二净,像是从没见过自己一般傻乎乎盯着。举若见时云怀中有只小松鼠,顿时露出惊喜的笑来:“是送给我的么?好可爱啊!” 时云心悦举若,无论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都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可这小松鼠却不能给她。未等他开口拒绝,清欢先一步道:“抱歉了举若姑娘,小松鼠是我的,时云公子只是帮我为它疗伤而已。” 举若这才注意到还有一个陌生人,她对于清欢的出现很是警觉,也不够友好:“你是谁?”她从未见过此人,可对方的容色实在惊人,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威胁感。 时云道:“清欢姑娘是我的朋友,清欢,这位是……”一时间他竟不知要如何介绍,是举若,还是桃桃? 桃桃难得的感到了沮丧,她不喜欢自己的身体被他人占用,还是跟王爷在一起。如果举若一定要用身体的话,也应该成全师父的痴情,她才心甘情愿。王爷有什么好,一年来一次四方谷,好几次身边都带着美人暗卫。虽然师父不说,可是她都知道的,王爷跟美人暗卫有一腿,她亲眼看到他们在屋顶上玩亲亲的,那这样的话,这位举若姐姐又算什么? 一个人如果喜欢另一个人,怎么舍得让她伤心?像她喜欢师父,就连自己的爱慕都不肯表达出来,怕让他为难。王爷怎么能这么做呢?刚才在凉亭上她还注意到王爷看美人姐姐的眼神了,他不是喜欢举若吗? 桃桃年纪还小,时云又保护着她,除了让她学些东西之外,从不叫世俗之事沾染她。这造就了桃桃懵懂天真的性格,可她又不是真的傻孩子,她当过五年的小乞丐,人情冷暖见了不少,也不是天生锦衣玉食的人,很多大道理不用时云讲也能懂。 就好比她不明白,为什么男子都不能一心一意呢。 师父对她没有男女之情,桃桃可一点都不难过。那说明师父是个专情之人,说明她喜欢上的人很好很好。 她才不会叫师父知道呢。 “举若姑娘,我知道。”清欢微微一笑,“同时也是你那小徒弟。” 什么?! “你怎么知道!”王爷第一个反应过来,他立刻挡在举若面前,好像清欢要对他们做什么一样。 时云也很惊讶清欢如何得知,“是……十七告诉你的?” “桃桃告诉我的。”清欢仍旧笑着。“只是不知你们信不信。” 当然不信! 可是……时云却信了:“桃桃在哪里?她还好吗?她能回来吗?” 举若第一时间紧张起来,她不由自主地握住王爷的手,带着不安的目光凝视着他。倘若桃桃回来了,她就要走了!这怎么可以!她好不容易才能回来和他相守,她不想离开!从她醒来的这段日子,时云一直不肯放她出谷,也不肯让她见外人,如今熙正终于出现,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继续在这待下去了! 对举若而言,时云已经变了,再不是十年前那个对她百依百顺,即使差点丢了性命,也冒着巨大危险去为她采摘空谷幽兰的青年了。 “她很好。”清欢先安抚了时云,眼睛却盯着王爷同举若,“也能回来,只要举若姑娘同意将身体还给她。” 王爷第一个皱眉:“不行,若是要桃桃回来,再寻一个皮囊便是。举若太虚弱了,这时候若施行离魂之术,会对她的灵魂造成巨大的伤害,我不同意。” ……真是自私啊,占据人家的身子,还如此的理直气壮。 清欢说:“这本来就是桃桃的身体,还给她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么?” 许是她的语气有点冷淡,让王爷觉得她危险,就更将举若往身后护着了,“清欢姑娘忒的冷酷无情!” 清欢:“……”到底是谁冷酷无情啊? 时云上前一步,从一开始他就不同意这件事,可王爷早算计到了他的性子,竟活生生瞒了他这么多年。他日日夜夜钻研救举若的方法,甚至每年王爷都要到四方谷来看寒冰棺中的举若。他每次来时,能与桃桃谈笑风生,还记得给桃桃带些好玩的好吃的,可就是这样的人,最后悄无声息的换了魂! 他却一无所觉! 生平头一次,时云意识到了王爷的可怕。可笑他心中还以为对方是当年仗剑天涯义薄云天的挚友,却不曾想人是会变的。 “如果可以,求你,让桃桃回来!”说完,时云竟给清欢跪下了! 小松鼠吱吱的叫,咬着他的衣襟想提起来。她不回来也没关系的呀,她就在这里呀!就当只小松鼠陪着师父也很好啊,她没有太多要求的!如果不是师父救了她,她早在五岁的时候就死啦。 这不就是最好的结局吗,王爷跟举若可以长厢厮守,她也可以陪着师父,虽然不能说话。可是她很好养的呀,有水喝有饭吃就好了! 清欢将桃桃的意思转达给了时云,时云当场否决:“不行!” 他扭头看向王爷和举若:“我一定会想办法救你的举若,相信我好吗?” 举若却摇头了:“不,时云,我不信你。” 时云一怔。 举若低下头然后又抬起:“十年了,你可曾找到治愈我的方法?即便是找到了,我的身体在寒冰中保存了十年,也不可能再如常人一样。可是现在的这具身体,年轻、健康,我不想再过那样的生活了。这十年,我回到了我的世界,同样也躺了十年,你知道这是种什么感觉吗?尝试过的人都不会再想要第二次的。” 王爷十分怜惜地握住她的小手亲吻,而后问时云:“那么你要本王再等下一个十年吗?时云,本王不年轻了,本王希望心爱的女人能陪在身边。至于其他的,本王不在意。桃桃命苦,这也是她该当有此一劫。本王会找高僧为她超度,让她下一世投个好人家。” 第917章 第九十四碗汤(七) 第九十四碗汤(七) 时云没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 他甚至以为是自己的听力出现了什么问题。“命苦?该当有此一劫?你怎能说出这般无情无义的话来?!” 那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从骨瘦如柴的一点点,逐渐长大, 变得漂亮可爱又活泼,是他的开心果,是他的掌上珠, 可在高高在上的王爷口中,也不过是个为心爱之人养着的容器,不值一文。 “本王与她有什么情义?一年见着一次, 讨她欢喜也不过是为了心里这点愧疚, 你以为本王愿意如此吗?”王爷也恼了,他过惯了尊贵的生活, 多少年不曾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 也就是时云,倘若换成别人,早就被问罪了!“举若一天不醒来,本王一天睡不安稳!我们整整分开了十年, 桃桃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举若!你若是想要徒弟,本王再给你挑个好的就是了!这桃桃有什么好?天生愚鲁, 资质平庸, 只你拿着当眼珠子, 本王却看不上!” 闻言,时云只觉浑身冰凉。 十年前,举若为了救王爷遇险,命悬一线, 得了离魂之症。为了保持尸身不腐,他将她带回四方谷,藏于寒冰棺之中。十年来,他想方设法寻求破解之术,几乎没睡过什么好觉。是桃桃担心他的一日三餐,担心他的身体吃不吃得消,担心他忧思太重。王爷每年都来四方谷看举若一次,来的时候会带些好吃的好玩的给桃桃,甚至陪着臭棋篓子桃桃下棋还让她。时云真的以为王爷也是疼爱桃桃的,可现在这个人告诉他,一切都是假的。 “……我想起来了。” 小松鼠的吱吱叫只有清欢听得懂。她看向小松鼠,小松鼠吱吱叫的更厉害。“我想起来了清欢姐姐!是王爷!师父之前出谷去送药!王爷带人到谷里来,说让我陪他去取师父要拿的草药,他不懂这些,说师父要的急,要我跟着!我信了他,跟他去了,却是到了四方谷的密室!他身边还带了个穿黑袍子奇奇怪怪的人!” “他说师父不要我了!说师父要我把身体送给别人!” “他骗我!师父没有不要我!” ……真是个糟糕的人。 小松鼠又是尖叫又是挣扎,时云一个没抱稳,小家伙就从他怀里跳了出去奔向王爷,似乎是想咬他。王爷眉头一皱,一脚踢了过去,千钧一发之际,清欢将小家伙捞了回来,蹙眉:“不过是个没什么力气的小松鼠,王爷何必如此动怒。”这人……方才那暴戾之气可是没掩饰住。 时云也察觉到了王爷一瞬间的杀气——对一只用力啃都啃不到他的小松鼠。清欢将小松鼠塞给他,他紧紧抱着,犹然觉得如坠冰窖,浑身发寒,竟是第一次怀疑自己:他们真的曾经是朋友吗?曾经那样自由过放肆过交心过?为何现在这两人都让他觉得无比陌生? 差点没了小命,桃桃吓坏了,缩在时云怀里瑟瑟发抖。 “时云,王爷是什么时候来的四方谷?” 时云虽然心下有了戒备,却仍然回答了清欢:“三日前。” “我看不见得吧。”清欢似笑非笑的。“那为何桃桃却说三月前见过王爷呢?时云出谷去送药,王爷趁着时云不在,带着巫师进来,仗着时云对自己的信任欺骗谷中下人,又骗桃桃同他去了密室,施展离魂之术,让巫师将举若姑娘的魂魄送入桃桃身体时,还不忘告诉桃桃这一切时云都是知情的,难不成是怕桃桃死不瞑目,要这样给时云泼脏水?王爷真是好算计啊。” “吱吱吱吱!”臭不要脸! 时云才知道还有这么回事:“清欢说的是真的吗?” 王爷冷冷地看着清欢,“你是如何得知?” “自然是桃桃告诉我的。”清欢耸肩,“你不否认吗?” “本王敢做敢当。” “你!”时云只觉头疼欲裂,眼前那对璧人,曾是他的至交好友,可此刻看着他们,他却像完全不认识了。是他们变了,还是本来如此,只是自己识人不清? “本王不觉得自己做错了,桃桃不过是个小乞丐,多活这十年,也是本王赐她的,如今要她回报一二,又有何错处?她有何资格同举若比?”王爷淡淡地说,“时云,你总是这样妇人之仁。正因如此,你成不了大事,也得不到举若。” 举若一直没有说话。如果是十年前的她,兴许会认为这样做太过残忍,可经历了地狱一般的十年,她不认为王爷这么做有什么错的。他是因为爱她不是么?更何况,如果没有王爷,桃桃如何也活不到十五岁。 可时云那般痛苦,她心中又生出不忍来。十年前这温柔善良的青年如何对她都历历在目,这个人太好了,心肠也太软了,她不想让他难过。不能回报他的爱已经是非常抱歉了,若是再叫他这样伤心,她真是无法原谅自己。 “时云。” 是桃桃的声音,娇嫩婉转,可不是桃桃的语气,桃桃说话不是这样的。 “不要难过了,桃桃已经不在了,接受现实不好吗?”举若轻轻叹息。“我想同熙正在一起,我们已经错过了十年,不想再继续错过了。这一世是我对不起你,来生我一定报答你。” 来生,虚无缥缈,报答个屁。清欢想。 小松鼠恨不得把这两人给咬死拉倒!真不要脸!师父怎么会跟这样的人做朋友!他们太坏了!太自私了! 可是,她真的不想让师父难过啊。师父那么喜欢举若姑娘,这么多年都对着那幅画出身,举若姑娘给他做了一套衣裳,他舍不得穿保存到现在,甚至总是在竹林中怀念她。如果自己的身体能成全师父这一腔痴情,桃桃并不后悔,就当她还了师父的养恩。 可这两人,口中说着抱歉,又哪里真的感到抱歉了?! 怎么会有这样不知悔改的人? “来生之世,实在渺茫,举若姑娘这样说没有任何意义。”清欢扶起摇摇欲坠的时云。她遇到过很多像时云这样的好人,好人总是要比坏人辛苦一些的。“更何况桃桃也不是回不来,只要姑娘首肯,我立刻让桃桃回来。” 举若那样说只是为了面子好看,若真有办法叫桃桃回来,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答应!十年了,才找到这么一个能够承载她灵魂的人,她还要等多少个十年?又有几个十年还能等下去? “既然不愿意,就不必说的那样冠冕堂皇了。”清欢道,“还不走,是等着时云去送你们?” 见这二人要走,时云立刻伸出手想要阻拦,只是他心头剧痛,竟双手颤抖。清欢将他拦住,低声道:“不必担心。” 眼睁睁看着王爷牵着举若的手离开。 “从此以后,你我三人,恩断义绝。” 王爷的脚步停下了,半晌。“如你所愿。” 举若回头看了时云一眼,欲言又止,最终却舍不得这条捡回来的性命,仍旧是同王爷走了,没再回头。 待这二人离去,时云一直强忍的一口热血,哇的一声喷洒出来,浸染了青翠衣袍。 这打击不可谓不大,导致时云大病一场,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天才醒来。他心力交瘁,睁开眼后,竟似是老了十岁,鬓边竟生出华发,令人唏嘘。 小松鼠一直卧在他身边,此时见他醒了,连忙吱吱叫着蹭他。 时云想抬手摸摸它,才发觉双手无力,虚弱无比。 十七见他醒了,惊喜的大叫:“清欢姑娘!清欢姑娘!我们公子醒了!我们公子醒了!” 清欢端着一碗药进来,“醒了?把药喝了。” “这个是……” “公子!清欢姑娘竟然也懂医术!你昏睡的这三天,多亏了清欢姑娘,来求医的人都得到了及时的治疗!” 时云惊讶道:“我昏睡了三天?” “吱吱!”没错! 然后又惊讶道:“清欢姑娘懂医术?” “学过点皮毛。”清欢谦虚的说,实际上她都活了这么久了,要是不十项全能岂不是丢人?“不过我和你不同,你看诊免费,我看诊收钱。” 总是分文不取,难免烂好人一点。四方谷这么人要养,何苦不让大家过上点好日子呢。时云这人,自己过得跟苦行僧似的,也以为别人都喜欢吃苦。 “没错没错,我们这几天吃的可好了!”十七咂了咂嘴,似乎还在回味这几天的山珍海味。 时云轻轻笑了笑:“是你看的诊,收钱也是理所当然。” 清欢坐在了椅子上,叹道:“何必这样难过呢,又不值得,那两人可不会为你难过多久,早双宿□□幸福快乐去了。你在这里心伤痛苦,折腾的都是你自己。” 道理如何能不懂,可多年挚友,一朝反目,时云又不是铁石心肠,如何能轻拿轻放。 他还是太天真了些。 看桃桃十五岁还跟个小孩子一样就知道了,什么样的师父,教出什么样的徒弟。 清欢觉得这样挺好的。 第918章 第九十四碗汤(八) 第九十四碗汤(八) 见时云仍是一副忧虑难消的模样, 清欢忍不住笑出来:“别总是愁眉苦脸的,吓到桃桃可怎么办?” 闻言, 时云低头看向一直在蹭他的小松鼠,小家伙那双黑溜溜的眼睛正盯着他看,还很人性化的透露出担忧的情绪, 叫他莞尔。伸手挠挠小松鼠下巴,时云轻叹道:“你说的对,我的确不该如此难过。” 小松鼠平日瞧见清欢都想朝她身上扑, 可这次估计是被他吐血的模样吓坏了, 哪怕他醒了也依旧偎着他,毛茸茸的小脸蛋虽然看不出什么表情, 但愣是让时云觉得自己是被担心的。他的手在小松鼠身上摸了又摸, 低声对清欢道:“多谢你。” 清欢摇摇头:“我喜欢桃桃,也喜欢你这个朋友,朋友之间,互相帮助不是应该的么, 你若真想谢我,还是先好起来吧。” “你……怎么认识的桃桃?她还好吗?我……”时云不知该如何与清欢说, 说他想见桃桃?太过矫情, 明明是他这个师父没有保护好她。他还记得刚相遇的时候, 他曾经承诺过她会永远保护她,但现在呢?他将她给弄丢了。 清欢觉得时云这个人哪哪儿都好,除了一点,总是把错朝自己身上揽。出了什么事, 第一时间先反省自己。且不说错在不在他身上,这样活着不累么?更何况,谁怪他了?这样的好人已经很少见了,他是想自己将自己折腾死不成。 “桃桃不是就在你身边么。” “嗯?”时云一愣,低头去瞧被自己撸毛的小松鼠,而后道,“我说的不是……等等,你的意思是????” “吱吱吱吱吱!”师父是我啊! 时云不敢置信地看向清欢:“这个是……” “桃桃。”清欢给了他肯定答案。 时云觉得整个世界都玄幻了。 他傻乎乎的样子桃桃是第一次看,在她印象中的师父总是温柔正直无所不能的,有时候她调皮的太厉害还会看到师父严肃的样子,但这样透着傻气的还真是第一次见。如果动物可以表现出人类的情绪的话,那么此时此刻,桃桃脸上的表情,应该叫“笑”。 而且是坏笑。 这丫头乐天过了头,作为生魂到处漂泊流浪的时候,她心里想着师父,感到难过,就哭哭啼啼。可是等她遇到了清欢,得到了希望,她也没有奢求要回到原来,只要能陪在师父身边,知道师父好好的就满足了。她感恩清欢,又惶恐自己无法报答,一点点的小事都能让她感到快乐。 清欢见他们师徒二人大眼瞪小眼,场面一度变得有些尴尬,清清嗓子:“是这样的,我有个提议,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听我的。” “什么?” “吱吱?” 这会儿师徒俩倒有点默契了。 “桃桃没办法回到她的身体里去了,就算举若愿意还给她,回去的意义也不大。”清欢说。“不过我可以让她重新得到一具身体。” “吱吱吱!”我不要! 如果是像举若那样抢夺别人身体的话,她绝对绝对不要!她就当一只小松鼠就很好了! 清欢莞尔:“我不是那个意思,不是有个现成的吗?”她见这师徒俩都一脸懵逼,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叹息,“举若之前用的那具身体不是没用了吗?本来的主人早就不在了,举若这个二主人也离开了,不是现成的容器?被冻在寒冰棺中十年,容貌都如十年前一般年轻美丽,你们有什么不满意?” “但是,这样可以吗?”时云有些担忧,“会不会出现排异现象?王爷不是说,找到合适的身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如果举若之前的身体还能用的话,那为什么她会离开十年?” “根本原因在她不属于这个世界啊。”清欢给他解释。“再说了,有我在,你还担心合不合适的问题么,嗯?桃桃,你担心不担心?” 无敌乐天派桃桃根本不怕!她连小泥人都当过了还怕什么?不需要抢夺别人的,也不会伤害到别人,却能开口说话抬腿走路,这样她就可以留在师父身边好好照顾他了!于是她吱吱的叫了一声表示我的不怕! 三人就此达成共识,不过……“我可不是免费的啊,我帮桃桃的灵魂进入肉身,时云,你得给我报酬才行。” “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时云认真的说。“不管我有没有。” 没有的怎么给? “放心好了。”清欢轻笑。“不要你的命也不要你的银子。” 时云考虑了一会儿,真诚地问:“那我还有什么?” “我会自己拿走的,你不用担心,现在,带我去密室,我要看看那具身体。” 举若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她在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进入的这具身体,早就应该死亡了。其实,与其说举若是为王爷挡刀才魂魄离体的,倒不如说是在这之前身体就已经出现了排异现象。桃桃的身体才最适合她,所以举若一旦进入,是很难再被拽住来的。清欢当然可以,可是拽出来也没有什么意义。 她给过举若机会的。 倘若举若在得知自己的复生换来的是无辜少女桃桃的死亡时,流露出愧疚或是不安,愿意将身体还回来,清欢真的会帮她一把。可是她不愿意,甚至认为桃桃的牺牲是理所当然,那么清欢就不认为自己有帮忙的必要了。 这具身体还是十年前的模样,十七八岁,年轻而美丽。桃桃那张娇俏的娃娃脸和这张面容比起来,那真差了不只一个档次。 清欢怀里抱着小松鼠,她在小松鼠头上摸了摸,像是扯丝线一般,从小松鼠脑袋顶扯出一缕雪白的几近透明的魂魄,然后引进了举若的身体。 小松鼠立刻就不动了,已经被移到床上的“举若”却睁开了眼睛。她呆呆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眼里泛起泪花。时云只看到眼神就确定这是自己的小徒弟,他心下激动不已,见“举若”伸出双手似乎要抱,他便不觉走上前去。谁知“举若”根本不是抱他,而是抱住了坐在床边的清欢的细腰! 不仅抱了,还很猥琐的把脑袋朝人家的胸口蹭,清欢无情地点住她脑门将人推开,“不可爱了,别靠近我。” 是的,美是美了,可是没有小松鼠可爱。 她不喜欢了。 桃桃如遭雷劈,立刻掉转方向:“师父!!!” 嘴上叫着师父,也扑进了师父怀里,可一只手仍然拽着清欢不肯松开。她还不懂这是种什么感情,但她不想跟清欢姐姐分开。 时云抱着她,眼底也有了泪意。 趁着师徒俩抱头痛哭的时候,清欢悄悄松开了桃桃的手,问时云:“你答应我的还有效么?” “有!”斩钉截铁。 “四方谷里为何四季如春,原因你想过么?” “嗯?”时云微怔,桃桃也眨巴着泪意弥漫的大眼,“什么什么原因?” “人间皆有四季,为何四方谷却没有?”清欢坐到了桌边,还给自己倒了杯茶。“我拿走想要的东西后,四方谷以后,就和任何地方都没有区别了。” 时云想都没想:“你想要什么,拿走便是。” 清欢笑了。“不过你放心,虽然以后不再四季如春,却也仍然能生存,只是不能再这样种植草药了。不过我有个建议,等你们师徒俩身子好些了,就离开几年,四处行医,等天下太平了再回来。” “什么意思?你是说……天下要不太平了?” “是啊,一个手握重权的王爷,如何能委屈自己向他人俯首称臣呢?” 她的话信息量太大,时云脸色顿时凝重起来:“你担心王爷会利用我。” “不是担心,是肯定。”清欢心想,王爷为何不和时云撕破脸,还不就是为了四方谷的势力。可一旦四方谷只是个寻常山谷,再也不能为大军提供军需,时云对王爷也就没了价值,到时候还不知道要怎样。“所以你最好把谷里其他人也都送出去,既然人人都有养活自己的本事,那么不在四方谷也没关系,不是么?” 时云没有问她是怎么知道的,他只是严肃地颔首:“我知道了。” 不知为何,桃桃不想清欢现在离开:“清欢姐姐!” 清欢已经走到门边了,却回头对她嫣然一笑:“以后,要好好跟师父一起生活啊。” 无论是作为师徒,还是夫妻,都要过的快乐才是。 出了门,清欢轻轻摇了摇手腕上的铃铛,里头又有白光一闪。 就像是玩拼图一样,不到最后一块,不会知道自己究竟得到的谜底是什么。所幸她这个人极有耐心,从来不缺的就是时间。 她愿意的,抽丝剥茧,一步一步接近终点。 第919章 第九十四碗汤(九) 第九十四碗汤(九) 下雪了。 今年的冬天似乎特别冷。地上落了厚厚一层, 皑皑白雪似乎能将人覆盖。一脚踩进去就漫到了小腿,再加上寒风冷冽, 巴掌大的雪花砸在脸上,那叫一个酸爽。 一个纤细的人影在已经铺满白雪的山路上艰难的走着,她几乎走几步就要摔一跤, 没有打伞也没有带帽子,看得出来她已经很冷了,面部双手都冻得乌青发紫。可就是这样, 她仍在努力往前走, 虽然速度极慢。 也不知走了多久,她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 可她终于到了目的地, 到了她最后的避风港。 但是……怎么会这样?! 怎么什么人都没有?! 一片荒凉,原本种植着大片草药的土地荒草疯长,因为天冷,被埋在层层雪花之下, 唯有枯黄的叶子证明它们曾经存活过。四周再也不是温暖如春的美景,处处都如来时一般, 在寒冬之中, 被覆上一片惨白。周围只剩下风声雪花声和仓促的呼吸声, 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没有热火朝天的干活声,也没有嬉笑怒骂的聊天声,更没有竹林清泉,桃李菡萏。 什么都没有。 这是……四方谷? 不要闹了……不要闹了!怎么会这样? “时云!时云你在哪儿?!”她大声呼唤, 眼泪已经掉了下来。“时云你不要吓我啊!你在哪儿?是我啊!我是举若!我回来了!” 可是她喊的再大声,也不会有人理她,因为这里根本什么人都没有。 浩渺的天地之间,她显得那么渺小,没有人在意,也没有人关心,也许她今天被冻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知道。 “天这么冷,你不好好做你的王妃,回这儿来做什么?” 清冷柔婉的嗓音,纯粹的好奇,对举若来说却如同救赎。她猛地抬头,才看见已经掉光树叶的大树上,坐着她曾经见过一面的少女。好像是叫……清欢吧,跟时云认识的! 少女怀里抱了个奇怪的黑色的毛茸茸的团子,大概是什么小动物吧。举若急迫地问道:“你怎么会在这?时云呢?时云在哪儿?你快叫他来见我!” “你怎么知道时云会见你呢?”清欢问。 “他肯定会见我的!他在哪儿?求求你,让他来见我,让他救救我!”举若已经哭了出来,她再也受不了了!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寒冷!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他为什么要见你呀?”少女撸着怀里的黑色毛团子。“他现在跟桃桃生活在一起,快乐的不得了。今天雪下的这么大,他们的家里烧着火盆子,还买了食材在家吃古董羹。桃桃刚生孩子不久,时云为什么要离开心爱的妻子,到这么冷的地方来见你?” 什么妻子……什么孩子?“你胡说什么?时云怎么可能会成亲?他哪来的妻子孩子!” “怎么不会?难道他要一生一世都对你痴心不改才行?那也得你一直像他记忆里的那样美好啊。”清欢失笑。“你又没有那样的魅力。五年前你的表现已经让时云对你彻底失望了,他是有多犯贱才会继续喜欢你?而且。”她上下打量举若一番,“你哪里比得上桃桃?” 桃桃善良又可爱,从来不会为了自己活命去害别人,举若凭什么跟桃桃比? “我要见时云!” 她就只重复这一句话,清欢耸耸肩,“想见也可以啊,不过从这儿去时云家……还挺远的,希望你不会被冻死。” 说完她悠哉悠哉的哼起小曲儿来。 举若瞬间绝望了。到这里来已经用了她全部的力气,她怎么可能还有精力离开这儿?难道说,今日她真的要死在这里? 毛团子啃着清欢的手指头,软嫩的小牙一点力气都没有,一阵寒风吹过,蓬松的黑毛就被吹的一阵抖动。它是第一次离开奈何桥,心里高兴极了,哪里知道主人竟然带它坐树上……一阵恼怒,更加用力的啃啃啃。 “乖,别闹,一会儿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吃!的! 已经被带坏的黑团子睁大眼,讨好的在清欢指头上舔了舔。粘哒哒的口水弄了满手,清欢犹豫了两秒,在黑团子身上擦干净。 举若彻底绝望了,她眼前一黑,就栽倒在了雪地里。 “啊……真是麻烦啊。” 昏迷之前,她听到这么一句话。 也不知过了多久,举若突然感到了很温暖,身体也暖洋洋的,再也没有之前那样冻的硬邦邦的感觉了。她似乎活了过来,从那样冰冷彻骨的冬天里。 猛地睁开眼,鼻间闻到了诱人的香味。 这是…… “啊清欢姐姐,你吃这个吃这个,这个可好吃了!师父做的鱼丸,特别特别弹牙!” “唧唧唧嗷嗷!”主人我也想吃! “别只顾着吃,苦丁茶也喝几口,免得上火。” “噗哒哒。” “啊!师父!你儿子他尿裤子啦!”这小子一吐口水就开始尿裤子! 一阵手忙脚乱,举若才发觉自己躺在一张绣床上,房子并不大,却很精致温馨,她起身,循着声音离开房间,就看到花厅里一群人正围在一起吃古董羹。最先发现她的是个黑衣小厮:“咦,公子,夫人,举若姑娘醒了。” 是十七。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举若想到昏迷前的一幕,顿时觉得十分羞愧。她在时云和桃桃的招呼下进了花厅,有些拘谨地坐下来,看着桃桃给了她一副干净碗筷,然后桃桃偷吃了一块辣白菜,眼泪都被辣了出来,时云见了又气又急,却还是先端了茶给她漱口,又捏她鼻子轻轻一下……她没来由的羡慕起来。 “人家夫妻俩好心收留你,可不是要你起什么不正当心思的。”离她近的,名叫清欢的姑娘笑得很吓人。“都活不了多长了,就别再想些有的没的,贪心不足,还嫌亏吃的不够?” 像是万箭穿心,举若收回那点奢望,低下了头。 是啊,这五年,还嫌命长吗? 时云跟桃桃也都知道这五年王爷起兵谋反,一直在打仗的事儿。他们结为夫妻将将两年,孩子也是刚出生,一直在民间游走四处救人,也是最近一年才安定下来。外头乱的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清欢的到来让他们喜出望外,但是没想到她还拎了个拖油瓶——从清欢口中,他们大概也知道这五年举若的处境。 并不好。 王爷自然是爱她的,可是和大业比起来,举若要往后排。王爷年轻的时候用闲云野鹤的生活麻痹了龙椅上那位,又用了十年时间蛰伏隐藏实力,身边陪伴的美人并不多,可也不少。举若是他挚爱,可他并没有打算只要举若一个。因而举若成了王妃后,身边仍旧有几名各有千秋的侧妃。 王爷在大事上杀伐决断,可对于后宅却漠不关心,也许男人都觉得伺候自己的女人们能够和平共处,但很明显不是的。得知王爷还有其他佳人时,举若便闹了一场,可她改变不了现状。后来她有了身孕,却小产了,王爷不去查侧妃,竟怪她不够小心。又因为她不能再生育的缘故,要她体谅,去了侧妃的院子。 说什么只爱她,只要她,也不过坚持了四年罢了。这恩爱,在第五年,愈发显得淡薄。 那个人眼里心里都只有江山,没有她。 举若不止一次的后悔。如果当初选择了时云,一定不会是这样的后果!可她心里还爱着王爷,此番离开前去四方谷寻找时云,内心深处,怕也只是想勾起王爷的嫉妒,让彼此重回相爱的时候。 但是,怎么可能呢。 身为女子,这样的想法未免太过天真。 举若痴痴地看着时云与桃桃夫妻恩爱,摇篮里的小娃娃白胖逗人,她觉得自己完全是多余的。 她像是在一夕之间就凋谢了。 离开的时候没有人拦她,也没有人找她,因为她活不长了。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谁下了毒,小产后更是彻底垮了。可就是知道,王爷也不会为她讨公道的吧?侧妃们都出身高贵,他还需要借助她们娘家的势力。 她在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格格不入的。 举若精神恍惚,竟都没注意到桃桃的脸是那样熟悉。 清欢看着她,时云早已不爱举若,可他作为大夫,不会让病患这样死去。桃桃也不嫉妒举若——她已经和师父结为夫妻,还有了孩子,嫉妒举若做什么?她甚至很可怜举若,觉得她过的一点都不幸福。 但她绝不会把师父让出去!绝不会哦! “……王爷,会为我难过吗?” 清欢听到举若低声问话,便看了眼正大吃特吃的黑团子。她用邛暜的力量来到五年后,没想到时云跟桃桃竟然结为了夫妻,刚见面那会她还吃了一惊,不过仔细一想也是理所当然,时云不是肤浅之人,桃桃又至情至性,这二人会在一起,本就是命中注定。 举若有了新的身体又怎样呢,王爷总把桃桃该死在五岁挂在嘴边,却不知桃桃的寿数是二十又一。举若要了这身体,也不过是多活个五六载便要死去。而那具被保存在寒冰棺里的身体,却由于没有灵魂,能够陪伴时云直到生命尽头。 你看,谁占了便宜,谁又吃了亏? 第920章 第九十四碗汤(十) 第九十四碗汤(十) 对于举若的问题, 清欢正吃着一块捞上来的牛肉片。她先是用筷子将烫的刚好的肉片放到盘子里滚了一圈,等到肉片上沾满鲜香麻辣的辣酱, 她才送到口中嚼了几口吞下去,舒爽的发出一声叹息。大冬天的围着火炉子吃火锅,还有比这更幸福的吗? 百忙之中, 才抽空理会举若,却是不答反问:“你在期待什么?” 她几乎是无情地戳穿了举若仅存的一点奢望:“以为你的离开能让他意识到你的可贵,或是之余他的重要?别想了, 没有你整天闹, 他的日子只会过得更舒心。你既然决定离开,就应该知道那人身边早已没了你的立足之地。” “也许你还在期盼着他失败?很遗憾的告诉你, 他不仅不会失败, 还会成功登上大宝,成为皇帝。然后他会重新娶一名十七岁的出身贵族的女子做皇后,至于你……为了保持自己的好名声,他会追封已经过世的先王妃为后。就是这样。” 清欢只说了好的, 却没打算告诉举若,王爷这皇帝当不了几年, 就会因为误食丹药而亡, 死前连个儿子都没能留下来。到时候又是一场大乱, 不过跟时云和桃桃都没关系,她也就不在意了。 果然,举若一听,整个人都像是没了魂儿。听闻心爱之人没有自己后会过得更好, 简直比拿刀子捅她还叫她难受。没了她以后,王爷应该心如刀绞派人来寻她才对,怎么会就这样忽略了她,放出王妃病逝的消息呢? 她在他心中,到底还有什么位置? 直到此刻,举若仍然坚信自己跟王爷是命中注定的姻缘,一副没了爱情就不能活的样子。可是她也知道,就算现在她主动选择回去,也不一定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回娘家的妻子是因为丈夫会来寻,没有主动回去的。主动回去的,只会更叫人看轻。 清欢跟她说了那番话之后就没理会她了,举若痴痴地坐在一边,手里拿着碗筷却什么也吃不下去,只觉得一颗心都要碎成了千万片。她从没吃过这样的苦,她永远都是人群中的焦点。十五年前,世间最优秀的两个青年都为她着迷,她选择了更加英俊更加尊贵的那一个,然后在心底想当然的认为另外一个也会如同故事里那样永远爱着自己。可是现在呢? 她孤零零的,孑然一身,爱人放弃了她,备胎组建了自己的家庭,过得那么幸福。 难道她就要这样下去了吗?直到死亡? 她不甘心啊! 时云医术高明,一定能救自己的!等到他救好了她,她、她也不会再犯贱回去王爷身边了,她要留下来,留在时云身边!哪怕不能像当王妃时荣耀尊贵,至少也有太平安宁的日子可以过。 从头到尾举若都没想过已经和时云结为夫妻的桃桃。 这一次她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傻乎乎的被人陷害欺骗背叛,时云曾经有多爱她她比谁都清楚,倘若时云对桃桃有男女之情,之前的十年为何不在一起?为何直到现在才结为夫妻?定然是她伤透了时云的心,才让时云决定放下过去。更何况,桃桃现在用的是她的身体她的面容呢! 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后,她甚至有些怨恨起清欢来。这少女既然能将桃桃的灵魂放入自己的躯壳,为何当初不肯帮她?若是自己还用的本来的身体的话,她仍然年轻美貌,甩那些侧妃几条街! 现在她的身体应该是属于桃桃的啊!不管是小产还是中毒,都应该是桃桃受的罪,跟她有什么关系?她这是为桃桃挡灾了! 一旦这么想,意图抢夺人家丈夫的念头就更加坚定,因为她觉得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难道不是吗? 难道不是桃桃抢走了本来应该属于她的一切吗? 清欢一边吃火锅一边观察着举若的面部表情跟眼神,她觉得……有点食不下咽了,她先是来见了五年后的桃桃跟时云,然后救听说王妃病逝的消息,这对老好人夫妻很难过,她随口告诉他们不用难过,人还活着,就是逃出来罢了。这下可好,两双眼睛一眨巴,还求她去救人。 救一条白眼狼做什么?难道它还会感激拯救它的人吗?不反咬一口就不错了。 让举若冻死在四方谷多好。 路是她自己走的,死是她自己作的,凭什么让别人迁就她照顾她?真当自己是个穿越者就独一无二日天日地了,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从别人那抢东西,这样忘恩负义的人也真是难得一见。 倘若桃桃是她的仇人也还罢了。她占了桃桃的身体,害得桃桃当了个无主生魂,如今桃桃以怨报德救她一命,她可倒好,惦记起人家丈夫来了。 清欢喝了口桃花酒,时云宠爱桃桃,院子里栽了一片桃花,春天的时候酿了桃花酒埋在树下,因着她来才挖了一坛,酒香醇厚,沁人心脾。 想撬墙角,只可惜时云不是王爷,看着温柔宽厚的人,可是铁做的,撬不动。 她一点也不觉得桃桃跟时云的善良有什么错,上天都看在眼里,善举必有善报,日后这两人在王爷登基后也不会出什么事。 天若有情天亦老,否则为何都叫老天呢。 她饮完桃花酿,又抱了两坛带走,时云跟桃桃半点不心疼,只是舍不得她离开。清欢挥挥手:“有缘再见。” 黑团子趴在她肩头,唧唧嗷嗷的叫,一主一宠便消失在了漫天的风雪里。 没有这个叫人忌惮害怕的少女在,举若的胆子也就大了。 …… 时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举若在他们家的客院住了一段时间,可是这与他偶遇回想当年的次数是不是太多了?他压根儿不想回忆当年。那只会让他嘲笑自己是个识人不清的智障。 晚上就寝的时候他抱着桃桃,胖儿子在一边的小床上啃脚丫。桃桃见他似乎有些出神,问道:“怎么了?” 时云摇摇头,没打算让桃桃知道这件事。 管他是有心还是无意,他没功夫跟对方在这演戏。 哪来那么多为难,直接解决了不就好了。他是温柔不是温吞,人家摆明了想叫他的小徒儿娇妻难堪,他还要顾及人家的面子不成?当年的情份,再多也该还尽了,赖在他们家白吃白喝,他养家又不是不花钱。 于是第二天,他在书房看医书,举若又以“闲着无事来借些书看”的理由来敲门时,时云问:“你日后有何打算?” 举若面露哀戚,“我能有何打算呢,不过是走一步算一步,今日活着便活着,明日死了,也就死了。” 时云道:“你身上的毒,我没有办法解,因此你便是留下也是无济于事。我可以给你一些盘缠,你去山川名胜走一走,兴许心情能好些。” 这就是逐客令了。 本来嘛,人家小夫妻甜甜蜜蜜一家三口,突然多出这么个第三者,换谁心里能舒服?这几年他们也救了不少人,好些在他们家住一阵子的,可哪有这般恩将仇报的。时云心里其实特别尴尬,他对举若早没了爱慕之心,兴许少年时期的时云心悦她,可如今的时云已经爱上了别人。 得到回报的爱情,怎么可能会被朦胧的初恋打败呢。 他也不是吃着碗里想着锅里的人呐。 举若听了,像是遭受了重大打击:“你、你……我会变成今日这样,都是因为你们啊!桃桃用了我的身体,你却要赶我走?” “……那具身体本来就不是你的。”时云拧眉,“相反,你现在用的却是桃桃的。” “那我们可以换回来!”举若就等着这句话! 时云目瞪口呆。 “那个叫清欢的姑娘知道怎么换吧?那你让她换回来,我们就互不相欠了!” 这样的理直气壮,真是让时云叹为观止。十几年前的举若可没有这般蛮横不讲理,难道这几年王妃的生活让她变了?不,兴许她本性就是如此,只是那会儿年纪小,掩饰的好罢了。 反驳的话时云都懒得说,他盯着举若看了一会儿,直看得举若心头发慌,才见时云一笑:“那好,你且回去等着,待我找了清欢,便将你们换回来。” 举若闻言,心下大喜,果然!时云果然是爱她的! 却不曾想第二日早上欣喜的起来,就只剩下她一人了!举若着急的抓住一个正收拾东西的下人:“你们家老爷呢?他人呢?” “什么老爷?这房子是我们家主子刚买的,你不会是前一任主人家的下人吧?我可告诉你,我们家下人够用了,不会要你的!” 举若失魂落魄,时云一家一夜之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什么都没留下。那片桃树还在,可树下的桃花酿早已带走,他们早就想走了吧?只是她愚蠢,直到现在才发觉。 那么现在的她,身重剧毒,身无长物,孤身一人,要怎么活下去呢? 作者有话要说:  九十九汤很长,不会太快完结。 现在是八月了,会尽量双更。   ☆、第921章 第九十五碗汤(一) 第九十五碗汤(一) 影后姜芋最近换了个经纪人。 这位新的经纪人也不知什么来头, 空降全兴娱乐,刚进来就带姜芋这个影后——这大概也是全兴娱乐的员工们对于这位新经纪人的不解之处了。 要说没来头吧, 哪能直接空降带影后,可要说有来头,她带个准备退圈的影后, 意义是什么? 没错,姜芋虽然才二十三岁,虽然才拿了影后, 可她已经准备退圈了!这件事外界当然不清楚, 可全兴娱乐的高层都知道啊,所以他们就更不懂了, 这位刚分配给姜芋, 他们都还没来得及见过的经纪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叮”! 全兴娱乐上午九点打卡的最后一秒,那位出现在公告栏却从没出现过让大家讨论了足足一个双休日的新经纪人,终于露面了。 大波浪玫瑰棕色长卷发, 红色露肩连衣裙,像是一团耀眼的光, 让人目不转睛。因为戴着墨镜, 所以看不清楚五官, 但仅仅是露出来的鼻子和红唇,就已经让人认为这绝对是位大美女了! 新人?是新来的艺人吗? 结果人家进来之后长驱直入,直接要去搭电梯,前台小妹连忙过去拦, 只是被那强大的气场弄得说话都开始结巴:“不、不好意思……客人的话,请、请到那边等一下!” “我姓孟,是来上班的。”美人浅笑,拿下了墨镜,露出一双超美的桃花眼来。“我是姜芋的新经纪人。” !!!!! 然后就见大美人嫣然一笑,撩了撩及腰的长发,进了电梯。 卧槽!!! 这位竟然是经纪人??长成这样子当什么经纪人啊!直接出道靠脸就能红啊!他们全兴娱乐还没有这么漂亮的女明星啊,整个娱乐圈都没有,经纪人?老总脑子怕不是故障了! 无论别人再怎么讨论,清欢都已经进了电梯。这份工作是她走后门弄来的,不过没关系,反正在老总心里,她是他关系非常好的学妹,给学妹走个后门很过分吗?一点都不! 姜芋正在她的休息室里看书。清欢敲门进去的时候她头都没有抬起来,就像是完全不在意来人是谁一样。她心里也有数,刚拿到影后,公司肯定舍不得放人,只可惜她心意已决,谁都不能说服她。 “怎么,心情不好?”那页书就没翻动过。 姜芋愣了一下,对方怎么知道自己心情不好……她微微皱眉,看向来人,细看之下,竟觉得有几分眼熟:“你……是谁?” “你好,我是你的新经纪人,孟清欢。” “砰”的一声!姜芋吓得跳起来,书砸在脚上,椅子也翻了,可她完全没意识到,而是目瞪口呆:“你、你说你叫什么??” “你叫我清欢就好。”就像是没注意到姜芋的失态,清欢伸出手,“怎么,我们曾经见过?” “没、没有,是我看错了。”见她面色平和,姜芋狂跳的心这才逐渐平缓。是巧合吧……肯定是巧合!只是她还是忍不住朝清欢脸上看了又看,这样美丽的脸,只要见过一次,就绝不会忘记的,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巧合?可如果真的是“她”,又怎么可能呢?姜芋想了又想,还是觉得自己想多了,应该就是长得相同而已。 她轻轻吐了口气,又坐回椅子上,继续看书:“老总让你来说服我的吗?没用的,我决定了要退圈,就不会再待下去了。” “哦。”清欢应了一声。“可是我想提醒你一句,你的合约还有一年才到期。” “我会付违约金。” “恐怕你付不起。” “什么?”姜芋一愣,“我记得合约的内容,如果你想骗我,那是不可能的。” “我怎么会骗你呢?可是你难道忘记了合约里有一条,如果你拿到了影后,却在合约期损坏公司利益,就要赔付公司总股的百分之五十。退圈这种事,对公司造成的伤害可不小啊。全兴是娱乐巨头,总股的百分之五十……少说得二十个亿,你赔得起么?” 姜芋脸色一白,似乎也想起了这一条,但她当初没怎么在意,因为她知道自己肯定会拿到影后,也肯定不会背叛。但是……退圈也算损失利益的? 清欢看出她在想什么,好心解释道:“一年的合约期,以你新晋影后的名义,一线杂志代言不说,光是电影,你就会让公司损失重大。说白了,你还有一年的利用价值,公司要将你的价值发挥最大化,而不是看着你退圈。如果你想退,当然可以,不过要等到一年后。” 说完,她笑得有些残酷:“在商言商啊,姜小姐,接下来的一年里,合作愉快。” 姜芋哪里能笑得出来!她已经做好的打算,现在全泡汤了!二十个亿??把她卖了也付不出违约金来,更何况全兴的股票一直在涨。 她顺风顺水到现在,一向我行我素,就没受过委屈。可她也没法讨厌清欢,因为对方说的全部都对,更何况,她对她总有一种微妙的感觉。 于是她叹了口气:“行吧,那就合约到期再说。” 过了几秒,她又道:“既然你是我的新经纪人,那么我有一件事,必须告诉你。” “嗯?” “我昨天领证了。” 清欢:“……” 姜芋看向新经纪人,发现那张超美的脸蛋上没什么表情,她突然有一丝丝的心虚,刚拿到影后,应该正是她的上位期,把位子坐稳才是最重要的。可她渴求了太久的人是她永远无法放弃的,因此和爱情比起来,事业就被率先放弃掉了。原本以为解约是十拿九稳的事,谁知道中间还有这么一出? “……你知道著名女星XXX十年隐婚,一朝离婚才被曝光,粉丝怒而脱粉,对她的公众形象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吗?”清欢真诚地问。“清纯小花XXX二十八岁时爆出恋情,微博七千万粉掉了一千万,之后的电影连连扑街现在已经掉到十八线了你听说了吗?” 姜芋:“……” “你喜欢当演员吗?” 姜芋被这句话问住了。喜欢吗?当然是喜欢的,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演员,可她知道,比起成为影后,最重要的是她爱的人。她不想错过,也不能错过。 “喜欢。可是我更爱我的丈夫。” 清欢看着她,叹了口气,她发觉自己最近叹气的频率急剧上升,谁叫她老是要遇到难搞的人。“结婚的事,你们双方家里人知道吗?” “……不知道。” “那行,这件事就先瞒着,等到了时机再公开。你现在根基不稳,一旦公开,难免会造成粉丝反弹。”清欢拿出平板来看她行程。“……真是退圈退的彻底啊,未来三天竟然什么工作都没有,老总还就任你胡闹?” 姜芋:“……” “这三天,你先回家去,公司给我分配了房子,就在你家旁边,如果你们一定要过夫妻生活,请务必让对方到你那去,明白?” 不知为什么,姜芋觉得清欢老有气场,不敢反驳,哦了一声。 她回到家,新出炉的老公正光着上身在厨房里捣腾。结实宽厚的背部肌肉纹理十分性感,这是个只看一眼就让人觉得荷尔蒙爆发小鹿乱撞的男人,姜芋不觉咽了口口水,凑上去抱住他的腰,在他脖子上亲了一口。男人发出低沉的笑声,掐着她的腰将她背到身上,问她:“饿不饿,老婆?” “不饿。”她哪里吃得下。“老公啊~~” 声音娇嗲甜美,让男人骨头都酥了。不过他已经知道,一旦老婆这样撒娇,肯定是干了什么亏心事,再不然就是有事求他。“做什么?除了离婚之外,什么都答应你。” 姜芋一个激动,把今天的事儿给说了。男人顿时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他第一反应是:“那我们的蜜月???” “……对不起,没了。” 男人差点操起菜刀要去砍了那个没眼色的经纪人,被姜芋使出吃奶的力气拦下。他顿时就有些不高兴:“我们说好了的。” 姜芋摸摸他胸口,“对不起嘛,一年,只要忍一年就好!我保证一年后我就退圈,好不好?二十个亿呢,我们赔不起啊!”这些年她的全部身家也没有二十个亿,还是算了吧。 男人想都没想:“我可以——” “不行!”姜芋立刻捂住他的嘴。“你妈妈已经够不喜欢我了,要是知道你为我花这么大一笔钱,会恨死我的。” 而且梁家虽然有钱,也不是随随便便就掏得出二十个亿的,就算不倾家荡产,也元气大伤。只不过再工作一年而已,算得上什么?那么久都熬过来了。 她爱极了这人,不想让他不开心,就蹭了蹭他的脸颊。“乖,听我的好不好?老婆疼你哦。” 男人紧绷的身体最终没能坚持住,整个松懈了,只是火气也上了来,握住软嫩小手就将人放到流理台上,吻了下去。 一室旖旎。   ☆、第922章 第九十五碗汤(二) 第九十五碗汤(二) 隔壁。 “……别开灯。” 黑暗中传来这么一句带着赌气意味的话, 还是机械的电子音,清欢原本摁在玄关开关处的手就顿了下来。她随手将包包放在鞋柜上, 漆黑一片的室内连窗帘都拉起来了,简直伸手不见五指,仅有一丝微弱的光线来自于没有严丝合缝的霓虹。如果不是在黑暗中待久的人, 是看不清楚的。 可惜清欢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好几天,她的大脑早就记住了屋里的摆设,只不过让她惊讶的是, 原本以为至少会闹半个月别扭的人, 竟然才过了两天就过来了。 不是最讨厌改变熟悉的环境了么。 她放下包后又甩掉高跟鞋,细长的鞋跟砸在没有铺地毯的地板上, 发出两记闷响。丝袜也被褪了下来, 包裹了一天的修长双腿终于得到了呼吸。然后她撩了下因为弯腰脱丝袜而垂到颈窝的长卷发,准确无误地走到沙发前,分外豪放的坐到男人的大腿上,双手勾住他的脖子, 温柔道:“想我了?” 意料中的得不到任何回应,但对方掐在她腰上的手揽紧了几分, 就已经告诉她答案了。清欢满意地笑了, 手往下摸了摸男人的胸膛, 那里有一颗火热的心正在跳动。“乖,我一下班就回来了,还给你买了花,你高不高兴?” 男人仍然没有说话, 指头在她腰间嫩肉上摩挲着,有求欢的意味在里头。 算上他闹脾气的那两天,他们已经五天没做了,也难怪他在别墅里待不住。那栋别墅就像是他的壳,十几年都不迈出一步,她还以为他会再撑上个几天呢。不过小可怜都主动求和了,清欢还怎么好意思继续冷落他? 黑暗中的缠绵,比平时别有一番滋味。 只是在一个半小时过去以后,男人紧紧抱着她不肯松开,脑袋在她脸颊颈窝不住地蹭。坐在他身上的这个姿势维持久了有点难受,于是她想换一下——结果不小心碰到了平板,还立刻亮了起来,上头一只活泼可爱的电子狗顿时汪汪叫了一声,然后用机械平板的声音说:“我仔细反省过了,不该对你发脾气,我错了。” “我能搬过来跟你一起住吗?我再也不惹你生气了。” “是我不好,我——” 男人已经抢先一步将电子狗关掉,即使黑暗中看不清楚,清欢也摸得到掌心下这张俊脸有多么滚烫。她低低地笑了笑:“原来傲宝知道自己对我发脾气是不对的啦?” 詹玉傲没有将她的手拿开,而是蹭了蹭,点了下头。清欢觉得他乖的过分,怕不是之前被转身就走的她吓着了。这男人就跟个小孩子似的,听话的时候是真听话,傻的时候也是真傻,倔起来又十头牛都拉不住。 “既然知道错了,那以后还犯吗?” 她坐在他身上,**生香,詹玉傲脑子里什么都没了,只知道摇头。清欢摸了摸他柔软的发,“你到这里来,管家知道吗?” 嗯。 他先是点头,然后拿起平板打了几个字:他送我来的。 清欢心想也是,对管家来说,詹玉傲小朋友基本上就是个智障儿童,生活不能自理不说,还不喜欢别人靠近,老人家竟然能放心他一个人待在这,真可以说是社会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 她想起来去洗个澡,结果詹玉傲以为她还在生气,立刻将她死死抱住,使得清欢闷哼了一声,两人又胡闹了一场,詹玉傲才将她抱去洗澡。 洗完澡出来,他已经主动上床坐好了,被子掀开一半,拍拍床,示意她快来。清欢失笑,看了下空调气温:十四度。 詹玉傲的大脑既复杂又简单,他是难得一见的天才,可与此同时,他的行为举止又停留在孩童时代,说他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可清欢却觉得他心里门儿清的,只是不愿意去学。你看刚才打字道歉,那语气那措辞,哪有一点问题,包括现在故意把空调温度调低就是为了逼她去他怀里,活脱脱小狐狸干的事儿。可和她对视的时候,那双眼睛又单纯天真的过分,像是从来不曾长大一样。 他对任何人都抱有戒心,也不肯让人接近,哪怕是将他带大的管家,最亲近也不过是站在他房门口。但遇到清欢后,詹玉傲就变了,私人领地意识极强的他竟然愿意清欢的入侵,甚至全身心的信任她。 连一点点的犹豫都没有,仿佛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已经将灵魂送到了她手上。 也因此,当清欢说要搬出去并且要去工作的时候,詹玉傲反弹非常大,清欢好声好气哄了好些天都没用,于是她干脆自己先走了,结果才两天,人就主动上门还知道认错了。 已经晾了好几天,这会儿再哄哄也没什么,詹玉傲和普通人不一样,他在感情上越是迟钝,就越是敏感,他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也不能从常理来推断,简而言之——他是一个天才,也是一个神经病。 不过要是让护崽子的老管家知道了肯定要跳起来反驳,少爷才不是神经病,神经病能这么会赚钱吗?神经病能把全兴娱乐发展到现在几乎一家独大的地步吗?谁家神经病能有这种本事?天才就应该和普通人不一样! 好几天没能睡觉了,詹玉傲眼底一片青黑,现在他终于找到了失去的,将她紧紧抱住后,才安心的进入梦乡。不过由于之前清欢一直不在身边,导致他本来就不怎么强的安全感更加薄弱,即使睡中也不时撑开眼皮看一眼,直到确定她在自己怀里,才又闭上。这样下来也不算睡得好,第二天还是一对熊猫眼。 詹玉傲早上醒了没发现清欢,却发现自己身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立刻浑身僵硬。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下床,好歹还记得穿鞋子。房间里有他喜欢的人身上的味道,这让他稍微得到了一点慰藉,但是……她人呢? 没有办法开口说话,他只能去找,可是哪哪儿都没人,就在他差点崩溃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在响。飞奔过去一看,有人在按电子锁。他站在玄关的地方盯着,直到看见离不开的人。 手上提着早餐的清欢突然被抱得死紧差点被勒死,连忙拍着男人的背让她放松,像是摸大狗一样给他顺毛,也不在乎自己还站在门口都没来得及进去,门更是没关。 于是,隔壁出去晨跑的小夫妻回来后,就把这一切看在了眼里。 姜芋的内心是十分复杂的,昨天在她面前一袭红裙热烈如火的女王,现在却脂粉未施素面朝天的在跟一男人搂搂抱抱……于是她幽幽地问:“……公司规定,不是说刚入职的经纪人五年内都不能谈恋爱么。” 清欢艰难地扭头朝姜芋的方向,挑眉一笑,“是啊,可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你们老总都没说话,谁敢管我?” 怕不是她要走,老总第一个抓狂哦。 姜芋觉得她的话怪怪的,旁边她老公,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得知眼前那位被抱住的就是他老婆经纪人之后,眼神实在称不上友善。 清欢胆子稍微小一小都能被吓哭。她呵呵一笑,一边拍着詹玉傲的后背一边哄他,声音温柔的让姜芋愈发觉得熟悉,但这种熟悉感稍纵即逝,因为很快的,清欢伸手将人推回家,为了让他保持安全感,人虽然在门外,一只手却伸了进去让他握着。 让!他!握!着! 结果詹玉傲却像是小狗一样舔她的指头,锋利的牙齿轻轻磕着,像是在吸奶。 清欢面不改色:“这位先生这样看着我,是觉得姜芋工作少了,希望我这个经纪人在未来一年内再多多压榨她?”哇,竟然敢拿吃人的眼光瞪她,不知道他老婆还要在她手里讨生活吗? 男人那暴脾气一上来,姜芋赶紧将人扯住,“反正这三天没工作,等有了通告咱们再联系!”说完用力一推! 三秒钟之后,她心虚地看向没有防备所以被她推进家门导致摔在地上的老公,露出了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这边清欢的手被舔的粘哒哒全是口水,她往前走,正抓着她的手舔的詹玉傲就乖乖跟着。单手将买来的早餐放桌上,再把人拉到椅子上坐好,先抽纸把他的嘴巴擦一擦,然后正准备去洗手,詹玉傲就从椅子上下来跟在她身后,一步也不肯离开。 她洗完手再带他回来,把早餐拿出来放好,戳他脑门:“看不到我害怕了?” 詹玉傲抓住她的手指又要往嘴里放,清欢被他弄的没脾气,俯身抱了他一下:“乖,先吃早饭。” 所幸这家伙虽然难搞,但并不难养,给啥吃啥。   ☆、第923章 第九十五碗汤(三) 第九十五碗汤(三) 对于姜芋来说, 这三天的假期转瞬即过。从今天开始她就有通告了,而且未来几天估计都会挺忙, 没太多世间陪自己男人。因为心里愧疚,所以那不要脸的色胚怎么折腾她她都没吭声,什么姿势什么体位都来, 真是差点爽断了她这把老腰。 梁察早上送她到家门口仍然依依不舍,恨不得把老婆抱回被窝再温存几个小时,最好急死隔壁那个没良心棒打鸳鸯的经纪人! 姜芋捧住老公的俊脸亲了一口, 叮嘱道:“我今天有可能回来的晚一点, 隔壁说给我安排了一个杂志还有一个试镜,如果我没回来你就自己先吃饭, 嗯?” 梁察哀怨的看着她:“好。” 这时候隔壁门开了, 梁察立刻瞪过去!先出来的当然是他恨得牙痒痒的经纪人,今天经纪人小姐换了条小黑裙,更显得皮肤白嫩如雪,脚下仍旧一双细高跟, 衬的双腿又长又直,大波浪卷发风情万种, 美的格外张扬热烈。但在梁察眼中这都是狗屁!他觉得对方是在故意炫耀!打扮的那么耀眼就是想刺伤他这颗独守空闺的怨夫心对不对?对不对??对不对??? 哪怕是美貌早已众人公认的姜芋, 也不得不承认经纪人小姐实在是美。她忍不住问道:“有兴趣当明星吗?” 清欢正跟詹玉傲拔河, 她的包包带子被他拽在手里不肯松,偏偏她要赶去上班,这家伙……百忙之中抽空回答姜芋:“没有。” 姜芋耸肩:“老总是傻子吗,你一看就是摇钱树, 竟然让你当经纪人,真是暴殄天物。” 清欢:“……” 詹玉傲听到这句话,露出一颗头来,狠狠地瞪了姜芋一眼。梁察一看顿时跳出来,先瞪清欢再瞪詹玉傲。两人相看两相厌,都觉得是对方的女人抢走了自己的女人,要不是彼此的女人都在,估计已经干起来了。 不过对清欢来说,当务之急是先安抚好这个长不大的小朋友。她抬头问比她高的詹玉傲:“想好了没有?是在家等我,还是跟我一起去上班?” 这简直太难选择了!留下来等她回来,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那她不在身边,他就只能坐在沙发上呆呆的等。可跟她去上班……詹玉傲不喜欢见外人,他能在别墅里待十几年不出去就是因为讨厌陌生人,他也不想。于是他抬起头,用漂亮的黑色眼眸凝视着清欢,试图让她明白自己的意思,可惜对方仍然十分残酷:“二选一,没有别的选项。” 在孤零零一人等待她回家和虽然有讨厌的人但能一直跟着她的选项中抉择,詹玉傲最终选择了第二项。清欢松了口气,推他:“去换个衣服,我给你准备好的,就叠在床头。” 詹玉傲忙不迭地去换衣服了,这边梁察说:“我也要求全天跟班!” 清欢哦了一声:“不行。” “凭什么!?”梁察愤怒。“你这是歧视!凭啥你老公能去,我老婆她老公就不能去?!” 姜芋翻了个白眼:“你去是想让我分心吧,而且你这张脸,一旦被拍到,我们就曝光了。” “曝光就曝光。”梁察小声嘀咕。“我巴不得呢。” 姜芋被他气笑了:“咱们之前怎么说的?你是打算不听话了?” 梁察这个妻管严立刻蔫了下来:“没有没有,我们家都听你的。” 姜芋露出满意的表情。 然后清欢那边叹了口气。 她发现自己真的是叹气频率急剧上升,这才两分钟不到就跑过来,衣服都穿的没个样子了。西装外套拿着,衬衫扣子还扣错位,领带打了个死结……皮带也没扣好!清欢认命的伸出手,先是把皮带扣好,然后拉出他的衬衫将扣子归位,打好领带给他穿上外套,最后整理一下衣领。嗯,人模人样的,又帅又有气场。 在外人面前还是很有欺骗性的。 清欢牵着詹玉傲的手,像带幼稚园小宝宝那样经过姜芋家门口:“上班了。” 詹玉傲不会开车,但是由于清欢开车的缘故他坚持要坐副驾驶,清欢还得给他系上安全带,然后他就正襟危坐一声不吭,乖巧可人。后座的姜芋不住地打量他,让詹玉傲有些心浮气躁。他想把这个多余的人从车窗里给扔出去,但理智告诉他不可以,他要是这么做了,清欢肯定又要批评他。 所以他强力忍着。姜芋不知道他哪里奇怪,但总觉得这人给她一种诡异的感觉,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她还没有听到他说一句话。而且行为举止什么的,就跟没长大的小孩一样。可穿西装打领带坐在那儿的模样还真唬人,一副禁欲高冷的精英范儿,如果不是他的手一直拽着清欢的裙摆的话。 “……经纪人小姐,你不觉得该为我介绍一下吗?这位是?” 清欢从后视镜里瞄她:“你猜啊。” 姜芋:“……你猜我猜不猜。” “你猜我猜你猜我猜不猜?” “……” 差点要打起来。“这位到底什么人啊?公司什么时候允许带家属上班了?我明天也带我老公行不行?” “我不怕曝光,你也不怕?” 姜芋沉默,三秒钟后重新奋起:“所以这位是你男朋友?” 听到男朋友三个字,詹玉傲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他的喜怒哀乐在清欢面前从来不掩饰,所以也拿炙热的眼神看她,似乎是在期盼她给自己一个名分。 清欢说:“你在全兴待了也有五六年了,一直没见过老总吧?” “是啊,别说是我,公司上上下下也没人见……等下,你男朋友是全兴的老总???”姜芋目瞪口呆,她盯着詹玉傲仔仔细细上上下下看了一遍,看得他差点发火,“全兴是老牌娱乐大亨,你男朋友这么年轻……” “全兴是他父亲留下来的,这些年他一直在幕后操纵工作。”清欢告诉她,“这件事还麻烦你保密。” “我保密没有问题,可是待会儿到公司大家就都知道了不是?” “这个你放心就好。” “……既然老总是你男朋友,你还拿合约威胁我!就不能走个后门???”姜芋觉得不会再爱了,明明她们两人一见如故来着。 “正因为是我男朋友,才不能走后门。你是新晋影后,要是你走了,未来一年内损失的利益不都得我们来贴?”清欢觉得她太天真。“老老实实做我的摇钱树吧。” 姜芋:“……”自从遇见这人之后,她发觉自己无言以对的次数越来越多。 地下停车场有电梯直达顶楼,顶楼是詹玉傲的父亲在世时专用的办公场所,但詹玉傲只来过一两次,所以除了平时保持整洁之外,不会有其他人进去。因此,就算有人发现顶楼有人,也看不见是谁。 詹玉傲能跟她来,就已经让清欢很惊讶了,她觉得他就维持现在这样也很好,不一定非要八面逢迎才算会做人不是么。他长得这么好看,头脑这么聪明,他父亲那么爱他,老管家那么疼他,已经足够了。没必要非和普通人一样,各人有各人的活法,何必强求。 姜芋对詹玉傲很好奇,没想到老总竟然是这么个人……话说他们一直以为老总是个老头子,不然怎么人人都老总老总的叫?原来这么年轻……看起来比她家梁察还要小一点,带着若有似无的病气。 她今天要去国内知名一线大刊拍封面,还要去试镜,剧本之前清欢用邮件传给她了,大制作女一号,和她之前获奖那部小众文艺电影不同,这部一看就是为了票房的商业片,只要最后票房过得去,那就没人能说她是票房毒|药。毕竟之前她参与的电影,拿奖的票房都一般,票房好的又不是女一。这年头,只有女一而且番位在前头的才有资格说自己扛票房。 姜芋隐隐觉得清欢并不是真的如她所说,是为了利益才不肯让自己退圈的。她从初见对方就有一种很奇怪的好感,仿佛曾经在哪里见过。只是……不可能啊,这绝对不可能,所以肯定只是因为长得像,才让她有了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吧? 不过她都准备出发了,清欢还没从顶楼下来。眼看时间快到了,姜芋摸出手机打电话,刚接通还没来得及说明来意,那头就说:“知道地址吧?你自己过去,车在外头备好了,要是有什么问题再找我。” ???? “经纪人小姐,请问你还记得自己是我的经纪人吗?”姜芋格外真诚地问。 “我这边信号不好,喂?” 挂了。 姜芋沉默地盯着手机七八秒,终于认命的起身。她之前也不喜欢经纪人跟里跟外,可是她不喜欢被跟,和经纪人主动不跟能一样吗? 简直……就没有把她当摇钱树看!!!   ☆、第924章 第九十五碗汤(四) 第九十五碗汤(四) …… 她只是出去打了个电话, 有没有三分钟?整个休息室就已经冷的跟冰窖一样了。清欢穿着裙子,四肢还都露在外头, 这下一冻,立刻寒毛竖起,鸡皮疙瘩一地。天的确是挺热的, 公司的中央空调就没关过,一直维持着恰当的室温,现在……这间休息室大概跟北极也差不了多少。 罪魁祸首窝在床上玩平板, 清欢听到温度提示音上上下下的来回起伏, 当这混蛋想将温度往零下调还点了快速降温之后,她终于忍无可忍。这时, 罪魁祸首掀开了被子, 甜甜地对她笑,还拍了拍床,伸出双手。似乎在说,来呀来呀。 “很好玩吗?”真是长不大的幼稚鬼。自己裹的跟个粽子似的, 看起来是不怕冷了。清欢搓了搓露在外头的胳膊,踢掉鞋子上了床, 詹玉傲立刻将她紧紧搂在怀里, 像小孩子抱着最喜欢的玩具那样。 他以前也这样, 想让她到他怀里,从来不会表现出来,而是默默地将温度调低,低到正常人受不了的地步。清欢明明已经习惯了, 却还是每一次都妥协。因为可爱的人是有特权的,尤其詹玉傲与普通人不一样,他更敏感易受伤,却也更忠诚单纯。就像是一张白纸,没有染上任何色彩,干干净净。 詹玉傲凝视着她,在她略微有些冰冷的桃腮上亲了亲,本来就白,因为室内温度过低更是没有什么血色,他有点心虚,但还是将她抱紧,火热的胸膛围绕着清欢,用这种方式为她取暖,也不肯将温度再调高一点。在詹玉傲心里,温度低=不分开。 清欢就任由他抱着,摸了摸他的脸,胸膛虽然挺热的,脸却有些凉,她看得出詹玉傲不大喜欢这个地方,事实上如果不是她在这儿,他大概能在别墅里待到死。清欢笑着回亲他的脸,问:“能适应吗?如果不能的话先回家也没关系,我很快也会回去的。” 詹玉傲用力摇头,她在哪儿他就在哪儿,再也不想分开了,不管是因为什么。他心里还难受着,因为他其实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她一定要去帮一个陌生女人的忙——那女人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公司员工,他只看了一眼,也没记住长什么样。总之对方给他的印象很不好,因为早上出门的时候那个男人竟然还瞪他的女人! 虽然他也狠狠地瞪了回去,不过感觉不够凶悍,应该对着镜子再多多练习一下,让人看了就害怕才行。 清欢知道詹玉傲跟个小孩子没差别,为了不让别人得知他与常人的不同之处,他在跟她出门前,在她和老管家的协助下专门练习过面部表情——极致的高冷,瞟谁一眼就让谁自卑,觉得自己没资格跟他搭话。事实证明效果显著,现在哪怕面对陌生人詹玉傲也能表现的非常优秀,不开口只会让人以为他傲慢不屑,谁也不会知道他根本不会说话。 将被子往上拽一点掩盖住露在外头的肩膀,清欢摸出手机,詹玉傲也跟着看过去。对他来说,只要能看着清欢,二十四小时不挪窝他都干得出来。 有几条新短信,同一个号码。清欢知道是谁发来的,她懒得存对方号码,也不会告诉詹玉傲他那位抛夫弃子跟人私奔的母亲带着新的丈夫跟继女回来了。想从她手上拿到进入别墅的门卡,做梦哦。别说詹玉傲不会见她,就是詹玉傲想见,清欢也不允许。 老管家都跟她说了,老先生临终前千叮咛万嘱咐,就是不要让少爷再见他的生母。 老先生是詹玉傲的爷爷,在詹玉傲的父亲死后只手将詹玉傲拉拔大,清欢出现之前老先生就已经过世了,只剩下忠心耿耿的老管家。对詹玉傲来说,爷爷不在了,管家就是另一个爷爷。将詹玉傲交给清欢,老管家是非常放心的,但他不止一次叮咛过,千万不能让少爷见到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这个称呼以及老管家的语气和表情,就足以让清欢猜测其中有什么隐情。而在确信她会保护詹玉傲之后,老管家也没有隐瞒她。所以,不管那个女人是通过什么方式得到了清欢的联系方式,清欢都不会理她一下。 想念儿子,想见他一面?希望清欢小姐能帮忙? 清欢抿着嘴,轻飘飘地将短信删了,顺便将号码拉进黑名单。 詹玉傲蹭了蹭她的脸,清欢亲了一下安抚他,“待会儿姜芋回来了我去见她一面,跟她说一下下午的试镜行程,你乖乖在这等着我,明白吗?” 有点不乐意,但还是点头的詹玉傲指了指自己的唇,他的嘴巴很漂亮,天生的菱形,又薄又软,颜色浅浅的。 清欢如他所愿吻了下去,詹玉傲立刻手脚并用的缠上她,像是婴儿吸奶一样回吻。清欢被他亲的差点喘不过气来,但她明白詹玉傲只是安全感缺失。虽然全兴是他的产业,但对于他来讲这里就是个陌生的地方,他已经习惯在别墅里办公了。几天前在公寓还没全部适应就立刻换了新地方,会不喜欢也在清欢预料之中。 黏人程度堪比她养的那几只胖团子。 詹玉傲却觉得这么亲都亲不够,他恨不得把这个人变小一点藏起来谁都不让看见,在只有彼此的地方生活。可是她好像不喜欢那样,她好像总是有事情要做,平时她是很宠他的,但之前他发脾气不肯跟她走,她却没有回头的自己离开了。从那时候詹玉傲就隐隐明白一点,自己可以闹可以任性,但必须是在她允许的范围之内。 那……什么样的才算是范围内呢?这个还需要摸索一番。 他看着孩子气,似乎行为举止还停留在十岁以下,但智商可是扎扎实实的超出常人一大截。清欢从来不觉得他是个傻子,也许是神经病,但绝对跟傻沾不上边。 你看他知道不能阻止她去做她想做的事之后,就再也没犯过相同的错误,摸清她的底线后,就会在她离开他去办事时死命缠着黏着,蹭到满意才肯放手。等到她回来黏人更甚,都是套路啊。 幸亏不会说话,要是会说话,那一张嘴全是纯稚的甜言蜜语,清欢怕自己受不住这糖|衣|炮|弹,他要啥就给啥全依了他。 助理来了信息说她们已经拍完杂志回来了,清欢就准备下楼。这会儿詹玉傲不闹了,他主动调回了常温,还讨好的拿过她的耳坠要给她戴。只是在清欢走的时候他操纵电子狗发出汪的一声,清欢回头看的时候,他就抱着被子眼巴巴地盯着她,似乎是在等她说点什么。 “乖,我很快就回来。” 然后詹玉傲就什么也不做,抱着被子开始数数。 一、二、三、四、五、六……她怎么没说清楚很快是多久? …… “文导的试镜不是说定的我?怎么换人了?” 清欢一出电梯走了没两步就听到拐角处有人压低了声音在说话,气呼呼的。 “她都拿了影后了她还跟我争什么?她不是就喜欢小众文艺片磨演技吗?那现在抢我角色干嘛?!看不起商业片有本事继续做她的文艺影后啊!” “嘘——你小点儿声!被人听到怎么办?” “我凭什么小点声?我凭什么受委屈?!”说话的女人快气死了。“这部电影可是要在国庆时候上的,国产保护月啊,又是文导的片儿,姜芋那小贱人算什么东西,抢我的角色?!” 清欢倚着墙,双手环胸。 “你都有好几部大制作了,票房也好,公司这不是捧她吗?毕竟她年轻,又刚拿了影后——” “你这话什么意思啊?合着她年轻就该给她?她跟老总什么关系啊?什么资源都朝她身上砸?上午还去拍M的杂志,我他妈到现在都只上过内页!拿影后了不起???” 清欢凉凉地开口:“是了不起啊,你看不顺眼的话,自己也拿一个。” 正说话的两人没想到被人听见了,经纪人脸色一白,女星却翻了个白眼:“你谁啊,给姜芋出头?” “出头谈不上,实话实说。”清欢上下打量对方一番。“……邬菁,是吧,回回网上投票烂片女演员你都是榜首,一连三年,这点姜芋确实比不上你。” 说话好毒,一针见血。邬菁的脸色顿时青一阵白一阵,简直想上去给她几个耳刮子。她长得漂亮,之前演了一部集撕逼堕胎流血跳楼N角恋为一体的青春偶像电视剧一炮而红,从那以后就置身于伟大的烂片事业中,说来也怪,她每部电影票房都不错,电视剧收视率也不错,但越是在观众面前刷存在感,就越是暴露短板。 那就是,没演技。   ☆、第925章 第九十五碗汤(五) 第九十五碗汤(五) 演技这种东西很神奇, 各花入各眼,但像邬菁这样能让所有人公认没演技的也并不多见。她演什么都是“演”, 不能让观众入戏,更不能让观众产生共鸣,之前演电视剧的时候还不大觉得, 挺多是有点生涩僵硬,可一搬上大屏幕这缺陷就要了人命了!放大的面容与表情眼神特写让她看起来像个傀儡娃娃! 再加上她出演的电影都是票房高质量差的烂片,于是名声越发的不好。但由于长得漂亮又会来事儿粉丝倒是不少, 网上她的粉丝都挺骄傲, 觉得我家票房高,你说我演技不好就是嫉妒!邬菁自己嘴上不说, 心里也着急。她能不拍电影吗?只靠电视怎么拿奖?之前她好不容易参加了一部正剧拍摄, 结果播出后主角配角都好评一片,只有她被骂得狗血淋头。 说她毁了角色形象,把一个吃苦上进的新时代女性演成了动不动嘟嘴瞪眼风尘味浓厚的傻白甜!甚至还有人说她是混迹在一堆氪金大佬里的零氪非洲玩家!这个比喻非常生动形象,导致迅速流传开来, 后来营销号发她的美照也好票房战绩也好,下面评论除了粉丝控评的赞美之外, 一水的都是讽刺! 文导的片则有个特点, 票房高, 口碑好,即使是商业片也有人挤破了脑袋想上。曾经也有一个烂片演员上了文导的戏,结果电影上映后颇受好评,那人也就此翻身, 跻身进入一线明星内,所以邬菁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她既要保证自己的票房,也要展现自己的演技。如今跟其他同龄的花旦比,她除了人气之外就只剩下票房,这也是为什么她不愿意去演文艺片的原因。 国内电影市场,文艺片一直不受欢迎,粉丝都说她能扛票房,但凡参演的电影没有少过十亿,她得把这个神话延续下去才行。 再演一步票房高口碑烂的电影,邬菁觉得自己的事业都要面临灭顶之灾。所以当她得知文导的试镜不是自己而是姜芋之后,立刻认为是姜芋抢了自己的。要不是经纪人苦口婆心的劝着,拼了老命的拦着,她这会儿都要去找姜芋事儿了! 姜芋跟邬菁简直就是两个极端。邬菁的烂片女演员头衔有多响亮,姜芋的实力就有多出名。和选秀出身的邬菁不同,姜芋是正儿八经的科班毕业,因为成绩优秀,被院里教授推荐参演了国际名导的一部战争电影,在其中饰演了一个战火后独自生存的少女的形象。这部电影虽然没有在国内上映,但现如今网络信息发达,再加上导演的名气,国内还是找得到资源的。 电影获得了国际最佳影片大奖,其中姜芋还获得了最佳女配角的提名。其实单论演技她并不是输给拿到奖的女二号,只是那位女二号已经快五十岁了,每一次都与奖项失之交臂,而姜芋年轻,又是东方人,所以在拿奖一块,还是比较吃亏。 但没有关系,就这么一部电影,已经让还没有正式成为演员的姜芋在网络上红了一把。媒体也好营销号也好,都夸赞她是震惊世界的演技——当然其中有夸张的成分在,但看过电影的没有对她的表演发出质疑的,甚至还有人为她没有拿到最佳女配角抱不平。 之后姜芋出演的电影全部都是比较小众的片子,共同点是口碑极好,票房虽然不能跟商业片比,但在小众文艺片中也算是佼佼者。因此,在人们心里,姜芋是文艺清新女神,低调漂亮有演技,粉虽然没有邬菁多,却也不少。 当她拿了影后之后,各种溢美之词更是层出不穷,俨然把姜芋当成了新生代演技第一人。这个名号……清欢觉得还是很贴切的。 可不是第一人么。 她见邬菁气的俏丽发红,就问:“谁说这片是你的?一开始定的就是姜芋。” 邬菁根本不信:“你凭什么这么说?” “你不信就算了,总之姜芋没有抢你任何东西。”清欢站直了,微微一笑,“我带的艺人,还需要抢别人的东西?最好的资源杂志代言都是她的,与其在这里怨天尤人,不如考虑一下,把你手头那几个本子都推了,暂时不要接戏,报个班好好练练演技再说。” “你!”邬菁气得半死,“你谁啊?我凭什么听你的?!” 经纪人在后头不住扯她衣服,偏偏邬菁不肯罢休,她看清欢极其不顺眼——或者说,她看任何年轻漂亮的女人都不顺眼,所以她甚至都没意会到清欢不是公司艺人而是经纪人。 “就凭她是老总的太太。” 姜芋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她背着包包正打算回家,谁知道遇到了这么一幕,听了几分钟后觉得不耐烦,这个邬菁一直把她当假想敌,看到她就翻白眼撇嘴,竟然还在背后骂她贱人,真是欠揍。姜芋的手有点痒痒,她从来都不是奉行君子动口不动手的人,对她来说,动手能解决的事儿就别逼逼,不服就打到她服。 老总的太太? 邬菁傻眼了,她连老总都没见过……可她立刻又嫉妒起来,凭什么老总的太太亲自带姜芋啊?经纪人连忙上前来跟清欢道歉:“太太,太太您别介意,咱们邬菁就是性子直,想什么说什么,其实没有恶意,我在这给您赔个不是,要不,晚上我请客,太太赏个脸?” 邬菁到底不傻,她意识到经纪人是在给自己搭桥,太太要是来了,说不定还能搭上老总这条船呢!全兴的老总啊!跺跺脚娱乐圈抖三抖的厉害人物! 想想自己二十九了还在圈里打拼,人家二十出头就成老总太太了,真是命好,人比人气死人。 “不必了。你来的正好,我跟你说点事儿,下午……” 后面的话是跟姜芋说的,两人并肩又朝休息室走去,期间姜芋发了条信息给梁察,告诉他自己中午不回去了。 说完工作,清欢发觉姜芋有点魂不守舍,“怎么了?不舒服?” “嗯?不是,我很好。”虽然这么说,可姜芋的表情还是有点不对劲,她一直拿着手机,盯着手机出神。 “那是怎么了?你可别有事儿瞒着我,我现在是你的经纪人,你是我的摇钱树,有什么事都得跟我说。”清欢倒了杯水给姜芋。 清凉的水下肚,满心烦忧似乎也消散了些。姜芋叹了口气:“你处理过婆媳问题吗?” “嗯?” “怎么说呢,我很喜欢我老公,可是他妈妈很不喜欢我,事实上他们全家都不喜欢我,我们领证的事儿他家里人都还不知道。”姜芋用手指敲桌面玩。“你呢?老总他家里人对你怎么样?老总家比我老公家还有钱。” “哦。”清欢微笑。“老总他有车有房父母双亡,我没有这方面困扰。” 姜芋:“……” “开玩笑。”清欢举起双手,“他父亲不在了,母亲……呵。” 姜芋搞不懂这个呵是什么意思,“那你比我幸福。我刚才发短信给梁察说我中午不回家,他说过几天是他妈妈生日,让我早点回去和他一起挑礼物。男人是不是都这么蠢啊?我跟他妈剑拔弩张的气氛他看不出来?” “那你怎么不分手?” “为什么要分手?”姜芋反问,“我喜欢我老公,不想跟他分开。” 清欢点了下头,“所以就要忍?” 姜芋沉默了。 “你看起来不像是会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的人啊。”清欢支着下巴。“而且委屈了就有用吗?大家都是人,何必委屈自己迎合别人呢?” “那是梁察的家人啊……” “既然是他的家人,难道不应该他来处理吗?”清欢淡淡地说。“再说了,即便是长辈,也应该具备基本的风度与素质,更何况我看你很好,他们凭什么觉得你不好?” 她说话实在是太霸道了,可是好像又有道理,姜芋哭笑不得:“你觉得我好,人家觉得我不好啊?” “那就是他们瞎。”不用说清欢就知道梁家嫌弃姜芋什么。无父无母,还是个演员——对梁家那样自诩豪门的人家来说,演员就相当于古代下九流的戏子,让人看不上。“我建议你跟梁察摊开来说,不然早晚这问题不好处理。” 姜芋却在犹豫。她本身是果决冷静的人,可一旦牵扯到梁察,就开始妥协了。她为了那个男人简直能牺牲一切,如果委屈自己能让他不左右为难,她是绝对不会告诉他的。 她想让梁察一辈子快快乐乐,幸福美满,不想让他因为自己去放弃一些东西。虽然梁家人不喜欢她,但对梁察却是实打实的爱,梁察是梁家幺子,本来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受尽万千宠爱,和她这样辛苦活着的人是不一样的。 但就是这些不一样,横亘在两人之前,就成了跨越不去的沟渠。   ☆、第926章 第九十五碗汤(六) 第九十五碗汤(六) 活着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 很多时候,只是呼吸就已经用去了姜芋全部的勇气和执着。她那么爱梁察, 梁察也那么爱她,明明□□,却不能正大光明的昭告世界——只是相爱而已, 为什么那么多人都不同意呢?她爱的是梁察这个人,不是他的钱也不是他的势,可好像没有人相信。 梁家人对她的反感是无法消弭的, 他们无法允许自家优秀的儿子娶一个演员妻子, 其实姜芋不明白,做演员怎么就低人一等了呢, 难道梁家人一出生都有祥云彩霞么?但梁家不是一般人家, 梁夫人也不是什么恶婆婆,就连梁察的哥哥姐姐也不曾对她口出恶言。 在梁察带她回去的时候,他们表现的温雅有礼,然而梁察一旦不在, 等待姜芋的就是无边的冷落与无视。梁家人聪明的不在梁察面前表现出对姜芋的不喜,却在梁察看不到的地方对姜芋施加可怕的冷暴力。直到现在, 梁察还以为他们家人对姜芋很满意, 偶尔姜芋开玩笑式说他母亲并不喜欢他的时候, 他哈哈一笑,用力亲她,说,老婆你真可爱。 但这一切都是真的啊。姜芋想。 梁家人之所以到现在还能容忍她, 是因为她和梁察是交往中的男女朋友关系,等到他们得知姜芋已经跟梁察结婚之后,生活还能这样风平浪静吗? 对姜芋而言,这就是悬在她头顶的一把大刀,她非常努力的想要粉饰太平,但这不可能。梁察出生在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里,父慈母爱,兄友弟恭,他对家人的信任是无法否认的,但相对的来说,他对姜芋的信任少得可怜。 爱她,非常非常爱,可是也非常患得患失,总是担心她会离开。在这种情况下,梁察会相信家人还是姜芋,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事么? 所以姜芋过得一点也不开心,只有傻乎乎的梁察才觉得岁月静好。心爱的老婆是个大明星,婚姻消息暂时不能公开,但是没关系,他总可以跟家里人说一声吧?嗯,就先跟关系最亲近的大哥说好了。 在姜芋还不知道的时候,梁家已经快闹翻了天,所有人都知道梁察跟那个戏子结婚了,这让众人心里都非常不舒服。在他们看来,姜芋是非常有心机和手段的,攀上梁家,还愁以后的星途走不顺?她拿的那个什么影后,在梁家看来什么都不算,戏子哪怕镀了金,也还是个戏子。 姜芋心事重重,清欢看着到了午饭时间,她还把詹玉傲丢在顶楼呢,就想着去买午饭,顺便拉着姜芋一起出去走走,当然,她是给詹玉傲发了消息的。对方虽然不大满意她去了这么久还没回去,但还是乖乖同意了。 清欢会开车,她们去了一家很有名的私房菜馆,这家店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会曝光,很多名人都会在这吃饭,所以如果你抬头看见商业大亨,转身碰见国际影帝,出门迎面来的是当红炸子鸡……这都很正常。为了保护客人们的**,整间店连摄像头都没有装,就是为了给客人们营造一个完全舒适安全的环境。 清欢没时间在这里吃,姜芋一个人吃饭也没意思,所以打包了三人份的饭菜,然后清欢手机响了。 姜芋随意地看了她一眼,“怎么了?” 清欢看着陌生号码的来电,嘴角一勾,接了起来:“喂?” 对面不知说了什么,她又笑了:“行啊,想谈是不是?半小时后全兴会客室见,我跟你谈。”说完啪的就把电话挂了。 她总是斯文有礼的模样,这般没礼貌姜芋还是第一次见,哪怕之前怼邬菁都能客客气气,这是怎么了?“……谁啊?” “老总他妈。” 姜芋:“……”这态度能行吗?好歹是老总的母亲。梁夫人也给姜芋打过两三次电话,每次都是冷淡地告诉她,希望她能识相一点,梁察回家的时候不要跟着一起回去,梁家虽然嘴上说欢迎她,但实际上的意思希望她能明白。姜芋不是死皮赖脸的人,人家不乐意见到她,她主动送上门热脸贴冷屁股干什么?梁察还不止一次的奇怪她怎么不喜欢去他家,抱着她缠着说他家里人都很喜欢她。但姜芋拒绝后他也不强求,心里猜测她可能是不适应。 没关系,老婆是他一个人的,不去就不去。 也因此,每次回梁家,梁察很快就会回来,待的时间并不长。不舍得离老婆太久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不想让无父无母的姜芋难过。 很傻的一个人,可就是这颗赤子之心,让姜芋舍不得放手。 清欢敲了敲手里的卡,“我看起来会像是委屈自己的人么?” 不像。 但活得肆意妄为的人很多,好比姜芋。她曾经也是我行我素被全世界背叛都满不在乎的人,然而一旦有了软肋,那份无法无天的勇气就会消失,她为了梁察能委屈求全,真不是她怕了梁家人。她也不在意被瞧不起,人生贵贱,不过短短数十年,她最在意的是梁察。但总是这样委屈自己的活着,是很累很累的。 可是每当姜芋觉得累的时候,一看到梁察的笑脸,被他抱紧,被他亲吻,她就觉得,只要这个人还在身边,只要这个人开开心心的没有烦恼,就怎样都好。 回到公司后姜芋看清欢要去顶楼,没忍住提醒道:“你不是约了你婆婆?还不去见不怕迟到?” 她也跟梁夫人还有梁察的兄姐见过面,虽然内心深处不以为然,但每次都是守时的,不过对方倒是有志一同的给她下马威,迟到的时间没少过半小时。后来她干脆就不去见了——背着梁察,横竖梁家人不敢当梁察面对她怎么样,她也懒得去听那些威逼利诱的话。她要梁察,就是这么简单。 姜芋真不是怕了那家人,她只是心疼梁察,不想让他烦恼。这个人为她付出的太多,她欠他的太多,什么时候能还清呢。 “她可不是我婆婆。”清欢皱了皱鼻子。“小朋友等急了,我先去陪他吃午饭,你也去吃饭吧,咱待会儿见。” “????”什么意思?我没答应陪你去见老总母亲啊!!! 可惜姜芋没有拒绝的余地。 一个小时后,她们双双出现在会客室。里头等着的雍容华贵的女人已经不耐烦了,对着清欢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这就是你对待长辈的态度?我在这等了一个多小时!” “哦。”清欢笑了笑。“谁让你等了?” 她也不说让对方坐,更是连杯水也不倒,反倒是先拉着姜芋坐下去,自己也舒舒服服的坐了,才翘起二郎腿。小黑裙下,一双美腿又长又直,细嫩白皙让人羡慕。这态度这姿势这表情这眼神,哪哪儿都没把女人放在眼里。姜芋看了内心深处暗自佩服,她虽然也狂过,但每次见了梁夫人都还是规规矩矩的,真要说起来她的大家闺秀气质也不差,怕是梁夫人自己都比不上。 可那又怎么样?你再好,不喜欢你的人一样不喜欢你。 “你!” “每天换号码变着法儿的骚扰我很好玩?”清欢轻笑。“别在我面前摆架子,你我都知道你是个什么货色。别以为詹玉傲不找你事儿,你就能高枕无忧。” 美妇人被她的态度气得快抓狂:“我是玉傲的妈妈,你就是这样跟我说话的?我儿子呢?你让他来见我!我要和他谈!” “不可能。”清欢一口否决。“他见了你会吐。” “你!” “难道不是么?”清欢冷冷地看她,“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詹玉傲的父亲死的那天,你就什么都不是了。竟然还敢上门,是欠修理么?还是说贵夫人现在过得不够好,需要帮忙?您的第二任丈夫快要破产了吧?所以现在把主意打到詹玉傲身上来了?还和詹玉傲谈,谈什么?他是个哑巴,你不是最清楚?毕竟当初想把他丢了的人可是你。” 姜芋闻言,看了这位打扮的珠光宝气的夫人一眼。她有点担心,便轻轻拽了下清欢的手。清欢反手拍了拍她的手背才道:“你是不知道,这位夫人可是个狠角色。为了联姻救助自家濒临灭亡的企业跟詹玉傲的父亲结婚,婚后又跟所谓的真爱勾结,给詹玉傲的父亲戴了顶大大的绿帽子。好不容易生下詹玉傲,却因为詹玉傲天生残疾觉得羞耻,让她那小情人把詹玉傲给丢掉。” 听到这里,姜芋已经很想打人了。 哪里知道这还不算什么。“被詹玉傲的父亲撞破后,她又怕又慌,竟然把自己的丈夫从三楼推了下去——这一切都被詹玉傲跟管家看在眼里。要不是詹玉傲的父亲临死前还交代不要为难她,现在这位夫人坟头的草大概都长了两人高了。”   ☆、第927章 第九十五碗汤(七) 第九十五碗汤(七) 清欢其实不大能接受詹玉傲父亲的做法。在她看来,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他被妻子害死是个事实。更何况他们的结合是家族联姻,不存在他强迫的问题。那么他何必对这个女人一再网开一面?从詹玉傲出生不会哭开始, 这位夫人可就对他充满厌恶,再到三岁的詹玉傲目睹父亲摔下楼——直到现在,詹玉傲都还只肯生活在自己的象牙塔里。 他明明聪慧的可怕, 却不肯接触人群, 也厌恶一切陌生人,詹父如果还活着, 会后悔吗? 一厢情愿的原谅跟退让, 换来的是人家潇潇洒洒的二婚。多少年来也没想起过詹玉傲,结果自家公司要倒了就上门来求,她凭什么认为詹玉傲会帮她啊? “我活了这么把岁数。”清欢老气横秋地说。“厚颜无耻者见了不少,趋炎附势者亦有之, 可像这位夫人一样的却是寥寥,詹玉傲有这么个母亲, 真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不幸。” 她直起身子敲了敲桌面:“我劝你不要白费心思, 詹玉傲听我的, 现在全兴是我在管,你现在滚,我念在你是詹玉傲生母的份上什么都不做。可如果你再痴心妄想,我也不介意落井下石。” 她的威胁完全不是开玩笑, 即使她美丽的面容上始终有着动人的微笑。女人被压制的无法无声,冷汗涔涔,哪怕是姜芋都觉得后背出了一身的冷汗。 不过那种可怕的强大的压迫感只是瞬间,因为很快清欢就恢复了二郎腿的坐姿,按下了桌上的铃:“麻烦进来请这位夫人出去。” 然后,她问姜芋:“爱梁察爱到不能没有他吗?” 姜芋点头。 “想要他?” “想。” “那为什么不要一个完整的他呢?”清欢依旧微笑。“一个心里眼里都只有你,没有任何牵挂任何顾虑的梁察。只依靠你,只信任你,也只爱着你。” 姜芋觉得自己被魔鬼引诱了,因为她居然非常赞同对方的话,内心深处的黑暗一旦被勾起,就再也无法平息。她垂下眼睛,被誉为仙气女神的容颜上,竟带着诡谲的笑。“可是那样很不好啊,他会难过的。” “长痛不如短痛,这块烂疮挖出来,以后就不会痛了。”清欢掰了掰手指头,不以为然地说。“不是有句老话,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你本来就不是死命委屈自己容忍别人的圣母啊,姜芋小姐姐。” “以你的手段,一个梁察还不是手到擒来,怎么,当人当久了,真把以前给忘了?” 姜芋突然失笑:“我早该想到的。” 说完,她伸出手:“好久不见,姐姐。” “我只喜欢小萝莉跟我卖萌。”清欢说,“您这样岁数还是别了吧。” “你比我更适合,也比我强大。”姜芋由衷道,“即便当初我留了下去,到现在也不过是个普通的渡魂人,远远做不到你这样。”任意的操纵时间啊,她可没有这样的本事,怪不得一开始不敢认,谁让清欢和第一次相见时判若两人呢,凡间几十年,奈何桥上眨眼,哪里能想到清欢是跨越时间空间才来到的这个世界。因为执着于做一个“人”。所以她六根不净,难以放下,哪怕终于回到自己的世界,也仍然被困在其中,作茧自缚。 清欢笑笑,俯首饮茶:“你引我上路,我也送你一程。” 否则姜芋最后,仍然要希望落空。 她生前错信良人,身败名裂,为了给她报仇,梁察变成了魔鬼,最后跳楼自杀。因此对姜芋来说,梁察是她唯一的执念。她接任孟婆也只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回来,清欢的出现让她看见了希望。当初说贺莲房才是孟婆人选是骗清欢的,从一开始,下一任孟婆就是唐清欢这个人。 这是注定的。之所以骗她,也是怕她心死成灰,有了报恩的念头,清欢才咬牙熬了下去。 被人欺,被人辱,眼泪混了血水朝肚子里咽。也曾想过彻底堕落,却还是于心不甘。一点点变得强大,然后迷失,忘川河底超越时间的煎熬,恶鬼缠身,心魔才消。 就算不知道清欢如今是何等身份,姜芋也知道,自己早就不能跟这样的清欢相提并论了。 但她是清欢的引路之人,因着这一点点恩情,清欢也愿在这阳间送她一程。恩恩怨怨归尘归土,都是注定,都是命。 种善因便结善果,古来如此。 清欢降临这个世界自然有她的原因,会遇到姜芋是一个美丽的意外。如果她没有来,姜芋这一生,过得也不会多么快乐。她会亲自报仇,然后和梁察结为夫妻,但是因为梁家人的存在,因为她心中对梁察的满腔愧疚,面对梁家人的百般刁难侮辱,姜芋都会默默承受。那么最终,结果当然算不上好。 她继续做自己的演员,登上了这个职业的巅峰,从此之后再无人能撼动。只是终身未嫁,孑然一身。而梁察,他的家人如愿将他夺了回去,也成功拆散他们,可最终梁察也没有按照他们的心愿走,他活的好好的,但也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他们仍然相爱,只是不能在一起了。 姜芋从始至终都不曾把梁家人的所作所为告知梁察,直到离婚,梁察都不明白为什么。 她说要离开他,不离开就不快乐,于是他放手。可他不会再爱上别人了,除了姜芋他谁都不要。 姜芋在奈何桥上待了七百多年,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念梁察。可当她真的回来之后,却发现他们仍然不能在一起。只有清欢知道,重生的引魂人或是渡魂人,他们是天道乃至命运都不会插手的存在。该如何发展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世界会因为这些特殊人的选择发生改变,以此来回报他们曾经作为引魂人或是渡魂人奉献的无数时间。 清欢一直都没有告诉曾经遇到过的人们。在这无数个世界里,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都有引魂人与渡魂人这两种存在。引魂人负责按照生死簿引导亡魂投胎转世,渡魂人则就是所谓的任务者。他们负责完成执念不消心愿未了的亡魂的委派,以此来得到重活一世的机会。 有些人选择回去,有些人选择继续,有些人找到了伴侣,有些人宁愿孤独。 人生百态。 如果是还身为渡魂人的姜芋,那梁家这些小把戏真不够她看的,她动动手指头就能收拾了他们。她甚至遇到过比这更凶险更无情的事情,可那些时候,不曾有梁察。她亏欠着这个人,亏欠他的爱与耐心还有等待。于是当她回来之后,她想还给他。 可是自己的退让容忍换来了什么呢?姜芋看着手机上的通讯记录冷笑。梁夫人的大寿,梁察早就念叨着要带她一起去挑礼物,然而人梁夫人早打电话来礼貌而客气又带刀子的“请”她不要去自找没趣了。啊,原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我们家里人想一起开开心心的过个生日,并不需要不相干的外人来打扰。梁察那孩子不懂事,不过我想姜芋小姐这么聪明,一定明白我的意思吧?强求不来的东西,何必干脆一点放开呢?也免得自己吃亏。听说姜芋小姐最近要拍文导的电影,刚巧那部电影我们梁家有投资……” 真是一句话一把刀,姜芋要真是二十三岁的小姑娘,早委屈哭了。 可她不是啊。 她非但不是,她还是一朵浸满了毒液的食人花。 她活了快八百岁,梁夫人的把戏在她看来就如同幼稚的小孩子一般可笑且无聊。 虽然一直想要忍耐,给梁察一个幸福的家庭的假象。但是……姜芋舔了舔嫣红的唇瓣,她这个人,从一开始就不怎么纯良啊,梁家怎么会以为她是个小白兔呢?她明明,危险极了。 真是个坏女人,嘻嘻。 怕是要让梁察痛彻心扉一段时间了。她想。 不过没关系的,我会疼你的,老公。 梁家应该不会想到,从第一次见面,他们还在梁察面前装和善的时候,她就看穿了他们面具下的轻视和鄙夷。所以啊,在这高科技的年代,什么电话录音监控录像,都是非常简单的事。梁家喜欢拿捏别人,享受别人臣服于他们的快感,当然也得有阴沟里翻船的自觉。 老虎不发威都当她是病猫哦,她曾经女扮男装上过战场,还当过心狠手辣的深宫老嬷,什么场面没见识过,梁家想算计她,让她吃闷亏,也得她愿意才行。 以前她觉得梁察爱那个家,就不要告诉他真相,可现在她反悔了,她不想受委屈了,不想难受的只想大哭一场发一次脾气,却还要在见到梁察的时候笑笑去亲吻他。 是他带给她爱情,带给她委屈跟难过。姜芋要求不高,这一次,她要梁察只属于她一个人。 从此以后,就像是清欢说的,只依靠她,只信任她,只爱着她。 家人什么的,完全不需要不是吗?   ☆、第928章 第九十五碗汤(八) 第九十五碗汤(八) “姜小姐。” 正在沙发上看剧本的姜芋被身后的人一把抱住, 她先是吓了一跳,而后轻笑, 小手拍了拍胸前不安分的手掌,“又闹什么幺蛾子?” “咳咳,姜小姐, 我们家范女士问你什么时候有空,回家一起吃顿饭。”说完他嘿嘿一笑。“知道我们结婚了,家里人都高兴, 还说要给我们补办婚礼, 让我绝对不能委屈你呢!” 姜芋背对着他,所以梁察压根儿不知道她此刻的表情是什么样子。只听到她哎呀一声:“是这样吗?可是妈的生日也快要到了, 为什么不凑到一起呢?” 梁察很了解她, 听出她的话里其实没有多少开心的意味。姜芋认为自己之前是钻死胡同里去了,她为了不让梁察难过,就在他面前演戏,装作一副真的跟梁家关系多好的样子, 现在就是直接告诉梁察也没有用了。她要的不是梁察跟梁家人大吵一架就算碗,她要彻底将这个人从那个家里夺走。 让他往后的时光里, 只能看到她。 “怎么啦老婆, 不开心啊?”梁察亲亲她细嫩的耳珠。“我妈很好说话的, 要是你不想去咱们就不去好不好?” “那怎么行呢?”姜芋扭头看他。“你妈妈的生日,要是不去,人家会说的。” “管他们呢,我老婆开心最重要的。”梁察抱起她, 把剧本扔到一边去,“这破玩意儿有什么好看的。” “诶——你别给我扔了啊!”姜芋焦急。“这可是经纪人小姐送过来的,只此一本啊!我刚过了文导的试镜,你想让我赔二十个亿啊!” 梁察被她骂了,顿时像霜打了的茄子般蔫儿了下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工作繁忙,好不容易成功结婚升级成老公了,原以为能长厢厮守了,结果还是这样……梁察都想哭了,对清欢也越发看不顺眼。那女人就住在隔壁,好想去揍她!“可是太累了吧,你都三天没来得及回家了!” 他一副怨夫口吻,姜芋心疼的捧住他的脸轻轻吻了一口:“抱歉啊,我跟全兴就只剩下一年的合约了,他们肯定是要压榨我的。”她脸上呈现出一种灰败的颜色,不过很快就振作起来安慰梁察。“不过没关系,只有一年呢,我会好好工作的,等到一年后就不会再让我可爱的叉叉独守空闺啦!” 她用宠爱的口吻叫他叉叉,梁察俊脸一红,心里对清欢又多了几分不满。眼看着快到晚饭时间,为姜芋学习做菜的他现在已经是家里大厨了。“……我去买菜,你好好看剧本,不许看太久,对眼睛不好。” “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了,生鲜市场就在附近,我自己去,万一你被人认出来怎么办?”梁察想到上次的事情,心有余悸。他们之前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来着,明明戴着墨镜口罩帽子还挑的午夜场,也不知道那些人都什么眼睛,一下就把姜芋认了出来,然后集体拔腿狂追他们! 姜芋笑笑,和他吻别。梁察拿了菜篮子跟零钱手机就溜了出去,他当然要去买菜,不然饿着亲亲老婆怎么办?但是在买菜之前,他得找隔壁那个冷酷无情只知道压榨别人价值的经纪人谈谈——再这样下去,会造成他们家庭不和谐的!而且这样连轴转的高强度工作,他老婆的身体怎么受得了?! 按了门铃,来开门的就是他想暴打一顿的无良经纪人。梁察正色准备谴责,却见经纪人冷笑:“你来干什么,想毁了姜芋的前途不成?!” 哈?! 有没有这样恶人先告状的?! 梁察差点拿起手上的菜篮子罩住这位经纪人一顿痛扁。他眼神凶狠,当然这只是想想,因为他都没来得及抬手,就有人冲了过来挡在经纪人小姐面前,一脸的凶神恶煞。 詹玉傲不知道梁察只是心里想想,其实不打女人,他只知道这人的表情眼神都很凶,想打他的宝贝?!门都没有! 清欢伸手将詹玉傲拨开,推他回沙发上继续吃酸奶,然后双手环胸,一副充满嘲讽的样子:“怎么,被我说中了?你们梁家人真是如出一辙的不是东西,装腔作势颠倒黑白,当面一套背面一套,姜芋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你还敢上门来找我的事?姜芋怕你不开心瞒着你,我可不惯着你!” 准备为老婆争取合法权益的梁察瞬间傻眼了,他才是正义的一方啊,怎么??? 这就是姜芋的高明之处了。她对梁察知之甚深,可以说比他的家人都了解他。那些孤独难过被背叛□□杀害的稀奇古怪的日子,是人是鬼是怪是畜生的日子里,唯有一遍遍回想梁察,才让她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他温暖而爽朗,正直又善良,她直接将事实说出来固然可以,但难免会造成隔阂——不管会不会,姜芋都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梁察那么爱她,就要一直这样爱下去,谁要分走他的爱,她就除掉谁。 没有谁比跟她“不对盘”的经纪人说话更让人相信了。清欢不属于梁家也不属于姜芋,她是真真正正的局外人,只要她在梁察的心中埋下怀疑的种子,这个聪明的男人立刻就能察觉到不对——之前没有,不过是梁家人欺瞒他,而姜芋也想给他一个美满的梦。 可梦终究是梦,应该醒来。他的父母兄姐能陪伴他多少年?只有她才是能与他同生共死的人,其他人既然不能,就不要出现在他们的生命中。 “你在胡说什么?我家里人怎么了?他们很喜欢姜芋!” “哦,是吗?”清欢摇了摇手机。“那你不如偷偷回去看看姜芋的手机短信还有通话记录啊,看看你家里人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是怎么骚扰她的?姜芋宠着你,会偷偷删掉,可你不是傻子吧?你倒是去看看啊。” 完了她又是一声冷笑。“姜芋现在接的片子,本来是定在半个月后进组的,结果三天后就要开拍。三天后什么日子你知道吧?你妈的生日。到时候姜芋不出现在开机仪式上,你觉得媒体会怎么报道?她要是去了开机,你家里人又要说什么?” “这片有你们梁家的投资,这你可别说不知道。” 是的,到那个时候,不被梁家欢迎的姜芋自然会选择去剧组,因为梁夫人早就电话通知她最好不要去打扰他们家里人的聚会。但是在梁察面前,他们只会表示体谅,然后不着痕迹的给梁察上眼药。你看看,这女人连妈妈的生日都不来,她心里真的有你吗?还是说根本瞧不起我们家? 梁察当然会信他们。自家投资的片子,姜芋当然可以不去,但她却偏要去……这说明什么? 梁家人很聪明,可姜芋也不是傻子啊。当她开始咬人的时候,那掉的可不仅仅是一块皮肉,而是会将你啃的骨头都不剩。 这时候詹玉傲端着清欢给他做的水果酸奶过来了,因为他看清欢不开心,就想让她也吃一点。清欢张嘴吃了一勺,毫不客气地下逐客令:“姜芋可是我的摇钱树,我警告你,梁家要是再敢给她下绊子,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全兴可不是你们能惹得起的,除非你们不想活了。” 詹玉傲这时候聪明起来,将酸奶交给清欢,噔噔噔跑到门边拉开,意思是:快走! 梁察神情恍惚,拎着菜回到家,姜芋看着他菜篮子里的一大把芹菜一大把葱,内心深处是崩溃的,这两样菜她不吃啊!还有那个鱼……竟然还是活的!生鲜市场不是都提供杀鱼服务吗??? 还在滴水……她花钱买的昂贵的波斯手工地毯…… 梁察恍惚的走近她,习惯性的亲了一下,然后恍惚的走进厨房,恍惚的开始做饭。姜芋眼睁睁看着他把一条活蹦乱跳的鱼放进烧热的油锅里。鱼很大只,被烫的蹦,梁察低头看了一眼——姜芋以为他清醒了,结果他伸手拿了锅盖用力一按—— …… 不管怎么样,这条鱼她绝对是不会吃的。 但是吃饭的时候梁察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只是习惯性的给姜芋夹菜,然后就吃米,一粒一粒吃,也不吃菜。那条鱼看起来倒是色香俱全,但里头什么样姜芋懒得想。太惨了这条鱼…… 她都想找个和尚给超度一下了。 晚饭后她去洗澡,手机随意的搁在床头。梁察突然想起清欢的话,趁着浴室传来哗啦啦的水声,他做贼一样将她的粉红□□侣手机拿过来,躲在被窝按下home键。密码是他的生日,一点就开。 他先是看了下通话记录,只有昨天和今天的,有一个名字刺痛了他的眼睛:梁夫人。 在他面前,姜芋是跟着一起叫妈妈的。 然后他打开了短信,那条让姜芋识相一点不要去打扰他们一家人的短信,还静静地躺在那儿,可能是她还没来得及删。   ☆、第929章 第九十五碗汤(九) 第九十五碗汤(九) 梁夫人生日那天, 姜芋果然以“剧组开机很重要我没法去帮我跟妈道歉”这样的理由拒绝了和梁察一起回梁家的提议。梁察也没说什么,这要是平时, 他肯定又要不开心然后缠着她闹一番瞬间让她签订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才能满足的了。这一回他什么也没说,就抱着她亲了好久好久,说:“老婆我真的好爱你啊, 全世界我最爱你了。” 甜言蜜语姜芋爱听,她也信他,所以捧着他的脸, 这个高大又英俊的男人, 出身好,有气质有能力又很尊重女人, 阳光开朗积极向上, 像个小太阳一样,是姜芋的光。 但他只爱她。 所有人都喜欢他,觉得他值得更好的,有那么多家世优越出国留洋长相美貌的千金小姐供他选择, 他却跟个戏子结了婚,这算什么呢?可不是那戏子喂了他迷|魂|药, 才叫他神魂颠倒的吗? 可是有多少人知道呢, 梁察真的就是爱姜芋这个人。她是演员也好, 是服务员也罢,他就是爱她,不会放手。 姜芋还是“人”的时候,死的很惨很冤屈, 梁察拼了命给她讨回公道,将害她的人绳之以法,当媒体去采访他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她的影迷,可他却说:“我爱她。” 然后他从高楼一跃而下——因为她也是在那里自杀的,对梁察来说,在相同的地方自杀,也许就能和她再接近一点。他无比的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去追求她去爱她,而是要等到最后这个时刻。 姜芋的魂魄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她欠了他一场至死不渝的爱情,她得还。 所以在奈何桥七百多年,当新一任孟婆来临时,她迫不及待的回来,甚至都没有如同自己的上一任孟婆那样留下来教导新任孟婆如何渡魂。她不是个好前辈,但她等不下去了。重回这个世界的她,将害她的人扼杀在了摇篮里,她一路顺风顺水,青云直上,也成功让梁察疯狂爱上她。 真是个傻子啊。 还是“人”的时候,姜芋很善良很温柔,对谁都好,那颗温暖的心肠令人动容。可回来之后的她,即便看上去和以前没什么不同,内心深处也早已判若两人。可这个傻子啊,看到她的第一眼,眼睛里冒出来的热情与迷恋,和从前一模一样。 姜芋已经非常非常艰难的克制自己了,可梁家人却还是要逼她。 比谁会玩儿,是么? 比梁察会选谁,是么? 太过得意,难免被扒了画皮,还要吃不了兜着走。 梁察一身银灰色西装,显得帅气爽朗而又平易近人,长得帅还有本事,最主要的是跟其他二世子不同,不抽烟不喝酒不飙车不吸|毒也不玩女人,洁身自好简直是一股清流,其他人在他的衬托下跟屎一样。要是豪门之间联姻,谁都想选梁察。他这样的人,对妻子一定很好,而且绝对不会出轨。 光是人品好这一点,就已经让梁察拿到满分了。更何况他能力不输兄长,不拿家里的钱自己搞创业也是风生水起,成为商界新贵,谁看了不得礼貌的叫一声梁少。 听说他还喜欢小动物,经常做慈善,过马路的时候都会扶一把身边的老人,一点坏习惯都没沾上。 也正是因为这样,梁家人才拿他当宝贝一样看待,在给梁察挑妻子这事儿上是慎之又慎。但谁想到他会喜欢个戏子,而且还跟人把证给领了!先斩后奏,肯定是那个戏子教的! “妈,姜芋剧组有事,我就让她不要来了,毕竟女人的事业很重要。不过她再三叮嘱我给你带礼物呢,你看看,喜欢不?”梁察面带笑容,他笑起来好像太阳一样,特别吸引人,这也是身处黑暗的姜芋不肯放手的原因。对于她来说,梁察是唯一的光,如果没有这束光,她活着就没有了意义。 梁夫人还不知道自己儿子心底的小九九。她也不急不躁,这把岁数了,还能叫个戏子给弄乱了阵脚?在她看来,梁察跟姜芋就是小打小闹,演员嘛,长得漂亮又会来事儿,勾引男人的招儿多了去了,这热情早晚会褪去,她才不会承认自己的儿媳是个演戏的,丢死人了。 但知道归知道,听梁察话里话外给姜芋开脱,她就来气。姜芋是被逼着去剧组的,这傻儿子,竟然说是他叫去的,以为这样她就会对姜芋改观?还有这个礼物,一看就是女人挑的,儿子送过来她当然会收,但转身就会扔到垃圾桶。谁爱要谁要,这种垃圾玩意儿,她看不上。 不过面上还是笑的慈爱:“行行行,你们小两口开心就行,瞧你,就知道宠着老婆,都宠成什么样了?你姐说上次凑巧碰到了,姜芋忙的都没跟她打招呼呢,你啊,不要让你媳妇太忙啊。” 言下之意是你媳妇压根儿没把你姐放在眼里,没把咱们梁家放在眼里。 梁察揽住她肩膀嘿嘿一笑:“妈那你误会我媳妇了,姜芋她近视眼,工作的时候戴隐形,平时裸眼,我跟你说,我在半米开外她就看不清了,一米之外更是六亲不认。下次姐看见她叫她一声,她可乖了。” 梁夫人快要呕血,也跟着儿子笑起来。梁察一起笑,心底却有些发寒。他一直以为母亲是真的喜欢体恤儿媳妇,可他刚才仔细观察了,母亲虽然在笑,眼底那抹快速的讥讽鄙夷却骗不了人。 所以……是他一直被蒙在鼓里么?老婆一直在受委屈? 梁察没有说话,他觉得这个生日宴快呆不下去了。 这时候他姐过来了,梁茵今年三十二,结婚八年,儿女双全,丈夫也是知名企业家。她带了个二十几岁的女人过来,女人穿着一袭黑色小礼服,身材凹|凸有致,长得娇媚,还有股书卷气。 梁茵笑着介绍说:“小察还有印象吗?这是你孙叔叔家的妹妹,你小时候还说要娶人家当媳妇呢!” 女人脸红了,伸出手:“梁察哥哥好。” 梁察没去握,而是皱眉:“多大了还哥哥妹妹的叫,小时候说的话能当真吗,姐你小时候不还说要当演员吗?” 演员在梁家是个禁词,当然梁察不知道。 梁茵的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小时候说的话怎么能算?演员这种东西……” 她说了一半没再说,意识到不大妥当,弟弟死心眼,她不能当面诋毁这个职业,谁叫那小狐狸精就是干这个的。 孙小姐倒是柔柔的开口了:“梁姐姐说的也对,现在娱乐圈乱得很,我哥哥之前也被个小明星迷住了,我爸爸说这种女明星都拜金,是看中了我哥单纯好骗,骂他也不改,家里人都是为他好,他却不领情,这不,前几天到底还是回来了,说那小明星一直攀高枝呢。我哥也是傻,才被哄了,好在清醒了,才没吃亏。” 梁察冷淡地说:“孙小姐,背后道人长短不好吧,一杆子打翻一群人合适吗?女明星都拜金,几百年前商人还在社会最底层,连乞丐都不如,难道孙小姐的意思是看不起我们梁家吗?孙家不是做生意的?” 而后呵的笑了一声。“我跟贵兄那个吃喝嫖赌抽样样都行的货色一样么,拿他跟我比?我白手起家身价十几个亿,他也是?” 说完转身就走。 孙小姐脸皮薄快哭了,她从梁家人这里知道梁察跟个演员结婚的事儿,就想讨好一下梁家人。梁察啊,谁不知道梁察?人品好本事大,自己不拿家里钱独立创业搞电子,公司上市后身价十几亿,这样的男人谁不想嫁啊? 梁夫人跟梁茵也没看好孙小姐,就孙小姐家里那哥哥就不是个省油的灯,她们就是借着孙小姐的口给梁察上眼药罢了。这会儿孙小姐哭,梁夫人没搭理,梁茵也就安慰了几句,完全没当回事儿。 去外头透气的梁察觉得自己像个傻逼。 他竟然真被老婆精湛的演技给骗过去了,那个笨女人,以为这样他会感谢她?他娶她当老婆是让她受委屈来的吗?母亲跟他说话还是跟以前一样,温柔慈爱,他怎么也想不到她也能发出那样尖酸刻薄的信息给一个年轻的姑娘。 他老婆才二十三啊,别人的二十三是什么样的?他老婆却吃了那么多苦。 为什么要这样呢? 他们不喜欢姜芋,大可说出来,他自然会少回来,跟姜芋过自己的日子,可是他们在他面前装的和蔼可亲,背地里就换一副面孔打压欺负姜芋又算什么? 他是他们手里的傀儡吗?只能按照他们的想法来活? 就在梁察脸色越来越阴沉时,手机响了。他本来不想接,可一看来电显示又舍不得了。 “老公啊,礼物你送给妈了没?她喜欢吗?记得帮我道歉哦,我真不是故意不去的,实在是剧组——” “老婆。” 那头滔滔不绝被打断的姜芋突然停下了,她好像,听到梁察语气里有哭腔。 “我想你了。” 梁察说。   ☆、第930章 第九十五碗汤(十)   第九十五碗汤(十)   电话那头的女人沉默了几秒钟, 突然失笑:“怎么了叉叉?谁给我们家宝贝气受了?”   语调温柔,一如初见。   梁察吸了下鼻子控制住自己情绪, 正要开口说点什么转移一下话题,然后就听到那边也轻轻地说:“我也想你了。”   “要是可以,真不想跟你分开。”   梁察立刻抓紧了手机, 他不顾一切的大步往门口走,后头他大哥叫了好几声都没听见。这会儿梁察什么也不想,他只想见到老婆!   梁察身后, 梁茵不解地说:“那小明星到底给梁察灌了什么迷|魂|汤?妈生日这样重要的日子他转身就走?太过分了吧!我非得找那小狐狸精算账不行。”   梁察的大哥梁检眉毛动了下, 眼里似乎有些梁茵看不懂的东西,不过梁茵这些年过得很不错, 她大哥又一直是这么副面瘫脸, 因此也没有在意。梁检说:“你放心,这事儿我来解决。”包管叫那小狐狸精乖乖离开他们家梁察。   姜芋这样的女明星他见多了,没结婚那会儿,梁检就跟那古时候的皇帝似的, 手上一摞女明星的照片三围,他这人自诩爱干净, 定期解决生理需求, 就会挑一个看的顺眼的, 维持上那么三五个月的关系。期间房子车子资源一样不少,他厌倦的时候就会换人,大部分情妇都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后来结婚了,虽然是联姻彼此之间没什么感情, 但梁检好面子,再包女明星就私下悄悄的来,掩藏的很好,没人知道。   他早看上姜芋了,就是没那个机会把人弄到手。姜芋签的是全兴,他们家跟全兴没有来往,不过女人嘛,能打动她们的无外乎是钱权貌,梁检不觉得自己哪儿差了。论脸,梁家都是美人胚子,他也长得英俊帅气,论身材,虽然没有八块腹肌那么夸张,却也经常锻炼结实强壮,论身价,梁家现在就是他在打理。虽然说年纪可能比姜芋大了十几岁,但男人嘛,越老越吃香,可不比青涩的小男生有看头。   姜芋巴上梁察,还不是看中梁家的资产?在梁察面前还要装成岁月静好轻视名利的样子,真不如跟了他,至少金钱物质上绝对亏待不了。日后他玩腻了也不会翻脸,大家各走各的。   因此趁着姜芋进组拍戏的空当,他约了人见面。当然不能直接表明来意,而是告诉她说想跟她谈谈婚后搬回家的事儿,梁察对这事儿很抵触,所以才找姜芋。   很光明正大的理由,要是地点没定在酒店就好了。   他一个大伯,叫弟媳妇晚上到酒店来找他——你说能有什么好事?   电话里姜芋有点犹豫,梁检漫不经心地说:“梁察最近因为不回家跟父母闹的很僵,你是他的妻子,总得替他着想一下。”   果然,姜芋就不再犹豫了。梁检挂掉电话,心想,也不过如此。   姜芋呵呵一笑,那天梁夫人生日,梁察跟她打电话带了哭腔,之后挂了电话,她虽然担心但也没做什么,谁知道等开机仪式结束了,她准备开车回家,才发现地下停车场蹲着一颗大蘑菇——不能曝光夫妻关系,所以梁察就在柱子后头蹲着,看到她才过来。姜芋心疼的不行,可问他真呢没了梁察却不说话,其实姜芋心里门儿清,梁家人对她的轻视实在是太重,梁察这么聪明,只要他存了怀疑的心思,那也就是时间的问题。   他不说她就不问了,之后的几天变得特别黏她,黏人程度和隔壁的小朋友老总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今天进组了,但姜芋是影后,离家又近,所以每天还是开车回家。   梁检约她十点见面,姜芋又不是傻子,她长得这么漂亮,刚入圈的时候就有不少人盯上了,可最后谁得逞了?梁检还以为她是一点钱就能骗去睡的女人不成?   平时姜芋大概九点半左右就到家,一般不会超过九点四十。所以当九点四十五她还没回家的时候,在家里做好了宵夜等她回来的梁察就担心了,他打电话来的时候姜芋刚停好车,她比预期的早了十五分钟。   “老婆,你怎么还没回来啊?我都做好饭了,你不饿吗?”   姜芋摸摸肚子,还真有点饿了。“叉叉乖啊,我有点事,很快就回去。”   “什么事?”对方立刻警觉。“我去做!”   姜芋笑出声:“没关系的啦,导演说剧本有点问题需要改,所以让我多留半小时,你记得等我哦。”   “……那好吧。”梁察委屈死了。“破导演臭导演,这么晚了还不让你回家!看我不打爆他的狗头!”   姜芋:“……”那可是文导,拿过国际大奖的文导,你打爆人家狗头,千千万万的网友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   心里虽然这么想,嘴上还是温温柔柔的:“好了我先挂了啊,待会儿见。”   梁察一听她要挂,急的连忙阻止,“老婆——老婆——老婆??”   奇怪。   他拿下手机看了一眼,然后叹了口气,他家老婆看起来精明,其实在生活方面有点傻,手机是触屏挂电话的,她肯定又没看,拿下来凭感觉一划拉,这种事姜芋经常干。本来梁察想自己这边先挂,可他突发奇想,破导演好像刚离了第三场婚,这么晚了,老婆忘了挂电话,他不如……嘿嘿嘿!   于是他走出厨房,跑到飘窗那里捂住嘴巴开始偷听。   敲门声。   嗯,很正常。   “……大哥。”   嗯,大哥,很正常。   ……   等一下,大哥?   梁察立刻警觉,什么大哥?!小芋头在叫谁大哥???她一直喊他名字梁察,再不然就是老公叉叉,哥哥这种称呼他都没听过!   “你来了。”   这个声音有点小,大概是因为手机被放在口袋里的缘故。很明显是个男人声,低沉悦耳,充满岁月沉淀的韵味,很好听,但也有点耳熟。能让老婆叫大哥的耳熟声音……老婆是去见他亲大哥的?   不知道为什么,梁察突然觉得有点不安。他第一时间先去摸了摸自己脑袋,没有原谅色,松了口气,然后像做贼一样不敢喘大气听电话那头说话。对方似乎是在很安静的地方……所以虽然声音不大,但听得很清楚。   “我今天找你来,你应该知道是什么原因吧?”   梁检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双手交叠,像是买家在打量鲜肉够不够新鲜。那种审视的目光是充满**的男人看着女人的,让姜芋头皮发麻。   她今天穿了一条很漂亮的蓝色蕾丝裙子,长度到膝盖上十公分,露出两条漂亮的腿,白,细,长,缠在男人腰上一定很带劲。梁检舔了舔唇瓣,英俊的面容上讳莫如深。“坐。”   “不了,梁察还等着我回家,我们说完事就行。”姜芋还是有警觉心的,不过她这点防备在梁检看来稚嫩的可笑。这屋子里就他们两人,门反锁了,她跑不掉。   “不用装腔作势了,梁察能给你的我都能给,甚至比他更好,你是个聪明的姑娘,很多事情我们不一定要说出来。”什么都摆到台面上,未免不够美。   姜芋沉默了两秒,“我觉得我们没有什么好谈的,要不要搬回去,梁察跟你们家有什么矛盾,请你们自己解决,我要走了。”   ……   “你干什么!”   梁察抓紧了手机,是老婆的声音。可是他不能出声,一旦让梁检知道自己听到了,老婆的处境会更加危险。   他跑到门口,拿起车钥匙,手机搁在耳边,时刻注意着那边的动态。这时候梁察整个人都很焦躁,可他冷静的大脑却飞速运转着。老婆大概九点收工,除非太晚,否则她都自己开车回家不让他去接。然后她在九点四十五左右到达的酒店,她说要多留半小时,也就是说这家酒店肯定在她回家的路上!   大哥很讲究生活品质,不可能住普通酒店,本市五星级酒店虽然不少,可在那条路上的就一家!   梁察握方向盘的手都在抖。他将手机放进口袋,戴上蓝牙耳机,一路开始闯红灯,与此同时,耳机里的对话没有停止。   姜芋的手腕被梁检抓住——如果她要反抗,这男人早被揍成猪头了,可她就是要让他占点便宜,否则怎么让兄弟阋墙?梁检力气出乎意料的大,姜芋被拽着坐到了他大腿上。女人香盈满鼻息,梁检陶醉的吸了一口,低声赞美:“真香。”   他碰哪儿了?!梁察克制着内心深处的怒火。   “别碰我!梁察知道了会——”   “会怎样?”梁检轻笑。“他会信你吗?我可是一手把他带大的哥哥啊。”   梁察是梁家幺子,梁检比他大了十几岁,小时候都是梁检带着他。“我那乖弟弟,对家人的信任是你比不上的,我就是干了你,你告诉他,他也不信。他的大哥可是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绅士啊,姜芋小姐。”   ☆、第931章 第九十五碗汤(十一) 第九十五碗汤(十一) 姜芋似乎在挣扎:“你胡说!我会告诉他的!你们家……你们家人一直这样对我的事情, 我都会告诉他的!” “哦?他会信吗?”梁检嘲笑她的天真。“我们在他面前可是表现的非常喜欢你啊,是你自己总是不来梁家, 是你不尊重我们梁家的。” “明明是你们威胁我——” “那又怎样呢?”梁检握住她的小手,与她十指交握,还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梁察不知道, 这就够了。” 然后他放柔了声音:“乖,跟着我不比跟梁察好?我弟弟年纪小,不知道轻重, 你们走不长久。” “容我提醒你一句, 梁先生,你结婚了, 还有两个孩子。”姜芋咬牙切齿的说。“你这样对得起你的妻子吗?” “真要说起来, 是我先看中的你啊,只不过还没来得及跟你谈条件,我那傻弟弟就先一步宣告你们在交往了。”梁检轻笑。“你放心,这事儿谁都不会知道, 你只要做我的情妇,随传随到, 我能给你的远超你现在所拥有的。” “我要是不呢?” “那就没办法了。”梁检叹息一声。“梁家有的是办法对付你。我一个人干你, 跟十几个或是几十个男人干你, 应该不一样吧?” 这是在告诉姜芋,要么听他的,要么就遭到他的报复。她一个小明星,是有点名气, 可那点名气在梁检看来不值一提,毁了她实在是太简单了,他也不想。 “做梦去吧!”姜芋趁他不注意,狠狠地一脚踩在梁检皮鞋上,尖细的高跟陷入脚背,梁检的脸瞬间就白了。姜芋乘机挣脱他的怀抱,照着他两腿间就是一脚,然后摸走了桌子上的门卡,一系列动作快的令人吃惊,临走前还不忘骂一句:“去死吧人渣!我就是死也看不上你这种垃圾!” 梁检疼得说不出话,腰都直不起来。他捂着剧痛的重点部位,那一脚可以说是非常恶毒了,姜芋用尽了全身力气——肯定废了,她不是普通女人,这一脚下去,梁检以后怕是再也没法婚内出轨了。还包养小明星呢,他先站起来再说吧! 不过,姜芋在心里恶毒的想,虽然不能包养女明星,但还是能找男明星包养的,梁检虽然老了点,但长得还不错,撅起屁股让人干还能差到哪里去?他不是最好这口么? 她逃得太快太轻易,之前被梁检压制的模样简直是好玩的一样。不过做戏要做全套,姜芋剧烈的喘着气,高跟鞋声不停。已经闯了N个红灯的梁察松了口气,他想了想,立刻掉头行驶——不能让老婆知道他都听见了,她受惊了,待会儿得想个办法哄她。 他的家人……很好啊,一个个都想着拆散他们夫妻,还用这些不入流的手段。梁察冷冷一笑,大哥想睡他的女人? 等门铃响了,他立刻去开门,其实他也就比姜芋快个十分钟回来,围裙已经穿上了,手机也挂掉,不会被看出什么来。 姜芋回来之后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不过那天晚上她拒绝跟梁察一起洗澡,而且出来后穿了件很长的睡袍,也拒绝了梁察的求欢,说是累了。 梁察抱着她的时候感觉她在微微颤抖,可是他什么也没说,就好像不知道。 第二天去剧组恰好遇到清欢晨跑,两个女人交换了一个你知我知的眼神,各自错开,各做各的。 要不是昨天故意装作忘记挂电话让梁察听,以姜芋的实力不把梁检揍的他妈都认不出来才怪!不过她现在很显然是心里有创伤的,心事不能说出来,面对梁察还要强颜欢笑,再加上剧组辛苦吃的又少,很快就瘦了下来,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梁察一问她,她就说什么都没有,还解释说是自己太入戏了。 梁察信就有鬼了!她什么演技他还不知道?就算再入戏,在导演喊cut的一瞬间也能走出来!她这样子分明就是吓的!委屈的! 谁能给她委屈受?! 梁察想。 两天后,往上突然开始报导梁氏企业的现任总经理婚内出轨包养小明星的事情,照片上梁检揽着一个正当红的小花旦,两人在车里热吻,在床上啪还没关窗帘!要是恋爱也就算了,关键梁检已经结婚了,而且年年当选商业杂志最令人羡慕的夫妻第一名! 轩然大波,这样的丑闻让梁家股票惨跌,现如今社会对于出轨是零容忍,梁检的形象一直很好,于是爆出丑闻的时候就更让人无法接受。 姜芋看到商业版报纸那大版面时差点把嘴里牛奶喷出来,他们家梁察可不是小奶猫,是大老虎,他爱那个家,也爱家里人,可他分得清是非曲直,知道对错,这事儿是梁检不对,他就要教训梁检。可对姜芋来说,这远远不够,梁察如今不过是对梁家有心结不愿意回去了,而她要的,是他跟他们彻底没有关系。 “梁察挺猛的啊。”清欢赞美。 “还行吧。”姜芋淡定地说。“哪像你家老总,连全兴都能放手给你玩儿。” “老总是个傻子,你不懂。”清欢挥挥手。“趁这个机会,你得一网打尽,不能心软。” “放心吧,不会的。”她什么都软,就是心不软。她心要是软了,梁察可就没了,这赔本生意能干? 因为梁检丑闻的关系,梁察被打电话通知回家商讨,他本来没想带姜芋,梁家对她不好,他不想让她不开心。这事儿就是他干的他承认,他要跟家里人摊派,在他面前一副模样,到他老婆面前另一副模样算什么?当他是小孩子糊弄吗?他都舍不得大声的人,凭什么要去讨好他们? 说姜芋不去梁家是家教不好,他们对姜芋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就是应该的?因为他们是他的父母兄姐,所以就能对他老婆任意挑剔为难? 算什么啊! 那么多人喜欢姜芋,不缺他们。尊重长辈当然应该,可前提也得看看那配不配当“长辈”。梁察爱憎分明,到了梁家,进门前他抱了姜芋一下,还亲亲她。“你乖,待会儿你什么都不用说,就坐着看老公威风。” 话虽然这么说,可到了梁家,他到底还是舍不得让她听到这些乌烟瘴气的事,真男人就得在老婆背后扫清一切障碍让她快快乐乐的! 姜芋被他送到自己在家里的房间,她还没在这住过,因为梁家人不喜欢她。现在进来,才发现里头的装修摆设都是她喜欢的风格,床头还挂了两人的婚纱照,放的超大的那种,她随手打开电视,播的是她主演的电影,桌子上还有她的签名海报跟之前微博抽奖送给粉丝的抱枕——那个抱枕是她亲手做的,怎么会在这家伙这里? 姜芋想起有一次她无聊刷论坛,看到有人讨论她就点进去看了下,好像有一层楼说自己中了抽奖抱枕结果有人花大价钱买走的事情,还说那人出的钱够买几千个抱枕的……下面回复一水的羡慕姜芋有这样的铁粉。 所以……铁粉不是别人,是她老公?就因为这抱枕是她亲手做的所以舍不得给别人? 姜芋失笑,跟个孩子似的长不大…… 不知道讨论的怎样了,姜芋想了想,打开门朝书房走。梁家的隔音效果好,书房在二楼楼梯右手边,跟梁察房间很近。她看了下,正好梁茵来了,她气势汹汹的走上来,正好跟姜芋在楼梯口遇见。梁茵对姜芋的厌恶非常明显:“你怎么来了?谁让你来的?管家呢?保全呢?怎么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放进来啊!” 她当然不会赶姜芋走,毕竟她要照顾自己在弟弟心里的形象。可现在四下无人,她不介意给姜芋点颜色看看。一小明星,还想嫁入豪门,美的她! 平时姜芋都唯唯诺诺避着让着,这一次却没有,反而笑了。笑的……怎么说呢,就是电视剧里大反派那种经典笑容,又阴森又诡异:“比起我,还是私生活不检点的令兄长更适合滚吧。都说出嫁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个外人来干什么?” 梁茵瞪大眼:“你怎么说话的?” “我就这么说话。我是梁家的儿媳,你是梁家嫁出去的女儿,你说谁是外人?要滚也是你滚。”姜芋冷笑一声,十足十的恶毒女配模样。“梁察就是喜欢我,你再瞎逼逼,我叫梁察教训你。” “果然是你指使的!”梁茵气坏了。“我说梁察那么乖怎么可能对大哥那样!你这狐狸精,你故意败坏我们家对不对?!” 她声音又刺耳又响亮,表情语气都十分刻薄,楼下的佣人都听见了。可姜芋虽然说话不客气,却温温柔柔的,对围观群众来说,那就是柔弱的小白花被欺负的模样。 姜芋的下一句话彻底激怒了梁茵。 “是啊,我就是故意的,我不仅要败坏你们家,还要收拾你们呢。” 就这么一句话,让梁茵扑上去推了她一把。 然后,姜芋就从二楼楼梯口摔了下去,   ☆、第932章 第九十五碗汤(十二) 第九十五碗汤(十二) 那是怎样的一种疼痛呢?普通人大概是无法理解的, 过得好的人也无法理解。唯独心如磐石的人,才能这样残忍的对待她自己。 姜芋早就知道自己怀孕了, 她也早就做了决定不要这个孩子。既然不能留下这个生命,那就让它在最后创造一点价值。 她已经不是正常的“人类”了。哪怕在奈何桥的时候总是渴求回到人世,怀念着自己还是人时的模样, 但是在经历七百多年的时光,经历过各色各样的人生……姜芋已经成为了生活在黑暗中的怪物。 她所有的感情都交付给了梁察一个人,除了他之外, 她不想和任何人建立起感情联系, 包括怀上的孩子。说句冷血的话,她只觉得这个小生命是工具, 而不是所谓的爱情的结晶。 她这样的怪物, 只想要抓住唯一的光。 这个孩子的存在,清欢并不知道,姜芋也没打算告诉她。哪怕两人曾经有着一面之缘,她也无法全身心的信任。姜芋用力让自己摔下楼梯, 鲜血在她身下炸开,但她却对梁茵露出了诡谲的笑容。这是一场赌博, 而她绝对不会输, 她要将梁察从这个家里彻底夺走。 而梁茵傻傻地看着姜芋摔下去, 直到被人狠狠地一把推开,她摔倒在地,才意识到那是梁察。 梁察快要疯了! 他吼叫着让佣人打急救电话,从始至终没有再看这些家人一眼, 直到急救人员来临,他在跟着他们走之前,回了头。 那个眼神,让梁茵从脚底板升起凉气,毛骨悚然。 ******** 姜芋清醒时梁察陪伴在她身边,不过……不像平时那样光鲜亮丽,而是胡子拉碴眼底乌青,一看就是很久没休息过了。他正出神地凝视她,看到她睁开眼睛,顿时喜悦的跳起来:“老婆!老婆你醒了?!我、我去叫医生——” 可是姜芋拉住了他的手,指头在他掌心轻轻勾了勾,软弱无力。梁察一瞬间红了眼眶,这两天一夜他连眼睛都没合过,一闭眼就是他出了书房看到的那一幕,噩梦一样缠着他,让他想要发疯。他甚至都不知道他们有孩子了!然而这个孩子连这个世界都没有机会看到便离开了他们。他想道歉,想认罪,可嘴巴张了张,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有眼泪掉了下来。 “……别……哭。”姜芋的声音很沙哑,她轻轻咳嗽起来,梁察这才想起来可以按铃叫医生,抹了把眼泪,等医生来了也没放开姜芋的手,检查完了,他立刻就回到她身边,吻着她苍白的手背。 肯定很疼吧?可就是这样疼,她还安慰他别哭。梁察将脸埋进被子上,泪水很快打湿被褥,姜芋看不到他哭的样子,可是她知道他的心有多疼。 可她却一点都不疼。 她对那个孩子,没有感情。做渡魂人的七百多年里,她也曾经不止一次的怀过孩子,伪装过好人,甚至去“爱”谁。从那个时候起她就知道自己坏掉了,她不再具有七情六欲,她满心想着的都是回来,见到这个为她付出全部的人,补偿他,爱他,在那之前,将感情付出一点点她都觉得奢侈,都觉得对不起他。 这些事姜芋不会让梁察知道,她是个怪物的事实,只要她自己知道就好了。 因此她举起没有什么力气的左手,摸了摸梁察的头,梁察浑身一僵,头埋的更深了。 然后,他鼓足了勇气,告诉姜芋说他们的孩子没了。在姜芋昏迷不醒的这两天一夜里,梁察不止一次想过她得知了事实会怎样。生气?伤心?恼怒?甚至想要跟他离婚?他绝对不会离婚的! 可任凭他猜了几千几百种,也没想到姜芋会握住他的手,告诉他说:“没关系,我们以后还会有的。” 因为她一点都不伤心难过啊。 梁察却更想哭了,他狠狠地咬了自己一口,才勉强止住泪意,亲了亲姜芋的脸颊,“饿不饿?我去买吃的给你好不好?” 姜芋摇摇头:“不要……走。” 她躺在病床上的样子那样孱弱而无力,让梁察不止一次的怨恨自己为何没有保护好她。他这样,也算是做人丈夫的吗?那个孩子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爸爸?是他没有保护好他们母子,是他啊。 “老公……”姜芋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眼底泪花闪烁。“我……害怕……” 她没说她害怕什么,梁察也没问,但他们彼此都心知肚明。梁察吸了下鼻子,露出笑容来:“老婆,我有件事要跟你说,我现在跟你姓了,你以后可得对我好啊。” 姜芋愣了一下,梁察傻笑两声,又亲亲她的脸蛋,本来想叫外卖,可病房门却被人敲响了。抬头一看,清欢手里拎着饭盒站在那儿,白裙子让她看起来特别像个仙女,一眼就像好人那种,无比纯良。姜芋看到她,先是微怔,而后有些恍惚。清欢面上带着笑,走了进来:“我给你熬了红枣黑米粥,补血的,你喂她吃点儿吧。” 梁察说了声谢谢,也没客气。保温五层大饭盒里的粥还热乎着,餐具都是新的,清欢熬的粥当然比外头买的要好,他一勺一勺的喂给姜芋,医生说她可以吃东西,但是尽量少吃点,免得难消化。姜芋本来并不饿,可闻到喷香扑鼻的粥,也有了点食欲。 清欢是作为经纪人来的,她坐到了一旁看护的椅子上,告诉姜芋:“电影不急着拍,文导说等你好了再进组,梁家那边你放心,有我在,他们威胁不了你。”说完她轻笑一声,“不过现在他们估计不敢再动你了,冲冠一怒为红颜啊梁先生。” “?” 清欢带了报纸来了,姜芋躺着没力气,她贴心的将报纸展开到最大,超大报纸首页正登着一个巨大的新闻,占据了整整一页。姜芋看向梁察:“你……” 竟然登报跟梁家断绝关系了! 梁察抿了抿唇,“我以后要叫姜察。” “姜茶没凉茶好喝。”清欢说。 凉茶同志瞪她一眼,清欢笑笑:“我走啦,家里还有个小傻子要照顾,你安心修养,我每天叫人给你送饭,我亲手做的,便宜你了。”完了对梁察说,“只有一人份,你别吃。” 梁察:“……” 等到清欢离开,他才不安地躲开姜芋的视线,低声道歉:“对不起……” “为什么……道歉?” “没有保护好你。”梁察顿了一下。“还有我们的孩子。” 姜芋的回应是示意他低头,然后亲他。梁察小心翼翼地抱着她:“老婆,等你好了我们出院,以后都再也不去梁家了,他们这样对你,我没法再见他们。不过……我还有件事要跟你认错。” “你说。” “梁家生我养我,我跟他们断绝了关系,但是我把我的公司给了他们,就当是还了生养之恩。”怕姜芋生气他连忙又说,“我保证!最五年,我就把它抢回来!” 姜芋不用问就知道这家伙是怎么想的,现在把自己的公司送给梁家,断绝关系后他们可不是陌生人了么?梁察天生会做生意,他是想送出去一点,拿回来全部啊!姜芋轻笑:“好,那五年后我就要老公养了。” “嗯嗯!”梁察怕姜芋要生气,在这场爱情里他总觉得自己爱的多一点,可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在,这个女人为了他放弃了什么,又经历了什么。 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而梁察要拿下梁家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认为梁家人会这么轻易放过他们夫妻俩,那么为了他们以后的生活,就只能让他们变得没有东西可以依恃了。等到以后,每天都要为柴米油盐发愁,就再也没办法想着打压他们了吧?那在这之前,他只要默默地做个软饭男就可以了。刚才那个讨厌的经纪人小姐怎么说来着?全兴罩着他老婆,罩着老婆岂不就是罩着他? 梁察连手机号码都换了。那天在书房里大吵一架,父母兄长终于撕下画皮,说了许多让他意想不到的话。这只是□□,真正让他对那个家绝望的是他跟姜芋的孩子。这么一条人命,梁家人赔不了,梁察也没办法再去认他们。 他是很难过的,但他知道姜芋更难过。 他似乎总是在委屈她,可以后不会了,他再也不会让她受委屈了,谁都不能。 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梁察很快重新振作起来,他喂姜芋吃完饭,还剩下好多……姜芋说自己吃不下了,他就把剩下的全吃了。一边吃一边还在心里怼清欢:不给我吃?不给我吃我也吃! 姜芋温柔地凝视着他,她才不会再生孩子,以后梁家人会如何她也不在乎了,因为她知道,那个死去的孩子,会成为梁察心底的磐石。梁家又还能嚣张多久呢?为了保护她,她的男人会将梁家吃下去的。 真好。 这个人,终于完全的属于她了。   ☆、第933章 第九十五碗汤(十三) 第九十五碗汤(十三) 清欢降临这个世界是有原因的, 姜芋当然不是她的目标——她都没想过会在这里遇到这个女人,虽然和当初小萝莉的模样有所不同, 但她认人又不是肤浅的靠长相。 即便清欢已经活了这么久,见识过无数能人异士,可真正让她感到惊叹的, 也唯有那人一个。 他竟然将承载着记忆的灵魂碎片送往了异世。不仅如此,就连当初那座玉墓,都是他亲手所制, 以玉为体, 重制年轻身躯用以镇魂,当清欢发现那座玉墓的瞬间, 借由她这个媒介, 便将碎片带了出去。 碎片以他的模样在几个世界留下传承,从一开始那人就没打算瞒着她,只是清欢起初没有在意。背负传承的人需要进行剥离,云海是得道高僧, 因此能够保留记忆,可其他人的话, 还需要她亲自动手。可这东西并非随手就能拿来, 甚至当她出现的时候, 碎片都还不曾浮现。 清欢叹了口气,真是厉害啊。 长生的秘密,灵魂的碎片,穿越异世, 如影随形,真是……非常厉害的人。 可厉害的人往往要有弱点。就像姜芋一样,曾经在奈何桥待了七百多年,见识了人生百态,尝遍了人间冷暖,可那又如何呢?最终她还是心怀执念,要回到尘世之中,做个普普通通的人。就好像戏本子里写的,地上的人啊动物啊都想修道成仙,可天上的仙子神君却总是思凡,甚至愿意为了当个凡人放弃永久的寿命。 作茧自缚,困在其中,便无法挣脱。 她把玩着手中圆润的几个光团,当詹玉傲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光团迅速进入她手上的铃铛中轻轻晃动。清欢倚在床头,欣赏着刚刚洗完澡的美男子。美男子不说话,胡乱擦着头,什么都没穿。快走到床边的时候,毛巾随手一丢,跨上床伸手就要来抱她。清欢躲过去,“去吹头。” 詹玉傲不高兴地看着她,但是见她态度强硬,知道犟下去也没用,就乖乖去吹了几分钟头。好在他头发不长,很快就吹干了。这回他终于能抱他喜欢的女人了,习惯性的四肢死死缠住,清欢被他裹在怀里差点喘不过气。 清欢第一次见到詹玉傲,是詹家需要一个新的女佣。一直负责打扫詹玉傲房间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佣人,她的儿子要接她回家享福,管家给了她一大笔钱,她走后,管家先是招了一个年轻女孩进来,结果女孩上班后无意中碰到年轻英俊的男主人,立刻就动了心。詹玉傲从书房工作完回去看到自己床上多了个裸|女,大发雷霆,险些要去打人,好在管家及时出现将他哄住并开除了年轻女佣。 在那之后,管家不敢招年轻的女孩子了,毕竟他们家少爷虽然不能说话,可是长得特别好看,而且天真,万一被人看上了侮辱了可怎么办? 清欢伪装成一名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混了进去,因为她性格温柔稳重又手脚麻利爱干净,管家很看好她,还说要给她涨工资。 但他老人家万万没想到!他们家少爷竟然看上了这个四十岁的中年妇女! 老天啊! 当管家看到他们家身高一米八八有腹肌长得英俊过人的少爷将中年妇女逼在角落里强吻的时候,他恨不得自己瞎了!死过去算了!万万没想到……早知道这样,他宁可把之前的年轻女孩留下来,至少女孩才二十几岁!这位四十岁的……想死,现在就想死。 管家年纪大了,心脏不太好,登时白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醒过来的时候看见他们家少爷正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立不安的模样,直到有人推门进来,眼睛一亮,立刻迎了上去,还要抱。 管家瞪大眼一看,差点儿一口气没喘上来又要晕了。这、这不是四十岁的中年大婶……他就是看大婶性格好又勤快,才放心让她照顾少爷起居给少爷打扫卫生的啊,谁知道她是这么照顾的!少爷啊,咱们的确是很少见年轻女孩子,一定是你太少见了!不然怎么会这样饥不择食! 管家决定了,等他好了,他马上就要给少爷招十七八个年轻女孩子进来!!! 清欢到现在都还记得老管家得知她是个少女时的表情,呆若木鸡,话都说不出了。她为了表示歉意,亲自下厨做了一桌菜讨好老人家,才让老人家勉强松口同意她留在少爷身边。不过时间一长,老人家彻底倒戈,毕竟大少爷难搞又孩子气,当然是温柔可爱的少女更加招人疼~以至于现在老管家干脆当了甩手掌柜,反正小姑娘照顾少爷照顾的比他好,他年纪大了,也该去享受一下人生发展一段夕阳红了! 一生都奉献给詹家的老管家,如今已经在某知名独家海岛上把妹了。不久前刚传了照片过来,老人家老当益壮,和一名小他七岁的女士互相爱慕,正结伴同游世界。 詹玉傲一看手机,哦,是管家,不感兴趣,干脆将手机从清欢手里夺过来,结果她反射弧特别快,詹玉傲手刚伸出去她就知道他要干什么,完美避开。“别闹,我跟梁察说话呢。” 姜芋已经出院了,还是住在隔壁,梁察整天跟孙子一样伺候着,她到哪儿都跟着。过几天姜芋要进组了,梁察这个不要脸的竟然来应征经纪人助理,简历洋洋洒洒十几页,最终减缩成一句中心思想:作为一个合格的经纪人助理,我只想跟姜芋! 清欢的回复是:没有工资没有假期没有人权,干吗? 那头沉默了两秒钟,回复的言简意赅:干! 他不放心啊!横竖现在他时间不少,先陪着老婆到处跑,其他的以后再说好了。 姜芋虽然进了医院还流产了,梁察又跟梁家脱离了关系,但梁家人却不肯罢休,他们觉得梁察就是被狐狸精给蛊惑了!一定得想办法逼他回来! 网上开始有人爆料影后姜芋流产进医院的事儿,不过没来得及传播开来就被掐灭在了摇篮里,造谣的营销号被网友骂了个狗血淋头——无他,姜芋虽然死忠粉不多,可路人粉不少,她低调安静有演技还不炒作不作妖,安安分分演戏拿影后,这样的演员谁不喜欢?造谣她的是良心被狗给吃了吧,怎么那么能呢,也不怕原地爆炸! 当然,消息是全兴压下来的,跟詹家比起来的话,梁家还是要稍微逊色一点,更何况他们也不会为了扳倒一个小明星就惹怒詹家。最重要的是,他们不认为梁察是真的和家里断绝关系不会回来了,小孩子闹脾气,以后他跟姜芋过得不好,就会知道家里人都是为了他在考虑。 他们也不想想,全兴力捧姜芋,姜芋有美貌有演技还会装逼,随随便便一部电影的片酬,一个代言费,根本不需要梁家接济好么。 更别说梁察以后又不是吃软饭,他还准备把他送出去的都拿回来呢。要是都给了家里,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消停。等没有钱了,应该就老实了。当然,都是一家人,总不能做的太绝,留点过日子的钱还是可以的。 就是不知道大哥还包的起小明星吗?能不能眼都不眨的一掷千金,房子车子随便送,资源代言随便捧? 呵呵。 詹玉傲小朋友对以上全部都不关心,他只关心清欢为什么盯着手机看却不理他,这让他心里不爽。他不爽,就要作。 因为不会说话,所以平时都靠电子狗,但在床上的时候用电子狗太煞风景,詹玉傲偶尔会使用手语:你在做什么?为什么不理我? 对于他的问话,清欢的反应是微笑,放下手机,捧着他的脸看了半天,摸了摸他的狗头。 詹玉傲有点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清欢当然不会告诉他,他其实是一块灵魂碎片的化身,因为只是碎片而不是独立的人,所以丧失了语言能力和正常生活能力,可也因为是那人的灵魂碎片,又有着惊人的天赋与能力。 被摸了头的詹玉傲满足了,慢慢地躺到被窝里,先是打了个呵欠看了会儿电视,然后眼睛就一眨不眨的盯着清欢看。看着她下床去洗澡,换睡衣,涂抹护肤品,梳头发,上床。 他立刻贴过去,抓住她一只小手,抱在怀里,黏人程度令人发指。最近她老是提到那个姜芋,这个名字都把詹玉傲给听烦了,反正那女人身体好的差不多了,以后得多找点工作让她做,不然总是来串门,他一点都不喜欢有陌生人进来,大家各过各的不好吗? 当然,这只是他的念头。从来乖乖在清欢面前剖析自己的詹玉傲小朋友,这一次偷偷地将这个秘密决定藏在了心里。 而隔壁正被老公黏着的姜芋,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第934章 第九十六碗汤(一) 第九十六碗汤(一) 春日正好, 阳光明媚,京都的一家民户院子篱笆外种满了花, 香气四溢。周围从这里走过的人都忍不住要看一眼,赞叹一声,不知道里头住的是什么样的姑娘, 才有这样一双巧手,能不能娶回家做媳妇。瞧这些花,长得可真好, 真叫人羡慕。 不过踹门进去的这位和他手下的捕快们恐怕无法欣赏。捕快们的眼睛锐利的如同刀子, 一点点劈过这个看起来温馨安静的小院子。他们都身穿深蓝色的公袍,身材高大威武, 腰间别着刀。其中领头的那位身长八尺, 脚踩祥云皂靴,一脚上去,就把那看似结实的木门给蹬破了。木屑四下迸裂,惊起院子里养的小鸡小鸭, 顿时唧唧嘎嘎叫声不绝。 谁也没想到里头是个姑娘怀里抱着个小奶娃在喂饭。她手里捧着一个很精致的小瓷碗,碗里是新鲜的牛奶蛋羹, 此刻正一勺一勺喂给那个看起来不大的小奶娃。小奶娃被冲进来的这一群凶神恶煞的汉子们吓到了, 咽下嘴里那一口蛋羹, 顿时哇哇大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朝姑娘的怀里拱,最后将小屁股露在外头。让捕快们看,倒颇向之前西洋国送来的一种叫做鸵鸟的生物, 一受惊就把头藏到沙子里。 那鸵鸟被当作贡品送来的那一日,他们就作为护卫沿途看守,实在是印象深刻。 一群大老爷们,杀气腾腾的,谁不害怕? 美姑娘也被吓了一跳,抱着奶娃娃盯着他们看。都没成亲的糙汉子们被那美姑娘一看,个个红了脸,只有他们钢铁直男老大谢鹤走上前去,完全无视姑娘美貌:“这孩子是孙侍郎的遗孤,前几日刚失踪,请你跟我们去京都府走一趟。” 美姑娘眨了眨眼说:“这孩子是我捡的。” “什么?” “真的是我捡的。”美姑娘怕他不信又重复了一遍。“我在河边捡到的,他当时被放在一个木盆里,恰好我经过,就将他抱了回来。不信你看,那木盆我还留着呢。”指了指院子角落里的一只木盆。 谢鹤示意手下去将木盆拿来,仔细看了看,这也就是一只普通木盆,没有任何奇特之处。“我要怎么相信你说的?” 美姑娘笑:“我没有必要骗你呀,谢大人能止小儿夜啼,我不过是个弱女子,又有什么本事骗你呢?” 谢鹤沉吟了几秒,让手下都把武器收起来。瞬时间大刀入鞘,未婚的捕快们在美姑娘面前都拼了命的想表现,个个站直了身子挺胸抬头。谢鹤对着美姑娘伸出手:“把孩子给我。” 美姑娘皱眉说:“这孩子是我救的,除了我谁也不要,大人是京都府的总捕头,将这孩子带回去,又有谁来照料呢?倒不如放在我家。” 奶娃娃果然不肯要谢鹤抱,而且拿脚拼命踹他。谢鹤的眉心出现一个川字,他确实没有跟小孩子相处的经验,也没有兄弟姐妹,但这孩子很重要,不能随便将他交给谁。“我自然不能照料,但有人愿意照料。孙侍郎有个表妹,是平阳侯世子妃,主动提出要照顾这个孩子。” 美姑娘没说话,奶娃娃却突然放声哭起来,他只有两岁多一点,话都还说的不大清楚,对父母的记忆还不够清晰,遭遇家变,九死一生,如今信任依赖的只有一人,是决不肯让别人碰自己一下的。尤其是谢鹤浑身煞气重,脸上八百年不笑一下,小孩子更是害怕他。京都里的小孩子一不听话,家里父母就吓唬他,再调皮捣蛋就让京都府的谢大人把你带走!小孩立刻就不敢再闹了。由此可见,谢鹤的煞神名声传播的有多远。 “谢大人所说的世子妃,该不会就是曾经和孙侍郎订婚却又悔婚,另攀高枝的那位姑娘吧?这几年她与孙侍郎都不来往,如何却在孙侍郎死后要照料他的遗孤?大人不觉得奇怪吗?” 捕快们沉浸在盛世美颜里,一个劲儿的点头:奇怪奇怪!你美你说什么都对! 谢鹤冷了眼:“你怎么知道?” “谢大人不必怀疑我。”美姑娘笑了笑。“我靠这个混口饭吃。” 谢鹤看了一眼竖在美姑娘身后的招牌,上头写了四个大字:铁口直断。 这姑娘看起来气质出众心灵手巧,没想到竟是个江湖骗子。谢鹤不信这些,但她说的确实都是事实,这也是他迟迟犹豫不决的原因。孙侍郎全家被灭口,只剩下这么个失踪的孩子,他们一路追查到了这里,不能荒废。 奶娃娃咿咿呀呀的说些含糊不清的话,小手扒拉着瓷碗,于是美姑娘一边喂他吃蛋羹一边道:“谢大人大可放心,我照顾这孩子,不求什么。你若是怕我使坏,将我看住也就是了。” 谢鹤想了想,说:“你收拾一下,带着这个孩子,跟我走。” 走? 走去哪儿? 谢鹤没有解释,但众人都知道他素来说一不二。于是最后,姑娘只能抱着奶娃娃跟着谢鹤走了。 京都府的后宅是京都府尹杨大人及其幕僚所住的地方,谢鹤虽然是土生土长的京都人,但在后宅也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京都府很大,还有许多空着的院子,他禀报了杨大人之后,就将美姑娘和奶娃娃安顿在了后宅的小院落里。 事情看似到这里告一段落,不过很快他就又来了,这回没带那一群单身捕快。 “你说你姓孟,上川人士,可为何我在户籍中查不到有关你的消息?”谢鹤双手环胸,因为已经到了放差的时间,他脱下了深色的公袍,只穿着玄色长衫,不过仍然能够感受到他身体中所蕴含的强大力量。因为环胸这个动作,胸口处鼓囊的胸肌在薄衫下被勒的清清楚楚,非常的有男人味。 简直像是行走的荷尔蒙。 他大概是刚沐浴过,头发还在滴水。 清欢从小厨房里端出一个盖着的海碗,听到他的问话,不由笑道:“从此处至上川,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京都的总户籍管理处难免会有疏漏,大人可以派人去查,我何必说谎呢?” 京都府人手不够,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她特意去上川查户籍,她就是知道才这么说罢了。 奶娃娃坐在特制的椅子上,两只小手捶啊捶,正在长身体呢,饿了饿了。 清欢将海碗端上桌,客气地问了一句:“谢大人要不要也吃一些?我刚做了鱼羹。” 其实谢鹤吃过晚饭了,跟其他捕快一起。他过来就是想诈一诈这神秘的美姑娘,没有效果就打算走了。谁知道刚要转身,那海碗的盖子被掀开,一阵鲜香扑鼻的味道迎面而来,让他的脚步不觉停下。 京都府总捕头谢鹤,人称煞神,武功高强,刚正不阿,浑身上下没有弱点——这是世人对他的印象。 是个硬骨头——这是想收买他的人对他的印象。 不敢作恶,怕犯他手里,此人眼中,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京都的纨绔们对他的印象。 忠诚正直,连本官的面子也不买——京都府尹杨大人如是说。 但只有谢鹤的老娘知道,谢大人他其实有个致命的弱点,爱吃鱼。 谢老娘就烧了一手好鱼,不过自打老人家过世,谢鹤已经很久没吃过鱼了。京都府伙食不错,但鱼做的一般,其他食物不好吃谢鹤也吃得下,毕竟只是果腹。可是鱼,一定得好吃,不好吃他绝对动都不动! 如果有人去采访捕快们关于谢大人的食物喜好,他们一定会异口同声的告诉你:总捕头他不爱吃鱼!从来不吃鱼!如果你请他吃饭,千万不要有鱼! 谢鹤已经快三年没吃过鱼了。他每个月的俸禄是五两银子,因为是个单身狗,钱基本都花到需要接济的人身上,自己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去做鱼最出名的酒楼吃一顿都不止五两,所以是的,谢鹤他馋鱼,馋的不行。 鱼是个好东西,可要想将它做好可不容易。尤其是鱼羹,又是给小孩子吃的,不能放大料,这样就难免会腥,然而这鱼羹一掀开,谢鹤闻到的只有鱼的鲜香,没有丝毫腥味。他顿时就站在了门边,然后不受控制的走进屋子,在桌边坐了下来。 鱼是到了京都府落脚后清欢亲自上街去买的上等鲈鱼,肥嫩新鲜,肉质细腻,将鱼肉拆下来做鱼羹,剩下的也没浪费,和白菜粉丝一起加大料炖到收汁——一会儿用饼子沾着吃,美味又管饱。 “大人不必客气。”清欢盛了一小碗给小奶娃,剩下的海碗端到谢鹤面前,转身又去了厨房。 谢鹤拿起调羹舀起一勺,高汤清澈见底,汤面上漂浮着细碎的火腿丝笋丝香菇丝还有葱花,红红绿绿白白分外好看。吃一口,只觉鱼肉顺滑弹牙,高汤收入肉内,与鱼本身的鲜味结合,咽下肚去,着实令人身心爽快,发出喟叹。   ☆、第935章 第九十六碗汤(二) 第九十六碗汤(二) 谢鹤虽然是个捕快, 但他的父亲生前是名私塾先生,因而吃相并不粗鲁, 反倒十分文雅。不过鱼羹太好吃了,他吃完一海碗仍旧意犹未尽,又拿起饼子沾了炖鱼, 连同酱汁吃的一干二净,腹内饱胀,才想起自己吃的有些多, 竟忘了人家姑娘一口未动。 这就很尴尬了。 清欢正喂小奶娃吃饭, 她看出谢鹤羞赧,道:“谢大人可吃饱了?若是不够, 缸里还有一条鱼。” 什、什么? 还有……一条鱼? 谢鹤的心顿时蠢蠢欲动起来。他看着眼前的姑娘, 下午手下们都在嘀咕,他不小心听到,才发觉他们是在讨论这姑娘的美貌。本来谢鹤是没怎么在意的,眼下吃了人家的鱼再一看, 顿觉清欢貌美无双,可要甩出其他女子一大截。谢鹤常年在外奔波破案, 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 因而脸红了也看不大出来。他清了清嗓子:“我突然想起, 府尹大人找我,我先走了,有事你叫我。对了,这个给你。”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子来, 放在了桌上。毕竟吃了人家的鱼,若是白吃白喝,未免不好。“这孩子先给你带着,没银子了可以跟我说。我走了。” 说完竟像是有人在后头追着一样。清欢轻笑一声,道:“真是纯情。” 小奶娃听不懂,啊啊的张开小嘴吃饭,而后清欢又道:“现在你可以放心了,孩子在京都府,有谢鹤在,不会有危险。” 别人看不见,唯独清欢自己知道身边有一只寸步不离的鬼魂——正是小奶娃的父亲,也就是震惊天子的灭门惨案中被杀死的孙侍郎。 清欢到这个世界之后遇到的他,孙侍郎茫然慌张,她见他身上有冤屈,又命不该绝,便帮了一把,定住他的魂魄,而后按照他说的去寻找他的孩子。值得庆幸的是孩子没有受到太大惊吓,虽然没了爹娘在身边很害怕,但小孩子忘性大,很快就依赖上了给奶喝给肉吃还陪玩□□的清欢。 孙侍郎在一边看着儿子张着小手要抱抱,忍不住想去回应,可双手穿过了孩子的身体,肉嘟嘟粉嫩嫩的孩子咯咯笑着,完全将清欢当成了最亲近的人。他面上失落又难过,却又不住庆幸。 这样快快乐乐的就很好,什么都不要记得,就不会被仇恨淹没。 孙侍郎平时是不说话的,他就安静地陪伴在孩子身边,然后偶尔和清欢聊会儿天。方才谢鹤进来,那人身上阳气重,他不敢靠近,离得远远的。 他也想尽快找到杀害他们一家的凶手,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自己同谁结了仇。孙侍郎五年前中了榜眼,进翰林院待了四年,出来就是工部侍郎,本来前途无限,谁知却一夕之间家破人亡。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他自己也稀里糊涂的。如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京都府身上,尤其是断案如神的杨大人跟神捕谢鹤。如果这两人都不能为他伸冤,那怕是真的要死不瞑目了。 清欢没在意孙侍郎做什么,她拿了那个钱袋子掂了掂,又扒开数了数。嗯……一共两贯铜钱三块碎银子,对普通人来说也许不少,但对她而言连牙缝都塞不了。不过算了,谢大人一看就是个穷鬼。 之后两日没见到谢大人,第三日中午谢鹤才又过来。清欢问了一句,才知道孙侍郎的案子仍旧没什么进展,倒是又出了一起命案,河里发现一具泡烂发白的漂子,尸体毁坏看不出本来面目,只知道是个男子,仵作验尸后发现死者生前是被勒死的,因此并非失足坠河,而是被人勒死后抛尸。 这就麻烦了,因为京都来来往往许多都不是本地人,很多外地的富商来做生意,这么个人,没了面孔,又没人来报案,怎么找人?年年都有这样的事,停尸房的无名尸体至少有十几具。等到了尸体实在没办法保存了,才会由杨大人做主处理掉。 谢鹤说完发觉不对,懊恼道:“不该对你说这些。”这可是个姑娘。 他老娘还活着的时候被他的亲事愁白了头,谢鹤今年二十五了,寻常人家像他这把年纪,孩子都一堆了,他却还在打光棍。不仅是他,整个捕快队基本上都光棍,当捕快说出去光彩,吃公家粮,可这活实在是没有个定数,还危险,谁家的好姑娘乐意嫁。他老娘在世的时候托媒人给相了几个姑娘,结果人姑娘一听说是煞神谢鹤,个个吓得摇头摆手,跟这样的人睡一张炕,她们怕第二天早上起来脑袋都搬家。 这就是有点以讹传讹了,谢鹤真没那么恐怖。不过大家都拿这当个故事听,于是他就继续单了下来。 他自己也不会说话,这是个缺点,谢鹤自己也承认。不然人家姑娘怎么随口一问,他就说这种恐怖故事吓她? 对待没有犯事的好人,谢鹤还是很温和的,只不过大家不给他这个机会,看到他的时候就已经跑了。这是第一个敢听他说话的姑娘,因此不知不觉就多说了点。 然后就开始后悔。 清欢真想告诉他我不怕,顺便这屋子墙角还缩着一个被你的气势吓到的胆小鬼。 一看清欢起身,谢鹤就更确信自己吓到她了。没想到清欢很快就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个钱袋子:“谢大人,这是你之前给我的,我看上头破了几个洞,就给你补好了,里头的银子我没动,你自己用着吧,不需要给我。” 谢鹤这钱袋是他老娘缝的,用了好几年,的确破了几个洞,但都破在上头,下头的洞个头小,铜钱也好银子也好都掉不出去,他就懒得换,还得再花钱买。没想到清欢给他补好了,而且补的跟新的一样,针脚密实好看,整个钱袋都上档次了。 他将钱袋拿回来,里头的钱却倒出来推过去:“给你用。” 清欢很想告诉他我有钱,非常有钱,随便出去算个命忽悠一下就能赚到比你这多N倍的银子。不过她想了想,还是接受了谢大人的好意,没有拒绝他。 谢鹤暗地松了口气,若是再被拒绝就尴尬了。他本来就是过来看看小奶娃,毕竟这也是孙家灭门惨案中的唯一幸存者。眼看天晌午了要开饭了,没等他开口说告辞,清欢就挽留道:“谢大人要不要留下来用午饭?水缸里还有条鲈鱼没有吃。” 鱼、鱼啊…… “那我就叨扰了。”谢大人如是说。 清欢微笑,将小奶娃塞到他怀里:“麻烦谢大人看下小石榴。” 谢鹤不是第一次抱小孩,但第一次陪小孩玩,有点紧张。而且他突然觉得这样看起来很像一家三口,贤惠温柔的妻子在做饭,放差回来的丈夫陪着儿子玩闹……这个想法让他唾弃自己。想得美,还想娶媳妇! 那么漂亮的美姑娘,怎么可能看得上他这样的大老粗,忙起来昏天暗地还没个休沐,那么点俸禄也养不起娇气的姑娘啊。谢鹤有一双利眼,清欢身上的衣服也好配饰也好,虽然都很清丽简洁,但都不是俗物。虽然她说自己是个算命的,可谢鹤知道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好像高门贵族家的小姐绝不可能嫁他为妻,普通人家的姑娘也没希望做公子少爷的夫人。 还是别做梦了,想想案子吧。 没一会儿厨房里飘出诱人的香味,让正思考案子顺便陪玩的谢鹤顿时走神。这香味是……糖醋鱼! 啊! 就算是鱼汁,浇到白米饭上他也能一口气吃三大碗! 然而就在谢鹤等待吃鱼的时候,悲剧的一幕发生了。 作为一名让手下敬重且畏惧的头儿,他不在,其他捕快不敢开饭。可是大中午的兄弟们忙了一上午,四处奔波逮人查线索找证据,都饿得饥肠辘辘,这会儿头儿在哪儿呢?他不来他们不敢开动啊! 就在众人饿得要死的时候,路过的杨大人端着米饭告诉他们:啊你们头儿啊,刚才去清欢姑娘院子了,说是去看看那个孩子。 清!欢!姑!娘! 不就是那个房子周围种满了花的美姑娘! 谁去叫头儿来吃饭,本来是件很残忍的事,毕竟大家都不想惹老大。可是一提到美人,捕快们就激动了,能看一眼漂亮姑娘,惹怒老大算什么! 于是呼啦啦来了一群人,清欢大致上数了一下,有十几个,她这小院子都塞的满满当当的。 然后汉子们集体被糖醋鱼的香味吸引,眼巴巴看着,一个大胆的提出请求:“姑娘,我去端碗白米饭来,那汁子……能舀一勺给我么?” 清欢微笑道:“可以呀。” “谢谢!” 一个谢谢下去,人影全无,而后十几个人高马大的汉子端着碗风风火火的跑来,糖醋鱼还没好,就都蹲在厨房门口等着。 吃鱼啊吃鱼啊吃鱼啊!这个味道!香死了! 杨大人端着米饭正溜达,结果也寻香而来,见一群下属蹲在厨房门口,于是也默默地蹲了下去,排在队伍的末尾。 谢鹤:给我滚。   ☆、第936章 第九十六碗汤(三) 第九十六碗汤(三) 事实证明, 食物是增进感情的良方。否则你看,之前对着清欢冷淡疏离的谢大人, 现在是什么样?简直比见了亲人还要激动,尤其是在清欢将糖醋鱼最好吃最嫩的肚子上的肉给了他之后。 杨大人今年四十余岁,无妻无子孑然一身, 是忠臣,也是孤臣,因而圣人对他十分信任。因为心宽体胖所以看起来比较富态。他嫉恶如仇, 但却为人随和, 跟谁都能说得上话,谢鹤跟在他身边也有些年头了, 可以说是情同父子。不过亲兄弟还明算帐呢, 更何况是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子”? 就因为一条鱼尾巴,两人差点打起来。杨大人当然打不过谢鹤,于是提出文斗。谢鹤拒绝,他虽然跟着父亲读过两年书, 但也就是认字的程度,杨大人当年可是先帝钦点的状元郎。再说了有什么好比的?鱼尾巴就应该是他的。 杨大人说:“谢捕头啊, 你不是不爱吃鱼, 来来来本官帮你吃。” 谢鹤眼疾手快将盘子端走, 面无表情地说:“不敢劳烦大人,属下并不挑食。” 其他捕快们蘸着鱼汁拌米饭,吃的无比香甜,只可惜鱼只有一条, 有老大和老大的老大在,哪里有他们什么事儿?虽然没吃饱,但还有午饭可以垫肚子,只是……清欢姑娘做菜可真好吃啊,真想有机会再吃一次! 心里想得正美,就听见美姑娘笑着开口了:“诸位捕快大哥辛苦了,今儿只有一条鱼,未免怠慢了各位,改明儿我做东,请大家吃烧烤。” !!! 此时此刻,清欢姑娘在他们心里就是女神,谁都比不上! 杨大人眼睛一亮,从怀里摸出一个黑色的钱袋子:“行行行,本官请客,本官请客,就这么说定了!” 清欢毫不客气地接下钱袋子,这两人倒是有趣,只是吃了点东西,就要掏银子。 杨大人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狗,留银子在身上没什么用处,他向来亲民,没有官架子,跟属下处的好,就是一点,嘴馋。当然这个弱点他掩藏的很好,否则被人知道了可不糟糕。他这个孤臣最大的特点就是软硬不吃,手下拿的人皇亲国戚有,高官贵族有,若是被人得知借机讨好,哪怕他不收,可次数一多,难免圣人心里不舒坦。 杨大人谢大人两只单身狗都用亮晶晶的眼神看着她,似乎是在问:改明儿是什么时候? 她失笑,道:“今天晚上就可以,下午我去买食材,晚上下拆后就能吃。不过人这么多,需要买的东西也多,怕是要麻烦大人给我派几个人手了。” “没问题没问题。”杨大人摆摆手。“你要几个都行。” 谢鹤则直接道:“我跟你去。” 清欢笑道:“可以呀,只不过要麻烦大人一点事。” 杨大人仍然十分豪爽:“你尽管说!”有东西吃管他的呢! “就是这个。”清欢把小石榴抱到他面前塞给他。“我出门去,就麻烦大人带着小石榴了。” 这个杨大人还真没经验,他没带过小孩,小石榴软趴趴的身子在他怀里,他都手足无措了。 于是晚上就进行了一场热火朝天的烧烤。杨大人说既然是要犒劳大家,就不能吃独食,于是将烧烤转到前宅,除了门口看守的捕快外,其他捕快都来了!烧烤架架上,食材都洗的干干净净,肉片薄嫩,蔬菜新鲜,酱料麻辣,还有从西洋国传来的叫什么芥末的东西,抹上去之后,爱吃辣的人眼泪都流了出来却还要吃。烧烤这种东西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所以清欢传授经验后就没怎么动手,她到底是个女子,不适合在这么多汉子堆里待,不过小石榴倒是玩得开心,迈着不怎么稳当的步伐这儿转转那儿蹭蹭。 啊对了,谢鹤还买了酒。 上好的花雕,喝一口醇香浓厚,男人就好这两口,一口肉一口酒。今天能有这顿多亏了清欢姑娘,于是打这天起,他们看清欢的眼神变得格外亲切。 一夜狂欢过后,第二日人人顶着熊猫眼来上差,头疼的要死,昨晚喝的太多,大部分人直接留在衙门里睡了,早晨起来感觉脑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好象有一群鸵鸟在里头撒丫子狂奔,奔来奔去,最后一脑袋钻进沙子里。 谢鹤酒量好没感觉,像是酒量不行却又非要喝的杨大人等可就悲剧了,好在这时候,清欢主动送了解酒汤过来——女神啊! 仵作大叔昨晚也喝的不少,昨天京都府可是够热闹的,他一把岁数了还非跟小年轻拼酒,早上起来时头晕眼花,一碗解酒汤下肚顿时重获新生。 清欢将杯子收回来,故作不经意地问道:“您受累了,怎么,昨儿个那人的身份,还没查出来么?” “哪能那么简单查出来啊。”仵作叹了口气。“咱们这京都府啊,年年都有那么些无头案破不了,无名尸体也多,登记在案后基本上就没了消息,这些可怜人连个入土为安的机会都没有,家里人也不知道他们是死了还是活着。” 清欢点了下头出去了,谢鹤在她身边拎着装解酒汤的坛子,道:“倘若有线索,我们一定会追查下去的。” “谢大人,你信鬼神吗?” 谢鹤想都没想:“不信。” 清欢:“……我若是说,我这铁口直断并非招摇撞骗,能帮你抓凶手呢?” 谢鹤的表情顿时一言难尽起来。他觉得这是个好姑娘,可算命什么的……不过为了维护清欢的自尊心,他清清嗓子说:“不如这样,你先说来听听。” “你们可以去排查一下京中的染坊。”清欢回头看了一眼,仵作大叔身边正站着那位可怜人的鬼魂,他身上穿着衣服,和躺在停尸房里那具赤|裸的尸体不一样。“死者生前穿着一套白□□的锦袍,看起来价值不菲,应该挺有钱的。五官轮廓很深,估计是北方人士,锦袍上沾着很多颜色,我看他像是北方前来京都做染料生意的富商。” 谢鹤:“……” “是真是假,谢大人先去查一查再说如何?” 谢鹤总归要给她面子,毕竟吃人嘴软。 结果下午他就带着犯人回来了,杨大人还吃惊,这案子怎么还就破了?怎么破的?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面容也都泡烂了,京都府更是没有人来报案,可是这??? 犯人果然是一家染坊的老板。谢鹤带着捕快挨家挨户的上门,只有这一家不肯让他们进去搜查,谢鹤当场就觉得他们有问题,果然,搜到了一包袱的金银珠宝,老板不肯承认杀人夺财,却被谢鹤在染缸里发现了一枚脚趾甲盖——那正是老板在拖拽尸体时磨蹭掉的,老板心虚,只顾着将富商的衣服扒下来,却没注意到被染料浸透的脚出了问题。 他见财起意,将富商引到染缸边,口称这是他刚研究出来的新染料,引得富商低头,便拿用以染色的白布将对方勒死,谁知挣扎间两人双双落入染缸,老板爬起来后将尸体捞出,怕被人发现,扒了衣服趁夜丢到了护城河。这新染料并不持久,在河水里漂了会儿就褪色了,所以也没有人怀疑到他头上来。 那枚脚趾甲盖恰好就是死者脱落的,大小正好,老板在这事实之前认了罪。 谢鹤晚上到清欢住的小院子里,真诚地问她:“你是怎么知道的?” “死者的鬼魂告诉我的。” 谢鹤:“……” “我知道谢大人不信,可我说的都是对的不是吗?” 新世界的大门一旦打开,就不容易关上。清欢很体贴的给谢鹤一点缓冲空间:“晚上做了鱼饼,谢大人要不要来一点儿?” 谢大人说:“要。” 京都府通过驿馆通知了富商的家人,那富商的妻子正身怀六甲,挺着大肚子和公婆一起来接了丈夫的尸身回家,临走前向谢鹤跟杨大人磕了三个响头,以谢他们的恩德。 谢鹤从来都不喜欢这样的场景,好人死了,留给家人数不清的悲伤难过。即便沉冤昭雪,又能如何呢?又不能让悲伤轻一些,又不能让逝去的人回来。 送走了人,谢鹤准备跟谢大人商量一下孙家灭门惨案的事,谁知道两人刚说了一会儿,捕快就来禀报说平阳王世子和世子妃来了,要将孙侍郎的遗孤带走。 因为那是皇亲,捕快们不敢拦,已经奔着清欢姑娘所在的院子去了。 二人一听,连忙站起来。 清欢正在给小奶娃做口水兜——真的,小奶娃流口水流的太厉害,为了不一天洗好几套衣裳,她准备给他多做几个口水兜,这样的话只要按时更换就可以了。 口水兜是用柔软的旧棉布做的,清欢还在上面绣了可爱的小猫小狗,小奶娃喜欢的不得了。   ☆、第937章 第九十六碗汤(四) 第九十六碗汤(四) 小奶娃又白又嫩胖嘟嘟的, 他的爹娘都生的好,因此他也长得很好看, 圆圆的大眼睛扑扇扑扇,再加上爱撒娇又黏人,清欢很喜欢, 因此照顾起来也不觉得麻烦。 只是这些人……什么来头?进了院子话都不说一句,一个穿着暗红色袄子的嬷嬷上来就要抢小奶娃,清欢眼疾手快, 口水兜一丢, 抱起小奶娃躲过去:“阁下是谁?” “大胆!见到世子和世子妃还不跪下行礼!”那婆子一击成空,顿时非常不高兴, 又见清欢容色绝美, 心中有些担心。虽说世子和世子妃感情好,可王府里还是有几个通房,这姑娘生的如此美丽,万一叫世子看上可如何是好? 清欢抱着孩子微微福身:“见过世子世子妃, 二位大驾光临,不知有何贵干?” 世子惊艳地望着她的脸, 世子妃则上前一步, 不着痕迹地挡住了。世子并不高, 世子妃又身材修长,是以被挡住的世子颇有些不好意思,手握成拳放在嘴边咳了一声:“你怀里那孩子,是世子妃表哥的遗孤, 孩子在这世上除了世子妃再无亲人,世子妃心善,便想将孩子抱来抚养,也好让表哥有后。” 他话音刚落,杨大人跟谢鹤就感到了。杨大人虽然随和,可面对这些世家子弟向来不客气:“世子,擅闯京都府,以我朝律法,严重了可是要受刑的,世子如此胆大妄为,是不将本官放在眼里么?” 京都府人人都是根硬骨头啃不下去,其中又以杨大人跟谢鹤为最。在这两人这儿,面子这玩意儿不好使。世子大庭广众之下被下了面子,脸色顿时就不太好看。正要解释,世子妃开口了:“杨大人见谅,谢大人之前说有了我侄儿的消息,现如今过去了好几天,却都不说通知我这个做姑姑的。我心里着急,又得世子怜悯,才擅闯进来,实在是心系孩子,表哥生前于我有恩,还请大人原谅则个。” 话说得好听极了,杨大人还能说什么?人家是担心孩子又不是来捣乱的,态度好又诚恳道歉,他若是紧抓不放,倒显得他为人苛刻没有人情味了。 谢鹤道:“这孩子是孙家灭门惨案的唯一幸存者,在这案子没结之前,还是留在京都府比较安全。” 世子妃轻笑:“以谢大人这样说,我这做姑姑的,还不能亲自照料侄儿了?” “世子妃正当年华,想来很快就能和世子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何必要将这孩子带走呢?更何况,孙家的案子一日不结,那凶手就一日不会停下,孩子在京都府有人照料,世子妃不必担心。若真的放不下,欢迎随时来看。”杨大人说。 世子夫妻原以为能将孩子带走,可谁知杨大人跟谢鹤赶了过来,他们虽然占着情,可人家那边是理是法,倘若杨大人不肯放人,他们除了入宫去求圣上之外别无他法。今日带的都是些普通家丁跟婆子,如何能跟京都府训练有素的捕快相比。事已至此也无计可施,世子便揽住了世子妃的肩:“为夫知你心中挂念表哥和孩子,只是杨大人说的也有道理,咱们便先回去,待到杨大人抓住凶手,咱们再来带孩子回家。” 世子妃不舍地望向清欢怀里的小奶娃,小奶娃可不知道她在看什么,仍旧趴在清欢肩头用嘴巴吐泡泡,浑然不知为了争夺他大家都绞尽了脑汁。 “世子妃是身子不舒服么?”清欢突然问。“听您一直在咳嗽,嗓子又有些沙哑,既然身体不适,就应好生安歇。如今虽然不冷了,却容易受寒,世子妃要多加注意才是。” 闻言,世子妃看了她一眼,淡淡道:“多谢姑娘关怀。” 只是看她的眼神,明显是将清欢当成想要攀龙附凤的女子了,说什么关怀她,怕不过是想在世子面前出头。呵,长得倒是不错,可这么做未免也太蠢了些,当世子是那等见色心喜之人么?她没搭理清欢,便与世子离去了。临去前又忍不住看小奶娃,心里惋惜不已,还以为能将奶娃娃带回王府,谁知却不能。 “杨大人,谢大人。”世子妃停下脚步。“二位都是能人,想来很快就能破了表哥一家的惨案,可若是不能,孩子这会儿还小,若是大了,就不能在京都府待了。圣上也对这案子十分关切,杨大人还是要快些才行。” 言下之意大家都懂,这是想逼着杨大人给个破案的限期——开什么玩笑,老狐狸怎么可能会接。圣上得知此案亦然震怒,却也不曾要他限期内破案,他凭什么听一个世子妃的啊?世子妃再大,能大过圣上去? 因此杨大人呵呵一笑,四两拨千斤:“世子妃说的是,二位慢走,下次再来京都府,可务必通知本官一声,本官好在府门迎接。毕竟这是规矩,本官身为京都府尹,向来循规蹈矩。” 他讽刺这二位心急擅闯京都府,也不是什么懂规矩的人,何必在他面前装腔作势。 杨大人最让圣上喜欢的就是这一点,只要他看不爽,谁都敢办,谁都敢怼!这也是圣上信任他放手给他大权的原因,因此杨大人虽然只是正四品的京都府尹,在京都却是哪儿都吃得开,谁见了都要敬让三分。同时这也是圣山最心塞的点,因为杨大人牛逼起来连圣山也敢怼! 曾经圣上为老不尊,看上了自己儿子的一个小妾,皇子也很懂老子的意思,偷偷摸摸将人送到了龙床上。圣上大喜过望,明里暗里夸赞这儿子懂事,还暗搓搓想给美人个位份。皇后怕丢脸,将此此事暗中告知杨大人,杨大人二话不说开怼,怼的圣上头晕眼花,美人还是收用了,但再也没提给位份的事儿,而且因为杨大人这较真的性子,他怕在龙床上颠鸾倒凤的时候被打断,愣是连传召的次数都少了些——现在美人已经完全被忘了。 当今圣上绝不是昏君,就是有些小缺点,其中以好色为最。寻常王公大臣家,谁家若是有美貌的女儿或是娘子,真是不敢朝圣上面前带——这位英明是英明,厚道是厚道,架不住就是好色啊,什么美人都吃得下,反正只要长得美就行!别的不说,当今圣上后宫的人数是先帝的五倍! 就这样,今年还喜滋滋的又要选秀呢。 对于圣上这点小爱好,杨大人是只要不闹的太离谱都不管。他效忠皇帝多年,深知圣人的性子,世子妃想拿圣人来压他,呵呵。 等世子夫妻走了,杨大人才看向清欢怀里的奶娃,羡慕道:“小家伙不谙世事,真叫人羡慕。”长大了想的多了,活的就难了。 小奶娃根本不知道这个长胡子老头在说什么,仍旧吹泡泡流口水,清欢将他放到腿上问:“还没有线索么?” “在查。”谢鹤说。 她点了点头,也不是很在乎,抱着奶娃朝屋里走,没走两步就又停了下来:“对了,谢大人。” “嗯?” “不觉得奇怪吗?” 什么? 清欢道:“孙家上上下下二十三口人被杀的一干二净,孙侍郎更是在休沐回家的路上一刀致命。可我捡到小石榴的时候,他躺在木盆子里。若那人是要灭孙家的口,为何要留下这孩子?为何不一起杀了?还非要给这孩子一条活路?” 能做出杀人灭口这等事的凶手,会突发恻隐之心留下孩子的命吗?这未免也太可笑了。 如果不是,那就证明这个孩子有他活下来的理由。 这个理由又是什么呢? “孙家灭门惨案发生后,孙侍郎就没有亲人在京都了,只剩下世子妃。世子妃三番两次想带小石榴回去抚养,真的是单纯的为表哥留后么?我听说,世子妃曾经和孙侍郎定有婚约,只是后来悔婚嫁入了平阳王府。如今世子妃嫁入王府数年却无所出,这不奇怪吗?” 小石榴只是个奶娃,肯定不可能从案发现场逃走,连身强体壮的家丁都被杀死了,他一个话说不清路走不稳的奶娃失踪,定然是被带走。谢鹤循着踪迹去找,却找了好几天,也许从一开始凶手就是有目的的,但是他没想到中途会冒出一个清欢,在木盆向下流漂流的时候发现孩子并将孩子抱走。 世子妃本来可以不来京都府要孩子,因为这孩子可以直接送到她手上。但因为清欢的出现,中间出现了问题,于是她只好亲自上门,表达自己想要为表哥留后照料孩子的想法。 但是……只是为了一个孩子,就要将孙侍郎灭门,这未免也太荒谬了。 谢鹤跟杨大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才没有世子妃太过怀疑。因为即便世子妃将小石榴抱在身边抚养,小石榴并非世子骨肉,也不能继承世子之位。更何况世子还有数名通房,世子妃不能生,总有人能生不是?可他却很支持世子妃抱孩子去养,这种种表现,实在是不像杀人凶手。   ☆、第938章 第九十六碗汤(五) 第九十六碗汤(五) 道理都懂, 可如果没有证据,这些就都只是推测。 孙侍郎为人随和, 与同僚们关系都不错,不曾与什么人结仇,一谈起孙侍郎, 人人都是比个大拇指,说这位是谦谦君子,温文儒雅, 实在是挑不出什么错处来。而孙侍郎的鬼魂虽然还在, 却迷迷糊糊的记不清楚了,仅存的那些记忆里又没有可能杀自己全家的仇人——他每日来来回回做的都是那些事, 到底是何人为了何事, 竟结下灭门的仇怨? 既然没有新的线索,谢鹤就决定从头开始查,从孙侍郎每日行踪到他相交的亲朋友人,再将这些信息重新捋一遍, 一定有什么东西是被遗漏的。果不其然,很快就让他查到每半个月, 孙侍郎都会在休沐的日子去戏馆听曲子, 而平时他是待在家中陪伴妻儿的。 侍郎府有专门负责送菜进来的农户, 这人也是谢鹤无意间寻得,从他口中得知了此事。每半个月,孙侍郎就去戏馆一次,雷打不动。人难免有些爱好, 但孙侍郎就有些奇怪了。他去听戏,每次只半盏茶的功夫就离开,匆匆赶回家后陪伴妻儿,而且时间掐的极准,半个月一次,一次半盏茶,完了就回家。 谢鹤隐约觉得其中有些蹊跷,便想着去戏馆看看。只不过他带着人去搜查自然不成,未免打草惊蛇。于是他换下公袍,数了点银子,准备亲自去戏馆走一遭。 结果门口遇到了清欢,要不是被她喊住谢鹤差点儿没认出来。原因无他,她今日身上穿着男装。谢鹤愣了一下:“你这是要……” “没银子了,出去摆摊。”清欢摇了摇手里“铁口直断”四个大字的白幡,很是自豪。“小石榴交给杨大人照顾了,谢大人这是要去哪儿?” 她穿男装丝毫不显得维和,大概是因为她身形修长,美的又雌雄莫辨。不过一个姑娘出门在外,的确是做男子打扮比较安全方便。谢鹤点了下头说:“我要去听戏。” 并没有跟清欢说实话。 “带我一起啊?”清欢很渴望地说。“我还没去过戏馆子呢。” 谢鹤有心想拒绝,又怕她察觉自己别有所图,半晌道:“可以是可以,不过……你不会要拿这招牌去吧?” “不可以吗?”她歪着脑袋问。“戏馆子有规定算命的不能进去吗?” 这还真没有,于是谢鹤妥协了。 清欢不乐意走太远的路,她有一头小毛驴,载她刚刚好,谢鹤要是上去怕要被压死,于是她坐在毛驴上,谢鹤……谢鹤在前面给她牵着毛驴。写着铁口直断四个大字的白幡背在身后,真是一副神奇的景观。 孙侍郎常来的戏馆子叫落梅园,听说这里以前还出过一名宫妃,现如今正受宠——不叫人奇怪,毕竟当今圣上好色的特点几乎可以说是人尽皆知了。戏子算什么,他老人家连儿子的小妾都睡过。 不过……谢鹤拿着单子冷汗涔涔,好贵……一盘瓜子就要一百钱,外面一斤炒瓜子才几个钱?他摸了摸囊中羞涩的钱袋子,还没想好,清欢就拿着单子给跑堂的了。“花生瓜子桂圆核桃杏仁各来一盘,再泡一壶龙井。”说完丢了个碎银子上去。“赏你的。” 他长得好看又出手阔绰,浑然天成一股风流俊秀,那跑堂的登时笑眯了眼睛:“得嘞这位爷,您稍等!” 谢鹤道:“怎好叫你破费——” “谢大人还有钱么?”清欢小声问,“你的钱不是都给我了?” 谢鹤突然生出一种自己是个将每月俸禄都乖乖交给媳妇的丈夫来,一张俊脸微红,扭过头去不再说。他身上真没多少钱,刚才一进来清欢就要了上等座,谢大人就在心里盘算自己的钱用的够不够了。 那农户只知道孙侍郎每个月来落梅园一次,并不知道孙侍郎来了是为见谁。进了这地方,不花钱是不可能的,只有银子才能买道消息。谢鹤微微出神,连台上正上演的戏都没仔细看。他不大喜欢这些玩意儿,平日里除了爱吃鱼,洁身自好的连章台路都不曾去过,可以说是非常纯情了。 别人到落梅园是寻欢作乐来了,谢鹤却正襟危坐,眼神凌厉,他这样的人,哪怕坐在淫窝也是一身正气,没人敢过来招惹。 清欢听戏听的津津有味,一双小手上下翻飞,没一会儿瓜子皮就满了。吃的火气上来,就喝一口龙井压压火,然后继续吃。美眸盯着戏台上的花旦,目不转睛。 跑堂的再给这儿添茶水的时候,清欢随口问道:“小哥啊,听说你们这里有个戏子远近闻名,就连故去的孙侍郎都心悦于她,不知道是哪位啊?台上有没有?”问话同时又抛了一块碎银子。 谢鹤听她问话,立刻竖起耳朵,心里却不解她是如何得知的。 跑堂小哥将碎银子拿在手里,嘎嘣一咬,顿时笑的像朵花:“客官你说笑了,咱们这哪有连孙侍郎都心悦的花旦,这孙侍郎每个月来两趟可不是听戏的,他呀。”小眼睛左右一瞧,特意压低了声音。“他是来看他外室来的!” 什么? “客官你可不能说这话是小的说的啊,不过这事儿知道的人可不多。” 清欢又摸出一块碎银子给他,跟着压低声音:“那不知小哥可否给我们引见一下?放心,少不了你的。” “这……”见钱眼开的跑堂小哥这会儿已经收了好几块碎银子了,加起来得又一两多,他心想,横竖孙侍郎已经死了,就算暴露出去也不会有人找他的麻烦,倒不如做个人情,再赚它一笔。 于是谢鹤跟清欢被他引到落梅园的后院,这里是戏子们住的地方,五个人住一个院子,但谢鹤他们要见的人却单独住。 跑堂的还有活儿要干,不敢进去,清欢打了赏,他便美滋滋的走了。 一进院子,先看到的就是一片春梅开的正艳,脚步声惊动了梅间女子,女子抬起头来:“二位走错了吧,这里是不许客人进来的。” 这女子生的十分清秀,眉宇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愁意,容貌算不得极美,却极有韵味,袅袅娜娜的,是男人最喜欢的那种柔弱美人。 “没走错,我乃京都府总捕头谢鹤,就孙家灭门一案,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闻言,女子脸色顿时惨白!她低下头,两只手抓紧了裙摆,“我不知道你们说的是什么……” “孙侍郎每半个月到落梅园一次,是为了见你吗?你们是什么关系?” 女子咬着牙不肯回答,清欢走近她,蹲下去,柔声道:“孙侍郎已经死了,可凶手还未抓到,不仅如此,孙家上下二十几口人全部死于非命,无论你与孙侍郎是什么关系,他经常来看你,与你都有几分情分,难道你能眼睁睁看着他们一家子死不瞑目吗?” 听了这话,女子似乎被触动了。谢鹤注意到她紧抓着裙摆的手在慢慢放开,而后听到她说:“侍郎大人他……是我的恩人,我曾经被恶人看中,是侍郎大人救了我。他怜我孤苦,便和班主说,每个月会给银子,让我不要在上台演出。我们……只是发乎情止乎礼,并没有肌肤之亲。” “那你知道孙侍郎可曾与谁结怨?” 女子抬起头:“不曾,侍郎大人为人和善,很少红脸,又怎会与人结怨?” “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院子,孙侍郎得给不少钱吧?” “以前……这里不是我一个人住的,只不过后来其他人走的走,死的死,又一直没有新人,便只住着我一个了。”女子轻轻拭了拭泪。“如今侍郎大人不在,我的安稳日子又还能过几天呢?” 看样子从她这里是很难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了。 从落梅园离开后,清欢问谢鹤:“谢大人相信吟霜说的话么?”吟霜是那戏子的名字。 谢鹤道:“人人都说孙侍郎与其夫人鹣鲽情深,可他在外头养这么个戏子,两人之间还清清白白……我不大相信。要么吟霜说谎,要么其中有隐情。” 清欢跟他想的一样。不过她没过多的将心思放在这案子上,看到不远处有卖刚出炉的桂花糕的,就过去买了几块,用油纸包着,还递给谢鹤一份:“谢大人,给你。” 谢鹤今天就没怎么花钱,因为全被人家姑娘抢着付账了。他再一次感到自己有多穷,就这身家还想着娶娇媳妇,做梦去吧。 心里想着,就把这桂花糕狠狠咬了一口,结果因为太烫又不好意思吐出来,只能哽着喉咙给咽了下去。 吟霜说的话他们都不信,但眼下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她撒谎,为此谢鹤特意派了两名捕快混进落梅园,悄悄监视吟霜。   ☆、第939章 第九十六碗汤(六) 第九十六碗汤(六) 在那之后, 谢鹤没再去落梅园,监视吟霜的两个捕快回来禀报, 也说吟霜没有异动。这可不就见了鬼了么?难道吟霜说的是真的,她跟孙侍郎真的是纯纯的柏拉图恋情? 谢鹤不知道什么是柏拉图恋情,这是清欢说的话, 他习惯性记住,习惯性学着说了。 眼看线索又要中断,两日后吟霜竟主动出现在京都府求见! 谢鹤见了她后, 吟霜说明了来意, 她是为小石榴来的,因为之前一直住在落梅园不问世事, 所以她都不知道小石榴被找了回来。这不, 昨天刚知道,今天就上门了,说是想见见小石榴,毕竟这是侍郎大人的遗孤。谢鹤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但此人看起来很真诚很迫切,征得杨大人同意后, 他就带着吟霜去了清欢住的院子。 一见之下, 吟霜才知道那日格外俊俏的小公子竟然是个姑娘。不过她没把心思在清欢身上多放, 而是直接去看小石榴。 奶娃娃一天一个样儿,已经长大了些,看得出来他的眉目与父母的相似程度了。吟霜呆呆地凝视了会儿,突然落下泪来。她胆怯地伸出手去, 怕被拒绝:“我、我可以抱抱他吗?” 结果小石榴看了她伸出的手几秒钟,把头扭过去藏进清欢颈窝。虽然年纪小,已经不大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了,可他心中仍然有着惧怕陌生人的阴影。 吟霜面露失望之色,谢鹤见状,心中竟生出一股荒谬之感。看吟霜对小石榴这么真情实意……小石榴该不会是她的孩子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能解释为何孙侍郎每半个月都去看她一次还给她银子了! 他咽下心中疑虑,吟霜陪了一会儿,小石榴对她没了戒心,就愿意让她抱了。她抱着小石榴低声呢喃着一些话,谢鹤离得远,听不大清楚,总之将小石榴还给清欢的时候,吟霜依依不舍。 然后捕快来禀报说世子妃又来了,这回是一个人来的。 所谓的一个人是指没有世子,但身边仍然跟着一大串婆子丫鬟,到底人家是世子妃,身份尊贵,不能跟普通人一样。于是跟她比起来,只身一人的吟霜就显得……格外的寒酸。 他们只远远的见了一面,吟霜避开了他们之后从后门走了,她身份卑微,被人瞧见在京都府进出,传到班主耳朵里未免不好。 世子妃又是来问案子进展的,但谢鹤觉得她的主要目的还是小石榴。 好不容易送走了这尊大佛,清欢抱着小石榴来找他,告诉他有可能他查错了方向。 “嗯?”谢鹤不明白,什么叫方向错了? 清欢说:“方才吟霜抱小石榴的时候,你听到她说些什么了吗?” “离得太远,她又小声,我听的不是很清楚。”谢鹤心下一凛,“难道她真的是小石榴的亲娘?” 清欢:“……你在说什么?” 谢鹤见她一头雾水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猜的肯定不是她要说的。果然,清欢要说的是:“我听到她对着小石榴自称小姨。” “这有什么问题吗?”谢鹤茫然。 “她若是小石榴的娘,抱着自己的孩子,怎么着都会自称娘。她若不是,以她和孙侍郎的关系,怎么也不能自称小姨啊,自称小姨,那是站在孙夫人这边说的!所以说……” “所以说她跟孙侍郎的确是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和她有关系的是孙夫人?”谢鹤觉得太神奇了。“可是孙侍郎在这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吟霜是孙夫人的妹妹?” “孙夫人的身世,你查清楚了么?” “她是孙侍郎恩师的女儿,家世清白,什么时候又冒出一个当戏子的妹妹?”谢鹤觉得头大,这群人的关系真是越发的错综复杂。“孙夫人娘家虽说不是什么高门贵族,却也算是书香门第,怎么会让自家的女儿沦落风尘?” 他觉得怎么想都是徒劳,想知道答案的话,直接去问孙夫人的爹娘就行了。可是这一查之下倒是令人惊奇,原来孙夫人的爹娘并非本地人士,在孙夫人嫁入孙家的时候,他们夫妻俩就已经迁回老家去了。 连带着孙侍郎其实也不是京都人。他是天庆十年科举中了进士,此后在京都定居,过了不久,他的表妹,也就是如今的世子妃悔婚嫁入王府,他也另娶成家,之后就再也没有跟老家联系过。说是什么父母双亡,再也没有熟悉的亲朋在老家了。 这倒也不错,可在孙家被灭门之后再看,就觉得有些奇怪。 孙侍郎的户籍来历清清楚楚,孙夫人的也是,可这吟霜是哪里冒出来的?她对着小石榴自称小姨,那就说明是孙夫人这边的亲戚,但孙夫人是独女不是吗?“孙家灭门惨案发生后,我派人通知了孙侍郎的岳父岳母,他们不日就会赶到,等他们到了,我们也许就能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孙夫人娘家姓于,于老爷是开私塾的,在老家那一块很有名,尤其是孙侍郎,幼年失怙,母亲改嫁,是于先生收养他教导他,以至于后来他高中后,将二位老人家接来享福。但不知道为什么,孙侍郎娶了先生的女儿后,先生夫妻俩却又迁回老家去了。 谢鹤询问了这些令人奇怪的事情,于先生叹了口气,他虽然年逾六十,却仍旧耳聪目明,听到谢鹤问,便叹了口气:“事已至此,老朽也不瞒着谢大人,我那女儿并非亲生,而是义女。崇安与她两情相悦,可她身为孤女,崇安怕委屈了她,才请求我夫妻二人将她认为义女,全了这一场姻缘。” 崇安是孙侍郎的字,还是于先生给取的。对于终身无子的夫妻俩而言,孙侍郎就是他们的孩子,如今孙侍郎死了,只剩下小石榴,他们希望能将小石榴带回去照顾抚养。 清欢是未出阁的姑娘,谢鹤也曾成家,谁来养小石榴都不合适。 也就是说,孙夫人的来历,再次成了谜。 她到底是谁,恐怕也只有孙侍郎和她自己清楚。 事到如今,还是得去问吟霜,只有吟霜知道孙夫人的身份来历了。 谢鹤跟清欢又去了一趟落梅园,得知孙夫人的父母来了,吟霜先是一愣,然后了然,却对谢鹤的问话表示不知:“我哪能认识那样的贵人,我是什么身份,如何能跟人家书香门第的姑娘比?自称小姨什么的……是谢大人听错了吧?” “是吗?”清欢道,“就算孙夫人死不瞑目沉冤未雪也没关系吗?依我看,你们俩应该是情同姐妹,为了你,孙侍郎才经常来落梅园打点,你受了他们夫妻俩那样的大恩,却不肯说实话替谢大人追拿凶手,你对得起孙夫人么?” 吟霜低下头,让人看不清楚她的表情:“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根本不认识她。” 谢鹤还想再问,被清欢拉住了。吟霜一看就是不会说实话的人,与其问吟霜,还不如问其他人。 所谓的其他人,就是在落梅园待了超过十年的老人。这些戏子大多上了年纪,再上台已经不行了,不过班主人不错,给他们留了口饭吃。问到吟霜的时候,他们的回答惊奇的一致。 年轻的伶人兴许都不知道,可这些年长的伶人却印象深刻。吟霜当年刚被家里人卖进来的时候又瘦又小,说话都不敢大声,活像只鹌鹑,是当时的当家花旦锦玲看她可怜,留她在身边使唤。后来两人关系越来越好,锦玲亲自教吟霜唱戏,再后来锦玲得病死了,吟霜就再也没上过台,慢慢的就被忘了,如今过去了好几年,花旦更新换代的快,谁会记得呀。 当年同一批伶人,有的赚够了钱自己走了,有的是客人帮忙赎了身,锦玲那一批花旦剩下的寥寥无几。 但还有人记得,当年吟霜就是锦玲的小跟班,姐姐长姐姐短的,很爱笑,性子也讨喜,可锦玲死了之后,她就变了,也不知为什么,班主肯让她留下来吃白饭。 这些人不知道孙侍郎跟吟霜的事。 谢鹤又去见了班主。班主有年纪了,他听到有人问起锦玲,顿时言辞闪烁:“死了……就是病死的呗,我已经仁至义尽了,还帮她给埋了,谢大人这么问什么意思啊?” “锦玲埋在哪儿?”谢鹤冷冷地盯着他。“我怀疑锦玲死的蹊跷,告诉我坟墓在哪儿,我让仵作去看看。” “谢大人,您这说的是什么话啊,锦玲就是个戏子,这活着的时候再值钱,死了也一文不值,我哪记得她埋什么地方了?”班主连忙告饶。“小的这是小本生意,好不容易站稳了脚跟,谢大人您行行好,就别拿捏着小的不放了。” “那班主不妨说说,锦玲到底是得了什么病死的?”   ☆、第940章 第九十六碗汤(七) 第九十六碗汤(七) “瞧您这说的……”班主干笑两声。“那锦玲就再是个顶梁柱, 唱的再好,生了病我也不能掏钱给她看不是?我这是小本生意, 养活这么多人,光吃饭就要几十张嘴,再说这戏台子戏服胭脂水粉什么的, 哪个不得花钱?哪有闲钱给锦玲看病啊?这不是她自己熬不过去,我一时好心,才叫人给埋了么。” 有理有据, 令人信服, 可惜谢鹤一个字都不带信的。他懒得再跟班主兜圈子,倒不如大家将话敞开来说个明白痛快:“锦玲是不是孙侍郎的夫人?” 班主吓了一大跳:“可不能胡说!不能胡说!” “孙夫人有诰命在身, 锦玲却是贱籍戏子, 这二人若是同一人,孙侍郎死了,你可还活着,知情不报是什么罪过, 你这落梅园还开得下去么?”谢鹤冷笑一声。“既然你不肯说实话,那我也不强求, 早晚我查的出来, 到那个时候, 还望班主继续一口咬死了什么都不知道。” 他拂袖作势要走,这才将班主吓住,“谢大人!谢大人!谢大人慢着!” “还有何事?” 这会儿谢鹤身上煞气重,脸一拉下来真比阎王爷还要吓人, 班主抹了把汗:“孙大人已经故去,可这戏园子我还得继续开下去,大人您既然问了,小的也就信您一回,信你能找到杀害孙大人一家的凶手。” “不错,锦玲就是孙大人的妻子。孙大人当年只是寒窗学子,进京赶考的路上被人偷了盘缠,一路靠给人写字来到京城,锦玲去给一个大户人家唱戏的时候,在街上跟他认识了。那时候孙大人染了重病没钱抓药,就晕倒在大街上,锦玲坐着的马车恰好经过,她是个心软的姑娘,就叫人将孙大人带到马车上——咱们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实在是没什么男女之防。而后这一来二去的,两人就认识了。后来孙大人的表妹与他悔婚,他却一点都不生气,金鸾殿试拿得三甲,进翰林院,那几年,他一直都跟锦玲保持着联系。直到孙大人出了翰林院接任工部侍郎,他才向我表明,想娶锦玲为妻,给她赎身。” 班主说着,顿了一下,继续道:“锦玲无父无母,是我捡来的孤儿,有人喜欢她想娶她做妻子,我怎么可能不同意。孙大人说他的先生跟师母会认锦玲当养女,但是戏子的身份都是登记在京都府户籍里的,总不能叫人知道孙大人娶了个戏子。哪怕孙大人不介意,可传出去,锦玲的名声就毁了,说不定还会毁了孙大人的仕途。” “于是,你们就想出了让锦玲病死而后摇身一变成为孙侍郎的师妹的方法?” “小的知道这样不对,可当时实在是没别的招儿了。”班主连忙告饶。“还请谢大人网开一面。” 谢鹤点了下头:“那吟霜呢?” “吟霜是锦玲在外头捡回来的小乞丐,锦玲跟她拜了姐妹,之所以不早些离开,也是因为放心不下吟霜。”班主摸了把额头的汗,小心翼翼地觑了谢鹤一眼,看不出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吟霜不肯跟锦玲走,就要留在这儿,锦玲便让孙大人每半个月来看她一次,顺便送些银子来,说是不能让我白养着人。” 由此可见,孙侍郎也好,孙夫人也好,都是有情有义的人。可是……谢鹤问:“吟霜可是心悦孙大人?” 班主的脸白了一白,“这个……这个小的怎么知晓?吟霜性子沉闷不爱说话,但每次孙大人来,都只待半盏茶的功夫,这二人应该没……吧?” 有没有,现在只剩下吟霜一个人知道了。可那姑娘嘴巴死紧根本撬不开,没法从她那里得到任何有用的消息。 “班主这么说,孙侍郎夫妻都是好人啊,应该不会跟人结怨。”清欢撑支着下巴,“那既然不是结怨,就应该是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东西,被人灭口了吧?” 不是寻仇,就是灭口,没有其他可能了。 “孙大人平日里谨小慎微,绝不会作奸犯科。”班主立刻道。 “我知道了,有什么想起来的,记得立刻派人告诉我。” 见谢鹤转身要走,班主战战兢兢地问:“那、那谢大人……锦玲的事……” “什么事?”谢鹤平淡地问。“我怎么不知道?” 班主顿时大喜过望,连连道谢,谢鹤跟清欢离开落梅园后,就去了仵作那儿,又把孙家人的死因都看了一遍,愈发觉得蹊跷。 除了孙侍郎之外,全都是一刀毙命毫不含糊,唯独孙侍郎除了喉咙那一刀之外,胳膊上还有一道长长的血痕,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仵作比对过在场的锋利器具,都对不上号,但唯一能确定的是孙侍郎的死因跟胳膊上的伤口没什么关系,而是同样来自割喉的那一刀。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造成的伤口呢? 又细又长,深刻见骨,孙侍郎是先胳膊受的伤,然后才被一刀杀死。那天正好是休沐,他在家里怎么会受这样的伤?而且伤口都没来得及经过包扎,仵作检查过伤口,再一刀毙命之前,孙侍郎已经失血过多了。 也就是说,在那场惨案发生之前,他同样有人想杀他。因为右手胳膊受伤只有一种可能——有人拿着锐器想要杀他,他下意识的抬手自保。 那个人很有可能和孙侍郎相识,否则没办法解释孙侍郎受伤后为何不去报官而是先回家。 休沐那天,他能去哪里? 小石榴远远地看见了清欢,从杨大人怀里闹着要下来,踉踉跄跄地往这边走。清欢蹲下去,他便扑到了她怀抱里,小手兴高采烈的挥舞,恰巧打掉了清欢束发的簪子。 那根银质的没有多余装饰的细簪,掉在地面上,发出一声脆响。 谢鹤突然想起来,第一次见到吟霜,她坐在院子里出神,头上有一支很精致的蝴蝶簪子,因为那蝶翅轻轻颤动,谢鹤就注意了一下。不过第二次,吟霜主动来京都府的时候,头上就十分朴素,什么都没有了。 他一拍大腿,站起来就往外跑。 杨大人一头雾水:“这风风火火的,刚回来就往外边跑,怎么了这是?” 清欢浅笑,点了点小石榴的鼻头:“大概是肚子疼吧。” “哦。”心宽体胖的杨大人笑呵呵捋了把胡子,“我偶尔也会这样,这种感觉一旦强烈就无法抗拒。”说完才想起来面前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不是他那群牲口一般的下属,老脸瞬间通红,悄悄看了一眼,见清欢正陪着小石榴说话,好像没注意自己说了什么,这才松了口气。 结果半个时辰后,谢鹤把吟霜给抓来了,同时还带来了证物——一根蝴蝶簪子。那簪子是银的,簪尾细而尖,是她及笈的时候锦玲送她的礼物。 然后她用这个礼物,刺伤了锦玲的丈夫孙侍郎。 仵作比对伤口验过,孙侍郎胳膊上的伤正是这根簪子造成的。可吟霜什么都不肯说,她就只是坐在那儿,不管谢鹤问什么,给出什么样的证据什么样的问题,她都好像没有听到一样不作任何回答。 仿如老僧入定。 就凭这一根簪子没法将吟霜定罪,首先孙侍郎只是受伤,并没有死,其次,这一根簪子很明显不可能是孙家灭门惨案的凶器,更何况吟霜也没本事杀掉孙家二十几口人。 可那天发生了吗,她为何要刺伤孙侍郎,她又知道什么……吟霜一个字都不肯说。 最后没有办法,还是只能将她放掉。 吟霜要求带走那根簪子,杨大人同意了,横竖留下来也没什么用,吟霜走的时候又将簪子插|入鬓发,那天到京都府来她没有戴,就是不想被察觉,如今大家都知道了,她也就不掩饰了。 孙夫人对她那么好,孙侍郎也照顾着她,她到底为何要对孙侍郎下杀手? 这个没人知道。 三天后,落梅园班主派人来报讯,说吟霜服毒自尽了! 杨大人立刻带着谢鹤前去落梅园,吟霜躺在床上,双目紧闭,面色乌青,仵作上前进行初步验尸,确认她是服食砒|霜而亡。看起来像是畏罪自杀,身上没有其他伤口。 但杨大人和谢鹤很快就发觉了不对劲。 “你说吟霜回来之后就没出过门?” 班主点头:“我问过守门的了,她确实没出去过。三天来就住在这院子里,哪儿都没去。” “那她鞋底的红泥是哪里来的?”谢鹤问。 吟霜的绣花鞋底部沾了红泥,要是三天没出去,不可能沾上,这红泥是用来专业种植名贵花卉的,戏园子怎么会有。 “还有,她的蝴蝶簪子去哪里了?” 谢鹤已经派人搜过了,整个房间里,那根蝴蝶簪都没找到,就好像突然间消失不见了一样。吟霜那么喜欢这根簪子,要是自杀不可能不戴在头上。   ☆、第941章 第九十六碗汤(八) 第九十六碗汤(八) 不管吟霜是不是自杀, 她在临死之前肯定去过另外一个地方。照班主的说法,吟霜从京都府回来后都没出过落梅园, 这很明显是不可能的。吟霜绣花鞋底上的红泥京都府没有,那是京都的高门贵族用来养花的专用泥,基本上要到京都北才能看得到, 而京都府在京都南,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地方,吟霜为何要去那儿? 去京都北, 是去到哪里, 又去见什么人?是不是杀害孙家满门的凶手?她是去和凶手见面,然后被凶手灭口了吗? 将吟霜的运回京都府好让仵作进行全方位的尸检, 班主送杨大人跟谢鹤出来, 结果一出来就撞上个穿着戏服却没画油彩的戏子,他正跟一个男客在打情骂俏。 班主的脸立马黑了:“胡闹什么呢?说过多少次不要让客人进后宅?” 那戏子连忙认错,只是眼波娇媚,还对着男客暗送秋波。班主只呵斥了一声就将注意力放回杨大人身上了, 但谢鹤耳力过人,却听到那戏子见他们从吟霜院子里出来后嘀咕了一句, 还说我呢, 吟霜院子里不也去过好几个男人。 谢鹤将她叫住, 让她将方才嘀咕的话重新说一遍。戏子吓坏了,还以为自己说了什么惹祸上身的话,战战兢兢的。从她口中谢鹤知道,不仅只有孙侍郎一个人进过吟霜的院子, 还有另外一个人。 因为有其他人在班主没好说,等只剩下他和杨大人谢鹤了,才告诉他们,并不是孙侍郎一个人来看吟霜,锦玲也会女扮男装来看望她。不过这种事持续在锦玲怀孕之前,她有孕后就只有孙侍郎一个人来了。 “对了,锦玲之前问过我要是吟霜要走,我拦不拦。那我能拦么?咱们都是苦命人,能有个好归宿不容易,再说了,吟霜不上台,总在戏园子里住像什么样子嘛。我就跟锦玲说,当然不拦着,吟霜都十八了,也该嫁人了。她模样生的好,性子也温婉,就是内向了些,可当年上台唱戏的时候,那身段那唱腔,真不是什么人都能配得上的……” 任由班主在一旁喋喋不休,谢鹤的心思已经没有放在这个上面了。他听完班主之前的话之后就隐隐有个想法,这个想法让他转身又回去了吟霜的院子进行搜查。 再这之后……清欢足足有半个月没见到谢鹤,杨大人也忙的不见人影,整个京都府都脚不沾地,只有她跟小石榴一如既往的快活自在。小石榴又长大了一点,但仍然是胖嘟嘟圆嫩嫩的,一张嘴还露出几个嫩呼呼的小牙,清欢给他做了磨牙的小饼干,小石榴就每天抱着啃,口水流的更欢快,口水兜已经换不过来了。 他在京都府过得可好了,跟捕快们混熟了之后和谁都亲,之前吃烧烤的时候,谢鹤使坏,用筷子沾了花雕酒点在小家伙舌头上,让小石榴生平第一次尝到酒味。当时是哭的凄惨,可事后再瞧见谢鹤,被他亲亲抱抱举高高,就又心大的不记仇,仍旧亲亲热热的扑上去。 杨大人还兴致勃勃的买了启蒙的三字经跟文房四宝,说要亲自教小石榴读书,小石榴路都走不大顺当,他就追着要教什么人之初性本善,搞得小石榴现在看到杨大人就想躲。 学习要从娃娃抓起!——来自杨大人。 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过了半个月,京都府终于开堂了!清欢昨天就听说杨大人特意入宫去请了圣旨,圣上对这个案子很有兴趣,听说杨大人已经查出了真相,竟然纡尊降贵的前来听堂! 清欢也被请过去,当然,是带着重要人证小石榴一起。不过清欢觉得,与其说小石榴是人证,倒不如说是物证。平日里插科打诨的捕快大哥们都换上了干干净净的公袍,分为四队两边一站,威武一喊,真是十足的威风。杨大人一拍惊堂木,这案子就算是开始审理了。门口挤着好多来看热闹的老百姓,这会儿也不敢吭声。 清欢抱着小石榴待在后头,因为这会儿还没轮到她出场,不过她站的地方看热闹的老百姓看不着,堂上的人却能瞧的见她。问她为什么知道?因为……那位圣人的眼珠子都要黏在她身上了。 还真是不负这好色的名头。 今日在堂上的除了圣上之外,还有平阳王,平阳王世子同世子妃。只不过他们身份尊贵,都是坐着的。这堂上一无被告,二无原告——杨大人审的这是什么案?! 这时候,杨大人开口了:“今日,本官在此,要审孙家二十三口灭门一案!” 堂下老百姓议论纷纷,这件事闹的可大了,大家都知道。 杨大人惊堂木一拍:“肃静!”说完他朝圣上拱手,“圣上,臣奉旨彻查孙家灭门惨案,今日真相即将水落石出,请问圣上可否允许臣秉公办理?” 圣上一听就有点蛋疼。他跟杨大人是君臣也是朋友,彼此深知,这老混蛋一打官腔就是想逼他表态。如今堂下尽是他的子民,还有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圣上无论如何都是要打肿脸充胖子的,反正凶手不是他,办不到他身上来。“这是自然,朕任命你做京都府尹,就是因为你为人刚正,凶手无论是谁,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此话一出,堂上就有人微微颤抖了一下。 “多谢圣上,圣上英明。”杨大人抱拳,盖因他今日是主审官不能下跪。 圣上心里美滋滋,朝美人看了一眼,看见了吗看见了吗?朕是个明君! 清欢对中年美大叔没有兴趣,所以圣上的媚眼屁用没有。 “既然如此,谢鹤!” “属下在!” 谢大人可比中年美大叔帅多了,清欢想,顺势拿起小石榴的胖爪爪挥了挥,谢鹤看见了,面无表情,眼神略显柔和。“禀报圣上,大人,孙家灭门一案的元凶,今日也在这公堂之上。” “哦?”圣上顿时来了兴趣。 其实他脑子转得快,人也聪明,要是平时早猜到是谁了。除了他就只有平阳王一家子了嘛,反正是这三个人里面的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呗。不过今天有美人在,圣上向来见了美人就没脑子了。 他随口一问,还偷偷地瞧清欢。见美人拿着小奶娃的胖爪爪挥挥,不知道他老人家哪里来的自信觉得是给自己的,就微笑着颔首。 ……神经病吧! 清欢漠然地移开视线,圣上顿时心伤不已。“……等一下,你刚才说元凶是谁?” 谢鹤:“……回皇上,孙家灭门一案的凶手,幕后主使正是平阳王世子与世子妃!” “大胆!”平阳王首先跳起来,“谢鹤你这是公报私仇!” 他这么说是有原因的。一年前平阳王带着侧妃出去踏青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漂亮村姑,他淫|心一起,当天晚上就把人给弄到了手,结果那村姑是个烈性子,第二日就告到了京都府,平阳王最后被罚俸一年,还赔了一大笔银子,在杨大人的坚持下甚至到京都府大牢待了三个月——成为众人笑柄! 当时去抓他的正是谢鹤,平阳王那会儿还跟谢鹤横:老子弄死你信不信?老子碾死你信不信?老子进去就出来你信不信? 然后……很尴尬的是没有,因为圣上他除了自己做些不着调的事儿会耍赖之外,对于臣子犯法,还真是铁面无私。 平阳王当年辱骂谢鹤是杨大人的鹰犬、走狗,谢鹤冷冰冰看了他一眼说了句你等着,结果他记到现在。 所以平阳王认为他等了一年,谢鹤终于要出手了! 圣上可不这么认为,他这老混蛋朋友跟老混蛋朋友养的总捕头,那个个都是颗铁豌豆,铮铮傲骨绝不带苟徇私情的,所以他挥挥手:“吵吵什么?若是冤枉了你,朕自然会处置他。” 谢鹤行礼,“请圣上允许让清欢姑娘上堂。” 姑娘! 圣上眼睛一亮,是那个美姑娘么?允了允了!当然要允! 果然,他刚才就一直拿眼角余光瞄的美姑娘抱着孩子走上来了。要说圣上荤素不忌呢,他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看上的美人是不是处子。在万花丛中过的圣上心里,处子有处子的好处,人|妻有人|妻的妙处,他老人家要是知道什么叫纲常伦理,就不睡自己儿子的小妾还美滋滋了。 何其不要脸啊。 “见过大人,见过圣上。” 凑近了看更好看了,圣上满脸都是笑,装模作样的清嗓子:“咳咳,平身吧。” “多谢圣上。” “圣上,这位姑娘怀里的孩子,便是孙侍郎失踪的遗孤,乳名叫做小石榴,为这位姑娘所救。” 想跟美姑娘对话的圣上迫不及待地问:“是这样吗?” “回圣上,正是如此。” 连声音都这么好听! 圣上,这辈子第无数+1次,感觉自己遇到了真爱。   ☆、第942章 第九十六碗汤(九) 第九十六碗汤(九) “圣上, 当日孙家惨案发生后,是路过的人看到了死在门口的家丁才报的案, 可是在那之前,还有一个人也到过案发现场。” “嗯?”圣上将眼珠子从美姑娘身上挪回来。“谁?” “一个名叫吟霜的戏子。” 而后谢鹤将吟霜、锦玲以及孙侍郎三人之间的关系言简意赅的说了一遍,原以为圣上会发怒, 没想到他老人家竟然还一脸深有体会,大概对他老人家而言,娶个戏子当夫人没什么不好, 他不也纳过戏子当妃子么。反正在美人这一方面, 圣上的标准降的特别低。“你说锦玲到过案发现场,有什么证据?” “回皇上, 小石榴就是证据。” “此话怎讲?”圣上终于光明正大的将视线转移到美姑娘身上, 然后顺带看了下小石榴,就觉得这个娃娃白白胖胖挺可爱的,这么多人在也不害怕,一个劲儿的抱着根奇怪的食物在啃。 “属下在孙侍郎夫妻的卧房发现了一条密道, 经过查证,这条密道的出口是孙家在不远处买的小宅子, 本来是给孙侍郎的先生师母住的, 二老回乡后, 这小宅子就一直空着。那日凶手杀了孙家人,却没想到在那之前,锦玲就已经将小石榴藏入了密道。”谢鹤抱拳,“锦玲有孕后就不便去戏园子看吟霜, 于是吟霜就通过这条地道来看她,但因为身份缘故,她克制着次数。但那天晚上,她去孙家,是想知道孙侍郎有没有告诉锦玲一件事。” “什么事?”圣上来了兴趣。 “就是自己想要刺杀孙侍郎,却被孙侍郎逃脱一事!传仵作。” 仵作上得堂来,先是一拜,而后道:“孙侍郎右臂有一条细而长的伤口,深刻见骨。从角度和伤口形状来判断,死者当时是在举起手来躲避某样凶器。经过查证,那凶器正是吟霜的。” “吟霜为何要杀孙侍郎?”圣上很是不解。“这孙侍郎夫妻待她可以说是恩重如山,她杀孙侍郎,岂不是恩将仇报?还是说孙侍郎对她做了什么事?否则一个弱女子,如何能这般狠得下心来?” 谢鹤顿时服气。这都什么时候了,圣上连吟霜的面都没见过,就因为那是个姑娘,就直接站了队。对他忠心耿耿一心报效朝廷的孙侍郎泉下有知,不知道会不会气死过去。 不会,因为孙侍郎的魂魄就在一边,神色恍惚。 “圣上,正因为孙侍郎夫妻待她恩重如山,她才要这样对待孙侍郎。”谢鹤清了清嗓子,有点不好意思。“吟霜对锦玲……有磨镜之情。” !!!圣上的表情已经变了,他第一时间不是吃惊,而是想到自己的后宫——那么多美人,他睡了这个忘那个,睡了那个忘这个的,她们会不会也??? 不管圣上心底在想什么,该说的还是得说。“吟霜是锦玲救下的,锦玲与她结拜,二人相依为命许久,对吟霜而言,锦玲是最重要的人。她不曾想过嫁人,就是想一直陪着锦玲。但是锦玲遇到了孙侍郎,并且和孙侍郎两情相悦,这是吟霜无法阻止的事。” “既然如此,她又为何要杀孙侍郎?” “因为孙侍郎察觉了她对锦玲不正常的感情。”谢鹤道,“属下已经查过,孙侍郎生前曾带了个小册子去落梅园见吟霜,委婉地表达想要给她寻个归宿的意思。锦玲对此不知,也十分赞同,可吟霜不肯,孙侍郎与她摊牌,她这才对孙侍郎起了杀心。对她来说,若是让锦玲知道她一点不好,都比杀了她还要痛苦。给孙侍郎册子的媒婆属下已经命人找来,来人!” 媒婆慌乱地上堂下跪,并承认了谢鹤所说的都是实情。 圣上消化了这一番惊人的消息后,脑袋有点晕:“你刚才说小石榴……” “正是。小石榴在密道里被吟霜发现,她不能将孩子带回戏园子,便将孩子放进木盆,用布包裹,让其顺水而流。可吟霜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她带走了孩子,才让凶手的另外一个意图落了空!” 圣上看向了杨大人。 杨大人知他要自己亲口说才肯信,微微颔首,道:“圣上,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平阳王世子和世子妃!半个月前,吟霜自尽,可她死前,却亲自去过平阳王府!她鞋底上沾了种植点心兰的红泥,这点心兰说来也巧,还就真只有平阳王府有!圣上有所不知,那红泥虽然用来种植名贵花卉,可种植点心兰的话,却要在其中加入草药以确保能重现点心兰的生存土壤,因此,若说这红泥是在别人家沾上的,那绝不可能。京都以北的高门中,唯有平阳王府栽种了大片点心兰。” 这个圣上知道,他还慕名前去看过。 圣上又问谢鹤:“你方才说凶手另外一个意图,难道他不止一个意图?杀孙侍郎一家是为了什么?” “回圣上,那就要问世子妃,有什么秘密了。” 一直没有说话只冷漠坐着的世子妃,在听到谢鹤的话后终于有了反应。她冷冷地朝谢鹤瞪过来,而世子抢先一步警告:“谢鹤,注意你出措辞!” “属下说错了吗?世子妃身上没有秘密?”谢鹤微微一笑,“想必圣上也很想知道这个秘密是什么吧。” 圣上点头。“朕的确想知道。” 平阳王一脸茫然,秘密?什么秘密?他这儿媳妇除了出身低微之外还有什么秘密?而且那出身也不算秘密啊,毕竟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世子妃的声音有些沙哑,她的牙齿开始上下打颤:“谢鹤!” “说来也是巧了,那天晚上,孙侍郎之所以受了两次伤,正是因为两个想杀他的人恰巧选在同一天动手,同时也看得出来,世子妃有多怕自己的秘密被人知晓。明明撞破她的只有孙夫人一个,她却宁可错杀也不肯放过,活生生将孙家一门灭口,一个不留!圣上,此等丧心病狂的恶行,定然要严惩不贷!” “住口!”世子妃咬牙呵斥。“谢鹤,你说我是幕后主使,难道是我亲手杀的孙家人?你有什么证据指明是我?更何况请你记清楚我的身份,污蔑我不是那么好收场的!” “今日若是叫我们夫妻来看这么一场闹剧,谢鹤,那你真是太胆大包天了。杨大人就由着他这般胡闹?”世子握住了世子妃的手安抚她,声音也十分冰冷。 “是不是污蔑,是不是胡闹,待到证人上堂,立刻真相大白。来人,传证人!” 少顷,一个穿着粗衣短打的汉子和一对中年夫妻上得大堂。 “圣上,这二位是孙侍郎的启蒙恩师和师母,这位小哥名叫颜绅,是孙侍郎的表妹悔婚也要嫁的人。” 孙侍郎的表妹? 那不就是世子妃么? 圣上满头雾水,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说起来平阳王世子当年成亲他也知道一二,要娶一个平民出身的姑娘,人人都笑话他自甘堕落,他却痴情不已非要娶,这些年身边也没个侧妃什么的,就几个通房,圣上一度很欣赏平阳王世子的痴情。 世子妃表情变了。 圣上问:“你叫他们上堂,是为了证明什么?” “杨大人命属下去孙侍郎的老家查过,孙侍郎的表妹名叫婉婷,因着幼年父亲重疾,亡故后母亲也撒手而去,和孙侍郎一样,多亏了这二位才活下来。后来孙侍郎高中,在京都安定,便将恩师和表妹接来享福,表妹却告诉他自己想解除婚约,因为她发现自己对孙侍郎并非男女之情,而是兄妹之谊,她在家乡已有心上人,正是颜绅。可奇怪的是,婉婷姑娘一转身却嫁给了世子,这难道不让人起疑吗?” “我等了婉婷这些年,她绝不会见异思迁,薄情寡义!”颜绅信誓旦旦地说,指向了世子妃。“倘若你是婉婷,那你告诉我,你我定情之时,花前月下,我曾送你什么信物?你回我的荷包上,又绣了一句什么诗?!” 于先生也问:“你及笈那年,你师母亲自下厨给你做了一样菜,那样菜叫什么?” 世子妃冷着脸:“我没有必要回答你们这些问题。” “那也得世子妃回答的出来吧。”谢鹤冷淡道,“圣上,世子妃总是咳嗽,身子孱弱,不如当堂,叫大夫来给她把把脉,看她到底生的是什么病?” 世子大声道:“你敢!世子妃身娇体贵,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说要对她不敬?” “世子爷。”杨大人出声了。“圣上都没说话,你急个什么劲儿?还是说,今儿个这堂上,你平阳王世子最大,其他人看了你都得低头,连本官都得听你的?” “臣不敢,臣只是觉得这些人欺人太甚,没有证据,如何便要指证世子妃?”世子言辞凿凿。“更何况他们所说已经是多年前之事,世子妃如何会记得?” “是记不得,还是根本就不知道?”   ☆、第943章 第九十六碗汤(十) 第九十六碗汤(十) “谢鹤你适可而止!”世子拍案而起。 谢鹤却充耳不闻, 对圣上道:“圣上,还请圣上容许属下再传一个证人。” “允了。” 这回上来的是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太, 她穿着一身暗红色的袄子,虽然上了年纪,头发却梳的整整齐齐, 衣服也干干净净,看得出平日里是个讲究过日子的。 “这位是?” “这位是孙侍郎家乡有名的接生婆,当年婉婷姑娘出生, 正是她老人家接的手。”谢鹤问老太太。“老人家, 烦请您告诉我们,当年沈氏夫妇有了孩子, 您接生的时候, 到底是生了几个?” 老太太上了年纪,但记性还很清楚:“老婆子记得清清楚楚,那是老婆子最后一场活计,都说是给老婆子的后半生的好彩头。那啊, 那沈家太太,可是一胎抱俩!龙凤呈祥啊!” 这信息量可就大了! 圣上目瞪口呆。 围观的吃瓜群众手里的瓜都掉了。堂上众人有志一同的朝世子妃的裆部看去, 世子暴跳如雷:“大胆!你们想死吗?!” “朕还在这里, 你一口一个想死, 是不把朕看在眼里么?” 世子被圣上这云淡风轻的话弄的一咯噔,连忙噤声。 “圣上,只要让大夫把脉便立刻一清二楚,世子妃究竟是男是女!” 世子妃生的面若桃花娇媚美丽, 身段纤细高挑,走路弱柳扶风,说她是个男人……圣上反正不信,他之前还对世子妃动过不该有的念头来着,这要是是男人……圣上觉得自己会有阴影的!他难道意|淫了一个男人?!“来人,传——” “圣上万万不可!”世子大叫。 他这么一叫,大家就都懂了。唯有平阳王慢半拍:“等、等一下……之前、之前婉婷不是刚小产么?这、这怎么会是个男人呢?” “王爷作为一个父亲可真是不称职,连自己的儿子喜欢男人女人都不清楚。”谢鹤淡淡地说,惹怒了平阳王就继续说别的。“世子曾经是落梅园的常客,这一点,落梅园的班主可以作证。” 班主也上了堂,承认了这一点。 “可是几年前,世子却突然不再来落梅园了,也不知是为什么,唯独有一点让人很在意,落梅园里有一个叫宛君的男戏子,突然失足掉进池子里淹死了,人被发现的时候都泡烂了,无从认尸。而也就是在那之后,世子娶了世子妃。”谢鹤看向了小石榴。“至于世子妃的小产,这就是她的第二个意图。因为小石榴消失,她才不得不小产,试问一个男子要如何生孩子呢?本来已经准备好的婴儿都没派上用场,属下已经命人掌控了卖孩子的夫妻,从他们家中搜出了金银珠宝,上头有着平阳王府的标志。” 身份被彻底揭穿,世子妃再也不言语了,他坐在椅子上,神情冷淡,就好像谢鹤口中说的那人根本不是他。 其实这件事说来简单,唯一穿插其中的,是几个巧的不能再巧的巧合。 世子弱冠开荤后,发觉自己对女子没有感觉,反倒是非常喜欢清秀的少年郎,去落梅园听戏的时候,无意中与名叫宛君的戏子相识。宛君淡雅俊秀,又身段如柳,唱的旦角那叫一个美妙娇媚活灵活现。二人很快就好上了,可宛君是男子,无论如何,他们都没有以后。 但就在这时,通过住在同一个院子的锦玲,宛君结识了孙崇安——也就是孙侍郎。初次见面孙侍郎便大吃一惊,说她和自己的表妹长得简直一模一样。宛君只觉好笑,可后来无意中听到孙侍郎说他的表妹来了京都,还要与他解除婚约回老家,宛君的心思就开始动了。 他当然不会自己动手,而是告诉了世子。世子正爱他至深,一个平民女子的命,若是能换来爱人的清清白白,他自然乐意。 趁着婉婷离京,他派人在半路上下了杀手,再之后,宛君摇身一变,成了婉婷,而落梅园那个戏子落水而死,脸都泡烂了,没有任何人起疑。 怕孙侍郎会再联系婉婷,宛君换上女装去找他,告诉他自己要嫁的人是平阳王世子,他们一见钟情,要孙侍郎日后再也不要见她,是她对不起他。孙侍郎心悦锦玲,自然不会与他为难,二人便这样,各自嫁娶,到这里,一直相安无事。 直到有一次,生了小石榴不久的锦玲去医馆看大夫,后头有个病人是从一辆普通马车上下来的,但她眼睛好,看见了那人的脸,一开始以为是婉婷,并没有在意。而是小心翼翼的避开,自己到了厢房等待。没过多久因为喝多了茶水,便要去解手。茅房四周没有人,她就让丫鬟在外头等着,自己拉开门,却发现里头有人正在如厕! 锦玲连忙退出来并连声道歉,为了缓解尴尬迅速离去。因为她看见了那人的脸,正是夫君嫁入王府的婉婷表妹。人家不肯跟他们有所牵连,她就不能靠近。不过……锦玲突然想起来,那人是站着如厕的,而且对方转身的时候,她好像还看见了不应该长在女人身上的东西——等一下,那不是婉婷么?穿着女装的呀! 为了掩饰身份,宛君从不让下人贴身伺候,这一次在医馆解手也是一样,哪里知道因为如此,竟恰巧被锦玲撞破。 他不知道锦玲看到多少,又想到多少,可如果放过她,她肯定会告诉孙侍郎!到时候孙侍郎派人回家一查,怕是要出乱子,于是便将此事告知了世子。 他虽然是男儿身,可唱的旦角精致绝伦,掐起兰花指女人味十足,也正是如此,才没有人怀疑他是个男人。 世子得知后,为了捍卫他们的爱情,就选择了牺牲孙侍郎。 宁可错杀,绝不放过,孙府上上下下二十几口人,都死在了世子秘密派人花钱雇的亡命徒手中。不过在这之前,宛君惦记上了孙侍郎家的儿子小石榴。 小家伙刚刚出生,父母死了,他们大可找个婴儿代替,然后将孩子抱来养。毕竟那跟自己还有点血缘关系,比抱个陌生孩子好得多。可惜孩子失踪,他们准备好的婴儿尸体也就没了用处。 孙侍郎不知道,婉婷大概也不记得自己有个弟弟了,可宛君记得很清楚。 父亲重疾,母亲为了不让父亲死,就将才三岁的自己卖给了戏班子,因为男孩儿比女孩儿值钱。后来辗转到了京都,戏班子被合并到落梅园,他才因此结识了锦玲跟吟霜,三人还被分在同一个院子。 呵呵,就算是卖了他,不也没活下来么。 宛君的日子过得很不好,因此他特别渴望幸福,为了自己能幸福,死再多人也无所谓。老戏班子买男孩是为了什么?单纯的收徒弟培养花旦?别开玩笑了,怎么可能。 世子是他的贵人,也是他的爱人,如果有一个和他光明正大在一起的机会,他会不择手段去做。 至于吟霜,那日京都府远远一瞥,她大概就猜到了什么,否则不会到平阳王府来找他。只可惜啊……单枪匹马的来,可不就是没打算活着回去么。 世子妃轻笑,看着谢鹤呈上了证物蝴蝶簪子。那根簪子断了,吟霜想杀他,却被世子弄死了,他随手将簪子扔掉,却没想到最后落到了谢鹤手中。 证明了他们确实是杀死吟霜的凶手。 人证物证俱在,没得抵赖,世子妃之所以身子不好总是咳嗽,就是因为她的说话声还略显低沉沙哑,不像是真正的女人。 真好啊,要是自己也是个女人就好了。不会被卖掉,不会被当作娈童,也不会过得这么苦。 谢鹤却并不同情他,“你过得不好,杀死那么多人就理所当然?” 好像别人为了他的幸福都应该无辜的去死一样。 这案子轰动京都,圣上金口玉言,要杨大人秉公处理,因此世子与宛君都被打入大牢,但因为平阳王自请削爵保全,又求圣上念在兄弟一场,终究没有判处死刑,而是投入京都府大牢,终身□□。 圣上看了这么一场戏,还贼心不死,眼珠子直往清欢身上瞄,等案子结束了,他还暗搓搓的赖在京都府不走,就想再看一眼美姑娘,问问对方愿不愿意跟他去皇宫享福?长得如此美,他二话不说,封她皇贵妃! 但是……圣上惊呆了,他的下巴险些掉在地上。 胸前一片平坦没有耳洞,穿着一身白色男装的少年抱着小石榴出现在他面前,来找杨大人的,见到他还拱手:“见过圣上。” 那熟悉的美丽面容……??? “圣上息怒。”杨大人连忙说。“这啊,是臣远房的小侄儿,因为自小生的美丽,所以追查线索的时候呢,臣就让他扮成女子混进去,方才上堂断案也没换下来,还请圣上恕罪。” 圣上他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觉得人生彻底灰暗,以后再也不敢意|淫美人了!谁知道那是女人还是男人????? 天!哪!   ☆、第944章 第九十七碗汤(一) 第九十七碗汤(一) “小妞儿, 长得不错啊,哪个星球来的?” 清欢刚到这个世界, 也就走了几百米拐了个弯儿,迎面就碰上了这么几个穿着雪白袍子的人。他们的袍子非常干净,脸色傲慢, 清欢不小心撞到他们之后,本来对方是想要教训她的,谁知道她一抬头竟令人无比惊艳。 基因高度进化的结果是再也没有丑陋和肥胖的人, 每个人的容貌和身体都是非常完美的, 但清欢的美丽却仍然要令人惊讶。对这群出身高贵的贵族来说,美人他们想要多少有多少, 如果没有想要的, 完全可以制作出专属于自己的完美机器人。因此他们今天出来的目的并不是猎艳,只是无意中看到了清欢,为她的美貌所惊讶而已。 她眨了眨眼睛,答道:“拉法星球来的。” 沉默数秒后, 贵族们爆发一阵大笑,一个蓝色短发五官漂亮的少年指着她的鼻子笑的差点抽过去:“老天!我、我听到了什么?拉法星球来的……拉法星球来的哈哈哈哈哈哈!小姑娘撒谎都不知道找个令人信服的理由, 你说你是拉法星球来的?拉法星球早在几千年前就毁灭了, 就连最后一个拉法星人, 我们的造物主之一,也在新宇宙建立不久后去世,你怎么敢说你是拉法星人?!” 虽然他们都没见过拉法星人,但却有几千年前的影像记录, 历史课堂上教授也曾经讲过这一段。拉法星被机械生命体毁灭,最后一名拉法星人成为了皇帝陛下的同伴,他们一起建立了伟大的新宇宙,后世将他们称之为“造物主”。但是拉法星人的寿命只有两百年,现在的宇宙里生活的宇宙人,最低寿命都是一千岁,怎么可能还会有拉法星人存在? 新宇宙刚刚建立的时候,拉法星人因为身为造物主之一,还很受人尊敬。但是经过这么久,宇宙人开始快速进化,基因重组,只能活两百岁且无法进化的拉法星人早就成为低等星球人了,只不过因为拉法星早已灭亡,才没有人提起。 “如果你是拉法星人,那么你就是四等星球甚至以下,在我们K星是没有人权的!” 也就是说,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将她抓走当奴隶或是玩物。 听到贵族少年这么说,路边经过的普通宇宙人也都朝这儿看过来,眼里露出贪婪的光——无他,这个低等星球的少女实在是太美丽了,让人想要制作成标本,将她永远保存起来! 在新宇宙,宇宙中的星球分为四等。一等星球诸如K星球,是新宇宙中最辽阔、最先进也最优秀的星球,有着最肥沃的土地,最精进的科学技术,以及寿命最长的宇宙人,同时,造物主们及其后代以及贵族们也都生活在K星球;二等星球是指进化的最完美同时还有无数超进化空间的宇宙人居住的地方;三等星球则收容着进化短暂但却激发天赋的人;四等星球数量最多,是前三等加起来的无数倍,上面住着无法进化,也无法激发天赋,甚至本身寿命都在一千岁以下的人。对一等星球和二等星球来说,三四等星球生存的都是奴隶。 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低等星球人被送来高等星球,出身优秀被眷顾的高等星球人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一切,他们极其瞧不起比自己低等的宇宙人,认为不能进化,不能激发天赋,活着就和废物无异,也只剩下被他们玩弄的价值了。 新宇宙非常伟大,可同时,阶级化也非常严重。K星球是新宇宙的主星球,住在这里的平民都不是普通人,可他们见到了贵族,也仍然要行礼,并且毕恭毕敬。因为一旦伤害了比自己高等的宇宙人,就会被抓去清洗掉基因,并注射退化剂,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死亡——然而除此之外,只要不招惹到比自己高等的人,K星球简直就是天堂! 人们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也许一开始还会觉得奇怪,但是很快的,他们就会习惯了。被剥削成为了一种习惯,剥削别人亦然。 “是哪家跑出来的小宠物么?”另一个英俊的黑发少年如是问。“可是她脖子上没有项圈,穿的也很精致,倒像是贵族小姐。” “贵族小姐怎么会一个人出门?”有人反驳了。“我看她就是奴隶,估计还没遇到买主就逃跑了。” “是不是奴隶,将她剥光了看看身上有没有印记就知道了。被施以奴隶印记的话,可洗不掉。” 这个提议获得了众人一致赞同,他们朝清欢走进,就要剥她衣服。清欢迅速往后退,觉得这是一群什么神经病,说好的新宇宙新世界,说好的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呢?“不要靠近我,警告你们。” 人群中不知谁发出哄笑,“警告我们?哈哈哈,一个小奴隶,竟然敢警告我们!” “小丫头骗子大概是活得不耐烦了吧!哈哈哈哈哈哈!给她点厉害瞧瞧!” “扒光了看看是不是奴隶!” 清欢的背抵到了墙,这一群人,高高在上的看着她,仿佛她是最卑贱的蝼蚁一般。光天化日,无数的人宇宙人经过,可没有人救她,也没有人为她打抱不平,甚至远处有几个星际警察,他们就像是什么都没看到。周围倒是有一群看热闹的平民,他们对着她指指点点,在讨论她的衣服被剥光后,腰会有多细,胸会有多大,还有人在猜测她的年纪,说她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岁,大概是个幼崽。 但从头到尾,没有人站在她这边,哪怕一个怜悯的眼神都没有。 这一群个个长得漂亮的少年青年,就像是魔鬼一样逼近她,对她伸出手。 新宇宙的人没有贞操观念,因为基因迅速进化天赋觉醒的关系,导致他们很难通过正常性|交孕育后代,大多是提取身体基因进行合成,而越是优秀的宇宙人,身体机能就越接近于机械,也正是因为如此,高等宇宙人才那么喜欢购买四等星球的宇宙人作为奴隶,尤其是十几二十岁的小姑娘或是少年,越是嫩,越是无法进化寿命短暂,味道就越鲜美。 这是如今靠喝营养液为生的高等宇宙人们唯一能从**上感受到的快感。哪怕是K星球,低等人口走私的事情也层出不穷,造物主们都没表示反对,皇帝陛下都没说过什么,谁敢管?谁愿意管? 身处高层的人高等宇宙人们感受不到痛苦,他们享受剥夺和占有,而低等宇宙人哪怕想要反抗,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从机械生命体的统治被推翻,新宇宙的建立到如今,还没有过去一万年,但新宇宙已经是如此可怕了。 更可怕的是,身处其中的人,被压迫的不敢反抗,压迫别人的大力支持。 作为他人眼中的“低等宇宙人”,哪怕今天清欢被弄死在这条街上,也不会有人为她惋惜。顶多就像是从树上飘落了一片叶子,然后被扫走,处理掉。而K星球的树木全部依靠光脑,根本不会有落叶发生。像是河海干枯,树叶掉落,冬天冰冷夏季火热……那是只有四等星球才会出现的事。在高等星球,一切都可以用最优秀的科学技术解决。 其实贵族少年们可以用天赋来将这个美丽的低等星球少女剥光,但那样就没有美感,也没有享受了。之所以身为高等宇宙人的优越感,就是来自于对低等人的任意玩弄啊。 可他们的手还没碰到对方的衣襟,就觉得一阵剧痛——这样进化后强韧的媲美高强度宇宙金属的身体,竟然会感到痛! 仔细一看,挡住他们的是少女手中撑开的一柄伞,那伞十分精巧,撑开时竟有亭台楼阁花鸟虫鱼,美不胜收,然而仔细一看,才会察觉,伞面闪着寒光。 清欢挡开他们的手后就将水火伞收了起来。她将传给徒弟的伞带回奈何桥后,曾经存在于时间的那一把便与之融合,重新拿起这把伞,让她似乎又想起一些人,一些事。 她不曾想念过什么,但一定要问她的话,她最想念郎老头跟三位师兄,还有那几个笨徒弟。 虽然斯人已逝,可记忆永存。 哪怕只有她一个人记得。 “手放老实点儿。”她把玩着手中的伞。“尤其是对我,要礼貌些。” 这种气度与口气,哪怕是二等星球的人也不敢这样,少年们面面相觑,难道眼前这位真的是身份比他们更高?否则为何完全不惧怕他们?只是用光脑扫描过了,完全没有这张脸呐! “你到底是哪里来的?” “我不是说了么,拉法星人。”至少上一次来的时候她是这个身份没有错。 “拉法星早就毁灭了,你怎么可能是拉法星人?” “我是进化的拉法星人不行么?”清欢反问。“活到现在不行?”   ☆、第945章 第九十七碗汤(二) 第九十七碗汤(二) 这、这…… “不可以吗?”清欢温柔地问, “我从几千年前活到现在,这次到K星来是为了进入皇家学院当精神系导师——怎么, 不行吗?” 围观群众被这一反转吓到了,这要是真的,那、那这人他们怎么惹得起?! “我不信!”蓝发少年说, 他就是皇家学院精神系的……“你说你活了几千年?从拉法星球灭亡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快一万年,你的意思是说你活了快一万岁了吗?!” 这怎么可能!哪怕是进化过的宇宙人, 也只能保证寿命不低于一千岁, 最高的要属皇帝陛下,迄今为止九千多岁, 但眼前这个少女, 根本就是个骗子!她如果能活这么久,怎么会这么不起眼?真正的强者身上有着一种恐怖的气势,让人见了胆寒忍不住下跪,她身上根本没有, 柔弱的跟个低等宇宙人一样! 被认为不起眼的清欢觉得自己向来亲民,而且……一万岁?她的年纪已经无法用时间来衡量了, 可眼前这蓝头发小鬼瞧不起她的眼神太明显了, 于是她温柔地告诉他:“其实我活了更久你信不信?早在拉法星还没有出生的时候, 我就活着了。” 这下大家一起笑出声来,有志一同的认为她在说谎。拉法星可是有着两亿五千年历史的古老文明星球!就算是吹牛也该好好打个草稿吧?如果说之前清欢还让他们有些忌惮的话,那么此刻是完全不怕了。这就是个小骗子,这样的骗子肯定是个低等宇宙人, 就是想从他们身边逃走才这样说的吧! 笑够了,黑发少年面上的笑逐渐消失,变成惊人的冷酷。他对着清欢伸出手:“将你手里的伞交出来,我可以让你做我的奴隶,并且宠爱你。” 清欢:“……” 这群不知道几十岁几百岁了还中二的宇宙少年。 她笑了笑:“想要?凭本事来拿啊。” 大概是她的态度太过云淡风轻,眼神又十分温和,完全没有惧怕或是慌张的意味在里头,才叫这几个围着她的贵族少年心里有点没底。按理说低等宇宙人见到他们早就被吓得说不出话了,谁能像她这样嚣张无礼?难道说,他们真的惹错人了? 于是最谨慎的黑发少年道:“既然你不肯承认自己是低等的宇宙人,那么证明给我们看,哪怕是二等星球,也都能觉醒天赋,你有吗?” 所谓的天赋其实也就是异能,这种东西储存在每个人的基因里,或强或弱,可以通过后天来使其强化,就好比皇帝陛下的“领域”天赋,在他划分出的范围内,人人都要俯首称臣。亦或者是像几位造物主那样的能力,只可惜造物主们都已经去世,他们的后代又远不如他们强大,如今最优秀的天赋人都在皇家学院,这也是为何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挤破头想要进入皇家学院入读的原因。 若眼前这个少女真是导师……那他们今天…… 清欢微微一笑:“什么天赋?” 看吧她果然没有,甚至都不知—— 正兴奋准备抓人剥衣服的少年突然傻眼了,包括围观群众,都一脸惊悚地看向清欢掌心。在那白嫩的小手心,烈焰、水流、寒冰扭转为一体,风与雷将其包裹,正在逐渐扩大。 寻常人觉醒一项天赋都要喜出望外,她这是—— 怎么可能!她说她要去做精神系导师,也就是说除了天赋以外她的精神力也十分强大,这、这怎么可能呢! 不管可不可能,眼见为实,通过光脑确认那也不是障眼法或是骗人的幻术,而是实打实的。周围有人拿起随身光脑直播这一幕,K星的直播系统非常发达,本来这个平民的直播账号只有寥寥几千粉丝,可这个直播一发出去,瞬间火爆! 不住地有人给他打赏,甚至有人发大拇指的表情。 虽然说贵族和造物主凌驾于其他人之上,但大部分的平民心中,对于贵族和造物主们的嚣张跋扈是非常有意见的。然而信息科技发达,他们不敢在宇宙网上发布什么危险言论,可这个视频里的少女对待强权的贵族少年丝毫不惧怕不后退甚至啪啪打脸,真的很爽啊! 不知道是谁匿名发了这么句弹幕:……有件事我一直没敢讲,那个蓝头发的抢走了我老婆……就因为我是平民,第二天还扔在我家门口…… 然后慢慢地有人回了:前面的别跑……我女朋友也被一个贵族睡过……我们能怎么办呢? 匿名弹幕缓缓增多,虽然贵族和造物主后代欺凌他们已经成了常事,可像这样敢说出来还真是第一次。说的人多了,难道宪兵还能把他们全杀了?再怎么说他们也是高等宇宙人,虽然比不上贵族,但也不是说杀就能杀的。 然而他们已经享受了很多特权了,对低等宇宙人而言,如果他们敢在网上发这样的言论,估计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这就是你们说的天赋?”清欢微微一笑,跺了下脚,坚硬的原子地面竟然出现一个大洞,眼前的贵族少年们躲闪不及,全都掉了进去。然后她收起掌心装逼用的玩意儿,扶着伞蹲下去,“看着你们都是学院里的人,如果学生都是你们这样的水平的话,那么这个导师我怕是当定了。” 岂止是当定了,她觉得自己都能直接当院长了。 然后她打了个响指,很善良地问:“是想被雷劈还是被水浇?你们选一个。” 看欺负她那理所当然的样子,平日里没少作奸犯科吧,给他们一点小小的教训不为过。 少年们不说话,清欢道:“那就二合一好了。” “雷!” “水!” “啊呀,意见不一致。”清欢很遗憾。“不过我是个好人,都给你们。” 先浇水再雷劈,他们的身体进化的再好,那可是荒海的水——玲珑给了她特权,可以随意征用,天雷再劈下去那叫一个酸爽。不劈掉那些所谓进化优秀的基因,也得让他们生锈一阵子。 接着清欢发现自己畅通无阻了,围观群众不敢拦她路,吓得让的远远的,她对欺负人没兴趣,就准备向自己的目的地走去。这时候一个黑影突然挡在了她面前,清欢低头一看,是个模样七八岁的小孩儿,长得非常可爱,小脸却无比严肃:“我想拜你为师!” 清欢眨眨眼:“你说什么?” “我想拜你为师!”小孩儿睁大了眼睛。“我想变强!” 清欢轻笑,绕开小孩儿往前走:“想变强,来考试啊。” 她都得去面试才能当导师,凭什么小孩儿说一声想拜师她就得收啊? 而且,她也没有收徒弟的想法,她收过了,就不想再收了。 两个小时后,清欢的虹膜与基因成功被学院光脑系统识别,成为新一任精神系导师,院长对她的天赋感到非常惊讶,可一看基因分析也没什么特殊的,就是正常的宇宙人——那为什么这小姑娘这样厉害?面试时本来是最后一号,他们都面试累了,而且之前也选定了几位年纪能力都适合的导师人选,毕竟这次精神系导师的空缺只有两位,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看起来太嫩了,没有说服力。 谁知道人家直接破门而入,能力超群,让院长立刻就改变了主意,一切都是为了学生,为了给新宇宙培养更优秀的人才,管他导师什么样子,厉害就行! 清欢分到了独立的宿舍和光脑,院长甚至还给她拨了一台机甲——超大手笔,可惜她对这玩意儿没什么兴趣,手指头一捻就成灰的东西,笨重得很,还不如骑个扫把。 精神系的学员并不多,因为天赋觉醒精神力的太少了,每一位导师负责的班级顶多也就二十个人,但从这里毕业出去的,个个都是新宇宙的顶梁柱,都是绝佳的人才,因此人员变动非常引人注目。当学员们看见宇宙网上精神系导师变更,还是个小姑娘时,新一学期选导师的学员们吓坏了,拼命的朝其他导师那里挤——年轻导师意味着什么? 能力不足!经验不足!会对他们的未来产生恶劣的影响! 新也就罢了,还年轻!老天,这简直太可怕了! 而那些手慢没抢到的人,对未来已经失去了希望,觉得暗淡无光,甚至想着从精神系转走算了。要知道跟错导师无异于浪费时间,不少有关系的人已经开始想起别的办法,能不能塞去其他导师的班啊? 这样下去,清欢的班级最后一共收了……三个学员。 这三名学员,两名是成绩优异考进来的平民,他们当然也想跟其他导师,可惜没路子没关系没后门,只好认命,想着自己努力一点也就行了。而剩下那一位贵族学员,是精神系出了名的废柴,在哪儿都一样,烂泥扶不上墙。 这就是清欢导师班级的全体阵容。   ☆、第946章 第九十七碗汤(三) 第九十七碗汤(三) 对清欢导师最明显的不尊重, 体现在第一天上课她一个人面对了一整个空教室的尴尬场面上。皇家学院能力至上,谁强谁就说了算, 因此常有青出于蓝的学生将导师拉下马的情况。大概现在清欢已经被认为成是走后门出来的了,所以仅有的三名学员……嗯,上课时间已经过了五分钟, 还是没有人来。 清欢随意往后一坐,拿起光脑玩起来。现在她对于这高科技的世界已经很熟悉了,并没有觉得手足无措, 别人既然不愿意学, 那她当然不会强求,反正最后吃亏的又不是她。 这也是她走遍无数个世界后认清楚的一个事实。大部分的人类, 无论他们的科技有多么先进, 基因有多么优越,不懂得尊重别人怕都是根深蒂固在骨子里的。哪怕她是新导师看起来年轻又如何,什么时候年纪成为衡量能力的标准了?但路是自己选的,谁也别后悔。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 才有一个女生出现在教室门口,她没有敲门也没有报告, 直接走了进来, 更没有跟清欢打招呼, 甚至于看都没看清欢一眼,就自顾自将书本摊开了,似乎在等待清欢上课。 哪里知道清欢一动不动的继续逛宇宙网。她发现昨天那个视频好像红了,因为她随手戳开一个主页都是在讨论这些事, 难道她的学员们没有看到?那可真是太遗憾了。严格说起来宇宙网虽然四通八达什么都有,但对清欢的吸引力并不大,她的注意力主要放在新宇宙百科上的造物主介绍。 大概来说,就是九千多年前,当然,这个“年”的计算方式是这个宇宙所独有的。在那个时候,一群科技先进的机械生命体想要统治宇宙,于是对星系进行入侵,它们研发出了将机械与宇宙人合二为一的技术,甚至能够让机械体与女性进行交合从而达到基因共融,创造出机械身体却智商高超的二代机械体。这个时候,一个勇敢而优秀的青年站了出来,成为了万千反抗机械体入侵的领袖。这个青年的名字,叫做King。 他遇到了四名同伴,并与之共同扶持作战,终于将最后一只机械生命体赶入虫洞被吞噬,从而利用得到的强大力量创造了新宇宙,这颗星球之所以叫做K星球,也由来于此。而这些创造新宇宙的领袖们,则被集体称之为——造物主。 造物主们寿命有限,除了成为皇帝陛下的King之外,最后一名造物主也在三百年前死去了。如今K星球上的贵族,是指曾经在创造新宇宙中为造物主们提供巨大帮助的家族,与造物主的后代一样享有特权。 皇帝陛下非常开明,允许平民通过考试进入帝国任职,更批准皇家学院每年招收优秀的平民学生,没有他就没有新宇宙,也没有这无数的新宇宙人。对于进化短暂或是没有天赋的三四等星球人,皇帝陛下一直致力于发明出成功的药剂作为基因改良;而对于基因组成功的尔等星球人,皇帝陛下也一直为他们要受控于信息素的问题感到苦恼。 他理想中的宇宙不是这个样子的,不是人人身上都有着无法忽视的缺陷,但他却没有办法改正这一点,因为当初建立新宇宙已经将力量用尽,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机会了。 说白了,认为自己进化的无比完美的高等宇宙人,其实骨子里都要受到信息素控制,男人与女人在特定的年纪特定的时间会失控发|情,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如同返祖的野兽一般,不受精神力控制。而且因为寿命增长的缘故,高等宇宙人的生育力极低,而四等星球人不受信息素影响,生育力远超他们。 正因如此,高等宇宙人与低等宇宙人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 这是皇帝陛下目前最苦恼的事情。 他试过让星球融合,不对高等宇宙人提供特权。然而,新宇宙的守卫与建设离不开高等宇宙人,他们比低等宇宙人优秀,觉醒的天赋和刀枪不入的体质是低等宇宙人不能相比的,也是这样,皇帝陛下才分类出四等星球,彼此之间井水不犯河水,才能保证暂时的和平。然而也出于这个原因,人口走私现象非常严重。 看似美好,其实皮相之下,尽是疮痍。 清欢看着光脑上的信息若有所思,这时候那个女生搭理她了:“导师。” 她看过去,女生抿着嘴:“导师不上课吗?” 从女生进来到现在大概又过了半小时左右,她故意不主动开口,原以为这位新导师不是生气发火至少也得找自己要说法,谁知道人坐那儿跟老僧入定似的,半点不带动的!这下她待不住了,今天故意迟到半小时就是为了给新导师一个下马威,希望新导师识相,自己能力不足就不要想来教她,哪里知道人家从头到尾竟然能一句话不说。 清欢听到女生提醒,连忙关掉光脑,急切的样子让女生露出意料之中的眼神,皇家学院的导师可不容易做,享受特权被人尊重的同时,也要应对优秀学生的为难和挑战。哪知道她正准备说话,就听见那位看起来比自己还小的新导师走了出去。这下女生傻眼了:“……喂!你去哪儿?不上课了么?!” “上课时间是一小时。”清欢回头对她微笑。“我不是上完了么?” 身为学员迟到半小时还有脸要求导师任劳任怨的上课? 说完,清欢潇洒的走了。她蛮喜欢学院分配给她的新宿舍,高科技时代就是好,她想回去继续刷网。 女生呆若木鸡,片刻后她气恼不已,收拾了自己东西也出去了,在这之后,再也没来过。 清欢落得清闲,不过她每堂课都会到教师待满一小时然后才走,学员虽然叛逆,可导师还是乖巧的。学院为了导师授课**,一旦到上课时间教师的监控系统便会暂时关闭,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自己在教室里花式刷网的行为被发现。更何况,她是在如饥似渴的学习,每到一个新的世界,总有一些东西是她从不曾听说过的,这些难道要靠大风刮来么?自然要自己去学。 如她这般尚且要努力学习,有些活了几十年几百年的人类,竟然就对自己取得的成就沾沾自喜了,难怪再怎么进化,再怎么改变基因,也仍然只到这个程度。 不过也不能以偏概全,清欢还是发现了几个认真好学尊敬师长的学生,哪怕见到她这个“年纪轻没本事走后门进来”的导师,也会礼貌的停下打招呼,然后继续学习。皇家学院的每分每秒都非常珍贵,大部分学生都是舍不得浪费的。只有那些自视甚高且自以为是的人,才会以为真的能有人靠“走后门”进入学院当老师。 清欢觉得啊,自己就像是不起眼的扫地僧,只有走了大运的人才能撞着她。 就好比眼前这个刚考进来却没有导师愿意带的学员一样。 哪怕是平民学员,能考入皇家学院也是非常值得钦佩的,不可能会被拒绝。眼前这名学院被拒绝的原因是——他是四等星球的人,但是通过勘测精神力,发现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和训练的他竟然基础精神力都比一些二等星球人强!可他是四等星球人,是低等宇宙人,只有被当作奴隶的价值——这样的身份,导致他虽然考入了皇家学院,却被精神系所有导师拒绝。 也正是这样,有人提出:不是还有个导师么,才三个学员,她带不是正好? 那可不是正好么,废物导师带废物学生,新宇宙的未来都寄托在他们身上呢。 哈哈哈哈哈。 院长却知道清欢的实力,那天面试时他们所见到的只是冰山一角,这位新导师究竟有多么强大无人知晓。要知道,精神力学员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他们可以通过精神力探测甚至掌控他人!但也正因为如此,使用精神力后会感到疲惫无力,严重的甚至会直接死亡。精神系导师要教导的就是让学员明白如何使用精神力,如何滋养精神力,从而使精神力变强、升阶,如此才能成为首屈一指的帝国人才。 精神力越强,就越需要强健的体魄。所以一等星球二等星球的学员更受青睐,至于其他的……也许能风光一阵子,但对身体消耗巨大,低等宇宙人本来就寿命短暂,大量使用精神力会让他们死得更快。 以前也不是没有低等宇宙人拥有精神力的,只可惜他们的身体超负荷,根本来不及修行学习,就已经死了。 所以,没有人看好这个名叫泰初的四等星球人。 考进来又怎样?高等宇宙人与低等宇宙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高等宇宙人追求更强的进化与基因,而低等宇宙人,连进化的可能性都没有。   ☆、第947章 第九十七碗汤(四) 第九十七碗汤(四) 清欢一般会比上课时间提前五分钟到达教室。 不过今天她到达的时候, 教室里已经有人了。是个很高大修长的男人,从外貌上说, 他并不输给高等宇宙人们,尤其是他的眼神,坚定而沉稳, 面对清欢这样年轻的导师也没有丝毫轻视,见到她便先起身鞠躬问候,然后坐回自己的位子上。 清欢跟他互相交换了姓名, 不过在这之前他们就知道彼此的名字了——毕竟每个系的导师名字都在系统上挂着, 而院长也为拨给她新学员一事和她打过招呼。迄今为止,其他看到院长和清欢说话的人, 都认为是清欢来头比较大就连院长都要忌惮一二, 没一个人相信她真的有实力。 就好像每个人来到奈何桥,听说她是孟婆时的反应一样。叫孟婆就得是年纪大的婆婆,那夫妻肺片里也没有夫妻啊。 要不下次变成老婆婆的模样好了,兴许会更让人尊重一些。只是这副少女的样貌是她生前模样, 用了许久没有换,就跟初始系统一般。她死的时候也没到二十岁, 可谁也不知道活了无数时间的人应该老成什么样子。 泰初不爱说话, 但是非常有礼貌而且懂得尊重人, 即使清欢的模样超出了他本来的预期,他也没有丝毫看轻。因为他觉得,能在皇家学院任职的导师,一定都是有能力的。他到这里来是为学习, 不是别的。导师的外表如何,他不在意。 鉴于只有一个学生,清欢按部就班的掏出光脑,打开精神系学员编纂课本第一页——刻苦的泰初早就把光脑打开,在清欢没来到之前就已经在做笔记了。上头有很多他看不懂的专业名词,和高等宇宙人相比,他实在是落后了太多,需要更努力更拼命才追得上,所以他迫切渴求清欢能够给自己解答。 清欢对着光脑看了会儿,然后随手将光脑丢到了一边。泰初本来正盯着她看,这会儿也不由得愣住。只见那位年轻的少女导师对他嫣然一笑:“看这些破烂玩意儿做什么,这是给庸才学的,不适合你。” 不适合他的意思是……因为他是四等星球的人? 没等泰初难过,导师又说话了。她脸上的笑容无比灿烂美丽,没来由的令人信服:“来,姐姐教你更好的。” 不知为什么,泰初突然,抖了一下。 一个学期过去的很快,本来分在清欢这里的平民学员终于费尽心思千辛万苦挤进了其他导师班级旁听,贵族学员仍旧每天混日子,除了早到晚退还给导师捏肩倒水的泰初外,清欢的教室里再也没来过其他学生。 不过她并不强求。 精神系一共有二十几名导师,学期末考核之前,学院会举办一次比赛,这场比赛很重要,会有许多贵族和皇室来参加,甚至皇帝陛下也会可能会出现。因为这是未来新宇宙最优秀的人才,所以对于比赛,人人看重。如果能在这场比赛中崭露头角,那可真算得上是一鸣惊人了。曾经有几位脱颖而出的平民学员,如今已经在新宇宙闯出了自己的名号。 但是每一名导师都带了数十名学员,不可能人人上场,所以导师们会选择自己门下最优秀的一个参加比赛,并且在赛前对他进行特别指导,很多人在经过特别指导后突飞猛进,也因此,这个名额非常珍贵。 不过到了清欢这边就很随意了,她一共也就四个学生,其中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根本就是来混的,所以她想都没想,当院长要她上报比赛名单时,她毫不犹豫地将名额给了泰初。 经过一个学期的成长,泰初看起来和以前差不多,仍旧是沉默寡言,站在清欢身边并不出彩。院长看了泰初一眼,问:“你……不改了?” “不改。” 院长有心劝劝她,可惜清欢心意已决,无论他说什么都决定泰初去比赛。最后院长叹了口气,关掉了视讯。他觉得清欢太傻,皇家学院有好几千年的历史,在这几千年里,不乏有天赋惊人的四等星球人出现,可惜他们的结果都一样,因为身体负荷不了天赋与强大的精神力,最终都自爆而亡。 所以才说四等星球人连进化的资格都没有。他们柔弱的体质限制了他们在天赋的激发和精神力的进阶,这就像是一个诅咒,新宇宙中大部分的四等宇宙人,很多人活了几十岁就死掉了,最高寿命也不过一百多一些,和基础生命一千岁的高等宇宙人比起来,简直如同蝼蚁般黯淡不显眼。 关掉视讯后,清欢推开浴室门双手环胸:“泡好了没?” 正在泡澡的泰初宛如小处女躲进水下,只露出一颗脑袋:“老师!你、你怎么又进来了!” “放心,我对你的小身板没什么企图。”清欢走过来,伸手在水里捞了捞。“行了出来吧。” 给泰初泡澡的可不是普通的水。新宇宙的人已经不用洗澡了,他们有清洁舱,只要进去扫描一番出来,身体就洗的干干净净。他们也不需要买衣服,先进的生活系统可以让他们自由选择更改服装。像泰初这样的泡澡……只有四等星球人才会做。 不过给他泡澡的水非常珍贵,并不是忘川水,忘川水怎么能用来泡澡?怕是泡一下魂魄都要被腐蚀掉。泰初浴缸里的水来自荒海归墟,可以洗净人体杂质,重塑体魄,用荒海水融合过的身体,再强大的精神力也能掌控,更何况清欢还在里头丢了许多草药。泰初现在看起来和之前没什么不同,可他的身体里蕴藏的力量绝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对抗的。 这个孩子很乖,又很懂事,最难得的是心思纯净且正直,已经拿到荒海水使用权,成为奈何桥总代理的清欢点了一个赞。 不过她的名单刚交出去,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简直令人吃惊,因为不仅泰初一个人坐在里头,还有那两个平民学员! 叫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反正一个男一个女,还是对情侣。清欢看见他们牵在一起的手,上课时间到了还在一起腻歪,能不能学习一下人家泰初? 很显然不能,很显然这对小情侣今天来不是来上课的,马上期末考核了,现在来上课有什么用?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那得是运气滔天的人才能用的。他们今天来,是为了比赛名额的事。 女学员开门见山:“老师,我们想申请学期末的比赛名额。” “哦。”清欢手微笑。“给我个理由。” 这还要理由?小情侣的表情如是说。“老师手上……应该没有学生能参赛吧?这个学期我们都有很认真的在学习,比赛的话一定会为老师争光的。” “是吗?”清欢笑了笑,“你们有在学习?”她的手指在光脑上一点,不无遗憾地说:“很抱歉,这一学期你们恐怕是要挂科了。” 想在她这里毕业门都没有。 看到光脑上对于他们两人的学习评价一片赤红,大大的零打了N个,小情侣瞬间爆炸:“老师!你这是公报私仇!” “我怎么公报私仇了?”清欢问。“你们一学期一节课都没有上过难道不是事实?我布置的作业你们一次都没有做过难道不是事实?我这里连你们的平时记录都没有难道不是事实?所以挂科,你们活该。” 真当她不说话就以为她好欺负了是不是,她憋着等学期末呢,学期末不能结业的学生可是要留级的,这小情侣有够嚣张,其中那男的一次都没来过,要不是为了参赛名额,怕是学期结束了清欢都不知道他真人什么样子。 得罪老师的下场是很惨的。 要是她就这样沉默的认了,不知人家在背后怎么笑话她呢。为了泰初,她也不能这样叫人嘲讽,本来身为四等星球人就让泰初在学院里受尽白眼,如果导师都是个随便掐的软包子,那可真是贻笑大方。 最差的学生,跟了最好的导师,得到最优秀的成绩,取得最大的成就——一定很好玩。 小情侣被清欢堵的说不出话,他们恨恨地看着清欢,男学员咬着牙道:“老师您这样,就不怕我去举报您吗!” “去啊。”清欢翘起二郎腿。“就是曝光到宇宙网上也没什么,我看你们能闹的多大,跟我玩,你们嫩着呢。” 等到小情侣被她气走,泰初才皱眉:“老师不要任性,被举报的话,会上宇宙法庭的。” “真乖。”清欢揉揉他脑袋。“你看老师害不害怕?” 泰初沉默:“……”还真不没有怕的样子,他的老师有多厉害他是知道的,可是……“您真的有给他们布置作业吗?我怎么不知道?万一没有记录,到时候您会惹上麻烦的。” 皇家学院对导师的要求非常严格,和给予他们的地位与待遇成正比。   ☆、第948章 第九十七碗汤(五) 第九十七碗汤(五) 清欢真诚地说:“我布置了, 真的。” 泰初眨巴着眼睛:“那??” “他们没有接收我也没办法啊。”清欢摊手。“我反正是发过去了,然后他们没有交作业, 这就够了。不要担心,院长不会怎么着我的。”说完她又揉了揉泰初的头,“现在你是我唯一在教的学生, 到时候只要你正常发挥,就不会有事,记得给我争光。”如果她能将一个四等宇宙人教的比高等宇宙人还要优秀, 这就说明了她的实力。在新宇宙, 实力就是一切。 泰初握拳,顿觉任重而道远:“老师请放心, 我一定不会让老师失望的!” 清欢赞许道:“真乖。” 不过泰初料想的没有错, 也就过了几个小时,院长就通知她去办公室了。泰初送她走的时候一脸担忧,非要跟到办公室外头等着不行,必要时候还说要给她作证。清欢觉得哪怕自己没给那俩学生布置作业, 泰初也会为她作伪证的,真是可爱的小孩, 平时沉默寡言的不爱说话, 可到了紧要关头却比谁都可靠。 房内除了院长以外, 还有其他学院领导,以及精神系的几名导师,唯一站着的两个人就是那对小情侣,清欢还看到了个生面孔。说生面孔怕是也不见得, 毕竟她曾经在名单上看到对方的名字——唯一一个一次都没来过教室的贵族学员。 “孟导师,你应该知道通知你过来的原因吧?”院长开口了。 清欢在精神系一向不被欢迎,因为她没出现以前,精神系是最受人尊重和羡慕的。天赋觉醒对高等宇宙人来说并不困难,唯独精神力,人人都有,可真正能达到高阶的寥寥无几,天赋能走到什么程度都需要精神力支撑,因此对于高等宇宙人来说,精神力是比天赋更珍贵的东西。所以在皇家学院,精神系导师地位最高,但自打有了清欢这个“走后门”的,他们觉得自己被侮辱了! 个个都是德高望重的精神系导师,凭什么要跟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平起平坐?她哪里来的资格? 清欢微笑:“知道,是来通知将这三名不合格的学生留级的事情吧?” 她的态度十分之理所当然,让人觉得她说的都对。院长愣了一下,一名精神系女导师冷笑道:“自己教不好学员就要让学员留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学院就不用再开下去了,大家一起留级好了!” 女导师对清欢敌意很重。她在学院任教几十年了,哪怕是新宇宙,女性也承受着比男性重数倍的责任与歧视。虽然新宇宙人都有着强健的体魄,但事实表明,女性觉醒天赋的机率只有男性的五分之一,这也导致了女性在政治、商业等各个方面都处于劣势,女导师能在精神系留下来,是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艰辛的。然而即便如此,优秀的学员也不会优先选择她。所以对她来说,清欢这样整天不认真不教导学生还闲着没事儿干的同事,真是太讨厌了! 最重要的是,清欢看起来太小,而女导师已经两百多岁,迄今仍然单身。 “您说的对。”出乎意料的,清欢赞同了对方的话,连带着女导师都奇怪起来,没想到清欢接下来就说,“我看过您带的学员成绩,挑一个最优秀的参加比赛实在是难为您了,还不如留级呢,能去欺负一下新生。” “你怎么说话呢?”女导师腾的一下站起来,“有没有点素质了?” 清欢不理她,房内没有了位子,看起来也没有人要给她位子坐,这是集体在给她下马威啊,到皇家学院一个学期了,这群人终于想起来要教训她了?都怪她平时低调,才叫人以为她好欺负。 眼看清欢坐到了桌子上,一派潇洒,她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可这坐姿着实有一股痛快爽利的味道在里头,教人不觉被她的动作所吸引。 院长知道清欢的实力,但实在是不懂她为什么不肯教学员,他咳了几声,说:“孟导师,这三名学生说他们的期末结业测试你给了零分是吗?” 这回清欢承认的很干脆:“对。” “为什么?”院长也有点恼。“他们说没有收到你的作业,你就以这个为理由不给他们结业?” 清欢说:“院长先生您冷静一下,从来不到教室上课,对导师也缺乏尊重的学员的话怎么能信?” “谁说他们不上课?他们两个虽然挂在你名下,可是你什么都不教,难道还不许人家到我这边来旁听?”一个中年男导师夹枪带棍地说。“自己没有能力就不要想混进来,以为皇家学院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来的么!” 义愤填膺且正气凛然,活脱脱一副为学生考虑的样子。 男学员连忙道:“多谢古导师肯带我们,肯让我们旁听,否则我们现在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清欢一个都没理,她笑了笑,点了下随身光脑,递给了院长:“您看一下,我有没有发作业。” 院长接过她的学院账号一看——一周一次的作业,一次都没落下。只不过他注意到一件事,脸色有些难看,抬头问小情侣:“你们的学院账号怎么换了?”他刚才看过小情侣给他的账号记录,跟这个账号完全不同。 学院里每人都有一个负责学习工作等等的账号,每当更换导师,学员的账号也会发生改变,更换账号一学期只能一次,上学期的账号肯定是要改的,但这对小情侣账号后缀分明是刚才那位男导师的编号! 也就是说,清欢发过去的两个账号,人根本没上去过,所以当然不知道她发了作业,而一个学期下来,小情侣早把这事儿忘得干干净净了。清欢一说给他们的作业他们没做,两人就确定她根本没发过,忙不迭地去找旁听的导师,导师又找了几名同样看不惯清欢的同事,一起闹到了院长这里来。 “这应该不是我的错吧?”清欢挑了下眉,“既然不乐意在我这里学,那就彻底转走呀,偏偏又没有,所以很抱歉,哪怕你们在其他导师那的出勤率达到百分百,在我这里也仍然是零。”她拉出结业评分页面微笑,“一堂课都没有来过,一次作业没有交过,像这样蔑视师长的学生学院竟然也肯收,俗话说先做人再做事,院长,我觉得以后再录取新学员,要考虑一下他们的品行,可不能按照能力录取。” 而后她敲敲桌子。“当然了,导师的录用应该也以品行作为第一考虑。是非不分黑白不明的导师要他来做什么呢,别自己都没学好,就来祸害学生。” 她说的话可比之前两位导师刺她的狠多了,一点脏字没有,句句指桑骂槐。院长额头差点儿滴汗,还是准备做个和事佬,毕竟都是人才,不能就这么算了。“那你看要不这样,这学员呢,你领回去,你要真不给他们合格,过几天的比赛,你派谁上场?而且一共比三场,四等星球学员的话,体质撑不住。” 清欢微笑:“谢谢您的关心,不过您大可放心,我教出来的学生没有差的。至于这几位,您再怎么说,搁我这也还是不及格,让他们下学期留级重修,兴许能遇到个比我好的导师。” 她态度强硬,院长当然不会为了两个平民学生得罪一个深不可测的导师,权衡利弊下做了决定:“行,那就——” “院长!” 之前的女导师突然出声了。“我不能容许有人这样毁了学员的前途!留级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会被瞧不起!虽然说有留级的规定没有错,可咱们精神系什么时候出过留级的学生?传出去是不是个笑话?既然她不要,那这两个学生挂到我名下来,我给他们结业!” 这倒也是个方法,毕竟这对小情侣的成绩还是不错的,虽然比不上优秀学生,但也是中等偏上,就这么留级实在可惜。 院长看向清欢,希望她能通融一下、妥协一下。谁知道人跟没看到他的眼神一样,微笑不变:“不可能。” “不教他们也不许他们转导师,你还配当导师吗?”女导师更讨厌清欢了。 清欢回以礼貌性笑容:“您配,配。” “你……简直不可理喻!” “不可能就是不可能,他们自己不来上课,做错了事就必须受罚。”清欢的态度很温和,但也很强硬。 “……院长!院长你过来看看!她布置的这都是什么作业!”一名始终没说话的导师一直在翻看清欢发过去的作业,这会儿看完了,算是抓住了清欢的把柄,立刻叫院长,幸灾乐祸地说。“我看这位孟导师到底是年轻没经验,简直就是疯了!她这也叫布置作业了?根本就是胡闹嘛!”   ☆、第949章 第九十七碗汤(六) 第九十七碗汤(六) 随意抽出几条作业来看是这样的, 院长看完脸色也不大对头了,就算他对清欢的能力有些了解, 哪怕清欢做得到,可是学生呢?学生怎么可能完成她这些作业?甭说是四等星球人,就是一等星球的贵族学生也做不到!这作业布置出来玩儿的吧, 怎么看不到一点真诚呢? 《如何使用精神力操控机甲》 虽然说对新学员是超纲了一点,但真说起来也是沾边儿的,毕竟等到学员们升到四年级就要开始学习这个。 《如何使用精神力操控他人天赋》 这个就是扯淡了吧?!这可能吗?开什么玩笑呢?! 更别提剩下其他异想天开的题目了, 院长眼前一黑差点儿晕过去, 他力排众议给了清欢导师的资格,可这不代表她就可以瞎胡闹啊, 这不是瞎胡闹是什么?这种作业, 留给一年级的新学员来做?她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这可能吗?别说是学员,就是精神系资深的导师也做不到后者! 根本就是在为难学员吧!这样的作业,学员接不接受有区别吗?反正都做不出来! “孟导师。”院长极力克制着内心深处的愤怒,“我想你需要给我一点解释。” “没什么好解释的。”清欢说。“这就是我布置下去的作业, 他们不来上课所以不会,这很理所当然啊。舍近求远去一些庸才那里学点皮毛, 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不是么?” 她毫不客气地将某些导师说成庸才, 期间还冷淡地瞥了小情侣一眼, 全当他们不存在。笑?笑什么?以为凭借这个作业就能把她扳倒自己不留级?别做梦了。 院长觉得她实在是胆大妄为,心底不由得后悔自己怎么录用了这么个我行我素的人,他说的话她根本就没听进去吧? 清欢对他说:“您放心,等到比赛那天自然见分晓, 要是泰初拿不到第一,我自个人辞职去,顺便把泰初也拎出去,免得让低等星球的人脏了你们皇家学院高贵冷艳的地儿。” 说完她对院长笑了笑,转身走了,完全视其他人如无物。 之前的女导师顿时火冒三丈,还想理论却被院长制止。到底是有实力的年轻导师,院长并不愿意就这么直接将人给毁了,叹了口气道:“这件事暂时就先这样,等到比赛结束了再说。” 话虽然是这么说的,可他心里还是有些忧虑,这孟导师能行么?本身实力自然是没话说的,但院长担心的是,一个人实力强,并不代表她就适合做一名老师。而且学生的体质和天赋都有限,相当于手上是一张废牌,孟导师要怎样才能让这废牌翻身为王? 有这种可能性吗? 其他导师手上可是有着极为优秀天赋出众的学生,那个四等星球人……院长叹了口气,他已经仁至义尽了,如果比赛真的出现什么问题,那也是清欢自己立下的军令状。 时间一晃而过,比赛这天,一年级的新学员们都换上了战斗服装,学院为每人匹配了战斗模式,虽然是比赛,但也希望大家能够拿出全部的实力。战斗服都是初始颜色,纯白,只在胸口和背面印着导师编号。 “好好比,得失心不用太重,输了也没什么。”清欢给泰初理了理衣领子,如是说。 泰初本来就是稳重的人,可这场比赛关乎他们师生二人未来的命运,究竟是留下还是被赶走,所以他一点也不敢松懈。老师的确是帮助他改善了体质,但他都没有跟人实战过,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行。 清欢给他整理完衣领子就转身走了,挥挥手,一派云淡风轻。她是真的不在意输赢结果,更何况她不认为泰初会输。光脑这玩意儿被她玩的贼溜,学院的模拟舱里有机甲对战模式,泰初早被她扔进去不知历练多少次了,机甲尚且能够控制,何况是人?还是一群新生。 导师们的位子在看台上,中间是一片巨大的场地,一排排乌黑锃亮的机甲已经准备好,哪怕是新生之间的切磋,学院也会提供最好的资源,因为今天的这些人才,说不定就是以后的新宇宙栋梁,是为他们开拓新道路,让他们进化的更完美的人。 按照惯例,看台上还有学院里其他学员,以及慕名而来观赏的贵族、造物者后代以及……皇帝陛下。 皇帝陛下每隔几年都会来一次,间隔时间不会很长,但凡是在比赛中被他欣赏的人,最后无一例外都成为了新宇宙的优秀人才,所以对于学员们来说,尤其是平民学员,这是出人头地的好机会。 “皇帝陛下。” 学院导师学员们一一鞠躬,右手放在胸前行礼,唯独一个人例外。 顺着皇帝陛下的目光看过去,院长差点儿昏倒,怎么又是她!怎么天天搞事! 他连忙喊:“孟导师!皇帝陛下来了!” 皇帝陛下看着那背影,莫名觉得有些熟悉,当那人转身对他微笑的时候,他简直无法抑制从心底升起的喜悦,大步越过人群,在众目睽睽之下拥抱她:“清欢!” “好久不见。”清欢也很高兴,她拍了拍King的肩,“皇帝陛下。” 调侃的话语让King笑出来,清欢刚遇到他的时候,他是个温润稳重的青年,如今虽然长了许多岁数,容貌却没有太大变化,仍旧英俊而耀眼,气质尊贵。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眼角有了淡淡的纹路,眼神也更加沉着成熟,由此可以看出他并非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而是经历过岁月变迁,沧海桑田的人。 清欢读过历史课本,课本上说当年为了剿灭机械生命体,将它们赶进虫洞,造物主们付出了非常巨大的代价,King更是差点儿死在那场大战里。对如今的King来说,曾经的同伴们全部都不在了,他身边只剩下自己,因此见到清欢才会如此激动。他们并肩而行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在他心中,她永远都是自己忠实的伙伴、朋友。 清欢被他抱的腰快断了,闷哼一声:“知道你见了我很开心,但你能不能先放开我,我要被你掰成两半了。” King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松手,两人落座,King没有去自己的专属座位,而是就坐在了清欢身边:“我有许多事情想问你。” 比如说,为何不告而别?那个时候你发现了什么?后来出现的同伴和你是什么关系?你现在又为什么会回来?回来之后还会再离开吗? 等等等等。 太多太多,一时间竟不知从何问起最好。 他们二人相谈甚欢,其他人的眼珠子都要惊掉了!皇帝陛下虽然为人随和,可也十分疏离,从不让人近身,迄今为止仍然没有立王后,也没有用自己的基因孕育下一代。可现在他们看见了什么?皇帝陛下竟然和一个少女谈笑风生,而且还很熟的样子? 这人究竟什么来历! 清欢成为导师的时候,没人相信她真的有实力,大部分人都猜测她是走后门进来的,少数人看到网上的视频,也不相信那是真的,现在科技如此发达,真真假假谁分得清?不过大家顶天了也都是猜清欢是院长的小情人,哪里想到她的背后靠山居然是皇帝陛下?! 这也太玄幻了吧! “那个,是你的学生?” King眼尖,毕竟场地之中,那个一身白色战斗服,从裤脚处往上盘旋着绣了一条金龙的,也就那么一个。与众不同,很像她。 “他叫泰初,是四等星球人。”清欢说。“那件战斗服是不是很好看?” King失笑:“好看。” 他们曾经一起并肩作战过,清欢也穿过战斗服,不过没有这些花纹,她也没有忘记那段短暂却很快乐的时光吧。King看向清欢,她正看着场地,心头涌起的狂喜让他简直有些分不清自己在想什么,他真的孤独太久太久了,曾经的同伴们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他,那些充满荣耀、勇气与牺牲的过去,如今只存在于历史课本中,实在是让他怅然若失。 “你觉得今天谁会拿到第一名?”清欢问。 King想都没想:“你的学生。” 她顿时笑了:“他可是四等星球人。” “人的潜力和天赋都是无限的,我从来不小看任何人。” 比赛实行分组淘汰制,抽签决定顺序,清欢眼角余光瞄到看座上那对告黑状的小情侣,心里估计都怨恨着她,谁叫她不给参赛名额也不给他们转导师呢,现在只能做个观众,简直憋屈死了,心里头对清欢怨念无限,可今天看到皇帝陛下与她相熟,又开始后悔自己怎么惹了这样的人,早知道就好好套近乎了,如果能得到皇帝陛下的赏识,那才是一步登天呢!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哪怕活了几十岁几百岁也仍然是小孩子,虽然说是平民,但因为是高等星球人,生活水准仍然远超低等星球人一大截,也正因为这样,很多人到了一两百岁,仍然没有长大。   ☆、第950章 第九十七碗汤(七) 第九十七碗汤(七) 场上比赛无比紧张, 看台上的导师们都为自己的学生捏着一把汗,毕竟能上场的都是新学员中最优秀的, 谁都想在这场比赛里拿到一个好名次,为自己的前途奠定一个好基础。唯一不被看好的就是泰初,在一群纯白战斗服的学员里头, 身上有条龙的他显得格外扎眼,然而场外的后援团可没他的份儿,大家都觉得他会首先被淘汰下场。原因无他, 四等星球人的体质和高等星球人比起来, 大概就是蚂蚁和大象的差距,一点点冲击力就能让他们受到伤害, 所以, 当宇宙网上有人发起投票“你认为今年的学院大赛谁能取胜”时,泰初的票数是最少的。 怎么说呢,除了清欢,没有人投他的票。 可他没有因此气馁失望, 反而心底更是压了一口气,要在今天闯出个名号来, 省得活的稀里糊涂。 精神系的学员中, 不乏天赋觉醒甚至还很优异之人, 他们是天之骄子,被夸赞被追捧被看重被寄予厚望,有些人努力一辈子都赶不上他们的起点,从某种角度来说, 命运其实也是很不公平的。 精神系的比赛项目一共有三个,参赛学员共有三十人,在这三十人里面要决胜出最优秀的一个,并不是简单的事情,至少没有人将胜利的希望赌在泰初身上。 最被看好的是一个叫做萨罗的青年,他出身高贵,是造物主的后代,因此被人们认为具有无限的潜力。同时他英俊而高大,和普通人比起来他有着极高的天赋,再加上强健的体魄,这使得他的精神力也更加强大,毫无疑问的,今天的比赛,他会夺魁。 萨罗对这场比赛并没有多么期待,因为他知道,从小被称为天才的自己和普通人的差距,不仅仅是出身家世,他是上天所眷顾的宠儿,绝不会输。其他人一辈子都在追求和努力的,他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拥有,用老话来说,那叫迎在起跑线上,等到努力的人终于追到了萨罗的起跑线,他却已经到达了终点,甚至还在冲刺更远的远方——这就是差距,这就是阶级。 当他看到那个引人瞩目的低等宇宙人时,嘴角露出一抹轻蔑的笑:“哪里来的灰老鼠,参加这比赛难道不怕丢人么。”简直降低比赛格调。 泰初看都没看他一眼,萨罗冷淡地从他身边走过,对这个没有礼貌的低等宇宙人印象差极了。泰初对他的印象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两人相看两相厌,都想着待会儿要给对方点颜色瞧瞧。萨罗素来瞧不起平民,更遑论四等星球人,而泰初也实在是厌恶这些所谓的高贵的进化完美的“高等”宇宙人的傲慢狂妄,也许在萨罗这样的人眼中,四等星球人不能称之为人,顶多也就是他们所豢养的奴隶。 无论你在四等星球过得多么快乐,长得多么美丽,又多么认真的去学习去开创美好的未来,一旦被带到高等星球,就都是玩物。没有人会尊重你的意愿,你的人格、能力、感情,都是没有人在意的。脆弱的生命不值得高等宇宙人怜惜,就算弄死了,也就跟人类碾死一只蚂蚁一样,云淡风轻。 第一场比赛是由学员们以精神力操控简易的轻型机甲,在指定作战范围内攻击其他人的机甲并保持自己的机甲不被击落,当场上只剩下九台小型机甲时试验才会停止,接着进入第二轮。 每个人都有固定位置,不能出手不能离开,只能使用精神力。比赛场地周围有着最先进的监考扫描技术,不用担心会有人作弊,因为机器不会说谎。 精神力的使用伴随着体力巨大消耗的代价,因此不一会儿,有的人额头上就有了汗珠。既要击落他人机甲,又不能损伤自己,对没有安装任何攻击功能没有射线也没有武器的轻型机甲来说,只有靠精神力,这也是学院的一种考察。重型机甲对新学员们来说难度极大,即便是如今正在使用对这种轻型机甲,其实难度也不低。也正因为如此,院长在看到清欢布置对作业时才觉得她是在胡闹。 不过孟导师跟皇帝陛下如今熟稔……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院长出神的思考着,是惊呼声让他如梦初醒,伸头朝场地一看,乖乖,胜负已经决出来了! 学员们实力如何,带他们的导师很清楚,最终能不能进入第三轮争夺名次,导师心中也有数。只不过这一次所有人都很吃惊,因为剩下的九台机甲,有一台竟然是那个四等星球人的!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天才被一只没有进化的猴子比了下去。 泰初神色淡然不骄不躁,并没有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他下场的时候就好像没有看到身边的萨罗一样,这个人从一开始就针对他,上场先来攻击他,这也是萨罗致命的失误,他操控机甲冲撞泰初的时候,见对方摇摇晃晃的躲开,心里好笑,于是紧追上去,哪里知道那机甲竟然灵活的转弯来到了他的机甲后头,撞了他的左翼,恰好其他人的机甲飞过来,萨罗的机甲就这么被撞掉了! 看到自己的机甲上印着泰初的记号,萨罗的目光简直能吃了人。谁都想不到,最被看好的人,在刚上场的时候就被淘汰了! 平心而论,除却泰初不考虑,萨罗的实力最强没有之一,无人质疑。可现在萨罗意外被淘汰,也就是说……谁都有资格去争第一的名次! 不过这个低等宇宙人应该只是凑巧吧,刚才见他的机甲飞的歪歪斜斜还四处绕圈子,估计就是运气好,才撞到了萨罗,否则以萨罗的实力怎么可能会输给他? 如果真的比能力,只在清欢身边学习一学期的泰初是不如萨罗的,这一点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萨罗是新学员中的风云人物,宇宙网上经常会有他的消息,泰初看过萨罗使用精神力操控机甲的视频,不得不说,萨罗有天赋,又有条件,早在他没有考皇家学院之前,他的家人就已经为他聘请名师进行学习,所以如果一对一正面杠,泰初不以为自己能胜。 可谁叫萨罗瞧不起他,针对他,第一个就来攻击他呢?正因为对方瞧不起泰初,才会栽跟头,这就是所谓的骄兵必败。 泰初没有天赋觉醒,这是他最弱的短板,可他聪明、沉稳、耐得住性子,只凭这一点,他就已经和其他人分割开了。第一轮比赛开始的时候泰初就猜测萨罗可能会搞自己,所以他一直徘徊在另外一名学员的机甲附近,时刻注意者萨罗的动作。等到对方开始气势汹汹的攻击,他就作势没飞好,歪歪扭扭的绕了个圈儿,见他的飞行技术这么差,萨罗就更放心了。 就在这时候,泰初操控机甲翻身躲过,并撞向对方机翼——比赛规则他读了好几遍,条条框框都吃透了,要求是在不损害自己的情况下击落他人,这基本上不可能。没有攻击能力的机甲如果想要战斗,就只能用冲撞和飞行,因此泰初决定用别人的机甲来撞击——这样的话岂不完美? 也因此,三十台机甲,除却胜出的九人之外,有十二台是被他击落的。 当然,在观战人眼中,这个低等宇宙人就是不熟练的操控机甲,一会儿飞起来一会儿掉下去,歪歪斜斜扭扭曲曲,但就是这样,运气却特别好——什么?不是运气是什么?怎么也看不出这个人有什么实力吧? 对于萨罗的后援团来讲,泰初根本就是个卑鄙小人,像他这样的低等星球人怎么有资格进二轮啊?他是抢走了萨罗大人的名额啊! 所以,虽然泰初赢了,却没有人为他鼓掌,甚至当他的名字被播报出来时,赛场看台上响起了一片又一片的嘘声。 和观众的喝倒彩相比,泰初的表情沉稳淡定的过分,得胜的时候,他只是将目光投向了看台,其他人怎样他不在乎,只要老师看到了就好。 清欢毫不犹豫地对他挥手,还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和她往日的温柔比起来,显得更加外放、更加真诚。 泰初这会儿才高兴起来,他握紧拳头,发誓自己还要赢下一场。 导师们都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其他撑到最后的优胜学员在脱下战斗服后身上都出了汗,因为操控机甲所需精神力极大,但唯有泰初没有,他非但没有出汗,还神清气爽,就算刚才他飞的歪歪斜斜没有章法没有阵容也没有规律,可机甲一直没有停下,这说明什么? 这人的资料他们都看过,无论是体质还是不能觉醒天赋的特点,都说明了他确实是四等星球人,但今天的表现可完全不是这样。如果不是学员本身的原因,那就是……导师? 清欢大大方方的任人打量,这些同事,现在看她的眼神,可跟之前去告状的时候有所不同了啊。   ☆、第951章 第九十七碗汤(八) 第九十七碗汤(八) “你教出来的学生, 果然不会令人失望。” 连皇帝陛下都夸奖了,难道他们还能说不好?这会儿怕不是要把人夸出新宇宙, 什么赞美的词语都用上了,就差将清欢说成是新的造物主。有人夸奖有人赞扬,当然也有人心里难受, 比如说那三个从来不上课的学生。 可惜这会儿他们再想跟导师套近乎已经晚了,无论如何,留级已经成了事实, 可以想见下个学期会有多少学员挤破头想要挂到导师门下, 偏偏曾经身在其中的他们不知道珍惜。 King问:“四等星球人的体质,你是如何改变的?” “也没怎么, 就是让他泡泡澡, 多做些体能锻炼。”清欢轻描淡写地说。“这并不是进化,也不是基因突变。” “就只是……泡澡?” “对呀。”清欢看向他,“不然呢,还能有什么秘密不成?” King失笑, “我只是觉得很神奇,他操控机甲的能力已经超过了具有天赋的高等宇宙人。” “泰初的意志很坚定, 其实如果你去检测的话, 会发现大部分的低等宇宙人, 在精神力上都会略胜高等宇宙人,生长环境的普通和遭受的磨难让他们的意志变得很坚强,低等宇宙人一直受压迫,这也是他们精神力强大的原因之一。只要好好引导, 我觉得也不一定他们就没有用处。” “你说的很对,我会考虑的。”King说。“晚上去皇宫吗?我有许多话想跟你说。这么久不见了,你得回答我很多问题才行。” 他语气温和轻柔,清欢要是拒绝了就太过分了,所以她笑眯眯地点头:“好啊,等我的学生赢了这场比赛,我就跟你去。不过你可别问我太多,我怕我回答不上来,皇帝陛下一个恼羞成怒把我丢出去该怎么办?” 二人在此谈笑风生,偶尔提及当年事,身边离得近的都听的清楚,心下不觉讶然,皇帝陛下说的是新宇宙尚未建立起来的时候,那时,这个少女就已经出现,并且和皇帝陛下相识了?而且从皇帝陛下的话来判断,好像少女出现的时机比其他造物主都要早。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难道说还有一位被遗忘的造物主吗? “诶……你不必谢我,我没帮到你什么忙。”清欢听到King的道谢摆摆手,“当初不告而别是我的过错,我还担心你不肯原谅我呢。” “怎么会。”King的眼神中满是怀念。“我应该谢谢你,将希芙送到我身边。如果没有你,我们也不会相识。” 希芙是真正的最后一名拉法星人,她突然出现在宇宙船上,和King一起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候,越过最残酷的阻碍,创立起了人人心中的新宇宙。只可惜希芙没有活太久,她甚至都没来得及看新宇宙一眼,就消失在了King怀里——拉法星人的寿命实在是太短了,当他们的爱情刚刚开始,美丽的果实尚未成熟,希芙就已经离开了。 其他的同伴也是。他们或勇敢或强大或温柔,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总是会在King之前离开。 最后仍然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而在爱过希芙后,King失去了再去爱其他人的能力。 清欢听他讲述那些故事,伙伴们如何相识,如何结伴同行,在宇宙船上他们有过怎样的开心怎样的争执,路过星系去采买追查的时候,他们又闹过这样的笑话,交到特别可爱的朋友,以及最后那场大战是如何的惊心动魄,血流成河,鲜血与牺牲构成了新宇宙的开始,也成就了King的帝王之路,同时,也注定了他永生孤寂的命运。 这些过去只有他一个记得,教科书上冷冰冰的人物图像与介绍让他感到无比陌生,时间久了,他甚至觉得那些记忆有可能都是假的,只有他一人经历过的,让他迄今都无法忘怀的,不过是一个荒谬的梦而已。 被留下太痛苦了。 King跟希芙之间发生了什么,和他的同伴们又发生了什么,这些清欢都不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运和轨迹,她当初选择离开是因为发现了异变,现在回来也是因为这个。只不过这一次,她是来取走某样东西的。 取得了她想要的,就能找到答案,就能……将那碗汤熬成。 泰初满头大汗的取得了第一,兴冲冲地往看台上找清欢的时候却扑了个空,这导致他心不在焉,尤其是当他得知老师随同皇帝陛下去皇宫做客——第二轮比赛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离席的时候,心头无比失落。 老师这样做,是因为相信他一定能赢吧?肯定是这样的,幸好他不辱使命。与其在这里遗憾,倒不如赶紧回去宿舍再多修行练习,时间宝贵,他和高等宇宙人不一样,没有那么多空间可以挥霍。 可惜他要走,有人却不许他走。 也许直到现在,泰初拿走了第一名,学院已经播报了比赛结果,也仍然有不少人还没回过神。如果说第一轮的操控机甲是个巧合,那么第二轮的机甲拆卸及组装以及第三轮的精神力试验——泰初都能赢,又代表了什么?! 他们比不上一个低等宇宙人,一个四等星球的,寿命只有短短一百年,体质差不能进化也没有觉醒天赋的人?! 如果是这样,那么身为高等宇宙人的他们又算什么?这怎么可能! 即使对于泰初夺冠感到不可思议,但学员们并不认为自己是真的不如一个低等宇宙人,他们一致认为泰初之所以能赢肯定是有什么技巧,简而言之,很有可能是作弊了。第一轮的时候淘汰掉了最有潜力也最强大的萨罗,这才导致二三轮没有人能赢他! 现在挡在泰初面前的就是脸色极其难看的萨罗,他输在了第一轮比赛却没有离开,而是在看台上观战,强者最了解强者,别人也许看不大出来,可他却清楚泰初真的是有本事。 然而清楚归清楚,自尊心和身为一等星球贵族大傲慢让他不能吃这个闷亏。皇家学院学期末,各个系比赛的结果一向都是全民关注的,之前他有多被看好,输了这场比赛后就有多么屈辱,家族会如何看待他?他的面子又往哪儿搁? 面子比生命还重要呢。 泰初抬起眼皮子,平静地说:“让开。” “让,可以,打败我就行。”萨罗冷笑,一团火焰突然从他身后冒出,直扑泰初面门,俨然有要将他烧灼的架势。 泰初反应极其灵敏,但是他只能躲无法还手,因为他不具备觉醒天赋的能力,这是在新宇宙初建立时,神赐予宇宙人的能力,同时这也是将宇宙人分出阶级的衡量标准。最初的那批贵族,就是天赋最强,为帝国建立付出的人,他们的后代继承了他们的天赋,萨罗就是如此,他的先祖在新宇宙建立时是火人,于是作为这一代中坚力量的他自然而然也就天赋觉醒。 不过比赛中是禁止使用天赋的,因为精神力操纵天赋,天赋决定精神力强弱,一个不小心就很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不是这次一败涂地,萨罗不会想要用天赋来挽回颓势。 泰初躲的并不狼狈,火焰所到之处他都及时避开,冷声问:“你就这么输不起吗?” 如果是他输了,只会更加勤奋刻苦。 萨罗冷笑:“我会输给你一个低等宇宙人?你也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吧?”他的掌心凝聚出一团巨焰,带着灼热可怕的温度,向泰初袭去。巨大的火球将周围的空气都燃烧起来,萨罗周围的人畏惧他这份力量,纷纷避开,他浑身蓄力,眼看就要将火球甩出——这个当口,却突然静止不动了。 泰初拍了拍身上因为躲避火焰而蹭到的灰,走到萨罗面前,告诉他一个真理:“人被愤怒或是其他情绪牵绊的时候,意志最薄弱,非常容易被入侵,从而被控制。”他的眼睛定央央的盯着萨罗,对方如同被钉住一样动弹不得。“再见。” 直到他走出很远,背影消失不见;直到自己掌心的火焰燃烧成灰烬,浑身脱力险些倒地,萨罗才发现自己背后已经湿透。 他刚才……竟然感到了恐惧。 其他人看不出来,只有萨罗知道,有那么一瞬间,他的火焰停驻在掌心,并不是善心大发,而是……被控制住了,他浑身僵硬,感觉脑海里多出了不属于自己的精神力,告诫着火焰不要轻举妄动。 身边的人还在吹捧他善良大度不和低等宇宙人一般计较,但萨罗手心的汗水,怕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再将火焰燃气。 用精神力控制天赋,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事情,只有精神力和天赋一样强大,才能称得上是优秀的人才。但是,用自己的精神力去控制别人的天赋,萨罗还是第一次见。这个说法曾经被提起过,后来被全盘否决,因为精神力的消耗极其快,同时具备天赋与精神力的人无法抽出多余的精神力去控制别人,但这个四等星球人……因为没有天赋,于是精神力可以更加自由。 这太可怕了。 就好像是,高等宇宙人,出现了天敌。   ☆、第952章 第九十七碗汤(九) 第九十七碗汤(九) 这是个一个神奇的、巨大的笼子, 用能够射穿新宇宙人体的光线制造而成,是关押穷凶极恶的宇宙罪犯而被发明出来的, 曾经皇帝陛下见过之后称它是一项伟大的发明,因为就算是最强大的宇宙人,也会被笼子所困。 现在, 他用这个笼子,关住了他曾经的同伴——一个来自神秘地方的,能够作为钥匙改造整个宇宙的同伴。 地面用了一种极其坚硬的金属, 这种金属是制造顶级机甲的原料, 和光线配合起来,就是坚不可破的牢笼。被这个笼子困住的人绝不可能逃出去, 皇帝陛下几乎是用了两千多年的时间, 命人秘密研发出来。 其实他也不确定,这个人还会不会回来,他却要因此准备一个笼子防止她再离开——不过没有关系,无论对方回不回来, 对皇帝陛下来说,都是他仅存的希望, 除此之外, 他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活下去。 清欢被笼子困住的时候没有太惊讶, 她觉得站着累了,就席地而坐,看着那个就在她不远处的人。他更加的成熟稳重,英俊优雅, 但其实跟她记忆里已经很不一样了。 “不觉得奇怪吗?” 皇帝陛下问。 她面上浅笑,很平淡很安静:“人总是会变的,漫长的时间会逐渐从里到外的让一个人发生质的改变。” “所以,也不失望吗?” 清欢说:“我有什么好失望的呢?我们之间的情分还没有那么深。” 她说的全是实话,当初和King短暂的相遇和陪伴,对她而言只是交情不深的朋友,在还并肩的时候她给予了对方自己的真诚和温柔,可她从不会要求对方同样回报自己。期待一个人一成不变,那是不可能的事。King不在了,眼前这位是皇帝陛下,从一开始她就分的很清楚。皇帝陛下为什么需要她,她猜的出来。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了,统治者在面临死亡之前都会充满恐惧,年轻时义薄云天也好,豪情壮志也好,到了老年,死亡即将来临,生命就要终结,他们无一例外的都开始追求一件事——长生。 可是你看啊,他们才活了多久,就已经面目全非了,如果真的能够长生,谁能保证他们最后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清欢不会变,是因为她在忘川河底那数不清的岁月,无法衡量的时间,玲珑不会变,是因为她生而为龙,诞于荒海,以爱为食,得以抑制。 清欢没有**,玲珑懂得知足,因此两人虽然性格天差地别,却能够共存。 可太多人躲不开一个贪字。享受了青春年少,就无法忍受年老色衰,皮松肉驰;享受了锦衣玉食,就无法忍受穷困潦倒,衣不蔽体;享受了男欢女爱,就无法忍受夜幕低垂,形单影只。于是,贪心应运而生,寿命因而缩短,无论得到了多少,总想着要更多。 一万年的寿命啊,皇帝陛下还嫌不够,那么多的人连一百年都活不到。他声名远播,人人敬仰,被视为新宇宙的神,但现在神老了,神要死了,神也开始害怕起来。 于是他想起了,某个同伴诉说的秘密。 希芙凭空出现在宇宙船上,那个时候还是King的皇帝陛下见到了,大吃一惊,两人尽皆震撼,好在King温和绅士,才让希芙的心没有那么恐惧。他很真诚的照顾她,甚至邀请她成为自己的同伴,一起为未来而努力和反抗。 希芙将自己所知的一切告诉了朋友,他们彼此信任,相约要共同看到明天。 再然后,他们遇到了其他同伴,但曾经到过的奈何桥,见过的清欢,得知的一切,希芙没有告诉任何人。清欢成为了她跟King之间共同的秘密,当他们相爱之后,这个秘密就慢慢地被时间洗去,就连King自己,都差不多要忘记了。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的呢? 大概……也许……是他亲手将所爱之人推入地噩梦的时候? 教科书上说,新宇宙元年,皇帝陛下和几位造物主们共同对抗机械生命体,其中名叫希芙,来自遥远的拉法星球的造物主,在那场决战中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换取了他们的新生。新宇宙建立后,神将宇宙人分出了等级,但他们所学的历史都是一样的,书上所说就是历史,这一点无人怀疑。 随着造物主们寿命到了尽头,一个一个逝去,如今只剩下了皇帝陛下。他的形象更加高大,他的为人更加宽容,他是新宇宙的神。 可是神不曾告诉他们,在造物的时候,他主动牺牲了爱人。 如果死去一个人,就能拯救千千万万的人,你会做什么选择? 那个时候的King也如此挣扎。 机械生命体完成了超进化,他们拥有强健高大的身体,灵活多变的头脑,以及可怕的繁殖能力,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入侵整个宇宙,甚至找到进入其他宇宙的方法,将侵略和杀戮永无止境的进行下去。 清欢是第三把钥匙,她的存在促进了这个诡异的变化的宇宙崩坏瓦解的速度,可是当她离开后,宇宙自动将钥匙补足——那就是希芙。 King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这个人,似乎生来就如阳光一般温暖宽和,脾气又好,挑不出任何缺点来,灵魂中没有任何阴暗面。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身体里藏着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叫做End。 当End在黑夜中夺得身体的掌控权时,会发生许多可怕的事情。国王和王后为了保护孩子,将这个秘密死死藏住,甚至King本身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可怕的一面。 深爱着孩子的父母想方设法要帮助他脱离这种可怕的状况,将另外一个人格消灭掉——那么残酷无情的人格自然不可能是他们的孩子,他们要留下的只有King一个,自称为End的不过是个占据他们孩子身体的恶魔。 凭借着先进的科学技术,星球的科学家们研发出了一种神奇的机械,这种机械具有人体相似的功能,可以承载人格。其实这项技术还不成熟,但国王和王后等不下去了,他们要尽快结束这一切,让King不再受尽折磨。 好在计划很成功,End成功被剥离,身体属于了King一人。但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没有被销毁而是被留下当作实验样本的End,伪装出的虚弱欺骗了他们所有人。 星球毁灭,只活了King一个。这是King所背负的命运,可笑他对此毫无所知,唯一知道真相的只有End,他面上总是甜蜜的笑,可心中充满了对人类的恨。他以自己为本体,创造出无数的机械生命体,想要让它们替代全宇宙的人类成为主宰。 这一切都是在决战之时,End亲口说出来的,他甚至还告诉King如何消灭他的方法。找齐三把钥匙,就能开启虫洞,机械生命体被吞入后会毁灭,而End也将不复存在。 所有都在他掌控之中,唯一让End没有想到的,大概就是King为了杀死他,为了保护其他人类,竟然真的舍得将所爱之人推向虫洞。 三把钥匙,开启异世之门,可这三把钥匙的使用顺序并不一样,作用自然也各不相同。第一把钥匙,确定异世虫洞位置;第二把钥匙,召唤异世之门,开启通道;第三把钥匙——或者称之为“锁”,会更加恰当。锁住异世之门,让进去的东西再也出不来。 机械生命体不被这个宇宙所接受,他们是非自然产生的物种,不可能活下去,只有到达另外一个宇宙,也许才有长远的希望。因此从一开始,无论清欢出不出现,都会有人成为第三把钥匙,加快宇宙进化的过程。虫洞吞噬机械体,那根本不是什么新的大门,那是宇宙本身所存在的危机处理机制。而对于迫切渴求新世界的End来说,那真是一个美好的传说。 他在King将希芙推入虫洞时发现了真相,可惜已经晚了,宇宙人也好,机械体也好,他们都是玩物,宇宙本身才是主宰,所有人都被骗了! 机械体被虫洞吞噬后,第三把钥匙消失,虫洞化为神奇的流星划过星空,坠在一些星球上,于是这个星球的人们就变得身强体壮天赋觉醒。没有被流星光顾的星球,则成为了所谓的四等星球。 宇宙本身也会进化,这是它在面临倾覆的危机时自然的抉择,至于其中谁活了谁死了,宇宙没有意识,怎么去在意? 可笑宇宙人们以为这是皇帝陛下的恩赐,将其称之为神。 教科书上当然不会记载这些,还记得那些的人,如今只有皇帝陛下一个活着了。一万年即将到来,他的生命即将终结,他怕了。 舍不得啊。 舍不得这荣耀,这地位,这欢呼与爱戴。 他想起希芙曾经和自己说过的故事,想起那个短暂的早已被抛之脑后的同伴,皇帝陛下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构想,他觉得,也许他能成为第一个长生之人。   ☆、第953章 第九十七碗汤(十) 第九十七碗汤(十) “真让人羡慕啊。”皇帝陛下叹了口气。“可是这世界如此奇怪, 拥有的人不珍惜,得不到的人却有执念,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大概吧。”清欢笑了笑。“不过一般人应该没有皇帝陛下这样的魄力,亲手将爱人推入深渊,换来自己无上荣光。” 希芙。 皇帝陛下还记得她, 无论到达了怎样的高度,他始终孑然一身,是不是为了希芙, 他自己也不甚清楚, 因为再没什么比长生更能让他发狂了。他想活下去啊,比起爱情, 他更希望拥有无尽的寿命。 “呵呵。”皇帝也笑了, 这笑带着几分恶意,再也不是曾经温暖的他。“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呢?你到新宇宙来,难道不是别有所图?我知道你在找什么。” 清欢看向他。 “巧得很。新宇宙建立的那个瞬间,虫洞关闭, 我得到了一样东西。”他打开随身空间,取出一个透明的匣子。匣子里是柔和雪白的光团, 那光团似乎有生命, 微微颤动, 像是在呼吸。“当时它是唯一的光,于是我伸手抓住了它,知道了一些故事。” 若不是这么多年来光团一直存活不曾变化,似乎是永生, 皇帝陛下也不会将主意打到清欢身上。“你和这个东西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才是你回来的原因吧?我对希芙冷酷绝情,这个人对你,倒是深情厚谊,竟然为了一个女人,舍弃长生之法,将自己的灵魂切碎投入异世,只为和你再续情缘。”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清欢一番,“女人是足够美丽,可爱情怎么能跟生命比?” 他的语气中浑然是对灵魂碎片的不屑,在皇帝陛下看来,爱情大概是世上最容易被舍弃、也最不值钱的东西了。他抛弃了希芙,牺牲了自己的爱人,就再也无法理解他人的执念。 “说的你好像什么都知道一样。”清欢看了一眼匣子里的光团,手上的铃铛轻轻作响。 “我当然知道,我什么不知道?这个东西,碰到它就有了它的记忆。说真的,我本来以为生老病死,新宇宙人也无法避免。可是它让我知道,原来人真的能够永生不死!”皇帝陛下的表情突然变得狂野起来,他双手捧着匣子,目光痴迷而热情,将这片碎片当作了能够拯救自己的宝物。“可是科技无法分析出它的成分,于是我想,既然你在它的记忆中占据了全部,只要抓住你,这个东西就会听话了吧?” 光团柔和,散发出无与伦比的美丽光芒——这是只有强大的灵魂才拥有的力量。 清欢凝视着光团出神,诚然,如皇帝陛下所说,她到这里来当然不是叙旧,也不是来教书育人的,她来,就是为了找东西。而她要找的东西,现在正在皇帝陛下的手上。“你看起来很奇怪,是真的害怕死亡啊。” 清欢语调平和,但皇帝陛下却从中听出了嘲讽的意味。他盯着眼前这个熟悉而陌生的少女,快要一万年了,这漫长的时间里,他一直在想,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太不可思议了呢?谁能保证这个人会回来?谁能保证这个光团的记忆就是全部?他所知道的了解的,也不过是光团那强烈的不可忽视的执念,以及关于“长生”的记忆。 这片灵魂碎片的主人,发现了长生的秘密,可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却将自己的灵魂切碎投放,以此作为代价,放弃长生,去寻一个人。他甚至创造出了年轻时的躯体作为媒介,当他寻的人见到那一双尸体时,回忆的大门就此开启,灵魂碎片浮动,命运开始走向不可估量的未来。 不过是在赌。 如果他寻不到那人,便将就此消散,长生的秘密也将就此尘封,直到下一个大能之人再次发现。 什么样的人会愿意放弃永生不死,只为了一个女人? 皇帝陛下无法理解,他也不愿意去理解,他亲手将希芙推下去的时候,就注定了他要将爱情从灵魂里彻底剔除掉。此时此刻,他只想要从这个光团以及这个神秘的女人身上得知长生的秘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要! “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活下去,告诉我!”皇帝陛下表情扭曲,激动而暴躁。 清欢仍旧坐在笼子里,这会儿她起身了,慢吞吞地朝笼子边缘走,皇帝陛下吃了一惊:“你疯了?你会死!” 清欢只是微笑,没有要停下的意思。最后是皇帝陛下自己打开了笼子——他害怕啊,恐惧啊,如果这个女人死了,他就活不下去了!清欢怜悯地看着他:“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怕死吗?”那东西怎么可能伤得了她,就算伤得了,她也不怕。 无欲无求,便无忧无怖。 笼子只是开了一角,她伸出手抓住了一根边框,原以为会将她割碎的边框在她手中就如同一根树枝——没有起到任何效果。清欢问:“选择生命还是选择爱情,这是个人自由,谁管你。你不想死也很正常,世人惧怕死亡。可你抓住我又能如何?你有这碎片又如何?想长生,死掉不就好了?死便是生。” 世间哪有长生,若有,也是以永生的孤寂悲伤作为代价,人人都想长生,长生后人人又都想死,黑的想变白,白的想变黑,长得美不如想得美。 “那你呢?你为什么没有死?!”皇帝陛下撕心裂肺地问,抓不住清欢就意味着长生无望,他心中满是恐惧。他马上……就要一万岁整了,不到五个月,只有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啊! “你怎么知道我没死?”清欢摊开手掌,下一秒匣子就神奇地出现在了她手上,她将匣子掀开,光团在她掌心跳跃,然后进入铃铛。铃铛轻轻响了响,安静不动。“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你是个好皇帝,可是长生一事,莫要再想了。” 皇帝陛下舍不下的是他的地位和荣光,可他在位的这些年,确实是个不错的皇帝。“此番一别,终生不会再见,你多保重。” 临走前,清欢深深地看了皇帝陛下一眼。他也许不知道,End已经和他融为一体。也许这是他惧怕死亡渴求长生的原因,也许不是,那谁说得清呢?虫洞消失的那个瞬间,只吞噬了机械生命体,寄生在机械生命体上的属于King的另外一个人格却回来了,两个人格互相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不清孰是孰非,孰好孰坏。 “还给我……把那个东西……还给我!” 皇帝陛下朝着清欢扑去,武器在抵上她的前一秒停止,因为她回身躲避光线射击并点中他眉心。在皇帝陛下最后的意识中,只看到那张美丽的面容有着无限的慈悲,然后便晕了过去。 醒来之后,一切都忘记。 再没有奈何桥,没有清欢,也没有长生。他大概还是会怕死,但没有办法了,只能等待,然后接受。 生命走到尽头,强求无益。 很快的,新宇宙的人们发现他们失去了所谓的“天赋”,当光团被带离这个世界的时候,它所带来的一系列变化也开始消失。人们的寿命逐渐趋向于平衡,人人都没有了“天赋”,人人都变得平等。这个世界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和平稳定,清欢从来不怀疑人类的坚韧和顽强。光团不属于这个世界,可它的存在让宇宙本身选择了进化,这种进化显得过于急切和焦躁,于是造就了极大的不平等。光团消失,一切都会慢慢变好。四等星球也能出现优秀的人才,如泰初,再为新宇宙的变化作出贡献,也许会有艰难险阻,误会龃龉,但没有关系,总会一起走向美好的未来。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这个么,为了变好,不是为了其他。 可是,也许,不包括皇帝陛下腐烂掉的心。 人人都会变。有的变坏,有的变好。有的为了得到某些放弃一些,有的为了弥补不顾一切,于是造就“**”,“**”产生“执念”,“执念”导致不能解脱, 奈何桥上那一锅缓慢熬煮的汤水,以人的七情六欲为料,泪水为底,一生爱恨情仇,记忆美好,酸甜苦辣,百味陈杂。为的也不过是让执念之鬼饮下,放下过去走向来生。若不放手,即为困兽,作斗囹圄,痴缠不休。 怎么就都不明白呢。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还没有来,唯一能够珍惜的是当下,唯一能选择的只有放手。 世间尽是痴儿,才叫这世间不太平,忘川河底百鬼丛生,淤泥烂肉,残魂破体,已然腐烂,面目全非,还要伸手去抓,还要抬头去瞧,匍匐去等,等一个也许永远都不会出现的梦。   ☆、第954章 第九十八碗汤(一) 第九十八碗汤(一) 你想要我的心是吗? 帮我一个忙, 你就可以拿走它。 反正,也碎了。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 天上连星星都没有,只有白惨惨的月光扑在地面上,偶尔几声猫头鹰叫, 泣血绵长。裴府大门上贴的奠字还没有撕去,门口两盏引路灯在寒风吹拂下,纸糊的灯罩破裂, 火苗急速跳动, 然后啪的一声,熄灭了。 因是稚童夭折, 所以只能在夜晚出殡, 远远来的两队穿着麻衣头戴白布,小小的棺材已经没了。就在这安静的夜里,在裴府灵堂上停了七天的灵柩终于下葬了。 这桩丧事总算是有了个了结,可整个裴府仍然如同冰冻一般, 冷风刺骨。朱红色的大门敞开,宛若一张血盆大口, 令人望而生畏。 要想俏一身孝, 那为首的, 穿着白衣的年轻妇人生得可真是姝丽,因着伤心欲绝,面上脂粉不施,更是显得她美极。 清欢出现的时候, 孩子就已经死了。孩子的母亲,裴府的夫人尉迎岚,正坐在灵堂上的棺材边,头倚着棺材,面无表情,失魂落魄。夜已经深了,她摒退了所有下人,自己一个人为死去的女儿守灵。灵堂门开,风吹进来,刺骨的冷,她衣衫单薄却像是感觉不到,只痴痴地摸着棺材不说话。 清欢问她要她的心。 那是一颗温柔、纯洁、真诚的心,世间罕有。因这深情,还结合了另外一人的灵魂碎片。 尉迎岚没有害怕,也不问这深更半夜,戒备森严的威远侯府固若金汤,是如何出现这么一位美貌少女的。女儿一死,她已然万念俱灰,自己就是跟着去死也不怕,难道还怕什么妖魔鬼怪吗? 于是有了一个交易。 尉迎岚要求清欢将她的魂魄送入女儿棺材中,陪伴早夭的女儿度过孤魂野鬼的二十年,并由清欢使用她的身体,代替她成为威远侯府的夫人。一个不该死的孩子死了,尉迎岚知道这一点,只更加寒心。 所以,此刻的尉迎岚已不再是尉迎岚,真正的尉迎岚躺在了棺材里,拥抱着她小小的稚嫩的女儿,从此长眠。 这个交易其实不大妥当,毕竟尉迎岚不能确认清欢是不是真的能帮她,可是她没别的办法了,她活不下去了,她浑身的力量跟勇气都消失在了这个寒冷的冬天,消失在那一池冷水里,消失在被捞上来已经失去呼吸的女儿身上。 那么可爱的,还没有长大的女儿,白白嫩嫩,话说不全,步子走的不稳当,可是看到娘了会凉、凉的叫,饿了渴了冷了疼了都知道要去找娘,知道世上最疼她的就是娘。那么个鲜活的小生命,十月怀胎,辛苦诞下,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又漂亮,又贴心,抱着自己的腿,扑进自己怀里,亲自己的脸,凉啊凉啊的叫。自己给她做新的小衣服时,在上头绣了蝴蝶,她见了就拍着小巴掌笑起来,成日都笑,似乎世上再没什么叫她不快活的事。 可这个孩子死了。 耳鼻内灌满泥沙,身子冻的青紫,捞上来的时候已然冻硬了,她最喜欢的虎头鞋掉了一只,漂漂亮亮的小裙子也破了,早上给她梳的双髻散乱,别着的小蝴蝶流苏头饰已然不知所踪。 疼吧?冷吧?怕吧? 会叫娘吗? 是不是临死前还想着娘去救她呢? 好可爱啊,那么点小小的孩子,叫尉迎岚觉得自己活着有个念想了。她的爱情得不到回报,可她得到了世上最好的宝贝,她觉得自己这辈子知足了,那么可爱的孩子,娇嫩的让她舍不得松开手,天天抱着,时时想着,担心她饿了,渴了,不高兴了,没玩具耍了。变着法儿的给她做新衣服新鞋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就跟那……观音菩萨面前的小玉女般,真是让她疼极了。 但现在,尉迎岚一无所有。 她不想再继续这样的人生了,女儿死了,她也不想活了。于是她求清欢将她放入女儿的棺材里,她那么小,做鬼的话一定会给人欺负,所以自己这个当阿娘的一定要保护好她,就做个孤魂野鬼,也比在这侯府里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来得强。 清欢按了按太阳穴,手肘撑在桌子上,她满足了尉迎岚的心愿,作为回报,尉迎岚将身体送给了她。如果自己想拿走尉迎岚的这颗心就必须仔细考虑才行。 她不困,也就没打算上床睡觉,头上的白布也没取下,灯芯微弱的跳动,这时候,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伴随着寒风,进来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来人同样白麻带孝,容貌俊美威严,正是尉迎岚的夫君,也是这威远侯府的主人,威远侯裴徳庸。这爵位是他自己挣来的,跟裴家无关,只是尚未分家,因着在家中排行老二,家中下人都唤他一声二爷。 尉迎岚尚未嫁他时,也是天真烂漫,嫁了他后,更是温柔体贴,一心只想着夫君。她在家中得知被许给了裴家二爷,心中便欢喜无限,只因曾见过他昂扬上马箭无虚发的英挺。京城人人爱慕二爷,却只有她嫁了,这是她心仪之人,她想做个最好的妻子。 撒娇卖痴,耍赖纠缠,真真是个小娇妻。裴徳庸不好女色,身边直到娶妻后,才将成亲前的通房丫鬟抬成了姨娘,此后一妻一妾,从不偏袒。尉迎岚怀孕后,姨娘兰芳也有了身孕,此后,裴侯爷儿女双全,人人艳羡。男人都更看重儿子,对女儿倒也疼爱,来妻子房中时,见了稚嫩卖萌的女儿,素来冰冷的脸上也有了几分柔情。 这个男人,大概天生缺了情爱的弦,娇妻美妾,一个娇俏一个婉约,他全不动心,碰她们的次数也少,更多的精力都放在军中,只回府的时候,会纾解一下,其余时间就像是石头般不开窍。尉迎岚爱意浓烈时同他使小性子,稍微哄一句便好,哪知此人见她转身走,自己也走了,直到下次回来,她自己又跟了上去,此事便全作不曾发生。 因为儿子的缘故,裴徳庸去妾室那里的次数比较多,但待的时间都不长。 从前尉迎岚只觉得他是根不懂风情的木头,只是没开窍,自己真心以待,定能换来真心,可最后她才明白,这人并非不懂风情不曾开窍,而是真真正正的薄情,毫无男女之爱。 他心中只有他的父母,他的兄弟,他血脉相连的亲人,没有她尉迎岚。大概有些位置是给女儿的,可女儿比不上儿子重要。 有了女儿后,她才慢慢看开,想着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未尝不可,横竖夫君虽然无情,却有责任感,且不好色。她只要好好将女儿养大就好了,有了这个小宝贝,尉迎岚才算是真的长大。 可世事难料。 清欢背对着门,听到了声音也没去看,若是尉迎岚,早上去嘘寒问暖命人烧大炭盆去端备好的膳食了。 男人进来后反手关了门,站了许久,清欢没去看他,也不想去看,直到那人靠近在她身边坐下,唤了她一声:“迎岚。” 似是想安慰,却又口齿笨拙,不知如何安慰。 清欢淡淡地看他一眼,嘲讽道:“侯爷怎地来了,小少爷落水受了惊吓,您不去看看可还行?一会儿兰芳姨娘又哄不住了,该如何是好?” 裴徳庸猛地握拳,清欢仔细看,才发觉他眼中似是有泪。 是了,那毕竟是他的亲生女儿,与他血脉相连,每次都抱着他的小腿,仰着小脸甜蜜蜜的叫阿爹的小奶娃娃。 “侯爷伤心啦?”她轻声询问,笑起来,一边笑,一边眼泪往下掉。“侯爷这样伤心,姐儿看不着了啊,她那满耳的泥沙,堵住了侯爷的叫唤,满口的泥沙,也叫不出阿爹了。” 裴徳庸再也忍不住伤心欲绝,眼圈通红,泪水不能抑制。 他方才推门进来的时候有一阵恍惚。仿佛娇娇的小女儿还没有死,还会听到他的脚步声扑过来抱他的腿,奶声奶气的喊着口齿不清的阿爹,缠着要她抱,跟她娘刚嫁进来的时候一样爱撒娇。他天生的冷淡严肃,可吓不到这娇滴滴的小女儿,除了迎岚之外,她最亲他。 可他再也见不着那路都走不稳当的小姑娘了。 饶是裴徳庸铁血男儿,顶天立地,股肱之臣,也忍不住肝肠寸断。此刻见到尉迎岚对自己完全变了态度,再不见深情厚爱,只剩下怨恨,更是心如刀绞。“迎岚——” 清欢任由他握住,仍旧带泪而笑,这些大都是尉迎岚说不出口的话,如今她来替她说:“怎么了侯爷,您往日回府,不都先去看小少爷么,姐儿素来乖巧,不去打扰,只在这儿等你。如今天寒了,妾身不敢叫她像以往那样搬着小马扎到门口等,您倒是早些过来瞧瞧她呀,她三岁的生辰还没过呐。” 裴徳庸疼的要死过去,可尉迎岚不许他死,也不许他疼。 清欢问:“您明明靠姐儿近,为何先去救了小少爷?让姐儿灌了七窍的淤泥沙粒,冻成了青紫模样?姐儿会哭的,您不疼她了吗?”   ☆、第955章 第九十八碗汤(二) 第九十八碗汤(二) 不疼了吗? 自然是疼的。可孩子落水那一刻, 他下意识想起哥儿正生着病,待到回神, 已经跳去了哥儿的方向。哥儿抱着他脖子怕的大哭,又冷又抖,他将他放上岸便又下了水, 可是池水只破了两处冰面,姐儿落下去没捞着,再去找就没了。 捞上来的时候已然硬了, 奶白的皮肤青紫, 七窍满是泥沙,狼狈不堪。那一瞬, 裴徳庸心中比死了还要疼。 面对妻子的质问, 他说不出话来,因着当时他的确是先去救哥儿了。那日他休沐,便带着两个孩子玩耍去,因冬日冷, 侯府的池面冻了硬邦邦一层,他这样的大男人上去都没事, 两个娃儿吵着要去玩, 他便没有阻止, 谁知道冰面倏然断裂,一瞬间就吞噬了娃儿,他反应已是极快,却救不成两个。 兰芳搂着哥儿哭天抢地的后怕庆幸, 迎岚却麻木不语,拿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他,看的裴徳庸发慌,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失去了,再也得不到了。 两人一夜无眠,一个坐着一个站着,硬生生撑到了第二日。 这日后,清欢就一病不起了。她烧的厉害,裴徳庸向皇帝告了假陪在她身边,其实成亲五年,她生过不少次病,他大多是过来看望,不曾专程陪伴,没想到女儿的死倒让尉迎岚有了这样的殊荣,心中不免觉得可笑。兰芳那边大抵也是有些心虚,不敢像平时那样,裴徳庸在正室这边待的稍久些就派人来叫,说是哥儿吵着要见阿爹,怎么也哄不好。 哥儿想见阿爹,阿爹立刻就去见他,姐儿舍不得阿爹,却不敢任性,只巴巴地跟出去,挥着小手送阿爹走,又期盼着阿爹快些再来。 生男生女,都是他的骨肉,当真就有如此差异么? 现在好啦,姐儿再也不会等阿爹来看她,陪她玩陪她说话了,姐儿安安静静地在地底下躺着呢,有阿娘陪着,不要阿爹了。 裴徳庸寸步不离,只听得妻子烧的迷糊嘴里却叫女儿的名字,小姑娘刚两岁多一点,盼着她长命百岁,裴徳庸给起的乳名叫岁岁。妻子不停地叫岁岁,叫姐儿,可岁岁也好,姐儿也好,都不会再回来了。 裴徳庸痴痴地坐在床头,总觉得周身还围绕着姐儿身上甜甜的奶香,小家伙好可爱的,眼睛又圆又亮,小嘴巴红嘟嘟,虽然话说不清楚,却也能明白大概的意思,总是开开心心的笑,鲜活又亮眼,好像也给整个威远侯府带来了一丝温柔与幸福。自打有了女儿,迎岚便温柔多了,再不像往日总爱缠着他,甚至胆大包天女扮男装去军营找他,她成了他理想中那样的妻子,端庄大方,贤惠婉约。每每一家三口在一起用膳,小姑娘天真可爱,妻子温言软语,总叫他觉得此生美满。 但小姑娘没了,那奶娃娃,两岁多一丁点,还没见识过这世界有多大,就那么没了。 如何能不伤心?真是刀绞斧凿,也不及这样痛彻心扉。 “迎岚……迎岚你醒了。”裴徳庸忍住心底百转千回,见妻子睁开眼,伸手去摸她额头,却被她一把抓住。 这会儿,裴徳庸才意识到妻子已经憔悴到了什么模样。这几日他们夫妻各自悲苦,都有消瘦,可妻子的手抓住了他,那种干枯、瘦弱、没有丝毫生机仿佛心灰意冷的感觉,让裴徳庸打心底升起一股寒意。 “侯爷。”清欢声音沙哑,“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别说是一件,就是千件百件,他也答应。“好。” “答应了就必须做到。”清欢盯着他,因为快瘦成了骨头架子,只剩下那双眼睛,亮晶晶,燃烧着烈焰,还透着几丝活气。 裴徳庸点头,他向来言出必行,妻子如此伤心,无论她提出什么要求他都会答应的。 “我要把哥儿抱到我膝下养。”清欢说。 这倒是裴徳庸没有想到的,他愣了一下,见妻子仍旧盯着自己,便道:“可以。” 其实这庶子庶女,本来就该认在正室名下,只是尉迎岚有了女儿,就不想再给裴徳庸和别的女人养儿子,更何况拆散人家母子也无甚意义。不过现在不同了,姐儿没了,她跟裴徳庸日后也不会有孩子,所以这个孩子她要定了。 裴徳庸并不担心,在他看来这是合理的要求。更何况尉迎岚是什么人,他一清二楚,这个姑娘出身大儒之家,心地善良且正直,绝不会做那种苛刻庶子的事。而且,裴徳庸心里清楚,真要怨恨,迎岚也只会恨他,不会恨孩子,哥儿比姐儿还小,能懂什么?迁怒到孩子身上,从来不是她的作风。“我回头叫人去传话,明日就将哥儿抱来,你……好生将养,我……会担心的。” 后头那一句他说的很轻,尉迎岚若是听到他承认担心自己,心中不知会有多高兴,可惜尉迎岚死了,躺在棺材里,如今在他面前的不过是个来客。 其实裴徳庸自己也搞不清楚他说这句话的用意是什么,便是傻子也知道,有了姐儿这事之后,他们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只他心中克制不住,关怀之话脱口而出,竟似不受控制,全然不是平日的自己。莫非是经历了这般苦事,却将他心底的想法表露出来了么? 但妻子没有反应,而是闭上眼睛继续睡了。裴徳庸又在床边陪了会儿,终究觉得心痛难忍,想找个地方好好发泄一下。 他将妻子被角掖好,走出房门,见那屋檐下走廊上,有一个很可爱的小马扎,便想起小女儿如何乖巧地坐在上头,见他来了便笑嘻嘻扑过来,听闻他要走,就哭丧着小脸可怜巴巴的看。 无处不有姐儿的影子。 院子里种的花叫那小东西祸害了不少,爱美的朝头上戴,因着他高大,便要他抱着去摘花,去摘那树上的果子,摘了饱满的三颗,一颗给阿娘,一颗给阿爹,最后那颗才是自己的。 那么小啊,就那么一丁点儿大的小人儿,这么空落落的就没了,再也不回来了。 裴徳庸踉跄着回了书房,四下无人,他一拳一拳砸在墙上,泪水止不住,最终发出沙哑的呜咽。 兰芳这边,一听说要将儿子抱去夫人院子养,登时就疯了,不管不顾地要闯书房,裴徳庸一人灌了几坛子的酒,偏偏醉不了,泪也止不了,将酒坛子摔了一地,一抬头,好像又看到娇娇的小女儿站在跟前,怀里抱着妻子给做的布老虎,歪着小脑袋瞧他。 鲜活的。 他伸手去抓,那却是个幻象,闭上眼甩头,再睁开,却又仿佛看见迎岚抱着女儿,母女两个都看着他,这回却不笑了,两张肖似的脸上都是冷淡,没什么表情,好像看着陌生人一样。 心慌莫名,眨了下眼再看,又好像看着迎岚怀中拥着女儿,母女两个挤在一起蜷缩着,似乎是睡的地方太窄了。就是个一人宽的小木盒子,方方正正,钉的死死的,边角也没有光线透进来,四周阴暗潮湿,总觉得喘不过气的憋闷。 跟个棺材似的。 再想看的清楚点儿,眼前就什么都没了,外头传来兰芳的哭声,喊着二爷,还有管家劝慰的声音。 裴徳庸头痛欲裂,也不知自己在这书房里待了多久,竟喝了几坛子的酒,脑子却清醒的可怕。他揉了揉太阳穴,走了出去:“闹腾什么?” 他向来威严,不偏不倚,极为公正,是以这会儿兰芳见了他就不敢再闹,只睁着一双含泪美目:“二爷,您要将哥儿给夫人养,可是真的?” 她身形纤细单薄,此刻正摇摇欲坠,怕是裴徳庸点个头她就能伤心欲绝的昏过去。 裴徳庸嗯了一声,兰芳便翻了个白眼往后仰,伺候的婆子婢子叫着哭着喊着又是要大夫又是掐人中,总算是叫兰芳又悠悠醒来,想起裴徳庸先前的话,登时哭出声:“二爷是要害死哥儿么!夫人没了姐儿,心里正恨着,哥儿到她手上,岂不是没了活路!” 二爷当时可是先救了哥儿啊,可以知道夫人心里头是怎么恨着他们娘俩了,真要把哥儿给她养,这怎么能行?! “你不必操心,迎岚心好,会照顾好哥儿。”裴徳庸不是怜香惜玉的人,饶是兰香哭得柔肠百转,他也不为所动。转身朝书房走,临走前说:“姨娘生的儿子本就该给正室抚养,你带了哥儿快两年,已是恩典,这样不规矩的话,日后我不想再听到。” 兰芳愣在原地,不哭也不嚎了。她忘了自己只是个姨娘,忘了尉迎岚是有诰命的侯夫人,她忘了……自己从来都没有资格跟尉迎岚争抢些什么。 她爱的男人留给她一个高大冷淡的背影,他不爱尉迎岚,难道就爱她?   ☆、第956章 第九十八碗汤(三) 第九十八碗汤(三) 兰芳如何反对没有用, 这个侯府还是裴徳庸说了算,即使她哭喊阻挠不乐意, 哥儿还是给抱到了正室的院子。 哥儿还小,两岁还没满,路走的颤巍巍, 说话也不大清楚,平日里兰芳也不怎么带他,因着尉迎岚生了女儿自己却生了儿子, 兰芳心中很是得意, 摆足了大少爷的谱儿。她本来是裴徳庸书房的侍墨婢女,认识几个字, 颇有几分文采, 尉迎岚嫁进来后,兰芳更是卯足了劲儿的去读书写字,想要跟裴徳庸寻些共同话题。待到哥儿出生,她心中更是想着自己不能叫人看轻了, 日后哥儿有出息,她等着享福呢。 小孩子忘性大, 因此几日不见也不会想, 不像是尉迎岚对姐儿, 要是一会儿见不着人,姐儿就不会玩了,非得找着娘不可。她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爱撒娇又贴心乖巧, 无怪乎没了,尉迎岚的心就碎了。 清欢将哥儿抱在怀里,小家伙小小一只,眼睛滴溜溜的圆,皮肤白白嫩嫩,唇红齿白的别提多可爱。他长得很像裴徳庸,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倒是跟兰芳没什么相似的地方。平日都是乳母带着,倒也听话不闹人,就是好奇心旺盛,因着很少来尉迎岚屋子,觉得新鲜,大眼睛骨碌碌的转,四下看。 清欢伸手戳了戳嫩呼呼的腮肉,他也不生气,伸出小手将她指头抱住塞进嘴巴里啃,最近正是长牙的时候,看着什么都得啃两下。清欢轻笑,这是岁岁死后夫人第一次笑,周遭伺候的下人都暗地里舒了口气。夫人心善,他们都是受过恩惠的,小姐没了,夫人大病一场,知恩图报的下人们心里都不好受。 边上的乳母见夫人伸手摸小少爷的嫩脸蛋,一颗心都吊到了嗓子眼儿。她是兰芳的人,哥儿一直都是她带,清欢拿手去逗哥儿,明明是温柔,在她眼里就成了夫人要害小少爷,瞧那脸上可怕的表情,保不齐是憋了什么大招要害人了!到底哥儿是从兰芳肚子里出来的,平日里因为是带哥儿的乳母,她也跟着沾了不少光,侯府谁见了不得客气的叫一声妈妈。 “夫人,哥儿怕是饿了呢,您把他给我吧。”说着就要来抱,手伸了过来,被清欢身边的婢子推开。 这婢子名叫小环,是从尉迎岚娘家跟过来的,对尉迎岚忠心耿耿。“夫人没说话,这儿有你什么事儿?还不退下!” 那乳母却不退,一双眼睛看着清欢:“夫人求求您行行好,哥儿那么小,您若是有什么不满意,照奴婢来就好了!哥儿是无辜的啊!” 眼里还带着泪,要是谁见了,肯定以为是侯夫人心胸狭隘,恶毒的想将庶子弄死。乳母这一哭,小环脸色就不好看了:“你什么意思,夫人照看自己的孩子,还用你在这里瞎操心?满嘴胡言,怕不是要叫人将你拉出去打上几十个板子才乖顺。” 清欢淡淡地说:“把她拉下去。”竟是没有要留人的意思。 乳母大惊失色,嘴里叫着:“我是哥儿的乳母!你们谁敢这样对我!姨娘那边都是我伺候的!哥儿是我带大的!”完了又求清欢,“夫人饶命,夫人饶命,夫人大人有大量,哥儿让奴婢带惯了,离不得旁人!奴婢若是不在,哥儿会哭的!” “是么?”清欢将手指从哥儿嘴里拿出来,用帕子擦了擦,笑的没什么人情味。“那又如何?” “不过是个乳母,还真拿自己当回事儿了。”小环冷笑,叫人将乳母拖了下去。早在抱哥儿来的时候就说过了,夫人这边什么都已经备好,兰芳还要叫乳母跟来是怎么个意思,想在夫人身边安插个眼线,还是想隔应夫人?就是总有那不知自己几斤几两重的人,才叫整个侯府乌烟瘴气的。 不仅仅是乳母,曾经照顾哥儿的所有下人清欢都换掉了,哥儿一开始找不着熟悉的奶娘还哭,清欢抱着哄了许久,又陪着玩,才哭唧唧的让新奶娘抱,吃了奶就睡了。 小小一只窝在床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清欢梳洗后也上了床,小家伙嘬着大拇指睡的喷香,她盯着看了会儿,眼神极其温柔,软软嫩嫩的小孩子就跟毛茸茸的小动物一样可爱。 裴徳庸知道她还在伤心,没有在晚膳的时候过来打扰,但晚上他还是睡这儿。下人伺候他梳洗,他就跟着上了床,清欢没有理他,他也没说话,只看着唯一一个无忧无虑只知道睡觉的幼崽。 过了许久,夜都深了,两人仍旧相对无言。裴徳庸不知道妻子有没有睡着,他现在不敢碰她也不敢主动跟她说话,横竖就是跟从前的自己不一样。过去她无论怎么闹腾,他都是笑笑,不气也不恼,但也不上心。尉迎岚是他的妻子没错,他尊她重她,却始终不明白她想要的“爱”是什么。“……迎岚。” 黑夜之中,看不见对方的眼睛,裴徳庸才有了几分勇气,似是找到了平日里的自己,不再那么胆怯。 清欢没有说话,裴徳庸以为她睡了,轻轻叹了口气,却不曾想她突然开口:“侯爷,你答应我的事还做熟吧?日后哥儿就是我的孩子了是吗?” 裴徳庸点头:“是。” “那好。”清欢微微笑了一下,裴徳庸是看不见的。“既然这样,就请侯爷再帮我一个忙吧。” 裴徳庸愣了一下。 第二日一早,兰芳就来给夫人“请安”了。要说请安这个事儿,虽说是规矩,但大户人家妻妾众多,正室一般都不乐意瞧见什么通房姨娘的,除了立规矩之外,平日里是看都懒得看。尉迎岚刚嫁进来的时候兰芳还是个通房丫头,一开始倒是也乖巧的来请安,后来被扶了姨娘,又生了儿子,就再也见不着人了。 裴徳庸成亲前有个通房丫头这很正常,和其他没成亲就已经小妾不断的人来说,裴徳庸有且只有一个通房,还因为未娶妻不曾给名分,已经是非常难得了。尉迎岚嫁进来之前也知道这事儿,她心里虽然难受,却也不能说什么。是以嫁进来之后,她压根儿就不想见着兰芳,不苛刻,完全当此人不存在。 兰芳对裴徳庸也是一片情深,她本来是个侍墨丫头,后来是裴徳庸的母亲见她规矩,长得又清秀,身段也不错,才做主给裴徳庸开的脸。裴徳庸不好风花雪月,他是个武将,对什么儿女情长着实是没多大兴趣。除了妻子尉迎岚能叫他无奈失策之外,他对谁都一样,哪怕是给自己生了个儿子的兰芳。 还是个婢子的时候,兰芳怕自己会被随意许给小厮,后来成了通房,她爱慕英俊高大的裴徳庸,心里想着,日后哪怕侯爷要娶妻,自己还能在他身边伺候就满足了,再后来——人的贪念就跟雪球似的,越滚越大,没有说会主动停下的。 生了儿子后,兰芳已经有了自己能跟尉迎岚平起平坐的感觉,甚至隐隐有种奇怪的野心,觉得自己还能有扶正的一天。 哥儿是她的法宝,也是她的依恃。但谁能保证以后尉迎岚就生不出儿子呢?所以…… 让尉迎岚把哥儿抱走只是权宜之计,兰芳不可能真的把自己的孩子给尉迎岚养,所以一大早她就借着请安的名义过来了,因为时辰尚早,她也不让人禀报,就站外头等着。 里头还在睡的清欢知道了,不甚在意,苦肉计什么的跟她使没用,喜欢站就站吧,今儿还有雪呢。 兰芳知道昨天二爷歇在这儿,不然她也不会要在外头站这么久。可是这都下雪了,眼看肩头上落了厚厚一层,冷的钻心,鞋底仿佛都湿透了,里头的主子也没醒,从她身边经过的下人也没有问一句的。 她自己说的站,就是哭死也得坚持下去。 哥儿夜里又要吃奶又要把尿,来来回回起夜了数次,清欢跟裴徳庸都没睡好,因此天亮了,两个成人一个奶娃仍旧睡得香甜。等他们醒了,雪已经积了手掌深,早膳热了冷,冷了热,梳洗的水也早已备好。 这会儿小环才上来禀报说姨娘来了,就在外头走廊下等着。 雪下的太大,苦肉计也得量力而行,所以虽然没有人招呼,兰芳还是主动到了走廊避雪,不过还是冻的够呛。此番进屋,一股热气夹杂了饭菜香扑面而来,实在是叫快冻死的她心里难受。 裴徳庸坐着用早膳,看了她一眼,皱眉:“这个天气过来做什么?” 兰芳虽是一副楚楚可怜相,可惜脸蛋冻得通红,鼻子跟小丑似的,再美的美人变成这样,也没什么美感了。她抽了抽鼻子,用细弱的声音说:“奴婢、奴婢是来给夫人请安的,还有……是想看看哥儿,他那么小,奴婢实在是舍不得……担心的一夜没睡。” 作者有话要说:  九月双更。   ☆、第957章 第九十八碗汤(四) 第九十八碗汤(四) 听她说话小环偷偷翻了个白眼, 恰好被清欢瞧见,她脸一红, 知道自己不规矩了,怕夫人怪罪,就露出告饶的神色。清欢没同她计较, 也没理会兰芳,意思很明显,谁的女人谁负责。 裴徳庸这个人, 不好女色, 楚楚可怜小白花也好,古灵精怪小妖精也好, 在他这里统统不好使, 所以兰芳这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屁用没有。“以前都不请安,今天请的哪门子安,昨日我同你说的不够清楚?” 不, 很清楚了。 兰芳也清楚,正妻跟姨娘, 在裴徳庸这里是完全不同的, 他这个人理性大过感情, 永远也不会做出宠妾灭妻这样的事来。可是,他喜欢儿子。 那是兰芳唯一的筹码。她如果没了哥儿,那就真的什么都不要痴心妄想,这辈子都只能做个姨娘了。兰芳心比天高, 怎么能甘心? 正要再说几句话,却听到裴徳庸说:“孩子抱错这回事,我不同你计较,日后你也休得再提。” 兰芳瞬间愣住了,什么抱错孩子? 清欢正喝着粥,闻言,嘴角微微勾起嘲讽的弧度,那笑容只是弹指一挥间,很快就恢复了冰雪般的冷漠:“你我生产时日隔的不远,也就几个月,日后哥儿既然是我的孩子,自然不能叫他背负着庶出的名号,传出去也不好听。就说是当初你叫人偷走了我的儿子,用了个女婴来换,待到你生产时孩子早夭,就将我的孩子拿去养,如今被我查了出来,孩子当然要还给我。” “这太荒谬了!”兰芳腾的站直了,再也不露出那副泫然欲泣的可怜模样。“二爷,您听听夫人这说的是什么话!这种事怎么会有人相信?根本就是一派胡言!” 全是漏洞,正常人会相信么? “你不用管有没有人相信,总之这么说就是了。”清欢淡道,“侯爷也觉得此计甚好,我们考虑的都是哥儿日后的前途,是你的名声重要,还是哥儿的未来重要?希望你拎得清事实,不要无理取闹。” 兰芳差点笑出声来,这个女人要抢她的孩子,却说她是无理取闹?“夫人你不要太过分!” “我就是过分了,你又能如何?”清欢反问,兰芳顿时说不出话来。 裴徳庸开口道:“此事就这么定了,我会派人处理,日后你安分守己,侯府少不了你的吃穿。” 谁要什么吃穿了!她要的明明是——明明是……是……兰芳咬着下唇,知道裴徳庸说一不二,此事既然这样决定,就已经没了转圜的余地,她必须在有限的条件内给自己争取一个最好的出路:“要我答应也可以,二爷扶我做平妻,我就点过此事!” 闻言,裴徳庸还没说话,清欢先笑出声:“此事还需要你答应?你这姨娘,说好听点是主子,往白了扯就是个伺候的下人,族谱上不去祠堂进不了,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莫说是平妻,就连贵妾你都不要想。” 妻子处理后宅之事,裴徳庸素来不插手。他纳兰芳当通房是母亲的主义,当时也征求了兰芳的意见,并非强行,既然进了裴家的门,就要守规矩,裴徳庸对兰芳没有感情,尉迎岚才是他的妻子,他比谁都清楚这一点。更何况,就如妻子所说,那样做对哥儿最好,日后就是再有孩子,哥儿的地位也不会被动摇,出去更不会叫人指点说他是个庶出。 而且,他这辈子怕是不会再有孩子了。 裴徳庸心里过不去那个坎儿,岁岁没了,他没法再去让女人生个孩子出来,迎岚如今与他相敬如冰,陌生人一般,也不会再给他生孩子。他一闭上眼就是岁岁的脸,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再去碰兰芳。他这人不大热衷男女之事,有了哥儿也就够了。 他的确是更想要儿子,可他也爱岁岁。那天的事到现在他都没办法原谅自己,危急关头他下意识去救哥儿是事实,如今再与迎岚怎么解释都苍白。 便就这样吧。 兰芳没想到清欢如此冷酷绝情,下意识看向裴徳庸,却见他已用完早膳起身要走了,他们夫妻二人说了几句话,低低的没叫她听见,反倒像她才是外人一样。可真要论起先来后到,难道不是尉迎岚抢了她的二爷?尉迎岚凭什么还能这样的……若无其事的说出她就是个下人的话? 裴徳庸在的时候清欢对兰芳尚且不客气,裴徳庸走了就更不会给兰芳留面子了:“日后别再朝这儿来,我见了你不高兴,老老实实待在你对院子里头,就什么事都不会有。小环,送姨娘出去。” 兰芳被架了出去,她很理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也不着急,来日方长,急于一时的话没什么用处,谁能知道以后怎样呢?平白惹了二爷厌恶才是最主要的,她还年轻,她还能生。可她想起尉迎岚抢走了自己的儿子,心里头就无限快意,你肚皮不争气生了个闺女,养都没养住,我看你以后不还是要给我养儿子! 很快的京城就悄悄有了流言,原来威远侯府的庶子竟然是侯夫人的亲子!侯爷的妾室心思歹毒,竟然换了人家的孩子,好在侯夫人心地善良,好人有好报,孩子还是回去了。见过尉迎岚的都说那可真是个贤妻,不是亲生的女儿都那么疼爱,好在亲生的孩子现在回到身边了,真是老天有眼。 其实这消息要是大张旗鼓的传言出去,怀疑的人反而多,然而这样遮遮掩掩秘而不宣,听到的人大部分都会相信,至于那些聪明的不相信的——反正也是少数,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聪明人,怎么会跟威远侯府做对呢? 既然说哥儿是亲生的,那就是亲生的,从侯夫人尉迎岚肚子里生出来的,上了族谱记了名儿的,跟那姨娘半点关系都没有。 哥儿过去有个乳名,现在也给改了,清欢给起的新乳名叫年年,裴徳庸听说后也没反对,反而每次听到妻子叫年年,眼神都十分柔和。这个男人,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后,竟然开始有了细微的变化。 一开始还冷静对待甚至幸灾乐祸的兰芳有点慌了,她现在是真的开始害怕哥儿不再是自己的孩子,侯府的下人都改口叫小少爷,亲近些的叫年哥儿,尉迎岚的院子不让她进,但凡有哥儿的地方都防着她,就是过年那会她都没能看见哥儿,他们母子俩完完全全被隔离开了。兰芳哭过求过找过裴徳庸,他铁石心肠不曾怜悯,尉迎岚更是见都不见她。 慢慢的,侯府的下人也都换了一拨,问起威远侯府的年哥儿,他们想都没想就说那可是咱们侯爷的嫡子,夫人的心肝宝贝。出门在外偶然听到人提起威远侯府,也都说侯夫人有福气,侯爷只有一妾,还无所出,她又是正室又有嫡子,日后可不怕无依靠了。哪怕这孩子没出息,只要能守成,这下一任威远侯也是没得跑的。 说的都对,可孩子是她的啊!她才是下一任威远侯的亲娘! 兰芳再见到哥儿的时候,哥儿都五岁了。他长得非常像裴徳庸,奇怪的是看起来,眉眼间似乎也有几分肖似尉迎岚——这怎么可能呢?! 兰芳猫在拱门后,等着哥儿读完书下学经过就扑了过去,伸手要把孩子揽怀里,一边大哭:“哥儿!我的哥儿!我是你娘啊!哥儿!我的哥儿!” 年哥儿被吓得小脸一白,清欢平日派着机灵的两个小厮跟着,兰芳扑过来的时候就被拦住了,小环跟在他身边,见兰芳张嘴喊年哥儿是她的儿子,脸一沉:“姨娘是疯了吗,拦少爷的路,不怕侯爷夫人怪罪?” 兰芳只顾着哭,一边哭一边朝年哥儿伸手:“哥儿!哥儿”叫个不停。 年哥儿初时被吓了一跳,这会儿回过味来就不怕了,见兰芳被小厮拉着,哭得鬓发凌乱形容憔悴,红润润的小嘴儿撇了撇:“怎么什么疯子都放出来啊。” 住在西苑的是阿爹的小妾,说是脑子有些问题,几年前孩子没了就一直不正常,疯疯癫癫的,见了小孩子就叫儿子。年年第一次见这种人,害怕也是正常的,他越过兰芳,让小环牵着自己的小手,问:“阿娘做好吃的给我了吗?” 小环见他不怕,又是个笑眯眯的娃娃,也好了心情:“夫人做了年哥儿最爱吃的杏仁酪,就等着年哥儿回去呢。” 年哥儿喜欢甜食,眼睛一亮,哪知道小环又告诉他:“夫人说,只要年哥儿把今日先生教的都背下来了,就给吃。” 年哥儿小脸一僵,哭丧道:“那怎么可能呢,先生今日教了好多,我要背下来得等到什么时候?杏仁酪冷了,可不好吃了。” 两人笑着走远,小厮见兰芳追不上去了,才一个将人拖回去,一个追上去。   ☆、第958章 第九十八碗汤(五) 第九十八碗汤(五) 年哥儿一边喝杏仁酪一边将方才发生的事情讲给清欢听。他眼睛睁的大大的, 乌溜溜的眼珠子转啊转可爱极了。清欢在榻上做女红,听小不点手舞足蹈的讲故事, 没有害怕没有好奇也没有同情,全然当那是个陌生人。 不觉微笑:“日后还要小心着些,莫同那样的人来往。” “知道了!”大声回答过后, 小不点从椅子上下来,跑到清欢面前扑到她腿上,小脸笑得红润润:“阿娘是不是在给年年做东西?” “是啊。”清欢悠然回答。“不知道是谁睡觉的时候总是流口水, 阿娘只好辛苦一下给他做个口水兜儿, 免得每天都要洗一床被褥。” 被揭了短的年哥儿小脸猛地红起来,把脑袋朝清欢怀里拱了拱, 很明显是被人说出自己这天大的缺点感到不好意思了。正准备撒娇耍赖让阿娘将此事给忘记, 蓦地听到有人说话:“这是又做了什么亏心事,缠着你阿娘了?” “阿爹!”年哥儿眼睛一亮,从清欢腿上转身飞扑,裴徳庸将他抱了个满怀, 随即举高高,小家伙就笑得无比开心, 脸蛋儿红彤彤的。清欢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 道:“他刚喝了杏仁酪, 你可小心着些,免得吐出来。” 之前有一次,吃的肚皮圆滚滚的小东西被他阿爹抱着举高高,结果太兴奋, 举的频率上升,小家伙稀里哗啦吐了一地,甭提多恶心了。就那次过后,裴徳庸也开始控制自己的力道,毕竟那种被人兜头吐了个七零八落的回忆可不怎么美好。 再一次被掀出黑历史的年哥儿快哭了,别看他年纪不大,可爱面子,这会儿若是没旁人也就算了,可下人什么的都看着呢,叫人知道自己睡觉流口水吃多了还吐多羞人啊。赶紧挣扎着从裴徳庸身上下去,跑到清欢身前撒娇:“阿娘~~阿娘不要说出来嘛!不要说出来嘛~~” 虽然是个男娃娃,但在撒娇这一块上却是天赋异禀,谁都比不上。清欢轻笑,将手头的活计放到一边,将已经五岁的娃娃抱到腿上。年哥儿虽然五岁了,但并不胖,圆润健康,浑身一股香喷喷的奶味儿。被阿娘抱起来他也很欢喜,有阿爹举高高固然很好,可他还是更喜欢阿娘抱着他。小脑袋习惯性地朝清欢怀里钻,撒娇不已。 他在外头已经知道自己是少爷了,挺小大人的,也就在父母面前才像个孩子。裴徳庸看着他们娘俩亲热,自己坐在了一边,打岁岁出事到现在三年有余,他跟妻子仍然是相敬如冰的状态,晚上虽然睡在一张床上,可中间隔着年哥儿,什么都做不了。就是裴徳庸自己也是三年多没碰过女人了,他心中有愧,清心寡欲了许久,中午在军营时见到的一幕却让他心潮微起。 那是个百夫长,双十年华,刚刚成亲不久,他的妻子来给他送饭,小夫妻俩面对面站着,大抵是新婚的缘故,二人都十分羞涩,动作僵硬却透出万千情意,叫裴徳庸不由得想起他跟尉迎岚刚成亲那会儿,她胆子大,竟女扮男装混入了军营找他,原因就是想他了。 他这人实在是弄不懂什么叫做儿女情长,当时也没觉得什么,只是好笑,将她留在军营,带回家后好好说了一番,她嘴上答应着,后来却还是三五不时地偷溜过去。时间一长,他的心腹就都知道了夫人的小癖好,在外人看来,这是他们夫妻之间的小情趣。 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不再去了呢?裴徳庸都有些想不起来了。 他安静地看着母子来嬉闹,这几年甚少见到妻子脸上有笑意,唯独年年在的时候才会露出笑容,对着自己更多时候都是没表情的,他有些出神的看着,不知为何心中突然想起她笑靥如花的模样。 裴徳庸没再说话,晚上就寝的时候却让人将年哥儿抱去小间睡。他进了卧房,妻子正对镜梳妆,时间对她真是温和,几乎不曾在她身上留下什么痕迹,比之当年更加姝丽。薄薄的寝衣掩不住她玲珑身段,让禁欲已久的裴徳庸喉头滚动起来。 他走过去,接过了她手上的梳子。清欢从铜镜里看见是他也没有惊讶,沉默地让他给自己梳头,眼神浅浅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尉迎岚的头发生的极好,又黑又亮,缎子似的,裴徳庸动作轻柔,他没给别人梳过头,也不大理解什么画眉之乐,可眼下给妻子梳头,却莫名叫他想起白头偕老这个词来。 然而当他们都躺在了床上,吹熄了灯,中间没有年哥儿,他伸手想解开她衣襟的时候,却被拒绝了。 也不是冷硬无情的拒绝,只是翻了个身,仿佛是不经意的,却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她并不想和他共享鱼水之欢。 裴徳庸默默地收回手,就着窗外的月色看她靠着墙的背影。瘦弱、单薄、纤细、美丽。大概是寂寞了许久,孤独了许久,他的脑子里总是会想起曾经她言笑晏晏的模样,以至于再见到冷淡的她,几乎记不住两人曾经温存的时刻了。“迎岚……” 他低低地叫了一声。 清欢沉默了许久才说:“我明日便叫人给侯爷物色几个身段出众的婢——” “不必了。” 她被打断了话,就没再继续。裴徳庸收回凝视她的视线,转而平躺望向头顶:“就这样就很好,其他的都不必你再操心。” “侯爷何苦如此。”清欢轻声道,“我这一生都不会再让侯爷近我的身,也无法再给侯爷开枝散叶,传递香火。侯爷若是有了什么红颜,直接带进府来,我绝不会多说一个字。” 裴徳庸听出她话里的疏离,自嘲般道:“你倒是体贴大度。” “……也不是从一开始,就体贴大度的。” 她说完这句话就睡了,没再理会身后的裴徳庸到底会如何理解。 谁会一开始就大度呢?但凡是嫁了人的女子,哪个不盼着同丈夫两情相悦白头到老,哪个不是鲜花般娇嫩天真的少女,满怀憧憬希望,可丈夫守得住么?这个时代,去要求男子一心一意简直可笑,多少在家娇惯的女儿成了贤惠大度的正室,再也不复年少模样。尉迎岚也是如此,否则她不会一门心思的想要裴徳庸爱她。 后来她明白这是件不可能的事,便歇了这个心思。有了女儿后她彻底不再渴求,却不知自己留不住这么个小生命,这若是放在旁人,必然是要想,趁着自己还年轻,趁着丈夫对自己有愧疚之心,赶紧再怀一个,生出个儿子来好稳固自己的地位,可不能叫爵位被庶子抢走——但尉迎岚不在意这些,她全部的爱都给了女儿,女儿没了,她就什么都不求了。 心灰意冷,不过如此。 大概别人会妥协,会原谅,会忍耐,会重新开始,但尉迎岚不会。 永远不会。 清欢并不会拿先进社会的道德标准来要求封建社会的人,但尉迎岚有些话想对裴徳庸说而没来得及说,都会由她代劳。其实想想也挺可笑,裴徳庸觉得尉迎岚是个合格的贤妻,觉得她绝不会苛刻庶子,但那是因为养孩子的只是尉迎岚的躯壳,里头却换了个人。倘若尉迎岚现在还活着,也许她能大度个一年两年,可时间长了,总对着年哥儿,尉迎岚会把她自己逼疯。 但男人似乎不这么认为,他们都觉得这是规矩,哪怕是一些女人也认同这个规矩——可这所谓的规矩,又是谁定下的呢? 深夜里清欢的声音十分平静:“我想同侯爷说清楚,当初你救了年哥儿没救岁岁,我心里痛苦怨恨,可这两个孩子,总有一个要死,侯爷再厉害,也只能救一个。礼法上,侯爷站得住,说得过去,只是我心中不能承认,与侯爷无关。这是我自己心中的坎儿,这辈子怕是都过不去,侯爷莫要再在我身上下功夫了,倘若觉得儿子少了,说也不必同我说一声,有喜欢的,直接带回来便是。” 然后,她停顿了一下,告诉他:“咱们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很理性地在诉说事实,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可不是么,除此之外还能如何?大抵……也就这样,也只能这样。 裴徳庸听着,脑子里不知为何想起新婚之夜他掀起盖头,露出的那一张青涩柔美,带着羞赧与爱意的脸蛋来。 那样的容颜,今生今世,怕是都再也见不着了。 他一夜难免,辗转反侧,有些不明白自己究竟在想什么。身边的妻子早已入睡,呼吸轻浅,一个人面对着墙壁蜷缩成小小一个团,很没安全感的姿势。他有些想伸手去抱,但手伸出去又收了回来——她不会喜欢他的触碰。   ☆、第959章 第九十八碗汤(六) 第九十八碗汤(六) 年哥儿第二天一早发现自己没有在阿娘怀里醒来, 很是伤心,早晨看见阿爹的时候眼睛里全是控诉, 因为除了阿爹,还有谁敢把他聪明威武的裴年年抱走? “阿爹小气鬼!床那么大,却不肯分给年年一点!” 正用早膳准备去军营操练的裴徳庸硬生生扛住这一拨指责, 毕竟这锅他背的不冤。维持着面不改色的威严,他将儿子抱到椅子上坐好,往他手里塞了根调羹, 年哥儿早就不用人喂了, 裴徳庸觉得儿子不能太娇惯,又不是女儿, 娇滴滴的需要人疼。 女儿…… 他茫茫然想起小女儿, 可爱乖巧招人疼,但永远不会再长大。 裴徳庸只觉心口一紧,似是有人在拿细薄的刀片在切割,疼的他脸色一白。岁岁是尉迎岚的软肋, 何尝不是他的,没有救女儿一直是裴徳庸心中最愧疚的地方, 他出门在外, 看见年岁差不多的小姑娘都忍不住停下多看两眼, 回过神想起岁岁早没了,心里头又是一阵煎熬。 这辈子怕是好不了了。 他没做过坏事,不曾伤天害理,他做的都是好事。他不好色, 不喝酒,不贪财,不受贿,可他怎么就过得这样压抑呢,成天像是有什么东西压在心坎上,真真是一口气都喘不过来,明明年纪还轻着,却跟死了一半似的,提不起劲儿,没了活力。有时候瞧见人家过得快快乐乐幸福美满,心里头也羡慕不已。 成婚数年,膝下只有一子,裴徳庸自己不急,他母亲倒是挺急的,跟清欢见了面就旁敲侧击的想她再要一个,儿媳妇一直没消息,她就想给儿子再挑几个容貌美身段好的婢子伺候,甭管嫡出庶出,有儿子才是正事。迎岚贤惠,到时候孩子记在她名下就成。儿子孝顺,她觉得这事儿自己一说肯定能行,谁知道刚提了个话头,这儿子的表情就变了,一点都没有舒坦的样子。 一来二去的,裴夫人也不敢再提了,只能在儿媳妇这边暗示,她一共三个儿子,裴徳庸排行第二,这老三的儿子都一串儿了,老二还就一个,你说这做娘的急不急?恨不得在裴徳庸身边塞上十七八个美貌女子,一口气生出一堆儿子来。 但裴徳庸自己不乐意,谁都没办法。他又不是还在裴府住需要仰仗父亲鼻息的人,他自己有本事有能力,能当家作主,说不要,身边就是干干净净的,一个人都没有。世人都以为他是深爱妻子因此不肯纳妾,明里暗里都说侯夫人驭夫有方,却没人晓得侯夫人根本什么都没做过,是侯爷自己没兴趣。 他好像提前迈入老年了,对什么都没兴趣,唯一一次试图跟妻子求欢被拒绝后,他就再也没提过,清心寡欲十几年,直到年哥儿长到了十六岁,春闱一朝夺冠,状元及第。 裴徳庸才发现自己竟然长白头发了。 儿子有出息他比谁都高兴,威远侯府的小侯爷金榜题名一事很快传扬开来,人人羡慕裴家,出了个威远侯不够,又出了个状元郎!更多人羡慕尉迎岚,真好啊,嫁了个一心一意的丈夫,又生了个好儿子,真是人生赢家,叫人称羡!在他人看来,威远侯府可真是个好地方。 没有人记得他们曾经有一个叫做岁岁的女儿。那个孩子死了,她的父母为此深受折磨,除此之外,无人记得。 西苑,听到外头热闹得紧,已经数年不曾出去过的兰芳病恹恹的躺在床上。这些年她没有受到苛刻,不缺吃也不缺穿,只不过是没了儿子,外加二爷再没踏进她的院子里来过。这使得兰芳日日郁郁寡欢,整个人都苍老了,才三十出头,眼角就有了细纹,皮肤也不再如当年光滑细嫩,即便盛装打扮,也没了美人的风采。 她心里怨恨尉迎岚,日日夜夜咒骂不绝。然而无论她怎么骂怎么闹,尉迎岚派来的人都牢牢守住她的院子,谁都能进去,可谁都别想出来。 好在她虽然出不去,她身边的婢子却可以,这天兰芳坐在镜子前头看自己,越发显得人老珠黄,最美的年华已经过去,她还能奢望什么呢?这辈子就被关在了这西苑里,哪怕锦衣玉食,不缺吃穿,又怎么能舒坦? 婢女从外头回来,她不耐烦地问:“怎么回事,外头吹吹打打的烦死了,闹什么呢?” “姨娘!”婢女脸上是笑的。“是少爷!少爷中状元啦!” 正挑选胭脂的兰芳愣住了,手里的胭脂盒啪嗒一声掉下来,她慢吞吞地转过身去,不敢相信自己方才听到了什么。中状元……她的儿子,她的哥儿中状元了?! 她现在是状元娘了! 她可以从这里出去了! 她、她可以去见二爷,去见哥儿了! “快!”兰芳急促从镜前起身。“快快快,拿我那套缠枝云锦的衣裙来!快快与我梳洗打扮,我要出去看看哥儿!老天有眼,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也能扬眉吐气了!” 等到她匆忙换上了衣裙,涂抹了脂粉梳好了发髻,却仍旧被人挡在了门口。守门的家丁无论她说什么都不答应,死死守住不叫她出去。兰芳气得要发狂,若是从前也就忍了,可现在她的哥儿中了状元,她怎么还能待在这种鬼地方,受这样的活罪?知道的都叫她一声姨娘,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带发修行的!她也是二爷的女人,凭什么把她关在小院子里不让她出去! 可是家丁看得严实,没有办法,兰芳回到屋子里,想了又想,才和婢子互换了衣服,又拿下金银首饰擦去脂粉,这才混了出去。 不过几条看门狗而已,等她见了哥儿,一定让他们好看! 老天!她的哥儿,中了状元!尉迎岚那贱人这么多年肚子都不争气生不出儿子,哥儿就是二爷的独子,哥儿又这么有出息……兰芳激动的快要哭了,她觉得自己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对得起这十几年的独守空房了!哥儿是状元、状元啊!到时候自己这个亲娘还不是跟着水涨船高?等哥儿继承了二爷的爵位,她岂不是名正言顺的夫人? 出身低又如何,靠着儿子她一样能翻身! “行了吧?她跑出去了,咱们跟上,别叫她坏了好事。” “成,我们哥几个跟着,你腿脚快,跑去知会夫人一声,就说姨娘果真去了。” “好。” 等到兰芳溜出去,守门的几个家丁迅速交换了讯息,留两个人守着,两个人跟上,另外一个跑去给夫人报信。 真以为能从这铜墙铁壁里跑出去呢?十几年了都没成功,这次这么简单,姨娘都这么没脑子的吗? 兰芳辛辛苦苦,一路避开下人,终于到了门口。她没敢迎上去,只看到那个令她魂牵梦萦的男人。 裴徳庸正站在府门口等着状元郎游街回来,清欢站在他身侧,两人虽然多年相敬如冰,可站在一起,当真是郎才女貌,天生的一对,叫人欣羡不已。 兰芳暗地观察,才发觉尉迎岚那个贱人,十几年了,竟是一点都不显老。 仍旧是美貌年轻,只是多了气度与尊贵,而自己却老了。兰芳不觉摸了摸自己的脸,心中难受又嫉妒,都是二爷的女人,为何那贱人过得这般滋润,自己却老成这般? 二爷……她又深情地看过去。 他更成熟了,眼角的几丝细纹,头上的几根白发,非但不叫他看起来苍老,反倒更有味道。 三人之中,只有自己不复当年美貌。 兰芳咬着唇,她现在还不敢贸然出去,只等着哥儿回来,她一定要闹大,叫这些人都知道,什么贤惠什么温柔,都是虚伪都是假的,世界上再没有比尉迎岚更恶心更恶毒的女人了! 她躲了许久,终于听到了鞭炮声,兰芳激动地冒出一颗头,只见长街之外,一匹骏马缓慢行来,到了侯府门口,马上下来个身穿红锦袍,胸前挂着红花,生的俊秀漂亮的少年。他利落地下马,周围人顿时恭贺起来,他却先是在父母面前下跪,谢父母的生养之恩,一家人和和美美,别提多让人羡慕。 就是这时候! 兰芳正要大声呼喊并且冲出去,却突然被人捂住了嘴,然后两个家丁迅速将他摁倒拖走,用时不过数秒,甚至都没人看到。 一边拖还一边抱怨:“今儿个是少爷的大好日子,姨娘你这样,小的们很为难啊。你真搞事了,小的们少不得得挨顿打,严重点兴许会被发卖呢。” 侯府福利好,主子也宽容,他们可不想因为办事不力被赶出去,这样的奴才到哪儿都没人要的。 另一个也叹气:“真是搞不懂,那么大个院子,每天山珍海味的,姨娘瞎闹腾什么?回去享福多好啊。” 真是没事作。   ☆、第960章 第九十八碗汤(七) 第九十八碗汤(七) 兰芳又被拖回了自己的院子, 她听着外头锣鼓喧天的热闹劲儿,一颗心像是死了一样, 只有眼泪淌下来,整个人显得分外狼狈。她觉得自己全部的希望都被剥夺、被毁灭了,那是她的儿子啊, 享受这些荣耀和赞美的,应该是她啊! 尉迎岚那个女人到底为什么要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倘若没有尉迎岚,她不会过得这样凄惨! 无论兰芳如何厌恶怨恨尉迎岚, 如今人人都知道, 新科状元裴冕是侯夫人尉氏的嫡子,叫人艳羡呢, 真是嫁的好又生的好, 寻常人可没有这样的福气。 裴冕在家里头,除了他阿娘还会叫他年年之外,就是阿爹也都叫他名字了。是以他下了马,看见阿娘面上带笑, 心里也跟吃了蜜糖似的甜。他开心的不得了,小时候不懂事, 长大了才知道自己的阿娘性子有多冷淡, 甭说是对别人了, 就是对阿爹也难得有笑意。裴冕最不明白对其实也是这一点,外头都说他的爹娘情深意笃琴瑟和鸣,爹娘这么多年来也的确睡在一起,可为何他就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呢? 阿爹也好, 阿娘也好,面对彼此的时候就跟对着陌生人没什么两样,一点都没有夫妻之间的亲密缠绵。 这会儿难得见到爹娘并肩站在门口等他,见到他时又难得露出笑容,裴冕心中高兴极了,下了马跪下磕头,以谢过爹娘的生养之恩。 对威远侯府来说,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对整个裴家而言亦然。裴老夫人总是责怪裴徳庸儿子少,不肯再多纳几个妾,这回也不说了。可不是应了裴徳庸自己说的那句话么,儿子多有什么用,他哪怕只有一个儿子,也比他人出息得多。过去裴老夫人不以为然,如今裴冕高中状元,裴家其他子孙也有十几个参与春闱的,仅有三人上榜,其余尽落第,上榜的那三人,最高一名排在七十二,确实是没法跟裴冕比。 往来道贺的宾客不少,个个都赞扬他教子有方,裴徳庸那张万年不变的寒冰脸上,终于也疑似出现了那么一丢丢……也许是惭愧的表情。 这个真是谬赞了,裴冕的教育他是没插一下手,都是妻子的功劳。裴冕小时候还乖巧可人,稍微长大了点就熊起来,要不是妻子管的住,现在大概不是什么新科状元,而是横跨京城的风流纨绔。裴徳庸不会教小孩,他自己也是摸索着长大的,裴冕能长成今天这样健康向上的聪明样儿,裴徳庸不敢居功。 外头有多热闹,西苑就有多让人绝望。十几年过去了,兰芳得知的裴冕的消息都是从婢女口中而来,她其实也不是想儿子,更不是非要这个孩子不可。如果裴徳庸将心放在她身上,跟她再生更多的孩子的话,她是绝不会在意裴冕被抱到尉迎岚身边养的。可裴徳庸不是色令智昏之人,也没有再来跟她生孩子,这样,裴冕就成了她唯一的希望。 是离开这个院子,完成自己梦想的希望。 她现在是新科状元的亲娘了,应该够资格做侯爷的正妻了吧?尉迎岚那个连蛋都生不出一只的老母鸡,凭什么还霸占着正室的位子?这么多年来她什么都生不出来,就是她的报应啊!兰芳心里快慰极了,她恨死了尉迎岚,但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出去,怎么出去呢?看门的家丁死防严守的,再想跑出去肯定是不可能的了。 不过自己虽然出不去,婢女却可以。这些年不曾被苛刻,兰芳手头攒了不少银子,她将银子都给了信任的婢女,让其出去报信,不管怎么着,尉迎岚就是再厉害,再有手段会惩治下人,也不可能人人都对她忠心耿耿不受诱惑不是?只要有银子,总能买通几个人,跟少爷院子里头的接上头。 兰芳要的也不高,她写了封声情并茂催人泪下的信,让婢女给送过去。 婢女回来的时候对她点了下头,兰芳顿时面露喜色,激动的流出泪来,她的苦日子终于要到头了!她终于能从这里出去了!等她重得自由,一定要让尉迎岚那贱人比她凄惨百倍千倍,将她亏欠自己的全部都讨回来! 可是信虽然送出去了,却一直没有回音。满心期盼的兰芳抓着婢女问了又问,确认对方买通了少爷院子里一个打扫的小厮,趁着清理少爷书房的机会,将那封信放在少爷的案头——仔细想想都过了三天了,怎么还没消息呢? 是不是儿子不信自己?可是里头她都说了啊,他肩胛骨处有一块红色的圆形胎记,那处隐秘,不是亲近之人根本不可能知晓。 那儿子为何还没来接她出去?他忘了自己才是他的亲娘了吗? 还是说,信根本就没送到他面前? 这兰芳就猜错了,信真的送到了裴冕跟前,裴冕也拆开看了,不过他看完没什么反应,而是将信交个了他阿娘。 阿爹恰好也在,夫妻之间关系冷冰冰的,裴冕进去的时候都被冻到了。 他把信递过去,阿娘先看,看完了给阿爹,两人脸上的表情一模一样——那就是面无表情。 裴徳庸问:“你信了?” “阿爹,你这个妾也太痴心妄想了,我怎么可能是她的儿子?”裴冕差点想翻白眼。“我小时候她就疯疯癫癫的出来拦过我,那会儿我都不信,现在我怎么会信?” “不信就好。”清欢将信又拿回来,随意团成团丢掉了,她这么无所谓的态度更是让裴冕坚信信上所说都是胡言乱语。那要是真的,他爹娘脸上怎么一点慌乱心虚都没有? “这人犯了错,被关在西苑,多少年了,竟然还不死心。”清欢淡淡地说。“信能送到你案头,你院子里的人是不是不干净了,自己想办法解决掉,身边可不能放不忠心的下人。” “阿娘放心,人我逮出来了。”裴冕俊秀的面孔上闪过一丝冷意。 他的确还年少,但并不是个傻白甜,他的阿娘将他教的很好。 如果说要选出一个最信任的人,裴冕想都不想就会选择阿娘。这个女人抚养他长大,将他从一丁点儿大的粉团子养育成人,教他读书写字,教他弹琴下棋,他会的都是阿娘教的,就算所有人都欺骗他,阿娘也绝不会。 裴冕到现在还记得呢。他幼时生了病,是阿娘日夜陪伴不闭眼的照顾他。虽然阿娘总是不爱说话也不爱笑,可他感受到的母爱不可能是假的。 他只有这一个阿娘。 等到只剩下自己跟裴徳庸,清欢才朝他看去一眼。这些年下来,裴徳庸竟然真是清心寡欲没有再试图和她发生关系,只是脸上的寒霜越来越重,清欢已经许久不曾见他笑过了。当然,对裴徳庸来说,他也许久没再见过妻子的笑容。 他们就这样,相依为命的过了快半辈子。 裴徳庸自己也不大明白是为什么,他也不去想,觉得就这样也挺好。糊里糊涂过了一辈子的大有人在,他何必去想的那么清楚呢?想的太清楚,未免太折磨。 “这事儿我来处理就好。”清欢说。“你不必操心。” “好。”她办事素来体贴没有纰漏,裴徳庸是放心的。“我明日不回来了,皇上要去狩猎,我奉命陪同,大概要去三四日。” “嗯。” “冕儿是状元,又是我的儿子,皇上很看重他,特意钦点他明日跟着一起去。”顿了一下,裴徳庸又说。“冕儿虽然不是武官,日后大概也不会从军,但自幼同我习武,狩猎是去皇家猎场,四周都有御林军,我会仔细着,不叫他受伤。” “嗯。” 两人又闲话家常了几句,大致上就是一个说一个回应,回应的字节都很短,无外乎嗯,好,行之类的,可裴徳庸听了,却心里舒坦。 至少,他们还能在一起说说话。等他年纪再大些,冕儿能独当一面,成家立业了,这辈子大抵也就没有遗憾了。 有些东西,还是不要再提起为好,最好是彼此都忘了,才能过下去。 夜里裴徳庸做了一个梦,梦到了许久不再梦到的小女儿。还是那娇软软的小模样,眼睛水汪汪的,仰头看着自己,抱着他的腿撒娇要抱。他弯腰想去捞,却扑了空,睁开眼只觉夜色如水,冷的让他心发慌。 扭头瞧见背对自己沉睡的妻子,裴徳庸出神,他的头有些痛,不知为何,有种不祥的感觉,心里头沉甸甸的,好像有什么坏事要发生一样。 还有一丝奇怪的疼。 他轻轻舒了口气,怀里空荡荡了许多年,再也没有当初新婚时,那个撒着娇要拱进来,双手抱着他耍无赖的姑娘了。 岁岁随谁呢,那娇滴滴的,可不是随她么。 大抵是过去了许久,他都忘了,她也曾有一副少女模样。 明媚娇笑,美目盼兮。   ☆、第961章 第九十八碗汤(八) 第九十八碗汤(八) 西苑里, 兰芳等了又等,终于等来了一个人, 可这人却并不是她想见的,反而是她这辈子最不愿见的。 清欢完全不像是个客人,小环将兰芳的人都撵了出去, 自己站在一旁,先是给夫人倒了杯茶,然后便剜了兰芳一眼, 在心里抱怨这厮怎么还爱作, 都过去十好几年了,还以为自己是当年那个年轻貌美的姨娘么?一门心思的想出去, 是短了她吃还是穿, 非要给夫人添堵? “小环,你也下去吧。” “夫人……”小环不乐意,她觉得兰芳很危险,放夫人一个人在这里还不知道要怎么着呢。 可清欢看了她一眼, 她就不敢再犟了,迅速退下, 并且在门口守着, 准备里头一有动静就冲进去。侯爷跟少爷都不在府里, 可不能让这贱婢将夫人给欺负了。 小环是跟在尉迎岚身边多年的,也是侯府为数不多的对于当年之事清楚的老人之一,因此她才更防范着兰芳,就怕对方一个狗急跳墙, 就要对夫人不利。 清欢丝毫不怕,她抿了口茶水,淡淡地说:“这茶味道一般。” 兰芳冷笑:“那当然是比不上夫人那里的。” “这倒也是。”清欢放下茶盏。“一个姨娘的吃穿用度,自然是不能跟侯夫人比的。毕竟我有诰命,而你不过是个下人。” 兰芳只觉自己被侮辱了,她盯着清欢,像是恨不得将她给吃了:“你今日来是要做什么?不敢让我见哥儿,是不是心虚了?那是我的儿子,是你将他夺走的!不然现在我才是新科状元的娘!!”想到这个,兰芳气得心都在痛,本来是她的,是她的啊!可这也就一转眼,自己什么都没捞着,全成了尉迎岚的! “呵。” 尉迎岚轻蔑的笑让兰芳恼怒不已:“你笑什么!” “好好的孩子,有你这么个鼠目寸光心思歹毒的母亲,又能有什么出息。”清欢把玩着手腕上的翡翠玉镯,“若是给你养,顶多养出个废物来。” “你!”兰芳被羞辱更甚,她双目喷火的盯着清欢。“你又比我高贵到哪里去!不过是出身比我好,有什么好得意的!”倘若自己也有好出身,不可能比不过尉迎岚,肯定比尉迎岚还好! “我就是得意啊。”清欢说。“出身比你好还不够么,在这个时代,出身好就代表了一切不是么。” 兰芳心窝子中枪。可她想不到,接下来她还会听见更可怕的更现实的更无情的话。 “是我让你做侯爷的通房丫鬟的?” “是我害你出身不高的?” “是我挡了你当侯夫人的路?” “你是这么觉得的吧。”清欢难得对兰芳笑了笑,只是笑容里没什么温度,反而满是嘲讽。“麻烦你记清楚,是你自己要做通房,没人逼你。你为了荣华富贵想上位,不该踩着我来。即便不是我,侯爷仍然会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像我这样善待你不曾苛刻你吃穿用度的主子可不少见。心比天高,也不看看你有没有这命。” 尉迎岚什么时候主动害过兰芳?什么时候视兰芳如眼中钉肉中刺,想要她的命? “你抢走了二爷!如果你不出现,二爷就是我的!”兰芳红着眼低吼,“我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诚实点儿吧,周围没其他人,在我面前你还说什么谎呢。”清欢看她一眼。“你对侯爷说多么真情,那还真不见得,不过是你想嫁个身居高位的男人,为自己谋富贵罢了。你觉得我抢走了侯爷?麻烦你记住自己是什么身份,我是侯爷正妻,有着诰命的侯夫人,我是他明媒正娶八抬大轿娶回来的妻子,你?你算什么东西?我与自己的丈夫亲近,你看不顺眼,你想要破坏,你这人,倒也是有意思,错的都是旁人,都是旁人对不起你。” “你抢了我的儿子!”兰芳大声说,她不回应尉迎岚之前说的话,因为她自己都要不记得了! 真的,快不记得了。 二爷不是贪欢之人,娶妻后却一连宿在尉迎岚那小半年,再没朝自己这来一次。兰芳怎么能不怕啊?她想要的,是先成为二爷的女人,然后再徐徐图之,谁知二爷娶了妻,自己却还不曾在他心中有半点地位。那段时间里,兰芳可真是恨死尉迎岚了,她每天都要去尉迎岚那请安,动不动就要跟尉迎岚偶遇,说些似是而非扎心窝子的话——也就是遇到了尉迎岚,放在别人家,厉害点的正室夫人都能弄死她。 说白了,兰芳知道尉迎岚不是坏人,做不来那些事,才敢这样嚣张。 你能说她做了什么坏事吗? 没有。没有辱骂你,没有殴打你,可她就是要隔应你要恶心你,要你睡不好吃不下,要你天天看着她。 就是这么个人。 直到尉迎岚怀孕,裴徳庸才到西苑一次,这一次后,兰芳没再喝避子汤,也有了孕。两人各自生产,得知自己产下男孩的兰芳欣喜若狂,可二爷还是很少到她这里来。她只好将主意打到儿子身上,时不时的感染风寒,咳嗽体虚——其中固然有孩子身体不好的原因在,可大部分时候,是兰芳自己掀开了孩子的被子,抱他到窗口吹冷风。 因为只有这样,二爷到她这来的频率才能高起来啊。不管二爷晚上留不留宿,他只要来了,就能让尉迎岚难受。 这样兰芳就高兴了。她就是不要让尉迎岚好过,逼疯这个女人,早晚有一天会让尉迎岚变得恶毒,到时候自己就是最无辜的,二爷的心也会慢慢偏到他们母子身上,她是这么打算的。 “都这会儿了,你还跟我在这胡扯。”清欢笑都懒得笑她。“你以为我不知道,年哥儿小时候为何生病频繁?你让他穿的少,又去吹风,还喂他喝些凉水,小孩儿能不感染风寒能不拉肚子么?侯爷去看了,他若是不哭,你就掐他拧他,后来怕在他身上留下痕迹给侯爷看着,便换了个法子。下午就开始不让乳母喂奶,一直饿到晚上,年哥儿岁数小,说不完话,饿了只知道哭。侯爷去了再哄,可不就让你达成心愿,将他留下?” 说完清欢感叹:“倘若年哥儿真叫你养,说你养出个废物都是抬举你,毕竟在你手里,他能活几岁都不一定。” 闻言,兰芳脸色顿时一阵青一阵白:“你、你怎么……” “当初你派来的那个乳母,我虽然没用她,但在她身上套到不少消息。”清欢微微一笑,这个笑容较之先前温柔许多,也真诚许多。“你这脑子到底生来何用,难道就是为了证明你是个人?当真是一堆浆糊,还想在我身边塞人,你那点技俩,大概也只有那时候的我才会上当。” 尉迎岚生在一个父慈母爱的高门之中,难得的家庭和睦,所以养的她天真善良,遇到兰芳才手忙脚乱,但凡是换其他人家的贵女,都能将兰芳压制的死死的。 “你、你——”兰芳心绪大乱,在西苑的这些年,她总是在心中回顾过去是如何恶心尉迎岚的,可现在知道自己在人家眼中不过是个跳梁小丑,顿时让她气血翻涌,胸口憋闷的想要吐出鲜血。 她忍耐了好一会儿,才终于让胸口不再那么难受,可以说得出话了。“你怎能这样恶毒!就算我那样对你了,也没有真的伤害到你,你自己不争气,生了个没把儿的,那孩子没福气淹死了,你就拿我出气,抢我的孩子!你这样也配当娘!” “是吗?”清欢温柔地问她,“你真的只对我做了那些无伤大雅的小事吗?” 兰芳头皮发麻,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你以为我不知道,冰面是怎么碎裂的吗?” 伴随着这一句柔和的问话,兰芳浑身瘫软,竟然从椅子上摔到了地上。她连滚带爬的往后退:“你、你胡说什么!什么冰面!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尉迎岚怎么会知道这个?! 难道她是要报仇?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么多年来……老天,尉迎岚心机如此深沉,自己怎么玩得过她! “怎么,你怕啦?”清欢轻笑。“我又没说要将你如何。” 兰芳咽了口唾沫,惧怕地看她。只觉此人越是温柔,她就越是颤抖,停不下来。 她从没怕过尉迎岚,真的,在她眼里,尉迎岚就是个不解世事的小天真,不然也不会被自己耍的团团转。可眼前的尉迎岚真的好可怕!她怕的浑身哆嗦,无法停止! “别怕呀。” 怎么可能不怕! “你说,岁岁可不可爱?”清欢歪着头问兰芳。“你没抱过她吧?小女孩儿软绵绵香喷喷的,叫娘的时候口齿不清,真是惹人疼啊。” “她还不到三岁,那么轻的小东西,怎么就那么巧,踩到碎裂的冰面上了呢?” “兰芳啊,你能告诉我吗?” “那个冬天有多冷,你还记得吗?” 第962章 第九十八碗汤(九) 第九十八碗汤(九) 兰芳没想过要岁岁的命, 真的。 她虽然嫉妒尉迎岚,讨厌尉迎岚跟尉迎岚生的女儿, 但真的没想过要岁岁死。 她只是看不顺眼尉迎岚那副高高在上的模样,明明就生了个没把儿的,凭什么还那么自在的活着?自己为二爷诞下了他的长子, 却只能委屈当个姨娘,儿子也只是庶出,如果没有尉迎岚的话, 自己一定能得到更多的! 因此, 兰芳决定给尉迎岚一点小小的教训。 那真的只是个意外,真的。 有一天, 侯府搬弄假山的时候, 一块巨石掉了下去,冰面结实坚硬,倒也没砸破,下人们七手八脚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才将那块巨石弄上来,有个小厮开玩笑的说:“我看这冰面再轻轻一按就要碎了, 你们信不信?” 其他人嘘他, 正要试试, 管事的就来了,他们连忙继续做活去,再也没想着这事儿。兰芳当时经过,顺便听了那么一耳朵, 也没放在心上。 后来有一天,二爷难得休沐在家,哥儿吵着要去找阿爹,她就命人去请二爷,谁知道二爷来是来了,怀里却还抱了姐儿。兰芳当时心里头就不舒服了,别管岁岁多可爱多稚嫩,她就是不喜欢这个跟尉迎岚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姑娘,看着就嫌烦。 然后二爷将哥儿一起带出去玩,到了锦鲤池子那儿。因为有点冷,二爷命人去拿热乎的吃食来。兰芳突然想起哥儿风寒还没好,就想借着这个机会再凑上去跟二爷多说几句话。不想让下人打扰,所以她是自己出去的,谁知刚跨了拱门,就看见两个小娃娃在冰面上玩。 她跟尉迎岚虽然关系不好,小奶娃的关系倒不错,孩子懂什么,只知道难得有个年纪相仿的同伴,若是能一起玩那再好不过了。因为两人离得有些远,哥儿是背对着自己,唯独姐儿朝自己这里看,兰芳心里突然有了个主意。姐儿站的位置,好像就是那天巨石掉下来的方位。她心里想给尉迎岚一点颜色看看,又不想惊动二爷,就掏出自己怀里的一方绢帕,帕子上绣了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姐儿特别喜欢蝴蝶,她的头发上就戴着蝴蝶绺子,小姑娘唇红齿白的别提多好看了。见兰芳跟自己招手,不认生的小姑娘就哒哒哒踩着不稳当的步伐朝这边走,哪里知道就这么一脚踏入碎裂的冰面,整个人迅速掉了下去。 因为这地方冰面的裂开,裂缝一直延伸开去,就连哥儿那边都龟裂了!兰芳吓了一大跳!可是还没等她呼救,反应极快的二爷就跳了下去。 她在那儿待的不久,因为看到二爷先救了哥儿,兰芳心里的石头就落了地,随后心跳的厉害。这么冷的天,那水……不知道多冰呢,那么点大的孩子掉下去,还能有活路?所以她一见儿子被救了上来,立刻转身就走,走的时候还小心的将绢帕塞进怀里,没留下丝毫证据。 随后就听说姐儿被淹死的事,兰芳装作不知道的样子跟过去,将哥儿抱在怀里大哭,庆幸自己的孩子没事。一开始她还有几分心虚,可到了后来,当尉迎岚越来越过分,甚至抢走她的孩子时,兰芳觉得,尉迎岚是活该!活该她死了女儿!自己只是无意中招了招手,哪里知道姐儿就死了?要她说,那就是命中注定的,就连尉迎岚都应该给她让路,这是老天爷在警示尉迎岚抢走了别人的东西! 可眼下被尉迎岚说出来,兰芳就又害怕起来,她咬着牙不肯承认:“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什么冬天什么冰面,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有什么证据这样说!” “证据啊……”清欢失笑。“那还真没有。不过没关系,你抢走了我的孩子,我当然要你赔我一个。” 她问兰芳:“年年不认你,甚至厌恶你的感觉如何?是不是很美妙?” “我根本不怕你!”兰芳色厉内荏的喊。“我会跟哥儿滴血认亲的!他一定会相信我就是他的亲娘!是你这个恶毒的女人拆散了我们娘俩,你会有报应的!” 清欢笑的停不下来:“滴血认亲?这么不科学的方式,如果能做个DNA检测,兴许还能证明你们是母子。” 早在年哥儿小的时候,她就抱着他玩过这些把戏,别说人跟人的,就是猪跟人的,也能融到一起去。兰芳想证明自己和年年的母子关系,唔……还是做梦吧,毕竟梦里什么都有。 兰芳听不懂清欢说的DNA是什么东西,她又慌又怕,“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就是想跟你做个了结。”清欢起身,走近她,出乎意料地单手抱住了她,兰芳被吓了一大跳,随即感觉手上一阵湿热,一低头,身上穿着的月牙白衣裙已经被鲜血染红。她傻眼地看向尉迎岚,这个被她恨了半辈子的女人脸上仍然带着笑,却将簪子塞到了她手里。 兰芳连忙去摸头发,她惯常戴的那根金簪子不知何时落入了尉迎岚手中。她这是要陷害她!用她的命! 她上当了! 兰芳没有杀过人,她看着这铺天盖地的鲜血怕的脸色惨白,直到外头的小环发觉不对带人冲进来,兰芳浑身僵硬,面目呆滞,双手抓着一根金簪,金簪和她的手以及衣裙上全是血,而侯夫人已经倒在地上没了呼吸。 小环登时就发狂了,她扑过去打兰芳,死命地抓她踢她,嘴里骂她,可那有什么用?尉迎岚死了。 远在狩猎场的裴徳庸父子俩疯了一样的赶回来,可惜已经晚了,兰芳看见他们像是有了主心骨:“……二爷!哥儿!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尉迎岚、是尉迎岚陷害我的!我没有杀她!我没有杀她!” 罪证确凿,她还说自己没有杀人。裴徳庸将她甩开,她就去扒裴冕的衣袍。裴冕重重一脚踹在她心口,冷笑:“我走之前,阿娘还跟我说要给我相看妻子,怎么,不是你杀我阿娘,还是她自杀的不成?”阿娘说过,想抱孙子的,他还没有成家,阿娘怎么可能会离开他? “她不是你阿娘!我、我才是你亲娘啊!哥儿……”兰芳涕泪横流,鬓发凌乱,狼狈不堪,她扑过去想拽住裴冕却被他躲开。“我们、我们可以滴血认亲!对,滴血认亲!你会信的!我才是你亲娘,尉迎岚不过是个把你从我身边抢走的贱人!” 裴冕听不得她满口污言秽语侮辱死去的阿娘,恶狠狠地盯着她,“嘴巴既然这么不干净,那就别要了。” 被拔了舌头的兰芳满嘴都是血,疼的在地上打滚,然而裴冕也好,裴徳庸也好,谁都没有再理会她。她很快被送进了大牢,在那里,会有更悲惨的未来等着她。 被折磨的只剩下一口气的时候,兰芳无意识地想起尉迎岚曾经问过自己的话。 我害过你吗? 我对你有所苛待吗? 没有,没有的。 从头到尾,都是她一厢情愿的怨恨跟嫉妒,都是她出手害人,无论是有意无心,还是预料意外,她害死了岁岁是真的。 是她起了坏心,是她动了手,是她不知悔改,所以落到这般下场,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恨自己入骨。 “哥儿……二爷……” 兰芳撑不住大牢里的凌|辱跟虐待,一头撞死在了墙上,尸身被破草席一包,扔在了乱葬岗,再无声息。 裴徳庸也老了,他和负罪感过了一辈子,四十出头就满头白发。他死后,已经继任威远侯并在朝中崭露头角的裴冕将他与阿娘合葬。成家立业的他明白了,其实阿爹跟阿娘,从来没有相爱过。大概是一个决然的不再去爱,另一个又爱的太迟。 他会活下去的,连带着逝去的人一起。 清欢如约拿走了尉迎岚的心,棺材中的尉迎岚与裴徳庸共葬一处,岁岁的小棺材放在中间,他们一家三口能在一起,这大概是尉迎岚一生最大也最先放弃的心愿。 “岁岁能去投胎了。”清欢对眼前一家三口的鬼魂说。“可是,你不能了。” 尉迎岚为了保护女儿,不肯随鬼差离去,岁岁投胎后,她就要被留在这人世间徘徊,也许上天有好生之德,未来的某一天,也能赐予她新生。但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要作为孤魂野鬼了。 尉迎岚苍白的脸上露出笑容来,她温柔地将小小的孩子双手捧出,看着她懵懂的化作白光消失在眼前,鬼魂流不出眼泪,但她很高兴,做鬼的这二十年,岁岁一点苦都没有吃。 “没关系。”她说。“我已经满足了。” “我会陪着她。” 清欢看向裴徳庸,他安静地站在尉迎岚身后的地方,然后冲着她笑了一下:“也谢谢你。” 说完,从自己的胸腔中取出一颗心脏,交到了清欢手中:“我觉得,你会需要这个。” 两个心脏合二为一才算是完整。他跟尉迎岚是两个残缺的圆,只有心甘情愿的结合,才有一颗完整的心。 对清欢来说。 最后一块碎片,拿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在九十八汤后:九十九汤非常长,大概会有二十万字左右,请谨慎订阅,就到这里停止也并不影响全文。 第963章 第九十九碗汤 前尘(一) 第九十九碗汤前尘(一) 变、变成小孩了…… 大概四五岁, 穿着小裙子,身上背着个可爱的小书包, 清欢摸索过里头,一个面包一瓶牛奶,还有一张五十万的支票。支票背面写着一句话:照顾她, 直到我回来,尾款另结。 然后她现在被放在一个大大的纸箱子里,因为有缝, 空气从密封的胶带里透出来, 所以也并不难呼吸,清欢还就着微弱的光仔细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小书包。这个箱子似乎一直在车上, 因为听得到鸣笛声, 挺热闹的。 接着她被搬下来,听到有人在打电话:“……严武……是吧,有你快递,自己来拿, 我到你们楼下了。什么?送上去?我不……卧槽你还要投诉我?你上次寄快递没给我钱你还记得吗?自己下来拿!” 大概过了几分钟,清欢感觉到箱子又被人抱起来, 接着是咯吱咯吱的楼梯声, 感觉稍微用力一点就要塌了。她咬了咬唇瓣, 努力将自己蜷缩成一颗小小的球。接下来脚步声停止,抱着箱子的人说:“武哥,快递给你拿来了,这谁给你寄东西啊?没写寄件人地址, 连个名字号码都没有。” “是么。” 又是一串脚步声,然后是锋利的美工刀撕开胶带的声音,清欢将自己蜷缩的再小一点,直到箱子被打开,她重见天日,刺眼的光线让她瑟缩了一下。 “操!!!!!!” “……武哥,你、你买小孩了????” “犯法啊武哥!!!!” 严武看了说他买小孩的人,皱起眉,他收到的快递里装了个小孩……这也太荒谬了。对付小孩他没经验,不过眼下整个侦探社只有他还有个人样,一脚将好奇凑过来看的大胡子踹到一边,严武蹲下去,让自己高大的身体显得和谐一点,努力用最温和的语气同颤抖的小球球说话:“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啊?” 小球球蜷缩不动,还抖了两下。严武连她的脸都看不清,头疼不已,胡子问:“武哥,要不咱们报警?” “报个屁警,你想叫他们来拆违章建筑是怎么的?”严武回头又给了胡子一脚,将他踹的远远的,耐心十足,还掐灭了嘴里的廉价香烟,和颜悦色的哄着小球球:“小朋友,你放心,叔叔不是坏人……” “扑哧——” “哪个傻逼笑的?”严武腾的一下站起来。“老子哪句话说错了?” 他穿着黑色西裤白色衬衫,看起来就是一副英俊的精英模样,结果却叼着烟出口成脏,他不是坏人谁是坏人。赖快递帐买烟不给钱的是不是他?去菜市场买一把葱还要顺人家两头蒜的是不是他?走路上瞧见被收保护费的小商贩飞起一脚将流氓踹走自己收的是不是他? 侦探社瞬间安静,一根针掉地上都听得清。严武满意了,蹲下去继续跟小球球打交道,他这人贼精,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但凡是个人,他都能搞定。“小朋友,你看叔叔手上这是什么?要不要——” 接下来的话,在他看见小球球将脸抬起来的瞬间,消失不见。 你相信吗? 世界上有一个人,她出现的那一刻,你就愿意将自己的心挖出来送给她。 大大的眼小小的脸,充满恐慌不安的眼睛,颤抖畏惧的小身子,小姑娘漂亮的过分。严武的手不受控制地抖起来,他修长的指头上还有着浓烈的烟味,但现在他只想将这个小姑娘抱起来哄一哄,不要哭,不要哭啦,再哭,有人的心都要碎啦。 当他终于成功将小姑娘抱出来的时候,充满阳刚气息见不着母的的侦探社里,发出响亮而整齐的一声:“哇!” 好漂亮的小姑娘! 这个快递收的值! 严武把小姑娘放在腿上,命令胡子倒杯水来,又自己抽了张湿巾给小姑娘擦脸,她看起来有点憔悴,白嫩的小脸蛋上还抹了几道灰。乖乖就着他的手喝完水之后,小姑娘揉了揉眼睛,将抱着的背包塞给他。严武顺着她的意思打开,拿出了一块吃了一半的面包、喝光了的牛奶,还有一张五十万支票。 胡子在他背后,一看到五十万支票顿时喜出望外:“我操,钱!” 正穷的揭不开锅呢,这不是瞌睡有人送枕头吗! 一群臭男人都兴奋的凑了过来,“我操,五十万!” 背面还有字。 照顾她,直到我回来,尾款另结。 这么说,还有五十万? “接啊!武哥,你犹豫什么?这有什么好犹豫的!照顾个小姑娘就能轻轻松松赚五十万啊!咱们抓奸找猫逮狗的,一次百八十的算个屁啦!” 严武飞起一脚将正在说话的汉子踹飞,温柔地问膝上的小姑娘:“是谁送你来的,爸爸妈妈呢?” “没有爸爸妈妈。”小姑娘从箱子里出来后,也渐渐地不再害怕了。“郑叔叔说,要我在这里待三个月,他会回来接我的。” 郑叔叔……严武想了想,摸出手机拉出一张照片来:“是这个叔叔吗?” “嗯!” 汉子们彼此之间看了一眼,碍于小姑娘在场,没说什么。严武示意他们都去干活,抱着小姑娘朝后头走。这里这个二楼是他们自己搭的,属于违章建筑,坐落在一片平房民居里,前头一大间屋子是工作室,转过去就是宿舍,侦探社一共五个人都住在这儿,两人一个房间,严武一个人住。 他看起来很爱干净,和其他邋遢的汉子比,他简直就是生活在垃圾堆里的一朵奇葩,房间简洁干净,一张床一个书桌一个衣柜一把椅子,除此之外什么都没了。 清欢被他放在床上,他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如实说了,严武就让她先睡一觉,把她哄睡了之后走了出去,顺手还带上了门。 “武哥!是小郑,这小子好几年没信儿了,怎么突然送个小女孩来,还是用快递的?” “不会是他女儿吧?小郑销声匿迹这几年,结婚生子去了?” “你就瞎几把说,老子跳起来一拳捣碎你的天灵盖,退伍的时候小郑不是被选中去当卧底了吗?” “我看是出事了,武哥,咱们不能不管啊。” 严武挥手示意他们闭嘴。“支票上说什么?” 那张五十万的支票,让男人们分外陶醉,小心翼翼的保护着,拿出来的时候还献上了深情的一个吻。“说让我们先照顾着小姑娘,等他回来再付尾款。” “……不对啊,小郑那牲口,哪来的五十万?” 他们再瞎几把猜也没卵用,小姑娘年纪小什么都不知道,小郑又没留联系方式,这件事没头没尾的就让他们一群大老爷们照顾一小姑娘,这叫个什么事儿啊。 “要不咱们雇个保姆?” “我□□脑子里有屎吧,这什么地儿?A城!他妈的一个月嫂工资都得七八千还包吃住,你有钱你雇。咱们穷的都要吃|屎了你就想着保姆我说你小子口味怎么那么重?!” 一言不合就要开打,严武烦躁地一脚一个踹走,“先这样,孩子留着我来,你们先去把支票兑了,妈的半个月没吃肉了,嘴里要淡出鸟来,晚上撸串儿去!” “哦!!!” 欢呼声差点儿把不结实的铁皮屋顶震碎,严武冷眼一瞪,“吵醒了孩子老子收拾你们!” 等他转身去后面屋了,剩下的汉子们开始碎嘴:“我的妈,原来武哥还有这充满母性的一面。” “我感受到了母爱。” “天呢,武哥这简直是性别歧视,我屁股快要被踹成两半了!” “傻逼,你屁股本来就两半。” “说谁傻逼呢?!老子削你信不信?” “来啊,谁不削谁傻逼!” 几秒后严武冷酷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吵什么吵,活腻味了是吧?老子送你们上西天!” 鼻青脸肿的汉子们继续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印传单的印传单,搞名片的搞名片,破密码的破密码,彼此间用唇语互相骂傻逼,但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了。 这间侦探社开在闹市区的小巷子里,招牌是从垃圾堆捡来的木板,他们用白漆写上歪歪扭扭的侦探社三个大字,挂外边就当开业了。因为没有营业执照,所以经常在片儿警来巡逻的时候把招牌及时卸下来。为什么选在这开呢,因为没有钱。五个大男人,进A城的时候加在一起,浑身上下一共有财产一千四百二十七块八毛。 租房子花了五百,采购了一些生活用品,剩下的全拿去撸串儿了。真要说起来他们赚的其实也不少,就是赚的赶不上花的,所以每个月都赤字,根本没有闲钱干别的。上个月浪的太厉害,这个月肉都吃不上,差点儿断了水电,好在及时接到一个找离家出走的小孩儿的活,拿了几百块,顶了这么几天。 所以这五十万,是救命钱啊!!! 第964章 第九十九碗汤 前尘(二) 知道小姑娘很漂亮, 可那是在她形容狼狈被塞在快递箱又累又怕的情况下,没想到洗干净之后, 漂亮的都有些过分了! 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孩! 一点都不带虚假的,侦探社的糙汉子们都看傻眼了,小女娃光着两只小脚丫, 被严武抱在腿上,穿的是严武的T恤,小孩子穿了大人的衣服别提多滑稽了, 可放到她身上就只剩下可爱。乌黑的头发温顺地披在肩膀上, 浏海似乎有些长,挡住了她的眼睛。 他们英明神武又暴力的武哥, 正拿着小剪刀小心翼翼地给小孩剪浏海, 那动作那神态,温柔的让糙汉子们揉起眼睛——大概今天的他们都是瞎了吧,再不然就是太阳从西边升起来了,不然武哥!一拳能揍倒好几个人的武哥, 怎么可能也有如此奶爸的一面?难道这小女娃不是旁人,就是他的私生女?! 清欢听话的闭着眼睛, 剪刀清脆的嚓嚓声, 让她本来有些长的齐浏海逐渐变成一条平整的直线, 然后是湿纸巾擦过脸蛋,梳子捋了捋已经剪好的浏海,严武这会儿才敢大喘气:“好了。” 他拿着镜子给她看:“满不满意?” 清欢抿着嘴微微笑,点了下头。本来就是好看的瓷娃娃, 剪好了头发之后更是萌的冒泡,因为讲话还奶声奶气的,整个侦探社的男人们都不敢说话太大声,就怕吓着这么个小宝贝。他们可都是清清白白的黄花大闺男,没媳妇没女朋友,只有自己的左手跟右手,同样也不知道怎么带小孩,尤其是小女孩。 “支票兑了?” “兑了。” 严武点了下头。“待会儿你们继续干活,我带她去买点东西。”什么行李都没带,总不能天天穿他的T恤吧,小姑娘就得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尤其是这么好看的小姑娘。 没有人敢有异议,众兄弟只有一个请求:“武哥,悠着点儿啊,晚上咱们还要去撸串儿你没忘记吧???” “废话那么多呢。”要不是抱着小姑娘,严武早一脚踢过去了。“老子心里有数。” 有个屁数!花起钱来大手大脚的家伙! 可惜在严武淫威下,没有人敢反驳,拿着卡的胡子内心深处悲伤迸发,小媳妇模样的递过去,可怜巴巴地盯着:“武哥,求你了,怜惜一下兄弟,晚上一定要去撸串儿啊!再不吃肉就死人了啊!” “你怎么没吃肉了?谁不给你肉吃了?”严武踹他,“妈的早上最后一包红烧牛肉面不是你小子吃的?老子啃干馒头,你拿牛肉面泡煎饼!” 胡子差点没晕死过去:“那也算是肉吗!”说来惭愧,方便面他们都吃不起碗装的,买的袋装还是一块五那种,可怜到家了。 严武懒得再跟这帮牲口废话,把人踹去干活,他就抱着小姑娘出门去了。嗯……仔细想想需要买什么呢,衣服得买个几套换着穿,小孩子喜欢的零食玩具得买点儿,发卡头绳也不能缺……唔,附近好像就有个大型商场,去那看看先。 他身材修长英挺,容貌更是俊美,带着强大的气场,到哪儿都是人群的焦点。不过严武自己毫不在意,哪怕侦探社最穷的时候他都没有出卖自己的色相,要知道之前给一富婆抓奸,富婆成功离婚后提出一百万请他吃一顿饭,他富贵不能淫都没答应,简直有节操到家了,想想都佩服自己。 百货商场的童装可不便宜,大概买了三四条小裙子就花了小两万块钱,再加上鞋子袜子,林林总总下去了五万块钱左右,严武看了下卡上余额,轻轻一叹:“钱就是不经花啊。”照他财大气粗的想法,就应该把童装部都给买了,小姑娘这么可爱,买多少都不为过。 “叔叔,不要再买了。” 怀里小姑娘细声细气地说。“够我穿的了,剩下的请其他叔叔们吃肉吧。” “欢宝真乖。”从来没跟小孩相处过的严大队长俨然已经变成超级奶爸,张嘴闭嘴叫人家欢宝,要不是认识时间短,他现在恨不得狠狠亲一口,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孩! 侦探社之前接过一些离家出走的小孩事件,那些小屁孩,不打一顿不舒服,严武一度以为小孩都熊,没想到怀里这个真是乖的要命,而且又漂亮,他觉得自己快被萌翻了!以后不能再懒,一定得努力工作赚钱养小宝贝,给她买漂亮的小裙子! 回到侦探社,汉子们都感动的要哭了,武哥竟然没把钱全花掉,还剩了四十多万!老天呐!你是开眼了吗! 不过转头一看严武手上拎的那几个袋子,汉子们又不乐意了:“武哥你也太抠了吧,就买了这么点儿?小宝贝这么漂亮,你不多买点!” 严武呵呵冷笑:“老子倒是想,她说要省钱给你们买肉吃。” “宝贝!” “天使!” “小可爱!” “么么来叔叔亲一个!” 最后一个被严武踹到了垃圾桶里。 清欢已经换上了新买的小裙子,白嫩的小脚丫上套着一双软牛皮的凉鞋,她坐在严武腿上,打了个呵欠,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带她去吃了饭,还给她买了一块蛋糕,吃饱了清欢就困了。严武可能还有事要忙,但她没回房间睡,而是双手搂着他的脖子睡着了。这姿势对严武而言绝对算不上舒服,但他一点也不在意,用眼神示意其他人干活。 侦探社接的工作都大同小异,找小孩找宠物抓奸偷拍出轨照片……反正来来回回都是这样的,要是偶尔碰上个有钱人抓奸,啧,那才真的是赚了,一笔就能让他们吃一个月。 主要是一群大男人没什么规划,有钱就花,没钱就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但现在多了个小宝贝,又软又可爱的,谁也不想让她吃苦,竟然难得的努力工作起来,这大概是侦探社开了以来最上进的时候了。 清欢一觉睡到下午,她醒来的时候侦探社除了自己和严武之外没人,揉了揉睡意惺忪的眼睛,“武叔叔……” “醒了?”严武抽出湿巾给她擦脸,动作很小心,“饿不饿?” “有点。” 于是严武带她去吃饭了。 令人发指! 一群男人喝啤酒撸串儿,她在边上喝粥吃蛋饼,人干事?如果不是她的目光充满请求,因此得到了严武心软得到了几根肉串和烤虾,大概他是不打算给她吃这种重油烟的食物的。 太香了,然而没卵用,因为她吃不着,仅有的那几根串,严武还特意吩咐老板别刷辣,少油少盐,他拿过来后用一次性筷子给她将肉拆开,服务的非常周到,清欢吃的非常不开心。 趁着严武没注意,她偷偷喝了一口他杯子里的啤酒,严武一低头就看见一只小贼猫,抓住她让她吐出来,清欢盯着他,咕噜一声咽了下去。 严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也有武哥拿不住的人!” “小宝贝干得漂亮!” 夏天的夜晚就是要喝冰啤,只喝了一口,清欢就觉得浑身舒爽。那个破侦探社连个空调都没有,天天一老旧的落地扇吱哑吱哑的转,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忍下去的。明明生活环境那么差,但每个人都是十足的乐天派,还有他……清欢低头继续吃自己的蛋饼,严武。 她为之来到这里的人。 没有想太多时间,因为他们桌上的串还没吃完,就有一群凶神恶煞的人过来了,为首的那个光头,穿着白背心,露出来的皮肤上都是刺青,嘴里叼了根烟,上来就是一脚,将一张塑料桌踹碎,胆小的客人们都吓跑了,只有他们这桌没动。 “我说老板,你保护费准备好了没啊,啊?要我们等你多久?!” 老板是个本分人,他吓得快哭了:“大哥,我、我不是前几天才交过吗?!” “你他妈昨天吃饭了今天就不吃了?叫你交你他妈就交,干脆点儿,哪来那么多废话?嗯?!”又是一张塑料桌子惨遭分尸。 严武把小姑娘从凳子上抱到自己腿上坐,冷淡地说:“猴子,去。” 五个人里头长得最瘦弱个头也最矮的男人应了一声:“哎。” “哟,这还有人出头呢,怎么,要逞英雄?”光头哈哈大笑。“老子一根手指头就碾死你,跟碾死只蚂蚁似的!老板你疯了吧,乖乖交钱,找这种弱鸡来帮你有个屁用!”说着抡起一张桌上的啤酒瓶,对准猴子的头就要砸下去。 猴子闪避的速度肉眼都看不仔细,他避开了啤酒瓶之后,绕到了光头后面,脚尖精准地踢在他的膝窝,光头痛呼一声跪倒在地,猴子顺势拿起身边的塑料椅子,这种椅子很高,他往光头身上一摁,就将人跪着困在了里头,然后自己坐了上去。 明明长得很一般,身材也不高大,还笑眯眯的,可不知为什么,就是叫人忌惮。 第965章 第九十九碗汤 前尘(三) 光头在椅子下急的冒汗, 对喽啰说:“妈的你们还愣着干什么,给老子搞死他!” 他大概带了十来个人, 个个身上都有武器,□□在路灯下折射出尖锐的光,还有人抄起酒瓶子椅子, 朝猴子扑过来。 猴子翘起二郎腿,他气定神闲,丝毫不惧, 有人朝他打他就避, 然后精准迅速的把人踢飞,解决掉这十几个人也就一两分钟的事儿, 周围四仰八叉的全躺着了, 他屁股还没在椅子上挪一下。低头,用脚后跟踢了踢光头的屁股:“毛都没长齐就出来收保护费,老子出来混的时候你他妈还在你妈怀里吃奶呢!” 严武掂了掂软绵绵的小姑娘,淡淡地说:“行了, 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其他三人立刻兴奋地站起来,开始一个一个摸索。摸什么呢?当然是钱, 连带光头在内将近二十个人, 身上全部的现金都被摸了个一干二净, 猴子最后掀起塑料椅,又对着光头的屁股踹一脚:“还不滚,等着老子把你片成肉串做烧烤?” 光头话都不敢讲,心里记恨, 可知道自己这是踢到了铁板,带着手下连滚带爬的走了。 等到没人了,老板才感天谢地的过来对他们作揖:“谢谢谢谢谢谢,要不是你们,我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今天这顿我请——” “不用。”严武将弟兄们摸来的钱都交给清欢,摸摸她的小脸让她数着玩,然后懒洋洋道,“我们可不吃霸王餐。” 老板感动的险些泪流满面,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好人!不过他的感动大概也就维持了……十秒不到吧,因为严武告诉他:“保护费拿来。” 老板:“……” “你跟他们交的,那是他们的,交给我们的算我们的。”猴子攥紧了拳头咯吱咯吱响。“你懂撒?” 刚才老板躲在后头也看到猴子的本事了,一个打十几个气都不带喘的,他都四十了,能是人家对手?只好含着眼泪拿出装钱的盒子。数了两千块钱出来,颤巍巍地递过去,被猴子一把抢走,不耐烦道:“行了行了,够了,这个给你。” 这啥……老板手里被塞了张纸片,他定睛一看,哦,是个写了号码还印着仨大字的名片:侦探社。 顿时悲从中来,他要这玩意儿干什么…… “以后要是再有人闹事儿,打这个电话。” 说完猴子就追上了大部队,剩下老板在风中凌乱。这种本以为遇到好人谁知道好人切开是黑的感觉谁懂?他再也不会爱了! “今天赚的不少啊。”胡子喜滋滋,“小宝贝都拿不了。” 小姑娘手小,的确拿不住这么多钱,所以已经塞进小包包里头了。严武轻轻一笑,不以为然:“不过是钱,没有了就赚,男子汉大丈夫,难道活不下去了还。” 吃饱喝足又赚了一票,大家心情都不错,回去后挨个排队准备洗澡,却被严武一个个踢出来:“跟个小姑娘抢什么,等欢宝洗完了你们再过来,滚去吹风扇去!” 男人们委屈地滚去工作室,抽着烟打游戏,时不时骂两句娘再操一下猪队友的妈,闹腾会儿也就该睡了。 清欢自己洗的澡,严武在外头等着,怕她个头小栽倒在浴室就不好了。而且他们穷,浴室也就容得下两个成年人,他买了个木盆给小姑娘用。 洗完澡的小姑娘穿着白色的泡泡袖小睡裙,更可爱了,小脚丫踩在卡通拖鞋里,大眼睛水润有神,严武光是看着心都要化了,他捏了捏她软嫩的脸蛋,将她抱起来,放到床上,又拿了平板电脑给她玩,自己去迅速冲了一下,太阳能老旧,没有太多热水,加上小姑娘一共六个人想都洗不现实,所以他洗的冷水,洗完又叫那群牲口过来洗,然后回到房间。 一米二的单人床睡他刚刚好,可再加个小姑娘就够呛了,房间里没有空调,严武去二手大冰箱里拿了些冰块,放在风扇前让它吹。小孩子好像很容易长痱子,他看了看清欢的后背,竟然连汗都没有出,平时他自己吹风扇都热的要死,小姑娘好像一点都不怕。 非但不怕,她睡在他身边,都叫他感觉十分凉爽,简直是个人形制冷机。 严武第一次养孩子啊,实在是不懂,他白天琢磨了会儿育儿大全跟育儿宝典,感觉没卵用,只能自己摸索着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换做往常,最没耐性的就是他,哪能晚上睡觉前还给讲故事呢。 讲真,清欢也不大喜欢听睡前故事,可是严武主动要讲,还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她只是不忍心拒绝,当作催眠曲罢了。 睡熟的小姑娘脸蛋儿白里透红,睫毛又长又翘,小嘴红嘟嘟的分外可爱。严武爱怜地看着,有这样的娇弱稚嫩,才有他这般的铁血柔情。 侦探社没有固定工作时间,因为习惯的关系,每天晚上都轮班守夜,他们在部队里待久了,如今虽然退伍,却都还保留着当兵时候的习惯,起得早,令人惊奇的是小姑娘也跟着醒了,主动刷牙洗脸到了外头,早晨的空气非常新鲜,她被严武放在背上去晨跑。 即使背了她,严武仍然轻轻松松跑完了八千米,只是脸色微红,连急喘气都没有。不仅是他,另外几个男人也是,他们训练有素,身手矫健,却愿意在这样一间破烂的侦探社工作,入不敷出,为吃穿犯愁。 早饭买的包子油条烧饼豆浆煎饺,爱吃什么自己拿,清欢喝着八宝粥啃包子,坐在严武大腿上看动画片,其余人边吃边工作。 昨天找了陈老太家的猫,赚了五十,还有张大妈家失踪的孙子,人找着的时候正在网吧通宵,里头烟味儿弥漫,小孩被拎出来时眼珠子通红黑眼圈跟国宝似的,赚了三百,然后今天到现在都没有生意。 五个人里头有个会玩电子设别的叫大花,因为一起出任务的时候隐蔽自己时这家伙找草就喜欢带花的,于是就落了这么个绰号,他自己还挺喜欢的,哄着清欢叫他花哥哥,被严武一脚踹飞。 毕竟工作室比较偏僻不显眼,老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可他们这酒埋地底下,就是再香,没人闻就没了价值。大花在网上四处发帖子宣传,大部分赚钱的生意都来自于这里。 “操,武哥!武哥你擅长的来了,有人雇咱们去抓奸!” “咋咋唬唬的叫个屁。”埋头看报纸话最少的盖子刺他。“给多少钱?” “这个人给我发站段了,说要是能拍着照片,操,这个数!”他比了个六。 原本还一派松散的男人们瞬间像是打了鸡血般跳起来:“接接接!” “已经接了!我把地址发过去了,这人说自己会过来。” 大买卖啊!大顾客啊,可千万不能让他跑了!就像是过去出任务的时候,只要锁定目标,对方就是飞上天也跑不掉! 不过客人没等来,倒是等来了一个穿金戴银的女人。 她人还没进来,一阵香风就刮进来了,昂贵的香水味充斥在这个破烂陈旧的违章建筑里,别提多不搭调了。高跟鞋声听的人担心,楼梯不结实,可别踩穿了啊,要是踩穿了,他们还得修! 女人大概二十七八岁,化着浓妆,娇艳妩媚,紧身的红裙子让她看起来风情万种。一进来她也不拿自己当外人,直奔严武,娇滴滴的叫:“武哥~” 严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他妈能不能好好说话。” “人家这不是想你这个冤家了么,这才来看看。”嘴上这么说,女人也不敢太过分,就是忍不住了才敢调戏两句。“你这没良心的,我一百万买你跟我吃顿饭你不乐意,自己搁这破地方,和一群土包子鬼混。” 被说土包子的男人们愤怒了!严武眯了眯眼,将小姑娘往上放了点,翘起腿放桌子上:“说话小心点儿。” 女人看着严武,整个人都要软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性感、这么英俊的男人!结实的肌肉迸发出无限潜力,诱人死了!她包养过那么多小白脸,没一个比得上他的!要是能睡上一次,倾家荡产都愿意! 充满意|淫的眼神让严武不爽起来:“想死?” 女人看到他的表情,猛地想起那个想开车撞死自己的前夫当时被收拾的多惨,严武的字典里不分男女,只分欠不欠打。她赶紧收敛了□□的姿态:“是这样的,我来是想给你们介绍个生意。” “说。” “我有个牌友,她老公好像出轨了,想找你们给帮个忙,看看是不是真的。” “要照片还是视频?” “照片就行。”女人深情款款地看向严武。“武哥,中午我请你吃饭吧?” “滚吧你,老子才不吃女人请的饭。”想觊觎他的美色,门都没有。 第966章 第九十九碗汤 前尘(四) 第九十九碗汤前尘(四) 这样不假辞色的言语, 女人听了并不恼怒,因为她早就习惯了, 武哥真要这么好上手,她至于眼巴巴的每个月都朝这破侦探社跑么。其实打电话也可以的,不过她就是想过来看看, 有钱也睡不到的男人,也就武哥一个了。充满渴望的视线从严武英俊的面孔一路往下,越过结实的胸肌……咦??哪里来个小女孩? 清欢本来乖乖看动画片, 察觉到有人在打量自己, 很自然的看过去,然后扯了扯严武胸口的衣服, 软绵绵地叫道:“爸爸, 我想喝水。” 严武一本正经地说:“好,爸爸给你倒,喝牛奶好不好?” “好。” 他们俩一派“父女情深”,那叫一个情真意切, 就连侦探社的男人们差点儿都信了,实在是这两人默契十足, 演技高超, 叫爸爸跟宝贝就跟真的似的。不过他们都机灵, 不管真假,还有外人在的时候也不能拆台,就默默地欣赏这对“父女”的表演。 玻璃杯有点大,小朋友手有点小, 严武就用自己的手扶着杯底,看着她一口气喝完,抽张面纸给她擦嘴,一系列动作做的那叫一个行云流水无比自然,看到女人一愣一愣的:“武、武哥……你、你有女儿了?你、你什么时候背着我有女人了?!你这样对得起我吗???” 严武眼一瞪:“我他妈有没有女儿有没有女人关你屁事,老子跟你有什么关系?吓到我小宝贝小心我一拳捶飞你!” 他长得那么英俊,说话却这么无情,女人的心都要碎了,她虽然包养过很多小白脸,可那都是武哥的替代品啊,她出多少钱这个男人都不肯跟她更进一步,连吃顿饭都不行,宁愿窝在这样的小破地方也不肯跟她去豪宅享福,她能亏待他吗?现在可倒好,他竟然冒出个女儿!女人心里不舒服极了,连带着看清欢的眼神都不大友善起来。严武注意到了,露出一口利齿阴森森的警告:“你最好给我老实点儿,我能帮你离婚,也能再让你把吞下去的都吐出来。” 闻言,女人浑身一僵,这才想起来眼前这人并不是温顺的忠犬,而是有着可怕捕猎能力的野狼。涂着鲜艳口红的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转身像是逃跑一样的离开了。 你看,人就是这么不知轻重,给他们一点点好脸色,他们立刻就要更多。 女人消失了,严武才收起凶狠的眼神,抱着怀里的小姑娘晃了两下,夸赞道:“欢宝真棒,还知道帮叔叔的忙。” 清欢对他露出一个笑容,又继续坐在他大腿上看动画片。虽然像是在认真看视频,但其实她的思绪早就跑走想别的去了。 她现在使用的这个身体,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小孩子。小郑之所以选择将她装在纸箱子里以快递的方式送过来,就是为了能避人耳目,同时,只有他曾经的战友才能让他信任,将她交给谁他都不放心。 这个世界上有一些有钱人,他们非常富有,富有到了无所事事的程度,于是他们会生出很多奇怪的癖好,想出很多好玩的游戏,追求一些不切实际的事情。比如说,返老还童。 清欢是被买去当实验品的成年人之一,他们那一批一共有二十个,全部照射了返老还童光线,并服用了研发出来的所谓“长生药”,而存活的只有清欢一人。也因此,她成为了捕捉对象,他们想知道,究竟为什么只有她一人幸存,还毫发无损——这不是废话么,这女孩早该死了,是她到这里来后顶替了对方活下来,当然不会有事。 但那些人不晓得,小郑也不懂,小郑负责暗查连环失踪案件,正好在里头卧底埋伏,他没敢将清欢送到警察局,因为他不知道那里的人值不值得信任,于是他想到了严武。 他们一起当兵的时候,严武是他们突击队的大队长,后来出了事,其他人都跟着退伍了,只有他没有。如果说这世界上真的能够有一个人让小郑心甘情愿的信任,除了曾经一起并肩作战的战友之外,再也没有旁人。但当时情况危急,他只来得及叮嘱清欢好好跟严武相处,一定要跟着他,然后就回去了。 那张五十万的支票是干净钱,就算严武用了也不会被发现,小郑暂时还不能暴露,因为新的一批试验品已经送到,他必须深入内部,才能取得决定性的证据。 这些事清欢都没有告诉严武,因为小郑并不想将战友们牵扯进这件事,他想的是以后他拿到了证据和人员名单,就回来带走清欢,严武只是帮忙在他回来之前的这段时间里照顾好她,这就够了。 为什么只有这具试验体会成功,与其说是清欢进入这具身体,倒不如说,这具身体本来就属于她。否则怎么可能和她长得一模一样?这种巧合是不存在的。她曾经见过一具自己的完好无缺的身体,那个人得到了可怕的力量,之所以她会进入这个世界,说到底,也不过是为了完成那个人的心愿。 每个人都有心愿,每个人都有执念,即便是大能也不例外。 所以那些追求长生的人再怎么试验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就算他们找到了方法,没有特殊的体质也一样不会成功。人类社会越是进步,与长生的距离就越是遥远。 清欢想的也是在严武这里等小郑回来,可是她万万没想到,还没等到小郑,她的孩子状态就已经失效了。就比如说现在,她洗完热水澡,刚伸手要拿睡裙,就发现自己的手变大了一些。 得了,现在穿不下了。 偏偏她在浴室待的时间稍微比平时长一些,严武已经在外头敲门喊她了。清欢盯着毛玻璃门,外头虽然看不清楚,但也能看到个大概,她站起身,抓起架子上最大的一条浴巾裹住重点部位,然后一把将门拉开——正抬手做敲门动作的严武习惯性低头,毕竟小姑娘个儿娇小,可他低头看见的只有一条深不可测的香沟,再往下是赤着小脚的细白美腿。 “……严武。”已经变成了大人,武叔叔是没法叫了,清欢选择叫一声对方的名字。 严武有很多副面孔,很难说这个男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他能见义勇为,也能趁火打劫,既忠贞勇敢,又好逸恶劳,可从来没有哪一次,他脸上出现过这种可以称之为“傻”的神态。 “我是清欢啊。”她轻轻推了推他。“你先找件衣服给我穿,我可以解释的。” 刚抱了不到三天的小姑娘……摇身一变成了大姑娘,严武的内心是崩溃的,他是个相信科学的人,但这件事很明显非常不科学。趁着其他人没过来排队洗澡,他把没有鞋子穿的清欢公主抱到自己房间,先找了件干净的大T恤给她,背对着等她穿完,回过身准备问话,谁知视线直对她没有内衣包裹胸前凸出的两点,万年处男严大队长鼻头一热,两管鼻血顺流而下…… 清欢抽纸递给他,他捂住鼻子跑去洗手间清理,再回来的时候反正是摆不起谱儿了,就老老实实坐下来听她解释。 ……不信都不行,小姑娘进去洗澡,他为了安全在外头等着,亲自抱了个大姑娘出来。清欢没有隐瞒,将小郑的事儿一五一十的说了,只说了她知道的部分,可严武知道小郑是干什么去的,也知道这件事肯定不一般,收留这么个姑娘在侦探社,肯定是个大|麻烦,说不准还会惹祸上身。 “你能……让我再在这儿待一阵子么,等小郑来了我就走。”清欢忐忑地问,“如果你不愿意的话——” “没问题。”严武打断她。“不管怎么说你都是小郑的证人,我曾经带过他,你就安心在这待着,我会照顾你的。” 清欢抿着嘴对他笑了一下,严武差点捂着心脏跳起来,原本的小女娃这样笑就是可爱乖巧,可换做娇俏的少女,那就让人心跳如雷了。他咽了口唾沫,喉结上下滚动,火热的视线将清欢从头看到脚,尤其是在那双T恤盖不住的美腿上流连忘返,最后停驻在小巧可爱的脚丫子上。 他会这样怀疑都不怀疑,无条件的信任,其实并不在清欢预料之中。她知道这人对她执念颇深,却没想到深到这种程度。身为训练有素的特种兵,面对一个来历不明从小孩变成大人的少女,他竟然毫不犹豫的全盘接受了,说是人好心地善良,清欢可不信。 执念过深,才不得解脱不是吗? 她伸手拽了拽严武的手,说:“谢谢你啊,这几天照顾我。” 严大队长罕见的红了脸:“咳咳……没什么,我这人,也不是什么人都随便照顾的……”他飞快地看了她一眼又故作不经意转开视线。“真要想谢谢我,以身相许啊。” 第967章 第九十九碗汤 前尘(五) 小女娃模样的清欢, 严武很喜欢,想疼她, 想照顾她,想把所有的钱都花在给她买玩具买衣服上,那种心态有点像是父亲。可对着长大的清欢, 他只有一个念头——很龌龊,很下流,但确实是他心里所想的。 真奇怪啊, 他怎么会这样想一个才认识几天的女孩, 但他一点都不觉得惭愧。 清欢也没想到严武这样大剌剌的要她以身相许,她先是愣了一下, 随即莞尔, 斟酌着说:“……也不是不可以,不过……” 前面那句就足够了,严武听到之后,后头那句没给她说完的机会就将她一把抱住, 铺天盖地的亲了下来,跟野兽看见美味的肉一样, 恨不得将她吞到肚子里。清欢被他亲的差点儿窒息, 好不容易将人推开, 大口大口的喘气。严武还跟饿狼一样盯着她,又捏住她下巴,美曰其名给她度气。 柔软的红唇迅速肿胀起来,他的手也不老实。亲完了就流氓十足, 咬她耳朵:“真他妈想睡了你。” 清欢让自己的脸红起来,将他推开:“不要胡说八道。” “怎么胡说八道了?”大概是看出她对自己似乎也有意思,羞答答的,严武胆子就大起来,凑近了跟她说话,言语暧昧且下流:“我是真的想睡你,还想——” “别说了。”清欢及时捂住他的嘴。“你还是好好想想怎么跟其他人解释吧。” “这个简单。”严武倍儿有信心,清欢半信半疑地看他。 他先是出去直奔最近的一家服装店给她买了一套内衣跟裙子鞋子,然后在大家都洗完澡后拉着她出去一本正经跟众人介绍:“这是欢宝的姐姐,我女朋友。” ??? 清欢将他搂着自己肩膀的手拿下来,很想给他一个白眼,但目前的确不适合告诉其他人小郑的事,这种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也免得把其他人都牵扯进来,到时候惹来的麻烦不是一星半点,头都疼死了。她默认了严武的说法,其他人已经快要晕厥了,凭什么大家都在这破侦探社干活,干的也都是一样的活,为什么武哥就能找到这么水灵鲜嫩的女朋友,他们就还是单身狗?! “从现在开始,她就是我们的一员,你们记得叫嫂子,听到没有?”严武脚伸在桌子上,一副大佬模样,“其他的什么都别说了,天黑了,我们要睡觉了。” 说完也不给其他人反应的时间,直接起身拉着清欢回房去了。 “我操,这进展也太快了吧?晚上难道要我们集体听墙角???” “武哥……不愧是武哥,这出手够快的啊。” “不对,嫂子来了,那小姑娘怎么突然没了?刚才咱们不都在这儿,谁看见什么人出去了?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儿?” 最沉默寡言的盖子经常说一些金句:“难得糊涂,武哥不想说就有他的考量,你们与其在这里瞎几把猜,还不如早点洗洗睡,我去洗澡了。” “等一下!” 按照排队的话,猜拳输了的盖子应该是最后一个!这也太不要脸了吧! 然而机智的盖子已经脱掉了大裤衩蹦进浴室去了,他们要是敢去吵吵,武哥能把他们从侦探社踹到垃圾场。 这边闹腾,清欢被放在床上死命往里贴,就怕跟严武碰上。他倒是大大咧咧的,还生怕两人不挤,伸出手对她说:“墙不干净,被单也一星期没洗了,很不卫生。来我身上睡吧,我给你当席子。”说着将自己的胸肌拍的啪啪响,自夸道,“又结实又有弹性,绝对是夏日睡觉的必备良品。” “不要。”她躲开他的手。“你要是不打地铺,就不要超过这条线。” “哟,三八线,小学时候玩过,后来不玩了。”严武轻笑,眼神危险。“知道为什么吗?” 她不想知道。 “因为我占了全部的地盘,三八线当然就没用了。”说完这句话,清欢果然感受到了人肉凉席是什么滋味。和她偏凉的低体温相比,严武简直像个小火炉,风扇吹冰块都不能让他冷下来。清欢严重怀疑这人想抱她睡觉,有那么些龌龊的想法倒是其次,将她当成制冷机才是最重要的。 她在他怀里挣扎了两下就不动了,严武咬她耳朵问:“怎么不动了?继续扭啊,一会儿老子火气上来,你今天晚上就不用睡了。” 对付流氓只有一种办法,不要理他就行,清欢果断闭上眼睛,严武又逗了她几句,见她眼观鼻鼻观心真的不为所动,也只好放弃。虽然说的露骨,但他还真当了一夜的柳下惠,不过大早上四点多就去冲冷水澡也是他自找的。 这大概是入夏以来,严武睡的最凉快的一个觉。他以前读过一首词,词里有这么一句: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一直以为是古人胡说八道,三伏天人都能热成狗,女人凭什么就不出汗?他这么多年也见过不少美女,什么类型的都有,这大夏天的,化着的浓妆都糊成了一团,还清凉无汗。 可昨夜抱着美人睡了一宿,才知道古人诚不欺我,竟然真的有冰肌玉骨的女人,大夏天的抱着睡,比吹空调都舒服。 就是有一个地方热,热的受不了,得早起冲冷水。 清欢也起得早,还是小孩儿的时候无所谓,但既然变成大人了,总得做点什么,这侦探社够破够穷了,再养一个她……依严大队长那种挥金如土的手笔,这个月估计连土都吃不起。她看了看二手大冰柜里的存粮,用为数不多的米煮粥,又煎了豆腐卷,等到男人们晨跑回来,早饭刚好端上桌。 这就是有女人的幸福吗? 平时只能花钱去包子铺吃饭的男人们感动的快要落泪,他们食量大,五个大男人吃一顿早饭可不便宜,所以赚的钱大部分都花在伙食费上,饥一顿饱一顿的,别提多要命了。倒是也想过自己做饭,可出任务的时候弄东西吃,那是逼不得已,平时谁都不想做,而且做的也不好吃,糟蹋粮食又浪费钱,还不如买着吃呢。 现在好了,他们有女神了! 吃相太难看,风卷残云狼吞虎咽,还为了最后一根豆腐卷大打出手。清欢捧着粥坐在一边喝,真是服了他们,冰箱里竟然还有一包开了封的大红枣,不知道多久了,她看了下保质期,还有三天,干脆全拿出来洗干净切碎了放粥里去。还有那个豆腐卷皮,也不是她做的,而是他们之前不知道谁买的丢在冰柜角落里,除了豆腐跟葱是她去买来的以外,其他的都是冰柜里的存货。 这几个人能平安活到现在真是太好了,老天爷保佑呢。 吃完早饭开工,猴子跟大花去见网上客户,剩下的人留守,那天那个女人说的牌友打电话来了,说是一会儿就到。 趁着这个功夫,清欢支使严武去洗碗,又让胡子跟盖子打扫卫生——真是太乱了,虽然他们强词夺理说这叫乱中有序,不过白纸名片丢的到处都是,本来就没什么可信度的侦探社,恐怕更是让人觉得没本事。 上午九点二十,客户到了。既然是牌友,所以当然也是个富婆,但是年纪比昨天那个要大一点儿,看起来也很贤淑,说话轻声细语的,用胡子的话来说,应该没包小白脸儿。 准确点来说,她并不是要抓奸,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丈夫究竟有没有出轨。 客户的丈夫姓林,因此他们称呼她为林夫人。林夫人这段时间发现了一件事,她的丈夫林先生喜欢打高尔夫,每个星期的礼拜两天都会跟球友一起去高尔夫球场打球,在那住一夜,周日晚上回来,结婚二十年,雷打不动。 可就是最近一段时间,她发现,丈夫根本没有去他常去的高尔夫球场,她特意去问过球场的经理,经理明确的告诉她,林先生只是偶尔来玩,从来没在里头住过。 已经结婚二十年,孩子都上了大学的林夫人起了疑心。可她又不愿意去怀疑自己的丈夫,所以才想着找侦探社查一查。那些有名的侦探社她不敢雇,怕被丈夫发现端倪,打牌的时候无意间提了一嘴,就有人给她介绍了这里。 对付猜测她是想抓奸,其实她只是想知道丈夫每个礼拜天都去了哪里。整整二十年,除了重大节日,他们从来没有一起度过周末,以前以为丈夫是球迷,可现在看来似乎并非如此。 林夫人将一张二十万的支票推过来:“这是定金,等你们查出来了,我会再付八十万的尾款。” 有钱人啊!这就是上帝!上帝说什么都是对的! “您放心,我们保管给您查出来,您安心回去等我们的好消息吧!”胡子拍着胸脯豪气万千的保证。 他们可是最优秀的特种兵,天生就是干这行的。 第968章 第九十九碗汤 前尘(六) 不起眼的黑色二手轿车里, 清欢坐在副驾驶座冷静地询问身边拿着望远镜在监视敌情的男人:“……你抓奸也需要带着我吗?”在这一方面她并不是专业的,可能没办法帮到什么忙。 严武说:“我这是为了保护你, 小郑说的不是,我得把你随时随地带着。” “那你干脆把我拴在裤腰带上得了。”清欢咕哝了一句,实在是这个男人没得完, 她本来都说不想来不想来,他却非要带她来,还美曰其名说什么……为了她的安全。她自己待在侦探社有什么不安全的, 就那小破屋, 小偷光顾了都得流一把辛酸泪掏出两毛钱放桌上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但对方坚持,于是她只好上了侦探社唯一的一辆二手车, 跟着严武出来抓奸了。清欢真没这方面的经验, 当然比不上严武这样子的专业人才,这几个男人一听到抓奸眼睛都发亮,说什么干这个最赚钱,尤其是当抓奸的一方出现在现场的时候, 他们有的时候还会客串一下牛郎保镖之类的活,这样又会加钱, 所以真的是很棒棒。 林太太的丈夫叫林毓生, 今年四十五岁, 中等身材,头发仍然是乌黑的,穿的也很整齐,总的来说是个非常体面的人。他跟林太太说自己来打高尔夫, 身上穿的就是高尔夫服,也背着球具,现在是看到他进去了,然后一直到现在都没动静,不知道到底是干什么去了。 他们在外面盯梢,应该已经盯了两个多小时,在一众豪车之中,这辆破破烂烂的二手桑塔纳,真的特别显眼。清欢有点怀疑严武的水准,他开这种车到高档地方来,就跟闯进鹤群的老母鸡一样,充满了违和感。 “拴在裤腰带上不成。”严武放下望远镜,咧嘴一笑。“直接放裤子里倒是可以。” 清欢:“……” 又过了会儿,高尔夫场驶出来一辆白色轿车,严武一眼就看见了,为什么呢,因为那辆车就跟他现在开的二手桑塔纳一样,太普通了,所以就让人觉得很不正常。他的车停在外头还好说,进去这高尔夫场打球的都是有钱人,没人会开那么一辆普通牌子的轿车。最重要的是,那车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很确定坐在后座上的就有林毓生。 “坐稳了宝贝,咱们要跟上去了。” 清欢下意识抓紧安全带,严武的车技一流,但有一个缺点,就是飞的太低了,如果能飞的高点儿简直完美。这会儿正是交通高峰期,塞的不要不要的,他可倒好,开着二手桑塔纳跟要上天一样,在车流里灵巧的四处穿梭,一看平时就没少打游戏。 严武干这行已经不是一天两天,所以很清楚要怎样掩藏自己,一路跟着也没被认出来。前面那白色轿车估计也没想到会有人这样锲而不舍的跟着,不紧不慢的速度恰好让严武跟他们保持了刚刚好的距离。 这辆车一直出了市区开往了郊外,最后在一个农家乐门口停住了。严武也好,清欢也好,面面相觑,和着林毓生每个礼拜神秘失踪,以打高尔夫作为借口的事情就是……农家乐?他是觉得农家乐的土鸡特别好吃吗?抱着这样的疑问,严武下了车,本来清欢还不大想下来,他威胁说要亲她,她立刻下来了。 严武:“……”总觉得很伤心。 他又摸了摸口袋,因为没钱,平时身上也没有钱包,林林总总也就只有一百多块钱,进去吃一顿不知道够不够。 他牵起清欢的小手朝农家乐走去,可是还没进门就被人拦住了。拦住他们的是个头上戴草帽的中年男人,一副农家打扮,说话还戴着明显的口音:“不能进不能进!这里可不能进!” “我跟我女朋友路过,想进市区的,可这离市区还得一个多小时呢,我女朋友实在是饿的不行了,咱们就想进来吃顿饭。” “不行,不行的!我们这里是私人农家乐,不招待客人的!你们还是赶紧走吧,赶紧走赶紧走!”男人不停地挥手。 既然人家不让进,严武也没办法,他带着清欢离开,然后绕到了农家乐后头。清欢看着他动作利落地爬上墙头,还伸手给她要她也来。看了看身上的裙子,她有点想拒绝:“不爬可以吗?” “外面很危险的,万一被发现了呢?走进去看看。” 清欢犹豫了一会儿,让他把自己拉了上去。农家乐的院子非常普通,就跟任何一家农家乐一样,完全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如果说一定要有,那就是很安静,安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好像没有人似的。但刚才他们亲眼看到林毓生的车开进了农家乐大门,按理说不应该没影儿了啊。 中年男人还在门口,他看起来就像是个看门的,严武跟清欢小心避开了他,溜进了院子。中间经过厨房,看到厨房上有一盘刚烧好的菜,严武随手捧起来,将身上的衬衫整理好,看起来就像是个服务生了。他本来有种很威严的气质,看起来深不可测,可他现在表现的就像个打工的。 清欢手里也被他塞了一盘水果,两人就这么进了大屋。这里原本应该是吃饭的包间,桌子什么的都有,偏偏就是没有人。整个大屋安静的有点可怕。 严武四处看了看,最后在标记着厕所的小门口停了下来。他伸手轻轻一拧——竟然拧不动,然后他发现门是有锁的。这时候突然来了人,他拉着清欢躲起来,来的是两个男人,他们进来后直奔厕所门,在门上轻轻敲了六下,一下不少。然后门就被打开了,有人问:“芹菜怎么吃?” “吃嫩的不吃老的。” 接下来门就又关上了。严武眯起眼,把手里拿的东西丢一边儿,拉着清欢也到厕所门口,学着刚才俩男人的模样敲了留下,门又被打开,还是同样的问题,严武照之前的回答说了,被放了行准许进去。 这里当然不是厕所,门口一共站了四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口袋里都鼓囊囊的,严武一看就知道那是枪。他将清欢勾在怀里,低声问:“害怕吗?” “不怕。” 严武笑:“不愧是老子的女人。” “谁是你女人?”清欢用胳膊肘捣他,严武嘿嘿一笑,在她脸上用力亲了一口说,“不就是你吗?我女人?” 厕所门后是一道长长的走廊,走廊尽头拐弯,就是一片新天地。穿着兔女郎服装的美女将他们带到一个房间坐下,这里全是这样的小房间,大概能容下四五个人,然后从这里往外看,是一个巨大的圆形舞台。房间里还有几个荧屏,从各个角度展现舞台的模样。 有点奇怪。 但是很快的,他们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严武随意拿了一颗葡萄剥开,将果肉送到清欢嘴里,他们大概在这里坐了有十分钟,就听到一个声音从扩音器里传来:“好了先生们女士们,本周的尝鲜会开始了,请诸位准备好价码器,挑选自己喜欢的货物!接下来让我们有请一号货物!” 即便是对生死置之度外的严武,在看到舞台上出现了什么的时候都冷了脸。 那是一个被装在笼子里的孩子,身上穿的是成人化的情趣内衣,脸上全是眼泪,嘴巴里塞着口球,跪在笼子里。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狠狠地一鞭子抽了下来,孩子疼的在地上打滚,但扩音器里的人是这样说的:“绝对的新鲜!绝对的嫩!七岁的小女孩正是最美的年纪!二十万起!” 他们是在卖孩子…… 严武掏出手机来,才发现在这里根本没有信号。他恼怒地瞪着台上的人,恨的牙痒痒的。那孩子看起来害怕极了,可是在这里的人,不会怜悯她。 清欢也皱起眉头,然而她也好严武也好,都没有钱,叫价倒是可以,但他们连砝码都没有。 谁知道这鬼地方有多少个孩子? 正在这时,清欢突然觉得手脚有点发痒,几秒钟后,她和严武大眼瞪小眼。不知道为什么,她……又变成小孩子了。 之前的裙子就显得大了些,但好在成人时是少女模样,裙子又到膝盖上,现在穿在身上也勉强可以,只不过变成小女孩的长裙了。严武无奈地将她抱到腿上:“你看,我就说你不能离开我吧,要是我不在谁来保护你?” 清欢推了他一把,稚嫩的小脸上是异常成熟的冷静理智:“还是先考虑一下怎么处理眼前的事儿吧。” 严武蹭了蹭她柔嫩的脸蛋儿,“这个有点难,我们得成功从这里出去再说。”他叹了口气,“你这么小小的模样,还不知道能不能被带出去呢。” 第969章 第九十九碗汤 前尘(七) 拍卖掉的孩子数量令人吃惊。严武跟清欢还有点不大明白, 林毓生每礼拜都来买小孩?可是他不是有个儿子吗? 这个疑问很快就得到了解答。一共拍卖掉了五个小孩,都是年纪小长得好看的, 当扩音器里的主持人说拍卖结束时,他们都以为就到这里了,可没想到接下来竟然还有“表演”! 表演什么, 自然是显而易见的了。可是对于这些人来说,孩子的哭声尖叫声求饶声,似乎成为了刺激他们性|欲的催化物, 场面之残酷令人发指, 严武眼里冒着火,怒气冲天。 他们突击队之所以集体退下来, 并不是年纪到了。说实在的, 以他们的能力,部队也舍不得放弃他们。但严武“犯错误”了,所谓的”犯错误“,是一次营救行动。 当时一个大人物的儿子被绑架, 绑匪要求赎金一个亿,否则就撕票。他们突击队因为最优秀, 被选为营救人质小组, 严武是组长。 可能对方没想到来营救的会是这么一支队伍, 严武和几名战友成功潜入绑匪所在的别墅后,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幕后主使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大人物的儿子! 他觉得无聊了, 就策划了一场绑架案玩,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我家老头子总说我不如别人,我不当兵就是个祸害,我倒是要看看,他能请来什么玩意儿救我。到时候一枪一个,哈哈哈哈哈哈!” 完全不将人命当回事,似乎这些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牺牲奉献的军人们,就是他的玩具。 更有甚者,其他队员还在别墅里发现了几个伤痕累累被凌|虐过的孩子,他们最大的也才十一岁。就在队员想先将孩子带出去的时候,一颗子弹穿透了他的头颅。 其实严武这个队里本来一共有十个人,最后只剩下了六个。四个不是死在战场,而是死在他们要救的人质手里。 可是当严武抓到那个年轻人的时候,那人却一点都不怕。在最初的震惊过后,他就明白了眼前这个穿着迷彩服拿着枪的气质可怕的男人不是坏人,而是军人。军人嘛,他懂的,不可能随意杀人,就是俘虏都要优待。所以他收起恐惧的心,吊儿郎当的跟严武说:“我不会有事儿,你信不信?” 严武冷酷地看着他,身后是幸存的五名队员,也就是小郑,和如今侦探社的其他四个人。 “我爸就我一个儿子,我们家七代单传,就算我进去了,顶多也就几天就放出来你信不信?”年轻人得意极了,他看不起严武,甚至以自己的身份沾沾自喜。“再说你也没有证据吧,那些人是我杀的?小孩儿是我玩死的?啧,你看起来像是他们的头儿,不过很遗憾的告诉你,你恐怕没办法把我怎么样。” 哪怕真的是他干的,他那个总是骂他却溺爱他的父亲,也不会真的放弃他。 严武将他拎起来,年轻人以为这个眼神冰冷的男人屈服了要带自己出去,就笑,还故意挑衅:“我告儿你,今儿个小爷我出去了,改明儿还要找几个小孩儿玩,小孩儿玩起来可比女人嫩多了,你们这些臭当兵的怎么会懂,都没享受过吧?你——” 死前的最后一秒,年轻人瞪大了双眼,看见的是严武无情的眼睛。 就这样,即使没有证据说是严武枪|杀了大人物的儿子,但他们没有成功营救人质是事实。不过对于大人物的儿子干了什么事,上头全部压下来了,还让严武这个小队作证,这场绑架案也好,那些孩子也好,都跟大人物的儿子没关系。大人物清清白白,他的儿子当然也是根正苗红。 严武不肯作证,他主动退伍,队里除了小郑选择了去做卧底,其他人都跟着一起退了。他们揣着仅有的一点钱来到了这个城市,开始了他们落魄而又拮据的新生活。 既然区分不了黑白,至少不能让自己陷入黑暗。 看着舞台里的那一幕,严武似乎又想起了战友倒在自己面前的景象。清欢的小拳头放在了他掌心,提醒他从回忆里清醒:“换房间了。” 主持人说表演已经结束,接下来是他们的狂欢。选择共享的可以进入大厅,要独自品尝的则领走牌号换房间。 严武抱着她走出去,拿走了挂在门上的牌子和房卡。他们穿过走廊的另一边,对面正好迎来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林毓生。 他可能没有找到合心意的小孩,脸色有点不好看。严武抱着清欢从他身边经过时,她恰好看向他,林毓生瞬间眼睛一亮,拉住严武:“这位先生!” “什么事?” “你这个小东西……挺漂亮啊。”嘴上这么说,眼睛死盯着清欢不放开,林毓生的口水似乎都要滴下来,“有没有考虑来个三明治?” 三明治……操你妈!要不是怀里抱着小姑娘,严武现在就能把林毓生这个鳖孙给揍死。 “没兴趣。” 看起来温文儒雅的林毓生却拦住要走的他,眼珠子黏在清欢脸上,“别这样嘛,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小东西真好看,又嫩,你一个人独占多没意思。这样吧,你出了多少价,我给你双倍,你把她让给我。” 严武突然不生气了,他对林毓生笑了笑:“我怕你买不起。” “怎么会!”林毓生立刻掏出了支票簿。“你说要多少!” 眼看严武要一脚踢过去,清欢顿时嫣然一笑,林毓生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对成熟女性没有兴趣,也不喜欢少女,就喜欢小女孩,尤其这么点儿大还带着奶味儿的,简直就是极品啊! “武叔叔,让这个伯伯一起来吧,我有好多好多游戏想跟他玩啊。” 林毓生听了更高兴了,小东西莫非也喜欢他这类型的? 他这种想法完全变态且荒谬,但他自己不觉得。 严武微笑,难得的显得很是绅士:“好啊,那一起来玩。”随手将房卡丢给林毓生。 林毓生期待极了!走在了他们前头,还催他们呢。“快快快!” 严武微笑着跟上去,微笑着进入房间,将小姑娘放下后反手锁上门取走房卡。清欢看了看这个套房,很豪华很全面,什么用具都有,她坐到了桌子上。林毓生笑嘻嘻地蹭到她跟前,“来,叔叔帮你脱衣服再带你洗澡澡——” 因为隔音效果非常好,所以严武这一脚将他踢在墙上还压碎了一张小桌子,也没有人察觉。林毓生被踹的差点儿断气,好不容易从地上爬起来,就看着那个高大的男人朝自己走近,脸上还带着笑。他一头雾水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被揍成猪头,求饶的时候还喊着不敢要分享让严武一个人独享了。 妈的这人渣。严武又是一脚上去,要不是情况特殊在别人地盘上,林毓生现在已经被他踢死了。 清欢哒哒哒跑去拿了绳子过来,就地取材把林毓生绑在了架子上。严武掏出手机——虽然没信号,但能拍照录视频不是,这下也能有个证据。 经过一番酷刑,没吃过苦头的林毓生哭爹喊娘叫的无比凄惨,什么都招了。 他恋童是从青少年时期开始的,也就是说,之所以结婚,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引人耳目,因为有了儿子,他怕自己受不了诱惑对儿子做些什么,在憋不住的时候就开始想办法。偶然的一个机会,他得知了这个地方。于是从那以后,他每个礼拜都来一次,妻子以为他是去打高尔夫,这么多年了,他一直以好爸爸好丈夫的形象示人,任谁都不知道林毓生竟然是个变态。 他对着严武跟清欢哭诉:“我也不想这样的呀,我就是喜欢啊!我对着我老婆,我、我都硬不起来!” 严武说:“既然硬不起来,那以后也不用再硬了。” 林毓生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声尖叫,竟然被这一脚疼晕了过去,脸色煞白。以后……估计是真的再也不用硬了。 “恶心死了。”清欢皱眉,“这些人都死了才好。” “是挺好,可不还有很多小孩吗?”严武将她抱到腿上坐着。“该死的得死,可不该死的得救啊。” “你有什么办法?” 严武笑笑:“没什么办法,暂时不能打草惊蛇,必须将他们一锅端。” “一锅端也没有什么用的吧。”清欢淡淡地说。“法律也不会怎么制裁他们的,有钱有势的话,很快就能再出来,到时候他们会做的更隐蔽,更残忍。” 变态根本不会变好,也不会改变。 “都听我们欢宝的。”严武蹭了蹭她的脸颊,眼神冷酷,“欢宝说的对,这些人都死了才好,才不会去祸害别人。” 第970章 第九十九碗汤 前尘(八) 虽然很想让这些恶心的变态全部去死, 但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很明显是不可行的,那些被当作玩物的孩子也必须纳入考虑范围之内。用脚尖踢了踢死狗似的林毓生, 然后将小小只的清欢抱起来:“走,咱们先回去,带你去见个人。” “谁啊?” “你不认识, 不过也不重要。” 林毓生已经醒了,严武举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问:“你知道应该怎么做吧?这个可在我手里。” 他指的是手机里林毓生的艳照。林毓生是个爱面子的人, 他绝对不会让自己名誉扫地, 到时候这些东西流出去,他的名声可就没了, 所以无论如何, 他都不会反抗严武的。 严武是个极聪明的人,他能够轻松地看穿人心。就好比此刻,当他得知林毓生明明不喜欢自己的妻子却还是逼着自己结婚生子的时候,大致上就明白了这人有多虚荣。林毓生在外面一直维持着好丈夫好爸爸的形象, 他不会想要就这么毁了的。 而这个人又非常的谨慎,只要抓住他的把柄, 就能威胁他很长一阵子。清欢现在是小孩子模样, 估计是带不出去的, 难免会被要求留下来,但林毓生是这个地方的高级VIP,有他开口,将清欢带走就不是问题了。 进来这里很容易, 可出去却要经过严格的盘查。林毓生因为早就被眼熟的关系,连带着跟在他身后抱着孩子的严武都一路放行。出去的门和进来时不一样,门口站着戴着面具的黑衣服男人,他们先是扫描了林毓生的指纹,然后看向严武,又看向厌恶怀里娇嫩嫩的小女娃。 严武揍林毓生的时候用的全是巧劲儿,就是有痕迹也都在衣服下面,露在外头的部位全部完好,他看起来仍然是那个道貌岸然的中年富商。此时对着盘查的保镖,他笑了笑:“虽然普通客人不可以,但这位是我介绍进来的,你们放心好了,钱我们已经付过了。” 但几个守卫彼此间看了看,还是有点不大敢确定,实在是严武看起来不像是他们这一路上的人,抱着小孩的姿势也非常正常,完全不像对喜欢嫩的。为首的那个说:“我们需要证明,这个人真的是我们的同伴。” “怎么证明?”严武问。 “这小姑娘这么漂亮,先生肯定花了大价钱,叫您在这干她,要是被其他客人知道,咱们兄弟的饭碗就没了。”面具黑衣人笑了笑。“舌吻,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严武:“……”□□们妈。 清欢在他怀里扯了扯他的衣服,也有些懊恼自己怎么突然变成了小孩子模样,虽然将林毓生弄到手是好事,可这牺牲也太大了。然而守卫们死死盯着他们,好在她骨子里是个大人,严武也知道这一点,否则这种要求换谁都做不出来。 出了门,才发现已经离开了农家乐在一条乡间小道上。四周都是种植的大棚蔬菜,要不就是养殖场,谁能想到地下有着另外一个可怕的世界。 林毓生被堵住的时候有个想法,他想干脆叫那些人把严武给抓起来处理掉,这样自己就安全了。可是当他们走出走廊的时候,手机信号就不被屏蔽了,他想起先前看到严武拿着手机摁了几下,也不知道是不是跟自己的照片视频有关系。再三权衡之下,他还是选择了跟严武他们一起出来。 遇到满意货色花钱买走不在里面继续玩的也大有人在,所以守卫们才没有怀疑。他们这里大部分都是熟面孔,虽然客人之间素不相识,可对于会场的工作人员,来过几次的客人都认识。林毓生二十年来雷打不动的光顾,早就累积了良好的信誉,否则严武也不可能这么顺利混出来。 但他的脸色很难看,尤其是在跟清欢舌吻过后。如果是那漂亮的少女,他当然不会这样,甚至还会跟偷腥的猫儿一样觉得自己占便宜了,可她小孩子形态的时候,他真的没办法说服自己去做这种事。回头看见林毓生畏畏缩缩的样儿,顿时气不打一出来,又是一脚踢过去:“死变态!” 林毓生不敢乱动。他来的时候是跟其他两位同好一起来的,现在先回去了,车得给人家留下,于是就上了严武的二手桑塔纳。 对于家里有钱的林毓生来说,他这辈子都没坐过这样跑两米喘口气的老爷车。看这男人干脆利落的劲儿,自己估计是早就被跟上了,他每次都很小心的啊,怎么会暴露呢?想到这里,林毓生都要呕死了。 他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喜欢小孩有什么错了,他没有惭愧没有负罪感,只有不小心被抓到的懊恼跟后悔。 可是眼看车子的行驶路线越来越奇怪,林毓生急了:“诶!你、你这是要去哪儿!你、你送我去高尔夫场,或者直接让我下去,我会给你一笔钱,你要多少就给多少,放我下去,快!你不就是要钱吗!我给!我给!” 严武懒得理他。清欢坐在副驾驶上回头怜悯地看了被绑起手脚的林毓生一眼:“你就别乱动了,送你去个好地方。” 好地方? 这他妈也算好地方?! 严武虽然是个很落魄的私家侦探,但他很强大,很厉害,并且战无不胜。更巧的是,警队大队长,曾经跟他是战友,虽然不是一个队里的,但有交情。人家跟他不一样,他是退伍,人家是主动转业当警察,因为破案率高又长袖善舞,很快就当上了队长。 林毓生看到自己被送到了警察局,整个人都绝望了。更让人绝望的是,严武不肯拿他的支票,却摸走了他身上全部的现金,还半途下车拿他卡去取了笔钱——如果此刻是平等关系,林毓生怕是已经破口大骂了。 嘴上那么清高说不要他的钱,这行为跟抢有什么两样? 警队队长叫高羽,很秀气的一个男人,看起来很好相处,但一听到严武说的事儿整个人都严肃起来了,立刻派人准备去农家乐抓人,抄了老窝。 看到清欢时还想来捏她脸:“哟,这才多久没见,哪里拐来的小姑娘?还挺可爱的。” 严武一脚踢过去:“滚,别拿你的脏手碰我宝贝。” “看你宝贝的。”高羽呵呵他一脸,“我去抓人了。” 可严武的表情却没有多么轻松,他一点都不觉得叫警察过去有什么用。里头那些人,干这些事儿已经是驾轻就熟。不管高羽查到什么,他们玩过的都已经处理掉了,就算抓了也没什么用。 这一点清欢其实也知道,尤其是里头那些人个个有钱有势,高羽不过是一刑侦队长,处理不了这件大案子。 不过没关系。 她本来是让严武牵在手里的,小朋友模式时个头小,大概只到严武的大腿。清欢扯了扯严武的手指,他冷肃的表情在看到她的时候才稍有好转。“欢宝怎么了,饿了吗?” “别生气。” 他迁就她,蹲下来看她,视线和她持平,清欢对他笑了笑,白嫩嫩的手指头抹去他眉间褶皱。“你相信报应吗?” 说实话,严武不信。 可是他没打击小姑娘:“我信。” “那就好。”清欢摸了摸他的眼睛,很漂亮。“他们会得到惩罚的。” 严武想,是吗,那能得到什么惩罚呢?这起案子甚至都不会公布于众,闹的太大了,上头只会想着压下来,就跟当初他退伍前那件绑架案一样。人类真是奇怪的生物,只要没有疼在自己身上,他们总是能用各种理由从“大局”考虑。 清欢可不是跟他说着玩儿的,她是真心觉得那种恶心的变态死了最干脆。他们才不会悔改呢,就跟林毓生一样,哪怕被抓了,他们也只会懊恼自己没有更小心一点才会失手,一旦他们感到了安全,就会立刻再次继续那种令人作呕的游戏。所以她决定,让他们有点事儿做,这样以后就不会总想着小孩子了。 不是喜欢嫩吗?不是喜欢施虐和凌|辱吗?既然这样的话,将受害者所受苦痛的十倍加诸在他们身上,一定很有意思吧? 手上沾了人命,有过“不小心”玩死的,她会给他们找点伴儿陪着的。无辜受害的亡魂,应该得到复仇的机会。 跟严武设想的一样,这件案子之后就没公开过,他也不再得知这件事的任何消息,当然有人被抓住了,可是家里疏通打点一下,没过多久就又出来了,包括林毓生。 林毓生的妻子得知了事情的真相,支付了尾款后,竟然要求他们签下保密协议,保证这件事绝对不会告诉其他人。 不管她的丈夫是什么样子,这样的生活,这样的身份,在外人看起来美满和谐的家庭,她是一定要持续下去的。 都说恶鬼可怕,有时候清欢却觉得,人比鬼可怕多了。 第971章 第九十九碗汤 前尘(九) 严武没把清欢的话放在心上。在他看来, 她就是个小姑娘,哪怕能变成人, 也娇弱美丽的需要他保护,根本不会相信她说的什么报应。直到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突然得知林毓生得了怪病住院的消息。 一开始他还不以为然, 可后来就更奇怪了,因为得了相同怪病的人突然冒了出来,就连报纸上都刊登了这则新闻, 说是本市突然爆发病毒感染的怪病, 希望广大市民出行注意,饮食注意, 增加免疫力。一时之间还闹的人心惶惶, 也不知道这个病的传染源是什么,说是病毒,那是什么东西携带的啊?报纸上没说,医院也束手无策。因此这些天出门, 街上人人口罩遮住脸,说话都不敢握手了。 反正生病的人都说疼, 哪里疼?难以启齿的地方。这种可怕的疼痛没办法遏制, 无论是镇定剂还是止痛药通通不管用, 如果不是疼的受不了了,他们也不会拉下面子去医院。就这样,反正生病的都是有钱人,他们就住在了高级病房, 被隔离起来,什么专家都来看过了,然而卵用没有。 又过了两天,竟然有几个重病患者疯了!他们嘴里总是含糊的念着什么听不清的词,有一个甚至疯狂到戳瞎了自己的双眼,还有一个用吃饭的汤匙刺破了耳膜。 严武看着报纸,他的第一反应是:操,还真有报应这一说? 可是当他看到已经变回少女模样的清欢时,又觉得不大可能。她的表情很沉静,似乎一点都不觉得意外。严武想了想,试探着说:“你觉得这个病……能治好吗?” “能啊。”清欢点头,她还是很仁慈的,当然不会不给他们治愈的机会。只不过比起治愈,他们可能宁愿受这样的折磨吧。 “……怎么样才能治好?” “首先,告诉全国人民他们做了什么,然后散尽家财入狱服刑——不用花钱的治愈方式只此一种,不过你也看到了不是吗,他们没有人选择这么做。”宁愿忍受令人绝望的痛苦,也不肯说出事实,看不出来变态也要脸。他们都很喜欢这样对待无力反抗的孩子,那么当这种疼痛十倍出现在他们身上的时候,既然喜欢,那就一直留着吧,反正疼着疼着……就会死了。清欢撑着下巴,有些意兴阑珊,“你看啊,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人生活在黑暗里呢。” 严武沉默起来。 但终究还是有人承受不住了,缠着他们的小鬼会告知解脱的办法,不过选择认罪的也就寥寥几人。清欢对这个后果不大在意了,严武接到了高羽的电话,告诉他那天警察救出了几十个小孩,这还只是农家乐里头的,他们还有一个据点,里面装满了小孩子,有些是拐来的,有些是被父母卖掉的,其中以女孩子居多。解救了这些小孩,能送回家自然最好,可被卖掉的孩子回去之后面对的,也许就是再一次卖掉。 那么第二次,还能被救吗? 电话里两个大男人都沉默了一会儿,这操蛋的世界啊。 为什么能那么美好,又那么残酷。 晚上侦探社集体去撸串儿,恰好又是上次那个老板。老板看到他们眼泪差点掉下来,正翻烤着肉串的手突然抖了一下,非常难过。难道今天又要献出营业额吗? 不过出乎他的意料,流氓们吃完烧烤老老实实付了钱就走了,他正愣着呢,新的客人又来了。一抬头,这一次是真的快哭了——怎么是光头! 光头这回带了几十个人来,上次被打怕了,他觉得就是自己收的小弟太少。先气势汹汹地跟老板要保护费,而且要双倍,就在老板战战兢兢找钱的时候,光头被掀翻在地,摔了一脸的鼻血。他抹去脸上血,忍不住爆粗:“操!又是你们!兄弟们给我教训教训他们!妈的上次让你们跑了,这次非打的你们叫爸爸不成!” 人多有个屁用。严武这几天心情不好,正好想发泄,攥的拳头咯吱咯吱响,清欢悠哉悠哉的又点了一份烤茄子,一边吃一边观战,老板怕死了,偏偏还不敢跑,一脸委屈地给清欢烤茄子。 其他几个人围在她身边保护她,但凡是想过来抓她的都被揍的很惨。严武终于将一众混混揍倒在地,这才甩了甩手,其他人纷纷赞叹:“武哥牛逼!” “武哥宝刀未老!” “武哥罩我啊!” “武哥掏钱,你媳妇吃烤茄子了。” 最后一句深得武哥的心,他大手一挥:“今晚随便吃,运动过后又饿了!” 于是他们又点了一波,老板心酸地给他们烤了送上桌,然后在他们结账后主动拿出双倍的保护费——他现在是看明白了,就属眼前这几个人最流氓。哪知道严武又把钱扔了回来:“上次给过了。” 咦???老板傻眼,原来这世界上还真有交保护费就能被保护的说法???几秒钟后,他掏出手机给家里老婆打电话:“老婆老婆!咱们明天去老地方摆摊儿吧!……你说啥?不是,之前那批流氓你不用怕了!我认识了一批更厉害的!……没有没有我没有跟他们混,我是交了保护费,咱们能把摊位拿回来啦,再也不用四处流窜了!……” 完了之后他将之前随手扔在收钱袋子里的名片拿了出来,珍而重之的瞻仰了一下上面侦探社的号码,小心翼翼地加进了手机通讯录里。 应该问一下,交一次保护费大概能用多久啊?下次涨价不? 晚上,严武的手机突然接到一通陌生来电。他看了一眼,有点莫名其妙的接起来,那头是熟悉的声音,但没有给他说话的空间:“武哥!快让清欢逃!小心——” 就这么一句话,接下来是一声枪响,然后是重物倒地的闷响,严武在这边叫:“小郑!小郑!” “那个女人在你手里是吗?”接电话的换了人,因为经过变声,所以听不出是男是女。“聪明的话,将她交出来,否则……” “有本事来找老子单挑。”严武冷冷地说,然后啪的一声挂断。再抬头,看见洗完澡的清欢站在门口,她的目光在他掌心的手机上,“……小郑出事了,对吗?” 如果没有听错的话,小郑已经死了。严武看着她走近自己,将她拉到大腿上坐着,“你别怕,我会保护好你的。” “小郑本来可以跟我一起逃走的,但是他没有,他说要回去拿证据。” 严武说:“他是军人,我们一起宣过誓,愿意为这个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 他没有太伤心,因为他知道他会扭断那些家伙的脖子,让他们付出代价。 本来在她洗澡后想方设法揩油的严武,今天晚上让清欢先睡了,清欢知道他是跟其他人在商量事,小郑死了,他们作为兄弟和战友,是绝不会袖手旁观的。猛虎即便蛰伏,一旦出栏,仍是猛兽。 她躺在严武一米二的小床上,其实将要发生什么,未来会怎么样,她都一清二楚。对清欢来说,这大概就是一部电影或是一本小说,她已经提前知道了结局。但这样的身份也好,这样的走向也好,都是那个人为她安排好的,她的出现也许能改变其他人的命运,但改变不了他的。 生也好,死也好,唯有他的命运是没有变数的。 有时候她觉得经过这么久,她大概也了解那个人在想些什么,因此愿意陪伴他做完这个梦,走完这些世界,圆了他最后的执念。可内心所想,与现实所感,又有些细微的不同。 那个人将一切都算计好,准备好,只等她开启,到来。可是啊,人是会变的啊,没有人会始终不变,保持如一,尤其是对于永生的存在而言。 但是从清欢决定开始,就知道自己绝不会后悔。 一个人的执念有多长,坚持有多远?也许数不清,也许只是瞬间。就像是爱,有短暂亦有永恒。欺骗与诚实,虚伪与真诚,背叛与坚贞……从来都是密不可分的,正是因为如此,人类才能长久繁衍。 好的总是多过坏的,这才是“人”令万物着迷的地方。否则为何神仙总想要下凡,精怪总想要修炼成人? 电风扇吱哑吱哑的响,外头的一群大男人在商量着什么,可能是怕吵到他,每个人说话都非常小声,因此虽然隔音效果差,但清欢仍然听不清什么。身下的小床硬邦邦的,席子间还有严武身上清爽的肥皂味,清欢闭上眼,假装自己睡着了。 严武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总之当清欢夜里迷迷糊糊睁眼的时候,她已经在他怀里了。 那么坚实的胸膛,睡在外头,就像是一堵墙,期望自己能为她遮风挡雨。 第972章 第九十九碗汤 前尘(十) 小郑没能再回来, 严武如果想要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只从清欢这里询问是不够的, 于是他联系了高羽。 高羽在警察局工作,又是大队长,手上有权限, 清欢所得知的有限,必须需要高羽的帮助。高羽得知后,二话不说就选择加入, 但严武并不准备让他跟自己一起去, 而是将清欢交给他,让他照顾好她。毕竟所有人都去的话, 只剩下高羽能让他信任了。 高羽沉默了几秒钟, 看向清欢,叹了口气:“我知道了,你自己小心吧。”然后挠挠头,“我没有照顾小孩儿的经验啊。”他一单身汉,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平时工作老忘记吃饭, 照顾小孩…… 严武踹他:“就你屁事多, 带个孩子难为你了是吧?” 说完将清欢抱到腿上:“欢宝乖, 跟着这个怪叔叔几天,我很快就回来了。” 其他人也蹲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小姑娘,清欢扫视了一圈,认真地说:“我会等叔叔们回来的。” “真乖~” “可爱死了!” “来叔叔亲——” 想索吻的胡子被集体踹出老远, 清欢发现他们几个人一点都不害怕,好像即将要去的地方不是什么虎潭龙穴,而是报销来回机票的国外豪华五日游,甚至带着些兴奋。侦探社的日子当然也可以糊口,可曾经出生入死枪林弹雨的他们,更热爱那种让人血液沸腾的战斗。蛰伏久了,老虎都要变成小猫了,浑身骨头都痒痒,迫不及待的想要活动活动。 高羽看着他们几个收拾行囊准备武器,开始跟清欢培养感情:“来,叫高叔叔……不,还是叫哥哥,叫高哥哥吧,来~” 严武见状想把他给踢死,对清欢三令五申:“不用理会这个变态,自己照顾好自己知道吗?指望他也没什么用,就希望他能看好你。” 清欢点了下头:“我知道了。” 现在她自己坐在椅子上,双腿并拢,两只小手放在膝盖上,显得分外乖巧可爱,就算是对小孩子不感冒的高羽都觉得这小姑娘懂事的过分了,心想也许带孩子的日常也不怎么难熬。等到严武他们收拾好,个个换上相同的黑色背心迷彩长裤跟军靴上了吉普车,坐在副驾驶的严武突然又下来,到高羽身边将小姑娘抱起来狠狠地亲了一口,用旁人听不到的声音问她:“等我回来,给操不给操?” 清欢静静地看着他,“一路小心。” 严武没得到她的回答有点丧气,他看着这个让他见了一面就神魂颠倒的姑娘,无论她是大是小都让他不可思议的魂牵梦绕,这回温柔地亲了亲她的粉脸蛋:“要乖。” 高羽想从他怀里把小姑娘接过来,却被严武拒绝了,清欢也不让高羽抱,安静地站在他身边,连牵手都不让。吉普车慢慢地消失在清欢的视线内,她很久没有收回目光。高羽弯腰对她说:“走,哥哥带你去警察局玩儿去~” 他开了辆车来,这会儿已经把车门打开等着小姑娘上去了。清欢看了他一眼,问:“他们还能回来吗?” 高羽笑:“别小看他们啊,那可是最凶猛的黑虎突击队。” “这就是你将实验室地址告诉他们的原因?”清欢抬起眼睛。“自己赚够了钱,就想要洗白?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好的事情啊。” 高羽的表情一下就变了。他盯着清欢:“小姑娘不错嘛。” “承让了。”清欢看向他的左手食指:“你杀小郑的时候,就没注意自己身上被他做了记号?” 什么?! 高羽连忙看向食指,扣动板机的部位竟然有一个小小的闪电形状的黑点。这什么东西?什么时候弄上去的?清欢坐上副驾驶,自己系好安全带:“你不用管这个怎么弄上去的,我也不会告诉你。” 原本以为这就是个变成小孩的女人,高羽是长生组织的核心成员,刑侦队长的身份让他可以数次压下那些失踪案件秘而不宣,所以清欢的资料他当然也看过。一个无父无母的少女,为了大学学费在暑假里打零工,这样的人就算消失了也不会被在意。可万万没想到,她竟然什么都知道。“你……” 清欢不用看都知道高羽对自己动了杀心。她微微笑:“你想杀我吗?把我灭口,你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是吗?”高羽也笑了,他上了车,将车门反锁,笑眯眯地看着可爱的小姑娘。“你现在顶多五岁左右,你觉得……像我这样当过特种兵的人,能用几秒钟,就能将这么个脆弱的小脖子掐断?” 他喜欢钱,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愿意付出一切的地步,这也是为什么,长生组织一找到他,他犹豫了几天就答应的原因。实在是穷怕了啊,谁不想变得有钱呢? 现在他足够富有了,就不想再跟那群疯子继续下去了,没意思,高羽喜欢钱,但不追求虚无缥缈的长生,人生得意须尽欢,活那么久没有钱有个屁用。因此在他得到了一笔天文数字后,就开始谋划毁掉这一切。只有让所有的知情人都死掉,他才不会暴露,本来一切都计划的好好的,包括清欢这些试验品,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郑潜入了组织,他以为自己□□无缝,其实高羽在暗地里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知道了。 这家伙逃走后竟然还妄想回来偷取证据,被高羽发现,可惜了,死到临头,被小郑打出去一个电话,虽然在对方说出自己的名字前他就杀了他,但是——高羽看了看手指上的闪电标记,啐了一声,这鬼东西也不知怎么弄上来的,真是棋差一招。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计划的很完美,严武他们都死定了?”清欢怜悯地看他一眼。“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这么幼稚呢,既然你是警察,那你就应该知道,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犯罪。” 高羽耸肩:“是吗?” “是的。”清欢告诉他。“他们会揭发你的。” “揭发我?”高羽大笑。“死人怎么揭发我?”他早就在实验室各处准备好了炸|弹,严武他们到达目的地后肯定会联系他,到时候……boom!一切就都结束了,我就会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刑侦队长,又有钱,又有名声,啧啧,多好的未来啊,你不知道,局里领导很看好我,他们准备让我再往上升一升呢。” 好看的面孔上,笑容却叫人很是恶心。清欢淡淡地说:“那恐怕你要失望了,我不得不告诉你,他们会带着证据和他们的战友回来,如果我是你,我建议你立刻收拾细软准备逃跑,或者搞个因公殉职的假象,说不定还能留点好名声。” 对于清欢的话,高羽一句都不带信的,他不耐烦地说:“不管他们会不会回来,你今天都别想跑了。”说着就将掐住了她的脖子。 清欢没有反抗,因为她已经脱离了身体,站在了车子外头。 今天的阳光非常好,她看着高羽掐死她后将尸体藏进了后备箱,面上一派坦然,就好像自己在做什么好事一样。 他让自己曾经的战友们去送死,没有丝毫愧疚之心,做出与恶人狼狈为奸的事,亦没有悔改之意,直到如今他手上都还要再沾上一条人命。清欢叹了口气,在高羽将车子开走后,取下了小巷口的摄像头。这个是严武让安上的,为的是保护她的安全,新鲜的,高羽怕是没想到,在这种破烂巷子里,竟然也有摄像头。 所有人都会回来,当然也包括严武跟小郑。就好像小郑临死前还要通知他们危险一样,在面对可怕的毁灭之时,严武也会毫不犹豫地将生存的机会让给他的战友,最后回来的,是那些无辜的被当作实验体的人们,与六位英雄。只不过四位生还,两位作为骨灰躺在小小的罐子里。 到时候人证物证俱在,高羽就是插翅也难飞。清欢叹了口气,自己用的那具身体也会被发现的,但严武再看不到了。 这个人啊,还是一如既往。 这不过就是一场真实的幻梦,有人喝醉了,有人清醒着,有人愿意沉沦,有人甘心超度。 清欢手腕上一直带着的铃铛,轻轻的取了下来,就在这个世界里,如同奇异的梦境,一点一点,化作光团晕开,消失不见。她转过身,顺手扶了在街边玩耍,嘴里舔着棒棒糖不小心左脚拌右脚导致摔倒的小朋友一把,然后继续向前去了。 前方太阳初升,光芒万丈,她穿着漂亮的小裙子,露出洁白的四肢与美丽的面孔,带着鲜活的少女气息,从摩肩接踵的人群中逆向行走,一步啊又一步,一步一步又一步,走向太阳所在的地方,一路往前,再也没有停下。 第973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一) 第九十九碗汤杳渺(一) ……还是个小孩子。 不过比起上一个世界的话要大一点儿, 估摸着有七岁,唇红齿白娇娇嫩嫩的, 身上穿的是上好的料子,光是脖子上那一圈狐毛就价值连城了。马车行驶中有点晃悠,天冷着呢, 又下了大雪,地上的路很滑,车夫赶路的时候格外小心, 生怕惊到里头的贵人。 马车里头的清欢怀中抱着小暖炉, 她感觉到这具身体并不是很康健,因为喉头总有些东西堵着想咳嗽, 伺候的丫头正小心地看着她, 见她病恹恹地闭着眼睛,就问:“小姐,要不要喝些甜汤?回来的时候老太君特意叮嘱奴婢,小姐要是咳嗽了, 就喝点冰糖雪梨汤,能止咳呢。” “不必了。”清欢将手炉抱的更紧些, 马车里其实不冷, 但她就是觉得身子骨发寒, 光是这么一察觉,就知道这具身体怕是活不了多久的,她暗自压下那些不好,只面上仍然是一副病弱的模样, 心里头将自己此刻的身份大致上给捋了捋,虽然已经来了半年,但她还是需要回顾一下,毕竟这半年都住在国公府,不知道陆府那边是个什么情况。 她方才是从外祖母家回自个儿家去的,母亲早逝,因为只剩下她这么个独女,外祖母疼她疼极了,每每她过去小住都不肯放她回来。这回是祖母病了,想孙女了,她才被允许回陆府来。走的时候外祖母就哭了,老人家上了年纪,一直送到府门口。大致上就这些需要注意的,其他的倒都是小事了,在这个世界她只是个配角,旁人的爱恨情愁对她来说没有意义,更何况她来也不是为了别人。 就不知那人身在何处了。 清欢这样想着,丫头见她不想再睡,眉眼间又带着沉郁的病气,就忍不住想说点什么叫小姐开心,连忙道:“老夫人这么早就派人来接小姐,一会儿国公爷和几位公子回去见不着小姐,又要闹了!像上次一样,再跑到咱们陆府来,老夫人又要拎着扫把揍他们了。”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着实羡慕自家小姐这出身跟气运。母亲是国公府的嫡出小姐,父亲是陆阁老的嫡长子,父母二人琴瑟和鸣十分恩爱,只可惜夫人生了小姐后身子逐渐衰败,很快就撒手去了,留下襁褓里的小姐。也因为如此,众人对小姐都格外宠爱,不仅是大老爷,老太爷更是自小将小姐抱在膝下抚养,国公府那边更是宠爱万千,两边的长辈简直就是抢着要带小姐,一年里头小姐只好各住半年,就这半年,长辈们还动不动头疼一下心疼一下的让小姐回来看看,总之这争宠的手段真是层出不穷。 若说出身,自然是公主们金枝玉叶更为尊贵,可真要说谁是最受宠爱最不能忽视的贵女,那必须是他们陆府的清欢小姐! 不过小姐出生时太小,身子骨一直不好,太医说是有先天之疾,只能好生将养,兴许能多活几年。因着这个,府里上下更是不敢违逆,在小姐面前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也只有小姐,才配得上这样的尊荣。丫头悄悄看了眼清欢,即便小姐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她仍然要为这个小姑娘的娇贵美丽感到震撼。 清欢想起先前回来时外祖母站在府门口眼巴巴的模样,头就有点痛,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一样,但是祖母有疾,祖父写了好几封书信要她回来。她心中也知晓,这不过是老人家之间的争宠,但作为一个孝顺的孩子,她是不会戳穿的。说起来她已经半年没回来了,身体不好,长辈们都很体谅,是不会让她来回跑的。眼看要过年,离回陆府也就差那么几天,祖父母大概是忍不住了才开始装病。 她在国公府每日被外祖父带着品茶读书写大字,外祖母见了总要臭骂外祖父一顿,说她这么点儿大,不让着好好玩,一天到晚写什么字读什么书啊,怕累着她。其实清欢装的也很艰难的,老国公教她的她都会,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造诣比老国公都要高出那么一大截,偏偏在老人家面前,还要表现成一个小孩,老国公倒是兴奋起来,觉得自己的外孙女是个小神童,自己那几个儿子也好孙子也好,没一个比得过的!要是清欢身体好点儿,老国公估计不会轻易放过她。 这也是为什么清欢一直保持着体弱多病的原因——这样的体质实在是太方便了~ 要不是被她拦着,外祖母估计是要送她到陆府门口的。幸好早上外祖父和几位舅舅表哥都不在,不然,提前回来?怕是要翻天哦。 除了短命之外,这个陆清欢简直就是万千宠爱于一身。 远远地看见了陆府,丫头雪碧连忙说:“小姐小姐,咱们快到了,您快看,大老爷正在门口等着呢!” 这位爹爹清欢还没来得及见,她到的这半年恰好都在国公府,尚且不知陆府是什么光景。就是刚来的时候听说贴身丫头叫雪碧,就顺手给另外几个丫头都改了名字。 分别叫可乐七喜跟芬达。 陆府的大老爷叫陆之寒,今年二十又八,为了显得稳重他蓄了一撇小胡子,看起来就是一位风度翩翩的佳公子,十分的俊秀出众。远见国公府的马车,他就下了台阶,等马车到了跟前,车夫放了凳子,他就直接过去,将裹成小粽子模样的女儿抱到了怀里。 清欢被美男子拥抱,内心十分舒畅,甜甜地叫了声爹爹,陆之寒心里喜悦,轻声问道:“阿囡回来了,可还认得爹爹?”虽说他每隔几日都会去国公府看女儿,但总不如在自己怀中来的快慰。 清欢点了下头,囡囡是对小婴儿的叫法,她还没起名字的时候府里都这么叫她,后来她长大了,有了名字,府里还这么叫她。“外头冷,爹爹怎么不在屋里等着。” “阿囡真乖,还想着爹爹。”陆之寒感动的快要哭了,亲了女儿粉嫩嫩的脸蛋一下,将她当成小娃娃,其实她也就是个小娃娃,都七岁了还这么点个头,天生体弱让她长的比别人慢,府里其他小姐五岁都比她高了。 说着抱着她进府,陆府很大,雕梁画栋飞阁翔丹,十分的有底蕴,陆家是百年的书香世家,出了好几任太傅,素来被誉为桃李满门,陆之寒现在就是太傅,成天教一群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对软嫩乖巧的女儿就更是喜爱。 一路走去,清欢远远地看见入府后的荷花池边上似乎有个人在跪着,看起来年纪不大,就问:“爹爹,那里有人在跪着。” 陆之寒淡淡地看了一眼,不甚在意:“不必管他,那是你二叔的庶子。” 陆之寒有两个弟弟,都是老太爷的侧室所生,在清欢所得知的信息里,他们的关系都挺融洽,毕竟书香世家,唯一的宝贝只有藏书,声望大过官职,没什么好争的。陆之寒为人性格淡泊,与两个弟弟相处的不错,但也仅止于此。清欢的两个叔叔跟这个阿爹可不同,阿爹丧妻后只有一个女儿,爱若掌上明珠,可那两个叔叔,却都有好几房侧室,儿女也不少,但也正因为如此,都无法和清欢的地位相比。 在这陆府也好,国公府也好,无论有多少孩子,她才是万千宠爱。 可清欢看着那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少年,多少有些于心不忍。“爹爹,你抱我过去看看吧,这个哥哥我见过吗?” “不曾见过的。”陆之寒说。“他是你二叔从外头带进来的。”不想让女儿知道些脏耳朵的事,他将一团乱麻用一句话轻巧概括。 陆之寒这么一说清欢就懂了。“那哥哥也没有娘吗?跟我一样?” 陆之寒眼神顿时柔和起来:“他如何能跟我的阿囡比,阿囡虽然没了娘,可还有爹爹,还有祖父母、外祖父母,舅舅们疼。” “哥哥没有吗?” “没有的。”陆之寒看着那少年的目光带着厌恶。 “那哥哥不是很可怜吗?”天上飘着雪花,他们头上有油纸伞挡着,大氅披着,暖炉抱着,但那少年穿的和夏日比也多不了多少,膝下都是积雪,长时间跪着,怕是腿都要坏了。“爹爹,让哥哥起来吧,好冷的。” 女儿心善,陆之寒当然不会不答应,不过是让人不要跪了,就是女儿要天上的月亮,陆之寒都会想办法给她摘下来的。“陆三,去让他别跪了。” 陆三是陆之寒院子里的管家,应了一声就跑过去了,清欢被陆之寒抱在怀里,脑袋搁在他肩膀上,遥遥看了一眼,那少年起身后并不稳当,大概是跪的时间久了,又摔在了冰天雪地中。 可是没有人扶起他。 陆三传了大老爷的话就走了,从少年身边经过的下人看都不看他一眼,对他们来说,他的命大概是比畜生都要下贱的。 第974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二) 外头虽是天寒地冻, 屋子里却是温暖如春,进了花厅, 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叫清欢在外头冻的有些冷的小脸感觉到了暖意。按理说都进屋了,陆之寒可以将她放下来了, 但他却没有,一路稳稳地抱着绕过屏风,就看见老太爷跟老太太都盘腿坐在硬榻上, 正翘首以盼, 见他抱着阿囡进来,激动的连连招手:“宝贝囡囡回来了!快来叫祖母(祖父)抱抱!” 要不是陆之寒将清欢抱到了榻前, 老人家怕是要直接下来。因为两人异口同声, 陆之寒顿时叹了口气,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两个老人家都要抱宝贝阿囡,他给谁都不是, 因为不管给谁,都要被另外一个记恨一段时日。 老太爷手比较快, 香香软软的小孙女立刻就到了怀里, 老太太看着可气急了, 正要说话,就听见宝贝阿囡问她:“祖母身子可好些了?去送信的下人说祖母近日不爽利,大夫可来看过?” 哪有什么不爽利,根本就是为了骗小姑娘回来的借口。老太太面不改色地说:“不妨事, 都一把年纪了,一条腿都踩在了棺材里……咳咳咳。” 贴心懂事的小孙女立刻主动到了她怀里,老太太一计成功,顿时笑眯了眼睛,让对面的老太爷又懊恼起来。怀里的小姑娘软的像个糯米团子,白嫩嫩的小脸带着淡淡的病气,又软又乖地看着你,真是叫人心都化了。老太太上上下下把清欢摸了一遍,说:“又瘦了,在国公府是不是没吃好?祖母叫人做了你最爱吃的菜,午膳的时候可一定要多吃些。” 清欢点了点头,说:“我在外祖家吃的也很好的,您瞧,我都长高了呢。” 老太太一看,嘿,还真有点儿,宝贝阿囡一直比同龄人长得慢,府里那些臭小子们个头直往上窜,她却还是小小一只,实在是让长辈们操碎了心,就怕她长不大。这么个娇宝贝,捧在手心都怕掉了,哪里舍得叫她吃苦哦。“是,是高了点儿,真好,阿囡健健康康的,祖母就高兴了。” 清欢对她露出温软的笑容,甜美软糯。老太爷跟陆之寒也凑过来,围着她转,老太爷年纪大了,素来有威望,桃李满天下,出去那叫一个德高望重,品性高洁,可陆阁老现在干嘛呢,竟然跪在床上说要小孙女骑大马。陆之寒主动选择代替他还不乐意,瞪了大儿子一眼。清欢怎么会上去,她觉得这些长辈太过溺爱自己,在国公府也这样,国公爷大舅舅还好些,毕竟正值壮年,可老国公跟陆阁老年纪差不多大,竟然也愿意每天背着她到处走。老太太们自然没力气背她,就变着法儿的给她做好吃的,幸亏是出生的时候伤了身,要不然一健康孩子,早被他们喂成猪了。 这样的溺爱,没有长成任性娇蛮的小纨绔,真是一大幸事。 祖孙三代其乐融融团聚一堂,但没过多久这快乐就被打破了。老太太身边的嬷嬷进来通传,二房三房都来请安,顺便看小姐来了。 老太太之前还笑的跟朵菊花似的,这会儿就端起了老太君的架子,她的孙子孙女有很多,可她只疼阿囡,别的都一视同仁。老太爷也是,让清欢坐在了自己身前,拿了熬的恰好的奶羹喂她喝。陆之寒一个人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羡慕极了,女儿吃东西的模样十分可爱,粉嫩的腮帮子一股一股,细嚼慢咽好一会儿才咽下去,实在是叫他手痒难耐。可惜这会儿上去跟父亲争,怕是老太爷要不顾形象把他打出去的。 就这么一会儿,呼啦啦进来一堆人,险些将房子塞满。二房三房夫妻落座,子女们不分嫡庶都乖巧地站在他们身后,十几双眼睛齐刷刷看过来,清欢却丝毫没有压力,仍旧喝着奶羹。 “见过父亲,母亲,兄长,阿囡回来了?” 说话的是陆家三房陆鸣岳,他比陆之寒小三岁,但看起来没有陆之寒好看,也要稍微显得年纪大一些,毕竟美人爹爹不常有。老太太对于这两个庶子向来公平公正,不缺关怀,但也不过分亲昵,老太爷更是严肃惯了,两人都点了下头,唯独小甜饼开口说:“谢谢三叔父关心,我回来啦。” 陆鸣岳性格不错,也很喜欢这个甜甜的又漂亮的小侄女,就笑说:“三叔父给你准备了礼物,要不要看看?” “有礼物吗?”清欢放下奶羹,嘴角边一圈奶渍,老太太看了好笑,用帕子给她抹了,陆之寒将她抱下床,“去你三叔父那看看去。” 陆鸣岳很高,他为了和清欢平视,就起身蹲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盒,锦盒打开,里头是个很漂亮的长命锁,雕刻着蝙蝠和桃子,寓意是多福多寿。老太太看了心里很是快慰,笑道:“你又给她买东西,她那小金库可都比我这老太婆好东西都多。” 陆鸣岳笑呵呵的:“咱们家的姐儿属阿囡最好看,好东西当然要多。” 这句话一说出来,清欢就觉得自己中了好几箭,看看陆鸣岳身后的两个小女孩,都不太高兴地看着她。这位三叔父为人直爽,喜欢的特别喜欢,不喜欢的就厌恶至极,听说小时候没因为这嘴招老太爷教训,如今都为人父了,还是没什么长进。清欢将长命锁接过,道了谢,哒哒哒跑回去,从榻桌上的果盘里拿了两颗龙眼,送给陆鸣岳:“谢谢三叔父的长命锁,阿囡也准备了礼物给几位妹妹。” 她这人啊,若是有心与人交好,用不了多久就能叫人对她挖心掏肺。 三房陆鸣岳有两个女儿,一个嫡出一个庶出,比清欢小了一岁,但都比她高,看起来她更像是妹妹些。小女孩喜欢什么东西她清楚得很,兴许见到父亲送她长命锁心里不舒服,可毕竟更喜欢珠宝首饰。清欢分别送给她们一对红玛瑙镶金耳坠,雕刻成了小鱼儿的模样,十分俏皮可爱,另外一位则是翡翠冰心手镯,里头的冰心是银丝所制,晃动的时候便会轻轻浮动,漂亮极了。 二房陆振行给清欢的感觉就不那么美好了,这位二叔父,面上是一点笑容都没有的,但也给她准备了礼物,清欢依样回赠给他的三个女儿,因为送给小女孩的礼物都很精致,又各不相同,不是价值连城,却也绝非俗物,小女孩都喜欢。倒是陆鸣岳的长子陆源委屈地说:“姐姐妹妹们都有礼物,缘何我们却没有呢?大姐姐你可不能厚此薄彼。” 他今年五岁,早就启蒙,但还带着些孩子气,方才清欢送两个姐姐礼物的时候他就很期待了,谁知道就没有自己的! 陆鸣岳育有两子两女,分别是他的正妻罗氏和侧室韩氏所出,因为陆鸣岳性格爽朗,两个儿子都随他,女儿倒是深沉些。 陆振行则只有一个儿子,却有三个女儿,除了儿子外都是庶出。长子名叫陆莘,已经九岁了,是陆府年纪最大的晚辈,他沉稳些,陆源要礼物的时候就没说话,安静地站在父亲后头。 清欢笑了笑:“哥哥弟弟们可不要恼,我也是准备了礼物的。”她朝雪碧看了一眼,雪碧会意,立刻奉上。 陆源虽然读书写字,却很喜欢舞刀弄枪,清欢送他的是大表哥给的一把小木弓,大小刚好孩子用,做工精细,陆源看到就高兴疯了!陆鸣岳的次子陆章则是一只猫咪布偶,因为他喜欢猫,偏又对猫毛过敏,这布偶是清欢亲自做的,和真猫儿一般大小,可爱极了。至于陆莘,因为年纪比其他人大上几岁,她就送了一套文房四宝,看起来也是很满意的。 做人要八面玲珑,不能有长短,因此就连两位叔父和婶婶都得到了礼物,她个头儿小,说话贴心又有礼貌,怎么可能有人不喜欢她,之前还因为父亲那句阿囡最好看生气的两个妹妹,这会儿已经大姐姐长大姐姐短了。 等到送走了来看她的两房,陆之寒就将小姑娘抱了起来,心疼地看着她略显苍白的小脸儿,来来回回说了这些话,她喘气加剧,陆之寒这才下了逐客令,不然真要那几个疯丫头将他的宝贝阿囡带出去玩,一会儿就又该病了。 老太太跟老太爷也很紧张,等到清欢平息下来,他们三个才齐齐地盯她,清欢眨巴眨巴眼:“祖父祖母还有阿爹怎么啦?” 还能怎么,给其他人都准备了礼物,难道能忘记他们? 自己可是她最亲最亲的阿爹(祖父/祖母)啊! 那眼神,似乎清欢要是不明白他们的意思,就是大大的不孝了。 见小姑娘还是乖巧地看着他们,一副无辜的模样,陆之寒重重地咳嗽了一声,意味深长地说:“阿囡准备了这么多礼物,可真是辛苦了。” 第975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三) 清欢扑哧一声笑出来, 她这么一笑,三位长辈就更不高兴了, 就见她回首叫雪碧:“快,将我准备的东西拿来。” 雪碧在一旁忍笑都要受不住了,听小姐吩咐, 连忙叫了一声,在外头等着的可乐七喜和芬达也听着了里头的动静,三人分别端着蒙着红布的托盘走进来, 脸上都笑盈盈的, 各自走到一位主子面前跪下奉上。 老太太先翻开自己的,一看之下竟微微发愣, 老太爷跟陆之寒都好奇, 凑过来瞧,只见上头放着的是一条精致的绛色抹额,抹额边缘绣着精致的花纹,中间一颗剔透的明珠镶嵌其上, 着实是美貌至极。老太太年纪大了,有戴抹额的习惯, 这条抹额无论是工艺还是绣技, 都可以称得上是精妙绝伦, 她欣喜极了,连忙取下正戴着的要换上看看。 嬷嬷伺候着换了,她照了照铜镜,回头问:“可还好看?” 老太爷以为她问的自己, 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鼻音浓重,“嗯。” 脸还有点红。 哪知道老太太问的是陆之寒父女,陆之寒自然点头,清欢笑眯眯地说:“祖母真好看。” “好看什么啊,年轻时候才叫好看呢,现在老咯。”老太太摸了摸那漂亮的抹额,舍不得拿下来,其实她今年也不过四十多岁,因为保养的好,仍旧看得出少女时期的好颜色。 “可是祖父喜欢呀,是不是?” 老太爷没想到小孙女把火烧到了自己身上,他心虚地看了看妻子,又咳了两声,“……还、还行吧!” 老太太白了她一眼,将清欢抱着亲了亲:“我的乖乖阿囡,送的这个祖母可喜欢极了。” “老夫人有所不知,这条抹额啊,可大有来历。”雪碧打趣说。 “哦?”闻言,老太太顿时来了兴致,摸了摸抹额上的花纹,“这绣工着实是好,不知是出自谁手?”她的抹额都是出名的绣娘所制,但正因为出名,风格与手法太明显,一眼就认出来,但小孙女送的却让她分不出是出自哪个绣坊,又是出自何人之手。 雪碧卖了个关子,见老太太果然猜不出,这才给出正确答案:“在国公府的时候,老国公请了宫里最好的绣娘给小姐做衣服,那位绣娘只在小姐面前绣了条帕子,小姐便自己摸索会了,这条抹额呀,是小姐亲自给老夫人您做的!就连上头那颗明珠,都是小姐自个儿挑的,从头到尾都没假手过他人。” 对清欢来说这不过是件容易至极的小事,可对老太太来说那可太感动了,抱着她心肝肉儿的叫了一通,问她累不累眼睛伤没伤着,又让她以后都不要再做了,接着把抹额取下让嬷嬷好生收起来,宝贝孙女做的,老太太哪里舍得带!清欢好说歹说才让她相信自个儿不累,又让老人家继续戴着——压箱底难道能长出两条来么。 老太爷跟陆之寒又心疼又羡慕,可乐捧着托盘对老太爷笑:“您就不看看小姐给您准备了什么?” 老太爷将红布掀开,顿时倒抽一口气! 竟是已经散轶的《文安诗集》!!!!!! 他这一生好做学问,一直很可惜前朝大诗人张成张文安的诗集在乱世中失传,素来说是平生一大憾事,可这、这——老太爷眼圈儿泛红,小心翼翼地拿起来,虔诚极了。 可乐笑说:“国公爷千辛万苦找来的文安诗集,到手上的时候都破烂的不成样子了,也不知是经过多少次的拓本,小姐亲自一首一首重新誊抄下来,说是要给老太爷一个惊喜呢!” “心肝!”老太爷激动的脸都涨红了。“快来叫祖父抱抱!” 老太太啐了他一口:“抱什么抱,你抱着你那张文安诗集过日子去吧,阿囡不给抱。” 经历了这两个惊喜,陆之寒已经非常期待自己的礼物了。没等芬达说话,他就将红布掀开,只见锦缎之上,躺着一枚精致小巧的印章,此印章为白玉制成,玉质纯净,上头刻着他的名讳,四周打磨光滑圆润,还是砚台形状。这会儿陆之寒大概猜到了,前头两样都是阿囡亲手所制,这印章估摸也是。只是她年岁尚小,如此也太过令人惊奇了。 芬达也跟着笑:“老国公可说了,咱们小姐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神童呢,就是那天上的小仙女下凡,学什么都快,还一学就会。老太爷那本诗集上的字,老国公看了都说好。” 老太爷自然也翻了诗集,对小孙女小小年纪就写了一手好字感到十分震惊,因为阿囡身子不好,他们从不要求她去学什么,但凡是她想知道的想要的,他们都会无条件满足,但万万想不到小姑娘竟如此聪慧,能让老国公说出百年难遇,年仅七岁便如此出众,若是能平安长大,又该是何等风采啊! 可他们眼中都没有丝毫喜悦之色。再美貌,再有才气,他们都不想要,只想小姑娘长命百岁。可是老话叫…… 慧极必伤。 清欢一眼就看出三位长辈在担心什么,他们的担心没有错,就算是再好的药吊着,这具身体估计也活不过十五岁,兴许还会更短。她轻轻叹了口气,道:“昨日如流水已逝,明日如皓月杳渺,可今日,我不是还好好的么。在我好好的时候,祖父母跟阿爹都疼我爱我,这就够了。” 她年纪虽小,懂得却多:“我只能陪伴二老和阿爹一段路,到了终点会如何,不需要考虑。” 陆之寒眼眶泛红,险些落下泪来,老太太将这乖巧的孩子抱紧了,早哭了。老太爷闭上眼睛,长长叹息,小小年纪,就有这般悟性,缘何老天待她如此浅薄残忍。 明明送礼物是好事情,结果突然就变成煽情大戏了,清欢准备转移一下话题,她摸了摸肚子,在老太太怀里说:“饿了,我想吃茴香饼。” “做做做!吩咐下去,准备开饭!” ……其实离午膳还有俩时辰呢,但宝贝阿囡饿了,那就得吃! 此时终于告一段落,清欢才提起那个跪在冰天雪地里的少年:“祖父祖母,爹爹带我进来时,在荷花池边上跪着个哥哥,那个哥哥,我没见过,我可以认识他吗?” 二老听了,都愣了一下:“跪在荷花池?这个天气?” 两人都是心善的,老太太立刻就不高兴了:“谁罚的?外头正下着雪,叫个孩子跪在池边?” “爹爹已经让他起来了。”清欢说。 其实陆之寒根本不想管二房的事儿,但女儿好像对那个陌生的侄儿很有兴趣,他就多说了一句:“爹娘,你们忘了,二弟半年前从外头接进来的流落的庶子。” 陆振行就提过一句,后来接没接进来二老都不知道,因为还没见过,陆振行也没有再提。他们都咦了一声:“孩子带进府,却不让我们见?老二的规矩呢?你知道怎么不说?” 陆之寒看了正抬着小脑袋听他们说话的女儿一眼,微微一叹,“这事儿等之后再说吧,儿子到时候跟你们解释。” 清欢立刻皱起小脸:“我也想知道。” 陆之寒却不想说那些腌臢之事叫他天真可爱的女儿知晓,所以就当没看见清欢求知的眼神,给她剔了鱼刺放碗里,催她吃饭。 等到吃完饭,小姑娘累了,他先将人抱去榻上休息,还轻轻叫了两声,见女儿没反应,知晓是睡着了,这才绕到屏风前头说将起来,丫头则在里头守着。 怕扰了清欢,陆之寒的声音很轻,但清欢耳力超强,听得清清楚楚。 那跪着的少年叫陆渊,确实是二老爷陆振行从外头带进来的,也宣称是自己的儿子,但事实上……还真不一定。 早在陆之寒成亲前陆振行就有了几个通房丫头,其中有一个他很喜欢,叫萃雪。可这萃雪,后来竟然被她娘家的表哥给勾搭走了,私奔的时候还卷了细软。陆振行怕丢人,就说这个通房身子不好,送到了乡下庄子休养。这一来二去,他娶了妻,也就忘了这回事儿。 可哪里知道半年前,竟然有人通知他说,乡下庄子里有他的儿子! 陆振行根本不信! 后来去查,才知道萃雪跟那表哥私奔后,那人吃不了苦,竟然拿了所有的银子首饰跑了!萃雪经此一事,性情大变,偏偏又有了身孕,不得不将孩子生下,只可惜这孩子出生的不是时候,就成了萃雪的出气包。 孩子十二岁的时候,也就是半年前,萃雪死了,死之前似乎是良心发现,让孩子到庄子里去找陆家人,说他是陆家的子孙,让陆家将他给接回去。 对陆振行来说,萃雪就是个污点,他恨不得杀了这个女人,怎么可能会给她养孩子?而且这孩子究竟是不是他对都有问题!陆振行恨极了,将人接回来后就不管不问,更是常常体罚,连带着二房都对这孩子厌烦,因此在陆府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第976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四) 那孩子被带回来也半年了, 陆振行到现在连个名字都没给他取。因着萃雪的事儿,陆振行对这个孩子厌恶至极, 动辄就叫狗杂种,时日一长,府里上上下下, 竟都如此叫他,狗杂种反而成了个名字。 老太太跟老太爷听了,脸色都不好看起来。他们陆家最讲究的就是礼法仁义, 陆振行做的这叫什么事儿?若是传出去, 陆家的脸面才真是没地方搁了。 偏偏这半年来他们竟然完全不知道这回事,陆振行怕丢脸, 都没敢跟他们说, 平时那孩子就关在柴房或是马厩里,今儿个不知是做错了什么事,叫陆振行的妻子廖氏生气,就被罚跪了。主要这是陆振行的家事, 陆之寒同这两个弟弟素来不够亲近,他插手去管弟弟的事, 陆振行非但不会领情, 可能还会觉得他仗势欺人。 于是老太太就叫人去将这孩子带来看一看, 又让嬷嬷去找了见面礼,不管怎么说,人都被陆振行带回来了,那就是要认这个儿子的意思, 甭管亲不亲生,那都是条人命。他们老两口没有瞧不起人的意思,进了陆家门,那就是陆家的子孙,这样虐待,要是叫人知晓了,陆阁老一生清誉便要毁于一旦。 很快,那孩子就被带来了。嬷嬷在老太太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他们去的时候,这小孩正躺在马厩的一堆干草里瑟瑟发抖,一看就是伤的不轻。这什么天啊,滴水成冰的,他身上穿的薄衫子还是夏天时候的,胳膊腿手脚都露在外头,上头伤痕累累。被带进来了倒也没有害怕,就按照嬷嬷说的沉默地跪在了地上,因为太冷,身上的雪水在进屋后逐渐开始融化,滴滴拉拉弄了一地。 这时候,清欢揉着眼睛出来了:“爹爹……” 陆之寒本来正准备说点什么,却见里头正睡觉的小娇娇醒了,立马面部表情柔和起来,伸手要她走到自己怀里来,小姑娘揉了揉眼睛却拒绝了,竟径直走到那跪在地上的少年身边,还好奇地弯下腰去打量。 少年本来匍匐在地,卑微的简直落入尘土里去,突然眼前多出一双穿着粉白缀着狐毛的小鞋,然后鼻息间闻到一阵甜蜜的奶香,他不由得抬起头,看见一双水汪汪的眼。又美好又可爱,跟他就是云泥之别。他跪着不动,任由小姑娘绕着他走了几圈来回打量,而后又听她哒哒哒跑走,心里更是冰冷一片。 这些弟弟妹妹的……比起他那位名义上的父亲都要恶毒。只因为冬日荷花池结冰,他们瞧不见锦鲤,就把他扔下去,让他用手去将冰块抠开。他的手因而红肿溃烂生了冻疮,跪在冰面上发抖,他们则在上头哈哈大笑。 不过是一群烂了心肝的富贵人,和他这样贱命之人是不同的。这个小女孩,也不知要想出什么法子来折磨他。先前他那位年纪最小的妹妹,说怕他冷将他叫进屋里,却用烧红的火炭往他身上挑,又喊着说他抢她的吃食,这才害得他在冰天雪地的荷花池边跪了一上午。如果再跪下去的话,他觉得自己会死。 一定会的。 他在马厩的干草堆里躺了许久,才觉得缓了口气,说不定就能熬过这个冬天了。可突然有人过来,说老太太跟老太爷要见他,少年不知道他们要见自己做什么,但他已经知道自己对于陆家来说意味着什么。一个污点,一个不应该存在的人。 他早就想离开这里,可是大门看得非常严谨,他根本不被允许靠近。这些人……难道是要弄死他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刚才他应该抓住那个小女孩,以她做人质的话,兴许能够躲过这一劫,逃出去能不能活另说,总之是不用死在这令人作呕的陆家。 十二岁的少年经历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在他的人生中从未出现过对他好的人,因而他也就习惯了总是去算计,并且为自己打算。其实到现在他都不知道他那生母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难道他进了陆府,就能过上好日子?真想让他过好日子,活着的时候至少少打他一点吧。 就在他满脑子胡思乱想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什么的时候,那哒哒哒的脚步声又传来了,很快就又跑到了他面前。少年微微愣住,看见面前一双小手,捧着几块做工精致散发出香味的点心。他饿急了,可是不敢吃,前些日子陆振行的女儿给过他吃的,他正要拿,对方就让下人将他毒打一顿,说他偷东西。再后来,他就不敢再要了,谁给都不敢要。 陆振行不喜欢他,动辄打骂,于是他的妻妾儿女也都有样学样,他在这所谓书香世家的陆府,活得连条狗都不如。 清欢歪了歪头,问父亲:“这个哥哥不饿吗?” 陆之寒素来知道女儿心软天真,轻声道:“哥哥是饿的,可是哥哥手伤了,阿囡放下吧,哥哥会自己吃的。” 清欢低头去看少年放在地上的手,红肿溃烂,十分吓人。她想了想,没有像父亲说的那样放下,而是送到了少年嘴边:“那我喂哥哥吃吧,这样就用不到手啦!” 陆之寒:“……”好羡慕! 少年咽了口口水,只要一张嘴就能吃到了……可是……他抬头看了看乖巧漂亮的小女孩,发觉这个妹妹是没见过的,陆家还有其他小姐?她的眼睛好漂亮,黑白分明,还带着笑。那种笑跟陆振行的儿女不一样,非常的真诚温柔。少年想了想,心一横,就算被骗,待会儿还要挨打,也比饿死强!他张开嘴,一口咬住一整块糕点,囫囵嚼了两下就吞下肚去。 清欢手小,大概也就捧了三四块,都被少年狼吞虎咽的吃完了,速度非常快,快的清欢呆呆地看着他。但是吃得太快,少年……噎到了,还是雪碧眼疾手快倒了杯茶递过来,清欢接过喂着他喝了。 小孙女竟然如此会照顾人,还对这孩子表达出了极大的亲昵,这一点让老太太跟老太爷都非常惊奇。清欢扭过头求他们:“祖父祖母,爹爹,哥哥好像受伤了……” 他们不是无情之人,早已让嬷嬷叫了大夫来,有什么话,都可以等之后再说。 对少年而言,今天恐怕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他从进府就知道陆家还有老太太跟老太爷,可他不被允许到处走,也没人带他去见,在陆府的日子受尽折磨,早让他对他们恨之入骨,陆振行不想认他大可不认,将他带回来,虐待他又不让他离开,才是少年怨恨的原因。他在外头还能想法子养活自己,在陆府却三五日吃不上一口饭。 可现在,他不仅吃到了东西,还得到了别人的善意,尤其是那个小姑娘。陆振行的几个女儿看起来比她要大些,心思却歹毒无比。 “哥哥疼么?”清欢趴在桌子上看大夫给少年处理伤口,还吹了吹气。“吹一吹,痛就会飞走了。” 陆之寒将她从桌子上抱走,“阿囡先去旁边玩会儿好不好?爹爹有话要跟这个哥哥讲。” 清欢抓住桌角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要不要,我想看着这个哥哥。” 她也有其他哥哥弟弟,就不曾见她这样喜欢过。对谁都是一样的,甜蜜可爱,然对这少年却似乎有种天然的亲近,叫陆之寒都嫉妒起来了。他看了看少年,呵,有什么好的?阿囡尚且不曾喂过糕点给她的老父亲。 老太太也没料到会这样,不过她向来宠爱孙女,就说:“要留下就留下,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 少年先是处理了身上的伤,然后被带去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这才重新过来。他因为很久没洗了,众人足足等了有一个多时辰,浴桶的热水换了五回才将将洗完。 这回再绕过屏风走进来,老太太顿时眼前一亮,嘿!这孩子生的可真好! 看不出有哪里像陆振行,但眉目清秀俊朗,很对老太太的眼。就是太过瘦弱,露出来的手腕跟脖子还有脸上都有些伤痕,破坏了这漂亮的皮相。清欢更是喜欢,她本坐在父亲腿上,少年被带进来后,也在老太爷的示意下坐了下来,她竟然就从父亲腿上滑下去,然后跑到少年身边,示意他抱自己了。 陆之寒的心都要碎了,他不喜欢这个少年,一点都不喜欢! 老太太跟老太爷交换了一个惊奇的眼神,阿囡很是认生,除了长辈都不让抱的,哪怕是对她很好的老三陆鸣岳,都不能抱她,现在竟自己朝人家身上爬,这……难道就是天生的缘分?老太太信佛,很讲究这些。 少年浑身僵硬,面对这么个小小软软的粉团子,着实是不知如何是好。 第977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五) “哥哥, 你得抱我上去,不然我爬不了。”清欢努力了一会儿仍然没能坐到少年的腿上, 就扯了扯他的袖子。 少年低头看她,目光清冷淡漠,但最终还是将她抱上去了。清欢如愿以偿坐到了美少年怀中,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太瘦了,感觉像是坐在两根棍子上,没有一点肉。 “你叫什么名字?”老太爷问。 少年淡淡地说:“来陆府之前叫讨债的, 来陆府之后叫狗杂种。” …… 一阵沉默而尴尬之后, 老太爷咳了咳道:“是陆家亏待了你,但既然入了陆府, 那便是陆家的人了, 这两个名字都……不太雅,我便给你重新取一个,你可愿意?” 少年去沐浴换衣的时候他们三个商量了一番,现在看清欢那么喜欢他, 就更觉得这个主意可以了。 有人给自己取名字,少年点了点头, “愿意。” “好。”老太爷说, “我得想想, 取名字是大事,需得慎重。还有一件事,方才我与你祖母还有大伯父商量了一下,老三将你接进府后, 一直没有同我并你祖母说,你连个名字都没有,自然也没有上族谱。我们商议之后,想问问你,可否愿意记到你已经故去的大伯母名下,做你大伯父的长子?你大伯父一直无子,只有这么个宝贝女儿,绝不会亏待了你。”当然最重要的是,阿囡特别喜欢他。 爱妻死后,陆之寒全副身心都扑在了女儿身上,这一生也不会再娶。老太太跟老太爷都不是迂腐之人,情之所至,自然难以自持,再加上陆之寒倘若再娶,继室会对阿囡如何很难说,他们舍不得叫小阿囡吃苦头或是心里不痛快,觉得有人抢走了她阿娘的位置。本来他们就打算在族里选个孩子过继,老三既然不想要这个孩子,过继过来其实刚好。再加上年纪比阿囡大,恰好可以照顾阿囡。 最主要阿囡不反感啊,之前老太太带她见过中意的人选,都是能做哥哥的,然而阿囡见谁都一样,还以为她谁都不喜欢呢,原来喜欢这个。 少年傻了,万万想不到还有这样的好事等着他。他疑惑地看向在场的三位长辈,尤其是陆之寒。身材英挺面目俊朗,气度非凡,跟他那位阴沉狭隘的“父亲”完全不同。能养出这样可爱的小东西,想必……不会是恶人吧?他没有考虑就答应了,反正再坏也不可能比他眼下的处境更坏。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从庶出三老爷的庶子,变成嫡出大老爷的独子,孰好孰坏一眼就看出来,简直就是一步登天的好事,没有拒绝的道理。少年过怕了从前的日子,聪明的话,他现在应该马上跪下表示愿意,可他腿上坐了个小团子,犹豫了片刻,他还是没有动,哪怕这样的行为在他人看来有些失礼。 但他毕竟才十二岁,动作神态如何能瞒得过在场的三个长辈。阿囡对他好,他便对阿囡好,足以证明他是知恩图报之人,阿囡那么可爱,日后兄妹俩多多走近些,也是好事。 清欢觉得这三位真是溺爱她到一定境界了,之前看的族里适龄的男孩,未尝没有他们满意的,但因为她就一直搁置,直到少年出现,她表现出格外的热情,他们竟连犹豫都不犹豫就定下了,真的是…… 很快的,这个消息就在陆家传开了,二老爷带进来的狗杂种,现在居然成了大老爷的儿子,还上了族谱!这可真是个大新闻! 陆振行脸色不太好看,他拿不准这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如果是,那也就算了,如果不是,岂不是认了个野种做陆家人?只是这话,一时半会儿他是不敢跟陆之寒讲的,心里头却不舒服极了。 二房欺负过少年的人都战战兢兢了些时日,怕少年得势就来报复他们,不过等了些日子少年一直没动作,这就让他们逐渐放下心来——不过是记在大老爷名下,大老爷正值壮年,日后还真不娶妻了不成?没有人会信的。 自己做不到一生只钟情一人,至死不渝,便觉得旁人也做不到,陆之寒如此是在做戏,叫世人觉得他痴心专情,不过是为了个好名声。等再过几年,看他娶不娶妻。 经历了三天三夜的挣扎,老太爷终于给少年取好了名字,唤做陆仰止,取自“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只不过行字冲了陆振行,便取了前头的两个字。清欢得知新认的哥哥有了名字很高兴,特意给他刻了一块玉佩,上面就雕着这八个字。 陆仰止生平头一回收礼物,他现在住在清欢的院子里,府里倒是还有多出的院子,但清欢主动说想跟哥哥一起住,她那院子那么大,是陆府最漂亮的,长辈们事事顺着她,当然不会反对,于是陆仰止就住进了她院子的侧卧,老太太还拨了伺候的下人,总之,陆仰止现在是正儿八经的陆家少爷了。 不过陆仰止不认字,也不曾读过书,收到这块玉佩时完全不懂这是什么意思。清欢用漂亮的绺子给他将玉佩系到腰间,甜甜地说:“这句话是说呀,一个人的品行与才学呢,应该要像高山一样令人敬仰,高尚的行为会让其他人将他作为自己的准则,希望□□后也能成为这样品性高洁的君子,就和祖父与阿爹一样,这才是咱们陆家人呢。” “离得远远的,就仿佛听见有人在夸我,是不是啊?” 清欢放下刚刚系好的玉佩,扑到了来人怀中:“爹爹!” 陆之寒今天刚揍完一群调皮捣蛋的小子,回到家来看见乖巧可人的女儿,还听见她夸赞自己,心里头别提多舒服了。弯腰将小姑娘抱起来,心想怎么就这么轻,一点都不长肉呢,而后看向陆仰止:“身子可好些了?” 自小受尽虐待,又在雪地里跪了那么久,大夫说需要好好调养一段时间才行。 陆仰止恭敬地向他行礼:“回父亲的话,好多了,多谢父亲关心。” 陆之寒点了点头,他只是在名下记了个儿子,对陆仰止并无多少情感,纯粹是女儿喜欢才爱屋及乌。“有什么事儿直接同我说,阿囡身体不好,这天气又冷,若是闹你,你还要担待些。” 陆仰止知道自己能有这样的好日子都来源于那个小姑娘,颔首道:“父亲放心,阿囡乖得很。” 她才不会闹人,他调养的这几日,她每天都来看他,还贴心的带启蒙的三字经来教他认字。从来没有人对陆仰止这么好过,因为阿囡喜欢他,祖父母那边也经常来慰问,他这屋子里堆满了各色的补品跟宝贝,和以前吃不饱天天挨毒打的日子比起来,简直像是在梦里。 陆之寒也就是说说客套话,阿囡自然是乖的,谁都没有她乖!他抱着女儿走到桌边,看见一本摊开的三字经,还翻到了尾页,顿时惊奇:“认了多少字了?” 阿囡教陆仰止读书认字的事儿他是知道的,不觉得有什么不好,但这书翻到了最后一页应该是巧合吧?这才三天…… 清欢主动告诉他:“爹爹,哥哥聪明,已经都认得了,还背下来了。” 嗯??? 陆之寒瞬间眼神就变了,难不成不仅他的女儿是小神童,记在名下的儿子也是?“你都认得了,还背下了?就用了三日?” 陆仰止不知道自己这样是好是坏,他有点紧张:“是、是用的时间太长了吗?我、我可以再快一些的……” 陆之寒看了看仰着小脸盯着自己的女儿,又看向自以为没用很失落的少年,轻咳:“没有,你学的非常快,我十分惊喜。阿囡当初学字的时候也很快,大概她就是喜欢聪明的哥哥,是不是呀小阿囡?” 清欢甜甜一笑,蹭了蹭美人爹爹的俊脸。那人是天纵奇才,若非她放慢了速度,他能学的更多更快,这一点都不叫她意外。倒是陆之寒随后跟老太爷说了此事,老太爷啧啧称奇,将陆仰止叫过去亲自考了一番,竟是分毫不差。他不仅是认得、会背,竟然也写得出来! 就是写的很丑……鬼画符似的,老太爷的眼睛都被辣着了。 陆家的孙儿有好几个,天赋都一般,陆仰止着实是让老太爷惊喜,此后竟亲自带在身边教养,此为后话,暂且不提。 总之现在陆仰止每天都要练字,他为人刻苦勤奋,不练到手腕酸痛难以自控绝不停下。清欢暗自为他坚忍的心形所惊叹,此人当真受上苍眷顾,是天生的奇才,世之大能。 有了两个聪明的叫人赞叹的孙女孙子,老太爷现在走路都开始带风,他已经准备好日后带着陆仰止出去会友,让那群老不死的羡慕嫉妒恨了!若是阿囡身子好些,能带着一起去就更好,那些老家伙,成日嘲他陆家后继无人,也叫他们见识一下,什么叫神童! 第978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六) 清欢每日都会去看陆仰止, 他因为身体需要调养,很少出来, 她就主动去找他,两个人在一起很多时候都不说话,而是各自做各自的事儿。因着宝贝阿囡喜欢往陆仰止这跑, 连带着陆之寒也经常来指点陆仰止功课,陆仰止就像是一块干瘪的海绵,不管教他多少, 多难, 他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融会贯通。陆之寒还叹过:此子乃天纵奇才,他日必当一鸣惊人。 不过日后的事儿留待日和说, 眼前的事儿才重要呢。 今儿个就是年三十了, 清欢这边新衣服都做了好几套,听说陆仰止的新衣终于送来,她好奇得很,用了早膳就过去看。 陆仰止正在试衣, 其实这衣裳早就做好了,不过他之前太瘦, 眼下吃饱穿暖, 个子开始抽条, 人也稍微胖了点,衣服立刻就不合身了。送去改,再拿回来,嘿, 又小了点儿。于是这回干脆做的大了些再送来试,总不能晚上吃年夜饭,今儿衣服还没准备好。 清欢跨过门框进屋的时候,陆仰止恰好在小厮的伺候下穿上外衫,正系腰带呢,瞧见裹的毛茸茸的糯米团子进来了,就将小厮挥开,过来抱她到床上坐着。屋子里很暖和,清欢就脱掉了鞋子盘腿坐,一边歪着脑袋,眼角余光却突然瞧见放在桌上的一块碧绿的玉佩。 陆仰止得了什么好东西,都是第一时间给她的,哪怕她不要也会送她看看,可这块玉佩清欢还真没见过。玉质剔透,毫无杂质,却是从未见过。 见清欢的视线从自己身上离开,转而盯向桌子,陆仰止也随之看了过去,微微蹙眉:“囡囡喜欢?” “不喜欢。”虽然这么说,但她仍然看着。“哪儿来的呀哥哥。” 看陆仰止的态度,估摸着也是不喜欢的,不然不会露出那样挣扎的神色。听了清欢的问话,陆仰止腰带系好,拿起玉佩走了过来递给她:“六妹妹送的。” 清欢想了几秒钟才意识到他口中的六妹妹就是二老爷陆振行的三女陆纯容,也是陆家最小的女儿。她摸了摸玉佩说:“还挺不错的,不过也就是个玩意儿,比不上我送你的那块。” “这是自然。”陆仰止给她看自己腰际,“我戴着呢。” 这块绿玉佩其实也不错,算得上上品,只可惜和陆仰止腰间那块白玉佩比起来的话就要差了些许,更何况陆仰止不喜欢玉佩的主人,自然也不会戴她送的东西。他将清欢抱到怀里,又把那块绿色的玉佩随手一扔:“不必管它,哥哥带你去看个好东西。” 好东西? 陆仰止试完衣服后就换了下去,这会儿拿了自己的大氅来将清欢牢牢裹住,她本来就穿得多,再被他这样抱着,真是快要热死了,要不是看陆仰止抬脚朝外走,清欢一定挣扎。 他抱着她出去,转到院子里假山后头,她的房门正对假山,绕个弯就是他的房间,如果不是要出院子,是不会去假山这里的。陆仰止却带她绕到了假山后头,然后将大氅稍微往下拿了一点儿,露出她水汪汪亮晶晶的眼眸来。 因为昨日又下了一场大雪,陆仰止特意叮嘱过负责扫雪的小厮,让他们将假山附近的雪留下来,而后亲自赶了个早起来,堆了清欢最喜欢的小动物雪人。玩球儿的小猫,叼着骨头的小狗,还有盯着面前的鱼儿出神的猫崽子……实在是可爱极了!就这一小圈的小雪人,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都围绕着中间那个半人高的小姑娘。 清欢不觉露出笑容来,陆仰止单手抱她,另一手伸进大氅,捏了她软软的小手出来,只露出点手指头,靠近了雪人摸了一下。她的小手热烘烘的,乍一碰到冰凉的雪,又是冷又是新奇,顿时咯咯笑起来。陆仰止也就是让她看看,再摸一下,万万不敢叫她真的去抓雪。见她小爪子还招啊招的想去碰,就握在掌心,又给塞进了大氅里,仍旧包的严实。 囡囡素来是极乖的,不满足她的要求也不会生气,只眼巴巴的看着,陆仰止觉得她这样太招人疼了,明明是被众人宠爱的,偏偏从不任性耍脾气,倒贴心极了。他单手捧了一把雪在掌心,送到她跟前让她看。小姑娘突然低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舔了一口! 好冰! 陆仰止差点晕过去,连忙哄她吐出来,可她已经咽了下去,眨着无辜的大眼望他,还得意的坏笑。 “……”陆仰止无奈,不敢再叫她在外头玩了,便抱着准备回屋去。清欢趴在他肩头,大氅盖住了她的小脸,只能瞧见那些可爱的小雪人渐行渐远…… 晚上一大家子一起吃年夜饭,清欢照例被抱在老太太跟老太爷中间坐着,陆仰止沾她的光,坐在了陆之寒身边,她在老太太跟前吃了点东西就哒哒哒跑到他怀里,硬是要坐他腿上吃他给剥的大虾。 老太太看着吃味:“自打有了哥哥,阿囡心里头就没祖母了。” 小坏阿囡对着她嘿嘿笑,小手拱起作了个揖,但还是在陆仰止怀里待着。她有自己吃饭专用的小椅子,但小椅子放在老太太那儿了,陆仰止就将她放在了大腿上。 虽说他现在已经是陆之寒的儿子,但过去如何,外头人不晓得,陆家上上下下都一清二楚。三房还好,二房跟他真是水火不容。陆仰止自打记在陆之寒名下,日日都忙着读书写字,空出来的时间又都给了清欢,到现在跟二房那边也没说过几句话。倒是这顿年夜饭让清欢发觉二房有个小女孩一直在盯着陆之寒瞧,虽然眼神闪烁,自以为掩饰的好,其实表现的很明显。 嗯……巧了不是,还就是那个送陆之寒绿玉佩的陆纯容。她生的十分可人,娇怯怯的,带着股弱不禁风的劲儿,和她的生母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陆振行别看为人高大冷酷,却极喜欢婉约娇柔的南方女子,因而虽然更中意儿子,对陆纯容这个小女儿也颇为和颜悦色。 这陆纯容一盯着陆仰止看,还真就叫清欢想起些什么东西来。她同陆仰止之前与亲兄妹比也不差,他疼她纵她,什么话都肯告诉她,清欢也知道,之前陆仰止之所以被罚跪,就是陆纯容害的。她故意骗陆仰止说给他吃食,却在他拿到手后大喊有贼,害得他挨了下人一顿毒打,又恰好被陆振行碰见,便被罚跪在雪地里。 陆仰止厌恶极了陆纯容,陆纯容也不喜欢他,可眼下看陆纯容的表情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偷偷瞧陆仰止还罢了,主要是眼神有些奇怪,怎么都不像是个五岁的小女娃。 年夜饭后清欢被陆之寒抱着说了会儿话,陆仰止在外头等她。她出去的时候恰好看见陆纯容站在陆仰止面前,仰着小脸一派天真正说着什么,陆仰止低着头,神色冷淡,看见清欢出来了,大步上前,将她给抱了起来,不让她自己去跨那高门槛,清欢很自然地圈住他的脖子,软软地在他耳边吐着气:“阿爹说今天晚上要守岁呢,一会儿大家都去前院,还有烟火可以放。” 陆仰止淡淡地应她:“是吗。” “是的。”她扯了扯他的黑发,就着在他怀里的姿势低头去看陆纯容:“六妹妹怎么还没去前院呢?” 陆纯容看着正被陆仰止抱的她,眼里露出一丝羡慕来,恰好陆之寒也出来了,要从陆仰止怀里将清欢抱走,她就问:“大哥哥,大伯父抱姐姐,你抱我好吗?” 陆仰止颇觉得莫名其妙,抱着清欢躲开了陆之寒的抢人,冷淡地说:“让大伯父抱你吧。” 说着就朝前院走了。陆纯容故意跟他示好他看得出来,因着清欢的面子,他不会同她一般见识,可也不会去跟她亲近,二房对他来说连陌生人都不如,陆纯容为何会以为他会去抱她?话又说回来,平日里陆纯容见了她都是翻着白眼的,今儿晚上是吃错药了不成。 他不大喜欢这种自来熟的人,避之唯恐不及,怎么可能去抱她。陆纯容是觉得自己长的很可爱不成? 被拒绝的陆纯容眨着泪汪汪的眼,看向了美人大伯父。可陆之寒只是对她笑笑,吩咐陆三:“去抱六姑娘。” 陆三应,伸手抱起陆纯容,这会儿陆之寒已经赶上陆仰止了,她被个下人抱在怀里,心里憋屈,不觉咬住了红润的小嘴,懊恼极了。 哪怕早回来几天呢……也不会是这副光景。陆仰止已经有了救他于水火的人,他就献上了自己全部的忠诚,自己就是有劲儿也没处使,好在他记在大房名下还不久,自己若是再努力一把,这会儿的陆仰止还是个少年,应该是很好攻略的。 第979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七) 说好了要一起守岁, 结果没多久,清欢就睡着了, 连带着其他孩子都去外头放烟火,她兀自在陆仰止怀里睡得喷香。陆之寒见陆仰止被宝贝阿囡绊住什么都玩不成,就道:“仰止, 阿囡给我吧,你到外头跟弟弟妹妹们一起玩儿去吧。” 怀里的小姑娘乖巧地贴在他胸膛,呼出的热气温暖喜人, 只这样看着她, 他就觉得满心欢喜。他不爱玩儿,更不爱同不顺眼的人玩儿。“有劳父亲惦念, 我无碍的。” 谁管你有碍无碍, 我只是想抱我的小阿囡!陆之寒一张斯文儒雅的俊脸都要拉下来,一向觉得这个便宜儿子聪明绝顶,怎么就这么不会看人脸色呢。可转念又一想,宫里头那些皇子们, 若也向陆仰止这般不爱玩乐爱读书,那他可真是省心。横竖阿囡在仰止怀里睡了, 若是贸然抱过来怕是会弄醒。 陆之寒看着女儿熟睡的小脸轻笑:“还说要陪着爹爹守岁, 这才什么时辰就睡熟了?” 话虽这么说, 他却知道女儿为何如此。阿囡身体不好,甚少有精力充沛的时候,每每做点什么事儿,就要休息好一会儿, 说一起守夜也不过是趣谈,她就是能熬,他也舍不得叫她熬。 “我同你祖父商议过了,若是叫你同其他人一样去上国子监,着实是埋没了你,年后开始你就跟在你祖父身边读书,改明儿考取个功名,也不能辱了陆家的名头。” 陆仰止对自己能跟在陆阁老身边读书一事,是想都没想过,他原以为自己能读书识字就是天大的机遇了,到底还是十二岁的少年,过了今夜也堪堪十三,实在是难掩激动。没等他说话,陆之寒就又道:“等到来年夏日,阿囡就不在了——” “阿囡怎会不在?!” 陆仰止平日里对这位父亲素来敬重,这样打断对方的话还是头一回。陆之寒也愣了下,听到少年略显凄厉和否决的声音,才意识到自己这样说有些歧义,解释道:“不必激动,一年之中,阿囡半年住在家里,半年是要去国公府的,少不得你多照看一下。” 陆仰止狂跳的心这才平息下来,他深吸了口气,稳住心神:“父亲放心。” 他小小年纪,少年老成,陆之寒心里也有数,只是没想到陆仰止对阿囡的事情这么在意。“成,这事儿就先这么定了,应该也不 会生什么变故,你心里有个数就成。” 一心一意睡觉的清欢完全不知道这父子俩说了什么,只知道第二天早上,迷迷糊糊醒来被伺候着换了崭新的袄子,又被陆仰止抱到老太太那儿,还有些睡眼惺忪。她来的最晚,眼睛还没怎么睁开,给她洗脸时陆仰止心都要碎了,恨不得就让她继续睡着,不过是个年,何苦折腾她起来。这会儿还没醒全,却也知道要拜年,陆仰止牵着她走上前去,她也不说话,就拱手拜拜,娇软的让长辈们纷纷笑出声,个个主动送上大红包压岁。 清欢身上挂了个小包包,里头塞满了红包,她虽然人还不清醒,但钱可都攥在自己手里。陆仰止将她放到吃饭用的椅子上,全家上下一起吃了饺子,她还咬到了唯一一枚铜钱。 老太爷大笑:“阿囡是有福气的,这定能长命百岁,一生平安!” 陆之寒也很高兴,揉了揉女儿小脸。她仍没睡醒,吃饺子时还闭着眼,看起来可怜又可爱:“阿囡忙着一边用膳一边睡觉,怕是听不着父亲你说什么。” 老太爷才不管听着听不着呢,横竖小宝贝吃到了这颗饺子,那就是有福气,他巴不得小孙女长命百岁,心里才舒坦。 一年中唯有两次全家共同开宴,一是中秋,一是元旦,除却侧室外,不分嫡庶,子女都上桌,亲亲热热吃上这么一顿,祈愿来年合家欢乐,家宅平安。 陆纯容也在桌上,像她这样年纪小的孩子,都是有丫头在边儿上伺候的,她坐的位置恰好能看见左前方的清欢与陆仰止,自然也能看见陆仰止是如何照顾清欢的。心里头羡慕至极,却只能干看着,谁叫她命不好,投错了胎呢。 老天爷多不公平啊,有人出生便万千宠爱,有人前途黯淡,谋不到一个好未来。陆纯容曾经千百次的想,大概陆清欢就是福气太大,命格压不住,才早早夭折了的。是以她心中除了羡慕之外,还有些许的幸灾乐祸。现在如何被疼,也架不住早夭的命,这样的好日子又能过多久呢? 吃完饺子,清欢留下来陪祖父母,陆仰止也一同留下。他坐在一旁看书,听着她咿咿呀呀的说话声,奶声奶气,又贴心,哄的两位老人家都笑起来,不由得莞尔。真是个宝贝,哪有小孩这么招人疼的,这样的宝贝降生在陆家,真是老天的眷顾。 他一点都不嫉妒,反而觉得这都是理所当然,就是全天下的人都来疼她爱她,那都是应该的,当然也包括他,陆仰止恨不得将自己的心都挖出来送她呢。 玩乐了一会儿府里就开始来人了,大都是老太爷的弟子,知道老太爷疼爱这个小孙女,除了年礼外,还都额外给清欢准备了压岁钱,她坐在两个老人家之间收红包,来者不拒,那叫一个不亦乐乎,看得平时没什么表情的陆仰止都微笑起来,更别提本来就纵容她的长辈了。 这个年过下来,收获最丰的除了她之外再没别人。 大年初一在家里过,初二就要去国公府拜年了,陆之寒会亲自带她去,这回还得把陆仰止带过去认认亲,他跟岳父那边的亲戚交情很好,除却当年娶妻时被老国公并国公爷痛打一顿外没什么矛盾,后来妻子去世,又要为女儿的归属吵架,叫外人看了肯定不信,光风霁月人如玉的陆太傅竟然也有泼妇般的一面。 因着明日要早起去国公府,清欢在老太太这边用了晚膳就回去了,老太太喜欢带她睡,可惜年纪大了,睡眠轻,清欢年纪又小,经常起夜,就坚持自己睡。她回去刚洗了手脚换了寝衣,可乐就来禀报说六姑娘来了。 陆纯容来做什么?清欢让人叫进来,自己坐在床上,屋内很是暖和,少穿点儿也不妨事。 陆纯容一进来就笑眯眯的,她长得很可爱,笑起来时尤其好看,到了清欢跟前先是像模像样的行礼,道:“这么晚了还来叨扰大姐姐,大姐姐可别生我的气呀。” 清欢笑:“六妹妹找我是有事么?” 陆纯容一晚上都在仔细思量,如今她跟陆仰止之间的关系已成定局,想要打破实在是艰难,之前她已经试过数次示好,可陆仰止全当不知,也不领情。她是没辙儿了,才想着从陆清欢入手。都说陆清欢是他唯一的软肋,可如今的陆清欢不过是个七岁女娃娃,陆纯容可不觉得自己会拿捏不住她。想想前世今生加在一起,她都是三十几岁的人了,还能被个孩子困住不成。 她摊开手,拿出自己那里最好的一套金丝头面,真诚地看着清欢:“我想大姐姐帮我个忙……其他人都没法帮我的。” 清欢问:“什么忙?” “大姐姐会帮我吗?” 清欢不上当:“你得先说一下,我才知道能不能帮呀。” 陆纯容将装着精细头面的锦盒递过来,可怜兮兮地看着清欢:“我想让大哥哥不要再生我的气,不要再记恨我了。” “……大哥哥为什么记恨你呀?”清欢没想到她是来找自己说情的,这就很奇怪了,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平时欺负陆仰止欺负的不要不要的,跟着二房一起虐待他,这会儿竟然想搞好关系?这个世界好玄幻。“这个我不能收。” 陆纯容都要哭了,她要哭不哭的时候特别令人怜惜,和她的生母一样,向来让人喜爱。“我、我之前欺负过大哥哥……我觉得自己那样做不好,所以想让大姐姐跟大哥哥说一声,我知道错了,叫他不要恨我好不好?” 她眼神不安表情忐忑,清欢觉得自己要是不答应她那可真是灭绝了人性。可她要是答应了,做不到怎么办?苦恼地摸了摸下巴:“我帮你说一声倒是可以,但哥哥不一定听我的呀。” “他一定会听的!” ……陆纯容为何如此笃定?清欢眨了眨眼,盯着陆纯容,目不转睛地看了几秒,陆纯容连忙说:“此事就麻烦大姐姐了,我以后会多跟大姐姐玩的,一定不让大姐姐孤单!” 你不跟我玩,我也不孤单啊,清欢很想这么说,但小女孩一脸欢欣雀跃,她也就没说什么煞风景的话。这时雪碧走进来说大公子来了,还小姐送了宵夜。 第980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八) 这一听说大公子来了, 陆纯容这个跟他有仇的,居然比清欢都要兴奋和期待。 宵夜是一碗热乎乎的小圆子, 因着清欢喜欢甜食,所以馅儿大多都是甜甜的水果味,又怕她吃多了积食难以克化, 一个白瓷小碗里顶多也就装了五六颗,颗颗都极小,只够一口。 陆仰止进来之后才发现陆纯容也在, 他没有打招呼的意思, 甚至看也不看一眼,陆纯容本来都想笑眯眯地扑过来同他说话了, 最终还是被他冷漠的面孔给怼了回去。在旁边站了会儿, 看着陆仰止给陆清欢喂完了一碗小圆子,心里的羡慕嫉妒真是没法用语言说清。哪怕自己早回来几日,早些知错就改,不再虐待欺负他, 如今兄妹之间也不会弄得这样难看。陆仰止何止是不喜欢她,简直就是厌恶至极, 怕也是看在陆清欢的面子上, 才肯给打招呼的自己一个眼神的。 面对陆仰止的冷漠无视, 陆纯容不去怪陆仰止,反倒怪起了陆清欢。真是的,回来这么早干嘛,不是在国公府还要住几天呢吗, 回来也就算了,跟自己抢什么哥哥,陆仰止本来是自己的亲哥哥才对! 她哪里敢去责怪陆仰止,要知道这位,日后可是权倾朝野的丞相,陆家的门楣都需要他来光耀,自己能在王爷后宅占有一席之地,也是因着这位雄才大略的兄长。陆纯容曾经不止一次的恨过自己,为何小时候不曾与这位厉害的兄长搞好关系,否则也不至于输给那个贱人。 是的,直到陆纯容临死前,陆仰止也仍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左丞。这个少年未来会走到一个陆家人从来不曾达到的高度,让只拥有大儒之名的陆家,真真正正出了一位权臣。倘若自己跟他兄妹情深,陆纯容觉得自己早就成为王爷的正妃了!哪怕不能成,也必定让那贱人陷害自己时考虑再三,敢不敢惹她的兄长。 因此重活一次后,陆纯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询问:陆仰止在哪里? 看到身边伺候的下人一头雾水,她才想起来,陆仰止这个名字是后来才起的,他刚进府的时候人人轻贱他,都喊他狗杂种。陆纯容满心的喜悦也突然变成了忐忑,要知道她也是那一群欺辱他的人之一啊,要搞好关系可不容易。又重问了一遍,陆纯容顿时失望起来,她回来的晚了些,陆仰止已经被大伯父认为长子了。 可她向来擅长调节自己的情绪,绝不允许自己轻易认输,立刻就找了手边最好的一块绿玉佩,想将其当做赔罪的礼物。俗话说的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她心中还记得前世那位叱咤风云的兄长如何清冷薄情,即便是嫁入王府的自己都不被看在眼里,还因为想利用他的名声吃了几次亏,有一次陆仰止甚至找上了王府警告她。打那以后,陆纯容就对他充满畏惧。 所以哪怕眼前的陆仰止还只是十三岁的少年,而非十四岁时便高中榜首,金銮殿上为皇帝所赞赏的新科状元,她心中也难掩惧怕。 未来的陆家,是他一人撑起来的,人人以他马首是瞻,陆纯容不想跟他交恶,可现在人家都成了大房的大公子,自己又有什么办法再跟他亲近啊。为今之计,也只能尽量套近乎,能培养感情当然好,要是培养不出来,至少也不能让他记恨自己。 去得罪一个性情坚忍即将一鸣惊人的人,陆纯容不敢。她也不敢说毁了陆仰止之类的话,她知道自己没那本事,有些人生来高人一等,她不是的。她唯一的心愿,就是能重新回到王爷身边,除此之外,就是要成为陆仰止喜欢的妹妹。如果有这么一位兄长为自己保驾护航,她一定能翻身! 这一世她占尽先机,难道还会输不成? 陆纯容压根儿就没把陆清欢考虑在内,在她看来这不过是个短命鬼,十二岁就死了,任她万千宠爱天生丽质又聪慧过人,也改变不了早夭的事实。陆纯容已经想好怎么做了,陆清欢死之前的这段时间,她经常过来跟他们套套近乎联络感情,等到陆清欢死了,那会儿兄长对她的厌恶应该也就没了,到时候自己可不就是他最亲近的妹妹了么。 依他对陆清欢的宠爱,陆纯容绝不会做出任何对陆清欢无礼的事。她心里门儿清,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陆仰止喂完小圆子就叮嘱她早些睡觉免得明早起不来,然后对陆纯容说:“你可以走了。” 陆纯容连忙迈着小短腿跑出去,陆仰止也要走,却被人拉住衣服:“哥哥,你可不要跟六妹妹生气啊。” 他眼神柔和起来,“好。” 出去后,陆纯容果然在门口迎了上来:“大哥哥……” “不必这样叫我。”陆仰止冷淡地看着她。“我担不起六姑娘这声哥哥。” 陆纯容知道他心里头肯定厌恶自己,可她若是就这样放弃了才是傻子,眼睛一眨就落下泪来,长得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哭起来格外招人疼:“对不起大哥哥……我、我以前不该那样欺负你,我以后不会了,你、你能原谅我吗?”像是怕被他看见自己哭了,连忙用手去擦,可越擦眼泪流的越多,完全不受控制。 这但凡不是铁石心肠的人,都会不忍的,偏偏陆仰止冷冷地不说话,任由她哭,这哭着哭着,陆纯容就继续不下去了。陆仰止这才开口:“不必在我面前耍什么小聪明,日后少到阿囡这来,我自然不会给你不痛快。” 他这么说的时候,实在是像极了他亲自到王府警告她的那次。 那时候她被王爷厌弃,之所以还保留着侧妃的位子,就是因为有这位兄长。即使他不护着她,也没有人敢欺辱陆家人,陆纯容当时已经走投无路,便将主意打在了已经死去的陆清欢身上,假借给陆清欢上香的名义,请了个小人回家,上头却贴着正妃的生辰八字。这事儿叫陆仰止知道了,在那之后,陆纯容真正的一败涂地。 她害怕他。 见陆纯容总算不露出灿烂的笑容假装亲热的要和自己说话了,陆仰止转身而去,不在她身上多分一点的注意力。 陆纯容接近他是为了什么他不知道,兴许是见他现在成了大房的长子怕他报复,因而想要讨好,但陆仰止没打算给她这个机会。难道陆纯容觉得抱歉觉得愧疚,来讨好他求他原谅,他就要接受?更遑论,这女孩小小年纪,心机却比大人还要深沉,自以为藏得好,可没进陆家前,陆仰止过得什么日子?三教九流的人他都有来往,陆纯容自以为藏得好,却躲不过他的眼。 只要不闹到囡囡面前,二房就是折腾死也不关他的事。 第二天清欢果然没起来,她昨天晚上缠着雪碧还要再吃一小碗,雪碧拿不了主意,就去问陆仰止,已经睡下的陆仰止匆匆披了外衣赶过来,本来是铁石心肠不打算叫她吃的,偏她撒娇卖痴,让他无力招架,最终又一连吃了快十个,这下可好,糯米不好克化,在床上玩了半宿才睡去。 陆仰止早起习惯了,她却娇生惯养,他梳洗好了来接人,丫头们带着欲哭无泪的表情说喊不起小姐。陆仰止又亲自将她叫起来穿衣服洗脸梳头,等到换了衣服用了早膳又上了车,眼瞅着都要到国公府了,小姑娘这才将将醒了个七八分。 她之所以贪睡,无外乎是身体原因。陆仰止听长辈们说了,她这辈子怕都不能跟健康的小孩子一样跑跑跳跳,也很容易没精力,因此需要人跟着,谁都没法保证她什么时候累了,一歪头就睡了过去。 这样好的小姑娘,为何不能长命百岁呢? 陆仰止这样想着。 年纪大的老太太跟老太爷,早上出门前再三叮嘱一同去拜年的陆之寒跟陆仰止,千千万万不要把阿囡留下,就算国公府那俩老不死的再怎么胡搅蛮缠,也绝对不能答应! 这不是没有前科的,去年到国公府拜年的时候,老国公趁着陆之寒跟国公爷说话,偷偷将小阿囡藏了起来,不管陆之寒怎么要都不给。那是自己的老岳丈,陆之寒能说什么?最后灰头土脸的回家还要被家里俩老的责骂一顿,因此这一次,老太太跟老太爷的希望都寄托在陆仰止身上:不管发生了什么,千万不要离开阿囡身边,一定要把她再抱回家! 陆仰止神色郑重的应了,不管老太君跟老国公怎么哄,几个表哥怎么威逼利诱,他都站在一边盯着,没有半分松懈。最让人生气的是,只要他一喊阿囡,甭管阿囡在谁怀里,都要哒哒哒跑到陆仰止那里去,可把国公府一众主子给气的不轻! 第981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九) 最终, 陆之寒笑眯眯的带着儿女上了马车,顺便又多拉回一马车的好东西, 国公爷臭着脸送行,对他挥手,满脸不耐烦, 而后又趴在车窗上问清欢:“阿囡真的不留下?再过个十几日到了元宵,你的几个哥哥都要去看花灯,你不是说也想出去看看吗?就看完花灯再回去好不好?” 他家里的都是儿子, 整个国公府阳盛阴衰, 恨不得拿所有儿子去换个阿囡回来。 清欢摇摇头,抓住了陆仰止的手指头:“我跟哥哥一起去。” 听到这话的表哥们心都碎了。他们多少年的交情……这小白脸成她的哥哥才多久?这也太喜新厌旧了! 陆之寒不敢再耽搁下去, 他真怕老国公一会儿杀出来强制他把女儿留下, 干脆利落地叫车夫赶紧赶车,半秒钟不敢多呆。国公爷瞧他这副火烧屁股的德性,忍不住想说,你当年来求娶我妹妹时可不是这样的, 那会儿赶你你都不走你还记得吗! 成功看到宝贝孙女被带回来的老人家也高兴了,老太太还当着众人面将大孙子狠狠夸了夸, 夸的陆仰止都有点不好意思, 他有那么好么, 怎么在老太太眼里他就跟个小神仙似的。 初一过后就可以自由活动了,清欢身体不好仍旧在家里待着,之前说好元宵节出去看花灯,她现在得认认真真调养身体, 才好撑得过一晚上的快活。陆仰止年后就被老太爷带着读书了,她每日无事就跟着一起,只是精力有限,没法像陆仰止那样在书桌前一坐就是几个时辰。 老太爷再一次为这个孙儿的天赋所惊叹,之前还说他字丑的跟鬼画符一般,谁知陆仰止自己就能好好坐在桌前心无旁骛的读书,在完成他布置的功课后,还游刃有余的练字!只用了十几天,就写出一手颇具风骨的好字来,连带着小孙女也多学了几种字体。老太爷桃李天下,教过门生无数,资质愚鲁有之,勤能补拙有之,聪明绝顶亦有之,可他家里这两个小辈,一个赛一个的聪慧,一点就透,还能举一反三,叫他这个阁老教的实在是全无成就感。 尤其是那小孙女,可惜生了女儿身,否则光耀陆家门楣,怕是缺不得她。老太爷已经多年不收弟子,但这几年来一直都有人希望他能收徒,于是他也去见过几个,可哪个都比不上自家阿囡,倒是仰止,真真是教他刮目相看。之寒有这一儿一女,当真是一大幸事。 日日琴棋书画,很快就到了元宵佳节,一人吃过一碗汤圆后,陆仰止就去换了出门的衣服,准备带从没逛过花街的小姑娘出门去了。除了两位老人家,整个陆家简直是“倾巢而出”,陆之寒不放心一对儿女,便也亲自跟了去,看着陆仰止先他一步主动背起阿囡,心头顿时一阵酸。 这个儿子哪哪儿都好,聪明懂事又孝顺,就是有一点,老是跟他这当爹的抢阿囡,要是这点能改进一下的话,那才是真正的好儿子呢! 清欢趴在陆仰止背上,戴着个帽子,小手上是一副白兔毛手套,一点儿都不冷。街上人来人往热闹的不得了,花灯挂满长街,河边满是放灯的姑娘小子,人人欢喜幸福。她在陆仰止背上呼吸,他一步一步走得极稳,不时问她可累了饿了渴了,要不要休息,有没有喜欢的东西,叫阿爹给买。 谁叫他没有钱呢。 逛到一半倒也真是有点累,陆之寒带着他们去了一家颇负盛名的酒楼,据说这儿的烤鸡乃是一绝,当今天子微服私访的时候都来吃过几回。他们来的正巧,前一桌客人刚走,恰好腾了厢房出来,还是靠近河边桥岸的。从这儿往下望,恰好能看见不远处河边放灯的人们,河面上的画舫中还传来丝竹之声,隐隐有女子婉转而歌,更是让这元宵佳节显得热闹几分。 烤鸡是招牌菜,自然第一个送上来。外皮已经烤得焦黄酥脆,用筷子将皮拨开,便露出热气腾腾香味扑鼻的肉。陆之寒亲自解鸡,两只肥嫩的鸡腿,儿女各自一只,他斟酒自酌,却蓦地瞧见小桥上有一女子撑伞提灯而来,手中花灯不曾放,只是站在桥上,四周人影斑驳,她却浑身充满孤寂失意,正是他人的热闹衬托了冷清,他人的欢愉叫她的落寞更是明显,十分的有意境。 清欢也看见了,她吃着陆仰止撕开的鸡腿肉,完全脏不到自己的手。油纸伞挡住了女子容颜,但那份身姿与忧愁,完全不需要美丽的容貌来点缀。她还冒出头去看,被陆仰止拍了拍手臂,这一露头,还真就巧了,旁边厢房也有人冒出头来,相见之下顿时颇为吃惊:“你、你不是陆太傅家的女郎么!” 陆之寒听见了,看了一眼顿时失笑:“你们几个兔崽子,读书倒没这么机灵过。”上次他们见到阿囡都是半年前的事儿了,没想到还记得。 隔壁厢房正是当今皇帝的几个儿子,都由陆之寒教导,这会儿瞧见陆之寒,赶紧都跑过来问候。本朝讲究尊师重道,若是叫父皇知道他们见了陆太傅却没打招呼,怕是要被打断腿。 清欢坐在陆仰止腿上,对这几个皇子没什么兴趣,倒是对他们中唯一的小姑娘挺感兴趣。 过来问候的不止是几名皇子,还有他们各自的伴读,其中七皇子的伴读带了个妹妹,也就是那唯一的小姑娘了。她落落大方毫不怕生,其他人问候过后,她规规矩矩地朝陆之寒行了个礼,倒是颇有大家风范。 细问之下,方知她是七皇子伴读的同胞妹妹,父亲乃御史中丞,姓倪,单名一个雅字。 ……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来了,被倪雅看着时,就跟被陆纯容看着没什么区别。她们虽然都极力掩饰了,可这么点大的孩子能藏得住什么事儿,眼神一不对立刻就叫人看了出来。 她身上有什么东西是她们所企图的么? 如果真有,那也只有陆仰止了。清欢知道陆仰止日后前途无限,是因为她了解这个人,知道这个人的能耐,但陆纯容也好,倪雅也好,她们是怎么知道的?又怎么会在小小年纪便预知未来? 答案简直呼之欲出。 不过眼下什么都没发生,清欢也就没说话,她仍旧去看那个站在桥上的女子,四周人潮涌动,女子却岿然而立,似乎天底下的快乐都与她没有关系。清欢忽然想起一首词来,扯了扯陆仰止的手说:“哥哥你瞧见那位姐姐没有?” 陆仰止随意看了一眼,嗯了一声,却没什么触动。 “我有一首词,哥哥要不要听看看?”清欢又问陆之寒,“爹爹呢?” “阿囡要作词?”陆之寒眼睛一亮,“那爹爹得命人送来纸笔记录下来。” “不必如此,只是此情此景,想起一首曾经在古籍里读过的词,有这么一首在,我再如何作,不过是班门弄斧。” 皇子们也都兴致勃勃地看着她,他们方才在隔壁厢房就瞧见了那名女子,觉得很有意境,纷纷作出诗词,只可惜都差了点儿,这会儿听见陆太傅的女儿说想起一首应景的,忍不住都想听看看。 清欢去到过很多世界,认识过很多人,自然也读过很多书。但眼前这一幕,叫她油然想起一个世界里,一名叫做欧阳修的大家。此人擅写散文,诗词亦有极高的成就,因为喜欢,她背下了全部。 细细说来,是一首叫做《生查子》的词。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稍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再仔细去瞧,女子正以罗袖拭泪,此情此景,较之皇子们所作的那几首打油诗,可真真是高出了数倍的境界。便是陆之寒听了都十分喜欢,愣是叫小二送来纸笔,将词写下来,不过词人欧阳修着实是没听过,大概是已失传,不过仅此一首,已足够流芳,叫后人铭记了。 清欢撑着下巴,她这位爹爹风雅至极,真想把其他世界的诗词集都搬来叫他研读,那可是巨大的精神食粮啊。 “咦?”写着词句的纸张传阅到了七皇子手上,他顿时愣住。“这首词……”他看向倪雅。“不是雅儿所作么?” 嗯??? 清欢愣了一下,其他人也都愣了一下,齐齐向倪雅望去。 倪雅顿时大呼不好,她脸色变了变,连忙解释说:“殿下怕是记错了吧,这首词亦是雅儿无意中读到的,觉得颇美,便记了下来,兴许是跟陆家女郎读的同一人。” 这个解释倒颇合情理,唯独清欢知道她纯粹是在放屁。 这个世界怎么可能会有欧阳修? 第982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十) ……真有意思啊, 清欢自己都觉得趣了。原本以为一个陆纯容就够了,没想到又来一个倪雅, 真想叫这两人见个面,互相说道说道,看能产生什么化学反应。其他人都在一旁研究那首词, 清欢却问倪雅:“你是在哪里读到的这首词呀?” 倪雅微微一愣,支吾了片刻道:“……我也记不大清楚了,说不得是在什么地方读到的, 呵呵。”最后两声干笑。 清欢也露出笑容:“原来如此。” 倪雅似乎并不多么想跟她说话, 反倒是对抱着她的陆仰止更有兴趣些,只见她怯生生地看着陆仰止:“这位是陆家哥哥吗?我还是第一次见呢, 陆家哥哥好。” 陆仰止对她点了下头, 神态很是冷淡,并没有多么注意她。 其实像是倪雅这样的女孩子在同龄人当中是很扎眼的,怎么说,就好比孟婆大神现在装小孩一装一个准, 反倒完全没有马脚,倪雅却是小小年纪便稳重温婉, 再加上生的漂亮, 男孩子都很喜欢跟她玩, 这屋里的数名皇子同她关系都不错。清欢就不一样了,她一看就是娇滴滴的这儿碰不得那儿不能动的,男孩子或许会觉得她玉雪可爱,但绝不会想要跟她交朋友。 偏偏倪雅在和皇子们做朋友的同时还有体贴细心的性格特点, 这是其他男孩子没有的,因此她在这里面俨然有种主心骨的感觉,仿佛这么个小团体,皇子们也好,伴读们也好,都很看重她。 不过她现在似乎将目标放到了陆仰止身上。可陆仰止跟其他人不同,他并非锦衣玉食的长大,幼年在市井间耳濡目染,心思较之成人都深沉许多,如何会被这么个小姑娘打动。若真的三言两语就对着倪雅剖心挖肺,那才可笑。而且为了维持小姑娘娇俏的一面,倪雅总是微微睁大水灵灵的眼睛,这样让她看起来更加的美貌无辜,更容易让人没有防备。 在陆仰止身上踢到铁板倪雅一点也不奇怪,但她没有放弃,反而再接再厉的找陆仰止说话。她比起陆纯容来似乎又要聪明一些,说了两句发觉陆仰止不理会自己,便聪明的将重点转移到了清欢身上,妹妹长妹妹短的,算起来她恰好比清欢大了一岁,便以姐姐自居,言谈间都照顾着清欢,叫人很有好感。 可是陆仰止不喜欢有人靠近清欢,更不喜欢有人去讨好她,不管是有什么目的。他见实在避不开倪雅,便问清欢:“要不要带你去放河灯?” 清欢点点头:“那个姑娘走了。” 撑伞提灯的姑娘已经不在,但月亮依旧柳梢依旧,丝毫不为凡人的爱恨情仇所动容。 陆仰止抱着清欢起来,他们的烤鸡还没有吃完,但房间里人太多着实是叫人喘不上气。陆之寒有点不放心,但陆仰止再三保证就在外头,他坐在窗边可以清楚看见,小女儿又眼巴巴地看着,陆之寒到底舍不得叫她失望,便答应了。 十三岁的少年,个头却比同龄人高上一截,这些天吃得好睡得好,身上有了些肉,面色也好看许多,真真是面如冠玉,丰神俊朗,走在街上叫年纪轻的姑娘都忍不住盯着看。他先是给清欢买了个兔子河灯,然后小心地将她放在背上,背着她踩着台阶靠近河面,卖河灯的小贩提供纸笔写字,每人都有各自的心愿,清欢却没要。 她将河灯放到河边,让它撒手而去。陆仰止见她开心,就问:“囡囡没有心愿吗?” 清欢摇摇头,对他笑。 世间人想要留住的,无非是时间感情与金钱,这三样东西对她来说都没有意义,需要死死抓住不肯松开,难免会受伤。 陆仰止却想永远留住此刻,或者说,他希望……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希望每一年的元宵都可以陪着她,看着她放河灯。他摸了摸清欢的头,也松手将自己的河灯放开,河灯顺着水流蜿蜒而下,很快便没入一众河灯中,不见了踪影。 起身的时候却见倪雅不知何时站在了身后,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陆家哥哥,我想放河灯,可是有几个字我不大会写,你能帮我么?” 小脸抬起时,宛若春花,满满的都是期待稚嫩,叫人不忍拒绝。 陆仰止心中却想,我家阿囡河灯都不写心愿,你要写只管自己想办法,与我何干? 可他还是知道这样说出太过失礼,便权且装作不知,抱着清欢避开倪雅往上走,然后突然听到一声痛呼,怀里的小姑娘扯了扯他,“哥哥,倪家女郎扑街了。” 还真是扑街,可能是想要来追他们,结果没追上,跑得太急,整个人扑倒在街边。陆仰止回过身去看,就见倪雅怯怯地拿手抹眼泪,看见他望自己了,立刻泪中带笑,十分坚强:“陆家哥哥,我、我没事的,你先带妹妹回去吧,我自个儿可以的……” “你兄长呢?”陆仰止问。 倪雅又揉了揉眼睛,虽然表现的很坚强,但她的泪花一直在眼中打转。陆仰止问了这么一句,她的泪再也止不住,掉了下来,可怜兮兮地说:“兄长,兄长跟陆太傅他们说话呢,我太想放河灯了,就自己偷偷跑出来了……陆家哥哥你不要告诉他们,我、我不想让他们担心。” 清欢一直没说话,安静地看倪雅表演,唱作俱佳,实在是让人心生怜爱,怕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不会讨厌这个贴心懂事但又略有些小顽皮的女孩子吧? “哦。” 哦???就一声哦???倪雅呆坐在地上整个人都惊呆了,她知晓陆仰止是个什么样的人,但那是在多年以后,这个越来越冰冷越来越厉害的男人站在了权力的顶端,可他少年时为何也如此难以接近?还是说自己用错了法子?只要陆清欢还活着,就没人能成为他心底最柔软的那块地方吗? 清欢问陆仰止:“不管倪家女郎啦?” “她能爬起来。”陆仰止淡淡地说。“还有心情哭得那么讲究,伤得自然不重。” 连哭泣时都找准了角度,实在不像是个八岁的女孩子,倒像是陆振行那几个搔首弄姿的小妾。 果然,没一会儿,倪雅自个儿就回来了,身上的土没拍干净,脸上也带着泪,很是委屈可怜,几个皇子一窝蜂的过去关怀,她的兄长在外头一圈儿急的跳脚。清欢摇摇头,这段位高啊,不能怪陆纯容斗不过,要是能斗得过那才是稀奇呢。现在两人都重生一次,估摸着都对未来充满了野心,清欢没打算插手,任由这两人对掐。 反正也不是掐头一回了。 在被人围在中间关心的时候,倪雅不觉又向陆仰止那边看,只见那对兄妹仍旧十分亲密,后世权倾朝野的陆左丞,此刻正温柔地给怀里的女孩拆着鸡肉,不时低头温声细语,完全不像是方才和自己说话的模样。 她摸了摸脖子,似乎还有些疼,更多的是对陆仰止的畏惧,与止不住想要讨好的渴望。她现在可是被皇子们围着关心啊,为何陆仰止毫不在意呢?正常情况下,无论如何他都会觉得自己是个很特别很值得追逐的女孩子吧?还有他怀里的陆清欢,即便万千宠爱在一身,可眼下房里不是她的家人,这些俊秀聪慧出身高贵的皇子们都围着自己转,她怎么也不嫉妒呢? 前世被砍头的情景仍然记忆犹新,有时候倪雅还挺羡慕陆纯容那个没脑子的贱人的,难产而死,好歹留了份体面,总比自己被捆绑于囚车,光天化日被砍头来的强。 什么荣光什么地位,倪雅死了一回才看清,她前世趋之若鹜,跟陆纯容争的死去活来的七皇子,哪里比得上陆仰止了?这一世,她不想再做一个乱臣贼子的正妃,而要做左丞夫人。 陆仰止现在不喜欢她没关系,她有的是办法叫他喜欢。至于陆清欢……一个短命鬼,不必在意。不过跟陆清欢打好关系比较重要,否则没法叫陆仰止对自己刮目相看。 真可惜,倘若自己也早回来半年就好了,那会儿陆仰止还没进陆府,她完全可以借由自己御史千金的身份与他恩惠。陆清欢之所以这样被陆仰止宠爱,不也是因为她救他于水火之中么? 自己能给的更多,她知道很多未来会发生的事,陆仰止不是池中物,明年的春闱,他一鸣惊人,高中状元,自此便青云直上,成为大权在握的丞相。 和出生便是皇族的皇子们的不同,陆仰止是真真正正靠着自己的本事走上来的,不弯脊梁骨,不谄媚讨好,更不阿谀奉承,这样的男子,才配得上她。 上天给自己机会重来,难道不是为了弥补这个遗憾么? 第983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十一) 倪雅心里在想什么, 陆仰止自然不得而知,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在意——不, 或许会觉得倪雅脑子有问题,哪家八岁的小姑娘会想这么些东西?未来会如何,那还没有发生, 他何必去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未来,委屈自己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时间如同流水,转眼即过, 第二年, 清欢九岁,陆仰止十四岁, 春闱在即, 老太爷跟陆之寒都很看好他这次考试,但也没有给他太大压力,而且他们也紧张不起来,怎么说呢, 陆仰止不仅是个天才,而且极为灵活, 无论是应试文章亦或时政策论, 他都游刃有余。他们家甚至都不用去估题, 反正不管什么类型陆仰止都能写的出来。 报名时清欢也跟着去看热闹,像陆仰止这样年纪的并不多,为求稳当,一般人家都会在十五岁的时候参加考试, 因此这次考试更多的是落榜过的考生,他们好不容易等来了这次机会,誓要金榜题名。有些人都考了一辈子,清欢就瞧见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家,他这把年纪了,还是个童生,考了几十年中不了仍然不肯放弃。 天赋实在是很残酷。 她趴在车窗上往外看,马车停在报名地点的外头,春闱报名很是重要,没有人会让自家下人去做,怕出纰漏,都是自己亲自报名并画押保证是本人考试。陆仰止来的早,这会儿都快排到他了,二房三房的几个弟弟岁数还小,远远不到考试的时候,倒是陆纯容听说要出门,死乞白赖的非要跟。这一年里清欢被她缠的够呛,陆仰止在的时候陆纯容不敢来烦她,陆仰止一不在,她就跟狗皮膏药一样黏上来,美曰其名什么……大家是姐妹要好好相处。 还有那个倪雅,这一年也经常借着朋友的名义来看她,最可气的是来的次数多了,礼物都不带,这不明摆着想靠她上位却舍不得花钱么!哪里有这样的好事!一来二去的,清欢各种称病或是不在,倪雅逐渐也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来的次数减少了不说,还回回带礼物,清欢这才见她。 这一来二去的,巧就巧在陆纯容跟倪雅到现在都没打过照面。陆纯容都挑陆仰止不在的时候来,倪雅则挑陆仰止在的时候来,两人完美错过。 不过今天嘛……清欢都瞧见御史府的马车了,你看……哒哒哒哒哒,到他们跟前停了。高门之间,各府马车上都有标志,清欢放下车窗幔子,坐等王见王。 果然,很快就听见外头传来倪雅的声音:“里头可是清欢妹妹?我家兄长今日也来报名,寻思着与清欢妹妹数日不见,心里甚为想念,恰好在此遇着,担心妹妹在马车里烦闷,特来与妹妹说说话。” 骗人,御史府的马车来的晚,等到排到不知什么时候,陆仰止却很快就要回来了,醉翁之意不在酒。 不过今天清欢心情是很不错的,尤其是当倪雅进来时与陆纯容打了个照面,两人面面相觑,表情完全一致。惊讶——厌恶——深思——回归正常。 清欢不喜欢姐姐妹妹的叫法,无论倪雅怎样称呼她妹妹,她都执着地喊倪雅为倪姑娘。这会儿那两人面部表情都很僵硬,她却笑了:“倪姑娘,这位是我六妹妹陆纯容,纯容,这是御史府的倪家女郎,比我都要大上一岁,你叫姐姐就好了。” 前世就叫了好些年姐姐,如今又要叫?可陆纯容怕被看出什么端倪来,努力压抑心头的嫉恨,笑的有点扭曲:“倪姐姐。” 倪雅也怕被看出来,同样努力表现大度温和:“纯容妹妹。” 可不就是前辈子那姐姐妹妹的叫么!她们大抵都没料到对方和自己一样能重来一次,心里都在批判。 天哪,倪雅果然小时候就这么心机深沉了,怪不得我从来争宠都争不过她! 陆纯容这个蠢到家的贱人,这一世绝不叫她好过! 两人在心里将对方咒骂了千八百遍,面上却都是亲亲热热的,但对彼此的厌恶实在是无法形容,便你一句我一句的说起话来,每句话听似正常,却都夹枪带棍,可以说得上是小女孩版的宅斗戏。清欢在一旁安静地听她们你来我往,喝了口茶,又捧起糕点啃,虽然没有电视,可真人版的比电视好看多了。尤其这俩小女孩,一个温婉秀丽,一个娇艳明媚,真真是一出大戏。 啊……早知道出门的时候揣一点葵花子,这会儿吃起来多舒服啊。 倪雅跟陆纯容是前世的冤家,这辈子重来一回,都瞧对方不顺眼极了,话里话外不是讥笑就是嘲讽。倪雅嘲陆纯容是庶出,陆纯容就笑倪雅自来熟;倪雅笑陆纯容是个绣花枕头,陆纯容就嘲倪雅装模作样。总之两人互有往来,这回合制的嘴炮可比相声都有趣。 这个情景一直持续到陆仰止回来,恰好听见两人不大健康的对话,帘子一掀开,那个不该听的好宝宝居然还一副精彩!的表情,他压抑着怒气,冷声道:“二位若是要辩论,大可到街上去找人说理,莫在这里打扰阿囡。” 他走路无声,又轻又快,倪雅跟陆纯容都没有注意,顿时臊红了脸,倪雅担心他对自己的印象,连忙说:“陆家哥哥,你听我解释——” 陆纯容不知道她要怎么解释,但她知道倪雅这个贱人生了张巧嘴,前世就是如此,但凡给了她机会洗白,就是错不在自己,王爷也不会站在自己这边。跟倪雅这贱人讲道理没有用,因为你讲不过她,最好的办法就是嗓门比她大,盖过她就成!“大哥哥!大姐姐!报完名咱们就回家了吗!” 倪雅端着大家闺秀的架势,自然不会大声说话,讲话轻声细语十分温柔,陆纯容却没这个顾虑,横竖她只想抱陆仰止的大腿,只要她不作死,大伯父、祖父祖母还有陆清欢都对陆仰止这么好,自己还是一天的陆家人,陆仰止就不会见死不救。现在她只知道,必须破坏陆仰止对倪雅的好印象! 绝不能让倪雅也抱上这根自己都没抱上的粗大腿! 清欢虽然又长了一岁,但没怎么长高,也没变重,还轻了些,陆仰止跟往常一样,见着她基本上不让她两脚沾地。冷淡地看了一眼这俩人后,他将清欢抱到怀里:“二位自便。” 说完转身就走,半点不留恋。因为出门前他就答应报完名带她去买橘子糖,完全没打算带上里头那俩烦人的。 倪雅和陆纯容相看两相厌,她们都没想到对方也重活一次,还就以为彼此看不惯,但现在陆仰止走了,她们也顾不上掐架,连忙下车跟上去。 陆仰止特别烦她们,陆纯容也不知怎么回事,过去对他那样坏,如今死命讨好,那个倪雅也是,明明只是一年前的元宵见过一面,对方便跟牛皮糖般黏上来——这两人是当他是傻子吗?她们的言行举止都充满了谄媚和畏惧,陆仰止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大概也猜的出来。 他有什么好让她们讨好的?即便他天资聪颖,可如今显然还没有做出一番事业。她们讨好他,显然不是感受到了他的人格魅力(陆仰止自己也怀疑他有没有这个东西),那么就是有所图。可他有什么让她们图谋的?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那就只剩下未来会有了。 倒是这一年来,小阿囡不务正业,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都没怎么钻研,反而是喜欢看些小话本,尤其是讲那些精怪故事的,为了讨她欢心,跟她有的聊,陆仰止也随着看了一大堆,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小阿囡最喜欢的一种,一个人,因为一些机遇,回到自己的小时候,书生因此青云直上,小姐因此觅得良缘,狐妖因此得道成仙……大概是看多了,小阿囡还自己兴致勃勃的开始写,拿出去以隔壁老王的笔名拓印卖掉……你真别说,她脑子灵活,想象力丰富读书又多,写出来的小话本情节曲折,引人入胜,隔壁老王俨然成了畅销小话本排行榜第一名。 得亏她身子不好,精力不足,只写了一本,要是再给她点时间,她写的小话本能绕京城一圈儿。 这看得多了,陆仰止也难免会朝上面想,越想越对头。倪雅也好,陆纯容也好,对他都讨好过了头,叫他忍不住怀疑。 不过不管是不是这样,他都会跟她们保持最大的距离。任她们有什么企图,他不回应,就什么便宜也别想占。 陆仰止不知道自己以后会走到什么样的高度,但他很清楚一点,那就是,无论他变成什么样的人,他都希望,这份荣耀,只献给一人。 第984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十二) 既想跟着陆仰止, 又要防备另外一个人对陆仰止的企图,买橘子糖这一路上可以说是相当精彩, 清欢被陆仰止抱在怀里,半点儿不费劲,她很专心地看两个美少女唇枪舌剑, 跟说双簧似的好玩极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俩人都不知道对方和自己一样也是重生的,如果知道了呢?倪雅知道的比陆纯容多, 可这一世陆纯容只要不作死就有陆仰止给她当靠山, 两人说不准还真能打成平手。看她们俩都上赶着要讨好陆仰止就知道了,这位怕才是最后那个大Boss。 说来也巧, 他们去买橘子糖的时候, 在点心铺子里遇着了七皇子。不是冤家不聚头,俩女主角都到场了,自然少不得男主角,男主角与他们相遇也很是惊讶, 笑了笑:“几位,真是巧啊。” 陆仰止因为抱着清欢不好施礼, 便微微弯腰以示尊敬, 清欢则对着七皇子挥挥手:“七殿下安。” “原来是陆家女郎。”七皇子笑起来很是温和, 颇有气质,“来买东西?”他提起手上的纸包。“我母妃喜欢吃这家的椰子糖,我恰好路过,便进来买一包。” 第九十九碗汤杳渺(十二) 说完了看向倪雅, 态度平和:“倪姑娘。” 倪雅也对他笑了笑:“七殿下。” 这两人去年还好着呢,今年怎么就翻脸了?瞧见面,七皇子居然还先跟陆仰止打招呼,这要换做过去,他眼里应该只看得见倪雅才对。 只有陆纯容,看到七皇子的一瞬间眼睛就亮了,倪雅见她难掩兴奋地上去跟七皇子说话,表情神态隐隐有些奇怪,不由得内心暗忖,又见陆纯容眼含爱慕,言辞也十分恭敬,还真不像是个八岁的小姑娘,那讨好劲儿跟对陆仰止有的一拼。不仅如此,陆纯容话里话外似乎都想给七皇子给陆仰止牵线搭桥……不会吧?应该不会是自己想的那样吧? 倪雅本身是不愿意相信陆纯容这样的贱人也能有和自己一般造化的,可她突然想起最近很流行的那话本子,叫什么《鸯鸯相抱》的,讲了个古灵精怪的故事。 一个书生,上京赶考途中遇见了一只花妖,花妖化作美女日日到借住的寺庙与他相会,两人情深意笃,花妖根基不稳,便和书生立下约定,待他金榜题名,定然回来接她。可书生入了京,虽然没有金榜题名,却被一大官千金看中,许他荣华富贵,书生心动,亦不想再回去跟花妖过清贫生活,便与千金成亲,琴瑟和鸣。 花妖久等良人不来,不顾根基,上京寻人,谁知却叫书生发现,派人到了寺庙,将她根基与寺庙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花妖临死前见到了千金,与她说了此事便香消玉殒。千金怒而要同书生和离还要将他下狱,书生百般解释求饶无效,冲动之下竟将千金掐死,还伪造了上吊自尽的假象。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以上所讲述的不过是隔壁老王所写话本子《鸯鸯相抱》中的三分之一,真正的重点在后头。 佛祖怜悯此二女受歹人欺骗,失身失情,便大发慈悲叫她们重回与书生相遇前。花妖赶在书生入京前先一步去往京城与千金警醒,却不想千金也认出她来,两人相认后,千金命人去寺庙将花妖本体移植至自己院中,两人联手,让那书生画皮被扒下,身败名裂。 等到了最后一部分,剧情开始了洪水猛兽般的展开,花妖与小姐竟发现对彼此有意,于是花妖化作男儿身做了上门女婿,与小姐成亲,此后一生相守,白头到老。 ……隔壁老王的脑洞堪称一绝,制霸京城话本圈儿,倪雅也看了,不过她素来是嗤之以鼻的,倒是这会儿,看了陆纯容的作态,叫她想起这话本子里的花妖跟千金——没有人规定只能自己一人重活,别人就没这机会吧?也许陆纯容这小贱人也是呢? 要知道是不是,稍加试探便晓得。前世倪雅先嫁七皇子为正妃,无所出,七皇子便又纳了陆纯容为侧妃,陆纯容一直喜欢七皇子,后来皇子们各自封王,陆纯容因为有孕,对倪雅百般陷害。可惜倪雅虽然肚子不争气,却温柔婉约,七皇子很是看重她,所以陆纯容就没在倪雅手里讨得什么便宜。后来陆纯容生产时,倪雅为了以绝后患,收买了稳婆做了手脚,让陆纯容难产而死。 接下来,她就将陆纯容生下的孩子抱到自己身边养,原以为一切胜券在握,哪里知道皇帝突然大病不起,驾崩前竟留下密诏,让年仅七岁的十五皇子当皇帝!这其他皇子如何能甘愿?于是诸王纷纷起兵,七王爷则成了最优秀的那一个,他的其他兄弟都服他,向他俯首称臣,可就在他马上就要逼宫成功的时候,国公府竟与陆仰止里应外合,将他彻底拿下! 乱臣伏诛,作为家眷还做着皇后美梦的倪雅自然也身首异处。她到临死前才明白,其实一切都在陆仰止的掌控之中。先帝临终前鸡肉能下这样一封密诏,自然是为十五皇子扫清了道路准备好了一切,陆仰止就是最大的保障。 所以她这一世为何还要跟陆纯容去争七皇子?这人横竖都是要死的,其他王爷也是,他们都要死,任如何风光也不过这几年光景,等到陆仰止一朝为臣,就要变天了。如果想要活下去,想要过真正的一人之下的生活,陆仰止才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可惜、可惜啊!有陆清欢这个短命的累赘,叫她平白抢了功劳,否则陆仰止也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 为了试探陆纯容,倪雅故意上前与七皇子说话。他们之所以冷淡了,是因为年前七皇子向她剖析心迹,却被倪雅拒绝,两人便生疏起来。如今她主动找七皇子说话,他自然很是欣喜,立刻就忘记了攀谈的陆纯容。 见陆纯容露出嫉妒焦急的神色,倪雅心中得意,她不会跟陆纯容争,甚至还会帮陆纯容一把——砍头的滋味她尝过了,陆纯容也应该尝尝不是? 这下倪雅基本上就可以确定了,陆纯容跟七皇子说话时,不经意间便透露出许多信息。比如七皇子爱吃什么,喜爱什么颜色,方方面面的了解的非常清楚。前世便是如此,陆纯容倒是真心喜爱七皇子,因此才对他的衣食住行都很是关心。 再看陆纯容对陆仰止的态度。前世陆纯容进王府后,倪雅不止一次听她说过陆仰止,每次都是厌恶鄙夷的,还叫陆仰止作狗杂种,和现在这态度可完全不一样。 真没想到,像陆纯容这样的贱人也有这般造化,真是老天瞎了眼。 可是很快的,倪雅就觉得陆纯容会很碍事。倘若陆纯容真是个八岁的小姑娘,她倒是愿意放下|身段跟她交好,毕竟哄个孩子而已。可陆纯容若是也有前世的记忆……那就麻烦了,她绝对会给自己接近陆仰止的道路上添堵! 除非……让她被陆仰止彻底厌弃。 倪雅很快就将主意打到了陆清欢身上。这个对陆仰止来说比他的生命都要重要的人,占据他的余生和灵魂的人,如果在陆纯容手上出了事……自己根本不必费什么心思,陆纯容就会被解决掉了。 倪雅做事很少自己动手,她最擅长的就是祸水东引,借刀杀人。 陆清欢倒确实不能留。她活得时间越久,对陆仰止的影响就越深。陆仰止受她的影响越深,自己就越难走进他的心。恰好还有一个陆纯容,看陆纯容的模样,似乎也想通过陆清欢来接近陆仰止,好沾他的光。 呵……倪雅突然笑的很温柔,看得七皇子更加喜爱,她想要的,谋划的,从来没有失败的,唯一一次不成功,是在眼前这个少年身上,这一次她不会再将他当作要得到的人,这一世,他们不过萍水相逢,再没有任何关系。陆纯容既然想要,那就来拿吧,横竖最后的结果,希望陆纯容不要后悔才是。 清欢嘴里含着块橘子糖,她趴在陆仰止肩头,深感抱着她的这位美少年果然是个香饽饽,眼前这两个美少女,都对他虎视眈眈。“哥哥我们买完糖就回家吧。” “好。” 陆仰止跟七皇子告了别,陆纯容虽然不想走,却也只能跟上去。倪雅就没有什么不舍的情绪了,她只冷淡地看了七皇子一眼,也朝陆仰止追去。 她得好好想个办法,把陆纯容这个碍眼的贱人给除去,日后才能高枕无忧。好在,她知道的,远比陆纯容多,这是她的筹码,也是她的长处,大抵上天还是偏爱她的,否则为何不让陆纯容知道的更多些呢? 第985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十三) 倪雅是个非常非常善于隐忍的人, 她心底想做的事儿,从不急于一时, 她会安静的等待,等一个恰到好处的机会,做了这事儿, 还能将自己撇的干干净净。 她一点都不急,因为但凡她确立了目标,就会不顾一切的去完成。前世也是如此, 否则以她御史女的身份, 如何能做皇子正妃?她最不缺的是手段,美貌不过是阶梯, 头脑才是成功的要素, 这一点倪雅向来清楚得很。 从她决定除去清欢开始,她就没有对任何人表露出这样的想法,甚至人人见了都夸她美丽善良。没有人知道她微笑的表象下藏着一颗什么样的心,也没有人知道, 其实她讨厌死了那个叫清欢的小姑娘。出身高贵,宠爱一身, 人人疼着捧着纵容着, 就连后世惊才绝艳的陆丞相也视她如珠如宝。 横竖都是要早死的, 不如再早一些。 她等了很久很久,终于等来了这个机会。 距离春闱已经过去了两年,高中状元的陆仰止很受皇帝看重,进了大理寺, 每日都忙得昏天暗地,再不能从早到晚的守在陆清欢身边。陆阁老年纪也大了,如果倪雅要动手,这会儿正是最好的时机。 陆清欢身子不好,这事儿众人皆知,对常人来说的一场小风寒都有可能要了陆清欢的命。这两年里倪雅想了很多种方法,是不小心将陆清欢推下河呢,还是假借上香的名义找人毁了她呢?方法倒是不少,可她不仅要陆清欢死,还要借陆纯容的手。最重要的是要陆纯容再无翻身之地,绝不能给那贱人卷土重来的机会。 现在,她终于能着手去做了。等待两年的机会出现在眼前,她会好好的抓住,让陆纯容那贱人知道,她从来都没忘记过,两人之间的嫌隙与仇恨。 前世陆仰止权倾朝野,陆纯容没少狐假虎威,她曾经仗着兄长的权势和她腹中的胎儿,当着七王爷的面狠狠地给了倪雅一个耳光,倪雅到现在都还记得。七王爷平日里说爱她重她,可是在子嗣面前还是选择让她这个正妃退让。是的,倪雅当时是退让了,陆纯容当时也很得意,可是没过多久,她不是就难产死了么。 活活疼死的。 陆府: 清欢正依偎在老太太怀里说话,起来拿东西时突然眼前一黑,四肢麻痹,整个人往地上栽去,人事不知。 这下陆府可彻底乱了套了! 正当职的陆仰止听说了,立刻赶回来,一回来便看见整个陆府人仰马翻,他下马奔到老太太院子,就看见清欢躺在床上,面色惨白双目紧闭,竟是气息微弱,似要撒手而去。 “发生什么事了?囡囡怎么了?!” 陆之寒面色阴沉可怕:“大夫说是中毒。” “中毒?!”在自己家中中毒?“中的什么毒?为何会中毒?” “大夫还说不准,阿囡方才……心跳都停了。” 陆仰止黑眸泛红,“那现在呢?” “喂了催吐的汤药,吐了几遍,可仍旧浑身僵硬抽搐,心跳失常,大夫让我们迅速找出中毒的源头,才好对症下药。”陆之寒冷静地告诉他,朝外走了几步,“仰止,你现在过去只会添乱,老太太老太爷陪着,闹大了动静,一会儿国公府也会来人。你最是细心,随为父去阿囡房中,老太太说她刚来没多久,只说了三两句话便一头栽倒在地上,若说是中毒,定然不会是在老太太这屋。” 陆仰止心知父亲说得对,现在长辈围着阿囡,他便是过去了也没有用。咬了咬牙,他跟了上去。 清欢的房间和往日并没有什么不同,陆仰止和陆之寒仔细的查过了每一样物品,都没有可疑之处。问了几个丫头,也都说小姐早上起来和往常无异,梳洗换衣用早膳,随后就到老太太那去了。 怎么可能呢? 怎么可能好端端的就中毒了?大夫无法判断中毒来源,是因为阿囡身子本就不好,任意一点病痛都有可能让她的身体出现异常,所以无法判定究竟是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还是她身体本身的反应。 除了雪碧与可乐去老太太那外,七喜和芬达尚在院子里。她们对清欢都忠心耿耿,决不可能对她下毒。更何况这四个丫头平日里看得严谨,绝不会让清欢碰到什么不该碰的,所以这毒究竟从何而来? 突然,七喜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老爷,公子,奴婢想起一事,今日早晨和往日无甚不同,只一点,小姐见窗外的桃树开花了,便让奴婢将早膳端在窗边用的。” “桃树?阿囡院里哪里来的桃树?”陆之寒皱眉,“带我去看看。” “是六小姐送来的,说是看到这桃树生的好,开花也旺盛,希望小姐跟这桃树一样有生机,据说还有驱虫的功效。奴婢差人去送这桃树进来的花匠那去问了,确定没问题才留下来的。” 话语间,人已至桃树旁。 丫头们只识得些许文墨,并不曾博览群书,知道这桃树没问题,又生的确实是好看,便让人种在了小姐窗边。陆之寒与陆仰止也不曾见过这种桃树,只觉得比一般桃树艳丽些,似乎有些不同,却也不知道究竟有什么不对。 等老国公来了,听说查不出什么来,就过来看,一看之下才大怒:“此乃夹竹桃!枝叶嫩芽皆有剧毒!怎地会种在阿囡院子里?!快派人去告诉大夫制作解毒剂,快!” 京城属于北方,并不是适宜夹竹桃生长,但老国公曾去过南方赈灾,一小县有一善人姓金,因水患便带着全家出来施粥,谁知喝了他家的粥后,许多人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还有几人活生生死了!县令便将金善人全家下了大狱,可金善人却喊冤。恰逢老国公巡视经过,县令便禀报了此奇案。老国公身边有一能人,是当年随军的军医,小时候误食过夹竹桃嫩芽,到熬粥的地方看了看,恰好有株桃树在边上,正是春日,嫩芽与花瓣四处飘落,进入大锅,因而误食后出了事,金善人着实是无辜的。 可老国公却就此记住了那桃树。他年纪大了走不得路,已经数年不曾到过陆府。而这夹竹桃树在北方并不适宜生长,因此认识的人极少,即便有认识的,也很少知道此树浑身剧毒,还将其种植在院子里驱虫清新空气,实在是愚蠢至极。 陆纯容被带过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吓懵了!她真不知道这树有毒!之前她出去,看到街边有人卖花树,本不想多看,却突然发现有两个女子争着要买。陆纯容有些虚荣,便停了轿子,出了五倍的价钱将花树买回来送给了清欢。 一切都是巧合,还真是巧了。谁能保证陆纯容那天不出门?不买那花树?不拿回来,不送给清欢?即便送给清欢,谁又能保证她真的会误食?真的就在一个早上在窗边用膳,还偏偏飘了嫩芽下来让她和甜汤一起饮下了? 可陆仰止不相信这个巧合。 陆之寒等人都以为这是个意外,可他不觉得。 陆纯容跪在地上瑟瑟发抖,陆振行得知是她害了清欢,狠狠一脚踹上来,疼得她在地上打滚也不敢说什么,只能在心里祈祷陆清欢不要出事,千万不要出事!否则她也完了,她这辈子都完了! 可她最怕的是陆仰止。前世陆清欢病死,陆仰止跟疯了似的,这一回若是自己害死陆清欢,那么、那么……她不顾一切地对着陆仰止磕头,恐惧不已:“大哥哥!大哥哥我不是有意要害大姐姐的,求求你不要生我的气!求求你不要生我的气!我、我去给大姐姐磕头赔罪,你不要生气!不要生气!” 慢慢地,她看见一双黑色的皂靴走过来,停在她眼前。然后她战战兢兢地抬起头,视线往上,看见陆仰止英俊而冷漠的脸。他正看着她,语气淡淡的,没有什么情绪。可越是如此,陆纯容越是害怕。她前世亲眼看到过,他就是这副表情,面不改色的杀了多少叛贼。 “我有几个问题问你。”陆仰止如是说。 陆纯容哆嗦的更厉害,可她知道,这是个机会,一个证明自己,能让自己活下去的机会。 陆阁老的宝贝孙女儿重病怕是要不行了的消息迅速传遍了京城,人人惊诧担忧好奇皆而有之,却唯独有一人不惊也不忧,轻轻一笑,笑容中满是胜券在握,挑起十指纤纤,涂着鲜红蔻丹,真是美极艳极。她撑着下巴缓缓而笑:“这么久了,总算是等到了,也不枉我如此辛劳,投入这么多心血。” 陆清欢那身体,一次中毒不死,也活不长了。本就是天疾之人,需要小心呵护照料,中毒会让她的身体彻底垮掉,再也好不起来。 如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内里早已腐朽,中毒也不过是让她看清楚现实。 第986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十四) 他不能离开她, 哪怕一步。 因为她的情况越来越不好了。 打出生时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病根,无药可医。这么多年, 家人们想尽了办法,求尽了名医,可没有人能救治一个注定要离开的人。她如今还剩下的这口气, 是用上好的药材吊着的。这药能让她活个一时半会,却不能再叫她长命百岁。 彩云易散,琉璃易碎, 美好的事物大抵都是要留不住, 才能叫人念念不忘。 陆仰止已经不再去当职了,皇帝看重他, 见他如此, 派人来召见过他一次,但陆仰止没有去。他不敢离开清欢,他怕他一转身,她就不会再醒过来。 其实她现在昏迷的时间已经远远超出清醒, 有的时候睁开眼睛会分不清面前的人谁是谁,大抵是那场毒, 让她的眼睛出了些许毛病。可昏迷着也不代表多么舒服, 她有的时候会呕吐, 会抽搐,心律会急速失常,大夫就在陆府住了下来,老国公带来的太医也一直盯着她的情况。 那么多人想要她活下来。 老太太跟老太君不敢在她面前哭, 背地里没人了总是偷偷抹眼泪,男人们自诩顶天立地,可这双手就算能撑起大好河山,也无法挽救一个小姑娘脆弱的性命。他们甚至贴了告示悬赏,若有能医者,愿意散尽家财,结草衔环为报。 可是没有人能救她。来的名医倒是不少,每个人给她把完脉后都叹气摇头,说自己学艺不精,只差没将药石罔效四字说出口,让家人提前准备后事。 就好像是春日枝头的一朵花苞,晚来风急,骤雨扑打,一瞬间便要凋谢,零落成泥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月有余,这一日清欢在昏迷中被喂了药后精神竟好了些许,还认出人了。陆仰止站在人群外头,直到她喊他对他招手。 他过去了,她瘦弱的不像话的双手略有些无力的抬起来,搂住了他的脖子,低声请求:“哥哥,我……我想再去放一次花灯,这一次……我想好,要写什么愿望了。” 因为嗓子疼痛,她语速极慢极轻,险些要叫人听不到。 “好。”陆仰止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她。“天还没黑,等天黑了,我就带囡囡去放花灯。” 她笑起来,已经瘦脱形的面容上眼睛大的惊人,陆仰止看了,心头一酸,如若刀绞。其实他早就知道的,都一年了,她的个儿丝毫不见长,人却越来越瘦,他变着法儿的给她寻好吃的,可她总吃不了几口,他也绞尽脑汁带她去玩,可她总是病恹恹的,那会儿他就明白,她停止了长大,也许就再也不会长大。 “元宵节过了呢……哪里还有什么花灯啊……”清欢趴在陆仰止肩头,轻轻拍着他的背。被病痛折磨的明明是她,可安慰别人的,却也是她。她抬起头,看向周围疼她爱她的长辈们。他们都看着她,目光温柔,但都带着泪光。 于是她笑起来,蹭了蹭陆仰止的脸颊。他轻轻将她放开,神色坚定:“会有的,天一黑就会有了。” 说完他起身,在她的目光中离开了。 陆之寒立刻上来扶住她,清欢在父亲怀中喘息着:“阿囡真幸福,做了爹爹的女儿。” 陆之寒抱着她不敢让她看自己泪流满面的脸,他的面部表情已经扭曲,双手颤抖,可声音却沉稳一如往常:“爹爹也幸福,才有阿囡这样的宝贝。小阿囡快快睡,等睡醒了,就有花灯可以看了。” 她依偎在父亲肩头,呼吸声几乎没有,就又慢慢睡了过去。 这一觉不知到了何时,大概是记挂着花灯,天黑后她竟然又一次醒了过来,这一回精神很好,颇有些容光焕发的意味。老太太跟老太君在旁边守着,见她醒了,纷纷问她饿不饿,可有想吃的。清欢仔细想了想说,要吃橘子糖。 含了一块橘子糖,陆仰止就来带她去看花灯了,他换了一身黑色的衣裳,更是显得清俊。清欢被他背起来,陆之寒在她身上披了一件厚厚的大氅,然后他就带她出门了。出门前清欢回过头,长辈们站在门口看她,她嫣然一笑,对老太爷说:“祖父,等我回来,帮你跟外祖下棋啊,这次我帮你赢。” “好、好,祖父等你回来!”老太爷露出笑容对她挥手。 “回来之后,想吃祖母做的福寿酥,外祖母做的绿豆糕。” “这就去做,等我们宝贝阿囡回来就吃得上!” 天还有点冷呢,春天了,万物复苏了,可她的生命却很快就要结束了。 陆仰止背着她,大街上竟然真的到处都是花灯,简直就像是元宵节重新到来了。可清欢看的分明,国公府的舅舅们跟表哥们都在人群里面呢,不过他们好像觉得自己伪装的很好,于是她也贴心的装作没有发现。 卖他们花灯的竟然还是去年元宵节的那个小贩,清欢提起笔,她现在已经没什么力气了,字儿也写的歪歪扭扭的,因此自己颇有些不满意。不过今晚的月亮很圆,和元宵节一模一样。她先是题了几个字,而后笑起来,竟然吟了一句小诗:“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 陆仰止浑身僵硬:“囡囡。” “开玩笑的。”她笑起来,在他背上乖巧地趴着,但眼前又渐渐有些花。“你说,人是活的久些好,还是短些好?” “自然是久些好。” “可是,活得久些,倘若不开心呢?”她继续问。“是不是短些就比较好?” 陆仰止不肯回答这个问题。 “若是,什么都想拽在手中,那必然会遭来恶果。”清欢喘了两口气,“……到了时间了,就要放手让她去了。”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总有一天要死在父亲他们前头。所以从那时候起,我就想让他们接受这个事实,等这一天真的来临,不要太难过。”她伸出小手摸他的耳朵。“哥哥也是,这是必然会发生的,但我活着的时候已经足够了,身后事,就是希望你不要强求。” 陆仰止一步一步的走着路,没有说话。 清欢当然可以让自己在这个世界里长命百岁,可注定的命运是她早早的就会死。即便今日不死,以后也终有一日,要让陆仰止抓不着看不见。所以她才让一切顺其自然,假如她抛弃自己的身份,就这样生长在凡尘间,也会长成这样温柔乖巧的少女,但与此同时,死亡也是她必须接受的结局。便是倪雅不对她下手,她也不可能陪伴陆仰止多久。 要到什么时候,他才想要放手呢。 “以后哥哥要好好孝顺爹爹,祖父祖母,还有外祖和外祖母,我走了,哥哥就得把我要做的事给一并做了。”她扒着手指头数,就跟给学生布置功课的先生一样。“要好好生活,好好吃饭和睡觉,还要好好当官,照顾长辈,爱护晚辈……嗯……我的要求也不高吧?” 陆仰止嗯了一声。 她又笑起来,两人到了河边,陆仰止将她抱到腿上,看着她松手,那一盏小小的花灯很快顺流而下,不见了踪影。 然后他起身的时候听到她说:“哥哥,我要睡了。” “……好。”他又将她放到背上,每一步都好像踩在了刀尖上。他听到她的呼吸,嘈杂的街道突然间变得安静起来,他听见她的呼吸从浅浅的,变得更浅一些,再然后,就什么都听不到了。那双搂着他脖子的小手,慢慢地松开,他走在大街上,四周人人欢声笑语,热闹美满,唯独他孑然一人,空旷而又孤寂,寒冷而又绝望。 就这样一步一步走回了陆府,什么都忘了,什么都不会做了,看着她被接过去,换了寿衣,放进了精致的小棺材里。胸腔里的玩意儿似乎也不会动了,就这么傻呆呆的看着,周围一片哭声,他像是身在一个梦里,空荡荡的,又钻心的疼,简直像是灵魂都被撕扯成了碎片。 人死如灯灭,生前如何,死后都不再痴缠。 人人换上白衣,陆仰止站在灵堂里,突然像是想起什么,拔腿狂奔,离开了陆家。 他顺着河流一直跑啊一直跑,似乎跑过了山河大川,跑过了旷野平原,跑过了日月星辰,也跑过了九重三千。河流往前奔腾,他便往前追逐,一直追逐,跑断了腿也不肯停下。 最终,他在一座人迹罕见的小桥边,看见了那盏被放进河里顺水而去的花灯。陆仰止跳下去,他忘了自己不会水,只想抓住那盏灯。他在这春寒料峭的深夜里陷入冰冷的河水之中,颤抖着手取出那张字条。 纸上的字歪歪扭扭,着实称不上好看,字迹虽然沾了些水被晕开,但仍旧清晰可辨。 上面说:我欲四时携酒去,莫教一日不花开。 作者有话要说:  苏轼《阳关曲.中秋作》 欧阳修《谢判官幽谷种花》 第987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十五) 第九十九碗汤杳渺(十五) 再也没有人见过陆仰止的笑容。 他本就不爱笑, 除却在清欢面前的温存模样,整个人都宛如寒冰铸成, 清欢死后,他一如既往的生活,就如她曾经叮嘱的那样, 将她应该做的事情都做了。 长辈们年纪大了,伤心欲绝,纷纷卧病在床, 老国公跟老太君就在陆府住了下来, 一日老国公跟老太爷下棋,两人又争得脸红脖子粗, 一个说你这子我吃了, 一个说你偷我的子我要悔棋,正闹腾着,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往常这时候,阿囡会笑眯眯地出现, 老太爷是个臭棋篓子,她会帮老太爷下几步, 然后再蹭蹭老国公, 说两句贴心话, 他自然也就满意了,最后和局,皆大欢喜。 但小阿囡再也不会出现了。 两个上了岁数的老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争也不吵了, 瞪着那棋盘发愣。这时一只修长如玉的手伸了过来,先是帮老太爷走了一步,然后在老国公手里塞了块橘子糖,随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老太太跟老太君在琢磨着怎么做更好吃的绿豆糕,好不容易琢磨出了法子,热腾腾的绿豆糕端上桌,却谁都没有动,谁也吃不下,愣愣的出神。这会儿突然有人坐了下来,倒了杯茶,慢条斯理地,一块一块将整盘绿豆糕吃了一干二净,顺道摸走桌上常年摆着的橘子糖。 陆之寒的书房有人整理,陆家的藏书楼每一本书都被人看过,端午节的时候每人都收到了历年来雷打不动的用心的礼物。 就好像……小阿囡只是换了一种方式陪伴在他们身边。 人上了年纪,就越发的脆弱,可慢慢地也就好了,陆仰止似乎活成了另外一个陆清欢,沉默而寡言,却又温柔且贴心。 他在大理寺表现出色,皇帝很快就给他升了官,调任至吏部,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皇帝在培养他。当今圣上年纪也大了,皇子们亦多有成年,他开始物色接班人了。 清欢死后的第一个元宵节,没有多少人快乐的起来。陆仰止换下官服独自出门看花灯,想起那张字条上的话,忍不住随身带了壶酒,坐在河边。别人在放花灯,他一口一口饮着里头的酒。小姑娘还活着的时候,一直很想尝尝这桂花酿,可她的身体不能喝酒,于是很喜欢酒的陆仰止也滴酒不沾,直至她死,他才开始嗜酒如命。 就连纸条上都写着想要喝酒,活着的时候不能喝,就想着死后时时喝,还想要去赏花,可是她的院子里,现在已经种满了鲜花,桃树下埋了上好的女儿红,酒有了,花也有了,人去哪儿了呢。 陆仰止眯起眼睛,河岸两边小儿女成双成对,人人幸福美满,独他承受这孤独。 “……陆家哥哥?你怎么在这儿?你、你也来放河灯么?” 陆仰止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一袭白衣衬出纤腰楚楚,容华动人的少女,手中提着一只兔子灯,站在他面前,脸上满是关切。一年不见,倪雅身高抽了条,更具少女模样,娇媚动人。她小心翼翼地靠近这个她想要得到的人,也试探着他的底线,看看在陆清欢死后,别人能触碰到他内心的什么位置。 她安分了整整一年,直到又是一年元宵。这一年的风平浪静,足以让倪雅对自己的计划自信,不会被任何人看穿。听说陆纯容现在已经被送去乡下庄子了,即便陆纯容不是故意,可陆清欢的死她逃不了干系。 出乎倪雅的意料,平日里对她视而不见的陆仰止,在时隔一年后,对她的态度竟然称得上是和颜悦色。他甚至拿起酒壶对她招招手:“过来。” 倪雅喜出望外,却还记得矜持。仔细地靠近后,才发现月色下,这个已经长出男人模样的少年有多么俊朗好看。她拿出帕子垫在身上,同陆仰止坐的近了些,娇声开口:“陆家哥——” “那首词,你念一遍与我听。” 倪雅愣了一会儿,看到圆月柳树与灯火,方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于是用自己最动听最令人怜惜的语气吟了出来: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吟完,突然听到陆仰止笑起来。他本是容貌出色的少年,平日里不笑已很是俊秀,如今笑起来,真如冰山消融,万紫千红开遍,看得倪雅心跳如雷,眼睛发直。随后,她听到他难得不那么冰冷的语气,跟她说:“你觉得,这个元夜过后,我会如何待你呢?” 可笑倪雅竟以为他是在与自己剖析心迹!心下激动正要答话,却突然停住,因为陆仰止的笑转瞬即逝,他甚至比先前更加冷漠!他站起身,酒壶东倒西歪,他就那么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取出一朵嫣红的花来。 倪雅大震! 夹竹桃花! 陆仰止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倪雅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摆,“陆家哥哥!陆家哥哥你听我解释!这件事跟我没关系的!清欢妹妹的死我也很难过,我——” “有没有关系很重要么?”陆仰止将她甩开,看着这么个美人倒在地上哭泣。“重要的是,我想让死的比她痛苦一千倍,一万倍。” 语气轻柔,倪雅曾经无数次羡慕能让他用这种语气对待的陆清欢,可如今他也这样跟她说话了,却让她毛骨悚然,似乎又看见了前世那个冷淡地扔下令牌监斩的陆丞相,她的脑袋在地上咕噜噜滚了两圈,脖子处鲜血横流,他却看都没看一眼就走了。 倪雅怕的说不出话,浑身剧烈颤抖。她想解释,想狡辩,可她发现在陆仰止面前,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他不知道查到了什么,就算真不是她做的,他也不会放过她,更何况……是她做的。 她没有后悔过,甚至以自己的算计沾沾自喜,可她现在害怕了,怕的双腿颤抖站不起来,浑身无力,只能看着那个可怕的人一步一步离开,而自己,即将等待最可怕的报复。 于是倪雅不敢出门了,她整日待在家里不敢出去,偶尔出门也一定要随从里三层外三层的保护。但没有用,终于,在一次她陪同祖母去上香的时候,被人劫走,然后被赤|身|裸|体的扔在了大街上。 父亲不顾她被人侮辱的情况,立刻就将她送去了尼姑庵,对外说倪家小姐暴毙而亡。在这个所谓的尼姑庵里,她看见了据说被送到乡下的陆纯容。 陆纯容完全变了个模样,可倪雅之后才知道自己到这里来是做什么的。 她是来试药的。 陆仰止让她彻底“消失”在了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她活着,所以就算她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关心,更不会有人挂念。她每天都要吃很多很多的药,疼的烂了肚肠,吐血打滚,可是没有用,再疼她也死不掉,她会被救活,然后再吃下一种药,再疼,再被救活,这样往复循环没有尽头,时间长了,倪雅甚至求着自己快点死掉! 死了就不用受苦了,人怎么能活的这么痛苦呢?难道她重活一次,就是为了得到这样的结局吗? 她甚至再也没有见过陆仰止,那个男人根本不屑于见她,就让她在这样的地方苦苦挣扎。每当她痛苦难当,陆纯容就在一边看着她一边笑。 “你借我的手害死陆清欢,你看看,现在是你捞着好了,还是我捞着好了?”陆纯容哈哈大笑。“倪雅,咱们俩都得死在这里,可是我开心极了你知道吗?至少陆仰止没有像对你这样对我,他只是让我每天看着你,等着你死。” 倪雅哭喊着打滚求饶喊救命,但是在这里,没有人会理会她,更不会有人来救她。 她的那些心机手段,在这里统统使不出来。 她只能这样,一直到身体彻底崩溃,再也承受不住。 而陆仰止,仍然做他的官,他终有一天权倾朝野,辅佐小皇帝开创了另一盛世。他慢慢地送走了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还有父亲,可他始终孑然一身不曾成亲。 后来小皇帝慢慢长大,准备给当年那些在陆仰止铁血压制下根本没胆子造反谋逆的王叔们封王,陆仰止说他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便要辞官归乡。小皇子耍赖不让他走,非要封他当个异姓王。 老师这么多年来教导自己多不容易啊,尤其是父皇去得早,他根本就是老师一手带大的,封个异姓王怎么了,他还要给封地呢! 可惜老师不要。 准备给选封号的时候小皇帝犹豫了很久很久,怎么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只好去问老师,他喜欢什么字。 老师笑了笑说,那就封我,“隔壁老”吧。   ☆、第988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一)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一) 小成本电影《我和猫的生活》开机仪式上, 主办方请出了四只猫。因为害怕周围人太多吓到导致它们乱跑,所以将它们分别放在了小笼子里, 接下来的环节是演员和猫的互动,都是俊男美女,现场又聚集了太多的媒体跟粉丝, 因此要格外注意猫咪和演员的距离,力求完美。 第一只被带出来的是布偶猫,这种猫貌美而柔顺, 十分亲人, 见惯了大场面也不怎么害怕,而且曾经参演过数部电影, 是个小小明星猫, 其主人在微博上还积累了一百多万的粉丝,因此一出来就受到了欢迎。 第二只是非常可爱的虎斑猫,长得虎头虎脑的非常有精神,也是网红猫, 古灵精怪,以各式各样的颜艺称霸表情包界。它一出来大家都笑出声, 没办法, 实在是太熟悉了, 看那习以为常的小贱样儿。 接下来是第三只橘猫,俗话说得好,十只猫八个胖,还有一个特别胖, 这位就是传说中大橘为重的橘猫,浑身肉滚滚简直要流油,憨态可掬,一出场就引起大家强烈的掌声。 最后一只则是通体雪白的田园猫,但真论起美貌来,却是这最后一只最好看。它懒洋洋地趴在笼子里,只看那湛蓝的眼睛与优美的身段,简直像是个优雅的淑女。主持人介绍说,前面三只都是家养猫,最后一只却是流浪猫,因为在剧组附近出没,就被带来了。特别聪明特别机灵,他们整整花了三天时间才让它主动靠近笼子。 清欢在心底呵呵了一声,她舔了舔粉嫩嫩的爪子,继续埋头睡大觉。如果她不肯让他们接近,他们能抓住她?别开玩笑了。不过能洗个澡又打了针,安全上至少有了点保障。 到了演员跟猫互动的环节,前面三只都对人类表达了极大的热情,唯独她冷漠以对。无论是猫粮还是逗猫棒,清欢都不为所动,就连导演拿出了木天蓼棒,她也只是眨了眨星空般的蓝眼睛,又闭上,仍旧一动不动。 这样的话,就只剩下一个人没有跟她互动了。这部电影的男主角,司凉易。 清欢这阵子在影视城附近出没,大致上也知道这位是谁。据说家世成谜,可一出道就演了国宝级导演的男一号,随后一夜成名,拍的电影倒不多,部部都是精品,国内外拿的影帝奖杯家里估计都放不下,天才演员。从影至今也有十来年了,人却才将将三十出点头,真正的超一线大腕儿,国民的骄傲,逼格高破天际。 这次会出演《我跟猫的生活》,也是出乎众人意料,毕竟一看名字就是个小清新小众电影,实在是叫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毕竟离他上一次接戏已经快一年了,粉丝望眼欲穿,媒体也饥渴难耐。 为什么要接这部电影?司凉易自己也不知道,每年他接到的邀约排起队来能绕世界一周,本来今年没打算工作的,这个剧本也就放在一堆待挑选的剧本里,他甚至都没有去看,直到有一天,他经过书桌,剧本突然掉在了他面前。 然后他就来了,再然后,他想他大概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接这部电影了。 轮到他的时候,他直接跳过了前面三只可爱的猫,到了最后一个笼子前。手指伸进去想要逗弄,却被主持人阻止了:“司先生,这只猫不许人碰的,您小心点儿啊。” “不碍事。”他谢过了对方的提醒,手指在小白猫头顶轻轻摸了摸。它看起来好小,才几个月大?感觉还要吃奶的样子,可是竟然能凶的让成年人不敢靠近。 爪子嫩呼呼的,真的能挠人吗? 能不能他很快就知道了,因为小猫抬起爪子给了他一下,锋利的爪子迅速在他手背上留下两条痕迹,不过因为太小,没有见血,只是破了点皮。 司凉易蹲在笼子前,将笼子给打开了。那只懒洋洋的小白猫看见他对它招手,考虑了两下,晃晃悠悠地走过来,四只小爪子都踩在他掌心上,让他给捧了起来。 底下镁光灯不停地闪,司凉易毫不在意,主持人看到凶悍孤僻的小白猫竟然给抱了也很惊讶,就说:“司先生,得喂它吃东西才算成功哦。” 司凉易看了看盘子里的猫粮说:“她不爱吃这个。” ??你怎么知道它不爱吃? 接下来,司凉易竟然一直把小白猫放在手心,即使这个环节已经过去了。看得出来他得了小白猫之后就有些心不在焉了,但接受采访的时候仍然很有条理,回答的温和而细致,非常有礼貌,就如同他一贯给人的印象,有礼貌又很难接近的绅士。 导演他们本来就是准备抓这只小猫用一下,驱虫打针后就可以放生了,毕竟野猫不比家猫,这只奶猫这么点儿大就这么野,不亲人,估计不会喜欢被关在房子里的生活。可他们万万没想到……司凉易竟然要把这只猫带走,还询问他们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啊!这又不是他们的猫!司先生怎么高兴怎么来啊,毕竟他才是剧组最大的腕儿!不过一只流浪猫,就是他要导演,导演野会奋不顾身的献身的! 开机仪式是网络同时直播的,影迷们很快就看到了自家影帝对这只小白猫的喜爱。弹幕一排排飘过去,都恨人不如猫。 清欢四只小爪子并在一起,就那么站在司凉易的掌心,不时甩甩尾巴,被他一路小心翼翼地捧着,带到了房车里。 开机仪式只是走个过场,并不代表真正开机,司凉易出席了过后就准备回去了,他在不工作的时候向来是个超级宅男,在家里看书弹琴健身,活得像个古人。 清欢被带到了他住的地方,一个高级小区的豪华公寓,这个人有多有钱呢,竟然买下了整整一层,有书房琴房健身房,还有专门的视听室,但却没有客房,好像是从来都不来客人。 很奇怪,看起来感觉像是很温和的人,却又这么孤僻。 他一路捧她回家,进家门后也没有放下。司凉易自己也有点搞不懂,他其实对小动物没什么感觉,他的哥哥倒是养了一只金毛,膘肥体壮的,遛狗的时候很受人瞩目。但司凉易一点感觉也没有,准确点来说,他对这世间万物都没有什么感觉,似乎从生来灵魂就缺失了一半,对什么都不喜欢,对什么也都不讨厌,就是这样。 可这只小猫不一样,他看到的第一眼就非常非常喜欢,喜欢到一定要养她,还要带她回家。这种感情对司凉易来说真是头一遭,他在这之前完全没有关心过怎么养猫之类的话题,可是他觉得她应该饿了。 上网买猫粮,不知道她会喜欢什么口味,就每一种都买,各式猫玩具猫爬架都来一套,还有几间空房间,可以改造一下,嗯……这个猫衣服也挺好看的,买。 清欢看着他手速飞快的下订单并且加急催货要求马上送到,走到了他的键盘上坐下。司凉易亲了下她毛茸茸的脑袋,“……我是不是得给你起个名字?” 她很给面子的喵了一声,叫声清甜稚嫩。 司凉易想了很久都不知道要叫什么好,用搜索引擎搜了几十页,都觉得不好听。小猫可能等急了,从他键盘上踩过去,恰好条框内被它踩出一个欢字。司凉易眼睛一亮,就叫欢欢! 不过他太宝贝她,没多久就直接叫欢宝了。跟养个公主似的,偏偏这小猫也不认生,完全将这里当成了她的地盘,四处走走看看,然后跳上了半开放式厨房的流理台上,看司凉易将网上买的东西叫人搬进来并且安装。 他很出名,无人不知,但这个小区里住了不少明星,再加上送货上门前他表明了身份,工人们虽然很激动,却并没有打扰,只在临走前小心翼翼地询问可否要个签名,司凉易一一满足。 客厅里多出一个巨型豪华城堡式猫爬架,清欢叹了口气,嘴边的长胡子抖了抖,其实她对这些没什么兴趣,因为她不过是外表像一只猫。但鉴于司凉易的期待,她还是跳上去走了走,结果司凉易立刻过来将她捧起:“你还这么小,跳那么高不好,想上哪里去,我放你上去。” 没养过猫的司凉易,居然很自然的跟猫对话,好像这只猫能听懂一样,要是被外人看见肯定吓得头都秃了。 他用手指捏她娇嫩的小爪子,将爪子捏开,看到里头锐利的指甲,想了想,先找到猫用指甲刀,然后网上搜了个教程。看了大概有三四遍,觉得心里有点底了,就要她过来剪指甲。 竟然还是对她招手。 清欢心想,真的猫能听懂才怪呢,他这是养猫吗? 不过最后,她还是走过去了。   ☆、第989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二) 司凉易大概是用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一个事实:他的猫, 好像太乖了。 网上给的剪指甲教程里给了猫咪的各种不适反应,可是到他这里一个都没有, 甚至在他谨慎小心地剪完一只嫩爪后,她主动将另一只嫩爪伸了过来。 被剪完指甲的清欢试了试爪子,啧, 这下别说是挠人了,挠痒都做不到。她踩在司凉易怀里,毛茸茸的长尾巴晃悠两下, 被他捧起来放到餐桌上, 桌上有一只小鱼图案的猫碗,里头倒满了猫粮, 旁边还有一个打开的猫罐头, 猫用饮水机也放在桌上。 “怎么了?”司凉易等了一会儿,看她只是优雅地坐在桌上却没有要吃的意思,就忍不住问。 清欢喵了一声,伸出爪子将猫碗往旁边拨, 可是没想到那碗重的要命,拨不动。 “嗯……不喜欢这个牌子?” 接下来清欢大开眼界, 司凉易不知道买了多少个花纹不同形状各异的猫碗, 一字型排开, 每个碗里都倒了一种猫粮,每种罐头也都开了一个,恰好从桌头摆到桌尾,然后他用很期待的眼神看她:“可以挑你喜欢吃的, 其他不吃也没关系。” 但让他失望的是小猫仍然坐在桌子上不动。于是他又想,难道因为还是奶猫的缘故,要喝奶?好在他之前想到这一点,还买了好几个牌子的猫奶粉。 一排猫粮一排罐头一排猫奶,小猫仍然不为所动。 这下司凉易彻底没招了,他坐在桌子对面的椅子上跟小猫大眼瞪小眼,最后败在那双湛蓝的眼睛里。想起兄长司蔚安养了条狗说不定有经验,就打了个电话。电话那边很不可思议:“天哪!这难道是我那冷酷无情的弟弟吗!你竟然也会打电话给我!” 司凉易开门见山地问:“猫不吃猫粮怎么办?” “哈?”司蔚安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我今天带回来一只猫,她不肯吃猫粮,也不肯吃罐头还有猫奶粉。”司凉易皱起眉头,“你不是也养小动物?” “那猫跟狗能一样吗?”司蔚安不屑地反驳。“粽子可什么都吃,而且还偷吃。”他那条狗,吃什么都胃口好,一点不挑食。“不过你怎么想起来养猫了?猫可比狗难伺候啊,养狗我是主子,养猫,猫是主子。就你那个性,养猫?猫受得了吗?” 司凉易啪的挂了电话,得不到有效信息,没必要再继续废话,徒留司蔚安在那头跳脚,然后一个没注意让粽子偷走了他盘子里的鸡腿。 “你怎么什么都不吃呢?”司凉易摸了摸清欢的头,她的脑袋小小的,毛茸茸的,很可爱。像是回应他的话,她喵了一声,司凉易顿时苦笑:“我听不懂啊……你想吃什么呢?” 来到这个世界三个月,清欢每天混迹在各大饭店小吃摊,当然不会去吃猫粮猫罐头。她一边喵喵叫,一边饮着司凉易到了厨房。之前等送货上门的时候,司凉易从三门大冰箱里取出了肉解冻,准备做晚饭来着。 这下他低头看向裤腿边打转的奶猫,似乎有点明白她的意思了。“你……要吃人类的食物?” “喵。” 司凉易犹豫:“不太好吧……猫不能吃人类吃的东西。” “喵!” “……那好,你先去外头等着,我给你做饭。” 司凉易之前看了新手养猫小贴士,其中划重点加粗加宽的一行字说:不要给猫吃人类的食物!千万不要! 可是…… 他一边想,一边快速切肉洗菜,顺便按下高压锅的开关。 因为是猫要吃的,所以他尽量少油少盐,但用绿豆粉搓洗过去除肉腥味,切成细细的丝炒熟装盘,又挖了一勺米饭和着肉丝拌匀,端到厨房的吧台上,推到清欢面前。 清欢对他叫了一声算是感谢,总算吃东西了。司凉易放下心来,用剩下的材料给自己做了一盘肉丝炒面,他看起来冷清,口味也清淡,可和清欢那碗肉丝拌饭比起来,炒面的油要重些,还放了点辣椒,洋葱青椒胡萝丝,五颜六色煞是好看。司凉易一边看着奶猫吃饭,一边用叉子卷起面条放入嘴里咀嚼。 没一会儿奶猫吃完了,竟然朝他走进,还把小脑袋塞进他的杯子里喝水。司凉易竟然不觉得不卫生,任她喝了个痛快,又走到他的盘子边上,张嘴咬住一根面条往外拽,拽啊拽的拽不动,干脆就动嘴开始吃,一直吃到差点儿把脸埋进他的盘子里。 司凉易摸了摸她的爪爪,她一边吃一边用爪爪按住他的手,还叼走一块青椒。司凉易亲眼看到她专门挑辣味比较重的配菜吃,这是一只奶猫应该干的事吗?! 杯子里的水被她喝了大半,最后半个猫差点儿都掉进杯子里,司凉易只好打开冰箱,小猫却突然扑过来,对着冰箱里的橙汁喵喵叫。 意思很明显了。 然后她舔果汁他喝冰的矿泉水,一人一猫相处和谐。 最后外面餐桌上的猫粮猫罐头什么的都被司凉易处理掉了。他觉得……他的猫大概跟普通的猫不一样,但他竟然没有觉得很惊讶,也没有觉得奇怪,而是理所当然的接受了。他想,大概她下一秒突然变成人,他也认为是应该的。 他是疯了吗? 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牵引他,而他一点都不讨厌这样的感觉。 晚饭后他习惯看会儿书再去洗澡睡觉,所以会在书房消磨掉一个小时左右,小猫也被他抱了进来,她大概不想看书,因为他抱着围绕书墙转了一圈,她仍然是打不起兴趣的模样。于是司凉易也不看书了,抱着猫去卧室开电视,然后把遥控器给了她,看着她拿着嫩爪子拍,拍啊拍的终于拍到一个放情景喜剧的电视台,这才停下。 司凉易收拾好准备去洗澡前问猫:“……你要不要洗澡?” 她歪过可爱的小脑袋,湛蓝色的大眼睛盯着他,竟然喵了一声,跃跃欲试从床上跳下来,被司凉易及时拦住。 浴室里放好了水,他还弄了个小木盆来放到浴缸里,正好是她的大小,待在上面稳稳当当。司凉易用自己的沐浴露给她抹身子,一边抹一边说:“我觉得……你大概也不需要那些猫用的产品吧……可是你看起来太小了,我待会儿给你买婴幼儿专用的沐浴露吧,应该会比较适合……这里需要挠挠吗?” 她喵一声就是要,司凉易将她洗了个干干净净,用浴巾包起来擦了擦,再用电吹风吹干——但他记得清清楚楚,网上说猫咪进家后最好不要太急着洗澡,因为要给它们适应的时间,而且大部分猫咪都会惧怕电吹风的声音。 所以…… 果然他养的不是猫,大概是个小精灵什么的? 司凉易睡前习惯喝一杯酒,没想到这只奶猫居然踩着他的胸膛站立起来,脑袋朝高脚杯里拱,粉色的小舌头舔了好几口才满足。司凉易越发觉得她不是猫了,大概是里头有个奇妙而有趣的灵魂,只不过用了猫的外表。所以他对待她简直就像是对人,仿佛一人一猫能够沟通。 清欢发现自己有点掉毛。她在被子上滚了一圈就掉了好几根,有点心疼,这种感觉大概只有脱发的人才懂。司凉易怕翻身压着她,就把她放在枕边,和他的头靠在一起。清欢用柔软的肉垫压了压司凉易的脸,在他头边蜷缩成毛茸茸的一小团,闭上眼睡了。 但电视一夜没有关,第二天天没亮她先醒,就趴在床尾看电视。 司凉易做了一夜光怪陆离的梦,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忘了个一干二净,心情却无比沉重而悲伤,让他隐隐有点头疼。这些稀奇古怪的梦,他每每醒来都是不记得的,这也是为何从小他就与人疏离的原因。他觉得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可是有些事情却应该去做,比如说活下去,比如说当个演员。 就好像是剧本上写了,他不过是将自己的人生也当成一场戏剧,按照情节发展,如实演绎出来。 小猫的尾巴在甩过来甩过去,司凉易坐起身,小猫就回头走了过来,在他身边坐下,雪白毛茸茸的猫脸上,一双眼睛蓝的如同大海,仿若星空。 司凉易亲了下她两只嫩爪:“早安,宝贝。” 猫脸做不出“笑”这样的表情,清欢用蹭脸表达自己的温柔。她跟着司凉易去卫生间,看着他刷牙洗脸,却在他解决生理需求时被抱了出来。司凉易的脸色有点奇怪,可能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法当着一只猫的面上厕所,还关了门。清欢用爪子挠了挠也就算了,在门边坐下,等他出来。 ……其实她也不是想要看他上厕所,毕竟她没有那种癖好。   ☆、第990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三)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三) 司凉易从洗手间走出来之后, 就看见小奶猫蹲在门口的垫子上舔舔爪子洗洗脸,这样看起来倒有些像猫了。见他出来, 她站起来,大摇大摆地进入洗手间,然后还用小身子将门给推上, 被关在门外的司凉易一脸错愕。他站在门口大概有个几分钟吧,就听见里头传来马桶抽水的声音,随后是喵喵的叫声。 这意思是……让他进去?保险起见, 司凉易还是敲了敲门, 等到里头传来喵的一声,他才推门进去, 看见小猫蹲在洗手台上, 两只爪子是**的,正举起来对着他叫,意思非常明显。 司凉易了然,拿了新毛巾过来给她擦爪子上的水, 然后将她抱了出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正式开机,司凉易的私人时间是很多的, 他习惯了不外出, 不和人来往, 这样孤独而寂寞的日子他过习惯了,有只小猫陪着还是头一回。 早餐吃的是吐司培根还有煎蛋,司凉易煎的蛋又好看又好吃,遗憾的是清欢只吃了一颗就饱了, 司凉易做了芦笋培根卷,外皮微微煎的焦黄,十分好吃——清欢喜欢会做饭的人,尤其是长得好看会做饭还很懂得享受的人。 吃完早饭她的肚皮立刻变得圆滚滚,司凉易收拾了碗筷坐在沙发上,她就跑到他腿上,他很懂的伸手轻轻按摩她的小肚腩,猫咪胖起来是非常可爱的,不过她的形状还小,只是只奶猫,胖也胖不到哪里去。 司凉易一边给她揉肚皮一边困扰:“……猫吃人类的食物真的好吗?”他腿上还放着平板电脑,上面仍然是对于新手猫奴的叮咛,鲜红的大字再三告诉他:不要给猫吃人类的食物!千万不要! 清欢懒洋洋地看了一眼,伸爪一拍,界面就被拍掉了。司凉易低头看她,调出打字页面:“……你想说什么,可以用这个告诉我。”说完他觉得自己有些疯,然后又笑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欢欢能听懂他说的话,他们是可以交流的。 清欢眨巴着蓝眼睛,粉色的肉垫在字母键上踩了踩,说:我不喜欢打字。 果然!司凉易有点吃惊,又有点了然。他摸了摸奶猫肚子,问她:“你真的能吃人类的食物吗?” “喵。” “那以后,还需要买猫粮什么的吗?猫罐头猫零食之类的?” “喵喵。” 司凉易差不多也弄懂了点儿,奶猫叫一声表示肯定,喵喵两声表示否定,他想了想觉得这样也就够了,难道他还要强迫一只猫跟自己聊天吗?手指头在清欢肚皮上挠了挠,“好,我知道了。” 再之后他就没看过什么养猫一百法,网上书上所说的养猫守则是根据普通猫来讲的,他这只又不普通……司凉易没忍住又问了一句:“你是妖怪吗?” “喵喵。” “神仙?” “喵喵。” “……”除了这两种司凉易真想不出还能在什么情况下猫咪变得能打字。他盯着腿上的小猫看了半晌,觉得她真的是很漂亮很可爱,蓝眼睛粉肉垫小脑袋都讨人喜欢,所以偶尔有点奇怪的地方自己也不用太在意。反正他就是觉得,如果是她的话……怎么样都没关系的。兴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以前司凉易可从来没有养小动物的想法,司蔚安怕他宅成化石还特地拉他去过宠物店,但司凉易一点想法都没有。 眼下这样还真是头一回,很新奇的体验。 小猫估计是被揉舒服了,肚皮朝天,四肢微微蜷着,尾巴慢悠悠的晃来晃去。她的肉垫是完美的粉红色,因为还是奶猫所以非常柔软娇嫩,司凉易用指头戳了戳,软的不可思议,他忍不住低下头,让她的肉垫踩在脸上,然后把脸在她肚皮上蹭了蹭。小奶猫身上带着的是和他相同的沐浴露味,白茸茸的毛在窗外的阳光下一根一根的飘动着,简直可爱的要命。 幸好这就是只猫,如果换做女孩子,司凉易这种动作就是性骚扰。他突然想起什么,问:“你能变成人吗?” “喵喵。” 不能啊……他有点失落,摸着她的爪爪。“漫画上都会变成人的。” 是的,然后猫耳少女还能跟主人酱酱酿酿呢,可惜你想的美,我不会变。清欢用牙齿咬住司凉易的手腕,她的牙还很小很脆弱,啃来啃去也不过留下一手口水,连个印子都没能盖上。 “不过没关系,你这么可爱,就算不会变成人也肯定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小猫。”司凉易真诚地说。 清欢喵了一声表示肯定,还用爪子拍拍司凉易的手,算是嘉奖他的想法。 他竟然被一只猫逗笑了,还觉得寡淡无味的生活充满了幸福和快乐。平常这会儿司凉易一般是在书房看书,或者是视听室看电影,但今天他把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一只猫的身上,而且还乐此不疲。 不知道过了多久,手机突然响起来,司凉易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没有接。这个号码锲而不舍的打了好几遍,最后都被他忽略掉,清欢好奇地看了一眼,他就捞住她肉乎乎的身子将她带回来。终于,电话停了。 又过了几分钟,手机再次响起,这一次是司蔚安打来的,司凉易跟这个哥哥的关系还可以,所以没有视而不见。“喂。” 电话那头不知道说了什么,司凉易的眼神变得凉薄起来,清欢从他腿上抓着他的衬衫往上爬,极其灵活爬到他头上,趴在上面侧着耳朵听电话。 司蔚安说:“……晚上回来吃饭吗?老头子生日。” 司凉易说:“哦。” “哦是回还是不回啊?” “看看吧。” “……”司蔚安差点骂他。“你再不回来,老头子很有可能亲自上门去找你。” 司凉易轻轻一笑:“他敢吗?” 司蔚安:“……老弟啊算我拜托你,哥哥我每天做牛做马任劳任怨,就是想把家产攥在手里,等到老头子死那天,能分给我们兄弟俩多一点。你老是这样不回来跟他犟,属于我们的东西,早晚被那女人跟小杂种抢走。” 清欢伸爪抓了下手机,差点儿掉下去,司凉易反应极快地扶住她,还让她在他头上待的更稳。这副造型必然是有些滑稽的,不过他全不在意:“我知道了,晚上我会回去。” 司蔚安这才满意:“行,诶你养猫了是不是?” “嗯。” “晚上我给你带点玩具吧,那天带粽子去洗澡,我看都没看就买了一大堆,结果发现掺了好多猫玩具。” 小猫并不重,但司凉易小心地将她拿下来,“……你拿来,晚上问问她喜不喜欢。” 司蔚安目瞪口呆,怎么的,他回老头子那吃饭还要带猫去?! 不过他没有继续问下去的机会了,因为司凉易已经挂掉了电话。挂了电话的司凉易摸着小猫的嫩爪爪,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问她:“那些玩具会喜欢吗……应该不会吧,因为你不是一般的小猫啊……” 清欢用着爪子按住他躁动的手,一天到晚摸着她的粉肉垫不放,早晚被摸出老茧来,要知道她的小肉垫是非常娇嫩的,哪有人这样摸猫。 下午差不多时间,司凉易换下了身上的居家服,穿上套头毛衣跟牛仔裤,脚上踩着双球鞋。他的头发染成了栗色,随便抓抓就很有时尚感,墨镜口罩一戴,基本上看不见脸,不过个人气质太突出,属于那种捂着脸在人群中也很显眼的人。 清欢也被他穿了衣服,一套粉红色的蕾丝小裙子,但脚上没有穿鞋,毕竟司凉易需要随时捏她的肉垫解压。猫咪专用的衣服穿在身上倒也不难受,至少让清欢觉得自己不是在裸奔。她坐在他肩头,这不是普通的猫,而是一只小精灵,所以司凉易买来的猫包猫笼子什么的全没派上用场。 一个气质出众的男人肩头上坐着一只粉红色的貌美小奶猫,这个组合很是吸睛,就在这小区都有人盯着看,奈何司凉易不在乎,他特意走的更稳当些,免得小猫从肩头掉下去,摔一下可不是闹着玩的。 司凉易是一个很神秘的演员,他没有经纪公司也没有经纪人,片约都是经由司蔚安的秘书进行筛选,在网络上也没有属于自己的社交账号,更是从来不和粉丝互动。 他兴许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粉丝,也不关心自己的知名度。不炒作,也不和人有关系上的牵扯,来历成谜身世成谜,可也正因为如此,更显得迷人。做司凉易的粉丝大多悲喜交加,喜的是自家老大吊打其他人国际超一线有无数拿得出手的作品,悲的是经年累月见不到人,没有消息,这个人此时此刻在做什么,他们一无所知。 可就是这样,还是喜欢。   ☆、第991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四)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四) 清欢现在就趴在副驾驶上玩着平板, 她身上还绑着一条特制的安全带。她发现司凉易的粉丝都很有才,就一部电影一张截图都能被他们玩出花样来, 要是她也有手机,也想拿他的照片设置一下壁纸,美男子人人爱, 司凉易这么受欢迎,除了逼格高地位稳,这张脸怕才是最主要的。 她就这么一路戳着平板到了司凉易父亲的家。他们家什么情况路上司凉易给她说了个大概, 不过清欢不是很在乎, 毕竟她现在只是一只猫,跟她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她又不跟他的家人交际。 很大的一栋独立别墅, 坐落在富人成群的别墅区,司凉易直接将车子停在门口,看起来是没有留宿的打算,他一点都不喜欢这里, 也不喜欢这里的人。 司蔚安比他早到,一看到他就对他招手:“来来来, 看看我给你带的玩具。哇, 这就是你养的猫吧?真可爱, 我能抱抱吗?” 当然不能。在司凉易拒绝之前,清欢就已经拿爪子制止了司蔚安伸过来的禄山之爪,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不愿意。 司蔚安叹口气收回手:“猫果然都是高冷的生物……我家粽子看见我那叫一个热情啊,真希望猫都好好学学!”他趁着清欢不注意摸了把她的小脑袋, 然后贱笑起来,“真可爱,好想亲一亲。” 这回司凉易为了防他,直接将小猫揣到了兜里。他毛衣的胸口恰好有个口袋,一只小奶猫装进去刚刚好,露出小脑袋跟两只小爪子在外面,可爱死了,司蔚安更想给小猫来一个狼吻了。 司凉易在司蔚安那堆玩具里挑挑拣拣,觉得都太弱智了,他的小奶猫很聪明,肯定不喜欢这种东西,给蠢狗和蠢狗的主人玩可能刚刚好。他带着猫坐到沙发上,佣人就端了茶过来,司凉易先喝了一口,然后给小猫喝了一口。司蔚安赶紧阻止他:“你看看你,还养猫呢,怎么一点准备都不做,不能给猫喝茶。” 小猫却当着他的面舔起茶水来,她喝了几口,司凉易把剩下的也喝了,然后抬起眼皮子冷淡地跟司蔚安说:“哦。” 司蔚安:“……”好气啊这个弟弟他不要了行吗?真想把这个破弟弟变成狗!他觉得自己之所以养狗,就是想要一个崇拜哥哥看到哥哥会热情扑过来说哥哥你真厉害我真佩服你的弟弟! 怪不得这个臭小子养猫呢,看他那只高冷的小奶猫,可不是跟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对自己爱答不理,简直没有喵性。司蔚安悲从中来,看着司凉易不仅给猫喝茶,还剥橘子给猫吃,小奶猫还真吃了,边吃边伸爪表示还要。 这猫成精了吧??相比起来他的粽子简直像个弱智,不对,不是像,粽子就是个弱智。 客厅里只有他们兄弟俩并一只小奶猫,不过很快就有人来了。出现在二楼楼梯口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穿着白衬衫和百褶裙,轻施脂粉,看起来精心打扮过,长得很漂亮,杏眼桃腮,颇具古典美,尤其是举手投足,自带一股风情。 司蔚安几不可见的冷笑一声,对司凉易说:“得,你的桃花来了。” “二哥,你回来啦?我刚才在下面等你呢,后来妈妈叫我上去,没想到我刚上去没多久你就来了!”女孩很高兴,一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你累不累啊?要不要先去休息会儿?晚上都是家里人,厨房菜还没做好,不用着急的……咦,二哥你养猫啦?好可爱!” 对于女孩伸来的手,清欢选择整个猫都藏进司凉易的口袋里,不过这个口袋并不是很大,导致她一双尖尖的雪白猫耳还露在外头。眼看就要被女孩子摸到,司凉易起身避开了,冷淡地说:“别过来。” 同样被小奶猫嫌弃的司蔚安高兴了,觉得小猫虽然高冷,但高冷的好,除了主人不给其他人抱。不像是他那只蠢狗,要是带回来,甭管是人是鬼,只要想揉想摸,蠢狗都主动送上大脑壳。 这么想想,还是小猫好。 虽然不让摸,可司蔚安觉得那露出来的两只小猫耳真是太可爱了,还一抖一抖,实在是想揉一把。 司凉易的手指撸了撸猫耳朵,小猫颤了颤,抖动着耳朵开起飞机,还喵的叫了一声,娇嫩嫩的,很惹人怜爱。 “二哥……” 女孩子叫司凉易的话被司蔚安打断,他背倚着沙发,讥笑道:“二什么哥啊,这里谁是你哥?跟你有血缘关系的是那个小杂种,可不是我们兄弟俩。” 听了这话,女孩子瞬间俏脸惨白:“大哥……” “别,你可别这么叫我。”司蔚安冷笑。“你可别哭啊,一会儿老头子看见你哭,指不定又以为是我们兄弟俩怎么欺负你了,要拿鞭子抽我们呢!”为了这装模作样的小婊|子,他们兄弟俩可没少挨打,这小婊|子跟她那小三妈一个德性,就会装可怜,现在看上他弟弟了想来讨好,门都没有。 回来是给老头子面子,是为了继承权跟家产,可不是为了看这令人作呕的母子仨。 女孩连忙揉了揉眼睛不敢哭出来,可红通通的眼眶却昭示着她的委屈与难过:“二哥,对不起,小时候我不懂事……可是我知道错了,我不会再让爸爸打你们的!” 司凉易捏着小猫软绵绵的一只肉垫,漫不经心地看过去:“怎么,你以为我还在意过去的事情吗?” 十八年前,司凉易和司蔚安的母亲去世,不到一个月,他们的父亲司蔺就把第二任妻子林语柔接回了家——忘了说了,林语柔她那个赌博成性的丈夫跟司蔺要了三百万,就痛快的签了离婚协议书,而在这之前,司家兄弟来的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司蔺就已经跟林语柔搞一起去了。 严格说起来就是个令人作呕的爱情故事。司蔺年轻的时候跟林语柔一段虐恋情深,后来家里安排给了他未婚妻,他就跟林语柔分手了,娶了毫不知情的妻子。结果十五年后再见,最爱的女人嫁了个赌鬼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司蔺那颗冷硬无情的心啊,立刻就软了,爱情的火焰重新燃烧,两人背着各自的妻子丈夫搞了起来。林语柔还爱着自己的初恋情人,立刻跟赌鬼丈夫提出离婚,并且由司蔺支付了三百万,买走了林语柔的婚姻。 也是那个时候,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司蔚安才知道,他跟弟弟的父亲不是天生就这样严肃冷漠,他竟然也会把一个小女孩扛在肩头给她买糖带她去游乐园,却对他身体不舒服的母亲视而不见。 哪怕那女孩不是他亲生的。 母亲得知父亲出轨割腕自杀,他跟弟弟两个人发现了床上的母亲,报了警,可这个消息却被爱面子的父亲压下,然后举行葬礼,一切就当无事发生过。很快,林语柔就带了她的女儿林妙瞳进了司家的门,当上了司太太。 林妙瞳不愧是林语柔的女儿,打从进门来就一直表现出乖巧可人的小女孩形象,他跟弟弟自然不会喜欢这对母女,所以毫不客气。可也巧了,这个女孩每次被他们骂哭的时候,父亲都能恰到好处的出现,然后就会以他们欺负妹妹的名义,用鞭子抽他们。林妙瞳今年二十二,他们兄弟俩比她大了十岁有余,他们的母亲被她的小三妈害死,这女孩倒有意思,小时候竟然还敌视他们,觉得是他们欺负了林语柔,所以要给林语柔报仇。 他妈的到底谁应该报仇啊? 后来长大了些倒是好了,可让司蔚安冷笑的是,不知道林语柔打的什么主意,竟然鼓励林妙瞳来追司凉易!真是不要脸的贱人母女,还想母女嫁父子。可能是看林妙瞳完成不了这个任务,六年前林语柔竟然老蚌生珠,给他们生了个弟弟出来。 也就是这个弟弟,让对父亲视而不见的兄弟俩愿意回大宅来虚以委蛇。毕竟老头子年纪大了,家产的分配他们还是在乎的,难不成要白白留给林语柔这个贱人?想都别想! 父亲喜欢林语柔温柔可人善解人意,这是大家闺秀端庄秀丽的母亲做不到的。毕竟普通女人也做不到像林语柔那样什么姿势都摆的出来,什么活儿都能做。林语柔这个女儿林妙瞳,可真真是跟林语柔一个德性,成日弱风拂柳我见犹怜,为了她打架的男人不计其数,现在竟然还把主意打到了他弟弟身上。 司蔺老了之后,终于对这两个儿子有了愧疚之心,可这让林语柔害怕了,她知道,一旦司蔺先她死,那这对兄弟肯定不会放过她,因此她想方设法生了个儿子,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了保障。 作者有话要说:  从前锁章,我看一眼大概心里能有数改什么地方,昨天那章是真不知道…… 直到我把《我和猫的日常》改成了《我和猫的生活》。   ☆、第992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五)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五)   林妙瞳和林语柔长得很像, 都是那种我见犹怜的古典美人,她们和时下的女人美的大不一样, 就像是一片艳丽的红玫瑰中盛开的白色幽兰,不好这口的人可能欣赏不来,可喜欢这个类型的就会为其如痴如醉。司蔚安跟司凉易属于前者, 司蔺和大部分男人属于后者。尤其是这母女俩都长得楚楚可怜,天生有一双水润柔和的杏眼,仿佛里面随时荡漾着波光一样令人心动。   小时候的林妙瞳对他们兄弟俩的敌意还掩饰的不太好, 可随着林妙瞳长大, 越发得她那个妈的真传,将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 给她当了备胎, 还要心怀感恩她对自己的温柔。   司蔚安觉得,世界上可能只有老头子真的相信林语柔那“不让曈曈姓司是不想让你的儿子们生气,我们母女没有要争家产的意思”的说辞,男人这种生物, 无情无义的时候十分残酷,可一旦多情起来, 也真是盲目。   林语柔可不是不想争家产, 如果林妙瞳真改姓把户口登记在老头子名下, 那可就是名正言顺的闺女,甭说有没有血缘关系,那兄妹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要是成了兄妹再闹出点什么事儿来,可就要徒惹笑话了。林语柔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做这种蠢事, 她对自己有信心,对自己的女儿也有信心,林妙瞳比她更年轻更漂亮,凭什么司凉易看不上?   当然,林语柔是中意排行老大的司蔚安的,偏偏林妙瞳却喜欢上了司凉易,含羞带怯地在司蔺面前表现了几次,那位将她当成亲生女儿疼爱的老头子,立刻就想给他们订婚,要不是他管不着司凉易,恐怕他都能把司凉易弄晕了直接送林妙瞳床上去。   老头子年纪大了,一世英明被个女人耍的团团转,再加上本身就是个狼心狗肺的人物,也难怪做出这么多不着调的事儿来。   可是他身子骨还不错,短时间内估计死不了,老头子一天不死,就一天是他们兄弟俩的生父。无论他们多么恶心这个父亲,都不会将他拱手送给林语柔母子仨。   司凉易嘴角带了一点点笑意,他长得出奇的好看,远远超过年轻时英俊潇洒的司蔺,过分俊美的面容招来太多爱慕,林妙瞳的喜欢在司凉易眼里,还不如那群自称粉丝的陌生人。   毕竟陌生人的喜欢不会令他作呕。   他本来坐在双人沙发上,等到林妙瞳袅袅娜娜的也要坐下,他就起来了,改坐司蔚安的沙发扶手。避林妙瞳如蛇蝎的动作让司蔚安很满意,他翘起二郎腿:“你那企图就差没写脑门子上了,也不照照镜子看自己什么德性,一天到晚跟你那婊|子妈似的发骚,真想卖,街上多了去了都是人,在我们面前卖弄什么风骚?”   他说话极其不客气,林妙瞳眼眶更红,这回泪水是止也止不住了,她看向司凉易,似乎是希望他能站在自己这边,为自己说两句话。但是怎么可能?司凉易没有落井下石,已经是额外的仁慈。   “大哥,你真的误会我了,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我也不是你说的那种女人……”林妙瞳咬着下唇,脆弱的如同被暴风骤雨摧残的花朵,迫切需要爱花人的怜惜。“今天是爸爸的生日,你们不要因为我不开心好吗?爸爸其实很想念你们的,虽然他不说,可是我看得出来——”   “喵!”   司凉易没什么心思听林妙瞳说些冠冕堂皇的话,讲道理,谁面对这样的母女好些年也会受不了的,虽然他现在根本不住在父亲这里,可这对母女对他造成的反胃效果,直到现在都没能消除,导致他现在接古装戏的时候都会再三挑剔犹豫,毕竟化了妆朝古代美女靠的女演员们,真的很像林语柔母女俩。   怀里小猫突然叫了一声,司凉易也好,司蔚安也好,两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小猫身上。小猫这会儿已经露出了毛茸茸的小脑袋,两只嫩爪搭在司凉易的口袋上,湛蓝色的猫瞳却看着桌子上——那里已经摆上了一个大蛋糕,看起来非常好吃。   “真是个馋猫。”司蔚安笑。“猫不能吃奶油的吧,这些东西最好少碰。”   司凉易将小猫从口袋里拿出来,走过去,毫不犹豫地拿起一颗沾满奶油的草莓递到她嘴边,看着她吧唧着嘴一点一点将草莓吃掉,又拿起另一颗。小猫的肚子不大,吃了两三颗就解馋了,然后司凉易将上头堆满的水果拿下几片插上,就当无事发生过,这个蛋糕一如原样没人动过。   但他弯腰的时候不察觉,叫小猫舔走了一口奶油,因为动作幅度太大,胡子上猫脸上都是,司凉易拿她回来的时候立刻蹭他毛衣上了。   他很爱干净,但如果是这只猫弄出来的话,感觉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司蔚安看得一愣一愣的:“你真给小猫吃这玩意儿啊?不怕吃死它?”   司凉易这回赏了他一个冷淡的眼神,然后单手托着小猫去洗手间了。司蔚安站在原地傻眼,怎么了?他说错什么了?他那弟弟转身前充满淡漠不屑的眼神是怎么回事?身为一个英明神武的兄长,他是做了什么蠢事,才让司凉易这样看他?   进了洗手间,小猫主动将头往水龙头的方向伸,要求清洗的意愿非常明显。司凉易先是给她擦了猫脸跟胡子,然后又弄干净了自己的毛衣,不过湿答答的,只能用电吹风吹一下。   小猫就安静地待在他身边,等到他吹好了,她就主动用着爪子勾住毛衣的线,灵巧地爬了上来,重新回到他的口袋里。   果然是个小精灵,只有小精灵才能这么可爱。   出去后,今天的主角司蔺已经到了,他左手边坐着穿着月牙白旗袍的林语柔,右手边是刚满六岁的小儿子司绍延,林语柔旁边坐着林妙瞳,她看起来眼圈还有些红,但没有哭。   一看到司凉易,司蔺就冷了声音:“你是不是又欺负曈曈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你比她大那么多,就算不喜欢人家,也不能这样对一个女孩子!”   司凉易连坐都没坐下来,捧着小猫转身就走。司蔺被气的一拍桌子,他也就是想在儿子面前摆摆做父亲的威风,要知道他已经快一年没见着二儿子了,平时根本不着家。心里头想,可他嘴上说话就是这么霸道专|制,只可惜,司凉易从来不买账。   买账的司蔚安又不客气:“那可不是得跟您老学习嘛,搞大人家老婆的肚子,花三百万买下来就是,钱而已,咱们家就不缺这个。”   司蔺没有心脏病,但他觉得早晚有一天会被这两个儿子气出心脏病来。一个不务正业去当什么演员,另一个虽然老老实实上班却见天的搞事,唯一的共同点是两兄弟同样的不听话。   最后还是他妥协了:“你站住!谁让你走的,今天是什么日子你不知道吗?”   司凉易停住脚步,没有回头:“我妈的自杀纪念日。”   这还真是,就在十八年前司蔺生日这天,他在外头跟林语柔母女过,还带她们去游乐场玩,扛着林妙瞳给她买冰淇淋,他的妻子在家里割腕自杀了。   司蔺的脸色一瞬间变得很难看,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过得比谁都幸福快乐,可人一老就会想念孩子,他的两个儿子一个比一个优秀,是只会撒娇耍赖的司绍延没法儿比的,以后司家肯定得由这兄弟俩来继承,这一点毋庸置疑。可是司蔺很爱林语柔跟她生的两个孩子,尽管林妙瞳不是他亲生,他仍然担心自己死后这母子三人会怎么样,所以在大儿子跟二儿子面前,他一向表现的很偏心,就是想告诉他们,我很看重他们母女,所以你们弟兄俩也要善待他们。   简直可笑,司蔺推己及人想一想,他要是搁在司凉易兄弟俩这份上,不知得怎样闹腾,也就他自己到现在还以为在儿子们心里自己还是那个威严高大的父亲。   “这个蛋糕挺好吃的。”司凉易慢慢地回过头,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祝您生日快乐,记得给我妈上柱香,也让她知道,您今儿个又过生日了,只可惜她不在。”   他回来是给司蔺过生日的?别开玩笑了,他回来就是给他们添堵的。   他太了解司蔺这个人了,年轻时杀伐决断英明从容,老了难免糊涂起来,他要是舔着脸上来讨好孝顺,司蔺不会拿他当回事儿,他越是冷漠越是不客气,司蔺就越是看重他,说白了,贱的。当年林语柔不也是明白这点儿,才以有夫之妇的身份屡屡拒绝司蔺却又屡屡出现在他面前,才让司蔺对她势在必得的么?   司蔚安见状,也将碗筷推开:“我也走了,公司还有事儿。”   ☆、第993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六)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六) “有什么事儿?!”司蔺恼起来, 他还不知道公司忙不忙?“你们兄弟俩就连陪我这老头子吃顿饭的功夫都没有?忙成这样?!” 司蔚安笑笑说:“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我想起来我办公司洗手间的马桶好像没冲, 我得赶紧去看看,不到扰您一家四口过生日了。” 说完追上已经远去的司凉易。 林妙瞳腾的站起来就要去追,司蔺爱面子, 大声叫住她:“曈曈!干什么去!不许去!” “爸爸!”林妙瞳快急哭了。“咱们一家和和美美的多好啊,今天这大好日子,您发什么脾气啊, 就让着大哥二哥不行啊?” “是我发脾气吗?”司蔺生气。“不是他们弟兄俩诚心给我添堵?” 林妙瞳抿了抿嘴, “我去追二哥,爸爸妈妈你们先吃吧。” 说完也不顾司蔺再三阻拦, 快速跑了出去。林语柔看着女儿的背影消失, 对着司蔺柔柔的笑,伸手捏了捏他的脸,她今年也五十了,可是保养得宜, 仍旧气质温婉古典,身材完全没有走样, 穿着旗袍照样玲珑窈窕。“行啦, 孩子们的事儿, 你总是要掺和什么呀。再说了,也真是我做的不对,他们埋怨我是应该的。我只希望能在临死之前,听他们叫我一声妈, 那我也心满意足了。” 司蔺被她捏的发不出脾气,两人之间的关系看似是强势的他说一不二,其实他的情绪完全掌控在林语柔手里。“行了,胡说什么呢,那是你错吗?不是我把你关起来不让你走的,不是我逼你离婚的?那两个兔崽子,他们不乐意回来就不回来,反正我也不稀罕他们,我这不还有绍延吗?到时候我把整个司家都留给我的绍延!” 虽然他总是说气话,可说把整个司家都给他们的小儿子还是头一回,要是能哄着司蔺改遗嘱那就再好不过了。林语柔心头一喜,面上却没表现出来,伸手摸了摸司绍延的头,他对父亲和两个哥哥之间的争吵毫不感兴趣,唯一的执着是那个巨大的水果蛋糕,上头的草莓看起来真的好好吃,他觉得自己都要忍不住了! 真是的,姐姐出去干嘛去了,怎么还不回来,他肚子都饿了! 司绍延对大哥印象深一点,二哥基本上没接触,因为他还没出生的时候,年满十六的两个哥哥就都搬了出去,司蔚安还好,偶尔还会回来一趟,司凉易真真是半步都不愿踏进这来的,更别提是这个便宜弟弟了。 真是令人恶心,这个孩子身上的血,一半来自司蔺,一半来自林语柔,天底下还有比这更脏的人么? …… “不是跟你说过,少惹老头子生气?到时候分不到家产可别哭啊。” 司凉易听司蔚安说风凉话,冷淡地看他:“那你又闹什么,真想要家产,跪下去抱着他大腿痛哭流涕求原谅啊。” 司蔚安哈哈一笑:“不愧是我弟弟。这么多年下来,老头子什么德性,你我心里还不有数。” 他要真是痛哭流涕地扑上去求原谅,老头子立马看不上他了。他就是这样,吊儿郎当的,似远非远似近非近,老头子才会患得患失,真惦记上他们两个。就是个贱皮子啊,从前林语柔刚进家门的时候还搞不懂,就这么个白莲花般的女人,哪里比得上知书达理张弛有度的母亲? 后来他们才明白,母亲总是为父亲做好一切,默默地付出从不言语,甘心做贤内助,她把自己所拥有的都奉献了出来,对老头子来说就不值钱了。比起一个总是端庄完美的妻子,还是穿长裙露出一条大腿勾的他心痒难耐的林语柔更让男人喜欢。 “你知道就好。”司凉易淡淡地说。“就算我对司家没兴趣,也不能便宜了别人。” 司蔚安差点没感动的抱住弟弟:“你说的没错!咱们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司凉易躲开他的靠近,将小猫拿出来放肩膀上,小猫甩着尾巴喵啊喵,他的心情就好了很多。司蔚安实在是很想摸一把,他稍微走在司凉易后头两步,看着那条毛茸茸绑着粉红色蝴蝶结的可爱尾巴晃来晃去的,忍不住伸手去撸。结果那小猫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似的,不管他怎么撸都能精准地避开他的手,简直见鬼了! 清欢最后蹲坐在司凉易肩头,尾巴淑女的圈在了爪爪下,到底也没让司蔚安碰一下。司蔚安都快馋疯了:“老弟啊,猫给哥哥撸一把行不行?就一把!” 司凉易快速对他露出一个微笑,很快消失不见,拒绝意味浓厚。 司蔚安:“……”有什么了不起的,还给猫穿粉红色的小裙子,尾巴上还系着蝴蝶结,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猫,也不是什么正经主人!他待会儿回去路上就买只猫跟粽子作伴去!他也一定会有猫的! 比起司蔺气得要死要活,这兄弟俩心情都不错,他们的关系其实也并没有很亲密,但他们的确是这世界上彼此最亲的亲人,所以不管发生什么,他们都会站在同一边,尤其是在对待林语柔的事情上。司蔚安准备再插科打诨呢,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他回头看了一眼,迅速超过司凉易往前走:“我先走了你保重。” 林妙瞳跑的气喘吁吁,她本来就遗传了林语柔的白皮肤,因为跑的太快,雪白的皮肤表面泛了一层浅浅的红,青春朝气,要是她那些爱慕者在这里,大抵能被她的美貌电晕过去。可惜司凉易实在是见过太多美女了,林妙瞳的确是美,可娱乐圈什么不多,好看的人从来不少。更何况,在司凉易心里,隐隐有个最美的人,即使他想不起来,也说不出来,更没有一个具体的意象,可他潜意识里最为清楚,没有人比“她”更美。 “她”是谁呢……从前司凉易没这概念,现在他觉得……大概就是肩膀上这只小奶猫的模样。 “二哥……二哥!” 说了多少遍别叫二哥,林妙瞳仍然我行我素,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什么柔弱什么好说话都是虚的,她们母女俩就是水蛭,一旦盯上猎物,不将猎物吸干是不会撒嘴的,整个一美人蛇,司凉易是疯了才会对她动心。 他都不知道林妙瞳是怎么对他有意思的,反正也漠不关心,可林妙瞳三番五次自以为是的来告白和纠缠就让司凉易很困扰了——她们母女可真是一脉相传啊。 在他这里欲擒故纵这一招用不了,所以就用“缠”? “二哥你不要生气好吗?我代替妈妈给你道歉,爸爸不是故意骂你的,他真的只是太想你了!你别生气,别走好不好?留下来,我们一起吃顿饭,今天是爸爸的生日啊……”林妙瞳乞求地说,她仰着头,目光满是痴迷。 没有人知道,那个神秘而出色的影帝司凉易,是她的哥哥,还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她的大学同学里好多人都喜欢他,三个室友都是铁粉,她们天天在一起抱怨影帝消息少不露面,每每这个时候,林妙瞳心里是狂喜的,全世界只有她能真正的接近他呢,其他人都不能。 她意识到自己对司凉易的感情是在司凉易十几岁时拍的第一部电影。他们兄弟俩比她大了十岁有余,所以在她跟妈妈进了司家后,他们很快年满十六周岁,就都搬了出去,而都在司家的时候,他们经常因为她挨爸爸的鞭子抽。司蔚安脾气爆,挨的打也多,司凉易却很少挨打,偶尔挨打,也只会冷淡地承受,不哭也不求饶,更不吵闹。 然后干脆利落地离开。 他的第一部电影是演一个抑郁症患者,这部电影让年轻的他一举成名,也让看了电影的林妙瞳彻底迷恋上他。说白了,林妙瞳算是司凉易的狂热粉,只不过这个狂热粉和其他人比起来占了点优势。不过这微不足道的优势和司凉易厌恶她的程度比起来,那就小巫见大巫了。 对于林妙瞳的痴缠,司凉易很少回应,基本上是懒得理她。直接上车,可林妙瞳却突然伸手抓住了车门:“二哥!我知道你恨我!讨厌我!可是你能不能听我说几句话?!” 司凉易毫不客气地用力带上车门,林妙瞳只是抓着,不敢真的不松开,千钧一发之际,她的手安全了,却只听见司凉易冷冰冰的两个字:“不能。” 什么时候林妙瞳才能明白,在他眼里,她和她的母亲就像是一对垃圾,世界上没有人会喜欢垃圾成天在自己身边彰显存在感的,碍眼十足。 就跟司蔚安说的那样,好日子过了这么多年,也该够了吧?从前有老头子护着她们,现在老头子老了,麻痹了大意了,还能为她们做什么? 这对母女,真的不该招惹他们的。   ☆、第994章 第九十七碗汤 酩酊(七)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七) 关上门后, 司凉易立刻踩下了油门,林妙瞳对他这种诡异的执着和痴迷让他非常反感, 最让他感到神奇的就是这个女孩子,总是能顶着一张最无辜的脸,做出最无耻的事情。 他比她大了十一岁, 实在是搞不懂对方究竟喜欢自己哪一点。诚然,他是挺有钱的,可是他完全没有要老头子家产的意思, 这么多年来赚的钱足够他挥金如土的过完余生, 无论如何,司家都要给司蔚安, 这个责任要司蔚安扛下。按照林妙瞳母女的性格, 真要盯上,也该盯司蔚安才对。 不过仔细想想,有那么一段时间,林妙瞳似乎确实对司蔚安表达过额外的关心, 不过那都是他从影前的事儿了,打那之后没再见过林妙瞳对着司蔚安献殷勤, 反倒是他被缠上了。 真难得, 一对实际的只能看见金钱跟权势的母女, 竟然还能把眼珠子从司蔚安身上挪开。司蔚安曾经开过玩笑,如果不是自己已经徐娘半老不年轻了,说不准林语柔能亲自上阵,毕竟那古时候的外族, 就有父亲死了儿子娶母亲的例子。司凉易听完了反胃了好几天,再看到司蔚安眼神都怪怪的。 小猫重新回到了副驾驶上,并且重新被套上了安全带,后视镜里还能看到林妙瞳穿着高跟鞋往前追了好几步,然后突然一个不小心摔到地上,远远地逐渐看不着,可司凉易也猜的出来接下来是什么套路。摔倒了哭一下,待会儿回去眼眶红肿满是眼泪,司蔺看到了不生气才怪,更怜惜这个女儿,也更不满他们兄弟。 没见过这种女人,口口声声“喜欢”别人,却想把对方牢牢地握在掌心,简直当别人不是人。 清欢趴在副驾驶上,从她这个角度只能看见司凉易的侧脸,英俊而冷漠,他在想什么没人知道,可就从今天的表现看,他也好,司蔚安也好,没一个好惹的,这么多年受了多少气,他们早就学会了隐忍,当这份隐忍爆发出来的那天,不知道会是什么结局。 因为晚上在司家没有吃饭,所以回来后司凉易第一件事就是做晚餐,他很好心情的煎了牛排还开了一瓶红酒,清欢也分到了一小杯,用宽口杯子装着,恰好让她把小脑袋伸进去,两只爪子撑在杯子边缘喝了个一干二净。 司凉易看着她的样子笑,他在外头基本上不会笑,偶尔笑起来也大多带着讥讽或是冷淡,像是这样单纯的象征着开心的笑,估计也只有清欢看到过。她喝完了红酒,看准了他杯子里的,趁着他不注意,就伸进去脑袋舔了两口。司凉易动作优雅切割着牛排,问她:“真的喝酒也没关系的吧?如果有哪里不舒服可一定要告诉我。” “喵。”当然不会有事,因为她不过是外表看起来像是一只猫,本质上却不是,关于食物,清欢是不愿意委屈自己的,她就是要吃跟人类一样的东西,不要吃什么猫粮猫罐头。 一人一猫愉悦地吃掉了各自的牛排,然后按照顺序洗脸刷牙洗澡准备睡觉,睡觉前还得看会儿电视,司凉易陪着清欢看了两部喜剧片,然后将她放在枕边,捏了捏她嫩呼呼的小肉爪:“晚安。” “喵。” 司凉易睡眠很浅,很容易被惊醒,从母亲自杀后他鲜少有一夜到天亮的时候,总觉得身体里空荡荡的,似乎有什么东西缺失了。他一直在寻觅,可没有什么能够填补这种空虚,他觉得自己都不能称之为一个完整的人,因为有个秘密,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人知道。 其实对于母亲的死,他并没有多么难过——可是他知道,自己应该表现的很难过; 其实对于林语柔的登堂入室,他也并没有多么愤怒——可是他知道,他应该表现出愤怒; 甚至于,对无情无义的父亲,虚伪做作的林妙瞳,乃至于那个流着司蔺和林语柔两人血液的司绍延,他都没有多么怨恨,当然也就没有像司蔚安那样,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司蔚安能过这么多年还和颜悦色的对待他们,是拼了命咬牙忍住的,但司凉易没有,他根本就不用忍,因为从头到尾他就什么都不在乎。 影帝的头衔,国民的喜爱,数不清的荣誉,鲜花与掌声——这些东西,他都不在乎。有或者没有对他来说都一样,只是冥冥中他觉得他应该难过、悲伤、愤怒、怨恨,并且去做一个演员,于是他就去做了。拍戏的时候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演技原来会这么好,让那么多大导演赞不绝口,事实上他就不知道自己演了什么,又是怎么演的,仿佛老天安排了这么一个剧本,他就得乖乖融入这个角色,否则—— 否则会怎样? ……他不知道,可他觉得那一定会是他最后悔的结果。更何况按着所谓的命运去走也没有让他升起逆反心理,他就是这样的,不会改变,也不能改变。 所以他不会去争司家的财产,因为金钱美人名誉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吸引力。可他会去报复林语柔,因为那是他应该做的,他也会帮助司蔚安,和司蔚安维持着兄弟情,因为这也是他应该做的。 除此之外……就怎样都无所谓。 林语柔自打嫁给司蔺之后做事就非常的小心翼翼,她也知道,司蔚安兄弟俩对她积怨甚深,很有可能会威胁到她的安全。所以虽然在司蔺面前表现的如同圣母般不恼不怒一腔温柔关照大地,可平时自己出门,林语柔都是一定要带保镖的。去购物也好,打牌也好,哪怕就是从家里去公司看司蔺,她也绝对不会让保镖离开自个儿半步。 她越是谨慎,就越是给了司蔚安突破口。 林语柔这些年一直很在意自己贵妇的形象,她在自己身上花了大把大把的钱从不吝啬,为了保持美貌和皮肤,她每周都要去两次美容院,头先还带着林妙瞳一起去,可林妙瞳年轻貌美,根本不需要她做的那些程序,后来林语柔也就不勉强了。即便是母女,看到和自己一个模子刻出来却更年轻更漂亮的女儿,已经习惯美貌的林语柔不免会感到些许嫉妒。 她往后日子里的富贵,都寄托在女儿和儿子的身上,可儿子还太小,等他长大到能跟司蔚安兄弟俩抗衡,那至少还得二十年,这二十年里谁知道司蔚安跟司凉易会打什么主意?所以她寄予了重大希望的就只有女儿。 林妙瞳却让她很失望,明明她看中的人是司蔚安,可林妙瞳却一门心思的喜欢司凉易。这两人能比吗?司蔚安对他们都和颜悦色的,逢年过节还知道送礼物,一看就晓得是在讨好司蔺,以后好掌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司蔚安肯定会希望能跟她们打好关系,毕竟这枕边风一吹,那就不是三言两语能解释得清的。 不管怎么看,司蔚安都比司凉易更好上手,偏偏那傻丫头就喜欢司凉易!一个演员,哪怕拿了好些个影帝,可那些钱跟司家的财产比起来根本就是九牛一毛,曈曈那丫头什么时候都精明,唯独在看男人这份儿上,林语柔自认她不如自己。 可她能怎么办呢,再不如自己,也是自己的女儿啊。 做完了美容的林语柔坐在轿车后座上轻轻叹息,前座开车的是她贴身的保镖,听到她叹气就笑了一笑:“太太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儿,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林语柔一听,顿时嗔怪道:“多大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幼稚。” 她虽然已经不再年轻,可保养的非常好,看起来顶多三十出头,皮肤紧致白皙,是一种和少女区分开来的美丽,经历过岁月,更加的沉静妩媚,眼尾轻轻一挑,就勾人地紧。 司机突然就笑不出来了,他从后视镜看到林语柔那副媚态。明明穿着盘扣扣到颈项的旗袍,浑身没露出一块皮肤,可就这眼神跟姿态,实在是撩人得很,他舔了舔下唇:“妈的,老子还没把你喂够吗?瞧你骚的。” 上一秒还风情万种,下一秒林语柔就恢复了高雅端庄:“好好开车,哪儿那么多话。” 司机咽了口口水,心里直嘀咕,真是邪门了,都好了七年了,怎么还是看着她就一股邪火朝上冒啊,整个人都不好了。说起来这么大岁数的女人,除非是有特殊爱好的,不然怎么也搞不起来,偏偏他搞了,而且食髓知味,一点都不勉强。 “司蔺那王八不是出国去了么,还不到一星期,至少得再过几天才回来,要不今晚……我住下来?” 男人高大而强壮,黑色西装下是一身腱子肉,林语柔一想着便心头一热,她飞了他一眼:“就你话多。” 这就是答应了。   ☆、第995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八)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八) 这样的事儿也不是头一回干了。八年前林语柔换了个新保镖, 听说是那一批保镖里最厉害的,过去还当过兵, 身手矫健。她一听就立马跟保全公司定下了这人。这人来跟她见面时却让她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人长得,实在是太像她的前夫了! 当然, 这并不是她的前夫,她那前夫今年也都五十多了,这保镖却三十出头, 强壮高大, 五官却长得很好看,浑身都透着强烈的荷尔蒙气息, 男人味十足, 野性十足。这跟司蔺可不一样,司蔺年轻时也长得不错,可是那种好看,太高贵太遥远, 他出身好,就注定了不会把林语柔这样的普通女孩当成公主捧在手心。在年轻的司蔺看来, 林语柔也不过是他养的一只可爱的小宠物。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 林语柔习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 她已经厌倦了这种时时刻刻都要讨好司蔺,计算着司蔺情绪,观察他表情的日子。 戴星就完全不一样了。他火热而霸道,粗莽而有力, 是司蔺无论如何都比不上的那一种。 司蔺年纪比林语柔大了快十岁,今年她虚岁五十,可司蔺都六十了,每天都想着怎么养生,年轻时纵欲伤身,到老来难免有心无力。在这种情况下,从美容院出来被戴星强硬地摁在后座搞了的林语柔能说什么?别看司蔺说爱她,又为了她气死了原配娶她当老婆,可真要知道她失贞了,他第一个不放过她。 既然不能说,就只好忍着了,毕竟戴星还拍了她的照片作为要挟,让她跟他保持这种不正当关系。最开始林语柔又慌又怕,这样的好日子她过久了,怕到头,可事后再三回味,才发觉自己这么多年来保养美容,为的是什么?不过是想要一个能带给自己快乐的男人。一个自己能随心所欲,不用考虑其他的男人。 第一回还能说是强迫,第二回真就有些半推半就了,到了第三回,完全就是心甘情愿。戴星年轻力壮长相帅气是其一,更重要的是,他长得真的跟她的前夫非常相似。相似的让林语柔恍惚想起当年的时光,那段离开司蔺后,过得身心愉悦的日子。 她跟司蔺的相识老套极了,她要钱,司蔺要人,两人就这么有了关系。拿了人家的钱当然就要做事,所以林语柔随叫随到,并且乖巧懂事不吵闹不争风吃醋,很快就成了司蔺一堆女人里最特别的一个。林语柔年轻时就擅长这套把戏,男人被她骗的团团转,她不知拿了多少好处,却一点便宜都没给人家赚。 就连司蔺,都以为是他对她一见钟情想要掠夺,完全不想知道那天在夜总会相遇,她准备了多久,穿的是多么漂亮的裙子,表现出的又是多么完美的自己。 她爱司蔺吗? 当然。不过她只爱他的钱。 后来司蔺家里给他定了未婚妻,新婚前,他就把所有女人都给断了,其中也包括她。因为她最乖最懂事,所以拿到的钱也最多,然后借着伤心的名头,她一转身,就跟一直互相喜欢的学长结婚了。 新婚生活真是充满了快乐跟幸福。她大可以闹脾气撒娇任性,学长都会包容她,他们的钱足够过得很好很好,可是有一天学长跟着公司领导去出差,回来之后就染上了赌瘾,每天都要去打牌,时间一长,工作丢了,房子卖了,他们刚出生的女儿连好一点的纸尿裤都用不起,只能用旧衣服改做。 钱没了之后,林语柔去一家餐厅打工,开始怀念当年在司蔺身边的奢侈生活。她是个一旦决定做事就不会动摇的人,明确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学长很快就成为了她首要舍弃的对象。 她扮成清洁工,不着痕迹地探查到了司蔺的行程,赶在下雨天抱着被她用冷水洗澡导致发烧的女儿摔在了他的车前,林语柔深知怎样的自己才能让司蔺心动,她甚至都不求司蔺给她名分,她只想回到他身边,再过那样好的生活。不用每天为钱发愁,这个月的房租交不起了,水电费也该交了,燃气费好像也欠着,女儿才四岁,哪怕送去托管也得要钱……钱钱钱,怎么就能被钱逼成这样?! 果然,一切都按照她预想中的那样进行。三百万,买断了她的婚姻,让她彻底成了司蔺的女人。这一次,她心中只有势在必得。 可是等到她真成了司家的太太,反倒是觉得这样富有的生活很无聊很空洞很没有意思。她的感情得不到寄托,司蔺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情人,他年轻的时候什么样,老了也还是什么样,林语柔在他面前总是小心翼翼低声下气,司蔺如果真的爱她,为什么不把整个司家当成爱的礼物? 直到戴星出现,她才发觉,这一生遇到的那么多人,唯一爱过的也只有一个。 后来两人熟了,戴星才承认早盯上她了,在她身边当保镖的第一天就动了心思,倒也想忍,没忍住就是。时间一长彻底失控,拍照就是为了能有个底儿,给两人一个开始的机会——就这样奇葩的情话,林语柔却当真了! 她对外是司蔺的太太,当然要注意形象,万一有什么风言风语,传到司蔺或者他那俩不好对付的儿子耳朵里,吃亏的都是她!可保镖,真没有比这个更适合偷情的职业了。 让她真正相信戴星的是,现在他也快四十了,却一直没有结婚。听说家里催得急,他却不肯,虽然不说什么原因,可林语柔觉得自己知道。 她轻轻笑了笑:“急什么,有你吃饱的时候。”她的双手叠放在膝上,显得十分典雅端庄。“倒是你这个爸爸,都多久没抱过儿子了?” 戴星挑眉,从后视镜里对她笑:“你要是愿意,我天天陪着我儿子玩。” 林语柔睨了他一眼,到家后戴星过来给她开车门,林语柔不小心崴了一下,恰好被他抱个满怀,嘴上还挺正经:“太太小心。” 手在她胸前揩了一把油。 林语柔娇嗔瞥他,恢复平时的模样。司绍延正在客厅的地毯上玩着玩具,见她回来了,后头还跟着高大的男人,立刻欢呼一声跳起来:“戴叔叔!戴叔叔!我想飞飞!你带我飞飞!” 戴星哈哈大笑,反正四下里没旁人,他就把司绍延扛在了肩膀上,带他“飞飞”,司绍延兴奋的小脸通红,又叫又笑的。林语柔在一旁看着也掩嘴而笑,这一幕看起来可真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林语柔有保镖的事儿司家上上下下都知道,这个保镖也待了好些年了,跟家里头的佣人都挺聊得来,关系也都挺好,所以他带着小少爷玩完全没有问题嘛,没有任何人表示怀疑。 更不会有人去猜测这个人跟太太是什么关系,也不会有人注意到晚饭后,有个人影推开了主卧的门,钻了进去。 这世界上偷情的男女都喜欢刺激,像是这样司蔺不在家戴星登堂入室当男主人发生了不止一次,他可不是男主人么,只有男主人能干的事儿,全叫他给干了。这墙壁隔音效果还好,里头就是地震了外头也听不到。不过以防万一,他们还是稍微克制了下,但越是这样,越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禁忌的刺激感。 和胆小的人看恐怖片是一样的。 而很远很远的高级公寓里,单手给小猫洗澡,耳朵和肩膀夹着手机的司凉易就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了:“……是吗……准备好了?……那我不是要恭喜你……不用,我就不用过去了,你也小心点儿,时间算好就成,别让他怀疑到我们身上……嗯,知道了……挂了。” 小猫站在小木盆里,好奇地看他。司凉易对她露出微笑:“有件我应该感到开心的事情,不过,我并没有太真实的感觉到司蔚安的兴奋,为了庆祝,待会儿开一瓶红酒吧。” 他们等这天等太久了,按兵不动是为了麻痹毒蛇,现在司蔚安要收网了,八年啊,他们整整花了八年的时间。 开红酒好啊,司凉易有个房间专门放酒,清欢跟他进去看过,非常奢侈,随便拿出来一瓶都贵的仍然咋舌。她抬起爪子拍了拍水,又喵了一声表示同意,司凉易笑着拈起一块泡沫摆在她脑袋上,然后轻笑,“宝贝真可爱。” 这种人尽皆知的话司凉易一天要说上好几遍,清欢都习惯了,她用爪子也捞起一点泡沫,糊到司凉易胳膊上,结果木桶有点滑,一个没站稳直接趴倒,场面一度变得很是尴尬。 司凉易忍着笑将她漂干净捞出来,浴巾包住用电吹风吹干,他本来买的猫咪烘干机完全废了,一次都没用上,现在那些猫咪用品已经被束之高阁,猫粮什么的都拿出去喂流浪猫了,否则总是放着还不是白白坏掉。 大概是因为清欢的关系,司凉易还挺喜欢猫的。   ☆、第996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九)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九) “睡吧。”司凉易在小猫的脑门上亲了一下, 将她放在枕边,又拿了可爱的卡通小毯子将她盖起来, 告诉她说:“趁着现在多睡会儿,一会儿可就睡不成了。作为胜利者,当然要容光焕发才显得高贵不是?” 清欢歪了歪脑袋, 她跟着司凉易也有几个月了,但却还是比当初小奶猫的模样大不了多少,司凉易内心深处觉得她不是凡猫, 在带她去过一次动物诊所检查医生说她很健康之后, 他就不在意她长得快慢了。私心讲司凉易很希望她能长得更慢一些,小猫和人类的寿命是不同的, 人类能活上几十年, 可小猫的寿命却有限,清欢长得越慢,就说明他们之间在一起的时间越长。 更何况,小奶猫萌到吐奶, 他有什么不满意的,他恨不得以后都不工作了, 见天陪着她玩儿。 清欢喵了一声, 贴着司凉易的头躺下, 长长的茸茸的尾巴慢腾腾地甩来甩去,轻柔地扫过司凉易的脸,似乎是在跟他闹着玩。司凉易用手撸了几把她的长尾巴,小心地握在掌心搓了搓, 小猫露出舒服的表情,他顿时感到了愉悦,不禁笑起来,一人一猫慢慢地陷入梦乡。 这场睡眠持续了大约有四个小时,睡前司凉易看了下时间,十一点整,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的时候,他睁眼看了下时钟,上头显示着两点五十二,他跟小猫都睡的时间不长。不过没什么关系,反正他现在没工作,白天的时候睡够了, 他接起电话,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淡:“喂?” “老二你快来!家里出事了!”司蔚安焦急不已。 “哦。”司凉易表示自己知道。“你处理吧,我没时间过去。” “什么没时间?你知道出了什么大事儿吗?爸快要被气死了!你再不来,小心人没了!”司蔚安大吼。“我不跟你多说了,我挂了!总之你快点赶过来,电话里说不清楚!” 因为摁的免提,所以那头的哭泣声求饶声还有男人愤怒的吼声,在这边的司凉易都听的清清楚楚。他笑了笑,看向迷迷糊糊被吵醒抬起头往自己看的小猫,一手将她捧起来,点了点她粉红湿润的鼻头:“司蔚安如果来当演员,肯定也能拿最佳男主角。”听听那语气,跟真的似的,就好像这一切不是他安排的一样。 小猫喵了一声,在他掌心又趴了下去。 司凉易把她放回床上,自己去洗脸刷牙换了衣服,自打养了猫之后,他现在的衣服只有一个要求,不是材质也不是品牌,而是——要一个大大的口袋。本来是为了小猫长大好让她进去的,不过这几个月来她一直这么丁点儿。司凉易现在穿的就是一件烟灰色的毛衣,没有多余的设计,除了肚子上有一个巨大的梯形口袋,小猫放进去躺着还能来回窜着打滚儿,别提多舒服了。 不过她进去之后,司凉易看起来肚子微微凸起,颇有点孕妇的感觉。 反正这事儿不急,司凉易也不想去看那混乱的场面,干脆就慢悠悠地开车,凌晨三点街上没什么人,他保持着正常时速,等到他开到都五点了,天都要亮了。 整个别墅灯火通明,大门紧闭。他将车子停在边上后揣着小猫下去,走过庭院,还没到客厅门口就听见了女人的哭喊声跟男人的吼叫。司凉易记性好,耳朵也好,他没什么表情,朝客厅走去。 一进去就看见林语柔衣不蔽体地摔坐在地上,旁边还有个已经鼻青脸肿的男人,司绍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在哭,小孩子尖锐的哭声简直能刺破人的耳膜。林妙瞳正抱着林语柔保护她安慰她,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披在林语柔身上,然后陪着一起哭,一边哭还一边跟司蔺求情。 结果看到司凉易进来,她立刻松开了母亲朝司凉易扑,哭着求他帮忙说情,还说这里头肯定有什么误会,她妈妈不是会做那种事的人。 司蔚安嗤之以鼻:“她不是那种人,那老头子眼睛是瞎的,她跟个保镖在床上玩扑克牌开火车?还有你,我不是早打电话给你了吗?怎么现在才来!” 司凉易走到沙发上坐下,淡淡地说:“来了也解决不了问题,怎么了这是。” 司蔚安冷笑:“怎么了,你说怎么了,寂寞中年妇女独守空房勾引男人被老头子撞破了呗,还能怎么了?没看着吗,老头子说进去的时候俩人都没穿衣服呢,吃司家的喝司家的花司家的,和着还要给老头子戴绿帽啊?我看老头子头上一片草原,这贱人,指不定还有几个男人不叫人知道。” 本来已经逐渐缓下来的司蔺一听,又气不打一处来,地上摔碎了茶杯,玻璃碴子到处都是,他气得随手抓过桌上的花瓶朝林语柔砸过去,林语柔尖叫一声,不敢躲避,被砸的头破血流,脑袋一阵阵发晕,却不敢真的晕过去——没有机会解释的话,她就彻底完了!不管怎样,随便司蔺先发泄,自己越是凄惨,司蔺才能稍微消消气。 这么多年了都没被发现,这次怎么就翻了船呢!谁知道司蔺竟然会提前回来?他身边的秘书都是林语柔收买好的,随时向她报告司蔺的行踪。当然,她用的是害怕司蔺出轨的名义,才让秘书帮忙监控。 可这一次怎么回事,怎么没有接到通知?司蔺说要去一周,可这才四天不到,怎么人就回来了?! 闻言,司凉易了然,说出的话却很让人震惊:“哦,这不是很显而易见的么,她能婚内出轨一次,当然也能第二次,以后要是还有机会,保不准也还能第三次。” 他是指当年林语柔跟司蔺搞到一次那会儿,双方都还没有离婚,可不都是双双出轨?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有三就没完没了,不过是时间问题。 司蔺很明显也想到了,不过他这人有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他绝对不会犯错,如果有什么问题,那一定也是出在别人身上!明明当年他自己也是婚内出轨,可这会儿被司凉易一提醒,他满脑子只剩下林语柔当年背叛她前夫跟他搞一起去的事了。 更遑论这个保镖长得这么眼熟,简直就是她那个前夫的翻版!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林语柔直到现在都还对那个前夫念念不忘!那这些年他又算是什么?! 老头子心高气傲,只准他背叛别人,在外头彩旗飘飘,却不准他的女人看别的男人一眼,更别说这女人似乎对他还不是真爱,心里头另有别人——今天就是神仙下凡,林语柔也别想翻盘了。 林妙瞳也哭,她当然不是哭母亲受的罪,而是哭母亲太不小心,竟然被发现了!也哭以后,以后她该怎么办?如果没有司家做后盾,还没有大学毕业的她连自己都养活不了! 至于司绍延……他纯粹是被吓的。 小猫好奇地从司凉易的大口袋里冒出一颗脑袋,两只嫩爪被司凉易捏在掌心把玩,她津津有味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比电视剧好看多了,至少这不是演的。 一场大戏啊。 司蔚安一脚踹在戴星身上,嘴里骂骂咧咧:“你丫还挺能耐,敢干出这种事儿,不要命了是吧?!” 司蔺早不想看到这男人了,就让司蔚安处理。司蔚安拎叫了人将戴星弄出去,戴星被拖出去的时候求饶不已,大喊说是林语柔勾引他的,还说林语柔不止他一个男人,甚至还说司绍延不是司蔺的儿子,求司家饶了他。 司蔚安嘴角微微扬起一丝弧度,和戴星交换了一个你知我知的眼神。 林语柔恐怕想不到,他们兄弟俩从多久以前就开始给她下套了。戴星是大山里的孩子,家里贫穷得很,上头三个姐姐都被家里人卖给村里人当媳妇,他一个人跑出来想闯一番事业让姐姐们回家,可惜没有学历没有知识,就一身腱子肉,逐渐就当了打手,主要是追债。这样的日子可不好过,一不小心,命都要没了。 要不是司凉易开车经过,恰好看到被打的半死的他的脸,戴星恐怕早就被揍的残废了。 司凉易没有做什么,只是将司蔚安带了过来,剩下的事情就很容易了。司蔚安给了戴星一笔天文数字,让他去为自己做一件事。戴星这人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最讲义气,有恩必报,当他得知自己要做的事情后很是犹豫,可转念一想,反正那贱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就当自己牺牲了,于是就当了司蔚安的这把刀。 这次结束后,他会再次得到一笔巨款,足够他回老家开个小店舒舒服服的过下半辈子了。他那三个姐姐也都被买了回来,戴星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他父母之所以卖掉姐姐,就是为了给他娶媳妇,可他偏偏不娶,倒是要看看他们能怎么着。 不是想有后吗?还是断了吧。   ☆、第997章 第九十九碗汤 酩酊(十) 第九十九碗汤酩酊(十) 听说司绍延根本不是自己的儿子, 疼爱了这个老来子六年的司蔺眼前一黑,彻底晕了过去。 他这一晕就是十几个小时, 等到他醒过来,司蔚安神色复杂地递给他亲子鉴定书。 上面的匹配率数值小的可怜,司蔺的手都在颤抖, 他躺在床上,面目狰狞,大声的喊:“把那贱人弄死!把那贱人给我弄死!蔚安!你、你给我处理掉她!还有、还有那个杂种!给我处理了!我再也不想看到他们!” 司蔚安却很犹豫:“这不好吧……” “处理了他们, 我就给你继承权!你不是想要司家吗?!我给你、我给你!”司蔺已经彻底气疯了, 打他提前回来想给林语柔一个惊喜,却看到大床上翻滚的两人开始到现在, 他所受到的精神刺激已经彻底超出了负荷, 他甚至双手都开始不听使唤了!他剧烈的颤抖,手停在半空中不停地哆嗦,司蔚安连忙答应他:“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您先别说话, 赶紧的,医生!医生!” 这种时候, 只有这个大儿子还关心着他。司蔺闭上眼, 一滴浑浊的眼泪滑入鬓发之中消失不见。 司蔚安留出地儿给医生抢救, 医生和他擦肩而过时,彼此交换了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 他不会给老头子重新站起来的机会了,这次抢救过后,老头子会中风, 再也没办法坐起来,连话都说不出一句。 真是无情无义的人啊,两个妻子,一个是他不爱的,一个是他口口声声说爱的。不爱他的那个为他割腕自杀,他看都不看一眼,为了自己的名声全力隐藏,他号称爱的这一个,也仍然翻脸无情,甚至要他的儿子去处理掉。司绍延可是扎扎实实在他身边长了六年,司蔺有过丝毫怜悯吗? 没有的。得知司绍延不是自己亲生的时候,司蔺想都没想,要司蔚安“处理”。 司蔚安走出房门,就看见司凉易在门口,背倚着墙,单脚点地,见他出来,问:“轻松了?” “还行吧。”司蔚安耸耸肩。“以后司家到手,我会更忙,不过我还是会努力抽出时间去关心一下我亲爱的弟弟的。” 司凉易瞥了他一下:“谢了,不用。” “说真的,老弟。”司蔚安突然感性起来。“要是没有你,我做不到这样,现在,我总算是给母亲报仇了。” 司凉易嗯了一声,兄弟俩并肩往外走,将房内的喧嚣隔绝于耳后。 司蔺这个人,一辈子没有信任过别人,嘴上说的爱不过是他的玩笑,谁当真谁就是傻子。林语柔能把这个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却唯独有一点——对她自己的魅力太过自信,老头子是个狼心狗肺不讲情义的人,她应该最清楚这一点。可惜,她觉得自己魅力无边,男人都应该为她倾倒,包括司蔺。但司蔺,确确实实是只爱他自己的。 他甚至写了好几份遗嘱,交给了不同的律师,如果不是这些律师都被司蔚安控制起来,根本不会知道这件事。现在他要做的很简单,就是毁掉其他几份,只留下一份全部财产留给他们兄弟的遗书就够了。 费尽心思的谋划,为的也不过是这个。 林语柔还妄想着司蔺见她,不可能了,司蔺就是不中风也不会再管她,这个男人自私自利,怎么都没可能去要一个背叛自己的女人。而司绍延,戴星带走了他。当戴星问他要不要跟戴叔叔一起生活的时候,司绍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他也知道自己不是爸爸的儿子,如果留下来,爸爸会杀了他的。至于妈妈……妈妈变得好可怕好陌生,他一点都不想跟她一起生活。 反正平时也不怎么在一起的,妈妈总是在购物美容,戴叔叔才是陪着他长大的人。 发现儿子不见的林语柔更崩溃了,她怀疑那份亲子鉴定书有问题,因为跟戴星发生关系的时候她非常注重安全措施,从来不让戴星着陆,日子都是计算过的,司绍延怎么可能不是司蔺的孩子?但是孩子突然消失,她想去重新做一份鉴定都没有办法。司蔚安跟司凉易没有对她做什么,甚至都没有报复她,这让惶惶不可终日的林语柔天天生活在不安之中。 她被赶出司家,身无分文,就连脖子上的钻石项链都被扯了下去,更别提是其他什么首饰衣服还有现金了。这些年她习惯刷卡,刷的都是司蔺名下的卡,也就是说,她现在一无所有。 就连林妙瞳也被扔了出来,司家的大门在她们面前重重关上,她们想要继续的那种奢侈豪华的生活,就这么一去不复返了。 林语柔不会工作,大学的专业经过这么多年的贵妇生活早消磨干净,她又不想去做那些粗重的活儿,更不想打工。司家太太被赶出去一毛钱没捞到的消息传遍了上流社会,不少人还真想尝尝她的滋味儿,看看能把司蔺迷了二十年的女人到底有什么本事。被许以金钱和房子,林语柔犹豫了一段时间,得知司蔺中风,司家属于司蔚安后,终于答应了——不答应的话要怎么办呢?到现在她都不知道司蔚安要怎么对付她。 可也真是奇了怪了,她每被一个人包,总是还没来得及拿着钱,那人的老婆就会闯进来将她一顿痛打扒光衣服丢出去,还拍了视频传到网上,事儿闹的太大,林妙瞳在学校受尽非议,终于受不了了选择退学。 母女俩挤在租来的小房子里,紧巴巴的过日子。林妙瞳很有危机意识,她喜欢钱,所以攒了一笔不小的数字。就连那些司蔺送的珠宝首饰,她也都换成了钱存起来,因此即使被赶出去,她也没有太慌张,凭借她的手段姿色,还愁过不上好日子?她妈妈当年都能傍上司蔺,她也不会差。 可当她去取钱的时候彻底崩溃了,因为她的户头一毛钱都没了!全被转走了!她还去报案呢,警察立了案就再也没了消息。 她倒是想去钓个有钱人,可一旦有人看上她,就会立刻出事,久而久之,再也没人敢靠近她。林妙瞳和林语柔一样好高骛远,不肯脚踏实地的工作一个月赚那么几千块钱,终于,她堕落了。 后来她觉得总是要养这么个爱花钱的母亲很烦,她能赚多少,还要养着林语柔每星期去一趟美容院? 然后有一天,林语柔发现女儿突然不见了。她着急忙慌的去找啊找,却再也没了消息。司蔚安再见到她的时候,五十出头的她弯腰驼背,苍老的不像话,手上拎着个尼龙袋正在堵车的路上,挨个敲窗户要塑料瓶。当敲到他的时,他主动笑着和她打招呼:“好久不见啊,林阿姨。” 林语柔吓的袋子都捏不稳,丢掉手里的东西落荒而逃,司蔚安在后头放声大笑。 回家后他习惯性去父亲的房间看望他,跟他讲述一下如今的自己多么意气风发,然后叹气:“爸啊,你实在是不应该用这样的眼神看我,我对你多好啊?你中风了,我还请护工来照顾你呢,难道你就因为我算计林语柔的事儿跟我恼火?行行行,我知道你想骂我,你在心里骂骂得了,我要是听着了……难免会不高兴。” 他虽然带着笑,眼神却充满怨恨。林语柔被算计,司绍延其实是司蔺的亲生儿子却被他送了人的事情,如今司蔚安全告诉了司蔺,司蔺直接又受了一波刺激,在床上躺的生不如死,病情更差了,医生说,再打几瓶这样的点滴,过不了多久,司蔺就会死的无声无息了。 每日一气司蔺(1/1)完成。 司蔚安出去给司凉易打电话,对方态度极其冷淡让他生气,威胁说降低那部猫咪电影的排片,司凉易二话没说就给他挂了,剩下司蔚安差点骂娘。 “喵?” 放下电话,司凉易弯腰将蹭着自己腿的小猫抱起来,谁都想不到,他息影前的最后一部作品会是这样纯粹的小清新。票房如何他根本不在意,司蔚安拿这个来威胁他实在是愚蠢至极。“饿不饿啊宝贝,要不要做饭给你吃?” “喵。”清欢点点头,被他抱着去了厨房,嘴里咬着牛肉干,看他动作利落的打开冰箱开始切切剁剁炒炒。她以这样的形态陪伴他,他竟然也可以很满足。 司凉易从小猫手下抢走一块牛肉干咬一口,又顺手给她洗了几颗鲜红香甜的大草莓,看她两只小爪子捧着吃,忍不住微微一笑。 就这样也很好的。 他觉得无比幸福和快乐,人生中,没有多少日子,能有这样的高度。 “你会一直陪着我,到我死的吧,宝贝?” 回答他的,仍然是一声清甜而又悠扬的喵。   ☆、第998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一)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一) “哥哥, 谢谢你!我不疼了!” 小男孩瘦的皮包骨,越发显得小脸上眼睛更大, 他皮肤蜡黄,看起来非常的不健康,但更可怕的是他的左臂, 只剩下了一半。他个头很小,整个人尤其的瘦,因此实际年龄应该会比真实年纪更小一些。此刻他仰着脸蛋, 正对一个白衣少年露出笑容, 仿佛身体上的残缺并没有让他多么悲观。“我能回家了!谢谢哥哥!” 清欢弯腰摸了摸他的头发,这头发干枯焦黄稀疏, 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 她微微一笑:“要小心些,可不要再被人骗了。” “知道了!”小男孩用力点头,他一定会小心的,再也不会被人捉去了! 清欢目送着小男孩远去, 转身回到了草草搭建的窝棚里,继续给下一个病人看病。小男孩是她无意中遇到的, 遇到的时候他正被几个成年男人捆在树上, 一只胳膊已经被剁掉了一半丢进了烧开的锅里。小男孩疼晕了过去, 那群男人却盯着他剩下的身体出神——瘦是瘦了点,可以能吃啊,有骨头啃,也比吃草根树皮来得强吧? 他们都快要饿死了!家里的牲口宰了风干的毛皮都拿来煮熟了吃掉了, 再不吃东西,真的就要死掉了!这几个人是平日在西城生活的混混,自个儿家没吃的了就去抢去偷,眼下大家全饿肚子,他们没办法,才想着骗个小孩儿里杀了吃了。胡人入冬前来了一遭,这会儿冬天刚过,地里什么都没有,不吃人,还能吃什么? 清欢将小男孩救走,却也只能将他伤势止住,小男孩是出来觅食的,家里爹娘都饿死了,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要他照顾,弟弟妹妹饿的大哭,他只好出来找吃的,路上遇到那几个人说是知道有个地方有野菜,小男孩被诱惑,于是跟着一起去,哪里知道压根儿没劳什子的野菜,反倒是自己险些变成盘中餐。 清欢救了他,又给了他几个馒头,他小心翼翼地揣在怀里,伤其实还没好的完全,但他担心弟弟妹妹,已经急着要回去了。怎么可能不疼呢,不过是给他止血上药,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来得及做。 这个地方,再继续这样贫瘠下去,只会出现更多人吃人的情况。 西疆,位于周朝的边隅,是整个周朝最落后、最贫穷、最难生存的地方,只有被流放的人才会到这里来,在这里生活的百姓,因为土地不适合种植粮食,再加上胡人三五不时地来烧杀掳掠,他们的日子过得非常艰难,同时也导致了女子数量急剧减少的恶果,因为胡人不仅抢银子抢吃的,还抢女人。 说出来虽是不好听,但在西疆,已经逐渐有了共妻的事件发生。每每冬天刚过春天初来的时候是最难熬的,家里头根本没粮食,勒紧裤腰带忍了一个冬天,春天刚发芽的嫩叶都吃了,却还是吃不饱。西疆人口多,这可怎么活啊? 这是一个糟糕透顶的地方,西城由于是西疆的主要城池,所以状况还稍微好一些,别的地方吃人成风,这里也只是偶尔发生。清欢出现在西城的时候,不是没有人打过她的主意。 一个细皮嫩肉的漂亮少年,实在是太诱人了,虽然他身上似乎什么都没带,可只是看着,就让人觉得他很有钱,也……很好吃。 不过这种情况在去抢的人全部被打断了双手扔出去之后得到了改善,不仅如此,她还搭了个窝棚给人看病,长期营养不良,城内很多人都生了病,只要没吃过人没做过坏事的去求助,她都会帮忙,甚至还能从她那里得到一些食物和药品。 窝棚外头每日都排着长队,很长很长,一眼望过去看不到头。 清欢转过身进了窝棚,发现里头多出俩人,都穿着西疆军的铠甲,看到她就跪下了:“小公子!求您救命!” 她歪了下头:“救谁的命?” “我们家主子危在旦夕,城里能请的大夫全请了,可他们都束手无策,听说小公子妙手回春,我们特地来求您帮忙!” 两人直接跪下了,砰砰砰给清欢磕了三个响头。这地面硬邦邦的,他们也不觉得疼。清欢伸手将他们扶起来:“不必多礼,人在哪儿,你们带我就是了。” 她言语温和,丝毫不心高气傲,反倒很是纯善,让二人都非常感激,他们连忙带着清欢走出去,结果却发现他们的马没了!清欢倒是不意外:“别找了,估计是被人牵走杀了吃了。” 马在这时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王爷的命!俩人一合计,四目相对,不约而同地分别架起清欢一只胳膊,顿时飞檐走壁起来。清欢享受了一次人肉飞行,个中滋味实在是不能言喻。 一路风吹,清欢很庆幸自己是做男子打扮,头发高高束起,否则这一路狂风非把她给吹成疯子不可。 她甚至都不是从正门进去的,这穿着铠甲的两人直接将她从屋顶上飞过去,然后踢开房门,里头还有两个上了年纪的小老头,见他们架了人回来,连忙从床边起身询问:“怎么样怎么样,人带来了?这位就是那小公子?!” 清欢到这里也就两三天,她站定后,斯文地拍了拍身上沾染的尘土,看向床上躺着的青年。 他面目俊朗,只是因为失血过多脸色显得极其苍白,紧闭的眼睛告诉清欢,他现在的情况很不好。于是她先是对两个小老头轻施一礼,便坐在了床前搭上青年脉搏。 四个人紧张地看着她。 片刻后她笑起来:“无妨,没有性命之忧,我为他护住心肺,过不了数日就会好起来的。”说着掏出锦盒,打开后露出两排长短不一的金针。 见她要将针刺入王爷心口,小老头都紧张起来,正要阻拦,却被年轻的铠甲将士拉住:“二老,咱们现在已是没有办法了,权且死马当作活马医吧,全城的大夫都说王爷伤势过重救不了了,这位小公子说能救,咱们就信一回如何?” 两个小老头听了,就更加紧张的盯着清欢,看着她将金针刺了王爷一胸口,甚至头顶跟太阳穴都扎了几针,他们差点儿没叫出来,可是很快的他们发现奇迹发生了!因为武器有毒所以一直血流不止的伤口,竟然慢慢止血了!在这之前他们用了许多金创药也没事,再这样流血下去,王爷就真的不行了! 这下他们对清欢就有了信任,等到她开了药方交代他们四碗水熬成一碗的时候,两个年轻的将士立刻应了,然后火速拿走药方,去库房找药,至于剩下的俩小老头,直接给清欢跪下了:“多谢您!多谢您!您救了咱们大周,您救了咱们大周啊!” 清欢眨了眨眼,将二老扶起:“小生年幼愚鲁,二位下跪岂不是折煞小生,快快请起。” 这人一旦上了年纪,就容易激动,小老头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他们真的以为一切都完了!如果王爷死了,那他们真的就什么都没了! 趁着煎药的空档,他们将事情跟清欢简略说了一说,并请求她在府里住下,以免王爷病情恶化,毕竟除了她没人能治得好这样的伤。 床上躺着的这位,正是当今圣上的亲侄儿,曾经的皇长孙,如今被封为西疆王的宋晋。 他的生父乃是前太子,只可惜体弱多病,年纪轻轻就去世了,先帝大为悲恸,就封其子宋晋为皇长孙,可半年前,先帝病逝,朝中发生兵变,先帝的三子赶在先帝驾崩前逼宫,并昭告天下先帝将皇位传与了他。 到底是真是假大家心里都有数,可三王爷谋算了这么多年,始终伪装的完美,就连先帝都没有看出来。再加上先帝病的急,为皇长孙的后路都没有铺好便驾崩了,这实在是蹊跷。 但无论如何,三王爷已经登基为帝,登基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曾经的皇长孙封为西疆王,择日赶赴西疆。 这和流放又有什么区别?大周即便是流放,也甚少有流放到西疆的,更何况皇帝还封了个什么“西疆王”!西疆这地带,谁能称王?他给宋晋封王是假,路上想弄死他是真。这一路他们不知经历了多少次埋伏暗算,途中多次乔装改扮躲避,可到西疆前仍然遇到了暗杀,宋晋胸口处中了毒箭,虽然侥幸拔下而未死,可那是用先帝赐下的奇药在续命,奇药只有一颗,保证了宋晋还活着,伤口却无法止血,西疆的大夫来了都说没救,他们无意中听人说有人在西城无偿看诊,这才抱着侥幸的想法,派了身后最好的两人去将清欢接来。 西疆王不能死,他若是死了,对不起先帝的一片苦心,也对不起这些跟随他一路跋山涉水的老臣。他们拒绝效忠新帝,新帝便将他们一起流放,以为他们这把老骨头就会死在路上,可惜他们撑住了。 也好在,二老一个曾是太傅,一个又是告老还乡的宰相,这才勉强没被除掉,毕竟如今的朝廷,已经铁桶般严防死守,任何敢反对新帝的人都被抄家灭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意看小标题啊   ☆、第999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二)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二) 西疆的贫瘠和可怕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穷山恶水,弹尽粮绝, 到了这地方来,无异于是寻死,可他们都憋着一口气, 想着有朝一日回到京城,取回应得的东西。如果宋晋不能回去,先帝的在天之灵都无法安息! 清欢听完俩小老头的慷慨陈词, 轻笑:“小生知道了, 留下来便是。” 二老一听,顿时喜出望外, 彼此交换了名姓, 清欢方才得知这二位一个姓周一个姓范,其他人都称呼他们为周老、范老,二老虽然觉得清欢的名字的有些像女子,但谁家的女子会跑到西疆这种地方来?瞧这小书生斯文俊秀的模样, 一看就是出自高门,如何会是西疆这地方养出来的人。再说了, 本朝女子大多娇弱温婉, 此人虽然身段纤细, 却英气十足,博学多才,大抵是年纪小,美的雌雄莫辨, 待再长些就好了。 很快的,清欢用自己优秀的人格魅力和宋晋身边的所有人打成了一片,人人都喜欢她这个温和又风趣的小公子,二老都亲昵的直接喊她名字了。 比起西城内连草根树皮都吃不到的百姓,粗陋的王府伙食显然要好一些,甭管吃的什么东西,能吃饱就已经很不错了。他们在来之前就知道西疆是什么样的地方,可三王爷蛰伏多年,权势滔天,他们无法抗拒,为了自保只能暂时屈服,因此来的路上,虽然宋晋乔装改扮先行,但马车上仍然带了许多东西,都是皇长孙府里的,新帝倒是大方,大手一挥就让他全部带走,本来打的主意是让皇长孙半道上“暴毙”,结果没想到宋晋却没死,这些宝贝自然也就不属于新帝了。 这么多年花了不少银子的新帝心里头估计在滴血。 三天后,西疆王醒了。他的伤口已经完全停止流血并且开始结痂,只是余毒未清,还需要清欢留下照看。他是在她给他把脉的时候睁开眼睛的,大概是有些迷惘,宋晋痴痴地盯了她许久,直到清欢准备将金针取下,才注意到他醒了:“王爷醒了?”她连忙去喊二老,周老跟范老都在外间等她施完针,没想到却听到她说王爷醒了,顿时喜出望外,进来一看,真的醒了! 宋晋这才将眼神从清欢身上拿开,他面色仍然很苍白,薄唇还带着一层淡淡的乌青:“劳二老挂心了。” “王爷这说的是什么话,这都是我们该做的!” 他们在来时路上就已经商议好,既然新帝让他做这个王爷,那他们就当他真的是什么西疆王,日后如何等到日后再说,眼前的危机总是要过去的,他再不是那个有皇爷爷护着疼着的黄长孙了,眼下他处境危险,倘若自己不争气,就是有再多的能人贤臣也不够用。 宋晋心里在想什么其他人不得而知,但清欢觉得自己在这里应该有点多余,宋晋刚醒,应该会有些事跟自己人商议。可她刚迈开脚步,就听见了宋晋略微沙哑的声音:“这位是……” “这位是孟小公子,正是他救了王爷您,若是没有他,老臣等人可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周老说着说着,顿时悲从中来,险些掉下眼泪。 范老也红了眼圈儿,大概是想到之前宋晋躺在床上人事不知眼看就要死了的模样了。他告诉宋晋:“孟小公子是咱们的大恩人,王爷,咱们可得报恩,不能做那等无情无义之人!” 这无情无义,自然是骂如今正坐在龙椅上的那位。 “……多谢。” 清欢领了这个谢,微笑道:“我就不打扰你们了,王爷还需要多加休养,二老说完事儿就赶紧让王爷休息吧,我去看看药煎好了没。” 等到清欢走了,范老咬牙切齿地说:“竖子焉敢如此!那支箭上的毒,不仅会要了人的命,就是及时救回来,也要成了废人,若非遇到这孟小公子,咱们就再也没有日后可言了!” 宋晋轻声问:“是他救了我?” “是啊,什么年纪大就有阅历经验就越丰富,我看着西城里的大夫都是些庸医!看了您的伤口就嚷嚷着治不了,刀架脖子上就开始求饶,哪个都没孟小公子有本事有胆色!”周老愤愤不平地说,而后压低声音。“王爷,此人年少有为,多智博学,若能收为己用,实在是一大助力。” 这才是他们绞尽脑汁都要把清欢留下来的真实原因,照顾王爷只是其一,最重要的是,他们想让清欢成为宋晋的谋士,即便不做谋士,身边有这样一位厉害的大夫,他们日后也能轻松许多。 宋晋点了下头:“待到我伤好了些,会亲自请求他相助于我。” 身为君主,就要能礼贤下士,不耻下问,周范二老都很满意,点了点头说:“王爷现在还不必着急,目前最重要的是养好身体,您还年轻着呢,可不能落下什么病根儿来。” 此后,宋晋又连喝了一个月的苦药,才终于被允许下床行走。他的腿其实还有些没力,可他为人要强,是绝不会叫人看见自己连走路都需要搀扶的模样的,在床上躺了这么久,他可真是不想再继续待了。 夜夜闭上眼睛,想起的都是京城的事,历历在目,他连皇爷爷最后一眼都没能看到,就被三皇叔赶到了西疆。 以为这样就能打垮他吗? 不可能的。 总有一日,他会回去,让那人将欠的连本带利的还回来。 宋晋正出神,眼前桌子突然被人敲了敲,抬头一看,是清欢。她手上捧着一碗汤药,盯着他:“王爷怎么了,第一碗药都还没喝?看看,都没什么热气儿了。” 宋晋如梦初醒,连忙致歉,然后一饮而尽,又接过第二碗。他每天早晚各喝一次药,一次两碗,中午则空出一个时辰的时间泡药浴。虽然不懂医,也没见过清欢这般的治疗方法,但身体的确是在迅速恢复中,甚至比受伤前更加健康强壮。所以宋晋对清欢非常感激,而且,他也十分欣赏这个漂亮的少年。 看似荏弱,却强悍的没人打得过。现在他的手下每天都要找少年讨教两招,宋晋真希望自己快点好起来,也能和清欢切磋一番,这样就不用看着其他人被他修理而眼馋了。 “王爷,今日周老与范老,找我说了,想留我下来,为王爷效力的意思。” 宋晋一愣:“他、他们说了?”小老头怎么这样!明明他交代过这事儿他会自个儿说的! 宋晋哪里知道,都过去这么久了他也没跟清欢说,二老都琢磨着他是不好意思,毕竟人家无偿救了你,你什么都不能给人家还要人家留下来帮你,这也太说不过去了——要知道他们现在基本上一无所有,想要成功,必然是十分艰难的,可这少年闲云野鹤,明显更喜欢肆意漂泊的生活。这样吧!恶人他们来做! 所以宋晋忠心耿耿的臣子们商量了一下,一致认为要将孟小公子留下来,这样日后就不必再担心王爷的身体了,甚至他们的小命也有了保障!这样的好事哪里找?! 经过一个月的相处,宋晋跟清欢之间相谈甚欢,颇为投机,宋晋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非常信任她,而且还很奇怪的不想让她太辛苦,做他的谋士,必然不会□□全。所以私心里,他一直没有开口,未尝也不是想保全她的意思。 “是啊。”清欢将喝完的药碗收起。“王爷猜猜看我的答案是什么?” 她已经起身走了,宋晋却紧张起来:“什、什么?” 清欢走到门边,微微一笑:“我答应了,日后,愿为王爷,效犬马之劳。” 宋晋在桌子前坐了好一会儿,才一拳捶到桌子上,露出笑容来。 “嘶……” 桌子到底还是太硬了。 清欢自打答应留下来,府里人对他的称呼就从小公子变成了孟先生,她面色不改的一一都应了,叫声先生怎么了,她就是看起来小,这副模样用习惯了,骨子里比这些人的岁数加一起都大,别说是先生,就是祖宗都受得起。 随着宋晋身体的好转,他们也开始在想办法解决西疆如今的境况。周老已经查证过,西疆军足足有二十万,可西疆仍然年年受胡人骚扰,西城大街上若是出现了胡人,周朝百姓会吓的立即跪下,头也不敢抬的等他们走过,然后才敢起身。 是什么让胡人敢如此嚣张?这二十万军队又是做什么吃的? 清欢不建议宋晋臣服新帝,一旦臣服再起事,那便是谋反,可那位子本来是应该属于他的,倒不如富贵险中求,奋力一搏,夺得这二十万西疆军,以此为准,从周朝边域向内包抄,逐渐侵蚀。   ☆、第1000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三)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三) 西疆如此贫瘠, 除却地理原因之外,西疆节度使与西疆太府沆瀣一气, 甚至与胡人暗中往来,才是西疆可怕的最根本原因。他们待在这里,天高皇帝远, 没人管得着他们,自然只想着敛财,太府冯如原乃是西疆最大的官, 掌管西疆十六州, 而西疆负责守卫的二十万大军则在节度使张文正的带领下,剥削百姓横行霸道, 其所作所为和胡人比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想拿下西疆就不能耽搁, 新帝现在还在肃清异己,对宋晋来说这就是天大的好机会,不给新帝喘气的时间直接将西疆军纳入麾下——新帝定然不会想到,他一个中了剧毒必死之人, 竟然还能有这样的造化,不仅躲过了这一劫, 还要杀他个措手不及。 西疆地处西北, 常年风沙, 气候干燥,人丁稀少,其中女子尤然。本就少的女子因为这样的地理环境,又因为需要养家, 西疆女子不缠足也不学女诫,早早的就下地做活,是以手脚粗糙皮肤略显很黄,实在是很难有什么美感。 长得漂亮的不是被胡人抢走,就是被西疆军掳走,总之,家中有貌美女郎的,都不敢让她们抛头露面,哪怕是早早的嫁了人,也比被抢去来得强。 因为男女比例问题,西疆男风盛行,当然,这在大周而言是摆不上台面的,所以甚少会拿到明面来说,可这西疆节度使张文正,还偏偏就喜欢文弱漂亮的少年,皮肤黑黄一点没关系,有总比没有强嘛,更何况他有的是钱,有的是粮食,养上个把月,照样能剥光了吃的骨头渣都不剩。 他在西疆待了二十几年,和冯如原就是这西疆的土皇帝,先帝在世时尚且管不着,这新帝登基,就更难管着他了。不过张文正虽然暴虐残酷,却颇有几分见识,新帝登基,他自然不会愚蠢到和新帝作对,只是一时也在观望,还不确定自己究竟要不要对新帝表忠心。话又说回来,张文正迟迟犹豫的原因就是,他年少还未曾参军时,曾与新帝有过龃龉,如今新帝登基,京城那边传来的消息说,曾得罪过新帝的都被一一处置了,包括多年以前的仇敌。 那么和新帝结了大怨的他能有什么好下场?想当年,新帝还是个不受重视的普通皇子,张文正可是仗着自己的姑母是皇贵妃,将新帝揍得鼻青脸肿,还当着新帝的面调戏了他的侧妃。 ……简直就是闷声作大死,谁能想到那个最没用的皇子,竟然韬光养晦这么多年,一朝逼宫登基为帝呢? 左思右想,犹豫了许久的张文正,在接到新帝的密诏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新帝在密诏上告诉他,倘若他能献上西疆王的项上人头,他便既往不咎,并且会任命他成为新的西疆王,到时候西疆这块地方,还是他的地盘,他仍旧能够横行霸道,当自己的土皇帝。 张文正自然就心动了,他将密诏收起来,给西疆王送去了请帖,帖子上说得知西疆王大病初愈,特请西疆王前来军营一叙。 知道人大病初愈,不去登门拜访反倒叫人自动送上门,似乎生怕人家不知道他什么心思一样。 张文正已经派人查探过,西疆王从京城被流放至此,身边所带之人不过数百,如何能跟西疆二十万大军相提并论?他只消动动手指,就能将此人碾死。 什么皇长孙,不过是条丧家之犬,不值一提。 让张文正意外的是,他下的请帖,这西疆王竟然还真来了,甚至还在身边带了个美貌的少年! 这少年身姿优美容色夺目,恰好因为年纪,处于雌雄莫辨的时候,腰肢被那腰带细细一缠,简直叫人眼睛都看直了。这可不是几顿好饭就能养出来的尤物,张文正的节度使府养了不少美少年,整个西疆的美人可以说都在他府上,可那些人,跟西疆王身边这少年比起来,那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当时张文正的眼睛就直了! 不愧是曾经最受宠的皇长孙啊,就连身边的侍从都是这样的国色。 张文正只喜欢美人,女子不论年纪,可男子必须要是半大不小的少年,还未成人的那种,西疆王自然也生的俊美无俦,只可惜怎么看都是纯爷们,男人味太重,他是不喜欢的,不好这一口。 今儿个先弄死这倒霉催的西疆王之后,小美人不就是他的了么,到时候想如何,还不是让他随心所欲! 宋晋来的时候穿梭于军营之间,大致上也明白为何张文正手握二十万大军,却仍然要讨好胡人才能继续当他的土皇帝。这个蠢货根本就没有军事才能,只会逞凶斗狠,可每次打仗都是一败涂地,为了争面子,他便砍杀西疆百姓,拿他们的头颅充作胡人,再派人前去京城报喜。 宋晋这一个多月虽然躺在床上,他的手下却没有,按照他的命令一一进行了探查,可以说,西疆的整体情况,如今宋晋已经了如指掌。 有勇无谋的匹夫罢了,再加上好色成性,简直浑身都是弱点。就这样,竟然还想着拿自己的脑袋给新帝邀功。宋晋觉得张文正还是不够聪明,但凡有点脑子,也该知道新帝是什么样的人,只怕张文正前脚派人送去他的人头,下一秒就会被新帝弄死。 “来人,还不给王爷奉茶!” 张文哲状似恼怒,呵斥身边小兵。小兵连忙告饶,过来倒茶,茶水滚烫,张文正伸伸手:“王爷请。” 宋晋拿起茶杯,正要喝,却被清欢微笑着挡住了:“张将军,这恐怕不大好吧?我家王爷喝热茶,却让张将军喝温的,着实是难看,不如这样。”她从宋晋手上取走茶杯,和张文正那杯做了下交换。 宋晋勾起嘴角:“张将军的阅历比本王不知丰富了多少,这杯茶,张将军受得。” 真是简单粗暴的猪脑子,二话不说直接在茶里下毒,一句废话都没有啊。到底是在西疆生活了这么多年,干什么都爽快,不像是在京城,一句话都得绕十七八个弯。 张文正干笑:“使不得使不得,王爷虽说岁数比我小,可身份尊贵,哪里是我能比拟的,这杯茶我不能喝。” 对着一个“身份尊贵”的王爷还自称“我”,宋晋实在是看不出此人心中究竟有多少对自己的“敬意”。只怕是敬意没有,杀意倒是不少。 他微微一笑,将那茶杯拂到地上,“既是如此,那你我二人就都别喝了。” 茶杯坠落在地面,发出刺耳的碎裂声,残渣四处崩飞。张文正心头一紧:“来人!” “怎么,张将军这是要跟本王撕破脸不成?”宋晋淡淡地看向突然冒出将他和清欢二人围的严严实实的士兵,嘴角笑意渐渐敛起,张文正心里一咯噔,不知为何,竟有些恐惧不安。他悄悄地后退到了外围,保证了自己的安全,方色厉内荏道:“宋晋!你这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当今圣上宽宏大度,可我却看不惯!今日非叫你血溅当场!” 清欢闻言,顿时莞尔,这笑容着实是美极了,叫张文正眼珠子发直。事实上不止是他,就是其他士兵,在这西疆待久了,本就少见女人,如今突然看见一貌美少年笑得如此动人,都有些承受不住。 张文正道:“小美人,你随我来,跟在宋晋身边,今儿个你怕是要香消玉殒了。可若是跟着我,保管你日后吃香的喝辣的,过的尽是好日子!” 听到他这样跟清欢说话,宋晋本平淡的眼神顿时多了一抹冷意,他说:“你再说一遍。” 张文正本想硬杠,可不知为何,瞧见对方那双黑眸后,竟瞬间说不出话来,还觉得腿肚子有些打哆嗦。那双眼睛……真是邪门了,仿佛什么都没有,又仿佛是一片黑暗,他只看了一眼就像是要被吞没。 “张将军,与其你在这儿威胁我家王爷,倒不如攥攥你的拳头,看还能不能动。” 什么意思……张文正下意识地要握拳,却突然察觉到一股钻心的疼,整个人瞬间跪在了地上。这疼在他舒展开掌心后就消失不见了,可他却看到有一个小小的红点从他掌心迅速往上游走,清晰可见,而后消失在了衣服里。 “这、这是什么?!你对我做了什么?!” “没做什么呀。”清欢嫣然一笑。“西疆虽然土地沙化严重,种不出什么好东西,可是却有许多奇奇怪怪的虫子。我刚来的时候,还看见有的百姓为了充饥,捉了虫子烤着吃。我这人也没什么别的本事,手无缚鸡之力,又没考取什么功名,最擅长的就是养虫子了。” 她打了个响指,声音并不大,可张文正身体里的那个小红点却像是打了鸡血似的瞬间兴奋起来,在他皮肤下面四处乱窜,每窜一下都是锥心的疼,张文正哪里吃过这苦头,疼的在地上打滚哀嚎,其他士兵从未见过这种事情,纷纷吓得避开,顿时让出一个巨大的空地来。   ☆、第1001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四)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四) 张文正在地上四处翻滚, 滚出一地的尘土,清欢抬手扇了扇, 问道:“张将军现在还要杀王爷么?” “不、不敢了!公子饶命!公子饶命啊!哎哟哟疼死了,哎哟哟疼死了!” 他叫的十分惨烈,清欢吹了声急促的口哨, 那种疼痛便瞬间消失了。张文正疼的在地上抽抽,好一会儿才爬起来,这回再也不敢拿色迷迷的眼神瞧清欢了, 说话的语气都带着讨好。 他对待胡人也是这般态度, 否则为何这么多年胡人一直没有真正的占领西疆?因为他们知道,有张文正在, 西疆就是他们的补给地, 可若是大周撤下张文正换了个人来,那就不能保证了,倒不如让张文正一直待着,至少这样他们能拿捏得住。而且现在在西疆, 胡人才是高贵人等,可以随心所欲的为所欲为。 怂的真快。 清欢微笑道:“张将军不必害怕, 只要你听话, 小虫子也是很乖的, 不会对你怎么样。” “那、那公子能把它给我拿出来不?”张文正吓得腿肚子都哆嗦。他当然不怕虫子,可那不代表他不怕自己身体里的虫子!尤其是那个红点还在好奇的左冲一下右撞一下,他就觉得后背发凉,整个人都麻木了, 也不知道这虫子有什么毒。 “很抱歉。”清欢遗憾地看他一眼。“恐怕不能。” “为、为什么啊?!你们想要什么,我给你们就是了!帮我把虫子弄出来啊!” “我们想要的,不需要你给,自己就能拿到,只不过觉得你还有能用的地方,所以暂时没要你的命而已。” 这话说的就很清晰了,张文正虽然不会打仗也没什么脑子,但生死关头,倒也秒懂清欢的意思,连忙跪下对着宋晋磕头:“属下愿为王爷效犬马之劳!求王爷宽宏大量,饶了属下吧!属下再也不敢了!” “张将军怎么如此说话呢。”宋晋虚扶了一把,受了张文正的跪拜,他坐在椅子上,神色淡淡。“日后本王少不得用你的地方,你只消按照本王的命令去做,自然不会有事,起来吧。” “是、是!”张文正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小命捏在人家手里,这下再也不敢嚣张了,乖乖地站在一边,低着头等待差遣,一个字儿都不敢说。 “既然张将军都归顺了王爷,这些士兵……是不是也该撤出去了啊?”清欢问。“毕竟小生没见过什么世面,这真刀真箭的拿到手上多吓人啊。” 你虫子都不怕!还会怕这个!张文正心里有一万句反驳的话,可他一句都不敢说,赶紧让士兵们退下。 他喜欢享乐,自然也最怕死,如今自己的小命捏在人家手上,别说是让他干点活了,就是让他去吃|屎他也愿意,只要不死,只要活着! 张文正前倨后恭,态度变化太大,宋晋他们走的时候他谦卑地送到了军营外面,然后迎面就对上了笑眯眯的一个白胡子老头跟一个冷着脸的铠甲青年。 “张将军日常辛苦,这两位是本王的内臣,日后便让他们留在军营协助张将军处理事务,免得劳累到将军。” 人家西疆王都这么给他面子的说了,张文正能怎么样?他只能苦哈哈的谢恩,还得满面笑容表示欢迎,并且为了自己的小命,在日后他得全力听话——西疆王这是要将他的兵权给架空啊,这一老一少看起来都不是好招惹的,张文正后悔死了,自己好端端过着日子,跟西疆王井水不犯河水,结果为了个新帝,竟然把自个儿给搭进去了! 他就是没脑子,假使他没有对宋晋出手,宋晋为了这二十万的兵力也不会放过他。张文正若真能成功杀死宋晋,新帝事后也肯定要跟他算账,罪名都是张文正自己送来的——谋害前皇长孙,如今的西疆王,你说这个罪责够不够诛他九族? 也只有张文正自己,看到了一时的安逸,看不到安逸背后隐藏的危险。 有周老在,假以时日,这二十万大军绝不会只是数量上的强大。若是要回去京城,此事尚且要徐徐图之,不能操之过急。回府的马车上,宋晋同清欢闲聊:“张文正听话了,冯如原不知道还坐不坐得住。” 那二人沆瀣一气,一个爱色一个贪财,真真是臭味相投,狼狈为奸,不顾百姓死活,待到日后,他定然是要同他们算账的。 清欢给自己倒了杯茶:“坐肯定是坐不住,睡估计也睡不着。张文正听话了,冯如原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跟王爷投诚,要么立刻派人通知朝廷,我已经让范老派人守住出城通道,冯如原一旦派出信使,立刻就会被拦下。他收不到朝廷的回信,也得不到指示,自然会知道一切都在王爷的掌控之中,为了活命,他会主动送上门的。” 像是张文正冯如原之流,可没什么忠君爱国坚贞不屈的思想,他们为了财色能跟胡人往来,这往大了说,可就是通敌卖国的证据。所以指望他们坚守是不可能的,冯如原很快就会前来投诚。 宋晋递给她一块糕点,在这西疆,有糕点吃,那可真算得上奢侈了。平日里哪怕是宋晋,每餐也不过两菜一汤,并且从不浪费。西疆的贫穷落后超出了他的想象,也成为了回去京城的最大难关。 兵权可以夺,势力可以抢,但西疆如此状况,很难成为他的根据地,也很难供给军需,甚至还有可能拖后腿。 清欢支着下巴:“这件事现在考虑还太早了,王爷还是等冯如原上门后再说吧。” 正如清欢所说,冯如原听说张文正的事儿后,犹豫了数日,还是写了一封密信,八百里加急送往京城,不过这信刚出城就被范老的人拦了下来。左等右等都等不到信使回来的冯如原又接连写了数封密信,可一概石沉大海,无事发生,他这才明白,这位西疆王怕不是如新帝密诏中说的那样好对付,甚至于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对付掌控之中。 他左思右想,还是不知道究竟要效忠于谁。效忠于新帝,他可能没法活着走出西疆,可效忠西疆王——和心机深沉的新帝比起来,西疆王还是个双十年华的青年,他真的能夺回皇位吗?到时候万一失败,等待自己的也还是个死啊! 说西疆王一辈子都要留在西疆踏踏实实的当这个闲散王爷,冯如原是万万不会相信的,那怎么可能呢,皇位是多大的诱惑,没有人能拒绝,更何况本来应该属于西疆王的东西却被夺走,西疆王能不恨吗?可他年纪轻,阅历尚浅,如何能是新帝的对手?只看新帝能潜伏这么多年闷声不吭,然后在一众夺位的皇子中一鸣惊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逼宫登基,其人之深沉可见一斑,和新帝作对,那不是找死吗? 可如果跟西疆王作对,他现在就要死了。 万般为难之下,冯如原这个圆滑的老狐狸,还是决定先去拜见一下西疆王,然后再做决定。 他当年可是殿前三甲,被先帝看重,点入吏部为官,只可惜天生爱财,因为卖官鬻爵,被先帝贬到贫穷荒芜的西疆来吃苦头。可先帝怕是没想到,冯如原这个人爱财爱到了骨子里,别说是西疆,就是把他杀了,让他成了鬼,他死后也得花言巧语去骗其他鬼的烧纸钱。 就是爱钱啊,没有办法,所以这西疆一待就是快二十年,在这儿过惯了,天高皇帝远的没人管,不用担心哪天醉了酒说了胡话,第二天就传到皇帝耳朵里,自己的脑袋就没了。 这日子冯如原过的舒服着呢,吃不上饭的是百姓又不是他,他过的可好了。 但眼下,因为西疆王的到来,冯大人的美好生活终于被打乱了,他开始苦恼开始迷惘开始彷徨了。说真的,他早没了年轻时的意气风发,更没了雄心壮志,他只想要钱,要很多很多的钱,然后过自己的舒服日子,最好西疆这里,从此被朝廷忘个干干净净。 横竖每年给胡人一些布匹粮草好马,他们就不会来打仗,不会打仗,他这个西疆太府的位子就坐的安稳。 冯如原此人,在没见到他之前,宋晋就已经得知他爱财的消息,本以为冯如原会是个满身市侩的人,可等到冯如原主动上门求见,他召见了冯如原,才发现此人身上哪有什么市侩,非但没有,还书卷气十足! 跟人高马大的张文正不同,冯如原身长七尺,眉目清秀,蓄着一把美髯,谈吐有物进退有度,若非知道这厮的真面目,宋晋觉得自己一定会被骗,以为他是个高风亮节的清官——皇爷爷当年是不是也被冯如原这副外表给骗了?怪不得人家说,人不可貌相。   ☆、第1002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五)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五) 冯如原和张文正二人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张文正想杀宋晋,简单粗暴的直接下毒, 冯如原想套消息,一句话能拐十七八个弯儿,跟这人说话, 宋晋简直像是回到了京城。 当然,从他这里,冯如原是什么都得不到的, 相反的, 他还得主动投诚,才能暂时保住他的小命。 “……听说在这西疆十六州, 周朝百姓比不得胡人, 胡人才是高贵人等,可有此事?” 宋晋轻飘飘问了一句,冯如原立刻浑身哆嗦了一下,他干笑道:“王爷这说的是什么话, 胡人如何能跟咱们周人相比?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下官对他们可以说是恨之入骨, 怎么可能让他们欺压咱们大周的百姓?!” “是吗?”修长的指节敲击在桌面上, 宋晋微微一笑, 只是眼底无甚笑意,高深莫测。“既然如此,冯大人一定会在西疆张贴本王的告示了。” 告示?什么告示? 冯如原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便看到西疆王身边那位出众的少年递来一张已经写好的告示, 他接过来,只瞥了两眼就浑身发抖。西疆王这是要搞事情啊!而且是要搞大事!如今的西疆十六州,胡人不少,他们在西疆横行霸道,不把周人当人看,甚至肆意践踏周人。这事儿冯如原自然是知道的,可火没烧到自己身上来,他一点麻烦都不想招惹,胡人爱闹就闹呗,反正又闹不到他这儿。 但西疆王这张告示,却明明白白的彰示,要将所有胡人驱逐出西疆,三日后还留在西疆十六州的胡人,全数诛杀。 这轻轻薄薄一张纸,冯如原捧着,却仿佛有千斤重,他顿觉身子一软,整个人瘫倒在地。“王、王爷,使不得、使不得啊!这胡人、胡人也不全都是坏人,西疆十六州的胡人足足有数千之多,若是都杀了,这、这不是在向胡人宣战吗?!” 宋晋轻笑出声,他甚少笑,尤其是对着冯如原这样的人。“本王不是给了三天时间,叫他们离开西疆十六州吗?他们乖乖的离开,自然不会死。” 这个手段是强硬了些,但眼下必须如此。没有流血没有杀戮,只凭借温和的手段没办法跟那些野蛮的胡人讲道理。冯如原还在这里狡辩拖拉,不过是不敢去做。他跟胡人私下有交易,一旦他发出告示,必然会被胡人视为毁约,到时候小命危在旦夕。 “冯大人,你大可放心,王爷会派人保护你,你不会有事的。”清欢上前一步将瘫软的冯大人虚扶起来,笑容比起宋晋自然是和善多也温柔多了,只不过半点儿不心软。“当然了,王爷心系西疆百姓,此番前来西疆,自然要让西疆改头换面,其中少不得冯大人协助,还请冯大人莫要推辞。” 推辞? 他哪里敢推辞?他有胆子推辞吗?冯如原差点儿哇的一声哭出来,仿佛看到了幸福的日子渐行渐远,再也抓不到。还说什么保护他……根本就是监视他吧?这样的话他连跟朝廷通消息都不成! 这一点冯如原就错了,宋晋可没想过要阻止他跟朝廷通消息,甚至让冯如原继续派人送信回去——西疆如今是他的地盘,到时候朝廷派人来不派人来,在这片土地上,就是他说了算。这里天高皇帝远,新帝怎么会以为这样的地方就能困住他? 正如宋晋心中所想,他本就是惊才绝艳的人物,若非从未对新帝怀有戒备之心,再加上先帝骤然驾崩,新帝火速逼宫登基,并将他隔绝在宫门之外,连先帝的最后一面都不让他见,甚至将他流放西疆,封了个什么西疆王,还派出无数批杀手想要在前往西疆的途中要他的命——那么,现在的宋晋,也许还会是那个风度翩翩为人随和的皇长孙。 可惜新帝一心想要赶尽杀绝,而宋晋心中也有一些问题需要答案,所以这两人的冲突在所难免。 周老擅长练兵,宋晋便将他派去军营,为了给周老立威,还让自己的两个身手极高的侍卫跟随。他有一支神秘的卫队,共十二人,按照十二地支命名,个个都是好手。范老在当宰相前,曾做了快二十年的户部尚书,掌管疆土赋税田地徭役,西疆贫瘠,可官员不作为是根本上的原因,有范老在,西疆变样指日可待。 说西疆土地贫瘠不适合种植粮食是事实,但西疆占地极大,足足有大周的五分之一版图,只是因为穷山恶水,才一直为人所忽略。西疆最靠近中原的地方,土地虽然不算肥沃,可种植粮食完全没有问题。而在西疆中部,大多是山脉河流,范老亲自带人走访,竟开采出了铁矿! 这样的话,兵器就无需担心了。开采铁矿的过程中,范老还发现了两座银矿。穷山恶水之下,埋藏着的是巨大的财富。 至于靠近边隅的西疆最西北方向,因为和胡人的草原挨得近,土地异常湿润柔软,不能种植粮食,却极其适合牧草生长,再加上边陲一带人烟稀少,只要能够防止胡人前来掳掠,就是绝佳的放牧场所! 大周与胡人的冲突由来已久,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胡人再三来犯,边隅将领也只是固守,偶有败绩,从不主动出击。可别人不欺负宋晋,宋晋还要去欺负别人呢!更何况,西疆的女子儿童被抢走不少,胡人将儿童养大当作奴隶,这些都是西疆子民,必然是要夺回来的。 而且,胡人是游牧民族,最好的牛羊马,都在他们那儿。 总是被抢,偶尔也得抢一回才成,不然不是白白叫人给欺负了么? 西疆的改变悄无声息,宛如春雨,一点一点在这片浩渺的土地上蔓延开,日后,这里将会成为整个大周最富裕最强大的地方,集军事财政后防为一体,兵强马壮,真正的自给自足,固若金汤。 且说冯如原战战兢兢地在西疆十六州四处贴了告示,胡人们见了都嗤之以鼻,这样驱逐他们的告示以前也见过,连个屁都放不出来,他们压根儿就不怕。周人都是没有骨气的东西,根本不敢和他们作对。有些地痞流氓专门找了胡人的服饰穿上,学他们说话的口音,去到新地方,进酒楼吃菜去青楼喝花酒都不用给钱! 可这回他们可踢到铁板了,三日后,西疆十六州彻底封锁,所有还留在西疆的胡人,全部被官兵搜查出来,当众诛杀! 百姓们纷纷鼓掌叫好,他们吃够了苦头,这些胡人根本不把他们当人看,如今能看到他们有这一天,真是快哉快哉! 余下还没有被抓到的胡人也成了丧家之犬,告示上说,举报胡人或是抓住胡人的统统有赏,小至三石大米,多至百两金银!于是西疆立刻刮起一股狂热的“寻胡风”,哪怕提供了可靠的消息都有大米拿,那就不用挨饿了! 最终,西疆的大部分胡人都被清除掉了,余下的一些也不过苟延残喘。至于那些装成胡人招摇撞骗奸|淫抢夺的地痞,也被百姓当成了胡人,脑袋一颗颗摆在了城门之上。 冯如原在太府府里哭泣,因为告示上的赏金都是他出的啊!都是他的钱! 虽然那点钱对他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可怕的是,西疆王要搞事,他先是诛杀胡人,然后就要缓解目前西疆的□□!没人手怎么办?去军营调,可没钱怎么办?都得他出啊! 冯如原爱财,他在卧室下面挖了一个巨大的金库,里头堆满了真金白银和各式价值连城的字画与古董,这西疆王也不知怎么知道的,全收缴走了,连一锭银子都没给他留下! 冯如原觉得,活着不如死了算了!他每天都哭唧唧的翻来覆去睡不着,跟自己老婆再三交代,要是哪天我先死了,你一定记得买个十倍八倍的纸钱烧给我!他老婆烦不胜烦,连连应是。 打这以后,冯如原就多了个心绞痛的毛病,不能在他面前提银子,一提银子就犯病,一犯病就疼的直抽抽,好一会儿才能缓过来。 宋晋知道冯如原的仓鼠体质,喜欢囤钱,但不喜欢花,铁公鸡般一毛不拔,平日里吃饭一日三餐都就咸菜,少有看见荤腥的时候,这才塑造出一副文弱的书生模样来。可他着实是想不到,冯如原竟然这么能敛财!这些银子,用来赈灾都绰绰有余,剩下的还能充作军饷! 留下这么一条命,可真是一点都不亏本。 冯如原这么能敛财,自然不能浪费他这个人物。反正他这个西疆太府,平日里也无所事事,不如派点活给他做,还要他立下军令状,若是做不好,便提头来见。   ☆、第1003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六)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六) 冯如原非常惧怕西疆王, 怕到被西疆王看一眼都能抖半天,每次被召见都恨不得只跟那位孟先生说话, 这样就能不紧张了。 而张文正和他完全相反,对那位孟先生是怕到了骨子里,反而对着西疆王能好好说话。 清欢没给冯如原身体里放条虫子, 因为冯如原这人心思活络,不似张文正那个脑袋大脖子粗有勇无谋的莽夫,完全用不上虫子, 冯如原就会被自己的脑补吓到了。 胡人一直很注意不向他们泄漏放牧的方法, 和胡人养的膘肥体壮的牛羊马比起来,西疆所养的牲口就要差上很多。往年两国关系不错的时候, 会以大周的布匹种子来交换, 但现在两国势如水火,没直接打起来就算好的,别提什么友好的贸易往来了。 宋晋派给冯如原的任务恰恰就是这个。 他从京城来西疆的时候,金银财宝带的反倒是少数。因为对西疆早有耳闻, 宋晋选择的更多的是农业方面的书籍以及各色保存完好的种子还有能被当作交换货物的东西——这是为了确保他们对胡人的吸引力。他甚至做过与虎谋皮的想法,先同胡人联合起来, 然后再反吃掉胡人。 以他的手腕和脑力, 这完全不是问题。可是清欢出现了, 她打破了他所有的计划,让他从一个可怕的复仇者,变成了脚踏实地的计划者。按照本来的想法,他现在应该都能打到中原了, 结果这会儿却还在西疆研究怎么样让种植出来的棉花产量加倍。西疆边隅一带风沙大,这片风沙带也被利用了起来,种植了适合生长且生命力顽强的花生大豆以及一些特殊的药材。清欢提出引水灌溉以及施肥改良的意见,范老还真就折腾出来了! 倘若是以一人之力,自然也可以复仇,可复仇后他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如今的西疆,是万万和其他人离不开的,正因为有这些人在,宋晋才没有被仇恨迷失。 其实他猜的出来,身子骨一直硬朗着的皇爷爷为何会突然毫无征兆的驾崩,连一句话都没给自己留下。那是教导他抚养他长大的祖父,他在这世上唯一真心以待的亲人,如果不能报仇,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他本来……会成为一个暴君的。 不把他人的性命放在眼里,视百姓如无物,沉溺杀戮,眼前弥漫迷雾,什么都看不清楚,最终的结果自然也只有遗臭万年。那必然不是皇爷爷想看的,所以他才把周范二老留给他,叮嘱二老辅佐他、教导他,同时……也将清欢送到他身边来。 他的恩人,他的挚友,他的知己,他的……他的…… 她就像是人生中的明灯,当她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宋晋如梦初醒,终于意识到自己准备做的事情会有多么让皇爷爷失望,让周范二老失望,让那些还仰望着他,追随着他的人们失望。 和胡人联手?那和叛国有什么区别! 他年轻气盛,反倒不如只爱钱的冯如原。这厮爱财,又和胡人打交道,但真没透露过一点儿大周的消息,反而极其占便宜。宋晋觉得冯如原不适合当官适合经商,便将他派去专门负责和胡人的商贸往来,还让冯如原立下军令状,必须笔笔都赚,倘若亏损一次,不能利滚利翻再翻,就砍他的头。 冯如原心绞痛的毛病更厉害了,以前是听不得银子,现在是看到银子都脑仁儿疼了。 再多有什么用?又不是他的,又不能带回家!他的金库已经彻底空了,现在老婆正拿他的金库当腌咸菜的地窖,晚上有时候金库门没关好,那滋味,那酸爽。 不得不说宋晋极擅用人,他目光老到精准,即便是冯如原这样当官时不为民做主还四处搜刮民脂民膏的人,到了他手上,也是一枚优秀的棋子。还真别说,冯如原做生意真有一套,把胡人给哄的一愣一愣的,毛皮牛羊是接连不断流水般的送入西疆,半点儿不亏!本来宋晋已经做好了抢夺的准备,将西疆的女子和儿童抢回来,结果冯如原厉害了,他就用了一包柴胡种子,就把人都给弄回来了! 稳赚不亏。 经过范老不断的改造和培育,西疆的中央带沙质土地上种植了大片大片的柴胡。柴胡培养起来不易,但抗旱抗干,经过改造的西疆中央地带非常适合种植,而且因为市价偏高,百姓种植柴胡,通过官府,完全可以养家糊口。再通过西疆府将其流通卖出——源源不断的银子都流向了西疆王府。 但柴胡并不适合在胡人的土地上生长,西疆的沙质土地可以生长的药材,到了胡人那水草丰茂的地儿,可完全长不起来。更何况冯如原这个奸商,只给了他们种子,没告诉他们培育方法! 清欢深深地服气于宋晋用人的眼光,想当初宋晋还打算砍了这个不作为只喜欢钱的西疆太府呢。如今冯如原简直如同野草疯长般表现出极高的才能,她觉得,宋晋大约是不会舍得了。 功过足以相抵。冯如原所做到的事情,赚到的银子,从胡人那儿坑蒙拐骗来的牛羊毛皮等物,对宋晋也好,西疆百姓也好,都是不可或缺的。 冯如原也是在被派去跟胡人贸易往来后才发现自己的人生重新有了乐趣,因为他看到别人因为吃亏上当那副堵心的样子,自个儿心情就好了,就连心绞痛都有了好转!他决定再接再厉,坑胡到地。时间一长得了个外号,人称刮胡刀。 现在想想,他从小就喜欢骗弟弟妹妹钱,后来之所以去参加科举也是因为大周重农轻商,父亲就是商贾出身,读了一辈子书没考中过,临终前最大的心愿就是他这个儿子能金榜题名。后来冯如原还真高中三甲,只不过也丧失了本心,忘了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当官。 除了钱,还真没什么能提起他做人的乐趣了。 春去春来,只一眨眼,三年时间一晃而过,如今的西疆,和三年前清欢来的时候可大不一样。街上热热闹闹的,摊子货物琳琅满目,家家户户都吃饱穿暖,曾经的不毛之地,如今已经成了人间天上。 胡人来犯过几次,都被如今铁桶般的西疆军揍回去了,不过在朝廷那边,西疆还是过去的西疆。但是皇帝现在的位子坐的不太稳当吧,他太急着想登基了,江南水患,江东蝗灾,江西干旱,又恰逢其他几位王爷举兵谋逆——据京城的探子回禀,皇帝现在可是忙得焦头烂额,听说都秃头了啊。 宋晋摸了摸自己乌黑浓密的发,暗自庆幸了一下。他这三年韬光养晦,养精蓄锐,不仅兵力大增,使得西疆繁荣昌盛,自己也长得更是高大修长,皮肤却没怎么晒黑,不像是日日在军营操练的周老跟日日晒太阳搞土地的范老,那俩人现在青天白日的往树荫底下一站,基本上瞧不见人在哪儿。 清欢抱着一打公文走进来,美目含笑,如沐春风,宋晋好奇地问:“有什么好事儿不成?” 她先将公文放到他桌上,让他批阅过目,告诉他:“我方才出去逛逛,遇见四子了。” 四子就是三年前她救回来的小男孩,如今已长出了大人模样,高高壮壮的,虽然没了半只手,却也照样能养家。他现在在药庄磨药,因为手没了一只,脚部力量更强劲,踩起磨药杵来事半功倍,妹妹在边上负责放药材和将已经磨好的药材取出,光是兄妹二人赚的钱就足够养家了,更别提还有个跟着范老到处跑种地的弟弟,三兄妹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四子告诉我啊,外头人人都对王爷赞不绝口,感激涕零,说王爷是他们的再生父母,没有王爷,就没有他们的今天呢。” 宋晋提起朱砂笔在公文上画了个圈表示已阅,淡淡地说:“我知道了。” 可温和的眼睛泄露了他的愉悦。 清欢双手压住公文凑近他:“其实王爷心中很开心吧?” 她靠得太近了,宋晋心头一窒。三年了,她对他的吸引力越来越强,如果说一开始宋晋还想着是错觉的话,那么经历了三年的朝夕相处,他早就放弃抵抗了。大不了,回到京城报完仇后,随便挑个乖巧懂事的皇室小孩当皇帝,他就跟着她闲云野鹤去。 毕竟两个男人生不出孩子。 等了会儿没等到宋晋的回应,清欢发现他眼神发直,似乎不禁逗。她轻笑,收回手。“我没来之前,王爷做什么了?” “读书。”面不改色的回答。 “这样啊,那王爷还真是好学呢。”清欢转身摆摆手。“我去范老那看看,王爷赶紧看公文。” 宋晋没有留她,等到她离开后,才小心翼翼地将她进来时,自己眼疾手快藏到了袖中的画册拿出来。 上头印着五个大字:《龙阳十八式》。 他真的要开始学习了。   ☆、第1004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七)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七) 一直在外头忙活的周老跟范老难得回来一趟, 所以午膳要在一起用。大家彼此扶持了三年,感情早已如亲人一般, 虽然俩小老头总念叨着规矩不可废,日后王爷要登大宝,他们不能僭越, 但宋晋是谁啊,他说一不二,他要二老一起上桌用膳, 就不接受任何拒绝的回答。 不过今天……看着两个黑不溜秋的小老头紧挨着坐在一起, 还不时地客套着给彼此夹菜,西疆王殿下的脑海里突然就不受控制地脑补了一些东西, 主角正是面前两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家。 他喉头动了下, 面色发青,放下筷子大步走了出去,然后就听到哇哇的呕吐声。 二老面面相觑:“王爷这是怎么了?吃坏肚子了?” “我去看看,您二位继续用膳, 不必担心。”清欢起身。 二老对她那是千百个放心,出去看见宋晋正扶着柱子一脸的生无可恋。他本来是性格冷淡寡言的人, 平日里也甚少有情绪流露, 可眼下都能截图当表情包了。清欢忍着笑靠近:“王爷——” “别、别过来!” 咦, 都结巴了……清欢好奇不已,她知道自己对于这个人的吸引力,可是自打相识,她以男儿身留在他身边, 平日里更是不曾流露出丝毫暧昧,再加上她举手投足间都自带英气,很是注意,所以也没有人怀疑她是女子。 不过她是知道宋晋对自己有企图的,否则不可能暗搓搓地派个两个美貌的丫鬟来伺候她。只可惜她一点都没心动,然后俩丫鬟就又被他找理由调走了,估计是用来试探她的。至于为什么没有用美男子来试探……大概是他怕她一个春心萌动,假戏真做,那他可没处哭去。 可今儿个看到二老居然吐了,这是什么招数?二老看着他长大,现在虽说是黑了点儿,但也不至于看到就想吐吧?要知道周老年轻时可被称为翩翩公子,据说容貌俊秀到每次一出门,都有无数大姑娘小媳妇排着队拥挤着看,还朝他丢花呢。现在虽然上了年纪,却也依稀看得出年轻时的风采,怎么也不至于让宋晋看了一眼张嘴想吐吧? 这会儿还不让她过去。“王爷,你不让我过去,我怎么知道你哪里不舒服?” 哪里不舒服……不用把脉他自己也清楚得很。换你一个铁直的直男研究了一上午龙阳图还认认真真做了笔记,你能承受住这样的心理打击吗?宋晋觉得自己快死了,西疆刚有起色的时候,他每天忙得只能睡两个时辰,恨不得将自己掰开来分成两个用,那时候都没这样大的压力。 可是他一扭头,看见了站在几步外的清欢一身青袍,青丝束起,纤腰袅袅不染尘世的模样,又觉得,倘若是将他们二人代入,自己也不是不能接受。可他上午看的实在是反胃至极,逼着自己研究完一整本并且做了笔记,午膳看到二老互相夹菜还坐的那么近,就不由得想到一些很那个的东西,然后就…… 宋晋摆了摆手,接过清欢递来的一盏茶漱口,神色之间满是落寞。 其实他一开始还幻想过她有可能是个女孩子的,毕竟她容色姝丽性格温柔,跟男子比起来,更加令人如沐春风。所以他才从外面买了两个漂亮的丫头送给她当婢女,倒不是为了诱惑她,而是因为倘若清欢是女子,那么同为女子,丫头更适合伺候。最主要的是,他从书中得知,女子每个月都会来癸水,他特意命人训练了丫头几个月,并再三叮嘱她们一定要“贴身”伺候孟先生——没想到清欢却以为他是故意派人去勾引她。 那结果当然是没有癸水。两个丫头非常听话也非常忠心,但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这寻常女子来癸水,总是会腰肢酸痛,需要月事带,而月事带需要制作和清洗,稍微一个不小心,夜里就很有可能弄脏床褥。孟先生爱干净,床褥都是浅色的,一旦沾染上血迹会非常明显。 可她们眼巴巴盯着,愣是什么事儿都没发生!去年夏天天气炎热,先生一人饮冰三碗——这是女儿家敢多吃的东西么! 孟先生是男子没得跑了。 而且,是个俊俏温柔的佳公子。 宋晋得知后迅速用府里人手不够的理由将两个丫头要了回来,一个分配到厨房,一个分配去洗衣,他怎么可能将这两个长得不错的丫头留在清欢身边,万一清欢春心动了,说不准就将丫头给办了,到时候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样的蠢事宋晋觉得自己不能做,于是从那以后,他就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准备研究龙阳之术。 不过他高估了自己,他现在有阴影了,心情压根好不起来,整个人都精神颓唐。兴许只在精神上相爱也是可以的,可是……万一有个万一呢? 打这天起,西疆王府的下人们侍卫们都发现一件事——他们家王爷似乎吃坏肚子了,不然怎么总是一天要吐上个两三回呢? 宋晋是这样打算的:一开始会反胃也是难免,毕竟他不好这口,可是久病成良医,久而久之,吐啊吐的不也就习惯了么。不管怎么说,他都需要一点技术上的支持。 清欢发觉宋晋有点神秘,往日他们两人可谓是无话不谈,宋晋骨子里是个为了复仇可以不顾一切的人,若非有她在一旁拽着,现在指不定已经变成什么样了。不过他这样神神秘秘的倒是头一回,就连她主动提出帮他一起处理公文都被拒绝了,还说自己一个人能成。 那堆公文都摞成了小山,他还每天在吐,真的能成吗? 这个问题在一个月后,第四年的夏天正式来临的时候,得到了答案。 当天宋晋随周老去军营,王府只剩下她,恰好范老那边送来的公文需要盖戳,她就到书房去找印章,盖完戳正要将印章放回去,突然发现那叠小山一样高的公文里,似乎有一本的颜色不对头。 西疆十六州的公文全部都是红底烫金的封面,那本却是绛色。 清欢抽出来一看,瞬间了然。 她真是服了宋晋,竟然还就姿势地点等种种问题写了批注,甚至第一式边上写了一句:今日看了一个时辰,吐了三回,需改进。 一直到第十八式:今日看了一个半时辰,只吐了一回,颇有成效,假以时日,必能面不改色。 清欢忍着笑,又将画册给放回去,结果晚上宋晋回来,听说范老那有公文送来让她给批了,面无表情的俊脸顿时煞白,他盯着清欢:“……你帮我把其他的公文也批了吗?” 清欢说:“没有啊,王爷不是说自己能完成?再说了,我也有自己的事要做啊。”她平时做的最多的是在民间四处走访,再不然就是范老开的药堂给人看病,专门医治些疑难杂症,因为人格魅力出众,非常受百姓爱戴和欢迎,还有不少小姑娘说要嫁给她呢。 宋晋松了口气:“那就好……我不是防备你,只是不想你太劳累,那本是我的公务,总是让你牺牲自己的时间来帮忙,我心中过意不去。” 清欢现在是相信他游刃有余的说法的,一天到晚那么多公文要批,那么多事情要做,那么多会议要开,他还能一天空出近两个时辰研究龙阳十八式,必然是天资绝顶了。“王爷卓然不凡,我为王爷做些事也是应该的,这烧鸭子不错,王爷尝尝。” 她随意夹了一只鸭腿放到宋晋碗中,宋晋没注意那鸭腿有多么好吃,只看到她十指纤纤,如葱如玉,指甲干净整齐,真真是好看极了,一流的画师也画不出这种风流天成的姿态来。他一时间有些恍神,突然开始代入所学的内容,一张俊连顿时微微泛红。 清欢看了一眼就很懂,谁没个发情的时候呢,不过现在不是时候,希望等到打回京城,属于他的东西近在眼前时,他能不被迷花眼。 不过她有点想知道,宋晋这书是通过什么渠道来的,按理说他最信任的人除了她也只有周范二老跟卫队,谁会给他弄这种书来啊?肯定不是二老,二老要是知道他们拼了老命辅佐的王爷竟然有断袖的倾向,估计会直接一头撞死去见先帝。 难道是卫队? 清欢想象了一下卫队那些杀人机器得到这个命令时应有的表情,她觉得人真是太有意思了,也很可爱。 因为提到公文,宋晋有点虚,他迫不及待地回去书房查看东西有没有被动过的痕迹。实在是他不知道这玩意儿应该往哪儿放,若是放在卧房,下人打扫时很容易被发现,随身携带,未免不成体统,于是他就藏在了公文里,横竖整个王府,除了他以外没有人敢动公文。   ☆、第1005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八)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八) 第二日再见, 清欢就发现宋晋和往常一样了,估计是昨儿晚上确认过她真的没动, 这才放宽了心。说实在的,清欢真是很佩服宋晋的心机,这人竟然在那画册的第一页夹了一根头发, 这样的话不至于自己落地,可一旦有人翻开,也必然不会注意这根不起眼的头发。 ……很遗憾, 清欢注意到了, 而且又给他原封不动的换回去了。 要说这书是打哪儿来的,清欢还真误会卫队了。卫队里都是身强体壮的男子, 谁会去找这书?宋晋也不可能下这样的命令。 当初来到西疆时, 他带了许许多多各行各业的书籍,其中不知道怎么的……竟然还有春|宫类书册,而这一大堆书册里,也包含了龙阳与磨镜。当初分类书本时宋晋也在场, 暂时用不到的书都放在了藏书楼,他当然是灵机一闪想起来, 自个儿亲自去找的。 出来的时候藏在衣服里也没人看到, 但走在路上他却感觉自己像是被人看了个透彻, 其实那里头还有好几本专讲龙阳欢好之术的,什么断袖四十八手,余桃七十二招……不过他还没有消化这本龙阳十八式,还是缓缓再说吧。 儿女情长暂时先放到一边, 四年了,西疆已经能够成为他的领域,西疆军兵强马壮,皇帝的军队远远不能和他们相比。 宋晋要准备回去了。 他们打仗的事情清欢不管,也不怎么参加他们的议事。她一直都知道那人非常非常的厉害,天纵奇才,后天又具备坚忍和勤奋的品质,这样的人是大能,极其少见,比忘川河里爬出来的鬼魂几率都要小。 这四年,宋晋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他擅长用人,文武双全,对人心的揣测堪称一绝,哪怕是当年想要毒死他的张文正,如今也乖乖的俯首称臣,再不需要蛊虫的控制了。宋晋身上有一种魔力,仿佛他天生就该如此,能力卓绝,龙章凤姿,实在是常人不能及。 四年的休生养息,西疆十六州完全将他当成了主宰,贴出征兵告示时,来报名的人数远远超出了周老的预计,但凡是青壮年男子,都愿意为西疆王的恩德上阵杀敌。更何况他们不是乱臣贼子,他们是维护正统的人! 西疆十六州这样的地方,在王爷治下都能人人安居乐业路不拾遗,若是整个大周都是王爷的呢?这样的人才最应该登基为帝吧?更何况那位子本来就是属于王爷的! 宋晋不仅善于用人,也极其懂得笼络人心,四年的潜移默化,他让西疆十六州的百姓们唯他马首是瞻,对他忠心耿耿。 这一切都是他用实际的作为换来的。 他让西疆贫瘠的土地开出花朵,结出果实,长出粮食和药材;他让西疆的穷山恶水变成开采银铁的宝库,使得西疆军人人都有衬手的兵器;他还让西疆成为天然的牧场,让百姓吃饱穿暖,日子过得好;他还赶走了胡人,让胡人再不敢欺凌西疆十六州的周人,让他们扬眉吐气,让他们自信蓬勃。 这样的君主,不需要华丽的词藻,就能让所有人甘愿俯首称臣,为他献上忠诚与生命。 宋晋非常厉害。 所以当西疆军势如破竹,一路打回中原的时候,她一点都不惊讶。中原现在是闹翻了天,江南的水患导致堤坝崩溃,才发现当年的筑堤偷工减料,牵扯出工部贪污大案;江东的蝗灾蔓延,引发了巨大的饥|荒;江西旱灾,地方官府只知道互相推诿,连引水灌溉都不做,使得土地龟裂颗粒无收,江西遍地饿殍,怨声载道。皇帝焦头烂额,这时候西疆军又谋反,国库早已空虚,他拿什么给军队打仗?! 慢慢地,民间便流传起一个说法。当今圣上害死先帝,伪造遗诏,残害手足子弟,如今这样,可不是遭到报应了么!本来就不是正统,就算穿上了龙袍,也不过是跳梁小丑,徒惹人发笑。 很快地他们就发现,自诩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中原,所大量使用的铁器和药材,竟然都来自被称为极苦之地的西疆! 还有那所到之处尽显披靡的西疆军,当今圣上的军队就没打赢过!城池是一个一个的失陷,百姓们都要吓死了!最可怕的是,西疆军不知道已经潜伏了多久,竟然是以一个圆形从边隅向内包抄,完全不给他们逃走的机会! 百姓们都很害怕,最先被占领的是江西,因为此处靠近西疆,西疆军进入江西境地的时候都惊呆了——这简直就是四年前的西疆,只是西疆的土地都没有这么可怕。田地里的庄稼都干枯死了,地面上是一块又一块的巨大裂痕,夏日刚至,骄阳似火,更是让这片本就深受干旱侵蚀的土地颗粒无收。 路边饿死的人比比皆是,活着的人目光呆滞空洞,骨瘦如柴,惨状令人叹惋。 反正都要死的,不是饿死,就是被西疆军杀死,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 可是出乎江西百姓的预料,西疆王没有杀他们,甚至在打进江西后,整个西疆军,军纪严明,礼让百姓,其气势着实不是刚交战就溃不成军的江西军能比拟的! 西疆王占领江西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是赈灾,他们人人都能领到馒头跟粥还有腌菜,每人一天两次,无论大人小孩!有些人起了坏心思想抢,可西疆军全程看守,手脚不干净的全部都被丢了出去,再不许领取赈灾食物! 等到西疆军连江南都占领了,江西的百姓才知道,西疆王做了什么事! 江南水患,同样也闹了灾荒,人人吃不饱,可比起江西还是要好上许多的。但大水冲垮了堤坝,想要短时间内再建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西疆军还要继续往京城进发。但让人没想到的是,西疆王没打算筑堤!随着西疆军的行进,他们顺着河道,竟然将江西与江南打通,将洪水引到干旱的江西了! 这可是个大工程,河道的疏通和填补让西疆军的行军过程变得极为缓慢,可最终的结果是令人震惊的,南水西调,竟解决了江南与江西的灾情! 而在这之后,江南的土地松软,江西土地干涸,西疆王还留下人手教导他们如何在这样的土地上短暂种植起生命力顽强并且生长期缓慢的庄稼,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了食物不足的燃眉之急! 等到了江东,深受蝗灾困扰的百姓,在见到西疆军的百蝗大餐后,终于有人也开始尝试——因为人数太多,再加上药物治理,蝗灾终于有了肉眼可见的减轻。 这才是天命之人,这才是一国之君啊! 百姓们纷纷倒戈,他们不在意谁当皇帝,他们只知道,能让自己吃饱穿暖不愁日子的就是好皇帝!西疆王宅心仁厚又得天命,这就是上天的暗示,他们当然臣服于他! 再到了后来,守城的官兵还想负隅顽抗,都已经被得知西疆军前来的百姓们一拥而上干掉主动开了城门,西疆军一路畅通无阻,等到了京城,就连皇帝的亲卫队都已经主动投诚大开了城门! 西疆王进城那天,京城的百姓们完全没有一点悲伤或是恐惧,他们挎着花篮夹道而迎,对着高大强壮的将士们抛洒花篮里的鲜花与荷包,热闹的跟过年一样,半点怨恨都没有。 真让人眼热啊!世上竟然也有这样魁梧强大的男子!可比京城这边瘦弱的书生好多了! 西疆虽然四年来发展迅速,但到底女子还是少,西疆军的将士们一见到京城的姑娘,路都要走不动了,感觉王爷登基后,他们就都能脱单了!!! 这一路走来,好多漂亮姑娘啊! 西疆王在队伍前方,他一身金甲,神色清冷,毫无跋扈得意之色,朝着皇宫进发。 当年他被流放西疆,有不少曾经交好的臣子投诚了皇帝,还有些不肯投诚的,都被皇帝杀了,剩下坚信他会回来的人,都是这四年来和他里应外合互通有无的功臣,他们向他传递着皇帝的每一个动静每一项举措,他们忍辱负重,如今也是彰显他们忠诚的时候了。 皇帝被五花大绑强制跪在大殿上,西疆王走进来,金甲上的披风猎猎作响,他长成了出色的男人,进入大殿后,他看都没看废帝一眼,就坐上了龙椅。 废帝眼珠子都险些瞪出来,到现在他仍然不明白自己怎么会一败涂地,宋晋也没有对他解释的意思,只是礼貌性地问候了一句:“三皇叔,别来无恙。” 他单手将宝剑插|在地上,语气冷淡。 废帝急剧地喘气不敢说话,他不想承认,自己竟然在畏惧这个满身风霜却高深莫测的青年,四年前,他应该再坚持一些将他杀了的,谁能想到那冯如原跟张文正竟然报喜不报忧,二人联起手来哄骗他! 只是眼角余光却看见宋晋身边穿着白衣玉树临风的少年,废帝顿时眼睛一亮:“我儿!我儿还不快快动手,更待何时!” 他……这是在叫谁? 宋晋顺着废帝的视线看过去,他的左手边,只有面色恬淡的清欢。   ☆、第1006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九)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九) 霎时间,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清欢身上,无论是认识她的还是不认识的, 他们都面面相觑,看看废帝再看看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两个八杆子打不着关系的人是如何扯上关系的。废帝叫那白衣少年我儿, 也就是说……西疆王身边的智囊,竟是废帝的人? “保护王爷!”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噌噌”的兵刃声锐利响亮, 全都指着清欢, 紧张地盯着她,生怕她对西疆王下毒手。 清欢抬起双手, 兵刃也都扬了起来对准了她, 没想到她却只是将不知何时挽起来的衣袖放下,神色平静。反倒是西疆王冷了声音:“将武器给本王收起来。” “可是王爷——” “他若是要杀我,还等到今日?”宋晋又不是傻子,根本不会被废帝几句话骗到。“地上跪着的那人, 谋害先帝假传遗诏的事情都能做出来,他方才若是喊本王, 你们是不是也会拿起武器对准本王?” 且不说他心中究竟坏不怀疑清欢, 只这份想都不想的维护, 就已经让人侧目了。周老松了口气,他刚才是真担心王爷一个恼怒就让人杀了小公子,西疆能有今天,他们能有今天, 都是小公子带来的,无论这身份上有什么问题,不问缘由就将人杀了,未免太过无情。 可是想了想,周老又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那样残暴的王爷是四年前刚刚宫变时的事情,他现在性情虽然冷淡,却并非滥杀无情之人。平日里这两人亲若兄弟,如何能因为废帝的一句话就反目成仇呢。 接下来宋晋没再准备听废帝的废话,直截了当地宣布了对方的罪名下了大狱——他不会让这位三皇叔轻易死去的,皇爷爷的苦痛,那些被他残害的人的苦痛,都得一一讨回来才成。 只不过他的心情也称不上多好,叫人将废帝拖下去后,他二话没说丢开手里宝剑,拉住清欢的手就走。周老知道这两人肯定有事情要解决,就主动揽下了接下来的事。 清欢被一路扯着,她走得慢些,宋晋却心急,到了后来干脆直接将她扛了起来,飞速到了一个他曾经居住的东宫,里头的宫人早已被全部清空,这会儿只有他们俩。 他黑眸灼灼:“他说的是真的吗?” 清欢不答反问:“是真的如何,假的又如何?” “……”宋晋沉默了一下。“如果是假的自然好,你还是我的挚友,我的兄弟,可如果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怎么样?”清欢问。“你要杀了我?还是要折磨我?” 宋晋听了,眉头拧起。“我在你心中,就是那样不讲情分的人?” “情分这种东西,无论有没有,总是比不过仇恨的。”清欢笑了笑,很是自在的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恨总是大于爱。” 结果宋晋突然脸红了:“什么、什么爱!不要胡说八道。” 她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他这么敏感,清欢莞尔:“废帝罪孽深重,必然是要诛杀的,王爷大可随着本心做事,无需考虑你我往日如何,只去报仇便是,那不是王爷一直想要的吗?” 被仇恨遮住了眼睛,挣脱不出,爱不得,恨不得,原谅不得,放手不得。 不都是他吗。 宋晋总觉得她话里有话,可是他眼下想都不用想:“我绝不会杀你,更不会害你。” “那王爷是想?” “你先回答我。” 他一定要问她是不是废帝的子女,清欢点了下头:“是。” 接下来,她竟看到宋晋面上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这是什么操作?怎么会是这种表情?难道是刺激太大导致精神异常? “既然你是他的孩子,他欠我的,是不是应该你来偿还?”宋晋猛地抓住她的手。“我的要求不高,我要你跟我在一起。” 清欢:“……” “你放心好了,我不会欺负你,我也不会当这个皇帝。等到局势稳了,我们就回西疆去,在那里生活。”宋晋剖析着自己的心迹,他的表情看起来很认真,清欢相信他是一点都没有将仇恨转移到她身上来。这四年的相互扶持,温暖陪伴,总算不是白白付出的,他现在已经明白,她是无辜的,不能那样对她。 他和从前不一样了。 于是清欢笑起来,告诉宋晋:“其实我是骗你的,我不是废帝的孩子。”见他似乎有话要讲。“当然我也骗了他,他自己也不知道我跟他没关系。” 怎么可能会有关系,什么人能生得出她本来的模样?她不过是在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去见过废帝,那会儿他刚登基不久,微服私访的时候被她遇上,听她讲了个似是而非的故事——废帝年轻时便在皇子中不起眼,还一身的缺点,其中有一个就是喜欢到处留情。她告诉他,自己是他一夜露水姻缘的江东女子所生下的孩子,又拿出了废帝的信物——这个信物是她从当铺里买的,估计是宫里有人手脚不干净,偷东西出来卖钱。 废帝自己都不知道年轻时为了塑造出无能的模样,自己幸了多少女子,说不定全国各地到处都有他的儿女。他点头表示知道了,但没有要认她的意思,然后清欢就提出自己想去西疆,这下废帝来了兴致,立马答应,还让她进宫,叮嘱她如果能完成任务,就将她母亲接到皇宫里封妃。 不过她去了西疆就没了音讯,废帝估计以为她死了,连找都没找,权当没她这人。毕竟他儿女多,多一个少一个,实在是没区别。 原本以为已经胜券在握的宋晋顿时大失所望。清欢笑吟吟地看着他:“原来王爷对我有那种想法啊,这可真是不好呢……” 话没来得及说完,人就被压倒了,厚厚的地毯躺着还挺舒服,清欢笑意微减,用手撑住宋晋压下来的胸膛:“王爷这是做什么?” “我不管那些,等到生米煮成了熟饭,你什么身份都不重要。”当然也就不能再拒绝他,今天就是他实践所学知识的机会!俗话说的好,说不如做,他都已经将那种想法说出口了,结果她要是拒绝,两人朋友都做不成,还不如破釜沉舟,总之先将她留下来,其他的可以之后再说。 清欢差点笑出来,她躺在他身上不动,任由这人将她腰带扯断,衣服胡乱扒开。宋晋在脑海里不断回想自己准备好的步骤,结果手往清欢袍子里一摸,嗯,胸部柔软丰满,和他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 等一下? 柔软? 丰满? 这下清欢终于动了。她先是慢条斯理地将身上的男人推开,然后整理了下自己衣襟,看着被扯断的腰带有点苦恼。这会儿宋晋突然回神,他倒抽了一口气——这口气抽的十分喜感,清欢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他爬起来,蹬蹬蹬倒退几步,像是看妖怪一样看着她,眼睛先是从她的脸上,然后一路往下扫视,最后上移,又停在自己方才不小心感受到的地方。 清欢随意将衣袍扣了个结,怜悯地说他:“王爷的龙阳十八式,怕是要白看了。不过,王……” 人竟然就这样跑了??? 清欢愕然,因为宋晋竟然拔腿就跑,他身手好,速度快,瞬间就没了踪迹。清欢摇摇头,也走出了东宫,对面迎来了得知她被西疆王带走赶来说和的范老,见她完好无损,松了口气:“王爷还是理智的。” 理智吗?怕是不见得吧。 “刚才我见王爷风风火火地跑了,发生什么事了?他素来自持,甚少会那样失态。”范老问。“你没事吧?王爷没怎么着你吧?放心,就算王爷要杀你,我老头子也不让!” 清欢暗忖,兴许到时候您老人家也会一起失态呢。 她从来都没说自己是男人,只自称小生,又穿了男装,没有人规定女子就不能自称小生也不能穿男装吧?是他们自己误会,可怪不到她头上来。而且大周的女子服饰非常繁琐,远不如男装穿起来方便轻松。 很快,大家都知道废帝是在满口胡言,孟先生根本不是他的儿子,估计这厮是在做梦呢。什么?你问他们为何如此肯定?那当然了,世界上哪有父亲不知道自己孩子是男是女的!他们这些人看不出来情有可原,毕竟孟先生没有耳洞又英气十足,可废帝怎么也不知道,在大牢里天天骂先生是个逆子? 怎么骂都应该是逆女才对吧? 王爷真是太鸡贼了,他肯定早就知道,但却恶意隐瞒别人这么久,就是因为西疆女子少,怕找不到老婆的人跟他抢呗?万万想不到,王爷的心胸竟然如此狭隘!这都要成亲了,却才告诉他们,他们崇拜的要死要活的孟先生,竟然是女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神展开我以为你们早就习惯了   ☆、第1007章 第九十九碗汤 大梦(十) 第九十九碗汤大梦(十) 宋晋受到剧烈刺激后突然跑走究竟干什么去了? 他跑回去, 把所有的春宫图跟笔记,一把火全烧了。 然后因为右手曾经摸过特别软特别可爱的东西, 他整整一天没舍得洗手,到了第二天再见到已经换上女装的清欢时,整个人都不好了。跟男装时不同, 女装的她格外清丽柔美,宋晋几乎不敢抬眼看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盯着地面, 声音都在颤抖。这副模样让好多人都看见了, 大家都是在西疆就追随他的人,和那天在大殿上迫不及待想要表忠心的御林军不同, 对于孟先生突然变成废帝的儿子, 又突然不是,还突然变成了女人这件事,西疆军们接受度可高了。 有什么关系嘛,长得好看的人就是可以任性, 孟先生想当男人就当男人,想当女人就当女人! 可是王爷真的好纯情哦, 距离孟先生变成孟姑娘已经半个多月了, 大婚的事宜都火速准备好了, 准备跟新皇登基一起办了,王爷看到人家姑娘还是低着头抖着声音。 真让人担心帝后的新婚夜啊。 为此周老跟范老舔着老脸,从藏书中找出了一套齐全的春宫图,悄咪咪送了过去, 就藏在御书房的书案上,跟那些没有批的折子掺在一起。 这样的话肯定不会被发现的,由此岂不是保全了王爷的颜面,毕竟王爷还是个新手。 宋晋想在大婚前跟清欢再单独相处下,就用议事的理由将她叫来——虽然恢复了女儿打扮,可她在西疆军中的地位没有丝毫动摇,反而因为女子身份加成人气更高,整个西疆军俨然唯她马首是瞻,已经忘掉真正的主子是宋晋了。她往军营里一走,一群兔崽子不用吼不用揍,个个军姿站的笔直,拳头打的虎虎生风,雄性力量十足。 没有机会归没有机会,在美人先生面前表现归表现,谁乐意让美人看到自己邋遢无能的一面呢?就连平时总是不修边幅的周老,都仔仔细细刮了胡子穿上干净绸缎衣裳,宋晋敲打过他几次,让他少找清欢说话,结果小老头很是理直气壮,平时还一起出去到处跑呢,那会儿怎么不说?再说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打理自己有什么错?难道天天在军营晒成黑炭头,王爷才满意? 啊,周老又想起年轻时玉树临风的自己,那会儿他出门,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偷着看啊,对他的爱慕之心溢于言表,多的能从京城排到西疆。 既然知道清欢是女子,宋晋终于让丫头到她身边伺候了,还巧了,就是他们从西疆带回来的那俩,一个大眼睛圆脸蛋,一个单眼皮瓜子脸,一个身材圆润娇小,一个健美纤瘦修长,这俩人站在一起总让清欢想笑。 得知孟先生真的是女孩子,俩丫头都不敢相信,她们那么那么努力的观察,怎么可能没有丝毫端倪露出来?! 大婚前三天的晚上,宋晋跟清欢一起用膳,她们俩伺候的,宋晋还跟清欢说她们:“这两个丫头,看起来机灵讨巧,其实最为蠢笨,连你是女子都看不出来。” “那王爷看出来了么?”清欢笑着问。 “当然。”宋晋毫不脸红的应下了。“我早就知道了,不然我怎么可能对你情根深种?这个很明显吧,我就是知道,才心悦于你。” 好一番胡搅蛮缠大言不惭的狡辩。 宋晋在,丫头们不敢怒也不敢言,结果宋晋一走,她们就主动跟清欢解释好证明清白,真不是她们脑子不灵活观察不周,实在是王爷那时候太苛刻了!圆脸蛋说:“姑娘您不知道,王爷让奴婢试探您,还给奴婢们定规矩,不许伺候您沐浴更衣,不许和您有肢体上的接触,还不许奴婢们说俏皮话,您说说,奴婢们能有多大能耐,王爷要求这么高啊?” “不仅如此,还不许奴婢们抬头看您!晚上守夜还不让奴婢们住小厅!甚至让奴婢们跟您保持五步以上的距离!” 那的确是难为她们了。 清欢笑着赏了她们些好东西,两个丫头就满足了,宋晋可想不到自己的老底都叫人给掀了,他现在已经说服了自己,从一开始他就看出她的女儿身,至于什么龙阳十八式……那是什么,不存在的,不知道,没听过。 让清欢出乎意料的不仅是宋晋对于她“废帝子女”的身份的轻易放过,就连废帝的子女妃嫔,但凡是无罪的,他也没有再加罪责。他只恨废帝一人,就没有让仇恨蔓延到其他人身上去。 冤有头债有主。 让清欢没想到的是,她还没有真的跟宋晋成婚,就有人心思活络了。因为习惯,宋晋现在批奏折也经常要她一起,他有时候会遇到些问题,总是想要她陪着。不过这几日经常要试婚服绣鞋什么的,她去的频率就不高了,弄得宋晋很是怨念。 结果大婚前一天,她去御书房找宋晋,刚进去就发现气氛异常冷肃,宋晋坐在案前冷眼看着下头跪着的人,周遭还有周老跟范老。见她来了,他们先是下意识的对她笑,然后继续看那人,清欢好奇地走到宋晋身边:“这是怎么了?” “先下去吧。”宋晋懒得让她见这种人,周范二老立刻主动回避,顺便招呼太监把跪着的人给拖出去。至于之后怎么处理,他们俩心里都有数。 “嗯?” “不用担心。”宋晋先是宽慰她。“除了你,我不会再娶任何人。” 清欢一听就明白了,现在宋晋春风得意,权势滔天,自然有人也盯上了这块肥肉。她被他拉到腿上坐着,纤细的指头摸了摸他蹙起的眉头。这人虽然时常面无表情,但却会无意识的皱眉,因而眉宇间似乎总有些淡淡的郁气:“别不开心,我不是在这里陪着你吗?” “嗯。”宋晋蹭了蹭她,悠悠叹息道,“总觉得不够啊……可是又觉得,自己很贪心了。” 清欢没有说话,只是摸了摸他的头。 这不过是一场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梦,梦里经历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等到醒来,一切都是泡影。也只有在梦里,才能得到这样的美好。 圆他一场白头到老的梦,梦越是美丽,就越是容易清醒。 不过伤感只是一瞬,宋晋很快就从那种虚浮的状态中回神,猛地想起来,他好像……还没把二老送的东西从奏折里拿开!如果被她发现他又做笔记了,肯定会笑话他! 他心里想的事情复杂难辨,面上表情却十分淡然,浑似无事发生,将清欢抱起走进后室温存,他早已说过千百遍,只要她一个,不会再有别人,不管是谁来说都不管用。 这是他的逆鳞。 他深深爱着这个人,从骨头到灵魂,假使有一天这具身体被毁灭,魂魄化作飞灰,也仍然不变。 别人给不起的永远,他给得起,也给的甘之如饴。 只要能留在她身边,他可以做到寻常人一生都无法想象的事。 他可以的。 一定可以。 大婚当日,宋晋更加紧张,虽然他的紧张只有亲近的人才看得出来,至少在他人眼里,新帝尊贵无匹,气场强大——只有清欢知道,宋晋微红的耳根,还有伸过来牵她时滚烫带着汗水的手。 他的眼神很虔诚,对她的迷恋远远超过对权势和皇位的渴望。他甚至主动告诉她不会要孩子,等过几年,朝政稳定,他就挑个品行过得去的孩子给周范二老带,然后带她闲云野鹤去。 他要对得起皇爷爷的教导,也不想浪费余生的一分一秒时间和她分离。 如果能在一起的话,他希望,永远都不要有第三个人,也不要再有其他牵过,就这样,简简单单的过去一辈子,这是他最卑微也最奢侈的心愿。他穷极一生,都在为这个心愿做努力。 宋晋现在是皇帝了,自然没人敢玩闹洞房灌酒的那一套,他火急火燎的从酒宴上离开,临走前跟周范二老交换了一个眼神,新拿来的那几本,嗯,比过去他看的那种好多了,至少他没有吐,做笔记的时候也很是心甘情愿,且,想入非非。 这是他梦寐以求的,渴望着的,只有在梦中才能出现的场景,如今竟然成真了。 他奔跑着,去找他深爱的人,他总怕一个不注意她就会消失,这种莫名的恐慌和不安不知从何而来,叫他总觉得自己抓不住她,不管多么用力,最后也会失去仅有的一点芳踪。 真想见她啊。 恨不得长出双翼,飞过屋顶与人群,去到她身边。 要是能永远就好了。 但是如果不能,也没有关系。 因为他很容易满足,并且从不后悔。 今天晚上啊,月色那么美,清凉如水。 她也那么美。 一如梦中。   ☆、第1008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一)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一) 第一中学高二十七班, 上课铃已经响了,但是平时准时准点的班主任竟然还没进教室。 于是学生们彻底嗨起来。 “老班怎么还没来???” “大概是凉了。” 坐在前排的好学生们抓紧时间努力学习, 后排的学生就没那么认真了,他们放肆调笑,平时玩在一起的女生还掏出了小镜子补妆梳头, 纪律委员站起来喊了好几声也没人搭理,气得这个小女生红了脸,在小本本上迅速记下讲话同学的名字, 顺便将他们在干什么也一笔记下, 准备待会儿班主任来了交过去。 上课铃响了之后才去厕所的一个男生跑了回来,笑嘻嘻的:“知道吗, 老班在办公室跟人说话呢, 咱们班要来转学生!” “转学生?!” 高二一共二十个班,每个班大概都有六十个人左右,严格说起来十七班确实人最少,但也有五十二个, 如果有转学生来的话,那肯定是到他们班的。 他们班男生多女生少, 大家都是刚分班的还不熟, 但因为是理科班, 所以男生多女生少,因此一听说有新同学,就算是前排的好学生也好奇起来,问是男是女。 “女的女的, 肯定是女的,我从厕所飞奔回来的时候看了一眼,可惜没看着脸,不过很有气质。” 切—— 其他同学集体嘘他,脸都看不清还说什么有气质,这家伙知道什么叫气质吗张嘴就乱说? 不过等到班主任真的将新同学带进来的时候,大家才知道,原来气质这个词,真的不是随便说说。 “来,孟同学,你跟大家做个自我介绍。” 穿着白衬衫黑色百褶裙的女孩子非常非常漂亮,那种漂亮极其耀眼,人这一辈子兴许都难得见一次。她袅袅娜娜地站在讲台前,身姿挺拔优雅,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大家不觉将视线集中在她身上,她不慌不忙,只是微微鞠了一躬,说:“大家好,我是孟清欢,希望能和大家好好相处。” 班主任刷刷刷在黑板上写了她的名字,极具诗意和梦幻,是跟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截然不同的感觉。“现在有了新同学,希望大家能够互帮互助,孟同学刚从外地转来,对咱们学校还不大熟悉,大家要多多帮助她,也要多多向她学习。” 多多学习?让他们跟新同学多多学习?老班竟然会说出这种话,还面带喜色,这位该不会是个学霸吧?那就过分了,长得这么漂亮,成绩再好,岂不是让他们没处活路? 班级里面已经没有空座位了,唯一空出来的地方在倒数第一排靠近走道的那个位置,但那里,从来都是没有人坐的。班主任自然也不会让这个乖巧的好学生坐那里去,他已经让人搬来了新的书桌跟凳子,正在思考放哪里,就听见清欢说:“没关系的老师,我坐那里就好。” 同学们集体倒抽了口气,清欢这才意识到什么,有点纳闷:“……怎么了吗?” 众人齐刷刷回头看去,所有人的目光都锁在了那个空位的旁边。潇洒的不穿校服的少年托着椅子坐的离桌子很远,两□□叉放在课桌上,双手环胸倚着椅背,脸上还盖了本英语书,看起来就像是睡着了。 没有人回答她,她干脆自己背着书包走过去了,那张课桌还挺干净的,清欢顺手将椅子抽出来坐了下去,一派自然,浑然不觉自己简单的举动对同学们造成了多大的刺激。 班主任想阻止也来不及了,他只是看了看那个一直睡觉的少年,几不可见的皱眉,然后也没说什么,毕竟他只是个老师,没能耐去招惹那样出身的小孩。早在带十七班的时候学校领导就再三嘱咐,这个班他想怎么管都行,就是注意一个,不要去招惹那个叫楚曜的学生。对方来不来上课,课上做了什么考了多少分,都不要管。 幸好这个学生也并不爱惹事,只是经常翘课,不爱学习,成绩差,但并不怎么麻烦,唯一一点,他不要任何同桌,总是一个人坐在教室的角落,不和任何人说话,也不跟人来往,书本文具什么的都扔在学校,上学期期末考都敢不来。 听说大有来头,寻常人惹不起。 这年头奇怪的学生太多了。 班主任虽然不管楚曜,但不乏有些看不惯他的人,少年长了一张英俊的令人窒息的面庞,偏偏又冷淡疏离,他也不是高傲,只是什么都不在乎,也不把人放在眼里。可只有那些找他麻烦的人才知道,这个少年有多好看,拳头就有多硬。久而久之,没有人再敢招惹他,也没人敢跟他说话。 他在这学校里,就像是一个强大的不容忽视的影子。既存在感十足,又毫无存在感。 清欢坐在他身边,他似乎也不在意,但大家都觉得那是因为他睡着了的缘故,可是等到第一节课下课,楚曜拿下了脸上的书,发现身边多了个认真做笔记的少女时,竟然也没有反应,而是将原本交叠的脚上下调转位置,继续翘着,眼睛却在看自己的新同桌。 这两个人,一个正襟危坐奋笔疾书,一个姿势肆意冷淡遥远,偏偏却意外的和谐相称。 主要是两个人都长得太好了。 清欢刚到这所学校来,她在这里的身份是一个单亲母亲带的女儿——不过现在不是了,母亲找到了第二春,正是因为母亲再婚,她才跟着一起到这个城市来。 如果真的是十几岁的小女生,可能会孤僻不安,但她不是,而且她在这个世界已经待了十几年,那就更不会在意这些了。 不过她来的第一件事竟然是补作业跟笔记,清欢有点无奈,她虽然在写字,但完全没有在思考,毕竟对她来说这些高中知识简单的无异于吃饭喝水,就连上课的时候她其实也没怎么认真在听,只是做出认真听课的样子来罢了。 第二节的上课铃也响了,清欢找出数学课本并笔记本还有演算纸,从铅笔盒里拿出一支铅笔,她很喜欢用铅笔写字的感觉,沙沙作响,非常动听。 不过她刚拿起笔,陡然手中一轻,铅笔就没了。 扭头,她的新同桌手里正捏着她的笔。 清欢没有跟他计较,自己又拿起一支,结果又被对方抢走了。 前排的同学没注意,可周围的同学全看见了,因为是预备铃,老师还没有来,清欢犹豫了两秒,问:“同学,你需要两支笔吗?” 楚曜懒洋洋地看着她,开始转笔。他的手生的好看,铅笔在指缝中上下飞舞,语气却是轻慢的:“我一支都不需要。” “那能还给我吗?” “我不想还,怎么办?” 略带恶意的声音,同学们顿时恍然大悟,还以为楚曜是好转了,没想到他仍然是不满意这个新同桌啊,天哪,这么漂亮的女生他竟然也能狠得下心欺负人家? 不过转念一想,楚曜什么时候主动欺负过人?他平时就谁也不搭理,这还是头一回搭理其他人呢。 清欢想了想,没再理他,干脆也不用笔了,结果更过分的是楚曜把她的数学书也拿走了,还告诉她:“我数学书丢了。” 睁眼说瞎话,她都在他桌子上看到了。但楚曜不以为然,就是表示自己没了书要用她的,清欢点了下头说:“那你看吧。” 恰好老师进来,她就不说话了,等到老师开始讲课,拿了她书的楚曜却蠢蠢欲动起来。他先是踢她的椅子,然后又用笔戳她的手,清欢躲了两下,恰好被讲台上的老师看见,顿时就点她上黑板做题。 其他同学都死死低着头不敢抬,数学老师最变态,谁抬头他叫谁。偏偏高二的数学又难懂,新学的知识点立刻就叫人上去演示,做不出来还要被批评,谁乐意啊。 清欢起身,班级里的同学这才松了口气,毕竟是新同学,老师应该也不会骂的太惨。不过新同学可真好看啊,就是站在那儿拿粉笔,都跟幅画似的。 这道数学题对于其他学生来说可能有点难,但清欢真不觉得有什么,她科研工作都搞过,哪里将这样的题目看在眼里。她的字迹又十分好看,一道题做出来,完全没有任何挑剔的地方,就连一向不大笑的数学老师也很满意,刚才看这个女生在下头动来动去,还以为不老实呢。 她做完题下来,迎接她的是同学们“哇学霸”的目光。清欢心想,任你们活上我这把岁数,也不会觉得这题目难的。 她走下去时,和楚曜四目相对,他看着她,很出神。无论有没有记忆,无论身处什么样的地方,他都会在第一时间感受到她,清欢无比清晰的认识到这一点。 她有些叹息,却又有着了然。   ☆、第1009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二)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二) 中午放学她是不回家吃饭的, 即使她是走读生。 如果可以,她甚至不想在新家住。 这个世界的父母感情破裂, 因为父亲辞去了工作要自己闯事业,母亲跟他大吵一架离了婚,非要带她在身边。父亲没有办法, 只好答应,母亲是个要强的人,她苛刻自己, 更苛刻清欢。 幸而清欢与她也没什么母女情分, 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本身就已经有四岁了, 因为没有意识, 一直是痴痴傻傻的模样。等到她来了之后方才有所好转,母亲总是忙着工作,她是个医生,其实并没有多么照顾这个女儿, 大多是请保姆。后来认识了当时还是病人家属的继父,两个人磨合了一阵子领了证, 清欢才跟着母亲到了这个城市。 她那个母亲, 对亲生女儿不怎么上心, 但是对于第二任丈夫的两个儿女却嘘寒问暖无比关怀,一家四口倒也是其乐融融,清欢反倒是成了那个外人。 其实她看得清楚,这位母亲之所以非要带她走, 就是跟第一任丈夫赌气。父亲视她为掌上明珠,疼她爱她,母亲就非要让他看不着她,这大概是一种报复吧。 学校食堂的饭似乎都不好吃,清欢打了两个菜,又要了一份米饭,坐在了班级座位区域。然后没多久,她前面阴影笼罩,有个人坐在了对面,抬头一看,是楚曜。 他安静地坐在她对面,上课时那样欺负她似乎只是为了引起她注意,当她不跟其他同学说话,也不跟他们往来时,他就再也没有捣乱,而是安静地继续睡觉了。只不过清欢去哪儿他都跟着,像个小尾巴。这会儿他坐下,餐盘里放着同样的食物,他先是把西红柿炒蛋里的鸡蛋全部挑进她的餐盘,然后胡乱吃了两口就开始看她。 清欢吃饭不紧不慢,她优雅而快速地吃掉了饭菜,不着痕迹的皱了下眉,因为这味道实在是相当一般。她觉得自己可以考虑在外头自己租个房子,母亲不同意的话可以说是住校了,虽然她不在意,可每次回去看到那四个人举家欢乐的模样实在是扎心,叫她觉得挺对不起这个身份原本的主人的。 如果真的是青春期的小女生,很容易因此抑郁。 母亲不是个合格的母亲,清欢不想要什么母爱,对方既然不给,她自然也不会去求,这世上谁离了谁不能活啊,不过是没有母女缘分,她跟谁都只是一段时间的情意,时候到了,自然该断的都得断了。 楚曜下午的时候仍然在睡觉,清欢很怀疑他为什么能一直睡一直睡,从早上第一节课,到最后一节晚自习,除了午饭跟晚饭他跟了她一起出去之外,其他时间都在睡。趴在睡仰着睡倚着睡……姿势就那么几种,却始终很少开口。 但非常黏人。 见识过其他几个世界的他之后,清欢一点都不意外的。下了晚自习,走读生们大多骑车或是家里有人接,只有他们两个步行。已经晚上九点多了,清欢不大喜欢这样高强度的学习,她一直觉得学习应该是来自于兴趣,而且她也很喜欢睡觉,高二的学业挺重的,她规规矩矩的做学生好些年,虽然说应该习惯,但始终不大喜欢。 而且一中是重点高中,对于学生要求很严格,就这,她书包里还有几张卷子没有做。 今天老师给了她新的校服跟学生证,明天开始她就得跟其他人一样穿校服了。学校一直要求学生穿校服,但这校服绿白相间又肥又大实在不怎么好看,所以很多人都穿在外面,等进了学校大门就换下来,反正除了跑操跟开大会,学校也不是二十四小时强制他们穿校服。 路灯把人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清欢穿着小皮鞋发出清脆的相声,她看了看自己路灯下的影子,又看了看那个跟在自己身后几米远的人。等了一会儿,她突然站住。 那人也站住,没有跟上来,只是安静地等着她继续走,有送她回家的意思。 清欢现在的这个“家”,继父的两个孩子也都在一中,男孩比她一点,上高三,女孩比她小一点,也上高二,她夹在中间,自然就更不受重视了。 她未必想要这种重视,这家人不来烦她也挺好的,但是那对兄妹似乎对她有点敌意,对着母亲陈岚倒还好,陈岚很用心的在讨好这两个孩子,尤其是大儿子,因为高三,她每天晚上都会等他回来给他做夜宵。 清欢回去的时候正好看见徐远在吃饺子,陈岚从厨房端了个小碗过来,脸上笑眯眯的:“你试试看妈给你弄的这酱料,加了油辣子,指定好吃!” 看到她回来,顿时皱眉:“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回来这么晚?你看看哥哥妹妹都回来了!” 清欢微微一笑:“我回房去了。” 陈岚不喜欢她这种态度,正要说她,恰好继父过来,打圆场:“小孩子就是这样,你别这么凶嘛,行了回房去吧。” 其实他们桌子上,还有一碗饺子没有动的。 但那不是给她吃的。 徐家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地方挺宽敞的,陈岚跟继父徐威结婚后就搬了进来,按理说她带了清欢来,但谁也没想到给清欢准备个房间,一开始是让她跟妹妹徐娇住,可徐娇不乐意,非说自己想要一点私人空间,徐威倒是说了她两句,结果陈岚立马不乐意了,护着徐娇,于是清欢就住进了被短暂收拾出来的小房间,这个小房间大概只能放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书桌,因为本来是用来放杂物的,现在她住了进来。 陈岚一嫁进来,房子彻底装修了一番,什么东西都换了新的,还给继子女买了昂贵的见面礼,徐远是笔记本电脑,徐娇是名牌连衣裙,至于清欢……嗯…… 她在这里是多余的。但是在这个世界里,她就是这个“孟清欢”,所以她一切都按照步骤来过,只是实在对陈岚没什么孺慕之情,所以这种冷暴力她是真的不在意,就是觉得有点烦,那对不长眼的兄妹见天的在她面前嘚瑟,好像从她这里抢走了所谓的母亲是什么很值得炫耀的事情一样。 其实她真的不在意啊,她就是觉得束手束脚,更喜欢宽敞的房子跟一大堆好吃的。 能被轻易抢走的爱,也算是爱吗? 清欢睡觉前看了眼手机,有好几条未读短信跟未接电话,都是父亲的,父亲孟繁倒是很爱她,只是实在是忙的不行,就让陈岚带她,他还以为陈岚对她很好呢,让她乖,说过阵子来看她,给她买礼物。 清欢回了条短信就没再看了,她躺在小床上,这个房间虽然窄小,但采光不错,关了灯拉开窗帘,月光就洒进来了。清欢在床上翻了个身,这个房间里她的东西很少很少,少的可怜,陈岚甚至都没发现她没有带太多东西过来。 因为她毕竟只是过客,很快就会离开。 第二天一早,清欢就起了,陈岚正在厨房忙活早饭。她是一个非常好的继母,但实在不是个好妈妈。清欢背着书包从客厅走过,陈岚正好端着早饭出来,只看到了她的背影。 不过陈岚没怎么在意,这孩子从小就懂事早熟,不需要她担心,坚强的跟个大人一样。倒是这两个继子女,自小丧母缺失母爱,她得好好对待才行。 清欢早上习惯经过一家包子铺买两块钱的包子跟一杯粥,结果今天早上刚出小区,就看见小区门口的电线杆上倚着个人。 是楚曜。 他看见她,把手里提着的袋子给她,虽然同样也是包子跟小米粥,但一看就不是外头卖的那种。清欢毫不矫情的接过,跟谁作对都没必要跟食物作对,否则食物会哭的。她吃掉了早餐,将袋子揉成一团丢掉,然后轻轻拉住了楚曜的小手指头。 他愣了一下,随即握紧了。 两人手拉着手到了学校附近才松开,清欢穿着校服走进去,楚曜跟了进去,反正没人敢拦他。两人一起进的教室,立马就有许多有色眼光看过来,毕竟楚曜早上能准时到校这种事太玄幻了,他很喜欢睡觉,学校只是偶尔来一趟。 清欢虽然不怎么说话,奈何给人的感觉就是温和脾气好,所以会有同学主动跟她讲话。她声音柔和又善于倾听,还很会聊天,虽然只是说个三五句,但字字都说到人心坎儿里,因此很受欢迎,一下课就有人来找。一回两回也就算了,次数一多,楚曜就踢桌子,书从脸上拿下来开始看人,眼珠子冷冰冰的,也不说话,只把人看的再也不敢过来。 他觉得自己像是着了魔,在索然无味的人生里,见到她一面,自此就失去了自我。   ☆、第1010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三)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三) 转学生是个很乖很漂亮的女孩子, 这一点很快就在班级里形成了共识,不仅是同学, 就连老师也很喜欢她,期中考试临近在即,多出一个好学生, 对班级平均分也有好处啊。清欢转学来之前的分数老师们都知道,同学们不知道,但是光从老师对待清欢的态度, 他们也能看出一些端倪来——学霸, 稳的。 别的不说,就每次各科老师, 无论是要求背诵还是板书亦或是做题, 哪怕大家都不会,清欢也一定会。 她为人又很温和,同学们去问个题目借个东西什么的,她从来不拒绝,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别人最大的帮助,男生喜欢她, 女生也喜欢她, 于是很快的, 清欢就成了十七班的吉祥物。 唯一让大家有点忌惮的,那就是经常性习惯性不来上学的楚曜,最近一段时间来的非常准时,而且无论上下学都跟孟同学一起, 两个人形影不离的,你说他们谈恋爱吧,可他们俩平时之间也不怎么说话,可你要说他们俩没谈吧,两个人干什么都一起,哪怕孟同学去个厕所,楚曜都要跟出去倚着墙根儿等。 大概长得好看的人谈恋爱的步骤也跟普通人不一样?班里还有几对小情侣,就没一对像他俩这样奇怪。 清欢转学进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她很少出去,也很少说自己的事情,所以没有同学知道她跟高三的徐远还有同年级的徐娇之间的关系——但是徐娇的生日好像要到了,到时候肯定难免会撞一起去,差不多就是期中考试之后。 用陈岚的说法,是要她这个当姐姐的“让”着点妹妹,还没到这个城市之前,陈岚就老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再三叮嘱清欢到了新家一定要听话,对哥哥妹妹好一点。等清欢到了新家才发现,估计是只有陈岚这样叮嘱过自己,徐威可没这么跟他的两个儿女说过,偏偏陈岚不以为意,好像亲生的不是亲生的,继子女跟她在一起更像是有血缘关系。 清欢不大在意,也没准备去参加徐娇的生日宴会,她晚上回家的时候听陈岚跟徐威商量过,似乎是要在酒店办桌,还要请徐娇交好的同学一起来吃饭。那这种情况下,她跟着去凑什么热闹?可她要是不去,陈岚指不定又觉得她是故意给他们难堪。 这个母亲从来都不了解女儿啊。 期中考试很快就到了,大大小小的科目都要考,一共考了两天,考完试直接休息,徐娇的生日宴就在考完试的第二天。清欢本来是不得不出席的,可巧了,班主任主动找她要她帮忙改卷子,这下可有了理由,可以不去了。 可她跟陈岚一说,陈岚就不乐意了,陈岚觉得,他们一家人和和气气的吃顿饭,怎么这孩子这么不懂事,还要去学校? 但清欢也就知会一声,不需要陈岚同意,她觉得陈岚的心偏的越来越厉害,不仅自个儿要对继子女好,还想让她这个女儿也跟着一起无私奉献——开什么玩笑呢。 楚曜知道她要到学校帮忙改考卷,第二天一早就又在小区门口等着,仍然给她带了一份早餐,这次是三明治跟一杯草莓奶茶。清欢起的很早,她出门的时候陈岚他们都还在睡,主要她不想跟陈岚讲话,那女人嘴里说出来的话没一句她爱听的。真是奇怪了,这出家庭美满的戏,陈岚一人演还不够,非得再叫上她这么个不情不愿的演员,你说有意思没有? 清欢拿着三明治咬了一口:“我打算从那里搬出来自己找个房子住。” 楚曜沉默了两秒,大多数时候他安静的像个哑巴,很少说话,也不爱说话:“……你不是跟妈妈住在一起么。” “她现在不仅是我一人的妈妈。”清欢歪了歪头,“主要是我住的房间太小了,光秃秃的我不喜欢。” 她喜欢自由宽广的空间,假使地方很小,那一定要周围没有不喜欢的人。 “你可以,跟我一起住。” 楚曜说完这句话才发觉似乎有些太不尊重人,立刻解释说:“我住的房子很大,离学校也很近,还有好几个空房间,不收你房租。” 清欢笑了笑:“再说吧。” 短时间内,她跟陈岚还有一场持久仗要打。三明治吃完,她接过楚曜递来的纸巾擦了擦嘴,告诉他:“我爸爸会来接我的,他以后会很有钱,我就不用跟继父他们住了。” 楚曜低着头没说话,很有钱……其实他也很有钱。 改卷子其实很快,而且来的学生也不少,一个上午大家就将卷子改完并且核分后录入电脑,其他学生都很迫切地想去看成绩,唯独清欢老神在在的收拾自己东西。班主任恰好拿着打印好的成绩单出来,满脸喜色,见她无动于衷也不好奇,就问:“不想知道自己考了多少分?” “差不多算的出来。”她能考多少分还不是显而易见的,就她这写作水准,改卷老师都不能昧著良心给作文扣分。 班主任咳嗽了两声:“你这孩子就不能谦虚点吗?” 一中不是随随便便什么学生都能转进来的,最看重的还是成绩,清欢要转学的时候原学校老师都急了,可是陈岚态度强硬,清欢这才跟着过来。一中的校领导看了下她的成绩单,二话没说就签了字,而且还减免掉了她所有的学费。 考满分并不难,她活了太久了,这些人在她眼里都跟孩子似的,所以有时候就连班主任都会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明明自己才是长辈,可一跟这个学生讲话,就老觉得对方的眼神有点慈爱的味道在里头。 回家后徐娇他们还没回来,清欢自己点了个外卖,她这人习惯未雨绸缪,早在跟陈岚来这里之前就已经做好了离开的准备,最主要的是,在这样的世界里面,没有钱是很难活得好的。估计就连陈岚都不知道清欢有多少钱,她身份证上的年纪还不够,但是宠爱她的父亲给她开了个户头,里头存了一笔钱,这笔钱瞒着陈岚没让她知道,不然陈岚一准说小孩子拿那么多钱不安全帮她保管了。 基本上从这笔钱,清欢能看出父亲最近混的怎么样。刚离婚那会儿她这户头里的钱一直没有增加,但陈岚跟徐威好上没多久,隔三差五卡里就有存进一笔,多少不一,这两个月都比较多,看起来父亲真是赚钱了。 所以她才说早晚有一天爸爸会来接她。孟繁是个溺爱女儿的人,小时候她痴痴傻傻的,都是孟繁不厌其烦的抱着教她说话,带着她去各大医院做检查,陈岚忙的要死。当初离婚那会儿他们夫妻俩做了约定,跟谁让清欢自己选,可是孟繁选择下海创业,忙得昏天暗地,陈岚才跟他提出自己带女儿,等他稳定了再过来。 这还没一年呢,陈岚好像忘了抚养权并不在她手中。 就算不是清欢,换做任何一个孩子,粗心莽撞但疼爱珍惜自己的父亲,和有着铁饭碗却忽视自己另组家庭的母亲——这种选择放在眼前,谁都知道该怎么选。 她小的时候陈岚忙的不能照顾她,没功夫关心她,现在她长大了,自然也就不需要了。陈岚以前老说自个儿怎么怎么忙,可她再婚后,清欢觉得她其实一点也不忙,节假日都抽出时间一起去爬山去动物园,平时在家里还能煮饭做宵夜给徐远等门——这在以前,不管是孟繁还是清欢都没有过这种待遇。 也许她是想努力做好一个后母,事实上她做的很成功,无论徐威还是徐娇都非常喜欢她、依赖她,甚至因为她对清欢有些微妙的敌意。 一滩烂账。 晚上清欢睡了他们一家也没回来,等到第二天早上吃早餐,她还听得见他们在一起聊的兴高采烈,说着昨天晚上过得有多开心。在酒店吃完饭后还去了KTV唱歌,唱完歌又去吃烧烤,徐威笑呵呵的拿着相机给他们看昨天拍的照片,徐娇陈岚腻在一起讨论哪张拍的好哪张拍的不好。 这要真是一个普通小孩,迟早心理会出问题。 今天一整天还是放假,但是学校会把成绩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家长手中,顺便将排名公布在家长群里。 清欢就是在房间里玩了会儿手机,口渴出来倒杯水,就看见徐娇趴在陈岚怀里抽泣,徐威也在一边哄着,不知道又被戳到了哪根脆弱的神经。 这女孩对清欢不太友好,平时两人不说话,各过各的。清欢没打算搭理,谁知道她端着水杯准备回房的时候却被陈岚不满地叫住了:“你这孩子怎么回事,没看见妹妹在哭啊?也不过来安慰一下。” 清欢喝了口水,很真诚地问:“所以这是怎么了?昨天刚过了生日,今天怎么就哭起来了?”   ☆、第1011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四)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四) 徐娇为什么哭? 答案很简单, 因为她期中考试没有考过清欢。 从前她的排名一直很稳定,就是年级前十, 大概在八|九十这三个名次之间徘徊,可清欢一来直接占据了榜首,这一次其他同学又发挥的很不错, 所以徐娇这回不巧考了个第十一名,所以就哭了。 得知哭泣原因的清欢:“……” “别哭了啊,娇娇, 以后要向姐姐学习知道吗?”徐威柔声哄着。“不过这个成绩爸爸已经很满意了, 要再接再厉,做人不能骄傲, 也不能气馁!” “你说这叫什么话啊?”陈岚不满意了, 嗔了徐威一句。“娇娇乖啊,你姐姐这回是超常发挥了,她平时其实成绩一般,你加把劲儿, 下回努力考过她!” 因为忙碌从来没去给清欢开过家长会的陈岚,只知道她女儿成绩很不错, 次次都是第一, 但现在嘛, 还是继女的情绪需要安抚,清欢很懂事,肯定不会在意的。 一口一个姐姐,清欢很想说她跟徐娇也就差了没几天, 她的生日都被人给忘了,怎么现在还要拿出来当枪使? “有什么好哭的啊。”她将杯子里的水喝了一半,看徐娇哭哭啼啼的抹眼泪,陈岚徐威绞尽脑汁的劝慰,如果不是为了这个乖巧的女儿形象,清欢很想翻个白眼。“她又不是没考过我一个人,前头不还有九个么。” 干嘛非拿她出来说话,有本事去其他九个同学家里,一家一家的哭一遍嘛,最好让其他同学都心悦诚服地给徐娇道个歉,对不起啊我们这次都考的不错把你挤出前十了。 “清欢!”陈岚拉下脸来。 清欢笑了笑:“我看书去了。” 陈岚在后头生气:“这孩子——” 徐威连忙劝,徐娇也擦掉眼泪说起好话来,好不容易才把陈岚劝住,可陈岚一个人坐了会儿,晚上还是去清欢房间准备说说她。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这么不懂事啊?“……妈妈当个后妈容易吗?你怎么也得替妈妈想想,当着你叔叔的面这么说话,你叔叔会怎么想你,妹妹会怎么想你啊?” 清欢正翻着一本高数书,她一直很喜欢数学,但是陈岚在耳边嗡嗡嗡跟个苍蝇似的没个完,让她有点烦:“是我让您当这个后妈的吗?我那句话哪里说错了?哦,合着徐娇没考好,是我的错?那我下次得交白卷,让她继续进前十咯?” 陈岚被堵的一窒:“妈也不是这个意思——” “妈妈啊。”清欢将书合上,手里在玩的笔转动着,似笑非笑的模样。“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您以前不管我,以后也别管我,我不需要您操心,你还是想着怎么讨好您的新丈夫跟新儿女吧。” 陈岚本来想生气的,可是女儿的眼神有种说不出的冷淡,让她心里一咯噔。“清欢……” “您是不是忘了,爸爸说过,我只是暂时跟您住,等到他那边好了,就会接我回去的。”清欢冷淡地看着陈岚,这位母亲过去忙,不管她,彼此之间倒也相安无事,现在把她带到新家还一味对想要她委屈,那凭什么呢?“我只是在这里暂住,而且我已经请老师帮我重新申请了走读名额,今天下午会有同学来帮我拿行李,这就不用您费心了。” 陈岚愣住了:“你要住校?!” “这话啊,我早就想说了,一直没说,不过最近您越来越过分,我可不是生来受您委屈的。”清欢一五一十地跟陈岚讲道理,希望对方能冷静一点,这样的话大家好聚好散,以后见面还能叫声妈妈跟女儿。“从小到大是爸爸带着我,我的学费是爸爸交的,家长会是爸爸开的,奶粉是爸爸冲的,玩具也是爸爸买的。你们要离婚,我没有阻止,因为我觉得我跟爸爸两个人生活会更好一点。妈妈,您在我们的生活里,是不被需要的。” “当然,现在您有了新家是好事儿,反正过去那个家对您来说应该跟旅馆没什么区别,有人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嘛。” “可是现在看您在这个新家里面主动做饭洗衣服打扫,我才知道,原来您这个医生,也有不忙的时候啊?” 清欢笑起来很甜,眼睛亮晶晶的,陈岚却什么都说不出来,看着这个一直以来都乖巧懂事不惹麻烦的女儿,恍然间才明白,清欢并不是真正的不用人管不用人问,只是不需要她而已。 “我跟您说这些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告诉您,我跟您在血缘和法律上的关系是不能否认的,可是您要记得,我不是您用来讨好新家人的工具,您也被想着要委屈我给我气受。当然了,我也没怎么生气,毕竟没有那个必要。反正您跟爸爸已经离婚了,就请您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吧?”清欢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还开了扩音。 那头是孟繁响亮铜铃般的大嗓门儿:“宝贝!找爸爸什么事儿!” “爸爸,妈妈在我旁边,我想请您告诉她,我不想和她住在一起的事情。” “可以啊!宝贝想住哪儿就住哪儿,爸爸很快就去找你了。”对女儿的温柔纵容很快就变成了野蛮。“陈岚我跟你说,少对老子女儿指手画脚的,是你自己说要带她一段时间,结果就是这么带的?我给她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你少折腾她!不然老子跟你没完!” 清欢关掉扬声器,跟孟繁又说了几句话,然后才挂掉,这时候陈岚整个人都已经懵了。“妈妈,希望您的新生活一切美满顺利。” 陈岚越来越烦孟繁,跟孟繁过不下去,就是因为孟繁这个人太随性,想一出是一出,天马行空的,跟没长大似的。于是她遇到徐威后,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位从事高端工作,在某企业任职副总的先生,在察觉到徐威对自己也有好感后,孟繁突然辞掉了单位的工作要自个儿创业,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提出离婚。 之所以争清欢,陈岚纯粹就是不想让孟繁称心如意,她很后悔自己年轻时的眼光,竟然看上这么个没有层次没有水准的男人,一把年纪去创业?能折腾出什么名堂来?平时在医院大家聊起自己那口子,有当教授的有开公司的还有当官的,到她这,她能说什么?说自己丈夫就是个不大不小的公务员,一把年纪了还突然辞职下海? 太丢人了。 她的第二场婚姻,无疑是比第一场好多了的,至少现在在医院,她能直起腰能让别人羡慕自个儿了。 而且她跟继子女的关系也很好,这就更幸福了。 所以她才能这么自然的委屈女儿指责女儿,因为她觉得,为了自己的这份美满,这些就在所难免。 怕被人说偏心,说果然是后妈,所以她对两个继子女嘘寒问暖无微不至,但她却忘了自己女儿的生日。她的继女没考好她安慰来安慰去许了一大堆好处,她的亲生女儿考了第一名她却觉得她太不懂事不知道让妹妹—— 楚曜觉得陈岚神经病。 他是来给清欢拿行李的,孟繁租的房子巧了,就在他住的房子对面,两人还住同一层。 他拎起行李箱,看着清欢背起一个书包,难得出声询问:“只有这么点?” 清欢点点头,“这么点房间能有多少东西。” 楚曜说:“还没有我的厕所大。”她就住在这样的房间里?明明这家的房间不少,为什么让她住放东西的小房间? “别说了,我们走吧。” 陈岚想叫住她,可是张开嘴又不知道说什么,半晌她跟了出去,看见从房间出来的徐娇惊喜不已:“楚曜?你怎么会在我家?难道是来找我的?!” 楚曜绕过她往前走,清欢也没理她,徐娇看看楚曜又看看清欢,这才意识到什么,她立刻就生气了:“妈!你看看她怎么这样!” 陈岚连忙安抚她,徐娇这回却真的生气了,她觉得整个学校,楚曜都是最好看的,比她认识的任何一个明星都好看。可楚曜在学校很有名,谁都不理会,也不跟人做朋友,她也只敢偷偷看他,刚才看到他在她家,还以为……楚曜怎么会跟孟清欢认识啊?还帮孟清欢拿东西? 她真的很不喜欢这个女生,不管是长相还是成绩,又或者是跟楚曜的关系。 她既然能把妈妈抢过来,当然也能把楚曜再抢过来。 楚曜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了司机,清欢的东西很少,她之所以跟陈岚过来,孟繁也有考量。他是准备到这里来定居的,毕竟虽然是邻市,但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地势,他们过去住的城市都是比不上的,女儿在这里上学,环境也会好很多。   ☆、第1012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五)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五) 清欢搬到楚曜家对面之后, 两个人就更是形影不离了,最让人惊讶的是, 从来不听课到了学校只睡觉的楚曜,他竟然开始学习了! 真的! 不骗人! 上课认真听讲还做笔记,下课了就在那埋头做题, 遇到不会的还要清欢给他讲,刻苦努力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所有的老师跟同学都惊掉了下巴——要知道一中虽然是重点高中,但还是有些学生是通过考试之外的方式进来的, 楚曜就是其中一个, 据说他当年的中考成绩总分是二十六,就这么个人, 竟然也开始学习了! 清欢倒是一点都不意外, 胡萝卜教育法嘛,想让骡子一直往前走,就在它前面吊根胡萝卜,这样它就会一直走一直走不停下。她跟楚曜说, 要是期末考试他能考到年级前三,她就让他进她的房子里住。 楚曜信了, 所以开始拼命学习。 他这个人兴许有许许多多的缺点, 但唯有一点是清欢都不能否认的, 极度的聪明,他学什么都一点就透,甚至还能举一反三,哪怕他之前没上过学, 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就能将其他人学了十几年都不一定能掌握的知识融会贯通。这是多么惊人的天赋啊,天赋也实在是一种残忍的东西,有些人拼命的学习,仍然比不上他心血来潮的一瞥。 清欢也很聪明,因此她更欣赏聪明的人。 楚曜一旦投入去做某一件事,其他的事情就都会忘记的一干二净。比如说他现在沉迷学习无法自拔,就会完全忘记吃饭休息这回事,早上跟清欢一起吃了饭,到了学校翻开书,然后一直到中午,清欢提醒他一起去食堂他才会从书本里回神。 在这之前,他顶多也就是初一的水平,因为自打上了初中后他就是现在这副模样了,不来上课,偶尔来一次也是倒头就睡,睡够了不管上面有没有老师,直接起身就走,学校也没人敢管他,门卫都被再三交代过这个学生不能拦,随便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他突然学习,实在是吓掉了老师们的下巴。 不过他之前的成绩太烂了,年级垫底妥妥的,基本上考试不怎么参加,参加了也不做题,连试卷上的班级姓名考号都不填。有时候他身边的其他同学都看不下去,想让他抄一抄,可他也懒得抄。楚曜今年也才十七岁,但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那些老态龙钟已经迈入死亡的人——对生活完全没有兴趣,也没有渴望。 直到清欢出现了,他才有了改变,大家才知道,原来楚曜这个人,也是能说话的,也是可以交流的——虽然能跟他交流的只有一个人。 时间说慢也不慢,期中考试都过去了,期末考试难道还会远吗?清欢从陈岚那里搬出来之后,陈岚给她打过几次电话,不过很快就继续忙自己的事情了,她现在有了新的家庭,分不出太多时间给这个女儿。尤其是清欢准备搬走都没跟她说一声,自己直接做的主,在清欢说了那些话之后,陈岚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她。 再过半个多月就要期末考试了,平时上课老师也都开始带着他们复习,楚曜坐在清欢身边认真地做题,现在是英语课,但他在做数学题——反正也没人敢管他。要知道英语老师最讨厌有人在他的课上做其他科目的作业,但这个人如果是楚曜的话……嗯,还是算了吧。 反正是糊不上墙的烂泥,有背景又有什么用,反正不爱学习的学生,以后能有什么出路?就算家里有钱,也经不起这样祸害。 虽然没有大考,但各科老师平时都会做点随堂小测验,楚曜基本上不做这些小考卷,因为他忙着按照清欢给他制定的学习计划疯狂的汲取知识,速度远超坐在教室里的其他同学。像是这样随堂小测验,各科老师都会进行批改并且统计平均分,每一门的第一名总是毫无疑问。 清欢的学霸地位早就在学校里坐稳了,她是老师的宠儿,同学们眼中的大神,好像只要有题目就没有她不会的,而且性格温柔又平易近人,这样的女孩子谁不喜欢啊?不怪楚曜总是跟着,如果可以的话,他们也很想跟。 因为成绩太过耀眼,再加上一个老师都会带两个到三个班的课程,清欢总是会在老师们口中被提起,其中当然也包括徐娇所在的班级。总是听老师夸奖十七班的转学生多么多么厉害,成绩多么多么高,考试从来不失误次次拿高分,满分对她来说简直跟吃饭喝水一样——徐娇听了心里怎么能好受? 自打清欢搬出去,她就没了能隔应清欢的机会。新妈妈的确非常疼爱她,对她千依百顺,可是徐娇总觉得还少点什么。她感觉自己样样都不如清欢,除了能把对方的妈妈抢走之外,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地方能比得过她了。 她很喜欢楚曜,其实不仅是她,学校里暗恋楚曜的人太多了,长得这么好看的男生怎么可能会没有人喜欢?不过是因为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性格跟神秘的身世让人不敢接近而已,自打楚曜身边出现了能说话的人,不少女生的小心思都开始蠢蠢欲动了。但她们都记得从前楚曜的行为,他对于打扰他的人,不管男女都是很不客气的。 所以还得再观望一下。 徐娇最拿手的是数学,她也是理科班的,理科班女生一般比较少,她长得很不错,在班里也很受男生的追捧,再加上数学成绩好,一直都是班花,叫人羡慕的那种。可自打清欢转到这个学校来,班里的男同学有事没事就讨论她,搞得徐娇不想听也知道清欢又考到了多少分,受到老师怎样的夸奖,学校还选她去参加奥数比赛…… 听得多了,就更讨厌这个人了。 讨厌清欢的当然不只徐娇一个,但更多的女生都很喜欢清欢,毕竟长得漂亮性格又好的女孩子,谁看了不喜欢?看楚曜就知道了,不是黏人家黏的飞起,搞得转学生到现在都没有能一起上厕所的好朋友。 徐娇天天听同学讨论清欢讨论楚曜,真的是烦透了,晚上回家的时候破天荒没给陈岚好脸色,看得陈岚还有点奇怪,询问之下,徐娇委屈的哭了:“妈妈你还说呢!不都是清欢啊!她跟人家谈恋爱,干什么来打扰我啊?我都被打扰的没心思学习了!” 陈岚一听脸色就变了:“你说什么?” 她这会儿终于有了为人母的自觉,不管是哪家父母,听说自家还未成年的孩子在上高中的时候谈恋爱心里都免不了一咯噔。高中是学生最重要的一个阶段,谈恋爱多影响学习啊?她一直说那孩子很懂事,可这也太胡来了! 几乎是立刻,陈岚掏出手机给孟繁打电话了,清欢搬出去已经快两个月,这马上期末考试了,弄出来谈恋爱算什么事儿?学校里得怎么看她?! 孟繁这阵子也忙得要死,他跟人一起做海鲜生意,因为胆子大又敢干,很快就上了正轨,离婚都一年了,这会儿正是红火的时候,他还想着再做大一点呢! 接到陈岚电话说女儿谈恋爱了,他也一愣,结果陈岚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就跟还没离婚那会一样命令他赶紧过来一趟,一起跟孩子谈谈,还说他为了生意不管孩子,是个不负责任的父亲。 孟繁都要气乐了,他女儿什么样他不清楚?乖巧贴心又可爱,但绝对不会叫人欺负,遗传了他这个做老子的聪明,也能很好的照顾自己。所以他才答应她转学过来,毕竟他也是打算把生意做过来的,到时候父女俩还是在一起生活,就是中间有个过渡期。恰好陈岚说要照顾她,孟繁想着有妈妈照顾总比一个人强,这才答应了。 但是要说宝贝女儿谈恋爱了,嗯……孟繁还是不信的。可是陈岚在电话里说的信誓旦旦的,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他又担心陈岚去找女儿麻烦。他的这个老婆,刚结婚那会儿还好,也就是强势点儿,日子一长矛盾就出来了。自以为是,听不进去别人的话,老觉得自个儿是对的,从前还在一起过的时候没老吵架,还以为二婚了脾气能改改呢。 怕宝贝女儿吃亏,孟繁先是打了个电话给清欢报信,说你妈妈知道你谈恋爱的事情啦你要小心爸爸这就去救你,然后又问:你真的谈恋爱了? 清欢很无奈。 陈岚什么性格她很清楚,她就是那种对别人家孩子很宽容对自己孩子很苛刻的人,这一点从她再婚后就能看出来了。也许这也算一一种过度的谦虚?总之清欢很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喜欢贬低自己的女儿。   ☆、第1013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六)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六) 在别人羡慕陈岚有个漂亮听话成绩好的女儿时, 陈岚总是习惯性地要说女儿的缺点和不足,从来不会在外面夸她一句。就算清欢没有地方挑得出毛病, 她也会跟外人抱怨女儿总是不尊重母亲,做什么事从来不问一下她的意见,再不然就是女儿被爸爸宠坏了, 吃好的穿好的娇气得很,总之清欢有的没的毛病,她总是往外说。 这外人当然不会给她保守秘密, 她自己都朝外头败坏自己女儿了, 别人难道还要帮她说好话吗?后来陈岚再婚,清欢通过观察研究发现, 陈岚对徐娇徐远不是这样的, 难道亲生的,有血缘关系,就得让她这样对待? 那也太惨了吧,她宁可不当陈岚的亲生女儿, 当继女。 陈岚这样的母亲实在是不怎么讨喜,所以清欢并不喜欢她, 反而跟性格大大咧咧却又格外通透的父亲关系很好。孟繁其实早就想自己创业了, 他本来是在国有企业上班, 工资不多,没有陈岚赚的多,所以家里大大小小的家务活基本上都是他包了,就连清欢都是他一手带大的, 陈岚在家里连个袜子都不用自己洗。 刚结婚不久,陈岚觉得他就这样稳定的上班也不错,还能照顾到家里,毕竟她工作忙,有时候忙起来昏天暗地什么都顾不上。可时间长了,孩子出生了长大了,她才觉得孟繁没本事。可孟繁也不是总这样的,他从以前就想辞职去做生意,因为他头脑灵活而且能够随机应变,清欢就觉得孟繁这样的人很适合经商,总是坐办公室只能坐出个啤酒肚,还不如去闯一闯,顺着自己心意过日子。 可那会儿陈岚不乐意啊,陈岚觉得好好的工作你瞎折腾什么?虽然她老是抱怨孟繁没本事,但却一点都不认为孟繁做生意能成功。她一直觉得孟繁缺乏定性,总是毛毛躁躁的异想天开。这样时间一长,夫妻感情自然就破裂了,再加上徐威的出现,两个人很快就离了婚,孟繁才终于能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他早就看中了本市的海鲜生意,想跑运输这一块,本市靠海,海鲜价格低廉,但是一出本市,海鲜价格就翻了一番,稍微再远点的地方更是天价。孟繁看中了这里头的商机,联合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准备一起试一试。他这些年存的钱不少,但离婚的时候大部分都给陈岚了,只留下了一小半。几个朋友都是普通人,只想小赚一笔,要是说以后一起合作开公司,那肯定不成,所以孟繁还有别的考虑。 清欢估计的不错,他确实天生就是吃这行饭的,要是大学刚毕业那会儿父母没逼着他去考公务员,还一考就中,也不至于在办公室坐这么些年错过这么多好机会。 孟繁成功不成功,从他隔三差五给清欢打的钱就能看出来。一开始还只有几百,然后变成几千,再后来越来越吓人,清欢现在是个小富婆,非常有钱。 所以她才不怕陈岚不管她呢,这个世界都不用自己去赚钱,多轻松啊。 晚自习的时候班主任进教室来叫她,说她家里有事。清欢一到办公室,就看见孟繁坐在沙发上,她的这位爸爸一直盯着门口,看到了她就惊喜地跳起来,把她抱起来转了好几圈,吧唧亲了一口她的粉脸蛋:“乖宝贝!想爸爸没有!” “想了。”清欢也回亲了一下,顿时把孟繁美的找不着边儿了,嘿嘿傻笑。 陈岚看不惯他这副对着女儿没脾气就知道娇惯的模样,女儿现在这样不听话,敢在高中就谈恋爱,还不是让孟繁给惯出来的?!她气不打一处来:“你们闹够没?今天是有事要说,别这么瞎闹腾。” 以前三个人还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对着自家孩子,陈岚就忍不住严苛要求,不给好吃的也不给好穿的,要求清欢朴素简单,就怕她享受惯了眼高手低。甚至上高一的时候,所有学生都有手机,陈岚都不肯给她买,理由是会耽误学习——天知道这个年代初中生都已经人手一手机了,她到高中才有,还是孟繁坚持给买的,这也是他们夫妻俩吵架的一个原因。 孟繁的工资大部分都花在清欢身上,他是个非常宠爱女儿的父亲,尤其喜欢给女儿买玩具买新衣服,变着花样的把女儿打扮的漂漂亮亮。陈岚就很不喜欢他这一点,觉得他没规划,他们家的条件也就中等偏上,怎么就不能把钱存起来,给女儿报个钢琴班美术班什么的?就知道一天到晚带着四处疯玩? 两个人的教育理念完全相反,日子就更过不下去了。 也许陈岚的教育方式也有好处,可清欢更喜欢孟繁这样的家长,能玩到一起去。陈岚一开始的担心还有几分道理,可随着她长大,陈岚一点都不了解她,仍然按照自己那套法则来要求她,可孟繁虽然陪着她玩陪着她闹,却能精准的认识到女儿有了自主判断和照顾自己的能力,因此就不会过多的要求她,而是放手让她自己做决定——在这一点上,清欢觉得大部分家长都应该向孟繁爸爸学习一下。 陈岚现在是继母,对继子女没法像对她这样要求管教,所以这份距离恰恰好,也正是徐远徐娇喜欢她愿意接受她的原因。可一到清欢身上,因为她是陈岚亲生的,陈岚就不会那么客气。 没离婚的时候孟繁绝对是个好脾气的丈夫,陈岚说什么他都不恼,除了在女儿的教育问题上会吵架,其他时候都不怎么红脸。可现在离婚了啊,他为啥还要惯着前妻?开玩笑呢!“有什么好说的啊,我就来看看我宝贝。”他摸了摸清欢的头。“等寒假爸爸就来了,跟你一起过年,好不好?” “好啊。”清欢笑眯眯的。 这会儿办公室的老师都去上课了,只有班主任跟两三个副科老师在,剩下的就是他们一家三口。 陈岚看孟繁这副样子就来气,像他这样教育小孩能好吗?怨不得女儿这么点大就谈恋爱!散漫没德性的样子,简直跟孟繁如出一辙! 她转过头,跟班主任说:“是这样的老师,我女儿在学校这段时间表现怎么样?” 班主任到现在都不知道清欢父母为啥来……他也就是在清欢刚转来的时候见过一次陈岚,陈岚那天要上班,匆匆来签个字就走了,他还没见过清欢爸爸呢。这下一看,才发现学生不像父母中的任何一个。“很好啊,她一直是个乖孩子,成绩又好,老师们没不喜欢她的。” 尤其是这个乖孩子,上课的时候非常捧场,哪个老师都不喜欢提问下去全场死寂,她总是能第一个给出回应,最可贵的是完全不偏科。 旁边政治老师也笑呵呵地说:“是啊,孟清欢可是个好学生,你们怎么教育出这么聪明的孩子啊,我新讲的课,给个几分钟,她就能把内容全背下来。” “家庭教育还是很重要的,父母对孩子的影响也很大,你们把孩子教对好啊。” 陈岚万万没想到会是这么个结果,她皱起眉:“可是我听说我家孩子在学校谈恋爱……”她本来是想过来给清欢转班的,娇娇说跟她谈恋爱的正是同班同学,还是同桌,好像就之前来帮忙拿行李的那个。 陈岚见过一次,那孩子长得实在是好,清欢会喜欢太正常了,所以她立刻就信了。 孟繁笑得只见牙齿不见眼:“老师就是老师,有眼光啊,我家这宝贝,从小到大不用人教,学什么都快,考试就没考过第二!” 他听人夸他闺女,比公司顺利上市都高兴。 陈岚这会儿也不能再问了,要是女儿真谈恋爱了,老师应该第一个急。她一直知道女儿成绩好,可从来不晓得老师们给的评价也这么高。按理说她才转来多久啊?就让老师对她全是夸奖一句不好的都没有? 因为清欢一直更亲近孟繁,跟孟繁关系更好,陈岚心里其实是有疙瘩的,觉得这父女俩一个调,烂泥扶不上墙那种。等有了徐娇这个样貌可爱成绩优秀还会弹钢琴古筝十级又会跳舞的继女,立刻就觉得清欢比不上了,心里更埋怨孟繁,要是不乱花钱买些小裙子什么的,报个班多好啊,那什么乐器啊舞蹈啊都得是童子功,现在女儿都十六七了,再去学也晚了。 输在起跑线上,不都是孟繁的错么。 清欢眨眨眼,搞不懂他们俩到底来干嘛的,尤其是陈岚,她竟然也会为了她来学校哦? 果然,没过一会儿,下课铃响了,上课的老师们都回到办公室,陈岚就去找徐娇的班主任了解孩子情况了。孟繁巴不得她别来烦人,跟班主任请了个假,准备带清欢出去吃顿好的。 结果清欢却问:“我能不能带个同学一起?”   ☆、第1014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七)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七) 孟繁这人虽然说粗枝大叶一些, 但也不是个纯正的傻子。他一看女儿带了个同学,还是个男同学, 还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同学,顿时危机意识就上来了。不过他可不是陈岚,才不会说那种容易造成亲情破裂的话:“咱们爷俩吃顿饭, 你还带人来,爸爸现在手头紧啊。” 清欢:“……”手头紧那我卡里那么多钱哪里来的? 没想到楚曜耳力好,清欢带他出来的时候就跟他说了这是她爸爸, 既然是她爸爸, 那当然不能用对别人的态度。所以他主动说:“我有钱。” ???孟繁盯着楚曜看了几秒钟,发现这小子竟然是真情实意这么说的, 而且完全感受不到自己对他的敌意一样。 “爸爸, 您就别闹脾气啦,我跟楚曜是很好的朋友。之前不是跟您说了吗,平时多亏他照顾我呢。”清欢挽住父亲的手臂,示意孟繁跟上, 一边朝学校门口走一边夸。“要是没有他啊,我在学校难免会有点麻烦, 全是楚曜帮我摆平的。” “这样啊。”孟繁看楚曜顺眼了一点, 可是他转念一想,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闺女长得这么好,水灵灵一颗小白菜,要是没来由的叫人给拱了, 孟繁能心痛到哭泣。“那真是得好好感谢一下人家,走走走,叔叔请你吃宵夜去,喝酒吗?” “爸爸,我们还是高中生。” “可以喝。” 闻言,清欢震惊地看向楚曜,对方面不改色的让她看,跟随在他们身边,看起来好像也很想让清欢挽着,但由于孟繁在场,这样的要求要是提出来,孟繁大概会跳起来把他打死。 结果这两人拼了一晚上的啤酒!清欢在边上默默地看着他们作死,心里好奇地想都这么会儿下去了,他们只往肚子里喝,怎么都不用去厕所吗? 最后回家的时候打的出租车,孟繁自己开车来的,但这情况下,他喝了那么多啤酒,哪怕没醉开车也不安全。楚曜就更不用多说了,他懒得打电话。 如果说孟繁到这里情绪都还算稳定的话,等到他发现自己的宝贝女儿竟然跟楚曜这小子住对门,这才炸了。他情绪激动的原因不是女儿年纪小还在上高中,纯粹就是辛辛苦苦养大的小棉袄,他都没舍得穿几回,一直在保险柜里宝贝的放着,结果家里突然进来一小偷把他小棉袄给偷走了!你说气不气恨不恨?看楚曜顿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反感极了。 楚曜则是完全没有不满的,孟繁怎么对他他都逆来顺受,任打任骂任劳任怨。他是这样想的,现在他跟清欢还真的就只是普通朋友,他对她当然是喜欢的,可她现在的态度很明显。不过孟爸爸好像误会了,那就让他这样误会下去,毕竟他跟清欢之间的状况只是暂时的,他们总有一日会变成他希望的那种关系,到时候孟爸爸就不会太激动了——反正已经激动过了嘛。 楚曜认为全世界都不可能找到有比他对清欢更好的人,更能保护她的人了。 孟繁在这里没有待太久,毕竟他的事业刚刚起步,正是忙的要死要活的时候,而且因为想要将重心移到清欢在的城市,更是忙得恨不得自己有八只手,一个人都想掰成两块来用,所以第二天早上跟清欢一起吃过早餐他就走了,临走前抱着清欢狠狠亲了一口,保证说年前肯定能搬过来。 清欢打了个呵欠,还有点困,早上孟繁还给她请假了,真是善解人意的好爸爸。这种事换成陈岚是绝对不会做的,她跟孟繁两个人就是两种极端,当初竟然能走到一起,真是奇迹。 孟繁走之前还找了楚曜,勒令他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宝贝女儿,楚曜巴不得他误会,立刻答应了,孟繁看他还是不顺眼,为了避免出现成年男人痛揍未成年少年的情况,他还是赶紧走吧。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陈岚没再来找过清欢,偶尔会打个电话关心一下她的情况,母女两个在电话里很尴尬,因为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倒是在学校里清欢屡屡遇到徐娇,每次徐娇都要找个机会跟她说两句话,眼珠子一边黏在她身边的楚曜身上,一边跟她炫耀妈妈又给她买了最新上市的手机,名牌裙子还有护肤品什么的,似乎是想借此引起清欢的嫉妒或者是恼怒。 结果她当然失望了,因为清欢总是会笑眯眯地问她:作业做完了吗,老师讲的都会了吗,期末考试考不进年级前十还哭吗? 徐娇:“……”这个人真的是太讨厌了! 期末考试如期而至,学校的考场跟座位都是按照成绩来排的,清欢毫无疑问的在第一考场第一张桌子,楚曜也毫无疑问,三十七考场的最后一张桌子正是为他而生。以前考试的时候他都不来,这次出现在考场还让大家吓一跳。 最让人震惊的是,他竟然准备了中性笔铅笔直尺等等一切考试所需的用具!还挺认真,看起来挺吓人的! 对于楚曜开始学习这件事,除却十七班之外的同学也都有所耳闻,但大家就当个笑话听听就算完了,毕竟楚曜成绩太差,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上他们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就算有年级第一给他辅导又有什么用?大概也就是从年级倒数第一,逆袭成倒数第二吧。 可楚曜的目标远远不止于此。 一中的考试成绩都是会发布在公众栏里的,红纸黑字,按照名次依次往下排,名字边上表明班级跟分数。期中考试后很久红纸都没撕掉,楚曜经过的时候总是会看见,在那大大的几张红纸上,他喜欢的人占据了第一,而他缩在最偏僻最不起眼的角落。 他不喜欢这样。 他想和她一起。 考完试后放三天假,三天后回校取成绩单跟素质报告书,这一个学期的努力就到此为止。清欢一点都不担心楚曜考不好,说真的,这个人的头脑聪明的可怕,可想考的比她高不可能,顶多两人并列第一。 三天后放榜了,公告栏前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清欢踮起脚尖都没看清红榜上的排名。楚曜却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想要的是住到她的房子里去,跟她形影不离,当初的条件是进入年级前十,稳了。 但他想要更好一点。 孟爸爸来过之后楚曜才有这样的想法。为了让清欢过得更好一点,孟爸爸这么大年纪了都在创业,楚曜也想让清欢过得更好,让所有人羡慕她,如果是那样的话,只靠孟爸爸是不行的,因为楚曜觉得孟爸爸没有他聪明,肯定也没有他未来的成就大。趁着自己还年轻,不能够再浪费时间,也不应该把多余的情绪放在回忆上——应该属于他的东西,如果平白拱手让人未免也太愚蠢了不是吗? 在没有遇见清欢的前十七年,楚曜有过一段短暂快乐的童年,随后就迎来了巨大的变故,导致他变成今天这样随波逐流放纵自己的模样,甚至还一个人离开首都到这里来上学。他被困在那段记忆里无法自拔,好像他就应该这样生活。直到清欢出现,他才感到自己的人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另外一条出路。 清欢是知道他家里的情况的,楚曜什么都不瞒她,他也肯定在这里待不长,毕竟他的根在首都,未来他一定会回去,而且他们俩都要参加高考的话,肯定也会一起考过去。 嗯……前几天的电话她建议爸爸往首都发展试试看,这里虽然是省会,也是经济大省,但跟首都比起来还是要差一些的。孟繁同志有着出色的赚钱天赋,这是清欢从自己已经变成天文数字的存折里看出来的。 但没有人脉没有根基,想在首都做生意不容易,但孟爸爸很厉害,清欢觉得这个难不倒他。 主要是她不想留在这个陈岚一家人都在的地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尴尬啊,还是离远点儿好,平时没事打个电话什么的无所谓,就怕常常碰面。 她连以后都打算好了,也跟楚曜说了,但楚曜却没告诉清欢自己的想法。属于他的还不没有拿到手里,现在就说出来,怕她觉得自己说大话。 围在公告栏前面的同学在看到第一名的时候毫无疑问,学霸转学生嘛,她自打转过来,就没考过第二名。然后再往下看——嗯???第二名是谁???? 他们没看错吧???那个跟第一名只差了五分,排在第二的名字????? 楚曜???? 高二年级是不是还有一个叫楚曜的? 可后面还标明了班级,高二十七班啊!   ☆、第1015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八)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八) 别说是学生, 就连老师们都惊呆了。改卷的时候有密封线,他们不知道这张考卷是谁的, 直到改完卷进行核分录入总排名,第一名是预料中,可这第二名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啊! 赶紧拿出来试卷, 结果分数没有算错,要说是抄的不见得,毕竟考场是按照年级排名分布的, 周围的学生都是中等偏下, 楚曜又怎么能抄出这个分数?可要说是提前泄题也不可能,期末试卷用的是省里出的统一卷子, 拿来的时候都密封着, 他们也是改卷的时候才拿到参考答案。那——那真的是楚曜自己考的?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要知道在这之间,他上课不听,作业不做,入学考试的分数更是一塌糊涂, 就是背景深,才在一中读书, 平时连学校都很少来, 最近这一个多月倒是很刻苦, 但如果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能考出这样的分数,那其他学生上这么多年学又是为的什么? 天赋真是残酷。 “你应该也可以拿满分的吧。”清欢问。“怎么了,少做了一道填空题?” “嗯。”楚曜承认了。“想考第二名。” 说完想了想,补充道:“第一名是你的。” 说完好像觉得哪里不对, 这样说是不是有点瞧不起她,她会不会以为自己是故意让着她?连忙又解释:“我考不过你,我是你教出来的。”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你答应我的事情还算数吗?” 清欢笑笑,跟他一起往教室走,沿途接受同学们朝拜的目光:“当然算数,待会儿你自己收拾下东西。” “好。”楚曜顿时就高兴了,他突然笑起来,笑的极其好看,看花了一众围观同学,也看花了迎面走来的徐娇。 徐娇最近很是阴魂不散,尤其是在学校里,经常跟他们偶遇,楚曜很不喜欢她,因为她对清欢不好。他也不喜欢陈岚,按理说陈岚是清欢的生母,可他对孟繁就很尊敬很讨好,到了陈岚面前就视而不见,说到底都是因为她们对清欢不好。他是在首都那地方长大的,出生在那样的家庭,从小天资聪颖,很多事情不用人教就明白,徐娇这样的伎俩实在是不够看。 “姐姐,你又是第一名,恭喜你啊。”徐娇看向楚曜,“楚曜你这次也好厉害,怎么考到这么高分数的啊?你的学习方法是什么样子的?能不能教教我啊?” 她这么一问,周围的同学都竖起了耳朵,毕竟楚曜的成绩用突飞猛进已经不能形容了,他们也很想知道有没有什么诀窍。 楚曜平时是不搭理徐娇的,但今天他破天荒的跟她对视了。徐娇心里一喜,果然,夸奖人是有用的!你看现在楚曜不就跟她说话了么! 结果说出来的话并不是那么顺耳,因为楚曜说:“这个看智商,你不行。” 清欢差点笑出来,扯了扯楚曜的衣袖。“赶紧走吧,老师让九点半到呢,还有两分钟。” 他们越过徐娇往十七班的方向走,徐娇在背后咬了咬嘴唇,没生楚曜的气,反倒是都怪在了清欢身上。肯定是她舍不得把这种学习方法教给别人,才让楚曜那么说话的! 清欢胸很大,所以能躺枪。 楚曜人生中第一次接受了老师的表扬,还拿了张奖状,班主任自掏腰包给班级前十名每人准备了一份小礼物,书啊笔记本啊水杯什么的,楚曜作为年级第二和班级第二,有幸第二个伸手进去抓阄,然后得到了一个小兔子水杯——班主任的表情有点囧,其实他选礼物的时候选了都是不分性别的,但因为这个水杯特别可爱,他就也买了,想着肯定会有女生考得好,结果万万没想到,清欢抓阄拿走了篮球,出窑却得到了兔子水杯。 同学们发出了善意的哄笑声。班主任咳嗽两声:“要不……你们俩换一下也可以。” 抓阄凭的是个乐趣,并不强制真的只能拿不适合自己的礼物。 “不用了。”楚曜摇摇头。“我很喜欢这个。” 因为这个小兔子有点可爱,很像她。 清欢最后用篮球跟另外一位男同学交换了一本诗集,毕竟她不是很喜欢打篮球,单方面的虐菜鸡有什么意思? 寒假开始没几天,清欢接到陈岚电话,她竟然让她去徐娇他们家辅导徐娇! 开什么玩笑???? 她看起来哪里像是老师了??? 陈岚是这么说的:“……你成绩好,多帮帮妹妹,她现在掉到十名开外一直爬不上去,你怎么说都算是她的姐姐,姐妹两个互帮互助才好对不对?以后每天下午两点过来,六点回去,刚好可以搭最后一趟公交,要不然寒假先在我这住也成,你的房间还在呢。” 她的房间?“您是说那个杂物间?” 反问的时候清欢扫视了一圈自己周围。现在她正盘腿坐在客厅的高级地毯上打游戏顺便接电话,她的豪华客厅都比陈岚家大每天还有美少年为她洗手作羹汤,她为什么要去杂物间住,还要去教徐娇学习?“算了,您要是叫我当家教也不是不行,时薪五千我就干。” 陈岚有点生气了,她是认真跟清欢说的,结果这孩子什么态度?“那是你妹妹,你还要钱?清欢,你就不能体谅一下妈妈?妈妈——” “妈妈当个后妈不容易,不能落人口舌,要是这点小事都办不好,你叔叔会怎么看我?你的哥哥妹妹会怎么看我?妈妈啊,您说不腻,我都听腻了。”清欢声情并茂地把自己代入陈岚的角色演了一下,竟然差点入戏。“可是当后妈是您自愿的啊,工作忙成那样回家还给徐远做饭也是您自愿的啊,又没人逼你。” “是没人逼我,可我不这么做,人家孩子能认我当妈吗?”陈岚觉得清欢很不懂事,连自己亲妈都不知道疼,就是被孟繁给带坏的,活生生把孩子给教成这样。 清欢单手握着游戏手柄,玩得游刃有余,一个大砍死敌方完成五杀。“您既然想付出,那您继续付出,我也不能说您什么,可您要求我一起付出就过分了啊,我寒假忙着呢,没功夫去。再说了,徐娇脑子不好使,谁教都没用,她要是再这样下去,别说年级前十,前五十都别想。” 一天到晚脑子里不知道装些什么,小女孩净想着奇怪念头,算计来算计去的有什么意思。 “你忙什么——” “爸爸要来了,我忙着跟爸爸一起玩。”利落地点开下一局,“不好意思妈妈我要去吃饭了,回头聊,再见。” 说完干脆利落挂掉电话。 对陈岚这样的人啊就不能客气,她习惯性的对清欢苛刻对他人宽容,一旦让了一步,她就会逼着你让第二步第三步,不然就是不懂事,就是不体谅她。 清欢由衷地认为,陈岚跟徐娇很适合做亲母女,怨不得两人关系那么好呢,思维方式都一样嘛。 徐娇找她补习,是想认真学习?开什么玩笑,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凭什么免费去帮母亲的继女补习啊?楚曜因为她教他都负责了她的一日三餐呢,清欢毫不怀疑,她如果真的去教徐娇,徐娇成绩提高,那是理所当然,不会有人感谢她,可要是徐娇成绩没起色,陈岚绝对不会认为是徐娇的问题,反而会怀疑清欢不认真。 “我比徐娇漂亮,比她可爱也比她聪明,还比她娇气,我才应该叫人宠着惯着呢。”才不会去惯着徐娇。 楚曜给了她一双筷子,点头:“没错。” 然后他俊秀的面容有点点泛红:“我宠你惯你,不需要别人。” 清欢对他笑,楚曜安静地坐下吃饭,唯独耳根还有浅红。他吃着饭,突然又说了一句:“那个女孩,我很不喜欢。” “你不喜欢她,她喜欢你啊。”清欢右手拿起筷子撑下巴。“不过她的成绩可真是稳定,要是没有我跟你,还真的能考进前十,可惜是前十的吊车尾。我转来了,她就掉一名,你学习了,她又掉一名——真有意思,好像其他人都在前进,唯独她在后退。” 聪明的人不需要死记硬背也能游刃有余,可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普通的资质,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天赋,这就注定他们要变得更好,需要比聪明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可有些普通人,看见聪明人轻轻松松就能取得好成绩,他们会觉得不公平,甚至有样学样,聪明人可以,为什么普通人就不行? 对徐娇这样的学生来说,一旦停止学习,就会立刻停滞不前,想要再追上去是很不容易的。 一中对学生成绩非常看重,高二分科后就已经在为高考做准备,学习任务非常重,心理素质稍微差一点,都有可能被繁重的功课弄到崩溃。   ☆、第1016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九)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九) 离过年还有没几天的时候, 孟繁过来了,他跟楚曜背着清欢似乎商量了什么事还达成了协议, 清欢虽然没参与,但从这两人的行为上大致也猜得出来。她跟孟繁说了自己不是很喜欢这里,也不想跟陈岚留在同一个城市, 大学肯定是要去首都上的,到时候不回来的可能性比较大。孟繁没有再婚的打算,那就只剩下她这么个女儿, 肯定是想她留在身边, 所以当然也会想要去首都。 楚曜就更不用说了,他本身就是首都人, 到这里来是因为这是他父母去世的地方。 说到楚曜的父亲, 不得不说那是个痴情种。他跟楚曜的母亲门不当户不对,他出身大家庭,楚曜的母亲却是个考到首都大学的普通大学生,两个相爱后, 楚曜父亲家里没有人同意。楚家的老爷子可是一把手,刚从位子上退下来没多久, 他很不喜欢楚曜的母亲, 所以当然也不会同意这场婚事。 在他的强力镇压之下, 楚曜的父母带着刚出生没多久的楚曜离开京城到楚曜母亲的老家生活,在这里他们度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时光,虽然因为楚家的施压让他们找不到好的工作只能打零工或者做些粗活糊口,但那些年, 真的是很幸福,而且不后悔。但好景不长,老爷子虽然还有三个女儿,但却只有楚曜父亲这么一个儿子,自然不可能让他一直在外头过日子,他派人来抓楚曜父亲回去,拉扯间楚曜父亲匆忙逃走,谁知道却被车撞死。他死后,老爷子连遗体都不给楚曜母子留下,甚至还要把楚曜抢走。 楚曜的母亲万念俱灰,自杀了。老爷子铁血专|制不讲理了一辈子,终于意识到有些事是他没有办法强求的,楚曜不肯跟他回去,他只好把他留下来,给他最好的生活,对他有求必应。也因为亏欠这个孙子,让他小小年纪就没了父母,老爷子对其他子女非常严苛,却唯独对楚曜,简直是好到要上天。 如果楚曜愿意去京城,他当然求之不得。 楚曜就这样一个人生活了好几年,父母去世的时候他才上五年级,慢慢地才成了今天这副模样。 对于未来清欢规划的很清楚,楚曜跟孟繁都举双手双脚表示赞同,他们两个对清欢向来是溺爱的,只要她想,再无理的要求他们都会满足,更何况只是选择大学考取的方向。 未来已经有了计划,剩下的就是眼前了,寒假后是高二第二学期,距离高考还有一年半,但对于学习这件事,清欢一向是游刃有余。楚曜聪明绝顶,他也不是会死读书的人,两人的高中生涯让大部分学生羡慕嫉妒恨,轻松的要命。而自打楚曜考过一次第二名,名字跟清欢排在一起后,他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打那以后大大小小的考试,他永远都是紧跟清欢的第二名。 并列第一也不是不能做到,可是他觉得,自己就应该这样安静沉默地跟着她,注视着她,这样就够了。倒是关于徐娇的事情,清欢一语成谶。第二学期开始,学生们都开始进入紧张的学习状态,拔高的同学很多,排名靠前的同学也大多稳定,只有徐娇,她被越来越多的人追上,第二学期期末考的时候,她已经从年级前二十,掉到前一百了。 正因为成绩下滑,徐娇更加浮躁,更没心思学习,她每每看到排名榜上那两个紧紧挨在一起的名字,心里都又气又恼,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反正就是静不下心学习,而且到了高二后期,基本上新课已经完全停止,开始进入复习阶段。她题目也刷了不少,但就是找不到学习状态。尤其是班级里曾经不如她的同学一个一个赶上来,自己却怎么都没进步,更是让她不知所措。 不过徐娇完全不认为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她把所有问题的根源都归咎于清欢——如果不是孟清欢,她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退步的这么厉害! 徐威跟陈岚找她谈话的时候她就这么说的,还哭了。徐威看得比较明白,这能怪到人家身上去吗?他又不是没跟班主任打听过徐娇的情况,跟清欢不在一个班,平时见面都少,自己成绩不好了怎么能怪别人?照徐娇这么说,人家考高分就是故意刺激好让她退步的? 哪有这样的天方夜谭啊。 可陈岚不这么认为,她觉得这真有可能,毕竟清欢是她的女儿,因为眼红自己对徐娇的爱,做出这种事也是情理之中。 当她找到清欢想跟女儿好好谈谈的时候,清欢听说了陈岚来的理由,差点笑出来。她倒是没怎么生气,这么点小事还不至于,不过她很好心的告诉陈岚:“不止这一次,以后的每一次我都会是第一,既然她心理素质这么差,那您应该想办法,但绝对不是来找我,毕竟也不是我让她变成这样的。她前面还排着九十多个同学呢,等到了高三,全年级一千多人,估计她只会更差,这种从别人身上找原因撇清自己的行为,跟您还是挺像的。” 她笑笑,最后告诉陈岚:“我跟她之间的差距只是暂时的,以后只会越来越大,大到您再也不会觉得我影响她,毕竟到那个时候,您就会明白,她不如我这个血淋淋的事实。” 清欢不太想说这样的话,因为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活了多久。可她毫不怀疑,即使是一个崭新的自己,也仍然具备勤奋和谦虚的品质,而这两样恰恰都是徐娇没有的。既然没有,又何必跟别人比呢。 总想着比,还不如想想,怎么把现在的自己做到最好。 她说的,一一都成了真。 时间证明了一切,高三开始,徐娇的成绩彻底上不去了,徐威给她请了家教也没用,她越是想追就越追不上,相反的还被其他同学超出一大截。高考成绩出来后,徐娇差点崩溃。她的分数只够上普通大学,但清欢跟楚曜却是省高考理科前两名,拿到了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能甘心吗?当然不能。 但不管徐娇能不能,清欢跟楚曜在度过一个悠哉悠哉的暑假后,准备去大学报道了。这也是楚曜真正决定回去楚家,他需要权势,来让他喜欢的人过得更好。 孟爸爸也通过这近两年时间在首都站稳了脚跟,其中不乏楚曜的帮忙。他亲自送女儿跟未来女婿去报道——如今在孟繁眼里,拱他小白菜的猪看起来也很顺眼了,甚至他觉得女儿眼光很好,稳狠准的挑中了最优秀的男孩子,当然更应该感恩的是楚曜,他家宝贝可是只有一个,被楚曜占了大便宜了。 两人都不住校,楚曜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有房子,他们俩选择了同一专业——法医学。清欢是有兴趣,楚曜是纯粹想跟着她。 学法医的女生少得可怜,军训的时候编出队伍,他们这边是万绿丛中一点红,清欢本来就显眼,这下更加突出,谁叫他们系的女生加在一起不到男生的三分之一。 然而很快的,刚刚萌动的少男心们都啪啪碎了一地,人家有男朋友了,还是高中同学,从一进校门那会儿他们就没机会了,这种事说出来简直令人震惊落泪。可这两个人,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他们每天都在一起,很少跟别人来往,成绩永远是前两名,就连分数相差也会控制在五分以内,最可气的是,楚曜长得比他们都好看! 这样下去,脱单和做梦一样,假的,都是假的。 清欢的大学生活和高中比起来只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时间上更能自我分配,老师们不会追着要求学习。对于什么社团啊比赛啊她统统没有兴趣,大部分时间都在图书馆度过。楚曜学这个就是玩的,他以后肯定不会走这条路,所以在来到首都后,有其他安排。 他们一直到大一的第一学期末,期末考结束,才去楚家。 如果不是老爷子一而再再而三的打电话来,楚曜甚至没打算回去看他。 他对老爷子没什么感情,也没什么恨意。自从清欢出现,他所有的情意都交付给了她,再也没有其他情绪能拿出来给旁人了。但是楚家他是要的,老爷子的根基跟人脉,他也是要的。 作为楚家的独苗,老爷子肯定也打算着培养他的心思,但老爷子这么想,其他人可不一定,尤其是他那三个厉害的女儿,对于这个侄儿从来不回首都一事,向来乐见其成,现在楚曜回来了,她们都很担心。在这之前,她们三人平分老爷子手上的资源,可楚曜一回来,楚家有了根,她们手上的都得还回去! 再加上老爷子一直没出手的,到时候楚家哪里还有她们的份!   ☆、第1017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十)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十) 清欢第一次去楚家, 遇到的是非常不好的体验。 可能是楚家在首都这边地位高权势大,怎么说呢, 他们家简直连佣人都是用鼻孔看人的,进大院之前还被要求检查搜身,要不是楚曜在边上, 她觉得自己会被扒光。 等进了楚家那就更精彩了,楚曜的三个姑姑有两个结了婚生了孩子,大姑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二姑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三姑还单身,可一进楚家客厅, 乖乖, 三个姑姑两个姑父还有五个表哥表弟表姐表妹,全到齐了。那阵仗,气派得很。他们对楚曜是不敢怎么样的,毕竟老爷子的态度在那儿, 可对清欢就不一定了。尤其是当老爷子叫楚曜去书房之后,男人们还算有风度, 女人们就不大客气了, 对准清欢开炮。 老爷子叫楚曜去书房, 楚曜想带清欢一起去,但清欢主动表示要留在客厅坐会儿。为什么?因为她很无聊,进去书房无非是听老爷子跟楚曜说话,在客厅却能亲身上阵, 当然是后者更爽一点。 她一直觉得,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尊重。即便是年长者,也应该给予小辈足够的尊重,如果连这一点都不能保证的话,对这样子充满敌意的人,她不会太客气。 首先开口的是楚大姑,进门那会儿大家都介绍过,清欢懒得记,也没听,反正不管叫什么都无所谓,以后也不来往。楚曜讨厌楚家,也讨厌楚家其他人,这就注定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会好。老爷子现在还在,等老爷子不在了,楚家肯定是要散的。这三位姑姑别看眼前拧成一根绳子,可那是因为她们目前有着共同的敌人,一旦楚曜不在跟前,暂时威胁不到她们的利益,她们立刻就会窝里斗。 楚大姑看起来还很年轻,珠光宝气,老爷子到了这把岁数,又因为楚曜夫妻的事情,对儿女都比较宽松了,不再像是年轻那会儿那样霸道不讲理。楚大姑是他第一个孩子,真真切切疼过的,没嫁人前向来说一不二,楚曜的父母不能成眷属,也有她的推波助澜在里面。严格说起来,老爷子的门第之间,可能没有他的三个女儿重,他的女儿们结婚后生的孩子,门户观念又比各自的父母重,就是这样。 楚曜来首都之后她们就得知他身边有个女孩儿,感情好像很不错的样子,所以清欢的老底早就被摸透了,现在问也不过是走个过场,主要是用自己高贵冷艳的态度来羞辱清欢,让她知道她们楚家是她高攀不上的——不能对付楚曜,还不能欺负一下楚曜的小女朋友过把瘾么。 这会儿楚曜在书房呢,等到他们下来,她们当然也会见好就收。 笑眯眯的叫人心里难受又说不出来,楚家人最会这个了。连带着楚家女生的几个不姓楚的儿女,在外头也是一副楚家人的样子,这个瞧不上那个看不起,要不是知道这是民主社会,清欢还以为回到了封建朝代,不然怎么到了这会儿,还有以出身论英雄的?往上推个百来年,指不定楚家的祖上还是掏粪大户哪。 “楚曜承蒙你照顾了。”楚大姑微微一笑,她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碧绿的翡翠戒指,清欢粗略估计一下,能值个百来万,楚大姑的丈夫无名指上也有一个,再看她穿的珠光宝气一副贵妇模样,可见平常日子过得不错。 清欢今天来也有打扮一下,穿了条很正式的连衣裙,还化了淡妆。她的美丽让楚大姑很是看不上,在楚大姑看来,出身好长了一张美貌的脸,那叫锦上添花,可出身一般还长成这副样子,又把楚曜给勾到手,这小女生的心机深不可测,肯定不单纯。她们这个圈子里,这样的事儿看的多了,很多人的身边都陪伴着这样出身普通却长得好的少男少女,凭的不都是钱或者权嘛。楚曜也是年纪小不懂事,等大点就好了。 她把清欢看成个活生生的玩意儿,虽然是活生生的,可是和不会动的玩具没什么区别。主人喜欢了就捧着玩儿,不喜欢了就丢掉。她的大儿子现在在公司当总经理,身边围绕了不少年轻貌美的小姑娘,那些外表光鲜亮丽的女孩子,到了她儿子面前,不过都是柔顺的小猫。 恰好客厅的电视正在播放一部电视剧,出场了一个白衣飘飘仙气十足的女子,一身古装如同天仙飘渺而来,面纱揭下后,更是露出一张漂亮的脸。楚大姑也没等清欢回答——事实上她就没打算听清欢说话,不过是心情不好,找点乐子,欺负一下小女孩。“诚然啊,这演员看起来有点眼熟,之前是不是……” “妈你说什么呢。”陈诚然是楚大姑的大儿子,开娱乐公司的,身边一堆莺莺燕燕,“是什么啊,就是随便玩玩,没什么关系,您不会以为我会跟这样的女人交往吧?” “早就催你结婚,你看看你,成天跟些乱七八糟的女人来往,弄得家里乌烟瘴气的。这些以后不都是要断了?闹腾得很。”楚大姑亲昵地戳了儿子一下。 陈诚然笑意更深:“我懂,咱们家门槛高得很,这样的女人怎么能进。就是长了张漂亮脸蛋,我看着挺顺眼的,顺手捧一下,没别的事儿。” “大哥,你是不知道,就这个女明星,粉丝很多的,网上说她还没谈过恋爱,都说她是仙女呢。”坐在楚大姑身边的年轻女孩笑起来,“什么仙女啊,外表看起来挺仙的,骨子里都烂了吧。之前我跟闺蜜聚会的时候还聊过,我好几个闺蜜都说见过她跟不同的男人在一起呢。” 这几人你一言我一语,完全当清欢不在场,好像就只是闲聊,但话里话外意思鲜明,就是说给清欢听的,嘲讽她刺激她,让她认清楚自己的身份。 平心而论,对楚家三个姑姑以及她们的丈夫孩子来说,楚曜跟清欢这样普通的女孩在一起才是好事,不然楚曜要真找了出身好的,那吃亏的不是她们?但她们就是生气啊,老爷子太偏心,楚曜有老爷子护着,她们不能怎么样,可对楚曜带来的小女友她们就不用客气了吧? 不然憋着一肚子气多难受啊。 清欢真是懒得理她们,一般小孩听了也许会难堪,可在她这儿就是小儿科。哪怕是楚大姑一开始说的那句客套话她也充耳不闻,全神贯注的看电视,顺便感叹一句:“唉……这男主角不是什么名门之后吗,又懦弱又阴险,看起来光明磊落,实际上一肚子男盗女娼,啧。” 楚三姑一直没结婚,脾气比较暴,听清欢这么说顿时脸一沉:“你有没有点素质,家里人怎么教的!” “男主角的回忆诶,他的父母倒是教的好,可惜教出的不是个东西。”清欢托着下巴看电视,认真地发表评论,“我搞错了,看起来像是男主角,原来是男N号啊,怪不得这个样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抱着个前朝遗孤的身份装什么大尾巴狼。” “你——” 说完,清欢意识到自己似乎有些不礼貌,连忙收回视线,不好意思地笑了:“抱歉,你们刚才说什么?” 她都这样了,她们还能说什么? 倒是还想说,可惜楚曜已经下来了。他跟老爷子谈的时间不久,因为惦记还在下面的清欢,无论如何也没法把她放在那一群人里面。楚曜一下来就到了清欢身边,先看了看她的表情,再从上到下打量一遍:“没事吧?” 问的这叫什么话,能有什么事?楚大姑眼看要发难,清欢却委屈道:“有事啊,我都饿了,在这等你好久。” 楚曜说:“那咱们回去吧。” 老爷子一直没有出来,跟楚曜一同出来的保姆听了愣神:“等一下,小少爷,老爷子不是叫您把这位小姐带进去谈谈吗?” 楚曜冷淡地说:“我没有答应。”而且现在他们要去吃饭。 清欢拍了拍他的手,“我去看看,等谈完了咱们回去吃饭。” 楚曜不大乐意,可清欢坚持,他只好同意,叮嘱清欢:“如果他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不用客气。” “你还不了解我啊?我会让自己受委屈吗?” 当然不会,可他还是会担心。清欢踮起脚尖亲了下楚曜的脸颊。“在这等我一下,很快就好。” 然后她跟着保姆上去,楚曜在她之前坐的地方坐下,神情冷淡,完全没有要跟几个姑姑打招呼的意思。他坐在那儿就像是一座完全没有感情的冰雕,老爷子总是说楚家得楚曜来继承才不至于没落,三个女儿一直不服气。要是因为没有孙子,那外孙子给老爷子养也行啊,改姓她们也答应,她们巴不得自家孩子姓楚呢。 楚三姑之所以到现在都不结婚,也是打了继承楚家的意思。   ☆、第1018章 第九十九碗汤 荼靡(十一) 第九十九碗汤荼靡(十一) 清欢跟老爷子谈的时间不长, 她只进去了一会儿就出来了,楚曜浑身低气压的坐在沙发上等她, 看到她出来立刻迎了上来。老爷子跟在清欢后面出了书房,看起来似乎疲惫了许多,他对着楚曜挥挥手说:“以后多来看看我, 我这把岁数了,也不能怎么着你了。” 楚曜没有回答,会不会回来另说, 他现在只想带清欢离开这里。 从到楚家开始, 到现在准备回去,从头到尾, 楚曜没有跟除老爷子以外的人说过话, 但老爷子的态度在这里,大家其实都明白——楚家真正的继承人回来了,其他人都要往后退,包括同样姓楚的三个姑姑。 不乐意成吗?决定权掌握在老爷子手里。 这就注定了楚曜跟三个姑姑之间的矛盾, 老爷子要想看合家欢乐的戏码,那估计是不成, 就算三个姑姑愿意去演, 楚曜也不会配合。他对老爷子没有感情, 怎么可能为了让他老人家开心就委屈自己。 “他都跟你说了什么?” 清欢从包里掏出一颗水果糖,剥开糖纸送到楚曜嘴边:“你猜猜看?” “我猜不到。” 楚曜并不是很爱吃糖,但清欢很喜欢,她总是冷不丁地塞给他一颗糖, 仿佛吃了糖,苦涩的人生就会变得甜美一些。但甜是短暂的,尝过甘美的甜,苦涩就会令人更加难忘。 “没说什么,就是想要我好好照顾你,跟你走下去。大概是因为他的儿子儿媳的事情触动了他,老人家也知道悔改了?”说起来楚曜的父母又有什么错呢,拘泥于门当户对,活生生逼死那对夫妻的,难道这把岁数了还要再做一次相同的决定?楚曜肯定是能够选择出身更好的女孩子的,可是出身好有什么用,他喜欢才最重要。老爷子看到楚曜就会想起儿子,楚曜又不跟父亲一样对老爷子感情深厚,左右为难,如果老爷子想拆散他们俩,楚曜绝对没有他父亲那么好说话。 早在楚曜还没来首都的时候,清欢的身家背景资料就已经放到老爷子面前了,他知道这个女孩聪明又漂亮,很优秀,虽然家庭一般,但父亲却是个能干的。孙子既然喜欢她,他又何必一定要棒打鸳鸯,到时候不过是让楚曜更厌恶他一点。 人老了,就渴望着子孙绕膝,阖家幸福。 但上了年级归上了年级,老爷子还是很清楚的,他的三个女儿跟楚曜之间,势同水火,必然不能和解。现在他还在,众人维持表面和平,可哪一天他没了,那就要撕破脸了。这一天早晚回来,可老爷子看开了——到时候他两眼一闭,两腿一伸什么都不知道了,身后事就让他们自己解决吧。在他有生之年,还是要扶持起楚曜来的,这是他欠楚曜父亲,也欠楚曜母亲的。 可以说,楚曜父母的死,改变了老爷子性格里霸道专|制的一部分,否则换作从前的他,楚三姑不结婚?他第一个就能弄出个包办婚姻来。改变是好事,但对于已经逝去的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人已经死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不需要了。 清欢觉得楚曜应该明白这一点,可他听了她的话却没有回应,只是安静地看着窗外,手心里是她柔软的小手,他握着捏了捏,紧紧的不肯松开。 “楚家的事跟我们没关系,老爷子那三个女儿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毕竟老爷子的态度摆在那儿,她们就是再不喜欢她,也顶多阴阳怪气的说上几句,万万不敢对她做什么。等到老爷子没了,她们敢做什么了,到那时候——楚曜早已强大起来,更不畏惧她们。清欢看得很开,她向来没有什么争强好胜的心思,做事全凭本意,为度人而来,自然不会半途而去。 “什么都别怕,我就在这里。”她用手指头挠了挠楚曜的手心,俊秀的青年扭头看她,眼睛里有着深沉的色彩,那是沉淀已久的感情,以及既定的命运。 说好的不贪心。 谁贪心,谁是小狗。 楚曜对清欢笑了笑。 他们的日子没有因为楚家而发生什么改变,从前怎样过,现在仍然怎样过。楚曜拼了命的想要变得更好一点,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因为他总觉得不够。就像是跟清欢形影不离的日子,过一天就少一天,活一天,就离告别早一天。 他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恐慌从何而来,明明他们都身体健康,平安快乐,可他的心就像是一座濒临崩塌的大桥,这边晃荡,那边不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彻底崩塌。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这种感觉更深。但最可怕的不是恐慌与不安,而是他对自己下意识的服从与接受。好像他早知道结局如何,早做好了准备,可正因如此,等待结局到来之前的日子,就越发难熬。 一辈子怎么这么长,一辈子怎么又这么短。 这明明是个美好故事的开端,应该走向一个幸福圆满的结局,可是当这个故事展开的时候,他欣喜万分,却在过程中得到了与幸福截然相反的情绪。有什么不对吗?是哪里不对呢?这个世界,这个故事,又是什么地方出了错?他们不应该携手共度这一生,一直到老去吗?没有任何人阻挡在他面前,为什么他却感到困难重重? 人活着怎么能这么快乐,人活着又怎么能这么难过。 清欢一直陪在他身边,不管去哪里,做什么,她都在,永远温和而宽容地看着他,接受他的爱,也接受他的歉意,还接受他没来由的不安和忐忑。这个美好的故事里,楚曜其心惶惶,她始终看着,就好像只有她一个人知道最终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后来…… 你问后来怎么了? 后来…… 后来大概也是好的吧。他们从十几岁开始一起长大,上学,毕业,结婚,生子……不,没有生子,他们之间是不可能有孩子的。你问为什么?楚曜无法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可他却知道这是个不折不扣的事实。整个世界仿佛已经在他面前崩塌,虚虚实实,真真假假,雾里看花,他不能分辨,也不想分辨。 如果弄清楚了一切,这虚幻的爱情就要破灭了,一切记忆都要回到最初,那肯定是他不想触碰也不想知道的。 所以后来呢? 有开始也有现在,可是后来呢? 后来到哪里去了? 他们结了婚,一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徐娇也好,陈岚也好,她们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和清欢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有些人生来如此,有些人历经坎坷,有些人铁石心肠,有些人度过最艰难的时光,仍然保持内心的温柔与力量。 很久以后,楚曜才想明白。 这个故事没有后来。 因为只要这样就够了,如果这个故事不是梦,如果这个故事从开始讲述的时候带着鲜艳而浓烈的色彩,那么两情相悦就是盛放的顶点,一朵花开完了,就不会再开了,及时止损,点到为止,就这样停下。 楚曜在混沌的时光里模模糊糊想了很多东西,直到他最后化作柔和的光团,明亮而耀眼地慢慢消散在这个世界,记忆里的某些情节也没有改变。他清晰地意识到,他也好,清欢也好,都不是爱情故事的主角,哪怕这个故事它看起来简单又理所应当,仿佛要走向完美结局。 他没有结局。 因为他只能到这里了。 他的意识浮浮沉沉,隐隐约约瞧见一条黑色泥土的路,这条路很长很长,通往一个去了就再也回不来的地方。脚下是松软的泥土,身躯被包围,生长出鲜红而细长的花瓣,一点一点蔓延开去,在这条路旁,迎风招展,不见叶,只开花。 深沉的黑色之中,有座桥头,桥头一串铃铛叮铃作响,似乎有笑声也有哭声,他的意识在这些声音中逐渐变得涣散与平淡,眼前完美的故事像是上了色的陈年老照片,突然开始剥落,一层啊又一层,似乎没有尽头,也没有结果。 水声潺潺。 他想四处走动去看,双脚却被扎在土中,他想呼吸,却只能花蕊轻颤,他还想睁开眼睛,入目只有一片鲜红。他的眼前还出现一幕又一幕的情景,像是走马灯,他安静地看着,看着它们一点点消失。 抓不住啊。 怎么办? 怎么办? 呼吸之间似乎有温柔的裙裾拂过花瓣,他伸长了身体渴求触碰与相见,但那裙裾稍纵即逝,很快就不再出现。到底发生了什么呢,他越来越想不起来了。方才还稍微有些意识,如今正在逐步淡化,也许很快,不,也许马上,他就不再具有记忆,也不再拥有灵魂,不会思考不会回忆,只剩下这片花海,这点细蕊,这点嫩瓣儿。 每个人。 碰见所爱的人。 却心有余悸。   ☆、第1019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一)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一) 秋意渐浓, 风吹起一地枯黄落叶。无边秋色之中,只瞧见一个身材臃肿的妇人堵在总督府门口破口大骂, 她手里扯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那孩子套着一件宽松的衣裳,因为太过瘦弱, 被妇人扯着在风中摇晃,但他始终沉默,不像是个活物。 远远瞧见马车驶来, 那妇人便跳了起来, 抓着孩子,连拖带拽, 挡在了马车前面, 然后哇的一声哭出来,一屁股坐到地上,双手抓着脚脖子在那干嚎:“没天理了哦!老子不认儿子哦!有了新人忘了旧人哦!街坊四邻都来评评理,这邱总督九年前睡了我家汉子的妹妹, 我家妹妹辛辛苦苦给他生下这么个孩子,他可倒好, 转脸就不认人了, 现在这孩子在我家, 吃我的喝我的,我这婶子辛辛苦苦拉拔他到这岁数,送他回来认祖归宗,这总督府不认啊!老天爷啊, 你可睁开眼睛看看吧,这世上哪有如此狠心的爹啊!……” 周围倒真是围了不少人,妇人也是看着马车驶来,算好了人回来的时辰故意来闹的,她就是想要钱,顺便丢掉这拖油瓶——白给人家养孩子,这种蠢事她不干。现在孩子娘死了,她终于能把这孩子送回来,顺便打个秋风,敲总督府一点竹杠不为过吧?毕竟妹妹没嫁人那几年,带着孩子住她家吃她家,怎么都得补偿他们一下吧? 驶来的马车是总督夫人的,当然车上还有跟夫人一起去上香的总督邱广泉。他今年三十又二,正是龙精虎猛之年,平日里总是板着个脸,连他的孩子都不敢怎么亲近他,如今听到外头闹哄哄的,登时面上就有了不悦之色。邱广泉先是看了眼夫人,道:“夫人——” “这事儿还是老爷自个儿处理吧,倘若真是邱家血脉,总不好叫他流落到外头。”清欢挑起车帘子看了一眼,淡淡地道。“算算时间倒也对头,这孩子的母亲应该便是九年前被逐出府的丫鬟绿萼,那丫头对老爷一往情深,会偷偷生下孩子,一点也不奇怪。” 邱广泉被她说的抬不起头来,九年前虽说是他遭了那丫头算计,可自己把持不住到底是自己的错,如今更是无颜面对夫人,每每想起,都叫他心中愧疚。 清欢在马车里先进了府,邱广泉自己的事情自己处理,她可不是罗如萤,拼死拼活的给他当个贤内助,还要眼睁睁看他纳他喜欢的女子进门做妾,任劳任怨忍气吞声,这种事在清欢身上不存在的。 罗如萤存了死心那日,恰巧是邱广泉纳妾的时候,也是从那天起,罗如萤才知道邱广泉在迎娶她之前就有个心悦他的表妹,在罗如萤入门三年却不曾为邱广泉生下一儿半女后,表妹的母亲,也就是邱广泉的姑姑,以死相逼要邱广泉纳表妹入门,邱广泉才跟她说起此事。罗如萤像是吃了个苍蝇,想吐吐不出来,想咽咽不下去,只得眼睁睁看着对她逐渐冷淡的丈夫迎了表妹入门做贵妾。 那天晚上罗如萤就上吊了,她死了,身体留了下来,为清欢所用。她从那日起便拒绝同邱广泉亲近,说来也是奇怪,大抵邱广泉骨子里有那么些犯贱的因子,这十来年下来,他同表妹生了子女,却对清欢所表现出的“罗如萤”越发的上心,近几年竟是完全不去表妹那了,似乎是想一心补偿冷落多年的妻子——讲道理,清欢觉得他很神经病。 像是今日上香,她是在总督府呆久了想出去走走,可邱广泉却硬是要跟着,一路上做出一副恩爱夫妻的模样,倒是骗了不少人的羡慕。那些人也不想想,真要是恩爱夫妻,邱广泉的贵妾是哪里来的?他那一儿一女又是跟谁生的? 他求娶罗如萤的时候,曾经同罗如萤的父亲保证过,此生绝不纳妾。可仅仅过了三年,罗如萤没能有孕,他便急了,那时候他也不过十八|九岁,这海誓山盟也就停留了三年。 罗如萤得知邱广泉要纳妾后,对这曾经美好的三年简直深恶痛绝,这三年的记忆有多恩爱幸福,对她来说就有多么虚假令人作呕。 清欢回到自己院子后伸了个懒腰,舒了口气,不枉她在总督府等了这些年,他终于来了。 被囚禁于此的**,总该有个了结。 邱广泉不知道怎么处理他的私生子,总之到了晚膳的时候,他就向全府下人昭告了府里有了二少爷的事,并在清欢的同意下将二少爷邱束元交给她暂时抚养。 这是清欢主动要求的,邱广泉听到的时候还再三确认她是否真心,十分犹豫,可是想到清欢膝下无子,又想到自己欠她良多,终究还是点头答应了。无论她是真心还是假意都没关系,横竖他对这个孩子没有期待,再加上这孩子是个短命鬼,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死了,他更是懒得浪费时间跟精力在邱束元身上。 他的小妾冉迎琴却很惊讶,还有一丝按捺不住的愤怒。她可不想看到老爷还有别的儿子,她的两个孩子也一样。但现在总督府不是他们的天下了,几年前老爷对他们突然态度大变,却对早已失宠的夫人好起来,近年来更是都不到冉迎琴院子里去了,叫冉迎琴心慌不已,却又不知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明明过去好好的不是吗?为何突然便冷淡了下来? 偏偏邱广泉现在不怎么见她,每当她如泣如诉的询问老爷为何如此冷淡的时候,总是会看到老爷嘴角嘲讽的笑。 可她没有做错什么,她的儿女更是没有做错啊! 邱广泉当然不会告诉她,他怎么可能会把自己最大的秘密说出来,哪怕是曾经为他而死的如萤他都瞒着,更何况是背叛他的冉迎琴? 清欢的院子八百年没有人住进来了,骤然来了个小男孩,还挺新鲜的。就是有点脏,浴水换了好几拨才将人洗干净,穿上新衣服后才发觉这孩子瘦的吓人,肋骨都凸出来的,清欢给他洗澡的时候摸到都觉得夸张——这跟难民有什么区别?也正因为太瘦,所以五官大的过分,脸蛋又显得极小,好看是挺好看,但极为苍白不健康,他那舅母口口声声说妹妹死后怎么养着这孩子,怕不是没把他饿死。 邱束元肚子里没什么油水,清欢叫人重新给他做了清淡些的吃食,这孩子一上桌就跟疯了似的,生怕没得吃,那吃相,风卷残云,看得清欢啧啧称奇。 很厉害,那么瘦小的小东西,竟然能这么能吃,肚子里也没鼓起来,可桌上的食物却要没了。 邱束元吃完满满一桌的饭菜,清欢瞧着他早吃撑了却还在往肚子里装,怕是习惯使然,平时吃不饱,一遇到吃的就克制不住,总想着多吃些,就能多撑一段时间,少挨点饿。她让人把碗筷碟盘收下去时,邱束元还抓着一个没吃净的盘子,舔去了最后一点残汁。 清欢伸手摸了摸他的肚子,硬邦邦的,真是难看死了。 “以后你都不会再挨饿了,这样吃东西对身体很不好,是个坏习惯,要改过来才行。” 邱束元就跟个小狼崽子一样,不服管教,也不听话,他舅母才用绳子把他拴在空猪圈里,想起来的时候才扔点剩饭剩菜,其余时候都视而不见,连带着他那家里的几个表兄弟,都知道拿石头砖块扔他。甚至到现在他都还不怎么会说话,要不是舅母终于知道他生父是谁,匆匆给他套了件衣裳就送他“认祖归宗”,现在他应该还被拴在猪圈里。 可眼前这个女人的话,他却不由得要听从,要信任。洗澡的时候不许旁人近身,却让她碰了,而且在她伸手过来的时候没有咬她,而是乖乖地坐在澡盆里让她在自己身上打皂角冲热水。 邱束元低下头,攥紧了衣角。这衣服又滑又软,是他从来都没有摸过的,还有眼前这个人,又温柔,又暖和,更是他生平所见。 清欢摸了摸这孩子的头,他之前的头发又长又脏,清欢干脆给他一把全剪掉,现在邱束元的头发就到耳朵后面,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很是讨喜。头毛摸起来软乎乎滑溜溜,像是在摸毛茸茸的小动物,清欢的心情一下就好起来。她在总督府这些年无所事事,总算是等到了故事的开始。 接下来,就是主角们的粉墨登场。不过这些跟她关系不大,她是为了邱束元,又不是准备在这故事里掺一脚。 邱束元很想让那只手继续摸摸自己,可她很快就撒开了,转而握住他的小手。邱束元虽然有九岁,但因为太过瘦弱,外表看起来顶多五六岁,严重的发育不良,再加上他还不能流利的说话,甚至对很多字音都不大了解,给人的感觉就更小了。   ☆、第1020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二)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二) 邱广泉发觉最近自己和妻子的关系好转了许多, 他同她说话,十句里总有两三句她会回应, 不再像过去那样冷冰冰的充耳不闻了,偶尔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对他露出笑容,这对邱广泉来说, 真是天大的好消息,这几年他一直渴求的就是这个。即使现在还不能跟她太过亲近,可她愿意理会他, 他就已经很是知足。 而这一切都要归功到邱束元的身上。邱广泉仔细想过了, 大概是因为他跟如萤没有孩子,邱束元的出现填补了这个空缺, 所以如萤慢慢地发生了改变。 连带着邱广泉对邱束元对态度都好了许多, 要知道之前他虽然不到不闻不问的地步,却也是视而不见的,因为对邱广泉来说,邱束元是他人生中的一大污点。邱束元的母亲只是邱广泉的一个婢女, 可这个婢女却胆大包天敢算计他还生下他的孩子,实在是让邱广泉对邱束元生不出什么好感来, 尤其这孩子不知道长得像谁, 好看的过分, 他甚至都怀疑邱束元究竟是不是自己的骨肉。 可既然如萤喜欢,那暂且留着他也无妨。邱广泉慢慢地觉得,也不是什么都按照曾经的轨迹过的,比如说没有早死的妻子, 还有邱束元,也许好好教导,这孩子能不短命,或是有些出息。他对邱束元没什么出人头地的要求,如果这孩子的存在能让终日郁郁不乐的妻子展眉,邱广泉还是愿意养着的,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横竖就是个用来逗趣的玩意儿,他也没打算指望邱束元什么。 邱束元只有八岁,还不足岁,过得并不好。他的母亲生下他是为了谋富贵,谁知道富贵没谋到,自己先被赶了出去。回到家中不久发现自己怀孕了,大喜过望,以为能重回总督府,谁知她那贪心的兄嫂瞒着她将她卖给了邻村的老光棍,她带着孩子去了那家,老光棍看得她很紧,于是她便把所有怨气都撒在邱束元身上。老光棍养活自己跟婆娘就已经很不容易,还要给别的汉子养儿子,对邱束元更是虐待。等到邱束元的母亲不堪折磨死了,老光棍立刻就把邱束元丢了回去。 他的舅舅跟舅母自然不会养他,又因为他性子野,跟狼崽子一样,干脆就将他拴在家里弃之不用的猪圈里,想起来就给点馊了的剩饭剩菜,想不起来就扔那儿,连带着他们家的孩子都知道自家猪圈里养了个奇怪的东西,带着小伙伴儿拿石子砸他。 能活到现在都没死,只能是老天保佑了。 邱束元身上层层叠叠的都是陈年的旧伤口,有些地方溃烂流脓,好几处皮肉都烂了,他虽然被拴在猪圈里,可他那舅母,平日里有点什么不顺心的事儿都要拿他出气,偏偏邱束元年级虽小,可无论怎样毒打虐待,都能撑住这口气。 他拒绝任何人的靠近,大夫想给他处理伤口,他却手脚并用地四下爬进床底,发出野兽般的吼叫声,似乎下一秒就能冲出来咬断敌人的喉咙。清欢弯腰去床底看,只瞧见一双亮晶晶的眸子。她叹了口气,对大夫道:“将药留下,你可以走了。” 然后她又让房间里所有下人都退出去,这才对床底伸出手:“好了,快出来,现在只有我在这儿。” 邱束元仍然猫着身子,他虽然不信任其他人,对清欢却是十分依赖,犹豫了一会儿后确实没听到别的声音,立刻窜了出来,四肢并用,紧紧地缠住清欢的身体不肯松开。 好在他身形瘦小,整个人没几斤重,清欢双手托住他,抱到桌边坐下,只觉得怀里这孩子跟个小猴儿似的,瘦骨嶙峋,没个人样,她并非铁石心肠之人,少不得怜惜几分。 不过人虽然小,力气倒是挺大,箍的她骨头都疼了。清欢柔声哄了许久,才让邱束元松开手,让她查看伤痕。刚洗过没多久的澡,换的干净衣服,在床下钻了一圈,沾了些许灰尘,清欢直接将他脱了个精光,露出不见天日显得格外惨败的身子。 稚童何辜。 那婢女也好,其兄嫂也好,老光棍也好,与这么个孩子为难,竟也真的下得去手。都八岁了,连话都不曾教着说,完全没把邱束元当成人看。 邱束元伸着手臂给清欢处理自己身上流脓坏死的地方,她身上软软的香香的,可她一点都不嫌弃他。这世界上没有人对他好,可他知道,如果有眼前这个人在的话,那么世界对他如何,他一点都不在意。这样的温柔,真想一直拥有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 眼下他尚且懵懂,可心底已经明白,此刻出现的这个人,是他梦寐以求。他必须要表现出最好的自己,才能有一直留在她身边的机会。 处理完伤口的邱束元基本上被包成了木乃伊,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睛,他身上没一处好皮,清欢清洗伤口消毒上药再包扎,最后就裹成了这副粽子样,还挺可爱的。她又找了干净衣服给他穿上,将他放进了自己被窝,并叫下人进来收拾。 邱束元人生中第一次吃饱了饭,穿暖了衣裳,身上虽然隐隐作痛,却比从前好的太多太多。他躺在柔软的被窝里,拘谨的一动不敢动,直到清欢上床,将他搂进怀中,邱束元尚且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她,眼珠漆黑,只有她的身影。 “乖啊,以后我会保护你。”清欢摸了摸他的头。“一会儿药就送来了,喝完药再睡。” 虽然药很苦,但邱束元却觉得是甜的。 他在这样的温柔中沉沉睡去,第二天早上醒来时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被关在猪圈里头时,他从来不会幻想这些,因为他从来都不知道,世界上竟然有人能吃饱饭,能不挨打,能被人怜惜。 清欢早已醒了,正坐在床上绣花,见他睁开眼睛,小身子仍然依偎着自己,轻笑:“醒啦?饿不饿?” 肯定饿了,照他昨天那饭量,怕是早消化干净了。 果然。 早膳邱束元又吃圆了肚子,这样的吃相是很不雅致的,若是邱广泉在这里看见,不免要反感,可清欢却不在意,只是担心他吃得太快,并阻止了他在吃饱后仍然想将剩下食物塞进肚子里的行为。 冉迎琴那边得知邱束元记在清欢名下后一直很担心,可老爷现在一门心思都不在她身上,短时间内冉迎琴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静观其变——她不相信有人能疼爱别人的孩子如己出。老爷纳个妾,罗如萤的反应都那么大,她能真心对老爷的私生子? 等着吧,狐狸尾巴早晚得露出来。 第一场雪到来的时候,总督府也迎来了一个小客人。这位小客人是邱广泉妹妹的独生女,邱广泉的妹妹妹夫在回京途中遇到劫匪身亡,临死前将女儿死死护在身下,总算是让她得以幸存,只是父母双亡,便只能到舅舅家中寄住了。邱家虽然是高门,但人丁稀少,前些年邱广泉的母亲病逝,他便只剩下这么个妹妹,如今妹妹也没了,抚养外甥女是他的义务,也是他的责任。 邱广泉只有一个妹妹,兄妹俩感情不错,他的妹妹跟妻子罗如萤是非常要好的闺中密友,只是在邱广泉纳了冉迎琴为妾后,妹妹同他还有母亲大吵一架,反对他们的做法,其后因为无颜面对好友,便与丈夫自请离京至江南任职,因着政绩卓越被皇帝又召回京城,谁知在半路出了这种事。 前世邱广泉过惯了没有妹妹的生活,重生后他竟然完全忘记了此事!待到他想起,已经是妹妹一家的噩耗传来之时了。 他重生回来之时已经是纳妾几年之后,此后便将心思一门放在前世错过的事情上,想要借由自己的记忆打个漂亮的翻身仗,却忘了自己的妹妹跟妹夫会死! 可现在去后悔已然晚矣,邱广泉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照顾妹妹留下来的这个女儿。 女孩儿今年六岁,姓苏,名昔我。邱广泉处理了妹妹的身后事,便将她带来了总督府,小小的女孩儿还戴孝,面色怯怯,不安地躲在舅舅身后。对她来说,舅舅是陌生的,京城是陌生的,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 她还没有出生,母亲就和家里断了关系奋而远去江南,如今父母亡故,她只能依靠舅舅。 邱广泉只跟清欢说了此事,问她可否愿意带这个孩子,清欢左右无事,又见这小姑娘十分可爱,也很有好感,主要是头发毛茸茸的,感觉很好揉的样子。 她招招手:“到这儿来。” 苏昔我怯生生地走过来,她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黑白分明,干净的像是泉水。“舅母好。” “乖。”果然跟她想象的一样,茸茸的,真是可爱。 随后右手被人从苏昔我头上拿了下去,强硬地搭在另外一个毛脑壳上。清欢失笑,也揉了揉吃醋却不肯开口说话的邱束元:“你也乖。” 苏昔我顺着视线看见邱束元,一开始还不知道这位哥哥是谁,可一听邱广泉跟她说了名字,顿时就小脸一白! 怎么会是他! 这可是最大的反派啊!分分钟报社的那种!   ☆、第1021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三)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三) 苏昔我瑟瑟发抖, 她自打到了这总督府,心里就七上八下的, 脑子也乱哄哄不知道想些什么,愁思繁重,再加上父母的死, 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显得十分憔悴。如今被清欢环在身边,心竟奇异地逐渐安定下来,不知为何, 在夫人身边, 她有了安全感。 “……日后啊,你便在我身边养着, 只是并不改你的姓氏, 你父母生前对你爱若至宝,定然也希望你好好活着。”清欢又摸了摸苏昔我的脑袋,“只是人活着,总要向前看的, 嗯?” 苏昔我听她说起父母,想起那对夫妻对她的疼爱关怀, 以及临死前都要将她死死护在身下, 怕她伤到分毫, 心中便如刀绞一般难受,眼泪立刻掉了下来。她红着眼眶,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经历生死,她怕的浑身颤抖, 可又无计可施。 她是那么那么的弱小。 邱束元在一边看着清欢亲近苏昔我,心里很是不高兴,本来这里只有他跟夫人住,现在多了个人,就要被分走一些爱,邱束元对苏昔我没什么好感。 苏昔我对邱束元也没什么好感,不仅没有好感,还有着深深的惧怕与不安。这个人,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她是知道的,已经经历过一次死亡的苏昔我,想到邱束元日后的手段跟行事,便觉得惴惴不安,尤其是邱束元对她还有敌意,就更让她想哭了——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她就这么招仇恨,还是说这就是命? 因为她创造出了这么个人物,赋予了他那样悲惨可怕的人生,剥夺了他的一切,所以他潜意识里对自己有感知?在意识到这是个真实的世界之后,苏昔我对邱束元除了惧怕还有一些愧疚,毕竟是她,写出了这样的人物。 时至今日,她仍然觉得操蛋。 苏昔我今年二十四岁,专职写手,平时在微博上卖卖萌犯犯贱,因为性格爽朗活泼,人缘很好,也很讨人喜欢,这和她喜欢写虐文的形象严重不符,专业捅刀,刀刀不虚发,一捅一个准儿。邱广泉也好,邱束元也好,都是她刚刚完结的新文里的人物,尤其是邱束元,简直就是集鬼畜冷酷残暴无情嗜杀变态为一身的大Boss。因为卡文很久没有写新文,她不太敢发微博就一个人背包出去走走,结果在草原体验策马奔腾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被甩下来——醒来之后,就作为苏昔我出生了。 当她意识到自己穿到自己写的书里来时,整个人都惊呆了,这个什么苏昔我她有印象啊,虽然她卡文,但是她有大纲,大纲里苏昔我就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在她三岁的时候,她的父母在出门时遇到大雨,失足摔落河中溺亡——这都是剧情需要,一笔带过的东西,结果她却变成了苏昔我! 在苏家夫妇的关爱疼惜之下,苏昔我渐渐意识到,这即便是个她创造出的世界,可这个世界的一切也都是真的。人们的爱恨情仇,受伤了会疼,死了也是真的死,苏昔我就想方设法不让父母在三岁的夏天出门。可她没有想到的是,她的确以自己跌落水池的代价换取了爹娘的存活,但这样的生命是短暂的,她只为他们争取来了五年的时间,在她八岁的时候,他们要回京,却在回京的路上惨遭毒手,夫妻双双殒命。 而就跟她写的一样,父母故去,苏昔我没有死,而是来到了京城,住进了舅舅邱广泉的家中。 邱广泉也是她书里很重要的一个重生配角,可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苏昔我做了什么,最后的结局都在按照她设定好的路线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她什么都改变不了。 她不知道自己改变了父母的死亡时间会不会影响到其他人,至少邱广泉即使重生也没能保住他的妻子,他的妻子仍然自尽而死了。也正是因为这样,苏昔我进入总督府后,被交由邱广泉的妾侍,也是他的表妹冉迎琴抚养,从而揭开了冉迎琴女儿的故事——是的,她才是主角,邱广泉这里,都是上一辈的事,也不过用了几章篇幅,没有多说,只是为了解释女主角和大反派邱束元之间的情仇罢了。 当然了,苏昔我不是女主角,而是一个进了总督府后被荣华富贵迷失了眼,又想跟女主抢东西,最后被女主设计弄死的人。 最可怕的是,她写的是很长的女强文,讲述的是一个优秀的女杀手在被爱人背叛后穿越到一个陌生时空,凭借自己的本事虐渣抱美男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爽是很爽啦,可是她把女主设置成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全程吊打小角色,直到跟大反派相遇后才开始相爱相杀,最后女主终于跟男主携手干掉大反派邱束元,成功登顶后位后宫独宠……然后就完结了,算是她写遍虐文后首次尝试的爽文类型。还真别说,风格换了之后大受好评,读者都更喜欢她的爽文,苏昔我就是在犹豫新文是继续写虐呢还是爽,才出去旅游的。 结果就变成了这样。 按照时间线的话,女主现在应该还没有穿越过来,但应该也快了。妈妈呀,她害怕! 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六年,苏昔我没有办法承认这是个虚假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是真的,苏家夫妇对她的爱是真的,他们为了保护她死去时,她的痛苦悲伤也是真的——苏昔我现代的父母都是老师,很尊重她的选择跟想法,她一个人在外头租房子住以写文为生,爸爸妈妈都没反对过。 她曾经很想回去,可是她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回去,尤其当她发现苏家夫妻跟她现代的爸爸妈妈长得一模一样的时候,就完全将他们当成自己的父母了。 可他们死了。 就像是她设定的那样,有个叫做命运的可怕的东西笼罩着他们,让苏昔我防不胜防。 所以当她一听说那个瘦削的男孩叫邱束元的时候,整个人都要吓尿了!邱束元应该是比她大一岁,可是因为严重的营养不良,看起来比她小得多,个头儿也小,可是那双眼睛叫苏昔我怕极了。她从来都不知道,世界上竟然真的有人会有野兽一样的眼睛,看着就叫人哆嗦。 邱束元身为唯一能抗衡男女主联手的大反派,当然不是个普通人。他的存在主要是为了让本来并不相配的男女主产生火花。正是因为他的存在,和他斗智斗勇的女主角才被男主角看进眼里,从而发觉她和其他女子很不一样,上了心,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追求到心上人,然后两人联手智斗大反派,最后成功弄死了邱束元,happy ending。 邱束元作为一个婢女偷偷生下来的孩子,过得必然是不算好的。他不仅被亲娘和继父毒打虐待,被舅舅舅母关进猪圈当畜生养,七八岁了还不会说话,稍微长大一些后,他被送回总督府,邱广泉非常厌恶他,完全不把他当人看,同样不喜欢他的冉迎琴怕他的存在影响到自己孩子的虔诚,就设计叫人将他从府里弄走,卖到了不干净的地方。 就是在那种地方,邱束元受尽折磨,后来他渐渐长大,随着容貌出落的越发出色,心也变得极为狠毒。在他心中,所有对不起他的人都要死。 皇宫里有个大太监颇好男色,邱束元生的一副少年美貌,被人献给大太监享用。他便凭着这股力,在夺得大太监欢心后狠心自宫,入宫后不久便顶了大太监的职,迅速接收了大太监的势力,掌控了东厂,一时之间,人人自危。此后他越发狠毒,曾经对不住他的人他千百倍的奉还,其中自然也少不得冉迎琴跟她的几个孩子。 重生后的邱广泉就是栽在邱束元手里。邱广泉重生后都不知道,宫里那个可怕的阉贼,竟然就是他那个“短命”的私生子。直到他死前邱束元才表明身份,微笑看着邱广泉断了气。 可以说,在总督府这段时间,是邱束元悲剧的开端。 但是现在苏昔我整个人都慌了。邱束元会成为以折磨人取乐的大变态,他生的一张极致动人的脸,却有一颗蛇蝎般的心,如果不是男女主联手,他肯定会让所有人都陷入地狱。男女主做的肯定是对的,可是,现在的邱束元,还不是以后那个大坏蛋啊。 如今这个世界是真是假,无论是不是她所写,走向会不会不变,苏昔我都想试试改变这个人的命运。她已经将这个世界当作了真实的,就算告诉她命运如此,她也想要试一次,去改变,去战胜。这难道不是她来到这里的意义吗?如果是让她按照套路走,何必让她来呢? 既然她来了,就肯定能够做点什么。 毕竟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了啊。   ☆、第1022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四)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四) 惴惴不安的苏昔我, 在住进总督府一个月后,就坚定了一个信念:不管怎么样, 夫人她是一定要救下来的!既然夫人没有像设定中一样自尽而死,那以后她也肯定不会让她死! 没有办法,这一个月里苏昔我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她都不知道世界上原来有这么好看又温柔的人!本来身在异世已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与父母分离,异世的父母又双双惨死, 苏昔我还没有精神崩溃, 全归功于她比较大条的神经,可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还是怕的, 怕的要死, 疼的要死,也难过的要死。 但是在住进总督府后,清欢很快就注意到这个可怜的单纯的女孩儿的情绪,何况在她看来, 苏昔我的确也是个孩子,她前世今生加在一起也就三十出头, 这样的事情普通人穷极一生都不会经历, 却叫没做过一件坏事的苏昔我给碰上了。 她怎么对邱束元的, 就怎么对苏昔我。清欢如果愿意,她简直是这世界上最能打动人心的人,苏昔我很快就信任了她,每天都赖在她身边哪儿都不去, 虽然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可清欢还是瞧出来了,这孩子怕是担心她会和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父母一样,躲过那几年,却躲不过最终。 清欢对重生或是穿越之人并无成见,这些人都是深受上苍眷顾之人,多少人穷尽一生苦痛悲哀,最后都要将苦水朝肚子里咽,生前如何,死后也如何。所以能得到这样机会的,大部分都是令人欣羨的。抛开一些特殊例子不谈,无论是重活一世,还是作为他人重新开始,都是上天给予的机遇。可上天只包邮,不售后。 给了你机遇,不可能再手把手教导你如何走下去,全凭一颗心,但冥冥之中自有命数,种下什么因得到什么果,谁都跑不了。像是苏昔我这样可人的女孩子,能重来一次也没什么不好,她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死了,能够来到崭新的世界再次开始,是她应得的。 不过苏昔我跟邱束元之间的关系就没有那么融洽了,准确点来说,是苏昔我单方面惧怕邱束元,邱束元单方面厌恶苏昔我,每次看到这俩毛孩子在她面前明明水火不容还要装出一副和谐的模样,清欢都觉得好笑。大概是这种恶趣味,让她一直看破不说破,静静地看着他们表演,算是给总督府这平静无波的生活增添一点乐趣。 苏昔我是不知道夫人心里在想什么啦,反正她很喜欢做饭好吃又关怀她的夫人,让她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感受到了安全,不过她最怕的不是这个,而是她现在属于寄住,在这个世界,女孩子十二三岁就开始相人了,最晚也不过在家中留到十六七,随后就要嫁人生子操持家务——想到这个她头皮都发麻。 她骨子里还是现代人,没有办法接受自己变成一个古代人之后,要走这样的路。这么小身子都没长好,嫁人生子?天呢,怪不得古代难产死亡率这么高。再说了,她还想继续写小说……可是这里肯定不行的吧? 心累。 好在她现在还只有八岁,还能苟几年。 除此之外就是大Boss的问题,苏昔我完全没有办法抑制自己对邱束元的害怕,每次她跟邱束元对视的时候都觉得大反派下一秒就会抄出一把四十米长的大砍刀让她先跑三十九米,所以私下里她是能离邱束元多远就离多远。不过时间一长苏昔我就发现邱束元不是很喜欢她——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苏昔我整个人都要崩溃了,大反派讨厌她!对她有敌意!那她的小命???这里虽然不是她喜欢的时代,可她也不想死啊! 好在邱束元虽然不喜欢她,却也不会欺负她,甚至还会在彼此心知肚明的情况下在夫人面前跟她演出一副关系不错的样子。苏昔我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邱束元虽然不爱说话,性格又冷冰冰的,但好像没有什么变态鬼畜的气息,也感觉不到他要报社,难道是因为有人抚养他关心他挂念他? 苏昔我做不来那种去讨好邱束元的事,她很怜惜这个人,当初塑造出这个人物的时候也很是喜欢,毕竟角色和现实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可如果生活中真的有邱束元这样的人,他很值得同情,却也不应该被推崇。 话又说回来,苏昔我觉得,趁着邱束元年纪还小,应该想办法让他避免被冉迎琴算计,这样的话他当然就不会被卖到那种地方,受尽屈辱折磨走上复仇的不归路。而且剧情里的邱束元可是天纵奇才,尤其是算计人心的一把好手,如果去科考肯定能一鸣惊人,从而走上一条光辉正直的康庄大道,为社会主义事业奉献终身。 夫人能一直平安健康的活着,邱束元能成为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这才是苏昔我的目标! 她会小心的盯着的!一定不会让这两个人出事!邱束元以后肯定能位极人臣,这样的话,有夫人当娘,有大反派当兄长,苏昔我觉得自己就是一辈子不嫁人也有人罩,岂不美哉! 她暗搓搓的制定了这么一份拯救计划,藏在心里谁也没说,在清欢教邱束元读书的时候越发的勤奋,特地表现出小才女的模样。苏昔我如此用功,邱束元自然不想输给她,两人都想在清欢面前争第一,遂像是开挂一样飞速进步。不过没多久苏昔我就疲了,她……真的……很不喜欢背那些绕口的八股文……算了,就让邱束元一人学习去吧,她认输还不行吗? 一开始她能赢邱束元,凭借的是身体里这个二十几岁重点大学毕业的灵魂,可时间一长,邱束元所学习的文章跟她从小学的那当然不一样,苏昔我又不打算去当个女状元,所以激起邱束元的竞争心理也就算完了,每天沉迷码字。 是的,虽然她的毛笔字写的跟鳖爬一样,但夫人竟然很支持她写话本,还亲自帮她誊抄,然后拿出去印刷叫人放在铺子里卖! 天哪!这超前的意识,精准的眼光! 清欢自己也干过写话本儿这事,不过她写的可比苏昔我的含蓄多了,苏昔我的更虐更狗血。她来自现代社会,肚子里的梗一摸一大把,经历了今古两个世界,苏昔我当然也会因地制宜随之进行细致的改变,总之是完全抓住了世人的眼珠子。总督府的中馈都在清欢手里,她当年嫁给邱广泉的时候可是带了许多嫁妆,这些嫁妆里就有书铺。到这个世界后清欢左右无事,还专门改进了印刷术大量卖书,眼下有苏昔我供稿,她赚得钱越来越多,“杨柳依依”这个笔名也逐渐流行开来。 苏昔我擅长写大长篇,千万不在话下,所以她是一个月出一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狗血与天雷齐飞,急转弯与神展开一色,偶尔开车开摩的,结尾留个大悬念,可谓是吊足了读者胃口。再加上清欢派人四处为她造势,现在她的书定价已经翻了十几倍! 苏昔我过得快乐极了! 与之相比,邱束元就不是很高兴了。他拼命读书,读的再好也不可能立刻蟾宫折桂平步青云,可他就是不喜欢清欢对他跟对苏昔我一个样子,摸头捏脸什么的,难道就不能只对他做吗? 当然这种想法他是不会说出去的,好在苏昔我因为沉迷码字无法自拔黏着夫人的时间少了很多,这大概是在苏昔我进府后,邱束元唯一一件感到高兴的事儿了。 清欢隔三差五的会亲自下厨,菜色不多,但手艺极好,只有在这种时候,苏昔我才敢惹大反派,因为她实在是放不下那最后一块香喷喷的排骨——头可断血可流,排骨不可撒开手。 有这俩人在,清欢的日子有趣多了。这阵子邱广泉被派去监察河堤,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没有那男人在她面前献殷勤,生活果然有意思多了。 不过该来的总是要来,邱广泉出门了一个月左右,回来就发现他的妻子竟然跟两个养在身边的小孩关系很好,俨然是一家人的模样,完全将他给剔除了。 他来的正巧,最后一块排骨被邱束元抢走,苏昔我差点气哭,邱广泉一来就撵她跟邱束元走,她就更不高兴了。 虽然知道自己身在封建社会,可苏昔我就是觉得邱广泉配不上夫人,哪怕他重生一次知道错了想要挽回,也仍然配不上。一个男人,在迎娶妻子时承诺了不会纳妾,誓言仅仅维持三年就更改,即便认识的错误又如何,还不是因为吃了小妾生的女儿的亏?真爱怕是谈不上的。 用现代人的道德标准去要求古代人,未免有些过分,可古代人讲究一个诺字,答应了别人的事却做不到,苏昔我就不喜欢邱广泉。 哪怕这个人其实很帅。   ☆、第1023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五)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五) 是的, 邱广泉很帅。苏昔我是个死颜控,对于长得好看的人天生自带好感, 所以她的小说里基本上没有长得丑的人,邱广泉作为重生的重要配角,当然也是被设置的芝兰玉树。倒是只在文中提过一嘴的夫人, 模样好的超出了苏昔我的想象。 可是长得帅归帅,这并不能掩饰邱广泉本身的缺点。在这个故事里,重生的邱广泉所记住的前世, 和他重生后的走向, 那完全是两个世界,他心心念念记住的前世的东西没什么用, 毕竟等到女主穿越过来, 任何试图跟女主作对的人最后都凉了。 邱广泉的塑造就是个自以为胜券在握无所不在的人,在这一世被打乱掉一切构想,最后狗带。 邱束元在邱广泉的前世记忆中短命,那是因为前世夫人在邱广泉纳妾后自尽, 邱束元回府后没人处理他的伤势导致他伤重而死。可这一回夫人没死,邱束元因而也捡了条命——苏昔我有点搞不懂现在的走向, 她自动将一切无法解释的BUG都当作正常现象。夫人如果死了, 邱束元就会早夭, 可夫人如果没死——她没有这样设定啊。 这个世界并不是虚构的,至少她感受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所以苏昔我大胆猜测,是世界本身, 或者是有别的什么人,帮助她补齐了漏洞,使得这个世界能够继续维持下去。 不得不说,苏昔我很敏锐,她猜的大部分都是对的。 故事里的BUG存在与否不重要,可如果这个故事变成了真实的世界,那么一切漏洞都会被自动修补,从而延伸出合乎逻辑和法则,但有可能和故事本身南辕北辙的走向。 不过这些对苏昔我来说不怎么重要,重要的是邱广泉一来,她跟邱束元就得回房去,把空间让给人家夫妻。苏昔我站在走廊上迟迟不肯走,她实在很担心夫人被占去便宜。就算有些事情发生了改变,但邱广泉对夫人的**没有变……重生后的邱广泉没有再去冉迎琴那边,但正因如此,对正妻的渴望越发浓厚。 这一点,从苏昔我第一次看到邱广泉跟夫人相处的细节就看出来了,邱广泉那眼神,就跟很久没吃过肉的野兽一样。他们两个要是能重修于好,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好事,但苏昔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她没有办法接受身心双出轨的丈夫突然间浪子回头。 和她一样不高兴的还有邱束元,他也没走,但没有跟苏昔我一样站在走廊,而是到了院子里的秋千上坐着,眼睛盯着紧闭的房门,不知道里头怎么样了。 两人大概等了有半柱香,突然见门打开了,邱广泉从里头走出来,神色是压抑后的恼怒。邱束元立刻从秋千上跳下来,苏昔我也赶紧冲进去,两人都担心看到夫人哭泣或是被欺负的场面,哪里知道夫人正悠哉悠哉的喝茶,见他俩进门,还饶有兴致的邀请:“要不要来尝尝这茶?” “夫人,你……没事吧?”苏昔我小心翼翼的问,而邱束元虽然没有说话,却也十分关切地看着她。 清欢轻笑:“我能有什么事,难不成还要跟老爷打起来?” 话不是这么说的,男人跟女人之间,还有另外一种打架方式,像是邱广泉这种性格强悍霸道的男人应该很喜欢用。熟读□□感知□□的苏昔我如是想着,然后蹭到清欢身边喝了杯茶。眼看就要过年了,她心头上压着块大石头,无论如何都轻松不起来。 邱束元坐到清欢身边的椅子上,不声不响地也捧起一杯茶。他的眼珠漆黑发亮,苏昔我每每觉得自己一个成年人之所以会怕这小孩,就是因为这双眼睛的缘故——这哪里是个稚童的眼睛,简直像是活了不知多久的衰老而执着的灵魂。被他看着,总觉得心底什么都藏不住,整个人都发慌。 他们在这喝茶谈天,现在天气冷得很,苏昔我晚上蹭清欢的被窝,邱束元因这看不顺眼她许久了。本来打算喝完茶一起玩会游戏,没想到茶杯里还剩下一半儿,就听见下人着急忙慌的来禀报说冉迎琴那出事了,小姐不知怎地走路脚底打滑,撞到假山上,弄得满身是血!醒来后就傻了!看谁都不说话,跟丢了魂儿似的! 清欢作为主母,这档事儿不能不问,又听说邱广泉也过去了,起身准备去看看,邱束元自然是要跟上的,苏昔我却愣在原地,恍若晴天霹雳,将她劈成了一块化石。 神他妈脚底打滑! 这是女主要降临了啊! 苏昔我早就做好准备了,因为她发觉这个世界与她的小说有些不同,而且这些不同越来越大,所以她有预感,自己知道的事情并不一定就能成真,时间线上也不一定准确,只能作为大致的方向,不能仔细推敲。譬如说女主本来穿越是因为原身过年吃鸡时被噎住,梗着脖子醒过来就换了个人,现在连伤都伤的这么清新脱俗,什么傻了丢了魂儿不说话,就是因为女主机敏性强,到了个新的环境,不知底细,恰好受伤,才摆出这么一副模样。 苏昔我心里头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下了——然后砸在脚背上。 她心酸地跟了上去,冉迎琴院子里人满为患,乱七八糟,哭声叫声走动声训斥声嘈杂无比,冉迎琴很是看重这个遗传了自己美貌的女儿,如今女儿出事,很有可能毁了容,女儿家若是容貌毁了,这一生也就完了,她怎么能不着急? 但在邱广泉的记忆里,他的女儿没有这一劫,所以他并不是很担心。和苏昔我不同,苏昔我很快就认识的世界的发展和自己所知的不一样,并不能把自己脑海中的记忆当成真理。但邱广泉不是,邱广泉非常相信自己的前世,并且认为自己能够就着这样的势头翻盘,他可想不到,他所重生的这个世界,早已面目全非了。 主子们都在前头,苏昔我也卯足了劲儿挤进去,瞧见了床上那不言不语的小女孩。 冉迎琴的女儿叫邱素白,女主没有名字只有代号419,当初这个代号是苏昔我的恶趣味,但现在她感觉自己腿都要打颤了,她写的女主日天日地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到了古代更是如鱼得水,用自己那一身出神入化的暗杀本领大出风头,铲除异己最后迎娶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所有对不起419的人都被419弄死了。 她又不是真正的邱素白,当然不会对这对便宜父母有什么感情。要不是未来的男主用一腔温柔包容打动了她,这个故事就无CP了,但那样还有什么搞头,苏昔我写一本一千万字的小说,没有男主怎么能行,女主总得换个地图,斗完极品总督府,再去王府最后入宫吧?这样才写的下去啊! 但现在苏昔我觉得自己很傻逼。虽然这个世界有些不一样,但大致上的设定还没有跑偏,比如说现在,她感觉自己看见了419眼里的冷光。尤其是冉迎琴抱着邱素白哭泣的时候,419完全没有心软或是被打动,只有被这么多人围着的厌恶和杀意。 做杀手的,哪有喜欢被围观的。 苏昔我窝成一颗不起眼的小虾米,最后跟清欢回去的路上一直闷闷不乐,清欢问她怎么了她也不敢说,内心深处充满悲凉。“苏昔我”这个角色是一炮灰,父母双亡后借住舅舅家,然后没多久就不小心摔到水池里淹死了——神他妈淹死的,她是惹了女主,被女主弄死的啊! 既然是杀手,当然不会有什么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也不会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啊!对419来说,挡路的要杀,惹她的要杀,看不顺眼的也要杀!她杀人手法高端又繁多,弄死个小女孩不算什么事儿。 苏昔我觉得自己凉了。 她大半夜的睡不着,快天亮的时候终于眯了眼,结果没睡多久就梦见419操起一把□□对着自己突突突,然后自己就挂了。419还不满足,居然继续无差别突突突,那场面太吓人了,比马桶里的长头发还可怕。 这导致苏昔我在未来几天内食欲都不怎么好,什么都吃不下,年还没过,她那张肉嘟嘟的小脸就已经清减了几分。 最后她撑着下巴考虑对策的时候,邱束元从她面前经过,手里拿着清欢给的九连环。这玩意儿就是苏昔我也很难快速解开,结果到了这大反派手里跟纸糊的似的,玩的那叫一个风生水起。苏昔我顿时灵光一闪! 谁能对付419跟男主角? 邱束元! 只有邱束元! 他可是故事里最大的反派,好几次都把男女主置于死地,却被苏昔我开的金手指给救了! 苏昔我差点扑通一声跪下来求邱束元帮忙,但转念一想,她该怎么跟邱束元说? 会被当成蛇精病吧……   ☆、第1024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六)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六) 趁着府里因为邱素白出事忙成一团, 苏昔我拽住邱束元跟他说了自己担心的事。当然,她不可能告诉他说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异端可是要被烧死的。她解释说自己做了个模模糊糊的梦,总觉得邱素白不是邱素白了。以后事情会怎么发展苏昔我是不能确定的,所以她只跟邱束元说了大致上的可能。 邱束元跟平时一样很冷淡地看着她, 眼睛眨都不眨,他一向是个待人疏离的人,而且跟苏昔我的关系实在算不上好, 所以他很奇怪。“为何告诉我?” “因为我一个人解决不了啊。”苏昔我理所当然地说。“你就不一样啊。”高智商的大反派, 只要主角没有金手指分分钟就能翻盘,属于死而不僵的百足虫, 邱束元办事, 苏昔我放心。 哪怕他现在才只有九岁,可苏昔我总觉得这具幼小的身体里,住着一个神秘而悠久的灵魂。她倒是没想过邱束元异于常人的原因,只是觉得, 自己这个作者能穿书,邱广泉能重生, 419能穿越——这些是为她所知的情节, 但谁能保证在她不知道的时候, 就没有人其他人得到奇遇? 邱束元并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毕竟苏昔我再三跟他强调了要小心邱素白,照顾好夫人。邱束元虽然跟苏昔我合不来, 但在对待清欢这一点上两人都是相同的。有了共同想要保护的人,那么即便关系一般,也能勉强合作一下。 两个人的谈话以模糊告终,苏昔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有信心邱束元一定能对付419,但她确实也是别无他法了。也许她能掌控书中人物的爱恨情仇,塑造出天道法则,可一旦自己身临其中,就会意识到自己简直弱小的可笑。故事成真这种事情她也是第一次遇到,整个人都慌了,是夫人帮助她走出这样的困境,所以不管怎么样,苏昔我都是个善良正直的人。 现在一切都成为了不可控的情节,她能做的太少,如果邱束元不肯相信她,那她也只能硬着头皮自己上了。 害怕吗? 当然啊。 怎么可能不慌不怕?事实上她怕的要死,晚上觉都睡不着,无比怀念自己宅在家里每天空调外卖零食游戏的潇洒生活。她写出邱束元这样惊才绝艳的人物,写出狠辣冷酷没有道德法律概念的419,甚至写出无数引人入胜打动人心的故事——但当她身临其中,才意识到自己一无是处。 人物角色的智商与外貌,是她这个作者所不具备的,所以,当这些人物成真的时候,苏昔我也没有和他们对抗的能力。 非常荒诞。 又可笑。 但是没有办法。 她还是得活下去,也想要其他人一起活下去。所以就算是害怕也得干啊,屋子里有只会飞的大蟑螂,难道藏进被子里不出来它就不存在?还不是得咬牙操起拖鞋拍下去——横的不要命的! 以上,是苏昔我在总督府瞎逛脑子里所想,直到她一个拐弯遇到在屋里养伤觉得烦闷被冉迎琴带出来散步的419。幸好苏昔我反应快,扶住拱门躲了一下,不然就撞上去了。 然后她一对上419冰冷的目光,刚才在心里那些豪情壮志全没了,下意识的反应竟是单手举起来露出最可爱的笑容打招呼:“嗨。” 神他妈嗨。 邱素白已经在最短的时间内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她不是会委屈自己的人,更何况苏昔我不过是个寄住的,因此她看都没看苏昔我一眼。倒是冉迎琴跟她说了几句话,苏昔我两腿打颤,总觉得下一秒自己就会被咔嚓掉,寒暄完就走了,速度之快简直像是屁股后头有狗在追。 她一路奔回去,清欢正坐在屋里绣花,苏昔我冲进去抱住她的腰差点儿跪了:“夫人夫人!” “怎么了?”清欢放下针线摸了摸苏昔我的脑袋,小女孩长得很可爱,脸颊肉嘟嘟跟个娃娃似的。“难道是闯了什么祸?” “没有啦。”苏昔我心虚的摸摸鼻子,她平时经常闯祸吗?“我就是又做噩梦了。” 苏昔我这段时间经常做噩梦,清欢都习惯了,大夫给苏昔我看过,说她是忧思过度——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忧思过度,怎么破?“梦到了什么?” 清欢采取的策略是先问苏昔我的梦境,然后仔细跟她分析一下,从而达到解除心结的作用。苏昔我断断续续地开始讲述,不过将419说成了下山的猛虎,她则是小山村里的村民,恶虎一到村子里就开始大肆屠杀,其他人都死掉了,只剩下她和自己的弟弟还有卧病在床的妈妈,她说自己手上只有一把铁锨,恶虎在外面撞门,她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正在犹豫恐慌的时候,突然醒了,梦就没了。 这个梦……挺有趣的。清欢哪里能不知道苏昔我想说什么,她笑了笑,将小姑娘有些凌乱的发髻拆散,重新扎起来。“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做呢?” “我肯定干不过老虎啊。”苏昔我眼巴巴的。“我害怕。” “是人都会害怕的,这不是什么羞耻的事。”谁一生来就无畏无怖呢。“可是,就算害怕,也仍然坚持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才是理所当然啊。” 苏昔我有点懵。 清欢问她:“你若是不反抗,恶虎会走吗?” “不会。” “那就是了。恶虎非但不会走,还会将你,还有你所爱之人一一咬死。即便你蒙起头来装作一无所知,恶虎闻到了人味儿,就要吃人。你有很重要的人想保护,那么就顺应你的心意去做。只不过,要小心着点儿,保不齐你手中那铁锨就能刺中恶虎要害,难,但有机会,可从一开始就放弃的话,那就只能任人鱼肉了。” 苏昔我其实也是这么想的,但她就是慌,刚才在外头她连对视都没敢跟419对视。 邱束元一进来就瞧见苏昔我扑在夫人怀里,他平时就面无表情,这下更是低气压,先是跟清欢施了一礼:“夫人。” 清欢也摸了摸邱束元的头,问他:“若是你遇见恶虎,要怎么办?” “杀了它。” “可是你打不过它!”苏昔我叫。 “我有办法。” “你有什么办法?”苏昔我不信极了。“那恶虎许久不下山,饿急了见人就吃,你才这么点大,能有什么办法?只能跟我们一起被吃掉!” 邱束元却没有再说话,他不想说自己会怎么做,那种话说出来,好像自己不是个正常孩子一样。最重要的是,他担心夫人会因此不喜欢自己。一个阴沉寡言的孩子,大部分人都不会喜欢的。这个总督府,大概也只有夫人对他好了。 邱束元不说,清欢也没有追问,小孩子嘛,总觉得自己拳打南山猛虎脚踢东海蛟龙的。可没一会儿,邱束元跟苏昔我一起练字的时候,苏昔我悄悄回头看了一眼在外间绣花的夫人,小声问:“你怎么打老虎?” 邱束元认真写大字不理她。 苏昔我泄气:“喂……不能说吗?” 然后她看见邱束元停下了笔,将毛笔搁下,淡淡地看她,说:“我会先割下自己一块肉丢给它,然后拿起武器,哪怕是一根树枝,刺瞎它的眼,再割断它的喉咙。” 什么恶虎扑人如何自救不过是个比方,苏昔我还以为邱束元会说些什么中二的话,但她万万没有想到,邱束元的方法会如此残酷而现实。恶虎既然许久不曾吃人,定然对人肉垂涎万分,他割自己的肉作为诱饵,及时本身不具备杀死恶虎的能力,也会因为这争取来的一点点时间,拿到翻盘的机会,从而转败为胜。 这样的人,完全不用怀疑他有最坚忍的心性和耐心,他做什么都不会失败的。 苏昔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邱束元是个比起419来更不心软的大反派,可她还没有哪一刻比此刻认识的更深。比起害怕419,也许她更应该害怕邱束元。 419已经定形,就是如今这副模样,可邱束元远远不曾长大。419 的性格跟手段来源于先进的现代社会和苛刻的训练,但邱束元——他是真正从残酷的世界中磨练而出的,在这基础上,他还有着强大的心,与不可磨灭的灵魂。 苏昔我觉得自己不用凉了,她努力一把,兴许还能暖和回来。 谁能保证419就一定能赢呢,毕竟这个世界跟她的故事并不完全相同,邱束元即便不经历冉迎琴所导致的那一番事,只凭借他本身的能力,他也能变得无比强大。 求大佬带我! 邱束元说完就继续练字了,他并没有把这个问题当回事,但他觉得苏昔我的担忧并非是空穴来风。只不过他对苏昔我并不信任,那个什么做梦预知的说法拿去骗骗三岁小孩也许有用,在他这里就幼稚的可笑了。苏昔我平时就很怕他,邱束元不知道为什么,可从苏昔我的话里来判断,他日后应该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人,可苏昔我是如何得知这些的呢? 邱束元知道自己一定会跟苏昔我合作,但前提条件是,他要榨干苏昔我全部的价值,才会施舍她一点帮助。 不跟他说实话,怎么能成?   ☆、第1025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七)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七) 后来苏昔我对邱束元说实话了, 但他:“……” 因为当时邱束元仍旧面无表情,所以苏昔我也没法确定他到底信不信自己, 其实别说是生在古代的邱束元,哪怕是写出脑洞大过天故事的苏昔我,要是有一天她认识的人告诉她说自己重生了他们是生活在一部小说里——她也不会信, 甚至会认为对方脑子坏掉了。 之后邱束元就当无事发生过,跟平时没什么区别,这让苏昔我彻底绝望了, 她大概也是脑子出了问题, 才会莫名其妙跟一个未成年的男孩说那些天没什么可信度的事,虽然她自己知道那都是事实。 没几天就到了年关, 平时总督府里大家各过各的, 但过年这样重要的节日还是要凑到一起的,其中当然也包括从前的419如今的邱素白。 苏昔我写文的时候描写过占据了邱素白身体的419,419本身是个冰山美人,性格冷酷又谨慎, 当这样的成年人灵魂出现在女童身体里时,苏昔我的原话是“和其他人截然不同的气质, 令人侧目”。她当时一笔带过, 因为重点是女主的手段跟脑子, 可现在她亲眼瞧见了,才知道那所谓“截然不同的气质”,还真的挺令人侧目的。 叫人觉得这女孩很阴森,尤其是邱素白冷着一张脸没什么表情, 可看人的时候却带着凶光,苏昔我跟在清欢身边,发现除了自己,其他人都习以为常了。 不知者无畏啊。 因为这份阴森,连带着娇美可爱的脸蛋都显得吓人,苏昔我不由想到了血腥洋娃娃,瞬间脑补了一大堆恐怖情节。但她早就给自己做好了心理建设,不管怎么样,她都不会先露怯! 年夜饭吃的很快,一桌上坐的这些人,个个心怀鬼胎,维持着表面的和平,说话也夹枪带棍的,怕是只有邱广泉才觉得这年夜饭吃的舒服了。饭后清欢带邱束元跟苏昔我去放烟火,她早准备好了,就等今晚玩个痛快。在总督府里虽然不愁吃穿,可总得顾及自己的身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能叫邱广泉看出苗头,所以与其说让孩子们玩,倒不如说是清欢自个儿想玩。 邱广泉在长廊下笑眯眯地看着,正在这时,他的衣袍被轻轻扯了一下。低头见是女儿,便笑了笑:“怎么了?” “我也想玩那个。”邱素白仰起小脸,她在来到这个世界后就弄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虽然不擅长撒娇当个小女儿,但她还是努力靠近邱广泉,因为她知道,在这个总督府里,说一不二的只有这个男人。不管怎么说,血缘亲情是割不断的,只要得到邱广泉的重视,她就不会在总督府里束手束脚,也能快一些展开自己的计划。 这样落后而陌生的年代,她可不想过几年就稀里糊涂的嫁人。邱素白想的更长远,她希望能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组织,这样的话,手握权力,才能有底气,才能不受制于人。在总督府,她就是想多攒点银子都要报账,每个人的用度都是固定的,这对邱素白来说就不行了,没有钱,就什么事都做不好。 冉迎琴的娘家早已没落,又是当妾的,别说嫁妆,就是这些年下来也没有多少银两,总督府中馈之事冉迎琴也沾不上手,邱素白打心底看不起这样的女人,成天扒着门框等男人临幸,其余时间就想着怎么扳倒正室,好像脑子里就装了这两样东西。除了取悦男人,对付女人,冉迎琴什么都不会。 可是既然自己占了冉迎琴女儿的身体,那么冉迎琴想做的事,邱素白也会帮她做到。不过是个连孩子都生不出的正室,难道还能翻出天去,这么多年冉迎琴都没能得手,可见是蠢到了家。 不过事有轻重缓急,邱素白目前最迫切的不是帮冉迎琴固宠或是让罗如萤吃亏,而是先搞好自己跟邱广泉的关系,这样才能依靠邱广泉的势力,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谁都别想操控她、命令她! 邱广泉低头看着女儿,却并不是很亲近,毕竟在他前世的记忆中,这一双儿女和他们那姨娘一样,都是养不熟的。所以他只是笑笑,招来冉迎琴,叫冉迎琴带着女儿去玩,没有多看邱素白一眼。 冉迎琴不敢惹他不悦,连忙抱起女儿去放烟花。邱素白觉得很奇怪,如果说邱广泉对冉迎琴冷淡,那倒情有可原,毕竟冉迎琴如今也不再是年轻貌美的少女,可是为什么对他的亲生女儿也是爱答不理的呢?邱素白没有以往的记忆,可不管怎么样,她现在也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就是再任性刁蛮,也不至于让自己的父亲冷淡如此。 一定是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邱广泉此人绝非天生冷淡,看他对正室的态度就能瞧出来。听下人说冉迎琴之前也很是受宠,可不知为何,几年前邱广泉突然就转变了态度,对冉迎琴疏离起来,反而对备受冷落的正室温柔体贴。男人大都是喜新厌旧的生物,何谈浪子回头。 更何况,在这个总督府,邱素白不认为会有人是自己的对手,最强大的邱广泉名义上也是她的父亲,她一定能借助邱广泉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势力。 到时候,想做什么不行呢? 邱束元点燃一支烟花,迅速退到清欢身边,仰起头去看,硕大的烟花在总督府上空炸开,漂亮极了。他悄悄看向仰着头的夫人,见她嘴角含笑,心里也是一阵阵的甜,然后慢慢伸出手,抓住了清欢的小拇指。清欢本来正看烟花,被冰凉的小手一握,微微怔住,低头轻笑:“束元又大了一岁。” 邱束元认真地说:“夫人,我是个大人了。” 十岁的小孩也敢说自己是大人,不过小孩子都是这样,清欢也不以为意,“是是是,你是大人了,以后都得让你照顾我了。” 她神色温柔带着纵容,一看就是逗他玩的,邱束元抿着嘴不说话,他知道她会一直把他当成需要照顾的小孩子,可他跟那些软啪啪娇滴滴的小姐少爷不一样,他是顽强的野草,就算独自生长,也能屹立不倒。很快她就会明白的,他不需要她的保护,甚至还能跟保护她。 邱束元不喜欢热闹,之所以去放烟花也是为了讨夫人欢心,跟那个智障不一样。 智障此刻正笑哈哈的将一圈烟花点燃,然后捂着耳朵又笑又跳,回头看见夫人跟邱束元都安静地在看,就招手:“夫人!夫人也来点一个嘛!” 清欢心动不已,可是邱广泉就在身后不远处,还是要勉强维持一下端庄:“不了,你玩吧。” “夫人也来玩嘛!”智障苏昔我好了伤疤忘了疼,立刻跑过来拽清欢,“来来来夫人不要怕,我教你玩,我玩这个可6了!小时候我都跟小伙伴一起扔鞭炮炸粪池——” 说完她猛地捂住嘴,小心地看了夫人一眼,见她似乎没有在意才松了口气。苏昔我过年都会被爸妈带去乡下爷爷奶奶家,她从小就是个皮猴儿,跟一群小伙伴四处为非作歹,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龙虾什么没干过,但过年的时候特别好玩儿。刚才她撒欢就是因为想起小时候了,连还有个419虎视眈眈都给忘了。 邱广泉在后头看了一会儿,见妻子也陪着孩子一起玩,也心痒难耐,凑了上去。他本来对邱束元态度冷淡,不说虐待他,完全就当做没有这么个人,横竖府里只是多了张嘴吃饭,这他还养得起。可时间一长,邱广泉发现妻子很是喜欢这个孩子,于是他也试图去接近邱束元,希望能通过邱束元跟妻子重归于好。 只不过这孩子不管他说什么都是冷冰冰的态度,不回应也不热衷。邱广泉一生骄傲,放下|身段去讨好这么个孩子也是生平头一回,邱束元油盐不进,他也懒得再花心思,不过是个私生子,等到他跟如萤有了自己的孩子,邱束元自然就不重要了。现在的话,既然如萤喜欢,就留着也不妨事。 在场的人,人人各怀**,都以为自己胜券在握。单纯的享受这一刻欢乐的,只有苏昔我跟清欢。 这一年过后,邱束元就开始迅速成长起来,明面体现在他的身高上,窜的飞快,本来瘦的脱了形的身子也有了些肉,只是经年累月的旧伤口没有消退,衣着整齐的时候,看起来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少爷了。 苏昔我的婴儿肥也稍稍退了些。 邱束元的聪明清欢从来都不怀疑,确定他有能力之后,她就将罗如萤的嫁妆交给他来打理。除却每日读书,邱束元将这些铺子跟田地农庄都经营的井井有条,看得苏昔我一阵感慨,天才跟普通人的差距就在这里,她现在每天抓着毛笔字码一千字都已经累的不行,邱束元却还有闲工夫去练武,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作者有话要说:  十月十号开现言新文《人人为她狂》,《傅先生的强迫症》缓更。 《荒海有龙女》要在这本完结之后开,肯定会在十一月前,目前大概就是这么个计划了。   ☆、第1026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八)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八) 从苏昔我来到这个奇怪的世界也有一段时间了, 但她一直搞不懂邱束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明明岁数不大,可心机手段比起她这个成年人不知高出多少, 很多时候她觉得与其忌惮邱素白,不如提防一下邱束元。 然后邱束元也没有要跟她联手的意思,只跟她说不用她操心, 之后就什么都没问过苏昔我。苏昔我一开始还有点担忧,后来就彻底撒手不管了——反正是邱束元不要她管的,再说她也管不了, 她只要每天努力码字给夫人赚钱就好了, 有银子才有好日子过啊,看她现在吃的穿的比在现代社会都精致奢华, 要是能有无线网跟抽水马桶就更好了, 简直完美。 令人堕落的古代贵族生活…… 邱束元已经从苏昔我口中得知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不过苏昔我当着他面自然不能说他不好,想想也知道,在苏昔我口中的“邱束元”是经过无脑美化的, 真正的邱束元肯定比苏昔我描述的更可怕。 叫人害怕不敢接近有什么不好的,只怕做个好人, 叫人欺辱剥削, 才叫难过。 苏昔我说过, 冉迎琴会在他身上打主意,将他处理掉,以免与她的儿子争抢家业,所以邱束元很是注意自己的安全, 他不仅向夫人要求学了武,暗地里还培养了只效忠于自己的忠仆——夫人太信任他了,将外头的一切都交给他来打理,邱束元就有了银子跟人脉,他聪明绝顶,哪怕身处绝境尚且能大杀四方,更何况手里有这样的底牌。 苏昔我还说,邱素白会是最大的麻烦,最后他们都会死在她跟她的男人手里。 是吗? 邱束元刚到总督府那会儿,对邱素白的印象就是个刁蛮骄纵的千金小姐,被她的母亲宠坏了,在总督府作威作福,不拿下人当人看,连带着她那个兄长也不成器。这样的人有什么好怕的?可苏昔我却说,邱素白已经不是从前的邱素白,她身体里如今是另外一个灵魂。 另外一个灵魂。 邱束元从来不看轻任何一个敌人,苏昔我郑重其事地说夫人会死,那么不如让邱素白先死好了。对苏昔我的话邱束元并不怀疑,倒不是因为他对苏昔我有多么信任,而是因为他看人的眼光极准,像苏昔我这样大脑简单的人,一看就是生活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中长大,因此没有多大的贪念,也没有坏心,当然也就不会说谎。甚至因为怕他不相信,会将严重的事情往轻了说。 邱素白再厉害,现在也不过是个小姑娘,还是个妾侍生的。冉迎琴在总督府前些年还得宠,走路带风,这几年不知为何被邱广泉冷淡了,随之在府里的待遇也差了些,这样的话,邱素白就更难翻出什么花样来了。 没有钱也没有自由,邱素白还能是仙女下凡不成?任凭她曾经如何呼风唤雨杀人如麻,在这总督府,也不过是被他邱束元捏在掌心的一只蚂蚱。 跳梁小丑,难登大雅之堂。 邱素白想成事,必定不能靠她那个已经被邱广泉厌弃的姨娘,邱束元只要稍加打压冉迎琴院子里的下人就能对邱素白的举动了如指掌。过日子又不是杀人,时间长得很,总能让他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事。邱素白那个哥哥就更不用说了,小小年纪就吃的脑满肠肥一肚子肥油,脑子迂的连个三字经都学不会,想他未来继承总督府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唯一能让邱素白依靠的就只有邱广泉,只有得了邱广泉的喜爱,她才能去做点什么,否则固若金汤的总督府,能让她一个小女孩来去自如? 她曾经就是绝世高手,到了这么个小孩子的身体里,也是有本事使不出来。邱束元暗地里叫人加强了府里的守卫,家丁们看得很紧,别说是邱素白,就是一只苍蝇也别想飞出去。 不是说邱素白是在外出时遇到了那未来会逼宫的不受宠皇子,两人合作建立起了个收集消息的组织,表面上是贩卖消息赚钱,背地里却是在给皇子招兵买马攒积实力——这倒是个主意,邱束元已经先一步这么做了,瞒着所有人。 就算邱素白成功跟皇子搭上线准备合作,想跟他抢生意也得掂量着来。 在苏昔我不知道的时候,邱束元将一切都掌控在手中,他的心机他的城府,是苏昔我描写不出来的,她只是在文中提到此人有大才,一出场的时候便已经是权势滔天,却不曾想过建立起这样的势力,邱素白哪怕具有现代社会的记忆,又如何能跟这样的人相抗衡。 邱素白有太多金手指了,可现实跟故事是不一样的。在现实世界里,邱束元才是真正在幕后掌控生杀大权的人。 他不需要机遇,也不需要垂怜,因为他哪怕卑微到了尘埃里,也能凭一己之力昂然屹立。 苏昔我认为自己将所知的告诉了邱束元,那么他应该就能防止邱素白势力壮大,按照故事里那样一路毫无阻碍的走上权力的最高峰,可她忘记了,既然这里和她的故事不同,那么这个邱束元自然也不一样。他变得更加深沉难测,更加无法捉摸,也更加危险。 和他为敌,是要吃大苦头的。 但苏昔我很幸运,她在邱束元要保护的名单里,虽然是沾了夫人的光,但能被邱束元划拉到自己人阵营里,苏昔我还怕啥! 她这个人虽然神经有点大条又是超级乐天派,可感觉神经还是非常敏锐的,尤其是身为作者的这个身份,让她对于一切不寻常的事情都具有非常敏感的嗅觉,就好比说,在这此后的几年里,邱广泉从隔三岔五的来骚扰夫人,变成了十天半个月也不来一趟,不仅如此,对冉迎琴也好了许多,上好对胭脂水粉绫罗绸缎金银珠宝都朝冉迎琴的院子里送,另外还有一点就是——邱素白成为了他的掌上明珠! 真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要掉了的那种疼爱,苏昔我曾经亲眼看见邱素白发脾气,邱广泉百般讨好,还给她当马骑!这让苏昔我不得不服,同时她也很担心,邱素白得到了邱广泉的青睐,那还有什么事不能做?这样下去的话不是什么都按照本来的走向去了吗?除了邱束元没有被冉迎琴派人给卖掉之外,基本上一切都在朝剧情靠拢。 这就很让人难受了。 苏昔我壮着胆子去问已经十五岁更显得沉稳的邱束元,他越长大,就越显得俊秀挺拔,苏昔我每每看到他这张脸都忍不住出神——太好看了,哪怕知道这人很厉害不能招惹,她都忍不住想多看两眼,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啊,她最近在改写龙阳之书,每每写到里头的主角如何貌美如何出众,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邱束元的脸。 当然她是不敢让邱束元知道的,好在他也不看她的书,倒是夫人读了两本意味深长,吓得苏昔我以为被看穿了。 “……不用担心。”邱束元着一身月白衣袍,坐在书桌后面读书,见苏昔我急的头上冒火,终于大发慈悲安抚了一句。 这几年下来,他是越发的高深莫测了,苏昔我更不敢惹他,好在他们之间还算是能说得上话,但苏昔我对做生意不擅长,只知道夫人总夸邱束元厉害,什么都不用操心。可现在邱素白跟邱广泉的关系太好了,苏昔我能不担心吗?“什么叫不用担心啊,你是没看到,邱广泉让她骑大马哎!这都多大了啊,按理说在这个时代都能嫁人了,邱广泉还这样惯着她,一开始我还以为你会阻止呢,结果就眼睁睁地看着邱素白把邱广泉攻略了啊?” 邱束元翻了一页书,仍然神色淡淡:“人家舐犊情深,我为何阻止。” 苏昔我深深怀疑自己之前说的那些话都喂狗了。“???你是真的不怕。” “自然。” 说完这两个字,邱束元突然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直看得苏昔我头皮发麻:“干什么……你、你什么眼神啊,我又没做什么坏事。” 邱束元问她:“知道我为何一直对邱素白视而不见么?” “啊?”苏昔我茫然。“我怎么知道。” 其实她以为他是怂了,当然她不敢说。 “因为啊。”邱束元突然微微一笑,容色俊美,满室生辉,“我需要她帮助我,除掉我看不顺眼的人啊。” 苏昔我的第一反应是问他,这世界上还有你看得顺眼的人?可是转念又一想,哪怕是她也知道,邱束元最不喜欢的就是邱广泉,但这跟邱素白有什么关系? 有什么关系,苏昔我很快就知道了,因为邱束元没打算瞒着她,更何况苏昔我虽然笨了点,但脑子也算灵活,总能想到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这一点邱束元还是能给予充分肯定的。 第1027章 第九十九碗汤 长生(九)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九) 邱束元有一个秘密。 他十四岁那年, 第一次早起自己洗了亵裤跟床单,梦中人是谁不言而喻, 这就成了邱束元准备隐藏一生的秘密。 他当然没可能跟她在一起,并非他不愿,也并非他不能, 而是他知道,她不会答应,反而会叫两人之间的感情变得尴尬复杂。所以邱束元从最初就没打算叫旁人知晓, 他对自己的嫡母有着难以言喻的念头。 邱束元心中是不服气的, 他与夫人,没有血缘, 只为一个名头, 便此生无缘,若是她对他有心还则罢了,只看她的态度,就知道, 她待他,和待苏昔我是一样的, 温柔且怜惜, 可若说男女之情, 怕是丝毫没有。邱束元有时候很羡慕苏昔我是个女孩子,能够任意扑进夫人怀中撒娇打滚,甚至睡一张床,这样的事情在他看来是可望不可及的, 他只能做一个听话乖巧的庶子,掏心挖肺的对她好。 苏昔我那日见他冷面以对,说他心肝上怕不是长了十七八个窍,才叫人那般猜不透,她又怎么知道他心中所想,他又怎么会告诉她。邱束元把自己当成夫人养的一条狗,为她扫清一切障碍,让她一生平安喜乐。 可唯独一点,他是做不到的。 他得不到夫人,也不会叫旁人得到,尤其是根本没有资格的邱广泉。重生之说,太过虚渺玄幻,说出来未免令人存疑,可苏昔我言辞凿凿,邱束元信她。 正因为信她,才要毁了邱广泉。夫人待邱广泉十分冷淡,数年来也不叫沾身,可邱束元怕,他怕有朝一日夫人被磨的心软了,她与邱广泉到底是少年夫妻,又曾郎情妾意,邱广泉甚至还对她许过一生一世不纳妾的誓言——真是可笑,这誓言只维持了三年。邱束元幻想过倘若自己变成邱广泉就好了,那样的话,就不必如此折磨。 如果邱广泉彻底堕落了,夫人那样品性,自然不会再瞧得上。 恰好,邱素白出现了。 从头到尾,邱束元都没有主动去害他们,更没有推波助澜。他只是提供了一个机会,邱素白抓住了,并且当机立断的做了,这接下来之事自然也就变得水到渠成。可笑冉迎琴每日心花怒放以为自己复宠,哪里晓得是借了她女儿身体的孤魂野鬼抢走了她的老爷。个中腌臢之事,邱束元不屑一看,总之他短时间内不会弄死邱素白,横竖这个女人也闹不出多大的风浪。 说起来倒也有趣,在苏昔我口中,这占据邱素白身体的,是个训练有素杀人如麻的女人,可到了这么个小孩子的身体里,就是千八百的手段,也得打个大折扣,更别提是与邱广泉勾搭成奸之后。这样看来,不愧是来自现代社会之人,否则为何能如此荤素不忌,罔视纲常呢。 邱素白会建立起一个神秘组织,并且与皇子情投意合,最后登上后位母仪天下?别开玩笑了,有他邱束元在这里,就是真凤凰也得变成泥鳅。 这组织已经被他先一步建起,至于皇子——邱束元早已暗中与太子往来,有他出谋划策,太子必能登顶大宝,他倒是想看看,那皇子是不是真龙附体,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将他扳倒,再去当那劳什子的新帝。至于邱素白与邱广泉就更不必说了,时候一到,总督府必定惹天下人唾弃,到时候由太子做主为夫人和离,他就一辈子陪在夫人身边当条狗,也甘之如饴。 他本是固执之人,若想与夫人做对夫妻,凭着自己手段,也不是不能。只是邱束元不知为何,内心却晓得这是不成的,他不能那么做,因为她不会高兴,也不会愿意。 她若是不愿意,他就是做了,也仍旧苦痛。 大抵这一世,就是叫他认清楚,自己爱而不得,竟也出自甘心情愿,没有丝毫怨怼。 一路走到这里,该满足,也该放手。 比起来,邱素白跟邱广泉算个什么东西,不过是不起眼的蝼蚁,他甚至懒得在他们身上花心思,他满心只想着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再多瞧瞧她的笑脸,也省得日后忘记一切,念想不知。 是以他每日瞧见活蹦乱跳的苏昔我,心中是有些欣羨的。苏昔我的恐惧来得真实,快乐也来得真实,那是邱束元没有的。他其实就是有点嫉妒,所以故意不告诉苏昔我自己早有了对策,看她干着急的时候,心里才舒服些——叫你成日笑的没心没肺,被夫人宠着,吃我的喝我的拿着我的银子挥霍,我却什么事都得憋着,心爱一人也得瞒着,满心怅惘无处宣泄,你却翘着二郎腿嗑瓜子啃松果,世上哪有这样尽是享受的好事。 怕夫人觉得自己狠毒,邱束元也瞒着清欢,他虽然没有主动撮合,却给了他们苟且的机会,甚至放松了对冉迎琴院子的监管,这事儿不能叫夫人撞破,未免龌龊龃龉,冉迎琴如今一心想着跟邱广泉重修旧好,要怎样丢人现眼都是他们自己的事。 邱束元不觉得自己有错,诚然他是想让小偷偷走自己的东西,可他也没有将东西双手奉上,他只是让对方看见。不择手段来偷,费尽心思来盗取的可不是他。 邱束元心思百转千回,可这些只有他一人知晓,他为人又谨慎,不曾透露丝毫口风,就连素日跟在他身边伺候的小厮都不知道自家少爷做了什么。其为人如此,实非常人所能及。 清欢过得就舒坦多了,邱束元聪明绝顶又贴心懂事,养这么个“儿子”着实是稳赚不亏,苏昔我每每求抚摸的时候她都告诉她别怕,可这小姑娘好像压根儿不信她的话,总是一脸愁容的看她,那表情那眼神,还颇有几□□在愁中不知愁的意思。 风平浪静的日子里,隐藏着滔天巨变。 又是一年中秋,总督府聚在一起赏月,冉迎琴近来瞧着年轻了不少,朝年轻貌美上打扮,其实她今年也不过将将三十,皮肤仍然白嫩紧致,只不过没有少女的鲜活气。吃月饼时她还特地拿了个莲蓉双黄的递给邱广泉,含羞带怯:“老爷最爱这个口味,可否要妾为老爷切开?” 邱广泉对她淡淡一笑,没接这个月饼,倒是将邱素白递来的咬了一口,邱素白巧笑倩兮,两人其乐融融。只是冉迎琴的面子是要给的,邱广泉道:“我记得你也爱吃这个馅儿,不用照顾我,你也多用些自个儿喜欢的口味。” 苏昔我看着他们一家三口和谐美满,牙都酸倒了,倘若她不知道这里头的爱恨情仇也还罢了,真不知冉迎琴是怎么对着邱广泉这样的男人死心塌地,邱广泉又是如此问心无愧的在妻妾之间游移的。419真是厉害啊,能让邱广泉的心重新回到冉迎琴身上。 清欢其实想吃冰淇淋馅儿,可惜了,这里没有,她基本上不吃水果味的,反正不管什么水果都是冬瓜做的,倒是将鲜肉月饼吃了一小个,又捏了个枣泥豆沙吃了两口,她将一个月饼分为三块,和苏昔我邱束元共食,这样既能多吃几个口味,又不至于吃腻。 中秋佳节,按理说邱广泉该去她院子里歇,不过这几年邱广泉甚少来,清欢当然不会邀请他,所以邱广泉说了些冠冕堂皇的话,又自个儿回自个儿院子去了。 这可是个好日子啊,当然要有情人一起过才算美满。 邱束元跟苏昔我现在仍然住在清欢院子里,她院子大得很,房间又多,隔得远些,根本不晓得彼此有什么动静。邱束元正点着灯写字,只看那宣纸上字句,写的是佛经,他为人也很是清心寡欲,只是手段行事,无论如何也跟慈悲二字扯不上关系。 夜虽然深了,可他却没有就寝,他甚至还沐浴过,换了身新做的衣袍,更是显得丰神俊朗,容色无双。 他一个字一个字不紧不慢地写,仿佛在等待什么事情发生。 叫邱素白得意了几年,也该到头了,邱素白想的倒也美,居然还意图同皇子搭上关系,只可惜这是条死路。这条死路邱束元不打算拉她一把,到时候这抄家灭族的大罪可不能累及夫人,趁着今夜了结了也好,日后总督府作死,与他们无关,太子是看在眼里的。 邱素白那般容色,是哪里来的自信,能将世上男人都迷的神魂颠倒?更遑论皇子之流,便是不受宠,生母出身低微,自幼也见惯了倾城色。 世间少见的绝色又如何,仍是凡人。 就在邱束元写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吵闹尖叫,他听了,脸色淡然,仍旧将那一句写完,这才将毛笔放下,整理了下衣袖。 微微一笑。   第1028章   第九十九碗汤长生(十)   冉迎琴尖声哭泣, 整个人都崩溃了。中秋夜,她亲见着老爷回了自己的院子, 按照规矩,今儿个老爷是该去夫人那的,可老爷没有, 冉迎琴就想着自己过去陪他度过这中秋佳节,也好互诉情衷。这几年来她觉得老爷的心已经回到了自己身上,今晚不正是水到渠成的好火候么。   谁知她见着的竟是这样一幕。   完全颠覆了冉迎琴的大脑, 震惊恐惧绝望种种情绪接踵而来, 怕是当年她眼睁睁看着表哥另娶他人,也不曾如此愤恨过。   那是她的女儿吗?   那是吗?!   冉迎琴这才明白自己是给他人做了嫁衣裳。怪不得老爷每次来自己院子里都是陪着邱素白, 她心中还想着叫他们父女好好培养一下感情, 也是给自己的助力,如何能想到这感情培养到这份上去了!这个女儿越发的不听话,同她也越来越不亲近,甚至有的时候还会露出敌意, 冉迎琴一直以为是自己照顾的不周到,叫她委屈了, 哪里知道原因竟然出在这儿!   和冉迎琴的尖叫哭喊比起来, 清欢的反应就淡定多了。她懒得去看那交缠的一双人影, 太过辣眼睛,到了这个世界后她就过得很自在,压根儿没把心思放在邱广泉身上,没想到邱广泉竟是如此的荤素不忌, 这二人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别怪罪谁,平白恶心了她这个看客,还有俩没成年的孩子。   顺手捂住苏昔我的眼睛将她推出去,又捂住邱束元,这事儿可甭想捂住,哪家出了这样的丑事,除非是把在场的人全部杖毙,否则早晚传的满城风雨。更何况……清欢不经意看了邱束元一眼,一切都在他意料之中吧,今日之事,哪怕邱广泉想隐瞒,邱束元也不答应。   当然不会落井下石,只是说出去一个事实而已,让大家茶余饭后多点谈资岂不美哉,毕竟这种事可没人逼着他们去做,既然顺着本心弄出这档令人不耻的事,就应该做好与全世界为敌也要维护这份感情的准备吧?   只不过这所谓的感情有几分真几分假,就不得而知了。   苏昔我在正经码字写清水虐文的时候,还在某大尺度网站开了个小号写点刺激的减压,各种放飞各种没节操,但写归写,像这样的事儿,在现实中,她还只在新闻报道上看到过,真是涨姿势。她是万万没想到邱素白会被逼到这个地步,居然用自己做筹码来换取机会,苏昔我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眼角余光却瞧见邱束元冷淡的神色一如既往,苏昔我先是一愣,随即暗忖:该不会邱束元早就知道这事儿了吧,所以他才不急着对付邱素白,也不在意她折腾出什么花样来?最近几年他的确是对邱素白撒手不管,怕也是为了给邱素白这么个机会动歪心思。   419自己知道自己不是邱素白,可旁人不知道啊,她穿越前就对道德伦理没有概念,穿越后更是厌恶极了这样的时代,迫不及待想做出一番事业来证明自己,只可惜四处受制,做什么都束手束脚的,施展不出本领。她曾经能徒手扭断一个成年人的脖子,可这具身体身娇体软,捧个碗都觉得吃力,更别提她没有钱也没有资源,当真是被困在总督府寸步难行。   不过选择邱广泉她也不甚后悔,毕竟邱广泉高大英武又贵为总督,她最后悔的是没有早点除掉冉迎琴。就知道这个女人会是个祸害,本来留着她是为了掩人耳目,现在可好,若非冉迎琴突然闯进来,也不至于闹出这番动静。   因为平日幽会怕被人发觉,邱广泉会摒退下人,今儿个中秋夜,他理所当然地给下人们允了假,哪里知晓冉迎琴会胆大包天的跑过来,这才将此事撞破,还惹来了其他人。   清欢对于这件事唯一的要求就是和离,邱广泉内心有鬼,不敢不应,他将和离书交给清欢时,她连看都不愿看他一眼。苏昔我帮忙接过和离书,这薄薄一张纸在她手中简直如同烫手山芋,被邱广泉碰过,她嫌弃得很,用两根手指头捏着,心想幸好娘已经去了,否则若是还活着,怕也是要被邱广泉恶心死。   邱束元早在外头寻好了宅子,比总督府也差不了多少,此事闹完后,带着清欢跟苏昔我马不停蹄地搬了出去,顺便还清走了总督府大部分财产——用苏昔我的话说这叫精神损失费,想堵住他们的嘴,邱广泉总得付出点什么吧。总督府富裕,是富裕在皇商出身的罗如萤身上,罗如萤父母早亡,又是独女,因此继承的家业十分庞大,近些年来邱广泉更是将生意做大,日进斗金,可总督府并非如此,清欢一走,嫁妆自然也跟着带走,总督府还能剩下个什么?   邱广泉父女的丑事很快就在京城传扬开来,虽说没有证据,这都是传闻,可要不是真的,那总督夫人是怎么和离的?又是怎么拿走总督府一大半家产的?怕是此事□□不离十哦。   清欢他们离开总督府后,没几天就传来了冉迎琴的死讯,说是自个儿服毒自尽了。苏昔我不以为然,他们走的时候冉迎琴不肯走,非要留下讨说法,这才几天啊就死了,邱素白杀人手段多着呢,没有邱束元在总督府治她,她怕不是将总督府当成自己地盘任意妄为了,毕竟本身就是不将他人生死看在眼里的人,除了她自己,众生皆可死。   不过能离开总督府真是太好了!   再后来,皇子夺位,邱束元毫不犹豫地站在了太子这一边,邱广泉不知为何站在其他皇子那头,就在邱素白做着叱咤风云的美梦时,已经被逼入绝境的太子却绝地反扑,原来他才是那躲在最后的黄雀!   新帝一登基,其他皇子能有什么好下场?流放的流放圈禁的圈禁,这还是看在他们与新帝有血缘的关系上。而皇子们的幕僚可就没有这样的好事了,总督府被抄家灭族,邱素白黄粱梦尚未醒,就被绑了押解到闹市口,铡刀一落,头身分家,脑袋咕噜噜滚了数圈,竟就这般香消玉殒了!   已经拿了和离书跟总督府毫无干系的清欢自在逍遥,她得知总督府的下场时并不惊讶,邱广泉站在太子对立面的原因其实不难猜。太子因为他品行有亏,不肯重用他也还罢了,甚至十分厌恶他,这样的话,假如太子登基,等待邱广泉的绝不是平步青云。为了搏一个前程,他便听了邱素白的话,选择了和邱素白相识的皇子,满心想着扶持皇子上位,日后也能洗清污名,青云直上,哪里知道自己的一切动作都在邱束元的预料跟监控中,最后落得逼宫被当场诛杀的下场,实在也是他咎由自取。   邱广泉唯一不明白的就是,明明他得到了第二次机会,明明没有死于冉迎琴和那一双儿女之手,明明眼看着就要登顶巅峰,为何一阵天旋地转,自己便这样被砍了头?这和他记忆中的前世大相径庭,完全不同啊!   这个问题,他就是死了,也没人告诉他答案。   此后的事情苏昔我就记不大清楚了,她只隐约还有些记忆,在她书里的那个世界,她待了数十年,夫人先他们二人一步离去,苏昔我站在床边,看到邱束元低着头,眼睛通红却不掉一滴眼泪。他当着她的面,第一次在夫人额头上吻了一下,然后似笑非笑,似哭非哭地问她。   “你知道人分为几个部分吗?”   这问题问的没来由,苏昔我不知要如何回答。她看得出邱束元对夫人的心意,也知道他终身不娶是为了什么,可她实在是无法搞懂这个男人心里在想的又是什么,她到现在也看不透。   邱束元并不需要她的回答,便又守在了夫人灵前。   再后来苏昔我就记不大清楚了,因为她突然惊醒的时候身在医院,医生告诉她,她在骑马的时候摔下来,因为脑部受到重击所以陷入昏迷,已经好几个月了,之前大家都以为她再也醒不过来呢。   苏昔我最后的记忆就停留在那片雪白的奠堂,还有一片鲜红的……鲜红的什么?   仿佛是黑漆漆的世界中,怒放的一片血色花海,但是她真的记不大清楚了,而且她都不知道那是真实的还是只是一场梦,因为醒来后,那些记忆变得十分模糊,似有若无,没有丝毫的真实感。   大概……不是真的吧?   可是有个人很难过,她直到现在想起来都还觉得心酸。   苏昔我回家养了很久的伤,这段期间没有写文,读者们都很是关心,直到她觉得自己好的差不多了,才在微博上发布了要开新文的消息,爽文不写了,还是回归最擅长的清水虐文。   在取书名的时候,苏昔我鬼使神差地输入了两个字。   长生。   这并不是寿命上的无穷尽,而是另外一种永恒。就好像那片血红色的花海,盛开在黑暗的世界里,迎风招展,轻轻摇曳,毫无记忆,毫无执念,因此长生。   第1029章   第九十九碗汤彼岸(一)   ——你知道人分为几个部分吗?   ——肉|体, **,情感, 心,记忆,灵魂, 执念。   ——大致如此。   大颂建安七年。   京城门口驶进一辆妆点朴素的马车,在这富丽的京城里实在不怎么起眼,似乎是有什么要紧事, 马车行驶的飞快, 街上行人不多,但秋风乍起, 马车的车帘还是被猛地吹开, 露出一张清丽绝艳的容颜来。容颜的主人恰好往外看,因此这惊鸿一瞥也就更叫人惊艳。   “吁——————”   突然有人纵马挡在了前头拦住去路,赶马的马夫吓得心惊肉跳,连忙拉起缰绳, 马儿训练有素,却也挺不住惊蹄, 他连忙拽紧缰绳安抚马儿, 待到马儿停止躁动站定, 立刻回身去问马车里的娇人:“姑娘可好?”   “无妨。”   马车惊起的刹那清欢就已经抓稳了,因此并没有伤到,也没有受惊,只是手里本来拿的那块芙蓉糕摔的粉碎。她的侍卫队先一步进京, 一路上都风平浪静,没想到抵达燕凉却出了事。赶车的可不是普通马夫,而是自小看着她长大的侍卫长叔叔,正四品的将军,从前大颂不太平的时候,是跟着父亲四处征战的,这几十年风平浪静天下归一,才成了她的贴身护卫。   天枢冷着脸,他并未着玄衣卫的黑龙赤金袍,穿着打扮与常人无异,一路上又刻意收敛气息以免叫人侧目,不成想到了京城燕凉却被盯上了,眼前这纵马的几个年轻公子哥儿,形容轻佻,一看便不是什么好东西。   姑娘是他看着长大的,因为他性格沉稳,王妃才任命他和玉衡一起统领玄衣卫,唯一的要求就是保护好姑娘,姑娘是金枝玉叶,何曾有人敢对她如此无礼?   “马车里不知所坐何人,可否出来相见啊?”为首的男子调笑,他们几人是打算出城赛马玩儿的,刚才在路边停留的时候,其中一个玩伴却说马车里坐了个绝代佳人,这些人能聚集在一起玩,出身都是非富即贵,年纪轻轻便性好渔色,再者见这马车十分的不起眼,便起了调戏之心。“看二位风尘仆仆,不是燕凉本地人吧?在下不才,土生土长的燕凉人,愿意带姑娘赏遍燕凉美景,不知姑娘是否愿意赏脸哪?”   天枢呵斥道:“大胆!你可知道马车里所为何人!”   几人相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知道知道,美人!”   真是不知死活的东西,天枢面色冷峻,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他较之年轻时更加严肃深沉,正欲开口,却见这几人身后一队人马疾驰而来,为首的不是世子爷又是何人,天枢大喜过望,忙跳下马车拱手行礼:“卑职参见世子爷。”   世、世子爷?!   这燕凉王爷不多,世子爷更不多,唯一一个还在燕凉的世子爷……几人顿时战战兢兢,哆嗦着回头看去,那身长玉立俊美无俦的青年,不是青王世子祁缚明又是谁!   那马车里的人是……   “哥哥。”   美人一开口,几人便浑身瘫软,从马背上滑了下去,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祁缚明没管他们,反而纵马到了车旁,先是撩起帘子,柔声道:“许久不见,欢妹可还好?”   “好着呢。”清欢露出甜蜜的笑,这个兄长比她岁数大了十余岁,足以做父亲绰绰有余,自小是将她当女儿疼的。“哥哥怎么亲自来了,我一会儿就到了。”   “玉衡说天枢带着你在后头,我心里惦记,特来迎你。”祁缚明笑容极好看,走到马车前将帘子掀开伸出手:“来,哥哥带你骑马。”   清欢也不矫情,她从来不是身娇体软的闺阁女郎,在南地时便常与父亲比马,很是有一股英气。只是她容颜娇美纯净,又年岁尚小,还是父母的老来女,因此更是被捧在掌心呵护,生怕委屈了丝毫。   祁缚明握住妹妹一双纤纤小手,微微用力便将她抱到了自己身前,侧坐在马上,并用自己的披风将她裹起来,一是为了挡住秋风,二是为了不叫人看见她的脸。   驱马向前时,对身后的侍卫道:“问清楚这都是哪家的,叫他们家主事的人来见我。”   那几人听闻,彻底说不出话了,心中是一千一万个后悔,怎么就这样不长眼,惹到这位爷了!世子爷是御林军统帅,为人冷肃正直,从不徇私,能叫他哥哥的还能有谁,可不是那位传说中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长安郡主么!他们是瞎了眼,竟然对郡主动了色心,谁知道郡主进京会坐这样不起眼的马车啊!   祁缚明一路带着清欢回了青王府,早在得知她要来燕凉,他就已经让人将她的院子收拾好,并亲自布置,没有办法,他十五岁时父母携手云游,谁知一路到了江南后,母亲竟然老蚌生珠了!江南风景秀丽人杰地灵,父母干脆就在那安定了下来,将妹妹在江南养大,妹妹如今十四岁,还是头一回来燕凉。   这一次他说什么也要把她留下来久一些,让父母也感受一下,什么叫想女儿却得不远千里从南地到燕凉才能见上一面!   清欢先是见过了世子妃和几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侄儿侄女,然后便被祁缚明带去了自个儿的院子,她在江南长大,父母在那里乐不思蜀不回来,她也是长到了十四岁才能自个儿来探亲,就算是这样,父亲还不放心,非要整个玄衣卫都跟着一起。   玄衣卫本是父母的卫队,她出生后就成了她的私人卫队,自小陪伴她长大,和亲人也差不了多少。   因为她是女儿,所以玄衣卫里还有四个女子,平时以婢女身份在她身边伺候,大概是因为老来得女,无论父母还是兄长,都将她当成了易碎品,其实她哪里有那么脆弱。   女孩子的闺房,祁缚明不好多待,世子妃很是善解人意,之后就过来陪清欢说话,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缺漏的地方,眼看自己的夫君对着妹妹跟对自己完全是两副面孔,心中也不由得欣羨。她与世子爷相敬如宾,可到底不够亲昵,世子爷身边尚有美妾相伴,世子妃有时候也很羡慕父王跟母亲那种只有彼此的爱情。   可惜那样的夫妻并不多。   不过好在世子爷并不耽于美色,妾侍也仅有两三个,还都是世子妃在嫁进来之后纳的,庶子女也不多,世子妃所出的儿女占尽嫡长,她也就不大在意了,毕竟在世子爷心中,妾侍根本不能同她相提并论。   只是瞧着世子爷对郡主这般宠爱温柔,也实在是叫世子妃羡慕得很。她印象中的世子是不苟言笑英武冷肃的,何曾见过他笑的如此开怀,怕是对着儿女都不曾这般。   清欢跟世子妃没见过面,她自小在南地长大,祁缚明去南地看她的时候从来不带家眷,她也仅知道这位世子妃出身名门,此外并不相熟。不过世子妃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清欢很快就和她建立起了良好的姑嫂感情。   她先是沐浴洗去一路风尘,换上干净的衣裳和兄嫂一起用了晚膳,然后便准备休息了。婢女知风知花伺候着她换了寝衣,见她心情很是愉悦,心中也高兴,却还是提醒她:“姑娘早些睡吧,明儿个还要去靖国公府跟大学士府呢。”   靖国公府跟大学士府都是她母亲的外家,她的父母还有姨母姨父都在南地,伴她长大,但舅舅舅母还有其他的长辈都留在燕凉,大部分的长辈年岁都大了不能奔驰,她又太小,父母不舍得离她太久,因此久未归来,如今回来,自然要一一上门。光是串门儿,应该就得好久,哥哥怕是要难受死了,明天晚上她指定没法回家睡,肯定要被留宿的。   今晚是知雪知月守夜,她要是翻来覆去,这几位小姐姐又要担心她水土不服或者是认床睡不好,马上就会飞鸽传书回南地,然后爹娘说不准立刻就会一起回来,顺便带回太上皇姨父跟太后姨母……这长大成人的十四年,她简直就像颗珍贵的琉璃珠子被他们疼着。   大致上,也是因为这个“清欢”这个名字吧。   可无论是谁都想不到,她并非是继承了这个名字,她就是本人啊,虽然他们之间,已经隔了很远很远的时间,远到她早已能平淡地看待和接受生前所受的苦难了。   但是这些人,却仍然没有忘记她,青王夫妻甚至给新生的女儿取了她的名字,待她如珠如宝,要将天底下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叫她欢喜幸福。   清欢翻了个身,窗户微微开了条缝,有一丝秋风打着转儿从缝里溜进来,轻轻巧巧落在垂下的帐子上,带起一片温柔。   第1030章   第九十九碗汤彼岸(二)   婢女们得了祁缚明的嘱咐, 并没有叫起清欢,而是任由她睡到了自然醒。青王府没有那么多规矩, 就算是有在她身上也不适用。清欢一觉睡到日上三竿,清醒过后才算是真正洗去一路风尘疲惫,整个人都变得精神奕奕起来。婢女伺候着她换上新衣, 因着要去拜访长辈,清欢特意穿了鲜亮的红色,她的容貌继承了父母的优点, 但随着年岁渐长, 眉目间竟隐隐有了“唐清欢”的影子。母亲本是性子冷淡一视同仁之人,也对她疼爱纵容到了极点, 比起父亲有过之而无不及。   祁缚明今日休沐, 陪着妹妹一同先去往外祖家。外公是当朝大学士贺励,名扬天下满门桃李的大儒,已过耳顺之年,但仍旧耳聪目明, 对这个小外孙女是“百闻难得一见”,他岁数虽大, 身子骨却康健, 如今在朝中只是挂名, 因此经常去南地同女儿女婿小住,清欢小时候就是他握着小手一笔一画教着写字读书,感情十分深厚。   不过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有一年多了,贺励见到外孙女, 心中十分高兴,已经满是皱纹的大手摸了摸清欢的小脸,牵着她进了屋,叮嘱祁缚明道:“欢哥儿,宝儿今日就不回王府了。”   祁缚明乳名叫做欢哥儿,也是为了纪念清欢,缚明其实是外祖父给他取的字,他单名一个鹤字,只不过弱冠后大家都叫他缚明,欢哥儿这个乳名也只有外祖父这样的长辈还会叫。在软嘟嘟的妹妹面前被叫乳名,真是没了形象,祁缚明忍不住抱怨道:“外公,我的儿女都跟欢妹差不多大了,您怎么还叫我的乳名。”   “在外公这儿,你跟宝儿永远都是那么点的小肉团子。”贺励好脾气的呵呵一笑,他这把年纪了,难道乳名都叫不得?别说是欢哥儿,就是清欢的乳名宝儿,他也要叫。   清欢笑起来:“外公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宝儿都喜欢。”   贺励疼她疼的跟眼珠子似的,当下就剜了祁缚明一眼,大致上的意思是:学学妹妹!   祁缚明有苦说不出,只好跟在后头进去了。“外公,舅舅呢?”   “你舅舅出去给宝儿买糕饼去了,走走走,外公带你去见舅母跟几个堂弟。”   他们这一代,无论是贺家还是蓝家,都是带把儿的多,因此清欢的出现得到了疯狂的簇拥跟喜爱,尤其是舅母徐氏,接连生的孩子都是儿子,儿子长大成亲生的也都是儿子,她想水灵灵的小姑娘都想疯了!见了清欢喜欢的要命,抱着就舍不得撒手。   徐氏的父亲是少见的外姓王,未嫁人前徐氏贵为郡主,不过嫁与贺兰潜后,郡主的名头就渐渐被人忘记,大家只记得她是镇远大将军的夫人了。   她为人贤惠体贴,清欢也很喜欢她。   “你舅舅知道你最爱吃天香楼的十八糕点,早早就出门去帮你买了,待会儿宝儿要多吃些才成啊。”徐氏摸了摸外甥女的小脸,感觉还是有些瘦了。“宝儿不如就在这儿住下来,舅母这儿的厨子啊特别擅长做南方菜,一定合你的口味。”   祁缚明急了:“舅母,这怎么能行呢,太打扰您了,外公年纪大了需要静养,欢妹还是跟我回王府去住。”   徐氏权作没听见,继续用好吃的诱哄清欢。一时间,清欢成了香饽饽,直到贺兰潜带着热气腾腾刚出炉的糕点回来,这争宠的场面才稍有缓解。   贺兰潜身兼要职,不像旁人一般自由,对于漂亮可爱的小外甥女一年里难得见一次,如今见了,更是觉得比自己那皮猴般的儿孙好上一百倍,恨不得就将她留下来,不还给大姐跟姐夫。   清欢虽说跟贺兰潜的儿子同辈,但出生的晚,年纪却和表哥们的儿女差不多大,所以基本上大家对她的态度都是爱抚宠溺,倒是跟几个小侄子能玩到一起去。   祁缚明深怕清欢要被留下来,用完午膳就迫不及待地拖着人要走,外公舅舅都不让,他用还未曾进宫的理由都没能搪塞住,最后被扫地出门的只有祁缚明自个儿,大学士府的大门就那么轰的一声在他面前关上,剩下孤零零独自忍受寒风吹拂的祁缚明一人风中凌乱。   和阳盛阴衰的大学士府比起来,作为清欢母亲外家的靖国公府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几个舅公都上了年岁,比外公年纪还长,听说清欢今儿个不能去靖国公府,居然亲自上门来找!贺兰潜治得住祁缚明,却拿靖国公府的舅舅们没办法,于是清欢又被舅公们带去了靖国公府,一通人认下来,亏得她的中央CPU是最新版本,否则非超额负载不可。   亲戚太多了,舅公生表舅,表舅生表哥,表哥又生侄儿……这一个一个接着一个,清欢实在是辛苦得很。待到在靖国公府过了夜,第二日早晨被哥哥接走进宫,她还被叮嘱记得一定要回靖国公府。   ……这样比起来,还是青王府更轻松一点,过多的爱是会让人窒息的。   宫里要见的人就少了,只有一个皇帝表哥,太上皇跟太后一生仅有一子,在当今圣上十几岁的时候,他们夫妻俩便退了位跑去江南逍遥快活。皇帝虽然是表哥,但年纪却比清欢大了十岁有余,和“身患隐疾”导致终身不曾选秀只有皇后的太上皇比起来,皇帝表哥的后宫更像是一位正常的帝王。   皇帝年纪比清欢大,早就是成熟稳重的人了,哪里能跟她一起玩,只是见见这个小表妹,她刚出生那会儿,他还没有登基,去江南玩的时候抱过她一段时间,导致皇帝成年后一直想要香香软软的小女儿,可惜他的女儿有几个,却都不及这个小表妹招人喜欢。   他和父皇是不同的,父皇一生独钟母后一人,他却对男女情爱没有什么感觉,美人皇帝自然喜欢,可也就只是喜欢而已。   皇帝有三子两女,大的和清欢差不多,小的也有十岁左右,还有几个在宫妃的肚子里怀着,播种能力还是可以的。   祁缚明知道这个皇帝表弟的德性,喜欢美人,但并不放在心上,所以他才要跟妹妹一起来——就担心这家伙色心上来看中他的宝贝妹妹,那他一定要打爆皇帝的狗头!   皇帝一看祁缚明那防狼一样的眼神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失笑:“表哥,你这么看着朕,朕是会吃人吗?”   “跟吃人也差不多了。”祁缚明哼了一声,他们表兄弟感情深厚,什么话都说得开。“你后宫那么多美人,环肥燕瘦,别动歪脑筋啊。”   “怎么可能。”皇帝用欣赏的目光看向不远处跟皇后说话的小表妹。“宝儿是美,但就算朕愿意,朕也不敢啊,别说是姨母姨父,就是父皇母后知道了,估计都会把朕的腿打断。”   小表妹很美,美的叫他心动,可他并不会做什么,因为就连皇帝也认为小表妹值得最好的,他虽然是真龙天子,但岁数摆在那儿,身边又美人无数,姨母怎么可能会把表妹给他。   美人嘛,得不到的多了去了,欣赏一下还不行吗?好歹他也算是哥哥。   祁缚明眯眼,趁着没人看见,捶了皇帝一下,疼的他龇牙咧嘴,正要还手,清欢却跟皇后一起过来了,“哥哥,皇帝表哥,皇后表嫂说要带我去宫里四处逛逛,可以吗?”   “当然。”皇帝笑。“玩得开心些,随便你玩儿,梓童,好好照看着宝儿。”   “臣妾遵命。”   等到清欢与皇后离去,皇帝的表情才慢慢地冷下来:“之前那批人的来历可查清楚了?”   祁缚明沉声道:“并没有,全是死士,抓到的几人中,除却当场咬毒自杀的,剩下的无论怎么拷问都一言不发。”   “杀了。”   “是。”   两人又就这件事讨论了一会儿,皇帝神色深沉:“此番异动绝非小事,朕已派人通知荆相,也许他能看出什么来。”   祁缚明点头,他与皇帝阅历尚浅,荆相辅佐两代帝王,惊才绝艳,必然能让幕后主使走到明面上来。   那边皇后带着清欢在皇宫里赏玩,她对清欢非常友好,不仅仅是因为皇帝对清欢的看重,最重要的是清欢的身份,她的父母已经站在她身后根深蒂固的世家,这才是向来高傲的皇后会对清欢如此和颜悦色的原因。   她未嫁人时也是高门贵女,只是和这位长安郡主比起来,还是逊色几分,放眼燕凉,也找不出一个能与她匹敌之人,因此皇后的态度十分亲善,甚至邀请清欢参加几日后自己主办的赏菊园会。   人家对自己态度那么好,如果贸然拒绝了怕是不礼貌,再说她回来,本身也需要让众人见见只在传闻中的青王同平原公主的爱女,皇后此举,其实都是好意。她和清欢没有利益冲突,反而会极力争取和清欢的好关系,皇上的嫔妃那么多,却只有她一人,担当得起清欢这一声表嫂。   第1031章   清欢与皇后二人相谈甚欢, 不过这份平静很快就被打破了。不远处走来几名身着宫装各有千秋的美人儿,见到皇后在御花园, 自然要过来请安,只是这礼数尽了,起身时却瞧见皇后身边多出个少女来, 那少女容色绝丽,虽尚未长成,却已经是极致的绝色, 叫她们心中都惊了一惊, 再见这少女未着宫装,又想起皇后有个待字闺中的妹妹, 似乎也是这个年纪, 难道说……   当今圣上最爱美人,若是叫圣上瞧见了,那岂不是?皇后难道是想效法娥皇女英的佳话不成?   “这位姑娘眼生着呢。”生的千娇百媚的贤妃捂嘴娇笑,端的是一派和气, 眼神就不怎么客气了,直接将清欢当成了假想敌。“莫不是皇后娘娘家中的姐妹吧?”   “照姐姐看啊, 这位姑娘真是天姿绝色, 倒是叫姐姐我想起了贤妃妹妹刚入宫那会儿。”清秀出尘恍若江南烟雨的淑妃轻笑打趣, “真真是叫我长了见识了,世上竟还有这样的美人。”   贤妃当年入宫那会儿,年方二八,媚态横生, 一双媚眼能叫人丢了魂儿,皇帝十分喜欢,足足宠爱了三个月,除了去皇后那儿,就只在贤妃宫中下榻,只不过时光荏苒,美人虽然不再是少女,却仍是美人,可那独宠后宫的日子,却是一去不复返了。   莫说是贤妃,就是在座的这几位妃子,除却皇后外,哪一个没有专宠的时日?长则数月短则几日,只不过那都是曾经的事儿了,如今她们都不再是年轻姑娘,又都有子女,只是后宫一进新人,心中仍然拈酸吃醋,生怕这新人得了宠,再有孕,夺去自己已经所剩无多的宠爱。圣上好美色,却并不过分沉溺,她们是万万不敢露出妒色的。   女人呀,尤其是皇帝的女人,恰到好处的吃醋是情趣,正儿八经的吃醋,那就是不识抬举,皇帝是什么身份,能由着你耍性子?   听了淑妃的话,贤妃皮笑肉不笑,看向旁边一位身着飞仙裙高鼻深目微有异域风情的美人道,“姐姐这说的什么话,真要说起美人儿,秀嫔妹妹那才是叫人惊奇呢,圣上都在她宫中宿了一个月了,哪里是这把年纪的你我能比的。”   秀嫔岁数比清欢大不了多少,刚入宫不久,皇帝对她正热乎着,很快就封了嫔,这晋升的速度,哪怕是当年的贤妃也得逊色一筹,正是众妃的眼中钉肉中刺。可在面对一个强大的未知的新对手的时候,她们都有志一同的枪口对外。   秀嫔摆手笑道:“二位姐姐真是谬赞了,依我看呀,这位姑娘才叫美人儿,莫不是皇后娘娘给圣上物色的新姐妹不成?”   从她们开始张嘴说话,皇后的脸色就不大好看了,这几个女人当着贵客如此无礼,岂不是表明一国之母的她后宫疏于管理?正欲呵斥,却见不远处皇帝并祁缚明缓步走来,当下冷笑道:“可看清楚了再说话,免得叫人耻笑。”   她不解释,几人便理所当然地认为清欢是皇后的那个号称燕凉第一美人的妹妹,皇后失宠多年,每月不过初一十五,圣上才去她宫中过夜,怕也是想固宠,才从娘家挑了这个岁数小了一轮的庶妹吧?只是可笑至此,都做了这样的打算,还想着维持一国之母的颜面。淑妃惯常与皇后不对头,当下笑道:“娘娘莫要着恼,难不成臣妾还会在意这些么?这位姑娘确实是个美人儿,入了娘娘的眼,能为圣上充实后宫,也是她的福气。”   “哦?是吗?”   “自然——”淑妃答了一半发觉不对,这个声音是……她猛地回头,惊觉不知何时,皇帝竟和世子爷站在身后不远处,这些狗奴才竟一个都没发现!她吓得连忙跪下行礼,“臣妾不知圣上驾到,御前失仪,还请圣上降罪。”   皇帝没有理她,秀嫔这段日子独宠,自以为同旁人不一样,其他妃子都跪了下来,唯独她没有,还凑上前去:“圣上今日可要——”   话没说完已被皇帝打断,他俊美的脸上是和往日的柔情截然不同的冷峻,“朕准你说话了么?”   秀嫔浑身一冷,双腿瘫软,不由自主地跪了下去,一旁的贤妃将她脸上的表情打量的清楚,心底冷笑,真当自己是个什么玩意儿了,圣上喜欢美人,但也就是逗弄猫狗那样的喜欢,难不成还真有什么男女情爱?太过自以为是,难免丢人现眼。哪怕是她跟淑妃,入宫这么多年,也不敢如此骄纵。   须知圣上的爱宠,来去无踪,他喜爱你时,你样样都好,可若是不喜爱了,当初的好,也都成了坏。   这一点贤妃深有体会。她十六七岁那会儿,也自以为是圣上的真爱,在后宫横着走,还敢当面跟皇后叫板,瞧不起一个月只能承宠几次的皇后。可在那之后她才明白,圣上心里,她们这些美人儿,得了荣华富贵,就只是他手里的玩意儿,皇后才是他的发妻,无论对错,他都会率先站在皇后那边。   皇后跟圣上是平等的,她们是妾。   否则为何直到皇后诞下嫡子,她们这些嫔妃的避子汤才被允许停了呢。圣上啊,是这世上最冷酷之人,所以她们只敢对着皇后说几句酸了吧唧的话,在圣上面前却是乖巧的一声不敢坑。   宫里进不进新人,对她们这样的高位妃子来说意义不大,只是,谁不心悦圣上?谁不想宠冠六宫?所以哪怕知道自己已非少女模样,也仍然忍不住生出酸意。   那少女如此绝色,若是入了宫,她们还能有见圣上的机会么!贤妃本身亦是美人,见了尚且要自惭形秽,更何况是好美色的圣上!   她们先入为主,看到这么个少女,又跟皇后相谈甚欢,下意识就认为是皇后带进来要固宠的那位出名的美人庶妹,心里酸得很,忍不住就说了几句刺挠人的话,哪里知道自己根本认错了人!   直到那少女叫了世子爷哥哥,又喊圣上作皇帝表哥,美人们才回过味儿来,怨不得皇后不生气呢,和着是等着看她们笑话!这位哪里是什么庶女,这位是青王爷同平原公主的掌上明珠,一出生就被封为长安郡主的祁清欢啊!   只是长安郡主在江南长大,她们不曾见过,是以认错,眼下真是后悔莫及,何必逞这能!   皇帝不管女人间争风吃醋的事儿,但不妨他一眼瞧出这些美人脑子里想什么,呵,本来心情不错,可她们却如此失礼,叫皇帝想起自己这辈子也别想得到表妹,日后说不得要亲自给表妹寻个好夫婿赐婚,活生生错过这么个佳人,心中更是不悦,等到祁缚明带着清欢走了,他板着脸,每人罚了三个月的用度,最受宠爱的秀嫔被罚的最惨,还要禁足半年,抄上半年的佛经!   她听到了皇帝的处置,整个人都软了。宫里新人总比旧人多,半年后圣上还会记得她是谁?   倒是贤妃淑妃等人,虽然被罚了还是很高兴,还以为这秀嫔能独宠多久呢,也不过一个月,怨不得这封号叫做“秀”,可不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秀”么!   祁缚明是个死妹控,在他眼里自己妹妹顶顶好,天底下没有能比得上她的姑娘,叫那几个妃子意|淫成种马表弟的女人,想着就叫人生气。他当然不会去揍皇妃,但小小教训一下她们的家人,以儆效尤还是可以的。   清欢浑然不在意,美人们争风吃醋亦是风情无限,皇帝表哥好艳福。不过哥哥好意思说皇帝表格女人多吗?他自个儿不也是红袖添香美人为伴。   这些人都很奇怪。女子嫁人后希望丈夫对自己一往情深只有彼此,却在儿孙成亲后想方设法给他们身边塞人,以期绵延子嗣。男人都喜欢娇妻美妾,尝遍天下脂粉,却又爱惜自己的妹妹或是女儿,希望她们能有忠贞不移的丈夫——算了吧,还是从自身做起,再去要求别人好了。   祁缚明可不知道妹妹在想什么,他满心想着出宫后带着妹妹四处转转,燕凉好玩的好吃的都不比江南差,一定要让妹妹乐不思蜀,最好想要在燕凉定居,不回南地!   清欢对燕凉的记忆已经很是模糊,逛了一圈后倒也想起来不少,祁缚明带她从久负盛名的天香楼出来后,恰好在转角遇到一名上了年纪的中年女子,她衣着朴素,见了祁缚明也很是惊讶:“世子爷?”   “青奴姑姑,您身体不舒服吗?”祁缚明注意到女子手中提的药包。   青奴苦笑:“嗨,不是奴婢,是姨娘。”   “姨娘怎么了?”祁缚明一惊。“为何不让太医照看?荆相可知?”   “相爷不知道,姨娘瞒着他呢。”   祁缚明蹙眉道:“这如何使得,您带我去相爷府上看看吧,若是病情严重,还是要请太医的好。”   青奴想了想,也实在是担心姨娘,便答应了。   第1032章   第九十九碗汤彼岸(四)   姨娘已垂垂老矣。   她的病是心病, 多年来早已病入膏肓,药石罔效, 所以也不想再折腾,横竖这条命也活到头了,省得活着叫人遭罪。她的前半生过得虽然不好, 可后半生着实是享了大福气,如今就是合眼,亦能瞑目了。   她的头发花白稀疏, 面上皱纹密布, 前几十年的折磨与苦痛让她比常人苍老的更快,清欢见到她的时候, 其实她已经老眼昏花, 分辨不清来人是谁了。唯独照顾她多年的青奴,还算熟悉。   她的房间简洁干净,看得出来她得到了很好的照料。定央央的看着来人好一会儿,才瞧出这是世子爷, 要行礼的时候被祁缚明扶住阻止:“您不要多礼,听闻您身体不舒服, 我带着妹妹来看看您。清欢, 到这儿来。”   听到这个名字, 姨娘痴痴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小巧美丽的面容,眉宇间甚至与她的清欢有几分相似。清欢坐到床边, 握住姨娘的手:“姨娘好,我是清欢。”   “好孩子……好孩子……”姨娘不住地说她好孩子,目光痴缠在她眉眼看了一遍又一遍。便是青奴也有些惊讶,小郡主生的竟真跟清欢姑娘神似,莫非是转世投胎的不成?   清欢摸了摸姨娘满是皱纹的脸,她面上苦痛的神色便慢慢消退,一会儿便困倦的睡着了。清欢看得出来,姨娘已命不久矣。她的心中有怜惜也有同情,但对她来说,生前之事,宛如过眼云烟,姨娘和她去过的任何一个世界,任何一个爱她的母亲,没有区别。   因为姨娘病着,青奴怕她年纪小染上病气,便请他们去偏厅坐并上茶,一边絮絮叨叨地说:“姨娘最近身子越发不行了,从前还好,近来梦里总是喊着姑娘的名字,这么多年了,奴婢还以为姨娘看开了呢。”   “母女连心,姨娘如何能好。”清欢淡淡地说,又看去一眼。“但是没有关系,人死如灯灭,她很快就不会再伤心了。”   投胎转世后,连“清欢”这个名字都会忘记,自然也不会记得曾经有这么一段母女缘分。每一个铭记她的人最终都会忘记,只有她带着记忆永远的活下去。   她为姨娘能做的不多,只能叫她在余下的时间里不再感受到病痛,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这时下人来禀报,说是相爷回府了,听闻世子爷在此,特请世子爷一叙。祁缚明心里知道相爷找自己是要做什么,定是为了那批神秘人的事,只是妹妹在这里,带过去,怕她知道他们议事的内容,不带过去,连相爷都不见又未免有些失礼。最终还是决定自己过去,并请青奴姑姑带她在相府四处走走。   相府环境清幽宁静,下人也不多,青奴告诉她相爷很孤僻,从来不与人来往,也不交友,是个铮铮的直臣,正因如此,圣上对他极为信任,因为他不拉帮结派,更不结党营私,孑然一身,无妻无子,无牵无挂。   相府种植最多的是竹子,荷花池锦鲤游动,清澈可见,,整个相府都安静不已,除却鸟雀蝉鸣再无其他杂声,很适合修身养性。   青奴姑姑很是唠叨,她操心操习惯了,说她到现在也不明白,相爷一表人才,天资超绝,怎么就到了这个岁数还孤零零一个人呢,叫她想起自己曾经的主子,难道是她命格不好,影响了主子?   清欢安慰了她几句,青奴似乎好受了些,但又很快絮叨起来。说相爷照顾了姨娘几十年,比亲生儿子都要孝顺体贴,也唯独能在姨娘面前见到他偶尔露出笑容,姨娘总觉得自己拖累了相爷,相爷身居高位,又生的丰神俊朗,本有许多女子心仪他,可他却清心寡欲的跟个和尚似的。荆家一脉只剩下他一个,他也不打算留点香火。   清欢安静地听青奴唠叨,她大概是心里憋闷的久了,又无人可以诉说,难得遇见清欢脾气好又不怕泄密,便自己也不受控制地说了一大堆,还提到相爷曾经配过冥婚,那鬼夫人如今还被他供养在房内。再就是说鬼夫人同相爷其实是青梅竹马,只是天意弄人,叫仇恨毁了彼此的一生。   佳人已逝,音讯杳渺,活着的相爷背负着悔恨与罪孽,日复一日的自我折磨,活得像个苦行僧。他已是天命之年,和他差不多岁数的其他官员大多告老还乡,他迄今仍旧鞠躬尽瘁,日日夜夜处理事物直到鸡鸣,三餐食素,一年衣裳不过换洗的几套,逢年过节家家户户团圆,相府永远一片冷清。   活的跟死了似的。   清欢轻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亦无妻子儿女,可不是活的同死了差不多么,只不过死人尚且有家人惦念烧去纸钱,他却孤孑至此。   青奴说了许久,才意识到身边这沉静的小姑娘并不是随便的什么人,而是备受宠爱长大的长安郡主,她连忙告罪,又呢喃说道,若是那位姑娘还活着,大家就都快活了。   那位姑娘是所有人心上的一块疮疤,不闻不问就没关系,一旦想起便撕心裂肺的疼。青奴想着想着就眼眶发酸,喃喃地说:“……奴婢能活到现在,是姑娘替了我啊……”否则那些罪应该是她要遭受的,平白却叫姑娘受了,这些年来青奴都悔恨不已。恨自己太不防备,竟然没有察觉当年姑娘已经动了代替自己的心思。   清欢微微一笑道:“那是她心甘情愿的,更何况,在那种局势之下,她才是最合适的人选。”   青奴想起当年就有无数的话要说,可祁缚明已经过来带人了,清欢朝兄长走去之前告诉青奴:“那位姑娘从不曾后悔过,她早已接受自己的命运,为何青奴姑姑还不能释怀呢?”   祁缚明牵起她的小手,清欢走到他身边,就看见了神色冷淡,穿着灰色袍子的男子。他上了年纪,眼角已有皱纹,可并不苍老,反而仍旧俊美挺拔,岁月的年轮不过是增添了他眼中的不凡与卓越的气度。只是他站在那儿,就是冷冷清清的一幅画,浑似一潭冰冷的湖水,泛不起丝毫涟漪。   见了她,也不过是淡淡瞥过,便转身而去。   祁缚明怕她误会,连忙解释:“相爷就是这么个性子,他看到圣上跟父亲也是这样。”就是母亲来了,相爷照样如此。   清欢莞尔:“我没有介意。”   那就好。祁缚明摸摸她的头:“咱们走吧,别打扰相爷清净。”反正事情都谈的差不多了。   青奴送他们到相府门口,上了马车后祁缚明长长一叹,清欢看向他,他就露出苦恼之色:“欢妹,你说世上怎会有相爷这样的人呢?再大的罪,这么多年他做的好事也该抵了。”   忧国忧民,事事亲力亲为,大颂因他而强盛,百姓因他而繁荣,可他仍旧困着自己,不肯走出来。和曾经经历过当年事件的青王等人不同,得知曾经发生过什么的祁缚明,并不认为相爷犯了什么大罪。   他是这样说的,也这样问清欢:“你觉得他真的罪无可赦么?”   清欢没有回答,而是反问:“哥哥觉得呢?”   “那种情况下,是选江山社稷还是喜欢的女人,换作是我,我也会选择第一种。”和国家与百姓比起来,个人的私心都要往后放了,更何况相爷并非不管不顾。   清欢笑了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啊。”   “是这个礼。”祁缚明点头。   清欢又问:“倘若我就是那个清欢,哥哥还能如此轻松么?”   “那……”祁缚明认真想了想。“怕是不行的,哪怕知道选择国家是正确的,私心里,我怕是也要恨那人入骨。”   “因此母亲与姨母多年来一直恨他不是么?”清欢笑了笑。“真要说错,他是错的,只是他错在不该殃及无辜,更不该依恃那位姑娘的爱肆意妄为,屡屡用言语伤害她。”哪怕行为上总是口是心非,恶语一句六月寒,也会叫人心灰意冷。“在理智上,他为仇恨所控,情感上又不断挣扎,最后走到那一步结局,实在是命中注定。”   事到如今,清欢早已能平静理智看待自己生前的一桩桩一件件。和为她义愤填膺的人比起来,她认为那人做错了,却并没有错的那么夸张。   “用一个国家去换一个人,换作是哥哥,哥哥会去做么?”清欢给自己倒了杯茶。“更何况以当年胡人的行事,便是得手了,也不会放过那姑娘。交出行军图与粮草,几十万大军便要毁于一旦,敌军入侵,死的都是黎民百姓,相爷要背负更大的罪孽,多少家庭会一夕之间毁灭,人人成为亡国奴,难道就是正确?最重要的是。”   她笑起来。“那位姑娘已经放下,为何活着的人还痴缠不休?”   “使那位姑娘受尽折磨的是惨无人道的敌人,并非相爷,真要怨恨,更应该恨敌人不是么?相爷年轻时自负薄情,于感情上他有错,可于国家大义,他问心无愧。”   只是后来遭逢巨变,太多走向,实非人力所能控制。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在感情上他做错了,不肯诚实面对,不肯承认清欢是无辜的,说一些薄情残酷的话来伤害她,他的错仅仅是错在对待感情上,你们总说他是渣男,我觉得他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渣男”,毕竟他没有玩弄感情,也不曾试图从清欢身上得到什么,他甚至连亲都没有亲过她(应该是没亲过我也忘了)。如果不是当初被锁文,编辑要求我必须在快穿中加入有且只有一个的男主,清欢的故事里不应该再有他,但是既然被要求要写一个“男主”保证本文并非NP,所以还是选择了他,否则我实在是不想再给他加戏了。   但是在提到清欢生前的那本文里,一切选择都是清欢自己做的,她还是个柔弱女子的时候,就具备了勇敢坚强温柔的品质,这也是“男主”没有的,设定的他铁石心肠,因为年轻和仇恨,所以追悔莫及。但是从清欢的角度来说,她已经能够正确看待生前的事,她早就已经原谅了,但永远不会接受对方的悔恨,因为她始终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很确定,在写那本宅斗的时候,清欢自杀也没有极度怨恨后悔,对她来说,其实就是死后的四个字概括一切“所遇非人”,重要的一切都是过去,她已经不在意,但还有人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我所认为的大概就是这样。   第1033章   第九十九碗汤彼岸(五)   祁缚明与皇帝都是荆相启蒙教导成人, 对于恩师,他们和父母的态度不同, 他们更信任荆相,也更能体谅荆相。   可世上之事,各执一面, 又如何能强硬去判断是与非。   清欢对祁缚明的话不置可否,只是捧了杯茶给他,微微笑道:“我倒是觉得, 世上没有感同身受之事, 那位姑娘所受到的伤害是实打实的,相爷一句话, 便叫她心碎, 相爷受仇恨所困不错,可他对那位姑娘所言所语亦是错的,这些都是事实。如今已过去那么多年,那位姑娘早已身死成灰, 何必再追问不休。”   祁缚明见清欢与自己所想不同,忍不住就要反驳:“可是——”   “哥哥喝茶。”清欢打断他的话, “这是他们之间的事, 与你我无关, 咱们兄妹俩就不要因此而争执了。”   为了这么一个小小的过去,导致她费了这么一番功夫,实在是令人唏嘘。倘若这世上有人卖后悔药就好了,那一切兴许还有挽回的余地, 可那些过往都是事实,无法磨灭,所以争论是非、悔不当初、痛彻心扉——   全部都是没有意义的事啊,只是那人执念强烈,不肯放手,才有这一场再见。可清欢觉得,自己就是再如何告知过往同云烟,这个世界还活着的那人也不会听。   一个人执意要活在过去,旁人是拉不出来的。   清欢其实早就知道,即便自己回到这个世界,也不可能改变那人的想法,否则如何能有黄泉路上那一片血色的彼岸花。只是他生前不懂,死后才终于明白,一切不过奢望,失去再难挽回。   祁缚明自然不愿与妹妹起口舌之争,他很快便换了个话题,两人又聊了几句,便不再提起荆相之事。   所以你看看,只有当事人才会继续沉浸在回忆里,他人不过是闲谈时说起几句,之后便不再在意。   皇后娘娘的赏菊园会,收到帖子的都是高门贵女,是以当日极为热闹,说是赏菊,其实是为了物色未来的皇子妃们,众女皆知今日至关重要,个个卯足了劲儿的梳妆打扮,力求能在赏菊园会上艳压群芳,为自己谋个好前程。当今圣上有三子,皆已到适婚年龄,未来不一定谁就能有大造化呢。   所以赏菊赏到一半,皇帝便带着自己的几个儿子过来了,他说的倒是好听:“听闻皇后在此赏菊,朕便带着皇儿们也来凑凑热闹。”   皇后笑着点头,让几位皇子都坐了。大颂民风开放,朝内甚至还增设女官,对女子并无太多束缚,因此当皇子们落座后,便有许多含羞带怯的目光打量过来,几位皇子都深得皇家遗传,生的俊秀挺拔,一表人才,若是得此佳婿,也不枉此生了。   他们心中如何计较暂且不论,但皇帝如今正值壮年,少不得要继续在位个数十年,也就是说,短时间内他们都不会打破如今这种微妙的平衡。照岁数来说又确实到了该成家的时候,所以对于今日这赏菊园会,皇子们并不抗拒,甚至还兴味十足地开始打量起在场的美人来。   环肥燕瘦,各有千秋,美人更胜鲜花一筹,就是皇帝也沐浴在一片美人的海洋中——他向来喜爱美的人事物,不过今儿个的主角又不是他,否则还真叫他看见几个得眼缘的。   “长安人呢?”在外头,皇帝不好喊的太亲热,所以就叫清欢的封号。他来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欣赏一下小表妹的盛世美颜,结果左右看了一圈,人压根儿不在。“来了么?”   皇后答道:“郡主方才陪着臣妾坐了会儿,臣妾瞧她神色有些疲惫,便叫宫女带她去臣妾宫中小憩片刻。”   皇帝了然,“皇后有心了。”   如果不是确定清欢不可能进宫,皇后也不会这么的和颜悦色,对于不会入宫的女子,她总是好说话些,更何况清欢相处起来的确是如沐春风,皇后倒也有几分将清欢当作自家人看的意思。圣上跟青王一家关系亲近,她怎么可能会怠慢青王的女儿?和后宫那群只知道争宠的女人不同,她是皇帝的贤内助,事事都要从大局考虑。   说是小憩,清欢并没有真的在皇后娘娘的凤榻上休息,先前祁缚明将她送入宫,自己则去做事,这是个好机会。他的休沐已经结束,不能再寸步不离地看着她。赏菊园会至少要进行到下午,她有足够的时间去个地方。   知风知雪已经按照清欢吩咐的准备好了马车,虽然二人陪着,可还是很忐忑:“姑娘,咱们真的不用同世子爷说一声吗?奴婢觉得会恨危险,姑娘千金之躯,万一——”   “没事的,我心里有数。”告诉了祁缚明那干脆就不要去了。“待会儿到了地方,我就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记住了吗?”   “是。”   她们要去的地方是相国寺,这里香火鼎盛,香客众多,远远地就听到梵唱之声,来这里祈福的人不计其数。今日的人倒是少些,两个小沙弥在寺庙门口双手合十,清欢进去后,现在大殿添了香油钱,并没有拜佛,而是绕到了相国寺藏经阁附近,这里是住持大师住的地方,向来不允许香客进入。藏经阁更是重中之重,里里外外都有师父看守,清欢想进去可不容易。   她一直很好奇一件事,所以想亲眼看看。   藏经阁戒备森严,所以知风知雪负责将守卫的和尚引走,清欢因此溜进去,两个婢女都不知自家姑娘为何要做这样的事,可她们只忠于她,但凡是姑娘吩咐的事,她们都一定要做到。   守阁人被扮作黑衣人的知风知雪分别引走后,清欢反手将藏经阁的门关上,这里光影重重,高大耸立的书架上满满的都是佛经,清欢穿越在书架之间,到了尽头,才发现还有个身着僧衣倚着墙的面具僧,他不像其他和尚那样正襟危坐,而是很随意地摆放四肢,听见有异动,也只是动了动耳朵,头都没有抬。“施主所为何来?”   若是寻常人家的姑娘怕是要被吓到,可寻常人家的姑娘顶多在前头拜佛祈福,如何会到藏经阁来?清欢背着手笑笑:“大师,我想问你一件事。”   “何事?”   面具僧抬起头,他的眼睛乌黑深沉,在见到清欢面容时不由得一愣,随即露出几分兴致盎然:“你这脸,倒叫我想起一个熟人。”   清欢的这张脸,颇有几分神似“唐清欢”,但更像是青王夫妻,尤其是母亲。“聂靖,你还没死啊?”   面具僧顿时冷了声:“你知道我是谁。”   用的是肯定句而非疑问句。   “我知道啊,不然我为何要来?”她笑了笑,“我就是想看看,能让六少不远千里冒着这样的危险重回燕凉的,是什么重要的事。”   聂氏一族几十年前意图谋反,早已被诛杀,唯独留下个身体不好的聂靖。在聂家,聂靖虽然身子骨最差,却最为人所忌惮,其人行六,精通医卜星相,传说有通天之才。聂家伏诛,聂靖却不知去向,这么多年了朝廷一直在搜捕,没想到他竟然回了燕凉,还在相国寺出家为僧。   面具僧也笑了,“到底是她的女儿,青出于蓝。”   清欢不想跟他废话,单刀直入地问:“你跟荆相达成了什么协议?”   面具僧登时冷了眼,清欢顿觉周身气息冰冷,明白对方是动了杀意,她不慌不忙道:“我只是好奇罢了,你不用紧张,除了我之外,没有第四个人知道此事,否则我的父母早就赶回来了,你说呢?”   这倒是事实。面具僧眯起眼睛,上下将清欢打量了一遍:“你一个小姑娘,是如何得知的?”   清欢并没有回答,而是反问:“你们想做什么?”   “荆少游一直想杀我,可如今他却只能同我合作,你说有没有趣?”面具僧笑起来,“他明明恨我入骨,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我,帮我入京,掩饰我的行踪,送我入相国寺,啧啧,你说,我们想做什么?”   他说完,突然叹息了一声:“时也命也,为了这一番,我可算是拼尽了全力。你猜猜看,我准备做什么,他又为何如此帮我?”   能让一个无牵无挂视江山百姓比性命还重要的人违反原则,协助聂家余孽,原因是什么?   怪不得祁缚明说那群黑衣人十分诡异,毫无踪迹,怕都是聂靖的人,被祁缚明捉到,但万万不能透露聂靖的踪迹,因此死士们尽数服毒,剩下的那些也都死了——其中说不得就有荆相的手笔,他既然因为某种利益跟聂靖站在同一条船上,那么就必然会保证聂靖的安全。   见清欢不说话,面具僧笑意更甚:“你小小年纪,若是听说过我的名字,应该知晓,我师父鸿上真人曾说我是短折之命,可是你看,我现在已过天命之年,难道你就不好奇,我为何没死,还活到了这个岁数?”   第1034章   第九十九碗汤彼岸(六)   清欢问他:“都说聂家六少是天人之姿, 缘何要戴上面具掩饰自己的容貌?这里是相国寺又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周围除了我也没有旁人。”   面具僧低沉地笑, 这名头他已是多少年没听到了。小姑娘长得美,又像极了她娘,他便也愿意逗着她玩儿, 横竖这里只有两个人,难不成他还能栽在个小姑娘手中?“想看吗?”   “想啊。”   于是面具僧便一点点将面上那个古朴的黑色面具取下,映入清欢眼帘的是一张二十左右的脸, 这和他的声音非常不搭, 面具僧的声音听起来至少有五十岁,可他的脸却是年轻人的。清欢离他不远, 清楚的看见那张俊美的脸上连一丝皱纹也无, 如果不是声音太过苍老,他看起来就像是个年轻人。   还有,他的手。   刚才他的手垂在身侧,拿面具的时候举起来清欢才看得清楚。很多人面部保养的好, 却没有办法让双手或是脖子维持青春,可面具僧不是的, 除了声音, 他活脱脱就是个二十岁的青年人!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他承认了自己是聂靖, 那就说明他至少有五十岁了。五十岁的人哪怕保养的再好,也不可能是这样!这个时代又不会有拉皮玻尿酸,而且他的脸十分自然,没有丝毫人工雕琢的痕迹。   看见清欢眼底的惊讶, 面具僧轻笑着把面具重新扣回脸上,逗她玩:“小姑娘,你还太小了些,这世上有很多东西是你想象不到的。”说完,他扬声道,“怎么着,相爷还要在那儿候多久?这小姑娘你若是不带走,难不成还要留下来给我做个伴儿?”   阴影中缓缓走出一个人来,正是一身黑衣的荆相。他冷淡地看了面具僧一眼:“记住你承诺过的事。”   “当然。”面具僧笑。“我的命在你手上攥着,你的希望在我手上攥着,咱们俩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谁也离不开谁。我倒是没看出来,相爷还是个痴情种。”   荆相没有同他废话,而是示意清欢:“跟我走。”   这种时候不跟他走也没有其他选择。清欢跟在了他后面,然后回头看面具僧,面具僧仍然在原地不动,似乎感受到了她的目光,意味深长的勾起嘴角。   从头到尾,荆相没有跟她说一句话,他沉默地在前面走,清欢才知道原来藏经阁有暗道,这条暗道很长,不知道要通向什么地方。她不会有事,因为他绝不会伤害她,可清欢仍然想知道:“……相爷和聂靖达成了什么协议?他说相爷有求于他。”   “与你无关。”   他的声音很冷,冰碴子一样没有丝毫人情味,别人知道她的身份都是小意讨好,唯独他将她当成了石头花草般无动于衷。这个时候的他,自然是认不出她来的,毕竟与生前已是判若两人,最重要的是,这段时间存在于过去,所发生的都是事实,她不过是来到了过去,并不能改变什么。   “怎么与我无关了,聂靖如今应该和相爷年岁差不多,为何还是一副少年模样?相爷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他是什么人相爷难道不清楚,与他合作,无异于与虎谋皮。”   荆相的反应是没有反应,他不回话,也不理她,就那样走在她前面。清欢跟上去,沉声问:“相爷可是要求长生!”   这一回,他停下来了,不仅停下来,还转过身看她。那双冷的仿佛百丈寒冰般的眼睛,就那样看着清欢。终于,他开口问这个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的小姑娘:“为何这么说?”   “相爷一生无牵无挂,活得行尸走肉一般,求长生又有何意义?倒不如释怀,尚能修得来生。”   其实清欢知道,她怎么说都是无用的,不管什么都改变不了他的想法。   “来生?”荆相重复这两个字,淡淡地说,“我不需要来生。”即便他现在去死,也不可能找得到她,倒不如就这样活着,下一世他不要了。   “相爷就这么相信聂靖。”清欢又跟上已经往前走的他,“其人心机深沉,两面三刀,今日答应了你,明日就可能背叛你,相爷这样聪明,为何要同那样的人做交易?”   这条暗道很长,很安静,清欢虽然声音轻柔,却仍然造成了回音。荆相向前走,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在他看来这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姑娘,她的眉眼有几分相似“她”,所以他没法对她做什么,只是待会儿出去后要转移聂靖,相国寺已经不安全了。“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   清欢回答他说:“如果告诉你我是做梦梦到的,你信吗?”   荆相不置可否。   “我的梦里总是会出现一些事情,所以我什么都知道。”像是要取信他,清欢认真地说,“我还知道你求长生是为了什么。聂靖本来被断定是短折之命,可如今他活到这把岁数,无论如何也算不得短折了,他的容貌又很年轻,我曾经听母亲说过,聂靖受过重伤,身体孱弱,可方才我见了,他身强力壮,竟然把身体维持在了最佳时期,甚至更健康,也许这就是相爷想要的?”   他没说对也没说不对,只道:“你很聪明。”   “我要是真的聪明,就会知道你们到底达成了什么协议了。”按理说一个位高权重,一个东躲西藏,一个是相爷一个是逃犯,这两人之间还有不共戴天的仇恨,那么是什么让他们的关系变得和缓?清欢还记得,之前的某一个世界里她遇到过一个叫老歪的盗墓贼,那人穷尽一生都在寻找山下玉墓,并且狂热地认为墓里掩藏着长生的秘密。   老歪是聂家后人,他当时叫嚣着,聂靖和荆少游得知了长生的秘密,可荆少游却将它带进了墓中,也就是说,聂靖最后肯定死掉了。清欢还记得棺材里的两具尸体,无论是他还是她,都维持着最年轻美丽的时候,但她的身体千疮百孔不说,也早被她销毁在忘川,除了这一副还留在世上的骸骨,清欢在这个世界无迹可寻。   可那两具尸体,千百年后仍然栩栩如生,荆相现在虽然不算苍老,却绝不是少年模样,但尸体却是。也就是说,聂靖没有从他这里得到什么好,但他却如愿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那是什么呢?   清欢觉得只有一个可能。“……你是不是想修补唐姑娘的尸身?”   她本来只是试探着一问,可荆相骤然散发出的冷意让清欢明白,她猜对了,否则没有什么能解释那座山下玉墓中所看到的东西。这世上当真存在着一种人,能够逆天换命,可相对的,也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这也是你梦到的?”   他果然不会杀她,只是清欢知道的太多,他也不可能放了她。所以在出去暗道之前,清欢顿觉眼前一黑,整个人往前栽倒。荆相单手扶住她,暗道出口是相国寺后山,马车已经备好。他将清欢抱上马车,随后掩起车帘。   这么多年了,他不能功亏一篑,所以暂时只有委屈这个小姑娘。   清欢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在一个简洁清幽的房间,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她觉得头有些晕,随后便听到有人问她:“醒了?”   抬头望去,看见荆相坐在椅子上,正翻着手里的一本诗集。他没有看她,道:“从现在开始,委屈郡主在我这里多待些日子,到时候我会将你毫发无伤的送出去。这段日子对我很重要,郡主莫要四处走动,更不要出这房门,这里是我的院子,四处都有重兵把守,你大可放心,便是玄衣卫队也查不到我这来。”   他就交代了这么一句,随后就开始看书。清欢没有吵闹不休,更没有惶恐不安,而是起身,她发觉这个巨大的房间里,墙壁都被掏空,放着数不清的全是书。随意抽出一本,不是讲奇门遁甲便是占卜星相一类的,每一本都被翻的陈旧,看得出来,读书的人非常用心的钻研。   其中有一些还是民间传说与偏方,记载了一些志异故事,有几本被折起一页的,所提到的都是魂魄剥离之术。   清欢翻了几本,上头密密麻麻的做了标注:已尝试,不可行。荒谬。无稽之谈。   大部分都是这样否决的小字。   这个房间非常大,也非常空旷,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四周被书包围,显得格外冷清阴森,住在这样的地方,正常人都能住出抑郁症来,房间的色调又冷淡,黑白灰三种,就连人也穿着黑袍——清欢简直要以为自己是住在一具巨大的棺材里。   她被允许在这个房间四处走动,但不许出去,也不会有第二个可以说话的人,甚至不知道要被留在这里多久。   第1035章   第九十九碗汤彼岸(七)   万物自有其生长的规律, 此消彼长,但最终都会走向终点。活着的时候诸多快乐悲伤, 死后都会被遗忘。如果不想忘,不舍得忘,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具身体如果已经彻底损坏, 那么想要修补是不可能的,因为坏了就是坏了。可如今,有人得知了修补身体的方法, 荆相便是为了这方法, 做出了他本不应该做之事。   他一个人在这巨大的房间里,废寝忘食, 夜以继日, 就是想从古籍上找出能够实施的办法。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希望,他也会去做。   他早就做下了决定,清欢在这里,就像是一个看电影的局外人, 电影已经拍好,正在上映, 这里的一切都是曾经发生过的, 是既定的事实, 是不能反转也不能改变的,甚至这里的人都是灰色的,他们就像是老旧的唱片,阳光下拍打书页飞起的灰尘, 记忆里褪色的书页,他们呼吸着生活着,可他们早已逝去。   这里连时间都是空洞的,短暂的。   荆相这一生,大半辈子都在忙碌,如今年岁上来了,皇帝敬他,才叫他偷得这几日清闲。   “不必害怕,你会毫发无损的离开这里。”   清欢听了,抬起头看向他的背影,他坐在书桌前,宛如一座黑色的山,没有惊起时,亦不会落幕。“那你准备关着我多久?”   “不会很久,待到聂靖死了,你就自由了。”他淡淡地说,“我已派人去王府知会世子,说我请你在这儿住上一段时日,陪伴姨娘。姨娘年纪大了,总想逝去的人,你与那人有几分相似,她很喜欢你。”   清欢倒是不怀疑这个,祈缚明对这位恩师十分信任,绝不会怀疑,但这所谓的“一段时日”又会是多久?而且他根本就是把她关在这个房间里,不曾让她出去过。等到放她出去了,聂靖也好,异术也好,怕都是被他处理的干干净净了。   聂靖不该以为他还是年轻时那个做事尚有几分顾忌的人,荆相现在已是濒临的疯子,他要做的是世人所想象不到的,甚至是天理难容的,为了这个,他即将要付出极为惨痛的代价。   清欢原以为需要不少时间,但她没有想到的是,仅仅七日,祈缚明便来接她,这一次,反而是她不想走了。祈缚明一颗心都要碎掉,妹妹才在这里住了几日?就已经这样留恋?这七日来他每日都会到相府,可相府总是大门紧闭,相爷说留妹妹几日,祈缚明也不知是要留下来做什么,若非此人是相爷,他是决计不会放心的。   可这绝不包括七日后妹妹不肯跟自己走的事实!   黑衣人的事情已经查妥,正是聂氏余孽聂靖在背后操纵,今日凌晨聂靖及其手下已经伏诛,祈缚明就彻底空闲下来了。本想带妹妹再四处玩耍,没想到小姑娘竟然表示要继续在相府住几日!   荆相道:“带她走吧。”   闻言,清欢还不乐意呢,可祈缚明已经二话不说将她抱了起来快速奔向相府门口并迅速塞进马车,生怕她吵闹着要留下,马鞭一挥,便离相府远了。   “……相府一点都不好玩,死气沉沉的,王府好玩多了,还是说你想去外祖父家玩?”祈缚明认真地问,这几日为了黑衣人的事他也忙的焦头烂额,那些人行踪诡谲身手高超,妹妹若是留在王府怕是不安全,祈缚明不能保证王妃会拼死保护妹妹,因此才答应将清欢放在相府,至少这里是绝对的安全。   “都不想去。”清欢掀开帘子回头看了一眼,相府大门已经紧闭,她微微皱起眉头,聂靖肯定是已经死了,否则祈缚明没有时间带她四处去玩。   聂靖如果死了,那荆相接下来会做什么?清欢总觉得相府还有其他秘密,可是她不知道是什么。   “欢妹。”祈缚明突然有些忧心忡忡,他强硬地捧住妹妹往回看的小脸,掰回来,强迫她与自己对视:“你不会是对相爷……”   清欢愣了一下,随即失笑:“当然不是。”   “那为何如此关注他?”祈缚明仍然没有放松。“哥哥告诉你,相爷是有家室的人,而且他和你之间的岁数都差成什么样了,你可不要胡思乱想。”   “我知道啊,他有位鬼夫人。”   “知道你还——”   “我真的没有。”清欢认真地说,“我只是觉得相府很奇怪。”   “奇怪是正常的,没一丝活人气儿,每个人都跟死水一样,能不奇怪吗?”   其实清欢说的不是这个,她觉得最奇怪的是那个房间,可是没等她再说话,祈缚明就再三叮嘱她:“咱们家的姑娘,大可一生不嫁人,也照样活得潇洒自在,切莫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   其他人家的姑娘这个岁数早开始相人了,青王夫妇却并不迂腐,小女儿自幼聪慧可爱,便是他们夫妇哪一日不在了,也仍旧享一生荣光富贵,并非一定要嫁人生子。身为他们夫妻的女儿,当然有自由选择人生的权利。即便她不嫁,她也仍旧是人人欣羨讨好的长安郡主。再说了,人父母都不着急,哪里需要旁人来打主意?   清欢点点头表示知道,她自然不会嫁人,也不会喜欢什么人,可她还是想留在相府。每天晚上她睡在那个房间的时候,荆相去了哪里?那应该是他的房间不是么?他没有睡地上也没有出去,他去了哪里?可每到第二天早晨,他就会早早的开始读书。   “哥哥,我真的不能再在相府呆几天么?”   “不能。”祈缚明拒绝的干脆利落。   那好吧。   既然不能留下来,那她总可以去看看青奴跟姨娘吧?   清欢回王府没两天,就备好了谢礼,亲自去往相府,答谢这几日相爷的关照。   姨娘的病情每况愈下,她已经活不了多久了,到了这把岁数,她逐渐地忘记了许多,有时候就连照顾她这么多年的青奴都不认得了,更别提是自己曾经有个女儿的事情。   能够忘记可真是太好了,再也不会怀念,也不会难过。最怕的就是忘不掉,钝刀子在心头肉上割,就这样还嫌不够。   对于清欢的再次到来,荆相的反应十分冷淡,简直像是不认识她一样,清欢看完姨娘就跟在他身后,“相爷还是不肯告诉我,到底跟聂靖做了什么交易么?”   “与你无关。”   “谁说与我无关,你可知道我叫什么名字?”   他的确还不知道。   他与青王夫妻互相信任,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之间交恶的关系,这么多年来青王夫妻过得多么幸福美满,他孤家寡人就有多么凄凉。小郡主出生他也只是听说,而后得知太上皇赐了长安二字给小郡主做封号,其后便再也没有关注过。任凭她叫什么,又与他有什么关系。小郡主多年来不曾到燕凉,熟悉她的人在荆相面前都亲昵地叫宝儿,是以他并不知她的大名。   先前几日,他也是叫她做郡主,连她名字都不曾问过。   清欢看着他快步往前走,大声道:“我叫清欢!”   荆相的脚步停了,他慢慢地转过身,像是没听清,又问她:“你说你叫什么?”   “清欢。”   她又重复了一遍,“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清欢。”   荆相总是枯寂如死水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些许波动,他许多年不曾再听过这个名字,眼前这个鲜活的姑娘站在他面前,叫他整个人都变得颤抖起来。   “相爷到底想做什么?”清欢上前一步。“也许她并不想看见您这样做,何苦来哉?”   可是荆相的失控也不过是眨眼之间,他很快就又恢复了平日的模样,转身离去了。   清欢这一次没有再追上去,而是叹了口气。早知道的,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打动,因为这一切都是既定的事实,她身在其中,也无法改变。   她和生前的她不一样了,彻彻底底的,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   荆相回去后,一个人在房中坐了许久许久,他第一次没有把时间用在读书上,他手上拿着毛笔,笔尖蘸上的墨水滴在上好的宣纸上,留下一个一个泥泞的墨点子。已经多久了呢?   他活了多久了?   她走了多久了?   这些年来,他试过很多法子,可是既无法唤回她的魂魄,亦无法叫她入梦。可他又不想这样死去,死的晚了,怕是在地府都追赶不上,若是浑浑噩噩将生前事忘了,他也不愿,所以他想到一个荒谬的、异想天开的方法。   既然不能死,那就不要死好了。   世人求长生,是为富贵荣华,帝王求长生,是为千秋万代,他却只是想要再见她一面,不能相认也没有关系,他要做她足下的泥,耳畔的风,眼前的树,那样就够了。   再续前缘,这样的想法,他是没有的。   第1036章   第九十九碗汤彼岸(八)   聂靖已死, 荆相要做什么,这世上再无第三人知道。更何况聂靖死的无声无息, 就是去查,也不会有人查的出来。祁缚明十分信任荆相,既然荆相已让黑衣人事件划上了句号, 那么他也好,皇帝也好,就都不会再过问了。   荆相年岁已大, 皇帝恩准他不必每日来上早朝, 荆相孑然一身,无亲无故, 他这一生大部分的时间都投入在了江山社稷黎民苍生上, 从没为自己活过。可如今他快要死了,这把岁数了,他终于能够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姨娘到底没挨到年底,都说老年人最怕冬天, 很多上了年纪的人熬过了一个冬天,精神头就能好很多, 可姨娘早已药石罔效, 她觉着自己拖累了荆相, 连累他一生不曾成婚,膝下也无儿无女,如今终于要去了,心头竟是松了口气。   她那样卑贱的出身, 本就是叫人践踏进尘土里的,更遑论还是个贱妾,这一生过得是浑浑噩噩是非不知,一味的逆来顺受,还需要女儿来保护她、照顾她。   姨娘临终前回光返照,抓着被角,破碎地念叨着她这几十年来郁结于心的愧疚。   世上哪有她这样柔弱可欺的娘。   只知道哭泣,只知道躲闪,只知道忍耐,活生生把女儿推进了火坑,叫她在那个家过得生不如死。女儿死了,她又拖累荆相几十年,这辈子,她都没为女儿做过什么。   她身为亲娘,却连为女儿责怪荆相的资格都没有。姨娘老来经常做梦,梦里从不曾再见过女儿,她不知是自己心不够诚,还是女儿怨了自己,不肯入梦。   现在,她终于可以撒手而去了。   荆相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姨娘眼角流下一滴浑浊的泪,随后便闭上了眼睛。他伸出手,为她将被子盖好,起身让了出去交由他人处理。照顾姨娘是因为她,姨娘去了,他心中也没有多么难过——几十年的铁石心肠,他仍旧是这样的人。   相府的丧事办的很简单,燕凉尽知相爷的岳母去世,想来吊唁的不少,可惜都进不去相府的门。这消息甚至都没有通知远在江南的青王夫妇跟太上皇太后,荆相一直都是这样活着的,他葬了姨娘后,整个人都有些恍惚,却不知是恍惚于少了个长辈,还是恍惚于曾经逝去的时光。   那时候他还年轻,二十左右的年纪,一颗心里满是戾气仇恨,怨不得一步错,步步错。如今他阅尽千帆,孤独清冷,又似乎回到了那个时候。   姨娘死了,他同她之间最后的联系也断了。此后,还有什么人,能同他一起回想她的模样呢?   真好啊,她永远年纪轻轻,他却已是满头霜雪,华发早生。只怕见了面,她会不喜。   还是要俊俏些好,就照着少年时期的模样,她若见了,兴许会多瞧他一眼。   相府的白幡一直挂到了元宵,过节时人人欢欣雀跃,唯独相府冷清一片,下人们都放了假回去,就连青奴都被接走了,唯独剩下荆相一人,坐在院子里,清风吹过竹林,他一人对月自斟,朦胧间,却无论如何都醉不了。   活着太清醒,是种折磨。   他低低笑起来,喝了最后一杯酒,起身回了房。仍旧是那个清欢曾经待过的房间,只是他没有去睡那张床,而是扭动了书案上的一枚砚台,砚台缓缓转动,大床转移方位,瞬间露出一个黑漆漆的地洞来。   荆相踩着台阶走了下去,地洞门随后关上。走道并不长,他一步一步走到尽头带锁的房间,用随身携带的钥匙打开门锁,走了进去。   房间四壁及地面是用冰蓝色的石头砌成的,冰冷入骨,用于保存。一张玉床上,有一副森森的人骨。   那骨头身着嫁衣,眼睛是黑漆漆的两个洞,嫁衣套在身上空荡荡的,完全没有人体该有的起伏。荆相慢慢走过去,像是想,又不敢,轻轻地触碰了一下白骨,然后低头吻了一下:“吾妻莫急,很快,为夫便会为你塑造出一具完整的肉身,很快的……”   接着,他取过一旁的匕首,先是贴着自己手臂,削了一块血肉下来,然后将伤处包扎,再以自己的血肉贴上白骨,以此为她再塑玉身。   她的冰肌玉骨因他而消殒,他便以自己的血肉赔她一个,日后他也好循着自己的血肉气息,找到她,照顾她。   “我怕你走的太快啊……”他轻声说着,将血肉与白骨贴奇,说来也是奇怪,那白骨沾染上活人血肉,竟像是有了灵气,缓缓与之结合,生出一只如玉般的半截藕臂。而荆相揭开自己包扎伤口的布条,用白骨身下的寒玉喂养己身缺失的血肉,他的脸色随之越来越白,白的几近透明,手臂也恢复成了原状,却无丝毫血色,像是以玉雕成,毫无烟火气。   聂靖能维持年轻时的模样,便是用了此法。他阅遍古籍,寻到了续命之书,以他人血肉重造身躯,便是死了,也能活着。所以聂靖声音苍老,容貌却一如当年。   荆相捉拿到他后发现了这一点,聂靖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他要长长久久的活下去,可如今这样未免有些不美。眼睛坏了,就要换一颗眼睛,皮肉烂了,就要换一块皮肉,总是这样下去,他觉得麻烦。   荆相欲为亡妻再造玉身,便与聂靖暗中达成协议。聂靖教他修补之法,他予聂靖方便,保他平安。聂靖惊奇的发现,自己的身体不需要再杀人也能够很好的维持,可他却不知荆相是如何做到的。   世上哪有什么长生之法,荆相不过是要用自己的血肉修补亡妻之身,以自己的灵魂做代价,从此守她平安。聂靖发觉荆相不肯诉说长生之法,便想要翻脸,谁知却被祁缚明带兵捉拿斩首,一代奇才便就此丢了性命,从此后,再也无人知晓那害人续命的法子。   遥远的西域古国有这样一个传说,神秘的女王老死后,叛变的信徒挖掘出她的棺椁,却发现本以垂垂老矣的女王竟然恢复了年轻时风华绝代的模样。那是一种神奇的方法,可以用经过淬炼和处理的寒玉来代替干枯的皮肉,使之呈现最貌美的年华。   荆相以自己血肉再塑白骨之身,又以寒玉化为己身,他研读各种奇书,为的就是这么一天。此后他再无记忆也无妨,就此消散也无妨,找到她,见她一面,看她过得好,不相认也不相爱,更不相知。   做错了的无法挽回,可他不能就这样放了手。   人死之后,会如何呢?   没有人知道,他也不知道。   可以若能选择,他愿意以这种诡异而残酷的方式存在,直到有朝一日,彻底消弭。那一日也许很快,也许永远不会来到。   如今还不能一次完成,荆相做完了今天的份,便离开了密室。他在遥远的南方,选中了一块风水宝地,那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人迹罕至,他在地下,悄悄建了一座玉墓。待他百年后,他的心腹会将他们夫妻送进那里,至少有千年的时间不会被人发现和打扰,他也许,能够真的再为她做点什么。   可是,要怎样,才能保证死后灵魂不灭呢,荆相深知这并不容易,他只得了修补之术,安排了身后事,却不知要如何让自己的魂魄停留在世间。哪怕他将一切准备好,倘若死后消散,这一切也都成了虚幻。   这是他唯一没有的答案。   可他的时间不多了,他已过天命之年,还能再活多久呢?他穷尽一生都不曾找到的秘密,能够在余生的几年里得到吗?   上天会眷顾他吗?   此是月圆佳节,该有妻儿陪伴左右,他却一人很多很多年了,久到已经习惯,并且再无期待。   烛影摇曳,荆相摊开一本书,直到烛泪落尽,金鸡报晓,他仍旧没有停下,更没有去休息或是进食,甚至连水都不曾喝一口。他怕时间不够用啊,不能浪费,一分一秒都需要珍惜,他所剩无几了。   春去秋来,他的日子就是这样过的。   相爷难道出门,不过立太子这样的大事,还是需要他亲自坐镇。皇帝与他商量过,也有自己的考量,最终还是决定立大皇子为东宫。大皇子是皇后所出,占长亦占嫡,无论如何都是名正言顺。至于他的其他儿子们心里怎么想,那就不知道了,总之他们都是庆贺的。皇帝至少还能再活个几十年,只要他活着,皇子们就还忌惮,不会有太多想法。   这会儿皇帝开始羡慕一夫一妻的太上皇跟太后了,只生一个儿子,那还有什么好寻思好操心的,哪里像他儿子这么多……过些年年岁尚小的皇子们也长大了,保不齐会出什么岔子呢。   皇帝全然忘记了,他一个美人又一个美人宠幸时,心里可不是这样想的。   第1037章   第九十九碗汤彼岸(九)   每次见到荆相, 皇帝都觉得有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毕竟他的父皇不大靠谱,一把岁数的人了还小孩子心性, 从小放养他,他基本上是荆相带大的,可这些年, 皇帝身居高位,坐拥天下,什么美人没睡过, 什么宝贝没见识过?正因为享受尽了人间烟火, 他才更无法理解荆相在想什么。   怎么会有人愿意过这样的人生呢,活着跟死了有什么两样?   值得一提的是, 皇帝虽然在看待美人江山上跟古往今来所有的皇帝一样, 可他并不追求长生不老的仙术,这一点还是遗传了不靠谱的太上皇,活着时为帝王,已是享尽人间极乐, 若是想要永生,那未免太过贪心。   所以他立了太子, 才不担心以后这大颂江山能不能千秋万代呢, 他在位的时候励精图治, 并且选择了一个优秀的继承人,他完成了自己的职责,剩下的是后人的造化。   皇帝想得开啊,所以吃得香睡得好, 他是享乐主义者,所以他矢志不渝的劝慰荆相人生得意须尽欢,不要过得太苦痛。不过劝了这么多年,他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什么用都没有。   清欢再一次见到荆相时,他整个人都没了活人的气息,若非还有呼吸,真像是一幅静止的画。太子册立大典完成后,他便率先离开。可刚回到相府,就听下人说长安郡主来访。   相府的茶都是好茶,清欢喝了两杯才等到荆相回来,对于她的上门他似乎并不惊讶,而是问她:“所为何事?”   清欢微微垂下眼睛,而后淡淡一笑:“我就是想问一下相爷,是否执迷不悟。”   他们都是聪明人,说话不必拐弯抹角。   “是。”   意料之中的回答。这里就像是一个固定的梦境,根本没有办法阻止或是改变,因为一切早已发生,真正让清欢感到造化弄人的,是她发觉,竟然自己要亲自送他这一程。“既然如此,相爷,我祝你心想事成。”   荆相抬眼看她,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交汇,似乎穿越了无限的时间与空间,又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逐渐地便归于平静。荆相其实不大明白清欢说这句话的意思,在他看来,她是个有着令他心痛名字的晚辈,他不愿见她,不愿让她接近,甚至不愿听见她的声音,都是因为这不足为外人道的感觉。   可他察觉的出来,眼前这个小姑娘,并非真的是个单纯的什么都不懂的,锦衣玉食长大的少女,她身上有着秘密,可那秘密荆相不想知道,因此不去探究,也不好奇。   然而此刻,她却祝福他心想事成。   “我其实很不能理解,人活着,死了,都会有不能放下或是忘却的执念,这些执念不消,形成了他们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口气。”清欢将手中茶盏放下,神情温和而自然。“一个人的灵魂会有多么巨大的力量呢,这取决于他本身的心性与思想,也取决于上苍是否厚爱。可无论是谁,但凡为执念所困,最终都不得解脱。”   荆相沉默地听着。   “相爷的所作所为,于我而言,就像是一场已经演完的皮影戏。我在观众席上看,相爷在布景后,一步一步走上自己决定的道路。我说人太痴缠过去,就会失去将来,并非危言耸听,相爷想必也知晓这个道理,却仍做出了选择。”   “那么,既然相爷如此执着,我便许你一个机会,看看你这执念,最终能不能被消除。”   清欢站起来,伸出了右手,摊开,不知何时,她的掌心盛开出了一朵闪耀着星星点点红光的彼岸花,接着她松开手,彼岸花便像是有了自己的意识,进入了荆相识海,他的眼中红光一闪,随后,一切恢复如初,就像是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那是他幻化出的模样,也是他最终的结局,一切都是他的选择,清欢再不干涉。不强迫他放手,也不给予他未来。   他想要一个机会,那就给他这个机会。   但也仅仅如此了。   他最终的结局,便是奈何桥边簇簇而生的血色花海。再不是什么荆相,再没有什么爱恨,再不存在任何执念,就是一片花海,从鬼门关开始,沿着黄泉路,延伸到奈何桥边,为走上桥的亡魂引路。   也永远的,陪伴着她。   如果这是他想要的结局的话。   清欢最初来到这个世界,就知道自己什么都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永远只存在于过去,因为在这个世界的人,他只肯活在过去。   他放不下执念,那便不要放下。他想要长生,那便长生。可这些,都只发生在这里,在这短短的数十年。   因为他真正的灵魂,早已消散,化为那片血色花海,再无意识,亦无记忆。   肉|体,**,情感,心,记忆,灵魂,执念。   这些,他都不再拥有了。   清欢轻轻地叹了口气,她没有回头去看相府,那里就像是被定格的黑白照片,逐渐变得陈旧,逐渐衰老,逐渐破碎和消散。   他长生的力量,是她赋予的。那株彼岸花滴入了她的血液,予他长生,予他灵魂分割,予他最后于忘川长眠。   她离世的那天,这个故事就应该结束,活着的人不应该再背负罪孽自我惩罚,因为死去的人永远不会再回来。她和生前的自己已经判若两人,所以这个世界的任何人都不曾再认出她,她连心都是重新长出来的。   柔软、鲜活,宽容,且慈悲。   否则她不会为了他的执念回到这里,也不会陪他度过那些世界,所幸他最终放手,忘记了她,也原谅了他自己。   清欢回到了王府,祁缚明还没有回来,王妃那里,几个侧妃争吵不停,又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世子爷若是在,她们就不敢这般放肆了,王妃脾气好,她们才敢来评理。结果正争的热火朝天,突然见到小郡主不知何时坐在一旁言笑晏晏,撑着下巴看她们,表情颇有几分看戏的意味。   到底都是好面子的人,小郡主是世子爷的心肝儿,她们可不敢招惹,在小郡主面前失了仪态,若是叫世子爷知道了……众侧妃连忙告退,剩下王妃叹了口气:“真是要被她们烦死。”   可她虽然这样说,面上却带笑:“妹妹可不要笑话我,世子爷每日辛苦操劳,我能为他做的,也只有这些。妹妹是神仙般的人物,可不要笑我。”   “怎么会,嫂子好得很。”清欢失笑。   她又去看了外祖父和大舅舅,外祖父年纪大了却仍要逞强爬山不肯坐马车,大舅舅气得说不出话,父子俩大吵一架,第二天早上,一个臭着脸进了马车,一个骑着马在一旁看护,舅母偷偷的笑。   皇帝表哥又新迷上了一位充满异域风情的美人儿,成日乐不思蜀,除了固定去皇后的宫中外,时间基本都消磨在了这位异域美人身上,甚至还学着人家的样子穿胡服吃烤串,软玉温香好不快活。   青奴姑姑在旧主家生活的如鱼得水,她是侍奉过家主的人,整个主家都对她十分尊敬。她给旧主上香的时候,面色无比平和,再瞧不出年轻时的泼辣模样。   人人都过得很好,伤心难过的时候也会有,可总会过去,快乐很快就会替代那些无法名状的悲伤,往前看,朝前走,不回头,只放手。   再后来。   青王夫妇大限已至,夫妻双双撒手人寰,小辈们围在身边泣不成声。   太上皇病重,药石罔效,驾崩前却仍旧笑眯眯的,拉着太后的手,怀念当初两人年轻时相遇,此后欢喜冤家一生。   大将军及其夫人亦垂垂老矣,夫妻共葬。   ……   曾经她熟悉的人,都在慢慢地离去。但人生就是如此,有了分离,再见才会震动人心;有了死亡,活着的时候才能更加豁然的去相爱。这些组成了世界,也组成了人心。   这些都是理所应当的不是吗?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不渴望未来,因为未来总会到来。   把握当下,才最重要。   荆相岁数也大了,耄耋之年,十分长寿,可他在这个世界已经走到了终点,接下来他自己做了选择。他临终前,身边有学生陪伴,皇帝与祁缚明都在侧,二人听着床上的老人呼吸急促而短暂,眼圈泛红。   这个将他们教导成人的人,终于也要同其他长辈一般,离开了。   清欢最后来看他一眼,用自己本来的模样。他的目光已经失神涣散,却似乎在冥冥之中,见到了她,甚至朝她伸出手。清欢轻轻叹息,低声道了一句:黄泉碧落,永不相见。   是真的,不会再见了。   你的以后刚刚崭露,但对于已经经历过那些以后的清欢而言,这就是荆相的最终。   一切都是结束,一切都是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九这个数字,所以仍然在第九章选择完结。   接下来如果还有更新,应该是一些错别字和BUG的修改,不会再有任何番外与故事。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陪伴,清欢要跟大家说再见了,非常谢谢。   离开忘川奈何,希望还能在荒海归墟与大家相会。 本书由 淡水猫咪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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