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的小书生》 作者:少地瓜 第1章 那女子(一)   关外古道,小酒馆。   呼啸的北风无情刮过萧条的荒野,裹挟着冻得梆硬的砂砾,狠狠拍打在厚实的门板上,将它晃得吱呀作响。   屋外罡风肆虐,屋内却温暖如春,熊熊燃烧的柴火堆将整间酒馆都烘透了,干燥温暖的空气中泛着一股混杂着酒气、肉香以及汗臭的复杂暖意,混沌而黏腻,熏得过往歇脚的疲惫旅人昏昏欲睡。   说关外荒凉,确实如此,但也并非全然没有人烟。   因为关外盛产雍容华贵的皮毛、价值连城的鹿茸人参,每年都会有许多商人甘愿冒着大风大雪来走一趟。若是顺利,一笔买卖的利润就够花半辈子了。   而除此之外,却也有许多在中原犯了事儿的亡命之徒流亡到此。地广人稀,千里之遥,保不齐就能逍遥法外。   酒馆前头吃饭后头住宿,大堂里横七竖八摆了十五张四角方桌,每张桌子都坐了几个人,喝酒的吃饭的划拳的,吆喝震天,乱哄哄闹成一团。   突然沉重的吱呀一声响,刺骨凉风裹挟着无数纷扬的雪片,伴着一道纤细的人影从推开的门缝中挤了进来。   众人下意识抬头望去,诧异地发现来人纵使穿着厚重的皮袄也难掩身姿窈窕:   是个女人!且极有可能是个年轻女人!   在寒天动地的关外,最缺的就是女人,时候久了,看母马也难免觉得眉清目秀,更何况如今眼前来了个货真价实的。   莫名的狂热席卷整个大堂,不少人趁着酒劲儿大声喊道:“姑娘,来喝酒啊!”   来人大约已经在风雪中走了许久,衣服上堆满冰雪,结实防水的鹿皮长靴也几乎湿透了,被酒馆内扑面而来的暖气一烘,原本结了冰碴的发梢和衣角滴滴答答融下雪水,很快便在脚下汇成晶亮的一小汪。   她慢条斯理地掸了掸肩头雪花,这才抬起被面罩和帽子捂得严严实实的脸,不紧不慢将酒馆内扫视一遍,径直朝着中间那张只坐了两个人的大桌走去。   那两人心头一喜,旋即对视一眼,隐隐升起一股竞争意识,都本能地理了理脏兮兮的衣服。   “要两斤肉,两个面饼,一壶酒。”那姑娘眉眼稍弯,面罩下似乎微微笑了笑,直接在他们中间的空位坐了。   关外苦寒,作物本来就少,又是这个时节,想吃菜蔬是不可能的。而即便是肉,也是店家打到什么,就做什么,没得挑。   来了一位年轻姑娘,还是位很漂亮的年轻姑娘,连小二都殷勤许多,不多时便举着托盘端了上来,还不忘贴心叮嘱,“您慢用,酒也热过了,小心烫。”   那姑娘颔首示意。   小二一下子呆住了:   灯火下凑近了才发现,这人两只眼珠子竟一黑一蓝,琉璃似的清澈透亮。   这样的眸子放在猫身上必被奉为佳品,但搁在人脸上……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妖冶。   边关有句老话:人生异瞳,必为妖邪!他不由得打了个哆嗦,方才兴起的一点旖旎顿时烟消云散,垂着头跑走了。   关外百姓作风豪放,烤肉也是一整只猎物穿在架子上,慢慢转着烘烤,谁要点了,便直接用刀子切下对应的斤两,整个儿放到盘子里。   烹饪方法显而易见的粗糙,只洒了一点粗盐,但这里的人大约从会走路就开始接触烤肉了,火候很棒。   外皮金黄,边缘微微带一点焦,丰富的油脂覆盖着莹润的一层,沿着肉块的纹理极其缓慢地滑下来,在粗黑的盘子里汇成浅浅的一汪。   那姑娘从腰间拔出短刃,随意往袖口擦了两下,一刀切下去,外皮发出极其细微的“咔嚓”脆响,积攒已久的热气从裂缝中争先恐后挤出来,露出里面微微泛着鲜红的切面。   丰沛的肉汁汹涌,她迎着热气割了一块,将烤得表面焦黄的面饼从中间剖开,夹入烤肉后放入口中大力咀嚼,另一只手直接拿起酒壶啜了口。   肉是粗肉,酒是浊酒,饼是糙饼,但对一个已经饿了两天的人来说,实在是无上美味。   油脂和麦香在唇齿间迸裂,饿到干瘪的肠胃缓缓充实,久违的热量开始沿着全身游走,肉食的原始香气与劣酒的怪味混合在一起,重新形成了一种关外特有的风情。   “敬活着的人。”她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连日来在雪窝里摸爬滚打的辛苦烟消云散。   她也不过十八、九岁年纪,唇红齿白十分俊俏,偏又长了双异色猫眼儿,此刻眯眼享受的模样像极了骄傲的猫儿,无声无息地透出诱惑,看得人心头发痒。   同桌的两个汉子本能地咽了口唾沫,下腹处陡然升起一团火,硬得像铁块,烧得快炸开了。   他们都已记不得多久没摸过女人,哪怕来的真是个妖精,能一夜风流也值了!   那姑娘忽然歪头看向左边穿黑袍的青年,手中小刀仍是不紧不慢地剃着骨头,“张斌?”   笑容僵在张斌脸上。   他来关外的事无人知晓,连住店用的都是假名字,这女人分明与自己素不相识,怎会一口叫破自己的身份?   他下意识瞥了眼对方手中的刮骨刀,只觉那一下下仿佛割在自己身上,额头渐渐冒出来一层冷汗。   同桌的另一个汉子觉出不对劲来,反手握住腰后刀柄,慢慢站起身,缓缓退到另一张桌上去了。   一时间,大家竟都顾不大上吃饭了,咀嚼声、筷子磕碰声、谈话声消失的无影无踪,一个个都分神来观察这边的情形。   酒馆内热气很足,那姑娘便将外头的皮袄和围脖都脱了,抖抖雪水,请小二挂到火炉边烘干,又从怀中掏出一张告示抖开,“张斌,去年七月二十五华山脚下、九月二十日勍香镇、十一月二十三日谭家口……共计奸杀女子九名,被捕后砍伤衙役越狱外逃,官府连同家属合计悬赏四百五十两……”   张斌脑袋里嗡的一声,面上凶光毕露,抽出腰间匕首狠狠朝她刺去!   他快,那姑娘更快,像头顶生眼似的,还低头看着手里的纸时,双脚便在地上一蹬带着凳子退了开去,起身反手一探就捏住了他的后颈,然后直接把人脸朝下狠狠砸在桌子上,震得杯盘碗碟哐啷啷响成一片。   张斌被这一下砸得头昏脑涨,两道鼻血横流,脑袋嗡嗡作响、眼前金星直冒,整个人都软烂了。   一切只发生在瞬息间,桌上的酒壶被震翻,浑浊的酒液顺着桌沿滴滴答答在地上汇成一汪。   细微的水滴声在死寂的酒馆内被无限放大,旁边几桌的客人针扎耳朵似的惊了一跳,齐刷刷往后挪了几尺,生怕待会儿有血溅到自己身上。   张斌被自己的鼻血呛得咳嗽起来,“你到底是谁!”   他脑海中已经隐约浮现出一个名字。   那姑娘一挑眉,并不理会,看向张斌的眼神中已经带了柔情:是一种看银子的柔情。   本来出关是办事的,结果路上遇见悬赏,这银子不要白不要。   张斌忽然感觉到一阵毛骨悚然的寒意,“等,等等!我给你更多,你放过我,放过我!”   好不容易逃到这里,他绝不回去!   年轻姑娘的手又白又嫩,动作极其轻柔,在昏黄的光线下透出几分旖旎和暧昧,然而张斌却一阵毛骨悚然,在心里大着胆子把她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几遍,这辈子从没这么文思泉涌过。   他保持着脸朝下的姿势,艰难地从怀里、袖子里,甚至是靴子里掏出来许多碎银、银票,说不得也有个四、五百两。   然而那姑娘却微微叹了口气,把人往地上一丢,干脆利落地将背后两截半人高的物事抽了出来。   见此情景,张斌汗如浆下,眼睛里都冒了血丝,声音发颤道:“还有,还有!包袱就在我房里!”   那姑娘脸上终于多了点笑模样,宛如一朵盛开在冰雪之地的鲜花,娇艳非常。   得了自由的张斌龇牙咧嘴地站起来,低头揉着身上痛处,拱肩缩背十分恭敬。   可刚走到那姑娘身后,他就神色骤变,抄起沉重的条凳往她脑袋拍去,狰狞的脸上杀气腾腾,“去死吧!”   那条凳少说也有二十斤重,抡起来呼呼作响,拍人脑袋跟拍西瓜压根儿没有任何分别。   这一切来得又急又快,大堂内众人几乎都以为那个年轻漂亮的赏金猎人要横尸当场时,却忽然听到一声嗤笑。   那笑声极轻极淡,似江南三月的烟雨,薄如纱细如丝,在空中一荡而过,分明透出几分对不自量力的讥讽。   那姑娘双手一抖,细长包裹外面的布条便纷纷落下,现出来一根铁棍和一把怪模怪样的短柄细长刀。她将那一棍、一刀两头一磕一扭,转眼组成一把一人高的斩马/刀,腰身一扭撇开半步,侧身一刀劈下,将那沉重坚硬的条凳切豆腐一样从中间划为两半,露出后面张斌惊骇的脸。   脚尖一挑,方才被用来偷袭自己的匕首便落入掌心,她在指间翻了个花儿,穿透张斌的手掌一刀剁在桌上。   血花飞溅!   张斌被带趴在桌上,另一只手哆哆嗦嗦地摸了摸露在外面的刀柄,愣了下才慢慢回神,凄厉地惨叫起来,“啊啊啊!”   旁观众人齐齐吸了口凉气,手里的肉饼掉了都不知道。   好狠辣的娘儿们!   有人认出她的兵器,脱口而出,“鸳鸯眼白星?!”   “白鹞子?”   据说几年前有个姓白的姑娘异军突起,生就一双异色猫瞳,一身轻身功夫灵异诡谲,偏招数又大开大合,像极了塞外猛禽,故而人称鸳鸯眼、白鹞子。   白星置若罔闻,反手将斩马/刀背在身后,非常客气地对掌柜的道:“劳驾您将他的行囊取来。”   掌柜的两股战战,闻言忙不迭的去了。不多时,果然气喘吁吁扛着个大包袱过来,额外还有张斌惯用的两柄大朴刀、一双破鞋,显然十分尽心,连根毛都没敢留下。   白星不紧不慢踱步过来,期间很流畅的一脚将那双臭烘烘的烂鞋踢飞到壁炉内,里面的火苗突地窜起来老高,继而弥漫起一股酸臭复杂的难闻气味。靠近壁炉的一桌客人当即干呕一声,敢怒不敢言地换了个位置。   朴刀用料粗糙、工艺简单,并不值什么钱,白星带着显而易见的嫌弃将它们戳到地上,用刀刃挑开包袱,粗粗一看,见里面一大包金银细软和名贵药材,怕不下千两。   众人看不见包袱里面的内容,正暗自猜测,却见白星单手持刀,猛地朝后一戳,凉凉道:“去哪儿?”   原来就在她查看包袱时,张斌已经忍痛拔了桌上短匕,悄悄朝着后门摸去。   “我,”张斌看了看横在脖颈间的雪白刀锋,又羞又恼,“你都收了钱了!”   还去哪儿,当然是逃命啊!   “是你非要给。”白星啧了声,“而且,我有说过放你走吗?”   张斌脑袋里嗡的一声:她还真没说过! 第2章 那书生(一)   时值深秋,黄叶满地,昨夜一场冷雨过后越发萧瑟了。   “吱呀”一声门响,一个年轻书生从屋里探出脑袋来。冰冷湿润的空气扑面而来,他狠狠打了个哆嗦,顺手拢了拢洗得泛白的薄棉袍,拱肩缩背,搓着手一路小跑去西院墙边搭的棚子下头抽了几根柴火,又小跑着回去了。   屋檐还在不断滴水,地上湿漉漉一片,落叶在雨水中泡了一日一夜,已经开始有腐烂的迹象,一脚踩上去,伴着“啵唧”声挤出一波黄褐色的污水来。   院子有年头了,铺地的青石砖上原本是有防滑纹路的,可惜如今都差不多磨平,下过雨后更加湿滑。书生一脚踩在枯叶上,登时一个趔趄,晃了几晃才站稳。   他把自己吓了一跳,脸都有些泛白,不过马上又一脸劫后余生的笑,“好险好险,幸甚幸甚。”   书生熟练地生了火,将装有生米的瓦罐放到其中一个灶眼上,另一边则是热水壶。   这双眼灶乃是他看见书上的一个法儿,自己琢磨了许久,亲自动手砌的: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倒不必砌大锅,如今一个灶台上两个小灶眼,可以同时做两样事,热量集中又省柴。灶台额外挖了地道,可以连通整个正房做地龙,但凡烧一点柴火,不管是东边的卧房还是西边的书房都不会太冷。除此之外,每个房间还有额外的卡口,若是暂时不过去,关上就是,剩下的房间就更暖和了。   瓦罐里的杂粮泡了一夜,米豆都已经明显膨胀开来,这样再熬煮便能省许多柴火。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橙黄色的火苗欢快地舔着锅底,熏得人暖烘烘,书生的四肢也不自觉舒展开来,读书声越发响亮了。   等书生把文章背过三遍,杂粮粥已经煮得差不多,原本颗粒分明的谷粮纷纷炸开花,里面翻滚的水蒸气咕嘟嘟顶着盖子跳起舞来。   他这才起身去院子里缓缓打了两遍八段锦,待额头微微见汗后又去喂了鸡鸭,还顺手摸了一只鸡蛋、两只鸭蛋出来。   雌性动物天生护仔,见有人来掏蛋,两只小扁毛登时将素日的喂养之情抛到九霄云外,“咯咯”“嘎嘎”的叫着,四只翅膀乱拍、尖嘴扁嘴齐出,将书生闹得狼狈不堪,原本干净的袍子上也沾满羽毛。   “嘶嘶,阿花、阿青,真是乖仔。”他捂着被啄得红彤彤的手,真诚地夸奖道,眼神中充满了神奇的赞叹。   阿花是他养的母鸡,阿青则是母鸭,两只家禽都正当年,一个月加起来能下三十七、八只蛋。但阿青好像格外勤快些,就好像今天,竟然足足有两只。   往常的蛋都是攒了去市集卖的,但今天多了一只,他决定打打牙祭。等到开春,或许可以买只公鸡公鸭供它们孵小鸡小鸭出来,逢年过节也能见见油水。   卧房墙根儿底下有两只大粗瓷坛,里面塞满了各色野菜和萝卜缨子、姜芽、香椿、泡椒等腌菜。只要保存得当,完全可以吃一整年。   书生小心地捞了几根,尤其注意不要带进去雨水,不然腌菜会腐烂。   灶台角落里有圆滚滚的粗陶罐,里面盛着洁白如雪、平整如玉的猪油,十分美丽。书生仔细端详着,忍不住念了一首赞诗,这才小心翼翼地用小勺子挖出一点来。   一勺下去,原本光洁整齐的平面顿时出现一个大圆坑,像极了大雪后被人无情踩踏的原野,颇有几分焚琴煮鹤的煞风景。书生唉了声,一边说着“罪过罪过”,一边将猪油丢到热好的小锅内,同时将切好的腌菜碎丁子倒入调好的面糊中搅拌均匀。   此时锅底的猪油正好化成油润润的一汪,用大勺子舀出均等的分量,倒入锅底煎成两面金黄的腌菜饼子。   “嗤啦”一声,氤氲的水汽迅速弥漫,里面夹杂着动物油脂醇厚的浓香,还有腌菜里泡椒的刺激,令人迷醉。   书生飞快地吞了下口水,左手麻利地翻了个面后盛出,空着的右手又单手打了个蛋进去。此时锅底的油脂尚在“吱哇乱叫”,还热得很,蛋液刚一接触便滋滋出声,迅速变白固定了形状。   单面煎不仅可以省油省火,而且底部脆韧,表层柔嫩,戳开后可见内部黄白分明的溏心,一只煎蛋两种口味,甚美甚美!   五颜六色的杂粮粥,油汪汪的腌菜煎饼,还有那淡黄色的煎蛋,边缘刚刚好有一点黄褐色的焦圈,吃起来脆生生香喷喷。   书生吃了一顿快乐的早饭。   有人轻轻叩门,“书生,昨儿雨下了一整天,今儿还阴呼呼的,真能出太阳?”   书生飞快地收拾了碗筷,小跑着过去开门,沿途散下淡淡油香。   来敲门的王大娘圆脸微胖,今年五十岁啦,跟他一样住在南街和东道的交汇处,是隔着一条南街的邻居,是个很热心快肠的老太太。   书生对她行了个晚辈礼,指着屋檐下挂着的一块涂黑的木板道:“您瞧,我不是画了个日头么?指定能放晴的,您老就放心晒被子吧。”   那块小黑板从他早年搬过来时就有了,上头时常是些圆圈、小云朵和水滴的形状,有时甚至是白茫茫涂了一片。原本大家不知是做什么的,后来才有人慢慢发现,那形状竟跟当日的天气有关。   圆圈是太阳,代表晴天;云朵是云彩,就是阴天;若是有水滴,那就是要下雨啦,水滴越多,雨势越大;至于白茫茫,起雾可不就是白茫茫一片么?   竟有人能猜到老天爷的脾气?不少好奇的邻居都来旁敲侧击的问,书生一直笑眯眯的,只拿手指着天空,“它们告诉我的。”   可也有人看星星看月亮,左看右看也没看出朵花来,怎么偏他掐得这样准?别是个神仙托生的吧!   王大娘自然是信他的,奈何昨儿的雨着实惊人,且今日早起的乌云浓的简直像泼墨一般,总叫人心里七上八下。如今听书生亲口说过,王大娘就好像听见“扑通”一声,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她松了口气,道了谢,扭着肥腰回家晒被子。   过了会儿,又拎着一大串蒜头回来敲门,“哝,老家来人送的,我又吃不完……”   说完,也不待书生回绝,硬塞到他手中,又飞快地扭着不怎么灵光的肥腰回去了。   书生张了张嘴,低头看着怀里足有十斤的蒜头犯愁。   这么多可怎么吃得完!放久了该发芽了。   他拧着眉头想了半天,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将手掌一拍:   腌糖蒜! 第3章 那女子(二)   一重寒关,两样天气,关外已是大雪纷飞寒风肆虐,关内的树叶子却还没掉光,时隔半年再回关内,让白星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人都是会累的,哪怕是纵横江湖的侠客。白星曾以为自己能一如初入江湖时那样热情高涨地过完这辈子,可她现在还不满20岁,偶尔午夜梦回时,竟也会想要不要退出江湖了。   一入江湖,身不由己,一旦踏进这个门槛,什么时候退,怎么退,全都由不得自己。   就比如说现在。   “你就是白鹞子白星?”一个手持双刀的疤脸汉子忽然从路边树上跳下来,双手挽了个刀花,然后一抬下巴,“有人说你刀法了得,我双刃郑老三却不服。”   白星轻轻拍了拍马脖子,“我今天没什么兴致,你滚吧。”   她依旧年轻,却不再冲动,旁人喜不喜欢,服不服气,与她有什么相干?   小灰马也用力甩了甩头,浓密油亮的鬃毛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像上好的缎子。它冲来人打了个响鼻,带着唾沫星子一起龇了龇牙,仿佛在说:滚吧!   见连匹马都敢瞧不起自己,郑老三顿时恼羞成怒起来,“娘们儿身子软,嘴巴却挺硬,若你跪下来朝我上一百个响头,并且放出话去,就说你白鹞子怕”   他的话永远不会说完了。   寒光一闪,白星的长/刀便已重新背回身后,快得好像从来没动过一样。   她双腿往马腹上轻轻一磕,“驾。”   江湖之大,新人旧人层出不穷,想扬名实在太难了,而拿别人来做垫脚石似乎是最快最有效的法子。   当然,也是风险最大的法子。   一人一马哒哒哒跑出去老远了,郑老三的脖颈上才缓缓浮现出一条细细的红线,随着喷泉似的血柱冲天而起,一分为二的身体轰然倒下。   白星在马背上跑了一天一夜,却不知究竟该往何处,仿佛偌大一个天地间却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容身之处。茫然之余,她突然有点想去前几年杜老爷子送给自己的那座小院子里去瞧瞧了。   听说是个很小的镇子,应该会很安静,或许自己可以多停留些日子。   她伸手捏了捏灰马的长耳朵,很耐心的询问道:“阿灰,去不去?”   灰马打了个响鼻,嗒嗒尥了尥蹄子,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去!   它喜欢跑,快让它跑!跑去哪儿都稀罕!   这马是白星月前在关外雪原上驯服的,虽然年幼,但体格健硕、精神旺盛,俨然已有了名种良驹的雏形。   这小东西过分活泼却又脱离野马群,整日四处搜罗玩伴,所到之处惊得鸡飞狗跳,偏跑得风也似的快,当地牧民遍寻不得,便都喊做“鬼影”,老远瞧见就头疼。   白星正巧缺一匹好脚力作伴,听见传言后索性就去关外走了一趟,花了足足三个月才得了芳心,如今终于一道回来。   她不喜欢鬼影的名字,既然是灰马,那就叫“阿灰”吧,左右它也不会有意见。   白星脸上泛起一点浅浅的笑意,用力揉了揉它的大脑袋,“好,听你的!”   她是这么想的,于是立刻就这么办了。   白星重新调转马头,又和阿灰一起朝东跑了十来日,当东边天际漏出来的第一缕阳光温柔的洒落在脸上时,风尘仆仆的她终于看见了旧旧的城门口上那块同样旧旧的石头匾额:   桃花镇。   小镇不大,卖吃货的却不少,好像对小镇的百姓而言,吃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   时辰尚早,空气中还弥漫着濛濛薄雾,街上已经有勤快的小贩支起灶台,在氤氲的水汽中大声叫卖起来:   “馒头,馒头,热乎乎白胖胖的馒头!”   “包子,包子,一口下去满嘴流油的肉包子!”   “馄饨,鸡肉蘑菇、猪肉大葱的小馄饨,加点芫荽绝啦!”   白星牵着马,沿着街道慢慢走着,脸上不自觉多了点笑意。   关外荒凉,她似乎已经许久没见过这样多的烟火气了。那些商贩热情的招呼,食客们脸上满足的笑,甚至就连街头孩童之间的打闹和叫骂,对她而言,好像都有种神奇的吸引力。   阿灰从没见过这么多人、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事物,四只蹄子一个劲儿捣腾,一双大眼睛都不够看了。   它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心,见到这个想咬一口,见到那个,也想凑上去闻闻,大脑袋拨浪鼓似的摆个不停。   路边有新鲜的苹果卖,红扑扑圆滚滚,凑近了就能闻到淡淡的果香。白星顺手买了一兜挂在马背的褡裢上,摸出来一个随手擦了擦,咔嚓掰开两半,一半喂自己,一半喂阿灰。   阿灰只咬了一口就瞪圆眼睛,马脸上人性化的显出震惊:甜美多汁,这是什么好东西!   白星低低笑了起来,爱怜的摸了摸它的脑袋,“吃吧。”   “姑娘赶路辛苦,”年轻的小伙计搭着手巾出来,见这一人一马风尘仆仆,显然是远道而来,忙笑容可掬道,“早上来碗面最好啦,汤汤水水的下去,肠胃那叫一个舒坦。”   太阳刚升起来不久,斜斜挂在东半天上,橙红色的日光穿透薄雾,将那些升腾翻滚的白色水汽都轻染上几分艳丽。小伙计仿佛踏着霞光而来的罗汉,张嘴说出的,却是世间最具烟火气的语言。   这是一家面馆,门口立着一个布幡子,上头落着“山西面馆”四个斗大的墨字。   白星脑海中瞬间浮现出当初在山西遇到过的对手,分明只是萍水相逢,但却意外投缘。两人曾在荒郊野岭的大树上喝了许久的酒,久到他说自己想家了,只是不敢回去:   “唉,俺婆姨擀的面汤,还没吃够啊……”   可惜如今他纵使敢回家也吃不到了,所以还是活着好。   白星朝满脸期待的小伙计点点头,微微勾了下唇角,“来碗面,多加醋。”   “好咧!”小伙计一甩手巾,欢天喜地的去了。   大约是见白星右眼上戴着眼罩,那小伙计还很细心的将面碗往左偏了偏,生怕这位可怜的单眼盲姑娘不方便。   本店的招牌是羊肉面,约莫一指宽,略有些厚,十分劲道。面汤是炖了一夜的雪白羊骨架浓汤,上面的油花没有撇得很干净,一团团金黄色的油脂随着汤汁晃动摇摇摆摆,像调皮的孩童。   羊肉已经提前煮好,都大块大块的放在一旁的瓮里,有人要便捡,快刀切成肥瘦相间的片,牡丹花似的在盘里摆一圈。   饥一顿饱一顿的人对食物会有种源自灵魂深处的敬重。白星宛如对待绝世珍宝一般端起这只比自己的脑袋还要大一圈的粗瓷大碗,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微微拱了拱,认真道:“敬活着的人。”   敬活着的每一天。   羊汤很香,羊肉很嫩,撒些芫荽和辣子痛痛快快扒一碗下去,好像连日来的疲惫和身上的寒意都被驱散了。   见白星吃得起劲,阿灰也探着脖子过来凑热闹,嘶溜溜叫个不停。   白星又好气又好笑,“羊肉面也想吃?”   阿灰眨巴着长睫毛看她,咧着白牙张大嘴,热气腾腾的舌头主动秃噜噜伸出来老长,大有“你不给我就自己抢”的架势。   附近几桌食客看了,都是噗嗤笑出声。牲畜通人气,这马儿也未免太精明了些。   白星无奈,只好挑了两根面条给它。结果阿灰吧唧吧唧嚼了几口,又“噗噗”全吐了。   白白的东西不好吃!   白星:“……”这糟践东西的小混账!   到底不好跟一匹马计较,白星也只是捏了捏它的耳朵作罢,复又埋头吃面。   一大碗面连汤下肚,白星吃得额头见汗,很满足。   她觉得自己已经有些喜欢上这里了。 第4章 那书生(二)   腌糖蒜最好用刚上市的新鲜蒜头,不过晾干的也能做,只是稍微麻烦些。   书生先把那些蒜头清理干净,用心挑选出圆润饱满没有磕碰痕迹的来,留下几层薄薄的皮用清水泡发。如今天气冷了,大约要浸泡一两日才能进行下头的步骤。   虽然雨停了,但地上积水未干,山路难行,并不适合上山砍柴火,所以书生决定继续写之前的话本。   读书人写话本什么的,传出去必然要被骂斯文扫地,但有什么法子呢?他也要生活的呀。   不少文人考不中进士之前便会去各处教书,但大考三年一次,一次才得进士三百,考不中的人实在太多了些,教书的竞争太过激烈。   他从小读书,但因不能参加科举而没有功名,莫说富贵人家的私人教书先生,便是那些私塾、公学,也不大愿意聘用。抄书的收入又无法维持生活,几年前的一天,他忽然灵光一闪,开始写话本。   只是他写的话本卖的也不是特别好,一年也不过十两银子上下,因为世人都喜欢看才子佳人,但他写的是妖魔鬼怪。书铺的掌柜不止一次跟他讲过,你写妖魔鬼怪不要紧,但那些东西怎么能是好的呢?百姓不爱看的呀,要降妖除魔才有趣的嘛。   书生不太高兴,也不服气,既然人有好坏,那么为什么妖魔鬼怪就一定要是坏的呢?你又没有跟他们接触过,凭什么这么讲?未免太不公平。   不过桃花镇是个小地方,民风淳朴,物价也不高,他自己种菜、养鸡鸭,精打细算过日子,一年十两银子甚至还花不完。   书生刚写到狐妖救了一对落难的母女时,忽然听到嘎吱一声门响,便下意识抬头望去。   不是自家。   他愣了下,是隔壁!   这一条街上都是同样构造的两进小院,因为他住的是街角,东面是没有人家的,但西面一直空着。   可是今天,有动静了。   他有点高兴,同时也有点紧张,想着如果邻居不好相处该如何是好?   等他回过神来时,就发现自己正侧着身子、竖着耳朵听墙角,不由得有些脸红。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这种行为实在太不读书人了。   虽然这么想着,但书生还是下意识屏气凝神,可新邻居却十足安静,连脚步声都听不大清,以至于最后书生都忍不住开始怀疑,是否连那一声门响都是自己的幻觉?   次日一早,书生去铺子里面交头一天晚上写的书稿,回来的时候路过隔壁的院子,见院门紧闭,却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也不知住来的是个什么人,除了昨儿那一声之外,竟像是没动静似的。   想到这里,他赶紧摇摇头,把这些不该有的念头甩出脑海中去。别人家的事儿,他怎么好胡乱猜测呢?不好不好,实在不是君子所为。   今天去书铺领到了一两二钱银子,比平时多了不少,掌柜的也替他高兴,还额外送了一刀纸。   回来的路上,书生狠了狠心,去猪肉摊子上要了一副下水和两根打碎的筒子骨,打了一角酒,决定今天小小的犒劳下自己。   下水怪味大,非常难收拾,又没有什么油水,买的人不多,所以价格相对便宜,这么多统共才花了五钱三分银子。   眼下一天冷似一天,哪怕肉食暂时吃不完,在表皮上抹一点盐巴,挂在屋檐下风干也能保存好久。   他哼着小曲将筒子骨炖上,水烧开后撇去血沫,略略加了些葱姜蒜和黄酒调味提鲜,继续滚火炖着,又把一副下水反复洗了十来回,冻得一双手红彤彤的。等终于洗干净了,他这才将心肝脾肺大小肠等等都片了一点下来。而这个时候,筒子骨已经煮得差不多,瓦罐里的清水也变成浮着油花的淡白色,正咕嘟嘟冒着大气泡。   书生舀了一勺出来尝咸淡,一入口就觉得鲜得舌头都要掉下来,身上的毛孔都跟着舒展开了。   白色的骨髓被煮出来,随着水泡上下浮动。这可是好东西,他小心地舀过来吞掉,用舌尖勾着它们在口中打几个转才舍得咽下去,果然又黏又滑又香。   他忍不住把两只脚在地上乱踩,眉飞色舞,开心得像要飞起来。   两进小院面积不大,但住一个人绰绰有余,书生便将院子里都种了菜,如此也能省些花销。   深秋已至,北方除了白菜萝卜和窖藏的红薯土豆也没什么菜蔬,他便各样都弄了些切成薄片,准备等会儿跟猪下水一起涮锅子。   天冷了,涮锅子最合适不过,又能吃肉又能喝汤,舒服极了。   筒子骨煮的骨头汤每天熬一回,可以作为老汤保存好久,平时煮面、泡饭都很好。今天涮锅子,也只需要舀几勺出来,余下的都干干净净继续煮。   一个人吃饭无须讲究太多,书生便将板凳搬到灶台边,就着温吞的炉火涮肉。   灶台的草木灰底下埋了一只大红薯,也不必额外添柴,就这么用余烬慢慢焖着,等入夜之后便都软烂了,芯儿简直能淌出蜜汁来。到时候再配一碗骨头汤,又是一顿香甜的晚饭。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他又背了几句应景的好诗词,心满意足,夹起一筷子心尖儿肉吃了。   他刀工不错,或许是长年累月的贫穷迫使他刀工不得不好,总之所有的东西都切的很薄,所以并不需要煮太久。用筷子尖儿斜斜夹着,悬在汤锅上方,默默地数上十个八个数就成了。   下水没什么油脂,吃起来不如肥肉香甜,但十分脆嫩劲道,自有一番风味。   书生夹了第二筷子,还特意往倒了香油、葱花、芫荽和干辣椒末的碟子里沾了沾,再抿一口小酒,美得眼睛都要眯起来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隔壁忽然也飘过来一阵肉味。   他愣了下,本能地分辨起来,“是羊肉吗?不对,不大像,羊肉的味应该更大些。那是猪肉吗?似乎也不像,这个味道里面带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思,却是猪肉没有的。”   他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子丑寅卯来,骤然回神时,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十分可笑。但他马上又为自己开脱,“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这许多年来我一直连个邻居都没有,如今忽然来了一个,多留神些不是人之常情嘛?”   或许等过两天对方忙完了,自己可以挑个合适的时候去拜访一下。   不过这天一直到他吃完饭、刷干净了锅碗瓢盆,坐在书桌前读书时,却还是忍不住琢磨:邻居家烤的那到底是什么肉呢?   书生的书房里只有一桌一椅一梯和两面围墙直通房梁的巨大书架,上面密密麻麻塞满了书籍。   书籍价高,略有些内容一本就要几两银子,他自然是买不起的。好在他记性还算不错,每每便厚着脸皮去书铺翻阅,抢在掌柜的撵人之前囫囵吞枣的背下来几十页,然后飞奔回来埋头抄写。   几年下来,市面上但凡有的书已经被他默写的七七/八八,若要山穷水尽的时候卖出去,倒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哩。   书生不能科举,倒也不专注于诗书文章,什么游记、杂谈、工学的,也都爱翻一翻。   他搬着梯/子,将北面墙上正数第二排右边第三本抽出来,正是一本《洛阳游记》。   这书写得极好,词藻华美、描写生动,将作者的所见所闻所想都描绘的栩栩如生。但卖的不好,当年书生去偷看时,掌柜的都懒得撵人。   书生就这么踩在梯/子上,如痴如醉的读了无数回,只觉唇齿留香,仿佛比刚才吃的锅子还要可口。   罢了罢了,出去涨涨见识总是好的,待他多攒些银钱,便先去那洛阳古都玩耍一回,也算不枉此生了。   书生心里忽然又涌现出一点干劲,重新雀跃起来,然后便径直去了西厢房。   里面放着好些片好的竹篾片和许多彩纸、颜料,是他准备做花灯的。   再有两个来月便是冬至,届时在城西三镇交汇处有大庙会,不管有钱的没钱的,时人都爱买些花灯赏玩,运气好的话,卖花灯的商贩一天便赚到十几两银子也是有的。   书生心思细腻,手也巧,又多看了书,略琢磨一回,便画了一头活灵活现的小狮子出来。明年又是猪年,他又画了一头圆滚滚的小猪,屁/股上还有两朵剪窗花的图案。   他预备将花灯的头和四肢都弄成活动的,这样手一提便摇头摆尾,多么神气多么有趣呀。 第5章 那女子(三)   桃花镇是真的小巧可爱,内部相对繁华的也只有东西、南北各三条大型主干街道,分别按照方位被称为东道、中大道、西道,北街、中大街和南街,再往外,便与繁华无关,街道也细。   小院儿位于桃花镇中央偏东的位置,夹在南街和东道中间,从西门入城后慢悠悠走约莫三刻钟就能看见了。   周围全是格局相仿的住宅,大街小巷像任何一个北方城镇那样四通八达,不易守,但也难攻。四面几条街之内最高的建筑也不过那家两层的客栈兼酒楼,可以有效避免弓箭手埋伏;许多百姓家中都养了狗子,但凡有点动静,白星可以迅速选择的退路非常多。   她对这个位置很满意。   小院是临街第二家,院子里空荡荡的,只有靠东墙的位置有一颗高大的柿子树,大约有三四个人那么高,粗壮的枝条豪放地向四周延伸,有几根已经越过墙头,落到邻居家去了。   树上沉甸甸挂满了成年男子拳头大小的双层柿子,橙红色的柿子皮在阳光下微微发亮,像挂了满树的红灯笼。   白星以前见过这种柿子,必须要熟透放软了才好吃,不然会很涩。等熟透之后,柿子肉就会变成浓郁的果浆,剥开皮凑近了猛吸一口,甘甜的味道便充满口腔。再有一片片筋肉组成的果瓣,微微透明,咬在嘴里咯吱咯吱……   她正想着,阿灰已经按捺不住好奇心,张嘴往坠下来的一颗生柿子上啃去,片刻之后,却又蹦着跳着呸呸吐了出来。   白星忍俊不禁,随手挑了几个轻轻捏了下,发现已经开始慢慢变软,“再等等吧,过几天就好吃了。”   植物天生具备对气候的敏锐度,比方说柿子,下雪之前差不多就都约好了似的熟透了。   阿灰将两片厚嘴唇吐得噗噗响,无比惊恐地后退,仿佛在躲避什么可怕的东西:   你骗马,怎么会有这么难吃的果子!   白星心情很好地轻笑出声。   临时摘了眼罩后,一蓝一黑一双异色瞳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晃动着细碎的愉快的光。   屋子里各色大件家具都是齐备的,虽然因为太长时间无人居住而落了一层尘土,但可以看出前任主人将它们保养得很好。   空气中浮动着一股长年累月的沉闷味道,白星刚一推开门窗,门框上便落下许多灰尘,随着她的走动,那些细小的尘埃便游鱼似的在斜射进来的光柱下欢快游动起来。   冬半年午后的阳光正好,斜斜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舒坦。   周围很安静,白星茫然地盯着看了会儿,忽然久违的疲乏起来。   行走江湖自然没那么多讲究,风餐露宿乃家常便饭,她只将那张空荡荡的雕花大木床简单擦了擦,然后把在关外穿的皮裘做铺盖,直接搂着刀躺了上去。   再然后,她就被擅自闯入的阿灰咬着衣角拖了起来。   哦,差点忘了,还没安置祖宗。   小院分两进,第一进里就有现成的马厩,对面则是存放农具的杂物间,很便利。   因为太久没人居住,马厩虽然是好的,但里面光秃秃的连一根草都没有。   阿灰以主人的姿态进去溜了一圈儿,然后朝着积灰的食槽打了个响鼻,望向白星的眼神中清晰地流露出一种含义:   给大爷上马料!要最好的!   白星用力捏了捏眉心,认命地重新戴上眼罩转身出门,过了约莫小半个时辰,果然带回掺了豆子的上等马料和一车干草。   马匹价高难养,寻常百姓人家所用家畜多以牛驴骡为主,好马就更少。桃花镇上舍得喂养这般精饲料的饲主都是有数的,白星一口气要了两麻袋八十斤,几乎将店内库存清空,店主都快美坏了,还特意给每斤便宜了两文钱,希望拉个长期的回头客。   桃花镇生活安逸,人工也不贵,只要家住城内,买多了东西店家还会送货上门。若是买家高兴,随便打赏些也可;若是不乐意,便是不给也行。   白星的领地意识很强,不愿生人入内,只叫人在门口卸货,又抓了几个铜板将人打发走,自己将东西扛进去。习武之人力气很大,这点货物不算什么,她一手提着一个麻袋,不过三趟就搬光了。   取些马料放入食槽,白星又给小祖宗在马厩内铺了干草。关内的草不如关外的有嚼头,但豆子很香,身后的阿灰惬意地甩着尾巴用餐,将几只苟延残喘的蝇虫抽昏过去,美滋滋看着自己的新家呈现在眼前。   内院有水井,水桶还是好的,但连接水桶和辘轳的绳子却早已风化,一碰就碎。白星用刚才捆干草的绳子重新系了,先将里面的枯枝落叶捞干净,提了几桶将水槽刷了两遍。   井水很清澈,日光下波光粼粼泛着涟漪,她用手捧着尝了口,只觉也像这座小镇一样,温温柔柔的,带着点暖意和甘甜。   没毒。   她向水槽内重新注入清水,然后又被阿灰磨着讨了一个苹果去。   这小畜生,惯会享受的。白星顺手替它刷了刷毛,仿佛能感觉到柔韧结实的流线型肌肉下血液流淌的动静,又轻轻掐了下大耳朵。   阿灰嘎吱嘎吱嚼苹果,被掐耳朵也不恼,反而带点讨好和调皮地拱了拱她的胳膊。   人家才四岁,还是个长身体的崽呢!   太阳渐渐西沉,橙红色的余晖均匀洒落,给灰绒绒的马毛和漆黑的头发镀了层金边,看上去又亮又暖。   忙活一通后出了身汗,白星索性将前院小库房里几件腐朽的家具、农具拆了烧水,足足泡了个热水澡后,终于能安稳躺在床上。   窗纸已经有些破了,但她并不是很讲究的人,将随身行囊胡乱一堵就是。雪窝都睡得,区区几个小洞又算得了什么?   奈何习惯了风餐露宿危机四伏之后,陌生的安定环境反而睡不踏实。   比起关外仿佛要捅破天地般狂野的西北风,桃花镇的秋风简直柔和得不像话,只将院中几颗黄了叶子的树左右摇摆几下,发出虚弱的无力的刷拉声。   甚至就连月色下投在纸窗上的影子,与其说张牙舞爪,倒不如说憨态可掬了。   晚风像调皮的孩子,将几片开裂的窗纸吹得扑簌簌作响,墙角下有不知名的秋虫高低起伏的叫着,她约莫眯了两刻钟便睁开眼睛,在夜幕中盯着空荡荡的床顶划算起来。   快入冬了,别的不提,被褥总要添置些的。   然后呢?   习惯了江湖上漂泊流离的生活,忽然闲下来,白星竟有点不知该做什么好了。   她绞尽脑汁想了许久,然后,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第二天,白星是被一股朴素而浓郁的香气熏醒的。   是米味儿,可能掺了杂粮,然后还有油煎的香味……   白星还在怔怔出神时,外头的阿灰已经尥蹶子造/反了。它不断用蹄子去踹马厩的门,等白星闻声过来时,这小混蛋已经把缰绳啃破皮。若再晚些时候,指不定又要自己跑去正院要饭吃呢。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放在动物身上也是一般,成年人吃了攒力气养膘,可小崽子们却需要大量养分构成血骨肉……   白星先把讨债的阿灰喂饱了,这才带上昨天装草料的麻袋,一人一马各叼着半个苹果,咯吱咯吱咬着往城外去了。   她起得很早,街上还没有行人,只从各家各户高高竖起的烟囱中咕嘟嘟往外冒着烟,雾蒙蒙的空气中依稀浮动着各色香气。不过她总觉得似乎还是自家隔壁的更香一点吧。   是一种简单却又无可取代,让人安心的香气。   每到一地,白星都习惯先观察地形,以备不时之需。正巧屋子里没有米粮下锅,就去城外山上打些猎物、干柴,回来时顺便采买些其他的吧。   话说,正常百姓家过日子需要什么来着?   桃花镇地形相对平坦,要往城外朝北走四五十里才有像模像样的群山,山上有许多桃树,每年春天漫山遍野都是粉红色,听说会吸引许多书生前来作酸诗。   白星对桃花不感兴趣,只是有点遗憾来的不是时候,不然或许可以摘一大筐粉扑扑的桃子回去吃。   好在桃树只长在外围的平缓山丘上,再往里走一段儿,山势便复杂起来,树木品种也增多,内中多有野鸡、兔子、野猪,甚至还有狼和狐狸。有些有本事的猎手就会往里走,打了野味贴补家用,肉可以吃,皮子可以换钱。   异色瞳被视为不详,白星刚出生就被丢入深山,若非一个姓白的老猎人经过,早就被野兽叼走吃了。她从小跟着老头儿穿梭于深山密林之中,喝的是野兽奶,吃的是野兽肉,未入江湖之前做的,也是狩猎的营生,自然是个有本事的猎手的。   老猎人身上似乎有许多故事,一身功夫出神入化,奈何他不主动说,白星也从不问。后来老头儿旧伤复发撒手西去,故事也只能是故事了。   一人一马慢悠悠往山里走了小半日,果然见到许多果树,什么山楂、核桃、板栗、银杏的。这些树并非人为栽种,而是小型鸟兽吃了果实后排泄的粪便中含有种子,这才落地生根,所以长得很随意,东边一棵西边一棵的。   霜降已过,大部分野果也过了丰盛期,但这边捡一点,那边摘一些,倒也陆陆续续凑够了两麻袋,都让阿灰背着。   其中生银杏果的味道极其可怕,阿灰非常抗拒白星把这种玩意儿往它背上放,一开始还故意颠下来,明目张胆地踩一脚。   白星无奈,只好先把银杏果放下,准备等回来的时候再拿上,又用短匕剥了几颗板栗给它吃。   生板栗口感清脆,微微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涩,但越嚼越香,阿灰很喜欢,尾巴越甩越快。   它学着白星的样子去找板栗,被长满尖刺的外壳扎得乱蹦,气得一蹄子踩瘪了几个,结果那些尖刺又卡在它的蹄铁之间,怎么都甩不掉   白星大笑出声,弯腰替它清理,又赶在它恼羞成怒之前摘了山楂投喂。   桃花镇的百姓不缺粮食,大山深处的山楂少有人采摘,一嘟噜一嘟噜长得鼓鼓囊囊,紫红色的外皮上零星点缀着斑点,微微用力就捏来开,露出里面黄白色沙瓤的果肉。   酸甜软糯的口感迅速征服了没见过世面的小马阿灰,它双眼中闪烁着欢乐的光芒,甚至都等不及被投喂,开始主动伸长脖子啃食树上紫红色的浆果。   、   它单纯的小脑瓜内甚至分不清究竟是今天这种小颗的酸果子好吃,还是昨天和早上那种大个儿的甜果子好吃……都好吃,实在难分高下!阿灰都想要!   但山楂吃多了倒牙伤胃,马儿又天生不会呕吐,白星不敢让它吃太多,警告一番就牵着走远了。   阿灰显然对这片山楂林很是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看,可大眼睛的余光瞥见自己背上装满果实而显得尤为饱满的口袋后,又开心起来。   白星看得好笑。一般来说,正常的马儿对山楂这种东西应该没什么兴趣,但这匹小灰马显然是个个例,它拥有无比旺盛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不管见到什么都想咬一口尝尝看。而且口味非常庞杂。 第6章 那书生(三)   书生照例起了个大早,从左边第二口咸菜缸里掏了一把粗盐揉制的香椿芽,用清水略冲洗下表面过多的盐分,快刀切成碎丁子。配一勺掺了高粱面的面粉与鸡蛋一起搅和成微微泛着淡黄色的糊糊,因香椿芽本就是腌制的,不必再额外调味,只用一点猪油煎成夹杂着淡金色锅巴壳子的菜饼子即可。   香醇菜饼就着黏糊糊香喷喷的红豆粥下肚,原本冷飕飕的身体也渐渐有了热乎气。书生先用草木灰吸去盘碗表面的浮油,再使热水烫过,远比一般的清洁胰子来的更干净。   他一边背书一边打八段锦,还顺便用秃毛笔蘸水在石砖上写了一首诗,诗的右下角有“孟阳”二字落款:这是他的学名。   眼瞅着橙黄色的浑圆日头从东边慢慢爬上来,他又撸起袖子准备腌糖蒜。   腌制糖蒜需要酱油、白糖、香醋、白酒和八角等等,用料丰富,成本堪比炒菜,最要紧的是不管饱,所以他平时很少舍得这样铺张。   可王大娘给的这些大蒜实在很好,像一群围坐一团的胖娃娃,圆润、光滑、饱满,剥开一粒,隐隐带着辛辣的清香扑鼻而来。浸泡过后越发显得圆鼓鼓的蒜瓣洁白如玉,竟有十分动人颜色,更使人不舍得辜负了。   一个人吃不了这许多,平白放着发芽、干瘪可惜了,正好最近多入账了几钱银子,偶尔为之倒也罢了。   安慰完自己的孟阳迎着初升的太阳,在院中撅着腚挑挑拣拣,留出来几头略有磕碰的炒菜用,剩下的剥出来四十多头腌了一整个中等粗陶罐子。用油纸细细封存,那盖子略低于边沿,中间又有隆起,倒入清水可彻底隔绝空气。   照现在这个温度,约莫十一二日就能吃了。腌好的糖蒜会染上一层淡淡的褐色,辛辣去了大半,唯余酸甜可口,特别开胃,早晚喝粥时配几颗,哎呀呀,简直太绝啦。   洗手时,眼角的余光无意中扫过墙边的大柿子树,他赫然发现低垂的枝条上有两颗大柿子好像熟了。   虽然是同一棵树,但因为有的枝条向阳,有的背阴,有的靠近房屋灶台,有的毗邻石缝……成熟早晚也不同。那一枝儿向阳且靠近房屋,最多沾染烟火气,每年都是最早发芽、抽条、开花结果,也容易成熟。   此时阳光正好,半透明的橙红色果皮牢牢包裹着沉甸甸一囊软肉,坠得整只柿子微微变形,犹如白日里一团安静燃烧的火,隐约散发出清香。   孟阳下意识咽了下口水,仿佛又尝到了甘甜如蜜的滋味,但却没有伸手。   这棵树并不是他家的,往年隔壁无人时,他也不敢贸然摘取,总是耐心等到柿子彻底熟透,实在支撑不住,将要坠地时才取下:软柿充分熟透时会因为内部果肉变为果酱而失去与果蒂的连接力,进而坠地,摔成一团烂泥,所以一定要赶在完全成熟之前摘取。   即便如此,孟阳还是有点不好意思,总觉得占了人家便宜。   可今年不同了,他昨天傍晚分明听到隔壁有人劈柴。   新邻居的劈柴声整齐而有节奏,足足持续了小半个时辰,中间未曾有片刻停滞,竟有种举重若轻返璞归真的悦耳。孟阳听得暗自咋舌,已然在心中勾勒出对方的形象:   身长八尺,孔武有力,说不定还会有点大胡子……   孟阳回房取了剪刀,将两只大柿子小心地剪下,装入铺了蓝色印花布的柳条儿编的篮子里。想了下,到底简薄,他又在院子里团团转了一圈,奈何家徒四壁,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他颇有几分苦恼的挠了挠头,终究又数了八只原本准备拿起外头卖的鸡鸭蛋。   白吃了人家好几年柿子,总该有所表示。   阿青和阿花歪着脑袋看他瞎折腾,“嘎嘎”“咕咕”叫个不停。   一出门又碰见了王大娘,她十分稀罕道:“呦,这是要走亲戚去?”   孟阳朝她拱了拱手,“隔壁来人了,正好熟了两个柿子,特来送还。”   他一板一眼说的十分认真,好像不是来还柿子,而是什么名贵的珍宝一般,看得王大娘都笑了。   “倒也罢了,”王大娘又抄着袖子好奇道,“果然来人了?我就说昨儿好像隐约瞧见有烟来着,可也没瞧见人出入,还以为眼花了呢。”   之前那院子的主人是个姓杜的老头儿,十分和善,可后来也不知怎的,忽然一夜之间悄然搬走。也不知如今是他家来了,还是又有别人住进来?   正说着,孟阳就去敲门,大门竟没上锁,可也无人回应。   没在家?   说起来,好像从他起床之后隔壁就没动静呢。是又走了?还是仅仅出门办事?   王大娘啧了声,“这般粗心大意!”不过又有点高兴,因为附近住的都是熟人,彼此信任,镇上都几年没出过案子了。来人若是铁将军把门的话,总觉得是在防着谁似的。   见他面露难色,王大娘就道:“不过两个柿子,这院子里还有那么老些呢,你就算吃了能如何?”   “哎,话不好这样讲,”孟阳听了,连忙摆手,正色道,“勿以恶小而为之,不告而取是为偷……”   他还要再说,王大娘却已不耐烦听下去,直接一摆手,扭着胖腰回家缝棉被去了。   家里今年刚添了大胖孙子,儿媳妇却因此患上了体虚畏寒的毛病,她琢磨着旧棉被不暖和,这两天正做新的呢。才刚也不过蹲久了,出来活动下腿脚,哪里有闲工夫听这些什么“之乎者也”!   书生人挺好,就是话多!   王大娘走了,徒留孟阳一人提着篮子犯愁,像一株空地上孤零零的竹子。   他眨巴着眼睛等了会儿,空荡荡的路上还是没有半个人影,倒是街角卖馄饨的张大爷瞧了,笑呵呵喊道:“阳仔,站着冷得慌,来吃碗馄饨!”   张大爷是个好人,奈何命不好,幼年丧父、中年丧妻、晚年丧子,如今便撑着个馄饨摊子度日。镇上的人怜他遭遇,但凡手头略松快些,就都来要一碗馄饨。   馄饨皮薄个大,个头都快赶上饺子了,十个一碗才卖三文,根本赚不到什么钱。   张大爷看谁都亲,望向镇上孩子们的眼神总带着几分慈爱,像在看自家儿孙一般。偶尔有孩童经过,还会笑着舀几只热腾腾的大肚馄饨与他们分食。   孟阳朝他行了一礼,决定明早就不自己开火了,改吃馄饨换换口味也不错。   他又把篮子原封不动提回家,想了一回,提笔蘸墨写了个字条。可刚写完他又觉得不妥:万一高邻不识字可如何是好?   唉!   白糟蹋了一张好纸!   孟阳才要揉了,指尖碰到纸面却又迟疑:三张纸就一文钱呢!   而且,邻居也未必就不识字吧?   他挣扎了下,见纸的背面还算干净,索性向小半枚铜板折腰,又顺势用烧过的炭条在上面画了一张画:   一面矮墙隔开两个院子,靠墙的一颗大树硕果累累,一个穿着书生袍的小人儿摘了柿子下来,去隔壁送还却无人回应。   待吹干墨迹,孟阳重新提着篮子来到隔壁门口,将那纸条用小石子压住,一步三回头地家去了。   平静的生活忽然有了点不一样的盼头,好像连简单的事情都不同了似的。   晚饭时孟阳又探头往隔壁看了眼,失望地发现篮子竟原封未动,远处的张大爷朝他喊了嗓子,“没人回来哩!”   这一夜,满腹心事的孟阳在炕上翻来覆去烙煎饼,心想那邻居该不会走了吧?他可还没见过呐,万一走了该多遗憾呀。   天下之大,浩渺无垠,两个原本陌生的人能穿越重重阻隔成为邻居,该是一种多么美妙的缘分呀!   他乱七八糟的想着,也不知什么时候就迷迷糊糊睡过去,待到远处第一声公鸡清啼响起,他先是一怔,然后飞快地从炕上翻下去,胡乱抓着棉袍就往外跑。   此时的孟阳宛如怀揣希冀的孩童,迫切地想要得到答案,无论好坏。   他总觉得自己已经习惯了寂寞,可这两天的动静却轻而易举地将一切伪装粉碎,午夜的梦境中也不断重复着繁华儿时双亲俱在、兄姐齐聚的热闹场景……都让他再次清醒的意识到,自己是多么恐惧孤独。   一面,哪怕一面也好,他想见一见一墙之隔的新邻居。   天还黑乎乎的,扑面而来的冷气使他直打哆嗦,地面薄薄一层银霜也很滑,但他还是小跑着开门,结果才要迈过门槛,却愕然发现篮子回来了!   他愣了下才低低地呀了声,双眼放光,好像天边的启明星。就见那篮子里的柿子和鸡蛋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毛茸茸的灰兔子。兔子四条腿儿都用草茎绑着,茸毛尖儿上挂了一层霜,正蜷缩着瑟瑟发抖。   孟阳努力伸着脖子跳着脚往隔壁瞧了几眼,见还是黑乎乎一片,也不知对方是早就外出了,还是仍在睡梦中,倒不便贸然打扰。   见灰兔一息尚存,他不由心生怜悯,忙揽在怀中冲回屋内,将草绳解开后又找了些墙根儿底下还没枯萎的青草与它吃。   野兔多么难捉他深有体会,没想到新邻居还是个好猎手呢。只是柿子本就是人家的,鸡蛋在市面上也不过一文钱一枚,可这么一只活蹦乱跳的野兔少说也能卖到三十文……   唉,他又赚便宜了!   本想还人情,谁承想越还越多,这可如何是好?   野兔本就难以饲养,又在外头冻了一夜,饶是孟阳使出浑身解数,还是在午后替它收了尸。   本想在冬日多个伙伴,奈何天公不作美!孟阳呆呆地望着兔子,心下凄凄,强行落了两滴清泪,张口做了一篇《忆兔兄》。   离别,本就是一件伤感的事情。   他重重叹了口气,垂头丧气的去外院取了锨,准备给兔子修建一座小小的坟茔。   天冷土硬难挖,孟阳又是个弱书生,几锨下去就把手心震得生疼泛红,而与此同时,他的视线也渐渐凝固在圆润饱满的兔子身体上,难以挪动。   嗯……好像,还挺肥?   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就迅速生根发芽疯狂蔓延,他抱着胳膊蹲下来,十分为难地搓了搓手,喃喃自语道:“唉兔兄兔兄,说来你我也有一面之缘,如今你身故,总要安葬才好,可与其深埋地下任其腐朽,倒不如祭了五脏庙,你以为如何?你不做声,我便当你应了吧!”   于是孟阳忽然又快乐起来。   征得兔兄同意之后,他爽快地将铁锨放下,将兔子剥皮洗净,兔皮单独放在一边,准备回头仔细硝制。   秋日正是动物们疯狂进食贴膘的时候,这灰兔生的膘肥体壮,连骨带肉竟剥出来将近两斤重!一身茸毛也是又厚又密,想来若是再得几张一样的,做件兔皮袄子也不错哩!   孟阳都记不得上次正经大块吃肉是什么时候了,这样罕见的佳肴自然要好生烹饪,才不辜负兔兄一番舍生取义!   他将兔肉斩成大块,先焯过水,去掉血沫,再慷慨地加入足量的葱姜蒜八角胡椒等大料炒了个麻辣兔丁。   兔子很肥,肌肉间蒙着一层明显的脂肪,肉块入锅的瞬间,热油疯狂跳动,空气中迅速弥漫开一股迷人的香气!他微微扬起脸,用力吸了一口,骤然生出几分感动:啊,是肉!   出锅之前,麻辣兔丁内加入冻豆腐。豆腐经过冷冻后水分流失,内部形成空洞的蜂窝状,最适合吸收汤汁。   一只兔子连带着下水和冻豆腐炒了满满一个大海碗,孟阳流着口水分成一大一小两碗,将较多的那碗像之前那样送去邻居家门前。   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家后,孟阳就着饽饽吃了个肚儿圆,连汤汁都没放过,一起沾了吃了!   啊,兔兄,小生会永远记得你的!   嗝,真香啊! 第7章 那女子(四)   包括白星自己在内的江湖人大多喜爱夜袭,所以她这几日着实花了大功夫观察夜幕下的桃花镇。   然后她注意到一个细节:   民间百姓讲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街口的馄饨摊子却总要等到很晚才收摊。   前天她回来时整座镇子都陷入沉睡,偏那边才伴着一点“吱呀吱呀”的扁担声渐行渐远。而昨晚她又在镇上最高的两层酒楼房顶上趴了半宿,一双异色瞳在黑夜中灼灼发亮,发现街口馄饨摊的油灯光亮也是一直熬到差不多时候才熄灭。   这很不对劲。   他在空无一人的街口等什么?   或者说,等谁?   今天是白星来桃花镇的第三天,她决定将这个疑惑解开。   刚一转过中大街,她又远远看见了街口/交汇处那点浓重夜色下微微晃动的油火。晚风已经有了点力气,将它吹得瑟瑟发抖,仿佛随时都会熄灭。   与无边无际的黑暗相比,那点油火实在微弱得不像话,可每次被吹得东倒西歪之后,它又会以惊人的毅力挣扎着重新站起,仿佛有什么使它不能就此熄灭的执念一般。   这是个很简陋的小摊子,一张四脚矮方桌,四只马扎,摊上半个客人都没有。   那卖馄饨的老汉显然也知道肯定没有买卖了,所以干脆熄灭炉火,只将自己竭力缩成一团,抄着手在寒风中瑟缩。   一个摊子,一位老人,一点灯火,无处不透出一种苦苦挣扎的执着。   为什么?   白星微微拧起眉头,不明白他为何还不离去。   前两日她曾远远暗中观察过,确定此人呼吸紊乱、脚步虚浮沉重,显然不会功夫,应该不是江湖上的仇家特意来这里埋伏自己的:毕竟她也才来到桃花镇三日而已,应当未曾暴露行踪。   可为什么?   这对普通人而言已经十分冷酷的夜晚,老汉为何非要在无人的馄饨摊前坚守?   而且前两天她记得很清楚,老汉离去时身边还有一个小孩儿,可现在却没有。   那孩子去哪儿了?   正百思不得其解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踏踏的脚步声,白星不必转身就能分辨出来人是个孩子,正是前两日她听见过的脚步声。   是个约莫八岁上下的小姑娘,穿一身破旧的花棉袄,脑袋上扣着旧棉帽,不断有白色的水汽从口鼻蹿出,然后飞快地消散在冰冷的空气中。   那孩子并未发现藏在暗处里的白星,她只拼命向前跑,身体紧绷,仿佛身后有什么怪物在追。   白星几乎是本能地往她来的方向望了眼:连个鬼都没有,唯有一阵凉风吹过,将地上落得几片黄叶托到半空中,半晌却又颓然地落回去。   就在此时,那一直未动的馄饨摊老汉忽然站起身来,开始慢吞吞地收拾摊子。   小姑娘倒腾着两条短腿,远远看见熟悉的身影后明显松了口气,紧绷的身体骤然松弛。   她飞快地跑到老汉面前,主动帮忙收拾起来,脆生生道:“张爷爷,您还没家去呀?”   老汉呵呵笑道:“方才有个客人来要了碗馄饨,刚走,刚走。”   他骗人,这是谎话。   暗处的白星无声道,因为她分明清楚得很,饭点还没过时,这馄饨摊子就已经没了客人。   小姑娘不谙世事,并不起疑,只加快手脚开心道:“那正好啦张爷爷,今天咱们也一起家去。”   姓张的老汉笑着点头,“是呀,一道家去。”   摊子已经被老汉提前整理过许多次,桌椅也不必带走,所以一老一小很快就收拾完毕。   “吱呀吱呀”的扁担声再次响起,像过去几天一样慢悠悠回荡在空旷无人的街巷中。   老人蹒跚的背影渐行渐远,旁边跟着个一蹦一跳的小姑娘,宛如严冬苟延残喘的枯草旁傍生的嫩芽,看上去竟分外协调。   白星的耳力很好,那两人分明走出去很远了,她还能听见小姑娘带着几分雀跃的声音:“张爷爷,掌柜的说过几日就要给我发工钱啦,到时候我买一碗馄饨给娘吃……”   “行啊,爷爷给你包碗大个儿的……”   “嘻嘻!”   白星不太记得自己在原地站了多久,只知回过神来时,阿灰已经将她的半边袖子都啃湿了。   灰色的小马驹眨巴着大眼睛看她,里面满是疑惑:咋还不走?   白星跟阿灰对望片刻,忽抬起手按了按胸口:里面好像有种陌生的情绪,柔柔的,软软的,就这么凭空升起一股暖意。   “走吧。”她揉了揉阿灰的大脑袋,眼神柔和。   而来到小院的门口时,她又愣住了。   原本空无一物的门槛前放着一只满满的大海碗,她刚蹲下去,就闻到凉透了的食物仍在幽幽散发着的香气。   白星下意识朝隔壁看了眼。   她知道隔壁住了个书生,因为每天自己出门时都能听见那头在叽里呱啦背什么书。   书生呆呆笨笨的,会因为地上一滩水打滑,会稍微活动下就气喘吁吁,会同鸡鸭说话,会为着两只柿子巴巴儿留字条、送鸡蛋。   她觉得这种经历很新奇,所以收下了,又顺手回了只兔子,却没想到竟还会有第二回 合。   若在目睹老汉和小姑娘的事情之前,白星绝对会觉得这碗看上去鲜香可口的肉有诈,但现在?   她决定勇敢地试吃,不试毒。   而直到这个时候,白星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距离寻常百姓之家的生活差了究竟有多远:   她连最起码的锅碗瓢盆都没有。   来桃花镇的头一天,她就去山上打了一头野猪,这两天一直在配着野果烤肉吃,渴了就喝井水。   烤肉穿在架子上,用短匕首一层一层地削,随吃随取,自然不需要什么碗筷。   白星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发了会儿呆,重新起身去院子里抽了一根细枝条,用短匕将它一点点修理整齐,然后一掰两段:筷子。   “敬活着的人!”   敬活着的每一天。   白星很郑重的捏着筷子,朝天上的明月拱了拱手。   她灵猫一般悄无声息上了房顶,迎着夜风俯视隔壁安静的小院,抱着比自己脑袋还大的碗,一口一口扒兔子肉吃。   房屋年久失修,屋顶上的瓦片略略有些松散,可她踩在上面竟没发出半点声响,犹如一道黑色的影子。   肉是好东西,哪怕凉透了也不减滋味,反而还因为长时间的浸泡越显风味。   那小书呆蛮舍得用料,几块肉下去,白星就觉得有辣椒花椒的冲劲儿沿着食管划开,一口气冲到天灵盖,在她光洁的脑门儿上逼出来细细密密一层薄汗。   兔肉远比其他肉食来的更劲道弹牙,很有嚼劲,越嚼越香。偶尔咬到一块吸饱汤汁的冻豆腐,“啵唧”一声轻响,口腔中便充满了辛辣刺激的汁液,只叫她舒服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一碗兔子肉吃完,连边边角角的肉渣渣都没放过,白星惬意地舔了舔嘴角,这才觉得有点咸。   唉,该配点干粮的。   她忽然开始怀念在关外小酒馆吃过的巨大麦饼,外层烤得酥酥脆脆,掰开内部的瓤却蓬松而柔软,若把兔子肉丁夹进去吃,一定非常美味。   她曾亲眼见过人制作馒头和大饼,觉得并不难,或许明天可以试一试。   *****   周遭地形已经勘察得差不多,白星次日一早便去了市场,她需要添置一点碗筷和面粉:她已经决定要亲手制作馒头了。   记忆中那位姓白的老猎人并没干过类似的营生,但他曾很不屑一顾的提到过,“那算什么!”   所以,应该很简单的吧?   白星今天起得稍微晚一点,馄饨摊已经出摊了,她眼前仿佛又浮现出昨夜见到的那一老一小两道背影,鬼使神差过去坐下。   张老汉看到她后明显愣了下,又朝小院的方向看了眼,恍然道:“啊,你就是这几天刚搬过来的呀。”   桃花镇少有外人来,偶尔一两张生面孔就很显眼。   白星点了点头,“一碗馄饨。”   张老汉笑出满脸褶皱,一边麻利地烧锅,一边热情道:“咱们桃花镇可是个好地方哩,姑娘你才来,老汉就当贺你乔迁之喜,请你吃碗馄饨。”   白星诧异地看了看他洗到褪色的旧棉袄,没做声。   馄饨摊的生意不算太好,又过了会儿才来第二个人,是个三十来岁的汉子。   他明显带着点宿醉,还没坐下就开始与张老汉寒暄,说得全是“昨儿吃多了酒”“半夜娃娃又闹腾”之类家长里短的话。   “才刚我看见媛媛那丫头了,”汉子唏哩呼噜扒完馄饨,一抹嘴道,“唉,也是不容易,爹早死,如今娘又病了,她一个八岁的孩子竟要养家糊口起来……也是她有志气,前儿我想给银子还不肯要呢。”   张老汉跟着叹了口气,“倒是王掌柜仁义呢,不然一个小丫头家家的,谁敢用呢?”   “可不是么,”汉子点头道,“寻常壮劳力一个月才三百钱,他只叫媛媛洗盘子就肯给一百……”   两人又唠叨许久,汉子这才排开三个大钱去了,张老汉刚要收拾桌子,却见最开始来的那个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桌上只剩了一个空碗和一大把铜钱。   *****   当天中午,白星望着崭新的笼屉里热气腾腾的半透明状物体陷入诡异的沉默。   面粉是好面粉,井水是好井水,可为什么会蒸出来这么一锅东西?   她两道好看的眉毛拧得死死的,犹豫片刻,伸手取了一坨出来。   入手微坠,约莫有一斤上下,表皮皱巴巴的,全面塌陷的饼子看上去呈现出一种可疑的半透明状,跟街面上卖的那些蓬松柔软、洁白如雪、轻柔如棉的包子馒头截然不同!   白星抱着胳膊跟饼子无声对视,良久,坚定地放到嘴巴里咬了口。   又过了会儿,她沉默着把饼子退出来,手腕一抖,印着牙印的饼子破空而出,砰一声嵌入土墙,扑簌簌震落灰尘无数。   所以,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第8章 那书生(四)   早上白星刚从馄饨摊离开不久,孟阳就端着碗从家里出来,对张老汉道:“要一碗馄饨。”   天冷了,老人家刷锅洗碗不舍得费柴火用热水,手上早就裂了口子。他自己带碗拿回家吃的话,就可以省下张大爷刷碗的活儿。附近不少人都是这么干的。   “是阳仔呀,”张大爷眯着眼看了会儿,笑道,“对啦,你那个邻居……”   他还没说完,孟阳就开心道:“回来啦,还送了我兔子呢,是个顶好的人!”   说起这事,孟阳还美滋滋的,那兔子可真香呀,有邻居果然是件大好事。   说不定,他们还可以凑在一起过年守岁呐!这样自己就不会半路歪倒睡过去啦。   听他这么说,张大爷也跟着高兴,“好就行。”   也是,两人是一墙之隔的邻居,想必早就见过了,自己也不必多嘴。   说起来,那可是个顶漂亮顶心善的姑娘,故意多给了钱,等下回见了,自己可要还给人家。可惜她好像一只眼睛不大好,不过阳仔是个热心快肠的好孩子,想来也能帮衬着照应下。   生东西放久了不新鲜,馄饨都是现包的。   张大爷年纪大了,手脚不太灵便,动作很慢,但桃花镇的人从没有催过。   他用刷得干干净净的竹片挑起肉泥往面皮上用力一抹,另外几根指头颤巍巍地捏起来,又往案板上稍微沾了一点面粉,这才放到一旁。   过了会儿,面板上整整齐齐排了十只肚皮滚圆的大个儿馄饨,昂首挺胸,宛如晨曦下接受检阅的士兵,瞧着神气极了。   馄饨在锅里滚了三回,白色的面皮逐渐变得透亮,微微收缩后隐约可以看见内部肉馅的轮廓和点点翠色。   张大爷将馄饨捞出,又慷慨地在孟阳带来的碗中撒入葱花和芫荽,“要油辣子不要?”   许是气候土壤的关系,桃花镇的辣椒总是长不好,要从外地进货,相对比较贵。张大爷卖馄饨本就赚不到什么钱,若再送辣椒油,就更少了。于是孟阳立刻摇头,“不要不要,我不吃辣的。”   张大爷闻言有些遗憾的收回手,“天冷了,吃些辣发发汗才好……”   孟阳乖乖听训,笑眯眯接了,又将提前准备好的三枚大钱稳稳放到张大爷手中,这才开开心心地抱着碗家去。   碗壁很厚,刚出锅的馄饨将热量不遗余力地散发出来,使掌心在这寒冷的早晨有种微烫的舒适感。   进门前,孟阳照例先往邻居家门口望了眼,这才像完成了什么使命一般开门。   锅底的火种在出门前用草木灰轻轻盖了一层,现在只要将烧至炭化的柴火重新拨出来一吹,就会有橙黄色的火苗窜出,不一会儿就将小屋子熏得暖烘烘。   孟阳立即往馄饨碗中倒了半勺辣油,又搅动几下,看着一团团红色油花在清汤中绽放,这才美滋滋夹了一只咬下去。   桃花山每年春天都会长满野菜,有荠菜、婆婆丁、马齿苋、榆钱等等许多种,若是手脚勤快能摘好多呢!蘸酱生吃是极好的,若趁着鲜嫩摘了晾干,好好储存的话就能吃一整年。   待到秋冬缺少新鲜菜蔬时提前泡发开,或是热水焯过,加上蒜泥、清醋和香油凉拌;或是混了油渣肉丁包饺子、包子,都是再清新美味不过的。   相当一部分野菜都有清火明目的功效,食用得当的话,连大夫都不必瞧了。   对酷寒的北方秋冬季节而言,这些春夏季节漫山遍野生长的野菜就是老天爷慷慨的馈赠,足够陪伴当地百姓舒舒服服地过完下半年。   张大爷的馄饨就是荠菜猪肉馅儿的,荠菜味道清甜,正好可以中和猪肉的那点油腻,一口下去满嘴带着菜香的肉汁儿,好吃着呢!   这馄饨个头大,躺在甜白瓷的勺子里缩手缩脚的委屈,孟阳正端详时,一块窝在下头的面皮就“噗”地弹出来,整只馄饨也像终于得以舒展一般,水润润的表皮都平整不少。   先咬一半,就见剩下的半只内浮动着浅浅一汪汁水,翠绿色的荠菜懒洋洋躺在皮子里,自带一股春天的气息,仿佛叫灰突突的屋里都多了一抹绿意。   一碗馄饨下肚,身上就暖和起来,今天天气不错,孟阳把厢房里的桌椅搬到墙根儿底下,晒着太阳糊灯笼。   他一边干活还一边琢磨呢,新邻居每日早出晚归的,到底在做些什么呢?   家里没有面食了,整天吃粥也不像话,今儿早上起床时孟阳就和了一大盆面,放在向阳处的炕上。还泡了之前从桃花山上采摘晒干的木耳和红薯粉条,准备蒸木耳鸡蛋粉条豆腐馅儿的大包子吃。   白面精贵,是不舍得全放的,他就在里面掺了一点粗粮。这会儿日头好,糊完一个灯笼后掀开盖在大瓷盆上的盖垫一瞧,好家伙,面团早已膨胀成约莫三倍大小,用手轻轻一戳就噗嗤噗嗤撒气,软趴趴陷下去,露出里面细密的蜂窝结构。   “真好!”孟阳称赞了一回,也不知是夸自己的手艺日益精进,还是赞扬面团发酵出色,总之是很高兴的。   他先将木耳捞出来控水,这才揣了钱袋出门,预备去街西头的吴嫂子那里买一斤豆腐。   两边隔着不远,孟阳刚走了几步就听到熟悉的尖利而高亢的叫骂声:“干你爹,打死你这不知天高地厚的狗杂种,眼睛瞎掉了,敢来吃老娘的豆腐……”   吴嫂子早年死了男人,没有再嫁,就在前院支了个摊子卖豆腐。偏她生得很不错,难免有附近的闲汉泼皮来骚扰。只是她本人十分泼辣,力气又大,从不肯白吃亏,不管来的是几个人都抄起刀追出去打,如今那些人也只敢过过嘴瘾。   一个泼皮速度飞快地与孟阳擦肩而过,后者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正好看见一根粗壮的木棍从自己面前飞过,稳准狠地打在那泼皮后脑勺上,发出砰的一声。   那泼皮哀嚎一声摔倒在地,却不敢停留,忙连滚带爬逃远了。   稍后吴寡妇骂咧咧追上来,先捡了木棍,又瞥见墙根儿底下缩着的孟阳,表情好了点,“买豆腐?”   孟阳赶紧点头,又板板正正朝她行了个礼。   对吴寡妇这样的女子,私心里他是十分敬佩的。   吴寡妇不理会他的酸礼,将木棍夹在腋下,又抬手将散开的头发挽了几挽,用一根筷子在脑后盘成发髻。   如此一来,便露出一段纤细白腻的脖颈,好似春日阳光下舒展翅膀的白鹅。周边几缕细碎的乌发随风摇曳,越发显得黑白分明。   跟在她身后的孟阳无意中扫了眼,不知为什么唬得一跳,忙面红耳赤别开头,只仰着脑袋看天,口中兀自喃喃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吴寡妇噗嗤一笑,目光相当放肆地在他单薄的身板上扫了几个来回,“毛还没长齐的,知道个屁!”   这小子也不过十八、九岁模样,若再生得晚些,自己做他娘都使得,也不知哪儿来这许多讲究。   孟阳被她闹了个大红脸,耳朵尖都快滴下血来,却半个字不敢回。   他说不过人家。   吴寡妇大踏步回来,利索地转到铺子里面去,揭开盖着豆腐的湿布,“要多少?老的嫩的?”   孟阳立即道:“一斤老豆腐。”   虽然和了许多面,但包子里还要加入其它三种馅料,一斤豆腐就足够了。   吴寡妇哦了声,取过一边的木片切豆腐,头也不抬地道:“四文钱。”   孟阳从钱袋里摸出来四个铜板,刚放进旁边的竹筒里,就听见身后由远及近的木棍戳地声。   刚还埋头切豆腐的吴寡妇嗖地仰起脸来,她甚至还有空飞快地整理了下腮边散乱的头发,然后双眼放光,扭扭捏捏地掐着嗓子喊了声,“三爷回来啦。”   来的是个四十来岁的汉子,头发花白,胡茬凌乱,看上去颇有几分沧桑野性。他的右腿从膝盖处就没了,走路都要拄着拐。但没人敢轻视他,就连本地最不讲理的地痞也不敢在他面前撒野,便是调戏吴寡妇,也总挑他不在的空档。   他姓康,据说年轻时混过江湖走过镖,有一身好功夫,凭着满腔热血为“义气”二字两肋插刀,结果到头来却发现江湖之大,却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在江湖上混了二十来年,亡了过命之交,冷了满腔热血,冥冥之中就像转了一个大圈,他还是瘸着一条断腿返乡。   故乡还是原来的故乡,可曾经熟悉的人,却大都不在了。   因他说自己曾在义兄弟之中行三,众人便都称呼他康三爷。   康三爷年纪大了,精神却不曾垮掉,依旧性烈如火,是个嫉恶如仇的暴脾气,义务维持镇上治安,老镇长也十分看重他。   大约是练过武的缘故,他的中气很足,说话像打雷,又爱拉着脸,孩子们都怕他。   其实说怕好像也不大对,因为那些小孩子实在觉得这位老人神秘极了,仿佛肚子里有说不完的故事,每每被吓哭、骂跑了,要不了多久便又三五成群吸着鼻涕跑回来,一个个抬着被太阳亲吻过的红脸颊,眼巴巴等着听他说那些他们压根儿听不懂的精彩的江湖、凄美的故事……   “阳仔,听说你隔壁住进人了,得空你见了告诉一声,叫她去镇长那里挂个号。”康三爷道。   他每天都雷打不动去张大爷的摊子上吃一碗馄饨。小镇的消息就是这样,分明没有翅膀,却比鸟飞得更快。   这是桃花镇的规矩,怕忽然半路住进来的人有什么不好的底细,危害到本地百姓,所以总要去镇长那儿走一遭,算是报个到。   几年前孟阳搬过来时,便是街对面的王大娘告诉的,如今终于又轮到他去告诉别人。   忽然有种神秘的传承般的使命感扑面而来,孟阳近乎本能站得笔挺,“是!”   康三爷满意地点点头,便要转过身去掏钥匙开门。   “三爷!”吴寡妇突然用干叶子托着一大块豆腐追出来,圆润丰满的脸上现出一点奇异的神采,“拿……”   她的话还没说完,康三爷便直接拒绝了。   刚展现的神采迅速从吴寡妇脸上褪去,令她呈现出一种可怕的苍白色。   康三爷分明看见了。   他干燥的嘴唇嗫嚅几下,沉默片刻,仿佛终于抵不住,做出了一点退让。   “读书打铁卖豆腐,都是顶辛苦的活儿,你一个女人家……不容易。”   说完这话,他不再停留,迅速开门回家了。   吴寡妇的豆腐仍没送出去,但她的脸蛋却不再苍白,而是重新换上一种丰富而细腻的红润。   她轻轻咬了咬丰满的嘴唇,柔软的眼底犹如春日下波光粼粼的湖水,闪烁中某种孟阳看不大懂的情绪。   她又抱着豆腐回到摊子里,见孟阳傻愣愣的,又噗嗤笑出声,“小傻子懂什么,看屁!”   孟阳骤然回神。   他挠了挠头,认真思索片刻才道:“可能我确实是不大懂的,只是觉得,”他停顿了下,似乎在努力斟酌用词,过了会儿才道,“觉得你们这样很好。”   吴寡妇愣了下,忽然绽开笑容,又从竹筒里把孟阳刚才投进去的四个铜板摸出来,精准地丢回他怀中,“书呆子,送你了!三爷都说了读书辛苦,回去补补脑瓜子!”   说罢,就要拉门。   孟阳愣了会儿才急忙忙道:“我不白要!”   然而吴寡妇已经把门关上了,分明透着几分愉快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收摊了!”   孟阳茫然地抱着豆腐站在原地,有些不明白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又过了会儿,见吴寡妇确实没有重新开门的意思,他这才沿着路回家去。   走到自家门口了,孟阳才忽然想起来一个之前从未留意过的细节:   每座院子都有前后门,康三爷分明与王大娘一样都住在前一条街上……   所以为什么他总爱走后门回家? 第9章 那女子(五)   看着再次偷偷出现在自家门口的蓝布包袱提篮,白星不禁陷入沉思:   行走江湖多年,她从未见过如此自来熟的人!   她忽然想起早上强行要为自己庆贺乔迁之喜的馄饨摊主,不由后知后觉吃了一惊:难道桃花镇竟是如此热情好客的地方吗?   在外跑了一天的阿灰出了一身汗,被风一吹冷飕飕的,已经有些思念干燥舒适的马厩了。见主人立在门口不动,它很有点不耐烦地从后面嚼她的头发,又呼哧呼哧打响鼻。   白星被扯痛,有点生气,却又不舍得打,最后也只在它脖子上不轻不重拍了下。   阿灰得意地甩了甩尾巴,显然恃宠而骄,又用大脑袋拱了拱主人的后腰,推着她往前走。   天色已晚,白星还是选择弯腰拿起提篮,入手只觉沉甸甸的,怕不有六七斤。   安排好了阿灰之后,她这才打开蓝布印花包袱看了下,就见里面赫然挨挨挤挤塞了一大堆巨型包子!   白星的嘴巴都因为吃惊而微微张大:她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包子!   脸大的包子。   脸大的海碗。   难怪这些东西的体型与自己印象中书生们纤细瘦弱的形象很不相符,原来隔壁小书呆的衡量标准竟是……脸?真是出乎意料的豪迈呢。   其实她已胡乱嚼过早起带的肉干,但看着面前巨型菊花般绽放的美丽大包子,还是凭空生出一点饥饿感。   罢了,自己已经是有锅子和笼屉的人了,白星稍显得意地想着,既然如此,就热一热吃点吧。   出去一天,空荡荡的屋子早就冻透,冷锅冷灶看上去颇有几分凄凉。   而当橙黄色的火舌重新跃动在灶膛内,锅子里的水咕嘟嘟钻出大气泡,盖子被顶得咔哒咔哒跳着舞,上方的空气中布满氤氲的水汽时,久违的烟火气就又回来了。   白星又往灶膛里添了一根柴,异色猫瞳在跃动的火光照耀下出奇明亮,右脚尖无意识地点着地面,本能地催促。   快点,再快点。   重新热过之后的大包子蓬松而柔软,大约面粉中还掺了其他的杂粮,看上去不是特别雪白,但褶皱缝隙中若隐若现渗出来的一点淡金色汁水却足够诱人。   白星拿来一只粗瓷盘子,直接用手抓了两个大包子放进去,那棉花般柔软的触感与自己之前的失败品截然不同。   想到这里,她下意识看了眼墙角整齐堆放着的一堆不明物体,觉得简直可以用来当暗器或是垫桌脚了。   为什么呢,她还是不太明白,分明都是面粉……   虽说要尊重每一粒粮食,但让她去生啃那样一坨玩意儿,着实有点强人所难。   相较之下,她觉得自己这个活着的人值得更多一点尊敬。   白星再次上了房顶,又瞧了眼隔壁。   屋子已经黑透,估计人早就睡下,唯有高高竖起的烟囱细微而持久地吐出一点细细的白烟:是炉火在彻夜工作,可以让火炕保持长久的温暖。   她收回视线,直接抓起一只大包子咬了口,然后舒服地眯起眼睛。   “唔~”她发出一声轻呓,仿佛猫咪被人撸毛撸开心了之后的呼噜声。   皮很薄,就这么完整地包裹着丰富的馅料竟然也没有破掉,可见包包子的人技术之高超!   白星很快吃出来豆腐、鸡蛋、粉条和木耳,额外还有一种很丰富很奇异的味道,可能有八角桂皮等诸多香料,但是看不见,大约是被提前磨成粉。   从头到尾没有一星儿肉,但香醇的味道却丝毫不逊色于肉包,厚重而踏实,让人觉得可以一吃再吃。   很安心,像……想象中家里的味道。   白白的豆腐,灿金色的炒蛋,透明的粉条和黑褐色的木耳微弹,馅料柔嫩而饱满,丰富的汁水浸透了内层皮,形成一种很特殊的风味。   没人知道白鹞子最喜欢吃这种包子皮!   这是个天大的秘密!   而当这种从不宣之于众的秘密在无意中被满足时,那份幸福感无疑会被无限放大。   包子太大了,外层被夜风吹凉时,内部的馅料还很烫,一股股热气打在脸上痒痒的,毛孔都争先恐后地敞开了。   白星呼哧呼哧吐着白汽,像一只安装在房顶上的人型喷壶,一口接一口吃得很认真,终于觉得自己可能跟隔壁的小书呆有点缘分。   能活着,真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   包子有点过分好吃,白星吃完一个还意犹未尽,稍作挣扎后果断下去吃了第二个,微微有些撑。   她惬意地靠在大柿子树下,仰头看着漫天繁星,觉得比起关外,中原的星星还是稍显黯淡。   但她似乎还是更喜欢这里,像江湖客们口中的绮梦,温柔而多情。   刚要进屋,白星却又意外发现一只饱满的大柿子摇摇欲坠,于是爽快摘下。   她小心地抹去柿子皮上薄薄一层尘土,动作轻柔地揭开一点皮,嘴巴凑上去用力一吸!   沁凉柔滑的果浆立即涌入口中,沿着食管缓缓流下。   分明是柿子,口感却宛如蜜汁甘浆,太好喝了吧!   果然吃水果和吃饭的胃袋是不同的地方吧,白星咯吱咯吱咬着吸出来的柿子瓣,丝毫没有感觉到刚才的过分饱腹感。她不死心得绕着柿子树又转了几圈,最终很失望地确定并没有第二只熟透的。   等柿子被吸得只剩下一层薄皮和一点屁/股,白星终于稍显心虚的想起来自己的小伙伴。   她盯着柿子屁/股上硕果仅存的一点果肉,非常挣扎。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忍痛扭开眼,来到马厩,故作慷慨地递过去,“哝!”   阿灰甩着尾巴瞅了她几眼,显然对对方这个时间来马厩感到诧异。   不过它是一匹很大方的马儿,犹豫了下便往角落里挪了挪,空出来老大一块地方:   来吧人类,大爷愿意分享给你一点住处!   白星:“……”   我才没有想要跟你抢马厩!   她干脆把柿子屁/股塞到阿灰嘴里,后者勉为其难地嚼了嚼,迅速瞪圆眼睛:   甜,软,好吃!   这是什么好东西!   就是太少了!   白星心虚地别开眼,干咳一声,“我省给你的。”   阿灰眨了眨眼,让出了更多的空间。   它虽然是匹野马,没马教,但也知道生活不易,很多时候想得到点什么,是需要付出代价换取的。当初在草原时,它就曾经用一片水草丰美的地皮跟一只成年马换过某种甜丝丝的东西:对方有人养。   白星忍无可忍将它拖回原地,像个普通的十八岁少女一样豪情万丈道:“以后会分给你更多的!”   稍后白星满足地捧着肚皮躺在床上,额头的伤口终于渗出来细细密密的疼痛感,一度被割裂的白天和夜晚那截然不同的经历在这一刻逐渐融合。   今天她上山遇到一匹狼。天冷了,山中食物骤然减少,许多野兽都耐不住饥饿要下山找吃的,今天白星就是遇见了这样一匹饿狼。   她已经许久没活动筋骨,所以选择赤手空拳与之肉搏,结果忘了阿灰是匹莽马,完全不知道害怕,非要在旁边助阵,对着那匹狼又踢又咬。   一人一马第一次面对野兽打“配合”,默契有点不够,为了躲疯起来的阿灰,白星被饿狼在额头上划了一爪子,流了不少血。   好在只是皮外伤,也没有伤到其他地方,过几天就长好了。   她在床上翻了个身,透过破了几个小洞的窗纸看天空中闪烁的星星,心中暗自盘算:   那狼大约真的饿了许久,皮毛光泽都有些黯淡了,但胜在很完整,好好硝制后差不多可以卖个百八十两银子。   她并不缺银子,也不缺来钱的门路,不过义父说过,世上没人会嫌银子多,总有一天会有用处的。   只是狼肉难处理,食之难吃弃之可惜。   唉,她忧伤的叹了口气,又翻了个身,用脸颊蹭了蹭下面铺着的柔软熊皮。   这还是当年她和义父一起打的呢,柔软厚实,披上就跟着火一样热,外头上千两银子都没处买去!   狼肉是真的不好吃,尤其是这种饿瘦了的,又干又柴。狼肉本身肉质粗糙,有点腥臭还有点骚,童年白星跟着义父过活时,两人也都是除非没得选,不然绝不下嘴。   可这么大坨肉呢,曾经饱受饥饿折磨的白星在这方面很有点抠,觉得就这么丢了是不是太可惜。   不过现在她忽然有了另一种选择:   隔壁的小书呆厨艺似乎很不错的样子,不知他对处理狼肉有没有什么独到的见解? 第10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一)   前朝海商着实从番外带回来许多神奇的种子,玉米、红薯、土豆,还有大南瓜等,这些作物普遍高产,自从正式在本国扎根繁衍后,大范围的饥荒也随之远去。   孟阳很喜欢。   昨天王大娘的亲戚又来了,这次捎给她半车南瓜,半是欢喜半是忧愁地抱怨道:“太能结了!一个又这么老大,墙头都被爬满了,哪里吃得完!”   王大娘挨着左邻右舍分了个遍,孟阳也得了一只,约莫有六七斤沉。   大南瓜摘下来几天后表皮逐渐变得坚硬,屈指敲时砰砰作响,但只要不泡水就可以存放好久。吃的时候用刀剖开,就露出里面橙红色的厚实的瓤来。   南瓜子很多,孟阳将它们全都掏出来,一部分埋在粗陶小花盆里育苗,顺利的话开春后挪到墙根儿底下,这样来年他也能有新鲜南瓜随吃随摘。   剩下的都洗干净,放在窗台上晾干,等过年的时候正好嗑南瓜子吃。稍微在锅里翻炒下,薄薄的皮,水滴形的披着绿褐色薄膜的瓜子仁,香喷喷的。   南瓜很大,孟阳简单计算了下,决定用三分之一分几次熬粥,三分之一做南瓜发糕,剩下的三分之一么,则可以加入面粉和金贵的红糖,用猪油煎一点嫩呼呼的南瓜饼吃。   他刚把大块的南瓜瓤倒入煮粥的沙煲中,却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他愣了下,扶着门框探出脑袋去,“谁呀?”   门外传来一道好听的声音,“邻居。”   邻居?   邻居!   他心心念念的大胡子好汉邻居!   孟阳还没回过神来,身体已自动冲过去,吱呀一声开了门。   哎哎哎?!   是个戴着眼罩的年轻姑娘!   孟阳傻眼了,下意识又往她身后看了看:空无一人!   来人微微扬起眉毛,适当的流露出一点疑惑,也顺着他的动作扭头看了眼,自然是什么都没看到。   孟阳隐约觉得自己闹了个乌龙,可还是不死心的问道:“敢问姑娘,可有同伴居住?”   那姑娘神色不改,“没有。”   “那劈柴声?”孟阳干巴巴道。   姑娘爽快点头,“我。”   “那兔子?”   “我。”   呀!   孟阳再次瞅了瞅来人,见她身量高挑、纤腰束束,心中原本对新邻居“身长八尺体魄雄健,脸上还带着一圈大胡子”的幻想瞬间破灭。   他求而不得的大胡子呀!   “你似乎很失望?”姑娘是个直性子,直接开口道。   她发誓自己分明看见对方眼底某种诡异的期盼破灭了。   孟阳刷地闹了个大红脸,朝她做了个大揖,“这位姑娘,小生孟阳,这厢有礼了。”   姑娘盯着面前圆滚滚的后脑勺看了会儿才道:“白星。”   张嘴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又对陌生人行此大礼,这书生果然好呆啊!   孟阳直起身来,老实巴交讲述了自己的误会,全程低头,宛如犯错的孩童。   他一直都觉得真正的男子汉应该长一点像康三爷那样的络腮胡,看上去真的好有气魄。奈何他家从祖上开始都是斯斯文文的唇边胡须,于是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他写的每一本话本里都有一位络腮胡好汉的,这是底线!   本来听新邻居沉稳有力的劈柴声、看新邻居深秋逮兔子的好本事,孟阳就先入为主的认为人家是个好汉……没成想,竟然是位姑娘,还是跟自己年岁差不多的漂亮姑娘!   唉,真是太失礼了。   络腮胡……   白星近乎本能地抬手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下巴,并在回味起大包子的美味后,隐约升腾起一股危机感:   我没有胡子,那么他会不会拒绝我的请求?   江湖中人多怪癖,好像谁没有点异于常人的爱好就没脸自称高手一般,白星觉得书呆痴迷大胡子没什么不对。   尴尬的沉默在两个初见面的邻居间疯狂蔓延。   “对了,”简单的忏悔过后,孟阳才想起来问,“白姑娘,你来是有什么事么?”   白星哦了声,朝他院中抬了抬下巴,外强中干的问道:“小书生,你的粥卖不卖?”   卖,快说你卖!   然而下一刻,就见那书呆摇了摇头。   白星一颗心骤然沉入谷底,同时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一个荒唐的想法:   不知现在回去从阿灰身上剪点毛贴一贴脸还来不来得及?   “邻里邻居的,谈什么卖不卖。”谁知小书生却大方地让开门口,“白姑娘请哇啊啊啊你流血了!”   约莫一刻钟过后,脑袋上结结实实缠着纱布的白星左手拿着大包子,右手端着盛满南瓜粥的大碗神游天外。   我是谁我在哪我到底在干什么?   孟阳还在一边心有余悸地唠叨,活像碎嘴老妈子,“唉,白姑娘,莫怪小生多嘴,那么老大的伤口,”他用两根手指拉出一段相当夸张的距离,神情惊恐,“就算天冷不易化脓也该好好包扎啊!”   白星埋头喝粥,“嘶溜嘶溜……”   “女孩子家家的,留疤就不美了。”   “嘶溜嘶溜……”   “那伤口真吓人,是打猎弄的么?”   “嘶溜嘶溜……”   南瓜很嫩,虽然是大块入锅,但不一会儿就完全煮透了。表层已经彻底融化,将整个沙煲的粥都染上橙红色,很漂亮。剩下的不成形状的大块也不足为惧,稍微用舌头一抿就完全化开。   甜丝丝的,真好吃。   当白星沉默着去添第三碗粥时,孟阳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大事不妙,于是赶紧闭嘴,抢走了最后一点锅底子。   邻居虽然不是大胡子好汉,但在饭桌上时,可真是位可敬的对手!   果然人不可貌相。   饭后,白星一抹嘴,“书生,会做狼肉么?”   正吭哧吭哧刷碗的孟阳惊讶道:“莫非?”   白星点头,两片红菱唇间露出一点野兽般雪白的牙齿,“稍等。”   说罢,孟阳就眼睁睁看着新邻居如同烟花一般拔地而起,视那两人多高的院墙如无物,嗖地翻了过去。   过了会儿,再次传来敲门声。   孟阳:“……谁呀?”   白星:“邻居。”   孟阳:“……”   他重新小跑过去开门,看着邻居的表情很有点一言难尽,小声道:“你都翻了墙的。”   再翻回来呗!   白星诚恳且认真道:“义父说过,去别人家要敲门。”   她要做个知礼的人。   说完,她将一整条剥了皮的狼举起来,露在眼罩外面的单眼疯狂闪动着渴望的光,“狼肉,会做吗?”   狼虽瘦,可连肉带骨头少说也有几十斤,见新邻居只用一条细胳膊提着还很游刃有余的样子,孟阳不由一阵胆战心惊,再次惊叹起对方的力气来。   这就是习武之人么?   好羡慕呀。   他还是第一次见狼肉,禁不住凑近了细细观察,不过马上又捂住鼻子后退一步。味儿真大啊。   可当他看到白星仅剩的一只眼睛黯淡下去时,又下意识喊道:“既然都是肉,多多的用些酒和姜蒜去腥……应该可以吧?”   于是白星的眼睛又亮了,并立刻跑去街上买了一大包香料和一坛黄酒回来。   这匹狼真的太瘦,扣去骨头下水也不过几十斤,再去掉筋膜就更少了。孟阳仔细研究了一回,也只从上面割下来约莫不到三斤捎带肥膘的,其余的真的太瘦,就算勉强炖了也很柴,还不够本钱。   至于内脏,常言道“狼心狗肺”,狼常年吞吃腐肉,内脏还是不要吃的好。   只要能吃,白星就没有任何意见。她老老实实抱着膝盖蹲在一边观看,只一颗脑袋随着对方的动作摇摆,整个人犹如雨后林间钻出来的随风摇摆的大蘑菇。   她好奇地看着孟阳拿出来一只造型奇特的木锤,疑惑的眼神宛如实质。   觉察到火辣辣的注视,孟阳将木锤递给她看,“提前捶打下,把肉里面的筋脉都打断,炖的时候就很容易酥烂,方便入味,也能省很多柴火的。”   所有省钱的诀窍他都烂熟于心!   白星用指腹蹭了蹭木锤表面颗粒分明的凸起,对他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赞叹不已,还回去的动作都隐隐带了几分敬畏。   她自问于刀术一道天赋惊人,打一百个书生不成问题,眼前这个一指头就能戳倒;可一旦涉及到厨艺,书生纤细瘦弱的身体竟好像瞬间变得高大,宛如绝世高手般令人不敢逼视。   他高高挽起袖子,露出白皙纤长的小臂,将处理干净的狼肉平铺在案板上,小木锤舞得虎虎生威,带着神奇的韵律击打在暗红色的肌肉纹理间。   “哒哒哒哒哒哒……”   分明只是捶肉这样简单枯燥的活儿,可在书生手里却宛如有了生命一般,只这么看着就觉赏心悦目,白星甚至有点手痒,很想找机会试一试。   锤肉什么的看上去一点也不难啊……   她显然忘了自己前两天蒸馒头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随着木锤敲打,原本结实方正的狼肉逐渐转换为崭新的柔软的质感,在白星眼皮底下一点点垮塌,声音也从清脆变得沉闷。   筋脉断了。   光看着它软趴趴的样子就不难想象入口即化的温柔触感。   此时的书生看上去真像高处不胜寒的绝世高手,而灶台和案板之间就是他的主场,所有人都要退避三舍。   刚吃过早饭不久的白星已经觉得有点饿了。   事实证明,只要厨艺好,差不多的食材都能变成美味:   锤烂的狼肉切成四方大块,以清水反复冲洗后加入足足的黄酒和葱姜蒜等大料腌制一个时辰,空锅煎出部分本身油脂倒掉。等到了这个时候,狼肉本身的腥臭也已经去的差不多。   再以宽油滑锅,葱姜蒜爆香,冰糖炒出糖色,大火滚开后小火慢炖一个半时辰,汤汁浓郁、肉质酥烂绵软,棕红色的酱汁泛着可爱的油光……筷子轻轻一戳就透了个大洞!   两人就着一锅红焖狼肉,吃掉了所有剩下的豆腐鸡蛋粉丝木耳大包子!   事后孟阳却有点懊恼,“唉,要是有米饭就好了。”   那锅底的一点肉渣浓汁正好浇饭的么!   失策,失策了!   白星偷偷打了个嗝儿,暗自记下:   米饭…… 第11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二)   继午饭的红焖狼肉过后,孟阳甚至还用提前泡好的枣子做了香甜可口的红枣发糕!并热情挽留白星继续吃。   呼哧呼哧喷着水汽的蒸笼拼命散发着香气,白星很不争气的吞了下口水,心想毕竟我也不能反抗……   孟阳真的太久没遇到耐心听自己说话的人了,除了吃东西之外嘴巴就几乎没停下来过:“前儿有个外地货郎挑了干红枣来卖,我正好路过,被硬塞了两颗尝。本没打算买,可入口后发现肉厚核小甘甜绵软,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枣子。   这种优质小枣桃花镇本地是没有的,一般类似品相的差不多就要卖到十文上下,难得那货郎厚道,只要八文,就狠心买了十斤。   红枣益处多多,空口吃难免太过奢侈,我就想着做几回红枣发糕,剩下的都留着过年蒸年糕用。”   他的话多且密,抽空发力掀开笼屉盖,积攒许久的蒸汽猛地朝房顶喷薄而出,像一大片蘑菇云。   加了红糖和枣泥的糕体呈现出莹润而美丽的棕红色,像蜜色肌肤的异域美女,拥有致命诱惑力。因为用了足量的猪油,边边角角都很滋润,并不会噎人。微微用力掰下来一大块,内部早已是完美的致密蜂窝状,柔软而有弹性,轻轻一按后迅速回弹。   以白星过人的耳力,甚至能听到糕体分离时细微的撕扯声,那声音伴着香气,好像猫爪一样在自己心尖儿上轻轻挠了下,叫人口水直流。   经过猪油和热力的催发,红枣的香气达到一种崭新的高度,简直浓得化不开。一口下去,能吃到明显的枣肉,再配着鼻端浓郁的枣香,白星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一天三顿吃这个。   她满足地吮吸着指尖的油脂,一直紧绷的身体悄然松弛,学书生那样微眯着眼睛靠在墙根儿底下,任凭午后暖融融的阳光落在身上,脑海中一片空白。   什么恩怨情仇,什么江湖险恶,此刻皆与我无关。   前辈们口中的“退隐江湖”,只怕也不过如此吧。   眼角的余光瞥见正在沐浴阳光的姑娘,孟阳忽然有种诡异的满足感,殷切地询问:“要不要再来一块?”   尽管没有家畜,但他似乎已经提前感受到养猪的喜悦。   充满挣扎的视线在红枣糕上徘徊良久,白星终究用刀客的自制力战胜食欲,艰难地摇了摇头。   经过了大胡子新邻居的幻想破灭、红焖狼肉的美味可口,以及多年来第一次与人共食的喜悦之后,孟阳跌宕起伏的头脑中才想起来要带新邻居找镇长报道的事情。   白星沉默许久,点头。   入乡随俗。这个名字不算罕见,且她多在东北、西北一带出没,想来江湖中人也猜不到名声如日中天的白鹞子、鸳鸯眼会藏身中原小小城镇之中吧。   孟阳又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感,立即站起身来,“那麻烦白姑娘你稍候片刻,我装些枣糕分与别人尝鲜。”   他去厢房中取了一沓油纸,将切成一掌见方的红枣糕仔细包成厚块,整齐地放到蓝布印花包袱内,这才干劲满满道:“走吧!”   白星眼珠不错的盯着他干完这一切,有点不明白对方的欢喜究竟从何而来,但只是这么看着,她的心底似乎也慢慢涌现出一点罕见的雀跃来。   这感觉很陌生,但意外的不坏。   送了对面王大娘家后,孟阳直奔街口的馄饨摊。他从提篮中取出两方红枣糕递过去,“张大爷,我做了点发糕,给您和媛媛尝尝鲜。”   媛媛家去的太晚,他却知道张大爷每夜都等着陪小姑娘一起回家,正好顺带捎着。   张大爷的眼睛不太好使,可鼻子却很灵,隔着油纸包就嗅到浓郁的猪油和红枣香,不由十分推辞,搓着粗糙的大手道:“这,这怎么好意思?”   这样大一块枣糕,成本怕就要十多个大钱,怎好占人家的便宜?   孟阳笑呵呵掀开篮子与他瞧,“都有,您若不要,旁人也不好收了。”   张大爷又推辞几回,这才别别扭扭收了,又对一直沉默不语的白星道:“这不是新来的闺女么?我正等你哩,一碗馄饨三文钱,上回你多给了好些哩,快拿回去!”   说完,果然从腰间掏出来一个皱巴巴的小荷包,作势要塞给白星。   谁知就听白星来了句,“我没有。”   张大爷愣了下,又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一遍,果断道:“老汉眼睛不好使,脑子还灵光哩,怎么不是你?”   白星身子微微一侧躲过他伸过来的手,一脸平静惜字如金道:“你没有证据。”   张大爷呆住,两只稍显浑浊的老眼都直了:“……啥?”   没等张大爷回过神,白星就已大步流星走远。   孟阳已经看傻了,在原地呆立片刻才如梦方醒,走出去几步还听见背后张大爷怀疑人生的嘀咕,“证据?我,我就是还钱啊……”   还钱要啥证据?!   他活了一辈子了,从没听过这样的道理!   接下来的一路,白星都能觉察到来自身边书呆时不时的注视,快到吴寡妇的豆腐铺时,她终于问道:“看什么?”   孟阳挠了挠头,笑眯眯道:“白姑娘可真是个好心人呀。”   他都没想到还有这个法子。   他才要继续说话,却眼尖的看见康三爷从后门出来,忙挎着小篮子紧走几步,“三爷,三爷且住,我做了红枣糕……吴嫂子也在家呀,那正好。”   吴寡妇仿佛在康三爷家的后门安了眼睛,不管对方什么时候出入,哪怕是三更半夜,她也总能第一时间穿戴整齐出来。   她大大方方接了红枣糕,又眼带春水的朝康三爷斜了一眼,用明显润色过的嗓音道:“三爷,我也会做哩。”   来吃呀。   康三爷脊背挺得笔直,充耳不闻目不斜视,满脸络腮胡打理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就非常正人君子。   他跟孟阳道了谢,视线越过对方的肩头落到一个脸生的姑娘身上,几乎是本能地拧起眉头。   呼吸悠长几不可闻,脚步轻盈……这年纪轻轻的姑娘竟是个高手。   她背上那两截约莫半人高的细布缠着的长棍,应该是兵器吧?   可惜他远离江湖太久,一时也猜不出对方来历。   他打量白星时,白星也在看他,并微微挑了挑眉。   没想到这小小的桃花镇,竟也是藏龙卧虎呢。   孟阳帮忙介绍,“这是白星白姑娘,新来的邻居,我带她来找镇长。这是康三爷,功夫好得很哩,为人最是公正无私,有什么事只管找他。这是吴嫂子,做得一手好豆腐。”   康三爷意味深长地瞅了孟阳一眼,心道我功夫暂且不论,你这位新邻居的功夫,只怕是好得很……   吴寡妇闻言咯咯笑了几声,看着白星嫩得像能掐出水来的脸很是羡慕,“啧啧,小姑娘长得真俊,吃嫩豆腐不吃?”   嫩豆腐有什么好吃?淡而无味。白星诚实的摇了摇头。   她与康三爷的视线迅速交汇,又迅速挪开,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不爱吃嫩豆腐呀,”吴寡妇一拍巴掌,对孟阳招招手,“前儿我自己晾了一批豆腐干,你拿些家去尝尝。”   孟阳没有推辞,并当场对那些板板正正的豆腐干给予高度赞扬,又对在一旁斜眼看的白星美滋滋道:“用小火烤一烤,再在上面刷一点蒜蓉辣酱,外酥里嫩可香啦!”   顿了顿又遗憾道:“要是有五花肉就最好啦,剁一点肉泥,把豆腐干从中间剖开两半抹进去,肉的油脂能缓缓渗入到厚实的豆干里,简直比大口吃肉都香呢。”   可惜他最近有点穷,买不起,不然还可以继续请新邻居吃一吃的。   白星的喉头耸动下,长睫毛拼命抖。   想吃!   她今天就买五花肉!   目送这对少男少女离去,吴寡妇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由衷感慨道:“岁月不饶人啊,年轻那会儿,我的面皮也是这般水嫩光滑。如今倒好……”   正说着,眼前突然出现一个眼熟的油纸包,正是方才孟阳给的红枣糕。   吴寡妇一怔,就见康三爷继续板着脸道:“我不爱吃甜的,丢了可惜。”   这年头,哪儿有人不爱甜?若他不爱,方才不要也就是了。   吴寡妇难得扭捏起来,犹犹豫豫接了,一颗心砰砰直跳。   康三爷立刻掉头就走,吭哧吭哧拄着拐走出去几步了又停下,梗着脖子头也不回道:“人上了年纪,也未必就不好看。”   话音刚落,便杵着一条断腿,以更快的速度飞快消失在拐角处。   吴寡妇盯着他离去的方向看了半日,面上忽地飞起两团红霞,双颊火辣辣的。   她原地跺了跺脚,抬手捂脸,又是害羞又是欢喜,只觉面上烫得厉害。   “呸!”她轻轻啐了口,心头一片甜蜜柔软,“死相……”   那双已经微微带了皱纹的桃花眼中波光潋滟,日头影里又润又亮,竟有十分动人姿色。   康三爷说得没错,人上了年纪,未必就不好看。 第12章 【捉虫】那书生和那女子(三)   老镇长姓刘,是个很爱干净的老头儿,圆圆的脸面十分光滑,满头白发总是梳得整整齐齐,慈眉善目的模样像极了年画上的寿星公。   已经六十多岁的他身体依旧很硬朗,镇上一大半人都是他看着长大的,居民们都爱喊他刘爷爷。   说来奇怪,康三爷整天黑着脸,可镇上的小孩子们并不怕他;偏刘爷爷整日笑呵呵,娃娃们却怕极了他,因为他动不动就爱让人喝苦得吓人的药汁子,说什么有病治病,无病强身。   而孩子们最想不明白的一点却是:在大家眼中这样令人畏惧的刘爷爷,竟最怕柔声细气的刘奶奶。   每当刘奶奶皱起一点眉毛,微微压下嘴角时,刘爷爷便会迅速弯下依旧很挺直的脊背,低眉顺眼地道:“哎呀,不要生气啦,我煮豆沙汤圆给你吃呀。”   他的声音简直柔和得不像话呀!   有百思不得其解的孩子家去问爹娘,为什么他们不高兴了,刘爷爷会笑着继续灌他们苦药汁子;而刘奶奶不高兴了,刘爷爷就会煮豆沙汤圆?   他们也想吃甜甜的豆沙汤圆呀!   后者便会戳一戳他的脑门儿,笑道:“傻孩子,你还小呢,懂什么?”   这么一说,孩子们就更糊涂了。   为什么小就不懂呢?真想快快长大呀。若是长大了,是不是就能随便不高兴,然后天天吃红豆沙汤圆?   白星和孟阳进门时,刘奶奶正端着食盆喂猪,“阳仔来了呀?”   她对白星露出赞叹的目光,“这是哪家的闺女?长得真好呀。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桃花镇的每个人都热情得不得了,自来熟得不得了,短短数日,就令那些严酷的江湖岁月恍如隔世,仿佛已经离得很远了。   见白星有点不自在,孟阳忙上前解围,“奶奶,这是我隔壁新来的邻居。”   刘奶奶哦了声,立刻明白了他们的来意,“走,我带你们进去。”   她麻利地将剩余猪食倒入食槽,又往体格最健壮、最能抢的黑白花猪仔身上拍了一把,嗔怪道:“花仔,就你吃的多,让让弟弟妹妹们吧。”   花猪仔哼哼几声,不情不愿往后挪了挪,果然有几头略瘦弱些的小猪仔扭着屁/股挤进来,呱唧呱唧吃食。   白星的心思瞬间变得很微妙,因为她觉得对方这句“花仔”跟刚才的“阳仔”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老两口都是体面人,小院儿拾掇得很整洁,沿着院墙一圈的排水沟都用瓦片围起来,脏水半点溅不到外面,额外还搭了个小花圃。   时值深秋,旁的花卉都败了,里面三盆山茶花和几丛月季却都开得轰轰烈烈,大红、艳黄的花瓣奋力舒展,展现出一种与季节全然不相符的勃勃生机。   花圃旁边是鸡鸭圈,里面圈养了十来只鸡鸭,见有客,就都一窝蜂地挤到前头来,伸长了脖子左摇右摆地看。   里间的老镇长听见动静,已经主动来到正屋会客厅,等他们进门第一句话就是:“伸出手来,我把个脉。”   白星露出馄饨摊儿张大爷的同款迷惑:“???”   真可谓是风水轮流转。   她下意识看向现场唯一一个比较熟悉的书生:什么情况?   孟阳赶紧上前,“刘爷爷是个大夫,医术很好的。”   他最喜欢给人看病,有时在大街上闲溜达都会顺手抓个人把脉,所以这一带的居民就很健康,因为大凡有啥病症都会被提前发现。   老镇长打开炕桌上的小匣子,从里面拿出条软趴趴的小枕头一样的东西,笑眯眯拍了拍,“来。”   白星从小跟着义父野蛮生长,对看病这种事很陌生,尤其把脉……习武之人很难轻易把脉门交到别人手中,所以她几乎本能的想要拒绝。   但也不知为什么,那笑眯眯的老头儿却在某个瞬间与义父的影子重叠,叫她立刻怔住,回过神来时已经坐在了凳子上。   记忆深处仿佛有无数次,义父也曾这样对自己说,“丫头,来!”   她小的时候胆子不大,都不敢从树上往下跳。每当这个时候,义父总会站在地上,张开宽广的胸膛,伸出手臂,以鼓励的语气道:丫头,来!   无论白天黑夜,他总能稳稳地接住自己。   如今,自己不必别人接就敢飞上飞下,登房顶上树梢如履平地,可那个曾经不厌其烦张开双臂对自己说“来”的人,却早已不见……   老镇长双眼微眯,很是沉醉的模样,一只手顺着下巴上的山羊胡,另一只手轻轻试着白星的脉搏。   “唔,小姑娘血气很足啊!不错,真不错。唉,小时候受过冻伤是不是?有点寒气,不过被压制的不错,唔,每月癸水时小腹疼痛难忍吧?”   白星初次体验到医术之神奇,露在外面的左眼瞪得溜圆,浑身僵直一动不敢动,乖乖点头。   她刚出生没多久就被遗弃,几乎冻死,义父卖了两张虎皮才救回来,但依旧留了病根。前两年她刚来癸水,每次都很痛,身上最长最深的疤痕就是某次对手趁机刺的。   那一剑穿胸而过,几乎要了她的命。   但她还是拼着一口气活下来,并且吃到了甜甜的红枣糕。   她不禁再次感慨,还是活着好。   虽然确实很思念义父,但她总觉得,还是晚点去陪他老人家的好。   老镇长又屏息凝神感应片刻,狐疑的眼神落到白星的眼罩上,“你这个眼睛……”   白星立刻收回手腕,起身抱拳行礼,“多谢。”   刘奶奶在旁边咳嗽一声,谴责地瞪了老镇长一眼。   这老货,人家姑娘年纪轻轻的就坏了眼睛,谁愿意多提呢?   老镇长张了张嘴,心道,我就是奇怪呀。   她的眼睛分明没有任何问题,为什么要盖住呢?   不过人都有秘密,既然人家不说,他也就不老脸皮厚的问了。   “那你这个额头又是怎么回事?”老镇长指着她脑门儿上的纱布道。   孟阳有点关公门前耍大刀的忐忑,“昨天白姑娘伤着了,我帮忙包了下,可能包的不很好。”   白星下意识抬手摸了下,抿抿嘴,“挺好的。”   还上了药,都不流血了,她以前受这种伤从不管的。   老镇长的眼珠在这俩人脸上飞快地溜了下,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含笑摇头。   他拆了纱布,脑袋向后仰开一点眯着眼看了下,点头,“确实挺好,就这么包着吧,每天换次药。不过这口子有点长,注意别沾水,也别再崩开了。”   白星拧着眉头想,怀疑自己能不能做到。出于谨慎,她没有回答。   纱布一拆开,白星脑门上就咻地弹起来两撮头发,老镇长一瞧就乐了,“呦,还是个小卷毛,这倒挺稀罕的。”   她大部分头发都塞在薄棉帽里,乍一看倒是没注意。   这会儿仔细一瞧,这丫头皮肤白皙,五官也比寻常中原人更加深刻,怕是有些番人血统呢。   “我拟个方子,可调理你体内的寒气和旧伤。额外再加两片姜三个枣做药引,每日三碗水煎成一碗,连吃三天再来找我看看。”老头儿低头慢吞吞写着,一笔一划很认真,“东街上的老王药材铺子很好,可以去那里抓药。”   孟阳赶紧鞠躬道谢,“多谢刘爷爷。”   白星也跟着乖乖弯腰,照葫芦画瓢,“谢谢刘爷爷。”   刚才两撮小卷毛没塞紧,又随着她的动作从帽子里挤出来,在空气中调皮地弹了几下。   刘奶奶只有一个女儿,早已远嫁,平时只有老两口过日子。清净久了,就很喜欢孩子,见孟阳和白星乖巧好看,越发欢喜。   她去了一趟厨房,出来时手里就举了个大盘子,里面挨挨挤挤宝塔似的堆砌了许多淡黄色的小东西。   “他还要写一会儿呢,别傻站着,来,来这边坐,”她把盘子放下,一手一个把孟阳和白星拉到炕边按下,“阳仔做的红枣糕真香啊,正好奶奶也做了红豆包,皮儿用的是白面、豆面和玉米面的三合面,里头的红豆煮得透透的,还加了蜜呢,快尝尝。”   刘奶奶是个体型很小巧的老太太,一双手干瘦,还带着黄褐色的老年斑,并没有太多力气。可白星却觉得这手一按到自己的肩头,身体就忽然软了似的,不由自主地顺着坐下,那透进来的温度烫得她心口都跟着酸痛起来。   她想说点什么,谁知一张嘴就打了个嗝。   白星:“……”   满嘴红枣味。   刘奶奶愣了下,然后就捂着嘴哈哈笑起来,一双稍显浑浊的眼睛弯成月牙形。   她看上去高兴极了,“真好,吃饱就好,能吃是福。那奶奶给你包起来,你家去热热吃。”   白星脸红红,没有拒绝。   孟阳倒还有点胃口,大大方方拿了个红豆包吃,结果吃了一口就觉得脸上刺刺的,抬头一眼,对面一只眼睛正直勾勾盯着,里面写满渴望。   孟阳:“……”   他犹豫了下,把红豆包馅料最多的屁/股的位置掰下来一块,试探着递过去,“要不,你稍微尝一尝?”   白星飞快地挪开视线,故作镇定地看向别处,一只手却精准地越过炕桌,稳稳捏住了。   刘奶奶说得没错,红豆煮得烂熟,大部分都成了沙,偶尔吃到几颗完整的豆粒就跟赚便宜一样,特别惊喜。里面好像加了槐花蜜,有淡淡的槐花香,甜而不腻。   虽然没有汁水,但柔软的包子皮很薄,三种面粉的香气交织在一起,是很新奇的体验。   一直到出了门,白星还有点懵懵懂懂的,觉得今天的体验很不可思议。   怎么就忽然来看病了呢?   看病还送红豆包的么? 第13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四)   早上刚蒙蒙亮时,白星就热了一个红豆包、一块猪油红枣发糕吃,然后又揣上差不多的分量,和阿灰迎着天边的启明星出城。   数日前,她在桃花山上设了几个陷阱,约莫也该有结果了。   隔壁没有动静,应是仍在睡梦中。   天空还是黑色的,但镇上已有不少勤快的居民起床,听见主人动静的狗子殷勤地叫了声,邻家的不堪示弱,也跟着喊。   于是一片犬吠声便在这秋冬相交之际的凌晨扩散开来,犹如被风吹皱的湖面荡起涟漪。   临近冬至,气温骤降,天地间浑然一片雪白霜色,在微弱的月色下幽幽反光,像搓碎的细银,亮晶晶的。   习武之人血气旺,这点冷气算不得什么,白星不怕。   阿灰也不怕。   它出生在北方酷寒之地,是风和雪的孩子,那里的冬日大雪纷飞滴水成冰,桃花镇的这点寒意只会令它倍感愉悦。   伴着踩踏冰霜的细微碎裂声,一人一马行至城外,天边已泛起鱼肚白,极其微弱的晨曦自东边天地交汇处漏出,稍稍透出一点暖意。   城外大路空无一人,白星忽然站定,“出来吧。”   四周一片安静,过了会儿才从远处的树后挪出来一个人。   一个拄拐的人。   康三爷。   哪怕断了一条腿,康三爷的脊背也依旧挺直,如矗立在天地间的一杆长/枪。   他定定看着前方的年轻姑娘,沉声道:“桃花镇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地方,恐怕容不下姑娘这样的江湖客。”   江湖是吃人的地方,而这只是座小镇子,镇上的人淳朴、善良,对江湖上的算计争斗一无所知,本不该被波及。   白星挑了挑眉,“前辈也是江湖客。”   你待得,我也待得。   康三爷眉眼低垂,目光从断腿上一扫而过,“曾经是。”   从几年前开始,自己就只是个守着家等死的老残废了,可她不是。   她还背着兵器,意味着并未退出江湖;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保不齐什么时候就有血光之灾,桃花镇的人承受不起。   白星忽然对他的过往产生了一点兴趣,“前辈混迹江湖时,可有名号?”   康三爷淡淡道:“我只是个小角色,哪里会有什么名号。”   起风了,吹得他青黑色的褂子扑扑作响,边角都飞起来,如黄昏中挣扎的断腿老鸦。   白星恍然大悟,“那倒也是,若前辈曾名动天下,我又岂会一无所知?”   人的名树的影,真正的高手哪怕退出江湖,江湖上也仍会有他的传说。   康三爷:“……”   年纪不大,嘴倒挺毒。   偏这话是自己说的,人家的表情看上去也不像是故意揶揄,倒叫他不好回嘴。   令人窒息的沉默疯狂蔓延。   也不知过了多久,阿灰差不多要等烦了的时候,白星忽然语出惊人,“前辈分明很想看那个卖豆腐的女子,可为什么又要装作不在意?”   康三爷没想到她竟突然说这话,整个人都傻了,然后大半张被胡茬覆盖的脸就在对方的注视下,一点点从底部透出血色来。   “胡说八道!”   肃杀和沉默瞬间一扫而空,掺杂了点令人难耐的滑稽和窘迫。   白星眨了眨眼,逐渐皱巴起一张脸:莫非前辈退出江湖是因为谎话圆不下去吗?   这得多丢人呐……   康三爷握着拐杖的手紧了紧,突然就不想继续待下去了。   不想跟熊孩子说话!   他大半夜不睡觉跑来盯梢根本就是个错误,大错特错。   康三爷果断转头,深一脚浅一拐地沿着来时的路返回,唯一不同的是没有再隐藏行迹。   大约走出去一丈远,他又生生刹住,转回身来看着白星的目光十分复杂。   眼前这个孩子年轻而清澈,有天分,功夫极高,除了……除了后面两条之外像极了当初的自己……   他叹了口气,头一次微微放软了声音,“江湖不是好玩的,既生了退隐之心,不如早做决定。”   桃花镇不适合江湖客,却实在是个很好的地方,它会温柔接纳所有疲惫的结束行程的旅人。   白星自问脾气算不得太好,分明什么坏事都没做,却被人这样盯梢、跟踪、说教,甚至一度下了逐客令,凭谁都会觉得不痛快。   她刚才分明已经生出一点火气,藏在背后的右手蠢蠢欲动,可当注视着康三爷满是胡茬的脸,看着他鬓边染上的一点霜色时,却又觉得这个老男人有点可怜。   具体哪里可怜她讲不上来,只是觉得那看似坚不可摧的脊背或许已经不堪重负,若再没了眼前一点执拗的坚持,只怕就会轰然倒塌。   于是她忽然就气不起来了。   少年人心高气傲,恐怕很难将逆耳忠言放在心里,见她不做声,康三爷又熟练地黑着脸道:“既然你是江湖客,就该明白,有时人为了某些看似荒谬的事,是可以不要性命的。”   只要你的存在威胁到桃花镇,我就绝不会坐视不理。   白星没有生气,只是很认真地打量了他许久,然后遗憾地摇了摇头,“前辈不是我的对手。”   腿没断的时候也不成,内力不够,根骨不行。   她想走的时候,没人留得下;不想走的时候,谁也撵不走。   而现在,她还不想走。   康三爷好一阵气血翻涌:“……”   他娘的,小年轻就是欠揍!   然而打不过!   他气得掉头就走!   *************   白星的猜想没错,她的陷阱确实被触动了:两只肥硕的山鸡,另有一头成年野猪。   确切的说,是一对野猪父子。   坑状陷阱边是一株不知名的灌木,上面滴里嘟噜结满了紫红色的浆果,半个指头肚大小,在日光照耀下宛如宝石,好看极了。   野猪什么都吃,这种酸甜可口汁水丰富的浆果必然是它们的最爱。所以在灌木丛附近挖几个坑,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必有收获。   经过一夜霜冻,浆果更显甘甜,入口之冰凉清爽是山楂果所不能比拟的。尤其果皮极薄,近乎没有,口感之顺滑令阿灰立刻移情别恋。   成年公猪被坑底部的尖锐木桩戳死,棕黄色条纹相间的小猪仔却还活着,只微微伤了一条前腿,正缩在猪爹身上哼唧哼唧叫。   陷阱陡峭,小猪仔无数次试图攀援而上,都刚爬没几下就皮球似的打着滚儿掉下去,可仍不知退缩。   野猪性凶猛,幼时便可见一斑,白星探头看时还敢龇着獠牙冲她咆哮。   白星嗤笑一声,觉得这小东西有点可爱,于是探身一拳将它打昏,拎着后颈皮丢到一旁不管。   她纵身一跃,半空中两腿向左右踢出,脚尖钢钉一般钉在陷阱两侧,瞬间止住下沉之势。   她就这么悬空着,身下就是数十根尖利的染血木桩。分明危险至极,却仍显得游刃有余。   阿灰只觉一个错眼的工夫,主人就嗖一下消失不见,正眨巴着大眼茫然时,却见前面突然凭空抛起来一只体型巨大的野猪。紧接着,方才消失的白星也从底下蹿了出来,半空中一个鹞子翻身,稳稳落地。   咦咦咦?!   阿灰目瞪口呆,一边怀疑马生一边试探性地往那边走去,结果半路就被白星扯住缰绳。   这小傻子,掉下去可就成马肉串儿啦。白星好笑道。   好奇心害死猫,同样也能害死马,她可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   公猪体内的血已经流干,饶是这么着,可还剩下约莫一百二三十斤,体型相当庞大。   猪都浑身是宝,皮肉骨或吃或炖汤,就连毛发也能去杂货铺卖钱,转手被人制作成整齐的猪毛刷子。   白星非常满意这个收获。   她将野猪体表的血迹泥土大致擦掉,托到阿灰背上去。   浓重的血腥气呛得阿灰打了个响鼻,闹脾气似的哼哼几声,又拿嘴巴拱人。   白星揉揉它的脑袋,熟练地从褡裢里摸出来一只红扑扑的苹果,自己一口不动,全都喂了马。   人家是爱干净的马儿,当初在关外时就喜欢在雪地里打滚、洗雪澡,没道理来到中原反而要白做这些脏兮兮的活计。   得哄着。   阿灰满足地吃完苹果,回味着口中果香,潇洒地甩了甩头。   行了,来吧!   浓密的鬃毛立刻在空中抖开几道波浪,清晨灿烂的阳光慷慨泼洒,直将鬃毛浸润成油亮的灰白色,折射出夺目的光华,神气极了。   自从来到中原后,吃的多动的少,它是真的长了点肥膘,连带着毛色也好看许多。   “臭美。”白星失笑,轻轻拍了拍它的额头,被两排长睫毛搔得掌心发痒,禁不住低笑出声。   这小东西。   绑好猎物后,白星才看向仍在昏迷中的小猪仔。   她撕下一段衣角替它简单包扎,然后微微用力往猪仔脖颈上捏了下。   猪仔身体猛地一抻,口鼻中发出细长的嘶叫声,疯狂抖着四肢清醒过来,短短的小尾巴在屁/股后甩啊甩的。   白星往它屁股上轻轻一拍,“逃命去吧。”   猪仔伤得不重,踉跄了几步,站稳后还不忘回头龇牙咧嘴冲她哼哼,见这人果然没有追过来的意思,这才一瘸一拐钻入灌木丛中不见。   合该你命不该绝,若我再晚来一天,冻也冻死、饿也饿死了。   好好长大吧,若我明年还在这里,你我再见之时……只怕就隔着一口铁锅啦。   唔,红烧就挺不错的。   忽然食欲大振的白星注视着猪仔消失的方向,活像在为一头红烧乳猪送行。头顶突然喷洒下来大片热气,自背后探过来一张老大马脸。   她无奈地站起身来,对满脸好奇的阿灰低声道:“够吃了,何苦再造杀孽?”   山神是慷慨的,它无声庇佑着所有山民,让勤劳勇敢的人不至于在因酷寒而生机断绝的冬日死去。   人为了生存猎杀野物并不可耻,因为死去后虫兽亦会捕食人的尸体,因果循环,都不过重归天地间。所以他们才要怀着敬畏之心,心怀感激地吃干净每一口来之不易的食物。   但滥杀不行。   有了野鸡和一头野猪打底,再用银钱换些米面、鸡鸭,一个成年人就能熬过冬日。   即便不够,要吃再打就是。   望着貌似荒芜,实则蕴藏无限生机的大山,白星低头默念几声,又朝传说中山神所在的东方拜了拜,这才起身将剩下的陷阱都毁掉,然后带着阿灰下山而去。   敬神明,敬所有努力活着的人和物。 第14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五)   综合衡量自己和邻居的烹饪水平后,白星果断将之前搜集的山货全都塞给孟阳,虽一言未发,却已然用实际行动表明蹭饭的决心和实力。   核桃、板栗、银杏果、山楂、野柿子、山枣……足足装了三条大麻袋!   贫困户孟阳对新邻居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囤积了如此多的食物而深感震惊,此等品相,明显是桃花山深处才有的。因为外围的早就被附近居民采摘完,只有深处因山势陡峭、野兽频出而鲜有人至,年复一年才能长得这样好。   唉,果然艺高人胆大呀,他就从没找到过这么多品质优良的山货。   山货要当年的才好吃,储藏太久不仅香气流失,还易长虫,所以孟阳决定尽快下手。   他拿了只小板凳,将棉袍往上提了提,蹲在日头下挑栗子。   今天天气不错,一丝风也无,蓝天白云大日头,几只毛茸茸的麻雀立在墙头梳理羽毛,满是惬意。   奈何是冬半年,太阳显然有点怠工,就这么懒洋洋当空照着,从孟阳的角度看去,恰似一张挂在枯枝上的橙黄色大饼。   这般颜色,恐怕要加足量南瓜才调得出。   完好的栗子挑出几斤,清洗过后放在簸箕里沥水,擦干水迹后在每只栗子上都来一刀:这样处理过的栗子炒熟后会很容易剥皮。   读书人本不擅长动刀子,只是孟阳做惯活计,又兼心灵手巧,没一会儿就好了。   单炒栗子容易糊锅,他又额外忍痛额外加了一点豆油:猪油味道太重,会污了栗子原本的香气,相较之下,同为植物的豆油则更温和寡淡些。   桃花山的栗子一直都很香甜,倒不必额外加糖。   随着热力烘烤,原本平整、紧闭的栗子壳渐渐张开,露出里面深褐的膜、灿金的肉,干燥的空气中也沾染了干果特有的醇厚香气。   眼见火候差不多,孟阳踮着脚尖朝隔壁喊了几声,“白姑娘,白姑娘?”   没有动静。   必然是上山去了。   唉,炒栗子当然要趁热才好吃呀,若是回得晚了、凉了可怎么好?   一颗颗栗子圆润饱满,此刻都大大的咧开了嘴,横七竖八躺在热乎乎的锅底,仿佛在说:来呀,来吃我呀。就连那香味儿似乎也打着转儿地往人鼻子里钻呢。   墙头的麻雀仿佛也被勾出馋虫,顾不上梳羽毛,都拍拍翅膀上了柿子树,用尖锐的小嘴儿轻轻啄开薄薄的柿子皮,一口口啄食内部甘浆。   顶端的树枝细细的,随着它们的动作微微颤动,带着两片倔强不肯坠落的枯叶簌簌作响。   孟阳托着腮蹲在树下,仰头看着它们喃喃自语,“麻雀呀麻雀,你们站得高,瞧瞧白姑娘走到哪里了呀……”   这几日他夜观天象,料定很快将有大雪,所以催着白星将柿子收入屋内,任它们慢慢成熟。只有顶端的十几只没有动,那是专门留给越冬鸟雀的。   他随手捡起一根枯枝,抱着膝盖在柿子树下的地上写写画画,过了会儿,又仰起脸来,试探着喊道:“白……”   结果一个“白”字刚出口,门口就传来熟悉的四声敲门:“咚咚咚咚。”   孟阳猛地扭过头去,习惯性问道:“谁呀。”   “邻居。”   他直接从地上蹦起来,丢开树枝就跑,“我炒了栗子,还热乎呐!”   话音刚落,门吱呀一声打开,孟阳径直对上一只死不瞑目的野猪。   他被吓了一跳。   白星从野猪后面露出脸来,眼睛闪闪发亮,里面全是愉快的神采,“有肉吃!”   肉沫烤豆干!她可还记得呐!   约莫一刻钟后。   洗干净手的白星乖乖坐在屋檐下属于自己的位置上,亲眼见证孟阳开锅盖。   他的动作很慢,表情很郑重,犹如在进行什么了不得的仪式。   “我开啦?”   “开吧开吧。”白星一个劲儿点头。   “我开啦!”孟阳抿紧嘴唇,下定决心。   刹那间,汹涌的油香挤满整片屋檐,浓郁的栗子味扑鼻而来,她本能地深吸一口。   好香呀。   孟阳捡了一颗出来,呼呼吐着气,在两只手之间疯狂捣腾几回才递过去,“好烫好烫,我好久没炒啦,你先尝尝味道怎么样。”   两根细长的手指在栗子壳上轻轻一捏,伴随着细微的一声“咔嚓”,里面就滚出来暗黄色的肉,带着微烫的热度在白星掌心打了个滚儿。   栗子肉很大,她一张嘴啊呜全部吞掉,一边的腮帮子高高鼓起,像冬日急于进食的小松鼠。   栗子皮薄肉多,入口细腻至极,一点儿都没有渣滓,在唇齿间略微搅动几下就碎了。再用舌头微微一抿,就成了浓郁的果糊。   白星幸福地眯起眼睛,捧着脸给予充分肯定,“很好。”   一直等着她反应的孟阳松了口气,歪着的身子这才稳稳落座,自己也剥了一颗吃,美滋滋的,“嘿嘿,真好吃呀。”   原本还担心栗子不够甜,谁知这种稍显单薄的甜度反而与香味相得益彰,多一分嫌腻,少一分则寡。   很好,这样就很好。   墙根底下的两人一边眯着眼睛晒太阳,一边剥栗子吃,中间还抽空规划那头大野猪该怎么处置。   “白姑娘真厉害呀,”孟阳由衷感慨道,“就连桃花镇最厉害的猎手都不敢轻易对上野猪的,更别提还是一个人……”   那样肥,得出多少肉啊。   嘶溜。   类似的事情白星从小就跟着义父做惯了,一直不觉得有什么,可现在被他一夸,竟也觉得……好像自己确实有点了不起。   胸膛内有种莫名而强烈的情绪疯狂膨胀,她嚼着栗子肉,带点骄傲地挺起胸膛,高高举起下巴,“我还能打老虎。”   孟阳适时哇了一声。   那虎皮可还在隔壁床上铺着呐。白星得意地晃了晃脑袋,愉快极啦。   “虎肉好吃吗?”孟阳好奇道。   白星皱巴着脸回忆一番,不大确定地说:“还行吧……”   好像义父不管做什么都差不多的味道。   虎肉毕竟太过遥远,所以孟阳很快重新将注意力拉回到眼前的猪肉上。   “一条后腿做成火腿吧,切几条肥瘦相间的五花做成腊肉,对了,要柴火熏一熏才好吃呢,正好有现成的栗子壳,加到火里去的话,熏出来的腊肉会带一点淡淡的栗子香呢。   现在做,年前就能吃到啦,随便用点什么菜蔬一炒就特别香……”   孟阳兴致勃勃道,说得白星口水直流,只好加速吃栗子解馋。   炫耀的冲动来得毫无征兆,她本来还想问对方要不要看虎皮呢,结果现在马上就被腊肉勾去全部注意力。   “猪蹄可以加一点黄豆或是豆干来炖,一定要小火慢炖,炖得烂烂的,汤汁浓稠……”孟阳脸上渐渐浮现出近乎梦幻的神往。   迅速将虎皮抛之脑后的白星咕嘟咽下去嘴巴里的栗子肉,非常严肃的提醒道:“要米饭!”   孟阳迅速回神,“是极是极,要米饭的。”   之前的红焖狼肉就是太过仓促了,结果浪费了不少汤汁呢。馒头到底过于松软,太用力吸汁的话就会散掉,影响口感,实在不美。   两人简单粗暴地定下计划,白星便起身肢解野猪。   野猪毛要单独拿去铺子里卖钱的,所以不能随便烧。她只从腰间掏出短匕,雪亮的刀光在日头影里一闪,钢针般尖硬的野猪毛便成片脱落。   旁边的孟阳赶紧拿着小扫帚和旧包袱上前,仔细地将野猪毛都收拢到一起,准备后期售卖。   猪血已经在陷阱里流干了,对此两人都颇感遗憾:不然炖猪血、灌血肠该多么美味呀。   热乎乎的锅子里,又香又烫……   野猪是那样大,衬得白星颇有几分娇小,然而就是这娇小的女娃娃,此时面无表情手持匕首,肢解的动作简直比热刀切冷油还要干脆利落。所有关节、筋脉、皮膜,一切可能带来阻力的东西仿佛都在此刻神奇地消失了。   孟阳目瞪口呆地看着,就觉得她的手腕好像只是那么轻轻一抖,巨大的野猪就乖乖变成几块,然后再一划,大块又变成小块。   野猪还是那头野猪,但身体各部分早已彼此独立、关联不再。   孟阳已全然呆掉了,口中不自觉念道:“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   是《庄子养生主》,后世衍生出来一个成语:   “目无全牛。”他喃喃道。   肢解完的野猪被孟阳按照大小高低分别悬挂起来,他无意中一扭头,见白星竟意图将那些细碎的脉络丢掉,忙跳起来阻拦,心疼万分道:“不要丢不要丢呀!”   他将那些杂碎仔细冲洗干净,然后丢入干锅中,只寥寥放了两根柴火慢熬。   很快,圆形的锅底内便汇聚起一小堆清澈的油脂,他又加了一点水,这才解释道:“别看着好像没什么,还能熬几勺油哩。”   白星充满敬佩的点头。   她本以为也不过如此,谁知片刻后,孟阳又塞过来一只小碗,里面堆满了金黄色的,微微带一点焦边的颗粒。   他往里面洒了一点盐巴,神秘道:“尝一尝。”   不必他说,白星已经嗅到浓郁的肉香,一口下去,咔嚓稀脆!   她震惊地瞪圆了眼睛,露出与阿灰如出一辙的难以置信:   这是什么好东西! 第15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六)   农历十月十二立冬,阴,小雪,冷。   中原腹地的雪真是极温柔的,半夜悄默声地下,仿佛怕惊扰了谁似的。等你一梦沉酣醒来时推开门一瞧,呀,入目一片银装素裹,这才知道落雪了。   白星披上旧皮袄,盯着破洞更大了的窗纸看了几眼,觉得可能实在该换一张新的了。   半夜露在外面的脸颊已经微微感觉有点冷了。   天上还在纷纷扬扬飘着细碎的颗粒,落在屋脊房檐上,发出极其细微的卡啦声。   是雪落的声音。   她推门走出去,落脚咯吱咯吱响,这是新雪被踩扁时发出的哀嚎。   也不过一指深,动静还挺大,有点虚张声势的意思,她想。   阿灰也对桃花镇的这点小雪十分不屑,白眼简直快要翻到天上去的,吧嗒吧嗒嚼草料时冷哼连连,觉得这点白东西根本不配叫雪。   它伴着风雪降生,那些都是流淌在血脉和骨髓里的,真正的狂风大雪是什么样子,它难道不清楚么?   白星给它梳了梳毛,考虑到今天要上街采买,去隔壁吃饭时干脆把它牵上了,省得再回来。   孟阳早就起床忙活开了:今儿是立冬,照传统是要吃饺子的,猪肉白菜馅儿!   小院儿的菜地里新鲜白菜还没拔呢,如今都被雪盖成一个个鼓起的大包,只要抱住了用力一扭,咔嚓,一整颗就下来啦。   挂在屋檐下的五花肉上了冻,得拿进屋提前化一化,不然等会儿不好剁馅儿。   他去拔白菜时,见那一个个雪包着实憨态可掬,心下一动,将表层的干净雪收集起来,团了一大一小两个结实的雪球,冻得双手通红。   大的差不多一扎大小,小的也拳头那么大,一上一下摞起来,葫芦似的。   掐一块新鲜的南瓜瓤按在小个儿雪球中央稍微靠下的位置,又往上面用炭条点两下,这就是鼻子和眼睛啦。   天上还下着雪呐,冷得够呛,他抱着胳膊跺着脚想了下,小跑着去厢房,将用来糊灯笼的厚纸剪了一条,像挂围脖一样给雪人系上,又做了顶小红帽。   哎,这下就暖和啦。   白星牵着阿灰进来时,迎面就瞧见邻居捧了只小雪人向自己献宝,“看呐,白姑娘,还有雪人陪咱们过节呀。”   雪片落在红色的帽子上,衬着真是鲜亮。   白星眼前一亮,这可真是可爱极了。   她的心头顿时一片柔软,就着孟阳的手,小心翼翼地摸了几下。   真好。   触手冰凉,可这雪人圆滚滚的,嘴角也上翘,大约是在笑吧?   阿灰看得好奇,也来凑热闹,结果一个响鼻就把雪人的帽子吹掉了,吓了两人一跳,赶紧把雪人拿得远远的。   到底不保险,白星一琢磨,托着雪人拔地而起,将它珍而重之地置于两座院子中间的墙头上。   这么一来,谁都能瞧见啦。   “白姑娘,这是你的马么?”   孟阳初次见如此神骏的马儿,当即惊呼连连赞不绝口,征得白星同意后颤巍巍伸手去摸,结果被一口咬住头发。   孟阳:“……”   呜呜,头皮疼。   刚落地的白星的眉心狠狠跳了跳,伸手掐住阿灰的大耳朵,“松口。”   阿灰也歪着头,瞪圆眼睛瞅她:你果然在外头有别的马了!我同意他摸了吗?好色哦!   忘记说了,阿灰是一匹小母马。   没奈何,白星只好用一只大苹果贿赂,这才拯救了孟阳湿漉漉的头发。   后者刚得自由就赶紧跳到一边,歪着帽子充满警惕地盯着阿灰,生怕它下一步会干脆越过桌子来咬自己。   马腿这样长,跳起来一定很轻松。   白星先对形容狼藉的孟阳道歉,又警告阿灰不许放肆。   活物跟小树是一样的,不能太惯着,不然一定会长弯,就不能用了。   见她动了真火,阿灰这才收敛,委屈巴巴咬着苹果去墙角啃。   哼,偏要用屁/股对着你们!   心有余悸地看了阿灰好几眼,孟阳这才端早饭出来:   熬得黏糊糊金灿灿的小米粥,遇冷后表面瞬间结成一整块厚厚的米皮,瞧着好像是冷的,但只要用筷子尖儿戳破一点,底下暗自涌动的热气便会疯狂涌出。若是性急贪嘴急乎乎去喝,是会被烫坏的。   哼,热米粥可不是好惹的,一准儿马上给你几颗大燎泡瞧瞧厉害。   得先慢慢吃掉上面最养人的米皮,再把剥了壳的白煮蛋放到里面戳碎,碎掉的蛋黄迅速融化在粥水中,与米脂融为一体,口感更佳香醇丰富。   最要紧的是,不噎人。   日光被雪一映,越发明亮,两人坐在窗边用饭,眼睁睁看着有些许粗盐般的雪粒乘着风飘入,略打了几个璇儿,便自欺欺人地落入碗中:   你们可没瞧见吧?   雪已经下了几个时辰,天上的脏东西早就被带干净了,还有顽皮的孩童专门仰着头、伸长了舌头接雪吃呢。   并不脏。   还有昨晚剩的猪油渣,只需要撒一点点盐巴就极其香甜。放一两颗在粥碗里,表面会立刻浮起来一层淡淡的油花,一整碗都带了肉香呢。   干时酥脆,过后柔韧,啵唧一咬一小股荤油,香味直接钻到天灵盖去!白星觉得自己对猪油渣这种好东西一见钟情了。   这可真是宝贝!   重新戴好帽子的孟阳声音轻快地说:“今天是立冬,按规矩是要吃饺子的,白姑娘打的野猪很肥,我们可以吃白菜猪肉馅儿的。”   顿了顿又特意强调:“可以多放肉!”   说这话的时候,他帽子上可还有一排清晰的马牙印呢。   白星用力点头,跟着重复,“多放肉。”   她喜欢吃肉。   “下水是盛脏东西的,生着不好存放,不如就连同鸡杂一起做卤味吧。”猎物是邻居打来的,虽说交代了自己随意处置,但孟阳觉得还是有商有量的好。   卤味?!白星心头猛地一颤,那是什么?听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于是就这么定了:   两人先去卖野猪毛,然后去西市的香料铺子里买卤味和后续炖肉需要的香料。   走出去几步了,白星还恋恋不舍地一步三回头,专门去看院墙上高坐的小雪人。   它的肚皮圆鼓鼓的,但因为站得高,竟显出几分神气,像极了看家护院的胖士兵。   那样白,白得耀眼。   白?纸一样白。   白星这才后知后觉想起来窗纸,又问哪里可以买到。   听她说窗纸一直都是破的之后,孟阳整个人都震惊了。   都下雪了,有人屋子里竟然连一张完好的窗纸都没有?!   白星习惯了风餐露宿,自然不觉得有什么,可她看着对方近乎夸张的表情,竟莫名其妙地心虚起来,于是连点头都不那么果断了。   “这不行!”素来软乎乎的书生仿佛突然变成了钢铁,看上去冷硬又果决,站在薄雪地里呼哧呼哧喷白汽。   他两道眉毛之间揪起好大一个疙瘩,当机立断道,“连窗纸都没有,那铺盖呢?”   “有窗纸,”白星不服气,小声道,“只不过……”   只不过破掉了,但你不能说没有呀,太不讲理。   得知新邻居竟然连被窝和铺盖都没有时,孟阳好像随时都能跳起来,“我们现在就去买棉花,我会做被子的!一天就能做好!”   他家里的铺盖都是自己做的。有两床是头一年做的,针脚粗糙,看上去也有点歪歪斜斜的,但后来就越做越好了。   看来人只要磨练就什么活儿都能学会,哪怕以前是养尊处优呢。   但白星觉得没有必要。   她有好多张厚实的兽皮和皮袄,铺的盖的都有,晚上若捂得太严实甚至还出汗呢,可比什么棉花暖和多了。   再三坚持下,孟阳终于打消了逼邻居买铺盖的念头,但他却很意外地发现,对方竟然反而……有点失望?   “白姑娘?”他疑惑道。   白星收回视线,摇了摇头。   虽然一言未发,但甚至连那从帽子里钻出来的两撮小卷毛都好像耷拉下来,变得垂头丧气了。   她确实是有点失望的,于是嘴巴抿得紧紧的,偷偷抬脚将地上的一粒小石子踢飞。   你难道不想看看我亲手打的虎皮吗?花纹真的好漂亮的,还有牙齿和尾巴呢。 第16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七)   孟阳对小伙伴的心理挣扎一无所知,他正对着空荡荡的街口东张西望:张大爷竟然不在,是病了吗?他还想请老人家一起过来吃饺子呢。   “过节好啊,阳仔。老张头儿今儿不出摊啦!”王大娘提着一捆大葱从西边回来,走得脸上红扑扑的,声音欢快,“媛媛娘派媛媛来喊他一起包饺子过节呐。”   媛媛年纪小,不知道张大爷每晚深夜才收摊意味着什么,但媛媛娘知道。   她没什么可回报的,只好趁着过节亲手做一碗素饺子,将里面塞满自己的感激。   “那就好。”孟阳瞬间把一颗心放回肚子里去,还偷偷念了句阿弥陀佛,“王大娘过节好。”   他的视线忽然被对方手上堪称健壮的大葱吸引过去,“这葱?”   长得可真漂亮。   “菜市场买的,隔壁镇子上的人过来卖呢,才七文钱一斤!”王大娘满足道,将沉甸甸的一捆大葱提起来给他瞧,又作势要拔,“哝,我送你几根!”   “不必了不必了!”孟阳连连摆手,转头对白星说话的语气明显急促不少,“白姑娘,我们赶紧去卖猪毛!”   然后买大葱!   多么美丽的大葱呀。   粗壮的长长的葱白,翠绿厚实的叶子……婷婷直立,仪态堪比淑女!   约莫两刻钟后,把野猪毛卖了七十六个大钱的白星稀里糊涂跟着孟阳穿街过巷,最后满面茫然地来到人挤人的大葱摊子前。   她看着孟阳蹲在地上,神情激动乃至虔诚地抚摸着一字排开的大葱们,心情略略有些微妙。   “老板,”孟阳摸够了,这才问道,“怎么卖呀?”   “一捆是十斤,”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粗壮汉子,脸被寒风吹得黑红一片,粗豪一笑,“你要一捆的话就是七文钱一斤,单买的话是八文。”   北方冬日新鲜菜蔬极少,且大葱用途极广,煎炒烹炸都用得上,大部分居家过日子的人都是按捆买的。   可孟阳只有一个人。   他有些为难地搓了搓手,突然想起什么来,又瞅了眼身边的白星。   姑且算是两个人吧……   “来一捆!”孟阳一咬牙,空前豪放道。   大葱用处可多呢,他什么都会做!所以一定吃得完。   “好咧!”摊主笑道,“诚惠七十文,您自己挑捆好看的。”   孟阳果然细细挑选。   足足七十文呢,他今天可算做了笔大买卖!   回去的路上,孟阳的脚步轻快地简直要飞起来,“白姑娘,我们今天吃两种馅儿的饺子吧!”   猪肉白菜和猪肉大葱的,嘿嘿。   *******   硬皮饺子软皮包,饺子皮并不需要特别发酵,出门前和面,回来就可以动手了。   孟阳将面团揉/捏成长条,沾了点面粉后切成小小的滚刀块,手掌轻轻一拨一按,面块就都乖乖成了厚实的小饼子。   他取出擀面杖,右手在案板上咕噜咕噜滚得起劲,左手拎起小面饼的边缘不断转动。然后就跟变戏法似的,一张张中间厚四周薄的饺子皮出现,随着他轻抛的动作,白蝶一般翩然落到角落里。   白星觉得邻居像极了百宝囊,每隔一天拎起来抖一抖,就会吐出新本事。   就连擀面皮也很赏心悦目:动作轻巧灵敏,仿佛带着某种行云流水般的奇特韵律,看上去一点都不难……   搁一张面皮在掌心,挖一团肉馅进去,他几根骨节分明的纤长手指欢快地悦动几下,好像扶着面皮的边缘跳舞一样,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原本毫不相干的零件在白星眼皮子底下变成一只圆滚滚的大水饺!   见白星眼巴巴地看着,孟阳下意识问道:“你要试试么?”   白星飞快点头,郑重其事地坐下,学着他的样子摊皮、抹馅、捏……   片刻后,望着新出炉的“水饺”,四周一片安静。   孟阳:“……”   白星:“……”   她皱巴着脸,视线不断在自己的成果和垫盘上另外那些之间游移,觉得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不然都是一样的东西,为什么……   现在孟阳肯定了,新邻居是真的不会做饭。   因为她包出来的水饺像极了话本游记上写的,某种西南气候炎热一带叫大象的巨兽:   耳朵巨大!   孟阳搔了搔额角,绞尽脑汁想着安慰的话,最后还是觉得自己读书太少。   这个,这个可能就是老祖宗口中的人无完人叭!   不知谁家放了鞭炮,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火/药味道,仿佛瞬间喜庆起来。配着白雪,让人有种过年的恍惚。   大肚皮水饺在锅里滚了几个来回,面皮变成白星熟悉的半透明状,终于挪到盘子里:月牙形的是白菜猪肉馅儿,元宝形是大葱猪肉,很清楚。   新鲜的白菜水分很足,孟阳特意没有挤得很干,吃的时候湿润润,啵唧一咬,还会有汤汁溅出来。   他充满感动地想着:肉放得可真多呀!   整个内馅都紧紧抱在一起,安安静静地伏在浅浅一汪汁水中,沉默着散发香气,如娴静的小美人。   酒香不怕巷子深,我虽然外貌朴实无华,但只要你咬一口就发现内涵多么丰富,水饺姑娘安静地说。   “是肉蛋儿饺子!”白星宣布道。   孟阳对此十分赞同,热烈地向她推荐了三种蘸料:蒜泥、香醋,还有辣子油。   两人敞开肚皮吃了一大锅,最后几乎要堆到嗓子眼儿,扶着墙不敢动,生怕动作稍微剧烈一点,就会有大个儿饺子从喉咙里蹦出来。   桌边有提前凉好的山楂水:用去了核的山楂加冰糖煮开,汁水会变成淡红色的,微微挂壁又酸又甜,生津止渴消食解腻,最适合吃撑的时候用了。   白星抱着一碗沁凉的山楂汁,打着饱嗝儿与墙头的小雪人对望,心情好极了,眼底都透着笑意。   真好呀。   *******   下午两人一个劈柴,一个收拾猪下水,忙活得不可开交。   立冬过后,一直到冬至,白天会越来越短,今天大约申时(下午五点)刚过太阳就落山了。   无边的黑夜从四面八方侵袭过来,吞噬着碰触到的一切,百姓们纷纷点起灯火,用一团团橙黄色的光晕驱散夜幕。   说来也怪,黑夜分明是那样可怕,但只要一回到家,点起一盏萤豆般微弱的油灯,所有的恐惧便如潮水般退散了。   好像夜间猛兽与人类世代约定:以家为限,各自安好。   正是要猫冬的时候,男人们早早回了家,女人们已经做好热气腾腾的饭菜等着了,孩子们举着粗糙的木制玩具在旁边大声嬉闹,偶尔跑得急了还会摔一跤。也不哭,自己骨碌爬起来,连裤子上的泥土都顾不上拍打,继续喊着叫着笑着追逐起来。   大些的孩子已经开始帮着家里干活了,娴静的女孩子学着做针线,再不济跟着端盘子拿碗。   一家人围坐桌边,说些白日见闻,拢一拢今年的收成,展望一回来年……   男人们可能会喝点小酒呢,也不是什么好酒,酒液稍显浑浊,滋味儿也淡的很,但他们就着自家婆娘做的小咸菜,还是喝得有滋有味呢。   偶尔有好奇心重的孩子扒在父亲的大腿上看,这是喝的什么呀?   当爹的哈哈一笑,索性直接用筷子尖儿蘸一点,让孩子舔一下。   小孩子往往上一刻还满怀期待,下一刻就被口中疯狂蔓延的辛辣刺激的哭了。   一时间,孩子哭,男人笑,合着女人们的嗔怪四起……   白星安静地听着四周传来的动静,只觉仿佛有股无形的烟火气将自己缓缓包围,那力度十分柔和,像极了梦境中母亲的怀抱,温暖宽厚。   她的心忽然得到了宁静。   “白姑娘!”孟阳突然从厨房探出脑袋来,昭示着晚饭的开始。   晌午还剩了几个饺子没吃完,他做了煎饺,临出锅之前还用鸡蛋搅和了一点稀面糊倒进去,随着嗤啦的声响再撒一点芝麻粒就好啦。   锅子还是他惯常用的一人锅,可以整个端起来,直接将煎饺平移到盘子里,底部完整的鸡蛋面糊壳子依旧是个完整的圆盘呢!   天气寒冷,两个人吃这么点煎饺肯定不够,他将新买来的大葱切两颗熬出葱油,飞快地擀一扎面,煮熟后盛在碗里,用滚烫的葱油一泼!   嘶~   晶晶亮的油花四溅,在淡黄麦色的面条上疯狂舞动,葱油的香气迅速渗入面条。这时候用筷子飞快地搅拌几下,每一根面条上都裹满莹润的葱油,喷香!   肉蛋饺子配葱油面,怎么想都太过奢侈了吧?可谁叫今天过节呢!   孟阳美滋滋地想着。   都是荤的,到底有些腻,但不要紧,还有提前煮好放凉的浓郁山楂汁水呢!酸甜可口,最开胃消食解腻了,要不要来一杯? 第17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八)   桃花镇的雪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一夜功夫,地上的积雪就去了十之七八。   白星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墙头上的小雪人,然而不幸的是,迎接她的只有两张在寒风中簌簌作响的纸片。   小雪人死掉了,被阳光杀死了。   巨大的悲伤席卷而来,白星攥着那两张彩纸沉默半晌,忽然仰起头,几乎带了点儿仇恨地瞪了太阳一眼。   啊,这可恶的日头!   墙角有一张大蜘蛛网,昨天被雪覆盖,压成一个触目惊心的弧度,任谁看了都觉得肯定没救的。没想到今儿雪一化,那蛛网便又颤巍巍弹了起来。   如此细,竟如此坚韧。   墙头融化的雪水顺着淌下来,将脏兮兮的蛛网洗得干干净净,许多晶莹的水珠要掉不掉地坠在蛛丝上,映出后面变了形的太阳和大柿子树,活像一个个独立的小世界。   重新落回地上的白星默默伸手接了一滴,心想这些凉丝丝的水,是不是就是小雪人变的?   它曾经是雪,现在变成了水,说不定再过一会儿温度高起来,就要变成无形的气,飞回到天上去了。   它回家了。   这么想的话,结果似乎也不坏,白星好像稍微开心了一点。   随着隔壁雷打不动的煮粥香味飘来,一并响起的还有一种奇怪的,白星从未听过的响动:   “嘣~”   “嘣~”   “嘣~”   像拉满的弓弦被放开后发出的弹击声,急促而有节奏,带着某种富有弹性般的神奇的韵律。   可隔壁分明是个书生,并不通武功,更不会用弓箭。   白星竖着耳朵听了半日,没听出个好歹,决定亲自去瞧瞧。   两边熟悉了之后,孟阳已经不大耐烦巴巴儿从里面跑出来替她开门了,总是扬声一句“进来吧”就完事。   今天也是如此。   一声“进来吧”之后,白星就自顾自推门而去,一眼瞧见孟阳身处一片白茫茫之中。   确切的说,是他面前摆了许多白茫茫的……棉花?身上还背着个奇怪的架子,从上面吊出来一条弓箭一样的东西。   孟阳手持“弓箭”,将“弓弦”朝向桌上的棉胎用力打去,猛地射出去的弓弦便卷住部分棉花,将它们微微抛起又落下,方才自己听见的“嘣~嘣~”响声,就是那个发出的。   白星傻乎乎看了一会儿,想不明白他究竟在做什么,就去熟门熟路地去墙角瓦罐里抓了一大把炒白果和山核桃,一边蹲着咔嚓咔嚓吃山货,一边好奇道:“你在做什么?”   银杏果也叫白果,这东西生的时候有着可怕的臭味,可一旦炒熟了,就会摇身变为香气。   山货特有的香气。   细细品味可能有点苦,但这点苦非但不讨人厌,反而成了它不落俗套的特色一般。   “弹棉花呀,”孟阳头也不抬地道,“棉被和棉袄过了一冬都被压实了,变薄就不暖和了,要翻出棉胎来弹一弹,重新把棉花弹到蓬松,这样才好穿了过冬呀。”   被弹到的棉花经风一托高高飞起,在阳光中划开优美的弧度,重新落回去时,果然蓬松许多。   不过有不少不够乖,或是沾到孟阳身上,或是直接落到他额发上,白茫茫一片。   孟阳两只手都不得空,便用力撅起下嘴唇,猛地吹出一口气,将眼前沾的棉花高高吹起。   白星嘴里嚼着喷香的银杏果,原地坐着一动不动,视线却随着半空中飞舞的棉花走远了。   而那一声接一声的“嘣~”“嘣~”,也好像一直弹到她脑子里去似的,叫她一时间竟有几分疑惑,分不清空中白白的究竟是棉花,还是那关外纷乱的鹅毛雪。   透过棉花它们之间的空隙,白星看到朦朦胧胧的光晕,看到大团大团的云朵,看到了桃花镇上空许多人家的炊烟。   大约是早饭的关系,并不需要费大火,那些炊烟极细,一道道灰白色的炊烟沿着无风的天空扶摇直上,不知要飘到哪里去……   多么美呀,只要有炊烟就有人家,而只要有人家,就有生命的延续。   “……白姑娘?”孟阳不知什么时候站到她面前,身上还沾着许多细小的棉絮。他好奇地顺着白星的视线看了一会儿,什么都没看到,“你在看什么呀?”   白星两只手指一捏,又往嘴里塞了一颗山核桃,这才声音含糊道:“烟火气。”   “什么气?”孟阳茫然地。   “烟火气,”白星悠悠道,眼神有些迷离,“很好看。”   有烟,就说明有人在等,在期盼。   她曾经也有一座可以被称为家的小木屋,那小木屋每天也会冒出细细的,蜿蜒的炊烟,那是义父在等她。   但是现在没有了。   她没有家了,成了彻头彻尾的江湖游子,居无定所……   白星怔怔望着天空,而孟阳则望着她,一时间,谁也没再说话。   虽然没有证据,但孟阳莫名觉得,现在的白姑娘很难过。   她似乎在透过天空,努力地看什么已经失去的宝贵的东西。   “白姑娘!”孟阳忽然也觉得好难过,他忍不住大声道,“我们”   白星应声回头,眼底有尚未散去的遗憾和追忆。   “我们来做葱油鸡蛋饼吃吧!”孟阳大声道。   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就吃好吃的吧,吃饱了,就不想家啦。   白星愣了下,脸上逐渐绽放出由衷的欢喜和期盼,“好呀。”   *******   直到亲眼目睹孟阳做发面饼,白星才终于意识到自己之前做大饽饽时缺少了什么:   面引子!   不过面引子是什么东西?   “就是,就是每次做完面之后单独留出来一块。”孟阳一边揉面,一边绞尽脑汁地想着,琢磨怎么说才更简单好懂些,“就跟药引、路引一样,面若想发得鼓蓬蓬的,必须要有东西引一下,不然找不到路的呀。”   面引子可是个好东西,需要亲手做的,谁家的面引子好、面发得好,就代表这家人极会过日子。   孟阳这么想着,再看看自己的面引子,不禁有点得意:   啊,真是块好引子呀!   嗨,我可真是了不起。   白星似懂非懂的点头,迅速放弃。   太复杂了,她果然还是对成品比较感兴趣。   做发面饼的面要充分发酵,饶是他们将巨大的面盆放在温暖的炉火边,也还是一直等到临近中午才好。   原本的面团已经明显膨胀起来,孟阳轻轻揪起来一块,露出里面完美的蜂窝状。   白星充满震惊地张大了嘴巴:好神奇!跟自己之前做的完全不同。   半个时辰之后,她终于迟来地认识到了大葱的宝贵和可爱,就因为金灿灿的鸡蛋葱花油饼。   面是用油反复揉的,慷慨地放入海量葱花,里面一层抹了细细的盐巴,咸津津的。   油饼入锅之后还在表皮刷上蛋液,半熟之后翻过来烙一下,金黄的色泽看上去格外美丽。   熟透了的油饼蓬松而柔韧,轻轻一抖就有许多层,不乏薄如蝉翼者。而在亲口品尝之前,谁又能想到原本平平无奇,甚至味道有点过分辛辣的大葱在与热油结合之后,竟会迸发出如此如梦似幻的香气呢?   大葱真是好东西呀,白星吃着第三块鸡蛋葱油饼,如此想到。   甚至就连用它包的猪肉大葱馅水饺、炸过的葱油浇面也很好吃!   鸡蛋葱花油饼咸香可口,根本不用配菜就能吃下一张又一张,但孟阳还是决定再添一样邻居心心念念许久的肉沫烤豆干。   其实这个并不难做,甚至有点难登大雅之堂的小家子气,与其说是菜,倒不如说更像零嘴儿多一点。   但是真的很好吃!   吴寡妇给的豆腐干非常棒,又厚又扎实,将它们放到火炉盖子上慢慢烘烤,要不了多久,就能眼睁睁看着它们变得鼓胀,原本光滑平整的表面也出现一道道近似龟裂的痕迹,露出里面柔韧肥厚的“肉质”来。   孟阳取了一点五花肉快刀斩成碎丁子,加入葱姜蒜迅速翻炒几下,煸出肥油后又加入足量豆瓣酱。   而等他做完这一切,豆干们正好膨胀到最完美的时候。   他变戏法似的翻出来一支小毛刷子,蘸足了肉酱往豆干表面厚厚刷了一层。   有多余的酱汁顺着豆干的裂缝渗透下去,缓缓滴到烧得滚烫的炉盖上,嗤啦一声便迅速蒸发不见了,只留下空气中的一股白烟和浓郁香气。   白星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鼓肚皮青蛙一样的豆干们,难免有点急躁。   还不行吗?   “好啦!”孟阳忽然开心道,用筷子将其中一块戳着推到她面前,“尝尝看。”   经过充分烘烤,部分位置的表皮已经与内部分离,形成类似于外壳的存在,十分酥脆。   而内部已经变得松软,甚至部分地方出现了类似发面一样的细小蜂窝状,而肉沫酱就顺着那些裂缝渗入内部,并随着热力催发进一步浸润……   紧致的豆制品本就有类似肉食的口感,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能做出肉味的素菜原料都是豆制品。而如今又加入足量货真价实的肉沫酱,其美味简直难以言说。   豆干还有点烫,但白星已经忍不得,她呼哧呼哧哈着热气,鼓着腮帮子一口气吃掉三大块!   那些细碎的忧伤啊,阴霾的乡愁啊,统统消散吧! 第18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九)   或许是被邻居浓烈的乡愁所感染,这天夜里,孟阳久违地梦见了家人。   他第无数次看到所有熟悉的人在高台上死去,热血顺着台面缓缓滴落,染红大地,流淌成河,从他脚边蜿蜒而过。   浓烈的腥甜味道充斥鼻腔,他木然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注视那雪白刀刃举起又落下,想要叫喊却无法出声,只有泪水烫得他心口疼。   “……过车轮者,斩!”   四散的头颅高高飞起,其中一颗滚到他脚边,乌发如云、容颜美丽,是母亲。   在遥远的记忆中,母亲一直是优雅的整洁的,宛如九天仙女,此时却鬓发凌乱,沾满红色的泥土。   他用稚嫩的小手温柔捧起母亲的头颅,看见她努力睁大了美丽的眼睛,终于喃喃出声:“母亲……”   两片染血的红菱唇微微开合,“阳儿,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好好活下去……   活下去……   孟阳在黑暗中猛地睁开双眼,整个人弹坐而起,眼角的泪水瞬间汇聚到下巴处,吧嗒吧嗒滴在被子上。   剧烈的喘/息声犹如残破的风箱,嘶哑而紊乱。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吸吸鼻子,举起袖子在脸上胡乱抹了一回,带着浓重的鼻音嘟哝道:“好热啊,都流汗了。”   暮色深沉,四周一片死寂,连狗和风都睡着了。   正是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候。   孟阳呆坐在被窝里发了好久的愣,拱肩缩背筋骨全无,直到身上的热量逐渐散去,被室内寒意激地打了个哆嗦,这才如梦方醒。   “嘶,好冷呀。”   空荡荡的屋子清冷得可怕,他抱着胳膊搓了搓,只觉睡意全无,索性翻身披衣,踩着鞋子下炕,又往灶膛里丢了两根柴火,用铁钳子将火苗拨弄得旺了些。   一场雪过后,气温骤降,再照以前的柴火量是不成了。   当明亮的火苗再次出现在视野中,孟阳缓缓吐出一口气,仿佛梦中的冰冷疯狂都随着这口气远去,重新退回黑暗中蛰伏起来。   被火舌舔到的柴火发出细微的爆裂声,跳起一点小小的火团。只是这么一丁点儿的响动和雀跃,整片空间都好像被带活,有了人气。   他忽然想着,其实冬天还是要有床柔软厚实的被子。   炉火,棉被,好吃的东西……这才是冬天嘛。   想到这里,他突然来了精神似的,又或者只是迫切地想要找点事情来做,于是迅速披上棉袄,一路小跑去了厢房,扛回来一大袋棉花和一卷棉布。   地上上了冻,很滑,回来时他还摔了一跤。   不过因为有棉花垫着,非但没有摔痛,反而还在地上弹了几下,咕噜噜滚出去几尺远……   睡梦中的阿花和阿青被惊醒,吓得吱哇乱叫,好一阵鸡飞鸭跳,也不知废了多少羽毛。   这棉花是前儿跟王大娘一起买的,因是熟人,给了个实惠价,每斤比市面上要便宜两文钱呢。   原本想着今年可能会更冷,或许需要做一床新棉被,没成想新邻居能干又慷慨,总是拉着自己一起吃肉。肚子里整天饱饱的,孟阳都觉得自己抗冻了。将去年的旧棉衣、棉被的棉花弹一弹,也还很好呢。   吃了人家那么多好东西,总要回报一二,孟阳这么想着,利落地重新脱鞋上炕。   因新加了柴火,炕头明显比方才暖和许多,微微有些烫。冰块一样的腿脚塞到被子底下,仿佛能看到宛如实质的凉意一点点离去。   呼呼,真暖和!   炉膛内的热气慢慢聚集起来,原本冷飕飕的卧房内也渐渐变得温暖,孟阳估摸着尺寸裁好被面,快手快脚缝在一起。   只缝直线很简单,要的就是眼尖手快,有经验的妇人动起手来,都看不清针的轨迹的,真真儿的飞针走线。   他还得练练。   孟阳站起来活动下酸涩的脖颈肩背,重新盘腿坐下,将袋子里的棉花翻出来,均匀地平铺到被面上。这个活儿稍微需要一点技巧,棉花团要扯开才能铺,可又不能扯得太开,不然若是拉断就不暖和,也不够平整。   等铺好之后,两面缝合还不算完,得在正面用大针脚缝几趟,这样被子两层就会拢在一起,而棉花也被压在横竖针脚形成的大方格里,不会乱跑。   其实做被子不难,只是有些枯燥,不过有时这种乏味的工作反而叫人觉得舒坦,因为你只需将脑海放空,什么都不用想。   什么烦恼,什么忧愁,统统消失不见。   逃避很可耻,但是有用。   因为是要送人的被子,孟阳很舍得用料,一大袋子棉花顿时下去一多半,约莫得有六七斤。   他伸手拍了拍,发出噗噗的闷响,无比柔软。   “哎,当年产的新鲜棉花果然不同呀。”他笑着赞叹道。   还剩大约三斤多的样子,等下月他领了写书的酬劳,也可以再买被面做一床稍微薄一点的嘛。   等忙活完这一切,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能隐约听见远处公鸡叫的声音了。   又过了会儿,院子里的母鸡阿花也瞎捣乱似的“咯咯哒”叫了几声,眉眼干涩的孟阳顿时精神为之一振:   下蛋啦!   ******   看着门前的人,白星陷入沉思:   这是……要逃荒吗?!   所以桃花镇不能住了是吗?   当六斤重的棉被折叠起来,体型远非“巨大”二字能形容得尽的,孟阳就这么背着过来,从后面看上去宛如移动的小山,又或是成精的老乌龟,隐约透出几分滑稽。   折腾了大半宿的他两只眼睛里全是血丝,但神情颇有点亢奋,兴冲冲道:“你请我吃肉,我送你被子呀!”   白星:“……”   其实我真的……   但当对上邻居那双疲惫却依旧明亮的眼睛,拒绝的话就怎么都说不出来了。   她张了张嘴,很认真地说了句谢谢。   孟阳立刻解脱似的松了口气,小心地将包袱转移过去,挠挠头,“那个,我就不进去啦……”   姑娘的家还是不要随便进的好。   那棉被体积太过庞大,又因是新棉花而格外蓬松,白星两只手根本搂不过来,只好也学着他的样子,将大包袱背在身后,乌龟一样挪回去。   然后……她被房门卡住了。   等把被子铺好,已经是大约两刻钟之后的事情了,白星忍不住伸手去摸,只觉好像抓到了一片温暖的云彩。   她眨了眨眼,手脚摊开仰面躺在上面,顿时觉得整个人都微微往下陷了陷。   她用脸颊蹭了蹭,啊,好软啊……   这是除义父之外,她收到的第一件礼物,如此珍贵。   但很快,白星就被前所未有的焦虑所笼罩:   这被子来的突然,完全不在计划之内!   原本她就那么点儿行李,如有情况卷起来骑马就跑,可现在?   被子怎么办?!   这是别人送的宝贵的礼物,意义非凡,所以要带着跑吗?   白星下意识在脑海中想象:阿灰背上驮着她,而她背上则驮着巨大的小山一样的棉被!   嘶,她倒吸一口凉气,觉得完全不行。   这,这可如何是好?!   稍后两个人照例凑在一起吃午饭,因熬夜而倍感疲惫的孟阳很意外地发现,邻居看上去竟也有点恍惚的样子。   再三询问之后,白星才神情严肃道:“我挖了个坑。”   孟阳:“……嗯?”   大冬天的,你挖坑不累吗?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而是□□的,你挖坑做什么?   白星瞅了他一眼,没做声。   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是因为知道的人少,而一旦出口,就不再是秘密。   她是不会说的!   午饭的主菜是红棕油亮的红烧肉,副菜是白菜粉条炖豆腐,荤素搭配非常棒。   红烧肉用的是野猪身上最肥嫩的部分,孟阳先用热水褪了一遍猪毛,又用火烧过,再眯着眼睛对着光影仔细搜索,若有漏网之鱼,就用特制的小镊子拔掉。   这么处理的猪皮光洁如玉,只有毛孔不见猪毛,吃起来口感顺滑,不必有丝毫担忧。   其实每道菜都没有固定的食谱,全凭厨师喜好,所以哪怕同一种菜,不同人做就有不同的味道。   听上去似乎不够严谨,但恰恰就是这份随意,反而有种独特的人情味儿。   他将五花肉切成约莫一寸的四方小块,先在烧开的油锅里滚一圈,这么做可以收一收皮,让肉更紧致。   都说五花,意思是肥瘦肉相间多达五层,看上去犹如红白花朵,可这锅里的竟然多达七层!   孟阳站在锅边感慨,这头野猪生前怕不是桃花山一霸,才养得如此膘肥体壮,连切出来的五花肉都格外漂亮。   啊,美哉,美哉猪兄!   待外层的肉稍稍变色后捞出,油锅降温后再放入冰糖炒糖色,之后入黄酒和大料调味放香。做完这一切之后,再把五花肉倒回去,放入大量黄酒小火慢炖。   最好不加水。因为野猪的腥膻味本就比阉割过的家猪重一些,单纯用黄酒炖煮可以更好地去腥,而黄酒本身的香甜又可以进一步为红烧肉增色添香。   最成熟的方法是一气呵成:一旦盖上盖子之后就不可以开。但孟阳独自过活后日子紧巴巴的,并没有多少机会实验,自问暂时还达不到这样的水平,中间开过两回……   对了,一定要用沙煲!   做好的红烧肉软烂细嫩,筷子稍微一按就透了。虽然有许多肥肉,但油脂被完全煮出,一点儿都不顶人,更因缺少纤维而拥有如琼脂一般柔顺的口感。   猪皮是最劲道的部位,但这份劲道并不过分,只稍稍弹牙,齿尖儿略一用力,就会感受到突破屏障的成就感,肥瘦相间的味道疯狂涌入,叫人忍不住连扒一大碗白饭!   最妙的是来一勺粘稠的深红棕色的肉汁呀,酱汁和油花完美融合,只在流动间闪烁出晶亮的星星点点的油光。它们仿佛有生命般爬过每一粒米,不遗余力地将自己的颜色、味道用力涂抹……   白星先就着红烧肉狂吃一碗米饭,又去夹滑溜溜的红薯粉条。   粉条吸饱了白菜豆腐汤,又软又弹,像个混账孩子不听摆布。她吃得急了点,还被荡在半空中的粉条甩了个“耳光”呢!   被雪激过的白菜有多鲜就别提啦,绿色的菜叶泡在豆腐煮出来的乳白色的汤汁里,瞧着十足乖巧。   舀一勺带汤的白豆腐,略吹一吹,呼呼呼,又浓又香又烫!   孟阳竟然还做了糖蒜!   白星试着吃了一瓣,酸酸甜甜的,很是清脆,配肉可真对味儿啊。   孟阳对自己的手艺赞不绝口,将糖蒜往嘴巴里一丢,摇头晃脑道:“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嘿嘿!” 第19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十)   要想饭菜好吃,似乎总要放一点油,再加上多了一人用饭,孟阳家中原本至少还能用大半个月的豆油,此刻竟已见了底。   白星要去老镇长家中拿脉换药方,孟阳便与她同去,正好送一些自己做的糖蒜,顺便回来的路上买豆油。   邻居嘛,就是要有来有往,不然光拿人家的,心里过意不去的呀。   看着孟阳将几头漂亮的糖蒜转移到巴掌大的小坛子里,白星眨了眨眼,径直翻过墙头,去自己屋子里挑了几个最大最好看的柿子出来。   柿子已经放软了,柔嫩好似琼脂,只要剥开表面的薄皮,立即就能吸呢。   进门时刘奶奶又在喂猪,见他们来十分欢喜,叮嘱了花仔不许抢食后,忙一手一个拉着进去,不由分说端了一盒芝麻棍糖出来,“尝尝,甜的呀。”   孟阳送上甜蒜,看了白星一眼,后者忙如法炮制,两手托着三个红彤彤的大柿子出来,小声道:“给您和爷爷吃。”   刘奶奶立刻笑眯了眼,欢喜地接了,赞不绝口,还特意隔着窗朝里面喊,“老头子,看两个孩子,又带东西来啦!”   刘爷爷从里面唔了声,像高兴又像责怪,“小孩子家家的……”   芝麻棍糖是用麦芽糖混了芝麻做的,中空且有又许多蜂窝状小孔,非常酥脆,若手上没个轻重,直接就捏碎啦。   麦芽糖本就极其香醇浓厚,而芝麻又是出了名的喷香,这两者混在一起,真的想不好吃都难。   刘奶奶对糖蒜很感兴趣,拉着孟阳交流心得。白星左手举着芝麻棍,右手伸出去给刘爷爷拿脉,咔嚓咔嚓一口接一口,腮帮子吃得一鼓一鼓的。   屋子里炕火烧得极旺,稍微有点闷,今儿日头不错,刘奶奶就把窗子开了换气,从这里望出去,恰好可以看见小花圃。   月季花遭了一场雪,竟也顽强地熬了过来,本就红红的花瓣越发如血般鲜艳,正随着瑟瑟寒风微微摇晃。   这可能是它今年最后一茬花了,再到明年,盛开的又会是谁呢?   管他呢!   它浓翠到近乎墨色的叶子也摇摆着,花颈挺得笔直,仿佛对这点寒意不屑一顾似的。   倒是山茶花提前就被搬进屋子:它们是耐不住北方寒气的。刘爷爷每天都往上面喷一点水,四周也摆了许多水盆,使空气不至于太过干燥。   简直像照顾小孙子一样呀。   而这些小孙子们也很争气,一个个奋力绽放,那红的黄的白的山茶花,花瓣又厚又浓,肉嘟嘟的可爱。   白星正看得入神,冷不防一根带着老茧的手指轻轻敲了敲她面前的桌子,抬头一看,刘爷爷有些无奈道:“把脉的时候先别吃。”   瞧高兴的这劲儿,两条腿晃啊晃的,脉象都乱啦!   花儿就那么好看?   于是白星立刻不敢动了,活像一座木雕一般,嘴巴也抿得紧紧的。   刘爷爷:“……”   倒也不必如此,你这一紧张,脉象更乱。   而当刘爷爷示意她换另一只手时,她马上将芝麻棍糖换到空着的手中,嘴巴也疯狂咀嚼,将已经微微融化的芝麻糖吞咽下去。   唔,捂热了之后更甜了。   临走前,刘奶奶还偷偷喊他们过去,笑眯眯往各自两边的口袋放了茶叶蛋,低声道:“那老货本就觉少,偏还爱喝茶,我把他的茶叶都煮了茶叶蛋,拿给你们吃呀。”   两个人四个口袋,每个口袋里一只,好似瞬间多了四个圆滚滚的热源。   正屋那边传来刘爷爷的咳嗽声,故意拉得好长。   刘奶奶偷笑几声,摸了摸白星脑袋上的小卷毛,“去吧。”   “哎。”   两人出了门,对视一眼,忍不住各自掏了一只茶叶蛋出来。   刚煮好,还热乎乎的呢,要是现在不吃,放凉了多可惜呀?   鸡蛋外壳已经被染成可爱的茶褐色,表面有许多特意打碎的纹理,毫无章法地想四周蔓延,有香喷喷的热气幽幽散发,源源不绝。   咕咚,白星吞了下口水,才要下口吃,却听前面传来一声嬉笑,“啧,那边两个小呆子。”   两人下意识抬头,就见吴寡妇穿着件秋香色的绣花袄子,正探出半个身子来冲他们笑呢。   “风口里吃东西,也不怕肚子痛,”她吐出嘴里的瓜子壳,“过来。”   小孩子家家的,真是不知道厉害。   两人乖乖过去,回过神来时面前又摆了碗热气腾腾的豆腐脑,里面浇了一点酱油和油辣子,红的黑的白的颜色交汇,朴素又美丽。   “刚学着做的,还不知道怎么样呢,帮我尝尝。”吴寡妇在旁边坐下,翘着二郎腿抬了抬下巴催促道。   帮忙呀,这倒是不好拒绝呢。   两人忙一手茶叶蛋,一手豆腐脑,左右开弓。   吴寡妇真的是把做豆腐的好手呀,不管老豆腐嫩豆腐还是豆腐干,都那么的恰到好处。   如今就连这传说中极难的豆腐脑,也很有模有样。   真滑呀,压根儿就不是吃进嘴里,而是吸着的。只需要微微嘟起嘴唇,朝里一吸气,那被勺子切成一块一块的白嫩豆腐脑便“嗖~”的一下,乖乖钻到嘴巴里去啦!   豆腐脑的汤汁混上茶叶蛋蛋黄一起吃,竟也很协调呢。   孟阳还啧啧赞叹道:“刘奶奶的茶叶用得好呀,入口回甘,好茶,好蛋!”   两人唏哩呼噜吃完,对旁边笑吟吟的吴寡妇竖起大拇指,“好吃的。”   然后就被吴寡妇赶走了。   出来时碰见康三爷,也不知他在人家门口站了多久,他神色复杂地盯着白星看了许久。   白星面无表情回看,然后光明正大地打了个饱嗝。   康三爷:“……”   白星砸吧下嘴,忽然往旁边挪了一小步,直接让出大门口的位置,意思是腾地方给你看呀。   康三爷:“……”   走吧,赶紧的,这熊孩子看着就闹心!   ************   因硝制狼皮的料用完了,白星要去采购,还想顺道去皮货探探行情,若合适的话,回头就把那张狼皮卖掉。   拿银票总比带一卷狼皮上路方便。   孟阳要去打豆油,那油铺隔着白星的目的地不远,便一道走。   真要说起来,其实桃花镇所有的商业铺面隔着都不远。   这实在是一座很小的镇子,勉强可以被称一句“繁华”的也不过以中大道和中大街交汇的十字路口为中心,向外蔓延三两个街口的范围,即便全程步行,也不过大半个时辰就能走一个来回。   本地最大,也是唯一一座二层酒楼就坐落在镇中央,矮矮的土土的憨憨的,一点都没有大都市那种华贵精致。   反而……似乎有些憨态可掬的意思,像本地地主家的傻儿子。   当初白星半夜趴在二楼屋顶观察情况时,时不时会产生自己在趴王八盖子的错觉。   不少小贩就挤在酒楼外头摆摊,格外热情地招揽客人。大凡出入酒楼的,多是手里有些闲钱的客人,再不济也是能狠心攒钱去打牙祭,总不至于在这个当儿让家人失望吧?   若说平时有三分可能会买,那么在酒楼门口,就可能有七成呢。   临近年底,这样狡猾的小心思也显得有点可爱。   除了本地人之外,还有不少外地行脚商人涌入,想赶在年前发一笔小财哩!   骤然增多的摊子,商铺门口的披红挂彩,还有那些在外地读书、打工的游子,也都陆续赶了回来……好像就连大家脸上的笑容都更灿烂了。   一切都让人逐渐意识到:新年将至。   就是这一个个的不起眼人,一段段只属于自己的不起眼的故事,硬生生凑齐了小镇的烟火气。   白星又看到了当初她刚来桃花镇时吃过的那家陕西面馆,斗大的墨字依旧显眼,盆装的羊肉还是喷香,只因天冷,空气中飘荡的白色水汽更浓了似的。   而那小二似乎也没有再认出她来。   可能是因为,当初的自己不过是匆匆旅人,而此时,也有那么一点点像长住客了吧?   每走过一家店,孟阳都会介绍下店铺的招牌,有的是面好吃,有的是花卷揉得好,有的鸭子做得棒……甚至就连那个卖猪头肉的大爷喜欢额外多送人半勺卤汁,他都说得津津有味。   好像在这个书生眼中,周围的一切都那样鲜活可爱。   白星跟那个双眼半睁的猪头对视片刻,想起书生说明天要吃卤味的承诺,忽然有点口舌生津。   天气渐冷,道路中间都被过往车辆压实,很容易滑倒,百姓们便都挨着路两边走。   大冬天摔一跤可不是好玩的,尤其老人,那可是要命的事情呀。   两人刚走过“方娘子针线铺”,就见对面酒楼里突然冲出来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小男孩儿,穿一身很讲究的细绸棉袍,外罩兔皮小短褂子,一看就是家境很好的孩子。   白星见过这个小家伙,只不过对方应该没见过她。   如果她当时没看错的话,这被裹得圆滚滚的小子应该就是酒楼王掌柜的儿子。   叫小东?还是小冬来着?   小孩儿一边跑一边扭头往后瞅,生怕有人来追,一心二用的结果就是不看路,一脚踩到路中央的冰疙瘩上。   他瞬间失去平衡,哎呦一声就要摔倒。 第20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十一)   不过一晃眼的工夫,白星已冲到那小子身边。   她反手拔下背后短棍,径直从他兔皮袄子的腰间下摆处穿入,顶着背心处朝上一发力,直接将整个人都挑了起来。   虽然穿着厚重的皮裘,但她的身形步伐却轻盈得不可思议,路人尚未来得及反应,人已青烟般吹了出去。   小孩儿人矮腿短,倒得格外快些,被捞起来时鼻尖都快擦地皮了,也不知是吓傻了还是怎的,竟一动不动。   他随着被挑起的动作在棍子头上晃了晃,宛如一头被吊着的小猪仔,突然哇了声,“我飞啦,我飞啦!”   路边的小贩和行人们见了,齐齐松了口气,又纷纷赞叹白星好身手。   这样利落的身手,他们只在康三爷那儿瞧过呢。   白星腰身一拧,撇开一步,将人稳稳放在地上,顺手又把棍子插了回去。   这么大的孩子,怎么也得有小四十斤呢,她竟单手提得稳稳的,瞧不出半点吃力。   那小子双脚刚一沾地就转过身来,掐着自己胖乎乎的手指头,满脸崇拜地仰头道:“姐姐姐姐,你是大侠吗?”   虎头虎脑挺稀罕人,就是有点莽。   白星将短棍重新插回背上,像按冬瓜一样按住他的脑袋,“看路。”   小孩儿明显还处于兴奋中,当场左耳进右耳出,一个劲儿呱唧道:“姐姐你真好看呀,也好厉害呀,这是你的兵器吗?我能看看嘛?我也想去闯荡江湖,可是康爷爷不肯收我为徒!我爹也不许!”   他的视线忽然扫到白星额头上那道愈合到一半的伤口,惊呼道:“姐姐你受伤了呀,疼不疼啊?”   也不等白星回答,小孩儿自顾自道:“一定很痛吧?”   自己不小心擦破一点油皮还要掉眼泪呢,这么老长这么可怕的伤口,一定痛死了。他呲牙咧嘴的想着,就觉得自己的脑门好像也一抽一抽疼起来。   白星垂着眼睑,静静地看着他自说自话,很怀疑一个小东西怎么会有这么多话可说?   简直像夏天树上的蝉,滋儿哇叫个不停。   那小孩儿丝毫没觉察到来自救命恩人的嫌弃,“姐姐,你低一点,低一点嘛。”   小孩子火力大,虽然天气很冷,但还是跑得头顶见汗,他就这么抬着一张苹果似的小胖脸儿,用两丸黑水银般澄澈的眼睛看着白星。   晶晶亮亮的,有点像阿灰。   、   白星犹豫了下,终于勉为其难地弯下腰去。   小孩儿着急道:“再低一些!”   够不着啊!   白星皱巴着脸,嫌弃表露无遗,“你太矮了。”   顿了顿又补充道:“跟个冬瓜似的。”   小孩儿:“……”   小孩儿委屈巴巴地瘪了瘪嘴,好像有人往冬瓜皮上划了一条杠。   丑巴巴的,白星这么想着,面无表情地蹲了下去。   小孩儿瞬间破涕为笑,噘着小嘴,轻轻地往她额头呼了一下,然后又是一下。   暖暖的,软乎乎的气流从额头抚过,轻柔得不可思议,像新收到的大棉被一样动人。   白星的睫毛猛地抖了下,瞳孔剧烈收缩。   好像有什么珍贵的种子悄然埋进心底,疯狂生根发芽,汹涌蔓延,叫她胸腔中都盛满向上的枝丫。   “呼呼就不痛啦,我摔破手的时候,娘也是这么做的。”   见白星不说话,小男孩掰着手指,有点忐忑地问:“姐姐,你还痛不痛呀?”   白星回神,轻轻摸了摸仿佛还带着温度的伤口,摇摇头。   好像,真的不痛了。   小孩子立刻开心地笑起来,露出嘴巴里因为掉牙而空着的两个大豁口,眉飞色舞道:“嘻嘻,对吧?娘不会骗我的!”   他由衷为母亲的诚实和权威感到骄傲。   小孩还要说什么,酒楼里忽然蹿出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人,右手抓着根鸡毛掸子,正是王掌柜。   王掌柜举目四望,很快锁定目标,立刻撩起袍子朝这边冲来,“欠债的小混蛋,说过多少次了,擀面杖不能随便玩儿!你他娘的又把水缸砸破了……”   刚还得意洋洋的小男孩一看,顿时吓得哇哇大叫,掉头就跑,跑出去几步又停住,原地踏步朝白星喊道:“姐姐我走啦!”   圆滚滚的小肚皮还一颠一颠的。   说完,一边喊一边跑,“哇啊啊啊,我要去闯荡江湖,我早就不是三两岁的小孩子了,今年都六岁了,是个男子汉呢,你不能打我!”   王掌柜带起一身风,从白星面前呼啸而过,闻言气急败坏道:“别说六岁,就算你六十岁,只要老子活着就打得了你!”   说罢,扬起手来,猛地把鸡毛掸子丢出去,啪的一下砸在小孩的屁/股上。   那孩子哎呀一声,捂着屁/股跑得更快了。   他专挑人多的地方扎,连滚带爬什么面子里子都不要,爬墙跳屋钻摊子,滑得像条泥鳅。身后的王掌柜虽身高腿长速度快,奈何不敢撞人,反而落了后。   路边的行人们纷纷大笑出声,“哎呀,王掌柜又打儿子呢?”   王掌柜跑得急了些,略有些岔气,正弯腰扶膝盖猛喘,闻言抽空来了句,“下雨天打儿子,闲着也是闲着,兔崽子,你给老子站住!”   众人又是一阵哄然大笑,对这场景见怪不怪了。   隔壁皮货铺的赵掌柜也出来看,见状笑道:“男伢子活泼好动些也是有的,好好说就是了,何必动武呢?”   街上就有人笑他,“换你儿子三天两头给你打破家具,你试试?”   说的赵掌柜也乐了。   外头冷飕飕的,他将两只手抄在棉衣袖子里,略微带点炫耀的说:“咱也不知道,谁叫我婆娘生的是两个姑娘呢?竟乖巧懂事的很,小小年纪就知道心疼人了,昨晚上我家去就脆生生的说什么爹爹辛苦了,要上来给我揉肩捶背呢,我哪里舍得……”   众人听不下去,纷纷发出善意的嘘声,又道他这是故意往王掌柜心窝子上扎刀。   赵掌柜志得意满地笑了几声,摇头晃脑的回去了。   嗨,还是姑娘好呀。   见白星似乎颇感兴趣的样子,孟阳就在旁边解说:   那孩子从小就向往江湖,曾忍痛拿出珍藏的糖瓜做束脩,欲拜康三爷为师,奈何康三爷说江湖不是正经人待的,不愿收徒。   他也不肯轻易放弃,天天缠着人听故事、说话本,拿着家里的柴火棍儿、擀面杖装大侠,愣是把家具打碎不少……   “阳仔,不要站在外头嘛,风大得很,”斜后方一个卖包子的婆婆看见孟阳,笑眯眯招手,“进来吃个包子呀。”   孟阳闻声转身,大为惊恐,“吃不下了。”   这一路走来,实在是吃不下了。   “婆婆,今年还要对联吗?”见她正要将一个装满包子的笼屉往锅上放,孟阳忙跑过去,“我来我来!”   那婆婆歉意道:“又要麻烦你。去岁你写的字可真好,话儿也中听。”   “没什么啦。”孟阳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镇上的人帮他许多,他没什么可回报的,所以每年都会帮许多人家写对联、书信。   瞧见白星,婆婆一张老脸笑开了花,“这闺女真俊,心也善,才刚要不是你,冬冬就摔啦。大冬天的,摔一下可不是闹着玩的。”   她唠叨着,掀开另一边的笼屉,从里面捡了一盘热气腾腾的三角形包子端给他们,“糖三角,尝尝。”   白星才要说吃不下了,就见婆婆又抽出来一大张油纸,笑呵呵道:“吃不完等会儿带回家去。”   这下,连拒绝的理由都没啦。   于是两人只好坐下吃糖三角。   奈何此时腹中满满,着实吃不了太多,便合力掰开一只。   糖三角,顾名思义,是以红糖做馅的三角形甜包子,三边收口,非常好看。   婆婆的面发得极好,每一只都又白又胖又鼓,面皮儿莹润光滑中透着亮,看着就好吃。   里面的红糖被热力催发,早已变成红褐色的黏稠液体,涂抹整个内壁后顺着掰开的方向缓缓流动,不断散发着红糖特有的咸甜香气。   单吃红糖肯定有点齁,可配着面皮一起,这份甜蜜就恰到好处。   婆婆又悄默声从里头端出来两碗土豆丝咸汤,还特意道:“小碗呐,别噎着。”   作为外来作物的土豆产量极高,且方便储藏,如今早已与红薯、玉米等成了百姓们餐桌上常见的食物之一。   做法很多,切成粗丝做咸汤就是本地最常见的吃法。   方法很简单,用一点葱花爆锅,炒出香味后倒入粗丝或细条,略一翻炒后注入大量清水,烧开后加盐巴调味,再把搅好的蛋液浇进去。   唯独浇蛋液需要一点窍门:   蛋液要打发得很充分,浇进去时最好同时用大勺子使劲搅动,这样出来的蛋液丝丝缕缕如云似雾,很有点美感。   而且,看上去分量也多。   白星从没见过这种吃法,颇感兴趣的喝了一口,眼睛就亮了。   材料很简单,做法也不难,但竟然很清香美味!   喜欢是骗不了人的,见她这般,婆婆也跟着笑了。   孟阳就道:“我地窖里还有许多土豆呢,你若喜欢,回去咱们也做。”   白星飞快点头,又嘶溜溜喝了一大口。   两人正在婆婆的注视下加餐,那头熟能生巧的王掌柜已经抓着儿子的后脖领子回来。   白星看着他悬在空中的样子,忽问孟阳,“哪个dong?”   正往嘴里塞糖三角的孟阳怔了下,迅速明白她是在问名字,“冬天的冬。”   白星恍然,瞬间舒服了:   对嘛,她就觉得应该是冬瓜的冬。   经过他们面前时,小冬正哼哼唧唧地告饶:“爹,我错了……”   “别喊我爹,我可不敢当你的爹,你是我爹!”王掌柜气急败坏道。   他也是老大的人了,脸面简直都要被这小子丢尽了!   话音刚落,就见那小子身体一僵,脸上流露出一种难以置信的狂喜。   他眨了眨眼,努力伸长了脖子,小心翼翼又满怀期待地冲王掌柜喊了声,“那……儿子?”   王掌柜:“……”   白星一口咸汤噎在嗓子眼儿:“……”   冬瓜,果然是该削皮的吧? 第21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十二)   关外的皮子公认最佳,因为那里有着漫长严酷的寒冬和疯狂肆虐的暴雪,为了活命,野兽们都生出丰厚而柔软的皮毛,人穿在身上,会觉得抱着火炉一般的热。   当日白星在桃花山猎的那只狼绒毛算不得丰厚,又饿了许久,毛色也稍显黯淡,不过是被她打断腰椎杀死的,身上一丝伤口都没有,剥下的皮子也宛若活物。   这样完整最难得。   近来她时时以碎核桃仁擦拭,细腻的核桃油均匀滋润了每一根毛发,看上去已有三分光泽,在关内可作二流。   院墙挡住了外面的微风,头顶的天空分外高远,灰蒙蒙的蓝色上悠悠荡开几朵白云,并不怎么厚重,稀拉拉的,好似能瞧见背后的穹窿。   邻居按照约定在卤猪头,繁复的香气毫无障碍越过墙头,渐渐扩散在这一方小天地。   伴着微不可闻的水泡炸裂声,白星抱着一卷皮子出来,近乎本能地吸了口气,真香!   过了会儿,孟阳来敲门,手里还拎着一张灰色兔皮:   之前用兔兄遗骸祭五脏庙时,他便将皮子留了出来,预备自己硝制,结果被白姑娘知道后,说信不过他的手艺……   他本不大敢随便进姑娘家的院子,奈何白星正忙,不爱动弹,他也只好拘束着手脚送进去。   院子里空荡荡的,没有正中拉绳子晾晒的衣裳,没有墙根儿底下排开的咸菜缸,也没有炊烟。   他忽然感到萧瑟和孤独。   白星正坐在水井边揉皮子,身边摆了几个装满清水的大木盆。   天气很冷,她却像没感觉到似的,面无表情抿着嘴,挽起的袖子下露出一截纤细的小臂,被冰得泛红的双手忙活着,动作简单有力,有种原始的美感。   她鼻尖微微见汗,脸蛋红扑扑的,不断有细微的热气从手上升腾袅娜,最后渐渐消散在冰凉的空气中。   大约刚从盆里舀了水出来,她脚边湿漉漉的,有浅浅的水渍正顺着地上青石板砖的缝隙流淌,缓缓汇聚到墙角的水沟里。   盆中水面还在微微摇晃,泛着一圈一圈的涟漪,明媚的阳光像被揉碎的金箔,折射出一道又一道耀眼的光,波光粼粼美丽极了。   孟阳轻轻把灰兔皮放在她脚边的小板凳上,白星抽空瞧了眼,一张脸顿时皱巴起来,眼底明晃晃流露出嫌弃:   好东西都给你弄坏了。   孟阳立刻羞愧地低下头颅,如犯错的孩子般盯着自己的脚尖。   他不擅长打猎,每每上山也只是采集而已,像这样的生皮子,还是第一次入手呢……   确实是没经验嘛。   好在白星的嫌弃只持续了不久,她很快接过灰兔皮,反着铺开,一点点用刀背清理上面残留的脂肪和肌肉组织。   剥皮人手艺真的太差劲,弄得皮子四处坑坑洼洼……   看到这里,白星忍不住又瞪了他一眼。   孟阳缩了缩脖子,脑海中却忽然划过一个念头:   哎,阳光下细碎的水面固然美丽,竟比不上白姑娘的眼睛十分之一!   她的眼睛可真好看呀,就像大颗无暇的蓝宝石,漂亮极了。   等,等等,蓝宝石?!   孟阳脑袋里嗡的一声,下意识又往她脸上看了一眼:   哎哎哎,没有眼罩?!   真的有一只灵动的蓝眼睛!   他被这个新发现惊呆了,嘴巴张得大大的,像极了阿花阿青大叫的样子。   也不知过了多久,孟阳才小心翼翼地道:“白姑娘,你,你的眼睛……能看见呀?”   白星头也不抬的嗯了声,继续刮皮子,手底下不断发出有节奏的“嗤啦~”“嗤啦~”。   孟阳整个人都傻了,“可,可你之前分明……”   话没说完,他先就回过神来:   是呀,白姑娘虽然戴着眼罩,可确实从未说过眼睛看不见,一切都只是自己先入为主的意思。   孟阳脑瓜中乱糟糟冒出许多念头,忍不住又往人家脸上多瞧了几眼,隐约明白了点。   也不知想到什么,他卷起袍子窝在怀里,在白星前方不远处蹲下,有点想要安慰,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因为白姑娘看上去什么都应付得来,或许这些所谓的同情和安慰,于她而言更像是侮辱。   她确实不需要谁的怜悯。   短暂的震惊过后,孟阳已经被空前的惊喜所席卷,他既欣慰邻居不必受盲眼之苦,又不可避免地升起一点惶恐:   她,她愿意将从不肯示人的秘密展露给我呀!   这是多么慷慨的信任。   世上还有什么会比信任更珍贵、更沉甸甸的么?   没有了!   他蹲在地上,不住将重心从左腿换到右腿,又从右腿换到左腿,抓耳挠腮的想着,迫切地想要找出点秘密来与对方做交换。   奈何白星只是低头忙活,半点多余的注意力都不肯分出来。   孟阳等了半日,终于像下定决心一般郑重道:“白姑娘,你问我呀。”   白星头也不抬,手上动作不停,“问什么?”   孟阳急切道:“什么都行呀。”   你问我什么都会说的呀。   白星终于勉强抬起头来,用看傻子一样的目光注视着他,良久,摇摇头,重新垂下视线干起活来,“不想。”   把眼睛露出来是她的选择,与别人无关;   同样的,别人的过往如何,是否愿意主动吐露,也是别人的事情,与她无关。   啊?怎么能这样嘛!   孟阳沮丧地垂下脑袋,简直比前几年白吃人家的大柿子还要难受。   过了会儿,他又试探性地斜眼看过去,小声道:“那我给你念话本听好不好?”   请务必让我做点什么呀!   白星没有拒绝,更像是懒得搭理。   但孟阳很高兴:不拒绝那就是默许了嘛!   于是他立刻开始念话本。   说是念话本,其实是在背诵,因为对自己笔下流淌出去的故事,孟阳每一字每一句都记得清楚。   他讲了个猎人救治狐狸,次年狐妖报恩的小故事。谁知听到一半,一直没动静的白星突然停下手中动作,直勾勾看过来,“我经历过。”   这可真是天大的缘分!孟阳立刻欢喜道:“真的么?”   就听白星继续道:“我跟义父放生了落入陷阱的小狐狸……”   孟阳一个劲儿点头,“是呀是呀……”   “然后第二年,它就带着婆娘娃娃来偷我们辛苦养大的鸡鸭!”美丽的异色瞳内突然流露出被背叛的愤慨,白星黑着脸,将匕首刀切豆腐般刺入地面。   它怎么敢!   素来以坚硬著称的砖石竟毫无反抗之力,瞬间吞没整段刀身,只留下一个光秃秃的刀柄在外面。   像被噎住了一样。   孟阳傻眼了,“那,那后来呢?”   白星木着脸,轻轻巧巧将匕首从石板砖里提出来,只留下一个黑乎乎的扁洞,“做成铺盖,一家老小总要整整齐齐的。”   狐皮铺盖自然是极暖和的,现在还在地下陪着义父呢。   石砖上的黑洞慢慢被水填满,孟阳突然感到有股凉意顺着脚底板一路朝上,流窜到四肢百骸,最终在天灵盖上开花。   嘶!   话题好像突然就没办法继续下去了呢。   好在过了会儿,孟阳便朝着自家院落的方向吸了两口气,欢快道:“卤猪头一定熟透啦!”   他还特意将卤汁分出来一半,专门用来卤煮猪下水和野鸡:几种东西味道不同,若放在一起,难免串味。   鸡杂倒没有丢进去,他准备等会儿用小干辣椒爆炒,弄得辣辣的,一定很下饭。   想要卤味好吃,先要入味,这没什么特别的法子,唯有时间而已。   孟阳一早就将刷干净的蒜臼倒扣在锅盖上:这是老一辈传下来的法子,只要在锅盖上压一点重东西,里面的食物就会熟得更快、更入味。   没人知道为什么,但确实祖祖辈辈都是这么干的。   多么奇妙呀。   稍后两人转换阵地,果然见到了一戳就烂的大猪头。   天气寒冷,这卤水每日加热一回,能用好久呢!随便舀出一点来,胡乱卤一点什么豆制品和碎肉、下水都好吃的!   似乎是为了弥补下白星重新被勾起陈年旧事的悲伤,孟阳殷勤地切下一大块猪耳朵,用筷子插着递过去,“我去炒鸡杂,很快的。”   看着猪耳朵在筷子上跳舞,曾经被狐狸背叛过的心里好像微微好受了些,白星甚至有点得寸进尺道:“想吃猪尾巴。”   “好的好的。”于是孟阳赶紧帮她换成猪尾巴。   猪尾巴只有短短一截,上面并没有多少肉,此刻都已经被炖得烂烂的,根部甚至有点皮开肉绽的样子,露出里面嫩呼呼的,被成功染成红棕色的肉。   吃起来有点麻烦。   可白星就喜欢这种骨头里吸肉的感觉呀。   当你从一堆骨头缝里扒拉出来一丝丝肉时,那种成功的喜悦和近乎捡到大便宜的畅快,又岂是大口吃肉能比拟的?   孟阳爱吃辣,因此收集了许多种辣椒,今天用的还是当年以一封家书跟一个南方旅人换的。   它们不如北方辣椒高大舒展,带着几分娇俏羞涩,炒制时散发的味道也不是那么张扬,但是……真辣呀!   只要半个小手指那么大小的一点点,整只锅子里的东西都会变得火辣辣,叫人口舌生津眼冒青烟。   那两只野鸡不小,但鸡杂统共也就那么点儿,孟阳就又加了点剁碎的豆干,既丰富口感,又可以平衡辣味。   鸡杂或软烂或脆嫩,豆干又是那样劲道,丰盈的口感源源不绝,何等绝配呀!   今天他特意蒸了白米饭,把那浸透了肉味的红棕色卤汁浇一点上去,所有米粒都泡透了呀。   还有什么会比肉汤泡饭更美味的吗?   至少暂时,他还真想不出来哩! 第22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十三)   数日后,正逢二十四节气中的小雪,天上也很应景的飘了一点不过小拇指指甲大小的薄雪。   北方的冬日一片萧索,绝大部分草木都已枯萎,目光所及之处唯余苍凉,连狗子都被冻得不爱叫唤了。路边原本十分繁茂的大柳树都只剩下光秃秃的一团,遥想当初风流袅娜的脆嫩枝条,落差之大令人目不忍视。   不过时间一长,那弧度优美的枯枝上也积了点白色的雪痕,衬着无风的天空中雪片纷扬而下,瞧着竟很有几分旖旎呢。   除了最后拿过来的灰兔皮之外,其余皮子已硝制完成,白星一大早就直奔事先打探好的皮货铺而去。   处理好的皮毛蓬松柔软,光泽度甚至超过生前,一张狼皮和三张兔皮就卷了一个巨大的卷,白星这么背着的样子就很让孟阳想起来一个成语:   愚公移山……   于是他强烈要求分担一点,最后拿到了……两张兔皮。   兔皮小小巧巧的,几乎用手一掐就掐过来了,他再瞅瞅白星背上的大包袱,深感羞愧。   唉,百无一用是书生呀!   地面上已经落了一层浅白,隐约能瞧见底下青灰色的石砖,一踩一个脚印。有几个穿红着绿的年轻姑娘玩心大起,手中擎着红梅花,就在路边用脚踩花儿玩,嘻嘻哈哈笑着闹着。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们本就似春日嫩芽,一派生机,哪怕不说不笑,只是那么俏生生站着,也活像夏日里一汪清澈的潭水,清新甘甜。   两人正走着看着,突然听到前方“嘭”一声的爆炸声,都惊了一跳。   刷,白星当时就把刀抽出来了,眉眼中染上一层冷酷的警惕:   什么动静!绝非放爆竹!   孟阳很快回过神来,非但不害怕,反而带着几分雀跃的拉着白星道:“是米花呀!白姑娘,我们也去买点来吃呀!”   举着刀的白星茫然,“米花?”   “你没吃过吗?”孟阳诧异道,旋即露出一点惋惜,“……爆糯谷于釜中,名孛娄,亦曰米花。有人以此来占卜来年吉凶,还有人测算婚事哩!”   顿了顿又道:“听说还有的人可以爆大米和玉米,不过我只听说过,还没见过。”   虽然米花平时偶尔也有卖的,但还是过年居多,所以一旦听到这个声音,大家就都恍然:   年近了。   白星听了半天,直戳重点,“好吃吗?”   孟阳使劲点头,斩钉截铁,“好吃呀!”   那么还等什么呢?皮子什么时候都能去卖,可卖米花的大叔却不会一直停留呀。   于是两人立刻调转方向,瞬间将皮货店抛之脑后。   等两人扛着大包小裹跑去时,卖米花的大叔四周已经围了许多人,男女老少皆有,还有当爹的直接将娃娃扛在肩头看哩!   “当心啦,要爆啦!”大叔点了火,不断滚动着脚下黑乎乎的筒子,满是风霜的脸上堆满喜色,近乎得意地宣布。   多么值得庆贺呀,这么多人,这么多双眼睛,可都眼巴巴瞧着呐!   周围的女人孩子们纷纷发出害怕又热切的惊呼声,潮水般往外围荡开。   此时此刻,那卖米花的大叔,那只黑黑的丑丑的筒子,俨然便是世界的中心了。   “嘭!”   惊天巨响过后,有几粒调皮的雪白米花从筒子的缝隙中蹦出来,滚落到雪中,一时竟分不清谁更白。   白星素来离群索居,何曾见识过这个?登时就是一哆嗦,眼睛瞪得圆溜溜的,脑袋上的卷毛几乎都要炸起来了。   孟阳忙安慰道:“不妨事,不妨事的,只要不凑近了就不伤人。”   白星抿了抿嘴唇,把下半张脸都埋进毛茸茸的皮裘中,露出的黑眼睛里疯狂闪动着又怕又兴奋的光。   多么有趣呀!   大人孩子们叫着笑着欢呼着,再次主动围了上去,大人们七嘴八舌地这个要一斤,那个要三斤,一筒子不多时就卖光了。   筒底剩下不多,摊主大叔便将它们全部倒入笸箩中,随手抓出一把,慷慨地塞给旁边吸着手指流口水的孩童。   那些孩童立刻欢喜地接了,红彤彤的脸蛋上泛起喜色,黑眼珠里迸发出快乐的光芒。他们叽叽喳喳道谢,用胖乎乎白嫩嫩的小手用力往口中塞去,撑得腮帮子鼓鼓。   米花体积膨大,一斤也有许多,过年期间摆盘招待人十分体面。   若直接空口吃,便是纯粹的米香;若有奢侈些的,还可以泡一点白糖水或是蜂蜜汁,在上面厚厚地撒一层米花,又香又甜呢!   可巧王大娘从里头挤出来,瞧见他们俩可怜巴巴在外围瞅,登时就乐了。   “瞧这面皮儿薄的,站在外头可抢不上!”   说着,就抓出一大把来,“先尝尝,还热乎呐。”   白星还有点不好意思,没做声。   孟阳直接接了,又道谢,摊开手掌道:“你尝尝呀,好吃的。”   白星眨了眨露在眼罩外面的眼睛,长睫毛飞快地抖了几下,果然用指尖捻起几颗,试探着放入口中。   入手出乎意料的轻盈,若非热乎乎的,她几乎要怀疑自己拿的是雪呀。   米花刚一落到舌尖上,她便忍不住睁圆了眼睛,惊讶道:“化掉了!”   王大娘笑眯眯看她,像看自家小辈一样慈爱,柔声道:“那你再吃些嚼嚼嘛。”   白星露出尖尖的下巴,不待催促又抓了一把,果然大嚼起来。   咯吱咯吱……   蓬蓬的,像棉花,像云朵,说不出究竟像什么,但那股经过热力催发后越加浓烈的香气啊,呼哧呼哧就从她的眼耳口鼻中涌了出来。   好吃的呀!   这就是新年的味道吗?   她果断挤入人群,大声道:“要五斤!”   如今市面上的糯米要五文钱一斤,因为过程中会损失一部分水分和其他“下水”,二则也有废的柴火和工夫呢,所以变成米花卖就要九文钱一斤。可以直接花九文钱买,也可以自己拿一斤糯米来,额外付四文钱的加工费。   真要论起来,略略有一点贵,但过年嘛,谁还计较这些呢?   卖米花的大叔笑着应下,“好咧,五斤!”   然而……为什么五斤这样多呀!   她扛着足足塞了五斤的米花麻袋,活像冬日的流浪商人,吭哧吭哧朝皮货铺迈进,中间还时不时低头掏一把出来,分孟阳一点,然后一起:   咯吱咯吱……   *****   约莫一刻钟后,皮货行的赵掌柜迎来了两位浑身散发着米花香气的客人。   内行看门道,他一瞧白星身上的皮袄,眼睛刷地就亮了,活像她看见好刀,色鬼看见美女。   “嘶,这可是张好皮子!”   兽皮价高不易得,最常见的便是兔皮、羊皮,因饲养周期漫长,等硝制好,又要翻一番,市面上一张上等无暇全羊皮便能卖到二三十两哩!   皮子可比肉贵。   而这位姑娘身上的,赫然就是狼皮呀。   生灵天生慕强,又爱犯拧,越难到手的东西越爱煞。狐狸、雪貂倒也罢了,虽狡诈,倒不算危险,最难得的是虎豹熊狼之流猛兽的皮子呀,当真是供不应求,多得是有价无市。   关外多野物,质高价低,每年都有许多皮货商不远千里去进货。当地百八十两的皮子,转手在关内就能卖到五六百两,多么丰厚的利润呀!   可桃花镇实在是个小地方,百姓多穿棉衣,虽然臃肿,但胜在便宜,那等好货根本卖不出去。所以掌柜的从没动过出关的心思,平时也不过就地收购一些兔皮、羊皮、狗皮罢了。   不卖归不卖,但他就喜欢这个,偶然瞧见了,还不许高兴一回么?   “我有一张完整的狼皮,”白星忽道,“眼睛、牙齿都在,尾巴尖儿都是好的。”   掌柜的一听,脸都涨红了,激动道:“拿来了吗?”   他分明人到中年,可此时雀跃起来,却像个渴望得到玩具的孩童,每一寸身体里都恨不得放出光。   白星张了张嘴,哑着嗓子道:“想喝水……”   刚才路上米花吃多了,现在嘴巴真的好干啊。   “来人,快上茶,上好茶呀!”   白星和孟阳是真渴了,当即老实不客气地坐下,抱着茶碗咕嘟嘟猛喝。   那头赵掌柜正如痴如醉地捧着狼皮看,就像他们刚才吃米花,简直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呀!   “真好,真好啊!”他捏着四只狼爪,又小心翼翼地屈起手指去蹭雪亮的狼牙,“牙齿也都在……”   这样尖利!   重新得到水分滋润的白星抽空道:“若要长年累月赏玩,牙齿和爪子都要保养的。”   “那是,那是。”赵掌柜连连点头,爱不释手,“姑娘,乡里乡亲的,我也不欺负你年纪小,一口价八十五两,如何?额外还有三张兔皮,也很不错,一张算二两半吧。”   这个价格本就在白星预期之内,她当即点头,“好。”   赵掌柜欢欢喜喜将狼皮收起来,活像得到了心仪玩具的孩童,脸上的褶子都撑开了,又亲自去后面给她称银子。   孟阳眉眼弯弯地看他们交易,没有半点羡慕和嫉妒的神情。   他本就是受得住富贵,也耐得住贫贱的性子。 第23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十四) 多么温柔……   拳不离手曲不离口, 功夫是江湖人保命的法宝,一天都不能撂下,所以哪怕暂时蛰居在这桃花镇, 白星也没忘了每日练功。   压根儿不必什么人催促, 她每天早上寅时过半(五点)就会自动睁开眼睛,用约莫一刻钟穿衣洗漱, 然后就去院子里打拳、练刀。   就像兵器一样,她必须时时刻刻保持锋利, 才能在随时可能到来的殊死搏杀中胜出。   若只能活一个, 那么一定会是她。   待她将拳法刀法耍过几遍, 出了一身热汗, 东边天际才懒洋洋泛起一点微白。   有的人可能不知道呀,人间啊, 是从底下开始,才一点点白起来的。   而等太阳升到最高点,人们为了它散发出来的光和热欢呼时, 却又不得不面临告别……   如此奇妙!   白星擦着刀,脑海中反复回荡着自己在江南、在中原、在边关看过的无数轮日头, 红的黄的白的, 圆的缺的扁的, 胡乱蹦出来许多莫名其妙的感慨。   “……人就像这日头, 这月亮, 没有永远登高的时候, 但却可以努力让自己在天上挂的久一点, 再久一点……”   义父曾经指着天空,这样对自己说过。   儿时的白星并不太懂,总觉得义父说得很浅显, 可好像又很深奥,藏着许多她琢磨不透的东西。   但是现在,她已经隐约有些明白了。   白星正想着,就听见外面有一阵轻快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最终停在自家门口。   “啪啪啪……”   紧接着,就响起一阵毫无章法的敲门声。   声音挺轻,软绵绵的,位置有点靠下。   她很快就知道是谁了,因为来人在敲了几下后很快失去耐性,“姐姐,漂亮姐姐你在家吗?我来看你啦!姐姐?”   是冬瓜。   白星不觉得自己跟一颗冬瓜有什么好说的,所以果断装没听见。   但那小东西现在竟又出人意料地展现出惊人的耐力,又噼里啪啦敲了好久的门。   她被吵得头疼,只好起身,过去忽地将两扇门拉开,俯视着外面半截高的小东西。   “真吵。”   来的正是冬冬。   今天他穿了身浅老绿色的袄子,脑袋上扣着同色兔皮帽,边缘出了一点风毛,整个人看上去都圆滚滚毛茸茸的。   越发像冬瓜了。   他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这才仰起头来,捂着嘴,只留下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眨巴。   我不吵的。   不过一会儿他就憋不住了,小声道:“姐姐,我来给你呼呼。”   伎俩过于拙劣,白星立刻识破,当即冷酷道:“不用。”   小孩儿瞬间沮丧了,低着头,脚尖在地上蹭啊蹭,两只小手搅在一起抠啊抠,“我想……”   白星马上打断,“你不想。”   小孩儿委屈巴巴地皱起脸,控诉道:“你都没听。”   “不用听我也知道,你走吧。”白星下了逐客令。   大人就是这么厉害。   小孩儿可怜兮兮地瞅着她,“你收我做徒弟吧姐姐,我好乖的,真的好乖的。”   白星:“……”   经过那日当街那一出,她对这话深表怀疑。   冬冬不走,见白星不答应,他索性背过身去,直接在门槛上坐下了。   然后,他用两只肉嘟嘟的手托住同样肉乎乎的下巴,噘着嘴生闷气。   为什么呀,为什么大家都不肯收他做弟子?   他好厉害的,一定可以成为大侠的!   白星沉默,盯着脚下圆滚滚的背影看了许久,也不知怎的,鬼使神差抬起腿,用脚尖在他屁/股上一戳。   “白姑娘,我听见……”孟阳从隔壁开门出来,刚往这边一转身,就眼睁睁瞧见冬冬给自己磕了个头。   冬冬:“哎呀。”   孟阳:“……”   白星:“……”   始作俑者跟孟阳对视片刻,心虚地别开眼。   她也不知为什么会那么干,可能是觉得……那肉滚滚的屁/股很好戳吧。   门槛也不过几寸高,冬冬咕噜朝前扑了一下后,立刻自己撅着屁/股爬起来,扭头满怀期待地看向白星,“姐姐你叫我呀?”   白星飞快地摇头,“没有!”   她才没有!   小冬瓜的眼睛还是黑白分明,像嵌在霜地里的两丸黑水银,没有一丝阴霾和算计。   被否认后,他也没有怀疑,只是垂头丧气地哦了声,又没精打采地跟孟阳打招呼,“哥哥好。”   正好张老汉来出摊,他又遥遥朝对方鞠了个躬,“张爷爷好。”   “哎呀,是冬冬啊,”张老汉笑呵呵道,“吃早饭了吗?要不要来爷爷这里吃碗馄饨?”   热乎乎的馄饨呀!冬冬下意识吞了吞口水,旋即又摇头,“谢谢张爷爷,不要了。”   他没有带钱。   爹娘平时都说过的,张爷爷好可怜的,千万不要白吃人家的东西。   他好乖的,一定不可以吃。   孟阳笑着拍了拍冬冬的瓜皮帽,“又偷跑出来了吧?”   难为他还能找到这里,可见这两天没荒废。   冬冬哼哼几声,又偷偷去瞟白星,超级小声的跟孟阳道:“哥哥,我想当姐姐的徒弟,我要当大侠。”   孟阳失笑,蹲下去跟他平视,“可康三爷说过……”   “康爷爷说江湖不是正经人待的,”这些话冬冬都记得很清楚,于是立刻道,“那我不要做正经人不就好了吗?”   孟阳:“……”   这小脑瓜子转得还挺快,可话不是这么讲的啊!让你爹听见又要丢鸡毛掸子了。   说是六岁,但冬冬生日小,又是虚岁……孟阳冷静了会儿,果断道:“我还是先送你回家吧。”   就在此时,冬冬的肚子忽然咕噜噜叫起来。   小孩儿迅速捂住肚皮,神情惊恐,“哥哥,我不饿的!”   呜呜呜他要当大侠,才不要回家!   “罢了阳仔,”见冬冬不愿走,张老汉就道,“我去同王掌柜说说,叫他们安心。你先把孩子带进去,大冷天的,别冻坏了。”   孟阳想了下,倒也行,便朝张老汉做了个揖,“如此,辛苦您了。”   张老汉摆摆手,“几步路的功夫,有什么好辛苦,我还没老呐!”   爹娘只说过不可以白吃张爷爷的馄饨,却没有说过别家啊?所以冬冬只是短暂的犹豫了下,又爽快地答应了。   哥哥主动邀请我吃的!   白星也跟着过去用早饭,一路上那小矮子都在用饱含着期待、渴望以及恳求的目光注视着她,然而混迹江湖的女侠自认早已心肠冷硬,丝毫不为所动。   自从有了卤肉之后,一日三餐中可以变化的花样好像突然就多了起来,今天孟阳做的就是卤肉包呢。   他昨晚临睡前和面,就放在堂屋里,利用远处火炉的一点温度慢慢发酵:面团发酵过度就不好吃呀。   等今早一觉醒来,果然刚刚好。   其实若只是孟阳自己,断不会如此奢靡,但白星坚持给几两银子做伙食费,斩钉截铁地要求吃好吃的,他就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   孟阳利落地揉面擀皮,将锅子里早已焖熟焖烂焖入味的猪肉剔下来一点,跟事先泡发好的菌菇一起剁成碎丁子,只要略略加一点点盐就可以了。   卤肉本身有滋有味,加这点盐巴也不过为了菌菇和面皮罢了。   肉是熟的,面皮很薄,只需要一点火力对付蘑菇。   他往灶底添了几根柴火,本就旺盛的火苗犹如得了将令的士兵,越发活跃,橙黄色的小舌头用力舔着锅底,搔得铁锅里的热水痒痒的,都忍不住开始咕嘟嘟翻滚冒泡了呢!   热水化作白色的蒸汽,从笼屉周围喷涌而出,呼哧~呼哧~   渐渐地,整座灶台上空都笼罩了一层白色水雾。   闻着空气中渐渐浓郁的香气,孟阳禁不住叹道:“好香啊!”   白星和冬冬就在他身后,一左一右搬了张小板凳坐下,闻言也跟着叹道:“好香啊~”   孟阳扭头瞧了眼,见一大一小都托着下巴,眼睛亮闪闪的,动作神态如出一辙,不禁莞尔。   像两朵绒乎乎的蘑菇……   说起来,他一直都觉得蘑菇这种东西真是奇妙,也没见谁播种过,谁也不知会,就那么悄默声地破土而出,迎着阳光和雨露,欢快地撑开小伞,向着人世间无声宣告:   我来啦!   。   枯树皮上、树根的缝隙中、草地里……它们好像不挑地方,又好像自有喜好,从来不屑于像一般作物那样规规矩矩地长的。   偶尔,你或许还能从自家屋檐房梁上发现一朵呢!   这可真调皮。   天气暖和的时候,偶尔一场雨呀,原本空荡荡的草窝里就会“噗”的冒出来一大片,一个大篮子都装不下。   现摘了做汤自不必说,那是能鲜掉舌头的;若一时吃不完,摘了晾干穿成串,又比鲜时多了一股独特风味,清炒?肉炒?蛋炒?一直可以吃到明年呢。   当然,这些小东西并非都如它们的长相一般乖巧可爱,其中不乏有毒者,或色泽艳丽动人心魄,或平平无奇待人上钩,若不小心甄别,那可是大麻烦……   因为是早餐,孟阳特意做得很小巧,一个也不过婴孩拳头大小,都滴流圆,周围整整齐齐包着一圈二十个褶皱,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那些褶皱的大小厚薄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就连弯曲的微妙弧度,竟也丝毫不差。   这哪里是蒸了一锅笼包,分明是一朵朵雪白的菊花呀!   菌菇卤肉包甜丝丝盐津津的,小小咬一口,就能瞧见里面红褐色的卤肉丁和黑色的菌菇碎,还有肉汁呀,鲜甜可口,真是美味。   先煮再蒸,卤肉早已入口即化,只这样的话不免有些乏味,但那些菌菇丁如此有嚼劲,可不正是绝配么?   卤肉的香,菌菇的鲜,此时都交汇在一处,再合着面粉的质朴,说是一曲人间仙乐也不为过了吧?   冬冬人不大,胃口倒不小,也不必人催促就一口气吃掉三只,还抱着巨大的海碗咕嘟嘟喝小米粥。   小米粥香喷喷黏糊糊的,真好喝。   还有那萝卜条儿的小咸菜呀,酸酸辣辣的嘎嘣脆,真是开胃。   他觉得还可以吃十个!   “姐姐,大侠们都是吃十斤的吗?”他的嘴巴不断蠕动,好奇地问道。   如果是真的,他一定不可以输。   传说中的十斤大侠白星面无表情地塞进去第六个包子,不做声。   真好吃……为什么反而越吃越饿?   孟阳不忍心看冬冬遭冷,于是又道:“你这么跑出来,家里人竟没发觉?”   这可搔到冬冬的得意处啦!   他当即叉起不太明显的腰,努力仰起头,露出一截肥腻的小下巴和同样软乎乎的脖颈,“是呀!”   他疯狂朝白星使眼色:   姐姐,姐姐你看我啊!多么能干!   这么聪明伶俐的徒弟你都不想来一个嘛?   白星翻了个白眼,宛如阿灰在世:不想。   一顿早饭还没吃完,王掌柜夫妇就匆匆赶来,手里还拎着一大油纸包桃酥。   “这孩子真是……老脸微红的王掌柜歉然道,“打扰两位了。”   大清早的,偏跑到人家门口蹭饭吃,像什么话!   你还记得自家就是开酒楼的吗?臭小子!   王太太用力戳了戳儿子的额头,又爱又恨。见他嘴巴上吃得油乎乎的,叹了口气,只好掏出手帕替他细细擦拭。   “吃饱了?”   冬冬笑嘻嘻点头,毫不吝啬赞美,“哥哥做的饭真好吃!”   王太太被他气笑了,“人家做的好吃也不干你事。”   合着还想再来是怎么着?   白星没说话,只是在后面安静地看着这对母子。   王太太并不算多么美丽,但她身上却笼罩着一层奇异的光芒,温柔而和煦,像天空像草原,只是这么看着,便觉温暖,仿佛可以包容一切。   就连看上去似乎凶巴巴的王掌柜,实际望向儿子时,眼底的慈爱也是掩饰不住的。   真好呀……她这么想着。   孟阳送走了一家三口,见白星还是有点怔怔的,也不知怎的,忽然就有点难过。   “白姑娘,”他慌忙打开王掌柜带来的桃酥,露出里面点缀着芝麻的厚实点心,托到她面前道,“好香呀,要不要尝一尝?听说是王太太自己做的呢。”   白星低头,只觉得这桃酥跟王太太好像。   可能他们都不算太好看,甚至有点普通:桃酥表面都有着一道道代表性的裂纹呀,丑巴巴的,但却都叫人觉得香香暖暖的。   有娘真好啊。   白星拿起桃酥咬了口,一下子就明白了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了:好酥呀。   不是酥脆,就是单纯的酥,特别酥,好像整块里面并没有筋骨,只等食客的这一口,然后便乖巧断裂,带着浓浓的奶香迅速融化在口腔里。   多么温柔。 第24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十五) 第二更……   当晚, 白星像往常一样观察夜色时,发现星空隐隐泛红。   弯月旁排了几朵厚重的云彩,冰冷的空气似乎也比平时沉了许多, 吹得裸/露在外的肌肤微微刺痛。   就连地上的霜花, 仿佛也较昨日更清晰。   她微扬起脸,闭上眼睛, 细细感受着徐徐吹来的晚风:   风小了,但水汽重了。   整片天地仿佛都在积蓄水分, 暗自酝酿一场大雪。   如无意外, 三两日内必至。   她扫了眼墙角日益缩减的柴火堆, 决定明天一早就带阿灰上山, 多囤积一点柴火。   中原腹地的雨雪固然不会对她的行动产生太大影响,但雨雪必然会打湿山中林木。若直接焚烧受潮的柴火, 会产生大量浓烟和毒气,届时身子非但暖和不起来,只怕一夜过后就要凉透了……   谁知次日早上, 她跟孟阳正吃着菌菇萝卜丁肉酱臊子面时,后者忽道:“白姑娘, 我夜观天象, 觉得三五日内可能会有雨雪, 不如今天我们去城外弄一点柴火来吧。”   若没了柴火, 可怎么做饭呀!   还夹着面条的筷子略停顿了下, 白星稍显诧异的瞧了他一眼。   一颗裹满酱汁的蘑菇丁在面条上晃了晃, 终于失去平衡, 顺着滚了两圈,吧唧落回碗中。   门口挂的小黑板她不是没瞧见,只这场雪怎么也要等几十个时辰后才到, 自己之所以看得出,是得益于十多年来与山林草兽为伍的生涯,这书生?   夜观天象……读书人都这么厉害的吗?书上连这个也有?   此时的孟阳正弯腰往灶膛内埋红薯,并没看到邻居眼中的惊讶。   他用带着红色火星的余烬小心盖好,这才转身替她挖了满满一大勺臊子,还特意多舀了肉丁进去,“我想着,单靠人力毕竟有限,不如去借了王大娘家的驴车来……”   他实在是个很温柔细心的人,说到这里还不忘稍显羞涩地解释道:“我实在养不起驴子,也没有车。”   没钱并不是什么很光彩的事,这世上至少八成以上的人谈及囊中羞涩时都会稍加遮掩,生怕被人瞧不起,但他没有。   他就这么坦然地诉说着自己的贫穷。   王大娘在家看孩子,开门的是王大爷,一个红脸庞的矮老头儿。   了解了孟阳的来意后,王大爷非常爽快地同意出借,得知用途后还惊讶地望了望天空,“真会下雪?”   这可是个难得的晴天哩!   人类对老天心存敬畏不是没有道理的,有时候它像可怖的老者,使白昼失去光明,以闪电撕裂天幕;有时却又像顽皮的孩童,分明前一刻还是晴空万里,下一刻就大雨滂沱,顷刻间瞬息万变。   若不留神用心,暗自观察,又哪里能窥得一丝半点规律?   孟阳摸了摸小毛驴的脖子,点点头,“是呢,这两日您若有空,最好也赶紧囤一点。”   老王家今年添了小孙女,最怕受冷。   小毛驴被摸舒服了,“昂航~昂航~”叫了两嗓子,毛茸茸的尾巴欢快地划着圈子。   饲养大型牲畜不像养鸡养鸭那么简单,光每日所需饲料就是好大一笔开销,所以不光孟阳,桃花镇内也有许多人家没有牲口。   而王家这头小毛驴体型修长健美,皮毛溜光水滑,显然被养得很好。   王大爷是知道孟阳的本事的,闻言忙点点头,“那是,今儿家里还有点活,明儿就去!”   可不能冻着孩子。   顿了顿又很贴心的问:“斧头要不要?前几日刚磨过,很锋利的。”   孟阳笑着拱拱手,“多谢,不必了,我带了呢。”   那头白星也牵了阿灰出来,肩膀上还斜挎着一个皮囊,里面塞了几个烤土豆和一纸包洁白的细盐,预备着若是中途饿了,还能垫一垫。   烤土豆跟烤红薯的方法没有任何区别,但味道却截然不同:红薯更软更甜,土豆更面更香。把土豆外皮烤得稍微焦一点,吃的时候若能撒一些细盐,啊~   她觉得自己很擅长做这个。   小毛驴拉着车,咯哒咯哒走过来,很好奇地打量着阿灰。   多么高大呀!   它的年纪也不大,还未曾出过桃花镇哩,哪里见过这样的高头大马?   它打量阿灰,阿灰和白星也在瞅它:   一身青灰色的皮毛,偏肚皮、嘴巴和两只眼圈周围是白色的。相较马儿,小毛驴的眼睛明显更狭长一些,看上去似乎随时都泛着笑意。   憨登登,怪喜人的。   毛驴大多脾性温柔乖顺,便是年幼的孩童也可轻松驾驭驴车。   若将小毛驴拴在石磨边,眼睛上蒙一层黑布,它们就会围着石磨转圈,长长久久地走下去。   就是这样心思简单的动物。   白星看得有趣,摸了摸它的脑瓜。   分明是初次见面,但小毛驴却没有半点抵触,很开心地蹭了蹭她的手心,两排长睫毛在清澈的眼底映出倒影。   在寒冷的冬日,谁能抗拒暖呼呼的皮毛呢?绒乎乎的触感太过舒适,白星顿时心情大好,顺手从阿灰身上的褡裢内掏了只苹果出来,习惯性地掰开两半,一半给阿灰,一半给小毛驴。   她喜欢跟动物打交道。   当然啦,若是好吃……难免更加偏爱。   小毛驴抖了抖耳朵,掀开嘴唇,露出两排大白牙,看上去傻乎乎的,似乎在笑。   谁知它刚伸着嘴巴去接苹果,阿灰突然发威:   它几乎从地上蹦了起来,差点将白星从背上颠下去,然后一张嘴,合着还没咽下去的苹果渣滓,“噗噗噗”吐了小毛驴一脸。   小毛驴被吓坏了,“昂航~”叫了一嗓子,竟还不忘苹果,忙咬着往后缩。   正赶车的孟阳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哎呦一声,直接从车辕处跌进后面的车厢内,咕噜滚了半圈。   白星双腿发力,当即从马背跳到驴车上,一手驴一手孟阳拉住了,“没事吧?”   孟阳穿的厚厚的,整个就跟棉球一样,倒是没磕到,只是心有余悸地瞅着阿灰,“没事没事。”   他似乎很不讨这匹马儿的喜欢呀。   唉,世人说得对,人人都爱宝马,可宝马却未必爱人人……   白星勒住驴车,重新将缰绳交还给孟阳,然后拧着眉头看阿灰。   这小畜生野性难驯,她生气了。   在关外,野马是敢于跟饿狼正面抗衡的存在,但凡能单枪匹马活下来的,哪一只蹄子没沾过血呢?   阿灰丝毫不知收敛,竟还在冲小毛驴使性子,龇牙咧嘴撩蹄子,吓得后者“昂航”声响成一片,整头驴抖得不成样子。   可就算这样了,它竟然还在哆哆嗦嗦的嚼苹果?   白星拉着脸,反手抽出腰间的马鞭,往阿灰身上打了一下。   啪!   “苹果是我买的,我可以随意支配,懂?”   今天自己只是分了半个苹果给小毛驴,阿灰竟然不顾主人还在马背上就闹脾气,若来日生死关头,自己还能信任它吗?   而阿灰看上去比她更震惊更委屈,两只眼睛都瞪圆了:   “嘶律律~”   你打我?!   你竟然打我!   你竟然为了一头蠢驴打我?!   阿灰生气了,哄不好的那种!   你就算拿一大袋苹果来,都不会原谅的那种!   它用力尥着蹶子,在原地又叫又蹦,长长的鬃毛甩来甩去,谁看都知道是野马发疯。   阿灰乃名种之后,年纪虽小,高大的骨架和流畅的肌肉线条已然初具雏形,盛怒之下四肢铁蹄犹如重锤敲鼓,震得地面尘土飞扬哐哐作响。   孟阳和小毛驴看得心惊胆战,一人一驴抱在一起瑟瑟发抖,小声道:“白,白姑娘,它还小嘛,有事慢慢说,何必动手……”   小动物跟小孩子是一样的,哪有生来就懂事的呢?   小毛驴:“昂航昂航~”   不过,那红红白白的果子真甜呀!   白星却不听。   她连日来逐渐被温暖和柔和笼罩的脸上,此刻却仿佛罩了一层寒霜,犹如没有热度的玉雕。   “人不磨不成器,马也是一样!”   兵器、马匹、江湖客,三者素来缺一不可,是彼此的最大依仗,需要百分百的配合和信任。   但现在,阿灰失格了。   刚才阿灰挨了一鞭子,整匹马宛若癫狂,又蹦又叫,嚣张得不得了。而此时见白星不说话,只冷冷看着自己,它却渐渐不敢动了。   现在的白星让它莫名回想起关外铺天盖地的刺骨寒风,尖锐又冰冷。   跟以前那个会温柔地抚摸自己的鬃毛,与自己分食果子的小主人一点都不一样了。   阿灰眨了眨眼,忽然有点心虚。   它抖了抖脑袋,晃着小主人平日最喜爱的浓密鬃毛,殷勤地上前一步,轻轻用额头去蹭白星的手。   我原谅你啦,你摸摸我呀。   白星却没有像往常那样爱抚它,反而避开身,默默地拆下了它的马鞍和缰绳。   她将这些东西往驴车上一丢,对阿灰道:“当初是你自愿随我入中原,既然现在不高兴,那就走吧。”   或许她本就该一个人。   他们都是雪原和山林的孩子,天生对故乡有种来自血缘的羁绊,哪怕相隔千里,也总能找到回家的路。   莫说阿灰,就连孟阳都惊呆了,过了好久才回过神来,担忧道:“白姑娘,这?”   这样就散伙了?   他虽然不大懂江湖客的做派,但,但这样不大好吧?   白星却不做声。   她看上去也有点难过,沉默着抬起腿,一步一步往桃花山走去。   仿佛周围的高山密林都化为虚无,偌大的世间只剩她一人踽踽独行……   像一匹狼,一匹被抛弃的,离群索居的孤狼。   阿灰低低叫了声。   她没有回头。   它追了几步,扬起长长的脖子,又叫了几声,声音急切。   然而白星还是没有回头。   一人一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   阿灰焦躁地刨地,它慌了。   它是真的喜欢小主人呀,所以愿意放弃草原和白雪,甘愿为她附上马鞍走天涯的呀!   孟阳急得在车上跳脚。   这可如何是好呀!   阿灰原地转了个圈,下意识看向孟阳。   看我有什么用呀?孟阳禁不住脱口而出,“你去跟她赔个不是嘛!”   阿灰歪着头看他,两只眼睛里满是惊恐和无措。   像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的小孩子。   孟阳用力拍了拍额头:   他真是急糊涂了,阿灰再聪明也是一匹马呀。   让一匹马去跟人赔不是,是不是太强人所难,不对,是强马所难了?   “白姑娘!”孟阳赶紧一抖缰绳,驾驶驴车追了上去,“还有老远呢,你先上车吧。”   小毛驴咯嘚咯嘚地跑着,十分平稳。   真是头好驴。   白星既没有答应,也没拒绝,只是沉默着往前。   她的嘴巴抿得紧紧的,眉头也微微蹙着,像凌冽冬日里的一颗孤树,刺拉拉的冷硬。   孟阳急得抓耳挠腮,扭头跟阿灰对视一眼,都有点无措。   阿灰懊恼地甩了甩大脑袋,果断上前几步,一口咬住白星的袄子。   白星被带的晃了下,竟开始跟它拔河。   一人一马一个往前一个朝后,连头发丝儿都在用力,偏谁也不肯服输。   孟阳傻眼,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突然觉得有点荒唐。   这简直就像两个小孩子在闹脾气嘛!   他跳下车来,急得直跺脚,上前劝和道:“哎呀,你们不要吵了嘛!”   白星和阿灰齐齐扭头,气呼呼瞪过来:   不要你管!   孟阳:“……”   他只是劝架啊,干嘛这么凶!   他也是有点脾气的好吗?   这么想着,书生真的有点生起气来,索性重新跳上驴车,紧了紧袄子,气呼呼地从兜里掏出来一大把炒好的栗子吃起来。   他一颗,小毛驴一颗。   哼,我还不管了呢!   一人一马又僵持了好久好久,孟阳都开始跟小毛驴抱在一起相互取暖时,阿灰突然眨了眨眼,吧嗒掉了一大颗泪珠。   呀,它哭了呀!   白星愣了下,就见那长睫毛抖了抖,又吧嗒吧嗒落了几滴。   巨大的水滴直直坠落,将冻得冷硬的地面砸出来几个小坑。   她的心头突然又酸又软,心疼得一塌糊涂。   然后孟阳就冷着脸,发着抖,看那一人一马抱头痛哭。   真的是抱头呀,白姑娘就将阿灰的整颗脑袋搂在怀里,眼圈红红的,眼睛里蓄满水光。   过了会儿,白星突然摘掉眼罩,用力将脸埋进阿灰的毛里,狠狠揉了揉,然后抬起头,非常冷酷的对孟阳道:“我没有哭!”   义父说江湖人不相信眼泪,流血流汗不流泪,她才不会哭!   孟阳吧唧吧唧嚼栗子,犹豫了下,“呃……”   白星瞪了他一眼,凶巴巴的。   孟阳搔了搔额角,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可是你脸上好多马毛哦……”   没有水渍怎么粘毛?不哭脸上哪里来的水渍呀?   白星:“……”   她重新扭过头去,作势要打阿灰:你掉毛啊!   阿灰缩了缩脖子,眼睛下面两道深色的水痕,风一吹冷飕飕的。   而且,渐渐有要冻住的迹象。   白星吸着鼻子,心疼的替它擦脸,又小声嘟囔着什么。   阿灰乖乖让她擦,又讨好似的伸出舌头,用力去舔她的脸。   白星躲避着,自己胡乱去抹,“脏死了!”   话虽如此,可她还是破涕为笑,一双异色瞳内都是闪亮亮的笑意。   孟阳带着满口的栗子香,开始呱唧呱唧鼓掌。   旁边的小毛驴见了,也眯着眼咧着大嘴,“昂航~昂航~”的叫了几声。   真好呀,自己不会再被欺负了吧?   稍后,白星重新骑上马背,孟阳再次驾起驴车,大家快快乐乐地往桃花山走去。   刚才的那点不愉快就好像晨间薄雾一样,现在日头一照,就都烟消云散啦。 第25章 香煎饭团、杏子酱和鲜鱼汤 第三更!……   折腾了那一出之后, 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正笑眯眯挂在半空中,温温柔柔地放着光。刚才发生的一切, 它一定也都瞧见了吧?   日出之后, 夜晚的死寂逐渐退散,整片大地都跟着苏醒, 道路两旁的枯树林中叽叽喳喳响成一片,那是留在本地越冬的麻雀们。   一颗颗灰褐色的毛球在枝头蹦着跳着, 时不时拍拍翅膀飞一段, 努力寻觅着可能残存的种子、果实。   鸟儿也要吃饭的嘛。   它们的声音不算多么清脆悦耳, 但自带生气, 好像只要听见鸟叫,就让人觉得萧瑟的寒冬也并非全然没有指望似的。   两人一马一驴沿着山间小道上了桃花山, 这会儿白星和孟阳已经落了地,一边走,一边捡拾着地上的枯枝。   这些细碎的枝干虽然不耐烧, 但却是引火的必需品。   小雪已过,真正的严冬终于降临大地, 曾经在白星眼中遍布浆果山货的桃花山也秃了, 剩下的唯有光秃秃的枝头。   以及, 潜伏的危机。   今天书生也一起来了, 她并不准备深入桃花山, 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不会有危险。   因为野兽也要吃饭, 饿坏了的动物会被迫离开家园, 扩大搜索范围,攻击所能遇到的一切,也包括活人。   严酷的表象之下也有生机, 向阳面路边丰厚的枯草下,仍有些许尚未枯萎的绿色,小毛驴飞快地嚅动两片厚嘴唇,将枯草拱开,努力啃食下面的鲜草。   毛茸茸的尾巴在它身后欢快地划着圈子,一双长耳朵也时不时抖两下。   冬日里的嫩草是多么美味呀。   阿灰诧异地看着小毛驴的举动,复又震惊地看着被它翻出来的绿草:   这个时节的关外早已是一片荒芜,没有哪匹马儿会做这样的无用功!   可这片小小的土地上,竟然还有嫩叶?   短暂的迟疑过后,阿灰也学着小毛驴的样子,低下高贵的头颅,开始在路边翻捡。   就算草料美味,可干草哪里及得上鲜草的肥美多汁呢?   一马一驴收获颇丰,那边的白星和孟阳也有了重大发现:   他们找到一颗已经歪斜,从内里开始丧失生机的大树。   那树约莫有一人合抱粗细,将近三四丈高,原本深埋地下的根系也被歪倒的树身扯出,露出下面庞大而狰狞的巨大树根……   若真能将它拖回去,至少能烧两个月呢!   孟阳赶紧从驴车上取下锄头和铁锨,开始清理泥土,准备将树根挖出来。   树根质地坚硬结实,远比地面以上的树干还要耐烧,绝对不可以浪费。   白星弯下腰,带着几分怜悯的抚摸着粗糙的树干。   她记得前段时间来时,这树尚有两分生机,但是现在,它已然彻底死去。   它没有机会看到明年的满山桃花、沐浴夏日雨露了。   两人分工合作,一人挖树根,一人砍树身,一时间谁也不说话了,只剩下“吭哧吭哧”的劳作声。   冬日的树干格外冷硬,用力敲一下,反而震得人手疼。但白星不怕,她举起斧头,气沉丹田,只抡圆了这么一下,那斧头刃就深深地嵌入钢铁般坚硬的树干内。再这么来几下,粗壮的树干就应声而断,在地上滚几圈,颓然停住。   她的动作简单至极,也有效至极,举手投足间带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神奇韵律。   孟阳不自觉就被吸引,趁着擦汗的工夫抬头瞧了眼,然后就被这充满力与美的一幕深深震撼。   好厉害呀!   那副瘦削的身躯内,竟蕴藏着如此惊人的力量……   他好像忽然就理解了冬冬迫切拜师的心情!   干起活来时间就过得飞快,寻常猎人可能要忙活一整天的,白星不过半日就弄完了。   她甚至还撵走孟阳,弯下腰去,双膝微屈,两手拉住凸出来的树根,用力一扯!   弯曲的树根瞬间绷直,深埋在地下的部分立刻发出不堪重负的哀嚎,粗壮的尚且能够支撑,而那些细小的则纷纷断裂,接连不断响起噼啪声。   几乎有两个白星那么大的树根被她硬生生抬起!   黏在上面的泥土迅速剥落,土坑不断扩大,原本坚硬的土壤拱起、翻卷……而这棵大树的底下全貌,也随着崩断的树根末端一起,慢慢浮现在两人眼前。   撇开过于细小的部分不谈,光是树根的主干部分就有半棵树那么高,足有一二百斤的样子。   它身上还裹着来自地下的新鲜泥土,张牙舞爪根须无数,犹如一只地底巨怪。   可就算是巨怪又如何呢?总敌不过活人的。   孟阳高兴坏了,围着看了又看,开心道:“有这么多,大半个冬日都不用犯愁啦。”   两人先将柴火转移到驴车上去,撒开两头牲口,让它们在附近放风,然后也寻了个向阳背风的位置坐下歇息。   干了大半天活,五脏六腑早就唱起空城计,该填补填补啦。   卖力气的活计不中用,孟阳表示做饭的事儿必须让我来。   他麻利地在地上刨了两个土坑,将柴火丢进去,又选了几根粗树枝立在周围,一个架上小锅烧水,一个铺上小河边挑的石板。   这么一来,简易的双眼灶台就搭好了。   打开火折子吹几下,暗红色的火苗就扭扭捏捏地飘了起来,用枯草引火,逐步加入细树枝、粗树干,一堆篝火也慢慢稳定下来。   他翻开随身携带的布包,从里面陆陆续续掏出来一把冷掉的炒栗子、几颗白果、三个核桃、一小块油纸包着的猪油,以及几个压成圆饼状的饭团。   简直像个百宝囊呀!   白星沉默着交出自己带的冷土豆。   孟阳愣了下,惊喜道:“哎呀,这可是好东西!”   他正要去打水,半路却被白星夺了锅,“我去。”   北方水源本就不丰,冬半年更是雪上加霜,桃花山内的小河也已干涸大半,附近一段仅存一点水源都在河道中央汇成一潭。水面已然结冰,只有凿开表面的冰层才能打水。   露出的河道底部皆由大小不一的碎石沉积而成,有的已经被长年累月的水流磨平了棱角,有的却还十分锋利,崎岖难行。   所以这一路要么是凸起的石头尖儿,要么是细小的零碎的冰面,考虑到孟阳的身手,白星觉得自己现在直接过去打回来,远比等会儿半路前去营救划算得多。   孟阳在自尊心和现实情况之间疯狂而短暂地挣扎片刻,最终还是乖乖交出铁锅。   不过到底不放心,眼巴巴站在河边翘首眺望,哪怕知道自己帮不上忙,也要看着对方安全往返才安心。   河岸两旁的大树早已不知生长了多少年,或许比那桃花镇的年纪还要大吧,几个成年人都抱不过来。   它们每年静赏花开花落,每日坐看云卷云舒,不知迎来多少过客,也不知曾送走了多少旧人。   遒劲嶙峋的枝干奋力朝四周伸展,底部根系主动探寻水脉,一年又一年,造就了它们如今从两侧用力往河道中央倾斜的姿态。   那几株最粗壮的大树顶部枝丫早已纠缠在一起,夏半年时会形成天然伞盖一般的巨大树荫,完全笼罩附近的一整段河道。   但此时树叶早已全部掉光,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构成一张庞大而复杂的黑褐色大网,遮天蔽日。   河道中的卵石表层也冻了一层薄冰,踩上去滑溜溜的,但白星却如履平地,不多时便到了水源处。   刚才砍树、拔树根,她的手都脏了,这会儿倒也不急着打水,先一拳打破冰层,就着清澈的河水清洗起来。   水很凉,但她的血气旺盛,正午灿烂的阳光晒得后背暖洋洋,倒也能撑得住。   大约还没到最冷的时候,又或者桃花山的冷意不过尔尔,约莫一指厚的冰层以下还是流动的,她这么打破之后,温热的阳光柔和地洒落下来,不多时,竟吸引过来几条小鱼!   白星挑了挑眉,不动声色地观察片刻,待到那几条小鱼彻底放松警惕,将圆溜溜的小嘴儿探出水面大口呼吸时,突然出手如电!   成了!   前后也不过眨眼的功夫,白星缩回来的指间就多了一条水淋淋的小鱼,还在拼命挣扎呢。   这银白色的小鱼不过女子巴掌大小,只脊背上一条青黑色的细线,瞧着还挺有劲儿,甩得她大半条袖子上都是水滴。   她也不忙着收拾,只随意往冰面上一丢,不多时,那小鱼就维持着扭动的姿态冻僵了。   稍后,白星如法炮制,又顺着阳光洒落的位置,在水面上砸了许多个窟窿,陆陆续续抓了十多条小鱼。   而这个时候,千疮百孔的冰层已然承受不住,咔嚓嚓的断裂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最后汇成一声悠长不甘的呻/吟,彻底化为满池碎冰。   浮动的水面重见天日,落下去的碎冰浮浮沉沉,搅碎了一池日光。   白星啧了声,很有点瞧不上的意思:这就不成了?   哼,算什么冰封的河面呀!   真正北方的大河,冬日冰封后是能跑马走车的呀。   她从岸边拔了一些枯草,在手中飞快地搓成草绳,从十多条小鱼的嘴里探进去,鱼鳃里抽出来,弄成一串,这才打了水回去。   从她空手提着锅来到满载而归,前后也不过两刻钟罢了。   “哝,水,”距离岸上还有几步路时,白星将锅子和鱼递过去,“这个能做鱼汤吗?”   然而孟阳好像被什么东西夺走魂魄一般,愣了下才回过神来,如梦方醒地接了。   白星拧了下眉头,直言不讳道:“你的脸有点红。”   这呆书生,别这么会儿工夫就着了风寒吧?   孟阳啊了声,似乎有些赧然,胡乱嘟囔几句就扭头做饭去了。   无人知晓,就在方才,他仿佛看到了神女。   阳光投过树枝之间的缝隙漏下来,温柔洒落在河面上,而水波又将光反射到她的身上,形成一种神奇的流动的光膜,忽明忽暗肆意流淌,涟漪不断。   她脚步轻盈,脖颈修长,像梦境中东来的神鹿,踏着水面上安静怒放的莲花,一步一步走向远方。   神鹿离去,除了幽幽荡开的涟漪,什么都没留下。   而当那涟漪彻底消失,一切恢复原状,又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可是真的什么都没留下吗?不,孟阳觉得刚才那一幕已经深深的刻进心里,一辈子都忘不掉。   稍后利落地给鱼开膛破肚时,孟阳脸上还火辣辣的。   他枉读圣贤书,却直勾勾盯着人家姑娘看了那么久……   真难为情呀!   那些鱼虽然个头不大,但好像还挺肥,正好做鱼汤。   他用猪油块在变热的石板上抹了几下,变得莹润的石板立刻滋滋作响,上面有细小的油泡舞动,时不时发出谨慎的炸裂声。   他把鱼按大小个头排开,小心地翻动着,希望煎到两面金黄。   等待的空档,水壶盖子也跳起舞,白茫茫的水汽呼哧作响。   孟阳用棉袄袖子垫着水壶把手,先把水囊灌满,又变戏法似的摸出来两只木头杯子,往里面注满热水。   “先喝点热水暖和下,”他把其中一只水杯递给白星,“饭马上就好了。”   还是有点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呢……   小鱼的肉不太多,很快就煎好了,孟阳将它们挪到开水锅子里,又撒了些盐巴,添了柴火慢炖。   石板上还残留着猪油,他又抹了一层,将土豆按扁,跟饭团一起放上去。   融化的油脂立刻渗入到厚实的土豆和米饭中去,将接触到石板的那一面煎得金灿灿的……   过了会儿,原本清澈的鱼汤锅子逐渐变成诱人的白色,鱼肉的香气开始弥漫在这片空气中。因为有猪油和盐巴,所以汤水并不显得寡淡,反而因为多了一股油煎的香气而颇有点丰富。   孟阳舀了一点尝咸淡,先是满意地点头,复又遗憾地摇头叹息,“唉,若是有点花椒就好了……”   罢了罢了,能在野外吃到鲜美的鱼汤已算意外之喜,他实在不应奢求更多。   又滚了两个开锅,鱼肉已经完全脱骨,孟阳仔细将鱼骨头全部打捞出来丢掉,这才连汤带肉一起舀到喝光了的水杯里。   白星伸手接了,眼睛却注视着远方。   孟阳顺着瞧了眼,就见枯林深处隐约升起一股青烟,显然有另一拨人也在用饭。   “白姑娘?”孟阳哈着热气,将其中一个饭团递过来,“有什么不对劲的么?”   白星收回视线,摇了摇头。   暂时还没有。   希望没有吧。   一共六个饭团,里面都慷慨地塞入足量内陷,有的是卤肉,有的是酸菜,有的则是酸杏酱。   桃花山脚下有几棵枝繁叶茂的杏树,每年都会结很多,看上去又大又漂亮,但几乎没人敢摘:因为又酸又涩。   孟阳眼睁睁看着它们落了一年又一年,心疼得不得了,绞尽脑汁想着该如何处置。几年下来,他翻遍杂书,倒真想出来一个法儿:   先将成熟的酸杏洗净焯水,去掉涩味,然后晾晒,等晒到五成干时取出果核,与白酒、白糖一起小火熬煮,若手头宽裕的话,还可以加一点蜂蜜……   这样熬出来的杏子酱酸甜可口,非但没有涩味,还带了些白酒特有的醇厚回甘,密封在瓷坛中放入地窖保存,小半年都不会坏。   这是最后一小罐了,虽然遗憾不能留到过年,但能跟朋友一起分享,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不是吗?   至于杏仁也不用丢,砸开外层的核,里面的杏仁也香喷喷的呢。只不过杏仁跟白果相似,有微毒,每次不可以吃太多。   说来真是有得必有失,那酸杏的果子不大中吃,可杏仁却又鼓又胖,香味也浓……   随着时间的流逝,原本柔软的饭团表层罩了层淡黄色的壳子,吃起来又香又脆,像用猪油和细盐烘焙而成的锅巴。   而牙齿突破锅巴壳后,迎来的又是热气腾腾的米粒,还有那经过热力催发,重新释放魅力的酸甜杏子酱!   白星不太擅长吃酸食,第一时间被激得皱巴了脸,可当最初的酸味淡去,另一重更为浓烈霸道的甘甜便迅速扩散开来,席卷了口腔的每一个角落。   她尝到了白酒的味道,竟意外协调,且白酒的味道回味悠长,混合了杏子之后明显更上一层。   唔~柔软多汁,甜美诱人。   她幸福地眯起眼睛,吧嗒吧嗒嚼得起劲,是杏子的味道呀!   在寒风凛冽的冬日尝到甜美的杏子滋味,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杏子真好吃!   她最喜欢这个馅儿啦!   光吃主食有点干呀,趁热来口雪白的鱼汤吧!   刚捕上来的鱼是多么新鲜自不必赘言,更难得如此鲜美,微烫的一口入喉,鱼肉瞬间融化,浑身上下三万六千个毛孔好像都跟着打开了…… 第26章 油糖糕、果浆水 成团的酸杏酱很快化开……   待吃饱喝足, 两人仔仔细细将土坑中所有火星儿全部浇了一遍,最后怕不保险,还结结实实盖了一层土。   冬日天干物燥, 在山林中生火本就是风险极大的事情, 若不小心善后,一旦余烬借着西北风起火, 眨眼功夫就能吞没整片森林,后果不堪设想。   “白姑娘, 我们……”   孟阳的话才说到一半, 就见白星突然比了个嘘的手势, 身体微微俯低, 双手向后反握在两截“短棍”上,侧耳倾听起来。   有动静。   孟阳什么都听不见, 但他极其信任白星的功夫,于是立刻屏息凝神,大气不敢出, 耳畔只剩下冷风吹过枯林的细微呼啸声。   然而过了会儿,刚还满脸警惕的白星忽然改了表情。   她的手虽然还放在兵器上没动, 但表情已经变得有点古怪, 放松下来的古怪。   孟阳隐约觉察出点什么来, 小心翼翼地凑过去, 捂着嘴巴小声道:“白姑娘?”   白星不回答, 转身朝林中打了个呼哨, 一阵树枝摇动过后, 一匹高头大马从林中一跃而出。   它的四肢在半空中肆意舒展,一身流畅的肌肉线条分明,脖颈间鬃毛随风飘荡, 如阳光下的海浪,折射出重重叠叠的璀璨的光。   白星美滋滋叹了句,“真是匹好马。”   我的马。   孟阳瞅了她一眼,没做声。   也不知刚才谁跟谁大道中间拔河,哭得惨兮兮的……   也不知阿灰刚才哪里疯去了,滚了满身枯枝败叶,完全是一匹流浪马的熊样儿。白星脱了外袍给它拍打几下才罢了。   大约是来的路上闹了一场的缘故,一人一马此刻的关系突飞猛进,非常蜜里调油。   分明不久前还警惕的,怎么忽然又玩闹起来?孟阳满头雾水,才想问个明白,就听见另一条小道上隐约传来叮铃叮铃的铜铃声。   这种铜铃一般用在牲口身上。   所以,是刚才另一股青烟的主人么?   他本能地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过了会儿才见到一个人牵着骡子出来。   孟阳瞬间明白邻居为什么会放松警惕了。   来的是熟人:康三爷。   康三爷还是穿着那件青黑色的旧棉袄,一手撑着拐杖,另一只手里牵了一匹大青骡,动作虽然有点别扭,但依旧走得又稳又快。   咔哒咔哒,是拐杖的声音;   叮铃叮铃,是铃铛的响动。   方才孟阳听见的铜铃声正来源于那大青骡脖子上挂的铃铛。   “三爷,您也上山打柴么?”孟阳热情地打招呼。   那青骡身体两侧都绑了许多捆柴火,垛得满满当当,犹如移动的小山。非但如此,康三爷自己背上也背着一大捆,俨然是在囤货。   只是他家中只有一人,真的需要这么多吗?   康三爷瞧了他们两眼,视线划过不远处装得满满当当的驴车,点了点头,“要下雪了,多砍点柴。”   他既不会夜观天象,也没有多么丰富的丛林生活经验,但他有一条断腿。   每到天气不好的时候,那断腿便会隐隐作痛,从不落空。   既遇着了,那便一同下山。   奈何白星和康三爷都不是多话之人,且两人的关系略有点微妙,此时更是半个字都没有。   孟阳倒是话篓子,可惜没人接茬也白搭,他自己口干舌燥说了半天,结果双双没有下文……   他苦恼地摸了摸小毛驴,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说话呀?   你一句我一句,加深一下感情,难道不是很好嘛?   唉,真是伤脑筋。   三人就这么一路无言,默默走回到桃花镇。   去时晨光熹微,回时日头西斜,已经是将近申时了。   一行三人入了城,在孟阳家所在的路口分别。   按理说,三人都住在同一条街上,康三爷合该往西拐的,可今儿他却一反常态,竟继续又往北去了。   白星的视线几乎本能地追着康三爷而去,脑海中不断滚过各色念头:   他去哪儿?要做什么?   说起来,当初他还跟踪过自己一回呢……   “白姑娘,你渴了吧?我去煮热热的红枣水给哎哎哎人呢?”孟阳刚指挥着小毛驴在门口停稳,结果一回头,就见邻居早没影儿了,只剩下阿灰跟自己大眼瞪小眼。   人呢?   再说康三爷。   他牵着骡子,一路走街串巷并不停歇,一直越过了中大街,来到白星并不算特别熟悉的城北,这才往第三个巷子口右拐,停到第二户门前。   门前有个头发雪白的老太太,正拄着拐杖坐在小马扎上晒太阳,每当路口经过一个人,她就会将朦朦胧胧的眼睛转过去,“是鹏鹏吗?”   有的路人会叹口气,温和地说“不是呀”;有的却只是摇头,面上很是唏嘘。   久久得不到想要的答案,老太太也不沮丧,还是端端正正坐着,重复着已经重复了无数次的问题:   “是鹏鹏吗?”   暗处的白星皱了皱眉头:那老太太显然已经糊涂了。   康三爷牵着骡子一靠近,老太太便又循着声音转过脸来,用无神的双眼盯着他问道:“是鹏鹏吗?鹏鹏家来了?”   声音中满怀期待,她甚至一直带着温柔慈祥的笑容,随时准备欢迎自己的儿子。   康三爷勒住骡子,慢慢走到她面前,很有点艰难地蹲下,抚着她的膝盖轻声道:“是啊,娘,我家来了。”   娘?   白星愣住了。   她之前就知道康三爷的家人早就死绝了,他与这个老太太非亲非故,更不是什么“鹏鹏”。   但他为什么要承认?   那老太太却高兴地笑了。   她立刻抬起粗糙的手,轻轻抚摸过康三爷的脑袋,“是鹏鹏啊,鹏鹏家来了!”   白星疑惑,他分明不是呀……   康三爷不做声,只是努力仰着脸让她摸。   等摸完了,老太太就颤巍巍朝门里面喊,声音里满是喜悦,“桃花啊,鹏鹏家来了!”   过了会儿,院子里走出来一个小女孩儿,她看上去大概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额前故意散下来一片碎发,可走动间也挡不住后面的大片桃红色胎记,冷不丁看着有些吓人。   但若细细看时,就会发现她五官清秀,眼神温柔通透,实在是个很好看的女孩儿。   评论一个人是否好看,本就是极其复杂且深奥的事情。   方才她大概正在洗衣裳,两只袖子高高挽起,双手水淋淋的,露出来的小臂都冻红了。   看清来人后,她小声问了好,又道歉,“奶奶又认错人了,您不要介意。”   老太太死死拉着康三爷的手,嘴里翻来覆去念叨着什么,左右不过是“冷不冷啊”“娘给你做了棉袄,也不知大小”“你咋这么晚才回来看娘”之类的话。   康三爷每一句都回答得很认真,也很顺畅,显然说了不止一次了。   他抽空瞧了桃花的手一眼,见上面满是冻疮,不禁眉头紧锁,“柴火尽管用,使热水洗衣裳,别把手脚冻坏了。你还小呢,以后有的罪遭,别不知道厉害。”   他的语气还是像往常一样硬邦邦的,只是里面隐藏的关怀骗不了人。   此时的他像极了一位笨拙的父亲,急于表达自己的关爱,却苦于不得其法。   桃花垂着头,不断搓着自己红肿的手,也不说话。   像所有被父亲教育的女儿一样:知道对方的好意,却也不晓得该如何正面回应。   她这才看见那小山一样的柴火,沉默片刻,眼中染上一点悲伤和怀念的神色,“其实您真不用这样……当年的事也怪不得您,本就是爹非闹着要去的……生死有命,您这几年替我们做的够多了。”   当年父亲执意离家时,她已经大略记事了。   曾经的她确实怨过,可如今一年年过去,她长大了,曾经的伤痕被时光打磨平整,也渐渐明白过来:其实这世上九成以上的坏事都怨不得旁人。   康三爷低头看着老太太,声音有些沙哑,坚持道:“是我的错。”   谁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大多数无伤大雅贻笑大方,但有时候,这份轻狂会杀人。   当年他不耐烦枯燥平凡的人生,一腔热血闯江湖,以为只要走出家门,就会遇见话本里写的那些英雄豪杰,经历流传千古的爱恨情仇。   他不想如祖辈、父辈一般碌碌无为,在这小小的无名小镇草草一生,总觉得有满腔雄心壮志和大本事,只是缺个施展的机会。   他想当英雄,想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让所有人仰望……   他年轻时有把子力气,又是个愣头青,从不惜命,跟几个兄弟还真闯出来一点薄名。   其实那时候他已经觉得有点累了怕了,但仍憋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儿:   离家时立下的那些豪言壮语仍回荡在耳边,他尚未扬名立万……   所以当偶遇童年伙伴,对方像所有向往江湖的人一样,满是好奇的询问“江湖是什么样的,会不会很可怕?”时,康三爷可耻地说了谎。   彼时的他年轻气盛,好脸面,丝毫没有考虑过后果,咬牙回道:   “江湖很好。”   他当时只是随口一说,却不曾想对方竟然就这么相信了,然后撇家舍业,义无反顾的入了江湖。   “我要像康大哥一样出人头地,你们等着我,终有一日,我要让你们享受荣华富贵!”   然后,那个叫方鹏的小伙子再也没回来……   得知这个消息时,康三爷正躺在病床上:他刚失去了一条腿,也永远失去了几个结义兄弟。   平生头一次撒谎,却酿成大祸。   “我要像康大哥一样……”   我不杀伯仁,然伯仁因我而死。   我是罪人,康三爷自始至终都这么认为。   江湖是吃人的地方,容不下寻常血肉。   或许当初,他本就不该踏出那一步……   康三爷哄着老太太回屋喂了碗热饭,又帮忙将一头银发梳理得整整齐齐,替她烧热水洗手洗脸,涂抹油膏。   天太冷了,老人本就肌肤干燥,若不小心呵护,必然要冻出血痕。   桃花不大想要那些柴火,所以没有动,只沉默着看他照顾奶奶。   “儿子”家来了,老太太的情绪很高,让吃就吃,让坐就坐,还摸索着去开柜门,“我给鹏鹏留的糖瓜啊……”   好像有一团湿棉花堵在康三爷的喉头,涨得发疼,叫他几乎一个字都说不出。   他仿佛再也不能在屋子里待下去,这里有种可怕的,令人绝望的温情。   这温情像绳索,将他紧紧缠绕,几乎窒息。   康三爷逃也似的奔到院子里,扶着墙站了会儿,这才出去将带来的柴火全部卸下,塞满一整个柴房,逼着桃花烧火热炕,他自己则一瘸一拐去院子里,将剩下的衣裳都搓洗干净了。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头也不回地离开。   其实看到这里,白星早就知道康三爷对自己没有威胁,也没有恶意。但冥冥之中仿佛有一股神奇的魔力,叫她又跟着走了一路。   康三爷还没回家,他径直去了中大道上的药铺,一口气要了好些治疗冻疮的药膏,又去肉铺割了几斤肉,这才返回方家。   而当他再次转入巷子时,就见方老太太又重新坐回到门外,在同样的位置以同样的姿势,一遍又一遍,满怀期望的问着过往行人:   “是鹏鹏吗?”   康三爷抓着药包的手一紧,眼泪滚滚而下。   最终离开方家时,康三爷依旧挺直脊背,但在白星看来,那分明是一具行尸走肉。   深一脚浅一脚,晃晃悠悠,若非中途白星从旁边戳了一下,他几乎要径直掉到路边的沟渠里去了。   康三爷没问对方为什么跟着自己,他全身的力气都好像没有了,就近找了一处墙根,靠上去,顺着缓缓滑下来。   白星忽然觉得他有点可怜,也有点寂寞,于是鬼使神差走过去,隔了差不多一步远,也学着他的样子靠墙蹲下。   一老一少就这么蹲着,沐浴在午后的日光里,怔怔发呆。   镇子里面的风很小,吹在脸上柔柔的,并不刺骨。   像母亲温柔的手,一遍遍抚慰伤痕累累的游子。   康三爷没有开口,但也没撵白星走。   他似乎已经完全不在乎丢脸了。   说来好笑,曾经他最在意的东西,如今却成了最不值钱的……   桃花镇的人心思很简单,生活也很简单,他们短暂的人生中从未经历过什么血腥风雨,也不该有那样的回忆。   所以康三爷不敢说,不敢跟任何人说。   而那些过去的惨烈的回忆却并不会消失,反而会被时光一遍遍冲刷:每当他越想忘记,那些事情仿佛就越加清晰。   但她不一样。   她来自于江湖,他经历的,她都懂。   甚至不必说什么话,康三爷就觉得自己被理解了,安慰了。   一老一少,神奇地实现了共鸣。   他们就这么蹲着,沉默着,无声目送眼前的人们来了又去。   临近年底,镇上尤其热闹,但这个角落却好像单独划出来一个神奇的小圈子,将所有喧嚷嘈杂都摒弃在外。   从日头西斜蹲到更斜,地上的影子被一点点拉长,在地上转了半个圈,最终渐渐与降临的夜幕融为一体。   华灯初上。   有附近的商铺点了大灯,打出一个又一个橙黄色的光圈。那些光晕在淡淡夜色中晕染开来,连同普通百姓们的欢笑声一起,将地上的影子重新送回。   但因为光圈太多,反而把影子弄得乱七八糟的,躺在地上,像只从人的脚下延伸出去的刺猬。   “江湖不是好地方,”良久,康三爷终于开口,他重复着已经重复了无数遍的话,“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既然心生退意,不妨早做打算,免得……”   他没有说下去,只是低头看着那截断腿,轻轻摸了摸。   免得来日后悔。   康三爷虽然没有说完,但他觉得白星肯定能懂。   有些话,本就不必说出来。   白星缓缓眨了眨眼,忽然问道:“你杀了他家的人?”   这个问题太过直白,叫人完全无法回避。   其实她本也不懂那些弯弯道道,不明白为什么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事情,有的人非要搞那许多花样。   就好像一只鸟儿一样,放它去飞不就行了?   可有的人偏不,偏要给鸟儿套上复杂的沉重的外衣……   康三爷难得没有回避,或许今天的事已叫他筋疲力尽。   他哑着嗓子道:“读书人有句话,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是我的错。”   他的话好像突然多起来,开始絮絮叨叨说当年的事,颠三倒四言辞混乱,但白星都听懂了。   于是她觉得更迷惑了,“可这本就不关你的事啊,你这个人真的好奇怪。”   一入江湖,身不由己,那个方鹏做出决定时也已二十多岁了,难道还不会判断利害得失吗?   从很小的时候,义父就曾教导她,“人的一生中会做许多次选择,每种选择又可能带来无数种后果,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不好的。但当你决定迈出那一步时,就该明白,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怨不得旁人。”   她很小就明白的道理,难道有的人竟然不知道么?   但康三爷却不这么认为。   他一辈子没有对不起别人,连谎言都不屑于说,偏偏是那一次,唯独是那一次,却间接害死了人。   方鹏是如此信任他,他辜负了对方的信任。   所以他只能忏悔,只能赎罪,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心里好受一点。   如果连这点事情都不做的话,那么他的前半生,他前半生所固执地坚守的所谓底线,又算什么?   白星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忽然恍然大悟的样子,“所以你觉得自己是害人精,是废物,才会分明想见,却又拼命躲着那个卖豆腐的女人吗?”   唉,这些所谓的大人真的好烦啊!   康三爷:“……”   他突然觉得胸口一阵闷痛,好像被谁拿着刀子狠狠戳了几十下一样,血淋淋的。   顺带着脸上又热辣滚烫。   见他不否认,白星继续面无表情道:“那你到底喜不喜欢人家?不喜欢的话,直接拒绝不就好了嘛!”   说到这里,她一张小脸儿都皱巴起来,又浮现出那种康三爷眼熟的嫌弃:   呓~我看你是坏得很啊!   康三爷:“……”   喜欢怎么样,不喜欢又怎么样呢?他如今是个残废,是个罪人,本不该再拖累其他人的……   可是,这……感情的事,哪里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   他觉得对方说的是歪理,但偏偏又找不出理由来反驳。   说来也怪,当强烈的窘迫扩散来开时,一直蚕食着他的负罪感竟神奇地减轻许多。   “白姑娘?”   熟悉的声音从街对面传来,让陷入僵局的两人齐齐转头看过去。   是孟阳。   他挑着一盏灯笼,慢吞吞沿着路走着,一边走一边很小声的喊。   他似乎十分焦急,一路走一路找,但又怕打扰到其他人,所以喊话的频率很高,音调却很低。   “白姑娘?”灯笼渐渐靠近。   周围全都是归家的百姓,或三五成群说说笑笑,一起相携走向路边的食肆,挑选心仪的美食,享受一天结束后难得的天伦之乐。   孟阳就这么形单影只的,提着小小的灯笼,穿越人群而来。   而这个时候,康三爷也被白星三言两句刺激到快吐血。   虽然情况确实是这么个情况,但单纯的内心感受和有人大咧咧在你面前坦白讲出来……这种感觉着实差距不小。   他现在甚至都顾不上自怨自艾钻牛角尖了,一门心思只想把这个小混蛋撵走。   什么共鸣,什么江湖客之间奇异的理解,果然全都是自己的错觉吧!   “在这儿!”见白星没做声,康三爷实在忍不住了,干脆直接扶着墙站起来,朝孟阳喊了一嗓子,“这儿!”   蹲的时间太久,腿都麻了,他还踉跄了几步。   但这丝毫不能阻止他立刻把人送走的决心。   就见孟阳的脑袋在黑影中好一阵左右摇摆,这才锁定到康三爷的位置,又顺着注意到他脚边的白星,赶忙跑了过来,“三爷,白姑娘,你们怎么在这里呀?”   白星如冉冉升起的蘑菇一般站起来,平静道:“他找我谈心。”   说着,还用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瞅了康三爷一眼,又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   唉,真不叫人省心!   康三爷:“……”   我信你个鬼!   分明是你这小丫头跟踪我!   孟阳的视线在两人之间扫了几个来回,确定没有动手的痕迹,这才松了口气,立刻开始嘚吧嘚吧的说话:“下午我去王大娘家还驴车,她又给了我点黍子面,差不多有四五斤呢,我准备做油糖糕……”   其实他已经将材料都准备好了,但白星却始终不见人影。   最初他是耐心在家等候的,可左等也不回,右等也不见,这才渐渐焦躁起来。   白姑娘是突然来到桃花镇的,那么现在,她是不是又突然离开?   这个念头一出现就把他吓了一大跳,他又想起来康三爷曾经说过的江湖中的事,再也坐不住,就出来找了。   这一路上他的脑子里都乱糟糟的,呼啦啦涌现出很多个念头,有对方不告而别的委屈,有失去伙伴的难过,还有对孤独卷土重来的恐惧……   他不想一个人。   如果,如果白姑娘走了……他甚至不敢继续想下去。   “什么是油糖糕?”白星的声音像过去的每一天一样响起,“好吃吗?”   从四面汹涌而来的孤独和难过都在此刻戛然而止,如夜幕下的潮水般褪去,孟阳忽然浑身一轻,一种前所未有的愉悦席卷全身。   白姑娘还没走呀!   他重重点头,“好吃的呀!我准备了红豆沙和姜汁红糖两种馅儿呢,你喜欢哪种?”   白星非常认真的思索片刻,果断道:“都想要!”   孟阳呵呵笑了几声,点头,“好呀好呀……”   后面被遗忘的康三爷:“???”   我这么老大一人你们瞧不见吗?   眼见着两人肩并肩走出去十来步,孟阳忽然又站住,转过身,远远朝他做了个揖。   康三爷愣了下,摆了摆手。   得了得了,赶紧走吧。   白星和孟阳沿着来时的路往家走去,一路上,后者都在滔滔不绝地讲着可以用黍子面做的美食。   白星逐渐从一开始的口水直流,到了现在的麻木。   她觉得对方话多得有点反常。   “白姑娘,你会走吗?”   灯笼能照到的范围其实很有限,此时孟阳现在台阶上,就有点看不大清下面白星的表情。   白星没有马上回答,她似乎在认真思考,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也不知道。”   她喜欢这里,喜欢现在的生活,可江湖的事情总是瞬息万变的,谁又能预测明天的事情呢?   而且,闯荡江湖寻求刺激是会上瘾会中毒的,在撞到头破血流之前,没人愿意主动逃离。   她也是如此。   纵使此刻喜欢平静的生活,但以后呢?她不敢保证。   意料之中的答案,孟阳略略有点难过。   是因为相处甚欢的小伙伴随时可能离去吗?好像是,又好像不全是。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这些难过究竟源自何处。   他抓着灯笼的手紧了紧,又带着几分急切的问:“那,那如果有一天你要走,可不可以提前告诉我?”   白星呆住了,显然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问题。   江湖客聚散匆匆,分别亦有可能是永别,她入江湖没几年,知心好友寥寥无几,从未与人有过这样的约定。   她本能的想要摇头,可无意中瞥见灯笼光笼罩下孟阳的眼睛时,却又神奇的停住了。   那双眼睛黑黢黢的,里面好像嵌着一层莹润的光,有期待也有忐忑,仿佛只要自己给出一个否定的答案,眼睛的主人就会立刻被悲伤吞没。   “好。”她点了头。   这是一个字,也是刀客的千金一诺。   孟阳几乎是肉眼可见的欢喜起来,他从来就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人生漫漫,前途无法预料,但是邻居愿意在发生变动时告知自己,这难道不是很值得庆幸的事情吗?   他笑着吐出憋了好久的闷气,身上重新洋溢出快乐,“白姑娘,我们来炸糖糕啊!”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瞬间将白星从苍凉凶险的江湖拉回到充满烟火气的人间。   多温柔啊。   也算阴差阳错,本来孟阳见白星很喜欢镇长家的红豆包,就准备自己做一些的,所以今天早上出门前就泡了一些红豆。没想到王大娘又给了黍子面,于是他又临时决定改做油炸糖糕。   毕竟红豆包已经吃过了的,而油炸糖糕还没有呀!   黍子面本身具有黏性,北方人经常用它来做各种带馅儿不带馅儿的点心糕饼,如果放馅儿的话,大多是红豆馅。   在等待白星回家的过程中,孟阳已经提前煮好了红豆沙。因为黍子面黏稠的口感,糖糕对红豆馅要求比较苛刻,所以他不仅把所有的红豆皮都捡出来,还将红豆馅儿过了两遍筛子,压碎一切可能残存的豆粒,确保口感如沙似蜜。   面团在出门前就准备好了,他将它们掐成一个个大小相仿的面剂子,轻轻用擀面杖压开一张张厚实的面饼。   用勺子挖一点馅料放进去,然后收口,小心地压成一个带馅儿的饼。   如此做了几个之后,他又觉得有点没意思,当即灵机一动,捏了几条小鱼出来。   “年年有余呀!”他转过头去,对旁边托着下巴烧火的白星道。   小鱼有点像白天他们吃的那种,胖乎乎的,很是憨态可掬。   “要阿灰!”白星非常霸道的要求道。   “呃,”孟阳有点为难,又不忍心让她失望,鼓足勇气道,“那,那我试试看啊……”   片刻后,白星看着他手中的东西,沉默半晌,“驴。”   阿灰才没有这么丑。   孟阳沮丧道:“对不起……”   是我没用!   油锅已烧到五成热,糖糕刚一放进去便立刻被淡黄色的油泡包裹了。它们就像一条条小船,被热油温柔地托起,然后慢慢鼓胀。   在遇到白星之前,像炸糕这种需要大量废油的奢侈的东西,孟阳一年到头都不见得做一次。   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他喜欢跟邻居在一处,更喜欢看她吃到好吃的东西时弯起的眉眼和眼底泛着的星光。   不,她眼中的光啊,远比天上的繁星更为动人。   星光的主人满脸好奇的望着油锅,看那些原本扁平的糕饼渐渐膨胀,一度发展到青蛙一样的大肚皮。   “会爆炸的!”她惊恐道。   “不会的,”孟阳胸有成竹地翻了个面,“小火慢炸,等差不多的时候捞出来,放凉后就会瘪下去的。”   白星哦了声,就觉得真是神奇。   过了会儿,她亲眼见证了奇迹:   被炸到圆滚滚的糖糕,真的如孟阳所言,又一点点缩了回去!   “小了!”她惊叹道。   “对吧?”孟阳得意道。   油炸的东西很烫,绝对不可以马上吃。尤其糖糕内部还有馅料,哪怕表皮感觉微凉,里面依旧滚烫如岩浆。若不管不顾咬一口,那些小东西就会紧紧扒在柔嫩的口腔内:嘴巴都要掉皮啦!   孟阳对此很有经验,他如同一位运筹帷幄的将军,时不时将手掌平摊到糖糕上方,神情肃穆而郑重,冷静地判断时机。   白星一早就准备好碗筷,翻来覆去的问了无数遍“好了吗?”   “没有呀。”   等孟阳回答到第十五遍时,答案终于从“再等一等”变为“好啦!”   她迫不及待夹了一只。   扑鼻而来的先是油香,那糖糕的表面竟然还是酥脆的!咔嚓一口下去,紧接而来的便是柔嫩至极,也喷香至极的黍子面。   谁能想到紧靠在一起的部分,竟然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口感呢?多么惊喜呀!   热乎乎的面皮又软又滑,微微一拉,能扯出来老长呢!   犹如发现了新玩具的孩童,白星不断增加着筷子和嘴巴之间的距离,中间连接的赫然是一道黍子面桥梁。   最终,桥梁断裂,白星深吸一口气,“嘶溜溜~”,断掉的面皮便荡着秋千,乖乖跑到她嘴巴里。   豆沙馅细腻极了,与之前刘奶奶送的红豆包是截然不同的口感,甚至连味道都有细微的区别呢。   还有红糖,她都不知道加了姜汁的红糖竟然这么好吃!   有一丝丝辣,并不像辣椒那样冲,而是顺着喉管,柔和又持久地冲刷着五脏六腑。   她张大嘴巴,连酥皮带面饼加微烫的馅料,一口咬下。   真好吃!   见满嘴油花的白星又去抓第三只,孟阳忍不住提醒道:“这个不好消化呀,只可以吃到七分饱的。”   白星眨了眨眼,很快给出应对之策,“我可以练一遍刀法再睡。”   孟阳:“……好叭。”   单纯吃油炸食品很容易腻,孟阳就变戏法似的拿出来一只粗瓷小罐子,当一打开,便有一股酸甜的清香扩散开来。   白星吃着嘴里看着罐里,伸长了脖子斜着眼瞧,口齿不清道:“什么呀?”   “酸杏酱,”孟阳笑眯眯的往两只装满热水的碗里各加了一勺黄灿灿的果酱,“泡水很好喝哒!”   顿了顿又道:“还有不少山楂呢,你若是喜欢果酱,我可以煮一点山楂酱呀,哪怕就是抹馒头片都好吃呀!”   用甜白瓷的小勺子轻轻搅动,成团的酸杏酱很快化开,酸甜的香气释放的同时,也将透明的水染成淡黄色。   水中还浮动着丝丝缕缕的杏肉呢!   那些杏肉的脉络随着水波上下浮动,灵动可爱,简直比白日冰水里的小鱼还机灵几分。   白星抱着碗喝酸杏汁,果然入口酸甜,与白日吃得香煎饭团又是另一种不同风味,刚才占据了口腔和食管的油腻感瞬间荡然无存。   她觉得自己还可以吃好多呀!   看着抱着碗嘶溜嘶溜喝的白星,孟阳兴奋道:“我今天去找你时,发现集市上有乳牛啊,明天可以买一点鲜牛乳回来,做杏仁酪、核桃酪呀!”   以牛乳为原料,多得是数不清的美味!怎么能错过? 第27章 蔬菜瘦肉粥和…… 希望越大,睡眠越差……   世人总说“希望越大, 失望越大”,对此白星表示,失望大不大她不知道, 现在唯一清楚的却是:   希望越大, 睡眠越差。   因为过分强烈的新期待,导致白星一整晚都没睡好。   她开始疯狂做梦, 做了许多个古怪又瑰丽,神奇而荒诞的梦。午夜醒来时绝大部分已记不清, 仅存的一点片段也正以几倍于外面黑夜消散的速度迅速淡去, 仿佛要彻彻底底自杀在她脑海中。   她梦见阿灰变成一头壮硕的大奶牛, 黑白团花纹在阳光下发出柔和的光。它甩着尾巴吃草, 然后一张嘴,就吐出来好多漂亮的, 香喷喷的点心。   具体什么样子她记不清了,可一定很香。   甚至就连清醒之后,鼻端仿佛还萦绕着浓郁的奶香味。   天怎么还不亮啊。   白星在柔软厚实的大棉被里翻了个身, 有些焦急的想着。   她用脸颊蹭了蹭枕头,脑袋上炸开的卷毛也跟着甩了半圈, 好似深夜打滚的小兽。   外面静悄悄的, 有非常细微的摩擦声, 白星竖着耳朵听了会儿, 一颗心逐渐紧绷:是下冻雨的声音。   看来昨夜空中积蓄了足够的水分, 却因不够冷而导致它们无法顺利成雪, 只好不情不愿地化作冷雨降落。   这无疑是最糟糕的情况。   因为如果后期变冷, 那么被打湿的地面就会迅速结冰,滑溜溜的,非常难走, 进而导致最严重的后果:   牲口不能出门!   奶牛不能来市场了!   买不到鲜牛奶了!   她吃不到牛奶点心了!   一层层结论不受控制地冒出,白星差点从被窝里跳起来,心痛到无法呼吸。   怎么可以这样呀!   她抓着被角,用力蹬着腿儿,又赌气似的在大棉被里打了几个滚儿。   老天爷太可恶了!   她现在都不想见老天爷了,于是把脸埋到被子里,两片嘴唇向后撇,拉得紧紧的。   白星不是没吃过牛奶。   截至目前为止,她生命中的绝大多数时光都是在关外度过的,曾经有几年,她流连于广阔草原之间,经历了许多,也见识了许多。   那里的牧民一日三餐都离不开牛奶:吃的有奶皮子、奶豆腐,罐子里放的是酥油,帐篷上挂的是奶酪,甚至就连喝的,也是奶茶。   所以她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少。   但那又怎样呢?   那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呀,难道你会因为昨天吃饱了,今天就粒米不进吗?未免太不讲道理。   这里是中原,孟阳说他做的牛奶点心很好吃啊!   她想吃呀!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用力捶了几下床板,但因为垫着皮毛、盖着棉被,只发出几声不痛不痒的闷响。   唉!   迟来的睡意滚滚袭来,不断冲刷着沉重干涩的眼皮。   她在被窝里打了个哈欠,眼角沁出两滴泪珠,终于在张牙舞爪的睡魔面前一败涂地,再次沉沉睡去。   哪怕一直到睡梦中,白姑娘还在想着:   如果大奶牛不来,那么我就去找大奶牛……   因为怀揣心事,白星睡得并不安稳,镇上第一声公鸡啼叫时就瞬间清醒,然后一个鲤鱼打挺从被窝里蹿出来,飞快地下地推开窗子一看:   冰凉潮湿的空气扑面而来,激得她禁不住缩脖子耸肩膀,然后眯着眼睛看地上光溜溜的冰层,面色阴沉。   噩耗不仅如此。   何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只怕此刻就是了:   暗灰色的天空中竟已经开始飘起鹅毛大雪!   以冰层覆地,大雪压顶,整片大地瞬间沦为溜冰场,别说牲口那坚硬窄小的蹄子,只怕活人想正常行走都不容易。   多么可恶的老天啊!   非要打断别人吃点心的计划!   着实可恶!   但能在惨烈的江湖斗争中生存下来的人,无疑都具备坚韧不拔的精神和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执著。   怀揣一点微薄的侥幸,白星还是决定去集市看看。   万一奶牛的主人没有出城呢?万一他根本就住在城里呢?   她特意换上专门在冰雪天地行走的鞋子,毅然决然出门而去。   天气恶劣,集市上的人不足平时的三成,大多只是附近居民就近摆摊,卖些自家产的鸡鸭蛋、针线干菜等等。   有几家门口还挂着红灯笼,此时都被吹得东倒西歪。   它们顶上都罩着雪帽子,下面的流苏淌下来一圈亮晶晶的冰溜子,映着满天飞雪,硬是显出几分可怜。   经过食肆云集的街道时,白星甚至听见扫雪的伙计和掌柜抱怨:“这鬼天气,看样子今天订的货是送不进来了……”   送不进来了么?   白星眉头紧锁,表情十分凝重。   难道不能做饭吃了吗?多么可怕!   她的心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迫不及待跑去平时集市上牲口聚集的地方,然后一颗心彻底沉入谷底:   别说大型的骡马牛羊,就连小一点的猪都好少,只有几笼鸡鸭在寒风中瑟缩着。   备受打击的她站在原地晃了晃,丧魂落魄的喃喃道:“大奶牛……”   她的大奶牛,果然没有来。   “想买牛奶啊?”旁边正在扫雪铲冰的大叔听见后笑了声,又遗憾道,“瞧瞧这地上,又是冰又是雪的,牲口可不敢出门!”   会饲养大型牲畜的人一般住在城外,或是靠近城外的地方,一来方便放牧,二来也不会让气味影响到邻居。而它们的蹄子根本无法在这样的地面上行走,稍有不慎就会摔断腿,甚至丧命都有可能。如此一来,价值就大打折扣了。   任何一个有经验的牧民都会做出取舍,绝不会轻易在这样的天气出门。   白星攥了攥拳头,“那您知道养奶牛的人住在哪里吗?”   大叔愣住,并被深深震撼了。   这是何等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   老人们都说床越睡越暖,炕越睡越凉,这话颇有道理。   不同于白星过度思念大奶牛而彻夜难眠,孟阳是被活生生冻醒的。   没想到大雪来得这样早,雪光映地,醒来时屋子几乎被冻透,露在被子外面的耳朵和鼻尖冰凉。   一张嘴,白色的水汽就从口鼻间缓缓升起,使本就凉飕飕的鼻尖越发冰冷。   好冷呀。   被子边缘位置凉得像冰窖,他立刻在被窝里蜷缩成一团,让四肢温暖彼此。   脚踩在小腿上,手夹在腋窝下,然后靠发抖取暖……   夜间无人续火,想必灶膛内的柴火早就灭了,寒冬的冷意像残酷无情的刽子手,正缓慢而坚定的夺去他所剩不多的热气。   何止是热气,双眼发直的孟阳喃喃道,简直是要我的命呀。   要不要下去生火呢?孟阳苦恼地挣扎着。   他尝试着伸出胳膊,试图去抓搭在被子上的棉袄,结果手臂刚一离开温暖的被窝,刺骨的寒意便疯狂袭来,像一群手持利刃的小鬼,在他皮肤上扎出一层鸡皮疙瘩。   好冷!   手指瞬间失去温度,不等脑子反应过来,整条胳膊就已经遵循求生本能,重新缩回被子里,还把边边角角都掖得死死的。   呜呜呜,冬天起床好难啊!   他恨不得整个人都缩进被窝里,只留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流露出痛苦和委屈的神情。   每一年的冬天,是每一年!他都很有理由怀疑是不是比上一个冬天更冷?   不然为什么都来桃花镇许多年了,他还是无法适应?   要取暖就要先生火,可若要生火,就要先起床……但屋里没有火,这么冷,怎么起?   但不起床就不能生火取暖……   这完全是个无解的难题,看不到尽头的死循环,孟阳悲愤的想着。   但最终他还是忍痛起床了:因为饿。   雨雪过后,气温骤降,孟阳本就不耐寒,今天穿的格外厚实:   脑袋上扣着皮帽子,脖子上围着大围脖,薄棉袄外头又罩了一层,低头时已经完全看不见脚尖了。行走间摇摇摆摆,宛如木偶。   可这又算什么呢?如果不是怕火星子燎到,他简直想披着棉被下来呀。   灶膛内的柴火堆果然只剩下一点暗红色的余烬,他搓着手哈着气,哆哆嗦嗦地用铁钳子拨弄,又用竹筒吹了几口气,趁机依次塞入麦秆、细柴等。   整个过程中,上下两排牙齿不断打颤,发出咯嘚咯嘚的响声。   沉寂了许久的烟囱呼哧呼哧冒出白烟,热力上涌,催得雪片大乱,忽悠悠慌成一团。   黑洞洞的灶膛重新被光明充斥,明亮的火舌在柴火堆上欢快跃动,暖意汹涌而出,伴着木柴发出的劈啪声,以不可抗拒的强势姿态缓缓扩散。   黎明前的黑暗被迫褪去,一并带走的还有刺骨寒意,肢体在不知不觉间舒展开来,呼吸间已看不见白汽。   暖和啦!   灶上的沙煲像一只巨大的胖头鱼,咕嘟嘟喷出热气,带出来一点泡沫在边缘,米香萦绕。   孟阳哼着小曲站起身来,从房梁上取下一块瘦肉切成细丝,与姜丝一起略加了点盐巴、黄酒和磨成粉的胡椒调味:   胡椒、姜性热,又不比辣椒、大蒜等辛辣刺激,可暖肠胃,最适合冬日驱寒。   院子里那块小菜地已经冻上了,拂去表层积雪后可见外层菜叶晶莹剔透,活像被人套了一层透明冰壳,若小心摘下来时,还能看清上头的脉络呢!   只怕世上最厉害的匠人才能做出这样的玩器吧。   若在往日,孟阳必然要诗兴大发,说不得赋诗几首,但此刻他冷热交加,冻得活像流浪的狗子,全然没有那样的闲情逸致,咬牙跑出去拔了一颗白菜进来,中间踩到冰还差点滑倒。   善哉善哉……   阿花和阿青也冻得够呛,都缩在窝棚里依偎取暖,眼睛半开半闭,竟顾不上嘲笑主人的笨拙了。   这时节,抱一颗在外头冻了一宿的白菜和抱着冰坨没什么分别,短短几十步的路程,孟阳就觉得刚才烤得火全白费了。   进屋之后,他先把手凑在灶膛边烤了烤,待暖意稍回,这才将大白菜对半切开,只取中间两片嫩白菜叶熬粥,余下的都等着与猪肉一起煮。   白菜寡淡,猪肉肥腻,两者同食,美哉美哉~   鲜菜水分大,要先杀水,然后再切成细丝,与肉丝、姜丝一并丢入已经熬得黏糊糊香喷喷的米粥内。   肉丝切得很细,只略滚一个开锅就熟了,时间太久反而会老呀。   因为已经预先调味,此时便不必额外再加盐,孟阳用大勺子舀了一点尝味道,满意地点头,“我的手艺可真不错呀。”   还有昨晚炸的油糖糕,只要稍后略在锅底下热一热就好,经过一夜变得软塌的酥皮便又会重新焕发出生机。   冬日必要吃些大油大荤之物才能积蓄体力,不然真的要冻坏的。   外面的地面太滑了,他不大敢出去,便手撑门框,从里面探出半个身子来,朝隔壁喊道:“白姑娘,吃早饭啦!”   没有回应。   翻滚的雪片阻挡视线,很快就在孟阳的额头堆了一层,他缩了缩脖子,又喊了几声。   这次有动静了,是阿灰的响鼻。   孟阳抓了抓头发:这么冷的天,这一大清早的,白姑娘去哪里了呀?   如果他有千里眼,那么就能看见此时的白姑娘正化身壮劳力,顶风冒雪运肉,宛若天生地养的神仙力士,其英勇姿态难以一言概之。   鸳鸯眼、白鹞子,光从两个名号都是鸟这一点就可得知:白星的轻身功夫一定很好。   她的脚程又快又稳,哪怕冰雪也无法阻挡一二,清早出门一路狂奔,不过半个时辰就跑到饲养奶牛的人家门口。   然后就发现了大惊喜。   那家人摊子铺得不小,买卖涵盖包括桃花镇在内的附近三四个小镇,不仅饲养大奶牛,另外还有耕牛和肉牛。   肉牛!   可以吃的牛!   本朝严禁随意杀牛,但并非完全禁食牛肉,只要是跟官府正经报备过的养牛户,就可以饲养数量不等的肉牛。杀之前再去衙门给肉牛“销户”,就可以了。   只是牛肉不易得,手续又繁琐,价钱几乎是猪肉的三四倍,平时少有人买。   而桃花镇又是个小地方,知足常乐的百姓们不大愿意花那么多银子买牛肉,所以平时根本见不到。   这家今年有四头待宰,约九成都已经预定给包括王家酒楼在内的几家大酒楼、客栈,以及财主家。本来他们今天是要去送货的,奈何天公不作美,白星到的时候,一家老小连同伙计正撅着腚在路上铲冰呢。   不铲冰,大车和牲口根本没法儿走!   白星喜欢吃牛肉,最要紧的是她有钱!   那还等什么呢?   她当即询问能否将剩下的都包圆。   卖家吃了一惊,反复确认道:“还剩下大半头牛呢,额外还有不少下水,姑娘莫不是说笑吧?”   这么多东西,连骨头带肉加起来少说三四百斤,怎么着也得几十两银子,都够好几个壮劳力忙活一整年了。   他们本来是想着留些自家吃,剩下的拉去城中散卖:快过年了,就算平时再抠搜的人也会大方一把,每座城镇分几十斤,还是可以消耗掉的。   只是那么做又慢又辛苦,若真能一口气卖出去,谁愿意遭罪呢?   留在家里老婆孩子热炕头,没事数钱玩儿不好吗?   白星的回答是掌心里那锭白花花的银子。   二十两官方发行的雪花纹银锭子,童叟无欺。   有钱!   在这样的小地方,饶是辛苦劳作一年都不一定能摸到多少银子,卖家的眼珠子一下子就挪不开了。   他擦了擦手,道了声对不住,谨慎地拿起来咬了口。   有牙印儿!   是真货!   银子拿到手,卖家心里有了谱,略一斟酌,发热的头脑反倒渐渐冷静下来。   “倒也罢了,不过我还想额外留出一些在外头散卖。”   无需言语约定,每年差不多这个时候,他们都在同一个地方守着同一个摊子卖着同样的货物。   而也是同一批食客,从年轻买到年老,然后又将这一重任交接给孩子们……像某种可爱的仪式。   无声的约定,这是属于普通百姓间独有的浪漫。   牛肉价高味美,每年都有那么些人家都等着年底这一口呢,或是日益老迈的长辈,或是吸着手指流口水的孩童……新年到来,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围坐在一起,说着知心话,吃着爱吃的,多么美妙。   一口气卖给同一个人固然省心省力,但难免就让更多人失望而归。   世上三百六十行,人人都有自己的活儿。   当和尚的要撞钟,当大夫的要看病,当捕快的要抓贼……   而他只是个养牛人,一辈子要坚持的事儿不过就这么一件:   让更多的食客吃到想吃的那口牛肉。   白星点头,脸上隐约泛出点笑意,“这个自然。”   家中还有野猪、野鸡,想吃肉了也可以随时再买,倒也不必将牛肉赶尽杀绝。   见她这样通情达理,卖家松了口气,殷勤地帮忙处理起来。   白星先前是奔着牛奶去的,所以手里只带了两个皮水囊,结果遇见半头牛就抓了瞎。   好在钱给足了,卖家十分热心,不光主动帮忙将下水清洗干净,还额外送了一条牛舌、一对牛蛋蛋。   圆滚滚的。   原本他们还想送货上门,但等清理好道路怎么也得几个时辰以后,白星等不及,就跟他们要了一条毛毡毯子。   先用冷水湿透,不多会儿那毯子就冻成了冰坨,然后她熟练地找木棍简单固定几下,直接拉着上路了。   这个法儿还是当年义父教给她的,他们在山林间生活时,没少这么拉东西。   她的速度飞快,走得嗖嗖的,没一会儿就消失在众人视野中。   卖家:“……”   姑娘真好汉也!   可想而知,当孟阳看到白星狗拉爬犁一样拖着满满一毛毡牛肉回来时,内心是多么的震撼。   饶是他饱读诗书,此刻满脑子里也只剩下三个字:   好多肉!   自从来到桃花镇,还是头一回如此酣畅淋漓地舒展筋骨,白星跑出来一身大汗,皮帽子都歪戴着,正热水壶似的呼哧呼哧往外喷热气。   “我买了牛奶!还有牛肉!”   她献宝似的道。   孟阳也跟着高兴,“这可是牛肉呀!”   牛肉能做的美味佳肴可多着呐!   “能结结实实过个好年啦!”他开心道。眼角的余光忽然划过白星腰间别的东西,嗯?滴流圆的一对大球,那是什么?   白星顺着他的视线低头一瞧,立刻开心地摘下来,往他面前一送,大声道:“是牛蛋蛋!”   孟阳脑袋里还没转过弯来,下意识点头,“哦,牛蛋蛋啊……嗯?”   啥?   牛蛋蛋?   蛋蛋?   是他理解的那个蛋蛋吗?   孟阳一张脸突然变得血红,好像只要用针轻轻一戳,里面就会喷出血来似的。   儿时家中富贵,他尚且年幼,这玩意儿自然摆不到他跟前;后来落难,手头拮据,早已数年不知牛肉味……   所以自始至终,孟阳都没见过牛蛋蛋!   他脑袋里嗡嗡作响,脸上滚烫,一双眼睛紧张地四处乱瞟,生怕给人听见,结结巴巴道:“白姑娘,这,这不是好东西!”   白星却拧起眉毛,非常坚决地纠正道:“这是宝贝!好吃的!”   顿了顿又稍微带了点疑惑的说:“义父以前说蛋蛋大补,可他还是早早死掉了……”   所以,也许是骗人的吧?   不过真的很好吃呀!   听她左一个“牛蛋蛋”,右一个“牛蛋蛋”,孟阳脸上都快烧起来了。   偏说这话的人形容镇定,眼神平静,仿佛只是在讲述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又让他无从下口。   这,这该从何说起呢?   然而白星却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竟往他下半截看去。   孟阳脑子里顿时嗡的一声,直接原地蹦了起来,“白,白姑娘!”   他半扭过身去,隐晦地夹着双腿。   白星疑惑道:“男人也有蛋蛋,你为什么说不是好东西?”   孟阳:“……”   素来恪守君子之道的书生看上去已经快要哭了。   他觉得自己好像无意中掀开了一张不得了的幕布,露出来属于江湖的险恶的一角!   原来康三爷说的都是真的,江湖多么可怕!   他紫红着一张脸,几乎带点儿恳求地说:“我们可以不说,不说这个了吗?”   求你啦!   虽然还是有点不明白,但白星自认对朋友一直很善解人意,于是勉强闭了嘴。   过了会儿,她又忍不住道:“你说用牛奶,真的能做好多点心吗?”   对此时的孟阳而言,只要她不再继续提什么见鬼的蛋蛋,做什么都好。   于是他立刻点头,“那是自然,不过要先做一点酥油。”   许多点心都带酥皮,而想要做酥皮,就必须搞到酥油。   不过,他马上又很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惭愧道:“可是我以前没做过,需要先翻一翻书。”   他搜集过许多食谱,记得里面就有做酥油的法子。   白星嗖地举起手来,兴奋道:“我会做酥油呀!”   她曾在草原待过许久,亲手做过不止一次酥油。   于是两人便决定分工协作:   白星拿去八成生牛奶做酥油,孟阳则用剩下的两成做奶香饽饽。   但做酥油的前提就是要把牛奶放到发酸,所以……白星暂时还是无所事事。   于是她就又巴巴儿跑回来看孟阳蒸饽饽。   北方的冬日寒冷干燥,人们往往会一次性做许多面食,直接放在外头冻着,想吃了就取一些上锅加热,非常方便。   生牛奶其实并不太干净,让孟阳直接喝是不太敢的。他用小纱布筛子过滤了两遍,甚至滤出来几根牛毛……   短暂的迟疑过后,他还是决定先把牛奶煮熟。   他翻箱倒柜找出来一只小巧的铜锅,倒入牛奶后放到灶眼上。随着温度升高,乳白色的锅子里逐渐有小气泡产生,空气中也弥漫着浓郁的奶香。   两人一起深吸一口气,异口同声道:“真香呀~”   火不可以太大,不然牛奶既容易溢又容易糊;也不能太小,不然烧不透,总觉得不放心。   这可是个挺难的活儿呢。   不过孟阳早年熬过不少药,在把控火候方面可谓炉火纯青。   等牛奶滚过几回,孟阳小心地端起锅子倒出来一小杯,“做饽饽用不了这么许多,你要不要喝一杯呀?这么喝也是很香的。”   白星看了眼,只有一杯。   她眨了眨眼,熟门熟路跑去碗柜那里又拿了一只,均匀地分开。   刀客最要紧的就是眼明手稳,她觉得自己分得简直分毫不差哩!   孟阳嘿嘿笑了几声,倒没有推辞。   外面还是大雪纷飞,屋里却充满着温柔甜美的香气,一道屋檐,便隔开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两人齐齐举杯,还轻轻地碰了下,将杯中的热牛奶一饮而尽。   干啦!   倒出来的牛奶本就不多,分成两杯后更少,咕嘟咕嘟几下就喝了个底朝天。   两人缓缓放下杯子,吐出一口带着浓郁奶香的气,对视一眼,都看着对方嘴巴上的奶胡子嘿嘿傻笑起来。   真好喝呀。 第28章 奶香饽饽、牛尾粥和牛骨汤 啊,真是了……   都说一个好汉三个帮, 究竟需不需要三个孟阳不知道,但唯独有一点很清楚:   有了白姑娘花样百出的原材料供应和随时随地的督促,不过短短数日之间, 他就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厨艺突飞猛进。   如今就连早饭也时有荤腥出没, 如此奢靡,放在以前他敢想?   就拿今天早上来说吧, 除了蓬松柔软的奶香饽饽之外,孟阳还熬了牛尾粥呢。   肉呀!   还是高贵的牛肉!   头天晚上睡觉前, 他特意把平时用的柴火换成更耐烧更持久的炭, 将灶膛的风门关到只剩一条很小的缝隙, 这样炭火就可以缓慢燃烧, 彻夜不熄。   把一整根腌制过的牛尾与大米一起放入沙煲,以小火慢煨整宿, 早上起床时,整间屋子都沉浸在浓郁的肉香和米香中。   炭需要单独花钱买,成本较高, 但牛尾巴值得!   因为中间一次都没开过盖子,所有精华浓香皆被牢牢锁住, 揭盖的瞬间, 香味交织着水汽扑面而来, 孟阳甚至有片刻的飘飘然:   这就是仙境了吧?   整晚的火力使得牛尾上的肉完全酥烂, 脂肪也与米脂彻底融为一体, 莹润的粥水表面浮动着浅浅油色, 翻滚间丝丝缕缕的肉清晰可见。   没有任何肉能在经历了漫长一夜的熬煮后还维持原型, 没有!   舍不得香味就此飘散,孟阳忙抓紧时间猛吸两口,然后取来一只长柄勺子, 只在里面轻轻搅动几下,牛尾便很配合地骨肉分离。他将骨头全部捞出,数了数一块不少,这才停火,将沙煲取下。   没了骨头,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喝粥啦。   另一个灶眼上的奶香饽饽已经热好了,一个个圆滚滚白胖胖,奶香味飘到哪儿就沾到哪儿,浓的不得了。   将灶底尚未燃尽的柴火抽出,用水浇熄后放在一旁风干:干了之后还能用呢。   饽饽是甜的,牛尾粥是咸的,他想了下,又从屋檐下左边第四只鬼脸陶罐中夹了一点萝卜泡菜出来。   泡菜是他早年翻阅西南地理志时偶然发现的方子,用泡椒和鲜辣椒混合腌制,发酵后酸辣可口,十分下饭。   孟阳特意挑选了最美丽的青色瓷碟,放入泡菜后左右端详,见青白二色与暗绿的泡椒交相呼应,果然如夏日雨后薄雾般清爽动人,不由十分得意。   他轻轻在屋檐底下那一字排开的几口粗坛上抚过,爱惜之情溢于言表:   啊,真是好坛子好宝贝!   今天的雪势更大,鹅毛般的雪片飘飘荡荡铺天盖地,几丈之外就看不大清人,但好邻居还是如期而至,顿时就被一粥一饭一菜的绝妙搭配征服。   尤其是那泡菜碟子,她虽然没怎么正经读过书,却也觉得好看得紧。   就好像不光是一碟菜,还……还跟一副画儿似的,令人赏心悦目。   澎湃的幸福感不断冲刷着她的内心:湿冷的冬日清晨,还有什么能比一顿丰盛可口的早饭更能抚慰人心的吗?   没有了!她在脑海中斩钉截铁地道。   牛尾巴上的肉已经完美融入粥水中,盐津津的很好喝。倒是有些细小的筋脉勉强保存下来,随着米浆一并流入唇齿间,叫人眼前一亮,颇有种意外的欣喜。   可能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吧,原本人家是大块的肉,偏要炖烂;此刻炖烂了,却又忽然珍惜起成型的来……啧啧,人类真是善变。   正常的牛筋坚固非常,可以用来做威力强大的弯弓和弹弓,但此时的它们早已没了曾经的辉煌和倔强,只需要用舌头轻轻一抿,就都悄然化开。   还在悠悠冒着青烟的炭块仿佛在说:瞧,还是我赢了吧?   世上有什么东西耐得住这样的煎熬呢?   啊!   屋外大雪纷飞簌簌而下,屋内温暖如春浓香扑鼻,白星抱着微微发烫的碗,看着外面银装素裹的世界,从灵魂深处发出一声舒适的感叹。   真好啊!   义父说的对,活着真好!   她以后也要长长久久的活着。   看着密密麻麻囤积的牛肉,孟阳决定来点大手笔。   他开心道:“用牛骨熬汤,中午我们吃火锅吧!”   这么多肉,吃到过年都可以啦。   昨天白星已经使了一招“庖丁解牛”,将所有牛肉与骨头分开。肉和下水直接埋在雪堆里冻起来,骨头也不能丢,去掉血水后加入大料和防风药材做成牛骨老汤,不仅香醇美味,而且强身健体。   每天加热一遍,就可以用好久好久。   牲畜全身是宝,上到大块大块的肉,下到一点尾巴尖儿,都可以经妙手烹饪后摇身变为珍馐美食。   就连煮汤剩下来的骨头也不会浪费:   晒干之后打磨成粉,掺在鸡鸭饲料里,也算给他们加补养呢。   原始大骨太补了,直接喂鸡喂鸭反而不好,这样煮过几次的就不碍事了。   牛一共有四个胃,口感略有不同,但唯独有一点共同之处:都好吃!   都好吃!   真的。   牛肚中薄一点的可以涮火锅,厚一点的可以加上辣子爆炒,口感清脆;或是卤煮、红焖,肥嫩可口……   牛肠中多有油脂,不烤着吃岂不暴殄天物?   根本就不必额外刷油,只要将它放在铁盘上,不多时,就会有油水渗出呢!   想到这里,两人齐齐吞了下口水,望向牛肉的眼神中也带了点尊敬。   啊,真是了不起的牛呀!   为了能充分煮出牛骨中的养分,下锅前需要将骨头截断。   市面上常见的是直接用斧头劈碎,但这么一来,不仅会砸烂骨髓,难免也会有许多尖利的骨茬和细小的碎骨掺杂其中,若不留神,很容易伤到人。   孟阳琢磨了下,就去平时堆放灯笼的厢房内翻找一回,拿出来一把锯子。   用锯子锯断,不光能最大程度保留骨髓的完整,且边缘平滑,就不必担心误吸骨茬划破口腔了。   白星小尾巴似的跟着他到处走,这里瞅瞅那里看看,对读书人的生活很好奇。她瞧见那许多灯笼后十分惊讶,“这都是你做的?”   可真好看呀。   那上头的画儿简直跟真的一样,活像马上就要走下来似的。   呀,还有小狮子、小兔子和小猪仔!   孟阳将锯子仔细洗了几遍,闻言点头道:“是呀,快到冬至了,我正好做些灯笼去卖。”   说到这里,他转过脸来看白星,几乎是带点儿试探的道:“连同冬至在内的三天里,桃花镇西边会有大庙会呢,是附近几个镇子合办的,可热闹呢,有许多好吃的好玩的,白姑娘,你也去吧?”   去吧去吧去吧!   他在心底疯狂怂恿着。   好吃的?   白星眼前一亮,想也不想地点头,“好呀。”   顿了顿又补充道:“如果我还没有离开的话。”   还有不到一个月,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动吧?   听到前半句时,孟阳心头一阵窃喜,可听到后半段,却又忍不住一震。   不过他马上就安慰自己说,人生在世,身不由己,白姑娘能这样答应不是很不错吗?   见白星一直盯着那只小狮子的灯笼看,显然十分喜爱,他莞尔一笑,直接提了递过去,“送给你。”   小狮子灯笼立刻摇晃起来,红纸做成的小舌头抖了抖,好像在说话呢。   白星惊讶地瞪圆了眼睛,本能地摇头,“你要换钱。”   这灯笼多么精巧呀,约莫一尺长,半尺高,所有的关节都是活动的,边缘还故意修剪成毛茸茸的样子,他这么一提起来,雪白的小狮子就摇头摆尾,圆滚滚的大脑袋晃啊晃的,宛若活物!   孟阳又往前送了送,“没关系,我还可以再做呀。”   不过小狮子应该不会再做了,一则太费功夫,二则……他总觉得白姑娘跟这头小狮子实在像得紧,都毛茸茸的,都神气活现的。   物以稀为贵,若人人都有,总觉得不得劲呢。   从小到大,白星照明要么是光秃秃的火把,要么是呆板的蜡烛和油灯,何曾接触过这样精巧的灯笼?真是爱得不得了。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喜欢过什么了,忽然有点不大好意思,脚尖在地上磨蹭几下,露在眼罩外面的眼睛闪了闪,慢吞吞伸手接过。   “谢谢。”   稍后孟阳在院子里锯牛腿骨,白星就抱着小狮子灯笼坐在一边,爱不释手地把玩。   纸糊的灯笼微微透明,可以隐约瞧见对面的东西,这样精巧的玩意儿让白星总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戳破了。   她翻来覆去看了许久,像对待一只真正的野兽幼崽一样,伸出指头,轻轻戳戳它的脑袋,再捏捏小爪子,然后看着重新摇头摆尾起来的小狮子,抿着嘴儿笑起来。   真可爱啊。   小狮子,我很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呀?   锯骨头的当儿,孟阳忍不住往那边瞧了几眼,发现邻居竟出奇乖巧,一点儿也不像可以独自拉回一车牛肉的彪悍刀客。   把玩纸灯笼的她看上去很有几分娴静,完全想象不出会开口说出“牛蛋蛋”这样的话……   思及此处,他禁不住打了个哆嗦,忙甩着脑袋将这不合时宜的内容丢开,却忽然想起来一件大事:“大料不够了!”   最近吃肉太多,调味用的大料消耗太快,他上回没有买肉桂,罐子已然见底,若想炖一整根牛腿骨是万万不够的。   这还了得?   白星嗖地起身,提着灯笼就往外走,“我去买!”   “白姑娘!”一个错眼的工夫,人就到了门口,孟阳赶紧追上去,“哎,你还提着灯笼呢。”   白星下意识将小狮子搂在怀中,认真道:“它陪我一起去。”   这是她生命中收到的第一件玩具,不可以轻易放手。   孟阳:“……天还没黑呢。”   所以你提着去照什么呢?   白星好像这才记起来手里拿的不是什么玩偶,而是货真价实的灯笼。   她低下头,跟小狮子对视一眼,怜爱地摸了摸它的小脑瓜,小声道:“那你等着我呀。”   小白狮晃悠悠点头:好呀。   白星又摸了几下,这才恋恋不舍地把小狮子放回屋内,一步三回头,“等着我呀。”   唉,分离真是一件让人难过的事。   孟阳:“……”   外面的雪很大,但是没什么风,且道路上的冰大多已被铲平,百姓们便一改昨日的瑟缩,照常活动起来。   白星披着连帽皮斗篷,像一株行走在冰雪世界的黑松树。巨大的雪片从天而降,温柔地停留在斗篷的毛尖儿上。油亮柔顺的皮毛严格执行着自己的任务:将一应雨雪都隔离在外,主人行走间带起来的一点风,就把那些无辜的雪花扫落。   青灰色的地面上积了薄薄一层雪,瞧着毛茸茸的,侧面看上去还有点晶亮的反光,犹如碎掉的水晶,一脚踩上去咯吱作响。   痛呀,积雪委屈地抱怨,哼唧着缩成一张薄饼。   中大街很宽,商户们铲冰很难面面俱到,白星眼尖的发现了一长条漏网之冰。   大约是收到礼物后心情太好,她分明已经走过去了,却又鬼使神差地回来,盯着冰面看了许久,很有点蠢蠢欲动。   助跑,抬腿,嗖~   在寒冷的冬日,她素来是没什么玩乐的,仅存的一点消遣便是在冰面上打出溜滑。   每当这个时候,只要用对了力气和姿势,哪怕不会功夫的普通人都能滑出去老远呢。   儿时居住的山林内几度大雪封山,深处能有三尺厚,义父还会帮她堆砌高高的雪滑梯,坐在木筏上,从顶端滑下,刺激又好玩。   山林深处还有冰湖,冻得邦邦硬,他们便在冰面上凿洞捕鱼,脚下踩的就是自制的冰鞋。   她溜冰的本事可高明呢,义父都比不上的。   白星很专注地玩了几个来回,后来再次跑到起/点时,就发现那里已经站了三个小孩子,都眼巴巴地瞅着,红彤彤的腮帮子上写满渴望。   白星犹豫了下,觉得自己应该慷慨一点,于是往后退了一步。   三个孩子立刻小声欢呼起来,挨挨挤挤地上前。   其中看上去年纪最大的男孩子打头阵,也学着白星的样子滑出去,奈何经验不足,只走出去几尺远就停住了。   他立刻发出懊恼的声音,下意识抬头去看白星。   后者正抱着胳膊在旁观看,一副高人派头。   面对小男孩渴望恳求的目光,她非常严苛的摇了摇头:   你不行。   小男孩沮丧地垂下脑袋,又乖乖去队伍后面排队去了。   多么有趣!   第二个是女孩子,顶了天五六岁模样,脑袋上梳着两根羊角辫,手里还抓着米花,大约是胆子小,又或是一心二用的关系,刚站上去就要滑倒。   小丫头低低地呀了声,本能地闭上眼睛,心想这下可要摔痛了吧?   谁知想象中的疼痛并未来袭,有谁接住了自己。   香香的,是肉肉的味道!   白星抓着小丫头的衣领,将她整个儿从冰面上提起来,居高临下道:“滑冰,是一件非常有学问的事情。”   小丫头傻乎乎仰着头看她,手里的米花都撒光了还不知道,只呆呆点头,“哇~”   姐姐好厉害!一听就懂得很多的样子。   最开始的小男孩虎头虎脑的,胆子也大,见状跟着凑过来恳求道:“姐姐,教教我们吧!”   白星骄傲地哼了声,“我有要紧事要办。”   她还要去买东西呢,谁要在这里教几个臭小鬼?   她刚要走,却忽然觉得一股阻力传来,低头一瞧,那羊角辫小丫头正用肉乎乎的小手抓住斗篷的下摆,搂着她的大腿,仰起一张红扑扑的苹果脸,嫩生生学话说:“姐姐,教教我们吧。”   另外两个小鬼对视一眼,立刻也一左一右围上来,学着妹妹的样子,抓着白星的斗篷哀求道:“姐姐,教教我们吧!”   白星的头都要大了。   她觉得自己简直遇见了三个冬瓜!   太可怕!   好在这个并不像收徒弟那么难,无奈之下,白星只好又去滑了一次。   三个人六只眼睛都全神贯注地盯着,一眨不眨。   当漂亮姐姐稳稳当当从头滑到尾时,三名观众非常给面子的鼓起掌来,并大声喝彩。   “姐姐好厉害!”   白星微微抬了抬下巴,隐约有那么点儿得意。   自然是厉害的。   “噗嗤~”   有人突然笑出声,似乎忍了很久的样子。   白星下意识望去:是吴寡妇。   吴寡妇穿着件暗红色的棉袄,分明很厚重的衣服却也能看出掐的细腰,抄着两只手站在路边,胳膊上还挂着两个油纸包。   也不知她在旁边看了多久,跟白星对视之后先是一愣,然后眼底又渐渐翻出笑意,转过头去,吭哧吭哧笑了半天,一双肩膀剧烈摇晃。   白星茫然:笑什么?   过了会儿,止住笑声的吴寡妇转回身来,才要说话,可一瞧白星愣愣的模样,忍不住又噗嗤一声。   白星:……所以究竟在笑什么?   她脸上写着故事吗?   吴寡妇就这么笑一会儿,看她一眼,然后再笑一会儿,前后轮了三次,脸都涨红了,这才勉强止住。   她理了理微微有些散乱的头发,溜达达上前揶揄道:“呦,新收的徒弟啊?”   果然还是个孩子呢,大冷天的干什么不好,偏跟一群萝卜头在这里打出溜滑。亏她平时还装得小大人似的。   白星解释道:“不是徒弟。”   然而吴寡妇根本就不在乎什么答案,只是忍笑点头,“对。”   白星皱了皱眉,虽然没有证据,但她总觉得对方在敷衍自己。   她哼了声,拔腿就走,“我要买东西。”   才不陪你说话,哼。   吴寡妇看着她圆鼓鼓的脸颊笑道:“买什么?做饭么?”   真是像极了被家里人打发出来打酱油的娃娃,这是跑腿儿呢。   背后又传来吴寡妇吭哧吭哧的笑声,白星越发满头雾水,死活想不明白到底有什么可乐的。   前往香料铺子的路上,白星看见了昨天卖给她牛肉的一家人。   是个不怎么起眼的小摊子,周围挤了许多人,都满脸期待的看着案板上摆的牛肉。   养牛人一家三口一边忙活,一边与客人们寒暄说笑,问问这家的孩子又长高了吗?问问那家的老人身子骨可好些了?又打趣一对小情人什么时候办喜事……十分热络,俨然就是街坊四邻说笑的模样。   一年又一年,买卖做得,人情也养出来,跟朋友也不差什么啦。   有一家三口从里面挤出来,手里提着一块成年男子巴掌大小的红肉,左不过一斤上下,若放开肚皮吃,只怕还不够一个人的分量呢。   但他们却都很满足,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意。   男孩子一手拉着爹爹,一手牵着妈妈,蹦着跳着,大声道:“吃牛肉,喔~吃牛肉!”   夫妇俩对视一眼,都是一笑。   那妇人嗔怪道:“慢些,别摔倒了又哭。”   小孩子吸吸鼻子,快乐道:“我才不哭。”   妇人笑笑,忽指着路边的酒肆道:“你爹吃肉最好那一口,去,娘给你钱,去打二两烧白。”   小孩儿脆生生应了,麻溜儿跑出去。   那父亲却在后面叫住他,憨笑着看了眼自家媳妇,“要一两烧白,一两黄酒,你娘爱喝。”   妇人轻轻啐了口,面上绯红,眼波流转,显然十分受用,口中却道:“谁爱灌那黄汤……”   三人说笑着,渐渐远去,白星却还怔怔的站在街边,视线穿透重重雪幕,悠悠荡往远方。   她看了许久,神情专注,久到白雪落满斗篷,雪片盖住脚面。   其实她并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看什么,又有什么好看的,只是觉得,光这么瞧着,心里就暖呼呼的。   一阵风刮来,将地上的积雪吹起一个卷儿,纷乱的雪花迷了人的眼。   白星骤然清醒。   她像阿灰那样,把自己从上到下抖了一遍,扑簌簌震落雪花无数。   别人回家了,她也该赶快回去了。   还有人等着呢!   白星这么想着,脚步渐渐轻快起来。   良久,空中隐约有民谣传来…… 第29章 牛骨髓和全牛火锅 老天爷啊,求您啦,……   白星这一去老半天, 留守的孟阳差点以为她是不是又出城做什么事去了,泡好牛骨头就不断出门张望,感觉脖子都被拉长了。   正巧王大爷出来扫雪, 看他这样龟探头似的颇觉好奇, 下意识也往那头看,结果除了白茫茫一片雪之外什么都没有。   “看啥呢, 阳仔?”   孟阳搓了搓手,有点不好意思, “白姑娘去买东西, 我怕她路滑跌倒了。”   他隐约觉得自己是不是担心太过, 但这种情绪一旦滋生后便不受控制, 两只脚就自动走到门口……   话音刚落,就见远处有一个飞快往这边蠕动的身影, 他着实长出了口气。   “白姑娘!”他的心忽然砰砰直跳,不由自主地举起胳膊挥舞起来,原本紧绷的嗓音中立即多了几分轻快, “慢些跑。”   还好还好。   王大爷见状,拄着扫帚笑起来, 满脸褶子都皱在一起。   啧啧, 这小孩子家家的, 真是……   来的果然是白星。   她走得很快, 巨大厚实的斗篷在身后掀开一片黑色的海浪, 波浪滚滚气势惊人。   远远看去, 整个人宛如一头活力四射的小狼崽子。   孟阳接了肉桂, 又替她拍了拍斗篷上的雪,笑眯眯道:“辛苦啦。”   白星别开眼,想起路上自己开的两回小差, 有点心虚。   她飞快地瞟了书生一眼,见他在埋头抓大料,似乎并没意识到自己的反常,不由松了口气。   好险好险。   各色大料都缝在粗布纱袋里,与骨头一并熬煮,用完后捞出来丢掉即可。这样既能出味道,又不必担心回头吃喝时嚼到香料,非常方便。   孟阳实在爱极了与人说话,一边絮絮叨叨,一边麻利地给纱袋打了个蝴蝶结。   他的手指又细又长,皮肤也白,略冻得红一点就分外显眼,此时几根手指头穿花蝴蝶般绕了几下,一条粗绳就成了漂亮的蝴蝶结,直把白星看呆了。   还怪好看的,她悄悄想,脑袋里晕晕乎乎的,也不知自己看的是手指,还是蝴蝶结。   骨头汤要先大火熬煮。   巨大的水泡不断从锅底浮上来,啪啪炸开,震得汁水翻滚不休。   原本清澈的汤底慢慢转为温柔的白色,一轮轮腿骨间夹着的骨髓啊,也纷纷脱落。   这可是好东西!   孟阳立刻眼疾手快地捞起一块,带着点汁水一并放入碗中,推到白星面前,“煮的太久就不完整了,先尝个鲜。”   牛腿骨很粗,漏出来的骨髓也有老大一块,此时正在碗底颤巍巍地晃动。   它本身就极富油脂,由内而外渗出一层油光,无声散发出诱惑的气息。   其实若单纯看外貌,骨髓真的有点丑丑的,灰突突软趴趴,有的还带着点筋脉丝络,成什么样子嘛!   但是,但是只要亲口尝一尝呀,就很少有打从心眼儿里讨厌的,多么柔多么滑,像极了春日的新风,夏日的细雨……   白星自然知道这是好东西,本能地吞了下口水,然后拿起勺子,直接挖入口中。   唔~   好嫩好滑~   简直比豆脑还要细腻,更难得这般柔顺呀!、   她眯起眼睛握着拳,几乎把自己缩成一团,因为吃到难得的美味而摇头晃脑,脸上自然而然绽放出光彩,显出神气和快乐,像极了小狮子灯笼。   香喷喷的,还油汪汪的糊嘴呢!   见她喜欢,孟阳也笑了。   虽说融入汤内好喝,但哪里比得上这样大口吞食来的过瘾呢?   骨髓入喉,白星还紧紧闭着嘴巴,非常认真地吮吸口腔各个角落内的余香,生怕漏掉一点。   那头孟阳将各色下水都切了点,又取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牛肉,割成方方正正的,然后小心地切成薄片。   涮火锅的话,太瘦了可不大好。   分明是切肉这样简单的活儿,却硬被他弄出一点赏心悦目的意思。   他宛如成竹在胸的画匠,这些食材便是挥洒的颜料。所有的动作都很简单,貌似不经意,但总能在最合适的时机挑选最合适的部位。   一切就绪,只等开锅,造就一副惊世大作。   白星在旁边歪着脑袋看着,觉得其实这书生如果要入江湖的话,说不定也会是个人物。   瞧他的刀法,又平又稳,多么难得!   切好的牛肉红白相间,很有点类似外面天空中飘散的雪花,美丽极了。   孟阳将牛肉在白瓷盘中摆成圈,层层递进,犹如绽放的牡丹花。   肉切得很薄,铺平后可以轻易看清盘底暗纹。   这还不算,他又往中间打了个鸡蛋,顺便对满面疑问的白星解释道:“用鸡蛋抓一抓,肉质都会特别细嫩爽滑呢。”   白星恍然大悟,原来还有这样的道理!   好厉害!   她下意识伸出头去,眼神火热地盯着墙角窝棚里的阿花阿青,啊,真是好崽。   阿花和阿青仿佛觉察到某种不可言说的危机,齐齐缩了缩脖子,咯咯、嘎嘎的叫成一片。   吓死鸡了!   吓坏鸭啦!   从大锅里舀一盆新鲜的牛骨汤出来,往里面搁几颗红枣、枸杞,就可以准备吃啦。   天冷了,要注意保养嘛,孟阳振振有词道。   人少,倒也不必额外开桌,只需将那单独的火炉搬到门口,一边一个坐着就好。   虽然侧对着门口,但火炉暖烘烘的,恰恰抵消外来寒意,又吃热食,并不会觉得冷。   被雨雪持续冲刷数日的空气分外清冽,呼吸都格外畅快:凉丝丝冷清清,是雪的味道。   此时不必特意扭头就能看见院中雪景,美哉美哉!   小院不大,只有一株已经枯掉的石榴树和大柿子树遥遥相望,它们都曾在夏日枝繁叶茂,秋日繁花似锦、硕果累累,可此时却都已凋零。   深褐色的枝丫上都落满雪白的积雪,形成一种奇异的黑白分明的景象。   遒劲的枝干奋力上扬,显示出一股与萧瑟冬日截然不同的生机与活力。   寒冬凛冽又如何呢?待到来年春日,我们依旧发芽!所谓的繁华和凋敝,恰如那日落星沉,终要轮回。   那一圈一圈的年轮,与人类又长一岁何其相似。   孟阳暗自感慨一回,扭头一瞧,就见邻居已经粗暴地将鸡蛋搅和开,麻溜地将大半盘牛肉都倒了下去,然后吸着口水盯着,目睹它们在滚烫的锅子里起伏。   快点快点!   想吃想吃!   “这个很快的,”孟阳啼笑皆非道,待肉片刚一变色,就立刻用漏勺捞出,给她装了满满一大碗,“尝尝。”   肉片已经变成暗红色,边缘颤巍巍打着卷儿,热乎乎的汁水爬满表面,顺着纹理滑落,在碗底汇成浅浅一汪。   尝尝?   听听,多么悦耳动听的字眼!   白星非常从善如流地扒了一大口,果然鲜美异常,远比自己曾经吃过的任何一回都要嫩滑。   果然是鸡蛋的关系么?还是说火候竟如此关键?   孟阳也吃了一筷子,感觉着牛肉的香气在舌尖绽放,忍不住吧嗒吧嗒踩了踩脚,嘿嘿笑道:“好香……”   严严冬日,果然还是肉好吃!一大口下去,简直不能更满足。   他晃了晃脑袋,取过两只小碟子,分别往里面加了点辣椒面、香油和麻汁、香菜等等,“蘸一蘸这个,会有不同的味道。”   牛肚、牛心、牛肝……脆、韧、糯、滑,什么都好吃!   白星感动得热泪盈眶,牛牛是什么好牲口!   她爱它!   两人就着牛骨汤底吃了个肚儿圆,还喝了一大碗饱含各类精华的热汤,最后以一碗货真价实的牛肉面结束,五脏六腑都跟着熨帖。   是真的牛肉面啊,在已经涮过各色牛肉、牛杂的牛骨浓汤中煮面,干燥的面条瞬间吸纳所有精华,再在面条上垒满颤巍巍的肉片肉卷,唔~   一口面一口汤一口肉,究竟有多么香醇浓厚,简直是言语所不能及的呀。   人一吃饱就容易犯困,倦意来袭,连带着脑袋瓜子好像都迟钝不少。   俩人已经完全没了坐像,斜倚着门框,歪着脑袋,直勾勾盯着外面的雪景,时不时还打个饱嗝。   但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刀客,白星的恢复速度简直惊人:   她很快就站起身来,提着小狮子灯笼跑回家,过了会儿,又抓着一个纸包回来。   一道门隔开冰天雪地和温暖如春,肚子里饱饱的,身上热乎乎的,漏进来的阳光晒得人懒懒的,仿佛所有的毛孔都舒展开……   在午后阳光的温柔笼罩下,孟阳就觉得眼皮一下沉似一下,如果不是这阵动静,可能已经靠在门框上睡过去了。   此时他实在提不起精神说话,只是微微伸长了脖子,努力拿两只眼睛去看。   然后……两只蛋蛋!   消失了一夜的蛋蛋又回来了,在油纸包里冲他耀武扬威!   孟阳瞬间清醒!   白星虽然不擅长正经烹饪,但于烧烤一道着实经验丰富。   牛蛋蛋固然好吃,但处理起来也有点麻烦:它的骚膻味儿极重,单纯清洗只是杯水车薪,所以……她腌制了整整一夜!   现在正是时候。   她直接忽略掉孟阳傻呆呆的脸,蹲在的灶台上扒拉一回,鼓着腮帮子往里吹了几下,然后反手抓出来一双筷子,噗嗤!   双/龙出洞!   孟阳就看见邻居将它们一下一个穿在筷子头上,宛如竹签上的两颗贡丸,雀跃地伸进灶台烘烤起来。   书生:“……”   总觉得裤..裆冷飕飕的呢。   所以说,你对这玩意儿到底多么执着,吃饱了还念念不忘?   真的不撑吗?   素来多话的孟阳此时完全没有攀谈的想法,他神色复杂的看着邻居,本能的想阻止,但又苦于没有理由。   那东西固然不够文雅,但在杂志中,确实也是一种食材……   人不该这样自私,焉知汝之砒/霜不是他人之饴糖?怎可因为一己私欲就断绝他人喜好?实在不妥,大大的不妥。   唉,不妥。   人在进行激烈的心里争斗时,是完全不会注意到时间流逝的,孟阳还没回过神来,就已经彻底丧失了阻止的可能:   牛蛋蛋熟了。   好东西应当与朋友分享,虽然有点不舍的,但白星犹豫了下,还是咬牙递过去一根筷子,“哝,分你一只。”   我把喜爱的食物送给你呀。   孟阳看着几乎戳到自己鼻尖的圆球,本能地往后缩去,后脑勺砰一下撞在门框上,痛得他眼泪都要掉下来。   白星:“……”   老大一人,瞧你被蛋蛋吓得,简直不像话嘛。   孟阳再次涨红了脸。   他捂着后脑勺,不知是因为窘迫还是恐惧,声音发颤道:“不,不必了。”   白星眼睛一亮,“真的吗?很好吃的。”   真的不是我不给哦!   孟阳终于忍不住用力做了个后仰,使劲把脑袋撤开老远,一条手臂标枪一样戳在自己和白星中间,“真的真的真的!”   呜呜,他是真的不想吃牛蛋蛋啊。   白星立刻开心地收回手,用带点遗憾又带点庆幸的语气道:“唉,你们读书人真是麻烦。”   说完,就用力咬了一口。   劲道,弹牙,香!   咯吱咯吱,真好吃!   大补呀,所以我会变成绝世高手吗?   *******   今晚的月亮并不算大,不过因为大雪满地,月光被反射回来,显得分外皎洁。   许多人家直接连灯都不点了,就着纸窗里透进来的月光做做针线,说说知心话。   要过年啦,置办什么年货?买多少爆竹?给亲朋好友的节礼准备得怎么样啦……这些都是近来的头等大事,马虎不得。   礼轻情意重,哪怕没什么金贵东西,可只要时常往来,情分自然就浓啦。   独居的白星没人说话,也不想说话,只是躺在床上也毫无睡意。   床头桌上摆着一只小狮子,小狮子样的纸灯笼。   他们长久的对视着。   白星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拨弄着小狮子的爪爪,只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开心得不得了。   嗳,这是她收到的第一件玩具呀,不必付出任何代价,只是因为邻居发现自己喜欢,所以就郑重地赠送。   大棉被,小狮子,如今她也已经有足足两件礼物了么?   喜欢……多么奢侈,又多么珍贵!   她索性翻身坐起,从包裹中掏出火折子,点亮里面的蜡烛。   光明瞬间降临。   自小狮子体内发出的橙黄色的光晕蓦地扩散开来,将屋内的边边角角都照亮了。   白星这才注意到,原来小狮子身上还有用白色染料绘制的暗云纹。白天不仔细的话根本瞧不出来,可只要到了夜里一点灯笼,那些绘有颜料的部分就与空白处显出明暗差异来。   白星哇了声,提着小灯笼往墙上一照,就见上面的影子好似腾云驾雾,仿佛小狮子随时都会飞起来一样。   “真好看呀……”她喃喃道。   她忽然觉得手上的灯笼有千斤重。   唉,这样精巧的玩意儿,回头自己怎么带走呀!   要是胡乱塞的话,一定会压坏掉的。   这可真令人头痛。   她又犯起愁来,抱着大棉被开始划算。   棉被可以埋在坑里,不过这个计划似乎也并不怎么完善,因为根据她最近几天的观察,那个大坑会渗水……   若离去时就这样草草掩埋,来日回来取时……只怕要长满蘑菇吧!   白星眉头紧锁,单手托着下巴,表情严肃的想着:或许,应该进一步夯实,内部涂抹混合了糯米汁的浆水,做穹窿顶,再内置石壁,附加油毡布和油纸,防火防水……最关键的是,还要挖掘暗处的排水沟渠!   这么一来的话,肯定就万无一失了吧?   当初义父偶然间发现的大墓差不多就是这么建造的。   想到这一步,白星的脑筋疯狂转动,最后幽幽叹了口气:   “真是个大工程啊。”   ******   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时,大雪已经停了,明亮的阳光肆无忌惮地照射在茫茫雪面上,刺得人眼睛生疼。   有经验的老人都知道不敢对着雪地看太久,不然眼睛会坏掉的。   天气好了,张大爷却一反常态没有出摊,孟阳有些担心,早上吃牛肉面时也心不在焉的。   “唉,也不知张大爷是不是遇到什么难处了,”他拨弄着碗里滑溜溜的面条,好像完全没有要往嘴巴里放的意思,“他一个人住,又不爱跟人开口……”   白星拧着眉头看他,张嘴戳破,“你是要去看他吗?”   想去就去啊,又没有人绑住你的腿。   你们读书人真的好奇怪,嘴上嘚吧嘚吧的,也不见脚动弹。   孟阳:“……”   他搔了搔下巴,小声道:“那,那我去啦?”   白星:“嗯。”   嘶溜嘶溜吃面。   孟阳不死心,“那,我真的去啦?”   白星皱巴着脸瞅过来:这人什么毛病?   孟阳作势起身,“我一个人去啦!”   白星恍然大悟,“你害怕!”   孟阳:“……哦,算是吧。”   “你早说嘛!”白星嫌弃道,“书上就叫你们这么讲话吗?做什么非要别人猜呢?”   怕就说怕嘛!   不过他也真够奇怪的,怕牛蛋蛋,还怕白天走下雪路。   真是奇怪。   吃过饭后,白女侠便带着兵器,陪同害怕的孟书生出门。   考虑到张大爷没什么收入,万一真出了意外……孟阳特意去钱箱子里抓了一吊钱,这才急匆匆往张大爷家去了。   还没进门呢,就有一股浓烈的药味儿传来,白星抽了抽鼻子,“是跌打损伤的膏药。”   其实她并不大通医理,只是因为常年混迹江湖,大小伤痕无数,百病成良医,常用的药物味道一闻便知。   孟阳听后一惊,“莫非张大爷摔伤了?”   冬天老人家摔一跤可不是小事,轻则断胳膊断腿,重的,一命呜呼也不罕见。   万一……   白星摇摇头,“应该没什么大碍。”   这药是治扭伤和瘀血的,并不累及根本,若真摔得厉害了,也就顾不上这些了。   孟阳这才略略放下心来,上前敲门,“张大爷在家吗?我是阳仔啊,我跟白姑娘看您来啦!”   一道轻快的脚步应声而起,不多时就有个孩子嗒嗒跑着来开门,是媛媛。   媛媛和她娘都在。   媛媛娘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但因为早年劳作、常年多病,使她看上去格外苍老,几乎有三四十岁的样子。只有偶尔微笑起来的时候,还能隐约窥见年轻时的风采。   谁没年轻过呢?谁没有过风华正茂的时候呢?都不过是为了生活罢了。   两边打了招呼见了礼,媛媛帮忙搬了小板凳,殷勤地用衣袖在上面抹了抹,“哥哥姐姐坐。”   孟阳揉了揉她的脑袋,“乖,张爷爷怎么样了?”   媛媛一听这话就气呼呼的,立刻告状,“昨天爷爷非要上街卖馄饨,我跟娘都不许,他竟想偷着去,结果不小心滑了一下,把脚给崴了。镇长爷爷来瞧了,帮忙正了骨,说要敷好多天膏药呢。”   又指着药罐里黑漆漆的黏稠液体道:“哝,等会儿放凉一些就要抹上去了。”   孟阳听的吓出一身冷汗,“这可真是,听着都吓人呐。”   老人家的摔倒可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媛媛娘也是后怕,“可不是么,我跟媛媛都吓坏了,得亏着没伤了根本……”   说到后面,她已经有点支撑不住,咳嗽起来。   媛媛立刻熟练地端过一杯温水送到她嘴边,“娘,喝水。”   媛媛娘笑了下,“真乖。”   张大爷正躺在炕上,右脚踝肿得老高,青紫一片十分可怖。   年纪大了,本就腿脚不大好,如今伤了一条,唉,便是老残废。   他见状十分自责,“拖累你们了,唉,还要来照看我这个老不死的!”   本来是他想帮衬下那孤儿寡妇的,谁承想临了临了,反倒成了人家帮自己。   年轻时候摔几下算什么呢?就算骨头断了,养几个月照样生龙活虎。唉,真是不服老不成了,如今的身子骨,当真比不得当年。   真是丢煞老脸了。   媛媛听了,登时柳眉倒竖,插起腰来,凶巴巴道:“不许胡说!大家都要长命百岁的!快呸呸呸!”   她飞快地吐了口口水,又立刻双手合十,向天祷告起来,“老言无忌,老言无忌,阿弥陀佛……”   本是童言无忌,也难为她脑筋灵光,顷刻间改了。   众人见状,都笑起来。   偏媛媛十分严肃,声音里都带了哭腔,急乎乎扯着张大爷道:“快点,快点说呀,不然老天爷就要走啦,听不见就不灵啦!”   她不要张爷爷死!   在孩子的心中,神明确确实实存在的,这双黑葡萄似的眼睛里明晃晃流露出担忧,以及对死亡的恐惧。   让一个几岁的娃娃接二连三目睹死亡,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啊。   张大爷的眼圈微微泛红,粗糙的大手摩挲着她的脑袋,眼中的慈爱几乎要化为实质流淌出来。   他笑了下,果然一板一眼照着媛媛说的做了。   “老汉是胡说的,求老天保佑我长命百岁。”   至少,要活着看媛媛出嫁呀。   一直没做声的白星忽然道:“若你真心不愿连累她们,就该好生活着。”   若是残废了,或是早死了,自然是要拖累的。   看着眼前老中青三个人,她忽然觉得十分熟悉,不由想起了康三爷和桃花祖孙。   这些人就像被打碎的地图,孤零零的,平时瞧着好似全无关联,但暗处却有不可思议的无形牵绊……   说来也怪,本是来自不同地图的碎片,拼凑起来竟也很完整呢。   张大爷没做声,浑浊的老眼中却隐约带了水光。   他背过身去,装着咳嗽的样子,飞快地抹了抹眼角。   良久,传出一声低低的“哎!”   罢了罢了,好死不如赖活着,他且挣命吧!   老天爷啊,求您啦,老头子我啊,还想活。 第30章 牛肉汤和牛肉球 她现在也觉得这样真好……   “我离家出走了!”   王家酒楼的少东家坐在板凳上, 双手环抱,一脸严肃的对灶台边忙活的两人说。   只是他的胳膊本来就短,穿得又厚, 导致抱胸的动作非常艰难, 看上去有点滑稽。   没有回应。   他整理着背后几乎跟自己一样大的包袱,坚定道:“我这次是真的生气啦!”   肉嘟嘟的脸上就差贴一张字条:你们快来问我为什么呀?   没人搭理。   冬冬吞了下口水, 有点急了,于是更大声地说道:“除非爹和娘向我道歉, 不然绝对不回去!”   努力板起来的肉包子脸显示出坚定的决心。   没人在听。   一鼓作气, 再而衰, 三而竭, 接连三次失败让冬冬一阵沮丧,气势瞬间垮掉, 当下忍不住好奇心从板凳上爬下来,背着大包袱凑上前,踮着脚尖扒着锅台问道:“哥哥姐姐, 你们在做什么呀?”   小孩子的注意力转移得就是这样快。   那个包袱里也不知究竟装了什么,简直大得惊人, 看上去好像一座压在他弱小身板上的大山, 走起来一甩一甩的:冬冬自己都经常被它带歪。   他往灶台上一趴, 包袱略慢一步, 也跟着噗地砸过来。   “哎呀!”少东家踉跄一步。   孟阳眼睁睁看着他被夹在包袱和灶台之间, 有那么一瞬间都消失了, 宛如活生生的肉夹馍。   他的面皮抽搐几下, 实在没忍住,低着头吭哧吭哧笑起来。   今天一大早,当冬冬以这幅形象敲开门时, 直接将他吓了一大跳:   居高临下的孟阳第一眼根本没瞧见埋在包袱底下的冬冬,冷不丁还以为包袱成精了呀!   “咳,”他脸上尤带着尚未褪去的笑意,把冬冬往后拉了拉,语气温柔中又透着警告,“当心火。”   这包袱忒大了些,一不小心就会蹭到灶膛口,万一点着了可了不得。   小孩子们是不会知道“水火无情”四个字怎么写的。   白星高高扬起眉头,指了指地上,“漏了。”   啧,这矮冬瓜。   冬冬一愣,这才发现包袱系口处没弄紧,正不断往外掉的东西铺满了从板凳到灶台间的一小段路。   他又捂着脑袋哎呀一声,忙蹲下捡。   然而随着他身体前倾、俯低的动作,包袱也跟着猛地向前压,把他带倒的同时,里面仅存的物品又顺着那个撒开的口子,哗啦啦掉了一地。   白星:“……”   孟阳:“……”   冬冬哎呀哎呀的叫着在地上乱爬,捡了这个掉那个,捡了那个又掉这个,两只小手抓得满满当当,可地上的东西却越来越多。   他整个人都傻了,也气坏啦!   皮袄、布老虎枕头、两颗煮鸡蛋、一把做工精致的木头剑……甚至还有一个金镯子!   边缘若隐若现的,是一床绣花小被子吧?   白星看得眼皮子直跳,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她眉梢一挑,脚尖一勾,将刚从包袱里掉出来的东西自半空踢起,右手一探一抓:   一只成色并不大好的青玉烟杆……   还是用过的,上面还有厚厚的烟油子呢!   噫~白星很嫌弃的撇了撇嘴,调转烟斗往冬冬头上轻轻敲了一下,“你在搬家吗?”   正跟大包袱生闷气的冬冬捂着脑袋,大声道:“才不是,爹骂我!娘也变心了,都不帮我!我要报复他们!”   所以就把他们最喜欢的烟杆和首饰偷走了。   孟阳蹲下去,陪他一起捡,耐心问道:“那他为什么骂你呀?”   若是没理,纵使父亲也要辩一辩的,不过考虑到冬冬数不胜数的前科,他总觉得错不在王掌柜身上。   “他说要给我请夫子,”冬冬哼哼两声,肉嘟嘟的脸颊慢慢鼓起,噘着嘴道,“可我不喜欢……我说明明说好的我是爹,哪里有爹读书的道理?”   大人真是不讲理,分明是爹当初自己说的,可现在他重新讲出来,爹就勃然大怒,拎着鸡毛掸子打人!   哼,不讲理,大人真是可恶!   白星:“……”   嗯,是欠打。   孟阳一阵头疼,忽然觉得有这么个古灵精怪防不胜防的儿子,王掌柜夫妇也怪不容易的。   “冬冬,”他用干净的手巾将地上值钱的首饰之类仔细捡起来包好,温柔却严肃的道,“这不是可以闹着玩的,赶紧放回去。”   光这一只金镯子就足有一两重,不算工钱换成银子也有十多两了,寻常百姓家都不见得有如此积蓄。   甚至这样的首饰,王太太自己都未必会有第二件。   若不小心弄丢,只怕要急坏了。   “你不声不响跑出来,爹娘该担心啦,”孟阳认真道,“来,我送你回去,以后不可以这个样子啦。”   一觉醒来发现儿子没了,王掌柜夫妇该有多么害怕呀。   “不要!”冬冬疯狂摇头,索性甩开包袱,转身一把抱住白星的大腿,可怜巴巴道,“师父!你带我去闯江湖吧!”   他一定能成为大侠!   他要当大侠!   “你为什么要当大侠?”白星忽然问。   冬冬眨了眨眼,不假思索道:“因为很威风!”   他听话本上说的,大侠可厉害啦。   “不威风,”白星面无表情道,“做大侠要风餐露宿,几天吃不到热饭,在荒野中睡觉。”   冬冬瑟缩了下,怯生生问道:“有虫子?”   他好怕虫子的。   “还有野兽,”白星冷笑道,毫不避讳的向他揭露江湖的一角,“吃人的野兽。它们尖锐的牙齿和锋利的爪子很可怕,能轻而易举撕开皮肉……”   野兽已经这样可怕了,但更可怕的,还有人啊。   冬冬急促的呀了声,双手捂住耳朵,红润的脸蛋都有些泛白了。   但过了会儿,他还是用力鼓着脸颊道:“我不怕!”   然而好奇怪呀,漂亮姐姐没有像他预料的那样夸赞他胆子大,而是换了一种眼神,一种让他浑身不自在的神色。   冬冬缩了缩脖子,突然有点紧张,莫名的紧张,“姐姐?”   他甚至都不敢再叫师父。   白星只是觉得自己有点滑稽,竟然跟个小娃娃说真话。   说了也白说。   他是胆子大吗?不,只是无知,贫瘠的阅历让他的小脑瓜空空荡荡,甚至连想象都不能。   现在的他就像所有未曾亲身经历过江湖的人一样,莽撞而天真,可以轻而易举的许诺,仿佛上刀山下火海也不过吃饭睡觉那么简单。   但并不是,如果是那样的话,义父就不会死,康三爷不会没了一条腿,桃花也就不会成为孤儿。   江湖,真的会吃人。   冬冬无措地捏着手,下意识转过脸去向孟阳求助。   “哥哥?”   后者摸了摸他圆溜溜的脑瓜,“乖,家去吧。”   能平安富足一生,难道不好么?这是世间多少可怜人求而不得的事情呀。   白星垂着眼睛瞅了冬冬一会儿,忽然往大门口的方向瞧了眼,然后伸出手去,直接提着他的裤腰带就往外走。   那轻松的样子看得孟阳好一阵羡慕:力气大真好呀。   “姐姐师父,师父!”姐姐是要把自己扔了吗?冬冬瞬间顾不上紧张,嗷嗷叫着,胳膊腿儿乱扑腾,荡秋千似的晃。   孟阳看得胆战心惊,小跑着跟在后面,两条胳膊用力伸直了,虚虚接在冬冬下方,生怕他一个不小心就掉下来,“当心当心……”   随着冬冬的挣扎,他的小肚子里又传来大唱空城计的声音,“姐姐~”   他软乎乎的叫着,可怜巴巴的。   我还没吃早饭呐。   白星扬了扬眉毛,“饿了?”   冬冬拼命点头,砸吧着嘴,满面渴望,“还有热乎乎香喷喷的小笼包吗?”   白星也砸吧着嘴,几乎是带点儿炫耀的道:“我们吃过啦,吃的牛肉饼,喝的牛肉汤!”   将不知能做什么的细碎牛肉边角料剁碎捏成肉球,然后在铁板上压扁,眼睁睁看着它渗出油脂,外面香香脆脆,里面却柔嫩如膏~   再配着书生腌制的酱黄瓜,咔嚓咔嚓,多么甜美的清晨。   嘿嘿。   冬冬:“……哇啊啊啊!”   姐姐好讨厌!   “赶紧走,”白星肆无忌惮地宣示着江湖人的冷酷无情,“不要打扰我们做点心!”   昨天下午她就把油酥弄出来了,淡黄色的一大块。孟阳得知后立刻泡了一盆红豆一盆绿豆,说今天做绿豆酥红豆酥吃。   中原的酥皮点心呀,她想了一整夜!   冬瓜敲门的时候,孟阳正煮豆子呢。   若没有这横插一杠,指不定这会儿点心都要出炉啦!   想打扰我吃点心?门都没有!   “点心?”冬冬一听,动作一僵,重新拼命仰起头,“师父,不留我吃点心吗?我会乖乖的。”   孟哥哥做的点心吗?呜呜,他也想吃。上次的小笼包就好好吃哦。   “不!”这一声简直残忍呀!   冬冬立刻不干了,“呜呜我要吃,师父……”   乱喊什么,谁是你师父?   白星啧了声,空着的左手往他腰眼上轻轻一按,小东西就哎呦一声瘫软了,像挂在她手上的风干腊肉。   怎么样,臭小子,知道江湖的凶险了吧?   “咚咚咚!阳仔?”   有人在敲门,是王掌柜的声音。   孟阳一怔,立刻就明白为什么白星突然要往外走了,忙答应着跑过去开门。   唉,习武之人的五感可真是了不起,他还什么都没察觉呢,白姑娘竟然就已经听见来人的脚步声了么?   来的不光有王掌柜,还有王太太,大冷天的,两口子都急得鼻尖冒汗,帽子边缘的头发湿漉漉的,正呼哧呼哧往空气中冒着白汽。   两人显然是一路小跑来的。   不待他们开口,孟阳就主动道:“冬冬在这里。”   夫妻俩肉眼可见地松了口气,仿佛一路上提着的精神都跟着散了。   后面的白星把手往前一伸,“给。”   她好像真的在送还一颗冬瓜。   王太太赶紧伸手去接,脸都臊得通红,“这可真是……”   太丢人了!   她来得匆忙,素来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都有些乱了,鬓角几缕发丝落下来,正随风摇摆,昭示着主人一路焦躁的内心。   王掌柜抹着汗,十分尴尬且无奈地道,“真是对不住,这孩子真是……”   就连自己这个当爹的也时常在反思,是不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以致于养出这么个小混球来。   天晓得今天一大早,他们两口子一看孩子没了,值钱的东西也不见了,还以为家里进了贼,顺便把孩子也拐走,当时吓得身体都凉了,几乎昏死过去。   银钱丢了还能再赚,可若孩子丢失……   两人皆已年过三旬,这么多年就只生养了冬冬一个,当真爱若珍宝。若孩子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夫妇活着还有什么趣儿呢?   好在王太太心细,扑在儿子床铺上掉泪时突然发现不对劲:   哪儿有贼人偷拨浪鼓和布老虎枕头的?   王掌柜一琢磨,也渐渐回过神来,然后就在窗户上发现了一双小脚印……   “这是他带来的东西,”孟阳回屋了一趟,取来重新系严实的大包袱,“如果路上没有遗失的话,应当都在里面了。”   应该是没有的吧?他隐约记得放冬冬进门时,习惯性地往那小家伙来的路上瞧了几眼,地面光溜溜的,并没有落什么东西的样子。   他又打开一个单独的手巾,笑笑,“这几样颇为贵重,还是不要放在一起的好。”   正是刚才的金镯子和一个金戒指,还有王掌柜的青玉烟杆。   金器柔软,很容易磕碰,一旦变形就不好戴了呀。   王掌柜夫妇越发窘迫,十分不好意思的接了。   孩子找到了,家当也失而复得,王掌柜先是狂喜,继而狂怒,抬起厚厚的手掌就要往冬冬屁/股上招呼。   见势不妙,冬冬立刻挣扎着从母亲怀中跳下来,拔腿就跑。   王掌柜怒极,甚至顾不上还在别人家,非要立刻出了这口恶气不可,跟在后面紧追不舍。   见他动了真火,孟阳担心盛怒之下把孩子打坏了,也跟在后面劝和,“哎呀哎呀,王掌柜,单纯打人是没有用的呀!孩子虽然小,可还是要跟他讲道理么……”   “讲道理?这小混蛋若是讲道理,老子的姓就倒着写!”王掌柜气急败坏道。   孟阳一愣,本能地想:可你的姓倒过来写,不还是个王吗?   三人边跑边喊,乱成一团,引得鸡鸭乱叫,对面王大爷也来瞧了眼,“呦,我还以为杀猪呐。”   原来是王掌柜打孩子呀,那就没事儿啦。   他只是瞧了眼就走,院子里闲着的转眼又重新剩下白星和王太太两个人。   白星忽然觉得有点紧张:她不知该说些什么。   王太太似乎看出她的别扭,主动开口道:“真是对不住,几次三番扰你们的清净。”   她的声音也像整个人一样,温温柔柔的,如春日里温暖的东风。   白星没做声。   她突然有点拘束,不停地摆弄头发,但那调皮的额发却好像非要同她作对,被拨回去后马上又噗的钻出来,在空气中弹跳着、叫嚣着:   还有什么花样,全都使出来吧!   真是嚣张坏啦!   王太太抿嘴儿一乐,“介意我帮你梳梳头吗?”   梳头?白星愣了下,然后赶紧摇头。   不介意。   王太太四处瞧了瞧,拉着白星来到干枯的石榴树下放置的石桌边,又将冬冬偷带出来的小被子、皮袄铺上去。   她轻轻拍了拍,温柔道:“坐下吧。”   角落里还有厚厚的积雪呢,石凳冷的像冰块一样,不铺点东西坐下去可不成。   白星乖乖去坐下,然后就听王太太哎呦一声。   她立刻转过身去,这才发现自己背后的刀棍从对方面前扫过,吓得人家身体后仰,生怕再被磕到。   “对不起。”白星看着王太太下巴上红红的一块,抿了抿嘴,小声道。   “只是轻轻擦了一下,没关系的,”然而被打到的王太太却反过来安慰这个局促不安的小姑娘,“这是什么呀?”   “刀。”白星乖乖答道。   她反手摘下刀,搂在怀中,一动不动。   “这样呀,”王太太很认真的点了点头,一副受教的模样。   她是真的有在听别人讲话呢。   白星忽然有些莫名的开心和雀跃,胸腔里一种暖和的情绪不断鼓胀。   她的眼底泛起一点细碎的欢喜,抱着刀乖乖坐好,腰杆挺得直直的。   有人要替自己梳头呀!   王太太刚摘下白星脑袋上扣的帽子,里面就嗖的涌出来一大团乱糟糟的头发,长长的卷卷的,像张牙舞爪的小兽。   她突然轻笑出声,“你的头发长得真好,又黑又密,水灵灵的。”   这是好事吗?白星不知道。但既然人家这样说了,应该是的吧。   于是她又有点高兴,落在地上的脚尖也忍不住一点一点的。   初升的阳光温柔洒落,晒得人暖洋洋的。   多好呀!   这么一大把黑亮的卷毛,都被粗暴地扎在一条皮圈里,似乎是某种动物的筋。   王太太小心地拆下,还是不可避免地拽下来几根头发。   “瞧你,对自己的头发这样不爱惜,痛不痛呀?”   虽然是在问白星,但王太太自己却皱巴着脸,秀气的眉头拧起来,仿佛疼的是自己。   白星赶紧摇头,见她在打量那根皮圈,马上主动道:“是鹿筋。”   她偷偷吸气,有淡淡的香香的味道。   这就是娘的味道吗?   她不清楚,只是觉得真好闻呀。   “自己做的?”王太太诧异道。   白星点头,小声嗯。   “这可真了不起!”王太太满脸赞许,又问,“也是自己打的么?”   白星用力点头,满头卷毛也跟着激动的抖啊抖,像阳光下的深黑色海水,闪闪发亮。   “呀,你可真厉害。”王太太的眼睛亮晶晶的,脸上流露出真实的惊叹。   白星的心脏砰砰直跳,一种名为骄傲的情绪渐渐滋生,迅速蔓延。   “虎皮,”她有点不知该说什么,舌头微微打结,急忙忙道,“您要看看我的虎皮吗?真的很漂亮的。”   此时的她不再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刀客白鹞子,只是一个孩子,一个渴望得到长辈夸奖和肯定的孩子。   “还有虎皮?”王太太越发惊讶了。   见白星飞快点头,她的眼神却突然变得柔软起来,里面沁着某种奇异的光。   她忽然伸手摸了摸小姑娘毛茸茸的脑袋,心疼道:“很辛苦吧?”   还是个孩子呢。   这孩子的眼神清澈又通透,有点冰晶似的冷傲,似乎对什么都不在乎。   可这样的人啊,往往心里软的一塌糊涂。就像蛤蜊,一旦打开了就是软肉,一抓一个准儿。   眼眶胀胀的,鼻梁发酸,白星有些无措的想着,好奇怪呀。   分明习惯了的,这有什么呢?都是为了活着呀!可就是这么几个简单的字,却像一把神奇的钥匙,把她这些年单打独斗的委屈都释放出来。   辛苦吗?恍然,好像是……有一点的吧。   她迷迷糊糊的想着,觉得这个女人身上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令她无法抗拒:温柔。   是温柔呀。   如春风,似细雨,没有一点儿尖锐的侵略性,像一颗柔软的圆球,轻笑着走来。你觉得不需要抗拒,也无从抗拒,可等回过神来,却愕然发现已然深入。   仔细想来,类似的特质并非单一。   自己的邻居,镇长爷爷奶奶,张大爷……甚至就连仅有两面之缘的卖牛肉的大叔和当初招呼自己吃羊肉面的面馆伙计,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些类似的温柔。这种温柔不分对象,慷慨地敞开怀抱,第一时间接纳了自己这个外来客。   白星的头发实在乱得厉害,王太太先用手指帮她大略顺开,这才从头上取下发梳,一下又一下,轻轻地梳理。   时下女子流行梳高髻,好看,但也很容易乱,所以大家都习惯在发间插一把梳子,方便随时随地打理。   圆润的梳齿轻轻划过头皮,柔柔的,很舒服。   白星甚至忍不住眯起眼睛,微微扬起脸,犹如一只沐浴着阳光的小猫咪。   王太太觉得这可能是个很讨厌麻烦的小姑娘,所以也没有给她梳什么繁复的发髻,而是松松垮垮地编了一条四股麻花辫。   她的头发太多了,寻常的三股根本抓不过来。   麻花辫从高高的颅顶开始向下蔓延,一直顺到后脑勺,然后又吃掉颈边碎发,一直顺到胸前。   王太太满意地打量几下,又拢了拢其余的碎毛毛,变戏法似的从怀中掏出一面小镜子递给白星,“来瞧瞧呀,喜不喜欢?”   白星别别扭扭的接了,果然在镜子里左照右照。   她都记不清自己上回照镜子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呀,白姑娘,”孟阳不知什么时候走过来,有点惊讶的看着,“你这样真好看呀。”   “是吗?”白星觉得有那么一丢丢不自在,但心头却克制不住的一点小欢喜。   她又对着镜子瞧了瞧,美滋滋的,嘴角忍不住往上翘。   她现在也觉得这样真好看。   嘻嘻。 第31章 酥皮点心,南瓜饼和山楂酱 真是不错……   送走了王掌柜一家之后, 被一再推迟的做酥皮点心的活儿终于再次启动。   此时的白星很高兴,连头发丝儿都透着欢喜。   心中的喜悦透过面庞释放出来,叫她的脸隐隐放着光;她的脚步轻快, 像全身没了重量, 只要一阵风,就可以飞起来啦。   她几乎每走两步都要伸手去摸摸自己的头发, 抿着的嘴角一直高高翘着。   真好看呀,她美滋滋的想着。   正在揉酥皮的孟阳看了, 也跟着乐呵。   真好看呀, 他也美滋滋的想着。   做酥油很费牛奶, 上回白星带回来的两大皮囊牛奶几乎都留出来做了酥油, 可最终也只得到了那么一小块,这就显得尤为珍贵。   一丁点都不能浪费呀, 孟阳心想。   他用心计算,小心切割,最终得到十六只小圆饼, 红豆馅八只,绿豆馅八只, 谁也不吃亏。   只是大约当初泡豆子的时候红豆就多放了些, 此时包完酥皮点心, 竟还剩了一点红豆馅。   做酥皮点心的馅料不必煮得特别细, 里面还夹杂着零星豆皮和大颗一些的豆子, 这样吃起来口感会更加新奇丰富。而现在啊, 那点带着豆皮和豆粒的红豆馅就可怜巴巴的缩在盆底, 瞧着孤零零的。   怎么能剩下呢?白星觉得不行。   她舔了舔嘴唇,才要说“我来解决它”,却见孟阳忽然一拍巴掌, 开心道:“正好还有一大块南瓜,不如来做南瓜饼呀!”   之前王大娘送的南瓜太过巨大,刚好最近也没有它的用武之地,以至于这么多天过去,也才堪堪消耗了不到三分之一。   在寒冷干燥的环境下,南瓜可以保存很久,即便水分流失,也丝毫不影响它软糯的口感,用来做点心最好了。   白星:“……好叭。”   就是那个黄黄的甜甜的大南瓜吗?既然煮粥好吃,做点心应该也蛮好吃的吧?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孟阳先把酥皮点心放去烘烤,然后才去处理南瓜。   家中没有专门的烤炉,但当初砌灶台时就考虑到了这一点,内部空腔极大且平整。   此时将里面的柴火都拨到两侧去,用湿布擦干净中间的空地,刚好可以将点心放进去。   里面的红豆沙和绿豆沙都是煮熟了的,所以实际上要烘烤的也只是表皮而已,并不需要太久。   他将一个个还很柔软的厚圆饼放进去,关闭灶台口的小门,这便起身去处理南瓜。   白星像往常一样蹲坐在灶边目送他远去,眼睛却很快不受控制地转移到小瓷盆上。   装有剩余红豆沙的小瓷盆!   小瓷盆丑丑的,就在那里安安静静的躺着,和此时却仿佛发散出无声诱惑。   我好香呀,我好甜呀,要来尝尝看吗?   白星本能地咽了下口水,心想,我就吃一小口,一小口而已,应该看不出来吧?   但脑海中的另一个声音却跳出来阻拦:   不可以吃呀,白星!这个要留着做炸南瓜饼的!   第一道声音又出来反驳:   可是,书生也没说不让吃呀!   白星右手握拳,用力敲了下左掌心,豁然开朗:   是呀,他只说做南瓜饼,但并没有不许我吃啊!   想到这里,白星就觉得什么都妥了。   她拿了一只小勺子,左手刚要去掀盖子,外面却突然传来孟阳的声音:   “不可以提前吃哦,白姑娘!”   白星嗖地缩回手,眼睛瞪得大大的。   他怎么知道?!   她赶紧丢开勺子,重新在小板凳上正襟危坐,若无其事道:   “我才没有想要吃!”   孟阳在那头长长地哦了声。   也不知为什么,分明对方什么都没说,可白星还是觉得他知道了。   为什么呀?   她很有点苦恼且好奇地想着,他怎么会知道呢?   偷吃红豆馅的计划被提前发现,白星只好忍痛打消了这个念头,老老实实的等着。   孟阳很快拿着洗净刮皮的南瓜肉回来,走到她面前时,一伸手,露出掌心一小堆白色的南瓜子。   “要吃瓜子吗?”他笑眯眯的问。   白星点头,为什么不要呢?   南瓜子的皮很薄,而且紧紧贴在肉上,其实并不太好剥。   但白星觉得自己好像很擅长这个的样子!   前两颗她都剥的稀碎,只能从一块一块的瓜子壳上往下啃,但等到了第三颗,她就已经找到了诀窍,开始能够剥出完整的瓜子仁了。   南瓜子长得实在美丽,仿佛一颗白色的大水滴,脑袋尖尖,屁. 股圆圆。   它里面的仁带着一层膜,绿褐色的膜,可以吃。   瓜子仁很嫩,也很肥厚,吃起来香喷喷的,白星很喜欢。   她一边吃一边再次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好多东西其实以前她都见过,但都从未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吃法?   读书可真是了不起呀!   灶膛那开始有奶香味儿飘散出来,这是酥皮点心耐不住热的结果。   两人整齐地吸了口香气。   孟阳几乎可以想象点心们在暖融融的环境下舒展肢体,一点点变得蓬松起来的模样。   多么美妙呀。   他一边想着,一边搬出单独的小火炉,先把切成大块的南瓜肉蒸熟,然后加一点面粉揉成团,将剩下的红豆馅均匀包裹起来。   在一只深口小铜锅里倒油,烧到六成热之后放入南瓜饼,给原本就很美丽的饼皮再增添几分颜色。   圆溜溜的面饼在两人的注视下翩翩起舞,发出细微的滋滋的响声。   原本淡黄的颜色一点点加深,干瘪的身材也开始膨胀。   白星立刻很有经验的说:“鼓起来就代表好了!”   孟阳马上给予肯定,“是呀,白姑娘记得可真清楚呀。”   白星非常矜持地哼哼两声,又伸手去摸自己心得到的发辫。   这点又算得了什么呢?她记得的事情可还多着呐!   炸好的南瓜饼外酥里嫩,南瓜本来的香气和红豆味简直是绝配,非但不会相互冲突,反而相得益彰,叫人忍不住一吃再吃。   白星原本以为南瓜红豆饼就够好吃的了,可当她把热乎乎的酥皮豆饼放入口中,轻轻咬下去时,顿时又止不住的心神巨震!   这是什么好东西?!   她忽然明白为什么要叫酥皮了,因为表皮真的是酥脆万分,就连拿的力气稍微大了一些,那无数层薄如蝉翼的表皮就会碎裂。   她不得不双手出动:一手轻轻托着点心,另一只手则在下面张开,以防止宝贵的酥皮偷偷溜走。   不光馅料,浸润着浓浓奶香味的酥皮,也真的是人间绝美!牛奶的味道!   她一口气吃了四只。   酸杏酱得到邻居的好评之后,孟阳前两天就取了一部分山楂熬制果酱,此时早已被低温凝成冻状,轻轻一碰就颤巍巍的抖动起来。   “白姑娘,要尝一点吗?”   白星飞快的点头,按照他的指示,用筷子尖儿挑了一点,放入口中。   唔~好酸哝!   口腔中瞬间充满了丰富的津液,令人精神为之一振。   但是这感觉并不坏。   白星打了个哆嗦,忍不住又挑了几下来吃,然后就被制止了。   “哎,这个不可以空口吃太多,会倒牙胃酸呢。”孟阳道。   他用小勺子从里面挖了几下,放入热水中轻轻搅动几下。   暗红色莹亮的膏体迅速融化,将一整杯热水都染成淡红色的同时,也释放出丝丝缕缕的果肉。   空气中迅速弥漫开酸甜的香气,适时冲淡了一点奶香油香过重带来的粘腻,令人大为舒爽。   不同于酸杏酱带有白酒香气的回味悠长,山楂汁水更清新更直接,像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就这么大大方方的袒露在你面前。   真是不错。 第32章 果酱奶香饽饽、红糖糍粑 这是哪里来的……   在北方, 寒冷干燥的冬日本身就是最好的保鲜手段,所以人们经常会一次性做许多主食,随吃随取, 非常方便。   上次蒸的奶香饽饽还剩下几只, 孟阳一早就把它们装在干净的棉布口袋中,高高地吊在房梁上, 口袋和绳子连接的末端还穿着一个竹片编制的小斗笠一样的罩子。这么一来,就连最刁钻最讨厌的老鼠都无法逾越, 只能眼巴巴看着了。   果酱只能空口或者泡水吃吗?孟阳可以以实际行动告诉别人, 并不是。   他取下来四只奶香饽饽, 放在小笼屉里热了会儿。不多时, 原本坚硬如磐石的饽饽就在水蒸气的温柔抚摸下,重新变得蓬松柔软有弹性。   笼屉刚一打开, 积攒多时的白色水汽便汹涌而出,在火炉上方形成一大团蘑菇一样的白云。   然后白云渐渐散去,终于显露出下方隐藏的真相:四只圆滚滚的白色小馒头正乖巧地趴在里面呢。   轻轻用手指一按, 光滑的表皮就会凹陷下去,而当手指一拿开, 它又会倔强地顶回来。   怎么样, 奈何不了我吧?散发着牛奶香味的饽饽得意洋洋道。   把它们从中间平着剖开两层, 在夹层中均匀地涂抹上酸杏酱和山楂酱。带着浓浓牛奶味的热气不断侵蚀着果酱冻, 使它们重新变得柔软而富有水光, 原本被严寒封锁的酸甜味也随之苏醒。   水果香, 牛奶香, 面粉香,三股截然不同的香气互不相让,在嘴巴里你追我赶, 闹了一场之后,却又决定和解,于是轰然结合出一股浓烈的全新的美味。   白星贫瘠的文学修养和匮乏的语言已经完全不足以应付眼前的场面,她陶醉在全新的美味搭配之中,却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可以形容的词语。   怎么还能这么吃呢?   怎么就还能这么好吃呢?   有人替我温柔梳头,有人帮我精心烹饪……我怎么这样幸福呀?   幸福来的太多太快,让白星甚至忍不住生出一点惶恐:我真的可以这么幸福吗?   但一切却又清清楚楚摆在眼前,让她知道不是梦。   吃掉两个夹着果酱的奶香饽饽之后,白星终于忍不住发出源自灵魂的疑问:“你怎么会做这么多好吃的东西啊?”   这双手是被神仙摸过吗?   孟阳的眼帘飞快垂下,黑压压的睫毛暂时挡去眼中神色。   片刻后,他抓了抓头发,抬头笑道:“这个嘛,可能是因为我爱吃吧!”   但这话是虚假的。   世上绝大部分事都需要经历,有那经历才能够想象,一个人若没有见识过外面的世界,头脑空空,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出什么来的。   就如同一座空中楼阁,纵使想的再如何绚烂多彩,可若连稳固的根基都打不成,何谈建造?   孟阳会有今时今日的手艺,一多半源自于童年记忆中的味道和画面,另一半则来源于博览群书时获取的信息。   他有阅历,也有见识,自然能够举一反三,做什么都信手拈来。   ≈≈≈≈≈≈≈≈   今夜悬挂在天空上的仍然是一轮月牙,但是星星格外多格外亮,像被老天随意抛洒在黑色幕布上的珍珠。   白星再一次翻上房顶,点燃小狮子灯笼,久违地仰望天空。   义父说人死之后会回到天上去,每当想他的时候,只要抬头看天就好了,所以白星想要给他看看自己的新辫子,她很喜欢呐。   桃花镇的深夜静逸无声,唯有无数璀璨的星子交相辉映,静悄悄地释放着属于自己的美丽。   有没有人看,又有什么要紧呢?我依然美丽啊!   听说它们来自浩渺无垠的宇宙,穿越千年万年,最终来到这一寸土地。   义父觉得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比星星更璀璨更永恒,所以他给捡来的女婴取名为白星,希望她可以像天空中的星星一样,远离尘世的悲痛哀伤,永远闪闪发亮。   有人说星星像珍珠,可白星没有见过珍珠,听义父说是一种圆溜溜的珠子,产自海边或是大湖之中,深山密林之内是很难见到的。   最叫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那珍珠原本是某种贝壳不小心吞进去的一粒沙子,夹在软肉里很痛很痛。   然后贝壳会因为疼痛而哭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它们的血和眼泪包裹着沙砾,一层又一层……最终那些曾经毫不起眼的沙子,就变成了圆润美丽的珍珠,身价倍增。   当时白星觉得很奇怪,卡在软肉里多么痛呀,它们不会吐出来吗?   义父也被问住了,摸着她脑袋想了会儿才说,大概是不会的吧。   她从未见过珍珠,也想象不出来一颗圆溜溜的小珠子,能好看到哪里去?更想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东西会那样贵?   分明辛苦的是贝壳呀!   她替那些贝壳难过。   料峭的北风呜咽着卷过房顶,将小狮子吹的疯狂摆动起来,冷不丁一瞧,还以为活过来了呢。   白星爱怜的摸了摸它的小脑袋,反手抽出背上的布包抖开。   她开始擦刀。   刀锋很窄,雪亮,像月光下的一泓冰水,透着冷冽的寒气。   这把刀已经许久没见过人血了,作为一名刀客,听上去似乎有些悲哀,但白星却觉得很好。   不管是她杀别人还是别人杀她,只要见血,必定会有人死去。   而死亡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   寒风的力度更大了些,她将短棍和短刀连接在一起,另一只手提着小狮子,一个鹞子翻身跃下房顶。   她把小狮子挂在一旁枯萎的柿子树上,然后乘着如水月色开始练刀。   虽然是姑娘家女儿身,但白星的刀法却走阳刚威猛的路子,大开大合,配合着她先天优势带来的诡异身法,当真令人难以抵挡。   刀势渐猛,初始还能看见刀的痕迹,后来就渐渐变成一团银光。   那刀锋刺破空气发出呜呜咽咽的响声,一时间叫人不能分辨究竟是这刀风更冷,还是北风更烈?   小狮子也被这刀锋带起的气流刮得疯狂摇摆,灯火闪烁,在墙壁上映出灯笼壁上的祥云图案,恰似一只雄狮在云间奔跑,好不威猛。   ≈≈≈≈≈≈≈≈≈   再过五天就是冬至,孟阳开始把更多的时间花在制作灯笼上,以准备这笔大买卖。   冬至过后很快就是除夕,除夕过后马上又是元旦,元旦又连着上元节……在这一连串节日的催促下,人们是很愿意多花点银子采买几只漂亮精致的灯笼增添年味的。   若是顺利的话,接下来卖灯笼挣的银子可能比他一年到头写话本还要多得多呢!   等攒够20两银子,他一定要暂时离开桃花镇,出门看看!   那些未知的世界是多么辽阔,多么令人心驰神往呀,光看着前人们在话本游记中的描绘,就足够令人陶醉了。   他想要攀缘高山,想要畅游大海,想去看令白姑娘又爱又恨的江湖……   只是这么想着,他就浑身充满了干劲。   白星对一切陌生的事物都有着浓烈的好奇心,在围观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开始毛遂自荐,要求打下手。   孟阳也没有客套,琢磨了一下,大胆把劈竹片和打磨这些零碎的活儿交给她:她玩起刀子来简直熟练得吓人!   好像指间拿着的并不是什么锋利的刀片,而是本来就长在身上的另一节手指一样,灵活精准的不可思议。   普通的四角灯笼满大街都是,既不打眼,又不容易卖上高价,孟阳便只做精致些的十二生肖。又因明年是猪年,剪窗花小猪仔灯笼做了二十只,其余十一种生肖的都只有十只。   只要固定下来款式,哪怕数量多一些也很省事。他把各个细节的尺寸都确定下来,然后取相应数量的纸张摞在一起整体裁剪,搭建框架所需要的竹片也是大同小异,剩下的就只需要组装和单独彩绘了。   正所谓熟能生巧,做一百只同样的灯笼,远比做五十只不一样的灯笼更省时,更快捷。   白星听他要做这么多盏灯,难免有些不解,“那庙会的地点在距此十多里处,这一百多盏灯笼,你要怎么带过去呢?”   就算能带过去,又怎么摆呢?足足一百三十只,都够挂满一条街了!   孟阳得意一笑,当即取过一只已经做好的小猪仔灯笼,将底部交叉固定的两支长竹签取下,然后双手轻轻一捏,原本圆滚滚的小猪灯笼竟瞬间变成了一副扁平的纸片!   嘿嘿,没想到吧?   里面有机关!   因为过度惊讶,白星直接站了起来。   何等的巧夺天工呀。   她忍不住拿过那只小猪仔来反复的看,发现它的所有关节都像小狮子一样,可以摇摆,唯独小猪肚皮底部有两根相互撑着的长竹棍,既是烛托,又是固定整体大骨架的支柱。   只要拔掉这两根,原本很占地方的灯笼,立刻就会变成几张堆叠在一起的竹框纸片,轻轻松松就能拿走。   白星反复拆装几回,赞叹不已,啧啧称奇。   “如此一来,不要说一百三十只灯笼,就是再多些也无妨呀。”孟阳轻松道,“到时我只需要立一根木杆,单挂十二只灯笼供人观看,谁若想要什么样的,直接从包裹里取新的就好。”   他已经提前问过了,因为王大娘家里新添了小孙女,大家都不舍得撇下她出去逛街,所以并不会参加庙会,自己正好可以再借她家的小毛驴和驴车用。   白星恍然大悟,不由肃然起敬,“这也是书里说的?”   孟阳点头,“算是吧。”   书里可不讲怎么扎灯笼,不过这种事看多了,琢磨透了也就会了。   一通百通嘛!   他取过十张纸铺好,才要下剪刀裁剪时,却忍不住往白星头上瞧了几眼,“白姑娘,你的手艺真好呀,这头发编的跟王太太的手艺几乎一模一样。”   白星忽然沉默。   孟阳好像隐约意识到了什么。   他想到一种可能,试探着问道:“呃,你该不会昨天晚上就这么绑着辫子睡的吧?”   白星点了点头。   编辫子真的好难啊,她今天想了一上午,都没想明白到底应该怎么弄。一旦拆开的话,又要回归原貌了。   孟阳真诚地发问:“不硌得慌吗?”   白星犹豫了下,还是认真点头,用大拇指和食指比出很小很小一条缝隙,“有那么一点点。”   然后她又马上补充道:“不过只要趴着就没事了。”   捕猎本来就不是什么轻快的活计,许多时候为了等待出手的最佳时机,猎人需要在大树上、雪窝里、草丛中等各种各样危险或难以忍受的地方长时间等候,无声忍受蛇鼠虫蚁的滋扰。   只不过是趴着睡觉而已,算得了什么呢?   孟阳:“……”   他眨巴着眼睛,有点不太确定的问:“可是编辫子这种事不是很简单的吗?看一看应该就会了吧?”   何苦要如此为难自己呀?   白星:“……”   她虽然没有开口,但整个人都在散发着一种混杂着哀怨和嫉妒的情绪。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孟阳忙捂住嘴巴。   过了会儿,他又将功补过的说:“没关系的呀,你不会我可以教你啊,真的很简单的。”   白星幽幽瞅了他一眼,勉强同意了。   毕竟趴着睡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总要洗头的呀。   有人帮忙之后,速度明显提升。最近孟阳几乎每天都要花将近一个时辰在这上头,可今天才过了大约一半,就已经赶上了昨天的进度,真是可喜可贺。   他素来就是个见好就收的人,于是当即叫停,拉着白星像往常一样来到院子里,搬了个小板凳,在屋檐底下排排坐着晒太阳。   松弛有度,松弛有度嘛。   今儿是个难得的大晴天,瓦蓝的天空一碧如洗,只有偶尔几朵棉絮似的白云,懒懒散散飘过来,明艳的色彩叫人感动得想要流泪。   每次像这样看着天空时,白星总会本能的放空头脑,但也不知孟阳想了些什么,突然低声嘀咕了几句。   耳力如白星这般过人,都听不清他到底在说什么,只是将疑惑的目光投过去。   很快,孟阳就自己帮忙答疑解惑了:   他脸上突然涌现出一种兴奋和期待的神采,直接从凳子上蹦了起来,兴致勃勃地提议,“白姑娘,我们来捣糍粑吃吧!”   白星茫然:“……什么八?”   不过到底是什么八还是什么九的,根本就不重要,只要好吃不就行了吗?   其实孟阳本身并不多么热衷于糯米类食物,可是刚才突然看到天上的那片白云蓬蓬松松,朦朦胧胧,极其像自己记忆中某一次煎糍粑的形状……   哎呦,想吃呀。   难得做一次,那就多做些,送给街坊四邻尝尝鲜。   孟阳看了看米缸,发现里面只有寥寥几粒糯米,已经能够看到黑色的缸底了,于是两人又立刻抓了钱袋子,往镇上的粮店跑去。   结果出门一拐弯,正好碰见吴寡妇从那里买了黄豆回来,对方老远就冲他们打招呼:“哟,急急忙忙的,这是要去哪呀?”   白星和孟阳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矛盾。   他们两个现在是真的很急啊!急着去买糯米捣糍粑,但是长辈打招呼不回应,似乎又有点太过失礼。   两人并不敢停下脚步,原地踏步的向她大声回答道:“您好,我们要去买东西。”   好像只要维持着奔跑的样子,时间就不会被浪费掉一样。   吴寡妇不是那么不识趣的人,看着他们这火急火燎的样子,当即摆摆手,干脆道:“罢了罢了,瞧这尾巴着火的样儿,不留你们说话了,我也家去做豆腐了。”   这俩孩子还真有意思,原本觉着小书呆子孤孤单单,言行也有些不大合群的样子,谁知如今多了个更不合群的白姑娘,俩人凑一块,倒是意外合拍呢。   嗨,这就是缘分吧。   不过说到缘分,吴寡妇难免又想起来那个死瘸子。   哼。   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衣领,想着那件正在做着的红袄子:你说到底是要高领还是低领?   论好看俏皮,那肯定是低领,可以显示出她的脖子来嘛……   但是,也是真的冷!   吴寡妇犹豫半天,最终狠狠心一跺脚,低领!   管他什么冷不冷的,好看最要紧,回头正好自己冻坏了,难不成那死鬼还会眼睁睁看着吗?说不定还会赶紧邀请自己进屋呢!   只是想到这里,吴寡妇脸上就热辣辣的,一颗春心砰砰乱跳起来……   走走走,赶紧家去做袄子去,她的脚步瞬间变得跟白星他们一样急促。   再说白星和孟阳一路冲进粮店里,一口气要了十斤糯米。   粮食本来就压称,其实十斤也没有太多,往相熟的人那里挨着分一圈下来,自己也剩不下多少了。   糯米的质地十分紧实,需要先在温水甚至热水里泡一晚上,第二天一早上锅蒸熟。于是两人回到家之后,立刻就把那十斤糯米淘洗干净,然后用一个巨大的木盆泡上了。   第二天一早,白星炸着头发就过来了。   去给她开门的孟阳直接被吓了一跳,这是哪里来的茅草怪?   白星抿着嘴,把那条用了好多年的鹿皮筋圈递过去,“编辫子。”   该是他兑现诺言的时候到了。   是书生昨天说编辫子很简单的,所以自己昨天晚上犹豫再三,还是忍痛把辫子拆开打散洗了头,舒舒服服睡了一觉。   今天早上其实她本来想自力更生的,然而不管怎么梳,头发还是炸得厉害,根本没办法像王太太那样驯服……她的手上是不是有什么法术呀?   孟阳缓了缓神,又为自己刚才的失态感到羞愧,忙把人让进来,又搬了一条小板凳摆在阳光最好的位置。   “坐吧。”   白星乖乖过去坐好,两只手规规矩矩的放在膝盖上。   有小麻雀在枝头叽叽喳喳的叫着,她盯着脚下矮小的影子,觉得阳光像前两天一样好。   自己真的能够重新拥有麻花辫子吗?   在看到结果之前,白星的心中难以克制地涌起一点忐忑。   从孟阳这个角度看过去,视野中充斥的全都是张牙舞爪的黑色长发,根本看不到人在哪里。   他叹了口气,非常疑惑一个人究竟是怎么把头发睡成这个样子的?   难道昨天晚上洗完头之后,根本没有梳理就躺下了吗?   无意中窥破真相的书生尝试着用梳子拉了一下,没拉动,有点尴尬。   他搔了搔额角,转身去端了一小盆温水过来,先把头发微微打湿,梳的又顺又滑。   “白姑娘,有空的话,你可以去买一点头油呀,用那个的话,头发会服帖很多的,这样你梳起来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头油?那是什么东西?白星疑惑地想着,头还要刷油吗?那么会不会也变得香喷喷?   说起来,吴寡妇和王太太身上好像都有一种很好闻的味道,不过前者是豆腐味儿的,后者是桃酥味儿的,那些都是头油吗?   书生的手指真的灵巧到不可思议,白星就觉得好像只是有什么东西在自己头发间轻轻点了几下,原本嚣张的头发就立刻收敛许多。再然后,竟然真的规规矩矩排好了队?   你是王太太吗?   在孟阳自己看来,其实绑绳子和编辫子根本没有什么不一样,本质上都是让长条形的东西变得结实又美观,所以只要窥见了其中暗藏的规律和法则,别说照搬,就算创新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于是他几乎立刻就创新了。   几根细长的手指在乌黑浓密的波浪长发中灵巧跃动,像海水中的白色游鱼。   他很快就摸出一点规律,于是像在案板上分割面团一样将长发分成几大缕,从斜后方绕到前面来,一路捡拾着散发,最后又重新绕回后面去,首尾相接,用鹿皮筋绑成一个小包包。   这么一来,编发本身就起到了装饰作用,哪怕不带任何头饰,也不会觉得太过寡淡。   快过年了,本来就该喜庆一点嘛。   倒不是麻花辫不好看,只是稍微有那么一点普通,而且垂在胸前的头发太长,白姑娘经常会无意识地把它们拨开,显然是有点不方便的。   看着镜子里全新的自己,白星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很可怕的念头:   嘶,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这个书生随身携带呢?   稍后捣糍粑时,白星几乎立刻就发现了新发型的好处:终于不会再有头发在眼前晃来晃去遮挡视线了!真爽快呀!   捣糍粑这件事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技术要求,只要不知疲倦就好,在这一点上,白星和孟阳都非常有信心。   向着美味的食物,努力进发吧!   “吧嗒!”   “吧嗒!”   “吧嗒!”   两根木棍有节奏的在石臼间起起伏伏,将热气腾腾的糯米从颗粒分明捣成模糊一片。   说来也怪,两人应该算是初次合作,但竟然十分有默契,也不必额外嘱咐什么,就已经配合得很好了。   在两个人坚持不懈的努力下,足足十斤糯米终于都变成了米糊,孟阳弯下腰捏起一点来,细细感觉一下,觉得差不多了。   他将糯米糊糊转移到案板上,仔细整理成方方正正的形状,又在表面上薄薄刷了一层油之后压上菜板:这样可以让形状固定的更扎实,如果有多余的水分也能挤出来,方便更长时间的保存。   寒冬最喜欢抽取“别人”的暖意,那一大块热糍粑很快就变冷变硬,表面泛起米类特有的半透明的莹润光泽,好似上等白玉石。   孟阳迫不及待拿刀来切,然而古人曾用糯米汁筑城墙,可想而知,这玩意儿冷硬之后会是多么的坚固。   他刚吭哧吭哧砍下来一条就把脸都憋红了,掌心也陷下去一条深深的刀印。   白星:“……”   我还是不带他走了吧?这明显不行啊。   孟阳:“……”   就是很惭愧。   稍后,按照孟阳的要求,白星将整整十斤糍粑硬块都切成均匀的手指大小的长条,几乎分毫不差,精准得犹如没有灵魂的切糍粑木偶。   割完收刀,她缓缓吐出一口气,轻松的表情宛如刚才只是拂去最不起眼的一粒尘埃那么简单。   这种事情,难道不是看一眼就会的吗?   孟阳羡慕地看着白星的双手:真是一双充满力量而富有魅力的手啊!   渴望,想要!   在白星切糍粑条期间,孟阳也没闲着:他快手快脚的炒了一大把黄豆,又把这些黄豆反复碾碎研磨,弄成粗粗的黄豆粉。   然后起锅烧油,把十根糍粑条炸成表面金黄的软塌塌的样子。   糯米完全不能跟热油对抗,几乎刚一进去就被严重烫伤,周身迅速鼓起来一层密密麻麻的“燎泡”,金灿灿的,非常香酥可口。但它的里面却还保持着原有的软糯醇香,因为糯米特有的粘性,能拉出来好长呢。   白星已经能闻到香味,觉得走到这一步也就差不多了吧?没想到转眼就看孟阳又去抱了红糖罐子来!   他又要干什么?   白星完全被这一道一道看似永远没有尽头的工序惊呆了:所谓的糍粑,竟然是这么精致的食物吗?   孟阳在熬制红糖浆。   等锅中红糖的汁水将干未干之时,他立刻起锅,小心地倒在整齐排列的糍粑长条上。   那些糍粑上已经洒满了干燥的黄豆粉,红糖汁一倒下去就被热烈拥抱,紧紧地贴在糍粑条上。   根本不用下口,白星就可以断定这个非常好吃!   有热乎乎的红糖,香喷喷的炒黄豆粉,还有外酥里嫩的糯米条,三种东西分开都已经那么好吃了,合在一起难道还会有错吗?   事实证明,不会的!老天都不会允许它们出错!   其实如果单纯只吃糍粑的话,难免会觉得乏味,因为这就只是单纯的糯米而已。而如果只吃黄豆或者红糖的话,也很快就会腻。   但是不知道是哪一位先贤,竟然创出了这般新颖优秀的组合!   油炸食品出锅后很容易变得疲软,但是因为有了黄豆粉的包裹,最大限度的阻断了水分和油壳接触,无疑将这一过程大大延后。   还有那红糖,红糖本身就带着一股咸味儿,而咸味儿才是“鲜美”的本源,如果没有这一点味道,其他的酸甜苦辣都没有办法被彻底激发。   一口下去,先是红糖的咸香,然后是豆粉的喷香,再来是酥脆外壳的油香,以及最后画龙点睛一般在口腔中迸发开来的浓郁米香……   白星就觉得,自己最喜爱的食物名单中,排序好像又有了微妙的变化……   唉,我真是个喜新厌旧的人啊。 第33章 烤糍粑,野蜂蜜 既然有了蜂蜜,不如我……   “行了吗?”   “再等等。”   “哦。”   过了会儿。   “可以吃了吗?”   “……再一小会儿。”   “哦。”   连续收到两次相同的答复之后, 白星忧伤地叹了口气,终于暂时放弃,重新把注意力调回到串串上。   今天孟阳又给出了一种新的糍粑吃法:用打磨光滑的竹签穿起一条条糍粑, 将它们放在炉火上烘烤, 然后蘸糖吃。   所以就有了现在两个人抱着火炉围坐,手中各自举着两串糍粑的场景。   但要想烤好糍粑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火太大太急, 表层的糍粑会变焦,内层却还硬邦邦的;   火太小太慢, 不等内层烤到火候, 表层变软的糍粑就已经变形了……   听孟阳罗里吧嗦一通讲解之后, 白星不禁感慨, 真是生活之中处处皆学问呀!   连续几天的阳光都很好,暖融融的日头懒洋洋地照, 晒得人浑身发烫:先是黑色的头发,再是微微弯曲的脊背。   那无穷无尽的太阳光轻而易举穿透衣服,渗入到皮肉内, 最后叫人连指头尖都透着暖意。   柿子树高处探出来的一根树枝上站着三五只麻雀,彼此都隔得老远, 骄傲地抖着小脑袋, 慢条斯理地用鸟喙梳理羽毛。   显然, 这温暖的日子令它们十分受用, 早已无需再像大雪当日那般相互取暖啦!   在寒冷的冬日, 这样一轮无私奉献的太阳是多么可贵又可爱。   孟阳还特地拉着邻居把所有的被褥翻出来晒, 时不时拍打一下, 看着它们在日光下镀上一层朦胧的金边,如梦似幻;看着那些细小的微尘在阳光下飞舞,好像无翅的游鱼。   被褥晒得暖洋洋蓬松松, 散发着好闻的味道,晚上盖起来会特别舒服,像睡在云端一样。   白星常年游荡在北方酷寒之地,那里很少有这样慷慨的日头,大多是一片白茫茫的无力的圆饼。好像它的作用并不是温暖人间,而是勉强告诉你现在是白天,叫人不至于看不清路。   而此时此刻,在这小小的桃花镇,前几日降下的雪水仿佛已经完全失去威力,空气中透着一股温暖的干燥。   那日大雪铺天盖地的场景犹如幻梦一场,现在太阳出来了,梦醒了。   她甚至已经有点受不住热,索性脱了外面厚重的皮裘,只穿一件俏皮的小狐皮袄子。   她觉得自己宛如火炉上烘烤的糍粑串,被炙烤得有一点点焦……   然而糍粑却表示:你还差得远呢!   在热力的催动下,糍粑表皮原本那层白玉般莹润的光芒渐渐淡去,转而换上一种干涸的苍白的颜色:这是水分流失的必然结果。   就像人娇嫩的唇瓣,如果长期不喝水,也是会这个样子的。   孟阳指尖轻轻一捻,签子就带动糍粑翻了个面,将已经慢慢鼓起来的底部翻上来迎接阳光的洗礼。   其实跟之前的烤豆干有点像,它们受热之后都会形成一层坚硬而粗糙的外壳,部分地方甚至会跟柔嫩的内里分离,形成矛盾却又和谐的两种口味。   糍粑上渐渐鼓起来一个大泡,越来越大,越来越薄,白星看的心痒难耐,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拿起竹签戳了上去。   “啪!”   炸开的大泡里噗的挤出来一团热气,泡泡的干皮也逐渐扁塌下去。   泡泡被杀死,白星心头顿时一阵舒爽。   昨天他们做好糍粑之后,就往认识的人家里送了许多。   镇长爷爷年轻时曾经与人北上南下的贩药,也曾吃过,一见就乐了。   “呦,怎么突然想起弄这个吃来了?”他饶有兴致地拿起一块糍粑来看,还不忘叮嘱,“糯米不好消化,你们虽然年轻体健也不能逞强,每天少吃几块,莫要贪嘴。”   刘奶奶听了撇撇嘴,对白星和孟阳道:“这老头子,三句话不离看病保养,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说完却又拉着他们两个的手嘱咐说:“不过那老头子聒噪归聒噪,道理还是不错的,一次别吃太多,不然该肚子痛了。”   她的笑容那样和蔼,眼睛里仿佛有光,简直比太阳还要灿烂,不管说什么都叫人无力抵抗。   见两个小的乖乖点头,刘爷爷越发满意:肯听老人说话的孩子就是好孩子。   现在的小年轻,很难有这样的好耐心啦。   他索性也不继续看医书了,慢吞吞地从炕上爬下来,一边提鞋一边道:“难为你们一番心意,我去泡些红豆,明早上煮红豆沙,夹在糍粑里最是香甜可口。”   糯米性温、味甘,与红豆一般,都可益气养血、健脾暖胃,经常吃一点是不错的。   还可以加一点蜂蜜,一来增加甜味,二来冬日干冷,也正好借用蜂蜜止咳润肺的功效。   听见自己爱了一辈子的红豆沙,刘奶奶脸上又多了几分笑意,又亲自去屋里抓了一大捧香喷喷的炒果。   “来,拿着吃。”   灰突突的小果子长的麻麻赖赖,好像压腰葫芦,圆滚滚,很有点憨态可掬的意思,白星睁着眼看了半天都没认出是什么来,下意识望向孟阳。   这啥?好吃吗?   孟阳略略吃了一惊,连连推辞,“这太贵重了,还是您跟爷爷留着自己吃吧!”   白星不认识,他认识。   这叫花生,是最近几年刚从番邦传进来的果子,十分稀罕,且只有少数几个地方种植,产量不高,价格奇贵,一斤就要小半两银子几百文,远超寻常肉类。   花生可以用做点心,京城和许多大些的府城也有人用它来榨油炒菜,简直香的不得了。   刘奶奶并不意外他能认出来,却不甚在意,硬抓着塞到他们的口袋里,“这老头子年轻时教过几个学生,倒还不算忘恩负义的,前儿托人捎了一筐来,只说叫吃个新鲜。可我们都这把年纪了,牙齿也松动动,哪里嚼得来?白放着可惜,倒不如叫你们拿去吃着玩。”   万一刚落,就听刘爷爷在窗户外面说:“拿着吧,空口扒着吃就行,倒是挺香。若有牛奶,捣成糊糊一并煮个花生酪也是好的……”   于是两人就用一盘便宜的糍粑换回一大捧昂贵的花生。   走在回家的路上,孟阳就给白星剥了几颗尝鲜。   白星眼睛一眨不眨地瞧着,惊讶的发现这小东西虽然其貌不扬,但里面真好看呀。   像一位故意用麻衣掩藏美貌的少女,内壁是光滑如玉的,挨着一层美丽的大红袍,果肉是光滑的白色,还两个瓣儿呢。   又香又脆,油汪汪的,真的好好吃哇。   这就是番邦的果子么,可真不错。   番邦怎么那么多好吃的,她砸吧着嘴儿想着,要是能去亲眼瞧瞧就好了……   不光镇长爷爷家,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回礼,或是一把瓜子,或是几颗苹果……哪怕这会儿手头没什么合适的东西,等过阵子,家里做什么饭菜啦零嘴儿啦,也必然不会落下。   邻里间的情分,本就是这么处出来的……   把烤好的糍粑上沾一点白糖,入口又细又滑又香又甜,还能拉出好长呢!   糍粑要趁热才好吃,孟阳一边呼呼哈着气,一边道:“也快过年了,白姑娘,你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年货呀?”   年货?白星稍显茫然的想了一阵,最终还是摇摇头。   其实她一直不太能够理解世人欢庆春节的情绪,因为在她看来,寒冬时节万物凋零,寒风就像最残酷的刀子,割人皮肉;暴雪就像最冷漠的裹尸布,掩盖生机。   行动会变得艰难,食物会少的可怜,每年都有无数人和动物冻死饿死……   不,也不全然是这个样子。   她曾因为追捕一个穷凶极恶的逃犯去过长江以南,那里的冬日仍旧温暖如春,花草树木依旧茂盛,人们几乎每天都可以吃到新鲜的菜蔬水果……还有可爱的笋子。   她曾短暂的迷恋过,但内心深处却总能听到一个声音,一个来自遥远北方的神秘声音在呼唤她,喊她回家。   说起来有点矛盾,她确实是喜欢南方的,但血脉中却流淌着风和雪,并从中汲取力量。若长时间远离,生命都会枯萎。   因为她的根就在北地,将来哪怕是死,也要死在那片残酷又充满杀戮的土地。   至于穿新衣,戴新帽,期许来年……   她是真的不太理解这种事情的,为什么到了过年就一定要吃好穿好呢?难道平时喜欢就不可以吃好的、穿新衣服了吗?又或者即便过年吃好穿好,求个好意头,来年就真的能够如愿以偿吗?   左不过是些自我欺骗罢了,既然是假话,又何必太当真?   团圆?   她的眼神微微有些暗淡。   白星正胡思乱想时,忽然隐约听到一阵叫卖声:   “蜂蜜,野蜂蜜,换野蜂蜜啦!”   “麦子豆子大米!粗粮细粮银子铜板,换野蜂蜜啦!”   蜂蜜!甜甜的蜂蜜!   她的眼睛嗖一下就瞪圆了,转过脸去看孟阳,“蜂蜜!”   “啊?”孟阳嘴巴里还咬着半块糍粑,闻言愣了下,不明就里的挠挠头,“街上卖的恐怕不多呢。”   要问市面上什么吃食最值钱,几乎所有人都会脱口而出:甜食!   只要是带点甜味的,不管是糖水、蜜饯还是冰糖果子,都无一例外的价格高昂。   其中蜂蜜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春夏季节繁花盛开,蜜蜂们辛勤酿造,市面上确实有不少卖蜂蜜的,价格也相对实惠。但现在已是寒冬,养蜂人和蜜蜂也开始猫冬,店铺和个人手里攒的蜂蜜,要么自己留着吃,要么是做买卖的原料,很少单独对外出售。   尤其像桃花镇这种小地方,冬半年在店铺里几乎看不到蜂蜜的影子。   白星摇头,“外面有人在叫卖。”   “真的么?”孟阳对她的耳力深信不疑,当即一阵疯狂咀嚼,把口中的糍粑吞咽下去,一抹嘴,“不如我们去买一些来夹糍粑吧!”   蜂蜜可以做好多点心呢,就连烤肉时刷上一点,也会滋味翻倍……   哪怕就是什么都不干,单纯泡水喝也甜呐!   等到两人出门时,叫卖声已经快来到王大娘那排房子。中间不时有人探头询问,但叫卖声都没有停留太久,说明几乎没有人买。   “呦,阳仔和星星也出来买蜂蜜啊!”好几天不出门的王大娘往那边瞅了一眼,笑着跟他们寒暄道。   “是呀,”孟阳带着白星朝她行了个晚辈礼,“就是不知道怎么换。”   正常市面流通货币虽以铜板和碎银为主,但在底层村镇的小规模私人交易中,以物换物仍旧占据主导地位。因为对绝大多数百姓而言,卖了钱就是为了买粮食的,与其再去多倒一遍手,倒不如直接就换了粮食来吃,省心又省事。   王大娘也在琢磨这个事儿呢。   若是实惠些就好了。家里有了产妇和新生儿,火炕难免烧得旺了些,几个大人就有点喉咙不痛快,时常咳嗽,若能买些蜂蜜泡水喝也是好的。   很快,那叫卖声越走越近,几人定睛一看,见来人是个刚20岁出头的年轻媳妇,年下里也穿着一件旧棉袄,一张脸冻得通红,呼吸间喷出浓重的白汽。   她的背后绑着一只襁褓,最顶端折叠过来的被角随着脚步不断起伏,时不时露出里面一张粉白的小脸。   是个婴孩。   寒冬腊月走街串巷做买卖的,竟是个年轻的母亲。   “蜂蜜,野蜂蜜,换野蜂蜜啦!”   “麦子豆子大米!粗粮细粮银子铜板,换野蜂蜜啦!”   她大声叫卖着。   见有人站在门口张望,那女子立刻将饱含期望的目光投过来。   王大娘刚当了奶奶,最见不得这种,当即叹了口气,很是心疼的朝她招招手:“闺女,来这儿。”   那女子巴不得一声,立刻挑着担子上前,怯怯地问道:“大娘,您要买蜂蜜吗?便宜的,给钱也行,换粮食也成。”   她似乎不常干这个营生,看上去很有些腼腆,一只手一直停在后面,不时拍打一下襁褓中不住蹬腿的婴儿。   王大娘拉着她往日头影儿里走了走,“闺女,来这儿,这儿暖和。”   说完,还习惯性地往她背上瞧了眼,“是个男伢子吧,还这么小呢,几个月啦?怎么舍得把他带出来?”   不问倒罢了,一问,那女人就微微红了眼眶。   “九个月了,我男人前些日子上山砍柴时摔断了腿,看病抓药把家底都要掏空了,实在是没法子……   也是老天给条活路,前儿我偶然间发现了这个野蜂窝,想着弄来换点钱。”   她这么一说,其余三人就都明白了。   九个月的婴孩还没断奶呢,偏她男人又断了腿,要出门讨生活,不带着怎么能行呢?   孟阳就道:“嫂子,您的蜂蜜怎么卖呢?”   他已决定,不管这蜂蜜成色如何,都要全部买下,好叫着母子赶紧拿钱回家,不要继续在寒风中受苦。   那女人立刻放下挑着的桶,搓了搓青紫交加的手,打开盖子,有些不安的道:“你们随便看着给些吧……”   桶盖子刚一打开,三人就立刻明白她为什么不去那些店铺里卖了:因为桶里装的并非市面上常见的已经摇好的蜂蜜,而是一个完整的野蜂巢。   王大娘也是意外,又看她手上被蜜蜂叮起来的几个红肿的包,又是摇头,又是叹气。   “唉,真是难为你了。”   除非养蜂人,一般小型店铺和百姓手中并没有可以处理蜂巢的摇桶,若直接买了蜂巢来,一来根本刮不干净,二来里面有许多杂质,处理起来费时费力,就为这么点儿甜嘴儿的东西?还不够折腾的。   这也是为什么店铺和前面几个问的人家都没有出手的缘故。   穷老百姓家,谁赚钱也不容易,若咬牙花一大笔钱买个蜂蜜,却只能吃一半,谁甘心呢?   见他们人面露难色,那女人顿时一阵绝望。   她却也不以自己的悲惨经历强买强卖,只默默挑起担子,准备离去。   可是,可是接下来应该到哪里去呢?   她自己也清楚,这样的蜂蜜正常价格确实很难卖出去,可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若要她一二百文就贱卖了,这会儿也实在舍不得。   原本家里有几亩薄田,男人闲时还会打柴,一天怎么都能有二三十个铜板的收入,日子也很过得去。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前几天突降大雪,道路湿滑难行,她男人舍不得一天几十个铜板的进项,强撑着去打柴,结果不慎摔断腿。   都说没什么别没钱,有什么别有病,当真是这个道理。伤筋动骨一百天,光是看病吃药就把他们前几年的好不容易攒下的积蓄掏了个七七/八八……   大夫也说了,她男人年轻底子好,吃些好的,养两个月也就行了。可,可去哪里弄钱呢?   天气很冷,大街上并没有什么人,女人可以从这里一直看到前面酒楼旁边挂着的大红灯笼。鲜红的颜色耀眼夺目,可她却觉满腹悲凉,根本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   有没有人,有没有人来买我的野蜂蜜啊?   “闺女,”却听刚才那位老太太忽然道,“给我来这一块。”   女人一愣,难以置信的回过头去,“您,您要买?”   王大娘点点头,用手指划出来大约四分之一的大小,“就要这些吧,你等等我进去拿盆。”   她倒是有心帮衬,奈何家里新添了人口,又要预备来年春耕,并没有太多闲钱,买这点已经是尽力了。   女人感激不已,小心地切下,连底下漏的蜂蜜也一并刮了进去。   王大娘跟她商议好价格,又额外多给了几个铜板,“要不进去歇歇?”   她肯买蜂蜜,女人已经感激不尽,哪里还好意思奢求其他?于是连连摆手,又急匆匆跟着孟阳和白星去他们门口交割。   白星本就不在乎这点钱,孟阳也有心照顾,便说都要了,惹得那女人当场掉下泪来,一叠声的说着谢谢。   孟阳直接提着装有蜂巢的桶回屋,准备倒腾到自己的盆里,顺便再帮她把桶刷了。   而恰在此时,那女人背后的婴孩突然大声啼哭起来。   她慌忙去哄,却怎么样也止不住哭声,急得不得了。   说来,她在几年前也还是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呢,如今头一回当娘,好多事情不懂。此时人生地不熟,孩子又闹腾,又是委屈又是无助,眼泪都要下来了。   生活怎么这么难啊!   孟阳就善意提醒道:“恐怕不是尿了,就是饿了。”   经他提醒,那女人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眼底渐渐涨起水光,喃喃着说不出话来。   她简直有点后悔,后悔刚才没有答应那位大娘的邀请了。这寒风四起的大街上,可如何是好?   “进来吧。”一直没做声的白星忽然道。   女人犹豫了下,到底是被儿子哭得难过,一边道谢,一边红着脸进去了。   孟阳见状,这才回到自己那边。   小院是两进的,推开大门左手边就是马厩,阿灰正在里面探头探脑,见小主人领了一个陌生女人进来十分好奇,努力把长脖子探出来瞧。   哎呀,人,活人,声音好大的活人!   白星顺手摸了摸它的脑袋,被舔了几下。   “姑娘,我就在这儿就行。”那女人十分惶恐,死活不肯往里走,指着马厩对面的柴房道。   她本以为这对男女是年轻小夫妻,如今看来竟是错怪了,既如此,自己怎好去人家姑娘的闺房里折腾呢?   白星不大爱跟人叨扯这些,左右柴房里也有一套旧桌椅,也就随她去了。   过了会儿,她端着一碗热水去而复返,“喝吧。”   这女人的嘴唇都干裂了,一张嘴渗出细细密密的血珠,恐怕一大早滴水未进就出门了。当娘的都撑不住,又该如何喂养小宝宝呢?   那女人嘴唇蠕动两下,飞快地掉了两滴泪,果然端起碗来将热水一饮而尽,又掀起衣裳来奶孩子。   白星对幼崽有种天然的好奇心,忍不住低头去看,就见他虎头虎脑十分可爱,身上的小衣服也针脚细密,显然是个被父母疼爱着长大的孩子。   虽然现在他们家很穷,但他有爹也有娘,娘宁肯冒着被蜜蜂蛰的风险,寒冬腊月顶着大风走街串巷卖野蜂蜜,也不丢弃他……   她隐约有那么一点点羡慕。   过了会儿,孟阳在外面敲门,“白姑娘,白姑娘,你出来下!”   白星走出去,就见孟阳手里托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牛骨汤面,低声道:“才刚我听她隐约是北村口音,那里距此地可有三十多里呢,必然是空腹出来的。正好晌午我想做花卷,和了面,就临时擀了点面……她是个喂养婴孩的女子,我不便进去,劳烦你帮忙转交。”   白星多瞧了他几眼,点点头,果然接了面进去,直接摆在那女人面前,“吃吧。”   这书生,当真心细如发。   这一大碗面刚端进来就觉肉香扑鼻引人垂涎,浓白的汤上又浮着几点油花……   这,这莫不是肉汤炖面?   那女人吃了一惊,才要推辞,就听白星又道:“不吃就倒了吧。”   原本那女人见这姑娘戴着眼罩,又冷冰冰的,很不像寻常民间女子,还有些胆怯,此时见她如此行事,分明只是不善言辞,两行热泪刷的就下来了。   她也才刚满二十岁,自己当门立户过日子没两天,偏家中出了这样的大事,娘家离得又远,正是满腹委屈心酸无处诉。   本来一直憋着也就这么着了,毕竟谁的生活又容易呢?可如今碰上几个好心人,就好像突然有一把烧红的锥子往冰面上戳了几下,连日来所有积压的情绪都在此时喷涌而出。   那小宝宝吃饱之后就不哭了,仰着小脑袋,正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四处乱看。   小孩子的眼睛大约是世上最干净的东西,黑白分明,宛若水晶,看不到一丝阴霾和算计。   白星觉得有趣,就伸出手指轻轻戳他的腮帮子。   “啊~”   那小东西晃动着手臂抓住她的手指,咧开嘴巴咯咯笑起来。   白星看着那只比自己一根指头还要短小的手掌,几乎是倒吸一口凉气。   多么小,多么细嫩,又是多么柔弱。   她身体猛地僵住,本能地屏住呼吸,生怕一口气出重了,就把这小东西吹倒。   女人在旁边吃面,一边吃一边偷偷掉泪,眼泪掉进面汤里,咸咸的。   老天保佑,陌生人都这么帮忙,她男人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苦日子马上就要过去了……   她要撑住,熬过去就好了!   她一定能撑住!   一碗面吃完,那女人抹了把脸,用力福了一福,“多谢姑娘,您和那位大娘那个少爷一定都会长命百岁,平平安安的。”   一定会的。   白星问她想要钱还是粮食,或者是其他什么?   对方想了一回,咬牙道:“要钱。”   她需要买药。   白星点点头,数出对应的数额给她,递过去的瞬间,另一只手貌似不经意的从她衣服上一擦而过,一粒约么二两重的小银锭子便神不知鬼不觉滚入那女人的衣兜之中。   二两银子于她而言不过是多打一两只兔子,可对有的人来说,却能救命。   那女人歇了脚,喝了热水,吃了热汤面,脸面都好看许多,身上也重新有了力气。   她收拾好行李,郑重朝白星和孟阳谢过,以与来时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踏上归程。   走,买了米粮回家!   却说白星和孟阳守着那一大坨野蜂巢,也有点犯愁。   那个蜂巢真的好大,体型几乎相当于一只成年大公鸡,沉甸甸的压手。   这可怎么弄呢?   两人琢磨了一回,决定先分层切开控几个时辰,流下来的蜂蜜仔细收好,然后再用平整的木板挤压蜂巢,尽量榨干所有。   一夜过后,两人得到了约么三斤蜂蜜,还有几大块甜丝丝的蜂巢。   只不过计划微微出现了一点变动。   原本他们是打算挤压的,可是白星突然就想起来儿时和义父在森林中偷蜂蜜的经历,下意识掰了一块咀嚼,然后熟练地吮.吸、吐渣,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倒控了一晚上的蜂巢内已经没有太多残存的蜂蜜了,每次吃一小块儿就不会甜得齁嗓子。   “滋~滋~”是吮.吸的声音。   “呸!”是吐掉残渣的声音。   孟阳一看,大喜。   嘿,还怪有意思的,而且这样远比压榨来的更省时省力,也更彻底,遂果断抛弃原计划。   于是当天下午,两人一边吮吸着甜丝丝的蜂巢,一边愉快地扎灯笼。   “滋~滋~”   “呸!”   真甜啊!   “白姑娘,既然有了蜂蜜,不如明天我们烤肉吃啊?”   “好啊!” 第34章 烤肉,炒面 这又有什么法子呢?……   烤肉到底好不好吃, 关键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肉质,二是腌制, 三是火候。   甚至肉质好的部位根本不必刻意腌制, 只需要稍微撒一点盐就十足美味。   盐乃万味之首,不管什么味道, 只要撒一点点盐,就能将原来的五分香激发到十分。   白星和孟阳他们手头的牛肉么, 虽然供应方面略有点紧俏, 但养牛人显然非常热爱自己的职业, 尽可能把每一头牛都养得膘肥体壮。   那牛肉实在美丽, 切开的横截面上遍布着白的红的花纹,白的是油脂, 红的是细肉,鲜艳明快,犹如绝色舞女身上披着的红白华裙。   不必什么额外的言辞肯定, 这种色泽就是好牛肉的标志,均匀散布在瘦肉之间的脂肪会滋润每一丝肉, 达到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口感。   只要把握好火候, 便可入口即化。   啊, 还有专门留存到今天的肥硕的牛小肠啊!稍后烈焰燃起, 它将在铁板上跳起怎样热烈的舞蹈啊!   天气也很好, 瓦蓝的晴空上万里无云, 浑圆的太阳光芒万丈。黑褐色的枯枝静悄悄的, 空气中一丝风也无……   只是多了一位不速之客。   白星表情复杂的盯着眼前半截高的小东西,双手双脚都摆成大字形,牢牢堵住门口, 一点都没有热情好客的意思,“为什么你总挑在我们做好吃的时候来?”   狗鼻子吗?   冬冬眨了眨眼,丝毫不畏惧她的冷脸,脆生生纠正道:“不是哦,是我每次来的时候哥哥姐姐都在做好吃的!”   他今天穿了一套红袄,同色瓜皮帽上还缀着一串流苏,看上去非常喜庆,移动间宛如成精的大红灯笼。   白星沉默片刻,真的开始认真思考:嗯,换成这种说法的话……好像也没有什么错呢。   不对,重点是你为什么又来了?   大概是怕再被丢出去,一看白星要开口,冬冬立刻就大声喊道:“今天过来之前,我有跟爹娘说哦!我还带了礼物哎。”   上次被打的屁.股做梦还痛呢,他也是会长记性的好吗?   白星撩起眼皮,瞥了眼他后方站着的年轻小厮,非常不客气的嘲讽道:“哈,我还以为是来抓你的。”   冬冬立刻噘起嘴巴。   姐姐真的坏死了。   等他们斗嘴的第一回 合结束,一直沉默着的小厮这才上前一步,双手捧上一个油纸包,客客气气道:“我们东家和太太都说叨扰了,两位若实在不愿意留,小的这就把少东家带回去。两位若……”   他的话还没说完,白星就先熟练地吸了吸鼻子,突然充满警惕的开口:   “要是不愿意的话,你是不是就要把这酱板鸭带走?”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个味道应该就是之前去暗中观察时发现的王家酒楼招牌菜之一,酱板鸭。   虽然没有吃过,但是单纯从每日的销量和食客们的评价来看,味道肯定不赖。   一直没逮着机会开口的孟阳:“……”   小厮:“……”   小厮显然没料到这位白姑娘会如此语出惊人:就算心里在算这笔账,难道大家不都应该悄默声的吗?你这大声问出来算怎么回事呢?   一点都不讲江湖规矩啊!   亦或这才是真正的江湖规矩?   他的面皮微微抽了抽,努力埋下脑袋,“……那倒不至于。掌柜的说……”   “不必多言,”已经迅速了解到情况的白星果断一抬手,非常有气魄的道,“鸭子留下,人带走。”   多美妙的安排。   非但不会有人跟她抢吃的,额外还多了一个菜呢。   哎,看来是她错怪王掌柜了,也是个好人啊。   小厮:“……”   本以为是一次平平无奇的护送任务,没想到竟如此艰难!   孟阳实在看不下去了,从后面伸出指头,轻轻戳了戳白星的肩膀,很小声道:“这个……倒也不必如此警惕,不过多双筷子的事儿。”   白星用力扭过头去,对他这种轻敌的心态非常不满:你知道这坨小东西有多能吃吗?   孟阳缩了缩脖子,突然灵机一动,“不看僧面看佛面,好歹看王太太的面子吧。”   王太太!   白星好像忽然又嗅到了淡淡的桃酥香气。她下意识摸了摸已经变形的发辫,声音突然变得柔软,甚至还带一点点小女儿家的扭捏和羞涩,“你们家太太也是这个意思吗?”   小厮不明就里,只是点头,“是呢,这鸭子还是太太亲手挑的最大个!”   超大!   “好吧。”   就见刚才还冷如冰,硬如铁的门神白姑娘突然换了一副模样,嘴角稍微往上翘了翘,非常勉为其难的侧过身子,等冬冬呲溜一下钻进去之后,又立刻放回去,警惕的看着小厮。   小厮:“……”   我真没想抢吃的,真心的!   他用力抹了一把脸,“那小人一个时辰之后再回来接少东家,劳烦两位了。”   他跑了。   今天中午吃烤肉,猪肉牛肉都切了几大盘,还有各色的下水、萝卜白菜以及豆腐等等,哪怕再多一个冬冬约么也不差什么。孟阳便把刚收到的酱板鸭先挂在房梁上,预备着稍后若是不够的话,就取下来切开。   酱板鸭摇摇摆摆的,像在跟其他几位前辈打招呼:   腊肉们,猪腿,你们好呀!   “说吧,今天到底来干嘛的?”白星重新抱起胳膊,居高临下的问道。   这小子今天从见面到现在,一句有关收徒的话都没有说,显然很不寻常。   冬冬抓了抓脸,一直很灵动的大眼睛忽然变得有点茫然。   就好像里面原本的光,忽然就暗淡了,像阳光下破掉的泡泡。   他愁眉苦脸想了半天才问道:“姐姐,我是不是真的不能当大侠啊?”   “怎么忽然这么问?”孟阳在他身边坐下,顺手摸了摸小脑瓜。   冬冬犹豫了下,慢吞吞地把两只小胖手伸到他们面前,就见原本白嫩的小手红通通的,右手心还有一点水泡的痕迹。   “哎呀,这怎么弄的?”孟阳惊道。   冬冬委屈巴巴道:“爹爹说当大侠就要能吃苦,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不仅要扎马步,还要自己挣钱,我就去刷碗了……”   对于这个儿子,王掌柜夫妻也是非常头疼,你说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可还是一门心思扎在江湖故事里死不回头……好歹是亲生的,也不能真打死了呀!   这个年纪的孩子的世界一片空白,没经历过人间冷暖人心险恶,即便把大人说的道理倒背如流,也还是不会懂的。   他们就像一汪清水,水底下有什么全都清清亮亮照出来,丝毫不加掩饰,便天真的以为世上所有人也都像他们一样简单直白,外面的世界都像水里一般清澈……   他甚至连“死亡”都不懂。   可胡乱往江湖里扎,是会死人的呀。   可巧上回冬冬一边哭,一边把白星问他的那些话说了,两口子一琢磨,越发觉得那位白姑娘少年老成之余,却也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你不是想混江湖当大侠吗?行,我们给你机会。   就跟白姑娘说的一样,江湖凶险,当大侠那是要吃苦的,从小就得练,先出去绕着院子跑十圈,然后去后头把碗都洗了。   别看冬冬平时上蹿下跳精力旺盛,可真让他老老实实绕着一个地方跑就耐不住了,最后一听还要洗碗,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们骗我,当大侠为什么要洗碗啊!”   十八般兵器里面根本就没有碗!   王掌柜就问他:“当大侠肯定要行侠仗义保护家里人吧?”   跑的浑身大汗的冬冬点头,又从肥腻的小身躯里挤出一点力气,大声喊道:“我会保护你和娘的!”   王掌柜呵呵两声,不敢指望,心道到时候谁是爹还不一定呢。“那作为独当一面的男子汉,肯定不会继续让家里人养着吧?”   冬冬根本就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只是本能点头。   他一定会成长为很了不起的男子汉的!   妥了!王掌柜爽快一拍手,拎着他的后脖领子去了后厨房,“得了,大侠也得吃喝拉撒,没银子寸步难行,你先适应适应,把这一盆碗洗了换顿饭吃。”   后厨房盛放脏盘子脏碗的木盆就是一般人家用来洗澡的尺寸,足够装下两个冬冬还有余,对他来说不亚于一座小山。   油腻腻脏兮兮……   冬冬当时就打了退堂鼓,可一看旁边老爹果然如此的戏谑表情,小朋友竟生出一点硬气来,像模像样玩起袖子,露出两截嫩生生的胳膊,叉着小肥腰撂狠话,“洗就洗,我要赚十两银子!”   他根本就没有金钱的概念,只是在有限的认知中,好像觉得十两银子就已经顶天了。   于是冬冬就开始了突如其来的童工生涯,半天过后取得了摔碎七个盘子,四只碗,并且没洗干净一只的辉煌战绩,被亲爹顺理成章扣了一顿晚饭,接下来三天也没有零嘴儿。   手上磨起水泡的冬冬大侠气得哇哇大哭……   当大侠真的好难啊!   冬冬托着下巴问白星,“姐姐,你也是自己赚银子的吗?”   白星点头。   “你也洗碗吗?”他又不死心的问。   白星点点头,又摇摇头,然后在他饱含期待的眼神中冷酷道:“洗碗又算得了什么呢?如果技不如人,就连别人的脚也是要洗的。”   怕了吧?   冬冬瞬间露出恐惧的神情,回想起自家老爹被倍受嫌弃的臭脚,彻底抛弃最后一点侥幸,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唉!”   要不……他再回家练习下刷盘子?   “先不要想那么多啦,吃饱再说。”孟阳捏了捏他软乎乎的腮帮子肉,另一只手往铁盘上放了一大块红白花嫩牛肉。   嗤啦!   滚烫的表面与生牛肉接触的瞬间,一股淡淡的白烟伴随着尖声传出,肉类特有的香气也随之而来。   两大一小三人齐齐吞了下口水:好香啊~   什么江湖,什么刷碗,瞬间所有的想法都没有了,一大一小两位侠客的世界中,惟余眼前这块牛肉。   何等美丽的花纹,何等动听的声音啊!   好牛肉并不需要烤太久,不然反而容易老,孟阳在心里默默数了十来个数,就把这块约莫半指厚的牛肉翻了个面。   但白色的烟雾渐渐褪去,铁板上的牛肉终于显露出它的真容:   原本鲜红的表面已经变得暗淡,呈现出一种微微泛白的褐色,尚未完全冷却的油脂在莹润的表面轻盈跃动,宛若调皮的孩童,蹦着跳着……   “差不多啦,”孟阳把牛肉取下,用刀割成两块分给眼巴巴瞅着的二人,“先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冬冬看了看自己的,再看了看白星的,立刻大声喊道:“哥哥偏心,姐姐那块好大哦!”   白星眯眼:蹭饭的竟还敢提要求?放肆!   孟阳笑眯眯,“因为你还小啊。”   小人儿当然要吃小份。   入口即化!   你能想象肉类竟然也可以像水果那样清爽甘甜吗?反正在这之前,白星是不能的。   她几乎感觉不到任何肉里面可能塞牙的东西,两排牙齿轻轻一按,那肉便碎掉了,汁水四溅。牛肉原始的香气和盐味缓慢而坚定的扩散,充斥在口腔中的每一个角落。   好嫩啊~   她缓缓吐出一口热气,漂亮的脸蛋上有片刻失神:牛肉原来就是这么好吃的东西吗?   相较之下,东东的反应就直白得多。   他摇头晃脑,手舞足蹈,圆溜溜的眼睛里充满了赞叹,“哇,好好吃哦。”   顿了顿,他吮.吸着口中肉汁精华,再一次感慨:“好好吃哦~”   单纯从贫瘠的词汇量和表达能力来看,两位侠客还是有很大的共同之处的。   看着他们的反应,孟阳松了口气:很好,那就证明不需要再调味了。   虽然用不到蜂蜜,有点遗憾,但我们可以等下一次烤一整只猪,或者一整只鸡的时候再刷嘛!   于是更多的肉以更快的速度铺满整块铁板,滋滋声四起,原本干巴巴的底部渐渐会起一点油脂。   这是被烤下来的肥油,若用来炒菜,也是不错的。   牛小肠!   这小子绝对是今天一匹黑马,外层劲道柔韧,内层肥嫩多汁的口感令它从一众竞争对手之中脱颖而出。   哎,这么说倒也不算太对,因为好像在正式开始之前,它就已经被给予厚望……   小肠很肥,把两面都烤出焦圈,内部的油脂便渗出来了,轻轻一咬,“波叽”,有什么东西在口中爆炸了吗?   啊,是香气和美味啊!   味道好霸道呀!   猪肉用的是五花肉,白色的肥肉和红色的瘦肉层层分明,那白的像温柔的雪,红的就如妙龄女子脸上的胭脂,极尽动人。   比起牛肉的高贵,猪肉就好像更接地气一点,也更香。   它的香简单又直白,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老百姓,努力而平静地生活,丝毫不加掩饰。   肥肉的部分已完全透明,染上一点淡淡的焦黄,上面有细细的油花跳动着,显示出它的热情。   边缘的火候比中央稍微大一些,微微卷曲,原本清晰的切面已经看不到了,只有一圈紧致的锁边。   锁住了油光流逝,锁住了香气外溢,只等到口腔之中轰然炸开。   刀客坚如磐石的心在此刻动摇,白星的立场开始疯狂摇摆:   当嘴巴里吃的是牛肉的时候,她觉得这可能就是世上最美味的东西;而当把一块儿边缘烤得微微焦黄的可口猪肉送口中时,她却又不可避免的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觉得是不是猪肉的浓香更胜一筹?   何等艰难的选择啊!   她暗自痛心疾首道,觉得可能需要再来几斤才能评出一二。   平底锅底部很快开始汇聚起一汪水一般清亮的油脂,这些都是从肉里烤出来的精华,自然不能够浪费。   于是孟阳又变戏法似的从桌子底下掏出三只鲜鸡蛋,在桌角上轻轻一磕,右手三根手指灵巧的一掰,包裹的蛋液就乖乖落入锅中。   “滋啦~”   好烫呀!鲜鸡蛋小声抱怨。   看,它的边缘微微跳动,这不正是在说话么?   原本清澈的蛋清在三人的视线家迅速泛白、凝固,紧接着就是蛋黄。   等鸡蛋的形状固定下来,孟阳又用铲子给它们翻了个个儿。   啪!   嗤啦!   三只鸡蛋把锅底的油脂吸收个七七.八八,外壳也因为火旺而变得焦脆。   它们的表面形成一层蛋液和油脂一起构成的油膜,是淡淡的金黄色,与内部的蛋清分离,非常有韧劲。   蛋白和蛋黄的嫩嫩的,白是白,黄是黄,尤其是后者,吃到最里面还有点流心呐!   滑溜溜的,嘻嘻。   冬冬吃的腮帮子鼓鼓,脸上不知怎么也抹了一道又一道,好像一只小花猫。   他呼呼吐着热气,“哥哥,我住在你家好不好?我现在会刷碗啦!”   白星就在旁边泼冷水,“哼,我们可没有那么多碗让你砸。”   那叫刷碗吗?叫砸碗倒是更贴切一点。   冬冬朝她皱了皱鼻子,不服气道:“那是因为我现在还是小孩子呀,等我长大,就可以刷得很好了。”   白星冷酷道:“不想等。”   冬冬:“……呜呜,姐姐,你等等我嘛!”   “不要!”   “等等我嘛!”   “不要!”   孟阳一边吃一边看着两人斗嘴,头疼的同时又觉得十分好笑。   这两个人分明差了十多岁,可有时候看起来竟然很像呢。   肉食吃多了难免有一点腻,孟阳就让两人去洗几片白菜叶,自己则将嫩莲藕切丝,调一点香醋蒜汁,和提前泡好的粉条一起凉拌。   莲藕脆嫩,白菜丝清新,粉条弹滑软糯,竟然跟香醋和蒜汁配合的天衣无缝,将所有油腻都一扫而空。   渴了吗?来点煮山楂水吧!酸酸甜甜,生津止渴呀。   怎么样?喝完之后是不是觉得又能再战一个回合?   等肉消耗的差不多,孟阳问白星,“饱了吗?”   白星舔舔嘴唇,非常认真的说:“我看见你擀了面。”   我有没有吃饱,关键取决于还剩不剩下什么食材。   唉,她可真是个严谨的人呢。   孟阳噗嗤一笑,果然起身去煮面。   座位上的两人本来都准备好了拿碗,没想到!孟阳竟然把煮好的面条倒入融汇了多重精华的铁板之中!   这是要做什么?!   就见他抬手,往里面稍稍加了一点酱油,飞快的翻炒起来。   炒面?   面条还能炒的吗?白星震惊了。   最后,白女侠拍着圆滚滚的肚皮,非常草率的决定,将炒面列为今天的第一名。   嗨,毕竟它是最后一个入口的嘛!这又有什么法子呢? 第35章 栗子粉黄豆,冰糖葫芦 庙会真棒呀!……   转眼就是冬至, 孟阳起了个大早,把各色灯笼都收拾停顿,按照约定去王家取驴车。   天刚蒙蒙亮, 星星和月亮都还挂在天上, 镇上的公鸡们此起彼伏的叫着,“喔喔喔~”“喔喔喔!”谁也不肯示弱。   启明星锃亮, 高高挂在天上,正与黑夜一并留恋着最后一点时光:接下来, 可就是太阳的天下啦!   冷飕飕的, 地上结了一层厚厚的白霜, 在星晖的映照下熠熠生辉。   孟阳紧了紧脖领子, 顺便敲了隔壁的门,叫她去取干粮包袱, 自己则去了王家前头正门。   王家人早就醒了,听见敲门声,直接二话不说, 主动把驴子和车子拉过来。   “今天又要麻烦你们了,”孟阳呼哧呼哧吐着水汽, 不好意思道, “我一定把驴给喂得饱饱的再送回来。”   他摸了摸小毛驴的脖子, 对方显然也认出他, 亲昵的蹭了蹭他的手。   哇, 暖呼呼毛茸茸, 好舒服呀!   呜呜, 有毛什么的,冬天也太舒服了吧?   “嗨,邻里邻居的, 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王大爷豪爽一笑,主动帮他把驴套上,“左右今儿我们也不出门,你拉着出去溜溜,它也高兴呢!”   庄稼人养牲口,跟养孩子也差不了什么,隔三差五总要说说话,放放风的。   孟阳又跟他闲话几句,“您和大娘还有家里人有什么要捎带的吗?”   王大爷挠了挠头,不大确定的说:“嘶,那你稍等等,我去问问屋里的。”   “哎!”孟阳答应了,又从口袋里抓出一把香喷喷的炒黄豆,自己吃几颗,又喂小毛驴吃几颗。   黄豆炒过之后就变得很酥很脆,浓郁的香气在冬日寒冷的清晨格外清晰,小毛驴吃的高兴,尾巴在屁.股后甩成一个圈。   “阳仔啊!”王大娘小跑着从屋里出来,“得亏着你提醒,不然我该忘了。唉,这年纪大了,记性就是差了……你帮我瞧瞧杨娘子针线铺子的人去没去,若是去了,大红、浓黑、翠蓝、正绿的线轱辘各帮我买两个。”   顿了顿,又抱怨道:“以后你也别买张婆子家的东西,虽然便宜两文钱,可那线很粗糙,容易断不说,里面还全是线头!下几回水颜色也不鲜亮了。当真是一分钱一分货,那杨娘子针线铺子的贵是贵些,可也是真好……”   杨娘子针线是隔壁镇上的,家里三代人都是做这个的,一应针线又鲜亮又好使,虽然价钱略贵些,但口碑一直很好,听说州城的大户人家也来采买呢。   只可惜离着桃花镇有点远,骑驴也得大半天,若非赶庙会,还真难遇上呢。   孟阳听得仔细,连连点头,一脸受教,“竟然是这样的么?幸亏您老提醒,不然今儿我正打算去买张婆子家的东西呢。”   “可千万别!”王大娘连连摆手,一副受够了的样子。   见自己提醒了孟阳免于受害,她也高兴起来,“得啦,你不是还要做买卖吗?赶紧走,早去占个好位置,我就不拉你说话啦!”   年纪大了,难免唠叨些,难为这孩子每回都认真听,竟没一点不耐。大概……是因为这小书呆有时候比她话还多吧!   孟阳又仔细确认一遍,那边白星也准备好了,两人一起同王家人道别,踢踏踢踏上路啦。   再次遇到阿灰,小毛驴还有点怯怯的,“昂吭昂吭”的叫声微微有点抖。   阿灰得意的打了个响鼻,很像一只霸道的小无赖。   “阿灰~”白星抖了抖缰绳,言语中流露出威胁的意味。   不可以欺负别的小朋友哦。   好嘛好嘛,阿灰哼了声,示好一般蹭了蹭小毛驴,又扭头去看她:   你看,怎么样?我是个好孩子吧!   还不快点夸夸我?   白星被它逗笑了,果然轻轻捏了捏大耳朵,“乖仔乖仔。”   阿灰开心地甩了甩脑袋,浓密的鬃毛宛如大海生波,又像凌晨的一道月华,沁凉如水、光亮如练。   孟阳看得手痒,犹豫再三,终究还是试探性的伸出了罪恶之手。   干嘛!阿灰警惕地瞪着他:人家可没有同意让你摸哦。   “看!”孟阳却忽然变拳为掌,亮出掌中法宝。   一股浓香瞬间划破清晨的空气,窜入阿灰的鼻腔之内。   这是什么好东西,怎么这么香?   黄豆吗?可以前吃过的黄豆也没有这样香啊!   “炒黄豆哦,”孟阳悠悠道,语气近乎诱惑,“我加了栗子粉一起炒的哦,可好吃了。”   说着,他就分别给自己,白星和小毛驴,每人都塞了几颗,然后一起当着阿灰的面嘎巴嘎巴嚼出声。   前几天他在储藏室的角落发现了几颗干瘪的栗子,因为干得实在是太厉害了,而且大多有虫眼儿,不值当的额外废柴火煮着吃,他就用小刀削去外皮和被虫蛀的部分,把完好的一块磨成粉,与黄豆一起翻炒。   炒过的栗子粉可以空口吃,可以冲水喝,如果数量多的话还可以和成糕饼,蒸着吃烤着吃……   想着想着他就高兴起来,兴致勃勃地对白星道:“白姑娘,等回去之后我们烤栗子糕吃吧!”   白星没有意见。   反正邻居比自己的厨艺高太多,不管对方说要做什么东西吃,她都会点头,说好呀好呀。   栗子粉炒过的黄豆真的太香了,尤其被咀嚼开之后,香味更上一层,随着几张嘴巴的开合不断扩散,简直要把阿灰逼疯啦!   它难耐地尥了几下蹶子,纠结再三,还是别别扭扭的把脑袋凑过去,肥厚的嘴唇蠕动几下,将孟阳掌心剩下的大黄豆全部吃掉。   哇,真好吃,又酥又脆,阿灰快速咀嚼着,尾巴都甩出花儿来了。   阿灰的嘴巴毛茸茸的,呼哧呼哧往外喷热气,舔在手上痒痒的。   孟阳趁机把手放到它脖子上,心惊胆战的抚摸觊觎已久的鬃毛,感动得几乎落泪。   哇哦哦,好细滑,好温暖,几乎可以感受到皮毛下奔涌的血脉,一下又一下。   这就是江湖人的宝马座驾吗?手感果然非同凡响。   走了一段,太阳已经慢慢从地平线爬起,微薄的晨曦自东方天际倾泻而来,肆意泼洒。   孟阳打开干粮包袱,拿出几只热乎乎的烤土豆,分给白星一半。   烤土豆很香,剥开外面干巴巴的皮,只要撒一点细细的盐粒就可以。   两人都是一边自己吃,一边喂牲口,又打开水囊,喝里面热乎乎的奶茶。   临近年底,各家各户和各处商铺对点心的需求量骤然增大,市面上也相应的增加了牛奶供应量,若有固定需要的,还能每天早上送货上门呢!   孟阳和白星也订了,还偷偷给张大爷他们订了几份,也不许对外讲。   听说年纪大的人多喝点牛奶对身体好的,希望他可以早点恢复。   煮奶茶很简单,趁着煮茶的当儿将鲜牛奶过滤几遍,然后加入茶水中煮一会儿就成了!简单的奶茶就是这么方便!   大清早喝点热茶,还能提神呢。   “白姑娘,”单纯赶路太过无聊,孟阳的嘴巴又开始发痒,十分好奇地问道,“你们江湖人也赶大集逛庙会吗?”   白星嘴巴里咬着半个土豆,闻言斜了他一眼:这是什么鬼问题?   江湖人自然也是需要吃喝拉撒的。   孟阳有点尴尬的挠了挠头,“那以前你赶大集逛庙会的时候做些什么呀?”   也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想要更多的了解一下白姑娘,了解她神秘而复杂的过去。当然啦,作为等价交换,他也会把自己的过往告诉对方。   可惜白姑娘对别人的事似乎并不感兴趣,之前他也曾主动任她提问,然而对方一个字都没问……   你对我当真一点都不好奇吗?孟阳甚至有一丢丢诡异的失落。   “吃饭,做买卖。”白星懒洋洋道,觉得这个问题很有点愚蠢。   啧,书呆子。   既然是人,就要吃饭,要喝水,外出要使银子,她是猎户出身,最初自然是把猎物拿去集市上贩卖,然后再买入自己需要的食物,以及兵器。   见孟阳又要睁着一双大眼发问,白星索性主动回答道,“正经的买卖,也有杀人的买卖。”   孟阳的呼吸停住了。   过了老一会儿,他才声音干涩的问道:“杀,杀人?”   “嗯,”白星扬了扬眉毛,忽然带着点儿恶劣的问道,“怎么,怕了吗?”   孟阳突然就觉得眼前的白姑娘有点陌生,宛如一把微微出鞘的刀,虽未露出全貌,可窥见的一点痕迹便已知其锋利。   他皮肤表面刷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寒毛都跟着竖起来: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闯江湖的白姑娘吧!   “这世上有人救人,自然也有人会杀人。”白星漫不经心道,“农夫种地,耕夫养牛,商户卖钱,那你以为江湖人会做什么?”   她的话慢悠悠轻飘飘,仿佛冬日晨间弥漫着的薄雾,凉丝丝的却又带着一点蛊惑的意味。   孟阳仿佛被诱惑了,鬼使神差的追问道:“杀,杀人吗?”   白姑娘也会干那些拿钱杀人的营生吗?   他心里突然升起一股空前的恐惧,仿佛夜幕再次降临,寒气重新侵袭全身。   孟阳后悔了,觉得自己或许一开始就不该问这些问题,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答案,更不明白真正的答案究竟能否承受……   白星却突然嗤笑一声,没再说什么。   江湖中人分很多种,有的只是想玩,所以玩着玩着就把命玩丢了;有的却想活,所以他们大多能活很久。   江湖人么,做什么的都有,看家护院、护送走镖,圈圈地占占山,收点过路银子……   白星本就不是会主动起话题的人,偏那话篓子邻居又没了言语,一时间路上安静的吓人,只听见一马一驴蹄子踢踢踏地,以及车辙吱吱丫丫的响动。   清晨的冷风划过路边的枯树林,呜呜咽\'咽扑扑簌簌,宛如鬼叫。   白星又瞧了那书生一眼,也不知他在胡思乱想些什么,脸白白的,眼睛直直的,一副想看自己,却又不敢看,最后干脆神游天外的模样。   说来也怪,她以前经常几天都不说话,可如今却觉得周围安静太过,有点不太舒服。   “拿钱杀人是会上瘾的,”她忽然道,“我不喜欢。”   她曾见过那些拿钱办事的杀手,十个里有九个人不人鬼不鬼,很讨厌。   那些人就像行走在白日里的幽魂,身上还沾着墓土的死尸,没有一点活人的生气。   可她想活着。   她想沐浴午后温暖的阳光,想用脚丈量这片土地,想吃无数美味的食物,想感受人间的烟火气……   孟阳愣了下,过了会儿才意识到对方是在向自己解释,笑容从他呆滞许久的脸上缓缓绽放。   对嘛,这才是自己认识的白姑娘。   白星轻轻哼了声,这呆子。   还没等到庙会场地,老远就已经听见了人声牛叫:他们竟已不算第一批!   孟阳这下着了急,立刻拍了拍小毛驴的屁.股,连声催促道:“哎呀哎呀,快点快点。”   若再晚一些,好位置都要被抢光啦!   小毛驴昂吭昂吭叫着,果然踢踢踏踏加快脚步,拉着驴车嗖嗖跑起来。   阿灰自然不甘示弱,不待主人催促就撒蹄狂奔,眨眼功夫便转了进去。   提前来占地方的庙会摊主们只闻得一声清亮的马嘶长鸣,抬头看时,但见一匹神驹踏着晨曦而来。背上的人轻轻一抖缰绳,双腿轻夹马腹,那马儿便一声长嘶,高举前蹄人立而起,原地打了个转儿,这才打着响鼻落下。   骑士滚鞍落马,众人这才发现竟是个年纪不过十八九岁的年轻姑娘,带着一只眼罩,皮裘皮帽皮靴,一副关外人打扮,瞧着冷冰冰的,倒教许多原本想上前询问马儿情况的人止步不前了。   面对座驾时,那姑娘身上的冷意却去了几分,唇边微微擎着一抹笑,温柔地抚摸它的脊背。   马儿刚才跑了一段,自己似乎也十分满足,甩着脖子,又是仰头一阵长嘶,油亮的鬃毛宛如日光下抖动的缎子,美丽极了。   既然是庙会,自然也有卖牲口的,有几个马贩子看到白星的马之后怦然心动,心里的小算盘疯狂乱拨,一时想着若是这样的马儿落到自己手里,能卖出多高的价;一时又想着这姑娘看上去挺年幼的,不知能不能用什么方法把这马儿换过来?   不过一个小丫头,骑什么不是骑?何必非留着这样一匹宝马暴殄天物?   可不等出头鸟开口,那姑娘竟似有所察,一只眼刷到朝这边望来,眸底一片冰冷,似有杀气。   那几人猛地打了个哆嗦,瞬间把什么私心杂念都压下去了。   这,算他们看走了眼!什么猫咪啊,竟是一头小狼崽子……   再看她背上两节短棍,怕不是个江湖客吧?   嘶,他们不过是正经买卖人,哪里惹得起混迹江湖的疯子?   其中一个关外来的马贩子看见白星的眼罩后愣了下,隐约觉得这模样有些面善,似乎是在哪里见过,又似乎是在哪里听过?   在哪儿呢?   是谁来着?   又过了会儿,孟阳才赶着小毛驴咯哒咯哒进来。他伸长脖子看了一圈,直奔白星而来,“白姑娘,这附近全是卖牲口的,咱们得再往里走。”   白星点了点头,随他一并往里去了。   他们虽然不是头一批,但来的也算早,大部分位置都空着。两人转了一圈,索性跟一堆卖吃食的挨在一块:左边是个卖糖葫芦的,右边是卖烤香干的,空气中都泛着甜丝丝的味道。   孟阳先把小毛驴拴好,从车上取下几根木桩,就地打成“干”字型,然后将带来的灯笼一只只打开挂好。   清早还有点风呢,十二只精巧彩灯随着风轻轻摇摆,头和四肢不断颤动,简直像活过来一样。   旁边几位摊主见他并不卖吃货,自知没有什么生意上的冲突,也乐得看热闹。此时见那十二生肖彩灯栩栩如生,惟妙惟肖,都不禁叫好。   “小先生恁的好手艺,”卖糖葫芦的汉子见他穿着长袍,料定是个清苦读书人,说话格外客气,“不知怎么个价钱?我家中有个女儿属羊,正好每一盏回去与她耍。”   “八十文一只,若要两只,一百五十文拿去。”孟阳朝他拱了拱手,笑呵呵道。   纸灯笼需要用纸用墨用竹片,这些都需要专门去买,尤其前两者皆属于文房四宝之类,成本高昂。   来之前他仔细考量过了,历年市面上像模像样的彩灯都在五十文以上,逢年过节更贵。他的彩灯虽不算一等一的精致,但远超一般货色,这个价格非但不算贵,甚至还很实惠呢!   卖糖葫芦的汉子一听,心头微动:这彩灯如此精致,竟然不过百文,果然读书人厚道么?   他还在胡思乱想时,旁边一个同乡便碰了碰他的胳膊,“哎,你要不要?我儿子这些日子便一直嚷嚷着要花灯哩,偏我们镇上那些花色又陈旧,要价又高,不过一只多少年前的鲤鱼纹样灯笼就敢张口喊价一百文……你若要的话,咱俩一起买得了,还能再省五文钱哩!”   灯笼这种东西,本也算逢年过节的必需品,好生保护能用好几年呢。再说了,马上就是年下,略花几个钱儿增添些喜气也是应当的。   糖葫芦汉子一琢磨,这倒也是,难得还是个读书人做的,自家买了去好生爱惜,没准还能沾点文气呢。   左不过才七十五文,生意好的话,一天就赚回来了,讨女儿欢心有什么不可以呢?   于是两人爽快买了一对灯笼。   孟阳喜滋滋给他们拿了新的,全做开门红。   “倒不必急着给钱,”孟阳忽指着那汉子身边的糖葫芦摊子问道,“这糖葫芦怎么卖呢?”   那汉子一怔,旋即大笑,“两文钱一串,若要时,三文钱两串拿去!”   于是孟阳就直接给他少算了三文钱,然后跟白星一起吃起冰糖葫芦来。   那汉子也是个实心眼,挑的山楂又红又大颗,还提前去了核,一点渣滓没有。   一串十个山楂,都很爱俏,穿一身亮晶晶的糖衣,好似冰雕。   一口下去,咔嚓,糖衣碎裂,连同绵软的山楂肉一起吃到口中,又酸又甜。   白星吃得摇头晃脑,见阿灰眼巴巴看着,不觉好笑,便也摘下来一颗喂它。   那卖糖葫芦的汉子看阿灰吧唧吧唧吃得起劲,直接就乐了。   “姑娘这马儿甚是灵性。”   还知道自己讨东西吃嘛,不过这口味也是挺杂……   谁家的牲口吃冰糖葫芦啊!   阿灰得意的甩了甩头:   呵呵,没见过吧?傻样儿!   随着天越来越亮,庙会上的人也越来越多,不过此时来的基本全都是卖方,买家要么还在家中睡觉,要么还在路上呢!   左右庙会一开三天,急什么呀?   摊子越来越多,卖什么的都有,白星甚至还看见踩高跷的、舞狮子的、拉摊子耍把式卖艺的。   多么有趣呀。   那踩高跷的人正在准备,旁边放着高高的木竿,等会儿他们就要踩在上面做出各种喜庆的动作。   恰好隔壁就是舞狮子的,一个个精壮的小伙子压腰劈腿甩胳膊,精神的不得了。   他们是赶着牛车来的,上面绑着一只只箱子,此时正在往下卸,白星能看见打开的箱子里露出来毛茸茸的大狮子头。   真是狮子呀,她一边咬着冰糖葫芦,一边好奇地想着。   不多时,有两个小伙子准备好了,两人往身上套上类似于荷叶边一样,一层一层毛茸茸的衣服:那是小狮子的皮毛啊。   两人一个举狮头,一个弯腰当狮子的身体和后肢,现原地扭头摆腰做了几个动作,然后合着同伴的鼓点,突然来了个小狮子人立而起的动作。   白星看明白了,这是后面的人直接把同伴举起来了。   难为他一直弯着腰呢,这是怎么看清的呢?   这可真厉害,她默默地想。   周围的摊主们正闲着没事干,又冷得慌,此时见有舞狮便都聚精会神地观看,叫好声轰然四起,一个个用力拍着巴掌。   “好呀好呀!”   “真不错,真不错!”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连那些准备踩高跷的人都看呆了呢。   被夸奖的两个小伙子也得意,先露出脸来,抱了抱拳,又低头商议一回,果然又从人群中走出一个举绣球的来。   白星和孟阳看着那只踩着鼓点,得吧得吧拨弄绣球玩的小狮子,眼睛亮闪闪的,嘴角也不自觉泛起一丝笑意,乐呵呵,跟着大家一起叫起好来。   庙会真棒呀! 第36章 米花糖,蛋卷 到时候找什么借口送出去……   庙会可真是太有意思了。   到了第二天, 客流量和摊贩数量进一步增大,当真是鬓发如云、摩肩接踵。那敲锣打鼓的响声,几里地之外就听得见, 各色花灯发出来的光映红了半边天。   卖牛贩马的, 蒸饼下饺子的,还有各色平时见不大着的小玩意儿, 密密麻麻摆满了这一大片空地,叫好声欢呼声次起彼伏, 空气中洋溢着浓浓的节日气氛。   第一天占好位置之后, 接下来的两天内, 摊贩们都在固定的位置营业, 孟阳和白星就和那几个卖小吃的成了邻居,每天说说笑笑, 看看那些舞狮子跑高跷的好不热闹。   当然,主要是孟阳说,白星大部分时间只负责听, 但这丝毫都不妨碍她感受快乐。   头天一干人很专心做买卖,可到了第二日, 难免也被气氛所感染, 就有些“不安分”起来。   先是卖糖葫芦的老乡, 说好不容易出来一趟, 就干杵在这儿傻卖东西, 难免有些太可惜, 不如咱们交替着轮流看摊子, 都各自去逛逛,也不枉辛辛苦苦来这一遭。   众人听说后都道有理,纷纷心动。   左右摊子都在一处, 而且也都不是什么别无分号的货品,远不到被疯抢的程度,三两个人帮忙看着摊子绰绰有余。   淳朴的老百姓啊,就是这样容易互相信任,他们竟不怕对方趁机把自己的摊子都拐跑了。   于是孟阳和白星先后帮着卖了糖葫芦,红枣,小米等等,着实过了一把当小老板的瘾头。不过他们也没有白忙活,那些人逛完回来的时候,手里多多少少都拎着点东西,可能并不值钱,但多少是个意思,彼此分享节日的快乐。   快乐这种情绪与悲伤一样,是会传染的呀。   这会儿白星手里拿的是米花糖,主要是由糯米和砂糖烹制而成,并不算难,口味也很简单,甜甜的,香香的,老大一块拿在手中也还是轻飘飘的,但是就很满足。   “白姑娘,白姑娘该我们啦!”这一回轮到他们出去逛,孟阳十分兴奋。   只是白星刚要走,就被阿灰叼住了衣角。   一人一马对视,阿灰的大眼睛里明晃晃发问:   你要去哪儿?   白星不好意思说要丢下它去玩,没奈何,只好也牵着。   而且此处人多眼杂,有不少心怀鬼胎的人想浑水摸鱼,来了不到两天,他们就已经听见不下四个人大喊有扒手了。阿灰固然机灵,可到底不会说话,万一被有些人盯上给偷走抢走了,那可不妙。   卖糖葫芦的汉子看后笑起来,“这马儿还怪亲人呢。”   白星心道,它哪里是亲人,就是在这儿待的烦了,想出去玩罢了。   阿灰开心地小跑了几下,出去玩,出去玩!   两人一马边走边看,边看边吃,十分惬意。   庙会上很挤,但好在有阿灰。众人大老远就看见一匹高头大马昂首挺胸走得高兴,生怕被蹭到:被头几百斤的牲口蹭一下可不是好玩的,反正摔倒的不会是它。万一给它惹毛了,一蹄子下去,岂不是要在炕上过年了?于是就都提前避开。   路上遇见卖洒金红纸的,孟阳停下来问了问价格,很高兴的买了一沓,扭头对白星道:“这庙会上卖的倒是比平常便宜许多,买这些咱们两边写福字贴对联就都够了。”   自从义父去世之后,白星就背井离乡,一个人外出闯荡,居无定所。   她没有家,自然也没有贴春联的习惯,如今骤然被人提起,颇觉心弦一动,似乎有什么在尘封已久的记忆上重重抹过,无数记忆的碎片在午后灿烂的光柱中,如璀璨的光蝶一般翩然起舞。   是了,她曾经也是有家的。   白星咔嚓咬了口米花糖,仿佛将那些过去的事情一并咬碎咽回肚中,“你过年也会帮镇上其他人写对联么,这些够吗?”   她记得之前第一次见到冬冬时听路边卖糖三角的婆婆说过,孟阳过年会帮人家写对联和福字,可他手里拿的红纸好像也就才十几张吧?   “那个不归我管,”孟阳笑道,将买到的红纸卷好放到随身的斜挎包中,“他们都是自己拿着纸来的,如果连纸也一并送,岂不是成了卖对子的了?”   镇上的百姓大多自己裁剪红纸,看看想要多宽窄多长短,然后来的时候会象征性的捎带一些点心果品,权当润笔之资。   白星点点头,明白了。   两人又往前走,正好米花糖吃完了,又看见有人卖蛋卷,是一对母女。   这个说来做法也十分简单,就是在面糊中加入鸡蛋和糖,然后在鏊子上摊开,凝固后趁热卷成卷。若是多加一文钱,还能在里面帮你刷一层红豆沙或绿豆沙呢。   卖蛋卷的不是没有,但这家的心思十分精巧:   她们提前收集了许多干花和野菜,浸泡之后得到了红水和绿水,就用这些水来和面糊,红的绿的正好趁年下的景儿。   孟阳要了一斤,都用麦杆编成的小筐装着。   哎呀,这摊主的心思竟然如此精巧!她们提前用麦秆编了许多小筐子,就端端正正摞在那里,本来以为还是卖的呢,没想到竟然白送?!   光这个小筐子就够可爱的啦,吃完蛋卷之后还能拿回家装东西呢,过年岂不是很应景嘛?   孟阳跟白星凑着头,心满意足的欣赏完了麦秆小筐,这才小心翼翼地搂在怀中,抽出蛋卷,递给白星一只,自己也吃一只。   想了想,又试探着递给阿灰一只。   阿灰矜持一番,见小主人没有反对,很给面子的吃了,孟阳开心地手舞足蹈。   呀,它没有咬我呢!   蛋卷儿,白星好奇地看着手中尤带着余温的小圆筒,觉得它从刚才的一盆大米面糊糊变成现在的模样,简直不可思议。   一口下去,咔嚓碎成渣,鸡蛋和面粉的味道好像从未如此浓郁!   多么神奇啊!   她甚至都不舍得走了,一边吃一边站在原地看那位摊主继续做。   与她一般做法的还有好些人呢,其中大多是孩童,嘴里如出一辙的叼着一只蛋卷,眼睛又直勾勾的盯着炉子上的。   好像大家的乐趣并不仅仅在吃到嘴里的,更多的还是听到的,看到的,闻到的……   这可真有意思。   做蛋卷的娘俩一个在滚烫的鏊子上倒面糊、摊饼、卷饼,另一个飞快地收钱找钱打包,配合得天衣无缝,仿佛已经演练过了无数次。   她们的脚边堆满了破碎的蛋壳,身边的客人来了又去,空气中的香味淡了又浓……可她们的动作却依旧沉稳有力,快而有序,丝毫不乱。   大约是有认识的人过来捧场,对那娘俩笑道:“呵,你们这一天也够累的。”   当娘的抽空抬了下头,却咧开嘴笑了,“挣钱嘛,哪有不累的?”   她们靠自己的劳动赚钱,用自己的手艺吃饭,花的安心着呢!   等这一天卖完,她们就能扯几尺花布,买几根头绳,犒劳一下辛苦了一整年的自己,这难道不是很令人期待,很值得高兴的事情吗?   “嗤啦~”   又是一摊面糊倒下去,在鏊子上发出细微的声响,然后被迅速摊开,凝固,又卷起……   无数次这样重复的过程,最终撑起了一对母女的生活。   白星只在原地站了那么一小会儿,就觉得整个人都被蛋卷的香气浸泡透了,头发丝里都透着香喷喷的味道。   她又最后一次深深地看了一眼,这才下定决心一般沉痛到:“走吧!”   阿灰不可以,甩着尾巴撒娇:再看一会儿,再看一会儿嘛!   它就是觉得这里的味道好香,不舍得离开罢了。   于是孟阳又递过来一只蛋卷,虚虚放在它面前,要给不给的,然后……阿灰就乖乖跟着走了。   两人一马恋恋不舍地往前走,经过了卖大馒头的,煮羊汤面的,卷花卷的……这一方天地仿佛都要被厚重复杂的香气给撑破啦!   他们又走了一段,忽然听见一段熟悉的叫卖声:   “豆腐,酿豆腐,热气腾腾的酿豆腐,又脆又嫩的酿豆腐嘞!”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彼此脸上看到了答案:是吴寡妇的声音。   她也来卖豆腐了呀。   那声音来源处正是他们往前走的必经之路,两人便顺着走过去,果然瞧见吴寡妇穿了一件大红的袄子,正俏生生站在那里叉腰叫卖,另有一人在埋头炸酿豆腐。   嗯?另一人?   两人不自觉停住脚步,双眼不受控制地锁定在那人身上:这人……   嗯……   “哟,是你们俩呀,过来。”吴寡妇很快发现了他们两个的身影,立刻跟见了自家孩子似的,笑眯眯地招招手。   她弯下腰,熟练地拿起一张干叶子,捡了两块看上去个头最大的酿豆腐,“来尝尝我们的手艺。”   我们?   两人乖乖道谢,又整齐地低头去看另一个“我们”。   正在埋头做酿豆腐的男人似有所察,缓缓抬起脑袋,与白星和孟阳对了个正着。   令人窒息的沉默迅速蔓延。   孟阳忽然觉得有点尴尬,莫名其妙的不自在,有点想笑,又有点想跑,“三爷。”   康三爷没有做声,只是把视线默默的投向旁边那个吧唧吧唧吃酿豆腐的小姑娘。   白星:“……噫”   她迅速换上康三爷无比熟悉的皱巴氏的脸:觉得自己是个废人,所以就巴巴跑来帮人卖豆腐嘛?   康三爷的眉心微微跳了跳,额角的青筋鼓了鼓。   怎么到哪儿都能碰见这两个不省心的玩意儿?   孟阳挠了挠头,努力想打破沉默,于是往前递了递另一只手中的麦秸秆小筐:   吃吗?   康三爷:“……”   “哟,这是那头卖的蛋卷吧?刚才我也瞧见了来着。”吴寡妇轻笑一声,也不做那无用的推辞,大大方方拿了两只,一只给自己,一只又递给康三爷。   他可是铁汉康三爷哎,怎么可能吃呢?!   怎么可能当着这些人的面吃蛋卷呢?   他只是把脸往旁边侧了侧,麻溜儿翻豆腐,冷酷道:“忙呢。”   当下就有旁边等着买酿豆腐的大娘拍手笑起来,“哎呦,你男人忙着,你就直接喂他吃嘛?”   但凡是成了亲的女人,胆量总要比寻常人来的更大一些。   这声音就像是引线,迅速点燃了周围欢乐的气氛,轰然爆发出一连串源源不绝的笑声。   我男人呀!   吴寡妇跟着笑了几声,脸蛋红扑扑的,心里美滋滋的,当下就厚着脸皮道:“他平时都不爱吃甜的,送给我吃嘞!”   说完又碰了抗三爷一下,“这个不大甜,真的好吃呢,我帮你放起来,等会歇歇的时候吃。”   康三爷岿然不动,可还是有人敏锐地发现他路在外面的耳朵尖,微微有点发红。   人和人之间关系到底好不好?是能够看出来的。见他们这般恩爱,许多小夫妻看得眼红心热,或是相视而笑,或是用力掐一把自己男人的胳膊,你瞧瞧人家,再看看你!   别看人家那么粗糙,还断了一条腿,难为这么知冷知热的心疼人,谁像你呀?憨登登的傻子一般,平时连一尺红头绳都不记得给我扯,上桌吃饭,吃的却比三个人还多,要你有何用?   吴寡妇的年纪虽然稍稍大了些,但自有一番成熟的韵味,就像熟透了的水蜜桃,哪怕什么都不做,静静站在那里,也在无声散发着诱惑。   刚开始他们过来摆摊时,还有不长眼的男人骚动。见她一个女人穿红着绿如此招摇,跟来的男人又是个残废,也不大做声,还想来调戏她,没想到一脚踢在铁板上!   他们话没说完一句,就被貌似无用的瘸腿男人三下两下打倒在地,用拐杖的尖头戳着后脑勺不敢动了。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那只完好的脚都没有离开过原地方呢!   于是大家就都明白了,喝,原来这还是一位深藏不露的主儿呢。   吴寡妇看他的眼睛里水波荡漾,几乎都要冒出花来了。   康三爷却不急着表功,也不特意去瞧她。   因为就算不看,他也能感觉到对方火辣辣的视线,一直盯在自己身上呢!都发烫了……   酿豆腐很好吃。   表面煎出一层脆脆的膜,刷上足足的酱料,中间却还是嫩得水一般,一口下去,多种体验,美得很,美得很。   吃完了白给的之后,孟阳又要了一份四块,跟白星一边吃一边溜溜达达走了。   唔,好烫好烫,好香好香!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里面的,可要咬开之后吹一吹再吃呀。   随着孟阳和白星的离开,吴寡妇的心思也活动了。   她一屁.股坐下,用脚尖轻轻碰了碰康三爷的,托着下巴软声道:“哎,咱们也去逛逛,难得来一回。”   康三爷表现的简直像爱上了煎酿豆腐一样,坐在原地岿然不动,像平常一样板着脸道:“全都是人,有什么好逛的?”   吴寡妇撇了撇嘴,索性直接在他脚背上狠狠碾了一下。   哼,就这张大黑脸,若非一直低着头,只怕早把客人吓跑了,自己还赚什么钱呢?   呸,这不识风情的臭男人。   吴寡妇重重一哼,赌气似的道:“那好,今儿咱们就在这蹲着吧,你不去,我也不去!”   谁知康三爷却斜着眼睛看她,“你当真不去?”   吴寡妇越法来了劲,一扭头,“难不成你还能绑了我去?”   快求我啊!   然而就见康三爷慢吞吞站起来,点点头,“那好,你在这里看摊子,我去。”   吴寡妇:“……”   她简直要把肺给气炸啦!   “我叫你去,你不去,现在却要自己偷着去,去干什么?会小情人去啊!”   她叽里呱啦说了一大通,康三爷却一句也不辩解,认认真真安安静静听她喊完了之后才稍显无奈道:“我去解手,你也要跟着看吗?”   吴寡妇一愣,脸刷的红了,扭着手呸了一声。   谁要去看。   康三爷似乎飞快地笑了下,但又似乎没有笑,因为只是稍纵即逝,何况他本来就是个不爱笑的人。   他摇了摇头,转身一杵一杵地走了。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吴寡妇托着下巴怔怔出神,也不知这人当年在江湖上闯荡时是何等的真男儿好汉子?   如今瘸了一条腿尚且如此,双腿健全的时候岂不是……   也不知想到哪里去了,她的脸突然火烧火燎起来。   哎呀哎呀,羞死人啦,快别想了!   却说康三爷离了酿豆腐摊子,却不去解手,而是一路往西走。   那里满是卖胭脂水粉和头油布匹的摊子,另有许多卖头绳首饰的。   在庙会上卖的大都不是什么精巧玩意儿,纵使有银子的,也不过是镀银。可对寻常的底层百姓而言,已经是难得灵巧的了。   康三爷一路不停,径直来到一个摊子前,拿下巴指了指上面那只蝴蝶簪子,问道:“这个怎么卖?”   那摊主见他年纪,下意识问道:“您是送女儿还是送媳妇?”   这个蝴蝶簪子的样式其实有些老气,他猜想约么是买给媳妇的。   果然,就见这个满脸胡碴的粗汉子干咳一声,模模糊糊地嘟囔一句:“没有女儿……”   那就是给媳妇的!摊主笑容更加灿烂,当即热情道:“你可真是好眼光,诚惠三钱六分银子。”   说也奇怪,人在年轻时往往还有些说不尽道不完的浓情蜜意,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却都一并消磨在日复一日枯燥的生活当中,被柴米油盐酱醋茶抹去了所有热情。   分明人还是那个人,但却不再像年轻时说笑,更别提互赠礼物。   他这个摊子摆了两天了,过来买东西的,要么是年轻男女,要么就是给女儿买,竟无一个男人送给自家媳妇。   康三爷爽快付了钱,像来时一般沉默着往回走。   可走着走着,他却忽然有点胆怯起来。   他的心脏罕见的砰砰直跳,握着簪子,仿佛在抓着一个烫手山芋。   这摊子是他们来摆摊之前无意中路过的,当时吴寡妇在这前面停了好久,分明就是在看这只簪子的,但当那位摊主招呼时,她却又说不喜欢,转身走了……   其实应该是喜欢的吧?   康三爷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觉得有点荒谬:   怎么就鬼使神差的来买了呢?   若给人瞧见,回头该怎么说呢?   又或者,该什么时候以什么借口送出去呢?   一阵凉风吹来,微微把他脸上的燥热吹散了些,可心里还是扑通扑通的。   庙会上的人那样多,分明没人在意的,可康三爷却觉得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注视着自己。   他忽然干咳几声,清了清嗓子,做贼心虚似的把簪子塞入怀中,又一瘸一拐,沿着来时的路回去了。   有点愁,这可怎么出手呢? 第37章 麦芽果仁糖 “这位姑娘,果然好身手呀……   自从买了簪子之后, 康三爷就揣上了心事:他甚至不敢看吴寡妇了。   此时的他满心满眼就一个念头:这簪子可咋送出去呢?   哎呀,这可愁死个人了!   给吧,对方肯定要问, 若说是自己特意去买的, 难免太臊了些;可若说只是巧合,对方又不傻, 能信吗?   真让人两难。   “三爷,”吴寡妇见他自打回来之后就一直捂着肚子, 更兼神色凝重, 不由担心起来, “可是哪里不舒服了?”   别是跟自己出来摆摊, 冻着了吧?   “我好得很!”康三爷猛地坐直了。   吴寡妇被他这一惊一乍吓了一跳。   康三爷自己也觉得不妥,忙补了一句, “就,岔气了。”   话一出口,他却又忍不住打自己一巴掌:   哎呀这个嘴啊!   多好的机会, 咋就不知道说呢?   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 若此时再改口, 岂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他犹豫再三, 终究还是没做声……   当天夜里, 康三爷搂着那个小布包辗转反侧, 彻夜难眠, 愁得咧。   唉, 这可咋弄啊!   ≈≈≈≈≈≈≈≈   庙会的最后一天阴冷异常,早起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开始下细密的雪粒。   漫天的乌云遮蔽了太阳,刺骨的西北风呼啸而过, 将雪粒吹成雪片,又把雪片吹成巴掌大小的巨大雪团,自高空往下扑簌簌坠落。   这简直是今年入冬以来最冷的一日了。   但奇怪的是,客流量非但没有减少,附近的百姓反而像迎接最后的狂欢一般蜂拥而至,将这里的大街小巷挤得水泄不通,真可谓寸步难行。   他们说着笑着,耳朵和鼻子尖都冻得红彤彤的,可脸上洋溢的笑容啊,却做不得假。   真是奇怪,白星一边咔嚓咔嚓咬着麦芽糖一边小声嘟囔道。   孟阳的灯笼几乎全部卖完,只剩下寥寥几只挂在杆子上随风摇摆,他本人已经不在意结果:光这几天的买卖就快比得上写一年话本的收入了,剩下的卖得出去自然好,若卖不出去,自己留在家中把玩也是不错的。马上就要过年了,家里人本来就少,多几只彩灯热闹些才好呢。   孟阳自己都不在意,更何况本就是抄着两只手来玩的白星?   她的嘴巴简直就没有停下来过呀!   昨天回去的时候,孟阳从一个老婆婆那里抄底买了许多麦芽糖,因为稍微有点杂质,所以并不算贵。   回家之后,他将麦芽糖再次加水熬煮后过滤干净,然后加入炒熟的南瓜仁、花生碎、芝麻和核桃碎,趁热压扁擀平,稍微放凉固定后切成手指大小的喷香长条,酥酥脆脆,一口一口很过瘾。   白星立刻就觉得这是迄今为止吃过最好吃的点心。   孟阳很小声地反驳,“可是白姑娘,这样的话,你已经说过许多次了呀。”   白星眨了眨眼,疑惑道:“有什么不对吗?”   孟阳为之语塞。   他认真想了想,好像真的没有什么不对。   因为白姑娘每次都是在吃到后一种东西之后才说的,而且她每次的表情都如此真挚,语气都如此诚恳,肯定没有撒谎的。   所以当一个人真心实意的感觉到吃到的每一种东西都比前一种更好吃的时候,会有什么问题呢?   没有问题的嘛!   白星将那些果仁麦芽糖条小心地包起来,每次都很珍惜地只抽出一根,自己咬两口,剩下那口给阿灰。   太香啦!阿灰都开心得快要跳起来了。   说起来,它真的一点都不怕冷,这场鹅毛大雪一下来,同行的小毛驴就瑟瑟发抖,脖子上的铜铃铛啷啷响成一片,孟阳不得不替它披上事先准备好的小毯子,再时不时替它扫扫雪。   可反观阿灰,它甚至主动往雪窝里跑着打滚儿啊!   让蓬松的干净的雪滚满全身,洗去表面的灰尘,在无暇的雪地中畅畅快快跑几个来回,用力抖一抖全身的鬃毛……多么畅快。   它本来就是风和雪的孩子呀!   冬日本就天短,再加上今天又是个大阴天,午时刚过就黑的不得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夜幕已经降临了呢。   孟阳又把自己往棉袄里缩了缩,“白姑娘,要不然等会咱们先走吧!”   回去的路想必已经大雪满地,若等天黑透了,更不好走。   有这个工夫,早早回家喝点热热的蜂蜜水,吃几口甜甜的烤红薯不好吗?   白星没做声。   孟阳下意识顺着她的视线往旁边看去:是一个卖布的摊子,好像来了位大客。   在这个距离,孟阳根本听不清摊主与客人交谈的内容,可只是看摊主欣喜若狂的样子,再看那人拍在桌上的一锭大银也能想象到,必然是做成了一桩大买卖,于是打从心眼儿里替那位摊主高兴。   “真好呀,”他抄着袖子笑道,“正好天不好,他也能早早收摊回家啦,想必家人都在等着吧?”   既能赚钱又能尽快团圆,难道不是世上最幸福的事情吗?   “你高兴的太早了。”白星忽然开口,说话间带出一丝甜滋滋的味道,但表情却很有几分阴冷。   “啊?”孟阳傻乎乎道,“为什么呀?”   “因为那锭银子是假的。”说话间,白星已经从驴车上跳下,穿破风雪组成的帘幕,径直向那摊子走去。   “白姑娘!”孟阳一愣,赶紧追了过去。   嘶,可真冷呀。   “这,客官,您这是二十两一锭的大银,小摊小本生意,这着实找不开呀!”卖布的摊主把自己所有的存货都翻了出来,可满打满算也不过价值十二两四钱,而他手头的碎银凑到一起也只有三两多,根本找不够,一时不由犯了难。   然而那位通身气派的顾客却好像浑然不在意,当即摆了摆手,和气道:“罢了罢了,我看你顶风冒雪在这里摆摊也不容易,本来我也是应急要用这些东西,当个串门礼……我也不差这几两银子,你且有多少给多少罢了。天这样冷,赶紧收摊家去吧!”   真要照他说的那么干的话,摊主至少能赚将近五两的便宜,对一个普通而人而言,着实是笔大钱。   那摊主一听,登时唬了一跳,又惊又喜,连道不敢,但是那客人一再坚持体恤,似乎着急要走,摊主不舍得放过这笔大买卖,又看他遍身绫罗绸缎,确实满身富贵,的确像钱多得没处花的样子,一时心痒难耐,就要把钱收到怀里。   “多谢多谢多哎?!”正当摊主满脸堆笑要收银子时,一只白嫩的手突然从斜后方横插过来,一把按在他的手腕上。   是个戴着眼罩的年轻姑娘,板着脸,漂亮中透出几分锋利,简直比从天而降的雪更冷,叫人不敢逼视。   摊主下意识往回缩手,可没想到那几根白嫩纤细的手指却有着惊人的力量,像铁钳子一样,让他动弹不得。   “姑娘你干嘛?!”摊主大惊,警惕道,“光……这是要抢钱吗?”   他本来要说光天化日,可一看这乌云满布,连点日头影儿都瞧不见的架势,便干脆咽下去,不说了。   “这银子是假的,你被骗了。”白星言简意赅道。   摊主一愣,满面狐疑,“不能啊,我都验过了。”   那客人愣了下,旋即哈哈大笑起来,“这小姑娘还挺会说笑话的。”   他穿着体面,又生就一副面阔耳方大耳垂的好模样,正是民间百姓推崇的富贵相,此时虽然貌似这小姑娘首先出言不逊,但他却如此宽宏大度,令人心生好感,在心中便难免倾斜了几分,跟着大笑起来。   孟阳略慢一步从外头挤进来,因走的太急吞了几口冷风,正咳嗽,“咳咳,白姑娘?”   那汉子长得膀大腰圆,一看就很有力气的样子,他有点担心。   白星就像没听见一样,视线在银子上打了个滚,又继续看着那位摊主道:“你所谓的验过,就是咬一口吗?”   摊主茫然,市面上不都这么干的吗?而且刚才他也称了,重量也对得上啊!   可这小姑娘跟自己不认不识,无怨无仇,也不至于突然跳出来玩自己吧?   他正愣神中,也不知这姑娘怎么动的,自己手里的银子突然就掉了个个儿,落到她掌心去了!   “哎哎哎,”摊主急了,“我的银子啊!”   足足二十两呐!   白星重新看向那位“豪客”,面无表情道:“你这个法子对付得了一般人,却对付不了我。”   说着,她的手指微微发力,竟直接把那锭银子捏成了两半!   “哇!”   这得是什么样的功夫啊?!周围顿时一片哗然,一干没怎么见过世面的百姓纷纷发出潮水般的议论声。   那豪客终于微微变了脸色,竟然打算趁大家注意力不在他身上时偷偷逃走。   “你不能走!”孟阳却已经绕了过去,一把扯住他的袍袖。   他生得瘦削,宛如寒风中一根枯竹,对比对方熊一般的体格挡真不够看,顿时就被拖了个踉跄。   可他死也不肯松手。   骗子,多么可恶啊!   孟阳这一声直接把大家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来,当即有人看出门道,也跟着围拢成一个圈,大声吆喝道:“是啊,你不能走!”   “哎哎,这是要跑,真有问题啊,指定是做贼心虚了!”   “拦住他,快拦住他!”   奈何那人身材高大魁梧,左边一冲,右边一撞,竟硬生生把人群的包围圈撞出一条缺口,眼见着就要撩袍子逃跑了。   然而就在此时,他突然哎呀一声向前扑倒。   伴着他倒地的动作,一颗石子也一起滚落在地,擦着雪地飞出去老远,噗一下嵌进去不动了。若要细细看时,那石子上还隐约沾着一点点银屑呢。   后面的白星收回手,把掐成两半的银锭丢到摊主手中,后者双手打颤,面色如土,心里一阵又一阵的后怕。   原来那银锭掰开之后,露出来的竟然是一大块石子!   瓤儿是假的!   若给那厮得逞了,他今年一整年的心血就要打水漂不说,还要倒找给人家三两多银子……   只是这么一想,就快把人呕死了!   忍一时越想越气,摊主实在忍不住,当即抄起一卷布,撸着袖子冲上前,劈头盖脸朝那骗子身上打去。   “你这驴日的王八,好阴毒的伎俩啊!光天化日之下就敢骗人,多阴损啊!   你这生个孩子没□□的混账种子,老子辛辛苦苦忙活一整年,就指望着这点家当卖点钱,给家里添置一回新东西……”   围观众人也是感同身受,一起上去帮着大骂那骗子无赖,又有人嚷嚷着要报官:   “真是太丧良心了,报官,必须报官!”   “真是窝火,大过年的,遇到这种事儿,一般人气的上吊的心都有了,这不逼死人吗要?”   寻常老百姓忙活一年才有几个钱呀?他这一动手就是二十两,简直要把人往绝路上逼呀。   三镇联合庙会也算是本地一件大事了,早就有县衙提前布置一番,又专门调拨一队衙役和巡防厢军在此地维持秩序,此时听见动静纷纷挤过来。   几名衙役了解事情原委之后,也是火冒三丈,上去就给了那骗子几拳。   那骗子哀嚎几声,顺势倒在地上,又哀求不止,言道自己只是初犯,也并未成功,还求他们高抬贵手放了自己云云,哪里还有刚才推人的气势呢?   谁知不哀求倒好,一出声反倒是火上浇油。   打头捕快模样的汉子冷笑一声,直接一脚将他踩在雪地里,“好贼子,打量你爷爷是没见过世面的奶娃娃呢,胆敢用这等鬼话哄骗!之前就有人报案,敢情你小子胆子倒大,非但不跑,反而在这里又弄一回,跟我们走,回去好好吃吃牢饭……”   这人必然是看天气不好,大家着急收摊,急于把货物脱手,这才瞅准了机会动手。若给他得逞,转头溜之大吉,天大地大又哪里去寻?   一干衙役先把那骗子绑了,听说是有人仗义出手,这才阻止骗局,便要找那“壮士”道谢。   然而,周围乱糟糟的,围观人群只顾看热闹,哪里在意谁什么时候走了?问了半天也没好歹,只得作罢。   眼见罪魁祸首被抓,周围的人群顿时纷纷叫好,又跟着走出去一段,这才渐渐散去。   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也不过是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一个插曲罢了,最多是他们茶余饭后口中的谈资,而不会对自己的实际生活造成任何影响,三两天也就忘了。   唯有那个卖布的摊主暗自侥幸,想要再寻刚才的姑娘时,人海茫茫,又去哪里去找呢?   刚才有人嚷嚷报案时,白星就已经带着孟阳功成身退了:她其实不大喜欢这种人多的场合。   大多数人都留下看热闹,只有少数几个认识他们的夸赞几句,然后慢慢也就散了。   不对,还有一个人。   那人在他们摊子前抱着胳膊站着,身材劲瘦高挑,头上的斗笠落满雪花,压得低低的,看不清模样和表情。   孟阳直觉有点不太对劲,不过还是礼貌的上前询问道:“客官,您是想买灯笼吗?”   话音未落,他胳膊上却多了一只手,扭头一看,是白星。   “白……”   姑娘二字尚未出口,白星已经将他一把拉到身后,表情少有的严肃。   她的另一只手,甚至已经摸住了刀柄。   那人突然嗤笑一声,伸出一根手指,极其缓慢地把斗笠往上推去,露出一张年轻而锐利,的刀子一般的脸来。   “这位姑娘,果然好身手呀……”   霎那间,风雪仿佛更大了似的。 第38章 小疯批 雁雁委屈……   陡然间一股寒风刮过, 卷起地上的积雪,合着半空中飞舞的雪片一起打了个卷儿,吹得人睁不开眼。   孟阳本能地侧过脸, 以手遮面, 片刻后风停,再看时, 就见白星已经反手将一刀一棍抽了出来,与神秘来客无声对峙。   来人年纪与他们相仿, 也是一身皮毛打扮, 一头半长的头发草草束在脑后, 与刚来桃花镇时的白星出奇相似。   他的身材高挑挺拔, 混合着少年和青年之间特有的单薄和青涩感,偏偏一双稍显狭长的眼睛又邪又野, 隐约透出几分癫狂。   像只野兽,孟阳偷偷想。   “你从哪儿找来这么个书呆子?”他忽然嗤笑出声,冰凉的眼神扫过孟阳身上时像蛇, 正在狩猎的蛇。   寻常人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和嘴巴是同步的, 但他不是。   他好像只是敷衍的把嘴角往两边扯了一下, 喉管里发出几声干涩的噪音, 两只眼睛里就淬满了冰碴。   那视线又尖又利, 仿佛从湖底下捞出来的钢针, 扎得孟阳刺刺作痛。   这个人好危险!   孟阳本能地抖了下, 瞳孔剧烈收缩, 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那人也如白星一样,拥有野兽般敏锐的直觉。他几乎是立刻就发现了孟阳的反应,嘴角咧得更大了, 露出来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那牙齿雪亮,合着斜贯他左眼皮上那道约末二寸长的刀疤,有种天真又残酷的美感。   白星的脚尖极其轻微地动了下,恰好挡住对方的视线。   她的双手好像只是一抖,那原本的一刀一棍就变成一把一人多高的斩马.刀,“你想死吗?”   刀尖微微前倾,冲下,笔直对准了来人的头颅。   她终于开口说话。   孟阳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安,因为面前这两人真的太像了!   不是说容貌相似,而是气质,给人的感觉,第一眼就叫人觉得像。   冰冷,野性,充满着压抑的杀戮之气……   就好像他们才是同一国的,周围人只是过客,也包括他自己。   这不好,很不好!   孟阳掌心不自觉沁出一层粘腻的薄汗,喉管一阵阵发干发紧。   他下意识往前挪了步,张了张嘴,干巴巴的喊道:“白姑娘……”   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他只是担心,担心来者不善,担心他们打起来,担心白姑娘受伤,担心……白姑娘就此离去……   白星没做声,这是孟阳预料之中的事情,毕竟他话本中也写过的,高手对决胜负只在一念之间,自己方才的举动实在不妥,但他只是忍不住……   来人又往孟阳身上扫了眼,像冰层掠过河面,又冰又凉。他把手从腰后拿出来,掌心赫然多了一长一短两把锃亮的刀。   他用刀尖轻轻挑了下货架上的小猪灯笼,看着它屁.股上的剪纸花纹在寒风中摇摆,几乎带着点恨铁不成钢的道:“白星啊,白星,我说怎么江湖上到处找不到你的踪影,原来竟在这里陪人卖花灯?你是被人暗算伤到头了吗?”   白星从刚才就没有动了,她的头顶已经积了一层薄薄的雪花,而此时却突然出手!   一道寒芒斜劈而下,将中途遇到的雪花全都一分为二,几乎带出风声。   不许碰我的小猪灯笼!   来人的眼睛陡然亮了,双手上挑,刀尖对刀尖,霎时间迸出一串火星!   孟阳惊得呼吸都停住了。   可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四下乱看,希望不要伤及无辜。   所幸天气实在不好,雪越下越大,而且庙会一般到第三日下午就逐渐收摊,刚才他们周围的人几乎已经走光了。偶尔有几个离得远的,隔着飘飘荡荡的雪幕,也实在看不清。   那边白星眨眼间已经跟来人丁丁当当过了十几招,茫茫雪幕中宛如一只辗转腾挪的大鸟,斩马.刀就是她的利爪,每一下都冲着最致命的地方去,招招狠辣,毫不留情。   偏偏来人竟还笑得出,两只眼睛都弯起来了。   “哈哈哈哈白鹞子,你果然还是白鹞子!”   有那么一瞬间,白星甚至有点恍惚,觉得这个称号真的已经好久没有人喊过了,久到……她仿佛已经在桃花镇过了半生。   然而就是这片刻分神,让对手勃然大怒,并抓住时机,狠狠往她胳膊上划了一刀。   “你疯了吗?竟然敢走神!”   久违的疼痛袭来,鲜红的血从破口处渗出,吧嗒吧嗒染红了下面一团雪面。   是血的味道。   白星眯了眯眼,手指一勾卸掉眼罩,脚尖点地身体前扑,速度突然加快,一把斩马.刀都变成银色的残影,带得周围雪花一阵乱飞。   她整个人就像是暴风雪的化身,沉默却狠辣地席卷着前方的一切。   那人这才满意,长啸一声,双手抖出几朵刀花,不闪不避,竟以同归于尽的打法正面迎了上来。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若有懂行的人看了必定要大吃一惊,因为如果照这个趋势下去,白星的刀尖会从他头上劈下,而他的刀也稍慢一步,刺入对方的心窝!   但白星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么干,短兵相接的瞬间变势,手腕斜向下压,斩马.刀好像有粘性一样顺着他的刀面抹过,一拨一挑,不仅化解了对方的攻势,还借力打力,反手就是一刀!   平地上的拖刀计!   “噗!”   一声闷响过后,白星的刀尖戳入来人的肩缝,血花飞溅。   那人却像没感觉到疼一样,单膝跪地放声大笑。   孟阳简直要吓死了。   就只是这么一小会儿,眼前的一切好像都变了个模样,不再是他熟悉的样子……   “你们,你们不要再打啦!”他发现那两个人在各自占据优势时,都没有乘胜追击,心中已经隐约有了个大胆的猜想:   莫非……这两个一见面就打得你死我活的人竟然是朋友么?   就算不是朋友,应该也不是仇敌吧?   没人搭理他,但也确实没有再动手。   孟阳简直都不知道该继续担忧,还是该先庆幸。   他吞了吞口水,迟疑着往前挪了两步,“那个……”   说是迟,那时快,刚还在跪地狂笑的陌生江湖客却突然出手如电,另一条完好的胳膊一甩,抬手就把短刀丢了过来!   他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刀尖刺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声音,孟阳完全没有机会躲避,还没回过神来就发现刀尖到了眼前。   “铛!”   却是白星后发先至,一刀劈下,将那柄“暗器”打飞。   “哈哈哈哈哈哈!”看着孟阳呆在原地的模样,那人仿佛看到天下最滑稽的事情一样,竟然抱着肚子笑倒在地,一边笑,一边打滚。   偏偏他的胳膊还在流血,地上的雪被划出一道又一道鲜红的痕迹,看上去触目惊心。   但伤者本人却丝毫不在意,仿佛根本不担心自己随时可能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   白星甚至没有多看他一眼,只是冷着脸对孟阳道:“我们走。”   孟阳骤然回神,憋了许久的话脱口而出,“回家吗?”   白星一怔,抿了抿嘴,点头,“回家。”   回家吗?   回家。   两人飞快收拾东西,一人翻身上马,一人爬上驴车,当即不再耽搁,迅速朝桃花镇方向驶去。   雪还在下,那人却已经不笑了,他就这么坐在雪窝里,一条胳膊还流着血,怔怔看着飞快消失的人,突然愤怒地捶打着地面,又用力抓起一把雪朝那边丢去。   “回家?!”他大声喊道,“白星,你混蛋!”   雪越下越大,染白了头发,染白了衣服,几乎把他半个人都埋在里面,只露出一张尖尖的稍显稚气的脸。   像一只被抛弃在荒野里的孤狼。   你竟然,你竟然要抛下我回家了?   你哪儿来的家呀!   走到半路,孟阳忽然扭头往后看了一眼:他隐约觉得刚才好像有人在喊,但大雪茫茫,又哪里瞧得见呢?   “白姑娘……”孟阳回过头来,习惯性抓了抓帽子,只觉今天遇到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他想说的话、想问的事也太多了,一时竟不知该从何说起。   “你的伤口不要紧吗?”他终于紧张道。   白星随意瞥了眼胳膊,摇摇头。   刚才她已经简单包扎过了,不过皮外伤而已,养几天就好了。   孟阳看着那上面渗出来的血丝,就觉得自己的胳膊好像也跟着一抽一抽疼起来。   “这个,”他紧张兮兮地说,“你刚才真的流了好多血啊!不要小看冬天啊,哪怕冬天伤口也可能化脓的,尤其你用伤在胳膊上,稍不留神就会碰到的,万一引发高烧……”   他终于说不下去了,因为白星看过来的眼神中明晃晃透露出一个信息:   你好烦啊。   孟阳委屈巴巴地住口,又忧心忡忡地打量着对方受伤的胳膊,时不时叹一口气。   唉,真是太大意了!   然而白星不理他,久而久之,他也只好作罢,选择重新换一个话题。   “你们,”他谨慎地筛选着措辞,试探着问道:“有仇吗?”   白星摇头。   “那,”孟阳忽然觉得有点口干,眼睛都微微睁圆了,问出一个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的可能,“是朋友吗?”   难道真的会有一见面就大打出手的朋友吗?   而且看这两个人刚才的样子,完全是以命相搏……是他对江湖了解的太少,还是这两个人根本就不正常?   这个问题似乎把白星都给问住了。   她没有点头,却也没有摇头,只是脸上流露出一种很复杂,却又稍显茫然的神色。   良久,她才道:“不是敌人。”   是朋友吗?她也说不清。   孟阳忽然觉得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意外的是,又过了会儿,白星却忽然开口道:“他是个疯子,你……不要理他。”   疯子?不要理他?孟阳眨了眨眼,瞬间品味到后面的未尽之意:   也就是说大家还有再见面的机会?!   “难道他会跟到桃花镇去吗?”孟阳惊得简直要从驴车上站起来了。   白星点头。   孟阳倒吸一口冷气。   多么可怕啊!   “我不会让他伤害桃花镇的人的。”白星平静道。   她的声音不高,但是语气中的认真却谁都听得出来。   她曾经答应过一个人,一个分明已经断了一条腿,却依旧固执地多管闲事到近乎魔怔的老男人一件事:   “不给桃花镇惹麻烦。”   “有的时候有的人有些事,本就可以不顾性命……”   刚来的时候其实她不太懂,现在,却好像已经有点懂了。   桃花镇真的是个很好的地方,这里有着世上最温柔的人,有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也有最浓郁的烟火气……她很喜欢。   她不知道廖雁的出现究竟是偶然还是有预谋的,但有一件事可以确定:   她绝不会容许对方在这里搞破坏。   半路上,阿灰突然很不安分,一个劲儿的扯着脖子往后看。   白星掏了一块果仁麦芽糖给它,“好姑娘……”   追来了吗?   “白姑娘白姑娘白姑娘!追来了追来了追来了!”一路都在扭着脖子盯梢的孟阳看到后方由远及近的黑点后,紧张地几乎结巴。   真的追来了!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他急得出了一身汗。   唉!遇到这种事,自己这个书生简直就是累赘呀。   他忍痛用力打那小毛驴几下,“小毛驴呀,小毛驴,你快些跑呀,我们把后边那个讨厌鬼甩开好不好?”   小毛驴昂吭昂吭地表达着不满:   我是驴,人家是马,这跑得过吗?   这未免有点太难为驴了吧?   然而,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骑着黑马追来的廖雁只是不远不近坠在他们后面,一双野狼般的眼睛不断在孟阳和白星之间徘徊,那火辣辣的视线仿佛要将他们盯出几个洞,好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白鹞子甘心窝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破镇子不出山?   他这一跟就从庙会跟到桃花镇,又从桃花镇一直跟到两人的家,然后又吊着一条胳膊,跟着白星出出进进,最后一屁.股蹲在她对面,直勾勾看她削木勺子。   偏他走起来一点声音都没有,简直像个三条腿的鬼,如影随形。   白星示意孟阳和她两人分开,各自回家,但对方临走前一步三回头,看向廖雁的眼神中充满警惕,就差在脑门上贴一个横幅,上书不放心三个大字。   白星朝他点点头,回去吧!   送走孟阳之后,白星就像院子里没有第二个人一样,安安静静坐在屋檐下削木勺。   昨天有把木勺断了,需要再削一把。   她不说话,廖雁也不出声,两人就这么无声对坐,空气中只有“嗤啦~嗤啦~”匕首的刃部划过木头,以及大雪轻轻落下的声音。   廖雁的视线从白星脸上一寸寸划过,不漏掉任何一点蛛丝马迹。   他隐约觉得对方变了,但具体哪里变了?一时却又说不出来。   好像面前坐着的还是令人闻风丧胆的白鹞子,但这壳子里面的某些东西,已经在自己缺席的这些日子里悄然变化……   他很不喜欢,或者说……有些莫名的惶恐。   为什么呢?   廖雁不懂,所以他有点烦躁。   过了会儿,又有人敲门,传来刚才那个书呆子的声音:“白姑娘?”   廖雁啧了声,阴测测道:“瞧啊,他还真是不放心你。”   可即便如此,不过区区一个穷书生罢了,能奈我何?   白星还是不理他,甚至可以说根本就像没有他这个人一样,径直过去开了门,和和气气地问:“你怎么又回来了?”   被无视的廖雁愣了下,用力跺了下脚,突然团了一个雪球,凶狠地朝门口砸去。   白星头也不回,反手迎着破空之声一抓一捏,雪球应声而碎,溅起大片雪块。   廖雁气急,又去团雪球。   偏他现在只有一条胳膊好用,团雪球的速度怎么都跟不上对方捏的,最后气得哇哇乱叫,竟躺在雪地里直蹬腿。   孟阳听见里面的动静,微微踮起脚尖,试图越过白星的肩膀往院子里面看,又很小声的问:“白姑娘,他怎么了呀?”   白星收回满是雪水的手,浑不在意的往衣服上抹了抹,“哦,发疯呢。”   发疯?莫非真的有疯病么?   孟阳又吓了一跳,紧张道:“白姑娘,我瞧着他实在不像好人呢,要不要报官?”   他自以为声音已经够小了,但江湖中人有内力支撑,五感敏锐耳力过人,廖雁清清楚楚听到了他说的话,沾满血和雪的脸色已变得古怪。   他的眼珠突然飞快地转了转,一个鲤鱼打挺从雪地中翻起来,猛地窜上墙头,把自己从上面倒吊下去,拉着脸磨牙,“死书呆子,尽管去报官吧!来一个,我杀一个!”   白星极其缓慢地眨了下眼睛,然后一把扯住他挂在下方的左腿,直接将人从墙上掀落,同时左脚尖点地,侧身使出一记腿鞭。   砰!   廖雁整个人直接倒飞了出去。   他反应也快,人在半空中就强行扭转腰腹,单手往墙上一拍,留下一个血淋淋的掌印,再一次稳稳落地。   孟阳下意识缩了缩脖子,再次觉得江湖作风可能真的跟自己想象中的有些区别。   “那,那如果真的没有事情的话,我就先去做饭啦?”说到这件自己擅长的事,他好像立刻就重新变得雀跃起来,双目之中也开始闪动着愉快的光。   “天气这么冷,我们还是吃火锅好不好呀?我多加一点枣子,给你补补血。最后再涮一大扎面!对了,我可以弄一点点肉馅,晚上再来一点牛肉锅贴当宵夜好不好?   今天可能来不及,明天我去街上买一只鸡,好好焖一锅,炖到骨酥肉烂,到时你连汤带肉全部吃掉,养养元气呀。”   白姑娘受伤了,胳膊上拉了那么长一道血口子的,一定要好好补一补。   白星点点头,“好。”   这么多好吃的,有什么不好呢?   于是孟阳重新回去做饭,白星重新回去削木勺。   大雪还是纷纷扬扬的下着,银装素裹的世界重归安静,如果不去看地上爬起来的另一个人,简直跟之前平静的每一天没有任何分别。   经过刚才那么一折腾,廖雁的伤更重了,他半边身子都被血染红,脸色不似初时那么红润,嘴唇也开始泛白。   但他似乎完全不在意自己的生死。   他像一只小兽般蹲在白星面前,散乱的头发遮住了小半张脸,露出来的半张上满是愤怒和不解,“白星啊白星,你真的是疯了,你知道自己这是一只什么样的手吗?竟然用它来刻木勺?!”   白星却勾了下唇角,眼神意外温柔,又从旁边拿过一块磨石来用力打磨,轻飘飘道:“你不懂。”   多么好的一只勺子呀,接下来的日子,她会用这只勺子舀粥、喝汤,挖甜甜的汤圆、凉凉的煮水果……   只是这么想的,她就高兴地几乎要飞起来。   廖雁简直要气疯了,当然,他本来就有一点疯。   他用力抓着自己的头发,“我确实不懂!你知道江湖上几乎每天都有人出成千上万两银子请你杀人吗?你他妈的,你他妈的竟然在这里刻木勺!”   他好像真的已经发了疯,劈手夺过白星手中尚显粗糙的勺子,狠狠将它丢在地上。   似乎气不过,还上去踩了一脚,看它碎成好几片,才大声喘着粗气的指着白星骂道:“你有那么好的天赋,那样好的本事,弄这些做什么?哪怕你去要饭,我也不想看着你在这里弄什么破勺子!这是拿刀的手!   今天我能发现你,明天后天就会有别人,这样一天天的下去,你身上的棱角都要被磨平了,一旦你的本事迟钝,那些仇家就会蜂拥而至!你会死的,连点渣子都不剩,被人挫骨扬灰!”   白星垂眸看着地上的勺子碎片,忽然有点手痒,抬头看向廖雁的眼中有着久违的狠厉。   但听他说完之后,那股狠厉却又奇迹般地消失了。   虽然这是个疯子,但确实也是自己在江湖上为数不多的朋友,真是奇怪。   白星把手从刀柄上面放下来,头也不回的进屋去了,“你滚吧,不要再来了。”   廖雁当然没走,非但没走,反而在开饭时又摇摇晃晃跟着白星去了隔壁。然后紧挨着她蹲下,直勾勾盯着对面的孟阳,时不时露出小虎牙,喉咙中发出咕噜噜的威胁声,仿佛在看什么十恶不赦的坏蛋。   哼,就是这个书呆子,他要毁掉白鹞子了!   “哎呀!”不过短短两刻钟不见,孟阳就发现这位邻居的朋友几乎变了样子:他的脸简直白的像鬼一样呀!眼神也不如初时凌厉,开始有点涣散了。   “你真的流了很多血啊,我这里有药,有纱布,你要不要包扎一下?”他又担心又生气,担心是因为这个人看上去随时要死了,生气却是因为竟然有人比白姑娘还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真是太可恶了!   哼!   廖雁磨了磨牙,心想这伪善的书呆子!   看看,这就是可恶的读书人,面上笑眯眯,心里指不定藏着多少坏水呢,他一定是想给自己下毒!   话虽如此,可当骨汤锅烧开,里面的肉片微微变了颜色时,廖雁还是出手如电,抢在其他两人之前把所有的肉都捞走了!   孟阳:“……”   还,还能抢肉吃,那应该暂时没有事吧?   廖雁一边大嚼,一边眯着眼打量孟阳和这间屋子,似乎在找某些不寻常的东西:吸引白鹞子的东西。   但他很快就被分散了注意力,因为……这个肉未免也太好吃了吧?   又滑又嫩又香,他都没怎么嚼就化掉了,这是肉吗?   如果是的话,那以前他吃过的那些又是什么东西?   他砸吧下嘴儿,吮.吸着口中残存的肉汁,狭长的眼睛微微眯起,唔……   奇货可居呀。   “不可以。”白星忽然道。   “我又没有说!”廖雁飞快地回道。   孟阳茫然,什么可以不可以的?   “想也不可以!”是我先想的!白星警惕的瞪着他。   “你小气死了!”廖雁简直要气死了。   不就是一个书呆子嘛,分开两半都不行吗?   “那个,”孟阳实在忍不住好奇心,小声问道,“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呀?”   这间屋子里就只有三个人,偏偏其中两个人却又在打哑迷,剩下他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真是难受极了!   “杀了你!”廖雁迅速调转枪头,恶狠狠道,“我是星星唯一的好朋友!你不要以为会做点什么吃的就了不起,我会把她带走的!”   但他这次的威胁似乎没有起效。   星星?孟阳眨了眨眼,一张脸上又红又白,他喊白星“星星”哎!   自己都没有这么叫过!   孟阳抓着筷子的手紧了紧,突然有那么一丢丢不甘心。   不可以输!   他本能地看了眼正埋头扒肉,似乎对眼前这一幕半点不关心的白星,努力给自己鼓了鼓劲儿,挺直腰背,好让自己看上去更庞大一点,同样大声地回道:“我也是白,是星星的好朋友!”   星星呀,这两个字一出口,仿佛便带了神奇的魔力,他的心脏开始砰砰狂跳,仿佛越过了什么无形却又了不起的障碍一样。   他忍不住又偷眼去看白星,对方一张脸几乎都埋进碗里,咕噜噜扒饭。   一大盘肉已经被她吃光啦。   吃的可真香啊,孟阳恍惚间想着。   “你才不是!”廖雁终于拍案而起,“我杀……”   然而没等这句话说完,他就晃了晃,两眼一翻,直挺挺往后倒去。   砰!   孟阳先是一愣,继而大惊,炸着两只手惊慌失措道:“啊啊啊啊啊星星你朋友失血过多昏死过去啦!” 第39章 牛肉锅贴,炖鸡 雁雁委屈   头好沉啊, 身体好重啊,廖雁模模糊糊地烦躁着。   他感觉自己好像被劈成两半,一半在梦境中沉浮, 一半却又如坠云端, 深陷在某种温暖柔软的包裹之中,舒服的不得了。   真的好久没有这么舒服了……   廖雁在做梦。   其实说做梦好像也不太准确, 严格说来,他梦到许多以前的事。   那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夜晚, 黑乎乎的天上下着冰冷的秋雨, 廖雁百无聊赖的杀掉一个自以为是的对手, 蹲在淅淅沥沥的屋檐下洗刀。   雨水混着血水淌下来, 将下面那一条小水沟都冲成淡红色。   没意思透了,他想。   全都是蠢才, 既没有天分,又没有脑子,只知道打打杀杀, 被人一撩拨就一蹦三尺高。   那些白痴,不知道跳的越高, 摔的越惨吗?   廖雁骂骂咧咧的把刀插回去, 结果一起身, 就见雨幕中走过来一个小姑娘。   她浑身都被淋湿了, 却好像浑然不在意, 仍旧一脚一脚走得稳当。   泥泞的地面又湿又滑, 稍不留神就会陷下去, 但走了这么久,这个女孩子的靴子竟然还很干净,两条裤腿更是一点泥巴都没有。   她的功夫一定很好, 廖雁舔了舔嘴唇,刚平静不久的手忽然又开始发痒。   他讨厌下雨,因为雨水会弄湿头发和衣服,粘糊糊冷冰冰,让人想到冷掉的血。   这样令人讨厌的阴雨天,找人打一架什么的,简直就是最愉快的消遣啦。   那个小姑娘很快走近,廖雁忽然把刀横在人家面前,嚣张道:“喂,我们打一架吧!”   小丫头片子还是个卷毛,被打湿后全都湿漉漉贴在头皮上,弯弯曲曲的。多余的雨水顺着发梢吧嗒吧嗒往下滴,像一只淋了雨的小狗。   然后下一刻,小狗抬起头来,廖雁就低低的呀了一声:   他发现了世间最美丽的宝石!   她竟然有一只漂亮的蓝眼睛啊!   多么好看!   纵然雨雾迷蒙,廖雁仿佛也看到蓝眼睛里射出来的光。   好看!   想要!   廖雁忽然激动得浑身发痒,呼吸急促,他改主意了!   “臭丫头,”说这话的时候,他好像完全忽视了自己也只是个臭小子的现实,“把你的眼睛留下来就滚吧!”   臭丫头歪着脸看了他一会儿,忽然抬手,呼啸着一拳打来……   “唔……”   廖雁醒了,头很晕很疼,好像谁把刀子插进脑壳里使劲搅了一通,然后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挖走了一样。   “该死的白星……不过眼睛还是待在脸上好看……”   他嘟囔着,手捂额头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却是全然陌生的房梁。   这是哪儿?   他本能地吸了吸鼻子,确定也是全然陌生的味道:他一定从没来过这里。   头还很晕,视线也在疯狂晃动,根本没有办法轻易对焦,廖雁一边龇牙咧嘴的转动脑袋,一边摸着身边柔软的被褥,努力思考到底是什么情况?   柔软,干燥,温暖,似温柔的太阳,与他素来苦行僧一般的活法截然不同……   眼角的余光忽然发现一个人趴在床头睡得正香,嘴角隐约有口水的痕迹,竟然还在打着小呼噜。   是谁?竟敢在我旁边睡觉!   廖雁眨了眨眼,像按下了某个开关,短暂离家出走的记忆迅速回归,如涨潮的海水般汹涌而来,瞬间撑得他的头都有些痛了。   “唔……”他发出低低的呻.吟。   书生,星星,星星和书生?   不对,这死书呆终于把我毒翻了吗?下一步是不是就要像那些黑店一样,把我做成人肉包子!   廖雁磨着牙想着,挣扎着爬起来,并立刻在枕头下发现了自己的长短双刀。   很好,他阴恻恻的笑了。   然而他刚要举刀,失血过多带来的晕眩感再次袭来,让他直接一脑袋扎了下去。   砰!   啊!   巨大的声响使孟阳骤然惊醒,他嗷嗷叫了两嗓子,“吓死鬼了,吓死鬼啦!”   惊魂甫定的他脸上还带着趴着睡觉留下的深深印记,半边脸都被压红了。   他刚才做了一串梦,梦中的自己是个胆小鬼,被一个满脸大胡子的道士绕世界追杀。   胆小鬼逃了一整夜,终于跑到一个树洞里藏起来,本以为已经安全了,谁知那树洞上突然出现了一扇窗!下一刻,窗户吱呀一声打开,道士胡子拉碴的脸忽然出现,阴恻恻道:   “捉住你了。”   孟阳狠狠喘了几口气,回过神来后又傻呼呼笑起来,“嘿嘿,做梦啊……”   他抹了抹额头上渗出的汗水,又用手轻轻拍着胸口安慰自己道:“唉,吓死人啦,吓死人啦!没事了,没事了。”   然而下一刻,门就被吱呀一声打开,正在安慰自己没事的孟阳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不过来人脸上没有大胡子。   是白星。   她手里端着一大盘热气腾腾的牛肉锅贴,嘴巴油乎乎的,一边的脸颊高高鼓起,小松鼠一样不断蠕动。   咔嚓~咔嚓~   锅贴酥脆的外壳被咬碎,里面柔嫩多汁的肉馅疯狂涌出,和外壳锅巴一样香脆的口感充分混合,给人带来一种刚柔并济的全新美味。   其实她已经吃过一次宵夜,这是重新热过之后的第二波。   白星吧唧吧唧吃着锅贴,看着脸朝下着地的廖雁,脸上迅速划过一抹忧愁:   这厮的疯病好像越来越严重了……   “哎呀,你怎么在地下趴着呢?”孟阳也发现了地上的廖雁,忙拉开板凳蹲下去问道,“很凉啊。”   头晕目眩的廖雁缓了缓神,咬牙切齿道:“老子高兴不行吗?”   话音未落,他的肚子就疯狂一阵咕噜噜。   天可怜见,他已经一天没正经吃饭了,晚上的火锅刚吃一口就昏死过去……现在都三更半夜了,当然会觉得饿。   “哎呀,你不要乱动,胳膊又要流血了,上面敷了药呢,很贵的!”孟阳唠叨起来,刚准备动手搀扶,却见对方已经浑身颤抖着自己爬了起来。   廖雁飞快地检查了下自己的着装,然后逐渐黑了脸,“老子的银子呢?!”   果然是黑店吧!   “呃……”孟阳的表情隐约有那么一点点尴尬,犹豫了下,才小声道,“那个,白姑娘说是住宿费、伙食费和药费……”   就扣下了……   白星面无表情:“咔嚓咔嚓。”   真香。   “老子只吃了一口!”廖雁凶狠道,又指着白星手中的牛肉锅贴道,“快点把那个拿来给我吃,不然我杀了你!”   白星闻言顿了下,然后骤然加快了进食的速度!   一时间,咔嚓声响成一片。   廖雁:“……”   算你狠!   当一个人第一次被威胁时,可能会感到很害怕;第二次被威胁时,可能还很害怕,但是当他第三、第四、第五次被威胁时,很可能就习以为常了。   此时的孟阳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情况。   他看了看门口站着继续吃锅贴的白星,忽然有了一点狐假虎威的感觉,于是立刻壮着胆子道:“小小年纪满口杀啊杀的很了不起吗?还老子,你才多大啊?”   廖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书呆子哪来的胆子?   孟阳被他瞪得缩了缩脖子,立刻有点怂怂的,马上改口道:“就那么多了,不然我给你煮碗面吧!”   但如果讲道理的话,他就不是廖雁了。   “你让她马上吐出来!”   白星闭紧了嘴巴,鼓成青蛙状的腮帮子还在缓慢咀嚼,并冲他举了举光秃秃的盘底。   然后她眼角的余光敏锐地发现,上面还沾着一点碎渣,于是又飞快地收回来,小心捻起来吃掉,复又满足的打了个饱嗝,重新展示光盘。   廖雁:“……”   失血中的廖雁冲她丢了一把刀。   孟阳:“……”   他忽然有点烦躁了。   这些江湖人一个个的都有毛病吗?脑子不太正常的呀!   他立刻站起身来,冷酷道:“星星你看着他,我要去煮面了。”   “你不许喊她星星!”廖雁狂怒,喊出来的声音却有点软绵绵的。   他的头还非常晕,视线一阵模糊,支撑着身体的刀抖成一片,看上去好像随时都会倒下。   真的一点气势都没有。   孟阳哼了声,我偏要喊。   我也是有脾气的好吗?   “那星星,我走啦。”   白星点了点头,还冲他挥了挥满是油花的手。   孟阳开开心心出门,刚转出去,却又一阵激动,于是用力握了一下拳头:   哇,阳仔,你胆子好大了哦!竟然都敢跟那个疯疯癫癫的家伙正面顶嘴了呢……   这可真是了不起。   虽然是临时煮面,但因为炉子上有牛骨高汤,还是非常美味。   廖雁强忍晕眩,哆哆嗦嗦吃了一大碗“黑店深夜特供面”,一边吃,还不忘冲旁观的两人甩眼刀子。   真是奇怪,看似只是一碗白汤清水面,怎么还有一股香喷喷的肉味?莫非这个书呆已经厉害到煮白开水都与众不同了吗?   如果每天都是这样的话,那银子给他倒也不是不行……   然而第二天,廖雁就遭受了无情打击。   孟阳昨天晚上先照顾廖雁:毕竟男女授受不亲嘛,而且他觉得星星好像也确实不太想要照顾这个朋友的样子……   原话是:“不必管他,他命硬的很!”   但孟阳觉得不太保险。   于是很认真的说:“不太好吧?而且临近年底,万一人死在这里就说不清了呀!”   被关进大牢的话,就不能在家吃年夜饭了!想想就觉得很恐怖。   白星一琢磨,倒也不是没有道理,这才勉为其难把人拖回来。   真的是拖的。   因为把被子让给廖雁而没得盖,所以孟阳现场翻出剩余的棉花和布料,飞针走线给自己缝薄被……好不容易趴着略合了合眼,又围观并亲自深度参与斗嘴,还去煮了碗面。   折腾了大半宿,他也只是在清晨才勉强躺下睡了会儿,然后就火急火燎跑去买了只大肥鸡炖上……   前后不过半天,可他过的简直充实的吓人呐!   这就是江湖吗?真刺激啊。   折腾了一整夜的三人都没什么胃口,哦,确切的说是两个人吃饱了,还没消化完,只有孟阳一人是真正吃不下,所以干脆没有做早饭。   他大清早就把鸡炖上了,大火烧开后转小火,还特意在盖子上扣了个蒜臼子,一炖就是一上午。   炖肉要砂煲才好吃,透气好,更容易酥烂入味。里面加了一条细细的参须,还有许多红枣、枸杞等补血养气的东西。   蓝色火舌温柔舔着罐子底部,砂煲中的汤汁不断沸腾,热气从盖子缝隙中呼哧哧喷出,白色的水汽氤氲了整片空间,浓郁的香气几乎要冲破房顶。   积蓄已久的水汽终于不满足于只在房内打转,它们在炉灶上空盘旋良久,终于觅得途径,从开着的门口溜走啦!   从外面看上去,整座屋子仿佛都活了起来,正张着嘴巴往外吐白汽呢。   孟阳坐在灶台前,一手托着下巴,一手拿着小蒲扇,有一下没一下的扇着。   灶火静静燃烧着,熏得人暖烘烘懒洋洋,好像浑身都软了,睡意一阵阵上涌,压得他的眼皮一个劲儿往下落。   好困哦。   负责“看管”的白星显然有点玩忽职守,她干脆蹲在厢房和厨房之间的空地上玩雪,一边胡乱看几眼半死不活的廖雁,一边充满期待地望几眼砂煲,时不时问几句“好了吗?”   可孟阳每次都说要再等等。   于是白星脚尖蹭啊蹭,最后干脆就蹭到火炉边和他一起等了。   反正廖雁那么大的人,难道还用人照顾吗?如果想走的话,那立刻就走好啦!   昨天她还因为多了一个跟自己抢饭吃的人而不开心,但恰恰就是因为这个讨厌鬼把自己划了一刀,流了一点血,所以她今天才有炖鸡吃……   忽然,就觉得他好像也没有那么讨厌了。   不过,就算他不来,如果自己想吃鸡的话,书生应该也会做的吧?白星偷瞟着孟阳昏昏欲睡的侧脸,认真思考着。   日头终于彻底从东边的地平线爬上来,不紧不慢打开百宝囊,从里面释放出阳光。   银白色的大地重新笼罩在太阳的照耀下,亮晶晶一片,晃得人眼睛生疼。   不可以盯着看太久,不然眼睛会花掉。   暴雪过后,镇上的房屋都成了小蘑菇,头顶白色伞盖,看上去圆滚滚的,很有一点可爱。   路边的枯树也都披了一层窄小的白衣服,真的只有细细的一条呀,被调皮的小麻雀轻轻一踩,就扑簌簌掉光了。   等待的时光太过漫长,白星甚至还利用空闲时间堆了一个等人高的雪砂煲呢!   唉,可惜里面没有炖鸡……   临时在厢房蹭住的廖雁满心欢喜,觉得这个书呆子虽然不太讨人喜欢,但心还不算坏,知道拿了人家的钱就做点好吃的,于是一边流着口水,一边翘着二郎腿等开饭。   然而左等没人来叫,右等没人来喊,廖雁渐渐觉得不对劲。   为什么外面分明已经有了碗筷磕碰的声音,却还没有人来叫自己?   廖雁一咬牙,自己推门出去。   白星和孟阳闻声抬头,俱是一愣,哎呦!   忘了还有第三个活人了!   跟廖雁对视片刻后,白星沉默而坚定的将整个砂煲挪到自己面前。   我的。   廖雁忽然头晕,也不知是因为失血过多,还是气的,或是饿的。   “我的鸡!”   白星搂着砂煲的手紧了紧,低声坚定道:“我的。”   孟阳非常短暂的犹豫了下,觉得还是遵守承诺比较好。   “这是给星星的,我给你煮碗面吧?”   昨天说好了给星星炖鸡补血的呀。   廖雁难以置信的瞪圆了眼睛,“分明我流的血比较多好吗?”   明明就有炖鸡,你竟然让我吃面?而且你们还拿了我的银子!   孟阳有片刻心虚,但对上白星充满鼓励的眼神后,却又信心大增,“是……是你自己愿意的啊,故意不包扎,又怪不了别人!”   他小声嘟囔道。   这死书呆子吃了熊心豹子胆吗?   廖雁怒极反笑,伸手就去腰后摸刀。   我刀呢?   白星心满意足吸干净一根鸡腿:真的是吸食哦,因为这鸡真的炖得太烂啦,根本就不用咬,只要嘴巴轻轻一吸,肥厚的肉就会乖乖飞到舌头上,再微微一抿就化掉了。   还有那个汤哦,因为中间被撇去了浮油,所以清清亮亮的,一点都不腻,还有一股红枣和枸杞的甘甜味道,她觉得自己可以一口气喝三大碗呢。   忽然富有的白星再看廖雁时,也不知怎么,失踪已久的同情心竟意外冒了出来:好像有个小人儿在她心里说,唉,星星,那个人真的好可怜哦,要不然我们分他一点吧?   要分吗?   白星为难的看着砂煲,“其实也不是很多呀……”   她一顿就可以吃得完。   大不了吃撑一点嘛。   大冷天,饱饱的吃一只炖鸡是多么享受的事啊,只是这么一想,她就觉得浑身三万六千个毛孔都舒服的打开啦。   但……毕竟是朋友嘛,而且他这样子看上去真的好惨呐,那个小人又劝。   白星进行了好一番痛苦的挣扎,终究分享的想法占据上风。   她又拿了一只碗出来,非常慷慨大方的分了一只……鸡屁.股出去。   唉,我真是个非常讲义气的人呐。   廖雁气坏了,顾不得头晕拍案而起,“你什么意思嘛!”   当老子好打发吗?   白星立刻把手按在碗上,竟然带着几个期待的威胁,“那你到底吃不吃?不吃的话,我拿走啦。”   快点,快说你不吃!   廖雁:“……”   良久,他憋憋屈屈坐下,“……吃。” 第40章 铁锅炖大鱼 妙不可言啊!   庙会过后, 新年氛围就已经很浓,左邻右舍见面的问候已经变成了“过年好呀”。   过年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一家团圆,穿新衣, 戴新帽, 吃好吃的!   有心急的小孩子一早就闹着要穿新衣裳,但父母岂会轻易允许?少不得说几句好话哄着, 再塞几颗糖果,甜甜嘴。   对寻常人家而言, 糖果点心什么的, 可不是日日都能吃得到的。   那装满糖果的匣子总是关得紧紧的, 放得高高的, 钥匙由家中最具权威的大家长掌握。在孩子们的眼中,那搁置着糖果匣子的高耸橱顶便如同世上最难攀登的高峰, 如何瞒着爹妈偷来钥匙,悄悄爬上去打开匣子,从里面悄无声息的窃取一两块点心……就成了他们心目中的充满刀光剑影的江湖。   多么惊险刺激呀。   有时他们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 殊不知是家里的大人暗自放了水嘞,只为求一个耳根清净罢了。   一块粗糙的糖果就够那些有无穷精力的小东西们欢喜好几天呢!   忙活了一整年, 就算大人也想偷个懒、松口气呀。   小孩子的世界总是很简单, 手头一有吃的就忘记了最初的坚持。   分明脸蛋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珠呢, 就欢欢喜喜的接过糖果, 咧开掉了几颗牙的嘴巴, 蹦着跳着笑着叫着跑出门去, 与小伙伴们一起分享。   什么新衣裳, 早忘到九霄云外去啦!   有无处可归的流浪艺人经过,径直在街口摆下摊子,把个瓜皮帽放在地上, 自己拨弄二弦,微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唱些从外地听来的新鲜戏码。   若没有新鲜戏码也不怕,他们本身就是一部活动的戏本子呀。   二弦一响,那苍凉的亘古不变的唱腔瞬间划破灰霾的天幕,叫人打从心尖儿开始,就跟着发起颤来。   干燥粗糙的嘴唇微微开合,便吟唱出一段又一段离奇曲折的人生。   刚还四处玩闹的小孩子们仿佛受到吸引,呼朋引伴的跑过去,微微仰着脑袋,听得入了谜。   说书人的故事好像在诉说另一个世界,里面有许多他们听不懂的话,可这并不妨碍孩子们全身心的投入。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人明明相互喜欢,却硬要分离,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一群小鼻涕虫替故事里的人哇哇大哭。   不断有过往的百姓驻足聆听,听到动人处也跟着淌眼抹泪唏嘘不已。   若手头宽裕的,少不得丢几个铜板;手头不宽裕的,一曲终,跟着拍个巴掌,叫个好也就是了。   卖艺人朝众人微微颔首示意,弯腰端起瓜皮帽,也不数究竟赚了几个大钱,就这样心满意足地揣起来。   人活一世,品味一生,或许本来就有不一样的活法,自己的故事有人听,他已经很知足了。   见几个小娃儿哭得惨兮兮,卖艺人反而笑了。   他弯下腰,用粗糙的衣袖替他们抹了抹红彤彤的脸蛋,“哭什么?”   小孩子们纷纷摇头,满面茫然。   他们也不知道哭什么,只是觉得心里酸酸的,眼泪便控制不住的落下来。   卖艺人见状,笑了笑,露出嘴巴里的两个没牙豁口,挨个摸了摸他们的小脑瓜。   有个圆滚滚的小孩子吸了吸鼻子,“爷爷,您也掉牙呀?”   卖艺人呵呵笑着点头,“是呀,我也掉牙呀。”   说来,人这一辈子当真奇怪,没牙来,没牙走,岂不正像一个轮回么?   那小胖子还带着浓重的哭腔,却已经开始为找到跟对方的共同语言而高兴起来,“那爷爷您的牙齿往房顶上扔了吗?爹说这样会长的高。”   卖艺人点头,“扔了呀。”   小胖子还要再说什么,路边酒楼里就走出来一个与他长相有六七分相似的男人。   男人四下瞧了几眼,“冬冬?”   小胖子闻声抬头,努力挥舞着短胳膊,“爹,我在这儿!”   来的正是王掌柜。   他松了口气,倒不急着拉冬冬走,反而也跟其他乡邻一样,抄着手站在卖艺人身边,静静听了一曲。   一曲毕,王掌柜眼角微微泛红,砸吧着嘴回味良久,忽然长长的叹口气,掏出一小粒碎银子递给对方,“老先生唱的好啊!若不嫌弃,空屋子还有两间,不若就在这桃花镇上过了年再走。”   酒楼客栈临近年关忙,可真到了年底也就没什么买卖了,左右屋子空着也是空着,倒不如叫这些可怜人住下。   卖艺人道了谢,却并不去接银子,“承蒙厚爱,有片瓦安身、得粒米裹腹就知足了,若掌柜的不嫌弃,小人就在您店里唱个曲儿。”   他也是凭手艺吃饭的人呐。   王掌柜点点头,“成,就这么着吧!”   于是王家酒楼又多了一个说书唱曲的老人,桃花镇上的百姓也多了个解闷儿的新法子。   王掌柜亲自看着把人安排下,又打发小厮拎上一对酱猪蹄儿、一对肥鸡、一条大鱼,另拿了一大摞洒金红纸,亲自嘱咐儿子道:“你不是喜欢找阳仔和白姑娘玩吗?今儿也去吧,把这猪蹄儿什么的和红纸给哥哥,就说烦请他再照去年那样给写些福字和对联。”   要过年了,家家户户都要写对联,桃花镇上竟有两三成百姓要找孟阳去写,可别都赶到后面人挤人。客栈里需要的对联多,还是早些的好。   冬冬巴不得一声儿,立刻紧紧搂住红纸,一溜小跑着往小院儿去了。   跑了两步,却又停住,捂着屁.股扭过头去对王掌柜喊道:“这可是你叫我去的,可不许打我!”   他是聪明的小孩子,过去几回的遭遇都记得清楚着呢!   王掌柜好气又好笑道:“是,不打你。”   听听这说的什么混账话,好像自己是整天闲着没事就打儿子玩的混蛋一样……   若不是你小子气人,老子吃饱了撑的吗?   道路两边高高地堆着积雪,但是正中央已经被铲干净,所以跑起来很畅快,也不必担心摔倒。   冬冬撒欢儿的跑着,一口气从中大道跑到小院儿门口,气都没喘匀就开始拍门。   “哥哥姐姐,我来啦!开门呀!”   之前快吃饭的时候来,姐姐就在哥哥家里守着了,现在也快吃饭了,所以姐姐应该也在的吧?   烟囱里分明在咕嘟咕嘟冒着烟,可也不知里面的人在忙活什么,竟然没有回应。   冬冬捏了捏手指,才要敲第二回 ,却突然觉得帽子上被人打了一下。   “啪!”一颗小石子落到地上,咕噜噜滚出去老远,最后碰到墙根的积雪才不情不愿的停下来。   冬冬摸了摸脑袋,仰头老天:   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哇。   那小厮不明就里,茫然地问:“少东家,您看啥呢?”   冬冬指了指门口的枯树,惊讶道:“树上结石头啦,刚才有石头掉下来砸我!”   桃子是树上结的,柿子也是树上结的,她们成熟之后都会掉下来,所以……这是一棵石头树吧?!   小厮完全听不懂他到底在说什么。   不过比起自家少东家,小厮有一个明显的好处:个头高。   所以当他顺着小主人的视线仰头乱看时,正好就跟墙头上蹲着的一个少年对了眼。   一个狼一般的少年。   “啊!”他极其短促地叫了声,又惊又怕。   刚才来的时候分明没有人的。   见他被吓到,那少年似乎十分满意,又冲他呲了呲牙,一对雪白的小虎牙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宛如山中野兽。   小厮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可总觉得仿佛被猛兽盯上了一般,禁不住浑身发毛,下意识往后退了两步。   冬冬跟着仰头看,哎呀一声大叫过后,一双圆眼睛灼灼生光,“哥哥,你是大侠吗?”   那少年眉毛微挑,似乎在意外他竟然不害怕,于是又阴恻恻道:“小胖子,你细皮嫩肉的,一定很好吃。”   呸,谁是大侠?谁想不开要去做大侠!   在他看来,想做大侠的全是傻蛋:搞什么行侠仗义,平时做一百件好事,也不见得有人夸一句,可你若偶然做了一件不那么好的事,所有的人就会像雨后的蘑菇一样跳出来骂你,仿佛你犯了什么罄竹难书的大罪一样,简直荒谬!   冬冬愣了下才反应过来,一下子捂住自己圆溜溜的脑瓜,惊恐道:“不好吃,不好吃的……”   呜呜,有人要吃小孩子啦!   “雁雁你还没有好,不可以爬上面去的。”院子里面,孟阳的声音忽然响起。   就见刚还凶残诡异的少年突然变了脸色,他猛地扭过头去,身体晃了晃,凶巴巴喊道:“不许喊我雁雁,不然杀了你!”   孟阳抬头看他,终于明白白星口中的“不用管他,他命硬的很”到底意味着什么了。   多么不可思议啊,就在昨天晚上,他才因为失血过多昏死过去呢。今天中午喝鸡汤的时候走路都在打晃,才短短几个时辰过去,现在竟然能上墙了?   “雁雁你好厉害啊。”孟阳由衷感慨道。   “我都说了,不许这么喊!”廖雁终于恼羞成怒地跳下墙来,反手抽刀就往他头上劈去。   就听“铛”的一声,下落的刀锋被不知从哪儿钻出来的白星挡住,然后三下五除二打飞,最后一脚踢翻。   两人的胜负本就在五五开,如今廖雁到底是元气大伤,实力不及平时一半,自然不是她的对手。   就是这么简单的几招,也让廖雁出了一身虚汗。   他站在原地晃了晃,狠狠喘了几口气,这才歪歪斜斜去捡刀。   刀落进墙角厚重的积雪里,他头又晕,撅着腚翻了老半天才找到,随手往身上抹了抹,还是龇牙咧嘴地拿刀指着孟阳,“死书呆子,再那么喊我就杀了你!”   孟阳笑眯眯道:“可是星星不让呀。”   嘿嘿。   星星会保护我,真好。   廖雁气疯了,嗷嗷乱叫,但没人搭理。   门外响起小厮战战兢兢的声音,“孟先生,白姑娘你们在吗?掌柜的让我来麻烦您写对联呀。”   孟阳一拍巴掌呀,也到了这个时候了呢。   “来啦!”他忙整理下衣冠,小跑着去开门。   门开了,然而门外那对主仆却不像以往那样欢欢喜喜蹦进来。   他们站在门口,十分踟蹰,冬冬还努力伸着并不太明显的脖子往里看,并小小声道:“哥哥,这里有吃小孩子的坏蛋,你和姐姐到我家去住吧!”   孟阳一怔,隐约明白了什么。   他缓缓转过头去,又稍稍侧过身体,指着正跟白星跳脚的廖雁道:“是他吗?”   冬冬和小厮一起点头,神情间十分警惕。   后者固然不太相信有人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吃小孩子,但那个年轻人给他的感觉着实很危险,总觉得不像好人呢。   孟阳有点无奈,只好笑着安慰道:“这个嘛,他人虽然凶了一点,但其实并不坏的,你们不要怕。”   门外的主仆疯狂摇头。   怎么可能不怕!   冬冬又捏着自己的小胖手瞅了白星几眼,眼中满是渴望,一条小短腿抬起来又放下,显然极度挣扎。   他自己在这儿憋了老半天,看上去可怜巴巴的,又忍不住朝白星喊:“姐姐,你不请我进去做客吗?”   姐姐那么厉害,一定会保护我的吧?   然而现实是:   白星眨了眨眼,非常爽快道:“不了。”   我们江湖人就是这样,既不热情,也不好客。   冬冬:“……”   冬冬哇一声哭出来,丢下红纸就跑了,从后面看上去简直像一颗飞快滚动的圆球。   那小厮也不敢多待,连珠炮似的把王掌柜嘱咐的事都说了一遍,又强行给他留下礼物,立刻就追着冬冬去了。   “少东家,等等我!”   孟阳:“……”   他叹了口气,弯腰捡起地上那一大堆东西,很无奈的对院中两人道:“你们不可以欺负小孩子。”   人家送了这么多东西呢,怎么好不留顿饭就走?   然而白星和廖雁一起点头,脸上流露出愉快的神情,“我们可以。”   需要的时候,我们不仅可以欺负小孩子,还可以欺负他爹!   只是这么想着,空气中就仿佛充满了欢乐而轻快的气氛。   孟阳……孟阳简直不想跟这两个人说话了呀!   唉,算了,他还是做饭去吧。   王掌柜是个厚道人,每次送来的东西都挑最好的,就像这大鱼,足足有成人的手掌加小臂那么长,约莫一寸厚,桃花镇上都是难见的。   这么肥大的鱼,该有多美味呀!   孟阳先把猪蹄、肥鸡和其他的腊肉什么的挂在一起,自己则端着盆子去日头底下清洗。   唔,有点重。   家里没有专门刮鱼的刀,他就把剪刀两条刃岔开,熟练的刮鱼鳞。   半透明的银白色鱼鳞一点点落下,露出底下白色的有纹路的鱼皮。   白星和廖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一左一右蹲在他面前,直勾勾盯着白胖的大鱼看。   这么大的鱼呀。   可惜有三个人吃……   想到这里,两人本能地看向对方,眼底疯狂翻滚着警惕。   廖雁立刻大声道:“我要吃鱼,挡我者死!”中午他就只吃了一个鸡屁.股,喝了一碗鸡汤,而对面的臭丫头片子却几乎吃掉了一整只鸡,他不服!   白星露出一个非常微妙的表情,“各凭本事。”   虽然没有直说,但是就刚才动手的结果来看,羞辱的意味非常浓烈。   于是廖雁气的又要去摸刀。   孟阳忽然就有点无奈,也有一点点心累。   “你们不要吵啦,真是的,”他用沾满鱼鳞的剪刀敲敲地面,身上突然涌现出一股大家长的气势,“星星不要总是欺负雁雁,但雁雁也不可以动不动就拔刀!”   才来了不到一天,他家里的墙皮就被打掉好多,心疼死了。   廖雁瞪眼,“老子杀了你!”   孟阳望过来的眼神中充满包容,仿佛在看一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子。   廖雁被看的浑身发毛。   这死书呆子,什么眼神啊?恶心死了!   白星哼哼一声,才要说话,却听孟阳又别别扭扭道:“但是星星是女孩子,她可以多吃一点……”   白星满足了。   从来没有人这么讲过,但她现在觉得非常合理,于是很高兴。   但有人不高兴。   廖雁气的上蹿下跳,手指简直要戳到自己的眼睛上去,“你这是什么歪理,臭丫头胃口小,应该吃的少一点才对!   还女孩子,你知道她是谁吗?你知道上次这么说的人,现在坟头草多高了吗?老子的眼睛当年就差点被她打瞎!”   孟阳不听,“那一定是因为你脾气太差。”   廖雁:“……喵喵喵?”   他忽然有好多脏话要讲哦。   鱼很肥,足有四五斤重,孟阳直接用了大锅。   他先在锅底倒了一点油,把大鱼小心的放进去,煎到两面微微泛黄。   这可不是什么很容易的活计,因为鱼身两侧已经被各自划了三道口子,方便入味,翻动的时候一旦不小心弄破就不好看了,而且后期炖的时候鱼肉也容易碎掉。   这样大的好鱼,一定要完完整整的才美呀。   白星像以往一样在烧柴。   她现在的经验已经非常丰富了,跟孟阳配合起来简直天意无缝,简直就是烧饭,小能手嘛。   于是在这样的对比之下,只抄着袖子在一旁围观的廖雁就显得尤为无用和多余。   白星拉着风箱,时不时看他一眼,眼中的嫌弃显而易见。   廖雁:“……”   他当场炸毛,“这个太简单了好吗?我是不屑于做!”   说着,就过去把白星挤开,然后疯狂往灶底塞柴火。   “哎呀要糊掉了要糊掉了!”孟阳眼睁睁看着锅底的酱汁忽然开始疯狂冒泡,水汽也浓烈了一倍不止。   白星当机立断,一脚将廖雁踢开,熟练地抽掉几根柴火,于是灶火又从一个狂怒的大汉重新变回温柔的水乡女子,轻轻抚弄着锅底。   做完这一切,她高高扬起下巴,丢了个鄙夷   的眼神给廖雁。   廖雁:“……”   雁雁委屈,但是雁雁确实心虚……   孟阳往锅里添了两瓢凉水,盖上盖子拍拍手,“好啦,等着吧。”   于是三人一起在灶前排排坐,齐刷刷仰头,满脸渴望的凝视着咕嘟嘟冒热气的锅盖。   唔,好香啊!   鱼很大,所以要小火慢炖,炖到那些酱料的滋味缓慢而坚定地穿透鱼皮,渗入到每一丝肉里去。   被煎过的鱼很容易炖出美丽的浓白色,汤汁不断翻滚,涌起雪色的香喷喷的浪花,几乎与雪白的鱼身融为一体。   院子里的小麻雀也在准备开饭了呀。   它们叽叽喳喳挨在一起,蹭蹭彼此的小脑袋,用尖尖的鸟喙将羽毛打理得清清爽爽,这才飞下枝头,在地上轻巧地蹦着跳着,捡拾被人有意无意洒落的谷物颗粒。   温柔的阳光照耀着大地,多么美好的一天呀。   为了配这条铁锅炖大鱼,孟阳特意蒸了奢侈的米饭,晶莹的米粒闪耀着美味特有的光辉,牢牢锁住每个人的注意力。   这可真好看。   鱼太大了,根本没有匹配的盘子可以装,若要弄断,却又可惜。   好在三人都不是迂腐之辈,于是各自端着饭碗,拿着小马扎,就这么围坐在热乎乎的灶台边吃起来。   吃饭先喝汤,不用大夫开药方,老人的话是一定要听的呀。   孟阳先给每个人舀了一勺浓白的热鱼汤。   雪白的鱼汤上面浮动着点点金灿灿的油花,再配几颗翠绿的葱圈,色彩明艳,十分动人。   那香气呀,好像活过来一样,拼了命的往人鼻孔里钻。   嘶溜溜,一口下去,从口腔到食管,然后一路滑落到胃袋,那热力又渐渐流窜到四肢百骸……整个人都暖和了呀。   喝了鱼汤,再吃鱼肉。   那鱼肉也好大颗,筷子轻轻一掰,白嫩嫩的肉就落下来。再沾一点鱼汤呀,哇!   这是何等的美味?   这会儿的廖雁已经顾不上嚷嚷着杀谁啦!   他无师自通的舀了一大勺鱼汤,又夹了许多雪白的鱼肉,拌饭吃!   香喷喷的大米饭已经是世上难得的美味,可若再加上热气腾腾的鱼汤和鱼肉呀,啧啧,妙不可言!   妙不可言啊! 第41章 挺好的 真好呀   人在用过饭后难免会有点瞌睡, 可冬天日短,不宜午睡,孟阳就去写对联消食, 顺便走走困。   无所事事的另外两个人亦步亦趋, 也磨磨蹭蹭跟着进了书房。   说起来,他们活了这么些年, 还是第一回 进这种地方。   刚一进门,两人就被震惊的合不拢嘴。但见三面墙上都是直通房顶的高大书架, 上面密密麻麻摆满了书籍。   这可真是……   江湖固然不通朝堂, 但对于做学问这种事, 世人总有种发自内心的尊重。   饶是廖雁素来嘴贱, 此刻也有些失语。   良久,他才隐约带着一点敬佩的问道:“这些书你都看过?”   有那么一瞬间, 他简直都不敢大喘气啦!   孟阳点头,熟门熟路的取了笔墨纸砚,“都是自己背下来抄的, 也算是看过了吧?”   背下来?!   两个江湖客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小书呆瘦弱的身躯里,竟然藏着这许多墨水吗?   真是人不可貌相。   不过敬佩归敬佩, 白星和廖雁对这上头的事都不大感兴趣, 盯着孟阳写了几幅对联之后就厌烦了。   写来写去都差不多, 有什么意思?   两人活像脚底像长了尖刺一样, 晃来晃去, 连老老实实站着都难。   廖雁只觉得被文绉绉的空气所包围, 人都要喘不过气来了, 可若就此落荒而逃,难免又伤了脸面……   他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书呆子, 你这里可有什么话本没有?”   孟阳有些诧异的看了他几眼,忽然笑了。   廖雁最喜欢折腾人,却也最怕别人冲自己笑,总觉得浑身不自在,“笑屁!”   比起笑,他宁肯别人冲自己横眉倒竖的,至少能一眼看透对方在想什么。   孟阳摇摇头,也不说话,果然去抱了一大匣子话本来。   他只是觉得很有趣,越相处越能觉出人性之复杂。   就好比眼前的廖雁,虽然初见面时闹得不大愉快,平时也故意装的凶巴巴的,但其实这是个蛮懂礼数的人吧?   不然他此时已经身在书房,距离书架不过两臂之遥,但凡想找什么,随手去翻也就是了。   可他没有。   非但没有,甚至还很正儿八经地询问问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这难道不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吗?   “《江湖鬼话》,这个名字好,就它了。”廖雁简单粗暴地翻了一遍,很快选定一本,美滋滋道。   名字简单,关键字他都认得,听上去就很刺激。   白星熟练地顺着桌腿蹲下,廖雁也挨着她,两人就这么脑袋挨着脑袋,安安静静地看起话本来。   从孟阳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看见两颗毛茸茸的头颅,若再往前一点点,还有几排小扇子般浓密的睫毛和两棵高挺的鼻梁……   两人的腿挨在一起,话本一边一半,白星伸出一根手指,顺着上面的字往下挪,口中念念有声。   怪乖巧的,孟阳暗想。   但很快,她就念不下去了。   白星的手指停住,她拧起眉头皱起脸,对着那个字看了老半天,扭头问廖雁,“这个怎么读?”   笔划这么多,黑乎乎一团,看着好烦哦。   后者抓耳挠腮,光棍道:“我哪儿知道?”   想要长久的混迹江湖,单凭武力是不够的,还需要用脑子。白星和廖雁都非不识丁之辈,只是认识的字并不算太多,也不懂什么典故……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整齐地向后仰头,又把手中的话本高高举起:   “这是什么字?”   孟阳从后面撩起眼皮看了下,“罄,一种乐器。”   “哦。”两人齐齐点头,又继续看下去。   两个年轻的江湖客就这么蹲在书桌下专注地看话本,还时不时抬起头来问一句“这个字怎么念?”“那个又是什么?”,虽然磕磕绊绊,倒也读得津津有味。   后来看到一篇捉狐妖的故事里写道“二桃杀三士”,两人都十分震惊:这是什么暗器?看上去好厉害的样子!   孟阳听后失笑,一边写对联,一边解释说:“那个不是暗器,而是一段春秋时期的典故,说的是权谋和人心……”   他知道这两人没正经读过书,说的复杂了恐怕听不懂,略一沉吟便言简意赅道:“很久以前有个帝王,他麾下有三名勇士,功劳很大,帝王十分忌惮。恰巧有个谋臣告状说那三名勇士无理,并献出一计:由帝王亲自赏赐两枚桃子,只给他们三人中最骁勇善战的两位,三人一番争论,先是起了龃龉,后又羞愤自杀……”   说到最后,他的脸色已经十分暗淡,眼神中也罕见的带了一丝怨怒。   勇士跟随帝王打天下,且不说那无理究竟是否为真,纵然为真,又如何?终究还未起不臣之心。但那帝王却早已心生忌惮,借助谋臣之口除去有功之臣。   飞鸟未尽,良弓先藏;狡兔未死,走狗先烹,帝王心之冷酷无情,何等可怖又可悲。   他为那三名勇士一大哭。   心一乱,笔就不稳,孟阳手下立刻点了两个墨团,这张对联已然不能用了。   他骤然回神,缓缓吐出一口气,将那张废联揉碎丢开,重新取了一张新的。   “蠢才,真蠢才!”却见廖雁忽然拍着腿哈哈大笑起来,“若换作是我,就把三个桃子都吃了!”   孟阳:“……”   好像重点不是这个吧?   又见廖雁笑完之后忽然面色一变,冷声道:“被人三言两语就挑拨,死了也不冤!若换了是我,就杀了那什么狗屁谋臣!”   三名勇士在外挣扎的时候,那光会耍嘴皮子的谋臣还指不定在哪撒尿和泥巴呢,这会儿反倒来掌握别人的生杀大权了。   就听白星幽幽来了一句,“那什么帝王也不是好东西。”   上梁不正,下梁歪,指不定就是君臣联手做的一场戏呢,谋臣看出了帝王的心思,所以故意帮他找的借口。   哼,官府的狗腿子,她愤愤地想。   “对,星星说的对!”廖雁用力一拍巴掌,扭曲着脸道,“杀了,都杀了,通通都杀了!”   孟阳:“……倒也不必如此激愤。”   全都杀了,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然而廖雁并不这么觉得,他认为自己做的很对。   为了证明自己,逐渐上头的廖雁当即拔出刀来,用力挥舞着狂笑道:“那什么狗屁史书不本来就是胜者编造的么!谁知道是真是假?就好比此刻我杀了白星,转头就可以放出话去,说她垂涎我英俊的面庞和伟健的身体已久,又嫉妒我出色的天分……被我打败之后她抱着我的大腿,苦苦哀求三天三夜,但我始终不为所动……”   反正人已经死了,死无对证嘛。   孟阳:“……”   公里公道的说,这个真的比篡改历史还要过分。   白星沉默片刻,冲廖雁勾了勾手指,“拔刀吧。”   廖雁大笑出声,简直像孩子得到了期盼已久的美味糖果一样高兴,迅速应战。   两人立刻丢开话本,从屋里一路乒乒乓乓打到外面,又从地上打到房顶,只干得天昏地暗鬼哭狼嚎,甚至踩碎了好几片瓦。   廖雁带来的那匹大黑马似乎见惯了这样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阵仗,非常沉得住气,自始至终都慢吞吞的嚼干草,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倒是窝棚里的阿青和阿花吓得要死,咯咯嘎嘎叫成一团,羽毛乱飞;隔壁的阿灰听见动静,也跟着努力撂蹄子……   孟阳一颗老妈子心操得粉碎,跟着进进出出看了老半天,本想劝廖雁,说他伤重未愈,不是对手,奈何根本插不上嘴。   待到最后,索性也不惜的管了。   再您妈的见吧!爱咋咋地,反正你们的银子都上交在我这里,大不了花钱重换。   只是这么一想,书生的心气儿就都顺了!   换瓦,换好瓦!   于是孟阳重新平心静气地开始写对联。   又过了不知多久,忽听外面嘭的一声重物坠地,隐约有酷似廖雁呻.吟的声音传来。   孟阳探着脑袋看了眼,恰好见白星好似雄鹰展翅,右手倒提斩马.刀,从房顶一跃而下,借势一脚将刚准备爬起来的廖雁重新踢翻在地,然后重重踩住他的胸膛。   砰!廖雁后脑勺着地,本就尚未痊愈的晕眩进一步雪上加霜,好一阵眼冒金星。   白星反手挽了个枪花,将斩马.刀的刀尖虚虚戳在他下巴上,居高临下露出属于胜者的微笑。   “来啊,抱着我的大腿苦苦哀求吧!”   你有三天三夜的时间。   廖雁:“……”   他娘的。   ≈≈≈≈≈≈≈≈   临近年底,家家户户都忙着除旧迎新,开始彻底打扫。   把那些旧的破的不要的东西捡出来扔掉,没来得及洗的,也赶紧洗干净晾干收起来;还有那些平时清洁不到的角落,此时也都在众人鹰一般锐利的视线下无处遁形。   偶尔有男人在房屋的边边角角偷藏私房钱,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结果都在年底的大扫除中被一窝端。   连炕席都被掀起来扫啦,往哪儿逃?   女人们顿时眉开眼笑,欢欢喜喜地将这笔“飞来横财”入了公账,划算着可以给家里的年夜饭多添几个肉菜……   房顶和屋角难免招蜘蛛,院子外的倒罢了,但是屋里的却被民间赠予一个雅号:“喜蛛”。   因为蜘蛛结网捕食蚊虫,又是能工巧匠的象征,所以屋内有蜘蛛算吉兆,证明这家人丁兴旺,是不可以轻易伤害的。   吴寡妇换了一身旧衣服,头上包了头巾,面上也围了湿布:这样可以防止灰尘呛到。   所有的被褥和家具上都提前铺了油布,这样等会儿扫屋子的时候就不会弄脏。   她将扫帚把上绑了一根长竹竿,小心避开墙角的蜘蛛,将那些积攒了一年的灰尘通通扫落。   干完这一切之后,她这才把铺在被褥上的油布扯开,麻利地拎着去院中倒掉,又抱出被子来翻晒。   “越是天冷,越要勤晒被褥,还有那些不常穿的衣裳,也要拿出来晾一晾去去霉气,也不招虫子……”   她一边拍打着,一边唠叨道。   康三爷别别扭扭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几次三番提出帮忙都被果断回绝,此时听了这话,也只好支吾两声。   一个单身的中老年男人过日子,还是个残废,能有多讲究?   话说回来,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他稍显茫然的想着。   大约半个时辰之前,他还是像往常一样早起锻炼,结果才吃了早饭就听见有人敲门,过去一开!这就了不得啦!   吴寡妇直接从门缝里钻了进来!   康三爷简直要被吓死了:□□的,他们孤男寡女……   吴寡妇却好像特别喜欢看他窘迫的样子,笑眯眯欣赏了一会儿才大笑着将大门敞开,“要过年了,我来替你拾掇拾掇屋子。”   康三爷哪里肯!   但吴寡妇却是个倔强的人,死活不走,只道他再罗嗦,自己就喊人。   康三爷哪里还有法子?   说也奇怪,分明面对最凶残的猛兽时,他也不曾畏惧过一分,可偏偏对上这个小女人呐,就束手无策起来。   真是令人苦恼。   可他到底是个大男人,还是个颇有责任心的大男人,坐了一会儿就坐不住,强行站起身来,和吴寡妇一起晾被子。   冬天的被子又重又厚,一个女人单手根本拿不住,康三爷将拐杖垫在腋窝下,就这么轻轻巧巧地提起来,将它们挂在高高的晾衣绳上。   吴寡妇并不因为他一条腿不方便就大包大揽,反而十分信任的看着他忙活,末了,还笑眯眯的来一句,“哎呀,这家里有个男人就是不一样。”   康三爷埋头干活,并不做声,可吴寡妇总觉得他的动作更麻利了。   阳光很好,迎着雪色,晒在院子里白茫茫一片。   原本冰冷中带点僵硬的棉被在日光下摊开,缓缓舒展着身躯,终于渐渐变得柔软、温暖。   呼,我又活过来啦!它向世界宣告。   吴寡妇麻利地拍打几下,有细小的微尘腾空而起,在璀璨的光柱中翻滚、游动。   被压得扁平的棉被重新变得蓬松,像刚从天空中采摘下来的云朵,朦胧的光晕给它们平添三分温柔劲儿。   手抚摸过的地方都会变得温柔,充满了情感,仿佛晚上盖起来也格外温暖似的。   只要不刮风,冬天的日头照在身上就很暖和,吴寡妇忙活一通,额头竟也细细密密的沁了一层汗珠,脸蛋也因为热血上头而变得红扑扑的,好像秋日晒足了阳光的大苹果。   康三爷偷偷瞧了不止一眼。   看她的头发,看她的手,看她被橙红色的阳光包裹,显出来的一圈毛绒绒的镶边……   噗通,噗通,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脏跳动的声音。   真是奇怪,分明没有饮酒,他却像要被这阳光熏醉了似的。   吴寡妇挽了挽袖子,“你的大衣裳呢,也该拆了外头的洗一洗!”   说着,就要进屋去拿。   也不知怎么的,刚还故作镇定的康三爷却突然慌了起来,连忙起身阻拦,“不,不用了,那个我自己来……”   然而吴寡妇哪里是个会轻易听人劝的?   不等笨嘴拙舌的康三爷说完,她就已经抱着几件衣裳出来了。   还没走出门口呢,就听吧嗒一声轻响,从其中一件棉袄里掉出来一个细长的匣子。   匣子落地后就从里面滚出一样东西,吴寡妇下意识低头一看:   哎呀,是一只蝴蝶簪子。   再一瞧,似乎有些眼熟呢。   正往这边赶的康三爷站住了,满是胡茬的脸上渐渐涌上来一片血色。他僵在原地,嘴巴开了又合,两只手无措的捏着,竟不敢动了。   吴寡妇愣了好一会儿,过了许久才慢慢蹲下去,小心地捡起那只簪子。   若仔细看时,会发现她的手还微微有点抖呢。   “这个?”她缓缓看过去,嘴角微微抽动,似悲似喜,两只好看的眼睛里渐渐泛起来一点水色。   康三爷两只粗糙的大手用力搓着,仿佛这样就能略微缓解一点难言的尴尬。   他的鼻尖上迅速渗出来一点汗水,两片嘴唇艰难地动了下,结结巴巴道:“那,咳,那日我见你看了许久,大约,大约是喜欢的吧……”   他这一生中从未做过类似的事情,只觉浑身的血都好像沸腾起来,然后疯狂涌入头颅之内,叫他不知该如何说下去。   竟是比生死之斗还要艰难!   然而吴寡妇已经听懂了。   她用力点头,从眼角甩出去几颗晶莹的水滴,亮得像水晶。   喜欢啊,怎么不喜欢?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这更值得喜欢的了!   “这,这可真是……”多年夙愿突然成真,她简直欢喜得昏了头,下意识将两只手轮流往身上擦了又擦,“你,你替我戴上。”   康三爷本想说他不会,可一对上吴寡妇那双含羞带怯又充满期待的眼睛啊,所有拒绝的话,就都消弭于无形。   他拄着拐杖走上前去,接过蝴蝶簪,小心地在对方乌黑的发髻之间比量着。   怪好看的,他想,也该找个显眼的地方插吧?   这么想着,他比划来比划去,觉得中间的最高点最显眼,于是……   在康三爷忐忑又期待的神情中,吴寡妇噗嗤笑出声来。   她抬手摸了摸位置,忽然笑得前仰后合,粉拳啪啪落在康三爷身上。   “你真是个傻子!哪有往人家脑门儿芯儿上插的?”   她笑得弯了腰,双目中的水光犹如春水带波,美极了。   康三爷也跟着傻笑一回,诚实道:“我确实不大懂这个。”   吴寡妇笑够了,自己重新换了位置,用手恋恋不舍地摸了许多遍,这才羞答答问道:“好看么?”   康三爷笑呵呵点头,“好看。”   “呸,”吴寡妇轻轻啐了声,小声道,“你自己买的东西,自然说好看。”   康三爷挠了挠头,又仔细打量一回,重重点头,“人也好看。”   吴寡妇又轻轻锤了他一下,一点点垂下手去,去勾他的手指头。   康三爷先本能的缩了两下,可马上……就不动了。   挺好的,他想。 第42章 蜂蜜夹糍粑,炸豆腐丸子,炸萝卜丸子 ……   孟阳家的正屋兼厨房并不算大。   他本就是个重口腹之欲的人, 当初既砌灶台,又弄了单独的炉灶,还专门打造一排架子, 用来摆放他从各路商贩手中辗转搜集来的调料, 剩下的空间就很有限。   原本只有他和白星两人时,挤在一处吃饭倒也罢了。偏如今又多了一个廖雁, 三个身材并不算矮小的人都围在灶台边,难免觉得局促逼仄。   昨天晚上, 他们一顿饭就碰到了好几次脑袋呢!   筷子也总打架, 但孟阳合理怀疑是有人故意的……   于是他就琢磨着, 若廖雁一时半刻不走, 难免要做长远打算,不如将耳房收拾出来, 留作专门的用饭之处。   不过临近年底,琐事既多且乱,廖雁整日疯疯癫癫也没个准话, 倒也不急在这一时。   今日天气不错,三人就把炉子搬到屋檐下, 晒着日头烤糍粑吃。   民以食为天, 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情比吃更要紧的吗?   没有啦。   自从有了蜂蜜, 能做的东西好像忽然就多起来, 昨天晚上他们还就着蜜桔喝蜂蜜水来着。   冬日寒冷干燥, 长期室内取暖更将仅存的一点湿气驱逐殆尽, 大部分人都会觉得喉咙干痒不适, 虽拼命喝水,却也无济于事。   此时若以陈皮和菊花煮一壶蜂蜜水来喝,清热润肺去痰止渴, 远比牛饮一大壶热水来得更有效。   婆婆丁水倒也有类似功效,只是性寒,容易过量伤身,且不如这个甜美可口。   提前打好的糍粑都切成半个巴掌大小的扁平方块,置于阴凉干燥处可以存放好久。   要吃时,只需按人头拿相应的数量即可,非常方便。   炭火给的很足,小炉子上面的铁圈都被烤得微微泛红。热力宛如实质,一股一股冒上来,将上方的空气都扭曲了。   寒冷使人越加坚强,温暖却可使人卸下心房,糍粑不也正是如此吗?   原本冷硬的糍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柔软、膨胀,表面的水分急剧流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雪一般的白色。   个别地方尤其被火炉眷顾,渐渐地,就鼓起一个个气泡。   噗嗤!   气泡破掉,调皮的糍粑瓤儿从那里嗖地冒出来,恰似好奇心旺盛的小孩子:   来来来,让我瞧瞧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呀?   哎呦,这可不能烤大劲儿,孟阳赶紧将糍粑拿下来。   没了热力作用,糍粑又微微缩进去一点。   唉,真冷呀!   待表皮的热度稍稍散去,孟阳将糍粑从中间剖开,迎着汹涌的热气,用小勺子挖了一勺蜂蜜抹上。   别看糍粑表面不那么烫了,可托那层壳的福,里面还蕴藏着火热的内心呀!   呼呼,他不断吐着热气,忍不住用手去捏耳垂,好烫好烫……   说来也怪,也不知当初是谁最先发现的这个法子,若手指烫了,只管去捏捏耳垂,一瞬间的功夫,那热力就从指尖传到耳垂上去啦!   多么神奇!   原本因为寒冷的天气而微微凝固的蜂蜜迅速变得柔软清澈,宛如流动的黄金,光明又灿烂。   他飞快地夹起来,穿越廖雁火热的视线封锁,先递了一个给白星,“小心烫呀。”   一直直勾勾看着的白星心满意足,小声道谢。   她先吞了下口水,慢吞吞欣赏蜂蜜夹糍粑的美貌:肤白貌美,多么可爱的美人啊。   美人被看得害羞起来,柔软的内心淌出蜜汁。   白星赶紧用舌头去接。   浓烈的甘甜瞬间在舌尖迸裂开来,疯狂席卷着味蕾。   唔,好甜!   多么纯粹的甜呀,没有任何多余的花招,像有人拿着锤子在你心口重重擂了一下,怦然心动!   此时的她实在想不出另一种说法,巨大的愉悦令她忍不住傻笑,光洁的小脸上洋溢着幸福。   蜂蜜真是太棒啦!   廖雁咽口水的声音几乎比她更大,忍不住催促道:“你倒是吃啊!”   香不香?甜不甜?急死个人啦!   白星瞅了他一眼,不搭理。   还用得着你催?   她口中还回荡着蜂蜜的余香,撅起嘴巴先吹了两下,用雪白尖锐的齿尖试探着碰了碰,这才一口下去。   糯米的香气伴着蜜汁的甘甜喷涌而出,在唇齿之间化成软软一汪。   此时轻轻吐出一口热气,连空气都被染甜了呢。   “波叽~”蜜汁拥挤的声音。   “嘶~呼~”喷着热气拉扯糍粑的声音。   白星被美得浑身颤抖,摇头晃脑的,鬓边几颗碎发都跟着摇曳起来,在空气中荡开一圈又一圈。   好吃呀!   廖雁看得眼睛都直了。   他本能地摸了摸嘴角,仿佛觉得有羡慕的泪水流出。   一定很好吃吧?   好在很快的,他就可以亲身体验。   当漫长的等待变为现实,别人口中的美食落入自己唇齿间时,廖雁竟有些飘飘然?   这样单纯的幸福和快乐,几乎都要比上自己打败一个强劲的对手了……   “唔,这个好吃。”廖雁对蜂蜜糍粑给予高度肯定,连粘到指尖上的蜜汁都不放过,仔仔细细舔了一遍。   他右手的还没吃完,左手已经迫不及待伸到盘子里去啦:那里有孟阳刚刚烤好的几个。   寒冷的冬日,吃一点甜甜的东西真是令人身心愉快。   就连这空荡荡光秃秃的院子,仿佛都成了大蜜罐,金色的阳光微微荡漾,好似甜白瓷的茶杯中盛满了醉人的蜜汁。   “这个不太好消化,一次不要吃太多。”孟阳出言提醒道。   “多耍两回刀就完了,怕什么?”廖雁混不在意道。   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吃到第四块了。   孟阳摸着下巴思索片刻,隐约觉得这话有些耳熟,下意识看向另一边的白星。   嘶……   白星舔着嘴唇回望,警惕地抓了一块在手中,小声坚持道:   “我可以上山砍柴。”   多了一个人,柴火的用量也增加了一点,原本那些怕是不太够烧。   孟阳:“……”   倒也不必这么勤劳。   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觉得自己像残忍的大财主,用一点美食诱惑人替自己卖命……   太可怕了!   他本能的打了个哆嗦,赶紧使劲甩甩头,把这个可怕的想法丢出去。   不过糍粑好吃归好吃,却不能正经当饭,孟阳一边收拾火炉,一边问另外两名成员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吃的。   白星还在思考时,廖雁已经在房顶上翘起二郎腿,剃着牙道:“来个烤全牛吧。”   阳光灿烂的日子,正适合烤头牛!   孟阳:“……”你倒是挺会想的。   孟阳权当家里没有这个人。   白星果然认真思索片刻,最后还是满脸茫然。   她曾经一度吃了上顿没下顿,有东西裹腹就不错了,哪还会有什么要求呢?   反正她觉得书生做的什么都好吃。   孟阳挠了挠头。   一个满嘴胡说,一个怎么都行,最后还是得靠自己呀。   他的视线无意中扫过墙角的一个小麻袋,突然计上心来:   “我给你们弄点新鲜好吃的吧!”   北方的冬日滴水成冰,寒风铸就荒芜,大雪阻断生机。   曾经繁荣过的菜园已经完全萧条,只有冰雪覆盖下的一溜白菜还顽强的坚守着。它们披着白雪做成的棉袄,与在地窖中缩成一团的萝卜遥遥相望,期望某一日能在热腾腾的大锅中团圆。   我们曾是在一个菜园中并肩作战的战友啊!   但即便如此,人们还是竭尽所能让饭菜更丰盛一点,于是自然而然衍生出蒜苗、豆芽之类可以随吃随生的新鲜菜蔬。   连着吃了几天白菜萝卜,孟阳决定生一点黄豆芽,或是直接清炒,或是撒一点细盐,与豆腐一起凉拌,最爽利不过。   生黄豆芽最要紧的就是挑豆子,最好选当年产的新鲜黄豆,因为豆子也跟人一样,长期不吃不喝缩在袋子里是会死掉的呀!如果黄豆死掉,又怎么可能生小豆芽呢?   冲洗黄豆时,他忽然开始胡思乱想:人死后会被怀念,那么黄豆呢?   唉,难过的恐怕只有豆苗吧……   孟阳竟然有点感伤起来。   不过豆芽也不是马上就能生出来的,最好用温水泡一晚上,让黄豆们彻底醒醒神。   若是顺利的话,三两天后就有新鲜的黄豆芽可以吃啦。   至于今天么,可以先炸丸子呀!   过年了,本来也该准备一点年货的嘛。   孟阳心安理得的想着,就下了菜窖。   至于现在准备的年货,究竟能不能吃到过年的一天?暂时不做考虑。   他翻了翻菜窖里的存货,发现有几颗萝卜保存得不是特别好,已经微微有点糠了芯,就决定中午炸鸡蛋豆腐丸子和萝卜丸子两种。   看看,这时机把握的多么好呀,孟阳默默的夸赞着自己,如果不是今天下来看一看,这几颗萝卜岂不是要坏掉了吗?浪费粮食,天打雷劈的。   他问谁想去买豆腐,廖雁拒绝了,并用小狼皮斗篷盖住脸,准备在阳光明媚的房顶上小憩片刻。   孟阳看着他翘二郎腿的姿势,非常担忧,“不会掉下来吧?”   总觉得有点危险呢。   白星冷静,或者说冷酷的道:“死不了。”   孟阳立刻放心了。   他应该对邻居多点信任!   两人抓了一大把铜板出门,习惯性的往街角看了眼:张大爷还没来出摊,但听说有好心人偷着送东西补养,伤势已经大为好转。   但媛媛娘俩被吓坏了,说开春之前都不准备放他出来摆摊。   老头儿拗不过,甜蜜又痛苦地答应了。   好心人孟阳挺高兴,紧了紧领口叹道:“不过张大爷这么长时间不来,还有点不习惯呢。”   以前只要一出门就会有人跟自己说几句话,现在……好像这条街忽然就死掉了。   它活着的灵魂没有了。   白星轻轻嗯了声。   荠菜馄饨很好吃的。   两人沿着已经走过无数遍的路,熟门熟路来到吴寡妇家,老远就见她正开门忙活。   而最令他们惊讶的是,里面还有另一个人呐:   康三爷!   两人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好像看见了什么稀罕的西洋景儿似的。   康三爷素来连看人家都要偷偷摸摸的,今儿怎么日头打西边出来,竟然大大方方的在这里帮忙卖豆腐了?   吴寡妇的心情好像格外好。   她穿了一件洋红洒金的花棉袄,梳着溜光的头,脸上的笑容仿佛要化作蜜滴下来,连声音里都透了三五分轻快。   “来买豆腐呀?”   两个小的立刻收回视线,齐齐点头。   “要三斤。”孟阳说。   白星立刻把钱递过去。   那边康三爷沉默一如既往,不过已经飞快的切好了豆腐。   他稍显笨拙的用油纸包了包,小心翼翼地放到白星提着的篮子里。   那郑重其事的劲儿,仿佛在挪动什么稀世珍宝嘞!   一看就是个生瓜蛋子,白星明晃晃的用表情表达自己的鄙夷。   康三爷平静道:“一回生二回熟。”   呦呵?意思就是还有下次咯?   白星隐约发现了点什么,当即高高扬起眉毛,脸上的表情玩味起来。   康三爷岿然不动,任她打量,坦荡的样子仿佛随时可以赴死。   那边的孟阳简直要好奇死啦!   他抓心挠肺的想知道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作为读书人,这种事情难道是能大大咧咧出口的么?   不能呀!   可是他真的好想知道呀。   不过显然有人更想。   这不是发现没有人问,已经忍不住主动出击了吗?   “小呆子,”吴寡妇忽然笑眯眯的道,也不知道究竟在叫谁,“我今天好看不好看?”   说着,又故意用手去轻轻抚摸乌发。   她本是个有四五分姿色的成熟.妇人,通身韵味好似饱满的水蜜桃,只待谁去咬一口。如今人逢喜事精神爽,打扮得又出众,竟隐约有了几分逼人的艳丽,令人不敢直视。   孟阳一愣,旋即红着脸低下头去。   哎呀,怎么好问这种问题嘛!这个叫他怎么说呢?   君子,君子是不可以说的。   倒是白星大大方方打量几眼,最终把视线落到她乌油油的发髻中间,很认真的点点头,“好看的。”   吴寡妇满意了,一张脸上好似春水泛起涟漪,“你这小丫头,眼睛倒利。这可是那死……”   谁知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见白星拧着眉毛拆台道:“不是你故意指给我看的吗?”   一只手在那里摸来摸去的,恨不得把那只簪子抠下来……我只是挡住了一只眼睛,又不是瞎。   吴寡妇看上去好像生吞了一个大鸡蛋,脸都给憋红了,剩下的半截话怎么都说不出来。   后面的康三爷表情十分微妙,看向吴寡妇的眼神中饱含着同情,同情之余,又有一丝微妙的平衡……   啊,原来这臭丫头不是针对我一个人啊。   孟阳恍然大悟之余,又赶紧偷偷的去拉白星的衣袖,小声道:“不可以说出来的。”   “为什么不可以?”白星委委屈屈,眼睛睁得圆溜溜的,“她又没有提前告诉我!”   如果是这种要求的话,江湖上是要给封口费的!   孟阳知道她从小混迹江湖,不通人情世故,因此并不见怪,只是耐心教导着:“这是一种技巧啦。很多人在遇到许多高兴的事的时候呢,明明欢喜得了不得,可是偏偏又不方便由自己讲出来,所以会做出一些故意引人瞩目的举动,以此借他人之口宣之于众……”   白星长长的哦了一声,旋即又有点不耐烦,“好烦哦!”   人情世故什么的,最讨厌了。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同样的,高兴就是高兴,不高兴就是不高兴呀,为什么高兴却又偏偏不说高兴,非要藏着掖着呢,难道这样过着不累吗?   他们两个旁若无人的教学,殊不知那边的康三爷和吴寡妇的脸几乎都要绿了。   你们知不知道自以为是的小声,其实一点都不小啊!   就像你自己说的,这种事怎么好大声说出来嘛!   不解风情的臭小鬼,真是讨厌死了。   “所以,”见这两人脸色都不大正常,孟阳赶紧跳出来打圆场,“两位是要办喜事了么?”   他的眼中流露出端端正正的真诚,没有丝毫揶揄的意味。   吴寡妇和康三爷的脸色神奇地好转,并且隐约带上一点幸福的薄红。   两人对视一眼,又飞快转开。   真是奇怪,事到如今,怎么竟反而羞涩起来?只消看一眼哇,一颗心就怦怦直跳,如同胸膛里揣了个小兔子。   好像他们看的不只是对方,更多的还有一种名为希望的情绪疯狂滋生蔓延,交织成一片令人向往的美好画面。   吴寡妇摸着头上的蝴蝶簪子,很稀罕的有些扭捏道:“我一个妇道人家,都听他的吧。”   白星好奇的插嘴,“哇,可是我觉得……”   “吃不吃豆干?”吴寡妇忽然急急忙忙道。   挺好的姑娘,可惜长了嘴。   求求你,不要觉得啦!   白星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飞快点头,甚至还得寸进尺的提了一点要求,“有蘸酱吗?”   吴寡妇:“……还挺会吃。”   说完,她又爱又恨地朝白星腮帮子上拧了一把,扭着腰进屋拿豆干去了。   哎呦,还是年轻好啊,瞧这脸蛋又嫩又滑,比她做的豆腐也不差什么了。   可惜,可惜……吴寡妇摸着自己的脸,神色有一瞬间的暗淡。   不过她马上又重新雀跃起来:人应该学会知足,不是吗?至少她等到了呀。   这就很好,已经很好了。   “恭喜呀。”孟阳真诚道贺。   正值过年,又遇上这种喜事,实在是喜上加喜,当浮一大白呀。   康三爷一反往日的豪爽,颇有几分扭捏的搓了搓手,挠头道:“虽然我们这个年纪了,但毕竟是个大事,倒不好糊弄着办。”   说起此事,他的话好像忽然多了起来,一贯惨淡凹陷的双眼中,也凭空添了几分奇异的神采,亮晶晶的。   “今儿一大早去找了老爷子,”他口中的老爷子就是镇长刘爷爷,“请他瞧了一瞧黄历本子,说正月二十八就是个好日子,说再往后就得到六月了,倒不如赶早……正好也就着过年的喜气准备准备。”   老爷子最会算日子了,镇上谁家大凡有个红白喜事,都会先去请他老人家看一看,准没错儿。   虽然有些赶,但他们已经都不算年轻了,多出来的每一刻都弥足珍贵,既然已经确定心意,何必拘泥于形式,再拖个一年半载呢?   左右吴寡妇平时就喜欢穿红着绿的,家里倒也有新鲜料子,不必额外四处找着采买,只需要快做起衣裳来,再往上绣些花也就行了。   一旦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康三爷的心情忽然也变得急切起来,他好像突然就明白了之前曾听过的一句话: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快些,再快些吧……   孟阳马上就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又一连说了好几声恭喜。   白星也跟着照葫芦画瓢,倒把康三爷哄得满面红光。   “对了,”康三爷又搓了搓手,“还得劳烦你帮忙写几个喜字。”   虽说是一对老树开花,好歹是件大事,该讲究的地方也不能漏了。   上半辈子他错过的已经太多,下半辈子一定不能再重蹈覆辙,现在想到的事就一定要马上去做。   而放眼整个桃花镇,恐怕没有任何人会比眼前这个书生写字更好看的了,这活儿,还真是不做他选。   “诶诶诶,我可以吗?”孟阳惊喜道,旋即又添了几分惶恐,“城中多有德高望重的老人,不如……”   “不必了,”康三爷摆了摆手,“刘老爷子也说你最合适。”   老爷子看人是最准的,连他都说好,自然不会有错。   “既如此,”孟阳忽然又觉得肩头沉甸甸的,心中也滋生出一点紧张的期盼,暖洋洋的,“我必全力以赴。”   替别人写喜字?这可真是叫人无法推脱的任务!   那头吴寡妇已经麻利的烤好豆干端出来,额外还调了一碟蘸酱,都放到白星和孟阳面前。   “吃吧!小挑嘴猫儿。”   白星拿起一块豆干,闻言纠正道:“我是人。”   豆干烤得香喷喷的,柔软却又很有嚼劲,蘸一点辣椒酱特别好吃,简单的一块两块根本不够,必须多吃五六块才能慢慢品味。   最淳朴的味道,反而最令人难以忘怀。   吴寡妇噗嗤一笑,就觉得她吃东西好像特别有食欲,只是这么看着,自己竟然也微微有些饿了。   哎呀,这可不妙,她立刻回神,心想冬日里本就容易上膘,若真被带的多吃几碗饭,回头胖了,穿衣裳可不好看!   她想要细腰呀!   于是,吴寡妇立刻以坚定的意志挪开视线,又冲孟阳道:“小书呆子,有意中人没有?”   孟阳一噎,一张脸迅速涨红,仿佛受到惊吓一样,脑袋拼命摇成拨浪鼓。   就在吴寡妇的问题刚刚响起时,他脑海中却已立刻跳出一个名字,令他在震惊之余,甚至根本都不敢细想。   这种事情……这种事情不是人生大事么,怎么好在站在街头吃豆干的时候胡乱提及?   不妥,不妥,实在是大大的不妥!   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笑话,吴寡妇立刻哈哈笑起来,倒在康三爷身上东倒西歪的。   后者似乎还不是很适应她的这种亲密和大胆,一只手蠢蠢欲动,大概习惯性的想像以前那样把人推开。但每每碰触到衣角,却又缩回来,仿佛又有几分贪恋的样子……   “转过年来就十九啦,不小啦!”吴寡妇笑道。   孟阳哪里好意思跟外人讨论这个问题?脚趾尖儿都透着不自在,一张脸由红变紫,仿佛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上头去了,只需要一戳,轻轻地一戳,就会从里面喷出血来一样。   “好啦好啦,不逗你了。”吴寡妇自己哈哈笑了个够,这才作罢。   不过她的眼睛还是不由自主地在这两个小东西之间扫来扫去,似乎有什么未尽之意。   等白星吃完豆干,孟阳拉上她,几乎落荒而逃。   一直等回到家,进了门,揉碎豆腐准备做丸子了,孟阳的胸膛还是怦怦的。   怎么回事?   廖雁以前根本就没听说过豆腐丸子,更别提吃了,他甚至连豆腐都很少碰,难免有几分好奇。   此时见采购的两人回来,直接一个鹞子翻身从屋顶下来,顺手从孟阳手中的豆腐上掐了块吃。   嫩嫩的凉凉的滑滑的,带着明显的豆子香味。   不过也只是豆子的香味,这玩意儿做成丸子能好吃吗?他隐约有点怀疑。   若在平时,孟阳一早就要谴责他这种私自戳豆腐吃的行为了,可此时竟没什么反应!   意中人?转过年来就十九了……这个年纪又怎么样呢?难道必须要马上成亲吗?   可……   成亲这个词,对他而言,着实有些遥远。   忽然有人丢出来这个问题,几乎把他整个人都砸懵了,脑袋里乱糟糟的,嗡嗡响成一团。   哎,阳光怎么忽然好晒?晒得他都有点晕了……   星……   “想什么呢?”廖雁忽然拿手在他眼睛晃了晃,“你不是说要炸丸子的吗?油锅都要开了。”   “哦哦哦!”孟阳骤然回神,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到油锅上。   成亲什么的,难道会比吃饭还重要吗?   不可能的!   豆腐丸子其实很简单,只需要把买来的鲜豆腐捏碎,然后里面打两个鸡蛋就可以。   等油温烧至七成热,一手虚虚捏成拳,食指和拇指之间的虎口弯成一个环,后面几根指头轻轻一挤,豆腐馅儿便会从这个环中钻出一个球的形状。   此时一定要眼疾手快,另一只手拿着勺子往这个豆腐球上轻轻一挖,再往油锅上方抖一抖手腕。   吧嗒!   豆腐球应声而落,周身立刻附上一圈小小的油泡,可可爱爱。   因为油锅还不算太烫,所以豆腐丸子可以缓慢的,从外到内逐步加热。它的颜色也从一开始的乳白色逐渐转为淡金色。   这个时候就可以先把丸子捞出来了,等稍后丸子全部炸完,再重新倒入油锅进行二次复炸,淡金色就会变为美丽的灿金色。   炸丸子这种事是不可以心急的,一不留神就会前功尽弃。   想偷懒?门儿都没有。   炸好的豆腐丸子外酥里嫩,表面已经变成近似于烤豆干一样酥脆坚硬的美丽外壳,内里却还是柔嫩多汁的鸡蛋豆腐馅儿。   两种最纯朴,最原始,最简单的香气混合在一起,拌着油香,交织成一片美丽的乡间音符。   一口下去,还有点汁水呢,这难道不是画龙点睛的部分吗?   还有用面糊和鸡蛋搅拌炸出来的萝卜丝丸子啊,竟隐约透出几分清新!   谁能想到原本味道寡淡而平平无奇,甚至还有点烧心的大萝卜,经过简单的加工,竟会变成如此的美味呢?   过年,本就该是炸货的天下呀! 第43章 葱油花卷,肉炒咸菜,丸子 【捉虫】何……   当光明退散, 黑暗降临,繁星占据墨色的夜幕,熙熙攘攘的小镇重归于宁静, 白星忽然意识到, 自己似乎已经有许多天没想起过义父了。   或者说自从来到桃花镇之后,她一个人跑到屋顶上仰头看天的次数就越来越少。   江湖中充斥着热血和刺激, 但偏偏是那样的孤独和冷漠,它就像传说中无尽头的大海, 无休止地潮涨潮落。每天都有新人来, 每天也有旧人去, 热闹终归是别人的, 谁与谁都不相干。   当潮水退去,喧嚣的沙滩重归于平静, 什么都剩不下。   而这小小的桃花镇啊,却好像是独立于江湖以外的另一方天地。   小小巧巧的,看似一个个方格子式的房屋彼此独立, 但相互间却总有一道道看不见的丝线相连,难分难舍。   在这里住的大多是普通人, 没有腥风血雨, 没有恩怨情仇, 有的只是每天开门柴米油盐酱醋茶, 终其一生婚丧嫁娶四件事……他们的生活在江湖客看来平静的近乎乏味。   但偏偏就是这样平淡枯燥的生活, 却让白星流连忘返。   那些平淡的生活, 那些邻里之间简单的交谈, 那些浮动在空气中淡淡的烟火气……甚至是街边小贩为了一根葱、一头蒜讨价还价,都成了人活着必不可少的养分。   她就像一块干涸的丝瓜瓤,一段龟裂的老树干, 从开始踏足这一寸土地开始,就在拼了命的汲取空气中每一丝养分、水分。   这算是好事吗?应该算的吧。   因为当一个人不再对任何事情产生兴趣时,就意味着他的心已经悄然死去:那将会是多么可怕呀。   但同时她又有点矛盾:既渴望,拼了命的想要靠近;又恐惧,担心上瘾后难以摆脱。   当一个江湖客有了如此多的向往和牵挂时,他的刀锋必然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凌厉。   可是义父以前又曾经说过:“君子以义取胜,仁者无敌。”   他曾经轻轻抚摸着小姑娘毛茸茸的脑袋,眼神慈爱地道:“杀人的刀的确了不起,但天下没有一种招式,能够强过守护的刀……”   但是白星不明白。   不是说天下武学唯快不破吗?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吗?   若一名刀客一味防守,又怎么能够天下无敌呢?   当时她是这么问的,义父又是如何回答的呢?   他好像只是笑了笑,把自己抱在腿上捏了捏脸颊,轻声叹道:“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不懂,或许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可惜他没有等到那一天,而白星直到现在也还不太明白。   她时常感到羞愧,又有些着急。   想到这里,白星彻底睡不着了。   于是她重新燃起小狮子灯笼,裹着厚重的皮裘,再一次爬上房顶寻求答案。   与白天稍显阴霾灰暗的天空不同,冬日的夜空分外明朗,每一颗星星都如此璀璨,好像情人的眼睛。   浩淼的宇宙无边无垠,高耸的天空不可触摸,将一个人衬托得多么渺小啊!   白星扬起头,任凭寒风吹乱长发,痴痴地看。   朦胧的月光下,她看见了七颗星星组成的勺子,也看见了勺子顶端那颗格外明亮的北极星,只是分不清究竟哪一颗是义父。   或许就是头顶上最亮的那一颗吧,她想。   她忽然有许多话想倾诉,可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   其实说与不说,又有什么分别呢?   义父已经不在了。   白星甚至忍不住去想,如果义父还在,他会不会有机会来到桃花镇呢?   如果他们父女俩一起过来生活,又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呢?   他会给自己炸丸子吃吗?   但没有如果。   世事啊,总是如此无情!   死去的人已经死去,而活着的人终将继续。   白星曾无数次敬活着的人,敬活着的每一天,可来到桃花镇之后,却发现这里的人早已在身体力行。   他们虽然没有说出口,但确实是这样做的呀……   多么可敬又可爱的人们啊!   白星就这么坐在房顶上胡思乱想,直到被远方一声公鸡清啼打断思绪。   天要亮了。   空中有白色的雾气弥漫,偶有微风吹过,仿佛天女抖动薄纱,如梦似幻。   屋檐上、枯草边,都镶了一层厚厚的白霜。   白星一整晚都像雕像一样蹲坐着,自然也难以幸免:她的眉梢眼角甚至都结了厚厚一层霜呢!看上去整个人都像一座冰雕。   不过她身上的皮裘连关外的风雪都能抵挡,中原这点寒意又算得了什么呢?   灯笼里的蜡烛早已燃尽,只剩下小狮子还在雀跃着,迎风摆动。   白星活动下稍显僵硬的四肢,有亮晶晶的霜花随着她的动作剥落,在空中翩然起舞,悄然融化,就此结束了短暂又绚烂的一生。   她刚要下地,却忽然听到一阵刻意放松了的脚步声渐渐逼近,最终停在自家门前。   有人!   悉悉索索的细微摩擦声响起,似乎有人在门外动作着。   白星略一沉吟,干脆微微弓起腰背、踮起脚尖,从房顶就着墙头一阵疾走。   路过大柿子树的时候,她还顺手把小狮子挂在上面:若等会儿动起手来,可别弄坏了。   墙头有几棵枯草,其余的地方落满白霜,十分湿滑,她竟然也走得很稳当,如履平地。   她就像凌晨早起的猫儿,虽然没有柔软的粉红的梅花形肉垫,但同样悄无声息。   不多时,到了门口,白星向着外面一跃而下,如夜行的捕食者,将不速之客逮了个正着。   “啊!”那人没想到会有这一出,简直吓破了胆子,当场跌坐在地。   是个年轻女人,声音似乎有些耳熟。   白星定睛看去,“是你?”   是当日那个来卖蜂蜜的女人,不过今天没有背娃娃。   那女人被吓坏了,坐在地上好一阵抖,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白星啧了声,将已经出鞘的刀送回去,伸出一条胳膊,轻轻松松把人提了起来。   那女人诧异地看着她的细胳膊,显然无法理解,里面怎么会爆发出如此庞大的能量?   门口放着一个印花蓝布提篮,鼓鼓囊囊的,里面不知放了什么东西。   白星用下巴指了指:“送错人了。”   她隐约觉得这个场景似乎有些眼熟,而记忆的碎片也将她暂时拉回跟邻居相识之前的日子……   “没错!”那女人终于回神。   她先使劲揉了揉冻得僵硬发红的脸,这才难掩激动道:“姑娘,当日就是你借了我二两多银子吧?”   那天回家之后换衣裳,竟抖出来一个小巧的银锭子,她和男人都吓坏了。   这么多钱,哪来的呀?   女人思前想后,琢磨了半天,认定只有白星有这个机会,不由十分感激。   不过她和男人都是厚道人,总觉得就这么收人家的钱,不是个事儿。谁的银子来得也不容易,怎么好平白无故的拿呢?   但正如白星猜想的那样,一家三口正是揭不开锅的时候,男人的断腿不能不治……   当天晚上夫妻俩都没有睡,凑在一起琢磨这个事儿。   这简直是近几年遇见的最棘手的事情。   两人都觉得既然对方偷着给,就是不想有过多牵扯推拉,贸然登门恐怕不会认账,反倒把人家一番心意耽搁了。   而且自家此时也确实需要钱,不如就当借的,回头补个欠条。   “等我的腿好了就又能挣钱了,”男人道,“咱们紧吧紧吧,约么一年也就能还上了。”   等有了银子,他们悄悄还回去就是了。   女人一咬牙,也同意了。   那二两银子当真解了燃眉之急,他们抓了几副好药,又狠心买了补品,断腿恢复起来,果然一日千里……   她男人本就年轻底子好,这几天过去,竟然已经能拄着拐杖下地走动走动了。   两口子感激不已,觉得就算不能立刻还钱,多少也要表达一番心意。   于是女人昨天蒸了一锅葱油花卷,大清早喂饱了孩子,急匆匆摸黑赶了过来。   她本想偷偷送的,却不料白星压根没睡,更如此警觉……   白星静静听着她说完,还是那句话:   “你送错了。”   女人憨憨一笑,也不跟她争论,“那权当还那碗肉汤面的情吧。”   当时家中难以为继,丈夫的伤势又完全没有好转,她急得了不得,奶.水都快没有了,孩子一天吃几次都难得饱餐一顿。   寒冬腊月出来卖蜂蜜,也不过是走投无路的选择,可万万没想到,竟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   那一碗肉汤面不仅填饱了肚子,更给女人带来无穷的力量。   身上加了养分,又有了二两银子接济,那个垂死的小家好像一下子就活了过来。   第二日一大早,一夜好眠的她就又有了充足的奶.水喂养儿子。   “面是隔壁做的。”白星道。   女人笑道:“小先生,还没醒吧?劳烦姑娘替我转交。”   白星沉默良久,点头。   一直紧张等待的女人猛地松了口气,露出一个朴实的真诚的笑。   说实在的,她这一路走来颇显狼狈,头上满是霜花,脸上冻得青紫交加,嘴唇微微开裂……但白星忽然就觉得她很美。   真好。   “人都走了,你还看什么呀?”听见动静的廖雁不知什么时候也上了墙头。   白星掀起提篮上盖着的白布看了眼。   里面满满当当塞着十多个拳头大的花卷,有浓郁的葱花香油味道划破清晨的寒意,扑面而来。   这是一股很温暖,很温柔的味道。   花卷很漂亮,中间深深凹陷,两边努力向上扬起,舒展开中间一层又一层褶皱,像一只只振翅欲飞的胖蝴蝶。   因为在做的时候,每一层都均匀涂抹了葱油,所以那堆叠着的褶皱并不会粘在一起,淡黄色的油光看上去格外美丽。   她忽然莫名高兴起来。   “今天早上吃葱油花卷!”她冲着廖雁举了举提篮。   这是别人送我的礼物呀,里面包含了真心!   稍后孟阳醒来,得知此事之后也十分诧异,“白姑娘,你竟什么时候偷偷给银子了吗?”   怎么不告诉他呀,早知道,他也该给一点的。   廖雁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发现两个人竟然拥有了自己不知道的秘密,不由一阵火起,逼着他们重复事情的经过。   哼,臭书呆子,休想独享!   孟阳被他吵吵得头疼,只好耐着性子说了一遍,又感慨道:“真乃忠厚之家呀。”   这样的夫妻养育出的孩子,必然也坏不到哪里去。   廖雁听后,竟难得没有抬杠。   他抓起一只花卷看了看,又闻了闻,“还挺香的。”   孟阳也闻了一回,笑道:“这必然是今年新磨的面粉,你们看,多么细腻洁白呀。里头也不知加的多么足量的大葱,味道这样香浓……”   看来那位大嫂也是个做饭的好手呢,因为想熬一锅又香又浓的葱油,可不容易。   廖雁不耐烦道:“早上就吃这个!”   孟阳冲他笑了下,看上去一点也不生气,“好呀。”   廖雁一噎,哼了声,别开头去。   他怀疑这个死书呆会什么邪恶的法术,总有办法叫自己说不下去。   笑笑笑,整天笑眯眯的,有什么好笑的呀!   哼,读书人心最黑了。   之前江湖上不是就曾有个什么“圣手书生”吗,使得一手好枪法,明面上是个行侠仗义的正人君子,实际上却淫人.妻女,做的坏事简直罄竹难书。   哎呀,廖雁突然心头一喜:   哎呦,昨天刚学会的词,我今天就会用啦!   嘿嘿,罄竹难书,折翅雁啊折翅雁,你可真是了不起……   见他一个人在那里傻笑,白星好奇地问了句。   就见廖雁摸着下巴,神秘兮兮道:“星星,我跟你讲,像我这么聪明的人,如果打小读书,一定会考个状元回来的。”   白星:“?”   我觉得你在想屁吃。   有了炸货之后,早饭就好打发多了。   只要熬一锅香喷喷黏糊糊的小米粥,从酱缸里挑三两把脆生生盐津津的小咸菜,配着两样新炸的丸子,就是一顿好饭。   丸子刚炸好的时候,外酥里嫩,放一段时间之后,外壳就会逐渐软化,渗出内部的油脂。   但这并不代表它会变得不好吃,相反的,时间的流逝反而会使丸子各个部位的味道进一步融合:好一道冷拼盘呀!   当零嘴?当饭?都好。   空口吃大萝卜辛辣刺激,越吃越寡淡,吃太多还会有点烧心。可谁能想到只是调了一点鸡蛋和面糊,去油锅里煎熬一番,就会完成这样惊人的蜕变呢?   萝卜特有的辛辣被最大程度中和,面粉和鸡蛋醇厚的香气得以发挥……   所以说,要想一鸣惊人,总要吃点苦的吧!   此时若赶紧喝一勺小米粥呀,粥水的热气会进一步催发萝卜丸子的香味。   嗨,除了好吃,还能说什么呢?   直接把丸子丢到粥碗里也是可以的,原本干干净净的粥水表面会立刻浮起几点可爱的油花,亮晶晶黄澄澄,随着筷子的搅动不断游曳,像调皮的小鱼。   香醇的小米粥增添一点咸味和荤腥,有种喝肉粥的错觉,幸福感油然而生。   白星先就着炸丸子喝了一大碗小米粥,又去盛第二碗,这才开始吃咸菜。   她自认不是个特别挑食的人,但今天的最爱却唯有一种,自然也是花样最新鲜的一种:   听书生说这咸菜原本叫辣疙瘩,南边的人也叫大头菜、芥菜头,好像都是同一种东西,只不过吃法很有些区别。   辣疙瘩,顾名思义:口感辛辣,青白相间的表皮疙疙瘩瘩,是很常见的东西,便宜!   北地的人喜欢一口气买许多,洗干净后用清水和盐巴腌制,密封在大瓷坛里,只要没有雨水和其他不干净的东西跑进去,辣疙瘩就不会腐烂,足可以吃到来年。   就是这样一碟不起眼的小咸菜,也会是寒冬餐桌上不可忽视的靓.丽.风景.线。   人们大多直接捞出来切丝吃,稍微讲究一点的,还会切一点细葱白,点几滴香油凉拌。   不过孟阳觉得那样都未免太暴殄天物了些。   他从腌制好的辣疙瘩中挑选皮薄肉厚的,洗去外表多余的盐分,去皮切成粗丝,先用五花肉丁爆香,然后加入酱油和红薯粉条一起炒。   咸菜本来就够咸的了,倒也不必额外再加盐。   炒出来的混合咸菜丝油汪汪软乎乎,口感丰富而多样,可比吃单纯的咸菜丝要美味多啦。   当然,这又是肉又是油的,成本自然也高昂许多,简直可以当成一盘待客好菜。   若非如今有两人上交银两,他也是不敢这样耗费的。   有这样的咸菜,何愁不下饭?   白星拿了个热好的葱花油卷掰开,夹了一大筷子混合咸菜丝在里面,啊呜一口咬去半个。   香,真香!她简直想不出第二个词来啊!   分明都是很简单的东西,甚至有点上不得台面,可偏偏滋味如此之好,惊人诧异。   咸菜也能当主角的吗?   大葱也能当主角的吗?   还真能。 第44章 我们就是如此自信   今天早起时, 白星遇到了一点突发状况:   她怎么都梳不好头!   总让别人替自己梳头非长久之计,于是白星就琢磨着是不是要自力更生?   奈何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当初王太太给编的一根麻花辫她尚且复原不了, 更何况孟阳搞的这个新发型难度几倍于前者……   她自己梳了老半天, 光把一头厚重的卷毛理顺就累出一身大汗,再想编辫子时, 却觉得十根指头根本不够用!   到底怎么弄的呀?   她越编越着急,越急越编不好, 最后简直要把自己气死了!   到底怎么回事啊?   当初看他们弄的时候也不难啊。   她用力抿紧嘴唇, 觉得有些荒谬, 又有点莫名的委屈:   她曾经打败过那么多赫赫有名的对手, 如今竟然被一根辫子难住了?   倒是也能绑马尾,可她还是觉得麻花辫好看一点。   世上哪里有人不爱美呢?   说到底, 她也还是一个小姑娘呀。   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当,一个人已经体会过更美妙的滋味后, 就很难再适应以前那种粗糙了。   没奈何,只好炸着一颗头去敲隔壁的门。   连咚咚的敲门声都似乎透着一股憋闷。   开门的是廖雁, 这厮先是一愣, 然后撩开挡在白星面前的“门帘”瞧了眼, 继而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谁家的扫把成精了?!”   稍后孟阳听见动静跑出来时, 外面两个人已经你来我往过了十几招。   自从廖雁来了之后, 院子里就少有安生的时候, 可怜阿青和阿花兢兢业业下蛋好几年,最近都被吓得瘦了。   孟阳眯着眼睛看,就觉得其中一个的头看上去好大呀……   “噗……”   他忍不住笑了一声, 但马上又意识到很不应该,于是立刻收住,大声喊道:   “哎呀,大清早的,你们不要打了,等会儿我们还要去给王掌柜送对联。星星你快点过来坐下,不然头发真的要梳不开啦!”   廖雁恢复起来简直一日千里,前天还面色惨白半死不活,今天几十招之内竟已丝毫不见败迹。   两人又噼里啪啦打了一会儿,这才意犹未尽地停了手。   孟阳长长地拉着脸,又唠叨了好几句,这才拍了拍自己面前的小板凳,“坐下。”   他觉得自己这一句说的简直冷酷。   整天跟江湖客待在一起,他也一定变得有几分威严了吧?   白星乖乖去前面坐好,双手老老实实扶在膝盖上,一动不动了。   虽然不敢动,一双眼睛却不老实,拼了命的往后看,想看看他到底有没有生气?   她曾在江湖上遇到许多危险的对手,对方再怎么暴跳如雷也不怕的,可如今,却唯独担心这个书生不高兴。   究竟为什么,她也说不大清。   总觉得如果对方不高兴的话,自己可能也不会太欢喜。   真是奇妙。   廖雁却还是不肯好好坐,就这么蹲在两个人面前,抱着胳膊看着,十分好奇。   “啧,书呆子,你什么都会呀?”   孟阳一边替白星梳头,一边道:“这些其实都不难的。”   编筐、编席子、编绳子……跟扎头发一样,一通百通吧。   廖雁咧了咧嘴,又嫌弃白星来中原之后就变了,“现在你毛病怎么这么多呀?以前披头散发不照样活,啧,干脆老子帮你剃个光头算了!”   白星的眼睛危险地眯起,“你找死吗?”   孟阳连忙道:“雁雁怎么可以这样说呢?不然等会我也帮你编一个好啦!”   廖雁立刻浑身发毛道:“老子才不要!娘们兮兮的……”   说完,好像真的怕对方扑上来硬给自己编头发一样,他还保持着蹲着的姿势,往后挪了两步。   啧,真是受不了这书呆子泛滥的瞎好心。   太阳从东边一点点爬上来,金灿灿的晨曦铺天盖地地泼洒,给尘间的一切都披了一层金色外衣。   白星黑压压的头发上也泛了金光,孟阳一下下梳理的时候,竟有种奇异的幻觉,仿佛是捏了一把细金丝呢。   厚重,沁凉,微卷,如春日阳光下潺潺流动的河水,微微泛着浪花……   院中的枯树枝上还倔强地粘着几片叶子,正随着料峭的寒风微微抖动,日头给它镶上灿烂的金边。   它的兄弟姐妹们早已在深秋和初冬凋零,此时就堆在树根周围,厚重而松软的一层。在未来一段漫长的日子里,它们将缓缓化为养分,以供来日重生。   每当有人觉得那几片叶子要掉下来时,它们却以实际行动证明还能坚持。   重生固然美好,但我若能熬过这凛冽的寒冬,待到来年与你们重逢,难道不同样值得称颂吗?   分明已经下了好几场雪了呀!   生命,竟如此顽强。   炉子上坐着砂煲,里面熬着杂粮粥,此时正扑哧扑哧喷着热气,顶得盖子一颠一颠的,仿佛在欢乐舞蹈。   廖雁早就不耐烦等他们梳头,又巴巴跑过去给炉子扇火。   火苗被他一催,体积顿时涨大不止一倍,直接舔到罐子外面去。   砂煲内粥水的翻滚越加汹涌,香味混着浓白的水汽四溢,大串珍珠一样的气泡上涌、炸裂,盖子几乎要被吹飞啦!   孟阳一颗心顿时被劈开两半,连忙提高声音喊道:“哎呀,你不要扇火呀,火太大会糊的,而且还容易夹生呢……”   粥夹生?那可不行!   廖雁一听,立刻丢下蒲扇,难耐地抓了抓头发。   他似乎一点都闲不住,揪着头发梢四下看了看,又兴致勃勃地要去喂鸡喂鸭,结果吓得阿青阿花好一阵乱叫,最后竟大着胆子追着他跑。   “哎呀哎呀!”躲闪不及的廖雁手上被啄了几下,立刻就泛红了。   他简直都惊呆了!   中原的扁毛畜生们都这么凶猛的吗?好大的胆子呀,竟然敢咬他?   “警告你们不要登鼻子上脸哈!”廖雁一边灵活的躲闪,一边抱着头骂骂咧咧,“小心老子杀了你们炖肉吃!”   要不是图你们的蛋,真以为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吗?   阿青和阿花动作一僵,旋即暴怒,再次用力拍打翅膀,愣是从地上飞起来老高,朝着廖雁就拉了一泡屎。   廖雁:“……”   他哪里料到还会有这一招?动作稍微一慢,皮裘的边缘就擦到一点。   “哇啊啊啊啊!恶心死了你们!!”   短暂的沉默过后,他崩溃大叫。   “哈哈哈哈哈!”   目睹一切的孟阳和白星放声大笑,一点都没有同情心。   廖雁恶狠狠地对阿青和阿花放了狠话,约定明日再战,然后就撅着腚去水井边洗皮裘去了。   其实皮裘很容易清洗,但他总觉着上面还有味道。   臭烘烘的……   孟阳满面钦佩地望着阿青和阿花,骄傲之情溢于言表,“乖仔乖仔!”   真是出息了!   心满意足的他动作越发轻快。   随着边缘碎发被逐渐编起,露出底下遮掩着的白嫩纤细的脖颈,孟阳忽然就回忆起儿时曾看过的仙鹤。   它们的脖颈也是如此纤长而优美,但他手边的这一截却远不那样脆弱。   这看似娇嫩的皮肤下奔流着滚烫的血脉,积蓄着无限力量,每一寸都流露出原始而澎湃的美感,源自于生命最初的美感。   是鲜活的力量。   微风拂过,轻轻撩起一缕发,若有似无地从他手上擦过,痒痒的。   好像有那么一只小猫仔,在心尖上极其轻微地抓了一下,叫他的胸口都跟着发起烫来。   孟阳想得入了神,看得入了迷,一颗心忽然又开始不受控制地怦怦狂跳起来。   “有意中人了吗?”   他脑海中骤然迸出当初吴寡妇问的一句话。   意中人……   走神中的孟阳一根指尖无意中擦过白星脖颈上的肌肤,对方还没怎么反应呢,他就先像被烫到一样弹了起来,动作大得惊人。   白星疑惑地扭过头,美丽的脖颈随着她的动作扭出一个全新的弧度。   孟阳不敢看。   他的脑子里乱哄哄的,好像有千百匹马在肆意狂奔。   真的,他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   “你不要有歪心思哦……”一直在旁边看着的廖雁忽然阴恻恻道。   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仿佛孟阳正在思考该如何掐脖子一样。   这书呆子,果然不怀好意么?   他磨着牙,缓缓抽出长短双刀,将刀刃一下一下地磨着,威胁的意味不言而喻。   孟阳丝毫不怀疑,如果自己真的有什么恶意的话,那两把刀绝对会第一时间砍下来。   他骤然回神。   孟阳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可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一旦有了苗头,就会迅速生根、发芽、蔓延、疯长……哪里是人力能控制得了的?   他觉得自己脸上热乎乎的,脑袋晕沉沉的,再看手中那几缕头发时,怎么看怎么可爱。   他想让星星高兴,他想让星星美美的,每一天都快快乐乐……   这,这就是意中人吗?   他不太懂。   可是呀,他是真的喜欢跟星星在一起哇!   只是这么想着,孟阳就觉得好像有一股柔韧的力量,从心底深处蔓延开来,宛如翠绿的藤蔓将他紧紧缠绕。   那藤蔓是那样的翠绿,那样的粗壮,又是那样的水润,一点点滋润着他长久以来干渴荒芜的心灵。   仿佛西方沙漠里的一点绿洲,荒芜残冬里的一段异象,大千世界内的一方奇景,如此鲜艳夺目,如此明丽耀眼。   只需看上一眼,仅仅只是一眼,就再也难以割舍。   他就像在荒野中漫无目的长途跋涉的疲惫旅人,一直以来都在寻找着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终点,而此时,那终点仿佛忽然有了雏形……   或许所谓的终点指的不是一个地方,而是一个人。   他隐约觉得想明白了什么,又好像没有明白,但心底的一角却渐渐明朗,整个人都跟着轻快起来。   即使有的事本也不必寻根究底,要顺着自己的心意去做就是了。   孟阳这么想着,十根手指动得飞快。   他给白星编了个包包头。   两根松松的麻花辫,一路从下面爬到上面去,最终在脑袋两边盘起来。   如果可以的话,他觉得应该加一点小珠花的。   可惜他没有呀。   饶是刻薄如廖雁,此时也说不出什么不好的话来。   他用手指尖搔了搔下巴,啧啧出声,“看着还挺乖。”   如果不去看那蓝眼睛,谁能想到眼前这个人畜无害的小丫头会是大名鼎鼎的白鹞子呢?   孟阳小跑着取来镜子,稍显忐忑的问道:“星星,你喜欢吗?”   白星抿着的嘴角用力往上翘起,手不住地摸着头发,轻轻点头。   喜欢呀。   真好看!   她觉得自己可真好看!   如果义父看见的话,也会这么说的吧?   她的笑意映到孟阳心中,忽然化作一股堪比蜜汁的暖流,让他尝到甜美,激动地浑身发颤。   这是前所未有的感觉,神奇而美好。   “我,”他向所有急于讨取对方欢心的毛头小子一样,整张脸上都放着光,迫不及待地表达决心,“我以后会想出更多的!”   “好呀。”   白星心想,自己不会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把这个书生一直绑在自己身边不就行了吗?   三个各怀心思的人高高兴兴吃过早饭,拿上写好的对联,直奔王家酒楼。   听说那里新来了一个说书人,可有意思啦!   临近年底,许多店铺门口已换上崭新的红灯笼,此时都在晨风中摇摆。   有的铺子开门较晚,他们经过时就看见小伙计从里面打开门板,爬上梯子,揭开灯笼罩子,吹灭内部的残蜡。   新的一天又开始啦,大家还是要努力赚钱呀。   正是猫冬的时候,桃花镇又是个小地方,按理说客栈里本不会有太多人,可今儿王家客栈前头的酒楼竟十分热闹。   三人大老远就听见里面迸发出一阵叫好声,伴着低低的二胡音,划破寒冷的空气,荡出去老远。   三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加快了脚步。   刚进酒楼门,一股暖烘烘的热气便伴着汹涌的人潮扑面而来。   呵,这么些人!   原本酒楼大堂里横平竖直摆着许多桌椅,但此时正中间的两张桌子被撤掉了,一位穿着灰色棉袄的老人坐在那里,腿上还放着把二胡。   他微微合着眼睛,神色间十分沉醉,手中的二胡不断随着口中的故事拉出几个音节,高低起伏,悠扬婉转,仿佛在说话。   “……却说那书生一路跋山涉水日夜兼程,本是满心欢喜,谁料想到了之后却只见荒山野岭……”   跟上来一段吱吱呀呀的二胡声,听上去分外凄婉,众人眼前好像真的看见了荒野一般。   “……但见一人多高的荒草之下,竟也埋着一座小小的坟茔,上书玉娘两个字!”   二胡声陡然拔高,仿佛是书生在惊讶,周围的听众也齐齐低呼出声,叽叽喳喳,低声议论着:   “娘呀,那玉娘别是个鬼吧?”   “好端端一个美人,竟是死了吗?”   周围的听众们或坐或站,随着他的讲述或喜或悲。   他们看向那老人的眼中啊,几乎都饱含着敬意!   多么了不起的人呐,竟然知道这许多故事。他们在听的过程中,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打断了。   唯独在两段话之间明显的间隙里,他们才敢放肆地叫一声好,借此表达自己无处释放的热情和感谢。   王掌柜也站在人群中听得津津有味呢,还是跑堂的小二发现了孟阳三人,这才跑去通报。   王掌柜闻言,立刻站起身来,亲自将他们三个领到一张桌前,又一口气摆了许多小点心小零嘴,“冷吧?快坐下歇歇。哎呦,这又是哪位呢?”   他没见过廖雁。   孟阳呃了声,“是星星的朋友,来找我们玩的,可能要在这里住几天。”   如果不是在镇上常住的话,倒也不必去找刘爷爷报备。   王掌柜拿眼睛在廖雁身上一溜,就知道这肯定也是关外来的,当即笑着点头,“好啊好啊,过年么,人多热闹些。”   顿了顿,他又由衷夸赞道:“真是个俊小伙子。”   瞧瞧这精神头,眼神多么锐利啊。   廖雁本不喜欢交际,可听了这话,却忽然得意起来。   他立刻挺胸抬头,高高扬起下巴,“嗯,那是!”   寻常百姓向来以谦虚为美,若普通人听了这话,必然要说一句哪里哪里?王掌柜何曾遇见过这样的回答,当时就愣了。   过了会儿,他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着一边点头,“是啊是啊,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真是个有趣的少年。   廖雁对王掌柜的印象几乎是立刻就好起来。   他觉得桃花镇虽然小,但也是略有几个识货的嘛!   王掌柜痛痛快快笑了一回,又夸赞了孟阳写的对联,催促他们吃点心。   “吃呀,闲着干嘛呢?”   过年了,可不就是走到哪吃到哪吗?嘴巴闲着做什么呀?   他甚至亲自抓了许多,一一塞到三人手中。   三人也都不跟他客气,老老实实接了,又道谢。   酒楼里的零嘴样数确实比家里多,做的也更小巧精致。   常见的有胖瓜子、炒白果,滴溜圆的栗子,麻嗖嗖的核桃,捏开之后,一个个喷香。   罕见的也有各色蜜饯,像什么山楂李子杏的,都是泡过蜜汁的,甜着呢!   还有晾干的桃条呢,虽然看上去有点灰秃秃的,丑丑的,但这可是桃花镇的特产,肉质肥厚,酸酸甜甜好吃着呢。听说许多外地人尝过之后,临走的时候都会特意买一大包!这是爱上了呀。   三个人吃的津津有味,五只露在外面的眼睛却直勾勾盯着正中央的说出老人,舍不得漏听一个字。   多有意思呀。   王掌柜见他们自得其乐,也高兴,拣了个空悄悄走了,倒不打扰他们在这里自在。   周围的乡亲父老也乐呵着呢,不断有伙计捧着零食穿插其中。   年根底下了,王掌柜也不图卖钱,就挣个乐呵,看谁桌子上空了就叫人去添一把,也不收钱。   平时就赚了大家伙的了,这会儿,不就图一个凑在一起得趣儿吗?   大家伙吃得高兴,听得开心,他心里也美滋滋的。   正说着呢,前门那里忽然摸进来一个年轻妇人,要么20岁上下年纪,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娃娃呢。   她似乎也没想到酒楼里是这个样子,进来之后先愣了下,然后才招手叫住一个过路的伙计,低声问了两句。   伙计忙引着她,绕过一溜儿桌椅人群,来到王掌柜面前。   “表舅。”那妇人行了个礼。   王掌柜赶紧叫起来,十分欢喜,又招呼着她坐下,连忙命人去叫王太太,“赶紧去跟你们太太说,来亲戚啦!”   可当那妇人抬起头来,却见眼圈已经微微红了。 第45章 第二更!   “诶, 你们看,她怎么哭了呀?”孟阳用胳膊肘碰了碰白星,悄悄朝那年轻妇人的方向努了努嘴儿。   廖雁二指发力, 咔嚓捏开一颗白果, 仰头往嘴里一丢,浑不在意道:“高兴得呗!”   这书呆子, 咋那么爱多管闲事?人家是哭是笑,与你何干呀?   “我看不像。”孟阳摇了摇头, 还不忘把剥好的瓜子仁推到白星面前去, “若果然是喜极而泣, 自然该有喜意的, 可你们瞧她面上满是悲愤,何曾有半点高兴?”   他的手可真是巧, 那南瓜壳本就难剥,可就这么会儿功夫,他竟然剥了这么许多。而且粒粒完整, 连上面绿褐色的膜都没有破呢。   廖雁的全部注意力立刻就被瓜子仁吸引过去,哪里还在乎谁哭谁笑?   他立刻伸长了手, 想从白星面前抓取。   可后者反应也快, 马上反手格挡, 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如剑, 正好戳在他伸过来的手掌之间。   廖雁啧了声, 再次发力。然而, 对方两根手指好似铁铸, 竟岿然不动。   刀客,本就有一大半功夫在手上。   他挑了挑眉,往左使了个连环腿, 想从桌子下面把白星放倒:一个人若是下盘不稳,上身自然也就乱了章法,届时他就可以趁乱夺取瓜子仁!   可这两人打打闹闹几年下来,早已对彼此的手段招数烂熟于心,他眉毛一挑,白星就知道接下来会是什么招数,正好把腿一抬,避过他的飞踢。   两人就这么桌上桌下齐开火,又在人家的地盘上你来我往过起招。   孟阳本想劝说,可看了一眼之后就叹了口气:   唉,罢了,劝不了。   爱咋咋地吧!若打坏人家的桌椅,大不了就让雁雁留下做工抵债么!   “白星,你真的小气死啦!”廖雁抽空气呼呼道,“不过几颗瓜子仁而已!”   白星的嘴唇用力往下拉,干脆趁机端过装满瓜子仁的小碟子,直接仰头倒入口中,一边大嚼一边含糊不清道:“那你自己剥呀!”   又在这里说什么大话。   下一刻,她就惊喜地睁大了眼睛:   哇哦,一口气吃这么多竟然是这个味道?   嘴巴里面好香啊,香的都不像南瓜仁了,熏得整个人简直要飘起来一样。   廖雁气坏了,看样子真的恨不得直接爬上桌子,扑到她面前,用两只手直接掰开她的嘴巴往外掏。   你怎么好意思独享?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白星鼓着脸颊用力咀嚼,活脱脱一只私藏食物的小松鼠。   她脚下踩着凳子往后撤,凳子腿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刺耳声音,完全掩盖在如潮水般涌起的欢呼和掌声中。   那说书人又讲了一个精彩片段:原来当初的玉娘并不是真正的玉娘,而是过往一只狐妖吞食她的魂魄所幻化。狐妖想要吃掉书生的元气,结果被一个过路的道士打断,那道士当场就与狐妖大战三百回合,直斗得天地无色,可谓精彩。   那边王太太也赶到,年轻妇人一见她,低低唤了一声舅妈,就当场掉下泪来。   王太太和王掌柜面面相觑,都是心疼又疑惑,忙拉着安慰几句,带到后面说话去了。   自家外甥女什么心性,他们最清楚,那是最大方爽利不过的。若非真遇到万般难处,怎会大过年抱着孩子跑来找自己,还落下泪来?   却说王太太等人绕到后面暖房,先叫人去泡茶,拧热手巾,自己亲自替那妇人擦脸,“翠红,好孩子,有什么难处,只管告诉舅舅舅妈,莫要哭坏了身子。”   翠红点了点头,泪珠却掉得更凶了。   她怀中的婴孩此时也已醒了,见妈妈难过,自己也跟着伤心起来,从襁褓中伸出小手,笨拙地替她擦拭,奶声奶气道:“不哭。”   翠红一见,眼泪掉的更凶,简直像下雨一样,瞬间湿透了一大片衣襟。   王掌柜急了,“到底怎么回事呢?”   王太太推了他一把,“还愣着做什么?赶紧去我衣橱里拿年下新做的衣裳给翠红换一换。”   大冷天的,穿着湿衣服算怎么回事呢?   王掌柜如梦方醒,唉了一声,赶紧去了。   那头王太太默默地递了手帕子给外甥女,又去看那婴孩,“这就是小桃儿吧?都长这么大了,听听,多懂事啊!哪怕为孩子着想,你也不该哭成这么个样。”   真遇到事儿了,哭也没用,反而伤身,要紧的还是解决问题。   翠红到底也是个有主意的女人,哭了一回之后,心下松快许多,果然抹了抹眼泪,又把小桃儿放到炕上,眼中到底带了一点光,“是呢,都一岁多了,是个好孩子,得亏着不像她爹。”   说到后头,竟隐约带了点咬牙切齿。   她叹了口气,捏了捏女儿的小手,指着王太太道:“来,小桃儿,叫舅姥姥好。”   小姑娘长的白白嫩嫩的,脸上一双大眼睛黑黢黢,嘴巴小巧巧红润润,竟有十分可爱。   听外甥女话里话外的意思,王太太隐约猜出一点眉目,只是对方没有说到重点,她也先不急着开口。   年根儿底下,小桃儿穿了一身半旧不新的花棉袄,反倒显得可怜。   小姑娘扭过头去,歪着脑袋看了王太太几眼,果然笨拙地行了个礼,嫩生生道:“舅姥姥好。”   她人小,手脚短,偏又穿着厚棉袄,两只手几乎接不到一块儿去,偏还有模有样学着大人行礼,很是憨态可掬。   王太太自己就一个儿子,整天爬墙跳屋没个安稳时候,此时见了这粉雕玉琢的乖巧女孩,心头登时软成一汪水,立刻将小桃儿搂在怀中亲个不住,心肝宝贝喊个不停,又一迭声的叫人去拿点心果盘。   看她这样,翠红脸上就带了点笑意,又忙着阻拦,“不用拿,孩子小呢,也吃不了什么。”   “你且别管我,”王太太道,又蹭了蹭小桃柔软的小脸,“我给咱们小桃拿着玩不行吗?”   孩子虽然小,却最能直观的分辨人的善恶,她能感觉出来这位舅姥姥是真的喜欢自己,于是跟着咯咯笑起来,脸蛋红扑扑的,像极了秋日沐浴在阳光下的小苹果。   王太太立刻就不行了,恨不得把她捧在掌心里疼爱。   小姑娘多好啊!反倒是那臭小子,每天不把自己气死就难受,唉!   不多时,有小丫头进来送果子,王太太又赶紧嘱咐道:“去收拾一间好屋子,姑太太来做客了呢。”   小丫头哎了声,立刻转身去了。   翠红听了,很有点局促,不好意思道:“舅妈,大过年的,您瞧我闹这一出,叫人怪不好意思的。”   到底没说要走。   王太太抱着小桃儿,让她自己捡果子玩儿,闻言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既然来了,就是正经拿我们当亲戚呢,亲戚哪有往外推的道理?你说这话,可就是瞧不起我跟你舅舅了。你只管住着,家里没旁的,空屋子还有的是,难不成还养不起你们娘俩?”   翠红听了,心下暖洋洋的,忙从背上结下来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包袱,“我也没有那么傻呢,走的时候把我自己的家当和嫁妆全都带着了,只留一点粗笨家事……我自己有手有脚,如今有了地方落地,怎么养活不了我和小桃儿呢!”   见她这话不像玩笑,王太太也郑重起来,“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儿?怎么就闹成这样了?”   恰好王掌柜也送了衣裳进来,翠红去里头换了,这才出来把事情始末娓娓道来。   她娘家在桃花镇下面的一个小村子,后来嫁到隔壁镇上去。   隔壁镇又叫青石镇,因为四周群山环绕,多产青石而得名。像桃花镇铺地的石砖,百姓们日常用的石磨石槽等等,大多是青石镇来的。而青石镇上出生的人中十户有八户是石匠,也算靠山吃山了。   翠红就是嫁了一个叫韩青的石匠。   “当时觉得他还行,人憨厚又孝顺,谁知这孝顺的也太过了!简直把他爹娘的话拿着当圣旨呢!”翠红恨声道,“我嫁过去两年,肚子才有动静,他娘已经不高兴,如今又是个女儿,日常越发难缠了。”   顿了顿,又道:“说什么先开花后结果,后面鼓鼓劲,一定能生个大胖小子,结果我这一年多没动静,他家里人急得快丧命似的!”   话一出口,她也后悔,大过年的却说这死呀活呀的,忙往地下呸呸两声,有双手合十祷告一番,“老天在上,我是气急了,您可千万别当真……”   王太太被她逗笑了,王掌柜也笑道:“行了,你小人家家的,老天爷才懒得计较。”   虽然当了娘,可在他们眼里还是孩子呢。   说的翠红自己也笑了,终身的郁气终于去了些,脸上也隐约带了点笑模样。   唉,娘舅亲娘舅亲,果然还是娘家好。   “舅舅舅妈,你们也是知道的,我生小桃儿的时候难产,伤了身子,”翠红又红了眼眶,“连大夫都说,少不得要好生调理个三年五载,偏他们等不及!”   妇人难产是要命的大事,多少人一脚跨进鬼门关后回不来的?翠红经了这一遭,婆家人不说疼惜,反而不顾她的性命安危,催着赶快继续生,着实令人不齿。   王掌柜夫妇脸上登时就不好看了,“好杂种!这是要人命呢!你才多大点年纪,急什么!”   打量他们王家没人了吗?就敢这样作贱他们的姑娘!   翠红冷笑一声,“我也是这么说的,可他们却说女人年纪大了就不好生了,若到时没有个儿子,怎么继承香火?”   “呸!”王太太当时就啐了一口,“难道小桃儿不是他们的骨血不成?我可是知道他们的打算,不过就是媳妇儿嘛,谁生不是生?就算你真有个好歹,他们怎么样?大不了再娶一个就是了!还白得一份嫁妆呢。真是些混账的下流种子。”   王掌柜怕吓着孩子,“要不叫冬冬来带小桃儿玩去?”   “她娘都这样了,还玩什么呢?”王太太没好气道,“她是小,又不是傻,和该把这件事情明明白白摊开来叫她听一听,别到头来咱们外甥女豁出命去,反倒叫那些混账种子蒙蔽了。”   瞒着孩子有什么好呢?事实就是如此,难道也叫她学着坏人不辨是非不成?   说到最后,王太太也生起气来,对着王掌柜恨屋及乌,“呸,你们男人就是狠心,何曾真把我们女人当人看的?”   王掌柜被她骂傻了,呆了片刻才拍着大腿委屈道:“怎么又扯上我了呢?我可没有一点坏心眼啊。”   王太太哼了一声,“天下乌鸦一般黑。”   翠红见状,反倒又劝起他们两个来。   “罢了罢了,瞧我这点琐碎事儿,反倒惹的舅舅和舅妈不合。知道的是担心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您二位出了什么事儿呢,快别吵啦。”   小桃儿也睁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仰头去看王太太,有模有样的学话说,“别吵啦。”   声音嫩嫩的,宛如春日的柔风。   王太太回过神来,也是有点脸红,忙岔开话题。   “瞧瞧这小嘴伶俐的,说话这样溜,我们见了都爱不过来呢,偏他们不心疼。”   王掌柜就指着她对外甥女道:“你可瞧见了吧?她有事儿没事儿就拿着我作威作福,临了了也不认错,随随便便一两句话就糊弄过去了……”   王太太噗嗤一笑,眉飞色舞道:“那你倒是去衙门告我去啊。”   “我哪里敢?”王掌柜无奈笑道。   见他们夫妻这样说笑打趣,翠红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安慰。   虽然自己婚事不和,好在还有好的。   只可惜自己没遇上。   王太太又哄着小桃儿玩了一会儿,“你可别哄我,我知道你是个泼辣的,若只有这点事,怎么闹的就离家出走了呢?”   翠红面上白了一白,叹了口气,“还是舅妈明白我。”   左右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事到如今,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了。   青石镇上的人世代跟石头打交道,需要的就是一把子力气,所以难免有些重男轻女,这些事情她都知道,也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就觉得如果真的是那样,大不了自己和男人多偏疼一点女儿,暗中弥补也就是了。   可万万没想到,曾经被自己千万般看好,本该是最坚固的夫妻同盟的丈夫,却率先叛变了。   “我公公婆婆也不知从哪出来一个混账主意,说眼见着我不能生,怕是被小桃儿压住了,倒不如提前找个人家送出去……”   这话那天被她无意中听到,当时就撕撸开大吵一通。   后来她男人韩青跑出来和稀泥,到底也没真办了,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翠红是个不怕事的人,后来又几次三番表明自己的态度,说小桃儿就是她的女儿,她的命,不管以后会不会有儿子?谁也不准打小桃儿的主意!   当时她的公婆和男人都没说什么,翠红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可万万没想到,不是这事儿这么过去,而是对方在暗地里憋着使坏呢!   就在三天前,她去邻居家送鞋样子,回来一看小桃儿不见了!   问公婆,都说刚才还看见孩子在院门口等她回来呢。   大冷天的,一岁多的孩子不见了,那是要命的事儿!翠红当时就急疯了。   因为逢年过节各处拐子横行,小桃儿生得又好,难免被有心人偷了去。   她当时就说要报官,谁知这一喊,喊出事儿来了。   若真是孩子不见了,哪怕公婆平时不待见呢,也必然会配合着找一找的,可翠红的公婆竟然想要阻止她报官!说什么大节下的,怕丢人。   “是咱们家丢了孩子,又不是拐了人家的孩子,有什么好丢人的?瞎子都能看出有猫腻!”哪怕事情已经过去了,可再提起来,翠红还是气得脸上青一阵红一阵。   她当时就猜到几分,直接就豁出命去骂起来,又把屋里的盘子碗砸了一地,逼着他们说出小桃儿的下落。   她固然有几分泼辣,可平时也算孝敬,各方面都做得规规矩矩,叫人挑不出错来。此时歇斯底里放开来闹,简直比村口的疯狗还疯三分,直接把那两个老货都镇住了,又急忙找了儿子来求救。   韩青那混账不问青红皂白,竟还想和往常一样和稀泥。   一看他这个态度,翠红心里腾地升起一股熊熊烈火,宛如被揭了逆鳞的母龙,直接压不住了。   女儿就是翠红的命根子,她管他什么男人女人的,上去就是一个大巴掌,用指甲把韩青脸上划出几道血痕来。   这一回倒好,她婆婆无法,直接躺在地上拍大腿哭嚎,嚷嚷着儿媳妇反了什么的。   翠红还怕这个?直接跑到大门口去哭,声音和阵仗比婆婆的还大,不多时就吸引了无数乡邻来询问,她婆家的人都傻眼了。   不过这一闹还真有用,当时就有邻居回想起来,说好像早起时看见她婆婆带了一个陌生女人来,两人在院子里也不知嘀咕了什么,那个陌生女人过了好久才扛着个大麻袋走了。   麻袋?   翠红一听,立刻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也不顾自己披头散发的,和几个好心的乡邻一路追出去,终于在城外找到了那个女人和小桃儿。   眼见事情闹开了,无法收场,翠红的公婆无法,这才说了实情:   “家里养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太累,又做不得重活,来日也未必能说个好人家。我们这是为她着想,才提前挑了个好女婿……”   那对老货,竟想把才一岁多的小桃儿卖到外地去做童养媳! 第46章 麦仁饭,看杀猪 康三爷的脸依旧红着,……   不等翠红说完, 王太太那口骂人的话就已经堵在了嗓子眼里,可她眼角的余光无意中与小桃儿对上,又生生憋住, 硬把自己的嗓子堵得发疼。   她缓缓吐出一口恶气, 拍拍胸口平复心情,叫了丫头进来, “去把冬冬叫来,让他带小妹妹玩去。”   让孩子知道实情也就罢了, 可这些骂人的脏话, 着实不好污了小孩子的耳朵。   王掌柜跟着松了口气, 他是真怕自家媳妇忍不住当着孩子的面骂街呢!   毕竟这事儿是真气人, 不说几口狠的,怎么忍得下去?   不多时, 一个圆滚滚的小子兴冲冲跑了进来,张口就道:“娘,娘!妹妹呢, 你给我弄的妹妹去哪儿了?”   因为这几天店里来了说书的,冬冬彻底沉浸其中, 浑然忘我, 根本顾不上跑出去疯玩, 就没穿大衣裳, 只裹着一件土黄色的小棉袄, 远远望去跟颗土豆似的。   王太太啼笑皆非地把小土豆拽过来, “什么叫我给你弄的妹妹?先来见过表姐。”   说完, 她自己也笑了,原来是自己一开始就说错了,“瞧咱们这辈分乱的。小桃儿应该算我们外孙女儿辈儿了, 该是冬冬的外甥女呢。”   两边虽然往来密切,但实际亲戚关系已经在三服之外,所以年龄方面难免有点尴尬。   真要论起来,王掌柜夫妇也才比翠红大十岁呢。   翠红也捂嘴笑,“正是呢,我记着小时候见了你们也哥哥姐姐乱叫呢。”   孩子小的时候记不住事儿,哪知道那么多弯弯绕绕的亲戚关系?这觉着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就叫哥哥姐姐,谁承想,人家早隔出一辈去?   说起这个,她面上也不由流露出一丝追忆和怀念。   唉,小的时候多好呀,无忧无虑的,春天挖野菜,夏天粘知了,秋天摘野果,冬天滚雪球,每天都快快乐乐,可如今……   小时候盼着长大,殊不知大了之后,却又想着小时候呢。   王太太轻轻点了点儿子的额头,“来,叫表姐。”   “啊?”冬冬明显迟疑了下,不过见爹娘都很坚决,也只好犹犹豫豫磨磨蹭蹭往前挪了两步,朝小桃儿作了个揖,“表姐。”   蹲坐在炕上的小桃儿眨眨眼,茫然。   三个大人先是一愣,然后纷纷哈哈大笑起来。   王太太笑得前仰后合的,抓过儿子用力戳了他几下,“傻小子,我是让你喊你翠红表姐!这是你外甥女儿哈哈哈哈哈!”   一番话说完,三人又是一通放声大笑。   小桃儿才一岁多,压根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见多日来愁眉不展的母亲正在笑,便也跟着呵呵傻乐起来。   母亲笑了,真好。   “啊?”冬冬摸着自己的脑瓜,顺着娘的话想了一回,然后……太难了,他不懂!   “我不管,我不管,我就要妹妹,就要妹妹!”他决定混账一回。   什么外甥女儿的,他才不要女儿呢!他就想要个香香软软的妹妹玩!   王掌柜好笑又好气道:“妹妹哪里是说有就有的?谁让你生的晚呢,你若比你翠红表姐大些,自然也就有妹妹了。”   他本是揶揄的玩笑话,谁知冬冬还真就认真思索起来。   小家伙琢磨半天,忽然冲着王掌柜叹了口气,“唉,爹你好没用啊!”   早生我几年不就好了?   王掌柜:“……我看你是欠打!”   转过年来就给你请个先生读书去,看你再整天戳七弄八的!   这小孩儿真有意思,难为脑袋瓜子转的也快。   翠红笑得花枝乱颤,摆摆手,“罢了罢了,舅舅舅妈,冬冬才多大点年纪,哪里就能记住这个了?且先这么胡乱叫着吧!以后大了再说。”   说着,又朝冬冬招招手,“还记得我吗?几年前我可还抱过你呢。”   冬冬看了爹娘一眼,诚实地摇摇头,不过马上又补充道:“可是以后我肯定会记住的。”   翠红笑了,摸了一个小银锞子给他,摸了摸他肉嘟嘟的小脸蛋,“真是个伶俐孩子,过年了,拿着玩吧!”   是条小银鱼的样子,摇头摆尾胖乎乎,很是可爱。   冬冬没敢要,下意识又看向王掌柜夫妇。   “这可使不得!”王掌柜忙道,“抓几块点心也就算了,怎么能给这么多钱呢?快收回去,以后你们娘俩还要花用呢。”   她一个年轻女人带着孩子,日后可怎么处呢?多留点儿银钱傍身总没坏处。   “空心儿的,不值什么。”翠红笑道,“本就是给亲戚的孩子们准备的,如今跟那头断了,倒还省下了呢!你们若不要,可真就是瞧不起我了,我也不敢住了。”   她素来是个有主意的女人,哪怕嫁了人也没闲着,隔三差五做些绣活去卖。且她在娘家时厨艺就不错,偶尔还帮着旁人烧些红白喜事的宴席,几年下来倒也攒了些私房钱。   若非如此,只怕也不能走的这么干脆。   说一千道一万,银子还是要紧的,有钱就有底气。   王掌柜夫妇也知道她素性要强,略推辞几回也就让冬冬接了,反正回头再给小桃儿点什么就是了。   走亲戚走亲戚,不就是相互赠送礼物的事儿吗?若一味推辞,反倒惹人伤心呢。   又立刻让人拿了一条红绳来,穿到小鱼嘴上,挂在冬冬脖领子里头。   “这可是你表姐给的,千万好生珍惜,别弄丢了。”王太太嘱咐道。   冬冬低头把玩一会儿,果然十分稀罕,当即应了,“哎!”   多好看呀,这个漂亮的表姐可真是个好人,要是一直住在他们家不走就好了。   王太太笑了笑,顺手摸了摸他的脑袋,“行了,带小桃儿去隔壁花厅玩吧,仔细看着,别让她吃细小的东西,容易噎着。也别往外头去,小桃儿还小呢,回头该冻着生病了。”   小孩子照看更小的,到底不放心,又提了一个细心的丫头在旁边照看。   若只是冬冬自己,只怕他这会儿早就跑出去疯玩了。可身边突然有了个小小的可爱的女孩子,立刻就变得小心起来。   他想了下,“我还有许多玩具呢,拨浪鼓、木头雕的大鹅……什么都有,跟妹妹一起玩好不好?”   几个大人都笑着说好,冬冬马上欢喜起来,果然带着小桃儿去隔壁玩去了。   妹妹,妹妹,我有妹妹啦!   冬冬这么想着,浑身上下都洋溢出快乐,连走路也是一蹦一跳的。   他帽子顶上还坠着一条流苏,此时流苏也随着他的动作蹦呀跳呀,看上去快乐极啦。   两个孩子一走,王掌柜夫妇就再也压制不住怒火,把半辈子知道的脏话狠话都骂了出来。   “……什么腌臜东西,当年亏咱们还以为他是个憨厚人呢,真是瞎了眼!”   王太太自己骂得口干舌燥,倒了满满一大杯茶来喝,就听自家男人问道:“那韩青是个什么意思?那事儿他知道吗?”   “他老子爹老子娘干的好事,他能不知道吗?”不提这个人倒罢了,一提他,王太太又是满肚子火,“不过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如若不然,翠红也不至于气得这么着。”   当初原本就是看中了韩青孝顺,觉得能这么对老娘的,肯定也亏待不了老婆孩子,可没想到这孝顺得也太过了!简直就是个混蛋。   翠红微微垂着头,摆弄着衣角,听了这话就伤心道:“我倒是希望他不知道,可后来琢磨着,哪怕不知道详细的,肯定多少听见过风声。可恨他竟一丝半点不透给我知道,还帮忙瞒着……后来事发,这简直是天大的事,可他竟然还想像以前那样糊弄过去,真打量我是泥捏的,没有火气吗?”   虎毒尚且不食子,他连闺女都忍心卖了,对自己这个外姓的媳妇又何曾真正放在心上过?   这样明知故犯的帮凶简直比始作俑者更可恶。   翠红只要一想到自己竟跟这样的人渣败类同床共枕许多年,顿觉不寒而栗。   卖闺女,多荒唐的事啊!但凡家里有一口饭吃,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传出去叫人笑掉大牙,他们面上有光不成?   不过估计那家人原本没想到翠红会闹成这个样子,所以一开始才打算骗人,说是孩子走丢了,被人拐走了之类的……   若翠红懦弱一点,不这样有主见,只怕还真能被那一家三口糊弄过去呢。   一日夫妻百日恩,好歹也是处了好几年的,如今再说起来,翠红难免又伤心。   “若家里真过不下去也就罢了,哪怕打发我出去给人干活呢,又拿孩子撒什么气!”她抹了抹红彤彤的眼角,带着哭腔道,“可那家子一家几口全是壮劳力,专门给人刻碑,一年到头怎么也能有个十几二十两,小桃儿才吃几口?就这么容不下?”   三人又把韩家骂了一大通,这才问起翠红的打算。   “我早就琢磨好了,”翠红也不含糊,“我爹娘是个老实窝囊人,凡事都没个主张,这种事跟他们说了也无用。倒不如先瞒着,左右住的远,一时半刻也听不到风声。   韩家人必然以为我只是一时闹脾气,估摸着暂时也不会来接,即便他们来,我也不怕,大不了闹上公堂,难不成他们卖闺女还有理了?左邻右舍都是看见的,也能帮我作证。   反正无论如何,那个家我是不会再回去了,若舅舅舅妈怜惜,且把空屋子先容我住几天,回头我找好了住处就搬出去,绝不给你们添麻烦。”   “你说这话就是不拿我跟你舅妈当亲戚了,”王掌柜立刻拉下脸来,佯怒道,“都是一家人,做什么搬出去?你只管住着!我知道你是个闲不住的人,若是心里过意不去,就去后厨打个杂,帮个忙也就是了,你们娘俩去了外面,我们心里也不安生啊!”   王太太点头,拉着翠红的手道:“正是这么个理儿,快听你舅舅的。若真想搬,等过几年小桃儿长大些也不迟啊。”   翠红听罢,感激不尽,又道:“等转过年来,我就要同他合离!”   总这么拖着也不是长久之计,只是如今正值年下,衙门里也忙得厉害,若此时去,只怕那县官儿也会劝和,不给判呢。   且又牵扯到表舅一家,若自己折腾起来,必然也连累的他们不得安生,还是过了年再说吧。   于是事情就这么说定了,王太太提出吃过午饭后带她去见见老刘镇长,毕竟这是要常住的了。   翠红一一答应下来,又问道:“我是不是还得去拜访一下四爷爷?”   她口中的四爷爷就是住在孟阳家对面的王大爷。   桃花镇实在不大,只要是同一个姓氏的,往上数几代,基本都有亲戚关系。如今王大爷算是他们这一支里面在世之人中年纪最大的了,既然翠红做出这么大的决定,少不得通知一回。   回头若再有个什么,还需要他老人家出面呢。   王掌柜点头,又摸出自己的空烟袋,放到嘴边砸吧几下。   “要的,不过也不急在这一时,今儿先去镇长那儿走一遭。你也累了,休息一晚,明天早上再去不迟。”   次日,孟阳和白星、廖雁正在用麦仁粥配着葱油花卷吃早饭,就听见对面王大娘家似乎来了客人,忽然热闹起来。   “咦,走亲戚吗?”孟阳端着碗,嘬起嘴巴,吹了吹热腾腾的粥面,好奇道。   总觉得人活在这世上,能有亲戚可走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可惜他再也没有那样的机会了。   白星竖起耳朵听了下,“好像有个小娃娃。”   女娃。   廖雁夹了一筷子泡菜萝卜条,又酸又辣正下饭,咯吱咯吱嚼得起劲,见状十分不可思议,“你们俩在这儿就整天偷听别人家的动静吗?”   就跟那草原上的土拨鼠一样,一有点风吹草动就竖起脑袋来四处乱看,这可真有趣。   就这还读书人呢,感觉咋不干点正事呢?   哼,星星都被你带坏了。   孟阳刷地红了脸,忙正襟危坐起来,又低头喝粥,恨不得把整个脑袋都埋到粥碗里。   他有点心虚,又很小声的道:“……就只是稍微有一点好奇。”   一点点而已啦。   邻居王大爷一家在门口进行了短暂的寒暄后,很快就到屋里说话,他们再也听不见动静,于是专心喝粥。   今天早上喝的是麦仁粥。   麦仁,顾名思义,麦子的仁,就是只用石磨将麦子最外面一层表皮磨去,留下完整的芯。   麦仁可以煮着吃,也可以熬粥,口感偏向劲道,微微弹牙,非常独特。   因为几乎是一整颗大麦子,所以它比其他的粥水要更难熟一点,也不那么粘稠。   下锅之前,孟阳提前干炒了一回,这样做麦仁粥不仅会更香醇,而且也比直接下砂煲熬煮要更容易熟。   炒过的麦仁干爽爽的,喷香,白星忍不住直接拿起几颗嚼着吃,感觉口感非常接近黄豆,只是味道不同。   廖雁有样学样,也跟着尝,点点头,“不错。”   孟阳觉得自己应该合群一点,于是也抓了几颗来吃,一边点头,一边兴致勃勃道:“今年的麦子真不错,回头有空可以发一点麦芽,做麦芽糖吃。”   麦芽糖?!   就是这种丑丑的东西做出来的糖吗?   白星和廖雁的脑袋齐刷刷扭过来,异口同声道:“好吃吗?”   孟阳用力点头,眼睛闪闪发亮,“好吃呀!”   甜甜的糖果,怎么可能不好吃呢?糖瓜就是麦芽糖做的呀。   不光人喜欢,隔壁的阿灰闻见这股味道后,直接发了疯,隔着一堵墙又尥蹶子又叫的,大有“你不赶紧把点心给我送过来,大爷就自己跑过去拿”的架势。   没奈何,白星只好抓了几把过去喂祖宗。   途中经过孟阳家的马厩,廖雁那匹大黑马闻见味道,本能地抽了抽鼻翼,大眼睛里恰当地流淌出一点渴望。   但它实在是个懂礼貌的好孩子,见白星没有要给的意思,也只是甩了甩油亮的鬃毛,目送她远去。   白星忽然觉得好内疚哇!   走出去几步,她忍不住回头看,就见那匹大黑马依旧站在原地,伸长了脖子,温柔的目送着自己离去的背影。纵然眼底翻滚着浓烈的渴望,可它仍是一动不动、一言不发。   我想吃,但是我不说……   啊啊啊啊!   白星仿佛能听见自己心底某种壁垒轰然倒塌的声音,心防瞬间溃不成军。   她果断退了回去,从布袋中掏出香喷喷的麦仁放到大黑马面前,柔声道:“吃吧。”   大黑马凑过来嗅了嗅,抖动着长睫毛眨了眨眼睛,忽然极其温柔地舔了舔她的掌心,这才低头吃起来。   马儿温热的舌头湿漉漉地划过掌心,带着几分小心翼翼,叫白星心中顿时柔软的一塌糊涂,忍不住伸手去摸它柔软密实的毛发。   啊,多么柔顺!   啊,又是多么温暖!   清晨的阳光温柔洒落,照耀着这黑色的鬃毛,闪闪发亮。就像活着的墨汁,宛如流淌的黑夜,乌光粼粼,动人至极。   这是一匹成年的公马,相较于阿灰有着更为高大的身躯和强健的体魄,大块大块的肌肉线条分明,随着它甩动鬃毛的动作,微微跳动……   这是一种纯粹的力量之美。   若只看外表,应当是匹十分凶悍的马儿,可谁又能想到在这般强悍的外表下,拥有如此柔软的内心呢?   哪怕它在吃着麦仁,也还会时不时挑起眼帘望一望白星,清澈的大眼睛里清楚地映出她的影子,仿佛这就是全世界。   白星忽然有点头晕脑胀,觉得这匹大黑马怎么这样可爱?   太省心啦!   “嘶律律!”   隔壁的阿灰久等不到,已经开始造.反,白星如梦方醒,这才意识到自然竟然把准备给阿灰的零食给了旁的马……   不得了!   她本能的打个哆嗦,赶紧又跑回去抓了几把麦仁,小跑着回自己家那边。   再次路过大黑马时,它甚至还放弃吃到一半的麦仁,抬起头冲自己打招呼呀。   白星的脚步顿时为之一顿,忽然有点难以割舍。   多么可爱的马儿呀!   但……阿灰还在等着自己呢。   白星一咬牙,小声道:“我等会儿再回来看你哦。”   大黑马冲她眨了眨眼睛:我等你呀。   白星小跑着给阿灰送炒麦仁,然而对方却没有着急吃。   它长长的马脸上非常人性化地流露出疑惑,似乎很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久才过来,歪着脑袋好一番打量。   白星突然有点心虚。   她干咳一声,主动替它换了一槽清水和草料,又把麦仁放上去,“吃吧。”   阿灰吸了吸鼻子,突然瞪圆了眼睛:   嘶律律!   你果然有别的马了,这是什么味道?   白星心里一咯噔,坏了,忘了这小混蛋鼻子好使了。   然而已经晚了。   阿灰疯了。   它在马厩里又叫又跳又撕又咬,朝着白星疯狂发射唾沫星子:   呸呸呸!   你怎么敢,你怎么敢有别的马?   它有我好看吗?有我能跑吗?   你这个朝三暮四的混蛋!   白星一阵头大,“阿灰你听我解释呀。”   阿灰吐了一口唾沫: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顿了顿,除非你拿酸酸甜甜的好吃的苹果来哄我!   廖雁摸着自家大黑马的脖子,听着隔壁翻天覆地一般的动静,嘿嘿笑出声,“好小伙子,又混到吃的啦!”   大黑马冲他打了个响鼻,继续低头吃麦仁。   廖雁心满意足,拍拍它的大脑袋,“干的不错,继续努力。”   咱们自家的饭要吃,别人家的饭,也要想办法抢过来吃!   ≈≈≈≈≈≈≈   这天早上,孟阳正在门口扫地,忽然听到街头有小孩子大声欢呼道:“哦,杀猪咯,杀猪咯,看杀猪咯!”   杀猪?   血?   灌血肠!   他立刻丢下扫把,啪啪去敲隔壁的门,圆溜溜的眼睛里闪动着欢喜的光,“星星星星,我们去看杀猪呀!”   院子里一阵细微的响动,片刻之后,却见墙头上冒出来一颗毛茸茸的脑袋,“杀猪有什么好玩的?”   自从廖雁来了之后,白星的许多行为好像又重新退化,变得充满野性:比如说,不大爱走门了。   “我们去买点猪血吧,”孟阳开心道,“我曾经听一个关外来的商人说过,猪血可以灌血肠哇,跟酸菜一起炖着吃可好吃啦。”   他还一直没机会做过呢,真想炖一次吃吃看呀。   应该会很好吃的吧?毕竟他做的酸菜那样美味,包的酸菜饺子、炖的酸菜猪肉粉条都香喷喷的,每次都吃的汁水不剩呢。   血肠?!   这玩意儿白星还真听过,只不过没吃过,如今被他一提,倒是来了几分兴致,于是直接从墙头上翻过来,“走走走!”   那还等什么呀?   跑出去两步了,孟阳才回过神来:没拿盛血的家伙事啊。   “雁雁!”他隔着墙头喊道,“罐子,拿一个罐子出来!”   “再喊雁雁,老子就杀了你!”廖雁暴躁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雁雁,”孟阳热情相邀,“你要不要去看杀猪呀?”   “不去!杀猪有什么好看的?”廖雁不屑道,就觉得这两个人真是幼稚,“你见过杀狼杀熊的吗?”   他才不像这两个幼稚鬼一样呢,连个杀猪都这么起劲,哼!   紧接着,就从院子里嗖地飞出来一个瓦罐,孟阳哎呀哎呀地叫起来,脚下踩着小碎步,仰头伸长了胳膊,不断挪动位置,生怕自己接不住摔碎了。   这可要八文钱呢。   瓦罐不断下落,就见白星忽然纵身一跃,一把将瓦罐抱在怀中,“走吧。”   她的动作多么轻灵啊,宛如一只突然腾空而起的大鸟,不见丝毫滞涩。   孟阳松了口气,既羡慕又钦佩的给她鼓了鼓掌,“星星,你好厉害呀。”   白星本来觉得没什么,可被他这么一夸奖,自己也觉得有点得意:   我刚刚可是救了一只瓦罐呀。   天气晴好,瓦蓝的天上飘着棉花似的朵朵白云,两人嘴巴里嚼着红薯干,一路倒腾着小碎步往杀猪的地点赶去,脑子里想着好吃的灌血肠,连头发梢都透着雀跃。   托几个大声嚷嚷的小孩子的福,杀猪的地方很好找,就在王家酒楼门前呢。   王掌柜每年冬天过年前都会杀翻一头大肥猪,大部分好肉都分与城中生活艰辛的矜寡孤独,不好料理的下水就地散与围观的人,并不图赚银子。   而城中百姓们也很自觉,并不哄抢,若有想要的,多少都会给几个钱。而王掌柜又会自己略添几个,换成米面一并送出去。   能帮助到别人,大家都很高兴,就连吃肉时都觉得更香了。   在漫长的冬日,花败了,树枯了,鸟飞了,就连大部分河面也干涸,桃花镇上其实并没有太多玩乐的手段,所以每年杀猪时都会吸引好些人来看。   孟阳和白星赶到时,王家酒楼门前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好些人,正中央传出“吭哧吭哧”有力的猪叫声。   周围不断有人发出赞叹:“真是头好猪啊!”   “好家伙,这得多沉呐,四个壮汉来抬!”   心急如焚的孟阳搂着大瓦罐,左边转转,右边转转,努力踮着脚尖伸长脖子仰头去看,希望能找到一点空隙钻进去:若不挤到前面去,可就没有自己的份儿啦!   其实若跟别人说一下,倒也不是不能通融,只是他不好意思嘛。   白星眨巴着眼睛看他没头苍蝇似的瞎转,也不知道到底在干嘛,于是原地提气一蹦,嗖得蹿起来半人多高,将里面的场景看了清清楚楚。   “好大好白好胖的肥猪,蹬腿可有劲儿了。”   真的好胖,那得有多少肉啊?她嘶溜着口水想着。   “嗬,小姑娘蹦得这么老高!”有个中年汉子被白星的举动吓了一跳,满是赞叹地看了看她的长腿,旋即又笑起来,非常慷慨地让出自己的位置,直接拉着他们两个往前推,“缩在后面能瞧见什么?往前去,往前去。”   他这一动作,旁边几人也纷纷响应,立刻让出来老大一个空地。   孟阳和白星稀里糊涂就被人推到最前面,几步外就是蹬着四条腿儿挣扎的大肥猪。   两人面面相觑,都有点懵,有点云里雾里的,于是又转着圈儿道谢。   许多人不认识刚来不久的白星,却都认识孟阳,当即哈哈大笑起来。   “这算什么事儿,也值当的道谢?”   “小先生,去年我家的对联还是你写的呢,写得可真好,赶明儿我再去找你好不好?”   “这俩实心眼的孩子,缩在后头蹦脚呢,我们都看了好几年了……”   周围顿时发出一片善意的哄笑,整片空气都充满着轻快欢乐的气息,叫人的嘴角也不自觉跟着往上挑。   孟阳一一应下,又跑去跟王掌柜说想要点猪血。   王掌柜大清早就出去拉猪,鼻尖冻得红红的,抄着袖子笑着点头,“炒猪血吃啊?要的要的,你们小孩家家的,看瘦的这样,是该补补血气。”   说着又去看他怀里抱着的小瓦罐,直接就笑了,“嗨,这个才能装多少呀?你家不是三个人吗?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正是能吃的时候呢,换大盆。”   嗨,真不愧是读书人,干什么都秀秀气气的,那巴掌大点的瓦罐能装几两血?   说着,果然让伙计去拖了一个大盆来,简直能装开一个冬冬那么大。   “哥哥,姐姐,”说冬冬,冬冬到,也不知他从哪儿弄了个小姑娘拉着,一溜儿跑到这边来,“那个哥哥呢?”   白星心想,那哥哥在房顶上嚷嚷着要杀人呢。   她下意识去看冬冬身边陌生的小姑娘,也就才一岁多点的样子吧,矮矮小小的一坨,裹得棉球一样,走起路来都不大稳当,摇摇晃晃的,像个不倒翁。   小姑娘也在仰着脑袋看她,圆嘟嘟的苹果脸上两颗黑葡萄似的大眼睛一眨不眨,清清亮亮,没有一丝阴霾和尘埃。   红润润的小嘴微张,露出里面几颗米粒似的小白牙,嘴角隐约还有一点清亮的……口水?   白星顺着她的视线往自己手上看:一块没有吃完的红薯干。   这是孟阳挑了特别肥美的红薯晒的,又甜又厚,吃起来可有嚼劲儿了,越嚼越香,她特别喜欢。   现在……   白星抿紧嘴唇,手指微微用力,好像在做什么艰难的决定一样,内心陷入可怕的挣扎。   过了会儿,她坚定地把手往前推了推,“哝。”   小姑娘眨了眨眼,晃晃悠悠伸手去接,奶声奶气道:“谢谢。”   娘说过的,别人给东西要说谢谢,她还记着呢。   白星心中因为痛失地瓜干而出现的伤口瞬间痊愈,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软乎乎的腮帮子。   唔,好软哦。   “姐姐,这是我妹妹,”冬冬忽然超大声,超得意的说,“是不是特别可爱?”   孟阳好奇道:“你哪来的妹妹?”   冬冬双手叉腰,骄傲道:“我表姐生哒!”   孟阳:“……”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辈分啊!   此时场上的屠夫已经将雪白的刀锋磨得锃亮,他将袖子挽得高高的,露出双臂结实的肌肉,引得一干大姑娘小媳妇窃窃私语,羞红着脸儿,想看却又不敢直看。   但那些成婚多年的女人就没有这么多顾忌啦!她们的胆子简直大到吓人呐。   不知有谁大声喊了一嗓子,“穿这衣裳杀猪容易弄脏哩,不如就脱了吧!”   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响亮的哄笑,那屠夫挠了挠头,竟也被臊红了脸。   “啧啧,”吴寡妇不知什么时候也挤在前头,嘴里嗑着瓜子,一双眼睛不住在那屠夫身上扫视,咯咯笑着,“真不错。”   那屠夫仿佛听到了,故意将袖子挽得更高,露出更多明晃晃的肌肉,引来周围女人们好一阵不怀好意的笑。   他可得意呢!   只要还穿着衣裳就行……   “不成体统……”康三爷的脸黑了,憋了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   此时的他古板得简直像个读书人呀。   吴寡妇听后,忽然笑得更厉害。   她往康三爷那边挨了挨,用胳膊肘顶了顶他的腰眼,凑到耳边,低声调笑道:“你的一定更好看。”   康三爷的脸腾地红透了,仿佛要滴下血来。   他稍显慌乱地把拐杖往旁边挪了挪,结巴道:“说,说什么胡话……我要家去了!”   吴寡妇顿时笑弯了腰。   她生怕康三爷恼羞成怒,于是连瓜子都顾不上磕了,忙用两条胳膊拉住他的,放软了声音赔不是。   她虽然已经有了一点年纪,但声音依旧又软又甜,两只好看的眼睛里也水波粼粼,如夏日午后阳光下的湖面,满是情意。   康三爷的脸依旧红着,但已经不想走了。 第47章 酸菜白肉血肠锅,椒盐花卷 这个冬日真……   杀猪瞧着简单,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   寻常人莫说杀猪,便是杀鸡杀鸭都未必下得去手。而有经验的屠夫却可以一刀毙命, 而且想让血往哪流就往哪流, 一滴都浪费不了。   白星亲手猎杀过猎物无数,自问剥皮取肉无人能及, 可在放血这一项,也不得不道一句甘拜下风。   原本鲜红的血液流出来之后, 马上就变成暗红色, 滚滚的热气升腾, 空气中逐渐弥漫开血液特有的腥甜味道。   不习惯的人见了这场景, 难免有些害怕,但在某些人眼中, 却意味着不可多得的美味。   孟阳喜滋滋看着大木盆中慢慢蓄起的猪血,头脑中已经在飞快盘算回去怎么吃了。   必然要多多的加葱姜蒜末,还有……   他还没想出个结果, 却听旁边忽然有人叫自己。   “是阳仔啊。”   孟阳扭头一瞧,见是个穿着灰色儒生长袍的老头, 扣着同色棉帽, 下巴处留着三撇山羊胡, 眼睛微微眯起, 显然视力不大好。   他约么五十来岁年纪, 脊背和脖子微微向前弓着:这是大多数贫苦人读书的通病, 因为灯油太贵, 不舍得多加一根灯芯的结果就是灯光不够亮,所以要凑上去才能看清书上的字,久而久之, 难免仪态不佳。   他干瘦的脸上满是皱纹,皮肉已经下垂的很厉害了,看上去就有几分苦相。   然而孟阳却一点都不敢怠慢,立刻整理了下自己的衣冠,朝他作了个大揖,恭敬道:“赵先生好。”   赵先生一手创办了桃花镇上唯一一家私塾,但凡桃花镇上走出去的学子,不管来日成就如何,基本都曾当过他的学生。   所以赵先生可以说是本镇上除刘镇长之外,第二号有威信的人物。   白星刚才也不知被谁塞了一把南瓜子,正费劲巴拉的剥壳,此时见了孟阳举动,不禁对这老头多了几分好奇。   可任凭她再怎么打量,也觉得这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干吧老头……   赵先生点了点头,眯着眼睛往孟阳怀中的瓦罐上一扫,熟练地叹了口气:“你呀你呀,倒总肯为这些事情费心。若有这个用心的劲儿,多少诗集做不出来?”   贩卖诗词文章可比卖话本高雅多了,也赚的多了。   孟阳低垂着头,藏在袖子里的双手对捉指尖,既不分辨,也不认错。   赵先生似乎早就习惯了他这个样子,也不逼着他表态,只是自顾自道:“你今年写的几个话本子,我也看了,倒是不错……不过若真有闲情逸致,不若多看些诗词文章,那才是正道……”   他唠唠叨叨说了好久,就像寻常家中长辈对待小辈一样,满是叮嘱学业的话。   孟阳自始至终都垂着头,依旧不作声,只是在最后来了句,“叫您费心了。”   赵先生又是一叹气,看向孟阳的眼神中满是惋惜,“可惜呀,真是可惜,如若来日有机会科举……罢了罢了,大过年的不说这些了。”   白星站在一旁,一边吃瓜子,一边看两人对话,总觉得有些云里雾里的,不知他们究竟在说什么可惜。   什么叫来日有机会科举?   孟阳这才抬起头来,脸上挂着一如既往,春风般和煦的微笑,“先生也来买肉吗?”   赵先生点点头,“每年这个时候王掌柜卖的总会便宜些,我给那些孩子补补身子。”   他本人有秀才的功名,考到四十多岁也没中举,便果断放弃回乡办了私塾,每年教导的学生大约都在三四十人左右,贫者居多,其中许多人的束脩都是拖了又拖,赵先生委实也赚不了几个钱。   读书是非常耗费精神的活儿,他心疼那些面黄肌瘦的孩子们,逢年过节总会想办法替他们加点油水。   奈何自己囊中羞涩,也只能想尽办法找便宜。   孟阳见状,忙道:“我今年多赚了几个钱,不如……”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赵先生打断。   老头儿摆摆手,语气不高,却很坚决的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桃花镇毕竟太小了些,你还年轻,若有了闲钱,还是多出去走走看看,我那里尚且支撑得下去。若果然有心,去外头看了好书,回来说与我们听也就是了。”   孟阳恭敬称是。   “多去外头走走,长长见识,多读书,读好书……”赵先生殷殷叮嘱道,顿了顿,又道,“读书使人明理,即便不考科举,也是好的。”   一直低头不语的孟阳终于微微变色。   他沉吟片刻,深吸一口气,又朝赵先生作了个揖,“学生,谨记先生教诲。”   赵先生盯着他的头顶看了会儿,点点头,语气软化下来,欣慰道:“有你这句话,我也就不担心了。”   他这一生科举无望,便把希望倾注在孩子们身上,而孟阳的天赋之出色,实属罕见。   这个孩子富有灵气,拥有一颗纯粹而宽厚的内心……然而竟无心科举,甚至就连日常做的文章、话本中,也流露出几分对皇权和朝廷的不满。   这实在是犯了大忌。   仅此一条,便足以绝了他的青云路。   赵先生曾推心置腹地与孟阳谈过几回,然后便得出一个近乎匪夷所思的结论:   这孩子可能是故意的。   他故意不去考科举。   初时赵先生觉得不可思议,可时间久了,多少就猜出点来,难免暗道造化弄人……   罢了,各人有各人的缘法,自己追求的,或许正是别人避之不及的,何苦强求?   人生短短数十载,只要无愧于天地良心,怎么活不是活呢?   只是……终究可惜。   言尽于此,赵先生不再多说,见猪已杀好,便认认真真从破旧的荷包内掏出几十枚大钱交于王掌柜,又仔细挑选了一条五花肉,用草绳穿好。   王掌柜敬重他生平为人,却也知道他不肯白要,便又低价半卖半送一条大腿骨,恭恭敬敬以油纸包裹好递过去。   赵先生这回没有推辞,略朝他拱了拱手,多付了几枚铜钱,与五花肉一并提在手中,又弓着腰背,沿着来时的路摇摇晃晃回去了。   这会儿家去,正好炖上肉,晌午孩子们就能饱餐一顿啦。   灿烂的阳光慷慨地泼洒在老头儿弯弯的脊背上,为他镀上一层温柔的金边。   他倒背着手,一条五花肉和一根筒子骨吊在屈起的手指上,随着他的脚步摇摇晃晃。   倒透出几分难得的悠闲。   孟阳一揖到地,一直等人走远了才重新站起来。   白星咽下去手中的南瓜子,语气复杂道:“真是奇怪。”   孟阳问道:“什么奇怪?”   白星歪了歪脑袋,一时不知该如何形容,“那个人很奇怪。”   她短暂的人生中,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人。   分明只是个干巴老头儿,自己一拳怕不是能打倒好几个,可观他言行后,却又觉得似乎有种无形的力量,正由内而外散发出来。   这种力量仿佛来自天地间,将那具单薄干瘪的身躯都放大了,恍惚间令人觉得站在面前的或许是个很伟岸的人。   叫人望而生畏,继而生敬,竟难以生出一丝一毫的亵渎之心。   白星的话支离破碎颠三倒四,甚至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但孟阳听懂了。   他又注视着赵先生几乎已经看不见的背影,沉默片刻,近乎梦呓,“是啊,赵先生实在是个很了不起的人。”   他心中颇有丘壑,只是想法并不为朝廷所喜罢了。   桃花镇的居民对读书人有着发自内心的尊敬,且孟阳素来与人为善,人缘极好。听说他想要猪血和一截猪肠,许多人都主动上来帮忙,满满接了一大盆猪血不说,还给他把猪肠洗得干干净净,几乎一点儿腥臊味儿没有。   若非亲眼目睹白星轻轻松松端起装了猪血后几十斤重的大木盆,他们简直想帮着一直送到家门口呢!   话说回来,那小姑娘手劲儿可真大呀。   孟阳收回混乱的思绪,也不看多少,抓了一大把钱丢到王掌柜提前准备的箱子里。   大家都是这么干的,虽说是便宜卖,可往往最后反而送出去的钱更多。只要想到这些钱能被集中起来做善事,大家也就心满意足了。   大约是第一次见到赵先生这一款的人,白星颇觉新鲜,回去的路上涌出来好多问题。   “赵先生是教书先生吗?”   “是的。”孟阳点头。   “那他为什么自己不去考科举?”   “呃……考过的。”孟阳迟疑了下,还是觉得应该实话实说。   “那为什么还在这里教书?读书人不都喜欢做官的吗?”白星像个问题宝宝,各色问题层出不穷,令人目不暇接。   孟阳终于停顿了下。   他抿了抿嘴,眼中飞快地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顿了顿才低低道:“其实做官,也未必真的那样好。”   有的时候做好人,未必会有好报的。   “你也不喜欢做官吗?所以才不去科举。”白星顺口问道。   孟阳不再说话了。   他还是目视前方,可白星却觉得他并没有看路,甚至没有在看桃花镇,而是透过前方的虚空,看某些早已不存在的过往。   悲伤的过往。   阳光灿烂明媚,可有的人心里却是一片凄风苦雨。   白星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会儿,忽斩钉截铁道:“你很难过。”   “嗯?”孟阳愣了下。   白星双手抱着装满猪血的木盆,腾不出手来,便用下巴尖儿朝他胸口的位置点了点,“我能感觉到,你那里很难过。”   孟阳下意识顺着她的视线看向自己的胸口:   那里是心脏的位置。   难过吗?   大约是,有一点的吧。   他茫然地捂住。   “我是不是不该问?”白星忽然有点后悔,声音也下意识放软了。   孟阳摇了摇头,“没有。”   白星没有再说话,但她觉得自己肯定问了什么不该问的问题,惹得书生不高兴了。   为什么做官不是好事情呢?   是因为有贪官吗?   那不去做贪官不就行了吗?   她不太懂。   白星两道眉头皱巴起来,眼中满是疑惑,还混杂着几分担忧。   从自己问出那个问题开始,书生周身的气息就瞬间低沉下去:他从未这样的。   不对劲,这不对劲。   似乎察觉到她的情绪,孟阳忙笑道:“不要多想啊星星,真的不是你的缘故,我只是……只是想到了以前的一些事。”   白星越发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安慰我?”   孟阳啊了声,脑袋晕沉沉的,明显没转过弯来。   白星竟有点烦躁起来,她很不喜欢这样,因为这样让她觉得自己像廖雁那个反复无常的混蛋。   但看来有的时候,混蛋也不是毫无道理的。   她不高兴了,“你在难过呀,为什么要勉强自己笑?还要对我说安慰的话?这是不对的!”   不想笑的话,不要笑就好了呀。   孟阳茫然地眨了眨眼,好像思绪都有些飞走了,慢吞吞道:“不对吗?”   他习惯了。   “不对!”白星用力跺了下脚,一张脸几乎皱巴成核桃,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的态度。   这书呆真是奇怪。   难过的时候,难道不该是别人安慰自己吗?可他为什么要安慰别人呀?   白星少有的无措起来。   她忽然不知该怎么办了。   这份不对劲一直延续到回家。   今天阳光很好,晒得人身上暖烘烘的发烫,连猫猫狗狗都跑出来晒日头。   它们挑选着自己喜欢的地方,舒舒服服躺成一张饼,惬意地甩着尾巴,眯着眼睛,偶尔翘起脚来舔舔毛。   啊,多快乐!   廖雁还在房顶上,翘起的二郎腿一晃一晃的,他手中还擎着一本话本,一手枕在脑后,看得津津有味。   他偶尔还会想呀,觉得自己这幅样子,是不是像极了读书人?   老远听见脚步声,廖雁挪开书页瞧了眼,看清来人后便从上面翻下来,“呦,看杀猪的回来啦?”   孟阳冲他笑了笑,“是呀,我去做血肠。”   廖雁突然皱起眉头,像野兽一样围着他转了几圈,最后两只胳膊一抱,“你不对劲。”   孟阳一僵。   难道混江湖的人直觉都如此敏锐的么?自己分明已经努力掩饰过了呀。   廖雁又去看白星,然后惊讶地发现小伙伴也很不对劲。   他龇了龇牙,茫然地抓了抓脑袋,“不过就是出去看了趟杀猪,你们这都怎么了?”   别是让猪的亡魂压覆了吧?   可这听上去也太离谱了吧!   孟阳看着面前的两个人,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他已经觉得自己的心脏剧烈跳动,胸腔内有某种强烈的情绪翻滚,喉头发堵,似乎有许多埋藏已久的话憋在那里,多的快要烂掉了。   然而他说不出口。   其实他有好多话想说,那些不堪的可怕的过往多年来一直在心中盘旋、发酵、膨胀,每每午夜梦回便来折磨他……   他不想让母亲失望,也以为自己会过得很好,却无奈发现每每都会于噩梦中惊醒。而那些回忆就像浸透了他和家人的血,红到发黑,一次又一次,越加清晰。   再这么下去,他很怀疑终有一日,会被那些沉重的记忆压垮……   他也确实交到了朋友,甚至许多次都升起倾诉的欲望,但却不知该从何说起。   而且快过年了呀,过年不就应该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吗?如果把自己的心事过往讲出来,会不会惹得别人不高兴?   难得,难得有人陪自己过年呀!   他不想再回到一个人的时候,真的不想。   孤独太可怕,像黑夜中潜伏的猛兽,将他的身心一点一点鲸吞蚕食……   他渴望陪伴,更胜沙漠中干渴的旅人渴望清泉。   孟阳去做血肠了,背影看上去更像是落荒而逃。   白星和廖雁都没有去追。   两人凑在一起,神色间都微微有点凝重。   良久,廖雁摸了摸下巴,正色道:“如果那书呆子疯掉了,我们是不是就没有饭吃了?”   白星用力瞪了他一眼,“我杀了你!”   这样你就不用吃饭了。   廖雁缩了缩脖子。   这丫头真的动了杀意哦,刺得他皮肤上都起鸡皮疙瘩了。   他有那么一点不高兴。   “我们认识了好多年了呀,星星,”他认真道,“你竟然想为了一个书呆子杀我?”   你们才认识几天呀?多么荒唐!   白星咬了咬嘴唇,皱着眉头道:“是你先诅咒他的,我不想让他死掉。”   所谓的死亡,就是再不相见。   那是世上最可怕的事情。   她亲手送走了义父,又亲身经历和见证了太多死亡,实在不想书呆也就此离去。   她不清楚究竟是为什么,只想就这么长长久久的过下去,越久越好。   所以在自己死掉之前,她绝不会允许书呆死掉。   “我也是说实话嘛。”廖雁小声嘟囔道。   那种事情想想就很恐怖啊,毕竟他们两个人的手艺都烂得不相上下……   “实话也不许说!”白星气呼呼道,“不然我就杀掉你!”   廖雁也生起气来,“那我一定先杀掉他!”   “是我先杀掉你!”   “是我……”   于是两个人就究竟谁先杀掉谁争论了好一番,最后不了了之。   然后,孟阳发现自己多了一条小尾巴。   不管他走到哪儿、干什么,白星都亦步亦趋跟到哪儿,剥葱、剁蒜……   她甚至把眼罩都摘掉了,一双异色瞳明晃晃流露出紧张,仿佛在看守财宝的巨龙,生怕有个什么闪失。   孟阳冰冷的心底忽然涌起一股细细的热流,嘴巴里像被人灌了一杯蜂蜜水一样,又暖又甜。   “我没事的。”   白星抿着嘴,不做声,满脸都写着“你有事”。   当初义父也是这么说的,可他还是一点点冷下去。   孟阳觉得她这样的样子可怜又可爱,像一条担心被抛弃的小狗,叫人一颗心都跟着软烂了。   “我真的没事的,放心吧,星星。”   他郑重地做出承诺。   他站起身来,洗干净手,转身朝外走去。   白星见了,立刻跟上。   因为今天早上赶着去拿猪血,她没有让孟阳帮忙梳头,只是像刚来桃花镇的时候那样胡乱绑了一条马尾。   现在有几缕头发已经松开了,就这么直愣愣炸脑袋上,像几条顽强蜿蜒的树杈,一抖一抖的。   “呃,”孟阳忙道,“星星你不用跟着的,我不出去。”   白星看了看坚硬的土墙,心中警铃大震:   她曾亲眼见过有人撞墙而亡。   孟阳顺着她的视线看了眼,面部微微抖动,似乎有些尴尬,“我真不会寻短见。”   白星不做声,又跟着往前走了一步。   孟阳终于撑不下去了。   他面上微微泛红,小声道:“我,我要去解手。”   白星点头,非常通情达理的说:“那我在外面看着你尿。”   她觉得这个安排没毛病,既不耽搁孟阳解手,又不耽误自己监视。   孟阳:“……”   真的不用了!   他甚至没注意到,此时自己已经完全顾不上什么忧伤了。   他要被看光了呀!   想上茅房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努力克制着夹腿的欲/望,对不远处的廖雁崩溃道:“你快拦住她呀!”   廖雁大惊,“莫非你那里见不得人么!”   孟阳觉得自己快疯了,雁雁你是傻子吗?   “男女授受不亲哇,星星怎么可以看别人上茅房!”这才是重点好吗?   廖雁愣了下,双手用力一拍,恍然大悟道:“是哦,星星,你要看也该看我的呀!”   孟阳:“……”   他真的不想跟傻子讲话啦!   不过经过这么一折腾,孟阳心中的悲伤倒是去了七八分。   “……我是犯官之后,三代不得科举、返京。”他一边灌着血肠,一边努力平心静气地说道,“但我并不觉得父亲和祖父有错。”   开口的瞬间,一直压在心头的巨石仿佛被挪开了一点缝隙,新鲜的空气疯狂涌入憋闷已久的内心,让他得以大口呼吸。   他忽然有几分久违的畅快和恍然:原来只要下定决心,开口也并不是那么难的事。   而只要开了个头,剩下的就都很简单了。   廖雁撑着漏斗,孟阳舀着搅拌好的猪血往里灌,白星手中拿着一卷棉线,等对方说差不多的时候就过去系一根绳,把灌好的长长的血肠扎成一段一段的。   三人虽然是初次打配合,但廖雁难得安静,倒也算合作无间。   孟阳把盆底倾斜过来,让剩下的猪血能够汇总,方便舀,“你们听说过大约十年前的三王之乱吗?”   两人齐齐摇头。   十年前他们才八岁呢,正在温饱线上挣扎,要么隐居山林,要么亡命荒野,饥一顿饱一顿,连正常生活都少有,又哪来的闲情逸致关心什么三王之乱?   孟阳毫不意外的笑了笑,继续道:“当时朝廷上发生了很大的事,三皇子,四皇子和七皇子分别被圈.禁、贬为庶人和自尽……个中缘由实在复杂,我祖父曾是七皇子的老师,因而受到牵连……”   仿佛只在一夜之间,大厦倾颓,家破人亡。   他什么都没有了。   能活下来已是侥幸,不能考科举对他而言,反而是一种解脱。   因为面对这样的朝廷,他实在不知该如何效忠。   他的祖父,父亲,叔伯都曾无私无欲,忠心耿耿,可最后呢,却又落得了什么结果?   之所以一直到现在还喜欢读书,也不过是因为儿时家人的殷殷教诲,他不想让家人失望。   每次捧起书本,他总有种错觉,仿佛家人还在的错觉。   孟阳甚至觉得,只要自己一辈子坚持读书,美梦就不会碎。   白星和廖雁都不擅长安慰人,能说的只有一句:   “杀了他!”   “报仇。”   孟阳反而被他们逗笑了,摇摇头,“朝廷的事,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帝王权术固然可怕,但真要说起来,他对百姓似乎还不算坏,若真换一个,做的未必会比他强……   只是,到底心中不平。   凭什么,凭什么呢?   如果让无辜的人枉死才是忠君爱国,那么狠抱歉,他做不到。   白星和廖雁对视一眼,少见的有些无奈。   这样层面的事,他们确实什么都做不了。   见二人神色低落,孟阳温柔一笑,“谢谢你们愿意听,说出来之后,果然舒服多啦!”   白星道:“可是,我们什么都没有做啊。”   孟阳认真道:“你们在陪着我呀。”   廖雁摸了摸鼻子,微微有点不自在,小声嘟囔道:“我们分明在蹭饭吃!哼。”   这书呆子,傻了吧唧的。   孟阳笑了几声,看上去已经没有丝毫勉强了。   现在的他,是真的觉得很幸福。   血肠煮好了,孟阳趁热捞出来,用刀切了几片递给眼巴巴看着的两个人,“这个我也是头一回做,还不知道味道如何呢,你们先尝尝。”   猪血的口感是很神奇的,单靠语言很难精准形容。   用牙齿轻轻去碰,好像有些韧劲儿,可当你真动起真格的来?它却又稀里哗啦碎成小块,唉,真是虚张声势的。   若说它有味道,似乎又没什么味道;可若说它没有味道,细细品味时,隐约又有点什么特殊的滋味……   廖雁很诚实的说:“尝不出来。”   顿了顿又补充道:“嚼着倒是怪有意思的。”   他以前倒是也喝过兽血,不过是生喝的,又腥又臭,实在算不上美味。   不过这个嘛,倒还不错。   里面加了葱姜蒜等调味,没有想象中的血腥气,应该算是成功了吧?孟阳不太确定的想。   他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正宗,不过反正哪怕同一道菜,不同的厨子也各有偏好,只要他们觉得好吃,不管怎么做都没关系吧?   这么想着,孟阳便又高兴起来,当场宣布血肠成功。   他马上开始准备下一步:煮肉、捞酸菜。   煮肉需要一点时间,他先挑选了一块带皮的五花肉,反复检查,确认猪毛都被拔干净了,这才下大料炖煮。他让白星看着火,自己则去捞酸菜。   到了这个时候,酸菜经过充分发酵,是真的非常非常酸,如果不经过冲洗,根本无法空入口。   孟阳挽起袖子,从坛子里捞了一颗大的,先挤去多余的水分,然后割掉白菜屁.股,把比较肥厚的菜帮部分先片成薄片,之后才快刀切成细丝。   随着切面增多,清凉的酸味疯狂弥漫开来,逐渐侵蚀了整片空间。   “好酸好酸!”跟着看的廖雁立刻捂住鼻子,退避三舍。   这个味道真的非常刺激,偏偏他的嗅觉又敏锐异于常人,此时早已满嘴口水,泪眼滂沱,根本不敢靠近。   孟阳忍笑,拿起一根细细的酸菜丝,一本正经道:“其实这个跟臭豆腐一样,只要自己吃一口之后就闻不见了,你要不要试一下?”   廖雁捂着鼻子看他:你在骗我。   孟阳满脸真诚,率先吃了一根,面不改色的点头,“你看,我现在就闻不到了。”   啊啊啊啊好酸好酸,眼泪都快掉下来了,阳仔,再坚持一下!   见他率先试毒,廖雁心中的怀疑倒是去了大半。   他想着,这个书生常年在灶台间打转,这方面想必比自己精通的多,真有几个偏方也不奇怪。而且自己只是隔了这么远就被熏成这样,他又在上手切,如果真的没用的话,只怕早就倒下了吧?   这么想着,廖雁就磨磨蹭蹭的上前,一双眼睛在案板上挑剔半天,最终选定一根粗针般大小的酸菜丝,犹犹豫豫的伸出手去,用食指和拇指间小心翼翼地捻起来。   他下意识去看孟阳,“你没打什么别的主意吧?”   孟阳隐晦的吞了一大口口水,在背地里狠命掐着自己的大腿,满面无辜道:“没有哦。”   嗷嗷嗷嗷为什么这个酸菜后劲儿这么大?真的越来越酸了,他快忍不住啦!   廖雁又盯着他看了几眼,这才放了心。   然而一口下去……   “啊啊啊啊啊啊死书呆子,我要杀了你!呕……”   廖雁瞬间眼泪狂飙,骂骂咧咧的冲到水缸边漱口。   孟阳见他上当,赶紧也把嘴巴里还没咽下去的酸菜丝吐出来,口水哗哗直流。   他的脸已经皱成苦瓜,双眼都睁不开了。   天呐天呐,原汁酸菜真的好酸!   若非白星举着燃烧的柴火棍阻拦,只怕廖雁真的要杀人啦!   “星星,你看见了吗?我就说读书的人一肚子坏水,就没有几个好东西,你还不信!”他本就有点怕酸,今天却生吃一根原汁酸菜,简直都要疯掉了。   白星怜悯道:“是你傻。”   光闻都那么酸了,你竟然还敢空口吃?脖子上的脑袋是只为了显高的吗?   孟阳憋笑已经快把自己憋死了。   但他实在不敢大笑出声,而且也微微有那么一点点歉意,于是忙道:“真是对不住,我没想到大侠也这样怕酸……”   “你才是大侠,你全家都是大侠!”廖雁跳着脚骂道,“傻子才当大侠呢!”   孟阳:“……”   孟阳只好反复保证说,其实酸菜处理得当的话,真的很好吃。等会儿如果不合胃口的话,大不了给他重新做好吃的呀。   廖雁的火气微微消减一点,用刀尖遥遥指着他,凶神恶煞道:“你发誓!”   孟阳发誓。   廖雁满意了。   白星翻了个白眼,“你们真的好幼稚!”   她都不想跟他们玩了。   廖雁马上反唇相讥,“你一个巴巴跑去看杀猪的人,竟还有脸说我?”   白星不服气,“看杀猪又怎么样呢?那里有好多大人在看呀。”   孟阳跳出来打圆场,“哎呀,你们不要吵啦。”   白星和廖雁齐齐扭头,“我们才没有在吵架!”   孟阳:“……行吧。”   他还是做饭去吧。   昨晚上和的面已经发酵得差不多,但如果再过一会儿会更好。   孟阳想了下,从第二排架子右手边第二个罐子里摸出来一把今年刚买到的花椒,犹豫片刻,又加了一小块八角。   他把锅子刷干净,空锅烧热,将花椒和八角放进去,炒到微微变色。   温暖干燥的空气中顿时多了一股香料的冲味儿。   廖雁受不了这么大的气味,又跑到几丈开外去,然后跨在墙头上,继续跟白星斗嘴。   孟阳将炒好的花椒和八角放在小蒜臼里,耐心捣成非常细腻的粉末,然后又炒了一点盐。   他把这三种粉末混合在一起放凉,舔湿小指尖,蘸了一点尝味道。   很好,真是不错的椒盐。   花椒不仅可以去除杂味,而且也有暖身和增加食欲的功效,冬天来一点是很好的。   他这才把面团倒出来揉开,撕成一个个等份的小剂子,又拉又扯。也不必上擀面杖,直接用手掌后半部分肉最多的地方一点一点按压,将长条按压成扁平的饼状。   发酵好的面团非常柔韧,别看现在被按扁了,可等会儿上锅一蒸,照样蓬松柔软呢!   孟阳又摸了一支干净的小毛刷出来,稍微蘸了一点油,均匀涂抹在在长面片的表面。   白星注意到,他差不多把面片从中间分成两段,一段从正面刷,刷完之后撒上一些刚炒好的椒盐,小心的卷起来。然后捏着这个面卷,将面片翻过,又在另一面如法炮制。   最后,那一张面片就变成了两个接在一起的太极形的卷儿。   咦,这是要做什么呢?   白星不解,却也没有急着发问,因为好像还没有结束。   孟阳扶着面卷站起来,让它们像雪人一样上下叠成两层,然后抽一支筷子,用比较圆润的那头按在双层面卷的中间,微微用力一压。   哇!   白星惊讶地睁圆了眼睛。   她看见了什么呀?   刚还平平无奇的双层卷因为中间线的部分被用力压下,两侧变高高鼓起,宛如振翅欲飞的胖蝴蝶。   原来是花卷呀!   竟然是这么做出来的?   太神奇了!   就连墙头上的廖雁也看的入了迷,甚至不耐烦的道:“星星你挡住我啦!快往左边一点!”   白星偏不!   等孟阳飞快地做好一笼屉花卷,五花肉已经煮得差不多,筷子微微用力一按就穿透了。   他赶紧把花卷上火蒸,又将肉和大料都捞出来,只剩下微微泛白的高汤。   酸菜丝已经反复淘洗过几遍,尖锐的酸气去掉,只剩下柔和而回味悠长的细腻酸味,包饺子、包包子、做菜都好。   他将酸菜丝放入炖过猪肉的高汤里,又往灶底加了一根柴火,重新炖煮起来。   来不及休息的烟囱里再一次咕嘟嘟冒出白烟,新加入的柴火们唱起欢乐的歌:   噼啪,噼啪!   橙红色的火苗踊跃地舔着锅底,把人的面庞烤得暖烘烘的。   随着高汤重新开始翻滚,一种与之前截然不同的香气逐渐飘散,连廖雁都忍不住抽动鼻子吸了几口。   唔,还不错呢。   孟阳把煮好的五花肉、血肠切成片,顺着锅边在酸菜锅里摆成一圈。   等入味就差不多啦!   装有椒盐花卷的笼屉,呼哧呼哧喷出大口的热气,努力宣誓着自己的存在。   细腻的椒盐香气从笼屉的缝隙中窜出,与酸菜白肉交汇,重新谱写成全新的歌谣。   烟囱口冒出的白烟又浓又密,显示出锅灶在多么努力的工作,这家的烟火气又是多么的旺盛。   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而只有努力干活才会赚回这么多的食物呀,本就是一个轮回。   蒸好的花卷又白又胖,边缘翘起的部分重重叠叠,缝隙中密布着棕褐色的粉末:正是这些粉末,才让花卷有了与众不同的香味。   夹层中还涂了猪油,又香又甜,椒盐的味道又很神奇,咽下去暖洋洋的,冲淡了所有可能腻味的因素。   白星真诚的觉得,椒盐花卷什么的,单独当点心也很好吃呀!   酸菜白肉血肠锅有着美丽的色彩:红的黄的绿的白的,有肉有菜,在这贫瘠的冬日,显得尤为出色。   拿一只小碗,连汤带水挖一大勺进去,趁热一吃。   喔喔喔,又酸又鲜又烫,你的舌头还在吗?   五花肉已经彻底煮烂,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入口即化。偏上面的猪皮微微弹牙,依旧顽强的保留了自己的特性。   一片肉,三种口味,何等满足?   肉汤和酸菜充分融合,脂肪使菜汤不至于太过寡淡,酸菜又使肉汤不至于过分油腻……它们两个可真是绝配。   再来一点椒盐花卷,这个冬日真是太幸福啦。 第48章 蜜汁红薯,烤芋头 我不再是一个人啦……   这天夜里, 孟阳做了个梦。   他梦见了死去的祖父祖母、父亲母亲,他们温柔宽厚的大手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脑袋,就像小时候一样。   周围的世界一片漆黑, 只有他的亲人们发光而半透明的影子, 轻柔地照亮了这一方小天地。   我很想你们呀,孟阳喃喃道。   母亲温暖的手臂环绕着他, 我们也想你呀。   孟阳哭了,忍了好久的泪噼里啪啦掉下来, 像六月的雨, 来得又急又快。   他慌忙用手去擦, 可怎么都擦不完。   母亲温柔地注视着, 掏出手帕给他擦脸。   手帕上有温暖的味道,香香的。   他仰着头, 睁着模糊的泪眼,像小时候无数次哭鼻子时那样抽噎着,贪婪地望着亲人的脸。   这么大的世界呀, 只剩下我一个。   他想要诉说日日夜夜对他们的思念,倾诉每时每刻的惶恐和不安, 但他没有。   他知道自己应该坚强, 不会再像小时候一样, 让家里的人担心了。   我, 我现在交到朋友啦, 你们不要担心我。他急促地说着, 像得了什么宝贝, 便迫不及待展示给家人的孩子。   他们今年会陪我过年,说不定来年大家会一起出去玩呢,我现在不是一个人啦!   所以, 所以你们不要担心我……   要好好的,你们在天上也要好好的知道吗?   家人们安静地听着,温柔地笑着,眸子中流露出骄傲和安慰的神情。   他们的眼睛像天上的星星,带着几分朦胧,却依旧璀璨夺目。里面满是缱绻的温柔,撕不开,扯不断。   阳儿做的很好。   不知有谁夸赞了一句。   孟阳重重嗯了一声,握着拳头,大声道:“我以后都会过得很好的!”   所以,你们可以在天上等着我吗?   孟阳听见好像有人在叫自己,然后他就醒了。   梦醒之前,他清晰地看到了亲人们欣慰的笑脸。   他刷地睁开眼睛,发现枕巾一片潮湿。   黑夜中,似乎有人在敲窗子。   “孟阳?”   真的有人在叫自己呀。   孟阳慌忙抹了抹脸,胡乱踩着鞋子下地。   他有点害怕,顺手抓起凳子,战战兢兢,却带着浓重的鼻腔问道:“谁呀?”   外面好黑,好像连一点月光都没有,所有的光亮都被黑夜吞噬了,他总觉得夜幕中潜伏着无数怪兽,专等自己送上门去。   但今天窗外好像有一团朦胧而小巧的光晕。   就像黑夜中的太阳。   “你哭了吗?”   是白星的声音。   现在可是深夜呀!   孟阳吃了一惊,赶紧丢下凳子,推开窗子往外瞧。   黑乎乎的,可他还是清楚地看见了白星带着担忧的脸。   腊月的晚上是那么冷,她却静悄悄缩在窗外的墙角下,孤独地挑着小狮子灯笼,也不知待了多久,鼻尖都冻红了。   孟阳本能地摇头,“没有。”   “你骗人。脸上的眼泪还没干呢。”白星毫不留情道。   “你,你怎么在这里啊?”孟阳顾不上谎言被戳破的窘迫,“冻坏了吧?”   “我担心你呀。”白星道。   她的话是那么诚实又自然,心里怎么想的,嘴巴上就怎么说出来,简直比冬日冰封的湖面还要澄澈。   这种事听上去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世上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又有多少人心里分明记挂着,却总是不由自主的口是心非呢。   似乎人只要长大了,就连诚实地说句话都变成了很困难的事。   真是不可思议。   仿佛有锤子往孟阳心坎上重重砸下,砰的一声,令他心神俱震。   担心我啊……   所以宁肯不睡觉,半夜都要守在这里吗?   虽然还是凌冽的寒冬,但孟阳隐约觉得胸口一片灼热,像有什么在燃烧,继而滚烫。   他用力吸了吸鼻子,开始为自己的不坦率检讨。   “就一下下,”他用手指比划了一点空隙,脚尖蹭了蹭地面,稍微有点不好意思,“做了个梦,现在梦醒了,看到星星,就都好啦。”   如果有人可以如此直率地说出担心自己的话,那么承认哭泣,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哪怕人长大了,也是可以哭的啊。   他咧开嘴笑了下,又往门口走去,“你不要在外头站着,着凉就不好了,快先进来。”   然而稍后打开门时,他才意外发现外面竟然蹲着两个人。   随着他出现在门外的动作,两人齐刷刷扭过头来,四只眼睛被灯笼一照,都幽幽发着光,宛如林间野兽。   “哇,雁雁你也在啊!”他吓了一跳。   廖雁身上披着一床被子,像一座草垛一样蹲在白星身后,举起被角,为她挡风。   “这么大个人,你看不见吗?”廖雁斜着眼睛道,觉得对方这话真是傻得冒泡。   孟阳诚恳地摇头,“抱歉,真的没看见。”   廖雁:“……”   他是听见白星的动静之后才出来的,而且觉得她简直在小题大做嘛,谁知竟然听见……   “这么大的人还哭鼻子,羞不羞?”   他哼了声。   我们江湖人就算断掉胳膊也不会掉一滴眼泪的!   孟阳的脸微微红了红,好在有夜色遮挡,倒还不大明显。   管他话有没有道理的,他只是忽然觉得廖雁有点碍眼哎……   虽然明知道这么想不太好,但刚才就是有那么一个瞬间,他觉得若是廖雁不在……就好了。   唉,雁雁毕竟也是冒着严寒守在这里呢,自己这么想真是太坏了……   “蹲得腿都麻了!”廖雁丝毫没意识到自己被嫌弃了,反而一马当先站起来,就这么披着棉被,绕过孟阳,大大方方踏入主人的屋子,“哎书呆子,这可是你让我们进来的啊!”   他可是个懂礼节的江湖客呢!   孟阳默默地在心里说:可我当时不知道你也在呀……   白星小心地吹熄小狮子灯笼,看着孟阳依旧泛红的眼角,略有点忧愁。   她不太懂怎么哄人,若非听见对方在梦中哭泣,也只好在窗外枯守一夜。   这可有点麻烦。   “我真的没事了,”孟阳看出她的心事,弯起眉眼笑了下,“只是,只是在梦里同他们道个别。”   他莫名有种预感,觉得家人可能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频繁出现在梦中了。   是释然?亦或是他们知道自己有人陪伴,所以稍稍放心了些?   无论哪种,都算好事吧。   白星又直勾勾盯着他的脸打量片刻,孟阳也任她打量。   过了会儿,白星点点头,“好吧。”   他的眉目生的柔和,像精心绘制的山水画,愁眉苦脸时真是不好看。   两人这才往最暖和的卧室里走,一抬头,就见廖雁正一副大爷样儿,裹着被子盘腿坐在炕上,手里还捏着一本话本。   那话本是孟阳白天刚写的,正润色呢,准备赶在年前拿到书肆印一波。   “啧,”廖雁看得直嘬牙花子,抖着话本抱怨,“怎么又是大胡子啊,大胡子侠客最不讨喜了!你就不能写点我这种英俊潇洒的少年侠客吗?”   混江湖的谁还没有把刀剑呢,长胡子怕什么?但凡讲究点的,每天早上蘸水刮一刮就完了,偏他们爱留大胡子,那不是邋遢是什么!   隔三差五风餐露宿,喝水都得掂量着,洗头洗脸甭指望,留大胡子不全是藏污纳垢的么?   碰见尤其邋遢的,还招虱子!那都不必对战,直接给他们恶心坏了……   然而作者不同意。   他这辈子统共就这么点儿执念了,而且读者们反响也都很好,对这种粗拉拉的江湖侠客心向往之,一致认为非常有男子汉气概,所以怎么可能因为区区一个廖雁就改掉呢?   他不改。   不仅不改,孟阳甚至直接忽略掉廖雁的存在,热情相邀道:“星星,我们烤红薯吃吧。”   折腾这一遭,瞌睡虫都快跑光了,左右再有约么一个时辰太阳就要升起,还不如凑在一起说说话打发时光呢。   白星点头,“好呀。”   孟阳出去拿红薯,背后廖雁伸长了脖子喊:“喂,听见了吗?下次就写老子,写我啊!”   孟阳捂着耳朵头也不回,“没听见!”   唉,他话真的好多啊。   黎明前的夜晚最是寒意入骨,孟阳缩着脖子抱着胳膊一路小跑,去存放蔬菜、干粮的耳房瞅了眼,意外发现还有一包干巴巴的芋头,于是一起抱回来。   红薯和芋头都冻透了,抱在怀里跟搂着一坨冰块似的,冻得他直打哆嗦。   若在以前,他是死也不肯夜里去外面的,总觉得有鬼埋伏着呢。但是现在不同了,屋里有人等着他呀。   就是那么一点小小的橙红色的烛光,仿佛便铸就了天下最坚固的堡垒,使得所有妖魔鬼怪都不敢靠近。   他的胆子好像忽然大起来,不再像以前那样心慌慌。   世界还是那样大,深夜还是这样黑,但他已经不是孤身一人了。   炕烧到半夜,其实已经不太暖了,路过正屋的灶台时,孟阳又往里加了两根柴,看着微弱的火苗重新升腾,这才提着小火炉进去。   直到返回卧房,暖意扑面而来,他这才狠狠抖了下,一个激灵从头打到脚,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好像把粘在身上的寒意都甩了出去。   红薯和芋头在当初购买时已经剥去外面的泥壳,此时也不必水洗,直接拿碎布头抹去表面零星的泥土,然后放在火炉底部和炉盖子上慢慢烘烤就行。   其中一只红薯很大,约么能有二斤重,孟阳觉得还是要切开烤。   正准备起身,就见寒光一闪,白星收回匕首,拿起切开两半的红薯给他瞧,“这么大行吗?”   孟阳竖起个大拇指,把两半红薯按在炉盖子上。   滋啦~炉盖上冒起一股青烟,然后就渐渐安静下来。   等待的时光最是难熬,好在这三人中足有两人话多,倒也不显得寂寞。   不过说来奇怪,分明都是话篓子,可孟阳和廖雁却很难交流,大多数时间都在鸡同鸭讲。   也不知怎的,廖雁突然又爱上了读书,他在炕上不断变化动作姿势,大声朗读,时不时还蹦出几个错别字。   孟阳听得太阳穴突突直跳,耐着性子一一纠正。   “是破绽,不是破腚……”   “是斛,不是斗……”   然而廖雁渐渐不耐烦起来,“书呆子,你写的这个话本很有问题啊!”   孟阳被他说懵了,“什么问题?”   他都写了好几年了,怎么不知道还有问题?   廖雁跳下炕来,去火炉边紧挨着白星坐下,正色道:“那么多字都太难念了。”   孟阳:“……”   他犹豫再三,到底还是斟酌着言辞回答说:“那你可以再多学一点嘛。”   廖雁不以为然,摇头晃脑道:“可你这个话本,本来不也是谁都能看的么?买的人中正经读书人占几成,寻常百姓又占几成呢?”   白星给红薯翻了个面,发现上面已经变得干燥,表皮和内部肥厚的肉质逐渐分离:这是慢慢烤熟的标志。   空气中已经逐渐弥漫开红薯迷人的芬芳,听了这话,她顺口道:“读书人不都是看圣贤书的吗?”   “对嘛!”廖雁把手一拍,“你看,真识字的不买,买了的又不识字,难怪卖的不好!”   说白了,写的就是不够通俗嘛!读起来费劲。   孟阳一怔,突如醍醐灌顶。   对哦!   本来他写这些话本,也是想给乡间百姓看的,但寻常百姓识字不多,更不通晓什么典故。大家赚几文钱不容易,若花了银子却看不懂,那么还买来做什么呢?   “雁雁,”孟阳非常认真地看着他,“我到今天才发现,原来你其实是个很厉害的人呐。”   见自己的意见被采纳,廖雁越加得意起来,也不去计较对方话中的漏洞了。   他眉飞色舞道:“那是你不够慧眼识珠!”   看那王家酒楼的掌柜就不一样了,第一回 见面就一眼认定老子是个英俊不凡的小伙子!啧啧,你真是差远啦!   于是孟阳立刻抓过话本来埋头狂改,中间还虚心地进一步请教廖雁,询问他是否还有别的宝贵意见。   然而廖雁又是个很容易得意忘形的人,听不得三两句好话,几个回合下来就有点找不到北,开始大吹特吹,然后就被白星无情戳破……   等孟阳将话本粗粗改过一遍,红薯和芋头也烤好了。   白星熟门熟路摸出糖罐子,往甜白瓷的小碗里挖了两勺白糖,剥开一颗芋头往里蘸了蘸。   芋头皮的质地非常独特,外表粗糙,内里光滑,表面还有一层毛,撕的时候特别有成就感。   熟透的芋头变得柔软,洁白的肉质上蒙着一层粘液,刚好可以把白糖粒牢牢吸住,仿佛穿了一件朦胧的纱衣。   白糖颗粒在烛光照耀下,不断折射出美丽的光晕,真是好看极了。   烤熟的芋头比起水蒸的更干燥,肉质也更加紧致,香味更浓。   芋头很香,但不算太甜,空口吃的话,难免稍显寡淡,可一旦配上白糖,就突然不同了。   白星能清晰地感觉到白糖颗粒在齿缝间融化,化成一丝丝甜美的糖水,和芋泥搅拌在一起,仿佛本来就这样甘甜。   她开心地跺了跺脚,摇晃着脑袋,又去剥红薯皮。   只吃一颗芋头怎么过瘾?   孟阳买的这几只红薯红皮黄瓤,是市面上最香甜可口的品种,虽然价格也略贵几文,但绝对物超所值。   吃这种事情怎么能将就呢?   烤熟的红薯肉因为流失了大量水分而微微开裂,露出里面蜜一般橙红色的瓤。   白星双手微微用力,伴随着细腻而轻微的拉扯声,一分两半的红薯彻底将甜美而柔软的瓤儿暴露出来。   谁能想到能灰突突的外表之下,竟蕴藏着如此丰满的内心呢?绝世美女也不过如此吧!   丝丝缕缕的热气汹涌,在一瞬间形成一团白色的雾气,带着疯狂的甜美气息,氤氲了视线。   但这并不是最甜的部分。   若说烤红薯的精华,不是瓤,而是表皮上因为完全流失水分而汇聚到一起形成的半透明琥珀色的糖浆!   想要形成那种糖浆,需要非常苛刻的条件,火候、温度、时机缺一不可,所以每一只红薯上只有有限的几滴,每一滴都弥足珍贵。   小的时候烤红薯时,义父每次都会用筷子尖刮下上面的糖浆,递给她吃。   他会笑呵呵地说:“给我的小甜果。”   正微微有些出神时,白星就看到眼前多了半只热气腾腾的烤红薯。   一抬头,孟阳笑眯眯的脸映入眼帘。   他用筷子尖从另一半红薯上挑了一点什么抹上去,压低声音,神秘兮兮道:“不要看那上面的汁液不太好看,但是可甜啦!”   我喜欢同你在一起,所以愿意把最甜美的部分留给你呀。 第49章 桃干,写对联 你闭嘴!   对桃花镇的人而言, 在某些方面,王家酒楼可谓引领潮流,就好比贴春联。   因为他家是做买卖的, 总要讨个好彩头, 所以每年贴春联就会比较早。而大家一旦看到他家揭去旧的,换上新的, 就会生出一种莫名的恍然:   啊,新年是真的快来了。   这不, 昨儿王掌柜夫妇才亲自给酒楼内外换了新对联, 今天就有许多人不约而同的往孟阳家里来, 找他写春联啦。   他们大都挎着个小篮子, 篮子里既有自己准备的红纸,也有一点土产略表心意。   可能是一块腊肉, 可能是新蒸的大饽饽,也可能是几颗鸡蛋、几个苹果,手头更拮据的, 甚至背了一大捆柴过来。   或多或少,都是大家的一番心意呀。   人家可能不缺, 但他们麻烦人家一回, 若空着手来, 多么失礼!   孟阳估摸着时候也差不多了, 一早便准备好了笔墨, 抄着两只手站在门口, 笑呵呵等着。   白星和廖雁从没见过别人亲手写春联, 更不知道这种事还能玩出什么花样,颇觉好奇,便一左一右跟在他身后, 活像左右护法。   今天的天气不大好,一大早天空就灰蒙蒙的,呜咽的西北风打着卷儿,狂乱地吹着,碰在脸上跟小刀子扎似的,细细密密的疼。   但这一点都阻止不了人们过年的热情。   越是这样严酷的时候,才越该弄点喜气冲一冲不是吗?   第一个来的就是当日看杀猪时,把他们让进去的汉子,他带了一大包桃干,豪气道:“这两年我跟兄弟学着做零嘴哩,在咱们桃花镇上吃的不多,可放在外面竟然卖的很好,你们尝尝,又香又甜。”   桃干酸酸甜甜的,肉质又肥又厚,咬一下满口生津。而且听那些大夫说,吃桃子益气补血,润肠生津,竟是有诸多好处,多吃些也不碍事。   严酷的冬日缺瓜少菜,不来一把甜甜的桃干吗?   这早已是不成文的惯例了,孟阳也不推辞,开开心心收下,当即打开来,分别拿了两块递给白星和廖雁。   两人毫不迟疑地咬了一口,双双眯起眼睛,立刻被这酸甜可口的好味道征服了。   桃花镇的桃子本就甘甜可口,晒干后糖分和果味浓缩,更是甜过仙桃十倍百倍,宛如吃了蜜汁一般。   厚重的桃肉颇有较劲,又绵又软,比吃仙桃是更多三分新奇。   他们的口中充满了浓郁的桃子的味道,虽还是冬天,却已给人身处春日之感。   那汉子搓了搓冻僵的手,笑着感慨道:“还是小先生这屋子暖和,你们读书人心思就是巧,赶明儿我也把家里的地龙改一改。”   他看白星和廖雁吃得津津有味,又笑道:“今年小先生家里人多呀,挺好。”   孟阳本就高兴,听他这样一讲,越发欢喜起来,当即点头道:“是呀是呀。”   我不再是一个人啦!   那汉子见他一双眼都完成月牙,想必是极欢喜的,也替他高兴。   “正是,过年么,本就是人多才好些。”   两人说了一会儿,孟阳已经磨好墨,摊开他带来的红纸,问道:“孙大哥今年想写个什么呢?”   那姓孙的汉子又搓了搓手,这回可不是因为冷了。   他嘿嘿笑了几声,带着点克制不住的喜意道:“我儿子如今年纪也大啦,该预备着寻摸媳妇了,我就想着能多赚点银子,再起一间青砖大瓦房。”   “哎呦,那可是提前恭喜了,”孟阳笑着拱了拱手,略一沉吟,“那就写福如东海滔滔至,财似春潮滚滚来,好不好?”   寻常百姓的春联讲究的就是喜气直白,倒也不必用什么典故,写起来很轻快。   果然,姓孙的汉子一听,欢喜的什么似的,跟着他念了几回,十分中意。   他当即点头不迭,“这个好这个好,又有福又有财,我心里正是这么想的,只是说不出来,到底还得是你们读书人,又流畅又好听。”   孟阳把毛笔蘸饱了墨汁,凝神静气,一笔挥就,果然龙飞凤舞好看得紧。   孙大哥十分满足,又央求他写了几个福字,都拿到一边小心烘烤晾晒,预备等干了之后卷起来。   头一副对联还没干透呢,第二、第三个人就来了,他们也都没空着手,分别带了一小筐鸡蛋和一大捆干腌菜。   其实孟阳只是耗费一点精神和墨汁罢了,这些礼已经算得丰厚,但他们却还有点不好意思。   几乎每个进来的人都要感叹孟阳的屋子暖和,又细细询问他每日烧多少柴。   众人计算一回,越加赞叹。   孙大哥便笑第三个来的人,“依我说,你们两口子也忒精明了些,你媳妇日日织布,你染色、贩卖,一年下来也赚不少吧?怎的连盖房子都要自己来!人家用三车土坯、青砖,你只好用两车,墙壁那样薄,又怎么能存得住热乎气?烧了也白烧!”   来人是个布贩子,生意摊子不算多么大,但每年总能剩个十来两盈余,远比老实种地强多了。   可人与人不同,有的人穷大方,有的人却是越有钱了越抠搜。这人跟他媳妇简直是天生一对,恨不得一文钱掰开两半花,连盖房子这样的大事都能折腾出花:   因嫌太过耗费,他们死命琢磨如何俭省,竟生生把墙壁给削薄了!   多么稀罕的事儿!   来人听多了这样的打趣,也不大往心里去,当即抄起袖子往炕下一蹲,嘿嘿笑道:“省惯了,惯了。”   顿了顿,又摇头晃脑道:“就算再冷,熬一熬也就过去了,可省下来的银子却是省下了……”   说得众人哄堂大笑,孙大哥拍着大腿道:“难不成还能生小的?”   省了那点好干什么!   那人却正色道:“我们又买了一台织机,雇了一个人,可不就是生了小的?”   众人笑得越发前仰后合,纷纷取笑说,你们这样没日没夜挣钱,偏偏又不花,图什么?   那人听罢,也有些茫然,挠挠头,笑嘻嘻道:“谁知道呢,看着就欢喜。”   哪怕不花,可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堆在家里,难道心中不欢喜吗?   白星和廖雁哪里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这可真是太有趣啦。   所有人脸上都挂着笑意,发自内心的笑意。   他们说着,笑着,讲些家长里短,也不见得有什么大道理、名震古今的壮举,可就是叫人觉得欢喜。   这才是寻常老百姓的安稳日子呀。   每个字眼,每张笑脸,都是独独属于这世间的烟火气。   “呦,”王大爷来了,他吐出一口白汽,摘下帽子拍打拍打身上落的雪花,笑出一脸褶子,“我正担心阳仔忙活不过来呢。”   他笑着看了看吃得腮帮子鼓鼓的白星和廖雁,点点头,“挺好,今年不缺人啦。”   往年过年时,阳仔总是孤零零一个人,他们看得心里也不好受,有心邀请他跟自己一起过年吧,他又总是很客气地拒绝。   说到底,过年这种事情,总要是亲朋好友凑在一处才是那个味儿,不然纵使去了别人家,人家是团团圆圆一家人,越发显出自己孤单了……   “下雪了么?”孙大哥诧异道。   “是呢,”王大爷点头,脸上的褶子都透着欢喜,“瑞雪兆丰年啊,下雪好,下雪好啊。”   庄户人靠天吃饭,可不就盼着风调雨顺么。   人一多,本就不大的屋子顿时热闹起来。   原本要走的人也不走啦,就站在外头正屋说话呢,过年啦,难得聚在一处,说说旧年的经历,展望下新年的期许,难道不是很好吗?   有人瞧见院中水缸快空了,便主动去提了水来灌满;   有人看见柴火堆儿里有几根还没劈,便撸起袖子咔嚓嚓劈完摞好;   有的人来得晚,活儿都被别人抢光啦,索性拿起扫帚开始扫地:这不下雪了么,若不把地面打扫得干净些,等会儿小先生不小心出门滑倒了可怎么好?   乡间百姓们的心思就是这么淳朴又细腻,总爱替别人考虑。   孟阳已经顾不上旁的啦,白星便毛遂自荐替他磨墨,英俊的后生廖雁也被抓了来帮忙铺平纸张。   瞧啊,即便再英俊,该干活的时候不也还得干活嘛!   初始没有经验的两人还有些手忙脚乱的,可做了几回之后,便都上了手,开始有来有往的配合起来。   有大娘看得欢喜,忍不住上前去捏廖雁结实的手臂,感慨道: “好结实的后生,就是身板儿略单薄些。”   廖雁被她捏得浑身发毛,几乎本能地想要去摸刀,可听了这话却不服气:   混江湖的哪儿有几个大肚汉?都是腱子肉,腱子肉!这样才灵巧!   就听那大娘又笑呵呵问道:“后生几岁啦?有没有意中人?我们桃花镇的姑娘都是温柔贤惠的,要不要大娘给你介绍个?”   廖雁震惊地瞪圆了眼睛,几乎带了点惶恐的摇头。   他最喜欢星星啦!才不要别人介绍什么姑娘!   那些普通人家的姑娘都娇娇弱弱的,提不动刀拿不动剑,要来何用?   孟阳见了,也抽空歪着脑袋笑道:“是呀雁雁,介绍一下嘛!”   人堆儿里的廖雁浑身发毛,咬牙切齿地怒视着他,“我杀了你!”   孟阳嘿嘿一笑,眉眼弯弯。   他觉得这样恼羞成怒的雁雁真好玩呀,反正有星星在,他也不能拿自己怎么样嘛。   嘻嘻。   众人都以为廖雁只是害羞了,俱都哈哈大笑起来,跟着打趣一番,屋子里顿时充满了活泼的空气。   真是天真的人啊,白星暗暗想道,想必不会有人知道他们打趣的这个少年,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折翅雁”,一对长短双刀上不知沾了多少人的血呢。   吴寡妇和康三爷也来啦,半路上碰见拉着小桃儿出来玩的冬冬,就一起带过来凑热闹。   几人刚一进门就被惊了一跳:   呵,这么些人呀!   站在街上可就听见说笑声啦,多么热闹。   小桃儿小小巧巧一颗,生的又粉嫩可爱,这些日子大家都陆陆续续听说了翠红的遭遇,十分气愤和同情,此时见了小姑娘,都是疼惜不已,纷纷弯下腰逗弄。   “哥哥姐姐,我带妹妹来找你们玩啦!”冬冬挤过人堆儿,大声道。   王掌柜夫妇几乎每天都要纠正他混乱的辈分称呼,奈何冬冬认准了,非要一个妹妹,每次都记不住,也只得作罢。   白星非常明显的犹豫了下,再三挣扎,到底还是拿了两块桃干出来,分别递给冬冬和小桃儿。   她特意找了两块小的!   反正他们还只是小孩子呀,吃不完的,白星这么想的,并觉得自己很有道理。   冬冬和小桃儿都接了,吧嗒吧嗒吃得津津有味。   小桃儿还小呢,难免流点口水,冬冬也不嫌弃,仔仔细细替她擦。   周围人就都夸赞,“哎呀,冬冬真是个好舅舅。”   “才不是舅舅!”冬冬叉着肥腻而不太明显的小腰,气呼呼道,“是哥哥,我是个好哥哥!”   他想要妹妹,才不要什么外甥女儿!哼!大人都是坏人,不给他生妹妹!   众人就都笑起来,有的继续纠正,有的则选择维持孩子可怜巴巴的心愿,点头说“好叭,那就算哥哥吧。”   反正过年啦,小孩子们可以许愿,不管什么心愿都可以变成现实。   这就是新年的魔法,属于小孩子的魔法。   好多人都在同康三爷和吴寡妇道恭喜。   吴寡妇一个人混迹这许多年,早就不知道害臊为何物,而康三爷被打趣的多了,倒也练出来,如今已经能面不红心不跳的回谢了。   “哎呦,这个簪子真是好看,”有年轻的媳妇看见吴寡妇头上的蝴蝶簪,不由赞道,“是三爷给你买的吧?”   “是呢!”吴寡妇今天特意把蝴蝶簪插得靠外,可不就是为了听这话的么?她笑眯眯抬手虚扶,红红着脸儿,扭捏着道,“哎,我不爱这些花花草草的,可他非要买,说什么人家过年都有花戴,我也不好空着……男人嘛,就是倔脾气,他这么说了,我还能怎样呢?”   说着,又横了康三爷一眼。   康三爷:“……”   我不是我没有,你不要乱讲!   康三爷正无奈呢,隐约觉察到有一股视线在盯着自己看,下意识抬头,就跟白星对了眼。   对方刚往嘴巴里塞了一根酥酥脆脆的小麻花,撑得腮帮子鼓鼓,正咔嚓咔嚓嚼得香脆,一只露在外面的大眼睛微微眯起,就显得很意味深长。   哦~死活要替人家买簪子啊。   啧啧,虽然瘸了一条腿,但还是很能干嘛。   康三爷:“……”   这臭丫头!   轮到王大爷写对联啦,他来之前就想好了,“今年儿媳妇生得艰难,我们一家人都吓坏了,真是不容易。嗨,赚多少钱才是多呢?一家老小都平平安安的就是福啦。”   众人都是深有感触的点头。   赚钱难,可一旦生病,却要比什么都难了。   哪怕有万贯家财呢,也架不住一场大病折磨呀。   孟阳略想了一回,“就写一帆风顺吉星到,万事如意福临门,横批,家和万事兴,如何?”   王大爷听的连连点头,欢喜道:“这个好,一帆风顺,万事如意,再也没有比这个更吉利的了,我就要这个啦。”   家和万事兴,他们家添福添寿添人口,可不就该万事兴么!   真不错。   一时给王大爷写完了,又有其他人争先恐后的喊起来:   “小先生小先生,也给我写一个吧!我要沾沾喜气!”   “那就写一年四季新春喜,八方财宝进家门,横批财源滚滚,好吧?”   “要的要的,真好!”   “俺也要俺也要,俺娘明年就要过七十大寿啦,写个好的吧!”   孟阳一听,先是恭喜,“呦,七十大寿,那可得好好张罗着,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你们家人有福啦。”   那人喜滋滋的,“借小先生吉言。”   孟阳又蘸了蘸笔,“老人家身子骨还硬朗吗?”   “硬朗硬朗,”那人笑道,“今儿早上还脱了鞋打我哩!”   众人顿时哄堂大笑起来。   孟阳也跟着笑了一回,道:“福海朗照千秋月,寿域光涵万里天,这个可以吧?”   这又是福又是寿的,还千秋、万里,一听就很了不得,那人果然心满意足。   白星在旁边磨墨,看着他张口就来,敬佩的了不得。   他肚子里究竟装了多少东西呀!怎么都说不完呢?   还都不带重复的!   有时候白星听了觉得有趣的,便也跟着念一回,有的字不认识,孟阳便耐心教导。   最后,孟阳索性又取了一副纸笔递给她,认真道:“白姑娘,我觉得你很有天分呐,不如咱们的对联你来写吧!”   白星一听,顿时吓了一跳,本能地摇头,“我不行的。”   她都没正经拿过笔,怎么可以做这样的大事呢?   不行的。   但孟阳觉得她可以。   他觉得白姑娘就是很厉害的,一定可以。   两人你来我往推辞一回,到底惹得白星心痒痒的,又有廖雁在一旁敲边鼓起哄,最后便取了个折中的法子:   她来写福字好啦。   白星暗暗数了数福字的笔画,又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一副对联的笔画,答应下来。   这可比写对联简单多了。   她素来是个很认真的人,一旦下定了决心去做什么事,必然要全力以赴的。   于是白星就不磨墨了,另拿着一套笔墨纸砚在孟阳旁边练字。   只是她从来没有正经学过,横不平竖不直,虽然有几分筋骨,总是歪歪扭扭。   一连写废了好几张,白星看着依旧丑巴巴的“福”字,忽然有点泄气。   她看看孟阳写的,再看看自己写的,很是羞愧。   看上去也不难呀,可为什么写不好?   就连那根细细的毛笔也在欺负自己,笔头软趴趴的,完全被不听使唤!   她让它往东,它偏要往西……   若非不是自己的东西,她简直像揍它一顿!   “呀,星星写的这样好啦!”   孟阳却从旁边探过脑袋来,由衷欢喜道。   廖雁张大了嘴巴,拧着眉头看看他的,再看看白星的,然后发出源自灵魂的疑惑:   你是对联太多,写到眼瞎了吗?   但孟阳就是觉得很好。   星星刚练了小半个时辰就有这样的成果,真是天赋异禀!   真不错呀真不错!   于是孟阳欢欢喜喜地去熬了浆糊,在自家院门和白星家的大门上,都倒着贴了歪歪扭扭的福字。   “倒着贴,意思就是福气到啦,”他开心道,“新的一年,大家都会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福气到了?   白星眨了眨眼,突然也开始觉得……自己写的福字真好看!   瞧啊,又肥又胖,圆滚滚的,一看就是很有福气的样子嘛。   “嘶!”廖雁蹲在一边看,表情十分难以描述。   他憋了半天,就别出来一个词,“真丑啊!”   白星一拳打过去,恼羞成怒道:“你闭嘴!” 第50章 栗子炖鸡 他真的是动了杀意的   所谓春节, 是为辞冬迎春,代表最凛冽严酷的一段日子已然过去,人们该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新一年。   从很久之前开始, 冬日最冷的八十一天就被分为九段, 每九日为一段,取名“九九”, 又做了相应的九九消寒歌:   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凌上走, 五九、六九河边看柳, 七九河开、八.九燕来, 九九无凌丝, 耕牛遍地走。   今天已经是腊月二十一,五九六九交汇之时。最冷的三九四九早已过去, 若这几日去往河边瞧瞧,兴许就会看见性急的柳树发出剪刀似的嫩芽呢。   此时的柳叶嫩得像风,柔得像水, 在料峭的寒风中微微颤抖,似蝉翼、如花瓣, 都不大敢用手去摸的。因为它们是那样娇弱, 一不小心, 就会蹭破油皮。   而待到九九过去, 耕牛下田, 万物生新, 又是春忙好时节啦。   冬日, 毕竟已经渐入尾声。   孟阳早就做了消寒图,图上绘制一支遒劲老梅,梅花数朵, 姿态各异,共计九九八十一枚花瓣,每日涂红一片。   待到八十一片梅花全部变红,春日就到了。   如今,他已经涂了大半。   因天气寒冷干燥,只是一日之内,颜料碟内原本油润细腻的膏体便已凝固干涸。   孟阳滴了几滴温水上去,用兔毫笔轻轻搅动,看着僵硬的红色重新活过来,在清澈的水珠内舒展肢体,刺出一条又一条蜿蜒的细线。   红色的细线,极像血丝。   它好像活了。   笔尖轻点燃料,白色的兔毫瞬间被红色浸润,顺着纹理向上攀爬,然后这点绯红又转移到画纸上,化为一片宛若天成的花瓣。   看着空白的花瓣一点点被红色占据,他仿佛已经看到春日繁花盛开的景象,颇有一种迎接春意的感触。   他手执毛笔,退后两步左右端详,满意地点了点头。   又是一天。   自从来到桃花镇之后,他从未过得如此快活,以至于看到路边的枯树野草也添三分喜爱。   画完今天份的消寒图之后,孟阳这才去杀鸡。   有日子没吃鸡肉啦,今日一早忽然就馋起来,他便去集市上买了一只,顺便交了连夜修改的话本稿子。   书肆的老板现场翻看一回,当时就轻轻咦了声,说这回的感觉好似跟以往略有不同。   “遣词造句倒是更简练啦,也更好懂,”他笑道,“没准儿,赶在年前还能卖一批呢!”   话本么,说白了,本就是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写的太文绉绉了给谁看呢?   他喊了个小伙计过来,将话本递过去,“马上让人排出版来,先印一份给我瞧瞧。”   本朝对书籍印刷相关十分推崇,朝廷也鼓励大家多读书,老板自己就在后头开着一家小小的印刷作坊,只要定下稿子,几个时辰就能排好活字雕版,不多时便可印出一册,非常快捷。   “不过怎么突然就想着改了?”老板好奇道。   就好比穿衣吃饭各有喜好,具体到写话本排列语句的方式,也有细微的区别。这些习惯都是刻在骨子里的,即便有心想改,只怕也轻易改不得。   孟阳腼腆一笑,也觉庆幸,“机缘巧合,也算得遇一字良师了吧。”   廖雁当初抱怨时未必有心,可偏偏就是这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反倒叫他顿悟了。   他并不想大富大贵引人瞩目,但若能每年多赚个几两贴补生活,自然是好的。   老板本就是顺口一问,听了这话也不细追究,只是点头,又拱手道新年好。   孟阳还礼,去菜市场提了一只鸡回家。   是一只体格很大的公鸡,叫声响亮,双目炯炯有神,羽毛五彩斑斓,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这样的公鸡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疾病,鸡肉的味道自然也是最美的。   他还想用鸡血涮锅子吃呢,所以没让摊主帮忙杀,准备家去自己动手。   杀鸡可不是什么简单的活儿。   要先用手攥住两只翅膀:公鸡格外有劲儿,也有几分凶狠,若不按住了,拍拍翅膀还能扭头啄你一口!   公鸡的嘴巴可不是吃素的,可能破皮流血呢。   再把鸡脖子向后掰,然后用刀在它高高拱起的脖子上划一下,对准了器具放血。   处理好的鸡血可以切成厚片,回头用骨汤涮锅子吃,软软糯糯,口感是不错的。   等血流得差不多就可以撒手,眼睁睁看公鸡在地上垂死挣扎几下,就渐渐的不动了。   别看只是一刀,里头也有学问,力气小了鸡根本死不了,力气大了,脖子直接就断啦……   当初他也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头一回杀鸡时被啄了好几口,还吓哭了呢。   可如今,竟也什么都会了。   鸡死透了,热水也已烧开,孟阳用厚布垫着壶把手,小心翼翼地给公鸡褪毛。   “鸡兄啊鸡兄,”他充满赞美的看着公鸡绚烂的羽毛,忽然心痒难耐,搓着手道,“你以身殉道,不介意我再拔几根漂亮的羽毛做毽子吧?”   鸡兄自然是不介意的,于是孟阳开开心心地拔了一把色彩最绚烂的尾羽,清洗干净后倒挂在晾衣绳上。   这么风吹日晒,几天之后羽毛上的味道就会逐渐散去,然后就能做毽子啦。   又能吃肉,又能做毽子,公鸡真是好鸟。   他仰头看着隔壁房顶,大声道:“星星,我们中午吃板栗炖鸡啊!”   隔壁的房子年久失修,虽然大部分地方保存得都很好,但白星这几日发现有几块瓦片被连日的狂风和大雪弄得松动了,隐约有光线漏下来,所以一大早就爬上去修补。   白星应了声,几乎是立刻就开始幻想栗子炖鸡是什么味道。   她吃过栗子,吃过炖鸡,但独独没吃过栗子炖鸡。   不过细想来,孟阳做过的食物中,竟有九成是她没吃过的。   这书生就好像一座宝库,自己无意中发现后,便被源源不绝喷涌而出的财宝淹没了。   那种不断绵延的幸福感使她沉沦。   廖雁就蹲在她身边,正有一下没一下的拔草:屋子空了几年,房顶上长了不少草,有几条根系都扎到里头的房梁上去了。   他甚至还从房顶发现了两团干瘪的木耳!   廖雁已经习惯了孟阳说话的时候不带自己,他看看孟阳,再看看白星,忽然斜着眼道:“你在这儿待的够久了吧?”   白星挑选瓦片的动作顿了顿,没做声,继续干活。   廖雁嗤笑一声,凑过去,“难不成还真想在这儿养老啊?”   白星终于有了动静。   她微微抬脸,用一黑一蓝两只明亮的眼睛望过来,“不行?”   她喜欢这里。   “当然不行!”廖雁都给她气笑了,“你才多大啊,就想着养老。”   白星重新低下头去,抿了抿嘴道:“这种事本就与年龄无关。”   “真没关系吗?”廖雁索性躺下了。他屈起一条腿侧躺着,一只手懒散散撑着脑袋,声音不高却很尖锐,“你养得了吗?”   清早的阳光不算刺眼,但很温暖,晒起来正舒服。   养得了吗?   白星在脑海中问了自己一遍,略有些不确定。   是啊,我养得了吗?   一入江湖,身不由己,我养得了吗?   见她没有否认,廖雁又笑了一声,“前儿刚重逢那会儿我说的话都白说了吗?今儿我能找到你,赶明儿,其他人也能。   我看得出来,你喜欢这儿,都他娘的快魔怔了,可有用吗?   白星,你是个江湖刀客,你施过恩,杀过人,总有些人想报仇,也总有些恩怨要了结,你这么不声不响消失,问过别人愿意吗?   桃花镇屁大点儿的地方,甭说别的,就咱俩撒开了手打一架,你觉得还能剩下点儿什么?”   之前白星先在关外抓了张斌,又杀双刀郑老三:后者的尸体都懒得埋,廖雁一看伤口就知道是白鹞子干的……   他顺着踪迹一路找到关内,曾一度失去了踪迹,可后来,竟然意外在一个马贩子的口中听到风声:   有人曾在庙会上看到一个年轻姑娘,带着一只眼罩,背着两根布条,牵一匹灰马,倒有些像最近在江湖上销声匿迹的白鹞子。   廖雁就找了过来。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既然他能找到白星,那么其他人呢?   “你不会看上那个书呆子了吧?”廖雁忽然问。   白星竟真的点了头。   廖雁直接气的从屋顶上跳了起来。   凭什么呀?   “他有什么好啊?我们才是一路人!”   白星认真想了想,最后却还是摇头。   廖雁还没来得及高兴,却见她又带着几分茫然道:“其实我也说不清他究竟有哪里好,但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很安心,也很开心……他会送礼物给我,他会把最好吃的东西留给我……”   廖雁咬牙切齿,“你可真是出息了,就这么点东西,就把你收买了?”   白星点点头,手指轻轻摸着粗糙的瓦片。   是啊,就是这么点好,就让她沉迷不可自拔。   就是那么点好,让她在寒冷的冬日感觉到温暖,让她觉得活着不再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让她开始主动期盼每一天……   那我呢?!   廖雁很想这么问,但不知怎的,没有问出口。   可能其实他从很久以前就知道了答案,只是固执的不肯承认。   喜欢一个人是掩饰不住的,看对方的眼睛会发光。   廖雁一把捏碎了瓦片,眼神阴鸷,“我杀了他!”   “那我就杀了你。”白星平静道。   廖雁胸口一阵阵发疼,不知是气的还是怎的,忽然就笑了。   他一边笑一边哆嗦,“白星啊白星,我们认识这么多年,竟然比不过认识几天的?”   “若我们真的是朋友,你就不该动他。”白星道。   那个书生的命,她保了。   “可我不想只做朋友!”廖雁从牙缝里挤出来几个字。   白星有些惊讶的看着他。良久,摇摇头,“可我们只能是朋友。”   如果连朋友都没得做,那就只能做敌人。   “你当真要跟我翻脸?”廖雁的表情彻底冷下来。   “是你,不是我。”白星忽然有点难过。   她不想事情变成这个样子。   她以为自己会拥有一位朋友,没想到到头来只是奢望。   廖雁感到了一种背叛,好像一直以来只属于自己的珍宝忽然被别人抢走。   他什么都没有了。   “我不喜欢你了。”廖雁深吸一口气,一字一顿,“江湖险恶,你好自为之。”   说完,他径直跳下房顶,沉默着去马厩牵了马。   “雁雁?”孟阳诧异地看着他,“你要去哪儿?”   廖雁的脚步顿了顿,“再这么喊,老子杀了你。”   他扭过头来,缓缓道。   孟阳被吓了一跳,好像浑身的血都被冻住了。   廖雁……仿佛突然又变回了当初那个朝自己丢刀的疯子。   有那么一瞬间,孟阳真的觉得对方是动了杀意的。 第51章 第二更! 第二更!   “雁雁, 雁……廖雁!”孟阳傻眼了,不顾自己手上还沾着鸡血,追着廖雁跑出门去。   可廖雁头也不回, 直接翻身上马。   大黑马扭过脖子看了孟阳一眼, 打了个响鼻,似乎在道别。   一人一马沐浴着清晨的阳光, 就这么在他的视线中越跑越远,最终彻底消失。   孟阳追出去一个街口, 扶着墙呼哧喘气。   就, 就这么走了。   他真的就这么走了?   不是说好了要一起过年的吗?   孟阳努力眺望了下廖雁消失的方向, 又扭头去看自己家的方向, 有些茫然。   他隐约觉得对方的离去与自己有关,可却不知究竟为何。   最后那一眼……他讨厌自己吗?   孟阳一直都知道廖雁可能对自己有些意见, 但白星的存在调解了这种矛盾,使三人的关系处于微妙的平衡之中,竟营造出一种天下太平的假象……   “回去吧。”白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在他身后。   “他, ”孟阳带着几分无措直起身来,“他是出去办事了吗?”   他总还抱着那么几丝侥幸。   难得, 难得有人一起过年, 他是真的很想要朋友啊!可如果对方真的因为自己而离去……   白星摇摇头, “他走了。”   “走了?”孟阳心中的侥幸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眼眶迅速泛红, 结结巴巴道, “离开了?他, 他不留下跟我们一起过年了吗?   外面多冷呀,他的银子还在我这里呢,也没有带被褥, 出去之后冻坏饿坏了怎么办?   他是不是生我的气了呀?还是我无意中说错了什么话……是我的话本写的不够好吗?那星星你把他叫回来啊,我可以改的,真的可以改的……”   “回去吧。”白星没有过多解释,“他本就不属于这里。”   或许自己也是。   对廖雁而言,平静的生活可能更像笼子,留下反而是稀奇,走了……或许才是最正常不过的吧。   江湖游子,游子,身如浮萍,随波逐流,哪里是能在一个地方长期停驻的呢?   孟阳心头一紧,呼吸都停住了,“那,那你也要走吗?”   白星没说话,只是沉默着往回走。   “不要走好不好?”孟阳急了,手脚一片冰凉,亦步亦趋的跟着,“我会做好多好吃的,还有很多你没尝过呢!不会的,我也可以学着做……”   他想要去拉白星的袖子,可低头看见指尖上的血迹后又瑟缩了回来,只是可怜巴巴的哀求着。   他分明有家的,可此时表现得却宛如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狗。   白星不敢看他。   在前面越走越快。   “哎呦,这是怎么啦?”王大娘方才就听见街对面闹了起来,深感诧异,就借着出门倒炉灰的事儿转过来看了一眼,“闹别扭啦?”   这家几个孩子一直都好着呢,怎么也有拌嘴的一天?   孟阳好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张了张嘴,本能的想去求助,可话到嘴边,却又生生咽回去。   这种事他该怎么说呢?   如果星星要走,如果星星真的不属于这里,难道他要如此自私的强迫对方留下来吗?   可,可他真的不希望星星走呀……   为什么,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要离自己远去?   大家为什么不能永远开开心心的在一起呢?   当了这许多年邻居,王大娘从没见过孟阳如此惊慌失措的时候,哪怕当初这小子第一次自己生火,结果不小心烧着了半边厨房,他也只是带着一点不好意思的腼腆的笑过来敲门,认认真真的问该怎么办?   哪里像现在,眼眶都急红了。   “嗨,哪怕是两口子,天长日久生活在一起,还有拌嘴的时候呢,”王大娘安慰道,“好孩子,可别着急,这话呀,得慢慢说。”   孟阳喃喃道:“慢慢说?”   “可不是?”王大娘点点头,“这在一块过日子呀,最怕心里藏着话说不透,你为我好,我为你好,最后反倒都不好。”   孟阳把这几句话在心里反复嚼了几遍,好像隐约品出一点滋味来。   可是……   “可是如果说开了之后,还是不行呢?”   他红着眼圈,身上忍不住发抖,像冬天掉到河里的小狗。   王大娘愣住了。   说开了,还是不行……真闹得这么严重了吗?   她叹了口气,倒是没有敷衍,“阳仔啊,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可是如果你不自己去试一试的话,又怎么能知道呢?”   她自然是希望小辈们都和和美美顺顺利利,但并非世上的事情仅靠希望就行的,虽然残酷,但却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要明白的道理。   孟阳只是想到如果有一天自己真的要和白星分离,就忍不住鼻梁发酸。   他不想!   世间之事固然没有十全十美,可他也从未奢望过呀,五美,他只要一半不行吗?   难道老天真的这样残忍,连这一点施舍都吝啬……   不过,他用力吸了一口气,觉得王大娘说的对,自己连试都没试过,又怎么知道一定不行呢?   想到这里,他朝王大娘郑重行礼,然后追着白星去了。   王大娘没有马上走,只是站在原地看着她跑远,末了又叹了口气。   “唉!”   当初白星来的时候,她就觉得这个小姑娘可能待不久,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怎么样了?”王大爷从虚掩的门后面探出头来,悄声问道。   王大娘摇了摇头,只是看着天长叹一声,“老天爷啊,您可行点好吧!”   ***************   却说廖雁一路气势汹汹出了桃花镇,所到之处神鬼皆绝,可走了一段之后,他又觉得不对劲。   他娘的,老子的银子还在死书呆子那儿呢!   想到这里,廖雁暗骂晦气,下意识勒住缰绳。   大黑马停下脚步,歪头看着主人:干嘛呀?   廖雁摸了摸它的脖子,酸溜溜道:“我可没有什么栗子粉炒黄豆给你吃。”   大黑马抖了抖长睫毛,弯着脖子蹭了蹭他的手:我也没说要呀。   廖雁跟它对视片刻,突然把脸埋进厚实浓密的鬃毛,长长吐了口气。   “他娘的……”   他声音发闷地说。   凭什么呀。   买烧饼还讲究个先来后到呢,那书呆子凭什么?   星星是个大傻子,哼,根本就不懂,老子可比那死书呆强多啦!   他不就是会做饭吗?不就是识字吗?还会写什么酸不拉几的话本子……   大黑马眨了眨眼:可这么听着,人家会的还挺多的呢。   廖雁一噎,不轻不重地打了它一下,气呼呼道:“你老实交代,是不是也被什么狗屁的栗子粉炒黄豆收买了?”   大黑马又去蹭他,鼻子里喷出大股大股的热气,像在撒娇。   廖雁就气不起来了。   他调转马头,朝自己来时的方向眺望一眼,但见一条大路上空空荡荡,唯余两侧荒草萋萋,在少见暖意的凉风中瑟瑟发抖。   “娘的!”他吸了吸鼻子,又生气起来,竟然真的没有一个人追上来!   大黑马仰着脖子看他:咋办呀?   廖雁没好气道:“老子哪儿知道?”   谁稀罕他们追似的。   就算请,老子也不会回去的!   这么想着,他索性翻身下马,琢磨接下来该往哪里去。   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可……他手头没有银子。自己挨饿倒不打紧,忍一忍就过去了,可大黑不能没草料。   再回去要,岂不损了自己的英雄气概,不妥不妥。   还是先去打些猎物,去下个地方换了盘缠,再回关外去吧。   关外有一望无际的辽阔草原,有数不尽的江湖豪客,唱不完的爱恨情仇……那里,才是他折翅雁应该待的地方!   是啊,天大地大,还能没有我的容身之处么?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管他呢!   想到这里,廖雁忽然又高兴起来。   他拍了拍大黑的屁.股,自己举头眺望,就见前方约莫一二十里处有一片绵延的小山丘,根据他的经验,里面必然藏匿着无数野兔野鸡,若是运气好,还能打到野猪呢。   哼,老子吃肉,馋死你们!   他愤愤的想着。   可刚想完却又左右开弓抬手甩了自己几个耳刮子,“呸,想什么别人!没有别人,以后只有老子自己!”   对常年在江湖上飘零的人来说,逮几只小动物果腹并不算难,廖雁和大黑一路走一路瞧,还没到山脚下就已经捉了一窝野兔。   他美滋滋将兔子串成一串儿,倒吊在大黑背上,摸着它的大脑袋说:“我说什么来着?别着急,赶明儿去到下一个镇子,我卖了换钱,一定给你买最好的草料。”   大黑温柔地舔了舔他的手背:好呀。   廖雁开心地搂着它的脖子一阵乱蹭,“老黑啊老黑,还是你好!”   没吃早饭就跑出来,廖雁这会儿肚子也饿了,索性找了一处水源席地而坐,将两只兔子剥皮洗净,又生了火,原地烧烤起来。   经常出门在外的人都会在马背上的褡裢里放点应急的东西,什么水囊、火折子、盐巴都是有的,这会儿再次派上用场。   深冬的兔子不算肥,全身上下也没有多少肥膘,廖雁烤了一阵也不见金黄色的脂肪流出,又是一阵骂骂咧咧。   他似乎早就忘了,就在短短十多天前,他还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能按时吃上烤兔肉就不错啦,哪里还会嫌弃肥不肥呢?   可见人真是由俭入奢易,有奢返简难呀。   廖雁用短匕往兔子上划了几道口子,随意撒了点盐巴上去。   他已经能闻到肉类特有的香气扩散开来,确实香,但也有点腥,总觉得跟平时书呆子烤得差了点儿什么。   差什么?   他还没想明白,就又想扇自己巴掌了。   他娘的,没完没了了是吗?想个屁!   都是那该死的书呆子坏事,不然星星也不会不要自己!   不对,不是星星不要自己,是自己不要她,对,就是老子不要他们!   哼,老子这样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武艺高强,难道将来还会没有朋友吗?又岂会在乎区区一个白鹞子……   他嘟嘟囔囔的说着,突然抬起头来。   有人。   是驴车吧,听车轮碾压地面的声音颇为沉重,车上至少坐着三个以上的人。   似乎有人在说话,距离太远听不清内容,但好像不大高兴。   不会功夫。   弄清楚这一点之后,廖雁就不在意了,复又埋头翻转起兔肉来。   过了约莫一刻钟,果然有一辆驴车吱吱呀呀从小路上钻出来,赶车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人,容貌不好不坏,身材么,偏瘦,似乎微微有点文弱。   廖雁只扫了一眼就坏了心情。   他现在最讨厌这种文弱的男人了!   赶车的男人好像也没想到这荒郊野岭竟然有人,愣了下,复又欢喜起来。   他扭头跟车里的人说了几句,麻利喝停驴车,客客气气上前问道:“敢问这位小兄弟,那边可是桃花镇么?”   桃花镇?   廖雁现在最讨厌这个地方了!   他懒洋洋掀了掀眼皮,“那儿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来人看着他眼皮上的疤痕,稍稍一愣,下意识问道:“怎么说?”   廖雁哼了声,“有的人很不厚道!”   专门迷惑人心,抢别人的朋友!   年轻人还没怎么样呢,驴车上先就跳下来一个老妇人。   她似乎极为赞同廖雁说的话,“这小兄弟可是个明白人!我就说桃花镇风水不行,养出来的人自然也不好,性子坏得很!”   廖雁扬了扬眉毛,看她就难免顺眼了点,“你们去干嘛?”   他的长相是那种带些尖锐的,锋芒毕露的英俊:单纯从这一点来讲,当初王掌柜的夸奖倒也不错。   这世道,长得好看的人总要占便宜的。   所以当折翅雁笑眯眯与人说话时,少有冷场的时候。   那老妇人就觉得哎呦这后生可真俊,看他这么一笑,叫人心情也跟着好起来似的。   她活动了下手脚,又打发儿子模样的年轻人去溪边打水,先喝了几口,这才一抹嘴儿道:“还不是这孩子不争气,连个婆娘都降服不住!娶了个婆娘竟刁钻的很,脾气又大,平日家不孝顺也就罢了,如今略拌了几句嘴,竟抱着孩子回娘家,一去不回啊!   这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难不成她还想在娘家过年?她不要脸,我们还要呢!”   说着,又拧了儿子一把,抖着满脸横肉道:“听见了吗?回来你就狠狠打一顿,没得叫男人低头下气的道理!老婆刁蛮算什么,打几顿就好了!”   那儿子挠了挠头,讷讷称是,似乎没什么主见的样子。   廖雁忽然觉得有点意思,当即半躺在地上撑着脑袋,听戏似的笑呵呵问道:“怎么个不听话法儿呢?又为什么拌嘴?”   那老妇人坐了半日车,早就身体酸麻耐不住,又闻到兔肉香甜,馋得舔嘴抹舌,有意蹭一口肉吃,此时见这后生大有亲近之意,哪里还会往外推呢?当即一腚坐下就开始大吐苦水。   她只道娶的媳妇如何如何不好,如何好吃懒做偷藏私房钱,如何不顾他家的香火,只生了个不中用的赔钱货女儿……   “我这么大年纪了,年老体乏,那小浪蹄子人小,腿子倒长,一眨眼功夫就自己跑丢了……结果那婆娘竟哭骂起来,直说是我卖了孩子!真是伤天理啊!”老妇人口水四溅的说着。   她男人和儿子大约觉得丢人,都拼命使眼色,最后干脆上前拉扯。   “怕什么!”老妇人一把甩开爷俩,用力拍着地面气愤道,“那骚蹄子指定是在外头有人了,怎么,自己做得出,偏我就说不得吗?”   “娘啊!”男人跺了跺脚,臊的一张脸都红透了,“家丑怎可外扬!”   “她都敢大过年抱着孩子回娘家了,这不是把咱们韩家的脸丢在地上踩吗?她都不要脸,我们还怕什么!”那老妇人大声道,又转向廖雁,“叫这个后生评评理,你说是吧?”   廖雁眨了眨眼,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大约他方才表现的太过平易近人了些,以至于这眼瞎的妇人竟以为自己是可以商量的么?   何其滑稽!   他一挺腰坐起来,脑袋一歪,乱糟糟的头发跟着在空中一荡,“啧啧,你们说的赔钱婆娘,是不是叫翠红?”   那几人登时一愣,面面相觑,“你,你怎么知道?”   廖雁呵呵笑了几声,把刚剖过兔子的短匕往袖口擦了擦,慢条斯理道:“让我说啊……”   他忽然挑起眉眼,刚才的调笑荡然无存,只剩下满满嘲讽,“你们怎么还有脸活着?”   他是讨厌桃花镇不假,但那镇上倒还有几个有眼光的,就比如说,收留翠红母女的王掌柜。 第52章 三更! 三更!   刚还笑吟吟交谈的少年, 此时却突然变了面相,问他们为何还有脸活着。   挺俊的一张脸,咋就不说人话呢?   莫说赶车的汉子, 就连那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妇人也懵了。   她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啥?”   廖雁不耐烦地啧了声,“你聋吗?我问你们怎么不去死!”   真他娘的烦。   这回对方听清了。   刚才一直没做声的老汉突然厉声喝道:“你是哪家的后生, 怎么说话的?家里人怎么教你的,这么没规没矩。”   廖雁嗤笑出声, “老狗休要聒噪。”   老汉本就不是多么聪慧, 又上了年纪, 愣了下才回过神来, 一张脸立刻涨得紫红,哆哆嗦嗦指着他道:“混, 混账小子!”   赶车的汉子还算有点孝心,见廖雁确实不大像良善之辈,马上将爹娘挡在身后, “少管人家的闲事,我们走了!”   说罢, 赶紧拉着爹娘, 转头就要走。   然而廖雁却不许他们走。   他脚尖一点, 直接从背后翻到了一家三口面前, 忽然看着那汉子道:“你是韩青吧?”   一家三口一辈子都只在乡间田地打转, 何曾见过有谁能一蹦这么高?都是一哆嗦。   韩青本能地想答应, 可马上又回过神, 立刻拼命摇头。   廖雁在江湖上素有混账名声,只要认定了的事,就从不按规矩办事。   他上去抬腿将韩青踢翻在地, 一脚踩在他胸口,手扶着膝盖冷笑道:“老子不找你们,你们倒是找上门来,正好,如今老子心里头不大痛快,且拿你们撒撒气。”   韩青被这一脚踩的眼冒金星,一时直觉天旋地转几欲吐血,再一听这话,一颗心都凉透了。   你不痛快,关我们什么事啊!   这,这是遇见个什么人啊!   韩青的爹娘吓得嗷嗷直叫,扑过来要撕扯,廖雁双手往腰后一抄,一对长短双刀立时握在掌心,刀尖直直指着两人眉心。   “老狗,滚一边儿去!”   那两人男的仗着辈分高,女的仗着泼辣不要脸,多年来在镇上作威作福惯了,哪儿见过这等阵仗?   廖雁的双刀都是饱饮鲜血的,但见双刃寒光如水,印在脸上白茫茫一片,仿佛有无形杀气刺破皮肤,叫人的鸡皮疙瘩起了一层又一层。   那两人一声尖叫都憋在嗓子眼儿里,脸都吓白了,两股战战,自身难保,哪里还敢再撒泼?   直到此时此刻,他们仿佛才彻底认清现实:   今天的对手,跟以往的确实不大一样。   廖雁又往脚下加了三分力,看着韩青哀嚎一声,这才阴恻恻笑骂道:“好个蛇鼠一窝,老的为老不尊,光天化日的就商量着卖孙女,小的背信弃义,一味拉偏架……真当旁人跟你们一样,脑子是傻的,眼睛是瞎的吗!   老子素来行侠仗义,听见你们这样的杂碎就觉心烦,若不出了这口气,真是饭都吃不香的!”   大黑马在旁边打了个响鼻:我看你平时吃的也都挺香啊……   韩老汉没想到廖雁竟然什么都知道,脸上顿时一阵错愕,这,这小子是谁?没见过啊!   “今天你们要去干嘛?”廖雁用刀尖拍着韩老汉的脸,啪啪作响,眯起的眼睛里明晃晃流露出威胁,“打老婆?挺威风啊。”   韩青对外就是个怂包,一见爹娘的脸都被人用刀片子抽红了,早就吓得要死,哪里还敢有硬话?当即拼命摇头,“不敢不敢,壮士误会了,我,我是要接老婆孩子家去的,团圆,这不要过年了吗?一家骨肉,合该团圆的。”   “放你娘的屁!”廖雁毫不客气地骂道,又指着韩老太道,“才刚这老虔婆还说老婆要打,你不答应的挺好的么?”   寻常江湖人大多讲究道义为先,不爱打女人和老人。但廖雁本就亦正亦邪,做事全凭喜好,惹急了,管他什么女人孩子的,照打不误。   韩老太脸上被他抽起来好几道红印子,高高鼓起来约莫一指厚,火辣辣的疼,可一句话都不敢说。   她后悔,不该看见个面嫩的后生就随便说话……   本以为是条小土狗,没想到,竟然是条狼崽子!   韩青脸上青一阵白一阵,连臊带吓,整个人都要凉了,眼泪哗哗直流,哪里还敢做声?   只是他脑子里却忍不住在想,这小子到底谁?为何要替翠红母女说话?也没听她说过娘家有这样的堂表兄弟啊,不然自己怎敢如此放肆?   莫不是……莫不是相好的吧?!   “去你娘的!”廖雁盯着他看了会儿,突然飞起一脚,直接将他整个人踢出去一丈远,骂咧咧道,“给老子闭嘴!”   韩青咕噜噜滚到草丛里,冷不防碰到什么东西,还没回过神来呢,人又飞了出去。   正在草堆里拱草根吃的大黑马不耐烦地尥了尥蹶子,蠕动着嘴巴吐了口口水:什么脏东西啊,打扰大爷吃饭了。   韩老汉见儿子被人如此欺负,又急又气又无力,咬了咬牙,直接跪下了,“壮士,我儿,我儿什么也没说啊。”   哪怕就是个劫道的呢,好歹还有个理由,你这上来不问青红皂白就开打,还有没有天理了?   廖雁理直气壮道:“他在心里说了,老子都听见了!”   韩老汉:“……”   遇上这样软硬不吃不讲理的,他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韩老太冲着翠红尚且能满地撒泼,但遇上这种目露凶光的亡命徒,还真不敢。   正所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廖雁便是这天下头一号横的,韩青一家三口碰上他,算是踢到石头上。   廖雁一个人包围了三个落单的,双手提刀,面带凶相,眯着眼睛围着他们转了一圈又一圈,好像在打量从哪里好下刀。   一家三口抱在一起抖如筛糠,本想大声呼救,可这荒郊野岭的,别说人,就连鸟都不下蛋,却如何求救?   坏事坏事,难不成今日便丧了命么?   廖雁用刀背在肩膀上敲了敲,轻巧一跳,坐到他们车上,翘着二郎腿抖了抖,忽然计上心来。   “你!”他用刀尖指着韩青道,“写封休书来,就写翠红休了你韩青,日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韩青:“……”   他大张着嘴巴,眼角的余光瞥了瞥爹娘脸上的伤痕,也不敢再问一遍,只把这话在脑子里反复过了几遍,确认自己没听错后,这才努力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来,“壮,壮士,这个,这个可能您有所不知,休书素来只有男休女,没有女休男的道理啊。”   廖雁不耐烦道:“老子说有就有,你别管,只管写来!”   韩青哭的心都有了,只是磕头,“壮士,大侠,您就饶了小的一家吧,以后不敢了,小人再也不敢了,小人日后都敬着老婆闺女过日子还不成吗?”   大过年的反倒没了媳妇,这事儿若传出去,他们韩家怎么还有脸做人呢?   “过个屁!”廖雁张口就是脏话,“这事儿翠红说的,老子做主同意了,这就写。”   韩青心不甘情不愿,却也硬不过拳头,只好抽噎道:“可,可小人不大识字,此处,此处也没有纸笔啊。”   廖雁一愣,这倒是。   大意了。   韩青一看,以为遇见转机,心头顿时涌起一股生的希望。   谁想到他还没说话,却见那杀神把手一拍,“这个好办,你且把你爹娘押在此处,这就入城去写了休书来。”   韩青:“……??”   还能这样的?   所以要我自己灰溜溜入城认错,然后求了老婆写休夫书?自请下堂? 第53章 第一更 第一更!   栗子炖鸡其实真的很好吃。   经过长期炖煮, 作料的香味都发挥出来,吮一吮,连鸡骨头缝里都透着香。   鸡肉已经软烂, 筷子轻轻一戳就是一个洞, 下层的脂肪彻底融化在汤里,吃起来一点都不会觉得油腻。   板栗甘甜软糯, 吸收了多余油脂,干果的馨香和肉味混合在一处, 意外显得清雅。   浓稠的汤汁呈现出美丽的酱红色, 鲜甜可口, 和捣碎了的鸡肉、板栗一并拌饭, 把莹白的米粒都染成色彩,吃得唇上发光……加一点酸辣小萝卜条开胃, 咯吱咯吱,绝对可以连干三碗。   若在往常,区区一锅板栗炖鸡, 还不够三人吃个半饱,可今天……   饭桌上没有一点欢声笑语。   孟阳抱着一碗饭, 有一下没一下往口中扒着, 时不时望望门口, 每次看不到人就是一阵失落, 直如味同嚼蜡。   对面的白星倒是一口一口吃得紧, 可脸上却也没了往日的欢喜, 眼底都透出执着, 总觉得像在完成任务。   每一条生命都值得敬畏,鸡鸭死掉了,但有人却因此得以填饱肚皮。   为了果腹屠宰动物并不可恶, 关键要死得其所。   每一口食物都来之不易,既然已经做熟了,那么哪怕天塌下来,也要把饭吃得干干净净再说。   两人才吃到一半,却听见外面忽然喧闹起来,也不知是谁边跑边喊,“快去看呐,翠红嫂子她男人来认错啦!”   “听说给人揍了?鼻青脸肿的……”   声音中透出幸灾乐祸。   对桃花镇的百姓而言,翠红就是自家人,自家嫁出去的闺女被人欺负,谁心里愿意?   如今见始作俑者得了报应,都乐坏了。   孟阳和白星本就没多少食欲,听到这话,反倒起了三分兴致。   两人不约而同放慢筷子的动作,下意识对视一眼:   要不,先去瞧瞧?   饭晚了热热还能再吃,可热闹却不等人呐。   看看就看看。   两人当即撂下筷子,简单漱漱口,一抹嘴就出门去。   也不必问在哪儿,只管往人多的地方跑就是了。   孟阳和白星一路小跑,顺着就来到王家酒楼前的空地上。   翠红和王掌柜都在外头,两人面前站着个二十来岁的年青汉子,也不知他怎么滚的,青色的棉袍上满是泥土,左边手肘和膝盖的位置还磕破了,隐约露出里面白花花的棉絮。   啧,还真的被人打了。   听旁边早来的人说,这人就是韩青。   就见韩青弯腰缩背,捂着胸口惨兮兮的,正高一声低一声向翠红赔不是。   若非他非闹着要见人,翠红都懒得正眼瞧他。   呸,什么玩意儿!   王掌柜喊伙计上了鸡毛掸子,话也不多说一句,抡圆了,劈头盖脸就往韩青身上抽打。   “混账玩意儿,我打死你!当初娶我家翠红的时候怎么说的,啊?这就是你说的好生照料?小桃儿多好的孩子,你们竟敢起那样的心思,我看你的良心是被吞到狗肚子里去了!   打量她爹娘好性儿,也没有兄弟撑腰是吧?告诉你,我们还没死呢!”   韩青本能躲闪,可躲了没几下又面带惊恐的往后看。   众人随着他的动作,也往那个方向看,结果什么都没看见。   趁着韩青走神的工夫,王掌柜直接就把鸡毛掸子抽断了。   他暗骂卖鸡毛掸子的人偷工减料,不然哪儿这么容易断?   将鸡毛掸子随手一丢,王掌柜黑着脸问道:“你还有脸来啊?不怕告诉你知道,我们翠红以后都不跟你过了,识相的就赶紧和离!”   一根最普通不过的鸡毛掸子,硬是被王掌柜打出千手观音的架势,把韩青的棉袄都抽破了几处,火辣辣的疼。   再一听这话,他就跟被人当众甩了几十个巴掌一样,脸都没了。   街坊们听了,都是点头。   “是呢,翠红多好的姑娘来着,这才嫁过去几年啊,看给磋磨成什么样儿了?”   “小桃儿多好的孩子!我们想要还盼不来呢,你们倒好,竟舍得狠心卖了!”   “呸,跟这样的畜生说什么,要我说,当初就该扭送了去见官。”   话虽如此,可官方虽然不鼓励人口买卖,但若家长同意,并且给出正当理由的话,官府也无权阻止。   若翠红真是那等任人揉圆搓扁的懦弱女子,别说韩家人当初卖小桃儿,就算过几年把她卖了,外人也无力阻止。   若放在以前,韩青必然不同意的,可这会儿他老爹老娘还在人家手里扣着呢,哪敢说半个不字?   他又羞又气,恨不得把脑袋夹到裤/裆里,“翠红,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当真这样绝情?”   其实他觉得翠红还挺好,虽然只生了个丫头片子,但针线、家务样样做得,为人也孝顺……   翠红冷笑连连,也不跟他多嘴,只说是一定要和离的。   本以为韩青会闹一回,可没想到他装模作样抹了抹眼角之后,竟然同意了。   非但同意,甚至还带些卑微的求休书。   休书一般都是女子犯了七出之条才被撵走的,传出去的话,名声很不好,翠红自认这几年没有一点对不起韩家的地方,如何肯依?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生气就被他的下一句话给震惊了,“我,你……你把我休了吧。”   翠红:“……你说啥?”   旁人不清楚,翠红心里可是门儿清:   这韩青最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压根儿不可能主动提合离啊,更别说让自己给他写休书这么荒谬的事情了。   他到底是怎么了?   该不会……得罪了谁,让人打傻了吧?   时间一点点流逝,眼见翠红只是东问西问,韩青想到自家老爹老娘还在人家手里扣着,也不知那恶魔在自己不在期间会不会又使了什么手段折磨二老,竟然急哭了。   “到了这一步,你还跟我装什么傻?我们认栽,惹不起不行吗?姑奶奶,我求求您了,你赶紧找个识字的人,给我写个休书就完了!好歹曾是一家人,大过年的,您保我家中二老平安行吗?”   你私底下找了人去镇子口上堵我们,这会儿却又装什么无辜?真是最毒妇人心啊!   众人听得满头雾水,好像听出点什么来,又好像什么都不明白,纷纷窃窃私语:   “指定是老天都看不下去,让什么行侠仗义的大侠给打的。”   “我觉得也是。你们没听说书的讲吗?江湖上经常有那种抱打不平的大侠仗义出手的。”   “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在哭的这么惨兮兮的,好像谁欺负他似的,还不都是自找的。”   “就是呢,若不是翠红姐硬气,现在还不知怎么样呢?”   韩青老大一个爷们儿,此时却生出一点走投无路的悲凉来,抽抽噎噎哭得挺惨。   今天的阳光很好,本该是多么美好的日子呀,可此时的他却觉得每一缕阳光都像众人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将他一点点施以剐刑,割得体无完肤。   路边的枯树杈子上竟然还停了几只麻雀,叽叽喳喳叫的人心烦。   妈的,现在连鸟都在嘲笑自己了,是吗?   该死的!   动静闹得太大,镇长刘爷爷也闻讯赶来,见双方已经说定,就叹了口气道:“罢了,既然你们两人都没有意见倒也罢了,只是还得去衙门过个档,不然也不作数。”   虽说宁拆十座庙,不坏一桩婚,可这眼瞅着都过不下去了,再劝人继续凑合过活,不是作孽吗?   小地方的寻常百姓家基本都是凑合着过,几年下来都听不见有和离或是写休书的,具体应该怎么办还真不清楚。如今听了老镇长的话,方恍然大悟。   说的也是,若不去衙门备案,那赶明儿你也写,我也写,认识的写,不认识的也写,岂不是轻易就会被人毁了姻缘?   一听还要去官府,韩青心里难免有点打怵,“这,这非得去吗?我按个手印,她一个人去不就完了吗?”   竟然还要闹到官府,这也忒丢人了吧?   翠红冷笑道:“呦,这会儿知道丢脸了,当初看着你爹娘卖闺女的时候,怎么不知道?正正经经过日子的家里竟然闹出卖儿卖女的事来了,面上有光不成?”   她每说一句,韩青的脸色就难看一分,最后简直要变成杂货铺里打翻的染缸了。   他想打人,可是他不敢。   这可是在桃花镇老窝呀!没有爹娘依老卖老打头阵,他又变回了那个在外怂怂的汉子。   那头刘镇长见孟阳也在人堆里看热闹,当即道:“正好,阳仔也在,就让他写了休书,你们各自写了自己的名字再按手印,一并往衙门走一趟也就是了。从今往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莫要再生事端。”   翠红自然是巴不得,韩青真是人如其名,一张脸都青了,可拳头比天大,还能怎么样呢?   孟阳稀里糊涂被人推出去,隐约觉得这事儿好像有哪里有点熟悉的样子。   究竟是哪儿呢?   那头老镇长却还不大忍心,就最后一次劝翠红,“闺女,你若真不愿意跟他过了,能商量着和离就和离吧,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被夫家休了着实不大好听,来日若有那眼皮子浅的,难保……”   他还没说完,就见周围众人的脸色渐渐变得古怪起来。   有人轻轻扯了扯他的袖子,强忍着笑意道:“是翠红姐休了那韩青。”   老镇长:“……”   沉默片刻,他用力掏了掏耳朵,非常真诚地道:“唉,人年纪大了,难免有些耳聋眼花,才刚我似乎听错了什么。”   众人忍笑道:“你老身子骨硬朗着呢,没听错,就是翠红姐休了那韩青。”   太阳不是打西边出来的吧?老镇长眨了眨眼,忽然长叹一声,“唉,这人活的久了,真是什么稀罕事都能见着。”   顿了顿,又身心轻松的点了点头,“那行,还挺好。”   不是自己镇子上的人吃亏就行了,管他怎么来的呢,做人难得糊涂啊!   孟阳还是头一回给人写休书,完全没有经验,好在他平时看的杂书多,无意中倒也浏览过几回。   他提着笔,在腹内略打了几个草稿,一挥而就,又让翠红和韩青分别签了自己的名字,按了红手印。   “行了。”   写是写好了,不过他有点担心。   自古以来,这休书又称放妻书,乃是男子给女方的,恐怕还没有一纸是女方给男方的,衙门会不会不认呢?   此时的韩青心情分外复杂,既解脱又羞辱,就觉得自己的脸皮都被人扒下来,放在地上踩了千百遍一样。   从今往后,就算是八抬大轿去抬,他打死也不会再踏入桃花镇一步。   “打你的人是谁?”他正憋屈呢,忽听一道女声问道。   “要你管……”韩青没好气道。   他简直无法想象,竟然有人这么没有眼力见,竟问出这样的问题?   可他的话还没说完,就比面前那只眼睛吓了一跳。   是个戴着眼罩的漂亮姑娘,从穿着打扮到眼神给人的感觉,简直都跟城外那个杀神一模一样!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韩青仿佛再一次经历了被人踢翻在地,踩着胸口问话的惨痛过往,双腿一软,差点就跪了。   白星皱了皱眉,没什么耐性,又问了一遍,“打你的人长什么样?”   她觉得这个形事作风很眼熟。   “跟,”身上的伤还没好呢,韩青这次学乖了,有问必答,他结结巴巴道,“跟姑娘你的打扮像极了,对了,眼上,眼上好像还有一道疤痕,挺,挺凶的。”   哦,白星确定了,准是廖雁没跑。   不过这两拨人怎么遇上了?   甭管怎么遇上,可好歹证明廖雁没走远,白星心里微微安定了些。   孟阳似有所感,小声问道:“星星,该不会……”   白星轻轻嗯了声。   孟阳立刻欢喜起来,活像将死之人遇见良药,眼睛亮闪闪的,“雁雁没走啊!他是不是舍不得我们啊?那,那我们去接他回来吧!”   白星心想,未必有你想的那么容易。   不过无论如何,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得先陪翠红他们往衙门走一趟。   作为事主,翠红本人自然要去的,她暂时将小桃儿委托给王太太母子。王掌柜也不放心,他见过点世面,开店期间也时常与衙门的人打交道,就作为女方娘家人跟着同去。   孟阳是写休书的人,也最明白事理,跟着去比较保险。   而且他认定了廖雁就在城外,巴不得赶紧去接,主动要去……   他这么一去,白星自然也是陪同。   一群人浩浩荡荡连车带马,便立刻往衙门去了。   可惜孟阳的希望暂时落空了:   县衙坐落在距离桃花镇东南约莫四十多里的县城之内,刚好跟廖雁所在的位置反着。   快过年了,衙门里本来就挺忙,本地的县令今天难得忙里偷闲,能安安静静喝杯茶,冷不丁却听下面的人来报,说来了一个极其棘手的事,须得县令大人亲自裁断。   县令也挺负责任,知道底下的人并非庸碌之辈,若非真的难以裁决,也不会这个时候来打扰自己,虽然难免心烦,却还是让人进来详细说明。   片刻之后,县令的表情非常复杂。   他活了将近四十年,从未听过如此荒唐之事。   女人给男人写休书,还是男方主动哭爹喊娘去求的?   天上也没下红雨啊,他脑子是坏掉了吗?还是本官的脑子坏掉了?   下头的人一看连县令大人都如此震惊,心中忽然就难免微妙的平衡了。   看吧,并非是我见识短浅的缘故,而是这事儿本来就不靠谱。   “来啊,把事主两人都带上来,”县令最后看了一眼的休书,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写着休书的人来了吗?若来了,也一并带上堂来。”   治下有人写得如此好书法,他竟然不知道!   且虽然只是写了小小一份休书,可遣词造句十分讲究,显然是位饱学之士,不该寂寂无名。   众人得了吩咐,便把韩青、翠红和孟阳都带了进来,其余人暂时在外等着。   王掌柜认得几个衙役,偷偷过去塞了铜板打听消息,问大概会是个什么结果。   那衙役不动声色地将钱塞起来,压低声音道:“老兄,本来年下是不办这事了的,只是你家闹成这样,知县大人也不好不理。”   王掌柜就松了口气,可又听那衙役话锋一转,语气古怪道:“不过这女休男乃是亘古未有之事,大人自然还要斟酌一番……”   女的给男的写休书,多稀罕的事儿啊!别说这小小县城,恐怕就是京城也少有吧?   虽说今日是夫妻分离之事,但那县官却先不管韩青和翠红,只把眼睛往孟阳身上看。   但见好一个少年郎君,眉目如画,身形如竹,举止间自有一番气度风华在,竟不似那小小桃花镇能养出来的人物。   他当时就在心里赞了一声好,立即划算起来:此子必非庸碌之辈,难得还没有名声,不如就将他收在自己门下,先占了师徒的便宜再说……   然而还不等县令开口,县内主簿听了孟阳这个名字就脸色微微一变,当即走上前来附耳几句。   县令一愣,恍然大悟,再看向孟阳的眼神就变了。   原来如此,难怪能有如此风度,如此底蕴!   可惜,实在是可惜呀!   县令在自己心里叹了又叹,感慨官场无情,终究对孟阳多了三分怜惜。   他回想起当年在京城时,曾遥遥一见老孟大人的风采,不由唏嘘时移世易,忽然惆怅起来,对孟阳和颜悦色道:“你很好,先去后面喝茶吧。”   若孟家不倒,说不得,这又是一个名扬天下的才子……   孟阳不曾想县令竟如此和蔼可亲,先是一愣,继而明白了什么。   他行了个晚辈礼,不卑不亢道:“多谢大人美意,只是草民还有一位朋友在外等候。”   县令捻须点头,越看越觉得这孩子好,也越看越觉得可惜,当即道:“无妨,一去喝茶。”   话已至此,孟阳也不多言,亲自去找了白星,两人一起乖乖去往后头了。   除了县令自己和一二心腹知晓缘由外,其他人都以为是本地父母官礼重读书人,既羡慕孟阳得此优待,又觉得理应如此,倒也不做他想。   孟阳走后,那县令又恢复了平时的威严。   他捋着胡须把那休书看了几遍,总是觉得不妥,索性搁置到一边,对堂下二人道:“女休男乃是亘古未有的奇事,本朝没有,也不能从本官这里开了先例,不然不好交代。”   顿了顿又道:“本官再问你们一回,果然是过不下去了吗?”   韩青下意识去看翠红,就见对方斩钉截铁道:“回大人的话,韩家容不下我母女,实在是过不下去了。”   韩青仅存的一点侥幸也没了。   说来也奇怪,之前在桃花镇时,他分明那样恨,恨翠红让自己颜面全无,连累父母遭此劫难,可如今眼见两人分离在即,竟忽然觉得恨意淡去,脑海中迅速浮现出往日的好来。   何以至此,何以至此啊!   他忽然有些茫然,本来一对佳偶,怎么就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他曾记得当初两人谈婚论嫁时,也曾如胶似漆,难舍难分;也曾许下海誓山盟,宛如蜜里调油……   怎么,怎么就到了这样?   他好像有点明白,又好像还是糊涂。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哪里。   是因为孝顺吗?是因为默许了父母把女儿送走吗?   可那不也是为她好吗?本来不过一个丫头片子,他们这样的家庭也未必能找到什么好夫婿,现在早早的就给她定下终身,来日有靠,难道不是很好的事情吗?   韩青就是想不明白,之前也不是没有争吵过,不都这么过来了吗?究竟为什么翠红会因为这一点小事就跟自己彻底闹翻。   又不是以后孩子都见不着了,为什么呀?   就听堂上的县令又道:“既然你夫妻二人执意分开,本官也不做那恶人,不如重新命人拟个和离书,照样从此恩断义绝,如何?”   按理说,这种小事是用不着他亲自出面的,胡乱打发了交给手下人办就是,可既然孟家的孩子都主动参与进来,想必私下确实已经闹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倒不妨帮一把。   韩青自然是愿意的,虽然都是老婆孩子没了,鸡飞蛋打,但合理至少是你情我愿,双方平等,总比骇人听闻的女休男强的多吧!   有了对比之后,他已经很容易满足了。   不过唯独有一点,城外那魔星……会同意吗?   可他又转念一想,既然对方是替翠红出气,只要翠红本人没有意见,衙门又盖棺定论,纵使那魔星不乐意又能怎样?   果然,翠红听了这话,虽然略微有些失望,觉得有点对不起暗中帮助自己的人,可既然县太爷都这么说了,想必没有什么转圜的余地。且婆家人闹不起来,能赶在年前和离已经是意外之喜,也不敢多奢望什么,犹犹豫豫就点了头。   县令大人亲自嘱咐,下头的人自然不敢怠慢,于是立刻就有专人写了一封辞藻优美华丽的合离书来:   “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义重。   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   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   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   别说韩青和翠红听不懂,就是堂上站着的诸多衙役和底层吏员也听不懂。   一群人都晕晕乎乎的,只觉得宛如戏文一般华丽非常,还不等琢磨出个滋味来,却听堂下忽一人大叫:   “不好,不好,说的是女休男,怎的又弄这些花言巧语!”   众人一听,上到县令下到衙役纷纷大惊,眼睁睁看着一个狂野打扮的少年从门口房檐上跳了下来。 第54章 第二更 我爱才啊!   公堂之上禁止喧哗, 此时却突然从房顶上跳下个人来,任凭本地县令十分威仪,此时也被唬了一跳。   好在他还支撑得住, 并未让人看出破绽, 立刻将那惊堂木一拍,厉声喝道:“来者何人, 竟敢咆哮公堂!”   就听那少年哈哈一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老子叫廖雁!”   他非但不像寻常人那样跪拜行礼, 甚至连一点敬服的神色都没有, 浑身上下都写着桀骜不驯。   见他如此狂妄, 县令禁不住眉头紧皱,才要发作, 却见此人一身江湖装束,不由就是眉心一跳。   江湖人……   嘶。   他下意识重新将目光投回翠红和韩青身上,心道这俩人到底怎么回事?孟家的孩子掺和进去, 如今又蹿出个江湖人……   这倒是不好办了。   江湖游侠常以武犯禁,最不服管束, 朝廷不是不想管, 实在是管不了。   你想那些游侠儿往往四海为家, 无所拘束, 连点可以用来做威胁的事情都没有。反倒是朝廷命官, 各个有家有口前途无量, 若不小心触了霉头, 那些游侠儿也不必做什么,只需隔三差五往你辖下闹一回,闹完了拍腚就走, 却去哪里捉?   他们是瓦罐不怕跟玉石碰的,若再惹急了,窜进来害几条人命又当如何?   如此一来,不光政绩前程难保,甚至家人性命也岌岌可危……   没人不怕死,位居高位者尤甚,因此久而久之,两边就逐渐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   朝堂江湖两相立,朝廷默许江湖的存在,并允许他们帮忙维护灰色地带和地下秩序,但绝不可闹得太过;相对应的,若逢战时,江湖人士需第一时间投军卫国,平时朝廷却不可以随便插手江湖事。   这位方知县三十一岁中进士,在京城苦熬多年才博得名山县县令一职,如今才做了两年不到,辖下一直太平无事,也算意气风发。   谁知今日却不走运,先是来了个女休男的奇闻异事,紧接着又遇见早年孟家后人,如今偏又跳出个江湖人来!   一桩桩一件件,都是极其耗费精神的活计,若是处置不当,只怕政绩的“甲”字评便要错失,升官无望了。   方知县正暗自思索对策之时,眼角的余光却瞥见堂下一个衙役正冲自己拼命使眼色,似有话要说。   他微微颔首示意,又将那惊堂木拍了下,尽量避免跟廖雁正面打交道,板着脸问翠红和韩青:“来人你们可认识?”   不管是翠红还是韩青,都没见过廖雁,两人正要摇头时,却听堂外的王掌柜急忙忙喊了句,“认识认识,是,是我们这头的人!山野乡民,不识规矩,大人莫怪!”   得了这个台阶,方知县心中大为熨帖,于是立刻借坡下驴道:“荒唐,你们自己人都不在一个调上,打量老爷是好耍的么?既如此,且下去商议了再来!退堂!”   说罢,也不等廖雁跳脚不服,便匆匆离去。   那衙役见状,忙跟了上去。   方知县果然没走远,正在照壁后面等着呢,“你有何话说,可是认识那少年?”   投身江湖的人也未必都喜欢浪迹天涯,亦多有人仗着一身武艺投身公门,或是混个公皮穿穿,或是给某些官员做贴身护卫。   如此一来,江湖人可谓光宗耀祖终身有靠,且官场中需要流血拼命的时候毕竟少,到底安全;而官员也有个使唤,又能打探些江湖密事,不至于被人牵着鼻子走,也算各取所需。   方知县隐约记得,这衙役就是自己刚来那年投来的,好像叫……姓什么来着?   好在那人倒也算机敏,料定知县大人记不得自己这种小角色,当即主动行礼问安,“卑职李仁,见过大人。”   方知县点点头,“起来吧,有话但说无妨。”   李仁麻溜儿站起来,低声道:“卑职方才听了那少年姓名,又观他言行、腰后兵刃,约莫八九不离十。”   方知县见他只是卖关子,十分不耐,当即皱眉道:“说!”   官场上本就卖关子成风,偏还不得不应付着,他早已不胜其烦,如今见区区一个衙役竟也来这套,没来由一阵恼火。   “是是是,”李仁忙道,“那廖雁来历不明,听说是边民出身,身上有些蛮夷血统,行事最是没有章法,一言不合便要动兵刃的。江湖同行给他取了个诨号,叫做折翅雁,原是因为他使长短双刀,喜欢断人四肢,名字中又带一个雁字……”   本来方知县跟廖雁一打照面就觉得不自在,如今听了李仁的话,越发烦恼,连胳膊也好似隐隐作痛起来。   听听,这一听就知道是个刺儿头!   到底他也是一方父母,有点脾气的人,十分不悦道:“你这话什么意思,难不成本官竟怕了一个游侠儿?瞧他嘴上毛还没长齐呢!若本官硬是要判和离,难不成他还敢大闹公堂,与朝廷作对?”   一个游侠儿跳出来自己就要好生捧着?这事若传扬出去,他的脸面、朝廷的脸面要往哪儿搁!   李仁既然投身公门,自然是有些小心眼儿在身上的,听了这话也不急着反驳,只是安静听完后才陪笑道:“大人说的哪里话,小小游侠自然不足为惧,只是大人乃朝廷命官,千金贵体,怎好自降身价与他计较?没得失了身份。”   方知县不过区区七品芝麻小官,怕不是今天死了,明天就有无数替补,何谈“命官”?自然更谈不上千金贵体。   但好话谁不爱听呢?   若非表面功夫做得足,只怕方知县现下就要笑出来。   嗯,这个李仁,倒是有几分眼色。   他努力抿了抿嘴角,又捋着胡须干咳两声,果然和颜悦色起来,“你说的倒也有几分道理。”   李仁弓着腰背,笑呵呵点头,又适时拍了一记马屁,“大人高见。”   方知县原地踱了几步,又问道:“那依你之见,该当如何?”   权且听听,若是高见,自然就是自己的;若不中用,扔了也就是了。   李仁就道:“此事大人倒不急着表态,卑职看那男方势弱,折翅雁现身时险些吓得尿了裤子,指定已经提前吃过苦头……倒不如叫他们自己商议,待到出了结果,大人顺水推舟也就是了。”   那廖雁岂是好相与的?想必女休男就是他想出来的馊主意,既然此时他已然现身,又公开表示不高兴和离,那韩青也无可奈何。   衙门的人也不用掺和,等那边重新统一了意见,自家大人只需顺水推舟就好。   至于那韩青高兴不高兴,管他呢!   至于朝廷的非议么,左右律法上也没写不许女休男,又是当事双方主动要求的,自家大人这么做也算顺应民意,有何不可?   若江湖人不掺和,方知县肯定要判和离的,可现在突然蹦出来一个廖雁,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   他本就想安安稳稳熬个资历,以备来日升迁,自然不会蠢到因为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就先招惹一个江湖人……   主意已定,方知县的心事就去了六七分。   只是……他刚舒展的眉头又皱了起来,对那李仁道:“辖下有这么个人,终究不安稳。”   坐塌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以前不知道也就罢了,现在知道自己境内有这样一个不受管束的游侠儿,当真是令人寝食难安。   说来也怪,名山县地处中原腹地,更是偏东,自来太平,本不是江湖人喜欢往来的地方,怎么偏就碰上了?   难不成自己真就这么倒霉?   李仁就笑道:“大人多虑了,那折翅雁便似野兽,最不受约束,一个地方待不来多久,只怕也是偶然经过。如今又是年底,想必最多年后,他就会离开此地。”   方知县不大放心,“当真?”   李仁点头,“当真。”   方知县缓缓吐出口气,总算把心放回肚子里。   还有一年,还有一年,争取好好混个甲等政绩评价,早日离开这鬼地方!   不过话说回来,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万一自己升迁去了新地方,再碰上更刁钻的……   只是这么一想,方知县忽然又觉得有些堵。   呸,这些可恶的游侠儿!   他跌足痛骂,“可恶,着实可恶!”   骂完之后,他却忽然冒出一个大胆冒进的主意,“那少年武艺如何?”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一般武人还真不愿意承认别人比自己强。但是,差距过大的时候除外。   于是李仁回答的一点都不勉强,“卑职惭愧,虚长年岁,应当是比不过的。”   他自然没跟廖雁比试过,不是没有机会,而是根据对方打败过的对手来看,自己压根儿不跟人家在一个层面上。去了就是找死,还比个屁?老老实实留着头吃公家饭不香吗?   方知县唔了声,脑子转得飞快。   既然孟家的孩子是帮女方的,而那什么折翅雁也帮女方,两边会不会有交集?   若因着这层关系,自己能不能……   他还没想好,就听李仁小心翼翼的问道:“大人可是想将其收为己用?”   方知县越发觉得这厮是个人才,反问道:“如何?”   李仁心道,不如何。   但他能直说嘛?不能。   李仁努力在心里打了几遍腹稿,谨慎道:“只怕那厮野性难驯。”   方知县不以为意,“世人谁不爱财?若以重金收买呢?”   若果然能有个武艺高强的人在身边为己所用,岂不相当于多了一条命!   李仁沉默片刻,决定还是实话实说,“据闻当早年曾有一南方富商意欲重金聘请其为护卫。”   他说不下去了。   方知县皱眉,“然后呢?”   李仁摸了摸鼻子,“现在……拄着拐过得挺好的吧。”   只不过再也不敢跨过长江以北。   方知县:“……”   他娘的!   可恶!   李仁出言安慰道:“大人莫急,其实这也是好事,若那折翅雁爱财,本地富户岂不危险?大人也不安生。”   江湖上总有些傻子爱劫富济贫,说白了不就是入室抢劫么?而且家里但凡有钱的,谁还没有点官府交情?所以一般最后都把自己劫到大牢里去了。   方知县顺着一琢磨,那倒也是,于是又稍微舒服了些。   可他素来喜爱少年英才,到底不肯轻易死心,又换了个说法。   “那本官如他所愿,便判了女休男,这算个人情了吧?”   李仁看着他的表情已经有点复杂了,这大人咋不知好歹,不撞南墙不回头呢?   还人情,这点琐事算个屁的人情。   棺材是那么好睡的么?   自己要不要趁早换个饭碗?   听旧友说,隔壁县衙的伙房也挺好吃的,府里单身未嫁的漂亮小丫头也多。   他觉得自己得下点重药:“大人,恕卑职之言,那廖雁就是个反复无常的疯子,若果然与他打交道,结情不易,结仇倒是容易得很。”   方知县:“……”   于是方知县终于打消了招揽英才的念头。 第55章 笋干烧肉 超级无敌三合一大肥章!……   王掌柜见到廖雁后十分惊喜, 并迅速脑补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旋即也隐晦地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毕竟将女休男改成和离的是方知县,常言道, 民不与官斗, 这位廖少侠一上来就跟本地父母官闹得不愉快,是不是不大好?   廖雁却大为诧异, 神色夸张道:“这韩青难不成是那官儿的儿子?”   王掌柜和翠红齐齐摇头,“自然不是。”   “那是他的亲爹?”   王掌柜和翠红:“……”   这玩笑可就开大了。   见状, 廖雁浑不在意的笑道:“这不就结了, 既然这厮与那官儿非亲非故, 那官儿何必讨人嫌?”   早在得知女儿被卖时, 翠红活剐了这家三口的心都有,自然是愿意女休男出口恶气的, 听了这话顿觉有了主心骨,很是欢喜。   倒是王掌柜略一沉吟,将方知县退堂前的举动翻来覆去琢磨一二, 隐约品出点味道来。   嘶,貌似官场之人确实不大爱跟江湖人打交道, 正如廖少侠所言, 若那官儿有意袒护, 一早就快刀斩乱麻宣判便是, 何必再让他们自己商议?   也就是说, 方知县本人的立场都不算太坚定, 只是缺一个顺水推舟下来的台阶罢了。   这个简单啊!   只要让韩青自己同意不就完了吗?   大不了稍后自己置办些礼物打点一二, 将事情好好收尾也就是了。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王掌柜心中唯一一点顾虑也尽去,顿时变得身心舒畅起来, 看着韩青的眼神宛如在看一条死鱼:   孽障,等死吧!   最初的惊吓过后,韩青终于稍微找回一点神志,又小心翼翼地问自己爹娘去哪里了。   这魔星,该不会……   浑圆的日头越升越高,晒得人额头冒油、双颊发烫,可韩青只要一想到某种可能,就忍不住浑身发颤。   也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以至于今生遇上这个魔星。   廖雁看着他的脸便心生厌恶,不耐烦道:“老子一早就把那两个老畜生撵走了,难不成留着碍眼吗?”   若在关外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早打断他们的腿了,哼!   亲耳听着自家父母被人骂做老畜生,作为模范孝子的韩青简直比被人翻来覆去打耳瓜子还难受,可,可他被踹的心口现在还隐隐作痛呢,如何敢反抗?   只是……   此时他们就站在衙门外墙根儿底下,不远处就是两排手持水火棍,身穿黑红公服的衙役,身板挺直,威风凛凛。   来之前,韩青怕丢人,是百般不情愿千般想推脱,可此时竟忽然觉得安心许多,心想这魔星胆子再大,也不敢在衙门口杀人吧?   思及此处,他给自己暗自鼓了鼓劲儿,凄凄切切地去拽翠红的衣袖,“娘子,以前都是我不好,可我已知错了,好歹看在小桃儿的面子上,你我好聚好散不成么?”   若真被个娘儿们休了,他们老韩家下半辈子哪里还能有脸活!   廖雁眉毛一挑,十分不可思议地看向他,抬手就是一个耳刮子。   好孽障,胆子大了!竟敢当着老子的面讨价还价?   韩青直接被打飞出去,半边脸都肿了。   “差爷救命啊!”他也是长了记性,不敢再跟廖雁求饶,只是冲不远处的衙役们哭喊起来,“杀人了,杀人了啊!”   他的声音太大,让人不能装聋,几个衙役看看他,再看看一身匪气的廖雁,颇有点不情不愿地往这边看过来。   才刚他们都听李头儿说了,来的这个小子别看年纪不大,着实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他娘的李头儿那样有经验的老/ 江湖都不敢惹,他们难道还有三头六臂么?家里老婆娃娃都等着这点俸禄吃饭呢。   “干什么呢!”两个衙役站在原地没动,很敷衍的问道。   韩青抢白道:“差爷,他,他要杀人啊!”   “没那回事儿!”王掌柜也没想到廖雁胆子这么大,说动手就动手,下意识将他拉到自己身后藏起来,又对那两名衙役拱手笑道,“两位见笑了,两口子拌嘴,家务事,家务事。”   廖雁活了小二十年,所到之处神鬼皆退,还是头一回被人护着,当时就愣了。   他罕见地没有反抗,只是盯着王掌柜毛茸茸的后脑勺,感觉有点怪怪的。   不过,还不坏。   那两个衙役对视一眼,心道这人挺上道啊,一句家务事,什么台阶就都有了。   “哦,那收敛些,”其中略年长些的敷衍道,“县衙门口,可不敢闹事。”   “是是是,”王掌柜笑呵呵道,又叹了口气,“我这外甥女命苦,所嫁非人,公婆伙同男人竟想偷偷把闺女卖了……那是她娘家表弟,才从外头回来,小孩子嘛,难免火气大了些。”   “卖闺女?”那两个衙役并不知道事情始末,也不管他这话里多少漏洞,一听这个,顿时流露出鄙夷的神色。   这都什么年景了,竟还有卖儿卖女的?   最开始说话那衙役自己就有闺女,哪里听得了这个,心想若敢有人卖老子的闺女,狗头都给你打掉了!   韩青一看那两名衙役的表现,一颗心瞬间哇凉。   他想要反驳,却张不开嘴,只顶着半张高高肿起来的脸,又吐了一口血沫出来。   衙役们厌恶地皱了皱眉头,丢下一句“别闹得太难看”,重新转过头去,目视前方。   自始至终,那两个衙役双脚就像钉在地面上一样,一动未动。   王掌柜一直等他们走掉之后,这才转过身去看廖雁,忽然就笑了,眼角泛起一点皱纹。   “我像你这么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爱冲动。”   只是后来年纪渐长,遇到的事情多了,渐渐被生活磨平棱角……   廖雁忽然有点不自在,轻轻哼了声,别开头去。   过了会儿,他却又道:“韩家人阴险奸诈不值得信任,这样的人最好赌咒发誓,今天早上他们见到我这个陌生人尚且造谣,说什么儿媳妇不孝顺云云,可知日后行事如何。   若得今日逃脱,来日为保全颜面,他们必然颠倒黑白,我是个江湖人尚且知道人言可畏,届时你们又当如何?难不成挨家挨户上门解释?”   他平时虽然也爱说话,却鲜少像现在这样一本正经,稍显稚嫩的面庞流露出几分威严,叫人下意识就认真去听。   翠红是个本分女子,只想安生过日子,哪里想过那么长远?如今听了这话,直如醍醐灌顶,顺着一想,还真像韩家人能干出来的事!顿时吓出浑身冷汗。   她自己这辈子就这样,倒也罢了,可小桃儿才几岁?若来日被此事连累,真是想后悔都没药吃。   王掌柜就是因为担心这个才跟着过来,当下便道:“廖少侠言之有理,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对付什么人就得用什么招数,若真能拿到一纸休书,上头写明原委,好歹也是一个威慑,叫韩家人不敢动歪心眼。   说着,他又欣慰地叹了口气,对廖雁笑道:“今儿还真是多谢你们帮忙。”   你们?   廖雁下意识扬了扬眉毛,脸上清清楚楚写满疑惑:还有旁人?   他的心思很好懂,王掌柜也不用问,就笑道:“还有阳仔,来时正委托了他写休书呢,他不放心,也跟着一并过来,此时正……”   说来,也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几个都是好孩子,难怪能处到一块儿去。   然而话音未落,就见刚还一派大人样儿的廖少侠突然炸了毛。   他就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直接跳了起来,勃然大怒道:“什么阳仔,老子最讨厌书生了!”   王掌柜:“……”   他沉默片刻,试探着问:“两位,吵架了?”   “呸!”廖雁愤愤道,“老子才不稀罕跟他吵架!”   王掌柜点头,了然道:“哦,吵架了。”   他也是见过世面、有经历的人,看人很有一套。若朋友之间真的因某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分道扬镳,绝不会是这种反应。   王掌柜也不觉得奇怪。   年轻嘛,小孩子家家的,保不齐一句话说不到一块去就能吵翻天,谁年轻时没吵过似的。   人家帮了自家这么大的忙,于情于理都该调合一二。   王掌柜打定主意,面上却不动声色,只是问道:“那你如今住在哪儿呢?”   廖雁浑然不在意,“老子从来都是四海为家,天当被盖地当床,在哪儿不能住?是吧,大黑?”   旁边的大黑马打了个响鼻,甩了甩鬃毛:若是能有个窝棚睡,天当被盖地当床什么的……倒也不是不能放弃。   主人是个二愣子,它可不是。   王掌柜点点头:哦,那就是没地儿去呗!   他也不戳破,只是搓着手道:“今天真是多亏廖少侠啦,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这何止是滴水?大过年的,若就这么放你走了,倒叫我们心里好生过意不去。   不如这样,你哪里也不要去,就到舍下做客!往后就都是一家人,爱住到什么时候就住到什么时候!”   廖雁哼了声,“不去。”   他本来还想赌气说桃花镇不是好地方,没有好人,可转念一想,王掌柜好像也是桃花镇人,于是话到嘴边又咽回去,只是抱着胳膊看天。   呦,还跟人赌气呢。   原本以为威风凛凛的少年侠客,突然一句话的功夫就成了邻家弟弟,翠红不觉好笑,心中对他的一点敬仰和感激都化为亲近,当即帮着说和道:“哎,来吧,好歹叫小桃儿见见恩人,也尝尝我的手艺。你不知道吧,我做饭可好吃了!   对了表舅,今儿早上咱们不是才煮了猪蹄冻?七、八个大猪蹄子都炖得稀烂,等到晚上肯定都成冻冻了,摇摇摆摆可有意思……”   她倒真想有这么一个好看又有本事的弟弟呢。   王掌柜顺着点头,抄手砸吧着嘴儿笑道:“她说的可没错,如今就在我店里帮工呢,拿一手厨艺硬是要的。她烤得小鱼干也是一绝,酥酥脆脆,又咸又香,用来下酒最好不过。   并非我夸口,就那小鱼干,大城的厨子也未必做得出那等滋味儿。   廖少侠,你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总要吃点酒吧?那可真得去尝一尝。”   大半天了,廖雁只吃了两只烤得半生不熟的野兔,偏那野兔又无甚油水,柴的犹如老牛皮,此时日上三竿,早就饿得肚子咕咕叫,这会儿听他们这么一说,顿觉涎水直流。   其实他以前也是这么饥一顿饱一顿过的,以前没觉着怎么着,现在这副被迅速养刁钻了的胃口却开始委屈了。   一听王掌柜又夸自己“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廖雁顿觉十分受用,本能地挺胸抬头,骄傲道:“那是自然,我酒量好得很!关外的烈酒白刀子,我一口气能吃一斤!”   王掌柜和翠红都非常捧场地鼓掌,又吹嘘自家酿的高粱酒如何如何香醇……   稍后方知县重新升堂,开口就问他们商议的如何了。   孟阳和白星在后面吃了茶,用了一大盘酥皮牛乳豆沙馅儿点心,撑得直打嗝。不得不说,县衙的点心确实比外面精致许多,不过白星还是觉得孟阳做的点心最好吃,哪怕只是一个圆溜溜的实心奶香饽饽。   两人各怀心思,结果出来一看,廖雁竟然也在,都是欢喜不已。   “雁雁!”孟阳的脚尖飞快的挪了几下,斜着蹭到他身边,小声道,“等会儿咱们一起回去吧!我炖了板栗烧鸡呢,可香啦!”   小伙伴三缺一,搞得他们两个吃饭都不香了,那一大锅板栗烧鸡都没怎么动呢。   廖雁用力翻了个白眼,只是抱着胳膊去看房梁,竟直接无视他。   孟阳很是无措的看向白星,显然不知道自己究竟什么时候、怎么惹到这位小伙伴了。   白星倒是知道,可是这种事情不好说。   她和孟阳一左一右夹住廖雁,想了半天,只憋出来一句,“挺好吃的。”   何止好吃,现在回忆起来,简直是太好吃了!   简简单单一句话,却给廖雁勾起来好大一股无名火:   好啊,老子在外面风餐露宿,你们却舒舒服服躲在家里吃烧鸡?   他咬牙切齿道:“告诉你们,比你们有眼光的人有的是,老子抢手的很!”   他朝王掌柜抬了抬下巴,带着几分炫耀的说:“看见了吗?老子是他们的恩人,死活非要拉老子去吃酒席,不去还不行!”   气死你们!   孟阳眨了眨眼,忽然欢喜起来:“雁雁,不是,廖雁,你不走了呀?”   廖雁大怒,“这桃花镇是你家开的么,凭什么赶老子走?你让老子走,老子还偏就不走了!”   他一口一个老子,说的孟阳简直要不认识这两个字了。   可无论如何,小伙伴忽然又决定不走了,这实在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孟阳那颗凉飕飕的心,此时又悄然温暖起来。   另一边,王掌柜等人也非常“融洽”的达成了一致,方县令一看后来出来的白星竟然也是一副江湖人习气,本就大了一圈的脑袋,更是大上加大,直接就把所有的小心思压回去,非常干脆利落的给批了休书。   自此,名山县,甚至可能是本朝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妻子休了丈夫的文书正式出炉。   按下手印的瞬间,韩青眼前一黑,摇摇欲坠,简直恨不得就此昏死过去。   有了这一纸文书,他和家人的所作所为就被彻底钉死,活脱脱一个大把柄落在翠红手里,日后想再搞点什么小动作都难。   他后悔了,真的后悔了,早知如此,就不该纵容父母做下此等错事。   可事到如今,后悔有用吗?   几家欢喜几家愁,事情彻底了结之后,翠红整个人都容光焕发起来,真可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她挨着谢过,又说要掏私房银子给大家置办一大桌酒席。   “要过年了,只当去去霉气吧!”   说的众人都笑起来。   县城乃一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繁华程度自然不是小小桃花镇所能比拟的,此时正值年根底下,更是比平时热闹十倍,沿街小贩们叫卖声不绝于耳,街上挤满了喜气洋洋采购年货的百姓,看的人心痒难耐。   王掌柜就道:“咱们难得进城一趟,倒也不急着回去,索性就在这里用过午饭,略逛一回再启程不迟。”   众人都说好,便一起往街上走去。   王掌柜有心让廖雁和两个小伙伴重归于好,自然带着伙计和翠红走在前面,后头三个小的,不知不觉就又落了一堆。   廖雁还在生闷气,也不主动说话。   白星本来话就不多,一般别人不开口,她就保持沉默,这会儿也不例外。   孟阳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急得直挠头。   哪怕到了现在,他还不清楚廖雁究竟为什么会离家出走?   他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两人的脸色,“那个,如果你们再想去闯荡江湖的话,可不可以带我一起啊?”   此言一出,正闹别扭的廖雁和白星齐齐看来,都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孟阳有点紧张,又有点期待,抓着自己的手指头结结巴巴道:“我,我真的没有逼你们留下陪我的意思,就是,就是如果你们不讨厌我的话,我愿意陪你们闯江湖的!”   就在刚才,他突然想明白了,如果星星和雁雁不能留下的话,那自己陪他们出去不就行了吗?   反正他也一直想出去见见世面的,大家一起做伴不是更好吗?   可能是今天的日头太好了吧,在满怀忐忑等待答案的过程中,他硬是被晒出一脑门子汗,掌心也黏腻腻的。   他的心脏扑通扑通跳的飞快,好像随时都能从嗓子眼里飞出来。   廖雁沉默片刻,又忍不住出言挤兑,“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出去了能干嘛呀?我们可都是刀光剑影里走过来的,难不成还让我们保护你吗?想的倒挺美!”   真以为江湖是那么好闯荡的吗?可不要小看了江湖客!   “不不不,我不用你们保护的,”孟阳忙道,恨不得立刻写个保证书,“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真的!”   许多年前,他也是孤身一人从京城辗转流落到桃花镇。彼时年幼,无依无靠,谁都能上来欺负一下,中间经历过的艰难困苦难以估量,甚至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可曾经的小少爷不也是一点一点适应了吗?   所以哪怕日后再去闯荡江湖,他也一定可以的!   廖雁哼了一声,不再说话,显然是不信的。   读书人的嘴最会骗人了,他才不要相信。   孟阳抿了抿嘴,又下意识看向白星。   白星犹豫了下,到底还是说了实话,“江湖险恶……”   桃花镇真的是个好地方,那里的人也都是好人,如果可以的话,即便自己不能,她也希望孟阳能在那里过完平淡却安详的一生。   “我觉得自己多少也会有点用的,”此时的孟阳就像一个唯恐被抛弃的孩子,拼命想要证明自己的价值,“我会配一点药,也知道许多暗器的图纸,我今天回家就去做,一定可以保护自己的,你们不要丢下我好不好?”   说到最后,他甚至隐隐带了点哭腔,两只眼圈也微微泛红,就这么眼巴巴看着廖雁和白星,似乎只要他们说一个不字,下一刻就会哭出来一样。   在过去短暂的人生中,他经历了太多常人难以想象的生离死别,而等了这么多年才等来的朋友,真的不想再失去了。   他不想再回到原来一个人的时候,每天对着空荡荡的房子自言自语,跟鸡鸭甚至是蚂蚁说话。   那样的感觉实在太可怕太漫长太折磨,只是这么一想,就令人不寒而栗。   廖雁忽然气闷,有点想骂人,但却找不到对象,索性扭来脸不去看他。   “一个大男人动不动就要哭鼻子,你羞不羞啊?”   孟阳赶紧吸了吸鼻子,倔强道:“我才没有要哭,是太阳刺痛了眼睛!”   “你就是要哭。”   “我没有!”   白星忽然觉得两个人的幼稚程度不相上下。   她叹了口气,“我会保护你的。”   多年来,她漫无目的地漂泊江湖,外人看着轰轰烈烈,自己却总是茫然,不知究竟为何而活。   如今给自己找了一个目标,至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宛如行尸走肉了吧?   孟阳愣了下,旋即被巨大的喜悦席卷,“星星?!”   廖雁忽然又开始暴躁,“你们又要偷偷瞒着我去干什么?”   白星没好气道:“就是要瞒着你出去玩啊!”   廖雁哇哇大叫,“气死我啦,我不许!”   “你不许我们也去。”白星哼了声。   廖雁一张脸绷得死紧,气得说不出话来。   孟阳第一次见他们吵得这么厉害,不由一阵心惊胆战,在旁边小心翼翼的说:“那个,雁雁,你也一起来嘛。”   “老子杀了你啊,”廖雁蹭的拔出刀来,恶狠狠道,“都怪你!你们读书人都是狐狸精变的,惯会蛊惑人心,星星才来了几天,魂儿都要被你勾走了!”   带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闯荡江湖,那不是作死吗?   孟阳被他骂得直缩脖子,可听到什么“星星的魂都被你勾走了”之类的话,却还是忍不住红了耳根。   他本能地抬起眼,紧张又期待地偷瞟了白星一下,谁知对方也正看着自己,眼底满是坦荡。   很神奇的,他那一颗躁动不安的心,漂泊已久的心,好像忽然就获得了宁静。   他喜欢星星呀。   不管隐居田园,还是闯荡江湖,他都只想跟星星在一起。   他又觉得说这话的廖雁真是个好人。   他有点害羞的捏了捏手指,微微垂着头,很小声的谦虚道:“我,哎呀,我也没有那么厉害啦!”   廖雁:“?”   老子那是在夸奖你吗?是在骂你!   狐狸精,听见了吗?狐狸精!   然而孟阳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他一度干涸的心灵重新被满满的幸福填充、滋润,鼓鼓胀胀。   里面的快乐实在太多,像一只圆滚滚的大皮球,在温暖灿烂的阳光下不断膨胀,仿佛随时都会炸裂开来。   他充满期待地幻想着跟小伙伴们闯荡江湖的日子,眉飞色舞,脚步轻快,连头发丝儿都是雀跃的。   他这次卖灯笼赚了将近十两银子呢,再加上以前的积蓄,或许可以买一口小牲口代步。   还有还有,听说闯荡江湖一定要风餐露宿,所以锅碗瓢盆要不要带着呢?   还是带着吧,不然星星和雁雁要怎么吃饭呢?自己一定要把他们养得白白胖胖的。   啊,还要做一点日常可能用到的药粉呢……   只是这么想着,他就觉得自己肋下已经长出了巨大的羽翼,迫不及待地想要在那片完全陌生的天空中翱翔一番。   会看到什么呢?蓝的天,红的花,绿的草……江湖人都长的什么样子呢?他们是否长着大胡子,又是否像传闻中的一样凶悍不讲理?   可孟阳又转念一想,其实也未必,因为欣欣和雁雁都是很好的人呀!   孟阳想着,笑着,整个人都快乐得要飞起来,就连看着路边排水沟里的野草,也觉得是那样温柔可爱。   我要出门了呀,你们会替我高兴吗?   一阵微风拂过,枯黄的野草们立刻左摇右摆起来:是呀,书生,我们在替你高兴啊。   县城的集市可比桃花镇大的多了,足足绵延出去五六条街,孟阳已经许多年没有来过这样繁华的地方,只觉得记忆深处某些美好的碎片逐渐复苏,让他的两只眼睛都有些不够用了。   这里的货品明显要比小镇上的更加种类繁杂、品质精良。桃花镇上有的,他们有;桃花镇上没有的,他们还有,叫人忍不住一看再看。   既然要出去闯荡江湖,那么许多事情都该准备起来。   孟阳下定决心,便勇敢地踏入旁边一家杂货铺子,张口要了许多牛筋。   白星好奇道:“你要做红烧牛筋吗?”   之前做红焖牛肉的时候,里面有两条牛筋,炖得稀烂,又微微有点弹牙,口感绵密扎实,那种美味令她难以忘怀,简直到了魂牵梦萦的程度。   孟阳摇头,仔细检查伙计拿出来的货品。   他压低声音,神秘兮兮道:“我之前曾看过几本工书,就想试着做两幅袖箭,这样的话,不仅能够自保,而且说不定还能帮上你们的忙呢。”   袖箭是一种绑在手腕上的暗器,类似于弓/ 弩,但是更加小巧隐蔽,如果用得好的话,绝对可以出奇制胜。   虽然星星说可以保护自己,但他真的不想成为别人的累赘。   白星哦了声,竟然隐约有点失望。   不是做吃的呀,唉。   倒是后面故意装的漫不经心的廖雁,微微有点惊讶。   他以为刚才这书生说会做暗器什么的,是顺口胡诌的,没想到竟然还真会吗?   他是见过袖箭这种东西的,自然知晓厉害,也知道是多么稀罕难做,这书生……   孟阳不知道别人心里怎么想的,只是用心挑选了几根好牛筋,忍痛付了钱,小心翼翼藏宝贝似的放入怀中,还轻轻拍了几下,这才放了心。   廖雁看着他的举动,难得没出言挤兑。   三人出了杂货铺,又在街上闲逛。   然后,孟阳竟然发现有卖笋干的南方客商!   笋干呀!   他再一次被巨大的惊喜冲刷,于是立刻转身对白星和廖雁炫耀自己的发现,“有笋干啊!”   白星低头,对上一捆又皱又干老树皮样的东西,顿时充满怀疑:这玩意儿能吃?看上去就是牙齿的大敌呀。   廖雁虽然没有说话,但充满排斥的表情和眼神说明一切。   孟阳不管,他立刻蹲下去,在一大堆笋干中翻捡起来。   老板生意很好,一时间竟顾不得过来招呼,倒是难得清净。   这些笋干确实不错,又肥又厚,拿在手中沉甸甸的。   孟阳用指甲盖在笋干的底部用力掐了一下,最初的阻力过后,指甲终于顺利插下去,他满意的点了点头。   竹笋晒干以后本来就极其坚韧,但这笋干竟然也掐得动,就证明它在被砍下来之时,非常鲜嫩。   “老板,这个怎么卖呀?”孟阳问道。   老板是个四十岁上下的精壮汉子,五官带有明显的南方人特征,身形也较一般北方汉子更为矮小一点,显然是个行走在南北两地的小商人。   他也不知在外面摆了多久的摊子,一张脸都冻成紫红色,闻言喷着白汽道:“那一捆是两斤,要价八十文。”   三个年轻人齐齐啊了一声,显然被这个价格吓坏了。   一斤就要四十文啊?真的比肥猪肉还贵。   老板在此地摆摊不是一天两天了,自然知道这个价格对于想要尝鲜的北地百姓而言,略有些高不可及,倒也不意外。   他先揉了揉脸,让僵硬的嘴巴更灵活些,这才操着一口带有浓重南方口音的北地话道:“小先生,真的不贵啦!你想我这笋子可是干的嘞,若换成鲜的,怕不能有六七斤呢。再者,我一个人跋山涉水,历尽千辛万苦,才从南方走到北地来,中间吃饭住宿,哪一样不要钱呢?当真是连一场病都不敢生……   快过年了,什么的卖价都在呼呼的涨,可我这笋干来时什么价,现在还卖什么价,端的实惠。   不信你可以去街上那些大店面里去问一问吧,那里也有笋干卖,你去看一看嘛,肯定不如我的干,而且还要九十,甚至是一百文的。”   正好旁边也有一个本地百姓在采购,听了这话就笑着点头,“是呢,这汉子说的是实话,我家里人爱吃笋子,往日都是从城中店铺买的,如今已经涨到四十五文一斤了。”   这么算下来的话,两斤笋干就要九十文,而且还不如这小摊上的干。   孟阳等人都点头,可也有点拿不准主意。   因为他们以前都没买过这玩意儿,生怕说话的人是托。   几文钱也是钱呐,若被人骗了,心里该有多懊恼。   可巧前头的王掌柜见他们很久还不跟上来,便调转回来看情况,看到笋干之后也十分感兴趣,当场蹲下来翻看。   他是个有见识的,平常又总是亲自选购酒店的原材料,对各方面的物价十分熟悉,听了这话便笑道:“老兄,你也莫要欺负这几个孩子年纪小,他们不晓得,我还不晓得吗?这笋子虽然在北地是个稀罕玩意,可南方多的是嘞,那大片大片的竹林一眼望不到头,一夜之间就不知道能冒出多少笋子来,你们能有什么成本呢?不过就是路上耗费罢了。”   见是个大人来,那汉子也不大说话了,听了这话,只是嘿嘿憨笑,显然是被说中了心事。   打一棍子给个甜枣,王掌柜又道:“实不相瞒,我是个开酒楼的,家里每日需要的菜蔬肉类怕不要几百斤,你这笋子着实不错,我有意采买些,不如你给个实价。”   那汉子一听,果然心动。   要是能一口气全都卖出去,谁愿意整天在外面挨冻呢?一天下来也不见得能卖多少,毕竟本地人吃这个的本来就少,不过尝个稀罕罢了。   之前他也曾想过要往酒楼里去卖,但是本地的酒楼一般都只从固定商贩那里定期采购,早就不缺这些了,他这点人家还看不大上。   卖笋子的汉子也是被冻得够呛,年根儿下急着出手,略一思索,“罢了,你是个实在人,我也不说虚的。你也瞧见了我,不过是个单打独斗的小商人罢了,比不得那些走大货的商队,这本钱实在下不来……看你们诚心想买,两斤七十文吧。”   孟阳等人不懂这个,都齐刷刷去看王掌柜。   王掌柜朝他们点了点头,笑道:“确实是个实在价了,才刚我从那边的铺子出来,一斤就要四十五文呢。”   “看嘛!”那卖笋干的汉子一拍手,又得意又懊恼起来,“你看你看,我这一斤少卖多少钱呐?”   见他这样善变,王掌柜等人不由齐齐大笑出声,觉得这汉子也有几分可爱。   “那我也不叫你吃亏嘛,”王掌柜笑道,“你一发都卖与我,可以早早收摊,不必再起早贪黑的受冻,岂不是好?”   那人也是这么想的,闻言也跟着笑起来。   于是两边都高兴,卖笋干的汉子立刻开始算账。   因为笋子都是两斤一捆提前绑好了的,此时倒也不必再一一过秤。   王掌柜常年经手货物,对于东西的斤两掌握的十分精准,略略上手一掂就知道足斤足两,很是满意。   两边交割完毕,王掌柜又问孟阳要多少。   孟阳白占了人家的便宜,还有点不好意思,想了想,要了两捆四斤。   一开始王掌柜还不想要钱,奈何孟阳坚持,身后跟着的两个又是从来不把银子放在眼里的,坚持要给,王掌柜也只好接了。   “你以后还来不来北方卖货?”王掌柜问这卖笋干的汉子。   那汉子点头,“我就是做这个的,怎么不来呢?”   王掌柜道:“那就好了,不如这样,以后你若再来,就直接去桃花镇上找王家酒楼,有多少笋干都直接卖过去,若有别的南货,也可以拿来给我瞧瞧。如此你我都省事,岂不比你在这里忍受风吹日晒的强?”   若能发展一个长期固定的客户,不仅收入有了保障,而且还能扩大经营范围,那汉子自然是愿意的。   见此情景,孟阳十分高兴,转身对白星和廖雁道:“你们看,王掌柜也说好吃呢,回头我把它泡开来,好好地做一大锅笋子烧肉给你们吃,又香又浓,又有嚼头,保准吃了上瘾!”   他儿时曾随父亲在南方居住过两年,吃过许多回笋子烧肉,虽然具体记忆略略有些模糊了,但那股鲜美香甜的味道仍旧在脑海中萦绕,不去令人久久难以忘怀。   白星对他自然是无条件信任的,如今哪怕是孟阳忽然指着路边一块石头说好吃,想必她也会毫不犹豫的先扑上去啃两口。   但是廖雁仍旧持怀疑态度,只是看王掌柜这般欢喜,跟得了宝贝似的,倒也没说什么。   罢了,王掌柜是个有见识的人,既然他说好吃,想必就挺好吃吧。 第56章 牛肉面 第一更   县城的东西远比桃花镇来的更齐全, 而且因为走货量大,许多商品价格相当实惠。   面对这样的现实情况,很难有人保持清醒理智。   于是在接下来的小半个时辰内, 孟阳又买了一匹细棉布, 一包上等花椒,一斤米花糖小米粘, 半斤姜糖,外加一点麦芽糖……若非王掌柜来时赶了牛车, 当真要装不下啦。   卖麦芽糖的是个头发花白的婆婆, 她就坐在角落里, 穿一身灰突突的棉袄, 怀中抱着个套着棉套的小瓷坛,笑眯眯看着往来人群, 时不时叫一声:   “麦芽糖,甜甜的麦芽糖啊。”   与其说她在做买卖,倒不如说是借着做买卖的机会出来晒日头呢, 好生惬意。   仅仅“麦芽糖”这三个字,就已经透出一股甜丝丝的味道。   孟阳几乎是本能地砸吧下嘴, 小跑过去问道:“老婆婆, 麦芽糖怎么卖呀?”   老婆婆眯着眼睛看着他和后面跟过来的两个孩子, 觉得这三个小朋友可真俊, 笑呵呵道:“三文钱一根。”   孟阳立刻数出来九文钱, “要三根。”   任何跟甜味儿沾边的东西, 都格外贵一些, 普通人家往往逢年过节才舍得沾一点。   麦芽糖的卖法很有趣,不论斤称,也不论包卖, 而是要讲究技巧的。   至于顾客究竟能到手多少糖块,主要看卖糖人的心情……   就见那婆婆从干净的布包内取出两根小木棍,往琥珀色的半透明糖浆中用力一搅,那木棍头上便挂了一团糖浆,并拖出一条长长的糖丝尾巴。   明亮的阳光洒在糖丝上,折射出璀璨的光,像拉丝的琉璃宝石。   几根苍老的手指以不符合年龄的灵活劲儿转动着,使两根木棍在糖浆中相互磨蹭,不多时,一团栗子大小的麦芽糖就乖乖在木棍顶端安家啦。   细细的木棍,大大的糖块,好像一个大头娃娃,怪好看的。   老婆婆笑着把麦芽糖递过来,还特意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道:“给你们大一点。”   孟阳回忆着刚才看见其他人手中的麦芽糖块,好像确实要比自己的小一丢丢,于是心情立刻愉快起来。   “谢谢婆婆。”他好像在众目睽睽之下完成了一次紧张的另类交易,同样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道,“婆婆过年好啊!”   其实未必就是贪图这点小便宜,但谁会不喜欢被偏爱的感觉呢?   只是这么丁点的喜悦,就足以支撑一整天。   老婆婆笑着回道:“过年好啊!”   虽然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但孟阳还是忍不住跟她分享自己的快乐,于是指着后面的白星和廖雁道:“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今年我们一起过年呢。”   老婆婆点点头,似乎也替他欢喜起来,“是吗?那可真不错。”   孟阳立刻获得了巨大的满足,嘿嘿傻笑起来。   是啊,这可真不错。   孟阳递了一根给白星,又殷勤地将剩下两根中看上去相对更大一点的送到廖雁面前,“雁雁,给你吃。”   麦芽特有的香甜味道滋遛滋遛往鼻腔里钻,勾得人心痒难耐,廖雁隐晦地咽了下口水,立刻一把夺过,凶巴巴道:“什么叫给老子吃,你本来就拿了老子的银子!哼!”   说完,他故意非常豪迈地将麦芽糖从下往上舔了一遍,用力仰起下巴,示威一般瞪着孟阳。   孟阳也不生气,还是眉眼弯弯的看着他,笑呵呵问道:“甜不甜呀?”   “一般般吧。”廖雁故意拿腔拿调的道,非要跟他对着干。   话虽如此,可糖果甜美的味道却已在瞬间充斥了口腔,叫他的语气听上去远不如想象的那般强硬,就连眉目都带了点柔和。   孟阳也美滋滋舔了一口,扭头跟白星笑道:“好甜哦。”   白星嘴巴里含着糖果,右边腮帮子鼓起来一大块,“好甜哦。”   糖果,竟然是如此奇妙的东西吗?竟叫人的身心都跟着舒畅起来。   其实今天是有点冷的,但所幸日头很好,县城里的人又很多,每个人都像移动的小太阳,挨挨挤挤的就不觉得冷了。   三个人嘴巴里都咬着麦芽糖,边走边看,时不时还停下询问其他的糖果。   十字路口有表演喷火球的,那人似乎非常不怕冷,大冬天的还故意漏出一半胸膛。   他手举着火把绕场一周,好让大家确认上面的火苗是多么滚烫,并没有一丝弄虚作假。   观众们都全神贯注地看着,其中不乏好事者,真的大着胆子伸出手指,去碰触燃烧的火苗。   “哎呦喂,烫死我了,是真的!”   人群中顿时发出一声哄笑。   卖艺人收回火把,端起碗来痛饮烈酒,冲着火把噗的喷出去。   就见那火苗的体积瞬间膨胀了何止十倍,伴随着滚滚浓烟砰的炸开来一团,宛如半空中熊熊燃烧的火云。   围成一圈的观众们纷纷发出诶呦诶呦的惊叹声,身体本能往后仰去,整个圈子就像涨潮的海水一样,哗啦啦扩大一圈。   卖艺人得意的擦了擦嘴边残存的酒水,举着重新恢复平静的火把,再次绕场一周,迎接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和雨点般落下来的铜钱。   其实这戏法没有什么特别的门道,只是烈酒遇火燃烧罢了,只要胆大心细,不怕被烧掉头发眉毛胡须,谁都能做到。   可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戏法,给大家带来的视觉震撼和浓烈的节日气氛却是无可替代的。   孟阳看的入迷,拼命鼓掌,却还抽空从纸包里摸了一条小米粘出来,微微用力,就听咔嚓一声,掰下来一大块。   他照例先递给白星,又给廖雁。   小米粘刚出锅不久,隔着纸包都能感觉到余温,正是香酥清脆的时候,两排牙齿一咬就是满口香甜。   廖雁有点不大自在,故意不接,“干嘛非让老子吃!”   面对孟阳,他觉得一定要自称老子才能体现出高高在上的意思。   孟阳认真道:“因为我在讨好你呀。”   他两只眼睛里都闪动着名为真诚的光,一点都不觉得说这样的话难为情。   我在讨好你……   廖雁脑袋里突然嗡的一声,一双眼睛都瞪圆了。   他忽然耳根发麻,脸上也热乎乎的,结结巴巴又很大声的道:“说,说什么胡话!”   老子又不是小姑娘,谁用你讨好!   老子是这么容易就被讨好的吗?   孟阳眨了眨眼,又试探着问道:“那,那你不生我的气啦?”   廖雁又立刻板起脸来,一把夺过他手里的小米粘,三口两口吃个精光,口齿不清道:“做梦!”   他最讨厌书呆子了,哼,狐狸精!   又过了大约一刻钟,太阳已经渐渐爬升到正中天,三人与王掌柜等人汇合,由他领着去了一家饭馆吃饭。   竟然有牛肉面呀!真不愧是大城,他们甚至还看见了两个卖牛肉的摊子呢!   足足一头整牛!   王掌柜一向豪爽,难得今天又如此高兴,便做主给大家一人叫了一碗,额外还点了几个小菜,一只肥嫩的梅子酱烧鹅,一笼热气腾腾的大肉包子。   “尽管吃,不够再要。”   他就像一个大家长一样,细心地照顾着每一个孩子,连赶车的小伙计也没有落下。   牛肉价高不易得,临近年底,难免又平添三□□价,单一碗牛肉面就要三十多文,都够买两斤肥猪肉了。   但是真好吃呀。   一口巨大的锅不断翻滚,就这么大咧咧的摆在店门口任人观看,大师傅做面的全过程都是公开的,他好像一点都不怕被人学去本事。   宽敞的案板上整齐排列着许多油光光的面团,大师傅随意扯过一块,好像非常漫不经心的在手中拉了几个来回,柔软的面团就梦幻般的变成一大刷子面条。   他炫耀似的冲顾客们抖了抖,细细的面条竟然没有一根断掉,都如训练有素的舞者在半空中拧出优美的身姿。   市面上的面条大多是手擀或者刀切,拉面并不特别多,所以格外有吸引力。   孟阳用心观察着拉面师傅的动作,暗自琢磨关窍,想着家去之后,自己是不是也能学着做一点?   白星看呆了,不自觉开始数他拉了多少个来回,最终能得到多少面条。   可她实在不大擅长算数,算到后面就觉得手指头不够用,只好郁闷的放弃。   唉,这可真难。   倒是对面的王掌柜似乎经历过许多次同行人数面条的事,见状笑道:“这营生看着容易,其实做起来可难呢,听说这店里的拉面师傅最厉害的时候,能把一团面扯出来两百多根,针眼儿都钻得进呢。”   一团面两百多根,还能穿针眼?   众人纷纷发出惊叹的声音,看向拉面师傅的眼神中也多了几分尊重。   这可真是了不起。   单一碗牛肉面也有许多讲究,扯面的师傅只负责扯面,煮面的另有其人,因为火候也很重要呢。   扯面师傅将做好的面条随手往锅里一抛,负责煮面的同伴立刻用长长的大竹筷子搅动起来:这样可以防止面条粘连。   因为叫面的人很多,一口大锅中往往同时煮着四五份,但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一点儿都弄不混!   多神奇呀。   面条扯得很细,为了保持劲道的口感,并不需要久太久。   煮面的大师傅根本不用人提醒,哪扎面什么时候丢进去的?他心里明镜似的,都记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用长筷子在锅中搅动几下,已经煮的松散开的面条便犹如听见号令的士兵一样,重新乖乖团成一团,被收入大漏勺内。   煮好的面条碗内铺一圈薄薄的生牛肉片,直接往上浇一勺滚烫的汤汁,只是瞬间,那些牛肉片就变了颜色,熟了。   面汤是淡黄色的澄亮牛骨高汤,上面浮动着小团小团的金色油花,天然麦色的面条安安静静伏在里面,像一头可爱的白色小水牛。   负责上面的小伙计熟练地往面碗中撒入翠绿的芫荽,再把手巾往肩膀上一搭,端着托盘扬声唱一句:“牛肉面一碗,来啦~”   声音一定要清脆,吐字一定要清晰,这句话一出,就宣告了美味的到来。   众人手里紧紧攥着筷子,眼睛直勾勾盯着跑堂小二的身影,无比热切地期盼他的到来。   “来了来了,咱们的!”王掌柜也难免被这气氛感染,觉得自己仿佛也年轻了好几岁,见跑堂小二端着五六碗面往这边走,本能地快乐起来。   几个小的哪里用得着他催促?一早就伸出手去接。   几乎是立刻,这张桌子就被浓郁的牛肉香味包围。   先趁热喝一口汤,舒展开整副肠胃,然后吃几片牛肉:此时火候正好,端的入口即化,其爽滑根本不像肉类。   等进行完这两步之后,碗里的面条已经吸饱汤汁,可以入口了。   原本白星觉得刚去桃花镇时吃的那碗羊肉面就已经是难得的美味,可此时再吃这牛肉面食,竟觉得不知比羊肉面又好吃了几倍。   是因为这面真的就如此美味吗,还是……跟大家一起吃的缘故?   吃几口牛肉面垫了肚子,再去夹烧鹅。   其实本地人吃鹅并不多,因为总觉得会有股怪怪的味道,但这家店的烧鹅却总是卖的很好,简直可以算名山县独一份。   也不知怎么弄的,烧鹅的外皮金黄酥脆,内部的肉质却很鲜嫩肥美,又带着鹅肉特有的紧致弹牙,吃起来非常过瘾。   若吃不惯鹅肉味道的,还可以蘸一点这家店的独家梅子酱,酸甜可口很是开胃,非常清爽。   白星并不大擅长吃酸,刚入口时就被这酸味刺激得眯了眼睛:她甚至还小小的打了个哆嗦呢。   但是很快的,初始的酸味散去,细腻绵密的甜美如日光下的海浪,源源不断袭来,带走了烧鹅仅有的一点异味……   她桌子下的脚都因为意外的欢喜而一点一点的。   这家店的生意很好,饭点时座无虚席,不断有新来的客人心怀侥幸地探头往里看,希望能刚好赶上吃完的客人离席。   白星无意中跟一对年轻男女对了眼,对方眼神中的渴望和恳切宛如实质,几乎是明晃晃的在问:   姑娘,你吃完了吗?   白星沉默片刻,又缓慢而坚定地抓了一个大肉包子。   嗯,真香。   那对年轻的情侣失望而哀怨的眼神自她手上一扫而过,只好重新寻觅新的目标去了。   白星暗道侥幸。   对面坐的是一家四口,爹娘带着一对兄妹,他们也叫了牛肉面,就见当哥哥的把自己碗里的牛肉夹给妹妹,当娘的又夹给哥哥,然后当爹的又夹给当娘的。   那小女孩儿也才不过五六岁的样子,抓着一双大筷子吃得满嘴是油。   她眨了眨眼,忽然笨拙地夹起一片牛肉,颤巍巍往父亲碗中送去,奶声奶气道:“爹吃。”   当爹的一愣,竟就这么红了眼圈,伸手摸了摸女儿柔软的黄毛,柔声道:“哎,爹也吃。”   白星安静地注视着对面桌上发生的一切,也不知怎的,就是觉得很高兴。   真好。   一行人吃完牛肉面,这才踏上回桃花镇的归程。   此时翠红心事已去,说不出的容光焕发眉飞色舞,眼睛里都放着光。   多好啊,谁能想到真的就如此顺利地跟以前那段不堪的生活彻底割裂?   她觉得自己前所未有的自由,不必想着该如何讨好别人,也不必害怕家务活做的不及时被挑三拣四……   从今往后,只要一门心思用力过活就好!   世上还有比这更痛快的事吗?   没有了,没有了,她高兴得都快飞起来啦!   翠红从牛车里探出头去,再一次对廖雁说着感激的话,又道:“今天多亏大家帮忙,晚上我做东,都不要走了,高高兴兴吃一顿再说。”   白星忽然有点羞愧,“我什么都没有做。”   她努力回忆了一下今天的行程,发现自己好像一直都在……吃?   韩青是廖雁打的,休书是孟阳写的,自己?哦,点心是自己吃的。   白星默默总结道。   “可能有个女孩子陪我一起来,我就觉得很安心,很高兴啊!”翠红笑着说。   她没有安慰,也没有讲什么别的天花乱坠的话,偏偏听上去更真实。   她讲的是真的。   毕竟男女有别,有些时候有些事……有个女孩子在身边感觉确实更舒心一点。   原来只是陪同就好了吗?白星微微有点疑惑,她竟不知自己是如此有用的人。   但是很神奇的,她再次感受到了一点被认同的快乐。   翠红有心请客,但大家却觉得中午已经吃了王掌柜的饭,不好再吃第二回 ,故而十分推辞。   见翠红有点失落,王掌柜就笑道:“日后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怕没有机会请客吗?”   说的翠红复又高兴起来,但白星三人却本能的交换下眼神,张了张嘴,没做声。   ≈≈≈≈≈   事情办完了,街也逛了,众人都归心似箭,跑起来格外轻快,丝毫不觉得疲惫。所以当日头稍稍西斜时,就已经能看见桃花镇破旧的城墙了。   王掌柜见此时廖雁并不特别排斥和孟阳一并赶路,心知那点不知名的心结,恐怕已经解的差不多,也替他们高兴。   他就装着没事人似的,也不提请廖雁到自己家住的话,先赶着牛车来孟阳这边送人。   廖雁尚且没怎么样的,大黑马却已经非常主动地用脑袋顶开孟阳家的大门,熟门熟路钻到马厩里去了。   嗨,还是家里舒坦。   它朝孟阳眨了眨眼睛,然后就开始吃早上还没吃完的草料。   廖雁好像刚回过神来似的,立刻跑过去拉它的缰绳,“不许吃别人的东西!”   大黑马吃得头也不抬,只撩起一只眼睛瞧他:你说你是不是傻?不是交了银子了吗?   廖雁神奇的领会了它的心意,一想也是哈,于是立刻改口道:“快点吃,吃完了我们就走。”   孟阳勇敢地挡在他面前,非常恳切的挽留,“雁雁,不要走了嘛,我们还专门给你留了栗子炖鸡呀,又香又甜,可好吃了。”   廖雁非常有气节的道:“我难道是可以轻易被一道菜收买的人吗?告诉你,想请老子过去住的人多的是呢!”   等着看吧,他马上就去王家酒楼吃酒。   正说着,门外就来了个王家酒楼的小伙计,他从车上提下来两坛红泥封口的酒,一个巨大的陶盆,还有一个大纸包。   那陶盆里装的正是翠红做的猪蹄冻,亮晶晶颤巍巍,还一口没动,就全给送来了。   纸包里却是晒好的小鱼干,只不过还没来得及做。   那伙计笑道:“这是我们掌柜的和翠红姑奶奶特意送给雁少侠的,礼物简薄,莫要嫌弃。”   廖雁:“……”   姓王的,你不仗义! 第57章 猪蹄冻,小鱼干 二更啦!   被信任的王掌柜“言而无信”后, 廖雁再次体会到“人心险恶”。   着实可恶!   他做不出死皮赖脸跑到人家门口蹭住的事情,所以只好愤愤的想着。   孟阳却欢喜起来。   他先去抽了几根笋干泡发,然后特意把已经凉透的栗子炖鸡沙煲端起来给廖雁看, “晚上我们可以吃栗子炖鸡, 再把翠红嫂子给的猪蹄冻切一点来。”   栗子炖鸡虽然已经冷了,但红棕的美丽色泽和幽幽的香气仍昭示着不凡。   而且因为放的时间稍长, 各种香气融合的更好,无疑令它魅力大增。   就像一位性格冷清的美女, 从不会主动宣扬自己的美貌, 但每个见过她的人却都知道:这是一位美人。   廖雁很没出息的怦然心动, 嘴上却还是嚷嚷道:“谁要吃你们的剩菜!”   顿了顿, 又道:“老子要吃小鱼干,还要喝酒!”   白星立刻在旁边惋惜道:“栗子炖鸡很好吃的, 真可惜。”   那只好他们自己吃掉啦。   廖雁忽然好气,可是又说不出来究竟哪里气。   *********   灯火蜡烛是项大开销,此时太阳已经开始落山, 孟阳忙抓紧最后一点日光,飞快地拾掇起来。   他先盘点了自己的全部家当:共计现银十九两四钱三分, 外加五十六个铜板。   既然要闯荡江湖, 总要买一头牲口代步的, 马儿是不敢想了……但骡子体格强壮又有耐力, 是寻常百姓外出旅行的首选。   孟阳眉头紧锁, 努力回忆着, 一头骡子要多少钱来着?   白星不知不觉又凑过来蹲到他身边, “我那边还有很多。”   她并不缺钱,况且还有一大卷上等优质皮毛没有卖呢。   孟阳摇摇头,“你跟雁雁的钱我都没有动呢。”   白星了然, 所以,这些就是孟阳的家底。   她盯着那一小撮银子看了会儿:只是几颗很细碎的小银粒子,若是一阵大风刮来,只怕就要被吹飞了,不由得由衷感慨道:“你好穷啊。”   连她黑/吃黑一次的零头都不到。   孟阳羞愧地低下了头颅。   他先偷眼看了下身后的廖雁,然后才压低声音,很小声很担忧的问道:“星星,闯荡江湖要有很多钱吗?”   自己这样穷,雁雁会不会很嫌弃?   其实若按照过去几年的节奏,他今年至少可以攒到三十两的,但为了供养两位能吃的朋友,他不知不觉就奢侈起来,顿顿有菜有肉,银钱便如流水般花了出去。   之前花费的时候没有太在意,可此时略略回想起来,竟也觉得有些触目惊心了。   白星点点头,又摇摇头,“我也不清楚。”   顿了顿又道:“不过只要肯做,其实赚钱并不难。”   可说完之后,她又十分忧虑地打量着孟阳,惋惜道:“不过大约你做不来。”   肉食、皮子……打猎是很赚钱的营生,她当初独自一人下山时,身上就已经有一百多两,后来又做了点别的买卖……   她花的多,但赚的更多,所以虽然四处漂泊,但从未为银钱发过愁。   孟阳跟着叹了口气,隐约意识到对方口中的“肯做”,恐怕不是什么和煦友善的交易。   他还是不问了吧。   他难免有点后悔,后悔以前没有像赵先生说的那样,写更赚钱的诗词本子。   书生用力攥紧拳头,竟开始四处打量起自己的住所,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卖的。   然而看了一圈之后……家徒四壁!   巨大的沮丧和失落再次笼罩了书生,他把脑袋用力埋进膝盖之间,闷闷道:“我怎么这样穷啊。”   他真的好穷啊。   白星带着几分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脊背,豪爽道:“我可以养你啊。”   不算皮毛,她还有从张斌那里得来的几样贵重珠宝没有出手,书生吃得并不算多,她觉得可以养好几个呢。   孟阳歪了歪脸,露出一点眼睛来看她,哼哼唧唧道:“男子汉大丈夫,本就该自力更生……”   他还想养星星的。   白星认真道:“可你确实很穷啊。”   孟阳就觉得好像有人往自己胸口上重重捶了一下,又是羞愧,又是委屈。   他再次埋下头去,不说话了,像一颗生闷气的大蘑菇。   廖雁在外面逗阿青和阿花玩,被两只扁毛畜生啄得抱头鼠窜满身毛,自己却十分得意。   不过他的兴趣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就丧失兴趣,又开始好奇那两个人背朝后蹲在屋里做什么。   “这书呆子干嘛呢?”   白星严肃道:“他被贫困打倒了。”   廖雁愣了下,然后哈哈大笑,戳着孟阳的后脑勺幸灾乐祸道:“哈哈哈哈是啊书呆子,你这么穷,还是不要出门了!”   名为孟阳的大蘑菇遭受二次打击,保持着原本的姿势,用力瑟缩了下。   雁雁可恶!   白星很不可思议地看着廖雁,“那你有钱吗?”   廖雁:“……”   他没有!   说起来,在场三人都没有什么正经职业,但实际情况又差很多:   孟阳写话本,偶尔兼职做灯笼,每年纯收入不过十几两;   廖雁行事肆意妄为,大部分时间都只图痛快,高兴时一掷千金,根本不考虑后果。   反倒是白星,平时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麻烦不来找她,她就不去找麻烦,额外开销并不算特别多。   除此之外,她还会因为无聊而隔三差五抓抓通/缉犯。黑/吃黑一次,领取官府商银又一次,一笔买卖剥两层皮,运气好的时候,一次就能入账数千两。   如此几年下来,不少地方官府都知道有白鹞子这么一号办事诚信可靠的江湖人物,偶尔方便的时候,还会主动联系上来,开价请她出手帮忙……   白星突然就骄傲起来。   她站起身,居高临下的望着这两个不争气的男人,轻轻哼了声。   于是沮丧的人从一个变成两个。   夜幕很快降临,羞答答的月亮用云彩遮住半边脸颊,扭捏着悬挂在树梢上,温柔照耀着大地。   黑夜是她的衣裙,群星就是上面装点的宝石,漫长的银河映出纤腰一束……月色之美无人能及。   被廖雁折腾了大半天的阿青和阿花终于可以休息。   两只家禽凑在一起,脑袋往脖子里一缩,眼睛缓缓合上,渐渐地,进入梦乡。   阿灰和大黑马仍旧分别住在一墙之隔的马厩内,各自悠闲地甩着尾巴,吃着调配好的上等草料。   其实一个马厩也装得下两匹马,奈何血统出色的名驹都有几分霸道,喜欢圈地。尤其是阿灰,那小东西野惯了,绝不会容许别的马与自己共处一室。   嗨,如果是小主人的话,或许它可以忍痛分出来一小块地方。   不过,要用酸酸甜甜的果子来换。   仍处于失落中的孟阳没忘了做饭。   他熬了米粥,又把翠红送的猪蹄冻切了一块出来,就见红棕色半透明的膏体内,乱而有序地镶嵌着许多肥嫩的猪蹄肉,表层一点肥油,下面却是切成碎块的猪皮。   猪蹄冻在有的地方也叫肴肉,算一道大荤菜,做起来也颇费功夫,想要调制出最佳味道,更是难上加难。   猪蹄皮厚肉少筋多,口感独特,但骨头太重,算下来并不划算,所以也有的人只用猪皮和碎五花制作,单纯从外观来看并没有很大区别,但吃起来的感觉却截然不同。   不管是猪蹄还是猪皮,都富含胶质,将它们洗净后小火慢炖,原本清澈寡淡的汤汁就会慢慢变得黏稠而浓郁。   等到肉最厚的地方一戳就透,便可以稍微舀去一点表层油脂:这样可以让做出来的肉冻更晶莹剔透,富有美感。   连汤带肉倒入容器内,静置片刻,融化在汤汁内的胶质就会慢慢凝固,形成这种独特的肉冻。   以猪蹄和猪皮同煮,会让口感很丰富,也更能彰显出掌勺人满足家人口腹之欲的决心。   单纯从这一点来看,翠红对如今的生活实在很满意。   今天吃肉实在太多,孟阳又炒了一个醋溜白菜。   只搁了一点点油,然后用醋点香,酸甜可口,十分清爽。   但廖雁还不满足,他自顾自拍开一坛酒,又催着孟阳去烤小鱼干。   孟阳认命地去了。   那些小鱼干不过成人半个巴掌长短,浑身上下没有一两肉,在桃花山的河里多的很。   刺多肉少,寻常炖煮是不成的,但用盐巴简单腌制一下,再放到锅底烘烤到两边泛黄的酥脆,用来下酒最好不过。   烤好的小鱼散发出特殊的咸香,连里面的小刺都被烤化了,直接一口咬下去,连骨头带肉一并吃掉,越嚼越香。   许久没有饮酒,可把廖雁憋坏啦。   他先给自己倒了一大碗,一口气喝掉,砸吧着嘴儿美了一会儿,却又稍显遗憾道:“还是关外的酒好喝。”   关外的风光粗糙,人也粗放,最爱的便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他们喜欢将酿好的酒反复蒸两遍,得出来的便是火一样烈的美酒。   烈酒入喉,好似吞了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从嘴巴到喉管,再到五脏六腑,好像全都被点燃,火辣辣的痛。   哪怕是最硬的铁汉,一口下去,也要被逼出几滴热汗来。   那样的酒很贵,但廖雁最喜欢,他平时赚的银子啊,竟有一大半流入了酒商的钱袋子。   关外很多人都知道:折翅雁是烈酒商人们的座上宾。   清如水的烈酒与常年刮着大风的关外,与那里的人,那里的事,那里的一切一切都无比契合。   可到了这柔和的关内啊,竟也有几分格格不入了。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又反过来孕育了那片独特的水土,谁也离不开谁。   廖雁觉得用碗喝酒不过瘾,索性搬着坛子直接往嘴巴里倒。   几口下去,他的眼睛都好像被酒水浸泡过一样,亮闪闪水润润,眼角也微微泛起一点红。   廖雁一只脚踩在凳子上,一手抱着酒坛子,一手拿着小鱼干大嚼,仰望浩渺的星空,抽空竟然还唱起了歌谣。   他的嗓音中还带着点少年人特有的清亮,但每到深沉时,却也能像幽深的河谷一般压下去,然后声线缓缓荡开,像秋日的晚风,又平又阔,徐徐吹过无垠的草原和山谷。   真是奇怪,这歌谣听上去舒展又多情,可从锐气逼人的折翅雁口中唱出来,竟也丝毫不显突兀。   孟阳从未听过这样的歌谣,简直入了迷,手里擎着筷子,却连美味的饭菜都顾不上吃了。   他托着下巴,安安静静的听着,眼前仿佛看到了只存在于书本中的辽阔大草原。   这就是江湖吗?   他想去看看。   *******   次日一早,阳光正好,孟阳飞快地洗了两件衣裳,然后就开始削木头。   他从小山一样多的书籍中翻找出两张残破的兵器图纸,准备试着做一做。   类似的图纸本不该外流,但貌似历朝历代都有郁郁不得志者,往往退隐山林后便忍不住著书立说,将自己毕生心血凝结成几片薄薄的纸张。   那些智慧的结晶大多数时间都会被湮没于漫漫时光长河,可冥冥之中,却也会有有缘人过来翻阅,然后重见于天日。   说起来,这难道不也像极了传承和轮回么?   廖雁宿醉未醒,还在屋里鼾声如雷,白星路过时忍不住往门上踹了一脚。   结果对方就在炕上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句,“狐狸精!”   白星帮孟阳挑选出最坚硬的木头,按照固定尺寸开始打磨。   “箭头不用铁包么?”   孟阳羞赧地挠了挠头,低声道:“太贵了。”   铁矿由官府统一开采,对民间控制十分严格,导致价格居高不下。   他如今能不能做成还不好说,倒不必如此奢靡。   而且硬质木头经过简单的煅烧之后,就会拥有惊人的穿透力,再配合双层牛筋,杀伤力也不容小觑。   两人都搬了小板凳坐在屋檐下,埋头削木头。   嗤啦~嗤啦~   卷曲的木片和纷扬的木屑翻飞,简直像下雪一样。   这些东西也浪费不了,可以用来给阿青和阿花垫窝,柔软密实,而且更保暖。   大概有小麻雀误以为他们在抛洒米粒,竟叽叽喳喳从枝头飞下,踩着精巧的小碎步啄食。   可入口之后,却又失望了。   它歪着小脑袋,眨着绿豆小眼盯着两个人类看了会儿,发现对方并没有弥补的意思,只好失望地拍拍翅膀飞走了。   阳光暖融融的,晒得挂在晾衣绳上的衣服吧嗒吧嗒滴水。   晶莹的水珠从半空坠落,不过黄豆大小的圆球内,却倒映出整个世界。   白星身边不远处就是泡着笋干的大海碗,她几乎是无法抗拒地被分散了注意力,忍不住往那边一看再看,脑海中都被“笋干烧肉”四个字塞满啦。   “今天中午可以吃吗?”   她满是渴望地问道。   孟阳笑了。   他放下手中的木棍,去碗里捏了捏,“差不多了,等会儿我切成长条,放到锅里煮一煮。”   笋干难以泡发,但若泡的太久却容易丧失风味,所以往往需要热水辅助。   白星的眼睛亮了亮,“所以中午可以吃笋干烧肉吗?”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觉得自己削木头的动作都轻快了。 第58章 你好傻哦 第一更   猪蹄冻是连盆一起送过来的, 孟阳第二天就把它们转移出来,然后将大瓷盆刷得干干净净,准备还给翠红。   “星星, 咱们一起去王家酒楼吧, 顺便还能听说书的呢。”孟阳研究了大半天图纸,只觉头昏脑胀, 脑中诸多思路都成了一团纠结在一起的乱麻,急需做点别的事排解一二。   白星咽下口中的小米粘糖, 拍了拍手指尖的碎屑, “好啊。”   她又仰头问屋顶上的廖雁, “你去不去?”   廖雁嘴巴里咬着一根草茎, 正眯着眼睛看天,翘起来的脚一颠一颠的, 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虽然已经来了几天,但他还是有点适应不了桃花镇这过分的宁静和安逸,若要他一天天的什么都不干, 怕要不了多久就要被逼疯了。   所以他天刚蒙蒙亮就上了一趟桃花山,带着大黑一起拉回来许多柴火, 还顺手打了三两只野鸡。   只这么会儿功夫, 又有点闲不住了。   去听说书的总比发呆强, 廖雁没怎么犹豫就翻身下地, 两只手垫在脑后, 嘴巴里还是一噘一噘咬着草茎, 摇摇晃晃的走着。   只是他也不好好走, 走到半道,发现路上有一只石子,便故意用脚尖去踢。   啪!   石子极速飞出, 在空中翱翔一段之后骤然落下,又在地上咕噜噜翻了几十个滚,这才不情不愿的停下。   廖雁眼睛一亮,好像终于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呸一声吐掉草茎,再一次踢飞石子,然后撵上,再踢……   孟阳乐呵呵看着,忽然觉得他跟什么有点像,眼前的场景莫名熟悉。   又走了一段,街道拐角处猛地窜过去一只三花猫,孟阳恍然大悟:   廖雁这个样子,可不正像自娱自乐的猫咪么?   但他不敢说出来……   距离年三十没有几天了,能赶回家的人几乎都已回来,大街上全是熟面孔,彼此见了面都热情地问候着,说些陈年往事,谈些最近经历,顺便说说来年的打算……   其实现在的天已经开始转暖了,吹在脸上不再像刀割那样的疼,在人们脸上的笑容却比风更柔和。   有顽皮的孩童早已克制不住喜悦,缠着大人,非要放鞭玩儿。   家中长辈磨不过,只好从长长的一串鞭上拆下来几只零星的小鞭炮,千叮咛万嘱咐一番,这才拿给孩子玩去。   小孩子是最容易满足的,他们欢天喜地接了,又点燃一支长长的线香,跑到大街上呼朋引伴。   这个时候就能得到一只小鞭炮,是多么了不起的事啊!附近所有的孩子都来了,用羡慕的眼神看着鞭炮的拥有者,满脸渴望的想要摸一摸。   那得了鞭炮的小孩儿简直要得意坏啦,他甚至顾不上冰冷的空气把自己的小手冻得通红,努力吸吸鼻涕,大声宣告道:“退后,都退后,我要放鞭了!”   此时的他看上去像极了一位志得意满的将军,整张胖乎乎的圆脸上都放着光。   鞭炮声可吓人呢,一群小娃娃便都纷纷缩到墙角去,用穿着棉袄的短胳膊用力捂紧耳朵,紧张而期待地看着。   说话的小孩儿把小小一颗鞭炮立在地上,努力撇开身子,一手捂耳朵,一手颤巍巍伸出线香,用上面发红的燃点去碰灰色的引线。   引线燃烧很快,若反应不及时,没等跑出去鞭炮就会炸开,打在身上有点痛。若实在不走运,还能把棉袄烫个小窟窿,回去时少不得吃一顿竹笋炒肉……   小孩的心脏砰砰直跳,吓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可还是大着胆子用香头去碰引线。   刚碰了一下,他转身就跑,可过了老一会儿也没听见动静,再壮着胆子回去一瞧,嗨,没点上呢!   旁边有觊觎已久的小伙伴大声道:“我来,我来,我不怕!”   可这种事情谁舍得放手呢?   那小孩儿不死心,两半嘴巴抿得紧紧的,在下巴上用力拉开一条直线。   他再一次凑近了,努力放缓呼吸,亲眼看着引线冒出嗤啦啦的火花,这才尖叫着跑开。   “啪!”   清脆的声音响起,余音悠悠荡在巷子里,原本紫红色的小小圆柱,瞬间被炸成千块万块,飘飘洒洒从半空中落下来,好像下了一点红色的雪。   “哦~”   “真好,放鞭啦,放鞭啦!”   小孩子们猛地抖了下,然后就被巨大的欢乐感染,围着那点紫红色的碎纸屑,蹦着跳着,宣泄着成年人根本无法理解的愉悦。   廖雁正好追着小石子跑到附近,他歪着脑袋看了会儿,好像立刻就丧失了对踢石子的兴趣,然后向白星提议道:“星星,我们也买点鞭炮来放吧。”   白星意味深长地看着他,“那你买呀!”   廖雁:“……你借我点钱。”   贫穷使人弯腰。   然而这句话却好像瞬间在白星的脑海深处引发共鸣,她摸着下巴想了会儿,忽然问道:“你以前欠我的银子是不是还没有还?”   廖雁愣了下,挠着头想了会儿,不太确定的说:“好像……有吗?”   “有!”白星非常肯定的点点头,脸上流露出债主独有的傲慢,“昆仑山脚下的小酒馆里,你找我借了三十五两六钱,说好的下个月还,然而下一年都没有还。”   骗子!   还真是。经她这么一说,廖雁还真想了起来。   他干咳一声,微微有点心虚。   但是很快的,那点心虚就被不知哪里来的理直气壮所取代,他大咧咧道:“区区三十几两算什么?”   像他这样的厉害人物,还怕弄不来钱吗?   白星眯起眼睛,不知为什么,脑袋突然灵光起来,“若按照黑市上九出十三归的算法,这么久过去,你怕不是要还给我三百五十两!”   廖雁直接跳了起来,目瞪口呆道:“你打劫啊!”   已经旁观了好久的孟阳小心翼翼道:“星星啊,都是朋友,这样会不会有点太过火?”   白星正色道:“如果他还我钱,我就可以买一匹中等马借给你骑。”   哇!   孟阳立刻对廖雁语重心长道:“雁雁啊,子曰,君子以诚为本,又有老话说的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我也觉得你还是快点还钱比较好。”   贫穷使人低头。   廖雁:“……”   他要杀了狐狸精!   小小的桃花镇并没有太多公共娱乐,近来王家酒楼新添的一位说书人就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首选。   每天早上酒楼一开门,大堂内就坐满了人,有的甚至还自己从家里带凳子呢。   白星等三人到时,说书人正在讲一段钟馗捉鬼的故事,所有人都聚精会神的听着。   冬冬带着小桃儿坐在最前面,两颗圆溜溜的大脑袋仰着,嘴巴微微张着,双眼一眨不眨。   前者是确实觉得有意思,后者是觉得前者听书的样子有意思,因此全力模仿。   自从有了冬冬帮忙照看小桃儿,翠红突然就有了好大的空闲,今天他们来时正在跟吴寡妇说话。   因正月里要跟康三爷办喜事,两人考虑到各自家中都没有什么亲戚,厨艺也不大好,恐怕到时忙不过来,所以决定提前来王家酒楼订几桌席面。   这两个女人虽然年龄差着一段,但一个死了男人,一个休了男人,竟也有许多共同语言,三两句间就投了缘。   “吴姐姐,倒不是我吹嘘,我做饭的手艺硬是要的,若你不嫌弃,到时我帮你蒸两锅喜饽饽吧!”难得遇见说的上话的人,翠红也很高兴。   她好像又回到了没成亲的时候,无拘无束,每天只想着怎么把日子过好就行。   不用担心起的稍晚一点就挨骂,也不用担心因为腰酸没及时刷碗就被说,更不用忍着馋意,不敢吃肉……   可以大声说笑,随时随地交朋友的感觉真好啊!她的世界再次变得宁静而祥和,欢乐而活泼,充满着数不清的细碎的快乐。   她迫不及待的想要做点什么回报别人,将这份快乐传递出去。   “只怕是你不嫌弃我呢!”吴寡妇笑道,“我那死鬼平时最爱灌黄汤,那一年吃得醉醺醺的,硬是要上山,我死活劝不住,结果一去不回。早年还有好些人说我命硬克夫八字不好,你愿意替我做那个,我谢都谢不过来呢。”   说话间,她无意中往外头撇了一眼,当即笑道:“呦,这是来办什么事的?”   可能是被逗弄过太多次,孟阳对上吴寡妇总有点逃避的冲动,此时被她当众点名,不觉浑身一抖,忙带头上前问好,把包着大瓷盆的包袱递给翠红,又狠狠夸赞了她做的猪蹄冻。   “真是清爽可口,虽然是肉,但一口气吃许多也不觉得腻呢。”   若是红烧猪蹄,他顶多只能吃半个,因为太肥太腻;可做成猪蹄冻之后,他经一口气可以吃一整只呢。   猪蹄冻他也会做,但即便是同一道菜,经由不同人手中做出来的味道,也有细微的区别,翠红的手艺中隐约带着一点柔和,就好像她这个人一样。   是很温柔的味道。   翠红接了瓷盆,闻言喜不自胜,“你们喜欢就好,若非你们帮忙,我这会儿还在犯愁呢!若是喜欢吃,回头我做了再给你们送去。”   孟阳连连说不用麻烦。   “什么麻烦呀?哥哥,你有麻烦了?”原本在听说书的冬冬不知什么时候跑过来,身后还一步一趋地跟着一条小尾巴。   吴寡妇没有孩子,就特别喜欢这两个小家伙,一手一个拉着夸了又夸。   “这小小的孩儿也知道什么叫麻烦了?”   冬冬把腰一叉,骄傲道:“就是不喜欢的事,讨厌的事,我懂得可多呢。”   吴寡妇哈哈笑起来,“嗯,还真是不少。”   倒是小桃儿似乎很喜欢亲近白星,歪歪斜斜走过去,仰着脑瓜盯着她看了会儿,然后露出一个稍显羞涩的笑。   翠红大感诧异,不由得笑道:“许是有缘呢,平时也没见这小东西这么亲近过谁。”   然而,白星非常怀疑小桃儿是闻到了自己身上米花糖的甜味。   她低头跟小桃儿久久对视,心道你这次可失算了,我今天没有带桃干哦。   小桃儿又踉跄着往前走了两步,忽然伸手抱住她的大腿,扬起滴溜圆的小脸儿,冲着她笑了。   白星愣了下,觉得仿佛有一只小兽伸出稚嫩的爪子,在自己柔软的心尖轻轻抓了一下,痒痒的。   她略一犹豫,竟直接卡住小桃儿的腋下,把她整个人举了起来。   忽然远离地面,小桃儿也不怕,还挺开心的哇了一声,然后四肢一动不动的停在半空中,看上去像个很喜庆的过年娃娃。   白星颠了颠,就觉得软乎乎香喷喷的,还挺有趣。   一大一小无声对视,不得不说,场面有点滑稽且有趣。   “飞!”白星沉默片刻,手臂突然发力,猛地把小桃儿往半空中抛去。   周围的人一愣,还没回过神来呢,小桃儿已经咯咯笑着落了下来。   “飞飞!”她飞了,可真开心呀。   一直到小桃儿重新落回白星手中,翠红好像才回过神来,后知后觉的倒吸一口凉气。   天呐!   只要一个人没成亲,她在别人眼中就还是孩子,此时在翠红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大点儿的孩子丢小孩子玩……   她有心要说点什么,但又怕伤了别人的好意,一时两难。   孟阳看出她的担忧,小声说:“星星是习武之人,力气好大的,那么粗那么粗的老树根,她直接就能从地里拔起来的……”   说着还伸出两条胳膊,用力画了个巨大的圈,试图用动作增加说服力。   孟阳为人温柔稳重,翠红自然是相信他的,听了这话不觉惊讶道:“真的啊?”   她从小成长在田野间,自然知道草木的根系深扎土地有多么结实,哪怕一个成年人去拔一丛野草都未必能行,更何况是树根?   说话间,白星已经又把小桃儿抛了几个来回,那小姑娘简直要乐疯了,清脆的欢笑声传开老远。   旁边站着的冬冬羡慕极了,跳着脚,举着胳膊哀求道:“姐姐姐姐,我我我,我也要,我也要!”   他也想要飞飞!   然而白星的视线在他身上溜了几遍,再次肯定了这是多么肥腻的一坨冬瓜之后,非常严肃的摇了摇头,言简意赅道:“会伤腰。”   一岁的娃娃跟五六岁的小孩儿差的太远了,哪怕不伤身,但也会累的呀。   冬冬简单的小脑瓜一时没想到让自己飞飞和腰有什么关系,可对方拒绝的意思却清楚地接收到了。   他立刻垮了脸,用力鼓着脸颊气呼呼道:“姐姐好坏。”   姐姐喜欢小桃儿,不喜欢他了,他也不喜欢姐姐啦。   哼!   白星点头赞同,不以为耻,反而还有点得意,“是呀,我可真坏。”   来跳起来打我呀。   冬冬哇了一声,就很气。   可他的愤怒好像非常短暂,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是过了一小会儿工夫,就马上又笑嘻嘻的了。   “姐姐姐姐!”几次呼吸的工夫,冬冬似乎就忘了当初的冷遇,两只小手在口袋中摸了一通,对着她虚虚握起小拳头,“你猜我手里有几块糖瓜呀,猜中的话我就把这五块糖瓜全都送给你!”   话音刚落,白星还没开口呢,就听廖雁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小傻子,当然是五块呀。”   然而不等他笑完,就见冬冬报以怜悯的眼神,“哥哥你好傻哦,我都让你们猜了,怎么可能告诉你呢?”   说完,他就把肉乎乎的手掌反过来张开,掌心里赫然只躺着孤零零的两颗糖瓜。   他忽然嘿嘿笑起来,朝廖雁做了个鬼脸,“哈哈,哥哥被骗啦!”   虽然他一开始想骗姐姐的,可谁让哥哥这么容易就上当了呢?   其他人轰然大笑,廖雁青一阵红一阵的脸上满是震惊:   他竟然被个小屁孩给骗了?!   还是自己上赶着挨骗?!   哼,他就知道桃花镇不是什么好地方,连个半截高的矮冬瓜都那么可恶。   孟阳笑坏了,笑得身体乱晃,竟无意中在听说书的人群中发现一个久违的身影:张大爷?   他惊喜的看了又看,还真是。   他连忙跑过去打招呼,“您也出来啦。”   张大爷听得正入迷,冷不防还被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来人就笑了,“是阳仔啊。”   媛媛母女也在呢,都笑着跟他打招呼。   媛媛直接从自己的小板凳上跳起来,“哥哥你坐。”   孟阳连连摆手,又把小丫头按回去。看他们气色都不错,他也跟着高兴。   气色好就证明最近养得不错,挺好,挺好。   张大爷拍了拍身边放着的新拐杖,笑道:“说是不能老躺着,也得勤出来晒晒日头走一走,这不,硬是给我弄了拐杖,拉着出来看说书的。”   说这话的时候,他苍老的脸上一直挂着满足的笑,跟曾经的沮丧判若两人。   他曾经失去了所有的亲人,但到了晚年,老天却又给他送来了两位,知足啦!   孟阳点头,“是呢。”   世间万物都离不开阳光沐浴,人也是如此。   媛媛盯着孟阳看了会儿,忽然道:“哥哥胖了。”   “啊?”孟阳没想到她说这个,下意识用手去摸脸,“真的吗?”   媛媛点头,用手比划着自己的腮帮子,笑嘻嘻道:“原先两边平平的,现在鼓鼓的。”   媛媛娘听了,也和张大爷一起盯着打量他片刻,“还真是,小孩的眼睛就是利。”   孟阳捏了捏自己脸上的肉肉,还真是……好像是比以前软了点,也多了点。   “咳,可能最近吃饭比较多……”他微微有点不好意思。   自从星星和雁雁来了之后,他家的伙食跟以前相比,无疑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仅天天有肉,而且三个人在一起总是胃口大开,不知不觉就会比以前吃的更多。   张大爷非常艰难的把视线从说书人身上挪开,眯着眼睛看了看孟阳,非常高兴的点头道:“胖点好,胖点有福气。” 第59章 我一定要送一点什么! 第二更!……   前头实在太热闹了, 仿佛一块大磁铁,叫人不由自主往那里汇聚。   就连正在盯着小丫头打扫屋子的王太太也忍不住啦,她换了一身见客的新衣裳, 重新梳理下头发, 探头往前厅一看,呀, 都来啦。   一看到王太太,白星整个人都拘束起来。   她立刻将小桃儿放到地上, 装作不在意, 实则脚步飞快地蹭到对方面前。   白星内心极其渴望与对方亲近, 可真到了面对面的时候, 却又不知该说什么。   背在身后的两只手不住搅动,她的嘴巴抿得紧紧的, 眼睛亮亮的。   王太太忽然笑了。   “今天的头发是自己梳的吗?”   发辫乱糟糟的,又好几缕根本没梳上去,就那么在外面支棱着。   像个大毛球。   白星用力点头, 又有点羞涩和羞愧道:“但梳的很不好。”   孟阳的手很巧,但到头来, 白星还是觉得自己更喜欢当初王太太的。   不, 或许并非是真正的喜爱, 更多地还是一种留恋, 类似于雏鸟情节的留恋。   她想念对方身上香香的味道, 怀念手指温柔地划过头皮的触感, 更思念梳完头后, 对方温柔地打量自己,柔声询问意见时的情景。   于是她勇敢的拒绝了孟阳的帮助,平生头一次那么认真地学习梳头。   一遍不行就两遍, 两遍不行就三遍……   也不知折腾了多少次,拽掉多少头发,她总算能够勉强把自己的头发归拢成一条歪歪扭扭丑巴巴的大辫子。   王太太脸上再一次泛起白星魂牵梦萦的微笑,她毫不吝啬地给予肯定,“这可真棒,不过你刚才陪小桃儿玩辛苦啦,头发都乱了呢,要不要我再帮你梳一梳?”   她说的这样委婉,是怕伤了小姑娘的自尊心呢。   白星迫不及待地点头,眼睛飞快地在四周寻找,希望能发现一张空着的凳子,好叫她坐下来,乖乖地接受爱/抚。   她曾幻想过无数次,如果对方看到自己学会梳辫子时,会不会夸奖自己?   现在梦想成真,她却觉得现实比幻想更加甜美。   王太太嗔怪道:“怎么好在这里呢?你来。”   说着,轻轻拉起白星的手,牵着她往后堂走去。   王太太的手宽厚而柔软,干燥而温暖,白星却好像感觉到一股滚烫的热流,顺着双手交接的位置迸发开来,一直流窜到心口,叫整个胸膛都变得热烈。   她微微垂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看,看那只牵着自己指尖的手。   多好啊,她近乎沉醉的想着。   王太太带着白星一直往后走,中间有小丫头替她们掀了两回帘子,再抬头时,映入眼帘的就是一间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屋子。   空气中隐约浮动着熟悉的香气,被紧紧包裹其中的白星几乎都不会动啦。   “这是我闲时做针线活儿的地方,”王太太笑道,拉着白星去日光最热烈的窗边小炕上坐下,“来,坐吧。”   白星迷迷糊糊坐下。   她觉得自己有点晕,宛如身处绮梦,周围的五光十色走马灯似的映照出她的无措和惶然。   因为要做针线活儿,窗纸又透又亮,灿烂的阳光从窗棂中漏进来,肆无忌惮地泼洒,晒得人昏昏欲睡。   屋子里可真暖和,白星才坐下没一会儿,鼻尖就微微带了汗意。   王太太叫人煮了一壶红枣姜茶,又拿了一碟椒盐鸭舌饼、一份酸甜可口的山楂糕,见她热得满脸通红,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傻丫头,脱了外头袄子吧。”   这屋子朝向好、日头盛,本就暖和,又烧着地龙,哪里穿得住皮袄?   白星乖乖脱了,露出里面灰色的箭袖单衣。   王太太诧异地呀了声,“你这孩子,怎么只穿一件衣裳?”   狼皮袄子并不服帖,可不得灌凉风吗!   白星不知她为何惊讶,可还是本能地心虚,小声道:“不冷的。”   她血气旺盛,又穿着皮袄,活动大了还会出汗呢。   王太太回忆了下,好像自己刚才抓她手时,确实是热乎乎的,这才放下心来。   这可真是。   她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却见白星那件单衣旧旧的,袖口和领口都已磨破,也不知穿了多久。   偏她的头发也乱糟糟的,再配着这件破旧的单衣……简直像个白净的小叫花子啦!   王太太一颗心顿时又酸又软,都不舍得骂人了。   小孩儿没娘,说来话长,想必这小姑娘是打小就这么跌跌撞撞过来的,养活自己都不容易,又哪里顾得了这诸多细节?   可怜见的。   她叹了口气,去衣柜里翻找一回,拿出一件崭新的衣服往白星身上比划下,“我闲来无事做的,还没上过身呢。嗯,我瞧着咱俩身量差不多,呦,你胳膊要长一些,手长脚长,果然俏丽。你且等等,我给你补一截。”   好好的小姑娘,做什么要穿深灰色?鲜亮些才好呢!   这件粉色衣裳一比量,瞧着脸色都红润不少呢。   王太太好像突然来了干劲。   她竟又从衣柜里翻出另外两套单衣,一套浅蓝,一件烟紫,都是一样的款式,上面还绣了几朵小花呢。   她娘家没有姊妹,偏生的又是个儿子……好容易来了个小桃儿,人家是有娘的,许多事她也不好越俎代庖,一手打扮人的本事竟无处施展。   现在好啦,有个傻乎乎的小姑娘什么都缺!   王太太翻出针线笸箩,又把做那几件衣服的余料从箱子里找出来,笑道:“你既习武,想必衣裳磨损也快,一套怎么够穿呢?正好袖子短一截,补一个箭袖袖头正好。”   棉布软乎,却不耐磨,但凡爱动弹的小孩子,穿不了多久就要补一补的。   像冬冬,整日爬墙上屋,有时几天就能糟蹋一套好衣裳。   白星脑子里乱哄哄的,一颗心砰砰直跳,既欢喜又惶恐。   她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么好啊?   无缘无故的,自己可以要这么多礼物吗?   专心于针线活的王太太却没留意到她的心思,正噼里啪啦的划算呢。   “我记得你上回说今年十八了对不对?哎,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也是有可能再略微长点个头的,这么着,我把袖口叠两层,一来耐磨,二来若你果然抽条了,就直接把线拆了放开就好。”   她自己就是,十九岁那年,也不知怎的,突然就又长高了约莫一寸,只好把以前做的新衣裳全都翻出来补齐。   白星贪婪地看着,只觉埋头做针线活儿的王太太无形散发出一种东西,令她心驰神往的东西。   “我有钱的。”她小声说。   义父说过的,无功不受禄,如果自己总是白要人家的东西,是不是很快就会被厌倦?   她真的很喜欢王太太,如果被讨厌,她觉得自己可能会难过的死掉。   “嗯?”王太太愣了下,习惯性地在头皮上磨了磨针尖,闻言突然笑出声,“傻姑娘。”   白星皱眉,我不傻啊,傻的是廖雁!   “你不用害怕,”王太太的眼睛好像有魔力,能看出她的不安,“更不用躲避,人和人的缘分就是这么神奇,有的时候你突然遇见一个人,可能只见过短短几面,可就是很想对她好。有的人也许已经认识了许多年,但还是两看生厌……”   白星似有所悟,“这就是缘分?”   “对,”王太太笑着点头,“这就是缘分。”   白星的眼睛刷地亮起来:缘分是个好东西!   “我们有缘分?”她不太确定的问道。   说这话的时候,她直勾勾地看着王太太的脸,既渴望答案,却又害怕听到否定的。   “是啊,”王太太忽然空出手来,轻轻掐了掐她的腮帮子,笑眯眯道,“我们有缘分呀。”   白星嘿嘿笑起来。   也不知怎的,她觉得自己原本空荡荡的心里,好像被稍稍补起来一点。   很满足。   王太太好一阵飞针走线,看得白星眼花缭乱。   就听她又带着笑意道:“跟阳仔做邻居怎么样?”   “挺好的。”白星点点头,不假思索道。   她忽然意识到什么,立刻开心道:“我喜欢跟他在一起,不想看他哭,想把银子都送给他,这是不是缘分?”   她想要书生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王太太一愣,转头看着小姑娘带着期待的眼神,莞尔一笑,“是呀,是天大的缘分。”   说了一会儿话之后,白星就放松下来,她眼巴巴看着桌上的点心,有点想吃。   可,可人家已经送给自己衣服啦,自己怎么还可以吃点心呢?   未免有点太过分了,她心想。   但是点心实在太香了,油酥的外皮一层层炸裂开来,沐浴着阳光,无时无刻不在散发致命诱惑。   想吃我吗?   白星偷偷吞了吞口水,想。   山楂糕被凝固成一汪紫红,被后面的阳光一映,竟有些透明了。   巨大的山楂糕被切成约莫一指长一寸厚的小块,整整齐齐码在碟子里,像一座巍峨的紫色宝石的山脉,在光影里涌动着醉人的光彩。   酸酸甜甜的香气被热力催发,简直像活过来一样,转着圈儿往白星鼻尖扑。   许久没听见动静的王太太抬眼一看,几乎再次笑出声。   还是个孩子呢。   她清清嗓子,装着没瞧见似的,“光看我做针线活很无聊吧?吃吃点心,喝喝茶。”   白星惊喜地瞪大眼睛,试探着伸出手,半路又缩回来,很不确定地问:“可以吗?”   “可以啊。”   鸭舌饼真是太酥脆了,她自认习武多年,指尖力道控制的炉火纯青,可这么轻轻一拿,竟然也眼睁睁看着一层酥皮脱落!   太可惜啦!   白星拧起眉毛,果断捻起酥皮吃掉!   不可以浪费。   椒盐的香气非常霸道,那些微微有点粗糙的小颗粒在唇齿间化开,咸咸的,又带着花椒特有的冲劲儿,引得人口水直流。   山楂糕的口感有点像猪蹄冻,但又比后者更软糯一点。   这盘山楂糕的山楂特意没有处理得特别细腻,若细细品味,还能吃到里面大块的山楂肉呢。   白星吃的满足,王太太偶然瞧了一眼,竟也觉得有点饿,于是抽空也用帕子垫着吃了两口。   嗯,果然比自己吃来得更加香甜。   给衣服接袖头并不算难,虽然是三件,但因为尺寸和样式完全一致,直接将三层布料摞在一起同时裁剪即可,非常省时省力。   王太太大约只花了两三刻钟就做好了。   她咬断线头,将衣服抖开来,满意地打量几遍,“来,换上试试。”   谁不爱穿新衣服呢?   白星已经好久没有穿过新衣服了,不是没有钱,而是无人提醒,她自己也想不到。   衣服要经常替换吗?   可旧衣服还能穿,为什么要换呢?   她不懂。   新衣服柔软舒适,仿佛有一层棉花包裹躯体,白星抬抬胳膊、低低头,想摸又不舍得,简直都不知该怎么走啦。   真好!   她好喜欢!   “真好!”王太太去洗了手,拉着她左看右看,满意得不得了。   白星本就生得俊俏,哪怕带着一只眼罩也无损容颜,如今换上粉嫩嫩的衣裳,恰似一朵春日小花在阳光下怒放。   啪~   王太太几乎能听见花开的声音。   她一直想有个妹妹或是女儿的,这样就可以尽情打扮,现在总算能稍稍满足下心愿。   “来,坐下,我来给你梳头!”她迫不及待地道。   看着年轻的小姑娘明媚鲜艳起来,她就觉得自己好像也跟着年轻了。   ********   当天晚上,月明星稀,三个人都睡不着了。   孟阳在炕上辗转反侧,时不时伸手掐掐自己的脸颊,果然有一点肉肉!   不光脸上,甚至胳膊、腿、腰间,都悄无声息多了一点肉。   软乎乎的!   它们究竟是什么时候长出来的?竟然都不通知一声的!   唉,我怎么就胖了呢?   他掐着自己肚皮上的软肉,懊恼地想着,明明星星吃得比自己还多,她怎么没变?   是因为习武的关系吗?   现在我胖了,星星和雁雁会不会嫌弃我,不愿意带我闯荡江湖了啊?   廖雁在炕上疯狂撕扯被角,心里骂骂咧咧的。   回想起白天的事情他就好气,既气那个小混蛋阴险狡诈,又气自己竟然轻敌。   被骗了,大名鼎鼎的折翅雁竟然被一个几岁的娃娃骗了?   若此事传扬出去,他还有什么脸面在江湖混?   我要不要灭口?   白星在炕上彻夜难眠。   她不舍得拆头发,摸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又去摸身上的新衣服。   她有新衣服啦,足足三件呐!   这么多,可怎么穿得过来?   她绝对可以穿一辈子!   有人给自己梳头,现在又穿了新衣服,她觉得自己要被美坏了。   白星把自己埋进被子里,蹬着腿儿笑了好久,一直等里面的空气耗尽才钻出来。   异色眸在黑夜里灼灼发亮,宛如夜空中最明亮的星星。   她睡不着!   并且想爬起来看一看自己有多好看!   说干就干,白星立刻掀被下地,可脚尖刚碰到地面就意识到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她没有镜子!   她竟然没有镜子!   这可如何是好?   过了会儿,孟阳忽然听见有窸窸窣窣的声音。   有贼?!   他猛地跳下地来,勇敢地抓起条凳,“打死你哦!”   如果忽略掉声音都微微发颤的部分,听起来可真是勇武过人。   外面一阵沉默。   过了会儿,有人开始敲窗户,非常矜持而有礼貌地说:“我想借镜子。”   星星?!   孟阳哑然,旋即震惊:   大半夜的,你借镜子做什么!   白星抿了抿嘴,有点委屈。   她以为孟阳已经睡熟了,不愿打扰,所以才想偷偷拿了镜子就走的。   谁能想到就是这么巧:对方竟然也没有睡!   稍后,孟阳和不知什么时候也摸过来的廖雁排排坐,眼睁睁看着白星点灯照镜子,左看右看一脸傻笑。   嘿嘿,我可真好看!   廖雁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用胳膊肘顶了孟阳一下,小声道:“喂,书呆子,那什么王家酒楼不会是黑店吧?星星白天好像跟着那女人消失了好久,不会被下药……毒傻了吧?”   孟阳也觉得有点大对劲,才要说话,却见白星又丢下镜子,一阵风似的□□跑了。   孟阳:“……”   确定了自己现在很好看之后,白星更睡不着了。   她想要报恩!   她一定要送给王太太一点什么才好!   可自己会做什么呢?   她急得团团转,像一只被困到绝境的小兽。   我是个刀客,会杀人;   我是个赏金猎人,会抓人;   我还是……对了,我还是好猎手!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把视线锁定在墙角的大包袱上。   包袱里面,装着溜光水滑的虎皮。 第60章 更新啦! 第一更   “这哪儿来的?”王太太看着眼前巨大的包裹问道。   大过年的, 谁给自己送礼了?   可若说是送礼,怎么包的这样粗糙?   “是才刚白姑娘送来的,”小厮道, “说千万交给太太您亲启。”   是那小姑娘送的?   王太太心头一软, 还真是个较真儿的孩子。   可……这也忒大了点儿吧?   “白姑娘人呢?”她问道。   “方才送了包袱就骑马走了,”小厮回忆了下, “小的看那方向,大约是要往县城去的。”   那灰马煞是神骏, 白姑娘骑马的英姿也端的潇洒, 令人难以忘怀。   王太太摆摆手, 叫他下去, 自己接了包袱往后走。   也不知里面装了什么,沉甸甸鼓囊囊, 倒是挺软乎。   半路遇见王掌柜,对方呦了声,笑道:“大清早得了什么宝贝?”   “白星那孩子, ”王太太进了小花厅,顺手将包袱搁在炕上打开, 就把昨日的事情说了, “忒实心眼儿了, 我不过就给了两件子衣裳, 她……”   她的话说不下去了。   包袱里赫然是一张金光灿灿的大虎皮!   夫妻俩一低头, 正好跟端端正正叠放在顶端的虎头对上眼。   沉默, 长久的沉默。   饶是王掌柜年轻时走南闯北那么些年, 也从未见过如此成色的虎皮,有那么一瞬间,连呼吸都忘了。   “这, 这是?”王太太捂住胸口,腔子里一颗心脏噗通噗通跳的吓人。   王掌柜飞快地往四周看了几眼,见没有人,赶紧把包袱合上,拉着妻子往里间去了。   进门前,他又瞧了几眼,这才紧紧关上房门。   王太太已经有些站不住了。   她觉得自己有点头晕目眩,连忙扶着桌子坐下。   这也忒贵重了!   她忽然想起来,好像之前自己第一次给白星梳头时,小姑娘就曾问过自己,要不要看她打的虎皮。当时王太太着急回家,也没把小孩儿的话往心里去,只是顺口夸赞几句,一笑而过。   没想到啊……   王掌柜咽了咽唾沫,急忙忙去洗干净手,这才哆哆嗦嗦重新开了包袱。   全须全尾的虎皮!   猛虎已经死去多年,但也不知剥皮之人用了什么方法保养,眼珠内竟仍有几分神采。   那雪亮的獠牙老长,微微弯曲,尖端锋利无比。   四根大爪子比常年男子的巴掌还大,顶端锐利的利刃好似一把把小匕首,泛着淡淡的玉质一般的光泽。   皮毛完整,尾巴尖儿也毛茸茸的齐全,绒毛厚实,表层尖毛油光水滑,根根分明……这样的皮子必然是初冬时节杀死猛兽获得的。因为为了对抗即将到来的寒冬,野兽们都会拼命进食,并萌发出一身全年最厚的毛发来抵御严寒。   若是死得太早,毛发长不了这么齐全;若是死得太晚,毛发也必然会因为食物短缺而稍显黯淡。   猎人的本事显然很高,整张虎皮从头到尾都没有一点瑕疵,想必致命伤正处于将虎皮一分两半的柔软腹部。   而要想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   王掌柜双手止不住的颤抖。   他屏住呼吸,小心地将虎皮平铺在炕上,像一位虔诚的信徒膜拜一般,从头看到尾巴尖儿。   只有亲身面对才能理解顶级猛兽带给人的压迫感。   即便死去,猛兽之王的余威犹在,当与它对视时,你会不由自主地感到一种源自灵魂的战栗。   不算尾巴,这张摊开来的虎皮也足足有三个王掌柜那么大。若换成活着的时候,只怕立起来要有一个半人还高呢。   他凑近了看,这才发现虎眼从背面被人剖开,内部缝入小巧圆润的卵石,将薄薄的眼膜撑起,再以特殊的油脂浸泡,然后涂蜡。   失去生机的眼球会迅速干瘪,但这么做却可以永久保持完好的形状,并造成一种仍炯炯有神的假象。   非但如此,那特质的油脂还具有防虫防水的功效,可以大大延长保存期限。   “如此神技……”王掌柜喃喃道。   只是这么一小会儿的工夫,他就觉得眼界大开。   这样神乎其神的捕猎和鞣制皮子的手法,以前他只在传闻中听说过,万万没想到有生之年经得以亲眼目睹。   值了!   “当家的,这,这得多少钱啊!”王太太好不容易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声音都发颤了。   她觉得短暂人生中的匮乏经历已经严重限制了想象力,她完全无法估量这张虎皮的价值!   浑然忘我的王掌柜将一只手掌从虎皮表面轻轻划过,阳光下的绒毛顺着留下道道痕迹,油亮的毛尖儿如秋日田野间的麦浪,整齐地留下一道道沟壑,在窗楞照进来的阳光下熠熠生辉,宛如最上等的猫眼石。   他拎起虎皮的边缘,只是轻轻一抖,那厚重的皮毛便似波浪般晃动起来,刚被打乱的毛发瞬间恢复原貌,蓬松而柔软,细腻而光滑,活像被神明用无形的梳子梳理过一般。   欣赏完虎皮的王掌柜一屁/股蹲坐在炕上,弯着腰背缓了半天神,这才悠悠吐出一口气,拍着大腿叹道:“值了,值了!”   他这辈子值了!   “嘿嘿,”他笑着摇头,砸吧着嘴回味许久才道,“倒不是我夸口,早年我也曾在京城流连,这么说吧,这样顶级的虎皮,恐怕就连王公贵胄都未必能有。钱?嘿嘿,说银子倒辱没了它!”   好猎手本就难寻,此等猛兽也罕见,若要两者在特定的时节碰上,更要猎手在不损伤皮毛的前提下取胜,本就需天时地利人和。   这已经不仅仅是普通猎户能做得到的了,恐怕只有传说中的江湖客才有这般的胆识和身手。   “这咱们可不能收啊!”王太太啼笑皆非道。   自己给的棉布里衣才值几个钱?不怕说句眼皮子浅的话,哪怕白星给几张兔皮呢,他们留下也就留下了,可这?   这样一张虎皮,足以当做一家的镇宅之宝,若真卖出去,足够一大家子人终生衣食无忧!   “自然不敢。”王掌柜用力搓了把脸,“这孩子,倒叫人不知该说什么好了。等会儿我去瞧瞧,看她回来了没,这样的东西,怎好轻易示人?”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万一走漏了风声,引来贼人觊觎……当真永无宁日。   还是说江湖人就是如此狂放不羁,拿钱不当钱?   再说白星。   她去王家酒楼丢下虎皮之后,便一路纵马驰骋,很快来到名山县城。   名山县城规模不小,又毗邻交通要道,常年都有外地客商经过,即便年底也有许多店铺不关门的。   白星进了城门就直奔衙门口。   此时太阳还没到正中天,她便去街对面的茶馆等候。   如果她要等的人今天轮值,那么约么得到晌午才出来;若今天巡街,晌午自然也要回来交差。   所以在这里等,总归错不了。   临近年底,各处人口流动性极大,白星冷眼瞧着,就见附近有不少行色匆匆的旅人,有寻常百姓,也有江湖人。   这么说可能有点模糊,但真见过就会知道,江湖客身上有种很特殊的,言语难以描述的气质。   像飞鸟,像流云,分明人在这里,可你就是知道留不住。   她是第三次来名山县了。   第一次是当初去往桃花镇时途经此地,白星稍作盘桓,简单地打探清楚了本地势力划分;   第二次,就是上回和孟阳一起陪翠红走那一遭。   今天是第三回 。   茶馆的伙计很热情,大约是因为开在衙门对面,接待过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说话做事远比其他地方的人更麻利。   他见白星孤身一人,又一直盯着衙门口看,便主动上前问道:“姑娘是来衙门办事的么,还是想找什么人?”   白星头也不回,“找人。”   衙门占据了一整条街,对面这条街上也多是茶馆、酒楼和客栈,做的就是前来办事的人的生意,所以往来的行人大多行色匆匆,俨然没有多少闲逛的心思。   今天的阳光分明很好,路边向阳处一棵大柳树上隐约冒出的嫩芽是那样娇嫩,枝头小麻雀蹦跳的圆润身影又是多么可爱,但却无人欣赏。   倒是辜负了,白星暗自叹道。   她觉得生命是很值得敬畏的,所以活着的每一天都要尽情享受,但显然有些人不懂。   那伙计飞快地将她打量一遍,心中暗暗警惕:瞧着倒像是位江湖客,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大过年的,别是想寻仇吧?   混迹江湖的人中多有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者,等会儿可千万别在他们家打起来啊,万一弄坏了家具可找谁赔?   挺好看的年轻姑娘,应该……没有那么凶悍吧?   “姑娘想找谁?”那伙计也算经历过风雨了,面上倒还稳得住,不动声色的笑道,“小人常年在此地营生,对衙门里的人熟悉得很哩,您不妨说说,小人看他今天来没来。”   想在衙门附近开店也要有点本事,因为许多来办事的人都会在此地休息,难免顺便打探些消息什么的,若说到点子上,赏银赚的可比月钱多多啦。   有那些格外机灵乖觉的伙计,偶尔还会帮着跑腿儿、牵线搭桥,本职工作反倒成了次要的。   “李仁。”白星露在眼罩外的眼睛从他身上一扫而过,确认此人就是个不懂武功的普通人才收回视线。   “李头儿?”伙计略略一惊,旋即点头,“来了,再过约莫小半个时辰就要下衙。”   听说那位李仁李捕头就是江湖人出身,半道出家才当了衙役,因为武艺出众、胆识过人,又颇有几位江湖朋友相助,所以很快就当上了捕头,如今俨然是本县小有名气的一位人物了,说出去十人中倒有七、八人识得他。   莫非,是江湖旧友来访?   白星微微颔首,不再多话,眼睛还是牢牢盯着衙门口。   衙门口东西两边各有一块招牌,上面贴满了告示,东边的讲朝廷新政和本县要闻,西边的则专门张贴通缉令和对部分影响巨大的案件审理进度汇报。   白星点了一壶茶,慢慢喝着,眼睛却本能地筛选起通缉令来。   她不懂品茶,可也觉得这壶茶温润甘甜生津止渴,好像即将到来的春天一样,喝下去非常舒服。   王太太说她跟书生有缘,她也觉得。   她想养书生,想叫他永远都不必为银钱发愁。   但指望书生赚钱大约有点难,好在她很能干。   想到这里,白星习惯性地抿了抿唇,眼中流露出坚定的神采:   我以后也要赚很多钱,让书生天天有肉吃,想买牲口就买牲口,想给袖箭包铁皮就包铁皮!   嗯,就这么办!   这个是小毛贼,竟然没有赏银,不接;   那个赏银太少,也不接……   看到最后,她忍不住叹了口气,吹得茶水表面的茶梗微微荡了荡,泛起一圈涟漪。   终归是小地方,赏银都太少了些,最多的也才不过八十两,还不够跑一趟的。   不过由此可见,名山县总体还是很太平的,至少近期没有江湖客来闹事。   又或许,是还没闹起来……   白星脑子里胡思乱想着,忽然就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精壮汉子大踏步从衙门里走出来。   他约莫身长七尺有余,浓眉大眼肩宽体阔,将一身黑红二色的捕头公服撑得绷绷的,正是捕头李仁。   李仁的人缘似乎很好,一路上都在跟衙役们打招呼。   他是个单身汉,此时快到晌午了,倒也不急着家去:   反正家去了也是个狗窝,并没有娇滴滴的小娘子准备好热乎乎的饭菜,还不如就跟兄弟们在街边酒馆凑合一顿。   “李头儿!”方才跟白星说话的那个伙计瞧见李仁,忙热情招呼起来,“有新冲好的茶汤,去火解渴,您不来一碗吗?”   李仁的性格十分豪爽,闻言大笑起来,当即调转脚步,索性舍了酒馆,先往茶馆这里走来,“你倒机灵,也罢,陪方大人说了许久的话,着实有些口渴,先上一壶茶汤解渴开胃。”   那伙计忙殷勤地凑上去,一边引着他往里走,一边压低声音,飞快地说了几句。   李仁神色不变,挥挥手让他退下,路过白星这桌时,却忽然咦了声,摸着下巴诧异道:“姑娘好生面善。”   白星非常惊险的将自己的眼睛弄出死鱼般的神态,指着虽然离去,却还是鬼鬼祟祟盯着这边看的伙计道:“他刚才分明说了我在等你,还叫你小心,你却又装什么?”   她的声音不高不低,伙计隐约听见几声,手一抖,抹布都掉了。   娘咧,这是什么耳朵?隔得那么远都听得清?   被当众戳穿的李仁脸上微微有点火辣辣的,多少有些没面子。但对方却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又叫他很难说出责怪的话,索性就去她对面坐下,自己主动翻开一只茶杯倒茶喝。   “咳,”他清清嗓子掩饰尴尬,“姑娘倒也不好这么说,其实我刚才说的话有一半是真的,我是真的觉得你面善。”   白星提醒道,“女休男。”   她早在去桃花镇之前就见过李仁,但对方却没见过她,所以干脆就不提了。   李仁一愣,旋即恍然大悟,“是了是了!”   女休男的案子前所未有轰动非常,今儿早上还有人讨论呢。   当时折翅雁廖雁插手了这件案子,莫非这位姑娘是他的朋友吗?   “姑娘找我什么事?”李仁问道。   他看了白星几眼,再一次感觉有点眼熟。这种感觉非常奇妙,不是之前就见过,而是很早以前就听说过类似的人物,只不过素未蒙面,如今乍然一见,那些记忆中的特征就全都对上了,但人名却迟迟想不起来。   白星把拳头缓缓推到他面前,松开一点后迅速撤回,指缝中的银光稍纵即逝。   “我知道你还跟江湖上的人有往来,最近可有什么动静吗?”   她安静地等着李仁的回话,像蛇打量面前的青蛙到底好不好吃。   朝廷发行的雪花纹银十两锭子,背面就是官府印记,童叟无欺。   没人不爱银子,李仁几乎是本能的咽了口唾沫,呼吸都急促了。   给公家办事安稳是安稳,可也穷啊!他一个小小县衙的捕头,只能算吏,一年下来才得几个钱儿?若非时常私下接点活,早点酒都喝不起了。   可是姑娘,你这么光天化日的行贿不大好吧?偏偏还选在人来人往的衙门口,若叫人瞧见了……我不得分出点去嘛!   主动送上门的银子就是好银子,必须重视,李仁略一沉吟,起身道:“姑娘,不如我们换个地方详谈。”   有活儿上门了,大活儿! 第61章 驴肉火烧、驴肉锅子 第二更   腊月二十六, 宜会客,宜赚钱。   两人当即起身,李仁做了个请的手势, 引着白星往东边街口去了。   他边走边说:“那边有个馆子专做驴肉锅子、驴肉汤、驴肉火烧, 滋味儿极好,掌柜的不是本地人, 过年要回老家探亲,今天是年前最后一天, 不如姑娘和我去凑个热闹。”   本来就还没吃饭, 刚才那一惊一乍的, 弄得他更饿了。   天下没什么事是饭桌上谈不拢的, 如果不行,那就换一桌!   天上龙肉地下驴肉, 白星以前也曾吃过,味道确实妙不可言。不过驴子也是日常做力气活儿的牲畜之一,一般小地方根本不舍得杀, 没想到县城竟然有。   既然对方相邀,那就去吧。   驴肉馆子小小的, 但客人却很多, 他们去时里面挤得满满当当。   好在公门办事赚钱虽少, 却总有方便可行。   掌柜的一见是李仁, 当即笑容可掬地迎上前, 亲自将他们带去雅间, 又先给上了两干两湿四个果碟。   “李爷好久没来啦, 弄得小人见天在店门口看,就盼着您来呢。”掌柜的面不改色心不跳,顺口扯着谁都不信的谎话。   白星瞅了他一眼, 心道我刚才分明见你在眉开眼笑数银子,盼鬼呢。   有人肯给面子是很长脸的事,李仁顿时把胸膛挺得更高,巴拉巴拉点了招牌驴三件套:   驴肉火烧、驴肉汤和驴肉锅子。   直到坐下之后,李仁才问道:“还未曾请教姑娘尊姓大名。”   “我姓白。”白星道,自顾自抓了碟子里的核桃糕吃。   很香。   一想到这个是白送的,难免觉得更香一点。   我姓白……   姓白……   白?!   无数个人名从李仁脑海中潮水般褪去,再看看对方的眼罩,他不觉失声道:“你是白鹞子?!”   早就听闻白鹞子有只异于常人的蓝眼睛,自己光想着这个了,却没想到人家直接遮起来。   白星嗯了声,手中的点心已飞快换成南瓜发糕。   细腻绵软,浓香扑鼻,只是……总觉得不如书生做的好吃。   李仁心中却远不似面上平静。   对折翅雁和白鹞子的关系,江湖上众说纷纭,有人说有仇,见了面就大打出手;有的人说有情,一个追着另一个跑……   如今看来,两人都曾为同一件事奔走,即便不是有情,想必关系也坏不到哪里去吧。   就是不知那书生是何身份,竟能同时与折翅雁和白鹞子交好,连带着方知县也照顾有加。   弄清来人身份后,李仁再开口就有了方向,“庙会时曾有消息从马贩子内部传出,说有人曾见过酷似白鹞子的人,只是不敢肯定……姑娘之前抓的张斌判了来年秋后问斩,如今正吃牢饭呢。对了,可巧有位受害人的堂兄就在那处衙门当差,听说日日都招呼人进去拳打脚踢……姑娘入关后杀了双刃郑老三,他的两位结义兄弟大怒,扬言要血债血偿。”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郑老三最爱四处挑衅,打赢了对手就肆意折辱,打不赢就跪地求饶,叫爷爷奶奶叫得比亲孙子都麻利。偶尔没钱了便干些劫道的营生,时常草菅人命,着实不是好货。   他如此,两个臭味相投的结义哥哥自然也不是好鸟。   一个宋老大常年在河边当水匪,专把人渡到河中心就翻脸,张嘴漫天要价。若对方拿得出,便打一顿放走;若拿不出,少不得做了河中亡魂。   剩下的马老二则专门勾引良家妇女,得手了便先奸后杀……   各地官府早有针对二人的通缉,江湖上也有不少人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奈何那兄弟三人别的倒罢了,逃跑的本事着实一流,又惯会乔装打扮狡兔三窟,得手后从不多逗留,以至于这么多年下来,竟还是漏网之鱼。   郑老三栽在白星手中,纯粹是他接连得手后烧包了,不知自己几斤几两重,又垂涎小姑娘美色,觉得一个小丫头片子罢了,再厉害能厉害到哪里去?   不过现在他知道了,小丫头很厉害。   估计阎王爷也知道了。   “碰上我,算他活该。”白星挑了下眉毛,点点头,“意料之中的事情。”   她不怕。   李仁就笑,“姑娘艺高人胆大,想必是不怕的,不过还需提防他们的下三滥手段。”   如今他身在公门,虽不敢自称什么正派人士,但总归要偏向好人一方的。   咳,立场什么的,绝对不是因为白鹞子出手大方!   白星问:“他们可知道我的行踪?”   李仁摇头,“目前大约是不清楚的,只是根据郑老三尸首附近的痕迹来看,知道姑娘一路往东来了。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既然有人认出姑娘,姑娘还是早做打算的好。”   白星陷入沉思。   该来的总归要来,康三爷的担忧不无道理。   好在一时半刻,他们应该还找不过来,且先安安稳稳过个年再说。   不过,也确实该尽快解决掉隐患了。   不然自己虽然不怕,可……桃花镇的人呢?   点的菜很快上来,李仁挥挥手让小二下去,见白星默不作声,看在钱的面子上,便十分关切道:“白姑娘可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么?”   白星瞅了眼咕嘟嘟冒泡的驴肉锅子,“外面对宋老大和马老二悬赏如何?”   李仁:“……”   难不成您还打算来一手价高者得吗?   白星似乎看出他的惊讶,反问道:“不行吗?”   她以后要养书生呐,自然要更精细才好。   说着,便夹起一筷子驴肉放入锅中。   驴肉好吃,但驴骨头滋味一般,且不够肥腻,熬不出香浓味美,这汤底用的便是猪骨。   驴肉都片成薄片,牡丹花似的摆在大盘子里,中间还放着个白萝卜雕刻的花儿,旁边点缀绿色芫荽充当绿叶,很是赏心悦目。   驴肉火烧关键便在酥皮,须得酥而不碎、油香而不油腻,配着表皮的芝麻,一口气连吃三四个都不带腻味的。   李仁一噎,喃喃道:“倒也不是不行……”   只是,江湖人讲究个快意恩仇,鲜有您这么精打细算的。   他一口把个驴肉火烧咬掉半边,又捡起掉在桌上的碎屑吃掉,“宋老大手上有不少人命,官府悬赏居高不下。听说河北万安府当地有位小官儿的公子哥儿只带了一个随从外出游玩,不慎中招,至今尸骨都没捞回来,当地官府大怒,悬赏最多,足有六百两,也不知现在加没加价。   马老二倒是精明些,只挑选中下等人家中容颜娇媚的女子下手,纵使伤害人命,到底影响有限……”   不同于宋老大荤素不忌,马老二总是先下手勾搭,家属一来暗恨自家婆娘不检点,二来也没有本事报仇雪恨,故而不愿大肆张扬。官府更不愿意因为一介贱民的性命招惹江湖煞星,且若这等丑事传扬开来,难免影响本地风评,难免推三阻四草草结案。   如此一来,悬赏就很低了。   白星嘶溜溜吃了一大筷子涮驴肉,觉得滋味儿不错,满意地点点头。   平心而论,驴肉锅子的滋味比起牛肉火锅差远了,不过胜在肉质新鲜:不比牛肉是冻过的,掌柜的直接在后院杀驴,肉从片下来到上桌,中间也不过几步路的工夫,再不能更鲜嫩了。   连汤带水蘸着麻汁香油辣子碎碎一并灌下肚,肉片直接在唇齿间化开,活像点了热乎乎一道火线,从嘴巴到五脏六腑都暖和了。   大冬天的,吃锅子最养肠胃。   白星趁热喝了几口汤,光洁的额头上微微见汗。   既如此,宋老大死定了,马老二么,权当添菜了。   到时候自己先提着宋老大的头颅去往那小官儿家里走一趟,对方必然有重谢,却不会留下头颅。然后自己再将凭证送去衙门,领取赏银……   一份工两份酬劳,真是美滋滋!   “姑娘只管放心,若有消息,我保准第一时间传递。”有银子好办事,李仁把胸膛拍得跟擂鼓一样响,“只是姑娘如今住在哪里呢?”   白星撩了撩眼皮子,“桃花镇。”   即便自己不说,想必他也猜得出来。   二十两银子不是那么好赚的,见白星不再说话,李仁竟隐约有些不安,生怕对方在后面藏着什么大招,便试探着问道:“姑娘还有什么需要在下效劳的么?”   白星唔了声,非常严肃的思考半天,指了指驴肉火烧,“再来十个吃,等会儿要二十个带走。”   她觉得三件套里面就数这个最好吃了,又香又酥别有一番风味,带回去给书生和廖雁尝尝。   李仁:“……”   所以刚才的二十两也包含伙食费是吗?   不过别说二十个,就算再来五十个也不过一二两银子的事儿,倒也不大肉疼。   就是吧……白鹞子人不大,饭量倒是不小。   “城中有可靠的马贩子吗?”白星咬着驴肉火烧问道。   “姑娘要买马?”这事儿问他这个东道主地头蛇倒是正对路,“有倒是有,只是宝马难得,恐怕没有姑娘那匹灰马那般成色的。”   “那是自然,”白星丝毫不谦虚,并且觉得他颇有眼光,“阿灰乃万中无一的宝马名驹,寻常难见。”   那些普通马儿,如何能与阿灰相提并论!   两人吃过饭去取马,小厮满脸得救的表情,又委婉地对白星告状:“姑娘这座驾着实活泼……”   才刚他们听见牲口棚里闹腾起来,纷纷过来查看,结果就见同一个马厩的牲口都被它撵走了,不走的就又撕又咬。   名山县也不过是小小县城,往来的少有大人物,使用的牲口中骡子和毛驴占据大多数,谁能有匹劣马便是人上人……就那些四条腿儿的,岂是阿灰一脚之敌?   待到最后,那匹大灰马独自盘踞一整座马厩,霸占了一溜儿食槽,其余十多头牲口都挤在另一座小棚子底下瑟瑟发抖,委委屈屈轮流在同一个小食槽内进食。   什么驴马牛羊,此时都一个待遇。   有人试图上前拉架,结果那灰马都不带正眼瞧一下的。   说这话的时候,吃饱喝足的阿灰正温顺地用大脑袋在白星身上蹭,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乖巧极了,跟刚才土霸王似的模样真是判若两马。   白星满足地点头,“你可真有眼力,它着实是难得一见的活泼好马儿。”   伙计:“……”   我并不是在夸奖它好吗?自家养的什么熊孩子,心里没点数吗?   世人鲜有不爱宝马的,李仁看得眼红心热,酸溜溜问道:“这马一年得费不少银子吧?”   他闯荡江湖这么多年,至今骑得也不过一匹三流中等马儿,纵观整个江湖,统共也没见过几匹如此出色的良驹。   瞧这身形骨架,瞧这明亮有神的大眼睛,这蹄子,这牙口……   还没长大便有如此神威,待到来日彻底长成还了得?   白星漫不经心道:“好说,养得起。”   李仁:“……”   该死的有钱人!   阿灰瞅了李仁一眼,朝他打了个响鼻,把两片厚嘴唇吹得扑簌簌响,唾沫星子漫天飞舞。   这厮不是好人!   李仁:“……”   娘的,他收回刚才的夸奖。   中午阳光正好,不少百姓都趁着这一天中最温暖的时光在外溜达,大街上可比上午热闹多了。   卖灯笼的,卖荷包的,卖烟花鞭炮的,挑着担子沿街叫卖荤素包子的,各色摊子挨挨挤挤塞满大街,虽只是平常日,可热闹程度几乎赶得上小城镇赶大集。   白星想起来赶庙会时和孟阳一起吃糖葫芦的事,难免有点触景生情,又顺手买了串糖葫芦。   见李仁怔怔出神,她很严肃的解释道:“山楂助消化。”   李仁张了张嘴,很明智的没说话。   你刚才不吃那么些不就什么事儿都没了吗?山楂助消化不假,可前提不也得先吃下去吗?你还真不怕撑。   两人一马又往北面的牲口市场去。   因牲口市场气味难闻,李仁就让白星先把打包的驴肉火烧寄存在店内,回头要走时再去取不迟。   李仁径直去找了一个马脸汉子,“带了个朋友过来,我记得你这里倒有几匹马还算不错,都牵出来瞧瞧。”   那马脸汉子抬头一看,哎呦一声,脸上瞬间浮现出激动的潮.红,扎着两只颤抖的手就要去摸阿灰。   “要了命了,有这等好马,还买什么旁的!”   阿灰嘶律律一声,觉得这人好色哦,直接张开嘴,咔嚓咬住他半边脑袋。   李仁:“……”   马脸汉子:“……哎哎哎。”   他试探着拔了几下,没拔动,竟不害怕,反而越加兴奋,歪着脖子去摸阿灰的牙齿,口中念念有词道:“好马,好马啊!哎呀这牙口,不超过五岁吧?真有劲儿,哎哎哎疼疼疼……”   白星觉得这人可能不大正常。   她满面担忧地拍了拍阿灰的脖子,“快松口,脏。”   别染上疯病。   阿灰呸一声吐出一颗湿漉漉的脑袋。   马脸汉子胡乱抹了抹脸上的口水,半边脸上印着一排清晰的牙印,越加狂热了。   他激动地搓着手,并现场做了一个不切实际的美梦,“姑娘是要卖马?我的马尽管您挑,全要了也成啊!”   若此生能得此宝驹,去上半条命也值呀!   阿灰直接给了他一蹄子。   白星蹲下去,看着趴在地上不断哀嚎的马贩子,伸出指头戳了戳。   她皱巴起脸,十分怀疑地望向李仁,“这人是个傻子。”   李仁捏了捏眉心,“不是,他是出了名的好马,为了养马,老婆孩子都跑了,祖宅也卖了,整天跟马一起睡在窝棚里。”   当一个马痴看到难得一见的好马,稍微有点失态……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马脸汉子哀哀戚戚抬起头来,满面痴迷地去摸阿灰的蹄子,丝毫不担心被踩死,“真,真有劲儿啊!好马,好马啊!”   李仁连忙制止,不是担心他被踢死,而是唯恐白鹞子暴起杀人。   听李仁反复解释说白星想买马送人后,马脸汉子周良驹立刻唉声叹气起来,简直比当初目送老婆孩子离开还要难过。   是的,因为太过爱马,他竟把自己的名字都改了。   “两位跟我来吧,”他贪婪地看了阿灰一眼,又叹了口气,活像穷鬼就着酒楼里的香气下饭,“虽说比不上姑娘这匹,可也能勉强跻身二流,等闲生人我还不舍得卖呢。”   马贩子身上的味道太过明显,阿灰一早就闻出来了,此时见小主人竟跟着走,登时就原地一蹦三尺高。   你都有了我了,竟还巴望别的马?   我生气了!   白星赶紧捏捏它的耳朵,搂着修长光滑的脖子安慰道:“阿灰最棒啦,我要买了送人呐,就是给你炒栗子黄豆的那个。”   阿灰打了个响鼻,骄傲地仰起头,耷拉着眼皮瞅她:阿灰比大黑还棒?   白星可疑的沉默了。   这,着实叫人难以取舍啊!   阿灰把眼一瞪,立刻开始原地发疯,脖子上的鬃毛甩得跟大风车似的:你为什么不说?!   你变心了,你心里有别的马了!   它多大的骨架、多沉的块头呐,这么一折腾起来,脚下的地面都跟着震动。   李仁吓得了不得,赶紧往后退,还顺便抓着周良驹的脖领子一块往后撤,生怕被不小心踩死了。   他扯了扯嘴角,眼睁睁看着刚还威风凛凛的白鹞子低声下气安抚,又熟门熟路从布兜里掏苹果,忽然就有点微妙的平衡:   再牛逼的人物,不也得冲一匹马低声下气吗?   劣马怎么了?至少听话!   然而他刚满足地吐了口气,却听旁边的周良驹神魂颠倒道:“真乃宝马,看这精气神儿!”   李仁:“……”   你不对劲!   清醒点啊老兄!   挑马的过程不消细说,几乎所有的马都在阿灰的骂骂咧咧前抬不起头来,宛若乖顺的小媳妇见了恶婆婆。   白星非常罕见地对周良驹起了一点歉意,没还价就买了一匹五花马。   周良驹收了银子,表情却还是如丧考妣。   他犹豫再三,冒着被阿灰再咬一口的危险,死死拉住白星不松手,犹如被抛弃的怨妇般不舍,双目饱含热泪,“姑娘,要不您住一晚?”   好歹让他多看一夜啊! 第62章 我不对劲   孟阳看着院子里多出来的一匹高头大马, 几乎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星星刚才说啥来着?   给他的?   午后的阳光稍斜,宛如沉睡的碎金尽情泼洒,将马儿油亮的绒毛都染成橙红色。   它显然被上一任主人饲养的很好, 四肢修长有力, 柔顺的皮毛下覆盖着均匀而流畅的肌肉,一切都显示着蓬勃的生命力。   澄澈的眼底浅浅映着太阳, 看上去又暖又亮。   多漂亮的一匹马呀。   “借给你。”白星提醒道。   可话虽如此,她已经有了阿灰, 自然用不到其他的马匹, 偏这时候又买回来一匹, 跟白送有什么分别?   阿灰开心到跳脚:   给他给他!不要留在小主人身边。   孟阳晕晕乎乎的跟五花马对视。   是一匹很温顺的马儿, 虽是初遇,非但不认生, 反而带着几分迫切地靠近。或者说,是带着几分迫切地远离阿灰和白星的方向。   廖雁嫉妒,嫉妒到面目扭曲。   “白星啊白星, 咱们认识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你送老子什么!”   才认识这书呆子几天啊, 竟然就送价值百两的马!   难怪古人都说美色误国, 我看你现在也是昏了头啦。   “是借的。”白星正色道, 又提醒说, “而且你借我的银子还没还呢。”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你前头的债还没还上, 这会儿又指望个鬼。   廖雁涨红了脸, 大声道:“老子一有钱就会还的!”   说完,又冲孟阳骂道:“狐狸精!”   孟阳的魂儿都被这巨大的惊喜冲飞了,闻言竟跟着点头, “我也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狐狸精了……”   这是一匹马呀,不是一只鸡或一只鸭,得好多银子呢。   廖雁被他的厚颜无耻所震惊,憋了半天,到底还是只能憋出来一句狐狸精。   勾引星星,骗她的钱,不要脸!   “这个我不能收,”孟阳爱惜地抚摸着五花马的脖颈,忍痛道,“太贵重了。”   “我没送给你呀,”白星认真道,“算你借的嘛。”   “可是……”孟阳仍是迟疑:他怕自己还不起。   “大不了你写个欠条,”白星道,想了下又补充说,“多写一张,让廖雁按手印。”   省的他转头再忘了还钱。   廖雁:“……干我屁事啊,老子用不着什么欠条。”   这是羞辱,一定是。   白星坚持声称不能退货,最后孟阳还是收下了那匹五花马。   就是脸有点红。   这是星星送给我的礼物呀。   他觉得心情很矛盾,既羞愧于自己的贫穷,又欢喜于对方的体贴,搞得脑子里好像有一团热乎乎的乱麻线,伴着蜜糖搅在一起,想解又解不开。   既然解不开,就那么搁着吧,他觉得……还挺美的。   自从认识了星星,自己真的接受了太多,多到他时常会觉得惶恐,总想着绞尽脑汁回报一二。   以前只是简单的饭菜,可现在呢?   这可是足足一匹马呀。   孟阳暗下决心,一定要尽快研究透袖箭,到时也做一副送给星星好了。   廖雁短时间内食用了过量“橘子”,心里酸得都冒水了,气呼呼跑上房顶拔草,嘴里一个劲儿的骂着狐狸精。   他就知道读书人都是坏心眼,装的一副老实相,坏水全都在肚皮底下藏着呢。   哼!   星星这个大傻子,被人骗了还不知道。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用力捶了几下屋脊,敲得瓦片好一阵叮当乱响,吓得尽头的麻雀乱飞。   可恶!   见孟阳确实喜欢,白星就觉得简直比自己收到礼物还要高兴。   考虑到他是第一次亲手饲养牲畜,肯定有许多细节不知道,白星就在旁边倾囊相授,把自己这么多年来的经验和教训通通说了出来。   阿灰简直是马匹中的刁钻之王,人家有的小脾气它有,人家没有的小脾气,它也能无中生有……   总结下来一句话,只要能按照伺候阿灰的标准去照顾任何一匹马,绝对没有不成的。   孟阳大为感激,忙竖起耳朵用心聆听,恨不得连她每句话之间停顿的时间都记录下来,生怕漏掉什么关键之处,来日让五花马遭受磨难……   这可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匹马呀,还是星星送的!   他决定了,从今往后人在马在,人不在……马也要在!   这年头没人不喜欢马,白星买的这匹五花马虽然不算一流名驹,但体格高大健壮,眼睛明亮有神,牙口坚固整齐,也是平民百姓中少见的好马了。   孟阳亲手帮它梳了毛,抚摸着温热的皮毛和肌肉激动万分,恨不得扑上去亲一口。   于是他也真的这么做了。   我有马了啊!   五花马也非常乖巧,任凭他梳毛抚摸毫不反抗,还非常惬意的甩了甩尾巴,显然,新主人伺候的很周到。   孟阳摸着它的脑袋,不觉感慨万千:貌似上回他这么摸马的时候,还被咬了一口呢……   马比马,气死人啊。   “马兄,从今以后我们就是朋友啦。”他亲亲热热的道。   可也不知为什么,“马兄”这个称呼一出来,孟阳忽然就打了个哆嗦,隐约觉得不妥。   大凶啊!   不好不好,不能这么叫。   虽然不知道究竟为什么,但他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直觉,于是果断决定给它起个名字。   “我观你一身五花纹路十分漂亮,不如就叫小五吧!”孟阳开心道。   阿花的名字有鸡占了,那就小五吧,真好听,嘿嘿。   小五:“……”   你他娘的想了半天就想出这么个名字?学富五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白星非常捧场的鼓掌,大赞这个名字如何动听,如何简单直白。   孟阳有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但还是鼓足勇气承认:他觉得也挺好的。   小五:“……”   大白天的,这话说的简直丧良心啊!   廖雁在房顶上拆台。   他滚到屋檐边,扒着瓦片露出来一颗脑袋,洒落的头发全都倒垂下来,让他看上去像极了话本中的恶鬼。   恶鬼恶声恶气道:“不好听,不好听,难听死了!”   可是他也给自己的马儿起名叫大黑,反对起来似乎没有什么说服力,因此在场两人都没有搭理他。   收拾整齐了,自然要搬新家,只是马厩中现在住着廖雁的大黑马,考虑到阿灰的前车之鉴,孟阳非常谨慎地跟大黑商量,房屋有限,能不能添个邻居?   看着门口外的五花马,大黑似乎考虑片刻,就非常配合地往旁边靠了靠,让出约么三分之一的马厩。   孟阳感动不已,“大黑呀大黑,你真是一匹通情达理的好马!”   这马跟马,真是不一样……   【隔壁阿灰:说谁呢?我就问你说谁呢?!】   原本小五一见到这匹比之前欺负自己的小灰马还要高大的黑马时,一颗马心就凉了半截,吓得拼命往外退,生怕对方尥蹶子踢自己。   可没想到啊没想到,人家的心胸如此宽广!   饱经生活磨难和岁月沧桑的小五还有点不敢相信,站在门口磨磨蹭蹭不敢进。   它试探着磨了磨蹄子,伸进去一条腿,冲大黑小心翼翼打了个响鼻:大哥,我,我进来了哈。   大黑埋头吃草,懒洋洋撩下眼皮:你进呗!   备受鼓舞的小五干脆把前半身都塞进来:大哥,那我真进了啊!   大黑不耐烦的哼了声:你这马咋这么墨迹呢?   小五安心了,欢快地蹦了进来,狗腿兮兮蹭了蹭大黑的脖子:大哥你好,从今以后多多关照了……   大黑挺高冷的打了个响鼻:看情况吧。   闯荡江湖,各凭本事,你要真没用的话,那大黑哥我也没办法。   看隔壁的阿灰,小小年纪就出来讨生活了,虽然脾气不大好,但也算真有本事,这你得学着点儿。   小五眨巴眨巴眼,心道别的我不知道,但它咬马是真疼……咬起人来也够呛。   安排好五花马之后,白星又拿出从县城带回来的一大包驴肉火烧,献宝似的对于孟阳道:“这个火烧可好吃了,晚上咱们就吃这个吧。”   孟阳开心道:“这可真不错,正好我前几天生的豆芽发好了,再做一个炒面吧!”   “对了,”他把装满驴肉火烧的大包袱放在灶台上,忽然想起来一件要紧的事,“午饭前王太太来过呢,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要跟你说,你要不要现在去一下?”   王太太?只是听到这个称呼,白星的心中就忍不住变得温暖而柔软。   她应该看到我送的虎皮了吧,有没有很喜欢呢?   天色还早,白星立刻对着镜子整理下因为长途奔波而稍显凌乱的头发,又把皮袄表层沾染的尘土轻轻拍去,这才紧张而期待的出门。   不过走出去几步后,她又倒回来,扒着门框喊:“等我回来再吃驴肉火烧呀!”   她觉得那个可好吃了,如果再配上书生做的炒面,味道一定绝美。   孟阳还没说话,房顶上的廖雁就已经气呼呼喊道:“偏不等你,等会儿我就下去全部吃掉。”   白星沉默着捡起一块石头,以掷暗器的手法朝他打去。   廖雁只是稍稍侧了侧脸,小石子就从旁边呼啸而过。   两人一高一低对视片刻,同时重重哼了一声,用力别开脸。   星星/雁雁讨厌死了!   ≈≈≈≈≈≈≈   “您为什么不要呀?”听着王太太委婉的拒绝的话,白星整个人都懵了,“是不喜欢吗?”   她来的路上想的多好啊!甚至不止一次的幻想过对方身披虎皮,向自己展示时无比欢喜的模样。   可到了之后听到了什么呀?对方说不能要。   分明只是婉拒谢礼,可小姑娘脸上却流露出近乎惊慌失措的表情,仿佛寒冬腊月被遗弃的小动物。   王太太心头一片柔软,几乎忍不住要答应下来,可理智却告诉她,不可以。   这可是一张价值连城的珍贵虎皮啊,她何德何能?   “我很喜欢,但这真的太贵重了,我们不能收。”王太太拉着白星的手,尽可能温柔地解释道。   “可是,可是你给我梳头,”白星语气中罕见的带了点慌乱,一张小脸也因为着急而泛了红晕,“还那么温柔的帮我做衣裳,我只是……”   我只是喜欢你呀。   义父曾经说过的,这世上一切所得都有代价,从没有永远单方面付出的感情。   即便是有,也绝对不会持久。   就像她为了阿灰在关外风雪中奋战数月,和书生在一起分工合作,找李仁打探消息要花银子……你来我往,难道不是很正常的吗?   王太太给了自己这样多,这样多如宝石般珍贵的感情,可她却没有足够匹配的东西回报。   不过是一张虎皮而已。   王太太为什么不要呢?是她不喜欢自己吗?还是说这样珍贵的温暖,持续不了太久?   白星的焦虑全都写在脸上,王太太再一次清晰地认识到这个小姑娘成长过程中巨大的缺失。   她也微微有点惊讶,没想到自己的一点举手之劳,竟被对方这样看重。   或许这小姑娘不是不明白,而是太明白。   她有自己的一套衡量标准,独立而特殊,可能在普通人看来不值一提的一点小事,在她那里却价值千金。   “星星,这世上并非所有的东西都要有回报的。   有许多时候,你就会无缘无故的想拼命对一个人好,想看他笑,想看他衣食无忧,想看他平安顺遂……   而做这些事之前,你是不会想要回报的。或者说你只是觉得,他的开心和满足对你而言就已经是巨大的回报。”   王太太的语气温柔和缓,仿佛春日雨水汇聚而成的河流,缓缓流淌。   每一字,每一句都像蜿蜒河水中的波光,随着弯曲的河道滋润干涸的泥土。灿烂的阳光均匀洒落,宛如神明在上面丢弃了大捧金屑。   如此珍贵。   白星听得入了迷,仿佛有一双手为她轻柔地拨去眼前迷雾,许多原本不明白的事情,现在却逐渐清晰起来。   是啊,曾经她总是绞尽脑汁想让义父高兴,现在又想尽法子,想让书生高兴……她从未想过能得到什么回报,总觉得只要能看到他们真心的愉悦就是最大满足。   “可是我也想让你高兴啊?”她又有点迷茫了。可你现在看上去好像并不多么高兴,是我做错了吗?   “但这份感激太过沉重,”王太太认真道,然后又笑了笑,“可能我需要的只是你的一句谢谢吧!”   这个小姑娘实在太死心眼,如果自己坚持一无所求,恐怕她真要钻牛角尖啦。   白星微微低了头,稍显无措地摆弄着衣角,过了好一会儿才闷闷道:“可我还是想送给你呀。”   王太太直接被她逗笑了,“可我还是更想听你说一句简单的谢谢。”   好吧。   礼物要收到的人喜欢才能算礼物,既然如此……   白星慢吞吞收回包袱,抬头看着王太太的眼睛,认认真真的说了一句,“谢谢你,你给我梳头,你给我做衣服,我都喜欢的不得了。”   真高兴认识你。   王太太松了口气,忽然伸出手来抱了抱她,“我也很高兴啊。”   她的怀抱宽厚而温暖,带着一股令人安心的香味,虽然只是很短暂的瞬间,但白星却已经觉得自己有些醉了。   迎着晚霞回去的路上,白星心中已经多了几分陌生而崭新的情绪,她其实说不太清这究竟是什么,但总觉得很重要。   她忽然停下,再一次扭头用力看了王家酒楼一眼,然后重新拾起脚步,欢快地往家跑去。   不知为什么,她好高兴呀!   天色已晚,原本在街上说笑嬉闹的人们已经陆续返家,在温暖的屋子里与家人团聚。   灶底的火欢快跃动,像橙红色的小精灵。   锅子里煮着香喷喷的食物,乳白色的水汽从锅盖四周呼哧呼哧喷出,在厨房里形成大团大团的水雾,熏得人毛孔都打开了。   一根根竖起的烟囱里流淌出灰白色的烟雾,在弥漫着紫红色晚霞的天空中肆意飘荡,悠然又闲适。   白星痴迷的看着。   曾几何时,她觉得这些烟雾距离自己那么遥远,连同空气中的香味都是触不可及的存在。然而此时此刻,她却觉得自己已经拥有。   “星星,你回来啦?”刚到街口就见孟阳正探出脑袋来看,看见她后立刻大力挥手,“我准备要炒面啦!”   “来啦!”白星的精神顿时为之一振,迎着灿烂的晚霞奔跑,像黄昏中的一道风,速度更快了。   我回来啦!   “这是绿豆变的?”白星充满惊异的问着。   就是那些干巴巴圆溜溜的绿色小豆子?   “是呀。”孟阳点点头,把豆芽毛茸茸的根尖儿剪掉,小心地捧到一个大篮子里。   嫩生生的豆芽发得很好,洁白的长茎上顶着一颗椭圆的小脑袋,身姿窈窕纤细,宛如一位清丽美人。   它们饱含汁水,脆嫩如同一条条莹白美玉,玉壳内注满琼浆,但凡手上的力气大了一分,便会听到咔嚓的脆响,令人心碎。   豆芽恐怕是最干净的蔬菜之一,不见光不见风不见土,根本没什么好洗的。孟阳将它们浸在水中轻巧地起伏几下,大量养分被掏空后软化的绿豆壳就纷纷脱落,被大爪篱统一带走了。   白星全神贯注地看着他的动作。   分明没有什么独特的技巧,可就是觉得动人至极。   在寒冷的冬日,想吃一点纯粹的鲜菜反倒是最难的事。因为驴肉火烧中就有大量的肉,所以孟阳打算炒一个素面清清口。   若在没有其他食物的时候,还可以来个肉丝炒面呢,也非常美味。   炒面,炒面,自然是要先有面才能炒,他原本还想模仿着名山县拉面馆的大师傅那样做一盆拉面,奈何也不知是本事不到家,还是面和得不对,面团稍微扯两下就断裂了,活像小孩子玩的泥巴。   断开的面团粗的粗、细的细,杂乱无章地横躺在面板上,许多参差的断口就这么大咧咧仰面朝天,仿佛是小怪兽裂开的嘴肆意嘲笑:   你不行的。   被廖雁疯狂取笑之后,孟阳只好放弃,把面团的残骸重新聚拢到一起,开始老老实实的做手擀面。   唉,当时看人家拉面师傅做的挺轻松的呀……究竟是哪里不对呢?   廖雁在旁边一针见血道:“人家一辈子就靠那个吃饭,若人人一眼就学会,他们不如回家种地好了。”   话糙理不糙,孟阳恍然大悟,觉得他真是难得说句正经话。   面条先在开水锅中煮到半熟,捞起后过凉水:这样一来可以防止面条在炒制过程中黏连,二来也能让口感更筋道,不容易断。   豆芽和姜丝、香醋是绝配,孟阳先用一点油起锅爆香,加入姜丝和嫩生生的豆芽大火翻炒,待稍微软化之后微微点一点香醋,这会儿再放面条。   清炒豆芽的时候味道寡淡的可怕,甚至还有一点令人难以接受的怪味,可只要加进去几滴香醋啊!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那些嫩生生的豆芽竟出奇清新可人起来。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那豆芽呢?难道要靠醋装吗?孟阳一边做饭,一边胡思乱想,差点把自己逗笑了。   加入面条后翻动要轻要快,还要稍微来一点点酱油,一来增香,二来提色。   北方人嘛,不管做什么饭都喜欢搁一点酱油,这个习惯仿佛已经深入到骨髓里了!   在做炒面的过程中,孟阳已经烧热另一口锅。   他把白星带回来的驴肉火烧都放到干锅里文火烘烤,这样做虽然有些麻烦,但却能最大程度的还原香味和口感。   上笼屉蒸倒是快呢,可那样做会让原本酥脆的火烧外皮变成大馒头,软塌塌的,整体口感无疑大打折扣。   驴肉火烧差不多是和炒面同时出锅的,孟阳又从墙根儿下的泡菜坛子里夹了一点酸萝卜泡菜和油焖辣椒小咸菜。   两道主食味道中正平和,来点有冲劲儿的小咸菜最合适不过了。   夜幕降临,三人挨挨挤挤蹲在灶台前大快朵颐。   驴肉火烧外酥里嫩,虽然不像其他肉火烧一样肥嫩多汁,但自有一股独特的风味在。   炒面清爽而质朴,既能当饭,又能当菜,大口吃起来特别满足。   再配一点酸辣可口的小咸菜呀……晚上吃太饱,是不是不大好?   廖雁生了一肚子闷气,虽然他自己也不太清楚这些闷气究竟从何而来,但还是决定要大吃特吃。   哼,我要把这些东西全部吃完,让你们没得吃!   夜幕终于正式降临,无边的黑暗开始笼罩大地,而那一座座方方正正的小屋子里,也终于露出点点微光。   橙黄色的光晕从窗口、门缝露出来,看似微弱,却也很强势地驱散了黑暗。   这是一年中最惬意的时光。   所有的活儿都忙完了,人们要做的只是相聚在一处,说说笑笑。   外面的世界一片安静,只有北风在呜咽,偶尔撩动树枝,发出细微的刷拉声。   孟阳拨了拨油灯的灯芯,好让灯光更明亮挺拔。   他掏出无数大小各异的木块,斜倚在炕沿上,耐心打磨。   嗤啦,嗤啦……   廖雁在黑影里擦刀。   他的动作又轻又柔,宛如抚摸情人的手,一点动静都没有。如果不是刀面偶尔反射出雪亮的光,像折射出两泓冰水,谁能想到那里还坐着一个人呢?   白星不知干什么好,索性凑过去看孟阳做木工活。   “这是袖箭吗?”怎么跟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   孟阳有点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袖箭太难了,我先做一把手.弩试一试。”   真要说起来,弓弦类兵器大致的道理都是一样的,区别只在细微,精巧程度也不同。   袖箭有点像微缩之后的弓.弩,但无疑更精巧:如何将那诸多零部件缩小?如何尽量贴合皮肤?如何最大程度的延长使用寿命……这些都是很要命的问题。   孟阳以前从没接触过这方面,所以只好由简入难。   手.弩携带方便,使用也简单,不像弓箭那样,需要大量的练习才能保证准确度,最关键的是体积小、速度快、力量大,熟练之后单手就能完成上弦发射换箭一系列动作,简直是他这个初学者的首选。   “我在这里加两条牛筋,”见白星有兴趣,孟阳马上与她讨论起来,“既能连发,也可单支……”   江湖上也有人用弩,白星自然是见识过那种兵器的威力的,也觉得孟阳用这个比较合适。   他毕竟不是纯粹的江湖人,杀戮只在其次,自保为上。   两人就这么脑袋挨着脑袋,低低地说着话,看上去亲密极了。   廖雁无意中抬头看了眼,就发现在摇曳的灯光中,两人投在墙上的影子几乎已经完全重叠在一起,肆无忌惮的昭示着自己的密不可分。   他忽然就有点生气,两边的嘴角用力往下压,用刀背一下下敲着地面,发出铛铛的刺耳的声音。   “书呆子,狐狸精,不许你靠着星星那么近!”   孟阳愣了下,一歪头,就见白星的侧脸近在咫尺。   尖尖的下巴、红润的嘴巴、微翘的鼻尖、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   她可真好看呀,他暗自想道,就连脑袋上支棱出来的乱糟糟的卷毛也那样好看。   觉察到他的视线,白星微微转了下头,孟阳本能的屏住呼吸。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那只蔚蓝色的眼睛里正清晰地映着自己的倒影,摇曳的火光闪动,在里面投射出大片光影,恰似月色下璀璨的星空。   而他,就在这星空的正中。   他的心脏开始疯狂跳动。   我不对劲,他晕晕乎乎的想着。   他觉得自己变坏了,一点都不像个正经读书人。   因为……他竟然很冒昧的想要碰一碰她。 第63章 大爷   二十个驴肉火烧确实不少, 再加上炒面,三人一顿愣是没吃完,末了都抱着肚子倚在炕上打嗝。   大冷天的, 吃饱饭真是件幸福的事情。   炕头烧得暖呼呼, 白星坐了一会儿就有点昏昏欲睡,也顾不上看孟阳做手.弩了, 就这么低着头,有一会儿没一会儿的眯眼。   若在往常, 孟阳肯定就说让她回去睡了, 可今天……他有了点不可告人的小心思。   他想跟她待在一起, 哪怕不说话, 没有任何交流,就这么干坐着也愿意。   孟阳心不在焉的磨着木头, 眼睛却忍不住往白星那边瞟。   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看哪儿,就觉得对方哪儿哪儿都好看。   安静低伏的睫毛,卷曲挺翘的头发, 甚至就连睡着之后发出的细微的鼾声都那么可爱。   幼时他读《诗经》,其中不乏许多关于男女情爱的诗文, 当时他囫囵吞枣背诵下来, 每一首都倒背如流, 可对里面的情感却一窍不通。   “所谓伊人, 在水一方”, 他不懂。   天下之大, 哪里没有几个人呢?人家在哪里, 又与你何干?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他不明白。   一天就是一天, 三年就是三年,只是暂时看不到一个人而已,又怎会如此?   但是现在,他却好像已经隐约体会到了其中滋味。   只是这么简简单单的坐着,他就能感受到一股甜蜜,仿佛时间都停止了。   外面的风还在刮着,好像一直刮到他心里去,搅得乱糟糟的。   只要能跟星星在一起,去哪里都可以。   “哈哈哈哈!”角落里突然迸发出一阵放肆的笑声。   就听廖雁拍着大腿笑道:“哈哈哈白星你睡得简直跟猪一样,竟然还流口水哈哈哈哈哈!”   孟阳:“……”   他又急又气,用力朝廖雁比出一个嘘的手势,“你说话不要这样大声,会吵到她的。”   而且,而且星星睡着的样子多可爱呀,脸蛋粉扑扑的,像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猪仔。   然而白星已经醒了。   对面的廖雁笑得满地打滚,又添油加醋的形容起来,说她如何如何鼾声如雷,如何如何口水四溅,又如何在梦中向自己大声跪地求饶……   听前半部分的时候,白星不为所动,可到了后面却斩钉截铁的说不可能。   “你都被我打败不知多少次了,要求饶也是你求饶。”   这家伙一定是想赖账!   孟阳赶紧举起手来,“对的对的,我可以作证,星星根本没有说那些话。”   而且他之前也看过这两个人交手,确实是星星胜的次数多一点呀。   “胡说八道,”廖雁唰的抽出刀来,在手中挽了两个刀花,眼中放出灼灼的光,“不服就出去打!”   于是两个刀客大半夜的又从屋里打到屋外,乒乒乓乓没个消停。   窝棚中的阿青和阿花已经熟睡,此时也被吵了起来,吓得嘎嘎咯咯叫成一团,羽毛都不知落了多少。   初来乍到的小五也被吓了一跳,不知道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努力伸长了脖子看。   倒是旁边的大黑老神在在十分沉得住气,醒了就慢吞吞喝一口水,再嚼两口干草:习惯就好。   安静的小院儿好像忽然醒来。   孟阳还没来得及劝架,对面王大爷就来敲门了,“哎呦喂,这是出什么事儿了?”   他这才想起来,现在是半夜,赶紧拼命冲那两个人使眼色。   白星和廖雁对视一眼,嗖的从房顶上跳下来,将兵器往背后一藏,没事儿人似的跟王大爷对视。   “有老鼠。”白星道。   仓促之间,她只能想起这个理由。   “你们家也有啊!”王大爷信了,拍着大腿给他们比划,“今儿早上我们还抓到一只呢,好家伙,那么老长,把我家的米桶都给咬破了,幸亏发现的早。”   说起这事儿来,他也后怕。   老鼠真是坏东西,不光吃粮食,还咬人呢!今年家里多了个孙女儿,多娇嫩的肌肤呀,万一给咬一下,可不心疼死。   孟阳连连点头,心有戚戚,“是呢,我都把肉什么的高高吊在房梁上,底下弄一个倒扣的小帽子,倒是挺有用的。”   自从白星来了之后,他家里存放的食物就迅速增多,不防备点早被掏空了。   “是吗?”王大爷立刻被吸引了注意力,甚至迫不及待的跑到厢房里看了,连连夸赞,记下样子来之后还说得空就编几个。   他年轻时候也手巧呢,会编很多筐啊篮子什么的,当年儿子的小摇床就是他亲手编的,如今又传给了孙女儿,还结实着呢。   庄户人除了种地之外,基本都有一两样额外的拿手活,自家用之余偶尔还能拿出去换点钱呢。   寻常老百姓过日子嘛,就是一个子儿一个子儿抠出来的,积少成多呀。   出门的时候,王大爷又看到了马厩里新来的小五,不觉十分惊讶,“哎呦,这可是匹好马!什么时候买的?”   孟阳有点不好意思,小声说:“星星借给我的,我们准备年后出去走走呢。”   王大爷爱惜的摸了摸小五的脖子,虽然羡慕却不嫉妒,闻言点头,“是这么个理儿,你们还小呢,别总窝在这个小地方,趁年轻,出去见见世面才好。”   顿了顿又笑,脸上的皱纹里都透露出慈祥,“只是走远了也别忘了家,得空也回来瞧瞧。”   说完,却又忽然笑起来。   孟阳也不知他笑什么,满头雾水。   白星和廖雁不擅应酬,都在后面。   王大爷伸着脖子瞄了眼,突然朝孟阳努了努嘴,压低声音贼兮兮道:“是个好姑娘,难得待你还掏心掏肺的,你可得抓紧了。”   这么一匹好马得多少钱呐,一般人哪里舍得?   啧啧,这就是老天的缘分到了。   孟阳腾得涨红了脸,好像全身的血都涌到上面去,心脏跳的快要从喉咙里飞出来。   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这样的话。   他紧张的咽了眼口水,藏在袖子里的手都有点抖。   “这,”他有点着急,又好像求助似的看向王大爷,“这个怎么抓紧呀?”   这许多年都是他一个人跌跌撞撞混过来的,身边长辈全无,所有的经验和教训都是亲身经历所得,唯独于情爱一道,仍是新丁。   王大爷哈哈笑起来,一瞬间想起来许多年青时候的事,整个人好像都年轻了。   他脸上散发着奇异的光彩,一双平时稍显昏花的老眼也灼灼有光,仿佛一名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将急需找人传授。   “嗨,人家对你好,你自然要加倍对人家好,”王大爷把孟阳拉到近前,压低了声音进行男人之间特有的对话,“爷们儿嘛,就要有担当!光言语关心是不行的……”   孟阳忽然陷入忧愁和惶恐,“可是我好穷啊!”   他真的太穷了。   以前不觉得,可如今有了对比之后。却忽然发现自己什么都缺。   他想给星星买漂亮的衣服,买好看的首饰,甚至盖一座大房子,让她每天有吃有喝快快乐乐,然而……他没有钱!   甚至目前最值钱的家当小五都是人家送的……   王大爷:“……咳咳,确实是有点难办哈。”   他挠了挠没剩多少头发的头,抄着袖子望天,经验忽然就说不出来了。   在他的认知中,男人就要养家糊口,给老婆孩子买这买那,这没钱嘛……   孟阳不由得一阵沮丧:我是不是配不上星星呀?   “这不正说明人家就图你这个人嘛!”王大爷忽然另辟蹊径,越发觉得这俩孩子能成,“如今这样的姑娘可不多啦!”   孟阳仿佛被人用蜜罐子狠狠砸了一下,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   星星图我这个人呐…… 第64章 踢毽子 根本没有包子!   被王大爷看出心事是意外, 但孟阳也是真心取经,为此甚至连害臊都顾不上了。   谁知等送走王大爷之后,一转身, 就见后面俩人神色都不对。   廖雁咬牙切齿的, 才要开口却被白星一把捂嘴,“你闭嘴!”   廖雁露在外面的一双眼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白星理直气壮道:“反正你也不会说别的。”   左右不过是些“狐狸精”“不要脸”之类的词儿, 听不听也没什么要紧。   她的脸红红的,心脏噗通噗通跳个不停, 觉得简直比第一次杀人时还紧张。   “我很喜欢你的, ”她生平第一次如此认真地说一段话, “不管你有没有钱。”   她觉得王大爷说得很对, 自己是图书生这个人呀!   有没有钱又有什么要紧呢?   反正她有啊。   孟阳脑袋里嗡的一声炸开,脸直接红到脖子根, 好像打翻了一大盘染料。   他强迫自己正视白星,一双手却忍不住哆哆嗦嗦去抠墙皮。   男子汉,我是男子汉, 不可以胆怯!   “你,你听到了呀……”   这, 这可如何是好?   不, 不对, 喜欢一个人没什么不对, 只是……只是这样毫无准备被人全部听去, 好像衣服都被扒光, 总有些臊得慌。   廖雁努力挣扎着, 在白星手下拼命哼哼:   不要脸,狐狸精!骗人鬼!!   你这个死书呆子简直不要脸的!   白星忽然也有点害羞起来,轻轻嗯了声, 像早春的微风,轻轻一下就荡开了……   当夜,仨人都没睡好。   天晓得几家欢喜几家愁。   腊月二十八,吉,宜谈情说爱。   次日一早,几乎一夜未能成眠的孟阳还是像往常那样醒来。   他睁着干涩的双眼,茫然盯着房顶看了片刻,直到昨夜的记忆渐渐如涨潮的海水般涌上,挤满了还混混沌沌的脑壳。   他瞬间清醒,直接从炕上挺了起来。   呜呜呜呜呜!   孟阳一个人慢慢回味着,过了会儿,忽然捂着脸把自己埋进厚厚的被子里,蹬着腿儿扭了几下,露在外面的一双耳朵红到近乎滴血。   哎呀,羞死人了!   可是啊,他也是真的高兴。   星星也喜欢自己呀!   他终于明白了古人诗文中说的那些话。   世上还会有比两情相悦更甜美的糖果吗?不会了!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孟阳一边飞快地穿衣服,一边在脑海中疯狂计算:   从昨夜到现在差不多有四个时辰,也就是说,他跟星星已经有一整年没见了!   他想见星星,现在!   孟阳这辈子起床从未如此迅速,麻利地简直不像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一直不太关注容貌的他甚至还站在镜子前,努力梳了梳头发,恨不得将每一个发丝都弄得服服帖帖,好让自己更精神一点。   既然是图我这个人,那么,那么如果我把自己弄得更好看一点,星星会不会喜欢我更多一点?   他就像这世间所有陷入情爱的毛头小子一样,紧张又迫切地准备着,无比渴望见到自己心爱的姑娘。   但他觉得自己应该带点什么。   对,应该带一点的。   可带什么好呢?   他焦急地抓着手指,没头苍蝇似的乱看起来。   枝头停着两只麻雀,圆滚滚的身子灵巧地在细细的树梢间跃动,时不时发出几声啼叫,仿佛在催促说:书呆子,快呀!   “我已经很快啦。”孟阳喃喃自语,视线无意中划过厨房时,终于眼前一亮,有了主意。   廖雁也起来了。   他顶着两只巨大的黑眼圈,眼球上血丝遍布,就这么抱着刀蹲坐在院子里,直勾勾注视着孟阳,对方走到哪儿,他的视线就跟到哪儿,如同一抹死不瞑目的幽魂。   狐……他刚要骂人,却又突然想起来昨天白星的话,于是忙强行咽下去。   不行,他一定要想点别的新鲜花样来骂!   孟阳仿佛没看到廖雁一样。   不,不是仿佛,而是这毛头小子此时此刻满心满眼只有喜欢的姑娘,又哪里能瞧得见其他人呢?   他踩着轻快又忐忑的脚步来到白星家门前,才要轻轻叩门时,却见门吱呀一声,自己开了,门缝中露出熟悉的脸。   两人你看我,我看你,谁也没有先开口。   孟阳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啊,好像一下子又紧张起来。   砰,砰,砰!   是心在跳。   刷,刷,刷!   是血在流!   他几乎什么都能听见,却又好像什么都听不见了,只是傻乎乎看着眼前的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孟阳才结结巴巴道:“星,星星,我们今天包包子吃啊!”   我给你带了好消息呀,你喜不喜欢?   白星看上去似乎比他镇定一点,不过脸蛋也是红扑扑的。   她爽快地点了头,盯着孟阳紧张的脸看了片刻,忽然很认真地说了句,“我好像又比昨天更喜欢你一点点。”   轰!   有什么无比绚烂夺目的东西在孟阳脑海中炸开,灿若烟火,叫他一阵头晕目眩,幸福得快要昏死过去。   虽还是冬日,但其实风中已然有了几分柔和。   如果说之前凌冽的寒风像刺猬,扎的人无处不痛,那么现在的风就是小兔子,毛茸茸的,吹在脸上软乎乎的。   路边的大树仍是光秃秃的可怜模样,但孟阳却觉得,自己心底似乎已经萌发出娇嫩的绿芽,迎着残冬的阳光努力生长。   后面尾随的廖雁突然一阵牙酸,整个人都要疯掉了!   可恶,可恶呀!   他疯狂跺脚,气得不得了,想骂人却没有新词儿,索性脚尖点地直接踩着墙头飞走了。   太碍眼了,他要出去散散心!   可才走出去两条街,廖雁忽然听到地上有人在叫自己。   “哥哥,哥哥!”   他低头一瞧,是一群小萝卜头。   廖雁本能地停住脚步,不过仍旧站在墙头上,居高临下凶巴巴道:“干嘛!”   他现在很烦,会打人的知道不知道?   然而那些小屁孩儿却好像一点都没有眼力见,只是稍稍瑟缩了下,又马上叽叽喳喳喊起来:   “哥哥,可不可以帮我们捡毽子啊?”   “哥哥你好厉害啊,你怎么上去的?”   “哥哥哥哥我刚才看见你飞啦,你是神仙吗?”   “我们的毽子飞到房顶上去啦,你可以帮忙拿下来吗?”   当一个小孩子大声叫喊时,尚且能够忍受;   可当一群小孩子都这么冲你喊时……廖雁觉得自己简直像掉进了鹅群,耳边全是尖锐的嘎嘎声,吵得头都要炸啦。   “都闭嘴!”他捂着耳朵大喊道,又故意露出凶神恶煞的表情,“再喊,老子吃了你们!”   效果奇佳!   那群小屁孩儿瞬间安静如鸡,有几个甚至很自觉地捂住嘴巴,只露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在外面,忽闪忽闪的瞧着他。   可这份安静并没有持续太久。   才一会儿工夫,就已经有一个小男孩儿忍不住。   他悄悄把手指扒开几条缝,小声却期待的问道:“那,那哥哥,你还会帮我们拿毽子吗?”   这一声仿佛是个信号,所有的小孩子都重新回过神来,再一次叽叽喳喳的喊起来。   是呀,房顶那么高,他们根本够不到呀。   如果被大人知道他们把毽子扔到房顶上去,会不会又要挨骂啊?   只是这么一想,就觉得屁股有点痛了呢。   吵死啦!   廖雁觉得自己快疯了!   他想杀人!   他四下瞧了眼,果然在屋脊上发现了一只花花绿绿的鸡毛毽,绚烂而斑斓的羽毛正在晨风中微微抖动,被晨曦一照,很有点神气。   毽子底部绑着一枚沉甸甸的铜钱,既能保持尾部永远在下面,又可以很好地维持平稳。   这实在是一枚制作相当精良和出色的鸡毛毽。   廖雁用两根手指捻起来,一个侧翻稳稳落地。   “哇!”   他的动作引发一阵海浪般的欢呼,一群小孩儿立刻像发现了米粒的小鸡崽儿一样,迅速围拢过来。   他们都努力仰着脖子,眼巴巴看着廖雁手中的毽子,然后又看向他本人,眼睛里刷刷冒出光来。   “哥哥你好厉害!”   “嗖!哥哥你怎么能跳那么高?”   “哥哥你是大侠吗?能教教我吗?”   “哥哥你会不会踢毽子啊?”   “哇,哥哥你真好看,哥哥你几岁了啊?”   一群平均年龄不超过八岁的小孩子丝毫没意识到他们围住的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小疯子,纷纷流露出震惊和崇拜的目光,半点都不掩饰地表达着自己的兴奋。   小孩子的眼睛总是很干净,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阴霾和算计,宛如世上最澄澈的水晶,闪闪发亮。   被一群小屁孩没头没脑地夸了几句之后,廖雁发现自己的心情奇迹般转好。   他得意洋洋地仰起头,抱着胳膊,努力装出毫不在意的模样。   “老子就是天下第一!”   “哇~!”孩子堆儿里再次发出惊天动地的欢呼。   稍后白星找过来时,就见刚还一副要离家出走模样的廖雁正在踢毽子,身边围着一大群小萝卜头。   白星:“……”   所以,你是找到了新家人吗?   今天是廖雁有生以来第一次踢毽子,但他是习武之人,身体协调反应灵敏,只是稍微练习了几次就熟练起来,一次能踢好几百个呢!   就在不久前还嫌弃过这项运动的廖姓少年,此刻已经沉醉其中啦!   初升的太阳自东边天际慢慢爬上来,明亮的阳光斜斜洒落,驱散夜间残留的阴冷的同时,也给踢毽子的人镶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   随着他的动作,空气中有细小的飞尘扬起,都在光晕中飞舞、游动,像飞鸟,似游鱼。   廖雁脸上挂着得意的笑,踢毽子的模样跟寻常人家的孩子没什么分别,看上去,竟颇有几分平和。   白星才要说话,衣角却被一个小姑娘拉住了。   “姐姐,”小姑娘约莫六七岁模样,脸蛋上带着两片被太阳亲吻过的痕迹,她怯生生问道,“你是来找哥哥的吗?”   见白星微微颔首,她眼中一亮,好像终于见到救星一样。   “那,那你赶快把哥哥带走吧!”小姑娘看上去好像随时都能哭出来一样的委屈,“哥哥一个人在这里踢毽子,都不许我们玩啦……”   白星:“……”   她还能说什么呢?   廖雁,跟小孩子抢毽子,你出息了呀!   白星抿了抿嘴,大步上前,一把抓住廖雁提到半空中的毽子,“走。”   廖雁抬起的腿还没落下呢,这一下却踢了个寂寞。   他不高兴地拉下嘴角,愤愤道:“你都有书呆子了,还来找我做什么!”   他毽子踢得可好呢。   白星随手将毽子丢给那个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小姑娘。   所有的孩子都发出真挚的,犹如解脱般的欢呼,然后七嘴八舌说着“谢谢姐姐”,一溜烟儿跑走了。   他们要去别的地方踢,绝对不可以再被这个哥哥看见啦!   廖雁冲着他们的背影大喊:“等会儿再踢给你们看!”   小孩子们身体一僵,然后跑得更快了。   呜呜呜,好可怕!   “反正我不回去!”廖雁哼了声,抱着刀在墙根下蹲着,梗着脖子犟道,“你再去多喜欢那书呆子一点点好了,关我屁事!”   “我们要包猪肉大包,”白星的声音宛如魔鬼的夜曲,落入廖雁耳中便有了致命的吸引力,“脸那么大的包子,满满都是肉馅儿,面皮多软乎啊,连皮带陷一口下去……还有肉汁呢,吸一口!”   廖雁怔怔出了神,下意识真的跟着吸了一口。   饿。   “香吗?”白星问。   廖雁稀里糊涂跟着点头,“香。”   白星满意地点点头,又继续道:“他说中午还要吃炒腊肉,你没吃过吧?”   廖雁摇摇头,脸上充满了遗憾和渴望。   白星又道:“上等五花好肉熏制的,有肥有瘦,用蒜苗炒!油汪汪亮晶晶,肥的都透明啦,瘦的弹牙,又咸又香,特别下饭,我一口气就着能吃三碗饭。”   “我能吃五碗!”廖雁不甘示弱道。反正就是不能输。   “我不信。”白星摇摇头。   “老子吃给你看!”说着,廖雁就嗖得站起来,三步并两步往回走去。   稍后,廖雁的怒吼回荡在整座小院上空。   “你们叫我回来就就是为了剁馅儿?!”   他娘的,根本就没有包子,只有包子面板上摊开的他爹和他娘!   孟阳缩了缩脖子,小心翼翼却理直气壮道:“还没有包嘛,过一会儿就有了呀。”   廖雁杀气腾腾看。   白星冷酷道:“我买肉,书生包包子,那么你呢?你可以做什么?”   廖雁一噎。   片刻后,他微微低头,视线缓缓落到自己的双刀上。   所以,他就只能剁馅儿是吗? 第65章 大肉包子,炸藕盒 我又好了!   在寻常百姓看来, 过年就是吃喝玩乐的,所以都会提前制作许多面食和炸货,其中肉包就是很受欢迎的一项。   冬半年的北方蔬菜品种不多, 但勤劳善良的人们早就想到这一点, 所以在其他蔬菜繁盛的季节早早晒下菜干,此时拿出来吃, 更有一番风味。   为了迎接新年,孟阳决定奢侈一把, 所以直接准备了足足四种馅料:   干豆角猪肉馅儿、荠菜猪肉、莲藕猪肉和白菜猪肉。   而这也就意味着确实要剁非常多的肉馅。   不劳动的人, 不配吃饭。   廖雁反抗未果, 又确实想吃包子, 只好骂骂咧咧去干活。   他拔下腰间的长短双刀擦了擦,双膝微屈气沉丹田, 下一刻,就将两把刀舞成绚烂的银花。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锋利的刀刃势如破竹,切肉犹如划纸, 似乎只是眨眼工夫,那一大块肉就变成了大小不一的肉块。   孟阳张了张嘴, 决定还是不说了吧, 不然恐怕雁雁会恼羞成怒。   剁肉馅之前最好先把肉切成大小均匀的厚片或者小块, 这么做不仅会省时省力, 而且多出来的肉馅也更细腻。   但雁雁这动作太快了, 他都没来得及说要领就下了手……罢了罢了, 反正费事的也不是自己, 就随他高兴去吧!   干豆角和荠菜都已经提前泡发好,孟阳把它们从微微变色的水中捞出,挤掉多余的水分, 原本已经舒展开的蔬菜,重新变成一个球。   白星看的有趣,自告奋勇的说也想捏,孟阳同意了,然后眼睁睁的看着她丢出来一个坚硬的菜团子。   孟阳:“……倒也不用捏得这么用力。”   做包子馅儿时,蔬菜的水分不可以挤的特别干,不然后期吃包子时就会很柴。尤其是鲜菜,最好稍微留一点水分,让馅料看上去湿润润的,这样蒸好包子之后,馅里就会有一点汤汁,柔软顺滑,非常可口。   但是白星显然不懂这一点,她只是希望卖一点力气,然后让书生轻松一点。   她很羞愧的戳了戳坚硬的菜团子,看着它在案板上咕噜噜滚动,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痕迹时,越发难过了。   她杀了菜团子!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孟阳赶紧安慰道,“你是第一次做嘛,第一次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了不起啦!而且还可以拯救一下的。”   “真的吗?”白星不太相信的看过去。   “当然是真的呀,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吗?”孟阳笑道。   他提前把油壶拿过来,将菜团子费力地掰开,然后倒了一点油进去。   得到滋润的干菜瞬间有了光泽,仿佛肢体也舒展开来,宛若新生。   孟阳一边做一边解释说:“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影响不大的,只要稍微多加一点点油,然后其他的菜不挤得这么干就好啦。”   总结了经验教训之后,白星后面捏的菜团子果然都湿度正好,于是得到了书生猛烈的夸赞。   不知道的人听了,还以为她刚拯救了一个世界呢!   莲藕馅儿的包子是孟阳刚刚决定做的,因为对门的王大娘过来送了一筐莲藕,说是老家来人串门给的,特意分来尝尝。   她老家的亲戚是个菜贩子,所以手头总能有许多菜蔬,偶尔也会拿来送礼,非常实用。   桃花镇上是不产莲藕的,又因为人口偏少,做不得大买卖,莲藕贩子也不大爱来。   从这里到距离最近的水塘也要三两个时辰的路程,孟阳倒是有心去买,可惜之前也没有牲口,为着这点吃的巴巴儿跑一趟,好像也不太值得,所以一直未能成行。   王大娘似乎已经从王大爷口中听说了某些秘密,所以格外慷慨,末了还拉着孟阳但手反复叮嘱,“多做点好吃的!”   民以食为天,没有人不会不爱吃的。   只要抓住了小姑娘的胃,还怕成就不了好姻缘吗?   孟阳再一次臊红了脸,低头接受了对方的好意。   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王大爷和王大娘多少有了点年纪,走过的桥怕不是比自己走过的路还多,听他们的话,应该不会有错吧?   这一筐莲藕都很新鲜,表皮裹着的泥巴还微微湿润。   孟阳掰开一截看,就见里面还是白嫩如玉脆生生的,低头就能闻见清新的味道。   他两只手微微扯开一点距离,莲藕断面之间便迅速渗出水珠,并且拉出无数莹白如蚕丝一般的细丝。   古语有云,藕断丝连,果然如此。   他切了一小片尝味道,果然清脆可口,好像在吃水果一样。   “好吃吗?”白星不知什么之后凑过来,满眼渴望和好奇。   孟阳点点头,又切了一片递过去,“你尝尝。”   白星立刻接过,放到嘴中一咬。   咔嚓。   好脆啊。   鲜甜的汁水四溢,带着冬日罕见的蔬果清香,嚼一嚼,好像还有点面面的,但不是渣滓。   “好吃。”白星幸福地点头。   “对吧?”见她吃的开心,孟阳也跟着高兴,“听说是今天凌晨挖出来的,已经过了几个时辰,如果吃刚挖出来的,肯定更鲜更嫩。”   听说这是今年最后一茬莲藕了,一定要好好利用才是,不然岂不辜负了对门一番心意?   对了,王大娘还顺便给了许多干荷叶呢,以后倒是可以用来做荷叶鸡、荷叶饭之类的。   他决定拿三分之一出来做藕丁鲜肉包子,剩下的三分之二炸一点藕夹。   理所当然的,需要的肉馅就更多了。   孟阳把莲藕洗净,刮去外面的粗皮,挑出一部分来切成小丁,剩下的则都切成厚片。   荷花开得越美,莲藕越丰富的水塘往往越脏,而莲藕的表皮曾经沾满淤泥,粗糙且不干净,非常影响口感,还是提前去掉的好。   不过切片也是有讲究的,需要两片相连,但又不能连的太多,最好如书页一般能打开,但是底部又连着一点。   如此一来,中间就能夹入肉馅而不散,故名藕夹。   他又调了一点面糊,面糊中稍稍撒一点细盐,想了想,又往里面磕了两颗鸡蛋。   加入鸡蛋之后的面糊入油炸过之后,颜色会格外金黄好看,最趁年景。   食材准备到这一步,已经完全没有了白星这个门外汉的用武之地。   而剁肉馅的活又被廖雁一手包揽,所以她只好蹲在旁边睁着两只眼睛看。   双刀剁肉果然神速,孟阳的材料还没有完全准备齐全,肉馅就已经剁好了,而且非常细腻,谁也挑不出毛病。   廖雁心疼的去井边洗刀。   刀身上糊满油脂,简直大变模样,清水根本洗不干净。   他只好先用草木灰抹几遍,然后又用泥巴涂,最后才上了皂角,搓出丰富的泡沫。   他一边洗刀,一边在心里暗自发狠:等会儿我要吃一百个包子!   孟阳包包子的动作实在优美。   他高高挽起袖子,露出两节光滑圆润的手臂,不断动作着。   他的手上已经沾了白白的面粉,左手掌心摊开厚厚的面皮,右手用筷子挖入大量肉馅。   手指轻轻上拢,右手几根指头舞蹈一般灵活,好像玩一样,几个呼吸间就把包子捏好了。   白星和廖雁看的目瞪口呆:刚才发生了什么?   所有的动作分开看,他们都会,但怎么合在一起呢?   孟阳小心的捏着包子,把它屁股底下又粘了一点面粉,这才放到盖帘上。   包子并不是包好一个就马上上锅蒸的,它们可要团体行动呢,难免要花费一点时间等等后来的,如果不提前在底下沾一点面粉,等会儿可就拿不起来啦。   包子圆滚滚胖嘟嘟一坨,越往上越窄,最后都收拢成一把美丽的褶皱。   那些褶皱从中心向外旋转四散,宛如秋日怒放的菊花。   白星看的入了迷。   书生真好看呀,书生包的包子真好看啊,书生做什么都好看……   大肉包还没上笼屉蒸呢,就已经有一个成年女子拳头大小,待它充分接收热力发酵、膨胀过之后,体积可想而知。   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天方地阔,北方人的骨子里也难□□淌着一点豪气,男女老少心里都有那么一点豪情。   肉要大口大口的吃,酒要大碗大碗的喝,壮体格的汉子,大骨架婆娘!   就连肉包子呀,也要越大越好。   还有那饽饽,一个就两三斤呢,上面还点着红点,寓意来年的日子红红火火,人畜越来越兴旺。   蒸包子是需要一点时间的,尤其是肉馅,远不像素馅儿那样好熟。   孟阳简单估算了一下,索性又从房梁上取下来一只冻鸡。   他把鸡的里里外外都涂满酱料,放在一边,慢慢腌制。   等过几个时辰滋味儿透了,再往被掏空的肚子里面塞满蘑菇和切成大块的土豆,用荷叶一包,往灶膛里一塞,用温火慢慢烘烤。   这只鸡很肥,倒不用再额外涂抹油脂,等烤熟之后,蔬菜和荷叶的清香会渗透到鸡肉里,而鸡肉本身的油脂又会反渗给蔬菜。   尤其是土豆啊!面嘟嘟的,轻轻咬开一小块,还能看见参差不齐的内部粗糙又莹润的颗粒呢。若放在光线下看,竟然隐约带着亮,好像磨碎的宝石粉末!   到时候再煮一点清淡的小米粥,爱吃肉包子就吃肉包子,若懒怠吃,撕扯一点咸津津香喷喷的鸡肉,就着稀饭嘶溜嘶溜……也是一炖难得的美味晚餐了呀。   孟阳想越美,越想越觉得口水泛滥,下意识用手去摸嘴角,然后在碰到软乎乎的肉之后,呆住。   对呀,我胖了啊,还能继续这么吃吗?   如果我变得更胖,星星会不会不喜欢我了呀?   他偷偷去看白星,就见对方的身形依旧窈窕;再看廖雁,也是一如既往的精瘦……   三人食,必有一胖!择其瘦者而从之,其胖者而改之……   可是,可是肉包子和炸藕夹真的很好吃啊!荷叶鸡他也已经有许多年没尝过了……   本来过年嘛,就是要吃吃喝喝的呀,要不然……我先吃完这几顿,然后再改?   孟阳越想越觉得对。   难得过年,大家都在吃吃喝喝,如果自己不跟着做的话,岂非破坏气氛?不美不美,实在不美。   做人嘛,有的时候还是跟风随大流好一点。   况且这么多东西,单靠他们两个根本吃不完嘛,自己也要力所能及的尽一份力才是,不然若是浪费了,和该天打雷劈的!   对,就这么办吧!   孟阳的烦恼来得快,去得也快,在他人尚未察觉之前,就已经重新变得心安理得起来。   刚刚出锅的炸藕夹外表金黄酥脆,一口下去还掉渣呢!   鸡蛋面壳里面就是脆生生的藕片,藕片的缝隙之间又夹着敦实的肉馅,咬破之后,浓郁的香气伴着肉汁喷薄而出~   一种食物,三重享受,三人一时间竟想不出有什么东西会比藕夹更好吃了。   呼呼呼,好烫好烫!   嘁嘁嘁,好吃好吃!   廖雁吃的嘴巴上油汪汪亮晶晶,烫得呲牙咧嘴,口中喷出的白汽一团又一团,可还是忍不住吃了一个又一个。   他吃过藕,也吃过肉,吃过鸡蛋,吃过面糊……却唯独没想过这四样东西凑在一起,竟然会如此出色?   真香,真香,肉馅没白剁!   不多时,肉包子也出笼啦!   笼屉一打开,体积空前庞大的水蒸气迅速占据了整座房间,完全遮蔽了视线。   就好像有无数团乳白色的蘑菇拔地而起,眨眼间攻占了所有空间。   哼,让你们再看!   水蒸气太多,小小的房间盛不下啦,竟然有相当一部分挨挨挤挤抢到屋门口,顺着大开的房门窜上去,一路爬到屋檐顶上。   这场景实在有趣,临近年底,几乎每家每户都有这么几出。   若有行人从外面看见时,便会笑道:“嗨,这家做好吃的,准备过年啦!”   有烟有火有水汽,这才是过年嘛!   孟阳眯着眼睛,用提前准备好的蒲扇扇了两下,看着水汽渐渐散去,终于露出庐山真面目。   一颗颗大肉包已经完全膨胀,就连褶皱也不再苗条,而是带了几分憨态可掬的胖乎。   小麦色的面皮上泛出莹润的光泽,偶尔几颗包子上还有调皮的肉汁渗出,将面皮晕染成动人的色彩。   孟阳先等热气稍微散去,然后把手指尖在凉水中泡了一泡,动作飞快地抓起包子,转移到洗刷干净的大盖帘上。   包子太多,锅灶有限,一次只蒸了不到一半,需要尽快转移出空地来蒸下一锅。   廖雁随手拿了一个包子掰开,呵!猪肉白菜的,里面还零星点缀着一些金黄的油渣,不断悠悠释放着醉人的香气。   他胡乱吹了几下,迫不及待咬了一大口。   吧唧,丰沛的汁水充盈口腔,油渣独有的香气丝毫不输给鲜肉,以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疯狂席卷。   美!   白星也不甘示弱的拿了一个,是藕丁馅儿的。   莲藕已经提前刮去外皮,只剩下莹白如玉的藕肉,此时吃在嘴里也还嫩生生的。   藕丁充分吸收了猪油,不再寡淡,就像……就像一位清新可人的小姑娘摇身变为妖艳美丽的少妇,令人沉醉。   面皮蓬松柔软,猪肉肥美多汁,藕丁却清脆可口,简直叫人都不知道该夸哪个好了。   她欢喜坏了。   听书生说藕有很多种吃法,除了生吃和做包子之外,还可以凉拌,还可以做藕粉,还可以做糯米甜藕……几乎无所不能。   她决定了!有机会就要往南走,那边的藕多的很呐。   那边孟阳已经将包子全部出锅。   他拿出提前准备好的盘子,每个盘子里都放了几个包子,“我这里暂时走不开,你们帮忙跑一趟吧!”   小城的百姓就是这样,一起住了几年,十几年,原本的邻里情中已经滋养出一丝宝贵的亲情,但凡谁家做了好吃的,总要送一点给邻居尝尝的。   并不在乎东西多么稀罕珍贵,这是心意呀。   廖雁只想吃。   可想到王掌柜那边,却又改了主意。   难得世间还有个有眼光有见识的人,倒也值得老子走一趟。   于是白星和廖雁各自抱着两个巨大的篮子,篮子里面塞满了包袱,包袱里面又塞满了肉包子,开始走家串巷。   王大娘家,吴寡妇家,镇长刘爷爷家……还有王掌柜家。   他们就像传递幸福和美食的使者,用双脚丈量着土地,用双手传达着快乐。所到之处,所有的人都不吝啬用最大的善意迎接。他们热情的招呼,拼命挽留,恨不得让这两个孩子留下来吃饭才好。   但廖雁和白星还惦念家里的好吃的呀,所以只好推辞。   可就是这么着,他们的口袋里、篮子里,也重新被各色零嘴填满了。   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在备年货,厨房和房梁上塞得满满荡荡,走到哪吃到哪儿。   也不知是谁家那样有闲情逸致,还特意用红纸剪出花朵的模样,用浆糊贴在门外的两棵枯树上。   微风一吹,红纸做成的花瓣微微颤抖,远远看去倒还真有几分春意呢。   炸麻花,五香豆腐干,红豆麻团……两人边走边吃,好像就连头发丝儿里都塞满了美味。   嗝……   坏了,有点饱。   两人对视一眼,都觉得大事不妙:   还有两种口味的包子没来得及尝呢!   “你们回来啦?”孟阳笑呵呵道,“老吃肉难免油腻,我又泡了一点干菠菜,等会儿抠一点嫩嫩的白菜心切丝,加上香醋和蒜泥凉拌,再来一点酸酸甜甜的山楂汁,最解腻开胃了。”   白星和廖雁一听,立刻重新抖擞精神:   我好了!   我还能再大战一场! 第66章 山药瘦肉粥,炸货拼盘 他已经有点不一……   腊月二十九, 吉,宜吃喝玩乐。   这两天孟阳过得着实充实,白天做各种好吃的、研究手/弩, 晚上还要点灯熬油为自己缝制貂皮斗篷。   骑马出行有个好处:快, 但也有个坏处:冷。   孟阳这些年从未远行,根本没有出门的行头, 如果穿现在的棉袄,一上马就会被冷风吹透, 所以还得是皮裘。   优质皮裘不仅可以遮风挡雨抵御严寒, 在不太炎热的时候还能当做铺盖, 非常实用。   但他没有皮子。   不过这没关系, 百宝囊白星姑娘什么都有。   她原本是打算把王太太退回来的虎皮送给孟阳的,结果后者直接被吓坏了, 死活不肯收。   “这样好东西给我着实糟践了,不可不可万万不可!”   他不配,真的不配!   廖雁倒是想要, 但主人不给。   雁雁生气。   后来白星转念一想,这样的虎皮着实太扎眼了些, 眼下孟阳外出经验不足, 犹如三岁小儿抱赤金过市, 很容易被人盯上, 不穿倒也不是坏事。   于是她便退而求其次, 将剩下的几卷貂皮给了对方。   这固然也是价值不菲的上等皮货, 但有虎皮珠玉在前, 竟也有些不大起眼了。   孟阳知道自己确实什么都缺,再推辞就生分了,便扭捏着接受。   唉, 他总觉得自己真的被星星养起来啦!   他一边缝制斗篷,一边胡思乱想,忽然……   他,他这样算不上吃软饭?   这个念头一出现,孟阳就有种五雷轰顶的惊愕。   他自己傻了半天,才犹犹豫豫的问白星,“星星,我要是吃软饭的话,你会讨厌我吗?”   廖雁就在旁边大声喊道:“死狐狸精,你现在不就是在吃软饭吗?”   难为你还有这样的自知之明!   白星抬手给了他一拳,坚定道:“不会的。”   似乎是觉得这样的回答不够有力,她想了下,又补充道:“哪怕你是个废人,我也会给你喂饭的!”   孟阳:“……倒也不必如此。”   我暂且还不至于沦落到那一步吧。   今天是腊月二十九了,年前衙门办差的最后一天,孟阳决定去县城开具路引。   也不知什么时候就要动身,先预备着吧,省着到时候手忙脚乱的。   因为这两天做了许多吃食,都密密麻麻吊放在阴凉的东厢房内,干净又整洁。再吃饭时就很方便。   熬一点喜欢的粥水,把冷掉的面食热一热,切个冷盘。   炸货吃冷的行,想吃热的,在干锅底下一烘就好,马上就再次变得酥脆可口啦。   孟阳用沙煲煮了山药瘦肉粥。   先把大米熬熟,切一点山药丁子,跟提前用料酒、姜丝等抓板腌制了的瘦肉丝一并丢进去,重新盖上盖子,熬到大米开花,米脂四溢。   肉必须要后放,若放的太早,容易老,就嚼不烂了。   一色炸货都是现成的。   切一点猪蹄冻,夹几块炸藕合、土豆合、萝卜丸子、小酥肉做个炸货拼盘,再来一点麻油拌的疙瘩丝……就算平时精心准备的早饭都没有这么丰盛的。   原本也热了几个巨大的肉蛋包子,但大清早上起来胃口还没全打开呢,光这些有油有肉就填了不少,最后包子竟然一口没动。   三人吃了个肚儿圆,把桌子收拾干净,这边溜溜达达往县城去了。   孟阳今天是头一回骑小五,原本还有些忐忑,谁承想上马之后感觉极好。   那周良驹人虽然有点疯,但一身本事还真对得起自己改的名字,对于挑选和训练马匹确实有一手。   小五就一点坏脾气都没有,让快就快,让慢就慢,偶尔还会扭过头来蹭蹭主人的大腿,显然是个温柔的孩子。   “真是乖仔。”孟阳爱不释手地摸着它的脑袋,开心的不得了。   虽然还没到大年三十,但已经有些性急的人家忍不住提前放鞭炮了,一路上都有此起彼伏的零星爆竹声传来,空气中隐约弥漫着熟悉的火.药味。   偶尔一阵风吹来,竟也夹杂着紫红色的纸片了。   那是爆竹炸裂后的残骸,随着风满地乱跑,像下了一场红雪。   县城内七成以上的店铺已经关了门,剩下的都是本地人开的,一般都跟衙门一起到大年三十再关,然后转过年来初六或者初八挑个吉祥的日子,放两串鞭重新开业。   路过上回李仁介绍的驴肉铺子时,白星忍不住多瞧了一眼,见确实门窗紧闭,上面用红纸贴着说年后初八才开业的告示后,这才彻底死了心。   唉,驴肉火烧真好吃啊!   腊月二十九是真到了年底了,有事儿的也早就抓紧时间办完了,竟难得清闲。   他们到的时候方知县正在后院跟主簿等人说话,忽见外面来了一个衙役,说有人来办路引。   此时安土重迁,凡地方百姓要去外地者,皆须由衙门出具路引,最后由主簿亲自审核批准。   不过本朝对这一块儿相对松散,只要身份不可疑、理由正当,审核也只是走个过场罢了。   主簿当即起身告罪,方知县正好闲着没事儿,就顺口问了句,“来者何人?怎的非等到今天?”   腊月二十九好些酒楼饭庄都关门了,一般大家都默认不办公的。有急事的人早就办了,不急的,一般都会等到年后,还真少有人赶着这个时候过来。   那衙役闻言赔笑道:“说来也是巧了,就是前办了女休男案子的那个书生,好像叫孟阳的。”   孟阳?   方知县忽然来了兴致,端在手里的茶都不喝了,“是他要出去?”   衙役点头,“好像是的。”   方知县沉吟片刻,到底是念着老孟大人的情面,“罢了,左右本官无事,把他叫进来吧。”   衙役略一迟疑,“大人那书生身边还跟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看打扮倒像是江湖客,似乎上次也来过,也把他们叫进来吗?”   方知县还没说话,主簿已经道:“大人,此事不妥,那些江湖草莽常以武犯禁,多的是无法无天目中无人之辈,还是不要与他们过分亲近的好。”   身处官场之中的人,往往对江湖游侠没有什么好印象,他的态度也正是官场上的缩影。   方知县对所谓的江湖也没有太多好感,当即摆摆手,“只叫那书生一人前来。”   稍后孟阳听了这话倒还罢了,唯独白星有点不快。   那县官怎么单独叫他进去?别是有坏心眼吧。   孟阳却是知道内情的,“他颇敬重我祖父,故而爱屋及乌。”   方知县确实喜爱孟阳人品,上回他走后还唏嘘不已,只道世事无常,今天见他主动牵来,便忍不住想再说几句话。   “听说你要去外地?”方知县倒也和气,叫人上了好茶点心,问道。   孟阳天生沉得住气,闻言说了声是。   方知县沉吟片刻,点点头,“也罢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小小年纪能有这样的志向,很好。”   虽然不能科举,但多读书、多长见识总没有坏处的。   见他肯定自己的做法,孟阳也不禁露出一点笑意,又说了声是。   “外面那两个江湖客是你的朋友?”方知县问道。   孟阳点头。   方知县微微蹙眉,“你一个好好的孩子,怎么跟他们打了交道?”   正经科举出身的人总是对游侠有些偏见的,而游侠之中也确实有相当一部分暴躁冲动,容易招惹是非。   却见一直温和从容的书生忽然进一步挺直脊背,正色道:“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是我的朋友。”   方知县总都觉得这孩子过于腼腆内敛,对自己也过于生疏。当然,双方毕竟刚认识没多久,而且考虑到他的遭遇,这种反应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此时,书生却忽然变得强硬,活像变了个人。   有那么一瞬间,方知县竟仿佛从他身上看到了已故老孟大人的影子。   方知县愣了下,旋即释然。   是了,终究是他的后人。   孟阳说完那话之后还略有些忐忑,生怕对方会对自己的朋友做出什么事,有祸是自己惹了对方不高兴,让路引的事情泡汤。   然而都没有。   方知县忽然轻轻笑了声,看他的眼神也变了些许。   以前他照顾这个孩子,不过是看在当年老孟大人的情面上,可如今,却也真有几分欣赏了。   “你不错。”他点点头,竟带了几分欣慰。   孟阳愕然。   看他这个样子,方知县忍不住又轻轻笑了几声,心情竟然很不错。   倒是自己迂腐了。   林子大了,自然什么鸟都有,即便江湖之中败类甚多,却也不好一杆子打死。   上回那少年侠客虽有些放浪不羁,但说来终归是报打不平,颇有几分侠义心肠,不然自己也不会起了爱才之心想要招揽。   当时骤然听说这孩子竟在自己治下,他最惊讶也最好奇的是:一个孤零零的小孩子是怎么活下来的?   但现在看来,答案似乎已经渐渐浮出水面。   他很懂得适应,也很擅长挖掘。   这话听起来似乎很简单,可说来容易,做来难,落差如此之大,又有几人真能放得下呢。   见方知县确实没有糊弄自己的意思,孟阳也跟着松了口气,回了一个不好意思的笑。   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吗?   方知县看出他的心思,当即摆了摆手,显然并不往心里去。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你既认为他们可靠,那倒是不错。”方知县又道,“银子可还够么?”   孟阳不曾想他会如此和蔼的说这些话,竞有点儿长辈的意思了,不由带了点惶恐和感激,忙道:“有的。”   他本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子,若对方一味贬低他的朋友,他未必会忍气吞声。可此时对方如此和气,倒叫他有点受宠若惊的意思了。   正经科举出身的人基本都有过游学的经历,所以说起外出,方知县确实有点资本。   “出门在外,不比在家,尤其你们年轻,难免有人轻慢……退一步海阔天空,莫要争一时之气,凡事以保全自身为上。江湖的事,”他顿了顿,终究还是说,“能少掺和就少掺和吧!”   孟家保全一颗独苗着实不易,那等是非之地,还是少踏足的好。   孟阳认真听着,“是。”   说完,脸上微微带了点羞赧的笑,“我那两个朋友也说江湖不是好玩的,镇上有人想找他们学武艺,还不肯呢。”   这次出门,他也只是瞧一瞧,看一看,并非真有了投身江湖的打算。   “哦?”这话倒是有些意思,方知县微微有些错愕。   其实他也没正经接触过几个江湖人,可总觉着大约都差不多的吧:好勇斗狠,多桀骜之辈。如今听了这话,倒是对外面那两个小朋友有了一份好印象。   是个看的清的。   “若果然如此,你倒是交了两个不错的朋友。”方知县说笑道。   孟阳抿了抿嘴,也跟着笑起来,“是,他们很好。”   方知县看了看天色,“罢了,你过来一趟不容易,倒不好叫他们枯等。去吧,若有空,不妨去街上逛一逛,也还有几家店开着。”   孟阳道了谢,又行了一礼,这才退了出去。   只是到门口时他又停住,转身朝方知县道:“大人,过年好。”   方知县愣了下,忽然笑了,是那种真心的笑。   “过年好。”他说。   因为有知县大人明显的庇护在前,孟阳接下来去办理路引时非常顺利,没有一点阻碍,不一会儿就办完了。   路引拿到手的那一刻,孟阳忽然有些莫名的激动。   他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这么多年来都蜗居在桃花镇中,是真的没钱吗?倒也未必。   正如赵先生所言,写诗词歌赋的本子卖的可比写话本要好多了,若他真有心敛财,每年收入再翻几番,甚至十几番并非不可能。   但他没有。   他只是觉得世上好像没什么值得自己留恋,偏又不舍得死,所以只好一天天熬日子。不是不想出去,类似的念头其实也起过许多回,但每次又都被自己打消了。   他怕,怕出门,怕外面世界的恶意再次降临到自己身上。   所以他一直在逃避。   刚见面时廖雁瞧不起自己,倒也没有错,因为那时的他确实很懦弱,连独自面对世界的勇气都没有。   可现在?   孟阳紧紧抓着路引,缓缓吐出一口气,仿佛与某个曾经的自己告别。   他觉得自己随时可以勇敢的踏出一步。   我确实有点不一样了,他想。   孟阳找到白星和廖雁时,两人正跟一个衙役说话,瞧样子倒有几分熟稔。   “事情都办完了?”见他出来,白星十分高兴,主动迎上前去。   孟阳把路引给他看,心中忽然生出几分雀跃,“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出去玩啦!”   廖雁哼了声,抱着胳膊道:“就怕你到时候会哭鼻子嘞!”   孟阳很认真的保证,“有你们陪着我,我肯定不会的。”   他见李仁正盯着自己瞧,便问道:“这位是?”   也不用白星介绍,李仁爽朗一笑,主动抱拳道:“我叫李仁,是本地的捕头,原先也在江湖中混。”   孟阳作了个揖,“原来是李大人,失敬失敬。”   李仁哈哈大笑起来,“我算哪门子大人?不过胡乱混口饭吃罢了,小先生莫要取笑。”   他与孟阳略略说了几句场面话,又对白星道:“我本想找到那马贩子警告几句,不曾想他在本地做完买卖之后已经先行离开,大约是要往西北去的,这倒是不好办了。”   马匹价高不易得,除了官府之外,消耗最大的就是武林人士,而那些马贩子走南闯北,三教九流都打交道,无疑是消息最灵通的一批人。   消息灵通就意味着容易走漏风声。   白鹞子在桃花镇的消息本就是一个马贩子最先漏出来的,李仁既然收了白星的钱,自然想把事情办的周到一点,所以前两天还特意派人去找了那马贩子,想要警告一二。   万万没想到自己慢了一步,对方做完了本地买卖,已经先行离去。   他如今也不过是个小捕头,只有二三江湖朋友在侧,对方既然离了地盘,再想办什么,却是有心无力了。   白星点点头,也没有觉得意外。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既然自己没有选择藏头露尾,暴露行踪也只是迟早的事。   她略一沉吟,又掏了一块银子递过去,“既如此,劳烦李捕头帮我放出话去,就说有人见白鹞子出现在绥山州。”   桃花镇于她而言,仿佛一片世外绮梦,如此绚烂又如此平和,她不想连累镇上的人。   而且桃花镇也确实太小了一点,官府人手有限,扛不住太大的风浪。   但往上数一级的绥山州就不同了,不仅长期有兵力驻扎,而且听说投靠地方官府的江湖好手也不在少数,到时候即便有人找自己寻仇,也翻不起什么大风浪。   廖雁瞧了她一眼,没做声。   但是也没有反对。   李仁立刻就明白了她的用意,倒也跟着松了口气。   在其位谋其事,如今他毕竟是吃公门饭的,至少也要对得起身上的官皮,自家地盘上的灾难自然是越少越好。   他自己就出身江湖,自然明白江湖人难以管束,若真引了他们来……   “姑娘放心,此事交给我去办!”李仁拍着胸膛保证道。   告别李仁之后,白星等三人就开始撒欢逛街。   其实这个时候街上的店铺和摊子基本都收了,远不似寻常日子热闹,甚至可以说有点冷清,但他们就是很高兴。   这会儿街上出来闲晃的大多是本地百姓,个个穿新衣戴新帽,容光焕发,手里提上二三样点心糕饼,正趁着年前走亲戚呢。   家家户户门前都挂了大红灯笼,贴了新鲜的红对联,里里外外洋溢着喜气。   有成群结队的小孩子跑过街道,空气中留下他们肆意的欢笑,久久不散。   白星掏钱买了糖葫芦,三人一人一串举在手里边吃边走,然后就在街角处发现了被人围的水泄不通的卖烟花爆竹的摊子。   其实围过去的人也并非都想买,不过年底闲来无事,想着人多热闹,这才跟风的往那扎。   “我们买点烟花爆竹吧!”她眼睛亮闪闪的提议说。   儿时她跟义父住在山林之中,最忌惮烟火,自然从没放过。   后来独自一人行走江湖,居无定所,四处流浪,自然更没有放烟花的心情。   所以哪怕她曾在逢年过节时见过无数次绚烂的烟花,却没有一朵是自己亲手燃放的。   当然,以前白星总觉得烟火也没什么好玩的,不过一团稍纵即逝的火星,须臾之后重归宁静,扑面而来的却是加倍的孤寂和清冷。   可现在,就忽然觉得有意思。   大约是几个人凑在一起过年,本就不该缺了灿烂的烟花吧。 第67章 菠菜豆腐蛋花咸汤,卤牛肉 二更啦!……   从名山县返回桃花镇时, 空手而来的三人已经带了许多新包裹,其中最显眼的就是马背上的几条红鞭炮和几个硕大的泥疙瘩。   那是本地土产的一种烟花,制造相对粗糙, 整个壳子都有一层泥巴糊就, 因为燃放的时候会随着烟花喷射而不断发出类似于“咕嘟咕嘟”的声响,故名泥咕嘟。   名字确实不大好听, 模样也是真丑,但难得价格实惠真材实料, 燃放的时间很长, 喷出的烟花也很高, 很亮, 很持久,深受中下层百姓欢迎, 一般每家每户逢年过节都喜欢买几个来放。   廖雁的挑选标准很简单直白:老子就要做最狠的刀客,放最大的烟花,所以拿两个最大的准没错!   于是他就挑选了两个铜盆那么大的, 然后催着白星付钱。   卖烟花的摊主上下把他打量了两回,才小心翼翼地问道:“这位客官是开店的么?”   廖雁啧了声, “怎的, 不开店还不配买吗?”   “小人不是那个意思, ”见他误会了, 摊主连忙摆摆手, “这烟花乃是最大最冲的一种, 火焰少说能有三丈高一丈宽, 等闲百姓家里根本摆不开,故而很少燃放,一般都是店铺或者大宅子的人买了去冲个喜气。”   这烟花可太大了, 没亲眼见过的人根本想象不出来,一旦开始喷射,简直跟就地放了一把火一样,足足能映红半边天。一般的小宅小院太过狭窄杂乱,别说静静观赏了,不着火烧了宅子就不错啦!   谁知廖雁一听,简直乐疯了,直接从白星身上抢了钱袋付钱,“好好好,就要他!”   似老子这等英雄豪杰,寻常烟花岂不辱没了?   一看他这个架势,那摊主就知道这肯定是个彪子,难免有点担忧。   奈何开门做买卖,由不得自己选;送上门的银子,不赚白不赚。   反正自己该说的,能说的都说了,回头烧着了屋子,可别赖自己。   孟阳和白星都不像廖雁那么疯,非常中规中矩地挑了几个中型的,又要了几串大红鞭,最后一起结账。   白星警告廖雁,不许他在院子里放着两个巨型烟花,“要放就去街上,崩了火星子也没事儿。”   还能给左邻右舍看热闹呢,多好。   廖雁撇撇嘴,梗着脖子道:“谁稀罕在院子里放,老子就要去大街上放给所有人看!”   正逢大年夜,必须要向世人展示自己的英姿。   于是他果断将巨型烟花据为己有,绑在大黑马屁股上带了回来。   腚上突然多了两个泥疙瘩,大黑马十分不习惯,一路上尾巴都在甩来甩去的,试图将它们扫下来,奈何未果。   三人还没到家门口呢,就见院门前日头底下抄手坐着一个年轻妇人,这是当日来卖蜂蜜,后来又送油卷的女人。   也不知她已经等了多久,两只眼睛都合在一起,似乎快要在暖融融的日光下睡着了。   听见马蹄声之后,那女人迅速睁开眼睛,看清来人后,脸上绽开大大的笑容,“姑娘好。”   白星就看地上还是熟悉的大提篮,心道这人不会又来给自己送东西了吧?   那女人顺着她的视线看了眼,笑容中透出几分羞涩,“要过年了,也没什么好东西送,多少是个意思。”   白星知道她家里最近困难,便摇了摇头,“你上回已经送过了。”   她是送礼有瘾吗?不过二两银子罢了,还要来几回呀?   女人笑道:“这是最后一回,不值钱的。”   说着就掀开干粮包袱,露出里面整整齐齐摆着的六个大饽饽。   北方的大饽饽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单个两斤都算不上什么。   而这女人送的饽饽看上去可不止两斤,那么老大的提篮里也只塞了六个。   六个饽饽都呈现出优美的弧线,小麦色的皮肤泛着莹润的光泽,仿佛嫩嫩的胖娃娃。最顶端还点了一个小小的红点,使得本来质朴呆板的形象看上去突然生动起来。   廖雁看了看那些大饽饽,用扭头看看大黑马身上背着的泥咕嘟,突然觉得二者颇有相似之处,自顾自笑起来。   孟阳翻身下马,招呼那女人进去喝杯热水,对方笑着谢绝。   “才刚对门的老太太已经请过啦,”她说的一定是王大娘,“见了你们送下东西,我就要家去了,有人等着我包饺子呢。”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脸上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种满足和期待的神情,仿佛一切苦难都不曾存在过。   孟阳问道:“家里人都好吗?”   “劳您挂念,都好,”女人的笑容越发真挚了三分,忍不住主动说道,“他是个闲不住的性子,最近在家里琢磨用木头刻玩意儿呢。还别说,前儿最后一回年前大集上竟卖出两个小木头车,赚了二十多文钱呢,可比平时砍柴多多了。”   孟阳道:“哎呀,那可真好。”   “是呀!”女人满足极了。   且不说这买卖能不能继续下去或者能持续多久,好歹是个指望,家里不再有出无进。   而且自家男人一直是个要强的,偏又摔断腿,这些日子在家都快憋疯了,情绪一直很低落。如今有了这点事忙活,瞧着人都明朗不少。   还有什么能比一家人开开心心聚在一起过年更好的呢?   “您等等,我进去把饽饽放下,等会您直接拿着篮子走。”孟阳道。   那女人哎了声,果然等待着。   对寻常百姓人家而言,十几斤面也算大开销了,孟阳可不好意思就这么白要。   他去厢房里拿了两张油纸,叠成小盒的形状,往里面夹了许多炸货。   炸货的价值自然比实心大饽饽高许多,他也怕送太多对方不要,所以只弄了巴掌大小那么一盒。   “自己家做的,别嫌弃,拿回去尝尝鲜。”他笑道。   炸货纵然冷透了也自带一股悠然油香,鲜甜的味道不住往人鼻子里钻,恨不得现在就咬一口尝尝。   那女人十分不好意思,赧然道:“本想给你们送东西,没想到又占了便宜。”   光闻着这个味道,就知道里面肯定有肉,自家那点饽饽就算不得什么了。   白星道:“拿着吧,过年了。”   听她这么说,那女人微微羞红了脸,倒也没有再推辞。   两边又略说了几句话,那女人便提着篮子沿着来时的路往家走去。   高高升起的日头慷慨泼洒阳光,将那大道都照成了金灿灿一片。   路边的树木还是光秃秃的,但此时却都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之中,看着竟也有几分俏皮和喜意。   三人各自拴了马,又喂了草料,换了清水,这才重新去孟阳院子里碰头。   根据本地老规矩,腊月二十九和大年三十晚上都要吃饺子,孟阳就先去和了一盆面,这才开始准备午饭。   还是那句话,提前做好吃食就是方便,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挑选几样自己爱吃的,随便热一热就好。若再有讲究些的,略多弄一二道菜便十分丰盛。   今天往县城走这一遭十分顺利,孟阳兴致颇高,特意去剃了一大块牛肉,说要煮了做五香牛肉吃。   再没什么比牛肉更好吃的啦!   家里还有之前牛骨熬的老汤,每日都大火重新烧滚,所以饶是已经过了许多天,非但没有腐坏,反而香气越加浓烈。   那汤之中早就融合了不知多少的牛大骨、牛骨髓、牛油,乃是一头牛身上精华的集大成之所在,单纯一个“香”字根本不足以形容。   有这样一锅汤在,哪怕里面不放肉,随便丢进去一点豆皮豆干、白菜叶子、面条什么的,也能够鲜掉舌头。   除此之外,他还把一大块好猪肉切开成片,用白糖料酒姜丝等等提前腌制起来,说明天上午烤一点蜂蜜肉脯吃。   之前买的蜂蜜还剩下许多,倒不如用它来做点新鲜吃食。   家里存的肉很多,过年这两天未必吃的完,而接下来的天气会渐渐转暖,恐怕不好存放,倒不如提前处理了。   蜂蜜肉脯中含有大量的油糖盐,天生一道保鲜手段,放在阴凉干燥处可以储存好久。来日或是他们继续留在本地,或是外出旅行,携带食用都很方便。   等待牛肉煮熟的空档,孟阳又泡发了一点菠菜,打发廖雁当跑腿儿的往吴寡妇那边去了一趟,买了一块巴掌大小的嫩豆腐。   他想做个菠菜豆腐蛋花咸汤清清口。   原本廖雁沉迷抚摸泥咕嘟,做两耳不闻窗外事模样,奈何白星的拳头比窗子硬,想装聋都不成了。   买回来的豆腐先在锅里用姜丝略略爆香,这样吃起来的口感会更加丰富。   这个过程听上去非常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很难。   为了保证咸汤整体的爽滑口感,豆腐必须完整且柔嫩,偏偏它又很嫩,容易碎!这对掌勺人对于火候的把握要求非常之高。   撤豆腐不能太早,不然容易有豆腥气;也不能太晚,否则在表面煎出脆壳影响口感;还不能大力翻动,因为会碎……   这么多琐碎的要求,听得人头都炸了,难为孟阳竟全都做到。   菠菜先焯水,既能去掉涩味,又能保持其艳丽的色彩;   蛋花入锅前,要先在碗里充分搅拌,之后倒入翻滚的开水中,同时,另一只手还要拿着大勺子轻轻搅动。如此才能得到一锅飘飘浮浮,如丝如絮的美丽蛋花。   而这过咸汤的精华则在于面疙瘩的部分。   菠菜和蛋花都不耐煮,所以面疙瘩要提前放进去。   等到水刚一开的时候,就用几根绑在一起的扫帚苗一样的东西有节奏的拨入生面粉。入锅后的生面粉不能太散,不然就会得到一锅粘稠的面汤;也不能太凝固,太大颗,否则根本煮不透,吃到嘴里咬开还是一包散开的干面粉。   这个真的太难了,哪怕是孟阳自己也不敢保证每次都完美呢。   好在他今天的运气还不坏,一整套流程都如有神助,面疙瘩做得又快又好,可给他得意坏了。   做好的菠菜豆腐蛋花咸汤色彩艳丽而丰富,绿的菠菜,白的豆腐,嫩黄的蛋花起起伏伏,再合着一小颗一小颗莹白好似珍珠的面疙瘩,光看着就是一种享受。   做好咸汤之后,先不急着出锅,用大盖子盖起来,先去看牛肉。   孟阳拿一根筷子往里一插,很顺利进到底。   白星在旁边替他说:“熟了!”   “熟了!”孟阳也开心道。   煮好的牛肉变成一种更深的红褐色,肉质之间交错分布的肉筋也变得透明,好像一条条水晶。   他把刀磨了几下,这才呼着热气去切。   刚煮好的肉还富含汁水,刀尖轻轻一压便渗出一汪,肉块扭动着,空气中的香味仿佛更浓了。   孟阳把切下来的第一片递给白星,“尝尝。”   其实不用尝就知道好吃,但他偏偏就想看着星星吃第一口。   白星鼓起腮帮子,就着他的手吹了几下,这才张嘴吞下去。   牛肉煮得恰到火候,又香又浓又鲜又嫩,入口即化。还微微有点烫,叫人的精神一下就振奋了。   她呼呼吐出几口充满咸香的热气,满嘴都是肉汁。   也来不及说话,她只是用力竖起大拇指,以眼神表示充分肯定。   棒极了!   孟阳满足了。   他又快手快脚的调了一个辣碟蘸料:廖雁好像很喜欢吃辣的,用这个蘸一蘸卤牛肉也不错。   中午吃的太饱,太丰盛,偏偏下午又什么都没干,三人只是在墙根底下一字排开晒太阳,两眼放空思维发散,简直游手好闲到令人发指。   等到夜幕降临时,鞭炮声此起彼伏,终于宣告了新年的正式到来。   比起吃饺子,白星和廖雁显然更想放烟花,于是都直勾勾的瞅着孟阳。   孟阳噗嗤一笑,“好饭不怕晚,既如此,咱们就去放烟花!”   “我来我来我来!”廖雁高高举着胳膊道,“谁也别跟我抢?”   “谁爱跟你抢!”白星嘟囔一句,决定爬到房顶上去看。   孟阳看的眼红心热,跳着脚四处找梯.子,也紧随其后爬了上去。   他活了这么大,素来信奉孔孟之书君子之道,还是头一次做如此叛道离经爬墙上屋的举动,端的又惊又怕,一颗心疯狂跳动,面上也难掩兴奋之情。   屋顶上的风很大,当然也很冷,不过现在孟阳有了新到手的貂皮大氅,披在身上毛茸茸的暖和。   他把脖子往大氅里缩了缩,整个人几乎都变成一颗圆滚滚的毛球。   白星已经迫不及待往十字街口看去了:   廖雁那疯子也不知从哪找了个锣,咣咣咣敲得震天响,引了无数人来看。   过年嘛,家家户户都闲着没事做,听见有热闹,可不就都出来啦?   孟阳却偷偷盯着她看个不停。   他看了看两人之间约么二尺远的距离,忽然有些心痒难耐起来。   他往四下看了看,见无人注意,忽然小心翼翼的往那边蹭了蹭。   白星没动。   他仿佛得到了鼓舞一般,又蹭了蹭。   也不知蹭了多久,两人终于靠在一起。   孟阳心脏跳的快要炸开了,脑袋里面也嗡嗡作响,全身的血好像都涌到脸上去。   他觉得现在若是有人往自己脸上来一针,怕不是要血溅当场……   白星忽然扭头,蔚蓝色的眼睛在他面前空前放大,宛如夜幕灯火之中的宝石,熠熠生辉。   “我今天又比昨天更喜欢你一点。”她很认真的说。   “吱~”   地上的烟火就在此时喷发,金银二色交织的火星呼啸着窜起来将近三丈高,浓黑的夜被彻底撕碎,视野中唯余一片火树银花。   孟阳的呼吸都为之一窒。   烟火很美,但他觉得有人比烟火更美。 第68章 过年好啊! 新年好呀!   大年三十, 晴,吉,宜……给老子拼命吃!   寅时刚过, 孟阳就在黑暗中准时醒来。   他盯着房顶看了会儿, 突然意识到今天是大年三十,立刻一骨碌爬了起来。   远处有鸡在叫, 空中启明星的光亮已经开始黯淡,本年度的最后一日即将开启。   今天镇上的人醒的似乎格外早, 天还没亮, 他竟已经能隐约听到外头谁家小孩子大声笑闹。   孟阳飞快地收拾好床铺, 踩着鞋子跑去老黄历那里确认, 见上面确实只剩孤零零一页时,忍不住用力握了下拳头。   是大年三十没错啦!   他曾辗转多地, 如今已是在桃花镇度过的第六个大年三十,但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不再是孤身一人。   多好啊!   想到这里,孟阳就忍不住被快乐包围。   在每日早起后例行给家人的牌位上香时, 他甚至不自觉哼了小曲儿。   “……过年好呀,”他双手合十拜了拜, 迫不及待道, “今天我要包饺子啦, 跟朋友一起包……对了, 嘿嘿, 我中意一位姑娘, 一位天底下最好的姑娘, 而她也说喜欢我呀……她说每天都会更喜欢我一点点……”   看呐,我又平平安安过完一年。   孟阳絮絮叨叨说了约莫一刻钟,心满意足, 这才换好外袍冲出屋子。   “阿花阿青过年好!”   “小五过年好!”   他给三个小朋友添了满满的饲料,又换了清水。   又是一年,吃好喝好!   阿花阿青咯咯嘎嘎叫了几声,对他的殷勤表示赞赏,并回赠了两颗热乎乎的蛋。   小五惬意地甩着尾巴,用毛茸茸的大脑袋蹭了蹭孟阳。   跟小朋友打完招呼后,孟阳又来到廖雁所在的厢房门前,用力拍打着门扉喊道:“雁雁,雁雁起床啦!过年好哇!”   他素来老成持重,鲜少有这样情绪外露样子,此时却连声音中都透出雀跃,仿佛白日日头底下肥肥的小麻雀。   “咚!”   是什么砸到门板的闷响,震得门都晃了晃。   孟阳赶紧往后跳了一小步,拍着胸口暗道侥幸:所幸前几日已经都擦得一尘不染,不然可要坏事啦。   “不要吵,头痛死了,老子还要睡!”   廖雁带着浓烈鼻音的叫声传来。   昨夜三人又喝了点酒,其中廖雁仍像上次一样上头,醉倒之前人来疯似的上蹿下跳耍刀法,还非叫人家鼓掌……结果闹腾到半夜才睡。   然后他中间还起夜数次,导致睡眠极差噩梦连连,睡梦中几乎一整晚都在四处找茅房。   孟阳既不羞恼也不害怕,依旧笑嘻嘻的。   他又跑到墙边大柿子树下,抚摸着皴裂的老树皮,心中忽然百感交集。   曾经无数个日日夜夜,他都站在柿子树下眺望围墙,无比渴望上天赐给自己一个和善可亲的邻居。   现在梦想成真,让他感动得几乎落泪。   孟阳迫切地想跟白星说过年好,但是又担心对方还没有起床,若被自己吵醒实在不美。   他搓着手原地转了两个圈,终究是忍不住,便用手圈在嘴边,下意识弓腰缩背,非常小声地问了句:“星星,你起来了吗?”   星星的耳朵很好使,如果已经醒来,一定听得见。   如果没有动静的话,他就过一会儿再来。   几乎话音刚落,就听隔壁传来一声饱满的“起来啦!”   这声音又清又脆,像刚从秋日枝头摘下来的大红苹果,满满透着糖分。   孟阳顿时眉眼弯弯,立刻站直了,大声朝隔壁喊道:“星星早啊,过年好哇!”   吱呀一声门开,就见一个人影嗖地从墙头飞过来。   白星稳稳落地,脑袋上的卷毛弹了弹,唇边弯起一点可爱的弧度,同样跟他问好,“过年好啊。”   只是这么一句简单的问候,仿佛就能听见心底花开的声音。   两人尚且年轻,之前从未体会过情爱滋味,如今还有些懵懂,却觉得只要能看见彼此就是好的。   “星星你怎么起来这么早呀?”孟阳关切道,“天还没亮,要不要再睡会儿?”   他忽然就有点后悔起来这么早了。   刚被强行吵醒的廖雁:“……”   我去你的死书呆!   昨天睡的最晚最不好的分明是老子吧?   白星摇摇头,“我一直都这么早醒,要练功的。”   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一天不练功,自己知道;十天不练功,对手知道。   懒惰的人在江湖上是活不久的。   盯着对方傻乐半天之后,孟阳才想起来要挂红灯笼。   往年必然要搬梯/子的,可今年有白星在,她只是脚尖一点,人就窜起来将近一丈高,右手往屋檐下的挂钩上轻轻一撩,灯笼便稳稳挂住。   她的身形是那么轻盈,仿佛一段芦苇,在无所凭依的半空中打了圈儿,然后又轻飘飘落下来,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正逢王大娘来后门贴福字,见状不由惊喜道:“呦,这一手可真不赖!”   白星抿了抿嘴角,骄傲地挺了挺胸膛。   白鹞子本就以轻身功夫见长,所以王大娘这话还真没说错。   “过年好啊!”孟阳冲她拱手笑道。   “过年好!”王大娘中气十足道,“今儿准备包什么馅儿的饺子啊,包饺子的铜钱准备了吗?大娘家里还有呢。”   北方过年必吃水饺,又习惯于逢年过节时在水饺中包裹铜钱,取个好彩头,寓意吃到的人来年红红火火发大财行大运。   当然,有钱人家也有包金银锞子的。   饺子里包钱的习俗是从上到下都有的,朝廷的铸币局每年都会特意为新年铸造一批新铜钱,专供下头的百姓使用。   铜钱孟阳自然早就备好,甚至还提前用烈酒煮过:虽然是新铸的,但到手之前也不知有多少人摸过、摸之前洗没洗手,说不定还掉到地上过……小心些总没坏处。   他现在还隐约记得儿时过年的片段。   家中人口众多,母亲每年都会安排银楼打造时兴的金银锞子,图案大多是小莲蓬、小石榴、小鲤鱼、小苹果等诸多吉祥物件。、   实心的塞在荷包里做压岁钱,空心的包在饺子里。   以前孟阳不懂,总是奇怪为什么每个人都能吃到,后来才明白,原来是厨房的人提前做了记号,务必叫府中大小主子都能讨个好彩头。   家中长辈大约是知道的吧,但每当他们吃到时,也总还会很高兴。   每当小小的孟阳吃出来空心锞子,爹娘便会温柔夸赞,然后亲自将锞子清洗干净,用红绳系在手腕上。   空心锞子轻飘飘的,并不值太多钱,但却寄托了许多人的祝福。   “发什么呆?”白星把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王大娘走啦。”   孟阳骤然回神,忽粲然一笑,“对啦星星,我把手/弩做好了,你要不要看?”   白星果然眼睛一亮,“当真?”   孟阳点头,“那个其实不难的。”   他本就喜欢研究各种机关算数的小玩意儿,对此并不陌生,弓/弩之类听上去深奥,但只要吃透基本规律就不难把握。倒是袖箭,对个人手艺要求极高,恐怕一时半刻还不成。   白星手指一翻,也不知从哪儿摸出来几枚铜钱,兴致勃勃道:“来吧!”   孟阳一愣,“干嘛?”   白星抛了一下铜钱,又用手接住,“我这么丢,你用箭射呀,穿透中间的空洞钉在墙上。”   她记得江湖上几个用箭好手都是这么练着玩儿的。   孟阳震惊脸:“……”   星星你对我的武艺技巧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哈哈哈哈,不行了吧书呆子?”廖雁终于扒拉着皮袄出来,一听这话就拍着大腿笑开花。   他身上还带着一点尚未散去的淡淡酒气,但脚步却已十分平稳,眼神也很清明,看起来已经完全没有影响了。   他从白星手中捡过铜板,突然手指一抖往外抛去,同时另一只手从柿子树上折下一根枯枝,三只手指交错一掰,将枯枝化为两段,刷地甩了出去。   就听叮叮两声微弱几不可闻的轻响,待孟阳再去看时,那两枚铜钱竟已被穿透孔洞,牢牢钉在几丈开外的土墙上了。   “哇!”他惊呼出声,不由自主凑过去细细观看,又用手指轻轻抚摸。   那铜板的孔洞何其之小,统共也不比枯枝粗多少,且刚才又在飞行之中,廖雁几乎完全没有瞄准,好像就只是随手那么一丢,竟然就射中了!   孟阳反复看了好几遍,最后十分郑重地朝廖雁竖起大拇指,“雁雁你好厉害呀!”   廖雁一抹鼻子,“这算什么,小菜一碟!”   孟阳仿佛忽然来了兴致。   他马上去屋里去了一支崭新的手/弩,另一只手则抓着一大把煅烧过的木箭,“你们看看怎么样。”   他对竹木玩意儿并不陌生,以前扎过灯笼、做过农具、钉过桌椅……但唯独兵器,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妥妥的外行人。   廖雁难得没出言挤兑,而是接过手/弩细细查看起来。   就见这玩意儿也不过成年男子一个巴掌大小,没有任何多余的花纹和装饰,看上去很有点简陋。但边边角角打磨的十分精巧,一根毛刺也无,显然制作者很用心。   手/弩虽小,五脏俱全,上面甚至还有三个凹槽,证明最多可以同时射出三根箭矢。   这就很不得了了。   单发和多发的区别远不像一加一再加一那么简单,如何协调、如何共处都是难题,稍有不慎整件手/弩就废了。   见廖雁和白星都盯着三道凹槽看,孟阳小声道:“我用了两条牛筋,可以轮发,也可以齐发。”   话音刚落,就见两人都跟看鬼一样望过来,廖雁更是惊愕道:“你他娘的还能轮发?”   这么巴掌点儿大的玩意儿,你也不怕累劈了?   孟阳点点头,显然认真思考过,“我没有武艺傍身嘛,难免被人当软柿子捏,所以才要更好地保护自己,这样才不会成为你们的累赘。   若只发射一次就要重新上箭,中间的空档就是破绽。本来我想做两个,左右齐射,但左手毕竟不如右手稳当,恐难以兼顾,倒不如都集中在一处。”   存世最多的手/弩以单发为主,自己这把更为小巧精致,估计一般对手也不会想到这玩具一般的东西竟然可以三发……只要对方想不到,那就是自己的机会来了。   白星和廖雁下意识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愕然。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世上最多的就是“想得挺美”,这玩意儿是想做就能做的么?   廖雁不喜欢琢磨太多,当即用力甩甩头,摸索着规律将三根木箭安放到凹槽内。   上弦,瞄准,发射。   噗!   三根箭矢齐发,略略成品字形激射而出,以一点极其细微的先后差距完全刺入土墙之中,只留下三个细小的孔洞。   廖雁张大了嘴巴。   良久,他低头看看手中巴掌大小的玩意儿,再看看那三个圆溜溜的小洞,忽然觉得有些荒谬。   这种呆头呆脑的玩意儿,竟会有这么大的威力?!   似乎看出他的疑惑,孟阳羞赧又带点儿骄傲地解释道:“我选了最好的牛筋浸泡三天,三股拧成一股,所有的木头也是最坚固的品种,力道难免稍微大一点。”   而且这么做也有个显而易见的好处:   哪怕后期失于保养,牛筋出现老化和崩断的痕迹,甚至是断上那么一两根,手/弩依旧能用,只不过是威力减小罢了。   孟阳还在笑眯眯介绍,说着自己的设想和可能,廖雁却忽然觉得……这张看惯了的笑脸有点陌生。   还有点……让人浑身发毛。   “雁雁你怎么了?”见廖雁直勾勾盯着自己瞧,孟阳不禁问道。   廖雁猛地嘶了声,烫手似的把手.弩丢回去,摸着胳膊喊道:“不许笑!”、   娘的,读书人就是一肚子坏水,黑透了! 第69章 我要老死了 二更!   到了大年三十, 憋了一整年的人们便都挨不住了,不等入夜就开始放爆竹。   劳累了一整年,还不许人放肆几天么?   大大小小的轰隆声此起彼伏, 这边没停, 那边又起。   一群小孩子又惊又喜,想看又不大敢看, 双手捂着耳朵到处跑。   鞭炮声刚停,硝烟尚未散去, 他们便欢呼着跑进去, 蹲在地上捡拾没有被点燃的零散爆竹。   乡间百姓燃放的鞭炮往往制作粗糙, 捆绑也并不仔细, 一串鞭上漏下十个、二十个再寻常不过。   有的小孩儿眼疾手快,不到半天就能凑一大捧呢!自己偷偷回家点一根香, 一个一个放着玩多有趣呀。   孟阳等人也看得心痒难耐,翻出一串用长竹竿挑了,远远伸出墙头。   这边刚探出去, 外面已经有眼尖的小孩子高兴地大叫起来,“放鞭啦, 这边要放鞭啦!”   一群小土豆呼啦啦跑过来, 手里、兜里鼓鼓囊囊, 塞满了米花糖、烤红薯、山楂瓜子等各色吃货。   他们挨着墙根儿站着, 不断往嘴巴里塞, 撑得腮帮子高高的。   廖雁爱极了亲手“放火”的快乐, 一早就把所有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儿预定下, 白星和孟阳都没跟他抢。   “啪啪啪!”   清脆的响声伴着硝烟散开,震得人眼皮直跳,却又觉得安心。   冬冬也领着小桃儿到处跑。   他倒不是为了爆竹。   这小胖子不犯混的时候嘴巴极甜, 能说会道的,三言两语就哄得人心花怒放,恨不得把所有糖果全都抓出去。   冬冬特意背了个大口袋,每当有人被逗笑时,他就会撑开深不见底的大口袋,满面渴望的道:“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哥哥姐姐……给点糖吧!”   那语气,那神态,那殷切而渴望的眼神,简直跟庙会上耍把式卖艺的汉子们一模一样。   后面的小桃儿什么都不懂,只是觉得有趣,便也跟着学话说:“给点糖吧。”   有一回王掌柜无意中目睹了全过程,一张脸都黑透了。   老子喂不饱你吗?偏逮着大年三十沿街要饭!   偏隔壁皮货铺的赵掌柜瞧了,故意跑来扎他心窝子,“大侄子越发人精似的了……”   又抱着自家白白嫩嫩的女儿出来,捏着她的小手说:“来,问王伯伯好。”   小姑娘跟冬冬差不多大,一头乌黑的头发颇得赵掌柜真传,黑压压一大把,都用红头绳梳了两个精巧的包包发髻,跟泥塑的大阿福娃娃似的,粉雕玉琢十分可爱。她性子也乖巧,乖乖搂着赵掌柜的脖子道:“王伯伯好。”   说完,又要下来,“爹爹抱着累。”   赵掌柜简直不知道该如何疼才好了,捂着胸口“哎呦喂”“心肝肉”叫了一大串,又嘚嘚瑟瑟的去瞧王掌柜:   这我闺女,令郎呢?   好么,王掌柜的脸直接就绿了,转身就回家抄鸡毛掸子。   小兔崽子!   冬冬见势不妙撒腿就跑,逃到孟阳家中时仍愤愤不平。   “我辛辛苦苦都是为了谁啊,还不是为了这个家?我爹真傻,我多要点糖来,他们不就不用买,就能省钱了吗?”   圆滚滚的肉包子脸上满是不被理解的愤慨。   这大人也忒难伺候了吧?   自己剩饭的时候数落我不知道珍惜粮食,磨破衣服的时候嫌弃我不知道爱惜衣裳……如今我非但不耗费,反而主动帮着往家里划拉,你咋就不知道夸夸我呢?   唉,当小孩儿太难了!   孟阳啼笑皆非道:“以后你还是少听说书的吧。”   这都打哪儿听来的乱七八糟的话?指望你这么勤俭持家,你爹早气厥过去八百回啦!   冬冬晃着脑袋不以为意,又有点担心被自己丢在家里的小桃儿:   才刚爹要打人,他根本来不及带小桃儿。   “哥哥,你说小桃儿会不会挨打?”他托着下巴,道出作为兄长的担忧。   说书人都讲男子汉要有担当,遇到危险的时候绝对不可以丢下别人独自逃跑的……   “人家乖着呢,”孟阳失笑,“要打也只打你一个。”   “我都学着养家糊口了!”冬冬气极,用力拍了几下腿。   我不乖吗?我可太乖巧了!   孟阳噗嗤笑出声,心道还养家,不把你爹气死就好。   见跟孟阳说不通,冬冬果断放弃,又拼命仰着脖子看房顶,“哥哥姐姐,你们在上面玩什么呀?带我一个呗!”   白星和廖雁怕的就是被这个小魔星缠上,所以一早就旱地拔葱上了屋檐,这会儿正拿着孟阳做的小手/弩玩,对小胖墩儿的喊话充耳不闻。   手/弩不好玩吗?为什么要跟胖冬瓜说话!   冬冬跳着脚喊了老半天,最后十分惶恐的问孟阳,“哥哥,他们不是聋了吧?”   孟阳笑坏了。   灶台里的火还在欢快跃动,热力催发下,锅里的年糕散发出质朴而甜美的香气。   这是独属于新年的味道。   孟阳估摸着时候差不多了,就把灶底还没烧尽的柴火抽出来,麻利地往水里一按。   这是黄年糕,主要是黍子面加了红薯做的,一点糖也不用加就很香甜。   年糕上点几颗红枣,好看又好吃。   这个可以蒸熟了直接吃,也可以油煎了沾红糖水吃,或者直接蘸白糖吃。因为软乎又香甜,所以老人孩子都很喜欢。只是多少有点难消化,一次不好吃太多。   他用筷子尖缠了一点给冬冬,又朝房顶上喊话,“刚出锅的年糕要一点吗?”   白星和廖雁齐齐点头,脸上明晃晃流露出渴望的神情。   后者点完了头才后知后觉问白星,“年糕是啥?”   他还没吃过呢。   冬冬举着年糕坨坨,鼓足了腮帮子吹,见状噘着嘴道:“才刚我说话他们都装听不见!”   哼,瞧不起小孩子,我也不要理你们了。   孟阳瞅了他一眼,心道这不是嫌你话多嘛。孩子大了,也该有点数了……   年糕上的热气冒的越来越少,冬冬估摸着时候差不多了,张大嘴巴咬了一口,还故意拉出来一大截,眯着眼睛嘶溜。   真黏糊,真好吃!   不过过了会儿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冬冬吃着吃着就觉不对劲,好像有什么硬邦邦的东西绊嘴。   他蠕动着嘴巴,皱着眉头琢磨了会儿,张口一吐:一颗带着血丝的牙!   他惊呆了,愣住了,傻眼了。   我掉牙了?!   之前他见过没有牙齿的爷爷奶奶们,听说人年纪大了就会牙齿掉光、头发变白,所以……   冬冬伸出颤抖的手摸了摸嘴巴,果然有个好大的豁口,白嫩嫩的手指尖上还带下来一点血丝。   他突然放声大哭起来:“哇啊啊啊啊,我要死了!”   他要老死了! 第70章 新年 三更啦!好难啊   王掌柜顺着熊孩子的哭声找了过来, 拎着后脖领子把人带走,沿途撒下冬冬悲痛欲绝的哭声,引来街坊四邻们善意的哄笑。   孟阳三人毫无同情心的狂笑一回, 又撵上去把爷俩忘了的乳牙送还。   这可是人生头一回换牙呢, 且留着做个纪念吧。   大年三十要守岁,主旨就在于不睡觉, 三人围坐在火炉边吃吃喝喝,准备迎接新年的到来。   枯坐无趣, 暖烘烘的炉火一熏, 没一会儿就昏昏欲睡。偏他们人口又少, 做不得游戏、打不得牌, 倒不如各自说些故事来听,既有趣又解困。   孟阳想了一回, 讲了两段奇闻异志中看过的传说,又催白星和孟阳讲述他们江湖中的经历和见闻,不觉时光飞逝。   日常起居讲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平时天黑就睡觉,今天却冷不丁要熬到大天亮, 着实难过。   年轻人倒还罢了, 好歹能勉力支撑, 不少家中有老人和孩子的, 根本熬不住, 便都提前去眯一会儿, 待到凌晨时分再起来吃饺子。   不吃饺子, 怎么算过年?   夜色深沉时,孟阳带着白星和廖雁包了饺子,其中一部分塞入洗净的铜板。   水已经烧开, 正咕嘟咕嘟冒着大泡,他搬起盖垫,将上面挺着圆肚皮的饺子一股脑倒入锅中,又用圆润的勺子背轻轻推着。勺子背足够圆滑,碰到薄薄的饺子皮也不会戳破。   实心大肚水饺很重,如果不推一推的话很容易黏在锅底,要破掉的。   哦,对了,新年不可以说破掉,要说“撑开”,寓意福气多多、财气多多,以至于饺子都撑不下了。   肉馅饺子要多煮一会儿,孟阳耐心等了三个开锅,这才用漏勺捞出来。   先端一盘供祖先、祭天地,然后才是自己吃的。   以前只有自己过年的时候,孟阳从不在饺子里放铜钱,因为总觉得有点自欺欺人的幼稚。可说来也怪,今年分明又长了一岁,该更成熟懂事了的,他却忽然觉得塞铜钱很有趣了。   但他没有在饺子上做标记,能不能吃到,能吃几个全凭运气。   他还有点小紧张呢。   但转念一想,自己可是足足塞了三分之一啊,运气再坏也能吃到几个吧?   煮好的饺子皮不再是下锅前的苍白,而是微微呈现出一点半透明的皮质,里面隐约透出不同的颜色。   绿的是荠菜肉的,稍暗的白色是白菜肉,用料都很足。   热气腾腾的饺子配饺子汤,原汤化原食,美得很!   第一枚铜钱是白星吃出来的,她自己也有点不敢相信,抿着嘴儿傻乐,其余两人都非常给面子的鼓掌。   但渐渐的……就有点不耐烦。、   “书呆,你究竟塞了多少铜钱?!”廖雁再一次被硌到牙,“噗”一声吐出来一枚硬邦邦的铜钱。   孟阳嘿嘿发笑,也觉得自己有点小心太过,“多多益善,多多益善嘛!”   嗨,以后就有经验了,十分之一足够……太多的话,当真影响食欲。   水饺吃完又吃宵夜,把各色炸货都拿来装盘,还有新烤制的肉脯。   肉脯是用擀面杖反复压制过的,非常劲道有嚼劲,上面刷了加入蜂蜜的甜辣酱,口感十分丰富,根本停不下来。   白星尤其喜欢这个,一口气吃了三大张将近半斤,撑得几乎要吐出来,只好慢吞吞捂着肚子去院中打拳消食。   孟阳觉得欢喜极了,一时文思泉涌诗兴大发,当场挥毫泼墨,一口气作了七、八首仍意犹未尽。   许是厚积薄发,已经许久没作诗的他今日下笔如有神助,当真是一挥而就,且用典考究、辞藻华美,读来唇齿留香,可谓上上佳作。   奈何在场另外二人皆是胸无点墨之辈,此等雅行与他们而言不亚于对牛弹琴,三人六目相对,一人期盼两人茫然,端的是焚琴煮鹤大煞风景,一应美感全无。   原本孟阳还打算写一篇《忆年》的赋,见此情景,果断打消了这个念头。   听得外头梆子敲到三更半,一时外头鞭炮齐鸣,响声震天,不知谁家燃放的巨大烟花映红了半边天……一切都昭示着新一年的到来。   刚被打击的孟阳忙起身去屋里取了包袱交给廖雁,“雁雁,新年好啊!”   正埋头啃猪蹄的廖雁一愣,含糊道:“谁?我?”   孟阳点点头,笑眯眯把包袱推过去,“你打开看看嘛!”   廖雁呆了会儿才回过神来,略略有点不自在。   还没谁送过他礼物呢。   这书呆子,别是要使坏吧?   他想这么想,可理智却告诉他对方还不至于,于是到了嘴边的挤兑,便又咽了回去。   见白星也好奇地等着,他犹豫了下,磨磨蹭蹭去洗了手,这才开包袱。   是一套青色的棉布衣裳,可以现在贴身穿,也可以暖和之后直接外穿。   针脚很密实,也是非常方便行动的箭袖衫子,可见做衣裳的人着实用心了。   “新年要穿新衣服,”孟阳正色道,“星星有王太太送的新衣裳,我也有新做的大氅,思来想去,我就偷偷给你做了一套,也不知你喜欢不喜欢。”   自己着实太过粗心,若非前阵子王太太提醒,他竟没发现星星和雁雁的里衣都破旧了的。   白星大为震惊,“你什么时候做的?”   最近他又要做饭,又要准备出行的东西,还要制作武/器,哪儿来的闲工夫做衣裳?   孟阳摸了摸鼻子,“还好吧,只是最简单的裁剪缝制,并不用绣花,三两天也就做完了。”   白星一双眼睛越发溜圆,“你还会绣花?!”   孟阳稍显羞愧地低下头,“那个……还不会。”   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也可以努力学呀。   廖雁盯着衣服怔怔出神,不自觉用手摸了摸,软的像云朵。   他的手指一碰到衣服就像烫着了似的缩回来,在喧杂的鞭炮声中大声嚷嚷道:“一般吧!”   话虽如此,可眼睛却忍不住一瞄再瞄,像得到了糖果的骄傲小孩子,既想要,又嘴硬不肯承认。   白星戳了戳他。   廖雁凶巴巴抬头,“干嘛!”   白星指了指他的耳朵尖,“红了。”   廖雁猛地捂住,抱起包袱滋溜钻回房间,“冻的!老子要睡觉了!”   可等清晨醒来,孟阳却分明看到廖雁皮袄里面露出来一截崭新的青色衣袖。   正月初一拜大年,资深东道主孟阳硬拖着白星和廖雁,把镇上几家熟人那里都走一圈。   原本白星和廖雁还不大想去。   江湖之人,生离死别不过寻常事。他们都不是喜欢道别的人,左右世事无常,若有缘分,自然能有再相见之日;若无缘分,道别也无用,只是徒增烦恼罢了。   可耐不住孟阳缠磨,只好投降。   头一家自然是资历最老身份最高的刘镇长家。   三人刚一进门就被硬塞了红包,原本还有点不情愿的廖雁瞬间欢喜起来,当即把红包往白星手里一砸,非常豪情万丈道:“看吧,老子有钱了,还你!”   荷包里统共也没几个大子儿,难为他如此慷慨。   听孟阳说明来意,刘镇长愣了下,“明天就走,这么快?”   离开的事早就知道了,可没想到这么快。   孟阳搓着手道:“看了黄历本子,明天宜出行。”   其实倒也不光是这个原因。   他在这个小镇待了足足六年,以前没有勇气,可现在……恨不得立刻就到外面展翅高飞。   他太渴望出去了,做梦都想出去看看外面的山,尝尝外面的水,见识外面的风土人情……   白星和廖雁也是这个意思,宜早不宜迟。   若总是拖拉,初一之后还有初二初三,有庙会,还有正月十五,还有康三爷他们的婚礼,拖到哪天是个头?   夜长梦多,迟则生变,倒不如早去早回。   刘奶奶也十分惊讶,拉着他的手道:“年轻人愿意出门走走是好事,只是你们一定小心。”   孟阳一一应下。   “东西可都准备齐了?银子够吗?穷家富路,可别藏着掖着不说。”儿行千里母担忧,老两口身边常年没有小辈,就把镇上的孩子都当成自己的,此时听说孟阳要出远门,归期不定,难免牵挂。   “够了,”孟阳笑道,“我攒了将近二十两呢,三人一并吃住,倒是能省不少。”   寻常四口之家一年都用不了二十两,他一个人,足够了。   刘镇长嗯了声,起身下炕,“我去给你弄些常用的药,出门在外一切不便……”   孟阳摆摆手,“药我都备好了。”   他从很多年前就想出去看看了,除了银钱之外,该准备的一直都准备着,常用的药物自然也在其中。   刘镇长笑了,难得打趣一句,“看着倒是等不及了似的。”   孟阳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   最后,孟阳又把钥匙和阿青阿花托付给了王大娘家……   正月初二一大早,三人没有惊动任何人就起了床。   连着庆祝了两天的人们已经很疲惫了,不约而同睡了懒觉,此时太阳刚从地平线上爬起来,静悄悄的镇上没有一点动静,只有空气中浮动着乳白色的薄雾,如梦似幻。   要走了么?孟阳深深吸了一口带着冰冷湿意的空气,忽然有种不切实际的担忧:   不会是做梦吧?   在桃花镇的日子很好,很平静,像一层厚重的茧子和外壳,将他紧紧包裹,隔绝一切来自外界的恶意和冲击。   但时间久了,他也不止一次的想,这种保护是否也会成为阻碍?   孟阳落了锁,把钥匙压到跟王大娘说好的石头下面,牵着小五随白星和廖雁一起出城。   他最后一次看了眼生活了六年的城墙,一咬牙,翻身上马。   小五打了个响鼻,原地转了一个圈子,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他:   做好准备出发了吗?   孟阳的心突然砰砰狂跳起来:那里有紧张,有忐忑,有激动,但唯独没有恐惧。   这么多年了,在别人的陪伴下,他终于鼓起勇气突破包裹自己的茧子,勇敢地远行。   他用力一抖缰绳,“驾!”   马蹄飞扬,驮着他飞速远去。   跑出去一段之后,孟阳扭头看着身后的桃花镇越来越远,忽然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   他的骑术并不算特别好,但此时竟胆大包天的伸出一只手,努力伸展着去触碰迎面而来的柔风。   温暖的阳光洒落在他面颊上,让他的心不断膨胀。那里不断滋生、发酵出快乐,叫他恨不得背上生出双翅飞起来!   “我出来啦!”   “我出来玩啦哈哈哈!”   他终于忍不住大声喊叫起来,声音传出去老远,惊起枯林中的一片飞鸟。 第71章 出行 第一更   对白星和孟阳而言, 离开桃花镇也不过是过去千百次远行中平平无奇的一次,除了心情稍微有那么一点不同之外,实在没什么值得品味的。   但对孟阳而言, 却截然不同。   在过去将近十九年的复杂记忆中, 他很难筛选出哪一天的心情能与现在相媲美。   他的胸腔内鼓胀着快乐,周身洋溢着满足, 脑海中没有一丝一毫的阴霾和迟疑,飘飘然到几乎要乘风而起。   他看见天上的云要惊叹, 看见地上的草要惊叹, 哪怕在别人看来最不起眼的一块河面碎冰, 也会引来他一连串的赞美。   “哇, 这棵树长得可真高!”   “看呐看呐,树底下的小花开了!”   “呀, 河面解冻了,你们看那些浮冰,像不像碎银?”   白星和廖雁被他难以克制的激动语气引诱, 下意识往河面上看去:   是一条狗尿尿一样的纤细小河……   廖雁嗤笑道:“你个没见识的书呆子!外头的大江大河多着呢,浪花翻起来比几个人摞着都高, 你若见了那个, 岂不是要激动得哭出来?”   阳光下, 孟阳的眼睛在闪闪发亮, 里面流动着清晰的幸福。   他自动屏蔽掉廖雁的挖苦, 顺着对方的话想了一回, 不觉心驰神往, “若真那么好看,我就算哭一哭又怎样呢?只是眼下虽然没有大江大河,我却觉得这样的小溪也很美丽。”   展望未来确实值得赞许, 但将来的事毕竟虚无缥缈,既然暂时得不到,那么珍惜当下又未尝不可呢?   大江大河固然有其震撼人心的壮观和气派,可小溪小流也有它们的婉约和温柔呀。   就好像百花盛开,牡丹芍药自然艳丽高贵不可方物,但桃花杏花也有其独特的娇柔清丽,难不成因为有花王在,就不许漫山遍野的小花盛开了吗?   见他如此认真,廖雁张了张嘴,倒是说不出话来,又像魔怔了似的,跟白星一起重新望向路边的小河。   河面原本覆盖着一层冰面,但因为近来天气转暖,冰层融化,河冰难以为继,纷纷断裂开来。   冰面一除,水位上涨,被禁.锢了一整个冬日的河水再次潺潺流动,又进一步催动了冰面碎裂。   此时阳光正好,碎裂的河冰随水而流,发出刷拉拉的细微响声,遇到沟沟坎坎还跟着跳一下,随着角度变化折射出夺目的光彩。   阳光下看冰雪着实晃眼,廖雁本能地眯起眼睛,心中却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好像,确实挺像碎银的。   三人此行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桃花镇所属的绥山州。   绥山州地处桃花镇西南约莫二百里处,骑快马大概需要五六日,中间途经三四个村镇,但白星并不打算多做停留。   之前她已经让李仁放出风声去,说白鹞子身在绥山州,如今过了三四天,想必消息早已传开,说不得那宋老大和马老二已经动身往这边来了。   若自己不赶快过去坐实消息,保不齐那二人找不到人后要继续打听,难免漏了马脚。找不找得到自己倒不打紧,只怕他们顺藤摸瓜溜到桃花镇去,搅乱一池清水。   此时狂奔半日,人累马乏,难得日头正好,又有清水在侧,倒不如暂且歇歇脚,也饮饮马。   白星当即提议下马休息,顺便简单吃个午饭,廖雁和孟阳都说好。   三匹马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肆意奔驰,都撒了欢的跑开了。这会儿跑了大半天,也着实又渴又饿,就都去河边饮水。   阿灰还是那副霸道脾气,自己独自占了上游,还不许小五靠近,故意用屁股去顶人家。   小五委委屈屈哼哼两声,耷拉着脑袋,一脸小媳妇样儿的蹭到大黑下游,小心翼翼看人家的脸色。   大黑不管它,只是低头饮水,呱嗒呱嗒喝得起劲,尾巴一甩一甩高兴的很。   称心如意的阿灰咕嘟嘟喝饱了水,又用厚嘴唇去拱枯草堆。   虽然现在刚进正月,但在被厚厚的枯草掩埋下的向阳处,却已经有顽强的嫩草发出新芽。   憋了一冬的养分全集中在此刻,又是水边野草,端的鲜嫩丰美,阿灰找到大一片,高兴得直抖耳朵,吃得不亦乐乎。   万物逐水而居,有水的地方就有生机,三人刚下马,就见远处草丛中一阵抖动,伴着窸窸窣窣的声音跑远了。   这个时候在草丛中活动的,要么是野兔,要么是野鸡。估计它们也是来喝水的,不过被白星一行人惊扰,故而四处逃窜。   离开桃花镇之前,孟阳带了一口小锅、几个碗,还将所有不好保存的食物全都分门别类打了包袱,均匀分摊到三匹马的褡裢里。因此短时间内他们的食物还很充足,倒不用急着打猎,所以谁也没去追。   孟阳自觉拔草,清理出一片空地,又从清澈的河水中捞出一大捧圆润的卵石,沿着围了个大圈。   虽然河水解冻,阳光正好,但冰层下的河水并未晒透,还透着股难耐的寒意,登时就把他激得打了好几个哆嗦,原本白嫩的手瞬间紫红一片。   “好凉好凉!”他在阳光下龇牙咧嘴的跳脚,放下卵石后将手上的水渍胡乱在衣服上抹干,一狠心一咬牙一闭眼,直接把手塞到了自己热乎乎的脖领子里。   嘶!   好暖和好凉……复杂的触感交织,直叫孟阳蹭的蹦出来一层鸡皮疙瘩。   白星用小锅打了水回来,见孟阳自己在那里扭成一股麻花,不觉大惊,“你怎么啦?”   廖雁就在旁边狂笑,“哈哈哈他抽羊角风啦!”   双手重新恢复知觉的孟阳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闻言立刻摇头站好,“没事没事,被冷水激了一下。”   白星这才放下心来,又将火折子吹出火苗,将廖雁收拢来的干草点燃,慢慢往上摞树枝。   年后气温会急速回升,常有人见草长花开雪融冰消后大意,误以为河水也跟着暖乎起来,便急忙忙下去捕鱼捞虾。   殊不知日头虽好,一时半刻却也晒不透被结结实实冻了几个月的冰河,哪怕是阳光最好的正午时分,也不过勉强能够忍受罢了,若贸然跳下去,必定手脚抽筋……   篝火熊熊燃烧,很快就催得锅中热水打滚起来,孟阳将盛满开水的锅子端下来放到旁边的地上,没一会儿就平息了。   白星取来马背上的水囊,以热水注满,舒舒服服喝了几口。   正是春寒料峭的时候,能不喝冷水就不喝,不然容易肚痛。   孟阳找出一大包炸货,先抓了几只藕夹、土豆夹放入锅底。   此时锅底尚有余温,炸货表面凝固的猪肉立刻融化,变成莹润的液体,在日光下泛出美丽的色泽。   炸货本身带的油脂就足够丰富,所以根本不必在锅中额外加油,此时先热一热炸货,甚至还能榨出一点来留在锅底呢。   随着滋滋的油花炸裂声,原本已经冷透了的藕夹和土豆夹重新焕发出活力,开始弥漫起氤氲的热气。   空气中添了一分带着肉香的油腥,夹杂着若有似无的蔬菜清香,在空旷的野外分外诱人。   孟阳将炸货往一边拨开,空出最热最宽敞的锅底,然后丢进去二十只大肚水饺。   此时锅底已经裹满油脂,面皮接触后立刻染上一层淡金色。   水饺皮吸收油脂,传递热量,让冰冷的内心重见温暖……   托炸货贡献的油脂的福,水饺摇身一变成了有着一层香脆锅巴底的煎饺,金白二色完美融合于一身,说不出的美丽俏皮。   水煮的饺子柔嫩细滑,油煎的也毫不逊色,甚至因为底部香酥爽脆而更添风姿,与上层的柔软和内部多汁相得益彰,形成一种全新的美味。   孟阳不禁扼腕长叹,“嗨,早知就该再买一点芝麻撒上,香喷喷的,必然更添风味!”   饶是白星已经非常满足,吃得满嘴流油,听了这话也不禁心驰神往,当即道:“待到了绥山州,我们再采买补足物资吧!”   三人坐在河边,一边欣赏着冬末春初的景色,一边吃着热腾腾的丰盛午餐,耳畔回荡着潺潺流水声,真是惬意呀。   用过饭后,孟阳又烧了一点开水刷锅,并把残水倒入篝火圈中,确保余烬完全熄灭,这才往上堆了厚厚一层泥土。   这个时节空气干燥,一点火星就可能引发燎原烈火,还是小心些好。   三人吃饱喝足,马儿们也休息够了,便重新启程,往绥山州赶去。   如此走走停停,三人终于在正月初八上午抵达绥山州城。   绥山州城自然又比名山县高级一层,不进城池更大更巍峨,更难得人口众多、经济繁盛。似那名山县的诸多店铺,临近年底也纷纷歇业,直到最近两天才重新开启,但绥山州却截然不同。   它乃连接四方的大城,多有往来客商停驻,便是大年三十也买卖不歇,轰轰烈烈闹到半夜才罢休。   今天已是正月初八,城内早就恢复了往日的繁华,甚至因为即将到来的上元节而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人随大流入城后,就发现街上书生极多,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穿儒生长袍的。   廖雁看得直嘬牙花子,“别是进了书生窝了吧?”   身边有一个书呆子已经够受的了,整天咋咋呼呼,好像随身带了几十只鸭子一般,若捅了书生老巢,还有法儿活?   孟阳微怔,旋即叹道:“啊,快到县试了呀。”   他的眼神有一瞬间放空,语气也十分复杂,像是在缅怀什么,又像没有。   白星双腿轻轻一夹马腹,催动阿灰靠过去,面带担忧的看着他。   孟阳回神,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事啦,这么多年,我早就想开了,就是随口一叹罢了。”   孟家大厦早已倾颓,本家后代只剩他一人,分家众人也天下四散不知音讯……   三代不得科举,他早已接受现实。   只不过读书多年,如今骤然想起此事,难免有些唏嘘。但转念一想,做官其实也未必是好事,一大家子上下几百口的生死融入,系数维系在君王一念之间,让生则生,让死……就连反抗一下都不能。   “哼,做官有甚好的?”却听廖雁大咧咧道,“起早贪黑也没个准成,岂不是把自己装到笼子里去了!倒不如行走江湖来的畅快自在。”   孟阳情知对方是在安慰自己,心头不觉一片酸软,“是啦,雁雁说得对。”   然而他这么一笑,廖雁就立刻炸了毛,红着耳朵嚷嚷道:“笑屁,狐狸精!哼!老子又没跟你说!”   说着,就骂骂咧咧往前去了。 第72章 哇哦真香!   此番出行, 孟阳只是为了开眼界,自然惟同行二人马首是瞻,而白星和廖雁则打算想引蛇出洞守株待兔, 务必要在绥山州城内铲除宋老大和马老二这两颗毒瘤, 以免来日再生事端。   当然了,铲除毒瘤是一方面, 最要紧的还是赚赏金……   所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必然会在城内盘桓一段时日, 当务之急就是要找下榻的处所。   三人入城之后便立刻寻了一处中档客栈投宿。   孟阳知道自己不会武功, 也没有江湖经验, 某种意义上来说可谓拖累, 所以便总是主动抢着去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进了客栈之后就先去找柜台询问。   柜台上的人见他风尘仆仆, 又是一派书生打扮,便先入为主的以为这又是一个要回原籍赶考的学子,当即笑着拱手道:“小先生一路辛苦, 想必不日就会高中,小人在此提前恭喜了。”   做生意讲究广结善缘, 毕竟科举一事风云变化, 谁知会不会有人一朝鱼跃成龙?若真的贺准了, 来日还可作为一方美谈沾个光;而就算说不准, 不过几句好话的事儿, 他们也不会掉块肉, 还能哄得客人开心, 使得宾主尽欢,何乐而不为呢?   若是运气好了,碰到手头阔绰又大方的顾客, 还能得不少赏银呢。   自从客栈开业以来,此举便屡试不爽。然而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这世上总有些意外的。   此言一出,却见来的三位客人忽得变了脸色。   打头的书生还罢了,后面两个江湖客打扮的年轻男女却突然挂了脸,眉头紧皱,显然大为不悦。   说话的伙计被吓了一跳,本能的开始回忆自己刚才的话,可又觉得没什么不妥,正不知哪里出了问题时,却见那书生忽莞尔一笑,冲自己点点头,温和道:“那便借你吉言。”   “喂!”话音刚落,却见书生身后的乱发少年似乎有些不悦。   “没事的。”书生转过头去,冲他笑了笑,隐约带着安抚之意。   那少男少女便都不做声了,可偶尔看过来的眼神中仍带着不快。   伙计到底是在大城干活的,多少也见过一点世面,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心中已经隐隐泛起几种猜测,暗自后悔不迭。   都怪自己嘴快,应该问明白了再说话的。   科举一事虽然在人为,但也要看天意,每年不乏有不走运者,或是凑不够保举之费用,或是赶考途中遇到什么不测,意外损毁重要文档、耽搁时日赶不上等,以至于无法成行……   他看这书生身着貂裘,更兼气度不凡,并不像寻常人家能够养出来的,想来不是穷困所致,那么就是意外了。若果然如此,自己这话说的可真是扎心窝子。   思及此处,那伙计越发懊恼不已,忙竭力描补道:“小人失言了。小先生莫要介怀,都说好事多磨、好菜不怕晚,这人生之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小先生尚且年轻,想必再积淀,必会一飞冲天,一鸣惊人!”   他本是好意,想要宽慰来人,却不曾想到这世上还有一种情况是打从一开始就失去了竞争的机会。   白星还没来得及松开的眉头,再次皱了起来,当即往柜台上一拍,“休要罗嗦,要三间上房。”   你他娘的还是不要再说话了。   “我真的没事啦。”孟阳又是感动,又是好笑。   若在以前,他必然是听不得这话的,但时移世易,此时他既然能够勇敢地冲破枷锁,迈出来全新的一步,心境早已与之前大为不同,再经历这些事时,已经没有太多痛楚的感觉,不过是略微起一点涟漪,马上便平复罢了。   那伙计不知自己又说错了什么,当真大受打击,当下也不敢再多言,果然麻利的开了三间上房。   因为最近客房比较紧张,所以各处客栈就都改了规矩,须得先交钱才能入住。   孟阳身上还带着之前白星和廖雁交的饭费,刚准备掏钱付账,却见白星已经顺手丢了一粒银子在柜上,他只好作罢。   但凡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城镇,大多有其代表性产业,绥山城内最负盛名的就是木版年画和卷饼。   千万不要小瞧了这两样,那木版年画可是从先帝在时就每年雷打不动作为贡品送入宫中张贴各处的。   至于卷饼,就更有的说了,本地出身的一位大厨前些年进宫当了御厨,一手卷饼手艺无人能及,宫中几位大小主子隔三差五就要点一回尝尝鲜儿。   自古以来上行下效,本国本朝最顶尖的一层富贵人士都如此推崇,下面的人自然群起效仿,久而久之,绥山城的两样特产就出了大名。   既然到了此地,自然要见识一下,年画倒还罢了,这会儿年也完了,节也过了,买不买没什么所谓,随便看几眼也就行了。倒是那个卷饼,大可以尝一尝。   此时还没出正月十五,年味正浓,这客栈那便张贴了许多本地特色年画,倒也不必往外头去,仰头就能欣赏个够。   三人先去房里放了行李,又叫水来梳洗一番,这才下到大堂内吃饭。   他们都是头一回来绥山城,对于本地的其他特色一无所知,便叫那小二看着上。   小二果然就推荐了一个卷饼的大套盘,另有几样时兴小菜。最难得的是因为地方够大,经济够发达,本地居民消费颇高,竟也有许多洞子货可供选择。   所谓洞子货,就是在寒冬时节搭建温室,种植原本在夏秋时节才有的新鲜蔬菜。这种做法在大城市十分普及,但因为耗费人力物力财力无数,成本较高,所以售价也十分高昂,寻常百姓是连问都不敢问一句的。   那小二也是见他三人都骑着好马,又身着上等皮裘,想必是不差钱的,这才试探着推荐一二。   果然,孟阳还在迟疑时,白星和廖雁已经点了头,兴致勃勃地叫了蒜泥香醋拍黄瓜和凉拌面皮。前者是本地常见的夏日小菜,后者却是从黄河中段传过来的,浇上油泼辣子和黄瓜丝一同拌匀,酸香爽辣,十分可口。   这两样菜都需要用到大量黄瓜,所以售价自然不菲,竟高达一两多。   一两多,若节省点的话,都够一家人过一整个月了!   多年来穷惯了的孟阳一听,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本能的就想喊住小二,说他们不点了。谁知那小二腿脚极其利落,白星刚点完单,就立刻把大手巾往肩膀上一甩,大声唱着菜单、报着菜名,往后面去了。   眼见木已成舟,无可挽回,孟阳不由得一阵颓然,有气无力的趴在桌子上算了又算,想着若是把这一两多银子换成别的会有多少呀?   于是又心疼到无以复加。   白星看的好笑,“我有钱呀。”   孟阳从桌子上抬起脸来瞅了她一眼,底气不太足的嘟囔道:“有钱也不好这么挥霍呀……”   这钱都是星星刀枪剑影里抢来的,多么危险呀,可马上就要被三口两口吃没了。   但话又说回来,这钱本来就是人家赚的,该怎么花?自然还是人家说了算,他也不过说一两句罢了。   “我养得起你的。”白星很认真地说。   “可我不想让你养啊……”孟阳还是有点不好意思,马上道,“来的路上我都看了,城中颇多书肆,吃完饭我就去瞧瞧,看能不能把我的话本卖出去。”   就算星星很能干,他也还是要尽自己一份力,努力赚钱养家的。   来的路上,他又把之前卖给桃花镇书铺里的那个话本修改了几回,与原来的样貌已经大为不同,感觉应该能更好卖一点。   如果能陆陆续续卖些话本赚钱,她也不算完全白吃白喝,心里多少会好受一些。   “哎呀,星星你好罗嗦呀!”廖雁却开心道,“既然他不想让你养,就算了嘛!你这么想养人的话,还有我呀!”   我多好啊,又帅气,又能打,心胸还辽阔,养一个非常划算的。   然而,白星却非常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还我的钱?”   廖雁迅速涨红了脸,“白星,你真的小气死了!”   哼,不跟你说话了。   正说着话呢,外头又有小孩儿提着果篮进来叫卖,三人定睛看时,见里面装满了水灵灵的大梨和黄橙橙的蜜橘,不觉口水四溢,忙叫他过来。   梨桃花镇也有,只是个头没有这么大,模样也没有这么水灵灵的好看。   至于蜜橘嘛,还真是没有。   蜜橘产自南方,北地是不多见的,偏这种水果娇气的很,并不很耐颠簸,稍微磕破一点皮、或是受冻就会迅速腐烂,根本不可能运送到下头的小城小镇。   唯有绥山城这类一二级大城,路宽马宽交通便捷,这才能把南方的水果在最短时间内保持新鲜运过来。而且本地百姓生活富裕讲究吃喝,也喜欢购入这种新鲜玩意,长年累月下来便都形成规律,商家愿意往这儿运,买家也愿意从那儿买。   于是白星就又掏银子把那一筐梨和蜜橘全部买下,剩下的零钱也没让小孩儿,摆摆手,让他去了,权当做筐钱。   孟阳看的又是一阵肉痛。   他总算知道为什么星星要这么拼命赚钱了:就这个花法,一般人还真花不起!   蜜橘的皮很薄,汁很多,刚一剥开皮就有一股酸甜的味道弥漫开来,叫人胃口大开。   白星剥开一只橘子,自己吃了一瓣,把剩下的全部推给孟阳,自己又去剥新的,“你尝尝,真的好吃呀。”   距离上次吃蜜橘已经不知过去了多少年,孟阳有一瞬间的恍惚,慢慢把橘瓣放入口中,轻轻一咬,汁水四溅。   浓郁而新鲜的果香,瞬间充斥了整个口腔,让他忍不住眯起眼睛感叹道:“好甜呀!”   这钱花的可真值!   星星真能干! 第73章 酱肉卷饼,凉拌面皮 三更啦!……   三人赶了这么久的路, 也确实渴了,便先吃梨子解渴解馋。   在这附近卖水果的小孩也都很精明,梨子苹果之流全都洗的干干净净再拿出来卖, 客人随拿随吃, 非常方便,自然也就更愿意掏银子了。   这梨子果然不光空有美貌, 端的皮薄肉厚核小,一口下去汁水四溅, 甘甜如蜜入口即化, 一点渣子都没有。   一口梨汁带肉下去, 甜丝丝的汁水缓缓滑过干涸的喉咙, 瞬间就滋润了。   冬日长途旅行最容易上火咳嗽,吃这个正好。   虽然才正月初八, 但店里已经有许多人在用饭,听说大地方的百姓就很少自己开火了,因为就算自家请不起厨娘, 去外头吃花样既多且便宜,与其浪费时间和精力自己折腾, 还不如把空下来的时间用来赚钱呢。   大店的速度就是快, 三人的梨子刚啃到一半, 小二就举着一个热气腾腾的大盘过来, “来喽, 卷饼拼盘!”   说着, 他就从托盘中陆陆续续放下来六七个盘碟。   最中间一个大个的白瓷盘里面放厚厚一叠卷饼, 第二大的盘子中放着满满一堆泛着红棕色油光的酱肉,其余的还有水灵清香的黄瓜丝、热水焯过的绿豆芽、过了油的嫩白菜叶和葫芦丝、干炸蘑菇小酥肉,外加葱丝和黄豆酱。   小二又摆出来一壶热茶, 笑道:“这是本店送的炒麦仁茶,里面配了红枣枸杞,香着呢。还有几样菜,马上就上来,客官可以先慢慢吃着。”   为了招揽客源,各家酒楼客栈也是使出浑身解数。此时正逢过年,许多店铺都推出了满足一定金额或是点模样高价菜品就送茶或者送小菜的服务。   一个托盘里面放了这么多东西,难为还如此稳当,一滴茶水和菜汤都没溅出来。   擀制卷饼的面团都是特别配制的,非常有韧劲,所以才能做到每一张饼都薄而透,透而不漏。   白星揭开一张饼拿在手中,竟然隐约能看到对面孟阳的脸,不由大为惊奇。   这家店的饼是一张摞一张蒸出来的,每层之间都刷了一层薄薄的油,所以并不会粘连。而且油分受热之后随着蒸汽流走,非但不会油腻,反而会因为长期浸泡而饱含光泽,口感更为香醇。   听说还有不少店家坚持用老方法:把擀好的薄饼放在大鏊子上,一面烘熟再烘一面。这样烙出来的薄饼干燥,也相对蓬松,表皮上会有许许多多焦黄的气泡,口感则更劲道柔韧。   支持两种饼的顾客都有很多,彼此都觉得自己喜欢的最好吃最正宗,隔三差五就会闹一次……听说去年还举办过一次薄饼大赛,两边各自出了几个行业内的佼佼者大师傅,分别做出许多薄饼供百姓品尝,希望能分出高下。   当然结果可想而知,高下没分出来,争斗反而更激烈了……   白星看了看邻桌,也有样学样把饼摊开,夹了许多酱肉和豆芽进去,再放一大把黄瓜丝,然后小心翼翼的卷起来。   只不过她有点贪心,弄出来的饼卷又粗又壮,看上去就笨笨的。   “星星先等一等。”孟阳忽然道,“你先吃我这个吧。”   什么人干什么营生,他本来就是个仔细的性子,就连饭桌上卷一个肉卷饼都板板正正的,看着格外漂亮有食欲。   白星愣了下,眨眨眼睛,并没有问为什么,而是直接接过他手中的饼卷,咬了一口。   酱肉非常入味,而且肉质酥烂,一口到底,根本不用担心会塞牙。   热水焯过的绿豆芽去了豆腥气,再配上肉汤里煮过的嫩白菜叶,语言形容不出的鲜美!   因为饼皮很薄,所以非但不会抢走他们的风头,反而起到一种独特的画龙点睛般的作用,令人拍案叫绝。   她嘴巴里塞的鼓鼓囊囊,这才有空去看孟阳。   就见对方把自己刚卷好的饼又摊开,将乱七八糟的内馅收拢一回,小心地将底部翻上来叠在里面,这才从一端卷到另一端。   觉察到白星和廖雁都盯着自己看,孟阳笑眯眯道:“光弄一个上下贯穿的筒子的话,吃不几口就会漏,这样就能全都包住啦!”   说完,他这才咬下第一口,然后满足的眯起眼睛,“真好吃呀!”   在经过了漫长寒冬的摧残之后,突然来一口清新爽口的黄瓜丝……任他再多么才华横溢,恐怕也无法形容尽此时的感受。   就好像腐朽沉闷的空气中,突然刮来一股新风,又像拿湿抹布重重抹过满是尘埃的桌面!   所到之处全是清新和欢乐,再也不见半点沉闷。   蒜泥香醋拍黄瓜在冬日确实稀罕,但夏日却是平民百姓桌上常见的家常菜肴,所以倒不必过多描述,只是那凉拌面皮着实令人惊艳。   孟阳还是第一次吃这个,一口就爱上了。   面皮又弹又滑又劲道,也不知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还能吸收汤汁呢!   嘶溜溜一大口下去,酸甜香辣咸,五味俱全,把所有的味蕾全都冲了个七荤八素,只顾着尽情享受,叫人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既能当饭又能当菜,这是什么好东西?   孟阳吃到兴起,两条腿在桌子下面乱踢,小声对白星说:“这可真是美味,不吃的人真是可惜了。”   白星之所以点这道菜,是因为当初她在关中的时候曾吃过几次,觉得很不错。   这两道菜里都用了大量的蒜泥和蒜汁,气味难免有点冲,许多自恃身份的人都不太会在外面吃,所以孟阳才有这话。   这顿饭三人吃的都很撑,旅途疲惫尽去,如果不是有事要办,都觉得自己简直还能再跑一千里!   稍后三人分头行动,廖雁去本地最鱼龙混杂的地方打探消息,白星的外貌颇具迷惑性,又是个年轻姑娘,就去衙门附近探听。   孟阳在这上头帮不上什么忙,就回房取了话本,琢磨着找几间书肆问问,看能不能卖出去?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气,其实他也不太确定自己写的东西符不符合绥山城百姓的口味……不过正好也可以看看本地卖的最好的话本是个什么样子,如果不难的话,自己完全可以在接下来的几天仿写几本嘛!   “小二哥,请问本城最受欢迎的几家书肆是哪些呀?”此时酒楼中的食客已经散的差不多,孟阳就找了过来收拾桌子的小二问话。   那小二见他们刚才出手大方,自然乐的奉承,当即很热心的说了几家书肆的名称,又详细指明地理位置。   末了,还添了一句,“其实您若有什么想要的东西的话,大可以吩咐小人去买,倒也不必劳累跑一趟。”   不过若真打发他们去买的话,少不得要给几个赏钱。   囊中羞涩的孟阳对他们见缝插针赚钱的本事叹为观止,当即谢绝了对方的好意,揣着话本出门而去。   再说白星,也是一路打听,直奔州衙而去。   各地衙门大同小异,基本也都坐落在本地中心,所以只要摸准大体方位,扑过去准没错。   州城又与县城大不相同,不仅道路更宽,商铺更多,就连驻扎的官兵衙役数量也翻了不知几番。   可即便如此,白星还是觉察到有一点异常。   她以前也曾走过许多州府大城,自然知道正常情况下的驻防该是什么程度,可眼下绥山城内的巡逻人数远超正常水平,显然是在防备着什么。   莫不是为了宋老大和马老二?   但她马上又觉得不太可能。   像宋老大和马老二那等货色,若放到县城之中,可能令当地官员如临大敌,可放到偌大州城之内就明显不够看,远不至于让本地知州如此戒备。   看来是出了自己还不知道的别的事情,而且极有可能是大事。   想到这里,白星立刻从街边买了一顶斗笠戴上。   白鹞子手上也是沾血的,合作过的衙门自然知晓她讲道理,但没合作过的就未必了。   小地方的人有可能认不出她来,但绥山城毕竟地广人多,往来的江湖客也不在少数,难保没有人认得自己。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己拿别人当目标,焉知没有人拿自己当目标?别到时候没抓到宋老大和马老二,自己反而先被衙门盯上了。   白星照例去衙门对面的茶馆喝茶,也不用主动开口问什么,早有四周的大嗓门低声讨论,倒叫她不费吹灰之力,就听到了自己想听的。   江湖上快要出大乱子了。   这事还要从头说起:   习武之人的出路很有限,像白星这样独来独往的游侠其实只在少数,大多还是喜欢抱团,要么成立一个什么门派,要么就帮忙看家护院替人做些押送的营生,久而久之,难免有些人打出名号来。   如今江湖上有两个镖局:南红枝北黑风,以长江天堑为限,各自盘踞。   可是人的贪欲是无穷无尽的,前头三二十年风平浪静的日子过后,就有一部分人躁动起来,想扩大地盘。   然而,这么多年下来,现有的地盘早已被瓜分干净,有人想扩大就势必要损害他人的利益,时间一长,两边摩擦频起,斗争日益频繁。   而绥山城恰恰就在长江以北不远处!   白星把事情经过听了个大概,大约就是红枝镖局的人手捞过界,在长江以北抢了黑风镖局的营生。   这种事在江湖人看来就跟打脸差不多了,黑风镖局也是自恃有身份的,怎么可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于是直接就带人干翻了红枝镖局的队伍……   但就这一件事来看,似乎是红枝镖局不仗义,可要再往前推,两边不仗义的事情又能分别扒拉出来大大小小几十件。   这么多年过去,恩怨情仇层层堆叠,真正的起因早已无法追究,谁是谁非神仙也说不清。   其实两边人打归打,闹归闹,白星并不大在意,也没打算掺手。   但事情麻烦就麻烦在:她跟黑风镖局二当家有旧,偏偏自己来到这边的风声又已经放出去了…… 第74章 烧肉拌饭 第一更   傍晚三人重新在客栈内碰头, 关上房门后,孟阳很高兴地宣布自己赚了十五两银子。   今天下午他一共转了六七家书肆,有几家不收话本, 有两家压价极低, 倒是最后一位年轻的小掌柜十分厚道慷慨,也不卖关子吊胃口, 翻看后直接说可以收,又问他是想每月分成还是一次卖断。   寄卖东西大多有这两种方式, 前者是双方划定利润分配比例, 签订合同契约, 每月分红;后者显而易见, 一锤子买卖,往后赔本还是赚钱都与作者再无瓜葛。   不过生意人大多练就一双利眼, 一般情况下,只要被掌柜的看中的,基本没有赔本, 所以真论起收入,还是分红来的实惠。   之前孟阳那些话本都是第一种方式, 基本上月月有钱拿, 虽然不多, 但胜在持久, 最后汇总起来, 也不算个小数目。但他知道自己在绥山州待不久, 所以选择一次卖出。   那小掌柜也不勉强, 略一沉吟,给出了十五两的价格。   孟阳觉得这价格还成,也没还价, 直接就应了。   对方也算厚道,挺喜欢干脆果断的买卖,额外送了他一刀纸和一条墨,说若有机会再合作云云。   有了这十五两银子,孟阳一下子就觉得腰包鼓了、心气儿足了,迫不及待地要跟小伙伴分享好消息。   足足十五两呐,哪怕星星随便花,也能养她好几天了吧?   “我还特意去看了本地卖得好的话本,也不大难,”有了指望之后,孟阳也来了干劲,“接下来的几天如果咱们不急着走的话,三五日我就能憋出来一个!”   以前他孤身一人,对银钱不大看重,凡事随心,就是瞎胡乱写。可现在不同了,他有喜欢的人了,一下子就觉得肩头有了担子。他觉得自己应该成熟一点,有担当一点,多多少少该学着为别人负责了。   他愿意试着为星星改变一点呀。   “才三十五两!”就听廖雁非常不屑一顾的道。   他忽然从两只袖子里哗啦啦摸出来好多银票和银锭子,“我赚了二三百两呢!”   说着,就随意捡了几块银子,约莫能有小四十两。他素来散漫,也不细细追究,直接丢到白星面前,“哝,还你的三十五两!”   之后,似乎是有些上头,甚至又抓了一把丢给孟阳,豪情万丈道:“拿去,花!大爷有的是银子!”   白星瞅了眼他飞速缩水的银钱堆儿,很理智的没有说话。   如果不出意料的话,这厮不出七天就能把这些银子挥霍一空。   孟阳哇了一声,满面惊叹道:“雁雁你好厉害啊,到底怎么做到的?”   廖雁直接把两条长腿架到桌子上,又翘了个二郎腿,身体猛地后仰,只用凳子的一条腿点着地面,晃晃悠悠道:“老子就是这么厉害!”   人多的地方就有扒手,他什么都不用做,只需出去转一圈引鱼上钩,然后顺藤摸瓜,直捣黄龙。   捅一个贼窝,多少银子翻不出来?他这还只拿了现银和银票,各色赃物和贵重器具都没要呢。   孟阳恍然大悟,“这就是黑吃黑吗?”   廖雁一抬下巴,“老子这是替□□道。”   孟阳哦了声,想起来中午临走前对方说的话,又好奇道:“那所以你就用这些赃款买消息去了吗?”   他记得白星都是这么干的。   谁知廖雁嗤之以鼻道:“老子才不花那个冤枉钱!”   那些扒手在此地盘踞多年,多得是下九流的功夫,用来探听消息最合适不过。他直接放出话去,若对方不听使唤,保管去把他们的腿都打折了!   孟阳:“……”   呃,恶人还需恶人磨,他都不知该不该叫好了。   一直到得瑟完了,廖雁这才说起自己的收获。   他和白星打听到的消息差不多,“宋老大和马老二两人应该还没到,但是原本划江而治的两个镖局闹起来了。星星,我记得你跟黑风镖局打过交道吧?”   白星嗯了声。   她刚出江湖那几年,还没有摸到赏金猎人这条发财之路,也曾替人走过镖,其中有两次就是去黑风镖局临时搭了一把手,双方合作还算挺愉快。   既然有这段过往在,她又不当什么主持公平正义的大侠,那么根据江湖帮亲不帮里的规矩,若黑风镖局广发英雄帖,号召江湖朋友来相助,或者直接听到风声来请她出手时,她就不能推脱。   孟阳听出端倪,紧张兮兮的问道:“会不会有危险呀?”   一出口,他就知道自己问了句蠢话。刀口舔血的买卖,怎么不会有危险?   可他就是忍不住要担心啊。   “我不会死的。”白星认真道。   她还没活够呢。   廖雁就觉得这俩人磨磨唧唧说些废话很烦人,当即把桌子一拍,“吃饭吃饭吃饭,啰嗦什么!”   于是三人又来到大堂吃饭。   刚一下去,廖雁就非常豪迈地将桌子一拍,粗声粗气道:“好酒好菜都上来。”   大爷有的是钱。   白星忽然对孟阳道:“你看着吧,不到五天,他又会变成穷鬼。”   原本觉得是七天,现在看来,还是自己信心太足了。   孟阳噗嗤笑出声。   小二最爱听到这样不知好歹的叫声了,于是立刻将十多道招牌菜都上了一遍,最中央坐着一个大盘,里面一条手臂长的鲤鱼挂了面糊炸成金灿灿的,又奋力弯成拱形,仿佛随时都会跳出来。   这道菜叫鲤跃龙门,其实说白了就是糖醋大鲤鱼。鲤鱼土腥气很重,平心而论,并不算太好吃,但模样好看,寓意又好,于是就被重料包裹后,送往千家万户的餐桌。   正当过年,合该有一道“年年有余”,又逢科举,可不正该“鱼跃龙门”么?   旁边就是一整颗大猪头炖得稀烂,上桌前应该还被浇了一遍酱汁,连耳朵尖儿都挂着红棕色的酱汁,看着就叫人食欲大振。猪头两只眼睛还笑眯眯的,显然走得很安详。   紧挨着的是一大盘足斤足两的酱牛肉,听说是本店十多年的招牌了,绥山州城本地人都是闻着它的味儿长大的。自然的,价格不菲。   不过最昂贵的应该还属那两道洞子货炒菜:鸡蛋炒韭黄,酸辣黄瓜。   这么一桌饭菜,再加两壶上等老烧,一共花去十一两半。   这还只是吃饭,若一天三顿都如此……现在廖雁手头未必能有二百两,再多喝点小酒,浪浪其他的,五天妥妥的。   白星和孟阳对视一眼,默契的抓过饭碗,开吃。   不得不说招牌菜果然有点门道。   也不知后厨怎么调和的酱汁,酸甜可口却不过分,压下土腥气的同时还能彰显出鱼肉本身的细腻柔滑,这就很难得了。   猪头看着很完整,其实已经在大铁锅里足足焖了三四个时辰,早就烂透了,若非大师傅技艺惊人,想完整的拿出来都难。此时拿筷子轻轻一拨弄,一大块肥嫩的脸颊肉就掉下来。   想夹到碗里可不容易,好在店家给配了勺子。   用勺子舀着肉蘸蘸蒜泥,用舌头一抿,直接就在嘴巴里化开了。   没吃过的人可能一看肥肉有些望而生畏,可经过长时间的焖煮,肥肉里的油脂早就熬出来,只剩下一片柔滑如琼脂的爽嫩,轻轻一碰就颤巍巍的,竟显得有几分娇柔可人了。尝过一口后再只吃瘦的,难免会觉得枯燥呢。   孟阳立刻叫了几碗米饭,取肥瘦相间的部分在饭碗里捣碎,然后密密地浇一层酱汁,将所有米粒都染成美丽的红棕色。   米粒和碎肉粘结在一处,密不可分,再配一点鲜嫩的韭黄,一口下去,还有啥不满足的?   他满足地呼出一口带着浓郁香味的热气,心想,烧肉真是好东西呀! 第75章 松子糖、柚子糖 二更!   廖雁是真的存不住钱。就好像钱落在自己手里会发霉发烫一样, 总是迫不及待找个由头扔出去。   头天才请小伙伴吃了大餐,第二天一大早,他又去砸白星的门, 说要请他们去戏院看戏。   他喜欢热闹, 喜欢一切轰轰烈烈的事情,最耐不住闲啦。   “老子大方吧?”他得意洋洋道。   “大方。”孟阳很配合地竖起手指, 开始盘算照这么造作,能坚持几天。   绥山州城内最有名的梨园是白园, 后院中了怕不下一千株梨树, 取其春日梨白胜雪之意。   因还没出正月, 上的都是热闹戏码, 今儿是大闹天宫,廖雁很中意。   看戏嘛, 就要打打杀杀才热闹,那咿咿呀呀半天唱不完一句的谁耐烦听!   只不过三人刚出门没几步,白星的眼睛就往后斜了一下, “有尾巴。”   两个,功夫不错。   孟阳顿时紧张起来, 终于有了一丝走江湖的感觉, “那, 那怎么办啊?”   他非常努力才克制住扭头往后看的冲动。   要像话本里写的那样, 飞快地跑, 然后甩开吗?还是, 还是……杀掉?   他对江湖的所有印象和经验都来源于话本, 一旦真正面对,就难免心里发虚。   不行不行,我可不能慌, 他下意识摸了摸藏在怀里的手./弩,指尖传来的坚硬触感,终于给他带来一点安慰。   是呀,阳仔,你可不能当累赘!孟阳暗自给自己鼓劲。   “凉拌!”廖雁双手垫在脑后,懒洋洋道,“管天管地,难道还管老子正经听戏不成?”   孟阳就很小声的说:“可是雁雁,你的银子来路不正啊。”   是不是事发了?   廖雁瞪了他一眼,“胡说八道!”   老子凭本事挣的银子,怎么就不正了?   不过到底是大城,衙门的本事比之前的名山县强了不知多少,警惕的很。   之前白星都在桃花镇住了将近俩月了,那头的衙门还狗屁不知道呢。   这儿倒好,自己不过是昨儿往衙门口晃了晃,今天一大早就有人来盯梢。   三人继续往戏园子走,后面两个衙役不远不近的跟着,稍稍有点紧绷。   最近江湖上不太平,大有一触即发的架势,都说神仙打仗凡人遭殃,一南一北两个镖局扛把子火并,稍不留神就会危害到寻常百姓,带累得沿途一干州府都如临大敌。   偏前些日子不知从哪儿传来风声,说白鹞子出现在绥山州,气得知州大人顾不上君子风度,躲在书房里破口大骂。   “这些个厮整日吃饱了撑得没事做么?偏来我绥山州做耍!”   一个闹不好,他的乌纱帽可就不保了。   白鹞子虽然是个年轻姑娘,但近几年名头颇大,着实不可小觑。   她在江湖上的名声很有点复杂,说是正义之辈吧,杀人放火的事儿也没少干;可若说她邪气吧,隔三差五就有白鹞子揭榜捉通缉犯的消息传来,也算某种意义上的为民除害。   其实真要说起来,白鹞子算是比较省心可交流的江湖人了,只要人不惹她,她一般也不惹人。   但问题就在于,听说有两个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狂徒闹着要来寻仇!   正当年底,衙门如临大敌严阵以待。   谁承想衙门上下几十号人在城中摸排好几天,愣是没发现白鹞子的行踪,不禁怀疑消息有误。   可还不等本地知州放下心来,却忽然有衙役来报,说衙门口对面的茶馆里出现了一个年轻姑娘,虽以斗篷遮面,但瞧身形和所带兵器,非常像传说中的白鹞子。   “……而且不都说白鹞子每到一地都喜欢去衙门口逛么?卑职瞧着倒挺像的。”   白鹞子逛衙门还真不是为了挑衅,她爱钱的名声简直跟功夫一样高,落到她手里的逃犯绝对没有好下场,暴打一顿不说,连想偷偷留给妻儿老小的赃款都会被挖出来,连一个大子儿都不给剩的……   听说早年有个劫道的惯犯,不知怎么就落到白鹞子手里,结果那厮的两颗金牙都被敲下来带走了。   知州再次失去风度,骂骂咧咧点了两个能干的手下去盯梢。   “若有冲突……以和为贵。”   若能讲和,就不要火拼。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那些个江湖游侠儿自然无所顾忌,说打就打,可他治下的百姓却伤害不得。   但凡江湖客投身衙门,因身手普遍超过底层百姓出身的衙役,往往很快都能得到重用,经常被委以重任。今天派来跟踪白星的两人也是如此。   对白鹞子,他们素来只闻其名不见其声,心里总还是不大服气的:   一个黄毛丫头罢了,哪怕从娘胎里就开始练武,能厉害到哪儿去?爷爷们可是五六岁上就跟着长辈扎马耍枪,难不成还斗不过你?   江湖传闻罢了,多有以讹传讹夸大其词之说,做不得真。   所以今天领了差事出来时,两人还有点兴奋,想着要不干脆就找机会跟白鹞子比划比划。   “大名鼎鼎的白鹞子乃是我手下败将!”   啧啧,这话一想就够带劲的了。   若能踩着她上位,还怕没有好前程么?说不得就能捞个捕头当当。知州衙门里的捕头在本朝是从九品,已经算是正经官身了。   官吏官吏,一字之差,天壤之别,官员任命须得有正经手续,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罢黜、贬谪,可吏就不同了,不过跟在人家屁股后头混口饭吃罢了,说踢开也就是一脚的事儿。   官老爷啊,多么光宗耀祖!   可巧今天日头正好,浑圆一张金灿灿大饼晒得人头晕脑胀,难免做起白日梦来。   白星三人是昨天到的,但要么忙着赚钱,要么忙着打探消息,还没来得及好好逛呢。   绥山州城的繁华难以言表,虽还只是正月初九,但街上人挤人,已有车水马龙之感。   大道两边都竖起门楼,扯开绳子铺天盖地挂满大红灯笼,如同搭了蔓延几条街的大伞。一张张还带着喜气的脸被映得红彤彤,活像一颗颗大苹果。   听说,这是在为了上元节灯会做准备呢。   还没到就这样热闹,真到了那一天,得热闹成什么样儿啊。   孟阳努力想象了一回,想不出来,不由有点期待,“咱们能待到正月十五吗?”   白星简单的算了算时间,“差不多。”   怕只怕那兄弟俩专挑那两天来闹事,自己没工夫看灯。   路两边商铺遍布,多得是各色天南海北的吃食,又比名山县厉害一层。   刚好他们说话的地方就在一家糖果铺子前,那小伙计见他们打扮不俗,便笑着探头招呼,“刚出炉的松子糖,还脆着呢,来一点不?”   松子糖?这可没吃过!   白星的眼睛都亮了。   那伙计见有门儿,当即用纸包托了一点出来,热情道:“尝尝,不买不要紧,尝尝嘛。”   三人果然各自抓了几颗。   松子糖确实刚出炉不久,还有些余温在上面。   一颗颗的很精致,表面罩着一层琥珀色的糖壳,里面就是饱满的松子,亮闪闪老大一颗。   轻轻用齿尖儿一磕,外面的糖壳就咔嚓碎裂开来,然后迅速融化成一汪蜜汁。   这糖里面好像加了薄荷汁,凉丝丝的很清爽,多吃一点也不会腻。   里面的松子油汪汪的透着新鲜,连鼻子里透出来的气儿都是香的。   “好吃!”   三人异口同声道。   伙计也颇为自得,又挖了一点白色的东西来,“再尝尝这个,北地可是没有的。”   白生生的,有点像冬瓜糖,表面还撒着一层糖霜,但凑近了一点轻嗅时,还能闻到一点淡淡的柑橘类清香。   橘子糖?颜色不对呢。   白星迷迷糊糊往嘴巴里塞,试探着咬了一下,软绵绵的,有点弹牙,味道有点像蜜橘,但好像又不大像。   “这是什么?”   伙计笑眯眯道:“柚子糖。”   他伸手比划了下,“那么老大的果子,听说是蜜橘的亲戚,也是南边来的。”   “这是柚子肉做的?”白星好奇道,好奇怪的口感啊。   伙计笑了,“柚子汁儿配着柚子皮做的,那东西皮可厚实呢,所以还挺耐储存。”   “那柚子肉去哪儿了?”白星又吃了一颗,觉得既然皮都这么好吃,肉肯定更好吃。   “哝,”伙计朝隔壁努了努嘴儿,“他们家就卖呢,不过略略有些贵。”   柚子这种东西也是最近几年才从南边传过来的,比蜜橘可稀罕多啦,物以稀为贵,价格自然不怎么可爱。   三人就都跑过去看,齐齐惊叹起来:   足有人脑袋那么大一颗果实,外皮光溜溜的,浅黄的颜色颇为淡雅。   白星凑上去吸了吸鼻子,惊喜道:“好香啊!”   她抬头问店家,“这个怎么卖?”   店家笑呵呵伸出一根手指头,“论个,一两银子一个。”   饶是白星花钱如流水,也不禁吃了一惊。   一两银子,就买一颗水果?   这可真是稀罕物了。   “买!”刚有钱就烧得慌的廖雁毫不在意的丢出一粒碎银,对那店家抬了抬下巴,“要大个的!”   好汉子当然要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就连水果也要最大的。   “好咧!”店家接了银子一掂分量,觉得约莫能多个一二钱,不由喜上眉梢。   “记得找钱。”孟阳就在旁边接了一句。   他总觉得对方不大想找钱的样子。   店家脸上的笑僵了僵,“好。”   隔壁那家糖果铺子的伙计凑过来问:“几位贵客,才刚尝的两样糖果可还要么?”   “包起来包起来!”廖雁非常豪放的摆着手道,“一样的来一斤。”   单看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买这两家店呢。   稍后,白星和孟阳分别抱着松子糖和柚子糖,廖雁怀里搂着店家刚帮忙剥好的大柚子,三人时不时交换一下,边走边吃。   后面尾随的两个衙役:“……”   这他娘的是在干什么!   路过那两家店时,其中略年长一些的衙役忍不住问了一嘴,“这咋卖?”   店家说了,两人禁不住倒吸凉气。   这他娘的是要抢钱吗?   转眼那头白星三人已经吃到白园门口,那两人本能地觉得不妙:该不会是要进去吧?   若说起白园,绥山城内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端的是秦楼楚馆之外的头号销金窟,他们两个连个糖都买不起,难道还能听得起戏?   早有白园的伙计迎上来,客客气气问道:“三位是要听戏吗?”   三人点头。   伙计的笑容就多了三分真诚,“不知是想单听一出啊,还是听全天?”   孟阳来了几分兴致,“单听是怎么个说法,全天又是怎么个说法?”   包括白园在内,如今天下的戏园子基本上都是这么个玩儿法:   戏园子里一天不止一场戏,可以单买一场的票,不过位置一般都不怎么好,这场完了之后立马走人。   也可以一买全天的,座位的视野一般都很好,而且还送两干两湿四样点心和一壶茶,并且全天内凭票可以随时出入,座位一直都给保留着。   今儿是廖大爷请客,于是白星和孟阳都去看他,同时心里已经隐约有了猜测。   果不其然,就听廖雁爽快道:“来都来了,自然要全天的。”   伙计笑容可掬道:“三位贵客,里面请!”   后面盯梢的俩衙役:“……”   短暂的沉默过后,两人面面相觑,“你带银子了吗?”   话音未落,两人就都摸出干瘪的钱袋子,略估算了下,不约而同流下辛酸的泪水。   若换了别的地方,他们亮一亮腰牌也就进去了,但听说白园的现任当家与知府大人的表弟十分交好,从来不买衙门的账,连知州大人都不敢太过逼迫。   “哈哈哈哈,没钱是吗?”正出离悲愤的时候,却见前头那个少年侠客忽然转过身来,冲他们放肆的大笑。   两个衙役一惊,忙装着没事儿人似的四处乱看起来。   廖雁笑得更厉害,溜溜达达到了门口,忽然又转过头来,似笑非笑瞅着他们,“真不进来了吗?就不怕给我们跟丢了?”   两个衙役:“……”   坏菜了,不仅被发现,而且还被羞辱。   那年轻些的衙役到底年轻气盛沉不住气,当即黑着脸喝道:“好嚣张崽子!有种的报上名来!”   廖雁还没说话呢,就听身后孟阳诧异道:“你们不知道他是谁就跟踪吗?”   衙役:“……你闭嘴!”   “哦。”孟阳乖乖闭上嘴巴,想了下,又飞快地张开,往里面丢了一颗柚子糖才重新闭上。   唔,柚子糖酸酸甜甜的,真好吃呀。   “书呆子都比你们懂规矩,”廖雁嗤笑道,“滚回去告诉你们头儿,老子是廖雁。”   说罢,也不管对方如何震惊如何羞恼,径直跟白星他们进去了。   那两个衙役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底的憋屈和震惊。   到底不敢放纵,只好留一人在此蹲守,另一人回去复命。   那衙役返回知州衙门时,知州高成亮正与心腹说事,听了他的回话不由微怔。   “折翅雁?”他顺了顺下巴上的三髯美须,本能地脱口而出,“倒是好个风雅名号。”   风雅?读书人的心思咱也不懂,也不敢问。   那衙役和心腹的面皮都抖了抖,没做声。   高成亮又将这个名号念了两回,隐隐觉得有些耳熟,忙命心腹去查阅卷宗。   江湖人说到底也是本国百姓,既然为官一方,少不得要负起责任,对那些比较活跃的人员都要整合资料编辑在册。   等卷宗的空档中,高成亮还非常主动地猜测道:“他可是肢体残疾?”   听闻江湖人都喜欢以貌取人,所以他也颇多听说过不少类似于“红面鬼”“犬牙老黑”“玉面罗煞”之流,下意识觉得这人是不是缺胳膊少腿?   来回话的衙役终于忍不住道:“他倒是还好,不过是喜欢害人肢体残疾罢了。”   高成亮:“……”   失算了。   不多时,那心腹抱着卷宗文档去而复返,高成亮立刻展开来看。   不过他这越看越心惊,一张脸越看越皱巴,最后忍不住拍案而起,“好个作孽的狂徒!”   跟折翅雁一比,白鹞子简直说不出的遵纪守法乖巧可爱了。   “大人!”外头忽然又有人来报。   高成亮强压下不约,“何事?”   **********   几乎与此同时,被廖雁揍过一顿的扒手悄悄摸到戏园子,心惊胆战地汇报自己的最新消息。   “黑风镖局的大当家袁明可能要吃亏……红枝那头来了好些人,都是提前伪装成商贩过来的,袁大当家大约是觉得江北还是自家地盘,没想到对方胆子这么大,只带了三五个心腹出发,结果半路就被人围了……” 第76章 来啊大爷,看戏啊! 【细节润色】……   白星三人现在坐的是二楼雅座, 正好微微俯视着下方戏台,眼见着上面的孙悟空连翻十八个筋斗,锣鼓敲得一阵紧似一阵, 喜得一干戏友们掌声如雷, 又有豪客直接吩咐随从用簸箕往上泼水一般的撒金银叶子。   一时但见打造精致的银叶子在空中纷纷扬扬,随着角度变换折射出绚烂的光影, 倒真有点像深秋落叶的景致。   “事发时袁大当家要去哪里?”白星暗暗估算那得有多少银两,嘴上却问道。   “听说是去会友。”那扒手道, “原本说十五之前就回, 所以没怎么带人。”   “去哪儿?会谁?”   “这……小人得信儿就过来了, 还不得而知。”扒手心里毛毛的, 忍不住偷偷去看廖雁,生怕对方不满意自己的表现, 再饱以老拳。   江湖传闻折翅雁最好断人手足,他还想多快活几年……   可怜他原本只是个扒手,如今却被迫做起打探消息的“勾当”, 能在短时间内有这个结果,着实不易。   “袁大当家现在如何?二当家三当家现在何处?”白星又问。   她跟袁大当家不过点头之交, 唯一算得上交情比较深的不过是二当家裴怀, 不过裴怀是智囊, 功夫只能算三流, 一般情况都坐镇总局看家, 约莫不太可能跟着出来。   那扒手果然道:“听说只有袁大当家和几个随从, 冲突了一场, 死了几个人,现在正在城西四十里处的兰和山谷僵持着,更具体的, 小人暂时不知……”   白星反手掏了一锭银子出来,眼皮不眨一下的丢入他怀中,“再探。”   那扒手慌忙接了,入手就是一沉,不由喜出望外,才要谢恩又下意识去看廖雁。   廖雁冷哼一声,不屑一顾,“老子还会抢你的不成?滚吧。”   那扒手心道,您如今花的,可不就是抢的我们的吗……   眼见那扒手连滚带爬跑走,孟阳担忧道:“星星,听上去很凶险啊,你要去吗?”   “再等等。”白星随手捡了一颗核桃,两只手指轻轻一捏,核桃就应声而碎,露出里面弯弯曲曲的核桃仁。   她把核桃仁放到孟阳面前,“袁大当家是个人物。”   而大人物么,多少都爱点面子的。   饶是白星眼高于顶,也不得不承认黑风镖局的大当家袁明是个角色。   他自幼家境贫寒,很小就去干苦力,一路偷师,练成一身好武艺。后来与两个结义兄弟一并替人押运货物,有了经验后开始单干,二十一岁就创立黑风镖局,一步步做大,至今已经有将近三十个年头了。   奈何再厉害的人物也有一个天敌:时间。   岁月不饶人,美人迟暮英雄白头,着实是世上最令人唏嘘的事情。   他毕竟已经老迈,眼睛和耳朵早已不如年轻时那样灵敏,血气也开始衰弱,偏黑风镖局还雄踞一方,牢牢掌控着整个大西北的买卖,每年都赚得海水一半的金银。   钱财富贵动人心,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恐怕早有人不服,只是畏惧黑风镖局多年来的威视,不敢动而已。   黑风镖局就像一位逐渐步入迟暮的老人,但南边的红枝镖局,却才刚开始蒸蒸日上。它的大当家今年不过三十岁,年富力强,乃是人一生中最好胜斗狠野心勃勃的时候……   袁明毕竟是成名多年的老前辈,不到危机时刻肯定不会低头,若自己此时贸然前去,他一根傲骨还挺着,没准儿会以为是来看笑话的。   所以,再等等吧,左右求救烟火弹还没发出来呢。   只要不陷了裴怀,她就算不去也不算坏江湖规矩。   “嘿嘿,”看着戏台上的孙悟空大闹凌霄宝殿,廖雁忽然拍着大腿奸笑几声,“有的热闹看了。”   “雁雁也要去吗?”孟阳问道。   廖雁掀了掀眼皮,笑容有点阴险,“天大的热闹,错过就可惜了。”   不管黑风还是红枝,跟他都没有半点交情,其实谁是死是活根本无所谓。可如果白星要去,那么他也不介意走一遭,看看戏。   不过细想想,这事儿很有意思。   袁明也算江湖上名利双收的老前辈了,做事不可能不谨慎,纵使一时疏忽大意,可就这么轻易落入陷阱……总有点说不过去。   这里头少不得有北边的人与红枝镖局通风报信勾搭成奸,提前透露了袁明的行踪,这才导致他失足。   “那袁大当家没有儿子吗?”孟阳问道。   毕竟牵扯到利益纠葛,一般出了这种事,都是自家人上的吧?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如果袁大当家的子侄们能干,说不定就不用星星去趟这摊浑水啦。   “习武这种事,也是要看天分的。”白星平静道。   袁明倒是两儿一女,奈何都资质平平,其他两位当家不提也罢。   创业容易守业难,黑风镖局的下一代都太一般了,如果中流砥柱袁明这个时候倒了,剩下的两个兄弟和小辈根本守不住家业。   所以说,这一仗至关重要。   也正因如此,黑风镖局绝对会不计一切代价营救袁明,所以……她才觉得自己可能要上阵。   “衙门,不管吗?”孟阳一边往嘴里丢着松子糖,一边好奇道。   “江湖事江湖了,这是老规矩。”白星淡淡道。   所以眼下红枝还算克制,故意把埋伏地点选在无人的兰和山谷。那里是一片放眼望不到头的绵延群山,方圆几十里根本没有人烟,所以动起手来也不用担心误伤。   可若冲突升级……那就说不定了。   正想着,她就听外头街上好像有动静,当即走到窗边,挑开窗帘朝街上望去。   就见一队甲胄齐整的士兵正飞快往西门方向跑去。   西门,城西,约莫是本地知州接到消息,准备戒备起来了。   孟阳也过来凑热闹。   他是个聪明人,思维敏捷,联系前后一琢磨就明白过来,“这是官府戒严?”   不知不觉,他已经开始熟悉江湖氛围。   “嗯。”白星已经摘了眼罩,眯着眼睛往远处看了看,发现刚才离开的衙役去而复返,身后又多了四个人,腰间都悬挂兵器、信号弹。   五人与留在白园门外的衙役飞快交流几句,后者伸手指向二楼,然后六人齐齐抬头,正对上窗边的白星他们。   、   双方视线交汇,几乎是本能的,那一小队衙役就都把手按在兵刃上。   此时外头已经乱起来,若这几个江湖客再在城中闹事,岂非腹背受敌?正月还没出呢,又兼科举在即,若此时出乱子,谁都没好果子吃!   阳光正好,众衙役迎光抬头,本能地都手搭凉棚眯起眼睛。   从这个站位望过去,其实看不大清楼上人的脸,但隐约能感觉到窗边三人都极其年轻。   白星没说话,倒是廖雁,半趴在窗框上冲他们挥了挥手,笑嘻嘻道:“来啊大爷,看戏啊!”   一干衙役顿时都黑了脸。 第77章 一更 一更   等待, 漫长的等待。   眼下宋老大和马老二未至,袁大当家也没求援,白星三人便开始享受难得的闲适。   孟阳不好做什么, 每日只看看白星和廖雁对练, 再写写话本,削几支弩箭, 很快便攒了一大包。   他每天都抽空练习,现在射击固定目标的准头已经很稳了, 只是还追不上动的。   敌人不会站着一动不动让自己攻击, 可想射中移动中的目标真的太难了。那需要强大的心脏、超强的耐性、锐利的眼神和极其迅速而精准的动作, 缺一不可, 所以世间的好猎手才这样少。   白星说这事儿急不得,得慢慢练, 于是孟阳也就不着急了。   他开始观察这座城池。   从一个地方路过很简单,但想真正了解它,却很难。   在过去十九年的人生中, 孟阳很少有机会如此安静闲适地观察一个地方。哪怕身处桃花镇时,他的内心也时常会被无边无际的孤寂和久远的记忆所缠绕, 令他寝食难安。   但现在, 一切都不同了。   虽然此时他身处江湖争斗之中, 但身边有可靠的人, 一切可怕就忽然变得不那么可怕了。   他终于获得了久违的宁静。   今天是正月十四, 清晨一睁眼就觉得空气一反前几日的干燥, 带了饱满的水汽。推开窗子一看, 竟不知什么时候下起牛毛细雨。   地上早已湿漉漉一片,亮闪闪的像镜子,映着街道两侧点起的烛火, 在地上划出一个又一个橙红色的倒影。   透过灯光看雨是很有趣的事情,原本朦胧的一片会瞬间清晰,在眼前分为一条条银色的丝线,笔直坠落。   若天气再冷一点,就是雪啦。   奈何转过年之后,气温就急剧攀升,再照这么下去,想看雪也只好等到年末。   下雨总会让人多愁善感一点。   孟阳趴在窗边,一边摆弄着新买的木料,准备再做一把改良版的手.弩,一边琢磨给话本收尾,时不时抬头瞧瞧对面的街道。   从他这个位置往右手边斜大约三二丈远,是一家家具铺子,掌柜的养了一条大黄狗,平时是很活泼的。   可大约是下雨的关系,掌柜的不许它出去乱跑踩泥,就把狗子拴住了。   大黄狗就趴在门口,也不叫也不闹,脑袋安安静静附在两爪之间,时不时从喉管中发出长长短短的呜咽,像在抱怨,又像是在撒娇。   偶尔有人进店,它也不起身,只是将圆溜溜的眼睛往上抬,尾巴有气无力地甩几下。   嗨,谁不想出去玩呢?孟阳心想,觉得有些好笑,又觉得它有点可怜。   人尚且可以打伞,狗子却不行呢,若这小东西出去滚一身泥水回来,确实够人受的。   孟阳摇摇头,忽然来了灵感,一口气将话本收尾,吹干墨迹后又细细看了两回,十分满意。   他从墙边去了伞,去隔壁伸了一头,“我去交书稿啦!”   白星正跟廖雁空手套招,你来我往打得热闹,时不时发出尖锐的破空声,可见速度有多快,威力更是大得惊人。   听了他的话,白星立刻往后跳开几步,“我陪你去。”   孟阳笑着摇头,“这么点路,我倒也没有那般娇弱。”   大战在即,他可不想耽搁对方的时间。   白星想了下,到底是点头。   孟阳拿着伞下楼,走到街上后又忍不住扭着脖子回头瞧了眼,就见白星果然正站在窗边。   两人对视一眼,都笑了。   孟阳往右手边走了几步,就见才刚看见的家具店里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孩子正跟掌柜的软声哀求。两人的长相有六七分相似,大约是父子吧。   也不知那孩子说了什么,掌柜的看了眼大黄狗,笑着叹了口气,点点头。   那孩子便高举双手欢呼一声,立刻解开拴住大黄狗的绳子,打着伞,欢呼着跑了出来。   大黄狗被约束了大半日,早就憋得狠了,也跟着汪汪叫了几声,在湿漉漉的地上转着圈蹦跳,红舌头伸出来老长,吧嗒吧嗒去接空中落下来的雨水。   那孩子哈哈笑了几声,“傻狗!”   大黄狗欢快地叫了几声,冲着小主人甩了甩毛,溅起漫天水雾,引来对方一阵带着笑意的尖叫,然后一人一狗追逐着跑远了。   孟阳站在一边看着,看着那狗子和少年与自己擦肩而过,满是水汽的街道上洒下他们无忧无虑的欢笑。   真好,他想。   书稿交的很顺利,那书肆的少掌柜看过后露出几分惊讶,“小先生这是……”   还是同一个人写的,但不管是字迹还是遣词造句,都明显流畅许多。   就好像,好像动笔之人的心胸和眼界一下子打开了,读起来令人越加身心舒畅。   他有预感,这本一定会卖得很好。   说不定过段时间,“桃花书生”的名号也会跟着响亮起来。   孟阳也觉得自己这本写得尤其畅快,只是还没来得及给外人品鉴,总觉得不大踏实。此时见对方这个反应,悬了一路的心总算落回肚子里。   书肆的少掌柜立刻安排人去排版,认真思索片刻,又道:“我觉得这个值三十两银子。”   虽然字数更少,但内容更精彩,读起来更引人入胜,不光底层百姓喜欢,读书人也一定会中意的。   孟阳还从没一次性赚过这么多钱,不由喜出望外。   三十两银子沉甸甸的,体积也大,拿着并不方便,他便请对方只给十两现银,剩下二十两都换成一张薄薄的银票子。   他打算回客栈后就将这张银票用油纸封起来,缝入贴身衣服的夹层中,如此既轻便,又可保万无一失。   出门在外的,多小心些总没错的。   他欢欢喜喜地往回跑,甚至连跑动间溅起的雨水打湿了裤腿也不在意。   “星星,星星!”他喘着粗气往二楼爬,脸蛋红彤彤的,额头上渗出汗水,“我赚到好多钱!”   他敲开门,发现里面除了白星和廖雁之外,还有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文士,于是剩下的话戛然而止。   约莫一刻钟后,终于慢慢平静下来的孟阳挨着白星坐着,已经弄清来人身份。   裴怀,黑风镖局的二当家,之前白星口中“不太可能跟过来”的智囊。   他虽然是江湖人士,但长相和打扮都很斯文,下巴上还蓄着读书人最热衷的长须。   如果不去看他腰间悬挂的长剑的话,只怕孟阳真的要以为这是个正经读书人了,毕竟对方身上的书生气仿佛比自己还要重一些似的。   裴怀是江湖上少有的温和君子,听说中过秀才,平时总爱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可此时却顾不得许多。   文士帽下的头发已经微微散乱,两只满是血丝的眼睛凹陷着,衣衫上布满尘土……就连他最爱惜的胡须,也狂乱的纠缠着,如同一大把枯草。   “……三弟坐镇家中,我听说白鹞子此时就在绥山州,当真喜不自胜,就紧赶慢赶地过来了……”过去几天内,裴怀一直在昼夜兼程地赶路,嘴唇早已干裂,一张口就扯开许多大大小小的血口子,又从里面冒出来好些血珠,眨眼功夫就将他一双薄唇染红,甚至汇聚后还顺着嘴角流下来一点。   但他却浑不在意,只是语气急促地说着,眼神中透出一点艰难的恳求。   孟阳看得触目惊心,忍不住倒了一杯热茶递过去,“那个,你要不要先润润口?”   声音都嘶哑了,好像刀剑用力划过粗糙的铁器。   裴怀也不推辞,道谢接过,一饮而尽,直接用手背在嘴上一抹,连血带水都擦了一回。   只是嘴上的血口子却没那么容易好,被他这么粗暴的一扯,好几个地方伤口更深更大,看上去简直像源源不断的吐血。   孟阳看得直咧嘴,就觉得自己的嘴唇仿佛也跟着疼起来。   直到此时此刻,他才终于意识到,对方虽然长相斯文,可跟自己还真是不同。   至少他自己……如果狼狈成这般模样,是一定会小心一点的。   “没想到折翅雁也在,”一杯热茶下肚,裴怀稍稍松了口气,好像溺水之人终于看到浮木,而且还是两块,“若廖少侠也愿意跟着走一趟,那就再好不过了。”   廖雁抱着刀,低着头,一下一下擦着,听了这话总算肯撩起眼皮瞧他一眼,“给钱吗?”   但凡问钱的,就是有门,裴怀当即抱拳许诺,“若能救回大当家,必有重谢!”   黑风镖局盘踞西北多年,几乎把控了长江以北八成买卖,二十多年下来集聚的财富无法估量,他们所谓的重谢,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重。   “那还等什么?”廖雁终于来了精神,刷地将刀还鞘,“吃饭!”   吃饱了,才有力气拼命不是?   见他答应,裴怀不禁喜形于色,站起来做了个揖,又去看白星,“那白姑娘?”   折翅雁此人功夫奇高,手段狠辣,但不太受拘束,性情反复无常,说不定今天帮忙,明天拆台,他总觉得不太保险。   而白鹞子却年少沉稳,又与折翅雁交好,若有她在,方能保得万全。   白星道:“几年前我初入江湖,许多人看我是个年轻女孩子,难免轻视,连卖命的机会都不肯给。是裴当家你力排众议,给了我比试的机会,一个铜板也不曾克扣……”   初入江湖的新人不懂规矩,被排挤、被骗都是常有的事儿,如果不是裴怀,哪怕白星真的能顺利走镖,到最后也未必能拿到银子。   可她非但拿到了,而且一文不少。   这份恩情,她记得。   直到此时此刻,裴怀才终于安了心,感激不尽道:“若渡过此劫,两位就是黑风镖局一世的朋友!”   “话不好说的太满,”白星却冷静,“红枝镖局纠结的好手足有二三十号,分四个方向围堵兰和山谷,我和廖雁也是好汉难敌四手,纵使去了,只怕也是治标不治本,二当家还需早做打算。”   “那是自然,”裴怀点头,“大公子和二公子已经分别赶往泰山派和铁拳五爷处……”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双方各有死伤,单靠个人的力量很难平息,必须得有几个江湖中德高望重的人物来说和,才能暂时平复风波。   至于以后怎么办么,自然是死活各凭本事。   无论如何,先渡过难关再说。   白星看了裴怀一眼,点头,“好。”   果然是裴怀,安排得滴水不漏。   这场乱斗因利益纠葛而起,交情一般的根本不愿意掺和……而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早已不仅仅是两家镖局之间的事,俨然已经牵扯到南北武林之争,所以以这个由头请泰山派和五爷他们来镇场子,再合适不过。   但泰山派远在山东,距离稍近一点的五爷也需要时间,纵使对方愿意救急,往返也至少需要二十天。   二十天,足够把人杀上几百遍了。   裴怀显然也是担心来不及,所以才急忙忙找了有交情在的白星出马,好歹支撑到救兵赶到。   不然到时候就算人来了,大当家已死,红枝镖局顶了天也不过推几个替死鬼出来……什么都晚了。 第78章 【捉虫】“星星,你累不累……   白星等人正在屋里说话, 忽听门外一阵喧闹。   “那个,大爷现在结账吗?”   “你什么意思啊,以为老子没钱是吗?”   “不是, 小人当然不是那个意思, 只是大爷,昨儿中午的饭钱, 您还记在账上呢,小人这不是怕您贵人事忙给忘了吗?”店小二非常卑微却意外的坚持道。   “老子有的是钱, 还能差你这点, 忘不了, 忘不了, 先记账上。”廖雁的脸简直都不红一下,当即很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白星和孟阳对视一眼, 忽然陷入诡异的沉默。   在本尊不知疲惫的努力下,终于在短短四天之内,把将近三百两银子挥霍一空, 以至于从昨天中午开始就过上了赊账度日的生活。期间白星想要付账,廖雁还不愿意, 觉得她是在驳自己面子……   之前店家倒是一直隐而不发, 不过现在估计是看赊账的数额越来越大, 本人又一直没有主动还钱的意思, 所以坐不住了。   裴怀一听, 立刻推门而出, 对那小二道:“小二哥, 这位爷的所有帐都记在我身上,一共多少银子?”   黑风镖局不差钱,既然想要请人出马, 自然要舍得银两。   而且听小二哥的话,好像只欠了几顿饭而已,顶了天能有多少?   然而下一刻,裴怀的笑容就僵在了脸上。   “多少?九十七两三钱五分?!”   三四顿饭就造进去将近一百两,廖少侠您吃的是金子吗?   好不容易逮着一个人愿意主动付账,小二可不能让他跑了,立刻非常警惕的道:“这位爷小店可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欺,还有账单呢,您不信小人这就去取来给您瞧瞧!”   裴怀当然不是怀疑这家店在讹诈,只是惊讶于廖雁的做派简直比传说中的更为张狂。   平均一顿饭二三十两,哪怕黑风镖局那么大的家业,也不见有这样铺张挥霍的。   腹诽归腹诽,该掏的钱还得掏,不用说就这么一百两,只要能救了人,一千一万两也行啊!   想到这里,裴怀连忙开始掏银票,又语气复杂的对廖雁说:“挺好挺好,人生在世须尽欢。”   不过他还真的很好奇,到底是怎么着撒出去那么多钱的。   见他愿意付钱,廖雁的态度难免也好了一点,闻言当即抱拳还礼,得意洋洋道:“好说好说,不过这里的酒到底不如关外的有滋味。”   裴怀扯了扯唇角,说不出话来。   接了银子的小二立刻眉开眼笑点头道谢,还非常主动地帮忙答疑解惑,“您这话可说对了,这位爷真是老饕,极有眼光的,吃的喝的全都是本店招牌……”   裴怀一听,忍不住面皮微抽,对那小二摆了摆手,“行了,准备饭菜去吧!”   不多时,饭菜上齐,四人一起吃饭,裴怀暗中观察,果然见廖雁胃口极好。   看来那店小二说他是老饕倒不全是谎话,至少叫的这些菜确实都相当不错。就连喝的酒,也没有一壶是十年以下的。   “雁雁你吃这么多,胃不难受吗?”孟阳见廖雁胃口大的出奇,不禁担心。   “这叫吃饱了好上路,”廖雁漫不经心地说着叫人心惊胆战的话,“还不知道下一顿在哪儿呢,现在能吃自然要多吃些。”   浪迹江湖,居无定所,就注定了不能像寻常人家那样安安稳稳一日三餐。   或者说的更不好听一点,刀剑无眼,江湖险恶,谁又能保证自己吃的这一顿不是最后一顿呢?   实在别人手里已经够倒霉了,若再当个饿死鬼,岂不是惨上加惨?   用过饭后,白星把自己身上的银子和珠宝全都掏了出来,递给孟阳,“你留着。”   孟阳怎么听都觉得这话不吉利,“我不要。”   白星直接把东西丢在桌上,认真道:“我一时半刻未必回得来,万一什么时候城中真的乱了,有钱还能买条命。”   裴怀一听这话,竟莫名有些心虚,一时间他都怀疑这姑娘是不是有读心术了。   因为在来的路上,他就已经先后拟定了多个策略。   如果能用白星这支奇兵退敌自然是好,如果不能,也可以坚持到泰山派等那几位德高望重的前辈来主持大局。而万一的情况就是:这两种方法都不奏效,那么他就不得不采取最后手段,入城。   真到了万分危急的时刻,他会用独门绝技将大当家护送入城……   正如朝廷不管江湖事,江湖之人也很少敢跟朝廷正面对抗,那些人绝对不敢在一州城池之内作乱,所以只要袁明能够顺利入城,就等于获得了一线生机。   但这实在是下下之策,只要不到万不得已,他是绝对不会用的,大当家恐怕也不会同意。   因为这个法子也有一个最致命的弱点:作为江湖中人,最后却要靠朝廷威慑保命,恐怕袁明日后的名望要一落千丈了……   那边白星和孟阳推了几个来回之后,后者终于让步,不过还是坚持声称只是暂时代为保管,“你快点回来啊,我拿这么多钱,心里好不安的!”   孟阳又把自己的手*弩和做好的几百支箭一起递给她,“既然我在城里,恐怕一时半刻也用不到,你拿着防身吧!”   白星略一犹豫就接了,又做主让孟阳收拾行囊,今天立刻搬到距离州衙最近的客栈里去。   放眼整座州城,再没有比那里更安全的地方了。如果不是没有门路,她简直想让孟阳直接住到衙门里去!   三人吃饱喝足,裴怀又打包了许多药材和吃食,当即出城而去。   其中就有一样刚才他尝着不错的水晶大肘子。   唉,大当家被围困这么多天,肯定受苦了!   廖雁见他马背上有个出奇巨大的包袱,大略是一堆杆子和一堆布,像盾牌又比盾牌大,像兵器又比兵器轻,忍不住好奇道:“这什么?”   裴怀本能的摸了摸那包袱,神色间十分珍重,“宝贝。”   廖雁啧了声,“不想说算了。”   守城侍卫对视一眼,“你在这儿看着,我去回禀知州大人!”   白鹞子、折翅雁连带刚入成没多久的黑风镖局二当家一起出城去了,显然要有大动作。   三人一路纵马疾驰,路边景致飞速掠过,哪怕已经有枯草萌出新芽,藤蔓生出野花,谁也没有多瞧一眼。   兰和山谷位于绥山州城西数十里外,前朝曾经是一片矿山,后来矿产耗尽之后便被废弃,地形崎岖且复杂,内部寸草不生鸟兽皆绝,根本无法补给。   袁明和几个亲随已经被困在里面五六天,哪怕就算没受伤,再过两天耗也耗死了。   显然,红枝镖局那边打的也是这个主意,所以白星三人到时,众人竟都在吃喝玩乐,守卫并不森严,俨然一副稳操胜券的模样。   黑风镖局在本地没有分部,消息虽然传出去了,但援军最快也要后天才到,裴怀本人是恰巧就在附近办事,一连累死三匹好马昼夜兼程才提前赶到的。   由此可见,也是天无绝人之路、人算不如天算,若非他突然有事外出,第一时间接到消息排兵布阵,红枝镖局的奸计就要得逞了。   “站住!”有围着篝火的喽啰听见疾驰的马蹄声,立刻提刀起来查看,“红枝镖局在此地办事,识相的就赶紧绕路!”   不过是一支南方势力,竟也敢在我北地发号施令!   裴怀听得牙关紧咬,双眼喷火,才要说话,就见前面约莫半个身位处的白星突然掏出手/弩,抬手就射。   但见三支箭矢依次飞出,嗖嗖嗖划破空气,直接将拦在最前面的三人给放倒了。   篝火后面的人还没回过神来时,白星和廖雁就纵马冲入人群,铁蹄直接踏翻火堆,将烧得通红的柴火溅得到处都是。   不少人都被烫伤,又见那两匹宝马神驹高高扬起两只前蹄,竟是要与人不死不休的模样,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也顾不上喊疼,立刻带着满身火星就地打滚。   有人跑得稍微慢了点,就已经被阿灰和大黑马踩在脚下,但听得骨骼断裂声不绝于耳,眨眼工夫就有三四人被放倒,横在原地七窍流血,眼见着是不行了。   白星单手控缰,一手持弩,将口中咬着的另外三支箭矢依次放入,再次抬手对射。   噗噗噗!   三声破空之声过后,又是三人躺下。   红枝镖局策划许久,正打算此次将袁明置于死地,所以除了二三十位好手之外,又以金银招募一大批亡命之徒。   可没想到白鹞子招呼都不打一声,上来就打,登时使得分布在此处的三四十名喽啰折损过半。   不少想浑水摸鱼发笔横财的喽啰都吓坏了,连滚带爬躲到一边瑟瑟发抖。   不是说白鹞子用刀的吗?怎么还有飞弩?!   白星和廖雁一动,裴怀稍后一步也紧跟而上,抽出长剑奋力劈杀。   援兵都如此卖力,他更没有藏拙偷懒的可能。   话说回来,他的功夫也不过比那些喽啰稍强一点罢了,想藏也没得藏。   越是关键时候,越能考验人。   不中用的喽啰们死得差不多后,红枝镖局请来的高手们也差不多回过神来,先砍了两个想临阵脱逃的,又威逼利诱一回,便已经渐渐稳住局面,开始组织人围堵反攻。   他们三五十号人,却被三个人打了个措手不及,这面子要是不找回来,日后也不用在江湖上混了。   “他娘的,”一个用长斧的光头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唾沫,恶狠狠道,“不过就是两个乳臭未干的小鬼,还有一个半吊子书生,怕什么!”   “就是,给老子上,砍死了重重有赏!”   “本事不大,废话不少!”廖雁冷笑一声,反手抽出长短双刀,用力打出一团火花。   此时大家已经认出他们的身份,再联想起往日江湖上的事迹,不觉胆寒。   但凡在江湖上混了几天的人都知道,这混江湖并不看年纪大小,全凭本事说话。   白鹞子和折翅雁年纪是小,可名头大啊!   为什么?   还不是杀出来的?   银子虽好,可也要有命花才行……   恐惧是会传染的,眼见有人露怯,那拿斧头的大汉骂了一声,直接上去就是一斧,将那人来了个一斧两断。   血水冲天而起,将他的脑袋都染红半边,宛若杀神。   “怕个球!”他吼道,“给老子杀!”   众人吃了这一吓,哪里还敢起逃脱的心思,只好强打精神,齐齐吆喝着朝白星三人攻来。   是啊,临阵脱逃活不成,可他们这么多人,打起来也未必会输啊!   兵器讲究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白星的斩马/刀合并后足有一人多高,最适合马战和中远距离作战。阿灰又是一匹悍不畏死的野马,两人当真是合作无间。   只是裴怀和廖雁就不那么碰巧了。   两人的兵器都走近身战路线,骑马打仗非但没有任何优势,反而容易遭人砍马腿,于是冲锋过后果断滚鞍落马,齐齐往马身上一拍,令座驾先一步冲出去,自己正式开始近身格斗。   一时间,只听得喊杀声、兵刃磕碰声、刀剑入肉声四起,空气中渐渐弥漫开浓郁的血腥气。   其中有个使链刀的十分恼人,站在外围默默等待机会,稍不留神就是一甩子。   长链前段就是雪亮的刀锋,擦一下就是个血窟窿。白星正专心对付身边的敌人,心中突然警铃大震,本能地后仰,下一刻就见刀刃贴着脸颊擦过,斩断一缕鬓边碎发,在她腮上划出一道血痕。   长链去势不减,碰到斩马/刀后猛地转了几圈,死死缠住。   那使链刀的人大喜,腰腹发力大喝一声,猛地往后一拽!   重心不稳的白星顿时晃了几晃,斩马/刀猛地向外飞了几寸,惊出她一身冷汗。   好在她反应极快,当即借力向前探身,左手食指在斩马/刀的刀杆上用力一按,就听咔嚓一声,长刀瞬间化为两段,缠绕其中的链条哗啦啦落下,倒是把那个使链刀的晃了一个踉跄。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白星一拍马背飞身而起,右手短刀斜劈过一人胸膛,左手短棍再次缠住半空中的长链,落地后稳稳踩住,左右脚依次斜踩,用身体将链条死死缠住。   那使链刀的人一看,心中咯噔一声,想趁她还没站稳夺回兵器。   谁知白鹞子虽然是个身形纤细的年轻姑娘,力气竟大得惊人,那人死命扯了几下,死活没拽动!   不妙,不妙!   兵器和工夫是江湖人保命的两样本钱,如果兵器收不回来,岂非自断一臂?   那人对上白星闪着寒光的蓝眼睛,宛如直面妖邪,不自觉心头一颤,也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竟大吼一声,使出吃奶得劲儿跟她对峙起来。   白星嘴唇紧抿,使出千斤坠的功夫,当真稳若泰山。   眼见旁边有人想要趁机偷袭,她直接抬起右手,将短刀以投掷暗器的手法丢了出去,同时左脚往地上一撩,左手一伸,就将链刀抄住,伴着一道寒光抹过来人脖颈。   噗噗两声轻响,使链刀的那人胸口扎着一支没柄短刀,一声不吭仰面倒了下去,而偷袭的人也捂着脖子,带着染红了的半边身体歪倒在地。   危机已解,白星抖下身上的长链,去链刀主人身上取了短刀,随手往他身上抹了几下,两手对接后一拧,又是一杆雪亮的斩马长刀!   兰和山谷共有大小四个出口,红枝镖局请来的二三十好手也分作四队,各自带领几十喽啰分别把手。之前裴怀曾想过独闯,奈何本事不济,只好暂时放弃。   此番有如狼似虎的白星和廖雁相助,前后不过半个时辰,这群人便已死伤一地,再无还手之力。   最开始放狠话的持斧光头被廖雁重点照顾,按在地上打断四肢,又大肆嘲笑一番之后,这才给了个痛快。   白星倒没有虐杀的喜好,对那些受伤的也不赶尽杀绝,只是叫他们滚蛋。   “若让我知道谁通风报信,”她阴恻恻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小心自己的家小!”   四个据点之间分别距离不等,又因为下雨,本就崎岖的道路更加难行,只要没有人通风报信,他们就能休息一段时间,说不定还能搞一搞二次偷袭。   几名好手早就死透了,流出来的血把地上积蓄的雨水都染红,剩下侥幸保住性命的喽啰们早就吓得肝胆俱裂,哪里还敢有别的心思?   终究是一群为财而来的乌合之众,远见有逃命的机会,不由喜得浑身发痒,爷爷奶奶胡乱叫了一场,相互搀扶着四散而去。   一场恶斗过后,裴怀身上已经添了几处新伤,就连白星和廖雁也相继挂彩。   好在两人伤势都不算重,只是经历一番车轮围战,体力消耗的厉害,须得休息一番才行。   一击得手,裴怀感激不已,心中信心大增,连连道谢。   饶是廖雁平时那么话多的人,此时也没了扯淡的兴致,只跟白星背靠背坐在树下避雨,半眯着眼睛养神。   若此时再有人围攻,他们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他的声音中罕见地显露疲态,哼哼唧唧道:“星星你真是太心慈手软,都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你不杀他们,保不齐他们不带人回头来杀你……”   要是把刚才那些人的脑袋都留下,还担心什么!   白星眼睛都懒得睁了,低低骂了句疯子。   “四个据点之间不可能毫无联络,况且这边血腥味这么大,就算没有人通风报信,要不了多久也会被发现不对劲。你有这个说话的力气,倒不如攒一攒。”   雨下的越来越大了,打在身上竟也有了几分疼痛,冷风一吹,直把人都冻透了。   裴怀将那些人没烧完的柴火都抱过来,重新生了个火堆,“两位辛苦,先烤烤火吧。”   寒冷会极大地消耗人的体能,而此时他们最需要的,恰恰就是体力。   白星嗯了声,就听廖雁又道:“这儿你也帮不上什么忙,想干什么就去吧,省得拖老子后腿。”   裴怀本来功夫就一般,此时又已受伤,体力也消耗极大,就算坚守此地,再来第二波攻势也没什么用处。甚至还有可能真的像廖雁说的那样,成为累赘。   看着两个被染成血人的少年侠客,裴怀心中犹如打翻了五味酱缸一般,端的百感交集。   不过他也是个难得头脑清醒之人,知道时间紧迫,也不多说废话,当即抱拳道:“多谢,我这就去寻大当家他们,还要劳烦两位再坚守一二!”   他们人手不足,精力有限,与敌方长久对峙实乃下策。而只要能守住这个口子,他找到大当家就带出来,那么到时再反攻红枝镖局就肆无忌惮了!   廖雁头也不抬地摆摆手,不耐烦道:“去去去。”   顿了顿又提醒道:“你可别记错方位,老子还等着收银子呢!”   裴怀打了声呼哨,唤回马匹,饶是精神紧绷,听了这话也不禁莞尔一笑。   他拍拍爱马脖颈,忍着疼痛翻身上马,“自然不会!”   说罢,当即一抖缰绳,冒雨往山谷中去了。   裴怀刚走不久,雨势忽然变大,豆大的雨点倾盆而下,直将天地间都织造成一片朦胧雨幕。   冰冷的空气蔓延,混着地上变成红色的血水肆意流淌,很快绕到白星和廖雁这边来。   “他娘的!”廖雁骂了句,有点烦躁,“老子最讨厌下雨天了。”   他生在西北,长在西北,那里常年干燥,少有雨水,对他而言,在这样阴冷潮湿的天气外出简直就像被打湿了毛的猫儿一样难熬。   “等老子杀完人,一定好好讹黑风镖局一把!”廖雁恶狠狠道。 第79章 “动手!”   兰和山谷本就植被稀疏, 也只有在这一带的外围才勉强长着几颗稀稀拉拉的大树。   此时还没出正月,树上一片叶子都没有,还是光秃秃的, 遮挡雨水的作用几乎为零。   之前裴怀已经把落败的红枝镖局一行人留下的遮挡物都搬了过来, 白星和廖雁倒也淋不着。   淅沥沥的雨声响个不停,落在耳中, 说不出的恼人。   地上已经出现了好几个水洼,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往里砸, 溅起来一朵又一朵水花。   熊熊燃烧的篝火驱散了寒意, 也赶走了恼人的湿气, 廖雁的心情总算舒畅了些, 用胳膊肘碰了碰背后的白星,“星星, 你在想什么呀?”   白星轻轻摸着手/弩,非常诚实的回答道:“我在想书生,想他现在在干什么?”   他有没有担心呀, 有没有老老实实搬到新客栈去?如果自己三两天内回不去的话,会不会按时吃饭睡觉?   真是奇怪, 以前她从没有过这种感觉。   有人记挂, 有人等着, 出门前有人千叮咛万嘱咐, 让自己注意安全……   白星忽然觉得这个乏味的世界又多了几分色彩, 忍不住就想活的更久一点。   她也有想回去的地方了呀。   廖雁大怒, “跟你并肩作战的是老子啊, 你凭什么不想我?”   白星诧异道:“你不就在这儿吗,还用想?”   廖雁一怔,摸着下巴一琢磨, 哎,好像是这么回事儿哈。   嘿嘿,臭书呆子狐狸精,看看,最后跟星星并肩厮杀的不还是我吗?   他的心情忽然神奇地好了起来,又多了几分好奇心,“哎,你说裴怀马背上驼的是什么?”   来之前他就想了好久,死活没想明白究竟是什么。   “你管它是什么,”白星浑不在意道,“裴怀是出了名的足智多谋,虽然功夫不济,但本事很多,既然他都带到这儿来了,想必是保命的吧!”   但凡能在江湖立足的人,都非泛泛之辈,一定有一两样压箱底的绝招。   雨丝毫没有要停歇的意思,外头也没有人要过来的迹象。   白星眯着眼睛看了看灰蒙蒙的天,感觉这雨可能要断断续续一整天。   山谷内地形复杂,又有很多被废弃的矿井和坑道,别说藏三两个人,就算二三百人也易如反掌。   这里毕竟是长江以北,论地形地势,袁明一方自然更熟悉,想来会选择以逸待劳保存体力的埋伏战,难怪红枝镖局的人宁肯撒出海量银子雇人围困,也不愿意进去找。   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有一阵急促而尖锐的哨音划破雨幕,白星和廖雁立刻循声望去。   “是南面!”   哨声一长三短,想必是事先约定的联络讯号。   现在他们所在的位置位于绥山州城的西面,却是兰和山谷的东面。   白星和廖雁对视一眼,眼中都流露出郑重的神色。   来了。   廖雁骂了一句,“大意了!”   刚才就该盘问盘问的。   白星看出他的心思,平静道:“也未必。”   双方已经结了死仇,你又怎么能保证对方说的是真话?万一给的不是真讯号,反而借机通风报信又当如何?   廖雁砸吧下嘴,“倒也是。”   他本就是性格粗豪的洒脱人,才刚也不过随口一说,现在见白星都是这个意思,立刻就丢开不管。   南面的哨声落下之后,北方立刻响起回应声,但这哨声却并不是同样的一长三短,而是两长两短。   白星微怔,不同的?   是他们已经发现了端倪,还是为了防止被识破,所以提前编造的?   北方的哨声消失后,兰和山谷上空迎来漫长而诡异的沉默,世界又重新被刷拉拉的雨声占据。   白星和廖雁挑了挑眉毛,看来第三个吹哨的本该是这里,奈何已经被一窝端……   想必敌人很快就会意识到出问题了。   又过了好一会儿,更西面才吹响哨子,此时又是另一种组合。   廖雁嗤笑出声,“啧啧,还挺警觉。”   四队人马的口令各不相同,这就从根源上杜绝了一组被绞杀后,对手潜入伪装的可能。   “准备干活吧。”白星沉声道。   既然对方已经觉察到出问题了,那么肯定会派人来查看,但那三面也不可能失于防范,所以来的只是小股。   如果三方分个先后倒也罢了,若集合之后同时过来……那还真是有点麻烦。   想到这里,她又往黑洞洞的入口处看了眼,空无一人。   被雨水打湿后越加漆黑的道上空荡荡的,两边高耸而蜿蜒的山脊仿佛猛兽大开的嘴巴,随时准备着要吃人。   白星缓缓收回视线,慢慢吐了口带着白雾的水汽。   既然已经做下承诺,那么今天就算是死,也要守住了。   过了约莫两刻钟,忽有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山谷后面绕过来,白星和廖雁嗖地站了起来,手握兵器,随时准备厮杀。   可惜这附近植被稀疏,地势平坦,根本藏不住人,不然还能利用手/弩搞一搞埋伏。   又过了会儿,一行十多人出现在视野中,都是一色高头大马,手持兵刃凶神恶煞,显然来者不善。   虽然经过雨水长时间冲刷,但空气中的血腥气还是很浓,尤其那几具死尸横躺的地方,土地都被染红了。   那十多人一见,都是神色大变,其中更有人喊出几个名字,想必就是躺在地上的,只可惜再也没人回应了。   白星和廖雁看见了来人,来人也看见了他们,当即喝住马匹,站在雨幕中高声喝问道:“哪里来的小杂种,敢伤爷爷的人!”   白星和廖雁的五官都明显要比纯种中原人来的深刻,眼睛也不是纯粹的黑色,而且当初被捡到的地方恰位于两国交界处,所以如无意外,身上多少都有点外族血统。也正因如此,两人才能因一点同病相怜的感触和平相处。   而也因为这个,两人行走江湖时没少被人揪住这点不放,肆意羞辱。   不过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如今说过这些话的人,怕不是坟头草都老高。   杂种……   廖雁突然阴恻恻笑起来,他磨了磨牙,用刀尖遥遥指着对方,“孙子喊谁呢?”   很好,你今天别想留个全尸。   喊话那人刷地拉了脸,才要动手却被身边的人拦住。   此人三十多岁年纪,出手阻拦的人却顶了天不到三十岁,二者年纪相差颇大,但奇怪的是,对方却很听话。   “瓜娃子,”那人操着一口带有浓烈口音的官话道,“年纪轻轻地这么嚣张要不得,你们看这雨楞个大,不如回家烤烤火吃吃肉,那才安逸!”   廖雁不耐烦地掏了掏耳朵,“听不懂!说人话!”   西南口音?红枝镖局的人?难怪都听他的。   任谁被这样当众落了面子,脸上都不会太好看。   他冷笑一声,迅速收起假笑,“看来今天这闲事,你们是管定了哈。”   白星将斩马/刀重重杵在地上,任凭雨水顺着下巴流淌,“袁明,我保了。”   廖雁哈哈笑了几声,指了指她,“她,我保了。”   才刚说话那人不再多说,刷地抽出长刀,“动手!” 第80章 大战告捷!   带队的红枝镖局成员打了个手势, 十多匹马立刻分开三路,一路迎敌,左右两翼包抄, 显然是想来个瓮中捉鳖。   这时候被分开就是个死, 白星和廖雁立刻背靠背站立,前者飞快地掏出手/弩, 一言不发抬手就射。   来人尚未来得及查看尸体情况,只知白鹞子擅长近战, 何曾想到如今她也手持弓/弩?有两人躲闪不及, 胸膛上炸开一团血花, 当场哀嚎落马。   多人打马战有个很要命的弊端, 那就是一旦有人坠马,后方人员很容易躲闪不及, 所以白星根本不用射中要害,只要那人落下马背,给同伴的马蹄踩上几下, 整个人也就废了。   “这小娘皮有弩!散开!”   东面据点人数众多却被悄无声息地端掉,前来支援的人自然不敢轻敌, 都非乌合之众, 此刻见己方有人受伤, 非但不乱, 甚至还能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反应, 显然战力非同一般。   距离一旦被拉近, 手/弩就再无用武之地。   白星填装好第二波箭矢时, 马背上的人已经开始有意识的躲闪格挡了,再想射中难如登天。   不过,射不中人, 还怕射不中马吗?   又是三支箭飞出,现场立刻有三匹马儿吃痛,要么直接噗通一下倒地不起,要么嘶律律叫着,高高扬起前蹄,将背上毫无防备的骑手掀翻在地。   有经验丰富的人立刻半路调整姿势,在泥水中滚了一圈后安然无恙的起身;经验不足、机变不够的就惨了,大半边身体都被压在马身之下,随着清晰的骨骼断裂声,瞬间面容惨白,成了废人。   白星收起手/弩,在斩马/刀长杆上一踢,下一刻就如流星般冲入马队,宛若狼入羊群。   她身体俯低,避开迎面劈来的刀锋,腰腹用力一拧,抡起斩马/刀舞了个大风车!   惨白的刀刃发出尖锐的破空之声,就听咔嚓嚓几点脆响,三五条马腿齐根而断,喷出来的热血浇了她满头满脸,热辣辣的腥气。   稍慢一步的廖雁如鬼魅般从她身后出现,在她刀杆上轻轻一踩,速度骤然提升,长短双刀洒下两团银光,瞬间将雨幕斩断,趁那几人还在半空无处借力,用力将刀尖送入他们心窝。   一个冲锋过后,红枝镖局那头就折了四五匹好马、三五个好手,眨眼伤损近半,带队之人面色不虞,越加凝重起来。   虽然来之前就猜测点子扎手,但谁也没想到对手竟然会是白鹞子和折翅雁,不是说这两人多在关外活动么?今天怎么忽然在绥山城外出现!   也不怪他们消息闭塞,江湖之大、好手众多,红枝镖局又不是专门干情报买卖的,自然不可能将所有人的动向掌握得一清二楚。且西北和西南一南一北,相距何止千里之遥,即便不对脾气也打不到一块儿去,无需日日防范,所以难免疏忽。   雨还在下,落在刀锋上,将上面尚未来得及干涸的血液冲开,汇成一股淡红色的血水沿着刀面滑落,将地上的水洼染红。   “哈哈,痛快,痛快!”廖雁将双刀在手里挽了个刀花,把上面最后一点血迹甩飞,凌乱的碎发下,一双雪亮的眼睛竟微微泛起绿光。   像雪地里的狼。   其实他现在已经很累了,刚才一场恶战消耗的体力尚未完全恢复,此时冰冷的雨水不断打在身上,迅速带走热量,让他的双手渐渐失去知觉。   胳膊和后背的几道伤口被雨水浸泡、发胀,隐隐作痛。这痛意绵绵不绝,逐渐深入,仿佛要啃到骨髓才罢休。   有温热的血水顺着衣摆滴落,是他自己的。   但他不想认输,也不能认输。   人生在世,不过短短数十载,若能轰轰烈烈的死,自然是好过窝窝囊囊的活。   “唐爷!”有个人眼尖,忽然对操西南方言的汉子喊道,“哈哈,这两个小崽子都受伤了!又下着雨,想必坚持不了多久!”   众人闻言定睛一看,果然发现端倪,都是精神为之一振,齐声大笑起来。   是啊,凭什么我们的人都没了,你们却还能安然无恙?   就算磨,也磨得死你们!   唐爷狞笑几声,一抬手,“再打!不必留手!”   此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何必讲什么江湖道义,自然是要一拥而上,将这两个小崽子彻底砍死。   “老子就是断了一条腿,也照样砍得死你们!”若论对自己狠,无人胜过廖雁。别人狂,他更狂,当下抄起双刀,冲破雨幕,呼啸着朝对手劈去。   白星已经许久没打过这么惨烈的仗了。   江湖中人好名声,爱面子,除非歪门邪道,很少搞以多对少,她几乎都要忘了上次类似的情况是在什么时候。   现实容不得多想,实际上,她的脑海已经放空,也什么都顾不上想了。   一柄斩马/刀在她手中如有神助,端的是神出鬼没,冷不防就从刁钻的角度刺入对手的身体……   “妈的,谁吹的哨子?万一是调虎离山怎么办?”   “放屁!这里都快守不住了,就算调虎离山又如何?”   四方把手听着威风,但也不可避免的造成兵力分散,一旦其中一处失守,整个计划也就宣告破产。   在生与死的边缘,时间变得毫无意义,谁也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白星只模模糊糊地记得对手又吹了一次哨子,喊了一次增援,而她和廖雁身上,也多了几处新伤。   大量失血和低温让人的神志模糊,昏昏欲睡,但伤口不断传来的疼痛却又一遍遍刺激着,叫人不自觉打起精神。   坚持下来,或许也要死;但就此放弃,一定不可能活!   “唐爷!”忽有人大喊,声音中带着明显的惊诧,“风,风筝!”   “放屁!”唐爷头也不回,暴躁地吼了句,“大雨天哪个狗日滴龟儿子放风筝!”   “不是,是真有风筝啊!”另一人也指着阴霾的天空大喊道。   “你个龟儿……”唐爷还没骂完,剩下的后半句就硬生生咽了回去,因为他也看到了高空中那只巨大的风筝。   真的有?!   山谷多风,风筝自然是吹得起来的,可这个时节、这个天气,谁这么别出心裁跑来放风筝?   “是山谷里升起来的!”有人顺着风筝线看了一回,大叫道,“看,上面好像绑着什么东西!”   “看看看,看个锤子!还有个鬼东西,那分明是个人!”唐爷眯着眼睛一看,脸色大变,“分明就是袁明那个龟孙!”   风筝?   白星和廖雁一怔,终于明白了裴怀马背上驮着的是什么。   那是一只巨大的风筝拆分后的零件。   袁明或许已经受伤,饿了几天后仅剩的体力肯定不足以支撑他一路拼杀出来,比起与人正面交锋拼运气,倒是这种法子高效便捷。   “给老子射下来!”唐爷气急败坏道。   没想到除了这两个小崽子之外,竟然还有人不怕死,竟直接进去山谷里面了。   奈何唐爷这波人挑的就是近战好手,竟无一人手持弓/弩,只能仰天长叹。   其余三方显然也看到了,一时间哨声四起,不时有箭矢从各个方向激射而出。   然而那风筝早就乘风而起,离得又远、飞得又高,根本射不中。   谁也没想到竟会有这样的变数。   若袁明逃脱了,就算将他的所有亲随都杀光又如何?   “就不信他一辈子飘在天上,给老子追!”唐爷也顾不上跟白星和廖雁纠缠了,大声喊道。   “可是唐爷,这两个小杂种杀了咱们好些人!”有人不愿意,当即提出异议。   “老子说追!”唐爷阴森森道。   莫说死的不是红枝镖局的伙计,他们不心疼,就算是又如何?左不过是填旋罢了,回头一吆喝,多的是人来填坑。   虽然不知稍后袁明如何落地,但眼见着他暂时脱困,白星和廖雁都是精神一振,又从身体内榨出一点力气。   “爷爷还没打够呢,这就想夹着尾巴跑?”廖雁怪笑着,扑过去就打。   一到关键时候,乌合之众的弊端就体现出来。   唐爷要去追袁明,可红枝镖局请来的几个人却不愿意,执意留在原地与白星和廖雁死磕,想给被杀的兄弟们报仇。   唐爷是个狠人,见状也不犹豫,竟双腿一夹马腹,独自带着两个红枝镖局的镖师追逐风筝而去。   你们不跟着,倒是正好,省得那两个小畜生追杀而来!   “他要跑!”白星喊道。   “给老子留下!”廖雁脚尖一勾,踢起地上不知谁的刀,卯足力气朝唐爷背心甩去。   “唐爷当心!”他的手下听见破空之声,回头一看顿时肝胆俱裂,忙挥刀格挡,径直劈在刀身上。   然而廖雁力道惊人,那刀被对方砍断后去势不减,可惜被打歪方向,只在唐爷胳膊上留下一道血口子。   唐爷闷哼一声,扭过脸上带着诧异。   显然,他也没想到对方竟然还有这般余力,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还能伤到自己。   白星以斩马/刀的长杆点地,借力腾空飞起来将近一丈高,直接踩在两人脑袋上,气沉丹田,猛一发力!   那两人闷哼一声,直觉天灵盖上有一股巨力传来,令人无法抵挡,竟双膝一屈,噗通跪倒。   但听得两声闷响,几片膝盖骨像被磕到的西瓜,纷纷断裂开来。   而这个时候,白星已经迅速完成掏手/弩、上箭、拉弦一系列动作,半空一个鹞子翻身,三根箭矢齐发,猛地朝唐爷他们射去。   那些乌合之众跑了也就跑了,可唐爷心黑手狠遇事果决,着实留不得!   三箭齐发威力最大,这边弓弦一响,那头箭矢就到了,直逼唐爷的背心。   两个伴当根本来不及反应,全屏他自己依仗多年经验反手抄刀打飞其中两支,剩下那支却已来不及,就听一声闷哼,唐爷左侧背心中箭,整个人瞬间扑倒在马背上。   娘的,也不知这小娘皮从哪儿弄来的三箭齐发的手/弩!不是说早就失传了吗?   唐爷到底有几分工夫在身,重伤之下竟没有坠马,一手捂住伤处,一手紧握马缰,转眼就消失在视线中。   廖雁跺了跺脚,“可惜了!”   “未必!”来不及收起手弩,白星顺手丢在地上,三下五除二将来人逼退,“他被射中的可是左胸。”   那里有心脏。   若是走运,唐爷元气大伤,没个三年五载绝对养不过来;若是不走运,明年的今天我给你烧纸!   打到现在,双方都已是强弩之末,一个个气喘如牛,浑身血迹,恶狠狠瞪着对方的模样如同底下爬出来的恶鬼。   到了这个时候,但凡一方再有人来……   “白姑娘!廖少侠!”忽听山谷内一阵马蹄疾驰,竟是裴怀带着两个身穿黑风镖局短打的汉子去而复返,“得手了,走!”   几乎在同时,又有马蹄声从山谷外传来,还夹杂着零星的喊杀声。   “哈哈哈,我们的援兵到了,看你们插翅难飞!”红枝镖局的人一听,面上忧色尽去,立刻开始放声大笑起来。   “才刚老子的人就插上翅膀飞了,”廖雁更狂妄,“你们倒是追啊!”   “莫要多谈,走!”裴怀功夫不佳,但胜在体力完好,他带来的两个伙计才刚在山谷内饱餐一顿,也恢复了不少体力,一路冲杀过来竟如砍瓜切菜。   见状,白星和廖雁也打了声呼哨,唤阿灰和大黑马回来。   这个时候,山谷两侧已经能隐约见到红枝镖局的人马了。   袁明溜了,其他三处把守的人马自然也没有必要坚守,故而此时便都朝这边涌来。   几十匹马狂奔,连大地都被震撼,轰隆隆的巨响回荡在山谷之中,竟震得许多山石滚落。   “快走!”裴怀一看,脸色登时大变,又奋力刺伤几人,大声喊道。   阿灰和大黑马一前一后从山沟里越出。   它们本就是塞外宝马,狂奔至下速度远超其他马匹,故而虽然是后发,却也先至。   待阿灰掠到近前,白星连跑几步,一手持刀,一手抓住马缰,从一侧荡了上去。   她竟不急着坐正,又跑了两步之后,竟把缰绳咬着口中,一手抓向地面,把方才丢弃的手/弩握在掌心,这才全身发力,拼着挤出大股血水,重新落到马背上。   “驾!”   “哎,那个赔钱的!”廖雁大声喊道,“你们大当家就不管了?这么着还不得摔死!”   人已经救到,裴怀心情大好,胸中又生出几分豪情和得意,“实不相瞒,我早已安排人接应!”   一切进展顺利,大当家也不必入城求助于官府,黑风镖局的颜面得以保全,大善!   “不好,他们要入城!”有人看出几人的打算,在后面咬牙切齿道。   绥山州乃地方大城,守卫森严,驻军众多,绝不会允许任何江湖人在城中闹事。一旦黑风镖局这伙人顺利入城,这盘菜就算是凉透了。   “都给老子快些!”话音未落,已经有数人抽出匕首,狠狠往马臀上刺去。   马儿吃痛,长嘶不绝,发疯一样狂奔起来,竟渐渐赶上。   “还想跑?”来人手持长/枪,白蜡杆在他手中宛如有了生命一样,灵蛇般吐出腥红的信子。   “赵宝成?!”裴怀看清来人,不禁勃然大怒,“你个狗日的也是北人,为何要给南狗卖命!”   赵宝成嘿嘿一笑,露出满口黄牙,“自然是给的银子多。”   说话,长./枪出手。   今天别人倒罢了,唯独他不能放过这几人,不然回头走漏风声,他还有何脸面在北方混迹?   一次背叛,终生不用,想来南方武林同道也不会多么乐意接纳自己……   所以他早就想好了,这回狠狠捞一笔大的,然后就退隐江湖,娶个大腚婆娘,生上五个六个崽子,来日也叫他们读书做官去!   裴怀的功夫远不如赵宝成,格挡三两下后就被戳了两个窟窿,血涌如喷泉,一身书生长袍都被染红了。   “二当家!”那两个黑风镖局的伙计一见,当真是目眦欲裂,顾不得自己也是一身伤,就要上来舍命相护。   “都给老子闪开!”廖雁见不得有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逞凶,当即大喝一声,竟直接从大黑马背上跳了起来,照着赵宝成的背心就是一脚。   赵宝成本想着袁明虽跑了,却来了个黑风镖局同样不可缺失的智囊裴怀,倒也不算太坏,正打算全力擒拿裴怀,好日后跟红枝镖局狮子大开口呢,冷不防就被廖雁一脚踹下马背。   他倒也算有些本事,遇事不慌,半空中长/枪点地稳住身形,才要重新上马时,却突然觉得勃颈上一凉,好像有什么东西扎进去了。   滚烫的液体从另一侧疯狂涌出,疼痛姗姗来迟,叫他的视线迅速模糊。   众人就见赵宝成手捂着被箭矢扎透的脖子,大股大股鲜血喷泉般涌出,足足喷出去一尺远,整个人原地晃了几晃,终于支撑不住,头朝下栽倒在地。   马背上的白星收回手弩,对着后面的追兵透出一个字,“死!”   她现在就要回去见书生,所以死的一定不会是她。   经过雨水反复冲刷,蓝眼睛幽深的吓人,仿佛冬日山谷中伺机捕猎的野兽,疯狂翻滚着杀意。   没人会怀疑她说的话,因为前车之鉴还躺在地上,尚未凉透。   几乎是立刻,就有几个收钱办事的人心生退意,不自觉勒住马缰,原地止步不前,竟不敢追赶了。   银子固然好,但命却只有一条……   真到了关键时刻,坚持到最后还在拼命的也只有红枝镖局自家人,不过此时白星他们也拼了,两边在马背上交战几个来回,各有损伤,一时间竟谁也奈何不了谁。   双方都已经将速度提到极致,道路两边的景物全都变成模糊的掠影,半空中的雨点打在脸上碰的生疼。   一方想保存有生力量,另一方却不想竹篮打水一场空,而输的一方,很可能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前面有驻军!”也不知谁喊了一嗓子,众人抬头看时,果然见朦胧雨幕中站着一排甲胄齐整的士兵。   路中间明晃晃放着绊马索和木障,摆明了此路不通。   “绥山城外,作乱者死!”为首一个身披甲胄的将军纵马而出,一杆长戟横在身前,大有万夫不当之勇。   而他身后跟着的,则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数百骑兵,甲胄齐整,无声中透出肃杀。   江湖人身手虽好,但无组织无纪律,真对上训练有素的正规军,那就是个死。   只是这么一个照面的工夫,就有许多人心生退意,竟直接调转马头跑了。   红枝镖局的人暗骂几句,却也不敢继续追击,只在原地转着圈子。   成了!   裴怀狠狠松了口气,只觉被压抑了一路的伤口和疲惫滚滚袭来,几乎恨不得就地睡死过去。   但他知道还不能倒,不然若进不去绥山州城,他们几个伤员在外面也还是个死。   想到这里,裴怀再次强打精神,主动将自己染血的文书递过去,客客气气道:“几位军爷,在下是黑风镖局二当家裴怀,原本是随大掌柜一起来贵宝地做买卖,奈何遇上南方蛮子,不由分说杀我伙计,幸得两位少侠相助……”   黑风镖局在北方纵横多年而屹立不倒,固然经营有方,背后却也少不了官府大开绿灯。毕竟一伙有组织有纪律做正经买卖的江湖人,可比整日游手好闲,动辄烧杀抢掠的游侠儿好的多了。   更别提黑风镖局买卖做得很大,也从不做假账,光每年上交给朝廷的税款就足够养活一城百姓,所以各地官府倒也不大找麻烦。   黑风镖局和红枝镖局的矛盾驻军之中早有耳闻,这年头会参军的也多是血气方刚的男儿,虽然碍于身份不好明说,但或多或少都偏向自家人一点。   单纯论身份,驻军同袍是自家人;可这要论及南北……当然还是北方的黑风镖局亲近一点。   远的不说,有些退伍的老兵可还在黑风镖局混饭吃呢!   那将军略一沉吟,核验文书后言简意赅道:“上交兵器。”   说完,又对后面盘桓不去的红枝镖局众人道:“若尔登自愿上交兵器,拿来文书,自然也能入城。”   兵器就是江湖人的利爪,若没了兵器,量他们也不能怎么样。   白星和廖雁本还有点不愿意,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头晕眼花的裴怀见状,忙低声道:“无妨,事后在下绝对帮忙讨还。”   哪怕就算是要不回来,以黑风镖局的实力,再请人打造更好的也就是了。   眼睁睁看着裴怀一行人顺利入城,红枝镖局众人当真恨得牙都要咬碎。   他们就是江湖散兵,红枝镖局在南方势大,北地却也鞭长莫及,又哪里来的正经身份文书?   至于上交兵器……交了兵器还怎么打,用牙齿咬死他们吗?   功亏一篑,功亏一篑啊!   到嘴的鸭子飞了!   此时不除,待他们休养生息重复元气……后患无穷!   却说白星一行人有惊无险地入城,一直紧绷着的弦骤然放松,顿觉身体无一处不痛,甚至连回身嘲讽的力气都没了。   众人直奔医馆而去,刚一落地,裴怀就再也支撑不住,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黑风镖局的两个伙计赶忙上前搀扶,又掏出金银给医馆众人……   这一觉睡得好长好熟,白星隐约觉得身上好多地方又疼又痒,可实在没有力气去抓。   好像有什么人在耳边说话,她努力想要掀开眼皮瞧一瞧,却仿佛重若千钧。   “哎星星醒了!”很耳熟,是书生?   “哎哎哎,莫要吵,伤者失血过多,当务之急就是要好好睡一觉,然后再饱饱的吃几顿,你这样吵嚷,他们又怎么休息得好?”似乎是个老头儿再说话,声音微微有些沙哑。   “哦哦,好的!”   白星仿佛能想象到孟阳如临大敌,连连点头的模样。   她的身体终于彻底放松下来。   真好,我回来了。 第81章 烤乳猪 第一更!   好端端出去, 血淋淋回来,孟阳险些被吓疯,直接把刚赚到的三十两银子全都换了补品, 一天三顿盯着吃, 连带着裴怀也跟着沾光。   只是孟阳对他的感觉很有点复杂,虽说江湖规矩有恩必报, 可若非他来求援,星星和雁雁也不至于落得如此……   流了那么多血呢!得多少天才能补回来啊!   “好吃吗?”孟阳板板正正坐在裴怀床边, 直勾勾盯着他看。   裴怀被他看得头皮发麻, 艰难道:“好吃, 多谢孟小哥费心。”   孟阳幽幽叹了口气, 声音飘忽道:“裴当家胃口可真好。”   裴怀:“……”方才不是你让人多吃的吗?   “星星和雁雁最近都很渴睡,胃口都不大好了呢, 大夫说是累坏了。”孟阳继续道,白嫩嫩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哀怨和忧愁,宛如担心自家猪仔不上膘的老农。   裴怀:“……是吗?”   哎不是, 你这么说就是骗鬼了吧?刚才我还听见他们在隔壁打饱嗝,那端出来的盘子都快赶上盆大了!   但理亏的人是不能开口辩解的。   裴怀的嘴角抽了抽, 突然觉得手中的瓷碗重若千钧, 原本美味滑嫩的参须炖鸡也开始发苦了。   “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我这里有句话, 不知当讲不当讲。”孟阳从旁边桌上摸过来一只蜜橘, 一边慢条斯理地剥着, 一边面无表情道。   他的手指细长, 骨节分明,哪怕是做剥橘子这样的事情,也很有点赏心悦目的意思。   空气中立刻充满了柑橘的醉人清香, 但裴怀却被橘皮溅出来的汁液喷到眼睛,一时间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你是故意的吧!   还什么当讲不当讲,我说不当讲,你会闭口不言吗?   果不其然,孟阳压根儿就就没等他给回复,继续保持着不紧不慢的语气道:“这会儿我说这话可能不大恰当,不过不说的话我心中实在难受,所以还是说了吧。   黑风镖局家大业大,着实令人敬佩,此事虽因红枝镖局捞过界而起,但细想想,往前推许多年应该就已早有端倪。   都说富不过三代,偏贵镖局后继无力,眼下却依旧死死把持北方泰半买卖,遭人觊觎只是迟早的事。   哪怕没有这回的红枝,也会有以后的黑枝、绿枝……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此番因自家事连累白星和廖雁重伤,裴怀心中着实难安,本以为孟阳只是来发泄怨气,就打算忍一忍过去,谁知听对方说了几句话之后,表情也渐渐跟着严肃起来。   分明是个读书人,据说之前半点江湖事都不懂,可却三言两语直戳黑风镖局要害,一针见血地点出当下困境。   这份心力和见识……   裴怀自己就是智囊的角色,自然知道孟阳的话糙理不糙,一时间陷入沉默。   这回,他是真的觉得嘴里发苦。   外人都能看出来的事,他何尝不知!   正如对方所言,黑风镖局风头太盛,若有强者镇压,自然无事,可偏偏……袁明老了。   三当家为人忠勇果敢,实为冲锋大将之材,性格却冲动易怒,不能掌控全盘。   偏现有的几个二代人资质平平,无一人能支撑家业。   这种事裴怀知道,袁明也清楚,所以才一直苦苦支撑,希望能熬到孙辈长大:或许,就有个隔代人才呢?   但所谓的希望,就证明也有可能变成失望。   “小先生可有妙计?”裴怀放下手中的瓷碗,郑重地向孟阳施了一礼。   孟阳避开身,干脆利落的摇头,“无法可解,听天意吧。”   创业容易守业难啊。   袁明着实是个英雄人物,可这种不世出的人物哪里是随随便便就有的?心性、经历、时机缺一不可。   黑风镖局的二代们记事开始,成长环境就已经相当优渥,饶是三位长辈有心培养,肯定也不舍得孩子们像自己当年那样常年徘徊在死亡边缘。   这么一来,本来天分就差了点儿,又缺少必要的历练,后代赶不上也没什么奇怪的。   袁明培养第三代的做法也实属无奈之举,若能有天纵英才,那么黑风镖局的辉煌还能延续至少五十载。   若是没有,恐怕也只能从矮子里面拔高个儿,培养最为沉稳的守成之主。   另外,还要跟各地官府打好关系,并留下大批死忠守护镖局……   说得容易,可现在黑风镖局眼下的局面都是三位当家一手打造,外面看的自然也是他们的面子。常言道人走茶凉,来日他们作古,美好设想究竟能不能成真,谁也不敢保证。   一听这话,裴怀也是一阵黯然,只是他见对方似乎有未尽之意,心中不觉又升腾起一丝希望,“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小先生还有何良策,不妨一并说出来!”   直到此时此刻,他心中的轻视尽去,俨然已经将孟阳放到跟自己平起平坐的位置上,把对方视为可以一起探讨来日的人了。   孟阳倒还真有点想法,只是担心对方不接受,所以才没做声。   此时见裴怀眼中大有决绝之意,也不由叹道:“何不广纳英才,破而后立?有所得必先要有所失,养蛊……二当家不会没听说过吧?”   他出身大家,虽然幼年遭变,但眼界见识绝非常人可比。   治标不治本,此乃大忌。   这回白星和廖雁豁出半条命去救危机于水火之中,那下回呢?难不成还要再来?   孟阳不想。   他既不想小伙伴付出的努力付诸东流,也不想这份人情断绝……说他骨子里流淌着官员算计的血脉也好,说他见识到江湖的恐怖后怕了也罢,可既然白星和廖雁付出了,总要有所回报才好。   黄白之物不过身外,最浅薄不过,只有人情债,最难偿还。   所以他想黑风镖局能长长久久的经营下去,或许来日……   总而言之,有备无患,未雨绸缪,总不会是坏事。   裴怀一愣,心头突然一阵发凉。   孟阳的意思他听明白了。   既然自家人不中用,何不外头选去?   这么一来,可选范围自然大得多,找到优秀继承人的可能性也大得多。   但……太过残忍,风险也太高,高到只要裴怀一想,就忍不住浑身发冷。   不管朝堂还是江湖,素来讲究门第传承,可若真依了这个法子,黑风镖局岂不是……要改姓?   “小……”裴怀还要再跟对方细细商谈时,一抬头,却见早已没了对方的身影。   非但人走了,甚至就连刚才剥好的几颗蜜橘也没了,只有一个空荡荡的竹筐里,杂乱的丢弃着许多撕裂的橘皮和白色丝络。   “不是给我的啊……”   *********   隔壁。   “来来来,吃点水果,”孟阳抖出手帕里干干净净的黄色大蜜橘,笑眯眯道,“光吃肉该上火啦。不过这个也不好多吃,我再给你们削个梨子吧!”   蜜橘都被剥得干干净净,连上面的丝络都被去掉了,吃起来口感顺滑宛如甘浆,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刚才你们在说什么?”廖雁好奇道,直接拿了一整个橘子往嘴里塞,撑得腮帮子高高鼓起,活像一只大皮球。   这客栈的隔音相当不错,一旦关上房门,低声说话就很难听清了。   “没什么,”孟阳重新洗干净手,挑了一只巨大的梨子削皮,眉眼弯弯道,“你们不是说他用大风筝救人吗?我真的好奇死了,就过去问了下。”   “哦。”廖雁不疑有他,又拿了第二只橘子。   接连阴了三两日,刚刚开始回暖的气温骤降至年前,惊得满城百姓纷纷再次穿回厚重的棉袄,今天总算开始放晴。   天空中虽然仍散布着浓密的乌云,空气还是阴冷而潮湿的,但已经无法阻挡太阳释放光芒。   被压抑许久的金光璀璨,从黑压压的乌云缝隙中奋力射出,宛若从天而降的浩荡光柱,带着几分神圣的气息穿透薄雾,挥退云层,终于露出来一线蔚蓝的天空。   那天空极蓝,极悠远,像一块深邃的宝石,令人痴迷。   孟阳把窗子打开透气,坐在桌边一抬头就能看见天,令人心情舒爽。   两个伤员刚才正在吃烤乳猪。   红棕色的小猪摊开四肢,乖乖躺在大盘子里,光滑的表皮上流转着动人的色泽。空气中还惨存着淡淡的肉香气,甜丝丝盐津津,非常诱人。   说起来,这家店做的烤乳猪真是一绝!   外皮酥脆,用刀子去切的时候,咔嚓嚓的碎裂声好像打破冬日的浮冰。紧致的外壳碎裂后露出里面鲜嫩的肉,立刻就有丰沛的肉汁从缝隙中流出,亮晶晶的带着油花。   因为是果木烘烤的,每一丝肉里都浸透了清香,肥而不腻。   额外还有独家秘制的酱,香辣可口,蘸一蘸就特别下饭。   当初孟阳第一次吃就立刻想起南北朝时一本书上关于烤乳猪的描写,“色同琥珀,又类真金,入口则消,壮若凌雪,含浆膏润,特异凡常也。”   入口即化,说的就是它的皮下肉啦!   白星和廖雁的吃相真的太香太有感染力,哪怕原本孟阳并不饿,此时也不禁口水泛滥,跟着下了手。   “等你们好了,咱们去隔壁街上喝蟹子汤吧!”孟阳兴致勃勃道,“听说可好喝啦!”   绥山州城南有一处大湖,里面颇多水产,也因此衍生出不少美食。好不容易来一趟,不去尝尝岂不可惜?   嗨,世上还会有什么事比大家平平安安凑在一起吃喝玩乐更美好的么?   三人正在里面吃吃喝喝,忽然有跑堂过来敲门,“客官,外面有位军爷找您。”   军爷?他们可不认识什么军爷,可能是来还兵器的吧!   三人吃的正起劲,两个身上还带伤,也不耐烦动弹,直接对伙计说:“是不是来还东西的?劳烦你给拿上来吧!”   这还挺周到的,原本以为要自己过去拿呢。   不过,不是说为防万一,要等离城的时候才能给吗?   伙计有些为难,朝后面一瞧,往旁边让让,“……已经上来了。”   出现在门口的男人身材高大,一身黑色便服并没什么多余的装饰,可通身的肃杀气却遮掩不住。   他往前走了两步,腰板挺直不动如松,几乎每一步的距离都一样大……正是当日在外驻守的将领。   他大约也没想到这个时候三人竟躲在房间里吃烤乳猪,表情有一瞬间的微妙,“三位……好雅兴啊。”   他的视线重点在白星和廖雁身上滑过,不觉有些惊讶。   当日这两人伤成什么样,他看得清清楚楚,到现在满打满算也才十几个时辰,不到两天时间,竟然已经能自己坐着大口吃肉了?   真是可怕的恢复力。   白星和廖雁嘴巴里还塞着沾满酱汁的烤乳猪,见状也不起身,只是含糊不清道:“来点儿?”   虽然各自立场不同、身份有别,但对方在关键时候很配合,两人对他印象都还不错。   孟阳擦了擦手,张开几根手指替他搬了一张凳子,“您坐。”   烤乳猪实在肥美多汁,粘在手上的油都黏糊糊的,得用香胰子和草木灰反复清洗几遍才行,光这么擦收效甚微。   来人看着面前三个一般大小的年轻人,脸上还有充满稚气的婴儿肥,一个个都吃得腮帮子鼓囊囊,嘴巴油亮亮……光看眼前,真是一点都想象不出来当日浴血拼杀的场景。   他忽然就觉得有点好笑。   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这样年轻的几个孩子,却已经可以把江湖搅得天翻地覆。   “在下黄平,是本地的守城副将。”他略拱了拱手,这才去凳子上坐下。   廖雁往他空荡荡的两手上瞄了一眼,失望之情流露无疑,“你这既不带探病的礼品,也不是来提前归还兵器的,到底来干嘛?”   说完,非常灵巧地吐出来一块猪脊骨。   黄平愣了下,直接就笑了。   他从军这么多年,如今官至副将,还是头一回有人这么大大咧咧的跟自己要礼物呢。   “几位若想离城,兵器随时可以带走。”黄平干脆道,“不过我今天过来,是有别的事要说。”   一般来说,官府并不会严格限制江湖中人佩戴兵器,只是这几位直接就在城外干了一仗,血流成河,实在不得不防,只好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什么事?”三人异口同声道,烤乳猪的浓香也随着他们的声音扑面而来。   饶是黄平定力过人,也不禁本能地吞了下口水。   太香了……   不行不行,我有公务在身!   黄平到底是一军副将,很快便稳住神志,说起来意。   “白姑娘,敢问姑娘当日的手/弩是从何处得来?”   白星嚼着烤乳猪的动作忽然停了下,然后充满怀疑的盯着他,半晌才幽幽道:“你们堂堂一州官府,该不会想昧下吧?”   黄平:“……”   这小姑娘眼睛咋这么利?   不过话别说的这么难听啊!   他稍微有点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摆出一脸正气,“这个,实不相瞒,实在是姑娘的手/弩太过精巧,所以才想借来细细钻研,可能,可能归还的要稍微晚一点。”   本朝的兵器已经很久没有革新过了,尤其是弓/弩之类具备远距离攻击威力的,想要改进十分艰难。   他们倒是听说之前几个朝代曾有数种神机弩,精巧非常,只是其传人早已隐居,遍寻不到,图纸也早已损毁,后人无法复原。   本以为此生无望,没想到黄平竟在一个江湖游侠的手中看到极其类似的,心情之激动,难以形容。   若能将这种兵器大量生产,在军中大规模普及,那么本朝军队的远程攻击能力必然足以碾压邻国。   白星哦了声,追问道:“有多晚?”   黄平抓了抓头发,“这个,快则两月,慢则……”   没数。   这玩意太难了,通身没有任何金属,全部用榫卯结构链接。   榫卯连接太过完美,许多细节从外面根本看不真切,军中几个懂行的人琢磨半天都没看出来,想拆开看看吧,又怕复原不了,端的难受。   黄平昨天晚上就已经把这个事情报给本地知州大人,对方当机立断,决定上折子给朝廷。   朝廷有专门的兵器司,汇聚天下能工巧匠,专门为本朝打造各种兵器,想必他们能看出点什么来。   不过这么一来,那么手/弩的归还越发遥遥无期了……   白星慢吞吞撕了一块烤乳猪,一口一口嚼得仔细,一双异色眸却紧紧盯在黄平身上,似乎在盘算着什么。   黄平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好像自己真的欺负小姑娘一样,忙出言道:“事发突然,实在对不住,只是若能寻得制作手/弩的巧匠,一切就简单了,自然能够按时归还。”   白星还没开口,就感觉旁边的孟阳从桌子底下轻轻踢了她一下,于是当即摇了摇头,“那是我义父留给我的。”   “留给我”,黄平一听这三个字就暗道不妙,“那不知他现在?”   “死了,好多年前就死了。”白星干脆利落地打断了他的所有念想。   黄平觉得不对,“可是我看的手/弩并没什么磨损。”   白星老神在在道:“我功夫很好,轻易用不到,再说是义父留下的东西,我自然要好好保管。”   所谓峰回路转,大起大落,不过如此。   黄平又盯着她的眼睛看了会儿,发现里面平静无波,一点都没有说谎的意思,只好无奈地叹了口气。   桌上的四人顿时陷入沉默,只剩下廖雁吧唧吧唧吃肉的声音。   他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忽然嘿嘿笑起来。   “我说黄官儿,你们平白无故拿人的东西,总不会说一嘴就算了吧?”   黄平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什么意思?”   廖雁龇了龇牙,一本正经道:“江湖险恶,那可是我们星星保命用的东西,你们突然要去了,就跟要了人家半条命一样!怎么也得,”他忽然伸出几根手指捻了捻,一挑眉毛,“给点儿吧?”   黄平沉默半晌,摇了摇头,“这事我做不了主。”   “不是做得了做不了主的问题,”廖雁微微向后仰着身子,用下巴和鼻孔对他,“而是道义的问题。三岁孩子都知道不能白要人家的东西,你们这么大一个朝廷,这么大的衙门,不会连这么点道理都不知道,真干出这种白拿的不要脸的事吧!?   若来日做成这件大事,你们州官儿自然少不了升官发财,呵呵……”   黄平被他说得脸上青一阵红一阵,微微有点羞恼。   不过他毕竟是个忠正耿直的人,本身也觉得白拿人家东西不好,所以今天才特意来跑这一趟。   只是没想到对方年纪不大,脸皮还挺厚,一点儿都不顾忌朝廷威严,直接就大咧咧开口要了。   己方主动给和被别人追在屁股上要债,真不是一回事儿,就好像,好像真的抢了人家什么东西不给钱一样。   怪臊得慌。   黄平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回答,那两个小年轻也不吃了,都沉默而直接的盯着他,意思表达的非常明白。   黄平终于坐不住了,“我这就回去,向大人请示。”   说完,也不等三人的回答,直接转身就走。   直到三人真的从窗户里看见黄平离去,这才重新开口说话,讨论的主题就是究竟能卖多少钱?   “对了,你为什么不想说是自己做的呀?”白星好奇道。   孟阳微微垂着头,声音有些闷闷的,“我不想再跟朝廷打交道了。”   朝廷毁了他的家,毁了他所有美好的回忆,这辈子都无法原谅。   但与此同时,他却又的的确确是这个国家的子民,也没办法明知能够帮助国家强大而不去做。   所以……就这样吧。 第82章 螃蟹宴 二更拉!   再说知州高成亮听了黄平的回话, 也有些啼笑皆非。   他跟黄平的想法差不多,自己堂堂知州,自然没有贪墨的意思, 可这被人追在屁股后面讨债的感觉……真是不太美妙。   “之前倒是不曾有人说, 那折翅雁也是一把要债的好手。”高成亮失笑。   托那两个年轻侠客的福,虽然城外闹了一场, 但持续多日的僵局也就此破了,红枝镖局的人眼见计划夭折, 虽仍有些不甘心, 不过已经纷纷退到毗邻城镇驻扎, 暂时威胁不到绥山州。   黄平跟着笑了几声。   确实没想到。   危机已解, 高成亮的心情也恢复了点,倒背着手在屋里踱了几圈, 又去逗弄下挂着的鹦鹉,这才开口道:“此事若成,功在社稷, 便是从平民身份一跃封爵也不是不可能。当今不是吝啬的性子,赏赐自然少不了。”   不光那几个江湖客的赏赐, 还有他们的。加官进爵, 就在此刻了。   黄平的视线跟着他走, 闻言道:“以卑职之见, 那几个孩子, 却是志不在此。”   他已过而立之年, 儿子也不比白星他们小几岁, 所以那三个在他眼中,还真就是孩子。   “他们自然志不在此,”高成亮笑笑, “江湖客嘛,讲究个随性自在,若是身上有了爵位,就如同鸟儿的翅膀上绑了金珠,又如何飞得起来呢?”   “大人明鉴。”黄兵拱手道。   高成亮瞧了他一眼,坐下喝茶,又朝下手处努了努嘴儿,“坐吧。平时倒是少见你为了几个素不相识的人说好话。”   黄平顺势坐下,闻言搓了搓手,也不遮掩,“倒是一身好武艺。”   他本就是习武之人,自然见猎心喜。   况且……都还是孩子呢。   “是啊,孩子。”高成亮悠悠吐了口气,脸上忽然露出一点追忆的神色,“本官在那个年纪的时候,还是白身一个呢!”   世人总说,人一旦开始追忆过去,就证明已经老了。   看来,他也真是老了。   多想无益,不过徒增烦恼罢了,高成亮笑着摇摇头,又闲聊似的问黄平,“本官知道你素来爱才,可曾动过心思?”   既然是好手,若能来军中效力,自然再好不过。   黄平诚实的点点头,“实不相瞒,卑职还真起过这个心思。”   只是交谈几句之后就歇了。   他们眼中的野性藏不住,根本就不是会老老实实受约束的。   也罢,天高海阔,任他们飞去吧。   ************   白星和廖雁的伤势看上去很严重,但其实多是皮外伤,流的血多了点而已,并未伤筋动骨。   俩人年轻底子好,养了两天就开始活蹦乱跳,闹着要去吃蟹子汤。   “等着吧,我已经托伙计去请大夫了,若大夫说你们能出去见风吃蟹子汤,那咱们就去。”   说这话的时候,孟阳正坐在床边削木头。   这两天照顾病患之余,他都在琢磨手/弩,现在已经攒了不少想法,想着可以改进一下。   之前交给黄平那把是他第一次做出成品,难免有些不够细致周密的地方,现在结合白星的临阵使用感受,好多原本想不明白的地方也都豁然开朗。   “我说死书呆,”廖雁过来掐他的腮帮子软肉,“你简直跟个管家婆似的,哪儿那么多讲究?以前我跟星星闯荡江湖,受的伤可比这个严重多了,那会儿都还照样该吃吃该喝喝呢!”   在床上一躺好几天,已经够憋人了,再不让人随心所欲地吃东西,还叫不叫人活啦!   “你不要仗着年轻就胡来,”孟阳的腮帮子被他扯起来老高,但还是非常坚持,“不然等老了,有你好受的!”   白星就觉得这话听着耳熟,果然就见孟阳捂着被掐红的脸颊哼哼道:“这是镇长爷爷说的,他可是大夫呢。”   廖雁暗自磨牙,孟阳毫不示弱地回瞪。   两人僵持片刻,又齐齐扭开脸,重重哼了一声。   白星去两人之间坐下,开始默默地削梨皮。   “对了书呆,”廖雁的嘴巴根本闲不住,冷战不过几个呼吸的工夫,就又忍不住乐颠颠问道,“回头你赚了银子,想好怎么花了吗?”   这么大的朝廷呢,怎么不得给个……他想不出来!   想到可能到来的赏银,孟阳也挺高兴,当即不假思索道:“给星星!”   他做手/弩本是为了防身,万万没想到还能有这份意外之喜。   有了这笔银子,以后大家的日子都能舒服一点。   他可被星星养了好久啦,如今,也轮到他养星星啦!   白星抿了抿嘴,虽然没说话,但嘴角却一直往上翘。   “你个没出息的!”廖雁翻了个白眼,又喜滋滋道,“要老子说,当然要尝尽天下美酒!”   嘿嘿,嘶溜。   三人兴高采烈,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仿佛已经看到金山银山摆在面前,高兴地不得了。   过了会儿,大夫来了,他给两个伤员把了脉,略捻着胡须听了半晌,笑道:“习武之人的体格真是了不得,若是寻常人,少不得要躺个十天半月。罢了,想吃什么就去吃吧,就是羊肉少些,春冬交会之时容易上火!”   说着,还很有点羡慕地捏了捏廖雁身上结实的腱子肉。   廖雁腾地跳了起来,捂紧衣服一脸防备,“干嘛,你干嘛?!”   老大夫呵呵笑着,摇头晃脑道:“实不相瞒,老夫年轻时也是这般好体格哩!”   三人看了看他麻干核桃一般的脸,再看看微微凸起的小肚子,齐齐摇头,“我不信。”   老大夫一张脸涨得通红,恼羞成怒道:“小孩子家家,没见识!”   说罢,拿了诊金,背着药箱气呼呼走了。   三人对视一眼,欢呼出声,“去吃蟹子汤啦!”   走到楼下的老大夫听了这声,忍不住回头看,继而也跟着笑了。   年轻啊,真不错。   卖蟹子汤的店离这边不远,走不到一刻钟就到了。   虽还没到饭点,但店里已经坐了许多人,男女老少都有。   白星有点担心,“这个时候,蟹子能肥吗?”   此时正是残冬,刚熬了几个月的草木鸟兽都是元气耗尽,尚未来得及补给的时候,身上的肉都干瘦了,想来螃蟹也差不多。   “客官大可不必担心!”正好小二送一桌客人出来,听见她的疑问后自信笑道,“我家的螃蟹都是自己养的,日日喂食,肥着呢!”   螃蟹自然是中秋前后最肥美,但既然有洞子货,略略改变下螃蟹的习性,又有何不可呢?   这家店铺的掌柜早年是个渔夫,后来学着养鱼,可总觉得赚的不够多。   鱼嘛,谁都能打,也好养,多了自然不值钱,可螃蟹就不同了。   每年就吃那么几十天,过了就没了,多馋人啊!   他就琢磨着,能不能自己养,跟洞子货似的,外头没有的时候,他家独一份儿。   但这活儿也不容易。   世间万物生老病死饮食起居都自有规律,违背时令便是逆天而行,想也知道艰难。   不过这掌柜的也是个狠人,一旦下定了决心就会坚持到底。他足足花了七、八年,才总结出一套冬日养蟹的方法,果然一战成名。   冬日吃螃蟹,多么稀罕啊。   如今莫说绥山州,就连外头几家省府也时常有人慕名而来呢。   一进门,白星三人果然就看见了一个大水缸,里面竟真张牙舞爪游着许多肥大的螃蟹,瞧着可有劲呢。   廖雁嘿嘿笑道:“我瞧着倒比黄平更像个将军,哈哈哈!”   见他们如此震惊,小二端的得意,又道:“不过这么大的也不是日日都有,基本过了正月十五就不多了。”   冬日养蟹的成本太高,而且一旦开春,外头河湖之中自然就有虾蟹繁衍生息,也用不着再费劲,所以掌柜的专做年前后的买卖。   光从腊月半到正月半这约莫一个月的工夫,他就能纯赚上万两了!   孟阳偷偷摸了摸自己干瘪的小荷包,微微有些肝儿颤,小心翼翼地问:“那得多少钱啊?”   小二露齿一笑,往后头一指,“本店招牌菜都做了水牌,客官请看!”   三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都偷偷抽了口冷气。   最便宜的一道蟹子汤也要二两半!   更别说还有其他的清蒸蟹、酱爆蟹,越发贵的没谱儿了。   今天没有裴怀付钱,一贫如洗的廖少侠就算废了;而孟阳的赏银又没下来,所以……   廖雁搔了搔下巴,“要不,回去喊二当家的一起来呗!”   平时没事的时候,他喊人家老书呆;这会儿有事了,就尊一句“二当家”……左不过是看重人家的钱袋子罢了。   不得不说,孟阳确实有那么一丢丢心动,不过还是努力用理智克制住了。   不差钱的白女侠眨了眨眼睛,指着那一溜儿七、八块水牌,“都要。”   好像最后写的是蟹酿橙,听说橙子也是一种南方来的水果,酸酸甜甜跟蜜橘很像。可螃蟹却带点腥气,她十分怀疑,这两样凑在一起会好吃吗?   说起来,自己还没吃过橙子呢,回客栈之前一定买一点尝尝。   小地方的六口之家,一年也不过二三十两消耗;而在绥山州,一年四十两就够普通百姓平稳度过,所以在冬日吃螃蟹这种事,哪怕对生活富裕的州城百姓而言,也是不小的负担。   可饶是这么着,店里还是坐满了人。   空气中弥漫着螃蟹特有的鲜甜味道,略略带一点腥气,但并不让人讨厌。   食客们大多是拖家带口来的,桌子正中央放一盆招牌蟹子汤,里面被斩成两段的肥大螃蟹横七竖八地躺着,被熬成乳白色的汤汁上氤氲的热气盛腾。   一口鲜美的热汤下肚,瞬间驱散寒意,再从里面捞一块螃蟹吃,美得很呐。   贵是贵了些,但这家店也算厚道,每道菜的分量都很足,每只螃蟹也都很肥,丝毫不会让人觉得花了冤枉钱。   螃蟹本身就是难得的珍馐,所以并不需要太花哨的烹饪方式,只要铺上满满的姜片,撒一点盐巴,上笼屉蒸熟就很好。   轻轻掀开笼屉盖,汹涌的水汽升腾,最终都汇聚到高高的房顶,像云朵。   还很烫,但已经有勇敢的男人伸出手去,呼着热气,用力掰开蟹壳,露出里面鲜嫩而肥大的白肉。   先让老人,再掰一只给媳妇,“这个肥,还有蟹黄呢,你吃。”   在外头如此行事,女人难免有点害羞,又推过去,“你吃吧。”   “这个肥呢,”男人低声道,又帮忙倒了姜醋进去,“看,这么老些黄,快趁热吃。”   丝丝缕缕的水汽从大块大块的蟹肉上升腾,暗金色的蟹黄乖乖躺着,那么老大一包呢。   他舔走粘在手指上的蟹膏,用筷子尖儿划拉几下,将藏在蟹壳尖端的肉也都掏出来,满满当当堆起来老高。   融合了姜醋之后,螃蟹特有的鲜美味道越发浓烈,将冬日沉闷的空气都划开一道口子,引得人口水直流。   女人吞了吞口水,迟疑道:“给孩子吃。”   男人坚持道:“你吃,我等会儿给他们剥。”   里里外外辛苦操持一整年,先吃两口又怎么了?   小孩子看得心急眼热,踢着腿儿嚷道:“我也要,我也要!爹就只疼娘,不疼我了!”   邻桌几个人听了,也不禁莞尔,有人玩笑道:“小孩儿家家的懂什么,你爹这是心疼婆娘哩!”   小孩儿歪着头,忽然大声道:“那我以后也要讨婆娘!”   众人不禁哄堂大笑起来。   这小子才多大,就已经着急想娶媳妇啦! 第83章 灯会   绥山州一年一度的上元节灯会一共也才三天, 可白星和廖雁这一去一回,一打一养伤,就直接把正月十四和十五混过去了, 硕果仅存的正月十六无论如何也不能放过。   绥山州经济发达, 每年都会在上元节和中秋节举行两次灯会,由朝廷牵头, 下头的商人们出资,影响非常大, 甚至有不少外地客商专门过来游玩、做买卖。   有客流量就有收入, 不管是税务还是私人账面都很好看。如此一来, 官府政绩好了, 百姓收入高了,干起来越发卖力。   时至今日, 灯会俨然已经成了绥山州的一面招牌。   以州衙为中心向外辐射出足足六七条街,全都被铺天盖地的绳索和门楼覆盖,那些绳索上挂满了各色花灯。   还有存心炫耀的, 故意扎了楼台,将明亮的花灯高高挑起。   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一座鱼跃龙门的大彩灯, 既有年年有余的意头, 也是祝福即将参加科举的学子们一跃成龙。   那大彩灯是由城中十五名最出色的工匠, 历时两月才勘勘制成, 足有三五个人高、三四百斤重, 十二名体格精壮的汉子才将它托到三丈高的台子上去。   入夜之后彩灯燃起, 鲤鱼灯通身赤红, 头部已经带了金彩鳞片,威势惊人,俨然已经开始化龙。   远远望去, 楼台摇曳,仿佛真有一条肥大的鲤鱼奋力跃起,在半空中摇头摆尾,令人惊叹不已。   本朝入夜后关闭城门,却没有宵禁的规矩,眼下正逢佳节,百姓们更是肆意享乐、通宵达旦。   有天一亮就出来玩的,呼朋引伴吃喝一整日难免疲乏,深夜后昏昏沉沉家去胡乱咪一眼,不待天亮,就又闹起来。   常有外地游客到来,不等入城就见灼灼华彩映红了半边天,一眼看去但觉车如流水马如龙,吃喝谈笑气势如虹,当真好一座不夜城!   正月十六当日,白星三人起了个大早,也不在客栈里用早饭,兴冲冲就到街上去了。   难得一年几回好商机,买卖人们都杀红了眼,提前雇了伙计昼夜不停通宵达旦的营业。街上氤氲的水汽聚了又散,散了又聚,好像一团团任人捏扁揉圆的云彩,早就不知过了几百个来回。   仅存的一点寒意早就被吓跑啦,灶台边做饭的大师傅们热得汗流浃背满脸通红,早已脱了外头棉袄,只留一件被汗水湿透的单衣在身上。   他们高高挽起袖子,露出两条精壮的手臂奋力翻炒,时不时抄起挂在脖子上的大手巾,用力抹去不断渗出来的汗水。   “两碗糟肚子面得了!端走!”   “再添把火,谁叫的锅贴饼子炖杂鱼?”   “没葱了,咋做葱花油饼?那个谁,再切二斤来!”   一行三人才刚上街,就被扑面而来的香味顶了个个儿,再看看街上卖的,当真眼花缭乱,只觉得哪样都好吃,简直不知该吃什么啦。   油炸糖果子、炸撒子、炉烤芝麻烧饼……还有那油汪汪香喷喷的肉馅儿大馒头!只有你想不到的,简直就没有这里吃不到的!   叮叮当当的锣鼓声响彻天际,黑压压的人头不断耸动,喝彩声不绝于耳,那是街头有人在舞龙哩!   三人齐齐吸了吸口水,快刀斩乱麻,当下决定一家一家吃过去。   大清早的,先来一碗热乎乎的羊肉面开开胃,连汤带水下去,从里到外透着舒坦;   光吃面不够,那好办,从隔壁家叫两个白糖芝麻烧饼,外壳酥得掉渣,里头的白糖晶莹剔透,合着芝麻一起咬,又香又甜。   什么,还有胃口?那可太妙啦,斜对过秦三叔祖传铺子炸的撒子那必须得尝尝!一条条跟姑娘的大辫子似的,都用油糖搓起来,弯成一盘一盘的,炸到金黄酥脆好时候捞出,微微放凉后掰几条下来,嗨,好吃得都说不出话来!   吃得腻味了,不要紧啊,来碗水蒸蛋呀,一碗一碗嫩生生的,泛着盈盈水光的淡黄色多好看呐,简直就跟野地里开的花儿似的。   直接这么用勺子吃可以,若有耐心的,可以用店家提供的小薄木片,一下下将平整光滑的蒸蛋划成棋子块儿,浇几勺特制酱汁进去,扶着碗边猛地一转,那浅褐色的酱汁就都渗入缝隙中,只留下一团波斯菊似的纹样……   三人吃了个肚儿圆,打着饱嗝,随着人群艰难前行。   嗨,边走边消化吧。   要不怎么说年轻就是好呢,一行三人才走了半条街,就觉得肚子已经不那么饱胀了。   然后再看见街边亮晶晶的冰糖果子,得了,又走不动道儿啦。   山楂做的冰糖葫芦没什么稀罕的,可那指头肚大小的小山药蛋串串,您吃过吗?又粉又面,带着一股淡淡的异香,裹上一层水晶般的冰糖壳子,用牙尖儿轻轻一碰,咔嚓嚓碎成一片。   多甜呐!   来都来了,不看花灯怎么成?   兴高采烈的三人在人潮中被挤得东倒西歪,脚都不知被踩了多少回,可一点儿都不生气。   多有趣,多好玩呀!   此时天光大亮,彩灯早已熄灭,只待夜幕降临时再次燃起。按理说彩灯不亮,就等于失了八分魅力,但人的高兴劲儿上来,自然看什么都欢喜。   凑得近了,看看上头精致的画儿,摸摸那些柔滑的流苏……不也挺有趣儿的么!   老远看着那鱼跃龙门的彩灯就够大了,可等真到了近前才觉出另一份震撼来。   老天爷,这可真大!   三人忍不住后退几步,努力仰起脖子来看,这才勉强看到顶端的鲤鱼须须。   就它的一只眼睛,几乎都赶上人脑袋大啦!   廖雁下意识舔了舔嘴唇,喃喃道:“这得成精了吧?若是炖一锅糖醋鲤鱼,得吃多少天啊?”   孟阳被他的话吓了一跳,本能地四处观望,见大家都忙着说笑,无人注意这边才安心下来。不过到底吓出一身冷汗。   他赶忙压低声音道:“雁雁你疯啦,在这里说这样的话,当心被打哦!”   多好的兆头呀,没瞧见那么多虔诚的学子在叩拜祈福吗?   你这还要炖了……   廖雁桀桀怪笑,浑不在意道:“这就是闲的,没用!什么文曲星君的,想来那老倌儿只有一人,天下读书的却千千万,这个也求他,那个也求他,顾得过来吗?考得上的就是考得上,考不上的跪破膝盖也白搭……不然还读什么书,都去寺庙里跪着算啦!”   他越说越起劲,越说越大声,终于引得旁边几个口中念念有词的学子注意。   对方不禁愤然道:“你这厮,好生无礼!”   “啧啧,连句实话都听不得……”廖雁笑嘻嘻道。   那几个书生被气了个倒仰,一张张脸鼓得通红,嘴唇微微颤抖,似乎想要骂人,却又碍于情面张不开嘴。   孟阳看得一阵头大,忙跳出来打圆场,“几位仁兄,莫气莫气,这心诚则灵,心诚则灵嘛!”   见那几人尤余怒未消,孟阳又将两只手一拍,煞有其事地顺口胡诌道:“哎呀,我管几位仁兄印堂发红、金光大盛,实乃大大的吉兆啊,想必此番必定榜上有名!”   那几人见他也是书生打扮,当下便有几分喜悦,“当真?”   孟阳连连点头,又做了个大揖,“小生在此提前恭喜啦!”   一番吹嘘过后,终于哄得那几人眉开眼笑,歪歪斜斜地往远处去了。   白星看着孟阳的眼神十分复杂,仿佛在看一个信口雌黄的神棍。   廖雁抱着肚子笑了一通,抹着眼泪道:“你这书呆,哄他们作甚,该考不上还是考不上!”   他早已闻到那几人身上有酒气,所以尤其不屑。   科举在即,既然自己心里没底,更该闭门苦读才是,偏他们自己不好生努力,出来喝酒吃肉瞎逛哒,到头来又要把希望寄托在什么虚无缥缈的鬼神身上……   何等滑稽!   孟阳知他脾性,也不强劝,只是笑眯眯抄着手道:“罢了罢了,人各有志……再说了,不过几句好话而已,哄得他们高兴,化解一场纷争也值了。”   廖雁嗤笑出声,“看老子三拳两脚……哎呀!”   白星直接从后面踢了他一脚,“惹事精!”   廖雁原地跳起,追着她跑了三条街。   孟阳看得拍手大笑,提着袍子在后面撵,累得不行。   三人也不知闹了多久,实在跑不动了,就地找了一家茶馆吃茶。   可巧外面就是一个耍把式卖艺的,一个汉子赤/裸上身,手提两把绑着红绸子的朴刀,在身前炸开两朵银花,舞得呼呼生风。   无数围观百姓爆出山呼海啸般的叫好声,一时铜钱纷纷如雨下。   孟阳拍得巴掌都痛了,也跟着叫好。   却见廖雁又撇撇嘴,“也没什么。”   白星瞅了他一眼,觉得这人真是欠揍,又有点吵,“那你上。”   “上就上!”廖雁梗着脖子道。   说罢,他也不顾孟阳的阻拦,径直从茶馆二楼翻了下去,三下五除二夺了卖艺人的朴刀,自己竟在场上耍弄起来。   他的本事自然要比这些耍把式卖艺的半吊子强不知多少辈,一时但见银龙汹涌,发出嘶嘶的破空声,辗转腾挪令人眼花缭乱,活像插了翅膀飞起来一样。   原本耍把式的汉子都傻了,心道这谁啊?   可短暂的沉默过后,随时而来的确实震耳欲聋的欢呼。   一时毕,廖雁站在人群中央,沐浴着铺天盖地的铜钱雨,得意地朝白星和孟阳飞了个眼儿:老子牛不牛?   后两人对视一眼,都默默地缩回脖子。   我们不认识这傻子。 第84章 二更   白星已经好久没玩的这么尽兴了, 直到夜深返回客栈,她还恋恋不舍的趴在窗边,怔怔眺望着楼下的灯火。   街上的灯笼在燃烧, 一黑一蓝的眼睛也在燃烧, 里面映着灼灼的光,仿佛两团永不熄灭的火焰。   这家客栈的位置很好, 无数喧闹的人群从门前走过,留下欢声笑语。只需推开窗子, 就能看见绵延几条街的璀璨灯火。   总有些人热衷于散场之前的狂欢, 眼下已是正月十六的深夜, 再有不到一个时辰, 一年一度的上元节庙会就会结束,所有的热闹和喧嚣将会在一夜之间散尽, 同时也为新年划上一个句号。   白星忽然有点惆怅,是一种极致的热闹过后的惆怅。   这种感觉刚一上来,连她自己都有些惊讶, 太过丰富,太过细腻, 又太过陌生。   反正不太像是以前的她会有的感想。   “唉, 真遗憾, 要结束了呀。”孟阳挨着她坐下, 也用同样的姿势趴在窗口, 幽幽叹了一句。   白星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忽然有点激动, 忍不住很小声的问:“你也觉得遗憾吗?”   孟阳点头,“当然啦!”   说着又叹了口气,“就好像看花开一样, 开的时候固然欢喜,但等它们轰轰烈烈的时候,却忍不住觉得害怕……有时候我甚至会忍不住想呀,究竟是这样由盛转衰的好,还是一直平平淡淡的好。”   白星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猛烈跳动了一下,原本有些模模糊糊的东西,现在如同被人擦去了隔着的水雾,一切变得清晰起来。   是呀,她就是这么想的呀,只不过苦于无法开口。   但是现在却有人替她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   多奇妙哇!   他们分别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可此时却拥有了一样的想法……意识到这一点后,连她周身的空气仿佛都更柔软了些。   “啥玩意儿遗憾不遗憾的?”廖雁嘴巴里咬着一只冰糖葫芦,手里还捏着一个酥油饼,边说边走过来,也从他们身边挤着往窗外看了一眼。   然而他什么也没看见。   “星星,你就是让这个狐狸精书呆子弄坏了,整天想七想八的……”他瘪了瘪嘴,上面一圈儿酥皮渣滓哗啦啦直掉。   “你这叫朽木不可雕。”白星难得损了他一句。   “几位,”客栈的伙计出现在门口外,轻轻敲了一下房门,“下面有个黄赖子说来找一位白姑娘,您看?”   黄赖子就是之前那个被廖雁胁迫帮着给打听消息的扒手。   白星点点头,“让他上来吧。”   一连几天没消息,今天却突然过来,说不定是有宋老大和马老二的信儿了。   来的果然是黄赖子,传的也果然是宋老大和马老二的信儿。   “白姑娘,两位爷,小人这几天带着几个兄弟不吃不喝盯着各个门口,总算打听着一点蛛丝马迹。”   大约是不想丢了这笔大买卖,黄赖子在来之前还特意收拾了一番,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穿的也是干净的棉布衣裳,若非眉宇间依旧有一丝猥琐,简直跟之前那个扒手判若两人。   廖雁就冲他挥了挥沾满油花的拳头,“有屁就放,你再说这些有的没的,小心老子打死你。”   本来黄赖子就想讨个好,没想到廖雁直接不吃这一套,顿时吓得缩了缩脖子,搓着手道:“是是是……”   黄赖子还真不笨,上一回拿了白星的银子之后也没藏着掖着,而是咬牙狠心点了几个机灵的小混子,撒出去各路探听消息。   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可人多就不一样了。几天下来,还真有了点线索。   前段时间黑风镖局和红枝镖局两家闹得太凶,大半江湖都听到风声,也有不少想浑水摸鱼占便宜的人过来,想看看能不能掺一脚,其中就有宋老大和马老二。   他们兄弟的仇人就在这座城里,若能随便帮其中一个镖局的忙捞一笔,然后再手刃仇人,岂不是一举两得?   两人听到风声就往这边赶,奈何紧赶慢赶没赶上,当时就气坏了。   他们也知道自己名声不好,是不少州府的通缉犯和重点关注对象,就直接没进城,而是选择在城郊的一家小客栈歇脚,顺便打探消息。   后来得知黑风镖局的奇兵就是白星那小娘皮,复又欢喜起来。   真是天助我也!有了这个消息,一来证明了小娘们儿确实现在就在绥山城内,二来据说她身负重伤,当日血人一个的情景,多少人都瞧见了,这才过了几天呀?肯定还没恢复好。   一个受伤的刀客就是断了牙的老虎,此时不杀更待何时? 第85章 更新啦!   “小人打探到他们兄弟二人现在就住在城北十多里的靠山坡, 那里有一家酒店,是个屠户开的,做的一手好杀猪菜。那屠户原来也曾混迹江湖, 只是功夫不济, 小半辈子也没闯出什么名堂,后来就回老家, 胡乱开了一家黑店。”黄赖子认认真真地将自己打探到的消息吐出来,不敢有一丝隐瞒。   “黑店?”孟阳诧异道:“距离州城十多里就敢开黑店, 他不怕官府吗?”   显然, 白星和廖雁也有相同的疑问。   他们行走江湖多年, 自然也遇到过不少黑店, 但那些店一般都开在荒野无人之处,哪有大大方方摆在大城镇附近的?别的不说, 本地官军随便出去拉练一回就能给踏平了。   “不是,”黄赖子意识到他们误会了,连忙摆手道, “不是那种黑店,是那个屠户, 他姓黑, 别的字也不认识几个……原来叫黑家猪肉店, 后来大家都嫌麻烦, 所以直接叫黑店。”   三人:“……”   可去你的吧!起名这么随意的吗?   自从被廖雁狠狠教训过之后, 黄赖子就多了个十年怕井绳的毛病, 眼见他眉毛一挑, 就觉得浑身发疼,当即缩了缩脖子,生怕挨揍。   不过今天三人难得心情好, 也没打算见血,就饶了他一回。   “那黑店啊,不是,那黑屠户的店也不上什么档次,又因为地理位置特殊,久而久之,就鱼龙混杂,除了一部分穷苦人之外多是宋老大和马老二之流的江湖败类。”黄赖子义愤填膺地说道。   “你自己就是个败类,”廖雁剔了剔牙,一针见血道,“哪来的脸说人家?”   黄赖子连忙赔笑道:“大爷说笑了,小人,小人,这不是改过自新了吗?”   廖雁嗤笑一声,显然不当真。   倒是白星多看了黄赖子几眼,忽然道:“你有这样打探消息的本事,日后不要再偷人钱财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白星自认是个财迷,却从未拿过一文不义之财,所以自然也看不过类似的事情。   当然,黑吃黑除外。   孟阳往前挪了挪板凳,睁着双大眼睛凑到他面前,也一脸认真的唠叨起来,“是呀,阿黄,你有手有脚,自己挣饭吃不好么?你想想以前被你偷去钱财的人之中,说不定家境并不多么富裕,或许家里有老人要赡养,或许有孩子要看病,你们偷去了钱财几日内就挥霍一空,却不是把别人逼上绝路?”   阿黄?!   黄赖子下意识往自己身后看了看,心道这也没有第五个人呢,阿黄谁啊?   愣了会儿后,他才发现是在叫自己,心情一度十分复杂。   因他小时候生过癞疮,脑袋上留了几块不长毛的疤,又时常赖账才被人叫做黄赖子,这已经很不痛快了,如今竟然又被一个书呆子起了个……狗名儿?!   还他娘的阿黄,东边第三条街包子铺后院养的那条大狗就叫阿黄!   偏那个书呆子还在唠叨,“只有自己辛苦劳动换来的钱花得才踏实呀,人在做,天在看,你总是这样不劳而获,难道不会觉得不安吗?”   黄赖子挠了挠头,嘴巴蠕动两下,心道就是不劳而获才舒坦呀!   若在以前,他肯定对这一套说辞嗤之以鼻,没准还会出言反驳,甚至给这个小傻逼两拳。但是现在屋里还有另外两个杀神煞星直勾勾盯着自己,让他觉得自己的嘴巴仿佛被无形的针线缝上了一样。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黄赖子今年已经快三十岁了,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小半生,让他改过自新,谈何容易?   见他明显左耳进右耳出,白星也不再劝诫,只是让他继续说。   “小人估摸着,那两人这两日就要动手了。”黄赖子说。   趁她病要她命,白鹞子重伤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若非这两日恰逢灯会,城中守卫森严,恐怕他们早就按耐不住了。   “等会儿,”廖雁终于意识到从刚才起就被忽视的是什么,“那两个混账可知道爷爷在此?”   黄赖子被他复杂的称谓弄懵了一阵,眼睛眨巴几下才慢慢品过味儿来,瞬间踟蹰起来。   当日,白鹞子和折翅雁联手作战大杀四方的事情早已传开,宋老大和马老二既然知道了前者,自然不可能不知道后者,但当时他们是这么说的:   “不过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眼下又受了伤,何足为惧?一并料理了就是!”   试问这样的话,黄赖子怎么敢对廖雁说呢?   但廖雁天生反骨,人家越不想说的话,他越想听!   无奈之下,被他拎着脖子提到半空中的黄赖子只好吞吞吐吐地说了。   说完之后,经验丰富的他立刻双手抱头,鬼哭狼嚎的哀求起来,心道完了,完了,吾命休矣!   没想到廖雁不怒反笑,非常干脆利落的吐出几个字,“行,你们死定了。”   这世上还没有谁敢瞧不起老子!   白星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觉得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当初郑老三不知天高地厚,如今看来他的两个结义兄弟也是傻的。   当真以为自己受伤,他们就有可乘之机了吗?做梦!   打发走了黄赖子,孟阳问了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那咱们该怎么办呢?”   那宋老大和马老二有心找茬不假,可是绥山城内守卫森严,哪怕江湖人士也不敢在城中打杀人命,他们会怎么做呢?   白星冷冷道:“左不过就是那些下三滥手段。”   己方打探宋老大和马老二的消息,对方想必也在拐弯问自己的情况。既然对方想趁自己受伤未愈期间下手,肯定不可能守株待兔,总要想法子混进城来的。   孟阳忽然紧张起来,心脏砰砰直跳。大概是对两个同伴信心太足,也可能是出来这阵子跑野了,他并未感到多少害怕,反而有种即将迎接未知的小兴奋。   “是话本上说的那种下蒙汗药吗?”   下药之后人陷入昏迷之中,再干什么也不会发出太大动静,等外头的人发现不对劲,凶手早跑了。   白星非常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笑什么?”   “有吗?”孟阳下意识去摸自己的嘴角,赶紧往下拉了拉,正色道,“我觉得他们可真是不自量力,一定不是你们的对手!想着有两个恶徒要被绳之以法,我就觉得高兴。”   这话说的一本正经信誓旦旦,可白星总觉得不是这个意思。   倒是廖雁很受用,上去搂着他的肩膀碰了碰,“你今儿倒说了句人话。”   他们可不就是不自量力吗?   于是三人又开始吃吃喝喝,一边蓄力准备守株待兔,一边想着办完这票之后再往哪走。   谁知晚上黄平又来了。   他说手/弩和知州高成亮的折子已经六百里加急连夜送到京城,听那边的意思,十分重视,赏银肯定是跑不了。   但因为还没仿制出成品来,威力、生产速度等方面不好判断,赏赐恐怕一时半刻到不了手。   他也是看这三个孩子都是小财迷,所以特地过来提醒一下。   “如果你们有什么其他要紧事的话,倒不妨先去办,回头赏银下来,先放在库里,等闲毛贼也不敢去衙门撒野。”黄平道。   白星和孟阳倒罢了,唯独一个廖雁,只把两只眼睛不断往他身上溜,笑嘻嘻半真半假的说:“我说黄官儿,听说朝廷上颇多贪腐,我们的银子不会放着放着,就放没了吧?”   一听这话,黄平的脸都黑了,“朝廷赏银是由国库直接拨款,由天使亲自护送到地方,封条、收据皆在,谁会贪腐?”   廖雁不以为意地哼哼道:“莫以为我们年少好欺,这世上什么东西不是雁过拔毛?保不齐就有人想要几个辛苦费,捞一把油水。”   一番话说得黄平哑口无言。   因为确实有这种事。   见黄平默不作声,廖雁就知道自己说中了,当下越发精神,嘿嘿笑道:“你以为为何那么多退伍老兵不在原籍安心耕种,却非要去江湖里搅浑水?莫说赏银,就是那些阵亡将士的抚恤银子,都多得是人贪呢!”   黄平自己就是当兵的,对这里边的门道再熟悉不过,此时听廖雁骤然说起,难免有种家丑外扬的窘迫感,犹如被人当众狠狠扇了几个耳光一样,不由把一张微黑的面庞涨得通红,又在心中暗骂那些害群之马。   该死该死,朝廷和军伍的脸面名声都被那些混账带累了。   白星皱了皱眉,冲来劲的廖雁微微摇了摇头,孟阳也觉得他这么做像欺负老实人,竟有些同情黄平了。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任何领域都不乏害群之马,他们却不应因此而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虽然他们与黄平也只是寥寥数面的交情,但截至目前来看,对方实在是个忠勇义气的老实人,廖雁确实不该把黑锅都朝人家甩。   廖雁自然给白星面子,果然不再多说,只不过过了会儿又忍不住撂下一句:   “黄官儿,我敬你是条汉子,少不得也先礼后兵,如今且在这里放一句话:那手/弩得来不易,失之可惜,以钱易物天经地义,谁若敢动我们的赏银……”   他阴测测的笑了笑,没说完。   黄平只觉得一股戾气扑面而来,虽身在店中,却仿佛身处荒野直面猛兽,令人不寒而栗。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一字一句认真道:“此事既因我起头,我便在这里立个军状,你们的赏银,我保了。”   黄平本就是浓眉大眼的长相,常年的军旅生活又给他增添三分正气,一眼望去,便值得信任。   此时他又如此坚定地放出誓言,饶是廖雁从不轻信他人,也不禁动容。   他好歹也是朝廷在册的从七品官员,出门在外,谁不敬着?今日被个十来岁的江湖游侠儿指桑骂槐,竟没有一句替自己辩解的话,可见其心胸器度超乎常人,着实难得。   白星觉得此人可交,当即郑重抱拳,“多谢,抱歉。”   黄平摇摇头,还了一礼,丝毫没有借机讨人情的意思。   廖雁罕见的多了几分不自在,抬手搔搔鼻子,又要过去动手动脚,搭人家肩膀,结果被黄平微微错开一步,也不生气,只是笑呵呵坦诚道:“你这人身上没有那些迂腐的官儿气,倒是对老子的脾胃。放心,日后你若给上官排挤了,只管去混江湖,老子保你一生衣食无忧!”   他素来吃软不吃硬,又是个刀子嘴豆腐心,一年到头也不见得说两句软话,今天却用在黄平身上,可见是真心为对方的人品所折服。   白星和孟阳习惯性对视一眼,都觉得无论廖雁做什么承诺都好,唯独最后这一条简直是痴人说梦。   他连自己都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样子,又何谈保他人?   黄平直接就被他逗笑了,表情如同见到儿子故作老成,非嚷嚷着现在就给爹养老一样……   也不知是不是孟阳有预言的天赋,第二天夜里,他期盼已久[并不]的蒙汗药就来了。   先是当日用过晚饭之后,三人回房,白星就发现自己出门前夹在门缝里的头发不见了。   因她之前已经跟店内的伙计打过招呼,只需每日早起时打扫房间即可,其他时间不得擅自入内,而中间自己这边三个人也没有回来过……   房间里的布置还和自己走之前一模一样,但她仔细检查一番之后,却发现茶壶底部多了一点不易察觉的白色粉末,乍一看很像水锈。   她只瞄了一眼,就把壶盖放了回去,然后借口吃宵夜,又拉着孟阳和廖雁出门,顺便把自己的发现说了。   孟阳既紧张又激动,眼睛都放光了,“那,那是不是说他们晚上就来了?”   他的激动太过明显,以至于白星不得不给他泼一盆凉水,“那两人手上可有不少人命。”   孟阳果然收敛许多,回忆起自己杀鸡时候的艰难,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与此同时,正在暗中观察的宋老大和马老二不禁咬牙切齿:   这三个小畜生是饿死鬼投胎吗?整天就知道吃吃吃!   当天夜里,白星和廖雁自不必说,孟阳也紧张得睡不着觉。   他在床上侧躺着,藏在被子里的手中紧紧握着刚刚赶制出来的手/弩,不断在脑海中演练,若敌人从某个方位过来,自己应该如何出击?   他坚决不要做星星和雁雁的拖油瓶!   可是真的好困哦……   孟阳本能的打了个哈欠,就觉得两只眼皮仿佛有千斤重,正在不断下压。   不行不行,不可以睡,敌人马上就来了!他一狠心,用力掐了自己一把,忍不住抽了一口凉气。   “啊!”   嗯?自己没喊疼啊。   孟阳被瞌睡虫折磨得昏昏沉沉的脑子里反应片刻,终于回过神来:是隔壁!   呀!坏人来了!   想到这里,他顾不得穿鞋,直接披着被子冲下床,一把推开房门,三步并两步跑到声音来源处。   “不,不许动!”   唉,丢人了,为什么要结巴呢?这样听上去真的一点气势都没有,孟阳暗自懊恼。   不过现在大约有没有气势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白星脚底下赫然踩着两个脑袋肿如猪头的男人,正有一声没一声发出濒死的哼哼。   “星星,你没事吧?”彻底清醒的孟阳赶紧冲到白星身边,十分担忧地拉着她上上下下看了好几遍。   白星刚要习惯性的说没关系,可对上对方饱含着担忧的眼睛后,又忍不住鬼使神差改了口:“有一点点被吓到。”   她的面孔非常艰难地抽动几下,仿佛在拙劣得模仿一种名为惊恐的神色,然后伸出食指和拇指,隐约比出来那么一点点距离。   宋老大:“……”   马老二:“……”   请问地上扔的是你的脸吗?还要吗? 第86章 发财啦!   那宋老大和马老二本来信心十足想替结义兄弟报仇, 谁知一开始下的蒙汗药没有用,后来隔着窗户吹的迷烟也被人反堵回来……   千里送人头,礼轻情意重, 还望女侠笑纳。   两人的几处大关节都被卸了, 口中塞满破布,浑身瘫软躺在地上, 宛若蠕虫。   白星的动作干脆利落,他们甚至连放狠话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撂倒了, 此时一边拼命想着破解之法, 一边在心中大骂当初递消息的人:这他娘的算哪门子重伤未愈?又算哪门子的血人一般, 性命岌岌可危?   是老子的性命岌岌可危吧!   两人刚呜呜几声, 就被廖雁上来狠狠踢了几脚,“叫屁!”   他这几脚又快又重, 宋老大和马老二顿时就觉得一股酸水涌了上来,奈何嘴巴还被堵着,竟直接从鼻子里喷了出来。   廖雁一看, 立刻皱起眉毛,满脸厌恶道:“真恶心!”   说完, 就用脚踩着他们的衣裳, 用力往地上抹了几下。   杀人不过头点地, 那宋老大和马老二坏事做尽, 一直都是折磨别人, 又何曾被别人折磨过?当下把脸涨得通红, 眼睛里几欲喷火。   廖雁呵呵几声, 刷啦一下抽出长短双刀,擦着他们的脸插入地下,“再瞅, 再瞅就把你们的眼珠子挖掉。”   白星示意孟阳关门,自己则大马金刀在桌边坐下,冷声道:“你们兄弟三人为非作歹多年,想必攒了不少不义之财吧?”   宋老大和马老二先是一僵,继而回想起白鹞子雁过拔毛的名声,立刻意识到什么,口中呜咽更胜,显然有话要说。   白星给廖雁递了一个眼神,后者就地蹲了下去,拔出双刀啪啪往他们脸上抽了几下,阴恻恻道:“识相的问什么说什么,不然爷爷的刀伺候你!”   他这几下一点都没有留情,宋老大和马老二的脸上立刻肿起来几条刀背轮廓的血印子。因为他们已经被白星打过一回,正肿着呢,旧伤未去又添新伤,高高鼓起的部分微微透着亮,几乎都要把皮肤撑破了。   折翅雁的狠辣在江湖上人尽皆知,经常一言不合就断人四肢,谁都不会怀疑他话的真实性。   两人浑身一抖,只好暂且收起报复之心,点头如啄米。   宋老大狠狠喘了几口气,也顾不得许多,只是警惕道:“全江湖的人都知道你爱扒两层皮,我们就算交了银子又如何?还不是难逃一劫,要被送往官府!”   关外的张斌如何?他倒是交了银子,现在还不是落到大牢里去,听说老惨了。   白星抿了抿嘴,没做声。   看来这名声大了,有时候也不是什么好事。看吧,现在想糊弄人都不行了。   马老二也是嘿嘿一声,“要头一颗,要命一条,要银子没有!”   老子就算是死,也不能叫你痛快了。   气氛有点尴尬。   廖雁摸了摸下巴,过去拍了拍白星的肩膀,“这回你听我的。”   他干脆去宋老大和马老二面前盘腿坐下,抱着胳膊道:“你们说的倒也是实话,其实我一直都觉得她这个主意不大靠谱。”   宋马二人一愣,本能的对视一眼,旋即升起另一股警惕,“干什么干什么?”   “别在爷爷面前耍花招,搞什么软硬兼施,你一套我一套啊!”   话音未落,廖雁抬手就是一个巴掌,笑眯眯道:“在谁跟前爷爷爷爷的?”   马老二哇的一声吐出满口血水,里面还夹杂着两颗大牙。   宋老大常年撑船骗人,远比两个结义兄弟更会做戏,也更能屈能伸,当下就是心头一颤,连忙满脸堆笑道:“爷爷,你是爷爷!爷爷,您高抬贵手,就放了两个不成器的孙子吧!”   廖雁慢条斯理擦着手,闻言嗤笑道:“还知道自己不成器啊,嗯?”   宋老大隐约意识到什么,飞快地眨了眨眼睛,试探道:“爷爷教训的是,做孙子的自然要孝敬爷爷,您看?”   廖雁扬了扬眉毛,似乎对他的识时务颇为满意,又拉着长腔问:“哦?那是怎么个孝敬法啊?”   宋老大心头一喜,有门儿!   “日后我们兄弟每年的收入都送给爷爷和奶奶一半,日子还长着呢,岂不比爷爷奶奶只做今天这一竿子买卖强?”   说完,又饱含期待的去看白星。   孟阳不知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一看白星竟没有出言反对,直接就急了,“星星不可以呀,这不是放虎归山吗?他们每年要交给你们孝敬银子,肯定会变本加厉盘剥祸害百姓的!”   白星还是不说话,显然默认了廖雁的做法。   廖雁啧了声,不耐烦的摆摆手,“书呆子一边去,别掺和我们江湖事务。”   宋老大生怕没了转圜的余地,立刻也在旁边跟着敲边鼓,十分诱惑道:“这位小先生,您这话就是不对了,天下买卖一家亲,又有什么虎不虎的呢?您看您寒窗十载读书苦,不就是为了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吗?要小人说,何苦走那弯路……”   他还在喋喋不休,白星却拍了拍身边的凳子,示意孟阳坐下。   可孟阳现在有点生气,扭头哼了声,就不坐。   白星有点慌:书生生气啦!   她两片嘴唇抿得死紧,轻轻拽了拽他的衣角,硬把人拉下来。   孟阳的力气远不如她,当下一个踉跄,噗通蹲坐下来。   他气的脸都红了,腾地站起来,气呼呼往外走。   白星愣了下,沉默着追了出去。   廖雁就在后面摇头晃脑道:“啧,书呆子就是死脑筋……”   宋老大陪笑点头,心中窃喜,“是是,爷爷说的是。”   之前不是许多人都传白鹞子和折翅雁搞在一起了吗?怎么又冒出来一个书呆子,瞧着还跟白鹞子关系匪浅的模样……   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偷偷看了眼廖雁,心道这关系可够乱的!   “看什么看?”廖雁自己看,却不许别人看,又凶巴巴的挥着刀喊,“再看就……”   他的话还没说完,宋老大就非常识相的接了下去,“就挖掉小人的眼珠子。”   廖雁哼了声。   “廖少侠?”却是隔壁的隔壁的裴怀半夜听见动静摸过来,一看房门大开,地上瘫着两个半死不活的人,顿时吓了一跳,“有人夜袭?”   廖雁掏了掏耳朵,“小菜一碟,二当家回去自睡便是。”   裴怀虽然是读书人出身,但在江湖中混迹多年,自有一番杀伐决断的果断气势,见廖雁无恙,也就放下心来,“只是才刚看见白姑娘他们……”   别是吵嘴了吧?   这两位的功夫他是清楚的,比起担心有人夜袭得逞,反而更加害怕拌嘴呢。   廖雁没好气道:“谁管他们。”   见此情景,裴怀就知道没有大问题,当下笑着摇了摇头,又转身回去了。   宋老大和马老二心中颇有些不是滋味:他娘的,就这么完了,你们倒是再多说几句啊!后面来的那个老书生,听你也是满口江湖气,难道认不得老子吗?   却说裴怀回去时,又往楼下大堂瞅了眼,就见刚还气呼呼的两人已经和好如初,笑眯眯坐在桌边嗑起瓜子来。   正值深夜,大堂空无一人,冷飕飕的透着阴凉,但两人却丝毫未觉……   裴怀愣了下,然后就笑了。   年轻真不错呀!   裴怀走后,廖雁也不再藏着掖着,直接狮子大开口,说放了他们兄弟俩也行,但是以后每年收入的八成都要上交,不然就没得商量。   宋老大和马老二一听,直如剜肉割骨般疼痛,哪里肯轻易答应?   于是双方又是一番讨价还价,最终把份额定在七成。   虽然还是心痛难忍,但比起买了一条命,那些钱也就不算什么了。   “行了,谈完了日后,再来谈谈当下吧。”廖雁道。   “当,当下?”宋老大整个人都傻了,当下不该是你把我们放了吗?   这他娘的说话不算话呀!   廖雁就理直气壮道:“一码归一码,那是日后的买命钱,今天的另说。”   两人听得满口发苦,虽暗自痛骂不休,可到底安心了些。   江湖上早有传闻,折翅雁花钱如流水,瞧眼下这个模样,他也确实贪财,哪怕为了放长线钓大鱼呢,恐怕也不会对自己兄弟怎么样吧?   贪财就好,贪财就好啊!最怕的就是对手什么都不要,那可是真的没得谈了。   宋老大才要说话,却见马老二忽然把眼珠一转,“倒不是我们兄弟不愿意,只是爷爷有所不知,那些财物甚是沉重,我们这出门在外的怎么好带在身上?”   他的话还没说完,却见刚还笑眯眯的廖雁毫无征兆飞起一脚,将他整个人都踢了个翻转,“少在老子面前耍花招,你骗得了旁人,却骗不得老子!你们这些个厮居无定所,得手之后便立刻销赃换地方,便是亲娘都信不过,自然要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又怎么会另寻他处?”   马老二吃他这一脚,整个下巴骨都碎了,口中鲜血狂吐不止,两眼一翻昏死过去,再也不能胡说八道了。   而廖雁在做这一切时,脸上笑意半分不减。   他生得好看,笑起来自然也赏心悦目,可此时这份笑容落在宋老大眼中,便如夺命的罗刹,不由浑身发抖,冷汗涔涔而下。   “爷爷饶命,爷爷饶命!”宋老大心中仅存的一丝侥幸瞬间烟消云散,当下顾不得许多,拼命磕起头来。   虽说江湖人士口中天天嚷嚷什么:脑袋掉了,不过碗大的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可当真正的死亡威胁降临才会发现,只要能活着,谁愿意去死呢?   好死不如赖活着啊!   廖雁一把薅住他的头发,笑嘻嘻凑近了,“怎么样,这会儿记性好了吧?应该记得钱放在哪里了吧?”   他虽然是笑着说的,可以眼中的寒气却宛如实质,仿佛淬满了冰碴的冻湖,几乎要把宋老大整个人戳成筛子。   “好,好了……”宋老大瑟瑟发抖道,“记得了记得了!就在我兄弟二人的马腹上缝着!”   正如廖雁所说,他们两人谁也不相信,每次得手之后会立刻把赃物换成方便携带的金票银票,然后用油纸仔细包裹后,额外贴一块皮子缝在马腹之上,如此一来,就能走到哪儿带到哪儿。   廖雁扬了扬眉毛,另一只手啪啪拍着他的脸,欣慰的笑道:“真是好孙子。”   说完,一个手刀砍昏了他。   宋老大和马老二乔装打扮入城之后,就找了一家不起眼的小客栈歇脚,此时马匹就寄存在那里。   廖雁下楼跟白星一说,立刻翻窗去了。   过了约么两三刻钟,廖雁果然心满意足的回来,从怀中掏出两个扁平纸包丢在桌上。   “好家伙,他们这些年可真没少干!”   光金票就有上千两,另有银票无数,都够养活一个大家族了。   孟阳哪见过这么多钱啊?嘴巴都合不拢了,趴在桌上笑眯眯数了一遍又一遍,开心道:“有钱啦!”   他虽然不奢求什么大富大贵,但是当银子非要砸到自己头上时,也没有硬往外推的道理,不是吗?   “那星星,咱们接下来去哪儿啊?”孟阳前前后后数了十多遍,意识到白星一直都是这么干的之后,再次刷新了对她富裕程度的认识。   唉,好像我这辈子再怎么写话本也养不起星星啊……   星星可真有钱!   白星也不知从哪儿掏出个小本子,上面鬼画符一般写满了字,孟阳看了半天,愣是没看明白。   白星在上面点了几下,“顺着南下吧,正好可以去杭州看荷花。”   南边有几名受害人的家属一直在高额悬赏这两人,怎么说也得让苦主出出气。   说起苦主,孟阳心中刚刚积蓄起来的一点喜悦又瞬间消散,很有点不是滋味,“他们手中有很多人命的话,那其他的受害人呢?”   这些悬赏的好歹还能出出气,可那些穷苦人家呢?   白星摇了摇头,“一朝出门,三七生死,哪怕人真的音讯全无,谁也不敢保证他是生是死。且天下之大,又怎能判断是否死于他兄弟二人手中?”   世道艰险,一出门就很难联系上,很多时候人都在外面烂了,家人还苦苦等待呢。   而放出悬赏的这几家人也是花了好大功夫才打探到消息,确定自己的亲人是死在宋老大和马老二之手,所以才能悬赏。   孟阳叹了口气,默默将那些金票银票收起来。   “喂,书呆,”廖雁挤眉弄眼凑过来,“你们读书人不是慈悲为怀吗?你为什么不提议替他们做几场法事什么的?”   “我不信教,”孟阳幽幽道,“更不信什么前世来生,我只看当下,也只活当下。”   法事之流也不过是做给活人看的,人都死了,又怎么能知道呢?   若说我佛慈悲,可那么多人生前都虔诚礼拜,最终却不得好死……   既然如此,又何必信? 第87章 二更   从绥山城往南再走约么二百里能进入云间府的地界, 而在那云间府城中有一户人家,原先也曾出过官员,后告老还乡在老家做了一个乡绅, 如今身上虽没有官职, 但仍十分受乡民爱戴,威望颇重。   就在前几年, 那户主的一个侄儿带着三两个伴当外出游玩,因没有江湖经验, 半路露了金银行迹, 就被宋老大盯上了。   宋老大假意渡他们过河, 当船行驶到河中央时却翻了脸, 先捅死一个伴当做下马威,又逼着那官员的侄儿拿出所有钱财。   结果后来人家交出了全部的钱财, 甚至连绣着金线的荷包都一并奉上,宋老大却并未信守承诺,而是一刀一个, 结果了那两人的性命,事后又把三具尸体都推入河中。   死者的家属见亲人久等不回, 已有了不祥的预感, 便派出人手去找。说来也是老天有眼, 有人在当地一个当铺中发现了死者的金线荷包, 又顺藤摸瓜查到宋老大的消息。   当时宋老大早就逃到另一个地方重操旧业, 死者家属自然扑了个空。不过他们也没有放弃, 花了大笔银子, 雇佣无数好水性的壮汉下水捞尸。   此举当时轰动三府六州,引了无数家人走失的百姓过去打探风声。后来除了自家侄子之外,那户人家还捞出共计十三具尸体……   “星星, 你不是说咱们要往河北去吗?”孟阳疑惑道。   白星点点头,非常认真地说:“原本是那么打算的,可后来想想,不大划算。”   原计划中河北万安府那个小官儿家的公子遇害,事后官方悬赏六百余两,确实是目前所知最多的。但那小官儿自己家却没多少悬赏,另外如果他们北上的话,就来不及去杭州看荷花了。   反倒是南下去云间府,那乡绅家的悬赏最只有四百两,但是地方官府对于宋老大和马老二的官方悬赏却也少不到哪里去,两边一加,反倒要超过河北万安府了。   而且正好不紧不慢领了赏银之后,他们可以继续顺水南下去看荷花,两不耽误。   “天热了,”白星拿出油布,慢慢擦着斩马/刀,说出另一条让人无法拒绝的理由,“为了让客户满意,可能要分尸,接下来会越来越湿热,两地相隔太远的话,不好保存。”   说到这里,她仿佛看到无数白花花的银子长出翅膀,从自己面前呼扇呼扇飞走,不觉心如刀绞,哀伤地叹了口气。   官方拿赏银比较简单,要么有头,要么有尸体,只要能确定死者身份就行。但民间的要求就比较多样化,因为死者家属主要是为了泄愤,所以往往需要一点凶手的零部件去坟上拜祭。   作为常年靠这个吃饭的资深赏金猎人,白星自然会尽量满足大家的所有需求,因此必须考虑周到。   白星长叹一声,看向宋老大和马老二的眼神中充满着遗憾,“唉,要是现在是冬天就好了。”   孟阳:“……”   刚刚苏醒的宋老大和马老二听了这话,只觉一股凉气顺着脚底板直冲后脑勺,浑身上下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们丝毫不觉得对方是在开玩笑。   这小娘们儿为了银子是真的愿意把他们劈开卖几家呀!   马老二的下巴骨都碎了,一张嘴就往外吐血水,根本说不出话来。   但是宋老大,声泪俱下,哀求连连,“爷爷奶奶,我们都给您银子了,您不能说话不算话呀!咱不都说好了吗?来日方长!如果您嫌八成少,以后小的们赚了的都是你们的,还不成吗?从今往后,我们哥俩就是几位的两条狗,你叫往东,我们不敢往西……”   廖雁踢了他一脚,“老子答应放你们走了吗?”   之前演那出戏也不过是为了让他们放松警惕,交代出赃款的下落,如今既然银子已经到手……   正如书呆所言,这两人一旦走脱,必会变本加厉戕害百姓。他折翅雁自问不算好人,可也打心眼儿里瞧不起这等匪类,碰见一个杀一个。   宋老大一愣,心里一片冰凉。   还真没。   白星继续擦刀,没有说话,只是总觉得眼前这一幕莫名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半晌,她收起兵器,用刚刚到手的赃银打发客栈的伙计去买一些上等伤药,又非常体贴的嘱咐宋老大和马老二,“两位好生养伤,路还长着呢,可千万别熬不到就死了。”   那些无辜亡者的家属多年的怨恨和思念积攒到一起,几乎有山那么高,海那么多,如果不冲着凶手好好发泄一回,一定会把自己憋出毛病来的。   所以,她至少要保证这两件“货物”活着去见死者家属。   虽然白星没有细说,但宋老大和马老二深知自己若是落到那些人手中,必然是生不如死,一时只觉心肝俱颤。   廖雁怕他们自杀,索性也不帮他们还原关节了,又拿绳子往窗框上捆了几回,这才安心。   这可是活生生的几百两银子呢!   听说他们要走,裴怀十分挽留,“何不再多住些日子,我们大当家肯定还想当面道谢的。几位若没有旁的打算,不如就随咱们去西北,过些日子春暖花开夏日到来,西北的草原一片郁郁葱葱,放眼望去无边无际,绝对是中原没有的壮美,不看当真可惜。”   他的话确实很有吸引力,但白星还是摇了摇头,“我们得先去交货。”   裴怀看着旁边地上烂泥一般的宋老大和马老二,忽然就笑了。   “也罢,不耽搁你们正事,”他冲几人抱了抱拳,“咱们来日方长。不管几位,什么时候想去,黑风镖局必扫榻以待!”   两边又说了一会儿话,裴怀又想起一事,“对了,还有之前说好的谢银……”   廖雁他们刚发了个大财,倒也不急着讨这份银子,商议之后决定先把钱存在黑风镖局。   裴怀点头,“也好,那在下就在黑风镖局等着诸位了!”   这几天黑风镖局请的几位大说客来了,正跟红枝镖局那边的人扯皮,预备重新划分地盘。他作为黑风镖局的头号代表少不得事事操持,也是忙得脚不沾地,今天难得有空歇一歇。   “不如今日在下做东,权当给各位践行了!”裴怀也是个爽快人,当下提议道。   白星几人对视一眼,没有拒绝。   白吃白喝的好事儿,干嘛往外推呀?   于是裴怀又去请了黄平,几人凑了一大桌。   黑风镖局二当家的交际能力,从这件小事上就可见一斑。虽说朝堂江湖两相立,但其实也颇有交集,如今他跟本地的官员打好关系,红枝镖局再想搞事就难如登天了。   黄平也没想到三个小朋友说走就走,虽有些意外,可细想想,却也在情理之中。   年轻人嘛,总是玩性大些的,趁着体格好,精力足,四处闯荡一番也没什么不好的。   “那这两个?”黄平职责所在,必须保障本地居民安全,所以实在无法忽视墙角捆着的面目全非的两坨。   廖雁哈哈大笑,半真半假道:“两个江湖败类而已,正好撞到我们手上。”   朝廷人不管江湖事,黄平见他们没有波及他人,且又有裴怀做保,也就不再追究。   只是事后他再回想起来时,总觉得那俩人莫名眼熟,好像在哪见过似的?   可若再细想时,却因为被殴打到肿胀如猪的面孔无法辨认而不得不放弃……   白星三人又在绥山城休整一日,顺便采买补给,正月十八一早便再次踏上征程。   一行三人径直从南门出城,迎着冉冉升起的太阳,直奔云间府而去。 第88章 野菜蛋花汤   随着白星一行三人南下, 气温肉眼可见的攀升,原本必备的皮裘在白日赶路时已经用不上了。   不过春日室内阴冷,昼夜温差极大, 夜里当被褥盖倒是正好。   此时刚出正月, 北方大部分地区尚且一片萧条,但毗邻长江的云间府俨然已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路边的柳树早已发出嫩芽, 柔软的枝条蒙了一层可爱的碧色;   地上长满脆嫩的野草,草丛中开满野花, 那花瓣极柔极薄, 被料峭的春风一吹, 便瑟瑟抖了起来, 恰似羞涩的女孩儿,侧过身去遮了半边脸。   而且……它还有那么多的春雨!   与北地的“春雨贵如油”不同, 云间府可真是爱下雨,有时早起明明一片万里无云,晌午刚过, 就不知从哪儿飘过来零星几片云彩,大大方方下起来。   太阳还在呢!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 怪气人的。   也不算正经下, 牛毛细雨居多, 细细的, 极尽轻柔。   白星和廖雁常年混迹在关外, 习惯了缺水少雨的他们其实并不怎么喜欢下雨天。但南边的雨可真是温柔呀, 像一个娇娇怯怯的小姑娘, 叫人不忍心苛责。   又是一个下雨天,廖雁看着衣服上渐渐蒙了一层细小的水珠,身上也渐渐不自在起来, 不由抱怨道:“大西北一整年都不见得有这么多雨!”   戈壁沙漠中一囊水价比黄金,可这儿呢?   黏答答的,真是令人不快。   断断续续狗尿尿似的春雨一天几遍来了又去,让地面变得湿滑,马儿根本跑不快,导致他们屡屡错过宿头。   今天已经是第四天露宿郊外了。   其实他并不讨厌住在野外……只要不下雨!   “雁雁,不要这么烦躁嘛!”孟阳升起篝火,去不远处的小溪提了一锅水,烧开后抓了一把野菜丢进去煮。   南方植被茂盛,树可真多呀,长得又茂盛,用来遮雨最好不过。   就连现在做汤用的野菜,都是他刚从溪边拔的呢,脆生生绿油油,看着就好吃。   他倒是很喜欢下雨。   尤其是这种牛毛细雨,既不会造成洪涝伤害人命,又很有一种诗情画意。   朦胧的雨丝织成遮天蔽日的帘幕,轻风一吹,就跟着荡起来,好像小姐屋里的薄纱帐。   经过雨水的冲刷和浸润,花更红、草更绿,连浮动着草木和泥土清香的空气都更令人舒爽。   这一路上,每当廖雁抱怨时,孟阳却忍不住惊叹,这可真是太美了。   他觉得一路走来,开阔的不只是视野,还有心胸和脑袋。当放开视线去看风景时,好像所有的阴郁都已离他远去……   廖雁哼了声,只觉得哪儿都不痛快,视线习惯性飘到后面两匹马的马背上。   宋老大和马老二本能地一抖,直接就哭了,“廖爷爷,饶了孙子吧!不能再打了啊!”   这一路上,他们简直成了出气筒,这姓廖的稍有个不随心顺意的就拳脚相向,以至于两人看见他就发抖。   因怕他们逃跑,廖雁根本就没给这哥儿俩按关节,就这么软皮蛇似的,面朝下捆在马背上。   两人哪儿遭过这个罪?头天上路就颠得苦胆汁子吐了一路,饭也是吃不下的。   然而这三个魔鬼,甚至是里面看上去最面善的读书人!也没有一丝同情!   还口口声声说什么“不吃正好,省下粮食不说,也不怕你们攒力气闹幺蛾子了……”   关节长时间或者频繁脱臼很容易留下病根,而如今宋老大兄弟二人都已经大半个月没尝试过操控自己身体的滋味了,哪怕现在重新接上,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利落了。   现在他们总算明白何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早知如此,还不如一开始被捉时就自尽!   廖雁充耳不闻,上去往他们脑瓜子上拍了几巴掌,这才觉得心气顺了点。   宋老大和马老二被打得眼冒金星鼻孔流血,憋屈得不行,相顾无言,唯有泪两行。   白星见了,冷笑出声,“如今知道哭了?那些无辜百姓被杀害时,可曾哭求过?你们可曾绕过他们?”   不过因果轮回罢了,又在这里装什么可怜!   骂完之后,她去孟阳面前摊开手,露出掌心里几朵圆滚滚的灰色小蘑菇,“这个能吃吗?”   刚才去捡柴火的时候看见的,她来江南的次数不多,对这个还真不大清楚。   她的眼睛仿佛也被雨水浸透了,水润润亮闪闪,好像意外发现宝藏的孩童,迫不及待拿回来献宝。   孟阳先没头没脑地夸赞了她能干,然后才挠挠头,很诚实的摇头,“我也不大清楚呢。”   这种蘑菇北地没有,他也不知有没有毒,倒不好贸然丢入锅中。   “这有何难!”廖雁大咧咧抓了一朵,另一只手掐住宋老大的嘴巴,直接把捏碎的蘑菇塞了进去,“他死了就是有毒,没死咱们就吃。”   白星和孟阳沉默片刻,齐齐冲他竖了个大拇指。   干得好!   孟阳取下背着的小包打开,映入眼帘的赫然是满满一大包稻草。他将稻草拨开一点,伸进手去一模,就掏出来几个鸡蛋。   这是前几天在附近村子补给时买的,因生鸡蛋不便携带,那卖鸡蛋的老太太才给出了这个法子。   事实证明,这个方法当真好用。虽然马背上颠簸异常,但鸡蛋都完好无损呢。   孟阳赞赏地看了看那几颗红润的鸡蛋,想了下,又放回去一颗,只取其中的两颗出来打散搅匀,又倒入已经开始沸腾的野菜锅中。   鸡蛋充分搅匀后下锅,同时以勺子轻轻转动,这样打出来的蛋花轻如烟、薄似雾,非常好看还显多!   为了练成这一手,孟阳经常偷偷跑去外面摊位上观看,可花了不少功夫呢。   三人就着野菜蛋花汤吃烤馒头片,一碗热汤下去,身上微微见汗,好像又把连日来吸收的湿气排了出去,舒服极啦。   馒头片上还刷了红彤彤的肉末辣酱,烤得微微泛黄,酥酥脆脆的,可好吃了。   马背上的两兄弟正位于下风向,烟火气和香气一起传来,熏得眼泪和口水直流,肚子叫得震天响。   廖雁嘴里塞了满满的肉酱,闻言非常不满:“你也忒不知足了,不是都吃了蘑菇了吗?”   宋老大:“……”   你不得好死,真的!   一直到次日一早,宋老大还是活蹦乱跳的,白星这才放下心来,去把一夜雨露滋润后再次冒出来的野蘑菇摘了满满一大包。   孟阳欢欢喜喜拿去溪边洗干净,用仅剩的一点猪油做了油煎蘑菇片,最后还来了个蘑菇蛋花汤,果然又香又嫩又鲜,是那种几乎把人的天灵盖都掀翻掉的鲜劲儿!   蘑菇可真好吃呀,难怪早前他看奇闻异志的时候,见书上说西南一带的菌菇种类繁多美味至极,当地百姓爱菌成痴,每年毒发身亡者不计其数,然而仍是蔚然成风,屡禁不止……   这么好吃的东西,谁舍得放弃呀!   “南方多菜蔬水果,春夏有好些鲜菜呢,什么菱角、鲜笋的,”孟阳欢欢喜喜地爬上马背,“今天傍晚咱们就去吃吧!”   白星点头,眼睛亮闪闪的,“好呀。”   那头饿了一天的马老二恶毒地诅咒,“@#¥#%”   他的下巴都碎了,说话很有点模糊,于是廖雁掏了掏耳朵,又往他脸上一弹,“听不清!”   今天是难得的晴天,三人带着两件“货物”一路纵马驰骋,果然在傍晚时分顺利进入云间府。   守城士兵对造型独特的宋老大和马老二颇为关心,还特意盘查了一番,白星直言相告,“此二人乃是罪大恶极的通缉犯,奸/淫掳掠无恶不作,这个叫宋老大,那个是马老二,我听说你们这边衙门正在悬赏,所以特意送来。”   那几个士兵一听,忙把他们带到张贴通缉令的墙边对照,“嗨,还真是!”   当即就有人羡慕道:“这两个货的赏银足有几百两,你们可算是发啦。”   白星等人也不炫耀,顺利入城后先找了一家客栈投宿,又去打听那家悬赏的受害者,准备先去捞一笔。   然后很快的,他们遭遇了第一个难题:   语言不通!   云间府沿长江而建,往北一点的地方倒罢了,但从云间府府城开始往南一带,语言特征就更靠近南部方言一点,又细又软又娇,好像还带着点尾音。   衙门的人、读书人和部分年轻人可能会专门学习官话,但本地居民,尤其是中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以方言为主。   于是,白星他们听不大懂!   三人茫然地站在街头面面相觑,片刻后,廖雁和孟阳都齐齐看向唯一一个曾经来过南方的白星,“当年你怎么过的?”   白星眨了眨眼,“当时没说话。”   她当初是为了追杀而来,只管跟踪行迹,自然用不到嘴。日常吃饭住宿也只靠眼神和手势……虽然不少人在背后唏嘘:挺好的小姑娘,可惜是个哑巴,但总体来说,还是很顺利的。 第89章 鲜虾馄饨 一更   孟阳摇了摇头, 揉了揉扁扁的肚皮,“算了,先吃饭吧。”   客栈日日迎送南北客商, 倒是有几个小伙计颇会讲官话, 等饭点过后清闲下来,可以找他们做个向导。   云间府的府城足有三道水门, 城内河流众多,桥梁随处可见, 许多摊贩都是沿河摆的。   在他们住的客栈街对面不远处, 就有一个馄饨摊子呢。   三人来到馄饨摊前, 就见摊主老头儿笑呵呵站起身来, 张口说了一句“#@%¥%”。   三人:“……”   不管哪个地方的年轻人都喜欢新鲜事物,语言也是如此。   哪怕没有亲身出去过, 但年轻人们总还是向往都城,痴迷来自都城的一切。所以大部分年轻人多少都会受到外界影响,形成一种官话和本地方言交织的全新语言体系, 外地人连蒙带猜多少能猜出三分意思,那么遇上年纪大的当地人……只剩抓瞎。   孟阳沉默片刻, 指了指旁边一桌客人吃的馄饨, 又用手指比出来一个“三”。   老头儿高兴地站起来, 用粗噶却不失婉转的语调喊了一嗓子。   虽然依旧没听明白, 但三人经过一番热烈讨论, 却隐约猜出某个音节可能就是“馄饨”的意思。   真是令人惊喜的进步!   孟阳赶紧翻出随身携带的小本本, 用官话的音节标注了一组词, 后面郑重地打上标识:馄饨。   坐下之后才发现是真鲜虾馄饨。   馄饨摊子就摆在桥边,路边柳树上绑着的绳子下头吊着一个鱼篓在河里,里面几十尾活蹦乱跳的鲜河虾, 但凡有客人点了就取出来现场杀。   老头儿的动作极其麻利,用竹片往薄薄的馄饨皮里挑一点肉泥,飞快地按入一颗巨大的青白色虾肉,指尖翻转间几十只圆滚滚的元宝型馄饨便飞入开水锅。在热水里面打几个滚儿,薄纸一样的表皮里面渐渐透出粉色来,是虾肉熟了。   他熟练地捞出,浇一勺不断翻滚的底汤,撒一点翠绿的芫荽,香气扑鼻非常好看。   南方人的体格相较北方人略小一些,胃口也大不大哪里去,故而餐具也小巧,莹莹润润摆在那儿,倒像是一副充满了烟火气的画儿。   本就饥肠辘辘的三人见了,肚子里越发咕噜噜叫起来。   馄饨皮已经被煮成半透明,里面粉色虾仁的纹理清晰可见,白星略吹几口气,迫不及待倒入口中,一股汤汁瞬间迸发,又烫又鲜,虾仁弹牙,肉泥劲道,美极了!   河里远远摇过来一条乌蓬小船,船尾纤细袅娜的小船娘唱着小曲儿,语调软软的。见白星看过来,她面上露出一抹羞涩的浅笑,似露珠清新。   对岸有几个年轻媳妇弯腰洗菜,也不知谁说了句什么,一时都捂嘴大笑起来,那笑声惊起河边歇息的鸟儿。鸟儿一振翅膀,露出色彩斑斓的花肚皮,如一支利箭,掠过河面飞走了。   一条吃水线沉重的大货船慢吞吞自水门驶入,上面十多个水手一起摇橹划桨,口中喊着号子,引来许多人探头观看。他们已经走了很远,满身大汗,都将上身脱得赤/条条的,露出因常年劳作而形成的结实而流畅的肌肉。   上面布满珍珠般的汗水,随着他们的动作,都咕噜噜顺着黑黝黝的皮肤滑落下来。   货船最终停靠在一家粮店依水而建的后门处,一群精壮小伙子早就摩拳擦掌等着了,见船靠岸,便纷纷上来卸货。   做这样卖力气的活儿都是按件数算工钱的,因此无人偷懒,都把肌肉绷得紧紧的,头脸脖子上的青筋鼓得高高的,弯着腰背,驼起几乎赶上自己体重的沉重粮袋,一步,又一步,平稳地走入仓库。   若肯卖力气的,这样累一日,便能赚得供一家人一旬吃喝的费用……   白星看得入了迷,良久才缓缓吐出一口气,这才后知后觉意识到:真到南方了。   河岸边水汽充足,坚固的石砖垒砌而成的河两岸爬满浓绿的青苔,有无数粗壮的花枝缠绕,狂放而肆意地生长着。   那灰突突的花枝上已经萌发出嫩叶,不消几日,就会点缀上无数花骨朵,再然后,汇聚成一大片流淌的鲜花的海洋。   等到了那个时候,或许细小的花瓣便会乘风而起,飘飘荡荡落入波光潋滟的河水之中,随着零星的青苔一起,悠悠荡着流向未知的远方。   石砖缝隙里挨挨挤挤生了许多绿油油的杂草,中间钻出来一朵粉紫色的小花,正沐浴阳光,在熏风中摇晃大脑袋。   孟阳心生欢喜,默默念了句对不住,欠身拔起,微微红着脸蛋,递给白星。   白星眼前一亮,隐约觉得有股酸酸甜甜的花香味钻入鼻腔,叫她整颗心都跟着柔软起来。   “给我的?”她把手在身上擦了擦才接过小紫花,十分欣喜。   孟阳点了点头,嘿嘿笑了声,有点不好意思,但又很高兴。   “给我戴上。”白星把小花递过去,又把脑袋往那边歪了歪。   孟阳接了花,果然小心簪于她浓密的发辫之中。   乌黑的发间,一朵娇艳的小花随风摇曳,虽不是名种,却更显风姿。   旁边的廖雁板着一张死人脸,直勾勾盯着这俩人,嘎吱嘎吱嚼馄饨的声音……如同在啃木渣。   鲜虾馄饨清新不腻人,一碗也没几个,三人只觉三分饱,便又陆续叫了许多碗,这才摸着肚皮离开。   算账时那老头儿笑眯眯的,指了指白星,又指了指孟阳,末了竖起两根手指,意思是很登对。   孟阳既欢喜又羞赧,朝他做了个揖,这才与同伴离去。   微风中,翻卷的袍角像翻飞的蝴蝶,逍遥自在。   身后又传来叫卖鲜虾馄饨的声音,像一首水乡的老歌,幽幽飘出去老远。   三人回客栈找了个会说官话的小伙计,请他带着找到悬赏捉拿宋老大的那户人家门口。   果然是乡绅,听说这一溜儿的白墙黑瓦都是他家的,端的富贵。   来开门的小厮一听杀害自家侄少爷的凶手抓到了,也是喜不自胜,忙请他们进去,又连滚带爬跑去报信。   过了会儿,就听一阵脚步匆匆,抬头看时,一对四十来岁的中年夫妇都是眼角泛红,在两个年轻人的陪同下走来。   “那杀害我可怜侄儿的狂徒在哪里?”   中年人名叫庄文兴,与妻子阮氏本就是表兄妹,从小青梅竹马感情很好。也因着这层关系,两边亲家往来十分亲密,几家的孩子都是轮着住的,虽非亲生,也不差什么了。   庄文兴的弟弟庄文举是个生意人,因常年不在家,便时常把儿子托付在兄嫂家中,一来二去,那孩子便跟庄文兴家十分亲厚。   谁知老天不长眼,几年前那孩子带着两个伴当外出游玩,一去不回……   事情一出,庄文举和妻子就垮了一半,生意都顾不上做了,绕世界找儿子,然而最后找到的,却是儿子腐烂的尸骨。   两口子一病大半年,日日抱头痛哭,最近一二年才勉强缓过来。   庄文兴气不过,便对外贴出悬赏,和弟弟一起发誓有生之年,一定要将凶手抓来祭坟。   此时听说有人抓了宋老大来领赏,一家人都坐不住了,纷纷赶到前头来。   已有家丁跑去庄文举家喊人,庄文兴的长子便大步上前来,抓着宋老大的头发,强迫他仰起脸来。   几家人对宋老大恨之入骨,早已对通缉令上的面孔烂熟于心,眼下宋老大的脸上虽然还有几个清晰的巴掌印,但对方一看就认出来,“果然是他!”   话音刚落,阮氏的哭声就响了起来,庄文兴也扑簌簌往下掉泪。   两个长辈相互搀扶,哭得不能自已,两个年小的却已忍耐不住,扑上前来按住宋老大便打。   宋老大就觉得,自己被白鹞子和折翅雁折磨也就算了,技不如人,没办法,不认命也不行。可这些个半点功夫都不会的普通人竟也敢对自己动手?当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他被卸了关节,毫无反抗之力,一张嘴却还能说话。   老子没有好下场,你们也别想好过!   一开始,他自认已经吃了足够多的苦头,肯定能做到受万般折磨眉毛不动一下,还骂骂咧咧猖狂得很,说什么“老子偏爱杀人”“死了活该”“将你家男的都杀了,女的都奸了”等等。   可等两个年轻人的拳头雨点般落下,又一脚踩碎手骨后,也着实承受不住,开始哀告求饶起来。   阮氏是典型的江南女子,说话柔声细气,半辈子不跟人脸红,可此时也顾不得许多,刚稍微缓过来一点,就又歪歪斜斜扑了过来,伸出十根长长的手指甲,狠狠往他脖子上抓了许多血痕出来。   宋老大无法躲闪,瞬间皮肉翻卷,而阮氏的手指甲也被掀翻好几片,瞧着很是吓人。   但阮氏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似的,又哭又笑,大喊什么苍天有眼,报仇了。   然后下一刻,她就因为情绪过分激动昏死过去,现场顿时乱作一团。   类似的情景白星见过很多次,廖雁也不为所动,唯独头一回经历的孟阳,忍不住泪水涟涟,随庄家人一起抽泣不已。   约莫小半个时辰后,死者的爹娘也赶到,又是第二轮厮打不消细说。   待两家都平复下来,已经是一两个时辰以后的事情了。   两个女眷在旁边相对啜泣,男人们也是眼眶红肿。   庄文举直接朝着白星跪下,不待旁人阻拦就砰砰砰磕了十多个响头,哽咽道:“多谢女侠出手相助,使我儿大仇得报。”   白星受了,又叫他起来,“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罢了。”   庄文举也不含糊,当即叫人去取了银子,又以袖拭泪,咬牙切齿道:“明日我想去坟上告知我那苦命的孩儿一声,不知那凶手……”   白星闻弦知意,非常慷慨地摆摆手,“给我留个头就行,稍后还要去衙门交差。”   众人闻言大喜,当即决定明天以血祭坟。   多年血仇得报,庄文举夫妻俩的精神都好了不少,立刻与兄嫂一并操办酒席,非常挽留白星等人。   听说他们还住在客栈,庄文兴神色大变,“几位来这里跟回自家是一样的,怎好叫恩人留宿在外!”   说罢,当即点了几个伶俐的小厮,叫他们立刻去往客栈搬运行李,并结算账目。   白星等人推辞不过,也知这家苦命人是真心想报恩,便受了。   于是当夜,三人便宿在庄文兴家,并应了明日一起去上坟的邀请。   庄文兴到底老道,怕功亏一篑,还特意多点了人手看守宋老大和马老二,又帮忙打听马老二的受害家属,竟省了白星许多事。   当天夜里,除了白星等三人外,竟都是悲喜交加难以入睡。   次日一早,众人都换了素服,带了祭品,绑了宋老大,乘车骑马浩浩荡荡往城外庄家祖坟而去。   宋老大心知死到临头,一应什么“英雄气概”都烟消云散,一路上屎尿齐出,被堵着的嘴巴里呜咽不停。   可巧阴天,灰色的云层遮天蔽日,料峭的春风吹得人泪水涟涟,好一个上坟天!   庄家祖坟内哭声一片,白幡簌簌作响,撒的纸钱被吹起来三丈高。   阮氏含泪笑道:“果儿看着呢!”   死者乳名果儿。   人生有三苦,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那庄文举夫妇本就生育艰难,小半辈子求医问药才得了一对龙凤胎,谁承想一朝折了一个,当真痛不欲生。   果儿的同胞妹子与兄长心灵相通,多年来也是郁郁寡欢,如今见了仇人亦是拳打脚踢,在坟前几次哭昏过去。   庄文举提了一把杀猪尖刀,目眦欲裂,只是又痛又恨浑身发抖,竟一时下不去手去。   想他半辈子积德行善,经商也不忘修桥铺路广开善堂,从不肯伤害谁,他连猪都没亲手杀过一只,更何况是个大活人?   宋老大已经濒临疯癫,反倒又精神起来,满是泪水的眼睛瞪得老大,里面明晃晃流露出嘲讽。   我杀了你儿子又如何?事到临头,你也不敢拿我怎么样!   庄文举血气顿时一阵上涌,竟大喝一声,闭着眼睛朝宋老大身上捅去!   只是他没有经验,一刀扎歪,只感觉一股滚烫的鲜血扑在面上,那宋老大却仍有气在。   “啊啊啊!”   就在此时,果儿的胞妹再次苏醒,竟大声叫着扑过来,一把夺过父亲手中的尖刀,径直朝着宋老大的脖子扎去!   她娘一看,也是怒从心头起,恨向胆边生,也上来帮忙。   就见素来柔弱的娘儿俩血红着两双眼睛,使出吃奶的力气,竟硬生生将宋老大的脑袋割了下来!   结束之后,浑身是血的小姑娘噗通跪倒在地,撕心裂肺的喊道:“哥,我们给你报仇啦!” 第90章 炖乳鸽,凉拌笋丝 狐狸精   庄家长辈早年都曾外出闯荡, 小辈们也有专门的教师教导,故而都通官话。他们又是真心招待,白星等人不必再当活哑巴, 确实待得舒服。   次日一早, 白星和廖雁兵分两路,一人去往衙门送宋老大的头领赏, 另一人直奔另一户悬赏马老二的受害人家中,如此这般操作一番, 当天夜里就带着他的脑袋和第二笔赏银回来了。   这义兄弟二人横行多年, 害人无数, 如今齐齐命丧云间府, 也算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活该活该!   至此,本次外出的最大目的已经全数完成,收获颇丰, 剩下的就是纯玩。   庄家乃云间府本地名门望族,早年出过多达四名官员, 如今虽已无人在朝, 且庄家老二还自甘堕落当了商贾, 但谁也不敢轻视。   毕竟三四代的底蕴在这里, 保不齐哪天就又起来了。   云间府最南端有一座九层高塔, 听说登上顶端往远处眺望, 视线越过高高的山脊, 就能得见白练一般的长江天堑,白星等人当时就决定走之前一定往那里去逛逛。   本地毗邻长江,建筑中便颇多江南水乡特色, 拿庄家宅院来说吧,白墙黑瓦娴静恬淡,内小桥流水假山廊亭应有尽有,端的园林也似。   因三人帮忙报了血海深仇,庄家人上下都将他们奉为座上宾,特意收拾了一处好大宅院以供居住。   那宅院虽说是个院子,但其实更像独立住宅,共有三进,可巧里面遍栽桃花,此时正值桃花盛开时节,满园芳菲美不胜收。   除此之外,更有每日三餐各色精致菜肴,见过的没见过的,此时也都吃过了。   甚至庄家每月十五定期做新衣裳,阮氏又特意叫了裁缝才给他们量体裁衣,全当自家人看待……如此种种,实在不可计数。   还有几天就是春分,可算个大日子,庄家人又去了一块心病,便格外精心准备。   庄文兴家□□有嫡出庶出四个子女,其中两个嫡子皆已娶妻,日常帮着父亲料理自家田地庄园;因家里规矩严,下头的一个庶子一个庶女出生较晚,此时还小,不懂什么事,故而也不往前带,只跟着先生们在后院读书。   倒是庄文举家的小姐,那日勇敢替兄长报仇的小姑娘庄秀秀,对白星颇感兴趣,这几天直接就住在伯伯家中,缠着她问些江湖趣事。   白星从未跟闺阁小姐相处过,初始还觉得别扭,想拉孟阳解围。可孟阳却觉得她才这般年纪,正该多交几个朋友,便每每推托要跟廖雁练功夫不来。   廖雁正闲得无聊,还真就硬拖着孟阳去练功,日日都把他摔得鼻青脸肿……   没奈何,白星只好硬着头皮与人打交道。   所幸庄秀秀虽然出身富贵,却处事果决见识非凡,不似寻常女孩儿胆小寡断,白星渐渐放开来,便捡些趣事说给她听。   因兄长的遭遇,庄秀秀早就不像同龄人那么天真,又因家中是做买卖的,常年耳濡目染,早知世事艰难人心叵测,听了故事颇觉惊险刺激,托着下巴叹息道:“可恨我没有早早习武,不然……”   不然早年也就跟兄长一并出门,必然能打杀坏人的。   白星摇头,“逝者已矣,你也不必苛责自己。再说那么许多常年外出的老成人都中招,即便你跟着,也不过多添一缕亡魂罢了。”   渡河渡河,一旦上船,便是半条命都交付在船家手中,纵使你有千般万般的工夫,人家只在河中央凿船,你又能如何?   她看了看院门口左右两侧立着的护卫,诚心道:“你倒也不必习武。”   自从家人出事后,庄家人直接被吓坏了,立刻洒出海量银钱招募有功夫在身的护院随从,如今几个孩子身边跟着的人都有些拳脚在身上,应付三五强人绰绰有余。   庄秀秀自然知晓父母一片疼爱之情,不过也颇觉遗憾:自从兄长出事后,家里人就不大敢放她出去玩了。   她是个早慧的孩子,不想让父母担心,素来顺从,可时候久了,难免憋闷。   此时又听了白星天南海北任我闯的故事,一颗心越发飘飘荡荡,仿佛已经飞出高高的围墙,穿越这片群山绿水,远远地飞到不知哪里去了。   她悠悠叹了一声,认真道:“世事难两全,我有时候也真羡慕白姐姐你们这样可以到处跑的。”   白星眨了眨眼,心想一时跑确实一时爽快,可要一年到头都这么跑,也就麻木了。   若非如此,她又怎会去往桃花镇,又结识那么多可爱的人呢?   两人又无意中谈起将来,庄秀秀难得活泼了些,冲白星挤眉弄眼道:“那个姓孟的哥哥是姐姐的意中人么?跟姐姐相配的很呢。”   听见别人夸孟阳,白星只觉得比夸自己还高兴,脸蛋迅速变得红扑扑的,与四周怒放的桃花相映衬,一时竟分不清人美还是花娇。   她小声问道:“很配么?”   庄秀秀用力点头,“是呢,我可从不说谎。”   白星美滋滋,又忍不住掰着指头炫耀道:“他可厉害,会做好多好吃的,会弹棉花,还会扎灯笼,对了,还会写话本呢!他要养我的!”   她说一句,庄秀秀就哇一声,最后非常配合的鼓起掌来。   好不容易炫耀完,白星还有点不好意思,本着有来有往的原则问道:“那你的意中人呢?”   庄秀秀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软趴趴伏在桌上,沮丧道:“没有……”   她爹庄文举一心赚钱,只纳了一房小妾,且没有庶出的孩子,家中原也只有她和兄长这一对龙凤胎。后来突遭厄运,便只剩下她这一棵独苗。   庄文举的生意做得不小,如今又只剩下一颗掌珠,来日嫁妆还能少得了?难免引来许多别有用心的。   钱财富贵动人心,哪怕此时那人真心实意,谁也不敢保证日后不变心,时候一长,庄家人便越觉不安。   夫妻俩疼她入骨,不舍得早嫁,一直留到今年十八岁了,还未相看人家,又暗自划算干脆找个女婿入赘罢了。   女儿一旦嫁出去,娘家再疼也是鞭长莫及,倒不如招婿,银钱权势都握在女儿自己手中,这里又是庄家地盘,又有几个堂兄弟帮衬,必然吃不着亏。   庄秀秀却道:“其实,其实我不想嫁人,”她往四周看了看,凑到白星耳边小声说,“听说生孩子可吓人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一命呜呼啦!我有个表姐就是产后大出血,愣是没救过来……”   说完,她先把自己吓得打了个哆嗦。   白星被她说得一愣一愣的,“这么吓人吗?”   庄秀秀用力点头,眼睛睁得大大的,“比我说的还吓人!”   她仿佛已经感觉到了恐惧,双手抱着胳膊道:“后来我偷偷问过女先生,她说每年都有好些人因难产死去呢,所以趁年轻养好身体尤为要紧。”   可究竟怎么才算养好啊,她心中越发没底。   白星也跟着犯愁,心道我这算好吗?   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她又觉得奇怪,她想这个作甚呢,又不是要生小娃娃。   可是,她转念又一想,那,那自己以后要不要跟书生生小娃娃呢?   想到这里,她忽然又有点羞涩起来。   哎呀,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那头庄秀秀已经自顾自说到别的话,“……其实比起嫁人,我更想学着做生意,就像我爹那样的!”   爹娘的意思她明白,可若买卖不抓在自己手里,待到来日父母百年,她还不是要受人摆布么?堂兄弟情分再深,人家也有自家的事,不可能天天过来帮衬自己吧?   所以最要紧的,还是得自己立起来。   白星一直在江湖中打滚,见多了特立独行的女侠,自然不觉得庄秀秀的念头是多么叛道离经,当即点头,“挺好的呀,自己的钱当然要自己拿着嘛,那你就学呗。”   “对呀,”庄秀秀很高兴有人赞同自己的意见,但马上又泛起一点愁绪,“可我爹娘都不大愿意,说女孩子家操心这个不好。”   白星才要说话,却见她又贼兮兮笑了起来,像极了偷腥的小猫,“可是他们疼我呀,我缠着娘将旧年的账本偷偷拿给我瞧,爹也发现了,非但没有阻止我,还明里暗里点拨呢!”   白星是真心替她高兴呀,又难免有点羡慕,“你爹娘可真好。”   有爹娘疼真好呀。   不过如今她也有书生啦,所以,就羡慕的少一点。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婆子过来回话,进院子之后先问好,这才笑道:“姑娘们,歇歇再说,该用饭啦。夫人那头打发我来问问,两位是想在院子里一边赏花一边用呢,还是去前头花厅大家一起用?”   庄秀秀拉着白星的手道:“白姐姐,咱们去花厅吧,那里山茶开得正好,再不看可就要败啦,还能听曲儿呢!”   在哪儿吃白星是一点意见都没有,只觉得小姑娘的手又细又滑,好似琼脂美玉,就晕晕乎乎点头,又晕晕乎乎跟了过去。   白星答应了去花厅吃饭,孟阳和廖雁自然也跟着,于是凑了一大群人,热热闹闹围了一整桌。   庄家人挺懂得享受,修建园子时就特意从外头引入活水,在内中按照风水构造湖泊池塘,栽种各色修竹花木,几乎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都能看见不同花卉盛开,十分赏心悦目。   此时正值初春,不少品种竞相盛开,又有潺潺流水声和着隔壁院子的奏乐,甚是享受。   时至傍晚,金乌西坠,西边天际勘勘挂着一轮残日,红的紫的金的云霞铺天盖地;而另一边,娴静的月牙早已迫不及待地升起来,银灰色的一弯,就这么安安静静挂在天边。   园林讲究借景,从花厅角度看去,正好窥见残红涂满整片天空,好像有天神在穹窿之中放了一把熊熊大火,落在人脸上的余晖都是赤红一片。   潋滟的池水中晃动着天空,映出上面两排归林的倦鸟,吱吱呀呀叫着,奋力拍打着翅膀。   忙了一天了,巢中小雀儿可还等着呐!   白星和廖雁常年浪荡江湖,哪儿经历过这个啊,虽然听不懂小曲儿,可光看景也觉得十分飘飘然。   庄文兴安排的人十分用心,短短几日就摸出各自喜好,桌上的菜竟有大半是白星三人的口味,除此之外,更有几坛难得的美酒佳酿,越发喜得廖雁抓耳挠腮,觉得这家人真不错。   春日万物复苏,云间府又偏南,时兴瓜菜尤其丰盛,其中桌上一道凉拌笋丝、一道清炒莴笋,色如翠玉,颇得孟阳喜爱,只觉一口下去清脆无比,好似含了一口甘泉水似的。   另有一品炖乳鸽,看着首尾完整,但微火慢炖小半日,好滋味和火力早就深入骨髓,用大勺子轻轻一碰,就能舀下来一大块。那汤汁撇去浮油,唯余醇厚,一吸就只剩下骨头,最是养人。   还有那爆炒小河虾,都炒得红彤彤的,一筷子夹好几个,虽然不似大虾那样过瘾,但连壳带肉一起吞,十分甘甜鲜美,独有一番风味,叫人忍不住吃了又吃。   白星倒是钟爱那道什么“问政笋”,用一个大肚子沙煲盛着,盖子刚一打开,复杂的香气便随着蘑菇云一般的水蒸气汹涌而出,引得人涎水四溢。   这菜的做法很是考究,乃是用红白相间的腊肉与鲜笋一起烧,又加云腿、香菇等增香,汤汁清甜,笋子清脆,又带着前所未有的浓郁鲜味,引得她一连泡了两碗饭吃。   “这个就是你说的鲜笋?”白星的眼睛睁得圆溜溜的,惊奇道,“可真好吃呀。”   之前她觉得笋干烧肉就够好吃的了,没想到新鲜的竹笋竟是这样截然不同的口味,又脆又甜,好像水果一样。   唉,可惜关外没有!   “是呀,”孟阳又替她夹了一筷子,“还有好多种做法呢。”   幼年时父亲曾调任江南,他着实吃了两年笋子,纵使如今记忆淡去,但存在于脑海深处的美好滋味却仍萦绕不去。   “来来来,多吃多吃!”阮氏笑得一脸慈爱,又亲自替他们布菜,又命人盛新米饭上来。   如今心事一了,她就觉得自己精神头都好了不少。   庄文兴见他们年纪小,又在江湖闯荡,心中先就多了几分疼爱,想着江湖哪里是那么好混的?平时指不定多么凶险呢,便与夫人阮氏商议,多多做些滋养佳品,给三位贵客补养身体。   人一多,胃口也好,廖雁不知不觉已经换到第三碗,庄家的两位公子比他大了许多岁才到第二碗,颇觉压力,对视一眼后,不自觉加快了速度。   庄秀秀就坐在白星身边,下意识跟着扒饭,可到底实力有限,才吃了小半碗就饱了。   她十分艳羡地看着白星换了第二碗,“白姐姐可真厉害。”   她多想也吃这么些呀!   “是呢,”庄文兴也笑道,“年轻人就该多吃饭,吃得饱了才百病不侵!”   顿了顿,又道:“我年轻时候也吃这么多呢。”   阮氏闻言莞尔一笑,“老爷竟也学会哄人了,你年轻时也不过两碗饭的量罢了。”   比起这几个孩子,可是远远不如。   众人闻言,便都嘻嘻哈哈笑起来。   白星咽下去口中饭粒,瞅瞅庄秀秀白生生的脸蛋,忽然伸手掐了掐她的胳膊和腿,摇摇头,“得多动才能多吃。”   软绵绵的,一点力量都没有。   江南女子多温婉,庄家又是大户人家,别说女孩儿,就是男娃动的也少。可白星到底是恩人,她这么一说,大家也不敢轻慢。   庄文兴略一琢磨,觉得有道理。   君不见那些码头上扛沙包的汉子,一天到晚卖力劳作,也不见有什么保养,可就是少生病,而且岁数也长,春寒料峭的时候照样光膀子洗冷水澡。   反倒是他们这些穷讲究的人家,越保养身子骨越差,一点小风小雨就感染风寒……   “既如此,”他拍板道,“过两天春分,你们就去郊外放风筝去,若是欢喜,再顺便去南面九层塔那里看看潮,登高望远也散散心。”   阮氏一听,不免心惊,生怕孩子们出门再遇到危险。   庄文兴拍了拍她的手,柔声安慰道:“放心,我会提前派人打点。”   孩子们总不能在家憋一辈子吧?那不成坐牢了!   再说,这里是云间府,庄家自家地头上,若连这个门儿都不敢出,日后索性也别过了。   更何况如今几位少年侠客都在,若真遭遇什么歹人,难道他们会坐视不理?当真没有比现在更安全的时候了。   庄秀秀没想到还有这意外之喜,难免欢喜异常,只是想起父母,又不免担忧,“可是,爹娘会允许我出门吗?”   庄文兴笑笑,冲她挤了挤眼,“包在大伯身上!”   庄文兴说的这些事,白星一样都没玩过,自然也没有意见。   她小声问孟阳,“放风筝好玩吗?”   之前倒是见裴怀放过,只不过放的是他们大当家……白星就觉得不大好看。   喝得微醺的廖雁也从孟阳另一面探过头来,口喷酒气道:“人举着个风筝站着一动不动,傻乎乎的。”   孟阳一听,就知道他们没放过风筝,不由有些心疼。   “其实人多的时候,还是挺有意思的。”   他说有意思,白星就信,当即点头,“那我们就放风筝玩。”   咱们这么多年交情,怎么不见你这么听我的话呀?   廖雁忽然开始生气,又咕嘟嘟往自己嘴里灌了一杯酒,小声嘟囔道:“他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呸,狐狸精!”   狐狸精! 第91章 风筝线   去城郊放风筝没什么, 但若想去南部的九层高塔观长江,坐马车往返至少要七、八天,这可真是要了庄文举两口子的命了。   已经没了儿子, 剩下的闺女就是心肝肉, 若非不得已,两人简直恨不得把眼珠子抠下来粘到庄秀秀身上, 生怕有个什么闪失。   饶是兄长庄文兴亲自登门游说,夫妻俩也是惊得跳了起来, 甩着头连喊不行……   且不说那头庄文兴如何劝说, 白星和廖雁却终究迎来了生平第一次放风筝。   恰好新衣裳做成, 阮太太亲自带人送了过来, 又叫他们换上瞧瞧。   “家里就有针线上的人,若有哪里不妥当了, 咱们马上就改。”她笑眯眯地说。   自从侄儿去世后,两家人鲜有如此快活的时候。   孟阳本就是书生打扮,他的气质温文尔雅, 也适合这个,所以得的也是石青和天水碧两件书生袍。   廖雁整个人就很狂放不羁, 压根儿不用多想, 就是两身短打, 袖口、肘部等几个容易磨损的部位还特意多缝了几层。配着同色发带, 看着人特别精神。   唯独白星, 有点不同。   阮太太没有亲生女儿, 故而对侄女庄秀秀分外疼爱, 如今恩人与侄女年纪相仿,偏穿的皱皱巴巴很不讲究,眼睛还坏掉一只……   她看得心疼又心痒, 都不敢想小姑娘以前过着什么日子,难免起了几分打扮的心思。   故而在白星惯常穿戴的箭袖衣裳之外,阮太太又额外吩咐裁缝照着今年流行的样式做了两套。   上等绸缎光滑如水,领口袖口还有绣娘巧手绣制的暗色花纹,都在日光下莹莹发亮,宛若捧着两束月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白星从没穿过这样的衣裳,但不代表她不识货。   她忍不住摸了几下,小心翼翼地问道:“这也是给我的?”   阮太太笑着点头,“自然是给你的,只是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白星对这种温温柔柔的中年妇人完全没有抵抗力,又把衣服往自己这边扒拉两下,本能地点头,“喜欢的。”   漂亮的衣裳,谁不喜欢呢?   见她没有丝毫勉强的意思,阮太太跟着松了口气,又上前拉起她的手,“走,去屋里换上瞧瞧。”   “哎呀两位爷,这会儿可不好进去!”白星才进屋,孟阳和廖雁就前后脚过来了,门口的婆子连忙笑着拦住,“太太带着白姑娘在里头换衣裳呢。”   两人齐齐哦了声,连廖雁也难得乖巧,都去桂花树下的石凳上坐着等。   凳子虽然是石头做的,但表面铺着精致的绣褥,柔软至极,一点都不冰人。   “咋这么慢?”等了约莫一刻钟,廖雁的耐性渐渐告罄,脚尖飞快地点着地面,“不会是现做衣裳吧?”   旁边跟着阮太太来的丫头婆子都轻笑出声,“我的爷,姑娘家可不得细细打扮?又要梳头又要妆点,且等着吧。”   妆点是啥玩意儿?   廖雁急得挠头,却也无可奈何,又小声嘟囔道:“啧,女人真麻烦。”   孟阳又好笑又好气,用胳膊肘顶他,“不可以这样讲。”   女孩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多好呀。   今天天气不错,天空一碧如洗,只有几点棉絮似的薄云,随着微风缓缓掠过。   融融春光温柔洒落,透过婆娑的树影漏下来,变成斑驳的一汪,晒得人昏昏欲睡。   空气中浮动着桃花的香气,有早春的蜜蜂拍打着透明的翅膀,撅着毛茸茸的条纹小屁股,在一簇簇花蕊间忙活着。   闭上眼睛,就能听见细微的嗡嗡声,那是小翅膀飞快拍打空气的声响。   它们的绒毛上沾满了淡黄色的花粉,看上去仿佛一只憨态可掬的毛球。   但这个毛球可不好惹,它们极其胆小,又极其刚烈,但凡受到一点惊吓,就要与人同归于尽的。   多年未曾见过这样的景色,孟阳有些入了神。   也不知是昏了头怎的,一只小蜜蜂竟歪歪斜斜落到他的书生巾上,孟阳立刻不敢动了。   廖雁咧着嘴道:“怕什么,我替你打死它!”   “哎别别别!”孟阳浑身紧绷,努力小声道,“它不过是迷了路而已,若因此丧命,多可怜呀。”   其实他不怕被蜇。   人被这种小蜜蜂蜇也不过痛一会儿罢了,可小蜜蜂却会因此而肠穿肚烂……多可怜呀。   书生巾上没有花蜜,小蜜蜂可能也有些懵,在上面不住转圈子。   孟阳用力往上看,睁得眼睛都痛了。   他尝试着抖了两下,小蜜蜂倒是飞起来几次,奈何似乎完全失去方向,又打着圈落下。   廖雁看得哈哈大笑,孟阳自己也有点着急。   他想了下,只好僵硬而缓慢地从凳子上起来,木头人一样艰难地挪到一株桃花树下,奋力将脑袋往花丛中靠。   太阳热辣辣的,长久维持这个古怪的动作并不容易,他很快热出了一点汗。   后头看着的丫头婆子们都想笑却不敢笑,又觉得这位小先生真是心善。   又过了会儿,小蜜蜂终于被近在咫尺的花香吸引,拍拍翅膀,跳到下面一朵花上去了。   孟阳都快把自己看成斗鸡眼了,此时才算松了口气。   小蜜蜂呀小蜜蜂,好好采蜜吧,下次可不要迷路啦!   他笑眯眯地想着。   等孟阳活动着僵硬的手脚坐回去时,石桌上已经摆满了点心和好茶。   这里好像什么都精致得很:小桥流水乖巧流淌,草树花木安静生长,就连一口没的点心,也被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面皮是掺入拧出来的花汁子揉的,呈现出一种可爱的柔嫩的粉色;点心做好后要放到特制的模具中定型,然后巧手厨娘再在表面细细雕刻出纹理……   如此蒸出来的点心,非但颜色像、形状像,就连空气中浮动着的香气,也像极了桃花。   点心吃多了难免甜腻,而配着上好的绿茶,就又是另一番风味。   孟阳赞不绝口,十分夸赞。   唯独廖雁半眯着眼睛,看也不看,径直将点心一个接一个往嘴巴里丢,还大咧咧道:“素馅儿有什么滋味?何不弄些肉馅,一口一个油汪汪,那才叫过瘾。”   如此美景美食,他却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是焚琴煮鹤大煞风景。   但庄家的下人们却没有一点不高兴,反而笑着点头,“廖爷说得是,回头咱们就报给厨房里。”   他们说得认真极了,任谁看都不像在敷衍。   廖爷素来吃软不吃硬,别人跟他顶时,他能跟人家呛一天。可若人家笑眯眯的,他……就好像一下子没招儿了。   好像一拳打到棉花里似的,全都泄了气。   他的年纪并不大,可身上偏偏有种看透世事的沧桑,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偏偏又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魅力。   他生得英俊锋利,与南方男儿截然不同,旁边等着伺候的丫头婆子难免多看几眼,又偷偷抿嘴儿笑。   廖雁天不怕地不怕,却独独被她们笑得浑身发毛,头顶的头发都要竖起来啦!   “再看,再看……老子一拳打倒一大群!”   他蚊子哼哼似的嘟囔着,别别扭扭转过脸去,留在外头的耳朵尖却有点泛红。   他确实能一拳打倒一大群,可即便如此,也没有动手。   哼,女人讨厌死了!   东边的日头又往中天爬了一点时,已经快要睡过去的廖雁终于听见身后房门吱呀一声,白星出来了。   哎呀,她简直变了个样啊!   乌黑浓密的头发盘成一个不知道叫什么的漂亮发髻,微微斜在一边,看上去灵动可爱。   淡青色的长裙上绣着江南山水,越发衬得她肤色白皙。   唇上似乎还点了一点樱桃红的口脂,莹润极了,看着气色极好。   甚至就连她一直戴着的黑漆漆的眼罩,也被换成了浅蓝绸缎做的,上面用心绣着一朵碧桃花,看上去非但没有半点以往的肃杀和可怖,甚至好看得像个装饰品呢。   一阵微风拂过,吹落无数桃花瓣,也撩起她的裙摆。   漂亮得像个梦。   白星第一次这么穿,有点新奇,又有点忐忑,不过还是勇敢地往前走了一步,“我这么穿,好看吗?”   两个小伙子齐齐回神,又齐齐比出大拇指,“好看!”   他们好像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意识到,原来星星也是个小姑娘呀。   阮太太自己也相当满意,忽然觉得多年以来的梦想都完成一半似的。   打扮小姑娘可真有趣。   稍后庄秀秀也来了,看见白星的打扮就是眼前一亮,高兴地拉着她的手道:“白姐姐,你这么穿看真好看!”   看惯了英姿飒爽的侠女装扮,冷不丁这么一换,竟真有几分南方女子的温婉呢。   白星被夸得小脸微红,“我也觉得挺好看的。”   顿了顿,又看看庄秀秀一身水红色的长裙,“你也好看。”   她喜欢红色,火一样热情,血一样汹涌。   阮太太就捂嘴笑,“你们都是花儿一样的年纪,凑在一处还真像姐妹呢。”   庄秀秀嘻嘻一笑,“我喊白姐姐,可不就是姐妹?”   比起其他家族,庄家的子嗣并不算多,偏亲近的几家中又没有年纪相仿的女孩儿,庄秀秀也着实孤单。   如今好不容易来了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姑娘,又与己方有恩,难免亲近。   按照计划,今天大家要先去城郊放风筝,两日后启程南下,去九层高塔看长江。   春分时节的北方恐怕还是料峭时刻,但云间府却已饱含春意。   城中几十条大河小溪都欢快流动,时不时跳出一尾鱼儿,溅起晶莹的水花。   凛冽的寒冬过去,一度枯败萎靡的草木重新复苏,它们褪去苍茫的色彩,再次裹上新衣,焕发出醉人的生机。   岸边柳树早已长满嫩芽,地上细细密密铺了一层嫩草,惹得溜达达走路的阿灰不断开小差,很想低头啃食。   到底是大黑马性格沉稳,经常用尾巴抽打它一下,驱赶着小朋友不情不愿地往前挪。   本地之所以叫云间城,就是因为城外满是绵延的群山丘陵,因本地多雨多水,每每举目四望,但见山峦之间满是乳白水雾,飘飘欲仙,竟将这好大一座城池隐藏其中,故有此名。   庄秀秀极羡慕白星等人能骑马,一路上脑袋就没窝在车里过。   她扒着车窗,用力往外探出脑袋,像一只奋力挣脱牢笼的小狗,不断替大家介绍本地风貌。   “前头那座桥已经一百多年啦,本名叫下马桥,说是本地曾出过一位宰辅,世人为表尊重,在他告老还乡后仍是文官下轿、武将下马……”   白星等人就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果然好大一座石拱桥。   那拱桥下有十二个半圆桥洞,不时有人乘着乌篷船出入,那流淌的水波折射出鱼鳞一样细碎的水光,叫人忍不住眯起眼睛。它们又将光影照在石壁上,显出银色的流动般的色斑。   顺着倾斜的河岸往上看,但见两岸满是郁郁葱葱,一株株两人合抱粗细的大柳树随风摇摆枝条,与草地上零星的野花一起向过往行人点头。   一阵风吹过,那些浓得近乎发黑的绿草便齐齐弯腰,宛如一片璀璨的海浪,刷拉拉荡了开去。   这一切,都好像活着似的。   春分放风筝是许多地方的传统,白星一行人到郊外时,田野间早已多了许多生气。   阳光正好,微风习习,恰是放风筝的好日子。   总有人动作比谁都快,瓦蓝的天上零星飘着的,可不就是风筝吗?   庄秀秀迫不及待跳下车来,一边活动手脚一边对白星道:“白姐姐,咱们把心愿写在风筝上,放到天上神仙就能看见啦。”   廖雁就在旁边插嘴拆台,“风筝这么多,神仙才懒得管!”   “他们会管的,”庄秀秀认真道,“前几年我一直求神仙保佑,让我有生之年能亲手替哥哥报仇,然后……你们就来啦!”   她曾无数次祈求神明,终得来回应。   所以,她信。   廖雁张了张嘴,忽然说不出话来。   算了,不跟个臭丫头片子计较。   早有仆妇将风筝绑好递上来,还帮忙牵着跑,姑娘少爷们要做的也不过是拿着线轱辘卷几下罢了。   廖雁却不稀罕。   他抓了一只老鹰的,得意洋洋道:“老子一定放得比所有人都高!”   说罢,他就一阵风似的跑走了。   他跑得可真快呀,眨眼工夫就窜出去老远,巨大的老鹰被拖成长长一条线,然后,还真就一点点飞了起来。   那老鹰风筝足有成年人伸开手臂那么宽,将近一人高,飞在天上很有种唯我独尊的气势,周围什么仙女神佛都不能与之抗衡,纷纷退让,生怕被缴了线带走。   有几个小孩子见了,忍不住咬着手指头仰头观看,“老鹰,老鹰!”   廖雁得意坏啦,指着自己道:“没有老子放不起来的风筝!”   远处的孟阳见他活蹦乱跳的样子,不由失笑。   还放老鹰呢,他倒是比老鹰更活泼。   那头白星竟挑了一条大蜈蚣,旁边的仆妇一愣,马上笑着说吉利话,“蜈蚣好,等放出去剪断绳索,百毒不侵!”   南方多虫蚁,故而对这么方面格外重视。   白星抿了抿嘴,转头对孟阳诚实道:“我只是看它最长最大。”   仆妇:“……”   只是那蜈蚣风筝真的太大了,原本计划里是由庄家的六七个随从一起放上去,祈求全家无病无灾的,谁知开场就被白星挑走了。   她跟孟阳一人举着一头,中间还有老长一截拖在地下,看得人眼皮子直跳。   方才说话的仆妇重振旗鼓走上前来,小声提议道:“白姑娘,要不要人帮忙啊?”   这么拖拖拉拉的,可怎么放得起来呦。   白星摇了摇头,“我们自己放。”   说完……   那仆妇目瞪口呆地看着她骤然远去的身影,良久才回过神,“娘咧,这是会飞啊!”   无数寄托着人们心愿的风筝腾空而起,最终化为天上的大黑点。   白星索性仰面躺在草地上,仰头看着。   被暖融融的春光一晒,只觉脑袋放空,连思绪都跟着飘走了似的。   真惬意呀。   关外很少有这样柔和的天气。   那里的春日极短,日光也凶,若这么毫无遮挡的晒,人身上都冒油,转头就能揭掉一层皮!   白星正昏昏欲睡时,忽听远处庄秀秀哎呀一声,似乎十分焦急和懊恼的样子。   她立刻一个鲤鱼打挺弹起来,小炮弹似的冲过去,“怎么了?”   庄秀秀跺了跺脚,指着不远处的大树道:“才刚一阵风刮歪,缠到树上啦。”   那树好高,偏树皮又光滑无比,两个会爬树的随从试了一回,都不行。   想到这里,庄秀秀又叹了口气,沮丧道:“罢了,我再换一个吧。”   说着,又恋恋不舍地瞧了那风筝几眼,转身要走。   “你很喜欢,是不是?”白星忽然问道。   她看见了对方的眼神,里面有光。   庄秀秀犹豫了下,点头,“是呀。”   那是她自己亲手画的风筝面呢。   白星点了点头,忽往大树下走去。   “哎不要去!”庄秀秀一把拉住她,着急道,“一个风筝而已,丢了就丢了,你不要爬树呀,那么高那么滑,摔下来会受伤的。”   白星轻轻掰开她的手,“我不会摔下来的。”   说完,脚尖一点地,竟嗖一个旱地拔葱,整个人就这么蹿了上去!   四周先是一静,继而迸发出整齐地惊呼声。   庄秀秀双手死死捂住嘴巴,想要尖叫喝彩,又唯恐令白星分神,只好强自忍耐。   “娘,有仙女呀!”   一个小孩子忽然指着树上喊。   今天白星穿了一身飘逸的长裙,飞在空中裙边翩翩,可不就是仙女么。   白星轻而易举地上了树,三下两下解开缠住树枝的风筝线,又直接往下跳。   周围再次响起惊呼声,然后……   白星就被四面掀起来的巨大裙摆糊了一脸。   什么仙女,都是假的。 第92章 观日出 日出   长江黄河乃本国闻名的两大天堑, 两岸危崖耸立,各色怪石嶙峋;内中河水滔滔,昼夜奔腾不息。   都说“活人难渡, 飞鸟难行”, 意思是哪怕你水性再好,奈何水深河阔, 也是游不过去的;就算鸟儿飞得再高,中间也是要歇一歇的。   而越是这样艰险的地方, 越有人想去瞧瞧。   故而在两条大河附近, 颇多名胜古迹, 也有今人专门修建的高楼庄园, 都是预备人赏景的。   自从出去放了一回风筝后,庄秀秀整个人就野了, 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巴望着去看长江。   她甚至还连夜打发人出去买了许多游记话本来,专门翻到写长江的部分细细品读,在脑海中一遍遍回味。   长了这么大, 她还没出过远门呢!   此去南边的九层高塔,若乘马车慢行, 往返少说也要七、八日, 势必要在外留宿的。   且不说庄文兴到底怎么说服弟弟和弟媳, 对侄女儿一行人外出游玩的事情, 他却也是谨慎到了骨子里。   路上有两处庄家的宅院, 略可以住一住, 至于其他时候, 也早就派人先行一步,去当地最好的酒楼饭庄打点……   就连跟着的人,也都是兄弟俩手底下最精明强干的护院随从, 务必要做到万无一失。   毕竟庄家本家这边,就只剩庄秀秀这么一个姑娘了,若再有闪失,只怕一众人上吊的心都有。   其实出行真的是件很费心神的事:   怎么走,走哪条路,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歇,吃什么、住哪儿……桩桩件件都马虎不得。   之前白星三人独自上路,一切都是自己来,如今既然有庄家这个“地头蛇”打点,他们也乐得自在,真就跟着吃吃喝喝起来。   南方天气多变,白星就发现自己观天象的本领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北地气候稳定,一般前一晚看了天色之后,第二天是什么样儿就不带变的;可南方不同,且不说更西南的十里不同天,就是这未过长江的云间府都像小孩子的脸,说阴就阴,说下雨就下雨,着实叫人猝不及防。   白星边走边看边学,竟也迅速掌握了不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新天象。   这次出门,她穿的还是惯常的短打。   阮太太虽是好意,但显然不太了解江湖客的生活习性和真实需求。那些衣裙都是上等丝绸做的,美则美矣,但真心不耐用,动不动就勾丝。   上回放风筝时白星穿了一回,还没玩到一半时,裙子就被滚成蛋,上面满是褶皱和被刮起来的细丝……   于是白星长了记性,决定将那两套美丽的长裙收起来,等什么时候闲在家中不出门时再穿。   此番出行的四位年轻人都没来过这一带,看什么都新鲜,碰见好吃的好玩的了,也会随时停下来瞧一瞧。   走着走着,又下雨了,一行人只好去路边的茶棚歇脚。   云间府的雨水一向来得快,去得也快,要不了多久就可以重新上路了。   说是茶棚,但因为这里位于民道三岔路口处,多有往来客商停下歇脚,所以不少附近的村民甚至是商贩都会来这里摆摊。   卖各色吃食茶水的自不必说,甚至就连修车打铁、缝补衣裳的摊子都有,老远望去但见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竟宛如一个成型的小型集市。   廖雁不耐烦枯等,牵着大黑四处溜达,走着走着就闻到一股奇异而醇厚的甜香。   凑近了一瞧,淡黄色的一长条,约莫黄瓜那么粗细,像点心又不太像……   “这是什么?”他好奇道。   这摊子上一共两个人,一个四十来岁,一个二十来岁,长相有六七分相似,约莫是爷俩。   他们一个在前头招呼客人,另一个却在后面棚子里忙活。那里架了一口铁锅,旁边一块案板,年轻些的正挥汗如雨熬着什么,浓郁的甜香味就是从锅子里飘来的。   “嵌字豆糖。”年长些的男人说着,又从旁边摸了一把刀出来,麻利地将那一长条切成约莫半指厚的方片。   切完之后,他用手往长条上面轻轻一推,一溜儿几十块方片便都整齐地倾倒,竟露出来里面黑色的“福”字!   嵌字豆糖,原来如此!   廖雁喜得抓耳挠腮,觉得这可太有意思了。   “老倌儿,这怎么做的?”他越发好奇道。   那男人憨憨一笑,“客官,这可不好告诉您知道。”   做买卖的,求的就是独一份儿,万一给人学去了,他们还靠什么赚钱呢?   说话间,后头的年轻人已经熬好一锅糖浆,果然不远处就有许多人或明或暗,伸长脖子、踮起脚尖偷看,试图破解其中的奥妙。   奈何人家早有防备,直接就搬着铁锅往棚子里头去了,进去后把布帘子一盖,啥都瞧不见了。   众人发出一片遗憾的嘘声,第无数次怏怏散开。   廖雁本也是顺口一问,他就是个使刀的,难不成还真想偷师学艺改行卖糖去?故而人家不说,他也不在意,只是大手一挥,豪爽道:“来半斤!”   糖果价高不易得,寻常百姓往往一次只买一二两甜甜嘴儿,谁想到这个年轻小伙子张口就是一斤,那汉子愣了下才不敢置信地跟他确认道:“客官,您,您要多少?”   “一斤啊!”廖雁道,“这玩意儿挺重吧?”   点心之类的倒罢了,但凡混着麦芽糖的糖果,基本就没有轻巧的。   恐怕一斤也称不了多少。   那汉子见他不像说笑,顿时欢喜起来,忙取出干净的油纸折了几下,变成敞口纸袋的模样,又往里装嵌字豆糖。   果然如廖雁所料,这豆糖十分沉重,一斤也不过巴掌大小一捧。   廖雁伸手要接,却见对方非常谨慎地躲了一下,然后陪笑道:“这钱?”   廖雁啧了声,下意识往怀中摸去,“还能少你的不成?”   然后……没有然后了。   他这才想起来,眼下的自己是个穷光蛋。   摊主的笑容看上去已经不那么真挚了,眼神中也渐渐堆满怀疑。   外头的雨越下越大,穿过丛林时发出的刷拉声,仿佛也在肆意嘲笑:   穷光蛋,穷光蛋!   廖雁:“……”   摊主张了张嘴,微微叹了口气,手腕一翻,就要把糖倒回去。   他娘的,本以为来了个大客,没想到是个消遣人的穷鬼!   “慢着!”廖雁觉察到他的意图,不禁有些羞恼,“谁说老子没钱?”   说罢,他立刻扯开嗓子往远处喊道:“星星,过来付钱!”   说完,廖雁抱着胳膊,得意洋洋地望向摊主。   就见那摊主看清过来的是个年轻姑娘后,非但没有改变态度,反而望过来的眼神中……同情更浓了。   没想到啊,还是个吃软饭的。   “别拦我!撒手,老子要砍死他!”   一路上,廖雁都暴跳如雷地叫嚣着。   白星沉默着,一手抓着装满豆糖的纸袋,一手铁钳般抓住他的肩膀,一言不发往车队那边走。   丢的人已经够多了,她非常不愿意继续。   孟阳举着伞迎上来,闻言忙道:“雁雁,不要难过。”   刚才他也大约听见了事情始末,因为觉得太丢人,所以没好意思上前。   “呸!老子才不难过!”廖雁直接从地上蹦了起来,面红耳赤道,“老子有的是钱!”   顿了顿,到底还有点良心,又摸着鼻子补充道:“经常!”   孟阳敷衍地点头,“是,所以眼下,你不还是没钱吗?”   廖雁:“……老子砍死你!”   回到营地后,白星就撒手了,然后就见刚还叫嚣要砍人的廖少侠瞬间偃旗息鼓,开始蹲在角落吃起豆糖来。   这种豆糖是用麦芽糖加豆粉熬煮的,中间的字迹则是芝麻粉,两种面团混合在一处,经过拼接后做成各种吉祥字眼的图案。   三种原材料都很香甜,混在一起更为出色,白星咬了一块在口中,感觉着它们在唇齿间缓慢融化的触感,微微眯起眼睛。   他们三个是外地人,没吃过倒也罢了,没想到庄秀秀竟然也稀罕得紧,“这个真好吃!”   跟着她的丫头忍了又忍,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道:“也没什么稀奇的,街头把戏,姑娘别吃多了,当心肚痛。”   这种糖齁甜又粘牙,曾有不少孩童无意中被粘掉大牙,吃得满口血,所以庄家人一直没怎么让孩子接触过。   庄秀秀不以为意地摆摆手,又拿了第二块,结果才要开口,就发现自己开不开了!   “唔唔唔!”她瞪圆的双眼中充满震惊,显然已经觉察到两排大牙之间粘的死紧的半融化糖果。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她一挣扎,身边的丫头婆子就都吓得鸡飞狗跳,又是掰着嘴巴看,又是准备热茶的,忙得不亦乐乎。   白星三人默默地退开一点,真心实意说了一句,“你好没用啊!”   这里面加了大量豆粉,黏度已经大大降低,可饶是这么着,庄秀秀竟然还能把自己粘住?   这要换了纯麦芽糖还了得?   类似的事情,他们也只在冬冬身上看过了。   如此这般边走边玩,众人足足花了五天才到目的地。   因比原计划慢了不少,庄秀秀就派了一个伙计先回去传话,省的家人担心。   在客栈休整一夜后,次日天还不亮,众人就往九层高塔敢去。   白星和廖雁一直在江湖上讨生活,早就习惯了随时保持清醒,倒是孟阳和庄秀秀,两人是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走在路上眼睛都睁不开。   “白姐姐,”庄秀秀把下巴垫在车窗上,努力睁着惺忪的睡眼问道,“为什么这么早出门啊?”   她外出闯荡的梦还没做完呢。   白星兴致勃勃道:“之前听人说起过,于江边登高看日出,别有一番风味。”   她曾看过无数次日出,也曾望过无数次日落,但身边从未有过这么多人,更不是这般轻松愉快的心情。   一切都不一样了。   她有了朋友,不是身处危机四伏的江湖,所以难免想像最寻常不过的游客一般,做点普通人游玩过程中会做的事情。   他们这群人都不熟悉这一带的路径,所以还特意雇了个本地人带路,那人听后笑道:“是呢,这位姑娘是个懂行的,站在九层高塔上,日出日落都是极美的。还有许多文人骚客专门来看,又写游记又作诗的,那些个墙壁和柱子上啊,都写满了,每个两年都要重新粉刷一遍呢!”   文人嘛,有事没事都爱写点儿,可地方就那么点儿大,总会写满。   于是本地官员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亲自过来瞧瞧,若有出色的诗篇文章就命人保留下来,不堪入目的全部粉刷……   孟阳一听,瞌睡去了大半,立刻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走走走,去瞧瞧!”   他虽不能科举,但素来喜爱诗词文章,如今既到了圣地,怎么不用心观摩一二?   于是众人便加快速度,举着火把摸黑爬塔。   越往前走,空气中的水汽就越重,大家甚至已经能听见深沉的咆哮,似一只蛰伏于黑暗的远古巨兽,从喉管中发出惊雷般绵绵不绝的低吼。   是长江!   是翻滚奔腾的江水!   无人开口,可所有人都意识到了,于是脚步越发迅捷。   这一爬,体力差异顿时暴露无遗。   若不管众人,白星和廖雁估计几次呼吸的工夫就能翻上去,而体力最差的庄秀秀,还没到三层就开始双腿打颤、汗如浆下,整个人累得跟热水里捞出来一般。   好在带的护卫随从多,一干人轮番搀扶,好歹勘勘赶在晨曦突破地平线之前到了塔顶。   庄秀秀也顾不上什么千金小姐的风范了,直接一屁股蹲在地上,一时间竟是有出气没进气。   “不,不行了……”她颓然摆着双手,双目无神瞳孔涣散,整个人都要废了,“我,我不行了……”   白星稳稳站着,脸不红气不喘,同情道:“你得练练。”   庄秀秀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只是拼命点头。   “看,太阳出来了!”   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众人纷纷停下话头,齐齐往东边看去。   就见黎明漆黑的天际中,突然显出来一丝红。   那红色极细,却也极耀眼,仿佛墨汁中骤然烧起的火线,又好似九重天上掉落的火种,以不可阻挡的气势突出天际。   仿佛过了很久,又或许只是须臾一瞬,万丈金光重现人间,耀眼的光芒用力穿透黑暗,用力向未知的远方伸展出去。   浑圆的日头身披五彩云霞,自地平线下缓缓升起,肆意挥洒金光,渐渐映红了穹窿。   东边的天,亮起来了。   一直隐藏在阴影中的巍巍山峦、蜿蜒河道,甚至是那翻滚的长江水都渐渐显露在面前。   那长江多么壮阔,迷蒙的水雾遮天蔽日,深黑色的河水在微弱的晨曦下奋力翻滚、奔腾,昼夜不休,它们迎来无数人,又送走无数人,见证了悲欢离合,也目睹沧海桑田。   无人知晓那咆哮的河水究竟来自何处,又将去往何地,但它依旧这么流淌,如一条坠入人间的巨龙。   河岸两侧是绵延不绝的群山,山上的翠色浓到化不开,像天神无意中打翻的染料匣子。山峦之中内中烟雾缭绕,偶尔有微风袭来,那些雾气便好似仙女们手中的薄纱一般,轻轻荡开,宛若仙境。   刚还喧闹不已的九层高塔上安静如夜,所有人都本能地屏住呼吸,贪婪地望着眼前所能看到的一切,哪怕被刺激得双目流泪也不肯眨眼。   呼吸间是积蓄了千年万载的水汽和泥土芬芳,回荡在耳畔的是亘古不变的江水咆哮,在这一切面前,人类何其渺小,又何其卑微? 第93章 一更   也不知过了多久, 一群人才渐渐回神,感叹声四起。   那带路的本地人为了赚钱,一年少说也要陪客人看百十回日出, 按理说早就不稀罕了。   可大自然是多么神奇呀, 几乎每一天每一次来看,他都觉得今天的太阳跟上回的不一样。   有时更圆一点, 有时更大一点;有时羞涩,像待字闺中的二八少女;有时热烈奔放, 像江边挥汗如雨的纤夫……   当然, 最令他感到骄傲和自豪的, 还是这些外地客人们脸上流露出的震撼神情。   这是我家的风景呀!   若说早年干这个营生是为了混口饱饭吃, 可如今十多年过去,他的心态早已悄然变化。   这条路, 还有那路边的风景,甚至每一棵树、每一块石头他都那样熟悉,他曾目睹它们经历春去秋来, 忍受风霜雪雨……   他看过大旱之年,河水疯狂下降, 大小船只被迫搁浅, 百姓们惊恐的神情;   也经历过暴雨不绝, 河水泛滥, 曾经温柔的水波汹涌翻滚, 咆哮着淹没田地和桑园……   他用双脚丈量过这片土地无数遍, 用视线抚摸过这方山水无数次, 哪怕闭上眼睛都能感觉到风中熟悉的味道。   他是这群山,这河水养育的孩子。   可能这个念头很奇怪,但许多时候他真的会觉得他跟这片土地早已成了不可分割的老朋友。   老朋友一直都在, 而他也会隔三差五过来探望,看看奔腾不息的江水,望望渐升渐新的日头。   总有一天,他也会像东升西落的太阳一样,从壮年渐渐转为迟暮,最终走向死亡。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是他和这片土地无声的约定呀。   见众人都缓过神来,导游笑了笑,开始清点人数,准备按照约定带大家去坐画舫。   来都来了,光站在岸边远观有什么趣儿?自然是要走进去瞧一瞧的。   他点了一遍,“哎,咋少了个人嘛?”   白星默默举起手,又指了指塔内,就见孟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狂奔进去,正蹲坐在地埋头狂写。   此情此景,实在不能不叫他诗兴大发、文思泉涌。那些波澜壮阔的、优美婉转的句子都像天生天长一样,突然浮现在脑海中,宛若喷泉,突突突往外冒个不停。   若不赶紧写下来,他一定悔恨终生的。   于是刚才一回过神,他就立刻掏出随身携带的小瓶子,把兔毫笔往里面略沾了沾,随便找了一块空白墙面书写起来。   《与友人观长江有感》   《观日出有感》   《二月二十三登九层高塔》……   几乎是眨眼工夫,空旷的墙壁就迅速变得充实起来,爬满了黑色字迹。   怎么说呢,在场众人除了孟阳自己之外,学识水平都相当有限,只觉得他写得又快又多,具体内容如何……嗯,不懂。   反倒是那带路的本地汉子因常在这里被迫观看文人骚客们吟诗颂曲,虽未曾用心学习,但十几年如一日长期耳濡目染下来,倒也略略懂得一点品鉴的意思。   他捡了几行自己看得懂的念了一遍,又像吃糕饼一般在口中慢慢咀嚼,慢慢品出一点味道来。   “小先生大才呀!”   说来也怪,分明只是几个散发着墨汁味道的文字,看得见吃不着,可他嘴里却渐渐有了滋味,很香很甜的滋味,叫人品了一遍不够,还想多回味几回。   孟阳写了半天,终于把心中所想倾诉一二,这才站起身来,嘎巴嘎巴活动着僵硬的腰身和脖颈。   他用油纸小心收好毛笔,退后几步细细打量,也觉得今天所思所想所写酣畅淋漓,实在是过去十多年未曾有过的上上佳品。   此时脑海中的热劲过去,若再叫他写,却是无论如何都写不出来了。   不仅如此,他甚至觉得自己跟以前有点不一样了。   那些曾经读过的书,写过的字,仿佛都在过去短短几刻钟内,走马灯一样从自己脑海中飞速掠过,许多曾经感到迷惑不解的地方,也都如冰消雪融,都空前流畅起来……   “小先生不署名么?”有人问道。   孟阳骤然回神,闻言笑了笑,摇摇头,忽觉一身轻松,“不必了。”   本也是兴之所至,何必追逐?   眼下日头已高,众人稍事休整,这便沿着来时的路下塔。   庄家有钱,又有家人曾遭遇水匪丧命的经历在,便十分谨慎,特意花高价雇佣本地官府组织的甲字号画舫。   这画舫又宽又长,楼高两层,坚固结实,可载重数千斤,装载他们这一行十多二十个人甚至还相当空旷。   因胞兄的遭遇,庄秀秀很有些怕水。偏她又是个倔强的性子,不想终生被阴影缠绕,更不愿被人看轻,便咬牙登船,却把一张小脸儿吓得煞白,更兼手脚冰凉、额头渗汗。   随行丫鬟婆子们见了,十分心疼,忍不住出言劝说:“其实这江水也没什么好玩的,姑娘不如就在岸边垂钓,既吃且玩。”   庄秀秀一颗心砰砰狂跳,震得胸腔隐隐作痛。她抓着栏杆的十根手指头都泛白了,一张嘴,就对着江水吐了出来。   可她实在是个闺阁少有的巾帼,吐完之后自己擦了嘴,又叫水来漱口,缓缓吐了口气,一摆手,“开船!”   庄秀秀如此举动,就连白星都不禁高看她几眼,由衷夸赞道:“若你去混江湖,也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畏惧的东西,但并非每个人都能狠心直面。   而但凡能做到这一点的,那么他/她日后无论做什么,一定都可以做得很好。   吐完之后,庄秀秀倒像是好了不少,此时虽然还是面无人色,但已经有了几分精神气儿,可以分神与人说话了。   她强撑着站起来,逼迫自己直面从船身两侧划过的滔滔江水,认真道:“我虽是女子,却也不愿因噎废食不战而败……”   众人都是头一回坐船,开了一段之后,就有几人发晕,只好灌了船家准备的药汁去房间里挺尸。   倒是白星三人适应得颇好,虽偶有头晕目眩之感,但在凝神观赏两岸风景之后,也就顾不得了。   但见一条深色玉带从目光不能及的远方蜿蜒而出,两侧青山夹道,郁郁葱葱,倒像是山间流淌一般。   那青山远看如披蓑衣,近看却是长满百年大树,上有朦胧水雾和薄云萦绕,间或有鸟啼猿鸣发出,一声声清冽至极,瞬间划破幽静的山谷,如水波般朝四周缓缓荡开。   过不了多久,就从远处传来悠长的回音。   许多毛茸茸的小动物不知道这是什么,还以为远处有人与自己说话哩,于是便在枝头辗转跳动,冲着声音来源处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谁也说不清长江中究竟有多少水,只知它从遥远的西边来,中途汇聚大小溪流河湖无数,一路裹挟着、奔腾着,最终东流入海。   江水幽深,若探头往下看去,是决计看不见底的,唯余一片深青发黑。   但表层的水却极其清澈,那水流肆意奔腾,不断冲刷着两侧岩石,溅起朵朵白色的浪花。   无数大小船只或顺流而下,或逆流而上,若从崖顶往下俯视,竟有几分像深秋落叶。   客船、货船,竹筏、扁舟、大轮……不一而足。   巨大的画舫在河水中稳稳前行,船头激起水花,两侧推开涟漪,像一只温顺的巨兽。   中间画舫与另外两艘擦肩而过,隐约有丝竹和嬉笑声传来,看来,也是谁家出来游玩呢。   孟阳仰头四顾,大为触动,笑着感慨道:“不身临其中,怎能体会这般壮阔美景?这一趟真是来值了。”   世人常说:人贵自知,许多事情越深入了解,就越能发现自己的渺小,大约就是这个意思吧。   他幼时读书,曾看到过一则故事,说某朝某地有位琵琶名手,倾慕仰望者甚众,不服者也甚多,几乎日日都有人前来挑战。   某日有两个琵琶手前来挑战,第一个听了名手的演奏后,一言不发,自己也弹了一曲,名手笑而不语。   可轮到第二人时,那人却起身一揖到地,然后一言不发就此离去。   后有人追出去,问他为何不弹,那人便唏嘘道:“先生一出手,我便已自愧不如,又何必再自取其辱?”   事后世人便会发问,当日那两名琵琶手的技艺孰高孰低?   对此,众人自然是众说纷纭,后来事情传到一位当世大贤耳中,贤者听罢,长叹一声,“人贵自知!第一人连好坏都听不出,何谈论技?”   未出桃花镇之前,孟阳虽博览群书,知晓山之高水之阔,可究竟山有多高?水又有多阔?却始终因见识浅薄,连想象都不能。   想象二字说来容易,实则不然。   这种事像极了盖房子,只有地基打稳了,才能在上面施展才华,随意建造自己想要的式样;若连地基都无,什么都不过痴人说梦罢了。   知道今时今日,他身处其中,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脑海中的空白才被实景一点点填充。   从今往后,他便是那打稳了地基的房屋,万物想象随心所欲……   就连廖雁那么多话的人,此时也陷入沉默,只默默赏景。   白星从未见过如此多的水,可她天生胆大,竟丝毫不害怕。   非但如此,甚至还走到船边,将手伸到水中,感受着至柔至顺的水流是如何强硬地冲刷自己的手指。   如此神奇……   她生长于山野密林,曾无数次从野兽身上得到齐发,精进功夫,如今亲临长江,却又觉得就连这浩浩荡荡的奔腾长江水中,似乎也蕴藏着无穷威力。   若这滚滚浪涛化为刀法,自己又该如何应对呢?   转眼午时将至,船夫从后面拿了一张渔网出来,站在船尾用力抛洒。   庄秀秀此时早已完全适应,见猎心喜,甚至问自己能不能试试。   那船夫闻言大笑摇手,“小姐说笑了,这个可不是闹着玩的。”   抛撒渔网看似简单,实则门窍多着呢,若是生手来,轻则网网落空,重则……把自己甩出去都是常事!   多了会儿,船夫收网,就见网底果然已有了五七尾肥大的鱼儿,最大的连头带尾竟有成年男子一条手臂那么长,最小的也有巴掌大小,不由欢喜道:“几位贵客有口福啦!”   长江水流湍急,寻常鱼儿在此生活不易,能长到这么大的,都要时时刻刻奋力游动才是。故而肉质格外紧实,小刺也少,最适合大口吞食。   众人都围过来看,一个两个伸出手指戳碰,被大鱼一甩尾巴溅上水也不以为意。   等大家嘻嘻哈哈闹过一回,船夫才叫人将鱼送去后头厨房。   那厨子特意出来解说一回,要将那最大的红烧,两尾中等的清蒸,剩下的或是豆豉,或是炖鱼头豆腐汤……   这一带雨水丰沛、气候湿热,作物一年可达两熟,百姓多以稻米为食,晌午蒸的便是一大桶白花花的米饭。   那米粒浓香扑鼻,色泽晶莹剔透,在日光下宛若上等珍珠,可爱极了。   画舫虽贵,但贵有贵的好处,连那么大的鱼竟也能找到盘子装!   众人早起天还不亮就外出爬塔,又走了那么远的路来坐船,此时日上中天,早已寄出来了,当即围坐在桌前,甩开膀子大快朵颐起来。   淡水鱼一般都不可避免的带有土腥气,但大约长江就是如此与众不同吧,这一大桌子鱼肉竟十分甘甜可口。   轻轻剥开鱼皮,用筷子一夹,手指肚大小的白肉就撅了下来。   再往浓稠的汤汁里一蘸,配着米饭吃可太香了!   午饭吃到一半,又开始下起雨来。   细碎的雨声争先恐后击打在船舱,发出清脆的响声。   雨水一来,整条长江连带着峡谷都换了新颜:   刚开始散去的云雾再次快速聚拢起来,那云层压得极地,仿佛伸手就能够到似的,许多原本清晰的山峰就此消隐,或半遮半掩,或干脆躲藏起来,好像羞羞答答的小姑娘。   论理儿,它们诞生于此已经有千百万年,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还不许人害羞吗?   船家换上了蓑衣和斗笠,一边掌舵一边笑道:“贵客们好运气哩,这雨中游长江可是好上加好呢!”   本就极浓翠的绿色经过雨水冲刷,越发青翠欲滴,好似下一刻就要顺着流淌下来。   平静的湖面泛起万千涟漪,被坠落的雨点击打出一个个小圈子,“吧嗒吧嗒”,响个不停。   众人坐在餐桌边,一边吃着饭,一边赏着景,呼吸间全是清新的水汽,什么忧愁烦恼,此刻都退了一射之地。 第94章 穷鬼环绕着我   众人在江上玩了一整日, 不知不觉夜幕已近,但见一轮余晖只从遥远的西面山巅上露出一角,却把大半边天空都烧成轰轰烈烈的紫红色。   天空的颜色又倒影到江面上, 将原本青色的江水渲染成一汪流动的火焰。   两岸的树木本是绿油油的, 此时却又被压上一层紫红,顿时变成一种言语难以描绘的瑰丽色彩, 放眼望去,平添三分妖冶。   船家就神神秘秘道:“此处人杰地灵, 山石不知历经多少岁月, 吸收日月精华, 早有人说内中有精怪呢!”   庄秀秀何曾听过这样的话, 一时被迷住,忍不住追问道:“当真?”   “自然是真的!”船家肃然道, 又停住划桨的手,示意大家屏气凝神,细心聆听, “听,这会儿太阳还没落山呢, 那些个小鬼儿就按奈不住啦!所以呀, 天黑之后还是别进山的好, 不然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被精怪摄去魂魄……”   众人都下意识随着他的动作侧耳倾听, 果然听到似有呜咽之声从山峦之间传出, 那声音说不出的凄婉,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抽噎, 又好似野兽捏着嗓子啼叫。   庄秀秀顿时吓出一身鸡皮疙瘩,本能地抓住白星,“好姐姐, 我怕得很。”   白星面无表情道:“世上哪有什么鬼怪,不过是晚风为山势所迫,骤然改变风向,或是穿洞过林,夹磨所致。”   她从小在山间长大,几乎夜夜都是伴着这样的声音入睡,若有鬼怪,早就被吃了不知多少回了。   不过山神么,或许是有的吧。   可既然是神明,那么决计不会无缘无故伤害无辜之人。   只要不做亏心事,又何须害怕?   经她这么一说,上到庄秀秀,下到庄家跟来的侍从,也都想起来民间有不少贩卖什么“乐曲奇石”的事情,顿时觉得不怕了。   倒是船家听着这样的传说长大,对此深信不疑,见白星言辞间没有一点敬畏之意,颇有些激动,“小姑娘家家的,莫要这般……鬼神要怪罪的!”   白星斜眼瞅了他一下,哼了声,“若是真神,自然没有这般小气。若是鬼怪,哼,再坏还能坏过人心么?”   管它是鬼是怪是人,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船家:“……”   人不大,脾气还不小!   不过这话倒是说得通透。   尤其是庄秀秀,联想起胞兄的遭遇,不觉黯然神伤。   是啊,大家为人这么多年,从不曾见鬼神为难,可偏偏是人……   夜间江面风大,中心处掀起的浪花足有一人高,瞧着就叫人心惊胆战。   附近游玩的画舫游船往往体大而轻,载重不够,根本不敢在这种环境下肆意行驶,故而都小心翼翼贴着江边走。   倒是那些需要连夜赶路的商船,吃水沉重,构造也格外结实,除了入不得海,等闲大江大河的风浪也奈何不了它们,非但不减速,反而趁着呼呼的夜风仰起船帆,箭矢一般穿透夜幕,飞快地朝着目的地奔去。   大抵这世上被公认为美的事物都有其共同之处,那就是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都是赏心悦目的。   就如那太阳,初升时的光明灿烂,坠落时的奋力一搏,都令人触目难忘;   像那美人,浓妆淡抹总相宜,哪怕就是蹙眉、落泪时,也是惹人怜爱的。   又如此时的长江。   余晖渐渐烧尽了,江上肉眼可见的暗下来。   大约是刚听了船家什么鬼怪故事的缘故,庄秀秀心里多少还是存了点儿底,总觉得两岸怪石奇树都开始再阴影中张牙舞爪起来,仿佛潜伏的怪兽,随时都可能扑上来。   她摸了摸胳膊,“船家,掌灯吧。”   船家却笑着道:“不急,不急,小姐且等等。”   等等?等什么?   众人正疑惑不解间,突见远处岸边一阵灯火摇曳,紧接着,火光骤亮!   再然后,仿佛那火光会传染似的,差不多每隔两丈远,岸边就会燃起一大团火把!   刚还漆黑一片的岸边,好似突然苏醒了两条火龙,那火龙熊熊燃烧,蜿蜒着、扭动着,一直一直钻到远处悬崖里消失不见了。   也不知谁带头,众人都齐齐哇了声。   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大睁的眼底闪动着奇异的神采。   好厉害!   船家得意道:“好看吧?”   众人齐齐点头。   这可真壮观!   “白日的长江好看,但夜游更有一番韵味,所以本地官府早就沿岸搭建火台,每天入夜后点燃,既为往来船只引路,又可供本地百姓游玩。”   船家摇头晃脑的解说道。   长江乃天堑之一,心向往者不知凡几,几乎日日都有无数外地游客特意赶来观看,可若只看白日,岂非可惜?   于是众人就眼睁睁的看着,看着那燃烧的火龙宛如开启的信号一般,原本灯光暗淡的岸边酒家,全都燃起巨大的红灯笼!   无数灯笼瞬间撕破夜幕,照亮了下方盈盈水波。   晚风袭来,波光摇曳,搅碎一池倒影,好似岸上的风景和酒家也跟着晃动起来。   孟阳不禁拍手叫绝,赞叹道:“确实如此,夜景当真丝毫不逊色于白日!”   他觉得自己现在又能写了!   船家一边指挥靠岸,一边朝东努了努嘴儿,“顺长江而下,七日之内就可到南京,若遇顺风,三五日也是有的。由南京顺大运河南下,便可到达苏杭……”   若要换做陆路,颠簸不说,更要穿山绕河,少说也得一两个月,相差何止数倍!   庄秀秀一听,双目一亮,转头对白星道:“白姐姐,你们不是说要去杭州看荷花么?不如咱们过几日就去吧。”   咱们?   白星失笑,这丫头是真的野了啊。   却见孟阳先摇了摇头,“不妥,庄姑娘,你出门前与家人约好十日之内必回,也只是来登塔,本来咱们路上走得慢了,要晚归几日已经不妥,若再突然改道去外地,岂不更叫人担心?”   庄秀秀本也是一时心血来潮,听了这话,顿觉失望。   她也知道这样不好,所以并未坚持,只是叹了口气,“那罢了,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宴席,既如此,好歹叫我好好送了你们。”   孟阳又笑了,“看荷花也不急在这一时,大家一起出来的,自然也要一同回去。”   原本大家来时,人多势众,又有白星和廖雁两个身手过人的侠客压阵,自然高枕无忧。可庄家毕竟树大招风,庄秀秀又是两边唯一的女孩儿,长路漫漫,难保没有人起歪心思。   若只叫她孤身一人返程,别说她自己心中没底,就是孟阳三个,也不忍心。   再说了,原本来时说好的就是玩,若他们直接从这里南下,岂非不告而别?既非君子所为,也对不起庄家上下用心招待他们的一番心意。   做事,还是有始有终的好。   庄秀秀自然是愿意多跟他们相处一段时日的,听了这话,不觉大喜过望,旋即又有些赧然道:“不会太麻烦么?”   从云间府到这里,一个来回要好多天呢,怪累人的。   廖雁啧了声,“若老子的马撒欢儿跑,这三成时间都用不了!”   说着,又白了庄秀秀一眼:都是这些风吹就倒的娇小姐,骑不得马、走不得路,慢吞吞老鳖也似。   庄秀秀被他说得满脸通红,不过也知道这人刀子嘴豆腐心,也觉欢喜。   白星自然也是这么想的,于是事情就这么决定下来。   说话间,画舫已经停靠在岸边一家酒楼的后面水门,早有机灵的伙计上来迎接,“贵客里头请,天黑,当心脚下!”   这好大画舫他们老远就瞧见了,才刚还在讨论会去谁家用饭呢,可不就话赶话到了自家?   这般气派的画舫,想必坐的人都是不缺钱的,若伺候周到了,保不齐赏银都能赶上一个月工钱呢。   得知还能跟小伙伴一起回家,庄秀秀心情大好,竟直接从荷包里掏了几个沉甸甸的银锞子丢过去,“好机灵鬼儿,赏你们的。”   那几个伙计忙上前接了,就地分了一人一个,上手略一掂量,一个足有一两多沉呢!   这可比工钱多多啦!   “谢姑娘赏!”   “姑娘真是人美心善!”   “仙女儿您这边请,当着硌着脚~”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一点都不假,几个银锞子一出去,酒楼伙计们越发笑得见牙不见眼,恨不得直接就地将庄秀秀这尊散财童女供起来,日日清香三柱拜着。   庄秀秀被逗得哈哈大笑,对白星笑道:“白姐姐,出来玩真有趣。”   家里可没人敢这样明晃晃的拍她马屁。   白星呵呵两声,心道这是你有钱。   若是没钱……   想到这里,她本能地将视线转到某人身上。   廖雁:“……”   看屁!   他们进到酒店里去时,一楼已经坐满,二楼倒还有空座,不过都是雅间,进去哪怕不消费也要交二两银子,所以去的人少,倒还空着几间。   来的除了极个别选手之外,大都不差钱,所以庄秀秀本着半个东道主的意思,张口要了最大的包间,众人鱼贯而入,临窗赏景,果然另有一番滋味。   所谓南北方,多以长江为界,时间一长,自然有南北人氏杂居。   就连这家酒店里,也坐满了来自天南海北的客人。   有寻常百姓,有来附近办事的,也有专门过来游玩的富家子弟,还有……江湖客。   庄秀秀正兴致勃勃听酒店小二介绍招牌菜,孟阳则主动承担起替大家倒茶的任务。   他日常生活虽然清贫,但对茶艺一道却十分熟悉,当下又冲又泡,自有一番韵味在里头。   白星托着下巴看得出神,只觉得他简直比外头的夜景还要动人。   有小二进来上招牌茶点,包间门一打开,白星忽然就听到几声断断续续的讨论传来:   “……白鹞子和折翅雁,鬼晓得怎么跑到云间府来!”   “……兄弟们……跑了老远,连根毛都没捞到。”   “莫说这话,好歹还有命在!”   “那倒也是……袁明命还真硬,没死不说,竟又要张罗着来云间府开分局了?”   白星不动声色地喝着茶,看似怔怔出神,实则留心分辨对方话中的关键字眼。   是南方口音,应该是跑来支援红枝镖局的,莫非是当日被自己放跑的几人?没想到又在这儿遇上了。   袁明……开分局?   是要把黑风镖局的买卖扩展到云间府吗?   本以为他遭此大难,少说也得休养生息几个月,没想到这么快就有动作了。   不过略一想,倒也在情理之中。   之所以有这次的风波,就是因为袁明这些年担心摊子铺得太大,所以有意放缓扩张步伐,转而培养儿孙,导致毗邻长江的几个府城没有黑风镖局的人,以致于失了先机。   江湖江湖,凭的就是一口气,借的就是一分势。   若袁明就从退缩,黑风镖局瞧着没有伤筋动骨,可内里凝聚的那口气也就要散了,从今往后,必然一败涂地。   他在这风口浪尖毅然决定开辟分局,不仅是做给红枝镖局看,更是做给整个江湖看:   我袁明没死,黑风镖局没倒!   白星跟袁明本人没有什么交情,可思及此处,也不禁再次感叹,着实是一条好汉。   忽听廖雁嘿嘿笑了几声,摇头晃脑道:“看来,是谈判好了。”   显然,他也听到了。   当天夜里,大家就都住在这家临江酒楼。   一般这种依水而建的酒楼都分两个部分,一栋建筑作提供住宿的客栈,另一部分则像正常酒楼那样待客。   临江而居,伴随着哗哗的浪潮声入眠,真是说不出的惬意。   一夜好梦。   第二天一大早,包括孟阳在内的几个人都开始迈鸭步。   没法子,昨天大家玩得实在是太疯了。   清早就起床不说,又接连往返九层高塔,共计近千级台阶,当时虽然因玩性大起而忽略身体的疲乏,可后续谁也没有好好休息,反而又跑到画舫上游长江,中间甚至还不止一次靠岸……   于是经过一整日的闹腾和一整夜的发酵之后,姗姗来迟的酸痛终于侵袭了所有人的四肢,只不过白星等习武之人早就习惯,这点疲乏对他们而言根本不值一提。   可对孟阳等人而言,着实折磨。   眼下别说再出去玩了,上茅房是蹲下、起来的过程都仿佛要撕裂腿根!   太惨了!   孟阳发誓自己从白星眼中看到了稍纵即逝的“你不行”,顿时越加羞愧起来。   昨天晚上烫脚时,他愕然发现自己脚底板上磨起来好几颗亮晶晶的水泡,整双脚都又红又肿,宛若猪蹄……   被刺破的水泡这会儿还没长好呢。   “我,我以后会努力锻炼的。”他很小声的说。   白星抿了抿嘴,摇摇头,“其实你这样就很好。”   我可以保护你呀。   推门而入的廖雁适时“呕”了声。   他也不知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反正就觉得吧,眼前这一幕让他很不适!   极其不适!   不多时,庄秀秀也踉跄着过来,满面羞愧道:“白姐姐,我真没用,今天不能跟你们一起玩了。”   她一个金尊玉贵娇养大的小姐,以往一天下来都走不到两百步,真不知道昨天怎么坚持下来的!   昨儿晚上梦里她都在爬楼梯,太可怕了!   于是,今天就休息一天,有意愿的各自单独活动。   也是他们运气好,刚吃过早饭没多久,竟又开始下雨,不少原本还打算去爬九层高塔的客人都开始骂骂咧咧的。   这里距离九层高塔说近不近,说远不远,一般都会选择步行,可这个鬼天气若步行的话……江边风大,雨都是斜着下的,等到了那里,估计半边身子都要湿透了。   许多时候,人的快乐其实很简单,比如说你有的,别人没有。   就好比,现在。   白星的心情莫名其妙好起来,于是转身找客栈借了蓑衣斗篷,骑上阿辉入城去了。   她对黑风镖局的事情稍稍有那么一点在意。   出门前,她似有所差,本能地扭头往二楼看去,就见廖雁正跨坐在窗台边,手里还擎着一只青色酒壶。   白星朝房间里一歪头,意思是你帮忙照看着。   廖雁翻了个白眼,懒洋洋嗯了声,抬手就灌了一口酒。   白星眨眨眼,忽然道:“你有银子吗?”   廖雁的动作僵了僵,突然恶作剧得逞一般道:“我让店家记在你账上。”   白星:“……”   穷鬼环绕着我!   阿灰已经很久没有单独跟小主人出门了,一路上乐得不行,连毛茸茸的雨丝都不觉得讨厌了。   地区差异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就好比这个雨水,就好比街边的摊贩。   在北方,除非烈日炎炎的季节,否则一般是瞧不见遮挡物的,但在这里,那些摊主们就像出门要带银子一样,将雨棚视为必需品。   比起云间府,这里显然更像江南水乡,连空气都是水濛濛的。   入城之后,白星就忽然感到一阵悲伤:   她觉得自己刚在云间府勉强锻炼出来的一点交流能力,换到这里,又白瞎了!   鬼晓得为什么只隔了几日路程,方言就完全听不懂了?   “白姑娘?”   白星正茫然间,却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叫自己,扭头一瞧:   “二当家?”   裴怀! 第95章 能退,就退吧   白星是真没料到会在这里遇见裴怀, 不过转念一想,如今黑风镖局大当家袁明恐怕尚未完全复原,又要在明面上跟外人扯皮, 而三当家坐镇本家……开辟分局这种事情, 尚且不能独当一面的二代肯定是顶不住的,所以来的也只能是智囊裴怀。   裴怀大概是才从外面回来, 虽然身上披着蓑衣,但衣服下摆和大半截裤子全都被细雨打湿。   见到白星后, 他立刻滚鞍落马, 十分欣喜道:“廖少侠和小先生他们也来了么?”   说着, 就咳嗽了几声。   白星点点头, 只说了一句偶然来玩就没再做声。   裴怀知道她素来寡言,也不当回事, 当即笑道:“老话说得好,相逢不如偶遇,如此看来, 大家缘分颇深。白姑娘今天来这里可有要事?若是不急,不如跟我去认认门, 日后到附近只管来住。”   白星不是矫情的人, 闻言点了点头。   她对裴怀这人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足智多谋, 重情重义, 更难得出手大方……   两人边走边说。   白星这才得知, 差不多是他们前脚离开绥山州, 裴怀后脚就来了云间府, 又一路找到这边。   白星三人虽然早出发,但一路上游山玩水,又在云间府城内做客数日, 来这边路上也拖拖拉拉,自然先发后至。   裴怀先想办法跟本地知州联系上,又进行了几次不为外人得知的密谈,然后就顺利拿到了在本地建立黑风镖局分局的公文。   毕竟在地方官看来,那些时常以武犯禁的游侠儿本就是不安定因素,堵不如疏,若能有黑风镖局这样的业内老大统一管理约束,既有利于维护地方治安,又可以增加税收,自然再好不过。   白星听他说得平淡,好像只是今天早上多吃了一个包子那么简单,可若换了旁人去做,指不定能不能成呢。   此时分局尚未建好,里面也没法待客,故而裴怀真就只是带白星过来认了门,然后就领她去街对面的酒楼坐。   新建分局并不容易,从选址到规划布局,再到调拨、征集人手,一步都错不得。   白星坐在酒楼里,就见已经挂了“黑风镖局”匾额的大院子里不断有人出出进进,运送各色石材、木料,忙得热火朝天。   裴怀帮她倒茶的工夫,就又低低咳嗽几声。   人一咳嗽,手就抖,那橙黄色的清亮茶汤在半空中荡开一道弧,几滴茶水迸溅而出,打湿了一片桌面。   “抱歉。”裴怀忙拿过布斤来擦拭,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对习武之人而言,倒茶手抖这种事,实在是匪夷所思。   白星隐约听见他胸腔内似有杂音,不由眉头微蹙,“旧伤复发?”   之前绥山州外一战,裴怀当时就受了伤,他功夫本非一顶一的好,事后却完全顾不上休息,又冒着大雨进兰和山谷寻人,后又在撤退途中再次受伤……   先后两次重伤令他元气大损,然而局势紧迫,他完全没有留在绥山州休养生息的空档,竟又直奔此地,四处奔走,忙活起开辟分局的事情。   此处气候潮湿,阴雨连绵,本就不易养病,偏他日日劳心劳力,旧伤复发不可避免。   裴怀摆摆手,才要说话,却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   他的咳嗽重且密集,仿佛要把五脏六腑都喷出来一样,待到最后,头脸脖子全都憋红了,额头也高高鼓起青筋。   “无妨。”终于咳嗽完之后,裴怀才略喝了两口热茶水润喉,冲白星笑了下。   白星的眉头皱得死紧,“你功夫本来就差,又添了这个毛病,若不好生调理,日后一咳嗽的空档就要被人砍死了。”   她并不擅长与人交际,混迹江湖多年,关系好的一只手就数得过来,如今还活着的,也不过三两个。   她素来对裴怀印象不差,经过上回兰和山谷浴血奋战后,大家也算过命的交情了,总不希望有一人英年早逝。   裴怀:“……”   我知道自己功夫一般,但你也不用隔三差五就拎出来鞭尸吧?   他轻笑出声,有些无奈的摇摇头。   但白星没笑。   裴怀原本是笑着的,明显想把这一茬混过去,可没想到白星压根儿不吃这一套,一直直勾勾盯着瞧。   裴怀被她看得没脾气,唇角弧度终于一点点拉了下来。   他幽幽叹了口气,收敛笑意,转过头去看窗外。   他的视线极其平和,就这么淡淡的穿透窗子,穿透雨幕,又穿透街对面熙熙攘攘热热闹闹的在建分局,一直看到谁也不知道的遥远的彼岸。   白星没问他看什么,因为类似的情景,也曾在自己身上不止一次上演。   人在有这种神情的时候,心里总是很惆怅的。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良久,裴怀幽幽叹了口气。   两人算是忘年交,他倒也不怕跟对方说点心里话。   “谁不惜命呢,可有些事,不得不去做罢了……”   黑风镖局扩张到眼下的局面,俨然盘踞一方的庞然大物,早已不是单一一个人想收就收的了。   莫说他这个二当家,就是风光无限的大当家袁明也不成。   做买卖抢地盘,势必要与人起冲突,远的不说,只看红枝镖局就是了,两家早已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这次是有惊无险,那么下回呢?   若他们这几个领头的真想退出,那么黑风镖局一夜之间就将化为一盘散沙,待到那个时候,手下数千弟兄必将为人鱼肉!   他们赚够了钱,可下头的人呢?   他们像全身而退,可别人肯吗?   没了黑风镖局这杆大旗,只以个人之力抗衡全江湖的压力,能行吗?   他们凭借黑风镖局这杆大旗占尽便宜、出尽风头,又何尝不是被它禁/.锢在这黄金打造的囚/笼里?   这样的道理,白星自然是明白的。   但明白归明白,她却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裴怀又笑了笑,只是习惯性的动作,没什么特别的含义。   “你还年轻,若能退,就退吧……” 第96章 二更!   能退, 就退吧……   裴怀说完这话,白星也没马上接,两人相对无言, 只有喝茶。   外面的雨还在淅淅沥沥下着, 很有点优柔寡断的意思。   因为下雨,今天稍微有点凉, 杯中热茶不断升腾起氤氲的水汽,像山间云雾一般, 没头没脑地悬在上空。   常年多雨的气候, 频繁的雨滴, 屋檐下一溜儿坚硬的青石砖都被砸出来一排浅浅的小坑。   也不知过了多久, 白星才问道:“退了之后,又怎样呢?”   她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摩挲着杯壁, 能感觉到微微发烫。   裴怀愣了下,本能地接道:“自然是……”   可才说了几个字,他就说不下去了。   是呀, 退了之后,会怎样?   他们这些人, 一辈子都在江湖里打滚, 骨子里流淌的就是争斗的血, 虽然偶尔会感觉到疲惫, 也会心生退意……但这份退意里面, 究竟有几成真?   就像对方说的, 就算仇家放过自己, 可自己能放过自己吗?   习惯了争斗和厮杀的人,真能完全适应那些乏味的,日复一日的重复生活吗?   白星忽道:“我曾经见过一个人, 一个退出江湖的人,他断了一条腿……”   她说的自然是桃花镇的康三爷。   康三爷退出江湖的方式不可谓不狼狈,但相较那些客死他乡的,又何其幸运。   他致力于劝阻其他人不要闯荡江湖,也曾无数次或明或暗的表示过后悔,若当年没有远走他乡就好了。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白星不止一次看过他发呆,是那种空洞而茫然的呆滞,就是这个人的肉/体虽然在这里,但心和灵魂都飞走了,飞向不知名的远方。   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这一点,但作为同道中人的白星,却一眼就能看穿:   他的心里有一部分已经干涸,剩下的全是茫然和不知所措,唯独在面对吴寡妇时,隐约有那么点活气。   她有时候也在想,康三爷是死里逃生吃尽苦头才这般悔过,那如果当年他功夫再好一点,受过的挫折再少一点,还会是如今的想法吗?   他会不会仍驰骋于江湖,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快意恩仇的日子?   就算因为某种原因全身而退,又会不会在某些夜深人静的时候后悔,后悔没有再坚持几年?   人总是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也总是在吃了苦头后才知道回头,那么,如果没有呢?   白星捏起一块淡绿色的叶子形状的点心放入口中,又含糊不清地问裴怀,“你如果退隐,会干些什么呢?”   这点心是揉了茶叶烘焙而成,不似寻常糕点般油腻,反而带着一股清香之气。   她肯定的点了点头,并决定等会儿走的时候也带一大包给书生吃,他一定喜欢。   裴怀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一时被她问懵了,喃喃道:“干些什么……”   是啊,他虽时常痛苦不得脱身,可真追究起来,其实也没有那般迫切地划算过退休生活啊。   他科举不成,考到秀才就是祖坟冒青烟,练武又没有一流天分……倒是能免租免税,难不成要回去当个土财主?   根本不用亲身经历,裴怀只要一想到这里,甚至就冒了一身热汗。   他好像被吓到了,然后猛烈地咳嗽起来。   白星已经吃到第三块点心,这一块里面夹了带有颗粒感的红豆馅,非常香甜。   她的腮帮子一鼓一鼓的,直勾勾盯着裴怀,仿佛要直接看到他心里去似的,“……然后你会坐吃山空,无所事事,脑筋一天天锈钝、精瘦的肌肉渐渐变成肥肉……”   裴怀不自觉顺着她的话想象起来,然后不禁头皮发麻,咳嗽得更厉害了。   刚才积攒起来的一点沉重和感伤,瞬间荡然无存。   裴怀咳嗽得太厉害,以至于周围几桌客人看着他的眼神都不对劲了,仿佛在看一个肺痨晚期病人。   有几个麻溜儿结账跑了,有几个干脆就换了桌子。   最后小二也战战兢兢过来,“客官,您这……要不要去看大夫?”   裴怀摆摆手,抬起憋得发紫的脸,“点心沫子呛到了而已。”   小二哦了声,半信半疑地走开,不过眼神还是牢牢锁定在他身上。   这会儿的裴怀已经顾不上计较这点小细节了,又问白星,“那你是怎么想的?那位孟小先生,是个读书人吧?”   读书人跟江湖人做朋友可以,可若是做夫妻……朝廷会接受一位娶江湖客为妻的官员吗?   白星似乎看穿他的心思,毫不避讳道:“他不会做官。”   裴怀愣了下,本能地想问为什么,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   罢了,人各有志,或许有什么苦衷呢,自己又何必多事?   “……他也喜欢出来玩,我看得出来。”白星托着下巴,脸上不自觉泛起一点暖意,“或许等到二三十年之后,我们真的累了,也倦了,会找一座大山隐居,然后我打猎、他做饭……”   重新与庄秀秀等人汇合之后,众人又玩了三两日,这才恋恋不舍地打道回府。   庄家四位长辈早已望眼欲穿,见他们平安归来,不禁纷纷在心里念佛,又对着白星等人千恩万谢。   若非有这么多朋友陪着,他们是无论如何不可能允许庄秀秀一个小姑娘出门游玩的。   回到庄家大宅的白星三人没再多拖延,去街上采购了出行补给之后,便径直启程,沿着当日那船家说的水路,直取南京城,准备先去南京玩一玩,然后再南下赴杭。   分别当日,庄秀秀哭得不能自已,死死抓住白星的缰绳不肯撒手,哽咽道:“好姐姐,你可千万记得什么时候再来看我一看。”   如今本家只有她一个嫡女,恐怕日后也不得自由,最多与朋友们书信往来,可若想见面,必然难上加难。   白星很少有对脾气的女性友人,见庄秀秀如此动情,也不觉黯然神伤,当即低头弯腰替她拭泪,又善意提醒道:“你的鼻涕糊到阿灰身上了……”   庄秀秀的抽泣声蓦地一滞,一张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红、涨紫,然后她猛地捂住脸,发出一声直冲云霄的尖叫。   白姐姐讨厌死了!   白星被她的嗓音震得双耳嗡嗡作响,非常不明白她为何如此失态。   阿灰惊恐地甩了甩自己的鬃毛,又翻着白眼去看白星:   人家脏啦!   白星安慰似的揉了揉它的大脑袋,“已经替你擦掉了。”   阿灰这才罢了。   廖雁撑着一条长腿侧坐在马背上,见状拍着大腿狂笑,“哈哈哈,鼻涕虫!”   孟阳感到既抱歉又好笑,也涨红着一张脸上前调解,“雁雁你闭嘴!星星你不可以这样说的……秀秀你不要,那个不要介意哈,我的手帕借给你用呀。”   庄秀秀在路边蹲成一坨,闻言浑身一僵,用精致的绣花手帕捂着自己的脸,只露出一双泪汪汪的眼睛来,“才不要!”   她的手帕多得是!   关键在手帕吗?你们这群呆子!   孟阳急得挠头,又示意白星赶紧说点什么。   白星抿了抿嘴,在脑海中费劲地扒拉半天,终于憋出来一句,“抱歉,我不该说你流鼻涕……”   “啊啊啊啊啊!”庄秀秀猛地跳了起来,“你们都闭嘴啦,不许讲!”   呜呜呜,人家明明是个姑娘家,你们干嘛非要一遍又一遍地说我流鼻涕啊啊啊!   廖雁笑得前仰后合,浑不在意道:“这算什么?我还听见过你放屁呢哎呀!”   话音未落,庄秀秀就彻底崩溃,不管不顾地撕扯着他的裤腿捶打起来,发现够不到更高之后,甚至还冲他吐口水,吓得大黑原地打转。   慢一步敢来送别的庄家家长:“……”   他们家闺女/侄女什么时候这么活泼了?   阮氏本想再给白星他们塞一点盘缠,奈何三人死活不肯收,最后只好目送他们空手远去。   庄秀秀也顾不上丢脸了,提着长裙追出去将近半里地,最后实在跑不动了,这才停在原地,一边用力挥手,一边带着哭腔喊道:“记得再来找我玩呀!”   马背上的白星扭头,远远朝她摆了摆手,“好!”   声音飘出去老远。   再次赶往九层高塔附近的码头时,因为没有马车,三人皆是全速纵马驰骋,不多短短两日就到了。   纵使身边环绕着两个穷鬼,但白星的手头依旧十分宽裕,当即包下一整条大客船,使两个水手稳稳划着,箭矢一般冲往南京城。   此时春汛已过,又添春雨,江水上涨、水流甚急,虽然遇到一点东南顶风,但三人还是在第五日下午抵达南京城。   南京城历史悠久,乃是赫赫有名的古都,曾经改过许多名字,而最负盛名的则是金陵城。   这里有最古老的传说,最悠长的河流,也有最美的妓/女。   都说金陵城内的一草一木都有魂,一砖一石都有情,那十里秦淮河上更飘荡着无数哀婉动人的凄美爱情故事,简直是文人骚客们外出游玩的首选。   他们曾在这里一掷千金博红颜一笑,挥毫泼墨只为助美人名动天下,也曾翻脸无情,引得伊人玉殒香消……种种香艳故事经过世人流传,最终都变成奇闻轶事,字里行间都透着旖旎的味道。   白星他们自然不是为了乘船夜游秦淮看妓/女,不过来都来了,不游一游也着实可惜。   清明时节雨纷纷,再过两日就是清明,天空不甚晴朗,叫人担心是不是下一刻就会落下雨来。   三人是直接乘船经水门入城,在船上向守城士兵递交身份文书,这种感觉着实新奇。   入城之后,沿河道而走,便可见许多妇人在河边浣衣、洗菜,时不时丢出几句软语。   三人对视一眼,再次认识到一个严酷的现实:   刚勉强适应了一点云间府的方言之后,他们再次成了聋子!   鬼晓得为什么两地分明隔得就不远,可偏偏方言就成了鸡同鸭讲!   白星和廖雁看了看彼此,都仿佛在瞬间看透了对方苍白羸弱的内心和空洞的大脑,于是不约而同将视线锁定在最后一位小伙伴身上。   两只手一左一右落在孟阳肩上,带着朴实的期盼和沉重的嘱托,“全靠你了!”   孟阳本能地头大,疯狂翻动记得满满当当的小本子,一边跟偶遇到的任何一个人手舞足蹈地沟通,一边不断增减修改,试图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最多的词汇。   如果实在不行……他还有手不是吗?   南京城比云间府更加偏南偏东,气候自然也更温暖湿润,三人到时也不过刚进阳春三月,可空气中已经全然没有了半点冬日氛围,目光所及之处,全都是烂漫的繁花、动人的纱衣,以及飘荡在每一缕空气中的柔美小调。   清明将近,城内百姓早就筹备起来,许多空旷的地方已经扎起秋千,专门开在河岸边的商铺里也摆出来一颗颗圆球似的绿色点心,这是本地清明节的特色,叫青团。   廖雁看得眼热,不等水手靠岸,竟把脚尖在甲板上轻轻一点,人就如一只巨大的水鸟般斜飞出去,稳稳落在岸上。   过往的行人纷纷发出惊呼,然后又齐齐拍手交好。   恰巧有几个十来岁的女孩子出来游玩,见状齐齐低呼出声,继而纷纷羞红了脸儿,都用轻罗小扇遮住粉扑扑的脸颊,只露出一双双波光流转的眸子盯着他瞧个不停。   那店主也被唬了一跳,然后便笑起来,张口就道:“#%T#$^”   廖雁:“……”   他挠了挠头,干脆放弃学习,直接用手指了指青团,又身处三根手指头。想了想,大概觉得不够,又变成六根。   店主噗嗤一笑,又笑着说了句什么,麻利地抓过一张大油纸,夹了六个软乎乎的青团进去。   大约刚出锅不久,天气又暖和,廖雁接到手里的时候还热乎乎的。   青团软绵绵的,像捧了一团小奶狗。   他转头朝水面上的白星喊道:“星星,给钱!”   白星瞪了他一眼,翻出来一粒碎银,用掷暗器的手法丢过去。   廖雁跳起来接了,哈哈一笑,将碎银递给店家。   那店家看得津津有味,也学着他比划两下,又哈哈大笑起来,爽快找了银子。   廖雁转身要走,却被那店主拉住,一转身,手里又被塞了一把糖豆。   “远来是客。”店主努力说着蹩脚的官话,个别字节有点模糊,流露出明显的水香味道。   廖雁愣了下,跟着咧了咧嘴,露出两排大白牙,“谢啦!”   说罢,又像来时那样飞了下去。   重新坐回船上之后,三人分食青团,廖雁又得意洋洋地将那一大把糖豆展示给白星和孟阳瞧,“看,老子就是这么讨人喜欢!”   白星幽幽道:“人家看猴戏的还会给几个铜板呢……”   廖雁大怒。   不过他的怒火很快就被好吃的青团平息了。   青团的口感有点像年糕,细腻绵软,可以拉出来很长一条。   糕团是用青汁揉的,有浓郁的草木清香,听说对肝火旺盛的人很有效。   里面大都夹馅儿,以豆沙居多,还有的填以咸蛋黄。   一开始三人都有点吃不大惯咸蛋黄味的,觉得又甜又咸很奇怪,可说来也怪,大半个下去,竟越嚼越香。   后来廖雁自己的那两个快吃完,竟想以武力抢夺孟阳的,结果“抢人者人恒抢之”,他又被白星和孟阳联手镇压,连最后剩的一点咸蛋黄都被抢走了……   金陵城内可谓三步一桥,五步一河,道路两旁的排水沟也比北方城镇的更深更宽更广。   不过许多河水流不大,吃水很浅,走不得船,也只好步行。   廖雁走路也不好好走,时不时探头瞧几眼,当即兴致勃勃地指着里面摇头摆尾的大鱼道:“这厮生得一身好肥膘!”   恰巧有巡街衙役与他们擦肩而过,听了这话后不禁双眼大睁,当即用微微带一点方言味道的官话喝止道:“休得胡言,这是专门的观赏锦鲤!”   孟阳赶紧去捂廖雁的嘴,陪笑道:“是了是了,他这人就是这样,惯会玩笑的。”   打头两个衙役心道,看那厮摩拳擦掌的样子,可不像是玩笑!   奈何众衙役似乎极为看重河中锦鲤,当即停下脚步,又将这三人的来历和来意细细盘查几遍,更问明白他们会在何处下榻,一一记录在册之后,这才重新巡街去了。   孟阳看得瞠目结舌,又忍不住责怪道:“雁雁,都怪你呀,你最好祈祷接下来几天城里的锦鲤都活蹦乱跳的!”   不然照这个样子看来,若鱼儿们有个什么闪失,这黑锅可就要扣上来啦!   廖雁嘴巴漏风漏惯了,哪里想到这里的人这样较真儿,虽然自知理亏,但仍兀自嘴硬道:“有什么了不起,大不了老子把鱼全都买下来就是了!”   白星幽幽道:“也不知谁刚才买青团都要借钱。”   廖雁:“……老子还有一大笔谢银存在黑风镖局,回头一并还你就是!”   孟阳叹了口气,抄着手摇头叹道:“雁雁啊,你应该知道,这世上有句话叫远水解不了近渴……”   廖雁:“……”   打死你们这对一唱一和的狗男女!   他们住的客栈跟南京城绝大多数客栈一样,都是临河而建,又因为占地颇大,还有一处单独辟出来的观景台。   如今气候转暖,众食客便都爱去外头观景台上吃,一边欣赏潺潺流水中跃动的鱼儿,一边品尝美酒佳肴,岂不痛快?   比秦淮河更出名的,大概是南京人爱吃鸭子的劲头,几乎街边每家店都有三两道代表性的鸭菜。   三人研究了菜单,又竟会说官话的店小二推荐,先叫了一个盐水鸭,又要了一人一份鸭血粉丝汤,一边等菜一边赏景。   推开客栈后窗就是宽阔的河道,高高的河堤上蔓延着大片藤蔓,相当一部分直接爬上墙壁,剩下的一大半都顺着堤坝,虚虚悬空在水面之上。   听说这是一种婴儿拳头大小的蔷薇花,待到夏日便会盛开,到时放眼望去,河两岸和大半屋子上都会穿上明艳的花衣。   这种蔷薇花味香而淡甜,等到那个时候,暖风一吹,整座金陵城都浮动着旖旎动人的幽香。   此时天色稍安,橙红色的落日余晖渲染天空,将随处可见的河面都染红了。   一条条小船悄然划过,荡开的涟漪搅乱一池金色。   不远处的桥头上,一个老汉一边敲着小鼓,一边用苍老却不失柔美的音调说着唱着,众食客纷纷闭上眼睛,手搭在膝盖上合着拍子轻轻敲击,脑袋也微微晃点着。   一阵晚风吹过,非但没有一丝凉意,反而暖融融的,想奶娃娃的小手。   白星三人虽然听不懂,但也觉得抑扬顿挫有趣得紧,便也转过身来,半趴在椅子背上,瞅着那老汉入迷。   过了会儿,鸭肉的味道将他们从沉醉中拉回,小二欢快地叫唱着:“盐水鸭,鸭血粉丝汤齐啦!客官慢用!”   在座三人都没吃过盐水鸭,但见那鸭子皮白柔润,表面亮晶晶油润润,微微透着一股咸香,似乎除了盐巴真的没加别的调料,不由有些踌躇。   鸭子可腥气呢,这不加调料,会好吃吗?   三人举着筷子面面相觑,最后也不知谁带的头,都夹了一大块,闭眼一咬。   哎呀!   这可真嫩!   又咸又香又鲜又嫩!果然不需要别的调味!   正巧小二刚给别的桌上完菜,路过他们这桌时就笑道:“几位客官若是方便,桂花开时再来吃!”   “为什么?”三人异口同声道。   “八月满城飘桂,头发丝儿里都是香气,”小二来了精神,当即摇头晃脑道,“这鸭子也爱啄食桂花哩,自然连骨头缝儿里都透着香,那时候的鸭子最是膘肥体壮,做来吃时,啧啧,那叫一个鲜香味美、肥而不腻!所以呀,天下鸭子以咱们金陵的盐水鸭为最,而盐水鸭呀,又以桂花鸭为最!”   许多本地人都对“金陵”这个名字颇有感情,所以如今虽然已经改名叫南京,但他们还是习惯以“金陵人”自称。   就像所有人都最爱自己的家乡一样,哪怕这小二并未走遍天涯海角,也没尝遍天下所有的鸭子,可他还是固执的认为,自家的盐水鸭天下第一。   稍后,三人又抱着一大碗鸭血粉丝汤,吃得满头大汗。   桥头上说书唱戏的老汉已经不知什么时候离去了,但金陵城里的夜生活呀,却才刚开始。   所有的人家都燃起灯笼,而那灯笼光又照到水面上,波光潋滟,天上人间共一色,当真美不胜收。   次日一早,小二上来给他们送热水洗漱时,又开心道:“三位客官来得也是巧了,今儿城里举办文会呢,听说知府大人也会到场,还有舞龙舞狮,想必是极热闹的,三位不如去瞧瞧。”   本朝每年二月县试、三月府试、四月院试,三试皆通过者为秀才。如今府试已过,听说一干学子们成绩都不错,其中前几名颇有俊才雏形,知府大人心生欢喜,这才决定现身,亲自勉励一番。   需知每届科举成绩都算在地方官教化的政绩里,若是运气好,能遇见几块璞玉,提前收了做师徒名分,日后自然又是一份助力……于是在这重重缘由之下,知府大人现身也不是什么怪事了。   小二的话一出口,白星和廖雁就都齐刷刷去看孟阳的反应。   谁知后者却浑然不觉,正慢条斯理的洗脸,一直等他擦完手脸了,这才发现小伙伴们都在盯着自己瞧。   孟阳一怔,旋即回过神来,笑了,“我早就说过放下了,你们不必这样小心。”   他真的不想做官,而既然不想做官,科举什么的,自然也就无所谓。   见白星和廖雁还是不做声,孟阳索性笑道:“既如此,咱们就去瞧瞧热闹吧!我已有许久没看过舞龙舞狮啦。”   之前在桃花镇那边的庙会上倒是有,不过因为地方小,特别出名的舞龙舞狮班子也不爱去……但这里不同了,这可是鼎鼎有名的古都金陵呀!哪怕就算是舞龙舞狮,想必也是天下间名列前茅的吧?   见孟阳真不在意,白星和廖雁才放下心来,三人果然迅速吃完早饭,高高兴兴手拉手往文会所在的地方跑去。   不过这家客栈离得有点远,等他们去时,早就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三人努力踮着脚尖,也只能看见一片黑乎乎的脑袋。   甚至就连路边的房屋酒楼和大树,也都被人占满了!   廖雁就捏着拳头暴躁道:“看老子把他们通通打飞!”   孟阳:“……然后我们去班房探监?”   廖雁:“……”   就这个地方连条胖鱼都那么宝贝的样子,还真可能实现。   白星就见路边有一张桌子倒是结实,奈何上头已经站了几个人,她也不好像廖雁那样动手。   她揪着眉头想了半日,突然灵机一动,从袖子里摸出来一大把铜钱,直接丢在地上,又伸出双手拽了拽桌上站着的几个人,满脸无辜道:“哎,是你们掉的钱吗?”   “啊?”那两人先是一愣,继而齐齐低头,眼珠子瞬间就亮了!   钱!   好多钱!   “是我掉的!”其中一人立刻喊道,麻利地跳下桌去。   另一人不甘落后,也跟着跳下去,又死命拉扯着前头那人的胳膊,死活不叫他得逞,“胡说八道,分明是老子掉的!”   两人撕扯着,连官话都顾不上说,最后各自操着方言叫骂扭打起来。   不多时,两个衙役不知从哪儿钻出来,直接拿绳子往这两人脖子上一套,就地拖走。   白星麻溜儿跳上桌,又对孟阳伸出手,“上来。”   孟阳:“……”   还能这样的? 第97章 一更   三人挨挨挤挤站在桌子上, 一下子就比周围的人群高出来大半截,圈内热闹的景象瞬间一览无余。   果然有舞龙舞狮的。   这边的狮子长得好像也跟北地的不大一样,毛茸茸的, 更加憨态可掬一点。   小狮子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 合着铿锵的锣鼓声摇头摆尾,追着绣球跑了一段之后, 似乎是嫌累,竟索性蹲在地上不起来了。   那举着绣球的人便又跑回来逗弄, 小狮子眨巴着眼睛仰头看, 又在地上滚了几圈, 似乎有些嘚瑟的样子。   瞧啊, 还不是回来哄我了?   真正的狮子没几人见过,但总觉得眼前这头非常灵性, 好像厚重的头套下面真的住了一个活生生的灵魂。   围观的百姓们哄然大笑,拍着巴掌叫好。   锣鼓声还在继续,从他们站的这个角度却已经能看到东边过来一队人马, 为首的高举两面木质朱漆描金字官衔牌开道,后跟两溜儿衙役护送的文官轿子, 所到之处人人避让。   孟阳就对白星和廖雁道:“这是本地知府来了。”   他忽然有点着急, 开始四处打量, 看能不能找地方下脚。   若真来了官员, 按照规矩, 可不得行礼?奈何放眼望去, 四面全是黑压压一片人头, 别说下脚了,若非廖雁全程龇牙咧嘴恐吓,只怕他们脚下的小桌还能再爬上两个人呢。   舞龙舞狮都停了, 一干百姓纷纷跪拜,就见从轿子里走出来一个约莫四五十岁的文官,身材颀长、面容清俊,举手投足间颇有风范。   他穿一身四品文官服饰,端的仪表堂堂,面上又带三分笑,显得很和气。   知府大人先亲自搀扶起前面跪着的一个老叟,又对四下笑道:“今日本官与民同乐,都不必拘礼。”   因现场人山人海,许多爬墙上屋的百姓还没来得及下来呢,自然来不及跪拜。现在听了这一声,也就不着急了,又齐齐谢恩。   桌上的孟阳也跟着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   且不说他们想不想跪,这下头挤得连下脚之处都无,小桌上也只好站着,若非要拜……也拜不开呀。   那知府先说了几句话,又笑了一回,看样子是要先跟百姓一道看过舞龙舞狮之后,再去主持文会。   他似乎是个极和气的人,并不摆什么官架子,更很有耐心地与下头百姓交谈,就连道路两侧爬树的、上房的,也没有流露出一点嫌弃的意思,反而笑呵呵颔首示意……   这人具体政绩如何,孟阳三人自然无从得知,可单就目前为止对方的表现和百姓们的反应来看,大约是个不错的官吧。   “原来这就是朗大人啊,”旁边有个三十来岁的汉子兴奋道,“来了三四年了,还是头回见呢!”   “可不是?朗老爷是什么人,那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岂是你我能随便见着的?”周围有人哄笑道。   说的众人都笑起来。   老百姓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谁让他们过好日子,那就是好官!   于是接下来,孟阳三人就听一干本地百姓夸赞起来:   又是平易近人、断案公正严明,又是从不多收苛捐杂税,甚至两年前这一带略有些洪水泛滥,那位朗大人连夜亲自上了堤坝,一连三天不眠不休,亲眼看着洪水堵住才罢休……   桌上三人也跟着点头,心道听上去,确实是个不错的官呢。   那朗大人与众人说了一会儿话之后,便要往街边提前包下来的酒楼中去:他从那里可以看到街上的舞龙舞狮,而百姓们也可一睹本地父母官的风采,稍后游乐活动结束后,便在酒楼内举办文会,十分方便。   因孟阳等人站的极高,难免显得突出,朗大人边走边四处看着街上百姓,冷不防视线就落到他们身上。   上桌容易下桌难,此时从各处涌来的百姓不断增多,都拼了命地往里挤,结果就是里头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   忙于找路的三人丝毫没注意到来自对面的视线。   朗大人本是习惯性扫视,才要像之前那样挪开,却隐约觉得哪里不对。   他又下意识望了过去,越看越觉得中间那个读书人打扮的孩子很有几分眼熟。   就像,就像当年的……   他心头不禁一跳,又细细看了几眼,忙摆手唤过两个随从,低低说了几句。   随从听罢,又往那头瞧了两眼,行了一礼,领命而去。   做完这一切后,朗大人再次挂上无懈可击的亲民笑容,与几名随行人员说笑着上楼去了。   却说白星三人现在都有些后悔过来凑热闹了。   谁能想到,这地方官的号召力如此之大?只不过露个面而已,怎么就惹得万人空巷!   最后,到底是白星和廖雁一左一右充当人型盾牌,把孟阳死死夹在中间,硬生生挤了出去。   三人来时板板正正干干净净,再出来时却已是衣衫不整满头大汗,连衣服扣子都被挤掉几颗。   人群中不时传来变了调的喊声:“老子的鞋!”   可又哪里有空隙叫人弯腰去捡!   三人面面相觑,看着彼此狼狈的模样,都笑出声来。   孟阳胡乱理了理散乱的发髻,心有余悸地摇头道:“罢了罢了,日后这种热闹,还是少凑为妙。”   才刚他几乎是被小伙伴拖着走的,两只脚都没碰到过地面!   此时差不多大半座城池的人都挤来看热闹,等三人活动着手脚走出半条街,周围瞬间清净下来。   孟阳指着路边空无一人的秋千笑道:“昨儿我就想着玩儿这个,奈何人挤人,今儿倒是赶巧了。”   三人才要去荡秋千,却见街角忽然转过来两个身穿掐红边皂服的衙役,他们本也没往心里去,谁知对方忽然在面前停住了,“这位小先生且住。”   孟阳一怔,下意识往四周扭头瞧了瞧,最后才指了指自己,“我?”   两名衙役一胖一瘦,其中那略胖些的见状笑了下,点头,“正是您。”   孟阳见他们言行举止都十分和气,且白星和廖雁都在身边,倒也不怕,“有什么事么?”   说完,他忽然想起什么来似的,赶紧回头压低声音问廖雁,“老实交代雁雁,你有没有半夜出去偷鱼?”   因为他实在想不出本地衙役拦住自己的其他理由。   廖雁闻言,不禁流露出一种被冤枉和瞧不起的愤怒,当即大声道:“胡说八道!老子才瞧不上那几条破鱼!”   有人在酒楼正经请自己吃鸭子不香吗?   见他不想撒谎的样子,孟阳更疑惑了,那不该啊。   对面两个衙役的嘴一抽抽,忽然想起来昨儿兄弟们一处吃晚饭时,有人说过的话:“……如今入城的越发什么杂七杂八的人也有了,竟有人专门盯着咱们河里的鱼锦鲤呢!”   感情就是您啊!   那瘦脸的衙役干咳一声,挤出一抹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敢问这位小先生贵姓?”   孟阳满头雾水的答道:“免贵姓孟。”   就见那两名衙役对视一眼:错不了!   两人往两边一侧身,做出个请的手势,“小先生请吧,我们大人请您过去一叙。” 第98章 二更   那两名衙役带着孟阳三人回到刚才郎知府进入的酒楼里, 客客气气请他们在一间屋子里坐下,外头又给上了好茶好点心。   孟阳再一次问他们请自己过来做什么,但那两个衙役只是摇头, 说是知府大人的命令, 具体的却什么都不知道。   眼见问不出来,孟阳也只好放弃。   廖雁倒不客气, 先拿起来闻了下,觉得没有毒, 直接抓着就吃, 一边吃还一边问:“我说书呆子, 我看他们就是冲你来的, 你别是在老家犯了什么事儿,给人在这儿认出来了吧?”   孟阳失笑, “若果然如此,咱们这会儿就该在大牢里了,又怎么能吃什么点心喝什么茶。”   说这话的时候, 他还往外头瞧了眼,并没发现楼下有人看守, 安心的同时也越加疑惑。   廖雁也不过是胡说一气, 见孟阳自己也猜不到, 索性就专心吃喝, 不再过问。   既来之则安之, 兵来将挡, 水来土掩, 大不了打杀出去,怕什么?   这家酒楼本就是南京城内数一数二的高档酒店,寻常百姓根本吃不起, 里面的点心糕饼自然有其独到之处。   白星吃了两块,就觉得好像真的跟外头卖的不大一样,但具体哪不一样,却又说不上来。   她把盘子里的将近十样点心吃了个遍,根据喜好分出一二三来,然后又跟孟阳交换意见……   大街上的舞龙舞狮已经告一段落,外面围观的百姓渐渐散去,只剩下有资格进入酒楼的读书人们,环境顿时安静下来。   孟阳他们三个坐在屋子里就能听见外面那位郎知府勉励众学子的声音,一干书生们感激涕零的回应声等等。   廖雁扒着窗缝偷偷往外看,目光所及之处,全都是神情肃穆中掺杂着激动的儒生们,不由嗤笑出声,“这下可真算是掉到书呆子窝里了。”   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些书生,感觉连空气都带了酸臭味,啧啧。   南方的天,小孩子的脸,刚还是万里无云,这会儿却又不知从哪飘来几朵乌云,随随便便往太阳上一挡便悄无声息下起雨来。   唉,真是无礼!   细细的雨丝像牛毛,像针尖,根本溅不起涟漪,落在外面繁茂的树木叶片上,发出蚕食桑叶一般的沙沙声。   其实这种程度的雨丝最恼人。   你说打伞吧,好像有点不值当的;   可若是不打伞?走一段路也就被淋湿了……   本地百姓早已适应了这种天气,遇事一点都不慌,干脆利落的就近找一处店铺、雨棚,随便一躲。   没准还能跟店中的掌柜和伙计唠两句呢。   说说家里的事,说说清明的安排,说说今年要养多少蚕纺多少丝……   那位郎知府又勉励几句,就出了几个题目,让在场书生都在规定时间内做一首词、一首诗,外加一篇文章,还说会亲自点评,让他们务必用心。   却说下头那些读书人大多出身普通,十年寒窗也不过为一朝扬名,眼见机会触手可及,焉能不激动?   若果然能得了知府大人青眼,或被举荐,或得到师徒名分,日后可就要事半功倍,平步青云啦。   郎知府捻着胡须略转了两圈,似乎对治下学子们的才华十分满意,频频颔首。   他身后还跟着几位官员,以及先生打扮的老先生们,约么是本地府学的教授……   众人一边走一边讨论转了一圈,郎知府便让各自行动,自己则借口更衣,临时退场。   “哎哎,过来了过来了!”廖雁低声道。   孟阳和白星一听,赶紧把嘴里的点心残渣咽下去,喝了茶漱口,又相互检查对方的手脚,觉得没有破绽,这才站起身来准备迎接。   输人不输阵,不管对方是敌是友,总不好让自己看上去太过狼狈。   “你们在外候着。”郎知府的声音低沉而温和,跟他的外表很相符,叫人一听就不自觉联想起那种沉稳可靠的长辈。   他把几个随从都安排在门外,自己亲自推门进来,抬头就见三个小的正满脸警惕加疑惑的瞅着自己,像一窝受惊的小兔子,心中突然有些好笑。   “坐吧,不必拘礼。”他朝两边摆了摆手,自己率先在上首坐了。   白星和廖雁都是直来直往的性子,既然对方叫他们坐,当下不再迟疑,直接一屁股坐下。   倒是孟阳犹豫了下,见对方冲自己微笑颔首,这才别别扭扭地坐下。   这位大人似乎对自己十分亲近,莫非……   他暗中打量着对方,不知是不是错觉?好像也觉得对方有点面善,心中隐约升起一个猜测。   “你叫孟阳?”孟阳还在猜想时,郎知府先就发问了。   像,真像,真是太像了。   孟阳一愣,点头,“是。”   郎知府不易察觉的松了口气,忽然冲他笑了笑,“还记得我吗?”   孟阳微微睁大了眼睛,与他对视片刻后,记忆深处隐藏的某个角落突然被翻动,像尘封的泥土掀起阵阵尘埃,终于透进一丝丝光,照亮了几张泛黄的旧画纸。   “您是……郎文逸郎伯伯?!”他惊喜交加道。   那边白星和廖雁飞快地眨巴着眼睛,本能的对视一眼:   呦,这怎么个意思?认亲吗?   这个什么狼伯伯熊伯伯的,看面相应该不到五十岁,可头发却白了大半,一双眼睛里也满是沧桑,似乎又比寻常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更苦相一点。   郎文逸点点头,眼神迅速变得柔软而慈爱,“想起来了?”   他的眼神像春风像细雨,就像看自己的儿子一样温柔慈爱,将人紧紧包裹。   孟阳嗯了声,有点不好意思的捏了捏手指,“当年我还太小,这么多年过去,您……我也记不大清了。”   他已经许久没被人这样看过了,忽然有点不适应。   他脑海中关于对方的最后一点记忆好像还是自己六岁生日时,对方抱着自己说笑,好像还给自己挂了一个玉质的项圈。不过后来孟家被抄,什么都没了……   “是我老了吧?”郎文逸笑着摇了摇头,又抬手摸摸脸上的皱纹,“十多年啦!”   十多年的时光,足以让幼童长成青年,让青年历尽沧桑。   物是人非啊。   孟阳的思绪好像一下子就被拉回到十多年前,心中百感交集,又酸又软。   这十多年的岁月就像一条长河,那翻滚在岁月间的记忆碎片,就像流动的河水,他曾无数次在冰冷的河水中挣扎,无数次徘徊在被溺毙的边缘……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   他被别人拉上岸,终于可以冷静地回首自己淌过的河流。   孟阳记事很早,他隐约记得好像当年郎伯伯就已经官至知府,怎么这么多年过去?还在原地踏步,说不通呀……   莫非……是被当年自家的事情牵连了吗?   郎伯伯与自家父亲曾都在一家书院读书,并拜一位大儒为师,有多年师兄弟名分,感情很深厚。   后来朝廷动荡,连同孟家在内的几个大家族一夜之间分崩离析,其余关系亲密的也多被迁怒,或贬官,或削爵,多年经营毁于一旦。   “您……”孟阳才要说话,郎文逸却先一步问道:“这些年你都去哪儿了?我跟你伯母一直在四处寻找你的下落,奈何一直没有消息……”   那么点大的孩子,独自在外可怎么活呢?   这么多年没有消息,他们夫妻不止一次的怀疑:是不是那个孩子已经死了?   但每次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却又被他们强行打散。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只要没见到尸体,总还有活着的希望不是吗?   回想起过去十多年的经历,孟阳一时也是感慨万千。   不过他并不是喜欢抱怨和诉苦的人,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又何必再提。   “就到处走,后来到了一个小镇子,遇到了一些好心人……”   说走只是好听的,最初两年,他几乎是四处流浪居无定所,如果不是桃花镇的人,或许他真的早就已经死了。   郎文逸自己也是从底下爬上来的,自然知道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想要存活是多么不易,不由一阵心酸。   不过现在看孟阳精神饱满双目有光,也略略感到一点安慰。   可短暂的安慰之后,却又是铺天盖地的遗憾。   多么可惜!   这孩子自小天资聪颖,若未曾遭遇变故,必有三鼎甲之才……   只是现在再说什么也没用,只能叹一句造化弄人。   “听你的口音,倒像是在北地住过不少日子,”郎文逸挥去脑海中不切实际的念头,关切道,“怎么又到这里来了?”   孟阳笑着指了指白星和廖雁,“总在家里憋着怪闷的,跟两个朋友出来玩,也长长见识。”   郎文逸早就注意到他身边这两个年纪相仿的伙伴,虽没开口问,但一眼望过去就觉得江湖气甚重,也让他越发好奇和心疼起这个侄儿过去这么多年的遭遇了:   若他还是孟家的宝,又怎会跟这些江湖客扯上瓜葛?   不过既然还有闲情逸致出来玩,至少能证明他这两年的日子还能过得去吧?   “多谢你们对阳儿的照顾,”郎文逸就像一位普通的家长对孩子的朋友那样说话,他看了看两人手边几乎空了的盘子,非常和气地问:“再要点点心吗?”   既然是外出,恐怕还是这两位江湖小朋友照顾自家侄儿的时候多些吧!   白星和廖雁对和气的人没有什么抵抗力,但也从来不知道客气,于是爽快点头。   这里的点心真的很好吃呀。   甚至廖雁还特意点单:“那个黄色的五个瓣的多来点!”   郎文逸直接就笑了。   他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这么有趣的小朋友了。   简单直白,赤子心性,很不错,这样的人跟阳儿打起交道来,彼此省心。   “既然来到这里就算到家了,”郎文逸缓缓吐出一口气,对孟阳笑道,“你这两个朋友也不要到处去了,都去家里住着,回头若再想去什么地方玩,只管说与我听。你伯母想得你苦,快叫她看看你,也省得日夜牵肠挂肚。”   就在几个时辰之前,他是万万不敢想有生之年,竟然能够找到师兄的遗孤!   廖雁轻轻碰了碰白星的胳膊肘,小声道:“这官儿好像还挺疼书呆子的……”   孟阳幼年的遭遇他不知道,但联系对方的言行举止以及日常生活习惯也略微能猜出一点来,如今见这位知府大人的关怀没有一丝掺假,倒不像个坏人。   他摸了摸下巴,“书呆该不会呆在这儿不走了吧?”   白星一愣,拼命摇头:不可能!   他说好了要跟自己去看荷花的!   孟阳却摇了摇头,语气虽然温和却也很坚定的说:“登门拜访是应当的,只是……只是我们过不几天就要去往别处了,倒不必再往府上叨扰。”   白星暗自松了口气。   郎文逸是何等聪慧人物?瞬间明白了他的担忧,“当年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你不必想太多,更不必担心连累谁。”   这孩子打小就早慧,偏又经历那么多磨难,想必心思越发细腻了。   孟阳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下,一针见血道:“可伯父,您还是被连累了不是吗?”   郎文逸张了张嘴,想说什么都化作一声长叹,“你呀,小小年纪的人。不要想那么多。”   若真要说他一点没被波及,那是谎话。   先生都曾说过他是天生做官的材料,如鱼得水,左右逢源……这些词都可以套在他身上。   早在当年事发之前,他已官至知府,乃是一干师兄弟之中官阶最高之人,可谓前途无量。   奈何世事无常,孟家一夜之间被连根斩除,他冒死上折子求情,非但没能挽回,反而惹得龙颜震怒,被贬去西南偏远之地做了县令。   西南边陲之地闷热潮湿,又有毒虫瘴气,还时常有倭寇滋扰,被打发去那儿的官员可谓九死一生。他一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长途跋涉过到那里根本不适应,全家老小一病半年,险些就死在那儿了。   可能他们家人天生命硬,竟硬生生扛了过来。他本人也并未因此而一蹶不振,反而奋发图强,短短五年之内就让那个破落小县城大变样。   他的政绩实在太过突出,而且皇帝其实也颇为欣赏他危机时刻还不忘同门情谊的人品和心性,就顺水推舟提拔他为知州。   也是通过这件事,郎文逸看到了希望,于是接下来几年几乎是玩命一样的干,终于又一步步爬回十年前属于自己的位置……   此时再说这些,好像也不过三言两语的事,但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知道这中间有多少风险。   但凡稍有差池,就是万劫不复。   郎文逸今年也才四十六岁,可头发已经花白,更落下一身病。   偶尔夜深人静,因为各处疼痛睡不着觉时,郎文逸也会对着月亮感慨万千……   “其实当年的事,陛下也是迫不得已,如今既然已经过去,他……”郎文逸的话还没有说完,却见从相认之后一直都温和柔软的侄儿忽然暴躁道:   “不要再提个人了!”   莫说郎文逸,就连白星和廖雁都被吓了一跳。   后者手一抖,淡黄色的五瓣杏花饼掉到地上,咕噜噜滚出去老远,最后撞到桌角才不情不愿地停下来。   相互认识这么久了,他们从未见孟阳如此激动,又如此失态。   他的眼圈迅速泛红,抓着椅子的手关节都泛白了,额头上也青筋暴起,显然压抑到极致。   “阳阳……”白星立刻握住他的手。   手背上的温暖瞬间驱散了彻骨的寒意,孟阳好像从噩梦中惊醒一样狠狠喘了一口气,面色惨白,勉强冲她习惯性扯了扯嘴角,“我没事。”   白星的眉头皱得死紧。   怎么会没事呢?你的脸都白了呀。   “那个人?”郎文逸愣了会才回过神来,惊道:“你是说陛下!”   孟阳两片嘴唇用力抿着,牙关紧咬,虽然没有做声,但他身上的每一根头发都透出肯定的意味。   郎文逸简直被惊呆了。   那可是九五至尊呀,怎么能如此不敬?   若换作旁人,他必然要出声斥责的,可面对这个孩子,他却一句重话都说不出来。   郎文逸重重叹了口气,努力把声音放的和软,“你是在怨陛下吗?其实当年的事情他也很后悔,但是没有办法呀……”   这些年他也时常与留守京城的友人书信往来,听说陛下曾无数次不经意间唤“孟卿”,偶尔还会见到他颇为落寞的神情。显然,当年的事情并非像外界猜测那样,没有在他心中留下一丝遗憾。   “我为什么不能怪他?”谁知孟阳非但没有听劝,反而越发激动起来,抬高了声音喊道。   郎文逸哑然,“为了朝堂稳定,为了天下大势,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呀,如今陛下说每每说起也十分唏嘘。”   纵观历史,每朝每代不都会有类似的事情上演吗?   这就是朝堂,这就是政治。   “真的只是为了朝堂稳定,为了天下吗?”孟阳冷笑道,“我觉得不是这个样子的,他是为了自己的儿子,为了自己的江山!知子莫若父,那么多年下来,他的儿子什么样子他难道不清楚吗?但凡有心约束,几十遍都约束得来!不,他是清楚的,只不过是假装不知道,坐山观虎斗,后来种种,也不过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儿子而已……”   当年的事情尘埃落定之后,几位皇子分别被削爵圈/禁,下场不能说不凄惨。但与他相关的人们呢?死的死,散的散……   谁更惨?谁更无辜?   他为了自己的儿子牺牲了别人的儿子,别人的父亲,现在却又来假惺惺的关心?有用吗?   孟阳越说越激动,双目圆睁,不知不觉流下泪来:“当初让大家辅佐他儿子,让大家用心办事的是他自己,回头又说大家有私心,想要谋害朝廷也是他!   所谓的是非黑白,所谓的忠诚或是谋逆,都只在一人的一念之间,这难道不是很可怕的事情吗?”   就在不久前,他还以为自己已经彻底摆脱过去的阴影,从今往后可以勇敢的面对生活中的任何困难和挑战,但现在看来……他不行。   已经发生的就是发生了,不管是仇恨还是喜悦,早已深入骨髓,永生永世都无法摆脱。   他抬起头,直视着对方的眼睛,一字一   顿,“真是令人作呕!”   什么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自己分明什么错事也没做,却要被抄家问斩,难道即便如此也要叩谢圣恩吗?   他做不到,恐怕孟家上下一百多号亡灵也做不到。   哪怕时至今日,在每年孟家人忌日的那一天,他还会听到血染现场里祖父和父亲他们泣血的哭诉:   “臣……问心无愧!”   所以他恨这个朝廷,恨朝堂之上金龙宝座内端坐着的那个人,那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自私的真小人!   朝堂上的权术,对人心的玩弄,还有这些所谓的迫不得已……一切的一切都令他觉得恶心。   这么多年来,孟阳一直苦苦支撑,苦苦压抑,然而或许是外界的温暖让他足够坚强,有底气喊出自己的心声;或许是昔日亲朋长辈的不理解让他感到由衷的愤怒……   总之,一切的一切,都在此刻彻底爆发。   廖雁已经因为过分惊讶而忘记了吃点心。   嘶,这书呆子真是人不可貌相,有种啊!   郎文逸整个都被他喊懵了,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忍不住站起甚,朝孟阳伸出手去,“你,你怎么能有这种想法?”   读书人不就该忠君爱国吗?为稳固这千里江山,牺牲也是在所难免的事。   这就是政治的本来面貌啊!   孟阳这才意识到自己哭了,忙抬起袖子去擦脸。   他的动作十分粗暴,几下就把自己的脸擦得通红一片。   “或许伯父您会说我目光短浅,又或许祖父在世的话也会骂我不争气,”孟阳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不那么闷,“但是,但我作为他们的儿子,作为他们的孙子,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在我面前……我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不去恨他!”   亲身经历了这种事情之后,哪怕当年没有三代不得科举,五世不得返京的圣旨,他也绝不会再入官场。也决不会再容许自己的后代入官场!   郎文逸张了张嘴,想骂,却觉得自己没有资格;想安慰,却又无从说起,一双手臂就这么僵在半空中。   “你,你这话万万不可让别人听到!”   这样大不敬的话,自己人说说也就算了,可若是给有心人听去……   当年的案子是陛下亲自拍板定的,如今时过境迁,哪怕他再痛心,也不可能推翻自己的金口玉言。   若真那样的话,稳固江山、维护正统岂不成了笑话?势必造成朝堂动荡。   所以哪怕陛下确实如这孩子说的那样问心有愧,也绝不可能显露出来。若此时再被有心人挑拨,再多的愧疚也会化为恼羞成怒,后果不堪设想。   短暂的失态之后,孟阳飞快地抹了把脸,深深吸了一口气,朝郎文逸行了个晚辈礼,“抱歉,今日就此别过,改日若有机会,我必当去拜访伯母。”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冲出房,噔噔噔下楼了。   白星和廖雁见状,赶紧跟上。   郎文逸万万没想到,期盼了十多年的久别重逢竟然会如此结束,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酱缸一样,酸甜苦辣俱在。   一直等孟阳走了好久,他才彻底回过神来,又赶紧跑到窗口扒着看。   可却又哪里看得到?   郎文逸就觉得身上的力气好像被人抽掉了一样,踉踉跄跄坐到椅子上,茫然道:“怎么,怎么会这样?”   又或者,本来就该这样吧。   毕竟那曾是个内心多么柔软的孩子呀。   可是,可是这不就是政治吗?   这不就是读书人们追求的所谓抱负吗?   却说孟阳冲出酒楼一路埋头直行,白星和廖雁在他后面不远不近的跟着,时不时交换个为难的眼神,想要上前安慰吧,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白星一直嘴拙,安慰人这种事向来不是长项;廖雁倒是话多,奈何十句里有八句不正经,显然并不适用于眼下这种情况……   雨还在不紧不慢的下,细密的雨丝很快打湿了他们的衣衫,开始有汇成细流的雨水顺着鬓角和下巴滴落,但谁也没有停下避雨。   三人就这么埋头狂走,也不知走了多久,直到前面没有路了,孟阳才站在原地发了一会呆,然后顺着长满青苔的墙面蹲下去,抱着膝盖怔怔出神。   他的衣服都被蹭脏了,浑身上下更是前所未有的狼狈,可却好像丝毫没有察觉一样。   白星和廖雁交换下眼神,在他身边一左一右坐下,也用同样的姿势抱着膝盖。   三人就像雨后墙角长出的三颗大蘑菇,也不知沉默了多久,才听孟阳低低来了句,“我想吃小猪馒头了。”   嗯?   白星和廖雁都懵了,这是哪跟哪呀?   孟阳抿着嘴,两只眼睛里亮闪闪的,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   早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也是有点娇气的,经常会因为一点小事哭闹。而每当这个时候,娘就会温柔的替自己擦眼泪,然后亲自下厨,蒸一笼可爱的小猪仔馒头。   可能以前只有他自己,所以不知不觉中就变得特别坚强,哪怕再苦再累再难过也不会掉眼泪,更不会想要人安慰。   但现在不同了,他忽然觉得自己久违的变得娇气了。   他不仅哭了,甚至还想吃小猪仔馒头。   热乎乎圆滚滚甜丝丝的小猪仔馒头。 第99章 我就要小猪仔馒头   却说与孟阳见过面之后, 郎文逸也没了主持文会的心思,只推说自己临时有要事要家去一趟,稍后让他们把整理好的诗词文章都送到府衙即可。   匆匆回家之后, 郎文逸先问了内院的婆子, “夫人在哪里?”   婆子恭敬道:“在花厅做针线。”   郎文逸摆摆手,径直过去。   刘玉正埋头缝衣裳, 冷不丁眼前多了一大片阴影,抬头一瞧不禁诧异道:“不是说今儿有文会不在家吃饭么, 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看着妻子娴静的面容, 郎文逸心头一片柔软, 挨着她坐下, 不答反问:“整日在家里闷着,怎么不出去逛逛?”   刘玉笑道:“前些年给人狗撵似的到处走, 还没逛够啊,如今我倒是喜欢闲在一处。”   她本是江南人士,二十三岁时随郎文逸入京赶考, 之后经历一系列升迁、贬谪、调动,再也没回过家。毫不夸张地说, 短短二十年间, 她走过看过的地方绝对比九成以上的百姓听过的还要多。   南京虽然不算江南, 但也已有了一丝水乡味道, 她很喜欢。   郎文逸叹了声, “这些年苦了你了。”   刘玉道:“今儿是怎么了?”   他们老夫老妻同甘共苦这么些年, 哪儿有那么多客套话, 眼下他这般可不大对劲。   想到这里,刘玉干脆放下手中针线,正襟危坐起来。   她抓住丈夫的手, 认真道:“有什么话就说吧,大不了再贬谪就是,难不成没受过?西南咱们都去过,还有什么可怕的。”   郎文逸一怔,旋即啼笑皆非道:“你这又是说的什么话。”   可一看到妻子认真的脸,他又笑不出来了。   是啊,若非习以为常,又怎会如此平静?   他甚至不禁回想起方才孟阳冲自己喊的话……恨吗?怨吗?   时至今日,连他自己都说不清了。   “想什么呢?”刘玉捏了捏他的手,见他频频走神,越加担心起来。   听说有些人上了年纪之后,脑子就不大好使了,糊糊涂涂的,既不记事也不认人……   “我找到那个孩子了。”郎文逸忽然道。   “孩子?”刘玉愣了下,突然意识到什么,整个人嗖地站了起来,颤声问道:“是阳儿?”   郎文逸点了点头,“其实也不算我找到的……”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们这些年耗费无数人力物力财力四处打探,都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谁承想就在一次平平无奇的文会时,竟然一眼瞧见了。   这不就是天意么。   刘玉僵了片刻,忽然两行眼泪刷地就落下来了。   “他,他在哪儿啊?还好吗?有没有受苦……”   郎文逸手忙脚乱替她拭泪,又哪里擦得过来,只好一一答道:“就在城中,如今看着倒是挺好的,不过想来也没少吃苦……”   他说一句,刘玉就抽噎一声,最后干脆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外面伺候的丫头婆子都吓坏了,可主人没有传唤,也不敢肆意窥探,只是在心里干着急。   郎家的下人多是忠心的旧仆从,自然知道老爷夫人素日是多么恩爱有加,可,可眼下夫人哭得也忒惨了。   刘玉痛痛快快哭了半日,一双眼睛肿得烂桃儿似的,脸上的脂粉都被冲光。   她竟也顾不得许多,一叠声叫下头的人备车,说自己要出去。   “哎呀你莫急!”见她想起一出是一出,郎文逸忙把人拦住,“我也只是偶然得见,还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呢,你却又去哪里找?”   刘玉一听这事儿不对,当即蹙起眉头,“什么叫你偶然得见?不是说过话了么,怎么就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呢?”   说起此事,郎文逸也难掩尴尬,吞吞吐吐道:“唉,那孩子还怨着陛下呢,无意中说起此事,怒气冲冲的跑了,我正使人打探他的住所,想来很快就有消息了。”   却见刘玉将眉头一挑,指着他恨铁不成钢道:“他凭什么不能怨?”   郎文逸傻了,“你?”   刘玉咬牙切齿道:“莫说他,我心里也怨得很!”   当年孟家多惨啊,换谁心里能没有点怨气?别说抄家灭族了,就是当年郎文逸被牵连遭贬,刘玉也恨极了!   这么些年呕心沥血,到头来得了什么啊?   “你糊涂了!”郎文逸又急又气,拉着她坐下,压低声音道,“这话也是可以浑说的么?好歹你也是朝廷册封的命妇……”   “去他的命妇!”说起这个,刘玉更来气了,“不过是打一棍子给个甜枣罢了,当我稀罕么?”   郎家的下人都是她亲自把关,忠心嘴又严,她自然无所顾忌。   郎文逸被她突如其来的泼辣劲儿吓了一跳,呆呆道:“你,你怎么?”   他媳妇不是江南水乡出来的温婉女子么?   “觉得我像个泼妇了,对不对?”同床共枕几十年,刘玉什么瞧不出来,当即冷笑道,“也不瞧瞧这些年我经历了什么!   当年你遭贬谪,那些人见风使舵,后来又往西南去,那里民风彪悍,又多刁民,都欺负我们这些中原来的妇孺,你在外办差艰难,顾不上家里,但凡我们娘儿们几个软弱一些,早被他们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我不能这么说?哼,我偏要这么说!我就是怨!有本事,再让朝廷撤了这什么命妇,再打发我往西南去呀!”   成亲数十载,郎文逸何曾见过妻子如此失态?整个人都懵了,半个字吐不出来。   刘玉也是这么多年实在憋狠了,今天突然得知侄儿的消息,先是大喜;又见丈夫如此顽固不解风情,又是大怒,索性一并发作起来。   见丈夫木头人似的呆滞,刘玉越发来气,就去另一头坐着,气鼓鼓生闷气。   可巧外头郎文逸的心腹过来回话。   他也是个没眼色的,正巧进来时夫妻俩刚吵完,他也没觉察到里面气氛不对,直接隔着窗子低声道:“大人,查到了,那三人现在就住在城西甜水巷的福来客栈。”   话音刚落,刘玉再次站了起来,大声道:“备车,备车,去福来客栈!”   外头丫头婆子齐齐应下,麻溜儿准备去了。   “哎呀你!”郎文逸跟着喊了声,可又说不出别的话来。   去是自然要去的,可你这样仪态全无气鼓鼓的,又算怎么个样子嘛!   “我怎么样了嘛?好得很呀!”刘玉自己也知道这个样子不大像话,匆匆忙忙对镜梳妆,又往肿胀的眼睛上扑粉,抽空道,“哎呦呦瞧瞧你那个什唔拔唆的样子……瞪什么眼睛啦,了不起我进京跟儿子过去!”   说来刘玉作为一个命妇,小半辈子经历的起伏也着实传奇。她的母语确实是江南话没错,但这几十年来四处颠簸,需要不断适应,如今好像哪里的强调都带一点,又哪里的强调都不像。平时正经说官话听不大出来,可一旦情绪激动时,她各地的方言和口音就都冒出来一点。   郎文逸没她激得没脾气,颓然坐到炕上,也是眼眶泛红,“你又说这些扎心窝子的话作甚。”   他一生只求个忠君爱国,及不贪财也不好色,家中只有刘玉这么一个发妻和一男一女两个孩儿。如今女儿远嫁,儿子也已成家,与家人一并留在京城太学读书科举,就只剩他们两个老货相依为命。   过去那么些年风风雨雨都过来了,如今妻子却又冷不丁说什么撇下自己跟儿子过的话,着实叫郎文逸心中不是滋味。   难不成自己大半辈子鞠躬尽瘁奋力一搏,到头来还混个里外不是人?   刘玉一说完,也觉得有点狠,可想到丈夫的死脑筋,又忍不住来气。   正好车也备好了,她叹了口气就往外走,路过郎文逸身边时,又忍不住停下,低低骂了句,“你呀,真个死脑筋!”   平心而论,作为官员,作为人臣,丈夫的想法和坚持有错吗?   没错。   但作为死者的后代,阳儿的恨有错吗?   也没有。   这世上的是是非非,本就不是三言两语说得尽的。   再说福来客栈。   孟阳三人回到客栈后,气氛着实诡异。   三人认识以来,孟阳一直都是宽和懂事的,这么个人突然说想要什么东西,自然令人难以拒绝的。   但小猪仔馒头……那是什么东西?   白星和廖雁好一通大眼瞪小眼,死活想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孟阳回来之后就一直躺在床上,被子整整齐齐齐胸口盖着,然后双手交叠放在身前,直勾勾盯着床帐顶端。   白星一看他这个姿势就浑身发毛,觉得自己好像在看一具随时准备入土为安的鲜活尸体。   她小心翼翼扒着床头蹲下,跟孟阳脑袋挨着脑袋,小声问道:“除了小猪仔馒头,你还想吃什么?”   孟阳微微转过一点眼珠,认真却空前执拗道:“不,我就要小猪仔馒头。”   说完,又继续维持着这个挺尸姿势,仰头放空了。   白星看了廖雁一眼,廖雁又看了她一眼,最后齐齐发懵。   两人对烹饪一道着实一窍不通,挠头不止,最后实在没法子,只好跑去问客栈掌柜。   那掌柜的也是满头雾水,“馒头做过,这小猪仔?早年我曾去过北地,听说过西北一带有什么花馒头,别是那个吧?”   再去问厨房,厨房里的人也没做过这个。   想做小猪仔模样不难,南边的船点多得是拟物的手段,可如何在馒头上做花儿,他们还真没试过。   隔行如隔山,糕点和馒头的柔韧、膨胀程度截然不同,用在糕点上的塑形手法,还真未必能在馒头上通用。   正犯愁呢,却见客栈外头忽然停了一辆挺讲究的马车,从上面下来一个戴着帷帽的女子,身边还跟着几个丫头婆子,皆是衣衫考究,瞧着不像寻常人家。   掌柜的不敢怠慢,忙跟白星和廖雁告罪一声,亲自迎了上去。   那女子也不说话,只身边的丫头出声问道:“你们这里可是住着一位叫孟阳的客人?不到二十岁年纪,有北方口音。”   掌柜的一愣,下意识看向白星和廖雁。   这不就是那位孟小公子的同伴么?   白星打量了那女子几眼,觉得此人应当非富即贵,“你是谁?”   书生现在难过着呢,可不是什么人想见都能见的。   刘玉想起丈夫说的话,自然知道与孟阳一起出门的还有年纪相仿的另外一男一女,约莫这个就是了。   她缓缓吐出一口气,努力压抑住翻滚煎熬的内心,“你是白姑娘吧?我是阳儿的伯娘。” 第100章 小猪仔馒头   孟阳还是仰面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听见有人进来也不睁眼,“小猪仔馒头做好了吗?”   小猪仔馒头……   刘玉一把扶住门框,身体晃了两下, 眼泪刷地淌了下来。   孟阳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扭头一看,就见门口站着个陌生女子, 戴着帷帽也瞧不见面容,不过看穿戴打扮, 大约出身富贵。   他蹭地坐了起来, 面上微微泛红, “这位, 这位咳,您走错屋子了吧?”   因拿捏不住来人年纪, 他也不知该如何称呼,只好含糊过去。   跟朋友撒娇使性儿也就罢了,可这幅样子给外人瞧去……实在有些丢脸。   刘玉摘了帷帽, 泪流满面道:“阳儿,是我, 我是伯娘啊。”   “伯娘?!”孟阳呆住了。   若冷不丁有人跳出来说她是自己的伯娘, 孟阳可能要琢磨老一阵子, 但他不久前才刚跟郎文逸见了面, 两下一下子就联系起来。   他不自觉下了床, 怔怔看着来人面容, 逐渐将眼前之人跟记忆深处那个总是一脸温柔的女子联系起来。   小的时候, 她总爱抱着自己玩,有时自己偷懒,犯困时都不爱走那两步去床上, 于是母亲和她的怀抱就是摇篮……   “伯娘!”孟阳瞬间红了眼眶,猛地朝她行了个大礼。   “好孩子,这些年你都去哪儿了啊!”刘玉连忙抢上去搀扶,奈何还是慢了一步,于是娘儿俩就都蹲在地上抱头痛哭起来。   距离上次见面,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曾经的青年美妇脸上爬了皱纹,曾经稚嫩的孩童却也成长为俊秀的大小伙子……   岁月何其无情,又何其有情!   刘玉摩挲着孟阳的头脸,一边掉泪一边道:“像,真像,骨架像你爹,但眉眼更像你娘。”   见孟阳只是哽咽,她忙道:“好孩子,咱们坐下说。”   孟阳忙以袖拭泪,又扶着她站起来坐好。   刘玉死死抓着他的手,生怕一松开人就不见了。   这么多年过去,她几乎要以为这个孩子已经死了,谁承想老天有眼,又叫他们在他乡重逢!   “这些年,你都是怎么过来的啊!”她简直都不敢想,不敢想一个几岁的孩子无依无靠该如何生活。   孟家出事时,他们已经在被贬往西南的路上,得信儿就冒死派人进城接应,谁想到还是晚了一步,回来报信的人说没能赶上,只是打听到好像后来有几位曾经受过老孟大人恩惠的人偷偷帮忙收敛尸体,又拉去城外埋葬。但那位小孟公子却不知去向……   不同于桃花镇的人,哪怕他们对自己再好,可终究是外人,但郎文逸和刘玉则不同,他们曾经是可以媲美亲人的存在。   打从与郎文逸相认那一刻开始,孟阳胸腔内那铸造了十多年的围墙便轰然倒塌,长期以来积压的委屈统统化为洪水,疯狂宣泄。   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又变成了孩子,一个受了委屈,想要找长辈哭一哭、闹一闹的孩子。   虽然知道就算这么做了也不会改变既定的现实,但他还是想多得到一点疼爱。   于是稍稍平复了心情之后,孟阳就把这些年自己的遭遇都讲了出来,从怎么从京城被个好心的乞丐收留,又怎么懵懵懂懂跟着人出城,甚至一路沿街乞讨……   “后来我到了桃花镇,那里的人很好,他们教给我许多以前不懂的事情,也帮了我很多忙,”孟阳用力吸了吸鼻子,努力朝刘玉笑了下,“然后我在那里遇见了星星,又遇见了雁雁。我们已经可以过得很好了,这次是出来玩的,没想到还能遇见伯父和伯娘您。”   曾经无数次他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要死了,是不是撑不下去了,但每每意识飘忽时,他又回想起母亲临终前朝自己喊,让自己一定活下去的话。   他答应过母亲的,无论如何,一定要活下去。   所以他支撑下来,并且越来越好。   孟阳一边说,刘玉一边哭,手帕都不知打湿多少条,眼睛都肿得快要睁不开了。   过去十多年都被浓缩在简短的话语中,可谁又能真正体会到,当年那个举目无亲的孩童四处流浪的辛苦?   刘玉又搂着孟阳哭了一回,终究是外头的丫头和婆子听不下去,借着送茶水的空档进来劝,又叫人去买消肿的药物来敷眼睛。   毕竟也是四五十岁的人了,孟阳怕她情绪过分激动出什么事,忙收了话头,“伯娘,如今咱们再相逢,可见是天意,来日方长,还怕不能慢慢说吗?”   刘玉哭得头晕,替了他去床上躺着,闻言点头,却还是抓住他的手不放,“你说的是,伯娘欢喜糊涂了。”   曾经有几年,两家都在京城为官,住处靠得也近,往来十分亲密。   刘玉自己膝下孩子少,偏孟阳从小生得粉雕玉琢可人疼,爱得不得了。有时小孟阳往郎家玩得晚了,直接住在那里也是常有的事儿。   谁知一朝风云变幻……一切都成了镜花水月,虚幻泡影。   刘玉又颤声道:“既然到了家门口,就别走了,住下吧,啊?”   自己的两个孩子久不在身边,如今突然找到失散已久的侄儿,怎叫她不欣喜若狂?   他们已经把他弄丢了一回,决不能再有第二回 !   有那么一瞬间,孟阳是真的犹豫了。   他太渴望亲情,可理智却又告诉自己不可以这么做。   “我们,我们还要去别处,”见刘玉的脸色一下子黯淡下来,孟阳忙改口道,“但我一定会经常去探望你们的。”   如今自己长大,不再是当年一无是处的小拖累,能赚钱孝敬他们了,所以也敢走亲戚啦。   “好孩子,”刘玉隐约觉察到什么,叹了口气,心疼又无奈道,“莫怪你伯父,这些年,他一直没断了派人四处打探你的消息……他是个痴人,死心眼儿,时常痛恨自己无用……当年在路上听说你们出事,他几乎一夜白头……”   郎文逸是典型的忠君爱国的典范,与绝大多数老派忠臣一般,都从骨子里信奉“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那一套,所以莫说遭打压、贬谪,哪怕有朝一日为了维护朝堂稳定,皇帝让他提头去见时,他也绝对会毫不犹豫地切下自己的头颅奉上。   所以孟家出事,他不是不恨,不是不怨,但这份怨恨显然与他数十年来的信念相冲突,直接就把他两头打懵了:   他不知究竟该恨谁。   恨国家吗?好像不应该。   恨朝廷吗?好像也不对。   恨皇帝、恨皇子,恨他们的野心和筹谋?好像还是不对。   所以等到最后,他只能恨自己,恨自己无用,不能力挽狂澜……   孟阳只知道郎文逸头发好像白的特别早特别快,但却不知竟也是因孟家的事伤心过度,一时又觉眼眶酸涩。他摇摇头,“我没有怨伯父,甚至还因为自家的事牵连到你们,觉得很抱歉。”   只是大约人总爱伤害最关心自己的人吧,可能他从内心深处就知道郎文逸会无条件包容自己,所以才会在一瞬间失控。   所以在发泄之后,他才会有底气使唤白星和廖雁,逼着他们去做什么压根儿没听过的小猪仔馒头……   只是,只是现在那老皇帝还没死,虽然伯父说他内心愧疚,但君心难测,谁又能保证他不会再次疯魔?   自己毕竟跟伯父伯母没有血缘关系,又是这么大的人了,再住到人家家里实在说不过去。   万一被有心人听到风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他也只有这么几个亲人了,还是谨慎些的好。   他能想到的,刘玉自然也想得到,一时心中酸楚难忍。   “那也罢了,不过好歹去家里吃个饭,我跟你伯父也想你想得很。”   这回孟阳没有再拒绝。   刘玉立刻高兴起来,整个人活像年轻了十多岁一样。   她甚至有精神靠着床头坐起来,指了指外头,笑呵呵道:“想必那也是两个好孩子。”   孟阳与有荣焉地点头,“是呢,他们都很好,而且功夫可厉害了!经常帮着官府抓坏人呢。”   刘玉呀了声,“那可真是了不起。”   她的丈夫就是做官的,自然也知晓朝廷经常对外悬赏通缉犯,而能享受到这个“待遇”的犯人,往往罪大恶极且极难抓获。那两个孩子瞧着跟自家侄儿年纪相仿,竟有这等本事!   想必,儿时过得也很苦吧。   唉,罢了罢了,三个苦孩子抱团取暖。   只是这么想着,她一腔慈母心肠就难受得皱巴起来。   “哎,”也不知想到什么,刘玉忽然又来了精神,神神秘秘道,“我冷眼瞧着,那姑娘待你可不一般,怎么着,心上人么?”   孟阳刷地红了脸儿,无比惊讶道:“您,您怎么知道的?”   她才看了几眼呀,竟连这个都看得出来?   孟阳的表情极大地取悦了刘玉。   她得意地抬了抬下巴,“伯娘多大年纪的人啦,走过的桥都比你吃过的米还要多呢,这种事情,只拿我这双眼睛一溜呀,那就八/九不离十喽!”   大约所有的长辈都喜欢替孩子们牵红线,刘玉的两个孩子都成亲许多年,本以为再也没了用武之地,如今意外遇上孟阳,顿时又精神焕发起来。   “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成个家啦,可得加把劲儿,伯娘等着吃你的喜酒哩!”刘玉轻轻掐了掐他的腮帮子。   对方的手指刚一碰上来的瞬间,孟阳就仿佛被重新拉回到童年。   那时候的自己还有点胖,圆嘟嘟的脸上满是奶膘,伯娘最喜欢掐自己的腮帮子啦……   不光孟阳怔怔出神,就连刘玉在意识到自己时隔多年后再次做了这个动作后,也是愣了。   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但相对应的,也有许多东西无法改变。   刘玉生怕自己再惹了孩子伤心难过,忙扭过头去,飞快地沾了沾眼角,又笑道:“饿了吧?伯娘去下头给你弄点吃的。”   孟阳连忙拦住她,显然对自己刚才喊什么“小猪仔馒头”的举动感到十分羞耻,“倒不大饿,您不用忙了,下头人来人往乱糟糟的。”   “怕什么,我又不是什么娇贵人。”刘玉拍了拍他的手,径直下地,又不许他跟着。   刘玉一出门,就见才刚自己提到过的白星和廖雁两人正一左一右半趴在围栏尽头,听见自己出来,纷纷转过头来,乖巧问好。   两人知道自己听力过人,更知道那头双方相认必然要说许多知心话,不欲偷听,便故意走得远远的。   刘玉笑着上前,“都是好孩子,进去吧。”   虽是江湖人,但都是很乖巧的好孩子呢。   对这种温柔女子,白星和廖雁都不大应付得来,又见她哭得两只眼睛红红的,唯恐再招惹到,跟两只小鹌鹑似的乖觉。   刘玉虽是知府夫人,但素来很少往下头去,外面认识她的人并不多,故而亲自走进厨房时,并未引发什么轰动。   福来客栈算是本地相当出名的一家了,往来的多有口头挑剔的客人,多花点银子租借厨房自己下厨也是常事,所以掌柜的还特意单独开辟出来一个小厨房,在里面砌了几个灶头,专门租借给住客们使用。   刘玉打发几个丫头婆子去大厨房买东西,自己则亲自洗了手、挽起袖子。   她要做小猪仔馒头。   其实这个很简单,她曾经尝过两回,一问就会了,也曾做过一次给自家孩子吃,但那两个小魔星却不大爱。   除了蒸馒头必备的发面面团之外,还需要一点豆沙。将豆沙跟一小块面团揉在一起,得到一坨微微泛红的小块,准备稍后用来做猪鼻子、猪耳朵,以及打着卷儿的猪尾巴。   不管是面团还是红豆沙,都需要很长时间准备,她不想让阳儿等那么久,所以只好临时采买一点。   本地虽毗邻长江,但仍属于长江以北,所以饮食兼具南北特色,整体结构非常复杂,馒头、米饭、面条都有,各大客栈酒楼都是常年备着发面的。   丫头很快带着刘玉需要的东西去而复返:一盆发好的面团,一碗细腻的红豆沙。   刘玉拒绝了丫头们帮忙的请求,亲自掐了一点面团出来,加入红豆沙揉成暗色。然后,她又将剩下的面团均匀分成婴儿拳头大小,团成略长的球。   面团多揉几遍,挤出里面的气泡,这样不仅口感更劲道柔韧,而且蒸出来的表皮也会更加光滑细腻有弹性。   她用豆沙面团捏出来一大堆微微凹陷的三角形、略略压扁的圆形,以及细细的长条。   三角形是耳朵,扁圆形是鼻子,还要用细细的竹签往上面戳两个小孔,这就是鼻孔了。   细长条卷一下,蘸水黏在屁股后面。   “对了,芝麻!”刘玉一拍巴掌,溅起来好多面粉,“再去要点芝麻。”   猪仔嘛,自然缺不了极富特色的小眼睛。   因为还剩下一点红豆沙,她还特意将其中三个小猪仔做成带馅儿的。   几个丫头和婆子就都拍着手奉承,“夫人做的真是又快又好。”   “哎呦,就添了这么点儿部件,竟就活灵活现的了。”   刘玉摇头失笑,“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她跟丈夫都是普通百姓出身,这么些年一路苦过来的,尤其在西南那几年,洗衣做饭事事都要亲力亲为,蒸馒头这点事,自然难不倒她。   小猪仔馒头上了笼屉,大火开蒸,刘玉就在旁边守着。   也不知是柴火太熏人了,还是那热气过于猛烈,她不知不觉又开始流泪,杀得眼睛生疼。   “夫人!”她的贴身大丫头看得心急,“您实在不能再哭了,要弄坏眼睛的。”   今天夫人哭得实在太狠太多了,老这么着可不行。   见刘玉泪流不止,那丫头灵机一动,“侄少爷不也说了么?来日方长,相见本是欢喜事,您老这么落泪,岂不也惹了侄少爷伤心难过?”   “你说得对,”刘玉如梦方醒,连忙抬手去擦眼泪,“我可不能哭,那孩子心细着呢!”   “可不是?”那丫头松了口气,又取了药膏来给她涂抹。   “不过夫人,您与侄少爷长久未见,只这么简单的一笼馒头是否太单薄了,要不要再添几个小菜?”丫头问道。   刘玉摇了摇头,怔怔看着笼屉周围升腾的蒸汽,悠悠叹道:“你不懂。”   他哪里真就馋几个馒头了!   有的时候,有的人,一辈子心心念念想着的,可不就是世上最简单的味道么?   约莫两刻钟过后,馒头蒸熟了,一掀开笼屉盖子,丰沛的水汽便汹涌喷出,瞬间盘踞了整个房顶。   上笼蒸过的馒头进一步膨胀,都变得圆滚滚的,小猪仔的模样越发惟妙惟肖。   伺候刘玉的婆子看了都拍手笑,“夫人手真巧,实在是太像了,可不就是刚出栏的小猪仔?”   入锅前,刘玉还特意用一点红豆沙给小猪仔点了面颊,此时一个个都红扑扑的,果然又更像三分。   她自己左右端详一回,又伸出手指按了按,见那光滑的面皮凹陷后迅速回弹,也觉得满意。   方才刘玉急匆匆下楼,孟阳猜着就是她听见自己的念想,下去弄这个了,此时见了一大盘特气腾腾的小馒头,不由又红了眼眶。   多少年没见了呀。   “哇!”白星把眼睛瞪得圆溜溜的,这可真像呀!   刘玉过去拉着几个孩子坐下,亲自夹给他们,又对孟阳温柔道:“有年头没做这个了,尝尝伯娘手艺怎么样。”   孟阳慌忙抹了抹眼角,笑道:“被热气烫到眼睛了。”   说着,用微微颤抖的手小心地拿起一只。   小猪仔小小巧巧一只,拿在手中轻飘飘的,但孟阳却觉得仿佛重若千钧。还有些烫,这热度一直顺着他的掌心流到心里去,烫得他心慌。   白星和廖雁都有点担心的看着孟阳,继而面面相觑,别别扭扭咬了一口。   热乎乎的,蓬松柔软,红色的部分带着淡淡的豆沙香气……可除此之外,并无特别之处。   就是一种长得比较可爱的小馒头呀。   白星稍显茫然地瞟了孟阳一眼,想不通他为何如此痴迷。   廖雁也是傻乎乎地吧嗒着嘴,甚至还觉得有点噎人。   那头孟阳一口下去,两滴眼泪就吧嗒吧嗒落到馒头上。   他吸了吸鼻子,抬头冲刘玉笑时,眼中还泛着泪光,“就是这个味儿。”   刘玉再一次又哭又笑,“你若喜欢,伯娘天天给你做。”   孟阳用力点头,大口吞咽起来。   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梦中的小猪仔馒头呀,他终于再一次吃到了。 第101章 哼!   雨已经停了, 但太阳依旧选择偷懒,就这么懒洋洋藏在乌云后面,任凭地上的水渍被风吹起一阵阵涟漪。   冬季虽然已经过去, 但现在的温度还不够高, 南京城本就潮湿,若再缺乏太阳照耀, 地上的积水指不定要积蓄多久呢。   城外土路经过长时间的雨水浸泡,已经变成黏答答的泥潭, 南京城客流巨大, 多有南来北往的车马行人经过, 自然也有大量泥水带入城中, 使得原本干净整洁的灰色石板路也都东一块西一块沾满泥巴。   偶尔有车子压过松动的石板,立刻会有一泡黑乎乎的脏水溅起, 引来过往行人的惊呼和软趴趴的咒骂。   城中固然有专门洒扫街道的人,奈何一直不间断的有外来的泥水被带入城中,扫也扫不尽。   这样的天气, 着实不适合外出,白星三人便缩在客栈房间里放空。   不冷不热的天气, 空气也湿漉漉的, 好像呼吸都格外顺畅。   关外的春日干得吓人, 洗好的衣裳小半日就干透了, 若不及时往脸颊上涂抹滋润肌肤的油膏, 一天下来就能爆皮!   可来到这边之后, 白星就再也没有过这方面的苦恼。   但有利也有弊:衣服不太容易干, 被褥什么的,也总觉得潮乎乎,每日入睡前必要用滚烫的汤婆子里里外外熨几遍才好……   因为答应了刘玉两日后正式去家中拜访, 孟阳立刻陷入忙碌的准备之中。   这是他十几年以来第一次拜访旧日亲友,自然马虎不得。   哪怕伯父伯娘体恤,可总不好空着手登门,但对方官居知府,如今的自己却只是一介穷书生,又有什么能拿得出手却又不贵重的礼物呢?   孟阳苦苦思索着。   桌边的白星和廖雁排排坐,面前的桌上摆着一大盘瓜子,手边则是一大堆瓜子皮,显然两人嗑了有一会儿了。   白星盯着孟阳脸上不断闪现的甜蜜又苦恼的表情,心情很有点微妙。   不过是跟刘玉见了一面,吃了那什么“小猪仔馒头”,他整个人就变了很多。   他变得更柔软,更活泼,眼底也开始闪动着细碎的水晶般的光泽。   这是以前所不具备的。   他就像一只河蚌,终于肯打开封闭的蚌壳,对着他人露出柔软的肉。   白星自然知道为什么,也替他高兴,这份高兴显然很快就压过她心底泛起的一丝羡慕。   她也好想有个能让自己撒娇的人呀……   “哎,”廖雁笨手笨脚地剥着南瓜子,朝蹲在地上挠头的孟阳努了努嘴儿,对白星道,“你说那什么伯父伯娘家里有没有个同龄的姑娘,提前指腹为婚,或是定了娃娃亲啥的!”   说来也怪,他是耍刀的好手,可偏偏遇到南瓜子就完蛋,剥十颗也未必能有五颗完好的。   白星剥瓜子的动作一僵。   对哦!   话本上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大户人家总喜欢讲究什么门当户对,其中一方一朝落难,十数年音讯全无,但另一家还是信守承诺,直到双方重逢……   见她不说话,廖雁咧了咧嘴,又开始肆意发挥想象力,“说不定人家看他就是在看准女婿哩!哎呀你又……”   白星默不作声地给了他一拳。   廖雁自知理亏,自己揉着肚子哼哼几声,好歹没还手,只是小声嘟囔道:“有本事,你打他去呀!”   欺负自己算什么好汉!   白星瞪了他一眼,凶巴巴的,“还钱!”   廖雁:“……不就几个青团嘛,你真的小气死了!”   两人乌眼鸡似的互瞪许久,就听那边的孟阳长长叹了口气。   “怎么了呀?”白星小心翼翼地问道。   廖雁的那番话到底是给她心里留了点阴影,她有心想问,但又不好意思,更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害怕。   万一……万一是真的呢?   孟阳站起身来,无奈道:“我实在想不出可以送什么,思来想去,倒不如亲手做一点北方点心给他们尝尝鲜。”   便宜的拿不出手去,贵的送不起,还不如亲手制作,好歹是个心意。   廖雁对这方面素来不在意,白星既不精通,此时的心情也不在这上面,只是随便哦了声。   孟阳却好像发现了什么似的,盯着她的脸瞧了又瞧,“星星,你脸色不大好呀,是不是没休息好?”   廖雁嘿嘿一笑,才要开口,却见白星嗖地扭过头来,凶神恶煞地瞪了他一眼:闭嘴!   她回头的力道之大、速度之快,简直像要把整颗脑袋甩出去一样呀!   廖雁眨巴了下眼睛,“嘿嘿,这瓜子真好吃。”   “你要做什么,我陪你去吧。”白星放下手中的瓜子道。   孟阳点头,两人便一起往下头厨房去了。   他去自家伯父伯娘家做客,自然不大方便带朋友,冷静下来之后就有点愧疚。   “真是抱歉呀星星,你们陪我过来玩,我却要撇下你们自己去做客了。”   “之前在绥山州时,我们也是撇下你出去赚钱了啊。”白星倒觉得这没什么。   人本来就是自己往这世上走一遭,哪怕亲密如夫妻,也不可能一天十二个时辰都黏在一起的么。   “这不一样嘛,”孟阳还是有点不好意思,“你们是去办正事,我是去玩呀。”   白星瞧了他一眼,脑海中却忽然又浮现出方才廖雁说的混话:   “你说那什么伯父伯娘家里有没有个同龄的姑娘,提前指腹为婚,或是定了娃娃亲啥的……”   “嗯?”见她一直盯着自己看,孟阳本能地一歪头,露出个疑惑的表情。   白星赶紧收回视线,摇摇头,“没事。”   人家刚刚相认,自己怎么好问这样的问题呢?   若是没有,岂非显得自己小气?   若是有……   想到这里,白星忽然觉得气闷闷的。   她觉得自己都不大像自己了!   以前的白鹞子可不会为这种虚无缥缈的浑话烦心,如今是怎么了?   两人相处了这么久,彼此对对方的小习惯小动作烂熟于心,见此情景,孟阳越发意识到对方肚子里憋着话,可也不知为什么,就是不说……   会是什么呢?   俩人各怀心思,就这么到了小厨房。   孟阳自掏腰包买了些材料,撸起袖子洗干净手,准备开始。   按理说点心是当日的才好吃,距离去做客还有两日工夫,倒也不必这样着急。   只是他想做点以前没亲手做过的京味点心,自己也不敢保证是否成功……   白星已经许久没见他亲自下厨了,当即顾不上追究什么未婚妻不未婚妻的,立刻熟练地搬了个小凳子坐下,“你要做什么呀?”   孟阳想了下,倒出来许多红枣泡上,闻言笑道:“我想做枣花酥、驴打滚,不过……想的是挺好的,可到底能不能成,我也不好说。”   这两样点心好像是他小时候吃的最多的,如今记忆里印象最深刻的,至于其他的,大多都已模糊了。   白星点头,“你可以的。”   她觉得书生简直无所不能,只要他想做,就一定能行。   然而……   “大黄米面?”大厨听得直瞪眼,连连摆手,“小先生,您这可是难为我了,这时节这地界我们给您哪儿捣腾那个去!”   得亏着他见多识广,不然这听都听不懂!   大黄米面本来就是北方部分地区专门用来蒸黄年糕或者做某些特定黄糕饼点心才会用到的一种面粉,色黄、黏性极大,也因为如此,用途相对较小,每年产量也不高,大多都只是年前后流通一段时间,过了也就没了。   如今这个时节,在北方都不好找了,更何况还是南京城呢!   刚立了大旗就被打脸的白星:“……”   至于这么快吗?   孟阳无奈,心想得亏着提前准备,不然临阵磨枪可不抓瞎了吗?   没奈何,只好换成牛舌饼。   谁知又遇到了困难。   人家给了银子的,却还要啥啥没有,大约那大厨自己也挺不好意思的,挠着光头道:“咱们做菜用麻酱不多,剩的那点儿前儿已经用没了,要不,我去外头给您找找去?”   后厨干活热得很,为了防止头发掉到菜锅里还要带帽子,许多南方大厨都受不住,选择直接剃光头,既方便又凉快。   这家酒楼就够大了,尚且如此,外头那些估摸着情况也差不多。   孟阳一琢磨,“那你们有芝麻吗?”   “这个有!”好算问到一样有的了,大厨看上去比孟阳自己更兴奋,忙不迭跑去抱了一大罐子来,“您要用多少?”   用多少……说实在的,孟阳自己也没数呢。   他干脆直接把那一大罐都买了下来。   反正费一通事,倒不如都磨了麻酱,好吃的话多做些牛舌饼给星星和雁雁吃,再有多余的麻酱还可以涮火锅嘛!   潮湿的天气最适合汤汤水水吃一顿,然后发一发汗啦。   做麻酱的过程稍微有点繁琐,但成品绝对超乎想象,所以孟阳恨不介意多费点功夫折腾。   酒楼采购很上心,这些芝麻颗颗饱满晶莹,显然是上等好货,孟阳用清水泡了一回,愣是没泡出几颗空壳和稗子来。   泡好的芝麻就可以上干锅炒了,因为芝麻本身就很小,一不留神就容易炒糊,而但凡里面出现了一颗糊的,就很容易影响到其他的。   热气腾腾直冒,很快就把孟阳的脸烘得红彤彤,额头和鬓角也沁出汗水。   热力一度扭曲了空气,叫人呼吸困难。   但孟阳却一点都不敢分神,生怕功亏一篑。   好在他胆大心细,最适合干这样的活儿。   炒好的变得很酥很脆,用指腹轻轻一捏就碎掉了。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香气,好像多喘几口气,整个人都要被熏透了似的。   芝麻要马上摊开放凉,不然很容易影响口感。   白星已经默默地帮他把小石磨刷干净,两人一个往里孔里倒芝麻,一个轻轻转动着石磨。   石磨发出细微的摩擦声,很快,上下两层磨盘的缝隙间就流淌出粘稠的汁液。   这是芝麻中富含的油脂混着被碾碎的芝麻酱。   空气中的香味越发明显,偶然有人路过小厨房,甚至都忍不住探头进来瞅一眼。   借厨房做饭炒菜的多得是,可借厨房磨麻酱的,嘿,这可真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多稀罕呐!   白星吸了吸鼻子,脸上浮现出沉醉的表情,由衷感慨道:“好香呀!”   孟阳也学着她的动作吸了下,“好香呀!”   两人对视一眼,都笑了。   只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却好像叫他们又回到了熟悉的桃花镇,回到了曾经无数次做饭的时候。   那么一大罐子芝麻,统共也才磨出来一大碗,剩下的还有许多粘在磨盘之间,棕黄色的莹亮一片,看上去非常诱人。   芝麻酱极其黏稠,只有表面一层被透明的芝麻油浸透,变成稍微稀薄一点的酱汁,在石磨表面龟速流动。   芝麻的价格远超寻常五谷杂粮,孟阳舍不得浪费,拆开磨盘,用干净的小勺一点点刮下来。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把沾满芝麻酱的勺子递给眼巴巴看着的白星。   后者抿嘴儿一笑,迫不及待地接过,直接把勺子放到嘴巴里舔了下。   哇!   吃起来简直要比闻着更香十倍!   唇齿间弥漫着的油脂浓郁得好像化不开,呼吸间都是喷喷香。   孟阳摇头晃脑道:“这样新磨出来的麻酱蘸涮肉最好吃啦!”   白星咬着勺子提议道:“那晚上我们吃火锅嘛!”   好久没有吃火锅了,现在意外提及,就好像羊群里蹦出一头活驴来,再也压不回去了。   孟阳看着那一碗宝贵的麻酱,在心中进行了激烈却短暂的天人交战,“好呀!”   他如今也是数十两身家了呢,既然星星喜欢,自己再买了芝麻磨不就好了吗?   于是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刚磨好的麻酱一半留出来做牛舌饼,另一半留着晌午涮锅子吃。   嘶溜~   比起从驴打滚道牛舌饼的艰难变迁,枣花酥就顺利多了。   本地人也爱酥皮点心,所以制作酥皮所需的一应材料都是齐备的,那头的厨子见他们出手大方又不闹幺蛾子,甚至还主动帮忙把油酥皮揉好了,倒叫孟阳惊喜了一回。   大厨就笑,“小先生忒也客气,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您若要鱼时,我们还片了鱼片给您呢!”   孟阳眼睛一亮,笑道:“鱼倒不必了,只是晌午想吃个涮锅子,劳驾您帮忙准备些肉片。”   “这个容易!”大厨拍胸脯道,“各色肉都是齐备的,鸡鸭鱼牛羊猪,您要什么咱都有。”   毕竟是大省府里的大酒楼,哪怕不是寻常日子,也是有牛肉可卖的。   孟阳和白星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底的狂喜,先就张口订了一斤牛肉。   三人都是能吃的年纪,又因长途跋涉强健体魄,胃口越发好了,只怕这一斤也算不得什么。   两人脑袋挨着脑袋,非常严肃地讨论了一回,终究是把牛肉的分量提到二斤,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去做点心去了。   嘿,有牛肉吃啦!   其实牛舌饼和枣花酥两样点心的制作都还算容易,难就难在孟阳是头一回用南边的烤炉,火候、时间完全不清楚,头两炉要么火候不到,要么干脆半边黑漆漆……   孟阳颤抖的手在上空虚虚拂过,心中飞快地盘算着这得糟践了多少银子,简直痛得流血。   “哎你们家菜糊了啊!”正好前头有客人来点菜,闻见味道后机警地对小二道,“这靠谱吗?”   小二就赶紧解释,说是后头有人包了厨房做饭云云。   好说歹说,那客人总算揭过去,只还忍不住嘟囔,“有这糟蹋的银子,什么饭菜点不到啊,干嘛费那个劲!”   小二抹了抹头上急出来的汗,望向小厨房的目光中也充满了期许:   劳驾小先生您赶紧成功吧,再这么下去,咱们的客人都要给您吓跑啦!   单纯就资质而言,孟阳真可谓天之骄子,可以说从小到大想做什么事时,都很容易成功,显然今天一连两次的烘烤失败给他造成了极大打击。   桌上那些黑乎乎的点心咧着大嘴,幽幽散发着焦糊味,仿佛在肆意嘲笑。   小样儿,知道厉害了吧?   孟阳一边庆幸自己没有贸然用珍贵的麻酱尝试牛舌饼,一边又暗自为浪费的食材感到痛心,不禁捶胸顿足起来。   多好的红枣和酥油呀,都被自己亲手杀掉了!   出门丢弃时,刚好有一条野狗经过。它大约也是这家酒楼后门的常客:时常有人将无意中掉在地上,或是客人吃剩下的饭菜集中堆放在墙角,附近的野猫野狗会赶在清理街道的人到来之前,悄悄带走。   见孟阳端着大盘子出来,那野狗立刻停下脚步,将充满期盼的眼神投过来。   要开饭了!   孟阳略一迟疑,小心地将那些点心堆放到角落,然后丢过去一个饱含鼓励的眼神,   如果给狗吃,也不算浪费,对吧?   来吧,狗兄!   野狗欣喜若狂地跑过去,可还没等到近前就急刹车,然后对着那对黑乎乎的东西,干呕了下。   孟阳:“……”   过分了啊!   你不爱吃就算了,干呕实在侮辱人了!   被野狗否认之后的孟阳仿佛遭受致命打击,白星再看他时,禁不住怀疑这人是不是已经灵魂出窍。   一直到火锅端上来,孟阳才一点点慢慢恢复神志。   南京百姓对鸭子的热情超乎想象,他们似乎总有那么多的吃法,又总有那么多的热爱,好像怎么都吃不腻一样。   就连这火锅,也是用的鸭架汤!   吃火锅,汤底的油脂不必撇得太干净,此时乳白的汤汁中赫然飘着几点金灿灿的油花,另外还有切开十字花的香菇、红艳艳的枸杞、健壮饱满的大红枣,以及零星几种药材。   听大厨说,爱吃辣的人食用火锅易上火,但这个汤底的话兼具保养功能……   廖雁和白星吃过不少火锅,可还是头一回见这么讲究的,就觉得这锅汤底也跟这座城、这座城里的人一样,都是那么精细。   跟大西北和关外真的一点都不一样。   铜锅底下坐着火炭,随着热力的挥发,底部冒出来一串串大气泡。它们就像乳白色的珍珠一般,蹿到水面炸裂开来,将包裹的香气一股脑儿丢了出去。   好闻吧?   廖雁的眼珠子都恨不得贴在那几盘牛肉片上,见状迫不及待地搓了搓手,吞着口水道:“差不多了吧?”   这都多久没吃牛肉了呀,可馋死人啦。   孟阳的喉头耸动一下,顾不上回答,主动夹了一大筷子牛肉放进去。   吃火锅的时候最好先涮肉,这么一来,它们本身的油脂也能融入汤底中,使得汤汁口感更加丰富,后面简单涮菜也有肉汁精华呀。   大厨的刀工很好,牛肉一片片切得很薄,只需要稍微往翻滚的汤汁中蘸一蘸,鲜红的肉片就迅速翻卷、变色。   若细看时,肉片纹理间仿佛还有一点点淡红色的血丝,但请不要在意,放心大胆的吃下去吧,这个时候的牛肉才是最鲜嫩肥美的!   若一直等到血丝全无,肉片也老啦,咯吱咯吱嚼木渣似的,哪里咬得烂!   三人都是无辣不欢的性子,还提前跟厨房要了许多辣椒剁碎,统统放到蘸料碗里。   南方菜蔬很丰盛,这会儿除了干辣椒之外,甚至还有一点新鲜辣椒,较之晒干的更有一股鲜甜风味。   当然,也更辣!   新磨的芝麻酱格外香甜,加一点芫荽和本店特色酸豆角碎碎进去,再裹上辣椒,把颤巍巍的牛肉片用力往里一按,多种味道瞬间融合。   时间紧迫,嘴巴早已等不及,脑袋主动下压靠近碗边,直接就着筷子嘶溜吸进嘴巴。   呼呼,好鲜好烫,又酸又辣,让人忍不住张开嘴巴呼呼喷热气,喘几口却又赶紧闭起来:   多么珍贵的香气呀,要是都呼出去了多可惜……   麻酱的香味浓稠而醇厚,本来是十分霸道的,可大约这就是天生一对吧,遇上火锅,竟也懂得退让啦。   酸豆角本来是很不起眼的,可就是那点不起眼的酸味,却好像画龙点睛一般,灵活地穿插其中,将牛肉的鲜香最大程度催发……   一大碗临时拼凑在一处的食材就好像萍水相逢的一家人,仓促却又意外合得来,彼此成就,最终汇成无上美味。   廖雁自然少不得叫一壶小酒,清亮的酒液入喉,本该是柔和的,可因为辣椒和热力在,竟也像一团火似的轰然炸开,瞬间叫他脑门儿上都出了一层薄汗。   嘴巴里又热又烫又辣又麻,酣畅淋漓透着痛快!   南京人爱吃鸭子,从皮肉到内脏没有一点浪费,各色卤味自不必说,甚至就连骨头都可以熬鸭架汤呢。   除了三人惯常吃的菜品之外,他们还很虚心的接受了大厨们的建议,尝试性地要了一盘鸭肠、一盘鸭血。   猪血他们是吃过的,可这个鸭血嘛,还真没有。   白星夹起一块,颤巍巍的,单纯看模样好像跟猪血也没什么分别。   咬一口试试吧。   猪血是有点嚼劲的,但鸭血却截然不同,白星只轻轻咬了下,就碎掉了。   再细细一品,她惊喜道:“是鸭子的味道!”   鸭血好吃,可今晚给他们惊喜最大的,竟然是最其貌不扬的鸭肠呀!   谁能想到这种东西略煮一煮,就会有那般鲜嫩爽脆的口感呀!简直跟吃水果一样美味。   这个时节的北方正是万物复苏的时候,地里最多的就是野菜,但南京城就不一样了呀。   他们这边的店铺里,竟然就已经有许多水灵的蔬菜可以卖了呢!   吃多了肉之后来一点清新的蔬菜,再配着甜滋滋的水果和清香的茶水,哪里还会觉得腻呢?   见廖雁自斟自饮喝得开心,白星忍不住也倒了一杯,想了下,又问孟阳,“要来一点吗?”   孟阳眨眨眼,递了只茶杯过来,笑眯眯道:“有肴无酒,岂不可惜?当浮一大白!”   有亲人,有朋友,他好开心呀。   三人都把杯子倒满,凑到桌子中央轻轻碰了下,相互交换下眼神,“干!”   费什么话呀,吃他娘的,喝他娘的!   饭后,三人抱着肚皮瘫坐在椅子上,眼神齐齐放空。   残杯冷炙已经被客栈伙计撤出去,但空气中浓郁的火锅香气却久久不散,甚至就连他们的衣服纹理都被浸透了,略略一低头,便是浓浓油香。   良久,就听白星坚定道:“以后,要养很多鸭子!”   鸭肠真好吃呀!   孟阳深以为然地点头,廖雁大手一挥,“养!”   饱餐一顿,出了一身大汗,好像把渗透到骨头缝里的湿气都逼出来,说不出的干爽畅快。   可能是吃得太尽兴,一口气灌了三壶酒的廖雁喝得也有点高,整个人眼神就很迷离,脑袋后仰看着房梁,嘴巴里又开始哼唱起悠远的歌。   孟阳很喜欢听他唱歌,只是平时这人脾气又臭又硬,不大爱开尊口。   谁知正准备细细聆听呢,就见廖雁突然一挺,又把自己从后面挺过来了。   他半趴在桌上,一双眼睛被散落下来的头发半遮半掩,看不大清眼神,但应该是直勾勾盯着孟阳看的。   “喂,书呆子!”他恶狠狠吼道。   “嗯?”孟阳本能地坐直了,“雁雁你要不要喝水呀?”   “别打岔!”廖雁一巴掌拍飞他递过来的水杯,两只手死死钳住他的手腕,粗声粗气道,“你会对星星好吗?”   白星和孟阳都愣住了。   前者才要开口,却见廖雁早有预料似的一抬手,难得朝她霸道了一回,“男人说话呢!你闭嘴!”   白星:“……”   有一说一,她的拳头发痒。   “星星!他喝醉啦!”孟阳生怕她再把廖雁打出血来,赶紧劝和道。   怎么能跟一个醉鬼计较呢?   廖雁手上发力,几乎把孟阳从凳子上拽了起来,两人就这么各自趴在桌子一头,脸对脸,无声对视。   孟阳觉得现在的廖雁好像有点不对劲,也不敢随便说什么话刺激,只是认认真真地看着他乱发下的眼睛,一字一顿道:“我喜欢星星,会一辈子对她好的。”   白星听了这话,心脏砰砰直跳,好像有什么酸酸软软的东西从里面喷涌而出,瞬间填满胸腔。   那头桌上两个也不知对视了多久,廖雁微微低了下头,小声嘟囔道:“书生的嘴,骗人的鬼!”   孟阳不服气,才要反驳,却见廖雁猛地仰起头来,凶巴巴道:“老子记住你的话了,你自己也记住,若有朝一日做对不起她的事,哪怕你跑到天涯海角,老子也要掏出你的心肝脾肺来煮了下酒!”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眼角微微泛红,也不知是酒劲上头催得,还是……   白星微怔,“廖……”   话音未落,就见廖雁一把甩来孟阳,单手往桌面上一按,直接从他上空掠到窗口。   “你去哪儿?!”白星追了两步,罕见地紧张起来。   廖雁蹲在窗台上,一手扒着窗框,头也不回道:“老子吃太饱,出去吹吹风不行啊,啰嗦!”   说罢,又提起一口气,径自飞檐走壁踩着房梁屋脊跑走了。   “雁雁!”孟阳紧追几步,却哪里追得上。   此时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但见漆黑的夜幕中点缀着无数橙黄色的浮灯,廖雁像黑夜中滑翔的鸟儿,在层层叠叠的屋脊间飞快移动,很快就消失在夜幕中。   空气中只有无数外出的人们发出的欢声笑语,却哪里还能看得到刚才那个身影?   冬天确实已经过去,哪怕晚风吹在脸上,也有点暖意了。   廖雁压根儿不必回头就能知道那两人一定在注视着自己,可他现在心情很不好,所以并不打算回头看。   老实说,他有点后悔。   曾经的他太傻太天真,以为当时就是永恒,以为只要自己在,就永远不会有别的人进来;   以为只要旗鼓相当就是喜欢,以为只要能经常见面,就是永远……   他忘了人都是会走的,忘了世界如此之大,并不缺他一个。   他不懂啊!   没有人教过他,没有人教过他分辨什么才是真正的喜欢,更没有人告诉他如果遇见有好感的女孩子应该怎么做。   现在他懂了,可是……   晚了。   看着他飞速离去的身影,白星抓着窗框的手紧了紧,斟酌再三,终究还是没有追出去。   就算追上了,该说什么好呢?   或许,现在他最需要的就是一个人静一静吧。   孟阳抓着窗框看了半天,很有点无措的喃喃着,也不知究竟是自言自语,还是说给身边的白星听。   “星星,我觉得自己好自私呀,我以前分明就听他说过好多次喜欢你的……”   但是感情这种事,又岂是人力能够干预的?   白星摇摇头,“我不喜欢他。”   顿了顿,又补充道:“并非男女之情的喜欢。”   感情这种事,终究要讲究两情相悦。   她确实很欣赏廖雁,也听他对自己说过无数次喜欢,但却从未有一次比得上孟阳冲自己的一笑。   她可以将廖雁当做旗鼓相当的对手,当做足以交付后背的战友,甚至是一生之死敌……但唯独没有男女之情。   有时候她甚至忍不住会想,也许廖雁对自己的感情也不过是孤独太久的错觉,错把残酷江湖中仅存的一点安慰和陪伴当做了爱情……   但廖雁此人素来固执的可以,只有他教训别人的份儿,却从不肯听劝。   久而久之,只好随他去。   两人一时无话,都转过身来,背靠窗框抱膝蹲下。   也不知过了多久,孟阳终究不放心,又扒着窗子探头死命看了几眼,“星星,我们要不要去找找他呀,他喝醉了呢,会不会出事?”   白星摇头,冷静道:“要出事也是别人。”   廖雁武学天分之高绝无仅有,打起架来又不要命,即便真的跟人起冲突,最终活下来的也绝对是他。   孟阳丝毫没有被安慰到,“可,伤到别人也不好吧?”   白星瞅了他一眼,认真问道:“那么如果找到了,你要说什么呢?”   孟阳张了张嘴,这才发现素来能言善辩的自己竟也有哑然失语的时候。   是呀,说什么呢?   自己能说什么,该说什么呢!   对不起?   不,他那样孤傲的一个人,根本不需要。   若说别的,又显得自己虚情假意……   思来想去也没个主意,孟阳只好暂时放弃。   他忽然又想起来一件事,“对了星星,你今天是不是一直有话想问我来着?”   本想另外找个合适的时间问问的,谁承想今天的氛围突然急转直下变成眼前的局面,既然如此,还有什么话不能说、什么问题不能问呢?   白星身体一僵,不易察觉地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己看上去平静而冷酷,眼睛却不敢看着孟阳。   “你,你有没有娃娃亲?”   “啥?”有那么一瞬间,孟阳直接傻了。   白星的脸上热辣辣的,刚才拼命积攒的勇气瞬间消散。   她甚至不太想问了,可心底的好奇却又忍不住,猫抓似的痒痒。   “就,就娃娃亲……”她蚊子哼哼似的重复道。   孟阳终于回过神来,表情迅速变得复杂而微妙。   无数碎片式的场景和对话从他脑海中飞速掠过,如浮光掠影,如夜间璀璨的跑马灯。   还有什么想不通的呢?   他忽然觉得身边的姑娘有点傻乎乎的可爱,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令他的心感到由衷的快乐。   “傻星星,”他柔声道,“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白星想说是廖雁那傻子干的,但又觉得这个时候再把锅甩给一个失意离去的人有点不厚道,便红着脸,捏着手指小声道:“就,就话本上讲的啊,什么门当户对亲上加亲指腹为婚……”   孟阳笑着摇头,“你呀,还是少看点这种话本的好。”   当初两家确实动过这个心思,但未来的事毕竟太过久远,而且他们也都希望孩子们能得到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幸福:若真有情意,到时候再定亲不迟;若无缘分,早早定亲岂不尴尬?   所以娃娃亲什么的,还真没有。   得到答案的白星终于把一颗心放回肚子里,整个人都轻松不少。   但是很快的,他们就都轻松不起来了:   负责夜巡的衙役找上门来,说抓到有人趁着夜色抓了河中的锦鲤烤着吃…… 第102章 死也不吃!   巧合, 也是孽缘,抓廖雁现行的正是当日他口出狂言时现身的衙役。   白星和孟阳匆忙赶到,就见对方浑身上下都写满“料事如神”四个大字, 眯起眼睛看过来时, 更无声宣告了自己的胜利:   老子早就知道你们心怀不轨!   若非当时他就问明白三人姓名住址,这会儿能来得这么快?少不得还得搭两顿牢饭进去!   古金陵城的百姓很懂得及时享乐, 恰逢清明佳节前夕,众人便都在饭后外出闲逛, 或赏灯, 或观河。即便什么都不干, 沐浴着水汽与家人溜溜达达赏花也是好的。   正是街上人多的时候, 街头巷尾桥上桥下人潮如织,谁不想找点热闹看呢?   见三五个衙役围在这里, 少不得要伸长了脖子瞧一眼的。   然而始作俑者的脸皮简直比古城墙还要厚,大大方方迎着无数打量的目光,瞧不出半点悔改的意思。   跟人打交道的事情自然交给孟阳, 白星看着事到临头仍一副大爷样儿翘着二郎腿蹲坐桥头的廖雁,终于忍不住踢了他一脚。   “那么多饭没喂饱你?”   廖雁满脸通红, 也不知是喝酒喝的, 还是单纯臊的, 闻言哼了声, 梗着脖子不回头, “要你管!”   白星磨了磨牙, 抬腿又是一脚, 这次直接把人踢下去了。   就听“噗通”一声,河里溅起老大一团水花,正在交涉中的两拨人齐齐抬头, 眼见着墙头上的罪魁祸首不见了踪影,纷纷拔刀出鞘。   “作甚作甚!畏罪潜逃不成?”   “逃个屁!”说来丢人,廖雁水性不佳,也就比旱鸭子略强些,但南京城内河道中的水普遍不深,只到他腰间,于是扑腾两下之后,也还很顺利地扒着围栏站起身来。   衣裳全都湿透,水淋淋贴在身上。   他运动量奇大无比,所以虽然每餐都吃的很多,但看上去仍然好像很瘦,实则骨头外面包的全都是蕴藏着可怕爆发力的流畅肌肉。   廖雁把糊满脑袋的头发随手撸到脑后,露出湿漉漉一张脸,上头一双眼睛映着水色分外明亮。   他素来不畏严寒,近来天气转暖,竟只穿两件单衣,此时领口大开,露出大片光洁的胸膛,水渍蔓延。   有妙龄女子经过,当即低呼一声,迅速羞红了脸儿。   倒是那些已经成婚的妇人们胆子大,光明正大的去瞧不说,还笑嘻嘻品鉴道:“哎呦呦,瞧着么滑溜溜的……”   看那样子,似乎很不介意亲自上手检验一番。   白星黑着脸瞅了廖雁一眼,后者显然也没有继续被人如此窥视,再加上夜间河水比较凉……好算爬了上来。   那头孟阳的交涉也有了结果:   根据本地条文规定,无意中祸害城内锦鲤者,罚银五两,或劳役半月,包括并不仅限于扫大街;明知故犯者,惩罚加倍。   五两银子,南京城内绝大部分百姓一大家子人一个月都花不了这么多!至于扫大街半个月什么的,一来耽搁赚钱,二来必受人指指点点,是个人都受不了……   因为罚得重,所以轻易无人敢冒犯,显然为了构建美丽府城,郎文逸着实下了狠功夫。   孟阳和白星就齐齐看向廖雁,意思是你自己捅的篓子,你说怎么办吧。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廖雁脸上顿时青一阵红一阵,憋了半日,这才犹犹豫豫朝白星伸出手,双眼望天道:“借我十两。”   在场一干衙役纷纷流露出鄙夷的目光:噫~   穷鬼!   白星想了下,真诚建议道:“要不你就留在这里吧,一个月后我们往回走的时候正好捎上你。”   反正不就是离家出走的么?干嘛花这个冤枉钱。   到底还是孟阳看不下去,更兼心中有愧,忙掏出自己的私房钱,小心翼翼捡出来一颗十两重银锭,满脸肉痛往那领头衙役手中塞去。   谁知人家还挺正规。   “去衙门交纳,记得拿回单。”   他们可不是那等胡乱吃回扣的!   于是大半夜的,三人又跑了一趟衙门,回来的时候,廖雁身上的衣裳都半干了。   再然后,次日一早,他发了烧。   白星都不知该说他什么好了。   有你这么浪费钱的吗?   扔了算了!   廖雁自己也稀罕呢,他都多少年没生病了?   孟阳叹了口气,给他倒了热水,又央求客栈伙计去请大夫。   三人或坐或站或躺,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过了大约两刻钟,大夫来了,三人不约而同地吐了口气,有种得救了的感觉。   白星就觉得天下老大夫是不是都长得一个模样,这老大夫也是面色红润、须发皆白,瞧着慈眉善目的,跟桃花镇的刘爷爷竟有三四分相像。   老头儿闭着眼把脉,末了啧了声,操着一口带有浓重方言味道的官话唠叨起来,“你们这些小年轻啊,惯爱仗着底子好胡来,虽已过了冬,地里的暖气还没上来哩,哪里就好轻易见水?”   他一把脉就知道是落水冻得。   顿了顿又拉长着脸道:“入水前饮酒了吧?这酒气入体,总要找个途径发散出来,人身上共有三万六千个毛孔,酒劲儿一上来,就全都打开了。你倒是挑了个好时候下水,你自己说说,那攒了一冬的寒意不全都进去了么?你不病谁病!”   廖雁很少有看大夫的经历,颇觉稀罕,闻言又是几个鼻涕泡,当即哑着嗓子指着白星喊道:“都是她,她把我踢下去的!”   白星:“……他满大街撒酒疯,还把河里的鱼抓了烤着吃!”   老大夫张了张嘴,满脸呆滞,显然没料到背后竟还蕴藏着如此多故事。   他老人家眨了眨眼,果断放弃,转向现场唯一一个看似正常的,“照这个方子抓药,三碗水熬成一碗,一天三次。这小子底子好,三天保管好。”   刚还是“年轻人”,现在转眼就成了“这小子”,可见大夫也很有点脾气。   “老子才不用吃药!”廖雁没怎么吃过药,却也见过猪跑,知道那玩意儿苦得很。   再说了,他可是折翅雁啊,生病吃药岂不有损气概!   不吃,不吃,死也不吃!   孟阳苦口婆心道:“雁雁呀,生病了就要吃药的,别小瞧风寒啊,弄不好可要变成大病的。”   奈何无论他怎么说,廖雁还是梗着脖子说不。   白星翻了下白眼,直接过去开了门,做了个滚的手势。   廖雁警惕道:“你做什么!”   白星冷酷道:“瞧你还挺有精神的,滚去扫大街吧。”   顿了顿又道:“对了,别忘了去衙门把那十两银子要回来。” 第103章 打起来啦!   廖雁丝毫不堕年轻江湖客们身强体健的名声, 吃了药后很快捂出一身大汗,立刻就嚷嚷说觉得自己身轻如燕,已经完全不需要吃剩下的了。   他娘的, 这也忒苦了, 叫人浑身打摆子的那种苦。   还不如往他身上割两刀呢。   但孟阳却本着“买都买了”的节省理念,又拉来场外援军, 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灌了他两回,这才作罢。   养病期间, 直至病好之后, 三人谁也没有再提及当晚的插曲, 仿佛集体失忆了一样。   有些事情心里明白就行了, 何必非要清清楚楚说出来呢?   三人一路从北方到了长江边上,中间颇有波折, 更兼交通不便,来一回着实不易。南京城底蕴深厚,占地且广, 多有各色名胜古迹并美食美酒,难得孟阳又偶遇亲人, 自然要多住些日子。   他们每天或是四处寻觅美食, 或是游湖泛舟, 偶尔思念北方口味时, 孟阳就会义不容辞地挽着袖子下厨, 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廖雁不大耐烦逛街, 闲了几天就好似浑身长毛般不自在, 整个人如没了笼头的马,不知不觉就把偌大城池摸了个底朝天。   可巧城郊有座玄武湖,以紫金山为枕, 依靠古城墙,乃是少有的城内大湖,水波浩渺、雾气升腾,或阴或晴都有一番言语难以形容的壮丽景象。   他不好游乐,倒是喜欢去山林里野,几乎日日都去里头玩耍,竟无意中发现了一处隐藏的酒家,颇合口味。   说到酒,实在是廖雁不够喜欢南京城的最大一点。   这里有足够多的美景美食美人,却独独缺少美酒,可谓十全九美。不过在廖雁这种嗜酒如命的人眼中,只要没有酒,那么九美也索然无味。   做人不喝酒,跟死了有什么分别!   他口中的酒家本山中一户人家,家中只有一对年近六旬的老夫妇,十分热情好客。   老两口只得两个女儿,如今早已嫁人,常年只老夫妇二人安静度日,天长日久,难免寂寞。   因常有人入山游玩,走得累了就要讨碗水喝,那夫妇二人就顺便将前半个院落开辟成茶馆,每日早晚烧水烹茶,以供往来有人歇脚解渴,也沾点人气,与人说说话乐呵乐呵,聊以度日。   这店主人却编得一手好竹器、酿得一手好酒,奈何在本地无人欣赏,难免郁郁寡欢……谁知偏在今年遇到廖雁这个识货的,大有知己之感。   两人虽然年纪差了好几轮,但难得竟一见如故,说天侃地好不热闹,那老汉爱煞了廖雁潇洒肆意,还不爱要酒钱。   “不怕小哥笑话,老汉我年轻时也想过闯荡江湖哩,”老头儿咧开少了一颗牙的嘴巴,乐呵呵道,“只是阴差阳错,终究还是在这里过了一辈子。”   他虽然已经快到六十岁,但依旧耳聪目明,两只眼睛里时刻闪动着光彩。   似少年人般活泼。   此言一出,那婆婆就捂着嘴巴笑起来,又拍打着他的胳膊道,“就你这样,却哪里闯荡得了江湖!”   说着,又给廖雁倒茶,指着老伴拆台道:“他怕痛哩,怕得很。”   老头儿有些不好意思,小声嘟囔道:“你这人真是有趣,谁不怕痛呢?是吧,小哥?”   这一带山上全是茂盛的竹林,山风又盛,刷拉拉的风过竹林声几乎一刻不停。   看着眼前这一幕,听着耳畔回荡的刷拉声,廖雁忽然有种陌生的情绪。   他点点头,很认真地回答道:“是呢,人都是怕痛的。”   不去闯荡江湖,也没什么不好。   这对老夫妇十分好客,廖雁来得勤又话多,两边很快熟悉起来。   老两口的日子很是清贫,每日粗茶淡饭,但老太太的身子骨很硬朗,手也很巧,简单几样菜蔬也被她料理得整整齐齐清清爽爽。   一道清炒笋片,便如同浓缩了整段春日一般。   有时廖雁喝得酩酊大醉,便懒怠下山,直接在人家家中宿一夜。   他也不白住,每日都帮着挑水劈柴,顺便扫扫被风吹落的竹叶,竟罕见地能沉得住气了。   直到此时此刻,廖雁好像才终于觉得这座令无数人心向往之的府城可爱起来。   本来么,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爱就有人恶,可能江南水乡对世上绝大多数人而言是毕生所求的梦境,但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人生匆匆一站。   不过没有钱,总归不是长久之计。   他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若人家追着他要账,惹急了只管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可眼见着那酿酒的老汉家境也不是多么富裕,还总不要自己这个“小友”的酒钱,廖雁自己心里先就过意不去。   他年轻力壮、有胳膊有腿儿的,没道理还要一对老头儿老太太养活。   嗯,怎么搞点钱来呢?   这个可太简单啦。   于是南京城内的贼窝就遭了秧。   江湖客们的收入来源往往相当简单且有限,具体到廖雁身上,基本就只剩下黑吃黑这一条路。   他做这个真是驾轻就熟,堪比撂在岸上干渴许久的鱼儿终于回到水中,难得舒爽。   他的眼睛简直比草原的苍鹰还要锐利,只需往街上看似随意的逛一圈,就能准确叫破哪个是扒手、哪个是拐子。   用他的话说就是:每个人的味道都不同,那些人身上飘着的就是赃款的味道。   香着呢!   于是当天夜里,他就顺藤摸瓜直捣黄龙,如入无人之境,犹如砍瓜切菜般一个人干掉了一群,黑吃黑真的不要太爽。   廖雁彻夜未归,山中老汉以为小友今天有事没来,不禁黯然;白星和孟阳则以为这厮又去山上讨酒吃……   第二天一大早,他右手的麻绳上拴着一溜儿贼,左手则捏着厚厚一摞口供,全都是这伙人熬夜交代的。   不交代不行啊,恶人还需恶人磨,原本这些贼都是陈年惯犯,觉得自己完全是南京城一霸,这就够恶了!谁能想到呢,这平地里蹦出一头活驴来,一个人就把他们一群人干翻了!   众贼都断胳膊瘸腿儿地躺在地上哼哼了,这厮连油皮都没层破一点!   个别贼业务范围比较宽,相对眼界更宽一点,一看廖雁断人手足的熟练劲儿就是心头一凉:他娘的,这不是传说中的折翅雁吗?   之前就隐约听到风声,说他好像不久前曾在绥山州出没,送了黑风镖局好大一个人情,怎么忽然又跑到这儿来了!您老人家是塞外猛禽,就在自己家门口一亩三分地儿活动不好吗?串什么门子啊!   大概这就是缘分来了,躲也躲不掉吧,当日在衙门轮值的还是当天抓到廖雁当街烤鱼的衙役。领头的叫李虎,两人一打照面,表情都微妙起来:   怎么还是你?   原本大家见廖雁这个阵仗,还以为怎么样了呢,都本能地严阵以待起来:没办法,折翅雁在江湖上的名声毁誉参半,前儿还明知故犯烤我们的锦鲤吃呢,谁知道这厮会不会突然发疯?   有个小衙役比较眼尖,往廖雁身后那一群鼻青脸肿、吊着胳膊拖着腿儿的人脸上一扫,竟还能勉强从这一张张面目全非的“丛林”中识别出几个熟面孔。   “李头儿!”他隐晦地拽了拽前头李虎的衣角,朝一个方向努了努嘴儿,压低声音道,“那不是上月刚来过的王老狗吗?还有青皮赵……”   好家伙,都是本地有名的泼皮无赖啊。   李虎定睛一看,还真是,看廖雁的表情越加微妙,畅快之余,竟也有些同情起那些贼来了。   你们犯在谁手里不好啊,偏要撞上这厮……吃苦头了吧!   活该!   廖雁是个有三两染料就敢开染坊的主儿,此时见了一干衙役们的脸色,当场又抖起来。   他一条胳膊搭在石狮子上,斜着眼睛歪着头嘚瑟道:“收货吧!倒也不必太感谢大爷,就是别忘了翻翻看通缉犯簿子,若有赏银的,别漏了。”   一脸“你们衙门的人就是无用,终究还得大爷出马”的表情。   李虎:“……”   也不知为啥,就是觉得手痒想打人。   “对了,”廖雁又想起来什么,从那一摞供词里捡了两张出来,在半空中抖得刷刷作响,“有几个手上还沾了人命,倒数那三个还跟外地拐子有串联,看能不能抓着吧。”   他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善人,下手也是出了名的黑,折磨人很有一套,这群贼里的相当一部分根本架不住一个来回,争先恐后求解脱。   廖雁一听,哎,有门儿,就又加了一把火,让他们相互检举……   、   本来么,盗窃这种罪是最难定罪的,尤其是这种根深蒂固,有完整盗窃、分赃、销赃链条的团伙,可能眨几下眼睛的功夫就倒手几回,往哪儿找去?   何况天下银子都长得一个样儿,主人来了叫也不答应,只要不被抓现行,必须按照法律确认人赃并获的衙门也拿他们没办法,顶多找个街头闹事的由头略打几板子、关两天,治标不治本。   那些人都是几进几出的老油子了,出入牢房比回老家都频繁,对这一套规律门儿清,因此肆无忌惮,非但没有悔改之心,往往出狱后还会变本加厉,美其名曰给自己加补养。   所以城里有贼,衙门知道吗?知道。李虎他们知道吗?也知道。   可有办法吗?还真没有!   至少没有根除的办法。   只要世上有好逸恶劳的人,贼窝这种存在就永远不会消失,恰似日光背后的阴影。   但廖雁可不管那一套,你不说我就打,说了就谁也跑不了,总能找出点合适的理由抓你。   所以他这一折腾,就相当于一口气把整个贼窝连根拔起,虽然都罪不至死,可确实解决了大问题:   既然有杀人犯、有胁从拐卖犯,那罪过可就大了,衙门完全可以借口调查,将其余人多关押一阵子嘛。   街上清净一天算一天!   于是李虎难免看廖雁也顺眼了一点。   不过大概就是命吧,同样是黑吃黑,白鹞子每次都能剥三层皮,但轮到廖雁……   李虎身后的小衙役将这群贼人的身份一一核实后,看向廖雁的眼神中都带了淡淡的同情和遗憾,“廖少侠,真是不凑巧,都不是通缉犯。”   正美滋滋想得了赏银怎么花的廖雁:“……你再说一遍?”   小衙役眨了眨眼睛,口齿清楚道:“没有通缉犯。”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有缘无分吧,廖少侠有花钱的缘,却没有挣钱的分……   李虎冲那小衙役摆摆手,示意他把人都带进去,又看向廖雁,“是不是还缺点儿什么?”   廖雁迅速装傻,“打掉的牙都在院子里呢,想要自己派人去取。”   李虎:“……”   他直勾勾看着廖雁背上巨大的包袱,“捉贼捉赃,这些人积攒多年的赃款呢?”   你撒谎好歹遮掩一下行吗?能不能尊重一下公职人员!   廖雁睁眼说瞎话,“没瞧见,我去的晚了,早没了。”   李虎太阳穴上青筋突突直跳,忍无可忍地指着那个包袱道:“这不就是吗?”   不然你一个连十两银子罚款都要跟人借的主儿,哪儿来的这么大包袱?   廖雁警惕地看着他,立刻往后跳了一步,站在大街上道:“干什么干什么?官府的人要明抢了是吗?你说这是赃款,你叫它一声它答应吗?”   李虎:“……”   片刻之后,有衙役气喘吁吁冲入后院,亢奋地指着外面道:“打,打起来了!李头儿跟那什么姓廖的打起来了,都去看啊!” 第104章 更啦   情况么, 大体就是这么个情况:   作为本地捕头,李虎表示完全不能接受廖雁光明正大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进行私吞赃款的活动,而后者显然认为这是自己合法收入所得, 拒绝和平归还。   老子凭本事搜刮的, 凭啥上交?   在同一个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继而进化为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直接在衙门口大打出手。   据目击者事后回忆, 当时就引来数十名衙役围观, 骚乱现场一时热闹非常……   李虎虽然比廖雁大了将近一轮, 但后者毕竟是常年在江湖上厮杀的, 除了那些老前辈,单打独斗很少有人能胜过他。   不过李虎有个优势:兄弟多……   当天下午, 白星和孟阳觉得一连两天没回家的廖雁也该回来了,谁知左等不来,右等也不见, 正疑惑时,外头来了个鼻青脸肿的衙役。   虽然对方的面容已经近乎全非, 但孟阳还是敏锐地分辨出, 对方看自己和白星的镖旗极其微妙, 一张嘴说话时, 隐约带着点咬牙切齿。   原话如何不必赘述, 反正大体意思就是:你们的小伙伴跑到衙门口砸场子, 被我们群起而攻之, 现在扣在大牢里,饭都干了三盆,识相的就他娘的赶紧领回去!   白星和孟阳同时发出一声名为叹为观止的低呼, 显然非常震惊,并且极度疑惑对方究竟是怎么在短短数日内达成二进宫成就的。   两人对视一眼,白星满面真诚的对来人道:“人我们不要了。”   来人:“……”   来人瞪圆了乌青一圈的眼睛,愤怒道:“我们也不想要啊!”   虽说闹了一回事,可到底功大于过,衙门的人也不好怎么着他,关进牢房也不过警示一二,到了饭点也得管饭。   谁知那小子看着瘦巴巴的,咋就那么能吃!   这府城大了,人口就多,而人口一多吧,难免害群之马也多,所以牢房向来比较紧张,除了那些极度危险的杀人凶犯之外,大多是几人挤一间。   反正宽敞嘛,也住得下。   然后廖雁一进去,就“以德服人”,迅速成了那间牢房的老大,非但逼着人家给自己捏肩捶背,甚至还抢饭吃……   狱卒都震惊了,纷纷委婉地表示,再这么下去,要么单独给这小子开辟个单间,要么……就眼睁睁看着同屋的犯人们饿死吧。   白星很有点恨铁不成钢:黑吃黑这种事的兴致本身就注定了见不得光,不然早就改叫“白吃黑”了!你既然搜到赃款,自然要藏起来,大咧咧跑去衙门口卖弄……真当衙役们都眼瞎吗?   看不见也就罢了,不成文的规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揭过去,可既然那么多人瞧见了,不跟你要就有鬼了。   衙门摆明了不肯要,没奈何,白星和孟阳只好跟着去领人。   他们都知道廖雁性格乖张,很有点无法无天的意思,但真没想到这厮敢在衙役窝里动手,还把人家好几扇门窗打破了!   孟阳一看就肝儿颤,小心翼翼地问需不需要赔偿。   李虎亲自出来接待的,听了这话上下打量他和白星几眼。大约是见俩孩子都比较乖,至少看上去比较乖巧,就捎带点同情的乐了,“他也算立了功,大人说功过相抵,但没有下回。”   本地贼窝被捣毁算是件大事,当天就上报给郎文逸了,后者只知道是个桀骜不驯的少侠干的,考虑到江湖游侠素来野性难驯,能帮忙抓贼已是意外之喜,倒也没难为他。   得亏着他因公务繁忙没细问,不然若知道闹事的就是自家侄儿的伴当,必定要糟。   两人去接廖雁时,就见他身上也颇多淤青,走起来略有点不自在,显然以少对多,也没占着大便宜。   不过他倒是难得没发脾气,也没急着讨要赃款,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李虎道:“你功夫倒不错,只是以多欺少胜之不武,算不得好汉。”   他本人天赋极高,又惯爱把自己逼上绝境,功夫之高,在青年一辈中鲜有敌手。过去这么多年来,他几乎都是跟白星对打,只是两人交手的时间太久,次数也太多,彼此太过熟悉,进步空间越来越小。   谁知不久前跟李虎交手,发现这人虽然身披官皮,但一身功夫十分过硬,若不以性命搏杀,短时间内竟难以取胜。他也是被勾起兴致越打越疯,这才引得一干衙役以为自家头要遇害了,故而群起攻之……   李虎咧了下还青肿着的嘴,老神在在道:“公门中人,以尽快达到目的为己任,难不成若遇到那等罪行滔天的绝世高手也要跟他一对一来过吗?”   廖雁琢磨了一会儿,竟然颇为认同的点了点头,“你说的倒也有几分道理。”   李虎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小子虽然混账了些,倒是个妙人。”   廖雁哼哼几声,“有本事再来过!”   自从入江湖以来,他鲜有败绩,此番又是被对方仗着人多势众打败的,自然不服。   李虎笑了笑,很是爽快道:“随时恭候,不过不是今日。”   接下来几天,廖雁罕见的没有出去惹是生非,每天早中晚三遍雷打不动去衙门约战。   恰巧李虎这几天当值,一再推脱,后来还是几个兄弟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主动帮他顶班,两人这才酣畅淋漓的打了几回。   廖雁练的大半是杀人的功夫,多少回死生一线磨练出来的,一旦动起真格来,李虎就输多赢少。   不过他生性洒脱,并未因输给一个比自己年纪小的人就恼羞成怒,或是一蹶不振,反而越战越勇,短短数日就有极大的进步。   几天下来,两人交手了几十回,很有点不打不相识的意思,偶尔也能说几句正经人话了。   这天又下雨,外面满是泥泞,两人难得没有动手,而是相约去紫金山的小茶馆里喝酒。   下雨上山的人少,老头老太太正百无聊赖编竹篮子玩,冷不丁见了廖雁很是欢喜,“你这小子,有日子没来啦!我们还以为你走了呢,快些进来烤烤火。”   终究还没入夏,一旦下雨便阴冷潮湿,凉气拐着弯的往骨头缝里钻,不烤火很难熬。   一边是寻常老弱,一边却是心黑手狠的江湖刀客,偏凑在一处竟分外和谐。   李虎满脸新奇地看着那两位老人像对待自家孙儿一样,拉着廖雁坐下,又是烫酒,又是备菜,十分殷勤。   三人长得一点都不像,且老夫妇是本地口音,廖雁却是西北口音无疑,必然没有亲戚关系。   可三人相处起来,却要比寻常祖孙更亲近一点似的。   “我竟不知这里还有好酒,”他去对面坐下,见状笑道,“倒不如你这个外来的了。”   廖雁自斟自饮,闻言啧了声,“你这日子着实无趣,难得一身好功夫,却把身子投在公门,听人呼来喝去。何不去江湖上快意恩仇,来的潇洒自在?一个男人若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还有什么趣儿!”   两人认识七、八天以来,他就发现李虎此人实在是块木头,每天不是回家就是去衙门,既不嫖也不赌,日子平淡的简直像白开水一样!   廖雁只是想了一下,想着如果让自己去过这样的生活……这个念头只一冒出来,他就忍不住浑身发毛!   若叫他过那样的日子,还不如死了算了。   外面的雨还在下,敲在茂密的竹林中刷刷作响。   绿色的竹林经过雨水冲刷,越加浓翠欲滴,仿佛是丹青圣手刚刚用沾满颜料的笔墨画出来的一般。   李虎盯着窗外的竹林看了会儿,“人各有志,我倒觉得这样的日子就很好。”   廖雁将碗中酒水一饮而尽,身体微微前倾,斜着眼睛问:“你当真从未对江湖心生向往?”   江湖那么大,那么精彩,那里有最烈的马,最好的酒,最美的女人,最凌厉的武功……他不信,不信有人真能抗拒这一切。   李虎犹豫了下,才诚实的点点头,“若说从未有过,那却是自欺欺人了。不过这世上哪有什么十全十美的事呢?我家中有老父老母,身边又有妻儿,若我出去闯荡江湖,他们必定日夜悬心,正好以我一人之身令所有亲人都不得安宁。”   但凡习武之人,血脉中多多少少都有些噬血和冒险的成分的,可有的人被这些欲/望掌控,有的人却能反过来掌控这些欲/望。   恰好一阵凉风吹过,将窗外一竿翠竹压低,竟有一根枝条调皮地从窗口探了进来。   李虎顺手摘了两片竹叶,一边仔细擦拭着上面的雨水,一边平静道:   “如今我虽然不能在江湖肆意游荡,但我的亲人知道我平安无事,我也知道他们健康安好,心中欢喜,便已十分满足。   虽然赚不了大钱,可我在本地还略有几分薄面,足以让家人吃饱穿暖,安享太平。我爹娘知道他的儿子每晚都会全须全尾的回来,我的妻子知道她的丈夫近在咫尺,我的儿子知道他爹是个好人……这难道不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吗?”   说完,他轻轻笑了下,将擦干净的竹叶放在唇边,竟吹出一首小调来。   那小调婉转悠扬,清冽又不失柔和,就这么穿透雨幕,掠过竹林,飘飘荡荡往外去了。 第105章 更   转眼进了五月, 白星一算时间,觉得必须得启程了,不然万一路上有事再耽搁几日, 即便去到杭州也只好吃莲蓬。   听说他们要走, 久别重逢的郎文逸夫妇难免不舍,不过好在他们并不算老迈, 只要有心,日后自有相见之时, 因此只是殷切嘱咐一番, 又帮忙打点行囊。   倒是紫金山上那对开酒馆的老夫妇, 听廖雁说了要离去后, 颇为伤感。   他们已经垂垂老矣,每一天都有可能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此番分别之后,能不能再见……谁也不敢保证。   相处了这么久,就是猫猫狗狗都有感情, 更何况是人?老奶奶拉着廖雁的手,只是说不出话来。   老头儿眼眶隐隐泛红, “快别这样, 倒叫人家孩子难做。”   说来, 廖雁此生甚少经历这样的场景, 难免有点不自在。   他有心想说点什么, 可喉咙里却好像塞了东西, 鼓鼓涨涨的, 硬是憋不出一声。   他原本觉得所谓生离死别乃是最无用的表现,可事到临头才发现并非如此。   李虎从旁边捏了捏他的肩膀,“放心吧, 我会时常过来瞧瞧的。”   他是本地捕头,若存心要照顾什么人,自然不成问题。   廖雁朝他抱了下拳,“多谢。”   说来,人跟人的缘分确实奇妙,有的人相处多年却不是朋友,有的人只是萍水相逢,却能一见如故;又有的人,初见面时大得不可开交,可最后反倒成了朋友。   老奶奶亲自下厨整治了一桌好菜,还专门做了几道平时不舍得吃的荤菜。老头儿也去扒了两坛窖藏好酒出来,四人凑了一桌,都吃得醉醺醺的。   因次日一早就要启程,廖雁没有留宿,只装着走了的样子,天黑后却又去而复返。   他亲眼看着那间竹屋里的灯光熄灭,这才悄默声摸进去,往厨房碗柜里放了一对大银。   他身上确实没有钱,不过倒还带着个当初从关外沙匪身上抢来的宝石吊坠,昨儿就去城中当铺换了几百两银子。   廖雁觉得此时自己的心情有点奇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是头一次对一个地方如此留恋,但若要让他长久留在此地,却又是不能够。   既如此,也只好聊表心意,以待他日重逢。   ********   三人乘船顺长江而下,一路往东,不过短短数日就进了杭州地界。此时端午已过,天气早就热起来,本地百姓皆已换上轻薄的纱衣,暖风一吹飘飘欲仙,看着就清爽怡人。   杭州临江多湖又酷爱下雨,水汽过分充足,夏日晴天的时候就不大好过。   白星他们出门时都没带夏天的衣裳,如今身上穿的还是在南京买的,饶是这么着,还一动就出汗呢。   老话都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而杭州又以西湖断桥闻名天下,三人排着队入了城,当即直奔西湖边,准备一睹美景,不料先被本地豪商巨贾们的大手笔震惊了。   西湖占地极广,又有十里长堤不止,端的风景如画美不胜收。湖边亭台楼阁林立,多有酒楼饭庄和茶馆等,更有许多达官显贵就地修建消暑度假庄园。   园林修建讲究借景,他们便一掷千金直接圈地买地,将西湖岸边当做自己的后花园,精心修建小码头,里面随意放几艘精致的画舫,茶余饭后都可乘船出来消遣,当真是快活似神仙。   他们正在震惊时,就听不远处一伙也来游玩的人对着缓缓驶出的画舫感慨出声,“大丈夫当如是啊!若能过上几年这样的日子,死也甘心了!”   孟阳听罢,不觉摇头失笑。   说这些话的人可能一贫如洗,但绝对没有遭遇过生死危机。   世上总有些人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若真到了要死的那天,恐怕他们就不会这么想了……   跟性命比起来,钱财不过身外之物罢了。   一阵熏风吹过,翠绿的荷叶波浪一般荡了开去,湖中亭亭玉立的荷花微微弯了弯腰,带着粉头的大花苞轻轻点了几下,仿佛也在赞同他的话。   因一路上顺风顺水,白星他们到的有些早,湖中只零星开了一点早荷,盛花期却还要等几日,偶尔有蜻蜓和蜜蜂在花蕊间飞舞,也不大成规模。   西湖风光甲天下,浓妆淡抹总相宜,春赏湖光,夏赏荷,秋有红枫,冬有雪,一年四季游人如织,多有文人骚客前来对景抒情,熙熙攘攘总没个寂静。   荷花虽然没大开,但岸边已有几从绣球花开的颇好,小拇指甲盖大小的细碎花瓣挨挨挤挤凑成一团,白的粉的紫的蓝的,好一派繁茂景象。   游人看花,殊不知花也在看游人呢,这一朵一朵的,可不就像一个个小脑袋?   嗨,你们从哪儿来呀?   廖雁是头一回见这种花,凑上去瞧了几眼,“这倒有趣儿,跟个大皮球似的。”   “这就是了,”孟阳笑道,“就叫绣球花呢,最是喜欢温暖湿润的地界,你们看看可像不像画本里写的那些姑娘们抛的绣球?”   话说回来,杭州的花可真多呀,他们入城后一路骑马走来,光道路两边的野花就已经瞧不尽了,夹竹桃,紫薇,玫瑰,月季……认识的不认识的,都跟生怕被世人遗忘一样,拼了命的展现自己的美丽。   在这里,仿佛已经没有了田园和野地的区别,只要有花开的地方,就有人烟,多好呀。   空气都已经被这些花香浸透了,呼吸中都带着香甜。   真是个温柔可爱的好地方呀。   来都来了,自然是要住在湖边才尽兴,可三人挨着西湖问了一圈儿,等闲客栈都住满了,只有几家园林式的大店尚且空着几间。只是他们所谓的几间也不是寻常意义的一间屋子两间屋子,而是整个庭院,价格不菲,等闲人家根本消费不起。   孟阳和廖雁沉默片刻,相当训练有素的看向白星。   我穷,我沉默。   白星面无表情地掏出一张银票,“先定半个月。”   我有钱,我嚣张。   两名随行人员悄悄松了口气。   原本那店家看他们衣裳打扮平平无奇,又没有随行侍从,并不大放在心上,可此时见白星出手不凡,顿时平地涌起来八分热情,笑容瞬间真挚起来。   “三位贵客且先到窗边稍坐,小人这就去取簿子登记,稍等,稍等。”   说话间就有穿着绿色纱裙的婢女笑容可掬的迎上前,又引着他们转过屏风,来到一间临湖茶室坐下。   紧接着还有人上了两干两湿四样果品点心,外加一壶好茶。   孟阳见这四样点心做得十分精巧,其中一盘上粉下绿,重重叠叠数不清多少层酥皮均匀蔓延开来,露出里面特意修剪成细碎的黄色芯子,宛如一朵怒放的粉荷,不由爱不释手,拿着端详了许久,才轻轻放入口中,果然香酥异常。   听说这叫荷花酥,果然恰如其名。   再看那茶水,竟也是造价不菲的雨前龙井,放在桌上就已经闻见清香扑鼻了。   走了一路,他也确实渴了,当即端起来轻啜几口,顿觉口齿留香,不由对白星笑道:“羊毛出在羊身上,既然交了钱,咱们就多吃多喝。”   方才他们问房间时,那些人虽然也是笑着待客的,但笑容却不曾直达眼底。如今交了银子定下来时,不仅笑得越发灿烂,甚至就连这般昂贵精巧的茶点也奉上……   如此种种,虽说势利眼,但也确实有趣。   一听这话,廖雁立刻非常豪爽的将那一整壶茶都咕嘟嘟灌下去,然后干脆利落的一抹嘴,“不够喝的,再来一壶!”   在门口伺候的侍女莞尔一笑,果然又去端了一壶,额外附赠两碟新点心,外加一大盘切好的时令瓜果,没有丝毫不耐。   这茶室就修建在西湖岸边,客人们只要扭头一瞧,便能得见大柳树遮掩下波光粼粼的西湖湖面。   此时日头正高,外面的空气中已经带了几分暑意,多走一会儿就叫人觉得烦躁。但坐在这间被大柳树完全遮蔽的茶室内,又有湿润而微凉的风从湖面上吹来,仿佛一下子就把积攒的暑气和疲惫吹散了。   之前他们在南京住时就已经不止一次感慨南京多雨,可来到杭州之后才发现,着实小巫见大巫。   三人进店时还烈日炎炎,可等吃了几盘点心用了一壶茶,又在伙计拿过来的姓名簿子上登记完之后,再一扭头,却见外面太阳还高高悬挂着,半空中却不知什么时候飘起雨丝来。   还是如这江南山水一般温柔的牛毛细雨,迎着阳光,雾蒙蒙的发亮。   雨丝轻轻击打着湖面,溅起一圈又一圈细小的涟漪……   刚还忙碌着的蜜蜂和蜻蜓纷纷躲避在巨大的花瓣和荷叶下,静静等待雨停。   饶是像白星和廖雁这种肚子里没什么墨水的人也觉得眼前的景致美极了,胸腔中仿佛疯狂翻滚着某些陌生的感触,想说却又说不出来。   若说下雨天最适合干什么?那肯定是睡懒觉。三人一路奔波也算辛苦,草草用了午饭之后便去房中歇息。   原本是打算稍事休息后便出门转一转,省得辜负好韶光,奈何不知怎的,天上就飘过来两朵乌云,把日头光遮了大半。   柔软舒适的床铺,不阴不晴的天气,细细密密的温柔雨声……一切都是那么适合睡觉!   三人只觉得床铺上好像伸出无数只小手,将他们身体的每一寸都牢牢锁定,数次挣扎都无济于事。   眼皮好沉呐,脑袋好昏啊,身体好乏呀,不如就再睡一会儿吧……   这一睡就到了傍晚,三人先后醒来时,纷纷大惊失色,一度怀疑店家之前提供的茶点茶水中是否下了迷魂药……   这家客栈本身就是一座大园林,里面又细分了九个院落,每一个院子都是单独的两进或三进小院,非常宽敞安静。   他们住的这个院子叫碧塘池,只有两进,颇为小巧,但亭台楼阁应有尽有,可谓五脏俱全。院子中心还有一处从西湖引进来的活水构建的小池子,里面养了不少肥大的鲤鱼。   孟阳就指着那池子笑道:“这下雁雁想吃鲤鱼可方便了。”   廖雁才要说话,外面就有伙计敲门,询问他们是否需要用晚饭。   孟阳笑道:“这银子没白花呀,当真周到。”   以往住在别家客栈时,店家可不管你吃没吃饭。   饭自然是要吃的,然后那伙计又问他们是要在院子里吃,去前厅吃,还是索性坐着画舫游船去西湖上吃。   他们仨哪经历过这个?一时都来了兴致,当即异口同声的说要去湖上吃。   去湖上吃也有多种选项,可以去大画舫上跟其他人拼桌,类似于水上修建的餐厅;若是手头宽裕,财大气粗的,则可以自己单独包一条游船。   白星白姑娘自然是后者,于是不过短短一天时间,她就扔出去将近三百两。   孟阳简单的算了一笔帐,得出结果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果然好东西都贵,好日子也费钱……   挣钱挣钱,攒钱攒钱,自己也不能光花星星的钱呀!   只是他也难免十分怀疑,此生自己挣钱的速度,究竟能不能赶上星星花钱的速度?   此时金乌西坠,云霞满天,那场来的突然的雨,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正好出游。   西边天上的太阳仿佛一颗大火球,金光大盛之外,又将整片天空都涂成赤红玫紫,怎一个轰轰烈烈了得。   那一片一片浓烈的火烧云悉数倒映在宽阔的湖面上,将一池湖水染得通红。平静的湖面上时不时有水鸟掠起,尖尖的嘴中衔着扭动的小鱼:天要黑了,它们也该带着晚饭家去啦!   太阳尚未落下,东边的月亮却已迫不及待升起来,一时间天空中日月同辉、彩霞争艳,衬着这万里荷塘、清香满天,好一个人间天堂。   不过他们才刚出来,就遇见了一件不大痛快的事。   在前方不远处有一艘两层的画舫,足有三四丈长,从头到尾都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涂抹着均匀的朱漆,哪怕是租,一天也要不少银两。   且那画舫之中不断有丝竹之声传来,显然船上还有随行侍奉的乐人,想必乘船者非富即贵。   原本这画舫跟白星他们也没关系,只是才走出去没多远,就见画舫之中突然伸出来一只纤纤玉手,二话不说就掐了一朵刚盛开的粉色荷花。   虽说这西湖之中的荷花属无主之物,但不管是本地居民还是过往游人都十分爱惜,等闲不会随便掐。即便要掐花,也必然等到大片荷花怒放时,而非眼下这三两朵零星。   再退一步说,掐花毕竟没有犯法,若果然用心对待也就算了,偏那女子拿在手中赏玩一会儿,竟又把手一松,任凭那可怜的荷花坠入湖中,随着水波飘远了。   就听她咯咯娇笑几声,又往远处指了指,也不知说了几句什么,那两层画舫就又朝着几支荷花驶去。   三人看的眉头直皱,饶是廖雁那个糙汉也觉得不大舒坦。   再看时,却见那女子又陆续掐了丢,丢了掐,接连祸害了三四朵,最后才捧着一朵大红色的回船舱去了。   孟阳看得心塞,接连叹了好几口气,又叫船家换个方向划,避过那艘画舫去。   罢了罢了,眼不见心不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正好船家也对那女子的行为十分不满,巴不得一声,得了命令之后立刻调转船头往另一个方向去了。   早有人准备好了热饭热菜,三人将刚才的插曲撇开不管,对着西湖晚霞又吃又喝,不觉兴致高涨。   孟阳不禁诗兴大发,一张嘴就叽里呱啦念了七、八首诗词出来。   白星和廖雁胸无点墨,对此狗屁不通,自然听不懂里面饱含了多少典故传说,更不知道若是流传到外面去,又会引来多少追捧和称颂。   只是他们觉得十分工整对仗,而且句句押韵,落在耳中,倒也不比唱曲差多少,便都很给面子的鼓掌叫好。   那撑船的水手载多了文人雅客,常年耳濡目染,也炼出几分耳力,当即笑道:“小先生好文采呀,来日必能高中。”   若放在以前,白星和廖雁听了这话必然忐忑,生怕孟阳触景生情。只是出来之后经历了许多事,孟阳的心境远比以前更加开阔,心态也更加平和,如今倒也不必担忧了。   果不其然,就见孟阳腼腆一笑,摆摆手道:“文武第一,武无第二,我还差得远呢。”   几人才要笑时,却听不远处忽然有人说:“这位小公子实在过谦了。”   三人转头望去,脑海中登时浮现出一句话:   真是讨厌什么来什么。   可不就是刚才那艘两层画舫吗?   就见从船舱里走出来几个青年男女,都是十来、二十出头年纪,显然是结伴游湖的。   他们的穿戴打扮都十分精致,身后还跟着许多侍从,显然非富即贵。   廖雁当场就哼了声,孟阳也实在不愿意跟这些人打交道。   虽说掐花的是那个女子,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的同伴丝毫未加制止,想必也非善类,还是远离的好。   他很敷衍地朝他们拱了拱手,“不敢不敢。”   “这有什么不敢的,”一个跟白星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却笑道,“要我说你的诗词就作的很好,可比那些什么沽名钓誉的才子厉害多啦。”   她一双眼睛都牢牢钉在孟阳身上,里面明晃晃荡着情意,显然对他十分有好感。   此言一出,围绕在她身边的几个年轻人脸色顿时不好看起来。   只是那少女和她身边略年长几岁的青年便如众星拱月般站在人群中央,隐隐有以他们为首的样子,谁也不敢说什么。   孟阳见她手上擎着一只大红色的荷花,便知道这就是刚才掐花的女子,越发没了好感,“姑娘谬赞,只是我们用完饭要回去休息了,告辞。”   此言一出,刚还笑盈盈的女孩子却突然挂下脸来,抬手就将那朵红色的荷花丢入湖中,凶巴巴道:“你竟敢瞧不起我!”   平心而论,她柳眉杏眼身量窈窕,生得十分美丽,可惜脾气坏的很,硬生生将美丽的容貌打了个对折,隐约有点面目可憎起来。   孟阳最怕跟不讲道理的人打交道,顿时一阵头大,一边示意船家赶紧走,一边胡乱道:“姑娘实在说笑了,你我之前素未谋面,互不相识,又何来瞧得起瞧不起一说呢?”   那姑娘还没说什么,她身后站着的几个男子却先不乐意了,纷纷出言抢白道:“那你跑什么?”   “黄姑娘跟你说话,那是瞧得起你,你别给脸不要脸!”   孟阳还没怎么着呢,白星的脸已经完全沉下来。   她右手往桌面上一抹,就将两只酒杯抓在指间,手腕一抖,酒杯就嗖的飞了出去。   但听得两声闷响过后,刚才说话的两人便哎呀哎呀的,捂着嘴巴痛呼出声。   那位黄姑娘和他身边兄长模样的青年齐齐回身去看,恰好看到一缕缕鲜血顺着那两人的指缝流出来。   青年的眼睛一眯,用力将其中一人的手拉下来一瞧,这才发现他的牙齿竟都被人打碎了。   好厉害的功夫!   此时天色微黑,两艘船隔的也不算近,想同时打中两个人的嘴巴并不容易。   他自小习武,自问已经小有所成,却也不敢保证一定能做到。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看向白星,“这位姑娘好俊的功夫,不知是何名号?”   这么年轻,好像比自己的妹妹也大不了几岁,竟然有这样的身手,杭州地界上什么时候出了这样厉害的人物?   白星懒得跟他们说话,直接对船家道:“回去。”   那船家脸上却流露出一点惊恐的神色,抓着船桨的手都有点抖了,“姑娘,你怎么就动手了呢?”   白星隐约意识到什么,“你认识这些人。”   船家点了点头,又朝那艘画舫撇了眼,眼神十分复杂。   而那位黄公子见白星不回答,多少有点丢面子,语气也不如刚才好了,“这位姑娘,我不管你是何方神圣,我的朋友只不过说了两句话,你就下此狠手,未免有点太过分了吧?”   “打的就是你们!”廖雁嗤笑道,“既然不会说人话,那就干脆别说了。” 第106章 更   那黄公子的脸瞬间拉了下来。   “几位是否太不将我玉湖山庄放在眼里了?”   “什么玉湖铜壶, ”廖雁掏了掏耳朵,转头看向白星和孟阳,“你们听过?”   两人整齐地摇头, 神色真挚。   他们确实没听过。   一边的船夫看上去快哭了, 他紧张地咽了下口水,视线不断在两艘船之间徘徊, 一个劲儿的后悔今天为啥要出工。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他们这些干活的最怕客人之间起冲突。   “没听过……”   对爱名声的人而言, 这话绝对是伤害不强, 但侮辱性极大, 以黄公子为首的众人齐齐变色。   他一甩袍袖,冷笑道:“几位是故意找茬了。”   他素来以玉湖山庄为傲, 又自视甚高,如今却有人大大方方地说根本没听过,简直比往他脸上扇巴掌还残忍。   廖雁大惊失色, 不由真诚发问,“你那腮帮子上糊的还是脸皮么?我却觉得像城墙哩!真本事没有几分, 颠倒黑白的能耐倒不小。”   “公子, 他骂你脸皮厚!”双层画舫上的一个年轻人立刻对黄公子解说道。   “闭嘴!”黄公子的脸都黑了。   这话他听得懂, 用得着再说二遍?   白星觉得这群人真是莫名其妙, 完全没办法用人话正常交流, 着实晦气, 便又催促那船家往回走。   恶心死了, 太影响吃点心的心情了。   “不许走!”那个掐荷花的黄姑娘看上去简直疯掉了,一张粉颊涨得通红,在甲板上跺着脚喊道, “我好心好意与你说话,你非但不领情,竟还折辱我玉湖山庄,都不许走!”   孟阳就觉得整件事情非常莫名其妙,你跟人家说话,人家也可以不回答呀,况且自己一直都彬彬有礼,怎么就成了折辱?   难不成这玉湖山庄的人脑子有疾?   廖雁一拍巴掌,恍然大悟道:“啊,我明白了,你们玉湖山庄修炼的功夫一定叫铜皮铁脸吧?久仰久仰,佩服佩服!”   是个人都受不了被人如此言语讥讽,双层画舫上顿时骂声一片。   那位黄公子倒没跟着骂,就见他脚尖一点,整个人腾空而起,竟是要跨越中间几丈远的距离,到白星他们这条船上“以理服人”了。   平心而论,他的轻身功夫着实不错,又身着烟青色长袍,腾空后袍袖翻飞飘飘欲仙。   更难得他生的也不错,颇有些传说中江南佳公子的眉目如画,只是……   白星顺手从饭桌上抓了一把筷子,双指一夹,一把筷子顿时拦腰折断。   她手腕一抖,那些断筷便流星般嗖嗖射出,直冲黄公子而去。   黄公子瞬间面沉如水,眼中戾气一闪而过。   这些断筷来的又急又快,竟发出嘶嘶的破空之声,显然不好对付。若执意要落到船上去,他少不得要变成筛子;可若就这么折返,也实在没有面子。   他的人尤在半空中,凭的就是提着的一口气,此时为躲避暗器,少不得拧腰摆腿,一口气顿时就散了,整个人立刻往水中坠去。   但他实在很有几分真本事,处变不惊,当即将手中折扇抖开后丢入湖中。   那扇面抖开后宛如一片巨大的荷叶遇水不沉,暂时形成一个浮面,黄公子两只脚尖先后往上面点了几下,宛如灵巧的水鸟,再次飞起。   可惜此时白星乘坐的画舫已经借机往后退了几丈,眼见着是追不上了。   黄公子在翻转间已经做出决定,嘴唇一抿,踢飞几根断筷,身体猛地后撤,迅疾又不失灵巧,如水鸟般撤回自家画舫。   他这一手功夫着实惊艳,中间又有十二分机变,若是不相关的人瞧了,少不得要喝彩的。   但廖雁却在拍着腿大笑,“哈哈哈,送你们几个洞!小小意思,不成敬意哈哈哈!”   黄公子神色一变,却听有船夫惊呼道:“公子,船漏了!”   原来是白星丢来的几根断筷刺穿甲板,偏那筷子来势汹汹、去势不减,竟直接将甲板穿透,只留下几个小巧的圆洞在上头。   那破洞虽然在水面之上,但西湖上晚风已起,所有船只都随着水波轻轻起伏,而每次水波扬起时,便会有好多水顺着小洞灌入……   西湖上本没有暗礁,画舫又结实,谁也没想到会出现漏水的情况,故而船上并没带修补器具。   画舫很大,几个小洞一时半刻自然奈何不得,可那几个小洞确实在一刻不停地往里灌水,若放任不管,沉没只是早晚的事。   船夫看了一回,小心翼翼上前禀报,“公子,小姐,咱们还是赶紧上岸吧。”   再想继续在湖面上停留显然不是明智之举,除非后半程这些人想游着回去。   黄姑娘一跺脚,抱着自家兄长的胳膊喊道:“哥!他们欺负人!”   若这话给廖雁听去,必然又要惊呼不要脸了。   黄公子面沉如水,“回去!”   顿了顿,又死死盯着对面那艘渐渐远去的画舫道:“给我查!”   看到底是什么人,敢在他们玉湖山庄的地界撒野。   ***********   另一头,白星三人的画舫靠岸后,船家就急匆匆想跑。   他非但想跑,甚至还想接下来几天都请假。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但还没跑出去三步,就被拦下了。   廖雁单手揪着他的后脖领子,硬逼着他交代,那船家无法,只好鹌鹑式的缩在角落,战战兢兢把玉湖山庄的事情说了。   “那玉湖山庄就在西湖边上,创建已经有五十多个年头了,如今掌权的是第二代庄主。听说当初创建山庄的那位黄老庄主曾经做过官儿哩,后来告老还乡,就在这里起了一座庄园颐养天年。他儿子黄庄主却不大喜欢读书,只爱舞枪弄棒,又惯爱与江湖游侠结交往来……渐渐地,玉湖山庄也聚拢了一二百江湖客,时常惹是生非,等闲人家哪里招惹得起!”船家苦哈哈道。   他怎么也没想到,眼前这三个看上去又乖又巧的年轻人,竟也是江湖客。   他就是个穷跑船的,只想赚点银子养家糊口,哪里敢掺和什么江湖事。早知如此,今儿就不来了。   “做过官儿了不得吗?”廖雁坐在船舱顶上,抱着胳膊不屑道,“老子也见过不少官儿哩,竟少有这般嚣张的。”   远的不说,之前的庄家人不也是官宦之后么,可他们行事却厚道得很。   孟阳示意他稍安勿躁,又问船家道:“你既说他们惹是生非,那本地官府就不管吗?”   “哪里会管!”船家苦笑连连,又叹了口气,显然憋屈了不是一天两天,“其实那位故去的老黄大人,倒是还不错,在世时时常积德行善,本地人都感念他的恩情。只是如今的黄庄主,唉,着实有些不大像话……”   现任黄庄主大名黄永寿,虽然是老黄庄主唯一一位嫡子,却未继承到半分他老人家的宽厚仁和,反而从小就喜欢打打杀杀。   老黄庄主疼爱儿子,便重金为他聘请武师教习武艺,觉得既然文不成,若习得一身武艺锄强扶弱,倒也不枉来人世走一遭。   黄家乃本地赫赫有名的乡绅,又有黄老庄主一辈子的情分和颜面在,不管官府还是百姓,少不得都卖几分面子,于是慢慢的,玉湖山庄越做越大。   黄永寿野心甚大,不想只蜗居在杭州城,父亲过世后便大肆招揽江湖游侠,更隔三差五就去江湖上闯荡,渐渐地,也有了点名头。   都说上梁不正下梁歪,黄永寿自己就不是什么好货,生了一儿一女更是变本加厉,将各种嚣张跋扈的风格发扬到了极致。   他的女儿黄娇娇虽是个女儿家,却颇干了些为人不齿的龌龊营生。   那黄娇娇喜爱美色,整日价往外跑,看见有几分姿色的年轻男子便要调戏一番,若对方曲意逢迎,要不了几日也就腻了,又把人家从云端踩到泥土里去;若人家不顺从,便摆出玉湖山庄大小姐的威风,强抢民男、肆意折辱……   听到这里,孟阳忍不住后怕起来,打着哆嗦把自己的衣服拽了几拽。   廖雁和白星都直勾勾看着他,前者更拍着大腿笑道:“好你个死书呆,竟跑到外面招蜂引蝶去了……”   白星用力抿了抿唇,拍了拍他的手道:“别怕,我保护你。”   孟阳很有点啼笑皆非,就又问那船家,“你们既然都知道她做了那么多恶事,为何不报官?”   若人证物证俱在,官府难道真的会置之不理么?   “唉!”船家也是打开了话匣子,“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怎好外头说去?十个里倒有九个不肯承认呢。”   说到这里,他的神色也有些古怪起来,竟略略扭捏道:“再说,再说女淫男这种事情,本也不再律法条文之内,又该怎么判呢?”   孟阳本没想到这一层,听他这么一说倒是愣了。   他博闻强识,熟读本朝律法条文,当即在脑海中飞快过了一遍,愕然发现还真是没有。   他不禁面皮一抽,继而微微发烫,“那,那就这么算了?”   “不然还能怎地?”船家叹道,“玉湖山庄每年都捐好些银子呢,又有黄老庄主的一点颜面在,谁都不好下狠手。再说了,这种事……他们有钱,陪点银子也就罢了。”   在世人看来,男人被女人折辱已经是很丢脸的事,难不成还非要闹上金銮殿吗?恐怕皇帝老儿也不会管吧。   妹妹都这样,当爹的和当哥哥的是个什么德行自然可想而知。   廖雁呸了声,“什么玉湖山庄,我看就是蛇鼠一窝。”   那船家说了一通,也觉痛快,不过马上就担心起来,“三位,常言道强龙不压地头蛇,那玉湖山庄在本地确实有钱有势的,几位今日得罪了他们,怕是没有安生日子可过了,要不,还是先去外头避避风头吧。”   他自是一番好意,但廖雁却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样,嗖地坐了起来,“自然要避避风头,但却不是我们。” 第107章 更啦1   孟阳听得义愤填膺, 见廖雁难得积极,忙道:“你要去行侠仗义吗?那种人确实该好好教训教训的。”   天不管地不管,这么下去还不知多少人要遭殃。   廖雁一听, 竟又躺了回去。   他双手枕在脑后, 右腿高高翘在屈起的左膝上一晃一晃的,仰头看着满天繁星道:“老子又不是什么大侠, 才不要行侠仗义。”   他就是这样的性子,哪怕是同一件事, 可只要有一点不顺了心意, 哪怕说破大天也不爱动弹。   你让我行侠仗义, 我偏不!   一直没说话的白星忽然问船家, “那玉湖山庄很有钱吧?”   船家毫不迟疑地点头,更竖起一根大拇指, “那是自然,在咱们杭州城啊,差不多算这个。”   当年的黄老庄主很擅长经营, 从朝廷功成身退后大肆收购土地、营造庄园,又与人一起合伙做买卖, 为玉湖山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今的庄主黄永寿更是野心勃勃, 虽然人品不行, 但确实继承了几分经商才干, 不仅维持住了老一辈留下的局面, 甚至还将生意拓展到江湖上。   也正因为他黑白通吃, 所以外人才诸多顾忌, 轻易不敢开罪。   话音刚落,就见廖雁再次挺身坐起来,义正辞严道:“行侠仗义乃我江湖人的职责!”   孟阳:“……”   你就是馋人家的钱!   那船家见他们说来说去竟然说到要去招惹玉湖山庄上, 顿时吓得魂飞魄散,爷爷奶奶叫了一大通。   自己分明是想让这几位避避风头的,怎么反倒成了迎难而上!   见他如此,孟阳不觉失笑,忙宽言安慰道:“你放心,我这两位朋友很有本事的。此事与你不相干,你且去歇着吧。”   船家心道,你们这些小孩家家的,哪里知道什么天高地厚?再有本事不也是孩子嘛,势单力孤的,怎么能跟玉湖山庄那样的庞然大物相抗衡?   可良言难劝要死的鬼,人家执意如此,他也不过一介船夫,又能如何!   思及此处,船家叹了口气,接了银子转身离去。   可到底良心不安,走了几步又转回来认真劝告,话里话外都是“强龙不压地头蛇”,希望他们躲一躲的意思。   虽然知道他是好意,可孟阳他们还是忍不住笑起来。   见此情景,船夫也算死了心,叹息连连地走了,活像已经认定身后三个年轻人死定了一般。   送走了船夫,孟阳却又生出疑问,“那我们该怎么做呢?”   若对方不来,难不成他们还要打上门去,真那么着的话,有理也成没理啦。   白星仿佛看出他的心思,摇摇头,“对方绝非会忍气吞声吃暗亏的性格。”   行走江湖凭的就是一口气,玉湖山庄那般势大,若在自家地盘上被人落了面子都无动于衷,想必也养不出黄姑娘那种人。   *********   再说玉湖山庄的画舫靠岸之后,黄娇娇气呼呼下船,后面紧随着两个美少年还想去扶她,结果却被啪啪打手。   “要你们有什么用!”   她也是有些功夫在身上的,此时又发了狠,一巴掌下去,那两人的手立刻红肿起来。   那两人面色一白,心中已然生出不好的预感。   他们虽然是这两日刚跟着黄娇娇的,正在新鲜期,但对这个女人的作风和性格却早有耳闻。   坊间常有传言,说杭州六月的天便如小孩子的脸,而玉湖山庄黄大小姐的脾气,却要比六月的天更坏一些。   她若喜欢你时,自然是捧着笑着宠着爱着,价值连城的珍珠美玉也可以随手丢过来。可她若突然不喜欢你了,眨眼功夫就能翻脸如翻书,什么前情往事,就都不作数了。   世人总说帝王宠爱便如镜花水月,虚无缥缈,可在许多本地人看来,这位黄大小姐朝三暮四狠心无情的程度也毫不逊色。   其中一人虽然听过这样的话,但在未亲身经历之前,总还是心存侥幸的。   万一自己是个例外呢?万一黄小姐是真的喜欢自己呢?万一自己真的能够顺利入赘玉湖山庄呢?   “娇娇,我……”他顾不上被打得通红的手,努力摆出素日黄娇娇最喜欢的表情和姿态。   “滾!”黄娇娇眸底凶光一闪,竟直接抬腿,一脚将他踢到湖里去了。   那人不想她如此狠心绝情,丝毫没有防备,只觉胸口一阵钝痛,整个人都向后飞出,伴随着啊的一声低呼,溅起来好大一蓬水花。   五月底六月初的夜晚还颇有凉意,西湖水更是冷得厉害,他只拼命挣扎了几下就手脚抽筋,几乎无法动弹,勉强扒住码头扎在水中的木桩,哆哆嗦嗦喊救命。   就在不久前还与他争风吃醋的另一个美少年此时哪里还有一点嫉妒?他面色如土,双腿一软险些跌坐在地,颇有些兔死狐悲的凄凉。   眼前发生的一切瞬间将他心中仅存的侥幸打破,回想起方才几人在船上你侬我侬,竟好似黄粱一梦。   她,她竟当真不顾念一点旧情!   他忍不住偷眼去看黄娇娇,却见始作俑者的心情好像突然好了一些,正站在岸边捧腹大笑,抬脚去踩那落水之人抱住木桩的手,又不许人去救他。   到底还是黄公子略知道一点利害得失,见那水中之人慢慢没了反抗的力气,也不想惹出人命来,便对几个随从摆了摆手,“去把人捞上来。”   “哥!”黄娇娇有些不悦的撅起嘴巴跺了跺脚,可见自家兄长满脸严肃,也只好作罢。   稍后那落水的人被打捞出来,宛如死鱼一般躺在地上,只有四肢偶尔抽搐一下,微微起伏的胸膛显示出他还勉强是个活人。   黄娇娇尤不解气,竟又上前踢了一脚,这才抱着兄长的胳膊晃了几晃,“哥,那些人竟然欺负到咱们玉湖山庄头上!”   她生得娇俏,宛如一朵俏生生的白莲花,此时又做出这般小女儿形状,若不知内情的人看了着实赏心悦目。然而同船伺候的几人却打心眼儿里觉得发冷,好像有条冰冷的蛇缠住自己的内脏,一阵阵发紧,几欲作呕。   怎么会有人长着如此好看的皮囊?却又拥有如此肮脏险恶的内心!   黄公子轻轻拍了拍她的手,眼底也飞速闪过憎恶,“爹爹自然会替咱们做主。”   说话间,已经有玉湖山庄的仆人将的落水人和其余人等都带了下去,该给银子给银子,该封口就封口。   自始至终,黄家兄妹都没有嘱咐过一句,可他们做得却相当熟练,显然类似的事情不止一次两次了。   玉湖山庄矗立于西湖东岸,乃是当年黄老爷子买下当地一座山头后不断营造而成,如今经过数十年来多次扩建,早已绵延成一大片园林建筑,远远望去气势恢宏。   兄妹二人沿着码头一路往里走,绕过不知多少道回廊,终于抵达玉湖山庄内部深处。   那里是一座巨大的园林式院落,乃是他们的父亲,现任玉湖山庄庄主黄永寿的住处。   早有人进去通报,见这兄妹二人一进来便殷勤地迎了上去,又奉上热茶和精美的糕点。   “爹~”黄娇娇宛如归林的雏鸟般扑了过去,她的声音放得极其柔软,脸上也恰到好处的挂上一丝委屈的神色。   黄夫人当年生女儿时难产,数日后便因血崩而亡,黄永寿十分悲痛,自此之后不近女色,难免对两个孩子溺爱起来。尤其女儿黄娇娇容貌竟有七分酷似亡妻,黄永寿更是爱若珍宝,捧在掌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唯恐有一点疏忽。   此时见女儿不大高兴,黄永寿立刻放下手中所有活计,将她拉到自己身边坐下,向天下所有慈爱的爹爹一样温柔询问起来,“怎么啦?谁惹我家宝贝娇娇生气啦?”   黄娇娇哼了声,添油加醋把方才在湖中央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又抱着黄永寿的胳膊不断摇晃,委委屈屈道:“女儿不过是见他生得好看,又会作诗,这才起了结识的心思,谁知他们竟如此无礼!还对哥哥动手呢。”   谁的女儿谁清楚,对自家女儿的脾性,黄永寿也有一点了解,但他自认这不是什么大事。   女孩儿嘛,就该娇养,更何况是他黄永寿的女儿!凭什么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就不能养几个面首呢?只要女儿高兴,便是养上十个八个甚至二十个男人也不算什么,反正玉湖山庄养得起。   所以他非但不觉得女儿招惹太多男人是坏事,反而还觉得那些闹出事来的臭小子们不识抬举:能得玉湖山庄大小姐的青睐,是他们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想到这里,黄永寿也微微有点不高兴。   在杭州地界上,竟然还有人不卖玉湖山庄的面子吗?那岂不是不将他黄某人放在眼里!   黄永寿温言软语安慰了女儿一番,又命人去账房支银子,随便她花用,并许诺改天再找更懂情趣的美男侍奉,这才将黄娇娇哄开心了。   他看着黄娇娇蝴蝶一般翩然飞走的背影,仿佛又看到了自家夫人年轻时候的样子,不由十分满足和骄傲。   “这样温柔美丽又懂事的女孩子,怎么会有人舍得不喜欢呢?”既然出了问题,那么他觉得一定是别人不知好歹。   等女儿的背影彻底消失在视线中,黄永寿立刻看向儿子,“说说吧,怎么回事?”   他平生就那么几根软肋几样爱好,一笔银子,二好名声,三么,便是这一双相貌出色的儿女了。   若有人来挑衅他倒也罢了,可竟然欺负到他孩子的头上,又瞧不起玉湖山庄的话,那么……   比起黄娇娇,黄世昌在与父亲相处时并没有那么放得开,但也远比寻常父子来得更亲近。   他道:“对方的身份尚未明了,不过我已经打发人去查了,想来很快就会有消息。”   大半个杭州都在他们玉湖山庄的掌控之下,想查几个外来人的底细,实在再容易不过。   黄永寿到底有多年江湖经验,远比一对儿女更老道。   他的手指在扶手上轻轻敲了几下,沉吟片刻,“你且细说他们的装扮和长相。”   来人竟如此肆无忌惮,究竟是真的巧合,还是有备而来?   不久前湖上一幕着实是黄世昌出生以来所遭遇的最大耻辱,若是可能,他简直想将所有目击者的脑子和眼睛都挖出来。   但此时问话的是他的父亲。   黄世昌的手指紧了紧,到底还是老老实实答道:“是三个很年轻的人,应该还不太到二十岁的样子。其中一个文绉绉的,像个读书人,可另外两个中气十足,出手如电,功夫……功夫很好。”   黄永寿隐约觉察到什么,眉毛微微挑了下,“你们交手了?”   黄世昌迟疑片刻,“我不如她。”   除了没有亲娘,他从出生以来便顺风顺水,读书、写字、画画、习武,不管他做什么、不管他走到哪里都有人奉承。就连父亲重金聘请来的武术教师,也都夸他颇有天分,若正式出江湖,必然是年青一代的一流高手。   可如今,却被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黄毛丫头打败……这显然令他难以接受。   只是很短的时间内,他的骄傲和自大便被人碾在脚底。   不甘心,对任何一个心高气傲的天之骄子而言,向自家父亲承认这种事都是很难以接受的。   “哦?”黄永寿倒是真来了几分兴致。他的身体微微前倾,脑海中也开始飞速思索起来,“比你还年轻?什么模样?”   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积累,名气和武功都是如此。   但世界是很大的,而这世上也从来不乏天才。   “三人都有点北地口音,大约是北边来的。有点书生气的那个倒是很斯文,说话也很客气,但另一个男的嘴巴很坏,”黄世昌努力回忆着,或者说他根本不用努力,那些叫他吃到有生以来头一次挫败滋味的场景便如走马灯一般,不断在他脑海中盘旋,挥之不去,“他虽然穿着本地纱衫,可举手投足都很放荡不羁,对了,我看他腰后带着两把刀的样子,只是隔得远,又未曾出鞘,说不好具体是什么兵刃。   那个姑娘么,头发弯弯,似乎坏了一只眼睛,兵器也绑在背后……”   “坏了一只眼睛?”黄永寿打断他的话,“哪只眼睛?”   “右边。”黄世昌道,又试探着问,“父亲知道她?”   黄永寿缓缓吐出一口气,也不回答,只是唤了自己的心腹进来,“去外头查查,最近有没有白鹞子和折翅雁的消息。” 第108章 做梦   “白鹞子和折翅雁?”这两个名字并不陌生, 黄世昌的脑海中很快浮现出关于他们的信息,“父亲是说……”   他的话没有说下去,因为黄永寿正用一种很不满意的眼神打量着自己。   “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 ”黄永寿忽然站起身来, 走到他旁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玉湖山庄的摊子,以后都是要交到你手上的。”   黄世昌的身体一绷, 随着一颗心都往下沉了沉。   父亲的话虽然不重, 但他太熟悉这种语气和语调:里面蕴藏着一种令人不安的不悦。   很显然, 黄永寿对儿子的迟钝感到不满。   黄世昌藏在袍袖中的手忍不住紧了紧, 几乎是本能地想为自己说几句,“只是那两人不是关外的么?”   他的言辞间带了一点细微的侥幸:天下之大, 相似之人何其之多,会不会是搞错了。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个, 黄永寿的眉头都微微蹙起,语气也瞬间严厉起来。   “你是少庄主, 很多事情都是要看一步走三步, 对外头的情报, 也该上上心了。”   黄世昌不敢再多说, 只低低应了一声。   玉湖山庄的少庄主在外风光无限, 可在家中, 他始终是个孩子, 偏偏他老子又是出了名的能干。   所以时不时的,他竟也会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前段时间白鹞子和折翅雁联手大闹绥山州的事情早已传开,他们虽然远在杭州, 但玉湖山庄引以为豪的情报网却一早就将消息递了过来,黄世昌不是不知道,只是……总觉得对方不会过来,所以压根儿没往心里去。   以至于今天跟人家面对面了,竟也认不出。   或许并不仅仅如此,他的年纪跟白鹞子与折翅雁相仿,且自习武以来受到的夸赞颇多,难免起了一点自高自傲的心思,总觉得放眼整个江湖,哪怕自己在同龄人之中称不得第一,恐怕也要名列前茅。   区区两个小孩而已,何须如此防备。   不过是江湖人以讹传讹,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罢了……   黄永寿挑剔的眼神在他身上停留许久,终究化为一声长叹。   他的双眼仿佛能够穿肉皮肉,直直看到黄世昌心底,令那些不可告人的小心思无处遁形。   他再次捏了捏儿子仍稍显瘦削的肩膀,感慨万千道:“我老了,又能替你撑几年?你啊……”   直到回到自己的房间,黄世昌一路紧绷的身体才骤然松弛下来,也是直到这会儿他才发现,掌心早已满是汗水。   他坐在灯下怔怔出神,过了会儿,神情突然扭曲,抓起一只茶杯就要往地上摔去。   可茶杯刚一离手,他却又如梦方醒般回过神来,右脚脚尖往上一提一勾,又把茶杯挑回手中。   不可以发脾气,不然父亲会不高兴。   整座玉湖山庄,到处都是他老人家的眼睛和耳朵,如果明天下人报上去说碎了一只茶杯……   想到这里,黄世昌的心情忽然空前烦躁起来。   他本以为今天维护了妹妹,至少会得到父亲只言片语的夸奖和肯定,然而没有。   对方甚至嫌弃自己在情报方面不够用心!   为什么?   明明都是父亲的孩子,妹妹无论做什么都能被无限包容,可自己……   他并不讨厌妹妹,甚至疼爱对方丝毫不亚于父亲,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感觉。   相反的,他极其看重父亲对自己的关注和评价……   黄世昌觉得胸腔里好像堵了一大团乱麻,闷闷的难受。   他索性站起身来,猛地吹开窗子,待稍稍裹挟着暖意的晚风扑到面颊上,这才略微松快了些。   天已经彻底黑透了,远处的连绵起伏的群山全都泡在墨汁一般浓郁的夜色之中,宛如蛰伏的群兽。   院中池塘里开着几朵荷花,柔嫩的花瓣正随着夜风轻轻摇摆,带来阵阵馨香。巨大如伞的荷叶上蹲着一只小青蛙,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合着四周的蝉鸣,正“咕呱咕呱”叫得起劲。   黄世昌越听越烦躁,随手拿了一块点心,抬手砸了出去。   只听得一声细微的破空之声,蛙鸣戛然而止,刚还活蹦乱跳的小青蛙扑通一声落入池中,不多时就泛起白肚皮。   幽幽的月色下,有暗红色的痕迹在池塘中迅速蔓延开来。   黄世昌缓缓吐出一口气,突然觉得心里畅快很多。   ********   想在西湖周围站住跟脚,背后没有两座靠山是不成的,白星三人住的客栈自然如此。   只是一山还有一山高,玉湖山庄在杭州本地的影响力毋庸置疑,黑白两道都要给一点面子,故而派出去打探消息的人很快带着确切的结论去而复返。   那人不仅说了白星等人入住登记时的姓名,甚至就连他们骑的什么座驾、住几天,入住之后吃过什么都打探的清清楚楚。   “……虽未曾见过他们出手,但观其言行举止,倒是跟传闻别无二致,应当是没错的。”   “是来办什么事么?”黄永寿问道。   那人摇了摇头,“不大像,听说是一路从北到南玩过来的,似乎是游山玩水来的。对了庄主,当日替他们撑船的船夫正在收拾行李,似乎想连夜逃出城,要不要……”   他比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哎,平头百姓讨生活而已,”黄永寿竟呵呵笑了几声,似乎十分和气的样子,“何必如此。”   他倒背着手走到窗边,仰头看着天上月亮。   朦胧胧的,似乎蒙了一层薄纱。   快到十五了,月亮会越来越圆的,想到这里,他忽然就高兴起来。   他喜欢圆满。   “明日一早,送一千两银子过去。”黄永寿头也不回道。   那人没有半分质疑,立刻下去办了。   书房里又只剩下黄永寿一个人。   自从妻子死后,他再也没有娶妻纳妾,更几乎再也没有回卧房睡过,只偶尔回去瞧瞧,摸摸妻子在世时曾经睡过的床铺,仿佛觉得那人好像还在似的。   *********   “什么意思?”白星三人看着面前的小箱子,有点拿捏不住黄永寿的意思。   对方确实如预料中一般找上门来,但……情况好像有点不大对。   日光正盛,毫无遮拦地从窗外照入,落在整整齐齐码放着的一排排银锭子上,折射出璀璨的光芒。   许是日头太好了,银子太过耀眼,竟晃得人睁不开眼。   玉湖山庄来的是个三十岁上下的汉子,打扮十分体面,显然身份不低。   他笑得十分和气,“庄主早就听闻两位大名,只是下头的人疏忽,竟不知来到本地,少不得要做个东道。”   廖雁忽然长长地哦了声,终于恍然大悟的样子将两手一拍,“鸿门宴,这个我知道!”   来人面上无懈可击的笑容似乎有瞬间僵硬,不过马上就遮掩过去,“廖少侠说笑了,庄主只是爱才心切,想见见面、说说话。几位到了杭州,那就如到了自家一般,何苦在外头住着!”   这话听着实在耳熟,以至于白星三人忍不住面面相觑起来。   外头的人都这么喜欢往自家拉人吗?   “无功不受禄,”白星道,“既然素不相识,见面也省了。”   这算什么事儿?两边孩子闹了矛盾,家长出来打圆场么?还是封口费?   玉湖山庄的人愣了下,又将那箱银子往前推了推,相当委婉地暗示道:“这只是一点小意思罢了,后头的……”   廖雁嗤笑一声,突然抽刀挑在那箱子盖上,“真当老子是见钱眼开的货色?”   箱盖猛地翻起,啪一声扣上,若非那人闪得急,几根手指就要被夹住了。   他终于流露出一点诧异:难道你不是?   江湖盛传白鹞子和折翅雁爱财如命,莫非胃口竟已如此之大,连一千两都瞧不上了?   孟阳的态度倒是还可以,他甚至主动帮忙去开门,做了个请的手势,“银子我们不会收的,你走吧。”   来人彻底维持不住笑意,“几位当真不肯卖玉湖山庄面子?”   三人无声回望。   那人皱了皱眉头,示意底下的人抱起箱子,一声不吭地走了。   等玉湖山庄的人走后,孟阳才松了口气,一边去桌边倒茶,一边对廖雁刮目相看道:“雁雁,你竟然没有动心!”   足足一千两呀!   廖雁嗤笑一声,“才一千两,那老头儿忒抠!”   若他回头干翻玉湖山庄,要多少还不是随便开?   孟阳:“……啊。”   原来如此!   黄永寿此举看似和善,可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一种高高在上,屋内三人都是经历过大风大浪,见识过人心险恶的,自然不会轻易被打动。   己方分明跟玉湖山庄结下梁子,对方若是理亏,今儿就不可能只送银子,赔礼道歉低头认错才是正经,但他们没有;   对方若不以为意,想要报复一番,自然也不会这般和气……   所以,孟阳略一沉吟,“他们是想招揽你们呀。”   冤家宜解不宜结,多几个朋友总比多几个敌人要好得多,更何况白鹞子和折翅雁本就非寂寂无名之辈,若能得他们加盟,玉湖山庄自然更添三分势力。   廖雁和白星抬头,齐齐哼了声。   跟那些人同流合污?做梦! 第109章 更   有人示好, 廖雁非但没感觉到高兴,反而烦躁起来。   头一样,区区一千两就想招揽, 莫不是老子脸上就写了“便宜”二字?   再一个, 他着实是个很挑剔的人,但又不大爱分辨是非善恶, 说话做事全凭一股冲劲儿,若看得顺眼, 哪怕是个挑大粪的, 他也能跟人家把酒言欢;若看不顺眼的, 管你天王老子呢……   而眼下, 他就看那玉湖山庄很有点碍眼。   廖雁有个好习惯,那就是碍眼的东西最好赶紧除掉。   不除掉, 留着它当年货吗?   见廖雁一反刚才的死气沉沉,一双不断转动的眼睛里闪烁着狡黠的光,孟阳忽然升起一点不那么美妙的预感, “雁雁,你该不会……”   廖雁嘿嘿几声, 搓着手道:“若不干点什么, 倒是辜负了这一番美意。”   能除掉自然最好, 即便不能, 至少也要叫他们晓得爷爷的厉害, 省得日后再来聒噪。   黄永寿大约还不知道, 江湖上关于折翅雁“结缘不易, 结仇快”的传言真正意义为何……   孟阳的头发都快竖起来了,才要开口制止,却见白星摸着下巴, 长长地唔了声,“倒也不是不行。”   孟阳:“……好,好吧。”   一行三人之中,属孟阳最富正义感,若玉湖山庄真的像那船家说得那般恃强凌弱为非作歹,那么教训一番也无不可。   不过此事说来容易,玉湖山庄盘踞本地多年,乃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庞然大物,他们三个人想动摇人家的根基?   难!   况且昨日风波虽然是黄娇娇招惹在先,可今天黄永寿立刻派人过来,又送银子又请客的,姿态放得极低,该走的过场都走了,若他们再继续揪着这件事不放,总有点得理不饶人,回头说起来,也是师出无名不占理呀。   听了他的担忧之后,廖雁嗤之以鼻,当即捏着拳头道:“拳头硬就是道理,管他什么师出无名有名的。”   再说了,玉湖山庄这些年可曾讲过道理?   孟阳连连摇头,“不妥不妥,双拳难敌四手,这里毕竟是人家的地盘,若真在明面上撕破脸,江湖上如何我不好说,但那官府随便网罗个什么罪名,你怕不就要上通缉令啦。”   别到时候行侠仗义的影儿还没见着,自家先就江湖朝堂两不容。   倒是白星这几年频频与官府打交道,对两边不成文的规矩更了解一点,“玉湖山庄在本地如此肆无忌惮,不过是凭着地方官的庇护罢了。”   她的话只说了一半,可其余两人都明白了未尽之意。   常言道,江湖事江湖了,一般江湖人在官府辖区都会收敛,从不主动惹是生非,如此才能维持住表面平衡。但玉湖山庄显然很不满足,黄永寿下了死力气打通关节,俨然有将杭州城的地下世界白日化的意思。   他这种做法,其实很犯忌讳,犯白星这种传统江湖人的忌讳,也犯正经朝廷官员们的忌讳。毕竟与江湖人往来甚密什么的,绝非好事。   这事儿过去这么多年都没被捅出去倒罢了,若果然能上达天听,本地官员和玉湖山庄绝对都吃不了兜着走。   这,这是要搞大的啊!   孟阳的脑筋转得快,转瞬间已经想出去老远,心底满是难以抑制的亢奋和激动。   或许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埋藏着搞破坏的种子,而当这颗种子被赋予合情合理的寓意之后,接下来的一切不过顺水推舟。   “此事还需谨慎行事,从长计议。”孟阳的声音不自觉压低,一张脸都因为过分激动而涨红。   朝廷官员往往以五品为界,而知州刚好官居五品,乃是有资格入宫赴宴的品级,地位举足轻重,若不能一击即中,他们下半生要么亡命天涯,要么身陷囹圄,总归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他到底是读圣贤书长大的,天生一分仁心,若有机会帮助百姓消灭贪官和恶霸,自然求之不得。   只是这种事情很容易误伤,目前他们对本地知州的了解也仅限于一个萍水相逢的船夫,并不能因为那么几句话就断定对方有罪……   如何搜罗证据,又该如何递交朝廷,若对方在朝堂之内另有接应又当如何?是否该煽动民意……   孟阳的脑筋转得飞快,思维瞬间放出去好远,俨然已经想到接下来几步、十几步该怎么走了。   他越想越紧张,越紧张就越激动,越激动了便越兴奋,脊背上悄然沁出一层薄汗。   这不就是自己写在话本中的,梦寐以求的行侠仗义吗?   这可真是,真是太刺激了!   白星的想法很简单粗暴,但绝对有效:   查找赃款。   官员俸禄有限,即便有朝廷变相补贴各种冰敬、碳敬等,中层官员的生活也不过中等偏上而已。   官员生活清贫,他未必能干;但若一个官员骄奢淫逸,那必定有猫腻!   判断官员政绩如何、品性如何是朝廷的事,他们不懂,也做不来,但衡量一名官员是否贪赃枉法,却很容易。   孟阳觉得没毛病。   只是这种事他做不来,于是三人当即简单粗暴地分工:   白星和廖雁身手好,就负责盯梢、潜入和查找,而孟阳天生自带一股亲和,就借着观光之名去城中逛游,随便跟老百姓们聊聊天:官员是否合格,底下的老百姓心里自有一杆秤。   *********   得亏黄永寿不在现场,不然只怕憋屈的要吐血。   恐怕他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自己不过是起了爱才之心想招揽,一番举动却反而惹祸上身。   看着原封不动退回来的银子,黄永寿并没有多少惊讶。   人才嘛,自然有人才的骄傲,不然若都像那些庸才一样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还有什么趣儿?   且白鹞子和折翅雁素有桀骜不驯的名声在外,拒绝也在情理之中。   见他没有生气,那前去传话的心腹暗自松了口气,旋即又替自家主人委屈。   “只是,只是那几人拿乔太过,俨然没将咱们玉湖山庄放在眼里。”   这些年玉湖山庄如日中天,走在外头谁不卖他们三分颜面?哪怕心里不高兴,面子总还要做起来的。   那两个什么雁啊什么鸟儿的,不过就是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竟也敢如此无礼,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话音未落,黄永寿的眼睛就看过来了。   那人本能地打了个哆嗦,刷地跪到地上,“小人该死,小人多嘴了。”   “你是多嘴,”黄永寿冷笑道,“你是觉得自己被下了面子吧。”   那人冷汗涔涔却也不敢抬手去擦,更不敢替自己辩解,只是一下下磕头不止。   “滚下去领二十板子。”黄永寿懒得看他做戏,又叫了另一个人来,“明天换你去客栈,银子加倍。”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钱买不到的,若有,肯定是因为钱不够! 第110章 更啦!   “父亲让你们去的?”黄世昌盯着被打开的箱子, 拧着眉头道。   “是,小人不敢欺瞒少庄主,确实是庄主吩咐的。”被堵住的几人赌咒发誓道。   日光正好, 晒得那一大箱银锭闪闪发亮, 雪白的光晃得人头晕目眩。   足足两千两……   黄世昌捏着扇子的指骨白了又白,思绪翻飞, 心中起伏不定。   他这两天情绪不佳,倒没有出去, 只在庄子里瞎逛, 无意中发现几人行色匆匆, 便喝住了问话, 没想到……   父亲竟然要招揽他们!   见黄世昌没有继续发难,领头那人便道:“庄主吩咐的事, 小人不敢怠慢,若少庄主无事,那小人……”   黄世昌骤然回神, 很有点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那几人如逢大赦,麻溜儿抱着箱子跑了。   眼见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假山后, 黄世昌的心腹这才不忿道:“并非小人僭越, 只是庄主明知您与那几人起了龃龉, 却还这般拉拢, 来日岂非叫您难做?”   虽说如今玉湖山庄是黄永寿说了算, 但他总有一天要老要死, 眼前的一切还不都是黄世昌的?所以底下许多心思活动的仆从, 早就替自己找好了下家。   “大胆!”黄世昌呵斥道,“这话也是你能说的?”   心腹缩了缩脖子,熟练地认错, 可见自家主人并未进一步责罚,便又暗自松了口气,知道自己是说到点子上了。   黄世昌眉头紧锁,一言不发,可内心却并不像表面这样平静。   正如心腹所言,父亲明知他与那几人不睦还这样堂而皇之的拉拢,却将自己置于何地?   若那几人心高气傲不受招揽倒也罢了,若真加入玉湖山庄,难不成还要将他们奉为座上宾?   不行……   黄世昌手指一紧,将名家作画的折扇一掰两段。   随从整齐的抖了下。   他缓缓吐出一口气,忽道:“出来吧。”   几个随从一愣,就见路边花丛一阵抖动,自家大小姐竟顶着几片花瓣跳了出来,便都慌忙低头行礼问好。   黄娇娇不理他们,叉着腰,重重哼了声,“爹太过分了!”   她闲来无事,才刚正逛园子呢,谁知远远就见兄长与人说话,一时起意想吓他一下,谁知靠近后却听了这话,心里顿时不痛快起来。   “你这样成何体统。”黄世昌见她在花丛中折腾的头发都乱了,不禁叹了口气,又伸手将她发间花瓣取下。   黄娇娇抱着他的胳膊晃了几下,撒着娇道:“哥,你怎么不拦下他们!”   黄世昌掐了掐她的脸,叹道:“这是父亲的意思。”   “爹不讲理!”黄娇娇跺了跺脚,气道,“他骗人,说好了要给我出气的。”   可转头竟要给他们送银子,这算出的哪门子气?   黄世昌的睫毛抖了下,视线微微下垂,“冤家宜解不宜结,况且他们年少成名,若能……”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听黄娇娇怒道:“分明是他们不识抬举,年少成名的多着呢,哥不也是么?难道咱们还怕了他们不成?日后若真来了玉湖山庄,一个礼贤下士的帽子扣下来,莫非还要叫你伺候他们?”   这话算是说进黄世昌心里去了。   他闻言皱了皱眉,“话虽如此,这是爹的意思。”   有些话,下人能说,妹妹能说,唯独他……不便开口。   黄娇娇乃是顺风顺水长大的,这辈子除了没娘之外,堪称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从上到下何曾有人违逆过半分!   她只要一想到曾经不给自己面子的那几个人可能到玉湖山庄来,就浑身难受!   “我看爹是老糊涂了!”她气道。   黄世昌扬了扬眉毛,没出声。   黄娇娇顺手掐了几朵花,撒气似的将它们撕扯成碎片,眼珠一转,忽计上心来,“我可咽不下这口气。”   都是亲兄妹,谁不知道谁呀,黄世昌一看她这个样子便已猜到三分,不过还是装着不知道的道:“别闹,总归是父亲的意思。”   “哼!”黄娇娇将一把烂花丢出去,又不解气得踩了几脚,这才道,“我偏不服。我就不信,咱们玉湖山庄少了他们还不成了是怎么的?我非要叫他们吃吃苦头不可。”   黄世昌眼带笑意的笑着她,似乎十分宠溺,“你一个小丫头,又有什么法子呢?”   “你可别小瞧我!”黄娇娇得意地仰起头,“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这是咱们杭州地界,他们算得了什么东西!这个也不难,只需使一点银子,随便弄个罪名,叫官府拿了他们去……都说民不与官斗,纵使他们武艺再强,也不敢公然跟衙门对着干吧?到时候少不得要低头。若爹爹实在有心招揽,待时好好磨磨他们的性子,再叫衙门的人放了他们就是,如此又是一个人情,岂不是一举多得?”   她生的娇媚,此时眼波流转笑语盈盈,乍一看还真是个不谙世事的娇憨姑娘一般。   可跟着兄妹俩的随从一听,却不禁脊骨发凉。   皆因类似的事情她做过不止一次,曾经就有几个美男子被她看上,奈何人家瞧不上她。黄娇娇一怒之下,便让衙门网罗罪名,搞得人家家破人亡……   没有路引,本地人连杭州地界都出不去,当真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想她也不过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却生的这般歹毒心肠,视国法、规矩如无物,将他人性命自由肆意玩弄于股掌之上,怎不叫人心寒?   黄世昌满脸为难,“这,若是父亲知道了,只怕不好办。”   “哎呀哥!”黄娇娇一跺脚,恨铁不成钢道,“无毒不丈夫,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你怎么这样婆婆妈妈的。再说了,你不说我不说,又有谁会知道呢?”   说着,她的视线便从一干随从身上划过,其中警告意味甚浓。   被她看过的人顿时浑身发毛,好像被毒蛇盯上了一般,纷纷表示什么都没听见。   黄世昌想了又想,仿佛十分踟躇,“父亲并不糊涂,只怕瞒不过他。”   黄娇娇咬了咬唇,显然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不过到底是复仇的心思占了上风,“看出来又怎么样呢?他那样疼我,我哭一哭,就什么的都好啦!”   父亲最疼她啦,哪怕她想要天上的月亮,父亲也会立刻命人搭建高台,不过是几个江湖客罢了,怕什么!   黄世昌又叹了口气,仿佛十分无奈地捏了捏她柔软的脸颊,轻声笑道:“你呀。”   黄娇娇一看,便是他默许了,不由越发得意。   只是那一男一女武艺高强,玉湖山庄内他们兄妹俩能使唤得动的人之中,竟无一人能敌,恐怕计划实施不便。   但在对付别人这方面,黄娇娇好像有着与生俱来的天分,她只需眨一眨眼,便能冒出来无数个法子。   “这个也不难……”   当日瞧那仨人的样子,大约关系匪浅,捉不住那两个江湖客,难不成还捉不住书生么?总不至于吃喝拉撒都在一处。   只要有一个人质在手里,那二人投鼠忌器,或许反而要比一口气抓了他们仨更好用呢。   况且此事本就因那书生而起,若自己得了他……   黄娇娇忽然高兴起来。   她自恃美貌,又家底丰厚,父兄也算黑白两道极难得的出色人物,怎会有男子不倾心?即便最初无意,可来日方长,她总会有法子叫别人乖乖听话的。   ***********   却说白星三人既然已经决定要搞大的,这几天就时常分头行事。   孟阳就像一个普通书生一样,带着自己便携式的笔墨纸砚去街上溜达,看见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就停驻片刻,然后操着蹩脚的方言和官话相融合的全新语种,手舞足蹈地与人交流。   当官的好不好,百姓心里最清楚。   白星和廖雁则买了纱质帷帽的戴着,一路打听着去衙门揭榜。   杭州城经济繁华,每日进出客商不计其数,期间发生的大小案件自然也少不了,下到小偷小摸、口角争吵,上到杀人越货、诈骗财物,连同杭州城辖下几十座县、镇在内,光每年的悬案就有几十起。   而通过观察一地官府处理案件的方式方法和态度,就能很大程度上摸查父母官及其下属领导班子的做派。   两人先审视了本地衙役和驻军们的精神面貌,又随意接了两个榜单捉人,今儿是回来交差领赏的。   原本那通缉令上清清楚楚写了八十两,谁知廖雁接了钱袋子一掂量,脸色就不大好看了,“你们是打量小爷好糊弄么?这顶了天也不过五十两罢了。”   敢克扣他的赏钱,不要命了吗?   那两个衙役听罢,对视一眼,竟吃吃发笑。   “小子,这就是本地的规矩,”那衙役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道,“老爷们整日办差岂不辛苦?这是你该孝敬的。”   白星冷冷道:“全天下就没有这个道理。”   廖雁很少与官府合作,对里头的门道不大清楚,但她可不是好糊弄的。   孝敬归孝敬,赏银归赏银,两人本不该混为一谈,更不该直接克扣。   那两个衙役虽然看不见帷帽下头的脸,可看身量、听声音也知道面对的是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且他们交付的犯人也不是什么令人闻风丧胆的亡命徒,自然不将这两个放在眼里。   “这里就有,怎么着了吧?”长脸的嗤笑道,竟还伸出手去,作势要抓廖雁手里的钱袋子,“再啰嗦,这五十两也没啊!”   话音未落,廖雁便已反手钳住他的手腕,猛地一扯一抖,就听几声骨骼断裂的闷响噼啪响起,那衙役的右臂已经软趴趴垂下,俨然是断了。   突如其来的巨大疼痛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那衙役闷哼一声,竟直接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敢抢老子银子的,坟头草都不知换了几茬!”廖雁冷笑出声,看他朝自己倒来,顺势后退一步,眼瞅着对方后脑勺砰一声磕在台阶上。   这一变故发生的太快,另一个衙役根本就没反应过来,愣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接受现实:   竟真有人敢在衙门口动手!   “反了!”他气急败坏地抽出佩刀,才要再说,却突然觉得身体一轻,视线陡然颠倒,面上一痛,竟是被脸朝下踩在地上了。   “克扣赏银,是谁的主意?”说着,白星脚上又加了三分力气。   那衙役嗷嗷出声,慌忙道:“是,是上头的意思!”   这里是衙门后门,正值晌午换班时间,就只有他们两人轮值。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眼见来者不善,还是先服个软吧。   “哪个上头?”白星追问道,“知州?”   她知道衙门里有许多大小官员,这些衙役也不过底层跑腿儿的罢了,还是问清楚的好。   那衙役只觉得自己整颗脑袋都没知觉了,口水混着血水直流,不禁点头又摇头,眼泪汪汪道:“知,知州大人倒是没明说,可每份交上去的银子都有给他老人家的孝敬,也没见退回来过……”   白星和廖雁对视一眼,心道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原本还在犯愁没个下手的地方,把柄竟自己送上门来! 第111章 “不许动!”……   六月的杭州城繁花似锦、瓜果飘香, 绿油油的茂盛植被几乎将整座城池都妆点成巨大的园林,各色建筑反倒成了次要的。   每每穿梭其中,听着脚下的潺潺流水声, 看着沿途的白墙黑瓦, 轻嗅空气中浮动着的幽幽花香……当真犹如身处仙境一般。   除了雨水过多,导致衣裳被褥经常湿漉漉的之外, 简直挑不出任何毛病。   一大早,三人就熟门熟路夹着青色油纸伞下楼。   杭州夏日多雨, 一天三四遍都是常有的事儿, 故而出门宁可忘带钱袋子, 也千万不能丢了雨伞。   西湖风景甲天下, 内部是不许摆摊卖吃货的,怕的是油污弄脏了湖水。   故而出了客栈要往后头去, 在街头右拐走上约莫三二百步就是一做五孔石拱桥,桥头两边挨挨挤挤摆满了各色摊子,什么蓑衣饼、鳝丝面、鲜虾馄饨等等, 大清早就蒸腾出大片大片的白色水汽,连带着雨水都被冲散啦。   当初三人刚找到这里时着实吃了一惊:但见各色吃食看得人眼花缭乱, 这可如何吃得过来?   不过他们很快就释然了:有志者事竟成, 只要坚持每天每样吃几口, 总有一天能吃的完吧?   你要一碗鲜虾馄饨, 我要一碗鳝丝面, 他要个河鲜三吃, 另取小碗分开来, 每个人一顿就能吃三样呐。   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区区一碗实在不算什么,摸摸肚皮, 倒是还能再塞一些。   软软的江南话变成吆喝似乎也透着几分温柔水意,不断有各色油纸伞来了又去,像一朵朵浮动在朦胧雨幕中的大蘑菇。   杭州人多富贵,时不时就有几两装饰精致的马车咔哒咔哒跑过。   打着蹄铁的马蹄轻巧地掠过水面,踩起一颗颗王冠形的水花。车轮滚过整齐的石板砖,带起一条水带……   伴着轻微的水波声,那灌汤的小笼包刚起锅,满是褶皱的小身子都在笼屉里蜷缩着呐,被蒸到半透明的面皮下隐约透出里面馅儿的色彩。偶尔笼屉被人碰一下,这一群小笼包便都呼哩哗啦哆哆嗦嗦摇摆起来,显出几分难得的娇弱。   哎呦,我们肚子里可满是鲜汤呢!   孟阳稍一迟疑,到底是又叫了一笼汤包,可巧又起了一个摊子,卖的是凉拌三丝:这是用刚从城外挖出来的鲜笋、地里才拔的莴笋和黄瓜丝一并切成粗丝,拿热水焯过,用凉水冰一下,然后略加一点秘制酱汁凉拌,清脆爽嫩,天然一段风味。   一笼菌油鸡丁小笼汤包,先将面皮咬破一个小口子,嘴巴凑上去吮/吸清澈却浓郁的鲜汤,既柔且滑。   外加三样深浅交加的绿色三丝,咬在嘴巴里说不出的清爽,方才吃的那点油腻瞬间被冲淡……   美美用过早饭,满足地打个饱嗝,小管家“婆”孟先生打开钱袋子,认真数出来几十枚铜板,乐呵呵付了账。   三人起身,将座位让给翘首以盼的其他食客,过了石拱桥,便在下一个路口分道扬镳。   白星和廖雁去衙门探路,孟阳则沿着河道溜溜达达,看见什么好玩的、好吃的,只管停下来赏玩,时不时再与人交谈几句。   他专门记录地方方言的小本子已经下了大半个,如今竟也能与杭州土生土长的百姓交谈几句了呢。   这几日他着实找到一个好去处。   那是一个茶摊,就在断桥残雪附近。开茶摊的是一对老实的中年夫妇,虽说叫茶摊,可实际上也兼卖许多小吃,又允许附近的小贩挑担、挎筐进来兜售,非常有人气。   听说那夫妇才成亲那会儿就办起来,风雨无阻,时至今日,这茶摊开了将近小二十年了。   他们亲眼见证孩童成长,看着许多中年人变老,又目送那些老人离去,……老街坊们也习惯了每日来茶摊上坐坐,吃吃茶、说说话,玩笑几句,抱怨些个鸡毛蒜皮,一日时光就打发过去了。   孟阳很喜欢。   他总是听得很认真,哪怕只是简单的家长里短也很投入。通过这些交谈,他仿佛也飞快地浏览了无数人的一生。   茶摊的主人也挺喜欢这个斯文俊秀的书生,每每都爱少算他几文钱。   孟阳有点不好意思,便开始免费代写书信。   对普通百姓而言,读书识字是很奢侈的事情,能坚持下来更是不易,所以寻常人家往来,若不能见面,也只好托人带口信。   可口信,总归不便。   于是渐渐地,附近几条街巷也就传来开,说霍家夫妇开的茶摊上来了个好看的书生,免费替人写书信哩。   真不要钱呐,只要你说段故事。   若没有故事也不要紧,哪怕是日常琐事、杭州城里的新鲜事也是一样的。   写信的人来来去去,孟阳渐觉手腕酸软,正好抬头一瞧,又不知从哪儿蹿出来几朵乌云,将日头遮蔽起来,没头没脑往下倒雨点。   正好人去了一拨,他便站起身来,活动手脚,又举目远眺,就见远处一座雷峰塔高高矗立,在雨幕中仿佛模糊了边界,竟也显出两分温柔来。   眼下荷花开得更多了,白的、粉的、红的,甚至还有相对比较稀罕的黄色荷花,荷香被雨水一冲刷,越发显得清雅怡人。   大团大团伞盖一样的翠绿荷叶婷婷立在半空中,全凭一根纤细的茎挑着。微风一过,就海浪般荡了开去。   荷叶表层是不沾水的,天空中落下的雨点就像滚到盘子里一样,在里头肆意打着滚儿。   偶然装的多了,撑不住了,荷叶的大脑袋便往一边歪去,很是辣手无情地将雨水倾泻干净。   人各有性情,花也是如此,虽说都是同一塘,但这些荷花也不是一起开的。这会儿有的还含苞待放呢,有的却已然凋零,露出中央稚嫩的莲蓬来。   现在莲蓬太嫩,里头小窝里的莲子还没长好呢,倒不好掐。   再过约莫一个月,就是莲蓬大批上市的时节,或是自己随手掐,或是略花几个铜板买一束拿回家,插瓶好看,剥着吃也很好呢。   莲子清心败火,最适合炎炎夏日了。   雨打荷叶胜在天然,虽无十分宫商角徵羽的音律,却自有一分天然韵味。在这样的背景下,便是邻里间的抱怨也现出一点诗情画意来。   孟阳就对着这片荷塘溜达着,偶尔啜一口摊主送来的荷叶茶。茶水里不光有烘干的荷叶,还有一点薄荷丝,哪怕是热茶也十分沁凉舒爽。   一般来讲,夏日骤雨来得快去的也急,谁承想今儿孟阳等了半日,雨势不减反增,眼睁睁瞧着它们从小米粒大小膨胀到黄豆大小,打在帐篷上啪啪出声。   孟阳暗自估摸时间,想着白星和孟阳大概也快回来了,这么干等不是个事儿,便决意要走。   那摊主夫妇还十分恋恋不舍,又要留他吃晚饭,被孟阳婉拒。   昏昏沉沉的雨帘中,又啪地绽放开一朵青色油纸伞盖,就像那随波逐流的荷叶一样,顺着青石板路飘走了。   雨滴很大,非常用力地砸在地上,溅起大团大团水花,很快就把孟阳的鞋袜和下半截袍子都打湿了。   湿透的裤子紧紧贴在腿上,又凉又紧,脚下更是每走一步就会挤出来一包水,很难受。   但抛开这一点,雨中西湖真是美极了。   孟阳甚至强忍不适,直挺挺站在堤边大柳树下,静静欣赏了许久。   夏日虽热,但一场大雨足以将所有暑气冲刷殆尽,一阵凉风袭来,孟阳猛地打了个哆嗦,这才如梦方醒般抱着胳膊往回跑。   大雨中的西湖人烟稀少,游人要么乘船游湖,要么早就躲入外围建筑内,孟阳跑了一段,竟半个人影都没遇见。谁知才一转弯,他就从伞底下瞧见前方两双白底皂靴,险些因为刹车不及撞上。   “哎呦!”他低低叫了声,才要绕过去,对方却猛地跨上前,双手连抬,拦住去路。   “站住!”   孟阳愣了下,这才抬起脸来,就见两个衙役在路上一字排开,双臂微张拦住自己的去路。   “两位有何贵干?”他本能问道。   那两个衙役一甩头,带起来斗笠上的一圈水,“跟咱们走一趟吧。”   孟阳心中警铃大震,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为何?”   都说相由心生,这话虽难免误伤,但综合来看,大抵还是对的多。   那两人一个吊梢眼,一个三白眼,嘴唇很薄,都是很不和气的长相。   无缘无故的,他们为什么要自己去衙门?是自家调查的事情露馅儿了吗?   还是说,星星和雁雁那边出了什么纰漏?   不,不太可能,若果然如此,他们早该在人前大大方方提了自己去,又何必非等到下雨,又在这个四野无人的角落蹲守?   所以……是见不得人吗?   那么,什么人会想在杭州,或者说杭州的什么人有这个能力?   电光火石间,孟阳脑海中就飞速闪过这几日打听到的许多传闻,当即脱口而出,“是玉湖山庄!”   那两个衙役登时一愣,下意识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惊愕。   怎么回事?   若说孟阳方才只有五分把握,可眼下看了他们的反应,还有什么不敢肯定的呢?   “他们好大的胆子,眼里还有王法吗?”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后退去,试图找机会逃跑,“你们身穿公服,为何还要为虎作伥,替他人公报私仇!”   对方有两个人,而且瞧着很像是练家子,若正面冲突起来,自己绝对不是对手。   那两个衙役大约是干惯了这样的事情,丝毫不觉得愧疚,短暂的错愕后便迅速回过神来。   两人交换个眼神,一左一右朝着孟阳逼近,“你这厮倒是好个脑袋瓜子,不过说再多也没用,还是乖乖跟我们走吧,省得吃苦头。”   “你们这么干,知州大人知道吗?”孟阳忽喊道,“当心你们的皮!”   雨声很大,完全遮盖了这片天地,他的喊声没来得及散开就被掩盖了。   他看上去跟寻常书生没有任何区别,都是一般的纤细瘦削,细胳膊细腿儿细腰,仿佛一掐就断似的。   可他又好像跟别人不太一样,遇到这样的事情非但不慌,竟还有余力反问?   那两个衙役大约也觉得有趣,当即哈哈大笑起来。   “知州大人何等身份,此等小事何须劳烦他老人家!”   孟阳微怔,才要说话,就听另一人又道:“不过我劝你莫要挣扎了,此事就算知州大人知道了又如何?胳膊拧不过大腿,难不成你还能斗过玉湖山庄?别做梦了。”   头一人摸着下巴瞧了瞧,忽然嘿嘿笑了几声,十分猥琐道:“还别说,这书呆子果然有两分姿色……”   难怪黄大小姐念念不忘,还不许他们伤了皮肉呢。   他的眼神粘腻湿滑,仿佛从水里捞起来的青蛙皮,孟阳顿时一阵作呕。   两个衙役越靠越近。   他们其实并没有多少警惕,不过一介书生嘛,手无缚鸡之力,捉他还不是手到擒来?   然后下一刻,两人就傻眼了。   就见那个清俊的好像雨中仙人一样的书生,突然从身后掏出来一只小巧的手/弩!   “不许动!”   两衙役:“???”   手持武器的孟阳活像变了个人一样,被雨水浸湿的眼睛里仿佛能射出光来,“这里四野无人,就是没有人证;雨声又大,雨势滂沱,脚印也好、血迹也罢,都会很快被冲走,也不可能留下物证。”   说话间,他的手指缓缓搬动机关,粗壮的牛筋发出令人牙酸的细微吱呀声,上面一字排开的三根箭矢蠢蠢欲动。   两衙役:“???” 第112章 “赔钱!”……   不得不说, 场面一度很诡异。   温润如玉的西湖边上烟雨蒙蒙,挺秀气的书生左手举着挺秀气的油纸伞,右手里握了把同样秀气的手/弩, 整个画面就很割裂。   两个衙役当场呆若木鸡, 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怎么个意思,自己被威胁了?   他们平时作威作福惯了, 收银子办事的营生没少干,自问也是滚刀肉似的角色, 只有他们狐假虎威吓唬旁人的, 断然没有旁人吓唬他们的。如今位置突然颠倒, 难免有点不习惯。   两人面面相觑, 突然很不屑的笑出声来。   拿兵器和用兵器,完全是两码事。   就好比杀鸡这种事, 说来容易,可真敢动手杀的人一家子里也没两个。   更何况面对大活人呢?   不过一介书生罢了,哪儿来的手/弩!   指定不知哪儿买的玩具, 随手拿出来吓唬人的。   退一万步说,就算给他, 他会用吗?敢用吗?   两人先用方言嘲笑几句, 这才重新换回官话, 吊儿郎当的往前走了两步, “哎呦喂, 我们可真是吓死了!”   “唬谁呢?打量爷爷们是被吓大的吗?”   如非必要, 孟阳是真不想见血, 就顺着往后退了半步,再次警告道:“我说真的,你们不许动了, 不然会受伤的。”   见他如此,两个衙役越发认定了自己的猜测,觉得这书呆子不过是外强中干罢了。   其中一个方脸的哈哈笑了几声,索性张开双臂走到路中央,大咧咧戳着自己的胸口道:“老子就动了怎么着?有种你就射,来来来,往这儿射!”   孟阳活了这么大,还是头一回听见有人提出这样的邀请!   这杭州人民是真热情啊!   “怎么了,不敢了吧?”见孟阳久久不动,那衙役越发嚣张,“你就是没种!乖乖跟老子回去!”   “那个,”孟阳思索再三,决定还是各让一步,非常认真地跟他商议起来,“我换个地方射行不行?”   那衙役:“……啥?”   孟阳叹了口气,十分为难的样子,“你们虽然混账,可只因为今天的事的话,却还罪不至死,唉,罪过罪过……”   那衙役觉得他疯了,下意识回头看向同伴,结果就见对方突然神色大变,他才要开口,忽觉右腿上一阵钻心刺骨的疼痛!   “啊!”   那方脸衙役顿时支撑不住,吧唧摔倒在雨水中,再低头看时,就见自己小腿上在咕嘟咕嘟冒血。   鲜红的血汇入雨水之中,很快被冲开,变成淡红的一大片,看上去触目惊心。   那箭矢威力极大,穿透皮肉后去势不减,竟将青石板戳了个小窝之后,这才不情不愿地歪倒。   老天爷,那只是一支没有箭头的光腚木箭!这到底是什么手/弩?   孟阳见他只是抱着腿哀嚎,不由跺着脚着急道:“哎呀,你倒是快包扎一下呀,不然会死人的!”   这可急死我了!   那方脸衙役一愣,当即点头,“对对对!”   说着,自己就将衣服撕扯下来,结结实实缠在伤口处。   弩/箭并不算粗,留下的伤口也只是两个对穿的小圆洞,扎紧之后,喷泉似的血迅速止住,只有一点细微的痕迹不断外渗。   呼呼,一时半刻死不了了!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又傻了。   这他娘的算怎么回事?   有这个着急的劲儿,你方才倒是手下留情啊!   剩下那个圆脸衙役亲眼目睹同僚负伤倒地后,更傻了。   他是真没想到那书呆子手里的弩是真货!更没想到他真敢朝着活人射!   “你你你,你别冲动啊!”他紧张地吞了下口水,后脊骨上蹭一下子冒出来一片白毛汗,握着刀柄的手都抖了。   他虽然带了兵器,可刀哪儿有箭矢快啊!   万万没想到啊,看着是个兔子,这他娘的是个长獠牙的兔子啊!   狗日的玉湖山庄,不是说手无缚鸡之力吗?这都敢杀人了!   孟阳点头,“我很冷静。”   圆脸衙役:“……”   我怎么就这么不信呢。   这到底哪儿跑出来的啊,念书念疯了吧?谁家的书生随身带这玩意儿!   雨还在哗啦啦的下,但现场局势已经彻底扭转。   受伤的衙役生怕自己出师未捷,反倒被雨水泡发伤口后窝囊的死,强撑着一条伤腿,哼哼唧唧挪到路边大柳树下靠着避雨。   剩下的圆脸衙役顿时陷入被动,进退两难。   抓人吧……谁抓谁还不一定呢。   不抓吧,玉湖山庄那头交代不了,而且……这书呆子会不会从后面给自己一箭啊?   这么想着,圆脸衙役的冷汗都下来了。   他干巴巴道:“那什么,误会,都是误会,你看你也伤了我的兄弟,我们也不追究了,就此别过,各不相干,如何?”   孟阳想也不想地摇头,“不如何。”   衙役:“……”   刚才是自己想抓人,人家不同意;现在是自己想放人,人家也不同意。   这就很难办了。   尴尬的沉默迅速蔓延。   又过了会儿,大柳树底下的方脸衙役终于忍不住出声,卑微的问道:“那您想如何?”   虽然包扎了伤口,但因为下雨的关系,伤口总是干不了,凝固不住,一直不断有新鲜的血随雨水一起往外淌。   再这么下去,他非得淌干了!   孟阳道:“类似的事儿,你们肯定干了不止一回了吧?都有什么人参与?收的谁的钱?都对付谁了……说清楚之后画个押,我就放你们走。”   “您想让我死就直说!”那方脸衙役直接绝望,心道爷爷您还是给个痛快的吧!   他们都是杭州本地人,不到二十岁就去衙门混饭吃了,十多年下来,鬼都记不清究竟干过多少丧良心的事儿。饶是脑子好使,桩桩件件都记得住,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啊!   孟阳一愣,迅速明白过来,不由有些生气。   “两位仁兄,你们有手有脚,又在衙门公干,好歹能称一句前途无量,为什么非要做这种不仁不义的事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得亏着今日是碰见了我,若碰见那些脾气暴躁的江湖客,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多得是呢。”   两个衙役:“……”   你还有脸说?   说到江湖客,那方脸衙役仿佛想起来什么似的,突然警惕地看着他,“你,你该不会是折翅雁吧?”   见面就冲着人的四肢下手。   孟阳眨眨眼,摇头,“我不是。”   方脸衙役松了口气,竟不知该庆幸还是生气。   既然不是,你放过我的腿不行吗?   显然他早已忘了刚才自己的德行。   然而就在此时,却见这天杀的疯书生突然笑起来,很是开心地道:“但我的朋友是。”   朋友?   两个衙役先是一怔,继而好似明白了什么,猛地顺着孟阳的视线看过去,就见雨幕中缓缓走过来一男一女两个人。   虽然雨伞遮住了面容,但看来人身形高挑匀称、脚步轻巧灵活,丝毫没有因为地上积水而乱了呼吸……   高手!   朋友……   折翅雁?   两个衙役简直不敢细想自己走了什么狗屎运。   前有埋伏后有追兵,当真进退两难!   那打伞的姑娘见了地上情形,率先加快脚步跑到疯书生身边,拉着他的手上上下下打量许久,关切道:“没受伤吧?”   她满头乌压压的长发都简单地梳了一条松垮垮的麻花辫,有不少碎发散在外头,带着天然弧度,随着她的脚步一颤一颤的。   单看穿着打扮,似乎跟外头街上走的那些年轻姑娘没什么分别,可她的脚步多轻灵呀,一路走来,甚至都没溅起来多少水花!   孟阳摇头,然后长长松了口气,“你们来啦,可把我吓坏啦。”   两衙役:“……”   听听,说的这叫人话?   我们虽然折了一条腿,但您可是吓坏了呢。   见他无事,白星也跟着松了口气,两人相视一笑。   她和廖雁回到客栈后,久等孟阳不归,便决定来茶摊这边接人,谁承想走到半路隐约闻见血腥气……   可稍后她一转过脸来,那两个衙役就打了个哆嗦。   异色瞳?!   女的,不大到二十岁的样子……白鹞子!   “啧,”廖雁走到那方脸衙役面前蹲下,抬手在他湿淋淋的脸上拍了拍,跟拍个大西瓜似的,“今儿老子真是跟官府走狗犯冲。”   他的视线从对方的天灵盖开始往下滑,眼睛、脖子、胸口……四肢,末了停在血淋淋的小腿上,忽然轻轻扬了扬眉毛。   方脸衙役被他看得浑身发毛,对方看到哪儿,他就觉得哪里冷飕飕的疼,可偏偏还不敢动。   相传折翅雁喜怒无常,脾气上来,管你达官还是显贵照打不误,如今自己已经折了一条腿,可不敢再轻举妄动了。   “呦~”廖雁呵呵几声,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维持着半蹲的姿势,转过去跟孟阳说笑,“书呆子出息啦。”   孟阳还挺不好意思,抓了抓头发,“还好啦。”   话虽如此,可他还是有点小得意。   他能保护自己啦!   那站着的圆脸衙役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怎么看怎么觉得碰到了三个疯子。   这也是能拿出来正经讨论的事?   他的眼睛无意中跟廖雁对上,就见对方虽然是笑吟吟的,可笑意丝毫未达眼底,仿佛冬日湖水里淬出来的冰碴子,冰冷而锋利。   他忍不住抖了下,脑袋里嗡的一声,鬼使神差掉头就跑。   廖雁轻笑出声,顺手抓起一颗石子,穿透雨幕丢了出去。   石子发出嘶嘶的破空之声,啪一下打在圆脸衙役后膝弯,叫他腿一软,脸朝下扣在地上,溅起好大一个水花。   廖雁这才不紧不慢站起身来,溜溜达达往那头去,一脚踩在他背上,“你跑什么?”   那衙役脑瓜子里嗡嗡作响,两道鼻血直流,呐呐无言。   那头白星已经问了孟阳原委,不听则已,一听,顿时怒从心头起,噌楞一下拔刀出鞘,大步流星朝着树底下的方脸而去。   “星星不可以!”孟阳赶紧拦住她,“留活口有用的。”   而另一边,廖雁的关注点压根儿不在口供上,他熟练地抓着对方的胳膊一抬一扯,卡啪啪几声骨骼闷响,直接就给拽脱臼了。   一番折腾后,两个衙役很干脆地出卖了玉湖山庄。   好汉不吃眼前亏,反正自己技不如人,难不成还要为了几十两银子卖命?   “好像,好像是黄大小姐的意思,指明要这个书生……”他们并不知道黄家兄妹与孟阳三人之间的龃龉,只能挑自己明白的地方交代。为表忠心,他们甚至还“好心”提醒,“那黄大小姐虽然是个年轻姑娘家,但着实是个色中饿鬼,不知糟践了多少好人家的男孩儿……若有不顺从的,只管打骂淫/辱,几位千万小心啊!”   白星和廖雁就都去看孟阳。   后者脸一红,小声嘟囔了两句,“真不害臊!”   廖雁很不满的嚷嚷道:“你这招蜂引蝶的死书呆,跑到长江来欠风流债!”   孟阳还没怎么着的,白星先替他辩解起来,“长得好看是阳阳的错吗?分明是那个什么姓黄的混账,有机会我一定挖掉她的眼珠子!”   让你再看!   那两个衙役就打了个哆嗦,也不知是吓的还是冻的。   反正这话从白鹞子嘴里说出来,他们丝毫不敢怀疑是不是开玩笑。   孟阳就有点羞答答的,但更多的还是高兴,一双被水汽浸湿的眸子闪闪发亮。   嘿嘿,星星说我长得好看……   问完了细枝末节后,廖雁就把那圆脸衙役也往大柳树下一丢,自己则跟孟阳和白星打着伞围成一个圈子,小声商议起来。   为虎作伥的事情先放一放,眼下最要紧的却还是玉湖山庄和那个什么知州。   上梁不正下梁歪,若那官儿是个好的,下头的人自然不敢猖狂;可他先就从根子上烂了,就算处理掉这两个衙役又如何?一州之内,在册、不在册的衙役数以千计,杀得完吗?   “这两个人也不能白放了,”白星想了下,“得去玉湖山庄要钱,他们吓到阳阳了!”   闺女欠的账,老子照样赔!   孟阳和廖雁都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哇,还能这么搞!   三人先琢磨了一阵该要多少钱,这才说起知州的事。   今天白星和廖雁去衙门领赏银,那里的衙役私自克扣,少不得吃了一顿好打,除此之外,他们却还得到了一条很重要的消息:   杭州知州包明杰今年就要到任了!   “……听衙门里的人说,他从去年就开始四处活动了,似乎是想再往上升一升,”白星道,“他今年才四十来岁,若真的打通关节,或许能成。”   真是可恶,祸害一个地方的百姓还不够,还想继续去更大的地方糟蹋人呐!   孟阳隐约猜到了他们的意思,“那?”   廖雁嘿嘿一笑,搓着手道:“一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那小老儿在这里一待五六年,不知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留在他手里岂不糟践了?倒不如拿来咱们买酒喝。”   若能把他的宝库一锅端了,升官发财的事自然打水漂,没准儿还会因此得罪人呢!岂不比他们这些门外汉辛辛苦苦搜罗证据、举报贪官来的更简单干脆?   孟阳怦然心动,“这岂不就是话本里写的劫富济贫?”   廖雁嗤笑道:“他算哪门子富?还不都是抢的旁人的?”   回头他们抢过来,自然就是他们的,才不要济贫!   “可是,”孟阳很快又找到新问题,“你们知道他把钱财藏在哪里吗?”   话音刚落,就见廖雁得意洋洋道:“这还用问?左不过那几个地方,老子可有经验。”   白星和孟阳齐刷刷看过来,异口同声道:“你为什么有经验?”   好歹也是官府衙门,有这样的经验,你到底要干嘛?   廖雁支吾一声,旋即不耐烦道:“去的多了呗!”   天下衙门都一个模样,一回生两回熟嘛。   孟阳决定还是不继续追问下去了。   他总觉得对方的真实答案不会是自己期望的。   主意已定,三人便又往西湖走,叫了一条船,说要去玉湖山庄。   那两个瘸腿衙役一听,瞬间面无人色,直接就给他们跪下了,“三位三位!不成,不成啊!我们可什么都说了,真的,什么都说了,不能去,不能去啊!”   纸包不住火,没人喜欢叛徒,本来他们俩还想着脱身后赶紧回去收拾家当,先去外地避避风声,谁承想……   钱收了,事儿没办成,这就够得罪人的了,如今竟还被人拎着送上门去,这是去找死的啊!   白星抬手就是几个耳刮子,冷冷道:“活该。”   现在知道害怕了,早干什么去了?   也就是今天他们踢到铁板,这才服软,天晓得以前干过多少亏心事、祸害过多少无辜的人?不过是一报还一报罢了。   那两个衙役牙齿都被打飞几颗,眼见事情没有转圜的余地,连心尖尖儿都凉透了。   两人先是大放悲声,哭了一会儿之后,便双眼放空,活像母胎泥塑般缩在船舱里,仿佛已经提前接受了悲惨的命运。   船家见白星气势汹汹,抬手见血,又见挨打的竟然还是公人,早就吓得了不得,恨不得弃船而逃。   好在孟阳生的一副和气好模样,忙上前软声安慰,又解释原委。   那船家一听,当即怒不可遏,朝着两个衙役大吐口水,张嘴吐出一大串连绵不绝的本地骂人狠话。   穿着官皮却偏要坏事做尽,还不如家去吃/屎!   大船在西湖上一阵穿行,冲破层层迷蒙雨雾,一口气来到玉湖山庄附近。   早有玉湖山庄的巡视人员发现,上前拦下询问。   廖雁也不多话,随手抓起一个衙役,丢垃圾一样扔出去,“赔钱!” 第113章 “给钱!”……   除了陆路大门之外, 玉湖山庄另有两个码头,一个走货,一个走人, 日常各由四人把守。四名守卫都配备白蜡杆木棍和短刀, 以及方便发出信号的竹哨。一旦遇到危险情况,附近几十人的巡逻队便会在几息之内赶到。   今天廖雁等人的船尚未靠岸, 码头上的守卫就提前发现,结果才喝问一句, 就被迎面砸了个活人过来。   那衙役还没回过神就到了半空中, 四肢本能地挣扎, 试图勾住一切能碰到的东西。前排两个守卫猝不及防被砸了个正着, 压根儿来不及反抗,三人瞬间成了滚地葫芦, 在岸上跌作一堆。   廖雁见状,一脚踩在船舷上,手扶膝盖哈哈大笑。   见他如此嚣张, 剩下两个守卫都是大怒,齐齐提棍上前, “什么东西, 竟敢来玉湖山庄撒野!”   对所有杭州本地, 以及周边几座大小城镇中向往江湖的人们而言, 玉湖山庄就是大家心中的圣地。它高高在上, 它光辉璀璨, 它势不可挡, 甚至就连本地官府都要给三分颜面……   在那四个刚加入玉湖山庄没几年的年轻守卫看来,廖雁上门讨债这一举动无疑极具震撼力,完全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讨债?   赔钱?   玉湖山庄会欠别人的钱?   开什么玩笑!   退一万步说, 就算是真的,你们怎么敢?   廖雁笑意不减,懒洋洋道:“聋了吗?讨债的,叫你们主人出来说话!”   “你算什么东西,也配与我家主人说话?”那守卫见他来者不善,自然也没有好脸色,只是又忍不住看了那衙役一眼。   一个成年男人少说也有一百三四十斤,可方才若自己没有看错,那小子竟单手就提着丢了这么远?   这是什么鬼力气,吃牛长大的吗?   想到这里,他甚至没忍住又盯着廖雁的胳膊看了半晌,同时在心中飞快地掂量一番,觉得就他们四个恐怕难以应付。   他才要吹响竹哨,却听身后一阵脚步声传来,紧接着便有一道女音响起,“什么事?”   连同那两个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守卫在内,四人齐齐回身行礼,“大小姐。”   来的正是黄娇娇。   她穿了一套烟紫色的苏绣江南山水衣裙,妆容精致、首饰华美,穿透雨幕款款而来的样子颇有几分俏丽。   只是来客却并不想欣赏。   黄娇娇身后跟着三五个随从,另有一个清俊的小厮为她撑伞,排场十足。   因上回画舫的事,她把身边的面首都打骂一通撵走了,结果还没等清闲几日,自己先就受不住寂寞,正要去城中巡视一番,看能不能再挑几个出色的美人带回来时,却先听见有人上门闹事。   看清船上的人时,黄娇娇先是一喜,继而意识到不对劲,又盯着地上满脸鼻血的衙役死命瞅了几眼,暗骂不顶用。   呸,白收了银子,竟叫人打上门来……竟敢出卖我?   “来啊,把这几个狂徒给我拿下!”   之前在画舫上她吃了亏,可如今敌人都打到门口了,难不成还要认怂吗?   这里是玉湖山庄,哪怕一人吐一口唾沫,只怕也能把他们淹死了!   “来得好!”廖雁怪笑起来,“老子正要找你……”   话音未落,却听黄娇娇又补充了一句:   “别伤了那书生的脸,我要定了!”   这可算是捅了马蜂窝。   刚还一派陈静的白星刷地看过去,异色瞳中飞快划过一抹厉色,脚尖在甲板上连点几下,整个人便如冒雨而起的大鸟一样腾到半空中。   孟阳忍不住喝了声采,手搭凉棚仰头看去时,就见她双臂一振,抖落无数晶莹雨滴,恰似大鸟伸展的羽翼。   如此矫健,如此美丽,他顿觉天地万物都黯然失色,唯余视野中这一抹倩影。   此时已有手脚麻利的守卫解开码头上绑着的柳叶小舟,奋力朝她划过来。   半空中的白星骤然下坠,稳稳踩在船头,竟直接将那船尾压得高高翘起,溅起漫天水花。   撑船的两名守卫瞬间失去平衡,随船一起被抛到半空中,哎呦乱叫着往下掉。   白星往船体上一跺,再次借力而起,踩□□一样蹭蹭蹭往上连跑几步,瞬间与那两名守卫平齐。   她双掌齐出,狠狠拍在两个守卫身上。后者胸口一闷,顿觉一阵气血翻涌,噗嗤吐出漫天血雾,倒飞着落入湖中。   雨水和湖水混杂在一起,夹杂着淡红色的血水,落了她满头满脸。   白星第三次踩了下这条小船,又如水鸟一般落到另一艘柳叶小舟上,狂风过境也似,三下五除二将上面两人横扫入水。   雨水冲淡了她脸上的血迹,淡红色的水渍顺着下巴蜿蜒开来,她的视线穿透散落的碎发,笔直刺到黄娇娇脸上去。   后者没想到她动起真格时这般凶悍,顿时花容失色如遭雷击,下意识连退几步,“来,来人!”   直到这个时候,原本的码头守卫才如梦方醒般吹响了竹哨。   清脆的哨声划破天空、穿透雨幕,久久回荡在玉湖山庄上空。   没一会儿,码头两边的道路尽头就传来嘈杂的脚步声。   是巡逻队过来了。   廖雁不怒反喜,眼底一片雪亮,仿佛看到了期盼已久的玩具的孩子。   他丢垃圾一样将另一名衙役扔到岸上,又提着孟阳的脖领子跳到被白星清理干净的小舟上,转身示意送他们过来的船家先行离去。   等会儿若乱起来,他可顾不上许多。   那船家眼见他们一言不合就开打,早就两股战战几欲先走,只不过担心引火烧身罢了,这才一直没敢动。如今得了这一声,简直如闻天籁,活像背后有水鬼在撵,当即使出吃奶的力气,将那艘不小的船划得飞快,利箭一样嗖嗖掠过湖面,眨眼就模糊在远处的雨帘中。   说话间,白星已经又接连干翻了三四条小舟,都破肚饺子一样倒扣在前头。   廖雁拍了拍孟阳的肩膀,笑嘻嘻道:“你自己老实待着,有靠近的就射,明白?”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若放在一年之前,孟阳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也会有这般狂野乱性的时候。   他正回味着刚才自己被带着飞过湖面的感觉:飘飘欲仙,就是有点冷!忙又掏出来满满的箭囊,另一只手稳稳托住手/弩,一对向来温暖和煦的眼睛里冒出来几缕亢奋的光,像极了拨开乌云的日光。   他喜欢跟星星和雁雁在一处,哪怕浪迹天涯也欢喜。   孟阳才一点头,廖雁就哈哈大笑着跳了出去。   他两只脚尖交错点在零散分布的小舟上,活像掠过水面的燕子,三五下就上了岸。   黄娇娇没想到他来的这样快,禁不住尖叫出声,提着裙子就往后跑。   直到此时此刻,她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曾经学过的不过是花拳绣腿。   闻讯赶来的巡逻队接了上去,无数根长棍、短刀横在两人之间。   廖雁反手握住腰侧双刀,噌楞一声拔刀出鞘,桀桀怪笑着砍去。   玉湖山庄名头是大,但真要说起来,它已经有许多年没正经在江湖上拼杀过了。如今的名气,也不过是依仗老庄主的底盘,以及黄永寿官商勾结的商业头脑。   论有钱,玉湖山庄确实也算有钱;可若论江湖排名?呵呵。   左右这世上最可爱的就是银子,只要有银子,自然多的是人替你卖命,何必亲自体验那刀光剑影?   一朝天子一朝臣,在如今的玉湖山庄顶门立户的,除了那批被黄永寿架空的老资历之外,基本上全都是冲着他的名声投奔来的新人。   这些人长年累月在山庄内受训,偶尔拉出去转一圈,赚足了威风。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但还有一句话,叫“物以稀为贵”,说的就是有自知之明的人少。   说白了,玉湖山庄的护院、打手和巡逻队都不过是温室里的花朵,只在杭州城这一亩三分地上抖威风,何曾真正见识过江湖真正的残酷?   只一个照面,家猫和野兽的高下立现。   廖雁所到之处,玉湖山庄的巡逻队成员就像割稻子一样倒下,喷溅的鲜血染红地板,顺着缝隙滴滴答答往河里流。   刚还气势汹汹的守卫们纷纷成了滚地葫芦,抱着自己缺了一截的胳膊腿满地滚,哀嚎声不绝于耳。   廖雁砍了一阵之后,就发现除了自己之外,已经没有站着的了。   他意犹未尽地啧了声,抬手将刀一甩,慢慢将视线定格在一株绣球花后。   花丛后躲着的黄娇娇浑身冰凉,流淌在脸上的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   她死死捂住嘴巴,生怕那杀神发现自己。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   哗啦啦的雨声中,慢慢逼近的脚步声分外清晰。   不,不能等死!   我不能死,我还年轻,我这么漂亮,我还有好多日子要享受……   生与死的巨大压力终于将黄娇娇压得崩溃,她尖叫着跳起来,疯了一样往大门内跑去。   “爹,哥哥,救我!”   廖雁嘿嘿一笑,脚下重重一踩,大门口与码头连接处的青色石砖寸寸开裂。   黄娇娇近乎本能地回头,就见半空中一人顶着无数雨丝高高跃起,双手中寒光大盛。   惊慌之下,她踩到了自己的裙角,立刻摔倒在地。   哪怕不再回头,她仿佛也能感到死亡的逼近,犹如实质的杀气刺得她皮肉生疼,浑身汗毛倒竖。   “刀下留人!”   死生一线之时,听到动静的黄永寿终于赶来。   眼见赶不及,他当即爆喝一声,奋起发力,将手中长刀狠狠投掷过来。   廖雁暂时还不想跟玉湖山庄彻底撕破脸,毕竟几十年的底子在,他们毫无准备杀上门来,若真闹得不可开交……蚁多咬死象的道理他还是清楚的。   他瞬时抬手格挡,顺着落到地上,也不再追赶,只是抬手将湿漉漉的头发往后一抹,“赔钱!” 第114章 莲子、菱角   在黄永寿心中, 亲疏远近有着绝对严格的范畴,他固然想要广纳贤才,可若这贤才与自己唯一的女儿产生任何实质上的利益冲突, 那么他绝对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   就好比现在, 他已然生出一点怒火来,常见的和煦的假笑荡然无存。   “老夫以礼相待, 你们却杀上门来,现在竟试图对我女儿痛下杀手, 简直太不把我玉湖山庄和黄某人放在眼里!”   他可以接受年轻人恃才傲物、桀骜不驯, 但并不意味着允许有人敢骑到自己头上来。   对方都敢跑到自家门口杀人了, 实在太过嚣张!   站在湖中小舟上的白星一甩斩马/刀, 几滴血珠迅速落入湖中扩散不见,她仰起头来, 冷声纠正道:“并非你以礼相待,当初是黄娇娇挑衅在先,你不过勉强算遣人登门赔礼道歉罢了, 况且我们也未曾接受。”   说着,她看向黄娇娇, 眼中满是冷意, “再者, 她似乎也不大服气, 非但不知悔改, 竟还变本加厉, 又收买衙役试图谋害我的同伴。你既然以江湖人自居, 想必就该明白,若遇到这种事,莫说杀你几个看家走狗, 就是真打杀进去又如何?”   江湖人讲究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且此事本就因黄娇娇而起,真要杀了她泄愤也不为过。   廖雁很配合地踢踢满地打滚的衙役们,“哎,人证搁这儿呢。”   旧伤未愈新伤又来,那两个衙役当真有苦说不出,想要辩解说自己没想谋害人命吧,可自己想想都觉得不对味儿。   黄娇娇确实没有亲手杀死过一个人,但好人家的男孩儿被她祸害过之后想不开的也不是没有,好端端的遇上这么个孽障,一辈子可不就毁了?没准儿还不如死了呢。   黄永寿微怔,下意识看向那两名衙役,又猛地扭转头来,低头看向正抱着自己的大腿哭哭啼啼的黄娇娇。   虽然并未出声询问,但谁养的孩子谁知道,还别说,这种事自家女儿真干得出来!   她怎么这么不听话!   自己明明说过老实待着,不许再出去招惹,她竟权当耳旁风。   见黄永寿不做声,身上的怒火仿佛也在瞬间收敛许多,看向自己的眼神不似方才温和,黄娇娇心头一颤,忙扬起满面水痕的脸哭泣道:“爹,他们欺负我,他们欺负我啊!我们都合起伙来坑我,我好害怕!你不疼我了吗?”   那两个死里逃生的衙役一听,后悔和恐惧之余也生出孤注一掷的悲愤。   我们坑你?你还有脸害怕?   那我们呢,河还没过呢,就准备拆桥了?   事已至此,事情没办成,事后黄娇娇肯定不会放过他们……如今已经得罪了白鹞子三人,若此时反悔,必然两头不讨好!   思及此处,那两人顿时下定决心,当即把心一横,将事情原原本本吐了个干净。   自己心里清楚是一回事,被人当众撕开最后的遮羞布,又是另一回事,眼见黄永寿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简直半辈子老脸都被人撕下来往地上踩,廖雁的心情简直愉快极了!   黄娇娇目眦欲裂,方才演出来的娇弱可怜瞬间消失,死死盯着那两人的眼中满是杀意。   狗奴才!   黄永寿忽然笑了起来。   也难为他这个时候还笑得出来,看来成大事者,总有点过人之处,比如说,脸皮特别厚。   他警告性地拍了拍黄娇娇的头,豪爽笑道:“原来如此,竟是一场误会。唉,小姑娘家家的,被我惯坏了……来,娇娇,去给几位贵客赔个不是。”   他丝毫不在意地上、湖里遍布的鲜血,以及横七竖八躺着的哀嚎的人群,左右不过是些填旋炮灰罢了,没什么不可取代的。只要事后自己振臂一呼,多的是人投奔。   倒是这白鹞子和折翅雁,不好得罪死了。   两人都是真正尸山血海里拼杀出来的,武艺过人悍不畏死。   一个人可能本来没什么,但是当他不怕死时,哪怕愚钝如猪也会充满威胁性,更何况本就是猛兽?   若真的撕破脸,就算玉湖山庄能胜,也不过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何苦来哉?   他们无所顾忌,可他却不想玉湖山庄的数十年基业遭受重创。因为他太清楚人心的愚昧和可怕:玉湖山庄之所以横行多年、众人畏惧,皆因一直向上,但万一有一天,真的开始走下坡路,那么曾经的朋友瞬间就会变成敌人……   更何况黄永寿之前也曾听到风声,白鹞子和折翅雁与黑风镖局很有点过命交情,若他两人真在这里出了事,哪怕为了江湖道义,黑风镖局也不可能坐视不理。   退一步,很可能收获两个人才,或许再进一步,还能顺着这条人脉与黑风镖局交好;可若闹僵了……平白多出来一个大敌,得不偿失啊。   廖雁冷笑出声,抱着胳膊冷飕飕看,“你倒是打得好算盘,若那女人得逞,左右死了一了百了;如今她行迹败露,就成了误会,赔个不是就算?”   多划算的买卖,多厚的脸皮啊!   黄永寿笑道:“说的哪里话,我素来欣赏你们这些英雄少年,一直想要结交一番,先后几次打发人去客栈,难道还不能表示诚意么?这多个朋友多条路,择日不如撞日,三位来都来了,不如入山庄一聚,我这就吩咐下去,命人操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咱们化干戈为玉帛,新仇旧怨一笔勾销如何?”   “宴会?”廖雁讥笑道,“怕只怕宴无好宴,会无好会。”   被几个儿孙辈的人接连打脸,黄永寿的笑容终于维持不下去了。   “那不知廖少侠……”   廖雁最不耐烦跟人打嘴官司,当即把手一摆,“别扯那些没用的,老老实实赔钱就完了,那才是真的新仇旧怨一笔勾销呢。”   黄永寿再怎么说也被人追捧了几十载,哪怕脸皮再厚、涵养再好,此时也做不出继续赔笑脸的举动。   不过既然对方愿意一笔勾销,倒也罢了,不结仇就好。   “那你们想要多少?”   廖雁扭头看白星,多少?   白星一怔,坏事,这最关键的部分他们竟没有商议过!   饶是情况不对,黄永寿也差点被他们气笑了。   既然早就决定要来要钱,这种事情竟然没想过?   眼见着双方没有做好朋友的可能,黄永寿也不耐烦继续跟他们拉扯,当下略一斟酌,“五千两,如何?”   “成交!”   ********   “回禀庄主,他们似乎真的已经放下旧事,不仅没有为难那两个衙役,也再未曾靠近过玉湖山庄……”   听了心腹的回禀,黄永寿既欣慰又惋惜。   唉,多好的机会啊!   但事情毕竟牵扯到女儿,他又不忍心苛责。   罢了,罢了。   “那三人最近在做什么?”他又问道。   心腹略一迟疑,还是老实回答道:“最近好像一直在衙门附近打转,似乎在挑选通缉犯的样子。”   黄永寿这才想起来,三人行中的白星貌似主业就是赏金猎人来着。   不过他们才讹了自己五千两银子,又去干那个做什么?真就这么缺钱?   恐怕打死他都想不到,天下竟真有人胆大包天到敢打衙门的主意!   另一头。   “今天好像没人盯着咱们了。”廖雁四下瞧了瞧,美滋滋喝了口小酒。   白星嗯了声,顺手给孟阳递了一把剥好的莲子,都是摘掉莲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市面上已经渐渐有新鲜莲蓬卖,她和廖雁都没正经见识过,颇觉有趣,每日都爱买几个,有吃有玩。   新鲜的莲子又滑又嫩,表面还有一层薄膜,其实并不大好剥,不过她倒挺喜欢干这活儿的。   眼瞅着空荡荡的小碟子里堆满圆滚滚胖乎乎的大莲子,着实令人欢喜。   孟阳也给她剥了许多,两人对视一眼,干脆交换。   新鲜莲子脆生生的,带着股水生物特有的清新和水嫩,吃得满口香喷。   “你们真的要去抓通缉犯吗?那咱们不看荷花啦?”孟阳好奇道。   再过几天就是盛花期了,听说还有大型灯会和烟火呢,不看多可惜呀。   廖雁嗤笑出声,“如今又不缺钱,谁爱干那个!”   足足五千两呢,可见黄永寿这些年经营有方,着实没少赚。   “那?”孟阳一愣,旋即明白过来,迅速压低声音,紧张且兴奋道,“你们在踩点啊!”   话一出口,孟阳就赶紧捂住嘴巴,只露出来手掌上方一双咕噜噜的大眼睛。   真,真要对州衙下手啊!   星星和雁雁胆子可真大。   此时此刻,孟阳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或者说本能地屏蔽掉了相关信息:   在外人眼中,他们三人早就是一体,但凡其中一人犯了事,其他两人都跑不掉。   “能行吗?”他甚至已经忘掉了这么多年读过的圣贤书,背过的朝廷律法,一心担忧计划的可行性。   反正是勾结地方的贪官,既然朝廷律法不管,那么别人来管又有什么不对?   说话时,他们正西湖泛舟,四面八方全是开阔的水面,船也是自己撑出来的,丝毫不必担心被人听去。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孟阳才重新放松,又开始剥菱角。   其实北方也能买到菱角,不过都跟莲子似的被晒干了,内部原本水嫩粉脆的菱角肉早就成了坚硬的粉末,一点都不好吃。   此时的菱角刚出水不久,壳子也有点软,用小刀削去外面的厚皮,就露出里面白似雪、嫩如水的菱角肉,多汁而爽脆,好似水果一般。   白星点头,“可行。”   这几天她和廖雁看似在挑选通缉犯,实则在观察衙门防卫力量和轮换规律,又借机跟几个衙役混熟了,打探到不少消息。   其中有一条很关键:   大概在五年前,衙门内部曾进行过小规模翻修,知州大人十分重视,可偏偏修缮过的地方又都不是什么特别机要之处。   根据他们推断,恐怕对方根本不是为了办公。   三人脑袋上都倒扣着一片大荷叶,凉丝丝的。   荷叶太大,波浪形的边缘便都垂下来,随着他们的动作微微晃动,连呼吸间都染上几分清香。   “那我?”孟阳才起了个头,廖雁就道,“你先走。”   “啊?”孟阳傻眼,可怜巴巴的,“你们不要我了啊?”   “你留下就是拖后腿。”廖雁毫不客气道。   哼,狐狸精,我可不是傻星星,才不会被你迷惑。   孟阳又去看白星。   白星也点头,“他说的有道理。”   纵然是劫富济贫,他们却也是去做贼,还是去衙门里做贼,风险颇大。   若有什么不顺利,只有她和廖雁自然有把握全身而退,可若再带上一个孟阳……难免有点不切实际。   而且三人目标毕竟太大,一旦漏了行迹,岂不是一抓一个准?   倒不如他们三人先佯装出城,孟阳带着行李在别处等候,她和廖雁再折返回来。   如此一来,案发时他们“不在场”,犯案的又是两个人,自然谁都怀疑不到他们身上来。 第115章 更啦   午夜梦回, 孟阳忽然失眠,翻身坐起靠着窗子赏荷花时,不免回想起自己截至目前为止的短暂人生。   忘了曾经听谁讲过, 当一个人开始回忆过去, 就证明他老了。   老不老的,孟阳自己说了不算, 可现在再回想起以前的岁月,总有种沧海桑田的荒谬和不切实际。   人还是那个人, 但总觉得……判若两个。   穿越湖面而来的晚风沾染湿气, 颇有几分凉意, 吹在身上倒比白日间多了些清爽。   月光如水, 衬得下头大片大片的荷塘悠悠泛着光,刷拉拉响成一片。   白天下的雨还没干透, 许多荷叶上托着大颗大颗水滴,都在银色的绒毛上滚来滚去,似夜幕下鲛人吐珠。   偶尔风比较大, 荷叶被掀翻,上头的水珠轻轻坠入湖中, 黑夜中便有零星的声响传来。   孟阳脑海中闪电般回溯出无数关于月夜、荷塘的诗句, 迎着带着淡淡荷花香的晚风, 轻轻闭上眼睛。   刹那间, 斗转星移, 时空变换。   当初的孟家小爷天资聪颖, 傻子都会说一句“来日必将为国之栋梁”, 可谁能想到,造化弄人,一夜之间, 大厦倾颓;   再后来,他游走各方,数次濒死,又数次硬生生扛过来,体验了绝大多数世人都没体验过的乞丐人生;   再后来,他定居桃花镇,本以为会就此坐看日出日落,安安稳稳了此残生,却不想因缘际会,结识了江湖朋友……   时至今日,他也随着江湖朋友走过三山五水七、八地,见识了以前不曾见识的风景,经历了许多,或者正要经历许多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若放在十五年前,有人告诉孟家人,被他们寄予厚望的小爷有朝一日会随人做些非法的勾当,不必主人,下头的仆从先就大棍子给他打出去了。   孟阳重新睁开眼睛,对着漫天繁星轻轻叹了口气,又带点窘迫地抓了抓手指。   也不知家人在天有灵,知道自己今时今日的“出息”,会不会生气。   不过他马上转念一想,其实父母从未逼迫他一定要如何,说的最多的就是“平安喜乐”四字。若他们泉下有知,见自己现在活蹦乱跳,甚至还有本事伙同同伴一起“劫富济贫”,一定会放心的吧?   嗨,我还活着呐!   *******   次日一早,白星和廖雁果然去衙门揭榜,又找相关人员详细问了赏银具体兑换事宜,这才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   回到客栈后,三人又一起吃了顿饭,这才收拾行囊,午时刚过就退房、出城。   不过短短半个时辰,上到吃过他们苦头的众衙役,下到玉湖山庄,都知道三个煞星离开,再次启程去捉通缉犯去了。   却说三人出城后直奔码头,早有提前商议好的船只等候,众人沿着长江又走了一段,然后汇入京杭大运河,准备沿途北上。   这几天他们商议过几次,都觉得出来这小半年也玩的差不多,什么没吃过的也都吃了,没看过的也都看了,一色白墙黑瓦小桥流水,俨然已经有些腻味。   再往下天气越来越热,继续南下不是什么好主意,倒不如暂且家去歇歇。   廖雁早不耐烦南方湿热,难得给了“狐狸精”一个好脸色,“你倒说了句人话!回头去塞外,老子领你看看雪山、草原,天上飞的鹰、地上跑的马,那才叫美!”   江南腻腻歪歪的,又潮又湿,怎么比得上草原和雪山!   人嘛,总还是觉得故乡最美的。   孟阳兴致勃勃地答应了。   他决定了,从今往后的人生都这么办吧,攒攒钱就出来四处游玩,累了就回桃花镇歇脚!   三人沿水路逆流而上,走了约莫半日后靠岸歇息,孟阳就对那船家道:“我们要在此地游玩几日,你自去歇息吧。”   那船家收了银子办事,乐得自在,自去城中做耍不提。   这头孟阳安排好,白星和廖雁又检查一遍装备,约定好大致往返时间和暗号,这便骑快马沿小路重新往杭州城去了。   虽然绕了点路走旱路,但阿灰和大黑马难得肆意奔驰,恨不能撒开四蹄原地起飞,速度竟半点不慢。   早起离开杭州城,再回来时,也不到亥时(晚上九点到十一点之间)。   本朝没有宵禁,只是每日早晚按时开关城门,城内依旧营业。杭州自古以来就是商业和文化重地,多有豪商巨贾、文人雅客云集,自然颇多销金窟,每每彻夜经营,客人往来如织,直把黑夜都映做白日。   对普通百姓而言,城门一关万事休矣,但对部分不把规矩礼法放在眼中,偏又有那个本事的江湖客而言,高高的城墙不过是纸糊的。   所以说,公门中人厌恶江湖客并非没有缘故,法外狂徒嘛!   两人先找地方寄存马匹,又相互乔装打扮一番,这才找了个事前观察好的,守备力量最薄弱的地方□□入城。   而只要进了城门,就什么都好说了。   正经客栈住宿需要身份文书、路引等实名登记,但总有那么些地方不需要,比如说青楼楚馆,甚至是朝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维持下去的变相赌坊。   严格来说,这里没有专门供给住宿的房间,原则上不允许住宿。但这类场所都是傍晚开门,白天关门,我们打开门做生意,客人来了忽然不想玩,专门花银子挺尸……我们管得着吗?   白星和廖雁熟门熟路摸进青楼,花银子开了个包间,进去之后闷头就睡。   今天光赶路了,体力消耗太大,必须得养精蓄锐,明天才好干大买卖。   老鸨龟公见钱眼开,最喜欢这种白扔银子不干事儿的客人,自然也懒得多问。非但不问,甚至回头衙门例行盘查时,还会帮忙遮掩:开青楼也是要有官府文书的,多少窑姐儿,每天接多少客人、收入多少,那都得按时交税,像这种借地方睡觉或是办黑色买卖的,自然上不得台面,也就意味着……纯赚。   别看她们笑语盈盈迎来送往,可谁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是真心来嫖,又有多少人是来挂羊头卖狗肉,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种地方鱼龙混杂,一夜过去,就不知要多多少害人家破人亡的买卖呢。   常年混迹江湖的人都具备某种惊人的自我调节功能,他们可能一连三天不睡,也可能一睡三天;可能三天粒米不进,也可能瞬间饿死鬼投胎。   总而言之,一切为了更好地活着。   白星和廖雁一口气睡了一整日,中间没有任何不长眼的人进来打扰,一觉醒来,颇觉神清气爽,精神足得简直能打死一只老虎。   两人这才叫了水洗漱,又叫了饭菜。   住在高档青楼还有一个寻常客栈没有的好处,那就是任何听上去匪夷所思的要求都能得到满足。就好比给银子之前,白星要求屋子里没有一点味道,那老鸨真就给他们找了这么一间屋子。   多么神奇呀,虽然身处青楼,但这里头非但没有香喷喷的脂粉味、饭菜和酒香,甚至就连街上常见的花香味都没有。也不知他们用了什么法子,门内的世界仿佛一片虚空。   是空气的味道。   除此之外,这里多得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好东西,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只要你能叫出名字,他们就有法子替你找了来。   在这里,廖雁甚至发现了几种他在西域都求而不得的烈酒!   但是想来嗜酒如命的他没有喝。   今晚要去办大事,任何可能暴露自己行迹的行为都不被允许,而饮酒会沾染酒气,绝对不行。   两人飞快地用饭,吃到七分饱便放下碗筷,重新漱口,换上夜行衣和面罩,推开窗子翻了出去。   他们的动作是那样轻盈灵巧,踩在屋脊上竟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音,如同夜幕下的两道鬼影,悄然融入夜色中不见了。   此时华灯初上,街上熙熙攘攘,满是往来的行人。   空气中浮动着繁复的味道,飘荡着各色叫卖声、欢笑声……而白日繁忙的衙门一条街却已经悄然安静下来,长长的街道上空无一人,除了偶尔经过的巡逻队伍之外,简直静得不似人间。   杭州最近没有大案要案发生,而且最近既非科举时节,也非秋收或年底盘点,钱粮入库时,衙门内部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官方财物,巡逻力量相对单薄。   白星和廖雁其实很少一起行动,但他们之间似乎有某种神奇的默契,只需要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能领会对方的意思。   两人对视一眼,在大片绵延的阴影中潜伏,鞋底和地面接触时没有一点动静,似夜间巡游的鬼魂。   杭州最近的日落时间都在酉时、戌时相交前后,而本地人酷爱晚间娱乐,往往要玩笑一段时间再入睡,所以上/床时间要比小地方的人晚大约半个时辰。   根据过去一段时间白星和廖雁的总结发现,本地人在寅时前后睡得最熟。   接下来他们要做的,就是等,等寅时到来,等巡逻替换。   江湖上总有很多传言,有的有用,有的却非但没用,反而容易送人西去。   江湖人嘛,总不爱循规蹈矩,难免干点夜间潜行的营生,所以时间长了就有人说,潜入的最佳时机是两班巡逻队交接的时候,那时他们的注意力分散,最不容易发觉。   但让白星和廖雁来说,当初讲这话的人一定没存好心,纯粹瞎扯淡。   首先,巡逻交接就意味着一共有两队人马同时在现场,平白多了一倍的眼睛,就算人家傻,也不瞎吧?   其次,来接班的都是休息饱了的,他们的精神和身体状况都处在巅峰,这不是找死吗?   所以实际上守备最松懈的时候,就在前一班巡逻人员快到时间,后头一班还没来接应时。此时只有一班筋疲力尽的守卫在,他们的精力已经被消磨殆尽,而想着马上就会有人来替换,警惕性本能地就会放松。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眼瞧着那几个衙役先后打了几个哈欠之后,白星和廖雁就飞快地蹿了出去。   衙门的墙并不算高,对他们来说也不过是一个纵身的工夫,那几个打哈欠的衙役还没回过神来呢,人影儿都没了。   根据各地风土人情,地方衙门的装潢和修饰虽然略有不同,但基本构造都是一样的,像县衙只有三进,州衙则有四进,府衙就有五进。而除了本身纵向进深之外,各大衙门还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东西横向扩充出来几个跨院,用作下属办公和案卷文宗的存储之地。   杭州知州衙门就是如此。   白星和廖雁来之前都摸清了,州衙正面主建筑从外向内一溜儿分别是大堂、二堂、三堂和主人所用书房、住宅后院,由外向内越来越私人。左右两侧扩充的跨院则是日常下属官吏们办差和储藏文档的所在。   大部分办公地常年人来人往,隐蔽性非常查,且不说知州包明杰有没有机会私藏赃款赃物,就算成功了,也很容易被人发现。   至于后院私宅么,若算上下人杂役,每日经过的人也不少……   所以数来数去,只有包明杰本人拥有随时出入的权力,并且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统共也只有书房罢了。   哪怕隔着面巾,白星也能看见廖雁眼中翻滚的得意,她忍不住刺了几句,“哪儿就是你的功劳了,可怜就这么巴掌大点儿地儿。”   包明杰倒是想找地方啊!关键是他找得到吗?   包明杰倒是挺警惕,内宅护院们的功夫比外宅好太多,几乎能挤进江湖二三流,看得廖雁手痒痒。   “呸,大好男儿竟与这贪官做走狗,倒不如让爷爷割了那头去!”   白星狠狠瞪了他一眼:你要钱还是要头?   廖雁飞快地挣扎了一息:要钱!   还有所谓的江湖经验说,潜入之后为防被人发现,一定要将守卫打昏或是打死,这肯定也是扯淡。   但凡守卫,往往彼此之间互有联系,若把人放倒了,要不了多久就露馅儿。到时候人家在外面悄无声息给你包了饺子,都不够下锅的。   具体详情可以参考当初他们在兰和山谷之外的血战。   至于来之前孟阳抱着小本子问的什么“投石问路”“学猫叫”之流,更是无稽之谈。   三更半夜的,突然哪儿飞出来一颗石子,那不明摆着有问题吗?   还什么“谁在外面?!”“喵~”“啊,原来是只野猫!”……   当时廖雁的白眼简直都要翻上天,“你家猫还能跟你一问一答的啊,你都看的什么乱七八糟的话本子!赶紧烧了!”   孟阳反复确认之后,还颇为失望,眼底仿佛有什么长久以来坚持的名为希望的光芒破碎了……   白星和廖雁小心绕过巡逻侍卫,直接翻身上了走廊上方的廊顶,用一手壁虎游墙的功夫顺着来到书房外,然后趁机钻入。   书房内一片漆黑,自然是不敢点灯的,两人缩在角落静候半日,待眼睛差不多适应黑暗之后,这才猫着腰站起身来,然后齐齐暗骂一句:   这狗日的包明杰,是他娘的书贩子吗?   目光所及之处,满满当当都是小山般的书海!   两人飞快地对视一眼,都发誓在黑暗中看到了对方脸上的震惊和窘迫。   这倒是疏忽了,当初他们就曾亲眼目睹孟阳书房内藏书的壮观,想来这包明杰虽然是个贪官,但毕竟是数十年寒窗苦读正经考上来的,拥有的书籍肯定数倍于孟阳……   这却从何找起? 第116章 得手!   有那么一瞬间, 名为“退堂鼓”的念头在脑海中飞速闪现,但很快就被脑瓜子的主人否决了。   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来都来了,难不成还半途而废?   再难也得整一把。   刺激疯狂冲刷着身心, 名为亢奋的情绪迅速蔓延, 白星和廖雁飞快地交换下眼神,然后分头行动起来。   根据他们的经验, 赃款一般分为金银珠宝和银票金票两类,比较有警惕心的人往往会将它们分开存放。前者自然是密室, 至于后者, 则多夹存在书本文档中多些。   所以两人当即一个开始快速翻阅架子上的书本, 一个则开始上天入地, 沿着地板和墙壁一寸寸轻轻摸出去。   密室的建造说难不难,说容易, 也不容易,但总体来说大都有规律可言。   进门之前,廖雁曾在黑影中简单估量过屋子的尺寸, 如今进来之后往四角一走,发现内外尺寸大致对得上, 这就说明室内利用尺寸差建造墙壁或隔间密室的可能性极低。再轻轻敲击, 若没有空洞回响, 基本就能定了。   除了向四周拓展之外, 再一种比较常见的密室就是地下, 廖雁几乎趴在地上, 一只耳朵紧紧贴在冰凉的黑色石板上, 屈起手指,一寸寸叩过去。   没有动静。   竟然没有动静?!   包明杰每天都会在书房中消磨掉大量时光,下头的人不敢不尽心, 所以边边角角都被打扫的纤尘不染。   廖雁盘腿蹲坐在地上,一下下摸着光洁的地板,显然不甘心。他略一沉吟,又从怀中掏出小巧的水囊,在几处相对可疑的砖石缝隙倒下去。   清澈的水迅速汇成浅浅一汪,既没有四处流窜,也没有因为下渗而原地消失。   廖雁的眼睛飞快眨动几下,极其轻微的“啧”了声,待引起白星的注意力之后,才轻轻冲她摇了摇头。   面罩底下的表情,意外中带着一点沉重。   他娘的,莫非自己丰富的经验也有出错的时候?   白星扬了扬眉毛,继续以惊人的速度翻过书页。   没找到,要么压根儿没有密室,要么他们找错了地方,但包明杰不清廉,这是肯定的。   所以,他究竟把赃款藏在哪里?   铩羽而归的廖雁轻巧地跳过来,跟白星肩并肩,也加入了翻找书本的行列。   “该不会这厮已经把财宝运走了吧?”   不是说要贿赂上官吗? 莫非他们来晚了?   白星摇了摇头。   应该不至于。   传达贿赂这种事,必要交给心腹人去做才放心,但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他们曾或明或暗旁敲侧击过许多次,所有人都证明今年包明杰的几个心腹都未曾远行过。   所以,搜刮来的大部分赃物肯定还在州衙之内。   问题就在于,包明杰究竟放在哪儿了?   没有密室,却不一定没有银票,或者某些包藏着惊天秘密的书信,白星和廖雁短暂的交流几句之后,便再次沉下心,继续翻动起来。   无边的夜幕寂静非常,只隐约从外头传进蛙鸣蝉叫,越发衬得室内死一般沉寂。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两人已经将书房内的所有书本册子都翻了一遍,一无所获。   虽然来之前已经设想过种种潜在的挫折,但当真正面临时,说一点都不失落是假的。   他们毕竟是来做贼的,多留一刻就多一分危险,现在没得结果,只能继续滞留。   廖雁摸着脑袋百思不得其解,会在哪儿呢?   他先趴在窗边听了听外面的动静,这才压低声音道:“不会放在卧房里吧?”   真那样的话,难度确实有点大。   他们没带迷烟啊。   白星略一沉吟,“不太可能。”   包明杰与妻子幼年相识,当初两人的家境都不大好,也算门当户对。奈何如今包明杰渐渐发迹,又有继续高升的意思,跟妻子的感情早就淡了。   他的发妻日常生活是真节俭,每每精打细算,但包明杰却相当奢侈,据说两人虽不大争吵,却关系也是货真价实的如履薄冰……   包明杰此人十分自负,眼中只有钱权二字,对身边的所有人都极度不信任,怎么可能将关乎自己前程命运的赃款放在妻子触手可及的卧房内?   廖雁顺着一琢磨,也觉得不大可能。   他才要说话,却听白星突话锋一转,非常认真地道:“我信书生,以后我的钱都给他管。”   廖雁:“??”   老子提他了吗?   又过了一小会儿,外面渐渐有整齐的脚步声由远而近,两人下意识屏息凝神,将身体完全隐藏在黑影中。   当巡逻队伍穿过抄手游廊,从书房外经过时,那种刺激简直难以形容:就只差一层窗户纸!   等巡逻队再次远去,廖雁才重新开口道:“接下来怎么办?”   白星抿了抿唇,双眸微眯,睫毛微微颤动,一双异色瞳在黑暗中灼灼有光。   这是她专注思考的习惯。   不信任任何人,那么东西一定会藏在鲜有人至的隐秘所在,而且因为银票金票和部分珠宝不耐高温、潮湿,所以一定要干燥安全……   “文库!”   存放海量卷宗文档的文库!   但大部分的文库都分内外两个,内部存放的都是高度机密,守备森严;外部的……原则上,衙门内已经归档入库的卷宗文档不具备太多保密性,大多仅留作证明之用,所以除非特殊情况,文库平时很少有人去。   而纸质文档最怕潮湿高温……   “去哪一个?”   “外部。”   可能有的人会本能地觉得宝贝藏的越严实越好,但白星不觉得。   因为内部文库的管理实在太严格,反而不利于包明杰行动。   打开大门的钥匙共有两把,一把在现任知州手中,另一把则由现任判官掌握,二者缺一不可。   另外,每隔一个月,就会有专人对文库进行清点和检查……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谁想在里面长时间藏匿什么东西,很难同时瞒过知州和判官两个文官,甚至还有可能被定期检查的人发现端倪。   但现任判官由朝廷直接任命,根本不是包明杰的人,两人合作的可能性极低。   显然,这又与包明杰多疑的性格相冲突……   反倒是外文库,因为不受重视,平时很少有人去。   两人再次交换下眼神,小心地将书房内部留下的痕迹清理干净之后,沿原路翻了出去。   此时差不多丑时过半,高空中的月亮微微倾斜。   好在月光不甚明亮,又笼着一点薄云,使得本就纤细的月光更添几分朦胧。   时至深夜,内文库的守备依旧森严,内外两组衙役交叉巡视,四周更有火把照亮,想要潜入难度很大。   而就在一墙之隔的外文库,却很有点后娘养的待遇,非但无人巡视,连角落的灯笼灭了都无人理会。   这倒是趁了白星和廖雁的意了,两人几乎是大摇大摆溜了进去。   落地的瞬间,两人就捂住口鼻:若长期无人出入,内部必定堆满尘埃,一不小心弄到鼻腔内,若是打个喷嚏或咳嗽几声把人引来岂不是大大的不妙?   不过很快的,两人就意识到有猫腻:   即便落地再轻,若有灰尘,也一定会带起来一点,可当他们撤去遮掩口鼻的衣袖,竟觉得室内空气颇为清新!   这显然不是一间长期封闭的屋子该有的样子。   廖雁心头一喜,像方才在书房做的那样如法炮制,片刻后就朝白星打了个手势。   后者弓腰缩背溜过去,“如何?”   廖雁嘿嘿几声,眼底掩饰不住地流露出喜意,“南北向比外头短了约莫一步半!”   屋子自然不会无缘无故的变小,唯一的解释就是密室。   二人当即轻轻击了下掌,然后便各自从一头开始顺着墙壁和书架摸索起来。   廖雁平时荤素不忌,只要自己看不惯的,管他守法还是违法,一律先干了再说,类似的事情自然少不了。   而白星的主业虽然是赏金猎人,但黑吃黑的业务也相当熟练,颇有几回清理敌人老巢的经历……   所以真要说起来,搜寻机关对他们而言并不陌生。   两人的手指顺着一路划过,最终都把视线集中在靠墙放着的几个书架上。   那书架用料扎实极高极宽,因为堆满了卷宗而变得极其沉重。   廖雁挨着推了几下,竟将那书架推得微微摇晃。   “第三个!”白星低声道。   就在书架摇晃的时候,她分明瞧见那背后的墙皮竟也跟着晃了起来!这显然不合常理。   廖雁精神为之一振,忙过来集中对付第三个书架,才伸手就被白星拦住,“包明杰是个典型的文官,力气不会很大……”   万变不离其宗,所谓的门想要打开,无非平直推拉、内外开合,以及上下隐藏三大类。这间文库的构造非常简单且典型,最后一种可能微乎其微。   而周围的书架都堆得密密麻麻,没有留作推拉门的空间,那么只能是朝一个方向打开。但这些书架都太过沉重,贸然尝试极有可能弄出动静。   “先把文档搬下来。”   而等两人把文档都清空之后,尝试着向外一拉:开了!   喜悦之情无声蔓延。   两人最后朝外看了眼,又竖耳聆听片刻,再三确认无人察觉后,这才一扭身,滋溜一下钻入密室。   廖雁从怀中掏出火折子吹了下,橙黄色的火苗蓦地跃动起来,将这一方黑暗的小天地照出大致轮廓。   因为是额外从房间里隔出来的密室,所以它的内部空间并不算特别充分,但因为文库层高相当出色,所以倒也足够隐藏赃物。   贴墙根放着几口箱子,墙角还有一个用红布盖着的半人高的玩意儿,廖雁上去就把布掀了。   是一座玉观音。   世人皆知折翅雁武艺过人,却鲜有人知他因常年在关外游荡,而那里又颇有几处举世闻名的玉矿,长年累月堆积下来,他竟也是个难得的识玉好手。   廖雁将火折子靠近了,把那玉观音正面侧面看了几回,啧啧称叹,“我已许久没在关内看到如此好的玉器了。”   玉质出色是其一,更难得如此之大!   白星见他脸上异彩连连,当即出声泼凉水,“带不走。”   这玩意儿忒大,且容易碎,而且即便得手也不容易出手,就好像是块刚从锅里捞出来的鸡腿儿,美味却烫手。   廖雁瞬间清醒,十分留恋地看了许多眼,这才恋恋不舍地去开箱子。   几乎是刹那间,狭窄的空间便被璀璨的金属光芒填满了。   接连两口箱子,竟然都是沉甸甸的金银!   银票金票固然可爱,但没有人能抵挡真金白银绽放的光彩!所以只要条件允许,送礼的人大多会选择这种极具震撼性的实物。   哪怕白星和廖雁都曾经手过数额十分巨大的财物,一定程度上端的视钱财如粪土,饶是如此此时也不禁有片刻失神,整个身心都被这光彩所震撼。   难怪世人都说钱财富贵迷人眼,当真面对着海量财富时,又有几人守得住?   廖雁随手取了一锭,既喜且叹,“二十两赤金锭子,童叟无欺。”   沉甸甸的金锭在灯火下幽幽散发着光彩,火光摇曳间,光彩流转,很有种夺人心魄的魅力。   可惜啊!   光这两箱金银锭子少说也有几百斤,单靠他们两人如何背得完?即便背得动,又如何走得脱?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珍珠宝石之流,难以计数。   他气得直跺脚。   玉观音带不走,金银又带不走……他娘的,今儿到底干嘛来了?!   “这个可以。”说话间,白星已经弯腰打开另一个小匣子,露出里面满满当当一大摞银票,粗粗一看,少说也有数万两之巨。   廖雁冷哼一声,当即扯过一块盖布,将那些银票系数包裹好,结结实实塞入怀中。   金银虽好,但论及价值却不如同体积的宝石珠玉,他干脆将那些名贵的珍珠宝石都归了一个包袱,叫白星背上。   到底是不忿,他思索片刻,还是专门挑金锭子打了个包袱,自己背上。   几百斤带不走,但几十斤还是可以的。   只是若就这么走了,岂不便宜了那贪官?   他双眉微蹙,略一思索,眼底划过一抹厉色,再次折返回到玉观音面前。   白星微怔,旋即明白了他的用意。   她没有阻拦,只是,到底可惜了。   廖雁伸手按在玉观音的脖子上,暗自发力一扭,就听极其细微的咔嚓一声脆响,整个观音头都被他拧了下来!   如此一来,整件玉器都废了。   包明杰辛辛苦苦弄这么一个大宝贝,肯定是要送人的,如今玉观音破损,必然送不出手。而类似级别的宝物一时间却哪里去寻?当真急也要急死他了。   “这些金银,不能就这么留给包明杰。”白星沉声道。   哪怕玉观音已毁坏,各色珠玉宝石都被带走,光剩下的金银也是个天文数字,若就这么留给包明杰,难保他不东山再起。   “干脆一把火烧了这里!”廖雁狠声道,“一旦火起,外头的人都会来救火,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此一来,包明杰的秘密也就守不住了。”   “不好。”白星摇头。   包明杰固然可恶,但这座衙门却无辜,若直接放火损毁文档,难免祸及无辜。   对廖雁本人而言,旁人死不死、伤不伤全然不放在心上,但这话是白星说的,他也只好改变计划。   “那就这么着,”他啧了声,“等会儿咱们把这些金银都搬到显眼的地方,走之后再甩支火箭在纸窗上,故意弄出点动静来……”   这样的话,衙门的人立刻就会发现,一举两得。   白星赞赏地看了他一眼。   约莫半刻钟之后,正巡逻的衙役们突然听到外文库所在的方向咔嚓一声脆响,似乎是有瓦片之流落地跌碎,再看过去时,就见隐约有火光冲天,不由惊声高呼,“走水啦!”   此时白星和廖雁已经安全离开衙门,隔着院墙都能隐约听见里头的大呼小叫:   “有人受伤吗?”   “天呐,好多金子!”   “是金子!” 第117章 正文完   没人不爱钱, 更何况还是沉甸甸的金锭子,深藏功与名迅速离场的白星和廖雁完全能够清楚地听见身后传来阵阵惊呼,中间还夹杂着零星的重金属磕碰声。很显然, 有人抵挡不住诱惑, 直接选了抓取。   事后会不会被回收暂且不提,反正现在不摸白不摸。   相信用不了多久, 甚至不用等到天亮,知州衙门内突现黄金的消息就会传遍整座杭州城。   文库起火相继引发一系列轩然大波, 不多时, 包明杰所在的后宅卧房内也亮起灯, 惊呼声、泼水声, 惊慌失措踩空摔倒声……一时间整个衙门都乱作一团。   那笔横财骤然受损,多年经营付诸东流, 包明杰必然痛彻心扉、暴跳如雷,虽然见不得光,但他肯定会另寻借口命人封锁城门, 进行严格盘查,所以白星和廖雁只是站在墙外高高的树冠上略瞧了几眼, 便立刻直奔城外而去。   夜长梦多, 还是趁现在城内外尚未戒严速速离去的好。   虽是深夜, 但街市之中仍有无数店铺彻夜经营, 内外人潮喧杂、灯火通明, 街道上亦是往来如织。   杭州城连通东西南北, 水路运输发达, 每日都有无数外地客商出入,江湖客、亡命徒,甚至还有许多金发碧眼、红毛蓝眼的洋人四处溜达, 总之什么打扮的都有。白星和廖雁转过街角便放慢速度,随手买了两件外袍披上,盖住身上的夜行衣,很快汇入人群当中,一点都不起眼了。   衙门是一个地方的核心,那里一乱,少不得各处前去支援,白星和廖雁一路上与数批巡街衙役和士兵擦肩而过。他们神色如常,而那些衙役和士兵也断然不会想到,这两个看上去跟普通百姓别无二致的青年刚刚做下一起惊天动地的大事。   比起来时一身轻,此时他们身上都各自多了数十斤负重。可即便如此,仍可称一句身轻如燕。   两人顺着人群走了一段,将色彩浓烈的外袍随手一丢,再次潜入黑暗中,朝城墙方向一路疾行。   不曾想包明杰动作竟也很快,两人还没出城,就见衙门那边一朵明亮的橙红色烟火腾空而起,照亮了半边天。   不妙。   人的两条腿又怎么跑得过光?   远处城门一带守卫见了烟火,顿时戒备起来,又吹响竹哨,迅速调集人手。   庞大的城池在此刻开始全速运作起来。   “不能继续往前,来不及了。”廖雁低声道。   原本他们计划原路返回,但此时距离那处少说也要一刻钟,等他们跑过去,只怕城墙内外都围了三层人,被发现的可能性极高。   双拳难敌四手,他们毕竟只有两个人,又没带远程攻击和火/药之类的杀伤性兵器,一旦与官府的人正面接触就很难全身而退。   白星飞快环视四周,朝前方城墙努了努嘴。   那里是一个大拐角连接着运送垃圾专用的小水门,因气味不佳,平时少有人来,守备也相对稀松。   现在信号弹刚升空,外部支援的守备力量尚未到位,正是最佳脱身时机。   两人当机立断,立刻拐入小巷子,又翻身上房,如灵猫般踩着房顶屋脊一路狂奔,最后猛一提气,便一前一后瞬间融入到高高的夜幕中去。   只是为躲避守城官兵,此处距离城墙尚有一段距离,身上又有负重,先一步离开的白星飞到半路便觉气息不稳,身体隐约有下坠的意思。   就在这瞬间,落后一步的廖雁抬手甩出两颗石子,下坠中的白星借力一踩,终于顺利落到城墙上。   早在飞起之前,她就顺手从房顶掀了一页瓦片,当即一掰两段,头也不回地往后一甩。   随后赶来的廖雁如法炮制,也如她一般二次借力,稳稳落下。   此时已经能听见连同地面的巨石台阶那头传来整齐的脚步声,俨然是援军到了。   两人对视一眼,齐齐跃下墙头,轻飘飘落地后当即发力朝着拴马的位置狂奔而去,彻底将满城混乱甩在身后。   阿灰和大黑马早就等得不耐烦,正拿地上鲜嫩的青草撒气。   它们也不正经吃,只胡乱咀嚼,啃几口再呸呸呸吐出来,沁凉干爽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青草香。   白星和廖雁刚一靠近,两匹马儿便抖了抖长耳朵,齐刷刷朝着远处望去。   它们听了片刻,终于确定来人身份,开心得不得了,两匹马八只蹄子在地上又蹦又跳。   稍后,两道人影终于划破深夜的薄雾,穿越树林而来,阿灰迫不及待地发出一声低低的嘶鸣。   “乖仔!”白星上前拍了拍它毛茸茸的大脑袋,还顺手帮它擦了擦皮毛上沾染的水汽。   阿灰眨了眨眼,轻轻往她身上拱了下。   廖雁也跟大黑马简单地叙了下旧,再回头遥望杭州城,就见那里大半边天都被墙头上燃起的火把照亮,不知情的还以为太阳提前升起了呢!   “可惜,倒是便宜了玉湖山庄!”   他们这么一走,短时间必然不便回来,可惜那玉湖山庄只出了五千两,不过九牛一毛罢了。而只要有玉湖山庄在,包明杰就不怕没有银子来源……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啊!   白星翻身上马,“以后有的是机会,先走吧。”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他们好好活着,还怕没有机会找玉湖山庄的麻烦吗?   廖雁最后不甘心地瞧了眼,双腿一夹马腹,“得了,走吧!”   世间之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能顺利全身而退也该知足了。   有了这么多银子,只要他们不随处撒钱,接下来十几、甚至几十年都不愁没得花。   两人来时走的山路林木密集、崎岖难行,此时夜幕深沉更添风险,不熟悉地形的话轻则迷路、重则受伤,他们便退而求其次,沿着山脚下的水边大路疾行。   月色不甚明亮,但好在开阔的江面波光粼粼,反射水光后映出一片银光,倒也看得清。   两人走了约莫小半个时辰就瞧见了一个大码头,码头周围停满吃水深沉的大货船,一色高高的风帆,约莫共有十多条,船身四周都挑着明亮的红灯笼,上书“玉湖山庄”四个大字。   廖雁立刻停住马匹,举起马鞭朝那头一指,“看,那一窝子黄狗家的货!”   因玉湖山庄一家子主人都姓黄,偏人品可恶,廖雁就给人家起了这个外号。   白星已经冲出去几丈,闻言又打马掉头回来,与他一起藏在岸边树影中观察。   看清楚那些货船的体格之后,两人都不禁吃了一惊。   他们这一路南下,大大小小的船舶也算见识了不少,三层画舫也是坐过的,可此时对比这些货船,曾经的庞然大物竟也像极了小巫见大巫。   如此巨大,每一艘货船都像一座坚固的堡垒,又如潜伏在夜幕中的巨兽,令人望而生畏。   两人对视一眼,脑海中同时冒出一个结论:   这是专走海运的海船!   海船吃水极深,船体又大,走内陆江河很容易触礁,根本没办法入城,所以必须在城外的转运码头停靠,然后改用小一号的货船运输。   看那吃水线的样子,这海船船队应该刚到不久,还没等到货船前来接应,所以暂且在此处歇息一晚。   每一艘海船都需要一二百名水手同时操作,根本不怕有谁能偷了去,况且玉湖山庄乃是杭州一带十里八乡有名的地头蛇,便是官府的人见了也要给三分颜面,无人敢捋虎须。所以对他们而言,进了杭州地界就算到家了,难免放松警惕:这么多船,竟只很敷衍的派了三四个人值夜!甚至还正凑在一处说笑呢。   “嘿嘿,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廖雁搓着手奸笑道。   他才感慨了不能打击玉湖山庄一回,偏回来的路上就看见了他家的船队,怕不是天意如此?   白星沉吟道:“黄永寿极其擅长做买卖,听说名下有一支出海船队,专门将本地的丝绸、瓷器和茶叶运往国外,再回来出手藩国的各色香料、宝石、西洋玩意儿等,一趟海船走两趟利,恐怕就是这个了吧……”   随着朝廷渐渐对海运解禁,国内迅速涌现出一大批一夜暴富的海商,当然,有一夜暴富的,就有一夜倾家荡产的,毕竟跑海运这种事情成本极高、风险极大,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稍有差池就是血本无归,上吊都没得棺材收敛。   饶是黄永寿这些年如此风光,当初刚跑海运时还栽过一回呢,若非老黄庄主留下的家底厚,还够他咬牙再折腾一次,早就饿死了。   廖雁啧啧出声,夜色下的眼睛里疯狂闪动着光芒。   白星瞧了他一眼,“单凭咱们两个不行。”   且不说俩人都不会操作海船,就算会,两个人四只手也不够凑数的呀!   廖雁冷笑几声,“自然是开不走的,不过么,他们也开不走了。”   玉湖山庄之所以如此嚣张,不过是仗着日进斗金罢了,若给他们断了财路……   白星瞬间心领神会,“你要放火烧船?”   今儿烧上瘾了是吗?   不过,这确实是个釜底抽薪的好办法!   包明杰和玉湖山庄一直狼狈为奸,前者是后者的□□,后者是前者的钱袋子,两边根本就是一条贼船上的王八,若不同时搞死,早晚会再死灰复燃。   没了船队,玉湖山庄就断了嚣张的根本;   而没了玉湖山庄,知州包明杰自然也就没了敛财的一大来源,当真是一箭双雕!   在这之前,两人压根儿没想到会碰见玉湖山庄的船队,所以身上根本没带火油之类的引燃物。不过夜晚江风极大,水波连天,几千料的巨型海船都被吹得上下颠簸,但凡有一点儿火星子,转眼就能演变为无法扑灭的大火。   偏那些船彼此间距离极近,只要一艘烧着,恐怕剩下的也不能幸免于难……   白星和廖雁安抚了阿灰和大黑马一番,再次将它们安置在岸边密林中,反复观察后认定一艘离码头最远的船。   那里正是风口,距离码头又远,此时船上没有水手,等岸上的人发现,早就来不及救火了!   却说玉湖山庄船队的几个护卫正在码头上闲聊。   夜深了,人干站着本就容易困倦,再被凉丝丝的江风一吹,越发懒怠起来。   “要我说,上头的人也是闲得慌,”其中一个嘴巴里嚼着烟叶子,很是不屑道,“都到家门口了,能出什么事?偏连觉也不叫咱们睡。”   夜晚巡逻是苦差事,上头的人自然是不会亲自干的,苦的都是底层喽啰。   其余两人附和着点头。   玉湖山庄的船跑了不是一天两天了,那么多年下来愣是一回事儿都没出,何苦费这个工夫!   原本四人各站一方,可大半宿过去了都没个状况,他们早就耐不住寂寞,干脆凑到一起说起话来。   “可算家来了!”另一人用力伸了个懒腰,浑身骨骼噼啪作响,“在海上一飘大半年,人都快泡肿了,偏船上连个娘儿们都没有……”   那几人就笑,又挤眉弄眼地碰他腰腹,“靠岸时你怎的不去耍?要娘们儿还不多得是?”   “呸!”那人笑骂道,“番邦的女人也算娘们儿?一个个晒得黑不溜秋,要么就是些个黄毛怪,哪里比得上咱们自家的皮肉细嫩!我竟下不去嘴!”   “你懂个屁!”四人中年纪最大的一副过来人的样子,伸出双手做了几下抓取的动作,□□道,“番邦娘们儿自然有番邦娘们儿的好处,皮肉是粗糙了些,可那两处,嗯?懂吧?当真是又软又大!”   话音刚落,四个人便都心知肚明的哄笑起来,倒把困意驱散了七、八分。   四人笑了一回,又说笑几句,忽其中一个人抽了抽鼻子,疑惑道:“什么味儿?”   江风正盛,等闲味道一吹就散,其余三人也不大往心里去,都说他闻错了。   那人满面疑惑,却又重重吸了吸鼻子,脸上的表情渐渐凝重起来,“真有,不哄你们!都往我这里来,快闻闻!好像什么东西烧着了!”   那三人见他不似玩笑,便纷纷上前来闻。   现场先是一静,继而大惊:   “火!”   “是火的味道!”   “烧着了!”   四人也顾不上什么娘们儿不娘们儿了,慌忙将脑袋甩成拨浪鼓,绕着码头狂奔,仔细寻找起火点。   船都是木头做的,上头的货物也不耐烧,此时风又大,最怕的就是起火。   “着火了!”最先闻到烟火味儿的那人眼睛也尖,很快就发现远处水面上摇曳的火光,惊慌失措地喊道,“船,船帆着了!”   海船用料扎实,往往一根木头就要数百斤,一时半刻根本点不着。但船帆却不同!   白星和廖雁跑出去老远了才停下,扭头一瞧,就见江面上被大火映红一大片,空气中浮动着木料、布匹和各色香料燃烧后释放出的复杂气味。   江水起到了很好的隔绝作用,大火只局限在江面上,熊熊火焰扭曲了空间,橙红色的火苗窜起来老高,细小的灰烬下雪一样飘荡在空中。   两人连夜赶路,终于在东边天际泛起鱼肚白时与彻夜未眠的孟阳汇合,三人相视而笑。   接下来的两天,三人没急着赶路,就如跟船夫约定的一般在当地休整。   常言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短短两日,杭州城内外发生的大事就经由往来船只传遍了。   “听说杭州衙门半夜倒塌,露出个宝库来,里面数不清的金银财宝哩!”   “老天爷,竟真有此事?难不成是老天犒赏?”   “净扯淡,犒赏个屁!就包明杰那贪官,老天爷不一道雷劈了他就不错了,还犒赏……”   “嘘,你们都不知道,我二爷家的表妹她侄儿媳妇在衙门里做饭哩,听说是咱们知州大人的棺材本儿,准备送礼呢,谁承想哈哈哈哈!”   “对了,你们听说了吗?玉湖山庄的船队被烧啦,连带着上头海外运回来的宝贝,一发都沉了底,如今正派人打捞呢。”   “打捞个屁,江水湍急,那些个破船沉底之后早不知被冲到哪里去,还捞个甚!”   “话不好这样讲,到底是半辈子心血,上头的财物暂且不提,光那船,一艘就要数万两之巨,哪里舍得哈哈哈哈!”   “你笑那么大声做什么,万一被玉湖山庄的人听见了哈哈哈哈……”   那人不许旁人笑,自己却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   玉湖山庄在本地横行霸道多年,同样的买卖,只许他自家做,却不许人家做,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偏官府也袒护,叫人求告无门。   如今倒好,这沆瀣一气的两家都遭了难,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好汉一夜间做下好大事业,不知多少人家要替他们供长生牌哩!   “大家夸你们呢。”孟阳站在外头码头上听了几句,笑着回头说道。   阿灰和大黑马都不大喜欢坐船,每次都要主人安抚许久,今天又要启程,白星和廖雁少不得多多得用零食“贿赂”。   “这有啥?”廖雁浑不在意道,“老子被夸的时候多了去呢。”   白星朝孟阳伸出手去,“上船吧。”   在这里停了足足三天,热闹也看够了,消息也确认了,也该回家了。   孟阳点点头,最后一次看了眼码头上的酒店,以及酒店里谈笑风生满面喜悦的人们,终于心满意足地转过头,握住白星的手上了船。   “开船喽!”   船家将船桨用力在码头上一点,船身就晃悠悠入了江,伴着一道道涟漪,不紧不慢往北驶去。   “书呆,”廖雁用脚尖踢了踢孟阳,眉飞色舞道,“若你有了花不完的钱,想干嘛?”   花不完的钱……孟阳果然认真思索片刻,“办个学堂吧。”   “没劲!”廖雁嘟囔几句。   白星跟着点头,“那就家去办学堂。”   孟阳粲然一笑,用力点头,扬起的视线越过茫茫江面,似乎一直看到遥远的桃花镇。   “嗯,家去,办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