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订制的总裁》 作者:木三观   文案:   小职员一觉醒来发现躺在了霸总床边……   金兰殊x宋风时,1v1,HE   傲娇霸总攻 与 人妻职员受 的 双向暗恋   宋风时是奢品店店长,偶遇老同学,醒来发现和霸总老同学昨晚运动了。落荒而逃后,不久发现霸总收购了他们的品牌,成为他的新老总……   作品标签:近代现代,都市爱情,甜宠,架空,双向暗恋,欢喜冤家。 第一章   难得的休假日,五点钟,宋风时被乡下爷爷打来的电话喊醒。   “你妹妹要过来啦!你快去车站接她!”   “妹妹?”宋风时揉了揉额头,“我到底有几个妹妹?”   “村里的都是一家人!”爷爷大嗓门轰炸式回答。   宋家村嘛,家就是村。   宋媚钗要来“打扰”宋风时,她也是觉得不太合适的。因此,她手里拎着妈妈塞给她要送给“大风哥”的土鸡蛋,红着脸下了车。   车站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要把接应的人认出来不太容易。   更何况她和宋风时也很久没见了。   然而,她还是一眼认出了宋风时。   其实,说是她一眼认出了也不对,只是宋风时站在那儿特别打眼,她下意识就将目光聚焦在这个男子身上,他穿着一件卡其色风衣,切尔西剪裁尤其修身,可以勾勒出宋风时长长的腰,风衣下摆露出一双窄腿裤裹着的笔直、修长小腿,风格优雅。脸庞雪白,眉毛深灰,眼眸是琥珀色,眼下有可亲的卧蚕,看着就是非常讨喜的长相。   她看见这个男人的第一个念头是“哇,有帅哥”,大约是过了半分钟,她才反应过来“咦?他是大风哥?”   宋风时走了过来,压抑着起床气,保持良好的风度,还帮女孩子提行李。   宋媚钗看着宋风时的脸儿,不觉说道:“哇,大风哥,你现在变好洋气!”   宋风时干咳两声,礼貌回应:“你也是‘女大十八遍,越变越漂亮’!我记得我离开村子去读大学的时候,你才是个小丫头吧。现在都长成大姑娘了!”——这句话说出口之后,宋风时觉得自己的语气好像过年回村的大叔。   宋媚钗笑说:“你也太会装长辈了!你比我才大几岁呀?我现在也大学毕业了。”   二人一边说说笑笑走出了车站。宋风时没吃早餐,有点低血糖,提出去“星八颗”咖啡厅坐下喝杯咖啡,吃个可颂什么的填填肚子。宋媚钗见宋风时脸露疲惫,便说:“你要吃什么?我去买吧!”   宋风时笑道:“这可怎么行?你是客人!”   “都是兄妹嘛!”宋媚钗特别爽朗的笑了,“况且你还请我喝‘星八颗’,我给你跑个腿也很值!星八颗的咖啡太贵了,我平常都不舍得喝的。”   说着,宋媚钗拿了宋风时的钱,就风风火火地去柜台了。   宋风时在位置上坐着,看见宋媚钗将盛载着热咖啡和可颂的托盘高举过头顶,迈着小碎步往自己走来,便想劝她:“小心点,慢慢走!”   当宋媚钗差点撞上一个穿白衬衫的男士时,宋风时更是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尚幸,宋媚钗在餐厅打工过,这一套操作很熟练,没有撞上任何人、也没有跌倒,快速而稳妥地将托盘放到了宋风时面前,还将找零的钱叠好放到托盘上了。   宋风时笑笑,说:“你刚刚好险。”   宋媚钗眨了眨眼:“什么?”   “刚刚你差点撞到的那个人,”宋风时用目光扫了扫那位白衬衫男士,“穿的是定制衬衫,你要是把咖啡倒在他的衣服上,我恐怕要不认你这个‘妹妹’了!”说着,宋风时笑笑,举起咖啡杯吹了吹。   “定制西装?”宋媚钗扭过头,看到那个男士身上穿的白衬衫平平无奇,“怎么看出来是定制的?”   宋风时回答:“背脊和袖子的打褶。”   “嗯?”   宋风时又抬眼看了看:“他这个打褶是瀑布式的,应该是意大利的。”   “瀑布……?”宋媚钗完全没听懂,半天才说,“不过我也听我的上司说定制衬衫的褶子啊纽扣都不一样,但我也看不出来,而且男生也会穿外套吧,套上外套也看不见什么打褶和纽扣了……”   “那个时候的话可以看领子。”宋风时回答,“普通的衬衫——尽管是千元的衬衫——领子的里衬都是粘的,定制西装的是手工缝上的。”   宋媚钗看着宋风时对此侃侃而谈,不觉有些羡慕:“哇,你懂得那么多!一定经常买这个吧?”   “我也想啊!”宋风时摇摇头,笑道,“我是卖这个的。”   宋媚钗看着宋风时的眼睛仍然是亮晶晶的,说:“那应该也是很厉害的店吧?是牌子店吗?我会听过吗?”   “宝梵琉。”宋风时问道,“你听过吗?”   宋媚钗大惊:“我……我当然听过啊!就是很贵的那个牌子吧!”   过了一会儿,宋媚钗又好奇地说:“我听我的上司讲啊,说最近不景气,宝梵琉可能会被财团收购,是真的吗?”   宋风时也听过这些风言风语,但却不置可否:“我可是小职员啊!哪能知道这么多?”   “收购”这两个字,对于宝梵琉现任总裁来说是一个大大的忌讳。   他现在听见“收购”两个字就要发狂,搞得办公室里的人连“受够”“首购”“手钩”这些词都不敢说。   总裁办公层里的职员甚至连“勾手”“够受”“购售”都不能说,每天越发不说话了,气氛更加低气压。他们装作无事发生地敲打键盘,其实早已想着另谋出路。其实,早在“收购”之风吹起前,高层就已经走了一批人了——原因无他,就是不景气。   “叮咚”——电梯门一开,里头走出了五六个西装革履、手提文件夹和笔记本电脑,如同电视剧反派一样看起来气场强大、很不好惹、并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这就是要‘敏感词’我们的夔龙集团的人吧?”助理们窃窃私语,但仍不敢说出“收购”这两个字,毕竟办公室里对这个词语很敏感的还是他们现任老板。   “哪个是头儿啊?那可能是我们的新boss啊!”   “这还用问?他们手里个个都拎包、拎电脑的,就一个人一脸拽样啥都不拎,可不就是boss了!”   “噢,就是帅且脸臭的那个,是吗?”   帅且脸臭——是他们对CEO金兰殊的第一印象。   这也是许多人对金兰殊的第一印象。   跟他不熟的人,会觉得,唉,长得那么帅气的人,脸那么臭,很可惜啊。   然而,到了会客室,金兰殊便进入“工作状态”,被腹诽“脸臭”的脸庞上扬起了意气风发的笑容,就如同灯忽然打在了钻石上,忽然地璀璨夺目,叫人见之忘俗。   宝梵琉的CEO却没有心情欣赏美男,脸上都是抗拒的神色。   “就是你们,3年前收购了‘吕氏’吧?”宝总裁看着他们,神色冷淡。   “嗯,是的。”金兰殊回答,语气还有点骄傲。   “3年前,吕氏还是一个可以勉强入流的牌子。”宝总裁语带不屑,“现在呢,连买菜的大妈、坐地铁的小妹都在背他们的包了。”   金兰殊点头笑了:“是的,我们确实把吕氏的销量做起来了。”   宝总裁觉得这分明是讽刺最近宝梵琉销量下滑,他冷哼一声:“我们这些老品牌的坚持是来自于百年艺术世家的底蕴,像你这种暴发户根本不清楚吧?”   “是的,”金兰殊有一种习惯,无论对方说什么,他都会点头说“是的”,“像你这样年纪轻轻就把祖上百年老字号亿万身家败光的本领,我怎么都学不来。”   “你!”宝总裁暴怒站起来,几乎气得要打人,“我最讨厌商人糟蹋艺术!”   金兰殊点头:“是的,我也讨厌艺术家糟蹋钱。”   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对金兰殊而言,就是挣钱。   没钱,谈个屁的艺术!   作者有话说:预警,金兰殊是一个情商低、说话难听、脾气也不好的家伙……PS,文中提到的很多品牌都不存在。很多案例都是瞎编,法律都是参考北美,大家伙当半架空看就对了。 第二章   宝总裁用仇视的眼光等着金兰殊:“你这样的人,会毁掉我的公司的!”   “这点我恐怕无法苟同。首先,公司已经不是‘你的’了。”金兰殊看着他,“更重要的是,德不配位的领导者才是毁掉公司的罪魁吧?我说得没错吧?”   宝总裁气得牙关抖颤:“你!你懂什么?”   “是的,我懂什么呢?我懂得的是,当宝梵琉这个百年品牌摇摇欲坠,是我们夔龙用真金白银扶起了她,若非如此,它就要倒塌,压在底下的人却不会是你,是3000个失业员工。”金兰殊道,“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好运气,几十亿拿去玩,别人帮你买单。”   “我……”   “失业对于你来说一定是不痛不痒的吧。因为家族信托基金的保护,就算你破产了,还能花信托基金的钱,依旧是开游艇、坐跑车……”金兰殊站起来,冷冷的、高大的,像尊雕塑一样俯视着他。   金兰殊脸上也敛去了商业性的笑容,仿佛在说:所以说,我最讨厌富家子。   金兰殊当年在欧洲攻读专业是“时尚管理”,因此,他身边簇拥着一群富家子,很讨人厌。话虽如此,金兰殊这个人愤世嫉俗,看谁都讨厌。   有钱的讨厌。   穷的也讨厌。   金兰殊总是用批判的眼光看待一切。   从前,他人缘不好。留学时的同学宋风时指出:“为什么旁人无论说什么,你都要反驳呢?”   金兰殊有些疑惑:“不,我只是说心里话!”   宋风时摇头,说:“看,你又开始反驳别人了。”   “那应该怎么办呢?”金兰殊问道,语气里其实也是不以为意。   宋风时答:“还是多说‘是的’吧。比如刚刚主人家问你‘你喜欢吃这个番茄吗?我给你多加点’,比起回答‘不,我不喜欢,别给我加了’,更好的答案是‘是的,这很棒,但我觉得石榴更甜,我能要石榴吗’。你懂我的意思吗?就是多说‘是的’,再用‘但是’说你的需求。这样会更讨人喜欢。”   过了一会儿,主人家来问金兰殊:“怎样?你喜欢这个派对吗?”   金兰殊说:“是的,我喜欢这个乱七八糟的地方,所有人看起来都很讨厌。但是,我和小宋能提早离开吗?”   这不就是标准的“是的”,再用“但是”说出需求吗?   “……”主人家无言以对。   金兰殊还扭头问宋风时:“这样真的有更讨人喜欢吗?”   宋风时干咳两声,微笑:“是的,这样还挺有意思的,但是,下回说的时候能别捎带上我吗?”   金兰殊和宋风时留学时是室友。   室友,对于金兰殊而言,就是“同住一室但是算不上朋友”的存在。   在刚入学的头几个月,金兰殊和宋风时都是很冷淡的“点头之交”。宋风时天性爱和别人打交道,尝试过跟金兰殊搭话,但也不是特别成功。宋风时很快发现,金兰殊对于“没有意义但可以拉近距离”的寒暄毫无兴趣。   比如,众所周知,“你吃了没”、“你去哪儿”、“你几点睡”等等都是一句寒暄,没有人会在意这个问题或者答案的信息量。   金兰殊却会问:“不是,你问这个做什么?”   宋风时看金兰殊的晚饭惨不忍睹,便多给他炒了个菜。金兰殊也吃了。宋风时便问:“这才做得还可以吧?还能吃吧?”   “能吃吧。”金兰殊回答。   宋风时心想,金兰殊这个人活到现在还没被打死,证明祖国真的是法治社会。   金兰殊一直觉得自己家境不错,到了这边读时尚管理,才发现自己是穷鬼。他以为开得起法拉利算有钱,结果好多同学开法拉帝都觉得寻常。   这就是差距了。   他觉得自己买件几千块的“八宝利”衬衫,还能见人吧?   结果,同学都说,厂子里批量出的衬衫怎么见人啊?   与此同时,老师也婉转提醒:“下次再去类似场合的时候,穿订制的,好吗?”   这就是尴尬了。   金兰殊的资质不错,老师介绍他去夔龙集团实习。金兰殊还挺开心的,结果却被提醒“注意着装”,更重要的是,实习还没有实习费。等于是贴钱去打工——但这也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机会了。   金兰殊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便省俭了钱下来置装。他的父母其实也是工薪阶层,给他花大把钱买衣服,他自己过不去。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一套衣服只是开始。他不能坐地铁上班——至少不能被人发现他坐地铁,因此他要提早起床,每天提前一个地铁站下车,再打车到楼下。   别人问他为什么没有车的时候,他也可以答:“我没考这儿的驾照,懒得弄。”   他好像混入了鹤群里的鸡,当然,在他自己的视觉,他是混进了鸡群的鹤——反正也要好好融入就是了,他步步留神着,唯恐遭到轻视。   自尊心这种东西,像玻璃做的塔一样,越是高耸,就越是脆弱。   金兰殊的心就是如此,又高傲,又脆弱,敏感又多疑。   他知道这样的自己肯定是讨人厌的,可这样也没关系,横竖他也讨厌别人。   他对于不喜欢的人不愿意多了解,但当他想要了解别人的时候总是得心应手。   就如同在实习期,他很快就了解到如何能做到“和别人一样”。除非是人事部的同事亲手送到你桌边,否则纸巾、笔等等的“个人用品”不能亲自去领,显得没风度。因此,桌子上不能放公司配发的抽纸,得放楼下超市卖的3到5英镑一盒的抽纸巾,写东西用的是精美钢笔,装咖啡的杯子要是手工店里的制作或者是牌子货,润手霜等等更不必说,谈吐要足够风雅,不提一个“钱”字,但一呼一吸、一举一动间都要烧着钱,方是“大家风范”。   金兰殊从小到大觉得自己家境良好,学习更是优秀,向来心高气傲,被“钱”这个字扇了几巴掌。   但他这个人,脖子是钢筋做的似的,被狂扇多少个耳光,还是高高地昂着头,一脸的死不悔改。   钱当然就不够用了。   父母打电话问金兰殊钱够不够花,金兰殊还是梗着脖子说:“没问题。”   金兰殊挂上电话之后,看着银行账户的存款,非常感慨,他甚至开始接起了自己鄙视的兼职——代写论文,来帮自己度过难关。   上回,论文带些的中介说介绍他去帮人代考,说一次能有四千多英镑的进项。他想了一下,还是断然拒绝了。   “为什么啊?”中介说,“你一篇论文代写好几天呢,才挣几百英镑,代考一次一个小时就可以挣四千了!唉……我看过你的成绩,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跟他们讲价,保分的话,给你6000?你真的不考虑?”   金兰殊帮人代写论文确实是很累的,不是那种纯粹的复制粘贴,写出来的论文能够过查重自不必说,更要保证能拿到merit以上的评分,所以价钱也比较高,但也很耗费脑细胞。   “别说了。”金兰殊道,“代考被发现,我的学位还要不要了!”   “好吧。”中介说,“我明白了。”   金兰殊挂了电话之后,走到了合租房的厨房,挠了挠后脑勺,打开了冰箱,想吃块pizza。金兰殊原本对这种食物深恶痛绝,但自从发现在廉价超市里1英镑的pizza能分两顿吃,他就开始经常吃这种玩意儿了——吃两顿饭才1英镑,买个纸巾就三五英镑了,谁能知道他是怎么活的?   “我多炒了一份菜,”厨房里站着的另一个人说,“你要吃吗?”   连续吃了一个月冷冻pizza的金兰殊闻到了水煮牛肉的香味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嗯,好。”   之后,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也经常被热心室友宋风时邀请吃饭。   金兰殊想着想着,这不对啊,这人是数学很烂吗?怎么可能每天都多炒了一个菜?难道他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要施舍于我?   这可是万万不可的。   因此,金兰殊直接提问:“你为什么总是多炒了一个菜?”   宋风时怔住了,怕自己的小心思被戳破,便淡淡回答:“你以为呢?”   金兰殊道:“你是可怜我吗?觉得我吃不起饭?”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怎么这么好看的人说出来的话那么难听?   “咳咳。”宋风时摇摇头,说,“我自己一个人吃饭,寂寞。”   “哦。”金兰殊接受了这个解释,并说,“那我可以陪你吃。”   说着,金兰殊又道:“但钱也不能少了你的。”   宋风时闷闷一笑,说:“可是这个钱也不懂得怎么分,肉菜都是炒一起的。倒不如你免费帮我检查论文,就当给饭钱了吧。”   “也行。”金兰殊毫无情商地回答,“我帮人看论文都是60英镑一小时起步的,可不算亏了你的。”   宋风时总处在非常讨厌金兰殊和非常喜欢金兰殊的两端,来回拉扯。   这也许是宋风时放不下的原因。   喜欢的浓烈的,讨厌也是浓烈的,两种感情搅拌在一起,就浓到化不开了。   除了金兰殊,谁都不能以这样的形式去拉扯、撕裂、操控宋风时的心。   每次金兰殊表现得让人气愤时,宋风时心里就恨恨地想:有一天,我会杀了他,或者,干了他。   结果都没办成。 第三章   比起来,想干或者杀金兰殊的人也不在少数。   他以前是富人区里的“穷小子”,还有些收敛,带着小心翼翼。   现在的他,真的是横着走了。   更加肆无忌惮。   比如以前实习,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便宜的润手霜,立即遭到旁人的嘲笑,还说:“手可是人的第二张脸啊!”   当时,他会极为羞窘,并立即更换品牌润手霜,与之对应的,他连纸巾盒都买了个爱马仕的放办公桌上。   现在,他已很从容地拿出各种平价日用品,而身边没有一个人会嘲笑他,还赞扬他节俭。   有次,他在杂志采访中说自己现在在私下爱穿几十美元就能买到的纯棉衬衫,这件事被广为流传,还被称赞特别勤俭、亲民。   他能明白,如果他还是集团里的一个普通职员,说自己穿几百块的纯棉衬衫,该被嘲讽成什么样子。   金兰殊虽然骨子里依旧桀骜,但也已经不是二十岁那个时候的敏感青年了。   又或者,一个人有钱有地位了,便会自带许多常人无法企及的从容。   但有时又会有些寂寞。   当年在心中暗自发誓“要么杀了金兰殊、要么干了金兰殊”的宋风时,已经放下了此等不切实际的“宏愿”了。   他正正属于“明明薪水不高却必须装扮自己来合群”的中产阶级一员。   并且觉得自己上升无望。   宝梵琉这个品牌越早越糟,尽管宋风时只是基层员工,但也是能感受到的。   媒体们也每天报到着宝梵琉的家族成员们怎么每天争斗、内耗,搞得公司乌烟瘴气——这些“神仙斗法”的事情其实离他这个基层职员是很远的。   在他看来,最直观的感受是——卖不动货。   不过,破产边缘的宝梵琉好歹也是百年奢品,“烂船也有三根钉”,工资也不会少了他多少的。门店高贵大方,开在全市最高端的、也就是租金最贵的商城一楼,对面就是“八宝利”的门店。   和宝梵琉“宁愿饿死也不低头”的策略不同,老牌奢侈品八宝利似乎也对市场妥协了,最近老是大降价——这样也颇富成效。   两家店就在对面,什么情况,光用眼都看得出来。   宋风时看到,八宝利客似云来,天天客人多到要闭店,限制人流——尽管门店很高兴客似云来,但作为“奢侈品”的格调还是要保留的,不可能允许门店塞满客人,这样跟HM有什么区别了?因此,当有一定数量的客人进去之后,门店便闭门谢客,直到人流减少再重新接纳客人。   尽管如此,大家购物的热情并没有消减,甚至在门店外排起了队来。   宝梵琉这边倒是门可罗雀。   作为店长的宋风时也是有些不安,但脸上依旧保持微笑。   货架上摆放了一款水桶包,颜色非常古怪,长相也不可爱。   “我们家为什么要出这么丑的包包?”柜员们都窃窃私语,“这个包的颜色也太古怪了,绿不绿、黄不黄的,有一种便秘的质感。”   从上年末滞销到现在,再卖不出去就要销毁了。   宋风时无奈一笑,问道:“你们有谁把这个包卖出去了,我就私人给你们加奖金。”   柜员们苦笑说:“这个任务太艰巨,还是交给店长大人吧!”   宋风时看着一个女店员,笑道:“你的富婆客户待会儿不是要过来了吗?你试试能不能sell给她,成功的话我私人给你包红包。”   女店员昂首,接受挑战。   她认为,这个富婆没什么审美,还是可以试一试的。   那位富婆是做生意的,浑身名牌,她自己也不会分辨到底漂亮不漂亮。她买这些,只是为了不用开口就讲明白“老娘有钱”这件事。   她如期而至。女店员便立即为她推销了那款不黄不绿的挎包,并摸着包面,说道:“您看,这颗粒感……是牛皮做的,肩带这绒绒的质感您摸摸——是羊毛做的,连衬里都是真皮呢。全真皮的新款包包,这个价格真的很划算,您看是吧?”   富婆也得承认宝梵琉的包,全真皮的能卖这个价格很划算。   然而,最后,富婆还是摇摇头:“可是,这看起来不够大气……”说着,富婆指了指另一只打满了大LOGO的帆布包:“我还是要这个吧。”   她对奢侈品没有审美,但也没有爱,做生意的她纯粹将奢侈品当“名片”来使用,所以还是喜欢LOGO大的。   女店员心中有些失望, 但还是保持了微笑。   送走了富婆之后,宋风时又对女店员说:“把这个包放进盒子里,先收起来吧。”   女店员捂嘴笑道:“你也嫌这个‘有碍观瞻’吗?”   店员们已经做好打算,这个包包在这个季度是卖不出去的了,等降价促销看能不能卖掉,不行就要退回总部销毁了。   过了一会儿,店里走入了另一位熟客——宋风时的老主顾了,是一位经常参加派对的交际花。   店员们低头,想道:要将那个丑包卖给这个时髦的派对女郎更不可能了。   花枝招展的交际花走到了宋风时面前,笑说:“哎,我过两天要去road trip,有没有什么好看、特别又能装东西的包推荐一下?”   宋风时给交际花推荐了几款,交际花都不是特别满意。宋风时便面露难色,半晌又神秘兮兮的说:“您跟我进来一下。”说着,宋风时便就领了交际花到门店的小房间里,珍而重之地拿出了一个盒子。盒子上还帮着绸带。看起来就是好东西。宋风时缓缓地拆开了绸带,打开了盒子,里头被包装绒布围着的就是那个不黄不绿的丑包。   交际花看到这个包,略略皱起眉:“这个颜色啊……有点奇怪。”   宋风时点头,兴奋地说:“是吧!这季度只有这个包是这个颜色的!你走遍全城都找不到一个一样的!只有我们店里面有!”   “呃?”交际花有些心动。   宋风时此时用极为恰当的表情、语气说出了那句极有杀伤力的话:“整个M城只有这一个!”   “我要了。”交际花断然回答,“刷卡。”   结账的时候,店员看到交际花买下了这个包,都感到不可思议:“天啊,店长您把这个包卖给小姐姐啦?”   这话让交际花听见了,她便抬起头来,看了看店员。   店员立即用惋惜的口气补充道:“不是说给麦琪姐留着的吗?”   宋风时便一脸可惜地说:“没办法啊,谁叫她还不回国拿包。我看小姐姐急着要去场合,又没有合适她的,只能对不起麦琪姐了!”   交际花听了,心中更是暗自高兴,觉得自己还“捡漏”了。   而店员们窃喜的心情是一样的。目送了交际花离开之后,一个店员才问宋风时:“难道她这么有sense的人,看不出这个包是丑的吗?”   “漂亮还是丑都是主观的。”宋风时答,“最紧要是不会和别人撞。”   刚刚的富婆买包包,为的是LOGO帮她做背书。现在的交际花买包包,要的是独一无二。   宋风时很懂得卖货。   但是,如果宝梵琉再这么搞内耗不生产、净出些又贵又丑的包,宋风时也会觉得焦头烂额。   他叹了口气,决定了下班先去酒吧喝一杯。   没想到就遇到了当年,他想“杀掉”或者“干了”的那个人了。   金兰殊。 第四章   无论是杀人,还是干人,宋风时都办不来。   斯文人,呜呼哀哉。   所以,宋风时从心底被金兰殊那率真得惹人生厌的性格所吸引着。   当然,一开始还是被金兰殊的长相吸引的。   要是金兰殊不长这个样子……   真难想象。   这傲慢,在丑人的脸上就是肥猪肉上的油光,在美人的脸上,则成了珍珠上的光泽。   当年。   “我记得导师也给你提供了这个实习机会吧?”金兰殊问道,“你为什么不去?”   “你们实习不是没工资吗?”宋风时问道,“更何况,很可能还要倒贴钱充门面。我就不充这个门面了。”   “充门面”这三个字真正戳中了金兰殊的痛处。   这使金兰殊的回答充满攻击性:“是吗?但是你这样一个高材生,跑去门店做导购?”   宋风时好像听不出金兰殊语气里的意味,依旧四平八稳地回答:“是啊,要不是我的这个学历、又有导师的关照,我还找不着环境那么好、薪水那么高的实习机会呢。”   奢品店的导购们,倒是不乏高学历的人。   当然,长得好看是重要的,说话好听更要紧。   宋风时不想与金兰殊据理力争,也不想辩解说自己的工作相当体面,他只是指着宋风时挂在门边的衬衫,说:“你那个订制衬衫,领口的扣子是不是松了?”   金兰殊的吸引力立即被这事件完全抓住了。   他也无暇顾及刚刚的话题,快步走到了衬衫面前,仔细打量,拨了一下纽扣,发现果然松了,几乎要脱落下来。   金兰殊本来家境其实不错,性格又那样子,放在平常,衣服的扣子松脱了,他必然是选择买件新的。   现在不一样了,这是一件花了他两个个月生活费的衬衫。   人生,有几多个两个月啊!   宋风时抄着手站在衬衫旁边,嘴角暗暗按捺住嘲讽的笑容,故意用平稳的语调说:“你金少爷该不会不懂的钉扣子吧?”   金兰殊盯了扣子半晌,不服输的说:“我当然会!”   宋风时噗的一笑,说:“你看……”宋风时指着自己身上100块钱的衬衣:“普通衬衣,纽扣都是缝成十字形或者二字形的……”   “这个我能不知道吗?”金兰殊不满意宋风时的显摆,“定制衬衫的一大特征就是纽扣是珊瑚形的。我知道。”   宋风时点头,抿着笑说:“那我放心了,看来你是真的会缝。”   金兰殊的理论还是懂的,要实操就不行了。   他自己也挺纠结的,不想在外人面前露怯,却更不想弄坏自己的衬衫。   他将扣子拿了下来,认真放好。   一般衬衫的扣子是树脂的,这个衬衫的扣子是贝壳做的,要弄丢了,可也不知哪儿找个一样的了。   看着素来桀骜高冷的金兰殊脸露窘色,宋风时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畅快。   然而,宋风时还是没让金兰殊为难太久,半晌说道:“不然,我帮你缝吧?”   金兰殊习惯性的摇头:“不用。”   宋风时也冷笑了:“那你自己缝?”   金兰殊才发现自己刚刚没过脑子的就拒绝了宋风时。拒绝来自他人的帮助好像是他的膝跳反应一样,是本能的东西。   可能是吃了很多顿宋风时做的饭了,金兰殊也觉得让宋风时继续给自己帮助不是什么太叫人为难的事情了。   “你会吗?”金兰殊问。   “我会啊。”宋风时笑着说,“我妈是裁缝。我以前会帮她打下手。”   “哦?”金兰殊还是第一次听宋风时说起自己的事情。   事实上,金兰殊只是从来不听被人说自己的事情,因为他不在意。   宋风时拿起衬衫,指着那个纽扣,笑着说:“这种纽扣的缝法,在意大利叫做‘珊瑚形’,在我们那儿叫‘鸡爪形’。”   “噗。”金兰殊也笑了。   二人之间的气氛,从刚刚的“针锋相对”,莫名变得融洽起来。   宋风时带着金兰殊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俩做了好久的室友了,却从未踏入过对方的房门半步。   这更多的是金兰殊拒人千里的态度所导致的。   金兰殊走入了宋风时的房间,发现宋风时房间的大小、布置和自己的差不多,但却在细微处有些不同,大概来自两人的不同生活习惯。宋风时的房间里放着很多奢侈品盒子,这让金兰殊感到讶异:“你买那么多?”   “不是,我帮国内的人代购。”宋风时回答。   金兰殊不觉皱眉,说:“你为什么将那么多时间花在挣小钱上面呢?你能够做得更好。”   宋风时在床边坐下,低下头来,不看金兰殊,仿佛是在认真地打量衬衫的缝线一样,低语道:“我又花不起钱去夔龙实习……能怎么办呢?留学的钱,我答应了我爸要还他的。要不多挣一点,怎么还?”   金兰殊尽管自诩“独立”,但还是感到有些惊讶:“你爸还要你还钱?”   “嗯……也没法子,他再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了。”宋风时语气平淡,一边从抽屉里取出针线盒,一边说,“也不能老麻烦人家。”   金兰殊看宋风时在床头灯下默默低着头,竟有几分想坐到他身边的心态。   可是,金兰殊觉得贸然坐在别人的床上是不礼貌的。   于是,他保持站着,却屈身向前,凑近了宋风时,看到橘色床头灯下宋风时的一般被阴影掩住的侧颜。他认识宋风时许久了,却是首次发现宋风时的睫毛是那么长的,在昏暗的灯光下,一颤一颤,好像黑色的羽蝶。   金兰殊开始仔细打量他。   发现只有在那样昏暗的灯光下,宋风时的睫毛才显得那样黑。   在日光里会发现,宋风时的毛发颜色比较淡,眉毛是深灰色的,头发在阳光下会映出琥珀一样的色泽,不是染的,全是天然——这一点看他的眼睛就能确认。阳光映照下,宋风时的眼珠便折射出蜜蜡一样的深棕色,通透地裹着黑眼瞳。   笑起来的时候,这双眼睛会弯起来,眼下隆起雪白的卧蚕。   他渐渐的,就觉出了宋风时的好看来了。   他也明白为什么宋风时朋友多了。   宋风时就是不一样。   细微的不一样。   像普通衬衫和定制衬衫,乍看是一样的,但当细细打量的时候,便有许多区别……领口是水滴形的还是原型的?里衬的黏胶还是亚麻?袖口是松的还是紧的?……就是这些细节,决定了最终的质感,决定了这件衣服穿上身上,是不是贴身的、漂亮的、万中无一的。   金兰殊忍不住想探究宋风时这个人的更多。   “宋风时为什么这样子?”金兰殊暗想,“他给我做饭,还帮我钉扣子,还关心我有没有喝热水……啊,他一定是喜欢我!”   被人暗恋,对于金兰殊而言并不是少有的事。   可以说他相当习惯这个事情了。   一般而言,他会断然拒绝。   可是,现在他觉得还是可以纡尊降贵一下,勉为其难一下,凑合凑合。   这天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一般用筷子夹起薄薄的牛肉片,一边淡然说道:“说起来,你是喜欢我的吧?”   宋风时顿时就呆住了。   金兰殊一脸的理所当然,满脸都是讨人厌的那种倨傲。   宋风时的心一下就乱跳了,手心都是汗,舌尖都麻了。   金兰殊要嘲笑我了?   宋风时想起那些给金兰殊羞辱的求爱者,胸腔腾起一股尖锐的冷意。   他条件反射地运用起了自我保护的话术:“是的,我挺喜欢你的,作为朋友。但是,你忽然问这个做什么呢?”   “作为朋友”这几个字,一瞬间似指甲刮玻璃那么尖锐,让金兰殊脑子都疼了。   “朋友?”金兰殊提高了声音,仿佛不敢相信,“你对朋友这么好的吗?”   “是啊。”宋风时理直气壮,“你对朋友很差吗?”   金兰殊仔细一想,他对朋友真的很差,宋风时对朋友真的很好。   金兰殊咀嚼了一下口里的水煮牛肉,仿佛咬破了许多花椒了,不仅仅是舌头,他整个口腔都在发麻,感觉不到别的了。   我……天之骄子,金兰殊……自作多情了?   意识到这个可能性之后,金兰殊第一时间放下筷子,匆忙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里,打开了抽屉,从里头取出了一个绑着缎带的盒子。盒子底部铺满花泥,但是打开盒子是看不见的。因为这些泥都被茂密的插花所覆盖了——他最讨厌红玫瑰、满天星、香水百合的配套。似乎很多品味欠佳的男人都会在花店选择这个老土得很的搭配,然后拿去给情人。   这真的是对爱情和品味的亵渎。   这个盒花是他自己做的。   红得浓重的奥斯丁玫瑰被淡蓝色的绣球花簇拥着,明艳而不失高雅。   然而,这在金兰殊眼中忽然变得面目可憎。   他拆掉了这一切,将红玫瑰、蓝绣球的花苞一下、一下、仿佛上刑般的揪掉,一股脑地、残酷地冲进马桶。   堵了。   马桶堵了。   马桶被鲜花堵了。   大晚上的,天之骄子、高贵冷艳、貌若神男的金兰殊挽起袖子用搋子通被鲜花花蕾堵了的马桶。   卫浴间也仿佛瞬间变得浪漫满屋了呢。   作者有话说:盒花的样子大概长这样https://fx.weico.net/share/56622302.html?weibo_id=4336398637640190 如果链接复制不了,可以去我微博主页@端庄的木三观,搜关键字“盒花”。 第五章   在宋风时看来,刚刚属于“好险”。   金兰殊待人接物本来就冷漠高傲,对待自己的爱慕者更加是残忍至极。   宋风时唯恐自己的一颗心献上,就被这个高傲的王子踩得零碎。   他可受不了这个。   谁还不是个小王子呢?   金兰殊从小衣食无忧、成绩优秀,因此颇为自傲。   难道宋风时不是吗?   他家原本可是宋家村的“大户”,太爷爷是清朝的“举人”,他爷爷是村干部,爸爸在外头做生意,在村里算有钱人家,他本人也是村里第一名考进市里中学的“高材生”。他也是在全村的夸赞中长大的。   金兰殊在这儿经历的“贫富差距”带来的对自信的冲击,宋风时在中学的时候就经历过一遍了。   他原本是村里的小骄傲,到了市里的中学,发现自己的成绩和财富其实都不够看。他成绩虽然不错,但市里的高材生们成绩非但不输他,而且还多才多艺的,多的会弹琴、会跳舞、会武术、会各种可以拿上台上表演的技能,而他,啥也不会。   有次他父亲来开车接送他,年纪小又心思重的宋风时故意跟同学说:“你们见到我爸爸了吗?就是戴‘金捞’那个!”   宋风时当时也不懂什么名车的,就知道在村里,每次父亲亮出“金捞”手表看时间,大家伙都会夸耀个不停。当然,宋风时也不是想要来自同学的夸耀,他只是想挽回一些失却了的体面。   同学们却笑了:“什么?你爸戴金捞的?怎么会那么土啊?”   宋风时当场仿佛被狠狠抽了一个耳光。   原来,他引以为傲的一切,在这些优秀的同学们眼中都是笑话。   面对相似的“文化冲击”,金兰殊倔强无比,强撑着门面,宋风时则选择了回避和默认。   默认自己就是不如人,回避所有要争锋芒的场合。   尽管如此,宋风时骨子里那种小高傲却是没有被磨平的。   他可不愿意为了爱情而把自尊送上去被人踩。   就算对方是王子一样的人也不可以。   在厨房那场“试探”的风波过后,宋风时便又如同被小朋友取笑了“你爸怎么那么土”之后,小心翼翼、无比谨慎,金兰殊则是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自作多情”、这真是他的“奇耻大辱”了,便也非常尴尬。二人有意识地、默契地拉开了距离。   尽管是室友,但当你想要疏远对方时,也简单得很。   学生公寓的卧室有独立卫生间,吃饭的时候错开的话,就基本上碰不见对方。况且,他们在宿舍里呆的时间也不多,平时去不同的地方实习,要见不到对方也很容易。   就是那么简单的。   当然,毕竟也是同学兼室友,总不可能永远见不着的,真的见着了,点头打个招呼就够了。   宋风时看到金兰殊的时候,还会微笑致意。   金兰殊则是连笑都懒得笑。   看见宋风时迎面走来的时候,金兰殊的下颔总是忍不住绷了绷,想挤出个笑都很难。   “我看见他,他对我微笑,我却不笑。这样是否很无礼貌?”金兰殊这么想了一下,就立即为自己的想法而震惊了,“我在想什么?我什么时候就有礼貌了?”   于是,他便索性保持自我,爱笑不笑,淡淡点个头就罢了。   宋风时看到金兰殊这样的态度,更加心虚——他是不是还觉得我在暗恋他?所以看不起我?   金兰殊则在刻意忽略宋风时的存在。   可是,他觉得好可恶,明明宋风时不喜欢自己,为什么还要那样朝他笑?   这样的笑容未免太招人喜欢了。   弯弯的眼睛、勾起的卧蚕,真是好可爱。   “不,他不可爱。”金兰殊自己跟自己说。   实习下班的时候,带他前辈跟金兰殊说:“咱们不如去看看新开的铺子怎么样吧?”   这是他们项目下新开的门店,金兰殊自然也有兴趣。   这位带金兰殊的前辈叫舒默克,是一个高挑白皙的欧洲男人,年纪不比金兰殊大多少,进公司也才三年,但已经是项目经理了。   他带着金兰殊到了门店察看的时候,金兰殊的目光却忍不住飘向了隔壁门店。   门店都是玻璃门的,他在外面可以看到里头的一切情形,甚至还能看到身为导购的宋风时。   宋风时穿着一套合体的休闲西装,站得笔直笔直的,像是电影里城堡的男仆一样,优雅温柔,但却显出了低位者的驯服。   这样的驯服看着真叫人生气。   金兰殊看了两眼,见一个男客人在挑选围巾,宋风时脸带微笑地亲手为客人系上。宋风时纤长的手指在男客人的颈边勾动,像挽琵琶的弦一样。   太不成体统了!——金兰殊心里忽然冒出这样的话来。   金兰殊这样直勾勾地看着别的门店,引起了舒默克的注意。   舒默克问道:“有什么发现吗?”   金兰殊忙转过脸来,说:“没,我看那个围巾挺好看的。”   舒默克笑道:“行,我送你一条,嘉奖你。”   “不需要。”金兰殊拒绝。   舒默克笑了,说道:“你的拒绝可真是直接,能不能多考虑一下呢?或者讲点礼貌,委婉一点,不然以后可有你吃亏的时候。”   说着,舒默克还是将金兰殊带进了宋风时所在的门店。宋风时瞥见了金兰殊进门,心里咯噔一下的,可他仍在服务别的客人,便没有表现什么。   金兰殊也似乎没有再看宋风时,只与舒默克商量着什么。   舒默克只说:“这儿的围巾不太适合你,但我觉得你需要一副新的眼镜。我给你选一副吧。”   金兰殊又想拒绝,但又记起刚刚舒默克玩笑一样的告诫,有些犯难。尚幸,他又记起了宋风时“先说可以,再说但是”的教诲,故而,他缓缓与舒默克说道:“是的,我确实需要一副新眼镜。但是,我已经挑好一副迪奥的了,并在网上下单了。”   舒默克只是微笑点头,说:“好吧,看来我想嘉奖你点什么都不行了。”   金兰殊回答:“是的,这样恐怕是真的,但是,你可以给我评级评高一些。”   舒默克微笑点头:“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   金兰殊有些惊愕,原来宋风时教的法子真的管用?   想到这个,他不禁用余光瞥了宋风时一眼,却见宋风时那边已经在结账了。   男客人刷好了卡,宋风时正要为他包装,男客人却说:“不必了,其实我觉得这个丝巾更适合你呢,送给你吧,小宋。”   宋风时愣了愣,又笑了:“那太感谢了,但是怎么好意思呢?我们店里规定不能收客人的东西的。”   店长在一边说:“不,我们店里没有这个规定。”   男客人笑道:“不过是几百镑的东西,你就收下吧!”   这个客人是宋风时的熟客了,惠顾了多回,不可以不给面子,加之店长也在一旁劝说,宋风时只得带着尴尬的微笑收下了这份礼物。   金兰殊一言不发的,只和舒默克离开了门店。   过了一会儿,金兰殊又有些憋不住的,回头看了看。   舒默克笑问:“到底怎么了,小伙子?”   金兰殊只得说:“我刚刚才认出,那个被赠送丝巾的店员似乎是我的同学。”   舒默克笑道:“那你的同学是在‘走运’了?”   若说刚刚金兰殊只是想揍男客人,现在则是连舒默克都想揍了。   为什么呢?   金兰殊感到困扰。   舒默克拍了拍金兰殊的肩膀,说:“年轻人啊……”   金兰殊说:“怎么了,老人家?”   舒默克一阵沉默:“我很老吗?”   金兰殊却道:“我比起你也不年轻,为何总叫我‘年轻人’?”   舒默克却道:“我好歹比你大几岁,叫你‘年轻人’也不算占你便宜,但我也不至于是‘老人家’吧?”   “好的,”金兰殊回应,“中老年人?”   舒默克心想,我真的要给这个人评A吗?我是不是有受虐倾向?   金兰殊回到公寓的时候,心思还是被那条丝巾所缠绕着。   他坐在公共客厅看书,心里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宋风时推门而入的时候,看到一直互相回避的室友大剌剌地坐在客厅沙发上,顿感意外。   “嗯?”宋风时愣了两秒,立即堆上笑容,“你在呀?”   金兰殊答:“这是我住的地方。为什么不在?”一边说着的时候,金兰殊一边瞄着宋风时的脖子,那一截雪白的脖子上并没有系上碍眼的丝巾,这让金兰殊的心情稍微没那么烦躁。   宋风时总害怕尴尬,便换了个话题问道:“今天看到你和一个绅士在逛店?他是谁啊?”   在金兰殊用余光观察宋风时的时候,宋风时当时也在默默在意金兰殊。他也察觉到舒默克提出要给金兰殊送东西了,只是金兰殊拒绝了而已。   金兰殊答:“他是我的上司。”   宋风时心想:难道是潜规则?   舒默克当然是没有“潜规则”金兰殊的。   以他所言:“我想跟谁上床还要给人好处?我有没有那么惨?” 第六章   在那次事件之后,金兰殊显出了宋风时的更多的关心。   他甚至想送一条丝巾给宋风时,然而却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   但是,他想:“像我这样一个全A的天才,居然想不到一个送礼的理由?这岂不是奇耻大辱?”   他不服输的个性致使他产生了极好的创意。   他富有创造力地将宋风时晾在窗边的丝巾扯烂,并一脸理所当然地说:“噢,我弄坏了你的丝巾。”   宋风时原本还挺心疼的,看着金兰殊那满不在乎的样子也有些气,却保持笑容:“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金兰殊便启用“是的,但是”句式说:“是的,确实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我还是给你赔一条吧。“   这个“是的,但是”句式显然没有让金兰殊显得更讨喜一些,反而像让宋风时跳起来打他狗头。   宋风时难免脸露不悦之色。   金兰殊便问道:“怎么?这条丝巾很重要?”   宋风时答道:“不是,只是挺贵的,我也失业了,挺不舍得。”   “失业了?”金兰殊极为好奇,“为什么?你不是在那个门店做得好好的?”   宋风时苦笑着摇摇头,便搪塞道:“没,我最近忙着别的事情,就先停止了兼职。”   金兰殊虽然情商很低,但又不是傻子,相反,他在一些方面颇为敏锐。他便问道:“怎么了?难道是和上次送你丝巾的先生有关吗?”   “唔……”宋风时有些尴尬了。   金兰殊说道:“你告诉我也没关系,你知道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这倒是真的。   宋风时颇为感念金兰殊难得的关心,便说:“不是什么烦恼,我只是觉得收了对方的礼物非常为难,他后来又在手机上约我出去。我没有答应,他便来到店里问我什么时候下班,我回答‘这个说不定的’,店长却立即告诉了他我下班的时间。我感到很困扰,店长的态度也有些奇怪,让我不太舒服,就辞职了而已。”   “那确实不是你的错。真是可悲的人——我是指那个客人,”金兰殊说,“魅力如此低下,非要做这种手段。”   宋风时原本有些郁闷,听到金兰殊的话反而笑了:“这算哪门子的安慰?”   金兰殊有些惊讶:“我并没有安慰你。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   宋风时瞬间,对金兰殊有些既爱又恨的。   他又怪自己,金兰殊稍微对自己和颜悦色,他便要卑微的高兴。他真的要将金兰殊刚刚那句“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录起来,一天听三遍,好好镇定,敛去妄想!   宋风时失去了报酬丰厚的兼职工作,却又难得地闲下来了。   学校课程不重,他又尚未找到下一份兼职,便先为平伏自己的心情培养个打发时间的爱好,去园艺店买了一盆花,每天勤洒水、修剪枝叶,静待花开。   月末的那一天,宋风时从床上起来,走到客厅里,便见那花盆上的绿枝上袅袅娜娜地绽放了嫩红的、饱满的花,犹如舞女红裳一样明艳可爱。但让宋风时更感意外的,是花苞的枝上系了一条水绿的丝巾,打着一个蝴蝶结。蝴蝶结轻柔无比,在风中微颤,如同即将振翅的蝶儿,而这个结也打得极为对称——对称得让人怀疑打结的人应该有严重的强迫症。   盆栽下压着一张便条,上面写着字,看自己就知道是金兰殊的亲笔:“赔你的丝巾。不用谢。”   宋风时又是苦笑不得的,用手小心翼翼地摘下了丝巾——动作放得很轻,不知是怕伤害了刚绽放的花、还是怕伤害了名贵的丝巾——无论是哪一样,都很叫人心疼。   他将丝巾攒在手心,又重复在心里播放了金兰殊那句“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好稀释自己内心不合时宜的喜悦。   可不能有那样子的错觉啊。   虽然如此,宋风时又很想再去尝试接近金兰殊。   金兰殊就像是蔷薇带刺了,美丽而可恨的。   他想去接近,被扎了一下,但又仍为之倾倒。   可惜,当他决计再次欣赏这朵蔷薇时,蔷薇却要飘远了。   舒默克有个项目要带去法国做,问金兰殊要不要跟去。作为实习生能有这样机会,金兰殊当然非常高兴。他回到宿舍,也跟宋风时分享了这个消息。   宋风时一时错愕,半晌便缩回了想要靠近的手了。   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   毕业典礼上,宋风时还戴上了那条水绿色的丝巾,可惜仍在做项目的金兰殊没有出现在典礼上。宋风时踩熄了自己心里最后的那点焰火,径自坐上了回国的班机,自此也断了与金兰殊的联系。   金兰殊就成了他心里的玫瑰花蕾。   宋风时回国后,得到了一个不错的时尚集团的offer,职位是助理。助理薪水微薄,不足以支撑他在大城市的生活,而且,既然去了时尚集团坐办公室,吃穿都要“得体”起来,花的就不少了。更别说,他还欠着他亲爸的“学费”要还呢!   为此,他不得不放弃这个似乎有更好前程的工作机会,在学姐的介绍下去了宝梵琉的门店当导购。   导购的薪水算上提成的话,确实会比坐办公室的助理要高。   现在宋风时也做到店长的职位了,可是他仍然抱有遗憾,觉得如果自己当初去了做助理的话,说不定现在就是一个更好的人了。   但想这些都没有意义了。   他很多时候都不好意思联系老同学,直到最近被学姐拉近了校友群,才重新看到了老同学的SNS号,尽管如此,他还是不会主动加谁的好友的。   他觉得,应该任何一个人都混得比他好吧!   因为他被拉入了校友群,便又随之被拉入了班级群。班级群里的人还开玩笑说:“本来除了你和金兰殊,都齐了。现在就差金总了。不知道你这个‘前室友’能不能联系上他!”   听到“这个班级群原本就差宋风时和金兰殊”这个消息时,宋风时就感叹:“怪不得大家都说‘只有混得很好和混得很差的人不愿意联系老同学’。”   旁人又叫他联系金兰殊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更为窘迫地回应:“我好久没见过他了。”   其实大家也都是随便说说,谁能认为宋风时这个不起眼的穷小子能够联系得上现在闪闪发光的金兰殊呢?   连宋风时自己都不敢想了。   下班后,他郁郁然地独自坐在吧台旁独酌,想起以前的事,感慨万千。   宋风时上班的时候总是笑脸迎人,对待下属也是和煦温暖——但那都不是他,都是服务业里的一个合格的从业者而已。只有下班的时候,坐在这个角落的时候,他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可以不将笑容挂在嘴角。   这儿的酒保也认得宋风时,每次他来,都给他倒一杯加冰的金汤力。   宋风时一边独酌、一边感慨。   过了一会儿,酒保递来了三角杯装载的马天尼,清澈的酒液里还搁着一串青橄榄,看着就生津止渴。   这不是宋风时点的,但是看着这个架势,宋风时也明白是怎么回事——果不其然,酒保脸带微笑地说:“那边那位先生请您喝一杯。”   这倒不是不常发生的事情。   宋风时长得清秀,又是一个人来的,偶尔有人送酒搭讪,都很正常的。   宋风时一般不爱喝别人的酒,况且他酒量也不好,平常喝一杯就停了,不会再喝。但那串青橄榄看起来不错,他便用手指捻起它,启唇叼起了一颗圆润的橄榄,咽进嘴里,同时顺着酒保的眼神看向赠酒的人——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就祂妈紧——坐在吧台另外一个角落的,穿着利落西装的男人——那明眸善睐、瑰姿艳逸——正是宋风时心头尘埃尽落处的玫瑰花蕾啊——   金兰殊!   金兰殊看着和以前很相似,因此宋风时能一眼将他认出,但又看着和以前很不相似,让宋风时陷入彷徨错乱。   从前金兰殊尽管卓尔不凡,但还是有些稚气未脱、又为世事所困,锋芒也掩藏不了落魄。如今的他,正是意气风发,又历经不少世事,更添许多的风流骄贵,若说以往是玫瑰花蕾,那现在就是玫瑰怒放了。   灿烂得让宋风时移不开眼睛。   “唔……”宋风时喉咙一哽,竟然将嘴里的整颗橄榄吞进去了,“唔——”   宋风时捂住喉咙,脸色发白。   “啊。他呛到了!”酒保大叫,“救命啊!”   金兰殊立即冲上前,从背后用力箍住宋风时的腹部,狠狠一顶,一个利落的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宋风时白眼一翻,终于将噎在呼吸道的橄榄给吐了出来。   ——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用力拥抱。   真是令人窒息的浪漫邂逅啊。 第七章   原本,云泥之别的昔日同学相见,应该是有些尴尬和疏离的。   可却因为被噎住了这个闹剧,将尴尬提升到了极致,反而就“否极泰来”,彼此都不尴尬了,索性相视大笑起来。   他俩笑了一阵子,便相携在卡座坐下。   “你是怎么回事啊?”金兰殊说,“这都能噎着。”   宋风时拿出应对客人那套,笑道:“是我福薄,消受不了金总的赐酒啊!”   金兰殊摆摆手,说:“别喊我‘金总’。”   宋风时正想说金兰殊真是“平易近人”,金兰殊又道:“好土。”   宋风时便想敲自己脑袋,说自己傻,金兰殊怎么可能“平易近人”?   以前还是个落魄学生的时候就脾气难顶,现在当了总,肯定要拽上天了。   金兰殊与宋风时说起话来。金兰殊又叫来了酒保,吩咐道:“再来一杯吧,这次什么都别放了。小宋消受不得。”   宋风时捂着鼻子,不好意思地笑笑。   酒保也跟着笑笑。   金兰殊和宋风时便聊了起来。   酒吧的灯光暧昧又柔和,让金兰殊如《美女与野兽》中蒙在玻璃罩里的艳丽玫瑰,有种梦幻的美丽。尤其是宋风时多喝了几杯的时候,更是看他自带滤镜,只觉如同神仙下凡。金兰殊无论说些什么,都让宋风时如聆梵音,更好像被熏风吹过,暖暖又绵绵的。   他不觉多喝许多。   他向来是酒里不佳的,喝着喝着,也不是酒醉了人,还是人醉了人,他便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   无所知了。   真的一无所知了。   他的眼前是黑色的,记忆也是如此。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的却是白色的。   白色的天花板。   “唔?”宋风时有些头痛,揉了揉额角,“怎么了?”   昨晚——昨晚喝酒——遇见了金兰殊?   想到金兰殊,宋风时立即清醒不少,睁大了眼睛,看着身边的陈设,便发现自己应该是睡在酒店了。   他转过脸,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了——眼前是黑乌乌的——金兰殊的后脑勺。   金兰殊裹在了被子里,露出了半截结实的肩膀,底下也露出了两条健壮的大长腿。   “唔?”宋风时惊愕,“他为什么裸睡?”   宋风时低头看看自己,更是非常震惊:“怎么我也在裸睡?”   这不对!   这不对啊!   宋风时掀了掀被子,发现自己未着寸缕——啊,伤风败俗!   我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   惊愕褪去后,宋风时心中又涌起隐秘的窃喜——我对兰殊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该不会是我干了他吧?   宋风时坐了起来,却发现腰肢酸软、双腿之间有可疑的痕迹——不对啊?   难道——   宋风时目瞪口呆——是我被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宋风时不记得任何“伤风败俗”的细节,更过分的是,他也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逃离那个酒店的。   明明是“被干了伤风败俗”的事情,他却如同一个罪犯小偷,蹑手蹑脚地捡衣服、穿衣服,灰头土脸地溜走,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来酒店偷情的奸夫。   呜呼哀哉!   这算什么事儿啊?   然而,理智还是战胜一切的,毕竟都是成年人了。   他也不可能像电视剧里的失足少女那样呼天抢地、大骂对方人渣。   “说不定是我先动的手呢?”冷静下来的宋风时甚至这么推测,“毕竟金兰殊那么臭屁,从前就已经不大看得上我的样子,现在的他更是什么燕瘦环肥的没有,非要来坑我?岂不是脑子瓦特了?”   这么想着,宋风时还觉得自己好像占了便宜了。   “好可惜,”宋风时摇摇头,“居然忘了所有事情!”   忘了,就约等于没有发生过啊。   宋风时惋惜万分,这样的机会以后可能都没有了!   宋风时冷静分析之后,甚至有余力在电梯里给店员组成的群发消息:“今天起来有些感冒,晚点来上班,你们要好好工作。”   店员们都关心地问宋风时怎么了。   宋风时也回答不上来,毕竟“偶遇了可望不可即的男神并与之春风一度然而重要细节全部忘光”这种事和谁都不好说、和谁说都不好使。   只得烂在肚子里。   希望有天能够运,做春梦时能够忆起细节。   宋风时在家里歇了半天,还是不放心店里的生意,便换上衣服上班去了。   春梦了无痕,都是云烟,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每个月的卡债该来就要来。   宋风时强迫自己将这次偶遇抛之脑后,再次将专注力用在工作当中。   宝梵琉的生意越来越差了。   宋风时也开始考虑要不要跳槽去别的店。   但要跳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毕竟现在普遍生意都不好做。他没有别的工作经验,只会这个。更何况,他从毕业起就在这儿工作,和这个店、这个品牌以及这些店员都有了感情,说走就走的话,还是不太放得下。   当然,比起跳槽,说不定被裁员来来得更快。   当大区经理要求集合所有门店店长开会的时候,气氛更加高压。   大家都想着,是不是要裁员了?还是逼我们辞职?   又有相熟的店长笑问宋风时:“你业绩那么好,应该不怕吧?说不定已经找好下家了呢?”   对于这种几乎赤裸的“试探”,宋风时也是没什么好回应的,笑着打太极:“我的业绩哪够你们好,真的识得开玩笑!”   另一个店长却笑说:“你才是开玩笑吧?唉,看来你这么淡定,是不怕被裁员的了!”   宋风时依然笑答:“当然不怕啦,裁员有钱赔的嘛!”   大家便笑笑过去了。   不想会议一开,大区经理直接宣布,宝梵琉要被夔龙集团收购了。   众人大惊失色。   “真的假的?”   其实也有听闻风声,商业杂志也天天在写,可是真的宣布发生的时候,大家还是惊讶得嘴都合不上。   大区经理便严肃地说:“这个消息过几天就会正式宣布了,现在只是先通知你们,公司的政策会发生变化。”   “什么变化啊?”店长们问道。   经理便回答:“公司的CEO将会变更为业内出了名‘无情无义’的金兰殊。金先生已经说明了,觉得门店开太多,说在他出任CEO之后,每个季度都实行业绩考核,别的都不讲,单纯用销量说话,末位淘汰!”   会议室内一片哗然。   宋风时也是一脸震惊的。   不是因为“末位淘汰制”——他根本就没听见这句话。   在“金兰殊”这三个字出现之后,他就什么都听不见了。   金兰殊这三个字就是一道雷,炸得他耳朵暂时性失聪,十分钟后才恢复正常听力。   真可怕。   这个男人。   宋风时一脸忐忑地绞着手指。   旁人笑道:“你紧张个什么?最不可能淘汰就是你啦!” 第八章   金兰殊做事向来雷厉风行。更何况挽救宝梵琉是他的重要任务。   “总部那边讲好了,”舒默克通过越洋电话告知金兰殊,“只要你把宝梵琉做起来,夔龙集团亚太区的CEO就非你莫属!”   只要把宝梵琉做起来……   什么事情,只要加上“只要”两个字,就好像很简单一样。   金兰殊答:“哪用这么麻烦?只要你退下了,我自然就升上去了——只要……什么烂说辞。”   舒默克噎住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舒默克还是每天都觉得精心培养金兰殊的自己是个受虐狂。   金兰殊挂了电话,开始面对宝梵琉的一盘烂账。   金兰殊看向助理欧文,说道:“这儿有500万用于‘灵感’?是什么意思?”   欧文抬头回答:“我也注意到了,刚刚看了,是让设计师汤尼去旅游采风了。”   “汤尼?”金兰殊说,“就是那个每款设计都滞销的设计师吗?”   欧文点点头:“就是他。”   金兰殊说:“他是怎么做到首席设计师的?”   “他和宝总裁上床。”   “真的?”金兰殊说,“可悲。”   欧文又道:“汤尼最近似乎也想找您上床。”   金兰殊摇头:“他可能对‘设计师’这个职业有所误解。”   过了一遍资料之后,金兰殊决定解聘好几名设计师。他翻了一下产品目录,见了不少丑陋的作品,但他还是被一个颜色诡异、造型脱线的水桶包所震惊了:“这个,你看,真的丑。”   欧文看了一眼,平淡地回答:“是的,我留意到了。上市几个月,好像全个M城才卖出了一个。”   “真该给卖出它的导购发奖金。”金兰殊感叹。   翌日开会,金兰殊宣布了新的营销方案。   “数字化和年轻化将是我们品牌未来的发展方向。”金兰殊说道。   几位资历颇深的高层纷纷表示不满地说:“这可是和我们百年以来的路线大相径庭!”   金兰殊轻蔑一笑,说:“你们是谁?你们姓宝吗?”   都是打工的,还操起百年家族的心了。   明明真正姓宝的那个人已经退下,跑到欧洲去开游艇旅游散心了。   末位淘汰制一出,各个门店都如履薄冰。   被收购的消息放出,也让宝梵琉这个品牌处于舆论的中心,当然,好处是这个沉寂已久的品牌得到了一些些的关注。   宋风时却按照平常一样工作。   那一夜与金兰殊的偶遇好像蜻蜓的尾巴在他平静的生活里点了一下水,就这么泛了两圈涟漪,一切变又古井无波了。   他日复一日地做着自己的工作。   最近让他高兴了一点的事情,是新季度出的产品比以前的好看多了。   看来总部真的换了一批靠谱的设计师了。   既然难看的包包,宋风时都卖得出,那么好看的更是不在话下。   一改以往靠低调维持格调的路线,数字化营销成了宝梵琉的重要市场策略,而且正在奏效。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宋风时却总是有些黯然。   金兰殊越是意气风发,大概就越是叫宋风时相形见绌。   “那一晚确实是我占便宜了。”宋风时神伤起来,“他也是喝醉了,等他清醒过来,说不定该后悔成什么样子,怎么就搭上我了?”   要是没有那一晚,宋风时可能还没那么纠结。   要是这样的话,他可以全然将金兰殊当成一个远在天边的人,他的成功是天上星星的光芒,闪烁而不刺眼。   但现在,他尽管不记得床上的事情,但还是能记得在酒吧里的事情的。   金兰殊离他那么近,还朝他笑了,摸着酒杯的春葱十指如银。   一切都那么清晰、而接近。   “唉。”宋风时又得在心里播报金兰殊当年那句冷漠的话——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的错觉?   金兰殊总是给了他许多错觉。   又或者是他自己给了自己一些错觉吧?   宋风时好些天没有往那个酒吧去,今天却往那儿去了。   却不是为了去散心,是约了学姐。   最近宝梵琉出了一款非常热门的挎包,学姐拜托宋风时帮忙留一个,同时,为表感谢,学姐还指名买了好几样旁的东西,让宋风时不至于“白费辛苦”。   因此,宋风时便拎着大包小包出现在酒吧里。   时隔多日再来,宋风时不自觉又记起当时在灯光下无比美丽的金兰殊。   甚至乎,他还怀着侥幸的心情将这儿环顾了一圈。   没有。   金兰殊没有在这儿。   当然了,金兰殊为什么要在呢?   他大可以在更多更高级的地方。   宋风时摇摇头,暗自叹了口气,在目光触及学姐时,便扬起笑脸,快步走了过去。   学姐身边还坐着两个男生,宋风时仔细打量,发现这两个男生有些眼熟。学姐便笑着介绍:“我们都是校友啦!”   宋风时点点头,打量这两个男子一高一矮的,但打扮都是一样不凡,应该都是有钱人。   高个子的也打量了一下宋风时,笑道:“不是吧?你是XX学院毕业的,却来做导购?”   宋风时心里难受,脸上便也笑笑。学姐看出宋风时的尴尬,便不耐烦地对高个子说:“人家是店长!”   “那还不是一样吗?”矮个子不以为然,又指了指宋风时带来的大包小包,“人家就是想卖东西给你,才跟你‘学姐’‘学姐’地叫唤的。你当他好喜欢你?”   宋风时看出来了,高个子和矮个子都是想追求学姐,对自己这个与学姐“亲近”的男人产生了敌意。   于是,宋风时只得腻着声音说:“不是的,我真的很高兴学姐帮我的忙啊。就是好姐妹啊。”说这话的时候,宋风时还故意端酒都用兰花指,显得自己gay里gay气,人畜无害。   高个子见状,也愣了愣,半晌才说:“姐妹啊?”   宋风时给了一个gay里gay气的点头。   气氛果然也和缓不少,高个子和矮个子对宋风时都客气不少。   学姐似乎也没发现气氛的怪异,只顾着拆开那个新包,满脸欢喜地说:“这个包真好看啊!你们宝梵琉终于肯不请瞎子做设计师了是吧?”   宋风时哭笑不得,只得回应:“这个包确实好看,主要是适合你。”   此时,矮个子却说:“但我觉得好像素了些。”   “真的吗?”学姐有些迟疑。   矮个子便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的盒子:“我刚刚路过蒂芙尼,看到这个银吊饰不错,要不然配你这个包试试看?”   学姐颇有些惊喜:“真的假的?”   高个子立即脸露不悦:“蒂芙尼这种银饰都是玩意儿,都是六一儿童节的时候用来打发亲戚家小孩儿的,这也好意思送给咱们高贵的学姐吗?起码也送个宝格丽吧?”   矮个子也显得不高兴:“你们家小孩全都是奥黛丽赫本同款对吧?”   高个子撇了撇嘴,拿起了那个吊饰看了眼,满脸不屑地甩开:“这个我前几天在李公子家里见过了,他家的狗戴的同款。”   “你!!”矮个子几乎要跳起来骂人。   正在二人正要吵的时候,学姐却忽然指着另一边说:“你们看那边!那个人像不像金兰殊?”   高个子和矮个子立即放弃了争执,好奇心促使他们同时转过头去,沿着学姐所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支颐在吧台边,似乎在等候酒保做出一杯和他心意的调酒。   “真的!”高个子和矮个子都忘记了刚才的争执。   学姐向来是个自来熟,虽然当时在学校的时候和金兰殊也没说过几句就被怼得生活不能自理,但她还是跺着小碎步跑到了吧台边,跟金兰殊攀谈起来了。   高个子一脸颓丧地说:“天啊,金兰殊!学姐会喜欢他吧?这可怎么竞争得过?”   矮个子一脸鄙视地说:“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见谁都是情敌?金兰殊是GAY!”   高个子震惊:“真的假的?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娘啊!和宋风时都不一样!”   宋风时故意凹娘娘腔好一阵子了,已经非常疲惫,听到高个子这个评价,更加是想拍桌子说“你真的以为我平常连吃薯条都用兰花指吗”。   学姐带着金兰殊来到桌边,高个子和矮个子都脸露笑容。矮个子更是笑嘻嘻地说:“蒂凡尼的配饰真的都挺好的,你说是吧,老高?”   高个子看了一眼金兰殊戴着的蒂凡尼袖扣,只得梗着脖子点头:“嗯,是挺好的。”   金兰殊面带微笑地点头,没有多说什么话,余光扫过低头的宋风时。   自从金兰殊过来了,宋风时就一直低着头。   高个子被矮个子将了一军,特别憋屈,半晌便笑着反击道:“小子,你刚刚为什么说金兰殊是GAY?”   这话一问出口,不仅是矮个子,就是学姐听着都有些尴尬了。   金兰殊却是从不尴尬的,大方地点头,也看向了矮个子,问道:“对啊?为什么呢?”说着,金兰殊顿了顿,又看向宋风时:“是你告诉他们的吗,小宋?” 第九章   宋风时原本低着头的,现在则像是课堂上走神突然被点名的学生一样猛地抬头,脸上却是茫然的。   “哈哈,”矮个子笑着解围,“不是啊,看你的SNS简介,性向选的是同性恋。”   金兰殊点头:“原来如此。”   学姐闻言大惊:“你真是同性恋啊?”   “是的。”金兰殊微微点头。   学姐一脸惋惜地说:“怎么好男人都是同性恋啊?”   高个子和矮个子瞬间脸都绿了。   宋风时有些幸灾乐祸道:“谢谢学姐夸奖。”   几个人聊了几句,学姐又问金兰殊要联系方式。高个子和矮个子也表示想和金兰殊加SNS号,唯独宋风时依旧是不发一言。   金兰殊笑笑,将助理欧文的联系方式给了他们几个,便跟宋风时说:“走吧,小宋。”   “嗯?”宋风时愣了愣。   金兰殊说:“那么晚了,你不回去?”   在高个子和矮个子争着送学姐回家的当口,宋风时跟金兰殊一同走出了酒吧的门。   宋风时觑着金兰殊态度坦然,仿佛那一晚是宋风时不妥当的想象一样。   因为什么都不记得了,又看着金兰殊这么平和,宋风时开始怀疑自己是猜测是不是出错了。   酒吧门外的风吹得宋风时的脸发冷,心也凉起来。   门外有一辆豪车停着,司机下车来,朝金兰殊看着。   金兰殊对宋风时说:“上车吧?”   宋风时一怔:“去、去哪儿?”   金兰殊为宋风时的反应感到好笑:“送你回去?”   宋风时下意识地拒绝:“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可以,这里离我的家很近。”说着,宋风时还倒退了一步。   金兰殊眯起眼睛:“你好像很抗拒我。”   那晚可不是这样子的……   宋风时的脸有些发热:“啊?不是……只是觉得我们又不是很熟……”   “不是很熟?”金兰殊的语气微微有些变得尖刻,因为他心底有未能问出的问题:不是很熟?不是很熟可以在酒店里OO?还OO彼此的OO?还让OO出现了OO以及OO?还OO了OO次?   若说当时宋风时否认喜欢金兰殊是一次“奇耻大辱”,那么这回宋风时的撇清关系,则是金兰殊的一次“胯下之辱”了!   宋风时仿佛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让金兰殊有些气恼,但可惜,他也不知自己怎么触到了金兰殊的逆鳞了,只得茫然道歉:“对不起,但是……”   “不用道歉!”金兰殊最受不得自尊受辱,冷硬地回答,“别说得我会纠缠不休一样!”   宋风时听到“纠缠不休”四个字,忽然意识到什么,脸上更热了。   “你走吧。”金兰殊冷冷地说。   宋风时仓皇从台阶上走下来。   金兰殊也钻进了豪车里。   宋风时心里颇为忐忑,匆忙地截了一辆计程车。   他迷迷糊糊地回到家里,脑子里像是煮了一锅浆糊。   宋风时洗了个热水澡,将一杯热腾腾的可可倒入了瓷白色的杯子里,低头看着液体黑如墨、被子白胜雪——像金兰殊的眼睛一样黑白分明。   ——糟糕了,现在无论看见什么都想起了金兰殊。   “到底是怎么回事?”宋风时没想到自己居然在那个酒吧里再次遇见了金兰殊。   金兰殊为什么会再出现在哪儿?   金兰殊为什么会提出送我回家?   难道——宋风时忍不住低声自言自语:“难道他想接近我?”   他的脑内又自动播报起金兰殊语气冷淡的那句:“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的错觉?”   他的脑壳发疼了。   “天啊!”宋风时用手捶了捶自己的额头,“我一定是犯傻了!”   喝完了热可可,宋风时浑身暖和起来,刷完牙就倒头睡觉。   “不要想了!”宋风时告诫自己。   安贫乐道。   第二天起来,宋风时的手机收到了一条未读信息。   是来自于学姐的。   学姐说,昨晚金兰殊给的联系方式是助理的,不是他本人的。她想,当时只有宋风时没有开口问金兰殊要联系方式,而且走的时候还是和金兰殊一起的,她便以为宋风时和金兰殊比较熟,可能有金兰殊的联系方式,因此来问宋风时能不能帮忙联系金兰殊。   “我没有别的意思,”学姐说,“只是有个工作的事情希望能搭上线。”   宋风时只得愧疚地回复:“他是CEO,我要是和他很熟,还用每天在门店里为业绩发愁吗?”   学姐想了想,回复:“对,也是哦!那你可要积极一点啊!老同学的关系都不好好利用一下!”   宋风时无奈地摇摇头。   金兰殊可不是容易利用的人啊!   宋风时照旧上班,店里进了一个生面孔的客人。   他从未见过这个客人,而这个客人身上的打扮也没有显示出他的购买力,似乎就是50块钱的T恤搭一条100块钱的牛仔裤,背着一个地摊可以买到的挎包。她走了进来,逛了一圈,又跟服务她的女店员说:“听说你们店里有饮料可以喝啊?”   女店员忍不住勾起嘴唇,说:“我们这儿是卖衣服的,要喝东西可以去对面的咖啡厅。”   客人冷笑,说:“那我想在这儿坐下喝杯东西、慢慢看产品目录,是不是不行啊?”   女店员问道:“可以,那您能报一下您的会员号吗?”   “我不是会员,就不配被服务?”客人高声问道。   这声量让在收银处的宋风时也抬起了头。他慢慢走了过来,示意女店员去拿目录,并对客人保持微笑:“您到这边坐一坐吧。”   客人被请到座位上坐下。   宋风时便问道:“产品目录马上就送过来。您想喝酒、咖啡还是果汁儿?”   客人梗着脖子答:“奶茶!奶茶有吗?”   奶茶当然是没有的。   但是在服务业从业已久,宋风时知道这些娇贵的客人不喜欢听见“没有”这两个字。   宋风时眼珠子转了转,回答:“是有港式奶茶的呢。但我推荐像您这样的贵客,可以尝试一下我们的手冲咖啡,味道相当醇正。”   “这有什么的?”客人说,“港式奶茶?我最喜欢了。给我一杯吧!”   店里根本没有奶茶,但休息间的冰箱里放了两罐兰芳园奶茶,是宋风时买来自己喝的。宋风时便去冰柜里将奶茶倒进了杯里,然后端出去给客人了。   客人喝了几口,又翻了一个目录,问了几个问题,便告辞了,也没有买什么东西。   看着客人走后,女店员那控制不住的白眼要翻上天了:“这是什么讨厌鬼?不买东西就算了,还那么多要求?”   一个新来的导购问道:“会不会是‘神秘人’?”   女店员摇头:“不可能。总部派来视察的神秘客人都是正常人,顶多就是多问问题、多观察,不会故意派个‘极品’过来的。”   宋风时却道:“我看他确实很奇怪,像是故意挑战我们的脾气一样。但既然开店做生意,还是要周到一点,免得影响品牌形象。”   没想到,宋风时的猜测是对的,这客人还真的是来故意挑战导购的忍耐度的。   没过几天,宋风时就在网络上看到一个标题为《测试到底不买东西能不能在奢品店喝香槟》的热门文章。文章作者应该就是那个奇怪的客人了。她在文章中说自己把商场里的大牌店都逛了一遍,只有宝梵琉的一个男店员给了她比较好的服务,其他的导购都趾高气昂。作者甚至将那些导购所谓“出言不逊”的话都记下来,还录了音,附加在文章上。这篇文章颇为火爆,阅读量很大,而宋风时店里的女店员那句“我们这儿是卖衣服的,要喝东西可以去对面的咖啡厅”也被收录了。虽然声音被处理过,但是女店员看完了文章还是很不高兴。   宋风时倒是劝说:“这有什么的?谁也不认得谁啊?你看‘阿曼尼’的店员这个语录比你的厉害多了‘你要找个地方坐着喝水不花钱去洗手间啊!马桶免费坐!自来水免费喝!’。”   女店员看着这个也一起笑了。   大家凑在一起聊天,这不愉快很快就抛诸脑后的。   而且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免费宣传”,来这个店里找宋风时服务的新客人也多了几个。   到月底要冲业绩的时候,那位文章作者再次来到了店里,也没多寒暄,就跟宋风时和女店员笑道:“其实上次来就看中了一款包包啦,只是没买。”既然是来买包的,彼此自然一笑抿恩仇了。   正是可巧,这个月结算时,宋风时店的业绩在大区拿了第一,就比第二名差了这个包的价钱。   区域经理还给宋风时发了个信息:“恭喜你,这个月第一名。要是拿到了季度第一,听说CEO会亲自发红包哦!”   宋风时立即陷入了“那我到底该不该拿第一”的困顿之中。   困惑过一会儿之后,宋风时又想大嘴巴抽自己的。   能拿第一当然拿啊!   有钱奖励的嘛!   有钱都不挣,神经病吗? 第十章   宋风时第一次对奢侈品或者导购有朦胧的概念,应该是他看电影《蒂凡尼的早餐》的时候。   男女主角都没什么钱,但奥黛丽·赫本饰演的女主角则对蒂凡尼这个品牌有着无限的向往和憧憬。因此,囊中羞涩的男主角提出为她买一件蒂凡尼的产品。他们不得不一脸窘迫地告诉导购,自己的预算只有10美元。导购保持这极好的涵养,并为他们推荐了一枚用来拨电话的银针。   然而,最后两人都没有买这个东西。   穿着合体白衬衫、黑西装的导购依然很友好。   今天,宋风时本来打算去蒂凡尼买点什么,可能是因为他想起了《蒂凡尼的早餐》,也可能是因为他想起了最近一次见到的金兰殊身上戴着蒂凡尼的袖扣。   店员问他需要什么。   宋风时说:“袖扣,纯银的袖扣……”宋风时的脑子里自然地浮现了酒吧里金兰殊抬起手腕时白色袖子上的纯银袖扣,他不自觉地按照那个样子描述起来:“是圆形的,镌刻着蒂芙尼的名字,还有创始年份。”   “没有别的吗?”店员问道。   宋风时摇摇头,他记得很清楚:“没别的了,相当简洁。”   “那应该是Tiffany 1837?系列的纯银袖扣。”店员回答着,并将该款袖扣从玻璃柜里拿了出来。   看到了袖扣的时候,宋风时的眼睛就亮起来了:“对,就是这一款。”   有黑色绒布垫着,略显单调的银饰也显得明亮富有光彩。   如果是平时,宋风时应该不会选择这样的饰品。   “小市民心态”的他觉得纯银还卖这个价钱,太不划算了。   然而,现在他又觉得,三千块钱能买到CEO同款,太值了。   他想,这款东西应该是金兰殊随手买的。   金兰殊对于奢侈品没有渴望,但还是会随手买一些装点装点。   而宋风时带着一点奇妙的心思,购买了这一款产品。店员帮他将产品包装好,递到了他的手里。他一转身,便不期然地撞上了一个人。   “啊?”宋风时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精致无匹的脸,“啊!兰殊!”   宋风时的双颊立即发红,心虚地将蒂芙尼蓝的小盒子塞到背后。   金兰殊最近一想到宋风时就生气,但现在见了他,反而就不气了。   他低头看着比自己矮一截、瘦一圈的宋风时慌慌张张的模样,说道:“你怎么?一副偷窃被抓的样子?”   “没有啊。”宋风时摇摇头,“只是看到你太惊讶了。”   导购殷勤地上前,笑道:“金总,您今天来想看什么?”   金兰殊指了指宋风时,说:“他买了什么?我也看看。”   导购愣了愣,说:“您好像已经买过那个袖扣了。”   “是吗?”金兰殊有些惊讶,“你为什么跟我的风?”   若说宋风时原本还有些羞赧,听了金兰殊口出的“跟风”两个字,倒是一点忸怩都没了,只道:“我刚好看中了那款,怎么敢抄袭您的style?要不我现在退了吧。”   “那又不用。”金兰殊说,“反正,你学我也不像。”   宋风时真的要随时被金兰殊气死。   二人说着话,便离开了店里。   店外阳光普照,晒在金兰殊的脸上,好像荷叶上滚动了露珠,庭院里洒落了珠帘,美得夺目。   宋风时侧着眼看金兰殊,心中越发隐秘地渴望起他的美丽来,他甚至没法移开目光,定定地看着金兰殊的侧颜。   金兰殊很快注意到宋风时的视线,撇过头来问他:“怎么了?”   宋风时脸上一热:“没,没什么。”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金兰殊冷笑着。   宋风时的心一下子跳到嗓子眼:“你……你觉得我在想什么?”   “哼,”金兰殊冷哼一声,“你一定是觉得‘哪有这么巧,在酒吧又再见到了, 在这儿又再见到了’,你是不是觉得我无法放下、对你纠缠不休?”   宋风时愣住了:“啊?我……我没有这么想。”   “你就说实话吧!”金兰殊用那种讨人厌的语气说,“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有魅力?”   “真的也还好……”宋风时有些茫然地看着金兰殊。   阳光洒在宋风时仰起的脸上,可以看到他琥珀色的眼睛,嘴唇微张,表情充满困惑。   金兰殊掩饰不住的怨怼让宋风时心中溢满了好奇与……一点儿难言的期待。   宋风时小心问道:“到底……那一晚发生了什么?”   金兰殊的脸上露出了吃惊的神色。   “你是什么意思?”金兰殊看起来气愤又惊讶。   这样的金兰殊在宋风时看来,这样的表情居然还挺可爱的。宋风时答:“其实……我喝断片了。根本不记得。”   “你是故意说这样的话,好让我发怒的吗?”金兰殊发誓要用左勾拳打宋风时的脸——如果宋风时不是看起来这么瘦弱、不抗打的话。   宋风时确实感觉到金兰殊在压抑的怒意,不觉有些怯懦地退后两步了。   金兰殊语气冷冷,说:“你说这样不负责任的话,确实使人生气。”   宋风时便小心回答:“对不起……”   金兰殊默了半晌,说:“那个绿色的珐琅袖扣是你的吗?”   宋风时怔了怔,想起自己确实丢了一个袖扣,很可能是在“那一晚”落下了。   “你来我那儿拿一下吧。”金兰殊说着,语气肯定得像是命令一样。   宋风时便有些忸怩:“这不好吧……算了……”   金兰殊断然说道:“少罗嗦,快走。”   宋风时像是被驱赶一样的、不情不愿地与金兰殊回了一趟酒店——就是那天宋风时突然醒来的酒店。   “所以,”宋风时好奇地说,“你现在住酒店吗?”   “是的。”金兰殊回答。   之前,金兰殊一直在夔龙集团巴黎总部工作。直到最近才调回祖国M城。也不知道会呆多久,便用公司经费在酒店里住着。   宋风时随着金兰殊进了酒店房间,环顾四周,见这个酒店房间确实与别不同,充满着生活气息,更带着金兰殊身上特有的气息。   金兰殊进了房间,也如同回了家一样自在,自然地松了领带,这样的举动,使他看着慵懒而不失性感——宋风时心跳漏了一拍。   他低下头,竭力不让自己露出迷恋对方的马脚,又转移话题说:“那天你就直接带我回来了?”   “是的,因为你喝得很醉。我也不知道你住那儿,总不可以放你一个人在酒吧睡大觉吧。”金兰殊的语气中流露着一种“你还不赶紧跪下谢恩”的意味。   宋风时却不识相,竟然没有谢恩,还追究似的问道:“那怎么会……会发展到……嗯,那个,不穿衣服的状态呢?”   “问得好。”金兰殊修长的手指依然扣在了松开的领结上,眼神如同阳光下的海,“你确实想知道?”   宋风时忽觉得此刻的答案相当重要。   好像会打开什么紧紧闭锁的盒子一样。   像是潘多拉的盒子一样。   可是,宋风时真的是什么都能抵抗,就是无法抵抗来自金兰殊的诱惑。   他便是那样,沉浸在金兰殊深邃的眼色中,认认真真地点头:“想。”   “那我告诉你。”金兰殊像是要发什么慈悲一样,表情忽然变得极其柔和,如同春日化了的雪。   金兰殊如此,低下了头,吻住了宋风时。   这是他们第一个吻?   不,这应该是宋风时记忆中他俩的第一个吻。   和酒后二人目光迷离、顺理成章的吻不一样。   这个吻来得突然。   又是来势汹汹。   还带着怒气冲冲。   金兰殊心中万般不忿,为什么那一晚过后,只有他自己在牵肠挂肚?   这真是奇耻大辱!   而他,又在宋风时柔软的嘴唇上“雪耻”了。   宋风时呼吸急促起来,却没有推开金兰殊,甚至伸手抱住了他。   金兰殊的吻啊。   宋风时不得不承认,自己仍然是金兰殊的爱慕者。   无论如何,他还是沉溺在了这一刻。   过了不知多久,二人的嘴唇才分开。   宋风时仍在微微喘着气,心里凝着一股奇怪的眷恋,疑惑地看着金兰殊:“为、为什么?”   金兰殊仍带着怒气:“当然是因为你勾引我!”   “?”宋风时又处于茫然之后。   金兰殊仍是满腔火气的,生气地问:“你就说,做、不做?”   宋风时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随便的人。   可他却不能拒绝金兰殊的邀约。   这样赤裸裸的、直白的、充满相当意味的邀约——十足金兰殊式的邀约。   这和金兰殊的一切一样,都有着浓烈的芳香,狠狠地吸引着宋风时。   宋风时与金兰殊,当即,犹如春天的藤蔓那样交缠在一起。 第十一章   ——这是第一次宋风时在清醒的状态下和金兰殊完成了生命的大和谐。   和谐过后,便是空虚。   宋风时侧躺在酒店的床上,盖着被子,而金兰殊则在捡地上的袖扣:“嗯,我的袖扣……还有一个呢?”   他们刚刚在床边拉拉扯扯的,袖扣一定是那个时候掉了。   金兰殊找了半天袖扣没找到,宋风时便道:“不然你戴我刚买的吧。”   金兰殊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点头就拆开了包装盒,将那圆形的纯银袖扣放在手上,和另一只袖扣对比,笑道:“还真的是一样的。”   宋风时的耳有些热,盖着被子不说话。   金兰殊却没有多想什么,娴熟地将袖扣戴了起来,又与宋风时说:“下次见面的时候还给你。”   宋风时听见“下次见面"这四个字时,更是心如鼓擂:“什……什么时候?”   金兰殊整着领子,回头看他,微笑:“你喜欢什么时候?”   宋风时裹着被子,说:“你是大忙人、大贵人、大总裁,当然你决定。”   “那也是。”金兰殊一点没有客套的自觉,“我有空了联系你。”   说着,金兰殊让宋风时打开手机,二人交换联系方式。   宋风时想起了学姐的遭遇,忍不住开玩笑似的问道:“这该不会是你助理的联系方式吧?”   金兰殊似乎听不出其中的意味,便答:“这是我的联系方式。而且,我为什么要把助理的联系方式给你?”   宋风时感到好笑:“那你为什么把你助理的联系方式给学姐、小高和小小子?”   金兰殊愣了愣,半晌问:“谁?”   似乎学姐、高个子和矮个子在金兰殊心里没留下一丁点的印象。   金兰殊穿好了衣服,又是一个衣冠楚楚的成功男人了。   当金兰殊已经穿得妥帖又挺拔,而宋风时却仍赤身躺在凌乱的床上时,宋风时便不免得感到羞耻。   金兰殊却一无所觉,用很平常的口吻说:“你还要歇歇吗?”   宋风时确实相当劳累,并且当荷尔蒙退潮、羞耻心上涨时,他便更不好意思在金兰殊面前掀起被子、露出身体。于是,他蜷缩在床上的被子里,但又猜测金兰殊应该是在下“逐客令”,便闷闷说道:“没事,我马上就离开。”   金兰殊却说:“没事,你愿意什么时候离开都可以。”   “啊……”宋风时有些讶异。   金兰殊的手机蓦地响起来,电话上显示“欧文”,他将电话接起来:“嗯……我在酒店……你慢慢说……好,知道了……我马上回来。”   宋风时有点儿好奇“谁是欧文”,但是终究憋住了,没有问出口。   金兰殊简单地说了句“再见”,便匆匆离去,将宋风时一个人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   刚刚交缠的温度褪去,宋风时便觉得冷了。   明明刚刚在床上表现得非常热情的男人,穿上裤子,抬腿就走。   吗的。   宋风时暗骂。   金兰殊果然就是个渣男嘛!   然而,金兰殊确实有要事在身。   宝梵琉的鞋类设计总监在网络上发表了不当言论:“都是动物,谁比谁高贵啦?我们就要用真实动物的皮来做鞋子!谁不用真皮做鞋子呢?你们这些伪善者,不也是一样吗?告诉你们吧,这个季度的新款还要用稀有动物的皮呢!难道你们会不买吗?不,消费者只会为此花更多的钱!”   “他疯了吗?”金兰殊颇感气恼,“现在的消费者很在乎环保、动保!”   “是的。”欧文点头,“我们下个月就要发布了,说不定要因为他的言论而遭到抵制啊!现在网上掀起很大的风波了!”   金兰殊拿着钢笔,敲了敲橡木桌面,看向了公关总监:“你觉得呢?”   公关回答:“向公众道歉是必然的了,现在就看您打算怎么处置这个总监,是让他亲自道歉,还是有更严厉的措施呢?”   “哪能更眼里呢?”欧文摇头,“下个月就要做发布了!这可怎么办?”   金兰殊想了一阵,说:“我们刚收购就出了这种事,不可以轻易放过。”   “您的意思是……?”欧文小心翼翼地问道。   金兰殊说:“反正都解聘了那么多设计师了,也不差这一个了。”   “什么?”欧文惊愕万分,“您要解雇一名总监吗?在即将发布的时候?”   “是的。”金兰殊看着欧文,说,“公司一年500万美金打给他,不是请他到我们头上拉屎的。”   公关部很快便发出声明,表示会宝梵琉一直以来都秉持对环境友好的原则,为该名总监的不当言论而道歉,并宣布解除和他的合作关系,此外,他设计的皮鞋系列也会被弃用。   这算是很有诚意的回应,针对宝梵琉的舆论方向也很快往好的方向发展了。   现在,想的就是用什么顶替的问题了。   重新设计已经晚了,鞋子基本都已经做好了,也跟模特儿整个行头搭配得当,没想到来这么一件麻烦事。   说起来,这次时尚秀相当重要,是宝梵琉改弦更张要打响的第一炮。为了颠覆宝梵琉以往奢侈繁复的概念,新系列的设计色调以冷色为主,讲究简单却不失华贵。这个鞋类总监为此设计了一系列的精致银色蜥蜴皮鞋,用料高贵,造型秀丽,确实是很好的……但是,现在不能用了。   高层们开着会,商量着怎么应对。   金兰殊一手托腮,说:“所以我说,艺术家不能有社交账号。他们是一定会乱讲话的。”   公关总监听了这句话,简直像伯牙遇见钟子期一般的,高山流水、热泪盈眶。他忍不住说:“金先生说得太对了!”   金兰殊感到奇怪:“我说的当然对。”   公关总监闻言,便暗道:看来,咱们CEO也不适合公开发言呢。   副总裁却说:“那现在可怎么办?那我们索性不出皮鞋?”   “不出皮鞋?”另一个高管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那能少挣多少钱?大家不用吃饭的啊?”   副总裁反唇相讥:“哎哟,你这年薪还怕吃不上饭?怎么不怕撑死呢?”   金兰殊便在那儿听着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始终不发一言。   有时候,当一个大企业的老板有很大的好处,就是你啥都不干,公司照样运行。你啥主意都不用出,公司自然有一堆人给你出主意。但是坏处也是显然易见的——大家都在出主意。   拍板,其实是很困难的。   但这对于老板而言却是每天必做的事情。   老板负责做决定,并为做了决定负责。   过了半会儿,金兰殊拍板:“做运动鞋。”   “运动鞋?”大家惊讶万分,“您是说可以穿着运动的运动鞋吗?”   金兰殊点头:“是的。跑鞋。球鞋。”   副总裁愕然,说:“连女装都做运动鞋吗?”   “是的。”金兰殊语气理所当然,“你难道觉得女人不喜欢运动鞋吗?”   直男副总裁回答:“这个我是在没有发言权。但我本人也想象不了,美丽的模特穿着优雅的女装却脚踩球鞋。”   金兰殊道:“那我建议你增强想象力,锻炼抽象思维,或者多读书、多看看这个世界。”   奢侈品做球鞋,甚至让女模特在主调为“高雅精致”的发布会上穿球鞋,这在向来墨守成规的宝梵琉看来,确实是不太合适的。   然而,金兰殊说一不二。   他将项目交给了设计总监负责。设计总监也不能说不行。   这个不行,金兰殊必然是会换一个“行”的。   在门店里的一线员工宋风时并未知道公司的新决策。   但只要稍微上网看看新闻,他就知道宝梵琉发生了大事,鞋类总监也要被换掉了。   店员们讨论起这件事来,一个个都颇为紧张:“怎么这个新总裁说裁人就裁人?之前不是解聘了好多设计师了吗?现在门店又搞什么‘末位淘汰制’……现在呢,堂堂的大总监说错一句话就要炒掉……会不会裁到我们头上啊?”   宋风时保持淡定的微笑:“好好做事,谁会炒你呢?……再说啦,要炒你的话,还得赔你N+1的工资,你该偷笑呢。”   在与旁人谈论着这个“新总裁”的时候,宋风时是平静得让自己都吃惊。   那种心如鹿张、紧张刺激的心情统统都无。   或者是因为金兰殊作为“宝梵琉总裁”这个身份实在太高高在上、遥不可及了,因此他说起来的时候,能够像谈论陌生人一样轻松自在。   连续几天,宋风时又回到了那种“金兰殊高高在上、毫无交集”的日子里。   唯独是他闲着无聊翻手机的时候,多了个检查通讯录的习惯。   通讯录上多了一个联系人。   他不敢写“金兰殊”三个字。   他只敢用“金先生”三个字。   世界上可以有很多个金先生的,不让人怀疑。   而金兰殊只有一个的,让他隐秘的喜欢着的那个。   金先生静静地躺在他的通讯录里,不动如山。   他甚至怀疑,金兰殊说的“下次见面”是不是一句空话?   但他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   金兰殊不说空话。   他现在应该在为“弃用皮鞋”这件事而忙碌着吧?   在发布会前夕出了这么大的岔子,是个人都要疯的。   设计部门已经疯了。   不但要弃用之前的设计,而且还得设计球鞋。   球鞋啊!   哪懂这个啊!   设计师们日日加班,头发掉光,都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方案。   设计总监甚至委婉地提议:“这个和宝梵琉素来优雅的方向也差太多了,要不要考虑……”   “考虑换设计师吗?”金兰殊说。   “没、没。”设计总监摇头,“我没说什么。”   很多设计师都很有自己的想法,更多设计总监是一个高端时尚品牌的灵魂。   像金兰殊这样对设计总监傲慢无比的态度,实属罕见。   原因无他,就是他从不让设计师成为一个企业的灵魂。   他才是这个企业的灵魂。   他如同一个暴君一样统治企业,不服从的人就算再有才华他都不留任。   从而保证他的决定能被彻底执行。   而现在,他的决定让公司从市场部到设计部都疯了。   这个策略确实是太冒险了。   其实金兰殊心里也是有点把握不住的。   他也知道这个弄不好肯定要翻车。   可是,他还是不动如山地坐在皮椅上,用笃定又淡漠的眼神打量着一个个质疑者。   整个公司,谁都可以慌,只有他不可以。 第十二章   金兰殊鞭策了一下设计部的可怜人们,便回酒店歇息去了。   他从电梯里进去,看到数字逐个逐个的亮起、又黯淡。   心中忽然涌起来几分寥落的寂寞。   电梯空间密闭,狭小,更让人内心空虚不安。   但他依旧站得很挺直,和他领带上的银夹一样笔直。   他下意识地抚摸了衬衫上的纯银袖扣,指腹抹过镌刻的纹路带着特殊的质感。他恍惚想起来了,这枚袖扣是宋风时的物件。因此,抚摸的时候不自觉地多了几分温柔。   在加班了几个小时之后,金兰殊终于闲了下来。   闲了下来的心就开始惦念宋风时了。   “可恶。”金兰殊暗暗批评道。   可能是批评宋风时,也可能是批评他自己。   宋风时在同样的时间段内也在展开深刻的自我批评。   但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那颗臭不要脸的春心啊。   春心的萌动,就好像是嫩芽。   种子的力量是无穷的。   而爱上一个人的新芽,好像也是如此。   无论是在上面盖上了多少层瓦砾、厚土,只要雨水稍稍浇灌,便仍是能不屈不挠、破土而出。   给了阳光就灿烂。   给点河水就泛滥。   ——不要有错觉,不要有期待。   无论默念这样的警告多少次,隐秘的雀跃都是不可战胜的。   尤其是大半夜的时候。   半夜的人类总是内心脆弱却又冲动勇敢的。   宋风时握着手机,定定地看着通讯录上的“金先生”。   他的手指颤了颤,忍不住发了条信息:“说起来,我的绿珐琅袖扣还是忘记拿了。”   是的。   谁也没想起,当初他们说去酒店是为了拿他遗落的珐琅袖扣的。   没想到……   咳咳,没想到宋风时非但没拿回那枚丢失的珐琅袖扣,还“搭上”了纯银袖扣。   在发出了信息之后,宋风时又埋怨自己为何那般沉不住气。   明明金兰殊说过了“我有空联系你”,他却擅自发了信息!   所谓“我有空联系你”的潜台词,不就是:你别主动联系我,等我有空再说!   宋风时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不上道了?   这样沉不住气,真是白活了这么多年了。   宋风时的信息通过信号塔传送到美人总裁的手机上时,酒店房间里正有第二个人。   就是宋风时同村的、现在又恰好在M城、宋爷爷交待了让宋风时多多照顾的那个女大学生——宋媚钗。宋媚钗长得还挺清秀的,又年轻,穿着500块钱一套的女西装也依旧显得漂亮,因为身材好就是穿什么都好。   她便是这样在半夜在金兰殊的房门拦住了他,还露出笑容:“您好……”   金兰殊对于这个旁人看着“青春靓丽”的年轻女人,他只想道:现在酒店的流莺还穿职业装、搞什么啊?制服诱惑?   金兰殊打量了两眼宋媚钗,看她穿的不是酒店员工的制服,又这样大半夜的出现在走廊,便将这个“形迹可疑”的陌生女人定性为“酒店流莺”,颇为鄙夷地说:“我是GAY。”   宋媚钗怔了怔,半晌说:“我、我知道……”   这轮到金兰殊怔住了:你知道?那你还搭讪?这不是给秃子推销洗发水吗……诶?慢着!你怎么知道的?   宋媚钗又自报家门:“你好啊,我是《M杂志》的记者宋媚钗,之前和您联系过的,和您约好了采访的。是20:00的采访。我一直在这儿等呢……尝试打过您助理的电话,可他也一直在忙……”   金兰殊恍然大悟,想起确实约了这么一个采访。欧文也跟金兰殊提起过,但因为后来忙成一锅粥,这种“不重要的事情”就被抛之脑后了。金兰殊知道自己误解了,心中立即感到愧疚。   可他这个人,就算多愧疚都是宁死不肯道歉的,只不冷不热地说:“你从20:00等到现在?”   宋媚钗点点头。她也挺难受的,这篇采访是前辈交给她的,也提醒过金兰殊出了名的“很难访”。她打电话提出去宝梵琉公司找金兰殊采访,但是金兰殊的“工作时间”已经排满了。宋媚钗赶着出稿子,不能在拖,求爷爷告奶奶了一通请安排下班后的时段。通过前辈的面子拉了一番关系,那边才说让她在晚上去酒店找金兰殊,时间也不会给她很多。   她听到之后还纠结了一下:“什么?晚上去酒店?”   前辈说:“你放心,金兰殊不会‘潜’你的。”   宋媚钗苦笑:“我也不是这个意思。”   宋媚钗在酒店门外干等了大半天之后,也不想什么“潜”不“潜”的问题了,只盼望自己能见上金总一面,采访完回去赶稿。好不容易终于等到了,她便欢喜无比,雀跃地拿着证件自报家门。金兰殊也挺谨慎地查看了她的证件,并打电话给欧文确认了一番,才放下心来——他可不想惹什么麻烦。   金兰殊看了一眼宋媚钗的细高跟鞋,语气缓和不少,道:“那你进来坐吧。”   宋媚钗进了屋子,也不敢四处打量。金兰殊看宋媚钗走路跟半身不遂似的,估计是给那个廉价高跟鞋折磨了好几个小时了,他便说:“进屋就脱鞋吧!”   宋媚钗立即道歉:“对不起,我马上……”说着,宋媚钗便将高跟鞋脱了下来,瞬间就有种“解脱了”的畅快。   金兰殊领她在会客间坐下了,便开始接受采访。   宋媚钗问了一些问题之后,又提起:“最近你们因为SNS号的言论而解雇了一名总监……”   “这个原因宝梵琉已经解释过很多遍了。”金兰殊回答,“是为了表明公司的立场。”   宋媚钗点头,说:“当然,但是我问的也不是这个。只是我了解到,似乎在您上任之后就解雇了多名资深的设计师了。是因为您觉得他们的理念和您的理念不同吗?”   金兰殊答:“我没什么理念可言。我不是艺术家,而是一个管理者。我一切都是从管理的角度出发的。要是任何人、任何事降低了管理的效率,我都会第一时间去处理。在这一点上,我是一视同仁的。”   宋媚钗感觉到金兰殊语气中带着的迫力,不觉缩了缩肩头,又小心问道:“那么……我可以理解为,您是一个对公司掌控欲很强的人吗?”   “这个我不否认。”   宋媚钗想起上司交待过,说金兰殊一直很少提私人生活的事情,如果能问到一些就好了。毕竟《M杂志》虽然不是八卦杂志,但也是偏娱乐性质的杂志,能捞到什么金兰殊感情生活的独家秘闻也很不错。   宋媚钗见访谈进行得还算顺利,便大起胆子,把话头一转,问道:“那么,您在生活中也是一个掌控欲强的人吗?”   金兰殊想了想,说:“可能也是。”   宋媚钗便试探地说:“那您在感情生活上……”   金兰殊冷冷说道:“我没有感情……”可他说到一半的时候,手机就振动了。金兰殊拿起了手机,看到了来自宋风时的信息。   宋媚钗小心问道:“您说您没有感情……?”   金兰殊收起了手机:“这和你没有关系。”金兰殊却还是忍不住似的,刚收起了手机又拿了出来,看了一眼,又道:“时候也不早了。没什么别的问题的话,你先回去吧!”   宋媚钗愕然,她也知道自己刚刚提出了“不合适”的问题,但没想到一下子就触犯“逆鳞”了。   宋媚钗立即站起来道歉:“对不起,我刚刚失礼了。但是……我一个女孩子晚上等了好几个小时,现在才聊了十几分钟,实在……”   金兰殊却非常冷淡:“你是觉得我浪费了你的时间?因此有所不满?”   宋媚钗连忙摇头:“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知道就好。”金兰殊答,“我的时间比你的值钱多了。”   说完,金兰殊站起来,指了指门口:“请回吧。”   宋媚钗被抢白一番,也只得保持微笑,点头告辞了。   她踩着高跟鞋,一瘸一瘸地往外走,半夜打不着车,凄风苦雨的,不得已给宋风时打了个电话:“大风哥,那么晚了,不好意思……你……请问,你有车吗?”   宋风时来开车接走了她。   宋风时看到这个酒店,有些怅惘,看着宋媚钗上了车,便问道:“你那么晚的,怎么在这个地方了?”   宋媚钗一脸沮丧地说:“不就是因为金兰殊嘛!”   宋风时怔了怔,说:“为他啊……你?”大半夜的……宋风时一下子就联想到很多。 第十三章   宋媚钗一边捶腿一边开玩笑说:“别说了,我刚刚才被他‘羞辱’了!”   “羞辱?”宋风时的心砰通砰通跳,“可不能够吧?”   宋媚钗打量了一下宋风时的脸色,知道他误解了,便立即大笑说:“啊哈哈!你在想什么?他可是GAY啊!”   “哦,”宋风时也想打自己一巴掌清醒清醒,“对……”   宋媚钗便将自己采访金兰殊碰壁的事情说了。   宋风时笑道:“那他对你算很客气了!”   “真的啊?”宋媚钗咂舌,“你认识他?……啊,对啊,他是你老板诶!所以,他真的脾气那么坏吗?”   “嗯。我也不清楚。他可是大总裁,我这个小员工也难说!”宋风时淡淡笑答。   此时,宋风时的手机响了。   他不自觉地看了一眼亮起的手机屏幕:“金先生:那你现在过来拿吧。”   宋风时看到“金先生”三个字就开始脸红耳赤了,一边开着车,一边心虚地看了一眼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宋媚钗。宋媚钗显然没注意到这个信息,或者说她太累了,已经靠着椅背假寐起来了。   宋风时又瞟了一眼倒后镜,镜子里映着漆黑的街道,这儿已经离酒店驶开一段路程了。   “已经这么远了……”宋风时默念半晌,又为自己的念头所吃惊:怎么?难道我还想大半夜都再去他那儿一次吗?我有没有那么cheap?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我宋风时不要面子的吗?   宋风时气愤地咬了咬后槽牙:“呿!我还真没那么上赶着了!”   金兰殊洗了个澡出来,看着手机屏幕还是暗的,便万分不服:“他为什么不回我的信息?这不是看不起我吗?”   他原本很疲惫了,是想洗完澡就睡的,可现在心烦意乱的,无论如何都睡不着。   因此,他打开了一瓶红酒,打算独酌,却听见手机振动了起来。他立即回过身,动作太大,让红酒都洒到了白色的浴袍上。可他完全没在意,只是下意识地拿丝帕按住了搁在桌面上的珐琅袖扣,唯恐它被溅污了。   “什么……”金兰殊一边潦草地擦了擦身上的红酒渍,一边拿起了手机:   “小宋:不好意思,我要睡了。先在你那儿放着,改天再说。”   “哼!”金兰殊握紧了珐琅袖扣,“不识抬举!”   事实上,不但是宋风时的“小骄傲”让他回绝了金兰殊,更是宋风时的身体状况让他无法“梅开二度”。第二天,宋风时都累得要死。在门店工作却需要长时间站立,宋风时也着实熬不住了,破天荒地提早下班。   提早下班让人精神爽利。   真是神奇,当他下了班、换上便服,在大商场里走着的时候都觉得腰没那么酸、腿没那么疼了。   也说不上“下班”是“灵药”,还是“上班”是“毒药”。   他看时间尚早,便去一家巧克力的门店里坐着,吃两块金箔巧克力、刺激刺激多巴胺的分泌。   他刚坐下没多久,就收到了大区经理的祝福短信,里面说:“这个季度的汇报出来啦,我看到就立即想到要恭喜你!你这个季度夺冠了,可以等着收CEO私人大红包啦。”   看到“夺冠”“大红包”都是开心的,但是看到“CEO”三个字母,宋风时就头皮发麻,还不合时宜地提问:“CEO这么忙,还抽空给我发红包呢?我看,直接打工资卡里算了?”   大区经理哈哈大笑,回道:“你还真实际啊!”   “就大家方便嘛。”宋风时说。   大区经理回复:“你说得挺好的,但我说了也不算啊。CEO是什么人啊?我平常也见不上他的面呢!”   宋风时仔细一想,确实,说不定宋风时见金兰殊还多过大区经理见金兰殊。   当然,见金兰殊最多的还是助理欧文。   欧文是个眉清目秀的大好青年,每天穿着灰色西装,戴着金丝眼镜,像个斯文败类一样出入高层办公室。他语气平稳地跟金兰殊汇报:“《M杂志》那边采访稿已经写好了,总裁需要亲自过目吗?”   金兰殊早已忘了那场短暂而不愉快的采访,闻言只说:“你看过没问题就行。”   欧文点点头,又说:“这是第七版鞋子设计稿,请您过目。”   金兰殊接过了稿子,几乎立即瞎了。   “这就是我们年薪几百万的设计师之作吗?”金兰殊拍着稿子,脸上颇有不满,“让老热亲自来见我。”   设计总监名叫黄老热,在国外逢人就说:“I am very hot。”   Very hot,老热。   黄老热再次来到了金兰殊面前,点头哈腰地解释:“这个考虑到是春季款式,我们宝梵琉又一直是奢侈风的,我觉得,这个可以结合成农历新年的中国风套装。你看这个球鞋上面的金色鞋带,是不是很贵气?这个玉色的鞋底,印着莲花的花纹,取的‘步步莲花’的意思!鞋舌上的‘金莲花纹’,也是契合这个主题的!”   就是一双整体大红色、印着金色莲花花纹、配上玉色鞋垫的运动鞋。   金兰殊默然许久,说:“你要去看眼科。”   黄老热也知道这双鞋巨丑无比啊?   难道他真的是瞎的吗?   他是正规艺术学院高材生啊!他在这个行业浸淫了这么多年啊!他能不知道吗?   可他真的没办法啊!   他不擅长设计球鞋,也没摸清老板的需求,熬夜出了好几版的稿子就被否了,要只得乱涂乱画,弄一些上去,总好过什么都不交。   就跟作业不会做,乱写一通,也好过不交作业啊!   金兰殊心里其实也懂得黄老热的难处,所以他批评了两句,就将黄老热放过了。   欧文却道:“实在不行的话,就找其他品牌的鞋子吧?”   金兰殊答:“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其实,金兰殊是考虑过的。   在最头疼的时候,金兰殊是考虑过这个问题的。   只是高傲的他很快否决了这个想法。   这是金兰殊出任宝梵琉CEO以来的第一场发布会,他想做得完美无缺、做得风风光光,做得从头到脚都打上他“金兰殊”的印记。   他看了看压在桌子上的《M杂志》,想起了那个小记者问他的话。   “您是一个掌控欲很强的人吗?”   他想,他确实是。   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腕边的银袖扣。   那是宋风时的袖扣。   他一直戴着,毫无理由地。   金兰殊不习惯这种无法掌控的情绪。   过了一会儿,欧文又送来了别的文件,让金兰殊签名。   金兰殊一边签名,一边说:“季度汇报做好了吗?”   “差不多了。”欧文随口回答,然后立即皮紧起来,想起了金兰殊最讨厌“差不多”“大概”这些模棱两可的回答,便又即刻补充,“下午4点能够送到。”   金兰殊仍想着宋风时的事情,也没留意刚刚欧文触犯了“忌讳”,只点点头,说:“绩效改进计划要跟上。”   “是的。”欧文又道,“末位淘汰的计划是立即执行吗?那么季度奖励呢?如果要执行的话,那么就要马上出通告,以及要协调部门跟进了。”   “先看看。”金兰殊又道,“发布会的事情是top priority。别的都先缓一缓。”   “明白了。”欧文点了点头。   下午4点,欧文准时将汇报送到了金兰殊的办公桌上。   金兰殊翻了翻汇报,对数字整体还是满意的,一边点头,翻到了业绩排行的时候,目光在“宋风时”的名字上定格了:“这是谁?”话说出口,竟然声音都有些变调。   欧文探头看一眼,说:“就是本季度的‘业绩之星’之一呀。”   金兰殊随手打开了电脑里的系统数据库,输入了“宋风时”三个字——搜索结果只有一个,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常见的名字,从履历和照片看来,这和金兰殊认识的“宋风时”绝绝对对是同一个人。   欧文打量金兰殊的反应有些好奇地问道:“是您认识的人吗?”   “嗯。”金兰殊有些含糊地点点头,像是漫不经心地问,“季度奖励方案呢?”   欧文怔了怔:“您之前不是说先缓一缓吗?”   金兰殊不满地说:“我什么时候说过了?奖励优秀员工的事情能缓一缓吗?”   欧文一怔,但迅速反应,毕竟,老板是不可能错的,错的一定是自己。   欧文点头说:“是,肯定是我记错了。奖励方案,刻不容缓。我马上去安排。”   “嗯,”金兰殊点点头,“不用急,下班前交给我就可以。”   欧文抬头看了看时钟,离下班还有一个小时——日你嬢的“不用急”。欧文点头微笑:“是的,老板。”   退出办公室之后,欧文给HR那边打了电话:“金先生说要的门店季度奖励计划……方案出来的吗?”   “啊?”HR大惊,“不是说缓一缓吗?”   “谁跟你说的缓一缓?”欧文语气尖锐,“奖励优秀员工的事情能缓吗?刻不容缓好吗?”   “……”HR愣了愣,说,“是。您说得对。”   “好了,也别着急,下班前做出来就可以了。”欧文道,“金先生等着呢。”说完,欧文将内线电话一挂,一身轻松,坐等放工。 第十四章   宋风时在店里吃完了四块只有指甲盖大小的金箔巧克力,喝完了一杯热腾腾的美式咖啡,便离开了门店。   他站起来的时候,已经觉得状态好了不少。   当他走出了门店的时候,视线意外地停留在不远处的一个男子身上。   挺直得像是钢笔一样的体态、线条流畅的侧颜——   金兰殊?   宋风时的心漏了一拍。   像是有所感应一样,金兰殊也将目光转了过来,然后很快凝视住了宋风时。   宋风时紧张起来,咽了咽唾沫,不知该不该打招呼。   当宋风时仍在“大方打招呼”和“装不认识”这两个选项中犹豫不决时,金兰殊已帮他做了决定一般地大步走来。   好吧,既然金兰殊走了过来了,他只得扬起笑脸打招呼了:“是你?这么巧?”   世界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但金兰殊绝不肯承认自己是从资料库里看到宋风时在这个广场工作才特意过来的。   绝不承认。   金兰殊便斩钉截铁地说:“是的,就是这么巧。”   宋风时还在干笑着想该怎么回答,金兰殊却先朝宋风时撇撇头,说:“走吧。”   “去哪儿?”宋风时没反应过来。   “逛街。”金兰殊说,“买衣服。”   金兰殊的语气还是没得商量那种,宋风时只得跟在金兰殊身后,觉得自己活像个小跟班。   金兰殊像是想起什么一样,看了看腕表,又瞥宋风时一眼:“你这么早下班?”   说起来,刚刚金兰殊还特意去了宝梵琉的门店一趟,却没见到宋风时,扑了个空,没想到却在准备放弃的时候遇见了他。   宋风时像是忽然想起了金兰殊是自己的老板一样,蓦地心虚起来:“我……我是有点不舒服,提前下班了。”   金兰殊凝眉:“哪儿不舒服?”   语气带了点罕见的温柔。   但因为句子过分短促、语气过分稀罕,让宋风时以为自己又产生不合时宜的错觉了。   宋风时红着脸说:“你还问呢。”   金兰殊愣了愣,很快明白过来,便在宋风时耳边带笑低语道:“失礼了。”   宋风时一下子就满脸通红。   金兰殊看着宋风时变红的耳根,分外愉悦。   宋风时则忸怩而生硬地转换了话题:“你平常都去哪儿买衬衫?”   金兰殊说:“如果是正式场合穿的会找公司的设计师做,平时就买普通牌子的。”   宋风时有些意外:“你要穿别人的牌子,不会显得不支持宝梵琉吗?”   金兰殊说:“我每天为宝梵琉加班,还不够支持?”   宋风时闻言,惊讶问:“你可是宝梵琉的总裁呀?”   “我现在是。”金兰殊更正道,“宝梵琉只会是我的一个经历,而不可能成为我的全部。”   宋风时一怔,半晌又想明白了,金兰殊是代表夔龙集团而来的,集团掌控着好几个品牌呢!显然,金兰殊根本不满足于只当旗下一个品牌的CEO。   宋风时笑笑,说:“那你为了宝梵琉也算殚精竭虑了,却只是当它一个节点、一个经历。”   金兰殊答道:“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说着,金兰殊的目光投向了处在商场显眼位置的宝梵琉广告牌,淡淡说道:“我想要的是,别人提到宝梵琉就一定要想起我;但提到我,却不一定要想起宝梵琉。”   这就是他的想法,非常自我又自大的想法。   也很符合金兰殊的性格。   宋风时其实很羡慕。   他总不敢自大,也不敢太自我。   他想自己会如此迷恋金兰殊,也必然是因为“越是缺什么,越是爱什么”。   就像是他们这些奢侈集团的基层员工,特别爱穿名牌。宋风时也爱穿名牌——他当然是喜欢潮流产品也喜欢设计美学的,但他更多的将自己定义为“寻求群体认同型的奢侈品消费者”。按照某份报告的详细定义就是:“他们并不是经常消费奢侈的人,但是知道消费可以承担得起的奢侈意味着被某个群体接受(主要和工作相关)。他们对价格很敏感,会在各种渠道比较价格再购买。每年平均奢侈消费为 3000 欧。”   金兰殊曾经也是这个群体,并且有相当一段时间在这个阶段挣扎着。   但现在,金兰殊已经跳出来了,成为了报告中说的“奢侈免疫体质”,即“有足够多余钱可以消费奢侈,但对此又没有什么欲望”的群体。   金兰殊买蒂凡尼袖扣,也不是冲着这个牌子去的,就是他酒店附近有一家店,他进去逛了一下觉得这个不错,就顺手买了。买了就买了,他也不会跟宋风时这种中等收入者炫耀说“你看哥的蒂凡尼”,同时,也不会有人跟金兰殊说“蒂凡尼都是小姑娘玩意,成熟男人就该戴宝格丽”。   有时候,金兰殊买衬衫都去快销品牌,随便买件几百块的纯棉T恤,没什么不好的。   可今天的金兰殊就别扭起来了。   他看着身边穿着八宝利风衣、切尔西皮靴的宋风时,只觉宋风时还是挺有腔调的,他也不好显得低端。   事实上,他还不知道宋风时的八宝利风衣只有3件,都是打折的时候买的,皮靴也是祖宗似的供着——下雨的时候踮着脚将鞋子脱了抱怀里的那种虔诚。   金兰殊带着宋风时逛了几家名品店,专挑贵的看,瞬间从“奢侈免疫体质”变成“暴发户型消费者”。   宋风时看得眉头大皱,怀疑金兰殊被不知名的外星生物绑架了。   金兰殊自己也有些看不下去,拎着那件五颜六色的印花刺绣T恤,心想:吗呀,都什么玩意儿。卖那么贵怎么好意思长那么丑?   店员还特别盛情地说:“这位先生真有眼光,这件可是我们的定制版,限量的。您看这个肩背的大幅刺绣,是不是很贵气呢?”   金兰殊看着这件黑色T恤肩背上大片的大红、大金色的“中国风”刺绣配上巴洛克风格的图案,觉得这衣服真该配上黄老热设计的那双“步步金莲”球鞋,一套穿下来,整个就是行走的红包。   宋风时出于好奇,问:“这个T恤多少钱?”   店员笑道:“才一万二呢。”   宋风时嘴角抽动:还一万二,谁要买了,谁就是个二。   金兰殊听见宋风时开口问价,便看着宋风时,问:“你喜欢?”   宋风时赶紧摆手:“没、没,我哪配得上这个……这个大气的风格?”   说实话,金兰殊也过不了自己那一关,微笑着拒绝了店员的推销,带着宋风时离开了这个门店。   宋风时打量了金兰殊两眼,见金兰殊一身品味良好,便小心问道:“您真的平常都是自己挑衣服吗?”   金兰殊干咳两声,说:“嗯,偶尔也想尝试不一样的风格。”   宋风时便了然地“哦”了一声,又道:“那确实挺不一样。”   金兰殊又道:“那你有什么推荐吗?”   宋风时答道:“我看‘艾玛寺’有个白的衬衫还不错,不过是上一季的款,不知道您介不介意?”   金兰殊笑了:“我从不在意这些。”   也有些人介意穿过季。而介意穿过季款的人通常看到别人穿过季款,也会立即嘲笑对方。   “啧,就一个香奈奈还穿去年的款呢,”他们可能会这么说,“是不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   为了避免尴尬,宋风时便多多穿经典款的,以免被讥笑。   当然,金兰殊穿什么都不会被笑。   宋风时和金兰殊去了艾玛寺的店里,果然看到上一季的款还挂在货架上。和隔壁门店那件将所有“大富大贵”元素都拼在一件小小的T恤上的努力不同,这件白色套头衫显得毫不费力。但看就是一件剪裁干净的白色衫,胸前有简单的黑色图案,但仔细看就能发现黑色的图案是用柔软的皮革拼成的,质感上佳。   金兰殊微微点头,说:“这倒是不错。”   而且因为这件是过季款,比刚看的那件刺绣T恤还便宜一大半。   “你的眼光不错。”金兰殊嘉许地看着宋风时。   宋风时笑了,说:“其实我觉得设计啊、搭配啊都是这样的,less is more。白色的经典款总不会出错。加点小心思就显得高雅了,多了反而就不好了。”   金兰殊闻言,忽然似想到了什么,将刚刚结账的衣服塞到了宋风时手里,说:“你讲得太对了!”   宋风时怔忡地看着金兰殊。   金兰殊忽然亲了宋风时的脸颊。   宋风时大惊、又大羞,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放:“你……”   “这个送给你吧。”金兰殊亲了宋风时,却也没觉得有什么似的,自然地拍了拍宋风时的肩膀,“我有事先回公司。”   说完,金兰殊就转身离开了,步速极快如风。   宋风时还没反应过来,金兰殊就已经走远了。   宋风时手里拎着那个印着艾玛寺的袋子,愣在原地半晌,才说:“这是怎么回事啊?”   他低头看了看购物袋子,也高兴不起来,又说:“这……这也不是我的码啊!”   金兰殊一边往外走,一边打通了设计总监的电话:“黄老热,回来加班!”   “啊??”黄老热以为自己刚刚交了新设计(虽然极丑)能够喘息,没想到老板又来追魂call,“可是……我想不到设计什么啊?”   “白鞋。”金兰殊答,“最简单的那种。”   作者有话说:来自于意大利奢侈品行业协会 Fondazione Altagamma 委托波士顿咨询公司和巴黎银行 BNP 的一份调查。报告将奢侈品消费者分成12个类型:懂行的绝对奢侈品消费者、大城市摩登人士、社会价值穿着者、体验者、小王子、时尚达人、地位追逐者、寻求群体认同者、奢侈品免疫体质、暴发户、不被潮流影响的人、送礼物的人。 第十五章   这场时尚秀意义重大,是要颠覆大众以往对宝梵琉的印象。   金兰殊掌舵企业之后,决定从今设计走向“年轻化”、“简单化”的趋势。   因此,刚被解雇的宝梵琉鞋类总监设计了一系列的银色蜥蜴皮鞋,打造一种简洁而精致的质感。   黄老热在金兰殊的授意之下,终于也设计了一系列简洁风的鞋类——白球鞋。   通体雪白的球鞋拼接了小面积的黑色几何图案,简洁明了。而限量款则是选择亮眼的金色皮革和低调的雾霾色皮革。   模特儿穿着新球鞋在诸位高管面前展示了一遍新系列的服装,获得大家放心的一致好评。   连一开始不信服“美丽模特优雅女装配球鞋”的副总裁也不觉感叹:“看来我真的想错了啊!”   造型简单的白球鞋配裤装自然不在话下,令人惊喜的是它无论是配上布裙、皮裙还是纱裙,竟然都意外的合衬。   而且宝梵琉挑选的模特儿们都个高腿长的,要驾驭时装也不必依靠恨天高拉长腿线。   这样中性风的球鞋,也了却了大家挠头皮要分别设计男女款的烦恼。   众人击节称赞,说:“果然金总就是金总啊!”   金兰殊依旧是一脸骄傲的淡笑,仿佛他一开始就已经想到了这个主意、一切尽在掌握,而不是他挠破头皮逮着设计部加班加点赶出来的一般。   这就是俗语说的“要看起来毫不费力,就得在暗地里拼尽全力”。   成品出来了,大家便密锣紧鼓地开始排练。   作为总裁的金兰殊自然必须全程参与,监督整个流程的有序进行。   而总裁助理欧文也是不离左右的。   “总裁,”欧文低声说道,“关于季度考核和奖惩方案……已经根据您的批示进行修改了,您需要过目一下吗?”   金兰殊在办公室里抬起眼,说:“行,我看一下。”   欧文又说:“您是下周就要飞往法国指导和监督时尚秀的排演了,对吗?”   “是的,”金兰殊问,“怎么了?”   “这样的话,本季度的业绩表彰就没有时间办起来了。”欧文答道,“原定的计划是……”   “我知道原定的计划是什么。”金兰殊打断了欧文的话,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桌面。这几天金兰殊忙得昏天黑地的,连续几天没有见过宋风时了。欧文的话也提醒了金兰殊,等飞往了法国,那得有一头半个月不能见宋风时了。   金兰殊默默半晌,才说:“这样吧,这个季度的优秀员工组织一次旅游培训,就去法国。”   欧文一怔,半晌说:“总裁真大方!员工们一定会很感激的……那么,什么时候去呢?”   “就下周。”金兰殊回答着,“就一起,别那么麻烦。顺便也可以让他们观赏时尚秀。”   你她嬢的临时让多一队人过去,要安排签证、飞机、餐饮、住宿还要组织培训项目,更要给他们空时尚秀的位子,这她嬢的还不麻烦啊?   ——欧文点点头,保持微笑:“好的,老板。没问题,老板。”   宋风时接到了通知的时候,也感到很惊讶:“下周?去法国?”   店员们知道了,有些挺雀跃的:“哇,看来这个新老板虽然很严格,但也很大方嘛!有奖金发,还能去旅游!看时尚秀!”   也有店员不是很高兴:“那我们就得守在店里了?没有店长在,我们心里都没底了!”   宋风时笑着摇摇头:“什么‘旅游’?你们没看到通知写的是‘培训’吗?真是的。而且我不在,你们更要努力。别等我回来还要加班加点拉进度!”   店员们哈哈笑着说:“您就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努力工作,不给您丢人的!”   宋风时离开前,也请店员们吃饭,还没人发了个大红包,笑道:“我有这个成绩,也得多谢你们!”然后又叮嘱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内要好好工作,虽然什么都吩咐好了,依旧是有些放不下。   店员们还笑他“劳碌命”,不要“瞎操心”了。   宋风时回到家中,也觉得自己很是劳碌。在家里泡了个热水澡之后出来,稍微消除了疲劳,便开始收拾行李。在他收拾衣服的时候,便不可避免地看到挂在衣柜里那件艾玛寺的白衫。   这件衣服算是金兰殊给他的礼物吗?   可是看当时金兰殊行色匆匆的,更像是随手丢给自己的。   “几千块说丢就丢啊?”宋风时嘟囔着,“阔佬就是不一样。”   这件贵价套头衫摆在家里一个星期了,宋风时是一次也没有穿过。   不仅是因为有些不好意思,不确定这是不是真的“礼物”,更是因为这衣服是按着金兰殊的码数买的。宋风时套上就衣不称身,穿着也不像,被眼尖嘴利的见着了,说不定还要笑他“是不是赶上打折过季款就买,连码数不合都顾不上了”。   宋风时刚刚将这件套头衫放回衣柜里,就听见手机振动,原来是收到了一条信息:“金先生:我要看你穿那件白色衫。”   宋风时脸上一热,嘟囔说:“你让我穿就穿?”   话虽如此,他还是不情不愿地将衣服仔细叠好,放进了行李里。   这是临行的前一天。   金兰殊依旧在办公室里加班。   这就意味着欧文也得加班。   二人虽然隔着玻璃墙,但位置离得很近,门也打开着,彼此抬头能看见,说话都能听见。   金兰殊瞧了一眼欧文,欧文就立即在位置上主动站起来,问道:“有什么吩咐,总裁?”   金兰殊说:“优秀员工的旅游培训准备好了吗?”   “当然准备好了。”欧文答。   “资料给我一下。”金兰殊说。   欧文心想,金兰殊怎么突然这般“礼贤下士”起来了,这回鼓励的优秀员工都是比较基层的,平常金兰殊连见都懒得见,只有表彰会上意思意思握握手,现在却三番四次地过问,真是太不寻常了。   欧文一边心里犯嘀咕,一边快速地将资料发到了金兰殊的电脑里。   金兰殊点击查看了一下,立即皱眉:“为什么不是和我同一班飞机?”   欧文一怔:你他嬢有这个要求不早说。你以为航空公司是我们家开的?旅游旺季临行前两天订票都订得上啦?   欧文带着歉意笑道:“是这样的,总裁,因为临时订的机票,发现同一班飞机上已经没有足够的位置了呢。实在是太抱歉了,但您也知道现在是旅游旺季。”   “所以你就擅自订了别的航班了,不用问我了?”金兰殊不满地训示,“该请示都要请示,不要自作主张。”   ——你她嬢,我拉屎占哪个坑要不要跟你请示?   欧文满脸歉意地点头:“是的,这次是我的错。是我太疏忽了。”   金兰殊神色不悦,欧文只得赔不是。   欧文学乖了,又说:“所以酒店也要安排同一间,是吗?”   金兰殊点头:“当然。”说着,金兰殊又道:“弄好了给我看一下。”   欧文呼了一口气,说:“好的,明白了。”日你嬢,again。   打发欧文回自己座位办事之后,金兰殊看着宋风时的机票信息,心里忽感空落落的。   他想给宋风时发个信息,又不知该说什么,想起了那件套头衫,便发了一句“我要看你穿那件白色衫”。   过了半会儿,宋风时才回复:“其实,那件衫不是我的码。”   金兰殊怔了怔,便回复:“对,我忘了你是个矮子。”   宋风时没有回了。   金兰殊等了大半夜没等到回复,生气地想:这人真没礼貌!   就这样,翌日,金兰殊和宋风时坐上了不同的班机,带着同样“忿忿不平”的心情,飞往了浪漫之都。   作者有话说:白鞋造型参考了Celine的长得很像回力的小白鞋。时尚秀的主意来自于Celine2014秋冬时装秀用优雅女装搭配阿迪达斯白球鞋,开启了奢侈女装搭配球鞋的风潮。 第十六章   飞往了巴黎之后。   宋风时在酒店里入住了。按照公司规定,都是订的双人房标间。不过宋风时落了单,行政还帮他改成了单人大床房。宋风时颇为感激,又自己拎着行李进去,立即睡觉倒时差。   他在长途飞机上没有睡着,主要因为经济舱狭窄的位置让他浑身不适。   事实上,金兰殊原本是打算宋风时和自己同乘一班机,中途他会私下让空乘帮宋风时升舱。没想到宋风时坐上了另一班机,这事儿也办不成了。金兰殊憋着这点小心思不说,但又忿忿不平,便就将气撒在了欧文身上。   宋风时躺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的。   窗户半开着,透进了温柔的风。   宋风时睡到半夜,半梦半醒间,听到了门铃响。   他不悦地皱起眉,但还是趿着拖鞋起来,行动迟缓地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高大的男人:“好久不见。”   宋风时忽地睁大眼睛:“金……兰殊?”   金兰殊径自进了屋,将门一把带上,问宋风时:“怎么没穿那件衣服?”   语气非常居高临下,令人不适。   但宋风时竟然习惯了金兰殊用这样的口气说话。   “那件啊?”宋风时挠了挠头,“不是说了不合身?”   说完,宋风时就后悔了,他又怕引出金兰殊那句“你是矮子”。   宋风时看着镜中的自己,176cm的身材,也算比例良好、腰细腿长,怎么看都不是矮子吧!要知道,中国男性平均身高才167.1cm呢!   金兰殊倒没有再提“你是矮子”这四个戳心窝子的字了,只说:“那你穿我看看。”   宋风时说:“你让我穿我就穿啊?”   “是的。”金兰殊点头,仿佛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宋风时气不过,一屁股坐床上,说:“对不起,我在倒时差。没空陪您大总裁玩‘变装游戏’!”说着,宋风时索性倒头睡在床上。金兰殊微微一笑,也伏到床上,径自撩开了宋风时的睡袍:“那我帮你换。”   宋风时上身忽然暴露在空气中,只觉冰凉,但脸又热得异常,一边推着金兰殊一边说:“不、不用了……”   金兰殊却已扣住了宋风时的双手,一手将宋风时双手锁在头顶,一手顺着宋风时赤裸的腰线往下抚摸。   裤子,被脱了。   接下来的事情变得和“穿衣服”完全没有关系了。   宋风时看着雪白的天花板,眼神迷离失措。   “我、我真的好想睡觉……”   “是安安静静的那种……”   “可以倒时差的那种……”   然而,金大总裁并不打算让他如愿。   折腾到了后半夜,等金大总裁“得偿所愿”地饱食男色之后,宋风时才“得偿所愿”地得到了安歇。   宋风时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又是迷迷瞪瞪地醒来。   独自一人在大床上醒来,宋风时颇有些失落、夹杂几分怨愤:“那个拔X无情的渣男。”   他从床上爬起来,发现身上穿着干净的睡袍,双腿间也很清爽,显然是清洗过了。   可是他没有印象。   “奇怪了?”宋风时挠挠脑袋,“我竟然爱干净到梦游洗澡的程度了吗?”   对他来说,“自己梦游洗澡”的可能性比“金兰殊事后帮他清洁”还大得多。   同时,宋风时扭过头,顺手打开床头灯,便看到床头灯下压着一张备忘录,上面是金兰殊的字迹:“记得穿那件衣服。”   “真没礼貌。”宋风时将那张纸撕了下来,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   宋风时眼神瞥过了时钟,便吓了一跳:“什么?都10:00了!”   他赶紧跳起来,双腿立即发软,几乎跪倒。他扶着床头柜,咬牙骂不在场的金总裁道:“那个禽兽……”   “我明明调了8:30的闹钟啊?”   他可不想在出国培训的第一天迟到啊!   当他满头大汗地想怎么解释迟到这件事的时候,拿起手机却看到项目负责人发来的信息,说今天的培训取消,让大家好好休息。   他立即松了一口气。   原来,金兰殊昨晚离开的时候,帮宋风时取消了闹钟,今天一早也就下令取消了今天的培训。   当然,这是宋风时不知道的事情。   他只觉得侥幸。   “还好取消了。”宋风时拿纸巾擦擦额头上的汗。   取消了就取消了。   宋风时在酒店里躺了一个上午,补足了眠,中午便感觉舒爽不少。   正是这时,他收到了同行同事的邀请,说:“难得没有培训任务,不如一起去逛逛吧?”   说实话,宋风时还想继续躺一躺的,但这样又未免显得不合群了,因此,他便和同事一起出门了。参与这个培训项目的都是这个季度的一线优秀员工,尽管平时大家很少见得着面,但有机会在一起交流一下也是不错的。   他们一共五六个人,在巴黎街头随意闲逛,又选了一家餐馆坐下用午饭。   一个女同事又道:“这个取消真的是合时宜,我今天早上七点多就起来了,他八点才说取消!”   另一个男同事好奇地说:“你起这么早?”   女同事笑笑,说:“要化妆、打扮的嘛!”   几个男同志都露出了钦佩的神色。   女同事摆摆手,说:“这都没什么!我是想说,我去吃早餐的时候看到欧文和老总他们出门了!他们好早就出去啊,真是辛苦得要死了。”   “对哦,听说这次办展,他们都很拼命。”几个同事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日程安排得很紧。不是都说没时间给我们办表彰了吗?奖金直接随工资发什么的……”   宋风时听着,倒是怔住了。   “这个金兰殊行程那么紧,昨晚还过来了?”宋风时默默想着,“他是多饥渴啊?真是个禽兽没跑了。”   大家吃完饭了,便又四处逛逛,更普通游客差不多,看看凯旋门,去罗浮宫排队、迷路和饿肚子。   罗浮宫可谓是他在巴黎最糟糕的体验了。他们一行人也没有做好功课,说去就去了,一直跟烧蚊香似的排着队,入门排队、买票排队、观赏也排队。这儿有不计其数的展品,也有星罗棋布的展厅,更有黑压压一片的游客,他们深陷其中,不辨东西,迷路了半天,才在拥挤的人群中看了一眼自己想看的展品,赶紧举起手机按下快门拍照。之后便开始饿了,展厅里不得进食,他们就得盲头苍蝇一样地找馆外可以吃东西的餐厅,好不容易吃了点东西,又得找厕所,厕所外一样排着长长长长的烧蚊香一样的队伍……   他们确实没被艺术熏陶到了,倒是拍了几张照片PO了社交网络上就匆匆回酒店洗澡休息了。   时装展排练的间隙,金兰殊拿起手机翻看,不巧看到了宋风时的主页上的罗浮宫照片,还配上了毫不做作的文字:“累死了,什么都看不到,都是人。而且很遗憾没看到断臂维纳斯。”   金兰殊看了一下,现在正是旅游旺季,便发信息给宋风时:“你傻吧,专挑人多的时候去罗浮宫。”   宋风时忍不住翻白眼,回复:“那请问总裁,罗浮宫什么时候人少?”   此时,欧文已往这边走来了,金兰殊朝欧文点点头,又摁了摁手机,答宋风时:“我晚些告诉你。”   欧文走到金兰殊身边,说:“可以再排一次了。”   金兰殊站起来,朝欧文说:“罗浮宫闭馆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包场?”   “啊?”欧文怔了怔,半晌答,“我马上去问。”   欧文立即致电相熟的高端旅游中介,很快得到了答复:“是的,有的。”   金兰殊便问:“可以看断臂的维纳斯吗?”   “当然可以,”欧文回答,“经典珍藏都会被专业向导带着游览一遍的,期间会有专人服务,这点不需要担心。”   金兰殊问:“费用呢?”   “费用是90分钟3万欧元。”欧文顿了顿,“附赠的塞纳河夜游项目、芭蕾舞表演、小提琴表演、专业向导讲解是不另外收费的。”   金兰殊道:“好贵。”   “是啊。”欧文点头,“其实买张票去看也是一样的。更别说平时还有免费日呢。”   金兰殊想了想,又问:“是每人收费3万么?”   “不,3万是了一组的价格,一组最多4个人。”   “嗯。”金兰殊点头,只说,“行吧,给我安排一下。”   “啊?”欧文怔了怔,然后立即回过神来,“是的,我马上去办,请问是什么时候?”   “好,去办吧。”金兰殊拍了拍欧文的肩,“周四晚上,两个人。”   欧文思前想后,心里不自觉涌现一个大胆的猜测:这……难道……总裁……恋爱了? 第十七章   欧文实在不敢想象,总裁恋爱了,这样的事情。   他跟金兰殊也一段日子了,觉得金兰殊这个人,应该要孤独终老。   金兰殊工作过度用功,经常加班,难以维系感情生活。   当然,很多做总裁的人都工作大于生活,并不妨碍他们约会、结婚。   可是金兰殊的性格也够愁人的,看上他的他看不上,他看上的——不,不,他看上过谁啊?   谁也看不上。   而接连好几天,宋风时也没有看见金兰殊。   正如金兰殊没看见宋风时一样。   金兰殊每天忙于公务,而宋风时也每天准时地参与培训课程。   其实这个“员工培训”相当水,是临行前几天金兰殊提出的,欧文就让相关部门的人随便搞个课程,再搭上几个培训师讲讲。这些培训的讲师都是怀着懵圈的心情来的,认为这次培训纯粹是金总裁一拍脑门定的玩意儿,他们都不知道该培训什么,便按着旧例依样画葫芦,连演讲PPT都是去年的。   也是因此,每天的课程都不紧凑,他们听听课、参观参观公司,就能结束愉快的一天了。   剩下来的时间可以让宋风时安心地逛逛街。   当然,他的钱也不多,只能买点打折货,解解馋。这次和他一起逛街的是另一个业绩之星、销售冠军海蕾。   海蕾和宋风时相携闲逛着,因为都是做同样工作的,彼此说话也很投机,能交流不少心德。二人还到了宝梵琉门店里观察。他们日常就是站在门店里服务客人的,现在摇身变了客人来光顾,心态也微妙地觉得有趣。   二人在门店里转了一圈,看货品也不觉得有趣。因为作为“业绩之星”的二人,对这些产品通通如数家珍,摸这些包包都摸到手指起茧了。他俩倒是更有兴趣看其他店员是怎么工作的。   巧的是,店内就两组客人,都是华人。   海蕾、宋风时不自觉瞥了一眼另一组顾客,是一男一女。服务这一组顾客的那位导购也是个东方面孔的女孩子,能说流利的汉语。   像海蕾和宋风时这样的“老人”,一眼就看出这个导购女孩是个新人。而一男一女的顾客从举止打扮来看,绝对是懂行的有钱人。海蕾一双眼盯着那个女客人的穿着打扮,满眼羡慕的。而宋风时则不自觉打量起男客人来,那个男客人——看着有点面善。   海蕾也察觉到宋风时一直在盯着那个男子看,便笑着压低声音道:“你看你,看见帅哥都目不转睛了,多丢人!”   宋风时赶紧将目光收回来,无力地解释道:“不是……我不是……我只是看他有点眼熟。”   “噗。”海蕾低笑起来,“那么俗套的吗?”   宋风时被海蕾笑到脸黄,更是卯足劲儿地要想起这个男客人叫什么名字,不然他可是难以“洗脱罪名”了。   因此,他又用余光打量那位男客人。   男客人的身材非常好,高高的个子,衣品也好,靛青色的缎纹修身外套,收窄的蜂腰处绣满黛螺暗纹。   那个新来的女导购却将精力更多的放在那个看起来花枝招展的女客人身上,还讨好地说:“这个是铂金包吧?是鳄鱼皮吗?都断货了吧?您还能买得到,还真叫人羡慕啊。”   女客人轻轻嗤笑,说:“这不是在门店买的,是拍卖的。”   导购惊讶点头道:“那可真厉害!”   宋风时撇过头,跟海蕾低语道:“拍卖说不定还更便宜。”   海蕾点点头:“对头。”   二人说着话的时候,男客人似乎也听见了,也撇了头过来,便看见了宋风时的侧脸,似也露出恍惚的表情了。过了一会儿,男客人便往宋风时与海蕾这边走来,问道:“我们是否见过?”   海蕾这下惊讶了,这两个基佬都那么老土,喜欢这样子搭讪?   宋风时抬起脸来,这样近地观察男客人,才一下子想起来了:“您是刘先生,对么?”   刘易斯露出讶然又恍然的表情:“小宋,是你吗?”   海蕾更惊讶了,他俩还真认得?   宋风时是在英国念书的时候认识的刘易斯——说起来,也不算是认识。宋风时知道对方叫“Lewis”,是因为刘易斯是宋风时打工的店里的VVIP。   也是因为刘易斯当初送赠了宋风时一条丝巾,之后又打听宋风时下班的时间,宋风时才感到尴尬,黯然辞去了这份收入不菲的兼职工作。当然,也是拜刘易斯所赐,宋风时才得到了金兰殊所赠的水绿色丝巾。说起来,那条丝巾至今还被宋风时珍藏着,而刘易斯送的那条,早已在几次搬家中不翼而飞了。   刘易斯笑道:“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   宋风时笑道:“我也没想到。”   那个拿着拍卖来的铂金包的女子也走了过来,挽住了刘易斯的手,一脸好奇地看着宋风时:“这是什么人?我怎么从未见过?”   刘易斯回答:“是很久没见的朋友,叫小宋。”说着,刘易斯又给宋风时介绍:“这是Kate,你可以叫她凯特。”   宋风时和凯特笑笑,寒暄两句,又说:“真好,那我不打扰两位了。”说着,他就要告辞。刘易斯却道:“既然那么巧了,那不如一起吃个便饭。”说着,刘易斯又道:“我请客,怎么样?”   宋风时笑着说:“这当然很好,可惜我和海蕾还有工作要做,实在没办法奉陪。真的很抱歉啊。”   刘易斯便道:“那实在可惜。”   宋风时笑笑:“可不是么?”   刘易斯又道:“那我们留个联系方式,等你们有空了,再吃个饭吧。”   宋风时无奈地一笑,与刘易斯互留了联系方式。   之后,宋风时才和海蕾一同离开了购物广场。海蕾还一步三回头的,直到看不见刘易斯和凯特的身影了,才拉着宋风时说:“怎了?人家十足一个高富帅啊,你怎么还不领情了?”   宋风时道:“你都看得出人家是高富帅了!我们这些服务员怎么配得上?”   海蕾啐了一声,玩笑说:“你当自己是服务员,可别扯上我!我可是自诩五百强企业季度业绩之星的!”   宋风时没好气地笑了,又道:“况且,你没看到Lewis和Kate很亲密吗?”   “说不定是gay蜜呢?”海蕾学着凯特挽刘易斯那样伸手挽住宋风时,笑眯眯,“你看,我和你也很亲密啊?”   宋风时将自己的手抽走,说:“我可不敢,说到底,男女授受不亲!”   就这样,海蕾和宋风时说说笑笑地回到了酒店。   而此时此刻,欧文与金兰殊也在酒店里。这片刻的闲暇时间内,金兰殊正在酒店餐厅里用晚饭,而欧文则陪着他吃喝。但他们两个都是没命工作狂,吃饭的时候都是工作的。就像欧文一边吃饭,还一边拿出手机来查阅工作邮箱——每15分钟刷新一遍邮箱是他强迫症一样的习惯。   “嗯?”欧文看了新发来的邮件,不得不看向了金兰殊,说道,“金总裁,罗浮宫的包场夜游问题……”   “怎么了?”金兰殊闻言抬起头,“那天晚上已经被订了吗?”   “不,不是。”欧文笑道,“那天晚上没有问题。是罗浮宫那边要求填写预订访客的信息,所以,我不得不问您要邀请的那位朋友的身份信息。”   金兰殊点头,道:“他啊……其实和我们一个酒店,就是这次培训团里的人。”   欧文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难道……是宋风时吗?”   金兰殊惊讶地说:“你怎么知道?”   欧文怔了怔,说:“就……就因为您当时看到他的名字的时候,还特别查询了资料库,我就猜想您和他是不是认识的……”然后业绩表彰又忽然要搞起来,临了末了还要搞什么旅游,没订上同样的飞机和酒店还骂死我……原来如此啊……   欧文恍然大悟了,你她嬢的在公费泡汉啊!   金兰殊犹自用饭,全然不觉有什么不妥。   欧文却没那么悠然自得了,得快速把餐点吃完,跑去找别的同事取资料。他快步在酒店的酒廊里走着,一边气恼,一边想到,这都是什么事儿啊?怎么就我这么苦命啊?那个宋风时……   他正腹诽着金兰殊和宋风时这对“狗男男”时,脚背上忽然传来一阵痛楚,害他立即叫了一声,往后一躲——原来他在转角的地方撞上了也在拐弯的人,还被对方踩了一脚。   对方也很惊讶,连忙道歉:“对不起啊,欧总!”   总裁助理,也算半个“总”。   公司里除了最臭屁的金兰殊,其他人见了欧文都是会喊声“总”的。   欧文定睛一看,这踩了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害他加班加点摸不着头脑挨骂好几回的宋风时!   宋风时见欧文似乎脸有愠色,连忙又躬身说:“欧总,不好意思,我刚刚没看见……就、就不小心踩到你的脚了。”   ——日你嬢啊!!!!!老子新买的鞋啊!!!!手工的!!!意大利!!!皮鞋!!!!   欧文说:“明明是我先把脚伸到你的脚底的,不然,你也不会踩着我,是吧?所以,又怎么能是你的错呢?”   说完,欧文还柔然一笑、微微欠身让过,看得宋风时不知咋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作者有话说:貌似有读者对我文里的“男二号”有阴影,所以我在此特别提示,刘易斯不是变态、不是坏人。 第十八章   宋风时对这个“欧文”是如雷贯耳了,看起来斯斯文文,灰西装、金丝眼镜,名校大学生,原本是市场部的。不想之前竞选市场总监的时候,被对手爆出来,说欧文以前在中学是混混,当街斗殴,因为是未成年人才没有留犯罪记录。之后,他的对手被套麻袋打了。当然,欧文否认是自己做的。   无证无据,也不能干嘛。   然而,对手也将这笔账算在欧文头上了,当上了市场总监之后天天给欧文小鞋穿。只是没想到后来公司“变天”,欧文竞聘新任总裁的助理成功,一跃跳到“天子脚下”。市场总监则被“一朝天子一朝臣”地请走了。   此刻,欧文如此带笑歉然说话,让宋风时简直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这还是鼎鼎大名的不好惹的欧文吗?   宋风时立即觉得:这是一个陷阱!他这一定是反讽的语气!   “对不起,”宋风时加强了懊恼的语气,“欧总,是我……”   “不,”欧文连连摇头,“别叫我‘欧总’。我怎么就是‘总’了呢?我只是一个助理,你叫我欧文就可以了。”   宋风时忙说:“这怎么能算呢?您可是比我的顶头上司还大几个级别的大老板,哪能说‘只是一个助理’?”   欧文笑道:“不,不,我就是个跑腿的,还是靠你们这些一线员工发光发热的!”   就这样,两人在拐角处谦让好了一会儿才散。各自分开之后都腹诽对方热爱装比。   宋风时回到酒店,脱下了衣服,将自己摔在床上。   他在床上翻滚了两圈,沉沉睡去。   周四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宋风时他们都不需要参加任何培训,因为那天是宝梵琉走秀的日子。所有“业绩之星”都获邀进场观看走秀。   宋风时等人在接待员的带领下在比较后排的位置落座。   当然,他们也没期待自己能坐前排。   毕竟,前排的座位是留给名流或者大明星的。   接待员按照吩咐将众人领到位置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少了一张椅子。椅子上的有名字的,大家对比名字坐下后,便只有宋风时尴尬地站着了。   海蕾还开玩笑:“不然你去后台坐着?待会儿一起走秀得了。”   另一个同事也开玩笑:“是啊,小宋的脸是可以的,就是个子差了点儿。”   宋风时不觉又想起被金大总裁称为“矮子”的事来。   海蕾捂嘴一笑:“真的!”   宋风时正尴尬着呢,也没接话,跟着接待员一起去找欧文了。欧文见到宋风时过来,倒也不意外,微微一笑,说:“是宋先生呀?”   宋风时低了低头,说:“欧总,叫我小宋就可以了。”   “你也是,叫我欧文就可以了。”欧文还是那副慈眉善目的样子,又说,“是没位子吗?”   “是的。”宋风时点头。   欧文跟接待员说:“把小宋先生领到我的位子上去吧。”   接待员愣了愣:“那您……?”   欧文没有解释,只说:“你去就是了。”   说话干脆有力,不疑有他。   接待员自然不敢违抗欧总的号令,便领着宋风时到了前排,到了金兰殊身侧的座位边。   金兰殊抬头看见宋风时,微微有些讶异:“怎么了?”   接待员便尴尬地回答:“不知怎么的,宋先生的位置没有安排到。欧总让我把他领这儿坐。”   “哦,”金兰殊明白过来,便道,“行吧。”   接待员也松了一口气,做出“请”的手势,让宋风时坐下。   宋风时便硬着头皮坐了下来,看着接待员小鸡跑步一样的碎步跑开了,才转头问金兰殊:“那欧总咋办呢?”   金兰殊道:“他那么大个人,能找不到位子坐吗?你不用为他担心。”   宋风时看了对面和身边,都是些大人物,便有些不安,心里打起退堂鼓了,只想回到后排里。所以,他又对金兰殊说:“其实在后排加把椅子给我坐就得了。我坐这儿作甚么呢?欧总他……”   “‘欧总’是谁?”金兰殊拧起了眉,斜眼看着宋风时,目光变得有些锐利,“整个宝梵琉只有我一个是‘总’。”   宋风时便闭上了嘴,百无聊赖地四处打量,却看到对面一个美女坐下来了。灯光下那位美女珠光宝气,脸上的高光亮得跟星星似的——宋风时一下就认得她了,就是那天一手挽着刘易斯、一手挎着鳄鱼皮铂金包的女人。好像……好像是叫凯特?   金兰殊见宋风时的目光一直围着对面的美女转,心中也生气:当我是死人吗?   金兰殊便用冷冷的语气说:“想吃天鹅肉?”   现场的音乐声比较大,宋风时一时没听清楚金兰殊的话,便愕然:“鹅肉?哪里有鹅肉?”说得都有点饿了。   金兰殊倒也生不起气来了,笑笑,说:“你看着刘凯特做什么?”   “刘凯特?”宋风时怔了怔,“对面那女孩儿吗?”   金兰殊点点头:“是的。她可是‘上苑春’CEO的妹妹。”   “上苑春,好像就是艾玛寺旗下唯一一个纯中国制造的奢侈品牌吧?”宋风时有些意外,“她不去‘上苑春’的发布会?来这儿凑热闹?”   金兰殊说:“她又不是上苑春的员工。再说了,上苑春从来不搞发布会,不走秀,也不投放广告。”   宋风时点点头:“确实是一个很低调的牌子。”   金兰殊点头,说:“别管了,看秀吧。”   时尚秀即将开始了。二人也没有继续说话。   设计总监黄老热从T台上走了出来,作简单的开场白。   他讲的东西很简单,排练的时候也讲过无数次了。金兰殊都听得耳朵起茧子了,便百无聊赖,侧过脸来看身边的宋风时。灯光下,宋风时的脸庞显得似雪一样白,眼珠子透亮透亮的,深棕色,像是甜美的蜜糖的一样。   金兰殊的目光仿佛沾了水的花瓣,吹到了宋风时的脸上,便黏住了,再有风来吹,也揭不下来。   宋风时很快察觉到了来自身边的注视,便转过脸来看金兰殊,有些不自在地低声问:“怎么了吗?”   金兰殊见宋风时微微低头、耳根泛红,这样子非常可爱。他便凑近了宋风时一些,朝他低声说:“待会儿发布会结束你有什么安排?”   宋风时心跳极快,又想:这个大总裁是刚收工就想着打炮了?这还真是没品的东西。   宋风时便不冷不热道:“我约了同事吃宵夜。”   “哦,”金兰殊几乎是贴着宋风时的耳边说话,“推掉。”   宋风时的脸更红了:“为什么?”   金兰殊语气自然、又理所当然,沉沉说道:“因为我要约你。”   宋风时的心跳在那一刻都要飙到危险区域了。   金兰殊却好像无事一样,宣布了宋风时今晚的行程后,便安然将身体靠回椅背上,一派悠然地看着T台上灯光换色、模特就位。   一个个模特穿着精美的时装、踩着简约的白鞋,在美妙的音乐中,以高雅的姿态走马灯一样的展示着时尚商品。   宋风时却已无心观赏了,全然沉浸在刚刚暧昧的气氛之中。   可他悄悄观察金兰殊,却见金兰殊脸色如常,而且,金兰殊好像已经很投入在走秀之中了,根本没有像宋风时那样那么多小心思。   宋风时便伸出手来掐了掐自己的大腿,叫疼痛让自己清醒点。   不要产生什么错觉啊!   宋风时提醒自己:金兰殊这个混蛋说的“约”不是“约会”的意思,是“约炮”的意思啊!   作者有话说:上苑春,品牌理念和历史参考了现实中存在的品牌“上下”。“上下”,是爱马仕集团旗下奢侈品牌,也是首个由中国人运营的、纯中国元素奢侈品牌。 第十九章   直到时尚秀结束的时候,宋风时都处在一个莫名心悸的状态。   就像是牛饮了一大壶特浓咖啡一样,宋风时的心怦怦的乱跳,仿佛要随时害病身亡一般。   “这样是不行的。”宋风时心想,“不能这样子啊。”   时尚秀结束之后,金兰殊翩翩然站了起身,迎接掌声,并且要去接受访问。他还有许多要忙的,看起来心思也扑在了接下来的工作上,就这样背对着宋风时离开了。尽管他有回头稍微看了一眼宋风时,但眼神中的意味却是不明的。宋风时也不敢妄加揣测。   很快,金兰殊就被人群簇拥,头顶一束光射下,他就犹如被绿叶簇拥的玫瑰一样,熠熠生辉。   在宋风时眼中,金兰殊就是永远的玫瑰。   只是那么远的一株。   宋风时微微摇头,站起来了,走回后排那边,他的同事们也准备散场续摊了。海蕾笑着跟宋风时说:“走吧,我们餐厅订好位置了!”   此刻,宋风时的脑里却响起了金兰殊说的“推掉”两个字。   “推掉。”   “因为我约了你。”   金兰殊是这么说的。   宋风时被摇摆了,他眼神露出了犹豫。   海蕾是个敏感的女人,察觉到了宋风时的迟疑,就问:“怎么了?是不是临时有事?不方便?”   宋风时脸带抱歉地点点头:“是的……不好意思……”   众人便道:“没关系、没关系,你有事就去吧!虽然很可惜,但是下次一起去也是一样的。”   宋风时与众人道别,看着同事们离开的背影,他神色有些恍惚地转过脸,再将目光投向展厅的中央,见金兰殊仍被众星拱月,被许多人围住。即使是这么远远的、远得甚至看不清金兰殊的脸,但宋风时仍能想象中此刻的金兰殊该是多么意气风发。   宋风时不觉再惋惜起自己来,明明当初是差不多的同学,现在却是云泥之别了。   然而,他很快又否定地摇头:我和金兰殊,只是“同学”,却没有“差不多”。   他比我优秀多了。   因为彼此是同一个班级的人,一起上课,甚至住同一个宿舍,就容易产生“我和他差不多的”幻觉。这种幻觉是具迷惑性的。但是当你毕业后、再工作上几年,这样的幻觉就会被现实无情打碎。“老同学”之间的差距,可以比天与海还大。   宋风时有些气馁。   他又忍不住想到,如果当初不是因为父亲“追债”,逼他快点还学费,那他就不会去当柜员了。是不是那样子,他也能够变得更优秀?就算比不上金兰殊,也不至于差那么远……   这种“如果”的想法的很可怕的,他的思维陷入了漩涡之中,一时也走不出来了。   只是打着转的灰暗着。   此时,一个工作人员朝宋风时张口:“先生,对不起,秀已经结束了。”   宋风时才算从思维的漩涡里短暂地抽身回到现实,微微呼了一口气,朝工作人员点头:“嗯,我马上离开。”   宋风时脚步虚浮地离开了秀场。   他又想,自己真是太善于给自己找不痛快了,为什么要想“如果”呢?世界上哪有这么多的“如果”?怎么不想“如果自己身价百亿”呢?如果……“如果当初”这四个字,就是自我折磨!   宋风时一边恍惚着,一边走着,不自觉竟一脚踏空,从楼梯上摔倒了。   “呜啊……”宋风时结结实实地摔倒在地,一声痛呼。   还好他是没有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只是跨空了两个台阶。可是脚踝上传来剧痛,仿佛是受了重伤了。他刚刚正在自怨自艾,现在又摔了一跤,心情更是雪上加霜了。   “你没事吧?”有人朝他伸了手。   那一看便是养尊处优的手,十指葱也似的,乍看还以为的贵妇的手,仔细看得到骨节分明而有力,才知道是男人的手。   宋风时抬起头,看到了对方:“刘先生?”   刘易斯很友善地扶起了他。   宋风时苦笑着说:“被您看笑话了。”   “你还好吧?”刘易斯问道,“需要看医生吗?”   宋风时笑了:“不用!我去歇一歇就可以了!”   刘易斯扶着宋风时到了附近的露天咖啡厅坐下。现在是夜晚,露天的地方很凉快,坐在室外的位置上还能看看鸽子。刘易斯放着宋风时在那儿坐着,自己去买了两杯咖啡,还捎来了满满一杯冰块。   “这是?”宋风时看着冰块,不明所以。   “你是扭伤了吧?”刘易斯说,“需要冰敷。”   宋风时颇不好意思,但脚踝上确实很疼,便将紧紧束缚着脚掌的小皮鞋脱下,袜子也脱掉,露出了的脚踝确实是发红发肿了。   “你看,你现在不冰敷,会更严重的。”刘易斯说。   宋风时便笑笑:“谢谢。”   宋风时信手拿过了那杯冰,想抓两块冰放脚上,却被刘易斯阻止了:“不能直接贴着皮肤。太冷了对身体也不好。”   这么说着,刘易斯把系在自己脖子上的围巾脱下,裹住了冰块,递到了宋风时的手边。   宋风时颤悠悠地接过包住冰块的围巾,一摸那围巾的手感,想:“这是纯羊绒的吧?”他瞄了一眼商标上的牌子,更是两眼发黑:“你们有钱人怎么回事啊?去药房买个冰袋才几块钱啊?”   宋风时见围巾都裹了冰了,也算是报废了,再说推辞的话反而显得不好,只得一边道谢一边将围巾卷在脚踝处。冰块确实太过寒冷,尤其是这个季节的户外,隔着层层羊绒包裹而沁出的凉意则是刚刚好,能够镇定炽热的伤口,又不至于寒气逼人。   但是,一想到围巾的价格,宋风时就头皮发麻。   刘易斯似乎一点不在意。   这样的状态下,要是宋风时大惊小怪的倒显得小家子气了。可他心里还是过意不起,便道:“你这个羊绒围巾不能这样子沾水的,算是毁了。”   刘易斯笑笑,说:“没关系。不过是一件东西而已。”   宋风时咳咳两声,又说:“嗯,话虽如此……”   “你要是过意不去,那也可以赔钱。”刘易斯说,“这个围巾也不新了,算你个八折吧。”   宋风时原本在喝着咖啡的,现在听了,差点呛到。   刘易斯也笑了:“开玩笑。”   宋风时也回过味来了,笑道:“我想也是。”   刘易斯又道:“赔钱就不必了,这也俗套。不如你来捧个场吧。”   “捧场?”宋风时有些讶异,“什么场?”   刘易斯道:“我明天要在附近办个小活动,人来得也不多,你要能来就好了。也可以带上一个朋友,比如之前那位女士,也是可以的。”   宋风时有些惊讶:“是什么类型的小活动呢?”   “就是义卖而已。”刘易斯回答,“趁现在是时装周,人来得多,办了个小小的义卖会。但我看人数,仿佛也不多,想必要很冷清了。你要是能来捧个场就好了。”   宋风时便应承了下来。   而另一边,金兰殊已经完成了简短的访谈,转过头却发现宋风时已经不见了,颇为气恼。他气恼的时候,欧文就撞上来了。欧文一看金兰殊的脸色,就知道“又不知道谁惹了咱们大总裁”了,立即谄媚一笑:“这次活动办得真顺利啊!我在外面听到许多宾客说很惊喜呢!”   金兰殊冷哼一声,说:“小宋呢?”   欧文心想:吗的,这不是你要泡的汉吗?我他嬢的都把人送到你身边坐着了,这你都能搞丢,还她嬢的怪我?   欧文咽了咽唾沫,说:“这……这小宋先生不是跟您一起坐着吗?”   金兰殊不耐地说:“我不是要接受访问吗?他怎么不见了?”   欧文见负责清场的工作人员经过,立即把人叫住,立求将“祸水东引”,只说:“你见到小宋先生了吗?”   工作人员也很懵圈:“什么?谁是小宋先生?”   欧文便骂道:“小宋先生你都不认得?就是刚刚坐在金总身边的那位优秀员工!”   工作人员仔细想了想,才说:“我……我不认得他,就请他离开了。”   欧文一听,心中大喜:呦,这锅有人背了!   金兰殊闻言果然脸露愠色,但自持身份,亦不好恶语相向。欧文心里明白,便做起这个恶人,出言训斥了工作人员:“你懂不懂做事?难道来了个贵宾,你也请他走?不知道的就不要多嘴!你上司是谁,没有教你吗?”   工作人员听到这话,以为自己还要连累师父了,便脸有菜色,只感大祸临头。   此时,另一个员工却走进来了。那正是领宋风时去金兰殊身边座位的接待员。欧文见了他便也问:“你见到小宋先生了吗?”   那接待员一听就笑了:“我还真见到了,他就在外面咖啡厅,和一个帅哥在聊天喝咖啡呢,还光着脚,真奇怪。”   在这一刻,欧文觉得自己好像听见了金兰殊咬牙的声音。   一定是幻听了。   欧文摇摇头,便见金兰殊大步走开了。那负责清场的工作人员却被金兰殊刚刚到现在的气势给吓怕了,只可怜兮兮地说:“天啊,金总会不会记住我了?”   欧文没好气地说:“想得美呀你!”   他欧文都是当了三月助理之后才被金兰殊记住了呢。   说完,欧文便也跟了上去,和金兰殊一起走。他见金兰殊闷闷的,便道:“我想刚刚的职员应该看错了吧。谁会没事光着个脚跟人聊天啊?”   “早叫你多读书!”金兰殊答:“潘金莲不知道?”   欧文一怔,也不知怎么应答,只得竖起拇指来:“总裁阅读量真大!”   既然不知道说什么,那拍马屁就对了! 第二十章   宋风时回到了酒店房间休息,刷一下SNS主页,看到了一个新添加的好友,正是刘易斯。带着好奇的心情,宋风时点开刘易斯的主页,也看到了刘易斯的头衔,是奢侈品牌“上苑春”的CEO。   宋风时将手机放下了。   刘易斯给他发了一个电子邀请函。   看起来像是群发的信息,并没有特意配上任何文字,只是一个邀请函,封面用楷体写着:“上苑春茶会,诚意邀请您的光临。”   最近是品牌扎堆开发布会的时尚周,但这似乎都与上苑春无关。上苑春是一个从不走秀、也从不投放广告的品牌,只有这些内部渠道发出的活动,从不对普罗大众开放,只请尊贵的会员或者是潜在的客户参与。   要不是他莫名加了刘易斯的SNS,恐怕宋风时这辈子都收不到这么一个邀请函。   要说不心怀好奇、有点跃跃欲试就是假的。   尽管宋风时从业多年了,但还是第一次有机会参与这种规格的活动。   他给海蕾发了条信息,问她要不要去。   海蕾听了,万分雀跃:“肯定去啊!看看世面嘛!”   宋风时还把手机握在掌心,就见屏幕一闪,又传来了一条新信息:   “金先生:你在哪儿?”   原来,金兰殊听到职员的话之后,就到了露天咖啡厅去,想印证印证职员的话,没想到人已经不在了,心里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跟在他身边的欧文则赶紧说:“您看,不是没在吗?接待员说不定看错了。”   金兰殊却仍是有些疑心——像他这样掌控欲很强的人,自然是敏感而多疑的。他便给宋风时发了条信息确认:“你在哪儿?”随后,他又发了一条:“我好像在咖啡厅看见你了。”   宋风时愕然,半晌回复:“我已经离开了。”   金兰殊气极了:他刚刚果然在咖啡厅!   “和你一起的是谁?”   问得直接,直接得可以说是无礼貌。   宋风时没好气地回复:“我遇到一个老朋友了。”   过了一会儿,宋风时又说:“我身体不舒服,先回酒店了。”   金兰殊看到宋风时说身体不舒服,心内便极端的矛盾起来。   说不定宋风时是在撒谎呢?身体不舒坦,听起来就是一个很常见的借口。   那要是宋风时说实话呢?那金兰殊也高兴不起来。甚至说,他还挺担心的,某程度上,他更宁愿宋风时是在撒谎,而不是真的身体不适。   欧文端详老板的神色,便小心翼翼地说:“那现在……?”   金兰殊压抑着怒气,极力用平静的口吻说:“宋风时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不去了。”   尽管金兰殊装作满不在乎,但心里的怨气和怒气简直就是要从黑沉沉的眼眸里溢出来了,善于察言观色的欧文怎么能看不出?   欧文小心地倒退一步,说:“这样啊……他既然不舒服,不如去看看他?”   金兰殊答:“我不去看,要看,你去看!”   “啊?”欧文没反应过来:玛德,我去看他做什么?   话虽如此,欧文却仍提着水果去酒店,敲了宋风时的房门。   宋风时打开门,看到了欧文,还是特别惊讶的:“欧总?”   “不是说了,叫我‘欧文’就可以了吗?”欧文笑着说,还举手提起了他带来的水果,“我听说你生病了,来看望看望。”   宋风时颇不好意思:“这还劳你操心?谁告诉你我生病了?”   欧文笑道:“是金总呢,他听说你不舒服,特别叫我来看看你。”   宋风时看着欧文这个言语、这个态度,一瞬间明白过来欧文反常的原因了。   这个时候,不得不说,宋风时是感到了羞耻。   他想:欧文看着对我很客气,但心里说不定觉得我是个不要脸的、和老总偷情的死基佬。   虽然内心这样伤感,宋风时还是保持微笑,请欧文进了房间。欧文见宋风时一瘸一瘸的,脚踝上还贴着降温贴,便明白了几分,说道:“怎么了?是扭伤了吗?”   “是的。”宋风时请欧文坐下,自己才缓缓坐回在沙发凳上,“不能走路了,所以无法赴金总的约啦。请他不要介意才好。”   欧文想了一下,才说:“这样啊……那真是可惜了。今晚金总可是花了心思的。”   宋风时有些意外:“心思?什么心思?”   “你不知道吗?”欧文说道,“金总包下了罗浮宫,想请您去看断臂维纳斯呢。”   “包、包下……”宋风时竟然不争气地有些结巴,“罗、罗浮宫?这是合法的吗?”   欧文笑了,说:“也不是真的包下来,只是说罗浮宫闭馆之后也提供比较私人的游览项目。金总以为你会喜欢呢。”   宋风时的心怦怦跳起来:他……他叫我推掉别人,要约我,是为了这个啊?   宋风时一时竟有些不知所措,仿佛也是“受宠若惊”了。   “这……”宋风时强迫自己不要露出过分喜悦的表情,便扯了扯嘴角,尝试用理智对话,“这太让人惊讶了。我没想到罗浮宫还有这个项目呢……不过既然是明码标价的项目,应该也不会太叫人破费吧?”   欧文笑笑,说:“不破费的,90分钟才3万呢。”   “三万……”宋风时顿了顿,“欧元吗?”   “是的。”欧文点头。   宋风时大吃一惊:“能退吗?”   “不能。”欧文摇摇头。   宋风时忙抓起衣服,犹如中枪的战士一样坚定而摇晃地站起来:“我一定要去!”   欧文见宋风时站立不稳,连忙起来扶住他:“可是你扭伤了不是吗?”   宋风时说:“我就是瘸了也要去!”   欧文给了宋风时一个重重的点头,说:“好!”   于是,欧文便打车和宋风时一道去罗浮宫。一边开车过去,欧文一边给金兰殊打了电话确认,又打给卢浮宫那边的工作人员:“嗯,我们现在需要一张轮椅,请准备好……是的,请准备无障碍路线。好……”期间,欧文还接了几个工作电话,回了几封工作邮件,效率高超。   宋风时不觉佩服,又说:“你每天都这样子忙的吗?”   欧文笑笑,说:“还好吧,习惯了就好。”说着,欧文顿了一下,又道:“金总那才叫忙呢。”   宋风时也有点听不出欧文是说真的、还是说恭维话,便又道:“他……好像不是很好相处呀?”   欧文心想:他嬢的就是个大混蛋。   “怎么会?”欧文微笑回答,“他是一个很好的老板。”   宋风时笑了,说:“那可能是他工作的时候比较专业吧!”   欧文也是笑:“是的,金总非常专业。”   车子很快开到了卢浮宫外头,欧文扶着宋风时下车,天上微微下着小雨。在门外迎候的工作人员小跑步举着伞过来为欧文与宋风时遮挡雨水。欧文又是那一脸高傲的:“金先生来了吗?”   工作人员一边帮忙将宋风时扶到轮椅上,一边回答:“金先生在金字塔门口等着。”   欧文看了看手表,又看着宋风时,说:“其实你已经迟到了。”   宋风时大惊失色,这每分每秒都是钱啊!   他忙拍着轮椅,说:“快!快带我去!”   工作人员便推着宋风时往里走,又跟宋风时说:“不用担心,金先生在等着你呢。”   宋风时心想:我担心的是金兰殊吗?我担心的是3万欧啊! 第二十一章   工作人员将宋风时推到了金字塔外。   宋风时不是第一次见这座金字塔了,上次见它的时候却是无心欣赏它的魅力,因为游客实在太多。   现在却是无人的晚上,四周寂静,连周围的古色古香的建筑都隐没在黑暗之中,但是玻璃金字塔却透着温暖的光,金字塔外站着的那个人,被这样的光拉出了修长的影子。   “金先生……”宋风时看着他,不自觉地用起了敬称。   金兰殊手里捏着香槟杯,见宋风时来了,好像一点都不开心一样,说:“你还真的……”   宋风时见金兰殊不讲话了,便追问:“真的什么?”   “没什么。”金兰殊将香槟杯放回到旁边站着的服务员手上的托盘上。   宋风时看到金兰殊的皮鞋已经受潮了,便意识到他应该因为自己耽误了行程,便问道:“你等很久了?”   金兰殊像是满不在乎地看了看腕表,说:“也不久,就三十分钟吧。”   “那还不够久?”宋风时几乎要从轮椅上跳起来,吗的,那多是多少钱啊!   金兰殊说:“算了,进去吧。”   一旁的工作人员说道:“现在要开始游览了吗?”   “是的。”金兰殊点头。   工作人员又说:“因为时间的缘故、还有您的朋友要走无障碍通道,所以行程可能要相应发生变化。”   “能看断臂维纳斯吗?”金兰殊问。   工作人员笑了:“那当然可以。”   金兰殊说:“那就好。”   宋风时一头雾水地说:“你那么喜欢看断臂的维纳斯?”   金兰殊看宋风时一眼,说:“不是你想看吗?”   宋风时此刻也真的噎住了。   我……也没有那么想看……   三万欧……其实打我卡上,我更快乐……   再不行,三万元,我也高兴……   当然,此刻的宋风时识相地闭上了嘴,将这些话烂在肚子里。   在向导的带领下,他们从无障碍电梯坐到-1层,在Sully馆开始游览,二人顺着向导的导览而行进。   宋风时坐在轮椅上,走马观花地看着展品。在观赏像《拿破仑的加冕礼》这些比较出名的作品时,向导会在旁讲解。坐在轮椅上的宋风时和站着的金兰殊则静静听讲。整个过程相当尴尬,只有向导在讲话,而两位宾客都是一言不发的。   金兰殊估计是心情不好,所以不想说话,脸色也够冷的,宋风时本来就不自在,见金兰殊这样,更不敢说话了。   向导只得装瞎,自顾自地介绍展品,当无事发生。   等到了0层的345展厅的时候,他们终于看到断臂的维纳斯安静地站着云石上了。当没有其他游客的时候,宋风时才发现原来展厅是那么宽敞和空旷的,而洁白的女神也因此显得颇为孤独。   向导又开始了讲述介绍:“米罗的维纳斯是古希腊雕像中最著名的一件作品之一……”   宋风时昏昏沉沉地听着讲述,忽然就听见向导说“维纳斯的身材比例是黄金比例,是公认的美的标准”。这个时候,宋风时便禁不住抬头看向了金兰殊。站在他身边的金兰殊也仿佛是相似的身材比例,以宋风时的角度来看,金兰殊的腿更长,头颅更小,仿佛就是个“九头身”了。   宋风时忍不住想: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却那么讨人厌……   金兰殊此时也望向了宋风时,见宋风时愁眉不展的,便问:“维纳斯你也看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这个语气,真叫人不痛快。   宋风时却想着,这毕竟是三万欧元一次的游览,他要是不显得高兴一些,确实是不太礼貌了。   宋风时便笑道:“没……没什么……我在认真听向导介绍呢。”   向导微微一笑,指着雕塑说:“如果仔细看的话,我们能发现维纳斯身上有一些小孔……这些地方原本应该是附着她的耳环、手镯之类的装饰品的,但这些珠宝已经随着她的手臂一样散失了……不仅如此,她原本还很可能是彩色的,只是随着岁月油漆脱落成为了白色的样子。”   宋风时有些惊讶,又说:“所以她原本是一个彩色的、穿金戴银的雕像嘛?”   “很有可能哦。”向导微微一笑,“但是谁也说不准。”   “那说不定还是现在好看些。”金兰殊忽然说道,“像我们今天走秀的小白鞋一样。”   宋风时才想起走秀的事情来,点点头,说:“是很好看。”   金兰殊低头看着宋风时,见宋风时的脸在展厅的灯光下显得白皙而富有光泽,似珍珠一般,他又不觉眼神柔和一些,只想:他都摔了跤了,腿也伤了,那么可怜,我还是跟他说几句好话吧!   于是,金兰殊“纡尊降贵”地道:“那还是多谢你关于白色衫的论调,对我还是有些帮助的。”   宋风时一怔,真不敢想象自己居然收到了金兰殊感激的话语,那还真的是受宠若惊了。   但也因为这一番谈话,二人那凝结似了的气氛才算松解了不少,开始说说话,没多久,看完了最后一幅作品《蒙娜丽莎》,便结束了馆内的游览。   宋风时原以为就此该回去洗洗睡了,没想到离开了展馆之后,还有工作人员笑着迎上来,将他俩带到了罗浮宫旁边的艺术桥。   宋风时脸上居然有些热:艺术桥,不就是“爱桥”吗?到巴黎的情侣们不都是会来这儿给自己的爱情加把锁吗?我们俩来这个桥上……   在他恍惚的时候,二人已在晚风中到了桥上。   几年前,艺术桥上确实被来观光的情侣扣上了许许多多的锁,但由于这些锁过于沉重,政府恐怕这会把桥梁压垮,便暴力地将这些锁通通拆掉,还在桥的栏杆上装上玻璃,避免大家继续挂锁。   但它的“爱桥”之名依旧声名遐迩。   装上了透明玻璃的桥在夜灯下有微微的反光,映着缓缓流过的塞纳河水光潋滟,很是诗情画意。   宋风时的脸有些热:“怎么走到这条桥上了?”   金兰殊像是很奇怪地看着宋风时:“不走桥,难道游泳过去吗?”   宋风时怔了怔,才发现桥的对面停着一艘船。   向导便也笑着解释:“是这样的,在游览完展馆之后,还有夜游塞纳河的项目呢。”   “哦……”宋风时尴尬地点头,“原来如此。”   宋风时心想:果然不能有错觉!   二人便从桥上登了船。船上缠着星光一样的小灯泡,餐桌上点着蜡烛,摆着红玫瑰,拉小提琴的人在旁边微笑地跟尊敬的客人打招呼。   金兰殊已经自顾自地落座了,而侍者也将宋风时连人带轮椅地推到了餐桌旁边。   看着红酒装了杯,泛起了透明的泡沫,宋风时的心跳得七上八下的:他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啊?他为什么要花钱约我来这儿?他会不会是……嗯,那个……这会不会又是我的一个错觉?   金兰殊自顾自地啜了一口红酒,见宋风时怏怏不乐的,便也不快起来:“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宋风时心想:就凭他这糟糕的语气,就知道他不可能是喜欢我的……   “你可真有钱。”宋风时半是嘲讽、半是试探地说,“就为了答谢我给你小白鞋的灵感,就请我来包场夜游?”   “灵感不是你给我的,是我自己的。”金兰殊自负地回答。   宋风时也是有些没好气了。 第二十二章   用过简单而精致的酒点之后,他们也该离开了。   宋风时和金兰殊都喝了酒,没有办法开车。不过,欧文也已经叫好了车,在附近等待了。宋风时和金兰殊双双坐上汽车,又不发一言。宋风时默默看着背后的卢浮宫越来越小、直至消失在黑夜中,心中忽然感到一直虚无:三万欧元?就这样花完了?   这就是所谓的“非炫耀性消费”么?   又或者是“体验式消费”么?   为了一种更好的体验而砸钱。   和普通小市民“既然付了钱就一定要拿到点什么”不一样的观念。   而宋风时则属于小市民。   虽然钱不是花他的,可他还是觉得,嗯,应该得到了什么才对啊……起码要拍照发朋友圈炫耀嘛!   好浪费。   宋风时迷迷糊糊地想着的时候,已经被送回了酒店了。金兰殊率先从汽车上下来,绕到另一边给宋风时打开了车门,宋风时才醒觉过来已经到了酒店了。   金兰殊朝宋风时伸出了手,将他从车子里扶出来。   宋风时这才有些惊讶,怎么金兰殊忽地这样“绅士”起来?不过嘛,宋风时也是个男人,这样被照顾,应该是因为脚伤的缘故。   果然,金兰殊说:“你的脚还能走吧?”   宋风时笑笑,说:“劳烦您大总裁惦记着。我的脚能走。”   “哦。”金兰殊便松开了手,一副“既然你能自己走,那你就自己走吧”的态度。   宋风时真的服气了,便一瘸一瘸的往前蹒跚着。   金兰殊跟在宋风时背后,见他这样勉强,便上前扶了扶他的手肘:“你明明不能走。”   宋风时也没好气:“我又没有瘸。”   “也差不多了。”金兰殊说。   宋风时觉得自己真的随时要被气死,手肘一顶将金兰殊搪开:“我自己确实能走。”说着,宋风时强自加快步子,瘸狼渴疾地往前,一个倾身险些摔倒。   金兰殊将他拦腰扶着:“你急什么?”   宋风时偏要挣开,却被金兰殊搂得更紧了:“别闹。”金兰殊在他耳边说:“别人都在看着你了。”   宋风时听着金兰殊的耳语,不觉瞥向了旁边,果然看到大堂里的侍者看向了自己这一边。   这样让宋风时一下就不自在起来。   金兰殊却好像根本不在意旁人的目光一样,自顾自往前,一手按着宋风时的腰,一手扶着宋风时的臂,便牵着他走进了电梯了。   电梯门关上之后,空间里就只有他们两人,再没有旁人的目光了。   宋风时这才变得自如了一些,又挣动说:“不必您扶着。”   “你倔什么呢?”金兰殊似乎觉得宋风时很奇怪,“轮椅都肯坐上了,反而不让人扶?”   “我……”宋风时也真是无言以对,又觉得自己确实脾气上来得有些莫名。   和金兰殊这样自我中心、脑筋迟钝的人闹什么脾气呢?   “没什么。”宋风时别过头,不去看金兰殊,目光便自然地落在了电梯的镜子一样的墙壁上。四壁均照着他与金兰殊的身影,他才看见此刻二人姿态之暧昧。金兰殊伸出双臂,一手揽腰、一手扶肩的,几乎将宋风时整个人圈住。   宋风时又站立不稳,加之比金兰殊矮了一截,脑后便自然地靠在了金兰殊的肩膀,看着好像情人一样的亲昵。   宋风时忽变得有些醺醺然了,便将头靠紧金兰殊的肩,脸仰得更高一些,便恰好看见了金兰殊低头看向自己。   金兰殊的眼神变得都不锐利了,竟有些温柔的样子。   宋风时与他的目光缠上了,像是藤蔓一般,莫名地越靠越近,金兰殊的吻便轻轻地落了下来。   “叮”——电梯门开了。   宋风时惊醒一样地推开了金兰殊:“到楼层了。”   金兰殊仿佛有些意犹未尽,但却还是扶着宋风时出了楼梯,只是摸着宋风时的腰间的手却不自觉地揉捏了两把:“我送你回房间吧。”   宋风时察觉到气氛的暧昧,便心想:果然,又是想约那个!   到了房间里,宋风时刚躺在了床上,金兰殊的身体就压了上来了,嘴唇贴住了宋风时的嘴,仿佛为了刚刚那个被电梯铃打断的的吻而做补偿。   二人吻了一阵,金兰殊放开了气喘吁吁的宋风时。   宋风时看着身上的美丽男人,有些卑微起来:能和他一直这样,好像也不错……   金兰殊却坐了起来,摸着宋风时脚,轻柔地脱下了宋风时脚上那层薄薄的白色棉袜。红肿的脚踝因此裸露,金兰殊便抚着他的脚掌,问道:“酒店有药吗?”   宋风时还沉浸在刚刚的遐思中,愣了半晌,才坐起身来,见自己的脚放在金兰殊的大腿上,又说:“有冷敷贴。可以消肿的。”   “那为什么不贴?”金兰殊的语气好似是责怪一样。   宋风时便说:“要出门去罗浮宫嘛,就没贴。”   “为什么去罗浮宫就不能贴?”金兰殊伸手拿了一个枕头,将宋风时的脚从自己的大腿上挪走,轻放在枕头上,便一边问,一边下床去小冰箱里拿冷敷贴。   “我……我贴了那个不好穿鞋。”宋风时有些腼腆,“光着脚去看展览吗?”   “有何不可?”金兰殊取出了冰敷贴,又说,“难道你怕熏着蒙娜丽莎还是维纳斯?”   原本金兰殊这样细心为宋风时贴冷敷贴,宋风时还有些小感动的,听了他那句话,又真的感动不起来了。   这么好的男人,不是哑的多可惜!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完美的侧脸,如此想道。   宋风时脚搁在枕头上,被轻柔地附上了冷敷贴。   宋风时犹在发愣,却被金兰殊按倒在床上了。   “嗯?”宋风时怔怔的,“终于要开干了吗?”   金兰殊忽然听见斯斯文文的宋风时说出“开干”这么粗鄙的话,也是一怔,又没好气地说:“你是怎么回事?瘸了还想着那档事呢?”   宋风时大感委屈:“什么?明明是你……”   金兰殊根本没理会宋风时的辩解,只抖了抖床上的被子,给宋风时盖了个严严实实的,又说:“快休息,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宋风时被莫名教训了一顿,只得闭上了嘴、闭上眼。   装作平静的样子,但其实宋风时心里很忐忑,根本睡不着。   他听见浴室门打开、淋浴间的水声。   “金兰殊在洗澡?”宋风时不明所以,他为什么要洗澡?他是总裁,订的就算不是总统套房也是超级豪华套间吧,难道还能没有浴室?他又不搞,干嘛还要在我这儿洗澡?   在宋风时紧闭眼睛思考的时候,浴室里的水声已经停歇了。他听见金兰殊在淋浴间吹热风机的声音,然后,金兰殊就开门走了出来,还带着热水的余温、蒸腾着沐浴液香气的温暖躯体便躺到了宋风时的身边。   宋风时忍不住睁开了眼睛,看到昏暗光线里那好看的侧脸。   “你回自己房间啊?”宋风时说。   金兰殊说:“你脚那样子了,我不看顾一下,也说不过去。”   宋风时心里一暖,竟不知该说什么。   “睡吧。”金兰殊说。   宋风时盯着昏黑的天花板,心里莫名有些奇异的感动。 第二十三章   天亮了。   宋风时睁开眼睛的时候,金兰殊已经离开了。   金兰殊总是很忙碌。   宋风时是知道的。   但他醒来看着床畔上那个没有了余温的、却残存着皱褶的位置,依旧是禁不住心中失落。   可是那真是不合适。   宋风时想,自己可不能要求太多了。   而金兰殊作为床伴,对他已经算够意思了。   宋风时想着接下来的培训不知该怎么办,然而,组织者来到了宋风时的房间收资料,看见他生病了,便告诉他接下来的培训可以不用去,请他好好休息。   宋风时也乐得轻松几天。   接连几天,金兰殊都有定时发信息给宋风时:“能走路吗?”   时间很固定,就像是调了闹钟的定时信息一样。   其实宋风时伤得也不重,躺两天就好了。于是,康复了的宋风时回复:“能走路了。”   金兰殊说:“那你走两步我看看。”   宋风时真的觉得金兰殊这个人说话没谱儿。   可是,更没谱儿的是宋风时还真的奉陪,跟他连了视频,走了两步给他看。   金兰殊看到宋风时能走路了,便关掉了视频,说:“还真的能走。”   宋风时真的觉得:金兰殊这脑子……都不知怎么当上总裁的!   宋风时不觉想起当年金兰殊提起的那个上司。   “好像是叫舒默克吧?”宋风时当时就因为金兰殊的话而关注了这个人,因此有印象。最近也有在一些业内的报道里见过这个名字,印象便次次加深了。舒默克和金兰殊一样是青年才俊,年纪轻轻就在夔龙集团内部当上了总裁,因为是在总部当差,实际级别其实比金兰殊还高一些。许多人都知道,金兰殊是舒默克一手带起来的。不是舒默克的话,既没有家世、也没有情商的金兰殊亦很难走得那么顺利。   之前,夔龙集团收购百年奢侈品牌“吕氏”成功。   舒默克向夔龙大老总力荐让金兰殊当吕氏的行政总裁。老大亲自面见了金兰殊,商谈了一个小时。结束之后,老大表示更倾向于起用一个资历更深的职业经理人。   舒默克半夜去拦住老大的车,问他:“为什么不选择金兰殊?那个职业经理人只会墨守成规,没有办法将垂死的吕氏做起来的!”   老大回答:“这么说吧,他确实挺年轻也很有想法。可是他也太祂妈讨人厌了。我一想到要给这家伙开千万美元的年薪,我就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舒默克心想:你以为我自己那关就很容易过吗?   可是,舒默克仍认真说道:“你看,金兰殊高傲又世俗、美丽又可恶,这还不适合做奢侈品吗?”   老大竟无言以对。   舒默克扶着车缘,说:“老板,我今天脑袋就放这儿了!人头担保!他做不成,我就去死!”   老大笑了:“那你祂妈去死吧!”   说完,老大油门一踩,车就飞驰出去了,扶着车边的舒默克摔了个狗吃屎。   可是,第二天,老大还是宣布让金兰殊去吕氏当行政总裁。金兰殊表现不俗,将吕氏的销量带了起来。于是,当夔龙收购宝梵琉时,老大又让金兰殊去了宝梵琉。而好不容易做了起来的吕氏则交给了老大的亲儿子打理,真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不过,老大也安抚了金兰殊,应承了只要把宝梵琉做起来,夔龙旗下所有亚洲品牌都归金兰殊。   金兰殊对老大的决定心怀不满,也写在脸上,只说:“别说这些没用的,我不相信承诺。先讲好我去宝梵琉之后的薪资和期权怎么算吧。”   老大被他噎住了,心想:妈呀,老早说舒默克人脾气好,我还不信。现在看来是真的,不然怎么和这人相处了那么多年呢!   金兰殊的性格,真是非常讨人厌呢。   宋风时甚至怀疑自己是全世界唯一一个那么迷恋金兰殊的人吧!   难道还会有和他一样的自虐狂吗?   不过也很难说,为了美好的东西而自虐、而卑微,仿佛也是某类人的本性。   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面包都吃不上还勒紧裤头去买手提包的人了。   这也许就是奢侈品的魅力。   稀有、珍贵、美丽、爱答不理。   宋风时叹了口气,心里又心心念念地惦记着金兰殊。   金兰殊最近也不知在忙什么呢。   宋风时极为想念他,便想找个借口见见他也好。   恋爱中的人是很擅长去想出约见对方的借口的。   因此,宋风时很快就想到了一个。   “他不是请我去了夜游罗浮宫嘛。”宋风时将手指交握,看着镜中的自己,自言自语,“那我也得回敬个什么才行……嗯,要是说等价的那肯定办不到……”   既然买贵价的回礼是肯定办不到的,不如就做手工的。   宋风时上网搜索了一下什么手工回礼比较合适。   围巾?不,太亲密了。而且,我也不会织围巾,弄出来不好看,肯定被他这种穿惯好的嘲笑。   弄个吃的吧,反正他的舌头也不灵,以前给他随便做点啥他都爱吃的。   宋风时便找了一个口碑不错的手工蛋糕店,预约了一节做小蛋糕的课。那个手工烘焙坊在露天市场附近,宋风时便大早起来,租了辆巴黎街头常见的公共自行车,一路穿街过巷的骑到了露天市场。   露天市场里早已开满了摊铺,大大小小的菜篮子上堆满了颜色饱满的水果蔬菜,看着就让人心情愉悦。   宋风时放下了自行车,在市场里一边步行,一边哼着歌,根据手机地图的指示去寻找那家隐藏着小巷的店铺。   他在小巷子里左拐右拐的,忽然听见了熟悉的声音从转角传来——好像是金兰殊的声音?   宋风时的心一下就提起来,像是做贼一般的下意识躲进了巷子里。   他探头看着,发现自己并没有听错。   金兰殊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与一个戴着意大利式礼帽的男子并肩走着。   “好眼熟……这个人是……”宋风时仔细一看,心中一紧,“就是舒默克?”   舒默克对金兰殊说:“这次的项目做好了,我用人头担保……”   金兰殊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你的人头都担保了多少次了?”   舒默克笑着熟稔地把手搭在了金兰殊的肩上,亲昵地说:“为了你,多少次都无问题。”   宋风时看着二人消失在拐角处,脑子里却一直回荡着刚刚舒默克的话。   只是宋风时没看到,金兰殊很快就将舒默克的手拨开,露出了嫌弃的表情。   舒默克也是无所谓的。这些“花言巧语”都是信手拈来,不用思考就直接说出来了,怎么都无所谓。   金兰殊习惯了舒默克这种性子,也不把这个当“职场骚扰”,亦无所谓。   只有云里雾里的宋风时有所谓。   很有所谓。   宋风时僵在当场,脸像是被打了一样,火辣辣的。   手里握着的手机屏幕忽然一闪,亮出一条短信息:“刘易斯:小宋,今日的茶会,希望能见到你。” 第二十四章   宋风时在原地像是石像一样杵了许久,回过神来,腿都软了,便蹲在地上缓缓。   这个时候,金兰殊给他发了条信息:“你不在酒店?”   宋风时说:“不在,怎么了?”但其实他心里是有了预测的:金兰殊应该是想过来酒店找自己做那档事吧。   金兰殊回复:“你在哪?”   宋风时确实不喜欢金兰殊这样高高在上的语气,但又咽下不满,说:“我刚刚在露天市场,好像看到你和舒默克了。”   “你还认识舒默克?”金兰殊说。   “集团高管嘛,大概知道。”宋风时想了想,又输入了一行试探性的话语,“主要是我有认识的朋友想追他哦。他是单身吗?”   金兰殊说:“叫你朋友省点力气吧。他有伴侣,都七八年了。”   宋风时心里隐隐有些怪异的念头:金兰殊和舒默克那么好,却找我来开房。原来是因为舒默克有伴侣了吗?   可是,这也太狗血、悲情了吧?简直不符合金兰殊的性格啊!   然而,金兰殊的性格是怎样的呢?宋风时也说不清楚。就凭他莫名和自己开始了一段不清不楚的关系这一点来说,就已经十分不像宋风时所认识的金兰殊会做的事了。   宋风时径自纠结,无暇自顾。   怀着复杂的心情,他取消了去烘焙坊做手工蛋糕的预约,而转而和海蕾商量一起去上苑春茶会的事情了。   午间的时候,海蕾还特意和宋风时一起去了上苑春的门店置办行头。   “既然要去人家的茶会,肯定要穿他们家的东西啊!”海蕾状似很上道地说,“不然也太不给面子了。”   宋风时微笑着说:“是……”对于女性朋友五花八门的购物理由,他倒是保持微笑称是的态度。   海蕾与宋风时去了上苑春的门店,立即被里头古色古香的中国风布置而吸引了。门店的墙壁和柜子都是用天然的木料和石材搭配做成的,配合古朴雅致的饰品,显得相当有意趣。   海蕾频频点头,又对宋风时低声说:“说起来,我都没有买过他们家的东西。”   “哦?”宋风时问,“为什么呢?”   “这个价格,买博柏利、圣罗兰比较实际啦。”海蕾说。   宋风时不觉点头,毕竟对于他们这些比较“穷”的消费者而言,带出去的牌子要够出名、logo要够显眼,才会觉得那个钱花得值。   宋风时又低声说:“那你怎么还花钱买这个?”   “买个屁呀,哪有钱呢?”海蕾答,“等今晚茶会过了,我就退掉。”   宋风时只得苦笑了:“唉……撑场面真累!”   怀着“穿一次就退掉”的想法,海蕾像是个大财主一样,爱啥买啥,选了一堆东西,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就刷卡了。看着殷勤服侍的导购,宋风时不觉叹气:这个店员是空欢喜啦!   当晚,海蕾便穿上了一件香奈儿的小黑裙,配上上苑春新款的珐琅手镯、碧玉项链、刺绣皮包,颇为明艳地登场了。宋风时则是穿着他万年不变的那套宝梵琉西装——员工内购打折买的经典款,经济实惠,去正式场合也不算失礼。   二人相携到了茶会现场。   上苑春作为标榜“中国元素”的奢侈品牌,也不把自己的活动定在什么大酒店之类的地方,而是设巴黎郊区的一座苏式园林里。   园林里飞檐画壁、亭台楼阁,无所不有,夜色中亭台的勾檐挂着红灯笼,在游廊上走着看着,还以为自己在中国呢。   “这好像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建筑师在法国建的吧。”海蕾打量着这个园林,说道,“还真漂亮。”   宋风时笑道:“都不够你一半漂亮。”   海蕾笑道:“嘴真甜。不知道还以为你想泡我。”   宋风时和海蕾说笑间,已到了展厅内。   展厅里人并不多,大概只有十一二个宾客。   海蕾和宋风时便变得有些拘谨了,总觉得别人都是少爷少奶奶,而他们是悄悄混进来的小厮。   刘易斯穿着一身碧青色的缎面西装,见二人来了,便柔然一笑,说:“你们来了?”   宋风时和海蕾微微一笑,此时,他们看到凯特也走了过来。   凯特朝二人点头,说:“展厅里的所有东西都是义卖的商品,所得的会捐献给慈善机构。”   “所有东西都是?”海蕾环顾四周,却没发现什么“商品”,只见展厅看起来和一般园林的厅子没有什么区别。宋风时有些累了,便在一张椅子上坐下。   凯特笑道:“你可真识货。这张紫竹椅子可是大家之作,这自然包浆的光泽和手感,真是非同凡响的。我本来想买的,你要喜欢,你也可以带走。”   宋风时愣了愣:“这个就是商品吗?”   “没错。”刘易斯笑道,指着屋内的屏风、折扇、桌子、摆件,“这些都是我们上苑春在好些年前卖出的典藏,因为有这个义卖活动,不少热心的老顾客把它们捐赠,放在这儿供我们义卖。”   “所以这些都是二手的?”海蕾特别惊讶。   “什么二手?”凯特的脸上露出了不悦的神色,仿佛被冒犯了一般,“那我拍卖回来的铂金包,也叫二手吗?”   海蕾心想:对啊,不然呢?   然而,海蕾不想得罪人,便笑道:“我说错了,我想说的是vintage。”   凯特的脸色才好了一些:“嗯,是的,就是vintage的义卖。”   宋风时不觉端详了一下自己屁股下坐着的那张椅子。这椅子可以算得上“朴实无华”,当然,也就是“平平无奇”的意思了,一张普通的圈椅罢了,紫竹也不是什么珍贵的木料,在他们宋家村1000块钱能买到一把了。宋风时便问:“这个椅子可要多少钱?”   凯特笑道:“不贵的,按人民币算的话,10万就可以。”   宋风时简直要立即从椅子上跳起来了,可是他被凯特那嘲弄的眼神看着,便明白凯特是故意要看他出丑的,他便索性稳稳坐着了。   凯特见宋风时不接话,便又笑笑,说:“怎么样?你喜欢?那就带走呗?”   宋风时的脸也有些僵了,正不知要说什么,刘易斯截口,仍是那样微笑:“人家是来法国旅游的,背着个椅子回中国也不方便。”说着,刘易斯伸出手来,将宋风时扶起来,走到另一边,一边说:“你要是喜欢紫竹,我这倒是有更好的推荐。”说着,刘易斯递了宋风时一个长条的红色锦盒。锦盒打开,里头放着一双色泽柔和的紫竹筷子。   宋风时便买下了这双筷子。   不知为何,宋风时很相信刘易斯,便没有问价格,到刷卡的时候,才知道这双筷子才卖70欧元。   换在平时,宋风时连70块钱的筷子都嫌贵、不会买的。可在这当下,他却觉得被解围了。70欧元顾全了他一点薄薄的颜面。   凯特仿佛不想放过宋风时和海蕾,却被刘易斯用眼神制止了。   刘易斯长着一双笑眼,但严肃起来的时候,却有些让人害怕。   凯特只得放过了捉弄他人的念头。   但宋风时和海蕾都感到没趣了,略略逛了一圈,便与刘易斯告辞了。刘易斯倒没怎么挽留,微笑说:“我送你们。”他将宋风时和海蕾送到了游廊尽头,才略带抱歉地微笑:“我的妹妹是个高中生,非常不成熟。”   “高中生?”海蕾大惊,“她看起来倒挺成熟的。”   刘易斯微笑:“任何女生化上那样的妆、穿上那样的衣服,都会显得像二十多岁。”   “我可不一样。我那样打扮就像三十多。”海蕾自嘲一笑,“你妹妹天生是个美女,家世又好,无论是怎样的性格都是理所当然的。”   “不,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刘易斯认真地说,“我很抱歉。”   海蕾和宋风时被如此道歉,心中的怏怏不乐也消退大半,反而为自己的提早退场而感到亏欠。   二人打了车回到了市区,见时间尚早,便去塞纳河左岸吃点小吃。吃过东西后,两人无聊,便开始在塞纳河边给对方拍照,好发发主页上什么的。   二人拍了一轮,便开始挑选照片。有一张宋风时的照片是在河边,宋风时倚栏眺望,光线正好,粼粼波光映照在宋风时的半张脸上,显得特别文艺。二人都觉得这照片好看。宋风时点头,说:“这张真的是我拍得最好看的一张了!可是啊,这河水的颜色不行啊。”   “加个滤镜就行了!”海蕾特别热心,还帮宋风时P图,“你看,姐这么P,行不?”   宋风时接过一看,简直惊艳:“姐,你也太牛了吧!”   宋风时在图里好看多了,而且加了个比较蓝的滤镜,不仅是背景里的河水蓝得如海,连同宋风时脸上的波光都带了点温柔的蓝色,在他白皙的脸庞上,颇添了几分梦幻感。   “好看吧!”海蕾还帮宋风时配文字了——“仿佛我也沾染了塞纳河的色彩”。   “姐,这文字,会不会有点矫情?”宋风时皱起眉。   “配你这么文艺的照片,刚刚好!”海蕾拍着心口说。   于是,宋风时将这河水蓝蓝、脸上也映着淡蓝波光的照片PO到了个人主页上,并配上文字“仿佛我也沾染了塞纳河的色彩”。   拍完照发完P好的图了,二人就各自回去。   宋风时回到酒店房间,掏出手机一看,发现刚刚的自拍多了一些点赞和回复。   出乎他的意料,刘易斯居然在他那条“仿佛我也沾染了塞纳河的色彩”的PO下留言了:“我更觉得是塞纳河沾染了你的色彩。”   宋风时怔了怔,竟不知如何回复。   当他拇指下滑,便也惊觉金兰殊也留言了,而且这个留言也不好回复。   金兰殊:滤镜太重,P得有点多。   宋风时觉得自己真的很爱金兰殊,这都没有忍心删金兰殊好友。   作者有话说:是谁说金兰殊要是哑巴,他们就一早HE了?你们忘了金兰殊还能打字吗~【狗头 第二十五章   发布会的一切都已经完成了,宝梵琉的这场大秀也获得如潮的好评。   金兰殊见过了老板,也得到了赞赏。   那么说,他们也该回国了。   这次欧文已经吸取经验教训,将订好的机票行程跟金兰殊汇报:“说起来,我们高管的航班和基层员工的航班不是同一班的……”   听到这句话,金兰殊就立即皱起了眉,正想说欧文怎么还是这么不懂事,却见欧文继续缓缓说道:“但是呢,我在想嘛,之前小宋不是扭伤了吗?不如让他来我们的航班,您看怎么样?”   “嗯,你不说我还忘了呢。”金兰殊便点头,“还是你想得周全。”   “不,不敢当。”欧文又笑笑,“说起来,我和航空公司联系了,还有一个免费升头等舱的名额,不然就给小宋了吧?他是‘伤员’嘛,就该多照顾照顾。”   “嗯,”金兰殊满意地点头,“你自己看着办吧。这种小事,不用问我的。”   这慈眉善目的,都不知是谁前些天因为与宋风时分两个航班走而大发雷霆。   欧文笑着点头,便下去干活了。   行政那边也跟宋风时联络了,说了给他升头等舱这事儿,又说:“你看啊,老板多贴心,知道你是伤员,还特别优待呢。”   宋风时也是只得笑着点头:“是啊、是啊,真是个好老板。”   宋风时准备收拾行李的时候,又想自己既然要离开了,是否应该也跟刘易斯说一声。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礼貌。   他想起当初,自己因为刘易斯送了条丝巾就那样落荒而逃,真是很上不得台面了。   也让彼此都不好看,显得像刘易斯要胁迫他了,逼得他漏夜出逃一般。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   宋风时当时也是脸嫩、人也比较新鲜,不太懂怎么处理。主要是当时的店长的态度也很暧昧,让还是学生的宋风时比较不知所措。   如果是现在的宋风时,应该有更好的应对。   而现在的宋风时也希望自己能做一个给店员更多安全感的上司。   他出门去给店员们买手信,在闲逛的时候,便随手给刘易斯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自己要离开法国了。过会儿,刘易斯就回复了他。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两句,宋风时说自己正头痛不知该选什么伴手礼。刘易斯发了一条:“我知道一家手工烘焙店的马卡龙很好,适合送女孩子。”   宋风时一听,心想,刘易斯推荐的手工烘焙店?我消费得起么?   没想到,过了几秒,刘易斯又补充了一句:“也不贵。”   宋风时忍不住乐了,答:“谢谢你体恤我这样的平民!”   原本,宋风时还觉得要掂量掂量刘易斯这种有钱少爷说的“不贵”,是不是大众意义上的“不贵”。可宋风时想起当时刘易斯给他推荐的紫竹筷子,便也觉得刘易斯是个相当体贴且有分寸的人,恐怕也不会叫他为难的。   刘易斯带宋风时去了一家手工烘焙店。   没想到,这就是宋风时本来想去给金兰殊做蛋糕的那一家。   当然,宋风时没有说什么,只是想道:“原来刘易斯这样的人也会来这种网红小甜品店吗?”   事实上,刘易斯根本不知道这家店。   他只是看到宋风时说在头痛送礼的问题,便咨询了女秘书。女秘书给了这个答案罢了。   宋风时想着是给下属送的伴手礼,便也没打算做手工的了,选了几盒现成的马卡龙就提走了。   “其实这家还不错。”宋风时说,“我一直都觉得马卡龙太甜腻了,但这家的倒是还好。”   “大概你以前吃的马卡龙都不是巴黎的。”刘易斯像是在捍卫法式甜点的尊严一样,“马卡龙怎么会不好呢?”   宋风时对马卡龙确实提不起什么兴趣,但也顺着刘易斯的话,说道:“是的,不是说‘做得好的马卡龙,就像是少女的酥胸’嘛?”   “哦?我可没听过这个比喻。”刘易斯有些惊讶,“听起来也不是什么高明的比喻。马卡龙可比这个高尚的多了。”   宋风时点点头,微笑:“是呀。可能是什么营销商家想出来的广告词吧。还是能吸引一些人的。”   “那恐怕吸引不了我。”刘易斯笑道,“我对少女或者酥胸都没有兴趣。”   宋风时没有接这个话,笑笑摇摇头:“那希望我店里的员工会喜欢就好。”   刘易斯沉默了半晌,说:“你还在店里做么?”   “嗯。”宋风时揣测了一下刘易斯这句话的意思:他是觉得我没出息么?   岂止是刘易斯呢,宋风时自己都觉得自己没出息。   这么想着,宋风时的神色也变得有些颓丧了。   刘易斯只道:“我觉得你是非常优秀的人,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到我们这儿来。我觉得上苑春很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宋风时怔了怔。   说到底,宋风时还是想把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以致用,更希望职业发展能上一个台阶。   但他觉得此刻接受刘易斯这没头没脑的“offer”,反而是有失体面的事情。   宋风时摇摇头,笑道:“哎呀,我这个一线员工肯定是在你们这些大总裁眼里很不起眼吧!但我还是挺喜欢自己的工作的。”   “我当然知道一线很好,我本人也尊敬每一个门店的工作者。”刘易斯回答,“那可是很好的职业,只是每天站着8个小时不好受吧?”   宋风时没想到刘易斯是从这个角度来说的,也愣住了。   刘易斯又笑了笑,说:“不怕累着?”   宋风时惊讶于这样细意的发问,却又开玩笑去婉拒:“难道你们上苑春的导购不站8个小时?你怎么不关心关心自己的员工。”   刘易斯歪着头,笑了笑,说:“是啊,为什么呢?”   宋风时不言语了。   “也许我偏心了吧。”刘易斯这么说。   宋风时眼看着气氛走向一个暧昧的地方,便抬手看了看腕表,说:“我也差不都该回去了。”   刘易斯的脸上露出懊恼的表情:“哦,是我又冒犯了,是不是?”   宋风时有些惊讶地看着刘易斯。   刘易斯说:“就跟当初一样,给你送了一条丝巾、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下班,你就兔子一样跑了。所以,一定是我说错话了。但我想让你知道,我并没有轻薄的意思。”   宋风时无奈一笑:“是我自己不适合接受这样珍贵的好意。”   刘易斯笑道:“先别急着下定论比较好。”   宋风时又变得窘迫起来。   刘易斯却很轻松地一笑:“你刚刚不是说差不多该回去了吗?需要我送你吗?”   宋风时如蒙大赦,答:“谢谢,但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那你慢走。”刘易斯笑道,“我过两天也回国了,希望能再见到吧。”   宋风时礼貌地笑笑:“嗯,再见。”   也许会再见吧。   宋风时将礼物带回了国内,店员们都挺高兴的。   而宋风时又开始了日常的工作,巴黎那时候的悠闲好像离得很远了。   他落回了实地,每天勤勤恳恳的上班。   与之前不同的是,隔三差五的,金兰殊会找他吃饭,吃完饭就回酒店。   有时候甚至连饭都不吃,金兰殊直接让宋风时来酒店。   现在,宋风时都有金兰殊酒店房间的门卡了。   这天就是这样,金兰殊给宋风时发信息:“今晚11点?”   宋风时想:吗的,连“有空吗”都不问?   可宋风时还是挺没骨气的回复:“行。”   毕竟,每次宋风时都挺爽的。虽然金兰殊平日高傲得很,但床上的“服务”还是相当周到,以至于宋风时都要“受宠若惊”。   最、最、最要命的,在枕席的厮磨间,宋风时甚至能得到“被爱”的错觉。   这当然是错觉吧。   可是那温存的时刻真的让宋风时满足而沉醉,像上了瘾一样无可抑制。   屏幕一闪,又是金兰殊发来的信息:“洗干净等我。”   宋风时挺无奈的,但还真的到金兰殊的房间里洗干净了。   他忍不住发了条:“怎么约那么晚?”   金兰殊过了30分钟才回复一个字:“忙。”   都不知道是敷衍呢,还是真忙。   宋风时百无聊赖地倚在床头,又发了一条:“那你忙成这样还要干啊?”   金兰殊这次回复得比较快:“对。”   “那你平常难得闲下来都干啥呀?”   “你。”   宋风时一脸嫌弃:这是老掉牙的荤话吗?   金兰殊并没有觉得自己在说什么骚话,像他那么有身份的人怎么可能说骚话呢。   说的都是实话。大实话。   金兰殊最近非常忙碌,空出来的时候都用在宋风时身上了。   各种意义的“身上”。 第二十六章   翌日,宋风时起得比金兰殊还早些,穿衣洗漱的。   金兰殊被他的动静闹起来了,便说:“起那么早?”   “我车子坏了,要坐公交上班。”宋风时扭过头看金兰殊,“你这儿离门店那么远,我得早点出门。”   金兰殊说:“别折腾了,待会儿我捎你过去。”   宋风时却笑了:“您才别折腾了!都不顺路!”   “怎么就不顺路了?”金兰殊说,“不就一个南一个北吗?”   宋风时觉得金兰殊真的是睡迷糊了,没好气地说:“这还不叫‘不顺路’?”   “我说顺就顺。”金兰殊语气一如既往的任性。   宋风时想了一下,觉得金兰殊上班又不怕迟到,果然是无所畏惧。   于是,二人还一起去酒店餐厅吃了个早餐,才慢吞吞的出门。金兰殊将宋风时送到了购物广场,宋风时自行下车,步行到宝梵琉门店,时间还有余裕。   金兰殊在车上看了一下时间,心想果然要晚了。   但是和宋风时说的一样,金兰殊晚了也没关系的,毕竟他是老板。   苦的是说好了要等金兰殊回来签文件的欧文。   欧文也不敢催他的老板,只得打电话去小心问道:“您记得那份文件吗?今天早上要签的那一份呢?”   “知道。”金兰殊说,“在路上了。”   “嗯,好的,老板,小心驾驶。”欧文只得挂了电话,一直等、一直等。   终于,他等到了高挑俊朗的老板穿着合体西装像个模特一样的跨步进了办公室。   欧文连忙站起来迎上去,但是也不敢显出等了许久的焦躁,只笑着问道:“今天早上路上很堵吧?”   “没有啊。”金兰殊说,“很通畅。”   ——那你他妈还迟到呢!煞笔老板!   欧文微笑:“哦,那就好。”   金兰殊签了字,又吩咐说:“之前的营销都是外包的是吧?我们要抓紧建立自己的营销推广部门。”   “是的。”欧文点头,“是要独立建立一个营销部门吗?设立独立的总监吗?”   “先不忙。”金兰殊说,“先在品牌部下设一个广告策划小组,让他们做一做这个季度的推广,看看成效。”   “嗯,好的。”欧文点头,“我明白了。”   金兰殊想起了以前和宋风时一起在学校读书、做模拟项目的日子,他记得宋风时似乎对这一块很有兴趣。   宋风时确实对这方面很感兴趣,之前他就尝试过去这个部门工作,只是做策划的起薪太低。他当时的条件不允许,才来了门店做导购的。   所以,当刘易斯对宋风时抛出了橄榄枝的时候,宋风时尽管出于各种理智的、情感的原因没有接住,但心里还是有动了一下下的。   现在,公司里宣布要成立这个部门,还开启内部招聘的渠道,宋风时自然不想错过,便也递交了申请表格。   “希望能成功吧!”宋风时这么想道。   事实上,对这个新部门感兴趣的人还真不少。   经历过筛选之后,只有少数人获得了最终面试的资格,其中就包括了宋风时。   面试他的是品牌总监、HR总监以及新上任的部门主管。   部门主管其实还没有正式任命,HR总监也是过来凑数的,真正拍板做决定的是品牌总监。   而品牌总监也理所当然地主导了这一场面试。   “我看你在门店的业绩不错啊,而且都做好几年了,怎么突然想到来做这个呢?”品牌总监问道。   宋风时便回答:“其实我一直都对这个相关的很感兴趣,并且有志于此,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加入了宝梵琉。在读书的时候也很感兴趣,我还有一些在大学时期做过的项目……”   “那么久之前的事情就不用说了。”品牌总监保持不冷不热的笑容,“而且学生过家家的东西和实际的其实很不同。事实上,你并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对吗?”   宋风时感到一点压力,但仍保持微笑,说道:“是的,但是我在门店里的工作中也学到了很多知识,包括顾客的心理、消费者的行为、还有对品牌的理解等等,相信也能在营销方面发挥很好的作用。嗯,我是怎么想的。如果能给我这么一个机会的话,我一定能够发挥自己的所长。”   “我知道了……”品牌总监淡淡地说。   宋风时听到“我知道了”四个字,就知道品牌总监不想继续了解自己了,看他的态度,要是让聊天就此结束,这次面试很可能就黄了。   宋风时连忙说:“其实我知道自己的优势是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以及扎实的专业知识,缺乏的仅仅是项目经验而已。当然,经验非常重要的。我知道从某程度上而言,我是从零开始,所以,我也愿意做一张白纸,等级就从最低的开始,薪水也是……”   “这可不行。”一直沉默的HR总监有话要说了,“薪资体系的固定的。你目前就是D2级的员工,就按D2级的薪水,你要是来了品牌部,那就是升级,薪资一定是往上调的。”   宋风时噎住了。   品牌总监也点头,说:“你一老员工,评级也一直不错,升上来了反而还给你降薪,让你做小土豆、干助理的活儿,那说出去多不好听啊。我也不好意思。”   这话说出来了,宋风时就知道自己无望了。   如果是普通没经验的新人,开低工资、打打下手从低做起也行。但宋风时又不在此列,要是这能让他降薪打杂,他自己愿意,人家老板也不想这么搞。   放在品牌总监面前的一定不乏许多其他更好的选择,要么就是高学历的新人,要么就是有经验的老人,偏偏他宋风时是个“没经验的老人”,那就比较尴尬了。   最后,宋风时得了一个“下周会公布结果”的答复。   其实不用等公布,宋风时大概也心里有数了。在他最烦闷的时候,却接到了金兰殊的邀请,让他上酒店去。宋风时心中微微有些不悦,但还是去了。   他现在心态也调整好了,金兰殊不跟他走心,他也可以。就把金兰殊当XX用呗,质量还不错,又不花钱!反正吃亏的也不是他!   既然现在不爽,就去爽一爽!   宋风时便很早下班去了酒店,躺着的时候就看到金兰殊的信息:“洗干净等我。”   宋风时心想:“又是这句?感觉我像待宰的猪。”   金兰殊进了门,便看见多日不见的情人躺在了床上。   被工作的事情烦了好几天的他,终于稍微露出了轻松的表情。   金兰殊一边解开领带,一边快步到了床边,伏在了宋风时的身上,鼻尖擦过宋风时的耳际,闻到宋风时身上温热的香气,便笑笑说:“还真的洗干净,在等我了。” 第二十七章   宋风时耳根一红,只说:“您大总裁的话,我怎么敢不听?”   金兰殊便伸手摸入了宋风时宽大的浴袍之中。   金兰殊的抚摸非常温柔,和他本人平日的态度大相径庭。他的吻也是,同样是他的嘴唇所赠,却比他日常的言语要甜腻得多。   宋风时只得承认,男人在床上总是比较好说话的,连金兰殊都不例外。   只是下了床,就是另一番光景了。   下床就变脸,连金兰殊都不例外。   完事过后,金兰殊匆匆洗漱,倒头便睡。   宋风时并不知道金兰殊已经连轴转加班了一周。他看到的就是金兰殊将他叫过来开房,完事了就睡。   臭渣男。   ——宋风时腹诽。   宋风时带着一点怒气,坐了起来,穿衣服要走人,却被金兰殊一把拉住,将他扯回床上。   宋风时没好气地说:“怎么?还做吗?”   金兰殊笑了,捏了一把宋风时的老腰。宋风时的腰立即酸得绷起来。金兰殊见状,调笑说:“你还能做么?”   宋风时恼怒道:“那你拉我做什么?”   “睡觉呀。”金兰殊答。   宋风时说:“要睡你自己睡,我回家睡。”   金兰殊看了一眼时钟,便说:“都那么晚了……”   说着,金兰殊不由分说地将宋风时结结实实地锁在怀里:“哪儿都不许去。”   体力差距摆在那儿,宋风时确实拗不过金兰殊,只得认命地当了一晚上的抱枕。   臭渣男!   ——宋风时只能默默腹诽,然后闭上眼睛睡觉。   这又是如常工作的一天。   宋风时与金兰殊过了一晚,心情是稍稍松了一些,但一想到面试的事情,他便颓丧不已。   不仅仅是因为一次面试的失败,而是这次面试失败背后的原因。   他不这次面试不过,不是因为他功课没做好,不是因为表现失常,也不是因为面试官看他不顺眼,而是因为他本质的一个问题。他不年轻了,转行不容易了。   想追求什么都已经有些晚了。   无论是事业,还是爱情。   难道他就一直这样子了吗?   在以前,他也没有那么样深切地懊悔自己过去的职业选择的。他很知足,觉得工作还算顺利,同事们都挺好相处的,守着自己一个小门店,业绩也还成,等资历高了,熬上去做个坐办公室的,都算衣食无忧,比上不足但是比下有余吧。   现在么?   他不知道了。   他觉得自己的心态发生了“不健康”的变化。   这很可能是因为现在他处于的那段“不健康”的关系。   又或者是,当非常优秀的金兰殊成为他的枕边人之后,他心里就免不了有落差。   这也是为什么他容忍着自己在这段关系里做那个忍气吞声的人。   因为他配不上啊!   他配不上金兰殊啊!   这是明眼人都知道的事情。   和男神XX了这么普天同庆的事情,他甚至都不敢告诉别人呢!   要是谁知道他和总裁那个了,都不知怎么说他。   说到底就是他不够优秀,要是多了点要求,那就是“非分之想”,多了点在意,那就是“自作多情”。这种道理,从来如此,颠扑不破。   至于品牌部那边,总监的想法其实和宋风时预测的差不多。   “要是这个宋风时年轻点,是个刚毕业的,我就用了。”品牌总监这么评价。   主管也点点头,说:“是,其实他各项条件都挺好的。不过,我们还有很多选择,也不用太惋惜。”   就在他们商议出最终人选的时候,门却被敲响了。   “是谁?”品牌总监说,“进来吧。”   进门的是欧文。   品牌总监和主管都笑着站起来,跟他打招呼。   “我听说你们在决定最终策划小组的成员了。”欧文一边捏着手边的金袖扣,一边带笑说,“商量的怎么样了?”   “差不多啦!”品牌总监知道金兰殊很重视这个项目,所以见欧文来过问也不惊讶。   欧文便状似随意地翻看桌面上的履历:“我能看吗?”   “当然、当然。”   欧文拿起了一张简历,说:“诶,宋风时?”   品牌总监问道:“宋风时,你认识吗?”   欧文说:“我认识啊,挺好的一伙子。不是优秀员工吗?上回还一起去了法国嘛。”   主管却道:“是啊,他是挺优秀的一个销售。不过可能不适合做品牌营销吧。”   “你怎么知道他就不适合了?”欧文说,“他不是读相关专业的吗?”   主管有些吃惊:“您知道他读这个?”   品牌总监说:“这简历上不写着吗!”   欧文又道:“对啊,你看,他这个在校还获过奖呢。你看着这个模拟项目什么的,做挺好的吧。”   主管说:“可这都是学校里的模拟项目,做得再好也没用啊?”   欧文笑了:“这个项目啊,是他和金总一起做的呢。”   “哇,”品牌总监一拍大腿,说,“我就说嘛,那个项目的方案我一看,简直惊为天人!就想着怎么可能是学生做出来的嘛!太完美了!”   主管一脸愕然地看向品牌总监:你不是在面试里说这种项目是小孩子过家家的?   欧文指了指那个宋风时名字旁边的红色叉,问道:“诶,怎么打了个叉呢?”   品牌总监笑着说:“手滑。”   几天过后,宋风时就收到了HR的通知:“恭喜你,面试通过啦!”   宋风时原本已经放弃了希望了,却没想到有此意外之喜,顿时浑身都洋溢着快乐的气息。   宋风时本来的心情如同窗台,铺上了一层灰暗的尘埃,而这个消息像是风一样,掠过窗外的花园,带着玫瑰的香味,将尘埃吹散。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   给宋风时打了一针强心剂。   “啊……其实我还是没有那么糟糕的吧。”宋风时对自己的评价又回升不少。   自信心上来了,他都要“膨胀”了,甚至主动给金兰殊发了条信息:“今晚有空?”   金兰殊回:“什么事?”   宋风时说:“我想请你吃饭。”   “哦,”金兰殊说,“很棒,可是没空。”   宋风时都不知道是不是该感激金兰殊还能说句“很棒”,之后才说“但是”。   不过他也知道金兰殊应该会没空的,这种临时的邀约,像金兰殊日程那么满的大贵人、大忙人很难赶得上。   过了一会儿,金兰殊又说:“后天晚上吧。”   宋风时忍住了回复“很棒,可是没空”的冲动,还是没骨气地说:“嗯,好。”   金兰殊又问:“我们吃什么?我可是推掉了一个高级的晚宴,你最好准备得像样。”   这语气欠揍的,宋风时真的很想说“吃什么,吃屎吧你”。   办公室内,金兰殊仍握住手机,等待宋风时的回复。   金兰殊忙起来没时间看私人手机,但要是看到了宋风时的信息就会立即回复,并将手机握在手里,一旦有消息就拿起来看。所以,每次宋风时给金兰殊发消息,都要等上几十分钟才能得到回复。但是一旦开始聊起来,宋风时就能很快得到回复和反馈。只是聊着聊着,这天就容易聊死。   “后天晚上的晚宴是推掉了,是吗?”欧文跟金兰殊确认。   金兰殊仍未收到宋风时的回复,但仍然点头:“嗯,推掉。”   欧文大概能猜到为什么,便微笑着说:“要是小宋先生知道品牌部的录取……”   “不要叫他知道了。”金兰殊说。   欧文有些吃惊:“啊?为什么呢?他知道了的话,大概会感激您吧?”   “我不需要他的感激。”金兰殊冷傲地说。   只是想他开心而已。   他要是知道自己本来不被录用,很可能会不开心吧。 第二十八章   金兰殊是一个不太愿意透露自己真实想法的人。   不仅是在生活上,在工作上也是如此。   所以,尽管他铁了心要搞独立的营销策划,却没有立即设立相应的部门。   他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态度,好像在说,要是弄不好,这一块就继续外包吧。   同时,他也信奉竞争原则。   不然,他也不会在宝梵琉自上而下地推行“优胜劣汰”“末尾淘汰”的制度。   这个新做起来的“策划部”也是如此。   他让品牌部成立了策划小组,同时让市场部成立了营销小组,两个小组都被布置一样的工作任务。同时,两个小组名义上是分别隶属品牌部和市场部,事实上,两个组的主管均直接向金兰殊汇报工作。这个意图就很明显了,就是“优胜劣汰”。这个“考核期”过去了,两个小组只会存活一个。而活下来的那个主管就可以当总监了。   宋风时属于策划小组。   策划小组的主管叫贾克琳,三十五岁,海归女硕士,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年纪不大,资历挺高的。她在面试的时候对宋风时其实印象一般,后来她与品牌总监商议成员组成时,欧文又特别来“提点”,说宋风时和金兰殊是老同学,她心里就有些拿不准了。   “如果金总和宋风时是关系很好的老朋友,那为什么宋风时会在基层当那么多年业务?”贾克琳没想明白,“嗯,可能是因为金总之前一直在吕氏?那为什么宋风时不去吕氏投靠金总?”   带着这些疑问,贾克琳在单独给宋风时交待工作的时候问道:“说起来,我好像留意到你的简历……”   “嗯?”宋风时认真地看着新上司。   贾克琳说:“你好像和金总是同一个学校、同一届毕业的?”   宋风时的脸色稍微有些变化,但仍保持微笑:“是啊,是同一届的。”   “哦?那真棒啊!”贾克琳笑道,“你们老同学还会联系吗?”   宋风时有些尴尬,答道:“偶尔吧,偶尔吧,很少。您也知道,金总是个总啊。”   贾克琳感受到宋风时回避的态度,便没有多问了。   晨会上,贾克琳也公布了他们小组成立以来的第一个任务:“为了配合新一季产品的发布,我们需要策划出一条新的广告词。金总和我们开过会了,明确了几项要求……这些是材料的影印本,你们可以看看……我简化了一下,领会了基本精神,掌握了几个基本要点,第一,必须能够体现品牌的转型。以往的宝梵琉给人一种比较成熟的形象,和品牌‘年轻化’的新路线不符合。所以,第二,就是要迎合年轻群体的受众,必须要让年轻的消费者产生购物的欲望。这是基本主题。等于说,要包含‘蜕变’和‘年轻’两大核心信息。第三,广告语要简洁,字数必须限制在12个字之内,按金总的意思,最好是10个字之内。”   一个叫艾斯的新人举起手:“为什么要限制字数呢?”   贾克琳没好气地说:“因为这是总裁的要求!”   另一个叫爱丽的老员工便轻蔑一笑,说:“所以说不是科班出身的就是差了点。稍微学过相关专业的都应该知道,如果广告词的字数超过12个字,受众对它的记忆力会降低50%。”   艾斯说:“按你说,长的广告词就不行了?”   爱丽看不起艾斯,便说:“差不多吧,你能想到什么经典广告词是很长的吗?”   “怎么没有!”艾斯不服气地回嘴,“今年过节不收礼呀,收礼只收……”   爱丽的脸顿时涨成了绛紫色,吗呀,还真有!   “好了!”贾克琳没好气地制止了下属的斗嘴,“好好干活!周五前开会,你们每人交一套方案!”   小组的成员便开始挠破脑袋地想了。   这个任务说重吧,好像也不重,就想一句广告词而已。   要说轻吧,却也不轻松,要想一句符合品牌价值、体现“转型”和“年轻”的核心信息,12个字之内。   而且,这个广告词也不是写了就行的,还得写长长的“设计思路”,等于12个字的广告词之外,还得诌出一篇小论文,来论证这条广告词是怎么好、怎么合适、怎么有创意,怎么又“转型”又“年轻”又“宝梵琉”了……   大家对着电脑搜索枯肠,慢慢敲出来的字,又慢慢删掉。   “好难啊……”   小组内哀鸿遍地。   其实,贾克琳也是头发都掉了。   她害怕想不出方案,更害怕竞争的小组想出了方案。   然而,灵感这种事情吧,死坐在电脑前也是没用的。   宋风时虽然想不出什么厉害的方案,但还是在下班的钟数打卡,收拾东西准备走人。   艾斯看着宋风时收东西,便小声问道:“你想好方案了没?”   “没有啊。”宋风时回答,“但是在这儿枯坐加班也想不出来吧?”   爱丽在一边冷笑,暗道:“交不出活儿是一回事,但态度总得有吧?起码做个样子给老板看嘛。”   当然,作为“老油条”的她也不打算提醒同事这个“枯坐加班装认真,老板看着比较顺心”的道理。宋风时何尝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法则呢?   可是他真的懒得管,提起包就走了。   艾斯看着宋风时走得那么潇洒,便也收拾东西离开。   爱丽见二人走了,也默默不语,继续坚守岗位。直到贾克琳也离开办公室,她才敢打卡下班。   宋风时当然知道刚入职是应该装装样子,准点打卡下班可能会惹到一些老板。   可是他都不想管了。   他约了金兰殊。   他在马路边站着,像个是个等待被认领的小孩子一样,东张西望,还有些茫然。   “小宋。”背后忽然响起了沉稳的声音。   宋风时吓了一跳,回过头来,才终于看见了金兰殊:“啊!吓死人!”   金兰殊如同一个没有脚的人一样,出现得没有声响的。   金兰殊说:“我们到底吃什么?”   “我知道了,你推掉了高级的晚宴,是吗?”宋风时没好气地说。事实上,宋风时一点没在意这件事。他想,能邀请金兰殊的晚宴,哪能不高级呢?但肯定不是什么重要的宴会。要是重要的宴会,金兰殊才不会为自己推掉呢。   “没什么好吃的,我也没钱请你去高级的地方。”宋风时说,“请您老别介意。”   金兰殊说:“好的,但是难吃的话,我还是会老实说的。”   还是这种“好的,但是”句型吗?这原本是宋风时想教金兰殊好好说话才提醒的,没想到这么委婉的句型被金兰殊运用得那么欠揍。   宋风时说:“这点你应该可以放心。不会难吃的。”   金兰殊却道:“我的口味可是很挑剔的。”   “其实你也吃过,也评价过说还行。”宋风时像是要卖关子一样,神秘一笑。   这个关子确实勾起了金兰殊的好奇心:“哦?我还吃过?评价过?”   宋风时点头:“是的,我请你吃我做的饭。”   “嗯?”金兰殊的眉稍微抬了一下,确实是惊讶了。   宋风时已经准备好接受金兰殊的刻薄言语了。而金兰殊却微微一笑,说:“好呀。”   这反应确实让宋风时有点意外。   他还以为金兰殊会一如既往地刻薄,说什么“太寒酸了吧”“真的很不高级”之类的话呢。   “去哪儿吃?”金兰殊看起来似乎很感兴趣。   宋风时没想到金兰殊居然真的喜欢吃自己做的菜。   太意外了。   还以为当年金兰殊只是因为没钱才蹭吃的,原来是的喜欢这个口味啊?   宋风时不觉有些窃喜,便笑笑,说:“去我家啊。”   “好。”金兰殊似乎兴致很高,眉眼带笑的,看起来如桃花一样艳丽,都要晃了宋风时的眼了。   金兰殊又对宋风时说:“就去你家。今晚,我就不走了。”   宋风时就被金兰殊这桃花似的笑容熏了脸,两颊都有些染红了。 第二十九章   宋风时和金兰殊去逛超市了。   这也没什么别的原因。   主要就是宋风时觉得和喜欢的人逛超市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   “你应该很少逛超市了吧?”宋风时问金兰殊,“像你这样忙碌的大总裁?”   “是的。”金兰殊回答,“所以你最好快点选完商品结账。”   宋风时瞬间就不想和他说话了。   “水煮牛肉好吗?”宋风时问道。   金兰殊点头:“好。”   金兰殊顿了顿又说:“还有可乐鸡翅。柠檬茶。”   宋风时闻言,微微晃了晃神。   留学的时候,他们经常在宿舍吃可乐鸡翅和水煮牛肉,配柠檬红茶。都是宋风时做的。   他们就这样对着一起吃。   当年是这样的。   宋风时心里腾起一股念旧感,像岁月从记忆的盒子里摇出了一根求姻缘的上上签。   这让他心里走进几丝春风了。   “那买个柠檬吧。”宋风时微微笑,“还有红茶……我家里没有茶叶呢,就买盒……川宁红茶吧。”   “川宁也能喝的吗?”金兰殊皱眉,“不如喝树叶泡水。”   宋风时嘴角**,说:“是啊……茶叶不就是树叶吗!本质上,所有的茶都是树叶泡水!”   “你这么说就没意思了。”金兰殊似乎不知道宋风时是故意和自己杠,还大条道理的和他说教,“那么我们宝梵琉的礼服和HM的打折货也都是几块布缝起来。能比么?”   宋风时见金兰殊说得认真,也不与他抬杠了,便点头,说:“是,大总裁说得对。”   金兰殊便拿起了电话,给欧文拨了号:“你还在公司吗?”   欧文说:“嗯,刚离开呢。”   金兰殊说:“刚刚离开啊?那就是不远了?那你回去帮我拿个东西吧。”   欧文正在停车场走着,看到转角放着的消防栓,心中忽然腾起一种将灭火器拆出来敲老板脑袋的冲动。   “好的,老板。没问题的,老板。”欧文看着红色的灭火器,深呼吸,保持微笑,“请问老板要拿什么呢?”   金兰殊说:“就我放冰箱的安岳柠檬……还有柜子上的云南金丝滇红茶叶。”   “好的,老板。没问题的,老板。”欧文说,“请问是送到您家里吗?”   “不,我待会儿给你发个地址吧。”   “好的,老板。没问题的,老板。”   金兰殊对宋风时说:“那我把你家地址发给欧文,让他一会送过来。”   “啊?”宋风时连忙说,“这……这麻烦欧总……”   “谁是欧总?”金兰殊大为不悦,“我才是你的‘总’。”   宋风时被金兰殊的气场压过,慌忙点头:“是的,金总。”   金兰殊低头,将宋风时的地址发了过去。   宋风时愣了愣,说:“金总,您怎么有我的地址啊?”   金兰殊忽然有点心虚,因此说话更大声了:“你员工通讯簿不写着吗?”   幸好,金兰殊只是不满意川宁茶包,对于什么牛肉那些是毫无概念的,也没什么要求,不然又得劳烦欧文去不知什么地方搞来高级食材,那可真叫宋风时不好意思了。   宋风时带着金兰殊回了家,将带回来的食材放到厨房里处理。   金兰殊环视着这个小小的房子,便说:“你家好小,只有你一个人住吗?”   “是的。”宋风时扬声说话,好让坐在客厅的金兰殊听见,“就我一个人住,够了。”   金兰殊却道:“你怎么直接进厨房了,也不管管我?”   宋风时没好气地说:“我管你干嘛啊?”   “起码给我沏杯茶,这不是基本的社交礼仪吗?”金兰殊说。   ——妈呀,你这玩意儿还敢跟人家讲“社交礼仪”呢?   宋风时深呼吸一声,扬声答:“我家那树叶泡水的,衬托不起您高贵的身份!”   “那也是。”金兰殊仿佛听不出是反讽,点头说,“还是等欧文送茶叶吧。”   宋风时用力地剁着葱,咬着牙,仿佛那葱头就是金兰殊的狗头。   “叮咚”——门铃响了。   “我去开,可能是欧文。”金兰殊站起来去开门。   门一打开,果然就是欧文。   欧文笑着将一个手提袋交到了金兰殊的手中:“金总,这是您要的安岳柠檬和金丝滇红。”   “可以。”金兰殊看了一眼,点头,“没事了。”   这时候,宋风时却走了出来了:“欧文吗?”   欧文看见宋风时,似乎并不吃惊,坦然笑着点点头:“小宋先生呀,你好呀。”   宋风时有些吃惊:“你……你知道这是我家?”   “这不员工通讯薄写着么?”欧文笑着回答。   “哦……”宋风时忽然觉得有些不安。   金兰殊冷瞥了欧文一眼:“你可真机灵。”   欧文被这么看了一眼,背脊都凉了半截,忙说:“没……没什么……我先走了。”   宋风时问道:“你不坐一下吗?你跑得也辛苦了,喝口茶再走嘛?”   金兰殊不悦地说:“你都没主动要给我倒茶呢!怎么就对他那么好?”   “我……”宋风时也是无言以对。   欧文却感这是“无妄之灾”,听金兰殊的语气,他那是万万不敢承受宋风时这口茶的,赶紧说:“不用了,小宋先生。我接下来还有事,先走了。”说完,欧文连忙说两声bye就溜了。   宋风时看欧文像惊弓之鸟一样,便知道平常他肯定深受无良老板的压迫了。   宋风时一边把门关上,一边说:“其实也不是非要用这么好的茶叶做柠檬红茶呀,感觉还浪费了呢。现在是下班时间,让欧文忽然跟我们跑腿,多不好意思啊。”   “这有什么的?”无良老板金兰殊大放厥词,“打工本来就是卖时间。公司又不是没给够钱买他的时间。”   宋风时说:“是的……但是你也不用对他这么不客气嘛!老板和员工是要互相尊重的!”   “我没有不尊重他。我要不尊重他绝不给他这样的待遇。”金兰殊坚决地说,“你以为欧文是傻子吗?他精明着呢。拿得这个薪水,就别想着有什么下班时间。”宋风时正想说什么,金兰殊又补充了一句:“我自己都是24小时随时standby的。”   宋风时此刻还真的说不上什么反驳的话了。   宋风时心里酸溜溜的,半晌才说:“那以前你的上司是舒默克,他也会这样使唤你吗?”   金兰殊说:“那倒不会。”   “是吧!”宋风时装作为欧文打抱不平,实际为了“刺探军情”,“他为什么不使唤你呢?”   金兰殊说:“工作上的事我无条件配合,别的不行。”   宋风时笑了:“那为什么你要让欧文做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他是助理。”金兰殊说,“和我本来就不能相提并论。”   宋风时无奈一叹:话是大实话,可这语气真的很欠揍。   宋风时下厨,做好了一桌菜,并切了柠檬做了红茶。   金兰殊喝了茶,吃到了菜,舌尖尝到了久违的味道,心中腾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要说宋风时的手艺多么高超,也不见得。可金兰殊就是挺怀念这个味道的,老是吃不到老是想着。他觉得,这菜就和宋风时这个人一样,家常菜一般的,没什么玉盘珍羞直万钱的,但他金兰殊就是好着一口,没法儿,没招儿,只能认了。   宋风时吃了两口菜,看着金兰殊,心里也是暖暖的,像是回到了从前一样。   可现在嘛,和从前还是不一样的。   宋风时也不再是青嫩的学生了。   他想起了自己的工作,禁不住问起:“其实,为什么要把宝梵琉做年轻呢?”   金兰殊一时没想到宋风时突然提起这个话题,但他还是挺耐心地解释:“因为这个是趋势。你既然是在门店里做的,应该也有直观的感觉,现在的消费者越来越年轻了。根据最近的市场调查,全球的奢侈品消费者的平均年龄已经从过去的35岁降到25岁了。”   “确实。”宋风时点头,“年轻人很多消费这个。”   “尤其在中国,中国的年轻人比大多数国家的年轻人都更愿意在奢侈品上花钱,而西方的年轻人反而在消费上更保守——这可能和一般人的认知不一样。很多人觉得中国人消费是很保守的,但这已经改变了。”金兰殊说道,“总之,在这个市场能够划到大蛋糕的,不可能不吸引年轻人,要是一直走以往的‘成熟’甚至到‘老成’的路线,肯定是做不起来的。现在所有奢侈品都会想从年轻人口袋里捞钱。”   “所以宝梵琉要年轻,”宋风时点头,“要改变。”   金兰殊看着宋风时仿佛陷入困顿,便知道他大概在烦恼策划的事情。   宋风时像“香菱学诗”一样喃喃的:“要怎么写才对呢……”   金兰殊在事业起步的时候也经历过宋风时这样的状态,为了一个项目的点子而想到脑壳疼。根据金兰殊过来人的经验之谈,这纯粹是瞎折腾,还是要先把肚子填饱、觉给睡好,思路才能清晰的。   于是,金兰殊用筷子敲了敲宋风时的脑壳,叫他回过神来。   金兰殊用长辈的语气说:“你么,现在要吃饭,要休息。”   “我……”宋风时正想要说什么。   “别想工作的事情了,吃饱了咱们歇会儿就去上床啊。”金兰殊难得用温和的语气说话,还给宋风时夹了菜到碗里,“乖。”   宋风时嘴巴一撇,心想:他果然还是想着上床。   于是两人就上了。   事后,宋风时想,还挺爽的。 第三十章   和金兰殊爽是爽过了,但是明天还是得上班。   上班也是得出方案。   他们策划小组将自己关在会议室里,疯狂地头脑风暴,想一句根本不知从何说起的广告词。   “既然无法凭空想出来,”贾克琳提议,“我们就从经典里找找灵感吧。看能不能从别家的好案例里偷师。做一些贴题的改动,但不要看起来和‘灵感来源’太相似就好。”   爱丽眼珠子一转,提议说:“寇驰不是有一句‘胜无止境’吗?我们也讲‘年轻无止境’,怎么样?‘年轻’很贴题,‘无止境’也有变化的感觉。”   “呿,”艾斯不以为然,“那也太大白话啦,还不如学香奈儿的‘时光稍纵即逝,而经典永存’呢。咱们就说‘青春稍纵即逝,而宝梵琉永存’。”   “这听起来并不年轻。”爱丽翻了个白眼,“你这个东西啊,说什么‘永存’的,感觉就是古董。”   艾斯和爱丽互相看不惯的,艾斯当然受不了爱丽的白眼,便也当场表演一个白眼,说:“你读书很少吧?斯宾塞·约翰逊就曾说过,‘最大的不变就是变化’本身!强调不变,也可以表达变化的感觉。更何况,从咱们品牌的新纲领来看,‘年轻’才是重中之重!”   “够了,吵架呢?”贾克琳喝止了两人的嘴皮子互斗,又看向了一直沉默的宋风时,“你的方案呢?”   宋风时像是数学课上不会做题却被老师点名的小学生,浑身鸡皮都炸了。   宋风时干咳两声,说:“我……”   其实,宋风时根本没想到合适的词。   但他还是硬着头皮贡献了一个:“如果是想学习别的好广告词的话,我觉得爱彼的‘驾驭常规,铸就创新’很能触发灵感……说起来,我们是要主打新系列的鞋子是吧?那我觉得‘行走青春,步步蜕变’,也可以,表达了‘年轻’和‘变化’。”   “没关系。”贾克琳笑着说。   她想,反正第一套方案上去都是会被毙掉的。   因此,他们的惯例是第一套方案套别的经典案例改一改,写篇看起来还挺像样的小论文来阐述设计思路,交上去好给老板一个痛批,再发下来重做。   都是这样子的。   贾克琳看来,这三个点子都是半斤八两,上不得台面,肯定要被批的。但她呢,实在不喜欢艾斯和爱丽在会议上对骂的工作作风。所以,她启用了宋风时的点子,让宋风时写设计思路。   同时,另一边的营销小组也是很快出了第一套方案。于是,两个小组的带头人就直接去金兰殊办公室汇报了。他们是直接对总裁汇报的,所以汇报的时候,办公室里除了欧文和金总裁,就只有他们两个。   和在品牌部浸淫良久的贾克琳不同,另一边的营销小组带头人是从科技公司跳槽过来的,想法比较大胆,看着也不像时尚圈的,外形也一般,头身比糟糕,脑袋特别大,人称“曹大头”。   选择曹大头这个看起来和时尚不搭嘎的人,也是金兰殊故意而为之的。他提拔一个保守、内行的贾克琳,又招来一个大胆的“外行人”,看看能给擦出什么火花。   曹大头的想法果然是很大胆的,哗唰就拉出了他的广告语:“从蝶化蛹。”   曹大头解释道:“这就是我们的想法!原本,我想的是‘从蝴蝶变成了毛毛虫’。但是我的组员都说这样比较白话,而且‘毛毛虫’的形象和我们的品牌形象不符合,就改成了这个了。有画面感,还体现了‘变得年轻’的主题。”   金兰殊一边翻阅着方案书,一边说:“可是,蛹也没比毛毛虫好。毛毛虫起码是童话书里的,蛹一般都是恐怖片的。”   曹大头久闻金兰殊讲话不留情面,都是有些心理准备的,所以还是挺冷静。   “是的。”曹大头被上司批了,就还是用“是的,但是”句型回复,“但是这个文案确实是体现了‘蜕变却更年轻’的概念,也很有画面感。”   “这太有画面感了。”金兰殊冷笑,“好不容易变蝴蝶了,还要丑回去了可还行。”   曹大头也是被金兰殊的话噎死了。   “行了。”金兰殊将那份方案像丢废纸一样扔开,神色冷峻地望向了贾克琳,“你们的呢?”   贾克琳一边将方案双手奉上,一边介绍:“我们给出的广告词是‘行走青春,步步蜕变’,契合鞋类新系列的主题,同时表现‘年轻’与‘蜕变’。”   “这样的广告词,适合贴在大卖场。”金兰殊随意地翻着文书,“简直就像是小学生的水平,还不如刚刚的毛毛虫有点意思。所谓的‘优秀小组’,却写出这样的文案,明天……”金兰殊看着方案书的时候,眼睛浏览了设计思路的阐述,竟然认出了宋风时的文风。   “是他写的……”金兰殊皱起眉。   “明天什么?”曹大头看热闹不嫌事大,想着一定要有人陪他被骂,便问,“总裁说,‘明天’什么?”   金兰殊却顿住了,半晌抬起头,半尴不尬地说:“明天……会更好。”   贾克琳和曹大头都愣住了。其实连金兰殊都不知这句话该怎么接下去。一旁在做记录的欧文似乎看出了门道,便接口说:“明天要想出更好的文案。你们都是!”   贾克琳和曹大头便连连点头。   金兰殊脑中又浮现出宋风时那苦恼的样子。   这个榆木脑袋……   ——金兰殊叹了口气,指着“行走青春,步步蜕变”,耐心地解释:“这个确实有扣题,但是却太在乎扣题和符合要求这件事了,却忘记了最基本的使用场景问题。我们宝梵琉虽然要转型年轻化,但仍然是老牌奢侈品,优雅、高贵的基调是不会改变的。这个广告词则显得太过像年轻人的运动品牌了,与基本路线不符合。回去再想想吧。”   贾克琳还是头次听到金兰殊这样耐心、仔细地讲解,也是颇感意外。   曹大头见金兰殊似乎心情好了,便也忙探头讨教:“那我们组的问题主要是……?”   金兰殊瞥了曹大头一眼,冷冷地说:“审美不行。”   曹大头一个从科技公司跳槽来的大直男,一时也无言以对。   贾克琳将金兰殊的批评带回了小组。宋风时认为从广告词和思路都是自己执笔的,被驳回,便感到愧疚:“是我没做好。让您被批评了。”   “那也还好。”贾克琳觉得曹大头比较丢脸,自己还行,“反正第一个方案不过是很正常的。而且好处是这次通过驳回的意见,我们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到总裁的需求。其实是好事情。”说着,贾克琳轻松一笑:“明天会更好嘛!总裁都这么鼓励我们了!”   贾克琳鼓励了一下大家,但大家依旧处于一个硬拗出一个点子然后被否决的心碎阶段。   金兰殊最近也一直加班,不仅仅是为了宝梵琉的事情。   他曾经掌管的吕氏现在交给了夔龙太子爷,没想到太子爷又搞崩了。老爷子打越洋电话请金兰殊帮个忙。   “你要是真的爱儿子就别给他那么多事情做。”金兰殊还教训回去了,“弄得大家都不开心。”   夔龙老总简直要被金兰殊气死,但还是答应了多给金兰殊钱。   金兰殊挂了电话,一脸冷漠的。其实金兰殊也不开心。吕氏是他盘活的,结果送了人,没搞好又请他去擦屁股。他现在这个宝梵琉还在头疼着呢!   这些老板,没一个好东西!   金兰殊咬牙切齿的,欧文也看在眼内。   欧文只说:“唉,金总也太受委屈了。不如告诉老总,咱们宝梵琉已经顾不上了……”   “怎么就‘顾不上’了?”金兰殊横眉——男人,绝对不可以说“不行”!   欧文知道金兰殊特别自傲,又只得劝慰说:“我只是为金总打抱不平。”   “那我使唤你做工作以外的事情的时候、让你受委屈的时候,你也会为自己打抱不平吗?”金兰殊忽然问道。   欧文僵硬一笑:“怎么会……”   “别来这套,都是打工的,谁不知道。”金兰殊说,“老板给的工资,一半是劳务报酬,一半是精神损失费。”出来打工,精神就免不得有损失!既然收了钱,还是要老实办事!打工和做生意也是一样的,钱货两讫之外,更要做口碑,将来才走得远。   金兰殊现在更忙起来,更顾不上什么了,也没空去约见宋风时。   宋风时虽然感到工作压力,但工作量倒是不大的,空闲时间也是有的,一边焦虑着一边闲着,也是一种折磨。在这个过程中,他的心上人还不联系他,更叫他如坐针毡了。   恋爱中的人总是会忍不住猜测对方忽然“失联”的原因,而在千条、百条“失联原因”中,最“善意”的猜测就是“他应该在忙吧”,但是这种“善意”通常维持不了太久。   就算再忙,发条信息的时间总是有的吧?   ——恋爱中人免不了要提起这样的发问的。   宋风时却无法将这样的发问直接向对方提起。   因为,他觉得好像只有自己在“恋爱”。   对方……   对方应该不这么认为吧。   宋风时表面上恰如其分地把握着分寸,但心理上却已经进退失据了。   “他不会有了别人吧?”宋风时甚至这么猜测,这个猜测还叫他疼痛了。   不可能的。   宋风时拿起了手机,觉得手指就是痒,定要给金兰殊敲一条短信。可内容是什么呢?完全想不到。   他真的建议恋爱学家出一本《联系对方的体面借口100条》,必定比什么《约会法则》都好卖!   借口都没有呢,约个屁的会啊!   如果他有了别人呢?   宋风时的心里又提起这样怪异的想法。   “嗯……”宋风时的目光落在了角落放着的那张房卡。   可以自由打开金兰殊酒店房间的房卡。   要是偷偷去他的房间,总能有所发现吧……如果真的有了别的人,酒店房间里很可能有什么蛛丝马迹……   但这样也太没礼貌了。   像我宋风时这样知书达理的人,怎么可以做这种事呢?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半个小时之后,宋风时已经拿着房卡划开了金兰殊的房间门了。 第三十一章   金兰殊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或者说很早了。   是翌日的清晨。   他想着要不要联系宋风时,但想想还是算了。   宋风时现在在哪儿呢?   金兰殊看了看腕表上显示的时间:“今天是休息天,时间又那么早,他应该还在睡觉吧?”   金兰殊打开了酒店的门,便看见了一个意外的熟悉的身影。   “是小宋吗?”金兰殊问道。   宋风时也愣了愣,其实还是挺心虚的,但依然扬起了笑容:“哎,这么巧?”   “巧?”金兰殊挑起眉,“在我的房间遇见我也算是巧吗?”   “没想到你不在。”宋风时言语里没有什么波动。   “所以你是想我了?”   说着,金兰殊一把将宋风时搂进怀里,吻他的唇。   宋风时没想到金兰殊会是这个反应。   他还以为金兰殊这种性格的人,对于房间里出现“不速之客”,会感到唐突而不快呢。   好像宋风时之前想的借口都是不必要的。   金兰殊根本没问他为什么要来,直接就将人往床上带了。   宋风时被推倒在床上,又被吻得气喘吁吁的,推着金兰殊说:“别闹了。”   “谁和你闹。”金兰殊一边脱宋风时的衣服,一边说,“都是男人,那么久不见,难道不想么?”   宋风时反而是没好气了。   敢情金兰殊就想这个啊?   金兰殊将宋风时摁在床上,将这几天所想之事做了一遍。   事情做完了,金兰殊起身进淋浴间洗澡。宋风时手脚发软地躺在床上。   说实话,刚刚金兰殊二话不说就开干的举动,让宋风时颇感突兀。但又让宋风时有点奇异的安心。   起码,从刚刚金兰殊的表现来看,这几天应该是没有别人的。   金兰殊洗完澡出来,身上已换上了睡袍,躺倒在床上,就开始睡觉。   宋风时看着半秒入睡的金兰殊,真的是又好气又好笑的,好像他纠结了这几天的事情都是个屁。而苦思冥想的借口也根本派不上用场。   “这都什么人啊?”宋风时伏在金兰殊的身边,端详着他。   晨光从纱帘里透进依稀薄薄一层,像发光的纱一样覆盖在金兰殊的脸上,更映得金兰殊似白露吹霜,冷的、白的、又美的。   宋风时这几天也没得好睡,便也趁机在金兰殊这位大美人身边好好补眠了。   二人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金兰殊搂着宋风时的肩膀,问:“还干吗?”   宋风时真没好气:“不饿?”   金兰殊点头:“行,吃完再干。”   宋风时真服了:臭渣男。   金兰殊洗漱过后,穿衣打扮的,才发现了房间里多了一样事物。   当他发现的时候,目光就移开不了了。   在窗台边的小圆桌上,放着一小盆蝴蝶兰。和市场上常见的紫红色蝴蝶兰不同,这一盆是纯白的。青绿色的长梗上开出一朵小巧的白色兰花。这也让金兰殊想到了宋风时本人。非常秀气而巧丽的,比不上什么牡丹、芍药艳丽,但却很有意趣。   他们以前合租宿舍的时候,宋风时也养了一盆花。   金兰殊甚至记得,他送宋风时一条水绿色的丝巾,还将丝巾系在了花枝上。   现在,室内的这一盆蝴蝶兰绿色的梗茎上,也系上了一条丝巾。   “是那一条吗?”金兰殊探身去打量,“不是。”   语气有些失望。   宋风时便解释说:“你送我的东西,我也不能退回来啊。当然不是同一条了。”   “那倒也是。”金兰殊点头,将丝巾解下来,“不过我也不戴丝巾。”   “你自己不戴,让花戴呀。”宋风时笑了。   金兰殊没说什么,只是将丝巾仔细叠好,放进了抽屉里。   宋风时又说:“我今天一早去市场看见的,觉得挺好看的,想着你这儿都没一棵绿植的,就给你带了来。至于丝巾么……就当是答谢你带我去看罗浮宫了。”   这就是宋风时想到的忽然一大早来金兰殊房间的借口。   在心里酝酿了许久了,觉得还挺体面的。但现在说出口了,却觉得蹩脚得不行。   他甚至准备好了金兰殊会说“就你这破丝巾还和罗浮宫比呢”的准备了。   没想到,金兰殊微微笑着看他:“有心了。”   宋风时的心就跟着砰通砰通地乱跳了。   金兰殊难得没有刻薄的评价,而且看起来就像是很高兴的样子。   宋风时也跟着愉快起来。   金兰殊又道:“而且那么巧,这花还是开着的,不用我费心培养了。我想起你以前在宿舍养那盆花,伺候了好久,它才开的。我那时就想,花还真的不好伺候。”   ——也没你不好伺候啊。   宋风时默默腹诽,但还是笑着说话:“是啊,但是花开的时候就是很好看啊。”   “嗯,我留意到了。”金兰殊想起当时的情景,“那天我早上起来的时候就看到花开了,而且那正正是我准备好了丝巾的时候。我原本打算将丝巾放在礼盒里送你的,但却觉得,花开得那么恰巧,正好就让花和丝巾见个面吧。”   “噗。”宋风时忍不住笑了,“正好就让花和丝巾见个面……真是个浪漫的说法,真不像您。”   “什么?”金兰殊不悦,“我不能浪漫?”   宋风时笑而不语。   金兰殊想了想,说:“那个时候,你还挺年轻的。”   宋风时以为金兰殊在暗讽自己不年轻了,宋风时就不悦回嘴说:“我和你那个时候都挺年轻的。”   就是要把金兰殊拖下水。要老,一起老。   金兰殊却并没有暗示宋风时变老的意思,所以也没有觉得宋风时的话刺耳,还点头,说:“是啊,年轻挺好的。”   宋风时知道自己多心了,胸口的闷气立即就消了,他拍着金兰殊的肩膀,说:“那可不?”   金兰殊侧头看向宋风时:“现在也挺好的。”   宋风时感到气氛变得花一样美好了,只得点头附会,心里却若有所思起来。   他好像想到了广告词写什么了。   在新一次的汇报上,办公室里依旧只坐着金兰殊、欧文、曹大头和贾克琳。   曹大头上次“锐意创新”碰了壁,便变得保守起来,出的广告词是:“新的我,新的宝梵琉。”   金兰殊果然摇头:“这个太普通了,也没有什么画面感可言,重点不突出,你以为是小学生的命题作文吗?”   “对不起,我再改!”曹大头立即道歉。   “再看看吧。”金兰殊看向贾克琳,“你们组呢?”   贾克琳拿出了文案:“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曹大头看见金兰殊似乎脸色转好,便僵硬一笑,挑剔说:“可是这个好像也没有突出‘改变’吧?”   贾克琳便解释:“其实在思路上也说了,我们原定是‘最好的年纪,最新的宝梵琉’。用‘最新’来凸显宝梵琉现在的变化。但觉得这样太过僵硬,画蛇添足了。总裁不是一直说要‘主次分明’‘突出主题’吗?我们觉得改动后会比较好,当然,这是两套备选方案,可以让总裁选择的。”   摆在桌面上,便是贾克琳小组提供的两个方案,一个是完全按照“年轻”和“改变”写的“最好的年纪,最新的宝梵琉”,另一个是只突出“年轻”和品牌的广告语“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嗯。”金兰殊沉吟了半晌,才合上文稿,说,“这也不是命题作文,太过附会反而不自然。我们就用贾克琳刚刚提交的那个。”   其实无论选哪一个,对贾克琳都是一样的。因此,贾克琳一边朝金兰殊点头答应,一边斜瞥曹大头一眼,露出胜利的笑容。   既然方案定了下来了,品牌部的效率还是很高的。广告很快就落地了。   宋风时怀着要看看自己“亲儿子”的心,专门到了他曾经工作的那个购物广场,看着广场中央竖立的大幅海报。海报里,年轻美丽的女模特逆着光灿烂微笑,穿着宝梵琉新款的黑色纱裙,纱裙上缀着奥地利水晶,在阳光下如暗夜里的星辰般闪闪发亮,细长的腿配了一双新款白鞋。下方一行分明的字“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呼……”宋风时仰头看着这个大海报,连日来的烦闷总算是一扫而空,代之以丰富的成就感。   除了成就感之外,还有一种浪漫的感觉……   就像……这是写给金兰殊的情书一样。   其实,没有人能定义什么是“最好的年纪”,也没有人能够预测自己会在什么年纪遇见什么人。   看着那盆开了的兰花,宋风时觉得,在当年二十出头遇见了二十出头的金兰殊、在现在成熟的年纪遇见不太成熟的金兰殊,都是很难得的奢侈品了。   他是这么想的。   “是你吗,小宋?”身后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宋风时惊讶地转过头,看见了许久不见的刘易斯先生。 第三十二章   刘易斯还是那个风度翩翩的样子,含笑看着宋风时。   宋风时有些吃惊,但还是习惯性地对人露出微笑:“嗨,怎么是你呀?”   刘易斯笑着说道:“还真是巧呢。”   刘易斯说着,又抬头看了看那大幅的海报,说:“这是宝梵琉的新广告?”   “嗯,是的。”宋风时顿了顿,又说,“好像上苑春从不打广告?”   “是的。”刘易斯开玩笑地说,“省钱呀。”   宋风时也笑了,说:“这话说的……是你们东西好,‘酒香不怕巷子深’,不必费劲儿吆喝。”   “那可不敢,宣传肯定是要有的。”刘易斯朝宋风时温和一笑,“好比今天,就有宣传活动。您能赏个面、捧个场吗?”   “那么巧?”宋风时顿了顿,又开玩笑说,“可不会又叫我花钱买东西了吧?实话说,上次那70欧买的筷子,我都没舍得用呢。”   “那就不对了,再好的东西都是给人用的。不然那钱才叫白花了呢。”刘易斯一边笑着,一边领宋风时往商场中央走去。   这是上苑春难得的一个比较具有开放性的活动。现场还有媒体朋友。   他们上苑春从不打“广告”,但不代表不宣传。比如这次的活动,明天就会见诸各大报章、媒体。   宋风时跟在刘易斯的背后,盯着他的背脊看,便发现刘易斯今天穿的衣服很轻薄,贴着身体、随风而动,隐约能勾勒出腰肌的线条。这布料不但质感特殊,颜色也有些奇异,是一种不均匀的深褐色。以宋风时当导购多年的经验而言,这样的衣服挂在架子上肯定不好看,像一张烂纸,但是穿在刘易斯身上就格外风流蕴藉了。   刘易斯转过身,见宋风时盯着自己的衣服看,便解释说:“这是竹纤维做的衣服,属于我们的‘竹衣’系列。”   “哦,那真是很厉害!既古典,又创意,还环保。”宋风时不觉点头,只是觉得这样的衣服不好卖吧,太难穿得好看了。   “其实这衣服也不好穿,是吧?”刘易斯笑笑,仿佛看出了宋风时的真实想法,“就是为了符合今天活动的主题,我才穿的。”   宋风时顺着刘易斯的指示,抬眼一看,见商场中央搭起了一个一层楼高的竹棚子。   看来,这次上苑春活动的主题的竹制品啊。   他们进了棚子,便看到一个小舞台,也是竹子搭建的。舞台中央是一个年过半百的工艺人在做手工。他用粗糙的手掌捧住一白如凝脂的瓷器,并用细丝一样的竹篾将瓷器包裹。   四周是木架上都摆放着秀丽的手工制品,都是被竹丝缠着白色瓷器,看来都是出自这位匠人之手。   木架下放着一捆竹丝,刘易斯取出一根竹丝,让宋风时碰触。宋风时伸手摸了摸那根竹丝,便立即脸露惊异之色:“好柔软、好滑溜,简直不像是竹子。”   “是的,一百斤的竹子才能取出八两这种质感的竹丝。”刘易斯微笑着介绍说,“光是这竹丝,就比瓷器要贵呢。”   宋风时有些吃惊。   “但其实再贵的东西摆在那儿看都没什么意思,还是要用得起来才好。”刘易斯说出了自己的生活哲学,便将展品拿起来——那是一个裹着竹丝的素色茶杯。他往里头注满热水,递给了宋风时。宋风时见里头有热水的,便小心接过,没想到杯子拿在手里却一点都不烫。   刘易斯便道:“因为这些竹丝的缘故,瓷器拿在手里既不会太烫、也不会太冰凉,算是弥补了瓷器的缺点了。”   “这就是……”宋风时抬头看着墙壁上挂着的牌子,牌子上写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竹丝扣瓷”。   宋风时见场内的产品均无标价,但听着他们这一顿介绍,就觉得自己根本买不起,又暗道:不就是要倒茶不烫么?我用马克杯还不行么?   刘易斯笑道:“你喝一口茶,看看会不会竹子清香?”   宋风时带着疑惑拿竹丝扣瓷小杯子喝了一口:“嗯……是有点。”其实根本尝不出什么竹子清香呢,但为了对方的面子,还是说有吧!   没想到,刘易斯却哧的笑了:“竹子缠在外面的,怎么可能让茶有竹子香气?”   宋风时脸有些热了:“我……这……这不是你问的么?”   刘易斯笑着拍拍宋风时肩膀,说:“是的,谢谢你赏脸。这个杯子就送你了。”   宋风时一惊:“这可不好吧?太贵重的礼物……”   “不贵重的,很普通。”刘易斯回答,“这些展品本来就不会拿去卖的,堆在仓库里也没着落。”   “可是……”宋风时还是觉得受之有愧。   刘易斯又说:“况且,你都喝过了,还不要它,是不是有点没礼貌。”   “啊?”不是你让我喝的吗?   总之,宋风时到达了一个虽然“受之有愧”却又“却之不恭”的窘迫状况,最后只得收下了。   刘易斯又说:“你实在过意不去,就请我喝个下午茶吧。”   宋风时就带着刘易斯去了商场空中花园餐厅喝英式下午茶了。   回头一想,宋风时觉得自己好像都是被刘易斯牵着鼻子走了。   但这样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宋风时本人就是比较规矩、听话的性格。   而刘易斯看起来特别温文尔雅,骨子里大概和金兰殊也是相类的,有那种要别人按他想的做的掌控欲。   但凡是做到一个大公司总裁的人,肯定都是有掌控欲的人。   只是看他是如何表现的。   刘易斯和宋风时边吃下午茶,边闲聊。便又聊起了今天挂起的那幅宝梵琉的新海报来。刘易斯又问道:“你觉得宝梵琉的新路线怎么样?”   宋风时没好意思告诉刘易斯自己是“宝梵琉”的员工,更不好意思跟刘易斯说那个新广告词是自己的作品,只得说:“我哪懂啊?不过,我倒是很想听听您的意见呢。”   刘易斯想了想,便道:“我记得大约是我十岁的时候……又或者是十二岁的时候,记不清了。但那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吧,一个很重要的宴会……具体是什么宴会,我又记不得了。只是我的母亲赴宴的时候穿了一条裙子,获得了许多称赞,那条裙子是宝梵琉的。从此,我母亲就成了宝梵琉的忠实客户。衣柜里堆满了宝梵琉的衣服,晚饭散步也常去宝梵琉的店里,没事随便买点什么。”   宋风时听到这个故事,第一反应居然是:哇,那你妈很有钱啊。   不过,仔细看刘易斯那种对待奢侈品、对待钱财的态度,也大抵能推测出,刘易斯是个从来没缺过钱的人。   这种人总有一种自在的优容,与其他人一眼就能区别开。   不过嘛,尽管宋风时抓住的中心信息是“刘易斯妈妈很有钱”,但刘易斯根本不是要表达这个意思。他只是很平淡地继续描述,好像宝梵琉就是个超市一样,吃完饭散步去买点什么好正常的。   刘易斯继续说道:“当时宝梵琉是很坚持传统的风格的,那条裙子我还记得是法式刺绣。”   “嗯?法式刺绣?”宋风时作为宝梵琉的导购,也有些恍惚,“那真的是很久之前的作品了吧?”   高档的法式刺绣成本很高。他记得宝梵琉有一段时间疯狂沉迷法式刺绣,整条裙子上绣个花园、绣个星座、绣个海洋什么的,不在话下,立体刺绣,又有金银又有珠宝,裙子重得要死还死贵死贵的。后来这种就卖不动了,因此,除了高定礼服之外,所有裙子都只做丝线的刺绣,不搞那些又贵又没市场的点缀了。   偏偏,刘易斯的妈妈就是喜欢这种“又贵又没市场”的东西。   “嗯,现在宝梵琉甚至做跑鞋了。宝石也很少了,改成了亮片。原本该是用钻石的,却改了用施华洛世奇水晶……”刘易斯笑笑,“我妈很失望。”   宋风时听到了刘易斯语气中的意思,他在借用“我妈”来批评宝梵琉现在的改变吧。   但是,这样的改变尽管让刘易斯或者是他妈妈这样的“贵族”失望,却真正的收获了更大的“平民”市场。   宋风时忽然感到不快,便说:“可是,宝梵琉之前快要死掉了,现在却‘起死回生’。”   刘易斯便点头,说:“当然了。他这样做不但降低成本,还能够搞‘年轻化’。年轻化其实是对市场的妥协,只是,我觉得可能有很多人更欣赏保持自己风格宝梵琉。”   宋风时便又说:“可是做生意还是要挣钱的,不是吗?”   “那当然。”刘易斯依旧微笑点头,“看你是觉得自己在做生意,还是搞艺术吧。”   宋风时便问道:“那你觉得‘上苑春’是生意呢,还是艺术呢?”   刘易斯回答:“说起来你别笑我。”   宋风时疑惑地看着刘易斯。   刘易斯坦然一笑,说:“那是我的梦想。”   宋风时怔住了。   梦想这个词语嘛,真的很容易惹人嘲笑呢。   尤其是这个年纪的男人。   “有点幼稚,”刘易斯仿佛有些害羞,“是不是?”   宋风时惊讶地看到刘易斯这成熟的男人偶尔流露的羞涩:“不……不会,这很浪漫。”   “是的。”刘易斯重新自信起来,那点轻鸿一瞥的害羞也褪去了,“我是有二分之一法国血统的人,浪漫是写在我的基因里的,不信你可以继续了解我试试。”   宋风时不愿意这么做,所以他微微一笑,看了看腕表,带着歉意说:“说起来,我要回去了……” 第三十三章   线下的新广告落地了,这不代表策划小组就能闲下来。   很快,总裁就下达了新的任务——线上推广。   毕竟,“数字化”和“年轻化”是新路线的两大重点。数字化营销是新推广策略的一个大重点。   小会议室内,策划小组的组员在组长贾克琳的组织下开会研讨新方案。   “我们之前的广告十分强调了年轻,但总裁强调了,我们不能忽略熟龄消费者的需求,毕竟,我们品牌的定位是20岁到50岁的消费者。而熟龄消费者是我们本来就已经有的‘战地’,更不能把他丢了。”贾克琳拿着会议记录,一边强调,“金总的意思是,这次的线上推广需要又‘深度、广度和热度’,让年轻消费者有参与感,同时也不能忽略品牌的熟龄消费者,做到全年龄段的参与感。”   策划小组便低头那笔记录着。   艾斯便说:“金总可真会给大家出难题啊……”   “这算难吗?这算挺好的。”爱丽又摆出“老人”姿态,教诲对方,“以前的老总才算难,什么要求都不仔细提,需求也不明确,就说要‘高级’‘大气’,谁知道该怎么弄?还不如像金总这样条条框框讲明白了,工作才跟更容易开展。”   贾克琳点头,说:“当然是金总英明!”   就算是在老板听不到的地方,也要拍马屁呢!   策划小组苦思冥想,加班数日,终于制作出一条概念的广告片。广告里是美女如云,有年轻的,也有熟龄女子,纷纷穿戴着宝梵琉的饰品,场面华美不已,依旧配上广告词“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在提交广告片的时候,依旧是欧文、金兰殊、曹大头、贾克琳的四人小会议。广告样片播放之后,贾克琳说:“很多熟龄的消费者,也很认同自己是‘在最好的年纪’。所以我觉得这个广告片能覆盖我们定位的全年龄段。”   “你这么说也不无道理。”曹大头抢先回应,“可是你会不会忽略了男性消费者?”   贾克琳一怔,半晌笑道:“嗯,你的意见,很对。我们也可以在成片里加上男性的形象,毕竟‘最好的年纪’是没有性别之分的。”   “可是我觉得你这广告片啊,很不‘数字’。”曹大头毕竟是科技公司跳过来的,对于数字营销比贾克琳更在行,“首先,你这个视频太长了,跟传统的电视广告没有区别。其次,你确定自己是要在什么平台播出了吗?”   贾克琳回答:“这……这当然是在数字平台……就是各大视频平台。”   “那是贴片广告吗?”曹大头摇头,“贴片广告已经越来越不流行了。而且那么长的视频广告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市场了,我们都是做短视频的。”   贾克琳被曹大头一番抢白,颜面扫地,便望着一直沉默不语的金兰殊,说道:“金总还没说话呢?怎么曹主管那么评价?”   金兰殊便缓缓开口:“确实,去年奢侈品的视频广告浏览次数同比下跌了85%,这是不争的事实。”   贾克琳便也无言以对。   曹大头便得意一笑:“我认为,可以找明星在现在最火的直播平台做直播,互动性很强。”   贾克琳却反对:“这可真的好笑!这恐怕只能满足年轻人的需求吧?熟龄消费者能喜欢在直播平台看明星吗?”   曹大头说:“直播平台的熟龄用户比你想象的多很多!”   金兰殊看到了曹大头提交的方案,半晌指出:“这个平台很火,但最近出了几个丑闻,不适合我们。别没捞着半点好处,还损害了品牌的形象。我觉得做这个还是要谨慎些。”   曹大头的得意之火也被金兰殊泼熄灭了,只冒着烟罢了。   金兰殊合上二人的方案,回复四个字:“发回重做。”   这两个小组又有的继续忙。   其实,金兰殊本人也很忙。   宋风时在家读新闻的时候才知道为什么这阵子金兰殊忙得脚不沾地。   原来是夔龙太子爷出事了。   原本是金兰殊盘活的吕氏交给了夔龙太子,没想到太子一番折腾,一朝回到解放前,上季度的销售下滑,成绩很难看。但是嘛,太子毕竟是太子,老总的亲生仔,总不能让人上去一个季度就撤职,这就很难看了。   夔龙老总给弄个靠谱的职业经理人过去,将无能太子架空,也算给大家一个面子。   没想到夔龙太子知道自己即将被架空了,破罐子破摔,胡作非为,把公司乱搞,还传出了性骚扰下属的丑闻。   这些奢侈品都是特别重视品牌形象的,哪里能出这种事?   夔龙老总让吕氏紧急发公告,撤掉大儿子的总裁一职,同时让金兰殊越洋办公,暂代吕氏CEO一职。   “你放心啦,”老总还哄着金兰殊,语气比对亲生仔还慈爱,“这个薪水肯定是算你双份的。”   “双份?你当我乞丐吗?”金兰殊的语气也比忤逆仔还拽。   老总咽下一口气,说:“嗯,就按你说的给。”   “行吧。”金兰殊说,“还有股票期权那些……”   “当然,没有问题。”老总笑吟吟,“我的爱才之心……”   “行啦,”金兰殊懒得听废话,“到时候让您的助理发一份我的package的约定,我看完了觉得OK就签约办事。”   老总呵呵答应,心想,金兰殊还会说“您”呢,可真他妈有礼貌。   金兰殊对老板表现得那么不客气,也不是真的他本性没礼貌。其实是他怀着一肚子气的,颇有一股“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的怨念。   当初是你要我把吕氏交出去,现在又招我回来?   当我什么?   大概就是这种怨怼吧。   夔龙老总自是明白的,所以也摆低姿态。   对于吕氏,风波平息后,金兰殊也不太劳心劳力,将几个以前熟悉的干将放回应有的位置上,这公司便又能高效运转起来。挺好一大品牌,本来也都弄好了,要不是太子爷乱搞一通,也不至于这么糟糕。   “傻饼。”金兰殊在远隔重洋的太子爷背后激情辱骂,“他爹还挺厉害的,怎么生出这么一个玩意儿?”   和金兰殊一起吃饭的宋风时咽了咽,半晌只得说:“你还能承认别人厉害?那还不错。”   “他要是不厉害,我为什么在他手下工作呢?”金兰殊语气很自然。   “我以为你还挺不满意他的。”   “没有人能满意自个儿的老板的。”金兰殊断言。   宋风时笑了笑,说:“嗯,不过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放弃这个太子爷了?毕竟还是亲生儿子呢。”   “做得了他的儿子,就算不当CEO,每天在家混着都能够躺着花钱,这有什么的?”   宋风时却又皱眉,说:“只是他这庞大的家业,不就无以为继了吗?”   “那还不至于吧,就我知道的,他在德国就有一女儿,中国有一儿子,别处应该更多吧。”   宋风时的眉毛挑了挑:“他还满世界散播‘爱’啊?”   “是啊,我就说他人品不行。”金兰殊做老板被人背后说闲话,自己也背后说老板闲话,“可就算他那么倒霉,生出来一个个都不长进的,还是可以找个职业经理人打理生意、做话事人的。”   宋风时便笑了:“那你可以争取争取,当夔龙集团的话事人。”   “没兴趣。”金兰殊一边说,一边用筷子挑挑拣拣的,“唉,你怎么弄那么多青椒啊?你这盘到底是青椒炒肉,还是青椒搀肉?”   宋风时也没好气了:“多吃青椒,有益!”   金兰殊便在宋风时家里吃了顿饭,然后又自在地打开电视机看节目,跟个大爷似的。   宋风时也不敢开口劳驾金兰殊刷碗,便开口婉转道:“又做饭又洗碗,真累呢!”   金兰殊便道:“是吗?那为什么不买个洗碗机?”   宋风时也是被金兰殊这个反问给镇住了。   过了半会儿,宋风时才找回自己的思路:“你看我这小破房子的小破厨房哪儿放得下洗碗机?”   “好像也是。”金兰殊摸着下巴思考,“那为什么不买一个大房子呢?”   刚刚的“为什么不买个洗碗机”还算是宋风时可以接受的提问,现在这个“为什么不买个大房子”真的是让宋风时有那么一点儿想吐血了。   宋风时气鼓鼓地说:“买大房子?你给钱呐?”   金兰殊仿佛也被问倒了一样。   宋风时见金兰殊愣住了,便自以为终于在口舌上赢了一回,颇有些得意之色。   倒不承想,金兰殊愣了两秒,便答:“也不是不可以。”   宋风时险些要从沙发上跌下来。   他也闹不准金兰殊是说真的还是说着玩儿的……   不过仔细一想,应该也就是为了面子才勉强说出这样的话吧。   谁能没事给你买个大房子啊?这种事情,亲爹都悬呢!   宋风时便“识相”地推拒:“你给我也不稀罕。我特别喜欢这个小房子。”   金兰殊说:“那你的品味不行。”   宋风时简直想吐血:是啊!我品味要真行,那还能看得上你?   金兰殊站了起身,捋起了衬衫的袖子。   “怎么了?”宋风时疑惑地看着金兰殊。   金兰殊说:“你不是嫌洗碗累么?”   然后,金兰殊便干脆利落地进了厨房,开始刷碗洗筷子。   宋风时真是惊呆了:金兰殊原来还是听得懂人话的嘛!   作者有话说:看到读者担心刘易斯会变坏,我就心碎!我再说一次!刘易斯不是坏人!刘易斯真的不是变态!好人卡发给他不冤枉! 第三十四章   金兰殊接到夔龙老总越洋电话的时候,还在宋风时的床上呢。   “什么垃圾老板……”金兰殊一边暗骂老板,一边捂着手机跑到厅子接听,免得惊扰枕边人的睡梦。   金兰殊关紧了卧室的门,到了厅子中央的沙发坐下,才接通了夔龙老总的电话。   “哎呀,吃饭没啊?”夔龙老总用起了中国人惯用的寒暄,似乎是想和金兰殊拉近距离。   金兰殊却觉得生厌:“老板,我们时差7个小时。”   夔龙老总哈哈大笑,说:“哦!对哦!哈哈哈!你应该还没睡吧?”   “已经睡下了。”金兰殊十分不赏面地表现冷淡,“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夔龙老总好像已经习惯了这个下属的“忤逆”,便道:“是这样的,我在中国不是有个儿子吗?”   金兰殊道:“嗯,所以呢?”   “他呢,今年刚从名校管理学毕业呢,我想让他在宝梵琉实习,就是跟在你身边学习学习你优秀的管理才能,你说怎么样?”   ——我的才能?那他八成学不来吧。   金兰殊尽管情商低,也并未无礼到将这句心里话说出来,便淡淡应道:“不敢当。”   ——你她嬢的有什么不敢的?   夔龙老总哈哈大笑:“好啦,那就这么说定啦!你好好使唤他,该骂骂,该罚罚,不用把他当我儿子的!”   金兰殊心想:我要不把他当你的儿子,能让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到我身边工作吗?   金兰殊将电话挂掉,转身回到卧室,小心敞开了卧室的门,又轻轻关上。   夔龙老总是单身主义者,一直没结婚,所谓“夔龙太子爷”也不是婚生子。当然,法国人不在乎这一套。这儿子是他第一个孩子,母亲早早死了,便养在身边,比较疼惜,大家才认这个做“太子”。而他在中国的儿子,又是和一个中国女人生的。那中国女人姓嘉,因此,这个在中国的儿子也姓嘉,名字叫“嘉虞”。   光听这个名字,也没有人能联想到他是夔龙老总的儿子。   夔龙老总的意思是别声张这个“儿子”的背景,因此,整个宝梵琉,除了金兰殊,根本没人知道嘉虞的来头。连欧文都被瞒着。不过,宝梵琉总裁办那边破格招入了这个“实习生”,也足够让人浮想联翩。大家都认为,这里面肯定有点什么。   嘉虞头一天上班,便招到总裁办许多人探询的目光。   他是一个看起来无比秀气的男孩,长得白净斯文,穿着小西装小皮鞋,逢人就笑,很讨人喜欢。   金兰殊让嘉虞跟着欧文做事。   说实话,他也懒得伺候这个“王亲国戚”。   欧文倒是拿不准什么意思,便私下来到金兰殊的办公室,问道:“这可要教他什么啊?”   “教什么?”金兰殊觉得好笑,“你怎么忽然‘好为人师’起来了?还要教他什么?这儿是公司,不是学校,谁有空教他知识、本领?你自己的活儿还不够多?你叫他随便做点什么,打发打发时间便可了。”   欧文便点头答应。况且,金兰殊说的话也让欧文特别放心,欧文本身确实是工作繁忙,根本顾不上带什么徒弟。他也不想花时间带新人,现在得了金兰殊的“圣旨”,自然乐得轻松,回去只拣些轻巧的、不紧要的工作让嘉虞做着。   策划小组的贾克琳和营销小组的曹大头再次风风火火地到了总裁办。   欧文自然站起来进办公室去了,嘉虞这时却拉着欧文,说:“欧总,我能一起去开会吗?帮忙做个记录也是可以的。”   欧文笑道:“不用啦。你先把手头上的活儿干完吧。”   嘉虞却说:“那我去倒杯茶给你们吧。”   等金兰殊、欧文、曹大头和贾克琳做好,准备开会的时候,就见嘉虞进来倒了茶。茶倒完了,嘉虞也坐下来了,拿着电脑,自告奋勇地说:“我来做记录吧。”   金兰殊考虑到这是老板的儿子,都那么主动了,便也不好拒绝,只说:“嗯,那你记着吧。”   曹大头又提出了一个想法:“我们可以做real people campaign。”   “这个很冒险吧?”贾克琳第一个不同意,“你看到迪奥那个马鞍包的real people campaign了吗?找了个毫无知名度、打扮俗气的女生来拍广告。多少人都批评俗气啊?你不找那些大明星、模特,找个素人去拍,一旦不符合消费者的理念,很容易引发大规模的负面评论的!”   曹大头却摇头,说:“是的,迪奥的马鞍包广告被很多人说俗气、土气,还成千上万的评论讽刺广告里的女生。但在这个数字的世代,‘黑’就是‘红’,‘红’就是‘黑’!你知道这个被人骂的广告视频的数据多好吗?你知道马鞍包还成为了年度的爆款吗?我就是觉得不应该用明星,就该用普通人去做这个宣传,这样才能引起大众的共鸣和讨论。就算是黑了,也认了!”   贾克琳也不好说什么,便问金兰殊:“金总认为呢?”   金兰殊说:“现在既然要做数字营销,当然要注意互动性。我觉得,real people campaign这个概念很好。但我不觉得‘黑就是红’这个想法很棒。毕竟,我们奢侈品的品牌价值是很重要的,为了打造一个爆款而降低形象,从长远计是得不偿失的。”   贾克琳点头,说:“那可不?”   金兰殊又说:“real people campaign的话,也有成功的案例,比如蒂凡尼的‘爱在七夕’,既接地气,也保持高端。如果是这种的话,我会比较支持。”   曹大头干咳两声:“这样啊……”   原本,曹大头的方案是,搞个头条故事,标题是《原配当街殴打小三,撕烂了对方的宝梵琉被索赔15万》。而且嘛,总裁定的年龄区间不是20到50岁吗?那原配就找个50岁的,那种看起来人老珠黄的,素得不行的素人,一身穿地摊货。小三呢,就20岁的,特别漂亮那种,穿一身宝梵琉,看起来要靓丽。一定能够引爆舆论!最后,还得找几个KOL带节奏,说什么“所以女人一定要舍得给自己买宝梵琉”,花点钱推一推,那肯定就爆了。   现在听金总的意思……   想想,还是不提了。   一定会被金兰殊痛批的。   贾克琳回去策划小组,便也提出了real people campaign这个概念,并且强调:“我看金总的意思,要做得推广大的,但又不能是那种带负面的。就是又要‘接地气’又要‘高雅得体’……”   小组组员也都犯难了。   艾斯和宋风时在茶水间讨论着新点子,越讨论越没有结论。被弄得烦了,艾斯这个嘴上没把门的就说:“那可怪不得他单身那么久!弄个线上广告都要又接地气又要仙气,那他找老婆不得又要贵妇又要荡妇啊?”   听着这个评论,宋风时在喝着水,不小心呛到了:“咳咳……”   艾斯笑了:“你怎么了?被我吓到?没事啊,这儿就你和我,金总又听不见!”   “你这话也太那个了吧……”宋风时放下茶杯,默了半晌,又道,“而且,金总是GAY啊……”   “啊?”艾斯吃惊,“真的假的?你怎么知道?你亲眼看见他搞男人了?”   宋风时真的是不想和艾斯继续交谈了,转身就走。   总裁办那儿,大家知道嘉虞硬挤进去开会了,也都觉得这新人也太爱出头了。   可欧文还是对嘉虞客客气气的,毕竟,欧文还是看出来嘉虞应该是有背景的。虽然欧文不知嘉虞是大大大老板的儿子,可他知道嘉虞是住着金兰殊所住的酒店的,而且,嘉虞也是和金兰殊一个待遇,房费由公司负责,每个月还有不菲的补贴。   下班的时候正下着雨,金兰殊离开了办公室,准备回酒店,却见嘉虞仿佛刚出世的小鸡一样走着小碎步跟在他身边。   “怎么了?”金兰殊转头看嘉虞。   嘉虞仿佛在试探什么,语气显得相当小心翼翼:“嗯……下雨了,我没带伞……不知道您能不能顺路捎我一程?”   “可以。”金兰殊觉得这个要求也不过分。   再说了,这毕竟是老板的儿子。   尽管金兰殊平时看起来很“忤逆上司”,但其实也不是那种毫无分寸的人。   他和嘉虞一起走进停车场,还上了车。   也真是可巧,宋风时也在停车场准备取车,却看到金兰殊身边跟着一个长相秀气的年轻男孩,二人有说有笑的上了车。   “这……这个是谁啊?”宋风时有些惊愕,怎么就忽然跳出来一个陌生人了?   我应该跟上去一探究竟吗?   不,不,这不是“跟踪”吗?   真是好笑!   自己和金兰殊也不是什么说得上台面的关系,我可凭什么去跟踪金兰殊啊?   况且,退一万步说,要我就算是金兰殊的什么人,也不能搞跟踪这一套啊!   像我宋风时这样知书达理的人,怎么可以做这种事呢?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半个小时之后,宋风时已经开车跟他们的车屁股跟到了酒店了。   “天啊……”宋风时脸色煞白,握着车子方向盘的手都在发抖,“他们一起进酒店了……” 第三十五章   金兰殊和嘉虞在酒店大门下车,泊车小弟便来接手车子了。金兰殊上台阶,嘉虞跟在他的身后。酒店的台阶因为雨水颇为湿滑,嘉虞走在台阶上的时候便“哎唷”一声,身体不自然地往金兰殊那边靠去。一般而言,金兰殊这人再没礼貌,身旁有个人要摔倒,还是要扶一下的。偏偏这回金兰殊不是在嘉虞的身旁,是在他前头,也没看到嘉虞要摔。只是金兰殊听见响动,回过头,冷不防看到一个人朝自己扑过来,下意识的反应就是躲开。就这样,嘉虞就扑倒在了台阶上。   金兰殊才回过神来,颇不好意思地扶了一把嘉虞,说:“你还好吧?”   嘉虞咬着牙说:“没、没什么……”   金兰殊点头:“没什么就好。”   嘉虞又道:“只是我这样摔伤了,自己一个人也上不去房间……还有……”   “这个你不用担心。”金兰殊道。   嘉虞有些欣喜:“是么,难道要麻烦金总您……”   “哎,”金兰殊招呼了一个侍应过来,“扶他回房间吧。”   侍应便扶住了嘉虞。   金兰殊对嘉虞说:“那你们慢慢走,我还有事,先上去啦。”   说着,金兰殊就大步走往电梯间了。   嘉虞气得脑袋都嗡嗡响:这金兰殊是真的蠢,还是故意的?   金兰殊这人特别踏实,说了还有事,就是还有事,回到了酒店房间,马上就打开电脑,开始和夔龙总部的视频会议。会议结束之后,夔龙老总单独和金兰殊私聊,问他:“嘉虞那孩子还成吧?”   “他才上班第一天。”金兰殊说,“我没法评价。”   夔龙老总心想:妳妈客气话还不会说两句么?   “嗯。”夔龙老总又道,“他年轻不知事,还劳烦你多多照顾他的。”   金兰殊心想:你不是叫我别把他当你亲儿子,尽管使唤就行么?   当然,金兰殊也不至于听不懂人话到这个地步。他当然知道自己既然还在夔龙打工,就不适宜太得罪老板。平时有理的时候顶两句散发散发就算了,平常该干嘛还是得干嘛。   “知道了。”金兰殊说,“我会的。”   夔龙老总才放心地结束了通话。   另一方面,宋风时则忐忑不安。   他根本不知道嘉虞是谁,只是看那嘉虞男生女相、妖里妖气,真的是非常讨人嫌。   “八成是个狐狸精!”宋风时难得地脸露怒色,还拍了拍汽车的方向盘,“真让人生气!”   但是,宋风时自问好像也没有生气的立场吧?——而这一点,正正又是最让宋风时憋屈的。   难道我要冲上去“抓奸”吗?   人家金兰殊还是“钻石王老五”呢,和一个小男生干点什么,也算“奸”?我抓个什么“奸”?只怕是抓破自己的脸面罢了!   像我宋风时这样知书达理的人,怎么可以做这种事呢?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十分钟之后,宋风时站在了金兰殊的酒店房间门外,犹豫着该敲门还是用房卡直接划开门。   算了,他不但是我的床伴,更是我的老板,我总不能不给点面子的。   宋风时选择了按门铃。   金兰殊很快前来开门,看到了宋风时,脸上露出了惊讶之色——惊讶之中还夹杂的几丝慌乱被敏感的宋风时捕捉了。   “怎么了?”宋风时像是审视犯人一样死盯着金兰殊的脸,“我能进去吗?”   金兰殊干咳两声:“进来吗?嗯,现在吗?”   宋风时越发觉得金兰殊心里有鬼,便更有些气恼:“是的,是有什么不方便?”   “嗯……”金兰殊道,“倒也不是……”   “是不是里面有什么?”宋风时试探地问,“有什么不能让我看到的?”   “啊……”金兰殊的表情,就是被说中了。   宋风时又恨又气,还有些伤心,半晌怒气消了,就觉得难堪:“那算了,我走吧。”   这话说得伤感。   宋风时仿佛要放弃了什么似的。   金兰殊也不知宋风时怎么忽然伤心起来了,便忙拉住他,说:“这个……确实是我没处理好我们的……”   宋风时的心猛然往下沉:“没处理好……我们的什么呢……?”   “嗯,我们的那盆花儿。”金兰殊语气有些抱歉,“好像被我养死了……”   宋风时睁大眼睛:“花儿?”   “对,就你上次带来的那盆。”金兰殊索性拉着宋风时往房里走,指着窗台上那棵枯死的蝴蝶兰,“你瞧。”   宋风时此刻果然是哭笑不得。   “嗯……”宋风时说,“你自己养啊?为什么不叫酒店侍应帮你呀?”   “他们哪懂啊?”金兰殊答,“我都养不好,他们能养好吗?”   宋风时真真是无言以对了。   事实上,金兰殊这么说也自知没有道理。实情是侍应生尝试帮金兰殊伺候蝴蝶兰,却被金兰殊训斥:“请不要碰这盆花!”态度相当谨慎而珍重,侍应生自然不敢得罪这位VIP。没想到,金兰殊最近太忙,经常泡办公室,也忘了照顾蝴蝶兰,服务员看见了也不敢碰,最后就眼白白看着鲜花枯萎、感叹世事无常了。   这样的情由,死要面子的金兰殊自然是不能和宋风时坦白的。   宋风时不明就里,但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因为他原本心上的头等大事乃是那个妖里妖气的汉子。   宋风时正愁不知怎么提这件事,却听见门铃又响了。   “我没叫room service啊。”金兰殊说,“会是谁呢?”   宋风时马上就想到了刚刚目击的那个“妖里妖气的汉子”。   金兰殊径自往门边走去,宋风时便坐在蝴蝶兰旁边等着。   宋风时那不合时宜的直觉竟然没有出错,门外站着的就是“妖里妖气的汉子”——嘉虞了。嘉虞站在门外,并不能窥见房间的状况,自然也不知这儿除了他与金兰殊还有一个吃着醋的宋风时。   金兰殊看见嘉虞,也有些意外:“你既然摔伤了,不在自己的房间呆着,跑来我这儿做什么?”   宋风时听见这话,便仿佛听到了两个重点,一个是这人摔伤,一个是这人是住着这酒店的。宋风时便劝慰自己说:“原来这个人是受了伤,又住这儿,跟金兰殊也认识,所以金兰殊开车载他罢了……”   嘉虞却用有些委屈的语气说:“可我的手摔疼了,也没有药物治疗。我自己也不知该上哪儿吃饭去……唉,我是一个人从外地过来的,在这儿也只认识您一个,便想拜托您,看有没有什么药呀,或者是吃的,可以借我熬一下。”   宋风时一听,就判断这人果然就是个“妖里妖气的汉子”,一个男人说话怎么这么嗲,肯定不是什么大好直男!   金兰殊只道:“6666。”   “什么?”嘉虞一怔。   “6666,”金兰殊重复了一遍,解释道,“这是礼宾部的电话。你刚刚说的问题他们都能够解决,比你跑过来找我省事儿多了。”   嘉虞干咳两声,点头:“谢谢金先生。”   “嗯,不谢。”金兰殊将门关上。   宋风时见金兰殊这个态度,也算放心了些,看来二人之间倒是没什么暧昧。又或者是这个汉子想要搞点什么暧昧,但是金兰殊没接收到信号。   金兰殊这样说话做事的风格,很多时候让宋风时头痛,但在这个时候,又让宋风时得到些许的安慰。   金兰殊这脸、这身份、这才华自然招惹桃花。但这些个桃花应该都是被他自己一张嘴给喷死的。   只有宋风时顽强地挺着罢了!   “我真是会自讨苦吃……”宋风时还默默地嫌弃自己。   金兰殊完全没在乎嘉虞那一段小插曲,上来就抱着宋风时滚床上,说要为蝴蝶兰的事好好补偿宋风时。   然后大干了一场。   都不知道是谁补偿谁呢!   干完一次,金兰殊又要再来,却被宋风时推开。宋风时一边穿衣服一边说:“我还要回去做方案!”   金兰殊没好气地说:“行,你去吧!你以为我不用做事?我可比你忙多了!”   宋风时无奈一笑:“我也没有在跟你比这个啊。”   金兰殊却闷头不语了,跟小孩子似的生闷气。   宋风时笑着跟金兰殊道别,便穿衣离开了。   翌日,金兰殊去取车的时候,偏巧又遇见了嘉虞。嘉虞笑着说:“哎呀。是您呀?”   金兰殊说:“是你呀?”   嘉虞又道:“这么巧,您能捎我上班么?”   金兰殊想着顺路,对方又是老板儿子,也并无什么拒绝的理由,便开车载了嘉虞。在车上,嘉虞有些委屈地说:“昨天摔着的地方今天还挺疼的。”   金兰殊没接话。   嘉虞又笑,说:“不过您提议找礼宾部,那还真的太聪明了。我这么跟他们一说,他们就把事情都解决了。唉,还是您聪明、会做事情,像我,就是不知道这些的。”   金兰殊也没理。   嘉虞干咳两声,想着可能刚刚都是“自说自话”,对方也不好接话。他便抛出一个问题好让对方接话:“嗯,您吃什么早餐啦?”   金兰殊终于吭声了:“我在开车,别跟我讲话。”   嘉虞便不吭声了。   不过,嘉虞是一个养在外头的儿子,从未得到父亲的宠爱,母亲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他自小就养成比较能忍气的习惯,因此,他在金兰殊的打击下保持着好看的笑脸对他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二人下了车,嘉虞又跟金兰殊背后一起走。   金兰殊却转过头,对嘉虞说:“你为什么跟着我?”   嘉虞保持微笑:“咱们不是顺路么?都是去总裁办呀。”   “但是,你的职位太低,是不能和我乘一个电梯的。”   嘉虞愣住了:这“天煞孤星”金兰殊,还真的……不是浪得虚名啊。   作者有话说:发现很多读者叫“嘉虞”太子爷……文里其实已经交代过他不是太子爷啊……把公司搞垮的太子爷是别人,他是养在中国的小儿子。 第三十六章   曹大头那边作为科技公司跳槽的,觉得自己在数字营销这个个PK上绝对不能输了,不然真的太没面子。因此,他又想出了一个新方案,是个10秒短视频。   “众所周知,现在短视频无论是点阅率还是转化率都远远高于普通的广告视频。”曹大头说道,“同样的,明星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因此,我认为可以找几个不同年龄段的男女明星,分别出镜,共同说出一句‘在最好的年龄,遇见宝梵琉’。视频时长预计是10秒,必定控制在15秒之内。”   “在最好的年龄,遇见宝梵琉”明明是策划小组的创意,如今却被曹大头拿来做“点睛之笔”,真叫贾克琳听着不爽。但她也不能将这个不爽表现出来,只能说:“还请几个不同年龄段的明星?那肯定得是大明星吧?要推短视频,那肯定要投放各大平台吧?为了一个10秒的视频,会不会太铺张浪费?”   曹大头冷笑:“你要是多看看现在短视频的点击率和转化率,就不会觉得是‘浪费’了。我们是要做广告,不是拍国产电视剧,还要拖到7、80集才好么?”   贾克琳气得说不出话来。   “嗯,如果是有效果的话,钱不是问题。”金兰殊也点头。   这还是曹大头首次听到金兰殊的肯定,真的是恨不得立即流泪。   然而,金兰殊的好话是不会持续的,批评立即提出:“但是,我是不想搞这种视频广告的。因为,我希望这次的营销是一个好的营销,它既存在互动性,又有故事性。这才是一次成功的品牌营销。”   曹大头呵呵笑了:互动性、故事性……你他妈好像一开始没说吧?   金兰殊也是一脸“我没说你不能自己领会吗”的拽样。   贾克琳便说:“嗯,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金兰殊却道:“那你们小组有什么好的方案?”   “啊……”贾克琳有些心虚,其实她觉得自己的方案并不如曹大头,但这种事情嘛,讲究“输人不输阵”,她也抬起头来,显出一副自信的样子来,介绍自己的方案,“主要是做一个线上的互动,和情人节一起,搞个‘宝梵琉是我的情人’活动。”   “这不是蒂凡尼‘爱在七夕’的翻版吗?”金兰殊翻了一下方案,眉头大皱。   “不、不,”贾克琳赶紧辩解,“还是有点区别的……”   “是‘有点’区别。”金兰殊着重了“有点”二字,颇具嘲讽意味,“你就这点创意?还做这一行?”   贾克琳立即低头认错。   金兰殊又说:“不行,再改。”   “再改”——这两个字,真是噩梦一般的存在啊!   金兰殊正准备离开公司,又见嘉虞出现,且仿佛特别笨拙的绊了一跤。   眼看着金兰殊不打算来搀扶自己的,嘉虞便扶着墙笑道:“哎呀,真丢人。”   金兰殊说:“是有点。”   嘉虞的脸一下就红了:“嗯……其实我……我这个人嘛,就是这样,很容易摔倒的。不知为什么呢,呵呵。”   “那我建议你去检查一下。”金兰殊一本正经地说,“可能是大脑或者小脑发育有问题。还有一些认知障碍、视力障碍也可能导致这种问题。”   嘉虞僵硬一笑,点头:“嗯,好的。谢谢金总。”   金兰殊准备离开,嘉虞又跟上去,说:“能不能顺路捎我一程……?”   金兰殊有些不耐,但还是点头:“那走吧。”   他老觉得嘉虞脑子有些问题,看起来比那个不成器夔龙太子爷还差了一百倍。   金兰殊只知道嘉虞是夔龙老总的儿子,却不知道嘉虞一年到头都见不了亲爹一面,自然没有受过这位商场大亨的一句指导。他从小养在亲妈家里,他亲妈是个夜总会小姐,能勾搭上夔龙老总也是一时的。有了这个孩子之后,夔龙老总也没有太看得起她,但看在孩子份上,一年也会给个百几十万两母子花着。这一百几十万的在寻常人家是笔钱了,但对于夔龙老总这样的大老板而言,养狗都没花这么少的。也是因此,嘉虞的见识和气度自然也比不上夔龙老总养在身边的孩子了,倒是学了他母亲,在海上漂荡久了,见了个码头就死命要靠上去,生怕这辈子喝不上井水似的。   只是现在端详金兰殊,嘉虞怀疑消息有误,这金兰殊根本就不是GAY吧!看起来就是个直男吧?   这天嘉虞跟着欧文、金兰殊一并去晚会应酬。   眼见着金兰殊喝了两杯,眼神迷离了些,不像平日目光锐利,脸上因酒精而有些泛红,更觉有明艳姿态,颜色仿佛一个醉了的芍药。   嘉虞看着这个男人的姿态,心旌动摇了,便试探问:“我最近都挺困惑的……有个事情,特别想请教总裁。”   金兰殊喝迷了眼,仿佛脾气也好了些,语气挺好的:“什么事?”   “嗯,就是我不知自己该不该在职场‘出柜’。”嘉虞道,“就是告诉同事们自己是同性恋这件事。我觉得,怕成为异类呢!”   金兰殊笑了:“哈哈,在我们这一行,你不是GAY才是异类吧!”   说着,金兰殊还拍了拍旁边欧文的肩膀:“是吧?”   欧文在一旁听着嘉虞说话,十分明白这个场面他不该介入,现在忽然被金兰殊提起,欧文也是头皮发麻,勉强含笑应着而已。   嘉虞便问道:“欧文也是吗?”   欧文笑了,说:“我是异类。”   嘉虞点点头,又问金兰殊:“那金总呢?”   金兰殊果然喝了酒,脾气变好些,答:“我是GAY。大家都知道的。”   嘉虞笑了:“大家怎么能知道呢?难道你早有公开对象了?”   金兰殊笑道:“不是,同事们问了我是不是GAY,我答了是,就都知道了。”   嘉虞便金兰殊喝了酒就有说有笑的,万分欣喜,又问:“啊,这样啊……那您的理想对象是什么样子的啊?”   “啊?”金兰殊一怔,“这种问题……”   嘉虞信口接道:“我现在也没对象,但我想着啊,如果要找个对象,那得是个英俊的、又有才华的才好。比如啊,像您这样的。”   “像我这样的?”金兰殊笑了,“你标准定那么高?”   嘉虞真服气了金兰殊的自负,但他也挺喜欢金兰殊的自负的,便笑着点头。   金兰殊又道:“那你八成找不着。”   嘉虞的笑便凝在了嘴边,半尴不尬的。   欧文在一边却已尴尬得想寻死。   嘉虞却又给自己打气,笑道:“也不是一定找不着,缘分这种事情,很难说的。”   “我没说你‘一定’找不着,”金兰殊强调,“我只是说你‘八成’找不着。”   嘉虞便笑:“那剩下不还有两成吗?”   “别人我是不知道,是我的话,只有两成成算的事情,不做也罢!”金兰殊答。   嘉虞道:“那是撒谎。您一定是一个喜欢向高难度挑战的人。”   金兰殊答道:“这是两回事。”   商场的事情,跟情场的事情,是两回事。   金兰殊没有继续和嘉虞聊这个话题,站起来,举着杯走开了,和别的生意人谈起了天。宴会结束之后,金兰殊和嘉虞都喝了酒,欧文便负责开车送他们回酒店。   在路上,金兰殊又说:“欧文啊,你过两天带嘉虞去配辆车吧。他每天坐我的车上下班,都不方便。”   嘉虞连忙说:“我没觉得不方便啊。”   “我觉得不方便。”金兰殊答。   嘉虞好像已经习惯了金兰殊的语言风格了,自然地接着话头说:“嗯……可是,我……我没有驾照。配了车也没有用。”   金兰殊说:“那再给你配个司机?”   嘉虞笑了:“那可不劳师动众啦?我一个实习生,配个司机?”   “你一个实习生,连五星级酒店都住上了。”   “那还是不一样的。我住哪儿,一般人也不知道,但是上下班跟着车子司机的,也太高调了。”   “你让我做司机就不高调?”   嘉虞笑着道:“那不是让您做司机,这不是顺路吗?一路聊聊天,解解闷也好的。”   金兰殊说:“你还拿我解闷?我可没有兴趣下班和同事聊天。”   嘉虞却道:“您别把我当同事,把我当朋友不行吗?”   “不行。”金兰殊说,“我要交朋友,必然不交你这种。”   嘉虞感觉自己的脸被啪啪打的,但还是问:“我这种是怎样?”   “也不知道。”金兰殊说,“我基本上不交朋友。”   这话听得嘉虞倒还没那么气馁了。这金兰殊就是见人就噎你两句,而不是专门针对自己嘛。   金兰殊像是想到了什么,不和嘉虞说话了,自顾自低头给宋风时发了条短信:“今晚有空不?”   金兰殊回到酒店就洗澡,等宋风时来了。   宋风时也来得比较快的,自己刷卡进了门。他一路上还有些鬼鬼祟祟的,怕撞见那个妖里妖气的汉子。他已经打听了,那个汉子是总裁办的新实习生。但总裁办那儿一般不招实习生的,而且一个实习生怎么会住酒店呢?怎么想都觉得很奇怪。   所以,宋风时像是心里有鬼、半夜幽会的采花贼,小心从货梯上楼,走消防通道来的这儿,就是不想撞见嘉虞。   宋风时也不懂自己为什么搞得这么亏心,但还是忍不住这么做了。   想来,到底是他自己觉得自己“身份不明”的,碰上别人,就会惹麻烦吧。   金兰殊从浴室出来就看见了宋风时,心中颇为愉快,又问:“喝酒吗?”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的脸色,便问:“你今天喝酒了?”   “嗯。”金兰殊点点头,在床边坐下。   宋风时翘着脚看金兰殊,语气似不在乎地说:“那个嘉虞是什么人啊?怎么会住这个酒店呢?”   “你管他呢?”金兰殊语气也是满不在乎的。   只是金兰殊是真的不在乎,宋风时是假的不在乎。   金兰殊听宋风时提起嘉虞,便忽然想到了刚刚宴席上的事,又笑问宋风时:“你在职场出柜了么?”   宋风时一怔:“怎么问这个?”   “问问呗。”   “出了。”宋风时说,“也不能说出了,就是没想过瞒着。久了大家自然也知道。”   金兰殊点头,说:“这是和我一样的。”   宋风时默默低下头。   金兰殊又问:“那你的理想对象是怎么样的?”   宋风时的脸腾的就红了:“你……你为什么问这个?”   金兰殊语气里带几分醉的:“就问问。”   宋风时见金兰殊仿佛是有些醉了,说话和平时大不一样,倒也有趣。他便大起胆子来,说:“嗯,肯定是要和我一样已经出柜的,否则多麻烦呀。而且最好也和我一样,是读这个专业的,背景一样,才有话题。再然后,那和我同行是最好了,彼此也能支持、理解对方的事业。你说是不?既然讲到‘理想对象’了,那也不妨想高些,要他也有才华、有财富,也长得好。”   金兰殊笑了:“哎呀,你直接说是我不就得了,还叭叭一大堆呢。”   宋风时脸热辣辣的,却说:“怎么就只有你是了?地球上十几亿人,就你一个金兰殊是好的了?——不过你既然问我了,你自己也说说,你觉得理想对象该是什么样的?”   “那还用问?”金兰殊抬了抬下巴,“当然是我这样的!”   宋风时真的是没话可说了。   亏他刚刚还以为金兰殊是要跟他谈对象。   吗呀,这果然都是错觉! 第三十七章   第二天下午下班前,宋媚钗给宋风时打了个电话。   “大风哥啊,是这样的呀,我想买个宝梵琉啦。”宋媚钗说,“你可不可以陪我去看看呀?我什么都不懂呢。”   这是宋媚钗第一次买奢侈品,居然没有胆子走进奢品店,还要求宋风时陪她“壮胆”。   宋风时出现在购物广场门口,见宋媚钗已经等着了。   “怎么?忽然想到要买宝梵琉?”宋风时微笑问道。   宋媚钗也笑了:“其实是刚得了一笔奖金,想犒劳自己。但我什么都不懂啊,就想起大风哥了。”   宋风时问:“那你别不好意思,先告诉我预算是多少吧,我好给你规划。”   宋媚钗伸出两个指头,脸上就是特别不好意思的。   “嗯?两万?”   “两千。”宋媚钗嚅嚅道。   “两千?”宋风时也有些惊讶,但当久了导购,倒是习惯了,又是笑笑的,“两千呀,可能要这个品牌不容易呀。要不要考虑轻奢?”   宋媚钗小心问道:“我听说你们有员工折扣的?”   宋风时总算是明白了,便仍微笑说:“是有的,但能选的款式不多,限制倒是多多的。员工内购的折扣是只能员工本人享有的。如果用我的折扣卖给你,是违法公司守则,要是被发现是要被辞退的。”   “啊……”宋媚钗一怔,说,“这我是真不知道。那你当我没说吧。”   宋风时便道:“没关系啊,那你还买吗?”   “买啊!”宋媚钗点头,“那……那四千可以不?我听说宝梵琉现在打折呢!”   “不是所有款都打折的。”宋风时说,“我带你去看看吧。四千可能只能买个钱包……”   宋风时带着宋媚钗进了门店,门店的导购们都和宋风时熟识,见了便打招呼:“哎呀,老店长来光顾咱们生意呢?”   宋风时笑了:“我已经不是‘店长’了,而且也称不上‘老’吧!”   大家嘻嘻哈哈笑着寒暄了一阵子,宋风时就拉着宋媚钗,朝店员们说:“这是我妹,刚毕业工作没多久,来买第一件奢侈品呢。就别给她买贵的,推个普普通通的、便宜的最好,省得女孩子家家的还没挣上钱呢,就乱花钱。”   宋风时这一番说话讲得老气横秋的,但宋媚钗听着却高兴些。她只道宋风时是怕自己脸皮薄不好意思张口就说买便宜的,便帮她说明白了。   他们在店里逛了一圈,宋媚钗看中几个挎包,却都是超预算的。她原本还拿起几个来问的,结果一问都是万元包,便索性缩了手,不敢问了。宋风时便问:“有没有打折的?”   “有个托特包,打折的,会员价八千。”导购小声说,“你虽然不是会员,但既然是老店长的妹妹,还是可以打这个折的,但可别告诉人。”   八千块钱,这也依然比宋媚钗的心里预期高出不少呢。   宋风时便问:“四千块左右的,有没有?”   “这个价钱肯定就只有钱包啦。”导购说,“这个事情,老店长你也是懂得吧!”   宋风时无奈叹气:“别‘老店长’前‘老店长’后的,我是客人呢,喊我宋先生!没点礼貌!”   导购呶呶嘴。   宋媚钗见宋风时为难,也觉得场面尴尬,索性将心里的想法摊开说:“其实哥哥也不用顾我的面子了!我一个跑新闻的脸皮厚成墙了!我就坦白说吧,四千块买个钱包我肯定是不行的。不是说我看不起钱包,是我平常根本不用钱包,可不能买个不用的吧。我这次就想买个挎包。”   宋风时想了想,便带宋媚钗看了个长款的钱包:“你看着怎么样?”   宋媚钗抚摸了一下这纹路,便说:“好是挺好的,可这是钱包啊。”   “没事儿,钻个孔,配个链条,就是个小挎包了。”宋风时笑道,“DIY一下,也挺好的。”   宋媚钗怔了怔,有些惊讶地说:“还能这样啊?”   “当然。”宋风时点头,“为什么不能?”   宋媚钗捏着钱包,又有些纠结:“那链条多少钱啊?”   导购抱歉的一笑:“咱们这儿不卖链条。你要是想DIY的话,可能要自己网购链条和打孔器,自己做。”   宋媚钗犹豫了一下:“那链条会不会不好看?而且打孔打不好,会不会显得很像假货?”   “噗嗤,这哪能呀?”宋风时笑道,“你要真的担心这些问题,我建议你配一条丝巾,将链条裹住,也能遮住打孔的地方。”   宋媚钗点头:“啊……这是个好办法!只是,你们这儿的丝巾也得上千吧?”   真的是一文钱难倒好汉了。   实际上,现在奢侈品的消费者并不都是一掷千金的土豪。像宋媚钗这种对价格敏感的也非常多。身为专业的导购,自然不能看不起这些客户,或者做出失礼之举。导购便笑着问:“您是给手袋设了预算是吧?那你有没有给彩妆产品额外的预算?”   “啊,当然,化妆品是另外的预算。”宋媚钗有些困惑,“为什么这么问?”   导购笑着建议:“我们商场有个奢侈品的彩妆门店在做买赠,你应该也有买化妆品的需求吧?索性去买一套,价格够了会赠了一条他们品牌的丝巾。”   宋媚钗闻言极为惊喜,将钱包买了,又去买了一套大牌化妆品,额外获得一条奢侈品牌的丝巾。   宋媚钗太高兴了,如获至宝地抱着手袋,笑道:“这真是很好的一天啊!谢谢大风哥啊!”   宋风时也微笑点头,说:“你也不用高兴成这样吧?”   “怎么不高兴?”宋媚钗语气中充满雀跃的情绪,“这可是我的第一件奢侈品呢!就跟初恋的地位差不多了!”   “噗……”宋风时笑了,“那么夸张吗?”   宋媚钗忽然问道:“大风哥拥有的第一件奢侈品是什么呀?”   “啊……?”   宋风时下意识的答案居然是:金兰殊。   但这样也不对,他也不曾“拥有”金兰殊啊。   晚间的时候,宋风时在家里翻出了那条不舍得戴的水绿色丝巾,系在了脖子上,去和金兰殊吃饭。   金兰殊看着那条丝巾,颇感歉意地说:“这可真对不住。”   “嗯?”宋风时一怔。   “你配这个色不行,看起来好糟。”金兰殊摇摇头,“我还以为这个颜色配你肤色呢……不过嘛,也可能是你现在年纪上去了,不比二十出头的时候。”   宋风时当时真的想立即解开丝巾然后勒死金兰殊。   因为宋风时看起来似乎在生气,金兰殊便放软了声调,说:“那我们饭后去买条新的吧。”   “不用了。”宋风时硬梆梆地拒绝,将丝巾扯了下来塞进包里,“我根本不喜欢戴丝巾!平常也不戴的。只是今天忽然兴起而已。”   “哦。”金兰殊又问,“那你平常脖子上都戴什么?”   “我一般脖子上都戴个脑袋。”宋风时冷哼,“我建议您也戴一个。”   金兰殊也没被宋风时说话冒犯了,只是笑着。   其实,金兰殊也观察到宋风时平常不爱戴什么饰品。而宋风时花钱的时候不多,金兰殊也难以揣摩宋风时的喜好,想要投其所好也没有头绪。   因此,金兰殊判断,宋风时和自己一样,都是物欲比较低的那类人。对事业的目标比较明确。   另外,从宋风时平时的身体反应来看,宋风时一定很满意金兰殊的身体。   金兰殊点头,既然宋风时什么都不喜欢就喜欢我的身体,那么,我就要更加努力发光发热呢!   饭后散步回酒店,金兰殊就拉着宋风时又干了起来。   宋风时只道:“这个臭渣男,每次就知道吃,吃完就干,干完就睡!什么玩意儿!”   带着一股怨气,宋风时提裤子就要走。   金兰殊心想:他每次吃饱干完就跑,谢谢也不说一句,真没礼貌。   “你别走了。”金兰殊说,“那么晚了。”   “我不走,在这儿过夜?”宋风时摇头,“早上上班的时候被嘉虞碰见了怎么办?”   金兰殊气笑了:“你老想着他做什么?就算真被他见着了,也没什么的。我又不怕。”   “你当然不怕,你大总裁有什么怕的?”宋风时摇头,“我这个小职员,背脊不被戳死呀?”   金兰殊觉得不怕,正大光明。但他见宋风时有很大的顾虑,金兰殊就也不挽留了。   见金兰殊果然不留他过夜了,宋风时心里又生气:还真的不留我了?   宋风时有些生气,还打算下次金兰殊约他他就推了。   却没想到没过多久,金兰殊自己上他家门找他,还说:“你不是怕人看见不方便么?我不怕,我来找你吧。”   宋风时便又气不起来了。 第三十八章   这天,社交网络上也有个热门话题了——#我的第一件宝梵琉#。   在影响力比较大的各大时尚博主的带领下,不少普通用户都参与到这个话题之中,晒出了自己买的第一件宝梵琉。其实么,很多女孩子都很乐意晒自己买的东西的,现在有了个活动的由头就更是乐此不疲了。   已经买过宝梵琉的人——无论是什么年龄段的都可以晒自己买的第一件,还顺带讲出当时的故事。而不少未买过宝梵琉的年轻用户也乐意买件入门,一起参与话题。就算不买,起码也有关注了嘛。   这当然就是出自宝梵琉策划小组的线上营销方案了。   这也是多亏宋媚钗买包给宋风时的启发。   宋风时觉得,第一个奢侈品比初恋还让人印象深刻这个说法很有趣,和金兰殊干了一场后,回家对月伤怀时便忽然思如泉涌,想到了这个方案。   覆盖的年龄段可以很广,没有限定的性别,有互动性,也有故事可讲。   完全符合了金兰殊的要求了。   因此,这方案很快得到了通过,并被执行。   效果也算令人满意。   当然,这个活动也很快引来了其他品牌加入,因而稀释了宝梵琉在话题中的“浓度”。热度更高的话题#我的第一件奢侈品#将这个话题刷了下去,并混杂了很多其他品牌的推广。但这都不重要了,宝梵琉是第一个、是喝“头啖汤”的,这就够了。   金兰殊独自在办公室内看了汇报,过了一会儿,欧文就敲门进来了。   欧文笑道:“吴郡政府牵头举办的丝绸展要开始的,各大品牌都邀请了,也包括我们宝梵琉。您要亲自去一趟吗?”   “一定要我本人去?”金兰殊问道。   欧文笑笑:“这是政府牵头的项目,到时候肯定要见当地领导的,您不去,岂不是……”   “我懂了。去看看吧。”金兰殊说,“说起来,我是从国外回来的,还没参加过国内的丝绸展呢。”   欧文点头,说:“也好,说不定还能看上个好的,下一笔订单。国产的丝绸价格比较低廉呢。如果能用得上,成本会降低很多。毕竟做奢侈品的,丝绸要用到很多。”   “嗯。”金兰殊点点头。   欧文想了想,又说:“最近策划小组那么得力,要不要奖励他们一起去?也当是采风。”   金兰殊闻言,笑道:“让整个小组一起去?会不会太夸张?”   “那也是。”欧文点头,“这样吧,让组长带上这两次文案的主笔一起,您说怎么样?”   “那还可以。”金兰殊微微一笑,点头。   两次文案的主笔,不都是宋风时吗?   组内的人知道只有贾克琳和宋风时能去“公费旅游”,虽然觉得自己不能去是被“厚此薄彼”了,但嘴上还是服气的。毕竟,贾克琳是组长,宋风时又贡献了两个成功方案,他俩不去,谁去呢?   临去之前,贾克琳又做东请了组员们一起吃饭。大家说说笑笑的,也都一团和气。   他们一并去了吴郡。展会开启之前,吴郡当地领导又与这些大品牌的老板们开了会,在会议上非常强调吴郡的丝绸历史悠久、刺绣也是一绝,希望这些品牌能够加强推动合作。   金兰殊在会议上听着,坐在他旁边的是刘易斯。金兰殊并不认得刘易斯是以前送过宋风时丝巾的男人。毕竟只是在门店里那么看过一眼而已。刘易斯就更不知道金兰殊和宋风时的瓜葛了。彼此只当对方是泛泛之交的同行。   会议结束之后,刘易斯和金兰殊并肩离开了会场。刘易斯又问金兰殊:“金总,听说你要下一笔订单?”   金兰殊笑了:“听说你也是啊?”   刘易斯笑道:“我们就订了点乔其、素绉缎。”   “嗯,我们也是差不多。”金兰殊答。   他们都心照不宣。   当地领导都开会动员了,他们也不好不下订单。只是他们也见过这些展品,也去过当地工厂考察,惊讶地发现这个千年的丝绸之都所生产的丝绸竟然远远够不上国际标准。总结起来,原因就是设备太落后了,许多染色机居然还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货。做精炼业务的工厂,整个地区竟然只有两家。因此,吴郡工厂出的丝绸,都相当粗糙,常规的真丝绸还可以看看,特殊工艺根本做不来。这种质量,要么只做原料出口海外加工,要么就做成那种廉价的纺织品,比如床单、窗帘什么的,要说做宝梵琉的丝巾或者上苑春的旗袍,都是不可能之事。   但面子还是要给的,所以他俩都下单了一批半成品,回去再自行加工到想要的水准。   “3美元理论,金总一定听过吧。”刘易斯说道。   金兰殊笑笑:“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放在这个丝绸上,就是在宝梵琉……嗯,或者你们上苑春卖一条丝巾——假设卖出一条能挣3美元,那么负责供应丝绸的吴郡只能挣1美元。钱倒是不多,竞争者却不少,这1美元是不好挣的。”   “不错。我们都看出来他们设备落后、缺乏创新,他们自己多半也知道。只是,他们能挣的钱只有这1美元,无法承担更新设备、提高工艺、引进设计人才的成本。”   金兰殊颔首:“所以说嘛,产业升级,迫在眉睫。老生常谈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说到底,还是品牌更值钱。”刘易斯看着金兰殊,又说道,“所以我才做上苑春,想把本土的品牌发展起来。”   金兰殊笑了:“那你上苑春不是照样买意大利的丝绸么?”   刘易斯唉了一声,又看着金兰殊,笑道:“金总还真的是很不会说话呀。”   金兰殊也笑了:“只能请您海涵了。”   他俩说说笑笑的,却见此刻已走到了会堂外头。金兰殊出来的时候已给欧文发了信息,叫他过来“接驾”,没想到,来的是嘉虞。嘉虞见金兰殊与一个生面孔的人说话,也有些茫然。   金兰殊便介绍说:“这是上苑春老总刘易斯。叫刘总吧。”   嘉虞便用脆生生的声音——也就是在宋风时看来“妖里妖气”的声音答应了一声:“您好,刘总。我是嘉虞。”   刘易斯点头,微笑:“你好。”   金兰殊问:“欧文怎么没来?”   “他还有事儿。”   “他能有什么事儿?”金兰殊没好气,“现在给他配了个实习生,他就学会偷懒了是不是?”   天地良心,欧文哪敢偷懒?只是嘉虞非要代替欧文过来,欧文寻思着这是个关系户,只得闭着眼睛答应了。   刘易斯那边的助理也到了,和刘易斯一道走了。   金兰殊与刘易斯说了声“BYE”,回头就说:“呿,假洋鬼子,还忧国忧民起来了。”   嘉虞跟着金兰殊一并走着,又跟金兰殊一起回到了住处。他们住在了当地一个温泉酒店里,是当地安排的住宿,倒也不错。嘉虞一边和金兰殊走着,一边笑道:“这儿的温泉看起来还挺好的。据说还能强身健体。”   金兰殊却也没回话。   嘉虞又笑问:“金总泡温泉吗?”   “嗯?”金兰殊鼻子里哼出一个不置可否的音节。   嘉虞习惯了金兰殊这样爱答不理的了,便自顾自说道:“大家都说明天一起去泡温泉呢,也都打赌,说像金总这么矜贵的人才懒得和我们一起泡呢。但如果能一起就一定很好,因为金总的身材一定很棒……”   嘉虞絮絮叨叨了一通,金兰殊只关注了两个字。   金兰殊问:“‘大家’?‘大家’是谁?”   “啊,就是我呀,露丝、瑞迪,嗯……还有策划组的贾克琳,还有宋风时。”嘉虞顿了顿,又说,“宋风时就是他们策划小组的那个主笔。”唯恐这个目无下尘的金兰殊不认得谁是宋风时,嘉虞还特别解释了一下。   “都去?”金兰殊问。   “都去。”   “什么温泉?一群人光着身子泡澡?”金兰殊摇头,“不行。成何体统。”   嘉虞笑了:“我就说嘛,金总肯定不爱去。”   嘉虞看金兰殊平日穿着都比较密实,说话做事那做派,也不像是个爱和别人泡一个池子的温泉的。   金兰殊独自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想一下,给宋风时发了信息:“你来我房间。”   宋风时原本还在收拾着东西,见了金兰殊的信息,便也去了金兰殊房间了。金兰殊上来就抱住他,大干了一场。   干了过后,宋风时对镜子清洗时,哇哇大叫:“你干就干,咋还咬人呢?”   “没咬啊,这是‘草莓’。”金兰殊一本正经地解释。   “我可去你的。”宋风时看着自己的肩背,斑斑点点的红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宋风时脸都绿了:“我明天还要去泡温泉呢!你这样狗啃似的,我怎么泡?”   “什么狗啃……会不会说话……”金兰殊抄着手,一脸置身事外的样子,“再说,你又没跟我说你要出去泡温泉,我怎么能知道呢?”   “你……”宋风时无奈至极。   金兰殊却忽然抱起了宋风时,笑道:“我房间的阳台上就配了个温泉,咱们去泡一泡吧。”   宋风时大惊:“你别闹了!”   不想,金兰殊还是轻轻松松地将宋风时抱到了阳台。金兰殊的房间是比较豪华的,阳台相当宽敞,有一个小花园似的大小了。里头有着小假山、掩映的绿竹,一泓小温泉在那儿汩汩的,似活水一般,温泉前头还放着一架云母屏风,可以遮挡,不至于让人看见。   金兰殊将宋风时丢到温泉里头,仍与他嬉闹不休。宋风时原本怕羞,但被闹了一轮,又见有屏风挡着,后面也不在意了。二人闹得温泉水都溅了上竹叶上,滴答滴了许久。   待闹够了,宋风时又趴在温泉边缘喘着气。金兰殊却还挺有精神的,信手折了一片竹叶,拈在手里,在宋风时的背脊上写字,又笑问:“你猜我写的什么字儿?”   宋风时很累了,眯着眼儿说:“不知道。”   “是个‘丑’字。”金兰殊玩笑道,“所以说,你连个丑字都不知道怎么写。”   宋风时对金兰殊这样幼稚、无聊的玩笑也颇感无奈,完全没想理他,就是眯着。   金兰殊见宋风时真的困了,便也不闹了,拉着他去洗擦身体,一同抱着睡了。 第三十九章   翌晨,金兰殊起来的时候,听见宋风时在给贾克琳打电话:“嗯,是的贾姐……我就是有点头晕,今天没法儿去泡温泉了,真不好意思……没、没事,不要紧的……嗯,好的,那你们玩得开心些。”   金兰殊伸手搂住宋风时,又说:“是了,泡什么温泉?昨晚没泡够?”   宋风时打了一下金兰殊不规矩的手:“还说昨晚?累死我了,我得回去休息。”   “你在这儿休息吧,我房间大,舒服。”金兰殊道,“横竖我今天也要出去办事的。”   “你今天要出去办事,那我更不能在这儿呆着了。”宋风时穿好了衣服,又说,“再说,我跟他们说了我生病歇着,说不定还有人要来我的房间看望我呢。到时候我不在,那不是很尴尬?”   金兰殊点头答应,心里却想:这家伙每次等我“伺候”完他了,就要赶紧跑的。真是个小没良心的。   宋风时离开房间没多久,又有人来敲房门。   金兰殊前去开门,便见到是嘉虞。嘉虞是来核对今天的行程的。金兰殊跟他说两句,见他心不在焉的,便问:“怎么了?”   嘉虞忙摇头:“没什么。”   事实上,嘉虞刚刚来的时候看见宋风时了。只是宋风时没看到嘉虞。嘉虞是在转角的地方听见金兰殊的门打开了。嘉虞便探头一看,竟然看到宋风时从金兰殊的房间出来,嘉虞一惊,赶紧躲了起来,等宋风时进了电梯,他才出来的。   嘉虞心里想,这么一大早的,宋风时鬼鬼祟祟地从总裁的房间里出来,又说身体不舒服,不去泡温泉了,这里面肯定是有鬼的!   金兰殊出门去办事,只带上了欧文。这也是正常的,毕竟嘉虞是个刚来的实习生,本来嘉虞就不在今日的行程之内。不然他也不会约了众人泡温泉。   嘉虞的心也像泡在温泉里了,浮着的,没个着落。   没泡多久,他就推脱有事先回了,   嘉虞换了衣服,特别把头梳好,喷上发胶、香水,捯饬得跟要去相亲似的盘正条顺,踏着妖里妖气的步子就去敲响了宋风时房间的门。   宋风时打开门看见嘉虞的时候是有些懵的:“嗯?嘉虞?”   “是我呀。”嘉虞微微一笑,“我听说你身体不舒服,来看看你。”   “啊,你有心了。我早起有点头晕,现在已经好了。可能是低血糖吧。”宋风时回答。   “那就好了。”嘉虞笑着点头,“你吃饭了没啊?”   “没呢。”   “我知道附近有家好菜馆,老板也跟我认识。”嘉虞笑得比较殷勤,“你要不要去试试?”   嘉虞邀约得比较热情,宋风时也不好意思拒绝。更何况,其实宋风时也有私心,想要更多的了解这个“来历不明”的实习生。   所谓“知己知彼”。   宋风时想到“知己知彼”四个字的时候,才惊觉自己将嘉虞当成“敌人”了。   嘉虞倒是看着特别热情友善,带着宋风时去了附近一家中餐厅。这中餐厅看起来不像是餐厅,从外头看着青砖绿瓦的,以为是什么有钱人的复古宅院。进去一看,那装潢布置,一看就是一流的——就算食物不是一流的,价格也必然是第一流。   宋风时心想:我和嘉虞算是平辈、同事……那这一顿岂不是要AA?   宋风时赶忙翻了翻菜牌,发现居然每道菜都没标价。   妈呀,餐牌标价高倒不怕了,最怕他是不标价!   宋风时半尴不尬地看了看嘉虞。嘉虞仍在悠然地翻着菜牌,半晌抬眼一笑:“你要吃什么?”   宋风时干咳两声:“这地方看起来很高级啊,我从来没来过,都不知道怎么点菜。”   嘉虞笑了:“那我随便点两道。你有什么忌口的没有?”   “没有。”   嘉虞便十分随意的点了几道菜,有鱼有肉的。   宋风时打量了一下这个餐厅,放的都是明清风格的家具,每个座位都是卡座,用垂着的珠帘做隔断,保证了一定的私密性,但也不是完全封闭。墙壁上挂着一幅丝绸画,画上是大朵的富贵牡丹。宋风时端着茶仔细打量着,说:“这是真丝刺绣画吗?”   服务员一边点头,笑着说:“是的,这儿的绣品都是找本地的绣娘手工做的。一幅要至少做半个月呢。”   “嗯,是的,不是什么数码印刷,是手工的吧。”嘉虞端着杯子说,“你摸摸看,这个纹理。是用手工做的,跟外面的机绣触感很不一样。”   宋风时便凑近了些,伸手摸了摸,冷不防仿佛被推了一下似的,一个不稳,手中的茶便泼到了织锦上了。   “啊!!”宋风时吓了好大一跳,“这染上去了!”   真丝娇贵,一下就洇了色,原本牡丹上光华灿烂的大红色,也因这一盏茶泼掉了,茶渍处那嫩红变成了不深不浅的颜色。   宋风时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我……”   服务员分明看见是嘉虞推了宋风时,但也没有说什么。   嘉虞却先说:“你……这画算是废了吧?”   宋风时感觉自己好像是被撞了一下,但又没有明确,只讪讪道:“我刚不知怎么的……”   嘉虞笑了:“没关系,不就一幅画么?”说着,嘉虞问服务员:“让你们店长过来。”   过了一会儿,店长很快过来了,仿佛也是认识嘉虞的,张口就笑道:“小嘉公子呀?”   “这画弄脏了。”嘉虞指着被染了色的丝绸画问道,“我赔了。”   宋风时连忙说:“那可不行,是我弄脏的,我赔吧。”   嘉虞笑了:“你别急,先听店家说说这幅画值多少钱。”   店长笑道:“不值什么钱,买的时间长了,我都忘了,但左右不会超过20万。”   嘉虞说:“行,那就当20万,挂我账上吧。”   宋风时的脸顿时就涨红了。   理所应当,是宋风时要赔钱的,但20万,对于宋风时而言真的是很大一笔钱了。要紧的是宋风时之前工作的积蓄买了房子,现在每个月紧巴巴地付着房贷,平常花销也不小,他一下子根本就不可能拿出20万来。   嘉虞望着宋风时,脸上依旧是热情的笑容:“行了,小宋哥,你别担心,这点小钱,不在意的。”   “这、这可不行……”宋风时仍是摇头,只是心里犯难怎么搞来20万,“还是得还你的。”   “是发生了什么事吗?”垂着的珠帘背后传来了人声。   店长应了一声:“刘总呀?”   掀起珠帘,便是刘易斯带笑问:“怎么这么热闹?”   店长便轻描淡写说了原委。   刘易斯看着宋风时,宋风时也看了看刘易斯,更不好意思了。   刘易斯将那被染坏了的画捧在手里,摸了摸织品,拉着店长,说:“我有话与你说。”   店长不明就里,便被刘易斯拉到一边了。刘易斯捧着绣品,悄声笑道:“哎呀,店长是跟他们开玩笑吗?这个针脚,一摸就知道,大概是2块钱10000针脚的手工,这一幅下来,就五六千吧。”   店长立即拿出一副大受屈辱的嘴脸:“这哪能啊?我买回来的时候就是……就是这个价的!”   刘易斯笑了:“这就说不清了。报警吧。”   店长赶紧摇头,说:“那也不用。其实客人来这儿喝醉打翻东西也是常有的事,总不能都叫客人赔钱吧?大家来吃饭就图个高兴……这次的事情就算了。”   过了一会儿,店长便回到宋风时和嘉虞说道:“真巧,这幅画被刘总看中,买了去了。真是皆大欢喜呀!”   嘉虞和宋风时俱是一惊。   嘉虞还问:“他没看到有污损么?怎么就买了?”   “可不是巧么!之前刘总一直问我说想要那幅画,我说不行,这也是我心头好,现在弄坏了,我才舍得折价卖他的。他还高兴呢。”店长笑着回答,又顿了顿,“况且,污渍又不大,颜色也不深,刘总他是这方面的专家,有办法修复的。”   “哦……”嘉虞点头,只说,“这样可真是巧了。”   “还是真巧。”宋风时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发生了这样的小插曲,和嘉虞这一顿饭,算是吃得味同嚼蜡了。宋风时也在席间装作不经意地问起嘉虞的来历。嘉虞倒是含糊其辞的,也不正面回答,反而问他“听说你和金总是老同学”。宋风时也不好多说了。   二人吃完了饭,宋风时收到了刘易斯发的信息,约他见面。宋风时想起了刚刚丝绸画的事情,便答应了。因此,宋风时又跟嘉虞笑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嘉虞点头:“没事,我买单就行。”   宋风时也是被嘉虞弄得浑身不舒服的,也笑:“回头告诉我多少钱。我们AA了。”   “这都是挂账上的,我自己也不清楚呢。”嘉虞笑道。   “那我下次请你吃饭。”宋风时淡笑道。   “好!”嘉虞也笑着点头。   宋风时便按刘易斯发的信息,转到了附近一处咖啡厅去。他见刘易斯早在那儿等了,手边还放着个礼盒,便一脸抱歉的说:“对不起,我来迟了……嗯,还有,挂画的事情……”   刘易斯笑答:“没什么。那个画本来不值钱,他是坑你的。”   宋风时一怔,半晌有些气恼:“一个开高级餐厅的老板,还干这种事儿?”   “我说的‘他’,不是餐厅老板。”刘易斯喝了一口咖啡,笑答,“你自己小心点吧。”   “你的意思是……?”   刘易斯说:“那个老板确实犯不着这样做,我也觉得蹊跷,问了几句,倒是听到有人说,是请你吃饭那个人下的套,你自己小心点吧。”   “是嘉虞?”宋风时转着眼珠子,“可他为什么这么做?”   “这我就不清楚了。”刘易斯说,“就是怕你不知道,给你提个醒。”   嘉虞确实是有意要让宋风时不好过。他原本是吴郡里长大的,母亲原本是这儿当舞小姐的,靠着当年遇见了夔龙老总上了岸,但每年只得百万以内的赡养费,实在不够她这个虚荣惯了的女人花销。因此,她还拿着这赡养费做本金,凭着自己的人脉经营着些不大干净的事。她儿子嘉虞也因此在当地有些势力,这个开餐厅的老板与他是相识,也不是清白人,听见嘉虞托付,便一同帮忙打算给宋风时设套,没想到碰着了刘易斯。餐厅老板不想将此事闹大,便撤了手,嘉虞也只能罢休,但心里是不服的。   因此,在宋风时告辞之后,嘉虞见宋风时态度古怪,又听闻刘易斯忽然出手相助,甚觉得蹊跷,便跟着宋风时尾后,果然看见了宋风时与刘易斯在喝咖啡。   “我说呢?怎么这么巧?怎么忽然刘总就来出头了?”嘉虞咬牙冷笑,“这个宋风时看着老实巴交的,没想到可真是好手段!”   入夜了,嘉虞回酒店餐厅,便见欧文跟着金兰殊一起回来了,似乎也没吃饭,都来了餐厅叫了个套餐填肚子。嘉虞赶紧迎上去,笑着问好。金兰殊有些累了,也没怎么理会他。嘉虞想了想,便道:“说起来,我今天不是约了策划部的小宋泡温泉吗?他今天说不舒服,没去温泉,我便去问他。他又说好了。那我就跟他去云锦轩吃饭。没想到他把一幅20万的挂画给弄坏了……”   “什么?”金兰殊把筷子给搁下,饭也不吃了,气的,“云锦轩哪幅挂画20万了?你拿来给我品鉴品鉴。”   嘉虞听见金兰殊这个语气,就更醋了,妖里妖气地说:“那我也不知道呀……人家大老板总不至于坑我们的?”   金兰殊又问:“小宋那二傻子该不会还真的赔了吧?”   嘉虞说:“倒也没有。上苑春的刘总也在。他倒是很阔绰,出手买了那张画。后面又跟小宋去喝咖啡了,想必是没事了吧。”   金兰殊心里自然不舒坦,但脸上笑笑,对嘉虞说:“他去喝咖啡,又让你瞧见了?”   嘉虞一怔,说:“嗯,刚好路过。而且……他好歹是我们公司的,工作涉及机密的内容很多,私下和别的老板见面,我觉得还是要留心一下的。”   “不必留心。”金兰殊虽然生气,但还是看着很平静,“是公事,我叫他去的。”   “啊?”嘉虞十分惊讶,竟没想到,“是什么事?要他一个人去见刘总?”   金兰殊冷冷说:“不归你管的事情不要多嘴。”   欧文在一旁小心翼翼地放下筷子,低声说:“我……我吃饱了,先回去……”   操你妈!根本没吃饱!——欧文摸着咕咕叫的肚子回了房间泡方便面。 第四十章   欧文在房间里泡了方便面,等了三分钟,正要开吃,却被金兰殊一个电话给叫去了。   “这些老板,都是人渣!”欧文一边暗骂一边笑嘻嘻地到了金兰殊的跟前。   金兰殊翘着脚,坐在小沙发上,手里握着一杯红茶,笑着看他。   欧文简直要吓疯了。   金兰殊骂他,他还踏实点。   但金兰殊笑了!   金兰殊笑着看他呢!   欧文的心扑通扑通跳,仿佛头上悬着利剑一样,就战战兢兢地站着,说:“金总,是、是我做得有什么不对吗?”   “我有事儿想问你呀。”金兰殊说。   “嗯……”欧文额头流汗,点头,“请您说。”   “为什么最近你都不太爱到我的跟前来?”金兰殊说,“每次只要不是我亲自点名要你跟着的、或者是跑核心业务,你都不出现,每次都打发那个姓嘉的实习生来,是为什么?是不是你资历老了,现在多了个‘学徒’‘跟班’,就摆谱儿了?连我都指挥不动你了?”   “天啊!这怎么可能?”欧文心里立即明白了缘故,反而淡定下来了,用巾帕擦了擦额头的汗,便应答起来,“都是我这几天来到吴郡,水土不服,上吐下泻的,险些床都下不了。嘉虞小兄弟是见我难受,自告奋勇,帮我揽些不要紧的杂活儿。我想着,他既然是跟着来的职员,总要给他安排任务的,这才让他干些细碎的活。我怎么可能……唉,金总啊,我又不是个钢琴,哪儿有什么谱可以摆呀!”   金兰殊松快一笑,说:“什么是‘细碎的’‘不要紧的杂活儿’?这是你定的?所以,你觉得去政府大楼门前接我、去给我安排饭食、出行,这些都是杂活儿?都是不要紧的?”   “不、不,绝对不是!”欧文低头鞠躬,“是我错了。我以后肯定事事都亲力亲为!”   金兰殊点头,说:“好了,你也别在意那个嘉虞。他就是个实习生,咱们总裁办并不缺人,等实习期过了,他就要走的,以后也未必碰得到。”   欧文这才总算摸清了金兰殊对嘉虞的态度,便点头答应了。   等欧文回到卧室,泡面都坨了、软了。   而金兰殊在自己的卧室里,很快又接到了夔龙老总的电话。夔龙老总张口又问:“怎样?我们嘉虞学习得怎样?”   金兰殊回答:“我怎么觉得他的心思都不在学习上?”   “哎?”夔龙老总一怔,“这、这是什么意思啊?”   金兰殊也相当直接地说道:“我怎么觉得他想泡我呀?”   夔龙老总哎呀一声,拍了拍膝盖,心想:是该迂回点呢,还是直接点呢?啊,不过和金兰殊说话也别弯弯绕绕了,得自己气死自己呢!还是直接说吧!   于是,夔龙老总便道:“真的?你真的那么觉得?唉,早说嘛!那孩子还跟我抱怨说,觉得自己仿佛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呢!敢情,你不瞎呀?”   金兰殊当然不瞎。   金兰殊从小那么多人追,哪能不明白?当然,他对于追求者是相当无礼的,因为这是一种有效的击退策略。宋风时也是看到金兰殊对追求者非常不留情面,宋风时才一直退却的。   而金兰殊看出了嘉虞的心思,也不想理会,随便嘉虞怎么样了,反正嘉虞会气馁的,就算嘉虞不气馁,实习期过了,他也要走的。金兰殊就落个清静。   然而,今晚的事情改变了金兰殊的策略。   显然,嘉虞要找宋风时麻烦了。   谁要找宋风时麻烦,都是不行的。   因此,金兰殊才先敲打了欧文,让欧文盯紧嘉虞,别叫他再整点什么幺蛾子,之后,再与夔龙老总把话说清楚,免得对方有想法。   金兰殊只缓缓说道:“该不会您说让儿子来学习管理知识是假的?你是想撮合我和嘉虞?”   “也不能这么说。他在你身边,一定能够学到很多东西的。但巧了,这孩子喜欢你,中意你,你们要能成,我也是很高兴的。”夔龙老总说道,“我说句实话啊,你人哪儿都好,就是太难相处。就适合找个能迁就你脾气的,像咱们嘉虞这样的。要像咱们嘉虞这样家里又有钱、本身又优秀,脾气还好的男人,真的没有了。”   金兰殊道:“我是来工作的,不是来相亲的。”   “这两者并不冲突呀!一并把个人问题解决了,不好吗?”夔龙老总又道,“况且,你想想,我的孩子们都不成气。我这个庞大的家业,眼看着是无以为继,要交给外面经理人打理。这种事情,我到底不放心,还是觉得找个自己人实在些。”   金兰殊仿佛听明白了,又仿佛不明白一样,只说:“职业经理人是很专业的,不用分里面、外面的。都一样。”   “话可不是那么说,我这个到底是家族企业嘛。”夔龙老总说,“我也明白跟你说了吧,我真的是很欣赏你的才干。我们家的儿女挺多的其实,你要不满意这个,还有别的。”   金兰殊听着满心的不舒服,半晌说:“您这么说就没意思了。”   “那你觉得怎么有意思?”   金兰殊并不回答,只是换了一副相当难得的诚恳的语气,沉声说:“我有中意的人了。”   夔龙老总大惊,半晌说:“你是骗我呢,还是真的?”   “我犯得着说这种谎?就为了搪塞你们家?您是太看得起你们家还是太看不起我?”金兰殊答。   夔龙老总被他一句话堵得胸闷,但也没得发作,只又问:“这……是豪门子弟吗?”   “不是。”   “不是,哦,那不就得了?”夔龙老总语气松了,说,“你就只管入我们的门,别的都随意。我看嘉虞那孩子也不会介意这种事的。”   金兰殊真有些服气了,一笑说:“我介意。”   夔龙老总似乎也不意外,只道:“你呢,先别急着拒绝。慢慢看,慢慢想。你也别觉得我在逼你,我就这么提一嘴,你要不喜欢嘉虞,也没什么的。实习期过了让他走就是了。”   嘉虞并不是得宠的儿子,夔龙老总也是看在嘉虞是个GAY、性格又比较软、看起来能够迁就金兰殊,才叫他去试试而已。要是金兰殊不喜欢,夔龙老总是不会勉强的。   嘉虞诚然是夔龙老总的亲生骨肉,而且向来很顺从、讨好,夔龙老总也总夸他是“乖顺的好孩子”。金兰殊呢,则是和夔龙老总无亲无故的,还次次把老总开口得罪,老总常常跟舒默克抱怨:“你推荐的那个金兰殊,我次次见他都要先吃血压药!”   然而,谁在夔龙老总心里更重要呢?   这种事情从钱看是最真的。仔细一想,嘉虞一年生活费才几十万人民币,还不够金兰殊一个星期的收入,便可得知夔龙老总绝对是将金兰殊放在更优先的位置的。   倒是嘉虞从小养在外国,从血缘上说虽然有继承权,但要真的争起来,根本争不到多少财产。金兰殊却是他的救命稻草、唯一机会。按照夔龙老总的意思,只要他和金兰殊结婚了,那整个夔龙八成就归他俩了,这是嘉虞做梦都梦不到的好事呀!   他哪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嘉虞那叫一个百爪挠心,又给妈妈打了电话,说明情况。   嘉太太听了那叫一个捶胸顿足,只说:“儿呀,你是不是傻呀!这么昏的招数你都想的出来!你这样做,要是无人察觉倒好,要是被人察觉了,那不是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很毒吗?而且这种事太容易被察觉了,这么一想,不仅很毒,还很蠢!”   嘉虞却说:“我本来想拿住他一个把柄……”   “把你个头啊!这一二十万的事情,算什么把柄?他宋风时是穷,但金兰殊穷吗?他要跟金兰殊哭一哭,20万算得了什么?再说,我虽然不认识金兰殊,但能坐到这个位置的都是人精。你这个拙计的他看能看不出来?我看你真的是脑子有条大沟,把去年到今年下的雨水都蓄了!”   听着嘉太太骂个不停的,嘉虞心里怏怏不悦:“那你说,我怎么弄?”   “那个宋风时的把柄你不是把着了么?还费老大劲儿搞酒托那一套呢,你这个金装猪头。”嘉太太一边骂一边提醒,“他最大的把柄就是他跟刘易斯不清不楚啊!金兰殊这么大个头哪能戴得下绿帽?”   嘉虞犹豫说:“可我也没证据说刘易斯和宋风时有问题啊?”   “没证据就找啊!”嘉太太恨铁不成钢,“找不到就创造一个!就是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坐实刘易斯和宋风时是‘奸夫淫妇’!”   而另一边的,刘易斯并未知道自己要被当成了“奸夫”,宋风时也不知道自己要做“淫妇”。   宋风时心里还嘀咕着嘉虞莫名对自己“设计陷害”的事。他思来想去,倒觉得这个“飞来横祸”和金兰殊有脱不了的关系。   因此,他大半夜的又去敲金兰殊的门。金兰殊正要找宋风时算账的,如今见宋风时找上门来,倒也冷冷的。宋风时见金兰殊的态度不似往日,心里也烦着,便索性在房间里坐下,自己给自己泡茶。   金兰殊虽然在嘉虞以及夔龙老总面前百般维护宋风时,但他心里是大有气的。气得不轻。却他明明生气,又仍忍不住要维护宋风时,一想到自己那么气还得维护宋风时,他就更气了,这气一浪接一浪的,海里起风似的,一波才动万波随,一时半会儿也平息不得。   金兰殊忍着满心的波澜,又暼见宋风时泡茶那斯文、淡定模样,更是火冒三丈:泡茶那么好!泡汉也是得心应手!难道,他宋风时真的是在玩弄我纯洁无瑕的感情、摆弄我冰清玉洁的身体?   宋风时也斜眼偷看金兰殊,只见金兰殊的脸比平常还臭三分,真是臭不可闻!他只暗道:这个臭渣男,自己惹的桃花,开在我的头上,险些叫我摔好大一跟头!现在还给我摆谱儿?   二人你看我,我看你,咬牙啮齿,彼此都觉得对方是个该千刀杀、万刀砍的臭渣男。 第四十一章   二人沉默了一会儿。   宋风时想着是自己来人家这儿的,总不能一直不说话,便撑着笑了笑,给金兰殊也倒了一杯茶:“怎么?金总看起来一脸不痛快的?谁招您惹您了?”   金兰殊也皮笑肉不笑的,端起那杯递来的茶,跟端起别人给他的递的架子一般,脸上颇有些盛气,睥睨似的看着宋风时:“我今天去了你那儿,没见着你。你去哪儿了?”   宋风时心想:哟,你还敢问呢?还不是踩着你的那烂桃花摆的阵里没得脱身了?   “咳咳。”宋风时脸上也有些不痛快,“和嘉虞吃饭了。他约的我。”   “哦。”金兰殊问,“吃得怎么样?”   宋风时摆摆手,说:“快别提了。他推荐的那家店呀,又贵又难吃,跟个黑店似的。不过我看他和那个老板倒是有交情的,所以我也没说什么。只是好奇,他一个小小的实习生,怎么好像富得流油?我看他那态度,像是值千值万的东西都不放眼里一般?”   “他家里有钱呗。”金兰殊潦草答了一句,并不想在此处停留,便继续追问,“那之后呢?你跟他吃饭吃到那么晚?”   见金兰殊匆匆掠过这个话题,宋风时哪儿能陪他往下走,便又一句话绕回来:“他家里有钱?为什么还来做实习生?一个月工资还不够他吃顿饭的。”   金兰殊笑了:“有钱人家的孩子也要出来工作啊,工资是一回事,自己有钱是一回事。要是长那么大了,还不工作,是会被人笑话的。”   宋风时便又问:“那他到底是哪家的孩子呢?是不是特别富有的家庭?我会听说过吗?”   “你问这么多做什么,”金兰殊说,“对你也没好处。”   宋风时听了,气得一佛出世的,抿了抿嘴,只横眉说:“是,我这个小职员,问这些没意思!”   “你还小职员呢?你最近表现还挺好的,等策划部搞起来,你少说也是这个部门的‘元老’了。也算是关键部门的核心岗位。”金兰殊像是夸他一样,说了这几句,听得宋风时都有些“受宠若惊”了。只是,来自金兰殊的“夸赞”果然都是不持久的,金兰殊说了这两句,便话头一转,语气堪堪带些冷意:“机密也是有的,所以注意和同行的交往尺度。知道的只说你们普通碰见了,不知道的就说你有什么嫌疑。”   宋风时听了这句话,心中蓦地一跳,问:“这是什么意思?”   见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金兰殊也懒得和他打哑谜,便说:“嘉虞说,刘易斯对你特别好,你和他也很熟的样子,还私下见面了。你私下交朋友,谁管你?但你也不想想,人家是同行的老板,不知道的那些啊就说以为你要跳槽。若是有什么机密的信息泄露出去了,别人也都第一个怀疑是你!”   宋风时原本是带着火气来的,想着是金兰殊有亏,现在来说了一通,忽然被一个屎盆子扣头上,真真是恶心坏了。   宋风时当然恼了,气冲冲地问:“你这么说,是怀疑我的意思吗?”   金兰殊也气了,觉得自己分明是维护宋风时,怎么反被指责?真是狗咬吕洞宾!   金兰殊又说:“你平常看着挺灵光的,今天倒犯傻?我要是怀疑你,还跟你说这个呢?你个没脑子的,也不知道警醒着!”   宋风时听了,倒是有些明白了,确实怪自己有些冲动。他好像碰上了金兰殊的事情,就变得不灵光了。   “嘉虞跟你说的?”宋风时问,“那你怎么回他?”   “我都替你遮掩了!说是我叫你去见刘易斯喝咖啡的,是公事!”金兰殊压着气地说话,“真是不识好歹!”   宋风时颇感意外:“你、你还替我说谎?”   “那可不?我要是说我也不知道,那你这个事就更难说清楚了。过两天,他那一张大嘴到处往外说,你以后在宝梵琉可难做人了。”   宋风时便感有愧了,半晌又说:“可也确实没说什么,就是那个嘉虞,故意坑我。刘易斯和我从前认识,路过见着嘉虞和那个老板串通着要将几千块的画用二十万的价格来卖我,他看不过去,才拉了我一把。实际上,他也是去跟老板说了两句话而已,对他来说,就是一件小事。过会儿,他就叫我去咖啡厅,跟我说了原委,叫我小心不要再上当了。这是他的好心,被嘉虞看着,倒成了歹意了。”   金兰殊听着这一番说辞,也采信了,只说:“嘉虞这人……你以后也别理他,不要跟他说话,他叫你你也别答应。当他是死的就行了。”   宋风时听见金兰殊说起嘉虞那嫌恶的语气,心中的气也平顺了,只道,金兰殊果然是没看上嘉虞的。   只要金兰殊没把嘉虞放在心上,那宋风时就也不把嘉虞放在心上了。   “唉,原来如此。”宋风时点头,说,“行,那我就先回去了。”   宋风时正站了起来,却一个不防被金兰殊拉着到了怀里。   金兰殊只道:“来都来了,就别走了。”   宋风时先与他拉拉扯扯了一阵子,后又和他缠缠绵绵了好一阵子。   完事儿了,宋风时又躺在床上,金兰殊披着睡袍起来,喝了杯水,又给宋风时倒了一杯。宋风时正是渴了,喝了大半杯水。金兰殊心里仍有疑窦,又问:“你和刘易斯怎么认识的?”   冷不防被这么一问,宋风时差点儿呛死,咳了两声,放下水杯,才说:“就是之前国外读书的时候认识的。”   “那么久之前的事?”金兰殊相当惊讶,“你怎么从没跟我说过?”   宋风时却笑了:“你大少爷哪有心思听我说我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儿呀?”   “我怎么没心思?”金兰殊死不人承认自己的自我中心,又问,“所以你们一直有联系?”   “那倒不是,当时也就是泛泛之交,知道个名字而已。他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少爷呀,我和他怎么能够做得了朋友?”宋风时说,“只是之前跟你去法国培训的时候,在那边又见着了。觉得有点缘分……”   “这不叫‘缘分’,叫‘偶然’。”金兰殊不高兴了,“法国的时候……?”金兰殊琢磨琢磨,法国……法国什么时候?   金兰殊脑中灵光一闪,忽想起什么来了:“是去罗浮宫那天见到的吗?”   原来,金兰殊想起那一天,秀场那个职员说在露天咖啡厅看见了宋风时和一个陌生人光着脚聊天。那时候他也没碰上,欧文还说“谁没事会光着脚聊天”呢!   宋风时仔细回想,也吃了一惊:“是呀,那天是见到他了。我摔跤了,他扶了我。”   金兰殊便恼了,说:“那天他扶了你一把,今天他又拉了你一把,你岂不是觉得他是天大的好人?”   宋风时笑了:“他人还不好吗?”   金兰殊闻言更气:“他见谁都笑眯眯的,一定是心理有问题!”   宋风时觉得好笑,玩笑说:“你见谁都要踩一脚,才比较像是心理有问题的那个吧?”   宋风时只是说笑的。金兰殊却气得要爆炸:“你、你还维护那个小贱人?”   “啊?”宋风时懵了,“你说什么?”   金兰殊忽然想起宋风时之前所说的“理想对象”条件,那一大通说话,金兰殊总结起来无非就是几点:第一是要已经出柜了,免得麻烦;第二,是要同一个专业、职业;第三,高富帅有才华。   金兰殊当时觉得这就是自己,现在一想,刘易斯他……他也出了柜呀,也是这个同行,至于高富帅有才华……哼,这刘易斯虽然远远不及自己帅气才华,但也算沾点边儿吧!至于,高和富,这也是实打实的,金兰殊再不喜欢刘易斯,也无法否定。   金兰殊冷哼一声:“你和他只是泛泛之交?他这么帮你?”   “我说了,那就是他随手拉一把,不费力气的。像他那样家学渊源的,见死不救才于理不合吧!”   金兰殊又气:“你又夸他!又夸他!”   宋风时见金兰殊不是玩笑的,仿佛是动了真气。宋风时虽然不明白,但也连忙摇头,说:“没有夸他,只是随口一说。”   金兰殊又说:“你和他很熟悉?”   宋风时便道:“不熟、不熟。”   金兰殊勉强相信,又道:“你以后再不许和他私下见面了。”   宋风时气笑了:“凭什么呀?”   “凭什么?我现在还使唤不动你了?”金兰殊道,“你就是该听我的!你自己不谨慎些,再惹些闲言碎语的,我也救不了你!还是说,你是真打算从我这大金库跳过去他那小破公司做事?那就当我没说过。”   宋风时闻言一怔,确实想到自己的确应该注意这个距离。但为什么金兰殊这么说出来就叫他听着那么不舒服呢?这金兰殊一张嘴,就是能把有理有据的话说得跟无理取闹似的。   宋风时勉强点头,但心里实在不愉快,给金兰殊一个大大的脸色。   金兰殊见状,只以为宋风时不舍得刘易斯呢!   这就更气了,气了也没办法,总不能打宋风时一顿吧,骂也不好下嘴的。   故而,金兰殊摁住宋风时就是要干。宋风时也气鼓鼓的,推着他说:“你还能干呢?”   “怎么不能干?”金兰殊自认是个“特别能干的男人”也就是“特别能干男人”,“你不能了是么?”   男人,当然不能说自己“不能”!   二人心中俱是有气说不出的,摁住对方,往死里干。   真真一晚上的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第四十二章   宋风时和金兰殊带着一股怒气去干,干得比平常都暴烈些。   完事之后,金兰殊觉得神清气爽,又看宋风时,觉得越看越可爱,也不生气了。只说,那个刘易斯什么玩意儿,能像我这样把宋风时OO又OO吗?能让宋风时OOOOOOOO吗?不能够吧!那个气个什么呢!   而宋风时则是腰酸腿疼,见金兰殊神清气爽眉目间还带点得意之色,那宋风时就更气了:这个臭渣男!就知道干!   宋风时心慌气闷的,看了一眼时钟,更是头晕。   金兰殊却道:“你就在我这儿安心睡觉,腰是不是酸呀?明天起来去大阳台泡个温泉。保管你就好了。”   宋风时却说:“我的房间可没有带温泉的大阳台。”   “你就在我这儿歇着,可以了。”金兰殊一边揉着宋风时的腰,一边说,“也别跑来跑去了啊。”   宋风时眯着眼睛,有些迷迷糊糊的,又觉得不妥:“那可以么?你明天不出去?”   “我明天出去啊。”金兰殊笑了,“你以为我像你那么闲?”   宋风时却说:“我一个人睡这儿也行吗?”   “行,怎么不行?明天我自己和瑞克出去,不带欧文。”金兰殊说,“你也可以使唤使唤欧文,叫他帮你跑腿买吃买喝的。免得他整天不思进取。”   “他还不思进取?”宋风时都替欧文叫屈了,“他很努力了!”   金兰殊捏了捏宋风时的鼻尖,说:“努力和进取不是一件事。”   宋风时想了想,说:“可他就是不思进取,也不该给我跑腿啊。欧文好歹是总裁助理呢。我是什么人?还使唤他!”   “你是我的人,怎么不能使唤他?”金兰殊答。   宋风时也是累了,倒头便睡,不跟金兰殊多说了。   翌日,金兰殊果然在上午就出去了,宋风时睡得沉,都没察觉,一直在卧室里睡觉。金兰殊怕宋风时脸皮薄,不好意思使唤欧文,便事先跟欧文打了招呼,只说:“小宋不舒服,在我房间睡着。有时间你去看看他。”   “好的,老板,没问题,老板。”操你妈,老板。   宋风时中午醒来,稍微洗漱了一下,就听见门铃响了。他见是欧文,也挺吃惊的:“怎么……嗯,金总不在。”   “我知道他不在。”欧文说,“我听说你不舒服,特意来看看你,看你有没有什么需要的?”   “没、没。”宋风时特别不自在,“我好着呢。”   欧文走进房间来,说:“这样啊,您吃饭了吗?”   “还没,不过您也不用费心。”宋风时说,“我叫个酒店的套餐,让他们送上来就好了。”   欧文点点头,说:“那就好。”   宋风时和欧文相对坐着,还有点尴尬。宋风时便开始泡茶,给欧文倒茶。欧文连连让了几回,才接过了茶盏。宋风时想起什么似的,却装作随意地发问:“你怎么不跟老总出去呀?”   “我还有文件要整理,就先不出去了。而且瑞克是相关负责人,又是能办事的老将,他陪金总就足够了。”欧文笑着回答。   “那也不带个助理什么的?”宋风时顿了顿,又问,“是嘉虞陪金总去了吗?”   欧文一听见这话,就明白了七八分,呵呵笑着说:“那肯定不是,嘉虞一早去了丝绸厂了,去监工。”   “去什么厂里了?为什么?”宋风时很讶异。   欧文笑着回答:“金总说啊,嘉虞这小子毛毛躁躁的,不成事,叫他去下去跑厂子、锻炼锻炼。”   “那可不累着他了?条件很艰苦吧?”宋风时问道。   “出来干事还怕累着么?”   丝绸厂就是前两天金兰殊下了订的合作方。其实下了单子了,等着收货就好。不派人去也无妨,只是金兰殊嫌嘉虞碍眼,欧文趁机提议让嘉虞去厂里监督、学习,金兰殊便立即同意,让嘉虞去乡里跑厂子。   嘉虞见厂子都在偏僻的乡下,苦着脸问:“那我怎么去?有车不?”   金兰殊说:“你不是说你不会开车么?”   嘉虞立即被噎着了,半晌才说:“那、那您不是说过给我配司机么?”   “在本市给你配已经很过分了,财务那边都不好报的,现在来到吴郡出差个几天的,也给你配一个?”金兰殊冷笑,“真是大少爷。”   嘉虞被挤兑得没吭声。   当然,嘉虞也确实是“少爷”,不至于真的要公交转大巴那样去厂子,还是找到了相熟的朋友借车开了去。厂子条件不好,排污处理也糟糕,一股子怪味的。嘉虞娇生惯养的,在那儿根本坐不住,而且,又完全是外行,也不知道该监督什么、学习什么,似个傻子那样愣在办公室里,玩了两小时手机,终究是坐不住,他便索性走了。   嘉虞开车回了市区,打算找个地方舒服舒服,却又收到了朋友的电话。   那边也是个当地不务正业的混混,只说:“小嘉公子啊,你不是让我盯着那个刘易斯和宋风时么?真巧,他们又私会了!”   嘉虞听了,大喜过望:“是吗?在哪儿?我马上过来!”   其实,刘易斯和宋风时也没有“私会”。真的就是恰好碰上的。   宋风时在酒店里躺了大半天无聊,便出去走走。   刘易斯的酒店和宋风时住的就在同一个街区。这条街能逛的通共就那么点地方,碰着了也是正常。宋风时在购物广场迎面就撞见了刘易斯,也是尴尬,想掉头就走,也怕失礼。   刘易斯倒是笑着走了过来,说:“真巧啊?”   “可不是么?”宋风时不自在地摸了摸自己的后颈,又强笑说,“昨天的事情真的多亏您啦。”   “不用再提了。”刘易斯说,“都是小事。那个嘉虞没有再找你麻烦吧?”   宋风时便道:“没……”   “你们是认识的?”刘易斯又问,“所以你也是宝梵琉的员工吗?”   宋风时点点头,说:“说起来,我是宝梵琉的员工,也不好多和你私下说话的。老板看见了会不开心的。”   刘易斯笑了:“怎么?难道你身居要职?”   宋风时有些不服气:“难道我就一辈子是个导购?”   “不,”刘易斯连忙摇头,用抱歉的语气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   “我知道了。”宋风时说,“我就开个玩笑。”   刘易斯又说:“宝梵琉和我们上苑春路线不太一样,只能说是同行,算不得竞争对手,应该没这么要紧吧?我和你们金总偶尔也能喝几杯、吃顿饭,很和气的。”   宋风时干巴巴地笑了笑:“呃嗯……”   “不过你倒是离嘉虞远一些吧。”刘易斯说,“但也别想着报复。”   “我、我报复什么啊?”   “我知道,你心胸没那么狭小,只是那么一说。”刘易斯说,“我都问清楚了,他是夔龙老总的儿子。”   “啊?”宋风时大吃一惊,“真的吗?”   刘易斯伸手拍了拍宋风时的肩膀:“别干站着了,我们去咖啡厅坐着细说吧。”   二人到了咖啡厅内,各自点了一杯饮品。刘易斯又对宋风时娓娓说道:“嘉虞是夔龙老总在中国的私生子,生的一个好儿子。我听说夔龙老总对自己的儿女们都不满意,觉得都难当大任,打算招婿来管公司……”   宋风时一怔:“你、你的意思是……”   “就是嘉虞可能不是来实习的,是来相看的。”刘易斯说,“和你们金总想看,说不定哪天就成了。”   宋风时摇头,说:“可……可是金总看起来不大喜欢嘉虞呀。”   “那也没关系,夔龙老总孩子挺多的。”刘易斯说,“没看上这个、就相看那个。反正他就是想招个人进自己家门打理家族生意。想想,其实喜不喜欢,可能对金兰殊也不重要。毕竟,这个亲事成了,金兰殊就鱼跃龙门了。”   “这听起来跟拍电视剧似的。”宋风时还是带着怀疑,“我可听着太不现实了。”   “嗯。确实是有点。”刘易斯没有尝试说服宋风时,只是微笑,“不过你毕竟是在夔龙集团工作的,对于上头的风吹草动还是要有所关心,才更容易开展工作。”   宋风时低头啜了一口咖啡,从舌尖涩到心肺,半晌才回甘,有淡香环绕在舌尖。宋风时放下咖啡杯,摇头说:“我觉得不可能的。以金兰殊那个臭脾气,别说他不喜欢嘉虞,就算他很喜欢嘉虞,也是不能被招赘的。”   金兰殊入赘,那真的是想都想不到的事情。   刘易斯问道:“听你的语气,你和金兰殊很熟?”   “啊?”宋风时一怔,才答,“我和他以前一个学校的。”说着,宋风时苦涩一笑:“但你也知……我现在混成这样子,也不敢以他的老同学自居了。”   “原来如此。”刘易斯微笑说,“我看你不用妄自菲薄。我看你哪儿都不比他差,若真要说差了点什么,恐怕就是机会吧。”   “那你真是太过奖了。”宋风时摇摇头,语气沉沉的像雾霭,“我是真的比不上他。”   刘易斯正要说什么,却怔了怔。   宋风时疑惑地看着刘易斯:“怎么了?”   刘易斯道:“我好像看到金兰殊了。”   宋风时一惊,回头看去,却见落地窗外只是人来人往,并没有金兰殊的身影。   刘易斯笑着摇摇头:“可能是我看错了吧。” 第四十三章   刘易斯将话头一转,说:“说起来,我对你提供了帮助,你要是个讲礼貌的人,确实应该答谢。”   宋风时愣了愣,问:“什么?”   “你想过吗?”刘易斯将手交叉在胸前,模样看起来有种不可一世的骄傲,但眉目依旧柔和,“怎么答谢我?”   “啊……”宋风时抚了抚额头,仿佛额头在滴汗了,他需要擦掉一样,“真的是……从来没想过呀……”   二人相视一笑。   宋风时又以玩笑的语气说:“我认为您高风亮节、施恩不望报的,我要是口口声声讲回报,反而是侮辱了你的人格呢!”   刘易斯指了指宋风时的笑脸,说:“你这样可是太会说话了。一句话说得我都不敢提要求了,不然那就是我自己侮辱自己的人格,可是不是?”   宋风时笑着摇头:“怎么会呢?”   刘易斯也笑了,道:“可我偏偏就要厚脸皮一回了,非要你陪我去个地方。”   宋风时并不是不感谢刘易斯,但他考虑到这其中的暧昧和曲折,倒不如“不识相”地撇清干系。所以,宋风时原本打算拿软话去堵刘易斯的,没想到没堵成,也只得认栽。至于刘易斯叫他陪着去的地方,听着也问题不大,是本地一个私人园林,说是有聚会。刘易斯说没伴,想让宋风时陪着去。宋风时却说:“你们的聚会一定是名流巨富的聚会。我去也失礼了。”   “你想多了。”刘易斯半开玩笑说,“不过是因为我助理去忙别的了,才叫你充当我的助理,斟茶递水,难道叫你去做贵人?”   宋风时才安心笑了:“‘贵人’真的不敢,要是‘仆人’倒还好些!”   话说嘉虞开车回市区的时候,收到了狐朋狗党的电话,得知刘易斯与宋风时再次见面了。   他便相当欣喜,可惜,这欣喜不过半分钟。因为,他原本以为可以抓住刘易斯和宋风时“幽会”的证据,可惜朋友告诉他,刘易斯和宋风时只是在咖啡厅坐下喝杯东西,看不出半分“狗男男”的影子。   所谓“捉贼要拿赃,捉奸要在床”!一定要抓到床上去,才能认证这顶绿帽不是假冒伪劣的。   “可是,他们这样私下见面,终究是让人不舒服的吧?”嘉虞心想,“当时我跟金兰殊告状,说刘易斯和宋风时有来往的时候,他看起来明明是不高兴的……可是,没有确凿的证据,我再跑去说道,恐怕又惹他烦厌了……”   金兰殊的脾气,他是领教过了。   今天,金兰殊出外没带欧文,身边带着瑞克。虽然说金兰殊本人不带助理,但也不可能没个跑腿的,总监级别的瑞克也不会跑腿,所以捎带了一个小秘书露丝负责跑前跑后。露丝是收过嘉虞钱财的,特别认真负责,所以在嘉虞的短信提示之下,向金兰殊提议去商场某餐厅用饭,并规划好路线,好让金兰殊能够看见咖啡厅里的刘易斯和宋风时。这样嘉虞自己不用出头,也可达成“膈应对手”之目的。   宋风时不知道,但金兰殊是实实在在地被“膈应”到了。   金兰殊心里原本是没把刘易斯当一件大事去看的。   因为昨晚宋风时的说辞还算合理。可金兰殊没想到,才第二天,他前脚才出房门没多久呢,宋风时后脚就跟刘易斯约会呢?   去你娘的。   金兰殊与瑞克、露丝到了附近餐厅用饭,心里仍气得很,心里像是有只河豚一样鼓满了气,刺也一根根竖起来了,很不好惹。   瑞克看见金兰殊脸黑得很,也不知该说什么。露丝却跟没事人一样汇报工作,又说:“接下来要去訚家村视察,村长要留我们晚饭的。这么算下来,晚上还回来休息吗?还是在訚家村那儿住下?”   金兰殊算了一下,说:“在訚家村那儿留宿吧。”   金兰殊又给宋风时发了条信息,说:“我今晚不回来酒店了,你继续住着吧。”   他心里有些阴暗地想:会不会,他知道我今晚不回来了……就趁机和刘易斯……?   不、不可能!   小宋不是这样的人!   他眼又不瞎,怎么会舍弃我而寻求刘易斯呢?   明眼人都知道我金兰殊比刘易斯强一百倍吧!   金兰殊觉得自己真是独一无二的好,宋风时这么聪明的人,不会犯傻跑去喜欢什么劳什子的刘易斯的!   宋风时呢,倒是觉得刘易斯比金兰殊强多了,可偏偏自己就是眼瞎,非要死心塌地地去爱一个渣男。   这有什么办法?   所以,宋风时和金兰殊的想法也算是“殊途同归”了。   而嘉虞呢,也觉得金兰殊眼瞎,自己可比宋风时强多了,怎么金兰殊就看不上我呢?   嘉虞跟嘉太太越洋电话里抱怨不休,将宋风时讲成是一个渣滓般的不入流。嘉太太打着呵欠,说:“你少跟我说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啦。你也别老一门心思放在金兰殊身上,所谓是‘不能将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你也该多方面发展,学学人家宋风时,左右逢源,不吃亏的。”   嘉虞被堵了话,心里愤懑:“说得好听,还不是因为我有你这个妈?吴郡这边稍微有点脸面的人都不待见我的。外面的我也认识不上。”   嘉太太倒不介意被自己的儿子排揎,也不气恼,笑道:“你想见外面的?那今晚的吴太太办的晚会你还不抓紧?她今天的晚会参与的大多都是外商。你去碰碰运气也行呀。”   这个晚会,原本也邀请了金兰殊的,只是金兰殊今晚刚好要去訚家村,便只能错过了。嘉虞穿着掐腰小西装的去了晚会,却不巧竟见到了刘易斯和宋风时。   原来,刘易斯拜托宋风时的事,就是叫宋风时来陪他参加这个晚会。吴太太原本还想帮刘易斯说个对象的,见刘易斯带了人,便笑笑,说:“这位是……?”   刘易斯说:“这是我朋友。”   “哦。”吴太太才算放心一些,“原来是朋友啊。怎么没见过?是哪家公子?”   这话问得,让宋风时忽然尴尬。   宋风时看着这酒席宴会觥筹交错的,大理石的地板,水晶的灯,一看就是高级宴会,他来这儿,真是“身份不合”,动不动招人笑话。   吴太太随口一问“哪家公子”,倒不是要让宋风时难堪的,但宋风时自己卑微,才觉得困窘。   刘易斯解颐一笑:“这是宋先生,外地人,你不认得的。”说着,刘易斯又以下巴轻轻一抬,目指不远处:“那位是谁家公子呢?”   吴太太便顺着刘易斯的目光看去,看见了人群中的嘉虞。吴太太轻蔑一笑:“什么公子?我也不认识。”说着,吴太太说了声“失陪”,又端着酒杯,转身离开,细声问了助理:“那个**生的东西怎么弄到的邀请函?”   嘉虞像是蝴蝶一样在场上穿花乱飞了一会儿,才又在露台附近和刘易斯、宋风时迎面碰上了,便都笑着打了招呼。   嘉虞举着酒杯说:“好巧啊,你们两位原来是熟人啊?怎么从来不曾听说过?”   宋风时听着嘉虞这语气,真是恶心坏了,但仍笑道:“是吗?只是刚好认识而已,这一行圈子很小的。只要人品好,混久了就能认识很多同行的朋友,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   嘉虞皮笑肉不笑:“小宋这么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说我人品不好,所以才没认识同行朋友?”   宋风时哈哈一笑:“这是什么话?我是意思是你工作时间不长。你真是爱说笑。”   嘉虞也笑笑,正要再说什么,刘易斯却打断了,仿佛是为了化解局面,换了个话题:“刚我和小宋争论着呢。”   “争论什么?”嘉虞好奇问道。   刘易斯果然成功地转移了话题,又笑:“我说我身上的衣服是砖红色,小宋却说是茶赤色。你说呢?”   见刘易斯身上一套暗色的西装,朴实无华,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颜色微变,竟是多种颜色的丝线经纬交缠而成,因此在不同灯光下颇有幻彩。嘉虞便倾身说道:“这颜色是……”正说着话时,嘉虞忽感背上一重,他手上的酒杯一倾,香槟便泼到了刘易斯的衣服上了。   宋风时大声叫道:“哎呀,怎么这么不小心呢?”   嘉虞脸上脸色忽变,看着宋风时和刘易斯的表情,立即明白过来,咬牙切齿:“你、你们……你们是在坑我吧!”   这动静惹来了吴太太。吴太太和助理来到了这边,只问:“怎么了?”   刘易斯一边取了丝帕拭擦衣襟,一边淡淡笑道:“没什么,这位小嘉公子泼了酒到我的衣服上了。”   吴太太脸色微变,仔细一瞧,又说:“哎唷,作孽了,这面料可是上好的宋锦呀!”   宋风时的脸色也变了:刚刚刘易斯不是跟我说,这只是中等的锦缎,加上裁衣的人工费,就值2万块吗?   宋风时虽然在奢侈品行业很久,但却很少接触传统中国的布艺,因此识价不清,不然当时也不会被那餐厅老板的丝绸画给骗了。因此,刘易斯提议拿这件不算太贵的衣服来小小地“报复”一下嘉虞,宋风时也觉得2万块对刘易斯和嘉虞都不是大钱,还挺有趣,才答应了。   刘易斯只说:“算了,我看小嘉公子也不是故意的。”   嘉虞憋着气,但也只得说:“太抱歉了,我确实不是故意的。”   吴太太原本就不待见嘉虞,现在更趁机拿起架子了:“要是普通的就算了,那么贵重的东西给弄坏了,怎么能一句‘不是故意的’就放过呢?小嘉公子,也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作为长辈,不能不教教你点道理。这样吧,你把钱赔了。”   嘉虞带着气的,但又不敢得罪吴太太,只说:“当然是我要赔的。但要赔多少才对?”   刘易斯便道:“算了,赔个干洗费就得了。”   “你这个面料娇贵,干洗也不中用了!”吴太太叹气,说,“我是做这个的,我能不知道?”   刘易斯便微笑道:“说要赔钱,也伤感情,这样吧,我看吴太太放在那边义卖的那苏绣屏风就挺好的。小嘉公子买了送给我,就当是认识个朋友,交换个礼物,和和气气的,这才好呢。”   “得了。”吴太太微笑点头,说,“刘先生真是个实在人。又讲礼貌又会说话,真是好孩子。”   说着,吴太太拉了嘉虞去买屏风。嘉虞有苦说不出,但钱也是拿不出的。因他一年从老爸那儿支取的钱也那么点儿,大多还都捏在母亲手上,嘉虞口袋里更是没钱,只得万般求饶。吴太太冷笑,说:“真是的,既然没钱,怎么不老老实实地干活,还跑这儿来喝酒生事?”吴太太排揎了嘉虞一番,亲自给嘉太太打了个电话,阴阳怪气说了一顿,叫嘉太太一顿没脸的。嘉太太也连连道歉,并答应买下屏风。   嘉虞原本打算来掐尖又冒头的,没想到却丢脸又赔钱了。   那个屏风是很贵的,但却比一般屏风小许多,大约一个其实是个屏风摆件,用来做装饰的。黄花梨做的木框,嵌的是缎面苏州双面绣鸳鸯。并不是很大幅,反而却是精巧取胜,因此价值不比大幅的刺绣低。   刘易斯收了这个礼物,随口就说送给宋风时,宋风时自然是百般推诿,死也不肯收下。刘易斯便说:“那就罢了。别是高兴地送你个礼物,还惹你不高兴。”   宋风时摇头笑道:“这倒说得我架子很大一样。其实是我‘愧不敢当’。要知道,刚刚那酒泼坏了你那么好的衣服,我已经很愧疚了。还收你的东西,是不行的。”   刘易斯笑答:“明明是嘉虞泼的酒,你愧疚什么?”   宋风时跟刘易斯一边说话一边走着到了花园里,看了四周无人,才悄声说:“那还不是我推的他?”   刘易斯也悄声说:“还不是我让你推的?说起来,我才是‘主谋’。”   说着,刘易斯还笑了起来,眼神中流露出的狡黠,与他平日的大气稳重所截然不同。   宋风时想起刚刚嘉虞吃瘪的模样,心头里的气也是一扫而空,神清气爽地看着花园里的风景。这儿是苏式的园林,自然古典秀丽,游廊旁有一汪池塘,在月色下氤氲着水汽,如雾如露。宋风时不觉倚栏下望,怔怔看着滟光里的倒映。倒映里,刘易斯也在看着宋风时。   此刻的宋风时非常好。   刘易斯想对宋风时伸出手。但是刘易斯又明白,这庭院里的晚风可以拂宋风时的额发,那是温柔;庭院里的树叶可以落在宋风时的肩膀,那是偶然——却唯独刘易斯的手不可以,因为那是冒犯。   真是让人惋惜。   刘易斯按捺着,将双手插兜,风度翩翩,朝宋风时微笑:“时间也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作者有话说:下一章金总和小宋吵架~ 第四十四章   翌日,金兰殊、瑞克、露丝已从訚家村回来了。金兰殊回去酒店整顿一下,再去行政会议室开会。会议结束之后,金兰殊和欧文留下来看报告,看了一会儿,却听得门响,是嘉虞折了回来了。   金兰殊见是他,便不是特别在意,仍翻着报告,钢笔架在修长的指间转着,也不言语。   嘉虞站着,等不到金兰殊开口,便自己先开口了:“是这样的……我在资金上有了困难,想跟您先借个钱,周转周转。打欠条也使得……就是要等拿到了信托基金发的零花钱,再给您还上。”   金兰殊说:“多少?”   嘉虞有些惊讶,金兰殊居然不问是什么“困难”,又是什么“情由”,直接就问多少。   这对于金兰殊而言,倒是简单得很。如果数字是合理的,金兰殊直接借了便是,也没什么废话。如果数字是不合理的,管他嘉虞是家里死人了还是房子塌了,他是死不借的。所以,问不问缘由都是一样的了。   嘉虞又忸忸怩怩的,说:“嗯……就几十万的样子……”   欧文在一边听了,眼睛都瞪得大大的:这些有钱人开口借钱都那么多的啊!   欧文又笑:“您、您开玩笑吧?而且几十万,是几十呀?总不能是九十九吧?”   金兰殊却镇定自若,头也不抬,继续翻着文件,说:“管他几十,我又不借。”   嘉虞原本也没打算让金兰殊给他借钱的,他就是想让金兰殊开口问他为什么缺钱而已。怎知金兰殊这个人怎么一点好奇心都没有呢,居然就死活不问?   “不、不借呀?”嘉虞也尴尬了,仍装出可怜样子,“那、那我可惨了!”   “嗯?”金兰殊说,“很急用?”   “是的!”嘉虞半跪着,蹲在金兰殊身边,做出个楚楚可怜的模样,“很急用!”   金兰殊仍不给他一个眼角:“那还不问你老子借去?”   嘉虞简直要被气吐血了,却说:“是我闯了祸……唉,我千不该、万不该,在昨晚碰见了刘易斯和宋风时!”   “昨晚?”金兰殊终于抬头了,也终于给了嘉虞眼神了,而且是相当专注的眼神,“什么时候?在哪里?”   嘉虞心中暗喜,他等的就是金兰殊这句话!   “就晚上啊,在吴太太的私人花园里。”嘉虞说,“我撞见他们,多说了两句话。我不小心把酒洒到刘易斯的衣服上了。谁知道那是上好的宋锦呀?其实我都不知道宋锦什么的……”   “谁问你这个?”金兰殊没好气地打断他,“他们在那儿做什么?”   嘉虞便作出个认真思考的样子,从蹲着的姿势改成站起来,又转了几圈,惹得金兰殊烦躁,他才缓缓张口:“我也不知道。但听说原本吴太太想给刘易斯介绍对象的,后来看刘易斯带了个美男子来,就没有张口了。我特别去看,原来那个‘美男子’是宋风时呀?我正想打趣他们呢。没想到,惹了这样的祸事。等我回过神来,他们就不见了,听说,可能是换衣服去了。”   嘉虞这样说着,听得金兰殊上火。   金兰殊问:“之后呢?”   “之后我也没见到他俩了。”嘉虞答着,语气相当暧昧。   这嘉虞的春秋笔法,算是灵活自主地添油加醋了——这添了油,让金兰殊火上浇油;这加的醋,也让金兰殊横生醋意。真是厉害得很了。   但金兰殊仍不作任何发言,也不露出吃醋的样子来。   嘉虞又笑眯眯地说:“这次,也是金总让他办的公事么?”   金兰殊听了这样挑衅的话,甚至露出了笑容。   欧文在一旁看着,心里发怵,抱着文件,缩着脖子,说:“这个数字好像有点不对,我回去再算一遍?”   金兰殊下巴抬了抬:“去吧。”   欧文赶紧抱着文件滚了。   金兰殊见欧文走了,便对嘉虞说:“实话说,你是不是知道了宋风时和我的事情?”   嘉虞想了半天,便问:“您和他……是那样的关系吗?”   “这是不必跟你交代的事情。”金兰殊说,“请你自尊自爱。”   “自尊自爱”四个字,真是前所未有的刺耳。嘉虞气得脸涨成猪肝色,也顾不得什么“自尊”什么“自爱”了,只撒泼似的嚷嚷:“那宋风时呢?他一时与你好,一时与刘易斯好,这是自尊、这是自爱?你看,刘易斯前天为他眼也不眨买个染坏了的丝绸画,昨天为他弄坏一件华丽的宋锦,都是眼也不眨的。要说他们是普通朋友的关系,谁信呀?”   金兰殊不置可否,说:“嘉虞,我跟你说句话——这句话我也想说很久了。”   嘉虞便缓缓坐下,带着期待,说:“是什么话?”   金兰殊说:“你明天不用上班了。”   “啊?”嘉虞一怔。   金兰殊说:“我让你去丝绸厂监督、学习,你去了么?”   “我……”嘉虞没想到金兰殊忽然提起这一茬,刚不是聊宋风时的奸情聊得好好的吗?怎么忽然说起这个来?   “那边说你去了两个小时就走了,连报告都没看。”金兰殊说,“你这样擅离职守,实在不能留用。更别说你背后说同事坏话,搬弄是非这些行为。原本看在你爸的份上,我打算让你到期走人的,也算是给大家留个脸面。但现在看来,‘脸面’这种东西对你来说很多余。”   “你、你这是在骂我不要脸吗?”嘉虞瞪大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   金兰殊也感到有些失礼,便搬起“是的,但是”句型:“是的,但是,你也不要妄自菲薄,不要脸有时候也是一件好事。”   嘉虞被这样数落了一顿,还丢掉了留在金兰殊身边工作的机会,真是欲哭无泪。   金兰殊在嘉虞面前表现得云淡风清,但实际上也已经是醋海翻波了。   而宋风时也未知自己在风暴中心,正在酒店里躲懒贪睡呢。未到中午,就有人捶门了。他前去开门,便看到金兰殊一张脸拉得老长老长的。   不过,宋风时也习惯了金兰殊没好脸色的,便说:“怎么了?谁惹你了?”   金兰殊不绕弯子,开门见山说:“我让你别再见刘易斯了,你为什么不听?”   宋风时一怔,说:“这……这是偶遇呀。”   金兰殊冷笑:“在吴太太的园子里偶遇?”   宋风时心里明白了几分,也冷笑了:“是嘉虞跟你说的?”   “是他!当然是他!”金兰殊说,“你不是还串通了刘易斯一起设计他出气吗?可怜刘易斯费那么大劲儿逗你开心呢,可比得上‘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了。”   宋风时听着这话不像话,也切齿笑道:“你是真有文采呢,骂起人来还引经据典的?你那么爱听嘉虞说话,那我也送你个典故,‘东床坦腹’!听过没有?你又那么爱在未来岳丈面前扮矜持,可不是就是‘东床快婿’么?”   金兰殊一顿足,没想到宋风时居然知道嘉虞和招婿的事情。   宋风时见金兰殊脸色变了,更以为他心里有鬼,气得快死了:“快去做他的乘龙快婿吧,以后夔龙就是你的了!”   金兰殊思前想后,只说:“你从哪里听来这种不三不四的话的?”   宋风时却说:“这是实话!怎么就不三不四了?”   “算了,这种不三不四的话,肯定是不三不四的人告诉你的。我也不想知道。”   宋风时只说:“刘易斯可是正派人……”   一听见“刘易斯”这三个字,金兰殊气得险些飞起来:“我就知道是那个小贱人!”   宋风时懵了:“小什么?”   金兰殊兀自气着,又自顾自说:“我知道了,分明是他告诉你,嘉虞的事情,然后又煽风点火,说你跟我在一起是没有出路的,是吗?那他呢?你跟了他才算是进了火坑呢,他们家破事儿多,规矩多!连看门狗都要是品种的。能让你这个‘草民’和他这‘贵族’明公正道地交往?他就是跟你玩玩儿的呢!你还痴心做梦呢!”   宋风时听得越发不像话,便又冷冷说:“我是痴心?那你就是痴线!”   金兰殊自感无端被骂,更是火滚,恼怒地指着宋风时说:“好!好啊!你那么喜欢他?那你还吊着我做什么?你当我是什么人?”   宋风时只说:“你自己是什么人,你自己心里没数吗?”   “我!我!”金兰殊胸口的火旺旺地烧着啊,整个都要灼心了,只骂道,“好!好!好你个不要脸的王霸羔子!我跟你……跟你……分手!”   说完,金兰殊拧身就走。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风风火火地走了,还“啪”的重重关上了门,也是兀自闷倒了。   什么、什么意思?   分手?   什么意思?   炮友也讲“分手”的吗?   在宋风时纳闷的时候,金兰殊正蹲在电梯旁边苦闷:“他怎么还不出来追我啊?”   作者有话说:痴线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chi xin(粤语),是指言行举止有点不正常的意思。 第四十五章   金兰殊在电梯旁边蹲到腿都麻了,正将宋风时这个“负心汉”在心内翻来覆去地辱骂了好几百遍了。   “他为什么不来追我?”金兰殊始终疑问,“难道他真的心系小贱人?”   金兰殊便扶着墙站直了身,正抖了抖脚,让发麻的双腿逐渐恢复知觉。   便是此时,听见门打开了,是宋风时走了出来。   金兰殊见宋风时终于出来了,还装毫不在意,昂着头的。   宋风时见金兰殊竟然在这儿,也怔了怔,半晌说:“你、你还在呀?”   “我……”金兰殊忽然觉得太丢脸了,便撇过头,说,“我在等电梯!”   “电梯那么难等吗?”宋风时都有些意外,半晌指着电梯门边,“你看,你都没按按钮呢!”   金兰殊冷哼两声,说:“你去哪儿?”   宋风时说:“我……我其实是想来找你的。”   金兰殊心头大石便囫囵放下了。   “哦?”金兰殊一脸得意的,“找我做什么?”   宋风时顿了顿,犹豫半晌,道:“我感觉我们之间是不是有点误会?”   “误会?”金兰殊冷冷道,“什么误会?”   宋风时说:“我寻思着你好像觉得我和刘易斯有一腿。”   “难道不是么?”金兰殊盛气凌人地逼问,“你与他是不是有一腿?”   “不是。没有,真的是泛泛之交。你说的什么烽火戏诸侯,都是夸大其词。不是说了,那个丝绸画,他没花钱买。至于宋锦,他也换来了一个精致屏风了,都没亏钱的。”宋风时说,“他对我是挺友善的,但我们不是那个关系。”   金兰殊听着宋风时不像撒谎——更重要的是,金兰殊愿意相信宋风时。   宋风时又问:“那你和嘉虞,是有一腿么?”   金兰殊愤然道:“你当我是什么人?”   宋风时便道:“那就是了,我看你也瞧不上他。”   “那是当然。”金兰殊满脸自傲地说。   宋风时又犹豫半晌,问道:“那么……那么您刚刚说的是要和我‘分手’?是什么意思呢?”   金兰殊脸上一白,自悔失言。故而金兰殊便梗着脖子说:“你说的什么?根本没有,你听错了吧。”   宋风时也怔了怔,心想:也对,怎么无端会说“分手”二字?我们又不是情侣,哪来的“分手”呢?   宋风时与金兰殊便又两两相望,生出几分难言的困窘来,前也不是,后也不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闹也不是,不闹也不是。这窘况倒是也没维持太久,金兰殊就打破沉默,说:“啊,那干不干?”   “嗯,”宋风时看了看手表,“吃饱饭再干吧。”   他俩随便吃了一顿饭对付了过去,就回卧室热火朝天地干起来了。   宋风时在金兰殊那儿窝着睡了。   金兰殊则在一旁看汇报,做批示,忙得要死的。   嘉虞听说宋风时和金兰殊又好上了,更是气坏了:“这个宋风时好大的本事呀!把金兰殊哄得脑子都不要了?”   他又跟嘉太太求助,只说自己要被金兰殊赶走了。嘉太太便怒斥:“你真是不中用!怎么能自己冲上前呢?这不是当炮灰吗?”   于是,嘉虞决定听从母亲的提议,暂且“按兵不动”。先让他的狐朋狗友继续观察这对“狗男男”……说起来,也不知道这对“狗男男”是不是真的是“狗男男”呢,只能说是“薛定谔的狗男男”了。在这个盒子没打开,不能确定这俩人是不是“狗”之前,他还是不要跳得那么高,免得出头被打。   “要是刘易斯和宋风时真的是清白的,那可怎么办呢?”嘉虞也有些拿不准地请教母亲。   嘉太太便说:“人心最怕的就是‘猜疑’。那你起码要在他们心里种颗‘猜疑’的种子,再定期浇浇水、松松土的,总是能长出来的。就算不是参天大树,能是个花花草草的,也够他宋风时这个小男人吃一壶的了。”   嘉太太身处风月场多年,见的事太多。她早已认定了宋风时是个“小男人”,而金兰殊则是“大男人”。小男人就是要做小伏低的伺候着,成全金兰殊“大男人”的体面。要是金兰殊的体面受损,一定会将宋风时弃如敝履的。   嘉太太却没有继续说金兰殊相关的事宜了,只是话锋一转:“但是,他和宋风时不成了,也不一定就能看上你了。这种男人,往那儿一站,就是一根沾了蜂蜜的棍子,多少蜂啊、蝶啊、蚂蚁啊都要往他那儿拼命钻的。你别以为挤下去一个宋风时,他就是你的了!”   “啊?”嘉虞被老妈说得心里直打鼓的,“那、那可怎么办?照您这么说,我还费这力气干什么?”   “啧,这你就不懂了!起码你先占一个坑位,能挤下去一个是一个,天长日久的,轮都会轮到你吧!”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先占一个坑位!   嘉虞便跑到去金兰殊跟前去,再次恳求,只说:“我以后必定认真工作,再也不搬弄是非了!你就原谅我吧!你让我在你身边工作,我什么都不要求的,我只要有个椅子坐坐,那就可以了!”   金兰殊断然说道:“我办公室的椅子很贵的。”   嘉虞又装可怜:“我知道你一定恼我。但我这么做,不是因为我自私,是因为我喜欢你呀!你就算不选择一个一心一意喜欢你的人,也别赶走他啊!难道你就不能容忍一片真心吗?我也不知自己哪样比不上别人……”   金兰殊感到好笑,冷道:“那你倒是说说,你哪样比得上别人?”   “我最大的优势就是……”嘉虞咽了咽唾沫,睁着眼睛,十分诚恳一样,“我最需要你!没有人比我更需要你了!”   “这个我相信。”金兰殊说,“你的处境我是知道的。”   “你知道!”嘉虞的眼睛蓄了泪水,“你既然知道我那么需要你……”   “可是,这不是你的优势,”金兰殊说,“是我的优势。”   嘉虞一怔。   “你不是商科硕士吗?这你都不知道,当你把我说得这么不可或缺的时候,你基本就没有任何的议价能力了。”金兰殊语气里没有一丝感情,像是一个严肃的老师在讲课一样。   这也是金兰殊的做人准则。   显得不可或缺,方能有议价能力。   嘉虞在金兰殊眼中显然不是独一无二的,甚至说,嘉虞在金兰殊眼中真是平平常常,因此,嘉虞的恳求在金兰殊听来也是飘风过耳的。   吴郡这边的工作事务也处理得差不多了,一班人马也准备回程事宜了。   贾克琳和宋风时是两个闲人,知道要回去了,便一起去逛逛街、买点手信回去带给同事。他们到了当地一条手工饰品街,去挑选合适的伴手礼。   街道狭窄,摊位凌乱,骤看也是挺没章法的。货摊太多,因此商品的货色也是良莠不齐,有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义务批发的廉价货,也有颇富独到风情的工艺品。贾克琳和宋风时也挑得眼花缭乱的。   二人在摊贩间看来看去,举棋不定的时候,贾克琳忽然抬头,指着不远处,对宋风时说:“小宋,你瞧,那个是金总么?他身边怎么有个大帅哥呀?”   宋风时原本还醉心于手工艺品的,一听见金兰殊身边有个大帅哥,就啥也顾不上了,丢开了手里的艺术品,就睁大眼睛望过去,脸色忽然变得古怪。   “怎么了?”贾克琳说。   “那个好像是上苑春的老总。”宋风时说,“两个大老板呢。”   “真的假的?两个百亿阔佬逛小商品批发一条街哦?”贾克琳还真的搞不懂了,“这是什么名堂?”   “可能是……采风吧。”宋风时拉着贾克琳,说,“我们走吧……逛街碰着老板了,好没意思。”   贾克琳想着也是,便跟宋风时默默走开了。   其实是丝绸展要结束了,展会方牵头各位老板一起开了个会,吃了顿饭。饭后,金兰殊和刘易斯就一起离场。刘易斯对传统工艺很有兴趣,说要看看这条街,金兰殊说:“我也是很文艺的,一起看看呗。”   二人闲逛着,金兰殊看刘易斯确实不是眼皮子浅的傻子。刘易斯还是很火眼金睛的,什么货是好的、是坏的,一眼就能分辨出来,想必是在这方面下过苦功的,也一定被骗过不少钱,才长出来的记性。   金兰殊又想:像刘易斯这样的家世,被骗过多少钱都不肉疼的,就当交学费,很轻松吧。   刘易斯驻足在一个小摊子面前,拿起了一件刺绣荷包,笑着说:“这个好看!你看……我都没见过这样的纹样呢!针法也好,许多我们看过的展品都比不上呢。你说是么?”   金兰殊瞥了一眼,说:“嗯,还行吧。”   那摊贩一听见刘易斯对荷包大加称赞、又见刘易斯身光颈靓的,一看就是知道是“水鱼”,可以宰的。摊贩便笑着说:“真的啊!这个荷包真的是好货色!您的眼光太独到啦!”   刘易斯笑着点头:“是不错,这个多少钱?”   摊贩便说:“2000……2000卖你!”   刘易斯倒觉得这贵了:“却是有点贵。”   摊贩却不肯降价:“那这个可是别处没有的,当然贵啦!还是我老婆绣了半个月绣的!”   刘易斯不愿意和他费唇舌讲价,多问了两句,见摊贩仍是不肯降价,便也掏钱买下来了。   金兰殊也惊讶了,在这种小摊子买个两千块的小荷包?失心疯了吧?   刘易斯干脆利落地买下了荷包,跟金兰殊继续往前走着。金兰殊却笑了:“你不觉得太贵了么?”   “是有点儿,但也罢了。”刘易斯说,“他也挺敢开价的、也咬的死。”   “他当然敢开价、咬的死,因为你表现得那么喜欢它。”金兰殊说,“像你这样做生意的人,还犯这傻?你要是真喜欢,还不能说,不然会被宰的。”   刘易斯却轻松笑笑,不以为意:“我现在是游客,不是生意人。难得有人做出这么漂亮的工艺品,我当然要夸他,要让他知道有人喜欢他的手艺。至于多花钱,我也乐意。”   金兰殊却摇头说道:“这就是你‘上苑春’运营了5年还在亏损的原因。”   这真的是突如其来的“口出恶言”了。   刘易斯一怔,却又笑笑:“没关系,亚马逊还亏损了20年呢。”   金兰殊原本也不是要数落刘易斯的,但如今他对刘易斯意见很大,嘴巴自然不肯饶人,便也笑:“那祝你上苑春跟它一样。”   刘易斯琢磨半晌,却说:“金总平日是很不会说话的,今天倒是不一样。”   “怎么?你的意思,是我今天反而表现得很会说话?”   “是的。”刘易斯点头。   金兰殊颇感意外:“我以为我今天说话格外冒犯人呢!”   刘易斯笑着点头:“正正是因为金总今天说话格外不中听,我才知道平日金总那样说话已经算好的了。这才是您真正要挤兑人的样子呢。只是不知我怎么得罪贵人了,让您今天有了火气?” 第四十六章   金兰殊见刘易斯问了,他也说:“我在琢磨,你怎么那么厉害?老是能‘偶遇’小宋呢?要是我有你这本领就好,也不用次次挤时间和他约会,那么麻烦。”   “原来如此。”刘易斯顿了顿,眼中泛过一丝惊愕,“这样……你的意思是,你们在约会吗?”   “可是比这个更亲密一些吧。”金兰殊语气带点欣悦。   刘易斯似有困惑:“真的?可小宋不是这么说的。”   金兰殊的欣悦便如寒冬的水滴到了屋檐,瞬时凝作冰柱。   原本,宋风时和贾克琳逛完小商品饰品一条街,正在酒店房间里收拾行李呢,就听见门铃响了。他打开门一看,金兰殊又是怒目金刚一尊的旋风似的闯进来,一脸怒色,叫人惧怕。   宋风时唯恐惊动旁人,立即掩上门,说:“你做什么?这样风风火火?”   金兰殊脸上都是嗔怒:“你好啊!你还这样欺骗我?”   “我?”宋风时还是一脸茫然的,“我欺骗你?”   金兰殊睁着一双怒目,盯视着宋风时无辜的表情,越看越气:“你还装样子呢?是不是你自己在刘易斯面前撇清与我的关系?装作与我不熟的样子?”   宋风时闹不明白了,便说:“你是为了这个生气?”   “当然!”金兰殊大声回答,“你是不是怕他知道你和我的事?”   宋风时喟然一叹,心里有些酸涩:“我何止是怕他知道你我的事情?我和你一起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甚至说是鬼鬼祟祟的。难道只是怕他一个刘易斯知道吗?我之前也怕嘉虞知道呀?说起来,我怕任何一个人知道。”   金兰殊见宋风时脸露愁色,他心中的怒气便按下了,反而疑惑起来:“你就这么怕?我很失礼人吗?”   宋风时听得这话,愁容稍退,半哭不笑的,是有些无奈了:“恰恰相反,是你太好,齐大非偶。”   “你说什么呢?”金兰殊一下没问明白。   “你还记得我说的吗?我妈妈是个裁缝。”宋风时忽然提起这件事。   金兰殊没想明白,但也点头:“是的,我记得。”   宋风时却笑了:“难为你还记得,我就随便提的一句。”   金兰殊却道:“这和你妈有什么关系?”   “她十八岁左右的时候,长得如花似玉,也有一双巧手,村里的人无不称赞她的。她也接到了一个奢侈品牌手工作坊的好工作。然而,她和作坊里的一个男同事好了,那个男同事原来家里是有钱人,家里就不同意。他俩分手之后,我妈在工坊里无地自容了,只得回到了村里做裁缝,也被人指指点点的,说她一个村妹想攀富二代没攀得上。好容易嫁给了我爸,也是抬不起头做人的。我爸动不动就拿这事儿排揎她。后来离婚了,大家也笑她,说她先找了个富二代,后来找了个土老板,心气高,可惜摔得重。”宋风时顿了顿,又道,“如果她只是和一个作坊里普通的平辈一起,后来也不不跟我爸这种土财主,而是选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处对象,那还不至于有这些流言蜚语呢。要知道,我们村里虽然不大,但离婚的妇女也是有的,因为村里男多女少,离婚的妇女很容易再嫁,一样受尊重,除了那些偷人出轨的女人,没几个像我妈这样被耻笑得抬不起头的。”   金兰殊听得头昏脑胀:“这是什么村里七大姨八大娘的事儿,你一个城里的男人还委屈上么?”   “男人也是一样,城里也是一样。”宋风时说,“有人的地方都是这样的。恨人有,笑人无。我从前也以为城里没有这种事的,等我出来打拼几年了,发现城里城外都一样。许多都市白领也是闲着爱把八卦当瓜子嗑的,这可跟村口大妈没什么两样。”   金兰殊也没承想这个事情绕到这儿村里屯里了——这也不是金兰殊熟悉的地理位置。然而,金兰殊心里快速分析了一通,很快明白过来了:“我知道了,你这说什么村、说什么老妈,你这是说我呀!”   “我?我说你?”这下轮到宋风时不明白了。   金兰殊冷笑,说:“你就是说我比你高,你比我低,你吃闲话是么?”   “什么……”   “难道你是真的觉得自己低一等?”金兰殊切齿道,“你讲话真的是无理,按你这么说,我是总裁,就该和总裁上床,这才没闲话?那么说来,我该去日那个刘易斯?”   宋风时还真的接不上话了。   金兰殊仍忿忿不平:“你话里话外都是埋怨我,以为我听不出?但是,我又做错了什么?”   宋风时心内极乱,半晌低下头来,说:“是的,你没做错什么,是我错了。”   “当然是你错了!”金兰殊头一撇,冷然一嗤,“我觉得你该自己调整自己的心态。要是一点闲言碎语都听不得,你也不用活了!索性做个聋子,那还快活些。”   宋风时却仍琢磨着自己的心事。   金兰殊却琢磨起刚刚宋风时所言“齐大非偶”四个字来,又愤然道:“齐大非偶、齐大非偶……那我明白了,你也不喜欢刘易斯,你也不喜欢我,因为我们都‘齐大’,非你的偶!那你跟我上床做什么?不也是图我‘大’么?床上不嫌我大了,穿上裤子就说‘非偶’了?”   宋风时没想到金兰殊的黄腔开得猝不及防,一时都不敢相信,睁大眼睛,惶然说:“你……你是在羞辱我吗?”   “你他妈才是在羞辱我!”金兰殊怫然转身,快步离去。   宋风时一时却似失了魂一样,半天缓不过来。   这次争执,是没有结论的。   而无论是金兰殊,还是宋风时,都没有继续直面此次的争论。   他们也没有再联系对方了。   吴郡之行结束,宋风时又过上了朝九晚五的生活,尽管和金兰殊在同一座办公楼里工作着,但因为地位的差异,见不着彼此是很正常的。   连刻意避开都不需要。   以宋风时的身份,见不着金兰殊的脸,那才是常理。   之前的亲密,都是反常。   那些欢愉,都像是偷来的。   宋风时在茶水间坐着,看着滴着黑色咖啡的咖啡机发愣。   “喂。”   宋风时被莫名唤了一声,惊醒一样地挺直腰板,抬头一看,发现是笑盈盈的同事:“艾斯啊……”   艾斯端着咖啡杯在宋风时身边坐下,小声说:“你听说了么?”   “听说什么?”宋风时懵懵的。   “金总最近有麻烦了。”艾斯压着声音说。   宋风时涣散的精神顿时聚焦了:“什么?他有什么麻烦?”   艾斯低声说:“你还不知道吧?原来那个总裁办的实习生……嘉虞,你知道吧,嘉虞,他是大老总的亲儿子!”   “他啊。”宋风时倒没那么在意了,“真没听说呢。”   “金总把嘉虞训斥了一顿,辞了他,可让大老总很没面子。大老总嫌金总不听话,空降了一个亚太区总裁,听说是姓周的。下周就要上任了,分明是拿来压着金总,叫金总别那么嚣张嘛。”艾斯说。   “什么?”宋风时大为惊讶,“什么亚太区总裁?这会威胁到金总的地位吗?”   “听说会哦。等看正式文件吧,说不定啊,这亚太区总裁就成了金总的上司了。那还不够折腾的?”   这件事,既然艾斯都听到消息了,金兰殊自然也是知道的。   舒默克还为此特别给金兰殊致电了:“我已经跟老总确认过了,只要宝梵琉业绩达标,夔龙亚太区总裁就是你的位置。”   “这句话你说过好多次了。”金兰殊冷冷回答。   舒默克也很头疼:“这事本来是十拿九稳的呀。是不是你自己得罪了老总呀?不过我瞧着,你只要业务做得好,那个姓周的不会威胁到你的。”   金兰殊说:“没关系,我知道了。”   这金兰殊表现得太过镇定,反而让舒默克有些不安。   金兰殊的生活是很规律的,有着自己的节奏,一般是不会因为外界的因素而打断的。   自从上任以来,金兰殊经常在所住酒店的健身房健身,健身完了就会去酒店的SPA会所洗浴。也算是一个精致男人了呢。也因为他的这个习惯太规律,很容易就被人逮住了。宋风时就在SPA会所的洗手间里,洗了两把脸,发热的头脑却丝毫没降温。   他心想:“我到底来做什么?我是不是傻的?我来这儿跟他装偶遇,见到不会很尴尬吗?这儿离我家那么鬼远,我专门来做SPA?他听了能信吗?”   正在宋风时犹犹豫豫的时候,听到有男人步入洗手间的皮鞋声了,他的心里一紧,也没看清楚是谁进来了,就心虚得很,飞快躲入了隔间里,将门关上。   “啊……我还没想好我要是见到他该说什么……难道说:‘那么巧,你也来拉屎’?” 第四十七章   然而,走进了洗手间的不是别人,却是那个嘉虞。   嘉虞也是来堵金兰殊的。   只是他比较有种,没有躲进隔间里,还对着洗手间的镜子整理仪容,务求用最佳的面貌呈现在金兰殊的面前。   因为嘉虞一直专注地看着镜子,因此,当金兰殊进来的时候,他也通过清亮的镜子看到了这个他期待已久的身影了。   嘉虞立即转过身来,笑道:“嘿,金总,那么巧?”   金兰殊没想到嘉虞竟然在这儿,只冷然说:“真巧。”   嘉虞却说:“其实,我是专门来找你的。你知道,我一直都很想再见你……可是我又进不了公司,只能百般打听你的行程……”   金兰殊道:“你说得我都想报警了。”说完,金兰殊便别过身。嘉虞却又追上前,拦住了金兰殊。   嘉虞只讲道:“我知道你没兴趣听我说这些。但我知道你也是商人,一定是‘利益至上’的。难道和你利益相关的事情你也不想听吗?”   “哦?”金兰殊果然是有些兴趣,“难道是和最近那个姓周的亚太区总裁有关?”   “是的,他叫周翊翊。”嘉虞微微一笑,像是很有把握一样,“你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吧?”   金兰殊确实有点乐意听嘉虞说下去了:“他是什么来头?”   嘉虞道:“周翊翊也是夔龙老总的私生子,刚认回来不久的,你还不懂吗?跟之前夺走吕氏给太子爷玩一样,现在老爸想拿走宝梵琉给周翊翊练手!老爸永远信不过外人,你要是不肯做我们自家人,他是不会真的将大权给你的!”   金兰殊微微一怔,只说:“那谢谢你的情报。”   嘉虞柔然一笑,说:“我真的爱你,愿意当你的挡箭牌,只要我们在一起,就可以赶走周翊翊!”   金兰殊仿佛也有些头痛:“比起赶走周翊翊,我比较想知道怎么赶走你。”   嘉虞语气变得急切:“周翊翊可比我不一样!他没有教养,可是个混帐东西!爬着进我家的门呢……”   金兰殊冷笑:“你知道的还挺多的。”   嘉虞也笑了:“该知道的,还是要知道的。”   “那你现在最该知道的,”金兰殊抬了抬下巴,“是看看谁站在你背后。”   嘉虞一怔,转过身看,却见门边站着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凤眼鹤颈,天生着剪刀裁出来一样的黑青色的鬓角,正是周翊翊本人呢!   原来,周翊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洗手间外来了,见嘉虞和金兰殊在说自己是非,便笑着倚门听讲。   嘉虞先是有些吃惊,尔后又想:周翊翊也是金兰殊的敌人呀!我现在和金兰殊一起,怕他做什么?还能趁机和金兰殊“同仇敌忾”呢!   因此,嘉虞指着周翊翊,道:“你个……”   周翊翊截口说:“你是嘉虞,对吗?”   “嗯,是的。”   “别再出现在我眼前。”周翊翊说,“我也不允许你再骚扰金总。”   “你说什么?”嘉虞气得发抖,“你以为自己是谁?大家都是老爸的儿子,算起来,你还没认祖归宗呢!就这么神气!我就是再出现在你的眼前,你怎么样?杀了我?”   周翊翊却又淡淡说:“你妈挪用赡养费去做的那点生意,谁不知道?你再多说一句,我让她吃20年牢饭,管饱。”   嘉虞闻言脸色发青,一言不发,半晌就顶不住了,只狼狈离去。   周翊翊朝金兰殊一笑:“遇到这种苍蝇,不一巴掌恨恨拍扁,是不会得到清静的。”   金兰殊冷然说:“不知道你来是为了什么?”   周翊翊说:“不,我是专门来找你的。”   金兰殊也笑了:“你们夔龙家的好有趣,一个个都来洗手间找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公厕门口卖纸的。”   周翊翊与他一笑:“我知道金总做人讲话都很直接,那我也不拐弯了,这话我直接说。我的offer和嘉虞是一样的。我和你结婚,掌控夔龙。”   在隔间里的宋风时听见这句话,心中一惊:他……他是来找金兰殊求婚的?   却听得金兰殊断然说:“我是不会答应的。”   周翊翊笑了:“我知道金总心气高,自以为可以凭自己闯出一番事业来。但事实是什么呢?现在这个行业已经是垄断的了,你单打独斗是没有出路的。”   “你不必揣测我的想法。”金兰殊说,“我也没兴趣知道你的计划。”   周翊翊却说:“你真以为可以凭自己实力成为大赢家吗?你今天得到这样的财富和地位,靠的不过是夔龙集团的实力!要不是舒默克死命捧你上位,让老爸肯给你机会,你和那些普通的打工仔有什么两样?”   金兰殊说:“要不是我,吕氏和宝梵琉和外面那些死掉的老品牌有什么两样?”   “哈哈,真是自傲。”周翊翊不以为意,“你以为自己很特别?是吗?但是,你想想,以刘易斯那样出身那样才干的人,要做品牌,还是得背靠艾玛寺这棵大树。现在全球奢侈品都是血海一片了。你以为凭自己的匹夫之勇就能横行无忌?只怕等到老爹没有耐心哄着你的时候,你就气数将尽了。”   金兰殊听到“刘易斯”三个字就不痛快,只说:“刘易斯也配和我比?”   周翊翊不置可否,只说:“我们两个一起合作,才能突破重围。你放心,虽然是结婚,但也是钱包上的结婚,你那根鸡巴往哪儿去,我是不会管的。你也别管我的就是。”   金兰殊侧目,说:“你知道现在我的鸡巴想去哪儿么?”   周翊翊微微一怔:“往哪儿去?”   金兰殊说:“你们来洗手间是堵人的,那你觉得我来洗手间是要干什么?我的鸡巴是要干什么来的?”   周翊翊明白过来,一笑:“太失礼了,请自便。”   金兰殊转身进了一个空的隔间。   宋风时则蹲在了自己的隔间里,恍恍惚惚的。等他回过神来,洗手间里除了他之外,已是空无一人了。   金兰殊这些天确实是很忙的,也不单止是因为周翊翊这个“空降总裁”的事情。但他忙的什么,也无人知晓,行程神秘,甚至连欧文都不大清楚。欧文又想:“最近金总对谁都冷冷的,也不问宋风时的事了,难道金总在外头有新人了?”   于是,欧文趁着从策划小组拿了文件回来,汇报的时候便顺带提一嘴:“我刚刚去了策划小组,好像见那个宋风时没有上班呢。”   金兰殊正在签文件,原本还笔下如游龙走蛇般流畅的笔锋便顿了半秒,然而也很快继续。   金兰殊憋着,不问。   我才不在乎那个渣男宋风时!   欧文见金兰殊不说话,便也不言语了,只道:“那我先出去了。”   “嗯。”金兰殊点点头。   欧文见金兰殊一脸冷漠的,最近又行踪不定,说不定真的有新人了。   “唉,原来金总也是这么花心的。”欧文还暗暗说道。   金兰殊签着文件,心乱如麻,字也写错了,怒而摔笔。   他满心烦闷的,憋了半分钟,还是忍不住打开了公司的内勤系统,查找了一下,果然看到了今天宋风时的请假申请,发现类别是“事假”。   “事假啊,那就不是生病了?只请半天,应该也不是大事吧。”金兰殊沉吟半晌,又生气地摔鼠标,“我管他什么事呢!”   宋风时那边确实不是大事,是宋媚钗要搬家,宋风时去搭把手。宋媚钗精神状态倒是不太好,蓬头垢面的,眼睛还肿肿的,像是哭过一般。宋风时关心地问她:“你是身体不好吗?”   宋媚钗听不得别人这么问,这么一问,宋媚钗又开始掉眼泪,一边抹泪,她一边说:“没什么。我搬家了,也跳槽了,算是换个新环境,过几天就好了。”   宋风时闻言,便关切地说:“这听起来好像是发生了什么糟心事呀?劳动你又搬家又换工作的?”   “唉……”宋媚钗是外地人,一个女孩子在大城市打拼,也无人告诉,便将苦闷与宋风时倾诉,“这话我都不敢跟朋友说,但我看大风哥你是好人,我才跟你讲。我之前与主编恋爱了。”   “啊?”宋风时一惊,“真的?”   “嗯,但又分手了。因为他说,要是我和他在一起的事说出去,对我影响不好,才叫保密的。”宋媚钗啐了一口,“我呸他!这都是骗人的玩意儿。又不是地下偷情,怎么影响不好?偷偷摸摸的,被瞧见了,那才不好呢!”   宋风时听了这话,竟忽然有些惭愧。   宋媚钗又说:“说什么,只要别人知道我和他在一起了,大家都会说我的专访、稿子发表等等的成就,都是因为搭上了主编才得到的。这样会抹杀掉我的努力。我可去他娘的王八羔子吧!大家没眼睛看的吗?我的稿子那么好!是他的手抓着我的笔写的?我发公众号上的文章10万加,是他给我刷的流量?这么蹩脚的借口,一听就是渣男,煞笔玩意儿。”   宋风时想起自己跟金兰殊说的话,只觉得宋媚钗这几句“渣男”“煞笔玩意儿”都是在骂自己。   “你……你可真想得开。”宋风时摸摸鼻子,“那、那可是……那总有闲人会说这样的话吧。”   “会说那种话的也是煞笔玩意儿。”宋媚钗气不过,又说,“但凡是男人说不想公开,那肯定就是吃着碗里望着锅里的,没有例外!”   宋风时的心哇凉哇凉的:“也、也不一定吧……”   “大风哥,”宋媚钗狐疑地盯着宋风时,“你不会想替渣男说话吧?”   “不,”宋风时赶紧摇头,“只是,可能还是有例外的吧,也别说得那么铁齿。”   “是的,可能有,八万个里面有一个例外哦,那个例外呢,就算不是渣男,也是个孬种!那也还是煞笔玩意儿。”   宋风时只觉得一枝箭射中了自己的心。   宋风时的心疼了半天,又醒了点:宋媚钗是和主编谈恋爱呢,那公开也算可以了。但我呢?我和金兰殊算什么?公开什么?公开的炮友吗?时尚圈再开放,我也是个体面的人呀!   这宋风时还是忐忐忑忑,犹犹豫豫的。   他在宋媚钗的新家搬好东西了,二人便开了两瓶酒,对着吹。宋风时多饮了两杯,便露出惆怅,口风也松了。宋媚钗也是个脑子灵泛的,见宋风时这个形容,便问他:“大风哥啊,你也有感情烦恼吧?”   宋风时也是带着酒气的,点头了:“我也是……遇到了一个很好的……对象。他条件比我好很多,我也是怕影响不好,便藏藏掖掖的。他便生气了,正和我冷战呢。”   宋媚钗一听,便捂着嘴说:“天啊。怪不得我刚刚骂渣男的时候,你脸色那么怪呢!我可是啐唾沫星子啐到你脸上了?真是对不住。”   “不、不,”宋风时摇头,“确实是我没处理好。”   “那也是,”宋媚钗点头,“那个女孩子肯定跟我一样,伤心死了。”   宋风时噎住了。   “怎么?”宋媚钗问,“你觉得女孩子不伤心么?我呀,当面也是对着主编凶巴巴的,咖啡都泼他脸上了。但也是‘虚张声势’罢了,回来还是哭得眼睛都肿了,还请假不敢上班,怕别人看出来。”   宋风时倒不觉得金兰殊会回去哭到眼肿。   “嗯……那个‘女孩子’呢,”宋风时又将真事隐去,只半遮半掩地说,“她是很生气,也不理我了。但我这样也是有情由的。”   “什么情由呀?”宋媚钗一脸不屑的,“不是我说你呀,大风哥,你这样也太没有担当了!”   “不,你听我说完。”宋风时连忙辩护,“我和他没有正式交往,就是……就是比较亲密。”   宋媚钗一惊:“你他妈搞了人家又不谈恋爱呀?”   “不、不……”宋风时真的越说越觉得自己不是个人,“我、我好像真的好渣啊。”   宋媚钗也有些生气:“对啊,我真的好想啐你一脸唾沫星子啊。”   宋风时和宋媚钗又多喝几杯,抱着哭了。宋媚钗哭道:“其实我还爱着他!”宋风时也哭了:“我也是啊!”宋媚钗也喝得够了,顾不得什么礼貌的, 奋力摇着宋风时:“那你快去找她啊!她一定在等着你的!”   宋风时也是“酒壮怂人胆”:“去!怎么不去!我现在就去!”   于是乎,宋风时便迷迷糊糊的招了计程车,一路去了酒店。他来这儿多回了,闭着眼睛都能摸到金兰殊的房间,他取出房卡,熟练地将门开了,他正大喊:“金兰殊!你给我出来!”   却是空荡荡的,无人回应。   宋风时一怔,将门关上,见卧室里空无一人。   正所谓“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宋风时人就是怂的,那点子被黄粱灌出来的勇气,也就衰竭了。他鬼祟打量一番室内,见室内无人,又看了墙上钟表,便犯嘀咕了:“这么晚,还不在呢?莫不是鬼混去了?”   “不、不、不,一定是公事忙。”宋风时又自己给自己壮胆,却不想,他目光落在了床畔的垃圾桶里。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就要死了。   他像是个流浪汉一样扒着垃圾桶,像是验尸一样地检验这个东西——可就算他醉眼昏花,也不能蒙蔽自己呀——放在这儿的,分明是用过了的安全套啊!   宋风时被酒灌热了的心,一下子就凉了。   他……他和别人在这儿……用了安全套……   然而,宋风时不知道的是,安全套是用了,但却没有别人。   谁曾想,金兰殊是一个***都要戴套的精致男人。   作者有话说:嘉虞戏份杀青。 第四十八章   欧文在办公室里啪嗒啪嗒地打着字,如常,如同老牛一样辛勤劳作。   “欧文。”   欧文听见有人叫他,那声音还很陌生,他立即抬起头,便见一个身量高大的男子凤目低垂站在他的书桌边。欧文认得此人,连忙站起来:“是周总大驾光临呀!怎么没有人告诉我一声呢?我应该去迎一迎才对!”   “不必客气。”周翊翊微微一笑,“你应该很忙吧。”   “都是一些辅助的工作。”欧文说,“您来找金总吗?金总不在。”   “我知道他不在。”周翊翊眉目盈盈的,有风姿,却又有些威势,“我来找你。”   欧文的背脊挺得更直了——那是紧张的。   这新来的“空降兵”找我干什么?   我就是一个小鱼小虾呀!   欧文从来不期望这些大佛能够照耀自己,只求打雷的时候不劈着他,他就阿弥陀佛啦!   “咳咳。”欧文勉力一笑,“不知道周总找我,有什么吩咐?”   周翊翊仍斜斜站着,有点站没站相的感觉,却又仪态万千得很,语气也懒懒的:“别怕,我也不会怎么你的。”   “当然,当然。我这个小杂鱼,哪有那个脸面?”   “金兰殊最近老是不着四六的,宝梵琉的事,他也是不上心了。你知道他在盘算什么呢?”   欧文其实也看着的,金兰殊刚刚坐镇宝梵琉的时候,那叫一个夙兴夜寐、宵衣旰食,事事都过问,方案策划事无巨细都处理得漂漂亮亮的,才有这两个季度亮眼的成绩。但自打从吴郡回来之后,金兰殊不但对宋风时冷了,连带着对宝梵琉也挺不上心的,很多文件合同都不怎么审批了,只要不出纰漏,金兰殊通通签字放行。而金兰殊也不爱呆在办公室了,时不时就出外,老是不在工作岗位上,找他也很难找得到。   只要有点脑子的都知道,金兰殊应该是不想再为夔龙效力了,很可能有别的计划了。   这也是的,之前搞好了吕氏,空降个太子爷夺权,现在刚把宝梵琉弄得有起色,又来个周翊翊压顶。金兰殊这样的性格,怎么可能忍气吞声、当无事发生?   不过,这种事也轮不到欧文乱讲。   欧文便谨慎说道:“这个啊……我真的不知道。因为他是总裁,也总是很有决断的,什么事都不用和我商量。我都是做些料理的工作,不是很清楚金总的计划呀。”   “你知道的话,跟我说,”周翊翊微微一笑,“不知道的话,更应该跟我说。”   欧文却一脸惑然:“不知道的话,又怎么说呢?”   “你知道还好些,要是不知道了,难道不应该警醒着?”周翊翊语气仿佛很和善,“他瞒着你,那就是没打算带走你。那你就是仍然要留在这儿的,到时候,他走了,你一个人被撇下,岂不是很难看?难道没想过以后怎么办?”   欧文心里也是在打鼓的。   金兰殊丢掉宝梵琉,自然也是有出路的。金兰殊在夔龙真真是把满天神佛都得罪光了,他欧文带着“金兰殊近臣”的烙印留在宝梵琉,要不及早另谋出路,他日等金兰殊一走,他欧文那就真的是屎都没得吃了。   周翊翊伸手,拍了拍欧文的肩膀:“你好好想想,有什么消息,告诉我一声。保管你以后有肉吃。”说着,周翊翊便丢下一张印有自己联系方式的名片了。   也不独是周翊翊一个对金兰殊的行踪感兴趣。   宋风时也对金兰殊甚为挂心。   那个用过的保险套在宋风时心里上了把锁,又打翻了五味瓶。   他心里甜酸苦辣咸什么都有的。   他以为自己和金兰殊“若即若离”,那就很安全,他就会没有负担,只有快乐。   可是,他错了。   他发现,所谓的“安全距离”都是骗人的。他既然已经那么喜欢金兰殊了,那又怎么能够保持安全、独善其身呢?   他根本舍不得将金兰殊拱手让出去。   虽然,金兰殊有百般不讨人好的坏处,但他也有千般叫他迷恋的好处。   宋风时也是在看到保险套的那一刻,才真正被一根刺刺穿了五脏六腑,真正痛了,痛了也清醒了。   他要死,也该死个明明白白!   金兰殊最近老是不上班的,肯定有鬼的。   要是在酒店附近埋伏,悄悄跟踪,总能有所发现吧?   但这样也太没礼貌了。   像我宋风时这样知书达理的人,怎么可以做这种事呢?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明媚的周六上午,宋风时已经开车跟踪了金兰殊半个小时了。   “他这是要去哪儿呢?”宋风时感到困惑,“这是出市区的路啊?”   金兰殊的车开到了风景优美的郊区,停在了一个古色古香的木搭茶馆外。这个建筑是他下车之后,就有服务员帮他泊车。他径自走进了茶馆里。   宋风时等了半晌,才下车,服务员迎上来,笑道:“这位先生,是我们的会员么?”   这下就尴尬了。   宋风时干咳两声:“嗯……你们这儿是会员才能进么?”   服务员笑容中带点倨傲:“是这样没错。”   妈呀,该死的有钱人呢。去喝个茶还要办会籍!   宋风时正不尴不尬地站着,忽听见背后一声:“这是和我一道的朋友。”   服务员笑容里的倨傲立即消除,变得很恭敬:“原来是刘先生的朋友。”   刘易斯从背后走来,仍然是平日那个和蔼可亲的样子:“你也来喝茶?”   宋风时一直愣在原地:“又、又那么巧?”   服务员默默走开,张罗着帮宋风时和刘易斯泊车了。   刘易斯也笑了,说:“可别说,先前金兰殊就讽刺我,怎么到哪儿都能偶遇你。我看,这或许的缘分呢。”   宋风时极不想接这个话头,便说:“也或许是今天茶馆有什么特别活动,吸引了大家吧。”   “对,你也是来看珍品茶具的展览,是吧?”刘易斯说道。   宋风时咽了咽,说:“嗯,对,我就是来看茶具的。”   刘易斯脸带微笑,说:“那么,走吧。”   刘易斯大步往前走去,宋风时却伫立原地、裹足不前。   刘易斯颇感意外,转身问他:“怎么了?”   宋风时犹豫半秒,便说:“既然是会籍制的地方,可能我这个‘非会员’,还是不适合进去的。”   “你是我的朋友,”刘易斯语气笃定,“当然可以进去。”   宋风时却苦笑起来。   他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把话再说开一些:“话虽如此,但金兰殊看见你和我在一起,又有气要生了。”   刘易斯的脸微微有些变色。   宋风时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他正要抬腿离开,刘易斯却唤住了他:“可是,这样太不公平了!”   “不公平?”宋风时微微一怔,又苦笑,“可千万别这么说。”   刘易斯也苦笑:“你不懂我的意思。我说的,不是对我不公平,而是,对你不公平。如果金兰殊真的和你要好,为什么他在里面饮茶享受,你却困在外头?我自己有什么所谓?却是为你抱不平呀。”   宋风时却摇头摆手的:“千万别这么说。”   刘易斯看着宋风时半晌,只道:“既然你有这般顾忌,那我与你进去之后就分头走开。你也装作不是与我一起的,那可以么?”   宋风时顿感愧欠:“这可不是……”   “走吧。”说着,刘易斯便拉着宋风时进了茶社。却见茶社内头是古朴雅致,静谧优雅,鸦雀也无声,针落也可闻的。   二人进茶舍后,刘易斯果然如之前所言,只转头走开。宋风时看着刘易斯的背影,一时又无奈又愧疚的,也转身进了翠竹掩映的后院里。后院里回廊曲折,他走了一圈,忽听见人声。他躲在林荫下看去,竟然就见到金兰殊了。   他不但见到金兰殊,还见到了一个容貌俊逸的男子,与金兰殊交头接耳的,不知说的什么。   宋风时心中颇为酸楚,又见二人仿佛要走来这边,他心虚得做贼似的,立即顺着身边的楼梯跑上了二楼。二楼正是布置成八卦阵,叫人头昏脑胀的。他转了几圈,也不知自己在哪儿了。这八卦阵里放的是各式珍贵茶具展品,也疏疏落落的有几个衣着得体的人在端详。   展柜没有安防盗玻璃,展品可以随意拿在手上把玩。   想来是因为能进来的都是“会员”吧。   宋风时自己知道自己不是“会员”,便也不敢乱碰乱看,只是心乱如麻,走了几步,忽抬眼,便见刚刚与金兰殊说话的男子正在眼前。金兰殊倒是不在的。只有这个容貌好看的男人捧着一个黑釉茶盏端详着。   宋风时深吸了两口气,便上前去攀话,只笑道:“这个天目盏真好……”   男子转过脸来,冷冷说:“这是建盏。”   宋风时脸色一僵,仍笑道:“您真是好眼力呀……不知道这是如何分辨的呢?”   “识字便可。”男子指着墙壁的展柜,展柜上就写着“建盏”两个大字。   宋风时脸都快挂不住了,但到底是老导购了,便仍保持职业微笑:“原来如此啊。我是第一次来的,真的什么都不懂,其实……”   男子已经不看他了,索性放下了建盏,正准备转身离去。   宋风时太过尴尬,又说:“请问、请问您可不可以……”   男子说:“不可以。”说完,便快步离去。   宋风时看着男子的背影,默然伤心起来:这个男人,好拽,和金兰殊真是天造地设……   宋风时又想了一下:这男人好眼熟……是不是哪里见过?   苦思良久,宋风时才忽地记起来:啊!这个人!就是时尚集团HF的总裁——傅丞!   宋风时又想起,之前金兰殊说过“理想对象”就是“自己这样”的,那傅丞不就是金兰殊那样的么?时尚圈的大人物,高富帅,能力强,年纪轻轻当总裁——最有缘的是,这个大美男的情商还可以和金兰殊媲美呢!   缘分啊!   傅丞,就是金兰殊的理想对象呀!   而事实上,傅丞和金兰殊见面,除了生意上的事情,别的都说不上两句。   好比刚刚:   “合同到了么?”   “到了。”   “明天晚上有空?”   “没。加班。后天中午?”   “可以。”   “行。”   两个人都看着对方,想着硬挤点什么话来让场面热络些。   傅丞干咳两声,只能够说:“辛苦了。”   “唉,”金兰殊便一叹,又说,“像我这种无依无靠的,一个人打拼,是这样的。真羡慕您背后有家庭撑着。”   傅丞闻言皱眉:“啊?你无家庭?所以你是个孤儿?那确实可怜!”   “我……”金兰殊人生还是很少这么被噎着的,半晌说,“我的意思是,我不是出身富贵人家,家里的帮助比较少。”   傅丞立即明白自己失言了。因此傅丞便想着怎么转话题,默然半晌,只说:“那……那你吃饭了没?”   真的,金兰殊每次和傅丞聊天,都会聊入死路。 第四十九章   宋媚钗刚搬好家不久,就遭到了主编的骚扰。她也是无奈,只得搬到了宋风时家里。她也是颇不好意思的,一个劲儿地给宋风时道歉,又说要给宋风时房租。宋风时连连摇头:“不行啊,爷爷知道我要了你的房租,那可不得骂我?说我钻钱眼了,连妹妹的钱也要!”   “噗,这哪门子的妹妹啊?”宋媚钗见宋风时不肯收钱,就天天给宋风时买菜做饭做家务的,特别勤快。宋风时也怪不好意思的。客房也是临时收拾出来的,那原本是杂物间,面前摆张床而已。宋风时想把主卧室让出来,宋媚钗也是坚决不肯住:“太麻烦你了!不行!不好意思的!”   宋媚钗在那个没窗、又狭窄的杂物间也呆不住的,除了睡觉,也不往里头呆,晚饭过后,她只在客厅写稿子。宋风时经过的时候,倒是不小心瞥了一眼——也不是故意的,只是标题字太大、也轰动——分明写着《宝梵琉掌门人金兰殊、HF太子傅丞频频密会、暗送秋波》。   宋风时的眼球一下就被抓住了:“这……”   “嗯?”宋媚钗察觉到宋风时的视线,还扭过头来,朝他一笑,“大风哥,你可别说出去啊,稿子还没发表都算‘机密’。”   “我……”宋风时双膝发软,“我当然不会说出去……不过,你这个……”   “我这个标题怎么样?”宋媚钗高兴地问道,“够不够亮眼?”   “亮!”宋风时点头,“亮瞎了都要……”   宋媚钗招呼宋风时在身边坐下,只说:“你不也是宝梵琉的么?你有听见风声吗?”   “我呀?”宋风时心内忐忑,脸上装傻,“我这种基层员工,能听见什么呀?你……你这么写,是说傅丞和我们金总有一腿吗?”   “啊?有一腿?”宋媚钗一怔,“没有啊,我只是说金兰殊意欲跳槽HF而已啦。”   “啊……对,你、你那是商业周刊的……”那你一商业周刊的标题写得跟八卦杂志一样的是要干什么啊!   宋风时仔细一想,却发现宋媚钗的思路才是正常的。他一看到傅丞和金兰殊在一起就想到是“谈对象”,那才叫奇怪吧!现在这个节骨眼儿,正常人哪里会想到去谈对象呢?应该是金兰殊被夔龙寒了心,想离开吧?   尽管金兰殊和傅丞的会面都比较低调进行,但都是在高档的场所见面,两位又是业界内的知名人物,很容易就被认出来了。加之最近周翊翊空降亚太区总裁、力压金兰殊风头的消息也传到街知巷闻,两相比较,金兰殊要跳槽HF的消息也不胫而走了。   欧文那边其实也听到风吹草动的,但也不敢直接问金兰殊。难得这天金兰殊准时上班了,欧文便小心翼翼地进了他办公室,又说:“嗯,关于我这个季度表现,不知道金总认为怎么样呢?”   “挺好的。”金兰殊说,“你是来跟我谈加薪的么?”   欧文一怔,说:“其实……其实我……”   在周翊翊找过欧文之后,欧文也想了许多。眼前他的选择其实也不多,欧文也是从基层升上来的,无依无靠,要是金兰殊撇开他走了,他就真的是个活靶子,在这儿也“命不久矣”。要是靠上了周翊翊这棵大树,可能还有活路。然而,周翊翊也不是菩萨,你要拜他,得拿出点什么东西——无非就是要欧文背叛金兰殊,以损害金兰殊利益来到周翊翊那儿套取好处而已。欧文也分析过了,这从“公”来说,这是做“反骨仔”、“背叛旧主”,以后也没有好名声了;从“私”来说,他原本从冷板凳提到这个职位,也是靠金兰殊的提拔,金兰殊虽然嘴上不饶人,但是福利待遇从来没有亏待过他的。那个周翊翊也不知道是什么品性,靠向他倒是风险多多……   一番权衡之后,欧文便拿出了周翊翊给他的名片,递到了金兰殊面前:“其实……翊总来找过我了。”   金兰殊微微一愕,又笑了:“我还以为你会不满意我这个老板……”   欧文忙说:“怎么会?你是我见过最英明神武的老板啊!”   金兰殊说:“我的英明神武和你也没关系啊。”   欧文心里想“操你妈,夸你也不行”。   欧文笑道:“那您是我见过最阔绰的老板。”   金兰殊笑说:“这还差不多。你知道我不会亏待你就行了。”   说着,金兰殊将周翊翊的名片拿起来,丢进了碎纸机。   上午,金兰殊处理了几份文件之后,又说要出去。欧文便大起胆子来,问道:“是去见傅总么?”   金兰殊眯起眼睛:“这都是全天下都知道了?”   欧文缩着脖子笑笑:“您、您也没有故意隐瞒吧,不然,哪能谁都知道呢?”   “是的,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金兰殊傲然挑了挑下巴,“老子多的是人稀罕。”   欧文连连点头:“是啊……金总英明神武、丰神俊逸,谁不稀罕呢?   金兰殊心里却暗道:宋风时那个瞎子、傻子、负心汉子……   对于宋风时,金兰殊是有气的,最气就是为什么宋风时还不来找他?   像金兰殊这么有“骨气”的人,是断然不会向宋风时低头的。他又想,宋风时向来是个软脾气的,理应是宋风时先来找他说软话的。怎么等了这么些天,连上亿的合同都快能签好了,偏偏这个宋风时就磨磨蹭蹭,都不肯来就他?   真是气煞人呀。   当然,他这么想,是误会了宋风时了。   宋风时确实是天天挂念着金兰殊的,只是前两次尝试去找金兰殊,都碰了壁,只得回来静养几天,再行出动。策划小组的贾克琳知道金兰殊要跑了,心里也着急上火的,每天找不到人,也没有工作做了。她又想,要是金兰殊不提出带走她,她也该另谋出路了,便也是没心思工作的。   贾克琳从办公室走出来,随口说道:“你们谁帮我去总裁办把文件领一领?”   大家都是懒洋洋的,唯独宋风时先站起来,说:“我去吧。”   贾克琳策划小组这边的方案通过了。这次也没有像之前那样多次开会修改,第一稿交上去就通过了。金兰殊今早回来就签了字,就等贾克琳拿回去执行。   同样的,好几份文件都是这样,没有大差错的,金兰殊都一早回来签字一笔过了。文件就压在了欧文那儿。而欧文现在则在帮金兰殊写汇报,写到一半,却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这位不招自来的客人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衣着入时,态度高傲,乃是夔龙新任亚太区总裁周翊翊的秘书,名叫罗莉,是一个不好惹的女士。她一挑那画得上挑的眉毛,说:“亲爱的欧文啊,翊总要的文件list都发了你一个礼拜啦,怎么还不send给我们?我们等到脖子都长了,只能叫我亲自来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不方便的呢?”   翊总,那就是周翊翊了。因为集团内姓周的总有五个,周翊翊便称“翊总”,显得独一无二。   “没有,没有。”欧文站起来,笑盈盈的,“怎么会呢?我记得一早就发过去了啊。”   罗莉微微一笑,用手指抬了抬沉重的双层假睫毛:“嗯,大部分都发了,但‘本土化项目’里有几分关键文件都没有呢。”   “哦,那个啊……”欧文故作恍然大悟,“真是疏忽了、疏忽了,我看看、我看看。”   欧文装作比对的样子拖了十分钟,等罗莉都干咳了十次,欧文才抬起头来,说:“真的是漏了!”   “那就补上吧。”   欧文笑了:“这个文件……没有电子版了,只有影印版的,放在总裁办公室。金总出去了,我可不敢自己进去拿。”   罗莉闻言,勾起dior999的红唇:“那我去吧。”   “门是锁上的。”欧文说,“您难道要破门而入?只怕惊动保安啊!”   罗莉笑了:“您是总裁助理,肯定知道门锁的密码呀?你去开。”   “我怎么敢啊?”欧文说,“我可不行。要不然,还是等金总回来吧?”   罗莉却问:“请问在夔龙,是金总的权限大,还是翊总的权限大呀?”   “当然是翊总了。”欧文垂眉答。   罗莉便扬起眉来:“那现在翊总要这个文件,要开这个门,难道你能不开门啊?”   “当然行。”欧文说,“那请翊总来吧。”   罗莉气恼了,柳眉倒竖:“周总是亚太区的CEO!整个亚太区的业务都要管,日理万机的。哪有这么闲?”   “那是……可我也不能够不按规定做事呀。”   这拿文件事少,立威风事大。要是被金兰殊踢走就罢了,却是欧文这么一个“小喽罗”都搞不定,罗莉这个“亚太区总裁秘书”也没面子了,连带着翊总这个亚太区总裁都跟着没脸面了。因此,罗莉是断然不能就此罢休的。她咬牙一笑,索性在办公室里稳稳坐好,笑道:“好啊,讲规定是吧?那我就在这儿,看着你的规定要贯彻到什么时候。”   欧文微微一笑:“那请您坐坐,等金总回来再做决定。”   没过多久,门一敲,就是宋风时来拿文件了。宋风时来拿文件的时候,看到欧文办公桌旁边还坐着个浓妆西服的女人,便觉得奇怪,但也没好多问,只拿余光偷眼瞧了一下金兰殊的办公室,却见办公室里没人的,便又有些失落。   欧文正要将文件递给宋风时,罗莉却忽然开口了:“按照规定,你这个文件要现在行政部辈备份吧?”   欧文一怔,只说:“备份过了。”   “是吗?”罗莉却拿出了随身的手提电脑,登录了办公系统,冷然一笑,“你说备份了?怎么系统上没有啊?”   虽然按照规定,所有文件要在行政部备份并在办公系统上上传,但真正实行起来自然是没那么严格的。一般来说,下班前能全部上传录入就不错了,不可能做到同步处理的。刚刚欧文用“按照规定做事”来堵罗莉,现在又被罗莉用“按照规定做事”给堵回去了。   对来龙去脉一无所知的宋风时则愣在原地。   罗莉冷笑说:“还是等上传了,再发出去吧,不然可不好呢。欧文可是很遵守公司规定的呀。”   宋风时虽然不认识罗莉,也不知道前情,但这么一看,也知道是“高层斗法”的阵仗了。他便低头,说:“那……其实也不急。我待会儿再来拿,也是一样的。”   欧文却只笑说:“没事,我打电话让行政那边做事。很快的。”说着,欧文便给行政打电话,行政那边却无人接听。欧文看着罗莉胜券在握的笑容,便知道,行政总监被周翊翊收买了的消息是真的了。欧文让秘书下去行政部询问,却被告知行政部全体开会呢。   欧文也算是见识了,只笑着看罗莉:“翊总真是厉害!”   罗莉笑了:“没什么。您现在把文件给了我,我就走。不然的话,只怕你这儿一份文件都发不出去呀!”   尽管办公室里空调温度好、香薰气味佳,但宋风时还是闻到了硝烟的味道,便立即低头,说:“我先回去吧。”   欧文无奈一叹,说:“行,小宋先生,你先回去吧。待会儿好了我再通知你。”   罗莉闻言一怔,打量着宋风时,眼神如同看什么宠物一样,半晌一笑,语带轻蔑:“你就是‘小宋’呀?”   宋风时也怔住了:“您……您是?”   欧文笑笑,说:“这位是翊总的秘书,罗莉姐。”   “罗莉姐,”宋风时也跟着点头,“您还认识我呀?”   罗莉笑答:“对啊,翊总听说了,您很会讨人欢心的,连金总、刘易斯也都喜欢您,所以想认识认识。说不定你还能讨翊总的欢心呢?”   这听着是好话,实际上却是羞辱,宋风时的脸色瞬间就白了。   “不必。”金兰殊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门边,抄着手站着,“他有我的欢心就够了。”   罗莉忽见金兰殊来了,有些惊愕,但态度依然高傲:“金总终于来啦?翊总想要的几份资料,听说在您办公室呀?就是‘本土化项目’的……”   “我知道,那个项目我放弃了,终止了,资料也都删了。”金兰殊冷冷回答。   “删了?”罗莉怔住了,“全删了?”   金兰殊微微抬着下巴,眼神里仿佛是冷漠,又像是嘲弄:“是啊,你要是觉得空手回去丢脸的话,我可以拿张纸画只乌龟给你回去交差。”   罗莉却冷笑说:“你最好想清楚再说。未经亚太区总裁的允许就擅自删除关键资料,这可是什么行为?”   金兰殊说:“我搞这个项目的时候你的那个‘亚太区总裁’都不知道在哪儿玩泥巴呢?”   “你!”   “你要是硬要抓我鸡脚,也无妨,就回去商议商议,按规章走,给我个处分也成。”金兰殊笑答,“实在是翊总想要立官威,不如把我撤了吧!也省钱呢。据说这个‘亚太区总裁’的薪水都是我的一半而已。”   罗莉真是脸都绿了——现在,金兰殊真的油盐不进的“滚刀肉”。   常言道,最能干的老板都干不过不想干了的员工。   “你……”罗莉忽然想再说什么,金兰殊却给了欧文一个眼神。欧文便上前,笑着对罗莉说:“罗莉姐,请吧……”   罗莉再想说什么,金兰殊也不理了。   金兰殊就看着宋风时:“你来做什么?”倨傲中居然还带几分委屈。 第五十章   罗莉已被请出了办公室。   听着金兰殊问的那句“你来做什么”,宋风时心里是五味杂陈的。   宋风时愣了愣,才说:“我……我来拿、拿文件啊。”   金兰殊原本脸上还是有些隐约着的喜色的,听了这个回答,喜色便被乌云遮盖了。   欧文在一旁听着对话,又看着金兰殊的脸色,赶紧找补:“嗯,是吧?不过呢,刚刚小宋还有打探了一下,说金总怎么不在呀?我想,还是应该有话和金总说吧?”   宋风时愣怔:“我?”我哪有?   但宋风时也没把“哪有”两个字说出来,因为欧文在这边跟宋风时使眼色已经使到眼皮子都快抽筋儿了。宋风时又不是眼盲心瞎的人,已经领会了。   金兰殊这才勉强一笑,说:“找我?找我做什么?”   “我……”宋风时也不知该说什么。   欧文却道:“我也不知道呢,要不然我送两位先回金总办公室谈吧?”   欧文心想:这两人分明闹别扭,也不知会和好呢还是吵嚷?还是别在我的办公室生事才好。   于是,欧文便恭恭敬敬地将“两尊大佛”送回了金兰殊的“宝殿”,让他俩关上门慢慢说合。   二人到了金兰殊的办公室,也是相对无言的。金兰殊便转过身,背对着宋风时,只面对着落地玻璃窗,极目远眺城市风景,就等宋风时说话。他知道宋风时性子绵软、最怕冷场,一定会先开口打破僵局的。   金兰殊便等着。   果然,确实是宋风时先坐不住。   宋风时手指绞着手指的,局促说道:“我的确是来拿文件的。”   “我知道。”金兰殊没有回头,只继续看着风景,“可是为什么偏偏是你来拿?”   “我……”宋风时也不知该说什么。   “平时都是打杂的来拿的吧,也轮不到你做这种跑腿的工作。”金兰殊心里明白得很,又回过头来,玻璃窗外高楼林立显得窗内的金兰殊也是玉树临风的,“你是想我了吧?”   这话说得相当笃定,甚至用不上一个“?”,应该打个句号才对得起他骄傲的语气。   “我……”宋风时下意识地想否定,但心里却其实是“肯定”的。   他确实是想金兰殊,也是特意找借口上来要见金兰殊的,刚刚来的时候看金兰殊不在,他也是的而且确地感到了失望。而金兰殊忽然出现、替他解围时,他也是确切无疑地暗喜。   这是他喜欢的人,这是他想念的玫瑰花蕾。   这都是事实。   宋风时犹犹豫豫,心里的念头拐了七八个圈,但最终,他还是诺诺地点了点头:“是。”   这话说得又含糊又黏糊的,偏偏似糖浆一样,甘味夺了金兰殊的心。   金兰殊脸上的喜色再掩盖不住,连带嘴角都翘起来了,仿佛打赢了什么大仗一样,但又想勾出更多他想听的话来,只说:“几天不见,就这样忍耐不住,非要来见我了?”   刚刚那个“是”字,已经够将宋风时那奶皮一样薄的脸皮都戳破了,他哪里还能说什么?便呆呆的,支支吾吾。   金兰殊自然不满意的,又凑近宋风时,说:“不用害羞的,你就大胆地说吧!”   宋风时不肯接茬:“这……这是办公室呢,是谈工作的地方。私事……就别聊那么细了吧。”   金兰殊却说:“这儿隔音好着呢!不过你还是担心我和你的关系被人知道,是么?那你的担心真的不必要了。”   宋风时心里一沉:“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是傻子?”金兰殊不耐地说,“连周翊翊身边的秘书都知道你了,你还以为能藏着呢?”   宋风时很惊讶:“对了,她是怎么会知道的?”   金兰殊答:“她不是说了么,嘉虞讲的。当时,嘉虞和我没成,老总就问过了。说我要是不喜欢嘉虞,他多的是孩子,只要我进他的那个什么家族。我告诉老总,我已经有对象了,叫他不要费心。估计是那个时候开始他们就盯着了吧。”   宋风时跟被雷劈了一样外焦里嫩的:对、对象……??对象是什么意思?   宋风时还在愣着神呢,金兰殊的话就像连珠炮一样继续:“你现在在他们眼中也算是眼中钉了。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去新公司上班吧。宝梵琉现在的事你就随便应卯就行了。别费劲儿,好好养着。看你都瘦了。”说着,金兰殊还捏了捏宋风时的脸颊。宋风时被捏了两下,才清醒过来,又摸了摸自己的脸:“瘦了么?”   金兰殊笑着说:“我知道,一定是想我想的。”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我说吧,只要这个宋风时不瞎,他肯定就是离不开我的。   金兰殊笃定地甜蜜着。   见宋风时还是愣愣的,金兰殊便低头咬了咬他的嘴唇。   “唔!”宋风时瞪大了眼睛。   金兰殊却离开了,说:“今晚带你吃好吃的。”   宋风时心想:最好是,别是我欢天喜地的去了,你却让我吃OO。还要我“跪着接旨谢恩”!   宋风时瞥了一眼金兰殊电脑桌面上的行事历,见今晚的格子上是涂满颜色的,可见应该是有约的。宋风时便说:“你……你今晚没别的事干么?”   金兰殊却道:“除了你,没有别的要干的。”   宋风时暗骂:果然,又是干!   宋风时拿了文件回去策划小组,又想起了刚刚金兰殊说“反正你也是要跟我一起跳走的,这边的事应付一下就行”。宋风时回过神来,才有些赌气:“这是我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工作呀!他金兰殊倒好,直接就叫我走。好像我就一定会跟他走一样!”   但是,权衡一下,宋风时还真的就是会跟金兰殊走的。   在公在私,跟金兰殊走都是最经济、明智的选择。而金兰殊这样事先与他明说,对他宋风时也是有利的。   可是被金兰殊这么一说,他的心就是有些不爽呢。   果然,金兰殊这种将“好话”说成“歹话”的能力是不会减退的。   到了快下班的时候,宋风时收到了金兰殊的短信:“我过来找你。”   宋风时一怔:这个金兰殊在宝梵琉里头就是个闪光棒,走到哪儿都是黑夜里的萤火虫,谁都盯着的。他过来找我,那今晚全公司都知道我和金兰殊一起下班了……   然而,宋风时仔细一想:这说不定就是金兰殊想要的吧。   之前金兰殊和宋风时“冷战”的导火索就是宋风时一直和金兰殊处得鬼鬼祟祟的。现在,宋风时先过去服软了,光说一句软话恐怕还是不够,态度还是要拿出来。   “可是……可是我们这样算什么呢?”宋风时想了想,“到底我和他是什么关系?这还是得问清楚的。”   原本宋风时看到短信,认为金兰殊很快就会过来的,没想到却等了半个小时。但他也不觉得什么,金兰殊大约是有什么公务绊住了,都是正常的。最近工作都很轻松,是以小组的人都准时下班了。因此,金兰殊到了策划小组的时候,只有贾克琳和宋风时还在。   贾克琳还是头一次见到金兰殊“下凡”,每次都是她自己上去“面圣”的。她立即站起来,笑盈盈地走过去:“金总,怎么来了?”   金兰殊看了看腕表:“你也还在啊?”   贾克琳笑着说:“工作嘛,我这个人呢,不做完工作是不会离开的,偏偏又是特别完美主义,所以总是拖一阵子才能下班呢。”才不会告诉老板是因为约了小姐妹去吃饭,在等她们下班呢。   金兰殊目光越过贾克琳,看着宋风时,便问:“你行了没?”   “行了。”宋风时背起了一早收拾好的挎包,“走阿。”   贾克琳有些意外,但想了想,记起来宋风时和金兰殊是“老同学”,那就觉得不算太奇怪了。她笑着说:“你们是……一起?”   宋风时半尴不尬地笑:“我们约了一起去吃晚饭。”   要是平常就算了,但最近风头火势的,贾克琳也顾不得了,便笑着说:“这样啊,我刚好也饿了,没吃饭……”   金兰殊说:“饿了就早点把活儿干完去吃饭吧。”   贾克琳也无言以对了。   于是,金兰殊就带着宋风时走了。   金兰殊带着宋风时到了一个阔巷。真是“酒香不怕巷子深”,这个深巷子里竟然也有一处酒家。酒家是水磨石围墙、朱红漆大门,门上挂着匾题着烫金字“甘泉居”,两侧牌匾一左一右写着联句“晓枝滴甘露,味落寒泉中”,是宋朝梅尧臣的句子。   金兰殊带着宋风时叩门了,开门来迎的是一个穿旗袍的貌美女子,问:“是预约了么?”   金兰殊拿出了卡片。在灯光下,站在一旁的宋风时看得分明,卡片上写的是“傅丞”两个字。   金兰殊和宋风时被带着进了甘泉居。二人在竹桥上走过了一个莲池,便到了一处水榭,水榭四面是透雕的木槅。进了水榭内,就见一桌桌的客人坐着,每一桌的位置都很宽敞,并用云母插屏隔开,保持私密性。   宋风时左看右看,都觉得这是个认真选的地方,便想:原来金兰殊还真的是来带我吃好吃的呀?我还误会他了……   金兰殊和宋风时正准备坐下,却见一个熟人走了过来——不是别人,正是周翊翊。   周翊翊带笑说:“这么巧?你也来甘泉居吃饭?”   金兰殊点头:“是的。”   周翊翊又说:“我听说今日白天罗莉去你们那儿,得罪你们了,真是对不起。她的脾气太大了,我都说过她了。她又不听,总归是你这样的好手让她碰碰壁,才能叫她学乖。”   金兰殊笑了:“不用,我也该道歉,向人透露了你的薪资隐私,也是我不对。”   宋风时听见就觉得好笑,那句“亚太区总裁薪水不及我金兰殊一半”真是言犹在耳,火辣辣地打人耳光呢。相信罗莉一定回去如实地报告给周翊翊听了。   周翊翊却是沉得住,脸色不改,只笑答:“我是自家人帮自家打理生意,说什么‘薪资’不‘薪资’的?听起来就像是外人了。据说,傅丞的薪水还不及HF的创意总监呢。谁会说他呢?”   这话,却是给金兰殊的回击了。   金兰殊也是笑了:“是啊,傅丞是姓傅的,你和我却都不姓‘杜兰德’,也是能比的么?”   周翊翊便也忍不住,脸色有些变了。   金兰殊见周翊翊吃了瘪,便带着宋风时道了声“失陪”,落座吃饭去了。金兰殊又对宋风时说:“那个周翊翊说不定以后见到你还要找你麻烦的,你别理他。”   宋风时点点头,其实,他也不在意周翊翊了,反而更在意傅丞。他便问:“那个……我看你的卡是傅丞的?”   金兰殊脸色微变,半晌只得说:“我没这儿的会员,只得借他的。我看那个周翊翊应该也没这儿的会员,说不定也是在蹭饭吃的……”借别人的会籍,这种事说出来太丢金总的脸了。于是,金兰殊又话锋一转:“不过,别管这个了,这儿的梅花酥配梅子酒很好吃的,待会儿你尝尝。”   这儿的酒食确实是一绝,只是宋风时也无心品味了,心里就想着那点子情情爱爱的破事,嘴里却吃不出甜酸苦辣了,只是涩的。   金兰殊见宋风时吃得少,只问道:“怎么?不合口味?”   宋风时忙说:“不、不是。只是,我最近消化不良。”   金兰殊说:“我看你,真的瘦了。这可不行,要多补补。”   宋风时忽然听见金兰殊这样老妈子似的说话就觉得好笑,但也觉得暖心。却不想,金兰殊又继续说:“不然屁股没肉都硌我了。”   宋风时的心便也暖不起来了,只道:玛德,就想着那档子事!   金兰殊的手机响起来了,他便拿起来接,只说:“嗯?傅总?是的……对……再见。”就把手机挂了。   宋风时心想:他俩好像很熟的样子,都不寒暄。   这哪是不寒暄呢?明明是金兰殊和傅丞就寒暄不起来呀!   但宋风时想起保险套,又想到金兰殊的“理想对象”标准,颇有些不是滋味儿,便也忍不住问道:“那个……你的……你跟夔龙老总说起你的对象了?你有说是谁吗?” 第五十一章   宋风时到底是怕死怂货,不敢直面金兰殊这根枪杆子,只能避其锋芒、旁敲侧击,迂回地发问:“你跟夔龙老总说了你对象是谁吗?”   金兰殊啜了一口梅子酒,悠悠回答:“没呀。他也没仔细问。我说这个干什么?”   宋风时见一击不成,又迂回问道:“哦?那、那嘉虞是怎么知道的?”   “我怎么知道他怎么知道?”金兰殊说,“但他来了之后,工作也不认真,光顾着盯我了。你又老是在我这边出出入入的,还过夜,他知道了也不稀奇。后来他不还找你麻烦了么?”   这一串话里头只有两个“你”字,但每一个“你”都像子弹一样嘭嘭打在了宋风时的胸口。   宋风时险些呼吸不过来了。   金兰殊见宋风时脸色大变,便凑近打量,又问:“怎么了?他还在找你麻烦呐?”   宋风时僵硬地摇了摇头,但心里却仍是惊涛骇浪如连山的:他他他他他他……他说的对象是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   宋风时握紧了手中的白瓷杯,骨节都白得如瓷釉颜色了。   他仍不敢相信,定下神来,继续试探:“他就看到你和我过夜,也没见你和我正式在一起,他不会觉得我们……我们只是……只是在一起睡,没有关系么?”   金兰殊眼睛瞪得大大的:“只是一起睡?没有关系?那不成了‘苟合’了!”   “苟合”这个词,听得人发笑。宋风时的心情反而得到了缓解:“但是有些人觉得……嗯,睡了就是睡了。”   金兰殊说:“睡了当然就是睡了,都是清白人,还能提上裤子不认?”   看着金兰殊一副“良家妇女受辱”的表情,宋风时紧张的心情反而一扫而空了。他展颜一笑,如释重负。   金兰殊自认清白人,但饭后却拉着宋风时回酒店做了不清不白的事情。他俩也是许久没有亲密了,自然比以往跟粘腻一些。   宋风时被弄得五迷三道的,要是平常,早就躺床上不肯起了。可他今天偏偏强撑精神,支撑起身体,用满不在乎的口气说:“说起来,今天你怎么不戴套?”   “你还讲究这个?”金兰殊不以为意的,就在床上歪着,“都是清白人,没戴就没戴。”   宋风时心里却不觉得金兰殊“清白”。   金兰殊瞥了一眼,见宋风时脸上仿佛装着事情一样,便把眼一盯:“怎么了?又不是第一回 不戴了。现在才计较?是不是你出去搞别人了?”这架势,仿佛成了受害人了。   宋风时气急:你还恶人先告状?   但是,宋风时也不敢大声说出自己悄悄潜入金兰殊卧室也翻了对方垃圾桶的这样的话来。因此,他也是断断不能提用过的安全套的事情了。   但要是不说,宋风时就要憋死。   更何况,他刚刚才拿到了“对象”这样的身份,自然要抖抖威风,才不辜负他这些天的憋屈受气。   又不能不过问,但也不能摊开说……   宋风时眼珠子一转,一个翻身,滚到了床边,打开了平常放保险套的床头柜,果然看到了一个空的保险套盒子。他便晃了晃盒子,仿佛个警察审犯人一样:“怎么是空的?”   金兰殊又露出了“良家妇女受辱”的表情:“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当我是什么人?”   宋风时却将保险套盒子丢在床单上:“那这你怎么解释?”   金兰殊却理直气壮:“我用了。”   宋风时气得吐血:“你……你……”   金兰殊却道:“你也少装样子!咱们这些天没亲热了,你不会‘自己料理’的么?”   宋风时拍着床单说:“你自己料理还戴套啊?”   金兰殊大惊:“你……你不戴?”   宋风时愣住了,金兰殊也愣住了。   看来,人的习惯也真的是千差万别。   好比有人用筷子夹薯片、有人直接用手,都是正常的。   互相理解,求同存异。   这正是做人的道理啊!   把事情弄清楚之后,宋风时也是哭笑不得的,又觉得刚刚自己那样确实是好笑。然而,清清白白的金兰殊却一点都不觉得好笑。他还委屈上了,只说:“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还怀疑我?凭空污人清白,你还有脸笑?”   宋风时便讷讷说:“没、没呀……话也不是那么说的!”   金兰殊冷笑,说:“那话是怎么说的?你给我说一遍,我听听。”   宋风时也是噎住了,半晌只说:“确实……确实是怀疑了。”   金兰殊便气恼了,说:“我是怎么样的人你不知道?我能是那种脏东西么?不是见你斯文干净又大度讲理的,我才不和你处。现在看来,你也未必!”   这话却如箭一样咻的飞来扎了宋风时的心。   斯文干净……大度讲理的……   这两个词语都是夸人的,可金兰殊这么说出来,却叫人听着不舒服。这似乎像大老板泡了个大学生,说喜欢她单纯,也像大男人娶了个小女人,说喜欢她贤惠,听着是好的,实际却是坏的。这些都是出于“方便省事”而考虑的“对象”,而不是真正喜欢的意思。   宋风时闷闷半晌,心想,这个金兰殊确实是,脾气巨坏,谁能和他处得来呢?连欧文那样精细的人,都小心翼翼的……   金兰殊见宋风时闷闷的,便又说:“怎么?你还生起气来了?”   宋风时却说:“那也未必……你和我处对象,是因为我性格好么?”   金兰殊只觉得惊讶:“难道我还找个性格差的处么?”   “那、那……”宋风时咬了半天的牙,乘着今天势头良好,便“乘胜追击”,“那你喜欢我么?”   金兰殊的耳朵忽而一热,只硬梆梆地说:“不讨厌吧。”   宋风时那“乘胜追击”的勇气便被刺破的气球一般,咻的软绵绵地飘走了。   宋风时明白了,金兰殊这种心眼小、脾气臭的家伙,要找个对象可难死了,光是要让金兰殊“不讨厌”,应该就筛选了全地球99.9%的人口了吧。可不是将就着找我了么?我离他的“理想对象”可差了十万八千里了。   金兰殊仿佛看出了宋风时心里不痛快,便抱住了宋风时,只说:“我都只有你一个。”   这已经是金兰殊能力所及、说出来最好听的话了。   宋风时告诉自己要知足,便开口笑笑,说:“我也是呀!”   这话说得轻飘飘的,没有分量。   二人清洁过后,便抱着睡下。   宋风时倒是睡不着的,翻来覆去,他又埋怨自己,为什么不“见好就收”?明明一开始是做金兰殊的“地下情人”都肯的,现在却被称为可公开的唯一对象,却也不满意了?真的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以后可要学着更聪明一些了。   宋风时在床上辗转反侧,在他枕边的金兰殊自然也有些察觉了。金兰殊握住宋风时的手,说:“想什么呢?”   宋风时勉力一笑,用轻松的语气说:“我在想啊,夔龙老总的心胸真狭小,怎么你不肯做他女婿,他就要弄你了?”   “你有听说过‘指鹿为马’的故事吗?”金兰殊忽然问道。   宋风时一怔,半晌才回过神来:“啊?知道的。秦朝的赵高驾鹿而从行。秦二世问他为什么要骑鹿呢?赵高却说我骑的是马。群臣一半说‘这明明就是鹿’,一半却附和赵高,说‘对的,这就是马’。赵高就明白,说‘这是鹿’的臣子都不是他的人,他就将这些大臣除去了。”   “没错。这就是很像是一种‘服从性测试’。”金兰殊说道,“我不服从他,他便要舍弃我。说到底,他那个是家族企业,整个集团都是为他们杜兰德一家服务的。要是不肯忠于杜兰德家族,那么纵使有再高的才能都没有意义。”   “原来是这样。这些大老板是活在封建时期么?”宋风时既觉得解惑了,又觉得更困惑了,“现代社会还搞这一套?”   “现代社会的家族企业还是多得超乎常人想象的,其中不乏强势企业,比如沃尔玛、大众,巴菲特集团,都是家族企业。”金兰殊说,“董事会里大半都是皇亲国戚……外人进去可以,钱银上也不会亏待,但得老实打工,掌权就别指望了!”   宋风时想了想,翻过身,面对着金兰殊,说:“那……那你就算去了HF,也是一样啊!他们也是家族企业。”   金兰殊微微一笑,说:“谁告诉你我要去HF?”   作者有话说:保险套的误会解开很容易,要金兰殊老老实实示爱很难……【金风CP要HE的最大阻碍是金兰殊的嘴】 第五十二章   近期几乎所有相关的商业杂志都大写特写金兰殊将会过档HF,甚至已经有杂志写“相关人士透漏金兰殊的年薪将会是傅丞的三倍”、“据称,傅丞将会退出HF中国公司,将公司总裁的职位让贤金兰殊,自己则稳坐董事会”、“据相关人士透露,夔龙集团将出1亿挽留金兰殊”……种种报道,连这样的细节都有了,讲得是绘声绘色,活像记者蹲在了金兰殊家里写报告一样,真是让人惊讶。   更让人惊讶的是,金兰殊主动辞去了宝梵琉总裁的职务后,并没有立即到HF走马上任。   大家也开始觉得困惑了。   数月之后,一切风声、雨声,总算都落定了,成了金兰殊新品牌发布会的掌声。   没错,金兰殊不留在宝梵琉,也不跳槽HF,他成立了自己的品牌——“云想”。当然,他频频接触HF,也不是拿来玩的。他从傅丞那儿也获得了可观的资金。HF成为了“云想”的大股东——但也大不过金兰殊。   金兰殊是该品牌的绝对掌权人。   这个消息发出,夔龙集团内部是相当震惊的。因为“云想”,原本是金兰殊提出的本土化项目。夔龙集团瞄准了大中华地区成为了全球最大的奢侈品市场,但本土品牌却不多,未成气候,打算分一杯羹。金兰殊是集团里的高管,又是中国人,因此将这个项目委托给了金兰殊一手处理。   大家都觉得金兰殊要跳槽的,唯独是周翊翊认为金兰殊应该是想“单打独斗”,不伺候这些老大爷了。所以,周翊翊一直追着要本土化项目的资料,也是追得急了,才有了之前女秘书罗莉去宝梵琉闹事讨资料的事情。没想到,金兰殊却借口所有资料都删除了,但是,他却一个转身搞起了本土品牌,而且理念都是和原项目吻合的。   真真是气死人了。   金兰殊却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这个项目本来就是我的“孩子”,我当然要带走。一根头发也不留给你们。   周翊翊讽刺过金兰殊单打独斗是没有出路的,而宋风时其实也有些担心,现在竞争非常激烈,市场很凶险。创业艰难、风险也高,真的不如打工呢。像金兰殊这种人,是真正的“打工皇帝”,稳挣不赔,比一般的老板都挣得多,还不担风险。   金兰殊对宋风时是毫无防备的, 很多资料宋风时都能直接看到。宋风时看过文件后,便小心问:“你这个投入很大啊,不怕亏钱?”   金兰殊笑了:“怕什么?”   宋风时的肝颤悠悠的,心想: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呢?   “可……可虽然你之前高薪厚禄的,但挣回来也不容易啊?”宋风时定了定神,说,“这……这还是小心点比较好吧?不然一下子全……”他想说“全赔进去”,却又怕做生意的人忌讳讲这样的话。于是,宋风时便改口,说:“一下子全……全投进去……”   金兰殊明白宋风时的意思,便揉着宋风时的肩膀,笑着揶揄说:“哦,你怕我破产了,养不起你?”   宋风时把头一撇,说:“我也不必你养着。”   金兰殊笑了:“你别傻啦。我怎么可能花自己积蓄?都是投资人的钱啊。”   宋风时咽了咽唾沫,说:“都是别人的钱?”   “对啊。”金兰殊摊摊手,“他们一听见我的名字,就都争着塞钱,我有什么办法?”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那个志得意满的拽样,也不知是好气还是好笑。   他也算是白担心一场了。   但没关系,白担心就白担心吧,总好过有真忧患!   金兰殊是没这方面的担忧的,但最近忙的是还是不少,只是结果都是好的。比如说,借着他在这一行积累的财富和资源,“云想”品牌很快启动了。不然,像他这样坏脾气、性格差的人,要是做那种低声下气、四处求爷爷告奶奶的拉投资的活儿,那是肯定不成的。现在,他光把自己的名字亮出去,就已经有人抢着投资了。   然而,控制权他还是要牢牢把握在自己手心的。   除了“云想”顺利起步之外,另一个好消息就是金兰殊拿到了“甘泉居”的会籍了。之前,他借了傅丞的会籍带宋风诗去吃饭,总觉得很掉面子,因此,他还是费了些力气,拿到了甘泉居的VVIP。“云想”品牌发布会的当晚,他还包场甘泉居,举办庆祝会。   庆祝会自然有他“云想”初创团队的众人——其中大部分都是以前在宝梵琉里跟他的干将,宋风时自不必说,更有欧文、黄老热、曹大头、瑞克、露丝等人。除了这些“自己人”之外,他也邀请了名流明星。还有不少业内知名人士前来一同恭贺——这堆人之中,来真心恭贺的人恐怕不多,因为这些人既然是“业内”,也就等于是“同行”,既然是“同行”,那就是“仇敌”了。   连周翊翊都请来了。   “真的请他来呀?”宋风时在金兰殊的耳边说。   “对啊,让他看看我多风光。”金兰殊笑着跟宋风时说。   这宴会颇为隆重,人也多。宋风时还不习惯自己已经成为了“总监”了,在这样的场合中不是特别自在。他便寻空就在金兰殊身边呆着。金兰殊也喜欢宋风时在自己身边,便笑着与他说闲话。   二人聊了几句闲谒,金兰殊的手忽然伸出,将宋风时的腰搂了搂,将宋风时往自己怀里一带,仿佛要拥抱似的。   宋风时就算认为自己现在是金兰殊“可公开的对象”,但也没想在这么多人的场合卿卿我我的,颇为惊愕。他还没说什么呢,就见金兰殊的目光落在别处。金兰殊一边搂着宋风时,一边朝客人伸手:“刘总,大驾光临,招呼不周。”   刘易斯微微一笑,和金兰殊握了握手。   宋风时在金兰殊的怀里,顿生尴尬困窘之感,但也朝刘易斯点头微笑:“刘总,晚上好。”   刘易斯看了看宋风时,说:“小宋,好久不见。”   “你们认识?”金兰殊笑着说,“那就好了,我还想给你介绍,这是我对象。”   刘易斯牵了牵嘴角,算是笑了。   宋风时也勉勉强强地笑。   刘易斯朝金兰殊点头,说:“今天白天的发布会我也去了。GOOD SHOW!Congrats!”   “Cheers。”金兰殊用英文答着,心想:假洋鬼子就爱装。   刘易斯淡淡说:“那以后就是competition了。”   金兰殊笑着答:“竞争者么?”   “哦。”刘易斯笑了,“更贴切地用中文说,应该是‘同行’。”   金兰殊以前在宝梵琉和吕氏,都不碍着刘易斯什么事。因为刘易斯做的不是“大众意义上”的奢侈品,更像是“小众”的中国品牌。但金兰殊现在开启的本土品牌“云想”,就真的是和刘易斯争同一片领地了。   金兰殊从容笑道:“不会不欢迎我入行吧?”   刘易斯恰如其分地笑答:“很高兴又来了一个本土品牌,发扬中华文化。我开心都来不及,怎么会不欢迎?”   “刘总真是伟大。”金兰殊笑答,“我可没有发扬光大传统文化的宏愿,只是出于战略考虑。现在大中华地区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奢侈品市场,自己的本土品牌却尚未成熟,是可以分蛋糕的地方。”   刘易斯对金兰殊的回答不感到意外:“哦,金总说话还是这么直白。”   今天是金兰殊做主人的日子,金兰殊自然不会太摆谱,便笑着答:“刘总见笑。”   刘易斯摇头:“不会的,我还记得金总说过,上苑春亏损五年,贻笑大方。”   金兰殊记起当初自己是带着“宋风时偷人”的气来对刘易斯“恶语相向”的。现在金兰殊佳人在怀,自然就没这个恼意了,只笑:“是吗?我不记得啦!真是失礼!”   刘易斯却道:“目前做国风牌子的,我还没见过在短期内实现盈利的。希望您的是第一个。”说完,刘易斯便带笑走开了。   宋风时愣了愣,像是过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惊讶无比地说:“刘易斯……他是在讽刺你吗?”   金兰殊答:“显然是呀。”   宋风时顿感惊讶:“真没想到,他也会说不好听的话呀?”   金兰殊便有些恼了:“怎么?他是黄鹂鸟?嘴里都是天籁是吧?他是对着你才说的比唱的好听吧?”   宋风时无奈一叹:“没什么,我就感叹两句。”   那边又有投资人过来拉金兰殊去说话,宋风时便径自走开了。他单独走到了茶席旁,正想拿个糕点,却迎面撞见了周翊翊。   周翊翊朝他一点头一笑的,宋风时只觉得好没意思,但还是笑笑点头了。   周翊翊看着宋风时,叹道:“哎呀,宋先生今天穿得订制西装,真好看。”   宋风时便答:“怎么比得您玉树临风?”   周翊翊笑了:“你这是笑话我吧?我可没你漂亮。起码我是没有漂亮得可以一年从导购跳到了总监之位。”   宋风时便知道这是来“挑衅”的。他现在也不在夔龙集团做事了,乃是“云想”的总监,自然也不用看他周总裁的脸色。宋风时便反唇相讥:“我也没见过一个没背景的人空降亚太区总裁呢。依我看,长得好不如投胎好。”   周翊翊倒没想到宋风时平常静静的,原来说话也很伶俐。周翊翊就冷笑:“原本看你很乖巧腼腆,原来都是在金总面前装样子么?金总是吃这套的?”   宋风时原本就计较着周翊翊在SPA会所的事,便索性撕破脸,嘲讽道:“反正他是不吃在厕所堵人求婚那一套!”   周翊翊脸色煞白,没想到宋风时还知道这一关节。宋风时怎么能够知道呢?——周翊翊便以为是金兰殊告诉宋风时的。也不知道金兰殊这个嘴巴刻薄的人是怎么描述这个事情的呢!可真够周翊翊丢脸的了。   宋风时一招占了上风,便也不恋战,笑着说:“我先失陪了。”他大摇大摆地走开,依旧觉得气闷,便跑到了露台去透气。   却不想,在露台见着了刘易斯。   宋风时也是尴尬死了,硬着头皮说:“刘总。”   刘易斯见到宋风时,也有些惊讶,微微一笑,说:“小宋。”刘易斯仿佛觉察了宋风时的尴尬,便说:“我准备走了。”   宋风时微愕:“这么早么?刘总果然是贵人事忙。”   刘易斯轻微地摇摇头,带着叹息:“这个晚上我是特意空出来的,就是来见见你们二人到底如何。可是等我见了,却坐不住了。”   这话里的分量很重,宋风时招架不住,只得说:“那……那我先回去了。”   刘易斯说:“不,你留着吧,今天你应该是要高兴的。”说着,刘易斯便转身往楼梯出口的方向走去。   刘易斯并非是一个贪心的人,但却因为命运眷顾,总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看着宋风时的腰被他人搂着的时候,才叫第一次尝到了妒忌的滋味。   作者有话说:据说有读者觉得刘易斯会变态(不会的,刘易斯不会黑化。但因为“上苑春”和“云想”是竞争关系,刘易斯会和金兰殊使绊子、抢生意。不过我寻思这样也不算是黑化吧?) 第五十三章   当刘易斯离开露台不久,宋风时也回到厅子里了。   在园子里花木掩映的隐秘角落,走出了周翊翊和露丝。露丝惊讶地说:“没想到宋风时这么有手段,拉着一个金兰殊还拖着一个刘易斯。”   “确实是有两把刷子。”周翊翊不在乎地耸耸肩,“对了,我让你拿的资料拿到了吗?”   露丝将一个USB盘放到了周翊翊手里:“这个就是之前金兰殊在宝梵琉搞的‘本土化项目’的原始资料。我只拿到这么多。”   “好的。明天钱就会打到你的账户了。”周翊翊说,“那你在金兰殊那边继续努力工作,以后多多联系。好处少不了你的。”   露丝点头笑着说:“嗯,谢谢翊总关照!”   在“云想”品牌发布不久,周翊翊也开启了一个本土品牌“霓裳”了。“霓裳”挂在了“宝梵琉”旗下,拿到了宝梵琉的全部资源,也有夔龙集团的鼎力相助,风头自然盖过了“云想”。   第一个季度“云想”的内部汇报会上,金兰殊坐在主席位,圆桌旁则坐着黄老热、欧文、露丝、瑞克、曹大头,自然还有宋风时。   金兰殊是不急不躁的。身为市场总监的曹大头却很着急了。他说:“我们去约巴黎时装周官方日程的位置了,结果他们说,给中国品牌的位置不多。上苑春是肯定保留的,而在‘霓裳’和‘云想’之间,他们更倾向于给‘霓裳’。毕竟,‘霓裳’背后的夔龙和时装周关系更紧密。”   “说这么多,”金兰殊笑笑,“不就是说我们被‘封杀’了么?”   黄老热惊慌地说:“封杀啊?这可怎么弄?要不要那么大阵仗?”   “阵仗越大越好,证明我们构成威胁了。”金兰殊仿佛是无所谓地耸耸肩,“距离时装周还好几个月呢。只要我们的名头打响,不愁时装周不给我们留位。”   瑞克翻了一下文件,说:“可是,我们第一个季度的销售额虽然尚可,但也不算亮眼。宣传上的力度、广度依旧不足。”   “那是因为我们比较谨慎选用推广的平台。”宋风时说,“我们是一个新品牌,又是本土品牌,没有‘洋品牌’自带的光环,要是一开始不把姿态定高一点,恐怕以后就都提不上去了。奢侈品不是那么好做的。”   “没错。”因为宋风时资历最浅,恐怕没有威信,所以金兰殊经常表达对宋风时发言的支持,“做奢侈品,宁愿卖不出去,也要吊高价位。”   瑞克却不买账,继续对宋风时这个资历浅的“营销总监”发出质问:“那么,这个季度的营销计划是什么?”   宋风时定了定神,迎视着瑞克严肃的脸,说:“明星效应。”   “明星?”瑞克笑了,“你都说了,奢侈品格调很紧要的。要是明星选不好,反噬很厉害,我们可没有迪奥那样底子厚,选多糟糕的代言人都能如鱼得水。”   宋风时看了看金兰殊,说:“金总,我提议找何玉容。”   露丝惊讶的说:“是老牌影后何玉容吗?”   “是的。不是找她代言,只是让她穿一套礼服走红地毯罢了。”宋风时点头,“她最近出演《长生殿》之中的杨贵妃一角,获得‘旮旯电影节’提名,我认为应该让何玉容穿上‘云想’的高定礼服,这样能为‘云想’打响知名度。格调也很高的。”   瑞克也同意,说:“何玉容确实是一个老牌影后了,形象一直高雅,‘旮旯电影节’也是很适合的宣传阵地!”然而,瑞克又语调一变:“这样当然很好,但是何玉容已经是个成名多年的影后了,又是要出征‘旮旯’,恐怕团队会更愿意她穿成熟的奢侈品牌礼服,而不是这个才刚上架三个月的品牌。”   宋风时其实也有这样的顾虑。但他还是硬撑着:“那又怎么样呢?这件事也我们部门会做好的。不劳烦您担心。”   金兰殊用钢笔敲了敲桌面,说:“那小宋就去跟进吧。我没有意见。”   但凡是金兰殊说了“我没有意见”的事,其他人也不允许有意见。   这是金兰殊团队的默契。   而露丝听足了全过程,转头就把消息卖了给周翊翊,换了真金白银。   当宋风时好不容易铺桥搭路,接着以前学姐的路子找到了传媒的学长,学长那边又找到了何玉容的经纪人时,经纪人却遗憾地告诉宋风时:“我们选择了宝梵琉的‘霓裳’。”   宋风时不禁有些沮丧。经纪人就说:“真是抱歉啊。”   “没关系。”宋风时笑着说,“多谢你告诉我实话。”   原本,经纪人可以说“考虑一下”之类的话来敷衍的,也不必告诉宋风时他们已经选择了“霓裳”。但因为宋风时是通过熟人搭路去的,经纪人看在介绍人的面子上才多说了几句。   “云想”没有将办公地点定在价格昂贵的高大上写字楼,而是选在一个远离市中心的创意园区。金兰殊在那儿承包了一座五层高的小建筑,中间两层是创意工坊,让创意部门、设计部门的人做事。他则在第五层办公。   宋风时到了第五层楼,打开了金兰殊的办公室,一脸气馁地说:“周翊翊又比我们快了一步,去找何玉容了。”   金兰殊皱起眉,说:“他为什么也会想到何玉容?”   宋风时说:“不是何玉容不是最近出演杨贵妃吗?我们能想到‘云想衣裳花想容’来找她,也许周翊翊也是想到了‘霓裳羽衣’来找她吧。都是和杨贵妃相关的意象,也不奇怪。”   “嗯。”金兰殊走到宋风时身边,看着宋风时失魂落魄的样子,便说,“这不是离‘旮旯电影节’还有时间么?你怎么这么沮丧啊?还是有机会的。”   “真的吗?”宋风时仿佛不是很有信心。   金兰殊扶住宋风时的肩膀,笑说:“不是吧?你以前不是做一线销售的吗?难道都不抢生意的?”   宋风时讶然:“有什么好抢的?难道跑去别人的门店把客人拉过来吗?”   金兰殊笑着说:“你可以试试!成功了话感觉或者不错。”   宋风时也不习惯:“抢人?怎么抢?”   金兰殊以教导的口吻说:“做生意,千万不要讲斯文。‘摁着抢,吃着上’,方是正道。”   宋风时笑了:“你还会‘摁着抢、吃着上’啊?”   金兰殊也笑了:“可不是么?给你瞧瞧我的厉害。”   说着,金兰殊突然将宋风时扛起来。宋风时吓了一大跳,冷不防被扛起来,又冷不防被扔沙发上。金兰殊便压上来,要亲身表演要摁要抢要吃要上了。   欧文刚好打开门,看见了这一幕,脸色发青,嘴唇发抖:“我明明敲了门的……哎,算了……”又将门关上。   没有人理欧文。   欧文自己将文件再对一遍,心想:荒淫无道!太昏庸了!这公司到底行不行啊?   打开了职场社交应用,欧文发表了PO文:“在初创公司做总助,总裁脾气差,经常骂人。提拔了自己的男朋友做总监,现在在办公室白日宣淫。第一个季度业绩被竞品吊打!这样的公司还能呆吗?”   网友回复:“这么糟糕的公司你也不离开吗?你是不是有受虐狂?你的条件很差?找不到第二份工作了?”   “其实也没那么糟,待遇还是OK的。”欧文忍不住为自己和公司辩护起来,“工资是我上一份工作的150%,一年拿15个月薪水,该有的补助都有,按绩效定期加薪,分红要看年底业绩。五险一金不用说,还有补充的医疗保险,看私人医院都能够报销。”   网友回复:“你们那儿还招人吗?老板脾气差没关系,我脸皮很厚的。”   作者有话说:这就是金总脾气差还能招到人才的秘诀…… 第五十四章   在金兰殊的“鼓励”之下,宋风时又从打击中重新振作,认为不应该轻易放弃。   他要学金兰殊,做生意,不能讲礼貌!   宋风时厚着脸皮,把能联系的人都联系了一遍,问谁能搭上何玉容这条线。他倒没想到,居然是宋媚钗先回复了他:“啊?何玉容啊?我知道啊。”   宋风时看着自己的“室友”宋媚钗,非常惊讶:“你知道?”   宋媚钗说:“对啊,我一个相熟的前同事现在是在娱乐杂志做狗仔的,现在24小时地跟着何玉容呢。连她去拉屎刨哪个坑都知道了。”   “这……这合法吗?”宋风时到底还是比较斯文有礼、遵纪守法的。   宋媚钗笑了:“应该不合法吧。我也不知道!”   “不过……”宋风时也想着顾不得“江湖道义”了,便厚着脸皮问,“可是为什么要跟何玉容啊?最近她有什么动向么?”   “好像是有什么独家吧。也是我上次撞见他,他支支吾吾的,商业机密啊。”宋媚钗说,“他也不肯说哦。”   宋风时眼珠一转:“那你让他给我爆个料!杂志给他多少,我给他双倍!”   宋媚钗大惊:“真的假的?你这么有钱的吗?说出去他都不信啦!”   宋风时擅自做主:“杂志给他多少,金兰殊给他双倍!”   宋风时,说出去,鬼知道你是谁啊?   然而,金兰殊,这个名字确实是有点力量的。   对方听见金兰殊的名字,立即要价五倍。   真的是……   富得出名了也是一种负担啊。   宋风时其实也没多少钱,只得回去跟金兰殊商量:“您看……这个五倍的价格……”   “你自己拿主意吧。”金兰殊说,“这种小事,不用和我商量。”   宋风时看着价钱,说:“你们有钱人好像都不把钱当钱啊。”   金兰殊语重心长地说:“当你做生意的时候,就要学会将钱当成数字。”   宋风时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白做那么多年销售了,一点生意人的精明都没长。   金兰殊又问宋风时怎么认识的狗仔,宋风时才将宋媚钗的事情说出。   金兰殊听说宋风时家里住了个女人,便大为不满:“这成何体统!”   宋风时听着金兰殊这老先生的语气,便觉好笑:“她很快就要搬走的。”   金兰殊却说:“算了,她应该也是个可信的人,你索性将房子租给她吧。横竖你以后不住那儿,把房子空着也不成,是要出租的。租给可信的熟人好过给陌生人。”   “什么?什么空着?”宋风时怔愣了。   金兰殊便道:“新买的房子已经在装修啦,到时候你就能和我一起住了。”   宋风时更惊愕了:“什么?什么房子?”   金兰殊道:“你这脑子记性不行啊?你之前不是跟我说,让我买房子吗?我买了啊。”   “我……”宋风时仿佛想起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但那是玩笑话啊!   然而,金兰殊现在房子都买了,还已经装修了,一脸“快来表扬我”的表情。宋风时要是现在说“你傻呀,那是玩笑话”,估计要被金兰殊摁着打屁股。   向来很怂的宋风时只得勉力露出笑容:“真的呀?金总的行动力真是让人意外的强啊!”   金兰殊得到表扬,那尾巴都要翘天上去了:“是么?还行吧。”   宋风时又说:“可既然是想让我一起住的,怎么不先跟我商量呢?”   金兰殊道:“我知道你不会有意见的。”   宋风时不觉咬牙:专横霸道!   然而,当宋风时看到那个屋子的时候,确实是没有意见的。   很美,装修得很好,完全符合宋风时的审美,确实很棒。   但这样“先斩后奏”,真是让人火大。   不过,金兰殊天天都是这么让人火大的了。   宋风时也只能对自己说一句“习惯就好”。   从狗仔那儿买来了资料,说何玉容最近在和一个比自己小12岁的小鲜肉谈恋爱。金兰殊却说:“何玉容都已经是声名在外的大明星了,这种绯闻也伤害不了她。估计是无法动摇她的决定的。要是拿这个威胁她,说不定会适得其反。”   宋风时点头,说:“但我还是想去见见她本人呢。”   根据狗仔的情报,宋风时来到了一家清吧。   而何玉容正在该清吧里独自喝酒。   清吧也是会员制的,狗仔进不去。宋风时也是问金兰殊借了会籍才进去的。他径自走到在何玉容身边,笑着问:“我能坐这儿吗?”   何玉容冷冷一笑:“我有伴了。”   “没什么,我是GAY,不是搭讪的。”宋风时说。   何玉容反而笑了:“那你要做什么?该不是推销员吧?”   这玩笑话却成了真话。宋风时真的有些尴尬,硬着头皮拿出了名片:“您还真是慧眼。我确实算是……我是‘云想’的marketer。”   何玉容脸上的笑容便冰消雪融了:“嗯,行吧。”   宋风时拿出了手机,打开“云想”礼服的图册,放到何玉容面前:“难道你没兴趣看看吗?这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品牌,这个设计也是专门为你而订造的。”   何玉容冷冷瞥了一眼,说:“我很欣赏这个牌子,可惜,我觉得老牌奢侈品更适合自己的定位。”   “‘霓裳’也是新品牌啊。”宋风时晃了晃手机上的画面,“您看,‘云想’的设计更契合您电影的主题,您不这么觉得么?”   何玉容似乎有些烦厌了。她在这行是大姐大,一向是高高在上的,便也不客气地对这个“小职员”说:“对不起,你这个品牌我真的听都没听讲过。你非要我直白地告诉你,我觉得这个牌子衬不起我,你才满意吗?”   宋风时一怔,却不气馁,看到何玉容背着的是宝梵琉的名贵挎包,腕上也是宝梵琉的手表,他便立即笑着说:“你既然是宝梵琉的忠实客户,一定也知道金兰殊吧……”   何玉容说:“哦,金兰殊。我很讨厌他。将宝梵琉搞得不三不四,他走了很好。我觉得他这种草根起来的暴发户,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奢侈品。”   宋风时感到非常愤怒——他很少会这么生气,他被周翊翊当面羞辱,暗示他“潜规则”上位,都没有那么生气过   看着宋风时显示出恼怒的脸,何玉容不屑一笑,转身离开。   宋风时看着何玉容袅袅婷婷地离开,便呆坐在吧台旁。他一抬头,恰好看到了电视上周翊翊在做访谈。   面对对方提问“您作为宝梵琉的新任‘掌门人’,对于金兰殊的出走有什么看法?”,周翊翊侃侃而谈:“他走的时候是很狼狈的, 因为他没有完成自己给自己定的业绩。也是为了监督他的业绩进度,夔龙总部才委任我来当亚太区总裁……”   宋风时愤怒:“这明明是假话!他的业绩好着呢!”   旁边桌的人却说:“是啊,我都觉得金兰殊不行。自己做品牌,啧……现在是头猪都能自己做品牌了。”   电视里的周翊翊继续说:“我能理解,金兰殊也是承受了很多压力的。他毕竟是没有从小就在‘奢侈’的环境中浸淫长大的,快销式的思维在他脑子里根深蒂固。因此,董事会方面也多番批评他将集团几个奢侈品牌的格调降低。他还逼走几任颇有格调的设计师。这也是他为人诟病的地方。渐渐的,他好像也明白了,我们这个奢侈品集团,更需要designer,而不是一个manufacturer。”   宋风时听得很生气,便转身走向门口,想逃离这个地方。   他听见别人说金兰殊的坏话,比自己被骂还愤怒、还难受。   “小宋。”   背后是那把熟悉的温柔的声音。   宋风时一怔,扭过头,看见了刘易斯:“你……你也在啊?”   刘易斯笑着说:“你是不高兴见到我吗?既然在同一家餐厅遇见,就打个招呼,不算奇怪吧?”   “不、不,”宋风时摇摇头,“当然不。我、我只是有些抱歉,刚刚没看见你。”   “没事,我已经习惯了。”刘易斯面带微笑,“你总是看不见我的。”   宋风时怔忡无言。   刘易斯跟宋风时一并向门外走着,说:“相信你们这个阶段是很艰难的。金兰殊不是设计师出身,也是以“一名赶走designer的marketer”的恶名昭著,在high fashion的圈子里没有地位。又因为他本身没有背景,出身不高,说话难听,容易得罪人,很难找到财团做靠山,好不容易得到了HF的青睐,却不肯做人家集团的子公司,而没有得到相应的有效资源……现在应该是困难重重吧?”   宋风时闻言大惊。   他从来不知道金兰殊在面对这些困难。金兰殊在他面前总是意气风发,又告诉宋风时,说公司状况良好,让宋风时管好自己的事就行了。   宋风时也没看出来公司有什么问题。因为金兰殊在资金这一点上确实没骗人,金兰殊是靠自己做活招牌吸引了不少投资,但是,时尚圈——尤其是high fashion industry是一个很排外的圈子,如刘易斯所言的“有效资源”确实很难捞得着。不然,也不至于挤不进今年九月的时装周了。   若非这个圈子太过排外,刘易斯也不用将自己独立经营的品牌挂到了“艾玛寺”这“大树”的旗下,甘心做“艾玛寺”子公司。   金兰殊却是死也不肯做HF的子公司,所以傅丞对他也只是投些钱,真正珍贵的资源很少漏出来。另一方面金兰殊背弃宝梵琉出走,也遭到了夔龙集团的“封杀”,围追堵截的。HF固然能帮他,但也懒得。   宋风时忽然明白,也许,金兰殊看着很风光,但也一样承担着许多冷眼、嘲笑和看不起。   和刘易斯道别之后,宋风时开车到了一处花园洋房。   那是金兰殊买的新家,正在装修。   他独自走入了洋房的后花园,恰好看见了金兰殊。   金兰殊转过身,见到了宋风时,便微笑:“你来了?”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金兰殊仍是那样站得挺直的,穿一身白色的衣服,如同鹤一样的卓然。要不是刘易斯的话,宋风时完全无法从金兰殊的气度中读出一丝困顿。金兰殊微笑,拉着宋风时的手,问他:“喜不喜欢?”   宋风时顺着金兰殊的目光,落在花园上。这是个精巧的花园,墙壁上爬满了幻紫双色的铁线莲,美好得像童话一样。   宋风时说:“很喜欢。”   金兰殊点头,说:“其实我从小就希望有一个带花园的别墅。父母说,这个太贵啦。我们是买不起的。我就不信了。”   ——我就不信了。   这语气里是金兰殊独有的自傲。   宋风时仿佛被感染了,也带着骄傲的语气说:“我也不信。”   金兰殊一怔:“什么?”   宋风时仰脸看着金兰殊,说:“他们说你不行、不好的话,我都是不信的。”   如同宋风时所看到的样子,金兰殊一直保持着骄傲和自信,毫不怀疑自己的成功。然而,也如同刘易斯判断的那样,金兰殊被围追堵截,举步维艰。可是,金兰殊的骄傲自信不允许他与旁人倾诉苦闷,自然也不能让他拿到一点儿来自外界的鼓励。   宋风时这句话,对于金兰殊而言,就像是花园墙壁上开的铁线莲,欣忭忽然在石头上旺盛生长。   但是,金兰殊却也无从说出一个合乎自己心境的话。   他好像不是很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就这样,无言以对的金兰殊低下头,捧着宋风时的脸,在爬满铁线莲的墙壁角落接吻了。 第五十五章   狗仔那边发了一张图,说,何玉容的男友给何玉容送了一件灰色的水貂皮草。   宋风时拿着那张照片,找到了黄老热,问:“我们品牌有同款的皮草的吗?”   黄老热看了一眼,说:“这种基础款的皮草,都是大同小异的,看照片都是一样的。”   宋风时点头,却说:“金总这边不是说了,数据显示,超过半数的年轻消费者拒绝皮草,我们这边也不能用吗?”   “嗯,对,”黄老热点头,“我们的是仿皮草,人造的。很环保,你放心。”   宋风时点点头,又去找了曹大头。   曹大头是做网络营销起家的,现在做市场也很注重数字化。这也是金兰殊选择带他,而不带贾克琳的原因。金兰殊始终认为现在是新形势,奢侈品要拥抱年轻化和数字化两大概念。   宋风时拉着曹大头一起商量对策,聊得是热火朝天的。   这天晚上,社交平台上就有一则热度很高的新闻了:何玉容穿皮草上街,被动保者泼红油漆。还带了图,何玉容穿着漂亮的灰色皮草,被淋了红彤彤的颜料,看起来非常凄惨。   宋风时拉着曹大头,低声说:“淋红油?会不会太过分?”   曹大头摇头摆手:“不是红油啦!只是红墨水而已。我做人是有底线的!”   何玉容是大明星,这消息很快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有网友控诉动保者过激,说人家有钱怕冷穿水貂关你X事,你妈妈是貂吗?穿貂咋地啦?你咋不去东北街头转一圈,看到一个穿貂就泼一下看你能打得过几个东北女人?   也有大批网友激情辱骂何玉容残忍,将人家的皮挂在身上做装饰,实在是无耻之极。   宋风时也没想到风会吹得那么激荡,不觉说道:“其实何玉容也是‘受害者’啊,怎么骂她的人比支持她的人多那么多?”   曹大头说:“你就不懂了吧,因为何玉容虽然是‘受害者’,但不是‘完美受害者’。”   何玉容被淋了红油,还被推到舆论风暴的中心,被千万网友喷了一通。   她们团队的公关现在也在想办法做事情补救。   虽然说何玉容是“受害者”,但公关人员认为,何玉容还带着某NGO“亲善大使”的名衔,此刻出来硬杠说“穿皮草是我的自由”,实在是不智之举。   此事,何玉容经纪人的电话却响了。   “小宋?”经纪人语气急切,“我现在没空处理你的事……”   宋风时说:“考虑和‘云想’合作吗?”   半个小时之后,何玉容在社交平台上发出了“云想”的皮草图册和消费小票,表示自己穿的是中国本土品牌“云想”的环保皮草。她一直支持国货,也热爱环保。她理解动物保护的心情,并不打算追究对方的责任。   就这样,何玉容成为了比较“完美”的“受害者”。舆论终于也朝对她有利的方向吹了。   “何小姐,”宋风时带笑说,“你还觉得‘云想’衬不起您高贵的身份吗?”   何玉容心中咬牙切齿,却笑着说:“什么呀?我怎么会说这样的话?我一向很支持本土的new designer的。”   宋风时保持微笑:“嗯,那很期待与您在旮旯电影节的合作。”   这算是宋风时首次学会了金兰殊说的,做生意不要讲礼貌,不要讲道义,干他娘的就是了。   他想:我也从一个知书达理的人变成了一个无赖了……   都是金兰殊的错!   虽然旮旯电影节的宣传还没开始,但是这次的风波也无疑为新品牌“云想”做了一次免费的推广。   宋风时也让曹大头以“云想”的名义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声明,说公司一直是环保主义的。又发通稿,说“云想”的创始人金兰殊曾在宝梵琉任职CEO,当初宝梵琉的鞋类设计总监违反动物福利,引起金兰殊反感,金兰殊立即将这个总监辞退,并发布了一系列非皮革的鞋类,表达爱护动物的决心。   金兰殊看完了通稿,还笑着说:“没想到我还有被全网称赞‘慈善’的时候。”   黄老热说:“对外树立友善形象真的很重要。现在环保在行业是个重要理念,所以很多品牌都开始弃用珍稀动物的皮革了。”   金兰殊点头,说:“这也挺好的,还省钱呢。”   黄老热摇头,说:“金总还真不适合做环保主义者。”   金兰殊却说:“环保不就是节约资源么?我节约钱不也是一种环保?”   与影后何玉容的合作算是定了下来了。不相信“承诺”的金兰殊敦促着,“云想”便和何玉容团队将合作落实到了合同上。这样,金兰殊才算比较安心。周翊翊那边得知何玉容拒绝了与宝梵琉合作,非常失望,让露丝盯紧一些,说做高定礼服程序复杂又繁琐,还是有隙可寻的。   和何玉容的合作确定了,宋风时才算能过一个安稳一点的周末。   周五晚上,宋风时打算好好睡觉,却不想接到了欧文的电话。   欧文一般是不会大晚上给他来电的。   宋风时认为一定是紧急事件,便急切地接起电话:“喂,欧文,怎么了?”   欧文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那个……明天搬家公司会过来你这儿,金总和您说了吗?”   宋风时一愣:“搬家?什么搬家?”   欧文扶着额头:“金总果然没有事先商量么……还好我自己知道来打个电话说一声……”   “怎么……怎么回事?”宋风时惊愕无比。   欧文说:“是这样的。他说让您明天搬去住洋房。还说您一定会很高兴呢!”   宋风时简直要气死了:“神经病呀!”   欧文“嘘”了一声,说:“宋总,您冷静……”   宋风时也觉得欧文何其无辜,便软下语气来:“我不是说你……”   “我知道。”欧文叹气,又用特别可怜的语气说,“宋总,我求求您了……您就当可怜可怜小的,明天请配合一下,并装作很高兴,可以么?”   生活不易。   宋风时何等心软,不情不愿地说:“行吧。”   欧文长舒一口气,朝金兰殊比了个OK的手势。   金兰殊点点头,通过了欧文本月的补助申请。   欧文越来越觉得老板昏庸,但因为薪水很好,也没有什么要离开的意思。   宋风时便与宋媚钗说:“我明天就要搬走了……”   闻言,宋媚钗大吃一惊:“这么突然?”   “嗯,我也觉得挺突然的。”宋风时无奈,耸耸肩,说,“不过……这房子终于只属于你一个人啦!”   宋媚钗一笑:“所以,你就变成我的房东啦!”   “对啊,亲兄妹,明算账。”宋风时抄着手,笑着说,“从此你可要准时交租,我不会留情的。”   宋媚钗眨了眨眼,说:“你是要和女朋友同居吗?”   冷不防被这么一提问,宋风时险些噎住了:“这个……你怎么会这么想?”   宋媚钗说:“我猜的呀,不然这是你自己买好了的房子啊,你为什么要搬?也没听说你买新房子了。”   “其实……”宋风时默然半晌,“我没有女朋友。”   宋媚钗闻言大为吃惊:“什么?你说的是真的吗?”   “嗯。”宋风时愧疚地点头,“真的。”   宋媚钗愕然:“那你……那你之前说的那些感情烦恼都是骗人的?编故事的?”   “不全然是。”宋风时头痛地挠挠后脑勺,坦白说,“其实,我是同性恋。”   宋媚钗惊得嘴巴张大了半分钟,但很快接受了这个现实:“是哦,你这一行……是我没想好。你做这个,八成是GAY嘛。是我以己度人,太想当然了。”   “也不能这么说,”宋风时笑笑,“我们公司也有直男啊。那个总助欧文,就是直男,下回介绍你认得。”   “不用、不用。”宋媚钗摆摆手,又好奇起来,“那你的男朋友是你公司里的人么?”   宋风时一怔,犹豫一下,还是决定和宋媚钗讲实话:“嗯,是的。”   宋媚钗眼睛睁得大大的:“谁?我认识吗?”   “应该知道。”宋风时深吸一口,终于和盘托出,“就是你之前写的、和傅丞‘频频密会’、‘暗送秋波’的那个……”   “什么?!!!!”宋媚钗险些从凳子上掉下来,“你是说……金金金金……”   “金兰殊。”宋风时截口道。   宋媚钗吓得几乎魂飞魄散:“天啊!金兰殊就是你口中那个毒舌的娇蛮大小姐女朋友?”   宋风时也是哭笑不得了:“我……毒舌就算了……我什么时候说过他是‘娇蛮大小姐’了?”   “虽然没有这么说,”宋媚钗想了想,说,“但听你的描述和形容,就是这么一回事呀。”   宋风时仔细一想,竟然也是无法反驳。 第五十六章   会议上,曹大头作为市场总监再度发言:“作为一个新的品牌,定位非常重要,尤其是做奢侈品,讲的就是‘档次’两个字。没有‘档次’,定价就不会被消费者接受。”   露丝小声地跟宋风时吐槽说:“‘档次’这个词听起来好土。”   宋风时也就笑笑,不说话。   曹大头继续说:“在中国,消费者遇到一个新的、没听说过的牌子时,最常问的一句话就是‘这个牌子是什么档次’。”   露丝这才算有些信服:“好像确实如此。”   曹大头便说:“对于我们而言,要让‘云想’这个牌子‘上档次’,还是要进驻高档商场的黄金铺位。当我们店铺旁边都是普拉达、纪梵希这些品牌时,我们的‘档次’,就自然而然地上去了。在中国TOP10的奢侈品百货,我们已经进驻了两家。第三家可以定在吴郡广场,主要是它最近有了空档……我已收到消息,星八颗咖啡厅不续约了……那是临街铺位,非常有优势。当然,租金也是一个问题……”   “不是问题。”沉默许久的金兰殊发言了,“钱,不是问题。”   宋风时打了个冷颤——他和金兰殊在一起好几个月了,还是不习惯金兰殊这种“钱嘛,来来去去,走了就会回来”的“土豪”态度。   讲到花钱,宋风时还是会肉疼呢。   曹大头也联系过了吴郡广场那边的经理,在洽谈相关的事务。经理说:“我们吴郡广场是高档的百货,对牌子审核是很严格的,你们这个品牌么……比较新,我们审核方面会更谨慎一些。另一方面,想进驻我们吴郡广场的品牌也非常多,我们都是以‘先到先得’为原则的……”   “加钱。”曹大头说,“我们愿意加钱。”   经理笑笑,说:“这真的不是钱的问题。”   曹大头说:“听说你儿子想考美国常春藤的那个学校哦……我认识MIT的招生官……”   经理说:“哎呀,这是不是真的?”   “真的。”曹大头说,“我一看你儿子就一表人才,绝对可以上的。不行的话,还可以走捐助的路子嘛。”   经理笑笑,说:“其实……我的是女儿……”   曹大头一怔:“你女儿叫王大强?”   “因为她小时候体弱,起这个名字图好养活……”   这个招商经理与曹大头谈着子女教育的问题,越发投契,一见如故了。曹大头也借着金兰殊那句“钱不是问题”来壮胆,跟招商经理说了:“我们‘云想’就在你们吴郡广场的‘waiting list’上,你女儿也在MIT的‘waiting list’上,都真的是同是天涯沦落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招商经理举杯与曹大头痛饮,“你这个朋友,我是交定了!”   在曹大头与经理喝酒的时候,宋风时在花园洋房里看报纸,而金兰殊则在他身边看报表。   宋风时有些忧心地放下了报纸,说:“曹大头一个人过去吴郡,合适么?”   金兰殊说:“不是给他配了下属和助理吗?”   “我只是……”宋风时顿了顿,“觉得我是负责推广的,也该陪着去。”   金兰殊抬起眼皮,说:“去那边又是喝酒又是应酬的,你去做什么?”   宋风时说:“我只是……”   “你别什么都想着插一脚。”金兰殊没好气地说,“不如多想想何玉容去‘旮旯’推广的问题。她不是嫌我们之前定的礼服老气,要推翻重做么?”   “她真的是意见很多。”宋风时语带嫌弃的说,“枉我以前觉得她是实力派优雅女演员,还挺喜欢她的。”   金兰殊有些惊讶:“她怎么得罪了你?”   宋风时也有些惊愕:“嗯?怎么这么说?”   “因为你的语气。”金兰殊说,“我从未听见你用这样的语气批评他人。你不是老好人么?”   宋风时一怔,想了半天,他也不曾记得自己曾经这样嫌弃一个人——更何况这个人和他还不熟,就见过几面而已。   归根究底,宋风时就是记恨何玉容曾经说过“很讨厌金兰殊”、讨厌金兰殊“将宝梵琉搞得不三不四”、说金兰殊是“草根起来的暴发户,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奢侈品”。   不过,宋风时也不想告诉金兰殊这件事。   别人对金兰殊的恶言恶语,宋风时自然是不想转述的。   宋风时便模糊地说:“嗯,就是我之前去求她穿我们的礼服的时候,她说的话不是很好听。让我对她的印象颠覆了。”   金兰殊闻言,便以为何玉容怎么羞辱了宋风时了,自然相当恼恨。   翌日,何玉容去工作室试衣服。金兰殊和宋风时也去观察了。   何玉容换上黄老热设计的衣服,却是满面嫌弃,只说:“这个衣服我穿起来就像个桶。”   金兰殊在一旁看着,便说:“那桶裹上了布当然也是桶。”   何玉容脸色大变。黄老热赶紧拉着何玉容改衣服,说:“既然觉得腰身比较宽,那我们试试加这个腰束。”   何玉容看着腰带,却说:“不是腰带的问题。”   “对啊,”金兰殊说,“是腰的问题。”   何玉容肺都要炸了,只说:“金总,你是来评价衣服的,还是来评价我的?”   金兰殊却道:“你穿上了我们的衣服,就是代表了我们的品牌了,是一个整体的形象。我倒是希望别人只看见衣服看不见你呢!那还好看多了。”   何玉容气得想打人:“那你请我做什么?不如换个人吧!”   金兰殊拿着合同说:“我也想,但是合同都签了,能怎么办?希望你好好管理形象,不然请付违约金。”   何玉容真的是气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黄老热赶紧打圆场,借口说是改衣服,拉着何玉容却别处。   谁能知道,何玉容批评了金兰殊,却惹怒了宋风时。惹怒了宋风时,就也惹怒了金兰殊。从头到尾,金兰殊都根本不知道自己被何玉容批评过呢。   金兰殊想着是给宋风时出气,没想到其实是给自己出气。   宋风时看着何玉容气到变形,也真是觉得好笑,但是也有些害怕,只拉着金兰殊说:“你别这样开口闭口得罪人。她到底是要给我们做形象的。闹不愉快了也没有好处。”   金兰殊却道:“怕她呢?我们是甲方,应该是她无偿受气赔笑脸才对。”   宋风时也只是摇头叹气,对何玉容是同情多于生气了。   曹大头那边又传来好消息,说吴郡广场的铺位是十拿九稳了。   无独有偶的,宝梵琉的“霓裳”也打算入驻吴郡广场。   周翊翊却没有去吴郡,而是先去了上苑春的办公室,找到了刘易斯单独谈话。周翊翊是开门见山地对刘易斯提议:“我觉得,我们应该合作搞垮‘云想’。”   刘易斯似乎颇感意外:“为什么?”   周翊翊一笑,说:“我知道你不喜欢金兰殊。”   刘易斯也笑,说:“那你认为我喜欢你么?”   周翊翊摇头,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你更不喜欢金兰殊。”   “这是没有的事。”刘易斯仍是那很有风度的模样,“我的意思是,我没有不喜欢你们。事实上,我很欢迎你们进入这个市场,共同繁荣,百花齐放。”   周翊翊心想,这人真的是如传闻一样爱装逼。场面话那是“母猪戴奶罩,一套又一套”的。   虽然暗地腹诽,周翊翊却保持笑容:“我们夔龙拿到了中法文化节的入场券。你需要么?在中法文化节上宣传你的‘上苑春’,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吧?”   “哦?”刘易斯果然提起了兴趣,“既然是文化交流的场合,我当然感兴趣。”   当然,刘易斯不会天真地以为这是“无偿奉献”的。于是,刘易斯也很上道地问道:“你需要什么?”   周翊翊说:“我需要吴郡广场的铺位。”   刘易斯说:“你们宝梵琉百年老品牌,和吴郡广场早有合作,要他们的铺位不需要通过我。”   “我要的是门面那个铺位——原来‘星八颗’的那个。”周翊翊已从露丝那儿得知“云想”要拿那个铺位,那周翊翊自然是要抢占先机的,“我知道,令尊是吴郡广场的开发商,在这件事上是有绝对的话语权的。”   刘易斯微微一笑,说:“唉,那我试试吧。但现在家父半退休了,集团是家兄话事,他也不一定会听我的。我可不能写包单。”   “有刘总这一句,”周翊翊笑道,“我就满足了。”   话虽如此,周翊翊还是亲自飞往了吴郡。刘易斯亦然。   说起来,刘易斯有好几个月没有回家了。他们家是做地产的,所住的自然是豪宅,欧式的豪华装修风格,香槟金的大尺寸水晶吊灯,胡桃木色的螺旋楼梯,大理石的地板……总之,就和刘易斯本人低调内敛的审美风格大相径庭。   刘易斯经过茶色的烤漆玻璃墙做的隔断,来到了金碧辉煌的饭厅,看到了抽雪茄的父亲老刘,还有正在看报纸的兄长刘修斯。老刘看到刘易斯的身影,挑起眼眉:“你还在搞那个卖衣服、茶杯、台台凳凳的杂货生意么?”   ——这就是刘易斯不喜欢回家的原因。   刘易斯保持微笑:“是的,还在打理我的品牌。”   老刘冷笑:“不用审啦,八百年不回来一次,一回来肯定就是为了那摊生意了?”   刘易斯点头微笑:“是的。”   老刘不屑一笑:“竟然还没赔光么?”   ——这个父亲的存在,大约就是刘易斯一直好脾气、骂不还口的原因。   刘易斯淡笑回答:“是的,艾玛寺的钱很多。赔不光。”   “啧。”老刘瞥了旁边的刘修斯一眼,“你也说说你弟弟。”   刘修斯抬起眼皮,朝这个与自己长得七八分像的弟弟笑:“回来了?”   刘易斯说:“回来了。”   到底都是姓刘的,是一家人,没什么好说的。   倒是刘易斯一回家,“云想”这边就传来坏消息了。曹大头一大早匆匆忙忙地找到了金兰殊,焦急地说:“那个负责招商的经理不肯做了!说要秉公办理,又说排队等入驻吴郡广场的商家非常多,我们得排期到五年之后。到五年之后,还不一定能拿到我们想要的铺位!”   “我知道了。”金兰殊神色很平静,“你先出去吧。”   “你……你知道了?”曹大头大惊。   金兰殊点头,说:“我也是有自己的消息源的。”   “那……那也是。”曹大头带着愧疚的心情离开。   看着曹大头走出了办公室并关上门,金兰殊淡定的表情也撑不住了:先是何玉容……然后又是吴郡广场……“霓裳”那边次次领先——不用审,肯定有“内奸”!   能够第一步就知道何玉容和吴郡广场选址的消息的,通共也就是那么几个人。曹大头也是其中一个,欧文当然也是,还有好几个呢……谁都信不过了。   金兰殊打了内线电话。   欧文很快就接起了电话:“您好,老板。有什么吩咐?”   金兰殊说:“帮我订去吴郡的机票。”   欧文说:“随行的人员有多少名?”   “你也不必去,坐镇总公司帮我处理文件。”金兰殊现在觉得谁都信不过,便答,“轻车简从,不带别人。”   “不带别人?”欧文难以想象一个小王子似金兰殊的单独出行,没有人鞍前马后,“嗯……小宋先生也不带么?”   “小宋先生是别人么?”金兰殊没好气地说,“你就把他看成是我的内裤,去哪儿都一定带的。”   ——真是浪漫的比喻呢,老板。小宋先生听到了一定很高兴呢,老板。   欧文扯了扯嘴角,说:“是的,老板。我明白了,老板。” 第五十七章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做生意都是争分夺秒的。   金兰殊和宋风时订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到了吴郡。   宋风时有些讶异地问金兰殊:“就我们两个?”   “还不够吗?”金兰殊语气充满对敌人的蔑视,“对付那些‘杂碎’,我一个绰绰有余。”   宋风时真是服了金兰殊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保持的无理由骄傲。因此,宋风时没好气地说:“您一个就够啦?那我来做什么?”   金兰殊摸了摸宋风时的脸颊,笑着说:“你是我的最佳观众!”   “我懂了。”宋风时说,“我就是来见证你的英明神武的!”   金兰殊哈哈大笑。   然后,宋风时很快明白,他可不是来做轻轻松松的观众的,金兰殊一个人根本不行——金兰殊养尊处优惯了,很多事情也不会弄,连预约餐厅都不懂。宋风时便充当起欧文的角色来,帮忙跑前跑后的、去处理琐碎的事务。   宋风时觉得自己俨然成为了一个小助理了。   他感到有些疲倦,夜里在酒店里就略带抱怨地说:“怎么不叫上欧文或者露丝呢?”   金兰殊笑笑,说:“怎么?你现在以‘总监’自居了?不肯为老总‘鞍前马后’了?”   “我哪里是不肯为老总‘鞍前马后’?我是怕老总您不够‘前呼后拥’而已。”宋风时歪在酒店床上笑笑,“从效率上来讲的话,也确实是欧文或者露丝做这个比较擅长呀。很多事情我也是抓瞎——比如开私家车进高铁站要怎么停车、走哪边快捷不绕道,这个我真的是百度都百度不出来。要是欧文的话,他一定问都不用问就懂得操作了。”   金兰殊转念一想,却说:“这两天的行程,我们可是谁都没告诉的吧?”   “没有呀。”宋风时感到有些奇怪,“到底怎么了?”   金兰殊又问:“那有人跟你打听么?”   “嗯。”宋风时点点头,脸色也显得有些谨慎,“你是在怀疑什么?”   金兰殊问:“谁跟你打听我们的行程了?”   宋风时定了定,说:“露丝呀,还有瑞克也有问。但这倒不奇怪,露丝也是跟我闲聊的时候问起。至于瑞克,他是做推广的,也是跟我聊起工作相关的事情时问了两句的,都很自然。嗯,还有一个是黄老热,他也是随口问我们去干什么了。”   金兰殊扶着腮帮,想了半天,说:“好,那这样,你告诉露丝,我们明天中午去S CLUB找一个‘大人物’聊天,叫她不要说出去,因为很重要。然后告诉瑞克,我们明晚去W Hotel见一个‘大人物’,叫他不要说出去,因为很重要;同时,也告诉黄老热,我们后天中午要去MOMO餐厅见一个‘大人物’……”   “叫他不要说出去,因为很重要?”宋风时问。   “是的。”金兰殊点头,“不要让他们告诉别人。”   “那……那然后呢?”宋风时问,“这是为了‘掩人耳目’?那我们到底是去哪儿?”   金兰殊笑笑,答:“都去。”   为了让“剧情”更加可靠,金兰殊将这几个地方都列入了行程,同时,这几个地方在这几个时间点上确实是有活动的。   露丝一如既往的,在收到消息之后就立即跟周翊翊报道了。   “S CLUB?”周翊翊挺怀疑的。   此刻的周翊翊其实也身在吴郡,准备着进驻吴郡广场的事情。   于是,周翊翊派人打听,很快,助理回复说:“确实是,明天吴郡广场那个集团有一班高管在那儿约好唱KTV呢。”   周翊翊立即庆幸起来:“还好我打听出来了!我必须阻止他与那些高层接触!”   助理却说:“其实刘易斯那边都答应我们了,签约也在谈了,我们就算不去S CLUB也不会怎么样吧?”   周翊翊却说:“这个合约一天没签,那就一天都不算稳妥。之前何玉容的事情还没给我们足够的教训吗?他们很厚面皮的,‘摁着抢’,什么都干得出来。不盯紧一些可不行。”   “好的,”助理说,“那我马上就安排去S CLUB的事。”   S CLUB是当地一家有名的俱乐部,外面看起来像是老房子,里面则复古KTV的装潢,灯光昏暗,以紫色为主,天花板上吊着花朵形的水晶灯。室内以玻璃墙和水晶柱切割出简单的空间感,配合着灯光的色调,颇为迷幻。   金兰殊带着宋风时到达此处,尝试登上二楼,却被拒之门外。   “没有邀请不能进去。”保安生硬地拒绝。   金兰殊说:“是吗?我可是刘先生的朋友。”   保安却一言不发。   “这不是金兰殊么?”周翊翊从另一头走来,笑着说,“这么巧?”   金兰殊看到周翊翊,眼光微微闪动:“原来是你。”   周翊翊笑着说:“你也是来参加吴郡广场团建的吗?不会吧?”   金兰殊说:“难道你是来参加团建的?”   “哈哈,那倒是!我现在可是他们的‘宾客’了,”周翊翊语气中充满自傲,“也是聊签约的事情吧。因为我们‘霓裳’要进驻吴郡广场啦!”   “哦?”金兰殊皮笑肉不笑的,“你们卖得那么差,租金不亏死么?”   周翊翊不介意金兰殊的嘲讽,笑着说:“我们大品牌,是联合经营,免租金呀。跟你们这些门都进不了的小公司可不一样。”   金兰殊却冷冷道:“看你这个嘴脸,我用脚趾头都猜到,一定又是你下的绊子?抢走我们的铺位了?”   “什么‘你们’‘我们’的?”周翊翊摇摇头,“这铺位到底是谁的?你想清楚点吧!”   金兰殊侧目:“我想得太清楚了。”   周翊翊仰头笑笑:“你真的太看得起我了!我也想封杀你呢!但我在房地产界有什么地位呀?你自己想想吧,吴郡广场头上的财团到底姓什么?”   姓刘。   周翊翊和金兰殊都默契地没有说出这个“刘”字。周翊翊笑呵呵的,带着赢家的姿态,大摇大摆的走上了被封锁的二楼。他料定金兰殊是个锱铢必较的人,一定会怀恨刘易斯,伺机报复。他周翊翊看好戏就行了。   金兰殊果然想到刘易斯身上了,拉着宋风时说:“一定是刘易斯!”   “刘易斯?”宋风时愣愣的,“和他有什么关系?”   金兰殊说:“吴郡广场是归‘傲鹰集团’管的。‘傲鹰’就是刘家的。周翊翊说的也是对的。他也没有那么大本事操控‘傲鹰’这么大的财团。反而是刘易斯比较有可能。”   宋风时对这些盘根错节的利益纠葛毫不知情,但却仅凭一点对刘易斯的了解而否定:“我们和刘易斯无仇无怨,他怎么会封杀我们?”   金兰殊却说:“他上次来我们庆功派对的时候,不是一脸吃了shi的样子?还满嘴不干净地诅咒我们不能在短期内盈利呢。你真以为他是什么谦谦君子啦?做生意的人,都是很懂得‘爆阴毒’的!”   宋风时却摇头:“我倒不这么觉得。”   金兰殊本来还不怎么气刘易斯的,做生意,这样很正常。但因为宋风时维护刘易斯,金兰殊就动了真气了:“你……你怎么总是为那个小贱人说话?”   宋风时大感冤枉:“我没有啊!而且……现在事情是怎样的都没搞清楚呢,你怎么就骂人‘小贱人’呢?”   金兰殊更生气了:“你看!你又维护小贱人了!”   宋风时见金兰殊认真恼了,便耐着性子,告诉自己三遍:他是我老板!他是我老板!他是我老板!   于是,宋风时拿出了对待老板的态度,陪着小心:“不是,我认识刘易斯是谁啊?我和他根本就不熟嘛!我维护他做什么?”   金兰殊却冷冷地说:“我倒是觉得他和你挺熟的。”   “这真的是没有。”宋风时摇摇头,“而且啊,重点根本不是刘易斯呀!是周翊翊呀!周翊翊讲的话,也能信么?”   这话倒是说到点子上了。   金兰殊勉力从脑子里把醋控一控,勉勉强强道:“刘易斯不是什么好人,但周翊翊才是‘头号敌人’。我当然知道。但你别忘了,刘易斯也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大家同争一块地的,你别真的觉得他会保持君子风度才是。”   “是的。”宋风时点头,“金总说得太对了。”   金兰殊没好气的,带着宋风时离开了S CLUB。   晚上,金兰殊也带了宋风时去W HOTEL。但在这里,他们就没有遇到周翊翊了。因此,金兰殊更肯定了自己内心的猜测。   他俩在那儿见过了客人,吃过了晚饭,便开车回酒店。应酬桌上倒没吃多少,回到酒店房间,他们就泡泡面吃。   宋风时又说:“如果是欧文在的话,我们肯定不用吃泡面那么惨。他总是能帮我们把行程处理好的。”   “是的,”金兰殊点头,“现在打电话让欧文明天来吧。”   宋风时差点噎着了:“你……你不早点叫他?现在都那么晚了。”   “没事的,他习惯了随传随到的。”金兰殊语气里一副理所当然,“不然给他那么高工资,以为不用干啊?”   宋风时也无奈了,给欧文打了个电话,说:“金总让你明天坐最早一班飞机过来吴郡。”   ——我操你妈!   “好的,小宋先生。没问题的,小宋先生。”欧文的声音在电话里非常清澈,语调柔软如同客服,“那么晚了,你们还没睡呢!真是辛苦了。”   宋风时却笑着说:“对啊,这么晚了,还打给你呢。没打扰你休息吧?”   ——知道你还打?操你妈!   “不会的,小宋先生。我很高兴呢。这几天我都很关心你们的工作进展,知道你们没有带助理,我都一直很想陪着去的。”——这几天我好快乐啊!老板不在!我多快乐呀!为什么要叫我过去出差?操你妈啊!   宋风时挂了电话,便和金兰殊说:“看来,欧文真的很敬业爱岗呢!”   “当然!不然我给他那么多钱干什么?”金兰殊明知自己给欧文的钱是业内的领先水平,才心安理得当“魔鬼老板”、“霸道总裁”的。   又不给钱、又摆谱儿的事,金兰殊也是干不出来的。   虽然不给钱又爱折磨下属的老板还是很多的。   金兰殊又打了电话给露丝,让她去外地出差。露丝也没办法,只得答应下来。   金兰殊和宋风时吃完了方便面,正准备洗澡睡觉。金兰殊却忽然说道:“其实我想你说的有道理。周翊翊忽然提这么一嘴,一定是别有用意的。我看刘易斯其实人品也还行。”   宋风时高兴地点头:“对啊,我看刘易斯人品挺好的。”   “我就知道!”金兰殊一下子撕破了和善的伪装,又恶行恶相起来,“你就是帮着那个小贱人说话!还不让我把你的真心话试出来了!你就是觉得他人很好!对不对!你到底是站在哪边的?”   宋风时愣住了,万万没想到刚刚金兰殊故意说“我看刘易斯其实人品也还行”是拿来试探自己的。   而没有通过金兰殊“测试”的宋风时便“触怒龙颜”了。   接下来的行程中,金兰殊全程表演生闷气。   欧文凌晨收拾包袱打车赶飞机,一路风尘仆仆赶到酒店,就遇上了一个生闷气的金兰殊。   操你妈。   欧文心想,我祂妈招谁惹谁了? 第五十八章   “傲鹰”集团办公室是根据老刘的审美打造的,尽管现在办公室的主人是刘修斯,但一切都没有太大的变化。   刘修斯没有试图更改老子的装修风格。   因此,每次刘易斯踏进去的时候,都觉得自己的视觉遭到了蹂躏。   地面铺着黄龙玉色的全抛釉玻化砖。玻化砖是市面上亮度最高的地砖,因此,地面就像一面巨大的、金黄色的镜子,什么鞋底脚底都照得清清楚楚的。天花板的顶棚也是一样镶嵌着折射度很高的茶色镜子,配合着高亮度的灯光,整个室内的亮度如同芒果台偶像剧的打光——而装修色彩的对比度亦然。   刘易斯皱着眉,心想,为什么他的老父亲如此沉迷“豪华大气”的装修风格?   次次进来,刘易斯都想戴一副墨镜,不然呆久了眼睛会痛。   他的兄长——刘修斯先生,仿佛已经习惯了这一切,很怡然地坐在了宽阔的镶嵌天然石材的办公桌背后,对刘易斯一笑:“来了?”   刘易斯微微一笑,点头坐下:“这次让我来,是有什么事?”   “嗯,这件事跟你说一声。”刘修斯说,“‘云想’将会进驻吴郡广场,就在之前‘星八颗’的位置上。”   刘易斯微微有些惊讶。   之前,周翊翊拿着中法交流文化节的商户入场券来跟刘易斯做交易,要求刘易斯帮他把铺位给“霓裳”。刘易斯说了一句“尽力而为”,算是答应了。当然,也没有把话说满,此刻说办不成,也无伤大雅,只是有些伤面子和交情而已。   周翊翊也说“有你一句‘尽力而为’,我就放一百万个心了”。这话虽然有些吹捧的意味,但其实也有几分真实。刘易斯也原本以为这不过就是他回家说一句话的事,万万想不到会突然被告知办不成了。   刘易斯沉吟一阵,便说:“我能问问是为什么吗?”   “当然。”刘修斯回答,“你还记得你们之前参加的吴郡丝绸展吗?”   刘易斯想了想,说:“记得,那是政府牵头刺激产业升级的活动,我们为了捧场,都参加了。”   修斯笑着说:“是的,你们为了捧场,参加了丝绸展,还意思意思地订了一批货。但是呢,金兰殊为了捧场,决定将吴郡本地定为他们品牌的指定供应商,还出力帮助兴建高品质的加工厂,并提供技术、创意援助,刺激产业升级、同时提供上千个工作岗位。你懂了么?”   这几天,金兰殊带着宋风时在吴郡奔走,就是为了这件事。金兰殊根本没想过去找吴郡广场的管理层解决问题。因为,他绝对不要向刘易斯低头。他要的是,刘家的人跟他低头。   不明就里的刘易斯大感意外:“这是真的吗?他自己的品牌都还没做好呢,还帮忙辅助这个产业?他应付得来吗?”   修斯将背脊靠在椅子上,说:“无论他应付不应付得来,和政府的单子都签了。现在,市长高兴得嘴巴都合不上了。吴郡广场,他想要哪个铺位就哪个铺位,超长免租期。”   刘易斯实在没想到金兰殊会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一个铺位:“只是一个铺位而已……”   “和政府搞好关系,你以为只能获得一个铺位吗?”修斯看着刘易斯,仿佛在看一个孩子一样。   刘易斯却说:“吴郡这儿的厂家根本无法提供高质量的丝绸。他这样做,根本是得不偿失。”   修斯笑而不语,表情也仿佛是大人在看小孩子玩闹。   刘易斯心中是有些不甘心的,因为修斯总是用这样的目光看他,好像在嘲笑他的天真和幼稚一样。在刘易斯坚持要学艺术的时候,在刘易斯说要脱离家族产业的时候,在刘易斯说要创业做设计的时候……老刘都是暴跳如雷,痛斥刘易斯不长进、幼稚、爱幻想——这对于刘易斯而言倒是不痛不痒的。但是,修斯就是这样在一边,静静的用这样的眼神看他,仿佛在说“你是小孩子么”。但修斯其实又什么都没说。   刘易斯和修斯是同一种人,都不会将心里话坦坦白白地讲出来的。   修斯笑笑,从抽屉里拿出一封红包,递给刘易斯:“拿着吧。”   刘易斯感到奇怪,怎么忽然就发红包了?   刘易斯将红包打开,发现是中法交流会的商家入场券。   在离开“傲鹰”的办公楼之后,刘易斯在车上给周翊翊打了电话,语带遗憾地告诉他关于商铺的消息。   周翊翊大感吃惊:“商铺归了‘云想’?为什么?”   刘易斯含糊其辞地说:“我也不清楚。你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是不沾手任何家族产业的事情的,他们也不会告诉我。”   周翊翊心中极度失望,甚至还有些愤怒,但表面上还是维持平静:“没关系,我知道你一定尽力了。中法交流文化节的入场券,我还是会寄给你的。”   “这个我也不好意思要。”刘易斯看着手中来自兄长的“红包”,微微叹气,“况且,我已经拿到了。”   周翊翊听着刘易斯的语气,似乎也有些不乐,便说:“没事、没事。听语气,你的情绪不高啊?要不,我们去S CLUB喝一杯?”   “现在吗?”刘易斯柔和笑道,“我还有事,改天吧。”   周翊翊只得罢了。他感觉到,刘易斯尽管和金兰殊不睦,但刘易斯对周翊翊也是保持着距离感的。他想拉拢刘易斯做朋友,恐怕不容易。不过没关系,只要刘易斯和金兰殊是敌人,那么他和刘易斯就朋友了。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呀。   金兰殊获得了铺位,也得到了吴郡政府的支持,接下来,他在这儿办厂做事应该都能拿到不少优惠和补贴。可是,他就是高兴不起来。   为什么呢?   当然因为他仍然在和宋风时生闷气呀。   金兰殊和宋风时坐在车站。看着生着闷气的金兰殊,宋风时不知如何是好——而更加手足无措的其实是在一旁的欧文。   欧文有时候都想问:“这他妈管我什么事啊?”   老板真的很昏庸。   欧文都是靠将工资条存在手机相册里,点上“?”,什么时候不顺气了,看看工资条才能对金兰殊重展笑颜。   欧文微笑着问金兰殊:“老板中午想吃什么呢?”   金兰殊冷笑:“我没什么主意,倒是你们宋总监主意最大。你问他想吃什么吧?”   ——操你妈啊,宋风时不就在你对面么?   欧文干笑两声,转脸问宋风时:“小宋先生,想吃什么?”   宋风时其实也尴尬,笑笑说:“我哪有什么主意?不还是应该以金总为主么?”   欧文便又转过头,与金兰殊说:“小宋先生说要以您为主呢。”   “他还知道以我为主?”金兰殊冷哼一声。   欧文心想,按这样“传声筒”的玩法,到下午六点都没能决定好中午吃什么呢。   但是,欧文也饿了,没法子,欧文硬着头皮提议:“附近有家餐厅的西湖醋鱼,听说挺好的……”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那张棺材脸,又听着欧文这话,忽然觉得好笑,玩笑道:“别了吧,吃醋还吃不够?”   欧文听了,也觉得有点好笑,但死命憋着。   金兰殊发现自己被揶揄了,分外恼怒:“谁吃醋了?”   大感丢脸的金兰殊“唰”的站起身,大步流星地往外走了。欧文反应最快,连忙站起来,跟着金兰殊跑了出去。欧文又说:“金总,别生气……气坏了身子不值当……”   金兰殊停住了脚步,回身盯着欧文:“你追着我干什么?”   欧文一怔:“我……我……我当然是誓死追随老板呀,您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欧文这一番“表忠心”的宣言并没有感动到金兰殊,反而让金兰殊非常不满。   “你懂不懂做事?”金兰殊严肃地批评,“你追过来了,那不就留小宋一个人在那边了吗?你有没有脑子?”   “我……”欧文心想:操你妈。   欧文只得折回车站大厅去找宋风时了。   宋风时见欧文回来了,却不见金兰殊,便有些焦急:“金总呢?”   “金总……金总去吃醋鱼了。”欧文开玩笑地说。   宋风时无奈一笑:“都是我这张嘴呀!”   “没事,他自己去别处了,晚上会回酒店的。”欧文也不太担心金兰殊。   宋风时想了半天,又说:“其实,刚刚是不是应该由我追出去呢?”   欧文心想:你才想到呀?这个脑子,怎么泡到金兰殊的,真是个未解之谜。   宋风时也挺烦恼的。   他也是无处倾诉了,就跟宋媚钗说起来:“金兰殊好像在生我的气。”   宋媚钗回复:“你的‘大小姐’又怎么了?”   “别开玩笑。”宋风时也是没办法了。自从宋媚钗知道了金兰殊是宋风时的“女友”后,就常常开这样的玩笑,并乐此不疲。   “不是开玩笑呀。”宋媚钗说,“既然只是生闷气、闹别扭,那就不是什么大事,你哄哄他不就得了呗。”   宋风时也是犯难了:“怎么哄?”   “不是吧,大风哥,哄女孩子你也不会吗?”   “金兰殊又不是女孩子。”   “是吗?”宋媚钗说,“我觉得没差。”   宋风时也是无言以对了。   说起来,虽然他没和女孩子恋爱过,但他却有不少女性朋友以及客户,有道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宋风时也算是个“妇女之友”,对于哄女孩子的伎俩还是略知一二的。   “这真的有用吗?”金兰殊看起来还蛮酷的,真的会吃这样的招数吗? 第五十九章   “看起来蛮酷”的金兰殊依旧在生着宋风时的闷气。   所以,从吴郡回来之后,金兰殊依旧是浑身低气压的,弄得办公室里人人自危。   “旮旯电影节”的日期越来越近,而高定礼服还没有着落。   这次出征“旮旯”对“云想”这个品牌至关重要——如果能在“旮旯”上打响名号,不但对于新品牌知名度有很大帮助,而且还能让“云想”加入巴黎时装周官方日程的机会大大提高。   金兰殊将这件事当成“重中之重”来解决。   这一天,金兰殊再次带着宋风时和欧文到了工坊里监督进度。   工坊里空调凉凉,黄老热心也凉凉,但额头却都是急出来的汗。原本定好的礼服,何玉容并不买账。在被金兰殊批评了“水桶腰”之后,何玉容更加抗拒了。   除此之外,还有原料的问题。   黄老热抱怨道:“金总您呀,要指定丝绸供应的事情怎么不早说呢?这个事情啊……真的很棘手。如果我们用吴郡那边的丝绸,那肯定不能符合我们高定礼服的要求的呀。”   黄老热的设计不是很顶尖,但却很懂得推卸责任、媚上欺下和职场撕逼,所以在职场上也算混得挺好的。   金兰殊冷笑,道:“那你说怎么办?”   “这个……”   欧文在一旁说道:“事实上,我们虽然指定了吴郡那边的厂家做供应商,但却没有签订协议说是‘唯一指定’,所以,还是能用进口货的。”   黄老热转念一想,却说:“说起来,我要的科莫小镇出口的丝绸怎么还没到呢?没有到,那怎么弄?”   金兰殊说:“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   ——标准的大老板发言。   “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   “我不想听原因,我只想要结果。”   “你给我死都把他死出来!”   这几句话,作为金兰殊“近臣”的欧文听到耳朵都起茧子了。   宋风时作为混过基层的人精,都看透黄老热的路数了。他不想继续听这个老油条扯皮,便借口走了出去,在工坊里逛着。他随意踱步,推门进入一个缝纫间,只见里头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年轻男人在面料上进行刺绣。   别看这个男人五大三粗的,那手指拈着绣花针,一根蚕丝劈成三根的去绣,灵巧不已,指尖灵动,仿佛蝴蝶穿花一般。   宋风时瞧这个新鲜,便靠着墙去观摩这个男人的手艺。   而这个男人也非常专注在自己的工作上,并没有察觉到宋风时的存在。只是,他绣了好几针之后,忽然一个不慎,绣花针顶入了他的手指,他的指尖顿时冒了血珠。   “哎唷!”年轻男子立即捂住受伤的手指往后退,仿佛被火烫着一样,一蹦三丈远的。   宋风时觉得好笑:“布料也不咬人,你吓成这样做什么?”   年轻男人这才察觉到了宋风时的存在。可是,他并不认得宋风时,便只说:“你看看,我的血有没有滴在绣品上?要是染污了,那可不好了!”   宋风时瞧了一眼,说:“没事。没有染污。”   年轻男人才松了一口气,说:“谢天谢地。”   这个男人刺穿了手指,却第一时间关心刺绣,这还是让宋风时挺感动的。宋风时笑笑,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程锦,是这儿的裁缝。”程锦看着宋风时,说,“你是……?”   “我是宋风时。”宋风时说,“是营销部门的。”   “哦,您好。”程锦一心扑在工艺上,从来不关心这个公司的架构,只知道金兰殊是最大的老总、黄老热是他顶头的老总,其他的“总”,程锦都一概不知。   宋风时又问:“你的刺绣手艺很好啊!很少见到这么巧的男绣工。”   “那您可说错了。”程锦一脸骄傲地说,“我们祖上是做宫廷绣的。您知道么?‘闺阁绣’是绣娘居多,但是‘宫廷绣’呢,基本上是传男不传女的。男绣工的手艺可不比绣娘差呢。”   宋风时笑了:“那你还是个家学渊源的宫廷绣传人了?怎么没听黄老热提起过你?”   程锦便说:“黄总啊?”程锦露出为难的神色:“黄总说我安心做裁缝就好,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但其实……”   “其实什么?”宋风时好奇地问。   程锦看到了宋风时的友善,便敞开胸怀说:“说起来你别笑我,其实呢……我想做设计师。”   宋风时微笑:“只很好啊?我为什么要笑你?”   “可是……可是我都没学过设计呢,也没读过大学。”程锦嘟囔说,“他们都说我异想天开!”   宋风时却说:“那你会设计吗?”   程锦点点头:“我尝试过的,也有认真在学!我其实本来就是想做设计的……但因为没有相关经验,只能从学徒做起。没想到一直做裁缝,上不去了。”   宋风时倒是有些明白这个人的处境了。就跟他本人一样。他宋风时一开始也就是想做管理的,但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只能先去门店,结果一就一直在销售岗上混着,要不是机缘巧合,也上不来了。   这不禁让宋风时对他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感。   宋风时便鼓励道:“金总今天刚好来了呢,也为定制礼服的事情犯愁,如果你有什么好理念的话,不妨和他说一说呀。”   程锦却很害怕:“我听说金总很……很……”   宋风时看他的脸色就明白了:金兰殊的烂脾气声名在外啊,把人家小孩子都吓坏了。   程锦又说:“而且……黄总也跟我提醒过,叫我不要再金总面前现眼,免得我不会说话得罪金总。”   宋风时微笑,说:“你别怕。我天天在金总身边工作呢,没觉得他就吃人了。”   程锦眼睛瞪圆了,仿佛是吃惊:“你天天在金总身边工作呢?你不是说自己是营销部门的么?”   宋风时便说:“是的,但我是营销总监,平常要报告、要开会、要商量方案,见的机会还是很多的。”   “啊!”程锦吃惊不已,“您也是个‘总’呀!”   宋风时却笑了,说:“可以这么说吧,但大家都是为公司做事,各司其职而已,没什么‘总’不‘总’的。”   程锦一下子就局促起来:“嗯,宋总说得对。”   “你准备准备你的设计,”宋风时说,“我找机会给你推荐一下。”   程锦一直惊讶不已,仿佛不敢相信:“您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宋风时想了想,又说,“但你别跟黄老热说。”   “嗯,知道。”程锦乖乖点头。   宋风时便离开了这个工作间。金兰殊那边也将黄老热批得差不多了,黄老热就一味的推脱,只赖是丝绸的问题,要再考虑改设计。   金兰殊说:“那你再改!我下周再来找你!”   “是的,老板。”黄老热点头,满口答应的。   金兰殊带着宋风时、欧文坐电梯离开。在电梯内,宋风时不觉说道:“黄老热的设计好像都挺普通的。”   金兰殊说:“他呢,就适合做命题作文。把理念跟他讲了,他就能做出来,好看又实惠。要是没有人提点呢,他自己想是想不出的。”   好比之前做的鞋类系列,还是得金兰殊先想出主题了,黄老热才能鼓捣出货。   宋风时皱眉:“可是,您明知道他的创意不行,为什么还任命他为设计总监呢?”   “他好用啊。”金兰殊说,“我最讨厌艺术家。”   宋风时也有些意外。   对于金兰殊而言,艺术家都是很喜欢糟蹋钱的,又不理性,情绪化,容易失控,在商业机构中是一个定时炸弹,好就好,不好就爆。那还不如用庸才,稳定又可控。   他俩聊了几句,金兰殊又不说话了——因为金兰殊想起自己还在生气呢,可不能跟宋风时好好讲话。   宋风时无奈至极,也挺受不了这几天金兰殊的不冷不热的。   他便想着,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金兰殊不但是他的对象,还是他的老板!不如还是听宋媚钗的,“死马当活马医”,试试用哄女孩子的方法,看可行不可行。   下班之后,宋风时开车载金兰殊回家。   回到家中,金兰殊其实也不得闲。毕竟,总裁是没得下班的。他依旧处理了不少文件,一直在书房里泡着。   工作了一整天,金兰殊也累了,准备洗澡休息。不想,宋风时却拉住了金兰殊,说:“金总,我们上天台去吧?”   金兰殊皱眉:“不去!”   宋风时却硬拉着金兰殊上去:“不是,你去看看……有东西给你看。”   金兰殊不情不愿地跟着宋风时上了洋房的天台。   天台上倒是没什么特别的,金兰殊有些气恼,说:“这儿还不是跟平常一样?有什么东西可看的?”   宋风时指着天空,说:“你看!”   天上是满天的繁星,银河千里。   宋风时心想,带他上来看星星,也挺浪漫的,女孩子应该吃这一套吧!   金兰殊怔了怔,说:“你没事吧?大晚上的上来看星星?”   宋风时心想:妈的,我就说了,金兰殊不是女孩子嘛!   宋风时真是欲哭无泪,但想着“来都来了”,只得硬着头皮哄下去:“不是……”   说着,宋风时打开了天台上放着的一个箱子。   金兰殊戒备地退后:“你是不是想整蛊我?”   “……”金兰殊的脑袋到底是什么构造?   宋风时对自己的“把金兰殊当女孩子哄”的计划毫无信心。   但他也不想半途而废,便只得继续走流程。   宋风时从箱子里捧出了一束花,是满天星衬红玫瑰的经典组合。   金兰殊忽然想起自己当年做的花盒和堵塞了马桶的玫瑰,脸色就更坏了。   宋风时心想,果然,金兰殊就不是女孩子,我为什么要听宋媚钗的话用哄女孩子的手段哄他?我真是猪油蒙了心……   不过,来都来了,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哄下去吧……   宋风时堆笑,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金兰殊硬梆梆的说:“我知道,这是玫瑰。”   宋风时只得按着套路,带着笑说:“你就只看见玫瑰么?为什么不说满天星呢?”   金兰殊懵了:“啊?”   “这一束花只几朵玫瑰,但还有不计其数的满天星点缀,你却没注意呢。”宋风时柔然说道。   “嗯,所以呢?”金兰殊不明就里。   “所以,我想说的是,这世界上有不计取数满天星,但谁能注意呢?”宋风时一脸认真地说,“只有你是我的玫瑰。他人都是满天星。我只能看见你!”   这样肉麻又低智商的情话,竟然让金兰殊忽感羞赧。   宋风时自己都觉得肉麻,硬着头皮问:“你、你明白我的意思了么?”   金兰殊撇过头,说:“行了,我知道了。”   宋风时也拿不准这个到底奏效了没,便追问:“你知道什么了?”   金兰殊说:“我知道了,你想我了,是吧?”   说着,金兰殊解开了皮带。   完事之后,宋风时看着星光点点的天空感慨:原来金兰殊真的吃这套! 第六十章   欧文观察到了,金兰殊与宋风时又和和美美的,没羞没臊。   “我就知道果然只是普通的闹别扭而已。他俩哪能真出问题呢?”欧文对自己点点头,“不过也好,现在金总的脸色好多了,也不像前几天那么低气压。”   然而,金兰殊的好脸色维持不了多久。   黄老热那边仿佛十万火急地跑到总裁办,说:“我们不能用科莫最顶级的丝绸!”   “什么?”金兰殊一怔,“为什么?”   黄老热满头大汗地说:“全世界最好的丝绸在意大利,意大利最好的丝绸在科莫,科莫最好的丝绸在的百年织造工厂……”   “我知道,就是负责供货普拉达、香奈儿等大品牌的厂家。”金兰殊也在这行这么久了,这些当然都知道,“以前宝梵琉也合作的,有什么问题么?”   “这就是问题。”黄老热说,“他们不肯给我们供货。”   “为什么?”金兰殊不悦地说,“难道也是因为‘夔龙’?”   “那倒不是了。”黄老热说,“原来,他们除了‘上苑春’之外,是不给任何中国品牌供货的。大约连‘霓裳’去也不成。”   “什么?”金兰殊感到很惊讶,“为什么?”   黄老热耸耸肩,说:“好像是刘易斯跟他们签了约,只能供给‘上苑春’,其他中国品牌都不行。所以,宝梵琉可以要,但是我们‘云想’,就别想了。”   真是一件麻烦事。   金兰殊带着黄老热去了一趟吴郡,让他每个厂家都去一次,说说自己的要求,再看看能不能有点什么凑合用。黄老热也是一个头两个大:“我的老板,要是普通的女装线就算了!这可是高定!怎么‘凑合’?”   吴郡的厂家也表示技术水平上达不到黄老热的要求。   真是一件磨人的事情。   宋风时却对金兰殊说:“刘易斯和他们签了排他的条约么?怎么会?”   “我也不清楚!”金兰殊气愤地说,“我就说那个刘易斯,看起来好像很君子,其实就是‘爆阴毒’的。你还觉得他很好呢?”   “我从来没觉得他很好。”宋风时安抚道,“我只是想,他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呀?”   金兰殊仔细一想,又道:“是啊,但‘傲鹰’也只是地产的大亨而已,不可能连欧洲的织造厂也控制了吧?”   话虽如此,金兰殊还是安排约了“傲鹰”现在的话事人刘修斯吃饭,顺便谈谈这个问题。   修斯爽快地答应了吃饭的邀约,与金兰殊共进晚餐。金兰殊仔细打量修斯,发现这个男人长得可憎——没别的原因,单单是因为这个男人和刘易斯有几分相似。   不过,修斯看起来比刘易斯更具混血感,五官要更深一些,眼睛还带点灰蓝色,像是戴了美瞳一样。   修斯听着金兰殊关于织造厂的抱怨,不觉一笑:“你该不会认为,‘傲鹰’那么大本事吧?”   “不是的,”金兰殊说,“我只是看你们兄弟,说不定能叫刘易斯本分做生意,别搞这种‘垄断’。”   “不是吧,指定供应货源不算是垄断吧?”修斯微微一笑,“这种话您自己听了也觉得不信吧?”   金兰殊却耸耸肩:“是么?可能我没有好好学习商法吧?”   修斯却放下刀叉,认真地说:“你一直在法国的夔龙集团工作,可能不大理解这个现在。在‘上苑春’成立之前,九成的意大利的丝绸展是不允许中国商家进入的。”   金兰殊一怔,他确实不了解这个状况。   “然而,我的弟弟是个笨家伙。他印了很多自家产品的图册,一个一个厂家地跑,给别人介绍自己的产品,介绍自己的设计理念,做这样的笨功夫,才得到了别人的认可。别人觉得他是很认真的——可能也有点看在他是混血儿、又背靠‘艾玛寺’的份上,谁知道呢?反正,他在欧洲跑了三年才得到了厂家的认可。”修斯盯着金兰殊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所以,这跟我没关系,和傲鹰也没关系。是他自己下的笨功夫。”   金兰殊不觉讶异:“你……说的是真的么?”   “是真的。”修斯答,“就是这样子。方法我也告诉你了,你也可以试试看。”   金兰殊可不想这样尝试。   为了丝绸跑三年?跟个销售外勤一样抱着图册跑工厂?这样是图什么呢?   而且,就算得到了这些丝绸又怎样?又不是免费的!还死贵死贵。说起来,上苑春还在亏损呢!   真是傻子。   金兰殊微微摇头,说:“你的弟弟和你的性格可真不一样。”   “当然,”修斯答,“和你一样,我是一个理性的商人。”   金兰殊微笑:“那你肯定觉得你弟弟这样很傻了?”   “也不会,”修斯笑笑,“我觉得这样挺可爱的。”   金兰殊也算是放弃了采取世界顶级的丝绸了。   “要支持国货!”金兰殊教育了黄老热,变回本部。但他将黄老热扔在了吴郡,叫他好好考察,没有想到解决方案之前不准回本部。   宋风时也看到黄老热有点支撑不住了,才去工坊找程锦。   “怎么样?”宋风时在一个空旷的休息室找到了独自小憩的程锦,“最近还好吗?”   程锦原本在休息室里瘫沙发上的,看到宋风时,立即挺直了腰板,站起来了:“宋总……”   “你准备好见金总了没?”宋风时带笑问道。   程锦却有些畏畏缩缩的:“我又有点怕了。”   “你怕什么?”宋风时没好气地说,“金总又不吃人。”   程锦却说:“我昨天听到黄总说,金总很讨厌刘易斯。”   “刘易斯?”宋风时一怔,“这和他有什么相干?”   程锦却答:“我原本是在上苑春工作的。”   宋风时有些意外,说:“那你为什么不在上苑春呆下去?”   程锦便坦白回答:“因为那边设计师一箩筐的,设计风格也已经定型了,更没有让我做设计的空间了。我想做国风、传统刺绣,那么洋品牌是不能考虑了,新的国风品牌选择也不多,便来了这儿了。”   这说得,好像是别的地方都人才济济,只有这儿人才凋敝,程锦才来撞运气的。   宋风时笑道:“你真的很不会说话。”   程锦更胆怯了:“那我还是听黄总的,别去金总面前现眼才好呢。”   宋风时摇头,说:“没关系,你去到金总面前,大声讲刘易斯的坏话便可。”   程锦一怔:“讲刘易斯坏话便可?”   宋风时笑笑,说:“对的,你先讲刘易斯坏话,让金总高兴高兴,之后他就会愿意听你的设计理念了。”   程锦原本还不是太相信的。程锦又道:“可是,我也想不出来刘易斯怎么不好。我只是工坊下的一个裁缝,实在很少接触刘易斯,偶尔见面了,刘易斯也是很和气的。”程锦原本就是与人为善的类型,遇到像刘易斯这种有财有貌的美男子,程锦真的想不到人家有什么不好的。   宋风时怕了拍程锦的肩头,说:“没紧要,我可以教你。”   程锦呆呆的:“教我?教我讲刘易斯坏话吗?”   “嗯。”宋风时这么一点头,也觉得自己确实不太好,好教人背后说坏话呢。想不到知书达理的自己也会变成这样,一定是跟金兰殊混久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   宋风时又说:“不过,最重要的时候,你想到了有趣的点子,不然说什么都没有用。”   程锦重重点头。   宋风时便私自将程锦带到了总裁办。因为是宋风时带路,尽管欧文不认识程锦,但也放行了。宋风时便直接领着程锦进了金兰殊的办公室。   金兰殊看到宋风时背后领着个生面孔的,便疑惑起来:“这谁?”   “他,叫程锦。”宋风时说,“是设计部的。”   “嗯。”金兰殊仿佛没什么兴趣。   宋风时又说:“他之前从上苑春跳槽过来的,还挺得力的。”   金兰殊闻言便挑眉,细问:“上苑春?为什么不在上苑春做了?”   程锦看了宋风时一眼,鼓起勇气,说:“因为……因为刘易斯不好……”   金兰殊来了兴趣:“怎么不好呀?”   程锦愣了半天,只能按照宋风时教的说:“他……他虚伪……假惺惺的说会给每个员工公平的机会,结果我从18岁就进去了,到23岁,都没得到机会。他只给自己的亲信机会,不给我这种普通人机会。他就是那种贵族,看不上我们平民。”   这话听得金兰殊通体舒畅。   金兰殊说:“刘易斯确实是这样的。小宋,你也听到了?连刘易斯以前的员工都说刘易斯不好呢!”   宋风时笑着说:“听到了。我们金总可不一样,都是很懂得‘英雄莫问出处’的道理的,会给予每个员工公平的机会。”   金兰殊点头:“那是当然,我可没有那些狗屁‘阶级观念’。”   程锦连忙说:“其实我想做设计的。”   金兰殊倒是兴趣缺缺:“那你可以跟黄老热说明呀。”   看见金兰殊这么没意向的,程锦立即退缩了。   宋风时鼓励,说:“最近这批丝绸的质量你觉得怎样?做高定还可以嘛?”   程锦却点头,答:“我觉得可以。”   之前,黄老热一直抱怨说国产丝绸质量不行,高级定制做不起来。现在程锦却说可以做,金兰殊一听就提起精神:“怎么说?”   程锦咽了咽唾沫,鼓起勇气说:“如果用宫廷绣的针法,满绣,将刺绣铺满整个面料,图案绣够四层,那么原本的丝绸底也看不出来,只要绣工好,看起来就足够华贵。轮廓感也会有的。”   金兰殊闻言,便说:“你有图纸我看看吗?”   程锦大受鼓舞,小心翼翼地将图纸双手奉上。   金兰殊接过图纸看了看,点头:“看起来还可以。”   程锦那颗忐忑的心便雀跃起来:“是的……谢谢金总……”   “你……”金兰殊看着程锦的脸,皱起眉,“叫什么来着?”   “程锦!”程锦朗声回答,“我叫程锦!‘前程似锦’的程锦!”   金兰殊笑了笑,说:“挺好意头啊。行,下去吧。我记住了。”   程锦非常高兴地和宋风时离开了办公室。他看着宋风时,特别激动地说:“谢谢宋总!”   宋风时笑着摇摇头:“没什么的,那也得你自己有手艺。”   “太谢谢您了,不是您的帮助,我可走不到这儿来。”程锦特别感激,也很兴奋,“太好了,金总记得我的名字了!”   “你可别高兴得太早。”宋风时微笑着泼冷水,“金总这个人啊……过两天他就会忘了。”   “没关系。”程锦说,“我会努力让他记住的。”   宋风时从程锦身上看到了年轻人特有的干劲,非常感慨。 第六十一章   金兰殊仔细考虑,经过一番的计较,他认为程锦的方案可行。更何况,黄老热最近也尸位素餐、不思进取,金兰殊也有点看他不顺眼了。   另外,金兰殊考虑到露丝这个“间谍”应该还是会继续做事情的,可能还是冲着“旮旯”礼服来的,因此,金兰殊就让派了露丝陪黄老热去吴郡跑工厂。   同时,金兰殊也没有透露程锦也在设计礼服的消息。   “我就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金兰殊对宋风时说,“看看周翊翊还能爆什么阴毒。”   宋风时却道:“我就不懂了,既然你认定了露丝就是内奸,为什么不立即将她翦除?”   “以前是‘我在明,敌在暗’,那是步步惊心。但是呢,现在是她在明处了,我当然要好好利用这个信息差呀。”金兰殊自得地说。   然而,他们忽略了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   尽管,知道程锦在设计礼服的人,公司里就只有程锦本人、宋风时、金兰殊以及欧文,这几个人都不太可能泄露消息。   然而,还有一个不确定因素呀。   那就是何玉容本人了。   何玉容会来量尺寸和试衣服,在这期间,她就发现黄老热不见了,换了一个新人。   “你是谁?”何玉容打量着程锦,“脸挺嫩的。”   宋风时在一旁笑着说:“哦,这是程锦,是宫廷绣程家九代单传的传人呢,手艺很好的。我们很认真聘请的艺术家。”   “哦,”何玉容微微颔首,“行吧。”   在何玉容离开之后,欧文跟何玉容确定了一遍,他们的合同是规定了保密的义务的,关于礼服的事情是不可以泄漏的。   “我知道了。”何玉容淡淡说道。   但事实上,何玉容并没有太把这个“保密”放在眼内。更何况,她一直看宋风时和金兰殊不顺眼。黄老热呢,这个人会拍马屁,能逢迎,倒是对何玉容口味的。   于是,何玉容当晚就回去跟黄老热发信息,说:“怎么你不干了?换了个新人给做衣服?”   黄老热闻言大惊失色,连夜打了电话给金兰殊问怎么回事。   金兰殊也挺头痛的,只说:“那个女人真的靠不住!”   说着,金兰殊便答:“你知道我,什么时候都准备两套方案的。”   黄老热笑着问:“我知道,金总总是有备无患的,但是呀,程锦是我的手下,你提拔他,按照公司流程,也该跟我说一说吧?”   “嗯。”金兰殊笑了,“我做事还要跟你说一说?”   黄老热被噎着了,心中骂娘无数。   之前,黄老热都是敷衍交功课的,这么久了在金兰殊手下都无风无浪,现在忽然跑上来了一个年轻人,爬他的头。他当然不忿。   也是因此,他又燃起了斗志,开动脑筋,不日就从吴郡赶了回来,说自己已经想到了关于丝绸质量的解决方案。   对此,金兰殊还是有点意外的,他以为黄老热的脑子已经生锈了,没想到,踢两下还是可以用的。   “哦?说来听听,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金兰殊问道。   黄老热便说:“其实吴郡那边也不是所有丝绸都不行的,只是加工的技术不好,所以素缎、素纱这些质量是没问题的。我的方案是用素纱做一条白色的礼服裙子,然后在裙摆上做仙鹤刺绣,很飘逸的。”   金兰殊听着,又接过了设计图稿,觉得确实挺飘逸的,便点点头,说:“那你试试做一下。”   另一方面,金兰殊怕露丝在这个礼服上搞事情,便安排她到另一个项目上协调工作,同时也有派人盯着她。   过一个月,就是又一个试衣会了。何玉容这样的大贵人没空来参加这种小小的试衣会,因此,公司只是让两个和何玉容身材相似的模特参加。她们二人分别穿上黄老热和程锦的半成品样衣,在金兰殊面前呈现。   因为这是一个“高度保密”项目,试衣会上只有黄老热、程锦、金兰殊和宋风时。黄老热的模特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上身是贴身的露肩剪裁,下半身是及膝的蓬松纱裙,整件衣服是纯白的,只有裙裾的地方手工绣上了仙鹤祥云的图案。   关于丝绸的问题,黄老热采取的办法就是用素缎和素纱做裙子,这样的话就不会露怯。   与黄老热的“极简主义”相反,程锦的衣服非常繁复。从吴郡拿来的素锦上紧密地绣满了金线、银线,密密匝匝的,缀着金錾花丝扣子,裙裾上是孔雀羽,华贵无比的一袭旗袍。因为旗袍工艺复杂,此时还是半成品,还有些地方留白,预期完成的时候将会铺满金丝银线,不留一丝素面的空白。   金兰殊看了看,问黄老热:“你觉得你的衣服有优势吗?”   黄老热立即回答:“首先,我的衣服比较飘逸优雅,能够衬托出女性的美好。其次,我的衣服体现了极简主义,也是现在很流行的一种风尚。还有一点是很重要的,我的衣服已经基本完成了。很快就能收尾,一定能赶上‘旮旯’电影节的开幕。我看程锦的衣服完成度不是很高,而且很耗时好材料,不知道能不能如期完成。”   “没问题的!”程锦连忙说,“我会很努力的。”   金兰殊问程锦:“你的衣服优势是什么?”   “我啊……”程锦笨嘴笨舌的,也无法像黄老热那样滔滔不绝,愣了半天,只能说,“嗯,我的比较好看。”   “噗嗤。”宋风时在一边听着都忍不住笑了。   黄老热倒不以为意,说:“好不好看,这种事情很主观的。像我,也觉得自己做的衣服比较好看。”   “客观而言么……”程锦想了半天,说,“应该就是,我的衣服看起来比较贵吧。”   “噗嗤。”这下连金兰殊都笑了。   黄老热便抬着下巴,说:“不是堆得东西多就贵的。Less is more!”   “可是,”程锦老老实实地说,“你的绣工是不如我的呀。”   黄老热这下算是真的噎住了,但很快反应过来:“现在是做衣服,又不是做绣品!”   “好了,”金兰殊说,“我有决定了。”   黄老热和程锦都立即闭上了嘴,满脸认真地盯着金兰殊,仿佛在等待宣判一样。   金兰殊悠悠说道:“黄老热讲得对,做衣服和做绣品是两回事……但是,你们两件作品的核心元素都是刺绣,那么绣工当然是最值得考虑的。其次,看起来贵真的很重要。我们是做奢侈品的。”   黄老热的脸几乎撑不住了,但毕竟是职场老人了,还是保持笑容,说:“我明白了,我会继续努力的。”   “嗯,”金兰殊点点头,说,“你明白就好。”   程锦不可置信地愣在那儿,半天才说:“所以……所以……所以我的衣服能上‘旮旯’?”   金兰殊和宋风时都带笑点头。   程锦简直是喜不自胜了。   黄老热却暗道:没那么容易!   这世界上,有些人被比下来,就会奋发向上,力争上游,赛过对方便能上位。还有些人,被比下来了,就想着怎么把对方拉下马,认为这就能轮到自己了。   黄老热显然属于后者。   宋风时对于这样性格的人倒是很熟悉了——他老爸就是这样的人。黄老热刚刚看了程锦一眼,那样的眼神,宋风时看着就觉得不舒服。   下班的时候,宋风时与金兰殊一起回家。宋风时便忍不住提出:“你说黄老热能不能服气?他到底是做了好久的总监了,忽然被一个新人抢风头,心里会不平衡吧?”   “心里不平衡就加油努力。”金兰殊说,“他也懒散久了,是该鞭策一下。”   “可是……”   “你看,之前他一直说丝绸做不出、做不出,一让他知道了程锦能做,他就也能做了。”金兰殊满不在乎地说,“可见啊,他这个人就是不逼不努力的。”   “你确定么?”宋风时还是有些不放心。   金兰殊却说:“你听说过‘鲶鱼效应’么?”   “知道。就是一池的小鱼里,放进一条攻击性很强的鲶鱼,这些小鱼为了躲避鲶鱼就会游来游去,更加努力地活下去,而不会死在一潭死水里。在管理学上说,就是引入人才,刺激原本无所作为的员工奋发努力,我有听课的。”宋风时瞥了金兰殊一眼,“可是,程锦一点也不‘鲶鱼’,黄老热也不是什么小鱼小虾,只怕适得其反!”   金兰殊耸耸肩,说:“那就不是我的问题,是他的问题!”   宋风时真的挺无奈的,发现是劝不动金兰殊的,便想着得自己盯紧一些。   此时,金兰殊的手机响了。金兰殊接起了电话,一改刚刚那满不在乎的口气,变得比较谨慎而温和起来:“嗯,好的,我现在过来。”   说着,金兰殊将电话挂了,拍了拍宋风时的肩膀,说:“你自己回家吧。”   宋风时一怔,见金兰殊已经转身离开了。   是谁呢?   是谁给他打电话呢?   他怎么会对别人语气那么和蔼,又随传随到?   宋风时的心里一下子写满问号。   到底是怎么回事?   太让人在意了。   要是跟上去不就知道了?   可是……   可是像我宋风时这样知书达理的人,怎么可以做跟踪人这种事呢?   半个小时之后,宋风时已经悄悄尾随金兰殊到了一家酒吧门口了。   “下班去酒吧?感觉好不正经啊。”宋风时心中批判道,完全忘了自己以前在宝梵琉工作的时候也经常下班去酒吧放松。   金兰殊进了酒吧。   宋风时也跟着走了进去。   金兰殊到了酒吧里,就径自走向了一个美男。   “那个……”宋风时惊讶认出,“那个不就是傅丞了?”   傅丞看到金兰殊之后,便朝他点点头。二人并肩而行,一边说话,一边往酒吧二楼走去。宋风时贴着墙根,只听得金兰殊对傅丞说道:“其实,你就是我理想中的样子……”   听了这句话,宋风时似被雷劈中一样,脑袋都要炸开了。   果然……   果然……   傅丞就是金兰殊的理想型!   宋风时一颗心在胸腔里狂跳,手指都发颤了。   当宋风时缓过神来,试图追上去时,却发现已经消失了二人的身影了。他立即顺着楼梯往上走,却被保安拦住:“对不起,这儿是会员区。”   此刻宋风时心情迫切,便问:“会员?可不可以立即办的?”   保安一怔,说:“可以啊,你有钱吗?”   宋风时现在收入水平提高不少了,语气也有些膨胀了:“要多少?”   保安说:“消费满200万就可以了。”   “对不起,打扰了。”刚刚膨胀起来的宋风时立即重拾了谦虚谨慎的美德。   无论金兰殊怎么教导,宋风时到底还是学不会把钱看成一个数字! 第六十二章   金兰殊直言,傅丞的条件很理想。   这是真心话。   金兰殊觉得,如果自己有傅丞的条件,就不会遇上那么多的麻烦。   金兰殊从未跟团队的人表现过压力下的焦虑,因为身为领导人,是不该露怯的。   但他确实是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说完全乐观,那真是假的。   可他演得很真。   从客观上来说,金兰殊自立门户遭到诸多阻力,也是印证了之前周翊翊的警告“全球奢侈品市场已经形成垄断了,你单打独斗,难有出路”。只是,金兰殊是不信邪的,非要闯一番事业。   这接二连三的封锁,从一块布料到一个铺头到一个时装周的席位,金兰殊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这是他以前在夔龙不曾遇到过的。   当他身处夔龙的平台时,根本不存在拿不到意大利的布料或者入驻不到一个位置这样的境况。夔龙集团本身就是金钥匙,可以打开道道大门。   金钥匙啊……   “含着金钥匙出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金兰殊在VIP包厢里,见四下无人,只有傅丞,三杯下肚了,便敞开心怀问道。   他和傅丞确实如之前杂志写的“频频密会”了,虽然是也没有“暗送秋波”,但也算是熟络起来了。他已经摸透了傅丞的脾气——那就是,没脾气。   看起来清高冷傲的傅丞其实是个没什么脾气的人,这在豪门少爷中真的很少见。   这也是金兰殊觉得可以合作、甚至说是可以信任傅丞的原因。   傅丞听到金兰殊的提问,也有些意外,但却没觉得这是嘲讽或者是冒犯,只是很坦白地说:“你可能误会了什么。我并不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   金兰殊想到家大业大的HF,便笑了:“你这还不算金钥匙?老兄,做人要求别那么高才好!”   傅丞摇头,对金兰殊坦诚:“我是被领养的。”   “啊?”金兰殊真的有些吃惊。   过了半分钟,金兰殊却又笑起来:“那你确实不是‘含着金钥匙’,是‘天降金钥匙’,那也是命好的一种。”   傅丞困惑地说:“我是孤儿,怎么会命好?”   金兰殊察觉到傅丞对自己身世的不安,便安慰说:“给你供书教学、养育长大的不是大傅先生吗?他没死,你就不是孤儿。”   傅丞点点头,说:“是的。谢谢你。”   金兰殊叹了口气,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傅丞说:“我好像从没听你提起你的父母?”   金兰殊说:“横竖我不是孤儿。”   “那……”傅丞也是嘴拙,只能说,“恭喜你。”   金兰殊也真的不知该怎么接茬,便说:“不会聊天也不用硬聊。”   傅丞松一口气:“嗯,那说正事吧!”   金兰殊便提起了他的正事了:“巴黎时装周的官方日程将‘云想’提进去,你是可以办到的,对吗?”   “当然是可以的,”傅丞总是很坦率,“但我在考虑是否值得这样做。”   金兰殊也心知肚明傅丞的顾虑,便说:“虽然我们‘云想’不是你们HF旗下公司,但到底你也是我们的股东,我们辛苦挣钱,你也躺着收钱呀!”   傅丞说:“话虽如此,但你们并没有在挣钱。换句话说,我在亏钱。”   金兰殊心想,傅丞讲话还真的挺噎人的。   金兰殊却又反应很快地回答:“我们什么环境,你也看到了。这个业绩已经很好了。要是我们在‘旮旯’上打响名头,还怕挣不了钱么?”   傅丞便不置可否,只说:“那就看你们‘旮旯’的表现了。”   出征“旮旯”,对“云想”这个新品牌打响名号尤其重要。但对于黄老热而言,原本是不那么重要的。因为在夔龙集团好些年了,黄老热也是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人脉的。但是,现在有了程锦的存在,黄老热的心里才出现了危机感。   程锦原本只是黄老热手下的一个小裁缝罢了,现在竟然摇身一变成了竞争者,甚至还越过了他了!黄老热现在成了Plan B了,这岂不可恨?   不过,在这个项目中,黄老热也庆幸自己多交了一个朋友,那就是何玉容。   黄老热总是一个非常善于交际的人,他在交际上的精通远胜过他在设计上的造诣。   在大公司里,这样“重社交而轻业务”的高管并不少。之前在夔龙,黄老热的缺点也没有暴露太多,因为在大公司里,业务不强也没关系,能把手下的人指挥得当,吃着公司这个大品牌的红利,如鱼得水并不难。   现在么?   黄老热也是一肚子苦水,对着何玉容倾吐。   何玉容原本就讨厌金兰殊,现在听着黄老热诉苦,更是义愤填膺:“我早觉得他不行,做这一行的,把设计师赶走了一个又一个。连你这样跟他多年的大忠臣都要弃用!”   “也不是‘弃用’的,”黄老热说,“只是变成‘备用’。”   何玉容想了想,说:“我当年也是这样的,从替补演员做起的。但没关系,只要把对方挤走了,PLAN B不就是PLAN A啰?”   周末过去了,周一,何玉容前来“云想”的工坊试装。她和程锦一起进了试衣间穿衣,而金兰殊和宋风时则在外头会客室呆着等待。   试衣间内,程锦作为刚刚冒头的新人,也是特别小心的。何玉容就看不上他这个样子,但还是配合地穿上了华丽的满绣旗袍。   “好重。”何玉容批评道。   “是的,”程锦连忙解释,“因为用料很华贵,有不少的金线、银线还有珠片……”   “嗯,行了。”何玉容照着镜子,说,“我的腰线还是要收一收。”   程锦却说:“这样是刚好的,再修……恐怕……恐怕穿不下。”   何玉容立即柳眉倒竖:“你这是说我胖吗?”   “不……”程锦立即解释。   何玉容说:“我最近有减肥,瘦了很多的!”   程锦只得附和:“嗯,看出来了……”   说着,程锦转身去拿工具,让何玉容稍等。等程锦拿到了工具,发现试衣间已经无人了,侧门是开着的。他便从侧门走到了阳台,看到何玉容在阳台上站着,身上穿着贴身的吊带裙,左手上挂着脱下来的满绣旗袍,右手拿着打火机,准备点燃叼在红唇上的香烟。   “别……”程锦立即劝说,“小心烫到衣服……”   程锦的话没说完,何玉容仿佛很吃惊一样:“啊?”同时,何玉容像是手滑了,打火机的火碰着了手上挂着的旗袍。旗袍立即烧了起来。何玉容一惊一乍的,忙将旗袍丢到地上,急匆匆用脚把火踩熄了。   火是被她很快踩熄了,但这件矜贵无比的旗袍也……遭了殃了。   程锦目睹了整个过程,脸都失去血色了。   何玉容还一个劲儿地说:“哎呀,我真不是故意的……你看,我也赶紧的把火灭了呀……”   闻讯赶来的金兰殊和宋风时看到地上那件皱巴巴还烧出了一个洞的旗袍,也是震惊了。   程锦叫来了助理,一起将旗袍拿回去抢救。而何玉容、金兰殊和宋风时三人则回到会客室之中。何玉容满脸抱歉地说:“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是不小心的……”   宋风时也相当无奈,皱起眉说:“那怎么办?”   “怎么办?”金兰殊说,“赔钱啰!”   何玉容脸色一变,又冷傲地说:“我拍过那么多戏,什么名贵东西没穿过?单是我演杨贵妃的时候,头上戴的珠宝就几千几百万的。我演戏的时候摔坏了一根金簪,也没叫我赔的!偏你们就那么抠门?”   金兰殊说:“我不知道,合约上有写的,由你引起的财务损失,也要由你承担。”   “行啊,”何玉容冷笑,“既然都要赔钱的,索性我也不配合你们,不穿你们的衣服去‘旮旯’了,看看到最后谁的损失最大?”   说着,何玉容拎起手包,转身就走了。   宋风时连忙追过去。   何玉容袅袅婷婷地走到了工坊的门口了,宋风时也急匆匆地追上来,拉着何玉容赔笑脸说:“何女士,大家合作,和气生财,有话好说呀。签好的合约,现在说要撕破,上去法庭打官司?你是公众人物,对你也没好处呀。咱们不如好好商量……”   “你闭嘴!”何玉容愤然看着宋风时,“还想用‘公众人物的影响’这一招威胁我呢?”   宋风时便笑着说:“不是威胁,只是建议。”   “我呸!”何玉容无比愤怒,“我都知道了,那个皮草泼红油的事情是你设计我的,是吧?”   宋风时一下子怔住了。他实在没想到这件事忽然在面前被揭破。   何玉容看见宋风时的脸色,明白了一切,心中更是油烧火旺的,余光瞥到工作台上放着的一瓶红色染料,便恶胆一横,劈手举起那瓶颜料,猛然往宋风时身上一泼。   宋风时真真被泼了个“狗血淋头”了。   “去你的!”何玉容怒骂一声,便丢开颜料走了。   被何玉容泼了一身“红油”,宋风时倒没怎么生气,只说:报应不爽啊。果然,人呢,不能做坏事!   金兰殊发现这个情况后,倒是气坏了。   “那个女人,那么横!我一定告到她底裤都没有,替你报仇!”金兰殊一边帮宋风时搓澡一边豪言壮语。   宋风时原本是“满身红”,现在洗澡,就把浴缸弄成“满江红”了。   宋风时又叹了口气,说:“不要啦!你就是一直那样横蛮,才让何玉容心生怨恨,她才会那样子搞破坏的。你也要学学说点软话,大家都好下台,也不会搞得这么僵了。”   金兰殊不屑一笑:“我金兰殊的字典里就没有‘软话’两个字!”   “那你该升级一下!词汇量这么小的字典怎么够用?”宋风时建议道。   金兰殊却不接话,显然是不肯接受建议。   宋风时想起金兰殊对傅丞说的“你是我理想的样子”那句话,那句话还不够软么?   宋风时心中一酸,就问:“所以,你最近就没跟别人说过好话吗?”   金兰殊说:“有啊。”   宋风时便追问:“什么时候?和谁?”   金兰殊答:“和你呀。”   宋风时嘟囔:“你什么时候和我说好话了?”   “我昨晚不是说你这里很Q弹么?”说着,金兰殊还在宋风时的屁股上揩了一把油。   宋风时脸乍然红了。   但这话并不让宋风时感到快乐。他依旧为傅丞而悬心,便又试探道:“你跟傅丞说话的时候好像语气挺好的,很客气。”   金兰殊坦荡荡点头:“我们的公司每天都在亏钱,在我在拿高薪,你在拿高薪,欧文在拿高薪,黄老热在拿高薪……所有人都拿到薪水了,还有钱买厂子买金丝银线租铺租地……你觉得钱是哪来的?”   宋风时想了想,说:“投资人?”   金兰殊又问:“我们最大的投资人是……?”   宋风时说:“HF的傅丞。”   金兰殊点头,说:“那你说该不该对傅丞客气一些?”   宋风时也知道,生意上的事情,“云想”还是要多仰仗HF这棵大树的。但宋风时还是觉得金兰殊在私下对傅丞也很亲近了。   宋风时便又说:“嗯,你是不是觉得傅丞人挺好的?”   金兰殊说:“是的,不然我也不找他做投资人。不是谁给我钱我都要的。”   宋风时有些吃味了,又说:“傅丞应该是你特别理想的样子吧?”   金兰殊笑了,说:“是啊,傅丞的一切都挺理想的。”   宋风时的心都凉了:“那可是,谁比得上他呢?高富帅。”   金兰殊却没听出来宋风时话里的凉意,只说:“高你是差一点,帅也沾边儿,但富真的难得。他的家庭条件是真好,实话说,我是羡慕的。”   宋风时好奇地说:“我好像没怎么听说过你的家庭。”   金兰殊说:“我在入行之前,对自己的家境还是觉得可以。我妈是个教师,我爸是个私人银行分行的行长。”   宋风时一怔:“那么说,你家应该挺有钱的吧……”   金兰殊点头,说:“本来我也是这么觉得的,身边的人也经常说我家境很好。但入了行,看见了世界,就觉得还是打工仔吧……而且,他们好几年前离婚了。”   宋风时讶异,说:“所以……你也是离异家庭的。”   金兰殊说:“是呀。不过你是很小父母就离婚了,我这个是成年之后的事情。原本他们还想维持一点体面的,说为了我的成长,不肯离婚。后来我出柜了,他们很失望,觉得自己为这个家庭的‘牺牲’都白费了,又觉得我变成这样都是对方的责任,就吵吵闹闹然后离婚,各自找新生活了。我们就很少见面了。”   宋风时感慨地说:“你不和你妈见面了?也没和你爸见面么?”   金兰殊淡淡一笑:“是啊,我也很忙的,哪有这个时间维持表面亲情?”   宋风时从金兰殊满不在乎的口吻中仿佛还是听到了一丝伤感。宋风时有些感慨,想起了自己的境遇。他也是相似的状况,他母亲再嫁去了外地,他父亲重组了家庭,两边都没有要他。离婚之后,他好像同时失去了爸爸和妈妈。   宋风时一叹,说:“你以前都没跟我说过。”   金兰殊答:“以前和你不熟。”   宋风时真是无言以对了。   现在……现在他俩,确实算是“熟”了,“生米煮成熟饭”那种“熟”。   作者有话说:上一章看评论有些读者猜测傅丞会帮金兰殊秘密设计礼服……这个真的不可能啦!第一,傅丞是大金主啊!让傅丞为“云想”设计礼服,就等于是让马化腾去京东敲代码啊!第二,傅丞已经不做设计很多年啦!就像马化腾已经不敲代码很多年了一样! 另外,至于宁子归也不会出场……本文设定时间线在《量身定做的总裁》之前,所以可以看出本文的傅丞情商比在《量》里低得多。 第六十三章   在工坊里,空气中都弥漫着紧张的气息。   金兰殊和宋风时坐在沙发上,沙发的旁边挂着那件经过一整夜“抢救”的旗袍。程锦和黄老热都站在旗袍旁边仔细检视,仿佛在讨论应该如何做才好。   原本的旗袍被踩皱了,这倒是无妨,经过细心的熨烫后已经复原了。但是,被打火机烧出的一个大坑真的让人头痛欲裂。要是普通的衣服就算了,这件衣服的每一分每一寸都是精工刺绣密匝匝地交织出来的,烧了一个洞,那得要多努力才能补?   “黄老热,”金兰殊说,“你是有经验的,你看这个还能抢救么?”   “也不是不行,但要时间呀!这恐怕赶不上‘旮旯’。”黄老热皱眉摇头,“想想,《红楼梦》里孔雀裘烧了小小一个洞就补死了晴雯呢!”   程锦痛心无比,但也不肯轻易放弃,只说:“不,可以的!”   黄老热脸露惊异之色:“你别托大!”   “我一个人不行,但可以从我老家那儿调多几个绣工过来,一起日夜赶工,我不信赶不上!”程锦说道,语气里满是坚决。   黄老热没想到程锦这个人看起来死气沉沉的、骨子里居然这么热血。   金兰殊看起来也有些犹豫。   黄老热却说:“那我们算算这笔账,这个金线银线孔雀金线什么的得再买一批了,还要再请一批薪酬不菲的绣工,这个钱加起来已经远超预算了!保守计算一下,应该超过150%了吧!”   黄老热很了解金兰殊。金兰殊和程锦不同。程锦为了做好一件旗袍,像《红楼梦》的晴雯一样“挣命”都行的。但金兰殊不行。金兰殊是个商人,讲究效率,对数字很敏感,也会严格计算风险与收益,断断不会凭着一腔热血而冒险。   程锦却一双眼汪汪地看着金兰殊:“金总,我真的可以的!”   金兰殊却不可以。   金兰殊摇摇头,说:“成本这个先不说……我看过了,满绣旗袍穿在何玉容身上也不行。她本来就水桶腰,穿着那种繁复的裙褂,看起来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桶,根本不好看。你们设计师别老是想着搞个大设计,却不考虑实际的事情。我觉得黄老热的思路倒是很好,用素色的面料做底,稍加刺绣,一样能很好看的。你按着这个思路做。”   黄老热听到这句话,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了:金兰殊的意思是……让程锦用我的思路来出风头?那我呢?我呢?我是死的么?   程锦听到这句话,心里也怏怏不乐。实际上,他并不喜欢黄老热的思路。可是,程锦年轻面嫩,刚提拔上来,也不敢跟老板叫板,只得憋屈地答应了。   金兰殊合上手,说:“好了。你们下去干活吧。”   说着,金兰殊就抬腿走人,回自己办公室了。   黄老热到底是气不顺,跑到了金兰殊的办公室里。但他看着金兰殊,心里也是犯嘀咕的, 不知怎么开口。   金兰殊却先开口了:“这里只有你和我,有什么话就照直讲,不必埋在心里。”   “我……”黄老热正想说什么,但仍雕琢用词。   “好了,你不问,我也有事问你,”金兰殊直视着黄老热的眼睛,“为什么何玉容会知道皮草泼红墨水的事情?”   黄老热的脸色忽变:“她……?她知道了什么?”   “她昨天一时气头上了,说了出来了,还泼红颜料到了小宋身上。”说道这个,金兰殊也有些气恼,“她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黄老热额头冒冷汗,却笑说:“我……我也不知道……”   金兰殊嘴角勾了勾,说:“我看你和她那么friend,天天去喝酒high tea的,还以为你会知道呢。”   “没呀,我和她就吃过两回下午茶。”黄老热赶紧撇清,“也没有很熟。”   金兰殊冷笑,说:“她对着别的人都是爱理不理的,对你却很好。所以我说你这个人,设计只能算中规中矩,但最懂得social。我也是欣赏你这一点,才对你委以重任的。你可别让我失望才行。”   “当然不会。”黄老热回答。   金兰殊说:“那你既然那么会social,又得何玉容欢心,你就去负责她吧。”   “什么?”黄老热大惊,“负责什么?”   “她现在要毁约。你去负责和她谈判吧。”金兰殊说,“我给她的选项就摆在这儿:A,她赔足钱,老老实实跟小宋道歉;B,她乖乖回来做事情,老老实实跟小宋道歉。”   “这、这个……”黄老热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色,“这个别搞那么僵吧?下个月就‘旮旯’了!一时半会也找不到替补呀。还是先哄哄何玉容,等她高兴了,过后再算账吧!”   “你说的对,时间确实很紧迫。所以,你只有三天。”金兰殊不为所动,“三天之内,让她接受A或者B。”   黄老热满头大汗:“没有C吗?”   “有,”金兰殊点头,“你滚蛋。”   黄老热脸色都发青了。   黄老热离开了办公室之后,宋风时便走进来了。他刚刚和黄老热错肩而过,已经看到了黄老热的脸色了。宋风时忍不住问道:“你真的怀疑是黄老热所为?”   “不是‘怀疑’,是‘知道’。”金兰殊一脸的笃定。   宋风时也挺头痛的,说:“真的吗?可是他可是我们的‘元老’啊!”   “没什么!”金兰殊说,“反正我们现在有程锦了,不是吗?”   金兰殊的语气相当冷酷,仿佛觉得将跟了自己好多年的下属一脚踢开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样。   宋风时一怔,说:“他也是因为觉得自己地位受到了威胁,才会犯傻吧。”   “是的,他老是犯傻,这没关系。他能力不足,也没关系。”金兰殊说,“我只是想要一个忠诚的员工。但这点都做不到,那就无法原谅了。”   宋风时倒是明白了,又说:“那你根本不打算给他机会?那你给他三天时间去劝何玉容是为了什么?”   金兰殊正准备回答,手机就响了。他接起电话:“谁?”   仿佛是对方回答了两句,金兰殊的脸色顿时僵住了。   他愣了半分钟,才说:“是你。”   宋风时一听这个仿佛疏离又带点熟稔、意外有带些感伤的语气——他就想:这……莫非是前男友?   金兰殊捂着手机,看了宋风时一眼,拿着手机走到了连接着办公室的阳台上去。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消失在门后的背影,心中五味杂陈:他特意走去阳台接电话了,肯定就是不想我听到……是谁?到底打电话来的是谁?   看金兰殊的反应,这恐怕是比傅丞还具有威胁性的存在呀!   会是前男友吗?   唔……   金兰殊与宋风时现在仅仅是一墙之隔,门也没有掩严呢……   要是偷听的话……   不,我宋风时知书达理……   怎么可以偷听别人讲电话呢?   一分钟之后,宋风时已经扒在门缝那儿窃听了。   金兰殊的声音还是很大声的:“不用你来照顾我,不用你操心,我现在有男朋友,对我很好,把我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宋风时听见这话,有点欣慰又有点心酸:看来真的是前男友……虽然话里的维护我,可用的词是“伺候”,好像我的地位好低呀……   金兰殊这边话说得又快又狠,对面的何尝也不是:“那我去死好了!你看着我死就满意啦?我明天就去死!”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金兰殊说,“你是语文老师,这都不知道吗?”   对方真的是被气得快要捂胸口倒地了。   宋风时听着,更觉惊讶:金兰殊还和语文老师交往过呢?   天地良心。   金兰殊真的没有和语文老师交往过。   金兰殊恨恨挂了电话,宋风时立即退回座位上,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金兰殊推门回来,见宋风时坐着,便说:“你还在呢?”   宋风时却有些吃味,说:“为什么不在?我打扰了你?”   “没有。”金兰殊说。   宋风时想了想,说:“刚刚打电话的是谁?”   金兰殊没想到宋风时有此一问。   但他想了想,决定还是据实以告:“是我妈。”   “啊?”宋风时一怔,“妈……?是你妈?”   金兰殊语气略带抱歉地说:“是的。她提出要和我们一起住。”   “什么?”宋风时惊讶万分。   “是这样,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就突然想起我了。”金兰殊的语气淡淡的,“你放心,我拒绝她了。”   宋风时反而不安起来:“这样对她放着不管也可以嘛?”   “为什么不可以?”金兰殊一脸奇怪的,“她这么大个人,有手有脚的,难道能饿死?”   “可……那、那是你妈呀?”宋风时说。   金兰殊说:“你知道‘你妈’最常用在什么语境吗?”   宋风时有些尴尬:“骂脏话吗?”   “是的。”金兰殊点头,“这么脏的话以后不要说了。乖。”   宋风时还是有些不放心,但看着金兰殊这个态度,也不好说什么了。   这么看来,金兰殊真的很冷酷呢。   同时,何玉容也很快发现了金兰殊真的很冷酷。   何玉容的经纪人一直苦劝何玉容:“这样毁约真的不行啊!会赔很多钱的!”   何玉容说:“夔龙那边的周翊翊不是说了么?可以帮我们付违约金!”   “可是,”经纪人也有些顾虑,“这对你的声誉也有影响呀?”   何玉容却说:“我原本也不想搞那么多事的!但是你看,是谁先搞事?一想到皮草泼墨那件事居然是他们‘云想’搞出来的,我就气不过!绝对不可能合作的!”   同时,黄老热也带着任务来找何玉容了。何玉容却死也不肯妥协。她一想到皮草的事情是遭人陷害,又想到在“云想”老是被金兰殊出言挑衅,她就不爽。现在周翊翊答应帮她出违约金和高定礼服,她就更加有恃无恐了。   黄老热见劝何玉容不住,便说:“那算了!”   何玉容倒是有些不忍,问黄老热:“那你怎么办?”   黄老热冷笑:“我也忍金兰殊这个臭脾气的坏老板够久了!我跟他这么久,他却让一个无名无姓的新仔爬我头。我都不想在他那个赔钱的小公司干下去了。我这么出名,还怕找不到下家吗?”   何玉容便拉着黄老热,说:“好的,我们都别理他!一起去喝一杯!”   二人正要庆祝“脱离恶魔金兰殊”,没想到经纪人就一脸土色地跑进来,说:“你上网看看!‘云想’发声明啦!”   “什么?”何玉容惊讶万分,与黄老热面面相觑。   经纪人则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何玉容,你一定要给他们道歉!”   社交网络上,现在已经到处流传着“云想”工坊的视频监控记录片段,这些片段忠实地记录着何玉容在露台上抽烟踩旗袍、在工坊里朝宋风时泼颜料的“恶行”了。“云想”这边也发声明,控诉何玉容不敬业、耍大牌,对工作人员粗暴无礼,损坏天价高定礼服等等行为。   “一次不成,就两次,打到长记性,”金兰殊语气中充满高高在上的傲然,“让她知道谁是不能惹的。”   但宋风时却叹气:“其实当初是我先设计她的,她泼回来,也算是扯平了。现在和她搞得那么僵,其实也有我们的责任。还有黄老热和程锦的事情……回到当初,是不是还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所谓,物不平则鸣……”   金兰殊却打断宋风时一番大道理,只说道:“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只是看谁比较强势,谁就能获得胜利。”   宋风时却不能认同:“你这种非要压对方一头的社交方式,真是……”   “真是帅,对吧!”金兰殊满不在乎地一笑。   宋风时真的无奈了。 第六十四章   何玉容在“云想”工坊里“搞破坏”的视频点击率节节攀升。尽管何玉容团队有心消除影响,但“云想”那边也有在背后推动,这个视频的流传已经变得无法阻止了。   “怎么……”何玉容背脊都凉了半截,“怎么会有这些视频?”   经纪人说:“这些一看就是监控录像呀。工坊是他们产品研发的中心,安满监控录像也不奇怪呀!你真是的!怎么可以这样不谨慎?”   何玉容的脸都变色了。   这下金兰殊说的对了,何玉容一定会跟宋风时道歉的。   经纪人架也要架着何玉容公开道歉的。   “对不起……”何玉容化了个类似素颜的妆容,显得面容憔悴,对着镜头,用尽演技演出悔恨的样子,“我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宋风时看着这个视频,木无表情地关掉,又跟金兰殊说:“这下好了,我们要再找一个代言人吗?”   “当然不。”金兰殊说,“我们接受她的道歉。”   “云想”控诉何玉容耍大牌,何玉容发表道歉视频,“云想”表示接受道歉并继续与何玉容合作,将会在“旮旯”上呈现最佳的作品……赚足眼球,并且保证“旮旯”上的“云想”礼服一定会得到大众关注。   黄老热正想找下家,却被HRD告知,他被辞退了。   黄老热风风火火地冲进了总裁办公室,脸上的好笑容也挂不住了:“为什么突然辞退我!?”   金兰殊一脸淡定地说:“不是‘突然’。我不是说了,让你去劝何玉容吗?劝不成,你就滚蛋。”   “你……你都搞定她了!”黄老热气得发抖,“你根本就是有心陷害我!”   金兰殊说:“到底是谁陷害谁?大家给对方面子,好聚好散,别逼我说不好听的话。”   黄老热见事情显然已经是没有转寰的余地了,他反而大胆了,他反而可以直抒胸臆了:“逼你说不好听的话?你说不好听的话还用逼的吗?你天天把我骂得跟狗一样,这也是我逼出来的吗?你这么不尊重设计人才,有你死的时候!”   金兰殊笑了:“你还人才啊?”   “对!对!我不是设计上的人才,但设计的人才你也留不住!照照镜子吧,金兰殊!”黄老热痛痛快快地将憋在肚子里多年的话一股脑地倒出来,“你以为程锦可以和你合作很久吗?不可能的!你金兰殊根本不喜欢艺术,和程锦这样的幻想家根本处不来,以后一定会翻脸。就像你之前逼走其他设计师一样。你骨子里就是一个利字当头的商人,这和我是一样的!”   这几句话,倒是很锋利,一下子就割开了金兰殊的外包装。   金兰殊被言中了,自然也有些恼怒,只道:“你既然知道我‘利字当头’,就该知道破坏了我的利益之后应该承担的后果!”   “好!”黄老热朗声说,“好!我走!”   说完,黄老热转头就离去。   黄老热算是狼狈万分地离开了“云想”。   而他想要找回类似的职位却是困难重重。奢侈品牌通共就那么几个,个个都有大师级的人马坐镇设计总监或者创意总监的职位,那容许他来染指?他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去比较小的品牌,但这些品牌也开不出金兰殊给他的条件了。   他算是痛失了一个万里挑一的工作机会了。   而“云想”这边,走了黄老热,便是程锦上位的机会了。程锦工作上更加卖力,又跟金兰殊提议了:“之前黄老热想到的方法也不是不可行。他用的是素纱,我想用纯色的绸缎,但不是素的,想要比较宫廷风的……品月色。”   说着,程锦拿着平板电脑,给金兰殊展示了一系列的衣服藏品:“这些都是博物馆里珍藏的品月色缎绣衣服……品月色搭配银白色,质感上佳,高贵而不失素雅。您看?绣花的地方也不用很多,就能出质感了。”   金兰殊浏览了一下,也点头,说:“确实不错。”   他目前对程锦确实挺满意的。   程锦家学渊源,对于宫廷服饰如数家珍,手艺也好,而且,胜在听教听话,没有那种艺术家特有的臭脾气。简直是上天赐给金兰殊的左臂右膀。   金兰殊说:“下个月就给你加薪!”   程锦咽了咽唾沫:“真、真的?”   程锦一直都不敢提出升职加薪的事情,就是埋头苦干——也是因为他这种性格,在之前的公司都得不到提拔。   金兰殊说:“嗯,加薪。”   程锦居然也不敢问加多少呢。   抹不开面子。   宋风时知道程锦脸皮薄,便当着程锦的面向金兰殊问:“加多少?”   金兰殊说:“200%?”   程锦差点摔倒,以为自己听多了一个0。   “有意见吗?”金兰殊看着程锦,问道。   程锦红着脸摇头:“没、没意见。”   宋风时却觉得不以为然,因为程锦原本的薪水也不是很高。宋风时又说:“那么升职呢?什么时候给他升职?”   金兰殊说:“不是把他从裁缝升到设计师了么?”   宋风时道:“黄老热走了,我们都没有设计总监了。”   “等过两个月再说。”金兰殊不想一次给对方太多甜头,“黄老热都‘尸骨未寒’呢!”   程锦却说:“谢谢宋总监,我现在已经很满足了。”   宋风时无奈地一笑,说:“嗯,你高兴就好。”   程锦离开了办公室之后,金兰殊就拉着宋风时说:“你怎么对那个小子那么好?”   宋风时笑笑,说:“人才难得啊!而且没有傲气只有才气的人才更加是万里挑一!当然应该对他好点,把人留住啊。”   金兰殊心里也明白这个道理:“我当然知道,跟我的下属,我亏待过谁?”   宋风时却有些担忧:“钱财上你当然不亏待他的……我只怕……”   “怕什么?”金兰殊问。   宋风时欲言又止的。   “你怎么挤牙膏的?”金兰殊追问,“你怕什么?”   “怕你……这张嘴。”宋风时为难地说。   程锦这个人性格软和好说话,但心思也细腻敏感。只怕扛不住金兰殊的毒舌连击!   金兰殊却毫无自觉:“你放心!我口才很好!”   宋风时对金兰殊的自信也是无可奈何的。   说到底,金兰殊的自信也是吸引宋风时的因素之一呀。   傍晚时分,凉风习习。宋风时开着车载他们家金总回洋房。   没想到,洋房的藩篱外却坐着一个中年妇女。中年妇女带着一个行李箱,她就坐在行李箱上面玩着手机,看到从车上走下来的金兰殊,她就站起来,脸色不冷不热的。   宋风时一怔,说:“你……你认识?”   “算认识吧。”金兰殊说,“是我妈。”   宋风时噎住了。   中年妇女立即走上来,质问:“金兰殊,你怎么拒接我的电话?”   “我没有拒接。”金兰殊说。   “那为什么都打不通?”   “这叫‘拉黑’,不叫‘拒接’。”金兰殊答。   “你!”金兰殊的妈妈气得脸色发青。   “阿姨,您好……”宋风时见场面尴尬,便笑着发声。   金兰殊的妈妈这才正面打量宋风时:“你是……?”   见宋风时有些撑不住,金兰殊便说:“这是我对象。”   “你……”金兰殊的妈妈咬咬牙,说,“你真的是同性恋?”   金兰殊不耐烦地说:“你问了一百遍了!”   宋风时干巴巴地说:“阿姨您好,我叫宋风时。”   金兰殊的妈妈看着宋风时,也干巴巴的:“你……你好,我叫郑秋淑。”   这亲生老妈拉着行李箱堵到门口了,金兰殊这个“冷酷总裁”也不得不给面子地让她进了屋。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金兰殊没好气地说。   郑秋淑也没好气:“你还好说呢!连自己亲妈都拉黑!我不找到这儿来,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不见我了?”   宋风时听着这剑拔弩张的架势,也是心有戚戚焉,只安静地在一边冲茶。   金兰殊冷冷说:“你不是和外公移民加拿大了吗?怎么飞半个地球回来?就为了照顾我?那真是谢谢。”   “你……”郑秋淑忽然红了眼眶。   金兰殊这辈子都是“吃软不吃硬”的,见向来尖刻的母亲红了眼眶,气焰也忽然低落。   宋风时也很惊讶,只得捧着热茶,递到郑秋淑旁边:“阿姨,喝茶吧。”   “嗯,谢谢……”郑秋淑颤着手接过了茶,深呼吸两口,竭力忍住了眼泪,才缓缓说道,“你外公已经过世了……忽然出车祸走的,大家都很意外。无人无物的,在异国他乡,白事还是我一个人 操办的。经历过这些之后,我还是想回国。就来找你了。”   金兰殊不语,也没法再说出什么刻薄的话了。   宋风时心想:我……我第一次见对象的妈妈,就要碰上这种场面吗?我该说“节哀顺变”还是该沉默不语?谁来告诉我!   最后,宋风时选择了安静地走开。   宋风时走开了,茶厅里就剩下这两母子。郑秋淑说话也更自在了,便说:“你现在更觉得我是死了老爸、无依无靠,故意来沾你的光了?”   金兰殊淡淡道:“我也没有这么说。”   “你不但不要这么说,也不要这么想。”郑秋淑敛去了哀色,又恢复平日那个样子,“我是个很独立的女人,你知道,我心脏病发都可以自己叫救护车的。”   金兰殊便说:“我确实不觉得你是来沾光的。而且,我也没什么光给你沾。不过……我倒是听说你不是打算组织新家庭了吗?”   “别说了!”郑秋淑摆摆手,“我看男人的眼光真的不成!”   金兰殊说:“你知道就好。”   郑秋淑被冷不防这么一说,也有点被噎住了,不忿地说:“那你就很好吗?你那个男朋友的事情我都听讲过啦!”   “听谁讲的?”   郑秋淑拿出手机,拉出了公众号的一篇娱乐文章《昔日吕氏、宝梵琉掌门人金兰殊和他的导购男友不可以说的故事》。   “嗯?”金兰殊拿过来,仔细阅读——   “宝梵琉总裁金兰殊坐着他的林宝基尼,到达了宝梵琉XX广场门店。他从车子上下来的那一刻,立即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金兰殊皱眉,神经病,除了煞笔富二代哪有人在最拥堵的交通路段开跑车。   “‘噢,男人,’金兰殊的目光忍不住落在那一个模样俊秀的导购脸上,‘你叫什么名字?’”   金兰殊眉头大皱,问郑秋淑:“这是什么东西?”   郑秋淑兴致勃勃地说:“下面还有呢!充钱呢才可以看的……”   “你……”金兰殊说,“你有病!充钱看你儿子的同人文?”   “同人文?”郑秋淑一脸茫然,“什么是同人文?”   作为一个语文老师,阅读量还是不够丰富呢。 第六十五章   翌日,金兰殊和宋风时起床。他们的卧室在二楼,顺着楼梯到达一楼,就已经闻到了餐厅里传来的香味。金兰殊和宋风时都觉得不可置信,走进餐厅,才发现郑秋淑已经做好了早饭了。   “起来了?”郑秋淑说,“吃个早餐吧。”   早餐是清粥小菜,都是热的。但郑秋淑和金兰殊母子之间的态度就是不冷不热的。金兰殊一边吃一边说:“失业就是不一样,有闲功夫了。”   郑秋淑冷冷地说:“我不是失业,我是退休!”   金兰殊却说:“真是的。”   郑秋淑摸了摸窗台,摸到了一手指的灰尘,便说:“我们家怎么都没人打扫?”   “有啊。”宋风时回答,“有帮佣阿姨的,隔日来的。”   “帮佣哪里放心呀?”郑秋淑啧了一声,“你们这些年轻人。而且隔日来,你们不是上班了?”   “帮佣有钥匙的。”   郑秋淑摇头说:“那更不行!谁知道帮佣手脚干不干净?”   金兰殊冷笑,说:“那我和小宋都要上班的,怎么打扫?你打扫?”   “我扫就我扫啊!”郑秋淑说,“当抵房租好了。我也不想欠着你的,省得好像赖在这儿还要看你颜色。”   宋风时发现郑秋淑也有一种“将好话说成歹话”的本领:为什么不说关心儿子想照顾他呢?这样不是好听很多么?   这样的歹话,金兰殊听了自然是感动不起来的,也冷笑,说:“这就抵房租?阿姨一个月才多少钱?这种洋房一个月月租少说都十几二十万好吗!”   郑秋淑的脸也黑了,台阶下不去,将眼光移到宋风时身上,只说:“你交租了吗?”   宋风时愣愣的,太尴尬。   金兰殊也笑了:“他那能一样?”   郑秋淑悻悻然不语。   金兰殊拍了拍宋风时的肩膀,只说:“好了。上班吧。”   宋风时点点头,对郑秋淑说:“那么,我们先上班了。”   郑秋淑却又说:“诶,你在我儿子公司当总监呢?”   “是的。”   “听说你之前只是做导购的呀。”郑秋淑说,“学历什么的……”   宋风时说:“学历么,我和你儿子是同一个学校毕业的。”   郑秋淑噎住了。   金兰殊懒得和老妈纠缠,直接拉着宋风时走了。   “我就说,不该让她进来住。”金兰殊笑笑,对着宋风时说,“你看,吃亏的是你吧?”   宋风时微笑:“我哪儿吃亏了?”   金兰殊却道:“她呀,事儿多。你要是受不了就告诉我,我出面叫她去别处住。”   “我看你妈一早起来给咱们做饭,又自告奋勇打扫家务,像是真的想要来照顾你的样子。”宋风时说道,“你也别那么抗拒。”   “你以为?她从前在家里都不做饭的!每次下厨都是因为前天把我惹急了当补偿的!”金兰殊没好气地说,“她肯定没那么好的。你就看着吧!”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然传出去你也不好看。现在多少双眼睛盯着你呢?”宋风时说道。他也知道跟金兰殊讲什么“孝道”是没用的,金兰殊也不会听。因此,宋风时又用很高傲的口气说:“你要是高兴,就孝敬孝敬她,不欢喜了,就不理她。为什么要放心上呢?”   这样高傲的口吻很符合金兰殊的风格,因此金兰殊便点点头。   宋风时却忽然有了一种感觉:金兰殊好像好容易控制……   “好了,”金兰殊又说,“我们去看看程锦那边做得怎么样吧?”   程锦那边倒是一个头两个大了。   原来,吴郡那边的工厂做不出程锦想要的品月色。   金兰殊看着堆在案头的一堆深深浅浅的蓝色绸缎,皱眉问道:“这些都不对?”   “都不对。”程锦语气中夹杂着几丝烦躁,“全部都不对!”   “怎么可能?”金兰殊说,“看起来也差不多。”   程锦却认真地说:“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啊!”   宋风时皱着眉,指着一匹绸缎,说:“这个不是么?”   程锦摇了头:“这是月白色!”   “那……那这个?”宋风时又拿起了另一块布料。   “这是水蓝。”   宋风时一直以为自己是基佬审美,现在他却觉得自己是钢铁直男,因为这些颜色在他看来都是“浅蓝色”而已。   程锦拿起了色卡,说:“你们用色卡对一对就明白了!”   “就算吴郡的印染技术比不上科莫的,也不至于一个素缎都印不对吧?”宋风时提出了质疑,“而且我看他们几家厂对我们的供货都很上心,还在实验室对比过色样的。”   “是的,那可能是因为他们实验室对比没有考虑不同的光源下的色差。”程锦说,“这个很重要。尤其是到时候会在不同的光照下被拍摄。”   “这不可能,欧文有按照你要求去指定了对色光源的。实验室的灯管不是标准统一的么?”宋风时疑惑地问道。   为此,程锦还亲自飞去了吴郡,发现答案是否定的。他发现居然国产的灯管连灯光都有色差,那更别说染出来的料子了。同时,程锦的判色非常严格,有些师傅都没看出来区别,却被程锦一言否决。厂家那边都不太愿意伺候这个年轻人了。   眼看着日期越来越迫近,但料子都没弄好,金兰殊有些急了,看程锦也是束手无策的,便更加生气:“这个根本看不出来的!你就拿这一匹做吧!”说着,金兰殊拿起了一匹看起来比较好看的绸缎,丢到了程锦面前,语气是毋庸置疑的。   程锦的脸色煞白:“这……可是……”   “没有‘可是’!”金兰殊冷冷地说,“穷讲究。”   程锦咽了咽唾沫,难得地鼓起勇气,发表自己的想法:“我这不是穷讲究,我们一定要考虑啊!这件衣服最大的面积就是这个锦缎,要是底色不对,整件衣服出来都会不对的!”   “我看这个颜色没有不对!”金兰殊霸道地说,“你倒是看看日程、看看deadline!到底是你不对,还是我不对?要是你再不动手做衣服,‘旮旯’那天,是不是叫何玉容裸体上红毯啊?”   程锦被金兰殊的气势压过,只哆嗦着不说话。   宋风时连忙打圆场:“其实程锦也是求好心切而已。毕竟,这件礼服意义重大。”   “我不知道吗?”金兰殊说,“为了这件礼服已经花了多少钱了?现在连个纽扣都没见着!我们是做生意的!不用吃饭的吗?”   程锦把头垂得低低的。   宋风时见状,只得拉着金兰殊往外走。   金兰殊真的是一个魔鬼老板。   宋风时这边劝金兰殊给点耐心,那边又得回去安慰程锦被损坏了的脆弱心灵。   程锦作为打工仔,被老板训斥了也没办法,只得抖落抖落尘埃,拼凑起破碎的心灵,继续加班工作罢了。   宋风时唯恐金兰殊再口出恶言,刺激这个小男生脆弱的心灵,便拉着金兰殊翘班喝下午茶。   “我知道了,最近太忙了,没和你约会。”金兰殊说,“你心灵寂寞了是不是?”   宋风时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点了点头:“是的,金总。你说得对,金总。”说完这话,宋风时后知后觉:诶?我为什么用欧文的语气和金兰殊说话?   二人在一个甜品店坐下。这儿装以潢粉红粉蓝为主,提供的餐品都是热量丰富的甜食,是一个适合甜蜜约会的地点,也是点评软件上的高分“情侣约会下午茶”地点。   宋风时一边在靠窗的位置坐下,一边想起刚刚自己发出的“金兰殊好像很好控制”的感悟。   他便偷看了金兰殊一眼。   金兰殊此刻还是和平常一样,脸庞在窗户透进的阳光中秀色夺人,瑰姿艳逸。眼神和举止间也流露出他特有的高傲和从容。   犹如骄傲的狮子。   怎么看都不像是“很好控制”的人啊……   可是,宋风时还是忍不住试探:“嗯,那个……要不然点个蓝莓重芝士蛋糕吧。”   他记得,金兰殊根本不喜欢吃任何蓝色的食物。   以前在留学的时候,金兰殊就一脸嫌弃地看着蓝莓派说:“食物上根本不应该存在蓝色。简直是反人类。”   果然,金兰殊听到宋风时的提议后眉头大皱:“什么芝士?”   “蓝莓重芝士。”宋风时指着菜单上的图片,那个芝士蛋糕上一层渐变色的蓝,完全戳中了金兰殊的雷点。   金兰殊拒绝的话正要开口,宋风时却说:“我想吃这个很久了,但是太腻了,一个人也吃不完……难得今天和你一起呢!”   金兰殊看了宋风时一眼,撇过头,仿佛就义一样咬紧了后槽牙:“嗯,好。”   “好?”宋风时呆了呆。   “好。”金兰殊重重地点头。   宋风时真的下巴都要吓掉了。   金兰殊脸色发青地说:“点吧。”在我后悔之前。   宋风时端详着金兰殊的脸色,轻易地解读出金兰殊满脸写着“拒绝”,但是嘴巴却不诚实:“可以一试的。”   宋风时心中既惊喜,又意外。   他……他是因为我的提议而愿意吃蓝莓吗?   这……   这……   宋风时的心疯狂地跳动着。   简直像是被告白了一样呢。   宋风时又低头下头,忽然感到羞赧,就像是真的被告白了一样。   金兰殊见宋风时脸上犹如恋爱一样喜悦,便惊讶地说:“你那么喜欢吃蓝莓重芝士么?”   宋风时这才抬起头,故作淡定地说:“也没有,其实想想,还是吃草莓奶油蛋糕吧。”   金兰殊立即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不用吃蓝莓了!   如果说蓝莓是金兰殊的敌人,那么草莓是金兰殊的恩人。   金兰殊非常喜欢吃草莓。   宋风时是知道这一点,才这样点菜的。   他一直留意着金兰殊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因此,做饭和点菜的时候都按着金兰殊的喜好来,唯恐惹怒这个“霸道总裁”。   这是他第一次尝试“触暴君逆鳞”,没想到,却是这个效果……   宋风时拿着银勺子勺了一块奶油蛋糕,吃进嘴里,却是甜到心里了。   作者有话说:关于印染布料的情节,完全是为剧情服务。非专业人士,纯粹瞎编…… 第六十六章   宋风时和金兰殊正吃着奶油蛋糕,宋风时却忽然瞪大了眼睛,仿佛看见什么恐怖的东西一样。   “怎么?有鬼吗?”金兰殊问。   “有你妈。”   “怎么还骂人呢?”   “真的是你妈!”宋风时缩着头,小心地指了指。   金兰殊顺着宋风时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了自己的妈:“嗯,还真的是我妈?”   郑秋淑和一个中年男人坐在餐桌旁,也是金兰殊这边的同款“sweet sweet情侣套餐”。   “你妈在谈恋爱呢?”宋风时低声说。   “咱们去偷听!”金兰殊也起了好奇心了。   这家店的装潢采取欧式风格,有不少白色石膏隔断。金兰殊和宋风时便缩在隔断里,静静偷听。   却听得那个中年男人说:“你的儿子就是那个大公司总裁?那不是很有钱?”   郑秋淑懒洋洋地说:“有钱也不关我事呀。”   男人说:“你也知道我现在在创业,就差点启动资金呀!问你儿子要一点嘛!我就差三百万,听说你儿子一个月都不止三百万呢!”   郑秋淑有些不耐烦地说:“不是说了,他的钱不关我事的。”   男人却说:“怎么可能呢?Honey,我的公司也会写你的名字,会有你份的。这也等于是你的企业啊!”   郑秋淑也没好气,说:“写我的名字,那负债了、犯法了,不是也有我份?”   男人语气也变得不满了:“你怎么这么讲话呢?是不是我们这么深的感情,你都不肯帮?钱重要,还是我重要?”   郑秋淑说:“当然是钱重要啊。我儿子挣钱很辛苦的,你想都别想。”   中年男人气极了,负气离去。   郑秋淑还叫嚷:“你记得先买单才走啊!”   金兰殊与宋风时面面相觑,一时无言。   他们也吃不下这个下午茶了,趁着郑秋淑不注意,便悄悄离去。宋风时又说:“其实我看你妈也是疼你的。只是不会表达而已。”   “不会表达?”金兰殊冷哼一声,“她是语文老师,表达能力好着呢!”   宋风时忽然觉得,金兰殊和郑秋淑有一点还挺像的,表达能力都发挥在骂人上面了,说句好话是绝对要命的。   宋风时叹了口气,感慨:“真不好相处啊……”   “是吧?”金兰殊仿佛得到了肯定地点点头,“我妈不好相处吧?”   宋风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只笑笑:“其实阿姨的为人也没什么的……”   这些天,宋风时摸透了郑秋淑的脾气,觉得她只是比较冲而已,还不是很难对付,他心里还是在意傅丞。   两人出来翘班,是要还的。   公司里大把工作等着他们。   欧文明知金兰殊是出去约会了,但也不能多说什么,只能抱着一大堆文件等着老板约会归来过目。   同样的,工坊那边也加班加点地赶衣服。   也算是压着线的,在“死线”之前把成品给“死”出来了。   这回,何玉容女士很配合地来到试衣间,也没有任何耍大牌的举动。她穿上了程锦赶工出来的衣服。依旧是一件旗袍,浅蓝色的绸缎做底,用银色丝线绣着大朵大朵的云峰白折枝绣球花,因为四层刺绣的工艺,花纹尤其立体秀丽,巧妙精微。挽袖是银白色的,绣着折枝图。左右开高叉,开衩处用金线纹绣了精巧的如意云纹,露出修长的美腿。整条裙子淡雅而不失高贵,让金兰殊是比较满意的。   金兰殊看着裙子,微微点头,说:“看吧,这个蓝色也可以,不是非要你说的那个的。”   程锦却不是特别喜欢这条裙子,但他还是勉强地笑了笑,只说:“我还是担心色光不准的问题……”   “没问题的了。”金兰殊说,“我不觉得这个蓝色比你说的‘品月色’差了。”   “可是……这个蓝色很普通,旗袍的形制也很经典,看起来太理所当然了。”程锦说。   金兰殊说:“理所当然不好吗?你记住,每年的最佳红毯着装都是花落谁家?那些穿龙穿凤穿鸡毛的的都拿不到BEST DRESSED。最佳造型入围的都是那些经典优雅的打扮的。”   程锦也不敢和金兰殊多做争辩,只得低头说:“是的,金总。”   而加班也变成了必然之事。   欧文一边计算着加班费,才能一边安心工作。   金兰殊是没有加班费的。   但是,他还是加班到很晚。原本宋风时是不用加班的,可是他实在不想一个人回去,尤其现在家里还有个郑秋淑。所以,宋风时就在公司等着金兰殊下班。   加班加点过后,他俩一同回了家。洋房里灯火通明,显然是郑秋淑在等他们。   郑秋淑见他俩回来了,便看着时钟,说:“这么晚?去哪儿玩了?”   “是啊,”金兰殊没好气地说,“加班好好玩啊!”   郑秋淑也没好气地说:“好心你呀,现在做老板,加班给谁看啊?”   金兰殊真的不想理会老妈,摆着脸色就打算拉着宋风时上楼回房间。   郑秋淑却又说:“给你们煲汤了,喝一碗再上去,当给面子老母,行不行?”   宋风时不想家里闹太僵,便拉着金兰殊,笑着去了餐厅。却见郑秋淑果然是煲了老火汤。郑秋淑一边唠叨着他们在外太久一边加热着汤水,最后拿了两个炖盅放到了宋风时和金兰殊面前。紫砂炖盅里热腾腾的,黄汪汪的汤,白乎乎的花胶,黑黝黝的海参,装了满满一碗。   郑秋淑放好了炖盅,便转身进厨房刷锅。   宋风时见郑秋淑走开了,就跟金兰殊说:“你看,这多么真材实料呀,汤也浓香。想必是很费工夫弄出来的。你妈还是疼你的。”   “哼。”金兰殊冷哼道,“这个不是给女人喝来滋阴的么?给我喝有什么鬼用?肯定是她自己拿来补身,喝不完才给我们收拾残局的。”   宋风时真是不知该说什么了,勺了两口吃了。郑秋淑又从厨房走出来。   宋风时扬起笑脸问:“阿姨,这个汤有什么功效啊?”   郑秋淑说:“滋阴补肾,适合你俩啦——天天搞晚晚搞,日又搞夜又搞,真是‘少年不知精子贵’……”   宋风时好后悔问了这个问题,脸都红了。   金兰殊截口说:“行了,你一个语文老师怎么这么讲话?粗俗。”   郑秋淑却说:“哪儿粗俗了?这不是真话吗?这是老人家的生活智慧,你爱听不听!”   金兰殊拿纸巾擦了嘴,就带着宋风时回房间试试“药膳”的“疗效”了。   大和谐!   金兰殊躺在床上,喝了杯水。   宋风时也躺在床上,说:“金总啊,你想想啊……”   “诶,”金兰殊提出了异议,“你为什么在卧室都叫我金总?”   “嗯?”宋风时一怔,“怎么了吗?”   “听起来好像‘潜规则’。”金兰殊感到有些怪异。   宋风时却说:“那……会觉得刺激么?”   金兰殊一想,还真的挺刺激的。   于是,宋风时自作自受地被逼着叫了一宿的“金总”。   在对门的郑秋淑拿被子蒙头,摇头叹气:“这样放纵!别说给他吃海参,就是给他吃海龟都不顶用啦!”   翌日上午,金兰殊比宋风时起床得早。   宋风时下楼的时候,金兰殊已经出门了。但是郑秋淑在餐厅里做好了早餐,宋风时也不好意思就这么做客,便在餐厅吃早餐,独自面对郑秋淑,大概是承受不住泰山压顶的沉默。宋风时跟郑秋淑打开话匣子,笑着问:“金总出门这么早啊?”   郑秋淑点点头,说:“嗯。”   郑秋淑不冷不热的,宋风时也不好久留,赶紧吃完早餐就出门了。他离开的时候,隐约听到郑秋淑在背后说:“整一个苏妲己……”   宋风时差点呛到:“这么抬举我……”   真不敢当啊。   不过,金兰殊还挺暴君的。   暴君金兰殊早上却没上班。欧文一身轻松。   到午饭过后,金兰殊才回到办公室。   宋风时忍不住跟金兰殊问说:“你一早出去干嘛了?”   金兰殊坦荡荡说:“见傅丞了。”   宋风时有点庆幸金兰殊的坦白,但又觉得,金兰殊的坦白正正代表了不是很在乎。   宋风时又问:“你们谈什么了?”   “还不是那件事?”金兰殊说,“我希望他带‘云想’进巴黎时装周官方日程。”   宋风时又问:“他答应了么?”   金兰殊耸耸肩:“算是conditional offer吧,有条件的答应。”   宋风时想了想,说:“HF投资了好几家新品牌呢,也没见他松口过,怎么对‘云想’特别青睐?”   “他哪里是特别青睐‘云想’?”金兰殊自负地一笑,“他是特别青睐我本人!”   宋风时心中一时醋海翻波,表面却风平浪静:“是啊,金总魅力无穷!”   金兰殊对宋风时的醋意一无所觉,点头说:“那是肯定的。”   宋风时心里也不懂为什么自己醋意那么旺盛,老是看不顺眼傅丞。   像金兰殊说的,他们都该对傅丞特别客气、特别好才是。毕竟,傅丞就是他们的“金主爸爸”啊!他们公司在亏钱呢,每个月傅丞都一千几百万犹如垃圾一样眼都不眨扔过来给填坑。   这是何等情操啊!   宋风时转念一想,傅丞怎么可能有这样的“高尚情操”啊?他是不是真的“特别青睐”金兰殊呢?   怎么可能?   这个世界,还有一个人和宋风时一样眼瞎?   宋风时就算了,客观条件也是一般般,可傅丞呢?傅丞真的就是“GAY圈天菜”排行TOP,“天菜”二字都不足以形容的“天外有天菜”了吧?   他宋风时怎么竞争得过? 第六十七章   “旮旯”电影节如期而至。   开幕式的前几天都阳光灿烂的,何玉容也一路配合,试穿了那件蓝色旗袍,没有什么大问题。但程锦依旧是大气都不敢喘的。   “没问题的。”宋风时一直安慰程锦,“你的设计很漂亮。”   程锦勉强一笑,说:“这次只能给我自己打80分。”   宋风时笑笑:“你真的对自己很严格!”   到了开幕式当天,却是连日来阳光灿烂的终点,当天天气阴阴的,但也没有下雨。开幕式还是正常举行。   然而,程锦却脸露焦急之色:“自然光的条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不知道这个礼服上了媒体图的颜色到底怎么样?”   “就算色光不准,光照不一样,那蓝色也会是蓝色。”欧文劝说道,“而且,你的裙子那么漂亮,就算是变成红色、黄色、绿色,都是那么好看的。”   “不,”程锦摇头,“变了就会减分了。”   这个时候,金兰殊也发言了:“没关系,我们可以P图的嘛。”   “你可以P好了,发国内媒体。”程锦说,“但是外媒评价呢?还有,红毯的BEST DRESSED评选也不能根据我们P过的礼服来算吧?”   金兰殊却道:“就算不能拿到BEST DRESSED,我们这件衣服够好看,之前又有了那么多风波,一定会赚足眼球的。”   程锦大眼圆睁:“您关心的就只是眼球吗?”   金兰殊说:“我是行政总裁,我当然最关心效益。”   程锦闭上了嘴,不再多言语了。   他们没有去现场,而是在VIP室坐着看着电视直播,何玉容穿着旗袍出现在了镜头里,姿态相当优雅,颜色却是没有呈现出程锦想要的效果,但在大家看来,稍微的偏差也无伤大雅。   因为之前席卷全网的合作风波,媒体们甚至不太询问电影的事情,反而问起她和“云想”为什么还能继续合作。   她尽管不喜欢“云想”,也憎恶金兰殊,但还是在镜头里脸带微笑地回应:“嗯,我和‘云想’的合作非常愉快。之前的事情都是误会,我们现在都是很好的朋友。”   同样出现在红毯上的,还有另一名中国女明星富瑶,穿的是周翊翊“霓裳”的定制礼服。这套礼服显然犯了很多“中国风”礼服共有的通病——就是太用力的拗“中国风”这个问题。她穿了一身隆重的红色,上面绣着金色的图腾,隆重而庸俗,看起来像是随时准备去庙会上香,或者准备被印上年画。   程锦原本还很没底气的,看到了“霓裳”的作品,立即就放心不少:全靠对手手下留情!   就算拿不到BEST DRESSED,在国内起码也能得到点脸面。许多看直播的网民就已经评价:如果说蓝白绣花礼服的何玉容适合代言古典美,那么穿红色金龙鱼的富瑶就适合代言植物油!   却在此时,名模霏霏穿着一件纯黑色的礼服出现了,通体鸦羽一样的漆黑,裙裾处迎风翻飞,露出镶满金玉刺绣的内衬,和一双穿着红底鞋的细脚,性感而迷人,将价值连城的华丽刺绣掩映在黑纱之中,在微风中不经意间扬起,如芸窗乍暖,春光初泄,透漏着一种不费力气的悠然韵质,是从不刻意显露的奢侈和性感。   程锦愣住了,半晌道:“这一定是‘上苑春’。”   如果说刘易斯有什么比别人更适合做这一行的特质,那就是他精益求精,从不妥协。   程锦说:“如果是刘易斯的话,一定不会因为成本和时间问题而退而求其次。”   金兰殊听到“刘易斯”三个字就火滚:“那是因为他有钱!”   程锦有些茫然,又像是质疑又像是困惑:“难道您缺钱吗?”   金兰殊冷冷一笑,转身离去。   冤家,就是会路窄。   金兰殊离开VIP室,走到了露台上,就碰见了刘易斯了。   刘易斯穿着一身铁灰色的西装,看起来十分像一个商务人士,而不是艺术家。   金兰殊皮笑肉不笑:“这么巧?”   “嗯,”刘易斯笑笑,“我看到你们的礼服了,很好,很不错。”   金兰殊说:“你的也不差。”   刘易斯笑答:“比你们的好。”   金兰殊没想到刘易斯说话还能那么噎人。但是,金兰殊不甘示弱:“哦?各花入各眼吧。我就觉得我们的比较好。”   “是挺好的。”刘易斯说,“但底色有些问题。再浅一度就好了。”   金兰殊怔住了。再浅一度的颜色,就是程锦竭力追求的那个颜色。   金兰殊闷了半晌,忽然问:“如果浅一度的话,要多加几十万的成本呢?”   “嗯?”刘易斯有些意外,“只是几十万吗?”   金兰殊也意外:“你……我都不知道你是耳朵不好还是算术不好。几十万,不是几十蚊!”   刘易斯笑了,说:“你如果要做这一行,真的不能省那点钱。”   确实,金兰殊做生意的时候也是不把钱当钱的,他本人也教导宋风时要把钱当成一个数字。可是,数字是要计算的。金兰殊计算了风险和收益,还考虑到了时间和工期的问题,综合而言,这样“将就”是比“讲究”更理智的选择。   “不省钱,我也是不省钱的。”金兰殊说,“那讲效益、效率,可不可以?”   “不可以。”刘易斯摇头,“我从来不讲这个。”   金兰殊笑了:“这也是你‘上苑春’运营了5年还在亏损的原因。”   “这也是我‘上苑春’运营了5年的原因。”刘易斯微笑着回答。   金兰殊不屑一笑:“你运营5年的原因,难道不是因为你姓刘?”   “我知道,我之前说我欢迎新品牌加入市场、也希望你的品牌能做好,你觉得我在撒谎。”刘易斯话头一转,却道,“但其实我是真心的,如果你想继续做,听我一句,营销是很重要,但要做得长久,设计才是核心。”   “讲得轻巧!”金兰殊冷冷一笑,“谁不知道妈妈是女人吗?”   如何平衡商业和艺术,是任何品牌都要考虑的一个难题。   上苑春不考虑,是他刘易斯得天独厚的优势吧。   金兰殊可没这个优势。   很快,权威杂志就公布了BEST DRESSED,“上苑春”的黑纱内秀裙子毫无悬念地入选了。而何玉容那套锦绣旗袍则落选了。   他们也就飞回国内处理后续宣传事宜。   曹大头对此不以为意:“其实也没可能新品牌第一次就能够拿到BEST DRESSED!我们这么年轻的品牌能上‘旮旯’已经是前世修到啦。”   程锦却不发一言。   金兰殊也没多看程锦一眼,只问曹大头:“那你有什么方案?”   “那就只想PLAN B,发稿赞美何玉容‘云想衣裳花想容’。”曹大头一早就搞好了“落选的方案”了,自然是有备无患的。   “好,那就交给你了。”金兰殊点头,说。   国内也有大肆宣传“上苑春”的裙子得了BEST DRESSED,但也不妨碍“云想”品牌的宣传。   曹大头熟悉互联网营销,很快就把“云想”这个新品牌炒到了一个新高度。在“旮旯”电影节、何玉容影后的双管齐下,这个品牌终于打开了知名度。宋风时也亲自做公关,和一些明星合作,让他们穿“云想”的服装作宣传推广,势要将这个品牌推成“明星产品”。   尽管得到了BEST DRESSED的是“上苑春”,但迅速蹿红的品牌却是“云想”。曹大头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很多潜在客户都喜欢何玉容衣服的蓝色丝绸、银白色绣球刺绣元素,而最近服装零售业的大红的单品则是风衣和连衣裙。   “所以,我们可以趁着势头推出浅蓝真丝风衣和连衣裙,缀以银白色绣球刺绣的核心元素。”曹大头在汇报上说道,“数据是不会骗人的。”   金兰殊点头同意,让曹大头离开之后,便让人叫程锦进办公室。   程锦到达了办公室,脸上还是无精打采的。   金兰殊对于员工的小情绪向来是无视的,便自顾自地拿出了曹大头的方案,递给了程锦:“你负责去设计包含‘浅蓝丝绸’、‘银白色绣球刺绣’的风衣和连衣裙。”   金兰殊这高高在上的语气成为了压垮了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程锦终于将不满写在脸上了:“我做不了。”   “什么?”金兰殊怀疑自己听错,“所有核心元素都交给你了,你还做不到?你岂不是不如黄老热?”   程锦咬了咬牙,说:“是的,在这方面,我可能真的比不上他!”   “你是什么意思?”金兰殊印象中的程锦总是一副委曲求全的样子,很少会这样直言的。虽然金兰殊留意到自从“旮旯”以来,程锦总是心事重重的,但他也没有太在意。毕竟,在他看来,这个礼服在商业上是成功了,就算拿不到BEST DRESSED,也不能算是“一败涂地”,哪里至于这么丧气的?   程锦终于将积压在心头的沮丧宣之于口了:“我可能不适合这个职位。”   “什么?”金兰殊一怔,“你是在说真的,还是在耍脾气?”   程锦苦笑,说:“我一直后悔,一开始没有坚持我的满绣旗袍,后来又没有坚持丝绸的色泽……”   “是我要你改的。”金兰殊说,“决策是我做的。”   “没错,这就是最大的问题!”程锦含恨说。   金兰殊不解,却冷笑:“所以你是怪我做错决定?让你拿不到BEST DRESSED?”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程锦说,“我要怪就怪自己,没有坚持自我。”   金兰殊一挥手,说:“行了,不用再说了,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   “不能过去啊!”程锦无比失望,“也许,刘易斯那样的人才更适合……”   “刘易斯”这三个字,真的是针一样扎得金兰殊难受。   金兰殊原本就听不得这三个字,现在更是暴躁:“你那么喜欢刘易斯,为什么还过来‘云想’?还不是因为刘易斯看不上你吗?要不是我,你还是个裁缝而已!还想做设计?”   这话对于程锦而言,也是扎心的毒针——这向来也是金兰殊的谈话风格。要是谁讲话扎了金兰殊的心——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金兰殊都一定要加倍奉还,让对方万剑攒心,他金兰殊才肯罢休的。   程锦的心理承受力是挺弱的,听了这话,嘴唇都哆嗦了:“你这样子叫我做纱裙就纱裙、缝风衣就风衣……那不一样是让我做裁缝吗?哪里是设计了?我到了这儿,还是做裁缝啊!”   说着,程锦都几乎要哭出来了。   看着一个成年男人要哭,金兰殊是一点的同情的情绪都不会产生的。更何况,现在金兰殊还在气头上。他冷冷一笑,说:“是啊,可能你就是适合做裁缝。”   你只适合做裁缝——   这句话,程锦听过很多次了。   以前在上苑春的时候被人说过,后来到了云想,也被人说过。   但谁说都没有金兰殊说的那么刺耳。   因为,是金兰殊亲自送他做设计的。   是金兰殊亲自给他希望,让他觉得自己可以做设计的……   程锦的眼泪止不住了,便决堤而下:“好啊……那我……我辞职。”   “我金兰殊不会挽留任何人。”金兰殊冷淡地回答。   程锦便捂着脸走出了总裁办公室,欧文等人看见了也不敢问是怎么回事。程锦却跟欧文说:“我要办辞职。”   欧文大惊,想了想,又说:“这样吧,你要辞职也要走流程的。”说着,欧文带着程锦去了一个小会客室,让他坐着。过了一会儿,欧文又带着宋风时来了。   程锦想起当初是宋风时引荐自己的,也是百感交杂。宋风时在会客室坐下,又与程锦说:“到底怎么回事?好好的,怎么提辞职?”   程锦便将刚刚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跟宋风时说了。   宋风时听得眉头大皱、摇头叹气。等程锦说完了,程锦眼泪也止住了,想起自己一个大男人在办公室哭,也是很丢脸。宋风时又安慰说:“你真的要想清楚,就这样放弃自己的梦想吗?”   “可是……可是金总……”   “金总就是个混蛋啊。”宋风时拍了拍程锦的肩膀,“你听他的话做什么?他一天骂欧文几百次,欧文还不是笑嘻嘻的?”   程锦却摇头:“我做不到欧文那样。”   “你也不必。”宋风时想了想,说,“这样吧,你不是还有年假没休完吗?如果要辞职,也该先把年假都休完了才对啊。”   “可是……”   “不用可是了。”宋风时拿出了一张表格,“请假单我都帮你打印了,你签个字就行了。我做主,让你休够一个月的带薪假。等你休完假了,再谈辞职吧。”   程锦是一个没有气性的人,从来是“记吃不记打”的那一种。他想到宋风时一直对自己那么友好,自然也开口说不出一个“不”字。   宋风时这边安抚了程锦,抬头一看,也是下班时间了。他还得开车载自家大总裁回洋房。   程锦请辞一事显然也对金兰殊的情绪产生了影响。金兰殊在回家的路上也是闷闷的。宋风时一边开着车,一边说道:“我安慰了程锦,还让他请带薪假了。”   “我知道,欧文说了。”金兰殊心内何尝不知道程锦辞职其实对公司影响不小。但金兰殊是不可能出口挽留他的,便装模作样地说:“就给他批假,让他好好反思吧!等他回来,我可以既往不咎。”   宋风时一听见金兰殊这个口气,心里就明白了七八分——金兰殊的内心其实是懊悔失言伤害了程锦的,但金兰殊又不可能认错,只能用这样骄横的口吻说话了。   宋风时默默叹气。二人终于回到家中,却见帮佣在扫着地上的瓷片。宋风时问怎么了,那个帮佣便答道:“不小心把窗边的插瓶打破了。”金兰殊原本心情就不好,看到花瓶打碎,就更加气愤:“这是青瓷!”   那个帮佣也不懂什么“青瓷”的,但听着口气就知道是贵的,便立即改口:“不是我……其实是郑女士打破的!她叫我认的!”   郑秋淑坐在沙发上,听见这话,立即变得不悦了,嘟囔着说:“我也是拉窗帘的时候不小心而已。”   金兰殊说:“不小心?那个花瓶八万块钱的!”   郑秋淑便道:“八万买个青瓷?你是不是买高仿啊?”   金兰殊气笑了:“你赔钱?或者道歉?”   郑秋淑登时变得气愤:“现在是你有钱了,好气派。我把你培养到那么大,供书教学,我问你赔钱了没?”   金兰殊也不想掰扯这个,便扭头说:“算了,我知道让你认错、道歉,简直是比死更难受。”   郑秋淑说:“神经,哪有老妈跟儿子道歉的?”   金兰殊冷笑离去。   晚上,宋风时看到了程锦的SNS,看到程锦在空间上写“I am not so sure about myself”。宋风时叹气,跟金兰殊说:“程锦是个很敏感、脆弱的人,你的话对他伤害很大的。”   金兰殊心里也纠结,却用不在乎的语气说:“那……他说辞职的事,我可以当没听过。要是乖乖做事,我会给他加薪的。也会让他当设计总监。”   宋风时怔了怔,说:“你没考虑过跟他道歉吗?”   金兰殊别过脸:“神经!哪有老板跟下属道歉的?”   作者有话说:几十蚊=几十元。 第六十八章   原本,金兰殊确实对程锦很满意,打算提拔他接替黄老热当“云想”的设计总监的。   没想到,中间却出了这段插曲。   宋风时与金兰殊说道:“现在新品要研发,可不能没有设计总监吧?”   “我知道。”金兰殊说,“之前那个叫凯文学徒不是还挺好的么?让他开成衣线吧。就按着之前曹大头大数据分析的关键词,让凯文当设计总监,设计新的成衣。”   宋风时黯然,说道:“那么……程锦呢?”   “程锦?”金兰殊回答,“他不是不适合像黄老热一样写‘命题作文’,觉得我给他关键词是侮辱他的才华吗?”   宋风时苦笑:“所以你打算放弃他?”   金兰殊摇摇头,说:“我想过了,从以前开始,设计总监都是听我的指挥,我让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的。那些很有个性的设计总监就都受不了我,我也受不了他们。程锦倒是例外,他脾气很好。但是,他内心还是很艺术的。不适合做我们公司的设计总监。”   “你的意思是……?”宋风时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金兰殊说:“我们开个‘创意总监’的职位给他吧。普通的成衣线交给设计总监,让曹大头出大数据,我负责审美,给凯文完成‘命题作文’。至于程锦,就让他负责高级定制线的开发。”   宋风时忽感感动:“您……这么好的消息,您应该亲自和程锦说啊?”   “我不要。”金兰殊别过头,“我是总裁!哪有那么闲?”   宋风时也没办法了。   他尝试联络程锦,却打不通电话,便在办公室愁眉苦脸的。欧文正好看到宋风时发愁,便问:“怎么了,宋总,苦瓜干的脸?”   宋风时笑笑,说:“没什么。我只是想打给程锦,但他没有开机。”   “哦,他好像订机票去了塞班,可能现在在飞机上,所以没有开机。”欧文说道。   宋风时很惊讶:“他去塞班岛?”   “是啊。”欧文点头,“他昨晚不是发了颓废SNS么?讲什么I am not so sure嘛。我就问他怎么了,他说想去散心。我说,好啊,旅游散心挺好的。去塞班吧,免签证,又近,又好玩。阳光沙滩的。谁知道他真的说走就走了。真是艺术家。”   宋风时笑笑,说:“确实,去旅游散心也好的。”   宋风时也希望程锦能够散心,另一方面,他也私心庆幸程锦走开了,不然还留在本事,很容易被挖角的!   中午的时候,宋风时嫌在办公室闷,又忽然想吃某餐厅的烧卖,便开车出去吃了——当了“总”就是比较自由。   他到了餐厅里,准备坐下的时候,却恰好看到郑秋淑挽着一个中年男人——正正就是上次他见的那一个。   不过,现在的情况和上次不一样。   上次是他和金兰殊看见了郑秋淑,郑秋淑没看见他们。   这次呢,则是迎面遇上。   就很尴尬了。   毕竟对方是长辈,不主动打招呼也不好。   宋风时硬着头皮微笑:“嗨,阿姨好。你也来吃饭啊?”   郑秋淑也没想到会遇到宋风时,勉强一笑:“呵呵,这儿离公司那么远,你怎么会在呢?”   宋风时也不好意思说自己午休开车出来搓一顿,便说:“刚好在附近拜访客户。”   “哦……”郑秋淑也相信了,毕竟宋风时看起来也是老实巴交的。   那个中年男人好奇地问:“怎么不介绍一下啊,honey?”   郑秋淑在晚辈面前被男友突然叫了一声“honey”,脸上有些忸怩了,干咳两声,清清嗓子,才说:“这个是小宋,嗯,我儿子的朋友。这个是我朋友,你叫他强叔就可以了。”   “强叔,你好。”宋风时微微鞠躬。   强叔听见了“小宋”两个字,脸上的好奇就转变成了鄙夷,撇嘴一笑,说:“哦,小宋是吧,我知道了。”   宋风时听得浑身不自在,便笑笑,说:“那我不妨碍你们吃饭了。我约了客户。”   郑秋淑听见宋风时是约了客户,便也不多说什么,点头说:“那你去忙吧。”   宋风时便似逃了大难一样的走了。   等宋风时回到车子上,却发现手机上传来了一封来自郑秋淑的信息:“不要告诉我儿子。”   宋风时自然也不会没事讲这些闲话,只是中午这一顿也没得好好吃了。他开车回到公司,在楼下便利店吃了两个饭团,买了一杯咖啡就上楼去开会了。   会议的内容就是新系列成衣主题。   宋风时觉得很奇怪,不是跟曹大头定好了“浅蓝色丝绸白色绣球刺绣”元素了吗?怎么还开会议?   当宋风时走进了会议室的时候,他便明白了。   会议上有露丝。   宋风时笑着跟露丝说:“怎么回总部了?”   露丝笑笑,说:“之前金总让我去跟江东的那个工厂的case,我出差了嘛。现在做完了就回来呗。没想到赶上了这么重要的会议,真的很开心。”   宋风时点头,说:“那就好。相信金总叫你回来,一定是有安排的。”   露丝微笑点头了。   大家坐下了,金总才姗姗来迟。   据说,这叫“fashionable late”。   要最迟一个到,才够fashionable。   跟连续剧里男主角要在最后关头从天而降是一样的道理。   金兰殊到了之后,便跟大家商量起最新成衣的主题。   “这么快就出成衣了吗?”露丝提出异议,“还没到季呢?”   “是的,我们打算出一个‘限定系列’。”金兰殊说,“之前LV搞联名出限定款不是很红么?我们也出个联名,搞合作,搞点噱头,现在的年轻人喜欢。”   露丝却疑惑了:“可是很多品牌都是和潮牌搞合作吸引年轻人啊。我们中国风的很难走这条路线吧?”   “你说的对。”金兰殊给露丝一个赞赏的点头,然后又看向曹大头,“你有什么看法?”   曹大头笑着说:“您就问对人了。我已经想好了,现在在年轻人之中不但是潮牌很hit,还有文化IP也很hit。我们完全可以和未央宫文创合作,出联名款啊。”   “未央宫?”露丝问道。   曹大头便说:“是啊。未央宫是古代皇宫建筑群,现在已经改造成旅游点和博物院了,最近还有开拓文创项目。这个很适合我们的品牌嘛。只要拿到授权合作,那就OK绷都没那么OK了!”   露丝点头说道:“是啊,你这么说我也想起来了。现在这些什么清宫古宫未央宫什么的IP很红啊,也有出文具啊什么的,还没有奢侈品合作呢。如果做一单,一定很爽。”   “当然,而且未央宫是最好的。”曹大头说。   露丝睁大眼问:“为什么啊?”   曹大头竖起两根手指:“两个原因!第一,他们现在网络上热度最高,流量最大。第二,未央文创的负责人我认识,是个见钱眼开的,很容易搞定!”   露丝点头不迭。   金兰殊说:“既然露丝你这么有兴趣,你就跟着曹大头去做这个项目吧。”   “好的,金总。”露丝点头答应了。   这一单生意,如同之前的一样。露丝将项目泄露出去,“霓裳”方面率先找到了未央文创的负责人,发现对方真的是拿钱就能说服的人,便很愉快地将项目抢走了。   金兰殊这边听见“霓裳”先一步和对方合作了,便也无所谓地耸耸肩。坐着车子的副驾驶座上躺在椅背上。   宋风时一边开着车,一边说:“真的没问题?”   “没问题。”金兰殊微微一笑。   宋风时专注看路,忽然看见街边一个身影,便愣了愣:“那……是傅丞吗?”   “傅丞?”金兰殊睁大了眼睛,“你先靠边。”   宋风时心里颇为不满:看见傅丞就叫我靠边了?   但是,宋风时还是听话地把车靠边停了。   “真的是傅丞。”金兰殊转过头,对宋风时说,“你先回去吧,我和傅丞说两句。”   宋风时勉强地点点头。   金兰殊便下车了,走向了傅丞。   知书达理的宋风时还是忍不住跟踪了过去。   金兰殊和傅丞去了上次那家酒吧的二楼——就是要消费满200万才能去的地方。   这回,宋风时是有备无患,拿出了从朋友那儿借来的会员卡, 终于进了这个神秘的地…… 第六十九章   他发现二楼都是包厢,充满私密性。他只能选了金兰殊和傅丞隔壁的包厢坐下,可恨,隔音效果太好,他快像壁画一样贴在墙上了,都听不见隔壁的话。   其实隔壁说的话倒是很简单。   来来去去,金兰殊就想叫傅丞帮忙操作,把“云想”弄进去巴黎时装周的官方日程。   这一次,傅丞没有再讲什么“考虑”“不太可能”之类的话,而是很明白地说:“不可以。”   金兰殊很少被这么明确的拒绝的,他感到不可置信:“什么?为什么?难道拿不到BEST DRESSED就不行吗?话虽如此,我们的设计也没问题啊!”   “有问题!”傅丞说,“你们给‘旮旯’开幕式红毯设计的礼服居然色光不准。你以为我看不出来?”   傅丞本人是顶级设计学院的高材生,虽然毕业之后没有从事设计,但一直眼光毒辣。   金兰殊怔了怔,没想到傅丞忽然提起这一茬。   “这个不重要啊。”金兰殊赶紧为自己辩护,“品牌的礼服是因为技术限制没办法呈现最好的效果,但依旧在国内赚足话题度,品牌的知名度已经打开了,而且高定的订单也随之增多,很多明星都有意向,相信很快能够回本。”   “这个我不否认。”傅丞回答,“我从不质疑你挣钱的能力。”   “所以呢?”   “但是,我不确定你们品牌的风格已经足够成熟到可以进驻巴黎时装周的地步。如果你们没法推出一套风格统一而且成熟的高级成衣系列,那么,给你们时装周的席位不是帮你们,是害你们。时装周上会有很多资深时尚界人士,他们的眼光可是相当毒辣的。”傅丞语重心长地说,“这么讲很老土,但我是真心的,我是为你好。”   金兰殊冷笑:“我还怕毒辣?”   傅丞摇头:“我怕浪费资源。”   金兰殊更不服气:“花在我身上的资源也能算是浪费吗?这是投资!”   傅丞便说:“你自己在国内搞吧。你营销能力那么强,不用去巴黎时装周,就算去上海时装周,都一样能够翻云覆雨的。”   金兰殊一怔,说:“你……你听我说!”   傅丞说:“我不听。”   说完,傅丞抬腿就要走。   见傅丞走到门口了,金兰殊只得高声说:“不是啊,你真的听我说……‘翻云覆雨’这个成语不是这么用的!”   而宋风时耳朵贴在墙壁上,啥也没听着,就听见“翻云覆雨”了。   没过一会儿,宋风时就听见隔壁包厢开门的声音。他立即也悄悄打开了自己包厢的门,这下,透过开着的门缝,他终于能听清楚金兰殊和傅丞说话的声音了。   “够了,”傅丞冷淡地说,“我说了,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金兰殊说:“好,很少有人这么断然地拒绝我的。”   宋风时心里已经自动将金兰殊这句话过滤成:哼,妖精,你是第一个拒绝我的男人。   晚上,金兰殊回到家中,也是无精打采的。宋风时心想:有必要吗?不就是不能和傅丞“翻云覆雨”吗?   金兰殊却忽然开口说道:“傅丞拒绝了我。”   “啊?”宋风时怔住了,半晌愣愣道,“这种事情不用告诉我吧?”   金兰殊说:“还是要说的,你也是公司的一份子。”   “嗯?”宋风时真的愣住了,“啊?”   金兰殊叹了一口气:“傅丞已经断然拒绝了我们‘云想’品牌加入巴黎时装周官方日程的要求……”   宋风时这才明白过来:“他拒绝你的是……这件事啊?”   金兰殊点了点头。   听到金兰殊的语气,宋风时觉得这件事确实是板上钉钉、木已成舟了。   宋风时忽然觉得很惭愧,明明金兰殊在处理这么重要的公事,而且也是一直有告诉宋风时自己和傅丞在争取巴黎时装周官方席位的,没想到自己却一直死脑筋地想着那档子“翻云覆雨”的事……   他宋风时这样公不公、私不私的——真是枉作小人!   宋风时不觉陷入了深刻的自我检讨:为什么我既不能好好地当一个男朋友、也不能老老实实地当一个好员工……   金兰殊端详宋风时的脸色,见宋风时一脸懊恼的,便以为他是为了巴黎时装周的事情而沮丧。金兰殊心中的难过便跟深了,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是我……没有处理好……”   这样的话,从金兰殊的嘴里说出来实在是太惊人了。以至于让宋风时都忘记了悔恨,只怔怔地望住了金兰殊。   一向对一切都胸有成竹的金兰殊鲜见地对宋风时流露出来了稚童摔跤一样的脆弱。   “不是这样的……”宋风时握紧了金兰殊的手,尝试鼓励他,“不要太执着,今年去不了巴黎时装周也没关系,这个时装周每一年都有,今年不行,就下一年吧?”   金兰殊拧眉:“下一年?你以为这种事是排队、预约?今年去不了,下年早点申请就去得到了?”   宋风时苦笑一下:“下一年不行,还有下一年?”   “你说这种话,”金兰殊不悦地嘟囔,“比起鼓励,还像诅咒多一些!”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们的品牌价值也不在这个上面。”宋风时便打算曲线救国,从别的方面去提振士气,“你不是说了吗?艺术啊、high fashion这样东西很难讲的,但最重要就是挣钱!就算一直去不了,又怕什么?我们的盈利能力是竞品中最强的,很快就能实现盈利啦。”   确实,从何玉容皮草那一拨开始的营销,这个品牌确实在国内市场迅速蹿红。又有曹大头“大数据分析”的加成,很快出了几个爆款,盈利能力飞速上升,从数字上来说,“云想”应该会抢过“霓裳”、甚至是超越“上苑春”成为最快短期盈利的本土奢侈品牌。   “你看,刘易斯之前不是还讽刺我们会像他们一样很难实现盈利吗?”宋风时知道金兰殊很在乎刘易斯这个“竞争对手”,所以特意提起这个事情,“你不觉得我们这样子很痛快吗?”   但是,现在提到打脸刘易斯都无法让金兰殊开心了。   “唉……”金兰殊深深一叹气,半晌,终于流露心声,“如果我想要的只是挣钱,我干嘛搞这个?我要挣钱,太容易了!”   宋风时怔了怔:“那你的意思是?”   金兰殊坦言:“我是不服气、不甘心。不想被人看死自己是个‘营销者’,只能够做推广不能够做创造!我就是想证明给这个世界看,我金兰殊可以打造出一个成功的品牌。”   宋风时感受到了金兰殊一颗热诚的心,自己的心仿佛也要跟着他的热忱而跳动起来。宋风时立即抱住了金兰殊,感慨说道:“你一定可以的。”   金兰殊轻轻拍了拍宋风时的背脊,他甚至能感受到宋风时的肩膀因为激动而颤动。此刻,金兰殊反而淡定下来了。职业生涯中比这个更难过的坎儿不知还有多少呢。这对金兰殊来说原本是算不得挫败的, 只是此刻他有了宋风时,才想……撒个娇而已。   金兰殊笑笑,说:“不过现在先别想这个……”   宋风时抬起头,问:“那想什么?”   “先前为了全力应付‘旮旯’的事情,就没管内奸和周翊翊,现在也该出手了,不然老虎不发威以为我是hello Kitty!”   这个“内奸”,显而易见,就是露丝。   而露丝却并未知道自己已然露馅儿多时,还早早被盯上了。   这天,她如同往常一样在办公室里处理文件,没想到,过了一会儿,欧文领着两个穿着西服的男人走了过来。   露丝惊讶地站起来:“你们是?”   欧文介绍说:“这两位是商业罪案调查科的警察,说是要找你的。”   那两个警察出示了证件,并和露丝确认身份。   露丝的心已经慌了,但表面上还是很平淡的:“不会吧?会不会搞错了什么?”   警察回答:“我们也是收到举报来做事情而已。麻烦你从现在开始不要碰你的电脑,我们要查一下里面的东西。与此同时,你可以和我的同事去录口供。”   “不!”露丝慌张起来,“凭什么啊?举报就一定是真的吗?没证没据的,怎么可以随便动我的私人物品?”   那个警察也有些不耐烦了:“是你们公司的IT实名举报的,你在公司里面发机密资料出去就算了,还连的是公司的WIFI!”   “啊啊啊??”露丝这才想起这回事。她前几天收到了要和未央宫IP合作的任务,便开始和曹大头一起做策划案。曹大头明令禁止将策划案带走,也不准用USB连接有策划案的电脑。露丝才铤而走险在公司里将策划案发了出去。她也没想到会被发现的。   警察一叹:“我们做这一行的,一直都是这么劝告罪犯的——若要人不知,不要太弱智!”   作者有话说:看评论似乎很多读者向看刘易斯骨科,但同时也有对骨科过敏的,所以这个CP另写了一篇文,已经开了预收,下周开始更新。名字叫《囊中锦绣》,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搜索并添加收藏,不感兴趣的可以当这个CP不存在(本文不会出现骨科)。 第七十章   露丝便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警察带走了。   宋风时站在总裁办公室里,隔着玻璃门看到了这一幕,摇摇头:“就算抓不到足够的证据起诉她,闹到这么大,她以后也很难在这一行混下去了。”   金兰殊却说:“怎么可能没有足够证据?”   宋风时回过头看金兰殊:“你的意思是……?”   金兰殊轻松地翘起二郎腿:“我可不打没把握的仗。”   他暗中盯了露丝那么久,现在才收网,肯定是证据确凿才出手的。   露丝收受钱财、泄露商业机密、为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这些证据金兰殊方面都准备好了。露丝大概是第一次做这个,破绽百出,收受钱财用的是自己实名的私人账户,大笔来源不明的汇款就够她解释了。   周翊翊的秘书倒是也有些担心,急忙告诉了周翊翊:“露丝被抓了……”   “哦?”周翊翊倒是不慌不忙,“我知道了。”   比起破绽百出的露丝,周翊翊方面倒是比较谨慎,和露丝的消息、经济交接都不是他本人在前面做,中间颇多曲折,层层掩护。大不了推一个替死鬼出去顶。露丝这儿“失火”了,怎么也烧不到周翊翊那儿。   因此,周翊翊方面得知露丝被起诉,也没有太慌张,只是有些惋惜失去了一个情报来源。   秘书看周翊翊这么淡定,便也镇定了许多:“听说她可能会坐牢。”   周翊翊对此毫无感觉,只说:“So what?反正我的方案和项目都到手了,也利用她做够事情了。我没有损失的。”   他们盗取的方案已经投入生产了,并且已走上了正轨。未央文创的授权拿到了,设计也已经完成,营销部那边也赶出了方案,用的也是露丝泄露的策划。   “太液芙蓉未央柳”,承继飘逸唐风,柳青色的裙子上印芙蓉图案,造型清雅。   “霓裳X未央”合作款的国风成衣也是很有噱头,在营销部门的推送下,很快就占据了社交门户的热门搜索位置。   然而,在这个成衣系列的广告发布24小时后,未央宫文化中心就发表声明,严正表明自己并没有授权“霓裳”品牌,而且文化中心也并未参与任何的服装设计。   这个声明,在社交门户上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周翊翊那边也是懵住:“我们不是已经拿到授权了吗?”   公关部门的人很快将“未央文创”的授权声明PO出,表示自己是合法拿到授权的。   然而,这很快又牵扯到另一桩官司。原来,不日前,未央宫的文旅团队搞分裂,一队跑出来成立了“未央文创”公司,另一队则是刚刚抨击“霓裳”侵权的“未央宫文化中心”。   他们两队人马都和当地政府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一时间谁也不服谁,而周翊翊一个外行人,不小心一脚踩了进去,才无端卷入了这个版权争夺的风波之中。   这也不能怪周翊翊,这件纷争发生也没多久,而且一开始也捂得很严实。要不是之前金兰殊因为和吴郡政府的关系,去参加了文旅方面的会议,晚间吃饭的时候听到了一耳朵的八卦,也不知道有这个风波。   所以说,在未央IP团队拆伙之前,金兰殊就通过自己的关系知道了。由此,他便利用露丝作为诱饵,让周翊翊跌入陷阱。   周翊翊背后有夔龙这个大财团,要弄他是不容易的。因为,基本上钱能解决的问题在周翊翊面前都是不是问题。   所以,金兰殊一定要帮他出一条钱也解决不了的难题才可。   联想到之前露丝被抓,现在未央版权又忽然爆出问题,周翊翊终于后知后觉地回过神来了:“操!被摆了一道!”   他愤怒地捶了桌面。   无补于事。   另一方面,在“云想”总裁办公室内,欧文拿着财经周刊在朗读:“‘霓裳X未央’系列成衣在轰轰烈烈上市一周后,就因为版权纠纷匆匆下架,更陷入了官司纠纷。其中有形的资产损失和无形的品牌价值损失相当惨重……”   金兰殊非常满意地点头:“继续读!读得大声点!”   欧文已经读得口干舌燥,苦着脸看着宋风时求救。   宋风时笑笑,说:“算了吧,都读了十遍了……”   金兰殊却说:“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读十遍不嫌多的。每次读我都有新的感受……”   宋风时也算是首次体会到金兰殊是何等睚眦必报的了,却对欧文说:“欧文,应该还有很多事要忙吧?”   欧文松了口气:“是的,我先出去忙了。”说完,欧文赶紧溜了。   宋风时看着欧文走了出去,便又对金兰殊说:“好了,现在伤害你的人得到惩罚了,那你伤害了的人呢?”   金兰殊故作不解:“你说什么?”   宋风时便言明:“程锦呀!”   金兰殊看了看日历,一脸不在乎地说:“对啊,他也休假休得够久了!怎么还不回来销假?”   宋风时笑说:“你不是让他滚了么?他就滚了呀。”   金兰殊冷哼,说:“有这么听话的么?”   宋风时说:“他就是这么听话的。就像他这么乖巧听话的都被你气到跑了,你真的是……”   听着宋风时的挤兑,金兰殊也无名火起了:“你这还帮着外人来排揎我是不是?那你想我怎么样?跪地谢罪吗?”   宋风时笑了,说:“也不用,但‘对不起’三个字总可以吧?”   金兰殊说:“对不起,我金兰殊从来不说‘对不起’这三个字!”   宋风时说:“你这一句话就说了两个‘对不起’呢。”   金兰殊恼羞成怒:“你住嘴!”   宋风时见他闹了,便点头,说:“好的,我出去。”   宋风时本来想着刚刚金兰殊大仇得报、心情愉快,可以提起程锦的事情,没想到金兰殊还是那么爱面子又固执。程锦那边倒是好说话的,但被伤了自尊心,也是一个问题。   宋风时摇头叹气,在办公室也坐不住,便独自出去买咖啡。公司附近有家咖啡厅,他去买了咖啡,便从咖啡厅侧门出去,走小路回公司。小路狭窄,而无人。宋风时拎着咖啡走着的时候,忽然听到转角处传来人的声音,还有点儿耳熟——   宋风时缩在转角处,探头看到了一个熟脸的中年男人对着郑秋淑说话:“我再问你一次,是不是你要你儿子,不要我?”   这个中年男人就是上次他撞见的和郑秋淑约会的男子了,就是叫强叔的那一个。   郑秋淑并没看见宋风时,只自顾自地对强势说:“你再问我一百次都是这个答案的。”   强叔气笑了:“你真是蠢!你的儿子有当你是妈妈吗?他现在对他的那个奸夫比对你好一百万倍!你在他那儿就更狗一样而已,见你上门赖着不走,才给你两口饭吃。你还以为自己在那儿是做东宫太后呀?”   郑秋淑被他戳中痛处,气愤不已:“我在他那儿做不了太后?在你这儿更做不了皇后!别的不说,起码我儿子有钱呀。你呢?你有什么?”   强叔拍着胸脯说:“我有一腔志气啊!我现在做生意,赔点钱很正常的!我看了报纸啦,你儿子的生意不也在赔钱么?”   郑秋淑冷笑:“那你也知道,我儿子赔钱都能登报!你就知道差距啦!”   强叔面子再也挂不住了:“你他妈这个臭婆娘,我也忍你很久了!”   一边说,强叔一边举手掌掴郑秋淑。郑秋淑一下没防住,脸颊被打得都偏了,怔在原地,竟然也没反应过来。   宋风时倒是反应比较快,立即冲出来,拿着手里咖啡泼到中年男人脸上。   强叔没提防,大惊后退。   宋风时趁对方没反应过来,立刻就拉着郑秋淑跑了。   他们跑回咖啡厅,宋风时喘着气说:“这儿人来人往的,那个大叔应该不敢动手的。”   郑秋淑也喘着气,惊魂未定:“是你?……你、你怎么在这儿?”   宋风时指着咖啡厅的餐牌,笑笑说:“我买咖啡呀……”   郑秋淑又说:“你年轻力壮的,怎么不教训教训他啊?还跑!那么怂!”   宋风时摆手,说:“我年轻还行,力真的不壮。那个强叔,手臂粗过我的小腿!打不过、打不过……打不过就跑呗。”   郑秋淑看着宋风时的怂样,反而笑出来了。   宋风时请郑秋淑坐下,又点了两杯咖啡,只说:“我知道阿姨有自己的事情,我不该过问的……这次搞成这样,我真的要多口问一句,你们是什么关系?”   郑秋淑叹了口气,说:“还能是什么关系?我之前死了老爸,心灵很空虚,找了个男朋友。他一开始花言巧语的,还挺好的,后来才发现是个草包。但我真的很寂寞,就先拖着……你也知道,我年纪一大把,也没什么男人追的……”   宋风时忙说:“怎么会?阿姨您一看就是个美人呀。”   郑秋淑摆摆手:“你开口都叫我阿姨了,还美人个鬼。:   宋风时笑笑:“你是金总的妈妈啊,是我的长辈,不叫你阿姨,难道叫你美女么?这样反而不庄重了。”   郑秋淑笑了,说:“你嘴巴这么甜,怪不得能哄住我儿子!”   宋风时倒是不敢当,只说:“哪里是呢……其实,你儿子也很敬爱你的……”   郑秋淑却变得忧色满脸:“这种话我会信吗?我知道,他一直记恨我!”   宋风时一怔:“怎么会呢?”   郑秋淑叹了口气:“其实这件事埋藏在我的心里好多年了,我知道,他也一直因为这件事而记恨我……所以才会对我那么冷淡……”   “是什么事情?”宋风时既是好奇,也是关心,“我可以知道吗?”   “也没什么不能知道的。”郑秋淑说,“就是很普通的,孩子出柜,父母接受不了,然后打他、骂他……你也是个同性恋,大概能想象吧!只是我打了他、骂了他,他会记恨的,别人家的孩子呢,就知道继续孝顺父母。他是不会的,他也不会理解父母的苦心!”   宋风时愣了愣,半晌却说:“你怎么知道别人家的孩子不记恨呢?”   “我……”郑秋淑愣了愣,“我确实不知道。”   “恕我直言,”宋风时淡淡说道,“你这么讲,像这是金总一个人的错误一样。”   郑秋淑沉默半晌,红了眼眶:“我也不知,我根本不知道是谁的错误。我一开始真的无法接受他居然喜欢男人!他一直都是那么优秀,就算性格糟糕,也就罢了,怎么会喜欢男人呢?”   宋风时却说:“喜欢男人难道是一种罪恶吗?”   “我不知道……”郑秋淑定定看着宋风时,半晌释然一笑,“我也不在乎了。在我爸死了之后,我都看淡了。想着他喜欢男的也没什么,我在北美那边听说O猪O狗的的都有呢。喜欢男的也就可以了,起码还是灵长类嘛。可以了。”   宋风时也不知该什么,只讪讪道:“嗯……看开了就好……”   郑秋淑又说:“我其实是想来和他……修补关系的……”   宋风时心想,你不说我都看不出来呀。   宋风时沉吟半晌,只道:“那真好,那你……你有没有打算跟他说清楚,为之前的事道歉呢?”   “道歉?”郑秋淑立即像是被踢到了屁股的猪一样嚎了起来,“什么道歉?他从小到大忤逆我那么多次怎么不见他道歉?我可是他妈,对他那么好,从来不见他感激我,现在反而叫我道歉?那用不用磕头认错?”   宋风时也是无语了:正是俗语所言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宋风时只说:“可你也知道,你的儿子,从来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你跟他硬碰硬?以前他是小孩你是大人还说得过去,现在你是失业妇女、他是霸道总裁,怎么碰?”   郑秋淑一时也说不出话了,半晌却又拿回了优势,十分自得地说道:“首先,我不是失业,我只是退休。其次,就算我真的失业了,他也是我的儿子,我也是他的妈妈。我辛辛苦苦养大了他,这件事不是能更改的。单凭这一点,他就应该敬我、爱我!”   宋风时只道,郑秋淑和金兰殊真的一个样的,任何时候都能找到最高高在上的位置再进行发言!   但宋风时忽而一想,他既然能够“操纵”金兰殊,难道也怕这个郑秋淑吗?   都是吃软不吃硬的……   宋风时便立即露出软弱的表情,一脸忧色地说:“你说这话的神态和金总不肯认错的时候真像……”   郑秋淑愣了愣,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金总的脾气您也是知道的。他以前在大公司倒是没所谓,现在自己创业很困难,还开口得罪了人。我怎么劝都劝不了他去跟人家道歉……”宋风时一脸伤感地说,“他还说,他这辈子都没学过怎么道歉?”   郑秋淑怔住了。   身为母亲,她自然也担心金兰殊的事业,便问道:“他得罪了什么人?”   “我也不能详细说,毕竟是公司机密的事情,而且金总更不喜欢别人背后说他的。”宋风时半遮半掩地说,“只能说是不能够得罪的人!要是金总再不去道歉,恐怕会有很大的麻烦!”   这个人当然指的是程锦了。程锦身为一个人才,说是“不能得罪”也不错,失去了这样的人才,“恐怕会有很大的麻烦”,也是实话。   只是宋风时这样含糊地说,听得郑秋淑一阵胆颤心惊的。   她便以为金兰殊开罪了什么大人物,要吃不完兜着走了。   “天啊!他这个臭脾气!”郑秋淑的心肝儿也跟着打颤了,“都做老板了,怎么还这么任性?”   宋风时却问:“金总真的从小到大都没学过道歉吗?”   郑秋淑怔愣了一下,却说:“这个怎么学啊?还要人教吗?”   宋风时却叹气,说:“恕我直言,说句不当说的话。您既是他的母亲,又是他的老师,真的很应该言传身教,让他知道道歉的意义。我自己觉得,金总是一直等着您跟他道歉的。您要是能做个榜样,让他好好学习,他一定会知道该怎么做人的……”   “可是,我是他妈啊,又一把年纪了……”经过宋风时这一番软话,郑秋淑的态度软和了很多,但面子上还是挂不住。   宋风时便趁势追击,又给郑秋淑一顶高帽:“是啊!金总也说了,自己是大老板,不用跟任何人道歉的!如果您身为长辈也肯跟他道歉,一定能够给他很多启发的……他也不会那么偏执了。”   “这个……”郑秋淑犹犹豫豫的。   宋风时又一脸急切地说:“这可不是为了争一口气的事情啊,这可是为了金总的事业、还有他的人生!”   郑秋淑被宋风时这话说得晕乎乎的,半晌居然也答应了。宋风时怕郑秋淑回过味来不肯了,便趁热打铁,拉着郑秋淑去找了金兰殊。   金兰殊原本在办公室里看文件的,看到郑秋淑被宋风时拉了进来,颇为意外。但他看到郑秋淑脸颊上的巴掌印时,神色不觉有些关切:“怎么回事?”   可他的关切维持不久,又很快狗嘴里吐出不象牙的东西:“得罪人太多,真的被揍了?”   郑秋淑原本想道歉的那个愧疚心情也跑了个八成了,甩了脸色。   宋风时真的想从这儿跳下去,一头扎死在水泥石板上算了。   可是,他不能。   金兰殊改不掉这个毛病,宋风时死都不瞑目! 第七十一章   宋风时便露出忧伤的神色,说:“你妈妈刚刚被人欺负了,你也不在意么?”   金兰殊当然在意,便说:“什么时候?怎么回事?”   宋风时便拉着郑秋淑坐下,一边倒茶,一边说:“您看,金总还是很在乎您的。”   “这有什么的?”郑秋淑也不想说。   宋风时无奈,只跟金兰殊说:“您看,您母亲被她前男友打了。”   “什么?什么前男友?”金兰殊一脸懵圈,“你连你有男友都没告诉我呢?现在都变‘前男友’了也没说一声?”   宋风时赶紧打圆场:“你妈单身呀,交个男朋友,分分合合都很寻常的,也不用非要和你汇报吧?”   “那是。”郑秋淑点头,“小宋这话说得地道。而且,也不是我故意瞒着你,是你从来对我不闻不问啊。”   金兰殊听见郑秋淑语带责怪,便也自我防备地反唇相讥:“你挑男人的功夫要有你鸡蛋里面挑骨头的功夫一半好,那你就不用这么倒霉啦!”   郑秋淑气得要即使骂人,却被宋风时用眼神制止了。   郑秋淑强忍这口气,苦闷地说:“那是啊。你爸对我一直都很差的,你也是看在眼里的……难得生命中对我最好的男人——也就是我爸,也过身了……我就想着回来这边,看能不能依靠自己的儿子。可现在看来,我也是个累赘……麻烦……”   金兰殊这辈子被老妈骂过几百万次了,都是无所畏惧的,还是头一次遇上这个场面,竟然有些无措。他闷头不语,半晌只说:“行了,你那个前男友怎么回事?怎么还带打人的?把他名字和信息告诉我,我帮你解决了吧。”   “不用了。”郑秋淑摇摇头,“我们都分了。”   金兰殊冷笑:“出手打女人的男人,哪有这么容易甩得掉的?你是不是没脑子?”   郑秋淑也生气了:“我没脑子?你还知道说什么出手打女人的男人呢!那忤逆不孝的男人呢?又怎么样?大人的事情你管那么多?”   金兰殊也冷笑了:“现在你比较像小孩子吧?我才是大人吧。”   郑秋淑切齿冷笑:“好,你是大人。我收回刚刚那句‘大人的事情你别管’,改成‘异性恋的事情你不懂’,可以了么?”   金兰殊脸色大变,拉着宋风时就走了。   宋风时也是绝望了,心想:郑秋淑刚刚不是装可怜装挺好的么!怎么没过两句又这样子了?   这儿是公司,金兰殊也不能因为和老妈吵架而拉着宋风时跑出去。   他也气闷,便拉着宋风时跑到了露台上抽烟。   宋风时见金兰殊脸色都白了,心中更担心。   想到之前他们母子拌嘴,金兰殊都没有这么生气过。   宋风时又担忧地说:“怎么了?她真的惹着你了?其实她啊……也是很可怜的……”   金兰殊气愤:“她可怜,那我呢?”   宋风时忍不住问:“能告诉我你到底气什么吗?”   金兰殊闭上眼睛,有些疲惫。   过了半晌,他才慢慢说:“她刚刚提到什么异性恋的事情了。我就知道,她还是在歧视我是个同性恋。”   宋风时一怔,他想起之前郑秋淑说的,当初金兰殊出柜的时候,她对金兰殊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大概,这些话其实是有在金兰殊心里造成伤害的。   宋风时劝慰地抚摸金兰殊的背脊,说:“不,她不是这么想的。她只是胡说而已。她跟我说了,说觉得同性恋没问题的。她还感到很抱歉,很后悔当初没有理解你……”   金兰殊睁开眼睛:“不可能吧?”   宋风时重重点头:“是真的!”   金兰殊摇头,一脸感伤的:“她怎么可能抱歉呢?”   宋风时说:“我只是想问你,如果她亲口跟你说她感到抱歉,跟你说对不起,你会觉得好受一些吗?”   金兰殊沉默了。   这样的沉默很快被打破。   露台的门并没有关严,金兰殊冲出来之后,郑秋淑就在门边听着他们说话。   看着一直坚强得近乎尖锐的儿子如此疲惫而伤感,郑秋淑的伪装也粉碎了。她扶住门边,含泪说道:“这件事,确实是我不对……对不起……”   金兰殊忽似听见雷声一样,便蓦地转过头,见郑秋淑满眼沧桑,泪水盈眶,也很叫人感慨了。   在此刻,金兰殊也不知该说什么。   郑秋淑也是。   她叹了口气,说:“我先回去了。不打扰你们年轻人工作。”   说着,她便拿着纸巾抹了抹泪水,转身离去。   金兰殊怔在当场,连“再见”都没有说出来,郑秋淑就像小偷一样溜走了。   宋风时抚摸了一下金兰殊的肩膀,说:“不用在意。”   金兰殊亦是沉默不语。   宋风时倒想活跃活跃气氛,便玩笑说:“,其实你们两母子都是共用一本字典,是吧?”   金兰殊不解地问:“什么?”   宋风时说:“你不是老是说你自己的字典里面没有‘对不起’三个字吗?她也从来不肯道歉的。不过现在她的字典升级了。”   金兰殊无奈挠挠头,说:“我知道啦!我会找程锦补救的。”   宋风时很吃惊:“程锦?”   金兰殊说:“行了,我知道你一直想我找他道歉。”   “也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宋风时有些无奈,“我更想你开心而已。”   “都没挣到钱呢,开什么心?”金兰殊语气轻松地说,“没问题。我去找他。我们品牌不能没有艺术家。”   宋风时笑了,说:“你不是说最讨厌艺术家?”   金兰殊也笑了,说:“我还说过讨厌你呢。”   宋风时怔住了   金兰殊却在他的脸颊落下一吻,像羽毛擦过一样。   金兰殊带着宋风时去了程锦家门外。但是,金兰殊敲门没人应,宋风时说:“可能他不在吧?之前不是去塞班了?可能还没回来?”   金兰殊说:“他回来了,我看到他航班信息了。”   宋风时震惊:“你……你这样合法吗?”   金兰殊说:“还讲这个呢?周翊翊也派人盯着他呢!我肯定要盯紧点啊!”   宋风时挺无奈的,看来,金兰殊还是一直盯着程锦的。   金兰殊倒是顾不得许多,直接砸门大喊:“程锦!你给我出来!我知道你在家!”   这惊扰了左邻右里了,程锦害怕骚扰邻居,便战战兢兢地打开门,露出一丝缝儿:“金、金总……?”   金兰殊说:“你懂不懂礼貌啊?就打开一条缝儿?”   这么说着,好像砸门的金兰殊还比较有礼貌了。   说着,金兰殊猛地将门板扯开,程锦的力量对抗不过,还往后颠了两步。   金兰殊气势逼人地说:“你出来!”   程锦只得出来了。   金兰殊却道:“在‘旮旯’之前,你说过你会证明给我看你的才华的,证明呢?”   “我……”程锦一怔,“我……”   他确实有些愧疚了。   金兰殊咄咄逼人地说:“你不证明是吧?那我先道歉!”   程锦震惊了:“什么?”   金兰殊这个气势和语气,真难让人相信他是在道歉呢。   金兰殊的语气听起来确实是不依不饶的:“我之前是误判了,你关于设计的看法是对的!”   程锦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金兰殊又以毋庸置疑的口吻说:“你明天回来上班吧!我今天下班前就让欧文那边做事,你下午就能收到Email的了。”   程锦云里雾里:“什么Email?”   金兰殊说:“就是将你升为创意总监的通知啊!流水线上的交给设计总监。你那么喜欢定制,就给你搞高定线。听见了吗?”   程锦愣了愣,说:“听、听见了……”   金兰殊点头,说:“好了,那明天记得准时上班。”   说完,金兰殊转头就走。   程锦还是一脸懵圈的状态,好久才回过神来。   虽然是被道歉了,但有种被人上门指着鼻子骂了一顿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宋风时怕程锦还是气不顺,送了金兰殊会公司之后,又特意折回来。这次程锦很快就开门,请宋风时入屋吃茶了。   宋风时与他寒暄两句,便认真地确认:“所以,程锦,你明天会回来上班吗?”   程锦深吸了一口气,点头说:“我会的。他说得对,我欠他一个证明。”   宋风时松一口气:“那我就放心了……我还以为你会受不了金兰殊的态度呢!”   程锦笑了,说:“不会……说起来很奇怪,我打开门看到他的那一刻,就已经觉得可以了。他这么骄傲的人也肯来找我道歉,这对我来说意义很大。”   宋风时点头,说:“其实我也觉得好惊讶。不过,你这么好的人才,公司一定很重视的。”   程锦却苦笑,说:“这些年,入行之后我一直在缝衣服、做衣服,在工坊里没日没夜地干着裁缝的活计,好多年了,我都已经不敢相信自己是一个‘人才’了。就算是被您和金总委以重任,可以设计上‘旮旯’的衣服时,我也不敢肯定自己是有才华的……直到刚刚,你们亲自来找我,我才真的对自己有了自信。很感谢你们……真的……”   说着,程锦竟泫然欲泣。宋风时也颇为感慨。   人生真的从来都不容易!   晚上回到家中,郑秋淑则和平常一样做好晚饭了,也没有下午有过龃龉的样子。   为了打破沉默,宋风时问郑秋淑:“那个大叔好像财政上有困难,说不定还会继续骚扰你呀?”   郑秋淑笑笑:“是的,他财政有问题。说什么创业,其实一早就在外地开过公司了。欠好几百万呢。所以,我把他的地址告诉他债主了。他现在不是在逃跑的路上,就是在挨揍吧?谁知道呢?”   宋风时心想:果然不能得罪这个女人!   翌晨,郑秋淑像平常一样起来做早饭。   金兰殊则在床上躺着,有些懒懒的。   宋风时拍了拍他床边的被子,说:“金总,快起来吧,你妈做了早饭呢。”   金兰殊听了这句话,忽然生了许多感慨,说:“以前我妈都不这样的,我以为她做两天早饭装装样子就算了,没想到她坚持这么久了……”   宋风时微微一笑,说:“她不是说了吗?这次,她是来照顾你的。”   金兰殊带着宋风时下楼去,餐桌上果然也摆好了清粥小菜。是金兰殊小时候爱吃的。   但其实金兰殊现在已经不太喜欢吃这么清淡的食物了。   不过,金兰殊也没有说什么。宋风时是知道的,便给金兰殊的粥里加了点黑椒粉,说道:“金总啊,这个味道合适?”   郑秋淑看着宋风时一直以来的殷勤周到,忍不住皱起眉,说:“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金兰殊没好气地说:“不是说了么?他是我对象!”   郑秋淑说:“那为什么你们的称呼那么有阶级感?一个叫‘金总’一个叫‘小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老板和司机呢?”   金兰殊和宋风时都愣住了。   郑秋淑想起某一晚宋风时吟诵了一夜的“金总”,她又摇摇头说:“行吧,可能是什么我这种中老年人不懂的情趣吧!”   金兰殊和宋风时也忽然觉得彼此的称呼比较见外了。   以前宋风时还没当金兰殊下属的时候,宋风时还会偶尔叫金兰殊的名字,现在呢,倒是完完全全的叫金总了。   宋风时便淡淡一笑,说:“我们这样也挺好的。大老爷们,难道还整什么宝贝儿、哈尼么?”   金兰殊嘴上没有异议,但他也觉察到了,尽管他和宋风时朝夕相对,但总觉得隔了一层什么,   但是,是一层什么呢?   作者有话说:这几章写了比较多金妈妈的事情,还有点怕读者觉得婆婆妈妈呢……但还是觉得要写一写金兰殊的成长。 接下来,就是宋风时和金兰殊的感情问题了……宋风时也不能一直做埋在沙子里的跟踪狂啊。PS:《囊中锦绣》今天也开更了,有空可以去瞅一眼。 第七十二章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未能接通……”   金兰殊长吁了一声,挂了电话。   不过十分钟后,金兰殊就收到了短信息:“傅丞:不用打给我。”   金兰殊发了信息:“你是在忙?”   傅丞答:“是有一点忙,但主要还是不想接你的电话。”   金兰殊咬了咬牙,玛德,这个人懂不懂礼貌?   傅丞倒是一个态度明确的人,“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金兰殊也发现了,傅丞和他在这一点上很相似,做好了决定之后就是非常决断的。   傅丞的决定就是不让“云想”上巴黎时装周官方日程。   金兰殊的自尊心也不允许他低三下四、死缠难打地来乞求来自傅丞的垂怜。   因此,金兰殊像是决定了什么一样,摁了几下手机,给傅丞发了一条信息:“你会在巴黎看到‘云想’的发布并为之惊艳的。”   金兰殊将手机放下之后,便通过内线电话召唤了宋风时。   宋风时到了总裁办公室之后,便看到金兰殊若有所思地盯着手机。   宋风时笑笑:“金总,怎么了?在等谁的回音吗?”   “算了,”金兰殊十指交缠在胸前,神色很自在,“傅丞的拒绝已经很明显了!我已经不指望了!”   傅丞……   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宋风时的心还是跳快了两下。   宋风时明明知道金兰殊和傅丞其实是普通的生意伙伴——明明,他每一次去窥探这两个人,都是得到与他想象相反的结果——可是,他还是忍不住在意。   他忍不住去在意傅丞的优秀,也忍不住在意金兰殊对傅丞的与别不同。   是的,他觉得金兰殊对傅丞很不一样。   金兰殊会等待傅丞的电话呢,如同一个恋爱的少女一样。   金兰殊会忍受傅丞的冷言冷语呢,如同他忍受金兰殊的一样。   或者,他妒忌的是这样一种不对等的状态吧。   他妒忌傅丞可以让金兰殊放低姿态这一件事情。   而金兰殊其实也解释得很明白,他对傅丞的态度是很好,完全是看在钱的面子上。   傅丞每个月送几百上千万还没脾气,要这都对他态度不好真应该被雷劈。   宋风时也觉得自己怎么可以妒忌钱呢?   钱是个好东西啊!   谁跟钱比,那都不是个东西!   说起来,宋风时有这个工资发,也靠的是傅丞呢。   宋风时却忽然想起郑秋淑问的“为什么你们以‘金总’和‘小宋’相称,听来就像是老总和司机”。郑秋淑所说的,他和金兰殊就是老总和司机,就是有阶级感。金兰殊就在台阶之上,宋风时就那样仰望着他,像个臣子一样驯服,雷霆雨露、俱是君恩。   这样的不平等,宋风时一开始就接受了的。   金兰殊平常的坏脾气,和偶尔的好心情,都是宋风时的“求仁得仁”。   宋风时没来得及苦涩,就要赶着去开会了。   金兰殊拍了拍宋风时的肩膀,说:“发什么愣!叫全世界来开会!现在不用干活吗?”   宋风时点点头:“是的,金总。”   会议的主题很简单,就是他们的时装发布主题,这个系列将登陆巴黎时装周,所以相当重要。金兰殊将这个系列交到程锦的手上。   程锦非常欣喜,回答:“我一定会努力,不负众望的。”   瑞克却拧眉,说:“可是……我们不是拿不到巴黎时装周的官方位吗?”   曹大头却说:“巴黎时装周严格上来说是一个周,不是一个位!那是一个时间的概念,不是一个人空间的概念!”   瑞克皱眉:“你的意思是……?”   “谁规定我们不能在那一周去巴黎办展呢?”曹大头回答,“只要我们在那个时间点去巴黎开了个时装秀,再发发稿子宣传宣传,那一样等于参加了时装周啊。”   瑞克眉头大皱:“那不等于是蹭热度的‘野鸡展’?这样真是会自降身价的!”   曹大头不以为然说:“没得去就降身价!”   见二人相持不下,金兰殊便发言:“我同意曹大头的观点。既然无法加入官方日程,我们就去‘非官方’日程。只要把时装秀办得漂漂亮亮,也没什么可耻的。”   程锦却想起了什么,说:“关于丝绸的问题……”   金兰殊点头,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答和吴郡政府是签了约的,好处也拿了,不能不支持本地产业。”   程锦却说:“可是印染的技术上,他们确实跟不上国际领先水平。”   金兰殊回答:“这方面,我已经安排好了。我们从吴郡那儿购入半成品,送到欧洲加工,再转回来。你看怎么样?”   曹大头惊讶地抬起眉毛:“这样的话,成本就大为增加了?”   金兰殊淡笑:“我们做奢侈品的,就别计较成本了。最紧要做好产品,是吧,程锦?”   程锦感激地点头:“是的,金总。”   “你尽管去做,我们一定会支持你的,成本不是问题。”金兰殊说话带着那种“花着傅丞的钱不心疼”的从容。   既然要办展,整个公司也要跟着这个计划高速地运转起来。   宋风时自然也是忙里忙外的,但当他沉静下来时,却总有空虚涌上心头。   他也不知道自己希冀的到底是什么?   工作上,他已经算是成功了,现在这个职位,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而情感上,他还把金兰殊这个“男神”弄成同居男友了,固然也没什么好不痛快的。   可他还是觉得不满足。   宋风时半夜睡不着,便悄悄离开了卧室,走到了厨房。没想到,大晚上的,郑秋淑也在厨房里坐着,正在热牛奶。   “阿姨?”宋风时有些惊讶,“那么晚了,您还没睡呢?”   郑秋淑回过头来,说:“你也起来啦?”   宋风时笑笑:“有点口渴。”   说着,宋风时从冰柜里拿出了冰块,加到饮用水里,弄了一杯冰水,慢慢地喝了一口。   “大晚上的喝那么多冰!对身体不好啊!”郑秋淑说,“还是要多喝热水。”   说着,郑秋淑捧起了她的热牛奶,又打量着宋风时,说:“小年轻,是不是有什么烦恼啊?”   宋风时摇摇头:“没有。”   “是不是和我儿子吵架了?”郑秋淑又猜测道。   宋风时连忙摇头:“不,没有,我怎么可能和金总吵架?”   郑秋淑听出了宋风时的言下之意,便道:“你和他不吵架?是因为你们相处得很好?还是因为你不敢和他吵?”   宋风时竟被问得说不出话来。   郑秋淑笑笑,说:“之前我也不懂你们怎么回事,也不好多说。但现在我算是看清楚了,你这样肯定要受他欺负的。他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从来都不懂珍惜眼前拥有的一切的。他会把自己得到的一切都当成理所当然的。你可千万别做他的‘理所当然’。”   宋风时一怔,说:“可是……”   郑秋淑说:“而且谈恋爱啊、谈对象啊,总是一方低头忍让是没有结果的。像我,心里有什么不满是一定会说出来的,就算是吵架也没关系!而且,闹别扭也很有趣啊!”   宋风时有些犹豫:“没事闹什么别扭?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郑秋淑却道:“没事才要闹呢!不然生活其实不是一潭死水?”   宋风时想了半天,说:“那您的恋爱经验都是成功的吗?”   郑秋淑的脸色顿时变得很尴尬:“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   宋风时也觉得自己有些失言冒犯,便脸带歉意地笑笑:“是的,您的人生经验肯定比我的丰富。只是,我觉得生活最重要就是平淡。”   “平淡的生活是对的,但是你们才恋爱多久啊,就平淡?”郑秋淑又说,“我瞅着,小区里广场舞大妈和门房大爷谈恋爱都比你俩有劲儿。”   宋风时只得苦笑:“那哪儿能比?现在年轻人谈恋爱都不如他们有劲儿的,毕竟他们不用上班,有闲啊。”   郑秋淑却道:“你倒是听我一句啊,这个家庭关系啊,就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宋风时只道:“这话听着着怎么有点儿耳熟?”   郑秋淑点头:“是啊,《红楼梦》第八十二回 嘛。”   “哦……”宋风时干咳两声,“可是……”   “你不信我,总能信得过《红楼梦》吧!”郑秋淑说,“金兰殊那臭小子是我儿子,我肯定是宁愿他快快活活的。但我看你要是真的一味忍着,迟早也忍出毛病来,总得要搞些事情,这西风压回去一两回,你来我往的,这日子才可以走下去的。”   宋风时沉吟半晌,说:“阿姨,您是在鼓励我和你儿子闹别扭吗?”   “就这个‘小闹怡情’,你懂吗?我老出问题,是我总是把这个‘小闹’搞成‘大闹’。你不一样,你是有分寸的孩子,这我是看出来了。”   宋风时却很不信服:“且别说小闹能不能怡情。金总这个人你是知道的,他最擅长的就是不给别人台阶下。我要是闹别扭,他又不给我台阶下,那不是很尴尬?” 第七十三章   郑秋淑便一拍掌,说:“你看到了吧?这就是你的问题!畏畏缩缩!如果你连一点点不满都不敢表达,那这还算是一段健康的感情吗?难道你打算一直哑忍?”   宋风时还真的认真地思考起这个问题来。   他确实,从来不敢跟金兰殊表示任何不满。   尽管他是金兰殊的男朋友,但无论在公司还是在家里,他都跟欧文差不多,满嘴就是“是的,金总”“对的,金总”“你说得没错,金总”。   像郑秋淑所言,宋风时和金兰殊的相处是很古怪的,不像普通情侣,而很像上下级。   金兰殊可以为所欲为,而宋风时一直逆来顺受。   说起来,宋风时好像还从来没对金兰殊说过一个“不”字。   “对了,我儿子跟你说过甜言蜜语吗?”郑秋淑又抛出一个致命的问题。   宋风时只得先筛选一下:“荤话算吗?”   “在床上的当然不算!”郑秋淑摇头。   “那……昨天,他说‘你今天这样穿一点儿都不丑’,算吗?”   一点儿都不丑=挺好看的。   宋风时自己是这么理解的。   郑秋淑对宋风时投以同情的目光:“天啊……你这孩子过的是什么日子呀?”   宋风时觉得这些还好,他已经习惯了。   郑秋淑则像一个想挽救“有24小时没被丈夫殴打就觉得很幸福的妇女”的热心大妈。   “这样下去可不行啊,孩子。”郑秋淑捏着宋风时的手,试图唤起宋风时的自尊心,“对了……你有什么是最在意的?”   最在意?   宋风时想来想去,居然想到了傅丞。   傅丞,是他最在意的。   “你可以先从这个开始……”郑秋淑建议,“向我儿子坦白你的想法,告诉他你在意这个事情。你懂吗?一旦出现了在意或者不满,放下不管只会埋下祸根,一直忍忍到最后不会海阔天空,只会忍无可忍。”   “可是这不合理。”宋风时摇头。   他怎么可能跑去和金兰殊说:不要再去见我们的金主了!   神经病吗?   宋风时在家里想着这个那个的,心情复杂。第二天,金兰殊却又一样出门了,看宋风时精神不佳,便说:“你把钥匙给我,自己出门。”   “钥匙?”宋风时没反应过来,“什么钥匙?”   “车钥匙。”金兰殊说,“我的车送去保养了,今天开你的车。”   “嗯。”宋风时把车钥匙给了金兰殊,“你去哪儿?我载你吧。”   “不用,我自己去就可以。”金兰殊看着宋风时眼下的黑眼圈,知道他没睡好,“你好好歇着吧。今天周日。”   说完,金兰殊拎着宋风时的车钥匙就走了。   宋风时却在床上辗转反侧:“他一个人去哪儿了?又去见傅丞了?”   “哎……”宋风时捶了捶自己的脑门,“为什么我老是纠结这种事情?傅丞和他一向光明正大,就是我老枉作小人……我这样下去可不行啊。我也不知道这样的感情算不算不健康,但这样下去,我本人就真的会不健康了!”   于是,宋风时这次决定了真正地“知书达理”,不去做跟踪对方的鬼祟行为。   最重要的是,他的车子被开走了。   想跟踪也不行。   中午的时候,金兰殊又发了条信息过来:“你车被刮花了,我去4S店。晚点回来。”   宋风时额头都疼了:“下次还是我来开吧。”   宋风时心想,说不定金兰殊的驾驶技术和金兰殊的脾气一样霸道呢!才开了一小会儿就蹭花了?还好他的车也不贵,不然就心疼死了。   金兰殊似乎也听出了宋风时的弦外之音,他知道宋风时在嫌弃自己的车技。   于是,金兰殊立即为自己辩解:“是别人蹭刮了我的车。”   意思就是,不是我的责任!   金兰殊开宋风时的车上路,比开自己的车还小心——这也奇怪,明明自己的车子比宋风时的贵多了。   “这破车,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老开着不换。”金兰殊一边腹诽着,一边打算着给宋风时送辆新车,“他也该有辆好点的车子了。但是和他说,给他买,他一定也不肯。下次季度汇报之后,我就让欧文以业绩奖励为由给他送一辆车吧。这样他就高兴了。”   想到这个,金兰殊便立即给欧文发了语音信息,叫他照做。   “好的,老板,没问题的,老板。”欧文回答,但心里想的是:又他妈公费泡汉。   没想到,金兰殊把这辆车开到一半,就被追尾了。   “操。”金兰殊有些生气。   比自己的车被撞还生气。   这破车小宋那么宝贝,就你也配撞它?   对方也毫无悔意。   金兰殊正好办完事了,也是有空,便让交警来协调。   扯皮了一通,还是金兰殊将行车记录调出来,让对方闭嘴。   金兰殊送车子去修的时候,又查看了一边行车记录仪,很快就发现了问题。他皱着眉,从列表里调出了几条可疑的纪录,便发现了一个事实——宋风时开着这辆车跟踪过金兰殊好几次。   “什么回事……”金兰殊的心里涌起一股怪异,“是我误会了吗?”   金兰殊实在想不到看起来知书达理的宋风时会做这样的事情。   因此,金兰殊将这些记录拷贝到自己的电脑上,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这真的是跑不了——这辆车子明显是跟着金兰殊的屁股后面开的。   金兰殊一开始还想帮宋风时辩护辩护——可能只是凑巧去一处了,但这样的诡异的“凑巧”却不止发生了一次。   非常明显的跟踪。   金兰殊先是感到惊讶,之后却是愤怒。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任谁发现自己被跟踪,都不会感到愉快。   更何况是金兰殊这种很容易就会觉得不愉快的人呢?   金兰殊也不会搞“试探”那一套,有了自己的判断后,就直接将这几条片段发给了宋风时,附上了一句:“你怎么回事?”   宋风时原本在家里躺着,忽然看见金兰殊的信息,立即惊醒了。   他颤抖着手指打开了这几条片段,脑子都快炸开了。   宋风时也浏览了几遍这些片段,发现真的是无法辩驳。   宋风时颓然躺在床上,浑身的力气都像被抽干一样。   金兰殊将车子留在了店里,打了辆车回家。   金兰殊回到家里的时候,脸色可以说是相当难看。   郑秋淑装作见不到,转身走进了厨房。   金兰殊直接走上了二楼的卧房,便见宋风时躺在床上,跟尸体一样,没有生气,一动不动,四肢僵硬。   然而,宋风时显然是活着的,看到金兰殊的时候,还转动了眼珠。   “你可以解释。”金兰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宋风时却感觉无力,半晌捂住额头,仿佛头疼:“我没法解释。”   金兰殊更加气愤:“你是什么意思?跟踪我?”   宋风时心中也是一阵难过,闭着眼睛点头:“是的。”   “为什么?”金兰殊不解。   宋风时缓缓从床上坐起来,也是不知从何说起。   在金兰殊回来之前,宋风时也有几十分钟的时间去组织思路。可他仔细捋了一遍事情的前因后果,发现无论自己怎么说都显得很愚蠢。   是的,自己很愚蠢。   “你是觉得我……”金兰殊推断道,“有外遇?”   宋风时难堪至极,缓缓点头:“有这样的怀疑。”   金兰殊的心里更是轰轰地燃烧怒火:“你傻的吗?”   “我知道这样很傻,也很愚蠢。”宋风时自我检讨,“对不起。”   金兰殊见宋风时脸上有沮丧的样子,也没那么气恼了,只说:“好了,你的道歉我接受。”   宋风时听着金兰殊这样高高在上的口吻,心生不快。   “我真的不知道你在想什么!”金兰殊语气中仍有责怪,“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我为什么……”宋风时心里也腾起了一股怨气。   一股压抑了很久的怨气。   或许,郑秋淑说的是对的,忍得久了,只会忍无可忍。   “或者是因为我不好。”宋风时语气含怨,“也或者是因为你也不好。”   金兰殊睁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你是在怪我?”   宋风时原本也不想说这样的话,但昨天刚被郑秋淑煽动了一番,忍不住也想表达表达自己的不满。宋风时只道:“我只是觉得,你对傅丞比对我好太多了。”   “什么?”金兰殊像是听到了外星文一样,根本理解不了,“你是在说什么鬼话?”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这个样子,既觉得好气、又觉得好笑:“你觉得呢?傅丞可以对你甩脸子,我可以吗?”   金兰殊说:“傅丞一个月给我……”   “给我们一千几百万、犹如垃圾一样嘛!”宋风时没好气地说,“我知道。我就知道……你一定会这么说。”   金兰殊的脑子有些发涨:“我不明白……你和他有什么可比性?我也不会日他。”   “你倒是想!”宋风时瞪他一眼。   “这个我真没想过。”金兰殊大感冤枉,“你别血口喷人!”   宋风时也知道刚刚那句话是无理取闹,但当他说了这几句“无稽之谈”时,心中的郁闷忽然消退不少,好像真的是将郁闷像语句一样吐出,痛痛快快了。   怪不得郑秋淑那么喜欢和男人吵架呢!   原来这么爽的吗?   宋风时顿感惊喜。   金兰殊却觉得哪儿不对:不是我来兴师问罪的吗?怎么突然变成我被无理质问了!   “我还没问你呢!”金兰殊指着宋风时说,“你和刘易斯呢?你们俩老是在那儿偶遇、偶遇的……”   宋风时便道:“我跟他的事不是跟你解释过几百遍了?再说,我也很久没和他见面了,可不像你和傅丞!而且,我对刘易斯可不像对你那么好!你要是对我有对傅丞一半的好,我也不会这样了。”   金兰殊后退两步:怎么小宋忽然牙尖嘴利?   此时,郑秋淑却来叫他们吃饭了。这对同性恋人便先休战。只是二人吵了架,自然就不会有好脸色的,吃饭的时候也是吃得不多的。   金兰殊还是第一次见宋风时甩脸色,心中竟有些忐忑。这真是前所未有之事了。郑秋淑说:“我看小宋今天没什么胃口,才做了碗粥。怎么,小宋连粥也吃不下吗?”   宋风时便答:“没什么,觉得有些淡。”   郑秋淑见他俩肯定是闹别扭了,便对金兰殊说:“人家都说粥淡了……”   金兰殊却说:“那加点盐不就行了么?”   宋风时却说:“不想吃盐。”   金兰殊说:“那加点酱油?”   “你看,如果是傅丞吃粥淡了,你会让他加酱油吗?”   金兰殊真的是完全噎住了。   宋风时也为自己无理取闹的角度之精奇而感到惊喜。   怎么办?知书达理的宋风时忽然觉得自己也很会无理取闹。   金兰殊看见手机响了,便直接拿着手机走开,也懒得呆这儿了。   他走到了外头,接起了电话:“欧文,什么事?”   欧文便说:“哦,是关于我们给宋总监买车的事情……”   “买什么买?你不知道公司在亏钱吗?”金兰殊骂道,“胡闹!”   “对不起,老板。”操你妈。 第七十四章   同居恋人闹别扭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   因为在最后,他们还是得躺在同一张床上。   宋风时不打算去睡客厅,也不会睡客房,而金兰殊更不可能退让。   二人冷冷淡淡地躺到了床上,犹如两具僵尸被困在同一个棺材。   金兰殊很少受这样的气,又问宋风时:“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发烧了?”   宋风时抬眼看着天花板,说:“你到底在不在乎我?”   金兰殊惊讶无比,半晌,说:“我让你吃我的住我的,还不在乎你?我是慈善家吗?”   原本,宋风时是满足于金兰殊这样的表达的。但最近,他已经无法被这样满足了。尽管他一直劝诫自己要知足,但还是忍不住被种种事情而弄得心烦气躁、心理阴暗。   他总觉得,自己在金兰殊的心里不是那么特别的。   宋风时斟酌良久,方说:“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合适?”   金兰殊没听出来这个语言中的“陷阱”,只说:“是啊,你是很合适啊!”   宋风时果然不乐,说:“那要是有别的更合适的人呢?”   金兰殊只觉这话无理,道:“假设性的问题我不回答。”   宋风时即刻语气不满:“你是拿堵记者的话来堵我?”   金兰殊笑了:“你不也像无聊记者一样找茬么?”   无聊?   找茬?   若说宋风时刚刚只是借机闹别扭,现在他是真的有情绪了。   他把被子蒙过头,气得不说话。   这些天,宋风时开始闹别扭。   金兰殊也没理他。   金兰殊和宋风时的闹别扭比赛正式开始。   也不知道谁规定了,情侣之间闹别扭就不能和对方好好开口讲话。   闹别扭是一场比赛,谁先说好话谁就输掉。   在他们之间,这个“输家”永远都是宋风时。   因为宋风时是“小宋”,金兰殊是“金总”。   然而,情况好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宋风时捡起了几分没理由的“尊严”。   尊严是一种让人气愤的东西。   当你没有尊严的时候,心态总是相当沉静。   当你有尊严的时候,你容易感到愤怒。   宋风时就是如此。   以往金兰殊说的话、做的事只怕比那个“导火索”要可恶一百倍、一千倍,但宋风时的心态是很沉静的。他让自己站在卑微的角度去审视着个事情,他便可以默默消化自己的情绪。   现在,平心而论,金兰殊对他是越来越好的,但宋风时反而不见得可以自我消化。   人就是这样,得陇望蜀。   宋风时站在一寸一寸计算的好处里,忽然想进到咫尺之间。   得寸进尺。   然而在公司里,宋风时却依然保持着自己工作的步调。   宋风时不想将私人的情绪带进工作场所,从而影响工作效率。   而金兰殊一向是利益至上的商人,手头上还有一个大项目要跟,自然也不至于扰乱宋风时的工作。   然而,他们二人忽然拉开的距离,还是很容易被细心的人察觉的。   欧文就是一个很细心的人。   而且,欧文想不察觉都不行。   “你让小宋过来我办公室,把那份文件给我。”   欧文回答:“嗯,是这样的,宋总监说他已经将COPY发来了。”   金兰殊切齿冷笑:“他这么大的架子?”   欧文笑着回答:“可能是忙吧,您知道……”   “我不知道!”金兰殊语调升了一个八度,“让他来!”   欧文点头:“是的,老板,没问题的,老板。”   ——你俩吵架管我X事?   欧文头痛得很,还是打了内线电话去宋风时那儿,却是无人接听。   欧文只得打了宋风时的手机,这次接通得挺快的。   “喂?欧文呀?”宋风时的声音很爽朗,和平常一样,只是听电话里的杂音,可以判断宋风时不在公司里,应该在外头。   欧文便说:“宋总呀?是这样的,您刚刚发的那份文件,咱们金总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请您到办公室给他解释一下。”   “这有什么好不明白的?”宋风时说,“他没读识字班吗?”   欧文还是第一次听到宋风时用这种语气说话,还真的是噎着了。   宋风时也察觉自己的语气真的很拽。   这种拽还挺爽的。   怪不得金兰殊那么喜欢怼天怼地。   有点理解他了呢……   欧文笑笑:玛德,来一个金总不够,现在宋总也同化了……操你妈哦这草蛋的生活。   “嗯,”欧文缓缓说道,“可是金总没有看明白这个文件的话,就不能通过了。这恐怕对您的工作进展也不利。”   “嗯,我明白。”宋风时的怨气也是冲着金兰殊的,并没打算让欧文太难过,便也语气和缓地说,“他就直接批注一下,我回头做个详细的给他看就好了。我现在外勤,也不能立即回去。”   “好的,我明白了。”欧文点头,“您现在在哪儿?方便告诉我一个定位吗?”   宋风时说:“没问题。我在XX会展中心,是宣传的原因。”   “好的,我知道了。”欧文回答,“谢谢宋总。”   欧文挂了电话之后,便跟金兰殊汇报:“宋总监现在在XX会展中心跑外勤呢,还挺忙的。他说,等他一跑完就回来跟您做汇报。如果您等不及的话,可以在电子文档上做个批示,他会立即上传批注解释。”   金兰殊听着,冷笑:“他还真是贵人多事忙啊!”   欧文笑着回答说:“是的呢,宋总监真的很努力呢。”   “行,你出去吧。”金兰殊冷冷地说。   欧文笑着退出了总裁办公室,并在心里日了他的嬢。   下午4点多的时候,宋风时总算从外面回来了,让秘书影印了文件,拿到了总裁办公室,问道:“金总裁有什么地方看不明白?”   金总冷笑:“不是我看不明白,是你写不明白。”   “是的,金总。”宋风时拿出工作的态度来,没有回嘴,“那请金总示下。”   尽管宋风时没有回嘴,但金兰殊还是觉得宋风时的语气充满冷嘲热讽的感觉,真是罪不可赦。   金兰殊冷笑:“我们花那么多钱请你回来,你却连份proposal都写不好!”   “对不起,金总。”宋风时说。   金兰殊还真的拿他没办法,看着宋风时额头有些汗,便说:“你刚从外头回来吗?”   “是的。”宋风时点头,“是因为展会的事情。”   金兰殊又说:“那儿还挺远的,怎么回来的?”   “开车。”宋风时心想:金兰殊这是在关心我了吗?   却没想到,金兰殊冷笑:“是开着那辆用来跟踪我的车吗?”   ——日,果然金兰殊是不可能说好话的。   宋风时淡淡说:“不是的,金总。那辆车被你开坏了。”   金兰殊也被噎住了。   宋风时拿起了那份材料,自顾自地解释起来:“这是我选择的几个方案……是关于巴黎时装周的。”   “我看到了,觉得很普通。”金兰殊回答。   宋风时其实也知道这几个方案都一般般,但总得交差吧。   他忽然明白当时贾克琳的工作原则了,先“参考”几个经典案例,改写改写,初稿反正都是会被毙掉的,还是要准时交一点什么才行。   “好的。”宋风时说,“金总说得对。我会回去努力的。”   金兰殊说:“让你一个人想也不合理。大家开会,一起brainstorm吧。”   于是,高管们便又开始了开会。   大家一直商量,都没有想出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   曹大头忍不住搔着脑袋,说:“其实我们在这儿商量也挺搞笑的。不如让市场部的人先过去巴黎转几圈,实地考察再因地制宜,这样比较合适吧?也可以看看竞品是怎么准备的。”   宋风时忽然说道:“那我带人去吧。”   “你去?”曹大头又说,“不然让我部门的人去吧。”   宋风时却笑了:“你会法文?”   曹大头说:“我……我有翻译机……”   “行了,”金兰殊说,“小宋喜欢去就去呗。”   就这么定了。   欧文一边安排着酒店机票的事情,又一边小心问道:“金总啊,您也要去巴黎考察么?”   “我去干什么?”金兰殊冷道。   欧文笑着说:“您不是说你俩到哪儿都得一块儿?”   “我有说过?”   “是的,当时您还说,就当宋总监是您的内裤?”   金兰殊想起来了,便脸色不善:“法律有没有规定出门一定要穿内裤?”   “是的,老板,没问题的,老板。”欧文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时脑抽,要跟金兰殊商量这个穿内裤的问题。 第七十五章   宋风时既然决定了要出差,便也回家收拾行李了。   他在家里整理行李的时候,便让郑秋淑给瞅着了。   郑秋淑原本看着宋风时和金兰殊闹别扭,也没什么意见,现在见他收拾包袱了,便大惊失色,拉着他问:“你还搞离家出走呢?”   宋风时赶紧摇头,笑着说:“没有,我这是出差。”   “出差?”郑秋淑疑惑地说,“你出差去哪儿?”   “去法国。”宋风时说,“我负责推广,这个出差很正常的。”   “可是……怎么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出差呢?”郑秋淑说,“可不是你们俩真的闹大了吧?”   “没。”宋风时说,“真的是为了工作。”   郑秋淑思前想后,却道:“可不能啊,情侣吵架要早点和好啊。可不能一直拖着。更不能忽然变成‘异地’。很容易就散了的。”   宋风时被她说的有些无奈:“怎么?让我发脾气的也是您,现在不乐意的还是您呢?”   所以说,女人真是善变。   郑秋淑只说:“我可没让你们冷落彼此那么久还跑去国外的。”   宋风时微笑:“我们没有冷落对方。”   冷落对方,是真的不瞅不睬,视对方为空气。   可是呢,金兰殊根本没把宋风时当空气。   要是金兰殊完全不管宋风时,宋风时当然会慌。   但是呢,金兰殊现在对宋风时“横挑鼻子竖挑眼”,每天都能找点儿茬儿,弄得彼此不痛快,大有一种“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的势头。   宋风时反而在“不好过”中找到了“好过”。   宋风时认为,金兰殊是用一种孩子气的方式来表达对自己的在意。   “这样的表达,”宋风时叹了口气,“我真是心领了。”   在宋风时把东西收拾到一半的时候,金兰殊又从卧室里走出来,淡淡看着宋风时:“你很开心?能去巴黎旅游?”   “我不是去旅游,是去公干。”宋风时无奈叹气,“金总,你到底想怎么样?”   金兰殊撇过头:“你别叫我金总!”   “为什么?”宋风时问道。   金兰殊说:“我总觉得,你叫我‘金总’,是在讽刺我。”   “我讽刺你?”宋风时哑然失笑,“我讽刺你什么呀?你确实是‘金总’呀。”   金兰殊冷哼一声:“看来,你根本不打算和我好好说话?”   宋风时更是摸不着头脑:“我还不算好好说话?”   金兰殊拧身就走回了卧室之中。   金兰殊认为刚刚自己去找他,已经算是“低头服软”了,没想到宋风时给脸不要脸,居然完全不肯顺着台阶下,真是岂有此理!   只是,金兰殊并不知道,自己给的“台阶”可能是玻璃做的,太过隐形,宋风时根本就没看着。   然而,宋风时收拾好了行李之后,还是渐渐回过味来了:他刚刚是来找我求和的么?   宋风时又想起金兰殊那句带着欠揍表情说的“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的错觉”。   求和什么的,果然是错觉吧……   宋风时想到金兰殊那个气势汹汹的样子,似来找茬多过求和。   事实上,金兰殊的每一次“找茬”都是带着“求和”的意味的。   “宋风时是瞎子吗?这都看不出来我想找他和好?”金兰殊气得要死。   事实上,金兰殊想到宋风时马上要飞去法国出差了,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便想修复修复关系。   没想到,这关系比故宫文物还不好修复。   主要是金兰殊自己的修复技艺比较一般。   金兰殊赌气地侧躺在床上,气鼓鼓,如同一只河豚躺在软床上。   宋风时看见卷着被子却露出双脚的金兰殊,不觉叹气:“小心着凉。”说着,宋风时帮金兰殊盖了盖脚部。   金兰殊却冷道:“我可不冷。”   宋风时摸了一把金兰殊的脚,发现果然是不冷的,便也不好多说什么。   没想到,金兰殊骤然将脚一缩,一脸良家妇女受辱的表情:“你好端端的,摸我的脚做什么?不要脸!”   宋风时怔了怔,也觉得好笑:“我只是摸你的脚,又不是摸你的OO……”   “你还想摸我的OO?”金兰殊睁大了眼睛。   ——神经病。   宋风时完全不想接话,抖了抖被子,便躺下了。   二人背对背睡着。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怪异的氛围。   他们的背脊贴着背脊,感到对方薄薄衣服上传来的熟悉的温度。   金兰殊忽而开口:“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宋风时问。   金兰殊说:“干嘛?”   宋风时一咬牙,说:“干。”   然后,就干了。   谁也不好说是谁先动的手。   但他们也找到了许多久违的欢乐。   哼哼啊啊的,折腾了半宿。   金兰殊恶狠狠地说:“就你能耐!还敢不服气?”   形势比人强,宋风时气喘吁吁:“服气……服气……”   金兰殊志得意满,才鸣金收兵。   宋风时洗了澡回来,软绵绵地入梦。   翌日,金兰殊起床的时候,宋风时已经出门了。   望着空荡荡的床边,金兰殊心中一阵恻然,半晌又咬牙:臭渣男!   而宋风时的情况倒也好不到哪儿去。   昨晚的事情耗费了他不少精力,现在的他腰酸腿软,在候机室里打瞌睡。   没过几分钟,宋风时便被手机的提示音给惊醒了。   他拿起了手机,听到了金兰殊的声音:“你去哪儿了!”   “我去工作!”宋风时回答,“去巴黎!”   “你……”金兰殊才忽然想起,宋风时要搭乘早班机去巴黎,所以一大早就离开是很合理的。   “怎么了?”宋风时问道。   金兰殊心里嘀嘀咕咕的,但嘴上倒是没几句话,半晌才憋出一句:“你就没什么话要跟我说的?”   宋风时笑了:“有。”   “那你说。”   “我让欧文帮我的房间升了级,我住超大豪华双人套间,没有问题吧?”   金兰殊冷道:“你一个人住双人套间做什么?”   “我走了之后,你也是一个人住双人房啊。”宋风时说的理直气壮,“为什么不可以?”   “那你睡吧!”金兰殊生气了,“你一个人出外住酒店住双人房,小心撞鬼!”   说完,金兰殊就把电话挂了。   宋风时看着电话的屏幕熄灭,微微一叹。   等待飞机的过程中,宋风时又在候机室自言自语,只说:“金兰殊,你不要这么幼稚!”   “你说谁幼稚?”   金兰殊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宋风时一转头,便看到金兰殊怒气冲冲地走进了VIP候机室。   宋风时讶然道:“你怎么来了?”   原来,金兰殊一早起来发现宋风时走了,便颇为不愉快。   郑秋淑只见金兰殊一人闷闷不乐地吃早餐,便问道:“你怎么一个人?小宋呢?”   “他?”金兰殊冷笑,“他跑出去了吧?”   “那他怎么不跟你一起出去?”郑秋淑想了想,记起了宋风时要去巴黎,又问,“他会不会落下什么东西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宋风时为人仔细,自然不会落下什么。   但这句话却给金兰殊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   他随时拿起了放在沙发上的一个抱枕,便拎着它如拎砖头一样气势逼人地走出了屋子,准备驱车前往机场。没想到,他到了车库才想起他家没车开了。   他自己那辆送修了,宋风时那辆也送修了。   “玛德。”金兰殊打了个电话,“欧文,你开车过来……什么?你的车送修了?那你去抢劫一辆!总之,二十分钟后,我要看到你开着车过来我家门口!”   “好的,老板,没问题的,老板。”操你妈。   二十分钟后,欧文开着一辆可能是抢劫而来但金兰殊并不在乎的车来到了洋房门口。   欧文看着金兰殊手里拎着抱枕,便感好笑:“金总,怎么拿着个心形抱枕,那么别致?”   “要你管!”金兰殊坐在副驾驶座,一脸威严地抱着粉红色心形抱枕。   这个抱枕是买家具的时候送的,金兰殊和宋风时一开始都嫌弃这个抱枕娘里娘气的。二人都说:“虽然我们是GAY,但也没有这么GAY。”   然而,宋风时很快就对这个抱枕接受良好,觉得看电视的时候抱着个东西还不错,也不管它的造型是不是很娘了——能用就好。   金兰殊认为,自己从来不碰这个娘气的抱枕,所以这个抱枕是家里唯一一个“专属”宋风时的东西,他要把这个东西拿过去。那么,他也有理由说:“我不是来送你机的。只是你的东西落下了。”   他金兰殊真是机智呢。   欧文在车上觑了金兰殊一眼,又问:“金总,去送机吗?”   “不是,”金兰殊当然不认,便拿出准备好的借口,“他落东西了。”   欧文笑了:“不是吧?这么老土?”   “你什么意思?”金兰殊一怔。   欧文笑着说:“该不会待会儿你跟他说‘你落东西了’,然后拿出这个心形,说‘落下了我的心’,这样子吧?”   “神经。”金兰殊不悦地说。   但仔细一想,这样好像还挺浪漫呢!   金兰殊刚下车,便给宋风时打电话,只道,如果宋风时还感念昨晚金兰殊是如何辛苦耕耘、掀起滔天巨浪的劳苦功高,那宋风时应该是会说些好听的话的。那金兰殊还能顺势说一句“你落下了我的心了”。   没想到,宋风时这么不知感激“美人恩”,居然口出狂言,气得金兰殊活鱼上岸一样乱跳。   金兰殊气鼓鼓的,便冲进了VIP候机室,问了那一句:“你说谁幼稚?”   宋风时用见鬼的表情问:“你怎么来了?”   金兰殊说:“你落下东西了。”   “什么?”宋风时惊讶,“什么东西?”   金兰殊按照计划掏出了心形抱枕,但死活说不出那句酸溜溜的“你落下了我的心”,咬牙半晌,将心形抱枕丢到了宋风时脸上:“你落下你的良心了!”   宋风时完全不明白,一脸懵然的:“你有病?”   金兰殊气鼓鼓地说:“我昨晚那么卖力,没功劳都有苦劳吧?”   宋风时没好气地说:“那我要不要给你小费?你没有爽到吗?”   “我……我……”金兰殊无言以对,“那你既然不打算和我和好,为什么和我OO?你是臭渣男吗?”   宋风时一怔,半晌说:“那不是你想要吗?”   “我想要你就给呀?”金兰殊说,“你有没有廉耻之心?” 第七十六章   宋风时真的被气笑了:“你千里迢迢来机场,就是告诉我我没良心以及没廉耻心吗?”   “我……”金兰殊噎住了。   宋风时拎起那个心形抱枕,一脸冷漠地说:“飞机要起飞了,我不和你瞎扯了。再见!”   宋风时便快步离去了。   这次也算是不欢而散,而且散得很远。   宋风时飞去法国,身边只带了小猫两三只,跟着四处踩点,也算是挺忙的。   去了那边两天,宋风时一条消息都没发给金兰殊。   金兰殊先坐不住,便让欧文去找宋风时。   欧文心里骂娘,嘴里笑嘻嘻的,便打了电话给宋风时:“喂,宋总,您好呀!巴黎那边天气怎么样呀?”   宋风时料定欧文忽然打个跨国电话过来,肯定不是为了问他天气的。所以,宋风时也很直接了当地说:“我现在准备出门了,空闲时间不是很多。你打过来是有什么事情要问吗?”   这两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老子很忙,你有屁快放。   欧文当然也听明白了,心里只道:哪里是我有屁要放?   “嗯,宋总辛苦了。”欧文说道,“是这样的,按照公司的外勤规定呢,您是要写出差日志还要上传到内网的。您这几天很忙,可能忘了。金总今天闻起来了呢!”   “出差日志是吧?”宋风时只说,“我会补上的。”   欧文却苦笑说:“还有呢,金总对这个项目非常上心,也很关心您的进展。所以希望你至少提前一天写好工作安排,并按照工作安排定位发位置……”   宋风时眉头都要竖起来了:“这是什么意思?”   欧文赔笑道:“这是金总的意思。”   “是吗?我不懂。”宋风时说,“你叫他来跟我说。”   欧文只得陪着小心,告诉了金兰殊这个消息。   金兰殊冷笑:“他还学会摆谱了?信不信我停了他的差旅费?”   欧文心想:不信。   金兰殊还真的不会,而且,他还很担心宋风时在那边有没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法国那边有点乱,还怕宋风时会不会不安全。所以,他才想让宋风时实时定位自己的所在地。   当然,这样的要求在宋风时看来就是另一番意味了。   “你到底是想怎么样啊,暴君?”宋风时在电话里冷冷问道。   “暴君?”金兰殊冷笑,“你终于不叫我‘金总’了吗?”   “我不如直接告诉你我的Apple账号,让你随时看到我的iPhone位置吧!”   “那你等一等,”金兰殊说,“我拿纸和笔记一记。”   宋风时真的要被气死。   金兰殊也是生气了:“所以你不打算告诉我,是吗?”   “我不知道这样的意义是什么。”宋风时有些头疼,“我觉得你好像根本不尊重我。”   “我不尊重你?”金兰殊的声音因为气愤而提高了八度,“这个世界上,我最尊重就是你了!我对我亲妈都没这么尊重!”   宋风时怔忡,竟也无言以对。   从宋风时闹别扭以来,金兰殊确实也发出过很多求和的信号了。   这对于金兰殊这样性格的人来说已经相当难得。   宋风时却在刻意忽略。   有念及此,宋风时不觉默默无言。   “我够尊重你了,宋风时,”金兰殊又道,“要不要给你弄个神龛供奉!你才感受到我的诚心?”   宋风时原本还有些心动,听了这句话,又恼怒起来:“你一直都是这样!根本不知道我要什么!”   金兰殊也气急了:“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那要是甲方呢?”宋风时忽然说道,“甲方要什么、客户想要什么、买手想要什么,也从不会开口告诉你呀,你不一样知道了?你至少不肯放低姿态来对待我罢了!”   说完,宋风时怒而将电话挂了。   这还是他第一次粗暴地挂断金兰殊的电话。   宋风时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这很失礼。   一点都不像是知书达理的宋风时。   也不是理智的宋风时。   平常的宋风时很知道,这样粗暴的沟通根本算不上有效的沟通。一味地用不好听的话去宣泄情绪,对问题是没有帮助的。   可是,宋风时真的想痛快那么一回、任性那么一回。   起码像一个恋爱中的人,去行使一回使小性子的权利。   金兰殊气得不轻,回到家里也是跟个河豚一样。   郑秋淑见儿子这样,便也无奈,只说:“你要不要和小宋多说说话?”   “是我不跟他多说话吗?现在是他不和我多说话!”金兰殊气恼地说,“他跟被下了降头一样,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以前他可从不会发脾气的!你说,我是不是对他太好了?让他对我这样子?”   郑秋淑叹了口气,在金兰殊身边坐下,只说:“我当初也是这么想你爸的……”   “嗯?”金兰殊惊讶地抬起了眉毛。   他从来没听郑秋淑讲起过他们离婚的事情。   郑秋淑垂下眼帘,忧伤地说道:“我的脾气你是知道的。我一向怎么和你爸说话、使脾气,你也都是看着的。你见你爸是不是从来都很忍让的?我也习惯了他的退让了。以至于后来一次吵架,他居然寸步不让,叫我非常吃惊。我当时也和你现在一样,只说,他怎么就变了一个人了?”   金兰殊沉默地听着郑秋淑的叙述。   说到这儿,郑秋淑变得有些动情,泪湿了眼眶:“原来不是的,他没有变。他只是一直忍着而已。”   郑秋淑深深吸一口气:“不是他变了,是他忍不了了。”   “你那脾气确实是很难忍的。”金兰殊说。   郑秋淑瞪他一眼:“你以为你的脾气就很好忍吗?”   “我……”金兰殊也是有稍微那么一点的自知之明的,“可是我……优秀啊。”   “我也很优秀啊!”郑秋淑昂起头来,但半晌又变得没那么自信了,“你本身再优秀也好,他本身再爱你也好,日子久了,总是会消磨的。人嘛,总是会觉得累的。你不能一直叫他来就你,你又不是一座山,难道挪一挪还不行么?”   “我还没挪吗?”金兰殊不满地说,“我已经找了他好几次了,是他爱答不理的。”   郑秋淑想了想,却道:“那可不对啊,我看那小宋脾气也不是那么坏的,不至于你找他他不理你呀?”   “我真的找他了,他真的就拿话堵我。”说到这个,金兰殊还有点儿委屈呢,“真叫人生气。”   郑秋淑想了想,说:“是不是你说话也难听呀?”   “我……”金兰殊也不知自己说话到底算不算“难听”,但是么,“不好听”是肯定的了。   郑秋淑也明白了,只说:“你啊,这张嘴,也不知道像谁!”   “你还不知道像谁?”金兰殊一脸鄙夷地看着郑秋淑。   郑秋淑干咳两声,有些尴尬地转移话题,说:“对了,我今天看到了小宋发的社交圈PO图,还挺好看的。”   “什么?他PO了图?”金兰殊拿出了手机,刷新了一下,“没呀!”   郑秋淑更尴尬了:“你知道……这个软件有个‘屏蔽’功能么?”   金兰殊大感气恼,立即打了越洋电话给宋风时“兴师问罪”。   宋风时被骂了好几句才明白怎么回事,半晌只说:“你误会了,我没有因为最近吵架而屏蔽你。”   “我误会了?”金兰殊一怔,“你真的没有?”   “我真的没有因为最近吵架而屏蔽你,”宋风时说,“我几个月前就已经屏蔽了你了。”   “什么??!?!!!”金兰殊大惊,“为什么?”   宋风时挠了挠后脑勺:“嗯,这么说吧,也算不上‘屏蔽’,只能说是‘分组’。”   “就是那个分组是不可见的,是吗?”   “对。”   “那个分组还有谁?”   宋风时默默半晌,才答:“只有您,很尊贵的一个分组。”   “我去你嬢的尊贵!”   宋风时叹了口气,解释说:“我也不是每个PO都屏蔽你呀,只有自拍会屏蔽。”   “为什么?”   “因为你每次的评论都很伤人自尊!”宋风时也是忍了很久了,终于乘着这次“吵架”可以将不满宣之于口,“你看看你,不是说我P太多,就说我失真,还有这张,我在黑暗的角落里走来,大家都说很文艺,就你说‘适合在额头上贴符’,你是讽刺我像僵尸吧?”   “你在明清风格的黑暗室内穿着一件绣衣!”金兰殊辩驳,“很难不作联想啊!”   “还有一张,我不过是加了个滤镜,肤色变得比较白,躺在沙发上,你就说是‘ICU一日游’,什么意思?”   “那张真的是你误会了。”金兰殊解释,“这个跟肤色真的没关系,是你穿的那套MUJI风的家居服很像病号服。”   “我去你的吧,金兰殊!”宋风时真的忍无可忍,“要是傅丞穿了MUJI,你还会说他ICU一日游吗?要是傅丞穿绣衣,你会说他是僵尸吗?”   金兰殊头都疼了:“怎么又是傅丞?”   傅丞也很不容易啊! 第七十七章   宋风时冷笑:“那你怎么不跟傅丞说实话呢?你怎么不说难听的话给他听呢?因为你知道不可以得罪他,但你却可以得罪我!”   金兰殊一下子没回过味来,半晌又说:“那你骂我痴线、屏蔽我,不算得罪我?你会这样开口得罪刘易斯吗?”   宋风时没想到金兰殊居然也有反击的余地,便更气愤了:“是吗?可是刘易斯从不会说这样的话来刺激我。”   “是,他是不会说这样的话,但是,你敢说他没有做过任何让你心里不舒服的事?一定有吧!不仅是刘易斯,就算是上来公司的阿猫阿狗来撒泼,你都忍得住,还能笑脸相迎呢!可是对我就不行!对我就忍不了了!是不是?”金兰殊话语里不带半点犹豫,说话跟发连珠炮一样,“这算不算区别待遇呢?如果算的话,你是不是比我还过分?起码我现在给面子傅丞、我以前卖面子带嘉虞在身边,都是有真金白银的收益的,而且是千万为单位的那种。你呢?你自己看看,你现在对街边卖菜的都好脸色过对我!你是不是才是比较过分的那一个?”   宋风时竟然无言以对。   他觉得自己被绕进去了某个逻辑谬误里,但有一时走不出来,只能愣在那儿干瞪眼。   他只是无法反驳而已,并不是被说服了。   也是因为他心有不甘但却无法言说,更充盈了他的内心的愤懑不平。   但是,金兰殊却以为宋风时的沉默是胜利的号角,因此,更得意说:“不过算了,我可以原谅你。”   “我不可以!”宋风时决然说道,“你总以为自己巧舌如簧就能扭转乾坤吗?我告诉你,我现在就跟你‘无理取闹’到底!”   金兰殊没想到宋风时如此知书达理、也有满口“无理取闹”的时候。   “你……你是撒泼?”金兰殊瞠目结舌。   “就当是吧。你说我是无理取闹也好、撒泼打滚也罢,总之,我是不会妥协的。”宋风时断然说道。   宋风时素来性子柔和,少有这么样倔强的时候。   金兰殊还是真的拿他这样没有办法。   “那么……”金兰殊只有点儿恐惧,“难道你要和我分手?”   “分手?”宋风时怔愣了半分钟,“那……倒也没有。”   金兰殊立即放心了,不是分手那还好说。   “那你有什么诉求?”金兰殊尝试走协商的角度,好与他“庭外和解”。   “我的诉求吗?”宋风时原本也不想直接表示的,但这些天来他算是看明白了,他要是不把话说明白,金兰殊是领会不了的。   金兰殊这人啊,看起来倒是挺聪明伶俐的,怎么在这个情侣关系上就跟头猪一样?   人头猪脑!   还是等宋风时大发慈悲地指点迷津吧。   不然这头猪在迷宫里转一辈子都转不出来。   “我就是想你……”宋风时的语气渐渐变得弱了,好像有些怕羞一样,“哄哄我。”   金兰殊愣住了。   还愣了很久。   不知道是因为宋风时突然提出的明确诉求,还是因为宋风时突然变得柔弱的语气。   反正,金兰殊竟然一时是招架不住了。   “怎么样?”宋风时有些恼怒,“你倒是说话啊?”   “嗯咳咳……”金兰殊花了一阵子才找回自己的思路,“我现在不是在哄你么?”   “不是!”宋风时愤怒地挂断了电话。   尽管这次的交谈并不愉快,但是宋风时在切断了通话之后,还是大发善心地将金兰殊从“自拍屏蔽”的分组里放了出来。   金兰殊刷新了几回之后,也终于看到了宋风时的新PO。   是宋风时站在罗浮宫旁边的照片,配的文字是“第三次来了,每次都有新感受”。   金兰殊用拇指轻轻地抚摸着屏幕上宋风时的笑脸。   好像拭擦玉器上的尘埃一样。   “为什么就不对我笑了呢……”金兰殊嘟囔着。   宋风时还拍了几张罗浮宫展馆内人山人海的照片,配的文字“早知道上次来的时候就多拍照”。   上次来?   金兰殊想起了他与宋风时上次在罗浮宫共度的时光。   “宋风时还扭伤了脚,就是坐着轮椅也来陪我了……他一定是很喜欢我、很想和我约会吧!”金兰殊自信满满地想着。   金兰殊给宋风时发了条信息:“上次去罗浮宫,你坐着轮椅都扑过来了,是为什么啊?可别告诉我是出于对艺术的爱!”   宋风时坦白地回复:“三万欧元,不能浪费掉啊。”   金兰殊气得摔手机。   宋风时回了信息之后,又想道,他也看到我的PO文了?不知道他回复了什么?   怀着好奇心,宋风时打开了社交主页,便看到了金兰殊的留言:“这个罗浮宫真尖。”   ……   这已经是金兰殊想到的最礼貌的评论了吗?   宋风时也不知该好气还是好笑。   关掉了床头灯,宋风时盖被子睡觉。   而金兰殊却还在思考这一切……罗浮宫……三万欧……很吸引人吗?   过了半天,金兰殊如有神助一样想到了什么,立即给宋风时打了电话。   刚进入梦乡的宋风时蓦然起来,迷迷糊糊地接起了电话:“喂?”   “亲爱的!”金兰殊说,“你听我说!我想到了!”   宋风时吓得一个激灵醒了过来:“你喊我什么?”   “亲爱的。”金兰殊说,“不是说我们之间的称呼有阶级感么?而且我现在要哄你,所以嘴要甜一些。”   宋风时揉了揉眼睛,掐了掐自己的脸,确认自己并不是身在梦乡或者幻觉之中。   金兰殊……要嘴甜?   不是吧?   做梦了吧?   是我醒来的姿势不对吗?   宋风时慌慌张张地打开了床头灯,确认了好几遍自己真的在现实之中。   “喂?”金兰殊追问,“亲爱的,你怎么不说话?”   “嗯,好的。”宋风时勉力维持镇静,“有什么事么?”   金兰殊便说:“我想到了!”语气里还有些兴奋。   宋风时的心里也腾起了一点儿欣悦的期待:他要开始哄我了么?   金兰殊又说:“我想到了巴黎时装周的show怎么搞了!”   宋风时的心里咯噔一下了。   不是说宋风时不关心工作,只是此时此刻,他真的觉得这个话题有点儿扫兴。   话虽如此,宋风时还是很快调整了心态,说:“是什么主意?”   “我们在罗浮宫搞fashion show,你看怎么样?”金兰殊雀跃地说,“一定很有噱头,同时也具备艺术性,不失昂贵感,你觉得呢?”   宋风时也有些喜悦:“这可真的是不错的点子啊,行啊,金总!”   金兰殊却说:“什么‘金总’?喊我‘亲爱的’!”   宋风时反而有些忸怩了:“才不要。”   金兰殊一愣:“为什么?”   “现在我在和你闹别扭,怎么可能喊你亲爱的?”宋风时回答。   “那也是,”金兰殊说,“你有你的道理。”   宋风时闷闷的说:“那你想好怎么哄我了没有?”   “没有。”金兰殊非常诚实。   宋风时也真的不知该说什么。   金兰殊却填补了这个沉默:“总之,你一定要尽早去罗浮宫那边找负责人谈好办show的事情。同时要签好约,讲明一切条款。同时保密工作也要做好,知道吗?”   宋风时点点头,说:“我明天一早就去。”   “那就太迟了,亲爱的!”金兰殊嘴上说着“亲爱的”,实际上还是霸道老板的姿态,“你记得上次我们夜游罗浮宫的事吗?也不是直接找那边的人的,我们这些无权无势外国人直接冲过去,多半是撞板碰壁的。有中间人的。中间人现在应该也还在开工的。我让欧文把他联系方式forward给你,你赶紧联系上了,尽快将事情办妥。Time is money,OK?”   “OK,”宋风时点点头,“Boss from hell!”   宋风时挂了电话之后,欧文也很快发来了中间人的联系方式。宋风时便打开了电灯,洗了把脸,一边泡咖啡一边联系中间人了。   做市场推广,怎么可能准时睡觉、不加班呢!   哎!   另一方面,做总裁助理也是一样。   欧文又被金兰殊逮着进小房间一对一面谈。   欧文也是很无助。   金兰殊一脸严肃地看着他:“你单身?”   “是的。”欧文点头,“公司就是我老婆。”   金兰殊说:“你想得美!“   欧文咽了咽,说:“对不起。我的意思是我会将一切奉献给公司……”   “行了,没问你这个。”金兰殊不耐烦地打断欧文的表忠心,“那你谈过恋爱吧?”   “谈过的。”欧文点头。   “对象闹别扭了怎么哄?”   欧文一口气差点呛着:“什么?”   金兰殊不耐烦地说:“对象闹别扭了,一般怎么哄是符合流程的?”   “流程?”欧文实在感到难以回答。   “对。”金兰殊说,“这样吧,你给我写个操作手册。不用急,明天给我就行了。”   “明天?”   “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问题的,老板,好的,老板。”操你妈。 第七十八章   《恋爱对象生气操作流程及应急手册》。   “切莫将对象冷处理,否则会显得对对方不重视而加重病情。但一般男士不知道该如何开口破冰,最常用的一句开场白是‘你是不是生气了’。对方说‘是’,则表示TA生气了,对方说‘不是’,也可能表示TA生气了……”   金兰殊阅读得满头问号:“这是什么垃圾指南?废话连篇!”   “不是的,老板。”欧文顶着一对熊猫眼,说,“这真的是我多年心血之结晶呀!”   金兰殊将指南丢开,说:“你真的靠不住!”   “对不起,老板。”欧文立即道歉,并心想:你那么靠得住你自己去哄啊?垃圾男人!哄对象都要我教?要不要洞房都包学包会?   金兰殊带着欧文午间出去,正好和傅丞吃饭。一看到傅丞,他就想到了宋风时在闹别扭。金兰殊不觉一叹气。   傅丞不解问道:“是生意的事情?”   “不是。”金兰殊笑笑,忽然问道,“你知不知道对象生气了怎么哄?”   傅丞一怔,说:“我没有对象。”   “那假设有呢?”金兰殊说,“同居恋人不说话,如何破冰?”   “嗯。”傅丞想了一下,说,“改掉WIFI密码?那他应该会自动来问吧。”   金兰殊点头不迭:不愧是总裁!果然很有道理!   可是金兰殊转念一想,道:“那要是异地的恋人呢?”   “这个举一反三,”傅丞说,“应该是去异地关掉他的WIFI吧。”   欧文在一旁想:怪不得傅丞又帅又有钱都没对象……   金兰殊摇头,说:“不,我觉得这样不OK,因为他住酒店。酒店的WIFI不容易关掉。”   “那也是。”傅丞说,“所以你和恋人吵架了?”   “算是吧。”金兰殊说。   傅丞说:“可以想象。”   金兰殊也被噎着了,半晌问:“怎么就可以想象了?”   傅丞说:“虽然我没有对象,但我觉得如果想和对象维持关系的话,应该要给对方比较多的积极反馈。我看你不像是会给对方很多积极反馈的人。但当然,你的对象也可能是个low self-esteem的人,所以……”   “你怎么说话呢?”金兰殊不满意了,“批评我就罢了,怎么批评我的对象?”   “Sorry。”傅丞道歉,“是我妄下论断了,是我的错误。”   欧文未免午餐气氛不好,立即开启马屁模式:“哇,傅总说话真的头头是道,很有分析的样子啊。”   傅丞便说:“我自己不擅于社交,所以又稍微学习过相关的心理知识。”   “原来如此啊。”欧文赞美道,“真是令人敬佩。”   金兰殊却问道:“那什么样的反馈算是‘积极反馈’?”   “亲密的行为,或者是赞美的语言,都属于关系中一些积极的反馈。”傅丞回答。   金兰殊心想,自己跟宋风时有过非常多亲密的行为了,但是赞美的语言确实是少了一些。   “那还有什么表达自己对他很积极的行为呢?”金兰殊问道。   傅丞说:“可能是public display of affection吧。”   金兰殊逐字翻译:“公共展示爱恋?”   欧文意译说:“是‘秀恩爱’的意思吗?”   傅丞答:“差不多。”   金兰殊恍然大悟:“那又公共又赞美就行了?挂横幅说‘宋风时你好棒’,你认为怎么样?”   欧文脸色不善地说:“我觉得这样可能效果不会很好。”   傅丞点头:“我同意。”   “为什么啊?”金兰殊不解,“那难道要换成‘宋风时你好美’吗?”   欧文尴尬地说:“我看小宋先生呢为人比较腼腆,您这样挂横幅的话会让他很害羞吧?”   “那也是。”金兰殊点头,“你讲得对。”   傅丞却道:“所以这位宋先生就是你的恋人么?他在闹别扭?”   “是的。”金兰殊回答。   傅丞却道:“那很奇怪,你为什么不挂横幅说‘宋风时,我错了’。”   “那不行!”金兰殊断然否决,“我可没做错什么!”   傅丞便问:“那为什么他生气了?”   “我怎么知道?可能来大姨妈了吧。”   傅丞一怔:“我以为你是同性恋?”   欧文一边拿起了纸巾抹了抹额头的汗,并不言语。   金兰殊却道:“男人也可以有姨妈啊?”   “可以的吗?”傅丞相当困惑。   欧文只得勉强解释:“嗯,有些科学研究表示男人也有生理期的。不过和女性的不太一样……然而,我觉得这个应该跟宋风时没有关系。我认为,这只是情侣间普通的别扭而已。只要金总表示一下对对方的在乎就应该可以解决了。”   金兰殊闻言不觉有些意外:“你倒是好像看得很透彻的样子?”   “并没有呢,老板。”欧文退一步说,“我也是胡乱猜测而已。”   金兰殊却觉得欧文说得竟然有几分道理。   宋风时已经明言,想要金兰殊“哄一哄他”,那他就哄一哄得了。   但是怎么哄呢?   金兰殊便道:既然傅丞读过书,说要多给赞美,那我就试试吧。   那边厢,宋风时已经完成了和罗浮宫那边的初步面谈,离开了会议室,拿出了手机便吃了一惊。原来他社交网页上的每一条PO文都被金兰殊赞了一遍。   “怎么回事啊?”宋风时将手机揣回兜里。   过了一会儿,他将会议内容整理了一下,发了给金兰殊。   金兰殊立即回复:“很好!厉害!你好棒棒啊!”   宋风时感到相当怪异,回答:“没什么事的话我去follow场地的事情了。”   “很好!厉害!你好棒棒啊!”金兰殊几乎是秒回。   宋风时说:“这是新设置的自动回复吗?”   金兰殊特别不满,拉着欧文说:“你看,我赞美他,他还当我机器人?”   欧文看了一眼,说:“这个真的……有点儿机械。”   “那该怎么样才不机械?”金兰殊不满地问道。   欧文心想:我的业务范围里根本没有包含教BOSS谈对象这一条啊?再这样,我真的要加钱了……   金兰殊却一脸不悦地看着欧文。   欧文叹了口气,说:“无论他做了什么你都只说‘你真棒’,这样的赞美是不OK的。赞美的时候一定要足够具体。比如你夸一个女孩子穿的衣服好看,不能只说‘很好看’,要说‘这个红色衬得你肤色很白’,具体,要与当下的场景有关,这样才显得比较走心。”   “哦,我懂了。”金兰殊看了一眼宋风时的信息。   宋风时的信息写着“有什么问题再联系,老板。”   金兰殊便具体起来:“你还知道有问题要联系我这个老板,你好棒棒啊!”   欧文嘴角微微**。   宋风时很快回复:“你去死吧,金兰殊。”   金兰殊差点气得摔手机,又指着欧文说:“你是不是在耍我?”   欧文舌头打结,任他巧舌如簧,此刻竟然也是无言以对。   为什么金兰殊这样的人都能找到好对象?而我欧文大好青年却单身?这个世界,真的是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欧文不禁自伤自怜。   金兰殊每天都一脸气不顺的样子,欧文也不能放着不管。   毕竟,金兰殊的脾气和心情是欧文的办公条件之一。   金兰殊脾气好、心情好,欧文的办公才能够顺利顺遂。   老板开心,我开心。   ——欧文握着拳,跟自己打气。   “其实,金总啊,”欧文语气友善地说,“我真的觉得一般的和对象相处啊、哄对象的手段都不是很适合您。就跟一般人穿不来高定一样,一般的东西对您来说是没什么参考价值的。”   金兰殊闻言,点头道:“所以这就是我没办法哄好他的原因?是因为我这个人太高级了?”   欧文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微笑地说:“我绝对合理地怀疑是这个原因。”   “我也觉得有可能。”金兰殊被欧文说服了。   欧文便也点头,说:“所以我觉得我们这些普通人的操作方式对您来说是毫无参考价值的。所以,我也不能提供任何的意见了,不然,恐怕只是适得其反。”   其实,说来说去,欧文的中心思想就是“你哄男人关我X事,别再烦老子”。   金兰殊隐约觉得欧文在推卸,便说:“所以呢?你就叫我自己高定,别烦你,是吗?”   ——天啊,他这个情商居然还能听得出来我的意思?   欧文还真觉得不能小看自己的老板。   “不是,当然不是呢,金总。”欧文缓缓说道,“我只是觉得,如果宋风时喜欢的是那种油腔滑调的、很会哄人的男人,应该一开始就不会选择和您在一起。他一定是看中了你气质中比较独特的地方,才选择和您在一起的。我觉得,您在表达对他的在乎的时候,也应该用自己的方式,而不是借助他人的经验。”   欧文这一番忽悠,金兰殊居然听进去了。   是啊,我就是我。我金兰殊是空谷幽兰,怎么可以落入俗套?   什么拉横幅啊、说好棒棒啊,都不是我的作风啊?   我应该做自己才是。   作者有话说:请期待下一章“做自己的”总裁如何凭实力哄对象! 第七十九章   谈完在罗浮宫办秀场的事情,宋风时独自坐在长街的板凳上,思绪犹如飞絮一般。   距离上一次和金兰殊通话,已经有一周了。   这一周,宋风时都在为办秀和推广的事情在奔忙,闲暇时也忍不住想起金兰殊。   金兰殊对他而言,永远都是一个魔咒。   他又逃不脱,也挣不开,大多数时候,甚至还乐意被折磨。   “唉。”宋风时打开了手机,看着空白的信息栏,心中也是空荡荡的。   他去了附近一家咖啡厅,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电脑,将工作汇报整理好,发送到金兰殊的工作邮箱。然后,宋风时看了一下办公系统,发现上午有一个高层会议。而宋风时人在国外,是理所当然地缺席了的。   宋风时问欧文:“那个会议的minute能发我一份吗?”   欧文说:“我先问问金总。”   过了一会儿,欧文又回复:“那是例会,没有新的东西说。金总说你先把时装秀的东西定好,不用管其他的。”   宋风时不禁问道:“那会议上主要说了什么?”   欧文说:“之前已经出了限定的成衣系列,接下来又要准备秀场款,所以公司现在不打算再推出新服装。但是为了刺激消费、维持曝光度,公司在考虑发展新的产品线,比如限定彩妆、或者是箱包、首饰。但还没定下来。”   宋风时回答:“明白了,谢谢。”   过了一会儿,宋风时又问:“曹大头的idea是什么?”   “曹大头打算搞口红。说现在口红营销风很大,而且成本低廉、容易营销,找个明星配合推广,销量应该很容易上去。”欧文回答。   “听起来真的很像曹大头的思路呢。”宋风时微微一笑,“那有其他人想到什么有趣的点子吗?”   欧文回答:“都是那些啦。没什么有趣的。不过,我听说金总想推香水。”   “香水?”宋风时有些讶异,“这个研发周期应该不短吧?而且香气这种东西,很难预判市场会喜欢什么吧?”   欧文回答:“是的,很多人都提到了这点。但是金总说香水要是做好了,会让品牌显得比较高级。”   “他真的是没事找事。”宋风时批评道,“我觉得口红就很好,快捷简单又好卖。”   其实欧文自己也是这么想的,但当然不能说出口,便说:“我觉得金总应该有他自己的考量。”   金兰殊作为总裁已经说得很明白,这个秋季限定产品不需要宋风时插手,宋风时只要搞定巴黎罗浮宫的秀场事务就可以了。尽管如此,宋风时还是免不了为此操心。于公,他也是“云想”的一名高管,不可能完全不闻不问,营销也是他的业务;于私,他是“云想”老板的男朋友,他的男朋友肯定在为这个事情苦恼着,他也不可能全然不管不顾。   宋风时仔细思忖了很久,又觉得这个事情不好做,便给金兰殊打了电话。   “怎么了,”金兰殊很快接通了电话,“想我了吗?   宋风时真想翻一个白眼,可惜打电话的时候白眼是无法传递的。   “老板……”   “叫我‘亲爱的’。”金兰殊语气生硬地坚持。   宋风时便也语气生硬地回复:“亲爱的老板。”   “行,你说吧,”金兰殊说,“什么事?”   宋风时便答道:“我听说你想在秋季推一款香水?”   “是的,秋冬是很适合香水的季节。”金兰殊回答,“还可以搭配我们的丝巾 一起sell。在丝巾上洒一点香水,围在脖子上,便是行走的芬芳气息。怎么样?我这个idea是不是很促销?”   宋风时一怔,说:“你是说类似爱马仕丝巾香水那样吗?香水的脖子上系上一条细丝巾做装饰用,但是消费者也能将这条丝巾系在自己脖子上,等于买了一瓶香水还送了一条丝巾。既实惠促销了也不失格调,这样是吗?”   “没错。”金兰殊赞许地点头,“亲爱的,你真棒!”   被金兰殊这样莫名的称赞,宋风时的鸡皮疙瘩掉满了一地。   “我明白了,亲爱的老板。”宋风时顿了顿,又说,“可是,香水的研发周期应该不短啊,这样能赶上么?”   “没关系,这个我也已经想好了。”金兰殊说,“正打算交给亲爱的你去办。”   “什么?”宋风时愣了愣。   金兰殊说:“我已经联系好香水大师了,你按着我给你的资料去找他就可以了。”   “哦……”宋风时点点头,说,“那……”   那……   那什么那?   宋风时或许是想问:那你还有没有别的话和我说?   那你还记不记得你是要哄一哄我的?   宋风时有些委屈,但是宋风时不说。   因为,现在是在处理工作问题。   工作的问题就要用工作的态度去处理。   宋风时语气相当顺从:“那么我现在就过去,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金兰殊说:“没什么,你去到挑一个你喜欢的气味就行了。”   “我喜欢的?”宋风时有些惊讶,“不可能吧?你的意思是香味已经调好了,而且还有几个选项?”   “是的,我是这个意思。”金兰殊答。   宋风时更加惊讶了:“调香是这么简单的吗?”   “这是商业香!”金兰殊说,“有套路的。”   宋风时却道:“那会不会不够高级?或者卖不动?而且……这么重要的决定交给我一个人?”   “是的。”金兰殊说,“你放心,不会卖不动的。退一万步说,就算卖不动了,也没关系。”   “没关系?”宋风时惊愕无比,“你这说的是人话吗?”   宋风时怀疑自己听错了。   金兰殊居然说挣不到钱都没关系?   这还是唯利是图的营销达人金兰殊本人吗?   “好吧,这么说,”金兰殊慢悠悠地说,“我在房间里看了一遍你的香水了,发现都是‘街香’。”   宋风时还真不知该说什么,虽然他自己买的确实都是特别热门的香水,但被说自己喷的都是“街香”还是很让人不爽的。   “所以呢?”宋风时说,“亲爱的老板,你是想说我的口味很‘街’吗?”   “这作为营销人员来说是好事情啊。你很棒呢,亲爱的。”   不知为何,金兰殊每次认真地想尝试赞美宋风时,在宋风时听来都跟讽刺一样。   金兰殊继续说:“证明你和大众市场的口味很接近。你喜欢的应该可以卖。”   “嗯呢。”宋风时说,“我看你喷的也是那些热门款啊,你也很街香,怎么你不去选呢?”   “我这不是不在法国嘛?”金兰殊啧了一声,又说,“而且,我想和你打个赌。”   “打赌?打什么赌?”   “我赌这次的香水你一定会喜欢。”   宋风时无奈一笑:“香水这种东西真的很难说的,就凭你看了一圈我的梳妆柜,就觉得能鼓捣出我喜欢的香水?”   金兰殊答:“是的。”   “那你想怎么赌?”宋风时说。   金兰殊说:“如果我赢了,你就不准生气啦。”   宋风时一下子哭笑不得:“亲爱的老板,让你哄哄我,你就想出这种点子吗?”   “我送你专门为你私人订制的香水,”金兰殊说,“这还不够诚意?”   宋风时感到有些好笑,也有些无奈:“我才不领情呢。”   说完,宋风时挂掉了电话。   赌气归赌气,但工作还是要去做的。   宋风时到达了金兰殊给他的地址,到了巴黎当地的一个香水工坊。这个工坊看起来规模不大,工作人员不多,一个穿着白色袍子的中年男人笑着来接待了他:“你就是宋风时宋先生了是吗?”   “是的。”宋风时带笑点头,“我是代表‘云想’来试香的。”   “嗯,上周我们就接到了金总裁的订单了,已经有三款香水调好了。等您确认了之后,我们就会找专业的人类调香师进行后期的微调……”   “人类调香师?”宋风时怔住了,“什么意思?”   “哦,你不知道吗?”中年男子有些讶异,“我们这儿是AI调香实验室。”   “AI?!”宋风时惊讶万分,“人工智能吗?”   “是的,”中年男子微笑,“我们会根据客户送来的样本,来打造客户喜欢的气味。”   宋风时接过了中年男子递来的样本,毫无悬念地在样本列表上看到了自己使用的香水。原来,金兰殊将宋风时喜欢的香水都交给了实验室,让AI香水调配系统打造一款符合宋风时喜好的香水。   这还真的是……   让人有些感动呢。   宋风时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轻易地被打动了。   “天啊,我居然觉得这样还挺浪漫的。”宋风时说,“我一定是有病。”   中年男子让宋风时试香。宋风时怀着好奇的心理试了几回,便觉得真的就是完全符合自己的喜好,但闻起来又和自己之前用的都有微妙的区别。   “太有趣了。”宋风时惊讶地说,“这些我都喜欢。”   当他说出这句话时,中年男子微微一笑,说:“那就好。金先生让我跟你说,如果你喜欢的话,打赌你就输了。”   宋风时真的很无奈,便说:“真是……”   中年男子又说:“哦,还有,香水瓶的设计,你也过目一下吧。”   “也是AI设计的吗?”宋风时说。   “不是,是金先生自己画的稿,当然,我们也有专人负责后期润色。”中年男子将画稿递到了宋风时面前。   宋风时心中便立即充满好奇:金兰殊自己设计香水瓶?   香水瓶的大概样子,宋风时心里是有了初步的预期的。   因为金兰殊说过,要搞丝巾香水,所以香水的瓶颈上一定是系着丝巾的。   但是,当画稿放到宋风时面前的时候,宋风时还是心跳为之加快了。   丝巾香水的丝巾,和金兰殊送给宋风时的那一条水绿丝巾一模一样。   当年,金兰殊将丝巾系在了兰花上,送给了宋风时,作为了他的第一份礼物。   而此刻,香水瓶是兰花的造型,瓶颈上和当年一样系了一条水绿色的丝巾。   往事涌上心头,宋风时感慨万千。   他又忽然想起,自己戴着那条水绿色丝巾和金兰殊见面,金兰殊说:“你穿这个颜色很丑。”   宋风时内心的感动就立即消失了百分之八十。   这真是个糟糕的人类啊。   但宋风时已经感觉到了金兰殊的努力。   金兰殊还真的是打算“哄一哄”自己的。   “选好了吗?”中年男子问道。   “选好了。”宋风时微微一笑,指了指带着清新兰花香气的那一份香水样品,“我喜欢这个。”   中年男子点头,说:“这个属于中性香,男女都可以用,是一个很好的商业香选择。”   “是的。”宋风时说,“我相信这会成功的。”   一切选择停妥之后,宋风时便回拨了金兰殊的号码:“我已经挑好了。”   金兰殊的语气里带着几许欢喜:“那打赌是我赢了,你不许再生气。”   “我再想想吧!”宋风时说。   金兰殊立即泄气:“你这人怎么这样!耍赖!” 第八十章   宋风时摇摇头,说:“那么这个香水推广的计划……”   “这个你不用管。”金兰殊说,“你把自己手上的项目做好就行。”   “为什么我不管?”宋风时不悦,“你要将我投闲置散吗?”   “这是送你的礼物,”金兰殊说,“你只管享受就行。”   宋风时还是有些不放心,待金兰殊挂了电话之后,宋风时又发信息问欧文和曹大头这款香水的推广计划怎么搞。   他得到的答复都是一致的:“我们都不知道,这个东西是金总自己全权负责的。我们想插手都说不上话。真奇怪,金总怎么忽然这么亲力亲为了?”   这个说法还是让宋风时有些暗地里的欢喜的。   好像金兰殊对他真的很用心一样。   宋风时在巴黎这边工作着,忙碌之余,偶尔想起这瓶香水也会感觉愉快。   因此,他又免不了多番问曹大头等人,这款香水的推广进度怎么样。   曹大头的嘴巴倒是很严实,只说:“这个项目的推广全权由总裁负责。我们都没得过问。”   “虽然是没得过问,但这只是表示你们没有决策权啊,可不代表你们没有知情权。”宋风时说道,“而且,印海报、做包装这些也要委托下面的人去做啊。我可不信,这款香水保密到每一瓶都是金总裁一个人负责灌装、印刷、贴街招?”   “唉,宋总啊,”曹大头无奈地说,“你明知道金总裁想给你一个惊喜嘛。你就别问了。”   宋风时无奈的很:“那么金总裁真的不擅长营造‘惊喜’!他都被我知道了有这么一件事了,还保密干什么啊?”   曹大头便说:“你问我也没用啊,金总裁的思路谁跟得上啊?”   宋风时也算被说服了,金兰殊的思考回路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够理解的。   “总之呢,”曹大头也是很疲惫了,说,“你要问就问金总裁,别问我。别为难小人啊!”   宋风时笑着摇头,说:“唉,我就随口一问嘛,何必说道这个份上!我和你都是平级的。”   虽然曹大头和宋风时都是一样的级别,但那也只是职务上的同级别罢了。谁都知道,在金兰殊的心里,没有人是和宋风时一个级别的。   宋风时将巴黎这边的手尾跟好,便打报告说要回国。   金兰殊那边检查了一遍,准备首肯,并让欧文给他订好机票行程。   “你会来接我的飞机,对吧?”宋风时问道。   金兰殊回答:“当然,亲爱的。如果没有别的安排的话,我会去的。”   这话听起来真叫人不爽。   可是,作为下属,宋风时还是相当体贴地回答:“当然,如果和工作上的安排冲突了,那肯定是工作为重!”   金兰殊又说:“如果我去了,会好好欢迎你的。”   宋风时心里有了不详的预感,只说:“你千万别搞什么‘惊喜’,抱着玫瑰花大声说爱你那种……我年纪大了,受不了这个!”   “你以为我就受到了吗?”金兰殊挺不在乎地说,“我也没这个脸皮在公共场合这样子啊。”   “哦……”宋风时也算放心了些。   他还真怕金兰殊受到什么网上视频的启发,来玩这一套。   金兰殊又说:“你放心,我是不会在公众场合搞什么大告白的。我可是比谁都怕丢人。”   “唔……”   听到金兰殊这么说,宋风时反而有些不高兴了。   他宋风时不喜欢公共示爱是一回事,但是金兰殊说他也不喜欢、怕丢人,这就是另一回事了。   宋风时自己别扭起来,便不多说话了。   金兰殊也没察觉到宋风时心里那点弯弯绕绕,自说自话地说:“看在我这么用心哄你的份上,我觉得你真的不应该闹别扭了。”   “什么用心?”宋风时嘟囔说,“就那个香水吗?还是AI调出来的,亏你好意思说,真会偷懒!”   金兰殊挺惊讶的:“AI调出来怎么样了?那烛光晚餐的蜡烛还要我自己灌注吗?吃牛排还要我养大一头牛吗?送玫瑰花还要我自己施肥吗?我觉得我挺够意思的了。”   “亲爱的老板,你放屁呢。”宋风时说完就挂了电话。   金兰殊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一脸闷闷不乐的:这个小宋越来越会摆款了!   宋风时收拾好了巴黎这边的东西,便坐飞机回国。   经过长途的飞行之后,宋风时也颇感疲惫,洗了把脸才下飞机。   下了飞机之后,宋风时重新打开手机,看到了金兰殊发来的信息:“我有个酒会,不能来了。我让欧文来接你了。”   宋风时看了一下,发现今天是星期日,便回复:“算了,你放过欧文吧!我自己认路回家的。”   “我放过他?不可能,加班申请都已经批了。”   宋风时真替欧文感到疲惫。   有这样的老板,怪不得欧文都无法脱离单身。   宋风时领取了行李,顺着电梯到了机场大厅,一抬头,便看到了机场墙壁上大幅的广告海报。   海报上赫然是那兰花系丝巾造型的香水,商标也是“云想”的那朵小祥云。   “这是……”宋风时顿足在香水广告牌前面。   香水的名字放得很大——金风。   “这款香水……叫做‘金风’?”宋风时定定看着广告牌。   金……风……   他低头一看,见到广告语还尤其动人:   当君相思十六夜,火落金风千重高。   他是……在说想念我吗?   宋风时并没有想到他会这么做。   金兰殊也没想到自己会变得那么酸气。   居然写这种酸里酸气的句子。   金兰殊自己都不好意思看。   他也不好意思站在那儿等宋风时。   他准备好了这整个广告,并买好了机场的广告位,同时安排好欧文订机票,确保宋风时一下飞机就能看到这个广告。   可是,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金兰殊自己害羞了。   害羞了,他便借口说自己有酒会,让宋风时自己回来。   宋风时驻足在广告海报前良久,心思翩飞。   要说起来,他还是有些感动的,只是呢,又怕自己表错情。   “小宋总!”欧文从背后叫他,“你终于来啦!”   宋风时笑着点头:“嗯。等很久了?”   欧文一边帮宋风时推行李,一边说:“唉,金总本来今天说要来的。可是呢,忽然又说有事耽搁了。”   宋风时微微一笑:“没关系,肯定是工作要紧的。”   “是啊,宋总真是很贴心。”欧文说着,又道,“这些天公司没了你啊,真的都快转不动了。大伙儿都盼着您快回来呢!”   这话一听就是明显的恭维了。   宋风时笑着说:“怎么会呢?公司哪有说没有了谁不行的?再说,那个‘金风’香水从创意到落实,我都没有怎么参与过,还不是做得很好看了?”   “哦,那个怎么一样?”欧文听见宋风时主动提起了“金风”香水,便带笑回答,“那个是金总亲自操刀的,肯定好啊。他说了,这个是意义重大的,谁都不准插手。”   宋风时只得带笑点头:“是么?那可真是用心了。”   金兰殊确实用心了,现在还在用心想什么圆“去了酒会”这个谎言。   所以,金兰殊还真的去了一个酒会。   酒会里,傅丞也在。   二人便聊起天来。傅丞又说:“我看到你们新出的香水了,广告做得不错。”   “呵,当然,那是我自己做的。”金兰殊骄傲地说。   傅丞又道:“那‘金风’是因为你姓‘金’,你男朋友名字有个‘风’字吗?”   被冷不防这么提问,金兰殊也有些腼腆,只含糊点头:“嗯,是的。”   “那你男朋友应该已经哄回来?”傅丞猜测道。   金兰殊却说:“我……我也不知道……”   傅丞皱眉,说:“好吧,感情的事情是很复杂的……”   “是啊,说了你也不懂的。”金兰殊摇摇头,说,“你下次要泡什么人,可以来问我意见,我可以教你。”   傅丞素来直接,只道:“我觉得还是不要了吧。”   金兰殊听了就不高兴了:“哎,你这是瞧不起我吗?”   傅丞点头:“可以这么说。”   金兰殊特不满意:“我可是找到了男朋友的人啊。”   “然后将他气到了巴黎去。”   金兰殊憋住了一股气:“他现在不是回来了么?”   傅丞说:“他回来了?什么时候?”   金兰殊答:“今天。”   “那你为什么不去接他?”   “我……”金兰殊咽了咽,说,“因为我要来参加酒会呀。”   傅丞不解地说:“你来参加这个酒会却不去接机?”   “嗯,是的。”金兰殊说得也有些气虚。   傅丞只道:“我好像知道为什么你们感情不顺了。”   “我们没有不顺!”金兰殊不服气地说,“我们好着呢!”   像是为了佐证金兰殊的话一样,宋风时在此刻来电了。   金兰殊看到手机屏幕上显示的“亲爱的小宋”,便嘴角勾起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朝傅丞面前晃了晃,说:“你看,他主动给我打电话呢!”   傅丞完全不明白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得意的,便面无表情地说:“我看到了。”   金兰殊却是美滋滋地拿着电话走到了角落,接通了之后,又装模作样地用公式化的口气说:“喂?”   宋风时听见金兰殊的声音,便微微一笑,说:“我看到‘金风’的广告了……”   “唔。”金兰殊有些耳热,点点头,“还行吧?”   “还行的。”宋风时顿了顿,又问,“只是不知道‘金风’这两个字有什么典故啊?”   “这你都不知道吗?”金兰殊只道,“你又不蠢。”   宋风时却偏偏想听金兰殊说,便道:“那你告诉我听呀。”   金兰殊却竟别扭起来,红着脸半天,只哑哑地说:“西方为秋而主金,故秋风曰金风也。《警世通言》又云‘一年四季,风各有名:春天为和风,夏天为薰风,秋天为金风,冬天为朔风’。”   “……”宋风时有一些意外,默了半晌,说,“所以‘金风’是‘秋风’的意思,这个是秋季香水,所以就叫‘金风’么?”   “是的,”金兰殊忸忸怩怩地说着,又别别扭扭地再添了一句,“反正你懂就好了。”   他可不信宋风时不懂。   “我可不懂。”宋风时又是拿不准,便多问了一句,“那广告词呢?当君相思十六夜,火落金风千重高。是作何解呀?”   “这你还不知道?”金兰殊只说,“李白的诗句‘月出鲁城东,明如天上雪。鲁女惊莎鸡,鸣机应秋节。当君相思夜,火落金风高。’你不知道啊?一早叫你多读书。”   “知道了,那我现在回去读书了。”宋风时不冷不热地说,“拜拜。”   说完,宋风时就把电话挂了。   果然,狗嘴偶尔吐了一下象牙,就马上给吞回去了。   宋风时回到了家里躺着,调整时差。   没睡多久,就被“鬼”压床了。   压了大半夜。   金兰殊从宋风时的身上离开,一边说:“看来你也挺想我的。”   宋风时在黑暗中翻了个白眼:厚颜无耻!   金兰殊又说道:“我对你够意思了吧?你可不许再闹别扭了。”   宋风时从床上翻身起来,只说:“什么够意思了?我没听明白你的意思。”   “哎,你真的是‘三分颜色上大红’了是吧?”金兰殊也不爽了,“我花那么多心思哄你了,你还不乐意?宋风时,你做人不能这么得寸进尺呀!”   “你花了很多心思哄我?”宋风时只笑了,说,“那你说说,你花了什么心思哄我啦?”   “就那个香水啊,不是送你的么!为你私人订制的!”   “那可不!那不是卖钱的么?只要是付得起钱的消费者都能买回去喷。”宋风时只道,“况且,你不是说了那香水名叫‘金风’,就是秋风的意思。秋风是属于所有人的!秋天一到,满街都是那个味儿……到时候这个男的、那个女的都喷那个香水,算谁的呢?你听过那首歌没有——你身上有他的香水味儿?这算哪门子的‘私人订制’?”   金兰殊还真的被他给问住了。   宋风时这么说,好像有点儿道理呀! 第八十一章   金兰殊没想到自己精心设计的“私人订制香水”计划居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   明明这个就很棒啊!   这还不浪漫吗?   金兰殊挠破头皮都不知道问题是出在自己这张臭嘴上面。   然而,宋风时虽然嘴上说着不接受,但心里还是甜丝丝的,对金兰殊的态度也和缓许多。   而且,公司也忙,宋风时这个人还是公私分明的,实在不忍心在这个关头持续闹别扭、怕金兰殊头疼。说起来,现在大家伙都花了90%的脑容量在研究在秋季时尚秀发布的春夏款该走什么风格。   程锦提出:“我觉得可以延用宫廷绣的元素。不是说之前取得成功吗?”   “我可不这么认为。”曹大头说,“消费者是很‘贪心厌旧’的。你老是出同样的东西,他们会觉得没新鲜感,不好玩。”   程锦却道:“可是每个品牌都有自己的经典元素,这元素会出现在每一个系列之中,成为自己的签名。这也是有利于一个品牌的定位的。”   “但是我不觉得宫廷绣适合应用在所有系列之中。”瑞克也发言了,“宫廷绣太复杂了,尤其是你之前的提倡的满绣,不太适合现在讲究简洁、利落的潮流。此外,它耗时耗力,很难应用在普通的成衣以及配饰系列当中。”   程锦也是无言以对,因为他确实被说服了。   如果考虑到放入全系列之中做经典元素的话,确实不适合太复杂。   “一般而言,品牌的经典元素都是一些印花图案,”设计总监凯文说道,“比如说经典的格纹啊、或者是老花图案,最好就是足够简单,但是又好看、有格调。可以make a statement。”   程锦也不觉点头。   宋风时便说:“我作为推广营销的人员,虽然不懂设计,但也觉得你是对的。但是要确立一个核心的元素确实不简单。比如你刚刚提到了格纹和老花图案,都是看着很简单,但其实很难设计出来的、充满美感的元素。”   “是的,但是我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idea。”凯文回答,“就是走最简单的路线,将‘云想’的LOGO作为核心元素。就像是‘supreme’一样,将自己的LOGO印在产品上,作为品牌的署名。”   “唔……”宋风时皱了皱眉。   “这个可以嘛?”程锦摇摇头,“我觉得这样好像和我们的定位不符。像是一个偷懒的做法。”   凯文却问:“那你有什么提议吗?”   程锦一怔,却说:“我会尽力想一个新的元素的。”   “但是发布会迫在眉睫,可不能慢慢想啊。”凯文做惯商业线的,对时间和成本相当敏感,“毕加索画一幅画可以画十年,但我们做商品的可不能啊。”   “我……”程锦柔柔弱弱地支吾着。   “行了。”金兰殊终于发话,“再想想吧。”   只要金兰殊说了“再想想”,那就谁都要“再想想”。   会议结束之后,金兰殊便回到办公室里处理文件。宋风时敲门进入了办公室,只说道:“其实你是不是和凯文同一个想法,觉得这样节省成本比较好呢?”   “你当我是什么?”金兰殊抬起眉毛,“你觉得我也是暴发户审美吗?”   “当然不是!”宋风时连忙摇头,“我只是问问罢了……”   “我说了,我是要做个好的品牌的,不是光想着卖货的。”金兰殊调出了一份报告,递给了宋风时,“你看看。”   宋风时看了一眼报告,很快就得出了结论:“这是奢侈品的行业调查结论?资产在一千万以下的消费者对价格比较敏感,大多都很注重LOGO是不是足够显眼。资产超过一千万的消费者则不然,会更在意品牌是否符合自己的气质,能不能体现个性。”   “没错,我们不能将注意力放在资产一千万以下的人群。”金兰殊只说,“印大LOGO不是不可以,但要放在入门款、中低端线那一块。要是所有产品都印大LOGO,对我们品牌的整体发展是很不利的。尤其是我们的发布会要开在罗浮宫,不能这么土气吧。一定要弄些有底蕴的东西出来。所以我是看好程锦的。”   “嗯,”宋风时点点头,“感觉程锦也是很需要鼓励啊。”   程锦是一个自信心缺乏的艺术家。   宋风时便冲好咖啡去找工坊找程锦,发现程锦一直挠头,挠到头发都乱成鸟巢了。   “别挠了,”宋风时笑着递了一杯咖啡给他,“再挠就要秃了。”   “秃就秃吧,”程锦一脸颓唐,“十个设计八个秃,很正常的。”   “真的假的?”宋风时喝了一口咖啡,忽然想到,“你上次的设计理念不是来自博物院藏品吗?不然你找天也去博物院看看?”   “那可不了吧。”程锦说,“哪有这个时间?发布会都迫在眉睫了!”   “‘发布会都迫在眉睫了’……这句话听着好耳熟……”宋风时想了想,说,“是刚刚设计总监凯文说的是吗?”   “嗯。”程锦点点头,说,“他也有他的道理。”   “你听他的做什么?你是搞艺术的。”宋风时说,“You don’t rush art!”   程锦嘴角扯了扯,挤出一个笑:“谢谢你啊,宋总。但是我觉得自己不能这么任性,既然是要做产品的,就不能只顾着艺术。艺术和商业之间的平衡才是做品牌的关键所在。”   宋风时惊讶地抬起了眉毛:“突然有了这么深刻的领悟啊?”   “那可不?我看上苑春也是没想明白这个,才一直亏损的。”程锦说着,又苦笑着摇头,“不过我还蛮羡慕这样的状态的。”   宋风时笑了:“刘易斯这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咱们可不能比啊?”   “那是。”   “但到底是‘欲速则不达’,我觉得你闷头在这儿不放松也不是办法。橡皮筋绷太紧也是会断的!”宋风时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手机订票APP,“我帮你看看博物院最近有什么展览。”   宋风时一边看着,一边说:“你看,有《千里江山图》的展览呢。”   程锦闻言也眼前一亮:“《千里江山图》吗?宋朝王希孟的《千里江山图》吗?”   宋风时打开了《千里江山图》的照片,说道:“这个颜色真漂亮。”   “可不是么,他们用的是传统的矿物颜料,颜色鲜亮,而且千年不褪色……”程锦说着,忽然跳起来,说,“对了,之前你们不是说我那个品月色很受欢迎,可以做一个核心元素吗?那么说来,有辨识度的色彩也能作为一个核心元素,对吗?”   “当然啊。”宋风时点头,“就像是华伦天奴的红色、蒂凡尼的蓝色一样。”   “那么《千里江山图》那样千年不褪色的石绿、石青呢?”程锦说,“这个颜色也很独特吧?国画颜料出来的石绿、石青、丹砂色等等,都是化工颜料调不出来的。”   宋风时闻言也相当惊喜:“没错了!而且也符合我们国风品牌的定位!因为是纯中国元素!还是非遗呢!格调相当高啊!”   程锦立即不挠头了,立时开始动笔做方案。   宋风时也将这个理念带到了金兰殊那边。   金兰殊闻言也觉好,只说:“不错嘛!我就说,程锦是可以的。”   中国传统的矿物颜料发色好,色牢高,色相漂亮,而且还能应用于各种材质,不但可以用在纺织物上,陶瓷、玻璃、塑料上都可以用。而且是有机颜料,这个可以作为一个噱头。   “现在的消费者啥都喜欢‘有机的’,”曹大头说道,“这个颜料做有机的,他们也会很喜欢的。”   凯文却又提出异议:“可是矿物颜料的成本相当高,制作也很麻烦……”   “这个不担心。”金兰殊强调,“我们是做奢侈品的。把价格定高一些就是了。”   “那么中低端的产品线呢?”凯文说道,“就是万元以下的产品,如何应用?”   “这个我也想到了。”程锦忽然发言,“我们可以用局部元素。高端产品留下的边角料裁切成小块,以拼贴的形式加入到入门级别的产品之中。”   说着,程锦还递出了设计稿。   金兰殊看了一眼,说:“好,不错。”   程锦这才露出了一个放松的笑容。   会议结束之后,凯文便与程锦握手,只说:“程老师真厉害,我还有许多需要跟你学习的。”   “不会的。”程锦有些腼腆,“我其实什么都不会。”   设计终于敲定下来了,金兰殊也放心不少。下班路上,他也在副驾驶座上悠闲地哼起歌来了。   宋风时一边开车一边说:“你都放心啦?会不会怕凯文不服气,变成下一个黄老热?”   “他不会的。”金兰殊说,“凯文虽然没看出什么很好的才华,但人品还是好的,为人也虚心。我这次想过了,还是要找人品好的。不然很容易出问题。”   宋风时笑笑。   金兰殊却又道:“那你呢?你觉得我的人品怎么样?”   宋风时呶呶嘴:“这种话你都问得出?”   金兰殊不悦:“那你是觉得我人品不好?”   “好……很好……”宋风时真不想在开车的时候与人发生争执,便先哄着金兰殊。   金兰殊得到了满意的答复,便没有再多讲说话,一边看着窗外一边哼个歌。哼着哼着,他又停了下来,只说:“停车吧。”   “怎么了?”宋风时一边靠边停车一边问。   “你看,喜欢吗?”金兰殊指着路边一家花店,“你喜欢玫瑰吗?”   宋风时的心漏了一拍,又看着金兰殊在霓虹灯光映照下的侧脸,幽幽说道:“喜欢是喜欢……”   “但是?”金兰殊似乎预感到宋风时准备说个转折句。   “但是啊……”宋风时托着腮,苦恼地说,“玫瑰有刺啊。”   “鱼也有刺啊,你不是照吃?”金兰殊说,“矫情。”   宋风时被他噎了一下,半晌才叹了口气,说:“是啊。有刺就有刺呗。也没办法,天生的嘛。他也不是故意的。”   “那我当你喜欢了。”金兰殊只开了车门,快步走去了花店,抱着一大束玫瑰回来。   狭窄的前座上顿时充斥了玫瑰的馨香。   宋风时心情变得大好,笑道:“你怎么买这个?”   “这不是基本礼仪吗?”金兰殊说,“送玫瑰哄对象什么的。”   宋风时一边嘟囔“你还知道基本礼仪”,一边笑着收下了玫瑰。 第八十二章   “与《千里江山图》同源,历经千年而不褪的珍贵色彩,取自有机矿物,是宝石研磨而成的,同时又是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程锦作为创意总监,面对媒体访问时在镜头前侃侃而谈。大约是腹稿打过千万遍了,谈论的又是程锦喜欢并且熟悉的东西,一向比较内向的程锦也难得地口若悬河、对答如流。   宋风时和金兰殊一边在家里吃着下午茶,一边看着电视,不觉露出欣慰的神色。   宋风时说:“程锦现在越来越出色的,真多亏了亲爱的老板的提拔。”   金兰殊笑道:“是亲爱的你慧眼识珠才是呢!”   宋风时摇头说道:“不,机会是你给他的,你才是他的伯乐。”   “那也是。”金兰殊便毫不心虚地接受了这个赞美,又说,“这次在巴黎的时尚秀办得很成功,我们的矿物颜料元素真的拿到满堂彩。这个销量不愁了。”   宋风时只说:“《千里江山图》的主色调是青绿色,所以我们这次的系列里有‘石青’‘石绿’,但是为什么我们还另外出一个‘丹砂色’呢?”   宋风时这个疑问,电视里的主持人也提及了。   程锦的回答是:“因为中国红呀!这是我们在巴黎时装周向世界表明我们品牌的中国特质的机会,所以我们不想放弃标志性的红色。而且,朱砂的红在矿物颜料里也是非常著名、具有特质的一个色彩。”   而金兰殊的回答是:“红色的单品好卖啊。”   这话说得倒是不假,“丹砂色”的女包真的都卖断货。   毕竟,能买得起高定衣服的人还是不多的。但是手袋却是很多女性都爱买的一种畅销配饰。原本,程锦花了最多的心血在衣服上,但是却没想到,最畅销的是随手配套设计的手袋。   这次的他为了突出主题,放弃了采用自己最喜欢的宫廷刺绣元素,手袋是最基础的款式,通身都是纯色,只有“石青”、“石绿”、“砗磲白”、“丹砂色”四个选择。看着相当简单,没有多余的设计,但是矿物颜料的色泽足够有标志性,宝石质感的光华独一无二,优雅高贵。   “那些矿石,原本是可以用来打磨做宝石的。但是我们决定将它们磨成颜料……”程锦继续在电视上介绍着。   金兰殊却听得有些倦了,拿起了手机,说:“我约了傅丞吃饭,现在该出门了。”   宋风时听见“傅丞”二字,那股莫名的敌意消退不少,但依旧有些在意,问道:“欧文来开车载你?”   “不,我自己去就可以。”金兰殊说。   宋风时想了想,一咬牙,鼓起勇气说:“要不然我也跟着吧,帮你开个车啊、倒个水也行。”   天知道说这话耗费了宋风时多少勇气。   一直在意金兰殊和傅丞“频频密会”,但他却从来只敢偷偷跟踪。不过是因为他害怕被拒绝。   也许是金兰殊最近对宋风时挺好的,让宋风时多了几分底气,才有此一问。   然而,宋风时心里也是慌慌张张的,也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金兰殊那边倒没多想,说道:“行啊,但这是非正式场合,不算你加班费的。”   宋风时真是哭笑不得了。   宋风时开车将金兰殊送到了饭店。饭店里早已开好了包厢,他们到达的时候,傅丞已经在包厢里坐着了。   宋风时便社交辞令地问道:“没让您久等吧?”   傅丞抬腕看了看表,说:“挺久的。”   宋风时愣了愣,说:“呃,不好意思……”   金兰殊却道:“那是你自己早到吧?”   宋风时愣愣的,想道:正常的对话不该是金兰殊说“没让您久等吧”,然后傅丞说“是我自己早到了”吗?   金兰殊又说:“你不会自己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嘛?”   傅丞合上了手提电脑,说:“我有在看报表。”   宋风时只觉这个谈话真叫人尴尬,目光在傅丞身上巡了一圈,像是发现了什么好东西一样,惊喜地说:“您戴的孔雀石绿胸针是我们新系列的产品么?”   “是啊。”傅丞答。   宋风时只道:“傅总太赏光了……”   “是你们公关送我的。”傅丞说,“不要钱我才戴的。”   宋风时噎住了半天,才保持笑容说:“傅总如此富贵还那么勤俭,真是叫人佩服。”   傅丞也愣了愣,说:“我刚刚其实是开玩笑的。”   宋风时心想:你开玩笑的时候表情不要那么高傲认真可以吗?   然而,傅丞既然说了自己是开玩笑的,宋风时便僵硬地说:“哈,哈,哈。”   金兰殊和傅丞二人显然都没察觉气氛的尴尬,还开始讨论起点菜来。   “吃个韭菜吧,”金兰殊说,“正是季节。”   傅丞说:“你不怕口臭?”   金兰殊说:“可是壮阳啊!”   傅丞道:“你的‘阳’怎么了吗?”   宋风时听着他们说话,都要尴尬到蹲到桌子底下了,却不想金兰殊和傅丞仿佛无知无觉一样,还能继续说下去。   二人商量着点好了菜,又问宋风时有什么想吃的。   宋风时一个“小兵小卒”,当然不敢提意见,只说:“你们点的都很好。我觉得够了。”   傅丞便让下单了。   吃饭期间,傅丞又说:“你们品牌现在的势头相当好,已经是同类型品牌中的NO.1了,实在没想到你们那么快就有这样的进展。”   金兰殊笑道:“当然,这确实是和我的聪明才干是脱不了关系的。”   傅丞说:“你说是就是吧。”   金兰殊也不尴尬,只继续说道:“对了,‘云想’现在在全国铺开了,我觉得可以考虑在海外开店。您认为呢?”   宋风时忽然听见金兰殊这个提议,也是吓了一跳。倒是从来没听金兰殊提起过呢。   但这个打算也很正常,像是“上苑春”这个亏损连连的品牌都把门店开到巴黎了。“云想”现在成了NO.1,也很应该考虑**。   傅丞点头,说:“我觉得你这个考虑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想和你提这个问题。”   “真的吗?”金兰殊脸上难掩惊喜之色,“您也同意?”   “这是你的公司,需要我的同意么?”傅丞反问。   金兰殊“啧”了一声,说:“您装傻了吧?海外开店肯定要许多钱呀,那不得问您么?”   在金兰殊眼中,傅丞就是一个米缸。   傅丞却摇摇头,说:“你又不是我们的子公司,我给你太多资助,这可不行。”   “这怎么算是‘资助’?这是‘投资’。”   “投资是有回报的,”傅丞说,“回报呢?”   金兰殊噎了一下,才说:“这个投资是长期的……”   “我也相信你们品牌的潜力,可我头上也是有董事会的。”傅丞淡淡说道,“钱不是我自己的。”   金兰殊心想:董事长不是你老爸吗?什么CFO什么监事不都是全是姓傅的吗?   傅丞看着金兰殊的脸色,又说:“但是,我有另外一个提议。”   “哦?”金兰殊感兴趣地挑起眉,“什么提议呢?”   傅丞说:“你们公司可以上市,上市不就有钱了?”   “上市?”金兰殊怔了怔。   他当然不是没想过上市,做创业公司的,十有八九都想快点上市的。   要说海外开店的提议让宋风时在一旁惊讶,那么上市的提议就让宋风时要从凳子上掉下来了。   宋风时不觉插口说:“上市要的钱不多吗?”   “从某程度来说,还真的不多。”金兰殊说,“如果只是说普通的上市成本,确实不用很多钱的。但是……隐形的成本却很难计算。”   傅丞说:“我们可以商量着,如果我们能得到适当的股份,那么我们公司是可以帮助你们上市的。”   宋风时却道:“要是帮我们搞上市的话,花的钱难道不比帮我们开店多?”   “我现在每个月投那么多钱给你们,加起来也不是小数目,最重要是所有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本。但是上市呢,一口气给一笔大的,但是回报就会快捷可观的多。”傅丞说道,“如果这件事成了,我也比较好和董事会交代。”   金兰殊却道:“可是,如果是先上市筹到钱再开店的话,真的是明年都不知道开不开得成了。”   “我明白,Time is money。”傅丞在日常对话的时候愣头青一样,但是讲起生意来却头头是道,“所以,我会帮你找个壳。”   “借壳上市?”金兰殊问道。   “没错。”傅丞点头,“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找天到我公司具体商量细节的问题。”   金兰殊确实很有兴趣。几个高管知道了可以上市,也都相当兴奋。   宋风时也很感喜悦,但同时,他又惦记着另一件事情。   金兰殊的生日。   郑秋淑也亲自和宋风时提醒过:“金兰殊是在春天出生的。我还记得那天我正在和前夫赏春兰,我忽然就胎动了……我生完之后回家,前夫还特意买了一瓶兰花搁在我的床头。我醒来就闻到气味了,我就想,兰花的香气真是罕有的好,我的孩子要是有这样的特质就好了。又有诗句,说‘庭兰其在兹,芬芳殊未既’,所以就叫他兰殊了。”   宋风时听得只觉浪漫不已:“看来兰殊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名字啊。”   “当然。”郑秋淑点头,“没想到长大成了那么气死人的东西。”   这话宋风时也很难接住了。   这些天,金兰殊为了上市的事情相当劳顿,忙得脚不沾地的。宋风时怀疑金兰殊都要忘记了自己的生日了。   宋风时便也没特意提起,只和金兰殊一并忙着罢了。   然而,到了前几天,宋风时却跟金兰殊提出:“周五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吃个饭吧?”   金兰殊不解:“是有什么事吗?”   宋风时摇摇头,笑道:“没事不能出去吃饭?我看你最近忙成这样,打算不如放松放松。”   “那也行。”金兰殊说,“那去哪儿吃?”   宋风时说:“我在Oval Table订位子了,是看景观最好的位子。”   “真的?Oval Table那家餐厅很难订吧?”金兰殊有些惊讶,“那你还真是很认真的啊。”   宋风时道:“我们也太久没约会了,便想着隆重一点。这次我请你啊。”   金兰殊说:“你请?那不要去这么贵的地方了吧,穷小子。”   宋风时强忍着翻白眼的冲动,保持微笑:“不是呢,我现在虽然不富有,但也不穷哦。”   “我知道,但是呢,给你发的工资你就拿下来好好存着或者理财啊什么的,拿来乱花做什么呢?”金兰殊这样训诫着。   宋风时批评道:“你现在说话的口吻像老人家一样,真的是一点都不性感。”   金兰殊闻言也微觉有气:“我老人家?我是为了你好啊!”   宋风时更用力地点头,说:“一旦说了‘为了你好’这句话,就更像长辈了。”   金兰殊被气着了,便说:“我不去了!你自己去吃吧!”   宋风时不在意地一笑:“反正我桌子都订好了,你爱来不来。”   说完,宋风时转身就走了。   宋风时说是“你爱来不来”,但语气里都是满满的把握。   金兰殊嘴上说着不去,但还是默默在行事历APP上记下了,还标注为“重要事件”。   作者有话说:上市还是很多创业者的梦想吧!所以,作为结局也会很圆满!因此,金兰殊公司上市当天就是本文完结之日啦! 第八十三章   金兰殊生日当天,金兰殊还是没想起来自己是那天生日。   郑秋淑和宋风时也达成默契,并没有提醒金兰殊今天是重要日子。   只是,当准备下班的时候,宋风时跟金兰殊说了:“我要提前下班了,你知道吗?”   其实,金兰殊虽然不记得今天是自己生日,却记得宋风时约了自己“约会”,自然记得隆重打扮,别说衣服了,内裤都换了新的漂亮的。   可金兰殊却说:“什么?我很忙的,你要说明白些。”   宋风时一听金兰殊的语气就知道他记得,便笑道:“Oval Table。我在那儿等你。”   “嗯,知道了。”金兰殊想起也是很久没有和宋风时约会了,便也有些期待,“我把工作做完了就会过来。”   宋风时便离开了办公室。   宋风时前脚离开了,欧文后脚就进来了,拿着一堆文件,说:“这个项目有变化,是否需要临时开会讨论?”   金兰殊翻了一下文件,眉头大皱:“时间不是很充裕吗?明天开会不行?非要今天?现在几点了,都快下班呢?快下班开会?这不是明摆着叫人加班吗?你怎么做安排的?”   “对不起,老板……”欧文一脸茫然,不知道怎么踩到金兰殊的神经了。   一般而言,金兰殊根本不会在意加班这种事情啊!   金兰殊将文件丢开,说:“既然出了问题,就去解决问题。我重金请你们回来,不就是叫你们去解决问题、去做实事吗?”   欧文只说:“对不起,老板。我马上去安排,老板。”   说完,欧文便弯着腰退出了总裁办公室。   虽然被莫名骂了几句,但欧文的心情很轻松:Yeah!今天不用加班!   金兰殊盯着下班的时间快到了,便拿出口气清新剂,喷了喷自己的嘴巴。   “有次听宋风时和老妈抱怨我‘口臭’……”金兰殊默默想道,“可我真的没发现我有口气呀?”   金兰殊还真的很困惑。当时是金兰殊在楼梯转角,听到宋风时和郑秋淑讨论。郑秋淑说:“我的儿子样样好,就是口臭,你多担待。”   宋风时笑笑,答:“也只是有一点臭,还可以忍受……”   “可不是呢!真的臭!”郑秋淑说,“大约是从小吃韭菜太多了!”   金兰殊大惊失色,几乎跌落楼梯。   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有口臭啊?   他立即搜了一下百度,发现许多口臭病患者都是有口臭而不自知的,另外一搜,也发现吃韭菜真的可能导致口臭病。   为此他相当懊恼。   这也太伤自尊了,怪不得宋风时和郑秋淑从来不告诉他。   金兰殊还去看医生了,医生却说:“没呀,你的口腔没有异味。”   金兰殊说:“可是我对象和我妈都说我有口臭。医生,你是不是鼻塞?”   医生说:“那现在你家人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我说了不算,他们说了才算?”   “当然是和我亲近的人更有说服力啊,”金兰殊说,“不然呢?”   医生看着金兰殊那臭屁样子,也不想和他争辩:“好的,既然你坚持自己口臭,我也只能同意了。我帮你安排个详细的检查,下周三会出结果的。到时你来拿报告吧。”   金兰殊虽然不讳疾忌医,但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去看口臭病了,所以也没跟别人说。只是默默等待下周三的结果。   而宋风时看金兰殊这几天不怎么爱说话,只以为金兰殊太忙了疲惫,却没想到是金兰殊以为自己有口臭。   谁能知道,宋风时和郑秋淑说金兰殊“口臭”,是指他言语刻薄,而非口腔有异味。   金兰殊却不曾有自己说话伤人的自觉,只以为自己有口腔异味。   这个乌龙,让金兰殊甚至不怎么吻宋风时了。   宋风时也有点困惑,但看金兰殊又没其他异样,便只以为金兰殊是为了上市的筹备而太紧张了。   “今天正好让金兰殊放松放松吧。”宋风时准备好了烛光晚餐,以及后续的酒店大床。   金兰殊也觉得今天既然要约会,那肯定要干啥的,所以他也喷了海量的口气清新剂。当他的嘴里几乎都要泡出薄荷味时,电话就不合时宜地响起来了。   “又是谁?”金兰殊接起了电话,“我今天不加班!”   “这恐怕不是你说了算的。”电话里传来傅丞的声音。   金兰殊听见傅丞这么说话,心里一阵不安:“怎么了?是不是上市出现问题?”   “恐怕是的。”傅丞回答。   金兰殊原本已经站起来准备出门了,现在则立即回到椅子上,重新打开了电脑:“怎么回事?”   傅丞说:“我之前已经帮你看好了一个壳公司,‘七叶’公司,你记得吗?”   “记得。”金兰殊回答,“我们已经和‘七叶’方面谈得七七八八了,现在出了什么问题?”   “问题就是夔龙集团的周翊翊。”   金兰殊一听到“周翊翊”这三个字就叹了一口气:“他?他又搞什么花样?”   “他背后有夔龙集团的支持,大把钱,也去买‘七叶’,而且开价比我们高五千万。”傅丞回答,“所以,‘七叶’打算反悔,不跟我们签约了,要将这个壳卖给夔龙。让周翊翊的‘霓裳’借壳上市。”   “神经病吗?夔龙老总是不是脑生虫?”金兰殊气得骂街,“花那么多钱去买这个壳?给‘霓裳’搞上市?值得吗?”   “我也觉得不值得。”傅丞说,“但是夔龙确实有这个财力和实力。”   金兰殊却道:“你们HF也是一样有实力的。”   “是有实力,可是我觉得没必要。”傅丞语气很平和,“这个上市还是要讲究成本控制的。我不认为和周翊翊互相抬价是一件合算的事情。”   “那夔龙都出得起?你出不起吗?”   “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傅丞淡淡说,“周翊翊是夔龙老爷的儿子,你可不是我的儿子。”   金兰殊也知道,傅丞没必要帮自己到花冤枉钱的地步。   “Shit!”金兰殊气得踢了椅子。   傅丞却很淡定:“我知道明天他们就会签约。今晚‘七叶’老总好像约了人在ANTI-DART吃饭。你如果想再努力一下的话,可以去试试。”   金兰殊点头:“我会的。你会来吗?”   “不会。”傅丞拒绝得一如既往的决绝,“其实我和你真的没那么熟。”   金兰殊挂了电话,走出了总裁办公室,看着正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的欧文就来火气:“现在还有2分钟才下班呢!你这么急?赶投胎吗?”   欧文一怔,说:“没……没什么……”   “算了,收拾好了就和我出去。”金兰殊说,“带上上市的文件。”   “啊?”欧文愣了愣,“是的,老板。没问题,老板。”   操你妈。刚刚才说不加班呢!老板都是贱男人!   欧文收拾好了,就立即和金兰殊火速赶往了ANTI-DART餐厅。   “七叶”的老板叶总裁正在和周翊翊把酒言欢。金兰殊却半路杀了过来,只说:“叶总,可否给我几分钟的时间?”   叶总裁只道:“金总啊,你来我也知道是为什么了。可是,我们已经决定了和翊总签约了。”   金兰殊只道:“我知道,这是因为周翊翊给的钱多。确实,我现在的资金没有周翊翊充裕。可是,我可以答应你,将一部分的股份送给你,倒是上市了,你得到的钱会比五千万多!”   叶总裁颇感意外:“将股份给我?”   “这说得好听!”周翊翊冷笑,“等你上市又等兑现,不知等到什么时候?再说了,谁知道你的股份到底值多少钱?叶总裁,你自己也是开上市公司的,现在却因为各种原因要沦落到卖公司的地步,可以想见,股份这点水分真的很大的。怎么都不及立即到手的真金白银,是不是?”   叶总裁闻言,自然点头:“翊总说得在理。”   金兰殊忙说:“这儿是我们公司的估值报告书,你们可以看到,我们的一股……”   “别来这一套啦!”叶总裁摆摆手,“股权什么的我都听到怕了。翊总说得对,什么都不及即时到手的真金白银实在。要么,你就拿多点钱出来,不然,就请你别碍着我和翊总吃饭。”   周翊翊也冷笑了:“算了吧,金总,没钱别学人玩这个。乖乖排期等IPO不好吗?”   金兰殊被抢白一番,颜面扫地了,只恨自己无财无势,只得愤然拂袖而去。   欧文目睹了这一切,心中也是一阵失望和慌乱。   可是,他相信,金兰殊一定比他更失望。   而且,金兰殊自尊心那么高,被刚刚那样当众嘲讽却无法反驳,必然是相当难受了。   金兰殊与欧文离开了ANTI-DART,脸上还是有淡淡的失落。   这些天,金兰殊都是意气风发的,却是骤然从高峰跌落,虽然不至于粉身碎骨,但也必然是疼痛万分。   欧文立即给宋风时发了定位,并附上留言:“你来接老板回家吧。”   此时此刻,宋风时已在OVAL TABLE等了两个小时。   香薰蜡烛已经燃到了蜡池汪汪,沁出的气味馥郁得让人不适。   桌面上的玫瑰花也仿佛失去了神采。   宋风时原本还算正襟危坐,等着等着,就没有了期许了。   他等到一半的时候,曾给金兰殊发短信询问。   金兰殊却只匆匆回复了一条“忙”。   宋风时也能理解,毕竟大家都是工作人,忙起来抽不出身是很正常的。   但宋风时还是不自觉地感到失落。   当他收到了欧文的信息时,才觉得情况应该相当不妙。   “出了什么事?”宋风时立即拨电话给欧文,“你们怎么会在那边呢?”   欧文回答:“唉!说起来真的很复杂。不过简单的说,就是周翊翊横插一脚,抢走了‘七叶’。”   “这么大件事?”宋风时听见立即蹦起来,即时原谅了金兰殊放了自己鸽子这件事。   宋风时当即挂了电话结账,并走出了包厢,没想到迎面遇着了两个西方脸孔的人,其中一个还是熟面孔。   “是你?……”宋风时一怔,指着那个熟面孔。   熟面孔却怔了怔:“我们认识吗?”   宋风时说:“你……是舒默克,对嘛?”   舒默克颇为惊讶:“是的,你是?”   宋风时忙说:“你不是很喜欢金兰殊,愿意为他做一切吗?”   舒默克完全忘记自己随口说过的话了,此刻真是尴尬到飞起,立即转过脸跟与他同行的那个男人说:“没呀,你别听这个人乱说……我和金兰殊八百年没见过面了。”   作者有话说:是哪个读者说希望周翊翊出来阻碍上市计划的?现在成真了……开心吗,笑哭。 第八十四章   宋风时见场面忽然变得难看,才醒觉自己刚刚太过激动了,言语失态,让舒默克难堪了。   舒默克也狼狈地和身边的男人解释:“我以前和金兰殊关系是不错,那是因为他能干,能为公司挣钱。他离开公司之后,我就没有再和他交往了。”   宋风时仔细打量舒默克身边的男人,只见那男人虽然保养良好,但也看得出岁月痕迹,分明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富人。   那个富人笑笑,说:“唉,你别着急啊,舒默克。你一直都是我的心腹,我怎么会不相信你?再说了,金兰殊是你带出来的,和你感情好,我都很能理解的。”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啊,老总。”舒默克持续解释道,“我跟他没有感情!我的感情只属于夔龙集团!”   宋风时总算听出来了,眼前这个男人正是夔龙老总!   夔龙老总看了一眼宋风时,问道:“你又是谁?”   宋风时拿出了名片,双手递给了对方:“我是‘云想’的营销总监,宋风时。”   夔龙老总并没有接过名片,似乎很不屑。舒默克便伸出手来,帮忙接过了名片,也算化解了宋风时的尴尬,又说:“真巧啊。那我们下次有空再说话吧!”   宋风时却忽然说道:“为什么你们要加大价钱买壳给‘霓裳’上市呢?‘霓裳’有这个盈利能力吗?强行给他上市有什么意义?况且,它又不缺资金。‘七叶’原本两亿就肯卖。你们却花两亿五千万,足足提价了25%?你们有钱也不用这么疯吧?”   夔龙老总一听,脸色忽变:“你说的是真的?”   宋风时的心立即缓了几分:果然,夔龙老总也不知道周翊翊多花五千万去斗气的事情!   夔龙老总扭头问舒默克:“你知道吗?”   舒默克立即摇头:“我不知道!我和翊总向来都聊不上话的,怎么可能知道呢?再说了,老总你这么信任他,让他独立处理亚太区的事务,给他充分的自主权,我们自然也不会过问或者干预啊。”   原来,周翊翊当上了夔龙亚太区总裁之后,业绩也不错,而且又会哄老爸开心,夔龙老总就对他比较信任。尽管“霓裳”这个品牌在亏钱,但集团旗下比如“宝梵琉”之类的品牌盈利状况不错,夔龙老总便也没太往心里去。   这次,“霓裳”要办上市,夔龙老总也来中国区视察情况了。   不过,中国区这边全部都是周翊翊的人,也没有跟夔龙老总讲太多细节的事情。夔龙老总觉得公司经营得不错,便也没有问太多。   夔龙老总如今从外人口中听闻此事,既是惊讶不已,但也不想在外人面前丢了面子,便保持冷静,冷笑问道:“我知道了,你就是金兰殊看中的那个小白脸?”   宋风时蓦地感到一股冷意,却挺直腰板说:“是的,我是他的男朋友。”   “呵呵。”夔龙老总冷笑道,“虽然平平无奇,但胜在似一只狗,听教听话,又愿意替他吠叫,不怪他和你好的。”   宋风时哑忍住了这一口气,目送着夔龙老总和舒默克的背影离去。   离开OVAL TABLE之后,夔龙老总便带着舒默克回到了公司,命人将“霓裳”上市的材料全部拿过来,他要一一看过。   夔龙老总正翻看到一半,周翊翊就已经赶回来了,带笑问道:“老爸,这么晚了还看资料呢?”   夔龙老总笑道:“你倒是消息灵通,我前脚刚来,你后脚就到了。”   周翊翊拉着椅子坐下,说道:“是有什么问题吗,爸爸?”   夔龙老总只说:“听说你们明天就要买壳了,我就来看看。不行吗?”   “行,没问题。”周翊翊说,“公司说到底都是爸爸的。”   “你也别说晦气话。”夔龙老总冷道,“为什么非要抢‘七叶’?多花五千万也要买?”   周翊翊只说:“五千万对于我们集团而言只是一个小数字!”   “我可去你妈的小数字吧!”夔龙老总气恼骂道,“每一个数字都他妈很重要!”   “不是……”周翊翊无力地解释,“上市可以吸纳资金……”   “‘霓裳’的发展怎么样,你自己知道!买了壳强行上市,真的有好处?”夔龙老总恨铁不成钢,只骂道,“宝梵琉不够你玩吗?你怎么就想着‘霓裳’?”   周翊翊忽感不甘,只说:“因为‘霓裳’是我一手创办的!她是只属于我的品牌啊!爸爸,如果你相信我的话,就应该相信‘霓裳’!”   “只属于你?只属于你个屁!‘霓裳’的启动资金是哪儿来的?‘霓裳’依附的品牌和集团资源是哪儿来的?”夔龙老总狠狠骂道,“你还有脸说呢!这么好的平台给你,你都做不起来!要是金兰殊来做,早就发达了!”   周翊翊被老爸训斥就已经相当不忿,现在又听见和金兰殊比较,更为难堪,只冷笑说:“是啊,金兰殊多好,可惜我才是你的儿子。我那么努力,你从来都看不到吗?”   “我还看不到?整个亚太区的权柄都交给你,你还不满意?”   “亚太区?谁都知道夔龙的核心在欧洲!”周翊翊苦笑,“我觉得自己和普通打工仔没有分别。为什么您不给我一个机会证明自己?”   “你想证明自己,是吧?”夔龙老总冷冷一笑,“你想‘霓裳’买壳上市,你继续经营‘霓裳’,是吧?那按照你的计划,至少得花个十亿吧?你有这个钱吗?”   周翊翊愣住了。   夔龙老总摊开了手掌,笑着说:“你有的。”   “我有?”周翊翊竟也愣住了。   夔龙老总拿出了一份文件,说:“其实这次来,我是为了奖励你的。”   “唔?”周翊翊接过了文件,大为吃惊,“这……这是……”   “原本我确实觉得你这小子做得不错,所以我打算奖励你夔龙的股份。”夔龙老总说,“虽然你今晚惹我生气了,但是,我既然决定了给你的东西就不会收回。这里也值十四亿的,你要是真的那么有决心想证明自己,那么你就放弃这份股,我立即给你拨十四亿,你高兴拿去搞‘霓裳’也行,拿去和金兰殊斗气也行,拿去丢海里都没问题。但是一点,你要记住,你要是失败了,你就这辈子都别想再有机会得到夔龙的股份。”   周翊翊拿着手中的文件,只觉有千斤重——也是,谁拿着十四亿在手里不觉得重呢?   这可能是周翊翊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了。   他可以乖乖听父亲的说话,放弃和金兰殊斗气,做安心搞夔龙原有的产业,守成不难。   他也可以铤而走险,将父亲的奖励折现,拿去证明自己,把“霓裳”搞起来。   哪个风险更大,也是显而易见的。   周翊翊眯了一下细眼,半晌睁圆了眼睛,撕掉了手里的股份转让协议,说:“我要证明自己。”   每个做生意的年轻人都想证明自己。   不仅是周翊翊,金兰殊亦是如是。   金兰殊一脸颓丧地坐在了家里的沙发上,宋风时跟他说话,他也没怎么回答。   郑秋淑倒了杯茶,放到了金兰殊面前,金兰殊也没有说话。   她暗暗叹气,拉着宋风时到厨房,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是工作上的事情。”宋风时解释道,“不过你不用担心,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那就好了。”郑秋淑勉强相信了宋风时。   宋风时则走到了金兰殊身边,柔声说道:“你喝杯热茶吧。”   金兰殊看了一眼宋风时,拿起了茶杯,只说:“一开始,我打算离开夔龙自立门户的时候,周翊翊就已经警告过我,说现在都是垄断市场,大财团能够玩转这个市场,我们这些小玩家是无法斗得过他们的。我一开始还不信,我觉得凭借自己的实力,一定可以杀出血路的。”   “嗯。”宋风时点头,“你当然可以。”   “真的可以吗?”金兰殊仿佛不太自信。   一向自信到自负的金兰殊露出无法相信自己的样子,真是让人担心极了。宋风时连忙劝慰:“当然,你看我们都走到那么远了,走到国际上了,业绩比有夔龙做靠山的、有艾玛寺做母公司的品牌都好。这不能说明问题吗?”   “但其实,我们也找了靠山啊。”金兰殊定定地看着宋风时,“我们不也是看着傅丞的脸色做人吗?”   宋风时却摇头,说:“不可以这说的。我觉得你和傅丞是双向选择,不仅仅是傅丞选择了你,也是你在那么多投资人里面选择了傅丞啊。你还记得你怎么说的吗?你讲过,只要你‘金兰殊’这个招牌立起来,就不愁没有投资者的。大家都排着队要给你送钱呢!只要对这个圈子有关注的人,谁不知道你的营销和盈利能力多么令人瞩目?就算没有傅丞,也会有别人给你本钱做生意的。你根本不用觉得自己找了靠山,明明是你太优秀,大家都想投资你!”   这一番说话,真是让人如沐春风。   金兰殊也仿佛被打通了关窍一样,只说:“对啊!老子这么优秀!周翊翊要不是有个好爹,给我提鞋都不配!我怕他个毛?”   虽然宋风时很想提振起金兰殊的士气,但看到金兰殊那么快就志得意满起来,宋风时也是有点哭笑不得的。   宋风时忽而又道:“我今天遇见了舒默克和夔龙老总。”   “嗯?”金兰殊惊讶了,“然后呢?”   “我跟他说了周翊翊斗气乱花钱的事情,夔龙老总看起来不太高兴,但我不知道夔龙老总会不会因此阻止他。”   “我觉得不会。”金兰殊冷静地分析,“说到底,周翊翊是夔龙老总的儿子,夔龙老总或者会教训他两句,但也不会不舍得给儿子十几二十亿练练手。又不是输不起。”   宋风时便有些泄气了。   况且,宋风时又想起了夔龙老总对自己的评价。   或者,许多外界的人对宋风时也是这个评价吧。   不仅是陌生人,有时候,像宋媚钗这样的熟人也会开玩笑说“你傍大款了啊,得好好抓紧”。宋风时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得到今天的钱财和地位很多程度上是得益于“金兰殊男友”这个身份。要不是金兰殊,他可能还在门店里当导购。   金兰殊认他做男友,给他身份,又是不是像夔龙老总所言,“虽然平平无奇,但胜在似一只狗”?   宋风时忽然抱住了金兰殊,问道:“你觉得我像狗吗?”   金兰殊眉头大皱,不解其意,沉吟半晌,问道:“哪个品种?”   作者有话说:跟之前讲过的一样,这篇文半架空,关于商业、法律等等的内容都是编的,完全为剧情服务。如有与现实情况不符的,敬请谅解,同时也欢迎懂行的读者分享相关的专业知识~ 第八十五章   翌日,“七叶”的主事人正式和周翊翊签订了合约。   “有趣的是,这是周翊翊以个人名义做的,而不是以夔龙集团的名义。”欧文跟金兰殊报告道,“那么说,‘霓裳’上市之后,就不再是夔龙旗下的子公司,而是周翊翊本人的公司了。”   “哦?”金兰殊对此也有些讶异,“看来夔龙老总是打算放开手脚让周翊翊自我表现了。”   宋风时却道:“那也是他们父子之间的事情,不关我们事!”   “怎么不关?”金兰殊表示不同意,“这样把‘霓裳’从夔龙旗下切割出来,很可能是表明这个公司以后自负盈亏,再也不能从夔龙那儿获取源源不断的资金了。那么说来,要打垮‘霓裳’就变得容易很多。再说了,夔龙老总让周翊翊自己搞公司,也很可能是想看周翊翊自己的实力如何。如果周翊翊的公司黄了,他以后也在夔龙抬不起头做人了。”   宋风时闻言一笑:“你还有心事想着怎么搞垮‘霓裳’呢?怎么不好好考虑我们公司接下来该怎么发展?”   金兰殊说道:“我们的发展其实离不开搞死周翊翊。”   宋风时忍俊不禁:“这是什么话!”   “我真是说真的,不是我纠缠于私人恩怨。”金兰殊一脸正经地解释,“周翊翊跟个偏执狂似的势要弄死我们,只要他一天还过得好,我们就始终会被缠上的。所以,一定要搞死他,我们才有活路。”   宋风时这么一听,也居然被说服了:“大约真的是这样。”   欧文却又说:“那么我们上市的计划要搁置了?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只能说是拖缓了,因为我们找不到合适的壳公司。”金兰殊语气中充满失望,“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欧文又道:“那么短时间内我们还可以继续海外开店的计划吗?”   “是啊,我们一开始要搞上市不就是为了资金吗?资金不就是为了**计划吗?”宋风时说道,“现在我们要在海外开店的话,资金应该从哪儿来?”   “傅丞那边对此犹犹豫豫,不愿意给予太多的钱。”金兰殊叹气,“我有没有一个有钱的老爹……”   “那怎么办呢?”宋风时问道。   金兰殊却说:“可是,你说的对,你昨晚跟我说过,只要我‘金兰殊’就是一个活招牌,傅丞不愿意给我钱,难道别人不愿意吗?我觉得,我们可以尝试去找别的投资人。”   宋风时点头不迭:“没错,我们没必要吊死在HF一棵大树上!”   欧文却说:“但是,有实力、本钱和意向的资本也不多。不是说谁给我们投资我们都要答应的。金总,你已经有了人选了吗?”   “还真的有!”金兰殊高兴地说,“你们觉得‘傲鹰’的刘修斯怎么样?”   欧文闻言一怔,对金兰殊的决定感到难以置信:“刘修斯?我当然知道,钱他是很多没错。但我们的竞品‘上苑春’不是他弟弟的品牌吗?”   “但是,‘上苑春’是艾玛寺旗下的,和傲鹰没有关系。”金兰殊不以为意,“再说了,傲鹰也一直想涉足地产之外的其他产业,我觉得他不一定会拒绝我们。”   欧文总觉得这个提议不太合适:“真的非他不可吗?没有更好的选择吗?”   金兰殊说道:“我能接触到的人里面,他是最有钱的。”   “行,”欧文立即被说服了,“那就他了。”   金兰殊对宋风时说:“我们要设计海外开店的事情,我想先亲自去法国一趟,选址以及定点的事情我想亲自看。你留在这儿,负责帮我联系刘修斯,没有问题吧?”   宋风时被猝然交待了这么重要的任务,不觉失色:“我?!”   “是的,你!”金兰殊点头,“难道还有别的人选?”   宋风时惊讶万分,又有忐忑,只能说:“我从来没试过拉投资啊。”   “那你可以试试。”   “可是……我是营销总监,名不正、言不顺……”   “得了,我明天升你做副总裁。”金兰殊以毋庸置疑的口吻说。   当金兰殊用这样的口吻说话时,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心意已决。   被原地升职的宋风时一点都不开心。   宋风时想了半天,实在是越想越不安,回到了家里,又拉着金兰殊说:“欧文不会更适合吗?”   “欧文会协助你的。”金兰殊说。   宋风时却道:“可是我没有经验啊!”   “经验是积累的呀。”金兰殊不以为意。   宋风时听着金兰殊这种满不在乎的语气就头大:“亲爱的老板,资金的事情可不是开玩笑的!你把这样的任务交给我来积累经验?会不会太草率了些?”   “我觉得不会。”金兰殊说,“你不用太紧张,不成功也没关系。如你所说,不是还有许多投资人排队等着送钱吗?”   “你说得轻松……”宋风时如临大敌,畏缩不前,“不是啊,瑞克以前不是做这个的么?为什么不让瑞克去?”   “瑞克要跟我去法国。”金兰殊说,“开店的事情很重要,涉及的账目也很多,必须要带上他。”   “可是……”   “没有‘可是’,”金兰殊说,“平常心就好。”   金兰殊真是说得轻松,宋风时脑袋都要涨爆了。   金兰殊则早早让欧文准备了机票,并带上了瑞克及几个相关人员一起飞走。宋风时留在了本地,头痛欲裂地想着怎么打动刘修斯给他们拉投资。   欧文又说:“宋总啊,你和刘易斯不是很熟吗?不如叫他帮忙?”   宋风时自然不愿意:我要是找刘易斯,那个醋兰殊也不知道该怎么发作!   “这怎么行?”宋风时否决了,“刘易斯是我们的竞争对手,我们还叫他帮忙拉赞助?傻不傻?”   欧文一想,点头:“也是。”   然而,欧文打电话去傲鹰总裁办约时间,却屡屡被拒绝。   秘书小姐天天都用甜美的嗓音回答:“不好意思,我们总裁在开会。”   “好的,没问题。那我下次再来‘打扰’。”欧文也声音甜美的回答,心里却在骂:神经病!次次来都开会!你们总裁是不是连拉屎都要开个会决议?   很明显,刘修斯对于“云想”这样的小公司是完全没放在眼内,也不想见宋风时这样的小人物。   为此,宋风时不得不拉着欧文以跟踪狂的姿态去堵人。   关键时刻,宋媚钗告诉宋风时:“我明天八点会在O HOTEL那儿跟刘修斯做访问。你去那儿一定能‘偶遇’他!”   宋风时得到这个消息,非常快乐,拉着欧文带着准备很久的策划书到O HOTEL那儿翘首等待。   果然,九点左右,刘修斯就完成了访问,和几个工作人员一起从酒店会议室出来。他一离开会议室,就遇见了宋风时和欧文。   宋风时笑着迎上去,说:“刘总您好,我们之前已经约过好几次了,恰好您不在。今天那么巧。”说着,宋风时还拿出了一张名片,自我介绍:“我是时尚公司‘云想’的副总裁宋风时。”   刘修斯的秘书上前接过了名片,只说:“对不起,宋总,我们再约时间吧。我们刘总接下来还有安排。”   宋风时只说:“不会耽误刘总很多时间的,只要五分钟!”   刘修斯打量了一下宋风时,说:“你是宋风时?”   宋风时一怔:怎么?全世界都好像听说过我的名字?   宋风时便又联想起之前的境况。每次那些位高者打量他,然后说出“你是宋风时?”这句话时,接下来几乎都是要奚落他如何攀上金兰殊这棵高枝的。没想到在此处也不能幸免!   宋风时便僵硬一笑:“是的,刘总听说过我?”   “我知道,你是我弟弟的朋友。”刘修斯说,“就卖个面子给我弟弟,我给你五分钟。”   宋风时松了一口气,便跟刘修斯说道:“我知道,傲鹰集团现在不满足于在房地产界的成功,更希望提高自己的形象和软实力,想要投资在第三产业方面。事实上,如果能够和我们这样的国风品牌合作,也是完全吻合贵公司的发展战略方向的!在目前所有的本土品牌中,最具潜力和盈利能力的品牌无疑就是我们‘云想’……”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刘修斯冷漠地打断了他,“我不感兴趣。”   说完,刘修斯跨步就要走。   宋风时却展开上臂拦住他的去路:“刘总,您刚刚说过给我五分钟的,您是一言九鼎的人,难道要出尔反尔?”   刘修斯闻言,微微一笑,说:“是的。”   说完,刘修斯扬长而去。   宋风时呆立原地。   欧文在宋风时身边,问道:“追不追?”   宋风时立即说:“追!”   于是,他们又狂追到停车场,眼看着刘修斯已经上车了,宋风时竟然拦在了车子面前。   刘修斯看见宋风时这样拼命,也是笑了,摇下了车窗,探出头来:“你再这样,我要叫人来动粗了。”   宋风时一怔,说:“您是斯文人……”   “我不是。”刘修斯答。   宋风时的额头已经在冒冷汗了,但清清嗓子,还是故作从容地说:“大家都是生意人,在商言商。难道有收益的事情您居然不感兴趣?”   刘修斯说:“据我所知,金兰殊掌控欲很强,他最少要拿住公司40%的股份,傅丞加入得早,算起来我估计也占20%,那我呢?10%?5%?算起来,就算你们真的短期盈利了,我看我一年都挣不到一亿。没意思。还得罪人。”   宋风时这下还真的闭嘴了,想不到一句反驳的话。   刘修斯冷冷一笑,说:“你可以让开了吗?不然我真的会开车撞你。”   宋风时垂头丧气地让开了。   欧文看着那部车开走了,又问宋风时:“好奇怪,他最后说的那句‘又得罪人’,是什么意思?”   宋风时叹道:“是夔龙集团。夔龙那边好像听到了风声,知道我们一直想联系傲鹰,所以他们先跟傲鹰联系过了。我也是听宋媚钗说的。”   周翊翊那边听说宋风时想拉拢傲鹰集团,他自然不肯,便先跟刘修斯谈了合作。刘修斯认为周翊翊那边背靠夔龙集团,钱多人气旺,自然也懒得搭理宋风时了。   不过,宋风时仍然锲而不舍,天天蹲点等刘修斯,时不时就蹿出来想游说刘修斯。然而,刘修斯每年花几百万搞的安保也不是干吃饭的,只要刘修斯不想见到宋风时,宋风时就不会出现在刘修斯的视线里。   宋风时大为惋惜,欧文见宋风时不开心,便带着他去OVAL TABLE吃饭。在窗边好景观的位置坐下后,欧文又说:“今天老板就回国了。我跟老板说了没拉到傲鹰的事情,他说没所谓,平常心就好了。”   “你跟他说我失败了?”宋风时瞪大眼睛,“你这样合适吗?”   “我没说‘失败’!我只是说‘希望不大’。”   宋风时才觉安心一些:“我觉得不可辜负他的期望。”   “我倒没觉得老板对这件事有很大的期望……”欧文说道,“我觉得反而是你对此期望过高了。”   “是吗?”宋风时一怔。   宋风时愣神了,默默自我剖析起来:是我对这件事期望过高?   是的,是了……是我太急于证明自己不是没实力、靠裙带上位的……是我太想证明自己不是一条狗……   宋风时摸着额头,笑笑:“你说得对,欧文。”   欧文只觉得宋风时的微笑中充满疲惫感,便关心地说:“你是不是太累了?”   “当然累啊!”周翊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附近,笑着走了过来,“天天似狗一样跟着大财主,还不累?可惜,人家连骨头都不肯赏你一根!”   这话说得难听,也戳中宋风时的痛处。   然而,宋风时表面上还是很云淡风清的,笑答:“是啊,骨头不是给你啃了么?还是翊总牙口好。”   周翊翊没想到宋风时如此伶俐,还能反唇相讥,也是一愣。只是,形势大好的他也很快回复了自在的神态,笑道:“总好过像你们这样等着饿死啊。”   “大活人,怎么那么容易饿死?”   ——金兰殊带着瑞克从背后走来。   “金兰殊?”周翊翊见到他的出现,也是一惊。   宋风时和欧文也有点吃惊,尽管知道金兰殊今天回来,也没想到这么巧他也出现在此处。   金兰殊倒不是意外出现的,他是知道周翊翊今天来吃饭,故意来找周翊翊的,没想到的是,会遇见周翊翊在嘲讽宋风时。那金兰殊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便走了过来,只说:“翊总,是吧?”   周翊翊冷笑:“刘修斯和刘易斯是什么关系啊?你们已经狗急跳墙到找竞争对手的哥哥要钱了?你们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脑子有问题的那个是你。”金兰殊冷笑说,“你这么人头猪脑都知道的事情,我金兰殊能想不明白?你睁大你的狗眼看看你的mailbox吧,我想已经有人通知你,法国悦人集团已经决定注资我们‘云想’了。”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连宋风时的下巴都要掉地上了。   周翊翊更是倒退三步,脸色忽而变得煞白,半晌,他终于明白过来:“你这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你表面上是要拉拢刘修斯投资,事实上,你一早就假借视察选址的名义去了巴黎,去找悦人集团!”   “对啊,你这个傻饼自作聪明,还出卖公司利益去巴结刘修斯,现在有没有觉得自己真的该多吃核桃好好补脑?”金兰殊讥笑道。   周翊翊正是气得心口都疼了。   金兰殊原本不需要这样刺激周翊翊,但是他真的气恼周翊翊两次三番搅和他的计划,更记恨上次周翊翊当众嘲弄他,睚眦必报的金兰殊自然也要有仇报仇了。   看着周翊翊牙关紧咬、汗流如注,一副心绞痛发作的样子,金兰殊也够开心出气了,拉着宋风时便走。瑞克和欧文便跟在了他们身后离去。   宋风时却默然不语,脸上并无喜色。   作者有话说:金兰殊和宋风时本文最后一次闹矛盾,即将展开…… 第八十六章   欧文、金兰殊、瑞克以及宋风时走路到了车库。欧文说:“我来开车吧!”然后,他便坐到了驾驶座上。瑞克本来想坐副驾驶座,让金兰殊和宋风时二人坐后排的,没想到宋风时却主动坐到了副驾驶座上。   这个时候,瑞克已经发现了宋风时的情绪不对了。   比起来,欧文发现得更早一些,是在下楼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   而金兰殊,什么都没有发现。   金兰殊甚至高兴地哼起歌来。   车厢里的气氛就更加尴尬了。   而金兰殊依旧没有发现。   如果说,每个人类与生俱来都带了一个“气氛感应器”的话,金兰殊那个应该是出厂的时候就故障了,而且一直也没有要去修理的自觉。   欧文只得清清嗓子,说:“老板,你们这次去拉投资,怎么也不跟我们先知会一声啊!害我们白担心一场啦!”   这句话,换在平时,欧文是肯定不会问的。   他知道,老板不说的事情他就不该问,这是助理的生存之道,尤其对方是金兰殊这样自我中心的大男人老板。   只是,他猜测宋风时忽然心情低落,就是因为这件事。   宋风时为人内敛,且从来都爱强迫自己做个“懂事”的人,大概心里有疙瘩也未必直说。至于金兰殊,要指望他发现问题并立即解释是不可能的。   那样,宋风时和金兰殊肯定又要闹别扭。   原本,别人情侣闹别扭也和他没有什么关系。   可是,每次这两人闹别扭,遭殃的都是欧文!   所以,没有人比欧文更希望他们两个和和美美、恩爱和睦啦!   于是,欧文才提出这个问题,好让金兰殊在大家面前跟宋风时解释解释。相信通情达理的宋风时会理解的。   金兰殊却对欧文说:“你还要知道所有决策吗?要不要给个老板你做?”   “对不起,老板。”欧文心想:操你妈,孤独终老吧!   宋风时此时却冷笑了一声。   这话说完,瑞克和欧文都觉得自己不应该在车里。   然而,欧文要负责开车,也不能立即钻进车底。   与此同时,瑞克便开腔,说道:“我想起有点事,先下车了。”   欧文怒视瑞克一眼,心想:兄弟,你这么没义气?就这样丢下我?   于是,欧文不悦地说:“这里不能停车。有什么事啊?一起回公司再说吧!”   瑞克说:“那就下个路口停吧,谢谢欧文哥。”   欧文咬牙切齿,将车子在下个路口停下,瑞克立即逃脱了这个逼仄的空间。而欧文则仍在这对情侣间死亡一样的沉默里努力地活跃着。   晚间,金兰殊洗浴完毕,便抱着宋风时想求欢。   宋风时一把将他推开,说:“金总,请你自重!”   金兰殊怔住了:为什么突然要自重?……难道,这是什么有趣的PLAY吗?我要扮演什么强迫下属的恶魔老板吗?   于是,金兰殊便迅速入戏,张牙舞爪地说:“我就是要在这儿办了你!”   宋风时一脚蹬他脸上。   被蹬了一脚的金兰殊好歹发现枕边人是真的恼怒了,便一脸莫名其妙起来了:“怎么了,亲爱的?”   宋风时闷闷不乐,只说:“你今天和周翊翊说了,你不可能跟刘修斯求援的,只有周翊翊这样‘人头猪脑’的人才会相信,是吗?”   “嗯?”金兰殊似乎想起来了,点点头。   宋风时咬牙说:“那我也信了,我岂不也是‘人头猪脑’?”   金兰殊惊讶无比,没想到宋风时为此生气,只说:“没有啊,我那是骂他,没骂你。你别自我代入啊!”   “我没觉得我自我代入,你的意思不就是相信这个计划的人都是很笨的吗?那我不是很笨?欧文也是很笨?你有没有尊重过我们?”   “怎么还捎带上欧文了?”金兰殊真不解,说,“再说了,我不是有跟你说了好几次,拉不到刘修斯的投资也没关系,反正还有别的投资人吗?这句话我是不是说了?是不是还说了多于一次?”   宋风时还真的愣住了。   金兰殊确实是这么说过的。   宋风时的气势立即弱了几分:“可是……你也没告诉我悦人集团的事情,还告诉我你去巴黎是为了开店的选址。”   “悦人集团的事情也没有定下来,开店的事情那是必然的。”金兰殊说道,“必然要做的事自然要列入行程的,但是不知道能不能定下来的事情也不好说。说到底,谁都没有十成的把握事情会怎么发展。说不定刘修斯还真的答应投资了呢?说不定悦人集团那边谈不拢呢?”   宋风时听金兰殊说得头头是道的,理智上也接受了这个说辞。   如果宋风时仅仅是一个副总裁,或者是一个营销总监的话,一定不会这样问金兰殊要说法的。如果宋风时还是刚和金兰殊交往的宋风时的话,也一定会被金兰殊说服的。   但现在的宋风时可没有那么好说话。   宋风时便冷冷一笑,怏怏道:“可是呢?你宁愿让瑞克知道。”   “瑞克是这方面的人才,他的团队是一定要带过去的,那肯定要他知道啊,不然工作怎么开展?”金兰殊也是一副“就事论事”的态度。   宋风时冷道:“你难道不知道‘亲疏有别’?”   金兰殊一怔,却道:“难道公事上也搞‘亲疏有别’?那恐怕不合适吧!”   宋风时倒是被金兰殊这句话堵住了。   金兰殊见宋风时处于下风,便乘胜追击:“拉投资这个是公事,我们就从公事的角度去看,跟你和我私下什么关系是没有关系的。无论他是不是和我亲近,但只要他适合这个位置,我就把他放在这位置上。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宋风时也是无言以对,却仍心有不甘。   当一对情侣拌嘴拌到尽头,闹到最后……   免不了落得这样……   宋风时一咬牙,喝道:“我到底是你的什么人?”   金兰殊没接住这个思路——这跟刚刚讨论的事情有什么关系?   但是,金兰殊还是回答了:“你是我的对象。”   “对象?”宋风时喉咙居然哽咽了一下,好久才缓了过来,“为什么选择我做你的对象呢?”   “这不……这怎么能有为什么啊?”金兰殊犯难了,挠挠头,“这不是大家合适么……”   “合适?”宋风时的心立即酸了。   果然啊,金兰殊选择我是因为我“合适”。   我的一切条件都不功不过,但胜在迁就他,合适他这样的臭脾气。   宋风时似泄气皮球,又像在水里浮游许久的灾民,终于要放开了手中的浮木,以极为疲惫到难堪的姿态说:“其实我们不合适。”   金兰殊闻言,脸色大变:“你……你是什么意思?”   宋风时的心也如同被刀割一般,哆嗦着嘴唇,正要回答。金兰殊却又打断了他:“你……你不用说!”   宋风时叹道:“你明白我的意思了?”   金兰殊却说:“你不是说了,闹别扭不提分手的么?”   宋风时一怔,又道:“你觉得我只是‘闹别扭’?”   金兰殊只说:“是啊!”停了半秒,金兰殊又说:“我又不觉得我们有哪儿不合适的。难道你只是生气我没有提前告诉你投资的计划吗?那说实话……”   “说什么实话呢?”宋风时摇头,无力地说,“问题不是投资的计划,而是你没有把我当自己人!”   “我怎么没有?”金兰殊却道,“如果我不把你当自己人,就不会让你去当副总裁、也不会让你去找刘修斯了。正正因为你与我关系匪浅,我才会选择你去当这个‘明修栈道’!为什么周翊翊一看是你,就不疑有他?就是因为你是我最亲近的人,他才觉得不会有错啊!”   “步步都是你说的对,你是算无遗策,周翊翊想什么你都猜到了,”宋风时哽咽着说,“那你有没有算过我的想法?”   “我……”金兰殊着急得脑袋都掉进了蒸笼一样,烟都要飙出来了,“你不是应该很高兴我们的成功吗?”   宋风时此刻还真是气也不是,笑也不是,怒也不是,骂也不是了。   “成功是你的,和我没有关系。”宋风时淡淡说道。   “怎么不是了?”金兰殊追着问,“我的不就是你的吗?”   宋风时瞪着他:“你说得好听,那你公司怎么不写我名字?”   “你是不是傻?我妈都知道公司法人不能随便当呢!”   宋风时这下真的一口气提不上来。   “行了、行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金兰殊难得用软下的口气说,“房子车子算写你的名字可以么?”   “我!……”宋风时一口气憋在胸里,“我要的不是这个!”   金兰殊也懵然了:“什么?那你刚刚为什么说……?”   宋风时别过头,又说:“我……我那意思是……这跟钱没有关系。我就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跟我搞对象?”   “刚不说了吗?合适呀!”金兰殊脑袋都要爆炸了,“然后你又说不合适?问你哪哪儿不合适,你也说不上来!那你还说你不是闹别扭呢?”   宋风时一口气充斥在胸腔里无处发,便看着金兰殊干瞪眼。   金兰殊也不敢干别的了,盘腿坐在宋风时面前,也跟他干瞪眼。   宋风时坐在那儿一会儿,又躺了下来。金兰殊便也侧躺下来盯着他。金兰殊盯着宋风时的表情宛如一只看着狗粮的哈士奇,宋风时不知好气还是好笑:“你到底想怎么样?”   金兰殊问:“不是我,是你呀,你想怎么样?”   “不怎么样。”宋风时盖上被子,倒头就睡。   金兰殊却猛然扯开了宋风时的被子,说:“起来,不准睡!我们要聊干净!”   “聊什么聊干净?”宋风时一脸懵然,“你说啥呢?”   金兰殊揪着被子说:“你都还没交待清楚你为什么生气呢!”那语气跟老板似的。   宋风时也气笑了:“你惹我生气了,还要我交代清楚?”   金兰殊点头不迭,嘟囔说:“那肯定啊,不然我下次又惹你生气了怎么办?” 第八十七章   金兰殊认真地瞧着宋风时。   他认为宋风时非常爱自己,也总是柔情、善良、体贴,没有一点让人不满的地方。他也闹不懂宋风时这阵子怎么性格渐渐变得古怪了。   他现在瞧着宋风时的神态,就像瞧着一只珍奇的花瓶一样,仔仔细细,要看清楚到底是哪儿出现了一条细细的裂缝,非要给揪出来不可。   宋风时受不住这样的细察,表情的裂缝越来越多,屏障几乎崩塌。   金兰殊认真地说:“你讲我听,到底是什么问题?”   宋风时沉吟半晌,心思如飞鸟过千山一样百转千回,却终不知从何处讲起。   嘀嘀嘀——   手机不合时宜地响起来。   金兰殊拿起了手机,按下了接听键:“谁?”   那边是欧文急切的声音:“出大事儿了!”   “什么大事儿?”金兰殊皱眉,有我家的事儿大吗?   欧文说:“您看看社交网络吧!”   金兰殊打开了社交网络软件,发现“云想包包有毒”已经上了热门搜索的位置。   金兰殊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点进去看详情,发现是一个博主发PO血泪控诉。文章中指出,她很喜欢“云想”的矿物颜料系列饰品,不仅有价值十万的衣服,还在数月前购买了丹砂包、石绿包和石青包三个爆款矿物包。近日,她出现了过敏和重金属中毒的迹象。也附上了病例和化验单,证明自己确实罹患了这样的疾病。她又说,很好奇自己怎么会突然这样。身边一位朋友告诉她,应该是她钟爱的矿物颜料系列问题。   “专家指出,传统国画颜料虽然色彩艳丽,但是丹砂包的原料朱砂,以及石青、石绿包原料的蓝铜矿,都是有毒物质。朱砂含汞,蓝铜矿则可能引起铜中毒,长期接触这两种物质很可能会引起肝肾损害,甚至危及生命!”——这是PO主发的原文。   同时,该博主也将买来的“云想”包包拿去检验了,确实检验出朱砂、蓝铜矿成分。   在此,她要求“云想”给她一个说法,赔偿她受到的伤害,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者不要选择这个系列的产品。   金兰殊看完之后,顿感不妙。   矿物颜料系列是他们“云想”的拳头产品,也是最热销的系列,如果这个系列被大众认为“有毒”,那他们刚起步的事业就玩完儿了。   金兰殊站起来,发信息要召开紧急会议。在一旁的宋风时也赶紧换衣服,不提刚刚的“情感纠纷”了,一门心思跟着金兰殊回公司应对这次巨大的舆论危机。   “联系上那个博主了吗?”金兰殊在车子上打电话问公关部的赵妮可,“她怎么说?”   赵妮可着急地说:“还没联系上!”   “那个博主之前有没有跟品牌反映过这个问题?”   “没有!我们从未收到过此类投诉!”赵妮可回应,“而且,这个博主粉丝才几千,一发这个PO文,一个小时内就上了热门搜索,我怀疑……”   “我也怀疑!”金兰殊气愤不已,“一定是有人在背后推热这个事件!”   在这个博主发文痛斥矿物颜料系列有毒之后,也有很多网友评论说自己买了那个包之后过敏、头晕、不适等等。但赵妮可判断,这些“网友”很有可能都是对手雇来的“水军”。   金兰殊又打电话给程锦,问道:“网上的事情你看到了吧?”   “我看到了。”程锦语气里非常困惑,“这按理来说是不可能的。尽管这些颜料中含有一定含量的重金属,但是不长期、超过一定剂量地吃进肚子里,根本不可能出现那个博主所说的症状。”   金兰殊冷笑:“谁知道呢?说不定她喜欢舔挎包、吃衣服?”   出现了这样的事件,尽管已经是晚上十点了,高管们都齐刷刷地出现在公司会议室开会。   曹大头表示:“危机公关有个著名的72小时理论,如果出现了舆论危机,我们就应该在72小时之内解决……”   在场的人听到这个话,都感到紧张。   曹大头又说:“可是,这个理论在现在已经不适用了。”   大家便又放心了一些。   曹大头继续说道:“因为互联网的发展、社交媒体的兴起,这个72小时也太久了!我们必须在24小时之内‘拆弹’!”   欧文忍不住说:“你说话不要大喘气呀!”   赵妮可笑了,说:“曹大头说得很对,我们一定要尽快回应。起码要先从官方回应,表示我们是关心这个问题的,最重要的是,表示我们是关心消费者权益的。”   曹大头却道:“可是我们也不能急着回应,不然出现了什么漏洞,就更容易被攻击了!”   “这能有什么漏洞?”负责这个系列的程锦不悦地说,“我们的工艺都是安全的,而且也经过国家质检的,完全符合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的安全标准。根本不可能出现那个博主所说的问题。”   金兰殊点点头,说:“身正不怕影斜,我们要先强调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   “同时,我们也要表示对博主的慰问,和解决问题的决心。”曹大头说道,“尽管我们知道不是我们的错,但一定不能跟公众说‘这肯定不关我们事’、‘一定是同行抹黑’这样的话。公众听到是会反感的,觉得我们店大欺客、推卸责任。”   金兰殊点头,说:“好,赵妮可,你先去拟一份声明,强调我们的产品是符合安全标准的,而博主PO出的产品检验单上显示的矿物含量也是安全标准内的,我们的产品合格,没有问题。也从来没有收到过类似的投诉。此外,也要说出自己愿意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有意无意地提及至今博主从未与我我们联系这件事。”   “是的。”赵妮可点头,“我立即去办。”   曹大头又道:“只要道理在我们这一边就不怕!他们能买水军,我们就不能吗?”   “你这是扬汤止沸,”赵妮可断然说道,“这样吵吵嚷嚷的,不等于是让事件越来越多人讨论吗?”   曹大头却说:“那难道任由他们抹黑吗?如果我们不反击,公众很可能就会觉得我们的产品真的有毒!你以为发一份声明就能扭转大众的印象吗?”   “先别说了!”金兰殊说道,“先搞清楚那个博主是怎么重金属中毒的,曹大头,你去看看她提供的病例和化验单证明,看看是哪家医院什么时候出的。”   商量完毕之后,金兰殊宣布散会。程锦却小心翼翼地敲了金兰殊的办公室的门,与他商量这个系列的命运。宋风时经过金兰殊办公室的时候,还听到金兰殊斩钉截铁地说:“这是我们标志性的项目,也是我们最具影响力的核心元素,不会因此而变化……”   宋风时悠悠叹了口气:金兰殊总是这么目的明确、意志坚定……只有对我的时候含含糊糊……   宋风时默默走到了露台,晚风吹到他的身体上,凉意侵入肌肤,使他哆嗦了一下。   “宋总?”   宋风时扭过头,看到瑞克也走到了这儿。瑞克掏出烟盒,问:“不介意我抽烟吧?”   “不,这是室外,没关系。”宋风时微笑着回答。   瑞克一边叼着烟,一边问:“这次的事件你有什么看法?”   宋风时微微一笑:“这还是你第一次问我看法……”   “哦?是吗?”瑞克倒没注意,“可能是我们私下交流比较少吧。”   宋风时微笑说:“是的。我记得一开始的时候,我在会议上提议事情,你都会质疑的。所以我还以为你对我有意见……”   瑞克没想到宋风时会提起这件事,便笑道:“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有一点。”   “为什么?”宋风时惊讶,“是我哪儿得罪你了吗?”   “这可没有。”瑞克见宋风时主动提起了,便也坦白回答,“我只是觉得,你的经验不多,忽然提到了这个位置会不会不合适?而且你又年轻嘛,所以我就比较多疑问。”   宋风时一怔:果然,大家眼中我就是靠裙带关系上位、才不配位的……   瑞克又说:“可是,现在看你非常有才能。所以,我认为金总确实是一个很知人善用的管理者。”   宋风时讷讷半晌,却问:“你不会觉得他是任人唯亲?”   “不会,不会,”瑞克说,“如果说先前我还有所顾虑的话,你也已经用自己的表现来证明了。你经手的项目都很好,你是适合这个位置的。而且,如果金总真的是一个公私不分、任人唯亲的人,为什么带我去巴黎,而留你在这儿绊住周翊翊呢?”   宋风时听见这件事,心结又起。   瑞克看出来宋风时的难堪,便说:“也许你觉得自己被放在不重要的任务上了,但我不是这么认为的,如果不是你,我们的计划是不可能成功的。此外,我觉得还有金总自己的面子问题……”   “面子问题?”宋风时不解。   “就是我觉得他不想在你面前没面子。你去拉投资的时候可能也遭受冷遇了,我们这边也是一样的。他可能不想你看到他那个样子吧!更重要的是,他也不确定是否能成功,他怕先告诉了你他的计划,要是不成功了,他就不得不在你面前承认自己的失败了吧!”   宋风时倒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却说:“你们在那边也很困难吗?”   “非常困难!他们对我们中国本土品牌兴趣不大。而且,他们提出的条件是要获得我们公司大比数的股权,这一点金总是肯定不会妥协的,所以就真的失败了!”   “失败了?”宋风时睁大了眼睛,“不是说悦人集团注资了吗?”   “一开始我们拉的不是悦人集团。”瑞克坦然道,“你看,金总失败了,他不好意思跟你承认吧!”   宋风时真没想到这一点:“你们后来是怎么找到悦人集团的?”   “我们当时也是很困顿,在酒店里无事,看报纸,发现悦人集团换了新主人。这人是夔龙太子爷的舅舅。我们就跑去找了夔龙太子,说我们能让夔龙老总对周翊翊失望。这才拿到了投资。”   宋风时想到自己追着刘修斯要钱的难堪,便也能想象到金兰殊在异国的情况。   “你也知道金总这个人,大男人啊……”瑞克笑笑,“一定是不希望自己在你面前不够‘hero’吧。”   宋风时默然,凝视着天上高高挂起的月亮,光芒黯然在城市错落的霓虹之间。   可是,我又不需要一个英雄…… 第八十八章   程锦离开了总裁办公室之后,宋风时又敲门进去了。   他拉开了椅子,径自坐下,脸色凝重,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宣告一样。   看着宋风时严肃的神色,金兰殊就觉得头疼,抢在宋风时开口前先说道:“你可不会在这个关头和我提分手吧?”   宋风时啧了一声,说:“所以我看起来像是这样公私不分、不懂得轻重缓急的人吗?现在当然是先处理目前的问题,大事要紧,我们小情小爱的事情可以往后放放。”   金兰殊也啧了一声:“我们的事也不算小事!”   宋风时只说:“难道你不觉得我们这些是小情小爱?”   金兰殊却道:“我们现在面临的危机也不是民族大义啊!”   宋风时发现自己还真的说不过金兰殊。   金兰殊却忽然顿悟了什么:“民族大义啊!”   “什么民族大义?”宋风时一时没明白过来。   金兰殊猛然跳起来,说:“这就是民族大义啊!”说着,金兰殊急不可耐地拿起了电话,拨通了赵妮可的号码:“马上联系中国传统国画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国传统国学的……反正只要和国画沾点边儿的权威协会和专家能联系上的都给联系上!”   宋风时怔怔地看着金兰殊:“这是?”   金兰殊说:“赵妮可说得对,我们不能搞水军大战,这样只会让舆论的水越搅越混!我们要请,就请‘正规军’!”   “你是说……”宋风时惊讶地抬起眉毛,“找官方?”   “没错!”金兰殊说,“我们不是要‘唇枪舌战’,我们要的是‘以正视听’!”   曹大头提出的危机公关要在24小时内解决,金兰殊非常认同。   不能让舆论风暴往自己不利的方向席卷。   金兰殊让赵妮可找到了国画协会。国画协会听到这个情况,也感到自己的文化遗产受到伤害,立即发文澄清,声明矿物颜料在正常的使用情况下不会伤害人体,也列举了多位长寿健康的国画艺术家。这些艺术家也都声援“矿物颜料无毒”这个话题。   金兰殊利用舆论,将“云想的衣服包包被指有毒”推成了“矿物颜料被指有毒”,并在一步拔高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别有用心的人士抹黑”。   这时,不需要金兰殊雇佣水军,已经有热爱科普的网民和大V自发发文,提出“撇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颜料不是用来吃的”、“西方的颜料也一样含有毒成分,别吃进嘴里就好”等等的观点,这些KOL也引导了一番舆论。   而“云想”的官方就再无发声了。   曹大头兴奋地说:“现在舆论已经有逆转的趋势了!还有一些博主主动购买我们的产品来表示支持国货和非遗!”   金兰殊说道:“这还不够。”   “不够?”曹大头不解。   金兰殊问道:“我让你去查那个一开始投诉我们的博主的医院,查成怎么样了?”   曹大头说:“已经在跟了,那个医院是正规的医院。我们找到了她当时看的医生。那个医生表示他是按正规流程帮病人做的检查,但他并没有断定她的病和我们的产品有关。然而,医生也不肯为我们公开发声。”   “这也是正常的。”金兰殊说道,“但既然是正规医院、正规流程,那么这个女孩子就真的是生病了。重金属中毒和过敏,肯定是有原因的吧?”   “我们管天管地还管她怎么生病吗?”曹大头不以为然,“事实上,我们做公关的,根本不用证明自己是白的,只要证明对方是黑的就行了。”   “这是什么意思?”   曹大头笑道:“就是我们挖一些她的黑料,证明她私德败坏,网友就会疯狂骂她,认为她是碧池,就不会相信她啦。”   “哇,”金兰殊叹为观止,“你们做公关的这么low的吗?”   曹大头莫名被怼了一下,噎住了半天说不出话。   金兰殊拍了拍桌子:“去查,查她的购物记录、饮食记录、消费记录。”   曹大头心想:这样就不low吗?   曹大头说:“这样涉嫌侵犯隐私啊。”   “是的,所以才叫你去啊。”金兰殊理不直气也壮。   曹大头气得要死,但还是带着笑去办了。   他们做网络营销的,其实“涉嫌侵犯隐私”的事情也做挺多的了。   曹大头很快查到了那个女孩子的问题在哪儿:“她购买了大量的无牌减肥药和无牌美白丸,说起来,她的过敏和重金属中毒迹象比较像是从这儿来的。”   金兰殊说:“那还不行动?”   曹大头立即带人找了上门,和博主谈判,以事实威迫,又以重金利诱。这一套组合拳下来,博主迫于压力,又拿了曹大头的钱,便承认了自己吃了无牌减肥药和无牌美白丸,才导致的肝肾问题和皮肤过敏。她原本也没打算赖在“云想”身上的,只是刚好她认识“霓裳”公关部的一个职员。这个职员知道了她的情况,给她一百万,让她借题发挥,抹黑“云想”,所以她才这么做的。   博主也将这个情况发PO文表述了。   这下矛头立即转向了“霓裳”。   “霓裳”现在正在搞上市呢,突然就被推上风尖浪口了。   “云想”这边就自然开香槟庆祝了。   金兰殊一边举着香槟,一边揽着宋风时,跟他碰杯:“你看,我是不是很聪明?”   宋风时微微用力,挣开了金兰殊,却说:“你聪明?难道你从来没有失算的时候?”   “当然有!”金兰殊说,“只是很少罢了。”   宋风时啜了一口香槟,明明是质感上乘的酒液吞在嘴里却只感苦涩。宋风时苦笑说:“你在巴黎拉投资,遭遇滑铁卢的事情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金兰殊怔住了:“谁告诉你的?是瑞克那个臭小子?”   “你应该感激他告诉了我!”宋风时声音微微提高,“要不是他告诉我,我怎么知道你的苦衷?”   金兰殊却道:“我没什么苦衷。别讲得我惨兮兮的。”   宋风时也算明白了,瑞克说得不错,金兰殊就是拉不下这个面子。   宋风时搁下了酒杯,说道:“你是不是就不肯在我面前认输?”   “输?”金兰殊一愣,半晌笑道,“我金兰殊字典里就没有‘输’这个字!”   宋风时心想:你的字典词汇量真的很小啊!   宋风时别过脸,说:“那你是不是一直觉得和我在一起只是一个‘聪明的选择’?”   金兰殊不解,答:“和你一起当然是一个‘聪明的选择’。就像你和我一起,也是一个‘聪明的选择’一样。”   这话听得宋风时心头火起:“我和你在一起是一个‘聪明的选择’?你是不是觉得你特别优秀,我能够攀上你这根高枝真是我前世修来的福分?”   “是啊。”金兰殊点头。   “你去死吧,金兰殊!”宋风时扭头就走了。   金兰殊急匆匆地追上去:“怎么了?现在讲事实都不行了吗?”   二人走出了总裁办公室,宋风时脸上还是恼怒的,金兰殊却不肯在人前做小伏低了,便黑着脸跟在宋风时背后。办公室的其他人看见了,都猜到他们两个在闹别扭,只是同事们心里知道,也只是在心里暗笑而已,脸上都没什么的。   宋风时走回了自己办公室,金兰殊也进了宋风时的办公室,关上门后,又抹去了脸上霸王似的神色, 变得委屈巴巴:“你到底怎么了?话也不说,我怎么知道你在想什么?”   “你知道我想什么有什么用?”宋风时冷冷地说,“我知道你想什么就够了。”   金兰殊便问:“你知道我想什么?”   “我当然知道!”宋风时切齿冷笑, “你想的就是,我宋风时脾气好、人也还可以,事业上也能帮忙,不闹腾,正适合你。”   “是啊、是啊!”金兰殊点头不迭,“我们特别合适!”   宋风时更气了:“而我呢,找到你也是福分!”   “是啊、是啊!”金兰殊点头不迭,“你要珍惜这段缘!”   “去死吧,金兰殊!”宋风时拿起桌面上的纸巾盒,直接扔到了金兰殊的脸上。   金兰殊被砸疼了,只说:“宋风时,你刚刚好好意思说你脾气好不闹腾呢!”说着,金兰殊也捂着额头败退了。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一起回了家。   晚饭期间,郑秋淑见金兰殊和宋风时脸色都不好,却对金兰殊视而不见,只问:“小宋啊,你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宋风时笑笑,说:“没什么。”   郑秋淑又问金兰殊:“你是不是惹到人家了?”   金兰殊也挺委屈:“现在我是你儿子、还是他是你儿子?”   郑秋淑冷哼说:“你也别说得像我可以选一样。”   金兰殊这下真气坏了:宋风时还说自己是好好先生呢,把我勾引坏了就算了,连我妈都喝了他的迷汤! 第八十九章   金兰殊和宋风时坐在办公室里,大眼瞪小眼。   打破沉默的是曹大头,他从办公室外走了过来,说:“‘霓裳’那边回应了。”   “哦?”金兰殊和宋风时也都站住了,定定看着曹大头,“‘霓裳’那边怎么说?”   曹大头说:“‘霓裳’坚称自己没有抹黑我们,说他们自己都是国货品牌,不会搞这种事情。”   “哈哈,那真有趣。”金兰殊冷笑,“这种说辞,网民怎么会买账?”   “确实呢,大家都在骂。”曹大头又道,“不过,那个博主告诉我们,当时联系她黑我们品牌的人叫做陈雪丽。而‘霓裳’品牌信誓旦旦地说公关部从来没有雇佣过一个叫陈雪丽的人。这可能是真的。”   “确实是真的。”赵妮可从另一边走来,手里拿了一份文件,“这个陈雪丽不是‘霓裳’公关部的人。她之前曾经在一个小的公关公司工作。”   “那就很明白了。”曹大头说,“这个陈雪丽想跳去‘霓裳’做in-house的PR,这次抹黑我们是她‘投递简历’。”   “那她这次的求职肯定黄了。”宋风时摇头,说,“可是,既然她不是‘霓裳’的人,为什么要跟博主说自己是呢?再说了,就算她真的是‘霓裳’的公关,也不应该告诉博主啊!她大可以只给钱让博主办事,而不让博主知道自己的身份,这样不是更安全吗?”   “我也这么认为。”赵妮可说,“所以我细查了,陈雪丽和博主一早就认识了的。近期,陈雪丽虽然未进入‘霓裳’,但却总是以‘霓裳’员工自居,所以博主就误会了。”   “原来如此……”宋风时点头不迭。   金兰殊问:“那个陈雪丽还找得到吗?”   赵妮可问:“怎么了?”   金兰殊说:“现在‘霓裳’能够摆出这样的姿态,证明周翊翊和陈雪丽撕破脸了。我们要把陈雪丽挖过来做我们的证人,我们好起诉‘霓裳’。”   宋风时却道:“我们只有这个人证,又没什么物证,这样哪里能告倒‘霓裳’?”   “我不是想告倒‘霓裳’,”金兰殊说,“我是要‘霓裳’惹上官非,上不了市!”   赵妮可点头:“没问题,我马上去办。”   金兰殊也志得意满,他要让全世界知道,金兰殊不好惹!   惹到了金兰殊很多次的宋风时却依然“逍遥法外”。   赵妮可去找了陈雪丽,却被告知陈雪丽已经出国了。那个博主也不知所踪。显然是周翊翊先一步行动了。   陈雪丽和博主都收了周翊翊的钱,不再为此事发声。   “嗯……”金兰殊听了这个情况,也是有些失望,“但是呢,拼钱的话,确实拼不过周翊翊。”   毕竟,“云想”现在势头再好,也是一个靠着外部投资而运行下去的小公司而已。   周翊翊有财有势,一下子还真的拼不过。   周翊翊现在孤注一掷,非要把“霓裳”搞上市,谁都不可以挡他的道。   金兰殊只说:“好,他这样强行来,我就看他怎么死。”   欧文便问:“那现在我们还能搞的动他吗?”   “搞他做什么?你以为我们和他一样得闲又黑心,没事就琢磨些毒计来祸害他人吗?”金兰殊大手一挥,“继续搞海外开店的事情吧!”   风波过后,公司内部又恢复了平常的状态,密锣紧鼓地筹备海外发展的事宜。   金兰殊在办公室内阅读着林林总总的方案,忽然听到了敲门声,抬起头来,就看到宋风时走了进来。   看着宋风时的脸色,金兰殊心里“咯噔”一声:不能给他机会提分手!   “哎,亲爱的,”金兰殊随手打印了一份方案,递给了他,“这个给我做个推广方案。”   “又做?”宋风时结果了方案,说,“你是不是在耍我?”   “亲爱的,我怎么会耍你呢?”金兰殊耸耸肩,“你知道现在我们的计划很紧密的……”   “公司的事忙过了一茬又会有一茬,我们难道就光顾着忙吗?”宋风时丢开那份方案,“我答应了你,在危机的时候不会讲我们的事情,现在危机过去了,我能告诉你,我想分……”   “你不用说了!”金兰殊粗暴地打断了他,“你真的要放弃这段关系吗?你到底有什么不满意?为什么不能直接说?分手能解决问题吗?”   宋风时听着金兰殊这样横蛮的语气,也非常不快,遽然站起来:“我不想再忍受你的臭脾气了!这样还不行吗?”   金兰殊也站起来:“你以为你的脾气就不臭了吗?这些天天给我摆脸色,我对你哪里不好了,你又说不出来!”   “你认为我们‘合适’,这就是我们最大的‘不合适’!”说完,宋风时扭头就走了。   “妈呀你,什么‘合适’就是最大的‘不合适’,你这是谈哲学还是讲佛偈!”   宋风时不理会金兰殊的言语,头也不回地走了。   金兰殊的头脑爆炸一样,想了半天,还是打开了“情感百科”,输入关键字“合适”“在一起”。   “因为合适在一起?男朋友说不是爱情才和我在一起,我问他那是因为什么,他说是因为适合,我应该分手吗?”   “男朋友说是因为合适才和我在一起的,我应该分手吗?”   “男朋友说因为合适才和我在一起的,这不是真爱,对吗?”   “你和对象在一起,是因为合适还是因为爱情?”   “两个人只是因为适合而在一起,这样的关系能长久吗?”   ……   这样一条条的,真是触目惊心。   金兰殊背脊凉了半截:“天啊,我的说法原来这么糟糕吗?”   “谁祂妈能想到‘适合’这两个字在爱情里的意思这么负面啊?”金兰殊真是悔到肠子都青了,“为什么学校都不教这个!”   金兰殊回到家里,发现宋风时已经一手拎着行李箱一手拎着行李袋的往外走了。郑秋淑在一旁拉着,说:“孩子,你怎么了啊……?”   金兰殊心想:谁才是你孩子呐!   金兰殊上去,一个箭步夺过宋风时手里的行李袋,只道:“你去哪儿?”   宋风时咬牙说:“我要和你分手!”   金兰殊的心忽然一痛:这话终究还是让他说出口了。   这句话,就像洪水一样,越是想防着越是防不住。   宋风时将这话说出,眼眶也泛红了。   郑秋淑在一旁看着,也伤感无限:“有什么坐下来好好说清楚不行吗?怎么非要闹分手呢?”   金兰殊看着郑秋淑,强装镇定地说:“这儿没你的事,你先走开。”   郑秋淑原本还想留着劝劝宋风时的,但想了想,这确实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而且她看金兰殊一脸的胸有成竹,便也答应了,转身走开。   也不怪郑秋淑以为金兰殊胸有成竹,此刻的金兰殊昂首挺胸的,似个胜利的战士一样,谁都不知道他的内心是何等汹涌。   见郑秋淑走了,金兰殊立即弯下腰来,揽住宋风时的肩膀,说:“亲爱的,你别生气……你听我解释……”   “你想怎么解释?”宋风时站在原地,看着金兰殊,眼神里还是免不得有期许的。   金兰殊握住宋风时的手,说:“我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   “哦?”宋风时还真有些惊讶,“这还真是稀奇!你居然能发现自己的问题?”   这话说得跟讽刺一样,金兰殊微觉有气,但也忍住了,只想着以后慢慢讨回来,现在还是得先把人哄住了。   金兰殊便笑笑,说:“我知道了,我不该说我们合适的。”   宋风时刚刚是惊讶,现在是惊愕了:“你……你居然真的知道……”   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的吗?   “你也知道我很难知道的,那为什么你不告诉我知道?你说我怎么知道?”金兰殊又忍不住怪责宋风时,“你给我讲清楚,我就懂了啊。”那也不用去搜索“情感百科”了,不知道IT那边会不会看见我的浏览记录!   宋风时竟然也反思起来:还真的是,金兰殊这个猪脑袋,真不能指望……   金兰殊说:“我发现了,你们很喜欢把‘合适’和‘爱情’放在对立面。所以我说了我们‘合适’,你就觉得我们没有‘爱情’了。是这样,对不对?”   宋风时忽闻他这样剖析,竟也觉得甚合自己的心境了:“是……”   金兰殊见宋风时点头,便也自得起来,忍不住教训道:“你们这些人就是无事找事!合适怎么就不能是爱情呢?不合适才没爱情呢!你何必跟那些上网问情感问题的傻子一样自寻烦恼?”   宋风时原本想着能听金兰殊吐露几句心声,却没想到金兰殊话锋一转又把自己教训起来,还说自己是傻子。   宋风时刚刚下去的火气又飙了起来,拎着行李箱就咔咔往外走。   金兰殊赶紧跟了上去:“我怎么说了你还不听呢!”   “你去死吧,金兰殊。”宋风时回头又骂了一句,到了屋外,见一早约好的出租车已经停着了。他便立即钻进了车子内。   司机瞄了一眼,说:“闹矛盾啊?”   宋风时嘟囔说:“算是吧。”   “你是真的走么?”司机又问。   宋风时一怔,想了半天,说:“我要是把车窗摇上,你就把车开走吧。”   “OK。”司机给了一个“懂了”的表情。   宋风时便将车窗摇下来,金兰殊蹲在窗边,说:“你别走了。”   “我为什么不走?”宋风时问道,“就算‘合适’和‘爱情’不是对立面,我也没看见你和我之间有爱情啊。”   “这都没看见?”金兰殊怔住了,“你是不是有眼疾?”   “你……我看上你就有眼疾呢!”宋风时咬牙说道。   金兰殊攀在车边,说:“那你到底想怎么样?你告诉我!”   宋风时想了半天,欲语还休了几分钟。   司机都忍不住按喇叭了。   叭叭——司机的喇叭声催促了宋风时。   宋风时便提起气来,忸怩地说:“你到底爱不爱我?”   金兰殊闻言,原本还淡定的样子瞬间就不淡定了,脸上立即涨得跟番茄一样红,半天憋不出一句话。   宋风时便靠近了一些,想着叫他细声说,却不想手肘碰到了摇车窗的按钮,那车窗一下子就上去了。司机看到这个“暗号”,立即一踩油门,飞驰出去。   宋风时大惊:“司机大哥!你做什么!” 第九十章   司机大哥听到宋风时的质问,也感到奇怪:“不是说了,你把车窗摇上去,我就开车吗?”   宋风时怔了怔,一脸茫然:“我……我是不小心的……”   “啊?”司机大哥也怔了怔,半晌说,“那也没办法啊,开都开了。你要去哪儿啊?”   “我……”宋风时迷茫了,“我也不知道啊。”   司机大哥又说:“那要不然我把你载回去?”   “那可不行!”宋风时摇头,“多没面子!”   司机大哥点头,说:“也是,不然这样,你给你对象发个信息,说你要去哪儿,这也好让他找得着你呀。不然你也急,他也急。”   宋风时听了,哭笑不得:“这算哪门子的话?难道我还给他发个信息说‘我要去X酒店’?这听起来比把我载回去更没面子吧?”   “啧,小伙子,你这就不懂了吧?”司机大哥答,“话肯定不能那么说啊!”   宋风时好奇问道:“那请教大哥,话应该怎么说?”   司机大哥便非常老道地说:“你应该发‘你这个臭男人,我不要你了!我不会回去了,就算我下半辈子都住X酒店,我也不回去!你也别来找我’!”   宋风时闻言佩服万分,只说:“司机大哥,有生活啊!”   司机大哥摇头叹气:“我不是有生活,我是有老婆!我老婆吵架都是这么搞的,也弄得我‘久病成良医’了。”   宋风时点头称是,正要拿出手机来,按照司机大哥的指导来发信息。   却没想到,司机大哥看着后视镜说:“那是你对象吗?”   宋风时闻言扭头一看,见金兰殊居然踩着旋风一样的步伐吭哧吭哧地在后面追着。   “他疯了吗?”宋风时大吃一惊,“这是在追车吗?”   “很明显是,”司机大哥说,“这小子跑得还挺快的呀。”   宋风时见金兰殊跑得气喘吁吁的,便心疼起来,只说:“司机大哥,你停车啊!”   “我开慢一点吧。”司机大哥减下车速,悠着开车,“让他追一下,你不觉得很爽吗?”   看着车速慢了下来,金兰殊也越追越近,脸上紧迫的神色确实让宋风时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快感。   “是……是有点爽……”宋风时不可置信,我居然这么邪恶啊?折磨金兰殊居然让我觉得爽?   司机大哥一边慢悠悠地开车,一边说:“你什么时候爽够了,就叫我停车呗。”   宋风时看着跟在车子后面猛追的金兰殊,心中也是矛盾地撕扯着。   一方面,宋风时为此是感到快乐的。他从来没有被金兰殊这样努力地“争取”过。从一开始,他在金兰殊的身边就是那样理所当然,与金兰殊从发生关系到成为同居恋人,都是像海里的贝壳一样被拍在沙滩上的,他并没感受到半分恋爱的角逐。只有此刻,看着金兰殊像个傻子一样在背后跑着,才知道自己是真正被渴求着的。这是一种很罕有的满足。   另一方面,看着金兰殊脸色苍白的在背后追赶着,他也感到揪心。金兰殊是他最喜欢的人。此刻却在做着这样无谓的努力——人就算跑得再认真,也肯定追不上车子啊!金兰殊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宋风时正在撕扯之中沉默着,车子便一拐弯,转入了另一条道路上。   过了几秒,宋风时仍未见到金兰殊从拐角里跑出来,便心中一惊,说道:“司机大哥,他怎么不见了?”   司机大哥说:“可能跑不动了吧——啊啊啊啊嗄——”   司机大哥话音未落,金兰殊竟然从车子前面的斜坡上跳了下来。   原来,金兰殊跑了捷径,从直线的路径包抄。   当然,这样听起来很聪明,事实上却很愚蠢。   金兰殊忽然从斜坡上跳下来,吓得司机大哥几乎心脏病发。还好司机大哥的车一直悠着开,本人也眼疾手快,立即踩了刹车,不然真的要发生交通意外了。   “神经病啊!”司机大哥摇下车窗,骂道,“想死去别的地方啊!”   金兰殊这一路跑过来,肺部的空气仿佛都要抽干了,喘着气却仍不忘回嘴:“你……你有本事……踩油门啊!……撞死我……呼呼……”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这样上气不接下气的,还不忘骂人,也算服气了。   司机大哥回过头来对宋风时说:“小哥,我可算看明白了,你这对象人品不行呀。”   宋风时苦笑一下:“我知道。”   说着,宋风时打开了车门,走下了车,也像司机一样恶狠狠地骂他:“你棺材买好了没?就急着找死了?”   “他开得那么慢,没事的!”金兰殊理直气壮地答。   宋风时瞪着他,说:“你是不是发了傻?你两条腿的怎么追上得上四个轮子?傻子一样就跑上来了,也不知道去车库开辆车呢?”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金兰殊依旧用那种“老子天下第一聪明”的口吻说道,“可偶像剧都是这么演的。追车显得比较诚心,不是吗?”   宋风时心内竟然有些低落。   他竟然希望金兰殊这个“聪明人”是真的犯傻发癫了一回,而不是权衡之下做出了“看起来比较诚心”的决策。   金兰殊注意到宋风时的脸色仍是阴云密布的,便又问:“你尚有什么不满足?”   这话真是叫人气得一佛出世。   宋风时只恨手头上没有一块砖头,不然就实在要往金兰殊脑门上招呼了。   金兰殊见宋风时眼睛冒火似的,又语气屈曲说道:“我又说错话了?”   “不,你没有说错话。”宋风时冷笑,“你只是说太多真心话了。”   金兰殊看着宋风时,嘴巴张嘴了又阖上,阖上了又张开,似一条在水里学着吐泡泡的傻金鱼。   宋风时失去了耐心,转身就要回到计程车上。   金兰殊见他又要走了,忙拉住他:“别……别……”金兰殊情急得额头上冒着密密的汗珠,好像放在室温下的冰冻饮料一样:“我……我喜欢……我是喜欢你的……”   金兰殊这话说得颤抖,仿佛是讲一个心虚的谎话一般。   宋风时心中也是烟雾袅绕的,自己也拿不准这话是真的假的,便拨开了金兰殊的手,说道:“你也不用勉强自己说违心的话。”   金兰殊实在料不到宋风时是这样的反应。   宋风时又淡淡说:“其实我真心喜欢你、爱你。所以我希望你对我也是一样的心情。就算你给我金山银山,如果你不是真心爱我的话,我也不想要。”   这明明是告白的言语,听着却又是告别的言语。   金兰殊的心似被锥了一样,胸口一疼,半天说不出来。   见金兰殊竟无话可说,宋风时便再次回到计程车里,摇下车窗,对金兰殊说:“这次你不必追了,追不上的。”说着,宋风时咬牙摇上了车窗,计程车便疾驰而去了。   宋风时确实住进了X酒店。但他没有给金兰殊发信息暗示自己住在此处。   他甚至一鼓作气地将自己的社交账户上的恋爱状态改为“等待爱情”。   然而,第二天,社交状态可以一键修改,但工作状态却不能。   他给金兰殊发了一条信息:“希望我们能够公私分明,如果不能的话,我会主动辞职,不会让你难堪。”   过了几分钟,金兰殊回复:“你是铁了心要分手了,对吗?”   宋风时看着“分手”两个字,只觉双眼刺痛,可仍然僵硬着回复:“是的。”   金兰殊回复:“如果你真的决定了,那我不会勉强。”   这句话出现在屏幕上时,简直像刀子一样锥心。   宋风时深呼吸了好几个轮回,才终于从溺水般的窒息感中挣脱。   这一天之内,宋风时已经讲了不下一次的“分手”,却都毫无实感。直到金兰殊回了这句话,宋风时才终于明白:真的完了。   翌日,宋风时回到了办公室,看到了的金兰殊是比以往更高傲的。   如果说,昨天他见识了一个狼狈、愚蠢又无力的金兰殊,那么今天这个,就是那个他最熟悉又陌生的金兰殊了。非常高傲,又美丽,对人爱答不理,叫人高攀不起。   宋风时拿着方案书到了金兰殊的办公室。   金兰殊接过来,圈了几个地方,便丢回去:“希望你用用脑子。”   宋风时一愣。   在工作以来,宋风时从未受过金兰殊这样的脸色。   宋风时心想:他是小心眼么?   可当宋风时在总裁办公室附近徘徊几圈,却发现,金兰殊并没有小心眼。   无论是谁,只要给的方案不让人满意,金兰殊都是这个态度的。   “你有脑子还不用?是准备保持完整捐给慈善机构吧?”这是金兰殊对曹大头说的。   “这个方案是不是你喝醉了写的?”这是金兰殊对赵妮可说的——因为赵妮可是女生,所以金兰殊说得还比较客气呢。   总之,金兰殊一贯对方案要求严格,从来对下属讲话刻薄。   现在,既然宋风时要求“公私分明”,那金兰殊也对他“一视同仁”。   办公室里的大家也感觉到了二人空气间的冰冷,但是也没有人胆敢询问。   到了会议的时候,宋风时竟然不敢像以往那样畅所欲言了。看着大家七嘴八舌地争论着首先开哪个门店,他也不敢发表议论。   曹大头说:“还用说吗?当然去巴黎!巴黎是时尚之都!”   “巴黎竞争激烈,而且人生地不熟的。”瑞克摇头。   “对啊,我们这个是国风品牌,当然是先在东亚文化区站稳脚跟。我建议先去东南亚开店。成本也低。”   “那可不一定,做品牌不去巴黎开店吗?巴黎对时尚的包容力其实很强。”   “我觉得要去消费力比较强的地方开店,毕竟我们品牌的定价不低。”   “那你就是觉得应该去巴黎?”   “不是的,和我们有文化认同感的发达地区不是有很多吗?日本啊新加坡都可以考虑。”   “你知道日本的市场多么排外吗?”   大家激烈地讨论着,金兰殊一如既往地沉默。   而宋风时却一反常态地没有发表意见。   倒是金兰殊提了一句:“小宋,你的意见呢?”   这句话,语气很淡,就像是因为他一直没有发言,所以才问的一样。   宋风时干咳两声,说:“我觉得可以考虑迪拜。迪拜的市场包容力很强,而且消费水平也高。再说了,那儿游客消费为主,我们也可以收集销售数据,看看各个国家消费者的偏好,为我们以后做各国的品牌推广策略奠定数据基础。”   金兰殊点头,说:“这个可以。那么项目就交给你了。”   宋风时一怔,没想到上午还骂自己不动脑子的老板下午就对他委以重任。   可是,当他回过神来想,这儿每个员工不都是过着这样的日子吗?   会议上的每一个总监都经常是上午因为一个工作纰漏被金兰殊骂了一通,下午就因为KPI而被加工资。   金兰殊确实像宋风时要求的那样,做到了“公私分明”。倒是宋风时,自认为心中有所偏颇,患得患失了。   “这样可不行啊。”宋风时觉得自己亟需调整心态,把自己放回到普通员工的位置上。实话说,如果老板不是金兰殊的话,宋风时肯定不会因为被骂了一句就如临大敌,话都不敢说了。   “是我自己公私不分了。”宋风时一边自省,一边在公司加班,算作补偿。   金兰殊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分明看到了宋风时仍在加班,但也没说什么,径自离开了。宋风时则自顾自地修改方案,争取下次去总裁办“面圣”的时候不会被骂。   宋风时工作到了十点,准备离开的时候,看到屏幕上一闪,出现了一条信息:“刘易斯:我刚刚经过你公司楼下,看到还亮着灯,是你还在工作吧?”   宋风时有些惊讶,回复:“你怎么知道是我?”   刘易斯回复:“因为失恋的人比较爱加班。”   宋风时非常惊讶,刘易斯怎么知道我失恋?   可是,宋风时转念一想,自己把社交圈上的状态改成了“等待爱情”,可能是这个给了刘易斯想法吧。   刘易斯确实是因为这个状态的变化而知道宋风时恢复单身了的。他想着,之前知道宋风时有对象,自然不会横插一脚。现在宋风时是单身汉了,他再去追求也是无可厚非的。因此,他今天恰好路过“云想”,怀着碰运气的心态,把车子停在了楼下,发了这条短信。   无独有偶的是,金兰殊看到宋风时加班,也蹲在楼下等着。等着等着,金兰殊没看到宋风时,却看到了刘易斯,立即气成河豚。   五分钟之后,刘易斯就遭到了工坊保安的驱逐。   “我在等朋友。”刘易斯尝试解释。   保安是奉命而来的,只得强硬地说:“这儿没朋友!你走!”   “他是我朋友。”宋风时刚从电梯里下来,就看到这一幕,连忙走来解释。   保安也不好说什么:“嗯,行了,那你们快走吧。”   金兰殊在柱子后看着,气得咬牙切齿:玛德,为什么我的“欲擒故纵”都没效果?说好的装酷能让对方欲罢不能呢? 第九十一章   金兰殊开着汽车,跟在刘易斯的车屁股后面。   这一回,他总算体味到了宋风时开车跟踪他的心理了。   可惜,金兰殊和宋风时不一样。   宋风时的车子是黑色的商务风汽车,在街上不显眼。金兰殊的那辆百万豪车开在刘易斯背后,刘易斯要这都留意不了,那真的是眼睛有病了。   刘易斯皱了皱眉,忽然一打方向盘,故意急转弯,兜入一条狭窄的单行道。   后面的车子没来得及跟,便错过了。   跟丢了目标的金兰殊捶着方向盘骂脏话。   而刘易斯则安心地继续驾驶着。   宋风时感到有些不安,只说:“算了,你载我回家……”可说到“家”字的时候,他觉得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家”。   在这个城市,他长期以来独居。现在,属于他的小居室租借给了同样孤身打拼的宋媚钗。他也曾经把和金兰殊一起住的屋子当成“家”。   但一旦分手,那个“家”也不是自己的了,是金兰殊母子的家了,和他已经没有关系。   他现在住在酒店里,像无根的浮萍。   “你刚刚说什么?”刘易斯侧过耳朵,“我没听清楚。”   宋风时有些庆幸刘易斯没听清楚,不然,他要是说了“回家”却又说不出“家在何方”,那就真的尴尬了。   宋风时笑笑,说:“我问你,为什么有空带我去酒吧喝酒?”   刘易斯说:“我推测你的心情不会好,就带你去酒吧放松。”   宋风时却道:“我心情怎么就不好了?就因为变成单身了吗?”   “不,不是。”刘易斯笑着摇摇头,“我是觉得你加班到这么晚,心情不会很好。”   宋风时倒是无言以对了。   “其实也还好……”宋风时一手托着下巴,“比起来,我还宁愿早点回去洗洗睡。”   刘易斯却笑道:“放松一些吧!明天是周末呢。工作是做不完的,人生却是有限的。”   宋风时伸了个懒腰,看了一眼手机屏幕,发现了一条来自金兰殊的短信。   “金兰殊:明天交方案!”   宋风时真的是眼前一黑,只叹息说:“不是每个老板都和你一样,知道员工是需要周末的!我这下真的要回去继续加班了。”   “噢,那太可惜了。”刘易斯顿感惋惜,又说,“那你想去哪儿加班?回家吗?还是回公司?”   “资料很多在公司,而且很多机密文件不能带走,我还是回公司搞吧!”   于是,刘易斯将宋风时送回了公司。   蹲在柱子背后的金兰殊看到宋风时回来了,便感叹自己的机智无双。   金兰殊瞅着刘易斯开车走了,便又给宋风时发了条短信:“算了,我忘了明天周末,你还是回家休息吧!”   刚回到公司准备打开电脑的宋风时对着空无一人的总裁办公室激情辱骂了总裁超过半分钟。   宋风时回到了X酒店,倒头便睡。   他醒来后,看着空无一人的枕边,忽被一阵剧烈的空虚侵袭得狼狈不堪,伪装的冷静土崩瓦解,他仿佛怕冷一样蜷缩起来,如同哭泣的虾米。   说起来,他还是爱着金兰殊啊。   这个认知让他无比挫败。   他呆坐在梳妆柜面前,随手打开了抽屉,便看到一瓶淡黄色的香水。   是金风。   金兰殊送给他的AI订制香水。   思君明月夜,火落金风高。   想你的夜晚,秋天的风很冷。   宋风时木无表情地拿起了那瓶香水,机械地喷了两下。他并不是故意为之,只是他习惯了每天起来喷一喷这瓶香水,即使是离开了金兰殊以后。   这就和拿起了牙刷刷牙一样,是早晨盥洗的一个步骤,他已经忘记了这个动作的含义了。   但是当兰花的幽香席卷而来时,宋风时才终于意识到什么一样,眼睛被浸湿了。   失恋,就是这么可怕的一件事。   身边的每一件小东西,手上做的每一件琐事,都能让你立即想起不该想起的人、事、物。   天罗地网,无处可逃。   宋风时披上了围巾和厚毛衣,试图遮掩喷上身上的香味,但因为身体变得温暖,气味反而更明确了。   “也许我应该去洗个澡。”可是宋风时又有些眷恋这股味道。   他知道,洗过这个味道之后,他下次会记得不再喷这个香水。   这就意味着,他会有很久的一段时间,无法闻见这个香味。   宋风时漫步目的地走在街头,看到单身的人,想到自己单身,看到成双的人,想到自己落单……   真是可怕。   失恋这件事情。   宋风时叹了口气,心想:还是别让自己闲着了,闲着就爱胡思乱想,赶紧回去加班吧。   加班还能挣点加班费。   宋风时在X酒店的餐厅里吃过了早午餐之后,便回到了“云想”加班。   在宋风时打卡之后,金兰殊也在同步到手机的考勤系统上看到了宋风时的头像亮起。   “周六还加班呢。”金兰殊盯着手机屏幕。   系统上,宋风时的头像是宋风时的职业装照片。   事实上,公司的着装规范很宽松,宋风时平时倒是穿得比较随意。照片上的宋风时则穿着黑白西装,还梳了个油头,脸白似傅粉。当时,金兰殊还取笑,说:“你这是正宗的‘油头粉面’。”   宋风时还没好气地说:“是了,我油头粉面,您呢,天生丽质。您拍照的时候千万别梳洗,就粗服乱头,亦不掩国色。”   金兰殊还真的“粗服乱头”了,穿着平常的衣服,头发有点凌乱的,上了照片竟然也很好看。   宋风时还真的怒了,专门跑到了人力资源部确认金兰殊有没有作弊P图。   “没有啊。”人力资源的人说,“金总的帅气是真的。没办法。”   也没有人规定了嘴臭的人脸不能美,是吧?   金兰殊还拿这个跟宋风时嘚瑟了好几天,一大早起来对着镜子说:“怎么办呢?我到底还要不要打扮呢?这样会不会让别的男人没有活路?”   宋风时白他一眼:“你口那么臭,一张嘴就叫所有人没有活路了,还需要靠脸?”   金兰殊认真严肃地说:“别胡说!我可没有口臭,医生都说没有!”   宋风时还不知道金兰殊为了“口臭”这件事专门去看了医生了,做了检查一切正常。金兰殊不断质疑一声的专业性,医生最后忍无可忍,说:“你有没有考虑过,你的家人说你口臭,是指你说话难听、言语刻薄!”   金兰殊立即明白过来,恍然大悟:“对啊,这个可能很大啊!医生,看来你还是有些本领的嘛。”   现在,金兰殊看到系统上宋风时的照片,便是另一番心境了。   宋风时在加班啊。   金兰殊梳洗了一下,便准备出门。   郑秋淑叫住了他:“你去哪儿?”   金兰殊说:“我回公司。”   郑秋淑不悦地说:“又加班?”   “嗯。”金兰殊含糊地应答。   “你还想着加班呢?”郑秋淑恨铁不成钢,“小宋呢?小宋你追回来了没有?”   “那天你也看到了,我都跑出去一条街地追了!他实在要走,我有什么办法?”这件事说起来,金兰殊本人也相当焦躁。   郑秋淑却疑惑:“我看小宋也没有忽然就与你恩断义绝的意思啊,你既然追上去了,再说两句好话,我看就没有不成的。是不是你没有说好话,反而说了歹话?把他气走了?”   “怎么可能!”金兰殊断然否认,“我好话都说尽了!”   “怎么可能!”郑秋淑却也持反对意见,“就你能说出什么好话?”   “我说了,就是说了!”金兰殊完全不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什么问题,又道,“所以我现在已经转变策略了。”   “就你还能想到什么好策略啊?”郑秋淑一脸狐疑的,“可别是什么馊主意吧。”   “我可是商业奇才,想的策略都是黄金点子!你根本不懂!”金兰殊被郑秋淑这样看扁,实在生气,甩脸子就走人了。   金兰殊气鼓鼓地开车回到公司,风风火火地上了顶层,却发现这儿空无一人。他没见到宋风时的身影,很有些失落,但见宋风时办公室的门是开着的,便也踏实了。   他走到了茶水间,便发现宋风时正在冲咖啡。   宋风时听到了有旁人的脚步声,便抬起头来,看到了金兰殊也是一怔:“是你……金总。”   金兰殊听到“金总”两个字,细不可闻地叹了一声。   想起来,他们也算花了些力气,才让彼此不再以“小宋”与“金总”互称,不想一下子又倒退回去了。   “嗯,小宋,”金兰殊说,“怎么你也回来了?”   宋风时说:“我想着快点出方案比较好。”   “嗯。”金兰殊点点头,也不知该说什么。   茶水间里飘满咖啡浓郁的香醇气味,掩盖了宋风时身上“金风”香水那淡淡的兰花气息。   宋风时局促地紧了紧围巾,唯恐香水的气息泄露了自己的软弱。   而金兰殊也是自顾自思考着,需要装酷的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显得比较酷。   作者有话说:没有第91章 。因为之前发了重复的稿子,删掉了一章,所以序号有点不对。 第九十二章   装酷是一门学问。   金兰殊拗了很久的造型,以至于宋风时甚至想送他一本《腰间盘突出的科学养护》。   宋风时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继续工作,甚至想着,既然金兰殊也在,那他索性不离开办公室了。   金兰殊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也颇感无聊,又想去看看宋风时,却又按捺着这股冲动。   要酷一点!   金兰殊这么对自己说。   你是空谷幽兰,应该待人攀登采摘!   金兰殊陷入了一种奇异的纠结之中,这对他来说是从未有过的。   他是那么的志在必得,在公司兵荒马乱的时候还可以指挥若定。   现在却是急得团团转,却又竭力拉回自己最熟悉的状态。   只是,无论何等努力,都徒劳无功。   宋风时好像无法意会他的情迷了。   “嘀铃铃”——   金兰殊看着办公桌上响起的电话,还是愣了几分钟才回过神来。   他接起电话:“谁?”   “老板,您在哪儿呢?”欧文问道。   金兰殊说:“我在公司加班,怎么了?”   欧文便说:“那就好了,我正想跟您汇报工作的事情。”   “什么事情?”金兰殊听着欧文的语气,就知道工作又出岔子了。这个公司之内,无论谁遇到困难都可能着急,但金兰殊从来不会。   金兰殊只想,好像工作上任何的难题都比不上宋风时一人之力制造的谜题使他困扰。   “是这样的,我们不是打算在迪拜开店么?”欧文说道,“但是迪拜购物中心那边好像对我们的品牌没什么兴趣。”   “为什么?”金兰殊感到奇怪,“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我打听到,负责品牌进驻的那个经理好像被周翊翊接触到了。”欧文回答,“你也知道,周翊翊背靠夔龙,这个事情是比我们有优势的。我们打算进驻迪拜购物中心的事情是要办很多手续的,想瞒也瞒不住。大概周翊翊听到风声了,就立即行动。”   金兰殊闻言气得咬牙冷笑:“就他周翊翊这样子,还想搞垮我们‘云想’呢?我们‘云想’要是倒了,他这条‘跟尾狗’岂不是都不懂得怎么做生意了?”   欧文无奈说道:“可是怕他有财有势,可以截胡!”   金兰殊却说道:“你是怎么知道他截胡的?”   “我也是听朋友说的。我朋友是在棕榈酒店做接待的。昨天,‘霓裳’公关部的人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准备好贵宾服务招待来自中东的来宾。我朋友负责接待,便知道对方是购物中心负责招品牌的负责人。”   金兰殊一拍大腿:“既然你朋友负责接待,那不如让他搞得对方很不愉快,影响对周翊翊的印象,这不就行啦?”   欧文心想:你有病吗?   欧文笑笑,解释:“这可是贵宾啊,我朋友要是搞砸了,不是会丢饭碗吗?”   “不就是一份酒店接待的工作吗?没了也没什么可惜的。”金兰殊的语气相当让人不快。   欧文心想:操你妈啊……   “虽然不是什么很厉害的工作,”欧文保持微笑解释道,“可他也是靠着这个养家糊口呢。”   金兰殊问道:“我给他一百万,做不做?”   欧文一听,道:“哎呀,您不早说嘛……”原来老板还是上道的,刚刚日错他的嬢了,稍感抱歉。   听到这个数字,普通的工薪一族谁不动心呢?   欧文直接找到了朋友,当面跟他说:“多谢你给我们这个信息,我们金总很高兴,决定给你一个红包。”说着,欧文给了对方一个厚厚的红包。   “哎呀……这多不好意思啊……”那朋友一边推拒着一边掂量着红包的厚度,没推两下就赶紧把红包揣兜里了。   欧文看着朋友这个态度,就放心了,因为对方显然是贪财的。   “是这样的,我们老板还希望您再顺便帮一个忙……”欧文低声说,“就是触怒客户,搞砸他们的接待会……”   “这可不好吧,”朋友面露难色,“我可是专业的,这么重要的场合我怎么可能搞砸?”   欧文低声说:“五十万。”   “我可是专业的。您想搞多砸,我就搞多砸!”   欧文心想:我这个朋友真的很便宜啊……本来还想着价格开低一点,可以慢慢讲呢……   欧文都想着要不要“中间商”挣点差价了。   当然,欧文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并不打算挣这个差价。   他干咳两声,说:“五十万只是头款,事成之后再给五十万。”   “谢谢大哥!”朋友点头不迭,“您真是个大好人啊!”   于是,得知了客户的宗教信仰后,朋友就在客户的餐食里放猪肉,床头柜里放圣经。   客户看到这些东西,气得要死,跑去找招待算账。没想到却在转角听到那位朋友在对旁人说:“随便啦!周翊翊他们也说了,这群中东佬都是暴发户,什么都不懂的,不知道艺术没,只会认钱,他们‘霓裳’那么有钱,肯定能把合作拿下来……”   朋友看到了客户之后,也不心慌,用英文说:“How are you today,sir?”   客户气得要死,骂道:“神经病!我是中国人啦!不就长得比较黑吗?”   其实朋友也打听过,这个客户名叫王宛,是个中国人,在迪拜工作很久,专门负责接洽与中华区的工作。所以,刚刚那些坏话他都听得透透的了。   正值王宛被气得要死要活的时候,“云想”这边的负责人就找上门来了。   宋风时与王宛的对话意外地顺利。   宋风时甚至觉得很不可思议。   王宛说:“我看你们看起来就比较有诚意!”   宋风时回到了公司,跟金兰殊汇报了一下:“对方看起来还是有意向和我们谈合作的。”   “那就好。”金兰殊点点头,说,“做得不错。”   宋风时冷不防被夸奖了一句,居然觉得不好意思。   宋风时没想到这个事情进展得相当顺利。宋风时提出另外安排酒店给王宛别住,王宛也立即答应了。   宋风时便让欧文帮忙订酒店。欧文看到王宛的信息,便笑着说:“看来金总那一百万花得值得啊!”   “一百万?”宋风时怔愣,“什么一百万?”   欧文睁圆了眼睛,意识到了什么,立即说:“没、没什么……”   宋风时也意识到了什么。   欧文干咳两声,说:“好了,我去安排订酒店了……”   宋风时却拉着欧文,说:“你讲清楚,到底什么一百万?”   欧文苦笑两声,说:“您可别为难小的了。这种事情,金总不告诉你,我哪敢说?”   宋风时闻言,见欧文一脸苦相的,也不欲为难他,便说:“好,你不说,我自己去问金总。”   “你要是问他,可别说是我说漏嘴的……”欧文小心地要求道。   “当然不会,但我看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应该不多,”宋风时说,“他应该很容易猜到是你吧。”   欧文被这么一说,也立即觉得有道理。这件事情,居然连宋风时都不知道,那么说来,很可能欧文是金总之外全公司唯一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呢。   要是消息走漏了,金兰殊用脚趾头都猜得出是欧文啊!   欧文立即说:“那、那你别去找金总,我自己跟你说了吧……”   宋风时点点头,说:“你说。”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周翊翊先安排了接待王宛。我们这边花了点小钱,买通了接待的人,搞砸了他们的合作。”欧文说,“就是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宋风时忽然有些失落,“那么说来,并不是我的方案打动了对方,让对方放弃了和‘霓裳’的合作,而是因为你和金总做的手脚?”   “什么做‘手脚’?”欧文说,“周翊翊三番四次偷方案、截胡就不算做手脚吗?商场上哪有这么多光明磊落的?兵不厌诈啊!”   “我知道,我明白,我理解。”宋风时语气变得有些焦躁,“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要被排除在外?”   欧文一怔,说:“可能是因为金总想让你高兴吧!”   宋风时苦笑:“他想让我高兴?”   “当然!从以前让你做策划,提示贾克琳帮你改方案,到现在……金总真的为你做了很多事,我都看在眼内的。”欧文顿了顿,又说,“当然,他做的事情不是件件都讨人喜欢,加上他这个人表达能力只有在骂人的时候能发挥,但是呢……他应该是很喜欢你的吧!”   应该是很喜欢你的吧……   宋风时的心像水上的小舟被风吹了一样摇摆不定的的,涟漪荡漾,波纹微微。   快下班了。   宋风时将打印好的材料递送到了总裁办公室。   金兰殊接过材料,说:“行了,你先下班吧。这几天你天天加班呢。”   宋风时却忽然说:“下班的时候去喝杯东西吧?”   金兰殊手里的笔都握不稳,哐当一下掉在地上。   “啊?”金兰殊的嘴张了张,像一条没脑子的金鱼。   宋风时看他这样好笑:“不庆祝一下吗?”   金兰殊昂着头,说:“嗯啊……”我还要装酷吗?   宋风时说:“别担心,我不是找你复合的。”   金兰殊的心立即泛酸了。   宋风时和金兰殊到了附近的一家清吧里坐着。金兰殊给他点了一杯马天尼,又给自己点了一杯。宋风时说:“为什么给我点马天尼?”   金兰殊怔了怔,说:“好像我们毕业之后第一次重逢,就给你点了一杯马天尼吧。”   宋风时心神一荡,没想到金兰殊还记得。   金兰殊看着杯中的橄榄,一手拿了过来,说:“你就别吃橄榄了。我记得上次你还吃橄榄噎着了,要不是我一个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你说不定就背过去了!”   想起那段经历,忽然就不浪漫了呢……   宋风时甚至觉得有点头疼,强笑着说:“是……您真是我的大恩人啊!”   金兰殊点头,说:“那可不?”   宋风时纠结了半天,忍不住问:“可是你为什么要给我送那杯马天尼呢?”   这个疑问其实藏在了宋风时心里很久了。   那时候,宋风时已经多年没见过金兰殊,也从不曾肖想他。只因他知道金兰殊已经事业有成,容貌又那么出众,他自己是高攀不上的,就当成记忆中的玫瑰好了。   要不是在那一个夜晚,金兰殊给他点了一杯马天尼…… 第九十三章   可能酒是可以熏软愁肠的,半杯马天尼入喉之后,宋风时的目光都变得柔和湿润,好像雨后的泥土,从坚硬化得松软。   他就是问这么一句:“你为什么当初要给我点一杯马天尼?”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是一个拷问似的口气。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带着几分仿佛责备的语气。   就像这是一件错事一样。   要不是金兰殊给了他那杯酒,便不会有之后的缠绵,便也不会有妄想了。   没有妄想,就不会有恐惧、怀疑和憎恨。   当然,也不会有爱。   宋风时认真地问了这么一句话。   金兰殊被宋风时的认真所触动了,甚至能看见宋风时眼底的复杂情绪。   “因为……”金兰殊顿了顿,说,“因为我看见你了。”   宋风时睁了睁眼睛,好像听不明白这句话一样。   金兰殊也是喝了酒便会变得比以往坦诚的类型。   他啜着酒,头脑微醺,眼前是他的心上人。   金兰殊便悠悠一叹,说:“因为我看见你了。我看到你一个人坐在酒吧的角落,我一开始还以为自己认错人了。哪有这么好的运气?刚回国就碰见你了?然后,我发现真的是你。更幸运的是,你的对面没有人坐。所以,我想,我一定要坐到你对面的位置去。”   “幸运?”宋风时斟酌了这个字眼,“你觉得遇见我是幸运的事情吗?”   “难道不是吗?”金兰殊问,“你难道不会也觉得遇见我很幸运?”   宋风时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呐呐半晌,才说:“所以,你这么多年来还是记得我的?”   “我脑子又没毛病,为什么会记不得?”金兰殊的话又变得尖刻起来。   宋风时刚有点喜悦也被这话语给冲淡了:“那也是,你脑袋好得很。那我问你,以前宿舍住我们旁边的是谁吗?”   金兰殊立即脸露难色:“我为什么要记得不相干的人?”   “所以,我还算得上是‘相干的人’吧。”宋风时笑笑,也不知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我喝醉了之后,你是清醒的吗?你和我一起……是清醒的吗?”   宋风时还是很在意,他们是怎么开始的这件事情。   金兰殊说:“我当然是清醒的。太醉也干不动啊。”   真是大实话。   宋风时睁大眼睛:“那你为什么要和我过夜?仅仅是因为喝酒碰上了合适的人吗?”   “这跟喝酒没关系。”金兰殊回答,“仅仅是因为碰上了合适的人。”   宋风时的表情在昏暗的灯光里暗淡着,情绪相当的暧昧不明。   金兰殊忽然想起了什么,懊恼地说:“你是不喜欢我说你是‘合适的人’,对吗?”   宋风时苦笑:“对,因为‘合适’可以有很多个。”   “胡说。”金兰殊断断不能同意,“你听说过‘榫卯结构’吗?合适的榫卯就是合适的榫卯,多了一点、短了一点都是不成的。”   宋风时怔忡半晌,说:“你从未这么跟我解释过。”   “你也没有这么问过吧?”金兰殊的语气里不免多了些怨愤,借着喝下肚子的酒气抒发,“你之前说我不讲喜欢你,可你不也从没讲过喜欢我吗?就分手的时候说了一句,说完就分了,气死老子啦!那还不如不说呢!”   宋风时一时间也哑火了。   他竟然被金兰殊这没头脑的话给说服了。   金兰殊越说越气,越说越觉得自己不值当,甩下一张大钞放到吧台上,说:“算了!走吧!别喝了!”   宋风时便与金兰殊一同离开了酒吧。   二人沿着江边漫步,江风吹来,也让二人清醒了几分。   金兰殊想起一个实际的问题,便说:“你现在住哪儿?”   宋风时闷闷回答:“X酒店。”   “你怎么不住好一点的酒店呢?”金兰殊说,“那儿多寒碜。”   宋风时说:“我住酒店公司也不报销啊。花那个钱做什么?我还在找房子呢,等找到合适的就会搬去住了。”   “你自己不是有房子吗?”金兰殊问。   “这不是租给我妹妹住了么?”宋风时又说,“况且,我想现在攒了点钱,也可以买第二套房。”   金兰殊点头:“多买套房子也好。反正你别的地方也不爱花钱,应该攒挺多的。那辆小破车开那么久,我也替你怪不舒服的。本来打算下个季度给你配辆新车的……”   宋风时昏昏沉沉地听着,心里却忽然一个激灵,只觉得他们好像聊着聊着就似回到了情侣的状态了。   “不用了,哪好意思?”宋风时赶紧擦了擦额边的汗,说,“别的总监都没配车呢,就我配新车,别人看了怎么说?”   “我这不是说‘本来’么?”金兰殊说,“也没真要给你配。”   宋风时真的是一口血哽在喉咙不上不下。   金兰殊招了辆出租车,和宋风时一起坐了上去。金兰殊对司机说:“去X酒店。”   宋风时问金兰殊:“你不回家吗?”   “先送你回去吧。”金兰殊说。   宋风时笑笑,说:“两个大男人,哪有什么送来送去的?”   “你说的也对,”金兰殊点头,看着夜晚空荡荡的街道,答,“这不是截不到别的车么?”   宋风时也是一口老血哽在喉头了。   出租车司机把二人载到了X酒店。车子到了酒店门口,宋风时便准备下车了。   金兰殊却拉住他:“不请我上去喝杯咖啡吗?”   成年人都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宋风时不自觉腹诽:玛德,这哥们儿真的满脑子都是那档事。   宋风时的嫌弃也写在脸上了:“你刚刚不说了我住的酒店寒碜么?哪好意思招待您这位贵客?”   金兰殊也耸耸肩,说:“我可以忍耐的。”   “你可以,我不可以!”宋风时推开计程车的门就要下车。   金兰殊也是急了,酒也喝了不少,忘记了自己要“装酷”、是“空谷幽兰”,不假思索的就拉住了宋风时的手:“为什么不可以?你到底要怎样才不闹别扭了?”   宋风时脸都气青了:“你到现在还觉得我只是在闹别扭吗?”   “难道不是吗?”金兰殊说,“你明明还喜欢我,迷我不迷得不行……”   金兰殊正要说下去,就听到司机在按喇叭。   司机没耐心地说:“你们走不走啊?还要在这儿演一集偶像剧呢?”   金兰殊和宋风时便立即下了车,看着这辆计程车绝尘而去。   “现在的司机服务态度那么差!”金兰殊还挺不乐意的。   宋风时也是有点头疼,只说:“行了,这个点这附近不好拦车啊。你会不会用APP叫车?我帮你叫一辆吧。”   说着,宋风时就打开了叫车APP,帮金兰殊叫了一辆网约车。   金兰殊却嘟囔说:“你真的不留我喝咖啡吗?”   宋风时白金兰殊一眼:“我的酒店很寒碜的,房间里没有咖啡机。”   金兰殊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一样:“你蒙我吧?什么样的酒店房间里会没有咖啡机?”   宋风时也不想回答他的弱智问题。   金兰殊又说:“行吧,那mini bar里总有罐装咖啡吧?”   “大晚上的喝什么咖啡!”宋风时反驳,“而且阿姨应该在家等你吧。”   “管她呢。”金兰殊表现出一个不孝子应有的态度。   宋风时无奈一叹气,见一辆奥迪A6L从转角转来,看车牌号也就是APP上招到的那一辆。司机把车停在路边,下来笑问:“是两位招的网约车吗?”   “是的。”宋风时指着金兰殊,“这位先生要坐。”   穿着黑西装的司机便下车,为金兰殊打开了后座的门。   金兰殊却不乐意:“我到底是哪里做得不够?你非要赶我走?”   今天宋风时主动约金兰殊下班喝酒,金兰殊还很开心,以为自己的“装酷”策略奏效了呢!   宋风时一叹,说:“你怎么非要找我呢?”   “这不是只有你合适吗?”金兰殊还是忍不住用了“合适”这个词语。   宋风时说:“那你找别人,说不定也合适呢?”   “不可能!”金兰殊斩钉截铁地说。   宋风时怔了怔:“为什么不可能呢?”   “为什么……”   金兰殊竟然也不懂,只说:“可是,你也不会找别人啊。”   “你怎么就知道了?”宋风时有些赌气地说,“难道我非要吊死在你一棵歪脖子树上?”   金兰殊一脸震惊:“我怎么是歪脖子树?我还不够优秀吗!”   “对,你优秀,你太优秀了。”宋风时冷笑,“你永远都表现得那么不可一世,狂妄自大,认为自己比所有人都强。你从来不考虑我是在什么位置上的,还擅自为我做决定,对我隐瞒很多事情。如果我只是你的一个下属,你这么做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我们是交往中的话,你这样做真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吗?那我觉得,宁愿你永远是我的领导,那还省心一些。大家也别想着谈恋爱,就一起挣个钱那还高兴些。”   金兰殊懵住了:“我……我表现得不可一世?”   “咳咳。”司机说道,“请问还要上车吗?”   金兰殊瞥了司机一眼:“你先打表吧。”   司机立即笑道:“好的,先生!”   司机坐回车上,打了表后,又说:“我在车子里等两位可以么?”   金兰殊说:“你别说话。”   司机笑着点头。   宋风时抄着手说:“你怎么还不上车?你知不知道这个车型很贵的!”   金兰殊一脸无所谓的说:“可是我有钱啊。”   宋风时还真的被噎着了。   宋风时扶着额头,说:“那你到底想说什么?”   金兰殊却说:“你觉得我态度不可一世,所以才不满意?那上次我追车追了一条街,还拉着你示爱,你都觉得不可一世、高高在上吗?”   “我当然是感动的……一开始的时候。”宋风时也坦白回答,“可是呢,你只是觉得这样很聪明而已!”   “我……”金兰殊顿感对方不可理喻,“我……我他奶奶的聪明也不行啊?我聪明我有什么办法?我天生的啊!”   宋风时气得一句话说不出来。   司机在一旁叹道:“哎呀,年轻人,就该为爱情做一回傻子啊!”   金兰殊扭头瞪着司机:“不是叫你别说话吗?”   司机立即道歉:“对不起。”   金兰殊却想了想,问宋风时:“你倒是宁愿我做傻子,是吗?”   “嗯?”宋风时竟也有些不知所措。   金兰殊忽然打开了车门,将宋风时推入了后座,“啪”的一声把门关上,对司机说:“司机,开车!”   “好的。”司机立即把车开了。   宋风时还没反应过来,车子便开走了。   “你……你干什么?”宋风时根本没反应过来,摇下车窗往后看,却见金兰殊在背后追着。   今天是工作天,金兰殊穿着一身西装,腰部和腿部都紧绷,动作舒展不开,便四肢僵硬地在背后追着。   司机很上道地把车开得不紧不慢。   金兰殊也因此得以可以跑到车窗边,和车子的速度保持一致。他满头大汗,一边喘着气,一边咧着牙问宋风时:“怎么样?……我……我这样傻不傻?”   作者有话说:进入完结倒计时了…… 第九十四章   宋风时被这一出突如其来的“追车戏”弄得目瞪口呆。   他根本还是懵的。   司机在一旁还打开了车载音响,播放了抒情的浪漫音乐,试图营造不凡的气氛。   宋风时一时间也不知道该笑出声,还是说应该哭出来。   “我这样够傻吗?”金兰殊这么问他。   宋风时总算回过神来,嘴角忍不住弯起来,眼睛却有些湿润:“还行吧。”   金兰殊一边追着,一边急喘气,似乎有些疲惫。   司机看到后视镜里金兰殊的疲态,便降速,把车开得和慢跑速度差不多。   这真的很傻了。   谁说这样不傻呢?   司机、金兰殊和宋风时三人都挺傻的。   还好现在是深夜街头,没有什么人能看见。   要不是没什么人能看见,要不是金兰殊喝了几杯……   当然,最要紧的是要不是因为宋风时……   金兰殊还真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宋风时捂着脸,不知是哭是笑,脸皱成一团,像捂着一个起褶的包子。   金兰殊呼呼两下,才吸足了氧气,说:“那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那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这句话真的是典型的金兰殊做派。   他试图修复和他人的关系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用这句话。   他之前也和宋风时讲过类似的话,这样一句话,配上金兰殊的语气,足够把他的一切努力抹杀。   但是,此刻的金兰殊气喘吁吁的,语气弱得浮萍似的,说这种话反而不显得可气了,却是有几分可爱。   金兰殊的脸像虾一样,可能是被酒气蒸得红红的,也可能是因为跑步。   他脸颊的温度上升,舌头打结,迷迷糊糊地眯着眼,迎风跑了两步,不甘地说:“跑不动了!”   说着,金兰殊便站住了,在原地大口大口地吸着氧气。   司机将车停下来了,并下车帮宋风时打开了门。   宋风时没有犹豫,便从车子上走了下来,缓缓地走到了金兰殊的身边。   金兰殊看着宋风时,仍在喘着气,哈呼哈呼的,像只刚跑了千米的犬。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   金兰殊缓了一会儿,才站直了身体,说:“你还在生我的气,是吗?”   宋风时却也说不出一个“是”。   “我也气我自己!”金兰殊忽而暴躁起来,挠了挠自己的头发,“你说,为什么别的男人装酷就惹人爱?我却惹人烦?听说恋爱中的男人都很可亲,但我却让你觉得不可亲近!这是什么道理?真的是我的问题吧?虽然我根本不想承认是自己的问题……但是……但是真的是我的问题吧!”   金兰殊一番乱揉,将他头上原本梳得整齐的背头都揉成乱发了,身上整齐的西装也因为一路的奔跑而起了褶皱、染了汗水,浑身散发出一种粗乱的狼狈感。   可大概金兰殊长得实在太好,又或者是宋风时情人眼里出西施,此刻乱服粗头的金兰殊真的是尤其美丽,仿佛花月正春风。   宋风时的心扑通扑通的跳。   “其实我也一早知道,别人看我不太像恋爱中男人的了。”金兰殊一脸颓丧,“我做不到像一个恋爱中的男人那样,却为什么也做不到像一个普通的失恋的男人那样呢?喝喝酒啊,唱唱歌,找两个朋友吐吐苦水,一个星期后就能走出阴影了……”   宋风时呆呆地看着金兰殊。   “可是我不能啊!”金兰殊忽然用力地摇晃宋风时的肩膀,“我走不出你这个阴影!”   说着,金兰殊竟然还哇哇大叫起来:“怎么办啊!苍天啊————————”   宋风时原本还有些感动,却见金兰殊忽然发起酒疯来,赶紧捂着他的嘴:“你发什么疯?”   金兰殊却骨碌地转着眼珠,问道:“你不是喜欢我傻吗?”   “偶尔犯傻还行,别耍智障!”宋风时教训道。   司机一直站在车子旁边,不远不近地看着两位尊敬的客户。待宋风时拉着金兰殊到达车子旁边时,司机还主动帮二人开了车门。   司机笑着问道:“两位是直接回去目的地呢?还是先兜兜风?”   “直接回去吧。”宋风时说,“好晚了。”   司机和宋风时、金兰殊确认了目的地的位置,便往他们的花园洋房开去。   司机见他们的住址,便知道是洋房区,便暗道:有钱人果然就是比较无聊,专门叫辆豪华车来陪他们耍花枪呢……   金兰殊却说:“先回去X酒店吧。”   “为什么?”宋风时不解。   金兰殊说:“你顺便整理整理行李,收拾收拾跟我回家。”   宋风时嘟囔说:“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跟你回家了?”   金兰殊便道:“我们不是复合了吗?”   宋风时一时也不好拒绝,也不好答应,只说:“我也没这么说。”   “那你现在说吧!”金兰殊又回复到了那个霸道的样子。   宋风时却也没说话。   金兰殊便说:“那我替你说了。咱们和好了,以后别提分手了!行了,那司机,绕回去X酒店吧!”   “没问题。”司机便立即绕道回去了。   宋风时看金兰殊条理清楚、口齿也相当清晰,完全不是刚刚那个疯疯癫癫的样子。   宋风时狐疑说:“你刚刚撒酒疯是借酒装疯吗?”   “没有。”金兰殊打哈哈,“酒不醉人!”   宋风时瞥了金兰殊一眼,忽而低声问道:“那你是真的因为喜欢我才和我在一起的吗?”   这话说得很低声,却也动听,似叶底黄莺啼叫。   金兰殊也低声答:“是的。你也是吧?”   “那当然。”宋风时也低声答道。   二人喁喁低语,为了听见对方说话,都凑得很近。四目相投之下,又忽而两心相交,嘴唇便凑在一起了。   司机干咳两声,摁了摁系统的提示,车厢里立即响起动听的女声:“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本次服务全程录像录音……”   宋风时和金兰殊就跟在校园里亲热却突然看到班主任经过的未成年学生一样蹦跶似的弹开了。   他们憋着憋着,也不好意思说话了。   车子开到X酒店,二人便下车了。   司机心想:这两人那样子,上了酒店还愿意下来吗?   然而,司机转念一想,要是他俩不下来,我不是可以一直收费?   没想到金兰殊回头跟他说:“行了,你先走吧,不用等我们了。”   司机忙说:“没关系、没关系,我可以在这儿等。等多久都行。”   金兰殊说道:“不用了,你回去吧。”   说完,金兰殊就跟着宋风时上了电梯了。   “这个司机态度挺好的啊。”金兰殊回答。   宋风时没理会这话,只说:“嗯,我用我的手机帮你叫的车,车费我先垫付着,回去我找财务报销。”   “可以。”金兰殊满不在乎地点头。   二人到了宋风时的酒店房间,金兰殊环顾四周,发现这儿的布置还是比想象中好的。是一个单人间,地方不大,但还挺干净明朗,橘黄色的灯光打在浅驼色的墙壁上,有一种温馨感。   “真的没有咖啡机?”金兰殊一边说着,目光落在房间中央的软包大床上,又问,“干吗?”   宋风时真没好气,但说:“想干就干。干嘛还装作要征求我的同意?”   于是,二人就在大床上干了个爽。   金兰殊也是第一次在四星以下的酒店睡觉。   起来之后,金兰殊还是说:“真不行。这床垫,没有水准。”   宋风时白他一眼,说:“王子殿下,你就忍忍吧。明天就回咱们洋房了。”   金兰殊听见“咱们”两个字就高兴,从背后抱住宋风时,蹭他的颈窝。   活像一只大猫。   宋风时有时候还真的觉得金兰殊很讨厌,有时候又真的觉得他很可爱。   总是摆脱不了他的魔咒就是了。   第二天,宋风时就在金兰殊的监督之下将交友状态改回了“名草有主”。   “别给那个刘易斯那么大希望!”金兰殊说,“免得他这个小贱人扑上来。”   宋风时每次听到金兰殊说“小贱人”三个字都觉得头疼,但也只得笑笑,说:“说起来,刘易斯也打算在迪拜开店啊。说不定我们可以一起去和王宛谈,说不定得到的价钱会更好。”   金兰殊听到“刘易斯”就不开心:“你以为这是黑社会讲数吗?多个人去就能谈个好价钱?”   “我只是想着规模效应吧……”宋风时又说,“再说了,我们这样以联盟的姿态去谈,拧成一股绳,话语权就算不会比较大,也好过和周翊翊那种互相抬价较劲的方式吧。”   金兰殊倒是被说服了,却说:“可是,我们这样的小品牌固然想拉拢大树去谈判。但‘上苑春’本身就有大树靠着,他去谈价格是很有优势的,倒是没别要带上我们这样的拖油瓶。”   “既然你也觉得刘易斯能掌握更大的优势,我们跟他一起是沾光,”宋风时提议,“那为什么不试试呢?就算失败了也没有坏处。”   金兰殊却道:“可是……他会不会想潜规则你呀?”   宋风时真是无奈了,苦笑说:“他也没有绝望到要潜规则才能泡到男人的地步吧!” 第九十五章   为了表示自己和刘易斯没有“奸情”、是清清白白的,宋风时是回到办公室里,再次向金兰殊正式提出:“我们需要联系‘上苑春’一起去谈吗?我觉得我们可以开一条‘中国风风景线’,就在fashion **enue那边……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效果。”   “如果是中国风的品牌都聚在一起的话……”欧文皱眉,“那不是还得叫上‘霓裳’?”   金兰殊说:“‘霓裳’不是已经搞砸了和他们的合作了吗?我们和‘上苑春’算是比较大的两个品牌了,我们甚至可以再联系几个更小的品牌,组成一条风景线,说不定确实有不错的效果。刘易斯每天都说要弘扬文化、欢迎新公司加入、振兴市场,口号叫得这么响,他应该不会不答应的。”   金兰殊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冷静自持,分析得很有条理,完全不像昨晚跳起来就骂刘易斯“小贱人”的样子。   看来,金兰殊果然是公私分明。   就算私生活里觉得刘易斯是“小贱人”,但公事上还是比较理智的。   “那这样的话,我就先写个方案吧。”宋风时说。   金兰殊说:“你可以先试试跟刘易斯接触,探探口风,再写方案,免得做无用功。”   宋风时一怔:“我去和他接触?”   他还以为金兰殊会吃醋呢。   没想到,金兰殊非常镇定地说:“你负责这个项目,当然是你去接触。”   宋风时说:“好的,我再想一下……”   欧文又说:“说起来,王宛那边已经将草拟好的合同和保证书,准备发了过来了……要跟他说计划有变吗?”   “我们的计划八字都没一撇呢,先别声张。”金兰殊说道,“先叫他把该有的文件都发过来给我看一遍。”   “好的。”欧文点头答应了。   宋风时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按照金兰殊的吩咐,发了信息给刘易斯:“我们这边认识了一个迪拜购物中心的负责人,在谈开店的事情。说起来,你有没有兴趣也在那边开店呢?”   刘易斯很快回复:“这个主意好像不错,但我刚刚才在巴黎开店不久……”   “嗯,是这样的,我们觉得可以在那边搞个‘中国品牌的角落’,看能不能形成规模效应。”   刘易斯显然有些感兴趣:“这个主意看起来不错,但还需要坐下来详细谈谈吧。”   宋风时便跟金兰殊请示:“我能单独和刘易斯出去喝一杯、谈生意吗?”   “不可以!”金兰殊横蛮地说,“至少要叫上我吧!”   宋风时心想:就你这嘴,见面真能谈好生意吗?   于是,宋风时旁敲侧击地说:“那么说吧,你和他见面的时候说话能客气点么?”   “我什么时候对他不客气了?”金兰殊反问。   宋风时还真是无言以对。   “我觉得我们还是别一起去吧。”宋风时思考了半天,“你要是不喜欢我和他单独见面,那么我叫上欧文?”   “难道欧文比我更优秀吗?……明明我才是公司老板啊!”   可是,考虑到刚刚才和宋风时复合,金兰殊就算不大高兴的也都答应了。   宋风时带着欧文前往了约定的地点——一家酒吧。   宋风时原本提出去“上苑春”的工坊,这样比较方便刘易斯。另一方面,他也想去这样“公开”的地方,免得惹金兰殊生疑、刘易斯误会。   然而,刘易斯却说:“我的工坊乱七八糟的,不适合商谈。而且,时间约到了晚上了,我作为老板要是留在公司太晚的话会给一些员工压力,他们可能看到我没下班就也都不敢下班了。”   宋风时便觉得:刘易斯真是个好老板啊!怎么这么体贴!还担心员工不敢准时下班!   于是,宋风时和欧文便到了“上苑春”工坊附近一家休闲的酒吧等待刘易斯。   刘易斯很快到达了这儿,还脸带抱歉:“不好意思,工坊那儿有点事情,耽搁了一阵子。”   “没关系,我们也没有等很久。”宋风时笑着答道。   他们知道刘易斯将会面约在酒吧这样不正式场合的用意。这就是表明刘易斯对此的意向其实不是很大,只想以非正式的、轻松的状态与他们交谈。而选在灯光这么昏暗的地方,也表明了他不想看什么方案书、策划书。   所以,宋风时也索性没带这些文件,穿着休闲的服装,看起来也像是随便聊天的样子。   欧文倒是个无所谓的人,他大概知道自己来就是负责做电灯泡的。   宋风时和刘易斯闲聊几句,便讲起了这个建立国风角落的理念。刘易斯却说:“话虽如此,如果是这么大的动作,我也需要跟母公司那边商量才可以。”   “当然。”宋风时点头,“我们只是谈一个雏形,看你是否感兴趣。”   刘易斯笑着回答:“不是不感兴趣的,只是有些疑虑罢了。”   “有疑虑的话我们可以慢慢谈。”宋风时露出非常有耐心的样子。   二人便开始谈论起一些细节来,欧文觉得有些无聊,但依旧保持微笑。   也是无独有偶,酒吧里此刻坐着的还有一个他们的熟人——周翊翊。   周翊翊原本打算大展拳脚,抢夺购物广场的好位置,没想到这事情居然搞砸了。   他觉得不对,打听得知是一个酒店的接待员得罪了王宛。酒店经理充满歉意地和周翊翊解释:“这个接待员已经是非常有经验的了,以前也总是零差评的,我们才选用他来接待贵客的。谁也没想到他会出这么大的差错。他本人也已经引咎辞职了。”   周翊翊却抱着很大的怀疑:“他既然是很有经验的,怎么会忽然犯下那么愚蠢的错误?”   这个酒店经理也说不上来。   反常即为妖。   周翊翊又听说,王宛被开罪之后立即就被宋风时联系上了,还让宋风时安排换了酒店。他更加觉得背后有鬼,便让人查探,发现招待员辞职之后竟然没有找新工作,还悠哉悠哉地去了欧洲旅游度假。这里头必然是有问题的。   于是,这天,周翊翊便约了宙哥在这个酒吧。   宙哥是附近一个专做非法勾当的混混头子,接到了周翊翊的单子,便来跟他说:“已经帮你查到了,你说的那个酒店招待户头里被分批打入了100万。所以他有钱了。”   周翊翊仿佛不意外,只问道:“那么,汇款的账号也查到了?”   “汇款的账号是走了很多线的,真要chase的话顶多追到国外的保密account。”宙哥摆摆手,“我劝你别费这个劲儿。因为,你心里其实有了答案了,对吧?”   这和周翊翊当初过钱给露丝,让她出卖“云想”情报一样,走的是保密账户,一般是查不到他头上的。   “果然……宋风时那么快勾搭上王宛了……一定是有鬼的。”周翊翊愤怒地捶桌。   宙哥笑道:“好啦,情报到位了,钱到帐了吗?5万。”   周翊翊直接拿起手机就转账了。   宙哥大惊:这人是傻X啊,都不还价的!   为此,宙哥大喜,说:“这样吧,要不然你给我二十万,我帮你出气?”   “怎么出气?”周翊翊感兴趣了。   宙哥说:“你说的那个宋风时啊,我找人揍他丫的!”   “好啊!”周翊翊感到很愉快,“但别人会不会找到我?”   “不会!”宙哥拍着胸口,“我们做事很有数的,二十万!”   “二十万就二十万!”周翊翊喝了两杯,也涌上脾气了,一冲动就答应了。   宙哥心想:真是个煞笔啊!二十万在小地方都能买凶杀人了。这傻子真是不懂行价啊……早知道我开价五十万。   二人酒喝多了,嘻嘻哈哈,宙哥搂着周翊翊的肩,和他称兄道弟起来了。一时又说内急,便一起往洗手间去。   这酒吧内部没洗手间,最近的一个洗手间在后巷,要从走火通道出去的。二人走在走火通道上,只说:“好狭窄。”   倒没想到,真的是冤家路窄。   二人从走火通道打算去洗手间,正巧遇到了宋风时。   宋风时见了周翊翊,也是不乐,但也不想招惹是非,扭头就走了。   周翊翊也喝醉了,大着舌头说:“就……就是他……”   宙哥没反应过来:“什么就是他?”   周翊翊说:“让你打的人啊!”   宙哥点头,说:“别生气啊,哥们,我立即叫人打他,你觉得怎么样?”   周翊翊一怔:“那么快的吗?”   宙哥原本就人脉广,便叫看场子的小弟去揍人。   “这样不会很明显?”周翊翊问,“他们会觉得是我叫的?”   “不会的……”宙哥说,“你放心啦。小弟很专业的,这个看起来就会像是酒后寻衅一样,警察来了也不会怀疑的。”   这时候,宋风时正从走火通道准备回场子里,没想到却有一个大汉迎面撞了上来。宋风时踉跄了两步,也没计较,只想继续往前走。那个大汉却拉住他:“走什么走?你祂妈踩到我的脚了!”   宋风时见对方是个彪形大汉,也不想惹事,便说:“对不起。”   “对不起就算了?”那个大汉原本就是要找茬的,当然不放过,直接就推了宋风时一把。   宋风时白斩鸡似的,哪受得这一推,背部就撞墙上了:“哎呀……大哥,真对不住。”   宋风时明知对方无理取闹,但却不疑心是被人“点相”了,只以为对方喝了酒脾气大,便想着息事宁人,又道了几句歉。没想到对方不依不饶,上来就给他一拳。这一拳打到腹部上,宋风时的胃部立即疼得痉挛起来,弯着腰抱腹。   原来宋风时说去上厕所,走开得久了,刘易斯有些关心,便与欧文说自己也打算去洗手间,便走过来,到走火通道那儿,却见门关上了,外面站着一大汉。   刘易斯皱起眉:“怎么不让人走?”   大汉冷笑:“关你屁事!”   刘易斯心下纳闷,转过头去,便找保安。保安却说:“那可能是在维修吧。”   这宋风时说去洗手间,去了十分钟,刘易斯说他也要去,也去了五分钟。   那个欧文一寻思:“他们都去洗手间干啥了呢?他们要在厕所里怎么了,我可担待不起!”   这么一想,欧文也往走火通道那儿跑了,正好看到刘易斯一脸茫然地站着。欧文便问:“怎么了啊?”   刘易斯说:“走火通道那边守着人呢,我问保安,保安说可能在维修!”   “维修?”欧文一想,眼珠子转两圈,“去你他妈的维修!快报警啊!”   说着,欧文便冲往走火通道那儿去了。刘易斯也跟着跑,却见那大汉仍守在走火通道旁,厚重的防火门关得严严实实的。   刘易斯不解其意,跟了上来。   欧文急得冒汗:“你还跟上来?不叫你报警吗?”   “报警?”刘易斯拿起了手机,一时也懵住了。   大汉听见要报警,立即怒目圆睁:“你们他妈谁敢报警!”说完,大汉一巴掌拍飞了刘易斯的手机。刘易斯也意识到不妙,正想去捡手机,却被大汉一拳揍翻在地。虽然刘易斯平常有健身习惯,但比起这些打手来真是白斩鸡。   大汉啐了一口,正想补刘易斯一脚,却忽然倒下。   原来是欧文揣了个玻璃瓶,直接从背后敲破大汉的脑袋。   刘易斯根本没反应过来,就看着欧文直接撞开了防火门,捡起地上的江湖打架必备神器——板砖就上了。   走火通道里回荡着欧文响亮的话音:“老子出来混的时候,你们还在吃奶呢煞笔!”   刘易斯站了起来,捡起手机,便打电话报警了。   警察来到现场的时候,发现两个大汉头破血流倒在地上,便拷走了凶神恶煞、一手染血板砖的欧文了。   欧文:操你妈。 第九十六章   欧文坐在了警察局,对面走来了一个穿着制服的年轻男警察。   “那个……”欧文抬起头,看到对方,愣了半秒,“师、师兄……是你?”   警察拉开椅子坐下,打量着欧文:“你不是说改过了,已经做正经人了吗?”   “是啊,我改过了啊!”欧文大感冤枉,“我真的是正经人!我她嬢的……我的意思是,我当年未成年嘛,年少无知,才会觉得做古惑仔很酷的。我已经洗心革面了,我读了个特别好的大学,现在做一份特别正经的工作,我现在就是一个特别正经的人。”   “那你还打架斗殴?”警察冷笑道,“工作不想要了?”   “这个啊……”欧文倒是不徐不疾的,“我相信我老板应该不会介意的,说不定还会奖励我。”   警察目光凌厉:“那你还敢说你的工作很正经?!”   欧文顿感百口莫辩。   而宋风时虽然被殴打了,但也只是受了轻微伤,情况并不严重,不过当时就被警察送去医院了。他先在医院里呆着,警察刚跟他录完了口供,金兰殊就推门走了进来了。   警察便与金兰殊说:“你是他的家属吗?”   金兰殊也说不出一个“是”字,有些尴尬,但却说:“还有没有王法了?怎么就打人了呢?”   警察说:“打人的也受伤了,你们自己调解一下吧。”   金兰殊听见这个说辞就生气,瞪大了眼:“怎么调解?你看看人都伤成怎么样了……”说着,金兰殊看着宋风时脸也肿了,手上缠着绷带,那心急上火的呀。金兰殊握住宋风时的手,说:“哪儿疼?”   宋风时唯恐金兰殊控制不住脾气、朝警察发火,便立即转移话题,说道:“欧文呢?欧文在哪儿?”   “哦……”金兰殊仿佛才想起来,“他好像让我去保释他了……”   宋风时怔了怔:“那……那你去了吗?”   “我当然是先来看你呀!”金兰殊回答得理直气壮。   宋风时看了看时钟,替欧文焦急,便说:“我没什么大碍,你在这儿也帮不上忙。还是欧文那边比较紧急,你还是先去帮欧文保释吧。”   “欧文在警察局多安全啊,又有茶喝,又有空调吹……”金兰殊嘟囔着。   宋风时便劝道:“好啦,你快去吧……”   金兰殊又看着警察,问道:“那两个混混怎么回事?怎么会盯上我男朋友?”   警察一怔,才答:“那两个都是街头混混,经常打架的,前科累累。按照两边的供述,就是你……你那个男朋友在狭道上撞了他一下,他又正好喝了酒上头,便动手了。”   因为混混经常打架,无论是混混还是宋风时讲述的供词都是一致的,所以警察也没有怀疑。   可金兰殊却觉得奇怪。   警察却先离开了病房了。   金兰殊坐在床边,说道:“你确定真的只是酒后生事吗?你只撞到了一个混混,那另一个是哪儿来的?”   “我……我也不清楚,”宋风时揉了揉酸痛的手臂,“我当时也懵了!说起来,我觉得他有点像是故意来找茬的……”   金兰殊皱眉,又问:“你有没有想起别的细节?”   宋风时凝神想了半天,忽然“啊”了一声,又说:“我撞上混混之前就遇到了周翊翊。”   “周翊翊?”金兰殊一听这个名字就觉得不快,“又是那个麻烦精?”   “是的,而且他身边还有一个看起来很不正派的老男人,后面还跟着几个小弟。看起来就很不像好人……”   金兰殊的脸顿时因为怒气而涨红:“一定是周翊翊做的!”   宋风时却犹豫道:“也不能单凭这个就判断……”   “这个可能性也太大了。”金兰殊咬牙切齿,“我绝不可能放过他!”   宋风时却说:“你这样说无凭无据的,警察也不会相信你。”   金兰殊拍拍屁股,站起来,说:“我也不打算找警察。”   就像金兰殊买通接待员破坏周翊翊与王宛的合作关系,周翊翊也没有办法起诉金兰殊“不正当竞争”,现在,金兰殊也无法起诉周翊翊涉嫌买凶伤人。因为,没有足够证据。   一开始,金兰殊被告知宋风时被殴打受伤入院了,金兰殊整个人都慌了,风风火火地赶来,险些超速撞电灯柱了。到了这儿听医生说宋风时只是皮外伤,才稍微安定了一些。   现在怀疑上了周翊翊是“幕后元凶”,金兰殊那一腔怒火烧到头上,却很快冷却下来,脸色变得深沉,仿佛在盘算什么。   以前就罢了,这回一定得搞死这个大贱人才行……   金兰殊摸着下巴,沉吟半晌,问宋风时:“刘易斯有没有参与到这件事件?”   宋风时一怔:“我……我没注意……我被打了之后都懵了,到医院才算缓过神来。”   金兰殊闻言又一阵心疼的,只说:“我一定会让周翊翊这个贱人付出代价的。”   “不是,你怎么就确定是他……”宋风时还是朴素地坚持着“疑罪从无”的原则。   “周翊翊那混账东西不死都没用。”金兰殊却说,“行了,我先去看看刘易斯,希望他也被打了吧。最好打到骨折。”   宋风时一怔:“你……你那么恨他?”   “那倒没有。”金兰殊说,“战略、战略……”   说着,金兰殊跟宋风时又柔声说:“你好好歇着,我处理完这件事情后就回来看你。”   宋风时从未听见过金兰殊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忽然感觉舌尖似尝到了糖一样。   金兰殊却又指着宋风时的脸颊说:“这也太肿了,不用化妆都能演猪悟能。”   宋风时也真是无言以对,刚刚的甜蜜也一扫而空。   金兰殊又说:“不会以后就这样了吧?以后就长猪头了?”   宋风时的嘴角抽搐,但因为牵动了伤口,便吃痛的“嘶”了一声。   “你看……”金兰殊拍了拍宋风时的肩膀,“你还是别说话了。丑也没啥的,起码让刘易斯看到就不会再惦记你了。以后你就跟我好好过吧。”   宋风时冷冷地说:“太感谢您了。”   “不客气。”金兰殊忽又低头,在宋风时红肿的脸颊上轻轻亲了亲,“那我先走,你好好歇着。你要是不喜欢这儿,我明天就安排人送你去私立医院开个VIP房……”   “不用了,我明天都出院了。”宋风时推了推金兰殊,“你快走吧,欧文还在等着你呢。”   “欧文……?”金兰殊怔了怔,“啊,对啊,欧文……算了,这不重要,我先去看看刘易斯。”   宋风时、两名大汉和刘易斯都被警察送到了这个医院。   宋风时那边通知了金兰殊,大汉则嚷嚷着要告欧文,至于刘易斯,则独自在医院里坐着,谁也没让通知。   刘易斯被踢翻了一脚,揍了一拳,伤势比宋风时轻微多了。不过,他被踢翻的时候崴到了脚,所以行动不便,医生也建议他在医院休息一晚。   他独自在医院里坐着,静静看着书,没想到敲门声响起了,走进来了一个金兰殊。   “是你?”刘易斯相当讶异,“怎么是你?”   金兰殊说:“我看完了小宋,顺便来看你。”   “有心了,谢谢。”刘易斯坐直了身体,勉强笑笑,“我崴了脚,不方便起身……”   “没,你坐着就好。”金兰殊一边说着,一边在床边的凳子上坐下,又说,“这种小医院住得还惯么?要不要安排你转院啊?”   “不必了,我没什么事,休息一晚就行。”刘易斯笑着回答,“感谢你的关心。”   金兰殊搓了搓手掌,说:“你知道是谁搞鬼吗?”   刘易斯一怔,说:“你的意思是……?”   “哪有可能这么巧,刚好一个大汉打人、一个大汉堵门,还有保安打掩护?”金兰殊梳理了一遍案情,越想越觉得不可能,“还有,我们刚得罪了周翊翊,小宋又刚碰到周翊翊和一个混混头子在称兄道弟,转过头就被打了。哪有这么巧的事情?”   刘易斯惊讶地说:“你的意思是周翊翊指使混混伤人?”   “当然啊!”金兰殊拍着大腿说,“他真是人渣!我们可不能放过他!”   刘易斯听到“我们”两个字的时候,微微蹙眉:“说起来,这也是你的猜测而已吧……”   金兰殊却有些不悦,说道:“不是吧,你的性格就那么好,被人揍了都不吭声?”   “我相信警方会处理好的。”刘易斯回答。   金兰殊心想:刘易斯这个人真是……软弱可欺!   刘易斯拿起了杯子,准备喝水,却发现杯子空了,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金兰殊。   “行,我帮你倒一杯吧。”金兰殊接过了刘易斯的杯子,出去装水了。   这小医院的设施确实有点跟不上,金兰殊握着水杯,走了好几圈都没找到直饮水机,去护士站问,护士也爱答不理的。他也生气了,和护士怼了几分钟,护士自然骂不过他的,更生气了,不肯理会他。他索性去医院对面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再带上去病房。   金兰殊拿着矿泉水再次回到了刘易斯的病房,却见病房的房门没有关紧,他便觉得奇怪:“明明我走的时候关严了的。”   他朝门缝一看,却见刘易斯歪在床上打瞌睡,一个身形高挺的男人就坐在床边,正是刘修斯。刘修斯给刘易斯掖了掖被子,关掉了床头灯,便走了出来。   金兰殊退后两步,装作刚回来的样子。修斯从病房里出来,看到了金兰殊,有些惊讶。   金兰殊晃了晃手里的水瓶,说:“刘易斯水杯空了,我给他买了点水。”   “费心了,不过他睡了。”修斯回答得淡淡的,接过了水瓶。   金兰殊和修斯寒暄了两句,却见修斯没什么兴趣聊天,金兰殊寻思,现在跟修斯提周翊翊的事情,恐怕也没法子。毕竟,对方大约和刘易斯、宋风时一个反应“这证据也太不充分了”,倒显得是他乱攀乱咬一样,很没意思。   金兰殊便又折回了宋风时的病房,见宋风时仍在床上坐着,竟然还没睡。金兰殊一边走来一边说:“怎么还不睡?”   宋风时便笑着,说:“你不是说办完事会回来找我么?”   金兰殊一笑,便道:“不是让你先歇着么?”   说着,金兰殊便温柔地抚摸了宋风时的额发。   宋风时便说:“所以,欧文保释了吗?”   “啊?欧文……”金兰殊一怔,“啊……已经安排上了……”   金兰殊仔细一想,确实觉得自己有点不是东西了,人家欧文那么“见义勇为”,现在在局子里面蹲那么久,肯定不好受啊。   金兰殊觉得愧疚,但又不想在宋风时面前认错,便借口工作,去走廊打电话给自己的私人律师,叫他去解救欧文。 第九十七章   欧文成功被保释。   两个大汉被打得很惨,嚷嚷着要起诉欧文索偿。   欧文却说:“你把我朋友也打得很惨啊!这么说,他也要告你们索偿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就当无数吧。”   两大汉想了半天,觉得有点道理,便放弃了纠缠。   金兰殊却觉得这个大汉有古怪,让欧文盯着,看这两个大汉是受谁指使的。   欧文便雇了私家侦探去跟那两个大汉,很快就有了线索,并带着线索回到了“云想”的总裁办公室。宋风时已经出院,便也和金兰殊一起在办公室里讨论公事,看到欧文进来了,便都看着他。   “我已经查到了。”欧文拿出了一张照片,“是一个叫做宙哥的人。”说着,欧文把一张照片放到了金兰殊和宋风时二人面前。   宋风时立即认出了这个人:“就是他!我当晚就是在酒吧看到了他和周翊翊在一起的。”   “那宙哥现在人在哪儿?”金兰殊问道。   欧文回答:“他估计知道自己有份打了刘易斯的事情很容易被查出来,前几天就跑了去国外了。”   “这么灵通的吗?”宋风时也有些讶异。   金兰殊却说:“现在是什么意思?刘易斯打不得,我们小宋就打得?”   说着,金兰殊又是怒气冲天的:“必须要让他吃个教训!”   “他也是收人钱财而已。”宋风时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   “你说得对。”金兰殊点点头。   宋风时讶异金兰殊那么容易被说服。   金兰殊继续说道:“他也是受人指使的,最应该吃教训的就是那个周翊翊!”   欧文便说:“那我们也要雇人打他吗?”   “欧文你说的是什么话?”宋风时听了,赶紧摆手,转过头又劝金兰殊,“违法的事情咱们不能干啊!”   “你放心,我不会这么做的。”金兰殊说,“太便宜这兔崽子了!”   “那……”欧文说,“难道要雇凶杀人吗?老实说,这我真的觉得有一点过分。”   金兰殊坐直了身体,不悦地说:“你们都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是黑社会吗?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我可是个斯文人。”   欧文和宋风时一时都愣了一下,竟然没接住这话。   不过,还是欧文反应比较快,立即说:“对啊!我也是这么觉得的!老板可是正经人、体面人、斯文人,怎么会老想着打打杀杀呢?”   金兰殊沉吟了一下,又问道:“你帮我约一下刘修斯。”   “约他?”欧文又想起之前和宋风时当时想拉刘修斯赞助,却屡屡碰壁的事情了,“他可不一定会答应见面。”   “这次他会的。”金兰殊说,“咱们帮了他弟弟呢。”   欧文咂咂嘴,说:“可不是咱们约他弟弟去酒吧,他弟弟也不会被打啊……”   “诶你这人怎么回事?”金兰殊又上火了,“你怎么说话呢?”   “对不起,我马上去联系刘修斯。”眼看着老板要发火,欧文立马就溜了。   原本,欧文想起刘修斯那个冷淡又高傲的样子,就觉得要黄了。没想到,刘修斯的女秘书却告诉他们,可以约时间谈。   这真是意料之外了。   于是,金兰殊和宋风时就与刘修斯在一处餐厅约了个午餐会面了。   餐厅位于“傲鹰”大楼附近,主要是方便刘修斯来回。餐厅风格相当简约,比较现代化,浅黄色的墙壁,浅灰色的瓷砖,金兰殊和宋风时二人坐在深色实木的桌子旁,等待着刘修斯到来。   “你为什么非要找刘修斯呢?”宋风时问道。   金兰殊却说:“你有没有觉得每次周翊翊找我们麻烦都很容易,每次我们反击都很险?”   “嗯……”宋风时回想起以往每一次因周翊翊而起的风波,都心有余悸,“是的。”   “而且,我们的反击对他来说伤得不重,他很快就能复原了。”   “是这样没错。”   “他复原了,就对我们的恨意更深,更要置我们于死地。”金兰殊对此也颇为困扰,“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他有座大靠山,财雄势大,而我们——旁人看起来或者不错——但对夔龙而言就是小土豆。他们要是打中了我们,我们就变土豆泥了,我们打中他们呢,他们却只是擦点皮。就是这样,所以我们要对付周翊翊,还是得拿大砍刀。”   “大砍刀?”宋风时还在消化这个比喻。   “反正……现在刘修斯就是这把大砍刀,好死不死周翊翊自己还撞刀口上来了!”金兰殊的语气都有些雀跃,“我们一定不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言谈之间,他们听到包厢的门被打开了,便立即停止的对话,站了起身。   刘修斯面带一种不亲切的微笑走了进来,他身边还跟着一个助理。   “等很久了?”刘修斯问道,“我刚刚有些公事,所以来晚了一些。”   “没关系,我们也没来到多久。”宋风时主动地给刘修斯斟茶。   刘修斯坐下之后,又说:“上次我弟弟的事情,真是麻烦到二位了……对了,宋先生受伤不重吧?”   “已经康复了,谢谢关心。”宋风时笑着说,“Lewis呢?他的脚好了吗?”   “还在养着呢。”刘修斯淡淡答了一句,啜了一口茶。   “那周翊翊真是太不地道了。”金兰殊便说,“你说平时对竞争对手那些小动作啊就算了,怎么还打人呢?”   “周翊翊?”刘修斯似乎没听过这个名字,“这是什么人?”   金兰殊便解释道:“这是夔龙集团老板的私生子,‘霓裳’品牌的老板。他和我、还有令弟都是竞争对手。之前他不就和我争过吴郡广场的铺位么?唉,说起来,他这人手真黑啊。给我安过商业间谍、找枪手水军污蔑我的产品有毒……现在还再创新低,居然找黑社会打人!你说,这种人是不是社会的毒瘤?”   “哦……”刘修斯却说,“这么听来,你完全可以举报他、让他坐牢。”   “这不是没有足够的证据么?”   “没有证据,这种话就不能乱说了。”刘修斯带笑说,“小心别人反过来告你诽谤。”   金兰殊说:“只是没有‘足够’的证据,不是‘没有证据’。”   刘修斯便说:“那你有什么证据?”   金兰殊拿出了手机,说:“你加我好友一下,给你发个视频。”   刘修斯说:“你直接用你的手机播吧。”   这还是金兰殊人生头一回被拒绝加好友。   真是丢脸。   但金兰殊还是拿起手机,播放了三段酒吧的监控录像。   从第一段录像中,可以看到宙哥和周翊翊肩并肩地走着,聊了两句之后,宙哥就走开了。第二段,宙哥去和酒店的保安说了两句话,又叫了两个小伙子来。第三段视频,是这两个小伙子中其中一个守在通道门口,打伤了刘易斯的录像。   金兰殊仔细观察刘修斯的表情,又说:“这个宙哥害怕已经跑出国了。但我相信,周翊翊既然买了他的服务,就一定会付钱的。查他们的账户一定能查到东西。不过,这个宙哥不是做正经生意的,要查他的钱银往来应该很难。”   “大概是查不到了。”刘修斯说,“就凭你这录像,根本证明不了什么。”   “周翊翊的嫌疑是洗脱不了的。”金兰殊说,“查宙哥查不到,难道查周翊翊也查不到吗?”   “我又不是警察,哪有这么大的权限?”刘修斯一脸不在意的,“再说了,你讲这么多,无非就是想我帮你去对付你的仇家。我可没这个闲工夫。”说完,刘修斯就拂袖而去了。   金兰殊和宋风时二人就只得看着刘修斯离去的背影。   刘修斯带着助理离开,门也关上了。   包厢里又只剩下宋风时和金兰殊二人面面相觑。   宋风时便说:“看来刘修斯指望不上了。”   “你以为?”金兰殊却成竹在胸的,“我觉得他只是有那种病……”   “什么病?”宋风时大惊,“他有病?”   “对,就是那种‘我一定不要让别人猜到我在想什么’的病。”金兰殊自己也是“患者”,所以很有共鸣,“他和我根本不熟,我却猜到了他的想法,他不习惯这样的事情,所以就故意和我唱反调。事实上,他确实和我判断的一样,已经记恨上周翊翊了。”   宋风时却不太相信金兰殊:“我觉得他好像没什么反应啊。”   “你真是……”金兰殊重重地敲着手机,“他看到刘易斯被打的一段的时候,牙关都咬紧了,你没看到?”   宋风时茫然地说:“没注意这个细节。但是如他所说的,你的证据根本不足够啊。”   “不就还差周翊翊和那个宙哥的转账吗?”金兰殊说。   “不是说查不到吗?”   “我们差不到,他还查不到?”金兰殊还真有些急了,语气都加快,“他刚刚说他查不到,肯定是说谎的。因为查这个东西有点不太合法,他肯定不会承认自己要做这个事情。但如果他是真的关心他弟弟,那肯定会追查的。我们都能搞到那么多线索,刘修斯只会找到更多。只要周翊翊是真的有做过,肯定逃不过。”   “那要是没做过呢?”宋风时还是不确信。   “那没做过就没做过啊。”金兰殊说,“还能怎样?”   宋风时想了想,又说:“就算你猜的都是对,周翊翊真的就是幕后元凶,但他一开始也不想伤害刘易斯的,刘易斯伤得也不重。刘修斯能为刘易斯出一口气,但会出到什么程度呢?你也说了,周翊翊也是有个好爹的,刘修斯未必会把周翊翊怎么样。”   “其实你说得也对……”金兰殊也考虑到这一点,“但是,我觉得能拉拢到刘修斯做盟友,在我需要干死周翊翊的时候有个大财主愿意搭把手,我已经很满足了。我觉得,我一直搞不死周翊翊,就是因为我不够有钱。傅丞那个和平主义者,在这种事情上是指望不上的。但我觉得刘修斯一定很有用。”   宋风时又叹了口气,不知该说什么了。   金兰殊却说:“别管这个了,我们难得空了半天出来,不如去看看电影吧?”   宋风时闻言一笑,说:“好呀。”   他们说是情侣,但也甚少这样约会了。   金兰殊拿着电影票,说:“其实我已经订好了电影票了。”   “什么?”宋风时好惊讶,“所以你一开始就打算和我约会了?”   被这么一问,金兰殊显得有些腼腆:“唉……偶尔搞点浪漫嘛。”   说着,金兰殊又道:“你不是说想看《小王子》吗?我们一起去看吧。”   宋风时确实说过,不过是前些天在办公室里说了一句“太忙了,连《小王子》上映了也没空看”,没想到金兰殊还记得自己偶尔提起了一句话。宋风时有些感动,微笑着接过了金兰殊手中的电影票,却愣了愣,说:“你这个是昨天的票……”   “什么?”金兰殊大惊,“是吗?是我点错日期了?”   宋风时便说:“你怎么不叫欧文订呀?”   “我……我叫他订做什么?我不是想显得用心一点嘛……”金兰殊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宋风时却摇头,说:“没关系了。”   “我现在再去买……”金兰殊慌慌张张地拿出了手机,准备订票。   “没关系啦!”宋风时笑着说,“我也不想看电影。难得休息,不如回家睡觉罢了!”   金兰殊狐疑地说:“真不想看?”   “真不想看!”宋风时故作淡定地说。   于是,金兰殊也挺实诚的,立即和宋风时回家睡觉了,睡了个痛快。 第九十八章   “我还是觉得……刘修斯一定会搞事情。”金兰殊在睡了宋风时一觉之后,得出了这个结论。   金兰殊此刻露着肌肉盖着被子遮住下半身,一手拿着矿泉水瓶,一手摸着汗湿的发尾,发表了他的见解。   宋风时眉头蹙了蹙,说:“所以你刚刚在XX的时候一直想着刘修斯吗?”   ……   真是一个不让人高兴的对话呢。   翌日,他们回到公司的时候,欧文就满脸喜色地迎上来,说道:“有好消息。您知道谁联系我们了吗?”   “是刘修斯联系我们了吗?”金兰殊问。   “那倒不是。”欧文干咳两声,“是刘易斯,他答应和我们合作了。”   “嗯,这也是好事。”金兰殊淡淡地说,“先去草拟合同吧。一天不落实到合同就一天都不算真的。”   欧文点了点头就去做事了。   金兰殊回到办公室后,又点了欧文进来。   欧文赶紧赶慢地走进了办公室,一脸歉意地说:“合同还在修改……”   “我不是问你这个。”金兰殊说。   欧文略略放心:虽然老板是个杀千刀的,但也果然不至于下达命令十分钟之后就催呢。   金兰殊又说:“我看你挺社会的嘛……”   “没有、没有,”欧文赶紧否认,“我一直都是守法公民。”   “啧。”金兰殊满脸不信的,又道,“你既然有门路的话,就去找人盯着那两个揍了刘易斯的傻大个。另外,再去盯一盯刘修斯那个叫做Archie的助理。”   “什么?”欧文挠挠头,“我没门路啊。”   “没门路就自己创造门路!”金兰殊一拍案,“反正,钱少不了你的!”   ——既然都说到钱少不了了……   欧文说:“好的,老板;没问题,老板。”   其实,欧文也确实改过自新很久了,但这不代表他毫无办法,起码跟踪人的任务,约几个私家侦探就能办得到。   没多久,欧文就传回消息:“那俩傻大个被打折腿了。”   “谁干的?”金兰殊问。   欧文回答:“就是那个Archie。”   金兰殊笃定一笑:“我就知道刘修斯是很重兄弟情义的!”   欧文却不知该说什么,半晌问道:“那我还要跟吗?”   “继续跟吧。”金兰殊顿了顿,说,“还有一件事,我们准备和刘易斯合作的事情要完全保密。”   “是的……”欧文点头,“那么,连法务部的同事也不能讲吗?”   “嗯,就只咨询Ken吧,只信得过他。”   “好的。”欧文点头就走了。   金兰殊又打内线电话给宋风时,跟他说:“你和刘易斯谈项目的时候,记得跟他强调,这次合作在发布会之前都要完完全全的保密。就连他妈都不能说。”   宋风时语气中露出显然的困惑:“为什么?”   金兰殊说道:“周翊翊这吊靴鬼,肯定不会放过我们‘云想’的,连找人打你这么阴损的招数都想出来了,那他肯定还有后招。要他知道我们和刘易斯合作了,说不定他反而就不敢搞小动作了。”   “什么意思?”宋风时更加困惑了,“他不敢搞小动作不是好事情吗?”   “平时是,但现在不是啊。”金兰殊说,“我相信,刘修斯已经很不开心了,但大概念着和夔龙还有十亿上落生意的大局,就还没有朝周翊翊开火。但要是他再次踩过界,刘修斯就不不一定会忍耐。”   “夔龙和刘修斯有那么大的生意往来,那么按理说,刘修斯也不会把周翊翊怎么样才对啊?不然断送了生意,岂不是很亏?”   “刘修斯是有在挣夔龙的钱,但不代表夔龙就是他的‘爸爸’。毕竟,这其中主要是铺租生意,夔龙也不能说不租就不租吧。你想想当初我们为了吴郡广场一个铺子花多少气力?就知道,有铺位在手的那个才是‘爸爸’!”金兰殊又说道,“而且,周翊翊只不过是夔龙老板的私生子,都还没认回去呢。刘修斯就不同了,他是‘傲鹰集团’现任掌门人。周翊翊要真得罪刘易斯,而因此惹急了刘修斯,到底是理亏的。夔龙老板也不会为此和‘傲鹰’集团硬碰硬。”   宋风时听得目瞪口呆,半晌只说:“你的意思,就是要通过让周翊翊坑我们来坑刘易斯从而坑周翊翊?”   “没错!”金兰殊打了个响指,“我是不是很机智?”   宋风时默默半晌,只说:“我觉得刘易斯有些可怜……”   “他可怜什么?”金兰殊说,“他那种金樽玉贵的少爷,从多高的地方跌下来都有人兜底的。我们还操那个心呢?”   宋风时也很无奈。   但是呢,虽然觉得对不住刘易斯,宋风时还是默默执行了这个计划,让刘易斯保密。   刘易斯问为什么,宋风时却说:“因为我们之前做了好几个大项目,都遭到同行攻击。所以我们这次打算低调进行,免得再次受挫。”   刘易斯也对“云想”之前被“霓裳”恶意攻击有所耳闻,便不再多说什么了。   与此同时,金兰殊让欧文等人打醒十二分精神,看周翊翊有没有什么挖坑的举动。   然而,这一两个月内,却一直风平浪静。   宋风时又忍不住说:“会不会是他不敢动了?”   “他有什么不敢的?”金兰殊万分笃定,“他一定会搞事情的。”   这时候,欧文却推门进来,拿着一资料袋的文件,说道:“这个是迪拜项目劳务派遣公司的资料。”   “是什么公司?”金兰殊拿着文件,查看了一下,“是迪拜那边的公司?”   “是的。”欧文说,“他们提供的方案是最合适的。而且迪拜当地的公司负责我们的劳务派遣也比较合理。”   宋风时又说:“迪拜那边的公司我们这边查不到啊,会不会有诈?”   “这个我也考虑到了,”欧文指着一份资料,说,“这个是大使馆出具的保证书。”   宋风时看了一眼,觉得没有问题,便递给了金兰殊。   金兰殊看了看,双眼忽然放光:“太好了!”   “什么太好了?”宋风时不解。   金兰殊却说:“这个保证书应该是假的啊!”   “什么?”宋风时挺不明白的,“你怎么知道?”   金兰殊指着文件,说:“你看,他这儿的章盖反了。按照正常的程序,应该先盖他们公司的公章,再盖中国驻迪拜总领事馆的印章。而他们的顺序是反的。一般而言,不可能会出这样的错误。”   宋风时愣了愣,说:“所以,你的意思是……”   金兰殊说:“你去和刘易斯说,这个劳务派遣的事情交给他们公司。我们负责别的。”   “嗯……”宋风时艰难地点头,“这真的不会害了刘易斯吗?”   “不会的,”金兰殊说,“他们公司有那么多人罩着。”   宋风时也只得将这个事情交付给了刘易斯。刘易斯倒没有多疑心,便答应了下来。   被坑了一把又把别人坑了一把的金兰殊心花怒放,哼着歌就牵着宋风时的手下班了。   宋风时心里还挺不安的:“刘易斯真的没事?”   “你别惦记着那个小贱人了。”金兰殊没好气地说,“他们‘上苑春’再大的事都经历过了,这点小事怎么可能扛不住?你倒是担心担心我们,要我没发现问题,那我们这小破公司真的就元气大伤了!”   宋风时也是无言以对。   及至回到家中,郑秋淑也做好了饭,还特别熬了汤。金兰殊嫌鸡汤油腻,不爱喝,郑秋淑便道:“那让小宋喝就好了,也没求着你喝。”   金兰殊气得不行,转身就回了卧室。他在卧室转了两圈,随手拉开了床头柜,却看到了压在了抽屉底部的电影票。   就是之前金兰殊买错的了的那两张《小王子》的电影票。   “他还留着呢……”金兰殊忽然心生感触。   宋风时喝过了鸡汤,洗了澡,便侧躺在床上,准备休息。却见到金兰殊拿出了一部kindle。金兰殊只说:“虽然那天没看到《小王子》的电影,但我可以读一段《小王子》给你听……”   宋风时没想到金兰殊还这么用心,便点头笑道:“好啊。你读吧。不过那么大的一本书,你就随便找一页读起来吧,也不用读完。”   金兰殊便随便翻开一页,开始念道:“那么刺有什么用呢?”   “什么?”宋风时以为金兰殊在问问题,“什么刺?”   金兰殊没好气地说:“你没看过这本书吗?当然说的是玫瑰花的刺呀!”   宋风时回过神来:“玫瑰花的刺?”   对啊,玫瑰花的刺有什么用呢?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似笑非笑的。   金兰殊却继续念道:“刺么,什么用都没有,这纯粹是花的恶劣表现。”   宋风时“噗”的一声笑了出来。   金兰殊不解:“这好笑吗?”   宋风时说:“你念就很好笑。”   金兰殊不悦地嘟囔:“你这么不认真,我就不念了。”   “好的,你继续念。”宋风时敛去笑容,一脸认真地说,“我认真听着呢。”   金兰殊便翻了翻,念道:“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招后面所隐藏的温情。花是多么自相矛盾!我当时太年青,还不懂得爱她。”   宋风时听着一段关于玫瑰花的刺的描述,不觉心神一荡:我应该根据他的行为,而不是根据他的话来判断他。   玫瑰花的刺并不是他恶劣的表现。   是花在自相矛盾的温情。   宋风时忽然眼睛湿润,微微闭上了,伸出双手抱住了金兰殊。   金兰殊抚摸宋风时发端,问他:“困了?”   “嗯。”宋风时含糊地回答。   “那就睡吧。”金兰殊把kindle放入抽屉,关上了床头灯。   作者有话说:迪拜公司那个盖章的骗局漏洞,取材于1995年的一个跨国诈骗案。 第九十九章   宋风时对于金兰殊说的计划并非完全,不为所动。但是,他觉得把宝压在一个自己根本不熟悉的人上并不是一个稳妥的选择。然而,金兰殊从来就不选择一个方案,就他而言,如果想要获得巨大的成功,不去兵行险着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所以,金兰殊在这一次的活动中不被宋风时所100%的支持着。这让他觉得相当的沮丧,但是他并没有很明显的表现出来。   至于另一个计划的执行者欧文,他呢,就只是拿工资干活的类型。所以他呢,就没有什么特别强烈的意见。另一方面,他也习惯了服从领导的安排。金兰殊的决定有时候看起来还挺糟糕,但是又有时候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欧文自己又不是老板,不是股东,更没有投资千万进账,所以他的心态非常的平稳。   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在一家公司之中,在决策当中最能够保持平常心的人是打工仔。   宋风时的心态失衡,患得患失、不敢冒险、不敢进取,都是因为他已经不把自己当成是一个打工的了。他现在拥有了公仔所很难具备的所谓主人公精神,所以他就很担心,高风险决策所带来的高风险。这也跟他性格中的保守有关,使他比较难以重视高风险决策蕴含高收益回报之可能性。   于是这一天,宋风时的心态崩得更加厉害,   因为,金兰殊,告诉他已经可以进行收网了。   金兰殊这么说道:“我们的计划进行的还不错,刘易斯已经给那个冒牌的迪拜人力劳务派遣公司打款了。”   宋风时一听就觉得相当的不妥,是他有一点儿着急的问道:“那岂不是给刘易斯他们公司造成了实际的损失了吗?”   金兰殊的语气非常的镇定,说:“这个迪拜的所谓公司是一个假的公司,刘易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还可以索取赔偿,这不是对他们没有实际的伤害吗?说不定赔偿还不小呢。”   宋风时听到金兰殊这么若无其事而感到了有一丝的恼怒,说道:“你这个说法,简直就是祸水东引之后还,觉得自己给人家激情灌溉,这话是人说的话吗?一般这种诈骗案,尤其是跨国的诈骗案,别说赔偿了,原本被诈骗的金额,基本上都是难以追回的,你这样子等于是助纣为虐,跟周翊翊一样,坑害他人。”   金兰殊,语气也变得有一些不淡定了,说道:“你这又是在帮那个小贱人鸣不平?”   宋风时说:“这跟我和刘易斯的交情毫无关系,就算今天是别人,我也是这么说!”   就在金兰殊和宋风时在办公室里因为这个诈骗单而激烈的讨论、甚至已经吵到有一点脸红脖子粗的时候,欧文就走了进来。欧文也察觉得到办公室里面的气氛有一点点的不对劲,不过他还是很专业的,装作什么都感觉不到,对金兰殊说:“我刚刚给刘易斯打过电话,告诉他那个劳务派遣公司有问题。”   宋风时非常意外,说道:“是什么时候进行的?为什么并没有告诉我?”   金兰殊相当不开心的回答:“我刚刚是打算跟你说的啊,但是你一直在担心那个小贱人的安全,没有空听我解释罢了。”   宋风时却却暗道:你也好像完全没有要解释的意思,只管吃那些没有来由的飞醋。   当然,宋风时也知道此事不宜与说这样的话,不然这吵起来就没完没了,大家都讨不着好。   欧文听着他们两个的言谈,似乎猜到了事情的七八分,他便微笑着解释说道:“事情是这样子的,金总知道刘易斯要跟对方进行交易往来的时候,就让我进行提醒。刘易斯报案这么及时,相信不会给刘易斯带来实际上的损失,我们只需要让刘易斯兄弟意识到他们被人摆了一道就可以了。”   这个时候宋风时已经不为刘易斯的问题所担忧了。他察觉刚刚金兰殊说话春秋笔法,便问金兰殊,说:“你刚刚会跟刘易斯提醒的事情之后,只说什么刘易斯可以索取到赔偿的混帐话?你是不是故意套我的话,看我会不会在意刘易斯?”   “你这是说我没事就要找醋吃,你是这个意思吗?”金兰殊不太开心的问道。   宋风时说:“我没有这么说。只是觉得你的行为有点奇怪。”   金兰殊却淡淡的说道:“我说的是实话,说他能索取赔偿,不是‘混帐话’。”   宋风时却道:“钱已经打过去了,立即报警也不能保证100%追回本金,更何况赔偿?”   金兰殊还是那胸有成竹的样子:“我说刘易斯会得到赔偿,他就会得到赔偿,你看着吧。”   金兰殊讲话相当的笃定,并且带着一种天然的自信,这让宋风时也不由相信他。当宋风时开始相信他的时候,就渐渐开始去了解到他的思路了。宋风时细细想来,认为这个事情确实有理据可依循。宋风时便说道:“你是不是觉得刘修斯能够通过这个骗子顺藤摸瓜的查到周翊翊的?周翊翊害怕刘修斯,所以会赔点钱,这样对吗?”   金兰殊这才点头,开始和颜悦色:“是的,你终于和我的思路一致了……”   但是宋风时很快又提出异议:“但是周翊翊如果真的赔了不少的话,说不定刘修斯真的就不追究了呢?”   金兰殊却说:“刘修斯是那种唯我独尊的非常讨人厌的人,周翊翊一而在再而三的冒犯到他,屡次踩过界,刘修斯是不可能的放过他的。”   宋风时依然抱有疑虑。   另一方面,金兰殊的猜测很快得到了证实。   刘易斯在欧文的一通电话提醒之后,便让人去迪拜的大使馆进行核查,那边很快就确认这个声称是劳务派遣公司老总的人是骗子,他的保证书等文件也是伪造的。刘易斯立即报警,但是这个骗子似乎已经闻到了风声,早已逃离了。   事实上,这个骗子确实是周翊翊安排的,周翊翊认为这个骗子可以去搅和“云想”的**计划,然而他却没想到刘易斯居然也卷入了其中。而且他知道的太晚了,在大使馆那边的熟人告诉他“霓裳”可能被诈骗了,周翊翊才察觉着了道的不是金兰殊,竟然是刘易斯。   发现事情发生了那么大的变故之后,周翊翊决定立即给那个骗子通风报信,让他赶紧出国,以免惹火烧身。那个骗子也火速逃离了。但是,刘修斯却找上门来,周翊翊自然是不承认此事与他有关系的。刘修斯也确实没有拿出什么证据来。   但是刘修斯却只说了一句话:“如果你不想这件事情被深究的话,知道应该怎么做。”   很快,那个骗子就迅速地回国,并且投案自首,不但不但归还了本金,还赔偿了刘易斯一大笔钱。   这件事情确实没有让刘易斯在钱财上遭受损失,用金兰殊的话来说,刘易斯得到了巨额赔偿——这还有赚呢。但其实刘易斯却心中觉得相当的不快乐,他觉得自己犯了傻。而且“上苑春”这么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遭遇一个小骗子的诈骗,颇具戏剧性。这官司也上了新闻,很多网友都说怎么可能那么容易被骗,现在的人做生意都不好好查一下对方的公司吗?   宋风时也看了新闻和评论,颇为自责,认为刘易斯被骗的事情自己也相当的有责任,因此他约了刘易斯出来吃饭又安慰他。   刘易斯却说道:“我确实要引以为戒,不能因为得到了赔偿就心存侥幸。我想我自己做生意可能还是不够谨慎。”   宋风时却说道:“不要妄自菲薄,其实大公司被这种小骗子诈骗是常有的事,因为很多大公司觉得自己,没有谁会来骗自己的。之前大名鼎鼎的‘美的集团’被诈骗了10亿,比你这个金额大多了。他们因为相信了对方的文书而被诈骗。这跟你这个情形是一样的,谁也没有想到官方的文书可以被这样的轻易伪造。所以呢,你被看美的那么大的集团,他们也就那样子。”   刘易斯便笑了起来,说:“谢谢你,你这么一说真让人感觉好多了。”   和刘易斯交谈一番之后,发现刘易斯已经走出来了,宋风时心思也变得轻松了不少。   宋风时回到了家中,便看到金兰殊在卧室一脸凝重的看着自己,仿佛有重大的事情即将发生。   宋风时此刻倒没想到什么“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事情,他只暗道:是不是金兰殊又成功的在不知道哪儿的犄角旮旯里面找到找到了干醋,吃了一晚上?   “嗯,”宋风时于是便主动交代说,“其实我今天晚上跟刘易斯出去吃饭了,单独二人并没有预先跟您报备,但是我只是因为心中过不去才这么做的,你要是生气那我……”   一般情况来说,他可能会说“你要是生气,那我也没有办法”,但这句话听起来太像渣男会说的话了。宋风时也不太舍得这么跟金兰殊说话,所以,他只得缓缓说道:“如果你要是生气,那我就会努力的哄你。”   闻言,金兰殊突然笑了,似乎他并不在意这件事情。   金兰殊说道:“我知道你心里肯定放不下,一定会觉得特别的愧疚。但其实商场中这种事情是很常见,别说刘易斯没有真正受损失,就算他真的会受害,要是为了公司利益,我也会这么做。”   宋风时到没想到金兰殊居然怀着这样的想法:“你既然知道我心里过不去,却又一定要这么做。”   金兰殊说:“工作上的事情,我要做主。”   宋风时又说:“这个我倒是没有意见,工作的事情其实我也插不上嘴。”   金兰殊说:“便说你看你又说这样的话,正是因为如此,在要不要和你事先商量的在这件事情上我也纠结了许久。我觉得这个计划告诉你,存在一定风险——比如说你是个老好人,你可能下不去这个手,又或者你会因为心中的不安而给外部透露出信息,那么我们的计划就完了。最后,就算计划成功了,你也会像现在这样心中充满了愧疚,没有办法享受胜利的喜悦——像现在一样。”   金兰殊这种话的时候,宋风时突然想起了之前他去找刘修斯拉投资的事情。宋风时便说道“你当时去巴黎拉投资却不告诉我,让我去找刘修斯,也是出于类似的顾虑吗?”   金兰殊回答说:“这是其中一个原因。”   宋风时却说:“但是你现在选择告诉我。”   金兰殊回答:“是的,我现在只能告诉你——上次我不告诉你的后果我可怕了。”说着,金兰殊的语气还有些委屈。   宋风雪却忍俊不禁:“你也知道怕?”   金兰殊也突然觉得没好意思,又说:“其实最近我也略有一点不快,不知道你有没有感觉?”   宋风时特别疑惑:“是为了什么?因为周翊翊的事情吗?”   金兰殊回答道:“跟他这件事情有关系,但主要是因为你。”   宋风时竟有些意外:“因为我?”   “是的,因为你,”金兰殊点头,回答,“因为你一直都不支持我的计划。”   宋风时顿感意外,他确实不是特别支持金兰殊最近的“大计”。一来,他觉得有一点道德上的风险,另外的话,更多的是经济上的风险,他觉得如果将赌注压在刘修斯这个人的性格上,是很危险的事情。但是宋风时并没有明言不同意,只是提出他的顾虑,但也足够让金兰殊明白他的立场。   宋风时说道:“其实我只是提出一点自己的想法而已,我说过了工作上的事情我肯定是无条件支持你的,因为你,才是老板。”   金兰殊说却说:“但是我却想得到你100%支持,莫问我是不是老板。” 第一百章   金兰殊如此凝重的说出了这么一句话,让宋风时觉得异常的讶异。他的压抑很大程度是来自于金兰殊突然表露的需求感。   宋风时很认真地问金兰殊:“我的支持对你而言……真的重要吗?”   金兰殊仿佛听见了一个很荒谬的问题。   他说道:“为什么你会这么问?答案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宋风时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正面的回应。但这却是符合金兰殊一贯风格的回答。金兰殊表现得好像在蔑视对方的智商一样,但事实上他是害羞。就好像他无法坦然地说出“喜欢你”“不能没有你”之类的话一样,对别人表达出自己感情的需求,对于金兰殊而言是一种几乎等同于认输的示弱的表达。他没有办法做到——起码没有办法在寻常平静的状况上做到。   宋风时也不忍心过于的折磨他、逼他这样“认输”。大概是宋风时已经了解了金兰殊这个奇怪的个性。更重要的是宋风时不仅仅是“了解了”,而且还是“理解了”。现在的他欣赏着金兰殊的坏处,就好像欣赏玫瑰的时候同时也欣赏那荆棘一样的、颇有美感的花刺。   宋风时便说:“你总是很清楚自己的决定、坚定地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无论这个世界怎么反对,你都不会有一丝的犹豫的……我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会问你这么一个问题……我的意思是说,尽管我不支持也不会阻碍到你的决定,因为你就是金兰殊。”   金兰殊被他这么一说,竟也无法反驳。   因为宋风时确实足够了解金兰殊,所以宋风时这个判断也是正确无误的。   金兰殊只得点头,说道:“没错,就算全世界反对,我都会这么走下去——但是我希望你站在我这边。”   这句话,在宋风时听来就如同一句甜蜜的情话了。宋风时觉得舌尖上都是砂糖一样的甜味儿。宋风时便含笑答:“就是这样。”   金兰殊没有听明白,问道:“就是这样?就是怎样?”   宋风时深深地看进了金兰殊那双美丽的眼睛里面,道:“就是你说的那样,尽管全世界反对你,你都会这么走下去,而我都站在你这边。”   这对于金兰殊而言也是同样的如同甜蜜的一句情话,砂糖一样的安慰。   金兰殊展开了双臂,拥抱了宋风时,说:“干吗?”   如此,他们又度过了一个良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总裁还是得通勤。   金兰殊从温暖的床铺上起来,回头又对宋风时说:“天哪……”   金兰殊的表情看起来好像是搞砸了什么一样,像是下一秒就要说“糟糕了”、“要死人了”。   看着金兰殊这样的表情,宋风时也不禁紧张了起来:“怎么了吗?”   金兰殊拍了一下自己的后脑门,懊恼地说道:“我昨晚光顾着感动和开干了,竟然忘了告诉你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如果金兰殊这样目空一切、对什么都仿佛满不在乎的人都说很重要,那这件事情可能就真是千钧一发、生死攸关了。   宋风时便说:“多重要?是什么事情?”宋风时倒抽一口凉气,,又问:“和钱有关系不?”   “钱,你就想着钱!”金兰殊不高兴地说,顿了顿,又说,“还真和钱有关系。”   一听到跟钱有关系,宋风时也整个紧张起来:“是什么事情?”   金兰殊很郑重地说:“我听到了一些风声,是跟刘修斯有关系的……我打算‘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宋风时听到“搏一搏”三个字,心便像弓箭的弦一样紧绷起来:“你还要‘搏一搏’?你拿什么来搏了?”   金兰殊深吸一口气,握紧了宋风时的肩膀,说:“我把这些年挣到的钱都拿出来搏了。”   宋风时听到几乎要晕过去。   金兰殊虽然不是什么大富豪,但这些年一直身居要职,用钱的地方看起来也不多,连投资创业都没怎么花过自己的钱,攒下来的资金大概不少。宋风时尽管不知道金兰殊的银行户头里面的确切数字,但他也可以想象那应该是自己一辈子都挣不到的数目。   “你把钱——全——部——都拿出来了?”宋风时还特意强调了“全部”这两个字。   金兰殊回答:“没错,都拿出来了。”   宋风时脸色变得煞白,说:“拿来干什么?这些钱拿去哪儿了?”   金兰殊说:“拿去股票市场了。”   宋风时觉得自己腿好软啊,下巴都没力气了,软乎乎地说:“你一句话说的我腿软了……你、你的意思是你把全副身家拿去炒股票了吗?”   金兰殊想了一想,说:“这件事被你用这种语气来说听起来……好像真的挺不理智。”   “是,”宋风时说,“岂止是不理智?简直是失了智!”   金兰殊说:“你可能是不太了解股票的市场。真的是‘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宋风时说:“股票市场?我就听过‘搏一搏,拿起乞丐钵’!”   金兰殊摇摇头,说:“你也不要这样乌鸦嘴,我是有策略的。”   宋风时瞪大眼睛:“那你来说说,是什么策略?”   金兰殊问道:“你听说过杠杆吗?”   宋风时差点就一口气上不来背过去了:“你他妈还去玩杠杆!”   这还真是金兰殊第一次听到宋风时骂脏话。   “你先冷静一点,”金兰殊说,“其实我主要是做空。”   宋风时也强自镇定下来,便问道:“做空?你要做空谁呀?”   金兰殊回答:“自然是‘霓裳’。”   宋风时略略思考了一下,问道:“你刚刚说听到了刘修斯那边有动静……难道你觉得刘修斯要搞垮‘霓裳’,是来报复周翊翊?”   金兰殊重重地点头:“我一直让欧文去盯着刘修斯的助理Archie。”   “Archie?”宋风时问,“那是什么人?”   金兰殊跟他解释:“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和刘修斯约见午餐,修斯身边跟着一个男助理吗?那个助理就是Archie。”   宋风时说:“所以呢?你为什么要派人跟那个助理?”   金兰殊回答:“上次会面,刘修斯应该会猜得到我们的来意,却选择带来了一个助理,就证明跟这件事情相关的事情都很可能会交托给这个助理来操办。所以,如果我们想要知道刘修斯的动作,通过观察这个助理就是最简单的方法。”   宋风时却疑惑起来:“那你为什么不索性找人盯刘修斯?”   金兰殊说:“你傻了吧?你还记得你之前想要找他拉投资,被他的安保系统拒之门外的事情吗?他每年帮自己做的安保花几百万,我们除非找到专业间谍去盯他,不然肯定会被发现的。”   宋风时又说:“那么,那个助理做了什么事情让你觉得有机可趁?”   金兰殊便说:“那个助理最近行踪相当诡秘,一时也不知道他去做了什么,只知道他见了好几个人,好像其中他还见了一个是‘霓裳’财务部门的人。还有,他也掏了几十万去买跌‘霓裳’了。”   宋风时皱起眉头一颗心悬在了半空之中:“难道你就凭这些没头没脑的蛛丝马迹去判断‘霓裳’的股票,会震荡?”   金兰殊说:“我不觉得这是没头没脑的,觉得这是空穴来风,未必无因,这是‘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人人知之’。”   宋风时却不言语,显然是没有被说服。   金兰殊也看出宋风时此刻的焦虑与忐忑,又说:“我们这种小人物要扳倒周翊翊,只能借势。要是不抓紧机会,这辈子可能就过去了……”   宋风时的内心充满了忧虑:“就算如此,也不必冒险。我们隔山观虎斗,看着‘霓裳’被大鳄搞死,我们也能高兴高兴啊。要是我们猜错了,也不损失什么,你这样把整副身家投进去,要是出了差错,岂不是……”   “这你就不懂了,我要的是最大化的复仇!这个壳公司本来是我的,我要抢回来。”金兰殊咬牙回答。   宋风时仍认为金兰殊没有必要兵行险着。   “你知道如果这次我做空成功了,我们会瞬间暴富吗?”   宋风时便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知道富贵险中求,但是,其实我真的从来都没有想过我这辈子是可以富贵的,我只求平平稳稳、稳打稳扎。”   金兰殊便说:“可是你既然跟我在一起了,富贵是免不了的。”   宋风时听到金兰殊这么一句没头脑的话,却笑出来了:真是金兰殊会说的话啊……   宋风时微微一笑,说:“好吧,我昨天不是已经说了吗?我是会站在你这边的,就算我们今天过后就吃不上饭,我也不后悔。”   金兰殊说:“不至于让你吃不上饭的,只要有我在。”   他们的气氛不像刚刚那么的僵硬,却其实也无法真正的轻松活跃起来。   因为他们之中谁都知道这件事情里面有非常大的风险。   无论金兰殊多么的自信、看起来多么的成竹在胸,但是谁都没有办法确定这件事里面藏着多少的不确定性。   “他会做事情的。”金兰殊说道。   在金兰殊和宋风时坐着电梯一层一层的往“云想”总裁办公层升起时,在那逼仄的电梯里面金兰殊又说了一次:“这是一定会成功的。”   这听起来与其说是安抚不安的,胆小的宋风时,却又更像是金兰殊自己给自己打气。   宋风时紧闭双眼,明明是在平稳上升的电梯间里,却总觉得自己身处急速下坠的跳楼机。他的心几乎没有办法承受这样的刺激。   电梯的门在刹那之间“叮咚”打开了。   宋风时和金兰殊从电梯里走出来,就看到欧文一脸喜色的跑了过来。欧文兴奋地说道:“今天一早,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人就去了‘霓裳’,让周翊翊等人去协助调查。消息一出,‘霓裳’的股票已经跳水了!”   宋风时以为自己听到这样的消息会感觉安稳,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宋风时胸腔里的心脏跳动得更剧烈了,他的脸庞也因为激动而发红,好像准备盛开的桃花一般。   反观金兰殊,他看起来好像不为所动,仿佛一切都是他预计之内的事情一样。   金兰殊便如此轻轻的看了欧文一眼,说道:“知道了,回去干活吧。”   说完,金兰殊如同往常一样,指挥众人继续干活,就好像这真的就是平常的一个工作日。   金兰殊步伐平稳,沉着冷静的走进了总裁办公室,关上了门之后,见身边无人,才对着落地窗跳了起来,一蹦三丈高还喊yeah,活像考得了100分的小学生。   他高兴得很,立即打了电话给通讯录上叫做玛丽安的人:“是的,上次你说镇店之宝的那个钻石……我要了,做成订婚钻戒。”   玛丽安也高兴得一蹦三丈高,说:“好的,金总。那请问新娘子的戒指尺寸是?”   “啊?什么……”金兰殊懵了,“这个要看尺寸的吗?”   这居然要尺寸?   那么电视剧里那些人莫名其妙掏出钻戒来求婚的剧情是怎么来的?   作者有话说:有读者朋友反应这两章文字有点糙,我猜是因为这两章都是语音输入法写的 主要是我患上了颈椎病,键盘码字比较劳累,才这么样做的。因为身体原因,以后应该还是会以语音输入为主,但也会花更多的时间去修改、润色,希望呈现出更好的作品给大家 非常抱歉!我会加油的。明天完结~ 第一百零一章   关于手指的尺寸的这个概念,金兰殊真的觉得相当陌生。虽然说金兰殊也是一个精致的男孩、又身处在时尚这个行业,但他从来没有使用过戒指这一装饰品。戒指对他而言相当的累赘,而且也不知道哪儿好看。   但是,他觉得宋风时可能会想要这么一个没有意义又价格昂贵的小东西。   听说有一种鸟,在求偶的时候,会飞到山的另一头用它的喙去叼形状特殊的树枝送给对方,以此获得对方的回应。似乎人类亦是如此——要表达对伴侣的渴求,非要鼓捣一些不能吃不能喝平常也用不上的东西,方才显得精心用心、富有诚意。   人类就是喜欢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若非如此,金兰殊也无法从奢侈品行业中获取那么多的财富。   金兰殊并不是一个特别追求浪漫的人,他也从来没有要求过伴侣给他任何类似于从千里之外的地方叼树枝之类的——对他而言,这是种无意义的活动。然而他觉得宋风时可能会喜欢。因为他送的香水、他送的花都让宋风时感觉很愉快,那么金兰殊就突然觉得这样的行为还是有意义的。   金兰殊如此的想着、如此的惦记着。   所以手指尺寸的事情一定要解决。   当然,现在也有其他的事情占据着金兰殊以及宋风时的精神跟注意力。   这当然就是周翊翊和“霓裳”的事情。   前天,周翊翊大清早的在自己的办公室被警方请去协助调查,尽管案情的细节并没有被披露,但风声已经传满了整个城市。所有人都知道周翊翊为了上市涉嫌作假,这件事情显然是有一定的严重性的,“霓裳”的股价应声下跌。   从这件事情中,金兰殊无疑获利丰厚。   但是做空获利并不是他的最终目标。   和金兰殊自己说的一样,他记恨着当时周翊翊凭借着夔龙的财力抢走了“七叶”壳公司,现在他要做的是把自己失去的东西亲手给夺回来。   “你这种行为听起来真是很孩子气。”傅丞是这么评价的。   此时此刻,金兰殊、傅丞以及宋风时,正坐在Oval Table餐厅的圆桌上用餐并交谈。这三个人很少一起吃饭,因为他们其实也不太聊的来。金兰殊此次约谈傅丞自然也不是为了吃饭那么简单,显然另有目的。   金兰殊说:“之前你曾经提议过让我们借壳上市,但因为周翊翊的横插一脚而功败垂成。你说过如果再有了合适的机会,你一定会帮助我实现这个目标的。我想知道你说过的话还作数吗?”   听着金兰殊这样不客气的言语,在一旁的宋风时不自觉的捏了一把汗:这是跟“金主爸爸”讲话时应有的态度吗?   不过,幸好傅丞并没有以“金主爸爸”的身份而自居,他只说:“自然是作数的。”   金兰殊便说:“这样子的话,我就放心了。如果你能帮助我趁低吸纳他们的股份并通过你们公司的影响力来和有关的股东谈判……那就太好了。”   傅丞回答:“这可能没有问题,但是……”   傅丞欲言又止的样子,让金兰殊有所担心:“怎么了吗?是哪个环节有问题吗?”   傅丞顿了顿,说道:“问题是,‘霓裳’现在一大部分的股份落在刘修斯那儿了,我觉得你需要跟他谈一谈。”   闻言,金兰殊心中便有一点紧张。他和宋风时离开了餐厅脸色有点严肃。宋风时便说:“你猜刘修斯为什么会吸纳他们的股份?这个公司的股份对于刘修斯而言有什么意义吗?”   金兰殊也不敢说。   宋风时却有所猜测,犹豫了一下又说:“会不会是他察觉到我们利用他们兄弟来借刀杀人,所以他心中也不痛快?”   金兰殊回答:“这是有可能的。”   ,   宋风时便有些紧张:“那你打算怎么办?如果真把他惹恼了,就真的是自作聪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我们可不会落得跟周翊翊一个下场吧?”   “别胡说,”金兰殊看起来还是足够镇定的,“我们现在还和他弟弟合作做同一个项目呢,之前也救过他的弟弟。怎么也不至于和周翊翊同论吧?他会高抬贵手的。”   宋风时“扑哧”的一声笑了出来。   金兰殊疑惑地说:“这种时候你还笑得出来?”   宋风时忍笑,回答:“就你金兰殊大总裁还有巴望别人对你高抬贵手的时候呀?”   “高抬贵手”这四个字,从金兰殊的嘴巴里说出来确实有那么点意思,起码让宋风时觉得有点意思。   金兰殊也有些恼羞了,却说:“我和你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怎么我倒霉了,你反倒开心?”   宋风时坦然笑说:“因为经历过上次呢,很多事情我已经想明白了——我横竖是上了你的贼船,是和你共同进退的。但是又轮不到我掌舵,风里雨里,都是你说了算。那我便索性平常心。就算翻船也好,都高高兴兴的、该乐的乐。”   金兰殊听着他这话,心里觉得有点安慰、有点高兴,但又无法真正的开心起来:“好好的说什么翻船?会不会说话?”   二人却默契地看着对方,笑着握起了彼此的手。   为了想要探明刘修斯的真实心意,宋风时通过刘易斯来约了刘修斯。刘易斯说道:“你们想要约见我哥吗?说不定找他的秘书来约会更省事。”   宋风时有点着急,说道:“我们可能不小心得罪了你的哥哥,所以想要请你来做个和事佬。”   刘易斯有些惊讶,但却没有探问是什么事情,淡淡笑了:“你不必担心,如果你确实想要和他和谈,那我觉得你可以去游艇俱乐部碰碰运气,知道他最近买了一条新的,明天会是游艇的命名派对,你们去碰碰运气吧,很可能能见到他。他的心情应该也会不错,可以聊的愉快一点。”   宋风时挂了电话之后,便去找金兰殊交待。   金兰殊却正在案头看着一堆的图册。   宋风时好奇地问:“你在看什么?”一边问,宋风时一边也翻阅起来,发现图册上是琳琅满目的戒指的样式。   金兰殊忽而有些难为情:“这、这些……就是我最近想要做的东西。”   宋风时倒没有疑心:“什么?所以下个系列的限定产品是想要做戒指吗?”   金兰殊不正面回答,却说道:“你觉得上面的哪个款式比较好看?”   宋风时又笑:“你的审美不是挺好的吗?看市场的眼光也准,还问我干什么?”   金兰殊撇嘴,说:“就问一问,看看你的审美还行不行。”   宋风时便拿起图册,端详了一下,皱眉说:“你这个限定系列有问题吧。”   金兰殊立即紧张起来:“有什么问题?难道不好看吗?”   宋风时回答:“这些戒指上面的钻石个头那么大,虽然我们是做奢侈品的,但也不用这么夸张吧,这种已经是要私人定制的程度了吧?”   金兰殊也没想到宋风时提起这么尖锐的一个问题,,但还好他是很机智的,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回答的方法:“没打算用真的钻石,要考虑半宝石。或者是人造钻。”   宋风时听到便点头说:“那也不错,不过这些看起来太隆重了吧?”   金兰殊听着宋风时这么说,也有些不乐意了:“给你挑还那么多意见!这些都是名师的设计,你还不满意了?那要怎样你才喜欢?”   宋风时觉得很好笑:“我本来就不喜欢钻石戒指,一般男生谁喜欢这个呀?”   金兰殊突然觉得胸口一痛,那他买的那么大一个钻石,是要干什么?   宋风时见金兰殊脸色不对,就说:“怎么了?”   金兰殊寻思了一会儿,想着花了那么多钱可不能浪费,便道:“这样的你不喜欢钻石戒指,那么想必你也不喜欢钻石了,那如果你得到一颗很大的钻石,你会怎么办?”   宋风时考虑了一下,说:“卖掉。”   金兰殊也是一阵窒息:“卖掉?不打算留下做个装饰品吗?”   宋风时回答:“还是换钱比较实际吧?”   金兰殊竟是无言以对。   他想了想,又说道:“那首饰里面你最喜欢什么?”   宋风时便说:“实际上我也不怎么戴装饰品……其实有句话我也想说很久了,一直也没机会跟你说,你今天既然提起来了,我索性跟你说一说吧。”   金兰殊认真点头:“你说吧!”   宋风时说道:“像之前你请我夜游罗浮宫、前几天你跟欧文提起要给我买玛莎拉蒂——等等的事情我都觉得特别感激。但其实,罗浮宫,我排着队进去也觉得还行;车的话,我现在开着的那辆还也还不错……我真的是一个比较不大气的人,别给我花那么多钱了,真的。”   金兰殊差点吐血。   “你偶尔送的花我很喜欢,因为这个很浪漫,也不花多少钱。”   金兰殊惊讶地说:“原来你是这么抠门的吗?”   宋风时也有点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你是个特别慷慨的人,所以一直没好意思告诉你。”   金兰殊如此一想,真是头疼无比,那他的钻戒肯定不讨宋风是喜欢呀!   那他花那么多钱是为了什么呀?   ——就因为他有钱吗?   ——有钱也不能无脑啊!   金兰殊变得很郁闷。   宋风时却没有把这话放在心上,只说道:“我们明天要去游艇俱乐部了,你想好了跟刘修斯怎么说没有?想好怎么诚心诚意的道歉了吗?”   这么一说,宋风时倒是满心的忧虑:金兰殊怎么可能知道怎么样诚心诚意的道歉呢?他开口不得罪人就算好了。   金兰殊却说:“这种事情有什么好道歉的?他不提的话,咱们千万别不打自招,可不成傻子了?我们只是去探探他的口风,看一下他是什么态度。”   第二天,刘易斯便领着宋风时和金兰殊出现在游艇俱乐部的派对上。这个派对是因为庆祝刘修斯买了新的船要起名办的,在场的有不少游艇俱乐部里面的其他成员,都是非富即贵之人。   要不是刘易斯带着他俩,他俩还未必能进的来这个地方。   刘易斯引着二人走到了刘修斯的跟前,跟刘修斯说道:“这两位听说你买了一艘好船,特别想来看。他们好像也对游艇有兴趣,说不定有很多事情要向你请教呢——谁不知道我哥是游艇达人呢?”   刘修斯呵呵一笑,说道:“我也称不上什么达人。一开始谁没有花过几次冤枉钱了?游艇这种东西很简单,多买几艘你就懂了。”   宋风时心想:说得倒轻巧。游艇这种东西还能多买几艘呀?   刘易斯又说:“这两位是我的好朋友,哥哥就不妨对他们耐心、宽容一点。”   刘修斯闻言一笑,便说:“既然弟弟都这么说了,那我就跟他们多解释几句吧。”   刘易斯笑笑便走开了。刘修斯、宋风时和金兰殊三个人就在吧台旁边坐下。吧台上面有电视机,正巧播放着一则新闻,报道着周翊翊被正式起诉的事情。镜头里面的周翊翊神情疲惫、脸色憔悴。   毕竟宋风时比较心软,竟有点怜悯他从风光无限落得如此境地。   对比起来,金兰殊显得相当无情,冷淡说道:“当初周翊翊要将‘霓裳’搞上市的时候,就已经是一意孤行,为此他还把自己在夔龙的股权质押,来做这个公司。这等于是跟他爸立了军令状,不成功便成仁,现在他失去了‘霓裳’,便是便是失去了所有了。就算他能侥幸逃脱这次的控罪,以后也没有什么出头之日了。”   刘修斯一笑,说:“既然是他做错了事情,当然要接受惩罚。”   金兰殊也笑,说:“有的人倒霉可能只是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刘修斯听着,一笑,也不说话。   金兰殊又说:“我是刘易斯的朋友,那么也算是您的半个朋友了吧?”   刘修斯听着这话不觉一笑。   其实宋风时听见这话也想笑——金兰殊背地里都不知把刘易斯骂了多少遍,连“小贱人”这种话都说得出口,现在对着刘修斯却一脸诚恳地说“刘易斯是我的朋友”——所以说生意人的嘴真是不可信。   金兰殊又说:“刚刚刘易斯也说了,请你看在他的面子上,宽容一点、忍耐一点。我们要请教的问题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听说你手上有一些‘霓裳’的股份。其实这也真是有趣,我看他可能明天就跌停了,你拿着他的股份有什么意义呢?大不如卖个面子,这些股份卖给我还有傅丞,我们都会感激你的。”   这不在场的傅丞也和刘易斯一样,被金兰殊话挂到嘴边上了,好让自己说的话分量大一点。   刘修斯不置可否,忽而看着金兰殊,说:“说起来,‘霓裳’下跌,你也是发了一笔横财。”   金兰殊听到这句话便也明白,刘修斯果然是意识到了自己被当做刀来杀周翊翊。那刘修斯可能真的有所不满,才握住了这些股份。   刘修斯又说道:“既然你们是弟弟引荐过来的,他又叫我对你们宽容耐心一点,那我就把话说的再明白一点。我不喜欢别人从我身上占便宜,吃了我的都得吐出来。”   刘修斯这已经算是把话挑明了,就是要金兰殊把做空获利的钱全部拿出来买刘修斯手上的股票。   这话说得太过明白,反而让金兰殊和宋风时感到相当意外。   没等金兰殊和宋风时二人反应过来,刘修斯就留下了助理的卡片:“想好了联系他。”说完,刘修斯便扬长而去了。   宋风时和金兰殊却仍留在了这个派对之上,像是没事人一样。毕竟要是得到了答案之后就中途离场看起来不太礼貌。在派对结束之前刘修斯和刘易斯一同站到了海边,看着红色的盖布从游艇的牌子上面拉了下来,露出了新游艇的名字——LOUIS。   此时,海上立即升起了烟火,大家举着香槟杯,鼓掌跟喝彩,喊着“To Louis!”,纷纷向刘修斯投以掌声,像是刘修斯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一样——然而刘易仅仅是简单地举着酒杯,沉静地看着大家。   宋风时不觉低声对金兰殊说道:“我忽然觉得刘修斯好气派呀!”   金兰殊沉默了半晌,却回答:“我会让你以后也这么气派,不用羡慕别人。”   看着海边烟火的璀璨波光落在金兰殊那一双明亮的眼睛里,宋风时微笑说:“我没有羡慕别人。”   没有必要。   金兰殊和宋风时二人离开了派对之后,便回了家。金兰殊一个人坐在卧室里,在宋风时的柜子边翻翻找找——并不是要偷东西,如同他之前在宋风时的梳妆柜里面找到了香水礼物的灵感一样,他想要在宋风时的柜子里偷一些灵感,好让他在求婚的礼物上有所创新,也能投其所好。   只是他翻来翻去发现都是老几样,直到他在右边小抽屉的底部发现了一个新事物——是一本精装的《小王子》。   “这不是我前几天给他念的书吗?他之前还说想看这个书的电影?他就这么喜欢《小王子》?”   金兰殊拿起了这本书,随手一翻,便看到里面有一个玫瑰干花做成的书签。这个书签一看就是宋风时自己手做的,有点粗糙,但却很有特色。   书签上写着金兰殊的名字,看字迹是宋风时亲手写的。   金兰殊想起,当天他为宋风时念这本书的情形,宋风时当时显然有点动容……昨天宋风时说不喜欢那些昂贵的礼物的时候,也提了一句,说觉得送花就很好。   所以……宋风时喜欢花?   此时,宋风时又走进了卧室,看到金兰殊翻出了那本《小王子》,顿显出一点讶异之色,又问道:“随便翻人的东西?”   金兰殊毫无悔意,也不打算道歉,直截了当地问他:“原来你喜欢玫瑰呀?”   宋风是一愣,说:“是。”   金兰殊却说道:“那你喜欢这本书里的玫瑰是因为她漂亮吗?”   宋风时犹豫良久,才说:“我觉得我是个小王子。”说完,宋风时又觉得有点害羞,只觉得这句话说起来哪里不对,还有些恬不知耻的感觉。所以宋风时接着自我纠正:“我的意思是……我想成为小王子……这是不是有点好笑?”   金兰殊却不觉得这个事情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只说:“这没有问题啊,并不好笑。”   宋风时却问道:“你觉得很正常?”   金兰殊便点头,说:“那么多女生说自己是小公主就正常,难道男生说想要做小王子反而不正常了?这不是歧视吗?我觉得你这个就很好,我也希望你是一个小王子。”   宋风时却撇嘴,说:“我可没这么好命。”   话是真的,宋风时并没有过上小王子的生活,他还是得早起上班,伺候脾气不是很好的同居恋人。   金兰殊决定向刘修斯示弱,接受了他的协议,高价换回了他想要的股份。其实金兰殊要以别的方式去收购“霓裳”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不想冒这个风险去得罪刘修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通过他的努力、公司众人连日的忙碌以及傅丞的帮助之下,他们的上市计划终于要完成了。   在开盘的那一天,金兰殊和宋风时穿着私人定制的西装走在红色的软软的地毯上,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在瞩目之下,包括宋风时在内的几名高管随着金兰殊一同来到了交易所的那一口大大的铜钟面前。   在大钟面前,宋风时微笑着退开到一边,却被金兰殊拉了回来。对着媒体们的长枪短炮,金兰殊相当大方地握住了宋风时的手,说:“我要和你一起敲钟。”   宋风时在那么多媒体的面前还不太好意思,小声回答说:“敲钟只是一个形式罢了!谁敲都一样,而且你是个老板,这事情还是您来做吧?”   金兰殊却说:“说起来,公司上市都没分你股份,你怎么从来都不问?”   宋风时笑了,说:“我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我就是打工的,不必成为股东。”   “那么,”金兰殊忽然单膝跪地,“你愿意做我们公司的大股东吗?”   金兰殊的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立即引起媒体闪光灯的疯狂闪烁,就好像很多星球在同时发光一样,照亮了二人的脸庞。   宋风时看着忽然跪地的金兰殊,一下就懵了。   金兰殊从身上掏出了一个首饰盒,打开是一个皇冠形状的钻石戒指:“我希望你是我的小王子。”   戒指的尺寸是金兰殊在宋风时睡觉时候偷偷量的,宋风时并不知晓。对他而言,就是在这么一天,忽然被求婚了……   宋风时一张脸忽然变得通红,眼睛湿润,喉咙哽咽,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现场的人太多、身上注意力太多、这件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宋风时一时间头脑空白,不知怎么应对。他睁大眼睛,如同人偶一样手脚僵硬地傻站着大约有三分钟   ——时间一久,场面就有点尴尬。   媒体朋友们和在场的几个高管一开始还有空起哄,现在都安静了,就死盯着宋风时的脸。有黑心媒体人甚至说到:“如果他拒绝了的话,新闻就更好看了!”   单膝跪了几分钟的金兰殊自己脸上也觉得有点过不去了——这可和他想象的不一样啊!难道宋风时不应该高兴得打两个后空翻再紧紧抱住自己大哭说“我愿意”吗?   欧文在一旁也不禁上前,打哈哈地笑着去扶金兰殊:“老板,先起来呀……”   金兰殊脸都绿了,赌气说:“我不起!除非是小宋扶我!”   宋风时算是回过神来,脸上忽生灿烂笑容,握住了金兰殊的手,扶他站起来,说:“那我们两个大股东一起来敲钟吧。”   作者有话说:说好了,公司上市之日就是完结之时! 感谢大家一路的陪伴,这个故事或许不完美,故事的人物也各有缺陷,但这确实是一个我很想讲给大家听的故事。感谢所有听我说完这个故事的朋友。你们的支持对我来说比钻石或者玫瑰都可贵。 错过了入V抽奖的纪梵希项链的朋友们,请不要错过完结抽奖啊。微博@端庄的木三观,转发抽一人送【足金金猪项链】(需要有订阅记录 不舍得我的朋友们可以去看骨科连载文《囊中锦绣》~ 祝大家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