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门第【白鹰魅影】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觉醒日1 作者:唐缺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2015-4-1 ISBN:9787550249103A 所属分类:图书>青春文学>玄幻/新武侠/魔幻/科幻 编辑推荐: 一个道士之子的神秘传承之路, 几个中国古世家的神秘法术对决! 历史记载的几千年前的生物到底是什么? 一个天生背负古魔封印秘密的少年, 带你重新认识这个恐怖的世界! 内容推荐: 4600年前的涿鹿之战,究竟是谁和谁的战争?长春真人西行途中,在撒马尔罕城发现了什么让他畏惧不已的事物?欧洲中世纪的女巫迫害,到底是为了何种原因?龙虎山天师张彦頨的寻宝活动,寻找到了怎样的恐怖存在?明末起义领袖张献忠,为什么成为了杀人魔王、又在帮谁隐藏着什么?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的神秘人生,竟然是从一幅与西藏有关的凶画开始的?一系列的历史谜团,整个人类的生存进化之路,似乎都和一股来自远古的神秘力量息息相关。冯斯,一个一直过着寻常人生活的平凡大学生,突然被卷进了一连串奇特凶险的事件中,从此进入了另一个世界,遭遇到一群自称“守卫人”的特殊人群,重新认识了世界的历史。他苦苦寻找着自己的真实身份,也苦苦追索着远古恶魔的真相与秘密。他,和神秘莫测的黑暗魔王,一起等待着最终的觉醒之日…… 作者简介: 唐缺,现居京城,无业游民,卖文为生。曾以笔名“雨夜屠夫”发表科幻小说若干,自2006年开始奇幻创作,有单行本《英雄》《星痕》《云之彼岸》《轮回之悸》等出版,风格自成一家,以“反英雄主义”精神游走于严谨与虚幻之间,擅长以幽默调侃的文字与诡诈多变的悬疑布局拨动读者心弦。参与编剧武侠喜剧电影《刀见笑》,于2011年上映,获得第四十八届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提名。 ===============   序章   历史的碎片   一   西行面见成吉思汗的道路漫长而艰辛。   尽管已经在邪米思干大城休养了一段日子,丘处机的身体状况仍然不佳。因此,当长春真人好不容易可以午睡片刻的时候,弟子们都自觉地不发出声响,以便让师尊可以好好休息。   然而丘处机入睡还不到小半个时辰,全真道士们暂居的算端氏新宫门外就传来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叫喊声。丘处机的弟子于志可从远处狂奔而回,一边跑一边发狂般地叫嚷着,嘶哑的喊声在空气里飘荡着。   “志可!收声!不要惊扰了师尊休息!”于志可的师兄李志常生气地训斥道。但他很快就发现有些不对劲,于志可的脸白得好像一张纸,嘴张大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程度,就好像不张那么大就没有办法呼吸一样,圆瞪的双眼布满血丝,简直要从眼眶里蹦出来。而最让人不安的是于志可嘴里呼喊的内容。   “怪物!妖孽!”于志可仿佛要把自己的心和肺都喊出来,“怪物啊!”   师兄弟们慌忙把他扶进宫里,手忙脚乱地喂水喂药,但于志可已经陷入了癫狂状态,一面极力挣扎着,一面上气不接下气地不停喊着:“妖孽!怪物!妖孽!”   “志可,抱元守一,澄心定意,妖邪自去。”一个严肃的声音忽然响起,那是被惊醒的长春真人丘处机。   在师尊的提醒和点拨下,于志可终于慢慢地收束了心神。静坐片刻后,他才颤抖着张口,用嘶哑的嗓音说:“师尊!我……我不是故意失态的。但是我看到了一些东西,一些不应该在这个世上存在的东西。”   “不必急,凝神静气,慢慢从头说来。”丘处机在徒弟们端来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于志可喘息了一阵子后,缓缓开口说:“我刚才去了城北的一座破败道观。前些日子,在施粥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流连于此的山东老汉……”   长春真人丘处机是在两年前收到成吉思汗的邀请函的,他最终接受了蒙古大汗的盛邀,在73岁的高龄启程奔赴西域与其会面,希望能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在成吉思汗的心里播下仁政的种子,让世间苍生少受些苦难。两年后的冬日,他和随行的十八位全真弟子来到了邪米思干大城,由于前方积雪封路百余里,无法赶到大雪山东南和成吉思汗相会,他们将在此处过冬,等待开春雪融后继续前行。   蒙古人的大屠杀已经过去了一年多,邪米思干大城的空气里却似乎依然飘浮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这座丝绸之路上的繁华重镇、曾经被亚历山大大帝盛赞的城市,在成吉思汗的铁蹄下遭遇了灭顶之灾,再也不复过去美轮美奂的壮观景象。尽管已经在缓慢重建,如今呈现在全真道士们眼前的,仍然是白雪覆盖下大片大片的断壁残垣,进城的路途上,甚至可以在路边见到无人掩埋的枯骨。昔日花剌子模帝国的都城仅剩下四分之一人口,显得冷清破败,笼罩在一种灰暗的色调中,一如居民们麻木饥馑的眼睛。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丘处机轻声吟道,随即长叹一声,“但盼能早日见到大汗,劝他止戒杀戮,以仁心治天下。”   进城后的所见所闻更加令人不忍目睹耳闻。此刻的邪米思干,仍然没能从灭国屠城的阴影中走出来,一副民生凋敝的景象,百姓往往食不果腹,卖儿卖女的惨事随处可见。丘处机心怀仁慈,在算端氏新宫住下后,立刻命令弟子们用自己的口粮为城中居民施粥,一时间饥饿的贫民们蜂拥而至,让十八名弟子和成吉思汗派来的蒙古随从们忙碌不休。   12月的一个傍晚,铅灰色的天空中又开始飘雪,气温低得似乎能把人畜的血液都冻住,但施粥的算端氏新宫门前依然排着长长的队伍。于志可正在满头大汗地举着勺子为饥民盛粥,前方人群里忽然传来一声闷响,他抬头看去,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摔倒在地上,看来是冻饿之下身体支撑不住,生生晕过去了。   于志可连忙把大勺交给身旁的蒙古人,把老人扶到房檐下。这是一个右腿残疾的汉族老人,或许是流连于此地的众多汉人工匠中的一个,看他干枯的面容和瘦弱的身躯,应该已经被饥饿折磨很久了。   于志可盛来一小碗热粥,掐了几下老人的人中。老人缓缓醒来,一时间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于志可叹了口气,小心翼翼地喂他喝了半碗粥,老人的脸上终于有了几分血色。   “谢谢这位道爷,”老人低声说,“我实在是……饿得有些久了。”   “这些日子,都过来喝粥吧,”于志可说,“趁着我们还在这里。等我们走了……”   他摇摇头,不再说下去了。   以后的几天里,这位名叫王庆福的老人果然每天都来,每次于志可都会为他准备一碗热粥,两人渐渐熟络起来。王庆福说,他原本是山东人氏,打铁为生,却在大金和蒙古人的战争中被蒙古兵抓住,强迫他随军西征。几年前蒙古兵围攻邪米思干,他被花剌子模军的飞石打断了右腿,被蒙古人抛弃,只能在附近做些零工勉强度日。   王庆福又问起全真道士不远万里来到西域的原因,于志可把丘处机的抱负向他叙说了一遍。王庆福听完默然不语,过了好久才说:“你的师父很了不起。我还以为天底下的道士都是坏人呢,所以你们施粥开始好几天了,我实在顶不住饿了才过来的,实在是心里有些害怕。”   于志可并不感到奇怪:“你可是在山东老家遇到过什么恶道士?”   王庆福摇摇头:“不是,就在这座城里。”   于志可这才微微吃惊:“就在这座城里?邪米思干?这里也会有道士?”   “是的,邪米思干,”王庆福说,“在邪米思干大城的城北地带有一座道观,观里住着一个妖道。”   “妖道?”   “是的,妖道,会邪术的妖道。不过自从两年前大军屠城之后,就没有人再见过他了,大家传说他已经死了……”   几天后,蒙古人提供的余粮接近告罄,在新的给养运来之前,施粥只能暂时中断,于志可这才有余暇去往城北,寻找那个激发了他好奇心的道观。在这座远离中土的西域城市里,竟然会存在着一所道观,原本应该是让人兴奋和感动的事,但之前王庆福的讲述却给这种兴奋蒙上了阴影。   “那是一个妖道,曾经活生生吓死过三个小孩。”王庆福如是说,“此事虽然发生在我到来之前,但有很多人亲眼目睹,千真万确。”   “吓死了三个……三个小孩?到底是怎么回事?”于志可忙问。   “那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吧。”王庆福回忆着,“那个道士大概是十来年前来到邪米思干的。非常奇怪,他的长相明明就是中土汉人,却和汉地的道士大不一样,他从不和人交往,更不要提做法事收徒什么的了,但是却偏偏有很多钱,能雇用工匠替他在城北建了一座道观。道观建成后,他便独自一人闭门在观内,不许外人进观,自己也绝少入城露面。人们纷纷猜测他不远万里跑到邪米思干大城来究竟是为了什么,却始终没能得到答案。   “直到两年之后,有人无意中发现,札兰丁王子在一个深夜从道观出来,大家这才明白过来,这个奇怪道士的背后,竟然是王子。事情涉及王子,自然就没人敢去多嘴查问了,要知道万一这当中牵扯到谋逆篡位之类的大事,知道得越多就越有掉脑袋的风险。好在这个道士虽然古怪,倒也并没有打扰别人的生活,日子长了,也就无人在意了。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几个月之后,就出大事了。   “那时候虽然无人敢去调查,但关于那个道士的种种荒诞无稽的传闻还是在民间流传着。有四个调皮捣蛋的小孩起了好奇心,竟然想要溜进道观去看看。他们真的去了,但来到道观外之后,有一个孩子忽然害怕起来,并没有跟着翻墙进去,而是跑回家将此事告诉了大人。大人们紧张万分,连忙赶到道观,刚刚到那里,就目睹了一场惨剧。”   王庆福的脸上现出了不忍的神色,眼神里却有着无法抹去的恐惧:“他们刚来到道观门口,一向紧闭的道观大门就突然打开了,三个孩子连滚带爬地从里面冲了出来。他们的脸色煞白,整张脸都因为极度的惊恐而变得扭曲,甚至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大人们也吓坏了,慌忙给他们按摩胸口,但似乎没有什么用。孩子们就像是被妖邪附身了一样,呼吸刚刚顺畅一点,终于能够发出声音之后,就开始不断地尖叫,简直要把嗓子都喊出血来了。”   “他们……喊的是什么?”于志可咽下一口唾沫,声音也有点微微颤抖。   王庆福阴沉着脸:“他们其实一直只是在重复喊着两个字:怪物!怪物!”   “怪物?”于志可沉吟着,“什么样的怪物?”   “不知道,除了这两个字,那三个孩子再也没能说出其他的话,他们就这样不断地拼命尖叫着,直到停止呼吸。”王庆福说,“而那个妖道,也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就那样冷冰冰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一言不发。三个孩子都死去之后,他才转过身,默然关上观门,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后来呢?没有人去找那个道士的麻烦吗?”于志可问。   王庆福苦笑一声:“死去孩子的父母去告了治安官,可是能有什么用呢?道士和札兰丁王子有关系,谁敢轻易去动他?何况三个孩子是自己吓死的,又没有人亲眼见到道士下手,验尸也找不到什么证据,事情只能不了了之。不过在此之后,整座邪米思干大城里的父母都严禁家里的孩子靠近道观了。即便是大汗破城后,札兰丁王子早已逃离,妖道也不知所终,仍然没有人敢进入那座道观。所以道观现在都还在,尽管已经破败不堪。”   三个孩子被活生生吓死,临死前拼命叫喊着“怪物”,不进香客的道观和神秘的妖道……于志可一面走着,一面觉得此事非同寻常。“这个道士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他想,“无论如何,即便是为了维护正统道门的声誉,我也应该想办法查探一下。”   他很快来到了城北,略加打听就找到了道观。如王庆福所说,道观已经破败不堪,成吉思汗入城时,士兵们四处纵火烧杀,把道观烧掉了一小半,剩下的残破部分也无人打理。在飘扬的雪花中,连观门都倒塌了的道观几乎和废墟无异,入口处黑黢黢的大洞隐隐透出一种令人不安的森冷气息。   于志可来到观门口,从地上捡起已经断成两半的牌匾,勉强辨认出道观的名字“摩云观”。抬起头来,门内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清楚。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才发现,这座道观虽然外面看来并不起眼,里面却比他想象中还要大,灵官殿、三清大殿、四御殿等一样不缺,尤其是三清殿里供奉的张天师像,可以说明这座道观属于正一派。于志可有些奇怪,作为与全真派平起平坐的大派,怎么会有弟子做“妖道”呢?或者说,这个所谓妖道只是假冒正派的名义,内里暗藏玄机?   他继续向道观深处走去。道观里遍布灰尘蛛丝,墙皮和梁柱上的漆皮纷纷剥落,看来两年来这里的确没有人活动。突然之间,他的视线扫过文昌殿的一个角落,发现那里的地面颜色有异,走过去一看,有一块两尺见方的地面,几块地砖明显要比周围的干净一些。再顺着这几块地砖向周围查看,可以发现一条极细窄的小径,通向墙上的某一个缺口,很像是人踩出来的。   他连忙走到那几块地砖旁边,伸脚踩了踩,果然是松动的。于志可心里暗喜,在附近细细搜寻了一会儿,终于在文昌帝君塑像的左脚下找到了一个隐蔽的按钮。他用力按下按钮,一阵机关声响后,那几块地砖陷了下去,地面上露出一个大洞,有石阶通往地洞的深处。   他站在洞口,试图往里面张望,但在一片黑暗中什么也看不清楚,想要弄明白洞里有什么,就必须得走下去。犹豫了片刻后,于志可握了握腰间师父赠予的佩剑,似乎是从中汲取了勇气。他踩着石阶走了下去。   石阶很长,延伸向一条长而黑暗的甬道,并且充满了呛人的尘土气息和不知什么东西发霉的味道。于志可左手拿着点亮的火折子,右手按着长剑,小心翼翼地缓步前行。也不知走了多久,鼻端忽然传来一阵隐约的臭味,越往前行,这股臭味越浓烈。   那是腐尸的恶臭!在这些年无休止的战乱中,他对这样的尸臭是再熟悉不过了,不由得越发警惕。这时候他的脚下碰到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低头一看,赫然是一根长长的白骨,看形状应该是成年人的大腿骨。   这个道观果然蹊跷,于志可想着,缓缓地拔剑出鞘,并且果断地吹灭了火折子。   再往前走,在浓烈的腐臭味中还可以分辨出血腥味,这让于志可更加紧张。他隐隐有点后悔,自己不应该这样孤身犯险,但已经走到这里了,就此回头却也太可惜了,最终还是咬着牙继续走了下去。   他用手扶着甬道的石壁,轻手轻脚地向前挪动,沿路又发现了一些零散的骸骨。这条长长的甬道向前还有两个拐弯,第二个拐弯之后,眼前渐渐出现了一点光亮。继续向前行走,光线越来越足,可以看到前方有一道铁栅栏,栅栏里好像是隔出了一个天井,日光就是从天井的顶部照射下来的。隔着数丈的距离,隐约能看见天井里有什么黑影在蠕动。   于志可心里升起了某种不祥的预感。他平举着长剑,一步一步地来到铁栅栏前,从栅栏的缝隙里向内窥探。这一看之下,他的心脏差点因为突如其来的巨大恐惧而停止跳动。   怪物!   那一瞬间他想到了三个小孩临死前的呼号。怪物,道观里果然禁锢着一只怪物。或者说,除了“怪物”这两个字,很难用别的词形容它。   铁栅栏里果然是一个宽阔的天井,天井的地面上趴着一团看上去软绵绵的巨大物体。这个物体三四丈长,两丈高,在阳光下呈现出惨白的色泽,全身都在蠕蠕而动,似乎应该是有生命的,但从外观却完全见不到四肢和五官。它不知从哪个部位发出呼噜呼噜的奇怪声响,就像是在喘息,整个身躯犹如一大块能够活动的布满皱纹的肉块,在地面上缓缓蠕动着,每动一下都会带动整个身躯上的“肉块”颤抖和波动。   这就像是一大块有生命的肉,于志可产生了这样奇怪的联想,并且不由得感到一阵强烈的恶心。他在脑海里搜索着相关的知识,感觉这玩意儿似乎有点像《山海经》中记载过的“视肉”,据说是远古帝王用来服食的补品,每割下它的一片肉,又能再生出一片。民间也有“肉灵芝”“太岁”等不同称谓。   但于志可敏锐地感觉到,这并不是普通的视肉,从来没有任何书籍记载过如此巨大的一块视肉,何况它浑身上下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味,哪里像是珍贵的补品?更重要的是,从第一眼见到它,于志可就感到了一种难以言说的邪恶,那是一种来自远古记忆中的深深恐怖,一种能直击人心的毛骨悚然,令他全身冷汗直冒,觉得眼前有一团连阳光都无法照亮的黑暗正在蔓延开来。   而另外一种更为可怖的联想产生了:与其说这个怪物像一团没有规则形状的肉,倒不如说它更像——人的脑子,扩大了几百倍的人的脑子。   那个失踪的妖道,在邪米思干大城待了那么久,原来就是为了豢养这头怪物吗?于志可揣想着。而札兰丁王子对他进行幕后支持,无疑也是为了这个怪物。它到底有什么用?   于志可正在沉思着,天井的上空忽然传来一阵声响,像是有什么活动的铁板被掀开了。他抬头一看,天井上方的侧壁打开了一扇小窗,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窗户里扔了出来,“啪”的一声掉落到地上。于志可定睛一看,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   ——那是一个婴儿!一个已经被摔得四分五裂的婴儿!   天井里的怪物也不知道是闻到了还是听到——因为从它的外形实在难以找到五官——忽然发出一阵类似于兴奋的呜呜声,整个身体加速蠕动,从下侧探出一团触手一般的肉条,一下子把婴儿的残尸全部席卷其中,然后收回到身体里去,一阵类似咀嚼般的骨肉碎裂的声音响起。   它在进食。   于志可只感到一阵难以压抑的怒火从心底升腾而起。这个小婴儿,从体形判断不过七八个月,竟然就这样被生生摔死喂食这头恶心的怪物,要有多么残忍的心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他不由得抬起头,瞪视着那个窗口,因为距离太远无法看清窗口的人脸,他只能感觉到有两道锐利的目光从他的脸上扫过,随即隐去。   被发现了,于志可想着,我得赶紧退回去。但这个念头转得太晚了,他刚刚转身走出去两步,背后传来一阵“吱嘎”的金属声响,扭头一看,封锁着天井的铁栅栏竟然被机关带动着升了起来。他和怪物之间,已经没有了阻隔的东西。   糟糕了。于志可情知不妙,尽量放轻脚步,一点一点地往后退,希望自己不要吸引到怪物的注意力,但偏偏害怕什么就来什么。怪物朝着他的那一侧身体,突然裂开了一条缝,缝隙里露出一个暗红色的圆球,不安分地转动着,圆球的表面隐隐闪烁着绿色的光芒。   于志可猛然意识到,这是怪物的眼睛!他赶忙转过身,向着甬道的入口处发足狂奔。身后传来一阵令人汗毛倒竖的重物和地面摩擦的声响,显然怪物发现了他,并且已经追了过来。   如果这是一个人,或者是一头狮虎之类的猛兽,于志可还有转身一搏的勇气,但面对着这样一个远远超出人类认知的怪物,他唯一的选择就是拼命奔逃。他一边跑,一边回头瞥了一眼,只见怪物庞大的身躯就像一条松毛虫一样,一拱一拱地向前行进,尽管没有腿脚,速度却快得惊人。   于志可用尽全身力气奔跑着,耳听得背后的怪异声响在不断靠近,只觉得心脏都快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他甚至有一种错觉,觉得这个肉乎乎的怪物张开了大嘴,正在把灼热的呼吸喷到他的身上。   万幸的是,怪物毕竟体态臃肿,在拐弯的地方就会有所停顿,借助着甬道里的几个救命的拐弯,于志可终于没有被怪物追上,而是在千钧一发之际冲出了地道。地道的出口狭窄,怪物虽然紧跟着追了上来,巨大的身体却被拦住了,无法冲出。但它还是狠狠撞在了出口处,令周围的砖块都碎裂开来。   “我就这样连滚带爬地冲出道观,一路跑了回来,没有停下一步。”于志可说。   丘处机听完之后,思索了一下,站起身来:“我们去看看!”   李志常立即招来了护卫的蒙古卫兵,丘处机带着十八名弟子一同赶往城北。尽管有这些全副武装的士兵随行,来到道观门口时,于志可仍然心有余悸。但他还是勇敢地走在最前面,带着大家找到了那个地道,一同钻了下去。蒙古卫兵们握紧了武器,随时准备动手砍杀。   然而怪物已经消失无踪,无论甬道还是天井,都空空荡荡的。只有甬道的地面上还残留着一些黏液,天井的地上还有婴儿的残血,证明于志可方才所经历的并不是一个噩梦。   蒙古士兵们仔仔细细地搜寻了这座道观,有了更为惊人的发现:他们在一间密室里发现了十多个奄奄一息的婴儿,以及一尊尚未完成的巨大铜像。这个铜像只完成了躯干,还没有做好头部,所以无从得知它到底是什么。但人们注意到铜像的胸腹部分是一块活动的铜板,打开之后,里面是空的,下方还有一个像是堆填燃料的金属槽。   “志可所见到的用婴儿喂食怪物,恐怕只是一个偶然,”丘处机沉思片刻后说,“死了的才会扔下去投食,而活着的……也许是用来献祭的。”   “献祭?”弟子们很吃惊。   “是的,献祭,这个铜像的胸口,就是一个熔炉,”丘处机说,“看起来,祭祀的时候是把婴儿扔进去,活生生地烧死。”   所有人都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这样的神明,在中华大地闻所未闻,我猜想,或许是来自西域诸国的邪神。”丘处机又说。   婴儿们都被救了出去。但由于缺医少药,他们还是难以逃脱死亡的命运,何况活下来的也很难在邪米思干找到愿意收养的人家,死去,也许是最好的解脱。   妖道最终还是未能被找到,道观被蒙古兵们付之一炬,但全真道士们的心里仍然难以平静。他们都禁不住猜测,那个视肉一般的巨大怪物究竟是什么,道观主人和札兰丁王子究竟有什么阴谋,这尊邪恶的铜像又代表着什么?他们都隐隐察觉到,这座恐怖的道观所代表着的,可能是某些人们闻所未闻的黑暗与邪恶。在它的背后,潜伏着一些超越人们认知的事物,甚至比成吉思汗的铁蹄更加让人不寒而栗。   “师尊,这件事情,我可以记录到我们的西行日志中吗?”李志常问。这一路从中土到西域,他都坚持记录着行程和沿途的风土人情、地理概况,准备将长春真人的事迹流传于后世。   “暂且莫要记录,”丘处机沉吟片刻后说,“那些尚未确定的事物,还是留待后人去发掘吧。都记住,此事不可再提,权当从未发生过。”   二   当这个名叫兰真澍的道士一步三晃地回到村里时,李木头正在门口晒太阳,养着他的伤腿。看到兰真澍回来,他有些吃惊。兰真澍的脸色煞白,满头虚汗,道袍上也有多处破裂,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可以见到暗红的伤口。   “兰道长,您怎么了?”李木头急忙问,“您不是和您的师兄为皇上寻宝去了吗,找到了吗?”   兰真澍听到有人招呼他,先是一惊,继而像是终于放松下来,缓缓地坐在地上,低声说:“请给我一点水。”   李木头转身回屋,给兰真澍打来一碗水。兰真澍右手接过碗,但手腕抖得太厉害,一下没有拿稳,瓷碗落到地上,摔成了碎片。   “抱歉,这个碗我会赔你的。”兰真澍苦笑着说。   “您这是什么话?”李木头连连摆手,“您是我的救命恩人,打烂一个碗算什么?”   李木头是川东阆中山区的一个山民,与独生儿子相依为命,几天前上山砍柴,不小心从山崖上摔下,跌断了一条腿,眼看着要死在山里了,结果两位路过的道士救了他。感激涕零的李木头请两位道士到家里做客,问起两人为什么会跑到这个穷乡僻壤里来,两人倒也不隐瞒。原来这两位道士一个叫卓真定,一个叫兰真澍,是在龙虎山修炼的正一派道士,师从于第四十八代天师张彦。此时正是嘉靖年间,嘉靖皇帝一向对丹鼎修炼之术最为热衷,于是张彦投其所好,广派门下弟子深入西南四川、云南诸省,寻找古代高人方士遗留下来的宝器、秘籍等物,以便供奉给皇帝。卓、兰二人就是被派出弟子中的两员,安排来到阆中山区。   “二位道长恐怕是来错地方了,”李木头说,“我们这一带,从来就没有道观,连游方道士都碰不到几个,哪儿来什么修道的老神仙留下什么宝物啊?不过嘛……”   “不过什么?”卓真定问。   “老和尚倒是有一个,不知道对二位有没有用。”李木头说。   “和尚?这附近有什么小庙吗?”兰真澍问。   “没有庙,就是孤身一人的和尚,”李木头说,“大概是二十多年前来到这里的,独自一人在北面的山上居住,也不和人来往。谁都不知道他是来干什么的,开始大伙儿还担心他干什么坏事,但是时间长了,他也没有做任何伤害我们的事情,大家也就慢慢放心了。”   修道之人在山野里独自隐居是很寻常的,但和尚隐居这种事却很少见,更何况一待就是几十年,听来着实有点奇怪。两人反正就是胡乱撞运气,于是决定去看看,说不定没有道家的宝贝却能找到点“佛宝”,也能稍微平息师父的怒火。   两位道士当天就按照李木头所指点的方向出发了,李木头则在家里安心养腿伤。几天过去了,就在他几乎忘记这件事的时候,兰真澍却一个人失魂落魄地回来了。   李木头想要询问为什么卓真定没有和他一同回来,兰真澍却只是连连摇头,一句话也不肯说,他只好不问了。而回来之后的当天夜里,兰真澍开始发起了高烧,李木头把他留在家里,打发儿子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请来郎中开了药,养了十来天,这才慢慢好转。在此期间,兰真澍几乎一言不发,眼神里的惊惧却丝毫没有减退,李木头甚至怀疑他已经被高烧烧坏了脑子。   这两个道士到底遇到了什么事?卓真定为什么会失踪了?兰真澍为什么会吓成那样而又什么都不肯说?李木头禁不住在心里猜测,却又知道自己的胡乱猜想不可能得到正确答案。忠厚朴实的他只是尽力照料着兰真澍,打算等他康复后再让儿子送他离开。   然而一天下午,正当李木头站在屋外活动筋骨的时候,远处走来一个人,赫然是卓真定。他不禁又惊又喜:“卓道长,您回来了?这些天您去哪儿了?”   卓真定淡淡地点点头,并没有回答后一个问题,但李木头却猛然感觉到有些不对劲。首先,卓真定和兰真澍入山时穿的是质地还算不错的道袍,只是长期在外奔波磨得有些旧了,现在回来穿的却是一身破破烂烂的衣衫,仔细看有些像和尚的僧袍——难道这套僧袍是从老和尚那里得来的?   更让人感到不舒服的是卓真定浑身上下散发出的那种气势。虽然他的相貌和体形都没有丝毫变化,但李木头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眼前这个人并不是卓真定,而是另外一个陌生人。或者用另一种玄一点的说法说,那就是,卓真定的外形没变,灵魂却好像已经被更换了,尤其是那一双冷漠如冰的眼神,着实让人不寒而栗。   就在李木头迟疑的时候,卓真定已经径直越过他,推开了房门。几乎是在门开的同时,一声惨叫从房内爆发出来。李木头急忙回头,只见兰真澍连滚带爬地冲出了房间,跑了两步之后就瘫软在地上。   他的脸上又一次现出了李木头曾见过的那种极度恐惧的神情,双手无意识地在空中乱抓,嘴里语无伦次地狂呼着:“不可能!你已经死了啊,你怎么可能……你是死人!你是死人!”   死人?李木头心里一震。卓真定依旧一言不发,只是一步步逼近兰真澍。兰真澍甚至无力站起来,只能在地上挪动着双腿一点点地向后退,嗓音都因为恐惧而变得嘶哑:“我亲眼看见的!你的半个身子都变成了白骨!你怎么可能活过来,怎么可能?”   “你已经死了!”兰真澍声嘶力竭地吼叫着。   李木头也吓坏了,悄悄地拖着伤腿一步步向后退。他这才明白过来,两人一同去寻宝,兰真澍却独自一人回来,原来是因为卓真定已经死了。而且不但死了,还死得很惨,“你的半个身子都变成了白骨”,难怪兰真澍回来时那么惶恐。   可是现在,这个被兰真澍认定已经死去的人竟然活过来了,而且是完好无损地活过来,看他的动作轻柔协调,哪里像是有半边身子化为白骨的模样?难道是……鬼魂?   想到“鬼魂”两个字,李木头更加害怕,他躲到屋外的井栏后面,偷偷观察着。他看见卓真定不紧不慢地逼近兰真澍,兰真澍则惊恐万状地持续后退,整个身体像筛糠一样抖动着。   “我真的不是故意抛下你的!”兰真澍忽然间转换成跪姿,跪在了卓真定面前,开始重重地磕头,“那个怪物……我拿它没有任何办法,只能逃命啊!我如果不逃,就会和你一样死的!”   兰真澍磕头如捣蒜,但卓真定却始终沉默着,一言不发,这种无形的压力似乎更让兰真澍难以承受。他的头颅一次次重重地撞击在坚硬的地面上,血流满面也没有停下,终于,在一次沉重的碰撞之后,兰真澍的头一歪,再也不动了。   也不知道他是撞死的还是被生生吓死的,李木头在心里嘀咕着,同时更加担心自己的安危。但卓真定好像并不在意他的存在,只是俯下身在兰真澍身上细细地搜索了一番,随即离开他的尸体,走入了李木头的屋子里,屋内很快传来粗暴的翻箱倒柜声。   他在找什么东西!李木头恍悟。看上去,两人结伴前往寻找老和尚的过程中,一定发生了什么非常复杂而又惊心动魄的事件。兰真澍不只是扔下濒死的卓真定独自离开,还拿走了某样东西,而现在,死而复生的卓真定回来寻找那样东西了。   一个奇怪的、生死不明的家伙正在把自己家里翻个底朝天,李木头却半点不敢去阻止。反正家里也没有任何值钱的物件,他安慰着自己,趁卓真定没有注意到他,艰难地拖着伤腿悄悄逃远,躲到了村外的一片灌木丛中,只求卓真定早点找到他要找的东西,然后早点离开。   就这样挨到了傍晚,李木头的肚子里开始感到了饥饿。他不禁想到,往常的这个时候,自己应该已经做好了晚饭,等着儿子回家一起吃……儿子!他猛然醒悟过来,自己一直躲藏在这里,只想着自己的安危,却忘记了在田里种地的儿子。现在这个时间,正好该是儿子回家的时候。   他猛地站起来,不顾伤腿的疼痛,一瘸一拐地跑回家,刚跑出两步,他就看到了前方亮起来的火光。在村民们的喧哗声中,他的心沉了下去。   烧起来的果然是他的家。那几间简陋的茅屋正在被冲天的火焰吞噬,而儿子就躺在门外,和死去的道士兰真澍并排。李木头眼前一黑,怀着万分之一的希望伸手去探查儿子的鼻息,然后他就一屁股坐在地上,不顾一切地大哭起来。   几天之后,李木头办完儿子的丧事,没有回到乡亲们替他搭建的临时落脚的窝棚,而是独自一人来到了已经成为废墟的旧屋,凭记忆来到了儿子房间的方位。他失魂落魄地坐在烧焦的土地上,垂泪回忆着儿子从呱呱坠地到长成一条粗壮朴实的山里汉子的人生历程,回忆着父子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回忆着几次试图为儿子说亲都因为家贫而失败,想到难过的地方,他忍不住挥起拳头,狠狠捶打在地上。   李木头已经上了年纪,这一拳无心而发,原本力量也不大,但没想到一拳砸下去,竟然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大洞。他吃了一惊,绝不相信自己能有这样的力气,连忙低头一看,却发现地上露出一个小小的方形坑洞。他想了想,有些明白过来,一定是这里的地面事先被人挖成中空的了,所以他这一拳下去仅仅是打破了外部的伪装而已。   一向老实憨厚的儿子怎么会在自己的房间里挖坑藏东西?李木头很疑惑,但很快反应过来:过去的十多天,这个房间一直是让给兰真澍居住的。也就是说,这个坑应该是兰真澍挖出来的。而兰真澍会把什么东西藏到这个坑里呢?难道就是死而复活的卓真定力图寻找的、两人在寻宝途中所找到的东西?   李木头伸出颤抖的手,摸进了这个坑里。他隐约感觉到,自己的命运有可能会因为这个意外的发现而改变。他所没有想到的是,改变的远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命运,与之一同发生扭曲的,还有这个世界的历史。   三   刽子手用火炬点燃了柴堆,升腾的烈焰迅速吞没了那个瘦小的躯体。很快地,皮肉烧焦的浓烈臭味在空气中散布开来。   “愿烈火洗涤你污秽的灵魂,愿上帝从此宽恕你的罪孽。”神父的左手按在圣经上,庄重地祈祷着。   汉娜的目光越过神父,望向燃烧的火堆。行刑柱上的米莉安已经完全化为蜷曲的焦炭,不过她并没有真正遭受到火刑的痛苦。在耳闻目睹了太多恐怖到让人做噩梦的残酷审讯后,米莉安丧失了一切抗争的勇气,被捕后几乎是立刻承认了自己女巫的身份。法庭因此赐予了她宽大的慈悲,先对她执行了绞刑,吊死之后再进行火刑。   对于那些被教会认定身份的女巫来说,这几乎是最好的结局了。假如坚持不承认自己是女巫,囚犯们就会遭受种种骇人听闻的酷刑:鞭打、灌水、针刺指甲、夹棍、虎钳、用通红的烙铁烧灼双脚、拉伸肢体的肢刑架、在头皮上浇白兰地然后用火烧……光是听到描述,就足以让人全身颤抖。之前汉娜也曾亲眼目睹过邻村的珊德拉的惨状,在被抓捕后,她坚持不肯承认自己是女巫,仅仅过了一个星期,她就几乎失去了人形,变成一团烂肉。   更加悲惨的是,尽管始终倔强地拒绝认罪,法庭仍然裁定她是被魔鬼引诱而背叛了上帝的女巫,最终判处火刑。那一次的火刑,汉娜没敢去看,但听看完了行刑过程的人说,即便在被烈焰吞噬的时刻,珊德拉仍然用尽最后的力气拼命喊叫:“我不是女巫!上帝一定会惩罚你们的!”   而眼下,已经被绞死的米莉安无法发出声音,那种无言的寂静却更加让人不安。汉娜不由得又冒出了那个拼命抑制却又怎么也抑制不住的念头:什么时候会轮到我呢?   在这个时代,教会对女巫的制裁达到了近乎疯狂的程度。人们简直难以想象,自己的身边会潜伏着那么多魔鬼的情人,但法庭的宣判是不容置疑的。一个又一个平时看起来寻常无害的妇女被发现其实是女巫,然后遭受酷刑审判并最终被执行死刑。魔鬼的阴影笼罩着整个欧洲。   汉娜居住的村子位于普鲁士勃兰登堡的南部,原本是一个宁静祥和的地方,但“识破者”来到勃兰登堡区域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这个不到30岁的年轻人自称拥有上帝赐给的天眼,能够从人们的眼珠里辨认出只属于魔鬼的邪恶光芒,带有这种光芒的人自然就是巫师和女巫了。他宣称,他在十年的时间里走遍了欧洲,总共揪出了五百多个巫师和四千多个女巫。这一次,应教会的邀请,他来到了勃兰登堡,也带来了腥风血雨。   女巫的辨别有多种方法,只要符合任意一种特征,就可以被认定是女巫。这样的裁判标准就像是在鱼汛期撒大网捕鱼,入网的人不计其数,审判的过程也让人完全无从自辩,基本上被捕就意味着被认定为女巫,也就意味着死亡。   按照抓捕女巫的宝典《女巫之锤》的记录,女巫们拥有各种各样的邪恶力量,她们会飞、会驱使动物、会用诅咒杀人、会在田地里散播瘟疫,她们在女巫的集会上会杀害婴儿作为献给撒旦的祭品,等等。最初听到这些说法时,汉娜也对女巫怀有深深的恐惧和憎恨,但当一个个看起来绝不像女巫的村民、熟人甚至朋友被揭发出女巫身份后,她开始产生了怀疑。更加可怕的是,按照那些捕风捉影的标准,她觉得自己也可能符合女巫的定义:她的肩头有三颗排列成近似等边三角形的黑痣,那可能被认为是魔鬼赐予的标记;几年前的一个春天,她家的母牛生下一头只有三条腿的畸形牛犊,这也会被认为是巫术作祟。   最最要命的在于,汉娜是一个寡妇。最近一两百年来在对女巫的镇压中,寡妇总是首当其冲,据说是因为身边没有男人,容易被魔鬼趁夜交媾得手。在附近村落已经有好几个寡妇被判为女巫执行了火刑,村里人看她的眼神也越来越奇怪,但她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听天由命。除了祈祷上帝保佑,她知道自己无处可躲、无路可逃。   米莉安的火刑结束后,汉娜回到家里,回想着尸体烧焦的气味,连晚饭都没有胃口吃,只是把身子缩在床上,满脑子都在想象着倘若自己被抓后会发生些什么,直到深夜才迷迷糊糊地睡着。在梦里,她被绑在行刑室里,脚下踩着烧红的火盆,一个浑身裹在黑袍里的男人手里握着锋利的铁钩,一下子划开了她的肚腹,肠子流了出来。   汉娜尖叫一声,从床上坐了起来,只觉得浑身都已经被冷汗湿透了。她正在心有余悸地喘着气,忽然间心跳几乎停顿:她发现,自己的床前站着一个人,黑暗中无法看清他的穿着相貌,只能隐隐从体形判断出这是个瘦削的男人。   “你、你是什么人?”汉娜一边发问,一边悄悄伸手在床头摸索,但除了一个烛台之外,并无其他可以做武器的东西。她只能把烛台攥在手心里。   “请放下吧,我来这里并没有恶意,”黑暗中的男人说,“何况那么小的一个烛台,也根本伤不到我。”   这个人的德语说得相当纯正流利。但正因为太纯正了,不带一点口音和方言词汇,让汉娜意识到这是一个外国人。她定了定神,轻声问:“我可以点灯吗?”   “请便。”对方回答。   汉娜穿好衣服,点亮了蜡烛,烛光下她看清了这个男人的长相,不由得十分诧异。她原以为这是个法国人或者英国人,却没想到会看到一张黄色皮肤的东方面孔。这竟然是一个东方人,虽然穿着欧洲式样的衣服,头上却古怪地挽着一个发髻。汉娜隐隐记得曾有人提起过,在遥远的东方,有一群不信上帝而只信东方神明的人,头上就会挽起这样的髻。   “你到底是什么人?来找我干什么?”汉娜问。   “你的祖父名叫莫里茨?塞巴斯蒂安?弗林斯,因为斗殴伤人被关进监狱,然后在监狱里感染鼠疫死去了,对吗?”东方人并没有回答,反而向她提出了问题。   汉娜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的?”   东方人不答,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你的祖父死后尸体直接被烧成了灰烬,根本没有交给你们举行葬礼,对吗?”   汉娜默默地点了点头,还没有张口,东方人已经问出了第三个问题:“你祖父的遗物里,有一个银质的鸡心吊坠,能不能给我看看?”   这个奇怪的东方人,好像什么都知道。汉娜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从柜子里掏出一个木盒递给他。东方人打开木盒,取出吊坠,仔细观看了一分钟,把它重新放了回去,然后转头对汉娜说:“我来这里是为了告诉你,你已经在女巫名单上了,大概四五天之后,等处理完了手里的这一批,就会来抓你。”   汉娜踉踉跄跄地退后几步,失魂落魄地坐在床上,双手捂着脸哭泣起来。但很快地,她又止住了哭泣,哽咽着说:“谢谢你来告诉我。可我该怎么办呢?”   “我很想带你逃走,但是时机不太对,”东方人说,“诚实地说,我现在也是个逃犯,正在被一些比教会更厉害的人追捕,在摆脱掉那些人之前,带上你只会两个一起死,所以我其实只是来给你捎个话的。”   “捎个话?”汉娜一阵茫然。   东方人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汉娜,上面写着一句话。汉娜看着这句话,忽然间浑身一震:这是祖父的字迹!从小就从书信里看习惯了的祖父的字迹!   “我的祖父……他还活着吗?”汉娜十分惊诧。   “总而言之,这一行字的真假你自己判断,愿不愿意相信也由你。”东方人没有正面回答,“我得走了,愿你们的上帝能保佑你逃脱劫难,美丽的女士。”   东方人像一阵风一样,突然出现又迅速离开,如果不是那张上面有祖父笔迹的字条,她几乎要以为刚才发生的一切是一场梦。但这不是梦,纸条是真的,祖父的笔迹也完全看不出破绽。   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思考自己的处境:东方人没有任何理由编造谎言来骗自己——因为他什么都没有索取,何况自己也早有预感,被当成女巫抓起来受刑看来是无法避免的了。但是女巫也可以少受痛苦,那就是痛痛快快地承认女巫身份,恳求法庭直接赐予慈悲的绞刑,那样可以免除审判过程中的种种酷刑,也能够在绞死后才经受火刑,不必体会烈焰焚身的痛苦。米莉安就选择了这样的结局。   可自己呢?自己应当怎么办?祖父的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要给自己留下这句话?汉娜完全想不明白。但是祖父的话明明白白放在眼前,难道这句话当中会蕴含着……某种生机?可是这样的生机,汉娜实在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勇气争取,因为那根本就是生不如死的炼狱。   她的脑子里一团乱麻,不知不觉间手一松,纸条落到了地上。在烛光照映下,那一行潦草而有力的文字显得分外清晰:   “千万别认罪,无论经受多少刑罚,一定要活着熬到火刑!”   东方人的预测是准确的,五天之后,全副武装的士兵们来到了汉娜的家门口。汉娜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胸前虔诚地画了一个十字,走出家门。她的脸色苍白,身体也在微微发抖,却努力让自己跨出的每一步都平稳而优雅。   “我们走吧,先生们。”汉娜轻声说。   四   深夜的电话总是让人心惊肉跳。詹莹把脑袋埋在枕头里,希望这只是某个喝醉了的家伙拨错了号码,但铃声锲而不舍地持续响着,一遍又一遍,她终于只能认输,很不耐烦地接起电话:“喂?”   “珍妮,是我。”电话里的人喊出了她的英文名字,声音更是她无比熟悉的。   “哈德利教授?是你吗?”詹莹立刻睡意全无,“我在新闻里看到,你被通缉了……”   “那是陷害!我没有杀人!”电话里的人压低着嗓音吼叫道,“你相信我所说的吗?”   “教授,我没有办法说相信不相信,”詹莹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是你以前教导我的,凡事用证据说话,而不是主观臆测。”   “你果然是我的好学生,”哈德利教授苦笑一声,“好吧,信不信已经不重要了,我有一件事想要拜托你。”   “如果是触犯联邦法律的事情,那我恐怕……”詹莹犹犹豫豫地说。   “你放心,我不是要你帮助我逃亡什么的,”哈德利教授急忙说,“我只是想把一些资料转交给你,一些绝对绝对没有触犯联邦法律的学术资料。”   詹莹想了想:“这倒是可以,但你能先告诉我为什么吗?自从你去了中国,我们就已经有七八年没有见过了,现在你突然回来了,还变成了杀人嫌疑犯,总得让我知道一下你这些年做了些什么吧?”   “我所做的,那些资料里说得很详尽,”哈德利教授说,“你看完之后就会全都明白了。假如你看完之后还觉得不妥,可以把那些资料交给警方,这样总行了吧?”   “……好吧,既然这样,那我怎么能得到这些资料?”詹莹勉强说。   “我把资料藏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但必须有我的钥匙才能打开保险柜。我告诉你一个地址,明天上午9点到那里,会有人把钥匙交给你,同时告诉你资料的所在地。”   詹莹记下地址,有些失望:“教授,这么重要的事情,难道你不能和我见一面吗?”   “抱歉,我不能,亲爱的,”哈德利教授的声音里充满了紧张,“现在我身边危机四伏,有一帮比警察危险得多的人等着要我的命。”   “那你还是赶快去自首吧!”詹莹说,“落在警察手里,至少不至于丧命啊!”   “晚了,来不及了,”哈德利教授发出一声含义复杂的长叹,“我要走了,那些人马上会追过来。珍妮,那些资料拜托你一定要好好保存,那是我在中国找到的不可思议的东西……人类的命运就在其中。”   “你说什么?”詹莹大为惊骇。她还想再问,但电话那头已经挂机,只剩下单调的长音。   詹莹放下电话,完全没有了睡意。她披上睡衣,坐在阳台上点燃一根烟,开始回想哈德利教授的事情。   霍奇?哈德利教授是她在密歇根州立大学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时的导师,这是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头,不像一般的美国人那样开朗而有幽默感,甚至连寻常的人际交往都不太擅长。但他在学术上的成就是无可争议的,在考古学和文化人类学方面都有高深的造诣,这也是詹莹选择他的原因。她相信,以自己中国人特有的勤奋刻苦,一定能在这个怪老头手下有所成就。   果然,在经过了短暂的磨合期后,两人在学术上越来越合拍,哈德利教授也在詹莹的感染下对古老的东方文明产生了兴趣。他开始只是兴致勃勃地加入了几个论语和道德经的学习班,然后在詹莹面前怪腔怪调地念“道可道非常道”,到后来却钻研得越来越深。   就在詹莹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第二年,哈德利接受了中国一所大学的邀请去做访问学者,原计划一年后归国,但即将期满的时候,他给詹莹打了一个越洋电话。   “我不回美国了!要在中国多留一些日子,甚至好几年!”哈德利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   “为什么?”詹莹问。   “我找到了我毕生追寻的东西!太美妙了!”电话那头的哈德利几乎是大叫大嚷着说的。   “你找到什么了,那么开心?”詹莹倒也并不吃惊。哈德利这个人就是这样,平时沉默寡言,老板着一张脸,但一旦真正开心起来,就会忘乎所以。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具体的,那是个大秘密,足以改写历史的大秘密。”哈德利眉飞色舞的模样简直能通过话筒传递到大洋彼岸,“总之,我在这边认识了一个道士……”   “道士?”詹莹怔住了。她原本以为哈德利是加入了某支考古队,要去发掘三星堆之类的。   “是的,我要去寻找他们的道观,一座消失已久的道观。足以震惊世界的秘密就在那个道观里!”   “你可千万别被什么骗子给骗了,”詹莹提醒说,“中国有些文化骗子,专门用考古发现、珍稀古董之类的东西去骗外国人。”   “放心,绝对不是骗子!什么假文物、假古董也不可能瞒过我的眼睛!”哈德利说,“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那是哈德利在中国期间最后一次给她打电话,从那以后他似乎人间蒸发了,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哪里,只有偶尔一封语焉不详的电子邮件证明他还活着,不必替他上报失踪人口。七年过去了,当詹莹已经很少想起这位导师的时候,他却重新出现在了詹莹所居住的纽约,而这一次出现,是在电视新闻里。   哈德利杀人了。在曼哈顿下城的唐人街,他以极其残忍的手法杀害了华裔古玩店老板一家五口人,并且把他们尽数肢解。监控录像、目击证人的证词和现场找到的指纹、毛发、足迹等证据,都表明哈德利是唯一的犯罪嫌疑人。这位消失已久的考古学家,就这样一夜之间变成了杀人嫌犯。   一个星期之后的深夜,他给詹莹打了这一通莫名其妙的电话。   在夜风的吹拂下,詹莹的头脑格外清醒。她猜测着,哈德利一定是找到了当年所说的那座“消失的道观”,然后在其中找到了他所谓的“足以震惊世界的秘密”。但这个秘密到底是什么,他却守口如瓶从未详细解说过。   “总不可能是长生不老的仙丹吧……”詹莹自言自语着。   另外,从唐人街那一家华裔恐怖的死状,她也意识到,此事极度危险。如今她已经入了美籍,生活稳定舒适,实在不想让自己的生活产生什么波折。拿到那份资料,或许自己有机会在学术界一夜成名,但是否要以生命为赌注,她有些拿不定主意。   詹莹在举棋不定中度过了这个夜晚。天亮之后,她才终于下定决心,无论如何,先把钥匙拿到手里再说,之后去不去取出那份神秘的资料,可以慢慢地考虑清楚再做打算。   于是她喝了一杯浓浓的黑咖啡,换好衣服出门,开车驶向见面地点。这天道路略有些堵,到了8点45分,距离见面地点仍然还有两条街。   一向有守时习惯的詹莹有些不满地按着喇叭,催促前面的车走快一点。这时候,天空中忽然传来一阵异常的巨大轰响声,听上去像是有飞机飞过,但那声响却比平常的飞机声大许多。她有些纳闷地抬起头,立刻惊呆了。   一架波音767客机以不可思议的飞行高度,像一只铁皮大鸟一样从人们的头顶上掠过,而从它飞行的路线来看,它恐怕要……   “我的天哪!”詹莹一把捂住了嘴。突如其来的巨大恐惧甚至让她忘记了自己还在开车,汽车笔直地撞上了前方车辆的尾部。与此同时,整条街上都响起了杂乱的尖叫声。   但这一下撞击的声音和人们的尖叫声被一个更大的声响所掩盖了。8点46分40秒,从波士顿起飞的美航公司第11次航班飞过曼哈顿上空,笔直地撞入了世贸中心北楼。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冲天的火光和滚滚浓烟从纽约的最高处升腾而起。   哈德利教授指定的见面地点,是世贸中心北楼107层的咖啡馆。   这一天,是2001年9月11日。   詹莹一边为美国的不幸命运而掩面哭泣,一边想着,哈德利教授那个可能震惊世界的秘密也许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了。    第一章   死亡之夜   一   激烈而雄壮的狗吠声响了起来,开始只是一条狗在叫,其后加入这一合唱队伍的同类越来越多。听声音,好像有十多条狗在一起撕咬狂吠,让人几乎能在脑海里描绘出那狗毛乱飞的混乱场景。   一分多钟之后,狗叫声短暂停歇了,接着又从第一条狗开始重新叫起,这是闹钟响过一遍又开始重复了。被窝里伸出一只手,从枕头边拿起手机,按停了闹钟,那惨烈的狗吠声戛然而止。冯斯从被子里钻出来,打了个呵欠,闭着眼睛摇晃一下脑袋,显然还睡得意犹未尽。   过了好一会儿,他好像才回过神来,慢吞吞地从上铺爬下去,坐在电脑桌前,在键盘上敲击一下,点亮了电脑。电脑上显示着一个自编的网游外挂程序,正在采用虚拟手机环境的脱机外挂方式同时运行上百个手机游戏的账号。   屏幕右下角的系统时间是上午11点03分,正是冯斯利用外挂批量注册的这堆账号免费“抽将”的时候。此类卡牌游戏换汤不换药,本质上都是组队比拼数据,这一款手游以当代足球为背景,特色就在于通过抽取不同的球星卡来强化自己的队伍组合,花钱的话十块钱抽一次,若不花钱,每天每个账号有一次免费抽取的机会。   外挂很快回馈出了今天的“抽将”结果,117个账号,一共抽出112个绿将,5个紫将。冯斯看着紫将名单,嘴里念念有词:“范佩西……不值钱;厄齐尔……不值钱;伊涅斯塔……20块钱;伊布……不值钱;C罗……50块钱。娘的,一星期没见着梅西了,真不要脸。”   这款游戏吸引了很多玩家,但抽将的过程十分折磨人,有些人花了上千块钱都得不到满意的将,气得砸手机,所以冯斯看准了机会,开始做卖账号的生意。他注册了上百个账号每天免费抽将,倘若抽出了比较好用的紫将,就可以把这个账号通过网游交易平台卖出去换取人民币,即所谓出售“开局号”。当然了,这毕竟是游戏,游戏里球星卡的实力并不能和真实世界的球星实力完全相等,球星卡价格的形成完全取决于在游戏里是否好用,比如范佩西和厄齐尔在球场上威风八面,在游戏里所拥有的技能却并不好用,只能被称为“废紫”,根本卖不出去。不过尽管冯斯嘴上抱怨着又没有见到最值钱的梅西,但这一天抽出了能卖50块钱的C罗,其实已经算赚了。   在交易平台上挂上了这两个分别抽出伊涅斯塔和C罗的账号后,冯斯这才睡眼惺忪地去卫生间洗漱。这间能住四个人的大学宿舍只剩下他一个人,其他室友都老老实实去上课了,而对冯斯来说,上课属于非常态。   冯斯是这所国内知名的理工类大学的学生,正处在被誉为堕落边缘的大一下学期。按理说大学生们逃课玩游戏往往是从大二开始的,但冯斯天赋异禀兼胆大心黑,入校半个月之后就开始逃课,又过了一个月,他把电脑搬进了宿舍——按学校规定,第一学期新生不许购置电脑。年级辅导员打上门来,打算训诫一下这个嚣张的浑小子,但冯斯一句话就让他哑口无言。   “我的父母都死了,总得让我有点谋生的手段吧,不然以后我吃饭都用你的饭卡?”冯斯说。   这一张分量十足的悲情牌打出来,辅导员准备好的一筐子训话立时被生生憋了回去。过了好久,他才不甘心地眨眨眼睛:“但是你拿电脑怎么谋生?我担心你玩物丧志,沉溺游戏。”   “放心好了,我连助学贷款都没有申请,早就胸有成竹了。”冯斯坏笑一声。   冯斯并没有吹牛,利用电脑和网络,他的确为自己赚出了学费和生活费。网游里打钱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他还有许多其他的招数。   洗漱完毕,他回到电脑前,打开浏览器进入微博,开始在输入框里打字,一边敲击键盘一边嘴角挂着一种“老子就是在骗傻子”的讥嘲笑容:“所谓轰轰烈烈的惊世爱情,只是少年涉世不深的幻想。爱情无非是两个人的长久守望,花开花谢,淡看烟雨,无须炽热的烈焰去烧灼,而只需要水滴石穿的耐心与坚韧——林语堂。关注@爱情箴言录,获得洗涤心灵的真爱格言。”   打完字,他又配上一幅网络上搜来的淡雅的紫罗兰的图片,点击了发送。五分钟后,这条微博已经被转发了近两百次,这时候屏幕右下角弹出了私信提示。   “起床了?看到你又发了一条新微博。”   “嗯哼。”   “来三食堂吃饭吧。下周就是期中考试,该画重点了。”   “别三食堂了,吃腻了,七食堂吃小火锅吧。”   “好。半小时后见。”   半个小时之后,冯斯来到学校里口碑不错、价格略贵的七食堂,同班的学习委员文潇岚已经坐在一张餐桌旁等他了。和人们印象里的学习委员不大一样,文潇岚面容姣好,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朝气,短裙下露出的两条长腿难免让路过的男生们偷偷多瞄两眼。冯斯和文潇岚曾经是初中同学,但高中就不在一个学校了,没想到上大学居然进入了同一个专业,算是有些缘分。   “当心走光,”冯斯点好了小火锅后,在桌旁坐下,“咱学校男女比例可是七比一,您老随时处在群狼环伺中。”   “你以为谁都像你那么猥琐?”文潇岚撇撇嘴,“看你刚才发的什么微博?你也真够缺德的,成天瞎编这些狗屁不通的玩意儿也就算了,还非得拉林语堂躺枪。”   “要是世界上都是我这样的聪明人,编那些段子也没有任何用处啊。”冯斯嘿嘿一笑,“但是世界是由傻子组成的,所以我这个账号才能积累到将近一百万的粉丝,发一次广告就能收成百上千。这叫作生活的智慧,上帝保佑傻子。”   “说不过你,随你折腾吧,”文潇岚无奈地一摊手,“至少你能养活自己,比这个学校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学生都强了。”   “其实想要养出个营销微博账号来没那么难,”冯斯看着文潇岚的脸,做审视状,“你虽然脑子笨点,但是好歹有点胸,脸也不至于吓死人,每天自拍几张性感照,我再多多帮你转发,‘大学校花大尺度私房照’,一两个月之后也能有不少粉丝了……”   “你才脑子笨!你才自拍性感照!”文潇岚一脚踩在冯斯的脚面上。   聊了一会儿天,小火锅也做好了,冯斯从窗口把热气腾腾的火锅端回来,不客气地吃起来,但很快又抬起头来:“怎么不吃?在我面前还装什么淑女?”   “我……我有事和你说。”文潇岚的神情看起来有些迟疑。   “如果是表白的话,坐在学校食堂里、面对着一锅30块钱的金针菇肥牛可不是什么好时机。”冯斯咧嘴一笑。   “我和你说正经的,”文潇岚并没有笑也没有生气,倒是眉宇间颇有些犹豫,“今天上午……我好像看到了你爸爸。”   冯斯慢慢放下筷子,一直挂在脸上的略带嘲讽的懒散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表情,混合着愤怒、鄙夷、仇恨、哀伤等情绪。不过这表情一闪而逝,他的脸上重新浮现出笑容,用一种很轻松的语调问:“会不会看错了?他应该还在老家吧,怎么会跑到北京来?”   两人的老家是一座位于西南某省的小城市,距离北京有将近30个小时的车程。   “我也只是 第一节课课间休息的时候在走廊里见到的,”文潇岚说,“他和学校管基建的副校长走在一起。虽然只看到了侧脸,但是那一身道袍很显眼,这年头像你爸爸那样穿着道袍在大街上走的人不多了。”   “说得也是,而且和管基建的副校长走在一起就更像了,”冯斯点点头,“最近学校不是要建一个新的体育馆吗?号称‘北京高校第一’,恐怕是专门找他看风水来的。不过你还真能认人,我连现任正校长长什么样都记不住呢。”   “一个全国重点的理工大学,找道士来看风水……”文潇岚摇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而且还是个假道士……你不用顾忌我的面子,你知道我最看不起那一套。”冯斯轻松地说,“不然的话,我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干什么?”   “那你会去见你爸爸吗?”文潇岚问。   “我当然是不想见的,但他既然来了,就一定会想要见我,”冯斯耸耸肩,“是祸躲不过,那就见呗。”   “我说一句话,你别生气啊,”文潇岚犹犹豫豫地低声说,“其实我觉得,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你何必还纠结着不放呢?不管怎么样,他也是你的生身父亲啊。”   “放心吧,我不会生气的,”冯斯说着,像拍猫狗一样拍了拍文潇岚的脑袋,这个有些亲昵的举动立刻招来了周围不少嫉妒的目光,“你还小,不懂人世险恶,慢慢就会懂的。”   文潇岚没有回答,也没有躲开冯斯的手,只是有些忧郁地望着他。   二   这一天是周二,本学期的周二下午没有系里安排的课程,所以冯斯把体育选修放在了这个时段。他选修的是篮球课,在基本课程讲完后,老师安排了分组打比赛。   冯斯身高超过一米八,身体也并不瘦弱,但打起篮球来球风甚为飘逸或者说懒散。他既不喜欢在内线和对方的大个子硬扛背打,也不喜欢持球突破寻找身体接触,而是喜欢飘在三秒区外中远投。他的投篮技术不错,命中率差不多有五成,在低对抗的业余篮球里也算蛮好的了,但体育老师很不满意,不停地呼喝。   “大个儿!大个儿!”体育老师这样称呼冯斯,“站住内线!你应该起到一个支柱的作用!”   体育老师是受过专业篮球训练的人,据说以前还进过国青队,所以对比赛的要求和我国著名张姓篮球解说专家一样,最讲究合理。所谓合理的篮球,总是看重内线,希望有一个中锋能在低位要住位置,然后每一次进攻都从他手上开始发动,起到战术支点的作用。可惜冯斯实在不喜欢过多的身体对抗,老师喊一声,他就冲老师媚笑一下,往内线走两步,和对方中锋“缠绵”在一起;不喊了,他还是撤出来中远投,让老师十分无奈。但所谓伸手不打笑面,冯斯平时脸上总是挂着笑,他倒也不好发脾气。   冯斯稳定的命中率始终使己方保持着领先优势,这让对方有些窝火。在一次篮板拼抢中,对方的小个子控球后卫明明摘不到篮板,仍然跳到空中伸手胡乱一拍,没拍到球,却正拍在冯斯这边大前锋的眼睛上。大前锋怪叫一声,捂着眼睛蹲在地上。   比赛只能暂停了。冯斯也懒得去掺和双方充满火药味的互相指责推搡和体育老师的厉声呵斥,站到一旁用球衣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放下球衣,他忽然怔住了,只见篮球场外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正在隔着围栏远远地望向他。   “是祸躲不过……”冯斯自言自语。   他甩了一下脑袋,和体育老师说了两句话,体育老师看了看那个中年男人,点点头。于是冯斯撇下比赛,径直走向中年男人,眼神里充满了抗拒和嘲弄。   “怎么了?为什么今天不穿你那些拉风的道袍?”冯斯笑眯眯地说,说完这句话之后,他似乎突然想起点什么,用拖长的腔调补充了两个字,“老爹。”   中年男人尴尬地笑了笑。他的个头比冯斯矮一截,头发略有些花白,在冯斯面前的神情近乎谦卑,让人很难想象到这个人竟然是知名的风水阴阳大师,从来都是用居高临下的口吻和别人说话。这就是冯斯的父亲,一直被他宣称早已死去的父亲,本名冯琦州,但人们一般称呼他的道号“忘虚子”。   “你不是……不喜欢我穿道袍吗,”冯琦州结结巴巴地说,“所以我穿了这身。”   “穿道袍才能显得你仙风道骨嘛,”冯斯歪着脑袋,“现在打扮成这样,像是刚刚进城的农民企业家。”   作为儿子,这样的讽刺相当不客气,但冯琦州却默默承受了,似乎冯斯多训他两句他反而心里好受些。他没有接冯斯的话茬,而是发问道:“这学期开始后,你没有给家里写信也没有打电话,我的电话你也总是不接……在学校里过得还好吗?”   “马马虎虎,无所谓好不好。”冯斯的嘴角依然带着笑,眼睛却望着别处,就像是在欣赏其他人的篮球赛。   “哦……没什么不好的就行,没什么不好的就行,”冯琦州掏出纸巾擦了擦汗,“那你缺钱花吗?”   “饿不死的。”冯斯只说了四个字。   “如果缺钱的话,就告诉我。”冯琦州说。   “还是算了吧,”冯斯摆了摆手,“上次缺钱的时候,你害死了我妈;这次我不敢缺钱了,免得把自己也搭进去。”   冯琦州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嗫嚅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冯斯瞥了他一眼:“我听说,你是管基建的副校长请来的,是为了新建体育馆的事情吗?”   “不是不是,起码台面上不能那么说,”冯琦州赶忙说,“大学官方是不能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所以我这次来只是帮他个人挑一块好墓地。当然,也可以顺便瞅瞅体育馆……”   冯斯哈哈一笑:“曲线救国啊,不错不错!又长进了。就这样吧,你已经见到我了,我活得好好的没有死,你去看他的墓地和体育馆去吧。”   “那你……今年暑假回家吗?”冯琦州鼓足勇气问,“春节你就没回来过……”   “不回。”冯斯简短地回答道。   冯琦州很失望,看来是很想再说些劝告的话,但最终还是忍住了。他只是颓丧地叹了口气:“好吧,那你……自己多保重。”   “你也要保重啊,老爹!”冯斯笑容可掬地点点头,转身走回了篮球场。在他的身后,冯琦州一直盯着他的背影,眼神里饱含着痛苦。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冯斯都过得有些心不在焉。他又编造了三条心灵鸡汤式的微博,分别挂在王朔、林清玄和柏拉图的名下,用一种叫作“时光机”的程序定好了发送时间,以便微博不断有内容更新,保持粉丝的黏度。他清理了另外两个网络游戏的账号,把可以卖钱的挂到交易网站,然后关掉电脑,开始按照文潇岚画的重点温习功课。这个逃课天王虽然平时不去上课,但到了考前还是会突击一下,以避免挂科。每到这时侯,他都会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力争以最短的时间和最高的效率解决掉功课,绝不拖泥带水。   “怎么能在功课上面浪费太多时间呢?那样会耽误正事儿的。”冯斯如是说。   但是今天晚上他却明显不在状态,捧着高数书看了半小时,公式都没能记住几条。最后他索性烦躁地扔掉书,躺在床上开始发呆。   这时候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冯斯抓起手机看了一眼号码,皱起了眉头,想了想,还是接通电话:“又有什么事?”   “到楼下来一趟,我有要紧的事和你说,马上来!”听筒里传来的是父亲的声音。但是很奇怪,他的语气里不再有以往和儿子说话时的愧疚和紧张,这几句话干脆利落充满了威严。冯斯尤其注意到,他连说话习惯都改变了,如果是往常,冯琦州想要儿子下楼见面,一定会谦卑而小心翼翼地说:“能不能到楼下来一趟?”   冯斯敏锐地觉察到了一丝异常,犹豫了一下后,说:“好,我马上来。”   走下宿舍楼,冯琦州就站在宿舍大门外的花坛边,但着装又有变化。在冯斯的印象里,他一年四季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身吸引眼球的道袍,今天下午穿着西装见面已经很罕见了。可眼下,他居然穿着一身紧身的运动装,脚上也穿着跑鞋,忽然之间给人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冯斯这才发现,往年冯琦州总是裹在宽大的道袍里,让他完全忽略了父亲的身材,现在看来,这个人虽然已经40多岁,身体却很精干,充满了矫健的力量感,与其说像一个到处骗钱的假道士,倒不如说像一个训练不辍的运动员。   “我们到那边去说话。”冯琦州沉着嗓子说,然后拉过冯斯的手腕,带着他走向宿舍北面,那里是商业区,小饭馆、小商店和水果摊连成片,灯火通明,人来人往。   冯斯并没有抗拒,只是甩开了冯琦州的手,大步跟在他身后。他发现今晚的冯琦州和往常他所熟悉的那个人大不相同,身上似乎多了一些什么东西,一些在他面前从来没有显露过的东西。   此外他也想到,为什么要找人多的地方说话?难道是因为僻静之所会让他感到不安?   最后两人来到了有名的暴脾气新疆大爷的烤羊肉摊。冯琦州要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烤串,全部塞到冯斯手里,冯斯也不拒绝,一边慢慢吃着串,一边静待冯琦州进入正题。   “这个学校真是不错,”冯琦州打量着周围,似乎很享受这样人声鼎沸的环境,“有清静地方读书,也有地方热热闹闹地玩,多好。可惜我年轻的时候没有赶上这样的机会。”   他的声音里带有一种莫名的苍凉,冯斯忍不住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冯琦州微微一笑:“吃完了?来,拿着这个。”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信封,递到冯斯手里,冯斯取出里面的东西一看,不觉微微皱眉。信封里只装了一样东西:一张第二天一早飞往西北某三线城市的机票。   “你这是什么意思?”冯斯问。   “危险临近了,你必须得走。”冯琦州说。   “危险?什么危险?”冯斯有些恼火,“你是在耍我吗?”   “我暂时没有办法向你解释,但你这次必须相信我,”冯琦州说,“明天一早就走,他们应该还来不及找到这里。我给你的那张卡,虽然你不想用,但我还是往里面又打了一笔钱,卡里的钱够你用很长一段时间了。”   冯斯莫名其妙,完全不明白冯琦州的意思,甚至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已经精神有问题了。但是眼前的冯琦州目光沉稳、神情严肃,既不是平时在自己面前忐忑不安的模样,也不是披上道袍装神弄鬼时的虚张声势。那种强装出来的威严是软弱的、虚假的,能够被冯斯一眼看穿,可是现在的冯琦州,却仿佛浑身散发着某种令人敬畏的气息。   “我不会走的,”尽管心里产生了疑虑,冯斯还是摇了摇头,“再过几天就得期中考试了,那是要计入期末成绩的。”   “你不像是个会拘泥于这种事情的人,”冯琦州目光炯炯,“你只是完全不相信我,随便找个借口来敷衍我,大概把我所说的话当成了我用乌龟壳占卜出来的胡言乱语。”   “差不多吧,”冯斯说,“你想要说服我有危险,就得把具体什么危险详详细细地告诉我,不然的话,我只会当你胡说八道。”   冯琦州叹息一声:“那好吧。既然这样,我只能把实话告诉你了。”   他伸手揽住了冯斯的肩膀。冯斯并不喜欢这样亲密的动作,但想到冯琦州大概是想要在他耳边低声说话,所以并没有躲开。冯琦州果然凑到了他的耳边,低声说:“事情是这样的……”   他的声音很小,周围又太过嘈杂,后面的话冯斯就听不见了。他不自觉地偏了偏头,更加靠近冯琦州,突然之间,他感到脖子一紧,冯琦州放在他肩膀上的那只手不知何时悄悄移到了后颈,并且用力掐住了后颈的某个部位。他立即觉得眼前发黑,想要挣扎呼叫,却完全用不上力。   紧跟着,脖子上传来一下轻微的刺痛,像是有什么很细的针扎了进去。冯斯眼冒金星,身体变得像铅一样沉重,意识渐渐模糊了,耳朵里喧闹的人声也渐渐隐去。只是在昏迷之前的最后时刻,他听到冯琦州仿佛在很遥远的地方大呼小叫:“儿子!你怎么了?儿子!”   醒来的时候,冯斯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地塞在一辆汽车里。他顾不上脑袋仍然涨痛不已,先打量了一下周围。自己正在一辆普通的金杯面包车里,躺在后座上,除他以外,车里只有正在开车的冯琦州一个人。   他想要说话,却发现连嘴都被一块布堵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响。冯琦州听到声音,头也不回地说:“醒了?”   冯斯闷哼一声,算是回答。冯琦州接着说:“这件事完了之后,你想怎么骂我就怎么骂我,甚至想揍我也行。但这一次,我必须带你远走,把你藏起来。我不能让你丢掉性命,哪怕你会为此恨我一辈子。”   怎么就扯到丢掉性命的话题上了?有这么严重吗?冯斯想着、猜测着、判断着,但最终占据上风的还是这两个字:不信。父亲是个四处装神弄鬼骗饭吃的江湖术士,甚至都不是一个真正的道士,对于他而言,危言耸听吓唬人应该是常事。   他甚至进一步想到,这搞不好是父亲安排的一个圈套,目的就是通过虚构的危险和伪装的奋不顾身来和他修补父子关系。对于一个职业骗子来说,这种事原本不难设计。想到这里,他反而有点佩服冯琦州了:我靠,你丫真狠。   然而,如果现在冯琦州扯掉堵在他嘴里的布,他一定会指着父亲的鼻子,用一连串恶毒的言语咒骂父亲。   “别玩这些花招了行吗,亲?我看见你还不如见着某宝客服亲切呢。   “我妈已经死在你手里了,还指望着能回到小时候把你当马骑时的父子关系吗?   “我已经成年了,我有办法自己养活自己,你给我的卡我一分钱都没用过,所有的学费、生活费全都是我自己赚来的。没有你,我也饿不死。   “我没有你会活得更好,你没有我也是一样,我们就此分道扬镳,永远从对方的生活里消失好不好?”   他在脑海里把这些话重复了一下,又添加了一连串刺激性的词汇,决定一到能开口说话的时候就一口气说出来。这些年来,他对于这种尴尬的父子关系早就厌恶透了,冯琦州这一次显然出格的荒唐举动更加让他忍无可忍。就这样把所有的话都说开吧,他想,就像用快刀斩乱麻。   面包车继续以高速飞驰着,此时已经是深夜,窗外漆黑一片,偶尔会有一点灯光闪过。由于多年高校持续扩招导致城区用地紧张,许多高校都把大一新生扔到郊区的分校,某些甚至全部本科生都在那里。冯斯的专业运气不错,由于需要应用一些只有主校区才有的专业设备,因此留在了本部。   但现在看来,自己可能连郊区都远离了,搞不好已经不在北京地界了。这场戏还真是做足了呢,冯斯想着,难不成真打算一路沿着国道把自己拉回老家的那座小城?冯琦州这种搬弄周易风水的伪大师,一向在黑道里最受老大们的信任,搞不好他还会买通一堆地痞流氓来表演点苦肉计什么的呢……   正想到这里,面包车突然一下巨震,冯斯顿时从座位上摔了下去,摔得浑身生疼。紧跟着是第二下、第三下……他猛然明白过来,有人在后方用车撞他们!   这可太过火了,冯斯想,苦肉计也没有玩得这么真的,这他妈的又不是在拍电视剧。面包车的发动机发出低吼,冯琦州似乎已经把油门踩到了极限。但这毕竟只是一辆金杯,速度有限,仍然难以逃脱来自车尾的撞击。每撞一下,车身就是一阵剧烈的震动和摇晃,车轮在公路上摩擦出尖锐刺耳的声音,随时都有失控滑出道路甚至翻车的危险。   冯斯一下子明白过来了,这绝不是什么事先安排好演戏的,谁演戏也不可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冯琦州说的竟然是真的,那个未知的危险已经来临了。虽然他仍然完全不清楚这个危险的性质到底是什么,究竟为何而来,但它还是来了,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自己身边。   生活真是出人意表,冯斯对自己说。   三   面包车终于被逼到了一条乡间的死路里。车停了,冯琦州回过身来低声说:“躲在车里,千万别出来,无论发生什么都绝对不要出来。”   说完,他以很小的动作扔了一个东西到冯斯身边。被绑得死死的冯斯艰难地侧身一看,那是一片锋利的刀片。他心里一喜,用还能活动的手指把刀片捏了起来。   就在冯斯一点一点用刀片割断绳索的时候,冯琦州已经打开车门下了车。他故意没有关上车门,似乎是为了方便让冯斯听到他和敌人的对话。   外面同样响起车辆靠近和停车的声音,然后是开门声和脚步声。冯斯从脚步声粗略判断,对方来了六七个人。   “冯三,你可真会躲啊,谁能想到找你要花19年的时间?”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响起,柔媚而甜腻,却有一种让人很不舒服的感觉,仿佛是掺杂了毒药的蜜糖。   “19年了,仍然没躲过,”冯琦州用石头一样冷硬的声音说,“还是你们厉害。”   “但你已经是躲藏时间最长的一个了。”甜腻的女声发出一声轻笑,“我们做出了无数种猜测,猜测你会怎样伪装身份,却万万没有料到,你竟然会反其道而行之,变成了一个作风张扬的风水大师。”   “大隐隐于市。”冯琦州简短地回答。   “你觉得反正从来没有人见过你的真面目,你这样伪装是绝对安全的,但最终却还是暴露了,能猜到为什么吗?”女人说。   “没什么难猜的,”冯琦州说,“你们的确没见过我的脸,但这个世上还是有一个人见过的。你们想必是找到了那个人,那个被我当成生死之交的人。”   “所谓生死之交,无非是只能一起生,却不能一起死而已,”女人悠悠地说,“你信错了人,也就无须抱怨了。把那个孩子交出来吧。”   冯斯心里咯噔一跳,知道女人所说的“那个孩子”指的就是区区在下。他飞速地分析着冯琦州和女人刚才的对话。听上去,父亲过去的身份并不是现在的风水骗子,他是为了躲避一群人,才故意伪装成这样的身份的。而19年这个时间……不刚好是自己的年龄吗?   也就是说,父亲逃遁和改换身份是为了保护自己,而这个女人所代表的“敌人”,目的则是抓获自己。他不禁有些糊涂:他们图的是什么?   他梳理了一下自己19年的人生:幼年丧母,有一个假冒道士靠着风水阴阳术四处招摇撞骗的父亲,在一个平凡的小城里长大成人,直到考上大学离开。他自幼就被人夸聪明,但并不是那种天才式的聪明,只是比一般人头脑更加灵活一些,有一些诸如网游打钱或者经营营销微博之类的小智慧,能考进全国重点大学。他身材高大,体魄不弱,但也说不上有多么强健,打群架的时候被几个人围住一样得被揍趴下。这样的人马虎可以称得上优秀,但绝对不罕见,即便在同一所大学里也能轻易找出比他更强的——可这帮人为什么偏偏那么重视自己?   难道我其实是古代哪个不知名小国的王族后裔,这帮人觉得我身上藏着什么王国宝库的秘密?冯斯胡思乱想着,而冯琦州接下来的回答再次让他震惊:“交给你们也没有用的。他根本不是你们有能力掌控的,不如顺其自然的好。”   掌控?顺其自然?冯斯的脑子又乱了起来。我是什么?机器人吗?为什么会用“掌控”这个词?   “这个就不劳你操心了,”女人又是一声媚笑,“你守护了他19年,已经够累了,就别再挣扎啦。”   随着这一声笑,冯斯听到对方的脚步声重新响起,应该是有两个人向面包车所在的方向靠近了。正好这时候他也摸索着割断了绑在身上的绳子,于是悄悄抬起一点头,透过布满灰尘的车窗向外窥视。他看到对方一共有五男一女六个人,女的果然长着一张狐媚的面孔,看上去年纪很轻,男人则个个面相不善。其中两个男人靠近了冯琦州,个头都不高,但身体敦实粗壮。根据他以往的打架经验,这样的对手并不好对付,对于父亲这样只会坑蒙拐骗的假道士,恐怕三两拳就得被干晕。   尽管这些年来对冯琦州积累了许多怨气,但眼下父亲显然和自己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冯斯稍一犹豫,权衡利弊,还是准备出去助拳。即便假定那个女人不会打架,以二敌五也是绝对劣势,但此时此刻顾不了那么多了。   然而,他刚刚动了这个念头,就发现冯琦州把右手背在身后,悄悄摇了一下,示意他不要出去,接着又竖起大拇指,那大概是表示胸有成竹。   看着冯琦州裹在运动服里的瘦削身形,冯斯忽然有点明白了,于是按捺住没有动弹。两个男人来到冯琦州身前大约一米,忽然加速,左边的那个飞腿向着他的胸口踢去,右边的则以一个很难看的姿势滚倒在地上,扑向他的双腿。   那一瞬间冯斯差点以为自己是在看一场现场直播的UFC无限制格斗比赛,这两个男人一个使用的是泰拳的腿技,一个使用的是巴西柔术,这样的动作在日常小混混打架里是见不到的。看这两人的动作迅猛毒辣,他觉得冯琦州恐怕是死定了。   然而冯琦州的应变却远远出乎他的预料。面对着两名敌人的夹攻,冯琦州丝毫没有慌乱,他的身子向右边微微一侧,恰到好处地闪过那一记凌空飞踢,同时左肘横击,准确地击打在对方的膝关节上。敌人发出一声闷哼,栽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右边的敌人也已经扑到他身前,双手已经触及他的腿部,眼看就要用擒技死死缠住他。冯琦州并没有躲闪,而是顺势做出一个匪夷所思的屈腿下跪的动作,双膝猛然发力,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了对方的双臂上。“咔嚓”两声响后,这个壮汉的双臂已经骨折了。   这个人是我的父亲?冯斯完全惊呆了。从小到大,他所见惯的父亲一直是这样的形象:穿着各种各样色彩鲜艳的道袍,手里捏着桃木剑和符纸,满脸伪装出来的神圣庄严,嘴里胡扯着紫微斗数、易经八卦、风水、驱鬼、招魂、转运等乱七八糟的概念。而这样高高在上的大师外表之下,实质是虚弱的,因为曾经有一次,冯琦州不知道是在批命时说错话了还是怎么的,得罪了一个家乡当地的黑道老大,被几个小喽啰揍得满地打滚,最后又是摆酒赔罪又是赔钱才算摆平。从那一次的遭遇来看,冯琦州应该是半点打架的能耐都没有的。   可是眼下,冯琦州所展现出来的,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格斗能力。是的,这已经不是冯斯偶尔参与的那种在小城街头或是在大学校园里的打架斗殴,这是格斗的技巧,娴熟、精准、冷酷、杀伤力极大的格斗技巧。   那个问题再次从心底升腾而起:我的父亲到底是什么人?   不过他顾不得多想了,因为局势依然危急。打倒了两个男人之后,剩下的三个男人一齐围了上来。而这一次,他们已经明白了冯琦州的厉害,再也不会轻易冒进,并且手上都拿出了武器。冯琦州则从面包车里抓出一根铁棍,即便面对着三个人的包围,也丝毫不显慌乱。   这一次双方搏斗的时间更长,冯斯也能看得更清楚一些。没错,冯琦州绝对是一个格斗高手,力量、速度、反应能力和经验都是一流的,令他想起大学军训时那个侦察兵出身的教官。他禁不住想,父亲年轻的时候一定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然而他也看出了冯琦州的问题,那就是体能。毕竟十多年来,他都没有施展拳脚的机会,也许有瞒着自己进行锻炼的时候,但那样的时间是有限的。如今同时和三个年轻人缠斗,他很快就汗湿背脊、气喘吁吁。   不过最终还是经验和实力占了上风,冯琦州击倒了三个年轻人,自己也累得直喘粗气,而且身上也有多处受伤。在此过程中,那个妖媚的女人一直笑吟吟地站在一边,似乎一点也不着急。   “不愧是冯三,19年后身手还是那么好!”女人拍起手来,“你要是年轻个十岁二十岁的,我多半就爱上你了。”   她一边说,一边慢慢地走近,步子看上去漫不经心,冯琦州却十分警觉地向后退了两步,握紧了手里的铁棍。女人伸出双手,只见两只手上各握着一柄短短的匕首,刀尖上闪烁着寒光。她忽然弯下腰,用猫一般灵活而诡异的步伐一一掠过倒在地上的五名同伴,接着重新直起身来,一脸的若无其事。冯斯定睛一看,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下直冲到头顶:那五个男人的喉管全都被割开了,鲜血正在汩汩地流出,眼看都活不成了。   我靠,她真的会杀人啊!冯斯瞪大了眼睛,不是开玩笑的,真的杀人了。   他并不是胆小的人,甚至比一般人都胆大,但之前即便是那些激烈的街头群架,也从来没有打死过人,更何况眼前发生的并不是误伤致死,而是赤裸裸血淋淋的谋杀。他觉得自己有些想吐的感觉。无论人们如何喜欢在各种影视作品里欣赏杀人的场面,当真正的死人摆在面前时,没有几个人会感觉到舒服。   “你下手真够狠的。”冯琦州淡淡地说。   “我狠?还是得怪你下手太狠,把他们都打残了,我不能带着几个累赘上路啊,”女人说,“咱俩也快点吧,再耽搁下去就天亮了。”   话音刚落,她已经向着冯琦州猛冲过来。   冯斯是个随时随地都笑眯眯的人,在外人眼里的形象往往是玩世不恭,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但实际上,他骨子里从小就倔强好胜,所以打架的次数其实不少,即便考上了大学,也曾因为打架受到过警告处分。他打篮球时不喜欢身体接触,也有一个原因在于打野球的人经常控制不好技术动作,导致野蛮犯规,冲撞过多容易引发他爱打架的天性。   此时以他十来年街头斗殴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女人相当厉害。她的反应异乎寻常地灵活,腰肢扭动得像条毒蛇,两把匕首出手的方位动作也都诡异非常,不一会儿冯琦州身上已经添了好几道新伤口,脚步也开始踉踉跄跄,只能尽量用铁棍把对方逼远一些,不让她近身。   再这样下去,自己和父亲都会死在这个疯女人的手里,冯斯很快做出了判断。他也明白,自己那点打群架的本领在对方面前估计不值一提,但如果能替冯琦州吸引一点她的注意力,让父亲得到一丝反击的机会,也是好的——总比等死强吧。   想到这里,他握紧了手里的刀片,翻到前排座椅上,小心地探出头。但没想到,刚刚探出头去,就已经被女人发现了。女人的眼神里骤然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突然扬起左手,把左手握着的匕首猛地掷向冯斯。冯斯躲闪不及,匕首钉在了他的左臂上,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冯琦州吃了一惊,不由得稍微分神,动作出现了转瞬即逝的迟缓。女人所等待的就是这样的时刻,她敏锐地抓住了时机,一步跨到了冯琦州身前。冯琦州连忙回棍砸向她的左肩。没想到女人竟然完全不闪不避,硬生生地用右肩承受了这一击,而她的右臂已经借机揽住了冯琦州的脖颈,匕首抵住了他的咽喉。   “关心则乱,”女人笑眯眯地说,“不然你还能多坚持15秒左右。”   冯琦州咬着牙,没有出声,女人的目光投向了冯斯:“终于见到你了,真不容易。”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找我?”冯斯用沉稳的语气问道。刺中左臂的匕首已经拔了出来,伤口处一阵阵的剧痛,心里更是填满了“老子居然帮了倒忙”的沮丧,但他强迫自己忍住,不但不露出一丁点儿疼痛或者后悔的表情,还挂上了他招牌式的温和笑容。这是街头打架的铁律: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向对手示弱。   “看不出来,骨头还挺硬,”女人的声音里微带一点赞许,显然也看出了冯斯正在强忍痛苦,“我喜欢硬骨头的男人。”   “但我不喜欢人老珠黄的老女人。”冯斯扮了个鬼脸。这时候他已经能看清楚女人的脸,虽然的确长得很漂亮妩媚,声音听起来也够年轻,但再厚的脂粉也遮不住岁月的痕迹,她的年纪应该不轻了。   女人的笑容一窒,很快又恢复常态,若无其事地说:“反正你喜欢不喜欢也没关系了,你这样的无价之宝,我要是想要染指,恐怕会掉脑袋的。”   无价之宝?我算哪门子的狗屁无价之宝?又是一句让人不明白的话,冯斯想。女人继续说:“但是这一次不把你带回去,我同样会掉脑袋。所以麻烦你乖乖跟我走,别再做无谓的反抗,否则的话,我会先杀死你的父亲。”   她手上微微用力,匕首的锋刃割破了冯琦州喉部的皮肤,鲜血顺着匕首滴落到地上。冯斯一言不发地看着女人做完动作,忽然间哑然失笑。   “这次你又笑什么?”女人微微皱眉。   “我笑你显然事前的调查远远不够充分,”冯斯说,“你们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   “什么事实?”女人一怔。   冯斯微笑着,用食指指向冯琦州:“你觉得这个人是我的父亲,一定和我父子情深,所以你可以利用他来胁迫我,可惜的是,有些事情和你的想象大有出入。”   “你难道是想说,你和他……”女人有些意外。   “没错,我对这个人恨之入骨,”冯斯摇晃着手指,“事实上,今天晚上我是被他绑架到这儿来的。你想要用他威胁我,那绝对是打错算盘了。”   女人犹豫了一下,并没有放开冯琦州:“那我倒是想试一试了,如果我真的杀死这个人,你也会毫不在乎吗?”   冯斯一摊手,只说了两个字:“请便。”   说完,他把探在车门外的身体缩了回去,关上车门。尾部已经被撞得变形的面包车重新响起引擎的轰鸣声。   四   冯斯回到面包车里,发动了引擎。几秒钟之后,面包车真的开始向前加速行进。看上去冯斯并没有说假话,他的确不在乎父亲冯琦州的生死,而是打算自己开着车离开。女人虽然擅长格斗,但毕竟不是超人,一旦车子起速,想要追上冯斯就困难了。   女人看着面包车踌躇了一下,最终还是狠狠跺了一下脚,先重重地击打了冯琦州的后脑,把他打倒在地,然后又快步追了上去。   看来之前的撞击损伤了机械,面包车不停地发出难听的杂音,加起速来也如醉汉一般歪歪斜斜。女人迅速地追上面包车,从驾驶座旁的窗口伸手进去打算把冯斯揪出来。但她的手刚刚伸进去,就猛地发出一声惨叫,赶忙缩回手向旁边跃开。月光下看得很分明,她的右手鲜血长流,只剩下拇指和小指还完整,其他的三根指头都只剩下了半截。   面包车继续向前行驶,大约开了一百米之后,掉了一个头,直直地冲着女人开了过去。   “够狠!”女人的脸上虽然还带着痛楚的表情,嘴角却出现了一丝笑意,“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女人站在原地并没有动弹,冯斯却忍不住浑身直冒冷汗——并不是因为自己肩头伤口的疼痛。对他而言,发狠砍断女人的几根手指头倒并没有什么,但是用车撞她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且不说这个动作已经超越了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而变成了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即便没有法律的约束,杀人这种事也未免太刺激了,刺激到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   当然了,这的确是一帮穷凶极恶的凶徒,这个女人尤其是个中翘楚,如果不弄死她,反过来大概就会被她带着一脸媚笑轻巧地弄死。但这毕竟是真实的世界,不是作者敲一下键盘就能杀死成千上万人的意淫小说,心理再强大的人也不可能不对杀人行为产生畏惧。   他回忆起自己初中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留了两次级的大块头,由于力气相差太大,自己无论如何也打不过他。一次次被人家揍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他也曾经凶狠地想要找把刀子捅了这家伙。但那只是随便想想而已,冯斯从来不是没有理性的人。然而眼下,不撞上去似乎又不行,因为除了这架钢铁机器,冯斯再也找不到任何可以和她对抗的方法了。他和这个女人的差距,恰如初中时代的自己和那个大块头之间的差距,而且女人比大块头还多了一个属性,那就是敢于杀人。   短暂的迟疑之后,面包车距离女人只剩下不到20米了。就在那一刹那,冯斯的脑子里忽然“嗡”的一声,仿佛有一种热流涌遍了全身。他感到一种无法遏制的凶性从心底升腾而起,脑子里似乎有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在对他说:撞过去吧,狠狠地撞过去!   这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即便是在被一群小混混按在地上狠揍的时候,都没有出现过的一种情绪——或许是因为那种环境还远远算不上绝境。而现在,在非生即死的困境中,在杀人与被杀的悖论中,就像是某个从来未曾打开的开关被拨动了。那仿佛并不是人的意识,而是一种来自远古的野兽的本能,一种隐藏在基因深处的杀戮的本能。肩头伤口流出的血好像也在散发出浓郁的、芬芳的气息,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更多的鲜血。   不要刹车……撞过去……撞死那个女人……撞死一切拦住你的人……撞过去……   “砰”的一声巨响,车身猛烈地滑向了旁边。   爆胎了!冯斯这才从刚才那不安的幻境中清醒过来。他想要稳住方向盘,但爆胎的车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飞速地侧滑出去,狠狠地撞到这条乡间小路旁的一棵大树上。冯斯的头重重地磕在了前侧的挡风玻璃上,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昏迷之中,冯斯觉得自己沉入了一团混沌之中,周围全是灰蒙蒙的浓重云雾,什么都看不清楚。他尝试着向不同的方向走出去,但无论走向何方,无论走多远,都始终无法摆脱这团混沌,也没有碰到其他任何东西,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一个人。   “有人吗?”他高声喊着。但不管他怎么喊叫,能听到的只有他自己的回声。   最后他终于走累了,颓然坐在地上,身前的浓雾却在这时候逐渐消散开一块,露出了一个人的身影。他禁不住失声叫了起来:“妈妈!”   早已去世的母亲神色木然地望了他一眼,转过身走进了迷雾中。冯斯慌忙追了上去,但母亲的身影已经完全消失,再也寻觅不到。他怅怅地回过身来,却发现身后就站着父亲。父亲穿着一身杏黄色的道袍,手里拿着一把桃木剑,身前摆放着香案蜡烛,正在念念有词地作法。他不由得气不打一处来,几步跑上前去,一脚踹翻了香案。   “你为什么这么恨我?”父亲叹息一声,“虽然你母亲的死的确是因我而起,但我也并不想那样的,何况是我保护了你19年。”   “我到底是什么人?你到底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要保护我19年?”冯斯一把揪住了父亲的衣襟,“我对你有什么用?对那个女人、那些杀手有什么用?你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生父亲?”   他当然知道,他不可能得到答案。因为眼前的一切都只是他想象中的世界,这个父亲也不是真的,不过是他头脑里父亲形象的投影,不可能给出任何超出他自己认知的答案。但是这一天以来发生的各种诡异难解而又离奇凶险的事件,让他的怒气就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出来。哪怕这只是一个幻影,他也想要发泄一下。   “答案都藏在你这里,”父亲伸手指了指他的头,“能不能找到,就看你自己了。”   说完,他也缓缓地退入浓雾当中,不见了踪影。   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仍然坐在面包车里,或者说,倒在车里。这辆金杯已经侧翻,车门和车头也撞变形了。但万幸的是,车头的变形程度不算太严重,没有把他卡死在里面。尽管身上由于磕碰和玻璃的擦割增加了若干道伤口,头部更是疼得厉害,但他还活着,还能行动。   挡风玻璃已经完全碎掉了,冯斯小心地从车前方爬了出去,向四周张望。他一眼就看见了父亲和那个神秘女人,两个人都倒在地上,相隔大约两三米远。女人已经完全不动弹了,父亲的身体却还在微微颤动。   他连忙跑了过去,看清两人的情状后,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女人已经死了,身上除了被他用匕首削断的手指外,并没有别的伤痕。但是脖子却以一种怪异的角度扭曲着,看来是被生生扭断或掰断的。她的两只眼睛骇人地凸出着,满脸难以置信的神情,令她原本漂亮的脸蛋看上去狰狞丑恶。   而冯琦州虽然还没有死,却也离死不远了。女人的匕首深深地插入了他的小腹,地上的血液流淌成河,已经凝固。可以想象到在自己昏迷之后,两人之间发生了怎样的一场恶战,而遍体鳞伤的冯琦州究竟要爆发出怎样的力量,才能杀死这个可怕的女人。   虽然和武侠小说里常见的错误知识不一样,小腹被刺并不一定会致命,但冯琦州因受伤太久、失血过多,也很难有挽救的余地了。尽管如此,冯斯还是立即掏出手机准备拨打110,却发现手机屏幕已经完全碎裂,不再显示任何信号,大概是刚才翻车的时候被撞烂了。他一把扔掉手机,扑向地上的六具死尸,一一搜身。但这些人或许是为了保密需要,没有一个人身上带着手机。他不由得暴怒起来,狠狠一脚踢在一具尸体上。   “儿子……别费力气了,”冯琦州虚弱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我马上就要死了,医生来了也没用。快过来,我……我有话说。”   冯斯快步奔回冯琦州身边,轻轻扶起父亲越来越冷的身体。他想起自己在过去的若干年里,曾经不止一次在心里诅咒,希望这个令他厌恶的父亲干脆早点死了算了,但现在,当父亲真的快要死去时,他却只剩下了一个念头:不要死啊,我不想你死!   “我没力气了……你……靠近点儿。”父亲低声说。冯斯连忙低下头,把耳朵贴到父亲的嘴唇边。冯琦州咳嗽了一声,用微弱的声音说:“不是我不愿告诉你,而是……关于你的很多事,我自己……也不太明白,但现在……我所知道的……都可以告诉你。你回老家……老房子……家里……地下储藏室,有一个……黑色的……木头柜子,柜子背板……有夹层,你去找来……看看。”   冯斯魂不守舍地点点头,即便是得知自己可以向着真相靠近一大步了,却仍然没有半分喜悦。父亲要死了,他想着,这个在生命中的最后几个小时才被自己真正认识的父亲,就要死了。从此以后,自己就是真正的孤儿了,无父无母,孑然一身。   “还有……你母亲的……事情,我……真的……很……抱歉,”冯琦州气息奄奄,每说一个字都似乎要拼尽最后的力气,“她和我不一样……只是……普通人。我娶她……就是为了……掩护身份……我是……不得已……我……必须……保护……”   冯琦州最终没有说完最后一句话。他的头垂了下去,眼睛慢慢闭上,不再有呼吸。冯斯紧紧抱着父亲的尸体,忽然间想到一件事:临死之前,父亲依然没有听到自己叫他一声“爸爸”。   这个想法比父亲的死亡本身更令他难以忍受。他猛然抬起头来,像受伤的野兽一样仰天号叫起来,自从母亲死后就再也没有流过的泪水顺着他的面颊倾泻而下。   远处响起了警笛声。    第二章   故乡   一   家乡留给冯斯的是一种很复杂的混合记忆。他在这里从一个小屁孩慢慢地长大,放学后和伙伴们拖着书包奔跑于街头巷陌,逃学去河边钓鱼,积攒零花钱偷偷进网吧玩游戏。在这里他第一次抽烟,第一次喝酒,第一次打架,第一次约会,第一次亲吻女孩,第一次打工赚钱……这是一座打车只需要20分钟就能逛遍的小城,每一个角落都能找到他少年时代的温暖回忆。但也是在这里,他失去了最爱的母亲,从此将父亲视为陌路人。对他而言,家乡是一个令人怀恋却又想尽早摆脱的地方,那样他就可以从父亲身边离开,再也不见他的面了。   所以在考大学的时候,冯斯果断地选择了北京,考上之后即便是春节也没有回过家。他曾经以为,他可以一辈子摆脱家乡,一辈子躲开父亲,从此开始属于自己的生活。然而命运似乎很喜欢捉弄他,大半年之后,他又回来了,背包里装着冯琦州的骨灰盒。   半个月前,在那场惊心动魄的暗夜厮杀之后,冯斯被带到了警察局里。案情是扑朔迷离的,但所有怀疑的方向都指向了冯琦州的职业。这个道号“忘虚子”的假道士,多年来通过封建迷信活动敛财,和不少有身份的人物都有接触,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所以,无论是得罪了别人招致报复,又或者是因不小心窥探到什么机密而被灭口,都是很有可能的。   但没有人怀疑到冯斯。他只是一个清清白白的大学生,翻遍他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履历,除了打架次数稍微多点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劣迹,而且学习成绩也一直不错,现在正就读于重点大学。冯斯虽然一向和冯琦州不和,但要说这么个不满19岁的大学生会为此买凶杀父,实在只有暗黑系的日本推理小说才能写得出来。何况他本人在这次事件中受伤也不轻,头颅在挡风玻璃上的那一次撞击尤其沉重,让他有些轻微的脑震荡。   所以警方在例行盘问了一番之后,迅速排除了冯斯的嫌疑,并没有过多地打扰他。而冯斯虽然详细描述了那一晚上他所见到的双方动手的过程,却也隐瞒了所有与他自己有关的信息。把这些告诉警方,也许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但冯斯却选择了沉默。因为他已经意识到,隐藏在自己身上的,一定是一个非同一般的秘密,让警方介入也许反而会招来麻烦。他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先去查找真相。   冯琦州的尸身就在北京火化了。辅导员听说冯斯已经死去的父亲又死了一次,眨巴着眼睛半天没反应过来。按他的脾气,当场就要处罚冯斯,但系主任好心为他说情,最终不但没有受罚,还免除了期中考试,但计入期末总成绩时只能按60分算。一通忙乱的手续办完后,冯斯请了假,携父亲的骨灰盒回乡,名义上是安葬父亲,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去找一找父亲留下的线索。   “你一个人回去,真的没事?”文潇岚问他。   冯斯乐了:“你还怕我被拐卖到山沟里当媳妇吗?”   “就你那德行,不拐别人就不错了!”文潇岚瞪了他一眼,“我是说,你现在状态很不好,看得出来心里压着很多事,回家有那么多事要处理,我怕你忙中出错。”   “放心吧,其实也没有太多事要办,”冯斯说,“我家在当地没有任何亲戚,连丧事都可以省了。我这趟回家,最主要是把我爸留下的房产和车子什么的托人处理掉,以后就再也不回去了。”   “开始……新的生活?”文潇岚努力挤出一个笑容,似乎是为了让冯斯轻松一点。   “你这话说得跟离婚分家产似的。”冯斯摇摇头。   “不过,你终于愿意叫他一声爸爸了。”文潇岚轻声说。   冯斯脸上的笑容消失了,过了好久才说:“爸爸终究是爸爸,这是什么都改变不了的。”   文潇岚说,看得出来冯斯心里压着很多事,这话没有说错。除了父亲死后留下的一大摊子琐碎事务和与他身世有关的种种谜团外,冯斯心里还有两件事。其中一件是检查脑震荡时做的CT。查完之后,医生对冯斯说:“有件事情必须告诉你,不过你千万不要紧张。”   “是在我的脑子里找到了点什么东西吗?肿瘤?”冯斯的反应很快,“真像韩剧剧情,除了我还没找到女朋友……别担心,我不会紧张的,您照实说就行。”   医生点点头:“没错,是发现了肿瘤,不过是良性的星形细胞瘤,属于一种常见而恶性程度很低的脑瘤,而且体积还非常小,也没有压迫到神经,短期内很难对你的健康造成影响。但你还是应该尽快复查,好确定治疗方案。”   “会需要开刀吗?”冯斯问。   “进一步检查之前,我还不能下定论,也有保守治疗就可以治愈的可能性,”医生说,“但就目前肿瘤的生长程度来看,即便需要开刀,风险也不大,你不用太担忧。”   “我明白了,谢谢您。”冯斯说。   另一件事就是父亲用冯斯的名字办的那张卡,当初在他考上大学时就给了他,但他一分钱都没用过。父亲多年来四处做法事看风水,认识了不少兜里有点钱的朋友,这些人往往会在春节时登门拜访,给冯斯派发不少压岁钱,或是在冯斯生日时给他塞红包,算是变相地讨好“忘虚子”大师。冯斯平时花钱很不在意,但还是剩下不少,于是上大学时就用它们交了学杂费和住宿费,其后的生活费基本是自己赚来的。尽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压岁钱的来源也和父亲密切相关,但在他心里,还是比直接用父亲替人画符驱鬼骗来的钱要好一些。   在冯琦州遇害之前的最后那个夜晚,他告诉冯斯,又往那张卡里存了一笔钱。由于这年头的丧葬火化收费高昂,冯斯不得不动用这张卡。但是把卡插进ATM后,刚刚点击了“查询余额”的按钮,他就吓了一跳。   ——现在卡里的存款数额达到了七位数,并且已经接近八位数,足够在北京城买两套房子了。这哪里是区区的“一笔钱”,恐怕是父亲把他毕生坑蒙拐骗存下来的钱全部转进了这张卡!   自己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千万富翁,这让前一天还在靠卖游戏开局号赚小钱的冯斯实在难以适应。他想了想,先提出了一笔现金用作火化费,决定其他的钱暂时不动用,弄清楚了再说。对这个满脸温和笑容、内心比驴还倔强的年轻人来说,尊严比钱更加重要。或者说,这甚至未必都涉及所谓的尊严或者荣耀之类冠冕堂皇的词汇,这只是一口气,一头犟驴子无论如何也要死咬着不松口的一口气。   而他也想到了,在那天夜里去找他之前,父亲一定就已经料到了未来的结局。所以早早地做了准备,把所有钱都留给他,又给他买好了飞机票,原意是把他送走,自己一个人去应对那六个杀手。他从中体会到了一丝久违的温情,同时又是一阵糊涂,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重要。而这些答案,都需要回到老家去寻觅了。   从火车站出来,冯琦州的助手张圣垠已经在等着他了。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张圣垠这些年跟着冯琦州也赚了些钱,如今一身笔挺的西装人模狗样的,不知道的多半会把他当成大公司的高级白领。但冯斯始终记得此人当年在街边挥汗如雨地卖羊肉串,还用着本名张土根时的样子。不过这个人平素很守规矩,说话做事也有分寸,倒是不招冯斯讨厌。有时候他需要和父亲说事却又实在不想面对面时,也会让张圣垠帮忙传话。   “先去哪里?”张圣垠问。   “麻烦先送我回家吧,”冯斯对张圣垠一向比对父亲更有礼貌,“一路上太累了,想休息休息。”   “哪个家?老房子?”   “嗯。”   张圣垠点点头,发动了汽车。这座小城和中国大多数的小城市相类,火车站周围看起来繁华漂亮,但开不了多久就能看到农田和河流。冯琦州就在能看到农田的郊区有一独栋别墅。这栋别墅是在冯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建成的,但冯斯高中选择了一所寄宿学校,放寒暑假也经常回城区里的老房子住,所以几乎没在别墅里住过。   “你前几天打电话给我,要我帮你卖掉别墅,我已经找好了中介,”张圣垠说,“需不需要先回去清理一下物品?”   “不必了,和我有关的、和我妈有关的,都在老房子里,”冯斯说,“别墅里的你看着办,该扔的扔,值点钱的你都留下好了,他手里应该有不少珠啊串啊镯子啊什么的。家电和家具可以随房子一块儿卖,或者送。”   “那好,我把能变卖的都变卖了,回头钱全部汇给你。”张圣垠说,“这些年跟着师父……”   他从方向盘上举起右手,摆了摆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冯斯听得懂他的意思:这些年跟着师父,我已经赚了很多了,他去世了,我不能再占半点便宜。   这是张圣垠另外一点讨冯斯喜欢的地方:从来不矜夸卖好。   “那随你吧。”冯斯也不多说。   老房子位于城南,那是一个专门为国企职工修建的福利房小区,建筑质量很一般,冬冷夏热,原本是冯斯母亲的单位分给她的,后来房改掏了一笔小钱买下了。在冯琦州发达起来之前,这套两居室外带一个地下储藏室的房子就是家里的全部财产了。   冯斯跳下车,背着行李爬上七楼,掏出钥匙打开了门。大半年没有回来过,一开门就是一股呛人的尘土味儿。他咳嗽了几声,进屋放下行李,先去卫生间拿出一块抹布,细细地把客厅里挂着的母亲的遗像擦干净了。相框里的母亲沉默地微笑着,黑白凝固的青春容颜永远也不会改变了。   “妈,我回来了。”冯斯轻声说。   二   最近十年里,“忘虚子”冯琦州大师的名气越来越响,以至于大学修体育馆都要请他看风水。但在冯斯小时候,他只是一个不成器的街头小骗子,靠着街边摆摊测字问卜赚一点糊口钱,或者说,还不够糊口的钱。那时候是冯斯的母亲池莲在默默地支撑着这个家。她在县城医院里当护士,每周要上两个夜班,非常辛苦。而冯琦州几乎不会做什么家务活,她还得在上班之余打理全部的家务。   “我的爸爸是一个没用的爸爸。”这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冯斯完成家庭作业“用一句话描绘你的爸爸”时所写的话。因为这一句话,他被老师罚站了一个下午,但在心里,他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   当然了,冯琦州也并非全是坏处,至少他温顺听话,在家里从来不会惹老婆生气,挣到的那一丁点儿钱也绝不私藏,一股脑儿全数上交。不过,这样的形象更加让冯斯觉得,父亲是个窝囊的男人。   在冯斯8岁时,也就是他上小学三年级那一年,这个窝囊的男人干了一件极其窝囊的事情。当时他终于积攒了点儿薄名,可以为稍微上点档次的人物服务了,有一次被人介绍去给邻县一个新开张的茶楼看风水。看风水的过程还算顺利,但当冯琦州揣着红包准备走人的时候,茶馆老板的一位朋友叫住了他。   “大师,我妈最近老是精神恍惚、茶饭不思,晚上睡觉还总是无缘无故地惊醒,非要说床底下藏着什么东西……我怀疑她是中邪了,能不能请您看一看?”这个戴着金边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男人说。   能多赚一份红包,冯琦州自然是满口答应,就随他去见了他的母亲,还装模作样地做了一场驱邪的法事,烧了一张符纸制成的符水给老太太喝了。当天晚上,冯琦州回到县里,拿着白天赚来的钱豪迈地带着妻儿下馆子。正在逸兴横飞的时候,手机响了,是介绍他这单风水生意的朋友打来的。他接通手机后,一下子脸色就变了。   “你说什么?老太婆死了?”他失态地喊了出来,“那不是糟糕了吗?”   “还有更糟的,”朋友在电话里唉声叹气,“她儿子是混黑道的,而且是个大哥。”   当然了,老太太的死必然有着多种复杂的原因,区区一碗符水不至于死人,至少在喝这碗符水之前,她的身体脏器一定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病变了,但黑道大哥显然只会把符水作为致命的诱因。   于是冯琦州逃走了。他找不到应对黑道大哥的办法,只好一走了之,但这只是一种鸵鸟把头埋进沙子式的自欺欺人。他逃走了,他的妻子和儿子还没有逃走,还在家乡的老房子里等待着即将落到头上的悲惨命运。   黑道大哥发动手下的小弟们找了一个星期,没能找到冯琦州的踪迹,于是他来到冯斯的家乡小城,推开了冯家的房门。他带着一脸温和斯文的笑容告诉池莲,冯琦州害死了他娘,人又失踪了,他只好从冯琦州的家人身上讨回这笔债。如果池莲也不能还他一个公道的话,他只能拿冯斯开刀了。被吓得魂不附体的池莲别无选择,咬着牙答应了那笔对当时的普通百姓来说算得上是巨款的赔偿。当然,家里肯定拿不出这笔现金,唯一的选择就是卖房卖家当,可就算这样还不够,好在仁慈的黑道大哥允许池莲分期付款。   “不过分期还得加算利息,只能请你多辛苦一点了。”他彬彬有礼地说。   这以后的一段日子里,母子俩过得凄凄惶惶。池莲在医院给实习医生准备的临时宿舍里找到一个不到十平方米的空房间,带着冯斯住了进去。然后每天完成本职工作后还得想办法打工挣钱,而冯斯偏偏在这当口又生了一场病,高烧不退,令池莲不得不挤出本已经很稀少的睡眠时间去照料他。那段时间池莲劳累得天天脸色发黄,黑眼圈从未退过,整个人瘦了一圈,但却坚决制止了冯斯想要去摆摊赚点钱的想法。   “你给我老老实实读书!”她呵斥道,“钱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不久之后,一个下着暴雨的黄昏,在城北雇主家做完钟点工的池莲骑着自行车直奔城南,准备值夜班。也不知道是因为她太疲惫了,还是那一夜的雨实在太大道路太滑,当路过流经城区的那条河时,她被卷进了河里。   几天后,她肿胀腐烂的尸体才被人发现,而冯琦州也恰恰在这时候赶了回来,正好可以料理后事。黑道大哥发现自己逼出了人命,也怕事情闹大,于是不再追究余款,也不再找冯琦州的任何麻烦。但冯斯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母亲。   尸体火化的那一天,冯斯把母亲的遗像紧紧地抱在胸口,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当母亲的躯体终于随着烈焰化为一缕青烟时,他霍然转过头,死死盯住冯琦州,目光中的仇恨似乎能把冯琦州也火化掉。   “你记住,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冯斯一字一顿地说。   冯琦州深深地低着头,不敢朝儿子看上一眼。   几年后的冯琦州发财了,重新买回了那套当年被卖出去换钱还债的老房子,想要讨好一下冯斯。但冯斯见到老房子,对冯琦州的怨憎更深。他借机搬回了老房子里住,尽量减少和冯琦州见面的机会。等到报考大学的时候,他果断地选择了离家千里之外的北京,以为以后可以彻底摆脱掉这个父亲了,却没有想到事情会有惊人的变化。   冯斯回想着那些不愉快的往事,打开所有窗户散气,然后在布满灰尘的家里一面打扫卫生,一面寻找着地下室的钥匙。但地下室原本就是用来堆放平时很少用得上的杂物的,一年不打开都很寻常,找了许久也没找到钥匙,倒是感觉又饿又困。他索性不找了,把自己的卧室草草地收拾一下,烧水泡了一碗坐火车时剩下的方便面吃掉,决定先睡一觉,第二天再慢慢找。   火车上蜷了一天,没怎么好好睡觉,这一觉睡得格外沉,几乎没有做梦。但到了半夜,一声巨响把他从梦里惊醒。打雷了,窗外瞬间暴雨如注。   冯斯从床上爬起来,伸手按向台灯,台灯却没有亮。看来这栋陈旧的老楼电路又跳闸了。他也早就习惯了,反正家里的一切都熟悉,索性手电筒也不打,摸索着去关各个房间的窗户。当他走进当年父母居住的那间卧室时,正好一道电光闪过,把整个房间照得雪亮。冯斯忽然间停住了脚步,一把从书桌上抓起一个仿古花瓶。   房间里有人!在一闪即逝的电光下,冯斯分明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一下子缩进了大衣柜里。那不像是成年人的体型,倒像是一个小孩。   “什么人?出来!”冯斯厉声喝道,身子一步一步地靠近了大衣柜。正当他准备伸手打开衣柜的时候,柜门自己从里面打开了,把他手里的花瓶撞到地上,“哗啦”一声摔得粉碎。与此同时,一个黑影猛地蹿出来,一下子撞到了冯斯身上。那个黑影虽小,这一撞却迅若闪电,而且力量十足,冯斯猝不及防,竟然被一下子撞倒在地上。   而此时,第二道电光也亮了起来,照亮了这个刚刚撞倒冯斯的小小黑影。冯斯一下子惊愕得忘了站起来——那是一只猴子!一只身上的毛像斑秃一样掉了许多、脸上有一个红色大肉瘤的丑陋之极的猴子。   猴子发出一声狰狞的嘶叫,再度向着冯斯猛扑过来,但冯斯这次早有防备,虽然还坐在地上,但手里已经顺手抓起了一块刚才撞碎的花瓶碎片。黑暗之中,他隐隐辨别着猴子的身体轮廓,自己并不发力,只是稳稳地举着碎片,等着猴子自己撞上来。   又是一下猛烈的撞击,冯斯简直怀疑自己的手腕要脱臼了,但猴子也同时惨叫了一声,几滴热乎乎的液体溅到了他手上。那团黑黢黢的影子一下子冲向窗户,随即消失在了窗外如注的雨帘中。   冯斯这才慢慢地站起来,并惊讶地发现,在遇到了这样怪异的突发事件后,自己的心脏竟然跳得不算太快。大概是经历了那个杀戮的夜晚之后,我对于这些紧急的危险状况已经有了适应力?他想着,苦笑了一声。   他从冰箱上面找到了蜡烛,点亮后细细查看。花瓶碎片上沾着血,自己手上也有一些血迹,而手上并无伤口,说明猴子确实被自己刺伤了。而父母的房间被翻得乱七八糟,书桌的抽屉倒扣在地上,衣柜里的衣服也被扔得遍地都是,无疑是那只猴子的杰作。   他一时间睡意全无,一边收拾着满地狼藉的屋子,一边猜测着猴子的来历。虽然之前也听说过有人训练猴子偷窃的传说,但自己第一次遇上,还是难免非常吃惊。他冷静地判断着:这是一个陈旧的小区里的陈旧福利房,住在这里的不会有有钱人,假如是临时起意的盗贼,不应该偷自己家;如果是听说过冯琦州的大名,想要从风水大师家里捞一笔的,理应去别墅,而不是这里。   所以,这只猴子也许是冲着自己来的,冲着自己身上所隐藏的那个秘密,甚至说不定它也和自己一样,想要找那把储藏室的钥匙。冯斯回想起父亲遇害的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忽然间意识到:自己早已习惯的那种平静恬淡的生活,也许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未来的道路,注定充满曲折艰辛,甚至有生命危险。   他叹息一声,忽然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了篮球场上,他只想舒舒服服地在外线飘逸地投篮,却总有人对着他大吼:“大个儿!进内线!大个儿!顶人!”   “那就顶人吧,反正早就习惯了。”冯斯握紧了拳头,“我顶你个肺。”   天亮后,冯斯继续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抽屉的角落里找出了地下储藏室的钥匙。打开储藏室的门,一股浓烈的霉臭味扑面而来。他不得不在门外站了很久,等到霉味儿散去一些,这才走了进去。   昏黄的灯光下,储藏室里更显得乱糟糟的,各种各样无用的杂物堆积其中。这里面有冯斯童年时骑过的儿童三轮车,有他看过的童书,有母亲从医院拿回来的早已过期不知多久的针管棉纱。这里本来还有父亲年轻时摆摊算卦用的小桌子之类的物品,但都被冯斯扔掉了。他总是希望从生活中抹去一切和父亲有关的痕迹。   但是现在,他却必须找出父亲给他留下的东西。   父亲所说的黑色木头柜子就在房间的角落里,上面覆盖着厚厚的蜘蛛网。打开柜子清出了里面的杂物后,果然能目测出柜子内部的厚度比外部所看要小不少,理应有一个夹层。冯斯摸索了许久,找到一块活动的木板。他把木板抽掉,从后面的洞里掉出一样东西,撞在柜子的木头底板上发出金属的颤音。   冯斯仔细一看,认出这是他小时候曾经很喜欢的一个绘有唐老鸭图案的金属饼干筒,打开筒盖,从里面取出一包一层层包裹着的文件。最上面的是两张血型化验单,看名字分别属于父亲冯琦州和母亲池莲。   “冯琦州……A型?池莲……AB型?”冯斯皱起了眉头,努力回想起自己学过的血型知识。他还担心自己记错了,打开手机上网查证了一番,然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冯琦州和池莲,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或者至少有一个不是。因为自己的血型是O型,而A型和AB型血型的父母,子女的血型可能是A型、B型、AB型,唯独不可能是O型。   那有没有可能两人中有一个和他有血缘关系呢?仔细一想,冯琦州把这两张化验单放在最上面,无疑是一种强烈的暗示,暗示他们两人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虽然从那天夜里的事情发生后,冯斯就已经有了这样的猜想,并且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此刻当真相确凿无疑地摆在面前时,仍然觉得心里堵得慌,总觉得自己已经被撕裂的生活又被狠狠切了一刀,好像是老天想要把一切宝贵的事物都从自己身边抢走。   他走回到地面上,狠狠地喘了两分钟的气,这才慢慢镇静下来,重新回到了地下室,继续翻看冯琦州留下的资料。接下来的是一份公安局审讯记录的复印件,嫌疑人名叫翟建国,家庭住址在东北的某座小城,而审讯的时间……正好是自己出生那一年,而且刚好是生日的第二天!   冯斯觉得心里一阵寒意上涌。毫无疑问,父亲留下这份发生在特殊时间的审讯记录,也是想要说明,这件案子和冯斯的身世有关。但是他从来不认识,也未曾听父母提起过这个名叫翟建国的人。真是奇怪了,他想着,家乡在西南,这座城市在东北,我的身世怎么会和一座东北小城以及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挂上钩呢?又或者说……我本来就是从那座城市被带到这里来的?   他正准备接着往下翻要看个究竟,瞧瞧这个翟建国到底犯了什么罪,又是怎么和他关联起来的,但忽然之间,一种近乎本能的直觉让他浑身一紧,他感受到了某种危险的逼近。   背后有人!   他急忙试图转过身去,但只转到一半,刚好用眼角的余光瞥到一个人影,一个粗壮的身影,然后他的头上就挨了重重一击,被打倒在地上。但这一次,他尽管被打得眼冒金星,却并没有晕过去。倒在地上的他,隐隐看见那个袭击他的人伸手把父亲留下的那包东西一股脑全拿走了。   冯斯十分着急,一伸手抓住了那人的脚踝,但对方狠狠地一跺脚,踩中了他的手指。十指连心,他疼得不得不缩手,而那人已经飞快地跑了出去。   冯斯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也不顾脑袋像要裂开一样地疼,拖着蹒跚的脚步一摇一晃地奔出门去。上到地面时,那人早已在小区的楼群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他颓然地一屁股坐在了单元楼门口,一阵阵怒火在心里升腾,却又不知道该向何处发泄。   父亲留下的资料很厚,除了自己已经看过的两张血型化验单,以及刚看了开头的审讯记录之外,剩下的还有一大摞,里面一定还包含着许多重要信息。虽然父亲临死前说,他对冯斯真正的身世还不是很清楚,但结合这些资料,至少能找到一个查证的方向。可现在,大部分的资料都消失了。   冯斯揉着疼痛难忍的脑袋,回想着自己刚才挨那一记重拳的情景。作为街头打架的常客,他即便没有受过专业的搏击训练,在面对危险时的反应也比一般人快,否则凌晨的时候不会那么快就解决掉那只凶猛的泼猴。而他的听力也不错,按理说不会被人欺近到身边才发现。但是刚才偷袭他的那人,从进门到一直走到背后他都完全没有捕捉到任何响动,可见对方的脚步十分轻,多半也像那天晚上的六个杀手一样,是受过特训的。   说不定这家伙和那只猴子是一拨的,冯斯想,猴子或许就是被派来找地下室钥匙的。他进一步想到,这应该和那六个杀手不是一路的,因为那六人显然是想把自己抓走,而这个人只是想要抢走资料,目的大概是……不要自己知道真相。   看来我还真是值钱啊,冯斯苦笑一声。现在已经至少有两批人盯上自己了,可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却还依然毫无头绪。   三   冯斯重新回到地下室,不甘心地把黑色柜子仔细翻检了一遍,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现。看来父亲确实只是留下了那一包重要资料,却在顷刻间又被人抢走。   他长叹一声,正想关灯离开,兜里的钥匙不小心掉到了地上。弯下腰捡钥匙的时候,他忽然看见柜底有一张纸,可能是刚才资料被抢走时不小心掉落了的。那么厚的一沓,少一张对方也未必会注意到。   尽管只是一张纸,但总算是聊胜于无。冯斯找到一根母亲当年用过的毛线针,把那张纸扒拉出来,发现那是一封信的最后一页纸,信纸上的字数很少,但这些字所传达的内容却让冯斯惊讶不已。   “……所以,我未完成之事,只能交给你来完成了,我的儿子。记住,这并不是什么个人的事业、个人的成败荣辱,而是守望千年的家族使命,是冯家的祖辈世世代代试图完成却始终难以如愿的心结。现在我老了,把这个重担交给你,希望你能对得起列祖列宗。   父字   于病榻中   19××年×月×日”   “儿子?冯家?”冯斯皱起眉头,“这难道是……爷爷写给爸爸的?”   冯斯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祖父,甚至连他的照片都没有见过。父亲和母亲都告诉他,他们不是在这座城市出生和长大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已经去世,家里的亲戚也大多断了联系。所以逢年过节的时候,别人都是走亲戚,父母却只能拜会朋友。过去冯斯并没有仔细去思量这件事,如今想起来,才觉得其中有问题。   “但是爷爷奶奶为什么连照片都没有?”冯斯小时候曾经问过冯琦州,“我连他们到底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当时冯琦州打着哈哈搪塞过去了。而后来又有一次,在语文课上学习了“故土”的概念之后,冯斯问父亲:“你的故土到底在哪儿?我们什么时候回去看看呢?”   冯琦州沉吟了一会儿:“故土……老家……在一个很遥远的地方,那里又穷又破,不通公路,没什么好的。我都忘了该怎么回去啦!”   这当然又是搪塞,而后来因为母亲的去世,冯斯和父亲的关系很糟糕,对于父亲的一切都不想过问,自然也就没有再提起。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世之谜,竟然很有可能和整个家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而这个家族,用信上的语句来说,已经“守望千年”。   难道我是一具千年僵尸?冯斯气闷地想。   他郁郁地锁好地下室,爬楼回到家里,开始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由于遇上了意外的袭击者,剩下在他手里的线索少得可怜,但也绝非完全是两眼一抹黑。比如,那份审讯记录自己虽然只看了开头,却记住了受审者的名字和家庭住址。尽管时隔19年,这个地址或许早已失效,但毕竟还是可以想办法查问的。   另外,得知自己的身世和父亲的家族有关,也许可以去父亲的别墅里查找一下,说不定就能找到老家的所在。现在就剩这两根稻草了,无论如何也得抓一抓试试。   如果是在过去,冯琦州说要卖掉自己的别墅,恐怕会有许多有钱人来抢,以便沾上一点大师的仙气,但如今冯琦州是非正常死亡,看上去仙气也不太灵,这栋别墅就不怎么好卖了。挂牌数日无人问津,冯斯正好可以回去清理物品。   如张圣垠所言,别墅里的一应物品他都没动分毫。此外,冯琦州的卧室和书房还加上了两把锁,钥匙给了冯斯。这样正好,冯斯想,如果有什么秘密的东西,藏在卧室和书房应当是人之常情。   他先搜寻了卧室,并没有发现任何和祖父相关的物件,同时他也略有些惊讶地发现,父亲自己私藏的值钱物品少得可怜,除了平时戴出去招摇撞骗的几件饰物外,其他古玩字画、黄金珠宝一概没有。冯斯禁不住想,难道他真的是把所有钱都留给我了?   对父亲那种无法理清的复杂感情又开始在心头翻搅。他摇摇头,强迫自己暂时不要去想这些,离开卧室他打开了书房的门。冯琦州有两间书房,一间装修得富丽堂皇,专门用来见客,靠墙的三面大书柜里装满了各种书籍,既有道教经典和国学典籍,也有《时间简史》之类的正经科学书籍,甚至还有一堆纯外文的学术书籍。当然都是用来装点门面的,可以显得“忘虚子”大师学贯古今中外,在唬人的时候多添加一些筹码,实际上那里的书冯琦州基本从未读过,有些书连翻都没翻开过。至于卡尔?萨根的《魔鬼出没的世界》也混在这个书柜里,和《科学风水学》做邻居,简直滑稽。   而眼下冯斯打开的是冯琦州的私人书房,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房间,里面有一张书桌、一把木椅、一个小书柜,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这个书房连冯斯都从来没有进去过。他带着好奇之心先去查看了一下书柜,这一看让他愣住了。   书柜里满满当当,装的都是中国古代神话、志怪传奇、道教方术与道教史、西方神话、西方巫术传说之类的书,从古旧发黄的线装本到新近出版的精装英文原版,而且每本书都并不新,涉及道教史和神话巫术史的一些老书甚至已经被翻得卷边了。   他随手从其中抽出几本翻开,发现父亲十分小心,并没有在书上留下任何勾画标记,也没有任何折页或书签,让他完全无法找到父亲阅读的重点在哪里。   为什么父亲会对这些书有着那么浓厚的兴趣?冯斯心里疑云重重。作为一个崇尚科学的网络时代的大学生,冯斯一向对怪力乱神的东西嗤之以鼻,不过基本常识还是有的。道教是土生土长的中国宗教,有着自己的独特神仙体系和修炼方法,和西方神话体系与魔法体系完全是两个概念。至于很多民间志怪和地方传说,甚至连宗教的边儿都挨不上,基本只属于原始崇拜的范畴,完全是愚民们编出来自己吓唬自己的。而书柜里的《世界灾难史》《世界瘟疫史》一类书,更是匪夷所思。   这些东西杂糅在一起,到底能指向什么?冯斯眉头紧皱,心中渐渐有了一种极度不祥的预感。神话、传说、志怪、道术、巫术、魔鬼、历史、灾难、瘟疫……怎么看都不像是什么好事。他感到自己正站在一堵厚重的高墙前,努力寻找着墙上的裂缝,一旦穿越了这堵墙,呈现在自己眼前的,或许将是极致的黑暗、极致的恐怖。   冯斯一时也没有时间细看这些书,只能给张圣垠打了个电话,请他帮忙晚上把这个小书房里的书都搬运到老房子里。张圣垠也不问任何原因,爽快地答应了。   他想了想,有些不放心,又用手机把所有的书脊都拍了下来,然后拉开书桌的抽屉。抽屉里有一些零散的纸张,但上面大多只是记录了一些道教的咒语。此外还有一本记事本,里面记录的都是可以见光的受邀作法的日程,没有半个字提到儿子冯斯,似乎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   冯斯叹了口气,正想离开,忽然眼神扫过放在书桌上的物件,不觉微微一怔。他注意到,桌上放着毛笔和砚台,但书桌里的那些纸张和记事本,上面的字迹全部都是用钢笔写的,根本没有用到毛笔的地方。   这是父亲的私人书房,完全不同于那个用于炫耀显摆的待客书房,里面应当没有什么无用的东西才对,但为什么偏偏有没用的毛笔和砚台?   冯斯想着,试探着挪开砚台,他发现砚台下方的桌面上有一个不起眼的圆洞,配在这张陈旧的老书桌上,仿佛只是一个蛀洞。但冯斯把毛笔的笔杆插进去,才发现笔杆的直径和这个“蛀洞”契合,严丝合缝,笔杆插入后,向下滑落了两厘米左右才被挡住。   他用力把笔杆下压,体会到了一种类似弹簧的阻力,像是有什么开关被压了下去。紧接着“咯噔”一声,从书柜方向传来一声轻响。冯斯抬起头,只见书柜上层的侧板处露出了一个暗藏的夹层,但这个夹层实在是太小了,从长宽来判断,即便连一张信纸也很难塞进去。他走近前去,用钥匙串上的旅行小剪刀小心地把夹层里的东西弄出来,那是两张发黄的老照片。冯斯捏紧了拳头,意识到自己找到了一些真正重要的东西。   第一张照片就让他大喜过望,照片上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和一个微微驼背的中年人站在一起,两人的背后是一座形状有点像双峰骆驼的青山。这张照片本身没有太过特异之处,但冯斯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个少年人正是父亲冯琦州,而中年人的相貌和冯琦州也有好几分相似,尤其是两人略带扁平的鼻梁和薄薄的上唇,就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是我的祖父!冯斯瞬间做出判断,随即又有些自嘲地想,冯琦州和自己并无血缘关系,这位中年人当然算不得自己真正意义上的祖父。但现在找到了祖父的相片,总是一大收获,更何况照片上的两人穿着随意的背心短裤,肩膀上搭着毛巾,一看就是在家居的时候随手拍的而并非旅客在外的留影。也就是说,这张照片的背景,应该就是冯琦州的家乡。根据这张照片,完全有可能找到家乡的具体位置,找到这个背负了许多秘密的冯氏家族。   这个意外的收获让冯斯十分喜悦。他小心地收起第一张照片,然后把第二张照片拿起来。这张照片是黑白的,相纸的颜色更加古旧,而且触感明显很脆弱,显然是经受了漫长时光的无情侵蚀。而照片上的内容更是离奇,那上面有一群中国人和几个西方人,在某个庞然大物的前方合影留念。那些中国男人……一个个都梳着辫子!   这是一张清朝的照片!冯斯吃了一惊。他还记得一些历史课上的知识,黑白照相技术是在问世没过几年就传入中国的,那会儿大致是在19世纪40年代,而清朝灭亡是在1912年。也就是说,这张照片的拍摄年代也在这个区间里。   父亲为什么会如此秘藏一张清代末年的老照片?冯斯仔细地看着这张已经有些模糊的相片,辨认着人群背后的那个庞大的物体。他突然发出一声惊呼,手一抖,照片落到了地上。   冯斯并没有急于弯腰捡起这张照片,而是像木头人一样,在原地呆立了很久,足足几分钟后,才从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怪物……”   “爸爸,你为什么会留着这张照片?”他喃喃自语着,“这个怪物……和我有关吗?”   四   几天之后,冯斯已经回到了北京,回到了大学宿舍。父亲冯琦州的骨灰他委托给张圣垠代为安葬了,购买墓地的费用是从冯琦州留下的卡里提出的,除此之外,他并没有动用父亲给他的那张卡里的一分钱。这些日子里,除了把网游委托朋友代管,他仍然每天定时发送胡编乱造的语录微博,还接下了两个营销广告。对他而言,父亲在他心目中的形象虽然已不像往日那样不堪,但丧母的愤恨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消弭的。不用父亲的钱,也是他维护自尊的一种方式。   在宿舍草草地洗漱了一番后,冯斯换了件干净衣服,下楼走向校园南侧的教职工宿舍楼。那是20世纪80年代修建的老楼,和冯斯家的老房子有异曲同工之妙,最近几年来拆迁的传闻不绝于耳,不过因为教师抗议的声浪比较高,一直磨蹭着没有拆。   冯斯走进一个单元楼,按响了302室的门铃。门很快开了,开门出来的赫然是文潇岚。文潇岚见到冯斯,先是露出欣喜的表情,继而脸色又转为沉重。   “是不是阿姨的身体……”冯斯察言观色。   文潇岚轻轻点点头,让到了一旁。冯斯连忙快步进屋,先走入了北面的房间,房间里一股浓烈的药味,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正斜靠在床上听着收音机里播放的昆曲。此时已经接近五月,气温并不低,她却还盖着厚厚的棉被,面色蜡黄,形容消瘦。床边放着一个医用氧气瓶,吸氧设备就在床头柜上。   “小冯?你回来了?”听到有人进门的声音,她转过头来,看清了冯斯的样貌,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   “阿姨,是我!”冯斯在床边坐下,握住老妇人的手,“您的身体怎么样了?”   老妇人低叹一声:“一天不如一天了……唉,真是麻烦你和小文了。”   “别这么说,我们应该做的。”   冯斯在父亲和学院老师面前总是一脸坏笑、玩世不恭,但在这个病弱的老妇人面前却耐心而温和。他陪着她说了一会儿话,轻声说:“您休息吧,我去看看宁哥去。”   他走进了靠南面的房间,一进门就能看到一张硕大的电脑桌,桌上三台显示器通过分屏程序显示着不同的画面。一个男人正在紧张地盯着屏幕,不停地敲击键盘、点击鼠标,对身后的脚步声恍如未闻。而这个房间里除了电脑桌和床之外,其他地方堆满了书,就连床上也有一半的地方被书占据着。   “喂,我回来啦!”冯斯大大咧咧地说。   对方一下子停住了动作,站起身转了过来。这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面容清秀但脸色苍白,一看就是很少在户外运动的。他看见冯斯,嘴角抽动了一下,似乎是想表达出一个笑容。   “你上次要的那个新网游的外挂,我做好了,”年轻人的吐字有些僵硬,似乎是很长时间没和人说话了,“自动走位,自动补红蓝,自动捡拾装备,自动原地复活。”   “你要照看的几个手游我也每天帮你挂机,两个梅西,三个西门吹雪,两个姬野……”他把不同的游戏串在一起说,倒也丝毫不乱。   “我就知道你那么聪明,绝对没问题!我的饭碗全靠你啦!”冯斯重重一拍年轻人的肩膀。年轻人的嘴角又抽动了一下,目光中流露出欣悦和满足。   大半年之前,冯斯刚刚进入这所大学不久,有一天下午打完篮球正往宿舍走,看见主路旁边的人行道上有人摆了个旧书摊卖书。按理说这是违章占道,但几名巡逻的保安经过却也并不去管,好像是司空见惯。一旁几名校内的职工家属走过,也并不停步,眼神里既有怜悯也有嘲弄。   冯斯一时好奇,走上前去,发现书摊上摆的全都是计算机和编程方面的技术书。虽然每一本书都有些陈旧了,却保存得很好,几乎没有任何破损和脏污。摊主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身穿一件上了年纪的老头才穿的白色汗衫,坐在一张小圆凳上,目光呆滞,神游物外。   “这本多少钱?”冯斯拿起一本《Java编程实例》,向摊主发问道。   摊主瞥了一眼他拿在手里的书,想了想,摇摇头:“不卖。”   “不卖?”冯斯一愣。   “我要留着看,”摊主回答,“我舍不得。”   “你要留着看还摆摊干吗?”冯斯哭笑不得。但这时他有点明白过来了,这个摊主多半是精神有点问题,难怪保安们都不管——谁也不想去招惹一个疯子。   正在想着,远处走来一个步履蹒跚的老妇人。她满头白发,看上去甚为孱弱,满脸的皱纹却掩饰不住优雅知性的气质。她喘着气慢慢走到书摊旁,用温柔的语调说:“回去吧,儿子。”   “我不回去,”摊主说,“我要帮你赚钱,妈。”   “我们的钱够花,”老妇人依然温柔地说,“你还是安心读书最好。”   “我就是要赚钱!”摊主显得火气十足,“我要帮你!”   老妇人好说歹说,最终劝服了自己的儿子,带着他离开了。冯斯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呆立在原地没有动弹。他虽然总是喜欢笑,平时待人也很友善,除了无法抑制的毒舌,却并不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他一向的认知是:人世间的苦难千千万万,与其动不动就去伤感落泪却无力改变,还不如视而不见独善其身。   但这母子俩的对话,却一下子触动了他的心事,让他想起了童年时代的那段往事。当父亲出逃而母亲一天天疲于奔命赚钱还债时,他也曾经想过要到街上摆摊帮助母亲,可她却坚决制止冯斯这样做。那时候两人的对话,和眼前这母子俩的对话几乎一模一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让冯斯回忆起了早逝的母亲。   此时文潇岚已经混进了学生会,她生性开朗,结交了不少学长学姐,冯斯就托她帮忙打听那对母子,很快有了答案。那位老妇人叫杨绍芬,是这所大学里一位退休的老教授,名叫宁章闻的年轻人是她的独子。宁章闻两岁的时候,父亲就因车祸去世,从此杨绍芬没有再嫁,独自把儿子抚养长大。   这个过程充满了艰辛,绝不仅仅是因为单身母亲所面临的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还在于宁章闻一直患有轻度的自闭症。他就像人们常说的白痴天才,对于书本上的知识,尤其理工类知识有着惊人的学习能力,但在社交、生活自理等方面却一塌糊涂。而且越是不擅长和人交往,脾气就越坏,除了母亲,几乎没有人能亲近他。   十年前,宁章闻以相当高的分数考上了这所大学的计算机系。他原本可以上清华或者北大,却最终选择了低一个档次的本校,当然是杨绍芬为了方便照顾他而做出的决定。宁章闻为了让母亲高兴,使出吃奶的劲努力克制自己的脾气,一学期下来,尽管仍旧被全系的人都当作怪人,但居然没有惹出什么祸事,普通人和“怪人”之间至少相安无事。但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意外终于发生了。   一个同班同学求宁章闻在离散数学考试时帮他作弊,宁章闻自然知道作弊不好,但想到母亲千叮咛万嘱咐的“一定要尽量和同学搞好关系,同学有找你帮忙的尽量答应”,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但他作弊实在没什么天赋,第一张纸条传出去就被监考老师抓了个正着。   这所学校一向以学风严谨而著称,对作弊一贯从重处理,宁章闻和求他作弊的那个同学一起被记过处分,取消学位资格,而且与其他许多学校不一样,这个取消学位的处罚是不能撤销的。   上学半年就闯出这样的祸事,宁章闻遭受的打击可想而知。杨绍芬根本不敢批评他,足足劝慰了一个星期,才算勉强把他的情绪平复下来。消沉了一个寒假后,宁章闻没精打采地继续上学。有一天家里的热水器坏了,正好上完体育课浑身是汗,他便索性去了学校的澡堂。   这所学校的澡堂一向以拥挤著称,每到高峰时段,无论男女都得光着屁股排队等喷头。无巧不成书,就在等喷头的时候,宁章闻听到身后有人在聊天,声音很熟悉,那是同班的两个同学。他原本没有兴趣去听别人的谈话,但他们却提到了一个让宁章闻浑身一震的名字——那个求他作弊的同学。   “贺涛真的没事儿了?”同学甲问。   “没事儿了,他姨妈是教务处的,估计这学期过了,处分就会取消,最后还是能拿到学位的。”同学乙回答。   “有关系真好,作弊都能没事儿……那宁章闻呢,也没事儿了?”   “他姨妈也不是万能的,能把他一个人捞出来就算不错了。再说了,就算能捞,贺涛也不会帮宁章闻的。”   “为什么?宁章闻不是为了帮他才作弊的吗?”   “前两天喝酒,贺涛跟我说,宁章闻那小子太笨了,连作弊都笨手笨脚,差点连累死他。他说,要给宁章闻一个教训,就是不替他撤销处分,算那个傻子活该。”   宁章闻默默地听完,默默地退出了浴室,穿好衣服回到宿舍。当天夜里,他出现在校内的一家水吧里,那个名叫贺涛的同学正和女友在那里约会。当着水吧里几十个人的面,他抄起桌上的一个玻璃烟灰缸,狠狠地砸在贺涛的头上,一下、两下、三下……直到被人七手八脚地拉开并死死按在地上,他都没有说过一个字,脸上的表情也平静得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非常幸运的是,贺涛是个硬脑壳的家伙,虽然血流满面,外伤不轻,却并没有伤及大脑和神经,也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杨绍芬求爷爷告奶奶,又赔了一大笔钱,才换来了贺家的不予起诉,最后宁章闻被刑拘了半个月。当然,身背处分还恶意伤人,学校的开除是免不了的。   从拘留所出来的那一天,面对着杨绍芬的嘘寒问暖,宁章闻一言不发。他抬起头来,直直地盯着刺眼的太阳看了几秒钟,嘴角绽起了一个古怪的笑容,从此以后的十年中,他再也没有笑过。回到家里,他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彻底和外面的社会断绝了联系。在外人眼里,宁章闻基本等同于一个疯子。   文潇岚把这母子俩的事情向冯斯说完后,充满同情地说:“我们帮帮他们吧。”   “帮?怎么帮?”冯斯斜眼看着她。   “现在杨教授年纪大了,浑身是病,但宁章闻完全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家里的生活很艰苦。所以我们可以先在校园内发起募捐……”文潇岚活脱脱一脸圣母的光辉。   “瞎扯淡。”冯斯只说了三个字。   “哪儿扯淡了?”文潇岚很不服气。   “首先,这个人只是自闭外加脾气古怪,并不是真正的精神分裂,更加不是白痴。”冯斯说,“他懂得摆摊卖书帮老妈赚钱,说明这是个有自尊心的人,捐款就意味着把他完全当成废物,还大张旗鼓地‘在校园内发起募捐’,当心被他砸烟灰缸。”   “说得也是。”文潇岚想了想,叹了口气。   “其次,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说句难听点儿的,老太太迟早要归西,这位大少爷怎么办?你天天给他募捐募到他寿终正寝?还是你索性收养他当个干儿子?”   文潇岚噘起嘴:“那你说怎么办?”   “他是学计算机的,我那天看他摆的书摊上都是与计算机相关的书……”冯斯琢磨着,“我去试试吧,你就跟老太太介绍说我是学生会去帮忙的,我去试试能不能给她儿子找到一点用处,我自个儿也可以多条赚钱的路子,就不必做家教那么辛苦了。”   文潇岚警觉起来:“喂,你到底是想帮他们,还是想给自己找个廉价劳动力啊?”   “别说得那么难听,零和博弈不是这个世界的全部,我追求的是双赢。”冯斯严肃地说。   一个星期之后,文潇岚实在不放心,于是敲响了杨绍芬家的大门。进门之后她就吓了一跳:那个传说中从来不和陌生人说话的怪人宁章闻,赫然正和冯斯勾肩搭背地坐在一起。冯斯的手臂在空中乱舞,唾沫四溅地说着些什么,宁章闻则手里拿着记事本,一边听一边认真记录。   “不能修改数据封包,那样一旦被抓到铁定封号,”冯斯说,“重要的是实现不运行客户端的脱机功能,这样一台配置普通的电脑也能多开几十上百个号……一定要能识别自动捡拾的物品,可以自动丢弃没用的……能有这些功能就行了……”   “不难,几天就行。”宁章闻听完后说。他说起话来略有些口吃,应该是常年不怎么说话的缘故。   “我就知道你一定行,”冯斯拍拍他的肩膀,“靠你啦兄弟!”   好家伙,这才一星期的工夫,这俩人居然开始称兄道弟了,文潇岚呆若木鸡,却也不得不佩服冯斯,这厮平时看起来嬉皮笑脸完全不靠谱,真做起事情来的确有过人之能。而她虽然不玩网游,网络时代的年轻人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从两人的对话里能判断出,冯斯大概是想走网游打钱的路子,而宁章闻已经成为他的技术支持。   倒还真是人尽其才,文潇岚呆呆地看着宁章闻略带兴奋的脸,忽然间明白了冯斯的用意。让宁章闻赚到钱倒在其次,他其实是在为这个孤僻的怪人营造一种被人需要、被人重视的心理氛围,其实也就是给了他自立的尊严。   这样的尊严,用金钱无法衡量。   此后的半年里,宁章闻利用他的计算机技术帮了冯斯不少忙,无论是网游外挂,还是微博刷粉、刷转发都手到擒来。这些事情说起来不太光彩,但由于十年前的那桩往事,宁章闻对于“规则”这种东西深恶痛绝,能够打破他人的规则,对他而言反而是充满快意的。这一次冯斯回老家料理父亲的后事,就把手里的网游都交给了他代管。   “这次回家,怎么样?”宁章闻问道。虽然问得有些生硬,但对这个自闭十年的怪人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遇到了一些麻烦事需要处理,能帮得上忙的可能只有你了。”冯斯说。他很清楚和宁章闻说话的方式,越是把事件描述得复杂,越能让宁章闻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   果然,宁章闻眼前一亮。冯斯打开书包,抽出一本硬皮字典,从字典里拿出他在别墅里找到的两张老照片,把其中一张递给宁章闻。宁章闻拿起来一看,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这个东西……真奇怪。”宁章闻说。   他所指的“这个东西”,就是照片上人群背后那个巨大的物体。从黑白照片上来看,那似乎是一块浅色的岩石,但上面的花纹又十分古怪,看起来很像是皱纹。“岩石”上还有一个破洞,破洞里露出了一个圆溜溜的深色的球体。   “你觉得……这个东西像什么?”冯斯问,“你的直觉比一般人更加敏锐。”   宁章闻仔仔细细地审视着那块岩石状的物体,缓缓地说:“大脑。”   “果然如此。”冯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大脑上还有眼睛。”宁章闻平静地补充说。    第三章   血腥的诞辰   一   北京市区早就禁绝了街头卖艺,但因冯斯的学校所处地点相对偏僻,管制也松一点,所以现在这个小文化广场上挤了不少人,围观着一场猴戏。   表演的猴子是一只中国境内常见的猕猴,身上的毛掉了不少,脸上有一个赤红色的肉瘤,看外形十分丑陋。但它的身手异常灵活,借助着几根铁棍、铁环、儿童自行车之类的简单道具,表演出了各种匪夷所思的精彩动作,换来了围观者们的阵阵掌声。   在一口气翻了几十个跟斗之后,猴子开始喝水进食,要休息一阵子。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走到场中,捧着一个铁盘向观众要钱。这个小姑娘长得很水灵,一张圆圆的苹果般的脸上挂着天真的笑容,十分可爱,就算有不想掏钱的人,看着她可怜巴巴的眼神也会心软。   小姑娘转了一圈,铁盘里装满了零钞,其中也夹杂着几张大票子,看来收入颇丰。她正在手脚麻利地收拾钞票,人群忽然散开了,两个染着火红头发的青年人走了过来。这两人一胖一瘦,穿着印有死亡重金属图案的背心,脖子上挂着粗长的银链,右肩上都文着一只凶恶的大鹰,看来不是善茬儿,而围观的人们就像看到了信号一样,都赶紧离开了。   两个青年来到小姑娘面前,凶神恶煞地看着她。小姑娘打量了他们一下,再看看周围快速散去的人群,似乎明白了点什么。   “这一片是我们罩着的,你在这儿卖艺,就得上供,明白吗?”胖青年恶狠狠地说。   小姑娘的手依然在往钱袋里装钱,嘴里叹了口气,摇摇头说:“八十年代录像厅港片里的台词,地摊淘来的民工背心,批发市场论斤约的狗链子,街边铺子三块钱包洗剪吹的染发水平,比贴纸质量还糟糕的文身。这年头的地痞真是越来越没出息了,妈妈真的很受伤……”   胖流氓勃然大怒,伸手就是一耳光向她扇了过去。但手刚刚挥到一半,一道黑影猛然从旁边蹿出,胖青年惨叫一声,收回手来,只见上面已经多了一排血肉模糊的牙印。是那只丑陋的猴子,眼见主人受到威胁,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扑了过去,重重地一口咬在胖流氓的手腕上。   瘦流氓见势不妙,抬腿想要踢它,但猴子反应奇快,一下子蹿到一旁,瘦流氓踢了个空收脚不及,差点把自己的脚扭伤。他更加恼火,从腰间拔出一样东西: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虽然同样是劣质货,但这毕竟还是管制刀具,危险性不小。   猴子也看出了这把刀的厉害,它小心翼翼地一点点退后,瘦流氓则和捂着手腕的胖流氓左右夹击,一步步逼了上去。小姑娘又摇了摇头:“天堂有路你们不走,我也救不了你们啦。”   她抬起头,好像是在望天,无精打采地嘟哝着:“快点动手吧,免得一会儿把警察招来……”   这句话简直是个召唤咒,两名流氓还没反应过来,忽然被人从身后抓住了脖子,一股无法抗拒的大力把他们的脑袋撞到了一起。“砰”的一声响,两人瘫软在地上,晕了过去。   小姑娘这才低下头,看着刚刚出手击倒两个流氓的人。那是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身高超过了一米九,一张脸端方忠厚,但体形魁梧得像个橄榄球运动员。他望着小姑娘,语气里充满了埋怨:“他们要钱就给他们嘛,你还真缺这点儿卖艺的钱吗?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出门在外……”   “出门在外,千万不要惹是生非,能退让就尽量退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小心驶得万年船……”小姑娘像背书一样一口气说了下去,“行啦行啦,区区两个小地痞,不会影响世界和平的。你那么大的个子,胆子怎么比我还小呢。”   身材魁梧的年轻人宽容地一笑,并没有生气。他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好啦,收拾收拾快走吧,这两个小流氓应该是底层的小痞子,上头还有头目管着的,别把那帮人一窝蜂地都招来了。”   小姑娘这次顺从地点点头,转身招呼猴子,却突然间惊叫一声:“哎呀,伤口又流血了!”   果然,猴子的胸口渗出了一丝丝血液。小姑娘连忙给它涂药,口中抱怨连连:“都怪那个姓冯的!要我说,直接把他抓回去关起来不就了结了?干吗弄得那么复杂?”   年轻人摇摇头:“二叔既然那么吩咐了,就一定有他的用意。以二叔的脾气,这要放到以前,别说抓他回去,杀了他都有可能,但现在却非得留着他。照我看,恐怕是有什么大的危机临近了,二叔不敢扔掉这个保险。”   “就他那副样子,真能变成……保险?”小姑娘一脸不屑。她咬了咬嘴唇,忽然郑重地问,“会有那么糟糕吗?照你看,那个东西……真的会觉醒?”   “但愿不要,”年轻人说,“它已经沉睡了那么久,还是就这样永远地沉睡下去、永远不要醒来的好。否则的话……”   二   “喂!你打算睡上一年是吗?快醒醒!”文潇岚伸出手,在冯斯的耳朵上重重地拧了一下。   冯斯痛叫一声,捂着耳朵慢慢睁开了眼睛。他正躺在宁章闻的床上,看样子睡了很久了,而宁章闻则坐在电脑前,双手频繁地操作着。   “让我们俩干活,你一个人享清福,倒还真美!”文潇岚一面说着,一面替宁章闻倒了一杯水。宁章闻仍然是微微一咧嘴,表示谢意。虽然他已经渐渐能和冯斯、文潇岚二人说一些话,但是笑这个表情,却始终未能恢复。   “我那是在统筹全局,你不明白。”冯斯伸了个懒腰,脸上依旧睡意正浓。   “你上次给我的那张照片,要我帮你查出背景里那座山的名称,我已经查出来了。”文潇岚说。   冯斯一下子坐了起来:“在哪儿?”   冯斯虽然没有把父亲去世那一夜的真相告诉文潇岚,但还是把父亲与祖父的合影交给了她,托她帮忙查找那座山的名称与位置。文潇岚家境不错,从小就对旅游情有独钟,也认识不少全国各地的旅游爱好者。而对于冯斯,她似乎始终带有一种宽容,总是尽量帮他的忙,不去追问太多。   “我用马甲把这张照片传到网上,就说照片是我即将死去的患老年痴呆的爷爷一直捏在手里的,我需要找出照片的所在,为他了却心愿。”文潇岚说,“这样的故事很好编,别以为就只有你会编心灵鸡汤。”   “你办事,我放心。”冯斯十分满意。   交给宁章闻的任务则复杂多了,因为那张大脑状的怪物图片万万不能泄露出去,否则鬼知道会招来些什么。两人商量之后,决定由宁章闻利用黑客技术侵入全国各地的图书馆数据库,从中检索相关内容。这么庞大的工程量当然不可能光凭人力完成,而普通的搜索手段则会回馈大量的无效信息,所以宁章闻首先还得编写一个自动智能检索的程序。这样的挑战极大地激发了宁章闻的热情,他几乎是废寝忘食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我们俩都有活干,那你干什么?梦神仙姐姐?”文潇岚问。   “别说得那么庸俗,我只是在等五一长假。”冯斯说。   “五一?干什么?”文潇岚不解。   “去一趟东北。”冯斯神秘地一笑,“你们俩都有活干,我也有活干。”   “你反正天天逃课,每一天对你来说都是长假,还装模作样地等什么五一?”文潇岚十分不屑。   冯斯一脸苦相:“线性代数的老师已经放出风来,我要是再缺她一次课,她就不让我这学期及格。老处女是这个世上最大的恶,我在考虑要不要出卖色相求她饶我一命……”   现在已经是4月29日,第二天没课,相当于长假已经开始。冯斯早已买好了第二天的火车票,但没想到就在出发前一天,文潇岚居然已经找出了他的家乡所在。   “这座山叫双萍山,位于贵州西南的一个乡,风景一般,交通不便,所以去过的人很少,”文潇岚告诉冯斯,“你得先到贵阳,换汽车到晋安县,然后再换一次车……”   “够麻烦的,”冯斯琢磨着,“而且那种偏僻的山区,指不定会遇到什么事,七天时间不够,只能等到暑假再说了,我还是先去东北吧。”   “行,等你回来的时候,我大概已经把去双萍山的行程须知都帮你整理好了。”文潇岚点点头。   冯斯扭过头,看了她一眼:“这一次不管我要做什么,你都完全不问为什么,这真不像你的性格。难道你是在表达对一个丧父丧母的穷光蛋的同情?”   “我只是觉得,你这次可能真正遇到了大麻烦,”文潇岚慢悠悠地说,“你不说,并不代表不信任我,也许只是不想把我卷进去,那反而是看重……尊重我的表现。既然这样,我也只能尽力帮你,让你早点摆脱这个麻烦。”   冯斯沉默了很久,忽然笑了起来:“看来我真是垃圾小说读多了,满脑子都觉得女人就是应该寻死觅活‘你必须告诉我真相,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不告诉我就是你有别的女人了……’现实生活和八点档电视剧还是不一样的啊。”   文潇岚白了他一眼:“就你那副德行,还想有什么别的……”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脸上微微一红,连忙咳嗽一声:“我巴不得能有个女人管管你那张破嘴。说正经的,你的事情虽然你极力想要保密,但一下子死那么多人,消息不可能不传出来,所以那天晚上的情况……我也略微知道了一点。你要小心。”   “我会的。对了,给我点零钱,暴眼儿新疆大爷的羊肉串该开卖了,我去给宁哥买点串儿。”   “直接破整钱不就行了吗?”   “新疆大爷每天刚开张的时候都缺零钱,给他一百的就跟要了他的命似的,‘跟你们说了好多次了嘛,我哪有那么多零钱找嘛,要不然你就干脆烤五十串嘛……’”   文潇岚被逗乐了,伸手掏出钱包,然后一拍脑袋:“哎呀,我也没零钱了,都给猴子了。”   “猴子?什么猴子?”   “今天早上去文化广场那边买东西,路上见到一个耍猴卖艺的。那只猴子虽然丑了点,但演得特别好……”   “丑?是不是身上斑秃、脸上有一个红色的瘤子?”冯斯打断了她。   文潇岚一愣:“是啊,你怎么知道?你以前见过吗?”   “不只是见过……”冯斯沉吟着,“猴子的主人是什么人?你见到了吗?”   “见到了,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长得挺可爱的。”   “小女孩?那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壮实的男人?”   “周围的观众里好像有个高个子壮汉,但我没注意,给过钱就走了。”文潇岚说。   “你去替宁哥买串儿吧,他不喜欢肉串,喜欢肉筋和板筋,再加一串肥腰。”冯斯说着,转身向门口走去。   “你是想要去找那只猴子吗?”文潇岚反应很快。   “不是我想要找那只猴子,是猴子想要找我。”   冯斯骑上自行车,把附近几个可能街头卖艺的地点都逛了一遍,却并没有发现那只猴子。不过,他在文化广场从几个跳舞的大妈嘴里打听到了白天发生的那场打斗。   “那个大个子好厉害,就跟电视里的特工一样,一下子就把那两个小流氓给整晕了。”大妈兴奋地描述着,“那帮浑小子就是不学好,成天捣蛋,这回有人能治他们了……”   冯斯耐心地听完大妈的聒噪,再一次确认了广场跳舞大妈是超越人类认知的神一样的存在。以眼前这位大妈为例,当旁人见到寻衅滋事的地痞时唯恐避之不及,她却以看谍战电视剧的心态围观了整个过程,并且牢牢记住了小女孩和大个子的长相特征。   可惜的是,大妈毕竟不是职业间谍,没有跟踪到两人一猴的去向,但冯斯倒也不着急了。很明显,这两个人的任务就是死跟着他,那么他们迟早还会再现身。他只是隐约记得在地下室打倒自己的那个人似乎不算特别高,但也可能是当时看花眼了,无论如何,猴子是肯定没错的。   “谢谢您,下次你们表演的时候,我一定来捧场。”冯斯对大妈说。   大妈满面红光:“多叫点同学来。你们年轻人就该多听点儿‘红歌’受受教育……”   第二天一早,冯斯坐上了去往沈阳的动车,然后换长途客车到达小城。他按照审讯记录上的地址去找,发现原址果然已经拆迁了,现在那里是一片商用楼。他又找到当地派出所,以他招牌式的亲切笑容和三寸不烂之舌,与极不耐烦的户籍民警磨了半天,总算磨得对方嘟嘟囔囔地帮他翻找拆迁资料。   “算啦算啦,大学生放着假期不玩出来做社会调研也不容易。”他从一个文件柜里搬出一摞布满尘土的卷宗,“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找找看吧。快点儿啊,要下班了。”   冯斯匆匆忙忙地翻阅着资料,终于找到了那个叫翟建国的人的去向。他所在的小区居民已经整体迁移到了另一处新建的高层住宅。当然,这个所谓“新建”,也已经是十来年前的事情了。   从派出所出来打上车,花了15分钟才坐到翟建国所在的新小区,这个距离对于这座小城而言已经算远了。眼前的高层建筑外面看起来光鲜气派,走进去却看到墙皮到处都在脱落,某些墙体可以见到隐约的裂缝,甚至连电梯都坏了,建筑质量可见一斑。   这又是一个穷人住的地方,冯斯得出了结论。   他脚步轻捷地爬上十一楼,来到翟建国家,敲了敲门,但等了一分钟,门里没有任何反应。难道翟建国不在家?   他很不甘心,又继续敲了十多下,屋内终于有了响动。一阵拖沓的脚步声后,门慢慢打开了,开门出来的是一个白发稀疏的老人。他弓腰驼背,脸就像一张风干的橘皮,浑浊的眼球里充满了警惕。   “你是谁?”老人用嘶哑的嗓音问。   “我……我是来找翟建国先生的。”冯斯说。   老人眯缝着眼睛,打量了冯斯好一阵子:“我不认识你,你走吧。”   他颤巍巍地向屋内退了一步,准备关门,冯斯连忙伸手挡在了门板与门缝之间。门板狠狠地夹到了他的手,他顾不上疼痛,大声喊道:“我是为了19年前的事情来找你的!”   翟建国愣住了,手上停止了用力。冯斯接着说:“我见过一份和你有关的审讯记录,但没能看全。虽然不知道你当时为了什么被捕,但我想告诉你,我的生日就在你被审讯的前一天!”   翟建国脸色大变。他站在原地,布满皱纹的脸颊轻轻抽搐了几下,眼神里充满痛苦和惊惧,像是回忆起了一些极其不愉快的往事。冯斯不敢打扰他,静静地站在门边等候。大约过了一分钟后,翟建国突然大吼一声:“我不知道什么19年前的事,也不知道什么审讯!你快点滚!”   他双手揪住冯斯的外衣领子,用力把他往外推。这双颤抖的手并没有多大的力气,但冯斯没有办法和这样一个衰迈的老人角力,只能随着对方的推搡一步步向后退。   “翟先生,我知道那可能是一段让人不太舒服的记忆,但是我求求你帮助我,”他一面退后一面说,“这件事对我非常重要,为了它我已经……”   他没能把这段话说完,因为翟建国骤然松开了手,捂住自己的心脏,一脸的痛苦,身子已经摇摇晃晃的,眼看就要倒下。冯斯忙扶住他,把他扶进房里平放在沙发上,然后四处寻找药物。   这间房子里没有任何值钱的物品,唯一一台18英寸的彩电估计年纪比冯斯都大,正在用明显失真的色彩播放着本地新闻。低瓦数的节能灯发出惨白而黯淡的光,照亮了到处都是各种杂物和垃圾的房间,灰尘几乎铺满了每一个角落,墙角的蛛网摞得层层叠叠。但冯斯注意到,有一处地方却打扫得十分干净。   那是一个木质的佛龛。佛龛和摆放在佛龛中的观音像一起,被擦得一尘不染,面前的三炷香刚刚燃完一半。檀香味儿混杂在充斥房间的霉臭味当中,显得十分奇特。   冯斯在翻箱倒柜找药的时候,还注意到这间屋子的墙上贴着许多神像:貔貅、秦琼、尉迟恭、钟馗、西藏活佛,甚至还有我国开国领袖的画像。除此之外,道教辟邪的符纸和各种乱七八糟的护身符也随处可见,这些东西冯斯在他的骗子老爹手里早就看熟了。   这个翟建国还真是病急乱投医呢,冯斯想着,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他害怕成这样,恨不能把古今中外的守护神全都堆在家里?   他终于在卧室的抽屉里找到一瓶硝酸甘油,不管三七二十一往翟建国的嘴里塞了好几片。过了一会儿,翟建国急促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终于睁开了眼睛。   “需不需要打120?”冯斯问。   “不必了,躺一会儿就好,”翟建国摆摆手,“120的钱我给不起。”   冯斯给他倒了一杯热水,翟建国慢慢地喝完水,脸上稍微有了点血色。他看着冯斯,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话,却又没有说出口。   “您不必感到有什么愧疚,”冯斯说,“喂你吃药是做人的本分,拿来施恩要挟就太让人恶心了。以前的事,您实在不想提就算了,我再去想办法吧。”   他又从卧室里拿出一个枕头,给翟建国垫在背后,然后向大门走去。手刚刚放到门锁上,翟建国忽然在身后说:“等一等!”   背向翟建国的冯斯脸上露出一丝喜色,看来各种垃圾影视剧也不只是光骗人,他想,欲擒故纵这一招真的管用了。   当他走回到翟建国面前时,翟建国瞪大了眼睛,上上下下地仔细审视了他一番,忽然说出了一句令人匪夷所思的话。   “脱裤子。”翟建国总共就说了三个字。   不是吧,这么大年纪还刚犯了心脏病,居然有这种嗜好?冯斯的毒舌险些就要发动,但突然之间,脑海里灵光一闪,他明白了翟建国说这句话的用意。   “不必脱了,我知道您想要问什么,”冯斯说,“我的右腿内侧,靠近膝关节部位的大腿皮肤上,是有一个暗红色的胎记,形状有点像海星。”   翟建国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眼神里再次泛出之前那种恐惧的光芒。过了好一会儿,他扶着沙发慢慢站起身来,走到观音像前,费力地跪了下去。   “菩萨保佑……神明保佑……妖邪退散……”他嘴里喃喃地祈祷着。   三   19年前。   挂钟的指针指向了五点半的刻度,下班时间到了。   翟建国叹了口气,收拾好面前的东西,脱下穿了一天的白大褂,换上便装。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估计道路上已经结起了瓷实滑溜的黑冰,待会儿只能推着自行车慢慢走回家了。比灰蒙蒙的天空更加阴霾的是他的心情,连续一个月来生意惨淡,今天更是枯坐了一天没有一个病人上门。没办法,就兜里这点钱,还是舍不得买肉,只能回家把冬储的土豆、白菜乱炖一锅将就将就了。   有时候他会悄悄后悔,自己不该辞去公职而跳出来搞私人诊所,塑料厂保健站的工作固然是又苦又累又得受气装孙子,还被正经的医生瞧不起,但至少是每个月有人发工资的铁饭碗,穷也不至于饿肚子。而现在弄得表面光鲜实际却是朝不保夕,真是何苦来哉?   翟建国把诊所里的灯——其实总共也没有几盏,一一关掉,准备锁门,然后到隔壁商场的存车处去取自行车,但刚走到门口就被人拦住了。   他诧异地抬起头,看着身前这个高大的壮汉,粗略估计此人身高有一米九,一条胳膊简直比他的大腿还粗。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对方就一把把他推进诊所,随手关上了大门。   “哥们儿,你如果想打劫,恐怕是找错地方了,”翟建国并不惊慌,“我浑身上下一共有8块6毛3分钱,这个诊所里还有一堆中药材和几个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大汉似乎并不在意他说了什么,像拎小鸡一样把他的身子提起来,提到诊疗室里,放在他平常坐的椅子上,随即抄着手守候在一旁一言不发,虽然并没有动手伤害他,但只要翟建国试图站起来,他就会毫不客气地一把把他按回到椅子上。翟建国心里直犯嘀咕,不明白对方想要干什么,难道是为了医疗事故来寻仇的家属?但仔细想想,自己开诊所半年以来,治疗的病人本来就不多,所患多数也是几剂药就能治好的头痛脑热的常见病,不应该有什么病人被自己耽误了然后来报复啊。   翟建国试着和大汉说话,但大汉压根儿就不理会他,眼见着天越来越黑,他十分无奈。不过当时钟指向八点钟的时候,诊所的门终于又被打开了,这次一共进来了七个人,六男一女,女的大着肚子、步履维艰,看来是个快要临盆的孕妇。   一个面容消瘦、鹰钩鼻子的中年人来到翟建国面前,用一种礼貌却又同时带有居高临下的口吻说:“翟医生,很抱歉把你留在这里,但今天晚上我需要你帮忙,希望你能配合。”   “我敢说不配合吗?”翟建国苦笑一声,“不过,我这么一个九流的小医生,不知道怎么才能帮到你。”   “我需要你替她接生。”对方回答。   “这个,不是我不愿意帮忙,而是我没有这个能力,”翟建国搔了搔头皮,“我开的只是中医诊所,条件很差,根本就没有接生的设备……”   翟建国还没说完,中年人挥了挥手,他身后一个矮壮敦实的秃头汉子走上前来,在他面前放下一个大箱子,并把箱子打开。翟建国往里面一瞧,止血钳、产钳、手术刀、针管、医用棉签、棉纱等各种器具和药品都齐备,甚至还有度冷丁、吗啡和肾上腺素。   “准备得还真是充分啊。”翟建国喃喃地说。他是一个聪明人,不必多问就能猜到,这帮人之所以不把产妇送往现代化的医院,必然是因为这次分娩不能为外人所知。而他的小诊所里只有他一个人,事后要让他保密也容易一些,甚至……   他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但面对眼前这几个凶神恶煞般的人,他既没有反抗的可能,也没有逃走的机会,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想到这里,他轻轻叹了口气:“好吧,反正也没有我说不的余地。不过我得现翻翻书,说实话,妇产科的知识我只是学过,还从没有实践过。”   “那就当是你第一次实践好了,”中年人不紧不慢地说,“不过是一次不许失败的实践。”   翟建国的冷汗一下子干了。   好在接生的过程十分顺利,翟建国甚至觉得自己压根儿就没帮上什么忙。产妇的身躯很瘦弱,却非常坚强,连叫喊声都一直死死压抑着,为他省了很多麻烦。最终脐带被剪断,孩子被平平安安地包入襁褓,翟建国却丝毫没有松一口气的感觉。他一面在厕所里洗手,一面胆战心惊地想,这帮一看就像是黑社会的陌生人,会用什么方法来让自己保密呢?   此外,那个鹰钩鼻子的男人隐隐有点面熟,应该是在什么地方见过的。刚才他全副精力都放在动手术上,无暇他顾,现在仔细回想,越想越觉得这张脸肯定是看到过的。   对了,想起来了!翟建国终于反应过来,这个男人是上过电视的。前两个月有一条挺感人的新闻,讲一个山沟里的道士收养了一个父母双亡的婴儿,悉心照料了一年多,于是电视台专门跑去拍了个专题报道,那个道士脸上的鹰钩鼻子颇为醒目。   ——中年男人就是那个道士!但现在,他穿着便装,剃短了头发,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电视剧里黑道大哥的瘆人气势,和电视里那个略带点腼腆的道士完全是两码事。   真是奇怪,放着道士不当,跑到这儿来逼我接生,这是为什么呢?翟建国想不通,也没时间去多想,现在最要紧的还是赶快想法子逃走。   厕所里的温度比诊疗室低很多,那是因为窗户有些漏风。他看着这扇小小的玻璃窗,粗略估计了一下自己的体形,觉得完全可以钻出去。问题在于,那个壮汉就守在厕所门口,自己开窗跳窗肯定会发出声响,这样肯定逃不掉。   翟建国绞尽脑汁地思考着,正不知该如何是好,诊疗室那边突然响起一阵惊慌的喊叫声。壮汉一时也顾不上监视翟建国了,转身冲了过去。翟建国竖起耳朵,隐约听到喊叫的内容大致是“怎么会这样?怎么办?”“怪物啊!”“快逃吧!”   怪物?翟建国心里“咯噔”一跳。自己的诊所里怎么会出现怪物?还没等他想清楚,诊疗室里传来几声沉闷的钝响,随即一个东西飞了出来,正落在他的脚边。他定睛一看,差点两腿一软坐在地上。   那是一条胳膊!一条粗壮的、肌肉纠结的、上面文了一个虎头的胳膊,正属于半分钟前还在监视着他的那条壮汉。而现在,这个身高一米九的大汉居然莫名其妙就遭到了毒手。   看着这条断口处还在不断涌出鲜血的断臂,翟建国实在无法忍受了,发出了歇斯底里的惊叫声。但他的惊叫并没有引来什么人,因为诊疗室里的动静比他的更大,除了人们的尖叫声和器物的碰撞声之外,他还能辨别出某种奇特的喘息声。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一只垂死的巨兽,带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震慑力。但自己的诊所里充其量就有一些晒干的海马和蝉蜕罢了,哪儿来什么大型动物。   难道是婴儿在作怪?翟建国心里又是一跳,忽然产生了这个念头。这一大帮子一看就是有钱有手段的人,放着好好的大医院不去,偏偏胁迫自己这个半吊子医生为那个女人接生,难道就是因为他们知道生出来的婴儿是不同寻常的?他们刚才呼喊的“怪物”,就是指的婴儿?   我亲手接生的婴儿,竟然会是杀人的……怪物?   翟建国没有时间去多想了,更加没有胆量亲眼去看一看。诊疗室里充斥着肢体被折断撕裂的响声和人垂死时的惨呼,还有一些更加古怪的声音,就像是猛兽在……啃噬进食,浓重的血腥味已经散布开来,他哪里敢靠近?趁着无人监视,他费力地从厕所的窗口钻了出去,不顾一切地向远处跑去,一路上不断滑倒在结冰的地面上,却又每次都立刻爬起来,仿佛半秒钟也不敢多停留。在他的身后,小小的诊所里杂乱的声音听来犹如地狱之音。   四   讲述这段往事的时候,翟建国已经很平静了,或许是布满全屋的神像给了他慰藉。但说完之后,他仍然显露出十分疲累的神情,这并不仅仅是来自肉体的疲惫,或许更多地说明精神上的高度紧张。19年过去了,这件事仍然深深刻在他心里。   冯斯坐在一旁的沙发上,半天没有言语。虽然之前他也猜测到了,翟建国所牵涉进去的这起案子多半充满血腥和惊悚,但却万万没想到,其中还包含着一些超自然的事物。他不禁又想起了黑白照片上的那个像脑子一样的庞然大物。   真是他娘的活见鬼啊,冯斯觉得心里一股无名火起。虽然他过去的生活也一样充满挫折坎坷,母亲早逝,和父亲的关系很僵,但无论如何,却总还是在“正常人”的范畴里。但从父亲死亡的那一夜开始,各种各样离奇的事件开始缠绕着他了。如果是“正常的”事件,无论上课点名、缺钱花挣钱、和父亲吵架、和别人打群架,他都能从容应付,但是假如从此以后要面对的都是一些超越日常认知的东西,自己又该怎么办呢?   冯斯深吸了一口气,知道现在并不是忧愁烦恼的时候,因为忧愁烦恼从来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他在房间里踱着步,似乎是在欣赏翟建国那些体现了世界宗教大和谐主题的神仙画像,直到头脑慢慢冷静下来,才开口发问:“后来呢?”   “后来还能怎么样?我那副疯疯癫癫的德行,当然是招来了民警,”翟建国苦笑一声,“我把之前发生了什么告诉了警察,他们赶忙带着我重新回到诊所,在那里……在那里……”   冯斯看出他的情绪似乎又要激动起来,忙把热水杯子递给他,但翟建国推开水杯,从身前的茶几上抓起一个装着便宜白酒的酒瓶,“咕嘟咕嘟”猛灌了几口。冯斯并没有拦阻他。几口烈酒下去,他的呼吸才渐渐均匀,继续说下去:“我们一进诊所的门,就闻到浓得让人想要吐的血腥味。走进诊疗室,那六个男人已经完全被撕成了碎块。是的,碎块,那种感觉已经不仅仅是他们被狮虎之类的猛兽吃掉了,还像……还像……”   翟建国斟酌了一会儿用词,最后咬着牙说:“好像是先被猛兽撕咬,再被大象踩过一样。那会儿天很冷,但室内有暖气,血液还没有完全凝结,溅得满墙满天花板都是,地上散落着内脏和骨渣。凡是进了诊疗室的人,没有一个不呕吐的。”   冯斯想象着当时惨烈的景象,禁不住打了寒战。但他很快敏锐地意识到了什么:“您刚才说,那六个男人被撕成了碎块。那么孕妇和那个婴儿呢?”   “当我们回去的时候,你和你的母亲都不见了。后来法医想办法把尸体碎块拼凑了起来,发现确实只有那六个男人,既没有婴儿的,也没有女性的,你们就在我离开的那短短几十分钟里失踪了。   “至于我,自然成了头号嫌疑犯,但是无论怎么审讯,我都一口咬定什么也没看见,我身上也确实没有沾上死者的血迹,所以到了最后,我还是被无罪释放了。然而警方最终没能找到真相,而那个可怕的凶杀现场的场景终究还是被传出去了,在这样的小城市里,这种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传得和飞一样。有人说我勾结黑社会,但更多的人说我用诊所的外表作掩饰,背地里偷偷搞茅山邪术害人,还说凡是到我的诊所看过病的人,都中了我的邪术。他们传得煞有介事,连我的师承来历都一条条被编得很清晰,我的诊所怎么可能还开得下去?   “想要回厂里去继续当保健站的大夫,也不可能了。那几年正在搞国企改革,厂里为了下岗名单闹得焦头烂额,三天两头有下岗职工去闹事儿,我这样自己傻了吧唧扔掉铁饭碗的,他们求之不得,当然不可能再把我弄回去。折腾到后来,我自己也心灰意冷了,偶尔打打零工,吃着低保,就这么等死吧。”   怪不得眼前的翟建国如此颓废潦倒,他所遭遇的是货真价实的无妄之灾。他并没有做错任何事,却成了这个离奇事件的牺牲品,最终变成一个颓废的糟老头子,还得依靠着各种各样的神佛来压制内心深处绵延了19年的恐惧。人生的际遇真是难以预料。   但冯斯却顾不上去为翟建国的命运而感到悲伤了,他的脑子里已经被巨大的信息量填满了,尤其是他的亲生母亲。   “我的生母,你见到了她的,能告诉我她长什么样吗?”冯斯急忙问。   “我想想啊……那个女人长相很普通,尖脸,小眼睛,鼻子有点高……”翟建国回忆着。他所描述的这张脸,和冯斯记忆里母亲的面孔几乎没有半点相似,他由此终于可以斩断内心里存留的那最后一丁点儿侥幸:妈妈果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   我活了快20年,才发现自己连亲生父母都没有见过,更不知道他们到底是谁。   “那你知道她的名字吗?”冯斯又问。   翟建国摇摇头:“从头到尾,她一句话都没有说,既没有和我说话,也没有和带她来的那几个男人说话。我唯一能记得的是,她虽然瘦小,却很坚强,完全不像一般的产妇那样叫得那么厉害——产痛是很可怕的。”   冯斯随手抓起酒瓶,也往嘴里倒了一大口。劣质烧酒倒进嘴里就像是一团火,烧得口腔和喉咙火辣辣的,但这却正好是他需要的感觉。已经不必再做什么乐观的幻想了,自己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身世可能牵动着许多惊人的秘密。已经出现的两拨敌人只是一个开始,往后可能还会有更多更凶险的人与事等着自己,而他还必须在这些危险的夹缝中努力寻找到真相。   “对了,那个鹰钩鼻子的中年人,在哪个道观?”冯斯想起了这个问题。假如这个男人果真当过道士,或者像父亲冯琦州那样假扮过道士,总应该在道观里留下一点记录。   “就在出城往南大约四十来公里的山上,叫什么栖云观的,”翟建国回忆着,“应该是个挺小的道观,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   “我明白了,非常感谢您。那我就不打扰了。”冯斯说着,掏出几张钞票放在桌上,起身离去。开门出去的时候,翟建国忽然叫住了他。   “小伙子,你的生活是不是也被搅得乱七八糟?”翟建国问。   冯斯停住脚步,想了想,回答说:“不是一般的乱七八糟,或许会天翻地覆也说不定。”   “那么,记住我现在这副模样,”翟建国的言辞很诚恳,“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希望你能始终走在你想要走的路上,不管发生什么事。”   “走在你想要走的路上……”冯斯重复了一遍,“我会记住这句话的。谢谢您!”   走出这片小区的时候,夜色已经很深。冯斯等了很久才等到一辆黑车,直奔市区找了一家便宜宾馆。躺在略带点潮气的床单上,他呆呆地看着已经脱落了不少墙皮的天花板,回想着在翟建国家里听到的一切。   自己的出生果然不同寻常,不单是有一群貌似黑道上的家伙,把生母带到私人诊所进行秘密接生,还在事后酿成了至今没有查明真相的血案。按照翟建国的形容,他听到了类似于巨型猛兽撕咬啃噬的声音,后来的现场也惨不忍睹。那么,到底是谁有那样超越常人认知的力量,造成了那样的惨案呢?   这他妈的简直就像是恐怖片里的情节,冯斯闷闷地想,生化怪兽?外星人?异形?妖怪?恶灵?这些原本是自己嗤之以鼻的东西。确切地说,他还是相信外星人的存在的,但却从来不认为外星人会主动寻求和地球人的接触,并且认为自己有生之年是没有什么机会撞上一个外星人的。但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撕裂六个成年人,那样的力量到底该怎么解释?这已经不仅仅是查清自己身世的问题了,它还严重地牵涉到一个成年人的世界观,一个向来自信满满、绝不相信任何超自然事物的聪明人的世界观。   要不然,其实是翟建国在说谎?他掏出手机,用时间和诊所名称等关键词进行了搜索,发现这桩发生在19年前的血案,在某些网络论坛上也有被提及,关于事件真相的猜测自然是千奇百怪无所不有:有人说那是厉鬼附身在婴儿身上的复仇;有人说翟建国本来是个妖道,那起事件是他布下的血腥祭祀,用六个活人的血肉去打开妖界的大门;有人说那是当年侵华日军731部队留在东北的生物武器。但刨去这些荒谬的猜测,那些帖子对案件基本事实的描述是一致的,也和翟建国所说的相吻合。   看来我真的需要重塑一下世界观了,冯斯在睡意蒙眬中无限郁闷地想着,马大胡子骗人。   第二天,他乘坐一辆破破烂烂的“旅游专线”车找到了那座名叫栖云观的道观。这座道观规模很小,也几乎没有什么香火,整体显得破败凋零。现在整个道观里只剩下了三个道士,老观主已经接近80岁了,一个中年道士是个独眼龙,另外有一个看起来十三四岁的小道士,满脸脏污,还瘸了一条腿。   就凭这老弱病残的组合,就算想要把道观重新修葺一下,也注定是有心无力。冯斯给了两百块钱的香火钱,这对于那些大道观来说根本就是毛毛雨,但这座小道观却似乎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巨款了。老观主也显得颇为热情,颤巍巍地拄着拐杖出来,吩咐中年独眼道士去做饭招待客人。   “不必了,我一会儿还得赶时间,”冯斯谢过观主的盛情,“我来这里,其实是想找您打听一个人。”   观主的脸色微微一变:“这位贵客,是想要打听玄和子吧?”   “没错,就是那位曾经收养过弃婴的玄和子道长。”冯斯说。   “请你马上离开!”观主猛一摆手,拄着拐杖转身就走。冯斯想要跟上去,却被独眼道士拦住了。这个道士力道不小,冯斯伸手推了一把,居然没有推开。   “您为什么不能告诉我?”冯斯大喊,“我只是想知道他究竟是什么人,对其他的并不感兴趣!”   “过去种种,早已烟消云散,”观主说,“道家清修之地,请不要再用俗事来搅扰了!”   “清修你大爷!”冯斯破口大骂起来,“你以为我不能猜到发生了些什么吗?那个玄和子根本就不是道士,只不过是假装成道士而已。你虽然知道这一点,却还是收留了他,因为他许诺给你好处!”   观主浑身一颤,停住了脚步,冯斯知道自己猜中了,索性接着说下去:“他只是需要一个身份,以便长期待在这里,寻找他想要找的东西。而穷山沟里的人受限于教育水平,往往比较迷信,假扮成道士更容易骗取他人的信任。而你,就做了他的帮凶!你是他的帮凶,所以你不敢回答我!”   观主站在原地,沉默了许久,最后终于转回身来。他打了个手势,独眼道士离开冯斯,拖了一把椅子过来。观主坐了下来,嗓音低沉地说:“玄和子所收养的孩子,就在那边。小心别吓着他,他很怕生人。”   观主伸手指向那个瘸腿的小道士。冯斯心里一动,看向小道士,这才发现他不只是腿瘸,脸上的表情也有些痴痴呆呆的,似乎是有先天的智力缺陷。小道士似乎对冯斯有些兴趣,凑得很近,但看到冯斯望向他,他立马显得很是畏惧,一下子缩到了一根柱子后面,露在柱子外的道袍袖口显出和他的身材不相符的宽大,还打着补丁,显然是用成人的旧道袍改的。   这个小道士其实年纪比我还大一丁点儿,冯斯想,可是看起来还完全是个孩子。   “当初玄和子收养他的时候,我们其实早知道他不怀好意,因为他根本就不是我们道观的道士。”观主说,“就在那件事之前的半年,他来到我们道观,许诺每个月给我们一笔钱,要我们让他以道士的身份生活在观里。他不但当场支付了一年的钱,还答应离开之前再给我们一笔额外的谢礼。你也看到了,栖云观又穷又破,从我师父那时候开始就想要修缮,但就是凑不出钱来。所以我……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他。”   “倒也不能怪你,世道艰难,求生不易,换了谁都会动心。”冯斯捧着独眼道士送上来的热茶,说话倒也客气了不少。   “我当然也问过他,到底为什么要生活在我们这个贫困艰苦的地方,而且还是长期生活。他告诉我,他只是需要在附近寻找一些东西。”观主说,“大概是担心我们也起不必要的贪念,他多说了几句,说他要找的并不是什么值钱的宝物,而是为了寻找一个人或者一些人。我们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掩护他的身份就行了。”   “寻找一个人,或者一些人……”冯斯忽然灵光一现,“他要找的,其实是婴儿对不对?他在观里,一定经常到附近的山村里去,了解哪里有女人怀孕,对吗?”   “你是怎么知道的?”观主十分诧异,“难道你……难道你……”   “我猜,我可能就是他真正想要找的人。”冯斯微微一笑。   观主瞠目结舌,下意识地想要站起来,冯斯摆了摆手:“别费劲了,您那副身子骨,动一动够累的。放心吧,他要找的人未必就是食人魔王,食人魔王也未必乐意吃你这么老的肉,对吗?”   “这……说得也是,”观主搔搔头皮,“你好歹还捐了香火钱呢,给钱的都是好人……我还是接着说吧——我说到哪儿了?”   “我正在问您,他是不是很在意附近那些怀孕的女人?”冯斯说。   “没错,他假扮成一个有善心的道士,到处寻访孕妇,给她们送安胎的符咒,所以附近的村民都很尊敬他。”观主说,“我一度怀疑他是个拐卖人口的罪犯,但村子里生下的几个孩子都并没有任何危险,相反他还去送过药,所以我们也就慢慢放下了疑心。直到他收养了慧心……”   “他是怎么收养这个孩子的?捡到的?”冯斯问。   观主摇头:“不,孩子是个遗腹子,母亲是山村里的普通农妇,怀孕六个月的时候,丈夫在城里的建筑工地打工,因为建筑事故身亡。据说,当时他身上的伤口很是奇怪,并不像是意外造成的,似乎有谋杀的可能性。不过,那样一个外地民工死了,本来就没人特别关注,建筑公司和开发商更是全力息事宁人,所以最后还是按照意外事故处理掉了。”   “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孩子出生之后,他的母亲也因为意外而去世了,对吧?”冯斯目光炯炯。   “嗯,半个月之后,一场看起来并不严重的感冒,转化成了急性肺炎,或者只是看上去像急性肺炎,”观主叹了口气,“而那一家人在当地的亲戚也都很穷,没人愿意多养一个孩子,所以玄和子顺理成章地把他抱回来了。他应该是对慧心抱有很大的期望,甚至连慧心睡觉的时候都守在身旁,后来慧明——就是我这个独眼徒弟,还曾经发现,玄和子和几位上山来的香客偷偷交谈,那些人其实应该是他的同党,大概是来打探慧心的情况的。   “但是随着慧心渐渐长大,我们发现他的智力明显有些不正常,一条腿也逐渐失去功能,看得出来是先天的缺陷。这让玄和子十分失望,他开始变得脾气很暴躁,动不动就对我和慧明恶语相向。只是他答应给的钱一直都在付,我也就一直容忍着他,贪欲作祟啊,唉!   “后来就到了发生那桩血案的日子……对,就是市里私人诊所发生的那件案子。那起案子发生之前的半个月,有一个同伙到山上来找玄和子,玄和子和他交谈完之后显得很是激动。此后的几天里,他频繁下山,最后一次下山是在血案发生五天之前。在此之后,我们再也没见过他,也没有向任何外人提及过此事,本来以为这件事就会这么过去。唉,都是那个姓翟的多嘴……”   冯斯渐渐理出了一些头绪,看起来,在这起暂时找不到起源的离奇事件中,自己并不是唯一被圈定的目标。那个假道士玄和子,显然掌握了某种筛选甄别的方法和标准,所以他会定位到栖云观附近的山区,在这里寻找他想要寻找的那个婴儿。另外,这种方法并不完善,不能百分之百地替他锁定,因此他才会在有先天智力缺陷的慧心身上浪费了一两年的光阴。不过最终,他还是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并且在分娩之夜酿成惨案。   到底什么样的婴儿,才是这群人所需要的?   “玄和子的真名到底是什么?”冯斯问,“他走的时候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   “从头到尾他就没有提到过他的名字,所以我也只能用那个虚假的道号去称呼他。至于东西,他很谨慎,什么都没留下来。”   老道士看起来应该没有说谎,冯斯谢过了他,告辞离去。走出两步后,他忽然站住,犹豫了一下,张口问道:“观主,我想问您一下,您觉得……世上存在鬼神吗?您可千万别用‘鬼神只在人心中’这种扯淡的台词来忽悠我。我想听实话。”   “我过去曾经看过一张盗版光盘,台湾的电影,恐怖片,叫《双瞳》,”观主悠然一笑,露出残缺不全的黄板门牙,“片子里有一句台词,我觉得挺有意思的。”   “什么台词?”   “如果你问我是相信神仙还是相信外星人,我绝对不会选择后者。”   “这比我刚才说的还扯淡……”    第四章   太岁   一   漆黑一片的会议室里,只有巨大的屏幕在闪光,上面播放着一段效果很糟糕,一看就是用家用级别DV拍摄出来的录像。抖动的画面里出现的是一群看起来风华正茂的年轻男女,每一个人脸上都带着某种快乐的期待,正在一所大学的门口集结。一个女声的画外音说:“第一次野外实习,即将展开!”   接下来的镜头混乱而零散,大致记录了这帮考古系的大四学生,跟随导师进行田野实习的沿路行程,从内地城市一直延伸到中国西南的某处深山。这是一群典型的新新人类,爱玩爱闹,沿途上除了两位带队的老师显得正经严肃之外,学生们看上去更像是在玩背包游顺道发展暧昧关系。当那个嗲声嗲气的画外音开始不厌其烦地介绍当地的烤黄羊有多么好吃时,屏幕前的一名观众终于忍不住了。   “我们不是要连这帮狗男女躲在帐篷里野合的镜头也一块儿看了吧?”一个清脆爽利的女人声音很不耐烦地说,“直接快进到我们真正想看的内容吧。”   “别这么说,姐姐,”一个柔和纤细的男声搭腔说,“这些人的生活状态多有意思啊。很多时候我都挺羡慕这样的生活的。一群人聚在一起,快快乐乐,无忧无虑,什么都不知道的人是最幸福的。”   “但是既然你已经知道了,也就应该清楚,幸福这种东西,永远和我们没有关系。”女人说。   “那也不一定,幸福这种玩意儿,永远是自己争取来的。”男人的声音懒洋洋的,“姐姐你就是思虑得太多、担忧得太多,那样会老得很快的。我还是更喜欢那句话: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我们尽到自己的责任就够了,未来会怎么样,看天意吧,自己活得快活一点才是正道。”   “如果这世上真的存在天意这种东西,我也不必发愁得长皱纹啦。”女人虽然耐性不够好,对她的弟弟却似乎很宽容,“嗯?好像到重点了?”   镜头上此刻出现了一个阴暗的山沟。学生们终于完成了跟随正规考古队毫不自由的实习过程,进入了此次实习最让他们激动的环节——在老师的带领下,脱离考古队,进行独立田野实习考察。他们正在观摩领队的老师用洛阳铲探古墓,DV还拍到两个学生的小声对话。   “可惜这次没能申请下来超声波探测仪,这样多麻烦!”   “我倒是挺喜欢洛阳铲的,有点儿盗墓小说的味道。”   当然了,这样的野外实习,是不可能像盗墓小说那样探出真正值钱的宝贝的。洛阳铲所探出的,本身就是一个没有多大价值的普通墓葬,还已经被盗墓贼光顾过了,连墓主的尸骨都被搅得乱七八糟的,散落在棺木之外的土层里。但是打开棺木后,所有人都愣住了。   “天哪!我们看到了什么?”画外音也显得十分惊诧。   镜头拉近了,可以勉强看到棺材里的景象。在墓主人残缺不全的白骨中,赫然长出了一朵花,一朵黑色的花。这朵花的形状十分古怪,由好几十片厚实的花瓣构成,整体近似于一个圆盘。镜头再拉近,才看出它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黑色,而是呈一种暗红的色调。   “很奇怪,棺材里没有臭味,反倒是有一种香气,”画外音嘟哝着,“不是花香,是另外一种古怪的香气,有点像……肉香。”   “快看!那朵花,好像在动!”已经有几名学生一齐发出了惊叫。   果然,镜头里的黑色花朵竟然像虫子一样缓缓地蠕动起来,花瓣也一点一点地张开。带队的老师喊了一声:“都别碰!赶紧离开!王蜀、陈伟良,把棺材盖子重新盖上。”   学生们匆匆忙忙地盖棺材、填土后,连忙离开了。此时DV似乎快要没电了,被主人关闭了。下一段视频出现时,已经是夜晚,大学生们也已经坐在了露营地的帐篷里。实习即将结束,大家难免有些伤感,所有人都围着篝火坐成一圈,喝啤酒唱歌,有的女生喝得眼泪汪汪的,也不知佯醉还是真醉,直接靠到了男生怀里。   “黎老师,今天看到那朵黑色的花,您为什么那么紧张啊?”一个学生忽然问,“难道是它散发出来的那股味儿,那股肉香味儿,有毒?”   镜头随着这句问话转向了黎老师。这是一个50多岁的干瘦老头儿,如果不是鼻梁上架着的黑框眼镜还带点书卷气,看上去就像个乡间老农。这一晚上,所有的学生和另一个带队的老师都情绪高涨,只有他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一旁,手里捧着老式军用水壶喝着白开水。   “其实我并不知道那朵黑色的花到底能做什么,”黎老师说,“只是我上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它带来了让我十分不愉快的记忆,或者说,一场灾祸。所以,我希望大家都能远离它。”   “什么样的灾祸?能讲讲吗,黎老师?”学生们十分好奇。   黎老师许久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忽然放下水壶,随手抓起一个被学生喝掉一半的啤酒瓶,一口气喝光,然后长长地喘了口气。   “把那个关了吧,”黎老师的脸转向了DV镜头,“这些话,讲给你们听听也就是了,别录下来。”   DV的主人“哦”了一声,在DV上按了一下,把它放进了套子里。屏幕上顿时漆黑一片,但声音却并没有停止。看来她只是假装按了一下按钮,实际上并未关机。   “聪明的姑娘。”大屏幕前的男人赞赏说。   “‘文革’开始的时候,我还只是个10岁出头的小孩,在村里认识了一个被下放到那里的老知识分子。他叫袁川江,是省社科院研究中国古代神话的,一辈子钻在书堆里与世无争,却仍然逃不脱劫难。不过他倒是无所谓,只要允许他带着正在研究的资料,住哪里吃什么睡什么床似乎都无所谓。   “他住在村里,属于被监视的臭老九,不仅被公社干部呼来喝去,还经常被小孩儿欺负。但我的父亲,当时村里唯一的乡村教师,却让我一定要尊重他。他告诉我说,现在的这种状况,只是时代发疯了,但我们不能跟着发疯。我听了父亲的话,给他送过吃的,也帮他驱赶过追着他扔泥巴的小孩儿,慢慢地我和他成了朋友。那时候学校也不上课,我除了帮家里干点活,就是窝在他的茅草屋里,读他的那些书。那些远古神话所展现出来的多姿多彩的世界,深深吸引了我,后来我之所以选择考古作为专业,和那段经历有很大的关系。   “那时我曾经问过他,我们现在信仰的是无神论,是不是意味着他所研究的那些神话传说全都是胡编乱造的呢?这个问题问得其实挺无理的,他却丝毫不生气,还耐心地向我解答说,无神论也不过是世界观的一种,并不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这番话在当时算得上是反动至极,我听了都吓一跳,但他接下来的一番话更加惊人。   “他说,所谓的‘神’,只不过是一种代称,大可不必把这种概念绝对化。假如一个拿着火焰喷射器的人回到远古时代,他或许就是祝融;假如一个开着消防车的人回到远古时代,他或许就是共工,没有必要为了几个词大惊小怪。   “我忍不住问他,那在你的心目中,神仙什么的到底存不存在呢?他没有明确回答,摸着我的头把话题岔开了。不过我注意到,他平时除了看书之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捧着一个木头盒子发呆。那个木头盒子陈旧褪色,上面的漆画已经不可分辨,但却有几行雕刻出来的古怪符号。他告诉我,这个木盒是他偶尔得来的,里面也许藏着足以破解中国古代神话的惊人秘密。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破解出盒子上的符号,然后打开木盒。他说那些符号并不是自然形成的通用文字,而是某个古代组织的暗语,但他尝试了所有的破解方法,都无法拼凑出通顺的语句。   “其实盒子上只有一把锈得快要断掉的锁,压根儿不需要钥匙就能拧开。但他却坚决不让我打开它,说是盒子里装的东西未知吉凶,一定要破译出外面的暗语才能决定。我有时候真想趁他不注意把那个木盒打开看看,但又想到老头儿一定会很生气,于是就打消念头了。   “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去,但一年之后,一场巨变发生了,村里忽然来了一群从城里来的红卫兵,说是要‘破四旧’。他们捣毁了附近的一座小庙,又捣毁了村里的宗祠,村民们都不敢阻拦。干完这一切之后,他们还意犹未尽,不知道是谁告诉了他们,村里有个臭老九叫袁川江,一直在捣鼓一些‘统治阶级胡编乱造出来欺骗愚弄百姓’的封建迷信的东西,他们立刻扑向袁川江住的茅屋。   “我连忙赶在他们之前去通知了袁川江,要他赶紧把重要的东西藏起来。在我的预想里,他那样嗜书如命的人,肯定会抓起这本放下那本,到头来一本都舍不得。但是出乎预料的,他没有丝毫的犹豫,从书桌上抓起一沓纸塞到我怀里要我收藏好,然后抱起木盒就往外跑。   “红卫兵们把他的所有书籍全都堆在空地上付之一炬,却仍然不过瘾,开始全村搜寻他。他毕竟只是个书呆子,哪儿有什么躲藏的经验,很快就被发现了。红卫兵们追着他来到了村后的山上,终于把他逼到了一个悬崖边。我跟在红卫兵旁边,装作是看热闹的无知小孩,心里充满了恐惧,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红卫兵头领念了几段语录,说了一大串慷慨激昂的宣判词,然后红卫兵们开始一起高呼口号。袁川江好像什么都没听到,只是死死地抱着手里的木盒,这个动作无疑引起了红卫兵的注意。他们使了个眼色,忽然一拥而上制伏了那个瘦弱的老人,硬生生从他怀里抢走了木盒。红卫兵头领一口咬定盒子里装着袁川江和国外‘反革命’势力联络的间谍工具,不顾袁川江声嘶力竭地劝阻,一把拧断了那把生锈的铁锁,打开了盒子。我虽然很痛恨那些人的野蛮,但心里却也隐隐有一些期待,想要看看木盒里到底装着什么。   “盒子打开之后,所有人都愣住了。那里面并没有所谓的通信工具,也不像我猜测的那样装着值钱的财宝,盒子里装着的……是一朵黑色的花。是的,你们白天在那个棺材里见到的那朵黑色的花,和我40年前所见的是一模一样的。   “我一下子想起之前问过袁川江的问题:那个木盒到底有多古老?当时他告诉我,他也不知道这个木盒具体的制作年代,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木盒经过了某种特殊的防腐处理,竟然像金属器具一样可以保持千年不腐。而经过他的研究,能够确信的木盒最远的存在年代,可以一直上溯到公元3世纪。如果他的说法确切的话,这个木盒至少有1800年的历史了,里面的花怎么可能还是活的?   “我悄悄走近两步,看了一眼,木盒里并不是只有那朵黑色的花朵,下面还有一层厚厚的胶状物。我猜测,那层胶状物大概就相当于泥土,一直供养着黑色的花朵。但还没能细看下去,红卫兵头领就已经高声下了结论。   “‘这是帝国主义的生化武器!’他宣布说,‘丧心病狂的反动分子袁川江,在帮敌人培育生化武器,用来向人民反攻倒算!’紧跟着,他把木盒扔到地上,浇上早已准备好的煤油,点燃了火柴。   “眼看着火光升腾而起,袁川江蓦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那声号叫简直不像是人类的嗓子能发出来的,抓住他的两名红卫兵吓得手一松,让他挣脱开来。之前被打得满脸鲜血的他,此刻露出极度狰狞的面容,吓得其他的红卫兵都禁不住向后退,不敢阻挡他。他猛扑到火堆前,不顾火焰的灼烧,一把将正在燃烧的木盒抓了起来。紧接着,他脸上的怒容消失了,目光里流露出来的,是极度的惊诧。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燃烧的木盒上有一些微微的闪光,我猛然意识到,那可能就是破解暗语的关键。雕刻的木纹只是暗语的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却隐藏在木料里,只有用火焚烧才能发光并显露出来。那些闪光和木纹组合在一起,才是真正可供解读的完整暗语。   “木盒上的火焰迅速烧坏了袁川江手上的皮肤,但他就像是一个完全没有知觉的人,根本不知道疼痛,只是死死盯着那个埋藏了千年才刚刚出现,却又很快会消失在烈焰中的暗语。他的嘴里念念有词,似乎是在破译,那是因为经过几十年的研究,所有的密码他都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不需要再对照了。想到这里,我忽然明白了他塞到我怀里的是什么。   “‘原来是这么回事,’袁川江喉咙里挤出的声音听起来分外凶狠,‘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说完之后,他捧着木盒,突然间转身冲向身后的悬崖,纵身跳了下去。   “红卫兵没想到会闹出人命。虽然在那个时期,武斗弄死一个人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大事,但可能是袁川江跳崖之前的神态让他们感受到了恐怖,所以他们悻悻地离开了。我和其他村民绕山路费力地攀到崖底,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断气,只是身边散落着一些断裂的树枝。村民们纷纷猜测,他大概是落下来的途中不断撞到树枝,减缓了下坠的力道,这才侥幸没有当场摔死。尽管如此,他也已经奄奄一息,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而那朵黑色的花,也早已化为灰烬,连片花瓣也没有留下来。   “村民们围在一旁,叽叽喳喳地议论着,他们的情绪基本只有惊奇和些微的畏惧,而只有我跪在他身前,为失去一个朋友而哭泣。就在这时候,袁川江注意到了我的存在,他拼尽最后的力气,在我耳边念出了一串数字:‘3405,36194122,3330……’   “我并没有那些天才过目不忘的本领,但我的身上随身带着一支圆珠笔,那是袁川江送给我的礼物。我随身携带它倒不是因为有多么看重它,而是可以随时在小伙伴们面前炫耀。当时我灵机一动,掏出圆珠笔,把他所说的所有数字都写在了自己的胳膊上。说完那些数字,袁川江就断气了。他的尸体后来是我父亲埋葬的,就葬在村外的一处荒地,连墓碑都没有。   “回到家里,我找了一张纸把那些数字誊写下来,开始猜测他的用意。后来我突然想起他留给我的那些纸张,连忙掏了出来,一对比就明白了。那些纸张,是木盒上那套暗语的对应解码方式,前32页是具体的破译方法与技巧,32页之后是一些他已经整理出来的字词表。他所念的那串数字,前两位是页数,后两位是代码,就是字词表上对应的那些词。毫无疑问,这些让他到临死还念念不忘的词句,一定就是木盒上的最终解码。   “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这些密码拼了出来,最终构成了一句话。我读完这句话,一方面是百思不得其解,另一方面却也在心里生出了深深的惧意。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我们将会面临什么样的遭遇呢?”   黎老师说到这里,发出一声长叹。学生们却都被吊起了好奇心,纷纷追问那句话到底是什么。黎老师苦笑一声:“其实我到现在也不明白它的确指。那句话说……”   话音未落,现场忽然响起一声惨叫,叫声中饱含着痛苦。紧跟着,尖叫声响成了一片。   “那是什么东西?”“快逃!”“救命啊!”学生们乱糟糟地喊成一团,通过这间会议室的高级音响系统释放出来。在那些惨叫中,夹杂着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像是有无数的利爪在地面上擦刮,而另外一些声音倒是很好判断——人体被锐器穿透所发出的闷响。   过了好久,声音才渐渐平息下来,会议室里一片死寂,直到那个嗓音纤细的男人重新开口:“全死光了?”   “是的,没有一个活口。”会议室的角落里,另一个女声回答,“幸好我们发现得及时,拿走DV并对现场做了处理。他们现在都是失踪人口。”   “那就好,”男人说,“不过这已经是最近十年来的第六起事件了。平均不到两年就发生一起,这个数字高得惊人啊。”   “看来觉醒在加速,我们需要尽快搞定那个姓冯的小子了。”男人的姐姐说,“不过我现在觉得,杀死他或者把他禁锢起来,都不是好主意。”   “没错,假如觉醒已经不可逆转,就不能杀了他,我们一定会有需要用到他的力量的时候,”男人说,“倒是对另外的那几群人,需要加倍提防。”   “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而且似乎已经和那个姓冯的有了一些小小的接触,现在就看谁能真正控制他了。”男人姐姐的语气里流露出一丝残酷的杀意,“不过,终归我们的力量是最强的,谁敢阻拦我们,只有杀无赦。”   男人叹了口气:“姐姐啊姐姐,我早说了你应该学着温柔点,那样才好嫁人,哪儿有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说起来,我对那个黎老师所说的袁川江很感兴趣,他似乎是在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下摸到了一点门道,不知道他在被下放之前有没有什么学生或者助手之类的。我希望去探查一下他所在的研究院,看一看他们是否掌握了一些不该掌握的东西。”   “还说我呢,你动起杀意来,一向下手比我狠。”姐姐嗔怪地说,但语气依然温柔爱护。   “所以我们才是姐弟嘛。”男人笑了起来。   姐弟俩的对话告一段落,那个角落里的女声忽然插嘴:“你所说的‘不该掌握的东西’,是不是指……历史上消失的那一支?”   “我是这么猜想的,”男人说,“事实上,我想要追查袁川江,不仅仅是消除隐患,最重要的还是想找到历史上消失的那一支线索。只有找到他们,那些无法解释的谜团才可能有突破口,而我们才可能……获得希望。”   三人陷入了沉默中。半分钟后,男人忽然说:“我想起了小时候长辈们老是逼着我们念诵的那句话。那时候只觉得就像是和尚念经,可笑之至,许多年后回头想想,那句话,其实是真的啊。”   他轻声地用一种难以解释的古怪语气念出了八个字:“觉醒之日,万物俱灭。”   二   长假结束后,大学校园的气氛渐渐趋于沉闷,因为马上到来的六月将进入考试的季节。每到这个时候,学霸们安之若素,处变不惊,学渣们却惶惶不可终日,唯恐一不小心挂科。而即便是心里揣着这样的“唯恐”,不到最后两星期他们也不会开始看书。   冯斯则连“唯恐”二字也扔到一边,照旧逃课,照旧网游挣钱,照旧经营营销微博。只是他的生活中多了两件事:一件是经常往杨绍芬家跑,询问宁章闻查找的进度;另一件则是在学校附近乱逛,试图寻找到那只猴子和它的主人。   第一件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进展,因为涉及神话志怪的资料过多,大多数都只是讲述视肉的传说而已。但冯斯可以肯定,照片上的东西不可能只是普普通通的视肉,因为这种传说中延年益寿的肉灵芝,还不值得那么多股不同的势力兴师动众。尤其是发生在翟建国诊所里的血案,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用视肉的特性去解释的,好在他的心态摆得比较正。   “这种埋藏了千百年的秘密,要真能一下子就挖出来,那不跟游戏开挂一样吗?”冯斯对宁章闻说,“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外挂这种东西的,慢慢来吧。”   第二件事也一无所获。自从被文潇岚目击到一次之后,那只猴子就再也没有在附近亮过相,也没有再像在老家时那样来对冯斯进行袭扰。冯斯仔细想想,觉得这帮人不可能穷到需要卖艺赚钱的份儿上,那一次街头卖艺,其实应该理解为一种发给他的信号:“我们来了,你悠着点,不该打听的不要去打听,我们随时都盯着你。”   因此冯斯可以肯定,猴子、少女和那个大个子一定离他很近,还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他。   除此之外,他还在担心着那六个杀手所从属的势力。按理说,这起杀人案虽然出于社会和谐的考虑一直被遮遮掩掩,但还是有消息放出去,网络上更是有很多传言,对方能找到他,就不可能不注意到这六人的死,但奇怪的是,从那一夜之后,除去猴子及其主人,再也没有其他人来找他麻烦。   他不禁又想起了那天晚上父亲说的话:“他根本不是你们有能力掌控的,不如顺其自然的好。”   难道这帮人改变主意,打算“顺其自然”了?   此外,生活中还发生了一个乍看似乎无关紧要的变化:学校来了一个新老师。冯斯在这学期选修了学校的特色选修课:外教口语。这门课颇为热门,每次都是选课系统刚一放出课程就被选个精光,他不得不依靠万能的宁章闻侵入系统来加上自己的名字。   “你这样做是挤掉了别人的公平机会!”文潇岚十分生气。   “人生就是不公平的,得让他们从起跑线就开始受教育。”冯斯振振有词,“要不要也帮你选上?”   “我才不像你那样拿无耻当饭吃!”文潇岚大声说,接着声音忽然变得很小,“要不然……让宁哥帮我选一下古代诗词鉴赏?这门课最好过……”   外教口语受欢迎不是没有原因的,毕竟在这个全球化时代,精通外语的人才更容易找工作,大学生们也都不笨。系里流传着一位学长的传奇,此人号九门提督,原因是上学时一共挂了九科,差一点儿就没法毕业和拿到学位证。但这厮别无所长,独擅英语,尤其口语十分出色,大学四年跟随赏识他的外教,在若干北京举办的国际性会议里捞到接待工作。这份履历往简历上一放,再在面试时秀一秀口语,居然成为全系第一个签约的人。这样的故事一传开,谁不心动?   然而本学期选课的学生却十分失望。外教口语是一个教师人员流动性很大的课程,基本每学期都换老师。这学期来上课的是一个古板的英国老女人,满脸严肃,看见女生穿露腰的吊带背心,眼睛里都要飞出不屑与批判。她上课也按部就班,无比乏味,听得大家昏昏欲睡。更重要的在于,贵族味儿十足的牛津腔是有钱有身份的人才去追求的,对于广大在盗版美剧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大学生们来说,还是更加喜欢活泼而流行的美式英语。   冯斯照例上完前两节课后就开始逃课,不过五一之后传来消息,英国老女人因故提前回国了,但这学期还剩了三堂课,得临时找人来顶一顶——这也是这门外教课时常发生的幺蛾子。他倒是来了兴趣,想要看看这位新来的老师是什么样的。   不过这一天他还是睡过头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接近晚上6点。他骑着自行车飞速冲到教学楼下,刚刚锁好车,上课铃声已经响起。好在教室就在一楼,他三步并作两步跑进教室,铃声才刚刚止息。   他喘着粗气找到个空位坐下,这才顾得上抬头看向讲台,那里站着一个年轻女性,应该就是新来的外教。但她并不是金发碧眼,也不是卷发黑肤,竟然是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亚洲人。   长得真不错,这是冯斯的第一反应。她的面容有一种颇具东方韵味的古典之美,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肩上,仿佛刚刚从画卷上走下来一般。此外,她还很年轻,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出头,与其说她是老师,不如说更像一个学生。   怪不得教室里的一众男生都带有一点莫名的兴奋。在这所男女比例七比一的学校里,漂亮姑娘就像藏羚羊一样珍稀,至于身份到底是老师还是学生,反而不重要了。   “为什么这学期只剩下三节课了……”冯斯身边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低声抱怨着。   “那么,我们开始上课吧。”女外教用标准的美式英语说道。她的声音听起来也十分柔和动听,让坐在讲台下的男生们好感倍增。   女外教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她名叫索尼娅?林,是一个美籍华裔,祖上移民美国已经许多辈,却始终固执地只和华人通婚。所以她虽在美国文化中长大,却有着纯正的华人血统,是一个标准的“香蕉人”。   “当然,我的中文也说得不错,”她换成字正腔圆的播音腔普通话说,“你们也可以叫我的中文名字:林静橦。橦字在古书上是木棉树的意思。”   “我知道,按照惯例,应该到你们做自我介绍的时间了,所有的外教课都喜欢这样,不过我决定略去这个环节,”林静橦说,“我们只有三节课而已,我不认为我有可能通过这三节课就记住你们,与其这样,不如抓紧时间让你们练习一些有趣的东西。所以这堂课的主题是:我最喜欢的美剧和美剧角色,英剧也可以。假如有完全没看过英美剧的,不妨讲讲你为什么不爱看。大家分组讨论,我会分别参与每一组。”   如前所述,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基本是看着各种网络盗版影视剧长大的,这个话题立刻引起了广泛的共鸣,课堂里讨论得热火朝天。林静橦则走到每一个组里,倾听学生们的讨论,她走到哪一个组,组里男生的声音都会提高十分贝。   而冯斯则是“基本”之外的人,他偏偏就不喜欢看电视剧,总觉得天下的电视剧无非是又臭又长拖时间,狗血桥段翻过来覆过去地编,而且属于被动式的低级娱乐,爱看电视剧的人大抵智商都有点问题。但这些话又不能直说出来,不然全教室智商有问题的同学们,大概会把他撕成碎片。所以轮到他发言的时候,他只能根据平时网上看到的文字信息信口胡诌几句,想来猥琐男们见到漂亮女教师都会很亢奋,就让他们多说好了。   但没想到,林静橦静静地听完他说的“我最喜欢《越狱》,因为剧情很紧凑,人物很有魅力”之后,居然向他发问:“你最喜欢里面的哪个角色?”   冯斯愣了愣:“那个……弟弟。”他还略微记得里面的一点点人物关系,似乎是一个弟弟舍命救哥哥的故事。   “那你觉得他好在哪儿呢?”林静橦继续问,“你最欣赏的关于他的剧情是哪一段?”   冯斯觉得自己额头的汗珠滚滚而下,就好像小学三年级偷偷跑进电子游戏室被老师抓住时那样。   林静橦笑了笑,也不再追问,只是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向另一组。但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她以旁人听不见的声音悄悄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冯斯好似监狱里的哥哥乍见到弟弟时那样,陷入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   “冯琦州。”林静橦只说了这三个字。   在男生们遗憾的叹息中,这堂课飞快地结束了,紧接着他们的眼神由遗憾转为嫉妒:冯斯居然和林静橦一起并肩走出了教室,就像是两个老熟人。还有人隐隐记得,这厮似乎就是常和某个漂亮的长腿妹子在一起吃饭的那个家伙。   “好白菜都让猪拱了……”他们恨恨地自言自语。   与此同时,猪跟在这棵好白菜身边,脑子里乱哄哄的,一时理不出头绪。之前他已经遭遇了两拨冲着他来的人,这个美籍华裔到底是这两拨之一呢,还是新出现的第三股势力?   最糟糕的是,倘若是那一夜见到的那个故作妖媚的女人,他是不会有丝毫怜香惜玉之情的,但林静橦偏偏看起来温婉文静,对这样的年轻姑娘,他很难下得去狠手。   “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怎么和我动手?”林静橦忽然问。   “还没想到那么远,”冯斯也跟着一笑,“我现在想的是,我还没吃晚饭呢,就算要死也得做个饱鬼吧?”   林静橦嫣然一笑:“放心,你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既然是我打上门来的,那就我请客吧。大爷烤串?南门鸡公煲?傻子肥肠粉?”   林静橦所说的,是校园里几处著名的价廉物美的小饭馆或者小摊,冯斯时常去光顾。他很快领会到了这位美女教师的意思:你身边的一切,我都了如指掌,所以别试图耍花招。   不过,最后两人没有去那些地方,林静橦带着冯斯去了一家校外著名的连锁比萨店,这里多年前曾经是低收入阶层的小白领们表现逼格的好去处,而现在连低收入阶层都嫌弃它了,只好成天在电视上和网络上做一些“我们好便宜快来我家吃,不想出门我们还管送外卖”的毫无节操的广告。林静橦选择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她吃不惯中餐。   冯斯足足吃下了三盘肉酱意面外加两碟鸡翅,这才算吃饱。看着林静橦切割比萨的优雅姿态,他不由得叹了口气:“看起来,至少你是在外国长大的这一点是真的——蛮夷不懂我天朝上国的精致饮食。”   “我的名字也是真的,”林静橦说,“而且我确实是美籍华裔,只不过我的血统并没有那么纯。往上数个三四百年,我的某位不知道得加几个曾的祖母是德国人。”   “完全看不出来,”冯斯盯着林静橦的眼睛,“连小清新最爱的‘眸子里一丝若有若无的湛蓝’都看不出来。”   “混血太多代了,又一直都是和华人通婚,要是还能剩下那么一丁点儿白种人的影子,而倒是奇怪了。你就把我当成一个纯粹的中国人好了。”林静橦倒是毫不避讳。   “你那位不知道多少个曾的祖母是德国人,为什么会嫁给中国人呢?”冯斯问。他知道,此刻的局势由对方掌控,既然对方不着急进入正题,那就索性东拉西扯闲聊一会儿,没准能有些意外的收获。   “我的这位先辈,是个女巫。”林静橦说。   “女巫?”冯斯先是一呆,继而反应过来。林静橦所说的,不是《哈利?波特》中骑着扫帚乱飞的美女,而应该是指欧洲中世纪的女巫迫害。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无数普通女性在酷刑的折磨下被迫承认自己是会巫术的女巫,然后被活活烧死。   “一位来自中国的道士救了她,后来他们就成婚了,并且为了逃避抓捕,躲到了美洲,再后来世世代代留在了那里。”林静橦说。   “还是道士好啊,”冯斯感慨着,“出家了也能结婚。这要是和尚,搞不好你就不存在了。”   “我真想回答你一句‘命运安排我存在,我就一定会存在’,”林静橦一笑,“但我知道你不会相信这些话,命运什么的玩意儿,在你眼里都是骗人的鬼话,唯一的作用就是在微博上替你增加转发率。”   “看来我的底都被你摸透了,”冯斯叹了口气,“而且除了你,还有很多人也很了解我,甚至比我自己还了解。如果命运就是那么奇怪,我还真是不甘心呢。”   “如果你不怕被我肢解了做成人肉包子的话,就到我家去一趟?”林静橦看着他,目光中闪过一丝狡黠,“只需要五秒钟,我就能让你明白命运究竟是什么,当然也可能让你更加糊涂。”   冯斯毫不躲闪地和她对视:“无所谓,我已经足够糊涂了。”   林静橦就住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区里,走路只需要五六分钟。她走在路上时告诉冯斯,房子是她买下的。冯斯估算了一下,成本不小,即便这里并不是黄金地段,但帝都房价高昂,这里的房价也并不便宜。不过,冯斯已经习惯了这些与他作对的人的排场。为了接近他,在寸土寸金的北京买下一套房,乍一看太过夸张,但想想为了这件事连人命都已经付出了那么多,似乎人民币也就不算什么了。   “来点咖啡吗?”林静橦问,“我这儿有不少好咖啡。”   “白水就行了,别糟践东西,极品蓝山喝到我嘴里也就是巧克力汤加白糖。”冯斯打量着这套四室两厅的大房子,发现不只是装修精致,各种各样的家具、电器甚至装饰物也都齐备,实在不像是临时居所。   “买的时候太仓促了,没太多选择余地,也没有多余的时间留给房主搬家,所以干脆把房里的一切一块儿都买下了,省得麻烦。”林静橦看出了冯斯的心思。   冯斯自嘲地一笑:“如果我告诉我的朋友们,有一个漂亮女人为了接近我,不惜在我身边买下一套房,还是北京的房,他们一定会取笑我小说读多了。现实永远比小说更加富有戏剧性啊。”   “戏剧性?”林静橦倒了一杯冰水给冯斯,“我让你看看真正的戏剧性吧。”   她转身走进厨房,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把雪亮的长柄剔肉刀。这种刀虽然是厨具,但是三十多厘米长的刀刃薄而锋利,完全可以用作凶器。   冯斯站在原地,并没有动,但林静橦已经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别看了,那个花瓶不是仿古的,是真货,用它来打架敲碎了的话,你得卖几千个网游账号才赔得起。何况你不用担心,这把刀不是用来对付你的。”   “那这个屋子里除了我,还有什么玩意儿值得劳动他老人家的大驾?”冯斯被看穿了心事,只能耸耸肩。   “还有一个,”林静橦的笑容妩媚温柔,令人心动,“那就是我。”   她双手握着刀,高高地把刀举在半空中,然后突然之间,她仿佛用尽了最大的力气,双臂下落,把这把尖刀狠狠捅进了自己的小腹。   三   文潇岚的心情略微有些烦躁。前一天晚上,她去上自习时,居然见到了万年不进教学区的冯斯。冯斯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因为这厮正在和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性谈笑风生。两个人肩并肩地走出教学楼,走向教学区大门,看上去甚是亲密。   那个女人长得比我还漂亮,文潇岚不知怎么的就冒出这么一个念头。而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一根扎在肉里的刺,怎么也拔不出去了。   她不断地对自己说,你在莫名其妙地烦躁些什么?他不是你的什么人,你们只是普通朋友,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关系。这个浑蛋如果能找到一个女人管管他,可以省掉你许多麻烦,你应该高兴才对……   但这些劝慰的话似乎没有太大的效果。刺还在,刺得心里不停地隐隐作痛,还有一些奇怪的酸楚。   她在自习室枯坐了一个钟头,心绪烦乱,放在面前的书本上印的好像都是外星文字。这时候手机开始震动。   “今晚花姐的生日,大家临时决定出去K歌,你来吗?”发短信的是同宿舍的室友。   文潇岚在同学中算是较为活泼的,人缘很好,但对成绩一向十分重视,通常临近考试时就会推掉各种聚会活动。不过反正此刻状态不佳,不如出去开开心换换脑子,于是她同意了。   学校附近有不少便宜练歌房,设备一般但价格低廉,专为学生服务。一群大学生很快坐到了包房里,鬼哭狼嚎的歌声此起彼伏。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喜欢无病呻吟装苦情,即便是热恋中的人,也喜欢点一堆伤感的情歌做西子捧心状,所以文潇岚一口气唱了好几首与失恋相关的歌曲,也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格外留意。   霸占了一阵麦克风,她觉得心情好多了,也开始觉得自己为了一些有的没的而烦恼,似乎有点愚蠢,正想溜回去继续上自习,忽然发现手机上有十多个未接来电。她自习时把手机调成了震动,去练歌房忘了把声音调回来,再加上包房里群魔乱舞充满噪音,自然注意不到有电话打进来。   点开一看,这十多个电话都是冯斯一个人打来的。她不太明白,这个浑蛋不去好好享受温柔乡,给她乱打什么电话。想了想,还是来到走廊里,给冯斯拨了回去。   “我在你们宿舍楼底下,”冯斯的口气很是奇怪,就像是喝醉了酒,“能下来见我一面吗?”   这是怎么了?文潇岚很奇怪,怎么一副交代后事的口吻?她没有犹豫:“我没在宿舍。你等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她找了个借口离开,匆匆赶回宿舍。这所大学男多女少,仅有的两座女生宿舍楼,楼下总是站满了男生,等待约会的焦躁不安好似饿了几天的狼,结束约会的满脸生离死别,就好像两人再也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了。   冯斯在这群人中显得十分扎眼。他手里拎着一个空了一大半的红酒瓶,歪歪斜斜地站着,脸上的表情十分奇怪,给人一种错觉,似乎“地球明天就要毁灭了,你们尽情欢乐吧!凡人们!”   “这一瓶都是你喝的?”文潇岚走到他身边,微微皱眉。她闻到一股扑鼻而来的酒气。   这并不像冯斯的风格。他平时不管再怎么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自己的衣着却总是弄得整洁得体,虽然没有任何名牌加身,但因搭配得当,让人看了很舒服,经常自我吹嘘“老子穿班尼路,也能穿出阿玛尼的范儿”。而现在,他的衬衫扣子松开了好几颗,下摆直接拖到裤腰之外,头发也乱糟糟的没有梳理,活脱脱一副醉汉嘴脸。   难道是他和那位漂亮姑娘一起去约会,然后表白失败了,于是借酒消愁?文潇岚不知怎么的冒出这样的猜想,或者说期许,这种猜想让她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但接下来发生的就更加诡异了。   冯斯伸出空闲的右手,握住了她的手。   “陪我走走吧,”冯斯很难得地用正经的语调说,“就一会儿,陪我走走。”   文潇岚沉默了一阵子,忽然展颜一笑:“我陪你。需要多久就陪多久。”   她始终任由冯斯牵着她的手,并没有挣开。   两人默默地走了20分钟,最后来到一片坐着不少成双成对的情侣的草坪,找到一块空地,也坐了下来。冯斯把酒瓶扔到一边,右手还是始终握着文潇岚的手。他的手心冰凉。   “对不起,我往常不是这么失态的,”冯斯说,“我只是……现在很需要有一个人在身边。”   “失恋这种小事儿,谁都会遇到的,慢慢就放下了。”文潇岚柔声说。   冯斯像被火烫了一样一下子收回了手:“失恋?你瞎说什么呢?”   文潇岚也愣了:“不是吗?”   冯斯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似乎连眼泪都要笑出来了。过了好久他才停住笑,叹了口气:“你饶了我吧。你是不是看到我和那个漂亮的女老师走在一起了?联想能力太丰富会死人的。”   文潇岚脸上一红:“我这是……照常理推测。再说,我也不知道她是老师……”   “她如果真是个普通老师就好了,”不笑了的冯斯,脸上又现出那种好像世界快要毁灭了的表情,“但是她……今晚真是把我十几年塑造出来的世界观,一下子打得粉碎。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以为我其实是在睡觉,周围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梦醒之后都会还原。但我知道这不是梦,我仍然处在真实的世界里,但是真实的世界却比虚假的更恐怖。”   文潇岚感觉莫名其妙:“你到底在说些什么?我完全听不明白。”   冯斯踌躇了一会儿,好像是正在做出什么艰难的决定。最后他轻笑一声:“我一直不想让你卷进这件事,但是我有点憋不住了。有些事情,一个人来扛的话,兴许会被压垮的。我需要有人倾听。”   “那我听,我陪你扛好了,”文潇岚没有丝毫犹豫,忽然伸出手来,重新握住了冯斯的手,另一只手敲敲他的脑袋,“姐姐在这儿,别怕,乖!”   “你倒是学得挺快,现世报啊……”冯斯咕哝一句,然后从父亲死亡的那个夜晚开始,把之前经历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文潇岚听完之后,好半天合不拢嘴:“这……这些都是真的?确定你不是在实验什么新的骗钱的段子?”   “你先别摆出这副表情,太浪费了,”冯斯说,“一会儿等你听我说完今天晚上的遭遇,你就只能把下巴拧下来了。”   “那么夸张?总不能她是个女鬼吧?”   “女鬼都没她狠。”   几个小时前。   冯斯完全没有料到林静橦会做出那样的举动,根本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把剔骨刀直直地刺入了小腹。在一瞬间的震惊之后,他发现林静橦的脸上并没有任何痛楚的表情。再仔细看看,虽然刀已经插入了身体里,一直没到柄,却没有一滴血流出来。   他松了一口气:“魔术刀啊,害得我差点以为这世界要损失掉一个美女了。不过,这把刀做得很精致,完全看不出折叠的痕迹。”   林静橦慢慢走上前:“你再仔细看看,这是不是魔术道具?”   冯斯一怔,低头细看,这一眼看过去,他有一种被天雷劈中的感觉。刀刃并没有像常见的魔术刀那样缩回去,事实上,林静橦穿着的T恤被刺穿了,而刀刃看上去……的确像是插进了肚腹里。   可是没有血,刀刃插入的地方几乎看不出伤口,就像是刀和肉体合二为一了。   “这是……障眼法的干活?”冯斯有点语无伦次了。   “障眼法能有这样的效果?那你再试试吧,”林静橦敲了敲刀柄,“你可以替我把这把刀拔出来,再另外找一个部位刺进去。”   冯斯想了想,伸手握住刀柄,慢慢地往外抽。错不了,这把刀真的刺穿了皮肉,刺进了身体里面,往外拔刀时的阻力证明了这一点。可是为什么她能一点也不受伤、不流血?   刀完全拔出来了。林静橦把T恤往上卷了一点,完全露出了腰部,这原本是一个充满诱惑的动作,但冯斯却只顾得上看清一个事实:平坦洁白的小腹上,皮肤细腻光滑,并没有一丁点儿伤痕。   “我说了,你可以再刺我一刀。”林静橦摊开手,摆出一副任君蹂躏的姿态。   “别以为我会怜香惜玉。”冯斯哼了一声,但手里捏着刀,还是不敢刺下去。毕竟“有人被刀刺了却丝毫不受伤”这种事,实在和自己的日常认知相悖,万一自己判断错了呢?万一林静橦其实是一个高明的魔术师,施展了什么连他都看不穿的魔术手法呢?要是那样的话,自己这一刀下去,可就麻烦了。   “一个大男人,刺一刀的勇气都没有吗?”林静橦像是在故意撩拨他。   冯斯反而笑了起来:“忘了告诉你,我什么都吃,就是不吃激将法这一套。”   他举着刀,来到客厅的一侧,对着书柜猛地一刀刺了过去。“咔嚓”一声,剔骨刀刺穿了书柜,书柜上留下一个丑陋的圆洞。   “的确是真刀无疑,”他叹了口气,“看来党考验我的时刻真的来了。作为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绝不能向敌人妥协……”   冯斯嘴里胡言乱语着,似乎是以此来消解内心的混乱与紧张。但这显然是一个有效的方式,他看起来不停地唠唠叨叨就像是发了神经,双手却越来越稳。他来到林静橦身边,抓起了她的右手。   “你的手真是漂亮,以后我的营销微博越做越大之后,可以考虑开店卖开运物骗钱,到时候一定请你当手模……”冯斯说着,深吸了一口气,忽然间大吼一声,“为了部落!”   他一把把林静橦的右手按在旁边的立式音箱上,一刀扎了下去。   刀尖穿过了林静橦的掌心,冯斯百分之百地能确定这一手感,事实上,他还能清晰地感受到刀尖扎进了手掌之下的实木音箱的木板里。毫无疑问,没有任何魔术能做到这一点,这一刀确实刺穿了林静橦的手掌,确凿无疑。   但仍然没有流血,林静橦也并没有喊痛,只是静静地望着他,目光里仿佛是在说:“这下子你终于肯相信了吧?”   冯斯慢慢地拔出刀,眼看着林静橦手上出现一个小小的、光滑的圆洞,然后在半秒钟之内完全愈合。手背上的肌肤依旧白皙如凝脂,没有留下丝毫痕迹。   他扔下刀,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半天没有说话,心里忽然回想起幼时的往事。那时候母亲还没有死,父亲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固然窝囊,但父子之爱仍然是存在的。有时候母亲就会逗他:“以后你长大了,可一定要好好读书上大学,找个正经工作,别跟你爸爸一样去做道士啊。”   “道士有什么不好的?反正能娶媳妇,不做和尚就行了嘛……”冯琦州灰溜溜地说。   “我才不要做道士!”冯斯奶声奶气地说,“我也不做和尚!老师说和尚道士都是骗人的!”   那时候他还很小,并不懂什么哲学,但是天性中隐藏的某种自信,或者说傲慢让他从不相信任何怪力乱神。可是现在,某些超越自然常识的东西出现了,活生生地出现在他眼前,让他无法怀疑、无法推翻。   “怎么样?有什么想说的吗?”林静橦问。   “想说的太多了,不知道从何说起,”冯斯慢吞吞地说,“但是我有一条人生箴言:宁可骗尽天下人,也绝不能欺骗自己,欺骗自己的都是傻逼。这一切,我就算再不愿意相信,也非得强迫自己相信,不然我就成傻逼了。”   林静橦鼓起掌来:“非常好,你和我想象中的一样,聪明、倔强却绝不固执。”   “你们显然都是属于这样的特殊群体了,而且还分化成不同的派别,”冯斯斟酌着字句,“称之为超能力也好,异能也好,魔法也好,妖怪也好,总之就是个名词,无关紧要。那么,我也是和你同样的人吗?你们都想接近我,是不是因为我身上蕴藏着比你们更加强大的……这种异能?   “而这些异能、魔法、超能力,到底有多少种表现形式?肉体不被伤害应该只是其中的一种,其他的又是什么样的?我呢?到现在为止,我并没有发现我身上有任何特异之处。我的力气不比别人大,速度和反应不比别人快,我挨打也会疼,不必动刀子,拳头就能把我打得头破血流。”   “看来我要推翻刚才说的话了,”林静橦叹了口气,“你的反应比我想象中还要快。可惜的是,你问的这些问题,我现在都还不能告诉你答案。”   “那你为什么要向我演示这一切?寻开心吗?”冯斯问。   “只是因为我们认为,需要先让你有一点心理准备,”林静橦说,“如果你能一直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那是最好的,但是不幸的是,在不同的‘派别’——用你的话来说——的搅和下,尤其是你那位了不起的父亲的保护下,你已经发现了世界的异常。而根据你的性格,你会不断地调查下去,不断地主动寻求一个又一个新的危险,而我们没有办法每一秒钟都保护着你。”   “所以你演示这一切,是想要……让我知难而退?”冯斯顺着她的思路猜测下去,“你是想告诉我,我所想要挑战的力量,不是这个平凡的世界所能控制的,所以最好是忘掉这一切,安安心心地过我的寻常生活。如果你们需要我,我就能被你们抓出来效力;如果不需要,我干脆一辈子做傻子。”   “所以我最喜欢和聪明人说话,”林静橦向前走了两步,脸几乎要贴到冯斯的面颊,一股淡雅的幽香直扑入他的鼻端,“和聪明人说话最省力气,有时候他们能直接替你把你的想法说出来。你答应吗?”   “我要是答应的话,以你们的实力,大概还能给我不少好处吧?”冯斯和她对视着。   “那是当然了,”林静橦甜甜地一笑,“比方说,这套房子的房产证立马就能换成你的名字。如果你看上什么车,无论哪一款,无论中国大陆是否有售……”   “如果我看上你了呢?”冯斯打断她,“如果我看上你了,会怎么样?”   林静橦的脸色微变,自从冯斯和她认识以来,她的脸上几乎一直都带着那种温柔而迷人的微笑,但在这一刻,她的眼神里透出一丝厌恶。当这一丝厌恶流露出来的时候,她的整个人好像完全改换了气质,呈现出一种冰山般的冷酷。不过很快地,她收敛了这种刀锋般的气场,眼神里也不再有情绪,就像是黑色的深潭。   冯斯笑了起来:“看,我这句话触犯到你的底线了,对吧?那么你应该明白,你有底线,我也会有的。我的底线就是,我是一个人,不是一头猪,不会过那种张着嘴等饲料、吃完倒头就睡的猪一般的日子。”   “下堂课见,老师。”他摆摆手,向门口走去。林静橦已经恢复常态,但并没有阻拦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冯斯又站住了,“对了,我能问一问你那位老祖宗的事情吗?”   “你想问什么?”林静橦冷淡地问。   “她是怎么被一个中国道士救走的呢?在宗教法庭的重重看守之下,救走一个女巫其实挺不容易的,”冯斯悠悠地说,“所以我冒昧地猜一猜,她其实经受了火刑,只不过火烧不死她,就像刀子杀不死你一样,是吗?”   “也许吧。”林静橦神情漠然。   四   “也就是说,那个姓林的……老师,肉体不会受到伤害?”文潇岚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下巴,似乎真的害怕像冯斯所说的那样,下巴由于吃惊而脱臼,“你确定你不是在耍我?”   “我如果要耍你,也不会拿我爸的死来寻开心。”冯斯说。   文潇岚点点头:“说的也是。可是,这些玩意儿听起来也太玄幻了,我简直觉得像是在看漫画。”   “要真是漫画就好了……”冯斯躺在草坪上,看着阴沉沉没有星月的夜空,“漫画的主人公都有主角光环的,要死也得撑到最后,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哪天就稀里糊涂挂掉了。对了,林静橦并不是完全不会受到伤害。按我的观察,她应该只是不会被金属所伤。”   “金属?”   “离开之前,我注意到一点,她的手背虽然完好,手掌心却隐隐有点很微小的伤口。我思考了一下,可能是因为刀子扎下去之后刺破了音箱的实木面板,翘起的木刺扎伤了她。也就是说,金属的刀子伤不了她,木头却可以,其他材质估计也行。   “然后,我还问了她关于她那位老祖宗的情况,和我猜想的差不多。她那位女巫的老祖宗很可能是被宗教法庭执行了火刑,然后又活了下来。她不能被金属损伤,她的祖宗不会被火烧死,你能想到点儿什么?”   文潇岚想了一会儿,犹犹豫豫地说:“金属和火焰,难道是……五行?金木水火土?”   “没错!”冯斯点点头,“当然也可能未必是道家,也可能是西方的风土水火四元素。也就是说,我遭遇到的这些怪事,多半还是和我们已有的神话体系有关,我爸的书柜上也有很多神话方面的书籍,这是一个重要的暗示,关键是要找出其中的规律。”   “已有的神话体系……那可不好找,”文潇岚说,“这方面的资料用浩如烟海来形容都不夸张。”   文潇岚没有说错。即便猜到了事件可能与神话有关,一时半会儿也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方向,单是中国流传的神话就足够让人挠头了:道教神话、佛教神话、民间神话、民族神话……而且冯斯并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琢磨,学期渐渐走向尾声,考试也逐步开始。   林静橦的外教口语考试给了冯斯90分,不知道是某种鼓励还是别的什么,但她再也没有单独和冯斯谈过话。或许是如她所言,冯斯是个聪明人,有些话说一遍就行了。   考一门副科的前一天夜里,杨绍芬忽然急症发作。她长期患有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炎,还有支气管炎导致的心室肥大,那一夜忽然间就哮喘发作喘不上气。宁章闻赶忙给冯斯打电话,冯斯第一时间叫了救护车,但杨绍芬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同时并发心室衰竭,最终没能抢救过来,在凌晨时分去世。   这种走过场的课都是开卷考试,难度很小,冯斯草草抄完了书,急忙赶往医院帮助宁章闻料理他母亲的后事——这一套流程他刚刚走过,已经很熟了。几天之后,杨绍芬的遗体被火化了,骨灰暂时寄存在殡仪馆。   “我们两个,都没有爹妈了。”宁章闻红着眼圈对冯斯说。   这之后,宁章闻更加疯狂地沉浸在工作中,几乎每天只睡四小时。他不局限于网络,还经常坐公车去国家图书馆翻找古籍。文潇岚有些担心,冯斯却摆摆手:“他本来就是不擅长宣泄情绪的那种人,不找点事情把思考的空闲占满,搞不好要疯掉的。让他忙一阵子吧,过段时间慢慢就好了。再说了,去图书馆也不错,至少是出门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换个环境。”   “现在的空气质量,恐怕不出去更好点吧……”文潇岚嘀咕着,但也承认冯斯说得有点道理。   除此之外,这段时间倒是风平浪静,没有其他的敌人出现,猴子也没有再现身。至于林静橦,结束了学期的课程后就再也没有在学校出现,尽管据说她在本学期仅有的三节课上获得了学生的广泛赞誉,下学期的外教口语还是由她来上。   因此,冯斯好歹是顺顺当当混完了这个学期,已经出了成绩的科目全部及格,剩下的按他的自我判断也应该没问题。最后一门考试是大学英语,对他而言小菜一碟,一个小时就考完交卷。走出教室打开手机,他看到宁章闻发给他的短信:“我找到了,快来国图。”   他连书包都顾不上回宿舍放下,急匆匆跳上公交车赶往国家图书馆。白石桥附近一如既往地堵得一塌糊涂,他索性提前一站下车,一路小跑来到国图门口。但这时候拨打宁章闻的手机,却死活无人接听。他猜测或许是宁章闻把手机调成了震动,打算过一会儿再拨,这时候身后传来了警笛声。   回头一看,来的果然是一辆110的巡逻警车,他的心里陡然间升起了某种不祥的预感。这时候国图里开始有大量的人流涌出,和往日陆陆续续有出有进的景象全然不同。冯斯赶忙拦住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人:“叔叔,请问发生了什么事?”   “出事了,阅览室里有一个看书的人被捅了,一地的血,不知道死没死。”中年人说。   “那个年轻人长什么样您知道吗?”冯斯急忙问。   “长相不清楚,穿着一件黑黄相间的风衣……”   冯斯的心沉了下去。宁章闻的确有一件黑黄相间颜色的风衣,那是文潇岚替他挑的。冯斯和文潇岚都夸他穿上这件衣服显得青春帅气,他也很高兴,在家都经常穿着这一件,弄得两人哭笑不得。   想到这里,他大步向着馆内跑去,门口的工作人员拦住他,他喊了起来:“被刺的那个人是我的朋友!请让我进去!”   “那也不行。”工作人员摇了摇头,一副拒绝通融的姿态。冯斯怒从心头起,差点就要一拳头打过去,但立刻反应过来这样只会更误事,于是强压住火气,缠住工作人员软磨硬泡。两人正在纠缠,忽然一个声音响起来。   “让他进来吧!”离馆门不远一个40来岁的便装男人一边说着,一边亮出了他的警官证。看来这应该是个来此借阅的警察,没想到会刚好碰上突发事件。   被刺的果然是宁章闻,他的腰部有一个深深的伤口,早已昏迷不醒,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们把他平放在地上,都不敢挪动。120倒是早就打过了,但此刻国图附近仍然在大塞车,救护车一时半会儿也进不来,倒是110巡逻车离得近,第一时间就到了。仍然是先前放冯斯进来的那个穿着便衣的警察当机立断:“等不及了,马上用警车送他去医院!”   “你也跟着来吧。”警察冲着冯斯一指。   冯斯点点头,忽然想到些什么,扑到宁章闻之前坐着的桌子前,看清了上面放着的书的封皮。这本书的名字叫《空斋笔录》,作者名叫“空斋无名生”。   他牢牢地记住了书名和作者名,然后跟在警察们身后离开了图书馆。   还好警察决断得快,宁章闻并无生命危险,但仍旧昏迷不醒,还得留在医院ICU病房监护观察。坐在ICU病房外的长椅上,冯斯脸色铁青,文潇岚禁不住十分担心。   “这又不是你的错,别想太多了。”文潇岚小心翼翼地说。   “不是我的错,还能是谁的错?”冯斯轻声说,“我爸的死怪不得我,因为他本身就是知情人和参与者,可是宁哥……他什么也没做错。而现在宁哥被人刺了一刀,你呢?”   “我不会有事的,”文潇岚拍拍他的手背,“我可是练过跆拳道的!”   冯斯轻轻一笑,没有回答。过了好久,他忽然说:“我一直有一个问题想问你。我们虽然是初中同学,但当年的关系也就是一般般,只不过就是不至于吵架打架而已,高中更是好几年没联系。但上大学重新碰头之后,我一直觉得,你对我简直就像是多年来一起逃课玩游戏的老朋友,什么事都愿意帮我,甚至经常会压着自己的脾气来安慰我,就像你刚才说话时那样,小心、谨慎。我不是一个喜欢自我陶醉的自恋狂,很清楚我有几斤几两,不会觉得自己魅力超群,能够从初中吸引你一直到现在,更不会觉得我比现在在追你的那个大三学长更优秀……”   文潇岚脸一红:“你怎么什么都知道的样子……”   “所以,到底是为了什么?”冯斯说,“请接住我这句一切恶俗言情片里都必备的恶心台词,并且给我一个答案:你为什么会对我那么好?”   文潇岚轻轻咬了咬嘴唇,冲着冯斯轻轻一笑:“那我也送一句必备台词给你:这是个秘密,就不告诉你。”   原来文潇岚笑起来也这么好看,冯斯呆呆地想。比起林静橦如明月一般神秘莫测的迷人笑容,文潇岚的笑就像是金色的阳光。   他还想要继续追问下去,走廊的另一头走过来一个人。这个人一身警察制服,但冯斯上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一身便衣。这正是那个放冯斯进图书馆,又果断用警车送宁章闻到医院的警察。这个人长着一张很和善的脸,眼睛很小,乍一看像是没睡醒。   “坐,坐,就是过来随便找你聊聊。”看出冯斯想站起来,他很随意地冲冯斯摆摆手。   “还没来得及谢谢您呢。”冯斯说。   “小事,不值一提。”警察冲文潇岚点点头,在冯斯身边一屁股坐下来,“分局刑侦大队,曾炜。”   “凶手有线索了吗?”冯斯问。   曾炜侧过头,颇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你这句话问得很随意,在朋友受重伤的情况下也几乎没有任何感情色彩,像是例行公事的问话,你早猜到凶手不好抓了?”   冯斯嘿嘿一笑:“您这是打算扮演福尔摩斯呢?”   曾炜也跟着笑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突然问了另外一句:“你当时还没有进馆,没有看到伤者的相貌,为什么那么肯定受伤的是你的朋友?”   “我在外面听一个路人讲了讲他的外貌和衣着,这才知道是他受伤。”冯斯面不改色心不跳。   “哦,是这么回事。”曾炜淡淡地一笑,依然没有再追问,好像他提的每一个问题就只是为了试探冯斯的反应,浅尝辄止。他打量了一下冯斯,又接着说:“我记得你的脸。两个月之前,你的父亲被人谋杀了,这个案子归我们分局经办,不过不归我管。”   冯斯一下子僵住了。曾炜从身上掏出一包烟,想起这是在医院,只好又塞了回去:“你的运气好像不是太好。先是你父亲遇害,然后又是你的朋友。”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谨慎地选择着措辞:“这大概就是人生吧,天有不测风云。”   “是啊,人生!天有不测风云!”曾炜拍拍他的肩膀,“你也多小心点儿。回头再有什么情况需要了解,我再来找你。”   “没问题,随时欢迎。”冯斯点点头。   曾炜站起身,不紧不慢地离开了。冯斯看着他的背影,眉毛绞成一团,发觉自己又遇上了一个难缠的对手。   “你先回去休息吧,”文潇岚说,“这里我盯着。”   “都回去。”冯斯说,“我们在这儿帮不上任何忙,交给医生和护士吧。我得早点睡觉,明天再去国图。”   “你就不担心……”   “缩头也是一刀,”冯斯说,“再说了,不管是哪一方的对头,对我好像都还有点顾忌,趁着他们还有这样的顾忌,我得多干点儿活。”   国图当天下午被迫闭馆,第二天早上重新开放时,冯斯几乎是第一个进入的人。   他很顺利地借到了那本《空斋笔录》。这是一本明末清初的志怪故事集,作者名叫空斋无名生,大概是那个年代的一个无名读书人,所谓“空斋”,估计就是他读书的破茅草房的雅号。这本书里记录了许多光怪陆离的乡野传说,但作者的文字粗糙乏味,还夹杂着许多别字和错误的文法,难怪后世基本没人听说过,只剩下在国图影印存档的价值。   冯斯仔细审视着目录,突然之间,两个大字跃入眼帘:太岁。他禁不住心里“咯噔”一跳。所谓太岁,就是视肉的另一种称谓。他明白,宁章闻一定是读到了这则故事,并且从中找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信息。他深吸了一口气,开始细细地读这个故事。他发现,作者其实是以《太岁》为标题,搜罗了八个不同的和视肉有关的传说。其中的六个都是寻常的吃了太岁延年益寿的故事,或者寻常百姓为了得到太岁相互争斗导致惨死反而折寿的寓言,但另外两个却颇有些与众不同,和他所想要查找的方向不谋而合。   五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元成祖元贞年间。这一年夏天,河南的一个农民在打井的时候,挖出了一个太岁,一时间乡民啧啧称奇,都涌到他家围观这个稀罕物。一个青年人看过之后,回家把此事告诉了他的祖父,祖父却不以为然,摇着头说:“太岁这样的东西,所谓食之能益寿延年,其实不过是世人以讹传讹,是否可靠很难说。有道之士却未必会认为太岁是好东西,他们或许反而认为太岁不吉。”   青年很奇怪,追问祖父为什么会这么说,祖父沉吟许久,讲述了一段往事。原来他年轻时曾经身入道门,在大都白云观做过道童。那时候,白云观最德高望重的道士是冲虚大师于志可。于志可是得道仙人长春子丘处机的徒弟,曾随丘处机远赴西域接受成吉思汗的召见。他一生简朴自律,后来去世下葬时,除了随身的一衲一袍,任何随葬品都没有,因此深得白云观道士和大都百姓的景仰。   于志可七十大寿时,大都城内的王公贵族纷纷赠送厚礼,都被他婉言谢绝,但蒙哥皇帝的礼物是无从拒绝的。所以在做寿那一天,全观的道士都在山门前恭迎钦差的到来。青年的祖父也在队列中,他眼看着钦差宣读完蒙哥的圣旨后,从身后随从举着的托盘上揭下了黄色的绸布,露出其中的御赐寿礼:一块珍贵的太岁。   在一刹那发生的事情震惊了所有人。于志可的视线刚刚接触到这块太岁,忽然间十分惊惶,大叫一声,踉踉跄跄地退出好几步,脸上的神情显得非常恐惧。弟子们慌忙扶住他,一名弟子小声在他耳边说:“师父,钦差面前,不可太失态。”   于志可喘了几口粗气,这才慢慢镇定下来,并向钦差赔礼。钦差当然知道于志可是皇帝器重的有道高人,以他的身份还没有资格为难对方,因此哈哈一笑,反而温言安慰,并没有什么责备。   由于发生了这个奇怪的小插曲,这一天的整个寿礼都笼罩在一种抑郁的氛围里。当天夜里,于志可发起了高烧,年轻人的祖父被派在于志可身边随侍。于志可年老体衰,在病中更是神志不清,整个晚上都在不断地说着胡话。年轻人的祖父听到他反反复复地提及几个词:邪米思干大城、视肉、妖道、怪物、妖邪、两丈高。   足足十天之后,于志可的病才慢慢痊愈。他并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全观上下也都对此事绝口不提,皇帝御赐的视肉也被收藏起来,并没有交给于志可服用。   一年之后,于志可溘然长逝,年轻人的祖父也选择了还俗,离开白云观回到河南老家,娶妻生子,那段短暂的道士生涯在记忆里也渐渐变得模糊。但他永远都记得那一次事件,记得于志可仿佛魂飞魄散一般的惊恐表情。他对自己的孙子说,太岁恐怕绝非人们印象中的好东西,于志可一定是在当年随丘处机西行时,在邪米思干大城遇到了什么和太岁有关的灾难,可见太岁此物多半不吉。他又说,那家挖到太岁的人家,恐怕也会有难。   几天之后,祖父的话真的应验了。那家人将太岁分而食之,结果全家十一口人全部暴毙。   第二个故事的年代要久远得多,发生于西汉元狩元年。当时有一个名叫王直的小偷,家住寿春,看中了城里的一户杨姓富商,想要潜入盗窃。他挑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从狗洞钻进杨家后院。刚刚溜进事先打探好选定的房间,他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像是有很多人进来。他从窗缝往外一看,大吃一惊:名叫杨麓的富商果然迎来了一位带着很多从人的访客,这位访客不是别人,正是寿春的主人——淮南王刘安!   而且刘安与杨麓一同向着他藏身的这个房间走来,他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搞错了方向,竟然钻进了杨麓平时用来接待重要客人的书房。此时无法可想,他只能藏身于书房一角,把身体尽量缩在一个大花瓶后面,祈祷自己别被人发现。   所有的从人都留在了屋外,只有主客二人走进了书房,接下来的一幕又让躲在屋角的王直瞠目结舌:主客二人一个坐了下来,另一个站立在一旁。然而,和两人的身份不相称的是,坐在榻上的是富商杨麓,而堂堂淮南王竟然恭恭敬敬地垂手而立!   “你倒还有脸来见我!”杨麓哼了一声。他平时是一个奸猾而表面和善的人,脸上总是挂着虚伪的笑容,说话声音尖声尖气。但此刻,他的声音低沉喑哑,每说一个字都好像是用刀刻出来的一样。   “主上,我、我也不想这样的!”高贵的淮南王大为慌张,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我只是顺道、顺道、顺道……”   他结结巴巴地说不下去了,杨麓冷笑一声:“我赐予了你神力,难道是为了让你满足自己私欲的吗?”   刘安满头大汗:“我这其实也是……也是为了主上的大业着想。淮南国毕竟实力有限,如果我能夺取天下……夺取天下的话,那么……”   “如果能有夺取天下的实力,我又何必来养你这条狗?”杨麓拂袖而起,“难道我的头脑还不如你这个猪脑子够用!我既然允诺了传授你长生成仙之术,以后篡权夺位不过是迟早的事,到时候你我各取所需,你以万世之寿永葆基业,哪点不好?你这个蠢货非要现在就开始谋逆,如今计划败露,朝廷的人马上就要赶到,我手里的事还没有完成,一切都被你毁了!”   刘安浑身颤抖,把头深埋下去,不敢抬起头来。杨麓则慢慢恢复平静,重新坐了回去,再开口的时候,声音变得淡漠:“我将离开这里。”   “您……离开?”刘安大为惶急,“您如果离开了,那我该怎么办?主上,您不能丢下我不管!”   “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承受。”被淮南王称为“主上”的杨麓淡淡地说。   刘安缓缓从地上爬起,站直了身体,手握住了悬在腰间的剑柄。躲在暗处的王直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但也可以想象,此刻的刘安必然是目露凶光,满身杀气。   杨麓却稳稳地坐着不动,好像刘安在他面前只是一个色厉内荏的空架子。他像是无意地用右手拿起了放在身旁桌上的油灯,然后把左手的手掌放在了正在燃烧的火苗上。王直很是吃惊,但过了好一会儿,他都没有闻到意料之中的焦煳味儿,而杨麓的身形岿然不动,并没有丝毫痛楚的显现。   “你真觉得你有能力伤到我吗?”杨麓的声线平稳,果然是半点没有被火焰所伤。   刘安一瞬间崩溃了。他跌坐在地上,声音里已经带着哭腔:“求主上救我一命!求主上救我一命!”   “救你一命?”杨麓的语气充满了嘲讽,“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价值让我救你一命?”   刘安跪伏在地上,以爬行的丑陋姿态爬到杨麓面前,低声说了几句话。杨麓沉吟了一阵子,缓缓地说:“试试吧。能不能救下你的命,看天意。”   刘安千恩万谢,伏地不起。杨麓不知扳动了什么机关,坐榻旁的地面上露出一个大洞,洞里传出一阵奇怪的声响,像是有什么大型野兽在呼吸。过了一会儿,一个物体从地洞里慢慢地爬了出来。   王直拼命用手捂住嘴,以免自己发出惊叫:地洞里爬出了一个可怕的妖怪!它大概有一匹小马的大小,浑身上下光秃秃的没有四肢,全靠身体的蠕动向前行进。他在远处看不清细节,但看那个东西的轮廓,有些接近民间传说中的宝物太岁。但他自己也没有亲眼见过太岁,因此只能是瞎猜而已。   刘安像是见过这个怪物,并没有显得惊奇。他挪动着双膝,虔诚地向着这个菜青虫一样蠕动着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磕头,仿佛是在祈求神兽庇佑。杨麓的嘴里发出一阵刺耳的怪音,不似人声,像是对怪物发出了什么命令。怪物听到声音后,加快速度爬到了刘安身前,身体靠在了刘安的肩膀上。   刘安痛叫一声,似乎是被咬住了,但还是极力忍住痛,身体因为极度的痛楚而不停颤抖。过了好久,怪物才离开他,又发出那种“呼噜呼噜”的喘息声。王直猜想,它应该是累坏了。   “剩下的,就看你的造化了。你走吧。”杨麓说。   怪物缩回了地洞。刘安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对杨麓磕了一个响头,这才爬起,捂着肩膀走出门去,肩头有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看来是刚才那个怪物送给他的礼物。   王直又等了很久,直到杨麓重新关好地洞离开后,才敢偷偷翻窗出去,然后火速逃离这个隐藏了无穷秘密的主宅,再也不敢打杨麓财产的主意了。   不久,武帝的特使在寿春找到了刘安谋反的确凿证据,淮南王被逼自杀。但是民间却有传言,说淮南王的自杀只是假象,就在武帝派兵抓捕他的时候,他吞下了事先炼制好的仙丹,与身边号称“八公”的八位一同修道的幕宾一起升仙飞走了。    第五章   狭路相逢   一   两天后,宁章闻终于苏醒过来。他叙述说,当时他看书看得太专注,完全没有留意到有人靠近,只是突然一下脖子被人勒住,叫都叫不出来,然后腰间一痛,很快就意识模糊了。   “那个人显然手法非常熟练,经验老到,”冯斯说,“警察告诉我,现场没有任何人注意到那个人是怎么下手的,他们只是听到你从椅子上摔到地上,然后看到地上开始流淌鲜血,才知道你被刺了。更可恶的是,恰恰是你坐的那个区域的监控探头被弄坏了,对方肯定是有备而来。所以,到现在警方也没有锁定嫌疑人。”   他顿了顿,又说:“宁哥,都怪我,害得你弄成这样。以后……”   “该做的还要做,”宁章闻的脸上毫无表情,“你再说,我就不高兴了!”   宁章闻是个固执的人,他说出来的话就不容更改,冯斯不敢多说。何况此刻也不宜惹他发火,宁章闻不只是腹部被刺,伤及大网膜、小肠和胃壁,摔下去时头也在地板上狠狠磕了一下,颅腔内有轻微血肿。虽然血肿不太严重,保守治疗就能慢慢自我吸收消散,但头部的疼痛让他的脾气更加容易被点着。所以,这几天里冯斯和文潇岚凡事都顺着他。   “不能干躺着,”宁章闻用力拍打着床单,“脑子不动,反而头疼。快讲讲那本书,我的古文不太好,没看太细。”   冯斯无奈,只能把那两条故事细细地向宁章闻复述了一遍。宁章闻把头靠在枕头上,仔细思索着,似乎这样真能让他把注意力从头疼上转移开:“于志可发高烧的时候,说了很多话。邪米思干大城,是什么地方?”   “就是撒马尔罕城,以前花剌子模帝国的首都,现在属于乌兹别克斯坦。”冯斯说,“丘处机的弟子李志常在《长春真人西游记》里把它称作邪米思干大城。”   “是不是郭靖背着降落伞打掉的那座城?”文潇岚插嘴问。   冯斯“扑哧”一乐:“没错,就是那座城,那当然是金老爷子杜撰的了。老爷子写的是小说,不必一定依循真实历史。在《射雕英雄传》里,成吉思汗刚刚打下撒马尔罕,全真教的牛鼻子道士们就到了。事实上,成吉思汗是1220年打下撒马尔罕的,丘处机1221年冬天才到撒马尔罕,并且在那里过冬。”   “也就是说,这群道士在撒马尔罕城过冬的时候,于志可见到了类似视肉的怪物。两丈高是多高?”宁章闻问。   “我查过了。宋代官方定的一尺约合三十一厘米,但民间所形容的一丈,一般还是按照一尺二十三厘米来算的。比如身高八尺的人大约一米八四高,算是当时的魁梧大汉。如果按三十一厘米,那就一堆人比姚明都高了。不过即便往小了算,一丈大概是两米三,两丈高的话,也得有四米六,比普通的非洲象还要高。而在淮南王的那个故事里,小偷见到的怪物只有小马大小,显然是还没有长大,也正好印证了杨麓说的话:时机未到。”   “按理说,如果于志可见到了什么怪物,肯定是会告诉师父的,为什么《长春真人西游记》里完全没有提到过?”文潇岚又问。   “大概是丘处机不愿意提及吧。”冯斯说,“丘处机是有道高人,不愿意把这些过于污秽邪恶的怪力乱神公之于世,更何况,这件事说不定还和道教的名声有所牵扯。不管怎么样,收获已经很大了,我们现在基本上可以确认,黑白照片上的那种怪物,是由人工驯养的,可能具备着某些惊人的力量,也可以长到身躯很庞大,但是豢养它的过程十分漫长。邪米思干大城里养怪物的人,和那个名叫杨麓的富商,一定有着某种联系。”   “甚至可能是同一个人。”宁章闻的声音有些阴沉。   “同一个人?”文潇岚很吃惊,“那怎么可能?从西汉到南宋,一千多年啊!”   “我们现在面临的事情,可能用常理解释吗?”宁章闻反问道。   病房里的气氛忽然间变得沉闷起来。过了一会儿,宁章闻先打破了沉默:“我还想到了点别的。”   “什么?”冯斯问。   “从概率上来说,没有那么凑巧。我找了那么多古书,什么都没有,偏偏这一个人的一本书,一本书里的一个篇章就提供了两条线索。要知道,我国现存的古籍超过八万种。”   “那你的意思是……”冯斯皱起眉头。   “不是巧合,一定是有意的。”   “什么是有意的?”文潇岚问。宁章闻虽然在两人面前话比较多了,但总体而言说起话来还是言简意赅,甚至有时候让人难以明白。   “作者,那个作者,一定是有意把这两则故事凑在一起的,甚至可能写这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存这两条线索。”   “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宁章闻还没说话,冯斯已经插嘴了:“我想大概是因为……在历史上也有一些像我们这样的人,想要和这些神秘的存在相对抗。至少从这本书来看,那种长得像大脑或者巨大视肉的怪物,在西汉时代就已经存在了。但我猜测,没有文字记录的年代可能更加久远,甚至可能追溯到史前。”   “那这种怪物岂不是一直都和人类共存?”文潇岚身子微微一抖。   “不知道,我需要更多的资料。”宁章闻说。   “更多的资料……就需要我去找了。”冯斯说,“这学期的考试已经全部结束,你的伤也没有大碍了。我打算请一个钟点工照顾你,然后就去我祖父的老家看看。”   “不必请钟点工的,我这个暑假可以不回家,我原本就打算留在北京找个实习机会。”文潇岚说。   “不需要钟点工,也不必你留下。”宁章闻平静地说,“我妈已经死了,我想,我也需要学会自己活着了。”   “我们都需要学会自己活着。”他又补充说。   冯斯犹豫了一下,最后点点头:“说得也是。”   期末考试全面结束,暑假开始了。   大学生们在中学时代抱怨如山的暑假作业时,总会收到老师们画出的馅饼:“赶紧考上大学,大学的暑假就是真正自由的暑假了。”但事实上,大学生的暑假也并不完全自由,虽然没有一堆堆的作业,却有着各种各样的实习和社会实践要求,冯斯所在的专业就安排了实习任务。   当然了,这一类社会实践,大多就是走走过场,最后无非就是求一个实习单位的红章——实习单位对这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学生也足够头疼。作为一个能够靠各种歪门邪道完全养活自己的能人,冯斯对此类走形式的实习嗤之以鼻,早早就和张圣垠说好了,到时候到他那里去讨个章。冯琦州毕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骗子,有了一定积蓄之后,就为自己注册了一个文化公司——基本上天底下的骗子公司,都会用科技、文化、投资之类的外皮来包装自己,这样看起来就更体面了。他去世后,公司一直是张圣垠在打理,虽然失去了台柱“忘虚子”大师,但张圣垠通过自己的努力网罗了一群和冯琦州一样靠着阴阳风水骗钱的高人,并且和冯斯一样,努力开拓网络渠道,公司运营得还挺不错。   “怎么样,我让张圣垠也给你盖个章?”冯斯对文潇岚说。   文潇岚白了他一眼:“我不像你坑蒙拐骗无所不能,实习对我来说还是挺重要的。”   “这年头的大学生,个个是理论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实习无非就是端茶倒水打字跑腿,人家还嫌你们添麻烦兼浪费午餐券。”冯斯一脸的神气活现,就好像他自己不是大学生一样,“说真的,你去跟张圣垠手底下的‘大师’们多聊聊天,了解一下他们是怎么脸上闪耀着国粹的光辉,把别人的钱骗到自己腰包里来的,绝对比你端茶倒水一个月长见识多了。”   “你这话说得我真想去了……”文潇岚噘着嘴,“但是我已经联系好公司了,是一家知名外企,以后写到简历上,比那个骗子文化公司漂亮多了。”   “妇人之见……”冯斯摆摆手,“随你吧。我已经买好票了,今晚就出发。”   “你多小心,那地方穷山恶水的,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冯斯笑了笑:“还是那句话,反正我又不会被拐去当媳妇儿,怕什么?我倒是不放心宁哥,你有空多去看看他。”   “我已经教会他用洗衣机啦,”文潇岚也笑了起来,“就是他始终掌握不了放洗衣粉的量,洗出来一缸全是沫。今天早上他还自己煮了个鸡蛋,虽然煮爆了,总算还能吃,而且并没有把房子点着。”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善哉善哉。”冯斯作势抚摸着颌下并不存在的长须。   这时候距离发车时间还有若干个小时,天色尚早,冯斯优哉游哉地到小吃店吃了一份桂林米粉,吃完想起还没买路上吃的方便面。虽然手里握着父亲留下的千万身家,但他的心结一天打不开,这几百万大洋他就死活不会去动用,只能继续过着穷人的日子,连火车上的盒饭都舍不得吃,得靠泡面充饥。   他嫌校内的品牌超市排队太长,于是来到一家空间狭小的私人小超市,结果碗装方便面架子前一字排开三个女生,絮絮叨叨地以银行对账般的精细挑选着方便面。他抄着手在一旁足足等了有两三分钟,真希望手里有把榔头把这三个鸡婆的女人一一敲死。就在这时候,方便面架子背面装矿泉水的货架旁传来两个人的脚步声,一男一女说着话走近。他们的声音很陌生,但说出来的话却让冯斯浑身一震。   “不就是死了一只猴子吗,你已经发了三天脾气了,至于吗?”说话的是一个男人。   女人的话音就像机关枪一样紧跟着喷射而出:“一只猴子?驯养它花了多少心血,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再上哪儿去找一只这么能干的猴子?”   “好吧好吧,就算它无可取代,反正都死了,你又何必老是惦记着?”男人说。   女人似乎更加恼火:“还不是因为你的疏忽才让它跑出去的!不然它怎么会被害死?”   两人好像是随手拿了水,脚步声开始向超市门口移去。冯斯心里一动,从货架一侧探出头,正好看见那一男一女结账的背影。女的身材娇小,看来还是个没有成年的小姑娘;男的却异常高大,比他还要高出一个头。   错不了!和广场红歌大妈的描述完全相符,这就是他一直在苦苦寻找的猴子的主人!实在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却在这样一个意外的场合发现了他们。   三个女生依然犹豫不决,到底是买老坛酸菜牛肉面,还是买私房牛肉面,冯斯恨不得抱住她们一人亲一口。如果不是这三个大姐耽误了他的时间,他很有可能买好方便面之后正好和这两位猴子的主人狭路相逢。而自己不认识他们,他们却认识自己,肯定会选择避开。   上帝保佑方便面,上帝保佑选择障碍症的娘们儿,冯斯暗自庆幸。   二   冯斯一路远远地跟着两人,脑子里也没闲着。猴子死了,而且按照那个小女孩的说法,是“被人害死”的,这是个意外的状况。他曾经在深夜被这只猴子偷袭过,知道猴子的厉害,假如有人能杀死这只猴子,那这个人的水准绝对不一般。那会是谁呢?难道……   他看着前方道路的去向,忽然间有些明白了。那一男一女离开学校,径直走向了附近的一个小区:林静橦所居住的小区。   狗咬狗什么的,真是太让人喜出望外了,冯斯心里一阵快慰。   他跟在两人身后,发现他们果然走进了林静橦所居住的那个小区。只是这是个高档小区,楼门口全天都有保安执勤,两人想要偷偷溜进去应该不容易。   他正在想着,发现两人竟然大模大样地走到了电子门通话器前面,按动了数字键。很快地,保安就打开门,让两人进去了。那无疑是得到了通话器那一头的业主的同意。   原来还是老相识啊,冯斯有些意外,然后又觉得应当是在情理之中。视肉一样的怪物从西汉时代就已经存在,而且很可能出现的年代比西汉还要早得多,那么和怪物相关的不同组织派别,也一定存在许许多多个世代了。这些人在历史上一定是少不了各种激烈的交锋,甚至血腥的杀戮的。而眼下,不过是两股势力之间的又一次正面碰撞而已。   他抬头仰视着三楼上林静橦家的窗户,揣测着其中可能的动向,却忽然注意到有人在向他靠近。他一回头,不觉愣住了:正在向他走来的,赫然是之前刚刚走进楼里的那个小女孩。   “一点儿障眼法而已,我进去之后就从后门溜出来啦。”小女孩像老熟人一样冲冯斯灿烂地笑着,“跟踪这种事可没有电影里演得那么简单。”   “初次见面,我叫何一帆。”她大大方方地向冯斯伸出了手。   这个小区的绿化做得很好,虽然已经是六月底了,坐在树荫下面的长椅上仍然能感受到阴凉。何一帆手里捧着一个盒装冰淇淋,用小勺慢慢挖着。   “要吗?”她冲着冯斯晃了晃手里的盒子。   “最怕吃抹茶口味的冰淇淋了,”冯斯摆摆手,“我更喜欢吃巧克力的。”   “我也更喜欢巧克力,但是巧克力容易长胖啊,”何一帆幽怨地说,“而且二呆也喜欢巧克力,我每次买了巧克力味儿的它都要抢,只有抹茶味儿的它才不抢。”   “二呆……是那只猴子吗?”冯斯问,“它到底是怎么死的?”   “偷听别人说话耳朵要生疮的哦!”何一帆扮个鬼脸,“死了……就是死了呗。”   “那你怎么能确定是林静橦干的?”冯斯问。   “没确定,所以才要去问问啊。”何一帆说,“放心吧,只是问问而已,我们两家有好几年没动过刀子了——你是在心疼那个制服诱惑的美女教师吗?”   “你从哪儿学来的名词,我们学校又没有统一的教师制服,你以为看日本爱情动作片呢……”冯斯苦笑一声,“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两家’到底是干什么的?”   “美女教师告诉你了吗?”   “没有。”   “那我也不能告诉你。”何一帆扮了个鬼脸。   “其实,我对你们两家想要干什么、争夺什么丝毫也不感兴趣,”冯斯说,“我只是想弄明白我到底是谁。有人敲了我的脑袋,抢走了我一堆东西;美女教师为了监视我专门买了套房子;还有一群应该不属于你们这两家的第三家人杀死了我爸。另外,前几天,我的兄弟被人捅了一刀,差点没命,不知道下手的属于你们这三家,还是别的第四家、第五家。发生了这么多事,出现了这么多对头敌人,我却连为什么都还不知道,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何一帆叹了口气,低下头去,再抬起头时,先前那副嬉皮笑脸的天真模样消失了,虽然脸上还是带着少女的稚嫩,目光里却有着一种和她的年龄不相称的成熟与沧桑:“其实我很同情你,真的。但是要说公平,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公平。如果公平的话,我现在应该坐在学校的教室里,上课,做作业,给老师取外号,在课桌上画小人,和同学争执谁的偶像更帅,偷偷看自己喜欢的男孩,收到情书之后激动得一整晚睡不着觉……可是这些我都得不到,也永远不可能得到了。”   “我们都在承受着自己的命运,但是,有一句话请你一定要相信我——什么都不知道的人是最幸福的。”   “你和她说话的语气如出一辙啊,”冯斯哼了一声,“而我的回答也一样,人之所以成为人,而不是成为猪,不过是因为人知道,猪不知道。”   “你真的以为人和猪之间有那么大的差距?”何一帆反问,“你以为你是作为人而活着的吗?”   这句话似乎别有深意,冯斯微微一怔,正在想该怎么回答,不远处的单元门开了,那个高大的青年人走了出来。他的步履微微有些蹒跚,脸上的表情也不太对劲,一直走到两人跟前才发现冯斯的存在,不由得也是一愣。   “俞翰!你怎么了?”何一帆看出对方神情有异,连忙上前扶住了他。刚刚扶住,俞翰庞大的身躯就软软地向下倒,连带着她也站立不稳。冯斯抢上一步搀住了两人。   俞翰向他微微点头致谢,嘴唇嚅动了一下,却已经说不出话来。冯斯用力扶着他慢慢地在长椅上坐下,让他把身躯靠在椅背上。   “谢谢……”俞翰总算略微恢复了一点精神,向冯斯说道。冯斯点点头:“不用客气。你怎么样?是不是受伤了?”   “很难用‘受伤’这两个字来形容,”俞翰轻声说,“你刚才扶着我的时候,没有感觉到吗?”   冯斯一惊,伸手按在俞翰的手臂上。刚才扶人的时候的确没有留意,此时他才注意到,俞翰的皮肤温度十分奇特,忽而热忽而凉,而且冷热的范围都大大超出了人体的正常温度变化值。   “要是有人发烧成这样,早就烧傻了,或者直接死掉了吧?”冯斯喃喃自语。而俞翰的肤色也开始越来越不正常,忽而青忽而红,身体也间歇性地出现轻微的痉挛。   “我的身体……和正常人不大一样,所以暂时死不了。”俞翰勉强一笑。   “需要去医院吗?”冯斯问。   “医院没用的!”何一帆急得眼泪都出来了,“他们直接攻击了俞翰的附脑,普通人的医院完全没办法!而且,他们一体检就可能露馅……”   “附脑?”冯斯想了想,“这是什么器官?人类有这种器官吗?”   “没空解释了,我可以试着治疗他,但必须就近找个安静不受打扰的地方。”何一帆睁大了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冯斯。   冯斯稍微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我这算是把毒蛇放到怀里的农夫吗……帮我扶着他,跟我来吧。”   “你是说,那个大个子就是之前偷袭你的人?”文潇岚问。   “我怀疑是,但他们坚决不承认。”冯斯说。   “他们养的猴子还半夜潜入你家想偷东西?”   “这倒是坐实了。”   “他们俩其实一直都在学校附近监视着你?”   “也没错。”   “那你还把他们带到宁哥家里来?”   “没错。”   “我为什么想起了冬眠的蛇和农夫的故事……”   “这句台词我刚才已经说过啦!”   两人说话的时候,俞翰已经躺在了宁章闻的床上。他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身体仍然在间歇性地痉挛,而且间隔时间越来越短。而他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已经渐渐转化为类似发绀的青紫色。   更加不妙的是,皮肤下的血管开始渐渐凸出,一根根青紫色的血管就像拱出泥土的蚯蚓一样布满体表,看起来非常恐怖。   “不能再看了,”文潇岚扭过头去,“我有密集恐惧症。”   “所以你还得多锤炼,你看看人家宁哥。”   已经伤愈归家的宁章闻站在床边,细细地观察着俞翰,似乎这一幕新奇的图景又激发了他的研究兴趣。而文潇岚也能看出来,他对于在自己家里帮助这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半点也不别扭反感,相反似乎还有点乐在其中。这当然不是因为他天生就有什么悲天悯人的情怀或者雷锋精神上脑,依然是冯斯早就做出的精准判断:宁章闻喜欢那种被人需要的感觉。此刻救助一个危在旦夕的人,让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了。   “我去帮帮那个小姑娘吧。”文潇岚转身走进客厅。客厅的桌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容器,以及冯斯跑腿买回来的两大瓶医用酒精。何一帆正在取出她随身携带的一些用精致的小瓶装好的粉末,小心翼翼地往不同的容器里撒入不同的分量,然后搅拌调配。这些粉末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颜色,散发出或香或臭或刺鼻的气味。   “家里有医用注射器吗?”何一帆问。   “有,我去帮你拿。”文潇岚说。杨绍芬生前百病缠身,除了心脑血管和呼吸系统的一系列疾病之外,还有糖尿病,必须终生注射胰岛素。宁章闻别的事不能干,帮母亲注射胰岛素倒是手脚麻利。现在虽然杨绍芬已经去世,家里仍然留有不少一次性的针管。   “这些药为什么不事先调配好呢?”文潇岚找出针管后问。   “首先,这不是药,如果一定要给它找出一个合适的称谓的话,也许应该是……酒。”何一帆小心地摇晃着手里的玻璃杯,杯中浅绿色的液体正在剧烈地冒着泡沫。   “酒?”   “是的,酒,用来麻醉附脑的,”何一帆说,“俞翰并不是受伤,而是被对方刺激了附脑。附脑一旦觉醒,就会把他整个人都吞食掉,只有这种‘酒’能让它平静下来。”   “听起来,有点像是被什么东西寄生在大脑里的感觉。”文潇岚想起自己看过的科幻电影。   “也可以这么理解,”何一帆点点头,“但是‘酒’的化学性状十分不稳定,不但容易挥发和变质,剧烈震荡甚至会爆炸,所以只能把原材料带在身边,如果发现附脑有不安分的迹象,就现调配然后补充注射。但是像今天这样,被人为的方式强烈刺激,我都不敢肯定‘酒’会管用。”   说话间,杯子里的“酒”终于停止了剧烈反应,泡沫消失了,整杯液体的颜色变得碧绿通透。何一帆吸满了两针管的“酒”,走进房内,文潇岚也顾不得什么密集恐惧症了,忙跟在她身后。   何一帆以熟练的动作从颈动脉把这两管绿色的液体注射进去。这两管“酒”似乎起效很快,俞翰两分钟后就安静下来,皮肤上蚯蚓般暴起的血管开始消退,肤色也一点点恢复了正常。但何一帆脸上的担忧反而更浓了。   “他的状况不是变好了吗?你还在担心些什么?”文潇岚不解。   “他的眼睛……”何一帆只说了四个字。   果然,俞翰的眼睛很不正常。他的眼睛此刻半开半闭,眼睑呈现出一种奇异的淡绿,眼白也隐隐染上了一些绿色。   “他的眼睛变绿了,这是什么意思?”文潇岚问。   “这说明,附脑正在一点点醒过来。”何一帆低声说,“先前你们见到他身体出现异状,是因为附脑受到刺激却又并没有苏醒,因此产生本能的应激反应。而现在,附脑已经在有意识地控制,因为它知道,毁坏了这具身体它也活不了。”   “那如果附脑完全苏醒会是什么样?”   何一帆还没来得及说话,仿佛是为了回答文潇岚的这个问题,俞翰的眼睛蓦然完全睁开。他的瞳仁已经开始泛出绿光,眼神变得狰狞凶悍,蠕动的喉咙里也传出一阵类似野兽的咆哮声。   “小心!快闪开!”何一帆急忙喊道。   冯斯等人连忙退后。刚刚退开,俞翰就发出一声怒吼,猛地跳了起来。他狠狠挥出一拳,砸在墙上,坚硬的墙壁上被砸出了一个浅坑。他赤着脚踩到地上,随手一挥,宁章闻房间里的衣柜门被“砰”的一声打成两半。   冯斯扑了上去,趁着俞翰神志还不是很清醒,很轻松地靠近他,右膝用力顶在俞翰的小腹上。这一招在街头打架中屡试不爽,但这一下明明正中小腹,俞翰却好像半点痛觉也没有,伸手揪住冯斯的衣领,一把把他向远处推去。冯斯虽然比俞翰矮,站在人群中也算是大个儿,这一下却好似完全没有分量的纸人,被推得飞了出去,重重撞在电脑桌上。一阵“噼里啪啦”人仰马翻的巨响后,液晶显示器掉在地上砸了个粉碎,电脑主机机箱也被撞倒。   “宁哥!快把主机抱出去!”冯斯大急,连浑身散架一般的疼痛都顾不上了。这个电脑机箱的硬盘里不但有宁章闻帮他做好的各种外挂程序,还有许多最近搜索找到的资料,要是硬盘受损,那可是重大损失。   “别担心。”宁章闻冲他摆摆手,顺手抄起键盘。冯斯恍悟,宁章闻这样的技术天才怎么会不懂得保护数据,肯定都有备份了。   他心里略微一宽,这才感觉到全身上下都火辣辣地疼,差点呻吟出声。不过他还是强行忍住,爬起身来,示意两位女性先出去,但何一帆和文潇岚都固执地摇头,不肯出去。   “俞翰!快醒醒啊!别被附脑控制了!”何一帆大声喊着。   这一声喊倒是有点作用,捏紧了拳头的俞翰动作有些停滞,脸上现出了痛苦挣扎的神情。   “是不是他的意识还在和附脑争斗?现在还不完全是附脑说了算?”冯斯问。   “对,就看他能不能压倒附脑了,”何一帆说,“趁着‘酒’的效用还在,如果能靠意志压倒附脑,附脑又会继续沉睡下去。”   “我觉得……不是太乐观。”冯斯揉着仿佛摔成了四瓣的屁股,看着双眼越来越绿、神情越来越狂暴狰狞的俞翰。   三   林静橦脸色煞白地坐在客厅沙发上,呼吸急促,神情委顿。在她的身边,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正在调配着一种绿色的液体。   “你不该和他动手的,小姐,”中年男人说,“这违背了两家的约定,我必须向上汇报。”   “随便吧,无所谓了,”林静橦疲惫不堪地摆摆手,“其实我原本没有打算伤他的,只是想要试试他到底有多大能力。但是没想到,我们两个人的附脑……好像都控制不住了。”   “最近20年来,这样的问题出现得越来越多,”中年男人说,“最大的两次甚至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大伤亡。我猜想,或许是附脑也感受到了觉醒的步伐。”   “那样的话,我们更应该把那个姓冯的小子干掉才行。”林静橦咬着牙说,“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家里要反复强调顺其自然,甚至尽量不让他知道真相。如果觉醒的日子真的因为他而到来的话,凭我们的力量能顶得住吗?”   “因为杀死了他,新的天选者还是会出现。”中年男人说,“最重要的在于,就最近若干年的态势来看,即便没有天选者,它大概也会醒。反倒是天选者本身也许蕴藏着可以打败它的力量。把这样的力量毁掉,谁也不敢冒这个险。”   “谁说没有谁敢冒险?”林静橦“哧”了一声,“杀死冯三的那几个杀手怎么算?他们难道不是想把姓冯的小子绑回去强行唤醒吗?”   “穆家的人脑子总是缺根弦,你又不是不知道,”中年男人说,“何况现在,穆家也许已经不存在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已经把他们……”林静橦眉头微皱,“好久没有下手那么狠了吧?”   “上面的意思,就是要确保不出岔子。”中年男人说,“对天选者贸然出手,成功概率太低,倒可能惊醒它,穆家这样行事莽撞的,会成为巨大隐患。”   “也就是说,姓冯的如果自己死掉,反而无足轻重,是吗?”林静橦问。   “无足轻重倒也不至于,但如果他真的自寻死路,我们也许最好看着他去死。”中年男人说,“反正如果不能找到办法自行觉醒,他就只是这世上亿万废人中的一个,死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在这段对话发生的同时,在学校内的某间职工宿舍里,冯斯脑子里正在想着:今天不会死在这儿了吧?   他原本打架的能力不弱,但眼前这个一米九几的壮汉本身力量就强过他不少,在那个鬼知道是什么玩意儿的附脑的刺激下,似乎力量比正常时还要大得多,反应速度也丝毫不慢。他已经几次尝试近身制服俞翰,但都被对手像扔猫一样扔了出去,换回身上一片片青肿。幸好真正的俞翰的精神还没有完全被压倒,每当这具铁塔般的身躯试图做出具有伤害性的攻击动作时,身形都会强迫性地停滞一下,显然是附脑受到了俞翰自主意识的干扰。   宁章闻倒是有一股不怕死的武勇之气,也试图协助冯斯,但他没有冯斯那样久经锤炼的扛打的身子骨,被俞翰一脚踹到一边,伤口差点迸裂,“哼唧”半天爬不起来。至于这个房间,已经千疮百孔一片狼藉了。   “喂,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只能撤出去不管他了。”冯斯对何一帆说,“留下他也就死他一个,我们一起待在这儿,那就全死绝。”   “我懂的,但是附脑如果完全觉醒,事情就闹大了,死的绝不会只有我们几个!而且……”何一帆一脸的焦急与不甘,“而且我相信俞翰,他是个很坚强的人,很有毅力,没理由那么容易就被附脑完全控制。”   “相不相信都得赶紧撤,”冯斯一把抓过她,另一只手拉过文潇岚,“我他妈还相信世界和平呢!”   他拽着两个姑娘,正准备把她们都推出房去,忽然手上一松。回头一看,俞翰竟然已经发力把文潇岚拉到了他身边。俞翰的眼睛里闪动着惨绿的光芒,他右手捏住了文潇岚的脖子,只要稍稍加力,以他那可怕的力量,文潇岚多半就会活活被勒死。   冯斯一把抓起掉在地上的水果刀,也不顾及会不会伤害到俞翰的性命了,再度扑了上去。但他投鼠忌器,还得防着伤到文潇岚,反而被俞翰一脚踢到腰间。这一脚不是一般的重,他疼得眼前一片昏花,五脏六腑都仿佛移位了,一时半会儿也无力再战。   他勉强支撑着抬起头来,看见何一帆站立在原地不动,目光中露出了某种坚毅。她把右手食指放到嘴里,用力咬破,食指上顿时鲜血长流。   “原谅我,爷爷……”何一帆低声说着。   冯斯虽然不明白她具体要做什么,但立马就猜出来,何一帆大概是想要动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了。即便他不爱看电视剧,小说电影总还是看过不少,这类场景在小说或者影视动漫里很常见,什么咬一下手变成巨人啦,什么自残肢体后内力大增的天魔解体大法啦,总之就是那么个意思,体现出作者们贫乏的想象力。   那么何一帆咬破手指会有什么样的效用呢?会“呼啦”一声变成一个女巨人吗?那样的话,这栋小小的宿舍楼,怕是要帮国家节省很多拆迁费了……冯斯胡思乱想着,但此时也无法可想,或许真的只能依靠这臆想中的女巨人来救命也说不定。他的视线紧紧盯着何一帆流血的食指,但却很快发现,何一帆的动作停顿了。她呆呆地看着前方,眼神里充满了疑惑。   冯斯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不由得吓了一大跳。被捏住脖颈的文潇岚伸手抓住了俞翰的手臂,正用力把他的手臂硬生生地掰开。   “你放手!”她用一种命令的口吻怒喝道。   我去,这是怎么回事儿?冯斯傻眼了,咬破手指头的是何一帆,怎么变身成了那边那位了?   不过他也很快看出来,文潇岚身上并不存在什么“变身”。她的力量仍然远远不如俞翰,能够掰开后者强壮的手臂,更多的似乎是俞翰主动放松了。此时的俞翰,眼瞳里的绿光竟然比先前黯淡了许多。   “把手放开!”文潇岚的语气十分强硬,“你是个男人,就这么容易被附脑压制下去吗?拿出点勇气来!”   俞翰的手慢慢松开,冯斯大喜,低声叫道:“快点跑!快跑……我靠,你就那么恨这个社会吗?”   冯斯只能借这一声响亮的粗口来表达心情了,因为出乎所有人意料,文潇岚非但没有趁此机会赶紧跑开,反而迎着俞翰又向前走出一步。俞翰握紧了拳头,似乎随时都可能一拳把她的脑袋打扁,但她偏偏就是不退开。   俞翰脸上的神情异常痛苦,忽而咬牙切齿,忽而肌肉放松,像是内心在不断地挣扎。他的嘴唇嚅动,喃喃地说着些什么。   “我……我顶不住了……”俞翰用嘶哑的嗓音艰难地挤出这几个字,“太难了,这么多年,我实在是撑不下去了……”   “为什么撑不下去?”文潇岚冷冰冰地问。   “我本来就不适合,”俞翰的眼眶里涌出了泪水,“我根本就是一个懦弱的人,我害怕被植入附脑,害怕自己的人生被改变。我只想做一个普通人,我……根本就不可能压倒附脑……   “我根本就不想……是他们逼我的……是他们逼我的……”   这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泪流满面,身子不住地颤抖,看上去不像一条彪形大汉,倒像是一个柔弱无助的小姑娘。何一帆看着他,眼神里充满了无奈。   “这就是你所说的坚强、有毅力?”冯斯斜了她一眼,“兔子被吃之前还会踹踹腿儿呢。”   “这和我说的不矛盾,”何一帆叹了口气,“他只是缺乏自信而已……他一向都不是很有自信的那种人,别看块头能吓跑藏獒……”   两人正在忙里偷闲说着话,身前忽然传来“啪”的一声脆响,一抬眼,赫然是文潇岚举起手来,重重地给了能把藏獒都吓跑的俞翰一记响亮的耳光。   “对世界厌倦了也不必这样吧,大姐?”冯斯完全看傻了,甚至忘了上去救人。好不容易现在俞翰的本脑和附脑之间正处于争夺对抗状态,正是她逃走的大好机会,她不逃也就罢了,还要主动去刺激对方,真是有些活腻了的味道。   俞翰似乎也被这一巴掌打得有点蒙,愣愣地说不出话来。文潇岚一边揉着疼痛的巴掌,一边恶狠狠地说:“放你妈的屁!”   果然没白跟着我混那么久,粗口都说得那么浑然天成,冯斯欣慰地想。   “我不管这个附脑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我也不管你当年到底有多惨,是不是被人打了麻药捆住手脚,往你心爱的玩具上浇上汽油,然后硬逼你植入附脑……”文潇岚死死盯住俞翰惨绿色的眼睛,“我只知道一件事——附脑已经在你的脑袋里面了,这是一个不容更改的事实!”   俞翰浑身一震,脸上的神情渐渐有些迷惘。奇怪的是,听了这段话,冯斯的身体也微微抖了一下。   “指天咒日呼天抢地,痛哭流涕怨恨命运不公,这些谁都会——但是有用吗?”文潇岚像个男人婆一样一把揪住俞翰的衬衣胸口,“你不想,你是被逼的,你懦弱、你胆怯,这些就能让附脑消失掉?你在我面前叽叽歪歪几句你忍受不了了,附脑就会同情你?”   “我……我……”俞翰嗫嚅着,眼瞳里的绿光忽而亮到极致,又忽而黯淡下来。他的拳头依然悬在半空中,随时可以一拳把文潇岚打死,但他肌肉纠结的胳膊只是不停地颤抖着,始终没能打下去。   “要么就去死好了,”文潇岚的语气忽然间变得淡然,虽然用语仍旧尖刻,“死了最好,什么都不知道了。不想死,就像个男人一样挺起胸来,懦弱也好,厌倦也好,都可以改变,但是死亡永远不能改变。”   “死……亡……”俞翰重复了一遍,目光中的迷惘更甚。   文潇岚扭过头,冲着冯斯挥了挥手,示意他把握在手里的水果刀递给她。冯斯想了想,把刀递了过去。文潇岚把刀塞到俞翰的手里:“这只是把水果刀,我拿着杀人可能费点劲,但是以你的力气,朝着颈动脉一切,轻松随意啊。来吧,反正你也不想和附脑作战了,干脆结束自己的生命,一了百了。”   “那怎么行?”何一帆急忙要制止,却被冯斯拉住了。冯斯在她耳边轻声说:“他不会自杀的,相信我。”   俞翰握着刀,缓缓地把刀举起,贴在脖子上。何一帆双手捂着嘴,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手指仍在流着血。   “自己选吧,你的死活,你自己做主。”文潇岚一脸的漠然。尽管此刻俞翰一旦失控,一刀就能扎到她身上,她仍然稳稳地站在俞翰面前,和他对面而立,没有半步后退。   突然之间,俞翰怒吼一声,手起刀落。   “噗”的一声,血光飞溅。   ——他把刀刺进了自己的左腿。   “不要!”何一帆试图扑过去阻止,冯斯用了一个近乎擒拿的动作抱住了她。他用力勒住何一帆,在她耳边低声说:“让他刺!疼痛是最好的清醒剂!”   何一帆似有所悟,不再挣扎。俞翰已经拔出了刀,虽然腿上的伤口汩汩地流着鲜血,他脸上的表情却反而轻松多了,一直紧皱的眉头略微舒展开,嘴角有了一丝笑意。   “你说得对,”俞翰哑着嗓子说,“不能认输。”   他拔出刀来,腿上的伤口并不算浅,血却很快止住了,并且伤口竟然开始以肉眼分辨得出的速度愈合,似乎是附脑在发挥着某些作用。   “我已经开始习惯看这些反人类的场景了。”冯斯叹了口气。   俞翰低下头,看着这个逐渐愈合的伤口,嘴角的笑意更浓——一种充满嘲讽的笑容。他重新举起刀,从刚才的伤口处又戳了下去。   “还是疼好啊,疼一点,真好,”俞翰的嗓音也恢复了正常,不再像之前那样犹疑痛苦,“能感觉到疼,总比死了好。”   伤口仍旧在快速愈合,但俞翰毫不犹豫地一刀又一刀地刺向同样的部位,随着鲜血的不断涌出,他的浑身上下越来越放松,眼神里的绿光也越来越淡。   最后一刀刺到腿上之后,绿光消散了,俞翰的身体摇摇晃晃地向后倒去,冯斯抢上前扶住他。   “好疼啊……”俞翰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了,脸上却依然带着笑容,真正开心的笑容,“好久都没有这么疼了,但是我赢了。”   然后他就晕了过去。   几个人合力把俞翰重新放回床上,到了这个时候,所有人才稍稍松一口气。文潇岚腿一软,直接坐在了地上。   “吓死我了……”她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听好了,你今天很了不起,是条汉子!”冯斯很难得地话里不含讥嘲的语气,“不过你和他所说的那几句话……当时你在场?”   “当时你在场?”这五个字问得没头没脑,但文潇岚却明白他的意思:“对,我在场,那时候我不放心我弟弟,悄悄跟着他,就听到了你们说的话。现在你明白上次你问我那个问题的答案了吧?”   冯斯点点头:“明白了。我这辈子难得有几次高光时刻,恰恰就被你撞上了,也真是凑巧。”   宁章闻也终于从地上爬了起来,文潇岚检查了他和冯斯身上的伤,都是一些碰撞造成的瘀伤和擦伤,并无大碍,宁章闻的旧伤也并未迸裂。只是整个房间一片狼藉,已经找不出几样完整的东西了。   “对不起,这里的一切损失我都会赔偿的。”何一帆说。   “你当然得赔,”冯斯揉着腰,“还得带精神损失费以及出台费。”   “出台费?”何一帆愣住了,“这里和出台费有什么关系?”   “你这位金刚兄弟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附近十里八乡都听到了,总得有一个诚实无欺的人配上一套诚恳可靠的说辞搪塞一下小脚老太太们吧?”冯斯说,“我以著名营销微博的名誉向你保证,一定滴水不漏。”   “如果无耻可以做成勋章,你那块一定比郭德纲的脸还大……”文潇岚嘀咕着。   四   北京城的火车站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很多人,而火车站外的道路无论什么时候都很堵,假如你赶火车不多计算点提前量,一不小心就可能悲剧。眼下的冯斯就正堵在半道上,看着出租车外蜗牛一般爬行的车流,无聊地发着呆。在发生了下午的事情之后,文潇岚有些担心冯斯的身体,原本劝他退了票改天再走,冯斯摇头拒绝了。   “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你的那一番话,让我想起了我的高光时光。”冯斯往腰上涂着红花油,“气可鼓不可泄,我得趁着有这股劲儿,赶紧出发。”   “所以你也明白了,为什么我对你……那么好,”文潇岚的脸上微微一红,“你当时说的话,我到现在都没有忘记。其实那时候我也很迷惘,难保不会生起一些自暴自弃的想法,你不单是帮助了我弟弟,也帮助了我。”   “所以说,有时候认识一个爱打架的朋友也不是坏事儿,”冯斯笑了起来,“关键时刻还能给你们灌点心灵鸡汤呢。”   此刻他坐在车上,又回想起了那段几年前的事。   当时他还在家乡读高中,正是和父亲关系最紧张的时候。他早就做好了将来自己养活自己、脱离家庭的打算,读书丝毫也不放松。但在读书之外,肚子里郁积的种种负面情绪总是难以发泄。所以偶尔,他会和人找碴儿打架,甚至参与一些街头群架。在这种小县城,中学生之间的群架并不少见,大多发生在不同学校的学生之间。一般而言,当地警方也不愿意去管,因为这些半大小子打架通常都是动拳头,最多也就解个皮带挥一挥自行车链锁,弄出点轻伤,和流氓地痞间动不动就抄起铁棍动刀子的阵仗不能比。小地方警力有限,不闹出大事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高二结束后的那个暑假,冯斯的一位同学在篮球场上和一个外校学生发生了冲突,两边一共有十来个人卷入混战,好几个人被打得头破血流。两所学校的学生关系素来紧张,这一下算得上是积蓄许久的怨气来了一次总爆发,双方约了一场大架,三天后在郊区一个废弃的烂尾工地开打。   这样的场合,原本少不了擅长打架并且乐于打架的冯斯,但就在约架的前一天,他在别墅里和冯琦州又吵了起来。假如冯琦州扯开嗓子和他对骂反而好点,但父亲在他面前那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实在让他无名火起。他狠狠一拳砸碎了摆在客厅里的一件瓷器,手上割出了一条深深的伤口,差点要去医院才能止住血,所以这一架他是没法参加了。   不能亲自动手的冯斯,也不愿意错过这样的热闹,于是决定去旁观。约架那天的晚饭后,他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地骑向郊区。经过一条小巷的时候,眼睛无意中一瞥,发现有两个人正从巷口走进去,背影都很熟:一个是敌对中学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三学生,打架异常凶悍,并且时常使出阴毒的手段,有个外号叫“黑夹子”——黑夹子是当地一种昆虫的土名,这种虫尾部有一个大夹子,一旦夹住猎物或者敌人就死活不松开,其中还含有毒液,能让人的手肿起来;另一个是那所中学的高一学生,名叫文鑫睿,是他的初中同学文潇岚的弟弟。文鑫睿和冯斯偶尔都会在街边台球馆打打台球,一次文潇岚去台球馆叫弟弟回家,碰巧冯斯也在,两人算是认识了。   冯斯和文潇岚并不是太熟,但对这个姑娘印象挺好。虽然她家庭条件不错,相貌、学习、体育运动各方面俱佳,却既没有富家子弟的骄矜,也没有优秀学生的傲气。此时看到文鑫睿竟然会和黑夹子混在一起,他心里“咯噔”了一下,稍一犹豫,决定去看看。   他从另一个方向绕进了那条小巷,小巷另一头正好有几个臭气熏天的垃圾桶,挡住了他的身形。捏住鼻子缩到垃圾桶后面,他看见黑夹子正在把一样东西递给文鑫睿:一把长柄的折叠刀。这把刀打开后刀身长大概有二十厘米,已经属于管制刀具的范畴,足够给人带来致命的伤害。黑夹子平时在街头鬼混的时候,就时常把这把刀甩来甩去地扮酷。   但现在,他把刀给了文鑫睿。   “你真的想好了?”黑夹子问。   文鑫睿重重地点点头:“想好了,我一定要做。”   “那好吧,”黑夹子阴阴地一笑,“打起来的时候,我会让人尽量把顾枫隔出来,让他落单。你看准机会,朝他的肚子上狠狠来一刀。”   顾枫是冯斯所在学校打群架的头儿,是一个高三复读生,身强力壮而又敢玩命,一向是黑夹子的死对头,黑夹子没少在他手里吃亏。   “没问题,交给我了。”文鑫睿的声音在发抖,显然心里十分害怕,但嘴上却还在逞强。   黑夹子拍拍文鑫睿的肩膀,满意地走开。文鑫睿站在原地,呆了足足有三分钟,然后狠狠地一跺脚,把折叠刀塞到牛仔裤裤兜里,准备离开这条小巷。但刚刚走出两步,他的脖子忽然被人紧紧勒住,然后一把按在地上。还没等他做出任何反应,他已经被按住双手,死死压在了地上,裤兜里的刀子也被人掏走了。   “是谁?”文鑫睿又惊又怒,拼命挣扎,但双手被牢牢按着,无法发力。倒是对方毫不客气地在他的腰间用力顶了一下,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只好乖乖地不动了。   过了一分钟,对方才放开了他。文鑫睿从地上弹起来,转身准备拼命,等看清对方后,硬生生收住了拳头:“冯哥,怎么是你?你捉弄我干什么?”   冯斯手里把玩着那把折叠刀,反问他:“你今年16岁了吧?”   文鑫睿摸不着头脑,但还是点点头。冯斯冷笑一声:“16岁的人了,一脑子豆腐渣。这一刀捅下去,你知道后果是什么吗?”   “我自己的选择,我自己承担一切后果。”文鑫睿倔强地说。   “哟,还真是了不起呢。”冯斯点着头,忽然一拳击出。文鑫睿躲闪不及,这一拳正打在脸上,打得他再次摔在地上,满眼金星。   “顾枫是什么人?成年的流氓都不敢和他单挑,就凭你这反应,连我的拳头都躲不开,还想伤到顾枫?”冯斯蹲了下来,一把揪住文鑫睿的衣领,“黑夹子如果真想干掉顾枫,第一不会选这种打群架的公开场合,第二不会找你这种毛都没长齐的菜鸟。你被他耍了,知道吗?”   “我……我被耍了?为什么?”文鑫睿一脸茫然。   “我他妈哪儿知道为什么?”冯斯把文鑫睿拽起来,两人一起坐在小巷肮脏的地面上,“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本来有,前些日子掰了。”文鑫睿说。   “那就不应该是你的原因了,照我看,凭你的斤两,还不至于让人动用黑夹子去想办法坑你——除非因为女人。”冯斯思索着,“没记错的话,你妈是做房地产的吧?好像我爸的那栋别墅就是你妈他们公司的项目。”   “没错。”文鑫睿点点头。文家的财富基本都来自文潇岚姐弟的女强人母亲,父亲只是县政府里一个普通的公务员。   “你妈最近生意上有没有惹到什么人?竞争对手、政府官员什么的。”   “我平时不太关心她的生意……”文鑫睿苦思冥想,“啊对了,前几天吃饭的时候,她的确抱怨过,好像是为了什么拿地的事儿,在和一个竞争对手竞价吧,对方逼得很紧,毫不退让。”   “那就是了,”冯斯站了起来,“回头群架打起来的时候,在那个废弃工地的暗处,肯定藏着带了相机的人。只要你掏出刀子来,不管伤没伤到顾枫,你的英姿都会被记录下来,作为你母亲的家庭丑闻,到时候是公开还是让你母亲私下让步,都是他们占主动了。”   文鑫睿也站了起来,脸色阴晴不定,冯斯继续说:“这还算是轻的,到时候在混战中,他们很有可能会制造机会,甚至强逼你伤害顾枫,弄死他都有可能——那就不是几张照片的问题了。”   文鑫睿沉默了许久,最后开口说:“你说得对,不过我还是要去。”   “明知道是陷阱,还要往里面跳?”冯斯饶有兴味地看着他,“怎么了,对这个世界感到厌倦了?”   “如果我真的被人拍到行凶的照片,或者真的伤到了顾枫甚至杀了他,也没什么不好的。”文鑫睿两眼望天,“能给我妈光辉的声誉上添点污点,我挺高兴的。”   “哦?那就更有意思了……”冯斯脸上兴趣更浓,“说说看,你妈怎么就那么招你恨了?”   “她和我爸上个月办了离婚,我爸已经搬出去了,”文鑫睿说,“她嫌我爸胆小懦弱没本事,当了那么多年公务员也爬不上高位,又不敢帮她去找领导通关系,对她的生意完全帮不上忙。”   “可以想象,标准的国产黄金档家庭剧情节,”冯斯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你姐姐和我同一年级,明年该高考了,你也马上上高二了,正是文理分科的关键时候。真可怜啊!”   “我妈根本就没有把我们俩放在心上!”文鑫睿咬牙切齿地说,“姐姐哭着跪在地上求她不要离婚,还是半点用都没有。我要报复她!怎么能让她难过,我就要怎么做!”   “胸怀大志!”冯斯跷起大拇指,“来,你看这是什么?”   他向文鑫睿伸出手,文鑫睿定睛看去,忽然“啪”的一声,脸上火辣辣地疼,竟然是冯斯重重给了他一记耳光。刚才那一拳也就罢了,现在又来一耳光,文鑫睿火冒三丈,抬拳就要反击。但冯斯的打架经验比他丰富太多,抢先一拳打在他胸口的隔膜肌上,痛得他一下子连气都喘不过来,被冯斯轻松地绊倒在地上。   他痛苦地捂着胸口,耳中听到冯斯冷酷的声音:“报复?放你妈的屁!你这样报复到谁了?   “我不管你妈是怎样一个冷血、硬心肠的人,我也不管你爸有多可怜,你和你姐有多惨,我只知道一件事:他们离婚了,你们的家庭破裂了,这是个事实,你崩了自己的脑袋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报复?你的命是你的,你的生活是你的,你未来的前程也是你的,牺牲掉这一切换你妈一张哭脸,你他妈的这是什么猪都不如的智商?你去监狱里捡肥皂,你妈活生生被气死,你圆满的家庭就回来了?回得来吗?”   文鑫睿慢慢坐直身体,无言以对。冯斯在他面前蹲下,语气稍微温和了一些:“动动脑筋吧,自暴自弃从来都是猪脑子才会做的事情,因为它最终只会伤害你。那只是一种‘我伤害了自己,所以这个世界一定会为我难过吧’的幻觉。事实上,世界是绝不会为你难过的——人家都懒得看你一眼。你要是始终放不下过去,干脆去死吧,死了一了百了,不死就得忍受。来,这把刀子给你,也让我现场观摩一次抹脖子。”   “死……”文鑫睿目光黯淡,垂下头去,似乎看都不敢看被冯斯抢去的那把折叠刀。冯斯拍拍他的肩膀:“不想死?不想死就好好活着吧,像个男人一样好好活着。当年我妈死的时候,我也觉得我找到了放纵自己的理由,后来一想,这样做能改变什么?唯一能改变的是以后吃牛肉面连多加一个蛋都加不起,亏的还不是自己?人生就是这种东西,不能改变过去,但还有机会改变将来。”   文鑫睿沉默了许久,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说得对,我妈是我妈,我是我。我不能对不起自己。”   “再送你一句言情小说的台词:越是没人爱,就越要爱自己。再说了,你至少还有个愿意管教你的姐姐,就别让她心焦了,回家去吧,没准她又在到处找你了。”冯斯把文鑫睿拉起来,“打群架这种事儿,你真是不适合,以后也别掺和了——水平太差,只能拖后腿。”   他一边说着,一边看着自己正在流血的右手:“妈的,为了教育你这个二货,老子的手又破了……”   几年后回想起来,冯斯忍不住嘴角浮现出一丝微笑,原来那个时候文潇岚也躲在一边,听到了他所说的话。现在想想,虽然粗口连篇,自己那番话居然也堪称义正词严,有点心灵鸡汤的味道。这一锅心灵鸡汤,不只给文鑫睿灌下去了,似乎连带让他的姐姐也对自己另眼相看了。   他忽然有些隐约的想法,自己也许可以在北京多待一段时间,和文潇岚多一些相处的机会,说不定两人的关系能有一些诡异的变化……可惜这个想法连存活的时间都很短。以他现在的处境,和女孩子谈恋爱无异于拖人下水,何况他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直接杀回老家。而这一趟,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我好歹算是救了你们一命,你直接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我不就完了吗?”一个小时前,他这样对何一帆说,“你们不杀我、不抓我,偏偏就这么晾着我,让我像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转,很有快感是吗?”   “我们现在是朋友了,你是一个好人,站在我个人的角度上,我十分愿意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何一帆郑重地说。   “但是,对吧?”冯斯哼了一声,“‘但是’是全天下最混蛋的两个字。还有,我还没认你们当朋友,我们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没错,我要接的就是‘但是’,我家的长辈严禁我向你透露任何信息,而且原因绝不是为了耍你。这么说吧,正因为你太重要了,所以这一切必须留给你自己去查找和发掘,目的只有一个:不能给你留下任何先入为主的印象。”   “留个印象至于那么碍事儿吗?就算是相亲也得先看看照片吧?”冯斯相当恼火。   “非常碍事,你的精神状态每一丝最细微的变化,都可能会影响到你的将来……所以,这些东西不能由我们亲口告诉你。这一点其实我自己也不太明白,但我家的长辈交代得非常郑重,我没有办法违抗。”   何一帆深吸了一口气,在脸上故意装出一种老成的威严,粗着嗓子说:“你们都是年轻人,年轻人之间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或许你们就会产生友谊成为朋友。那你一定要记住了,如果你真的珍惜这个朋友,就必须要让他自己去寻根溯源,这个过程中包含着一些生死攸关的抉择元素,一步踏错就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什么抉择啊!”冯斯暴跳如雷,“这些老梆子不那么扭捏装逼会死吗?”   “会死的。”何一帆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所以冯斯只能郁闷地去赶火车。总算运气没有坏到顶点,惊惊险险地赶在最后五分钟挤上了车。此时正是大学生暑假回家的高峰,火车上满眼都是年轻鲜活的面孔,看着那些同龄人无忧无虑的神情,冯斯忽然间好生羡慕。   其实我也应该和他们一样,花着父母的血汗钱吃喝玩乐,逃课玩网游而不是把网游当成赚钱工具,冯斯想。我也应该花钱买最时新的iPhone送给女朋友,每天在宿舍楼下和她做难舍难分依依惜别状;我也应该没事儿做就去泡吧K歌,然后在把醉意蒙眬的女孩扶回去的时候趁机揩油;我也应该假期凑一堆人出去旅游,男男女女在一起游山玩水,再找机会发展点更深入的关系……   有很多事情似乎都适合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去做,却唯独和自己无缘。在营销微博慢慢经营起来,以及找到宁章闻这个技术型帮手之前,他除了在网游里赚辛苦钱之外,还兼职了几份家教。大学里倒是不乏需要打工挣生活费的贫困生,但冯斯不是贫困生,他的父亲很有钱,可他偏偏以比贫困生还苛刻的标准来压榨自己。   至于现在,摆在面前的问题就不只是钱了。他的手机里有一份加密文档,上面记录整理了从父亲去世的那天夜里开始出现在生活中的种种谜团,光是看一眼都足以让人眼花缭乱:   我的亲生父母是谁?我的生母后来到了哪里?   我到底是什么人?有何德何能受到那么多人的青睐?   我的父亲为什么要收养我?祖父在信里所说的“家族使命”又是什么?   我出生的夜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玄和子”四处寻找未出生的小孩,是遵循什么标准?   清代照片上的怪物、于志可在撒马尔罕城所见到过的“视肉”和淮南王刘安所见到的“视肉”,是否属于同一物种?它到底是什么?化名杨麓的富商又是什么人?   林静橦和俞翰身上所展现出来的怪异功能从何而来?他们背后所代表的势力到底是什么?   俞翰体内的“附脑”究竟是什么?   …………   此外,还有另外一个谜团,那就是当初在家里的储藏室里击倒他,抢走了冯琦州所留下的重要资料的人是谁。认识何一帆和俞翰之后,他立马认定那是俞翰干的,何一帆却矢口否认。   “前一天晚上派出猴子钻进你家里的的确是我,但猴子受伤之后,我忙着给它治伤,第二天并没有让俞翰去找过你。这件事我没有必要骗你的。”何一帆说得很肯定。   冯斯琢磨了一下,何一帆的确没必要在这件事上骗他。再仔细想想,当天用余光扫到的那个打了他头的身影,虽然很粗壮,却似乎并不很高,至少不是俞翰这种醒目的铁塔一样的体形。那么会是谁呢?难道是林静橦的同伴,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家族的?   这些问题到现在一个答案都没有,那一个个问号就像一个个尖锐的钩子,钩得他一阵阵头疼,当然还有全身各处瘀伤的疼痛。最后他只能收起手机,靠在座位上渐渐沉入梦乡,下午的那一番折腾实在是太累了。   但他睡得并不踏实,发生了下午的事件后,他总觉得记忆里还有点什么玩意儿被触动了,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这种猫爪挠心般的感觉总是让他痛苦不堪。到底是什么东西让我产生了某些联想?我到底遗忘了什么重要的细节?   冯斯在半梦半醒之间一直执着地想着,于是在浅层梦境里,俞翰一次又一次地把宁章闻的房间砸成蜂窝,一次又一次地眼睛里闪着危险的绿光,痛苦地说他撑不下去了,附脑太强大了,而文潇岚则一次又一次地大耳光扇到俞翰脸上,直到他慢慢清醒。   这一段情节里一定蕴含着什么,冯斯在梦境中挣扎着、寻觅着,不停地重复着那些片段,突然之间,似乎是由于紧急停车,他的脑袋撞到了桌子之类硬邦邦的东西,一下子把他疼醒了。而这一撞,让他瞬间开了窍。   原来我所需要的关键词就是“脑袋”和“疼”啊,冯斯连眼睛都懒得睁开,一边揉着额头被磕到的部位,一边兴奋地想着。我终于明白令我一直感到不安的究竟是什么了,那是当俞翰和何一帆不停地重复着“附脑”这个新名词的时候,提醒了我一件事。   ——我颅腔里的肿瘤!   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太多,冯斯差点把这件事给忘掉了。在父亲去世的夜里,他的头部也受到了撞击,因此在医院做了CT,结果医生在他的颅腔里发现了一个很微小的良性肿瘤。当时医生说这个肿瘤短期内没什么大碍,甚至保守治疗就可能治好,他就没有太放在心上。此时此刻重新想起,他忽然间意识到了点什么:如果这并不是什么肿瘤呢?   会不会和俞翰一样,我的脑袋里面也被植入了一个附脑?   这个附脑会在什么时候“觉醒”,开始和我的精神世界产生冲突?   它的觉醒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这些想法在脑海里搅作一团,就像是被缠在渔网里挣扎的海龟,简直要让人透不过气来。冯斯烦闷地抓着头发,发现自己再也睡不着了。   在胡思乱想中熬过了一个白天,当火车上的第二个夜晚来临时,困倦终于主宰了他的身体。天亮之后,火车就将抵达贵阳,应该好好养精蓄锐一下了。冯斯把头靠在座椅上,身子随着火车的行进一摇一晃,再度进入了梦乡。梦里似乎又发生了许多事,但过后即忘,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也不知经过了多少个不同的梦境,在最后一个梦里,他爬上了一座直耸入云的高塔,然后一不小心手滑了,整个人从塔上摔了下去,强烈的失重感让他一下子醒来。他睁开眼睛,当眼前的视线由模糊转为清晰后,他完全呆住了。   如果不是我还在梦里,那就一定是我见了鬼了,冯斯扶着身前的小桌,慢慢站了起来。他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左手手腕,指甲把皮肤掐破了,火辣辣地疼。他很快就判断出来,这不是梦,而是现实,眼前的这一幕令人难以置信的场景并不是梦。   在此之前,他并不是没有见到过,也不是没有听说过一些超越日常认知的事物,比如翟建国所描述的他出生时的血腥场景,比如父亲留下的清代老照片上的怪物,比如不会被金属刀刃伤害的林静橦,比如眼睛会变成奇怪的惨绿色、皮肤上血管暴起、发起狂来力大无穷的俞翰。但描述毕竟不是亲历,照片可能作假,不被刀伤和眼睛变绿固然很离奇,但从视觉效果上来说,一个街头魔术师就能做到。总而言之就是四个字:不够震撼。   “但是现在震撼得过头了吧?”冯斯喃喃自语,“大场面这种东西,随时可能要命的啊……”   ——他发现火车上的一切全都陷入了一种停滞状态,绝对的停滞状态,就好像时间被完全冻结了,在这列火车上停止了运行。   火车上的每一个人都仿佛变成了泥塑,再没有丝毫动弹。冯斯对面坐着的一对中年夫妇,此刻正相互倚靠着处于睡眠中,丈夫正在打呼噜,嘴张到一半,就此定格。妻子则似乎是在睡梦中无意识地伸手捋自己的头发,她的手指搭在额头的发梢上,也没有下一个动作了。   坐在冯斯身边的年轻人并未睡觉,正在聚精会神地读着一本字体很密集的大部头书,应该是那种盗版的网络小说合集。他的指头正捻起一张书页,准备翻页,但只翻到一半就停下了。   这些人不会是在我睡觉的时候被换成了蜡像吧?冯斯冒出这样一个古怪的念头。他伸出手,奓着胆子轻轻碰了一下身边这个年轻人的皮肤,柔软而温暖,这是个活人,绝不是什么蜡像。   冯斯举目四望,发现整个车厢里都是同样的境况。一个黑脸膛的父亲正在怒目圆睁训斥他调皮的儿子,那对瞪大的眼睛甚至能看清其中的血丝,而他的儿子正在咧嘴大哭,一滴泪珠刚好从下巴上滴落,就那样悬在空中,晶莹透亮。一个黄皮寡瘦的老女人站在过道里吸烟,烟雾凝聚成一团凝固的朦胧,竟然让她的脸看来有了几分诗意。几个通宵不睡的民工模样的男人在打牌,正好到了洗牌的时候,那一张张扑克牌在空气里呈现出规整而又充满动感的排列。   冯斯尝试着翻动身边年轻人手里的书页,发现他碰一下,纸张就轻微地动一下,随即继续静止,仿佛是完全失去了惯性,也失去了地心引力。除了这些冰冻一般的场景之外,他还发现,连一切声音也消失了,车轮和铁轨接头处的撞击声都完全听不见了。   想到这里,他拉开窗帘,想要看看火车现在行进在什么地方。但刚一拉开窗帘,他就吓了一大跳。   火车竟然悬浮在半空中!   此时的火车,就像飞机一样,正在半空悬浮,周围是一片灰暗浓重的雾气,什么都看不清楚。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空气变成了透明的冰块,而火车与火车里的人则是被冻在冰块里的游鱼,冯斯产生了这样的古怪联想。最为古怪的是,在这个巨大的“冰块”之中,居然还有一条鱼并没有被冻住,还能活蹦乱跳地四处乱游。在整个时间都停止了的时候,这条鱼成了脱离时间而单独存在的怪物。   那就是他自己。    第六章   你终于来了   一   刚一睁开眼睛,强烈的疼痛就再次袭来,从肝区开始,呈放射状扩散开来。汤素静长叹一声,知道美妙的睡眠已经结束,又一个漫长而充满痛苦的白昼来临,尽管临近天亮时她才刚刚睡着。作为一个晚期肝癌患者,汤素静的生命中只剩下一件事可做,那就是祈祷自己快点死去,除了等死,她别无选择。   门铃响了,保姆去开了门,然后来到汤素静的房门外,轻轻敲了敲门:“汤教授,有一位客人想要见您。”   大概又是某个老同事或者学生吧,汤素静想。她其实很不愿意接待来访者了,无非就是一些小心翼翼强装出来的笑容,和一堆“保重身体”“放宽心”之类的车轱辘话,而对她自己来说,每说一句话都会感到精力的消耗。但人生在世,就不得不应付无穷无尽的人情世故,即便到了临死的时候也无法免俗。   “请他进来吧。”汤素静用虚弱的语调说。   门被轻轻推开,一个身材瘦削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环顾了一下四周,说出了第一句话:“这屋里很黑啊。”   奇怪,这个声音我好像从没听到过。汤素静一边想着,一边说:“你可以把窗帘拉开。”   男人拉开了窗帘,耀眼的阳光从窗外涌了进来,铺满了整个房间,那些久违的亮光让汤素静一阵阵眼花。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逐渐适应了这种光亮,一点点看清了男人的脸。这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有着一张俊美到几乎有些像女人的脸。他脸上带着一丝含义不明的微笑,静静地站在阳光里,就像一幅精致的油画。   然而,这是一个陌生人。汤素静最年轻的学生也得比他大上十岁。   “你是谁?”汤素静问。   “我叫路晗衣。”年轻人说,“开门见山吧,我是为了您的导师袁川江来的。”   汤素静沉默了几秒钟,慢慢开口说:“你不是为了袁川江,你是为了袁川江的研究成果。”   “没错。”   今天不是周末,夏天的阳光也日渐毒辣,所以附近社区公园里的人并不多。路晗衣推着轮椅,在阳光下缓缓地兜着圈子。他似乎一点也不怕热,而汤素静更是在炎热的夏季里依旧穿着长衣。   “好久没有晒太阳了,真是舒服,”汤素静眯缝着眼睛,“人到了要死的时候,一点儿小事都会变成奢侈了。当然也得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帮忙,我的肝区疼痛连吗啡都压不住,只顾着痛了,也就感觉不到晒太阳的温暖了。”   “乐意效劳。”路晗衣说。   “不必注射,也不必吃药,只是轻轻触碰一下,就止住了痛……看来你真的是袁老师一直在寻找的那群人,是吗?”   “这样的止痛不是什么好事,会对神经系统有严重损害的,当然对你来说,显然不必在乎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第二句话。你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那群人中的一个,是吗?”   路晗衣把轮椅推到树荫下的一张长椅旁,锁住轮子,自己在长椅上坐了下来。他随意地扫视着附近散步的老人和玩闹的孩童,目光中似乎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伤感和怜悯。   “人,活着的时候被分为无数的群体,但死后都是一样的,都会腐烂,都会变成枯骨,都会化为尘埃。”路晗衣轻轻叹了口气,“所以无论什么样的人,都会为了活着而拼命挣扎。我们这群人,已经挣扎了上千年。”   “这么说来,老师从远古神话里找到的那些线索,以及在川东的那些可怕的发现……都是真的?”汤素静感慨不已,“可惜的是,没有人理解他,包括我这个得意弟子在内。我那时候一直觉得,神话这种东西太过虚幻,想要从里面找出现实的痕迹,实在有些穿凿附会。所以他去世后,我就转而研究民俗学了,这门学问倒是和神话有很多共通之处。”   “人类生存的历史本来就是一部神话,可惜的是,很少有人能理解这一点。”路晗衣凝望着身边花丛中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   “我不太明白,如果说老师真的发现了你们这群人,那他只是一个发现者,对你们能有什么用处?”汤素静问,“还是说……其实你是来杀人灭口的?”   “如果我真的是来杀人灭口的,对你而言,难道不是一种解脱吗?”路晗衣微微一笑,伸手敏捷地抓住了那只蝴蝶。他的动作快而轻柔,只是夹住了蝴蝶的一只翅膀,并没有伤及躯体。但蝴蝶在他的指缝间挣扎了一阵子之后,慢慢地不再动弹了。路晗衣松开手指,蝴蝶就像一片彩色的纸片,飘落到地上。   “中国的现行法律还不支持安乐死,但是我……是一个法律管不着的人。我可以帮你的,毫无疼痛,没有半点难受,就像是睡着了一样。”路晗衣谈及生死的时候,脸上的笑容依旧温暖,“当然,我也需要你帮我一个忙。”   “我明白了,”汤素静看着路晗衣,“老师一定发现了一些你们也很感兴趣的东西,对吗?我没有猜错的话,是和川东的那座道观有关。”   “我不必否认,所以这是一个公平交易。”路晗衣说。   汤素静低头沉吟了片刻,似乎是有些犹豫,等她重新抬起头时,脸上有了一些微微的痛楚神色。   “这么快就又开始疼了?看来你的病情比我想象的还要重,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路晗衣的声音里似乎含有某种诱惑。   汤素静没有回答,揣在衣兜里的双手隔着布料交握在一起,依旧踌躇不决。她微微扬起头,看着从树荫间漏下来的灿烂温暖的阳光,终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老师去世的时候,带到乡下的资料也都被毁掉了,但我整理了他留在研究所的所有资料,里面或许有一些重要的东西。不过,那些资料已经不在我的手里了,现在是否还存在,我也不敢确定。”   “是被别人拿走了吗?”路晗衣问。   汤素静点点头:“是的。我可以告诉你那个人是谁,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我已经是将死之人了,多年前就离了婚,子女早随父亲迁居国外,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挂念,”汤素静说,“但是今天你来找我,却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希望你能明确地告诉我,你们究竟是什么人,老师所追寻的和恐惧的事物到底是什么。听完之后,你就可以……让我陷入永恒的安眠,而不必担心我把这件事说出去。”   “这个倒是可以满足你,”路晗衣很痛快,“我对将死之人总是很慷慨的。”   半小时之后。   路晗衣再次帮助汤素静麻痹了痛觉神经,让她暂时感受不到痛楚,但她的神色依旧怪异。那张脸上先是带有一种深沉的恐惧和绝望,但很快地,恐惧与绝望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讥嘲的笑容。   “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反正我马上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又何必去担心旁人的命运呢?”汤素静微笑着说,“不过这个秘密,真是足够可怕。怪不得老师当年放弃掉那些可以帮助他晋升的课题,把全部的生命都投入其中。希望你能找到那个人,让老师的心血不至于白费。”   “我会的,当然不是为了袁川江。”路晗衣说。   “那么,再见吧,”汤素静饱受疾病折磨的苍老面容上浮现出一种清风般和煦安逸的宁静,“我在这个世上已经了无遗憾了。”   路晗衣一脸肃穆地点点头,左手轻轻按住自己的心脏部位,似乎是为了体现某种庄重,然后把右手放在了汤素静的肩头。   当他离开这座公园时,已经是正午时分,暴烈的阳光让人们都躲回了自己的家里。只有汤素静的轮椅还停在树荫下,枯瘦的老人垂着头坐在轮椅上,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嘴角仿佛还带着一丝平静的笑容。   二   火车上的时间停止了。   火车悬浮在了半空中,悬浮在一片神秘莫测的云雾中。   我是火车上唯一还能动的人。   后来冯斯这样定义“循序渐进”这个词:刚开始的时候,你见到什么玩意儿都一惊一乍的,等到见惯了,再来大场面也就扛得住了。在林静橦一刀刺破了他对于“超自然”这三个字的绝对抗拒后,他觉得自己逐渐找到了一种宽广情怀。   所以眼下的大场面虽然确实够大,他稍微惊慌了那么一小会儿,还是很快镇定下来。他在火车里左右查看,连续走了好几节车厢,确认每节车厢里的情况都相同。的确,火车里的一切事物都不再沿着时间轴向前运行了,而是完全凝固住,除了——他自己。这样的场景,倒是很适合小偷或者公交色狼……   在检查车厢的同时,他在每一节车厢都会看一看窗户外面,但无论哪里都只能见到雾气。似乎是这列几百米长的火车被整个抬升到了半空,或者转移到了某个未知的领域里。   该怎么打破这种莫名其妙的囚禁,回到正常的世界里去呢?冯斯回到自己的座椅上,一屁股坐下,无奈地发着呆。   他倒也想过打破密封的玻璃窗探头出去,但仔细一想,连那些云雾的成分性质都不知道,还是不要随便冒险的好,万一有毒就糟糕了。   他忽然想起了身上还有手机,但是掏出来一看,没有丝毫侥幸发生,已经不仅仅是没信号的问题了,手机好像变成了砖块,连屏幕都无法点亮。他沮丧地把手机装回去,一不小心手滑了,手机摔到了地上。弯腰捡手机的时候,他听到了有人说话。   “别费力气了,手机在这里没用的。”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在寂静的火车里显得十分响亮。   冯斯悚然回头,看见从车厢的另一头走过来一个高瘦的男人。这个人看年纪有30多岁,一张冷硬瘦削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再加上矫健的身形步伐,带给冯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然而仔细想想,自己又好像并不认识类似身材的人。   “你是谁?是你把火车带到这里来的吗?”冯斯发问说。   “不是。”对方简单地说了两个字。   “但是这列车里只有你我能动弹,而且你好像还知道一点原因,能告诉我吗?”冯斯接着问。   “简单地说,这里是一个全新的空间,不同于你所处的世界的空间。”男人说,“火车被卷入了这个空间,包括车上的所有人和物,包括你我。”   “那为什么其他的东西都凝固了,而我们俩还能动呢?”冯斯抛出了这个关键的问题。   “空间法则不一样,他们当然失去了活力,”男人说,“但是你我的确是不受影响的。不过我无法向你详细解释。”   “这有什么难猜的?”冯斯哼了一声,“过去几个月里,这句话一直在我眼皮子底下跳:我他妈的和别人不一样,但是你们这帮王八蛋就是不肯告诉我,我他妈到底哪一点和别人不一样。”   “这就对了,”男人点点头,似乎一点也不为被冯斯骂作“王八蛋”而生气,“省了我很多口舌。再见。”   “等等,再见?”冯斯一愣,“你去哪儿?”   “当然是回我的座位上去坐着了——不然还能去哪儿?”男人好像很惊奇冯斯会问出这样愚蠢的问题,不过那张刷了糨糊一样的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   冯斯觉得自己面对林静橦和何一帆时还能保持心态平和,在这个奇怪的男人面前却忍不住有股无名火起:“你好像一点也不紧张现在的处境,你就不怕在这里慢慢饿死?”   “不会的,一会儿就结束了。”男人说完这句话,真的转身走回去了。   一会儿就结束了,男人如是说。虽然还是没有半点解释,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话语里有一种让人信服的力量,让冯斯心里微微一松。他想了想,又喊了一声:“还有一个问题,你和我同时出现在火车上,是一个巧合吗?”   “当然不是。”男人又是那种令人噌噌上火的“大哥,你怎么会问出这种愚蠢的问题”的口吻。   冯斯呆了一呆,意识到这次自己果真是问了一个蠢问题。臭狗屎也好,香饽饽也罢,自己早就被无数人盯上了,这个男人自然是跟踪自己上的火车。   “那你打算跟我一起进山吗?”冯斯又问,“就当是搭个伴做驴友?”   “不必了,我喜欢独来独往。”男人摆摆手,“反正你也应该清楚,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有很多人的目光聚焦在你身上了,不多我一个。”   他停顿了一下,想了想,又补充说:“对了,等一会儿你说不定会有点难受。做好准备吧。”   说完这句没头没脑的话之后,男人果然走了。冯斯想要追上去,却又知道追上他也没有任何意义,只能重新坐下。窗外的迷雾依然浓重,遮挡住所有的视线,让人无法看到周围。   冯斯把脸贴到窗玻璃上,一面无聊地盯着浓雾发呆,一面揣摩着男人的话。按照他的解释,现在火车被整个转移到了一个异度空间之中,这个空间中的自然法则似乎与日常空间是完全不同的,所以火车上的人们变成了泥塑,所以正在滴落的眼泪也能悬停在半空中。可是偏偏自己和那个不知名的男人就能行动自如。   难道是因为我脑子里的那个良性肿瘤?它真的是附脑吗?冯斯下意识地敲了敲自己的脑门。他发现自己好像是在一步步地逼近真相,却又不停地遇到更多的谜团。   他不知不觉有些走神,过了好一会儿,才忽然发现眼前的浓雾好像起了一些变化。那些氤氲的云气不再是无规则地弥漫,而是慢慢地排列成了某种形状。   冯斯一下子站了起来,死死盯住窗外那团诡异难测的云雾。没错,雾气开始了有规则的运动,某些部分消散开形成空间,另外一些则聚合在一起,逐渐在他的视线中组合出了一个立体的巨大图案。   冯斯看着这个雕塑一般的立体图案,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快要凝固了——那是一颗放大了上百倍的头颅,人类的头颅。   他自己的头颅!   他眨了眨眼,仔细地辨认着,没有看错,这确实是他的脸形、他的五官和他的头形。现在这颗硕大的头颅,就飘浮在火车的车窗外,两只比人的身体还大的眼珠和他沉默地对视着,除了颜色不对之外,其他的各处细节真的惟妙惟肖,连最近两天额头上因上火长出的痘痘都在,和他完全一致。   它是在观察我吗?冯斯产生了这个奇怪的念头。自己和自己对视,本来已经足够滑稽了,偏偏两者之间好像互相都不认识,都在互相试探打量。   双方就这样隔着玻璃窗对峙着,大约过了两分钟,窗外云雾组成的人头开始出现了表情变化。它的嘴咧开了,嘴角上翘,眼睛微微眯起——   它做出了一个笑脸!   随着这个令人恐怖的笑脸的出现,冯斯突然感到一阵仿佛撕裂一般的头痛。这疼痛直接来自头颅的深处,真的就像是有一双尖利的爪子把他的大脑撕开了。当然,这只是一种错觉,因为大脑本身无法感受到痛觉,但眼下的疼痛是如此强烈,实在让他很难不做出这样的联想。   好疼啊。冯斯捧着头,整个身体在座椅上蜷缩成一团,再也无暇去观察窗外人头的变化了。他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剧烈的头痛,仿佛有一把生锈的钝刀插进了颅腔,然后慢慢地搅动,把脑子里所有的血肉、神经、脑组织全部绞成碎末。   “等一会儿你说不定会有点难受。”这是刚才那个神秘男人所说的话。现在看来,他说的是假话——这根本不是“有点”难受,而是难受到让人想要一头撞死,撞碎自己的头颅,把头颅里的痛连同自己的生命一起杀死。   在剧烈的痛楚中,耳朵里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一个细若游丝、不聚精会神都很难听清楚的声音,像是有人在对他说话。冯斯咬紧牙关,努力捕捉着这个声音,它重复了好几遍之后,终于听清楚了。   “你终于来了。”这个声音仿佛十分遥远,又仿佛就贴在耳边。   “是谁?谁在说话?”冯斯大吼起来,用这种大吼也可以稍微压制一下头疼。   “我等了你很久了。”那声音又说。这次冯斯能听得略微清晰一些,这个声音尖锐飘忽,咬字的节奏和腔调都很怪异,简直有点类似电脑合成音。   “你到底是谁?等我做什么?”冯斯继续吼叫着。   “你已经……不认识我了吗?”声音发出一阵诡谲的怪笑,“看来,你需要恢复一点点记忆才行。”   这句话说完之后,刚才那刀绞一样的剧烈头痛骤然消失。他正在疑惑,猛然间眼前一花,身边的乘客们连同火车一起消失了。他的脚下一空,开始不由自主地往下急速坠落。   冯斯大叫一声,失重的感觉似乎都要把心脏从胸腔里挤压出来了。正当他担心自己可能会摔成肉饼时,“扑通”一声巨响,身畔水花飞溅,竟然是掉进了水里。   好臭。这是他的第一反应。   在最初的慌乱之后,他睁开了眼睛,一边调整着姿态上浮,一边注意到,周围的水都是极深的血红色,已经接近于黑色了,带有一种呛人的浓烈腥臭。   浮出水面后,他伸手抹去脸上的水,想要看清周围的状况。视线刚刚清晰,他就吓了一大跳,身前漂浮着一具肿胀的死尸,还没有完全腐烂的脸上,圆睁的双眼死死盯着天空。   冯斯下意识地伸手推开尸体,继续看向四周。这一看之下,他觉得自己简直快要窒息了。如果这是一场噩梦的话,那他妈的一定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恐怖的噩梦。   他正处在一片广阔的水域里,从水的流动性来看,似乎是一条大河,但整条河的水都已经被染成了血红色。河面上密密麻麻地漂浮着无数的死尸,有的看上去新死不久,有的则早已腐烂肿胀。冯斯注意到,这些人身上大多穿着兽皮。   但比起人类的腐尸,还有许多更加令人惊惧的尸体。那些尸体乍一看像是野兽,但仔细一看,似乎又不是历史上曾经和人类共存过的任何一种动物。它们大多有着巨大的身体,奇形怪状的头颅、鳞甲和肢体,有的有不止一个头或尾,有些背后还带着宽大的翅膀。   冯斯身边就慢慢漂过来一个这样的怪物,形状有些像马,却比寻常的马高出一倍,背后有一对蝙蝠一般的黑翼。它的嘴里布满锋利的獠牙,獠牙中还卡着一支人的断臂。   除此之外,还有异形的人。在那个马匹状的怪物身畔,还漂浮着一具人尸,背面朝上看不清形貌,但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的背后有两个凸出的隆起,隆起上面各有一支短粗的手臂,手臂尽头是两只锋锐的利爪。   冯斯一阵恶心,把视线移开,望向远方。天空一片昏暗,被黑色的浓云完全笼罩,却隐隐泛出血色的红光,那是由于地面的火光。远处烈焰熊熊,一阵阵战鼓声、厮杀声、呼号声和垂死的哀鸣声不断传来。在遮天蔽日的雾气中,他只能隐隐看到,有许多模模糊糊的手持兵器的人影在河岸上奔走,在他们的身边,有着许多更加庞大的身影,或许就是死在河里的这些怪兽的同类。隔着浓雾,他可以看到,那些奔走的人影不断被撞倒、踩扁或是被吞噬,而怪兽们也在一只接一只地倒下,巨大的身体撞在地面上,发出沉重的钝响。天空中,还有许多飞翔着的怪鸟,不时俯冲而下,把一个个人抓到半空中,再扔下去摔得粉碎。   这条河,就是被人和妖兽的血所染红的吗?冯斯呆呆地想,这简直就是地狱一样的场景。天昏地暗,毒雾弥漫,烈焰冲天,战鼓声声,人类和妖兽拼死混战在一起,断肢残骸染红了河水。这一幕不应该存在于任何时代、任何民族的正史中,它只应该存在于神话时代,存在于远古洪荒的传说中,存在于最原始、最古老的梦魇之中。   ——这会是我的记忆?我应该找回的记忆?   ——那我成什么鬼东西了?   冯斯开始奋力向着岸边游去。他想要突破这些浓雾去到河岸上,好近距离地看清楚这一切。但刚刚游出去不足百米,眼前又是一黑,身边河水的浮力瞬间消失,鼻端的焦臭味和血腥味也消失了。他发现自己又坐在了火车上。   车轮与铁轨撞击的声音又开始有节律地响起,车厢内充满了深夜里的呼噜声、呼吸声、小声说话声,与其他杂音混杂在一起的“嗡嗡”声响。睡着了的人们靠在座椅上东倒西歪,打着呼噜流着口水,没有睡的人玩着牌聊着天或者划着手机。一切又都恢复了活力,时间开始运行。   冯斯惊魂未定地喘了口气,先摸了摸衣服和头发,有一些冷汗带来的潮湿,但并没有多余的水分,更没有沾染上污渍血迹,这说明刚才那一幕血与火的宏大杀场只是一场幻觉而已。   他不禁有些糊涂了:难道之前列车进入异域空间和时间停止也只是幻觉吗?他一面想着,一面掏出手机来查看,手机壳上有新磕出来的痕迹。那是他刚才试图用手机录像时,不小心摔到地上造成的。   这说明,至少时间停滞那一段的经历是真实的。   冯斯掏出纸巾,擦了擦头颈上的汗水,慢慢平静下来。刚才发生的一切太有冲击力了,他需要一点时间好好消化一下。几个月以来,他终于第一次实质性地接触到了那个隐藏在各个家族背后的神秘力量,而这第一次,就让他感受到了对方到底有多强大,而这样的强大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把一整列火车和火车里的上千人在一瞬间全部移入另一个空间,然后又全部移回来,还不露丝毫破绽,这的确是骇人听闻的。如果一定要用最简单的字词来概括这样的力量的话,那就是两个被用烂了的字:   神,或者魔。   “不要这样毁我的三观啊……”冯斯喃喃自语,“当一个好孩子不容易的。”   在冯斯的身边,那个一直读盗版网络小说的年轻人终于熬不住了,趴在桌上睡着了。他手里那本板砖一样的盗版书落在地上,封面上衣着暴露的巨乳女郎正在恶魔的手中绝望挣扎。   三   列车准点到达贵阳。冯斯直接在车站休息室租了个床位,睡了几个小时,然后换车向着西南山区进发。之所以不在去往双萍山的长途车上补觉,是因为他想要清醒地观察一下,看看身边是否还有其他人跟着。或者说,他几乎能肯定自己身边有人跟着,只是想要揪出那么一两个来。   遗憾的是,从火车站到长途汽车站,从长途汽车站到晋安县,再到第二辆发往双萍山的长途车,他一路上瞪大了牛眼,却始终一无所获。身边的人要么看起来太正常了,要么太猥琐了,一看就是小偷,始终没有他想要找的那种“看上去不太对劲”的人。   可见侦探小说都是骗人的,冯斯气闷地想着,放弃了努力。去往双萍山的公路前半段还好,越往后面越是坑坑洼洼,颠得他再也不能睡,只能靠在座椅上胡思乱想了。   他又想起了死去的父亲。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很多情况下不愿意想到父亲,因为父亲留给他的印记实在是太复杂、太难以形容,一想起来就百味杂陈。但是眼下,很快就要到达父亲真正的家乡了,他没有办法不去想。   在将近20年的时间里,冯琦州在冯斯的心目中等同于窝囊的废物和没有责任心的混蛋。他是一个遇到危险就把自己的老婆孩子抛到一边的王八蛋,是一个假装道士四处骗钱的大骗子,是一个自己一辈子都不想见到的人。冯斯努力地考上重点高中,努力地考上名牌大学,想方设法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彻底地和这个人划清界限,永远不再和他有任何牵连。   直到他临死那一夜,冯斯才发现了父亲的另一面。在那天晚上,冯琦州就像是换了一个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截然不同的气场:冷静、果决、凶狠,以及对自己不惜性命的保护。这也让冯斯产生了新的困惑:父亲是那样厉害的一个格斗高手,在自己面前唯唯诺诺也就罢了,为什么当年会被一个小县城里的黑社会老大吓得离家逃跑,以至于葬送了母亲的性命。   而在家乡找到的那些零散的证物,更加让冯斯感到困惑,因为那些东西让原本几乎没有存在感的祖父以及父亲的整个家族浮出水面。他并不是父母亲生的,但父亲却养育了他19年,为了他隐姓埋名乔装改扮,把自己变成一个猥琐的江湖骗子。更加蹊跷的是,从祖父留下的书信残章来判断,这一切并不是冯琦州的个人选择,而是从属于某种家族意志。   而除去冯琦州,从那一夜的杀手们到何一帆,再到林静橦,再到火车上遇到的神秘男人,他已经遇到了四股不同的势力,如果再加上把他的生母带到小诊所、强迫翟建国为她接生的“玄和子”,就一共出现了五家人。这些人之间可能是敌人,却有着一种共性,那就是都对他十分感兴趣。从只言片语中分析,甚至这些人的存在都是为了他,但他却死活闹不清楚这些家伙到底图的是什么。   “你到底图的是什么啊,爸爸?”冯斯低声自语着。他的心里其实还藏着一个疑惑,一直不敢去仔细想:父亲临死前对自己的拼死保护,究竟仅仅是出于家族因素而对他十分重视,还是稍稍包含了那么一点父子亲情呢?虽然并非亲生,但冯琦州好歹养育了自己十多年,会不会生出一些真感情呢?   他忍不住又掏出那张已经反反复复看过不知多少次的父亲和祖父合影的老照片,照片上的少年看上去朴实而快乐。而旁边的中年人,也就是冯斯的祖父,有着一双猎鹰般犀利的眼睛。虽然素未谋面,甚至都没有听冯琦州正经提到过他,冯斯却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个人绝非善类。自己奇怪而坎坷的命运,说不定就和这个老家伙的操纵有关。   这个冯氏家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尽管和自己并无血缘关系,冯斯还是禁不住分外好奇。他不止一次在心里勾勒这个家族的情况,那大概是一个名门望族,搞不好一个家族就填满了一个村庄。这个家族有一个严厉的大家长,有一堆有威望的长辈,有许多能干的青壮年骨干。他们就像蚂蚁社群一样紧密运作,一切听从家长的指示,冷酷而高效,必要时不惜采取一切破坏法律、超越人伦、灭绝人性的手段……   所有小说或影视剧里的神秘家族似乎都是这个路数。   要是能和这样的家族打交道,倒也挺有意思的,冯斯心里居然隐隐有些期待,但这样的期待在到达目的地村庄后被迅速打得粉碎。   “姓冯的?”被他拦住问路的老农把一颗头摇得好似拨浪鼓,“我们四合村就没有姓冯的。”   “没有姓冯的?”冯斯一怔,“那么……会不会是迁走了?20年前呢?20年前有姓冯的吗?”   “我在这个山头住了60多年了,村里从来没有姓冯的人!”老农很不耐烦地转身要走。   “那村里有什么人特别多的大家族吗?”冯斯慌忙拦住他,想了想,从身上掏出十块钱递到他手里。其实我应该想得到的,冯琦州很有可能是假名,冯这个姓可能都是假的。   老农把钞票揣进兜里,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一些:“哪儿来啥家族啊?这个地方穷成这样,以前闹饥荒的时候,经常一个村死掉一大半的人……都是些零零散散的人家,能活下来凑成户就不容易啦,还家族呢,你怕是电视剧看多了吧。”   “谢谢您了,”冯斯点点头,“你们不是穷吗?还有电视看?”   老农咧嘴一乐:“一个村还是有那么一两台的,一到晚上全村人都上他们家去挤着看。”   老农离开后,冯斯侧头看着身边的大山,从身上再次取出那张照片,对照了一下。   “没错啊,就是这儿嘛……”他困惑地挠挠头皮,“看来老头子信里写的‘家族’另有文章啊,还是先找个地方住下来吧。妈的,屁股疼死了……”   进山的最后一条路坑坑洼洼的,他是坐一辆手扶拖拉机慢慢颠进来的。   太阳正在缓缓西沉。如血的余晖下,这座小山村显得黯淡而破败,仿佛笼罩在一层不祥的阴云之下。   双萍山不是什么旅游热点,按照文潇岚找到的背包攻略里的说法,这里山路崎岖难行,景致一般,物产贫瘠,也没有任何历史文化热点可供挖掘,所以旅游业一直很冷清,一年能来上几个背包客就算不错了。从县城开往山区的客车一天只有一趟,冯斯算是运气不错正好赶上了。   所以,这里也压根儿没有什么专门接待游客的旅馆,村长家里算是条件最好的,也就是多几间空房,平时可以腾出来接待一下偶尔的散客。冯斯没有费什么唇舌,五十块钱一晚得到了一个阴暗的小房间,被褥湿得能滴出水来,蚊虫与肥大的飞蛾围着昏黄的电灯飞来飞去,墙上时不时能见到壁虎、蜘蛛,或是蚰蜒之类友好的生物。   冯斯吃了一碗卧了个鸡蛋的素面条,然后欣喜地发现此地手机还有信号,只是房间里除了那盏电灯外,连个可供充电的插头都没有,手机电量不多了,只能到村长家的堂屋里去充。刚一下楼,就听到堂屋里热闹无比,原来是不少村民聚在这里看电视。他环视一圈,发现他问路的那个老头儿,也搬了个小马扎坐在那里。老头儿瞧见他,冲他招招手,他也挥了挥手,无声地笑了。   看来老头儿说的是真的,还真是全村人都聚到有电视的人家里来了。村长家不但有一台29英寸的彩电,可以用锅盖天线接收信号,还有一台国产山寨DVD机,此刻正在播放一部古老的好莱坞大片:动作明星施瓦辛格主演的《真实的谎言》。衣着简朴到近乎破烂的村民们,坐在从自家带来的小板凳或小马扎上,聚精会神地看着这部老电影,忽而为了惊险劲爆的动作场面欢呼惊叫,忽而为了女主角那段性感至极的脱衣舞表演而嘿嘿傻笑。最为有趣的是,这些村民应该是文化程度太低,看简单的字幕都费劲,因此电视机旁还站着一个戴眼镜的老头儿作解说,给村民们念一念关键对白。   冯斯靠在楼梯口,看着这些贫穷的人的简单娱乐,不知怎么有点羡慕。他当然不是羡慕那种连电视机都买不起的生活,而是羡慕那种简单纯朴的心态。这种羡慕并不少见,随便点开一个旅游论坛,满世界的男男女女都在向往原始的纯净,鞭挞工业文明的罪恶,每到一个青山绿水的地方就要“嗷嗷”叫两声“好想一辈子住在这里劈柴喂马”。这种论调原本被他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律斥为“矫情型弱智小清新的无病呻吟”,每次见到都要毫不留情地挖苦一番,但此时此刻,他却怎么也无法抑制那种被他鄙夷嘲笑的感受。在这个天翻地覆的年代里,他忽然间认识到,所谓的简单纯朴,真的不一定完全是小清新们的装逼矫情,某些时候,知道得越多的人越痛苦,越复杂丰富的人生越让人无奈。   而这部《真实的谎言》也让他想到一些和父母有关的往事。这部片子是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最早以分账方式引进的商业大片之一,在国内上映的时候引发了观影热潮。不过冯斯当时还是个小小的婴儿,对此不可能有任何记忆。据后来冯琦州说,那一年夫妻俩确实很想去看这部片子,但那段时间恰好冯斯生病了,持续高烧不退,因为两人没什么亲戚,找不到人帮忙照顾冯斯,最终也没有挤出那几个小时去看一场电影。好在就在那两年,VCD开始风行,第二年冯琦州咬咬牙买了一台,和池莲一起在家里看完了《真实的谎言》的盗版碟,总算是弥补了一点缺憾。   “那会儿我和你妈看碟,你就在沙发上爬来爬去,”冯琦州说,“后来女主角开始跳脱衣舞的时候——听说那一段只有盗版影碟才有,电影院给剪了——你妈还要我把你抱开,说小孩子看了不好,差点儿把我笑岔气。那么小的小屁孩,能看明白个屁……”   现在回想起来,那也算得上这个三口之家的生活中难得的温馨片段了。在那段时间里,纵然冯琦州也有着各种各样的毛病,但总体而言还算得上是个好父亲,直到池莲的去世毁掉了所有的一切。冯斯禁不住要猜测,父亲为什么会娶母亲,真如他临终所言,就是为了用家庭来作为掩护,方便他一直把自己带在身边吗?自己对于冯琦州而言,到底算是什么:一样工具?一个人质?一件实验品?或者是——儿子?   我的生活,乃至于整个生命,其实都是一种真实的谎言而已,冯斯想。   此时此刻,他有无数个问题想要追问冯琦州,但冯琦州已死,已经化为骨灰,再也不可能和他说一句话了。   冯斯正在出神地想着心事,人群里忽然传来一阵喧哗。他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不知什么时候也来到了村长家,躲在堂屋门口偷偷看着电视,却被一个又黑又胖的中年男人发现了。中年男人站起身来,大步走到门口,揪过少女来,劈面就是一耳光。   “叫你不许出来,在家里看着弟弟,怎么就是不听话?记性被狗吃了?”男人打完耳光还不过瘾,一脚把少女踢倒在地上。这个少女瘦骨嶙峋,被踢了一脚后,疼得爬不起来。她的双眼里流下了眼泪,嘴巴一张一张的,却既没有发出哭声,也没有说话。她的脸上脏兮兮的,身上的衣服不但破旧,而且完全不合身。   “你他妈是个哑巴,又不是聋子,听不懂人话是不是?”男人似乎是越说越上火,对着少女拳打脚踢,嘴里不断喷出各种污言秽语,大意是说这个少女简直是他的家门之大不幸,生而为女不能传宗接代,还是个哑巴,想要嫁出去都没人要,只能放家里浪费粮食。而她的交了超生罚款才生下来的弟弟,一出生就呆呆傻傻的,快10岁了还读不过一年级,也一定是被她这个丧门星给克的。   这一幕对于村里的其他村民来说好像司空见惯,人们只是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没有任何人上前阻止。少女是个哑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只能用瘦弱的胳膊护住头和脸,把身子蜷作一团,任由自己的父亲殴打辱骂。   男人打得兴起,从腰间抽出皮带,抡在了半空中,正准备用力抽下去,他的手腕却一下子被人死死攥住了。   “谁?”男人恼怒地一扭头,看到一张陌生的面孔。再看看衣着,也不是乡民的打扮,仔细一想,似乎是今天到村长家里投宿的那个外地游客。   “差不多就行了吧。”冯斯抓着男人的手腕,平静地说,“你用皮带的金属头打下去,可能会出人命的。”   “我生的种,打死也活该,关你什么事!”男人手上用力,但冯斯力气也不小,他抖了几下没有甩开冯斯的手,一时气急,举起还空闲着的左手就要向冯斯打过去。冯斯并没有躲闪,目光里却隐隐有了一种凛冽的杀意。   “住手!”一声高喝响起来,那是村长的声音。村长在村里威望很高,男人愣了愣,虽然不甘心,却也不敢打下去,悻悻收回了拳头。冯斯这才放开手,走上前几步,把在地上滚得满身污秽的少女扶了起来。他注意到,这个哑巴姑娘虽然脸上沾满了尘土,但目光却很清澈。她望了冯斯一眼,嘴唇动了动,好像是在致谢,然后挣脱冯斯的手,转身跑出了大门。   “好啦好啦,没事儿了,接着看接着看!”村长大声说。没有人忤逆村长的话,人们乖乖地重新坐下,继续看浑身肌肉的施瓦辛格以一当百血洗恐怖分子的秘密基地,似乎刚才那一场风波完全没有发生过。男人狠狠地瞪了冯斯一眼,也不看碟了,系好裤子,抄起自己的板凳大踏步离去。   村长这才走到冯斯身边,意味深长地说:“小伙子,来玩就好好玩,我们乡下不比你们城里头,有些东西你看不惯,在我们这儿和吃饭喝水一样寻常。少管点闲事吧。”   冯斯笑了笑:“明白了,麻烦您了。”   他缩到角落里,等手机充完电就重新回到楼上,躺在床上,心里倒也有些隐隐后悔。此地人生地不熟,想要打探消息的话,原本应该藏起锋芒才对,但看着那个粗鲁的中年男人殴打自己的哑巴女儿,他实在是忍不住要去干涉。幸好村长及时制止了,不然要是真和这个男人打起来,麻烦说不定就大了。   这其实还是拜冯琦州所赐,他想着,从当初帮助宁章闻,到现在帮助这个哑巴女孩,似乎是一遇到涉及父子母子的事情,一向冷静的他就会头脑发热。   这算是童年阴影的一种表现方式吗?冯斯苦笑一声。   耳边噪音不断,那是楼下影碟放完之后,电视里开始播放新闻。依然不肯散去的村民们,边看边议论着每一条新闻:国足又输球了,“这一群人抢一个皮球有啥好玩的?”;某影星出轨找小三儿了,“把那个烂货抓起来沉塘!”;日本某知名企业家到省里考察投资环境了,“咱们得几辈子才能挣到人家那么多钱啊?”   在这些吵吵嚷嚷的声响中,冯斯渐渐睡去。   第二天醒来时,天已经大亮。村长家熬了玉米粥,他喝了一碗,带上照片出门。这一带山区的主要农作物是玉米和土豆,七月阳光毒辣,村民们仍旧早早下田喷洒农药,以防治近期传播得较凶的玉米螟。   冯斯转了一圈,惊奇地发现在田地里劳作的居然大多是青壮年劳力,这在如今的贫困山区十分少见。贫困山区往往是越种地越穷,有把力气的年轻人一般都会外出打工寻求机会,以至于留守的全是妇孺老人。但在这个村子里,年轻人却好像更情愿守着贫瘠的土地过穷日子。   好容易见到一个看起来有40多岁的中年农民,刚刚在地里喷完农药,坐在树荫下休息。冯斯走上前,和他打了个招呼,取出身上的照片,指着照片上的祖父问:“大叔,您见过这个人吗?”   中年农民瞥了一眼照片,面色一变,开口时声音略显慌张:“你问这个人干什么?”   “没什么,就是问问。您知道他吗?”   “不知道,不认识,没见过。”   中年农民连连摆手,但他实在不是一个擅长说谎的人,表情和眼神都已经出卖了内心。冯斯不动声色地走开,又问了几个上年纪的人,得到的回应差不多。   奇怪了,这些人明明就认识祖父,却偏偏要假装不认识,这是为什么呢?难道祖父在当地是一个连谈及都不能的禁忌人物吗?   看来需要改变策略了,冯斯想,继续拿着照片追问祖父是得不到答案的了。但是接下来能够采取什么策略,却实在让他有些茫然无措。他只能继续在村子里闲逛,无论怎样,观察一下地形也好。   这一逛,他又产生了新的困惑。按照网络上找到的旅游攻略,双萍山的景致一般,并没有太多值得一看的东西。但他走了这一圈,却发现附近的山山水水都别具风味,山峰虽然不高,但山势陡峭雄奇,而几条河流与山涧也是清澈透亮,沁人心脾,尤其是一个阳光下呈现出碧蓝色的深潭,隐隐有几分九寨沟五彩池的味道。   站在这个位于半山腰的蓝色深潭旁边,冯斯有些纳闷,这里的风景明明不错,所欠缺的无非是开发和包装。如果能把道路修整一下,好好开发旅游资源,这里的经济条件能改善很多,只是这些纯净无污染的自然风光,就足够让小清新们捧着自拍神器趋之若鹜了。但偏偏四合村的村民们没有任何动作,既不开发风景区,也不外出打工,就好像是非常适应这种贫困而半封闭的生活,甘心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全村只有两台电视机的日子,甚至连通车的公路都不修。那些低矮破旧的泥砖房,那些远离现代化的耕牛和农具,那些从几十年前遗留到现在的过时的标语,都在分明地诉说着时间的凝滞。仿佛和他在火车上的遭遇一样,时间在这个遥远的小山村也停滞了。   冯斯的身体忽然微微一颤,有些想通了其中的关窍。这个村子的麻木和封闭,或许是出自某种人为的安排,目的很有可能是掩藏某些东西。为了这些东西,他们不惜过着贫困的生活,可见所守护的东西有多么重要。假如他们想要掩盖的恰恰就是冯斯所寻找的,那么,联想到过去这些日子所遇到的那些狠角色……冷汗一下子冒了出来。   就在这时候,不远处的山道上传来石子儿滑落的声音,应该是有人朝这边走来了。一种奇特的预感,或者说直觉出现在脑海中,冯斯犹豫了一下,闪身躲到了潭边不远处的一块山石后面。   事实证明,这个英明的举动救了他的命。刚刚在岩石后面藏好,脚步声就已经靠近了,听声音有十个人左右。这一片杂乱的脚步声一直来到水潭边才停下来,接着一个有些耳熟的说话声响起来。   “刘老四不是说看到他朝这个方向走过来了吗?怎么不见了?”这个人说。   “鬼知道,刘老四眼睛生得斜,搞不好看错了。”另一个人搭腔说。   一行人在潭边转了一圈后,骂骂咧咧地离开了。冯斯从石头后面探出一点头来,看清楚了那个背影。没错,就是昨天晚上殴打哑巴女儿,而差点和他起冲突的那个中年男人,他的身边跟着八九个村民。这些人手里都拿着铁棍锄头之类的东西,多半不是为了跑到半山腰上来勤劳耕地的。   ——十条大汉如果只是为了抓住冯斯一个人,是没有必要动用锄头铁棍的。他们显然连把冯斯抓起来的念头都没有,而是打算直接把他弄死!   虽然早就听说某些边远山区民风彪悍,把杀人不当回事,但如今亲身经历一回,冯斯还是禁不住一头的冷汗,心脏“怦怦”狂跳。等到那群人走远了,他慢慢挪出来,心里渐渐有了些眉目。   这些人如此穷凶极恶地扛起凶器就来找他,肯定不会是因为昨晚那场冲突,否则趁着月黑风高搞定他不是更方便?事实上,一直到今天自己来到田里晃悠的时候,都还没有人对他太在意,但几个小时之后就风云突变。   在此期间,自己只干了一件可能招致麻烦的事情:打听自己的祖父。   结论已经很清晰了:冯斯的祖父,在四合村里是一个不能提起的禁忌。这些人甚至连冯斯到底是什么人都不知道,也根本不想知道,一发现他在询问这个人,立即不分青红皂白地准备对他痛下杀手。   现在该怎么办?冯斯刹那感受到了一种孤立无援的惶恐。他不能再回村子了,只要出现在任何一个村民的视线里,都会遭遇灭顶之灾,但是出村只有一条路,大白天肯定是没法躲开旁人溜出去的。而他的衣服都还在村长家里,好在出门时把随身用品都背在了书包里,有一瓶水,一点儿零食,还有一个移动电源,能供手机多支撑几天。   想到这里,他连忙把手机掏出来,打算打110求助,但这个村子里手机信号很弱,在这一带找不到信号。冯斯骂了一句娘,重新回到岩石后面,靠着石壁开始思索对策。   到了这种时候,他忽然巴不得自己脑子里的肿瘤真的是一个附脑,自己能够像林静橦那样刀枪不入,或者能像俞翰那样力大无穷。但是被那么多人关注重视的自己,到现在还没有发现身上存在哪怕是一丁点儿与众不同的能力。他虽然有一些打架的经验,但要单枪匹马对付这一村里上百个青壮劳力,无异于飞蛾扑火。   从某种程度上说,他陷入了绝境,在这个半文明半野蛮的遥远山村里。他不是电影里左手刀右手枪的铁血英雄,也不是能飞天遁地的超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   这样的绝境,基本上就意味着死。   四   贵州西南,通往双萍山的公路。   前方出现了塌方,道路暂时中断,不过塌方并不严重,估计到第二天一早就能修通,所以被堵在路上的司机们也就只能骂上两句娘,然后凑在一起打牌打发时间。路边的乡民们倒是热情高涨,纷纷以高价兜售着开水、方便面、饼干等饮食,把趁火打劫的高贵品质发扬得淋漓尽致。   冯斯在时间停止时遇到的那个高瘦精干的男人,此刻就坐在一辆陈旧肮脏的北京吉普里,被堵在了路上。他似乎不太合群,没有下车四处乱转或是凑人玩牌,只是一个人靠在车窗上,半眯着眼睛,听着音乐。   “我愿逆流而上,依偎在她身旁……”邓丽君甜美婉转的嗓音从车窗里一直扩散出去,配合着身边乱糟糟尘土飞扬的场景,真是一幅典型的乡村公路图景。   “方便面要吗?”有人轻轻敲了敲车顶。   男人头也不抬地挥挥手示意不要,但紧跟着,大概是意识到这个卖方便面的人操的不是本地方言,而是纯正的普通话,他有些诧异地抬起头来。这一抬头,他陡然间目露凶光,就像是一头猎豹见到了狮子。但紧跟着,凶光隐去,他又恢复了常态。   “路晗衣,我们俩有日子没见了。”男人淡淡地说。   “梁野兄,你每次见到我就不能稍微亲热一点吗?”名叫路晗衣的俊美青年叹了一口气,“反正你杀不了我,我也杀不了你,不如开开心心地做朋友。”   “朋友?”梁野的眉毛微微一挑,“我没有朋友。”   他看了一眼路晗衣,又补充说:“即便有朋友,也不会是你。”   “你这么说真是让人伤心,”路晗衣微笑着,“我们俩打架打得你死我活是为了家族,但是在家族事务之外,未必不能做朋友嘛。”   梁野哼了一声,根本都懒得回答了。过了一会儿,他开口问道:“你到这里来,也是为了那个姓冯的小子吧?”   “还能为了什么?”路晗衣并不否认,“说起来,这个小子胆量倒是不小啊。身边的人随便哪个动一动手指头就能让他死一百次,他却偏偏一次次地削尖了脑袋非要往死路里钻。”   “他要是死了,你们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梁野问。   “说不上来,我相信你们也一样,”路晗衣说,“谁都知道这小子奇货可居,谁都想要得到他,但是同样的,谁都知道凭自己的能力可能根本无法驾驭他。他带来的,或许是前进的一大步,却也有可能是……毁灭性的灾难。”   “所以你这次来,是打算杀了他?”梁野问。   “不,我暂时不打算动他,我是来阻止你的。”路晗衣说。   “阻止我?”梁野的眉头微微一皱,“你觉得我想杀他?”   路晗衣摇摇头:“不,你想救他,事实上我也想。你我都清楚,他敢闯进这个村子,基本上是有去无回。但后来我改变了主意,想要把生和死的抉择留给他自己。”   梁野的眉头皱得更紧:“不会是为了那个虚无缥缈的命运之咒吧?你应该知道,我从来不相信什么天命。”   “命运这种东西,或许真的不存在,但披着命运旗号的理论却未必都是骗人的。”路晗衣说,“我一直在想,命运之咒的背后,可能掩藏着一些什么。对于天选者‘绝不干涉’的说法,或许理论是错误的,实质上却有潜在的正确性。”   “理论是错误的……实质上却有潜在的正确性……”梁野微微一怔。   “比如现代科学早就证实感冒无药可治,只能等待自愈,但为什么那么多人喝了根本不对症的草药之后,会觉得病况好转?”路晗衣敲敲自己的额头,“除了安慰剂效应之外,还因为他们喝汤药时就等于喝下去了大量的水。多喝水、多休息,都是有助于调动人体免疫力去对抗感冒病毒的。”   “你的意思是说,所谓命运之咒的说法其实是虚妄的,但对天选者绝不干涉,却可能暗合某些真正存在的规律?”梁野问。   “正解。”路晗衣打了个响指。   “为了这一丝潜在的正确性,你就宁可冒险吗?”梁野说,“如果他真的死了……”   “死了就死了呗,一定很重要吗?”路晗衣的笑容有些冷酷,“这么多个世代,每一个家族都在寻找天选者,为此耗费了那么多的资源和精力,也空耗了无穷的时间,真的值得吗?几千年前并没有天选者的存在,它还是被打败了,几千年后为什么不能重新再来一次?为什么要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浑浑噩噩的外人身上?”   “大概是因为,仅凭我们自己,或许真的没有希望吧。”梁野回答。他有意无意地解开了衬衫的两颗扣子,衬衫下厚实的胸肌上隐约可见一道长长的锯齿状伤口,呈现出令人触目惊心的深红色。   “这是那些玩意儿……给你留下的纪念?”路晗衣有些意外地看着这道伤口。   “17年前,我第一次执行压制任务的时候,”梁野说,“那时候你还是个小孩子吧。”   路晗衣笑了笑:“别倚老卖老了,那时候年纪小不代表我现在还不知道。17年前,最大的一次压制战役发生在青海吧?那一次你们家族距离最近。怎么样?和它交手有什么感觉?”   “你和我大大小小打过十多场,你应该知道,当我的狂暴之焰释放出来的时候,杀伤力有多大,”梁野双手交叉放在后脑勺上,似乎这样的姿势能让他回忆得更清楚,“但是我根本伤不到它的表皮。无须自夸,虽然我没有血统,是你们嘴里的……猴子,但却比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遗民都强,如果我和它这样一个小小的奴仆相比都是天差地远,其他人加在一起又有什么用呢?”   “我不喜欢猴子这个称呼,附脑究竟是由血统带来的,还是后天移植的,其实根本不重要。”路晗衣从鼻子里“哧”了一声。   “可惜的是,没有天选者,我们都只是三脚猫。”梁野说。   “既然这样,就更加不要冒险挑战命运之咒了。”路晗衣说,“别忘了,天选者只代表先天素质,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局。如果他变成一根废材,你再把他当宝贝也无济于事。”   梁野没有说话,目光中有些犹豫。路晗衣又说:“你见过那个姓冯的小子了吗?”   “算是见过一面,”梁野含含糊糊地说,似乎是不想把火车上的惊变讲出来,“胆子不小,头脑还将就,体魄在一般人里算好的,但不能和你我相比。总体而言,算是个比较优秀的普通人吧。真是挺奇怪的,历史上出现过的天选者,很少有他这样快20岁了附脑还没有发挥丝毫功用的。”   “所以,这不是更加说明了他的与众不同吗?”路晗衣趁热打铁,“用常规的方法去扶持他,或许是走不通的,过去的失败经验也说明了这一点,还不如让他自己去决定自己的生死。如果他死在这里,或许就说明他注定不是那个我们所期待的人,不如早早抛弃幻想。”   “你说的……也有点儿道理。”梁野终于点了点头。    第七章   坟   一   果然,全村的人都在寻找冯斯。   冯斯从山崖上望下去,村里人像分工默契的蚁群一样,开始分批搜寻他的下落。而唯一通往村外的路上,站了七八个人专门把守,他根本不可能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溜出去。山间虽然广大,要藏起来不是难事,但就凭身上这瓶喝了一半的矿泉水和一丁点儿零食,能撑几天?更别提山区夜间骤降的温度了。   难道真要死在这儿?冯斯心里一阵阵发紧。他迅速地判断形势,发现自己只有两个办法可以试试:第一个法子是从山上翻越出去,这当然是极冒险的一个方法。此处山势陡峭,自己又没有专业的登山工具,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然后在新闻里留下只言片语《北京一大学生违规穿越景区不慎坠崖身亡》,供网民们嘲笑鞭挞“又死了一个傻逼”。第二个法子是投降,赶在对方杀死自己之前,大声说出自己的身份。虽然这个模糊不清的身份很难用三言两语说清楚,毕竟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真相,但一旦说明了,村民们的态度很有可能发生转变。到现在为止,自己已经遭遇了好几拨不同的人群,这些人都对自己感兴趣,但没有任何人试图杀他,这说明他大概是有点用的。   但是这个办法也没有退路可言了。这些村民会因为觉得他有用而饶过他的命,这只是一种推测,万一这帮人和之前那些截然相反,反而觉得必须将他除之而后快该怎么办?   想来想去,突然第三种方法从脑子里蹦了出来。坐以待毙不是办法,要不然——主动出击?这帮人一味地在山野里搜寻,那是断定自己一定会躲得离他们远远的。假如反其道而行之,想法子找到一个落单的村民,袭击并胁迫他,先在他家里躲起来,说不定反倒可行。一来解决了最要紧的生存问题,二来所谓灯下黑就是这个道理,村民们大肆搜索之余,却未必会想到要找的人就躲在他们内部。   那就当一个犯罪分子吧,冯斯捏紧了拳头,下定了决心。   他耐心地躲藏在半山腰,其间机敏地躲过了两拨搜查,也吃光了剩余的食物,好在本地的山泉水清澈干净,喝下去暂时没有拉肚子的迹象。太阳慢慢西沉后,借着夜色的掩护,他开始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然而走出去没有多远,他就发现有一个黑影朝着山上摸索过来。   这是一个落单的村民吗?冯斯心里暗喜。他自忖以自己的打架本领,制伏一个人应该不难,何况这个黑影看上去身量不大。他慢慢缩身在一棵大树后面,手里握住一块鹅卵石,准备等这个黑影靠近后就猛冲上去偷袭。但天不遂人愿,眼看来人就要靠近了,竟然停住了脚步。   活见鬼!冯斯在心里骂了一句娘。大哥,拜托你再往前走十米好不好?只需要多走十米,我就能跳出来一个大步跑到你身边,赏你一记鹅卵石。但现在这个距离实在太远,肯定会被发现的,到时候他只需要及时地大叫一声,冯斯就完蛋了。   正在心焦时,那个黑影却做出了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举动。他忽然发出了一阵奇怪的声响,就像是在吹笛子,但又比笛子粗糙得多;像是在吹哨,但声音远不如哨子尖锐。   这应该是在吹草叶,冯斯判断着。他上小学时,班上有一个乡下转学来的孩子,曾教过他们吹草叶的技巧。据说有些牛人能用一片普通的草叶吹出婉转动听的曲调。眼前这个黑影虽然吹得不成调,声音倒还蛮响的。   奇怪了,在这样的一个全村动员的夜晚,怎么会有人脱离大部队,独自一人跑到山上来吹草叶呢?冯斯想着,冒险探出一点脑袋,想要看看这到底是谁。借着月光,他勉强看清了对方的身形相貌,不由得大为吃惊。   ——这赫然是那个前一天夜里被父亲殴打的哑巴女孩!此时她一边吹着草叶,一边焦急地四处张望,像是在盼望着什么人出现。   冯斯忽然明白过来:这个女孩是在召唤他!她是个哑巴,不会说话,只能用吹草叶的方式发声。她想要见的人,就是自己。   他回想了一下前天夜里发生的事情,眼前的一切不难猜测。那个粗暴的中年男人即将动用皮带的金属头抽打她——也就和凶器没什么区别了——那时候,他制止了男人,帮助了她,大概是她心存感恩想要来报答自己吧。虽然她只是一个瘦骨伶仃饱受欺凌的寻常乡村女孩,但毕竟是本地土生土长的,总能想到办法帮自己躲藏,给自己找来食品和御寒物品,那就是巨大的帮助了。   问题就在于,这个女孩是否值得信任?   她完全可能是受村长等人胁迫,故意跑到这里来欺骗自己的。他们也能推测出,这个姑娘既然受了冯斯的恩惠,很可能成为他在这个村子里唯一值得信任的人。那么,用她来欺骗自己现身,倒也是一个可行的手段。   那么,要不要相信她呢?   冯斯犹豫着,但渐渐深下去的夜色和越来越冷的山风,对他而言实在是一种无形的警告,也是一种反面的诱惑。在这样的山区里忍饥挨饿过上一夜,确实太难熬了,跟着这个哑巴女孩,也许就能得到被褥,得到热水,得到吃的……   一想到吃的,冯斯空瘪的肚子里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响亮的“咕噜”。当然,只是他自己听来响亮,在山风和草哨的掩盖下,几步之外的人应该就听不清楚了。但冯斯却发现,正在吹着草叶的哑女孩身子轻轻颤动了一下,然后朝自己所在的方向小小地侧了一下身。   她听到了这点微弱的声音!冯斯在心里叹了口气,都说盲人的耳朵特别灵,倒是没想到哑巴的听力也这么好。既然被发现了,也没什么好藏的了,无论她是好意歹意,总之先和她见了面再谈吧。   冯斯回忆着自己在各种影视作品里所见到过的一些最简单的哑语,正准备钻出来,却猛然间发现女孩用右手捏着草叶放在唇边吹响,左手却悬在她自己的胸前。她的胳膊肘保持不动,只是用手腕带动着左掌轻轻摇动。   这只摇动的手掌,无疑也是在传递信息,而这个信息的解读并不难,那就是四个字:不要出来。   冯斯当然不会出去了。他也理清了事实:这个女孩确实是被村里人强迫来诱骗他的,但她却并没有完全按照指令行事,而是选择在最紧要的关头给了冯斯救命的信号,警告他不要上当。   在被这个世界愚弄了许久之后,冯斯终于发现,原来偶尔扮演一下好人,还是能得到好报的。   这下子不能出去了。又过了两分钟,下方的山道上传来几声呼喝,哑女孩停止了吹草叶,转身走了回去。下面果然埋伏着前来抓捕的村民,假如冯斯真的现身,大概很快就会变成一团肉泥。   等到女孩走远了,冯斯才敢嘘一口气。他意识到,这帮奇奇怪怪的村民对他是志在必得,如果贸然闯入村中,多半还得成为肉泥。想要摆脱沦为肉泥的悲惨命运,唯一的希望就在哑女孩身上了。从刚才的举动来看,这个姑娘头脑还挺灵活的,也许她还会回头来找冯斯。或者说,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个姑娘一定会回来找他的。   他下定决心,就把赌注押在这一把了。   山里夜间的温度下降很快,冯斯裹紧了外套,把身子缩成一个球,只觉得身体冷得像冰块,肠胃却由于饥饿而感到一阵阵火烧火燎。这种感觉倒是不太陌生。许多年前,母亲的尸体被火化后,他为了和父亲赌气,接连两天没有吃东西,直到饿晕过去被抱到医院去打点滴。   但是现在,自己非但不能晕,连稍微合一合眼都不敢,着实有点难熬。他又不敢随便浪费手机的电量,无聊之下,居然开始背英语单词。他禁不住想,要是把天底下的大学生都放到这样的困境中背单词,搞不好四六级就不会那么像拦路虎了。   就这样过了几个小时,眼皮子变得像铅一样沉重,视线里也模模糊糊出现了一些幻觉,正当他渐渐觉得自己有些支撑不住了的时候,吹草叶的声音再度响起。他连忙看出去,果然是那个哑巴女孩又来了,但这一次,她的手势是一个上翘的大拇指。   冯斯疲惫不堪地站了起来,活动着麻木的手脚,勉强挤出一个笑脸:“你好。”   女孩静静地望着他,忽然之间,也展露出一个纯真的笑容。她的脸已经洗干净了,也不再是一天前那副惶恐无助的神情,到这时冯斯才注意到,这个女孩其实长得很秀气,一双灵动的眼睛就好像能说话一样。   女孩冲他招了招手,发出无声的召唤示意“跟我来”。冯斯乖乖地跟在她身后,费力地爬过一条几乎不能算路的狭窄山道,来到一片灌木植物前。女孩伸手拨开外面遮挡的草木,露出一个小小的黑黢黢的洞口。她弯下腰,朝洞里钻了进去,冯斯紧跟在后面也钻了进去。他发现这个洞异常狭窄,刚好能容纳一个成人,他块头不小,钻起来颇为吃力,甚至担心像武侠小说里描绘的场面那样,被卡在里面进退不得。   好在这种衰到家的事情终究没有发生,他还是顺利地挤了进去。钻过大约20米长的窄洞后,里面有一个相对宽敞的空间,大约有半间大学宿舍那么大。地上已经铺好了一堆旧衣服,衣服上放着一床被子,还有一个塑料袋,袋子里散发出一阵米饭的香气。   冯斯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扑了过去,打开塑料袋。塑料袋里套着一个小袋子,里面装的是一块还稍微带点热气的米饭,米饭上有一些泡菜。此外,大袋子里还装了一双木头筷子。他抄起筷子,三下五除二就着泡菜把米饭吃了个干净,只觉得这辈子都没吃过那么香的东西。   哑女孩坐在一旁,看着冯斯狼吞虎咽的吃相,禁不住微微笑了笑。冯斯吃完,正在拍着肚子,看到女孩略带点顽皮的目光,也有点不好意思:“民以食为天……见笑见笑。对了,还没认识一下呢,我叫冯斯,你叫什么名字?”   问完这句话,他才意识到对方不会说话。但这个女孩却手脚麻利地从身上掏出一本破旧的学生作业本和一支铅笔,在本子上写下了三个字:关雪樱。   冯斯微微一怔。这是三个简单的汉字,但是组合在一起并不俗气,不太像是那个粗鲁村汉能起得出来的名字。在他的想象中,这个姑娘似乎应该叫招娣、二丫之类的名字,更加贴合她的现状。他所不知道的是,“关雪樱”这三个字其实是一个日本的特有名词,指的是一种樱花。大正十年,知名画家桥本关雪的夫人在京都哲学之道旁种植了这种美丽的樱树,因而得名,成为京都著名的观赏景点。如果知道这一点,他或许会想得更多一些。   关雪樱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又写了几个字:“妈妈取的。妈妈死了。”   冯斯“哦”了一声,低声咕哝了一句“抱歉”,关雪樱摆摆手表示不介意。冯斯仔细看了看她写的字,虽说显然没有经过书法训练,一看就是小学生的字体,但每一个字都写得端正工整。这应该是一个很渴求知识的女孩子,冯斯心里微微一颤。   “那你知不知道,村子里的人为什么要抓我?”他又问。   关雪樱摇摇头,在纸上又写了几行字:“不知道,我帮你打听,你先休息,我要赶快回去,明天给你送吃的。”   “谢谢你。”冯斯点点头。他想了想,从书包里摸出了一支签字笔和一个还没开封的小巧的记事本,递给关雪樱:“抱歉,我身上只带了这两样小玩意儿,送给你吧。”   关雪樱推辞了一下,最后还是犹犹豫豫地收下了,眼瞳里闪烁着喜悦的光芒。   关雪樱离开后,冯斯裹紧了被子,很快睡着了。虽然仍旧身处险境,不知道明天还会发生些什么凶险难测的事情,但能够找到一个真心愿意帮助他的人,已经足够让他心里生起一种难得的安宁感。   此后的几天里,关雪樱用冯斯给她的钱在村里的杂货店买了一些面包和方便面给冯斯送来,还偷偷给他煮了几个鸡蛋。尽管还没能偷听到村民们如此如临大敌的真正原因,但关雪樱还是通过笔谈,尽可能地让冯斯了解了一些这个村子的状况。   按照关雪樱的说法,这座山村的确是足够奇怪。从她记事起,村里就没有任何人外出打工赚钱,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也从来没有人迁居。这并不是一条明文规定,甚至不是口头上的禁令,但村里的成人们却似乎都知道并一直遵守着它。除此之外,四合村并没有限制外人到这里旅行,但他们对外来游客的态度并不好,好像压根儿不想从旅游业上面赚钱,也多次拒绝了从政府到投资者的协助旅游开发的意愿。   除此之外,四合村已经几十年没有一个高中生了,所有的孩子要么提前辍学,要么最多按照义务教育规定的底线读完初中。至于上了年纪的人,更是有很多人完全不识字,以至于看盗版影碟都得有专人负责讲解字幕。并且,没有一个孩子是在有“外人”的学校里上学的,村里有一所学校,小学和初中混在一起,总共只有一个老师负责教授,就是解说字幕的那个老人。   看来我之前的判断是正确的,冯斯想,这个村子是故意把自己推入半封闭的境地的。如果他们不全都是遗传性精神病,那就是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目的。比如说,为了尽量减少村子被外部打扰的频率,以便保守某些代代相传的秘密……   祖父那封信里的内容又浮现在脑海里:“记住,这并不是什么个人的事业、个人的成败荣辱,而是守望千年的家族使命,是冯家的祖辈世世代代试图完成却始终难以如愿的心结。”如今看起来,所谓的“守望千年”,还真不是夸张。   现在只能把一切委托给关雪樱了。这个女孩看似柔弱,却十分有主见,身上有一股男人身上都少见的坚韧。她每天忙忙碌碌地包干家里的一切杂活儿,再趁着夜间溜到山上来找冯斯,给他送来食物。两人在手电筒的亮光下笔谈,同时冯斯也教会她一些新的生字生词。   关雪樱17岁的人生,基本可以用之前她父亲辱骂她时的那几句话来概括。她是家里的头胎,父亲关锁对于生下一个女儿极度失望,所以对她动辄打骂,并且把第二胎生下的儿子智商偏低也归咎于她。勉强让她读了三年小学后,母亲去世了,关锁就不许她再读书了。她只能趁着父亲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对着一本破旧的新华字典和从邻居那里要来的旧教材自己琢磨。   这个隐蔽的山洞,则是一次她被父亲打得太狠了,忍受不住从家里逃出去时,无意间发现的。从此,这里成了只属于她的一片小天地,在这里看书习字就不会被发现了,却没有想到,这个山洞竟意外地救了冯斯一命。   “原来你妈妈也是在你三年级的时候去世的,我们一样啊。”冯斯油然生起一种同病相怜的亲切感,“是生病吗?”   “有人抢节(劫)。用刀杀。”关雪樱低头写下这几个字。   “都是死于非命……”冯斯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和关雪樱的命运里又有了一个共同点。   又过了两天,冯斯如惯常那样在深夜里等待着关雪樱的到来。关雪樱一般会在半夜一点左右来到山洞里,但这天夜里,她却并没有准时到达。过了半个小时,过了一个小时……正当冯斯逐渐感到心焦,担心是否出了什么事的时候,洞外传来了“窸窸窣窣”的爬行声。关雪樱急急忙忙地通过狭窄的洞口钻了进来,甚至顾不得向他打个招呼,就忙不迭地掏出作业本——冯斯送的笔和本她暂时还不敢用,以免被发现——开始在上面写字。借助手电筒的亮光,冯斯看清楚了她写的字。   分。   分?分离的分?一分钱两分钱的分?分子的分?   冯斯莫名其妙,不明白关雪樱到底想要说什么。关雪樱也有些着急,冲他比画了一阵后,索性在本子上画了一个有点像包子形状的半圆形,然后在下面又写了几个字:“死人住的地方。”   冯斯一下子明白过来。她所想要写的,并不是“分”字,而是“坟”。   坟墓的坟。   二   冯斯已经有差不多一个星期的时间失去联系了。文潇岚一遍又一遍地拨打冯斯的手机,听筒里传来的始终是冰冷冷的“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她想要用山区里信号不好来解释,但仔细想想,以冯斯表面上嘻嘻哈哈,实则细心谨慎的性子,怎么也得每隔一两天出村找个有信号的地方给她报报平安。   这么一想,心里就难免有些焦虑,再加上硬着头皮帮冯斯照管微博账号也实在恶心,她很想让冯斯快点回来,至少是快点有消息。于是这一天从实习单位回来后,她开始在网上大范围搜索与双萍山有关的一切信息。上一次,她在为冯斯查找出了地名和线路之后,就没有再过问,但现在看来,这座不知名的远山似乎还藏着一些什么。   这一搜不打紧,倒还真找出来不少相关的帖子,不过一页页地翻下去,基本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游记或者旅游贴士,其中夹杂着大量的吐槽,指责当地山民毫无发展旅游业的观念,对游客冷淡,山村条件差。   “这个白痴……不会是拳头痒痒和当地人打架,然后被剁成肉酱了吧?”文潇岚嘟哝着。她想到何一帆肯定应当知道一些,但那个死丫头脸上天真无邪,其实守口如瓶,多半不会告诉她。   忽然之间,一个帖子的标题映入眼帘:《朋友在双萍山四合村遇害,警方定性为意外死亡,求法律援助》。   遇害?文潇岚心里一紧,连忙点开这个帖子,却发现这个帖子早已被删除。诡异的是,连搜索引擎的快照也被删除了。好在和技术青年宁章闻混得久了,她也知道几个存储历史旧网页的国外网站,总算在其中一个网站里找到了这个网页。那是一个长帖,发帖人对当时发生的一切,以及她自己的心理变化描述得十分详尽。一行一行地看下去之后,她忽然忍不住站起身来,关掉了宿舍的空调。   太冷了。冷得人浑身汗毛倒竖。   事情发生在十年前,按照那位发帖人在帖子里的描述,前往双萍山旅游的是两个女性驴友。她们的职业是自由插画师,不必每天坐班,所以空闲的时候时常搭伴出去旅游,只要背着电脑和画板就能干活。这一次,她们的目的地是双萍山。   由于事先查找好了攻略,知道此地并非旅游热点,因此两人并不需要事先预订房间,到了那里再现找就行了。而事实上两人也没的挑,只有村长家里有多余的空房接待旅客。   村长态度不冷不热,食宿条件很糟糕,其余村民也显得不太友好,好在附近的风景确实不错。两人住了三天,把周边的山水看了一圈,准备按计划先回县城,再去往贵州的其他景区。她们搭上了每天只有一班的长途车,回到了县里。然而当天中午,回到县城里之后,发帖人的朋友发现自己离开时忘了一样东西——随身的一块移动硬盘。这块硬盘里存储了大量的画稿和重要资料,是万万不可丢失的。   于是她立即决定,马上回村里去找。要是晚了的话,指不定就变成小孩子放在地上踢来踢去的玩具了。只是当天已经没有公车可以搭,她在宾馆附近转悠了一阵,找到一辆黑车,好说歹说许以高价,才说动了司机带她回去。   “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发帖人问。   “不必了,就是去取个东西而已,晚上就能回来。”她的朋友说。   然后她就再也没有回来。发帖人拨了一晚上的电话,对方的电话却始终关机。而她当时并没有陪她的朋友一起去叫黑车,所以非但不知道车牌号,连到底是哪种车都不知道。无奈之下,第二天上午她报了警。   警察的行动非常迅速,当天下午就给了她回应,让她完全不知所措的回应:她的朋友死了,死在那个村子里,原因是从悬崖上摔了下去。事后的官方验尸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死者身上并无其他死因。   但她却敏感地意识到这其中大有文章,因为她的朋友只是回村里取一下移动硬盘,不可能再去闲逛两人早就看过了的风景,更何况她到达村里时应该接近天黑了。   更让人疑惑的是,清点遗物的时候,她发现一切贵重物品都没有丢失,包括随身的现金、手机和那块移动硬盘。但朋友数码相机里的存储卡却不见了,询问警察,得到的答复是一概不知。她忽然间明白过来,朋友的出事,很可能和那张存储卡有关,而存储卡能给人造成威胁的可能性,大概只有一个:照片或者是录像。   朋友说不定是拍到了什么危险的东西,因而被灭口了!这位发帖人得出了这样的推论。她不动声色地接受了警察的解释,拿回了朋友的遗物,在宾馆里等待着死者的父母到来。但警察离开后,她立即打开了朋友的手机后盖,取出其中的存储卡,放到读卡器里。   ——十年前的时候,拍照手机刚刚发明出来不久,在中国大陆根本就没有风行开,甚至那会儿使用数码相机的人都并不多。但很凑巧的是,她的这位朋友偏好赶时髦,托人从香港代购了一个。所以村里人即便知道把数码相机里的存储卡取走,却也料想不到,用来打电话的手机竟然也能拍照。   她用颤抖的手点开了存储卡,里面存放着上百张低像素的手机照片。前面几十张都是一些寻常的随拍风景图,但再往后,却突然出现了一张异乎寻常的照片。   这张照片的角度是俯拍,大概是从悬崖上拍的,画面上可以看到村中的一片空地,空地上站满了村民,基本都是成年人。但有几个妇女的手上各自抱着一个婴儿。看上去,这是这座村子的某种集体活动。   第二张照片则显示出村民们已经转移到了另外一个位置,看样子像是一处小山坳,但她们在旅游时并没有留意到村子附近有这样一个地方,她猜测大概是此地的入口被村民们隐蔽起来了。村民们此时站在一片密密的树林前,有序地排列成了几行,前方的似乎都是年纪大的,应该是按照辈分地位来站的。但在这张照片上,却见不到那些抱婴儿的妇女了。   第三张照片仍然在同样的位置,只是所有人都换成了跪姿,而这张照片上终于能见到先前那些妇女了,原来她们一直被其余村民们围在正中间。从按照尊卑次序站位,到跪地匍匐,似乎是在说明着,这几张照片所记录的,是一种十分庄重的仪式。   当然了,这前三张照片虽然有些不同寻常,却也说不上有多么不对劲儿。在我国的边远山村,各种各样古老而奇特的风俗并不罕见,理解成祭祖或者祭拜山神什么的,都无不妥。但接下来的第四张照片就有些骇人了。   从周围的景观和人员的站立方位来判断,这第四张照片和第三张照片应该处于完全一样的位置,然而两张照片相比,却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变化:照片上那片密林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一大片,露出了隐藏在密林之后的一样东西。   一座坟墓。一座巨大的、小山一般的坟墓。由于照片像素太低,背景光线也很暗淡,基本看不清多余的细节,但隐约可以看到入口处摆放着几尊奇形怪状的雕像,至少有两人高。   在这个看起来乏味无趣的小山村里,竟然会藏着这么一座庞大的墓葬。发帖人到这时候开始明白过来,这个村子绝对不简单,这座坟墓可能就是他们需要守护的秘密。她也猜到了,朋友一定就是因为目睹了这一场诡异的仪式,才招来了不幸。   她定了定神,接下来看第五张照片。此时光线已经很昏暗,再加上不敢开闪光灯,照片上基本就是一团团模糊的黑影。她把照片放大,瞪大了眼睛努力辨别着,勉强可以看出人群散到了一旁,坟墓入口外成了一片空地,空地上摆放了几团小小的东西,这些东西是——婴儿!先前被女人们抱在怀里的婴儿,此刻都被放在了地上,而墓穴的入口处则多出了一团庞大的黑影。   那团黑影到底是什么?这张照片实在看不清,于是她跳到了下一张。   第六张照片的拍摄角度发生了改变,似乎是拍照人被什么东西所吸引了,于是冒险在悬崖上向前攀爬了一段,或者是爬到了一棵树上,总之距离现场近了不少。于是这张照片上,上一张照片中的庞大黑影略微清晰一点了。虽然还是黑乎乎的一团,但却已经勉强可以看出一些轮廓了。此外,和第五张进行对比的话,这个黑影的位置也有所改变,先前还在墓穴的入口处,现在却已经移到了靠婴儿们更近的位置。   那是一个近似于椭圆形的物体,但并非规则的椭圆,看上去有些扁。如果不留意的话,可能会把它当成一块岩石,毕竟一张照片上是看不出任何动态的。然而,如果细看的话,会发现这个椭圆形物体的前端有什么东西在隐隐闪烁着亮光。她把照片放到最大,仔细看着那一点亮光,然后她就一把捂住自己的嘴,避免自己尖叫出声。   ——那是一只眼睛!一只闪烁着绿莹莹的光芒的眼睛!   全部的照片就只有这六张。再往后,既没有照片,也没有拍照人的任何音讯了。发帖人说,她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赶紧回到了大城市。她认为,如果两人不是分头行动,而是都回到了村里,说不定两个人都会被杀死。   她还觉得当地警方很可能和村民们沆瀣一气,而且除了那几张模糊的照片外,自己也没有任何证据,只好先发帖求助,征询一下网友的意见。有意思的是,和当初的冯斯一样,尽管见到了常识难以解释的怪象,她仍然拒绝相信任何怪力乱神,而是认定那个照片上露出眼睛的怪物是村民们装扮的。   “那个村子里很可能藏着一个邪教,”她在帖子里说,“那些村民受到了邪教的控制,举行那样装神弄鬼的恐怖祭祀。”   太天真了,文潇岚看到这里禁不住叹了一口气。这位可怜的插画师,大概怎么也想不到她所遇到的到底是怎样的危险事物。不过,现在文潇岚没有多余的工夫去为旁人的命运嗟叹了,她首先担忧的是冯斯。从这个帖子的描述来看,那一团模糊不清的东西,很有可能就是冯斯一直在追查的那种和视肉比较相似的怪物,而且是一个形态相当庞大的个体。   她进一步想到,如果那个村子里真的存在着这样一个怪物,而且是全村人膜拜的对象,那么,很可能那个山村里的所有人都是一伙的。冯斯这样大大咧咧地跑到村子里去,基本上就是羊入虎口。   文潇岚慌忙在搜索引擎里输入地名,想要查找当地区号拨打110,但马上又想到了,这个村子那么多年都没有任何负面消息传出来,想来也有对付警方的办法,搞不好还有内应,那样的话,报警可能更危险。也就是说,无论遭遇什么,现在都只能靠冯斯自己去解决问题了。   她又想到了点什么,打开聊天工具,找到一个自己认识的业余画插画的驴友,报上了那位发帖人的网名:“你听说过这个人吗?”   “我知道这个名字,是一位还不错的插画家,但是已经死了,死了很久了。十年前,她出了车祸,被当场撞死,肇事者至今没有找到。”对方很快回答说。   这个回答并没有出乎文潇岚的意料。她看着屏幕上那个似乎带有一只眼睛的诡异黑影,忽然间叹了口气。   “自求多福吧,但愿你总能走狗屎运……”文潇岚喃喃地自言自语。   三   关雪樱一会儿写着汉字,一会儿写着拼音,偶尔还要画一幅简单的图画,或者用手势比画一下,总算是把她想要解释的东西向冯斯说清楚了。   “村子里有一座大坟,爸爸从来不准我接近。但是村里的大人每年都会去。”关雪樱说,“那座坟好像是一个秘密,平时是藏起来的,没有外人能看到。我偷听到他们说话,说你是来找那座坟的,所以一定不能让你活着出去。”   “你有没有听说过,坟里到底有什么?”冯斯问。   “我偷偷听到别人说起过一点,”关雪樱“说”,“那里面好像是埋着一个……老祖宗。”   “老祖宗?”冯斯有些意外,“一个老祖宗的坟至于保密到这样吗?”   “老祖宗好像没死,还活着。”关雪樱“说”。   “僵尸?”冯斯的眉头微微一皱,居然没有感到太吃惊。在经历了过去几个月的种种奇遇后,这个村子里假如藏的是什么比较寻常的事物,反而会让他觉得不可信。当然了,这也绝不会是什么普普通通的僵尸,不是跳出个林正英撒点糯米、贴张符就能解决的。何况冯斯还远不如林正英,连把木剑都掏不出来。   但他别无选择。已经到了这一步,别说区区僵尸,就算是一个奥特曼横在那里,他也必须去扮演怪兽。   “能不能告诉我那座墓该怎么靠近?”冯斯问。   “你应该先逃跑,”关雪樱“说”,“太危险了。”   冯斯摇摇头:“我好不容易才来到这里,他们已经记住我的脸了。如果这一次不把事情弄清楚,以后也就再也没机会了。”   “有那么重要?比命还重要?”关雪樱“问”。   冯斯笑了笑:“我倒是很想充满豪情地回答你一句‘很多东西都比命更重要’,但是事实并不是那样的。和所有人一样,我也怕死,一点都不想死。但是这件事如果不查清,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还能活多久,搞不好最后还是死得不明不白。与其那样,还不如拼一把呢。”   关雪樱咬了咬嘴唇,犹豫了一下,接着开始写字。似乎是心情有点激动,她用力很猛,冯斯听到了纸页被划破的声音。   “好,我带你去。但我也想请你帮我。”关雪樱写道。   “你要我帮你什么?”冯斯问。   “带我离开这里。”   这又是个难题。冯斯当然对关雪樱的处境充满同情,也愿意帮助她,但拦住殴打她的父亲是一回事,把她带离这个山村带回城市又是另一回事——那岂不成了拐卖人口?别说保护未成年人不受家暴的相关法律还不完善,就算真的依法剥夺了关雪樱那个浑蛋父亲的监护权,她的去向也绝不应该是跟着冯斯这样不靠谱的大学生。   他想要拒绝,但在昏黄的烛光下见到关雪樱的眼神,不知怎么心头一震。这是个冰雪聪明的姑娘,从冯斯的犹豫里已经看出了答案,所以目光中充满了失望和伤心,但却没有丝毫怨怼。   “不用了,我还是会帮你。”关雪樱划掉了上一句话,写下了这一句,然后她默默地开始收拾火柴、蜡烛、手电筒和食品等物品,似乎一秒钟也不想耽搁。   这个姑娘就将一直这样在这个山村里直到老死吗?几年之后,她会被嫁给一个山村里的粗鲁汉子,遭受着和父亲相同的殴打和虐待,生养孩子,做牛做马伺候丈夫全家,很快变成毫无神采的衰老妇人,最终无声无息地死去。没有人会记得她曾经来过这个世界,没有人会记得她偷偷用来习字的铅笔和作业本,没有谁会记得她也曾经有过一双清澈而渴求知识的眼睛。   冯斯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地说:“我答应你,我带你走。”   关雪樱身子微微一震,冯斯接着说:“当然,前提是这一次我们能活着逃出村子。”   不管这么多了,他想,趁着头脑发热,赶紧答应下来吧。冰冷的理智往往容易让人犯错,某些时候,还是得遵循自己的本心。   关雪樱伸出手,装作不经意地擦去了眼角的一滴泪水,然后无声地一笑,冲冯斯竖起大拇指,意思是“我们一定能活下来”。   然而,半小时之后,两人刚刚燃起的豪情消失了,好似一堆燃烧的木柴上被浇了一桶冰水。   “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守在那儿?”冯斯满脸苦相,“我还以为你们村的男人都跑去找我了呢。”   “不只我们四合村,还有邻近两个村的人,”关雪樱写道,“三个村,一家人。”   “规模够庞大啊……”冯斯叹了口气,“就算是007,想要接近也不容易。”   关雪樱似乎对“007”没什么概念,没有接茬。两人躲在暗处,看着那片浓密的树林前方站着的二十多条大汉,有些一筹莫展。关雪樱之前告诉了冯斯,被叫作“祖坟”的大坟就藏在树林后面。那似乎是一个很古老的机关,一旦发动,树丛会自动移走。   “能想办法绕路吗?”冯斯问。   关雪樱摇摇头,连字都懒得写了,伸手向远处一指,然后比画了一个山的形状。那意思是说,坟墓背后靠着的是悬崖,无处攀爬,根本不可能绕路。眼前的这片密林,就是唯一通往墓穴的道路。   秘密就藏在那里,也许是和自己切身相关的绝大秘密,但却无法再前进半步,这样的境遇实在让人心急如焚。冯斯甚至想到,要是俞翰那个傻大个在就好了,以他附脑觉醒时的力量,一个打这20个应该不成问题吧?   正在无可奈何地胡思乱想,突然,他感到脑子里微微一痛。这个痛感转瞬即逝,他并没有留意,但半分钟之后,又痛了一下。这之后,每隔几十秒钟,脑袋里就会间歇性地抽痛。   不会那么巧吧?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自己居然犯起了头痛,又或者是那个“暂时没有危害”的良性肿瘤发作了?但很快地,他意识到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就在这时候,几十米之外的树林里忽然传来一阵轰响,随即那些高大的树木像是被装上了轮子一样,向着两边滑开,露出了树林后面的一座坟冢。   关雪樱没有说错,这的确是一座大坟,半球形的坟体几乎有两层楼那么高,坟前的石门已经打开,从石门里跑出来一个村民,脚步踉跄地奔向他那些在外看守的同伴。   “张年顺,你他妈的疯了?让你在里面轮值,谁叫你出来的?”一个首领模样的村民很是生气。   “我听到点儿声音!”名叫张年顺的村民急急忙忙地喊道,“从祖坟里传出来的,就好像是……有什么牛在叫。”   “牛叫?”领头的村民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你没听错?”   “老子又不是聋子!”张年顺恼火地甩开对方的手,“第一声我还以为是听错了,但是接着又叫了两三声。”   “那他妈的可不是什么牛叫!”领头的村民一跺脚,“搞不好是老祖宗要醒了!”   老祖宗要醒了。这六个字一说出口,这帮村民就像炸了锅,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冯斯勉强能听清楚其中的几句:“不是还没到时间吗?”“这次怎么会这么快?”“祭品还没准备好呢,老祖宗没东西吃要发火的吧?”   “都给老子闭嘴!”领头的村民一声暴喝,人们安静了下来,他果断地挥了挥手,“老祖宗要是没到时间就醒了,那可是大事,走,赶紧看看去。”   他当先向着那座坟墓跑去,但跑出十来步后,他发现身后的脚步声不大对劲。回头一看,只有八九个人跟在他身后,剩下十余人畏畏缩缩地站在原地纹丝不动。即便是隔得很远看不到表情,冯斯也能猜到,这些人的脸上一定充满了胆怯。   “于叔,现在村长不在,要是老祖宗发起疯来,可没人能制得住啊!”一个留在原地未动的村民对领头者说。   被称为于叔的领头人想了想,哼了一声:“说得倒也是。那这样吧,有胆子的跟我进去看看,其他人赶紧回去叫人去。”   村民们巴不得他这么说,开始一溜烟地往回跑。于叔骂了一句什么,带着剩下的九个人一起走向坟墓,很快消失在门洞里。   “运气好,”关雪樱在纸上写道,“没人了。”   冯斯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心里却在想:这可不是什么运气。刚刚好我靠近了这里,刚刚好我犯了一下头疼,然后老祖宗就开始牛叫了,没那么巧的事儿。恐怕是老祖宗嗅到了我的味道吧,他想,甭管那是发现食物靠近的渴望,还是发现同类靠近的欣喜,抑或是感受到敌人靠近的恐惧,总而言之,多半是我冯某人唤醒了老祖宗。   难道在火车上的那次奇遇,也是因为我“唤醒”了某个怪物的缘故?   他心里微微一颤,不过此刻没有时间多想了。等到跑向两个方向的两拨人都消失在视线外,他拉着关雪樱蹑手蹑脚地来到了坟墓前。靠近了之后,他发现这座墓地上的土堆由棕黑的夯土筑成,看起来黑黢黢的并不起眼,但坟前的几尊石雕像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嗨,又见面了。”冯斯带着嘲弄的神情举起手来,居然向其中一尊雕像打起了招呼。他看得很分明,这几尊充满邪恶意味的雕像,雕塑的都是一些世间并不存在的畸形怪兽,雕工并不精致,但配合着此地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氛围,倒也别有一番气势。   而其中的一尊雕像,赫然是他曾经见到过的。若干天前,在前来此地的火车上,在那个血流成河的幻境中,他曾经见到过这样一只怪兽。一只形状似马,却比普通的马匹更加高大,嘴里布满獠牙,背后还有一对蝙蝠一般的黑翼的马。   果然那场幻觉并不只是个噩梦,冯斯想,鼻端似乎又闻到了那股腥臭的气息。   关雪樱拉了拉冯斯的衣袖,意似询问,好像是被他怪异的表情吓住了。冯斯拍拍她的肩膀:“没事儿,咱们进去吧。我只是在想,不是我疯了,就是这个世界疯了。”   于叔等人进去得太匆忙,甚至没顾得上关好石门,冯斯和关雪樱顺利地溜了进去。通过一段几十米长的墓道后,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了一个宽敞的大厅。大厅里出乎意料地明亮,那是因为四壁固定了不少老式的油灯,每一盏灯都在燃烧着。借助这些油灯的照耀,冯斯看清了这个大厅里的一切。   “电视剧里见过。”关雪樱写下这几个字。   “没错,的确是电视剧里常见的玩意儿。”冯斯说,“没想到啊,原来你们的老祖宗是个道士,我爸要是见到他,一定很亲切……”   眼前是一座大殿,道观的大殿。   这座山村大墓里,居然藏着一座道观。此刻冯斯的对面就立着一尊威猛的灵官像,正圆睁着三只眼睛瞪着他。殿里有着浓浓的香烛味,说明这里的香火一直没有断绝过。   一个麻木、愚昧、封闭的山村,在村子的深处建了一座坟墓,坟墓里藏着一座道观。这会意味着什么呢?   “难道是什么邪教?”冯斯自言自语着,两条眉毛绞到了一起。这样的事例或者说故事,实在是太多了。荒僻的山村,邪恶的神明,愚昧的村民,总是能演变出许许多多的惊悚故事。只不过,那些惊悚故事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再怎么千回百转,到最后都会落到人的阴谋和人的诡诈上。但是现在,自己所面对着的可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刚想到这里,脑袋里又是一痛。这一次痛得十分剧烈,隐隐有点在火车上时的那种仿佛被刀切般的感觉,让他禁不住轻轻呻吟了一声。但关雪樱并没有注意到他这一声呻吟,因为这声音被另一连串巨大的声响掩盖了。   那是从道观深处传来的惨叫声,那十位村民的惨叫声。   冯斯顾不上头疼,一把拉过关雪樱退到灵官殿外,藏身在门边。里面的叫喊声听起来惨痛无比,关雪樱的身子禁不住簌簌发抖,即便是冯斯,也禁不住心头发毛。   掺杂在那些惨叫中的,是一阵阵若有若无的低沉的轰鸣,有点类似于动物的鸣叫。冯斯一下子想到之前从墓中跑出来的村民张年顺所说的话:“好像是有什么牛在叫。”   倒还真的有点像牛叫呢,他想,这就是老祖宗所发出的声音吗?   过了一会儿,惨叫声渐渐平息,但老祖宗也再没有发出其他的声音。那牛一样的喘息声顷刻间消失无踪,墓穴里似乎除了冯斯与关雪樱的呼吸声和灯芯燃烧的“咝咝”声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声音了,甚至连之前不断出现的剧烈头痛也停止了。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老祖宗吃饱后睡着了?冯斯一阵疑惑。关雪樱扯扯他的袖子,向前指了指,意思是去看看。冯斯犹豫了一下,一想老躲在外面也不是办法,何况那些搬救兵的村民随时可能带着上百条大汉扛着锄头杀回来,既然没有退路,不如冒险前行吧。   这么想着,他和关雪樱一同重新走进了灵官殿,刚走出几步就闻到一阵阵的血腥味扑鼻而来。在火车上的时候,他也曾在幻觉中浸入一条被鲜血染红的河流,但那毕竟是幻觉,即便腥臭,也还在肉体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而现在,在真实的世界中闻到这样的味道,他差一点就吐出来了。回头看看关雪樱,虽然也是面色苍白,但状况却比他更好一些,实在让他感觉有些没面子。   两人穿过灵官殿,一路来到了通常位于道观中心的三清殿。刚一走进去,关雪樱就紧张地躲到了冯斯背后。这个举动并不奇怪,冯斯也看得很清楚,这里的地上有一道长长的血迹,一直通往三清殿后方的门,好像是有什么带血的巨大物体被一路拖拽过去了一样。但除了这一道诡异的血迹之外,这里再也见不到其他的任何东西。十个大男人就这么消失了。   难道是他们被捆在一起,然后就这么像拖一大捆稻草一样被拖了进去?十个身强力壮的山民是怎么被迅速制伏的?冯斯满腹狐疑,在关雪樱耳边说:“你先待在外面,我进去看看。”   关雪樱摇摇头,比画了几下手势,表明她绝不离开。冯斯生性爽快,也不勉强:“好吧,一起去吧,就算挂了也有个伴。”   他走在前面,带着关雪樱走进那道门,门里是另外一个大殿,但里面供奉的,却并非寻常道观里所能见到的玉帝、三官、真武大帝等,甚至也不是地方小庙里常见的关公、财神、城隍。那里摆着的,是一尊形状奇特的恶魔雕像。   恶魔,这是冯斯脑子里的第一反应。这尊雕像并非中国传统的泥塑雕像,而是呈现出青铜的质地。它的形态近似于牛头人身,有着魁梧的身躯和尖鼻大嘴带有两只长角的头颅,背后伸展着两只宽阔的羽翼。这个形若恶魔的雕像坐在一个石墩上,双膝向外张开,双手摊开,头颅的角度微微向上,张着血盆大口,仿佛正在发出狰狞的啸叫。   关雪樱在纸上“唰唰”写了几个字,递到冯斯眼前:“外国的?”   这正是冯斯所想的。这尊恶魔像,或者说邪神像,带有浓郁的西方特色。虽然冯斯对雕塑艺术所知甚浅,但也能一眼看出这尊雕像不属于中华文化。他掏出手机,把这尊雕像拍了下来,然后注意到地上的那道血迹正好延伸到雕像的脚下。   他想也没想,便跟随着血迹来到青铜像身前,发现铜像的胸腹处有一块活动的铜板,似乎是一块门板。他伸出手,正想触碰这块铜板,忽然腰间一紧,没等他做出任何反应,身体已经悬空而起,一股不容抗拒的巨大力量把他带到了半空中。身后的关雪樱也发出了极力挣扎的声音,虽然她无法叫出声,但从急促的呼吸仍旧可以听出她内心的恐慌。   “这就是你的真面目吗?”冯斯低下头,轻声说道。在他的身下,他苦苦追寻数月之久的怪物,终于清晰地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四   村长万东峰这些天来一直心神不宁。他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一场巨大的危机正在临近。   带来这场危机的是那个名叫冯斯的年轻人。起初的时候,万东峰以为这就是个附庸风雅的普通驴友,并没有太在意,没想到这家伙到村里来的第二天,就拿着一张照片开始寻人。而那张照片上的两个人,赫然是最让他头疼,也最让他畏惧的那父子俩。   “这里留给你了,”那个人临走之前说,“如果它死了也不要紧,用你们全村人的性命来赔就行了。”   这可绝不是说出来吓唬人的,万东峰太知道那个人的手段了。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可以把自己的亲儿子炖成汤喝掉。没有办法,可怜的村长只能苦苦支撑着,维系着那个已经流传了千年的谎言。好在这个村子在先辈们的刻意安排下,始终都处在一种半开化的愚昧状态,倒也好糊弄。只要熬到自己这把老骨头有一天闭眼蹬腿了,后面的事就交给别人去烦心吧。   但是冯斯的到来有可能改变这一切。他不清楚这个人怎么会有那父子俩的照片的,但由此可以判断,这个小子一定是知道了很多他不该知道的事情。   他第一时间就做出了灭口的命令,但是很奇怪,这个大活人居然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村民们怎么搜索都不见踪影。人们有些怀疑他其实是在逃跑的过程中滑落到山崖下摔死了,但是没有找到尸体,谁也不能百分之百地确认。更何况,一个大活人来到村子里失踪了,搞不好家人会跟着线索找过来。   更糟糕的是,这几天万东峰为了这件事还没烦心够,新的麻烦又来了,而且是更加恐怖的大麻烦。   “村长!出事了!”半夜响起的敲门声把万东峰从睡梦中惊醒,“老祖宗好像醒了!”   万东峰一句脏话已经到了嘴边,生生又憋了回去,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鞋也顾不上穿就跌跌撞撞地扑出去开了门:“你说什么?”   “祖坟出事了!老祖宗好像醒了!”门外的人大声重复了一遍,打破了万东峰最后的一丝侥幸。   20分钟之后,万东峰带着人来到了祖坟。他表面镇定,心里却完全没有底气。离开的那个人,只告诉过他在常规状态下如何保持老祖宗的沉睡,但眼下是非常时段,在时间根本没到也完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老祖宗突然醒了过来。   该怎么办?万东峰心里七上八下,表面上却必须强作镇定,不让村民们看出来。来到祖坟外,他先在外面喊了几声,但于叔等人没有丝毫回应。   “是祸躲不过……”万东峰长叹一声。他回过身,对着跟在身边的村民们挥挥手,“你们守在外面,如果我没有招呼你们,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别进来。”   村民们巴不得万东峰这么说,都忙不迭地点头。万东峰又叹了口气,迈步走了进去,然后用力把墓穴的石门关死,发动了藏在门内的暗锁。这一道机关只有他知道,一旦发动,将会有几块厚重的石板封住墓门,墓穴的门就没有办法从外面打开了。   “实在不行的话,我就陪你一起死在这里面吧。”万东峰嘀咕了一声,迈着略带蹒跚的步伐向前走去,同样跟着血迹来到了三清殿后方的那个大殿。在那里,老祖宗的确已经醒了。   乍一看,老祖宗的形态有些近似于深海里的大王乌贼,有着庞大的椭圆形身躯和许多长而粗的触手。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这样的外形有一些不协调。那些长长的触手虽然是从躯干里钻出来的,颜色却和躯干迥然不同。老祖宗的躯干是深灰色的,触手却是赤红色,两种色调的对比颇为鲜明,打一个比方,那些触手就好像是一棵大树上缠绕着的藤蔓,而不像是同根同源。   假如去掉这些触手,老祖宗所剩下的巨大躯干,看上去更加近似于一个放大了数百倍的大脑,布满皱褶。在这个“大脑”的前端,一只绿莹莹的眼睛正在闪烁着邪恶的光芒。这是一只并不存在于人们常识中的怪物,但它就在那里,带着令人战栗的恐怖气息,真实得不容置疑。   听到万东峰的靠近,老祖宗似乎有些兴奋,触手开始在半空中缓缓舞动。但它又很快停住了动作,慢慢把触手收了回去。   “您还认得我啊,老祖宗。”万东峰苦笑一声,“这还没到日子呢,您怎么就醒了呢?刚才跑进来看您的那几个小辈,又到哪儿去了?”   当然,老祖宗是没法开口回答这些问题的。它只是慢慢地把身体往后缩了一缩,好像是有些不满于来的是它的“子孙”,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万东峰也不再多说,开始在这间神殿里寻找失踪者的下落。他走到青铜像跟前,用力拉开了那道活门。刚把门拉开,他的眼前一花,脸上突然遭到重重一击。这一拳打得他眼冒金星,立即栽倒在地上,仿佛四肢百骸都失去了知觉。过了好一阵子,他才能感受到剧烈的痛楚从脸上升起,手脚也恢复了知觉,却无法动弹了,像是被什么东西捆住了。   万东峰勉强睁开肿胀的眼皮,看清了身前的一切。他已经被绳子捆住了手脚,身前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村民们一直苦苦寻找的冯斯,另一个居然是村民关锁的哑巴女儿关雪樱。他稍微一想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不由得长叹一声。   “家贼难防啊,”万东峰摇着头,“没想到漏子会出在你那里。”   关雪樱在村长面前很是胆怯,不敢稍有表示,只是把身体缩到冯斯背后。万东峰又把视线转向冯斯:“有人帮忙,所以你能躲过我们的搜寻,这没有什么奇怪的。但是我不太明白,你为什么能和老祖宗在一起那么久都平安无事。”   “老实说,我比你还奇怪这一点。”冯斯说着,靠到了老祖宗的身边。这个巨怪不但没有做出攻击的动作,反而把身体向后费劲地挪动了两米,那些张牙舞爪的触手也紧贴着身体收好。   冯斯却不依不饶,大步追了过去,一把揪住了其中一根触手。老祖宗不再动弹,但整个身体竟然开始微微地颤抖。   “我也不太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是很显然,它害怕我。”冯斯一摊手。   半个小时之前。   一股无法抗拒的巨大力道把冯斯卷到了半空中。他回过身,终于见到了这个被称为“老祖宗”的怪物的真面目。在此之前,结合那张模糊的老照片和所听所读到的各种描述,他曾经无数次地想象过这种怪物的形态,如今亲眼见到了,他发现其实和他想象的差不多。当然也有那么一点点偏差,那就是那些挥舞的触手。   ——所有的描述里都只提到一团状如视肉,或者说大脑的椭圆形物体,却从来没有说过,它的主体之外还有附着物。照片上的怪物也没有。   “这算是什么?进化?”冯斯嘲弄地说。其实他心里也足够紧张,尤其在老祖宗还没有现身之前。但不知道为什么,落入这个怪物的触手之后,他反倒不害怕了,从心底还隐隐生起某种……亲切感。这种亲切感十分诡异,却又无法抹杀,就像是从陈旧的玩具箱里掏出一个破烂的布偶,尽管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幼时是否曾经和它一起玩耍过,但那种难以名状的熟悉感觉,却会从内心深处悄悄泛起。   “我说,我不会真的和你是亲戚吧?”冯斯盯着老祖宗碧绿的眼睛。老祖宗似乎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一个敢和它对视的猎物,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意外和犹豫,完全就像人一样,但紧跟着,杀意流露出来。它猛地发力,触手回收,把冯斯拉到身边,然后身体表面裂开了一个大口子,就像是一张怒张的血盆大口,要把冯斯吞下去。   关雪樱大张着嘴,惊恐到了极点,喉咙抽搐般地蠕动着,发出一阵喑哑的嘶叫,这已经是她能发出的最大的声音。接下来的一幕令她闭上了眼睛不敢再看:老祖宗把冯斯的身躯塞到了“嘴”里,她觉得自己简直能在想象中听见冯斯的身体被撕裂,血肉被吞噬和骨骼被挤压成碎渣的声音。   但这终究只是想象,她闭着眼睛等待了很久,却没有听到多余的声音,整个神殿里一片寂静,仿佛只剩下了她紧张的呼吸声。过了好一阵子,她实在无法忍受这种让人压抑的寂静,终于硬着头皮睁开了眼睛,这一看之下,她惊呆了。   明明已经被吞噬的冯斯,居然完好无损地站在地面上,缠绕着他的触手也已经松开了。看上去,冯斯也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他同样满脸疑惑,死盯着不知为何大发善心的老祖宗。但很快地,两个人都看懂了。   “你怕我?”冯斯搔了搔头皮,向前跨出两步,站到了老祖宗的身前。在他的视线里,老祖宗已经把所有触手都收了回去,整个身体似乎缩小了很多,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可以看出,它的身体竟然有些轻微的颤抖。冯斯没有说错,老祖宗竟然在害怕。   关雪樱也奓着胆子靠近,老祖宗仍然没有动弹。她望向冯斯,目光里充满了困惑,冯斯摇摇头:“我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明明已经被它吞进去了,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它很快又把我吐了出来。”   “它为什么会怕你?”关雪樱写道。   冯斯一摊手:“鬼知道为什么。不过既然它不敢伤害我,我倒是想要和它来点儿亲密接触。”   关雪樱捂住嘴,无声地笑了,冯斯也跟着坏笑一声,伸出手来,触摸到了老祖宗的表皮。手感有些奇特,就像是黏稠结实的胶状果冻,并且还带着不低的体温,比正常人的体温略微高一点。这一碰,老祖宗的身体猛地抖了一下,就像是一只肥大的菜青虫被顽童用树枝戳了一样。   它真的在害怕。   与此同时,那种忽而出现忽而消失的颅内痛感又回来了。随着怪物的颤抖,那种疼痛也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强烈,似乎是在暗示着冯斯和老祖宗之间的诡异联系。   “你到底是什么人?”关雪樱忍不住写了一句。冯斯苦笑一声:“这个问题问得实在是好,我真希望能有人马上给我答案……嘘!有人来了!”   这一下“嘘”着实有些多余,因为关雪樱原本没法说话。两人情急之下只好躲进了那尊邪神像的体内,很快地,来人进入了神殿,开始和老祖宗说话。两人这才听出来,来的竟然是村长。   “老祖宗居然怕你?”万东峰喃喃地说,“这是怎么回事?”   “你没有说出来的半句话是不是‘老祖宗居然没有吃掉你?’”冯斯问。   万东峰翻了翻白眼,摆出一副死硬到底的架势,看来是打算向关雪樱学习,坚决不开口说话了。冯斯也并没有逼迫他,而是从身上掏出一样东西举到他眼前。万东峰看了一眼,身子禁不住颤抖了一下,脸上的表情显得既害怕又厌恶。   这是一张老照片,但照片上的中年人和少年的脸都很清晰。就是为了这张照片,冯斯险些被锄头、铁棍打成肉酱,但也正是因为这张照片,他机缘巧合地来到了这座墓穴,见识到了这座山村世代守护的真相。   “这个村子里的一切,都是这个家伙安排的吧?”冯斯指着祖父的脸,“为了藏好这个怪物,你把整个村子全部封闭起来,这些年里不知道杀害了多少无辜的外人。我不想扯什么良心之类的废话,我只想问你,这个老东西到底用了什么办法威胁你?你难道就没有一丁点儿反抗的念头?”   万东峰低下头去,神色间隐隐有一些惭愧,但更多的是无奈和悲伤。过了许久,他重新抬起头来,皱纹密布的苍老面容上已经是老泪纵横。   “你以为我们不想?我的祖祖辈辈都想要摆脱这样的命运,但任何的抗争最后带来的不过都是死亡,他们根本就不是人……我已经老了,无所谓死不死的,只是想让村里的孩子们都活下去。”万东峰声音低沉地说。   冯斯看着他:“我相信你说的是真话。但是这样一代又一代地在愚昧和恐惧里活一辈子,大部分人甚至都不识字,和养在圈里的猪有什么分别?”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万东峰反问道。   冯斯扬起手里的照片:“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按照户口来算的话,照片上的这两个人,应该是我的祖父和父亲。”   万东峰霍然变色,身子扭动了一下,像是想要站起来。但是他被捆得很结实,这个徒劳的动作不但没有让他站立起来,反而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他顾不得疼痛,双目死死盯着冯斯,看样子如果没有被捆住的话,恐怕就要把冯斯的皮剥下来细细地看。   “看样子……你也知道我的存在啊。”冯斯轻声说。   “我知道,”万东峰颓然长叹,“我当然知道。当我得知你在拿着这张照片四处打听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怀疑了,可惜我最后还是没能阻止你。”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到底是谁?”冯斯的声音很平静,但心跳得格外快。眼前不只有活生生的怪物,还有一个可能知道事情来龙去脉的人,对他这几个月的苦苦搜寻来说,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突破。现在看起来,在知悉了冯斯的真实身份后,万东峰的意志似乎有些动摇,也许他会成为第一个愿意对自己吐露实情的人。   “这件事说来话长,”万东峰咳嗽了一声,“我只是个身体衰弱的老头子,身上也没有武器,不信你可以搜。可不可以先把绳子解开,让我稍微轻松一点?”   冯斯想了想,冲关雪樱点点头,关雪樱会意,伸手解开了万东峰身上的绳子。万东峰慢慢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筋骨,慢慢地说:“你也听到了,你眼前这个怪物,被我们称为老祖宗。它当然并不是我们这些村民真正的祖先,‘老祖宗’这三个字,只是说明它的存在时间很长。从我出生后开始,就听到老人们谈及它。有人说它已经存在了几百年,还有人说它已经存在了上千年。几百年也好,上千年也罢,总而言之,它就是这个村子永远无法摆脱的噩梦,是一道无论怎么用力也挣脱不开的枷锁。”   “看它这个样子,虽然凶恶,却并不一定就没办法杀伤吧,更何况它还得靠你们供养才能生存,为什么就没法摆脱呢?”冯斯不解。   “老祖宗不是关键,关键的是人,老祖宗背后的人。”万东峰凄然一笑,伸手指了指照片上冯斯的祖父,“这个人,和他的祖祖辈辈,我不知道应该把他们称为老祖宗的仆人还是守护者。他们世代相传,阴魂不散,控制着村里的人,逼迫我们豢养这只怪物。那些人……用古老的说法,叫作会妖术;用你们文明世界里现代人的说法,叫作掌握了一些用科学无法解释的力量,总而言之,没有人能和他们抗衡。在白白付出了许多条人命之后,我的祖先们妥协了,忍气吞声地接过了这一副枷锁,成为老祖宗的奴隶。”   原来和我想的不一样啊,冯斯有些意外地想。他原本以为照片上的山村就是父亲和祖父的故乡,但现在看来,他们俩并非本乡本土的人,而是属于某个外来的势力。祖父在信里所说的“守望千年的家族使命”“冯家的祖辈世世代代试图完成却始终难以如愿的心结”,其中所言的家族、祖辈,其实都和这个山村无关。   他们只是一群监视者。   而同样的,还可以推断出,这一群被禁锢在山村里的村民,可能也并不知晓所谓的真相。老祖宗对他们而言,是妖,是魔,是鬼,是地狱使者,是生化怪兽,根本就是一码事。这个推论让冯斯再度陷入了失望。   “也就是说,其实你也并不清楚老祖宗究竟是什么?”虽然有些失望,冯斯还是向万东峰发问了。于他而言,能多了解一些细节也是好的。   “不是很清楚,但我可以尽可能多地告诉你和它有关的一切。”犹豫了一会儿,万东峰终于斩钉截铁地说,“我想了很久,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需要有人来帮助我们,如果不行的话……不行的话……”   “那就宁可玉石俱焚,也胜过这样在痛苦和愚昧里一遍又一遍地循环。”冯斯替他说下去。   万东峰低低叹了口气。过了一阵子,他清了清嗓子,开始诉说:“因为文字资料都被刻意地抹杀,我无法说清楚我们村起源的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起初的时候,这里只是一个普通的山村。但不知道从哪个年代开始,有一群异乡客来到了这里……”   冯斯和关雪樱聚精会神地倾听着,突然之间,“噗”的一声闷响,村长的胸口陡然出现了一个大洞,从洞里钻出一截带血的触手。没等两人反应过来,村长的身体已经离地而起,被触手带到了半空中。   “混账!”冯斯惊怒交加,忍不住破口大骂。他已经看清楚了,偷袭村长的正是之前畏缩到一旁,让人几乎忽略它存在的老祖宗。他一下子明白过来:这个怪物能听懂人话!出于暂时不明的原因,它害怕冯斯,但当有可能威胁到自身安全的秘密即将被泄露时,它还是忍不住露出了极度凶残的一面。它那长长的触手在冯斯接触时显得很柔软,似乎没有太大的杀伤力,但此刻却坚硬如铁,一下子洞穿了村长的身体。虽然这一下并没有对准心脏,但村长老迈的身躯显然难以承受这样的重击,此刻紧闭双眼,也不知道是昏迷过去还是已经死了,鲜血从右胸顺着他的身体和老祖宗的触手滴滴答答地流到地上。   老祖宗触手一抖,村长的身子软软地摔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关雪樱连忙上前扶住他,伸手探了探鼻息,冲冯斯点点头,示意还有呼吸。冯斯稍微宽心,咬着牙大步冲向老祖宗,虽然对方依旧显得很害怕,他却不禁有些茫然,因为连这个怪物到底为什么怕他都不知道。如今无论比较体形还是力量,自己明显都是吃亏的一方,该怎么收拾怪物呢?总不能扑上去用牙咬吧?   他就像武侠小说里空负一身内力却不懂如何施展的段公子,站在老祖宗面前,脸上威风凛凛杀气十足,心里却一片空白。此时此刻,哪怕有一根木棒,或者一块石头握在手里也好啊,冯斯想着。   然而即便他此刻像段公子一样手足无措,对面的老祖宗却像一只见到老鼠的猫,明明稍微挥一下触手,就能像先前洞穿万东峰那样轻松地杀死冯斯,但它偏偏就是不动弹。它那只绿幽幽的眼睛里放射着恐惧和胆怯的光芒,仿佛冯斯才是真正的妖魔。   冯斯索性紧紧地盯住那只绿色的眼睛,和老祖宗对视着。这只眼睛阴森恐怖,甚至让人觉得有点恶心,但当视线和它接触的时候,冯斯仍旧感到了那种无法解释的熟悉感。既然这样,就让我们来眼神交流吧,他恶狠狠地想。   老祖宗避无可避,索性合上了“眼皮”——其实也就是把那只眼睛藏进了皮肤的皱褶里,但过了几秒钟,它又重新睁开眼,像是豁出去了一样,也盯着冯斯的眼睛。冯斯禁不住心里一颤,因为这个怪物的眼神实在是和人的眼神没有任何差别,其中流露出的重重复杂的情绪和思想,充分说明了它有着高度的智慧。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冯斯轻声发问。   老祖宗当然不会回答,它只是用一种难以解释的目光看着冯斯,忽然间,目光中出现了一丝邪恶的嘲弄。冯斯猛然意识到不对,但却也没有任何对策可以采取。几秒钟之后,老祖宗的体内响起了一阵怪异的声响,整个身体开始剧烈地颤动起来。那并不像之前的由于恐惧而颤抖,反倒是类似于一部开足马力运转的机器。不过那样的震动,似乎光用“运转”已经不足以解释了,倒更像是……解体。   那一瞬间,某种直觉的亮光从眼前闪过,冯斯下意识地向后退出好几步。刚刚退开,怪物身上发出一种撕裂般的声响,然后庞大的身躯突然裂开。    第八章   魔仆   一   按照村长的指令,村民们守在墓穴外,谁也不敢进去。当然了,即便没有村长下令,他们也巴不得离这座墓穴越远越好。   等了许久,村长始终没有出来,倒是从里面隐隐约约传出一些声响。他们无从判断这些声响究竟意味着什么,但都能从村长的毫无音信中猜测到可能事情不妙。   “于叔没出来,村长也没出来……”一个村民终于忍不住说,“会不会是他们已经……已经被老祖宗……”   “老祖宗不会吃我们自己人的吧?”一个年轻人很是惊奇,“我们不是它的子孙吗?”   “是不是子孙说不准,但就算是子孙,老祖宗恐怕也不会在乎……”第一个说话的村民嘟哝着,但声音很小,似乎是怕被老祖宗听到。   “别瞎说!”旁边一个上了年纪的村民恼火地推了他一把。他不敢还手,只能在嘴里骂骂咧咧。其他人则默不作声,但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惶恐不安。   “那么多人守在这里,看来真的出事了啊。”一个陌生的声音忽然响起。这个人的嗓音村民们从没有听到过,更何况他也并没有操本地口音。   村民们急忙回头,发现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两个人,两个外人:其中一个是30来岁的精瘦汉子,一边走一边随意地打量着周围,似乎对这些村民视若无睹,另外一个是个微笑着的英俊的年轻人,看面相和善亲切,刚才说话的就是他。   但是冷峻也好,和善也罢,这两个陌生人的出现着实诡异。这座村子的入口已经被封闭起来了,为了搜寻冯斯,也有不少人在各处巡逻,但这两个家伙居然不声不响地绕开了所有的守卫,轻松地出现在山村的核心位置。   “你们是什么人?”先前发火的那个老村民厉声喝问。看来在村长和于叔都不在的情况下,此人的资历最高。他一面问,一面发出手势,其余人立即围成一个圈,把两人围在中央。   “我不想伤人,所以还是请你们让开吧,”长相英俊的年轻人微笑着说,“生命来之不易。”   他说话的时候也显得和和气气的,看起来真是满脸的人畜无害。这些村民虽然长年来守卫着老祖宗的坟墓,但也并非全无见识,从这两人如此轻松的潜入,也能猜到他们的背景不一般。此刻虽然围住了敌人,村民们却并不敢轻举妄动。   “你们到底是谁?”老村民也有些忌惮,迟迟不敢发出进攻的命令。   “说了也没用,你们还是快点让开吧,”带着和蔼笑容的年轻人说,“再晚就来不及了。你们的老祖宗可能会把这一带所有的活物全部杀死。”   “你……你胡说些什么?”老村民脸色一变,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   “老祖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玩意儿,我想你们心里应该很清楚,骗外人还可以,骗自己这种事儿就别做了。”年轻人摇晃着食指,“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阻止它,不然你们全村人都死定了。”   头发斑白的老人犹豫了一阵子,嘴角有些轻微的颤抖,显然被年轻人说动了。但半分钟后,他还是狠狠一跺脚,暴喝一声:“不要听他们胡说八道!快把这两个外人抓起来!”   村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目光里都有着稍许的畏惧,但还是不敢违抗老人的命令,慢慢地向前缩小包围圈。刚开始,他们的步调充满谨慎,但似乎是为了冲淡内心的紧张,终于有一个年轻的村民忍耐不住这压抑的气氛,发出了一声怒吼。这声怒吼刺激了所有同伴的神经,他们也都发出同样的吼叫,挥舞着手里的家伙,向着两人冲了过去。   包围圈中的两个人纹丝不动,显得很是悠闲。冲在最前面的村民更是心里惴惴不安,他一面用近乎疯狂的嘶吼掩饰内心的不安,一面高高举起手里的镰刀,向着那个神色始终冷冰冰的男人当头砍下去。看样子,他打算直接要了敌人的命。   “下手好狠……”一直微笑的年轻人禁不住微微皱眉,“这下子谁也救不了你了。”   随着他的这句嘟哝,那个村民已经冲到男人身前半米处,手中的镰刀也开始下落,眼看就要把男人的脑袋一刀劈成两半。但就在这时候,仿佛是突然遭受到了电击,他的动作一下子僵硬了,手臂硬生生地悬停在半空中,整个身体开始剧烈地抖动。他的脸上现出了极度痛苦的神情,嘴巴微张,似乎是想要继续喊叫,却已经来不及发声了。与此同时,他的衣服开始起皱变形,冒出青烟,裸露在衣服之外的皮肤迅速变成了赤红色,然后呈现出焦炭一般深黑的色泽。   他开始燃烧起来。   半秒钟之后,他已经被一团红得耀眼的火焰裹挟在其中,又过了半秒钟,这团火焰消失了,和火焰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的躯体。   ——他已经化为一团灰烬。   而两个外来的陌生人始终站在原地,没有动弹分毫。   其他围上来的村民也都遭受到了类似的伤害,但程度比起那个化作灰烬的青年要轻上许多。他们只是皮肤发红起泡,像是轻度的灼伤。尽管如此,那样突如其来的剧烈痛苦,也足以让他们一个个倒在地上痛苦呻吟,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你还是没有变啊,梁野,”年轻人笑着摇摇头,“对敢于冒犯你的人不惜使用任何辣手,但对其他所谓‘无辜’的人,却总还会有点恻隐之心。所以我一向都夸你虽然看起来像把刀,其实是个好人。”   这两个陌生人,当然就是早先一直停留在村外的梁野和路晗衣,不知道出于何种目的,他们改变了之前“绝不干涉”的计划,还是进入了村子,来到了老祖宗的坟墓前。   梁野似乎早就习惯了路晗衣对他的调侃,甚至懒得哼一声。他只是大步上前,跨过那些在地上痛苦挣扎的伤者,走到已经吓呆了的发号施令的老村民面前。   “不想死的话,赶快回去疏散所有人。”梁野抛下这句话,然后越过老村民,走向了封闭的墓门。老村民浑身颤抖着,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惨状,丝毫也不敢阻拦他。过了好久,他才用嘶哑的嗓音开口说:“你们……你们和老祖宗……是一样的吗?”   “你希望我们一样吗?”梁野停住脚步。   老村民神色木然,缓缓地说:“有一个难道还不够吗?”   “那么,如你所愿,我们就不一样吧。”梁野挥挥手,继续向着墓穴的石门走去。但没走出几步,他又停下了。   因为他已经感受到了身后传来的异样变化。在对话结束后,那位老村民原本已经向着村庄的方向走去,打算如梁野所说的去让全村老少赶快逃走。然而没走出两步,他忽然身子一软,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再也不动了。这个原本看起来50多岁头发花白的老人,此刻全身的皮肤皱得像风干的橘皮,头发掉了大半,剩下的头发全部变成刺目的白色。好像是有一种未知的力量,在短短的几秒钟之内让他苍老了好几十岁,然后用衰老本身夺去了他的生命。   其他那些先前还在地上痛苦呻吟的村民,也都以同样的方式停止了挣扎。他们都死了。   “何必呢?”梁野头也不回地说了三个字。   “凭他的只言片语,未必能说服全村所有人离开,”路晗衣说,“万一有人不放心,决定先到这里来看看,说不定就会给我们添麻烦。我的原则你是知道的。”   “随便。”这次梁野只说了两个字,随即大步来到了墓穴门口。他伸手推了一下墓门,发现推不开,于是站立在原地不动,似乎是在用某种特殊的能力感应墓门背后的状况。半分钟之后,梁野开口了:“里面用机关封死了,都是厚重的石条石板,以你我的能力,恐怕短时间内没办法打开。”   “哎呀,那就麻烦大了。”路晗衣虽然嘴上这么说,脸上的神态却依旧轻松。他走上前,也用和梁野类似的方法探测了一番,接着摇摇头:“古西川派的技术,机关一旦发动,整个墓穴的入口就被重石锁死了,除非动用爆破手段或者地下挖掘,否则不可能弄开。”   “也就是说,我们还是来晚了一步。”梁野一摊手,但看上去,他也并不是十分焦急。路晗衣瞥了他一眼,无声地笑了:“其实这个结果也是你心里隐隐有点期待的,是吗?”   “大概是属于某种……乱中求生的心态吧,”梁野摇摇头,“形势那么严峻,有些时候,难免会觉得希望渺茫,或许只能寄托于奇迹。只不过眼下……眼下……”   “眼下这个‘奇迹’的形势更严峻,”路晗衣替他接了下去,“他所要面对的,是一只可能已经存活了上千年的魔仆,而且这只魔仆一直被本地愚民当成神物来供养,很难预计它可能产生怎样的突变。”   “其实,就在刚才我们待在山外的时候,你已经通过你的信息渠道查清楚了这只魔仆的底细,所以才会改变主意硬拉着我进山来,对吗?”梁野不紧不慢地说,“它到底有什么特异的地方?”   路晗衣笑了笑,正准备说话,却忽然收起笑容,脸上第一次出现了严峻肃杀的神情。几乎是在同一时刻,梁野的身体也像一张拉开的硬弓一样绷紧了。紧跟着,两人身畔的空间起了一些极其细微而又奇特的变化,就仿佛是空气如固体般产生了抖动,尽管这抖动转瞬即逝,四围的一切却立即显得与众不同。   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视力足够好的人站在远处,就会发现,以梁野和路晗衣各自为中心,在这两人身畔半径数米的范围内,空气的颜色有一些微微的改变。这些色调发生改变的空间,近乎于两个半球形的罩子,把两人笼罩在其中。   最为有趣的要数两个“罩子”的交汇处,半空中竟然有细密的水状波纹闪过,呈现出某种激烈对抗、互不相让的势态。不过看得出来,此刻彼此间的对抗并不是主题,梁野和路晗衣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另一个方向,禁林入口处的方向。   一个人影正在缓缓地向着两人走来。   虽然还离得很远,但两人似乎已经判断出了对方的身份,并且迅速表现出了强烈的敌意。空气中隐约的异色越来越浓重,甚至隐隐有火花闪现,令那两层半球状的“罩子”界线越发清晰。   “何必那么大敌意呢,两位哥哥?”人影开口说话,居然是悦耳的女声,“这一次我不是来找你们打架的。”   虽然她的话语里表明没有敌意,但梁野和路晗衣却并没有丝毫放松。两人挪动着步子,各自占据墓穴前的一角,有意无意地和这位新来的女性形成近似等边三角形的站位。   来人慢慢走近了。虽然带着手电的村民们要么逃走了,要么受伤倒在地上,但借助月光还是可以依稀看清此人的样貌,果然是一个20岁出头的年轻女人。和她温柔动听的嗓音差距略大,这个姑娘生得圆滚滚胖乎乎,戴副墨镜就能去演功夫熊猫,不过一张肉肉的圆脸倒是蛮可爱的。和路晗衣一样,她也是满脸笑容,但两人的笑却有很大的区别。路晗衣笑起来的时候,给人以温暖和可以信赖的感觉,这个胖姑娘笑起来却是憨态可掬,甚至带着几分傻气。在如今这个假纯满天飞的年头,年轻女性管没有血缘关系的男性叫“哥哥”,往往有让人汗毛倒竖的恐怖效果,但从这位胖姑娘嘴里说出来,却显得自然而亲切,能让人在不知不觉间对她亲近起来。   只是两位“哥哥”似乎并不觉得她有什么可亲。路晗衣尽管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身边的空气波动却丝毫不减,梁野则毫不掩饰地皱起了眉头。   “很久不见了,璐璐。”路晗衣挥着手,好像是在亲热地打招呼。但随着这个挥手的动作,名叫璐璐的胖女孩身体微微一颤,头顶上出现了清晰的波纹。   那是两人的力量产生了碰撞。这一次碰撞之后,璐璐身边的异界也已经清晰可辨,看上去她和路晗衣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喂喂,路哥哥,你干什么每次一见到我就那么不客气啊!”璐璐很委屈地说,“还有你,梁野哥哥,见到我笑一笑会死吗?”   “如果你死了,我会笑的,王璐。”梁野淡淡地说。   王璐噘起嘴:“算啦,反正你们俩都是大坏蛋,我大人有大量不和你们计较。”   “今天来这里干什么呢,璐璐大人?”路晗衣问。   “还不是来帮你们这两个笨蛋的忙的!”王璐哼了一声,“我就猜到你们肯定不知道这座坟墓的机关,万一墓穴被从内部关闭,你们就只能在外面干瞪眼了。”   “听上去不错,但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阴谋?”梁野向前跨出两步,笼罩在身畔的那一层异界随之移动,和王璐的异界产生了碰撞。两条边界接触的地方骤然闪过一道紫色的光芒,仿佛是什么东西爆裂了,刺耳的尖啸声随之传来。这阵令人难以忍受的尖啸声消失后,梁野和王璐的脸色都有些不大好看,王璐更是苦笑连连。   “给点信任啊,哥哥,”王璐的语气里充满了委屈,“这次我真的是来帮你们的。”   “我也很想信任你,但那样做成本太高,”梁野说,“高到让我承受不起。”   “好啦好啦,我知道我以前给你们小小地捣过一点乱,所以让你们很不爽……”王璐瘪着嘴说。   “‘小小地捣过一点乱’,你这话说得真是轻巧。”路晗衣摇摇头,“不过以往的账也就罢了,今天事关重大,绝不能让你靠近。”   “但是不让我靠近,你们又能有什么办法呢?”王璐甜甜地一笑,“两位哥哥的附脑的确很强大,但是很碰巧地,似乎对这种纯粹野蛮封锁的机关没有办法啊。反倒是我这个没用的妹妹,此时此刻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人。”   两人还没来得及答话,不远处忽然又响起了一个声音:“唯一吗?不一定吧?”   这次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声线尖厉,近乎刺耳,腔调也显得阴阳怪气。   如果说王璐的出现是让梁野和路晗衣感到不愉快与厌弃的话,这个男人的出现则是让三个人同时进入高度紧张与全神戒备的状态。王璐收起了那一脸纯真的笑容,抿着嘴唇,悄悄地退到了两位男士的身后。梁野对她这个小动作有些不屑,却并没有制止她,目光紧紧地盯着禁林的入口处。笼罩在三人身边的异界都大大收缩了范围,只留下大约一两米的半径,似乎这样可以更加凝聚力量。   来人慢慢地靠近了。从他的身形可以判断出,这个人的腿脚有点毛病,走起路来步履蹒跚歪歪斜斜,而且他的体形相当古怪,就像是得了大脖子病一样,脖子很粗,以至于脑袋都歪向一侧,另一侧则挂了一个不小的瘤子。   等走到视线范围内之后,才能够看清他那可怖的形貌,任何一个人在第一次见到他时都会大吃一惊:他的脖子并非又粗又歪,也并没有长什么瘤子,而是脖颈上多长出了一个头颅。   这是一个罕见的双头畸形者。   这个双头的畸形者一瘸一拐地走到了三人身前。他的两颗头颅中,较小的那颗位于脖颈左侧,大约只有一个椰子大小,垂在一旁双目紧闭动也不动,看上去像是被食人族砍下风干的装饰用人头,右边的那颗则是正常人大小,由于被另一颗挤压,不得不向右侧歪斜。这颗头颅上是一张粗鲁而丑陋的大脸,看起来有40来岁,半边面颊僵硬无表情,半边则带着扭曲狰狞的怪笑,再配上布满疤痕的光头和拖在地上的伤残左腿,看起来就像是造物主随手抓了一把泥土揉捏出来的失败产物。   他咧着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一双毒蛇一样的三角眼里放射出锐利而残忍的光芒,像打量猎物一样看着身前的三个人。三人都紧绷着脸,全神贯注地和他对视,仿佛有丝毫的疏忽都可能被他的毒牙乘虚而入。   “瞧你们把蠹痕收得那么紧……”就这样沉默了许久之后,他终于开口说道,“别那么紧张,放松点儿,今天我不是来杀你们的。”   说完,他慢吞吞地拖着左腿挪到了墓穴门口。王璐立即胆怯地躲开,梁野和路晗衣虽然并没有移步,但目光始终紧随着对方的身形移动,身上所笼罩的那一层被双头人称为“蠹痕”的奇光也并没有变化。双头人毫不在意,把手贴在石门上,嘴里似乎在随意地哼着什么歌曲。一分钟之后,他回过身来,脸上的笑意更浓:“现在在这座坟墓里发生的事情,好玩极了,真是好玩极了。”   “里面到底怎么样了啊?”王璐忍不住小声问。   “进去就知道了,干活吧,小璐。”双头人冲着王璐勾了勾手指。   “干什么活?”王璐一呆。   “那两个废物顶不上用,得靠你和我快点把这些破石头砸开。”双头人摇摇晃晃地冲着石门踢了一脚,“不然的话,天选者就要挂了。”   二   冯斯当然还不知道,他现在已经被很多人当成了“天选者”。就算知道,他也只能愤怒地吐槽:天选者是什么玩意儿?天选的来送死者吗?   就在几秒钟之前,老祖宗在他的面前突然炸裂开来。说炸裂其实不太确切,因为这一过程并没有寻常爆炸所具备的冲击力和爆发力,更精确的用词应该是:解体。   老祖宗解体了,庞大的身躯在一瞬间化为无数的碎块。这些闪烁着惨白光芒的肉块都有着不规则的形状,每一块大概和一个核桃差不多大小,落在地上后还在不断地弹跳和蠕动,就像是一群丑陋的小爬虫。   这一幕让人看了禁不住恶心,何况也无法判断这些碎块的危险性,冯斯连忙拉着关雪樱退出了这间神殿。   “你在外面待着,千万别进去。”他一面说着,一面重新进入,打算把重伤昏迷的老村长也扶出去。这时候他才发现,那些碎块起了一些诡异的变化。   碎块们最初只是在混乱无序地蠕动着,但就在短短不到一分钟之后,它们开始就近地汇聚在一起。零散的小碎块聚集在一起,彼此粘着,像水滴一样融合在一起,渐渐形成更大的碎块,而这些大一些的碎块也继续和其他大碎块进行粘连,成千上万的小碎块慢慢变成了几十个大小不等的中型碎块,大的有一只小型家禽的体积,小的相当于一个足球或者一块砖头。   接下来的一幕更加奇特。这些中型碎块的活动开始产生了差异性,仿佛是各自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一些碎块继续和周围的碎块彼此粘着,但由于体形变大了,融合的过程明显变慢;而剩下的一些不再与其他碎块融合,却自己开始了变形。它们忽而膨胀忽而收缩,形状发生着急剧的改变,并且这样的改变也丝毫没有共性可言,有的逐渐变成浑圆,有的却展现出尖锐的棱角,有的拼命把自己拉成长条状。   冯斯被这怪诞的一幕莫名地吸引了。他先把万东峰拖了出去交给关雪樱,随即再度回到神殿里,细细观察着这些碎块的变化,心情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有些隐隐的兴奋。这些碎块由最初看似混沌无序的蠕动粘连,好像渐渐作为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开始找到特定的方向,这短短数分钟的惊人变化,让冯斯想起了某些延续亿万年的进程。   那就是进化。   “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你们又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冯斯的口气里充满了困惑。他回想着老祖宗的身躯,再看着眼前这解体之后的无数分身,实在难以揣摩它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在一小会儿的分神之后,他的视线重新聚焦到那些变化中的碎块上,才发现其中几块又产生了新的变异。   那是几块之前一直在努力融合的中型碎块,此刻终于完全粘连汇聚成一体,形成一个全新的形状。而这个新的融合物,赫然和之前老祖宗的形态几乎一模一样,仍然是近似巨型大脑,只不过小了许多而已。   看到这个新的“大脑”诞生,冯斯才猛地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他的鼻端闻到了一些奇异的味道,虽然隐隐夹杂着一些腥臭,但总体而言却接近于——肉香。这种不可思议的肉香味掺杂在仍然没有消退的血腥之中,让他感到危险正在迅速临近。   想到这里,他赶忙转身准备跑出去,却已经太晚了。他刚刚迈出两步,就感到脚底被什么东西拉扯住了。低头一看,赫然是一只手。   由老祖宗解体后的小碎块形成的手,没有手腕手臂更没有躯干,单独存在的一只手。这只手像虫子一样贴着地面爬行过来,抓住了冯斯的脚踝。   冯斯朝着这只手狠狠地踢了一脚,但它仿佛丝毫没有痛觉,无论冯斯怎么踩踏,都死抓着不松手。并且这只手的力气比一般人的手掌力气更大,只是小小的一只手,就让冯斯近八十公斤体重的身体难以迈步。   接下来发生的事更加惊悚。那个大脑状的合体出现后,有一部分小型碎块也开始了快速地结合,它们把“大脑”包裹于其间,体积飞速膨胀,逐渐形成一个人体的形状。它的肤色不断变化调整,由开始的灰色忽而转为赤红,忽而转为惨绿,忽而转为深紫,最后慢慢呈现出正常人类的肤色,烂泥一般的肤质也一点点有了活人皮肤的质感。   ——它们在变成一个人!   尽管这个所谓的“人”或许只是徒有其形,就像塑料模特一样,冯斯还是为这样的变化而深深震撼。这个“人”就像画家笔下勾勒的线条,或者雕塑家手里的泥坯,从粗糙到精细,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人。它有了皮肤,有了流畅的线条,有了肌肉的轮廓和毛发,有了脸形,而这个“人”的脸形,冯斯从一开始就隐隐预料到了。   “第二次了……我就真的那么受欢迎吗?而且您能不能好歹多变一条裤子?”他自嘲地笑了笑,看着对面赤身裸体的“自己”。这个人形的碎块聚合物完全和自己一模一样,连额头上打架时留下的浅浅疤痕都没有遗漏。   现在两个冯斯面对面地站立着,一个穿着有些肮脏的外套,另一个赤身裸体。除此之外,他们有着一样的体形和一样的容貌,如果不是衣物的差别,活像是在照镜子。   但冯斯有些不解。如果说在火车上陷入异域的那一次,那个未知的敌人是用形成他的人头形状的云块来向他示威,眼前的这些碎块却又为什么非要组成他的样貌不可?它们完全可以变化成一些更加强大的形态,比如老祖宗解体前那种挥舞着触手的巨怪。难道仅仅是为了弄出一个裸体的冯斯来羞辱他本人,减轻他的气势?   对面的化身就像是有读心术,看穿了冯斯在想些什么,喉咙里发出一阵“咕噜咕噜”的怪响,忽然转化为语音:“我只是按照离我最近的模板,选择最方便的方式组合成人形,以便拥有人类的发音器官来和你对话。人体是一个复杂的结构,单独模拟发音器官有些困难。”   “果然你不只能听懂人话,自己还会说,倒是蛮符合千年老妖怪的身份。”冯斯点了点头,“那么,现在你显然是打算和我进行对话了,是吗?”   对面的化身深沉地点点头,冯斯长出了一口气:“这样也好,不管怎样,你总算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愿意告诉我一些事情的‘人’……不过,你最好先做一件事。”   他从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一条打着补丁的旧款军裤,那是他躲在山洞里的时候,关雪樱悄悄从家里偷出来供他换洗用的。他把军裤递给化身,伸手指了指正在神殿门口朝着这边探头探脑的关雪樱:“在女士面前要注意文明礼貌。”   “让我想想从哪儿开始说……”穿着军裤、赤裸上身的化身席地而坐,那张脸的确和冯斯一模一样,但脸上冰雕一样刻板的表情,又显得欠缺几分活气,说话的腔调也像是电子合成音一般毫无抑扬顿挫。冯斯努力压下这种熟悉而又陌生的古怪感觉,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同时也注意着其他那些碎块。它们在这个人形聚合成之后,就暂时停止了活动,但冯斯不能确定它们一会儿会不会突然暴起。   “要不然我来发问吧:你,或者你们,到底是什么东西?”这是他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也是最要紧的问题。在他身上所发生的这一切的一切,都缘起于此。   “我们是一群仆人,一群苦苦寻找自己主人的仆人。”化身回答得十分痛快。但这句话拆开来每一个词冯斯都明白,组合在一起却跟什么都没说一样。   “仆人?寻找主人?你们被主人抛弃了吗?”冯斯问。   “也许未必是主动的抛弃,也可能是迫不得已。”化身的眼神里竟然现出了一丝迷惘的神色,这个表情让它终于有点像是个真人了,“我在这个小山村里困居了上千年,主人始终没有出现召唤。”   “你的主人是谁?”   “是一个被从一切历史书里抹去,却存在于每一段历史里的……魔王。”   “魔王?”   “魔王或魔鬼,是借用你们人类文化的称谓,事实上,我并不知道该怎么去给它定性。它可以被称作魔鬼,可以被称作妖怪,可以被称作异族或异种。它诞生的年代比人类更早,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和人类共存,却又和人类拼斗得你死我活。有趣的是,尽管如此,却从来没有人见到过主人的真面目,人们所与之战斗的,都是主人所统率的仆从和奴隶而已。”   魔王。   这原本是一个有些空泛的名词,让人听了也不容易想明白,但冯斯却能一下子抓住其中的关键,因为他猛然间回想起了火车上的那场幻觉。   那些席卷一切的烈焰,那些纵横流淌的血之河,那些殊死搏杀在一起的人类和妖兽……之前他一直不明白这样的场面到底想说明什么,现在他终于明白了,那幻觉所描述的,就是这个魔鬼的部下和人类进行战争的场面。那是一场不容丝毫怯懦退让的战争,因为失败的结果或许就是灭族。   那会是怎样的一段历史啊?冯斯禁不住想。穿着兽皮挥舞着石斧的原始人,甚至连自己狩猎都还存在困难,却不得不和那样强大的妖兽军团进行殊死的搏杀,任何一次失败,带来的都有可能是种族的灭绝。从远古的类人猿到文明时代,从西亚到南亚次大陆,从美洲到非洲,到底有多少不同时期、不同发源地的人类,曾经和这个魔鬼的奴仆们进行过惨烈的搏杀?为什么这样一段可歌可泣荡气回肠的历史,竟然完全没有流传下来?而那些形状怪异狰狞的妖兽,甚至从来不曾被发现过化石残骸?   “可是这段历史我却闻所未闻,为什么它会被从历史里抹去?”冯斯问,“如果真的是那么严重的事件,或多或少都会留下痕迹的吧?”   “当然会有痕迹留下,不然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化身反问。   真够聪明的,就这样回避掉了我的第一个问题,冯斯气闷地想。他顿了顿,又问:“照你这么说,你的主人的目的就是要消灭掉人类?这也太俗套了吧?”   “和人类的战争只是一个表象,我并不知道主人的终极目的究竟是什么。”化身说,“据我所知,从八百万年前南方古猿出现开始,主人有无数次机会可以把这种代表着人与动物分界的物种消灭干净,但它并没有那么做。”   “你是它的仆人,也不知道它想要做什么?”冯斯有些奇怪。   “坦白地说,从来没有任何魔仆见到过主人的真面目,甚至没有和主人进行过交谈,主人的指令全部是单方面向我们下达的。但是在冥冥之中,我的头脑里始终保有这样不可动摇的信念:我是主人的仆从,我要永远等待主人的召唤。”   这就像是一种隐藏的基因开关,冯斯想,或许这位主人所有的仆从都受到这种无形的控制。无论怎样,这总算是事件发生以来最重要的收获,因为大方向终于找到了。自己所卷进的这一场劫难,看来比之前想象的还要大。   “与人类共存的恶魔……与人类发生战争的异族……”冯斯喃喃自语着,“倒的确是要命的大事,可是,这一切到底和我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有人想要控制我、有人想要杀我?”   “因为你很有可能是人们寻觅了几千年之久的天选者。”化身回答。   天选者。这是一个陌生的词,听上去还蛮霸气的,有点天之骄子的感觉。但回想前尘,从杀害父亲的杀手再到这座山村里的村民,自己所遇到的形形色色的敌人,似乎并没有对自己这个天选者表达出足够的尊重。他没有被人黄袍加身,没有被人顶礼膜拜,相反倒是一路被人冒犯,弄得狼狈不堪。   “天选者是干什么的?什么人要找天选者?”   “这要从和主人作战的人群说起,”化身说,“一直以来,主人的存在都是一个秘密,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主人的存在,并且掌握了和主人作战的方法。他们一面要想办法消灭主人,一面也要对其他人保守这个秘密,这些人……想来你已经遇到过了。”   “是的,我遇到了,而且还遇到了好几拨。”冯斯点点头,“不过我不太明白,你的主人一直在向人类开战,那这一小撮人干吗要保密呢?公布出来,集合更多的力量岂不是……”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不说,过去的许多细节一刹那串联在了一起。不会被金属刀伤害的林静橦……被附脑控制的俞翰……在火车上能和他一样摆脱时间桎梏的怪人……   “因为他们自己也是异类,对吗?”冯斯大声问,“他们是通过某种叫作‘附脑’的东西,才能拥有特殊的能力,所以他们不能把秘密公布出去。因为即便借助世界的力量干掉了你的主人,他们自己也会被视为最危险的敌人!这根本不是什么保卫人类的战争,而是异族和异族的战争!”   化身轻轻摆了摆手:“你前半部分猜得很对,后半部分说错了。这些和主人对抗的人,虽然从立场上来说是我的敌人,但我其实很佩服他们。他们最初也不过是普通人,在主人面前像蝼蚁一样弱小,直到发现了附脑的功用之后——你能够找到这里来,想必已经知道附脑了吧?”   冯斯点点头,化身接着说:“如你所见,附脑能让人类超越体力和脑力的桎梏,展现出超越常态的力量,这样的力量对于普通人类而言,当然是充满了无穷诱惑的。所以他们才要保密,不是因为害怕被当成敌人,而是害怕这样的诱惑会比主人更加危险。”   “这样的诱惑会比主人更加危险……”冯斯不自觉地重复了一遍,随即叹息一声,“你说得对。照这么说起来,这倒是一帮伟大的人了?”   “倒也不一定,他们同样有私心,同样有分歧,这一点你也应该能体会到,”化身说,“而且他们恐怕也不希望有太多人掌握附脑的力量——人总是喜欢寻求优越感的。何况这种力量绝不仅仅是心理上的优越感,它会让掌握了它的人们在人类社会里更容易取得实质上的优势。”   “是啊,即便是面对着人类毁灭的威胁,他们还是更在乎自己是不是能站得高一点……”冯斯“哧”了一声,“还是接着说说天选者的问题吧。”   此刻在他的心里,也有些猜到了为什么这样毁天灭地的大事,竟然在历史里没有任何记录了。很显然,这一小部分与化身的主人进行交战的反抗者,在历史的轨迹里扮演了消除者的角色。他们用尽一切手段,让那些骇人听闻的战争与罪恶没有在普通人群中形成文字记录。这当中固然有防止恐慌扩散的原因,但最主要的理由可能正如化身所说:他们想要成为更加占据优势的群体。   “太符合人类的天性了……”冯斯低声咕哝着,忽然对何一帆、俞翰等人生起了深深的鄙夷。至于林静橦,因为实在长得太漂亮,他内心的谴责不知不觉地就稍微放轻了一些。   他定了定神,又问:“那么你们这些仆人,对魔王又有什么用?是帮助它作战吗?但在我所看到过的幻境里,和人类战斗的似乎长得和你不大一样。”   “那些用来战斗的,都只是牲畜和奴隶而已,”化身的话语里隐隐有一点骄傲,“魔仆是不一样的,我们的作用,不是战斗。”   冯斯很希望听它具体解释到底哪一点不一样,但化身已经岔开了话题,看来是不愿意透露这个关键信息,他只能一边在心里骂娘,一边继续听下去。   “在距今最近的一次战争中,主人战败了,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化身一直死板如电子合成音的嗓音里,居然有了一点儿悲哀意味,“但是所有敌人和所有主人的仆从都知道,它并没有死,它还活着,只是暂时隐藏起来。那是因为,附脑的力量和仆人的力量都来自主人,所以和主人的精神之间,有着某些微妙的联系。我们无法找到主人具体的藏身之所,但是却都有这种直觉:它一定还活着,就藏在地球上的某处。只是往日那种令人震颤的力量消失了,说明它受到了很重的伤害,所以收起了一切可能引人发现的能力,躲藏了起来……”   “我明白了!”冯斯大喊一声,“要唤醒你的主人,需要找到天选者,对不对?”   他在自己脑门上拍了一下:“什么天选者地选者的,说白了不就是一具闹钟嘛。真是屌丝的命……”   “没有那么简单。你想想,如果仅仅是唤醒就算了,那些人对待你的态度为什么会那么复杂?为什么他们自己之间都矛盾重重,无法形成统一的观点?”化身死鱼一般的眼睛盯着冯斯,目光空洞得犹如黑色深潭,反倒是让冯斯产生一种“这家伙很有智慧”的错觉。   冯斯似有所悟,又想起了这次离开北京之前何一帆和他说的那番奇怪的话:“不能给你留下任何先入为主的印象。”“你的精神状态每一丝最细微的变化,都可能会影响到你的将来。”“必须要让他自己去寻根溯源,这个过程中包含着一些生死攸关的抉择元素,一步踏错就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也就是说,所谓的天选者和你的主人之间,还存在着某些微妙的联系,可能会对战争的局势产生影响,对吗?”冯斯斟酌着词句,“天选者的能力从何而来?难道我天生就有附脑?”   “是的,的确存在着相当紧密的联系……”化身刚刚说到这里,忽然住口不说了,耳朵微微动了一下,就像是一只猫在捕捉某些细微的声响。冯斯立刻明白,有其他人进入了这个墓穴。   他正想叫关雪樱赶紧躲起来,身前的化身突然双手齐出,抓住了他的肩膀,紧跟着把他的身体猛地一扭。这个化身虽然外形和冯斯一样,力量和速度却远超常人,这一下冯斯完全做不出任何反应,双手已经被化身扭到了背后,一把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他妈的!冯斯心里一阵悲愤,老子好歹也是一代打架高手,怎么遇到这帮孙子就根本没点还手的力气。   关雪樱看到原本好好交谈着的两人忽然翻脸,愣了一愣,随即跑过来,抬脚就向化身踹了过去。这个举动倒是很勇敢,可惜结果无异于飞蛾扑火。半分钟之后,她和冯斯被结结实实地捆在了一起,好似两只大肉粽。而捆住两人的“绳子”,是先前解体产生的碎块组合成的长长的触手。   “下次记住了,打不过的时候得跑,这种时候光顾着讲义气是半点用也没有的。”冯斯闷闷地说。   关雪樱低着头表示惭愧。冯斯又转向化身:“我还以为刚才我们聊得很愉快呢,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呢?”   “因为到时候了,”化身依旧面无表情,“而且我这样其实是在保护你,我不能确定进来的人的目的是否是杀死你。”   “那我到底是应该盼望着你被打败呢,还是盼望你获胜呢?”冯斯摇摇头。   三   “一共有三块石板层叠在一起,厚度大概有两米。”双头怪人通过特殊的感知能力已经摸索清楚了封住墓穴的机关,“没办法,这样的厚度,小璐只能做辅助,还得靠我。”   王璐怯生生地点点头:“范哥哥,你说了算,我听你指挥。”   “不对吧,两米的厚度,以王璐现有的能力,完全可以制造两秒左右的单人体积大小的蠹痕,足够我们四个穿过去了,为什么只要她做辅助?”梁野插口问。   “这是显而易见的。”双头怪人咧嘴一笑,路晗衣也跟着笑了笑。   梁野皱了皱眉头,随即又舒展开了:“我明白了。因为在我们面前,尤其是在范量宇面前,王璐绝对不敢使出全力。别说全力,三成的力她都不敢用。”   “而范兄是不会介意在我们面前全力发挥的,”路晗衣说,“说到底,我们三个无论怎么钩心斗角互相制衡,终归还是人,而范兄……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个怪物。”   双头人范量宇哈哈大笑:“多谢夸奖。我最喜欢听你们这么夸我。”   他扭过那颗充满邪恶的大头,冲王璐勾了一下手指:“干活吧,小璐。只需要半秒钟,制造一个三十厘米见方的空域,就足够我的蠹痕侵入了。”   王璐“嗯”了一声,双目半闭,低垂着头,似乎是在积蓄力量。很快地,笼罩在她身畔的蠹痕开始扩张,从其中透出一丝清晰可见的紫色光线,照射到墓穴的石门上,并且迅速地穿透而入。在那短短的几秒钟时间里,石门被紫光照射的一部分忽然间变得如玻璃般透明,紫光在这一块透明的空间中聚集散射,紧跟着消失。就在紫光消失的一刹那,这一块透明的石壁也消失了——就好像厚重的石门上被硬生生挖去了一块,变成了真空。   范量宇抓住了这一刹那的时机,自身也扩展出一片蠹痕。他的蠹痕带有一点淡淡的灰色,放射出肉眼难以分辨的微光,恍如一道青烟一般侵入了那片被王璐扩张出来的“真空”。一阵细微的声音从石壁内部响起,就像是有什么小型的机械在轻轻震动。这震动的声音始终没有变大,反而越来越细微,近似于静夜里白蚁啃噬木料的沙沙声。然而,就在这看似平静的表面之下,一些惊人的变化正在产生。   当震动的声音完全停止时,毫无任何征兆地,石门上突然塌陷了一大片,一块两米见方的大石块竟然无声无息地碎成了粉尘,甚至无法找出一块有棱角的小碎渣。透过这个空洞可以看见,厚厚的石门已经被打穿。   “你又变强了,”梁野伸手抓了一把那些粉尘,放在眼前看了看,“要杀你更不容易了。”   “那当然了,”范量宇阴阴地一笑,“不越变越强,怎么能让你们害怕呢?我最喜欢感受你们内心的恐惧。”   他当先钻进了那个刚刚被他制造出来的空洞,其余三人犹豫了一下,紧跟在他身后。他们同样沿着血迹找到了那座神殿,并且看到了躺在神殿外奄奄一息的万东峰。   “这个人好像是村长,”王璐探了探他的鼻息,“快要不行了,是被这个村豢养的魔仆所伤的。”   “魔仆一般不会伤害供养者,除非……”路晗衣伸手指了指神殿内,“它自己选择了灭解。”   “这可不大妙了。”梁野眉头微微一皱。   三人对话的时候,范量宇却已经径直走入神殿。此刻的神殿中央,冯斯和关雪樱被触手捆绑着倒在地上,和冯斯形貌一模一样的魔仆化身,正站立在那里等待着四个敌人的到来。看到这个畸形的双头人走进来,关雪樱吓得浑身一颤,冯斯却不以为意,那大概是因为他这些日子见到了太多远比双头人更奇怪的事物。倒是其他三人也跟着进入之后,他一眼就认出了梁野,梁野却并没有向他多看一眼。   “你果然选择了灭解啊,”范量宇充满兴趣地看着魔仆,“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你是目前已经发现的魔仆中,保持活动状态生存时间最长的一个。为什么最终你会选择灭解?”   “因为我选错了进化方向,”魔仆平静地说,“我试图寻找出一条既能保证为主人奉献,又有余力保护自己的道路,遗憾的是,我失败了。”   “你指的是浑身长满触手吗?”范量宇还没有说话,冯斯已经插嘴了,“你的原始形态应该没有那些触手才对。”   范量宇偏过那颗大头,看了冯斯一眼:“不错啊,虽然是个半点本事也没有的废物,倒还有点胆气。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早该吓尿了吧?”   “还好,还是不如你,”冯斯毫不避让地和他对视,“我要是长成你这样,早就找根绳子把自己勒死了。哦,对了,你有两颗脑袋,得用两根绳子。”   范量宇的嘴角浮现出一丝残酷的笑意。随着这一丝笑意的浮现,尽管他并没有做出任何动作,冯斯却陡然间感到一阵难以忍受的剧痛传遍全身。之前他也体验过好几次剧烈的头痛,但那些疼痛仅仅局限在颅腔里,而这一次的疼痛却是蔓延到全身的每一个部位,并且——痛感要强烈得多。   那一瞬间,冯斯就像是同时经历了古今中外的所有酷刑,针刺、烧灼、鞭笞、凌迟、车裂……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痛感如潮水般涌来,让他在毫无防备之下立刻发出了一声痛苦的惨叫。但在这一声短促的惨叫之后,他立即强行忍住了,不再发出任何声音。   他的面孔扭曲着,身体抑制不住地颤抖,牙齿把下唇咬出了血。尽管如此,他还是坚持不发出声音,相反睁大了眼睛死命瞪着范量宇,目光里充满不屈和抗争。   “差不多了吧,范兄,”路晗衣忽然发话,“你的蠹痕太霸道,再这样下去,他的神经系统会受到损害。”   “我不在乎啊,”范量宇晃晃他的大头,较小的那颗毫无生气的头颅也跟着摇晃起来,看上去分外诡异,“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脾气。比起收拾那些敢于招惹我的渣滓,就算这世界毁灭掉我也无所谓。我的蠹痕就是为此而存在的。”   路晗衣耸耸肩,不再说话。梁野也抄着手站在一旁,似乎视若无睹。过了一小会儿,冯斯好像是真的忍耐不住了,咬着牙关大吼一声:“喂!我……投降!”   范量宇哈哈大笑起来。随着这一声笑,冯斯身上的痛感终于消失了,但肌肉仍然因为之前的剧痛而紧绷,甚至有些痉挛。路晗衣叹了口气,打了个响指,冯斯立刻感到浑身一麻,痛楚消失了,内啡肽的分泌让他产生了一种十分舒畅的欣快感。   “我终于明白毒品上瘾是怎么回事了……”他咕哝了一句,冲路晗衣点头致谢。   范量宇不再搭理冯斯,继续转向魔仆:“刚才那个小子说,你进化成了‘满身触手’的形态。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是为了摆脱掉魔仆独立生存能力几近于零的缺陷,想要在体力上有所增进才那么干的吧?”   “不然的话,我觉得自己很难熬到主人醒来的时候。”魔仆回答,“这个村子里的人对我倒是绝对不敢生起叛逆之心,但是这些年困居在这座山村,我觉得自己的精神越来越不敏感,和主人的联系越来越微弱。并且,我感到这个村子一直在被人控制着,某些幕后的主使者试图一直困住我、监视我、研究我。我不明白他们最终的用意是什么,但我可以肯定,一定是对主人不利。”   听到“幕后主使者”这几个字,冯斯心里一动,明白魔仆所指的正是他的父亲和祖父所属的那个家族。果然,他们并非臣服于眼前这个怪物,而是试图掌控它,从它身上挖掘更多的秘密。怪不得村里人那么害怕这个家族,他们的野心果真非同凡响。   “冯氏家族,对吗?”范量宇说,“他们果然是处处都领先一步,先于我们控制住了一个千年魔仆,先于我们找到了天选者。我们四个家族自诩实力强大,却连人丁凋零的冯氏家族都玩不过,真够丢脸的呢。”   “不过,你们最终还是跟踪着天选者来到了这里,嗅觉还是很灵敏的。”魔仆的声音依然像电子合成音一样没有丝毫感情,听不出是真心赞扬还是挖苦。   “如果不是你故意通过灭解释放出精神扰动,我们恐怕还嗅不到这个味道,”路晗衣说,“至少我和梁野兄本来只是打算在村外观望一下的。所以我估计,其实是你故意吸引我们来的。这几千年来,魔仆要么潜伏不出,要么悄悄对落单的我辈中人实施偷袭,像你这样明目张胆的还真少见。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我前面已经说过了,我选择了一条错误的进化之路,再也无法为主人出力了,”魔仆脸上的肌肉轻微抽搐了一下,似乎是想表现出一丁点儿悲伤的表情,但面部肌肉还是过于僵硬,“所以,我的生命已经没有什么价值,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临死之前再为主人尽一份心。”   对面的四个人静静地听着,当它说到“唯一能做的”这五个字时,四人都已经做好了准备,笼罩于身体周围的蠹痕缩小到距离身体不到半米的半径,其中的颜色再也不像先前那样若有若无,而是逐渐清晰起来。此时可以看得很分明,范量宇的蠹痕呈浅灰色,王璐的蠹痕是淡紫色,梁野的蠹痕闪烁着红光,而路晗衣的蠹痕是一种黯淡的黑色。   “都很不错,很不错,”魔仆的口吻活像是教官进行点评,“作为人类,能把附脑的力量发挥到这个地步,足见你们在这几千年里一直在拼命努力。遗憾的是,凡人依旧是凡人,不必说主人了,即便是与我这样一个进化失败的魔仆相比,也是远远不如的。”   它一面说着,一面抬起了手,但又像是忽然想起了点什么:“对了,差点忘了,天选者可承受不起这样的冲击。说来也真奇怪,承担着如此沉重使命的人,却又如此脆弱。”   话音刚落,那些没有参与组成身体的魔仆碎块——不管此刻是什么形状——像是得到了统一的指令,一齐向着冯斯和关雪樱飞扑过来。冯斯被捆得像个粽子,完全无力躲闪,眼睁睁地看着碎块聚集在一处,迅速变形黏合成一层蚕茧状的外壳,把两人包裹在其中。   一片黑暗之中,冯斯听到魔仆的声音透过茧壳模模糊糊地传了进来:“现在,我可以杀死你们了。”   四   现在,我可以杀死你们了。   这句话放到哪部电影里,都绝对预示着一场高潮大戏的上演。可惜的是,冯斯被裹在一片黑暗中,面对着这样令人血脉贲张的大场面,什么也看不见。作为一个自己手受伤了都要跑去围观群架的不看热闹会死的人,这实在让他有些难熬。他简直恨不能伸手撕开这层保护他的茧壳去看个究竟,当然他毕竟还没有蠢到那种程度,只好强压着好奇心了。   但就在这时候,耳畔响起了一个奇怪的声音,这个声音似乎只有他能听到,而近在咫尺的关雪樱却听不到。这个声音在说:“怎么样,想不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   这个声音带有某种让人无法抗拒的诱惑,冯斯想都没想就点了点头:“当然要看。”   接着他的眼前就亮了起来。   头痛。那种熟悉的头痛感又来了。伴随着这一阵头痛的,是视界异乎寻常的变化。他的眼睛突然间可以看到东西了,而且看得很清楚,身边的每一样事物都无比清晰:神殿、神像、四个剑拔弩张的人、地下的茧壳……   等等!冯斯忽然意识到了不对劲。我就在茧壳里,怎么会看到茧壳本身呢?而且视线的角度好像也不大对。   他下意识地想要低头,却发现无法控制身体,甚至无法控制眼球的移动。他能够感受到身体的运动,感受到呼吸,感受到视线的变化,但却都是不由自主的,像是被操纵的偶人。或者用那些胡编乱造的武侠小说玄幻小说里的术语,就像是被人下了蛊。   这是一种十分奇特的感觉。好在冯斯这些日子以来已经见惯了太多太多的怪事,倒也处变不惊了。在无法控制行动的情况下,他只能努力把注意力放在皮肤的触觉上,并且很快注意到一件事——下半身不太舒服。从屁股到腿,再到某些敏感部位,都好像被什么粗糙的东西摩擦着。而这种难受的触感,他在几天前才刚刚体会过。   ——这是那条军裤!关雪樱偷来供他换洗的、已经洗得褪色发硬的军裤!而这条军裤,此时此刻应该是穿在化身为他的形象的魔仆身上的。   ——我在魔仆的身体里!   他花了好一会儿,才一点点理清现在的状况。尽管世界观已经经历了极大的扭曲,他仍然不肯轻易相信“灵魂出窍”“移魂”之类玄乎的东西。他谨慎地得出判断,这大概是某种精神感官方面的直接联系,也就是说,他的大脑感受到了魔仆的大脑此刻所感受的事物。   倒也有趣,冯斯想,既然如此,就这样用你的眼睛和身体来体会一下这场一触即发的大战吧。可惜的是,这间神殿不够大,按照这些人的能量,真要打架的话,恐怕有点折腾不开。   正在转着这个念头,他发现自己的手——其实是魔仆化身的手——高高举了起来,然后身边的一切再度发生了改变。   好像只是眨了一眨眼,视线变得一片漆黑,连半点微光都没有。当一切再度亮起来的时候,冯斯惊讶地发现自己身处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神殿消失了,自己站在一片空旷的荒地上,荒地光秃秃的只有黑色的泥土,周围看不见边界,被浓浓的雾气笼罩着。   仿佛是为了让冯斯看得更清楚,魔仆抬了一下头,目光扫过了荒地的上方。这一看着实吓了冯斯一大跳:他看到了他们原本应该身处其间的这座坟墓!不只是坟墓,还有坟墓周围的林木、土石、村庄。然而……   它们都是倒悬着的。就好像是整个世界被上下翻转了。   但冯斯很快推翻了这个疯狂的猜想,而是想到了另外一种相对而言更可信的推论:不是世界被翻转了,而是他们所处的空间被翻转了。魔仆似乎是在一瞬间制造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空间,连重力方向都和地球正好相反,悬浮在了这座坟墓的上方。再看看被一同带到这里来的那三男一女,脸上没有丝毫吃惊的表情,像是早已习惯。   这就是他们所说的“蠹痕”!冯斯猛然间有了一些模糊的猜测。而之前在火车上令时间停止的异象,也是由“蠹痕”所造成的吗?   到底什么是蠹痕?   不容他多想,这个倒悬的小世界里出现了新的变化。四周的浓雾之中,慢慢有一些巨大的黑影现身,向中圈走来。   当第一个黑影走出浓雾时,魔仆又故意扭头看了一眼,这一眼让冯斯只觉得心脏一阵剧烈跳动——当然这也可能是幻觉,此刻他所感到的,应当是魔仆身体里的心跳。但是那种震惊是不容置疑的。   他看到一个怪兽,一个不会存在于现实中的怪兽。它的形状有若巨蟒,长长的身体盘在一起也有三米高,但在这具庞大身体的顶端,却没有头,有的只是一个裂开的大口子,里面排列着密密麻麻的尖锐獠牙,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瞧上一眼就得休克。   这个怪兽的形状当然恐怖,但还不足以让冯斯如此震惊,真正让他如受重击的原因在于,这个怪物他见过。在火车上那一段血腥的梦魇中,他见到了无数狰狞可怖的妖兽,其中一只就是眼前的这一只。而紧跟着,一只、两只、三只……更多的妖兽从浓雾中走出来,在魔仆的身边停住。它们都有着庞大而丑陋凶悍的身躯,基本都有强壮的肢体和锋利的爪牙,某一些还带着宽阔有力的翅膀,一望便知力量远远超越普通人类,即便是与人类共存的虎豹狮子之类的猛兽,也不可能是它们的敌手。   活像是核污染造成的畸变,冯斯莫名地想。也就是说,那场梦境里所见到的一切,并非只是无根据的幻象。如同先前魔仆所说的,这些妖兽都曾在历史中真实地存在,为了它们共同的主人而与人类进行残酷的战争。它们虽然暂时消失了,却从未真正消亡,有许多眼前这样的魔仆把它们藏匿起来,等待着适当的机会重新放出。尽管这一切被从文字记录中删去,也并没有在绝大多数人的记忆里留下痕迹,但它们存在,不容置疑,无法抹杀。   我们果真面对着的是这样的敌人,冯斯禁不住有一种战栗的感觉。那是一种面对绝对优势的力量时,从内心深处涌起的恐惧和绝望。即便是在现代文明条件下,他也不确定人们是否能用枪炮干掉这些仿佛从恐怖电影里钻出来的玩意儿。那么在远古时代,当人们拿着石片木棒连狩猎一头鹿都嫌费劲的时候,该怎样和它们进行蚍蜉撼大树一般的对抗?   最先出现的那只蛇身怪兽已经冲向了位于正前方的梁野。或许是已经蛰伏得太久,太渴望重新嗅到杀戮的气息,太渴望重新品尝鲜血的味道,它的速度异乎寻常地快捷,蛇一般的身体如同在水面滑行一样,转瞬间已经奔出了20多米,逼近了梁野。   梁野虽然看上去很精悍,毕竟是血肉之躯,又赤手空拳,冯斯不由得有些替他担心。但他也同时注意到,笼罩在梁野身畔的蠹痕有了一些细微的变化,那些淡淡的红光忽然间闪烁了一下,蠹痕内的空间又产生了那种水纹状的细微波动,就像是一滴水坠入了平静的深潭。蠹痕的范围也随之迅速扩张,半径拉大到了六米左右。   怪兽那撕裂般的顶端怒张,獠牙磨动着撞入了蠹痕的范围。   然后它的整个躯体在一瞬间似乎紧缩起来了,浑身上下由之前泛着金光的色泽转为焦黑色,每一块皮肤都开始起皱、萎缩。先前伸展开的蛇形身体,此刻迅速蜷曲成一团,在地上拼命翻滚着,仿佛难以抵抗突如其来的剧烈痛苦。它巨大的身体在地上扑腾,发出沉重的钝响,泥地上留下了一道又一道清晰可见的痕迹。没过多一会儿,怪兽终于彻底静止,不再动弹,身上的肌肉块块剥落下来,露出森森白骨。而这些肌肉和白骨也逐渐变得焦黑,最终化为灰烬。   梁野的蠹痕,看来是和“高温”“烧灼”一类的关键词有关。这只怪物闯入他的蠹痕之后,被迅速烧成了焦炭,完全丧失战斗能力。冯斯有点明白过来,通过这种叫作“蠹痕”的特殊空间,即便是脆弱的人类,也能拥有和巨大的妖兽相抗衡的实力。   他还想要继续看看梁野的蠹痕,因为在那个蛇身怪兽之后,还有另外几头野兽紧跟着赶上。但魔仆已经把目光移开了,转向了王璐,他知道这是魔仆有意识地想让他看清这四个人各自不同的蠹痕。   正巧这时一只飞在天空中的妖兽向着王璐俯冲而下。这是一只形状甚为怪异的妖兽,外形看起来像是一只鸟,却几乎没有羽翼和肌肉,浑身上下几乎只剩下一副灰黑色的骨架。它长长的喙上闪烁着幽蓝的光芒,似乎是剧毒。   王璐圆乎乎的脸上摆出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似乎有点被吓到发抖。当这只骨架般的怪鸟俯冲到距离她头顶只有半米处的时候,她甚至闭上眼睛做出束手待毙的样子,好像马上就要被怪鸟扑击得手。然而,四分之一秒之后,地上传来一声巨响——怪鸟重重地撞击到了地面上,巨大的冲击力让它原本就只剩下骨头的身体瞬间散架,飞散出去的骨片溅落得到处都是。它的喙折断成了好几截,断裂的头颅滚落到地上,发出凄厉的哀鸣。   王璐却已经站在了距离撞击地点大概五米远的地方,仍然是一副呆呆的神情,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然而,冯斯看得很清楚,在怪鸟即将击中她的一刹那,她的身体消失了,凭空从原来站立的地点消失了,然后在五米开外的另外一处地点出现。而怪鸟已经蓄足了力道,完全无法改变方向,只能直直地撞向地面。   第二只怪兽也逼了上来。与怪鸟的高速正相反,这是一只近乎球形的肥蠢的怪物,浑身上下覆盖着厚重的鳞片,六条下肢虽然粗壮,移动起来却很缓慢。但它近似牛头的头颅上有三只长而直的尖角,看上去好像能刺穿任何障碍物。   而在另一个方向,第三只怪兽与第二只遥相呼应,对王璐形成了合围。这只怪兽的外形更加接近昆虫,有着半透明的直翅、蝗虫一样的口器和令人不寒而栗的巨大复眼,镰刀一样的前足让它整体看起来有些像螳螂。它的身体比先前那只轻灵得多,以纵跃的姿态向着王璐高速逼近。它的复眼闪着残忍的红光,一对镰刀高高举起,然后对着下方斜向挥出,眼看就要把她切成三段。   “喂,这又不是切火腿肠啊!”王璐好像很生气,用力跺了一下脚,依然没有躲闪。   她会像之前那样瞬间移动吧?冯斯猜测。但这一次,他猜错了。就在镰刀即将接触到她的身体的一瞬间,她并没有消失——消失的是“螳螂”。更加令人惊奇的是,螳螂重新出现的地点,恰好在那只牛头妖兽的身前。“咔嚓咔嚓”两声响,两把锋利的镰刀收势不及,正好插进了牛头妖兽的双眼。   血花飞溅之后,牛头妖兽发出一声惨嗥,变成了瞎子。在剧痛之下,它不顾一切地向前冲锋,两只尖角穿透了“螳螂”的身体。“螳螂”也痛苦地扭曲着身体,镰刀在牛头妖兽身上一阵乱劈乱砍。   冯斯略一思忖,大致猜出来,王璐能够让处于她的蠹痕中的物体发生瞬间移位,并且可以让这样的转移实现精确定位。所以她既可以转移自己躲开敌人,也可以让敌人精准地实现自相残杀。   魔仆的身体转了半圈,视线落在了路晗衣身上。这个看上去有些弱不禁风的年轻人,正在面对着四只怪兽来自四个不同方向的攻击。但他却仍旧带着轻松的笑容,等待着这些怪兽全部跨入他的蠹痕,然后轻巧地打了一个响指。   随着这个响指,笼罩在他身畔的黑色蠹痕颜色突然变浓了一下,就像墨汁一样浑浊,当重新变得澄清时,四只怪兽的脚步明显变得迟缓。它们身上皮毛的色泽变得黯淡,利爪一根一根从脚掌上脱落下来,嘴里的獠牙也脱离了口腔。它们的眼睛像是形成一层白翳,变得黯淡蒙眬,双目不能视物,然后腿脚发软地倒在地上,肢体开始不受控制地抽搐。   它们在变老!冯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些不可一世的妖兽在闯入了路晗衣的蠹痕之后,在几十秒钟之内完成了几十年才能完成的衰老过程,然后活生生地……老死了。在这片蠹痕里,似乎再强大的力量都没有任何发挥的余地,因为衰老会把一切力量直接送到坟墓里去,任谁都无法逆转。这样的一片空间,难免让人想到两个字:死神。   当几只衰老的妖兽不甘心地吐出最后一口气的时候,魔仆再次转移了视线。这一次,它望向了四人中的最后一个,也是长相最丑陋最让人心里发毛的范量宇。这个满脸疤痕的双头怪人,单从外形来看,可一点也不比周围的妖兽逊色。   凑巧的是,此刻正在向他靠近的,也是一个多头怪物——头比范量宇还多一个。这只怪兽的外形像一匹黑色的狼,却比普通的狼高出两三倍,三个狼头更呈现出令人触目惊心的血红色。当这三个狼头都张开大嘴嗥叫的时候,一股恶臭腥风在空地上散播开来,那些锋锐的狼牙似乎可以把钢铁切开。   范量宇微微抬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他捏了捏鼻子,自言自语:“血的味道……真是太棒了!”   就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这只三头狼也已经逼近到了他的身前。先前这四人刚刚现身时,冯斯就已经注意到了,这四人虽然彼此相识,但显然并非朋友,而是互相牵制防范,即便合作,也只是出于形势迫不得已。而在其中,剩余的三人又很明显地和这个双头怪人刻意保持距离,说明他的可怕程度远在其他三人之上。而双头人仅仅因为两句口角就对他施加酷刑,此人的暴戾残酷也由此可见一斑。   他会用什么方法来收拾身前的妖兽呢?冯斯不由得产生了兴趣。跟随着魔仆的视线,他看着这只三头狼妖冲到范量宇身前;看着狼妖头颈正中的狼头张开了血盆大口,咬向范量宇;看着那些尖锐的狼牙……咬中了范量宇的肩膀。狼牙穿透了肩部的肌肉,鲜血汩汩地流出。   冯斯呆住了。在那短短的几秒钟之内,他已经做出了七八种想象,猜测范量宇会用何种凶狠的手段来收拾这只狼妖,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强悍无比的双头怪人竟然会如此不加抵抗就中招。   “我靠,这个形象放什么电影里也该是大boss了吧?怎么他妈的那么中看不中用?”假如嘴巴能用的话,冯斯一定会忍不住如此吐槽。   但紧跟着他就发现了不对。肩膀被狼牙咬穿之后,范量宇的脸上没有丝毫痛楚,相反那一丝诡异的笑容变得更加浓烈,也更加邪恶。而明明占据了上风的三头狼妖,反倒没有进一步的攻击动作了,巨大的身体仿佛凝滞在了那里。   狼妖在发抖!冯斯终于看清楚了。它咬伤了范量宇,自己却因为恐惧而开始发抖。作为一只来自远古的妖兽,在这个人面前,它却显得像一只胆怯的猫。   范量宇伸出手,放在咬住自己的狼头上,一点点向前推,狼妖则毫不抗拒,狼牙被慢慢推了出去。而范量宇肩头的伤口就在这一刻开始迅速愈合,眨眼工夫就已经完全不留任何痕迹,只有衣服上还残留着一个破洞和一些沾染上的血迹。   原来他的身体也可以在受伤害后自行愈合,冯斯想,和林静橦有些近似呢。不过细想也不一样,林静橦被金属刺穿时,其实并未受伤,而眼前这个双头怪物显然是先受了重伤的。照这么说来,他岂不是永远不死?也难怪那三个人如此忌惮他。冯斯进一步想到了,这个人身上那么多的伤疤,到底是某些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法愈合呢,还是这个家伙根本就是故意留下的?   范量宇接下来的举动更为惊人。他伸出手,像拥抱老朋友一样,抱住了那颗硕大的狼头。   “太喜欢这个味道了,”范量宇近乎陶醉地半闭着眼,满脸都是享受的表情,“我还是喜欢血啊,不管是别人的血还是自己的血。”   话音刚落,被他抱住的狼妖就炸裂开来。和之前魔仆真身的解体不同,这是一次凶猛而剧烈的爆炸,狼妖就像是肚子里被塞满了火药一样,随着一声震天动地的巨响,整个身体化为无数碎块,夹杂在血雨中喷射而出,声势惊人。   范量宇的全身立刻被腥臭的狼血染透了,还沾染了不少碎肉块,而他脸上享受的表情更浓乃至仰天狂笑起来。大概是被这样的可怕气势所震慑,另外两只原本正向他靠近的妖兽竟然停住了脚步,不敢动弹。大概是这样的事情极为罕见,连魔仆都忍不住轻轻“咦”了一声。   但光是停步是不管用的,这两只怪兽早已经踏入范量宇的灰色蠹痕。随着范量宇一个轻描淡写的挥手动作,两只妖兽骤然间倒在地上,嘴里发出尖锐的嘶叫,竟然痛得满地打滚。   这倒是冯斯体验过的招数。只是想想这些妖兽从千万年前就开始和人类作战,绝对不会是轻易怯懦胆小的生物,此时竟然能一下子疼痛到失去战斗能力,它们所经受的痛楚,恐怕会数倍于自己之前所感受到的。   原来这孙子还是手下留情了,冯斯只觉得很没面子。   片刻之后,两只妖兽已经七窍流血,呼吸渐渐微弱,看来是神经系统和心脏都受到了巨大的伤害。而浑身浴血的范量宇站在一旁,目光中带着兴奋看着垂死挣扎的妖兽,似乎这样的场面十分合他的胃口。   魔仆似乎对此并不意外,随意地扫视了一下周围,场面也大同小异。这些凶悍邪异的妖兽,看皮肉恐怕寻常的枪弹也打不透,随便拉出一个来,大概一群荷枪实弹的军人也难以应付。但这几个赤手空拳的青年男女,居然就这样轻松击败了它们,实在让冯斯有些自惭形秽。他也禁不住想:如果老子也是他们的同类,为什么偏偏就那么弱呢?那点儿打群架的技能,在这帮人面前简直连渣都不能算。   “他们是害虫中的佼佼者,所以才会那么强,但具备这样顶尖能力的人其实总共也没有几个。”共用感官的魔仆读到了冯斯的心思。   “害虫?”冯斯一愣。他也知道,自己此刻只要脑子里想到什么,对方就能接收到,也能用同样的方式向自己传递信息,所以不能开口也无妨。   “敢于和主人作对的,当然是害虫了。”魔仆说,“害虫嘛,自然有大有小,你这次见到的是最大的几只,厉害也不足为怪,别的可就没这么强了,面对这些妖兽还是难以应付。更何况,如果你的蠹痕发挥出来,他们的蠹痕简直就像尘土一样不值一提。”   “我的蠹痕……到底是什么?”冯斯急忙问。   “这个需要你自己去摸索,”魔仆发出一声诡秘的阴笑,“不过你倒是可以想一想,是想要他们那样的,还是想要远远超越他们的更强大的蠹痕。”   冯斯一愣,还没有答话,魔仆已经四下里扫了几眼。在这片倒悬的奇特世界里,地上已经横七竖八地躺着一片妖兽的尸体或残骸。看上去,它们果然不是这四个人的对手,但四人中除了始终嚣张的范量宇,其余三个人脸上都并没有任何轻快的表情。因为他们知道,妖兽不过是开胃甜点,真正的敌人在后面。   魔仆的身体开始向前迈步。它的步子沉着稳健,毫不畏惧地走到了四个人所围成的这片小区蠹痕的中央,在那里,四人的蠹痕交汇在一起。   “就让我在死前好好享受一下吧。”魔仆伸了个懒腰。    第九章   血脉   一   放下电话,丁小齐好半天没有回过味来。他环顾了一下周围,派出所里空荡荡的,同事们全都出门了。这两天,附近的两座村子因为抢水源起了冲突,正在酝酿于今天晚上展开一次大规模的械斗,这个山村派出所仅有的那点可怜巴巴的警力都被抽调过去了,只剩下丁小齐在所里值班。这种时候,最怕有麻烦找上门来,但偏偏麻烦就来了。   “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丁小齐晃了晃脑袋,无可奈何地戴上帽子锁好门,推上他那辆哐啷哐啷作响的破自行车,摇摇晃晃地骑上了山路。   一个小时之后,汗流浃背的丁小齐总算骑到了四合村外。果然,这座村子唯一的入口处十分古怪,一方面,几十个青壮年村民扛着锄头木棍之类的工具设好路障堵在村口,看样子是不让人进入;另一方面,村外已经零零散散地来了好几十个外乡人,其中甚至还有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这些人各自形成自己的小圈子,既不和其他圈子里的人交流,也不去冲击被堵住的村口。大家就这样沉默地对峙着。   一身警服的丁小齐的出现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他也观察到,村口的村民们看到他时,神态显得很警惕,而那些外来“游客”则一脸无所谓,似乎当他完全不存在。   长期和山里人打交道,丁小齐早就熟悉了这些山民的剽悍和对法律的蔑视。他不紧不慢地架好自行车,先走向架设着路障的村口。村民们冷冷地看着他,没有人挪动分毫。   “何老五,说说这是怎么回事?”丁小齐向一个中年村民发问道。他清楚,这些山民虽然讨厌和他打交道,却也不至于一见面就用锄头把他挖几个血洞,纵使再不情愿,也还是会回答他的问题。   果然,何老五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开口回答:“没事儿,村里祭老祖宗呢。你又不是不知道,祭老祖宗的时候,不许任何外人进来。”   “这我当然知道,”丁小齐说,“但是往常你们祭老祖宗的时候,派几个人站在村口拦人也就是了,哪儿至于弄拖拉机来设路障,还一下子来几十号人?”   何老五瞪着眼睛,索性不说话了,一个老头从他身后走上前来,正是村里除了村长外唯一的文化人,那个教学生认字、给村民们翻译盗版碟字幕的老教师。他脸上带着友善的笑容,给丁小齐递上一支烟:“丁警官,其实是这样的,我们这些天正在准备祭祖呢,结果混进来一个冒充游客的记者。您知道的,祭祖算是我们村的文化遗产,一向不允许外人拍摄……”   “封建迷信就封建迷信,还文化遗产呢!”丁小齐一挥手,“那你们打算怎么着?抓住那个记者就地打死?”   老教师连连摇头:“那怎么行?杀人是违法的嘛。我们就是要把他找出来,让他把相机里的照片都删掉,再签个保密协议就行了。”   丁小齐气得笑了:“还保密协议呢……狗屁!老付,我可警告你啊,这么多年来,我们知道你们村文化程度低,情况特殊,对你们一向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点小事尽量替你们抹过去。但是别太过分啊!要是有记者死在你们村,那就是大事,捅出去就谁也保不了你们了,明白吗?”   老付点头哈腰,连连称是,赌咒发誓说村民绝不会杀死那个记者:“新社会要讲法律嘛!”丁小齐也不和他多说,转身走向了那些“游客”。   “你们都是来干什么的?”他冲着一个洗剪吹风格的年轻人问。   年轻人捋了捋自己染成刺眼金黄色的头发,哼了一声,勉勉强强地回答:“阿Sir,到处走走不犯法吧?这你也要管?”   “阿Sir?你港片看多了吧?”丁小齐笑了笑,突然一声厉喝,“身份证拿出来!”   人们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丁小齐,就好像一群狼看着一只误入狼群的柔弱小羊。但他们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任由丁小齐呼喝着查验了几乎所有人的身份证。忙完之后,丁小齐恫吓般地警告了一句:“都别闹事儿啊!”   他重新骑上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开始往回骑。当他转过身之后,那些原本默契地各自占据一个小圈子、彼此互不交流的人,却忽然有了第一次眼神接触。几个领头人模样的外来者,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其中一位领头者招过身边一个小个子男人,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小个子男人会意地离开了。   小个子男人离开村口,当他来到村民们的视线触及不到的地方时,突然加快脚步,像壁虎一样攀到了山崖上,然后在和地面垂直的山壁上高速奔跑,仿佛脚上长着吸盘。他远远地紧跟着丁小齐,自行车拐入一个僻静的山坳后,猛然加速,一记矫健的纵跃落到了丁小齐身前。   丁小齐显得很是慌张,一时间无法把握平衡,自行车歪歪扭扭地倒在了地上,他也摔了个狗啃屎。还没等他从地上爬起来,小个子男人已经跳到了他的背上,用全身重量压住他,然后用一根结实的绳子反绑住了他的双手。   “你要干什么?”丁小齐大喊道,“袭警是犯法的你不知道吗?”   “抱歉了,警官。”小个子边说边把丁小齐的身体像拖一捆稻草一样拖到路旁,寻觅到一处小山洞把他藏了进去,再细心地堵住他的嘴。丁小齐嘴里发出愤怒的呜呜声,却难以挣脱绳索的束缚。   “麻烦您在这儿待上半天,半天过后我会来放您的。”小个子扭头走向了洞口,“现在是关键时刻,可不能有无关的人去搅局。”   他一步踏出了洞口,然后就愣在了那里。   他的眼前,赫然是那个刚刚离开的山洞。丁小齐被捆绑的身体就在山洞里,还在不停地挣扎。   小个子男人急忙回头,眼前还是一模一样的场景。他仿佛是被卡在了这个古怪的山洞口,无论向前还是向后,都只能走进同一个山洞而无法离开。出口已经消失了。   “空间扭曲!”小个子突然大吼一声,“你……你也是我们的同类!”   丁小齐哈哈大笑着站起身来,身上的绳索和堵在嘴里的手绢都在不觉间被弄掉了。小个子咬了咬牙,挥舞着拳头冲向丁小齐,但在拳头即将打到丁小齐脸上的一瞬间,丁小齐消失了,而他收势不及,一拳砸在了山洞洞壁上。这一下痛入骨髓,指骨立即骨折了,他捂着手蹲在地上,不敢再去动手。   “没想到你的蠹痕竟然这么厉害!”他恨恨地说。   “还好,还是比不上王氏家族的王璐,”丁小齐说,“她可以在蠹痕内随意转移任何一样物品,而我只能转移我自己,外带一点扭曲空间的小把戏。”   “但是这个小把戏已经把我死死困住了。”小个子费力地靠着洞壁坐下,“你是哪个家族的?还真是深谋远虑,居然直接在附近当了真警察,比我们想得长远多了。”   “哪个家族并不重要,”丁小齐说,“我不过是想来看看,到底有多少人知道了这个消息。现在看起来……似乎是地球人都知道了。我们这群人,应该有很久没有在同一个地点聚集过了,真是热闹呢。”   “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小个子说。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丁小齐点点头,“那的确是一个很罕见的主动选择进化方向,并且最终进化失败的魔仆,所以它的精神力量比一般的魔仆要弱一些,是唤醒天选者最适合的对象。当然了,即便如此,谁也无法预测最终的成功率。”   “成功率无非两种,”小个子说,“百分之百,或者零。不过不管最后的结果是哪一种,都会有人高兴有人不高兴。这么多年来,我们这些人,到底是死在魔仆手里的多一点呢,还是被同类杀死的多一点呢?”   两人片刻之前还打得你死我活,这会儿却又像是两个老朋友一样,随意地聊着天。丁小齐长叹一声,也在地上坐了下来:“你说得对。我们这帮人,连自己的思想都无法统一,怎么去和魔王对抗呢?区区一个天选者,真的能起到作用吗?”   两个男人都一脸愁容。   二   妖兽被杀伤了一大半,但剩下的还是前赴后继,不知道是勇悍还是智商太低。直到魔仆轻轻挥了一下手,它们才停住攻击,巨大的身形伫立在灰色的雾气里,仿佛一个变态艺术家创造的恐怖雕塑。   “四位的热身活动应该进行得差不多了吧?”魔仆说,“接下来,该上正餐了。我带在身边的这些妖兽都是早期的,能力太低,不够四位吃的。”   他举起右手,笔直地伸向天空,一股颜色淡到几乎看不见的蠹痕开始向四围扩散,很快和四个人的蠹痕缠绕在一起。这些蠹痕彼此可以相互渗透,却又互相碰撞挤压,发生冲突的部分空间像染色一样改变了色调。   四个人的神色都显得很凝重,王璐不再像之前那样挂出天真无邪的笑容,范量宇也不再显得嚣张跋扈,好像每一个人都把全副精力放在了维持自己的蠹痕上。他们的蠹痕在魔仆的重压下有如弓弦一样紧绷,完全没有了先前对付妖兽时的轻松。冯斯不禁有些困惑,魔仆的蠹痕到底有什么能力呢?   正在想着,那些伫立在雾气中的妖兽突然间一个个倒在了地上。它们外表的皮肉没有伤痕,身体没有老化的迹象,也没有任何痛楚的表情。但它们的目光都一个个变得呆滞,倒在地上后,肢体都有无意识的抽搐,嘴角也流出了白沫,十余秒钟之后,抽搐停止,呼吸也随之停止。   “清场完毕。”魔仆笑着说。   冯斯只觉得一阵寒意涌上心头。比之四个“害虫”所使用的手段,魔仆的杀戮更加简单快速直接,甚至没有给被杀者带来任何痛苦。它就像传说中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小拇指一动,就可以剥夺他人的生命。这样冷酷的杀伐不像是在屠杀生灵,简直像是割草,让人不自觉地感到恶心。   而且冯斯注意到,这一片异域空间中残余的妖兽,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倒下的,也就是说,无论从范围还是效率,魔仆的蠹痕都要远远强于那四个人。   “我的蠹痕和他们的不一样,”魔仆在脑海中向冯斯解释说,“每一个蠹痕都是由精神力量构成的,但对这些人来说,只有把这种力量物化,才能产生威力。而我不同,我的蠹痕直接作用于精神,可以在瞬间摧毁它们的精神,如果要用医学名词的话,就是脑死亡。”   “脑死亡……你真是够狠。这些妖兽,好歹也算是你的手下。”   “妖兽不过是无足轻重的奴仆罢了。我杀死这些妖兽,也算是给害虫们提个醒,以免胜之不武,现在他们必须要全力抗拒,以保证不被我的蠹痕侵入。”   “不被侵入?”冯斯若有所悟,“我有点明白了。刚才我就在想,怎么才能对抗‘蠹痕’这种完全没有实体的东西。照你的话来说,似乎只有用自己的蠹痕才能与之抗衡?话说这玩意儿的名字为什么那么奇怪?”   “是的,所谓的蠹痕,就是一个特殊的空间,这个空间里的物理法则都由构建人来决定。”魔仆回答,“这个空间出现在日常的世界中,就像是一只蠹虫把正常的空间蛀出了一个空洞,然后改变了原有空间的物理法则。但这个空洞并不是永久性的,当‘蠹虫’,也就是空间的创造者收回力量之后,它会完全消失,原有的正常空间重新填满那个黑洞,只留下一点淡淡的痕迹,直到完全消散。所以它不能称之为‘洞’,只好叫‘痕’了。   “另一方面,不管人还是物体,不能同时置身于两个空间。所以,在蠹痕的面前保护自己,唯一的方法就是构建自己的蠹痕,用自己主宰的物理法则抵抗别人的,否则只能任人宰割。”   “那如果有人想要强行把你纳入他的蠹痕呢?”冯斯又问。   “这就是我正在对他们所做的。”魔仆阴阴地一笑,“这种情况下,就得看谁更强了,失败的一方将会被吞噬。”   说完这句话,冯斯突然感到魔仆的身体起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从它身上散发出的某种气势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一种奇妙的体验也从冯斯的心底涌起,此刻他和魔仆共用同一个身体,感受着同样的力量膨胀,他陡然间觉得身心愉悦舒畅,那种霸道的力量令他有一种纵横捭阖、傲视万物的快感。   这就是掌控着一片蠹痕所带来的快乐吗?冯斯迷迷糊糊地想着。在他的视线内,魔仆的蠹痕就像无孔不入的毒气,已经扩散到了整个空间内。这片倒悬的世界几乎已经完全被魔仆的蠹痕填充,除了四个小小的角落。在这四个角落里,范量宇等四人把自身的蠹痕缩到最小,努力支撑着。其中梁野、王璐和路晗衣的蠹痕几乎已经要紧贴住他们的身体了,而范量宇的蠹痕大概还有半米的半径,说明他的力量的确比其余三人更强。   但他们还是远不如魔仆啊,冯斯想着。而这个魔仆,按照它之前的自述,“选择了错误的进化方向”,导致力量大损。尽管如此,它的蠹痕依然远超人类,而它仅仅是一个仆人。那它的主人呢?它的主人会有多么可怕?   身体体会着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脑子里转着这些奇怪的念头,冯斯感觉越来越舒服,刚开始时那种“我在别人的身体里”的异样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水乳交融般的舒畅自在,仿佛他就是魔仆,而魔仆就是他。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不断地遭遇各种各样的敌人,几乎每一个敌人都比他厉害,似乎随便谁都可以让他无力招架,这对于他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挫折。一直以来,他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被人轻视,但是他的确在不断地被人轻视。尤其是刚才范量宇那种轻蔑的眼神,实在让人心头一股无名火起。   “半点本事也没有的废物。”范量宇指着他如是说。   我不想做一个废物,冯斯对自己说,我也想要成为一个强人,就像我一直所努力的那样。   “很有志气,”魔仆的声音适时地在他的意识里响起,“那么,打开你的心灵吧,我可以帮助你。来吧,我可以帮你。接受了我,你就是这世上最强的人,没有人可以击败你,没有人可以羞辱你。”   魔仆的声音里充满了无穷的诱惑,配合着身体里一阵阵跳跃般的冲动,让他的心里一片迷糊。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和魔仆的身体融为一体了,无形的蠹痕碾压般地压迫着四个人,让他们疲于应付。他甚至隐隐地想到,如果我能早点拥有这样的力量,就没有人可以伤害我的家庭,母亲不会被逼死,父亲也不会被杀手杀害。   如果我能拥有这样的力量……如果我能有那么强……   突然,头脑里出现了一阵尖锐的刺痛,这是他这些天里早已熟悉的那种头疼。但在暴涨的蠹痕中,这疼痛居然并不显得难受了,反而让他有一种逐步适应的感觉。   “忍一下,忍过了这一段痛就好了。”魔仆的声音依然充满蛊惑性,令人无法拒绝。冯斯浑然忘我,痛感逐渐化为清泉一般的清凉惬意,从大脑开始,流遍了全身。他真的觉得自己正浸泡在一条清水潺潺的小溪里,仿佛每一个毛孔都在张开,吸取着身外的一切。   突然之间,身边的环境再度发生变化。他既不是在这片被创建出来的倒悬空间里,也不是在阴森的古墓中,而是来到了另外一片他曾经置身于其间,或者说曾经在幻觉中置身于其间的所在。   那片血与火的远古战场。   这是冯斯第二次进入这样的领域了,然而,两次的视角却截然不同。上一次他只是个旁观者,对于幻觉中的战争进程没有任何影响,但这一次,他所处的位置有了重大改变。   ——他竟然站在妖兽的中心!   另一个更加重要的改变在于,上一次进入这个幻境时,他的内心充满惊奇和紧张,而这一次,他却是快意满怀,体会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统御一切的快感。   仿佛是在本能的操控之下,他毫不犹豫地开始指挥起妖兽的行动。那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奇妙体验,他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就能够清晰地看见整个战场的全局形势,并且用类似意念传递的方式向所有妖兽发号施令。他就像是一个正在玩即时战略游戏的玩家,能够在巨大的屏幕上看清地图的每一处细节,然后用鼠标指挥作战单位前进。   现在的我,就是……主人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拥有这样的军队,拥有这样的权势和力量,似乎也不坏吧。   内心的情绪如潮水般高涨,五感也似乎联通了,妖兽的嗥叫、垂死之人的惨呼和鲜血的气味与冲天的火光夹杂在一起,毫无违和感地全部被他感知到了。那种奇妙的感觉,简直就像是——神。   “怎么样,想要这样的力量吗?”魔仆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想要,当然想要。”冯斯不由自主地回答。   “那就太好了。”魔仆刻板的声音里也隐隐带着一丝喜悦。   澎湃的力量充盈全身,冯斯只觉得自己飘飘欲飞,兴奋无比,浑然忘了自己身处何方。不知不觉间,有一股冰凉如山泉般的涓涓细流开始流入他的身体,但他恍然不觉,身体无意识地接受着这种力量。之前的种种抗拒、种种警惕,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古战场消失了,一切嘈杂、喧嚣和血腥都消失了。身畔一片黑暗,只有前方仿佛有一丝极其微弱的光芒。冯斯就像御风飞翔一样,向前追逐着那仅有的一丝微光。   光亮随着他的靠近逐渐放大,形成一个闪亮的光洞。这个洞有巨大的吸引力,当冯斯靠近时,立即把他拖了进去。光芒包围了他。   那一瞬间有无数碎片般的画面从他的脑海里闪过,火山、熔岩、沸腾的海洋、高耸入云的雪峰、巨大的爬行动物、从天空划过的燃烧物体、覆盖着厚重毛皮的巨象、四肢着地的古猿……他甚至都来不及去思考这些画面代表什么意义,整个大脑好像完全被巨量的信息填满了。这样的冲击超越了他承受的极限,他晕了过去。   同一时刻,被魔仆的蠹痕逼住的四个人也正无可奈何。他们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人,此时收缩自身蠹痕的范围,加强单位空间的力度,倒是可以保住一时不被魔仆侵入。然而能做到这一步也就不错了,他们终于还是无力还击。   而他们最担忧的,是被魔仆用碎片化成硬膜茧壳包裹起来的冯斯。当魔仆的蠹痕发动之后,茧壳里却没有丝毫反应,完全不知冯斯的死活。梁野几次想要强行靠近,都被魔仆强势压了回去。   “梁野兄,情势不大妙啊,”路晗衣利用蠹痕间的特殊方式向他传音,“我打赌魔仆现在正在对冯同学的脑子下功夫呢,再不打断恐怕要危险。”   “但我们无能为力,”梁野闷闷地回答,“现在能保命就不错了。魔仆毕竟是魔仆,即便进化出错,还是远强于我们,我估计错误了。”   “不管估计是否错误,遇到这样的情况谁都会进来,”王璐插嘴说,“现在重要的是想办法,不然的话,我们只能撤退了。”   “想个屁办法,”现在说话的是两个头的范量宇,“实力差距那么大,就凭你们三个,能想出什么玩意儿来?”   “那你说怎么办?”梁野不耐烦地说。   “把你们三个的蠹痕集中起来,替我打通一条通道,”范量宇说,“然后我会全力攻击魔仆,争取能对它造成伤害。”   三人都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梁野开口问:“那我们怎么确认你不是在给我们设套?要知道,如果我们三个倾尽全力去轰开魔仆的蠹痕,在那一瞬间,我们的防卫基本处于真空状态……”   “你可以不信,那就让天选者唤醒魔鬼呗,”范量宇毫不客气地打断他,“又或者唤醒失败,天选者无法承受直接挂掉。你知道,我对这事儿不是很在乎,所以只要你说一个‘不’字,我现在可以扭头就走。”   他一面说着,一面真的收紧了蠹痕的范围,看样子是打算集中力量脱困而出:“你们都知道,我从来说一是一,从来不装样子。”   “好吧,我同意!”路晗衣的反应很快,显然是熟知对手的行事作风。   “范哥哥,你……你说了算。”王璐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知道审时度势。   最后剩下的只有梁野了。他稍稍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你赢了。但你有把握吗?那可是稍纵即逝的机会。”   范量宇回答的话语里充满了嘲讽:“把握?这千百年来,我们什么时候做过有把握的事情?”   梁野不再说话。这四人虽然一直争斗不休,但或许正因为打交道太多,彼此太过熟悉,此时一起出手合作,再次展现出熟稔的默契。范量宇凭借着自身更加强韧的力量,顶着魔仆的蠹痕移动到距离他较近的地方,而魔仆不知为何并没有做出反应。路晗衣等三人则按照范量宇的指挥站到了一起,三人相互对视一眼,点了点头,一同释放出蠹痕。   此时三人的蠹痕都显得很是怪异,不再像之前那样在平面上保持半球体的形状,而是逐渐拉长延伸,仿佛一支长矛,直插向魔仆的身体。梁野微微示意,三人一同发力,三道不同颜色的蠹痕一同刺出,在魔仆的蠹痕中划开了一条通道。这是一个不能再短暂的机会,但范量宇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恶狼般饥渴而凶残的光,喉咙发出一声低低的咆哮,然后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他脱离了自己蠹痕的范围。冒着被魔仆的蠹痕伤害甚至杀死的风险,范量宇果断地释放出全部蠹痕用作攻击,而完全不顾及防御。他就像是一只只剩下最后一次扑击力量的恶狼,把所有的力气都赌在这全力的一击上,一击之后是死是生,反倒不必在乎了。   “这种事儿果然得疯子来干……”路晗衣忍不住咕哝一声。   如梁野所说,这个机会稍纵即逝,三人拼尽全力打开一条通道之后,只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他们所厌憎的范量宇身上。而范量宇也的确拿出了以命相搏的气势。这个人其实未必真的在乎天选者是死还是被利用来唤醒魔王,他在乎的只有一点:无论和谁动手,都一定要赢,不计一切代价地赢。   这一道灰色蠹痕顺利击中了魔仆的身体,或者不应该用“击中”这个词,而应当说,范量宇的蠹痕和魔仆的身体发生了交会渗透。三人都紧张地看着魔仆,想要知道这一击的效果。然后他们都惊呆了。   ——魔仆被击飞了,蠹痕尽管并无实体,但那一瞬间强行改变空间的巨大能量还是对它产生了冲击,整个身体横着飞出去十多米,然后重重摔在地上,这片倒悬世界里无所不在的魔仆的蠹痕也瞬间消失了。范量宇的这一击成功了,远远超出所有人预期地成功了。   “不是吧?主角开挂也没有那么狠吧?”王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样的神转折,比哈利?波特的胜利还莫名其妙,要是拍成电视剧,肯定会被观众骂大烂片的……”路晗衣也禁不住喃喃自语。   范量宇自己脸上也全无喜色,显然这个来得过于容易的胜利也是他自己完全没有想到的。他皱着眉头思考了一阵子,忽然大踏步地走向魔仆。   “范哥哥!你还没有重新用蠹痕保护自己!”王璐忙提醒他。   “不必了,”范量宇挥了挥手,“照我看,需要保护自己的是它。”   果然,重组成冯斯外形的魔仆,此刻竟然在地上挣扎了好久都无法爬起来。它原本坚固的身体好像一下子变得脆弱不堪,断裂的肋骨戳破了胸前的皮肉,森白的骨头带着鲜血凸出在胸口,触目惊心。   其余三人也跟了上来,尽管他们仍然警惕地保留着覆盖在身边的蠹痕,不知是为了防范谁。范量宇嘿嘿一声冷笑:“你们可以放心了。它被我打成这样,不是因为我很牛逼,而是因为你们的天选者捣了鬼。这个臭小子,看来也不像我想象中那么没用呢。”   “迟早有一天我会揍扁你……”随着这一句闷声闷气的话语,地上的茧壳裂开了,冯斯和关雪樱费力地钻了出来。关雪樱一脸迷茫,显然完全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冯斯的表情却是喜忧参半。   “我他妈的到底是什么?”他似乎丝毫也不介意之前被范量宇差点折磨死,直直地瞪着这个双头人的眼睛。   “你是天选者。”范量宇给出了一个无懈可击的答案。   “不,我是个傻逼,”冯斯大摇其头,“连自己到底在干些什么都不知道的傻逼。”   冯斯的确不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些什么。   昏迷过去的时候,那种惬意的感觉开始时断时续,夹杂着的是突如其来的强烈痛楚。就像是有一把锥子试图锥开他的头皮和颅骨,钻进他的大脑。这种忽而舒适忽而剧痛的感觉,就像是从天堂到地狱的极端体验,让他忍不住痛呼出声。   “忍一下,忍过了这一段痛就好了。”魔仆依然还是这句话。随着这句话不断地重复,那股尖锐的痛楚越来越切入他的大脑深处。尽管理论上大脑是不应该体会到痛觉的,但他还是恍惚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往自己的脑髓里钻。   “忍一下……忍一下……忍一下……”这个声音就像是魔咒,让他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的意识。他隐隐觉察到有一些不对劲,真的好像是自己的灵魂要被挤出去了,然后一些外来的事物取而代之。他想要抗拒,却已经完全无力支配自己的身体。   突然之间,先前何一帆所说的话再次像闪电一样劈开了他的脑海:“你的精神状态的每一丝最细微的变化,都可能会影响到你的将来……这个过程中包含着一些生死攸关的抉择元素,一步踏错就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看来我选择错了,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冯斯在那一瞬间陷入了无限恐惧中。他已经完全不能控制自身,那个在幻觉中钻进他大脑里的异物开始膨胀,似乎要完全替换掉他原来的脑子。   这样就会唤醒魔仆的主人了吧?冯斯迷迷糊糊地想。这位主人醒来之后会干什么呢?召唤洪水和火山爆发毁灭地球吗?可惜我已经没法知道了。   神志一点点被抽空,眼看意识就要陷入完全的黑暗,就在冯斯连哀叹后悔的心思都要不复存在的时候,突然,一个清晰的声音在耳边响了起来。   “忍一下。很快就会好的。”这不是魔仆的声音,而是另外一个声音,一个十分熟悉的声音。   “忍一忍。不要怕。”这个声音的出现,就像是打开了一个开关,他的眼前骤然亮了起来。亮光中出现了许多模糊的影子,他努力想要分辨这些影子的形状,却由于光线过于刺眼而无法如愿。在这片亮光中,他感到自己和侵入物的力量对比一下子发生了改变,头又疼起来,但疼痛扩散的方向却正好相反,钻入自己大脑的异物像是遇上了什么无法阻挡的天敌,开始被生生地抽离。   见鬼了,这是发生了什么?冯斯很是纳闷,就好像自己的体内本来藏着点儿什么玩意儿,然后突然爆发了。这种感觉简直像是——江海倒灌河水。他想要问魔仆,却发现魔仆已经不再能和他自如地对话了,此刻能够传递给他的,只有情绪的碎片。   愤怒、恐惧、慌张、震惊,以及……绝望。   最后他彻彻底底地晕了过去。   “也就是说,你并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王璐好奇地看着他,“但是确确实实是你凭借着自己的精神力量打败了它。”   冯斯还没有回答,地上的魔仆忽然哧哧笑了起来。即便是伤口还在血流不止,它还是丝毫没有痛觉。   “他妈的你会笑啊,”冯斯一瞪眼,“我还以为你一辈子就是电子合成音呢。”   “这一次是我输了,”魔仆的笑容扭曲而狰狞,就像是面部失败的雕塑,“但我还是赢了。”   “说这种故弄玄虚的废话并不能让你多活一分钟。”范量宇冷冷地说。   “活?我不需要活了。”魔仆依旧带着笑。这句话刚刚说完,它的身体就像石膏一样开裂、分解,最终化为一堆粉尘,只有分解前的最后一句话还留在人们耳边:“但你们也活不长的。”   三   魔仆的身体彻底消失了,无论是冯斯的化身还是剩余的碎块,都变成了细微的粉末。而这个倒悬的世界也随之土崩瓦解,人们重新回到了神殿中。   “现在我们有空说说话了,”冯斯看着这四个敢于和魔仆正面对抗的人,“四位可以做一下自我介绍吗?”   “我叫王璐,这是范量宇哥哥,这是路晗衣哥哥,这是梁野哥哥。”王璐回答得很快。   “嗯,你如果告诉我这是汤姆,这是杰瑞,这是蜡笔小新,也没有任何区别。”冯斯耸耸肩。   “我们就是被魔仆们称为‘害虫’的那群人,”路晗衣说,“至于我们自己,由于各自的理念不同,给自己的称谓也截然不同。比如有人自称‘抵抗者’,有人自称‘保护神’什么的,相比之下,比较中性的、易于接受的称谓是‘守卫人’,不过我觉得还不如直接叫害虫显得亲切。”   “从刚才和魔仆的对话来推测,你们四位,分属于‘害虫’中的四个家族,也就是从古代开始就知道魔王的存在,并且致力于与之抗争的人群,对吧?”冯斯问,“那么你们知道魔王到底是什么样的吗?”   路晗衣的回答在他的预料之中:“从来没有人见到过魔王。在历史上发生的所有战争里,我们连见到魔仆的机会都极少,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在和奴隶,也就是先前你看到的那些妖兽作战。”   “我一直被封在茧壳里,你怎么知道我看到了妖兽?”   “如果你连通过魔仆的眼睛看到妖兽的能力都没有,那你也就不配做天选者了。”   “其实到现在我也没看出我哪点配做天选者……”冯斯嘀咕了一句。   “这里没我什么事了,我先走了。”范量宇淡淡地说了一句。转过身时,他想了想,忽然伸手冲着冯斯一指,冯斯“扑通”摔在地上,痛得脸色都变了。   “还是那么废物,没什么变化啊?”范量宇有些困惑,“刚才到底算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把我当沙包了啊……”冯斯哭笑不得,看着那个带着两颗头颅的畸形背影渐渐消失。王璐犹豫了一下,也跟着离开了,只留下路晗衣和梁野。   “我们一直试图找出魔王的起源和藏匿地点,以及最重要也是最让人困惑的——它到底想要做什么?可惜从来没有如愿过。”路晗衣说,“在文字形成以前的时代,那样的战争描述很难流传下来,即便流传下来,也会和其他神话传说混杂在一起,真假难辨。当然了,这样的工作我们一直在做,‘害虫’的各个家族都没有停止过培养考古专家,以及资助各种考古组织,妖兽的残骸化石就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我们发现,魔王并不仅仅存在于人类的历史中,或者说,远远不止存在于人类的历史中,它的出现,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六亿三千万年前的前寒武纪。”   冯斯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要把这种教科书上都讲不到的年代拿出来吓人吧!那玩意儿岂不是真的做到了……与天地同寿?它到底要做什么?征服地球吗?”   “我们也曾经这么猜测过,它的目标就是要毁灭地球上的一切生物,就像早期科幻电影里虚构的外星征服者一样,部分考古证据也支持这个猜想。”路晗衣说,“但是上个世纪以来,一些新的证据表明,在远古一些生物大繁荣时期它也存在过,却完全没有阻止物种的繁衍,相反似乎还有所助益——它可能利用妖兽屠杀过一些凶猛的旧物种,而帮助了体力上较弱的新物种的壮大。”   “刚才魔仆也跟我说了,如果魔王真的想要毁灭人类,那么人类的历史从南方古猿的时代就可以彻底断绝了,这可真有点奇葩……”冯斯搔搔头皮,“那你们这些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集结起来的呢?”   “在人类生存的早期,妖兽在全世界不同的地点出现,所以各地的神话传说中都会提到这些怪物,但在那时候,人类是完全被动的。这些妖兽对他们而言,不过是更加强壮凶残一些的剑齿虎猛犸象,但后来,逐渐有一些聪明的部落领袖发现了妖兽背后的指挥者——魔仆,并且发现魔仆的肉体比妖兽要脆弱得多。而一旦摧毁魔仆,妖兽就会失去战斗力。当然,即便这一部分人掌握了这个诀窍,以人类的力量和原始的工具,想要突破妖兽的护卫而去击杀魔仆也是十分艰难的,于是他们开始研究魔仆,终于发现了附脑的存在。”   “附脑到底是什么?”冯斯问。   “顾名思义,附脑就是往你的大脑里植入一个新的共生的脑子,某种程度上接近于寄生虫。”路晗衣说,“那是某一位先辈在杀死一只魔仆之后在其体内发现的。附脑看起来的确像是一只小虫子,先人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直觉让他们留下了这条‘虫子’并且想办法饲养它,希望能通过它找到克制魔仆的方法。最初的时候,大家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没能发现一点儿特异之处,直到有一天,当一个年轻人去给这只虫子喂水的时候,这只虫子突然暴起,从他的面颊上钻进了他的身体。   “当时人们都以为他死定了,但奇怪的是,他事后虽然连续发烧,高烧昏迷十来天,却一直拖着没有断气。半个月之后,他竟然奇迹般地醒了过来,烧也退了。又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他开始变得比一般人更加强壮,跑跳速度超过了人力的极限。大家这才意识到,那只奇特的虫子,似乎具备把人变得更强的力量。而这样的力量,或许会成为人类抵抗魔王的关键。   “这之后的几千年里,人们不断寻找和研究这种‘虫子’,对它的命名也各不相同。比如古代中国人信奉心主神明,认为人的思想活动和智力都是由心决定的,有些人就称其为‘心猿’。等到解剖学逐渐昌明,人们也明白了大脑才是思维的根基时,它才有了统一的称谓,那就是附脑。   “人们活捉了一些附脑,想尽各种方法让它们和人体结合,想尽办法让它们维持稳定——附脑可从来不是乖宝宝,它们会努力维持自己的自我意识,一不小心就可能反过来控制人体。比如中国的道教一直流行用铅汞等原料来炼丹,那只是一种有意无意的误读。铅汞的真正作用,是可以维持体内附脑的稳定。当然了,这些重金属原料对人体伤害也很大,即便是到了近代,我们用一种被称为‘酒’的更温和的配方,还是难以根除其毒性,再加上附脑本身的危害性,拥有附脑的人……大概都很难长命吧。”   听到这里,冯斯才总算明白过来当时在大块头俞翰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而何一帆给他注射的所谓“酒”,竟然和道家的外丹是同样的性质。而附脑的神奇之处和魔仆妖兽的凶悍,大概也是许多远古神话乃至于宗教的起源。   “所有的附脑都是靠这样植入吗?”他又问。   “不是,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已有附脑的人们通婚遗传。”路晗衣说,“这种方式效率更低,更容易诞生出废物,要么完全没有附脑,要么有附脑也无法唤醒,要么刚一出生就被附脑完全控制住。然而,一旦确定唤醒并掌控,这种天生的附脑拥有比后天植入的附脑强得多的能力。这两种方式所带来的选择,也造成了现在守护者们的内部分裂——拥有先天附脑的家族习惯性地歧视后天植入的。”   “他们三个都属于信奉先天遗传的家族,”梁野插嘴说,“而我的家族一向只选择后天植入。事实上这种歧视并非完全没有道理,除了我这样的极少数异类,大部分后天植入者都比不过通过家族血统获得附脑的人。但是家族血统遗传的方式风险太大,过去曾经发生过新生儿附脑发狂险些灭杀整个家族的事例,所以很多人宁可求一个稳妥。”   冯斯听到“新生儿附脑发狂险些灭杀整个家族”这句话,心里一动,想到了自己的出生。不过他没有时间细想,路晗衣继续说下去了:“附脑让人变得强壮,只是初步作用,再强壮的人仍然难以在体力方面和妖兽相当;对少部分体质相对特殊的人来说,附脑还能让他们拥有特殊的能力,那就是激发蠹痕。蠹痕是一个特殊的物理空间,可以让踏入其中的人或物受到巨大影响。不同的人会激发出不同能力的蠹痕,这些蠹痕有可能很强大,也有可能完全没用,而激活蠹痕的因素,既和个人体质有关,也和附脑本身的性质相关,但人们暂时没有找到精确的规律。事实上,能利用附脑的本身就是极少数,大部分人植入附脑后会很快死亡,还有一部分人会变成妖兽那样的怪物,血统遗传的方式死亡率更高。但是为了尽可能多地让对抗魔王的火种流传下去,人们采取了种种异常残酷的方法。”   “残酷?比如?”   “比如……你看到这尊神像了吗?”路晗衣伸手指向神殿里那尊牛头神像。   “我一直在好奇,这到底是一尊什么样的神像。它明明是西方风格的,却偏偏被放在一座中国落后山村的古墓里。”冯斯说。   “这是一尊恶神,是上古地中海东南岸地区的人们所信奉的神明,名字叫摩洛。”路晗衣说,“古代迦南人对它顶礼膜拜,并且有一种独特的献祭方式——把未成年的子女放到火里焚烧。这尊神像身上的金属活板,就是用来焚烧小孩的。”   冯斯禁不住打了个寒战,路晗衣接着说:“但事实上,恶神摩洛的献祭方式,只是为了掩盖事实而捏造出来的骗局。献祭不是目的,焚烧才是目的。”   “你的意思是说……通过烈火烧身来激活附脑?”冯斯又是一惊。   “是的,虽然还不清楚具体原因,但在那一段时间,地中海区域的附脑,多数展现出和火有关的能力。为了筛选婴儿,他们会把婴儿扔进火里,能从火中重生的,日后就有可能成长为精英分子。”   “而剩下的就活活被烧死……”冯斯有些说不出话。他并不是喜欢高举道德大棒的人,何况刚刚亲眼见识过魔仆和那些恐怖的妖兽,自然明白这场战争是多么残酷,但无辜者的鲜血终究不能让他无动于衷。   “好吧,谢谢你,总算解开了我心里很多的谜团。”他定了定神,接着说,“下一个问题:能仔细讲讲天选者以及在我身上发生的这些事儿吗?按照魔仆的说法,我好像就是个闹钟……”   路晗衣微微一笑:“的确像个闹钟,不过也不完全是,这得从魔王的沉睡说起……怎么了?”   他看到关雪樱悄悄地扯冯斯的衣袖,手指指向神殿门口。冯斯愣了愣,忽然一拍脑袋:“靠!我把老头儿给忘了!”   他慌忙跑出神殿去查看万东峰。老村长已经奄奄一息,双目紧闭,任凭冯斯怎么摇晃呼喊都没有反应。   “失血过多,身体本身就衰弱,没救的。”路晗衣附身查看了一下,“不过我有办法让他死前短暂地清醒几分钟,你有什么话可以赶紧问。”   他伸手在万东峰的颈部轻轻一按,万东峰咳嗽一声,真的醒了过来。他的眼神有些迷茫,似乎一时间还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冯斯已经迫不及待地扶起了他:“村长,我直说了吧,老祖宗已经挂了,你也马上就要死了。”   “老祖宗?它……已经?”万东峰一脸的惊骇。但当他看到冯斯背后那两个奇怪的人的时候,似乎意识到了点什么:“我明白了。这一天终于还是要到来的,我算是解脱了。”   “没有时间了,我只想求你告诉我,你知不知道我祖父……也就是照片上那个人的下落?那个威逼你们供奉老祖宗、为他保守秘密的人?”冯斯说。   “那个人……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但我相信你一定会见到他。”万东峰说,“他曾经说过,他的家族之所以世世代代把老祖宗藏匿在这里,是为了利用老祖宗找到一个人。我猜想,你就是那个人,所以他一定会主动去找你的。”   这不对啊,冯斯想,我父亲19年前就找到我了,但祖父从来没有现身过。难道……难道其实祖父并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父亲背叛了祖父!冯斯猛然间醒悟过来。虽然不知道这父子俩到底发生了什么冲突,但父亲离开了祖父,悄悄带着自己躲了起来,把自己抚养长大。祖父想要做什么?父亲又想要做什么?看来谜团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   “他还说过,还有另外一个目的,但估计只通过老祖宗无法完成,”万东峰接着说,“他想要研究老祖宗,找到老祖宗的本原。他说,这件事比找到那个人还重要,但他估计,在他的有生之年无法做到了。”   “本原?”冯斯微微一愣,但很快明白过来。祖父果然也和路晗衣等人一样,想要通过研究这个魔仆,发现魔王的本质。   魔王到底是什么?魔王到底想要做什么?   万东峰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冯斯看着他的尸体,怔怔地没有言语。梁野看出了他的心思,走到他身边:“不必奇怪,你的祖父是一个十分神秘的存在,我们一直在找他,却始终没有找到。”   “他和他的家族,到底想要干什么,你应该比村长知道得更多一些吧?”冯斯问。   “还是你来说,”梁野冲路晗衣勾了勾手指,“我懒得多说话。”   “懒死算了……”路晗衣倒也不生气,“我还是先从你这个闹钟开始解释吧。虽然魔仆始终都存在,妖兽也偶尔会出现一下,但距今最近的一次魔王和人类的全面战争,大概要追溯到4600年之前了。”   “4600年?这个数字好像有点熟。”冯斯努力回想着,“中国公认的信史也还不到3000年,再往前的夏朝都只是存在于传说中,4600年……全面战争……我靠!你不会是在说涿鹿之战吧?”   “就是涿鹿之战。”路晗衣点点头,“那一次战争,并不是什么人类两个部落之间争夺地盘的战争,而是魔仆和人类发生的你死我活的决战。传说里说蚩尤‘面如牛首,背生双翅,铜头铁额,八臂九趾’,虽然未必精确,却也点明了一点:蚩尤不是人,而是魔仆的化身。它所驱策的,就是你刚才见过的那些妖兽。”   也就是说,我在火车上的幻境里所见到的,极有可能就是涿鹿之战?冯斯忽然觉得额头上全都是冷汗。   “我们并没有那一次战争的详尽资料,事实上,从传说的只言片语来看,蚩尤的力量是远远占优势的。但奇怪的是,最后取胜的竟然是人类。这也是后来人们一直想要寻求解释的难题,因为那次战争,说不定就包含着克制魔王的关键。   “从那之后,再也没有过大规模的战争,魔王就像是凭空消失了,魔仆们也都隐匿了起来。虽然偶尔有一些由于遭遇魔仆而爆发的小规模战役,却也丝毫不能阻止人类的迅速繁衍进化。人类占据了地球,从部落文明一直发展到工业文明,关于魔王的秘密也渐渐被掩盖,除了分散在全球的这些以附脑为基础生存的家族之外,普通人对此全然不知晓。”   “那照这么说,魔王从4600年前就不再现身了,所谓能唤醒魔王的天选者的概念,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冯斯有些困惑。   “这件事细讲起来就太复杂了,以后有空给你详说。简单地说,是有人通过读取他人思想的蠹痕,无意中从一只被捕获的魔仆脑子里获取的信息。魔仆的思维活动告诉我们,经过涿鹿之战的打击后,魔王受到了重创,不得不终止了活动,让自己进入一种近似沉睡的保护状态,必须由拥有特定血统的”天选者“来唤醒。而后来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那就是每隔一段长短不定的时间——长则数百年,短则几十年,魔仆们都会有一种集体的躁动,显然是感受到了某种召唤。那就是天选者出现的征兆。”   “唤醒魔王不靠魔仆,反而靠人类,那不是乱套了吗?”冯斯忍不住问。   “谁告诉你天选者是人的?”路晗衣意味深长地看着他。   冯斯怔住了,仔细揣摩着路晗衣的话,突然脸色煞白:“你是说,我,天选者,其实……其实……”   “是的,天选者的身上,带有魔王的血脉。”路晗衣说,“只有魔王的血才能唤醒魔王。”   “但是……怎么会有魔王的血脉……又该怎么分辨……这也太奇怪了吧?”冯斯一时间有些语无伦次。   “谁也不知道魔王是怎么做到的,就如同谁也不知道魔王在哪里、具体是什么形象一样。”路晗衣回答,“总之,在这个世界上,的确存在着这样的血脉,而且还不止一支。但是并非所有带有魔王血脉的人都能成为天选者,所以人们只能采取笨办法,那就是死死盯住可能带有魔王血脉的家族,监视着这个家族出生的每一个婴儿。当天选者出生时,魔仆们会有异动,甚至会有妖兽出现,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异兆,可以帮助判别。”   “那样的话,杀掉我不就一了百了?很长一段时间内不用担心魔王被唤醒了。”冯斯说。   “但是你死了,下一个天选者仍然会出现,那不过是一条没有穷尽的等待之路。我们更希望在不唤醒魔王的前提下,通过天选者和魔王的特殊联系找到它,趁它在沉睡状态时杀死它。那才叫作真正的一了百了。然而……”   “每一次都失败?”冯斯尖锐地问。   路晗衣叹了口气:“是的,每一次。每一次失败的原因都如出一辙——在即将和魔王建立精神联系的那一刹那,天选者的脑子出错了,因为无法承受那样剧烈的精神变动而一下子变成疯子——这一度被称为‘命运之咒’。只有两次例外,那两个天选者成功地接收到了魔王的信息,但自己却完全被控制,成为新生的魔仆,而我们依然无法经由他们找到魔王,最终为了消灭新生魔仆而损失不小。”   “为什么会这样呢?”冯斯皱起眉头,想起了先前那段奇异的幻觉,那种感觉,的确像是有什么异物硬往自己的脑子里钻。但最后自己既没有变成疯子,也没有成为被控制的魔仆。至于和魔王的精神联系……好像也没有。   “没有人知道,样本空间太小,不足以支持严谨的结论,只能先试着猜猜看了。比如近些年来,我的家族研究了所有失败的案例,以及那仅有的两个建立了联系的,发现那两位天选者和其他所有人不同的一点在于——他们并不情愿对抗魔王。”路晗衣说,“那两个人颇为自己身上有魔王的血脉而自豪,内心深处并不认同自己属于人类,也不认同他们应当反抗魔王。”   “我明白了!”冯斯忍不住喊出了声,“之前我认识的那个叫何一帆的女孩,反反复复地说,不能给我造成先入为主的印象,就是这个道理!我不能够抗拒魔王,却也不能太过亲近它!也就是说,一切最好发生在我对所有事件都还不太了解的状况下,那样才能真正地凭借本能行事!”   路晗衣点点头:“魔仆之所以抛弃掉原形,化为人形和你交谈,其实就是想要和你建立精神上的联系,对你施加暗示,任何事前过多的思虑都会让你无法专注于内心深处的真实选择,从而极有可能导致唤醒失败——尤其是当这种思虑里含有对魔仆本能的抗拒时。一旦失败,你就会变成废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事前不能告诉你。”   说到这里,路晗衣一脸的迷惑:“但是真是奇怪,最后的结果变成了这样,你并没有唤醒魔王,也没有被控制,反而杀死了魔仆。而在杀死魔仆之后,你又成为一个普通人,不能激发出任何蠹痕,也不能抵抗范量宇的一点轻微攻击——这是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冯斯咧嘴笑了笑:“你们四个一起来到这里,其实就是打算万一我被变成魔仆,就把我干掉,对吗?”   “确切地说,开始只是观察,”路晗衣说,“我们尾随你到这里,并不打算进村。但你进入村子里靠近了这座墓穴后,魔仆的精神扰动立刻被我们捕捉到了,我们确定你是一个能让魔仆产生感应的真正的天选者,所以立刻进来了。我们四个代表的,是中国境内势力最大的四个家族。而事实上,现在在村外有那么几十上百个来自其他家族的人,也在关注你的动向。假如你不幸被召唤成为魔仆,我们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你。”   “那我总算命不错,”冯斯长出了一口气,“不过你还是没有告诉我,我祖父所在的家族想要利用我干些什么呢?”   “那个家族从来不和我们通气,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现状如何、藏在哪里。唯一能确定的是,关于天选者,他们掌握了比别人更多的资料,对此也有一些不能让外人知道的特殊目的。这个目的也许会十分危险,所以我们也一直在努力寻找他们。遗憾的是,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人知道你祖父的下落。”   “那你现在打算拿我怎么办?”   “老实说,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拿你怎么办了。”路晗衣脸上的苦恼显得很真诚,“过去也从来没有任何天选者像你这样不安分的——我担心你迟早会捅出大娄子。梁野兄,你有什么主意吗?”   “用你先前给我的建议,顺其自然。”梁野说,“他是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天选者,与其我们闭着眼睛胡乱干涉,不如让他闭着眼睛自己去闯。”   “更何况,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们的大麻烦才刚刚开始。”他看上去一脸的疲惫,“如果在这个小兄弟的身上不能出现什么奇迹的话,也许大家会一起玩完。”    第十章   幕后真凶   一   大概是已经从王璐那里得知了消息,村外的守卫显得放松了许多,但却并没有人急于离去,似乎是为了亲眼见一见这个与众不同的天选者。   至于村里人,都聚集在村口,但却没有人敢于阻拦路晗衣和梁野,老祖宗和村长的双双死亡更是让他们一片迷茫。冯斯狐假虎威,带着关雪樱跟在两人身后,还到村长家拿回了自己的随身物品。他知道,在此之后,这座蒙昧的山村将会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村里人将如何去适应,他就不得而知了。   出村时,关雪樱的父亲关锁狠狠地瞪着自己的女儿,好像恨不能把她的脑袋拧下来,却又终究不敢上前。关雪樱的目光扫过父亲,扫过弟弟和其他的村人,忽然间眼圈一红,低下头加快了脚步。   “先等等,回家把身份证拿上,不然你哪儿也去不了。”冯斯对她说。   “……”关雪樱看了一眼关锁,怯生生地不敢动。   “有我在,他不会对你怎么样的。”冯斯说,“不是你主动提出要跟我走吗?没有身份证,你每分钟都可能被抓住送回来。”   关雪樱咬了咬牙,伸手在自己的脑袋上拍了一下,忽然迈开大步,走向自己的家门。冯斯像保镖一样,跟在她身后两步。关锁怒极,攥紧了拳头,却最终没有出手。   “你有什么随身的衣服或者小玩意儿,都带上吧。”冯斯轻声对关雪樱说,“以后可能很难再有机会回这儿了。”   “你打算拿这个孩子怎么办?”梁野问,“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要照料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带她回北京先住到我兄弟家,再做打算吧。”冯斯说,“我兄弟也正好需要有人照顾。”   “很抱歉帮不了你,”路晗衣说,“我们的家族是不会收留外人的。”   “我只需要你们帮我一个忙,”冯斯说,“她这辈子没有离开过这座大山,哪儿都没去过,什么交通工具都没乘坐过。你们两位一看就是有钱人,肯定自己有车……”   “可以。我把你们送回北京。”梁野没有迟疑。   “多谢多谢,不过送她就行了,地址我不用说了,你肯定知道。”冯斯扮了个鬼脸。   “你不回北京?”梁野有些意外。   “我想起一些事,需要回家一趟,”冯斯说,“反正从这里过去也不算太远。”   “那你好自为之。”梁野痛快地点点头,不再多说。   倒是路晗衣把手放在冯斯的肩膀上,虽然状似亲热,说出的话却不那么动听:“记住,我们可能有共同的利益,也可能截然相反,一切取决于你的选择。我不希望有一天亲手杀死你。”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冯斯并不在乎,“我还有一个问题,那个魔仆说他选错了进化方向,是什么意思?”   “魔仆拥有强大的精神力量,可以构建蠹痕,可以指挥妖兽,但它们的本体却很脆弱,移动能力也很差,离开了妖兽几乎无法生存。所以这一个魔仆大概也是厌倦了这些年来被关在古墓里的生活,想要实验把自己的身体变得强壮,所以它的身上会多出那些触手。但是身体的强壮却又大大弱化了它的精神,对于魔王而言,它就成为废物。不过这倒正好,如果它是一个正常的魔仆,以它所积累的力量,我们四个加上你也绝对不是它的对手。”   “这也算是吉人自有天相吧。”冯斯一笑。   “顺便还有一点要告诉你,”路晗衣说,“妖兽这种东西也是会进化的,而且进化的方向和生物进化史有些类似——体形越来越小,智力越来越高。你今天见到的这些,都是比较原始的妖兽,虽然躯体庞大看起来吓人,实际上的力量很弱,其目的只是吓唬原始人类,并不是真正想要利用它们作战。但越往后,人类的力量越强,妖兽的塑造也就不一样了,战斗力也越来越强。以后再遇到魔仆,你可得小心点,真正强大的妖兽会超乎你的想象,而没有贸然进化的魔仆,更是噩梦一样的存在。相信我,我见过,到现在还经常在梦里吓醒呢。”   冯斯坐着梁野的车离开了这片山区,和关雪樱道别后,迅速坐长途车直转贵阳。在宾馆睡了几乎一天一夜后,他坐上了通往家乡省城的火车,然后在第一站偷偷下车。刚一出站台,文潇岚早就替他约好的一位驴友接他上了汽车,然后在某个红灯过后的拐角处放下他。他找了一辆高价黑车,沿高速重新开回了贵阳,一直到机场下车。   机票也早就订好了,目的地并不是老家,而是——东北,为他接生的翟建国所在的那座东北小城。   一下飞机,他就打车直奔翟建国家。翟建国所住那栋楼的电梯仍然无法使用,不知道是新坏的还是上次坏了就压根儿没人管。他只能再爬一次十一楼。   “说我不安分……说我喜欢捅娄子……这些我都承认,”冯斯一边爬着楼,一边在嘴里哼哼唧唧,“但是有一点你们就不知道了——老子还喜欢骗人。”   “当然也更容易被人骗。”他嘟哝着,敲响了翟建国家的门,“姓翟的,你这个老骗子……”   二   “他失踪了?”黑暗中的女人语气十分不悦。   “是的,实在是出乎意料。”女人的弟弟,也就是路晗衣回答说。不知为何,他的语气相对轻松一些,甚至颇含赞赏。   “他不过是个雏儿,而你们都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怎么可能跟丢?”女人有些恼火地重重一摔杯子。   “他应该是早就策划好了的。”路晗衣说,“我的人跟着他上了火车,但没想到他到下一站就换装下车了,仓促间没有跟上。之后我们侵入了全国的铁路系统和民航系统,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所以,要么他事先安排好了车辆,要么他一直都备有假身份证。”   “但是以他的社会接触面,没可能认识能做出可以骗过检测仪的假身份证的人——这年头的身份证内部芯片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复制。何况快速离开车站也需要有人接应吧?否则以你的人的反应,不可能跟丢。”   “是的,问题就在这儿,居然早有一辆车在那里等着他,而我们的系统不可能做到在全国每座小城市都有车辆随时使用。”路晗衣说,“我们的人匆匆招了辆趴活的黑车追上去,路上被一个红灯延阻了一下,谁知他就趁着那短暂的半分钟偷偷下车了。最后我们的人追上的只是一辆空车。”   “他的电话和网络账号难道不是24小时监控着的吗?他怎么找同伙策划的?半路买新电话卡这种事,应该瞒不住你的人才对。”   “我猜,他大概使用了更加激进的方案。”路晗衣的声音里居然隐含笑意,“我的人回忆说,那天冯同学住的旅馆有一位旅客丢失了手机,搞不好是在和他擦身而过的时候丢的。”   女人有些吃惊:“不是吧?他居然连偷东西都会?”   “所以说这个小子不简单哪。”路晗衣笑意更浓,“他不是那种循规蹈矩墨守成规的人,犟起来就像一头驴子,但该服软的时候绝不拿小命开玩笑。比如范量宇用痛感折磨他的时候,他发现不妙就立刻服输,绝不硬挺。他很有趣,我挺喜欢他的,如果以后不得不杀死他,我也会遗憾那么几分钟呢。   “所以姐姐你也别那么急着找到他了,我相信他不会死,盯紧了北京,他迟早会回去的。好戏才刚刚开始。”   路晗衣的眼瞳在黑暗里闪着高深莫测的光芒。   梁野活像一个铁人,一天开十多个小时车也丝毫不觉疲累,只有晚上才停下来找旅馆睡觉。两天之后,北京已经近在眼前。   当天夜里,他带着关雪樱在一家路边小饭店吃东西,桌上不外乎是些驴肉火烧、凉皮、大丰收之类的大众菜,关雪樱却吃得津津有味,还不停地喝着冰镇可乐。   “看来这驴肉火烧挺合你胃口的,再要一点吗?”梁野问她。   关雪樱脸都涨红了,但还是轻轻点了点头。梁野轻轻一笑,又叫了一份推到她面前,顺便又给她要了一听可乐。在她低头吃东西的时候,梁野一直认真地打量着她,目光中充满了种种复杂的意味。   “你怕不怕我们这帮人?”关雪樱吃完后,梁野问。   关雪樱点点头又摇摇头,发现用这种简单的方式无法清楚表意,于是又掏出了她的法宝:作业本和笔。她在纸上“唰唰”地写了一些字,然后把本子递到梁野身前。   “怕,但不是很怕。我对你们没有害处,你们不会打我,村里的人不管怎么都会打我。所以你们更好。”关雪樱这样写道。   “你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吗?”梁野忽然发问。   关雪樱愣了愣,这下连到底该点头还是摇头都不知道了。梁野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如果我告诉你,你和我们是一样的人,你会害怕吗?”   关雪樱一下子整张脸都白了,眼神里有些惊恐和不知所措,梁野摆摆手:“我只是问‘如果’而已,你别紧张。我是说,如果,如果你也和我们一样,你会怎么办?”   关雪樱轻咬着嘴唇,在作业本上写道:“只要能好好活下去,怎样都没关系。我不怕。”   “好姑娘!”梁野哈哈大笑,不再说话,抓起桌上的白酒瓶往嘴里咕噜倒了一大口。   结完账后,关雪樱先出门而去,梁野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纤弱的背影,忽然间低低叹了口气。   “真希望能见一见你的母亲。”梁野用关雪樱听不见的声音说。   温泉的水温恰到好处,刚好能让皮肤发红,却又不至于烫得太厉害。王璐把整个身子都沉在水里,眯缝着眼睛,惬意得几乎就要睡着了,一张红苹果一样可爱的脸蛋红扑扑的,看上去就像一个天真的女学生。   突然,她猛地睁开眼睛,脸上闪过一丝铁一样刚硬的杀意,淡紫色的蠹痕迅速笼罩住全身,整个人好像变成了一只机警的猎豹。不过几秒钟之后,她的神情又松弛了下来,尽管蠹痕仍然绷得很紧。   “范哥哥,你不会是打算在这种时候杀我吧?”她说。   温泉的假山后面一瘸一拐地走出来范量宇畸形的身体。他在温泉旁坐下,随手拨了一下水面:“国内的所谓温泉,99%都是锅炉房烧出来,要享受也不知道找个好地方。”   王璐嘟着嘴:“管它是天然的还是人工的,舒服就行嘛。跑一趟穷山沟,又脏又累的,哪怕给我个破木桶泡一泡也是好的——你没有把我的兄弟都杀光吧?”   “今天我心情好,没有杀人,甚至没有给他们留下伤残或者后遗症,不过他们醒来之后,可能会痛上那么一两个星期。”范量宇邪恶地一笑。   “心情好?那简直是太阳从南边出来了,”王璐做惊讶状,“你居然也有心情好的时候。难道是因为那个天选者?”   “就是因为他,”范量宇点点头,“我从他身上嗅到了鲜血的味道。”   尽管泡在温泉里,王璐也忍不住打了个寒战:“鲜血的味道?”   “这样的日子多乏味,你们这些无聊的人成天提心吊胆着魔王会不会醒、什么时候能醒,”范量宇摇晃着他那颗有意识的头颅,“而我呢,只是想找机会好好打上几架,家族里也总有各种婆婆妈妈的说辞,烦人得不行。时代总是需要改变的。”   “你是说,那个被你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天选者,有机会改变时代?”王璐很是好奇,“在古墓里,你可是口口声声说他是废物呢。”   “他现在的确是废物,但在我眼里,他很有潜质。”范量宇充满信心地说,“何况,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会有更多埋伏在土里的家伙为了这个小子而从泥土里钻出来。”   王璐的脸色一变:“比如……历史上消失的那一支?”   “甚至还会更多。”范量宇的脸上呈现出一种真正开心的表情,“一想到这个死水一潭的世界会从此变得热闹起来,我就高兴得想要用头撞墙。”   “不愧是怪物啊,高兴的方式都那么与众不同。”王璐喃喃地说,“那你来找我干什么?不会就是想要抒发一下你的壮志情怀吧?”   “我也累了,想找个安静的地方洗个澡,”范量宇说,“而我喜欢独来独往,没有人替我安排好一切,只好跑到你这里来捡现成的了。欢迎吗?”   王璐扯过浴巾裹住自己的身体,慢慢从水里站了起来:“我敢说一个不字吗?请吧,范大爷,这儿归你了。”   林静橦慢慢睁开眼睛,看见病房里除了她之外,只有那个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   “你的父亲很生气,所以你最好暂时不要去见他,也暂时不要和他说话。”中年男人说。   “挺好了,起码他还没有当场把我剁成肉酱。”林静橦长出了一口气。   “你这样做,和家族传统格格不入,他还真动了杀死你的念头,”中年男人说,“不过最后一个电话让他改变了主意。”   “是和天选者有关的消息吗?”林静橦一边问,一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头顶。厚厚的绷带还缠绕在那里,绷带下隐隐透出刺鼻的药味。   “是的,就在你术后昏迷的这段时间里,天选者已经和贵州西南部的一个魔仆发生了接触。”中年男人回答。   “结果怎么样?”林静橦禁不住支撑着坐了起来。   中年男人扶住她:“结果很诡异,他既没有唤醒魔王,也没有死或者发疯,倒是魔仆的精神被他粉碎了。但也就仅限于此,他自己也并没有被激发出蠹痕。”   “真是离奇,”林静橦想了一会儿,“不过能够粉碎掉一只魔仆的精神,可见他是货真价实的天选者,我们总算没有做无用功。只是……他和魔仆的抗衡有其他家族介入吗?”   “四大家族的继承人都去了。现在所有家族都在紧盯着他,各自心怀鬼胎,谁也无法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中年男人说。   “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定要接受这个手术的原因。”林静橦说,“相比四大家族,我们家族这一代的力量太弱小了,必须有一个能够和那四个继承人相抗衡的人站出来,哪怕为此被讥讽为猴子——那个梁野那么厉害,不也是猴子吗?”   “道理是这样,但你父亲还是气坏了,而且,植入附脑的手术风险那么大,你能熬过不死就算是中彩票了,得到这个新的附脑之后,它就真能起到作用吗?”中年男人问。   林静橦默然不答,手里把玩着一把放在病床边的钢勺。突然,坚固的钢勺开始弯折、液化,并且在液态下变换着形状。当它重新凝固为固体的时候,它的形状已经改变了——变成一片薄而尖锐的刀片。她并没有做其他的动作,刀片却突然间从她的手掌中飞起,笔直地插入天花板,刀身完全没入其中。   在这一系列变化过程中,一道闪烁着银色光辉的蠹痕在她的身边慢慢形成。   “看上去,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用。”林静橦微微一笑。   “老大!”几个杀马特风格的小混混掀开门帘走进了这家充满油烟味儿的烧烤店,冲着何一帆毕恭毕敬地打招呼。   “怎么样?那个房子的主人还没回来?”何一帆面无表情地问。   “没有,始终门窗紧闭,晚上也不亮灯。”一个小混混回答。   “明白了,先回去吧,辛苦了。”何一帆淡淡地点点头。   小混混们离开后,她终于憋不住那张严肃脸,“扑哧”一声乐了出来,坐在身边的俞翰很无奈:“你就是喜欢瞎胡闹……怎么能和这些小地痞混在一起呢?”   “关键时刻,小地痞能顶上用场的,这不就省得我们自个儿那么辛苦去监视林静橦了?”何一帆伸出手指在俞翰的脑门上戳了一下,“你就是太严肃太正经了。也不想想,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家族人才凋敝,不多动动脑子,怎么和他们抗争?”   “大家的目的不都是消灭魔王吗?”俞翰不服气,“干什么总要想着抗争对抗什么的?应该团结起来……”   “幼稚!”何一帆嗤之以鼻。过了一会儿,她的脸上才现出真正的愁容,“冯斯那个坏小子已经和魔仆真正见过面啦,他体内的蠹痕激发出来是迟早的事。照我看,四大家族还是小事儿,他们办事至少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守规矩,可怕的是那些一直隐藏在暗处的人,他们可能掌握着比四大家族更加庞大的力量。真不知道我们该怎么办才好,也许我不得不动用禁术了……”   “千万别!”俞翰大吃一惊,忍不住扬高了一些声调,引来其他食客的侧目。他连忙捂住嘴,压低了声音说,“千万不能!你忘了你的爸爸妈妈是怎么死的了吗?”   “我永远不会忘,”何一帆摇了摇头,“但正因为如此,我不能让他们白死。”   “冲锋陷阵什么的,让我们男人来就好了!”俞翰很生气,“我不会让你那么冒险的!”   “你不让?你不让顶什么用?”何一帆乐了,“你也不想想,附脑到现在也只能让你拥有比普通人强壮的身躯,连一丁点儿蠹痕都激发不出来。打打地痞流氓倒是够了,真遇上那些对手,我能指望你吗?”   俞翰一脸受到伤害的小狗神色,却又无力反驳。何一帆拍拍他的手臂:“好啦好啦,我只是说说而已,别那么当真,我也不会轻易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的。”   “但是如果真的需要,我不会有半点犹豫。”她补充说。   三   冯斯反复敲了四五遍门,始终没人来开门。他尝试着伸手一推,才发现门原来是虚掩着的,并没有上锁。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随手把门关好。几个月后再次走进这间老房子,房间里依然还是那么杂乱,充满了纸张发霉的气息和陈年熏出来的香烛味儿。客厅里那个木质的佛龛也还在,但里面已经没有燃烧的香烛了,只剩下冰冷的灰烬。再看看桌上,一个盘子里放着的两个馒头已经霉变发黑。   冯斯心里陡然生起一丝不祥的预感。他试探性地喊了一声:“翟先生,你在吗?”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想了想,在客厅的茶几上抓过一把水果刀捏在手里,推开了卧室的门。刚一进门,他就看见屋子中央悬挂着一个类似网兜的物体,定睛一看,吓得他浑身一激灵,心跳骤然加快。   ——那根本不是网兜,而是一堆难以分清材质的坚韧的灰色丝线,而丝线当中裹着的,是四五具毫无生气的尸体!而且这些都不是普通的尸体,而是完全干瘪的干尸。那种干尸特有的灰败色泽、裸露在牙床之外的森白牙齿、仿佛还在瞪视着天花板的圆睁的眼睛,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恐怖氛围,即便冯斯这么胆大的人也禁不住要吓一大跳。   好在他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何况干尸什么的,放在那些数米高的妖兽面前也不够看的。他定了定神,仔细观察那些尸体。这次数清楚了,一共有五具,勉强能辨别出是四男一女,全都干透了,活像是从沙漠里挖出来的千年古尸。它们紧紧挤在一起,被那堆古怪的灰色丝线死死缠住,丝线的顶端则粘在天花板上。   冯斯试着伸出手,从床上扯过枕巾包住手,拉扯了一下那些丝线。毛巾立刻被粘住,怎么也挣不开,那么强的黏性,难怪那些沉重的尸体能被如此细的丝线吊在半空中。他也是个看过不少恐怖电影的人,从这些细丝和干枯的尸体,很快就联想到了一个词,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词。   “是蜘蛛吗?”他轻声说着,虽然还没有回头,却已经敏锐地察觉到背后似乎有什么物体在移动。那是一种让人如芒在背的感觉,同时也让人不敢转身,因为转身后的视觉冲击可能让人难以承受。   但冯斯还是咬咬牙,转过身,在他的身后,卧室的门已经被一个奇怪的东西挡上了。这个东西乍一看像人,却蜷缩得很小,裸露在外的手脚上长满黑色的硬毛。他以一种诡异的姿势倒吊在半空中,拉住身体的是一根从嘴里延伸出去的灰色细丝,而这张嘴也变得无比尖细,就像一根针管。他努力昂起头,让冯斯看清他的脸。   “翟建国,你竟然变成这个样子了,是附脑干的吗?这些人都是被你捕食后吸干的吧?”冯斯反而镇定下来。从看到蛛网中的干尸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现在看起来,翟建国的形变还不算彻底,至少还能看出人形和依稀的面孔。   这就是当初路晗衣所说的啊,他想,附脑会让某些人变成可怕的畸形怪物,眼前的翟建国就是如此。   蜘蛛状的翟建国嘴里发出呼呼的急促呼吸声,四肢稳稳地贴在墙上,一点一点移动进来,就像手掌和脚掌上长有吸盘。这只有四只脚的大蜘蛛双目赤红,死死地盯住冯斯,目光中有一种野兽般的凶残,却也带有一种只有人类才能体会到的深深的仇恨。   “你恨我?为什么恨我?”冯斯不解地问,“要知道当初欺骗我的人可是你啊。”   他的眼珠同时在房间里乱扫,因为实在没想到翟建国会如此变异,手里的小水果刀似乎不太够用,看样子得找更残暴一点儿的武器才行。   翟建国那变得尖锐的嘴——或者可以称为口器——发出一阵尖厉刺耳的声音,却无法形成人声,看来是整个发声器官都已经变异了。他索性不再尝试说话,一声长嘶之后,四肢用力,像真正的蜘蛛一样,整个躯体横着扑向了冯斯。冯斯早有准备,一个侧扑闪开了这一击,翟建国撞到了从他自己的身体里分泌出的蛛网上。但那些蛛丝并不会粘住他的身体,所以碰撞过后,翟建国摔倒在地上,蛛网也被撞破了,干尸一具接着一具地掉下来砸在他身上。翟建国痛得哇哇乱叫,手忙脚乱地推开干尸,慢慢重新站起来。   趁着这个工夫,冯斯已经看清楚了翟建国的动作。他的形态虽然可怖,但身体的灵敏度却较为一般,从被干尸撞击后发出的痛叫来看,也不算很强壮。这给他增添了不少信心。事实上,这一次相遇换在几天之前,光是看到这么一只巨大的人形蜘蛛,就足够把他吓得手脚发软了。然而在经历了古墓中的种种事件之后,他的胆量和勇气反倒比以前壮多了——至少眼前这只巨蜘蛛既没有蠹痕,也远不如妖兽们更可怕。   尽管如此,要对付翟建国,他还是没有太大把握。翟建国挣扎起身后,依托着墙壁和天花板,不断追逐着他,而他只能利用自己速度较快、身体较灵活的特点,在这套小小的两居室里窜来窜去。中间几次动念要直接逃出门去,料来翟建国这副怪相也不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但又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是属于‘我们’的世界里的事儿,”冯斯恶狠狠地盯着翟建国,“就得在我们之间解决。”   翟建国还以“吱吱”的尖叫。   两人一追一逃,在几个房间里来回奔跑,冯斯对翟建国观察得更加仔细。如同先前路晗衣告诉他的,附脑的作用因人而异,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可能截然两样。翟建国虽然具备了一些蜘蛛的特性,身体却并没有变得更加强壮敏捷,在墙上攀爬久了,反而有些体力不济。   看起来,之所以翟建国能够捕猎到那么多人,一方面有偷袭的因素,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他的外形过于骇人,猎物们一见到他就怕得浑身瘫软,失去了反抗的勇气。其实真正要和他硬拼,也未见得一定就输。   翟建国越来越疲累,有一次差点从墙上跌下来。他不得不暂时停下,贴在墙边重重喘了几口气。然后,他突然打开口器,从中吐出一道银光。   是蛛丝!冯斯猛然反应过来。这种蛛丝黏性很强,一旦被粘住就完蛋了,何况还不知道其中是否带毒,他慌忙躲闪,却忽略了脚下摔碎的干尸残骸。一不小心,他一脚踩在了一具干尸的断臂上,摔倒在地上。翟建国迅速吐出第二根蛛丝,缠住了他的左臂,然后整个身体就猛扑了上来。   腥臭的气息扑面而来。翟建国压在冯斯身上,四肢压住他的双手双脚,尖锐的口器恶狠狠地对准冯斯的头刺了下来。冯斯拼命一偏头,口器扎在了地板上,深深扎进去七八厘米,一时间拔不出来。这是个难得的好时机,冯斯顾不上多想,抓在右手的水果刀用尽全力挥出,“咔嚓”一声,把这根长长的口器横切成了两半。断口处迸射出腥臭的黑色浓浆,翟建国疼得尖叫连连,在地上不停地翻滚。   冯斯喘了口气,上前把翟建国的双手扭到身后,压住他的身体,低声喝问:“你为什么要和栖云观观主串通起来骗我?你当时跟我说的我出生时的场景,到底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还是全部都是谎话?”   翟建国痛得浑身痉挛,原本就狰狞可怖的脸此刻更是扭曲得不似人形,但他的嘴已经变异成了蜘蛛一般的刺吸式口器,不能正常说话了。他血红色的双目充满仇恨地瞪视着冯斯,嘴里发出冯斯无法理解的古怪声响,突然,他的脸色变得惨白,开始喘不上气来。   冯斯这才想起来,翟建国心脏不好,看来是口器断裂的剧痛诱发了心脏病。他连忙放开翟建国,在卧室里翻找出硝酸甘油,却发现瓶子里是空的。没有药物,他只能束手无策地站在一旁,眼睁睁看着翟建国从手足痉挛到呼吸越来越慢,终于再也不动了。   这个半蜘蛛半人的怪物,死了。   冯斯随手抓过一条枕巾擦拭汗水,然后开始在翟建国的家里翻箱倒柜。他并没有找到任何可能和他相关的东西,倒是找到了一些和翟建国有关的文件,身份证、下岗证、过了期的诊所营业执照,等等,这些至少证明翟建国向他讲述过的自己的身世都是真的。在冯斯出生之前,翟建国的确只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中医大夫,无论在工厂保健站还是在自己的诊所,都显得那么庸碌无为,是一种无害也无益的边缘生存。但从那一夜之后,他的生命却发生了急剧的改变。那满屋子的神像和护身符,终究还是没能保佑他。   还有多少与世无争的普通人,被这一连串的秘密所牵累呢?冯斯忽然间觉得疲惫不堪。他软软地靠在床上,只觉得眼皮子无比沉重,刚才那一场惊心动魄的搏斗似乎耗掉了全部的体力。他太累了,竟然在这个充斥着血腥味和霉味、地上还摆放着六具尸体的房间里睡着了。   这一觉也不知睡了多久,醒来时,眼前已经有了一些模糊的光感,让他可以判断出自己已经睡了一整夜,睡到天亮的时候了。他连忙睁开眼睛,这一睁眼吓了一大跳——他的身前站着一个人,一个身材粗壮的人,那张脸隐隐有些眼熟。   他刚刚欠起身,还没站起来,这个人闪电般地挥出一拳,重重打在他的面颊上,打得他头晕眼花地重新躺下,鼻子里流出了热热的鼻血。冯斯倒也临危不乱,不管三七二十一,腰腹一用力,用臀部带动平躺着的身体纵跃而起,双脚齐出向对方踹了出去。这一招他过去和人打架被绊倒在地时常用,算是传统武术中“鲤鱼打挺”的流氓版变体,体现出冯斯活学活用的钻研精神,经常能让对方措手不及。   敌人果然中招了。他本来准备趁冯斯被打倒的时机上前制伏他,却反而被重重踢了一脚,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后倒去。不过他的动作也不慢,背刚一沾地就重新弹起,正好和站起身来的冯斯打了个照面。冯斯这回看清楚了他的脸,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   “你是慧明!栖云观的慧明!”冯斯喊道。   是的,这正是冯斯第一次来到这座东北小城时,在栖云观所见到的独眼道士慧明。现在慧明虽然穿着世俗的休闲衬衫和短裤,道髻也梳成了不伦不类的马尾,活像从国产破案片里走出的黑帮打手,但脸形依稀还认得出来,那只独眼更是醒目。   慧明被认出来了倒也并不慌张,活动了一下肩膀,准备再扑上来和冯斯厮打。冯斯却微微一笑:“你不用动手。我跟你回去。”   慧明愣住了,硬生生地收住拳头,有点不知所措。冯斯两手一摊:“你不就是打算把我抓回栖云观吗?不用抓,我本来也想去拜会一下你师父。咱们这就走吧。”   独眼道士搔了搔头皮,眼神里略有一点茫然,看来这是个头脑简单的人,只知道刻板地执行命令,而不大懂得变通。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吭哧吭哧地挤出一句话:“但是……我应该把你捆回去……”   冯斯点点头:“行,没问题,那就捆吧。不过意思意思就行啦,反正我不会挣脱的。”   慧明把冯斯押上一辆不知哪个年代生产的奥拓,在发动机的惨叫声中开车驶往城外。冯斯坐在露出弹簧的后座上,想起自己这辈子第一次被人捆绑的时候,是被父亲捆着扔在一辆破旧的金杯里,而这一次的这辆奥拓,卖相连金杯还不如。   太没面子了,简直就是屌丝到底,他郁闷地想,如果还有下一次被人绑架,至少也得是帕萨特才行,当然要是玛莎拉蒂就更好了。   胡思乱想中,车已经开到了栖云观。和第一次来的时候相仿,这座道观依旧破败,依旧没有游客,所以慧明甚至不必替冯斯松绑,就这样大模大样地把他押进了观内。   “老观主,我又来了!”冯斯大声说。但说完之后,却没有得到任何回答,他不禁有些纳闷地望向慧明:“老头儿哪儿去了?”   慧明没有吭声,带着他穿过似乎一阵风就能吹倒的道观主建筑,来到大殿背后似乎不用风吹也能倒的生活区。那里有几座歪歪斜斜的平房,看来是道士们的栖居之所。慧明把冯斯领到靠右的房间,松了绑,然后一把把他推进屋去。   冯斯踉踉跄跄地冲出去几步,这才勉强站定。然后他就呆住了。   这个房间,根据他进去之前的目测,大小不会超过20平方米,但此刻呈现在他眼前的,赫然是一间至少占地200平方米的巨大神殿,高度顶得上四层楼。神殿正中供奉着一尊七八米高的真武大帝塑像,金甲玉带、被发跣足,脚下踏着灵龟,显得威猛而霸气十足。周围的龟蛇二将及金童玉女也都塑造得极为炫目。   这也是一片蠹痕!冯斯猛然醒悟过来。和他在四合村的古墓里所见识到的那个倒悬的世界一样,这里也是一个人为形成的异域空间。不过事后,路晗衣也向他解释过,这样的异域,并不能完全等同于蠹痕。   “蠹痕只是改变空间法则,不会改变空间的大小,你刚才所见到的那片倒悬的天地,是蠹痕的一种变体,它直接作用于你的精神,让你陷入某种幻觉。但这又并非单纯的幻觉,仍然会和你的身体相连,你受到的伤害也会直接反映在肉体上。所以,你可以把它理解为是某种介于真实和虚幻之间的特殊空间。”   “这样的特殊空间,对我们守卫人来说,是十分有用的。现在毕竟是科技发达的文明社会,不管是内斗还是对付魔仆,动静稍微大一点,就有可能被人发现,要是被摄像机什么的拍下来,更是大麻烦。但如果交战的双方能够进入这样的虚幻领域,就不会惊动外人了。”   “那么,那些妖兽呢?它们到底是真的还是幻觉?”冯斯当时又问。   “妖兽本来就是依附于魔仆生存的特殊存在,”路晗衣说,“它们平时一般都被闭锁在魔仆制造的蠹痕中,如果要在正常空间中生存,必须依靠魔仆的精神力量,否则会迅速消散。涿鹿之战就是如此,无数妖兽被魔王释放出来,在魔王的保护下进入正常空间和人类作战。但魔王莫名其妙被击败后,妖兽也就很快消失。”   这里也会存在着妖兽吗?冯斯努力抑制住紧张的情绪,让自己慢慢镇定下来,开始仔细打量这座神殿。这时他才看清楚,除了最为醒目的真武大帝塑像外,神殿两侧还有其他道教众神的塑像。尽管冯斯对道教神仙体系所知不详,但也能看出这些神像摆放得相当混乱。比如道教地位最尊崇的三清挤在角落里,天师道所尊崇的太上老君身边站着一个城隍。看起来,像是构建这个虚幻空间的人如同捏泥人一般随手捏出一堆神像,然后随手往神殿里一摆,唯有真武帝君地位超人一等,处于大殿最醒目的位置,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感。   冯斯隐隐有些印象,真武大帝是道教中的武当派信奉的主神,历来以威武勇猛和降妖除魔而著称,在民间颇受崇拜。蠹痕的主人如此看重真武,是说明此人富于侵略性的性格吗?   正在胡乱猜想着,身后毫无征兆地传来了脚步声,来人距离自己已经不过区区几米远。冯斯急忙回头,对方的身形映入了他的眼瞳里。   “居然是你……”冯斯的眉头皱了起来,但却并不显得太吃惊,“或者说,果然是你。”   “没错,就是我。”来人用略带童稚的声音傲慢地冷笑着,一步步地向冯斯走近。几个月前,当冯斯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还是一副痴痴呆呆的表情,瘸着一条腿,让人一看就心生怜悯。但是现在,他步履矫健,神情威严,双目中仿佛有火焰在熊熊燃烧,体现出一种强烈的霸气。   ——尽管他的身材还是那么矮小瘦削,比起冯斯来矮了一大截,就像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   这就是栖云观里被收养的小道士慧心,那个据说身体有残疾、智力低下的慧心,曾经被假道士玄和子收养,却又最终被抛弃的慧心。   四   两人面对面地站立着,很久都没有说话,最后还是慧心先开口:“既然你重新回到这座城市,而且主动要来栖云观,说明你看出了当初的真相。但我仔细回想,觉得那会儿并没有留下任何破绽,你是怎么发现的?”   冯斯捏了捏鼻子:“你应该知道我去了双萍山的四合村,并且见到了那里的魔仆吧?和四大家族的人对话之后,我就发现,他们并不清楚我到底能做什么,却又有了历史上很多的失败范例作见证,所以事实上是并不希望我一步步发掘出真相,进而找到四合村去冒险的。后来他们现身,也不过是因为我直接和古墓里的那个魔仆面对面了,他们不得不干预。   “也就是说,除了刚开始缺心眼地跑去绑架我的那拨人,所有人都应该希望我蒙在鼓里越久越好,而且也有人直接阻挠我的调查,但偏偏我却不断找到线索,最终发现了初步的真相。细细想想,这个过程似乎有点过于顺利,就像是有人在一步一步引导着我找到四合村去一样。那么,到底是谁那么处心积虑一步步把我引过去的呢?”   “你应该遇到了不少人和不少事,”慧心说,“为什么独独怀疑到栖云观?”   “因为在整个事件中,我的第一个重要发现,就是翟建国的住址,这简直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冯斯说,“而到了东北之后,我也是收获颇丰,知道了和我出生有关的许多细节。虽然我并不能肯定这是有人故意安排的,但我至少可以往这个方向去怀疑。   “于是在离开四合村的途中,我一直在苦苦思索,我来到东北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到底有没有什么破绽可寻。这真的只是我一帆风顺的好运气呢,还是有人故意设好的套呢?我想了很久,头都要想裂了,最后突然被我想到了。找到了这一点,我就可以确定了,栖云观问题很大,一切阴谋都是从这座道观发端的。”   “哪一点?”慧心饶有兴趣地问。   “我离开翟建国的家,来到这座道观后,和观主说了很久的话,他也把他所知的尽可能地都告诉了我。现在我知道,那些都是在你的授意下说出的,但在当时,他必须装得心不甘情不愿,所以他说了那么一句话:‘唉,都是那个姓翟的多嘴……’”   “这句话有什么问题?”慧心问。   冯斯哼了一声:“进入道观之后,我就直截了当地开始询问他当年收养婴儿的事情。从头到尾,我都没有提到过翟建国的名字,他是怎么知道这一切我都是听翟建国讲述的呢?”   慧心想了想,缓缓地点点头:“没错,这的确是个大破绽,这个老浑蛋果然是靠不住。可惜让他逃走了……”   “所以我终于可以肯定,翟建国和你们是串通好了的,目的就是让我一步一步陷入这个事件。”冯斯说,“你们很清楚我的性格,一上来就和盘托出的话,恐怕很难取信于我;但一点点让我去发掘调查,一点点让我自己拼凑真相,才会让我真正地相信,并且为此采取行动。”   慧心哈哈大笑起来,笑声中包含着一种冯斯难以理解的怨毒。随着他的狂笑,整座神殿像地震一样开始颤动起来,差点让冯斯站立不稳。   “其实刚开始就很不好控制,”慧心止住笑,“冯琦州留下的资料太过详尽,把他对魔王和魔仆的认识都附在其中,如果当时就让你全部看完,你这种自以为是的蠢货也许会把他当成一个疯子而不去仔细琢磨,我不能冒这个险。所以当你找到了资料之后……”   “你让人打倒了我,抢走了资料!”冯斯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是慧明!那个人影的确很接近慧明的体形!”   “没错,就是慧明,”慧心很得意,“他只留下了翟建国的地址,这样你将不得不去亲自见一见翟建国。当事人的诉说,外加栖云观的证明,会更加可信。”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后来我的朋友宁章闻找到的那本书,也是你安排的吧?”冯斯又问。   慧心点点头:“不错,《空斋笔录》和空斋无名生倒是的确存在过,但书里《太岁》那个故事其实只有六则,那两个吸引你注意的故事是我伪造后添加进去的,再故意让人放进国图,目的就是让你们看到。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书是伪造的,你所读到的那两个故事却未必是假的,它们也来自我从其他地方搜录到的资料,很有可能都是真事。有这样两个故事在,我不怕激不起你的好奇心。”   “但是要把这本书混入国图的馆藏,尤其是要让它拥有系统编号,可不是慧明能做到的。”冯斯说。   慧心更加得意:“你以为只有你的朋友才拥有黑客技术吗?你以为我在这个道观里成天就是装痴卖傻吗?”   “那可不是互联网,而是内部系统,”冯斯说,“恐怕关键还得里面有人才行吧。”   慧心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怒意:“里面有人就行吗?没有技术怎么能篡改系统而不留下痕迹?”   冯斯觉察到,慧心的内心隐藏着一种强烈的骄傲和自恋,但配合着他那瘦弱的外表,似乎这种自恋又源自某种深深的自卑。慧心无疑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能操控如此庞大的一个蠹痕也说明他拥有强大的附脑,但他偏偏有着一个发育不健全的身体,明明比自己还大几个月,看上去却像个瘦弱的初中生,这种强烈的反差难免让他性格扭曲。那尊真武大帝的塑像之所以超然于众,就是因为那是他潜意识里所希望的自己所具备的形象:刚猛、威严、霸气十足、万人景仰。   “那么,后来我的朋友被人刺了一刀,是不是也是你干的?因为那样可以用仇恨来促使我继续调查,百折不挠。”冯斯捏紧了拳头,缓缓地问。   “那倒不是,虽然我的确想这么做,”慧心邪恶地一笑,“不过我的目标原本不是他,是你那个漂亮的女朋友,虽然男人总喜欢在嘴里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但那只是嘴上说说骗自己的而已,在现实中,女人总是比朋友更重要。”   冯斯一阵悚然,只听慧心继续说下去:“不过我还没来得及下手,你的朋友就挨了那一刀,对我而言,效果倒也差不多,我也不必多此一举。所以你实在应该为你的女朋友感到庆幸。”   “她不是我女朋友……竟然不是你干的,那会是谁?”冯斯摇摇头,“那么,翟建国变成半人半蜘蛛的怪物,也是你捣的鬼?”   “我一直在研究附脑植入手术,本来就很缺实验品,”慧心说,“他自认为帮了我的忙,老是来找我要钱,而且屡次提到也想要获得强大的能力,不想继续那样窝窝囊囊一辈子,我索性就成全他了。”   “你分明就是在灭口……”冯斯想到翟建国那恐怖的身体,禁不住一阵恶心。他不由得再度捏紧了拳头:“那么,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翟建国所说的我的身世是不是真的?以及,你到底是谁?”   慧心收起笑容,冷冷地看着冯斯,目光中的刻骨仇恨让冯斯背脊一阵阵发凉。他正在猜测慧心何以如此仇恨他,慧心已经再度开口:“你问我的这两个问题,其实可以合并在一起。”   冯斯一怔:“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我要你死!”慧心咆哮着。   慧心话音刚落,冯斯突然就觉得胸前一痛,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身子控制不住地向后倒下,狠狠摔在地上。但他看得很清楚,身前明明任何东西都没有。   他连忙爬起来,但刚刚站起来一半,膝盖还处在弯曲状态,膝盖窝又被莫名其妙地重重顶了一下。这一次的姿势更加狼狈,是生生地跪在了地上,耳边听到慧心发出一声嗤笑:“别那么客气,怎么一见面就磕头啊?”   冯斯没有发怒,反而保持着跪姿在地上不动,想要观察一下形势。刚才腿弯被顶的那一下,身后依然是没有人的,但他确实能感觉到有力的撞击。   很快,背后又是重重一下,冯斯一个狗啃屎趴在地上,牙齿把嘴唇磕出了血来。他禁不住骂了起来:“你这个小王八蛋可以利用蠹痕内的空气进行攻击,是吗?”   “不能这么说,确切地说,这个蠹痕就像是我的化身一样,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依照我的心意,像我的真人一样出手打击。只不过现在我练得还不到家,蠹痕的杀伤力还没能超越我本体的力量,等我能让它像刀剑一样锋利时,你就没有命在这儿啰唆了。”   “你的这个蠹痕……听上去挺像画饼充饥的。”   “画饼充饥多好啊,从虚空中来,到无限中去,”慧心大喊着,“无中生有才是道的最高境界!”   在慧心的狂吼声中,无形的打击从四面八方涌来,让冯斯完全无从躲避招架。他只能屈膝抱头匍匐在地上,尽量护住要害部位。那种感觉,真像是在打群架时不小心落单,被十多个小流氓提着木棒围殴,让他莫名其妙地还生起一点亲切感。   当然了,这一丁点儿亲切感并不足以抵消他的愤怒和恐惧。慧心的攻击持续不断,就算他擅长挨打并且慧心的力气不算太大,也会觉得吃不消。只是对方的攻击完全看不到,让他找不到还击的机会,难道就这么生生被打死?那可太丢脸了……   双手护住头,冯斯的眼睛从指缝间看出去,慧心脸上的表情近乎癫狂,道袍在身畔剧烈的空气流动下飘扬而起,俨然一副不老妖道的形象,看得他气往上冲。他妈的,凭什么老子就得干挨打?冯斯盯着慧心,开始在心里想象,自己也能操纵这一片蠹痕,也像他胖揍自己一样,仅仅运用一片虚空就把他也海扁一顿。或许是为了减轻肉体上的痛苦,他出神地想象着,注意力格外专注,好像疼痛真的没那么厉害了。   先扇他的左脸……再扇他的右脸……当胸一拳……照着腰狠狠踹一脚……然后踢他的屁股……踢他的屁股……踢他的屁股……   正在幻想得出神,忽然间身上被拳打脚踢般的撞击感暂时消失了,而他很清楚地看到,慧心的身体向前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地上。   看起来就像真的被人从身后踢了屁股一样。   冯斯的嘴张得像被人塞了一个鸡蛋,然后意识到现在不是发愣的时候。他努力捕捉着刚才那一刹那近乎神游天外般的感觉,开始在头脑里集中所有注意力,想象着自己殴打慧心的残忍场面。当他想着自己一拳打到慧心脸上的时候,小道士居然真的朝后就倒,在地上哼唧了半天没爬起来。   ——慧心虽然能够通过蠹痕创造出如此庞大的一个虚幻领域,但论身体终究还是羸弱不堪。   冯斯趁势追击,继续沿着先前的感觉进行想象,又对慧心发出了几下无形的拳脚,但这一次,都没能够打到对方的身上,倒是慧心的身前隐隐可见水纹状的波动,以及能听到“噗噗”的闷响声,好像是慧心形成了某种防御。   管他大爷的,你能行,老子也一样能行!冯斯发狠地想着,开始在头脑里构建一道无形的堡垒。这一招果然管用,慧心再对他发起攻击时,身上就像披了铠甲一样,力道被抵消了八九成,基本上不痛了。   两人谁也不能奈何谁,不约而同地停止了进击。冯斯满脸纳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你的蠹痕,为什么我可以使用你蠹痕里的力量?”   脸上挨了一拳而鼻青脸肿的慧心凶狠地盯着冯斯,双眼里似乎要滴出血来。他向前走出几步,伸手指着冯斯,一字一顿地说:“因为我们流着同样的血。”   “我们流着同样的血?什么意思?”冯斯不明白。   “意思就是说,你是我的弟弟,孪生的弟弟。”   弟弟?   孪生的弟弟?   冯斯有一种快要眼冒金星的感觉。他努力支撑着伤痕累累的身体,不让自己倒下去,咬着牙问:“我不明白,我怎么会是你的弟弟?”   慧心欣赏着冯斯震惊的神情:“你刚才不是问我翟建国当初有没有骗你吗?其实他所说的大部分都是真的,只有一点他对你隐瞒了。他当时接生的,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两个。那个孕妇生了一对双胞胎,哥哥是我,弟弟是你。”   “这不可能,我们俩长得并不一样!”冯斯大声说。   “还是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呢,一副文盲像……”慧心好像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贬损冯斯,“听说过异卵双胞胎吗?虽然少见,但异卵双胞胎的兄弟俩大多长得不一样,不要一提起双胞胎就觉得肯定跟镜像似的。”   冯斯不吭气了,这才开始细细打量慧心的脸。诚如慧心所言,异卵双胞胎不会长得一模一样,但仔细看来,还是能看出两人在脸形和五官上的某些相似之处。只是慧心发育严重迟缓,外表看起来原本就像个孩子,和自己成年人的脸自然是区别很大了,更何况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慧心故意把脸抹得脏兮兮的,所以当初压根儿就没有留意到这一点。   “但是不对啊,你不是被玄和子所收养的吗?”冯斯想到了一些不太对劲的地方,“那应该是在我出生前一年多的事情才对。”   “我只是对外冒充了他的身份,反正这年头社会热点多如牛毛,人们感动一阵子之后,马上会把我忘掉,少这一年外人根本不会留意到。”慧心说,“真正被玄和子收养的孩子,在我和你出生前不久就病死了。玄和子赌错了。”   这样倒也解释得通,冯斯想。他望着站在自己身前的慧心,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这是我的哥哥,孪生哥哥,但他却显得那么瘦弱那么矮小,有着一张完全还是孩子的脸,我站在他面前,倒像是比他大五六岁。他一见到我,就对我充满了仇恨,我从他身上感受不到一丝一毫兄弟间的亲情。是因为外形上的巨大差距吗?   “你是在想,我恨你的原因在于外表吗?”慧心看出了他的心思,“别幼稚了,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拥有力量,拥有金钱和权势,就胜过一切,四肢发达的蠢货有什么好羡慕的?我所恨的,只是上天为什么那么不公平。”   “除了体魄之外,我们俩之间还有什么不公平?”冯斯不解。   “怀有天选者的孕妇,在怀孕期间就会表现出种种迹象,甚至干扰到那一地区存在的魔仆和妖兽,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出生之前就早早被人盯上,也是玄和子根据妖兽的骚动到这一带寻访孕妇的缘由。”慧心说,“但是当我们出生之后,人们却很快发现,我们虽然是兄弟,但却只有一个人有附脑。那就是你!你才是天选者,而我是个废物!”   冯斯呆若木鸡,完全无言以对。这并非是因为通过慧心的口证实了他脑子里的肿瘤的确是附脑,而在于他终于体会到了慧心那种刻骨的仇恨。一母所生、一胎所生的两兄弟,一个生下来就被人们寄予种种期望和野心,另一个却被弃之如敝屣,那样的滋味绝对不可能好受。   “可是……你明明可以操控蠹痕的啊,那难道不是附脑的功用吗……”冯斯说到这里,忽然明白了,“植入!后天植入的!”   “是的!所以我只是一只猴子!后天植入附脑的猴子!”慧心怒吼着,“我冒着超过90%的死亡率的危险植入了附脑,虽然成功了,但附脑却压迫了我的颅内神经,抑制了生长激素,所以我才会是现在这个鬼样子!我不服,凭什么我们两个要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暴怒的慧心不顾一切地向冯斯发起了暴风骤雨般的进攻,他的怒火也影响到了这片原本还算稳固的异域,那些金碧辉煌的众神塑像开始轰然坍塌,即便是最用心营造的真武大帝,身上也出现了裂痕。   冯斯反倒完全冷静下来了。他知道此时的慧心不可理喻,就像是打群架时打红了眼的人,给他一把刀子就敢照着对手的要害捅。所以他根本没打算费唇舌去解释或者劝告,只是拼命集中精神,在自己身边形成无形的盾牌,保护住身体。慧心的攻击雷声大雨点小,基本都被这道由虚无筑成的墙壁所阻挡。   等到慧心终于显出一点疲累,攻击渐渐慢了下来,抓住稍纵即逝的空隙,冯斯以神笔马良的专业精神聚精会神地在心里勾画出一记重拳,狠狠打在慧心的腹部。慧心当即痛得抱着肚子蹲在了地上,等他重新抬头时,冯斯已经站到了他的面前。   “打架这种事儿,还是用货真价实的拳头比较痛快。”冯斯说着,挥起右拳,“砰”的一声把拳头闷在了慧心的面颊上。这一拳里仿佛释放出了他近半年来所有的愤怒、委屈、苦闷和彷徨,慧心的身体几乎是横飞出去好几米,重重摔在地上,昏了过去。   随着慧心的昏迷,这片蠹痕所创造出的虚幻领地再也无法维持。一阵类似玻璃被敲碎的碎裂声响起,冯斯眼前突然变得一片漆黑,重新亮起来的时候,巨大的神殿已经消失了。   现在他所处的是一个普通的卧房,里面摆放着床、桌椅、书架等简单的家具,桌上还有一台和道观的氛围不太相称的笔记本电脑。看来这就是慧心的卧室。   这时候冯斯才觉得浑身散了架一样的疼,但他还是先从慧心的床上撕了两条床单布下来,把慧心手脚捆住。捆完之后,他又哑然失笑。   “无用功……蠹痕又不是靠手脚发动的。”冯斯笑着敲敲自己的脑袋。哪怕是这两声笑,他也觉得牵动着肋骨一阵剧痛,只能捂着胸口在床上躺了好一阵子,才算慢慢缓过劲了。   他重新起身,来到书桌旁,费力地坐下,打开了那台笔记本电脑,想要看看慧心的电脑里是不是还藏着一些有价值的资料,但慧心设置了屏保密码。冯斯托着腮,猜测着这个小道士的密码可能是什么,这时候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温柔的声音。   “淘淘,从小我就教育你,不要乱碰别人的东西,教了那么多遍你怎么还是忘了呢?”   冯斯一时间血往上涌,忽然又有了一种眼冒金星的感觉。他的心脏剧烈跳动着,几乎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两腿一下发软,竟然站立不起来了。他双手撑着桌子,慢慢地站起身,再用更慢的动作转过身。   视线里出现了一个人。虽然已经有超过十年没有见到过这张脸,虽然这张脸比起十年前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认出了这张让他魂牵梦萦、从来不曾忘却的脸。   足足有两分钟,冯斯的嘴唇颤抖着,面部肌肉好像被冰冻一样僵硬,完全不能做出任何反应。两分钟之后,他重重地咬了一下自己的下唇,咬到出血,才觉得舌头听使唤了。他看着对面的这个人,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如异域幻境一般崩塌。   “妈妈……”冯斯觉得他的声音仿佛不属于自己,而像是从遥远的天边飘来的。   五   站在眼前的是一个女人,看上去40多岁的女人。她并不漂亮,但有着和善的面孔和温柔的笑容。在无数个难眠的夜晚里,冯斯就是怀念着这张脸才能渐渐入梦的。   她的声音轻柔而和蔼,在冯斯的印象里,她几乎从来没有提高声音对人说过话,永远是那么不紧不慢、斯文有礼。即便是父亲闯下大祸而不得不跑路的时候,她也只是忧郁地笑了笑,然后轻轻摸着冯斯的头:“别怕,总有办法的。”   这就是冯斯的母亲,一个名叫池莲的普通女人。在冯斯8岁那一年,她冒着暴雨去上夜班的路途中,被卷入了河流中,不幸去世,这是冯斯心里最深的一道伤疤。正是因为母亲的死,让他在后来的10年里都对父亲视若路人。   可是现在,池莲活过来了,就活生生地站在冯斯的面前。她的脸上多了一些皱纹,原本乌黑的头发里掺杂了一些银白色,但是笑容依旧,眼神依旧。   “我就知道我的淘淘不会忘掉我的。”她轻柔地呼唤着冯斯的小名。   冯斯没有应声。他的视线移到了慧心的脸上,慧心的脸肿得像包子,还在昏迷当中。他又推开窗户,蹿到门口,四处检查了一番,除了站在远处一脸呆相的慧明外,再没有其他人了。   “不用看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身后的池莲温婉地说,“这不是蠹痕造成的幻象。我是真的,活生生的人,淘淘。不信的话,你过来摸一摸我的手,看我有没有温度。”   冯斯向前跨出一步,却又停住了。他看着池莲的脸,内心翻江倒海、百味杂陈。突然,他抬起手腕,狠狠地咬了自己一口。手腕被咬破了,留下两排血肉模糊的牙印,但这剧烈的痛楚终于让他的头脑清醒了一些,让他可以暂时丢开情感的波动,进行理性的思考。母子两人对面而立,又是好几分钟的沉默,最后冯斯终于开口说话了。   “你是真的。”他说着,但声音里没有丝毫喜悦,反而充满了痛苦。他的面颊微微抽动了一下,接着说:“你当初是故意假死的,对吧?那时候我们县城还没有DNA检测技术,你选择了一具和你的体形脸形都很相似的女尸,然后套上你的衣服,戴上你的饰品。尸体在河水里泡肿胀之后,一来容貌无法分辨,二来很多皮肤上的小细节也消失了,爸爸只能通过衣物、饰品和大致的体貌来判定,因此被你骗了。”   池莲看着冯斯,轻轻点了点头:“是的,如你所说,我甚至在她的牙齿上动了手脚,让她和我一样在同一个位置有一颗补过的牙。”   “你为什么要制造这个骗局离开我?”冯斯咬牙切齿地问,“当然,我知道我并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但你为什么要选在那个时候扔下我不管?为什么!”   他几乎是咆哮着说出“为什么”这三个字。池莲望着他愤怒的面孔,眼圈忽然间红了:“你长大了,变成了一个帅小伙子,又高大又漂亮的帅小伙子,真是太好了。”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冯斯恼火地一挥手,“先回答我的问题!”   “因为那时候,我要在你身上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池莲的眼眶里涌出了泪花,“所以我不得不离开。你应该猜得到,我也属于某一个守卫人家族,不过我并没有告诉你爸爸,他一直以为我只是个普通人。”   “爸爸一直在为你的死而愧疚,我更是为此恨了他10年,折磨了他10年,也折磨了我自己10年!”冯斯觉得胸膛里有一股难以遏制的火焰在熊熊燃烧,烧得他简直要透不过气来。   “我只有对不起你,却没有对不起他,”池莲的声音里多了一分冷酷,“他娶我,原本就是想利用我来掩盖他的身份,而并不是出于爱我,只是却没有想到我反过来利用了他。那一次他被迫出逃,其实是我策划的。”   “你?你策划的?”冯斯大吃一惊,“你的意思是说,那个黑帮老大的母亲……”   “是我故意安排了那次替茶楼看风水,”池莲说,“茶馆老板是我的手下,我让他把你爸介绍给那个黑帮老大。你爸出去行骗的时候,随身都会带着消病符,我料准了他会给老太太喝符水,所以在符纸上下了毒。   “现在你当然知道你爸爸其实不是一般人,他在我们面前装得很穷,却一直在他朋友手里留有一些财产。当时他所谓的出逃,其实是去找他的朋友拿钱,打算装作发了一笔意外财的样子回家来,把钱赔给那个老大了事。但我需要他离开一段时间,就把他的行踪泄露给了他过去的仇家。在仇家的追杀之下,他不得不开始真正的逃亡,也就为我争取了足够的时间。”   “什么时间?”冯斯隐隐猜到了答案,但还是问出了口。   “我观察了你8年,始终没有发现附脑对你的作用,时间已经很紧了,必须要有一个结论,”池莲说,“所以我打发走了你爸之后,终于可以利用每天晚上你睡觉后的时间对你进行研究。”   “研究……”这个冰冷的词刺痛了冯斯,“那段时间你每天都看起来又困又累,我还以为是上班和打工造成的,原来其实是晚上……研究我。研究出什么了?”   “你的附脑十分奇怪,虽然始终无法激活蠹痕的作用,却和魔仆的精神反射高度吻合,过去从来没有谁的附脑可以引起魔仆那样的骚动,”池莲回答,“所以我们初步判断,你的附脑比一般人的更加强大,虽然唤醒很困难,但一旦被激发出来,所拥有的力量将难以估量。或者换一种说法,你体内的魔王血脉,纯度很高。   “而另一方面,正因为纯度很高,你的危险性就很难估量,假如落入魔仆的手里,很可能会被利用来直接唤醒魔王,那样的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那段时间,我还做了另一件事,对你进行了催眠,在你的潜意识里放入了一把锁……”   “原来是这样!”冯斯愕然,“我在四合村的时候,明明马上就要失去意识了,却开始了我完全无法控制的突如其来的反击,反而摧毁了魔仆的精神。原来……那是你当初给我下的催眠指令!我记得当时我好像听到了有人在对我说话:‘忍一下……很快就会好的……不要怕……’当时我只觉得声音很熟,却一时想不起来,但是现在,我想起来了。”   冯斯的记忆回到了11年前。在父亲逃亡之后的某一个夜晚,他病倒了,躺在床上发着高烧,眼前飘过无数吊诡的幻觉:巨大如山的蟾蜍,嘴里喷出绿色毒雾的宝塔,身上披着黑色斗篷在半空中飞翔的猫,一个不断从曲折细长的管道中钻出来的只有半张脸的僧人,诸如此类。在高热的谵妄中,只有母亲一直守护在身边,为他换放在额头上的湿毛巾,握着他的手,不断地对他说:“忍一忍,不要怕。”“忍一忍,儿子,很快就会好的。”   后来冯斯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当时的情景。发烧很不好受,但他的心里却充满温馨,因为在这段记忆里和发烧相伴的,还有母亲的爱。想起这段往事的时候,他就会觉得,母亲始终和他在一起。   “原来那些只是用来催眠的……”冯斯摇摇头,拳头握紧了又松开,忽然间感受到一种无法形容的颓丧和心灰意冷。如果心灵中最宝贵的记忆都可以像易碎的玻璃那样被轻易地摧毁,他实在无法明白,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里。   其实此刻他的心里仍然还有许多疑问,比如父亲冯琦州的真实身份,比如母亲为什么会选择那个时候离开,然后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隐匿起来,现在又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比如在自己和慧心出生的那个血腥的夜晚到底发生了些什么、自己为什么会被冯琦州带走。但他已经被一波又一波的悲伤和失落所深深淹没,似乎连心脏都懒得跳动了,那些问题显得是那么无足轻重。   除此之外还有悔恨,以及对父亲冯琦州的深深歉疚。他一直把父亲当成害死母亲、拆散整个家庭的元凶,一直以抗拒、厌恶、仇视的态度对待着这个孤独的男人。但现在他才知道,这种恨就像无根的浮萍,根本就是错误的。是母亲主动选择了抛弃他,抛弃这个家庭。造成这一切的是母亲,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反而是被他仇恨着的父亲,在临死前表露出了对他深沉的感情。而同样是在那个时候,父亲还在为了母亲的事向他道歉,愧疚于他伤害了一个普通人。   冯斯的身体慢慢滑到地上,呆呆地坐着,神情木然,就像一个刚刚把眼泪哭干的精疲力竭的小孩子。模糊的视线中,母亲始终站在原地没有动,含着泪注视着他,目光中释放出一种叫作“爱怜”的情绪,但他实在不知道这种感情是否值得相信。   就在母子两人相对无言的时候,一直处在昏迷中的慧心醒了过来。他先剧烈地咳嗽了几声,随后睁开肿胀的眼皮,一眼就看到了池莲。然后他就张开口,大声喊了出来:“妈妈!快救我!”   妈妈。   慧心管池莲叫妈妈。   冯斯呆了几秒钟,忽然间哈哈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慧心很恼火。   冯斯没有理睬他,继续仰天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慧心暴怒起来,发动了蠹痕把冯斯纳入蠹痕的范围内,然后隔空一拳打在冯斯的脸上。冯斯歪着头,一缕鲜血顺着嘴角流下,却仍然在上气不接下气地笑着。   慧心被冯斯这种轻蔑的态度深深激怒。他利用蠹痕所虚化出来的无形的手解开捆绑,又重重踢了冯斯一脚,但当他准备发出第三下攻击的时候,一只手轻轻地按在他的肩膀上。   “别这样。”池莲轻轻说了三个字。和与冯斯说话时饱含着情感不同,她和慧心说话时态度是冷冰冰的,与其说像是母亲和儿子说话,倒不如说像是上司对下属,甚至主人对仆从。慧心身子抖了一下,像一只温驯的绵羊一样低下了头:“是。”   冯斯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心里居然有一丝异样的快意,那种感觉,倒像是两个在女神面前争宠的屌丝男,看到对方被冷落,就可以抚慰一下自己的妒火。   池莲走到冯斯面前,手上多了一样东西:一根银色的吹管。冯斯苦笑一声:“怎么,准备杀了我吗,妈妈?”   “我如果要杀你,19年前就可以动手了,”池莲轻叹一声,“我只是要你睡一会儿。”   “我已经睡了19年了,”冯斯摇摇头,“现在我不想睡了,我想清醒。”   他的目光里充满了鄙夷、仇恨和抗拒,毫不避让地和池莲对视,试图从母亲的眼里找到一丝内疚和后悔。但是没有。池莲的眼神里有温柔、有怜惜,也有坚定,唯独没有一丁点儿歉疚。   她丝毫不觉得她对不起我啊,冯斯想,这就是我的妈妈,我珍藏在内心最深处怀念了10年的妈妈。   “噗”的一声轻响,冯斯的脖子上微微一痛,像是被小虫子咬了一口。他侧头一看,一根银针正扎在那里。池莲默然放下吹管,把头扭开,不再看他。   麻醉剂发作很快,冯斯的眼皮迅速变得比铅还沉重,并最终合在一起。意识渐渐模糊、渐渐飘远,黑色的幕布拉下,把冯斯和视线里的母亲分隔了开来。   尾声   这一年北京的夏天漫长而炎热,据新闻里说,最高温度创下了有历史记录以来的夏季新高。   进入8月,同宿舍的同学都回家了,只有冯斯无家可归,索性留在了学校里。学生宿舍有空调,他每天开着空调躲在房里,打理着各种各样的网络账户,直到夜深了才出门到校园里的24小时小吃店去吃点东西。除此之外,他没有去见留在北京实习的文潇岚,没有去见宁章闻和关雪樱,这让他的朋友们十分担心。   “没事儿,我就是想安静一下,”冯斯在聊天工具里对文潇岚说,“很快就没事儿了。”   他倒是真没说谎,一星期之后的一个傍晚,一脑袋乱发的冯斯走进了宁章闻的家门。文潇岚碰巧也在,一见到他就皱起眉头:“这脑袋……雀巢牌的吧?”   “甭管什么牌……宿舍的热水器坏了,憋了两天,头发痒死了,实在他妈的受不了了。”冯斯毫不顾忌地一边脱T恤一边向卫生间走去。   身上围着做饭围裙的关雪樱连忙给他递上一块干净的浴巾,文潇岚撇撇嘴:“我记得你不是宣称你直接用自来水管的冷水就能洗头吗?”   “我现在是千万富翁,总得顾着身份。”冯斯说着,关上了卫生间的门,门里水声大作。冯琦州的别墅已经卖掉了,张圣垠没有留一分钱,全款转给了冯斯,所以这个千万富翁货真价实,毫不掺水。   “喂,千万富翁!穿着学院活动发的文化衫和精品城淘来的大裤衩很美吗?”文潇岚嚷嚷着,关雪樱在一旁抿嘴直乐。所谓精品城,是学校附近的一个批发市场,里面的各种服装、鞋帽、电器、小百货都来自浙江的乡镇工厂,价格很便宜,是兜里没钱的学生最爱光顾的地方。   “冯斯来啦?”宁章闻从自己的房间里探出头来。   关雪樱冲他点点头,再指指客厅里的饭桌,意思是快开饭了。   “他怎么样?”宁章闻问文潇岚。   “心里的结没那么容易解开,但这个人很擅长憋着,不管是怨气还是伤心,都能死死憋住,”文潇岚说,“骄傲的人都是这样,所以关于他父母的那些话题,就别提了。”   “必须提,”宁章闻摇摇头,“提到他的父母不过是让他心里不舒服,但那些重要的事情,我们不帮他一起想主意,后果就是丢掉他的小命。”   文潇岚笑了起来:“宁哥,我发现自从小樱住到你家里之后,你的话越来越多,和以前的你越来越不一样了。”   关雪樱神色坦然地轻笑着,宁章闻却不知道怎么的,脸皮子微微有点红。他动了动嘴唇,正想说什么,浴室的门打开了,冯斯探出个湿漉漉的脑袋:“小樱!帮我从宁哥的衣柜里拿套干净衣服出来!内裤就不用了!”   “我算是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把她千里迢迢带回到北京来了,”文潇岚小声咕哝着,“这样便宜的使唤丫头可真划算——小樱别理他!就让他光着屁股出来!”   关雪樱的确是个心灵手巧的女孩,尽管她在山村里得不到任何好的食材,只能日复一日做着简单粗劣的饮食,但来到北京之后,却以很快的速度学会了许多新菜,还学会了使用烤箱、微波炉、榨汁机等现代化工具。这一天晚上,她做了一大盆香气四溢的鱼头泡饼,配上几个爽口的凉菜和清淡的绿豆百合粥,让冯斯吃得有如饿殍。   “以后我一定要帮你开一家饭店,”冯斯一边擦着嘴角的油一边说,“什么都不用做,单卖鱼头泡饼,全北京的人都得排着队来吃。”   “少摆出一副千万富翁的架势了,”文潇岚撇撇嘴,“不能动的钱等于废纸。”   “不是不能动,我只是不想动……”冯斯眼里的光芒有些黯淡。文潇岚知道勾起了他对养父的复杂情感,有点后悔,正想岔开话题,宁章闻却已经开口了:“我刚看到新闻,栖云观被人放火烧了,火场里发现了慧明的尸体。”   冯斯一怔:“我那天醒来的时候,他们明明都已经走了,慧明也不在了,怎么会又死在道观里?”   “我猜,是因为你妈不想和你冲突,所以先匆忙离开了,”宁章闻说,“等你走了之后,她再回去放火烧观,可能是里面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东西。”   “说不定就是一个魔仆什么的,”冯斯很懊恼,“都怪我,当时心里太乱,根本没有多想就离开了。我可能是……有点怕那个地方,不想再想起我妈。”   “这不怪你,换了谁都会脑子晕晕乎乎的。”文潇岚柔声说。这是这一天晚上她第一次用温柔的态度对冯斯说话。   “现在说这些已经晚了,”宁章闻摆摆手,“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冯斯摇摇头,“能让我知道的,那个叫路晗衣的人都已经告诉我了。但我看得出来,他们还怀有很深的担忧,彼此之间也存在很大的戒心,我猜想是因为,还有一些危险性不亚于魔仆的敌人存在着。”   “危险性不亚于魔仆?那会是什么?”文潇岚很吃惊。   “还是那三个字:不知道。”冯斯一脸的苦恼,“现在所有的守卫人家族都知道了我的存在,他们都在监视着我,也等待着突发事件的到来。大家都知道一定会有大事发生,却不知道何时发生、怎样发生,所以都只能在煎熬中痛苦地等待。我猜想,我过来找你们吃这一顿饭,外面就有若干只眼睛的视线聚焦在这张桌子上。”   关雪樱下意识地站起身来想要去拉窗帘,冯斯摆摆手:“不必,没用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一度想要切断和你们的联络,拿着我爸留给我的钱,躲到其他城市去。可是回头仔细一想,你们的身份他们都知道了,假如真的要用你们来要挟我,我待在哪里都是一样的。真是对不起你们,无端把你们拉进这场旋涡。”   “我不在乎。”文潇岚大声说,“这样反而刺激,有种生活在电影里的感觉。”   宁章闻和关雪樱都没有说话,但眼神里流露出的信任说明了一切。冯斯心里一热,忽然觉得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豪气充塞在胸口,好像在这一瞬间真如文潇岚所说,什么都不必在乎了。   “这他妈的才叫作人生。”冯斯一拍桌子,“我突然有点明白过来,为什么小说和电影里的人物都会在某一个时刻很想喝酒了。我现在就想喝酒。”   冯斯其实酒量不大。喝了几杯当年别人送给宁章闻父亲的老茅台后,他开始满脸通红,精神也愈发兴奋,以至于吃完饭后宁章闻和关雪樱一起表示:“今晚你还是留下来睡这儿吧。”   “不用!不用!”冯斯摇摆着手,“现在宿舍里就我一个人,住着舒坦。我没醉,出去吹吹风就好了。”   “那我送你回去,”文潇岚说,“省得你半路借酒撒疯去调戏良家妇女。”   说来也奇怪,两人在宁章闻和关雪樱面前总是不停斗嘴,此时走在校园里却一直沉默着,处在一种近似尴尬的氛围里。来到男生宿舍楼下,冯斯挥了挥手,准备上楼了,文潇岚忽然喊住他:“等一下!”   冯斯回过头来:“怎么了?”   “我……我有话想说。”文潇岚的脸稍微有点红。   “什么话?”   文潇岚始终踌躇着,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冯斯笑了起来:“是那个大三学长向你表白的事儿吧?我早知道了。”   文潇岚的脸更红了:“你怎么知道?”   “总是有人多嘴跑来向我汇报呗:哎呀不得了啦,你的女朋友要被撬走啦,不是我挑事儿啊,这事儿换了我可不能忍啊……”冯斯说着笑话,神色如常。   文潇岚也挤出一个笑容:“其实这件事……”   “如果你喜欢他,就答应他。”冯斯打断她。   文潇岚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有些难看,咬着嘴唇没有说话。冯斯慢慢走到她面前,拍拍她的肩膀:“那个哥们儿我见过,人长得挺帅,脾气不错,篮球也打得比我好,我要是你,就抓住这个机会。”   文潇岚“扑哧”一声:“这会儿你又变得像个知音大姐了。”   冯斯没有笑:“说真的,我知道你还没答应他,原因是为了我。大可不必。我可能对你稍微有点意思,你也可能有些时候对我也有那么一点意思,但是我们……用你们女人爱说的话来说,更接近闺密。我们做一对有点暧昧的好朋友可能挺合适,要真谈恋爱,你会别扭,我也会别扭。”   “我就是这么想的,”文潇岚低声说,“我们俩很好,真的很好,但始终……少了点什么东西。”   “所以嘛,痛痛快快地答应他,然后我会选个吉日狠狠宰你们一刀。”冯斯一本正经地说。“初步定在大董吧,要不金钱豹也行。不对,我突然想吃海鲜了,咱们去顺峰也好……”   文潇岚听着他胡言乱语,眼眶微微有些发热。她忽然伸出手,轻轻抱住了冯斯。冯斯愣了愣,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伸出手,环抱住她。   几秒钟后,文潇岚松开手,轻声道了句“再见”,转过身快步离开。   冯斯的脸上始终保持着笑容,直到文潇岚拐过一个弯,消失在他的视线之外后,笑容才突然消失。拥抱过女孩的手上仿佛还带着淡淡的香气,让人心神迷乱。   “还是想喝酒……去哪儿喝好呢?”冯斯挠了挠头。   与此同时,在这个星球的另一个角落里,另一个人也在喝酒。   和冯斯不同,这个人身边没有朋友相伴,而是独自一人。他也没有下酒菜,如果一定要说有的话,那就是身前电脑屏幕上的数码照片。他处在一个非常奇怪的地方,空旷,辽远,黑暗,寂静,把一个普通人放在这样的环境里,或许不到一个小时就会发狂。但这个喝酒的人泰然自若,脸上带有一种古井般的平静和幽深。   “不错,不错,这个孩子果然长大了,有点风骨了。”喝酒的人自言自语着。照片里,冯斯正和梁野站在一起,虽然脸上都是瘀痕和擦伤,炯炯的目光里倒是透出一种牛二般的浑不吝。   “这双眼睛真像我啊,”他把杯里的白酒一饮而尽,“尽管身上并没有流着我的血,但还是我的好孙儿——你已经等不及了吧?”   随着这句奇怪的话,离他不远处背后的黑暗里忽然传来一阵“呼噜呼噜”的声响,像是某个饥饿难耐的庞然大物发出粗重的喘息。在电脑微光的照映下,隐隐可以看到模糊的山一样的巨大轮廓。   “我也等不及了,不过,还是得再忍忍,”喝酒的人哧哧笑着,“待会儿让血的味道变得更甜。”   又是一阵喘息,紧跟着,一片黑暗之中突然现出了两个硕大的绿色光点。   那是两只眼睛,绿色的、饥饿的、渴望的巨眼。   (第一部完) 书名:觉醒日2 作者:唐缺 内容推荐: 600年前的涿鹿之战,究竟是谁和谁的战争?长春真人西行途中,在撒马尔罕城发现了什么让他畏惧不已的事物?欧洲中世纪的女巫迫害,到底是为了何种原因?龙虎山天师张彦頨的寻宝活动,寻找到了怎样的恐怖存在?明末起义领袖张献忠,为什么成为了杀人魔王、又在帮谁隐藏着什么?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的神秘人生,竟然是从一幅与西藏有关的凶画开始的?………………一系列的历史谜团,整个人类的生存进化之路,似乎都和一股来自远古的神秘力量息息相关。冯斯,一个一直过着寻常人生活的平凡大学生,突然被卷进了一连串奇特凶险的事件中,从此进入了另一个世界,遭遇到一群自称“守卫人”的特殊人群,重新认识了世界的历史。他苦苦寻找着自己的真实身份,也苦苦追索着远古恶魔的真相与秘密。他,和神秘莫测的黑暗魔王,一起等待着最终的觉醒之日……   序章、宝藏之谜   绞盘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绷紧的缆绳开始往回收。从拉动绞盘的力工们不断流出的汗水和吃力的神态来看,河里的大网似乎是捞到了什么沉重的东西。   “找到了!”河上传来一片惊呼声。此刻的九眼桥上站满了围观的成都市民,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兴奋和期待,目不转瞬地注视着河中那艘正在工作中的打捞船,船身上用红色油漆涂写的“锦江淘银公司”六个字显得格外醒目。   粗重的缆绳一根根地绷紧,绞盘转动的声音越发显得不堪重负,让人们都有些担心那些缆绳会不会被拉断。但是运气不错,人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几分钟后,大网被拉出水面,网子里兜着一个黑乎乎糊满河泥的巨大物体,还在湿淋淋地滴落着河水。尽管暂时看不清这个物体的真面目,但人们早已经存了先入为主之心,几乎是立刻就辨别出了它的大致形状。   “石牛!找到了,真的是石牛!”市民们忍不住乱纷纷地叫喊起来,“石牛找到了!张献忠的石牛找到了!”“昨天找到了石鼓,现在又找到了石牛,暗号对上了!那首民谣是真的啊!”   “石牛对石鼓,银子万万五!”人群中一个长衫长须、俨然大儒模样的老人轻声感叹着,“没想到啊没想到啊,传说中的张献忠宝藏竟然是真的。如果真能找到那些财宝,则可为抗战增添不少的经费呢,功莫大焉,功莫大焉……”   这一年,正是全面抗战开始后的第六个年头。四川虽然暂时并未被日军荼毒,但中华一家、唇齿相依,这个简单的道理川人都懂得。于是百万川军出川抗日,伤亡惨烈,可歌可泣。   另一方面,川内各界从未间断各种抗战募捐活动。然而战争机器对资财的消耗太过疯狂,四川也原本不富裕,甚至有农民捐出口粮而自己饿得奄奄一息吃观音土毙亡的事例。人们为了寻找可捐之款,想尽一切办法,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与宝藏有关的民间传说不胫而走,开始风传,而在这当中,最吸引人的莫过于张献忠的藏宝。   张献忠是人们熟悉的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于西元1644年攻克成都,并建立了大西国政权。虽然这个短命的政权在两年后就覆亡在清军的铁蹄之下,张献忠本人也被和硕肃亲王豪格暗箭射杀,但后世却始终在流传着一个和他有关的传言:张献忠在多年的征伐生涯中,聚敛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巨额财宝,能够填满24间房子。在察觉到自己末日将临之际,他把所有的金银财宝都秘藏起来,又设计了一头石牛和一只石鼓作为藏宝记号,以待日后发掘。   从此以后,这笔传说中的张献忠宝藏吸引了无数人的关注,各种各样煞有介事的说法从未断绝。有人说财宝埋在了贯穿成都的河流——锦江的河底,有人说张献忠兵败逃离成都时用一艘大船运走了全部宝藏、却不幸随船沉入岷江,还有说张献忠命令其义子张可旺在青城山的支脉青峰山开凿了巨型地宫、将宝物藏于地宫中。   这些流言反正也就是说说而已,从无真凭实据,虽然历史上也有许多人因为垂涎这笔宝藏而动手发掘寻找,却始终一无所获。但到了一年前,由于抗战募捐的需求,这笔宝藏又开始成为人们谈议的热点,成都市的几家知名商会甚至专门组织了包括考古专家、民俗学家、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在内的众多学者,对张献忠宝藏的传说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最终圈定了两处最有可能藏宝的地点:锦江河道内,以及青峰山中。   就在这股寻宝风潮渐渐热起来的时候,一个惊人的变化将民众的热情推向了顶点:一个名叫陈广泽的男人公开宣称,他已经获得了张献忠宝藏的藏宝图,根据藏宝图的标示,财宝就被埋在锦江河底!   当然了,此前号称自己手里握有藏宝图的人原本也不少,后来证实这些人都只是试图用假地图骗钱而已。但陈广泽却并没有任何兜售地图的举动,与之相反的,他投资成立了锦江淘银公司,开始亲自寻宝。这是自张献忠藏宝流言兴起以来,第一个将寻宝付诸实践的实体机构。   这一举动最初受到人们的嘲笑,有时评家直接在《新民报》上撰文指斥陈广泽“想钱想疯了”。在陈广泽向报界表示“兄弟绝非为一己之私,寻宝之目的乃是筹资抗日”之后,公开的嘲讽虽然消失了,怀疑却丝毫未减。大家普遍认为,即便陈广泽是出于一腔爱国之心而开办淘银公司,最后的结局仍然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陈广泽竟然真的找到了一些看起来和宝藏有些关联的东西。他在地图所标注的锦江河道内用打捞船日以继夜地寻找,先是捞上了几件零散的金器银锭,接着找到了一些当时大西政权所铸造流通的钱币大顺通宝。这些发现迅速引发了市民们的关注。   锦江淘银公司逐渐成为了成都视线聚集的焦点,每天来到河畔观看打捞过程的人也越来越多。虽然找到东西的时间少,无功而返的时候多,但每次哪怕是找出几枚锈迹斑斑的大顺通宝,也能让人们始终保持着希望。   终于到了这两天,突破性的进展出现了:打捞船先是捞出了一面巨大的石鼓,继而找到了一只石牛,这正好应了成都流传已久的民谣:石牛对石鼓,银子万万五。石牛和石鼓,正是传说中张献忠宝藏的标记。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陈广泽陷入了记者们的包围圈,当他终于回到自己位于帘官公所街的寓所时,客厅里的挂钟正好敲过九点。   陈广泽没有开灯,也没有摘帽子和脱外衣,而是径直走到沙发旁,一屁股坐下,仿佛这一天的折腾已经让他疲累不堪。他取过放在茶几上的茶杯,直接咕嘟嘟喝了一大口里面的冷茶,然后放下茶杯,点燃了一支烟。奥地利产的IMCO打火机喷出耀眼的火苗,短暂地照亮了他的脸。这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精干中年人,是从南京迁居到成都的“下江人”,有着一张略带西域特色的英挺面孔,据他自己说,那是他的先祖曾在边疆地区定居经商、血统较杂的缘故。   陈广泽快速地深吸了几口,抽完这只烟,又站起身来走进卧室。他依然没有开灯,目光却似乎能在黑暗中视物,轻松地避开了一切的障碍物。他来到卧室的窗边,伸手打算拉上窗帘,突然之间,他的动作停住了,身体慢慢转过来,面对着卧室一侧的衣柜。   “出来吧,我知道你在那儿。”陈广泽沉声说。   房间里传来一声有些沉闷的轻笑声,随即衣柜被推开了,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从里面钻了出来,身手显得格外敏捷。她穿着紧身的夜行衣,并用黑布蒙住了脸,只能看到一双闪亮的眼睛。   “你果然不是一般人,陈先生,”蒙面女人用轻松的口气说道,“我的呼吸已经控制得足够好了,没想到还能被你听到。”   “听到?不,我并没有听到,”陈广泽并没有显得紧张,以同样轻松的口吻回答说,“我只是鼻子特别灵,闻到了一股不属于这个房间的香味而已,我相信它来自于一位美丽的小姐。”   蒙面女人咯咯笑了起来,声音如银铃般婉转动听:“陈先生真会讨女人欢心,想来也是个风流浪子。”   “浪子不敢当,风流或许吧,”陈广泽说,“不过有一点——我对日本女人不感兴趣。”   “好眼光!”蒙面女人没有否认,“这么说来,你也应该明白我的来意了?”   “没什么难猜的,”陈广泽说,“最近一年来,已经有好几位蜀中富商被人神秘地谋杀于家中,这几位被害者,全都是积极为抗战募捐的爱国商人,下手的自然是日本人。而从现场找不到任何犯罪痕迹来看,这些杀手绝不是普通人,而都是训练有素的日本忍者。我眼前这位不愿意露出面容的小姐,想必就是忍者中的一员。”   蒙面女人静默了一会儿,轻叹一声:“你的聪明真是超出我的想象,难怪不得你能找到张献忠的宝藏。”   “你果然是为了宝藏而来,”陈广泽看着她,“怎么样,是想要为大日本帝国抢夺藏宝图吗?”   蒙面女人有些伤感地摇摇头:“来不及了,远水不解近渴。现在帝国的军队在各条战线都很吃紧,四川不在我们的控制内,就算找到宝藏也无法运出去……但我至少还能做一件事。”   “那就是不让中国人得到这些宝藏,对么?”陈广泽问。   蒙面女人没有回答,戴着手套的双手中露出两柄雪亮的短刃。她凝视着陈广泽,轻声说:“希望你不要怪我,这是两国交兵,与私怨无关。”   陈广泽镇静地点点头。蒙面女人缓缓举起手中形状古怪的刀刃,一面指向陈广泽,一面以肃穆的语调说:“服部流,大泽真央,参……”   刚说到这里,她的右足足尖突然微微一动,一点寒光无声地激射而出,直取陈广泽的腹部。原来这才是她真正的杀招!之前握在手里的醒目的兵器,以及那一番剑客一般的参上说辞,都只不过是为了吸引陈广泽注意的幌子。   这才是真正忍者的作风,当暗伏偷袭的阴谋被看穿后,仍旧镇定自若诡计百出。和人正面光明正大地决胜负,那是剑客所为,忍者从来不需要这些光鲜的表面,他们只需要结果:被刺杀者横尸当场的结果。   足尖射出的毒针眼看就要插入陈广泽的小腹。而陈广泽站立在原地,纹丝不动,似乎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大泽真央的眼神里也禁不住微微流露出一丝喜色。   然而紧跟着发生的事情却让她惊呆了。那根见血封喉的毒针已经沾到了对方的衣服,却忽然间——停住了。而大泽真央也骤然间发觉身边有些不对劲,仿佛是周围的空气在那一瞬间发生了一些奇特的变化。她甚至能用肉眼分辨出,以陈广泽为中心,周围大约半径五米内的空气被微微染上了一些怪异的颜色。   那是一种淡淡的乳白色。   尽管还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泽真央凭借忍者的本能意识到了潜在的危险。她立即双脚蹬地,试图向后纵跃,离开这一片诡异的不明区域。以忍者的跳跃能力,她原本可以很轻易地脱离危险地带,但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她的双腿感到一阵麻痹,肌肉竟然完全无法用力,那种感觉,就像是……被冻住了。   大泽真央连忙低头看向自己的双腿,这一看让她呆住了。她的腿部已经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霜,刺骨的寒意开始迅速扩散,竟然真的被冻住了!她挥舞起手里的短刃,想要切开这层冰,却发现双手也不听使唤,关节处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   她的整个身躯,都在这短短的两秒内被冻住了。在这个春意盎然的夜晚,在繁花似锦的锦官城,在这间富人区的寓所里,一个寻寻常常的普通商人仿佛只是挥手画了一个圈、圈出了一片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严寒国度,一个女忍者就这样被莫名其妙地冻成了一块寒冰。   当寒冷超越极限的时候,身体就会产生错觉。大泽真央此刻感受到的不再是寒冷了,而是浑身的灼烫,仿佛被放在火上炙烤般的灼烫。她的心跳由骤然加快到骤然减慢,呼吸艰难,意识也渐渐模糊。但多年来严酷残忍的忍术训练仍然让她努力保持着最后一点神智,在即将跨过生与死的分界线的时刻,她突然间灵光一现,想起了一些极度可怕的事情。   “你……你是……你是……”大泽真央睁大了惊恐的眼睛,“你不是人!你是那个黑暗族群里的……妖魔!妖魔!”   “是的,你要是早知道这一点,就不会来送命了,”陈广泽说,“你是人,不应该踏入妖魔的世界。”   大泽真央已经听不到这最后一句话了。在陈广泽划出的这个诡异的小圈子里,温度似乎比南极洲还要低得多,女忍者已经被冻成了一具雕塑,从她已化为寒冰的眼神中,仍然可以看出深深的恐惧。   陈广泽轻轻动了一下手指,死者脸上已经冻硬的蒙面黑布咔嚓一声碎裂开来,露出大泽真央的脸。月光的照耀下,她那泛着青色的脸上仍旧带着深沉的恐惧,不再有生命的双目到死也没有闭上。   “果然是个美人,真可惜……”陈广泽轻叹一声,接着抬起头来,看着卧室的天花板,“看够了吧?你也请出来吧。”   在陈广泽说话之前,天花板上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但他话音刚落,那里就像是凭空出现了一个黑洞,一个干枯瘦小的身影从洞里跳了出来,落在地上。和大泽真央优美矫健的身姿相反,他好像脚步不太稳,刚一沾地就趔趔趄趄地摔了一跤,哼唧了好半天才爬起来。   但不知为什么,在女忍者大泽真央面前潇洒自如的陈广泽,看着这个显得狼狈不堪的身影,目光里却充满了凝重。他缓缓地向后退出一步,似乎是为了和这个身影拉开一点距离。   来人已经站直身体,抬起头来。这是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头,瘦得好似全身上下都没有几两肉,看上去满脸病容,好像连眼皮都没有力气睁开。古怪的是,他的脑门剃秃了,花白的头发竟然梳成了一条长辫子——清朝遗老一般的长辫子。   “能够从我的蠹痕里把我抓出来的人不多啊,”老头的笑容看上去近乎和善,“你可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从老头出现后,陈广泽就已经把之前那股若有若无的淡色光泽收回到自己身畔。他仔细盯着老头,看了许久之后,摇了摇头:“我居然看不出你的来历。在我所认识的那些家族里,应该都没有你这号人。”   “天地如此广大,偶尔遇到个把不认识的人,正常,正常。”梳着长辫子的老头呵呵笑着,毫不顾忌地背着手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眼睛四处乱扫,形容甚为猥琐。   “这个女忍者就是你故意引来的,目的是用她来试探我的实力,对么?”陈广泽问。   “这种小事儿还用问?以你的聪明一下子就能想到嘛。”老头依旧笑容满面,眼睛却没有放松,最后目光定格在墙角的保险柜上。   “你的酒……原料浓度都相当高呢,相当高……”老头吸溜了一下鼻子,就像是在品味真正的美酒,“看起来,你的附脑有足够的力量,却也很难控制。”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了什么而来?”陈广泽没有接茬。   “明知故问,还能为了什么?”老头反问。   陈广泽沉默了一会儿,重新开口的时候,语气里竟然加入了几分谦卑:“其实,如果你也垂涎那笔宝藏,我们未必不能商量……”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头突然仰天大笑起来。当他大笑的时候,身上突然间迸发出一种无法形容的可怕气势,在一瞬间压得陈广泽有些呼吸不畅。他悄悄伸出手,扶住了身后的墙壁,这才站稳了脚跟。   “想要和我平分宝藏?别装了,”老头阴沉地笑着,“你骗得了那些无知愚民,却骗不了我。”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陈广泽回答。   “不明白?那我就说得更明白点吧,”老头的脸上骤然间浮现出极度凶狠的神情,尤其是双目怒睁,放射出慑人的精光,令他枯瘦的脸看上去像一头荒原中苍老垂死的野狼,“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张献忠的宝藏!你这样大费周折地在锦江里装模作样地捞宝藏,只不过是为了掩盖一个大秘密!张献忠真正的秘密!”   凶相毕露后,老头又迅速收敛,重新恢复了之前昏聩鄙陋的模样,抄着手缩在一旁。陈广泽望着他,目光也逐渐变得凶狠:“你知道得比我想象的还要多。”   “不要以为世上没有人知道你们的存在,”老头笑眯眯地说,“虽然你们一直注意着隐匿自己的行踪,但就算是藏在深海里的鱼,也会吐出气泡的。”   “那你到底想要怎么样?”陈广泽身畔那一层淡淡的光彩颜色开始加深,似乎是在蓄力。   “我只想请你交出张献忠的秘密,”老头说,“当初他为了掩盖这个秘密,不惜雕凿那一对石牛石鼓来作掩饰;现在你大费周折成立淘银公司,还悄悄准备了一批财宝来欺骗外界。由此可见,张献忠真正想要深藏的那样东西,其重要性超乎常人想象,甚至超过了他的大西国。”   “岂止是大西国……”陈广泽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恐怕超越这世上所有的一切,会改变整个世界的命运呢。”   他摆了摆手:“既然你知道这个秘密如此重要,显然也应该猜得到,我是不会轻易告诉你的。”   “那是当然,”老头鸡啄米一般地点头,“能够冒着那么大的风险站出来主持这一切,你不会是一般人,不像我这样的糟老头子,被针刺一下都怕疼。不过你猜猜看,我的蠹痕有些什么功用呢?”   他毫不顾忌地站到陈广泽身前,浑身散发出一阵浓烈的烟草和烈酒的气息。陈广泽的脸色忽然微微一变:“我知道你是谁了。”   “知道了就好,知道了就好,”老头笑得很是慈祥,“所以你也应该明白,说不说根本就不是你能决定的。但我这把快要进棺材的老骨头,一辈子没别的好处,就是心善,凡事喜欢先讲道理。你好好说出来,我会让你走得毫无痛苦。”   “谢谢,你还真是个善良的人,”陈广泽挠了挠头,“哎呀,这下子事情就不好办了。我实在没有料到这件事会把你引来,太托大了,我可完全不是你的对手啊。”   “所以呢,乖乖认输,乖乖听话,我会信守诺言的。”老头咧着嘴,露出一口被烟草熏得黑黄的牙齿。   “不对,还有第二种办法可选。”陈广泽忽然说。   “第二种办法?”老头一怔,随即醒悟过来。他那张一直带着掌控一切的表情的老脸上终于露出了恐惧,大吼一声,身畔激射出幽蓝的光华。   但已经太晚了。陈光泽身边那层白色的异界骤然间变得光亮刺眼,并且开始闪耀出令人毛骨悚然的血红色,一股尖锐如龙卷风般的啸叫从血红的光芒中响起。   “你疯了!”老头大叫道。   “这是我的选择。”陈广泽淡淡地说。血色的光晕充塞了整个房间。   翌日。   锦江淘银公司董事长陈广泽的突然失踪成为了这一天最大的新闻。警方在陈广泽的寓所里发现了一具女尸,经过辨认,确认这是同仁路天府商行的女职员黄梅。奇怪的是,尸体的浑身上下布满了严重的冻伤,竟然像是被活生生冻死的。   而陈广泽则始终踪影不见,藏宝图也随着他一同失踪。淘银公司上下都没有任何人知道董事长的行踪。在警方四处搜寻陈广泽的过程中,一桩惊人的事实被披露出来:黄梅并不是中国人,而是日本军方派遣在成都的潜伏特务,真名叫大泽真央。人们立即将她的身份和陈广泽的失踪联系起来,一致认定这位爱国商人一定是被日寇暗中绑架,目的就是夺取张献忠的藏宝图,阻止中国人民得到这笔宝藏。   一时间蜀中各界群情激奋,再度掀起捐资抗日的高潮,但陈广泽和藏宝图却再也没有被找到。几位富商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接手了锦江淘银公司,继续在河里寻找了好几个月,最终一无所获,只能无奈地放弃。   好在即便没有找到宝藏,日本人最终还是投降了。随着抗战胜利和解放战争的开始,这一桩曾给人们带来无数谈资的奇案终于慢慢被淡忘。但直到许多年之后,当路过九眼桥的时候,还会偶尔有一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伸手指向滔滔奔流的锦江水。   “张献忠的宝藏,说不定就藏在河底下哟!”老人们说。   “石牛对石鼓,银子万万五!”    第一章、生活常态   一、   冯斯站在接机大厅,紧盯着国际到达的出口处,过了一会儿他发现实在没什么好盯的,因为连要接的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他只能尽量站在显眼的位置,高高举起手里用鞋盒子拆开来糊成的纸板,上面用狗爬一样的粗黑字体写着几个大字:   “接:美国艾什顿考古研究所   詹莹女士   全球信息化考古学与新人类学研讨大会”   一群群肤色各异的旅客从出口走出,又从冯斯身边不停步地掠过,像是被鹅卵石分开的河水。这块站在河心里的鹅卵石站得百无聊赖,忍不住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打完呵欠睁开眼睛,才发现身前已经站着一个人。这是一个大约四十多岁的东亚女子,虽然年纪不轻了,但气质优雅,风度俨然。   “同学你好,”她用流利的普通话对冯斯说,“谢谢你来接我。”   “啊……你好,”冯斯愣了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忙把揉眼睛的左手放了下来,“您就是詹教授吧?欢迎来北京!”   “抱歉,刚才我的行李被人误拿了,所以出来迟了一些,让你久等了。”詹莹说。   “没事儿没事儿。”冯斯连忙说,然后伸手接过了詹莹手里的行李箱。不愧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就是知书达理,冯斯想着,比起这几天里接到的各种环肥燕瘦奇形怪状的生物,这位女教授简直就像天使一样。   “好多年没回过中国了,”詹莹感慨着,“已经不知道现在的北京是什么模样了。”   “高楼大厦多了很多,汽车多了很多,人多了很多,pm2.5也多了很多……”冯斯回答说。   几个月前,父亲的意外去世让冯斯卷入了一系列诡奇难解的事件,也让他窥探到了一个隐藏于人类文明背后的黑暗世界的冰山一角。作为一个可能唤醒远古魔王的“天选者”,他原本平凡的生命注定要滑入一个巨大的漩涡中,再也无法回到从前。   尽管如此,他还是竭尽全力,努力维系着一种近似普通人的生活。由于和被证实并无血缘关系的父亲产生了难以弥合的裂痕,他坚持着不动用父亲留下的遗产,靠着网游打钱之类的网络手段为自己赚取学费和生活费。   这时候大一的暑假即将结束,已经临近大二开学了,年级主任却找上了他。原来是主任的夫人、一位鬼知道正经职业是什么的社会活动家,在北京承办了一个国际性的考古学研讨会。既然是国际性会议,来的都是世界各地的洋鬼子,接待任务自然很繁重了。该夫人智慧过人,很早就想到了借助老公手下的大学生们——基本素质不差、懂英语、体力充沛、一说起社会实践就两眼放光热情高涨、价格还他妈便宜。   于是年级主任挑选了他认为英语口语不错的一批学生,冯斯也在其列。和其他兴奋不已的同学们不一样,这个年少却久经世事的家伙原本看不上这每天一百块钱的报酬,也不愿意去对着一帮三山五岳的陌生人赔笑脸,但理性权衡,得罪年级主任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何况年级主任确实人不错,帮过他不少忙,因此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在会务组忙了几天,从布置会场到给餐券盖章再到机场接人,冯斯把各种杂活儿干了个遍,也很快摸清了这个大会的实质。“全球信息化考古学与新人类学研讨大会”,名字听起来响亮,其本质却是一个搜罗各种山寨专家的野鸡大会。所谓的“新?人类学”,意思就是不被正经人类学家所承认的学说;而所谓的“信息化考古学”,说白了就是利用网络上各种光怪陆离的奇闻异事拼凑起来试图“考古”,其严谨程度可想而知。   大会主旨如此,来参会的人自然基本都不是正经科班出身的考古学家或人类学家,而是——用我国很时髦的一个词汇来说——一群群的“民科”。这些人既没有扎实的学术功底,也没有严肃的学术态度,大都是西太平洋大学毕业的水准,喜欢靠着一些异想天开的奇想和经不起考据的“重大发现”来吸引眼球,本质上可以划归到行为艺术家的行列。而这样奇葩的大会,居然已经开到第四届了,而且规模越来越大。   “可见世界人民是多么的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冯斯对他的朋友们如是说,“把这群人空投到安定医院去,大夫们都得疯掉。”   这一天首都机场的客流量不小,两人排了将近一个小时的队才坐上出租车,然后在北京城的马路上一通好堵,但詹莹没有丝毫怨言,一直和冯斯谈笑风生,这又和他之前接过的好几位“老子这么大来头你们居然不派专车接还要老子自己打车简直太不像话了”的外宾形成了鲜明对比。   他不由得对这位和善平易而又谈吐风雅的女性产生了一丝好奇,坐在出租车上左右无事,索性掏出手机搜索了一下。这一搜吓了他一大跳:艾什顿考古研究所竟然是全美相当有名的专业考古机构,在世界范围内都有着较大的学术影响力,而詹莹还不到五十岁,已经是中北美洲考古学领域里的知名专家了,维基百科上都有她的条目。   这竟然是一位货真价实的正宗考古学家!冯斯一时间有些瞠目结舌。以她的水平,自然一眼就能看穿这个山寨大会的拙劣本质,却为什么会接受他们的邀请,来赶这一场比大妈广场舞也严肃不了多少的热闹?   “詹教授,您这是……第一次来参加这个会议吗?”他忍不住想要旁敲侧击地问一问。   他从后视镜里看到,坐在出租车后排的詹莹无声地笑了笑。她很快开口说:“怎么了?是不是刚刚查了一下我的资料,发现我不像是来参加这种盛会的人?”   好敏锐的思维!冯斯微微一惊。他尴尬地搔搔头皮:“这个么……没错,我就是在奇怪,那种感觉,就像是一堆喇叭花里钻出一朵玫瑰一样。”   “谢谢你这个有趣的比喻,”詹莹说,“其实我当然知道这个大会是什么性质,但是我最近很累,正想找个机会休个假,现在有人乐意发出邀请函、安排住宿,省了我很多事,何乐而不为呢?”   这话说不通,冯斯暗想。詹莹看上去丝毫不像乐意贪这点小便宜的人,何况这么一位正儿八经的专家,和诸多西太平洋高材生混在一起,那可是有损声名的事儿。科学界的人,名誉犹如羽翼,应该是十分看重的。   詹莹一定是有什么急事需要来中国,片刻也不愿意耽搁,所以才不顾惜代价地利用了考古学大会这条捷径,冯斯猜想到。不过此事原本与他无关,不过是顺口一问,詹莹不愿明说,他也不多问,说了几个和北京交通有关的小段子把话题岔了过去。   会场就位于宾客们住宿的宾馆里,倒是省了一趟奔波。冯斯把詹莹送到后,又被主任夫人指挥着忙东忙西,回到学校时,天已经黑了。他向着学生宿舍方向走了几步,想了想,忽然转换方向,走向了教工宿舍。   “不蹭饭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他边走边嘀咕着。   宾馆的自助餐味道本来不差,但这些日子他早就习惯了每天晚上到好友宁章闻家蹭饭,因为寄住在那里的关雪樱做出来的菜实在太美味。这个被他从山区里救出来的哑巴小姑娘,似乎天生就有大厨的基因,烹调的功力一日千里。吃过关雪樱的饭菜,冯斯只觉得学校食堂里的每一样食物都面目可憎。   “就好比看过苍老师的表演后,那些八九十年代粗制滥造的香港三级片就再也不能入眼了。”冯斯厚颜无耻地向宁章闻解释说。   “苍老师是谁?”宁章闻一脸茫然。   尽管关雪樱做起菜来荤素全能,尤其精擅把不起眼的蔬菜做得精致可口,但作为一个庸俗的肉食动物,冯斯所惦念的只有肉食。他一面走进宁章闻家的楼门,一面在心里猜测着今晚的主菜:新疆大盘鸡?糖醋排骨?羊排手抓饭?日式煎鸡饭?油爆大虾?川味水煮鱼?韩式烤肉?   想到烤肉那鲜亮的色泽,他禁不住吞了一口唾沫,就在这时,他却发现宁章闻家门外的楼梯拐角处蹲着一个黑影。这一楼的电灯碰巧坏了,他看不太清楚,于是上前两步,走到了黑影的身前。黑影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从楼道窗外射进来的光亮正好照亮了他的脸。冯斯也算是个胆大妄为的人,此刻看到这张脸,也忍不住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   这是一张衰迈木讷的面孔,目光呆滞得如死人一般毫无生气,面颊上有好几道长长的伤疤,鼻子奇怪地扭曲着,好像被什么东西重重砸过,上嘴唇缺了一大块肉,露出血红的牙床和焦黄歪斜的牙齿。在黑暗中骤然看见,的确足够瘆人的。   而最奇怪的在于脸上的肤色。人们形容一个人脸色苍白的时候,时常会用“惨白如纸”这四个字,但眼前的这张脸,却真的似乎比一张白纸还要白。这样的一张脸,简直近似于僵尸,难怪以冯斯的胆子也会忍不住叫出声。   好在他很快克制住了自己,并且按捺下了冲着这张脸一拳打过去的本能反应。他退后一步,发问说:“你是谁?”   但对方似乎比他更害怕,一声也不敢吭,抱着头重新蹲下。冯斯皱着眉头,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这时身旁的门打开了,宁章闻从里面探出头来,无疑是听到了他那一声惊叫。   “怎么了?”宁章闻问。   冯斯伸手指了指那个蹲在地上的怪人。宁章闻微微一怔,走到他跟前,轻声问:“陈叔,是你吗?”   “对不起……”怪人微微抬起头,还是不敢完全露出正脸,“我也是没办法了才来找你帮忙。”   “您先进来说话吧,”宁章闻温和地扶起他,“下次再来,直接敲门就行了。”   “这是我家的老邻居,陈叔叔。”他又扭头对冯斯说。   “啊,知道了……”冯斯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想了想:“你有客人,我明天再来。”   “也好,陈叔怕见生人,”宁章闻点点头,“不过你先等我两分钟。”   他把陈叔扶进家门。几分钟之后,关雪樱拎着一个塑料袋走了出来,袋子里是两个饭盒,透出葱烧海参的香味。冯斯长叹一声:“看来我专业蹭饭的光辉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了……对了,你好像不害怕的样子?”   他伸手指了指房内,关雪樱会意,掏出纸笔写了几个字:“不怕,那是白电(癜)风。村里有麻风病人,比他难看。”   “看来是我大惊小怪了,”冯斯摇摇头,“我还是躲回宿舍吃宵夜去吧。”   冯斯拎着塑料袋下了楼,一路走一路猜测着陈叔的身份来历。看起来,宁章闻对他的态度是尊重中带着怜悯,而他虽然有求于宁章闻,却又带着一些畏惧,这样的畏惧,或许是出于——愧疚?这个人的白癜风固然是无法阻挡的顽症,鼻子和嘴唇的伤疤却不能用自然疾病来解释。   他饶有兴致地做出各种假设,过了一会儿又禁不住哑然失笑。自己的事情还是一摊子烂账呢,哪儿来闲工夫去管别人的琐事。父亲的家史,母亲的秘密,自己脑子里那个至今没有发挥过功用的附脑,身边虎视眈眈的人群,每一样都足够让他头疼了。   他敲了敲脑袋,命令自己别再胡思乱想下去。穿过学校著名的“野猪林”时,他忽然发现,背后似乎有人在跟着他。   冯斯不动声色地继续向前走,几次专做不经意地转身,却并没有看到人,但那种被跟踪的感觉却始终挥之不去。于他而言,想要判断出跟踪者到底是谁实在是太困难了,用路晗衣的话来说:“全世界的家族都在找你。”   在这些家族当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利用冯斯去唤醒魔王,大概还有为数不少的人想要直接取走他的小命。而面对着这些人,他却没有一丁点抵抗能力,因为虽然背着天选者的名头,他的附脑从未展现过任何功用。   他索性懒得去管——反正管了也没用——快步回到了宿舍。进门之后,他忽然发现宿舍里有些微微的异样:几位室友全都躺在床上睡着了,连他大喊一声“傻逼们,好吃的来了”都毫无反应。   这些孙子平日里要么玩网游,要么看在线视频,要么研究苍老师的作品,不折腾到半夜不会睡觉的,现在怎么可能一起睡得像死狗一样?更别提这帮畜生对一切能入口的食物都有着高度的敏感,几公里外都能闻肉香而起舞。   冯斯意识到了事情不大对劲,赶忙想要转身离开宿舍,刚一回头,他就僵住了。   门已经无声无息地关上了,面前站着一个比刚才的白癜风毁容者还要恐怖百倍的人:一个双头人。他的两颗头颅一大一小,小的那个近乎干瘪,动也不动;大的那一颗粗鄙丑陋、布满伤疤,被另一颗头颅挤得就像脖子歪了一样,虽然脸上带着笑容,却比不笑还更加可怕。   “原来是你,”冯斯长出了一口气,“你们四大家族的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二、   李济带着一脸的颓败,坐在一张布满油腻的长桌前,桌子上已经放着三个空啤酒瓶,穿在身上的汗衫胸口也滴上了几滴油渍。这家小吃店在夏夜里专门推出模仿成都冷淡杯的夜间饮食,每到晚间就吸引了很多学生和民工到这里来,磕着毛豆花生,啃着鸭脖卤鸡爪麻辣小龙虾,配上冰镇啤酒,一群人边喝酒边说笑谈天,吵吵嚷嚷地打发掉一个闷热的夜晚。李济混在其间,虽然孤身一人喝着闷酒,却并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也没有人认出来,就在几个月前,此人还是这所学校的副校长。当然了,主管基建本来就只需要和特定的人群打交道,不像管行政的校长时时抛头露面,没人认识原本正常。何况李济为人一向很低调,校内很多人都是只闻其名而不知其相貌。   李济就是那位请冯斯的父亲冯琦州来看体育馆风水的副校长。冯琦州死后,警方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李济请假道士来看风水的事情也就此曝光。说起来,这年头种种封建迷信活动固然很猖獗,但到了高校这个层级,一般都还是得地下运作,如今不小心见了光,对这所理工科名校的面子来说,就不大好看了。   所以这位副校长被撤职也是顺理成章的了。李济原本已经快到退休年龄,这么多年来主管基建也捞了不少钱,此时被撤职,对退休后的生活不会有丝毫影响。只是事发之后,人们偶尔看到李济,总是看到一脸的落落寡欢,想来是从权力的位置上下来之后,难以适应这样的心理落差。所以昔日的副校长会抛弃掉平日里的光鲜衣着,穿得邋里邋遢地跑到路边摊喝啤酒解闷,似乎也不足为怪。   李济就着一盘卤水毛豆和一盘炒田螺喝光了整整四瓶啤酒,还抽掉了好几根烟,结完账,打着饱嗝摇摇晃晃地骑上自行车。这也是这所学校的领导喜欢表现自己清廉风格的一种方式,尽管李济不上班时开的是一辆敞篷的宝马640i。   这些日子里,为了撤职的事儿,李济没少和充满虚荣心的老伴吵架,吵到不可开交,最后一怒之下搬出家里,在学校新修的青年教师公寓里找到一间还没分配出去的房间暂住,避开了老伴没完没了的唠叨,也算求个耳根清净。   此时夜色已深,醉意微醺的老人骑着车,摇摇晃晃地骑出学校西门,沿着一条小道骑向教师公寓。骑了没多久,路边突然飞来一个硬物,砸在轮胎上,李济吃了一惊,自行车失去平衡,重重摔倒在地上。没等爬起身来,身边忽然围上来几个黑影,不由分说用破布堵住那张还带着酒味儿的嘴。   片刻之后,这一群奇怪的绑架者和被绑架者已经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里。时值深夜,建筑工地里早已没有了其他人,似乎正适合罪案的发生。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堵嘴的破布刚被弄走,李济就气急败坏地开了口,“是联顺达的人吗?给你们说了很多次了,那笔工程款子是学校拖欠的,我也没办法!”   “我们是为冯琦州而来的。”一个绑架者冷冷地说。   李济立刻不吭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支支吾吾地说:“我也就是脑子糊涂了一下,才去搞那些迷信活动,现在我也受到教训了……”   “这种时候你还需要撒谎么?”对方嗤笑一声,“你以为我们没有调查过你的背景?八九十年代各种气功大师最流行的时候,你就曾经在报纸上连续发文揭批伪科学,还和学校里一位大力宣扬气功的老教授展开过公开辩论。这所学校里如果要找出一个人最不敬鬼神,那就是你!你怎么可能真心请人看风水?老实告诉我们,当初是谁指示你把冯琦州骗到北京来的?”   李济面如土色:“没、没有人指使,我真的只是一时糊涂……”   “我没有时间和你兜圈子,”绑架者抽出一把铮亮的匕首,“我问一次,你不回答,我就剁你一根手指,剁完手指挖眼睛。”   “没有啊!真的没人指使,就是我自己脑子发昏了,你们千万相信我啊!”李济惶急地嚎叫着,拼命挣扎,但身体被人死死制住,哪里挣得开?绑架者显然是那种真正的心狠手辣之辈,看见对方还在硬撑,毫不犹豫地手起刀落。咔嚓一声,老人发出凄厉的惨叫,左手小指已经被干脆利落地切了下来。断指落在地上,血花飞溅,李济也疼得几乎晕了过去。   “还不说?真有点老革命的硬骨头呢,”绑架者的笑声分外冷酷,“要不就是小指你不在乎,那换食指怎么样?”   他狞笑着再度举起刀,李济呜咽着,痛得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却还是不肯说。眼看还沾着血的匕首即将切下李济的食指,对方的动作却突然间停住了。与此同时,其余的绑匪们也都发出了一阵惊愕的声响。   他们都看到了一幕不可思议的变化。足以令人心脏停止跳动的可怖的变化。   ——落在地上的李济的血滴,仿佛突然间失去了重力的束缚,慢慢漂浮起来。它们凝结成一粒粒浑圆的血珠,带着一种妖异的美感,折射出夜的光彩悬浮在黑暗之中。   “不好!快跑!”握刀的绑匪敏锐地察觉到危险的临近。但他这一声喊已经太晚了,还没等人们挪动脚步,几声细不可闻的轻响后,半空中的血珠纷纷炸裂开来,化为一片猩红色的血雾,瞬间把这五名绑匪连同李济一齐笼罩在其中。   血雾中顷刻间响起了一连串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听上去简直不像人声。在朦胧的红色血雾中,可以模模糊糊地看见五名绑匪拼命挣扎抓挠,像是极力想要摆脱掉什么沾在身上的东西,但这挣扎的过程十分短暂。几秒钟之后,他们就倒在了地上,很快都不动了。   血雾渐渐消散。这时候可以看清楚,躺在地上的五名绑匪,赫然已经全部化为白骨——干干净净的白骨,上面连一丝血肉都没有存留下来。他们的衣服基本是完整的,只有一些可能是先前在地上翻滚留下的擦痕,然而衣服下面原有的皮肤和血肉却全部消失无踪。这些白森森的骨架在微弱的光线下发射出惨白的光,每一具骷髅的头颅都大张着黑黢黢的嘴,仿佛仍在竭力惨号,已成枯骨的双手还保留着抓挠的姿态,可想而知死前遭受了极其剧烈的痛苦。即便是在这个闷热的夏末之夜里,这地狱般的图景也足以带给人深深的寒意。   而唯一一个没有变成骷髅的,是李济。李济艰难地用双膝支撑起身体,慢慢直起腰来,摸索着在地上找到了刚才被砍断的那根断指,把断指的断面重新贴在了手指上。虽然疼得浑身哆嗦,汗如雨下,但这一动作的后果却颇为惊人:断指处竟然慢慢开始接合起来,然后伤口逐渐愈合。几分钟过后,左手小指已经完全恢复原状,半点也看不出来它曾经被切断过。   李济这才喘着粗气从地上爬起来,眼光扫过地上那几具狰狞的白骨,突然间双腿一软,重新跌坐在地上。   “我不想这样的,我真的不想这样……”李济嘴里嘟嘟囔囔着,“可是我也没办法,我控制不了,控制不了啊!”   浑身脏污的前副校长瘫软在地上,抽抽搭搭地哭泣起来。   就在这桩奇特的惨剧发生的同时,冯斯正站在宿舍里,面对着另外一个奇人——双头怪人范量宇。在他所遇到过的这些自称“守护人”的特殊人群中,范量宇是力量最强大的,同时也是性格最暴虐的。这个人会毫无理由地对他人制造伤害,并且享受对方痛苦的神情,好像那种痛苦对他而言就是最好的下饭菜一样。   “怎么了,这次不指着我的鼻子大骂几句了?”范量宇坏笑着。   “好汉不吃眼前亏,”冯斯闷闷地说,“现在就算你要我跪下唱征服我也多半要听命。”   “所以我才说了嘛,你虽然是个废物,脑子还算清醒。”范量宇大大咧咧地拍拍他的肩膀。   “你大晚上的跑到我的宿舍,把我的室友都弄昏,不是就为了夸我两句吧?”冯斯说,“话说你没把这帮孙子怎么样吧?”   “这里好歹是学校,我要是把他们搞出点毛病来,不好收场,容易暴露你的身份。所以就是单纯地让他们昏睡一下而已。”范量宇说。   冯斯松了口气:“那还好。那么,今天找我有何贵干呢?”   “我是来给你送一个警告的。”范量宇翻着白眼。   “是又有人想要抓我或者杀我了吗?”冯斯并不显得吃惊,“这已经算是生活常态了。没什大不了的。”   “有这个觉悟就好,那我走了。”范量宇点点头,真的转身就走。   “哎……等等!”冯斯忙叫住他,“你还没说到底是什么人呢?”   “你不是不在乎吗?你不是说已经是生活常态了吗?”范量宇冷笑着,“那又何必多此一问。”   “好吧,你赢了,范大爷,”冯斯忍气吞声,“你还是告诉我吧。”   范量宇伸出手,指着冯斯的鼻子:“小子,你这辈子才经历过多少点事儿?别以为亲眼见过魔仆和妖兽,被人揍过几次屁股,就觉得自己毛长硬了——你还差得远呢。死亡这种事情,不是用来挂在嘴上逞能的,等你像我这样在生死的边界线上走过几十个来回之后,再来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狗屁模样也不迟。”   冯斯无言以对。他发现这个双头怪物不只是下手狠辣,说话似乎也能直指人心。他一向自诩聪明智慧,但在范量宇面前,却好像被X光照射一样,完全被看透了。   “你说得对,无论如何,我还是不想死,嘴硬这种事是最无谓的,”他轻轻叹息一声,“所以我向你道歉。请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你倒是的确有些优点,”范量宇瞪着他,“比如知错能改,还不算蠢到家了。”   “我大概就剩这个优点了……”冯斯哼唧着。   范量宇从衣兜里取出一部手机,这个场景让冯斯感到很违和。他随即释然,觉得还是自己的偏见在作怪,似乎总感觉守卫人就是一帮被从时光的洪流中截留出来的老古董,其实全然不是这样。事实上,他们并没有与世隔绝,尽管隐藏着自己的身份,但仍然生活在凡尘之中,甚至可能掌握着超越凡人的科技力量。   范量宇在手机上划了几下,调出一段视频,然后把手机递给冯斯。冯斯盯着屏幕,只见上面出现了一栋灰扑扑的旧楼房,大概有六层楼,窗户破烂得几乎都没有玻璃,大门也只剩下半扇,几道纵横交错的封条封住了门。整栋楼呈现出灰暗破败的色调,仿佛能嗅到蜘蛛网尘封的气息。   “这是南方某座小城里废弃的旧医院的手术楼,”范量宇解释说,“因为开发方面的纠纷,一直没有拆掉,也没有再被使用。”   摄影人继续向前走,轻松地从封条下方的空隙里钻了进去,走入手术楼里。楼道里没有灯光,视频上登时漆黑一片,只能看到一点点模糊的影子,拍摄人还故意一边走一边伸手按楼道里的电灯开光,示意整栋楼已经完全失去了电力供应,因此电灯都无法点亮。   他走过手术楼的一楼,推开一扇吱呀作响的门,开始走上了一段长长的方向向下的楼梯,看来是这栋楼的地下室。虽然屏幕上无法看清楼层,但从脚步大致能判断,此人至少下了两层楼,可能已经来到了地下二到三层,那差不多应该是这栋楼的最底部了。   底层仍然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屏幕上隐隐可以看到满地的垃圾、胡乱堆放的破旧桌椅和大门敞开的一个个空空如也的科室房间,就像一张张不安分的大嘴。即便是在小小的手机屏幕上看着这段模糊不清的影像,冯斯也能感到一种古怪的寒意在升腾,心里刹那间想起了无数以医院为背景的恐怖故事。   也许正像刚才范量宇的用词,医院是一个处于生与死的分界线上的地方,这样独特的氛围最能够孕育出恐怖与阴森,冯斯想。   拍摄人已经走到了走廊的尽头,前方是一扇紧闭着的大门,似乎上了锁。但不知拍摄人用了什么手法,锁被轻松地打开,他伸出手,推开了门。炫目的光亮立刻从门内倾泻而出。   这个地下走廊尽头的房间里竟然有电力供应!   在白色的灯光下,摄像头里的图像也重新清晰起来。可以看出,这里是医院的太平间,只是由于多年没有使用,已经遍布灰尘和蛛网。拍摄者来到停尸柜前,随手拉开几个格子,里面都是空的。   “不都是空的吗?有什么好看的?”冯斯禁不住问。   “你又不是没有见识过蠹痕,怎么会问出那么蠢的问题?”范量宇嗤之以鼻。   冯斯一下子反应过来。所谓蠹痕,是利用附脑的力量激发出的特殊空间,拥有和日常世界完全不同的物理法则,就像是一块木头被蛀虫蛀出了空洞一样。利用蠹痕,既可以创造出充满杀伤力的战斗方法,也能开辟一片独立的异域。   也就是说,在这个看起来空空如也的太平间里,其实还隐藏着一片空间。那么在这一片蠹痕当中,究竟会隐藏着些什么呢?   冯斯的好奇心被大大激发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屏幕。只见拍摄者在空荡荡的太平间里不断地走来走去,兜着圈子,好像是在寻找着某些破绽。大约七八分钟后,他停住了脚步,看来是已经发现了蠹痕的范围并且准备着手侵入。   但还没等他开始行动,画面突然开始剧烈抖动,给人一种天旋地转的晕眩感。冯斯仔细分辨,发现这种抖动是因为拍摄人一时间顾不上保持手机稳定了——有其他人出现!   那些人大概就是在太平间里构造异域的人,冯斯猜想着。此时拍摄者已经随手把手机塞入了衣兜里,所以只能听到一阵阵激烈而杂乱的打斗声,却再也见不到画面了。片刻之后,声音转化为了急促的脚步,看来是拍摄人开始奔逃,而他的敌人们穷追不舍。   “可以停下了,”范量宇说,“后面除了逃跑之外,再没有新的内容,直到手机由于电量用尽而中断拍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冯斯问,“你特意把这段视频拿给我看,说明它是和我有关的。拍视频的人是谁?”   “是我们家族的调查员,”范量宇说,“几天之前,他失踪了,但我们在医院附近的一个角落找到了记忆卡。他的手机是特制的,可以在危机状况下通过一个小开关快速弹出记忆卡,并且记忆卡里藏有一个微型信号源。所以虽然敌人杀死他并抢走了手机,却无法找到这张记忆卡。”   “调查员?调查什么的?”冯斯又问。   “调查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家族。”   “暗处的家族?”   “是的,隐藏在暗处,比我们更加危险的家族,”范量宇说,“和我们不一样,他们也许直接想要你的命。”   三、   文潇岚一丝不苟地整理好所有的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收拾干净办公桌,在此期间,不断有办公室的同事经过她身边,和她打招呼。   “小文,做得很不错,”人力资源部经理亲切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你是公司过去三年来招入的最好的一个实习生。真想你今年就毕业啊。”   “谢谢您的夸奖,我会继续努力的,”文潇岚笑着点点头,“希望明年还能来公司实习。”   她装好自己的个人物品,有些恋恋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这间办公室,然后走向了电梯。几分钟后,她已经站在了这栋大厦门外,男友周宇玮正推着自行车等着她。   “总算是结束了,实习评价怎么样?”周宇玮问。   “肯定是优嘛,那还用说?”文潇岚也骑上了自己的车。   两人一路说笑着回到学校。周宇玮把文潇岚送到女生宿舍楼下:“好容易实习完了,今晚要不要一起去看电影?”   “改天吧,今天约了朋友吃饭,就是我和你说过的那个刚刚治好了自闭症的朋友。”文潇岚说。   “行,那就改天再说,”周宇玮摆摆手,“先走了!”   文潇岚目送着他骑车离开,忽然轻轻叹了口气。接受这位学长的表白已经有一段日子了,两人相处得很好,周宇玮高大帅气,性情爽朗,还是他所在的系篮球队的主力,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无可挑剔。但不知道怎么的,和周宇玮在一起,她始终体会不到那种一见面就脸红心跳、见不到面就心心念之的甜蜜感觉,就好像两人之间缺少了一点什么东西。   “缺少一点什么东西”,奇怪的是,同样的话她也对冯斯说过。现在看起来,不管是冯斯还是周宇玮,似乎都无法真正打动她的心。她一时间也理不清头绪,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她草草梳洗了一番,去到宁章闻家。敲门后,关雪樱很快开了门,打着手势把她拉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宁章闻的房间则紧闭着门。   “宁哥有客人?”文潇岚小声问。   “你看到会吓一跳。”关雪樱在纸上写道。   文潇岚有些纳闷,但当宁章闻的客人走出来之后,她立马就明白了。这个老头的确是形容可怖,一张脸就像被什么重物重重砸过一样,鼻子也歪了,上唇也裂开了,此外还有严重的白癜风之类的皮肤病,脸色比死人还要白。不过宁章闻对他很是尊敬,一直搀扶着他把他送出门去。   “刚才那位老大爷是谁啊?”宁章闻回来后,文潇岚发问说。   “一个可怜的人,”宁章闻说,“不过对大多数人而言,他也是一个可恨的人。”   “可恨?怎么回事?”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来找我了,前几天小冯也看到他了,还被他吓了一跳,”宁章闻说,“这个人叫陈秀原,几十年前曾经是这所学校后勤部的负责人。八十年代中期,他利用职权,把食堂承包给了他的亲戚,结果由于食堂购进了变质食材,引发了一次严重的食物中毒,上百名大学生中毒。更为严重的是,当天学校教职工幼儿园的厨师临时急病请假,老师们直接到大学食堂买了一些饭菜给孩子们吃,小孩子的抵抗力比大学生弱得多,结果……有三个小孩重病死亡。”   文潇岚“啊”了一声,下意识地捂住了嘴。宁章闻接着说:“事后追责自然是免不了的。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严惩,陈秀原虽然并不直接掌管食堂,但也负有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受贿等罪责,进了监狱,也丢掉了学校的工作。他的人生从原本的春风得意一下子跌到了谷底。”   “当时学校里的教职员工大多互相认识,陈家出了事,他老婆经受不起被熟人们指指点点的刺激,和他离了婚,带着孩子走了。当他刑满释放回家后,家已经不存在了,只是一个空屋子。而他也完全失去了当年的锐气,默默接受了学校出于人道给他安排的清洁工的活儿,一直干到退休为止。”   “他变得胆怯而又自闭,有点类似于……认识你们之前的我。而和我不同,他的内心还藏着深深的愧疚和自卑,常年受到这种种复杂情绪的折磨,让他更加远离人群。但尽管如此,有些事情……还是逃不过去。”   “你是不是想说他的脸,”文潇岚说,“那张脸难道是……被人打的?”   宁章闻点点头:“是一个当初的患儿家属。孩子死去之后,她始终耿耿于怀,一直等着陈秀原被放出来。她用来砸陈秀原的,是当初混乱中从食堂里偷出来的一个秤砣,这是处心积虑的报复,原本是想要直接砸开对方的脑袋的,但陈秀原幸运地躲过了这致命一击,只是脸被砸坏了。再后来,陈秀原得了皮肤病,脸就成了现在这样,他也因此更加不愿意出现在人们面前。”   “仇恨的力量……真是可怕,”文潇岚一脸的不忍,“但是他为什么不戴口罩?”   “可能出于某种破罐破摔的自虐心态,”宁章闻说,“虽然不愿意被人看到,但假如真遇到人了,就让人看清楚他那张吓人的脸,其中也隐含着一点赎罪的味道。”   “那他和你家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来找你?”文潇岚又问,“是想借钱么?”   “他是我爸生前的好朋友、大学同窗。虽然在出事之前就有很多人不喜欢他、说他市侩,但我爸一直惦记着两人的交情,和他来往不少。”宁章闻说,“他出狱后,我爸已经去世,我妈看他可怜,也挺照顾他的,家里包饺子什么的还总让我给他送过去。所以我家大概是他唯一能信任的一家人吧。不过他来找我不是为了借钱,而是……送钱。”   “送钱?”文潇岚愣住了,“为什么要送钱?”   “他虽然收入很低,但这些年来,以苦行僧一样的生活克扣着自己,加在一起居然攒了有将近二十万块钱。他来找我,想要我收下这笔钱,然后转赠给当年那三个死去的孩子的家人。”宁章闻说。   “你……你答应了吗?”文潇岚惊愕莫名。   “他来了两次,我都拒绝了,”宁章闻说,“我并不认为这些钱就能抚平死者家属的痛苦。正相反,这么多年过去了,可能别人已经尝试着暂时把往事抛诸脑后,他却偏偏去旧事重提,结果反而会更加激发对方的怒火。”   文潇岚有些讶异地看着宁章闻:“宁哥,我发现你真的是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啊。今天你跟我说的话,抵得上过去一个月的,而且你居然也会从人性和人情世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了。”   “是啊,对亏了你们俩。”宁章闻说。   文潇岚的嘴角浮现出一丝顽皮的坏笑:“这不只是我和冯斯的功劳。照我看,某一个其实并不会说话的人,似乎功劳更大一点。”   宁章闻脸上一红,嘴唇动了动,却也并没有说出什么否认的话。过了一会儿,他忽然问:“那你呢?你和你的新男朋友怎么样了?”   文潇岚的笑容微微有点僵:“啊,挺好,挺好的。对了,不是说好今晚一起吃饭么,那头馋猪怎么还没来?”   “他刚刚发了条短信过来,说是他正在帮忙的那个大会里的一位考古学家要请他吃饭,盛情难却,今晚就不过来了。不过我觉得,这只是他找的一个借口。”   “借口?什么借口?”文潇岚的眼神闪闪烁烁。   “那头馋猪虽然嘴馋,但或许更加不想见一个人,”宁章闻说,“不想见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还有那么一点舍不得。”   “宁哥,你最近是不是陪着小樱看了很多言情电视剧?你这是在从自闭男向知音大姐的路上狂奔啊……”文潇岚撅着嘴,目光却渐渐黯淡下来,“我饿了,快开饭吧!”   “我实在没有想到,你居然会选这种地方请我吃饭。”冯斯说。   “你以为我会带你去那种对着牛排和红酒耍宝的地方?”詹莹微微一笑,“我看得出来,你不是这种人,我也不是。这种地方才是你我都想来的。”   两人正坐在京城某个小胡同里一家店面很小的烤鸭店,确切说,就是一个四合院里的天井,里面一共只能放下六张或方或圆的桌子,伙计上菜都得侧着身走。天井的一侧就是烘烤炉,一个带着厨师帽的老人正在查看着火候。店门外摆着一长溜木质板凳,上面坐满了等待的食客。果木烤鸭的诱人香气布满了整个天井。   “你居然能找到这个地方,也算是厉害了,好多本地人都不知道这家店呢。”冯斯说着,把一片金黄的烤鸭卷进饼里。薄薄的荷叶饼,细细的葱丝,香甜的面酱,配上这块皮酥肉嫩仿佛还在滴着油的烤鸭,着实令人食指大动。   “这家店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啦,”詹莹说,“上一次回国的时候,一位老朋友带我来这里吃过一次,从此我就念念不忘了。还有一家同样是藏在胡同里的清真爆肚店也很好吃,过两天你再陪我去一趟,可以么?”   “没问题!”冯斯嘴里塞满了烤鸭,含混不清地说。   詹莹的食量并不大,吃了几片之后也就停住不吃了。她只是带着娴静的微笑,看似随意地打量着身边的一切,那副优雅而温柔的姿容忽然间让冯斯想起一个人。   他的养母池莲,他一直深深敬爱着的“妈妈”。也是那么温和慈祥,也是那么恬静淡泊。   这个突如其来的联想让他的心情一下子有些糟糕。詹莹敏锐地觉察到他脸上一闪而过的阴云:“怎么了?想到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了?”   “没什么,一些陈年旧事而已,”冯斯摆了摆手,“其实我有问题要问你。”   “什么问题?”詹莹说。   “你是属于哪个家族的?”冯斯忽然收起笑容,目光炯炯地盯着詹莹。   詹莹一脸茫然:“家族?什么意思?”   “别装蒜了,詹教授,”冯斯的语气显得粗鲁而生硬,“第一天去机场接你,可能只是一个巧合,但从第二天开始,我发现我被指派的几乎所有事情都是在你的身边。我去问了我们系主任的老婆——就是这次大会组委会的孙主任——她说是你点名要我帮忙的。”   “的确是我,这有什么奇怪的?”詹莹说,“我们第一次接触后,我觉得你各方面都不错,可以帮得上我的忙。”   “但你其实根本不需要我,”冯斯说,“你对北京了解得比我还多。而且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一直在怀疑你到北京来的目的。”   “我已经解释过了,我就是借机回来休一个假,在北京转一转看一看,”詹莹说,“反正这样的大会你我心知肚明,根本就没有让人认真动脑子的余地。”   “普通的休假,还需要瞒着自己的丈夫吗?”冯斯冷冷地问。   詹莹的身子微微一抖:“你怎么知道的?”   “我不喜欢被人当傻瓜耍,所以在你没有使唤我的时候,我也会找机会注意一下你的动向,”冯斯说,“你和你丈夫打越洋电话的时候,碰巧被我听到了。他很生气,你回中国这么大一件事,居然没有和他说一声。”   詹莹沉默了。她手肘支撑在桌面上,紧握双手,低垂着头,双目微闭,竟然像是在祈祷。冯斯也不去打扰她。两分钟后,她重新抬头睁眼,问了一句奇怪的问题:“你知道911吗?”   “当然知道,”冯斯对这个突兀的问题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回答了,“那会儿刚上小学,也不太懂国际政治什么的,就知道飞机撞大楼,死了很多人。具体的详情,还是年纪更大一些之后,才慢慢明白的。那是一场可怕的灾难。”   “那场灾难,就发生在我的眼皮底下,”詹莹说,“那一天我正好有一个约会,约会地点就在世贸双子楼的北楼上。但是幸运的是,那天我遇到了堵车,没能按我一向的作风提前到达约会地点,于是躲过了这一劫。不过,我眼睁睁地看着第一架飞机飞过我的头顶,撞进了北楼。”   冯斯大受震动,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詹莹接着说:“在那一天之前,我并不是个喜欢冒险的人。在美国,科技人才的薪酬待遇是很优厚的,我的生活过得稳定安乐,不愿意掺和多余的事情。但在那天之后,我忽然发现,世上的事情并不是胆小谨慎就能躲得过的。911事件里的三千名死者,都是那么无辜,却无法逃脱命运的安排。”   “所以……”冯斯等着詹莹的结论。   詹莹的目光中流露出一种铁一般的坚毅:“所以,不要害怕,因为害怕也没有任何用处,想做的事情一定要去做,不要给自己留遗憾。”   “你回到中国来,就是为了做这件想做的事情吧?”冯斯问,“到底是什么事,和我有什么关系?”   “明天。明天告诉你。”詹莹说,“今天晚上我有一个很重要的约会,不能带你去。明天是大会最后一天,完场后,你陪我去吃爆肚,我把一切都告诉你。愿不愿意帮我的忙,就看你了。但你一定要相信我,我对你没有丝毫的恶意。”   “不管你是不是真的没有恶意,我猜测,我多半会愿意帮你的,”冯斯苦笑一声,“不瞒你说,最近半年以来我身边已经发生了足够多的事情,都是我不管都不行的。”   “父母都已经不在,却要你一个人承担那么多,真是太辛苦了,”詹莹拍了拍冯斯的手背,轻柔地说,“你是个坚强的孩子。只要有可能,我也一定会尽我所能帮助你。”   那一刹那冯斯又产生了幻觉,仿佛詹莹的形象和母亲那张温婉的面孔合二为一,无法分开。这半年来,他经受了各种各样的辛劳苦楚,虽然身边也有朋友们的陪伴,但这却是第一次有一位长辈以如此真诚和慈爱的语气来安慰他。对于失去母爱已经十年、又一直和父亲关系恶劣的冯斯来说,这样的安慰,实在有点催泪弹的效果。   他装作犯困的样子揉了揉眼睛:“行,那就明天再聊。咱们撤吧,外面还有一大堆饿殍嗷嗷待哺呢。”   他没有想到,这一个萦绕着烤鸭香气的夜晚,就是他和詹莹的最后一次见面。   四、   骗子大会在热热闹闹中闭幕了,各路骗子们在大会里各取所需,皆大欢喜。而对于前来承担接待任务的学生们来说,一方面赚到了钱,一方面以后在简历上也能多一条资本:曾担任过国际性学术会议的现场工作人员,说起来还挺有面子的。   唯一一个不太高兴的人是冯斯,倒不是因为他嫌每天一百的酬劳太少,也不是因为今天中午的盒饭太难吃了,而是因为詹莹一直没有现身。整个会务组都没有人知道詹莹到哪里去了,拨打手机也始终提示关机。工作人员去宾馆房间敲门,也无人应答。服务台用钥匙开了门,发现房间里整整齐齐并无凌乱痕迹,詹莹的行李也都在房内,但她的人却不见了。   冯斯有了极度不祥的预感。大会收尾还有很多琐碎的事务,他做得心不在焉。当所有工作终于忙完,他也总算可以抽出身来,一边走向车站一边寻思着该怎么去找詹莹的时候,却忽然被人拦住了:“冯同学,你好。”   抬头一看,来人有些眼熟,他仔细想了想:“啊,你是警察,我的朋友受刀伤的时候,我们见过。”   “谢谢你还记得我,”这个身着便装、相貌和善的警察说,“不过名字你可能就忘了。我叫曾炜。”   暑假开始之前,宁章闻曾经在国图查找资料时遇刺,幸好曾炜当时在场,用警车开道把宁章闻送到了医院。但此人绝非省油的灯,敏锐地觉察出冯斯的父亲冯琦州被害一案绝非寻常,曾和冯斯有一番针尖对麦芒的问答。此后虽然再也没见过曾炜,但在冯斯心里,一直警惕着这个看似和善实则精明的刑警。   而现在,曾炜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   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冯斯在心里嘀咕着,这位曾警官一出现,就多半意味着坏事临头。   “今天您来找我有什么事吗?”冯斯问。而曾炜的回答让他一下子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   “我们发现了詹莹教授的尸体。”曾炜说。   詹莹的尸体是在一种极其怪异的状态下被发现的。   清晨的时候,市内某家大型商厦的一名清洁工进入了大厦内,开始打扫清洁。当她清扫到位于大厦一层中央的室内蹦极机械时,她忽然发现,在这座十多米高的大型机械的顶端,似乎多了一个什么东西。   一个有棱有角的立方体,在熹微的晨光下闪烁着一种奇特的光彩。   她站在地面上,瞪大眼睛看了好一会儿,还是不太明白那到底是什么。于是她顺着蹦极机械的楼梯走上了高处,看清楚了这样东西。   然后她就被吓得晕了过去。   好在她在晕倒之前总算还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这一声惨叫吸引来了其他人。他们也都看见了那个不知何时突然出现的物体。   那是一块冰块,巨大的冰块。在这个盛夏末尾的清晨,一块仍然在冒着白气的冰块就这样躲过了所有人的视线,出现在了蹦极机械的顶端。当然了,光是这块冰块,还不至于把人吓得昏过去,真正令人恐惧的是被冻结在冰块里的另外一样物体。   ——人!一个中年女人!冰块里冻着一个中年女人!她以站立的姿态被冻结于其中,双目微闭,脸上的表情恬静淡泊,仿佛只是在沉睡。   警察很快赶到,动用工具凿开了冰块,把女人的躯体解救出来,但她早已经停止呼吸。她的身上并没有携带任何证件,但警察还是很快查明了她的身份。她名叫詹莹,是一位美籍考古学家,刚刚来到中国一星期,目的是参加一个国际性的考古学学术会议。   詹莹死了。   虽然之前已经有了预感,但当这个消息真的被证实时,冯斯还是觉得心底猛地一沉,好像胸口被人重重打了一拳一样。虽然和詹莹认识只有短短几天,但这个温和亲切的女人让他一次次地想起自己的母亲。尽管詹莹也对他有所欺瞒,但他还是觉得,总体上詹莹是真诚的,至少不会像池莲那样卖了你你还帮她数钱。他甚至隐隐想过,如果这才是我的母亲,那该有多好。   而这种诡异的死法更是让冯斯明白过来,不需要有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这绝对是某一个拥有附脑的家族所为。虽然还不明白詹莹这一趟回国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自己又卷进去了。   “这才刚刚消停了几天啊……”冯斯疲惫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人生啊。”   “你在说什么?什么消停了几天?”曾炜注意到冯斯的嘴唇蠕动。   “啊,没什么没什么,”冯斯连连摆手,“詹教授去世了,你为什么来找我呢?”   “因为有人目击到,昨晚你曾经和詹教授在一起,”曾炜说,“而且根据这次考古学大会组委会提供的信息,这些日子里,詹教授和你的关系比较密切。”   “你可以先查清詹教授的具体死亡时间,再调查我的不在场证明。”冯斯说。   “别误会,我没有怀疑你是杀害詹教授的疑凶,”曾炜笑得很和善,“当然按照流程我们还是排查了你昨晚的去向……你没有杀人嫌疑。我只是想要问问,你知不知道昨晚在烤鸭店分手之后,詹教授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   “她只告诉我晚上有一个重要的约会,却并没有告诉我她想要见谁、见面地点在哪里。”冯斯回答。   “哦,是吗?”曾炜这一声声调上扬的“哦”充分体现出他的怀疑。冯斯不由得有些火起。从第一次见到曾炜开始,这个警察就让他感受到某种笑里藏刀的……腻歪,令他十分不舒服。但他也很清楚,和警察作对是绝对没有好下场的,尤其是和曾炜这种厉害角色。   “句句属实,我保证,”冯斯作诚恳状,“我和詹教授过去压根儿就不认识,她之所这几天老是找我帮忙,不过是因为我办事比较机灵,昨晚也只是出于感谢请我吃顿饭,就这样。她的其他事情我可是一无所知。曾警官,你可一定得相信我。”   曾炜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最后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相信你。不过詹教授的死法很奇怪,我们一时半会儿也猜想不到,她是怎么被冻进冰块里、罪犯又是怎么瞒过保安把那么大那么沉重的冰块弄到高处的,詹教授的笔记本电脑也不见了,那里面说不定有很多重要资料。所以如果你想起詹教授和你说的某些话里可能包含着线索,记得联系我。”   “一定。”冯斯连连点头。   “那就这样吧,回头再有什么事我再找你。再见。”   曾炜走进了宾馆,大概是还有问题要向主办方询问。冯斯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神,心情仍然由于詹莹的突然死亡而有些郁燥。他毫不怀疑,詹莹竟然会被封冻进一块巨大的冰块里,这一定是蠹痕的杰作。既然梁野的蠹痕可以在一定空间内造成火焰般的高温,那必然也可以存在能制造超低温的蠹痕。而这个敌人竟然可以大摇大摆地把尸体运入位于闹市区的大商厦,躲过保安的耳目将其放在那样高的地方,一方面说明他的能力非凡,另一方面也说明,此人大概是在炫技,詹莹这种过分夸张的死法和尸体的处理方式,也许就是敌人对他的刻意警告。   他不由得又想起了几天前和范量宇的对话。在看过那段让人很不舒服的废弃医院里的视频录像后,他追问范量宇:“你所说的隐藏的家族,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他们会躲藏起来?”   “上次在山村里,你所遇到的所有人,我、梁野、王璐,以及其他的那些小鱼小虾,都是目前中国境内在明处活动的家族,”范量宇说,“我们相互之间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虽然也时常争斗,但总体而言,目标还是比较接近的:都以魔王为敌人。只是具体判断有差别,比如有些家族希望保持魔王沉睡就行了,有些则希望一劳永逸地消灭它。这些人,大致都可以笼统地称为守卫人。”   “所以你们对我的态度各不相同,”冯斯回忆着,“有人希望利用我找到魔王,这算是比较激进的;有人则宁可我什么都不知道,让魔王睡多久算多久——目光短浅……”   “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家族隐藏在暗处,因为他们有着和我们大不相同的追求,”范量宇的语声中带着一种不屑,“比如有些家族并不把自己看做人类,而是更情愿去做魔仆。”   “这倒不奇怪,”冯斯说,“这样的人,任何时期任何背景下都存在。”   “还有一些就生猛得多了,”范量宇的话语里居然隐含一丝佩服的意味,“他们不只不把自己当做凡人,却也并不甘愿做魔王的奴仆。他们想要做的,是杀死魔王取而代之。所以他们,被称为隐藏在暗处的黑暗家族。我们并不清楚他们确切的实力是怎么样的,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现身。”   “杀死魔王取而代之?这可真是一帮胸怀大志的人……”冯斯喃喃地说,“不过我倒也有点佩服这样的狂想。”   范量宇阴阴地一笑:“狂想?或许算得上吧,但绝对不是白日做梦。事实上,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那么一群人……”   正说到这里,他忽然住了口,疤痕遍布的脸上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像是警觉,又像是紧张,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兴奋。   “终于出现了啊,他娘的!”他自言自语着。   “你怎么了?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冯斯问。   “我得走了,但愿还追得上,”范量宇挥挥手,“你好自为之,话我已经带到,是死是活自己拿捏。”   他一面说着,忽然伸手在冯斯肩头轻拍了一下。冯斯顿时浑身剧痛如刀割,大叫一声跪倒在地上。但这痛感只持续了短短的一两秒钟,很快又消失了。   “还是那么废物,半点长进也没有,”范量宇摇摇头,“真让人头疼。”   说完,他的身体就像肥皂泡一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留下冯斯跪在地上哭笑不得。   “这他妈是把我当成沙包了啊……”他叹息着。   现在看起来,动手杀害詹莹的很可能就是范量宇口中的那些隐藏的黑暗家族。但这些人的具体目的是什么,他还一无所知,这或许需要从詹莹身上找。   然而詹莹已死,而她的随身物品全都被警方拿走了。冯斯纵然胆大包天,也还没有二到去警察手里偷东西的地步,更何况按照曾炜的说法,詹莹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多半是被凶手或者凶手的同伙偷走了。这条线索只能暂时中断了。现在留给他的选择只有一个:等待。他唯一能确定的是,能让詹莹以屈尊参加山寨大会的方式赶来中国的这个秘密,一定是个足够重大、足够震骇人心的大秘密。   而对于这个处在漩涡中心的“天选者”而言,大秘密也就意味着大麻烦,可能是要命的大麻烦。   “生活常态,”冯斯对自己挤出一个笑容,“just 生活常态。”    第二章、升仙   一、   南方。某座小城。   在黑夜里看起来,这间废弃的医院充满了阴森的氛围,夜风吹过,流动的空气透过破损的门窗在大楼内部盘旋啸叫,有如鬼魅的歌唱。院区里的树木在风中摇摆,像是一只只摇晃着手爪的不安分的妖魔。   一身黑衣的路晗衣走进了手术楼。黑暗之中,他本人也像是一个轻飘飘的影子,幽灵般穿过布满积灰的走廊,脚下踩过那些脱落下来的墙皮,发出轻微的声响。这座大楼废弃已久,早已断水断电,更加没有医护人员或病人留驻其间,但在这样一个令人不安的环境中,如果一个神经稍微脆弱一点的人置身其中,一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幻听:滴滴答答的水龙头,碰撞的手术刀,悉悉索索的脚步声,隐约的哭泣和呻吟声,似乎从地底深处传来的轻微的狞笑……这是医院所独有的恐怖氛围,仿佛那些逝去的灵魂都还舍不得离开,依旧盘旋在他们生命中最后的处所。   但路晗衣显然不是一个胆怯的人。虽然和老对手范量宇那令人惊惧的外表相比,路晗衣看起来完全是一个相貌俊美的纤弱少年,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的心狠手辣一点也不次于那个双头怪人。   此刻他缓步行走在鬼影幢幢的医院里,嘴角带着微笑,似乎还很享受这种阴暗瘆人的气氛。但他的内心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轻松自如,因为假如仔细看的话,可以看见,在他的身畔,隐隐闪烁着一层比夜色稍微淡一点的异界——那是他的蠹痕。   从走进医院大门开始,路晗衣就一直不惜耗费体力用蠹痕保护着自己。   他到底在防范着些什么?   他走到了手术楼一楼的尽头,前方是一道玻璃窗已经尽碎的大门。他推开大门,顺着黑黢黢的楼梯走向地下。他的双瞳似乎可以在黑暗中视物,一路上准确地绕过了各种各样挡路的杂物,连一张废纸片都没有踩到。   最后,他进入了地下底层,站到了那扇曾经被锁住的太平间门前。由于门锁已经被范量宇家族的调查员破坏,他毫不费力地推开了门。日光灯惨白刺眼的光亮立即包围了他。   路晗衣在太平间里转了一圈。和冯斯曾在手机视频里所看到过的不同,这里此刻显得凌乱不堪,所有的停尸柜都被打开,甚至地面也有被挖掘过的痕迹。看来在调查员失踪后,范量宇的家族已经把这里从里到外翻过一次了。   “你们找到什么了吗?”路晗衣禁不住轻声自言自语,“多半什么都发现不了吧。那群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留下破绽的。”   尽管如此,他还是一丝不苟地把太平间搜查了个遍,在每一个可能的地方检测是否存在隐藏着的蠹痕,如他所料,什么都没有发现。他转身走向楼道,重新回到了手术楼的一层。   正要走出手术楼的时候,他忽然停住脚步,目光微微向上,似乎是听到二楼传来了一点不一般的响动。他站立在楼门口,侧耳倾听了几秒钟之后,摇了摇头,继续开步向外走。   他走得很快,几步就走到了大楼外的阶梯前,看起来就要大踏步地走下去。但突然之间,笼罩在他身上的蠹痕微微闪动了一下,而他的身体也一下子腾空而起,仿佛身上带有羽翼一样,一下子挣脱地心引力的束缚,向着高处飞跃而去。   ——他的目标是手术楼二楼的窗户!   砰地一声,路晗衣撞塌了早已没有玻璃的窗框,身体已经跳进了这间办公室。他双足稳稳地落在地面上,双手交叉护在心口,蠹痕的范围已经急速扩大,充满了这间空空荡荡的办公室。这个办公室装修还不错,估计里面曾经有过的办公用具都还能再利用,所以当医院搬离时,把这间办公室里的东西全都搬走了,并不像其他地方还有一些扔掉的旧桌椅或文件柜。现在这间黑暗的房屋里一目了然,除了灰尘和蛛网之外,什么都没有。   但是随着路晗衣蠹痕的侵入,这一片虚无中却出现了奇妙的变化。仿佛是无形的空气被撕裂了一样,房间的中央渐渐地有一样东西现形了,就像平静如镜面的水面突然被飞鱼划破。   那是一个茧。一个血红色的茧。这个茧大约有两米高,呈站立的椭圆形,茧壳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有规律地蠕动。   “有趣,是故意留下来示威的么?”路晗衣看着这个茧,“那就试试吧。”   感受到路晗衣的蠹痕的刺激后,茧的表面也迅速出现了一道淡红色的蠹痕,并且颜色不断加深,像是在和路晗衣相抗衡。   但路晗衣的力量站了压倒性的优势。他的蠹痕渐渐收缩,把茧牢牢包裹在其中;而茧身上的蠹痕也不得不越缩越小,勉力抗衡。当这层防线被打破的时候,整片空间就将听由路晗衣支配。   路晗衣不断发力,蚕食着对方的生存空间。茧壳内的不明生物显然也察觉到了危机的临近,蠕动的速度明显加快,乍一看就像是一颗正在跳动的巨型心脏。渐渐地,血红的茧壳由于这种剧烈的跳动而出现了裂缝,裂缝越变越大。   一声巨响,茧壳炸裂了。粘糊糊的红色碎片四下飞溅,伴随着这些碎片的,是从茧壳的中心部位弹出来的一样东西。   一个血红色的怪物。   和茧的巨大体型相比,这个怪物显得很小,大约只有一米高。它的外形有些近似于一只猴子,虽然沾满了肮脏的血污,但还是可以看出浑身覆盖着深绿色的鳞甲。它的脸上并不像猴子那样长满长毛,而是光秃秃皱巴巴的,更加接近人脸,一对赤红的小眼睛放射着邪恶凶残的光芒。它嘴里发出喑哑刺耳的叫声,向后跳出了路晗衣蠹痕的范围,蹲在地上,恶恨恨地死盯着路晗衣。   路晗衣静静观察了它一会儿,摇了摇头:“看来我还是来早了一些,进化不够完全啊,还是个废品——不过方向不错。”   怪物好像并不能听懂路晗衣在说什么,但却能判断出对方不是好惹的。它好几次半欠起身来,似乎是想要暴起攻击,却又始终忌惮着那一层蠹痕。那就像是它的本能,可以对蠹痕的存在做出判断。   双方僵持着,谁也没有轻举妄动,不过路晗衣的表情什么时候都显得那么悠然自得,怪物却紧张不安,喉咙里不断发出威胁式的低吼声,两只爪子不停在地上划拉着。它的手爪上长着长而锋利的指甲,竟然能将地面的瓷砖划出深深的抓痕。   就在这时候,窗户那边的地上传来一声清脆的金属声,那是先前被撞塌的窗框上残留的一根螺丝钉掉了下去。路晗衣微微分神,侧头看了一眼,怪物已经抓住他这一瞬间的疏忽,骤然暴起,向他猛扑过来。   怪物体型虽小,动作却迅猛异常,但路晗衣并没有动弹。他的蠹痕拥有让一切生命飞速老化的能力,对这只怪物而言,当它扑到路晗衣跟前的时候,大概就已经失去活动能力了。   然而意外出现了,当怪物冲入路晗衣的蠹痕后,它身上绿色的鳞甲突然变色,化为了和路晗衣的蠹痕一样的淡淡的黑色,而它的动作——没有丝毫的减慢!   这一层能变色的鳞片,似乎有抵御蠹痕的能力。   转瞬间,怪物已经扑到了路晗衣身前,它挥出尖锐的爪子,狠狠向路晗衣当头抓了下去。路晗衣侧身一闪,怪物一头撞到了墙上,然后掉在地上,痛得叫出了声。   “原来是这样,能通过外壳来模拟蠹痕,”路晗衣微微一笑,“可惜运动能力太弱了,这样都能撞到墙上去。”   他的眼里忽然闪过一丝转瞬即逝的火光:“你们以为几大家族的人只会玩弄蠹痕么?”   他猛地向前跨出一大步,右手探出,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高速一把将怪物揪了起来,左手已经抓住了怪物的脖子。在他闪电般的速度面前,怪物徒劳的挣扎就像是电视画面里的慢镜头。   喀喇一声,怪物的脖子已经被看似纤弱的路晗衣用左手轻松地拧断。它不再挣扎,被拧断脖子的头颅垂了下去,身上的鳞甲重新变成绿色。而到了这时候,路晗衣的蠹痕才开始发挥作用,它的身体迅速苍老,刚刚恢复绿色的鳞甲转而变得苍白黯淡。   路晗衣扔掉怪物失去生命的躯体,静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说话:“如果你再不出来,我保证你会比这只猴子死得更难看。”   房间另一头的黑暗角落里传来一个轻柔的回音:“你不会杀死我的。我好歹也是你的未婚妻呢。”   路晗衣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看着那一片黑暗中慢慢出现了银色的光亮,从光亮中走出一个窈窕的女子。   那是冯斯曾经打过交道的守卫人之一,也是第一个向冯斯展示了附脑的不可思议之处、以至于直接摧毁掉他的世界观的人——林静橦。   但无论路晗衣还是林静橦,都从来没有向冯斯提到过两人之间的婚约。   “好久不见了。”林静橦说。   路晗衣似乎并没有意思要寒暄,直截了当地问:“你移植了附脑?”   “我们那么久没见,你连问句好都不行么?”林静橦的话语里有些幽怨。   “先回答我的问题。”路晗衣的语气生硬而冷酷。相比之下,他和冯斯这个陌生人说话的时候都要温柔和气得多。   “那还用问吗?”林静橦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不靠移植新的附脑,我怎么可能在你面前藏匿那么久才被发现。”   “为什么要冒这个险?”路晗衣问。   “我们家族也需要话语权,”林静橦说,“天选者的出现,让各大家族都开始蠢蠢欲动,甚至于消失的那一支也有可能再出现。没有实力,什么都是空谈。”   “你以为我们两个家族联姻是为了什么?”路晗衣冷冷地说,“依附于路家,自然就会得到我们的庇护。除非你们另有所图。”   “你这是什么意思?”林静橦的身体微微一颤。   “一切联姻本来就是赤裸裸的交易,不需要披上什么友谊与和平的外衣,”路晗衣抄着手来到窗前,好像在欣赏月光,“既然是交易,就要遵守条件。我们几个家族,似乎并没有后天移植的传统,你选择了这条路,婚约就有可能解除,你应该也想到了这一点。”   林静橦默然低头,没有回答。路晗衣摇摇头:“你更应该明白,一个家族的实力,是世代累积的结果,即便你冒着丢掉小命的风险提升了你自己,你的家族依然处于弱势。但你还是这么做了,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唯一的结论……”   林静橦紧咬着嘴唇,还是没有说话,路晗衣继续说下去:“数百年前背叛家族的那个分支,又回来了,对不对?你们仍然不愿意暴露家族所苦苦固守的那个秘密,不愿意向我求助,而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对不对?”   “我……我不必否认,”林静橦终于开口,“在你面前,我也没有能力否认。你永远是那么聪明,那么高高在上,能看穿别人的心。”   “所以我早说了,我哥的死害苦了我,”路晗衣依旧背对着她,“他那种心软而无能的人才最适合娶你,现在却不得不让我来背上这个负担。”   “我不许你这样说他!”一直轻声细语的林静橦的声调突然提高,隐隐有些怒意。   “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说‘不许’?”路晗衣嗤之以鼻,“从我记事时开始,就是我姐姐一个人苦苦操持着家业,而我哥哥,作为一个男人,简直……”   “你闭嘴!”林静橦突然间暴怒起来。她的身上闪现出银子般的亮眼光辉,蠹痕开始扩张,银光所到之处房间里细碎的金属全都像被赋予了生命一样,飞到半空中聚集在一起,像遭遇高温熔炼一般融化,重组成了一根细长的钢锥,悬浮在空气里。钢锥的锥尖泛着寒光,指向路晗衣。   “你以前似乎并不是这种性子啊,”路晗衣终于转过身来,嘴角带着嘲弄的笑意,“看来附脑不只给了你力量,也对你的性情有所影响,代价不小呢。”   “不许你胡说!”林静橦尖叫起来。在附脑的作用下,这一声尖叫如同声波炸弹一样威力十足,让整个房间都产生了轻微的震动。她手一抬,钢锥像离弦的利箭一样直射向路晗衣,发出刺耳的啸叫声。不过她出手还是有所克制,钢锥并没有对准路晗衣的要害,只是刺向了他的左臂。   路晗衣并没有躲闪。当钢锥射到面前时,他猛然抬起左手,准确地一把握住了钢锥。几秒种后,鲜血从他的指缝里涌出,顺着被握住的钢锥一滴滴落在地上。   “能够伤到我,已经算不错了,”路晗衣平静地说,“但你下手还是不够狠。我原本指望刚才你能对准我的心脏,可惜你没有。空有力量,没有一颗谁挡我我就杀谁的冷酷的心,是没有用的。”   他松开手,钢锥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他不再多说,从窗口一跃而出。林静橦看着窗外墨一样的黑暗,忽然间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她捂着嘴,无法自已地抽泣起来。   蠹痕散去,钢锥立即四散分解,变成一粒粒细小的钢珠在地上滚动,发出嗡嗡的声响。   二、   周宇玮移动到三分线附近,和正在运球的己方控球后卫做了一个挡拆配合。对方来不及换位防守,周宇玮轻松地顺下,接到控卫的击地传球后,上篮得手。球场四周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   上半场还剩8秒钟时间,对方仓促地发球,快速推进到前场,小前锋接到球后,虽然已经被对位防守人盯住,还是只能强行出手三分。球砸到篮筐上弹出。上半场就此结束。   看一看场边的手动记分牌,中场比分是30:18,周宇玮所在的系已经领先12分。在这30分中,周宇玮一个人就拿下了11分。   “你男朋友打得真不错啊,我不太懂篮球,都能看出他打得很好,又能得分又能抢篮板。”正在这个露天球场边观战的宁章闻对文潇岚说。   “啊,还可以。”文潇岚有些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冲着正在场边喝水的周宇玮鼓了鼓掌,目光却更多地在对手的休息区游离着。冯斯就站在那里,听着队长的中场部署。他也注意到了文潇岚的眼光,冲她微微笑了笑,然后继续把视线移到队长的脸上。   “上半场篮板保护得不错,防守没办法,他们的火力就是那么猛,大家已经尽力了,”队长说,“关键是我们自己的进攻没有打出来,跑出机会了都投不进空位,太紧张了。尤其是你,裴彪,八中一,这个命中率有点不像话。”   名叫裴彪的小前锋擦着汗:“昨天吃坏肚子了,拉了一天,今天实在有点儿手脚发软。”   队长想了想:“要不然下半场你先休息休息。冯斯,你顶小前锋,多绕掩护,有机会就出手。不过防守得卖点力气,别吊儿郎当的。”   “我会的。”冯斯简洁地回答。   此时这所大学已经开学了。现在正在进行的,是一年一度的以系为单位的篮球联赛。这一场是整个赛季的第一场比赛,周宇玮所在的系对上了冯斯所在的系。周宇玮是球队绝对主力,而刚升上大二的冯斯只是个替补,上半场并未出场。   “菜鸟一般都是坐板凳的,很难有上场机会,你们真的不用来。”赛前冯斯对宁章闻和关雪樱说。   “能上一分钟也好,”宁章闻说,“我在这所学校呆了快三十年,一场正经的篮球赛都没看过呢。”   关雪樱也表示出对她从未看过的篮球赛的浓烈好奇心。冯斯拗不过两人,把比赛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他们。他没想到上场机会来得那么快,下半场刚开始就得披挂上阵,而且是在己队大比分落后的时候。   但是他却没有感到丝毫的紧张。己方中锋跳球取胜,他快步跑到底角三分位置,接到传球后一记稳稳的跳投,球刷筐而入。分差缩小为9分。   在同系学生们的欢呼声中,冯斯一边回防一边暗暗纳闷:怎么我的手就这么稳呢?   此后的比赛中,虽然对手的实力还是略占优势,但冯斯表现得相当活跃,除了拿手的中远投之外,防守也很卖力。这个系队菜鸟的积极表现也点燃了全队的斗志,下半场进行到十分钟时,双方分差已经缩小到了5分,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这是从父亲去世后,冯斯打的第一场正式比赛,他发现自己在赛场上的心态起了很大变化。过去他在篮球场上,要么就是满不在乎过于放松,要么就是不小心被激起了火气、导致心态失衡;而现在,他能始终保持足够的专注度和兴奋度,既不紧张,也不懈怠,而且在攻防两端无论和对手发生什么样的肢体接触,都一点不觉得生气。论实力,他其实仍然比不上队里首发的学长们,尤其防守经验不足,但良好的心态让他有了出色的发挥,俨然成了下半场的奇兵。   对方叫暂停的时候,他才有时间梳理一下自己的心绪。他意识到,这半年里发生的事情,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将他改变了许多。在经历了那么多生死边缘的事件后,他变得更加成熟,更加能控制那些乖戾暴躁的负面情绪。而在过去,哪怕是观众中有人冲着他喝一句倒彩,他都会有扑上去干一架的冲动。   人终究还是会长大的,冯斯不知道自己此刻究竟是欣慰还是怅然。   “打得好!继续这么干他们!”学长们拍着他的肩背鼓励着他。   暂停过后,球赛继续。对方的防守策略起了变化,之前在防守冯斯时表现不佳的小前锋被换了下去,换上了一个身材更高一些的球员。但这名球员并不负责防冯斯,而是去盯冯斯这边的大前锋。   负责防守冯斯的换成了对方的大前锋:周宇玮。   冯斯的心微微一沉。他发现,当看着周宇玮的脸时,那种久违了的阴暗情绪似乎又开始在心里发芽了。   事实上周宇玮并没有做错什么——冯斯和文潇岚在名义上始终只是好朋友,从来没有确立过关系,向一个单身女生表白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如同文潇岚一再强调的,周宇玮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人。向文潇岚告白成功后,每次见到冯斯,他的表现都很得体,既没有那种“你看你喜欢的姑娘被我撬走了”的骄傲,也没有那种故做出来的带有怜悯的热情。而且他也从来没有阻止过文潇岚去宁章闻家聚会,虽然他应该清楚,冯斯多半会在哪里。   但是这样理性的分析还是无法约束情感上的波动。看到周宇玮,他就是会觉得不爽,觉得烦躁不安,觉得有一种无名邪火在悄悄上升。   偏偏周宇玮对他的对位防守很见成效。冯斯个头不小,但周宇玮比他还高出半个头,而且双臂颀长,反应也快,对于主要靠跳投得分的他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周宇玮对上后,他三次出手都没有中,两次在周宇玮长臂的干扰下投偏了,一次直接被赏了个脆生生的大帽。   对方的士气又起来了,连得分能力并不强的肉盾型中锋都在篮下强吃得手,分差重新回到12分,而比赛只剩下了最后五分钟。对于这种业余级别的篮球赛来说,五分钟追回12分是相当困难的。球员们都有些沮丧,队长叫了暂停,除了说几句“不要放弃”之类的打肿脸充胖子的话,在战术上也做不出新的调整了。   暂停回来,全队都显得很焦急。得分后卫在外线仓促出手三分,球根本没有碰到篮圈,直接撞到篮板反弹回来,双方内线球员谁也没有拿到这个长篮板,球正好落到了冯斯手里。他一咬牙,不再选择跳投,而是运球直扑篮下,三步上篮。   这个非常规的选择让周宇玮也没有预料到,补防的时候节奏已经慢了半拍。情急之下,他挥出的手臂没有碰到篮球,而是正打在冯斯的手臂上,紧跟着,高壮的躯体也撞在了冯斯身上。两人在半空中失去平衡,同时摔在了地上。球场四周响起了一片惊呼声。   裁判的哨声立刻响起,判了周宇玮一个违体犯规。周宇玮顾不得自己的手臂在水泥地上擦出了血,连忙把冯斯扶起来。   “真对不起,”他一连声地说,“我一下子没有收住。你没事儿吧?”   冯斯没事儿。虽然看起来摔得很重,但多年来丰富的打架经验让他在摔下去的一瞬间就收好四肢,倒地后就势滚了几滚,抵消冲力。尽管肩背摔得很疼,但并没有任何部位伤到,事实上,只需要休息一两分钟缓一缓,他就能继续比赛。   冯斯晃晃脑袋,慢慢站直身体。他的目光扫过球场旁边,文潇岚看向他的目光里充满了关切,似乎还有一点内疚。显然她是在内疚自己的男朋友伤到了冯斯,这种与她原本并无关系的内疚,不知怎么的,就像是一瓢沸腾的油,浇到了他的心上。   那股邪火再也压制不住,凶猛地燃烧起来,烧掉了所有的克制和理性。冯斯猛地挥起拳头,重重打在了周宇玮的脸上。   夜里十点。   冯斯躺在床上,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怎么也平静不下来。白天发生的一切仍然像电影画面一样,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反复播放。观众们惊愕的脸……裁判“驱逐出场”的坚决手势……队长愤怒到扭曲的面孔和“你他妈傻逼啊!”的狂吼……队友们无奈的表情……宁章闻的摇头苦笑……关雪樱捂住嘴害怕的样子……   还有文潇岚隐隐含着泪水的双眼。还有周宇玮从地上爬起来,吐出一口血沫,摆了摆手:“我没事儿,不用换人。”   最终系队以20分的分差惨败。对冯斯的追加处罚决定暂时还没下来,但可以肯定的是,哪怕这个赛季他还有参赛的机会,队长也绝不会让他出场了。他多半会被直接开除出队。   这倒不是什么大事,篮球对于冯斯一向只是一种有趣的游戏,而不是非要拼死拼活竞争的信念,不能打就不能打呗。但他怎么也想不通,当时自己是怎么脑子一热冲着周宇玮拔拳相向的。   周宇玮那个动作确实有些危险,但冯斯能确定,他是无意的,那只是业余篮球手无法精确控制防守动作的结果。更何况两人一起摔倒后,周宇玮不顾胳膊还流着血,就抢过来扶自己,也算是很有诚意了。而自己这一拳挥出去……完全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万众鄙视的浑蛋,简直比浑蛋还浑蛋。   被别人当成浑蛋浑球倒也罢了,一想到文潇岚会如何去想,他就觉得心底像被钢针刺过一样一下一下的疼。在文潇岚面前,他最不希望流露出的就是这种近乎心胸狭窄的表现,为此他甚至好长时间不和对方见面,就是担心自己尖锐的毒舌不小心说出些让人不愉快的话。但是现在,他似乎是把最丑陋的一面都暴露出去了。   真他妈丢脸!冯斯狠狠在自己的脑门上拍了一下。他开始体会到了那种恨不能地球裂开一条缝、自己好钻进去把自己人道毁灭掉的感觉。   正在胡思乱想着,宿舍里的呼叫系统响起来了:“冯斯!冯斯!到一楼来,有人找!”   冯斯有些奇怪,如果是文潇岚等熟人,来之前会先打电话;他还给不会说话的关雪樱买了个便宜手机,教会了她发短信。会用呼叫系统来找自己的,一般应当是陌生人。可是哪个陌生人会在晚上十点的时候来拜访自己呢?   难道是周宇玮的兄弟来找茬?冯斯苦笑一声,那样倒也好。这件事本来就是自己做错了,正在心里憋得难受呢,假如能让周宇玮出出气也好。想到这里,他翻出长裤长衫穿在身上,走下楼去。   来到宿舍一楼的门厅,四处晃了一晃,却并没有看到想象中那一群摩拳擦掌的彪形大汉,正在纳闷,背后有人拍他肩膀,一个清脆的声音说:“你就是冯斯吧?”   冯斯回过头来,发现面前站着一个装扮有些古怪的姑娘,看样子应该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大学生。她长得挺漂亮,五官精致,尤其高挺的鼻梁有些异域的色彩,个子虽然不算太高,身材却很匀称。按理这样的天生美女应当更在意衣饰的搭配,但她现在却穿着一身运动服一样的肥大的中学生校服。   没错,真的是中学生校服,胸口还绣着这所大学附属中学的校徽。难道是这年头中学生发育得格外成熟?冯斯一边胡乱猜测着,一边还是回答:“是我。你是?”   “我叫姜米。”对方简短地回答。   “姜米?”冯斯愣了愣,“八宝姜米鸭的那个姜米?”   “没错,也是姜米莲菜的姜米。”   “名字不错……不过我好像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我来找你,是因为我妈认识你。”   “等等!你难道是……”   “是的,我妈的名字叫詹莹。”   九月初的北京,夏日的热度还未曾完全退去,所以校内的冷淡杯小店还在抓紧最后的时间赚钱。姜米对这种中国式的消夏方式甚为感兴趣,刚一坐下就把各种小吃要了个遍。   “您也不用那么着急展示吃货的风采吧……”冯斯喃喃地说,“你的中文相当流利啊,和我见过的一些华裔不太一样。”   “我爸和我妈本来就都是从国内去到美国的,又不是那种中文都不会说的ABC,”姜米说,“他们挺注重培养我的中文能力的,我还会说贯口呐——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子鹅……”   “行了行了!我知道您多才多艺了!”冯斯连忙打断她,“还有你这身超凡脱俗的校服是从哪儿偷来的?”   “谁偷啦?这是我买来的!”姜米往玻璃杯里咕嘟咕嘟倒着啤酒。。   “买来的?”冯斯一愣。   “是啊,下午我在这学校附近转悠的时候,正巧遇到这所大学附中的学生放学,就拦着他们商量让他们卖一套校服给我,”姜米把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满脸都是惬意,“我拦了好几十个人,才遇到一个愿意卖给我的。”   “你还真执着……话说你买这玩意儿干什么?”冯斯啼笑皆非。   “好玩啊,我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没有穿过这种校服,”姜米把校服宽大的袖子卷上去,露出白皙的小臂,“我妈跟我说,得穿一次这样的衣服,才能体会到中国式青春。”   “你说起你妈妈的时候……好像并不难过?”冯斯看着姜米的脸。这张青春靓丽的面庞上此刻正带着快乐的笑容,的确并没有显露出什么悲伤。   “难过也没有用啊,死了终归是死了,”姜米毫不躲闪地和冯斯对视着,“我现在在你面前大哭一场,向你倾诉两个小时我是如何思念她,她就能活过来吗?”   冯斯愣了愣:“这个……当然不行。”   “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哭丧着脸?”姜米一摊手。   “话虽这么说……算了!”冯斯也抓起啤酒杯,一饮而尽,“不说这些了。你这次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还用问吗?当然是想找你帮忙,查清楚我妈的死因、完成她未完成的心愿了。”姜米说。   “你这话简直说得像让我带你逛逛北京城吃吃小吃那么轻松,”冯斯搔搔头皮,“可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妈是一个很谨慎的人,尤其是从事考古工作,最担心重要资料丢失,所以平时有备份的习惯。而我破解了她的icloud密码,在那里面找到了她的日记和一些资料,包含了她这次来中国的全部原因。”姜米说。   “你是一个黑客?”冯斯很是意外。   “黑客谈不上,兴趣来了的时候学过一点而已,”姜米并没有显得骄傲,反而充满了懊恼,“但我的动作实在是太慢了,在我侵入的时候,另外有一个未知的敌人也同时侵入,导致了资料受到损坏。唉,还是学艺不精……”   “未知的敌人?”冯斯眉头一皱,“那最后存留下来多少?”   “这么说吧,前因基本清楚,但后续进展却有很多日记被对方提前删除,”姜米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自己再去调查一次的原因。”   “好吧,有前因也足够重要了,那你赶紧给我讲一讲詹教授来中国的原因。”冯斯有些迫不及待。这个谜团已经困扰了他很久了,他确实十分迫切地想要知道,这位考古学专家究竟为了什么了不起的要紧事而赶回中国,而且一定要找到他。虽然可以肯定此事一定与魔王有关,但有趣的是,从两个人的对话中,冯斯发现詹莹其实对魔王、附脑、家族等等概念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她并不知道冯斯“天选者”的身份,纯粹是从另外一个方向找到自己的。   难道那会是一些有助于解开魔王身份之谜的重大线索吗?   姜米正用筷子夹起一颗福寿螺,研究着怎么把螺肉从壳里弄出来,最后她终于发现了牙签的妙用。她一边兴致勃勃地剔着螺肉,一边说:“没问题,但你也得答应我,把你的一切秘密都告诉我。”   “我的一切秘密?”冯斯一怔,“你具体指的是?”   姜米盯着冯斯的眼睛:“你父亲的死,你在东北和西南的奔波,那些出现在你身边的神秘人士,还有……那座被烧掉的栖云观的秘密。我只得到了一些只言片语,还无法拼凑出整个真相。”   冯斯下意识地霍然站起,动作太大,把身后的椅子也撞翻在地。周围的人都侧头看过来,他连忙扶起椅子重新坐下。眼前这个套在中学生校服里的美丽女孩,在他眼里忽然变得像妖兽一样狰狞可怖。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知道再要装傻充愣肯定不行了,压低了嗓子发问说。   “没什么,就是随便侵入一下计算机系统,随便翻了一下网络聊天记录而已。”姜米说得轻描淡写。   “这不可能,我一直很谨慎,从来不留下任何聊天记录。”冯斯说。   “你是很小心,但是你的前女友就没那么小心了,”姜米悠悠地说,“我都忍不住想要帮她好好清理一下电脑了,要是被别人侵入,会以为天底下的女孩子都是电脑白痴的。”   “显然不是,看看你就知道了……”冯斯叹了口气,“不过她不是我的前女友。还有,你好像把我调查得挺细致,你在美国是学什么的?”   “和学什么没关系,”姜米说,“拼凑线索是我擅长做的事情。我最喜欢玩解谜游戏。”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又开了一瓶啤酒,一口气往肚子里倒了半瓶。放下酒瓶,他的脸上因为酒精而泛起了红光,胆气也似乎壮了一些。   “好吧,那我们就交换吧,”冯斯邪恶地一笑,“我把一切都说出来,但你有50%的可能性会以为我是在编故事——剩下50%你会觉得我就是个疯子。”   “我相信我的判断力。”姜米简洁地说。   “不过我们得换个没人的地方。”冯斯站了起来,招呼老板结账,姜米拦住了他。   “我妈说过,中国人有抢着付账的习惯,挺好玩的,”她笑嘻嘻地说,“这我也得试试。”   “您这真像是出国旅行团见什么都要尝鲜的作派……”冯斯摇摇头。   姜米付完了钱,按照冯斯的提醒“我们不流行给小费”,有些遗憾地收过店主的找零。她问冯斯:“什么地方算是没人?”   冯斯想了想:“你应该是住在宾馆的吧?我们可以去宾馆,那里比较安全点。”   姜米脸上浮现出一丝坏笑:“第一次见面就要上宾馆,这也是现在中国年轻人的作派吗?”   “喂!!!”   两个小时后。   冯斯坐在宾馆房间的扶手椅上,玩着手机。姜米则坐在床上,膝上放着笔记本电脑,不断地敲击着鼠标键盘,乍一看很像是在玩即时战略游戏。但实际上,她是在网上不停地搜索着各种各样的资料。从听完冯斯的讲述后,她保持这样的状态已经有将近一个小时。冯斯也不好打搅她,只能玩手机了。   “什么都搜不出来,”最后她合上了笔记本,疲惫地揉着眼睛,“附脑、魔王、守卫人、魔仆、妖兽……最多能搜出一堆不相干的玄幻小说,真的找不到丝毫和你所说的相契合的东西。”   “守卫人们最注重的就是保守秘密,即便网上有什么痕迹,也会被他们尽快抹去。”冯斯说。   “但你不是认识几个这样的人吗?能让他们在我面前演示一下吗?”姜米问。   “那些家伙,除非他们主动来找我,否则我是不大可能找得到他们的,”冯斯摇摇头,“更何况,虽然他们一直监视我、肯定会注意到你的存在,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守住詹教授的秘密。我和他们,可能有一些共同的利益,但绝对不能算作同伴。只要有必要,他们会把我一片片地切开扔进涮锅里。”   “那么,魔王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想要干什么?”姜米问。   冯斯摇摇头:“没有人知道。这是一切谜题的核心,不只困扰了我一个人,那些家族都被困扰了几百上千年了。在离开贵州山区的时候,我也和梁野还有路晗衣交流过,他们一直想要解开这个谜,却一直不能如愿。”   “你说魔王是想要灭绝地球上的生物吗?不像,因为如果它想要这么做,它早就有无数机会可以下手,从前寒武纪就可以轻松办到,但它没有,任由地球生物进化出现在的智慧人类。你说魔王是想要帮助地球生物进化吗?前半截还真有点像,我也在科幻小说里读到过这种更高级生物对地球进行进化干预的题材,但到了人类产生之后,还是不对,因为它也在屠杀人类,却又做得并不决绝。”   “守卫人们都在猜测,涿鹿之战是解开魔王之谜的关键,那一场战争中一定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让魔王从此失踪。但这也只是猜测,完全不得要领。所以现在,我倒是很有些期待能从詹教授那里发现一些新的线索。科学家的视线毕竟和常人不同,也许能找到一些非同一般的细节。”   姜米皱着眉头,许久没有说话。冯斯站起来:“能说的我已经全部说了,你好好考虑吧。我先回去了。”   “等等!”姜米叫住了他。她也放下笔记本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走动了几圈,嘴唇紧咬。最后她哼了一声:“赌一把吧!”   “你相信我了?”冯斯很意外。   “我别无选择,”姜米说,“宁可变成疯子,也不能空手而回。我一定要弄清楚妈妈的死因,不弄明白绝不回美国。”   她的语气依旧很平淡,但眼神里却在一瞬间闪现过汹涌的怒火,这怒火让这个之前一直笑容满面的女孩仿佛突然间变了一个人。冯斯点点头:“现在你看起来很像詹教授的女儿了。”   姜米微微一笑,重新打开电脑:“现在就让詹教授的女儿告诉你,她在詹教授的日记里到底发现了什么。虽然很不完整,也没有你的故事那么惊悚离奇,倒也足够有趣了。”   三、   接到电话的时候,詹莹以为对方在开玩笑。   “会不会是弄错了?”詹莹问,“我根本就不认识一个叫伯纳德?卡莱尔的人,更不用提是我的亲人了。我和我丈夫都生在中国,不可能有叫这种名字的亲人。”   “但是他的确准确地说出了您的名字和身份,女士,而且重复了两遍,”电话那头的人说,“他一定要我们联系您。他的情况很不好,这是十多年来他第一次醒来,也许根本坚持不了多久了。”   “十多年……”詹莹沉吟了一下,忽然间身子一震,不知不觉提高了声调,“这个人是怎么昏迷那么长时间的?是不是911?是不是911?”   “您怎么知道的?”对方非常吃惊,“卡莱尔的确是在911事件中受了重伤,全身烧伤,头部遭受重击,此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的状态。今天是他第一次醒过来,但也极有可能就是最后一次……”   “告诉我地址!我马上过去!马上!”詹莹激动得甚至忘记了说“请”。   她很快驱车赶到了这家医院。皮肤上满是疤痕的伯纳德?卡莱尔躺在病床上,浑身插着几根导管,脸上罩着氧气面罩。他的眼睛原本紧闭着,听到詹莹的脚步声后,却忽然睁开了。他艰难地微微抬起小臂,用手指头做了个示意动作,护士犹豫了一下,摘下了他的氧气面罩。   “没时间了,请快点说,东西在哪儿。”詹莹开门见山,没有说半句废话。   卡莱尔的手指向了病房的墙角,那里放着一个陈旧的公文包。詹莹走过去,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找到一把钥匙。然后她走回到卡莱尔身前,俯下身去。卡莱尔告诉了她一个地址。   “你说什么?真的在那儿?”詹莹很吃惊。   卡莱尔用尽最后的力气点点头,随即头一歪,监控仪上的心率和血压骤然降到0。詹莹逆着乱纷纷跑来的医生和护士走出医院,手里把玩着这把古色古香的黄铜钥匙,喃喃自语:“保险柜的钥匙?教授,你可真会骗人啊……你是怕当时告诉我资料藏在北京,我就不肯答应吧?”   十三年前,詹莹曾在一个深夜接到她的导师霍奇?哈德利教授的电话。哈德利告诉她,他在中国寻找一座“消失的道观”,发现了一些“可能会改写人类历史”的惊人的发现,但却因此遭到了追杀,并且被陷害卷入了一场杀人案。在他的苦苦哀求下,詹莹勉强答应了接手他在中国找到的重要资料。   按照哈德利教授的指示,她于次日前往世贸中心准备和哈德利教授安排的接头人碰面。但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正当她已经距离世贸中心很近的时候,一场巨大的灾难发生了。911,震惊世界的911恐怖袭击,就在她的眼皮底下发生。世贸中心双子楼很快倒塌,她终于没能见到那个接头人。   那以后的十来年里,始终没有任何人联系詹莹,她只能猜测接头人已经在恐怖袭击中丧生。没想到,这个接头人原来只是重伤,并且在临死前回光返照般地醒来,完成了他的任务。   到这时候她才知道,哈德利教授耍了个花招。当年打电话的时候,他并没有说明,那些资料他根本没有带回美国来,竟然还存留在中国。这可不是转动汽车钥匙就能解决的问题。   这一天夜里,如同十年前接到哈德利教授电话的那夜一样,詹莹失眠了。她回顾着自己过去半生的时光,学业、事业、家庭、名誉……该有的似乎都有了,但却总显得缺了一些什么。事实上,当哈德利教授给她打来那一通莫名其妙的午夜电话时,她的第一反应是拒绝,尽管其后勉强答应了接手那些资料,态度也相当勉强。   因为她害怕。害怕卷进麻烦,害怕遭遇变化,害怕触犯法律,害怕失去已经拥有的这一切。尽管哈德利教授的描述十分吸引人,令她意识到其后蕴藏着的学术价值之大足以令任何一位考古学家动心——那甚至可能是让人名垂青史的机会。然而,一想到此事背后隐藏着的巨大的邪恶力量,她就产生了畏惧感,不想去冒险。   但第二天,当目睹了双子楼顷刻间灰飞烟灭、无数无辜的生命瞬间消失之后,她的心境却起了很大的变化。正如她向冯斯所说的那样,世事无常,胆小谨慎也未必能躲得过灾祸,倒还不如专注于自己想做的事情,顺应本心。如今,“本心”驱使着她想要找到哈德利教授留下的资料,完成导师未竟的心愿。   正好此时从事电影工作的丈夫在外地参与某部新电影的拍摄,女儿也正在大学里读书。她下定了决心,准备尽快去中国。正好这时候,“全球信息化考古学与新人类学研讨大会”给她发来了邀请函。如果是在往常,詹莹自然会对这种山寨大会不屑一顾,但现在,这封邀请函正好替她省了事,也算是个掩盖真正出行目的的借口——倘若旁人不去深究该大会的真正性质的话。   来到中国的第一天晚上,尽管已经疲惫不堪,她还是在酒店草草梳洗了一番后,立即动身去往卡莱尔告诉她的地点——位于京郊的一间精神病院。   由于那里位于郊区,没有出租车愿意去,最后她以两倍高价叫了一辆黑车,在天黑时才辗转找到了那间精神病院。她这才发现,这家所谓的“精神病院”其实只是一家民办的精神病人管理机构,收的都是附近郊区无钱进入正规精神病院治疗的穷人,早在数年前就因为没有医疗卫生机构资质——显然不可能有——而被管理部门叫停了。病人都被遣散回家,里面的医生、护工、看守也都纷纷离去,只剩下当初建立这间精神病院的人,还在固执地守在那里。   “那个人,他自己就是个疯子!”替她指路的村民说,“你最好别去招惹他!”   所以现在摆在詹莹面前的是一个荒芜的大院子和院子中央的一栋破旧的二层楼房。太阳已经落山,浓云遮蔽着天空,四周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呜咽般的风声。几里以外的村庄里的点点灯火,更加将这座荒芜的大院衬托得阴森可怖。   詹莹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作为考古学家,她也并不乏在潜伏着野兽的黑暗荒野里过夜的经历,但不知为什么,这座废弃的精神病院给她带来一种潜意识里的恐惧感。就像是有一只毛茸茸的蜘蛛趴在你的后背上,即便你还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也会瞬间背脊发凉。   但她还是走了进去。大院里虽然一片黑暗,但在二楼最深处的角落里,还有一点微弱的摇曳光亮,看来像是蜡烛。有蜡烛,自然就有点蜡烛的人。   打亮手电踏进楼里的时候,她微微有些惊奇。这座院子从外表看起来荒芜不堪,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灰扑扑的楼房也十分破败,墙皮大块大块地脱落,留下一个个惨白的瘢痕。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楼里却出乎意料地干净,电筒光照下的地面上近乎一尘不染,墙面也刷得洁白如新。楼道里虽然空旷,却看到任何多余的杂物。   难道是这位“院长”每天仍然在一丝不苟地打扫着这间只剩下他一个人的疯人院?   詹莹小心翼翼地走上二楼,沿着烛光找到了那个房间。房门上挂着“院长室”的标牌,此情此景下显得有些滑稽。   “有人在吗?”詹莹轻轻敲了一下门。   等了一会儿,门里传来一个含含混混的声音:“进来吧。”   詹莹推开门,走了进去。她发现这个房间里依然还是办公室一样的布置,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沙发,简单而整洁。不过电灯没有亮,只有办公桌上点着一支蜡烛。   另一样不太协调的是靠窗放着的一张钢丝床。床上此刻有一团模糊的黑影,那是一个裹在杯子里的人。现在正是夏末,气温颇高,但这个人却把全身都藏在被褥里,好像半点也不觉得热。   “请问,你就是魏崇义先生吗?”詹莹问。   “你是什么人?”对方反问。他的嗓音嘶哑难听,就像是在用生锈的锯子锯木头。   “我是霍奇?哈德利教授的学生,我叫詹莹,”詹莹说,“是哈德利教授让我来找你的。”   “哦?霍老头的学生?”对方的声调里微微有些惊诧,“十多年了,我还以为他早就死了呢。”   “我不知道他现在的下落,也许死了,也许活着,”詹莹说,“我是因为被某些事情耽误了,才会现在才来找你。”   她简单解释了一下为何卡莱尔直到十三年后才把资料的存放地点告诉她,魏崇义点了点头:“这个解释倒是很合理,倒霉的美国人……不过,得有钥匙才能打开那个箱子,而且我必须先看到钥匙,才能把箱子给你。”   詹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到钢丝床前,把那把中式的黄铜钥匙递给对方。魏崇义伸手接过钥匙时微微抬起了头,昏黄的烛光下,詹莹看到一张苍老憔悴的面容,鼻端更是闻到扑鼻而来的浓重中药气味。   就在这时候,从魏崇义的被窝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随即一个硕大的黑影突然闪电般地钻了出来,一下子撞到詹莹身上。她吓得大叫一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一跤跌坐在地上。她也看清楚了,那个黑影原来是一只肥大的黑猫,浑身乱糟糟的杂毛,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看上去甚为凶悍。   黑猫绕着惊魂未定的詹莹转了一圈,骄傲地走开了。过了好久,她才镇定下来,重新站了起来:“对不起,失礼了,我不是故意的。”   “应该是我说对不起,我有病,怕冷,这只猫是放在被窝里暖脚的,突然蹿出去谁都会害怕,”魏崇义说,“钥匙我检查过了,就是这把,你把箱子拿走吧。”   詹莹按照他的指点,在这个房间的墙角里掀开几块活动的瓷砖,从里面取出一个样式古旧的红漆木盒,这就是哈德利教授所说的“保险柜”。詹莹捧着木盒,心里不由生起诸多感慨,正想对魏崇义说些什么,魏崇义已经先开了口:“请不要问我和霍老头的关系。我已经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他的托付我也已经完成,那些往事,就不必再挖出来了。”   “我只是想说:谢谢你。”詹莹说。   当天夜里,詹莹在附近的农家旅馆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坐上短途绿皮火车回到市区。回到宾馆后,她顾不得洗澡,匆匆忙忙地锁好门窗,打开了木盒。木盒里放着厚厚一大摞资料,一部分是打印的,剩下一部分都是手写的,那是詹莹很熟悉的哈德利教授的字体。   她以水土不服为借口推掉了这天上午的会议,在房间里花了半天工夫,看完了所有的资料。她这才明白过来,哈德利当时所说的话,没有半分夸张。这的确是一个足以震撼世界的秘密,甚至和她在过去十来年间的各种想象都全然沾不上边。她甚至怀疑哈德利疯了,其实这一切的一切,是在魏崇义的那一间精神病院里完成的这种种狂想。但理智告诉他,哈德利没有疯,这些全都是真的。   “人类的历史……真的需要全部改写么?”她脸色苍白,自言自语着。   除了这些资料之外,还有另外一样让她惊骇的东西,那也是这份资料里唯一一样没有给出任何解释的物件。   一张彩色照片。   这是一张孤零零的照片,没有只言片语的解释或提示,和资料里提及的任何信息都不搭边。詹莹一时间无法猜想出这张照片的用处,但是照片上的这个人的身份,却让她震惊莫名。   照片上是一个大概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正握着一个糖饼,带着一脸天真地笑容。但作为能一眼分辨出不同地质年代的地层特点的专家,她也一眼就把这个男孩和另外一张成年人的脸对上了号。   这赫然就是前一天在机场接机的那个名叫冯斯的大学生。   她仔细地看了两分钟,不会有错的,更何况照片后面也用模糊的字迹写着此人的姓名和住址。这个小孩子,也叫冯斯。而那个住址,是西南部的一座小城,大概是此人的老家。   “有缘千里来相会啊……”詹莹注视着照片上的这张笑脸,“你的照片为什么会在这个十三年前的盒子里?你和这件事到底是什么关系?”   四、   “这就是为什么詹教授专门要求组委会派我去帮她的忙了,”冯斯叹息一声,“不过她……真是个很不错的人。我有时候觉得她有点像我妈妈。”   姜米的眼圈微微一红,嘴唇动了动,但最终还是没有搭腔,继续用轻松的笑容掩盖过刚才的那一丝阴影。冯斯接着说:“那么,日记读完了,可以告诉我那位美国教授用生命保留下来的资料都是些什么内容了吗?”   “我困了,你自己看吧,”姜米把笔记本电脑递给冯斯,“我全都复制到本地硬盘了。你慢慢看,我睡会儿。明天起来,我还有很多问题要问你。”   她把被子一拉,倒头就睡,两分钟之后,她的鼻息变得缓慢均匀,居然真的睡着了。   “还真是无所顾忌……”冯斯摇摇头,抱着电脑坐在椅子上,开始翻看姜米复制下来的文档。相比起詹莹和姜米,他已经大致了解了魔王和人类的战争史,也亲眼见到过那些拥有附脑的异人们的力量,以及魔仆和妖兽的可怖,可以算是已经进入了这个独特的世界观。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哈德利教授整理出来的资料,却似乎和这个妖魔的世界没有太大的关系,好像是在讲述另外一个故事。   一个同样令人难以捉摸的诡异的故事。这个故事,比之詹莹所经历过的911,还早了七八年。   霍奇?哈德利教授受邀做访问学者来到中国后,过得十分快活。痴迷于中国文化的他犹如来到了天堂,连中文都在很短的时间里说得比较通畅了。他就像民间俗称的那种“中国通”老头,对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没有丝毫兴趣,一有空就东西南北地满中国乱跑,流连于城市里曲里拐弯的古老巷陌中和乡村里泛着肥料味儿的田埂上,搜寻着各种民间奇趣,不亦乐乎。在此过程中,自然会遇到各种把他当成洋傻瓜而试图兜售假古玩的骗子,但尽管他并不是职业古董商人,考古学家的素养与专业知识胜似古董商,让他不会被任何人蒙蔽。   就在一年的访问交流即将期满的时候,他来到了川东长江边的一座小城,考察古代巴国文化。某一天,当一个奇怪的青年道士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又遇上了骗子。这个道士长得流里流气,穿着不太合身的宽大道袍,手上甚至拿着一个90年代初期在大陆价格还十分昂贵的大哥大,一看就像是个典型的打着道士旗号行风水算命之实的江湖骗子。   “您有什么事吗?”尽管如此,哈德利说话还是很客气。   道士轻笑一声:“教授,听你的口气就知道你把我当成了骗子。我也不必解释什么,给你一样东西,你先看一看。如果你觉得有兴趣,再打我的电话,这样公平吧?”   这番说辞倒是与众不同,哈德利想了想,收下了道士递给他的东西——一张奇怪的黑白照片。这张照片上所拍摄的,好像是一幕山野间自然闪电的场景,倒也算是不同凡响的瞬间抓拍。照片上的电光如同锯齿一样,撕裂了整个天空,气势十足,倘若拿到摄影比赛上去,搞不好还能拿到一个大奖。   但是这张照片和考古有什么关系?哈德利感到有些费解。但一种敏锐的直觉告诉他,这个道士并不像是在开玩笑。于是他还是把照片带回了所住的招待所。到了夜里,他把照片放在灯光下,用放大镜仔细地研究。   这张照片的拍摄地点,是某一处荒山中的坡地,虽然四周的山势犬牙交错颇为险峻,但这块坡地还算相对平坦。但有些奇怪的是,坡地上光秃秃的,竟然没有长出任何植物,和四周从山体里伸展出的茂盛的树木枝叶形成鲜明对比。   “这是想要告诉我……这片坡地有问题?”哈德利自言自语着,重点观察着坡地上的图景。突然之间,他的视线被照片上某一处微小的细节吸引了。   那是在那道撕破天际的长长闪电的尽头,似乎有一些不太协调的东西出现在画面上。他睁大了眼睛,细细地分辨着,终于看清楚了那到底是什么。他下意识地站起身来,揉了揉眼睛,重新坐下,又看了一遍。不会有错的,确实如他所见的那样。   “这他妈的是怎么一回事?”哈德利握着放大镜的手都禁不住颤抖起来。   出现在闪电尽头的那个东西,是一角屋檐,古代中式建筑的屋檐。没有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只有这一角屋檐,悬浮在被闪电照亮的夜空中。   哈德利沉思许久,摸出道士递给他的名片。   第二天上午,哈德利和这个道号广生子的道士在小城里的一家茶馆重新碰面了。哈德利开门见山:“为什么在一片空旷之中,会出现一角孤零零的屋檐?这照片是你合成的吗?”   广生子轻佻地摇晃着手指:“教授,你如果真的从这张照片里看出合成的痕迹,你就根本不会打电话约我见面了。”   “的确如此,”哈德利咕哝着,“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知道道教里所说的‘升仙’吗?”广生子反问。   “我知道,这是道教所追求的修炼的终极结果——摆脱凡人的肉体,成为长生不死的神仙。在中国古代的典籍里,记录过许多高人飞升的故事。”哈德利说。   “照片上你所看到的这片空地,原本并不是空旷的,”广生子说,“几百年前,那里曾经有过一座庞大的道观,据乡老传言,道观里的道士个个精通法术,能腾云驾雾,懂修仙之术。但这些道士一向自恃身份,从来不和平民往来,没有人知道道观里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所以在人们心目中充满了神秘色彩。”   “精通法术……修仙……”哈德利教授陷入了深思。他当然不是那种迷信神仙鬼怪的人,但却也不会贸然地把不合常理的一切都斥之为荒谬怪谈。他虽然并不相信成仙,也不相信道家的外丹内丹修炼能对人体起到作用——除了汞中毒和精神分裂——却始终认为,某些看似荒诞不经的说法,也许会暗合着某些科学规律。   他开口问道:“那么后来,那些道士最终成仙没有呢?”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成仙了没有,”广生子有些阴森森地笑了笑,“因为那座道观……后来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了。”   “消失了?”   “是的,大概在十七世纪后半段的时候,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道观消失了,整座道观、和当时留在道观里的所有道士,全都消失了,”广生子的语气活像是电台的深夜鬼故事节目主持人,“没有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些什么,除了那一夜的雷电之外,附近的乡民什么都没有看到。但是第二天一早,他们发现道观不见了,就像是一棵大树被整个连根拔起一样,道观里的所有建筑、树木、雕塑、物品,以及所有的道士,都消失了。唯一剩下的只有地面的大坑。”   “有烧焦的痕迹吗?”哈德利追问。   “没有,那时候是清朝初年,还不可能有现代战争中的高能燃烧剂或者核武器,何况即便是现代武器也不可能不留下痕迹,”广生子说,“但是在当时乡民们发现的现场,什么多余的痕迹都没有。如果要打个比方的话,那里干净得简直就像一个被洗过的碗。”   “听起来的确是不同寻常,”哈德利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须,“也就是说,这张照片上能看到的这一角屋檐,就是当年道观的遗迹?它是怎么出现的?”   “我不知道啊,但你乐意这么猜,我也不会去否定。”广生子狡黠地一笑。   “你和这件事到底有什么关系?你为什么会来找我?”哈德利看着他。   “这个么,告诉你也无妨,”广生子说,“当年那个道观虽然消失得很彻底,但却还有一个观中的道士出于某些原因没有在观里,所以没有一起消失。后来他自立门户,在附近建了一座小道观,尽管和那座消失的道观并没有香火传承的关系,却把道观的秘密写在日记里记录了下来,然后几百年后,被某一代观主找到了……”   哈德利手一抖,茶杯里的水洒了出来:“你就是最新的继任观主!”   “没错,我就是川东元和观的现任观主,我的名片上印着的。”广生子说。   哈德利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油头粉面的青年道士,目光里有些疑惑:“那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想让我帮你调查当年道观失踪事件的真相么?老实说,光从你的描述,我不能得出任何结论,甚至不能确定这件事和考古学有什么关联。而且即便要找人研究,找中国本土的专家不是更方便吗?”   “可是他们没有钱啊。”广生子撇撇嘴。   “钱?”哈德利一怔。   “确切地说,他们有钱,但那些钱到不了我的腰包里。”广生子做了个数钱的动作。   哈德利想了想,恍然大悟,脸上不加掩饰地露出了厌恶的神色。广生子毫不在乎,反而笑得很得意。   “原来你根本就对真相不感兴趣,找我只是因为我是美国人,手里有钱,”哈德利说,“其实你就是想开个价把这个秘密卖给我而已。如果把它汇报给政府,那就没钱拿了。”   “就是这个意思,”广生子耸耸肩,“我不相信修仙长生,也对那座道观为什么消失不感兴趣。但我可以把重要的资料卖给对此感兴趣的人。”   “你确定我会对此感兴趣吗?”哈德利冷冷地说,“你是不是把考古学家都当成了拿着洛阳铲四处挖古董的盗墓贼?”   “我希望你是,”广生子站了起来,并没有招呼老板结账,而是学着香港电影的作派往茶杯下压了一张百元大钞,“和我昨天说的话一样,你有兴趣,就打我的电话。没兴趣就算了。”   哈德利目送着广生子离去。虽然他很讨厌这个轻浮而又浅薄市侩的家伙,但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混蛋的确有点中国人特有的狡诈。那张照片和广生子所讲的语焉不详的故事,真的勾起了哈德利的无穷好奇心。一群追求成仙的道士,一夜之间消失无踪的道观,几百年后还会在雷电中隐隐现出轮廓……还能有比这更有吸引力的事件么?   哈德利终于还是如广生子所愿上了他的钩。讨价还价之后,他以十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广生子的秘密。这个道士虽然为人很不讨喜,但还算信守承诺,把元和观第一任观主留下的日志全部给了他。广生子说,这些日子是老观主一直密藏着的,直到道观翻修才无意中从一处砖缝里找了出来。   按照日志所记录的,那座消失的道观名叫玄化道院,院内大概有上百名道士。和广生子所说的一样,他们几乎不和外界交流,也从不接收上门试图入门的弟子,但他们却会主动去寻找弟子。元和观观主俗名陆小石,原籍江西,在自己还是个七岁孩童时,莫名其妙地被上门的玄化道院的道士看中。他自幼家贫,能被带走当道士,算是给家庭减少了很多负担,所以父母立即答应了。至于他被看中的原因,道士们始终没有说,他自己也就始终不知道。   玄化道院等级森严,刚刚入院的新人暂不受戒,只能先从杂工做起,而且绝对禁止进入道观的核心区域。这些杂工也承担了平日里的下山采买任务。所以陆小石并不了解这座道观的内部详情,但他所知道的是,那些道士的确身怀高明道术,比如能驱策风雷水火,比如能指挥一些他从未见过的似乎不属于人间的异兽。   每隔一段时间,道观都会迎来一些身份不明的访客,但他只看见访客进入道观,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些人离开。他只能揣测,他们可能是来寻仇的,却被道观里的高手们全部杀掉,尸骨无存。   此外他还注意到,道观里的道士们也经常离开道观远行,有时候半年才会回来。还有的时候,同行的几人回来时会少一两个人。显然,虽然他们不搭理附近的居民,却和一些远方的人还有着交流,而且可能是很危险的交流。   他还记述了不少这些道士如何展示神奇道术的细节,哈德利觉得那些细节都难以置信,所以暂时略过,直接跳到了关键部分。据陆小石讲述,玄化道院消失之前的一年左右,道观一次派出去十多人,算是他所见过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半年后,这支队伍才回来,却只剩下了两个人,而且遍体鳞伤狼狈不堪。但他们得到了堪称盛大的迎接,从道士们难以抑制的兴奋神情来看,这两个人带回来对他们十分重要的好东西。   这之后的半年里,道士们更加禁止闲杂人等靠近玄化道院,而陆小石这样打杂的小厮也受到了更为严格的禁令,如果敢进入内院,恐怕会被打断腿。所以他始终不知道道士们到底在捣鼓些什么,但从他们混杂着开心、兴奋、得意、期待的笑容里,可以想象他们取得了一些了不起的成就。   然后时间就走到了发生惊变的那一个夜晚。当天下午,陆小石奉命去山下购置一些杂活,但在回山的路途中,马车坏了,他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才等到有人经过,借到工具修好了马车。回到道观所在的山头时,天已经黑透了,并且开始电闪雷鸣,不久之后,暴雨倾盆而下。   在雨中的山路上赶马车是十分危险的,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因为马蹄打滑而坠崖,所以尽管已经可以用肉眼看到玄化道院里的灯火,他还是不敢继续前进了,只能裹紧了蓑衣,焦躁地等待着。   突然之间,他的耳朵里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响动,那响声是从道观那边传来的,即便在瓢泼的大雨里也能听得很清晰。那是一种类似油锅沸腾的哔哔剥剥的声响,而且越来越响,渐渐的有若过年时的鞭炮炸鸣。那炸鸣声甚至盖过了雷电的轰鸣,显得声势十分骇人。   陆小石无比纳闷,远远望着道观。他的眼睛忽然捕捉到了一丝灯火之外的光亮,这光亮来自于道观的中心。他开始还以为是道观被雷劈而着火了,但又很快意识到那不是火光。   那是一种类似于电光的光芒,亮度一点点增长上去,却不像电光那样转瞬即逝。陆小石产生了一种奇怪的联想——那些道士难道是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放到了道观里?他急忙抬头,残月依旧挂在天边。   另一件奇怪的事情是,道观里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却始终没有任何一个道士或者杂工从里面走出来。那些人到底怎么了?   道观里的声响越来越大,震得他耳朵生疼;光亮也越来越强。陆小石不得不转过头去,堵住耳朵。这两个动作做得非常及时,因为他刚刚转过头,背后就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惊天巨响,整个天空被映照得有如白昼,脚下的山峦也开始剧烈震动。这样的响动,简直就像是天神的震怒。   陆小石抱着头趴在地上,很清楚这样的震动一定会引发泥石流。在这样的一个雨夜里,他没有任何能力在山道上奔逃,只能祈祷老天保佑。   他是幸运的,这一夜里,山间发生了若干处的泥石流和塌方,他所处的位置却恰好躲过了,最终安然无恙。然而,当所有的光亮和巨响都消散后,当他终于能支撑着两条颤抖的腿勉强站起来转过身时,他发现:玄化道院已经消失了。那一座规模不小的建筑物,就像是突然化为飞灰,顷刻间踪影不见。道观里的人也一个都不见了。   陆小石终于忍不住张开嘴,发出了响亮的喊叫。   第二天天亮后,附近的人们也都知道了玄化道院消失的消息。由于这座道观里的道士平日里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高入云天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人们一致猜测,一定是这些道士终于修炼成仙了。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大概是天上的神仙施展绝大神通,把整座道观一起搬到了仙界。虽然历史上不断流传下来许许多多的成仙故事,但成仙这种事居然能发生在自己身边,也让这些乡民感到与有荣焉,这辈子没有白活。   但陆小石却并不那么想。作为那一夜距离玄化道院最近的人,他从那些异乎寻常的光亮和轰鸣声中,意识到这似乎并不像是升仙。但由于从来没有进入过道观的核心,他也无法给出具体的判断。他所能做的,就是把整个事件详细记录下来,期待日后有人能解开这个谜。   后来陆小石终于成为了道士,在那一带重新修建了一座道观,自任观主,虽然玄化道院的秘密被他隐藏起来,并没有被一代代地传给下一任观主,但他被这个秘密吸引很深,一直想要去追寻玄化道院的消失之谜。后来,他又陆续增添了许多更加匪夷所思的细节。   ——玄化道院的消失似乎并不彻底。偶尔的,当遇上雷雨天气的时候,当地人会在电闪雷鸣中,隐约看到一丁点道院的轮廓,就像是云中的龙露出一鳞半爪。而且道观旧址的土质也变得十分奇怪,什么植物都不长,野兽也不敢接近。   当地人说,那一定是道观升仙后,土地也沾染了仙气,所以凡间的植物就无法生长了。    第三章、过去的那些人   一、   姜米仍然在床上沉沉地熟睡,在宾馆的冷气中把身子裹进被子里,缩成小小的一团。冯斯前一天刚打了半场篮球赛,其后又始终脑子里乱糟糟的无法入睡,原本已经很困倦了。但现在,他的睡意完全被驱散了。   他一边阅读着詹莹整理出的文档,一边思索着这个古怪的故事。乍看起来,这个神神叨叨的故事似乎和自己所遭遇的那些完全不搭界,但是细细地去对比之后,他觉得,自己隐隐地抓到了一点模糊的方向。   首先是那群所谓会各种神奇道术的道士。“驱策风雷水火,驯服异兽”,这些东西常人难以理解,他却很快能联想到他所见过的那群拥有附脑的人。假如那些道士并不是用障眼法装神弄鬼的话,附脑可能就是唯一的解释了。   也就是说,这些牛逼哄哄的道士,可能是一个以附脑为共同点聚集起来的组织,有些类似于他所认识的那些守卫人家族。不同的是他们并不依靠血缘关系来凝聚,而似乎走的是靠能力说话的路子。讲述这个故事的陆小石,或许就是一个拥有附脑的人,这才被道士们看中带回去。不过似乎他的附脑作用并不明显,至少直到道观整体消失,他也没有显露出什么特殊的能力。   而玄化道院的消失则是故事的核心。这种离奇的消失听在旁人耳里,大概真的会想到飞升之类的传说,但冯斯却有一些别的想法。像这样偌大一座建筑物凭空消失,能够令他联想到一些别的什么东西。   那就是蠹痕。   夏天的时候,他曾经去往贵州的边远山区,在那里第一次和魔仆与守卫人有了接触,也第一次见识到了这种奇妙的异度空间。利用附脑的力量,人们可以暂时改变某一区域的空间内的物理法则,创造出一个全然不同的独特领域。   ——玄化道院难道也是陷入了蠹痕之中,这才从正常的空间里消失掉的?   他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但仔细推敲,这个蠹痕的规模和能量恐怕远远超越了他之前所见过的。在此之前,他见过的蠹痕无非只是能对很有限的一小片空间起作用,而且随着体积的扩大,单位体积内的能量也会缩减,所以施放者当遇到强敌时,还不得不缩小蠹痕所占据的空间,以换取更大的杀伤力。   而能让一座规模不小的道观在几分钟内消失无踪的蠹痕,他难以想象这需要多大的力量。另一方面,蠹痕的发动对人体消耗很大,即便是他所见到的那几个守卫人中的精英分子,也不可能维持太久。但这座道观,从清朝初年开始,已经消失了三四百年了。   一群聚集在一起修炼的道士……一样令所有道士都十分振奋的重大发现……道观消失……冯斯努力拼凑着这些碎片,另外一个大胆的想法产生了。   的确,很难想像一个人的附脑所制造的蠹痕能让一座道观消失——但如果是很多人呢?   也就是说,很有可能是几百个道士合力完成的!他们的附脑,出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可以像电脑网络一样联通!   冯斯兴奋地放下电脑,在小小的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着,努力在头脑里形成一个较为明晰的概念。是的,一定是这样的,那群道士发现了将附脑的力量汇聚起来的方法,然后……   难道是他们在无意间合力创造出了一个永不消失的蠹痕,把自己关进去了?那样的话,那就不是蠹“痕”,而是一个近乎永久的蛀洞了。   不管怎么样,眼下毫无证据,只是凭空猜测,还需要更多的信息。而另一方面,自己的照片竟然会出现在盒子里,也是一个让他难以放下的谜团。冯斯想要继续看下去,尤其想要看看哈德利教授去实地调查后找到了些什么,却发现其他的文档全部被加密了,没有密码无法打开阅读。虽然按照姜米的说法,很多重要信息被别人抢先删除了,但既然文档在那里,里面总归还是应该有一些内容的。   他本想等到姜米起床之后再看,但此刻头脑处于兴奋状态,实在不想再等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残忍地推醒了姜米。姜米揉着眼睛,嘴里嘟嘟囔囔地听完冯斯说话,忽然间睁开了眼睛,依旧睡意朦胧的双目里流露出一丝狡黠。   “后面的都被我加密了。而且我不会把密码告诉你。”姜米冲冯斯挤了挤眼睛。   “为什么不让我看?”冯斯很是困惑。   姜米撑起身来,对着冯斯龇牙一乐:“因为这件事,我必须要亲身参与。如果全都告诉了你,我对你就没有用了,你会借机甩开我的。”   “我怎么可能那么做?”冯斯叫屈。   “你当然会那么做,你们男人都是这样的,自以为是,把女人当成累赘……我才不会那么傻呢。就不让你看!”姜米做了个鬼脸。   “好吧,算你狠……”冯斯无奈地叹了口气,“一切听从你的差遣,女王大人。”   “孺子可教。”姜米满意地点点头,并且真的像对待“孺子”一样,伸手胡噜了一下冯斯的脑袋。   “行了,快点补觉吧,天亮以后有得忙呢。你愿意睡床上我也不介意。”她大大咧咧地挥了挥手,让出半边床来,重新裹紧被子,很快再次进入梦乡。   冯斯坐在床边,愣了好一会儿,头皮上似乎还残留着姜米柔嫩的手掌所留下的滑腻触感。最后他摇了摇头:“红颜祸水……”   他没有听姜米的话睡在床上,而是抱起被子枕头,把房间里的两个单人沙发拼在一起,蜷缩着躺了下去。一阵阵困意汹涌袭来,他也很快睡着了。   睡梦中,他来到了川东,来到了那座玄化道院之中。他看到一个个面目模糊不清的道士,身上闪烁着奇异的光彩,不同色彩不同大小的蠹痕在道观里碰撞交错。   在雷电的轰鸣声中,道士们围城了一个圈,彼此的蠹痕慢慢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更加巨大的光圈,把整个道观都笼罩在其中。   “喂,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冯斯大声喊叫着。但是没有一个道士搭理他,那一个个看不清面孔的头颅都高高仰起,面朝天空。他也禁不住抬起头来,这一抬头吓了他一大跳。   ——天空中赫然飘浮着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   “不是真的吧?这是……天宫?”冯斯呆呆地看着这座云中的奇景。   道士们发出了兴奋的呼喊声,蠹痕的光芒越来越亮,道观也开始地震一般地摇动起来,渐渐地脱离地基,一点一点漂浮起来。这种兴奋的情感甚至感染了冯斯,他也忍不住想要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难道这座道观和道观里的一切事物真的可以飞升而起、从此位列仙班?   道观飞了起来。就像是那个年代还不存在的宇宙飞船一样,它带着近乎癫狂的人群直飞天际,慢慢接近了那座宏伟的空中楼宇。   仙界……飞升……成仙……长生……冯斯心里充满了憧憬。我也会成为一名仙人么?那可真是应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老话了。   道观已经被漫卷的云气所吞没,天界越来越近,冯斯只觉得自己连心跳都加快了。但突然之间,头顶那座壮丽堂皇的天宫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如同被风吹散的沙粒,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巨大的黑洞,黑洞里有一根根巨大而顶端尖锐的白色圆柱,还有一大块蠕动着的血红色的东西。在黑洞的两旁,两个硕大的光斑闪动着黄色的光芒,充满了邪恶的意味。   冯斯忽然意识到了这是什么:这是一条巨蟒!身躯比山还庞大的巨蟒!道观正在飞向巨蟒的嘴里!   仓皇中他想要夺路而逃,却马上意识到:哪儿还有什么路?道观正飞在天空中,上天虽有路,下地却无门。在一片惊恐万状的氛围里,玄化道院被巨蟒吸进了它的血盆大口。整个世界暗了下来,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味儿迎面扑来……   冯斯猛然睁开眼睛,像险些溺水的人终于钻出水面一样,近乎惊厥地长吸了一口气。他感到自己的心脏还在疯狂地跳动着,就像是刚刚跑了三千米一样,而且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了,毫无疑问是被这个噩梦惊吓之后冒出来的冷汗。   回想起刚才那个恐怖而又逼真的梦境,冯斯仍然觉得心有余悸。他并不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拼凑出这么一个奇怪的梦,因为“道士被巨蟒吞噬”这样一个奇特的情节,来自于他读过的一篇奇幻小说。那篇小说很短,只有几千字,却塑造出了一种令人难以忘怀的清冷氛围。在那个故事里,也有那么一群道士,擅长练习飞天之术,练到一定的层级之后,就可以高高飞起,没入云端,升仙而去。   但一直到故事的结尾,人们才发现,原来所谓的飞升,只是一个自己骗自己的悲剧。在那座道观上方的高崖顶端,盘踞着一条巨蟒,飞起来的道士,其实都是被这条巨蟒用大嘴吸气吸上去的——他们自然成为了巨蟒的腹中美餐。   所谓的梦境,本来就是植根于人在清醒时的所见所闻所感,某些相近的元素完全可能在梦中混淆结合,所以出现这样的串线也是很正常的。但是此时此刻,当他把两件事情拼凑成一个梦之后,他却有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好像是这个梦给他带来了一些极其不祥、极其危险的联想,但这种联想还只是留驻在脑海深处,留驻在不确定的潜意识里,让他无法抓到一鳞半爪。只有感觉,不可捉摸、无法解释的感觉一直存在,让他仿佛还能在鼻端闻到梦里那股巨蟒嘴里的可怕腥臭味……   等等!好像并不是幻觉,好像……真的闻到了气味,很浓烈而古怪的臭味。冯斯费力地从两张拼起的沙发上支撑起身体,抬头一看,天色早已大亮,姜米已经穿戴停当,手里正捧着一个装饮料的一次性塑料杯,那股臭味就是从塑料杯里传出来的。   “老北京豆汁,我还给你也要了一杯。”姜米指了指房间里的茶几,茶几托盘上果然放着一个还没有开封的塑料杯,还有一个塑料袋,里面放着几个焦圈。   “这种黑暗料理也亏你能喝得一脸享受……”冯斯伸了个懒腰,“不用跟我客气,两杯都归你了,这玩意儿我欣赏无能。不过焦圈儿可以给我来几个。”   “那可不行,焦圈儿豆汁是配套的,”姜米把头摇得好似拨浪鼓,“不喝豆汁就没有焦圈儿吃。”   “那我宁可不吃。”冯斯翻了翻白眼。   “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姜米也跟着翻翻白眼。   “您这个比喻好像用错了吧!”   最后冯斯还是在姜米的揶揄中就着开水吃下了几个焦圈,而姜米则毫不客气地真的喝完了两杯豆汁。   “别忘了刷牙。”冯斯说。   “要你管!”姜米撅起嘴,但还是乖乖走进了洗漱间,显然还没有特立独行到能带着一身豆汁味出门乱逛。当她洗漱完毕走出来后,冯斯问她:“你昨晚说,今天有得忙。到底你打算做什么,总不能把我当驴子一样前面吊根胡萝卜引着走吧?”   “当然不是了,你今天的任务很重要,”姜米一本正经地说,“我需要你带路。今天我们要去找一个很要紧的人,但是北京我不熟,非得靠你。”   “说到底我还是那只驴子……”冯斯仰天长叹。   二、   宁章闻最后一次检查了一遍行李,确定各种应该带的东西全部带齐了,甚至为了以防万一,连已经好几个月都没吃过的抗抑郁药物也带了一瓶。不过他的表情始终有些犹豫不决。   “要不然……就先缓缓,过段时间再走?”他吞吞吐吐地问文潇岚,“我可以先把票退了……”   “不行!绝对不行!”文潇岚大摇其头,“计划早就定好了,小樱也很期待这次旅行,你可不能事到临头打退堂鼓!”   “我……我不是打退堂鼓。主要是想到小冯,他刚出了那种事,这几天肯定心情不太好……”   他还没说完,就被文潇岚打断了:“他又不是豆腐做的,这点小事就能打垮他的话,这几个月他早就自杀了几百次了。我会看着他的。”   “就是你看着我才不放心……”宁章闻低声嘟囔。但看到文潇岚瞪起眼睛,他也不敢多说什么。   “放心去吧,”文潇岚拍拍他的肩膀,“这是你第一次出远门,也是小樱第一次正经的旅行,意义重大,不要扫了她的兴。家里我会替你看好的。”   宁章闻看了她一眼,眼神里忽然多了几分笑意,文潇岚微微一怔,随即满脸通红,轻轻踹了他一脚:“想什么呢?我当然会一个人过来!倒是你,好好把握机会啊,旅行是最容易促进感情的。”   宁章闻微微摇了摇头:“她……她还是更合适做我的妹妹。我不配。”   文潇岚愣了愣,本想开解他几句,但想到宁章闻毕竟脸皮薄,这种事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只能轻叹一声:“别想多了,顺其自然吧。赶紧先出门,一会儿赶不上车了。小樱!准备好了吗?”   关雪樱背着一个文潇岚送给她的色彩鲜艳的旅行背包袋,笑嘻嘻地从房间里钻出来,脸上充满了兴奋和期待。临出门,她又回过头,对着文潇岚比划了两下。   “我知道我知道,”文潇岚一连串地点头,“我会替你喂你的宝贝鸽子的!”   这时候已经是这一天的傍晚了。两人走下楼去之后,文潇岚坐在房间里发了一会儿呆,掏出手机打开聊天工具。她已经给冯斯留了若干条留言,但从前一天下午球赛结束后直到今天,冯斯却始终没有回音,这让她略有些担心。虽然在宁章闻面前说得满不在乎,但在她的心里,其实还是不能完全放心。   但没想到的是,这一次,聊天工具上有了回音。   “我没事儿,放心吧,正给美女拎包呢。”冯斯的回答虽然简短,倒也是他一贯的风格。   胡扯八道,文潇岚想,不过这倒是说明这厮现在的状态比较正常,果然不需要她担心太多。于是她拨通了另一个号码。   “今晚有空吗?”她对着电话那一头的周宇玮说,“去看电影吧。”   “今晚的电影……好像没有你爱看的吧?”周宇玮说。   “你爱看就行,”文潇岚说,“陪你看。”   这所学校附近的电影院凭学生证可以优惠,所以总能吸引不少学生观众。今晚放映的是一部有名的怪兽片,并不是文潇岚喜欢的类型,但男人们却似乎总对奥特曼打怪兽的故事有着无穷的兴趣。坐在电影院里的观众,除了出双入对的情侣,剩下基本全是男性。此类怪兽片基本都依循着一定的范式,影片前半截怪兽基本没露过正脸,总是偶尔亮一下尾巴,偶尔露出几枚锋利的牙齿,就好似看情色片,看到美女脱衣服的时候,镜头突然拉远了,总能让人遗憾地叹口气;而到了后半段,电影渐入高潮,怪兽开始频频正面出镜,以庞大的身躯毁灭着城市,就像是之前遮遮掩掩的美女终于为了艺术而献身,人们也终于可以发出满足的尖叫。   如果是在往常,文潇岚大概会嗤笑一下这些长不大的男孩子,但此时此刻,看着电脑动画做出来的怪兽,她却走神了,满脑子想的都是冯斯给她讲过的那些妖兽。银幕上的怪兽是电脑特技做出来的,冯斯所见到的妖兽,却是有血有肉真实存在的。它们的利爪能够轻松撕开人的肌体,它们的牙齿可以把钢铁咬断。在其他的同龄人还在电影院里看着假怪兽欢呼惊叫的时候,这个总是一脸满不在乎的家伙却在被真怪兽揍得头破血流。   而且他的身上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假如能像电影里那样拥有各种魔法、道术、超能力倒也罢了,但他真的就只是个普通人,普通到还得靠网游打钱来维持生计,普通到一场篮球赛都无法带领球队获胜。他别无选择,只能用自己脆弱的躯体去抵挡一切。他东颠西跑,疲于奔命,随时可能陷入无法预料的危险。   但这个人却从不逃避。尽管嘴里骂骂咧咧抱怨不休,他还是承担了命运赋予他的一切。某种程度上而言,他并不像是个所谓的英雄,倒像是个混不吝的牛二,身上还带着一些死犟的骄傲,只有被杨志一刀拉了才能让他停下来。   想到这里,文潇岚忽然一阵莫名的心酸,眼眶也微微有点湿润。她想起冯斯从贵州和东北回来之后,两人在夜里的那一次谈话。冯斯很轻松地告诉她,他们俩之间,不管关系怎么亲近,似乎都没有办法产生真正的爱情,所以建议她接受周宇玮的表白。   然而就在此事之后,冯斯却始终在回避着她,昨天打向周宇玮的那一拳,更是明白无误地说明了些什么。这一拳,让她坚定地下了决心。   她出神地想着心事,没有留意到电影已经来到了结尾处。庞大的怪兽再怎么威武霸气,总也敌不过人类,终于还是被干掉了。看着那具山一样的巨大身躯在地上徒劳地最后挣扎,超重低音模拟出来的怪兽心脏渐渐停跳,文潇岚禁不住想:倘若世事都能像电影那样,无论怎么危急,都能由编剧开挂来解决一切难题,该有多好。   电影散场了。夜色已深。   文潇岚和周宇玮随着人流一起离开电影院。文潇岚看了周宇玮一眼,欲言又止,但对方还是敏感地注意到了:“有话要说?”   “我们先走走吧。”文潇岚说。   两人慢慢走回学校,却并没有走进那片最适合情侣约会的小树林,而是拐出另一个校门,走到一条相对偏僻的小街上,在深夜时分已经几乎看不到人影了。在此过程中,文潇岚一直沉默着,周宇玮终于有些忍不住了:“现在,你可以说了么?”   两人停下脚步,在一个街边广告牌下站定。文潇岚一直紧咬着嘴唇,似乎是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怎么开口,最后还是周宇玮先说话:“没必要这样的。分手这种事,我又不是没有经历过。该说就说吧。”   他的话语显得很平静,眼神里却仍然有着一种抹不去的落寞。文潇岚更加不忍,但还是咬了咬牙:“你肯定是在猜,我是为了冯斯,才想要……这么做的,是么?”   “难道不是么?”周宇玮反问。   “也对,也不对,”文潇岚低声说,“我并不喜欢他,我不会做他的女朋友,但是,我也暂时不想再和别人在一起了。”   “我有点不太明白,”周宇玮摇了摇头,“我知道你们是好朋友,我也知道他很可怜,从小没了妈,现在完全成了孤儿。可是,好像也用不着你照顾他到这样的地步吧。”   “和孤儿什么的其实没关系,”文潇岚斟酌着词句,“有些事情,没办法和你说明,但是……你怎么了?”   她发现周宇玮的面孔突然间变得扭曲,牙关紧咬,太阳穴青筋暴起,像是在经受着极大的痛苦。没等她反应过来,周宇玮身子一软,竟然倒在了地上,整个身体就像一滩烂泥一样,完全不再动弹了。   文潇岚大吃一惊,连忙蹲下身子,在心里回忆着曾学过的急救方法。就在这时候,她的身边传来一个嘶哑难听的声音:“不用担心。他没病。”   文潇岚急忙起身,只见路灯昏黄的光线下,站着一个奇怪的人影,一看到这个人影,她就赶忙伸手捂住嘴,以免自己尖叫出声。事实上,一般人如果看到这样一个人,恐怕会立即吓晕过去。而文潇岚虽然也被惊吓得够呛,总算没有晕过去,那是因为她对这个人好歹有点心理准备。冯斯曾经多次提到过这个人,对他有着各种添油加醋的形容。   “那家伙是个怪物,一个真正的怪物,”冯斯说,“我宁可看见妖兽也不愿意见到他。”   当时文潇岚听到冯斯的说法后,还觉得他是在夸大其词,现在亲眼见到这个人之后,她算是相信了。这个人除了怪异的外表之外,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气场,能让任何一个人在这样一个夏末的夜晚感受到严冬般的刺骨寒意。   “对不起,我一下子忘了你的名字,不过我知道你是谁。”文潇岚的声音有些颤抖。   “哦,我叫范量宇,”站在路灯下的双头怪人说,“初次见面,文小姐。”   是的,这就是双头人范量宇,四大守卫人家族中力量最强、性情最凶残暴虐的。文潇岚之前听冯斯说到这些人时,留下的不过是语言描述的印象,而眼下亲眼见到真人时,她才能意识到范量宇到底有多可怕。   “你……是来找我的吗?”文潇岚努力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伸手指了指仍然倒在地上周宇玮,“他有没有什么问题?”   “他大概会昏迷几天,不过应该没有后遗症。”范量宇淡淡地回答。但不知怎么的,他说起话来似乎有点中气不足,甚至能听到压制不住的喘息声。   “‘大概’会昏迷几天……‘应该’没有后遗症……”文潇岚琢磨着,“这可不太符合冯斯对你的形容。他曾说过,你对力量的控制十分精确。”   “受重伤的时候,就没有那么精确了。”范量宇说着,又喘了一口气。   文潇岚有些疑惑:“受重伤?居然还有人能让你受伤?那你来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简单说,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受重伤,所以一向习惯性地单独行动,现在附近没人能帮我了,但我必须立刻找一个地方休养,还不能被别人发现。”范量宇说。   文潇岚明白过来了:“啊,你知道宁哥的房子是空着的。可是,我连你是敌是友都还判断不清楚,为什么要帮你?”   “我当然是敌人了,这还用说吗?”范量宇邪恶地一笑,“虽然我受了重伤,要杀掉你们两个还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我现在就是在赤裸裸地威胁你啊,听不出来么?”   “也就是说,我不答应都不行了?”文潇岚喃喃地说,“那就跟我走吧。可是他该怎么办?”   “我说了,他不会有大事,”范量宇不耐烦地挥挥手,“一会儿自然会有路人把他送到医院,躺几天就行了。”   躺几天就行了,说得倒是真轻松,文潇岚想,反正对你这样的怪物来说,不死都不是大事——或许死了都算不上大事。但是眼下,的确没有别的选择了,这个怪物能留下周宇玮一条命,就算是足够仁慈了,他不可能还有耐性容忍自己拨打110等待救护车到来什么的。   欢迎来到非人的世界,文潇岚对自己说。   十多分钟后,两人走进了宁章闻的家门。范量宇穿着一身带帽兜的套头衫,一路上用宽大的帽兜遮住他那一大一小两颗醒目的头颅,再加上此时已经是深夜,路人稀少,倒也没有引人注目。   文潇岚一路上都在想着,一会儿范量宇进门之后,自己应该怎么做。她之前只见识过大个子俞翰发狂的样子,但俞翰在守卫人中只能算是低等级的,他的附脑甚至还无法产生蠹痕,只是让他的体魄异常强壮而已。尽管如此,当附脑失控的时候,他们还是拿俞翰毫无办法。而范量宇,是精英中的精英,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能有什么办法对付他。哪怕这会儿有人给她一把手枪,估计也派不上用场。   唯一可以用来安慰自己的在于,范量宇虽然不是冯斯的朋友,或者用冯斯的话来说,“那个死变态就是看不起我”,但至少有一点:冯斯可能对他有用。所以他对冯斯以及冯斯身边的人,总还会稍微手下留情那么一点点。   正在胡思乱想,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了她的预计之外——她刚刚回身关上门,就听到背后传来一身沉闷的钝响。她急忙扭过头,只见范量宇已经以一种难看的姿势脸冲下倒在了地上,肆无忌惮地晕了过去。   文潇岚愣了好半天,先把门锁牢,然后壮着胆子走到范量宇身边蹲下,费力地把他的身体翻过来。范量宇的套头衫卷了起来,露出了腰部,文潇岚无意中瞥了一眼,被吓得倒吸一口凉气。   范量宇的腹部有一道又长又深的伤口,几乎是横贯过整个腰际,甚至可以通过这道伤口看到内脏。文潇岚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能在活人身上看到如此骇人的伤口,她一阵恶心,忍不住冲到卫生间一阵呕吐。   冯斯平时所见到的,都是这样的场面么?文潇岚想。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来,重新回到门厅,强忍着恐惧和恶心,查看范量宇的伤口。很奇怪,一般人身上有一道这样深的伤口,恐怕血早就流干了,但范量宇却并没有怎么出血,这大概是出于附脑赋予的特殊体质。但另一方面,按照冯斯的说法,范量宇在被妖兽伤害后,身上的伤很快就愈合了,这道伤口却没有半点愈合的迹象,或者说,愈合速度慢到用肉眼分辨不出来。   说明这次的对手与众不同,拥有比妖兽更强的特殊力量或者毒性,以至于范量宇的体质都驾驭不住,文潇岚猜测着。可是现在该怎么办呢?帮他包扎伤口、救他一命吗?   最简单的办法当然是等着他死掉,然后报警。这个暴虐危险的家伙,现在暂时不对冯斯出手不过是因为冯斯“还可能有点用”,一旦确认冯斯没用了,第一个杀人灭口的搞不好就是他。现在让他死去,可以永绝祸患。   但她却有些犹豫。这倒并非是因为该如何向警察解释范量宇的来历这样的细节问题,而是因为冯斯曾说过的话。   “这个人虽然很讨厌,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恨他,反而有些同情他,”冯斯说,“有些时候,我觉得,他和我有点像。”   文潇岚的视线滑过范量宇的脸,这是一张丑陋而狰狞的面庞,脖子上那个小一点的头颅更是怪异恐怖,即便是在昏迷中,也能让人感到巨大的威胁,就像是一只色彩斑斓的巨型毒蜘蛛。她忍不住摇了摇头:“你们俩到底像在哪儿?”   她一时拿不定主意,决定先搜一搜范量宇的身,看看他身上带了些什么再说。一番搜身后,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这个怪物身上也有钱,也有汽车钥匙,也有一只手机,不过有锁屏密码打不开。看起来,似乎也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在搜找的过程中,她摸到范量宇的胸前有一块硬硬的东西,那是一根项链上挂着的金属吊坠。   这样一个怪物也会戴项链?文潇岚有些好奇地拽出这块吊坠,那是一枚银色的项坠,看得出来是便宜货,不少地方都开始掉色,链子上也磨掉了许多色彩,就像一连串的斑秃一样,但范量宇却把这样一根近乎丑陋的项链带在身上。   文潇岚想了想,拿起挂坠,想要把翻盖打开,但这个挂坠似乎很久没有打开过了,咬合得很紧。如果是在往常,文潇岚的选择多半是“打不开就算了”,但此时此刻,不知怎么的,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她就是想要打开挂坠看看里面藏着什么。她用尽浑身的力气去掰着挂坠的盖子,连指甲被劈了都没有发现,终于,翻盖还是被她硬生生掰开了。   她喘了口气,把挂坠迎向灯光,看清楚了里面放着的东西。那样东西让她一下子愣住了。   挂坠里藏着一张早已泛黄的寸照。照片上是一个美丽而清纯的长发少女,正在对着镜头羞涩地微笑着,有若一朵淡雅秀逸的百合花。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双头怪物,竟然贴身收藏着这样一张照片。   三、   眼前的这座小区,一看就是有钱人住的。这里无论地段、建筑质量、绿化都做得无懈可击,而小区内出出入入的车辆也都是名车。   “我想起了一段相声,”冯斯说,“以后我如果要死的话,就到这个小区门口来等着,看到一辆宾利就赶紧迎上去。这辈子死也要死在宾利的轮胎下。”   “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高档社区,不好办哪。”姜米皱起了眉头。   “什么不好办?”   “有钱人胆子都小,未必愿意见我们这两个陌生人。”姜米解释说。   冯斯看着小区每栋楼外站着的保安,点了点头:“说的也是。咱们到这儿来,到底是找谁啊?”   “按照我妈的日记里所说,哈德利教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年前、曾有另外一位中国学者也曾调查过那座失踪的道观。那位学者的名字叫袁川江,是一个神话学家。”姜米说。   “哦,我们是来找袁川江的?”   姜米摇摇头:“不,袁川江早就死了,得有好几十年了。但是他的研究资料都留给了他的儿子,一个名叫袁志何的人,子承父业也在研究中国古代神话,哈德利教授主要接触的就是他。”   “这种偏门的学问……应该买不起这种高档小区的房子吧?”冯斯有些疑惑,“在中国,最不值钱的大概就是知识。”   “这个么,我倒是在网上查过了,”姜米说,“这位大爷多年前就放弃公职下海经商了,现在是一个成功的书商,出版过不少畅销书。你在微博上那些七拼八凑的心灵鸡汤,搞不好就有出自他们公司的畅销书的。”   “那我倒是应该向他隆重致谢,”冯斯嘿嘿一乐,“说起来,他可真是比他爹聪明多了,赚钱才是硬道理。”   两人说笑着,来到了袁志何所住的那栋楼。向楼门前虎踞着的保安表明来意后,保安的脸上露出了惊诧的表情:“袁志何?你们是他的什么人?”   “我们是出版社的实习生,和他们公司有合作,约好了来给他送资料。”冯斯回答。他知道两人面相年轻,要冒充正式员工不太容易,所以使用了实习生的幌子。   “难怪不得你们不知道呢,”保安打量了两人一会儿,“袁志何死啦。”   “死了?”姜米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冯斯却相对镇定一点,这样的事情,他已经隐隐有所预料。   “嗯,你们回去吧。有什么事情,直接找他公司的人问。”这个保安看来是经过了物业叮嘱的,口风极严,无论怎么也不肯多说一个字。   两人只能无奈地离开小区。姜米一脸不甘心:“要不然我们偷偷溜进去看看?”   “您这是看多了贵国的影视剧了吧?”冯斯说,“你以为你是蜘蛛侠呢?”   “其实没什么难的嘛,我又不是没干过……”姜米嘟哝着。   “好啦,不用秀你的光荣史了,”冯斯说,“要弄明白袁志何死的具体状况其实很容易,我打个电话就行了。”   “你认识警察?”姜米有些惊诧。   “警察倒是认识,不过不是能帮上忙的,”冯斯苦笑一声,“我是要找一个网络公关公司的人,那个人是我在微博上的营销伙伴。他专门帮助图书公司炒作畅销书,和出版圈子里的人都很熟,肯定听说过什么。”   “还真是猫有猫道呢……”姜米的话语里虽然有些讥刺,却也不乏佩服。   冯斯走到一旁,很快打完了电话,走回来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很是凝重:“袁志何真的死了。而且,不只死了他一个。”   “不只死了一个?”   “他和他老婆、儿子,还有一个保姆,一共四口人。全死了。死因是煤气中毒。他儿子好像也就是我们俩这个年纪。”   姜米紧皱着眉头,过了好久才说:“这种有钱人家里的煤气炉灶,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泄露?”   “我也觉得不对,”冯斯说,“那个公关碰巧打听到了一些细节。他说,不只是煤气炉灶的质量完全没问题,袁志何的厨房里还装了煤气报警器。没那么巧煤气泄漏和报警器坏掉赶在一起。但是除此之外,家里没有找到别人闯入的痕迹,也没有丢东西。”   “就是说,这应该是一场高明的谋杀了,”姜米思忖着,“按照你的形容,那帮自称守卫人的家伙一个个能力超人,估计警方也很难找到犯罪的证据。”   “他们不可能找得到。”冯斯很确定地说。   两人有些愁眉不展地走在街边。这一天是周末,北京城的街头人山人海,被汽车限号憋得够呛的人们发泄式地把车都开到了路上,于是形成了平时堵早晚高峰、周末堵全天的景观。但人们还是兴致勃勃,还是精力十足,因为这是他们的生活。   “你怎么了?”姜米侧头看着冯斯,“怎么看得那么出神的样子?街上有很多美女吗?”   “有很多,不过最漂亮的那个站我旁边呢。”冯斯不动声色地随口拍马屁。但他的视线仍然流连在尘土飞扬的大街上,流连在那些接踵摩肩的红男绿女、街边小食摊的锅里升腾起来的烟雾、不停排放的汽车尾气、扔得遍地都是的小传单上,仿佛那些东西里真的蕴藏有什么能吸引他的美好。   “那你也没顾得上看她……你是不是想到了些什么?”姜米又问,“看着你这会儿的眼神,我一下子想起那些在海里漂了两年刚刚上岸的水手。”   “说得你真的见过那些水手一样……”冯斯笑了笑,“我就是很羡慕这些人罢了。多好啊,上学,工作,赚钱,恋爱,结婚,养孩子,慢慢活到老死。”   “慢慢活到老死……”姜米咀嚼着这句话,“说真的,我还没问过你呢。你一下子就跳进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是不是很烦躁很不爽?”   “不是一般的不爽啊,”冯斯说,“那种感觉,打个比方,就像是你本来在好好地洗着澡,喷头里出来的洗澡水突然变成了油,沾的你滑溜溜油腻腻的一身,你说你烦不烦?”   “是挺烦的。”姜米同情地点点头。   “而且这个世界还很危险啊,打另外一个比方,就像是被突然扔进了一锅正在开着小火烧的凉水里。虽然一时半会儿水温还低,但还是会逐渐升高,最后难逃被煮死的命运。”   “所以你看着这些人,其实是在……羡慕?”姜米问。   “我就是在羡慕,”冯斯冲着街上一挥手,“做个普通人是最值得羡慕的。我他妈的羡慕他们,羡慕死了,羡慕到现在就想找人痛痛快快打一场群架,被打到鼻青脸肿躺在地上骂街再被警察叔叔铐到局子里去。”   后来冯斯也觉得很奇怪。这一番话他没有对文潇岚说过,没有对宁章闻说过,没有对关雪樱说过,也没有对那些和他打过交道的守卫人们说过,却偏偏对着认识还不到一天的姜米脱口而出。他只能猜测,或许是比起其他的朋友与敌人,姜米身上有一些和他更加接近的地方。   但说都说了,也无可挽回。他只能借口到路边去买饮料,好稍微稳定一下情绪。等到把饮料买回来,姜米正在若有所思地发着呆。   “怎么了?”冯斯把姜米要的橙汁递给她。   “其实……除了这个袁志何,倒也有另外一个人可以找。我本来、本来不想找他的。”姜米说话有些吞吞吐吐,和她之前神采飞扬的二货德行完全不一样。   冯斯很是奇怪:“你咬着舌头了?还没见你这样说过话呢。到底是什么人你不想找?”   “我的生父。”姜米咬咬牙,还是说出来了。   “生父?哦,詹教授离过婚?”冯斯问。   “不是,他们压根没结婚,”姜米的表情看来很烦躁,“他和我妈妈是在美国读博士的时候认识和恋爱的,但是我妈妈怀孕后,那个男人……他甩了我妈妈。他们俩都是哈德利教授的学生。”   冯斯略一思索,已经想明白了这层关系:“也就是说,虽然后来詹教授没有再跟着哈德利教授了,但你的生父却还和他在一块儿。难道当时他也回中国了?”   “当时他本来就在中国,”姜米说,“他在美国生活得很不习惯,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国。哈德利到中国的时候,因为一个人行事不太方便,曾经请他担任临时助手。所以理论上来说,他对哈德利的调查应该了解一些,但他当助手的时间段是什么、具体跟进到了哪一步,我也不知道,只能去碰碰运气了。”   冯斯盯着姜米看了一会儿,忽然问:“其实一开始,你并不打算去找他,是听我发了那几句牢骚之后,才改变主意的吧?”   “我可不是为了你,”姜米把脸转开,“就算我再讨厌他,为了我妈妈,我还是得去试试。”   “知道啦,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冯斯说。   “好啦,别废话了,快走吧!”姜米挥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这一次出租车来到的是一套陈旧的老式小区,每一栋楼的外墙都在脱皮剥落,和先前的富豪区形成鲜明的对照。坐在门口传达室的老头随口问了两句,放两人进去了。   “看到这样的小区我就觉得很亲切,”冯斯说,“我爹发财之前,住的就是这样的旧楼房,连看门老头儿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的生父是一个奇葩,”姜米撇撇嘴,“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面,只是看到过照片,然后听我妈说起过关于他的一些事情。说实在的,我不想见他。”   “到底奇葩在何处?”冯斯禁不住有些好奇。   “斤斤计较,比娘们儿还喜欢算计,极度自私,外加胆小如鼠,”姜米说,“这倒也罢了。我妈最恨他的就是不敢承担责任。当初她发现自己怀孕之后告诉我生父,他居然死活不承认,差点闹到要去做亲子鉴定的程度。所以我妈妈也寒心啦,任由他离开了。”   “如此极品,你妈当初是怎么看上他的呢?”冯斯问。   “因为他在外人面前总是能做得道貌岸然,”姜米说,“只有相处久了才能发现他的缺点。人类不都是这么擅长掩饰自己的么?”   “说得也是,要不然你就别去了,”冯斯说,“我很清楚这种不得不面对一个不想见的亲人的痛苦。我直接去找他就好了。”   “不,我们还是一起去,”姜米坚定地说,“一味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更何况,我也想亲眼见见他。”   “他现在是干什么的?”   “听说曾经在大学教书,后来离职去了个什么研究所,但始终混得不如意,不然也不会住在这么破的小区——这里连新自行车都找不出几辆。”   两人一同来到姜米的生父所住的那栋楼,爬上五楼,敲响了房门。防盗门打开了,一个戴着金丝眼镜、面相白净斯文的中年男人走出来,打量了一下两人:“你们找谁?”   “请问您是杨谨先生吗?”冯斯问。就这么一个照面,他相信了姜米所说的话:这个人确实看上去道貌岸然,一副知识分子的形象。   中年男子点点头:“我是杨谨,你们是?”   冯斯正想说话,姜米忽然插嘴:“我叫姜米。”   杨谨的脸一下子沉了下去。冯斯能敏锐地捕捉到,杨谨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极度厌恶的光芒,这样的厌恶让他心里突然感受到某种冰山一样的尖锐和寒冷。   “你来找我干什么?”杨谨问。他的语调变得硬梆梆的,既包含着抗拒,也包含着反感。   姜米不可能感受不出这种情绪。她看着杨瑾,紧咬着嘴唇,眼圈忽然有点红。   “你别误会,”姜米用同样生硬的语气说,“我只是有些过去的事情想要问你,无关我妈妈,只是和哈德利教授有关。你可以把我当成一个普通路人。”   杨谨冷冷地哼了一声:“路人?那我没有义务回答任何一个路人的问题。你去找别人吧。”   他退回到门里,真的想要关门,姜米一把按住铁门:“我妈死了!”   杨谨的身子微微一震,停住了手:“她……詹莹她死了?”   “就在几天前,就在北京,被人谋杀了!”姜米大声说,“而这件事和哈德利教授在中国的经历有关。所以你必须告诉我当年的事情,必须!”   杨谨半天没有吭声,有一个瞬间,冯斯觉得自己似乎在杨谨的眼睛里捕捉到了那么一丁点泪光。这个抛弃女友也抛弃了女儿的男人,似乎表现出了某种忏悔的意味。   杨谨推着门的手一点点松开,冯斯以为他会让自己和姜米进屋了,但没想到,杨谨突然间大吼一声:“别来烦我!我什么也不知道!”   他猛地手上用力,重重地做出关门的动作。姜米情急之下,伸手拦在门缝里,防盗门狠狠地夹住了她的手。她疼得脸都在抽搐,却强忍着既没有叫出声来,也死活不肯收回已经被蹭破了一层皮的手腕。   但是她的脸上,已经流下了眼泪。   冯斯铁青着脸,用力把防盗门重新掰开。杨谨这样文弱的人自然力气不及他,眼睁睁看着门被拉开,嘴里惊慌地警告着:“你想要干什么?我警告你快放手,不然我打110报……”   最后那个“警”字还没有说出口,冯斯已经硬把铁门拉开。他瞪着杨谨,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报你妈!”   他一把拽过杨谨,一拳打在他的下巴上。杨谨哪儿经得起这么一拳,被打得仰面倒下,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冯斯在他面前蹲下:“姓杨的,你听着,姜米是个有身份的人,而我不是,我只是个爱打架的混混。你今天要是不把她想要的给她,我会每天阴魂不散地缠着你,缠得你一辈子不得安生。”   杨谨的脸肿得老高,哼哼唧唧了老半天,最后艰难地说出几个字:“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快点滚!”   冯斯冷冷地打量了他一阵子,点了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明白了。”   然后他做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举动——他站起身来,拉住姜米的手腕:“别搭理这个王八蛋了。我们走。”   姜米想要抗拒,但力气远不如冯斯,被冯斯生拽着下了楼。刚一走出单元门,她就一把狠狠甩开冯斯的手腕:“你什么毛病?几秒钟前还学着地痞流氓的样子威胁人呢,怎么一转眼就放弃了?我不管,我今天非得问到答案不可。”   她正准备上楼,冯斯拦住了她:“别上去!你没有搞明白状况!”   姜米莫名其妙:“搞明白状况?什么状况?”   冯斯把她拉到一边,贴着单元门一楼的楼道站立,似乎是在躲避某种视线。他压低声调,轻声在姜米耳边说:“屋子里有其他人。”   “其他人?”   “是的,其他人,敌人,可能会要命的敌人,”冯斯说,“也许你的生父的确对不起你母亲,他过去也的确是一个混蛋,但是刚才,他赶我们走千真万确是为了保护你。”   四、   伤口处涂上了紫药水,然后用绷带包扎起来,范量宇的呼吸渐渐平稳。他躺在沙发上,胸口均匀地起伏着,心跳还算有力。   文潇岚当然知道紫药水只对表浅伤口有作用,但此刻家里也找不到别的伤药,也不能把他送到医院。更何况,针对普通人的治疗手段未必对他有用。此时此刻,她只能期待这个怪物的特殊体质能够发挥出独特的效力,救他自己一命了。   安顿好了范量宇,她这才跑下楼,骑车回到先前周宇玮昏迷的地方,但周宇玮已经不在那里了。她猜测应该是被路人发现,然后送到了医院,于是连忙骑车去往附近的医院,辗转了两家医院,总算是找到了人。   周宇玮始终昏迷不醒,但各项生命体征都基本正常,脑部CT做完了也没有发现任何脑损伤。文潇岚松了口气,知道范量宇重伤之下总算还是控制好了力度,周宇玮应该如他所言,躺上一两天就能恢复。   她打电话通知了周宇玮的宿舍同学,重新回到宁章闻家,看着范量宇那两颗丑陋的脑袋发着呆:该怎么办呢?   她忽然间觉得自己能体会到冯斯那种掺杂着无奈和愤怒的纠结心态了。那就是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下子扰乱甚至撕碎后的应激反应。几个小时之前,她生活中最大的难题还只不过是和前任男友看场电影之后谈一谈分手,然后突然之间,自己要被迫去窝藏一个杀人如麻的大怪物。这个大怪物背后还有许多追杀他的人,不是警察,却比警察更加危险。比起这些,甩掉一百个男朋友只怕也算不了什么了。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文潇岚抱着脑袋想了许久,想到头都疼了,也没有想出任何办法。最后的结论只能是:顺其自然,或者说得更直白一点,干等着。   于是她在干等中蜷缩在关雪樱的床上睡着了。前一天饱受折磨的不只是冯斯,她也被折腾了个够呛,始终没怎么好好睡,现在终于有些熬不住了。   这一觉醒来的时候,看看日头,已经是下午了。她猛然想起屋子里还藏着一个煞神,慌忙起身跑到客厅。   沙发上是空的。范量宇并没有躺在那里。   她心里一惊,正打算四处寻找,阳台那边传来范量宇的声音:“别找了,我在这儿。”   这声音听上去还是有些虚弱,而且很含糊,像是嘴里包了什么东西。她一回头,立即忍不住“啊”的一声尖叫了起来。   范量宇正在咀嚼着什么东西,难怪不得说话含含混混的。他的嘴角正在流出红色的血,牙齿好像在嚼着什么硬梆梆的东西,发出嘎嘣的声响。而在他的身上和面颊上,还沾着几根或白或灰的羽毛。   “你在吃鸽子!”文潇岚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好像不属于自己了。   范量宇大口地嚼了几下,把嘴里的东西咽下肚子:“这鸽子不够肥,不过还是将就能填填肚子。”   “你这个疯子!你这个变态!你!”文潇岚愤怒得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这是小樱辛辛苦苦养的鸽子,是为了训练信鸽,不是拿来吃的!”   “只要是活物,就可以吃。”范量宇神色不变。   “你想要吃东西可以跟我说,我会给你买的!”文潇岚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尖叫,“可你为什么要吃鸽子!”   “我和你们不一样,”范量宇依旧平静地说,“我需要新鲜的血。”   文潇岚说不出话来。   吃完鸽子后,范量宇随手抹了一把脸,又转向了厨房:“这屋里看来没什么别的活物了,但愿冰箱里还能有点生肉。”   啪的一声响,他的后脑勺被什么东西击中了,然后那个东西掉到了地上。扭头一看,地上是一个空的矿泉水瓶,他禁不住笑了起来:“你的手边就有瓷杯,比空塑料瓶重得多,也硬得多,你为什么偏偏要用塑料瓶扔我?”   文潇岚一时语塞,范量宇摇了摇他的大头:“这说明你虽然生气,仍然还没有生气到会为了这几只鸽子而伤人,更不必说杀人了,这就是你们普通人的怒火——软弱而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不能转化成报复的愤怒有什么用处吗?唯一的作用只能伤到你自己而已。”   文潇岚怔住了,范量宇摆摆手:“所以,等到你真心想要对我下手的时候,再去展现你的愤怒,否则的话,把它收在心里吧。”   他继续走进厨房,真的从冰箱里找出一块冻得硬邦邦的生猪肉,就那样放进嘴里,像咬冰棍一样咔嚓咔嚓大嚼起来。文潇岚呆呆地看着眼前这怪诞的一幕,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升腾的怒火却忽然减弱了许多。   或许是因为范量宇所说的话吧:“如果你不能伤害到对方,愤怒又有什么意义呢?”   范量宇虽然已经可以在屋内轻微活动了,但看来伤口状况仍然不是太好。吃完了鸽子和生猪肉,他重新躺回到沙发上,又不动了。但他的身畔开始出现了一圈淡淡的灰色光晕,和周围的透明空气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就是你们所说的……蠹痕吗?”文潇岚忽然问。   范量宇点点头:“你最好别靠近,这玩意儿你恐怕承受不住。”   “我听冯斯说过了,你好像特别喜欢拿他当肉垫玩。”文潇岚说。   “这小子屁本事没有,还总喜欢在脸上摆出一副‘我有志气我骨头很硬’的德行,我最烦的就是这种货色,”范量宇说,“骨气这种东西,是需要实力做底蕴的,不然的话,不分场合地充硬汉,无非就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而已。”   “你这种天生的强者,大概是没有办法理会弱者的心态的吧。”文潇岚耸耸肩。   “天生的强者?”范量宇扭过头看着她,眼神里充满了嘲弄。   “怎么了?我说错了吗?”文潇岚说。   “你认识我吗?你了解我吗?你怎么知道我是天生的强者?”范量宇翻着白眼。   文潇岚支支吾吾:“我……我猜的。”   “那我就告诉你,你猜错了,”范量宇淡淡地说,“我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时候,我在垃圾堆里刨食的时候,我被人关在铁笼子里卖钱展览的时候,我被一群小地痞打得跪在地上讨饶管他们叫爷爷的时候……这些你都没有看到过。”   文潇岚愣住了。她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个杀人无算的怪物会对她说起这些往事,而且是那么悲惨的往事。范量宇的神情淡然,说起这些话的时候也没有丝毫语调上的波折,一双眼睛空洞洞的没有任何情绪,但不知怎么的,越是这样的语气,越让她感到一种她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心酸。   我在为了这个可怕的怪物而感到悲伤?文潇岚吓了一大跳。她有些慌乱地转过身,走回到关雪樱的房间里,匆匆关上门。   我这大概就算是所谓的滥好人吧?文潇岚想,见不得也听不得任何悲惨的事情,一听到就心软,哪怕对方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   太阳落山之前,她出了一趟门,去小吃店买了点儿盒饭之类的食品,往回走的路上又拐了个弯,去到针对职工家属开设的小农贸市场。   回到宁章闻家里的时候,她手里拎着的除了熟食之外,还有一只拔掉了毛的生鸡和两条肥大的活鲤鱼。鲜活的鲤鱼在塑料袋里不停挣扎着,发出簌簌的声响。   “前几年闹过禽流感之后,北京对活禽买卖管理得很严,”文潇岚对范量宇说,“所以活鸡活兔什么的我实在没本事帮你找了,只有活鱼和生鸡,将就了吧。”   范量宇接过袋子,看着正在玩命蹦跳的鲤鱼,哑然失笑:“我这是要变猫了……谢谢。”   “你居然会说谢谢?”文潇岚有些诧异地看着他。   “这是做人的基本礼貌,我经常也会对马上就要被我杀死的人说谢谢。”范量宇一本正经地说。   文潇岚心头一跳,不敢接茬,拎着自己的盒饭正准备回到房间,范量宇忽然叫住了她:“这里不是大学宿舍,有厨房,冰箱和厨房里有米有肉有蔬菜,你为什么不自己做饭吃?”   文潇岚脸一红:“我不会。”   范量宇嗯了一声,走到她身边。文潇岚下意识地退了一步,但范量宇手很快,已经把她手里的袋子抢了过去。   “牛肉炒饭……香肠炒饭……”范量宇吸溜着鼻子打开盒盖,“牛肉炒得太干,米饭太黏,香肠都快变质了,要不就是黑心猪肉灌出来的。这种垃圾你也能吃得下?”   “我呢,本来是有其他选择的,”文潇岚气鼓鼓地说,“但是家里藏着一颗定时炸弹,医院里还躺着一个因为我而无辜受难的人,我哪儿还有时间挑拣?不泡方便面就不错了。”   “这么说是我的错了?”范量宇叹了口气,“那我就补偿一下吧。”   说完,他一扬手,把两份炒饭都扔进了垃圾桶。他不由分说,把哭笑不得的文潇岚赶进了她的房间,然后走进厨房,关上房门。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之后,香味开始传了出来。   几十分钟之后,餐桌上摆上了三个菜:两条红烧鲤鱼,一盆川味口水鸡,一盘香菇菜心。高压锅里的米饭也散发出阵阵清香。范量宇解下身上的围裙:“好久没做过熟菜了,将就吃吧。”   文潇岚只觉得自己吃惊得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了。她试着用筷子夹了一块鱼肉送到嘴里,鱼肉鲜嫩,汤汁浓淡适宜。再尝尝口水鸡,鲜香麻辣,十分爽口。单从做菜的水准来看,范量宇似乎并不逊色于天生大厨关雪樱。   “我服了。人不可貌相。”文潇岚喃喃地说。   “快吃吧,”范量宇说,“不过我建议你不用去医院,他没事,差不多明天就能醒。你去看他,他也不会早醒一秒钟。”   “你不过来一起吃么?”文潇岚岔开话题,“你是只能吃生的,不能吃熟食?”   “其实吃倒是能吃,不过生的、尤其是生血对我的附脑更有益,所以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习惯生吃了。”范量宇回答。   “吃熟的会有反作用吗?”文潇岚追问。   “那倒是不会有。”   “那就坐过来,一起吃。”文潇岚拍了拍身边的板凳。   范量宇侧头看着她,看得她一阵心虚:“喂,应该我看你的眼神比较像在看怪物吧?怎么倒过来了?”   “我只是不太习惯而已,”范量宇耸耸肩,“我得有很多年没有和人同桌吃饭了。确切地说,是很多年没有安安稳稳坐在桌子上吃饭了。”   但他还是坐了下来。文潇岚替他盛了一碗饭,他捧着饭碗,有些愣神。   “当年还能和人坐在桌上吃饭的时候,每顿饭前,我们都会念叨点什么,”他说着,闭上了眼睛,嘴里用虔诚的语声开始祝祷,“觉醒之日,万物俱灭。”   念完后,他又嘿嘿一笑:“不过念不念都是狗屁。”   “这话是什么意思,是你们那些家族用来警醒自己的话吗?”文潇岚问。   “差不多吧,”范量宇说,“都是一些可笑的废话。狗屁。”   “虽然你这么说,但你还是在为了阻止魔王觉醒而努力。”文潇岚说。   “别把我说的那么高尚,”范量宇说,“如果单凭我的意愿,我更情愿魔王醒来,去找他痛痛快快打一架,死了拉倒。我不过是在践约而已。”   “践约?什么人的约定?”   “与你无关。”范量宇硬邦邦地说。   文潇岚忽然有些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是那个吊坠里的相片上的女孩子吗?”   砰的一声,桌子一阵剧烈震动,连菜盘里的汤汁都溅了出来。那是范量宇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他忽然站起身来,一下子逼近到文潇岚身前,双目中流露出狼一样的凶光:“你偷看了我的项坠?”   文潇岚吓得浑身一哆嗦:“我……我只是随便看了一眼……”   范量宇的身上带有一种恐怖的压迫感,让她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向后退,直到靠在了墙上退无可退为止。范量宇却也紧跟着逼到她面前,喉咙里发出一阵凶恶的咆哮声,整张丑陋的大脸都因为极度的愤怒而绷紧了,看上去仿佛真的会随时张口用牙齿把文潇岚撕得粉身碎骨。不知不觉中,他身上开始浮现出淡灰色的蠹痕,不受控制地向外扩散。   文潇岚的右手无意间触到了蠹痕的边缘。她立刻感到右手好像被烙铁烫了一下,十分之一秒后,那种灼痛感又立即转化为千万根钢针的攒刺,接着是被重物锤击般的感觉、被钝刀割裂般的痛楚……她惨叫一声,一跤跌坐在地上,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范量宇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蠹痕失控了,连忙把蠹痕收了起来。尽管如此,他仍然余怒未消,拖着残疾的腿歪歪斜斜地走回到沙发旁边,靠了上去,不再说话。   从蠹痕收回的一刹那开始,那些剧烈的痛感就消失了,但文潇岚仍然心有余悸。她不声不响地站起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心里想着: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一提到她就会让范量宇凶性大发?   正在这时侯,手机响了。她连忙擦干净眼泪,拿起手机,一看,是关雪樱打来的。   关雪樱不会说话,但冯斯还是掏钱给她买了手机,毕竟发发短信还是很有用的。而有时候,关雪樱和其他人之间需要及时联络的时候,就会先发一条短信,然后再拨打对方的电话,意思是提醒对方赶快看短信。   于是文潇岚直接按掉了这个电话,打开短信收件箱。里面果然有关雪樱刚刚发来的短信,点开之后,里面的内容立刻让她忘掉了几分钟前发生的一切。   “我们好像被人跟踪了,”关雪樱在短信里写道,“但是又好像有人在保护我们。”    第四章、白骨之舞   一、   刚才被门夹到的手腕很疼,外皮也破了,流了一点血。姜米默默地用手绢包住手腕,向冯斯发问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怎么知道屋里有人?”   冯斯抬头看了一眼楼上:“因为按照你的说法,杨谨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这种人最害怕的就是被什么麻烦的人物无休止地纠缠,那样会让他们瞻前顾后、完全不懂得该怎么去处理,甚至让他的生活崩溃。我看得出来,当我威胁他要不停地找他麻烦的时候,他确实很害怕,很想屈服,但是他的视线却悄悄瞥了一眼门里,紧跟着马上变得坚定起来。”   “但是就算屋里有人,也可以理解为那个人的威胁更严重,所以他不顾一切也要赶走我们啊?”姜米说。   冯斯摇摇头:“如果是一般情况下,当然可以这么想。但具体到这件事……”   他的目光骤然变得严肃:“如果有人为了哈德利的事情而去找杨谨,就绝不会只是想把我们赶走。”   姜米想了想,轻轻点了点头。她的脸色很快变得苍白:“如果我爸……如果那个人真的是想保护我们才把我们赶走,现在他会不会有危险?光天化日之下,在这种大城市,不会那么嚣张吧?”   “想想詹教授是怎么死的!”冯斯脱口而出,“啊,抱歉!我不是故意……”   “你不用道歉,我明白你的意思,”姜米说,“那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冯斯说:“你先留在这儿,我上去看看——别和我争,这不是表现义气的时候。万一我落到他们手里了,因为没有一网打尽,他们还未必会马上对我下手,你懂吗?”   姜米犹豫了一下,点点头:“那好吧。你多小心。”   冯斯东张西望,从地上捡到一块大小适中的碎砖块,蹑手蹑脚地重新上楼。刚刚走到四楼,他就闻到空气中隐隐有一丝血腥味,立即猜到不妙。在楼梯拐角处等了一会儿,始终没有听到任何动静,他咬了咬牙,决定冒险上去。   杨谨的家门虚掩着,这更加不是什么好迹象。冯斯回想了一下,他拉着姜米跑下楼的时候,杨谨的确是重重地撞了一下门,但他好像并没有听到锁舌扣入门框的声音,也就是说,很可能是杨谨故意拧死了锁舌,所以没有锁上门。   他是想要给自己留下进去的通路么?   冯斯站在门口,踌躇了好一阵子,最后还是拉开了门。浓烈的血腥气味立即扑鼻而来,熏得他一阵作呕。   他不得不在门口站立了一会儿,等到血腥味儿稍微淡了一点之后,再跨步走进去。尽管这半年来他也算是见识了不少世面了,眼前的惨景仍然让他浑身一哆嗦,险些惊呼出声。   ——在客厅中央的地板上,横躺着一具嶙峋的白骨,人类的白骨。而这具白骨外面还包裹着几乎完整的衣物,更加显得离奇诡异。   冯斯握紧了手里的砖块,尽量放轻脚步,顾不得查看这具白骨,先谨慎地检查了一下整个房子。这是一套装修普通的三居室,总面积并不大,冯斯一个一个房间地看过去,还警惕地拉开了每一个衣柜,没有别人。紧跟着他注意到,阳台门开着,阳台上有一扇窗户也开着。他连忙快步窜了过去,这时他才注意到,阳台上躺着一个老妇人,一头花白的短发,后脑勺上有一道不浅的伤口,正在痛苦地呻吟。   冯斯连忙俯下身子:“您怎么样了?”   “我没事儿,我没事儿,”老妇人的声音里虽然饱含着痛楚,倒也并不算太虚弱,不过可能是脑袋受了震荡,神智暂时有点模糊,“你是谁啊?我们见过吗?”   “我们不认识,”冯斯说,“我是来找杨先生问点事情的。”   他说出“杨先生”这三个字后,老妇人才像是终于脑袋清醒了一点儿:“杨……杨先生?是我儿子吗?天哪!快去看看我儿子怎么样了!快去!”   冯斯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我儿子”指的是杨谨,他看这个老妇确实没有大碍,于是点了点头,离开阳台走向客厅。在那里,那具森白的骨架依然躺在地上。   这会是杨谨吗?   冯斯强行压抑着胃部的不适,蹲下身来查看着这具白骨。他首先注意到的是白骨外包裹着的衣物,休闲衬衣、估计是淘汰下来作睡裤的陈旧西裤,外加骷髅头旁边地板上的金丝边眼镜,先前杨谨出来给冯斯和姜米开门时,就是这样的穿着。   再仔细观看尸骨,他发现这具骨头实在干净得不像话,就像是被用强酸洗过一样,上面连一丝血肉都没有留下,如果不是还残留着浓烈的血腥味,简直要让他怀疑这其实只是一副人骨标本。   如果这真的是杨谨的话,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能在衣物完好的情况下把他的血肉内脏消除得如此干净呢?   这简直就像是被非洲食人蚁光顾过一样,冯斯冒出了这个奇怪的念头,然后自己被自己恶心到了。   正在出神,身后传来一阵脚步,他急忙回头,看见走进门来的是姜米。他赶忙冲着姜米摇摇手:“别过来!”   “没关系。我已经看到了。”姜米说着,走到那具白骨身前,蹲了下来。她面色苍白,死死盯着这具尸骨,目光中蕴含的情感十分奇异。   “我不是叫你别上来吗?”冯斯轻声说。   “我们好歹也是一伙的,你上楼那么久没半点动静,我当然得来看看了。”姜米说。然后她伸手指着地上的骨架:“这个……是杨谨吗?”   “要等法医检查后才能确定,毕竟你我对他都不算熟,很容易先入为主出现错误的判断,”冯斯说着,禁不住又想起了自己死而复生的母亲池莲,“现在有DNA检测之类的现代检测手法,是或不是科学说了算,不会弄错的。”   “你说得对。不过,看骨架的大小,看衣服,再看牙齿的形状,我想这应该是他了。”姜米的眼神里有一种莫名的忧伤。   “牙齿的形状?你不是今天才第一次看到他么,怎么知道他牙齿的形状?”冯斯有些奇怪。   “在我妈那儿看到过照片啊,虽然很少,虽然这个人很可恶,但不管怎么样……我总是他生的,自然会好奇,对他的面相也会记得很牢。他的门牙略有点歪,照片上笑起来的时候看得很明显。”姜米说。   冯斯低头一看,骷髅的门齿果然有些歪斜,不甚齐整。他叹了口气,重新走回阳台,留下一脸忧郁的姜米和她已经化为白骨的生父在一起。   阳台上的老妇人已经靠着阳台门坐了下去,看上去还是有些痛苦,但看到冯斯走过来,她尽量放松了脸上的表情,把头转向冯斯,显得很有教养和风度,再加上得体的穿着,让冯斯对她生起了一些好感。   “您现在感觉怎么样?”冯斯问,“需不需要叫救护车?”   “脑袋有点晕,不过还好,应该不需要救护车,”老妇人说,“请你快告诉我,我儿子怎么样了?”   “很抱歉,他……他死了。”犹豫了一下之后,冯斯还是说。   老妇人如同受到了雷击,身体剧烈颤抖,嘴唇瓮动着却说不出话来,喉咙里发出一阵阵呜咽声。冯斯赶忙俯身扶住她,有些后悔自己说得那么直接,万一把这个老太太直接刺激到心肌梗塞或者脑溢血什么的,那可就太糟糕了。   幸好过了一分钟,老妇人慢慢缓了过来,只是脸色还是苍白得可怕。她的眼眶里涌出了泪水,伸手捂着嘴,无声地哭泣起来。遇上这样的丧子之痛,冯斯也不好打断她,只能耐着性子在一旁等着。   “您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手吗?到底发生了什么?”等老妇人止住哭泣,冯斯还是迫不及待地发问。   “来了一个人找我儿子,我儿子一看到他就很紧张,但还是请他到客厅里坐下,”老妇人神色木然,“我看他们谈话气氛也很不好,不想打扰他,就去阳台浇花。后来,我好像是被打了一下,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来找杨先生的是什么人?你还记得他的长相吗?”冯斯问。   老妇人摇了摇头:“那个人戴着帽子和口罩,还戴了一副墨镜,完全看不清楚脸,只能看见身材大概是中等个,不胖也不瘦。他和我儿子说话的时候,嗓音也压得很低,我听不清他们说了些什么。”   冯斯很是失望。从老妇人的说法可以判断出,此人显然有备而来,就是不想他的相貌被人看到。而从打开的阳台窗户分析,他在杀害杨谨、打昏老妇人之后,多半应该是直接翻窗逃逸了,那么此人的体能状况应当很不错,又或者有什么能够帮助高处下落的特殊蠹痕。   “能不能麻烦你扶我到客厅?”老妇人说,“我要看看我儿子,还有,报警。”   一提到报警,冯斯才反应过来,现在可不是和警察打交道的好时候。他已经在被那个名叫曾炜的警察怀疑了,如果再卷入另外一桩凶手案——而且是死状那么离奇的凶手案——那还不得被曾炜二十四小时贴身照顾?   “你儿子的死状很惨,我建议您先不要动,以免看到他后承受不住,”冯斯说,“我去替您报警,同时通知他们调派医生过来。”   “那就谢谢你了,”老妇人哽咽着说,“你来找我儿子,想要问什么?”   “原本是有些难题想要请他帮忙的,不过……已经不可能了。”冯斯叹了口气。他知道此刻说什么安慰的话也无济于事,只能转身离开阳台,却发现姜米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那里,虽然站得远远的并不上前说话,视线却一直固定在老妇人身上,目光奇异。   这是姜米的亲奶奶啊!冯斯猛然意识到。对于这两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亲祖孙而言,这真是一次悲剧的相逢。   冯斯用客厅里的座机报了警,然后拉着姜米赶紧离开。姜米显得有些魂不守舍,顺从地跟着冯斯下了楼。   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冯斯想起了什么,来到传达室,询问看门老头:“大爷,早上是不是有个戴口罩和墨镜的人来找过杨谨?”   老头儿一边跟着收音机里的河北梆子摇头晃脑地哼唱,一边漫不经心地摇摇头。冯斯又问:“您摇头是什么意思,没有吗?”   “没留神,”老头说着,忽然脸上现出警惕的神色,“你是什么人?问这个干嘛?”   “没什么,没什么。”冯斯点头哈腰,连忙溜掉。他也清楚,这么一问得到收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凶犯必然会尽量趁着看门老头没有留意的时候偷偷潜入,即便真的被看到了,信口胡诌一个假身份也就是了。同理,他逃离的时候,多半也会避开老头的视线。   只是这么一来,线索就全断了。袁志何和杨谨都死了,还能找到什么人知道哈德利教授的秘密呢?他感觉那个藏在暗处的敌人每一次都能够先他一步,让他的行动十分的被动,有一种无比窝囊和恼火的感觉。   两人有些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都显得情绪低落。尤其是姜米,大概还沉浸在杨谨之死给她带来的特殊冲击中,一直低着头,只是麻木地跟在冯斯背后,挪动着脚步。   “我现在就算是把你拐去卖了你也不会有什么反应吧?”冯斯回过头来看看她,“其实我爸死去的时候,我也是差不多这样的心情。”   “什么样的心情?”姜米随口问。   冯斯搔了搔头皮:“大概就是那种……恨一个人恨了一辈子,恨不能他马上去死,但等到了他真的临近死亡的时候,忽然发现他身上似乎还有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忽然发现,也许这个人的心里还有你。但是再想要去更多地了解他,已经不可能了,他已经死了。”   “是啊,他已经死了……”姜米重复着,“我到现在都还不敢相信,那个时侯,他拼命地想要赶我走,真的是为了救我的命?”   “至少我是这么相信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把我们俩引进家门,才是他保命的唯一希望,”冯斯说,“他如果那么做了的话,现在躺在地上的骷髅,或许就是你和我了。我想,他讨厌你也许是真的,因为你的出现可能会扰乱他正常的生活,但是……当面对着生死这样的事情的时候,他终究还是会存在着作为一个父亲的良知的。”   “而且,当你提到詹教授已经去世的时候,我能看出来,他很伤心,哪怕只是一瞬间,至少也是真诚的。所以我想,也许你生父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也的确做过对不起你们母女的事情,但至少,在临死前的那么一刻,他还像是一个真正的人。”   姜米停住脚步,在街边一屁股坐下来,抱着头陷入了沉思。最后她抬起头时,虽然眼神里依然忧郁,嘴角却已经挂上了笑意:“你说得对。而且,现在也不是为了死人烦忧的时候,我肚子饿啦。找个地方我请你吃饭。”   “你妈妈和我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说起过一家老字号的清真爆肚店,”冯斯说,“咱们去那儿吃吧。中国人民很迷信老字号的,不管时代怎么变迁,科技怎么进步,他们还是会对那些传统手工念念不忘。但其实,很多古老的精髓都已经消失了,留下的不过是不到家的模仿而已。”   “行,听你的。”姜米点点头。   冯斯站在街边拦车,但周末出行的人不少,过去三四辆出租车都是空车。他正在伸长着脖子等待下一辆车,身后忽然传来姜米的声音:“你刚才提到什么传统啊现代啊模仿啊什么的,倒是一下子提醒了我。我们还没有绝望,还是可以想办法查到哈德利教授当年的发现。”   冯斯回过头:“什么办法?”   “我们也模仿哈德利教授做过的事情不就可以了?”姜米兴奋地说,“我们去一趟川东,直接找当地人调查那座道观!哈德利能做到的,我们也能做到!”   二、   文潇岚看着手机上的短信,有些不解。要说冯斯被人盯梢跟踪什么的,那丝毫不必奇怪;如果宁章闻是像几个月前那样去帮助冯斯查阅重要资料,被人跟踪也不奇怪。现在他和关雪樱是纯粹的出门旅行,盯着他们有什么意义呢?   “为什么是你发短信过来?宁哥为什么不直接给我打电话?”文潇岚赶忙回了一条短信。   “宁哥根本不知道,都是我自己观察猜的,”关雪樱的短信很快又回了过来,“我怕宁哥知道了心情不好,没跟他说。”   关雪樱不太擅长用专业的医学术语,但文潇岚能明白她的意思:宁章闻好容易才摆脱自闭和抑郁,恢复到正常人的情商,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身处他人的跟踪之下,心情一紧张,说不定会有较大的情绪波动,影响病情。   “也对,你先别告诉宁哥,”文潇岚在短信里说,“跟我仔细说说,怎么回事。”   宁章闻和关雪樱选择的旅行地点是东部的某座名山。原本他想选择海滨,理由是关雪樱自幼就生长在大山里,应该对山没兴趣。但关雪樱却表示,比起大海,她还是更喜欢山,即便是见惯了家乡的山,也愿意去看看其他地方的。   “其实你就是怕水吧?”冯斯问,“否则的话,我相信任何一个山里的孩子都情愿去看海的。”   关雪樱的脸涨得通红,最后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于是目的地仍然是山。刚刚离开家门的时候,宁章闻还有些紧张,但关雪樱却显得比他老练得多,一路上照顾着他,沿路没有出任何状况,乘着火车顺风顺水到了目的地。   “坐火车很好玩。”关雪樱在短信里告诉文潇岚。   然而,下了火车之后,关雪樱就始终有一种感觉,觉得身后好像有什么人在跟着她和宁章闻。但她屡次回头,却又什么人也没看见。   关雪樱虽然一直在大山里生活,但因为不会说话,从小就被村里的孩童欺侮,也养成了对各种危险的敏感性。尽管没有亲眼见到跟踪者,但她的直觉一次次地告诉她:有危险正在悄悄逼近。只是她也不想让宁章闻刚一出门就神经紧张,所以并没有告诉他,只是自己暗中留心着。   两人在宾馆安顿好之后,天已经黑了。宁章闻虽然有些累,但生平第一次外出游玩,还是有些兴奋,想要去城里逛逛。这是一座古朴的小城,唯一的特色就是附近的那座名山景区,以及更远一些的海滨。不过对于从小生长在北京的宁章闻而言,这样的小城反而别有风味。   关雪樱自然不会反对,于是陪着他出去了。两人在夜市里先逛了一圈,买了一堆浙江义乌产的“特色纪念品”,然后又在当地专门下刀宰外地游客的“美食街”找了家店铺坐下吃饭。上述两项均为典型的棒槌加菜鸟的表现,再加上两人憨态可掬的举止作态,自然会引起本地骗子们的高度兴趣。   就好比两只呆头呆脑的肥羊踏入了狼的领地。   所以两人一碗全是葱丝的鸡丝面都还没吃完,就已经有骗子找上门了。这是一个相貌清癯、仙风道骨的老道士,一身洁净的道袍看来一尘不染,俨然世外高人的模样。他来到两人面前,打躬作揖,口念无量寿佛,倘若是过去的宁章闻和关雪樱,一定会被他骗得团团转。但遗憾的是,这两个人认识一个叫冯斯的混蛋。   “冯斯跟我们说过,真正的道士不会四处和人搭讪,凡是在街头乱晃的道士一律都是假的,是骗子,是吧?”宁章闻有些困惑地问关雪樱。   关雪樱拼命点头,然后在随身小本上写下一行字:“他还说,遇到这种人,就不要理,装龙(聋)作哑就好。不过我本来就是哑巴。”   两个基本没有什么处世经验的人,此刻只是在完全彻底地本色演出而已,但在老道看来,这根本就是赤裸裸地挑衅。他愤愤地哼了一声,大袖一振,转过身悻悻离去。   宁章闻仍然懵懵懂懂,没有觉得有什么,关雪樱却想起了自己从小到大被欺负的经验。如果有谁这样一声不吭地离去,多半会暗伏着后着,她不禁有些担心。当宁章闻依然兴致勃勃地寻找着路边的小吃的时候,她却始终提心吊胆地注意着身后和周围的状况。   果然,就在两人走回宾馆的路途中,关雪樱敏锐地注意到,有一些当地人在偷偷跟着他们,注视着他们。这让她更加紧张,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回到宾馆后,已经很疲累的宁章闻早早地回房睡觉了,关雪樱却不敢睡,趴在窗台上朝下张望着。这是一家便宜的家庭式旅社,房间还算干净,就是周围略吵,楼下的小摊贩们一直到凌晨还不肯歇业。不过关雪樱的视力出色,还是从楼下的各色人等中辨别出了那么几个不太一样的人,他们没有正经事做,只是不断在那里流连徘徊,还时不时瞟两眼两人的房间,显得有恃无恐。   这下子要糟糕了,关雪樱想着。来到北京后,她迷上了看电视,那些本地黑帮如何不讲道理的桥段深深映在她的脑海里。她预感到这些人会来找他们麻烦,却没有应对的办法。   正在苦恼的时候,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这条小街的另一头,忽然传来一声爆炸般的巨响,声音很是刺耳,吓了她一大跳。这一声深夜里的巨大响动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关雪樱也不例外。不过她并没有看到任何东西,包括硝烟和火光。   “看来是爆胎了。”楼下有人在交谈。   原来是爆胎,关雪樱释然。她重新把视线转回到楼下,这一看把她愣住了。   ——楼下盯梢的那几个人都不见了。   两秒钟,从她扭头看向小街的另一头,到她重新把目光转回来,一共只有两秒钟。但楼下盯梢的那三个人居然就在这两秒钟之内消失得无影无踪。   关雪樱又仔细看了一会儿,确认那三个人并不在街面上。但这三个人就算是田径运动员,也不应该能跑得那么快。她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天生乐观的性情让她很快决定暂时放下这个谜团。管他呢,既然坏人不在了,就先睡觉吧。   临睡前,她给文潇岚发短信提了一下这件事,但文潇岚那会儿正在对着半死不活的范量宇头疼,没有注意到。   第二天,两人准备按计划坐大巴去旅游区爬山,却不料突然下起了大雨,计划只能暂缓。宁章闻有些郁闷,关雪樱却依然兴致很好,说是打着伞在附近逛一圈也挺好的。   “在老家,下雨的时候没法下地干活,爸爸只能在家里,心情一不好就要打我,”关雪樱写道,“所以下雨天出去玩很难得。”   宁章闻自然满口答应。两人打着伞,拦了一辆五块钱就能跑全城的出租车,来到位于城市另一头的“古文化一条街”。当然了,这里的货品依然基本是浙江义乌产,好在宁章闻本身也不富裕,无论店主们如何巧舌如簧,他也基本上只是看看而已。   当走进某一家古玩店时,店里的香烛气味太浓,让关雪樱很不适应,于是她让宁章闻一个人在店里看,自己先站到门口去呼吸雨中的新鲜空气。离她不远的地方有个小烟摊,烟摊旁两个本地青年正在聊天。他们并没有注意到雨伞下的关雪樱,再加上雨声淅沥,说起话来更不在意。但他们没有想到,关雪樱的听力比一般人灵敏一点,刚刚好可以捕捉到这两个人在说什么。   “昨晚发生了一件挺奇怪的事儿。”青年甲说。   “什么怪事儿?”青年乙问。   “昨天罗大师看上了两只外地羊,结果被他们羞辱了,气不过,想要找他们麻烦,就告诉了刘三哥。刘三哥晚上带了两个兄弟,跟到他们住的旅馆,想要半夜吓唬一下他们,结果发生了让人想不通的怪事——他们本来在街上盯着,却突然间昏过去了。”   “昏过去了?三个人一块儿昏过去了?”   “是的,三个人同时晕菜了,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等他们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城西的垃圾场里面躺着了,而且全身的衣服被扒光,变成了光屁股。”   “那刘三哥也真够丢脸的……最后他们也没弄明?”   “没有。罗大师给算了一卦,说是那两个人可能有点邪门,所以要大家暂时别去招惹了。”   邪门个鬼,关雪樱想,我们俩一个是神经病,一个是成天挨揍的小哑巴,哪儿来的半点儿邪门?但她很快想起了两人下火车之后自己的那种不安感觉,并且有了一点模糊的猜想:会不会是真的有人在跟踪着我们、并且暗中保护我们?   “有可能,但对方也未必是好意,”文潇岚回复着短信,“要不然你们干脆回来吧?”   关雪樱的短信很快又回来了:“还是接着去爬山比较好。宁哥难得那么高兴。我不想他扫兴。”   文潇岚叹了口气。关雪樱就是这样一个姑娘,虽然外表看起来稚嫩柔弱,内心却有着属于她自己的坚定,一旦打定主意就不会更改。她只能回复一句:“那你们万事多小心,有什么不对赶紧报警。”   放下手机,她听到自己的肚子里发出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这才意识到范量宇做出的那一桌子饭菜其实自己根本就还没吃。但是想到范量宇还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她又有些不想出去见到他,一方面是出于害怕,另一方面大概也是出于歉疚。她之前可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对某个人见人畏的超级大恶人产生歉疚的心理。   思前想后了一阵子之后,她还是开门走了出去。范量宇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对她走出来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对不起,”文潇岚走到他跟前,“我并不是故意要偷看你的东西的。只是一时好奇没有忍住。”   范量宇没有说话。文潇岚又说:“你该饿了吧?晚饭还没吃呢,我去把菜用微波炉热一热。”   她开始一样一样把范量宇刚才做好的菜拿到微波炉里去加热,然后都放在饭桌上。正要招呼范量宇过去吃饭,范量宇却忽然先说话了:“出去。”   “你说什么?”文潇岚一怔。   “我说——出去!”范量宇的语气很是急迫,显得相当地不耐烦。   文潇岚有些手足无措:“我……我已经向你道歉了啊,我说了我不是故意的……”   话音未落,范量宇突然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之前他在这所房子里一直行动缓慢小心,以免扩大伤口,但此刻他却以闪电般的速度一把拽过文潇岚,让后者完全来不及抵抗。   “你干什么!”文潇岚拼命挣扎,却忽然间浑身剧痛,摔倒在地上,那是范量宇的蠹痕发挥作用了。这一下疼得好厉害,让她顷刻间头晕眼花。   “闭嘴,蠢货!你想死吗?”范量宇的语气十分凶狠。   随着这一句话,文潇岚身上的疼痛消失了。她发现,就在刚才因为全身的剧烈疼痛而短暂地对身体失去控制时,她已经被范量宇拖到了饭桌旁边,并且整个身子被硬塞到了饭桌下。而范量宇则站在桌旁,令她只能看到他那对粗短的双腿。   “别乱动,别出来!”范量宇低声喝道。   文潇岚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敌人来了。范量宇是为了保护她,才把她击倒并且拖到这里来的。她很为自己在那一瞬间产生的奇怪联想而感到羞愧,而另一方面她也想到了,如果是在平时,以范量宇的实力,大概不会畏惧任何敌人。但现在,他带着肚腹上那条又长又深的伤口,真的还能应付自如吗?   文潇岚在地上乱找了一阵,只发现一个不知猴年马月被冯斯喝完后扔在墙角的空啤酒瓶。她刚刚把这个啤酒瓶抄在手里,范量宇就从鼻子里哧了一声:“放下吧,这玩意儿有屁用。抱着脑袋缩成一团就行了。”   “呸!”文潇岚简短地回答道。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完全不知道敌人的身份、也完全不知道敌人的来意的情况下,就莫名其妙地和身边这个杀人如麻的双头怪人生起了同仇敌忾之心。   三、   “你说什么?我们去川东?”冯斯看着姜米,似乎是觉得自己听错了。   “是啊,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姜米说,“哈德利死了,我妈死了,曾经帮助哈德利的两个人也死了。我们只能自己去一趟川东,自己去解决道观之谜了。”   “说得到是挺容易的,这又不是背着书包去上自习,”冯斯说,“你不用上学的吗?”   “大二的课程我已经提前修得差不多了,”姜米随意地说,“再说了,我们那边不流行点名,不像你们,老师防学生跟防贼似的。所以不去上课也没关系,期末去考试就行了。”   “资本主义的花花世界真是天堂啊!”冯斯一脸向往,“可惜我不行啊。我得应付点名,应付考试,应付辅导员和辅导员养的特务团……老实说,不管我身边发生了怎样的怪事,我现在人生最大的目标仍然是能安安稳稳地先从这所大学毕业,成为中国千千万万个忧心忡忡的毕业狗之一,投简历、找工作、跑面试。当然我赚钱的本事比大多数同龄人要强一些,不必像他们那样挤合租房、吃便宜盒饭,但那仍然是普通人的生活。”   他顿了顿,哑然失笑:“对不起,又来了,我觉得我像祥林嫂了。我保证,这是我最后一次在你面前谈到‘普通人’的话题。”   “不不,没关系,我可以理解,”姜米摆摆手,“既然这样,咱们俩总算是有交情了,我也不好勉强你。那我自己去好了。”   “别玩欲擒故纵这一手了,我可是大行家!”冯斯哼唧着,“您老满脸都写着‘跟我一起去吧’!”   “所以你难道不应该表现一点绅士风度出来?”姜米揶揄他。   冯斯一脸生死抉择般的艰难,最后长叹一声:“再等几天行不行?十一,我们的国庆节会放几天假,利用那几天,我旷课被抓的次数会减少一些。”   “一言为定,”姜米很爽快,“另外,祥林嫂是什么?”   所以冯斯稀里糊涂地又答应了一次远行。上一次去贵州,他险些丢掉了小命,这回没隔多久又得去川东,鬼晓得会发生什么。唯一不同的在于,上一次自己是孤身前往,这回好歹有一个漂亮姑娘同行,大概不会那么孤单了吧。   他和姜米一起去找到了那家爆肚店,大快朵颐后把姜米送回宾馆,自己回到宿舍蒙头大睡,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他把微博和网游里的事务处理妥当后,发现最近忘了囤方便面,只好不情愿地穿上衣服,下楼准备去食堂吃午饭。然而刚刚走到宿舍门口,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因为他又看到了那个他很不想见到的人。   刑警曾炜。   “曾警官,您不至于直接杀到学校来找我吧?”冯斯打着招呼,“幸好您没穿警服,不然我又要成为焦点了。”   “又要成为焦点?”曾炜一笑,“看来你成为焦点的次数不少呢。吃饭了吗?”   “正准备去吃,但我看得出来,今天能白蹭一顿了。”冯斯脸上的每一根汗毛都在描述着“厚颜无耻”这四个字的写法。   十分钟之后,两人坐在了校内一家专卖麻辣香锅的小店。等待上菜的时候,冯斯问:“今天来找我,又是为了什么事呢,曾警官?”   “为了一起凶杀案,”曾炜说,“我发现我每次来找你,都是为了凶杀案,用迷信的说法来说,你还是一个灾星呢。”   “我不是跟您说过了么,我对詹教授真的没有其他多余的了解,我所知道的已经全部都告诉您了。”冯斯作坦诚状。   “我指的既不是你父亲的案子,也不是詹莹的案子,”曾炜看着冯斯的眼睛,“我今天想要问你的,是杨谨的事。”   冯斯脸上露出不解而迷惑的神情:“杨谨?那是谁?”   曾炜一边伸手撕开身前密封包装的消毒碗筷,一边用漫不经心的语调说:“小冯啊,在我面前,诚实一点没什么坏处。你以为我弄不到你当时报警的录音?或者你敢不敢跟我回去比对一下指纹和足迹?妈的,这破玩意儿真难撕……”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开口说:“看来我是赖不过去了。没错,那天我的确出现在了杨谨死亡的现场,不过我并没有杀他。”   “我相信你没有杀他,”曾炜喝了一口茶,慢吞吞地说,“我说的是真心话。我相信你没有杀你父亲冯琦州,也没有杀詹莹,也没有杀杨谨。但是我更相信,你和他们的死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关联;我更加相信,你了解很多的秘密,但却始终不愿意说出来。他们的死状可都不一般啊,尤其是詹莹和杨谨,我当了那么多年警察,可从没见过那种死法的人。”   冯斯没有回答。正好服务员把刚刚炒好还在滋滋作响的香锅端了上来,百叶、黄喉、海虾、午餐肉、藕片等食材炒得红红亮亮,看上去很是诱人。他胡乱往碗里夹了两筷子,不顾烫嘴,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却完全没有吃出味道来。   曾炜没有吃东西,而是点燃了一支烟,一口就吸下去一小半。他吐出一口浓浓的烟雾:“小冯啊,单凭你出现在杨谨的死亡现场、又用他家的座机打报警电话,我就可以把你带回去、在另外一个可能让你很不舒服的地方慢慢问你。那样的话,你的人生可能也就毁了,所以我最后还是没有选择这样做。所以我希望你能坦诚一点,不要辜负了我的好意。”   冯斯心里忽然一惊,想到了一点别的。正如曾炜所说,现场留下了他的指纹和足迹,再加上报警电话能分析出他的语音,完全可以直接对他进行拘留审问。但听曾炜的口风,似乎是他压下了这件事,私人来找冯斯谈话,这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这个警察身上也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他在脑子里飞速地盘算着,但饶是他平时素有急智,此刻也一下子想不出该用什么话去搪塞曾炜。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可以被轻易糊弄过去的人。他的额头开始冒汗了,并且深深地感受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无力感。   我看起来好像经历过很多事情,但当真正遇上厉害角色的时候,似乎还是没有什么办法。   他甚至忍不住在想:要不要先胡乱答应着,然后去找范量宇之类的人来干掉曾炜灭口?这个想法一冒出来,他自己先吓了一大跳:这样的话,我和范量宇还有什么区别?   正在举棋不定,曾炜却又开口了:“好吧,既然你还没拿定主意,我就再给你一点时间,你先好好想想。下次见面的时候,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   说完,他真的站起身来向着店门口的柜台走去,看来是打算先结账然后走人,这个举动让冯斯目瞪口呆。曾炜已经占据了绝对的上风,如果再这样逼他一会儿,说不定他就会崩溃。但就在这样一个胜负一线的关键时刻,曾炜竟然主动退让了,留给了冯斯宝贵的喘息时间。   这绝对不像是曾炜这样的精明人会犯下的错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还隐藏着什么更深的阴谋?   冯斯一头雾水。但无论怎样,曾炜暂时放过了他,总算能够稍微松口气了。正在这么想着,曾炜却又忽然折过头走回来,这让他的心里又是一沉。   “别紧张别紧张,你吃你的,”曾炜冲他扬了扬手里的一次性饭盒和塑料袋,“下午还有好多事,没时间单独吃饭了,我打包一点东西走,带在车上吃。警察命苦啊……”   冯斯一个人食不甘味地吃完了这份香锅。吃完之后,他却并不想回宿舍,只觉得胸口一阵阵的烦躁,简直让人想要找茬打一架来发泄发泄。当然了,刚刚才惹出篮球场上的那个风波,他是不敢再造次了,只能一个人孤独地在校园里溜达。   夏日已经基本过去,这时候算是夏末秋初的时节,也是北京城一年中最好的几个时节之一。天空湛蓝如洗,阳光明媚而不灼人,空气温凉怡人。此刻的校园里,年轻的男男女女们成双结对地在阳光下走过,单身的基佬们也成群结队地呼啸而过,挥洒着青春,让冯斯感到一阵莫名的失落。他一向是那种不太愿意把自己的真实情感老是挂在嘴边的人,因此会为了在姜米面前无意的感慨而道歉,自嘲自己是祥林嫂。但是眼下,他觉得心里的这一大团乱麻快要缠成毛衣了,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解。   父亲死在眼前,他却至今不知道父亲的真实身份;以为已经死了十年的母亲突然复活,他仍然不知道母亲的身份;上述两位其实并非他的亲生父母,可他对亲生父母依然一无所知;他被很多人当成救星,又被很多人当成眼中钉,可同样的,他还没有弄明白自己的身份。   而就是这么一个身世一团混沌的家伙,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已经有无穷无尽的麻烦需要处理了,偏偏还在“这个世界”里陷入了现实的法律纠纷,随时有可能被警察叔叔抓进局子里,然后再也出不来。   对于这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来说,这样的负担,确实重了一点点。这让他怎么能不对“普通”这两个字充满了全身心的羡慕。   他漫无目的地闲逛着,到了走累的时候,正好来到露天篮球场旁边。于是他在球场边坐了下来,看着那些连运球和投篮姿势都不过关的大学生们的肆意挥洒,就好像在看一场NBA总决赛。场上打球的人换了好几拨,他还是坐在那里没有动,直到身上微微感觉到凉意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球场边的灯光亮了起来。打球的人也陆陆续续离开了球场。冯斯缩了缩脖子,想起今天的网游打钱还没处理,站起身来准备走回宿舍,就在这时候,七八个抱着篮球的人从场外走了进来。   “冯斯?”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他。   冯斯转头一看,心里又是一紧。来的这帮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系篮球队队友们。看样子,他们是打算趁着晚间人少点儿的时候来练球,没想到却和冯斯这个罪人狭路相逢了。   队长也看到了冯斯,脸立刻沉了下来,气呼呼地把头扭向一边。其他队友倒是比较友好,但彼此之间也有些讪讪的,似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什么。   “啊,你们慢慢练,我先走了。”最后还是冯斯打破了这个沉默的尴尬,大步向外走去。刚刚走出篮球场的铁门,队长叫住了他。   “那个……那个叫周宇玮的人,住院了。”队长说。   冯斯一惊:“啊,我昨天一整天都在外面,不知道。他怎么了?不会是我打出的后遗症吧?”   “你以为你泰森啊?”队长嗤之以鼻,“他是昨天夜里在街上突然间昏倒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遇到了劫匪,现在还没醒呢。不过奇怪的是,要说是劫匪的话,他身上又没有找到外伤。”   冯斯心里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感觉。这种没有外伤突然昏迷的事情,令他想到了某些特殊的群体,而周宇玮和这个群体之间,并非全然没有联系。   因为周宇玮的女朋友是文潇岚。   “我先走了!”他急匆匆地快步离开,来到无人的地方后,马上掏出手机拨打文潇岚的手机。电话通了,但响了十多声之后,始终无人应答。这让冯斯更加担心。他连忙又拨了另外一个和文潇岚同宿舍的女生的电话,得到的回答是文潇岚从前一天晚上就一直没有回宿舍。   冯斯想了想,又拨通了宁章闻家的座机,依旧是无人应答。他思索了一阵子,迈开步子,一路小跑着跑向教工宿舍,决定先在宁章闻家看看。宁章闻和关雪樱结伴出门旅行去了,文潇岚答应给他看房子,如果昨晚文潇岚曾住在家里,也许会留下什么线索。   来到教工宿舍楼下,他一眼就看见楼上亮着灯,说明屋里应该有人,但文潇岚为什么不接电话?   冯斯轻手轻脚地上了楼,掏出钥匙打算开门,但刚刚把钥匙插进锁孔,他的脑袋猛然间感受到一阵撕裂般的疼痛。这样突如其来的剧痛对他而言丝毫也不陌生——那是他对魔王的气息的感应。这样的感应未必来自魔王本体,力量足够强大的魔仆或者守卫人,也能让他产生这样共振般的疼痛,尽管其间的规律还没有摸清楚。   屋里有状况!冯斯抱着脑袋瘫软在地上。虽然还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他可以肯定,屋里有一个具备着强大力量的存在。如果文潇岚也在屋里的话,倒也解释了为什么她没法接电话。   ——因为她极有可能处在危险当中。   冯斯努力想要站起来,但这一次头疼得却很不一般。纯粹从痛感而言,可能比不上之前经历过的那几次,但这一回,却还伴随着奇特的幻觉。   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幻觉,就好像自己置身于一片茫茫混沌之中,什么也看不清楚,但却能用第六感感受到周围所存在的威胁。一些隐藏在黑暗中的恐怖事物,带着陈腐而黑暗的气息,带着千年墓穴的泥土味道,没来由地让人心里一阵阵发紧,头皮发麻,仿佛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在冯斯的眼前,幻觉和现实中的场景交替闪过。他一会儿看见的是被昏暗的灯泡照亮的防盗门,一会儿只能看见凝滞的雾气和雾气中若隐若现的巨大轮廓。与此同时,脑子里的疼痛仍然在继续,尽管这样的疼痛他已经逐渐有些习惯了,却仍然让他很不爽。   所以,他不知不觉地开始努力集中精力,开始试图调集自己的思想来和这样的疼痛进行碰撞与交锋。他尝试着把这种无形的精神入侵有形化,在头脑中勾勒出它的实体,渐渐地,浓雾开始变淡,那种原本捉摸不到把握不住的痛觉,竟然真的一点一点地现出了可以被眼睛捕捉到的“形状”。   当这个实体越来越清晰,终于可以看清楚了之后,冯斯的心里居然生起了一丝滑稽的错觉。此刻站在他面前的,居然是——一个高高的篮球架。   “你这是在玩儿我吧?”冯斯喃喃地说。他也似乎有那么一丁点懂得了,这个古怪的痛楚“实体”,是从他的内心深处发掘出来。他对什么事物担忧得最多,就有可能形成一个具体的意向。而在这几天里,最让他烦心的竟然是那场篮球赛,于是恐惧就选择了篮筐来作为形象代言人。   这可真有点活见鬼,冯斯想,我的生活里有无数的烦心事,光是昨天一天就耳闻了一桩死讯、再亲眼见识了一具能把胆小的人活活吓死的狰狞白骨,为什么最烦扰我的居然会是相比之下屁也算不上的篮球赛?不过很快地,他有点明白了。   其实我又是在为自己把难得的“普通”生活搞砸了而无限懊恼吧?   这么一想,怒火又升腾起来。他忽然迈开步子,向着那座孤零零的篮球架走了过去。黑沉沉的篮球架,架身上布满斑驳的锈迹,篮圈已经歪斜,篮板上也有着许多的裂缝,看起来简直像是从时光隧道里钻出来的。   冯斯计算着距离,开始由快步走变为小跑,当接近篮下之后,他左脚蹬地,高高地跳了起来,一把抓住了那个原本已经歪斜下垂的篮筐。   “下来吧!”冯斯大声吼道。   在这个离奇的幻境中,他仿佛真的拥有了奥尼尔一样的神力和体重,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篮板是木头的而非奥尼尔砸碎的玻璃制品,也可能因为这个篮球架本身已经糟朽不堪了。总而言之,篮球架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吱嘎声,开始整体歪斜,篮板向着地面的方向弯曲、下滑。   “给我下来!”冯斯觉得自己简直要把心和肺都吼出来了。   喀喇一声,木制的篮板断裂了,它脱离了篮球架,掉了下来,也带着冯斯的身体坠地,把他压在了下面。但冯斯并没有感觉到身体的疼痛,反而有一种舒畅的快意。   紧跟着,眼前豁然开朗,方才包围住他的幻境不见了。现在他仍然站在昏黄的灯光下,插在防盗门里的钥匙还在带动着钥匙链轻微晃动。   头痛也消失了。   冯斯定了定神,转动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他看到了一幕令他无论如何也意想不到的场景。他完全没有料想到,在宁章闻的家里会出现这样诡谲的场面。   他看到了范量宇,那个总是看不起他和捉弄他的双头怪人范量宇。范量宇捂着肚子,正坐在沙发上,从他的指缝间不断有鲜血流出来,手臂上也有几个触目惊心的圆洞。在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人,正在扶着他,用棉纱等简单的工具帮助他止血。   ——这个人赫然是文潇岚。   “妈的,这不是小白兔给大灰狼治病么……”冯斯不由叹为观止。他能看出来,文潇岚看着范量宇的伤口时,目光中的焦急和关切全都是真挚的,也就是说,她绝非是被逼迫帮助范量宇包扎伤口,而是真正把这个嗜血的怪物当成了朋友,或者至少也算是同仇敌忾的同伴。   范量宇看着冯斯走进门来,哼了一声,突然间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他扬起他那颗大头,狠狠地撞向沙发背后的墙壁,撞得咚咚作响。不过他的脑袋倒是足够坚硬,墙壁被撞得墙皮都开裂了,他依然若无其事,只是脸上的愤怒之情溢于言表。   “你怎么啦?”文潇岚吓了一大跳。   “老子不爽!”范量宇怒吼着,“居然是这个百无一用的废物救了老子一命!太他妈的不爽了!”   “别这么说,你也救了我一命啊,”文潇岚说,“就当是扯平了。”   “老子还是不爽!”   四、   正当冯斯结束了无聊的枯坐、准备离开篮球场的时候,文潇岚正和范量宇一同,遭遇了她生平第一个可以称得上“敌人”的人。在此之前,她所经历的无非是考试的竞争对手、看她不爽于是在背后散布恶毒流言的女同学、学生会里篡位夺权互相倾轧的投机分子,在公司里暗中使坏的同期实习生,或者诸如此类的角色。这些人都曾经困扰过她,甚至于极大地困扰过她,但当真正面临死亡的威胁时,她才发现,那些日常龃龉简直就是微不足道的毛毛雨。   也好,她有些发狠地握紧手里的啤酒瓶,上次俞翰发狂的时候,毕竟事态还勉强可控,而这一次,我正好能真切地体会一下冯斯所遭遇过的一切。   “我跟你说过了,你派不上用场,乖乖躲起来,别妨碍我。”范量宇冷冷地说。   “你可以不管我,我死了反正也不关你任何事!”文潇岚同样冷硬地回应说。   范量宇不再说话,似乎真的再也不去理睬她。文潇岚缩身在桌子下面,着实有些难受,何况到现在为止,这个所谓的敌人一直都没有露面,她眼力所能看得到的,只有范量宇的一惊一乍。她甚至有些怀疑是不是范量宇受重伤之后神经过敏产生了错觉。   但很快地她就意识到了不对劲——房间里的温度越来越冷了。这时候是夏末秋初,她也并没有开空调,气温却一点一点地下降,完全超过了夜晚降温的幅度,甚至有了一些凛冬的感觉,让她禁不住牙关发颤。而这种冷,和冬季的天寒地冻还有所不同,就像一种看似没有锋锐的钝刀,一点一点把那种阴冷的感觉送入到你的骨头里去。   就在这时候,她听到厨房的窗户位置发出了一阵不同寻常的怪响,就像是有什么塑料薄膜被轻轻撕裂了一样。而随着这一阵声音,阴冷的氛围也越来越重,几乎让她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快要冻僵了。   然后她就听到了脚步声。文潇岚有些意识过来,刚才的怪响大概是这个敌人越窗而入的声音。她记得因为下午楼外有工人清理下水道,窗外传来阵阵异味,所以厨房窗户是关上了的。而刚才并无玻璃碎裂的声响,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   难道是直接从玻璃上穿过?   虽然害怕,她还是禁不住有些好奇,悄悄探出一点头,想要看看来人是什么样子的。但目光还没有触及到对方,身边的一切就陡然间发生了变化。   饭桌不见了。地板不见了。狭窄的客厅不见了。整个宁章闻的家都不见了。   她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片广袤的草丛之中,放眼望去,四围一片空旷,完全看不见边际,只有摇曳的长草在月光下不断摇晃。而这些长草……全都是黑色的。   这是一片黑色的草原。   她再抬起头来,看到夜空无比清朗,却没有一颗星星,也没有任何云彩,因而显得很不自然。唯一一个挂在天空中的物体,是一轮如钩的残月,但这轮残月的颜色,是血红色。   “这就是……蠹痕?对吗?这是蠹痕所创造出的那种虚幻的空间?”尽管在极度的震惊中,文潇岚仍然没有失去理智。冯斯对她讲过的那些经历从心底浮现出来。   “是的,恭喜你也一起进来了,”范量宇的语气里充满了讥讽,“至于能不能活着出去,就很难说了。”   “活还是死,一会儿再说,”文潇岚放下啤酒瓶站了起来,开始活动手脚,“哪怕是死,也不能等死。”   “你在干什么?”范量宇问。   “我学过跆拳道。”文潇岚简单地说。   范量宇哈哈大笑起来。文潇岚有些恼火地看着他:“你笑什么?”   “姓冯的那个小子那么喜欢你,倒也不是全没道理的,”范量宇摇晃着他的大头,“你们俩都是这么不要命,这么自不量力,虽然都很二,有时候倒也有点给人提气的作用。”   文潇岚脸上一红:“他喜欢谁关你什么事?还有你才二呢!”   “不关我的事,不过么……”范量宇伸手向前一指,“你先看看你要面对的敌人,再考虑一下,你的跆拳道到底能不能派上用场吧。”   文潇岚的目光移向前方。在这片黑色的原野上,忽然冒出了星星点点的白色,恍若一场春雨之后惬意绽放的白色野花。但这些白色的体积却越来越大,高度也越来越高,渐渐地可以看出来,它们绝不是普通的花朵,而是……   文潇岚捂住了嘴,抑制着不让自己尖叫出来。借助着血红色的月光,她已经可以看清楚,那些从地上冒出来的并不是什么白色的野花,而是一具具惨白的骷髅。它们从泥土里钻了出来,伸展着已经成为白骨的四肢,仿佛士兵一般开始列队,密密麻麻地足有上百具。这一队由骷髅构成的军队,白色的骨骼上泛着红色的月光,犹如鲜血在滴淌,黑洞洞的眼眶里闪烁着绿莹莹的光芒,足以令任何一个人正常人见之而丧胆。   文潇岚忍不住闭上了眼睛,不敢去看这一幕地狱般的恐怖场景。但几秒钟之后,她咬了咬牙,又重新睁开了眼睛。尽管整个身子都在簌簌发抖,尤其是两腿发软,她却仍然坚持着站立起来,站到范量宇身边,和他并肩而立。   “虽然抖得厉害,不过也算不错了。”范量宇的语气里仍然少不了讥刺,却也隐含着赞许。   “我那是冷了!”文潇岚大喊一声。这一声与其说是和范量宇斗嘴,倒不如说是给自己壮胆。不过效果还不错,这样嘶声怒吼一下之后,她觉得胆气壮了不少,身体也基本上不抖了。   “那么,女侠,你准备怎么对付这些骷髅呢?”范量宇问。   “来一个拆一个!”文潇岚恶狠狠地说,“老娘是练跆拳道的!”   “那就来一个试试吧。”范量宇怪笑一声,身子突然像弹簧一样弹了出去。没等文潇岚看清楚,他已经回到了原地,手里却多了一样东西——那是一只被他抓住的骷髅战士。此刻这具狰狞的白骨正在范量宇的大手中拼命挣扎,咽喉处的软骨发出近乎啸叫般的刺耳声音,白森森的两只爪子几乎就要碰到文潇岚身上,吓得她本能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差一点就要手脚发软一屁股坐到地上去。   但看着范量宇眼神里讥嘲的眼光,一股“就是不能在这个王八蛋面前服输”的狠劲从心底升腾而起。她狠狠一跺脚,大踏步上前,飞起一脚踢在了白骨的胸口。她用的是跆拳道里基础的下踢动作,虽然只是业余学员,但天生一丝不苟的性格让她练得很是认真刻苦,这一脚的动作也足够标准。咔嚓一声,配合着靴子的硬度,骷髅的肋骨被她踢断了两根,但她的脚受到了相同的反作用力,令她一下子向后跌倒,脚踝像要断裂一样的疼痛。但她只是闷哼了一声,又挣扎着站了起来,看上去斗志十足。   这并不比伸脚去踩一只肥大的蟑螂更让人有心理压力,她想。   “可以了,停下吧,”范量宇说,“你已经证明了你的胆量,接下来交给我就行了。”   他手上轻微用力,这具文潇岚用尽全力才能踢断两根肋骨的骷髅立刻四分五裂,变成了一根根单独的骨头散落一地。然后他向文潇岚伸出了他的左手。   “握住我的手,”范量宇说,“这样我的蠹痕才不会伤到你。”   文潇岚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了手,放到范量宇的掌心里。范量宇的大手宽阔而粗糙,而且体温很低,那种冰凉的触感简直不像是活人。   范量宇的蠹痕开始散布出来,果然如他所言,双手交握之后,文潇岚没有受到蠹痕的伤害。她也可以稍微安心地仔细观察一下蠹痕了。的确如冯斯所形容的,如果仔细去看的话,蠹痕很像是把无形的空气化为了有形的实体,然后硬生生从中挖去一块,再填充上。范量宇的蠹痕呈浅灰色,并不是很显眼,甚至不容易看清边界,但她却知道,这个双头怪人的力量足以令这个时代的其他守卫人难以望其项背,甚至可以让妖兽也吓得颤抖。   但是这一次,范量宇的身上带着重伤,可能会让他的威力大打折扣。至于对面的这个她还不知道身份的敌人……   “我说,这个敌人……不会就是让你受伤的那个吧?”文潇岚急忙问。   “是其中之一,”范量宇的话语里充满傲气,“我杀掉了一个,漏掉了这一个。”   “真是没种,先是以二敌一,然后趁着你重伤来讨便宜。卑鄙的孬种。”文潇岚撇撇嘴,故意把这句话说得很大声。她平时并不会用这样尖锐甚至粗俗的词汇,但此时此刻,她想着,能够帮助范量宇刺激一下对方、让对方心浮气躁也是好的。   “倒不能这么说,”范量宇对文潇岚似乎越来越有耐心,居然愿意对她多做解释,“战斗、胜负、生死,从来无所谓卑鄙不卑鄙。我对自己的实力太有信心,没有想到会一下子遇到两个接近我的人,这是我自己的疏忽,怪不得别人。”   “这就是我欣赏你的地方,范先生,”远处传来一个飘飘忽忽的声音,“你总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总是把一切的挫折归咎为自己的不完美,这样的骄傲让人欣赏。”   文潇岚抬头看过去,只见前方的白骨军团分开了一条道,一个竹竿一样的高瘦身影慢慢走了过来。这个人看上去二十岁出头,至少有一米九的身高,身材却格外消瘦,惨白的脸颊上几乎没有什么肉,两条长长的胳膊看起来比女人的手臂还要纤细。他指挥的固然是一群骷髅,但他自己看上去也和骷髅没有太大的分别了。   “你已经邀请我进入了你的领域,也该告诉我你究竟是谁了吧?”范量宇冷冷地说,“这两年来,像你这样来自于不知名家族、却拥有惊人力量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在你们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幕后的指使者。”   “这些么,等你死后再去慢慢寻找吧。”竹竿一样的年轻人吹了一声口哨,哨声尖利刺耳。然后他飘飘悠悠地退开,消失在远处,浑似一个没有重量的风筝。   这口哨声仿佛就是命令。骷髅们开始分散,形成一个圆形的包围圈,把范量宇和文潇岚包围在其中。它们和范量宇差不多保持着十来米的距离,既不往前逼近,也不向后退。过了一阵子,有一只骷髅试探性地抬脚跨入了范量宇的蠹痕中,它浑身的骨骼立即响起了一阵碾房里磨子碾压谷物一样的声响,半秒钟后就化为了一堆细密的碎片,散落在黑色的草原之上。   “我记得冯斯和我说过,这种异域里的妖兽,其实是真实存在的,但它们非得依赖魔仆才行啊。”文潇岚问。   “人类也是会进化的。人和魔仆之间的界限,并没有那么不可逾越。”范量宇有些阴沉地回答。   “你是说这个人……”文潇岚捂住了嘴。   “是的,他大概已经半人半魔了,”范量宇说,“不过力量还不足。这些骨头渣子看起来吓人,杀伤力并不强。”   “是啊,我都能踢断它们的骨头……”文潇岚下意识地揉了揉脚踝,“但是现在它们在干什么呢?”   “在试图引诱我扩大我的蠹痕的边界,”范量宇说,“那样会消耗我的力量。这些骷髅,就是用来做炮灰的。”   果然,骷髅们开始一只一只地步入范量宇的蠹痕。它们并不急迫,并不一拥而上,而是每一次只进入一只。在范量宇碾压一样的强大力量下,他们几乎瞬间就化成了齑粉,但因为他们的存在,范量宇也始终不敢收回蠹痕。他只能不断地收缩蠹痕的范围,以便节省力量。   文潇岚在脑子里分析着形势,范量宇本来就有伤在身,假如继续这样耗下去的话,迟早会有支撑不住的时候,现在他最好的选择应该是主动出击,争取先把对面那个僵尸一样的年轻人干掉。但他却始终并没有任何行动。   她忽然间意识到了:这都是为了她!因为她也同样身陷这片异域之中,却又完全没有自保的能力,所以范量宇不能丢开她自己行事,而不得不以静制动,呆在原地不敢出击。   范量宇说得没错,我原本不该掺和进来的,强烈的悔意涌上文潇岚的心头。如果当时按照范量宇的说法,赶紧逃开,躲得越远越好,不被卷入这片异域,现在也就不会成为拖累了。她忽然有点明白过来,为什么范量宇说起冯斯的时候,经常都是那副讥刺加厌恶的神情,因为没有人比这个双头怪物更明白实力有多重要。在没有能力帮忙的时候,硬要握着啤酒瓶做出帮忙的样子,其实根本于事无补,反而只会害人害己而已。   这个怪物说的话虽然冷酷,却总是很有道理。也许这就是他能一直活到现在、斩杀无数敌人的原因。   “对不起……”文潇岚低声说。   “对不起是这个世上最没有用的三个字,”范量宇沉声说,“如果我们今天会死在这里,你说一万个对不起也不能救回我们的性命。现在,你得听我的。”   “下命令吧!”文潇岚深吸了一口气,“如你所说,现在除了尽力弥补自己的错误,没有其他选择了。”   范量宇把右手食指塞进嘴里,用力咬破,然后把食指放到了文潇岚的面颊上,将鲜血涂抹在其上。文潇岚一阵战栗,却并没有躲开,她能够猜到,这是一种让她可以在范量宇的蠹痕内不受伤害的方法,否则的话,范量宇的左手不能离开她的身体,一旦真的发生激烈的战斗,也许第一个被范量宇蠹痕所杀的会是她自己。   范量宇松开左手,把手臂搭在她的肩膀上:“我很重,但你必须用尽全部力气撑住,然后扶着我向前冲,我需要集中精力。我受了伤,不能保证蠹痕内力量的均匀,如果有漏网的骷髅靠近,你要用自己的身体做肉盾,替我挡住它们的攻击。”   文潇岚坚定地点了点头:“我会的。不过下次你最好砍掉一个头,你那么重就是因为头太多了吧?”   “好,下次砍!”范量宇哈哈一笑,随即发出一声怒吼,“现在……冲吧!”   文潇岚用尽全身的力量,托着范量宇的身体向前奔跑着。这具身体确实很沉,即便没有她开玩笑所说的“头太多了”,夸张的肌肉比例也让这具身躯像橄榄球运动员一样沉重。但文潇岚咬紧了牙关,近乎拼命地支撑着范量宇的身体。范量宇的鲜血涂在她的脸上,早已失去温度,但她却有一种那血液依然滚烫的错觉,这样的错觉让她突然间无所畏惧,周围那些狰狞狂舞的骷髅变得就像儿童玩具一样滑稽可笑。   而在范量宇的蠹痕中,这些骷髅的命运并不比儿童玩具强多少。灰色的蠹痕扩张开来,就像是一团突如其来的暴怒的龙卷风,被卷入蠹痕的骷髅都在顷刻间像是被扔进了搅拌机一样,在尖锐的啸叫声中被搅得四分五裂,继而粉身碎骨,只剩下细微的骨渣。在这片黑色的原野中,范量宇就像一个疯狂的恶魔,将所到之处的一切都毁坏到极致。文潇岚托着他所走过的这一段距离,到处散落着白色而不规则的碎骨片,黑色的野草化为齑粉,露出下面紫色的土地,仿佛是开辟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虽然范量宇并没有明确描述过他的蠹痕,但文潇岚已经可以猜到,这种灰色蠹痕的作用,就是破坏,毁灭性的破坏。破坏神经,破坏血肉,破坏钢铁,破坏泥土,破坏被蠹痕卷入的一切事物。这是一种粗野而狂暴的能力,就像它的主人一样,和优雅丝毫不沾边,如海边的礁石般粗粝、坚硬、顽强。   任何人都不会愿意和这样的家伙为敌,但当他是你的同伴的时候,却会给你一种值得信任的安全感。   然而骷髅们并不是人,它们也并无畏惧之心,在范量宇以极大的破坏力一口气摧毁了三四十具骷髅之后,剩下的骷髅得到了新的指令。它们不再像之前那样试探性地上前,而是成群结队地向着范量宇的蠹痕发起冲击,前赴后继。   如范量宇所说,他在受伤的状况下无法保持力量的均匀,随着骷髅们的大批涌入,他渐渐不能做到第一时间消灭掉他们。骷髅们虽然仍然在不断地倒下、粉碎,但倒下的方位却距离两人越来越近。五米、四米、三米……   而那个枯瘦的年轻人仍然距离两人有至少一百米左右的距离,正抄着两只手,十分悠闲地看向这边,好像是在等待着他们最终被那群凶悍的白骨战士彻底淹没。   文潇岚不觉有火,不顾肩背和双腿的酸疼,反而加快了脚步,继续扶着范量宇前进。而就在这时候,终于有第一只骷髅冲到了两人跟前。它被蠹痕攻击了一下,但力量不够集中,只毁掉了它半边身体。它耷拉着仿佛被炸掉了半边的森白头骨,摇摇晃晃地又向前逼近了两步,残存的左爪高高扬起,向着范量宇的头颅狠狠抓了下去。   文潇岚一惊,一时间顾不得多想,身子略略一斜,肩膀用劲把范量宇稍微顶开了一点,躲开了这一下攻击,却把她自己的右肩暴露在了骨爪之下。她闭上眼睛,等待着被骨爪抓中时的的剧痛。   噗的一声响,她忍不住身子颤抖了一下,但奇怪得很,别说痛感了,连一丁点轻微的触感也没有。她睁开眼睛一看,不由呆住了:竟然是范量宇伸出右臂,替她挡住了这一下。现在骷髅的五根爪子就嵌在范量宇右臂的小臂上,由于刺入得很深,连血都没有流出来。   “你……不是说好了我替你挡着吗?你怎么……”文潇岚有些语无伦次。   范量宇咧嘴一笑:“说说而已的,女人,不要太当真。继续往前!”   他暴喝一声,蠹痕再度发动,攻击他的这半个骷髅发出一声短促的怪叫,整个化为了粉尘。不知道怎么的,文潇岚忽然觉得精神极度振奋,连腰酸腿疼都忘了。她也像练跆拳道时那样,威势十足地喊叫了一声,想象自己并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真正的守卫人,有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可以支撑她托住范量宇迈开大步奋力向前。   终于,范量宇用他恐怖的力量消灭了所有的骷髅,两人也可以和那个僵尸一样的年轻人面对面了。此刻的黑色草原上,到处都是被范量宇的蠹痕所破坏出来的痕迹,就像是一道道紫色的伤口,白色的碎骨片更是到处都是。   “不愧是范先生!”年轻人笑容可掬地鼓着掌,“我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强悍的对手,我哥哥死在你手里半点也不冤枉。不过看起来,以你现在的状况,想要再干掉我,恐怕就有些难了。”   的确,范量宇的状况不大妙。在与白骨们缠斗的同时还要保护文潇岚,让他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和精力,肚腹上的伤口也重新开始流血。此刻他那颗丑陋的大头正在不住地喘息着,身子都有些站立不稳,只能依赖文潇岚来充当拐杖的角色。   “我一辈子都在做各种各样的难事,”范量宇发出一声狞笑,“越难越有趣。”   他轻轻拍了一下文潇岚的肩膀,文潇岚会意,很有默契地扶着他向前跨出两步。范量宇扩大了蠹痕的范围,把年轻人包裹在其中。但年轻人依旧站立在那里,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痛楚的表情。仔细看去,他的身体周围有一圈淡紫色的蠹痕,这蠹痕保护着他不被范量宇所侵害。   “范先生,你有点中气不足啊!”年轻人讥讽着,“看样子你的蠹痕没办法伤到我了,那我就不客气地还击了啊。”   他的双目忽然闪过一丝若有若无的紫色光芒,随即,淡紫色的蠹痕开始暴涨,一瞬间压倒了范量宇的灰色蠹痕。范量宇反应也快,急忙缩小蠹痕的范围,仅仅保留了半米左右的半径,刚刚好护住他和文潇岚。   “识时务者为俊杰!”年轻人仰天大笑,“你也看出来我们之间实力的差距了吗?”   文潇岚呸了一声,正想反唇相讥,范量宇摇摇头:“斗口无用。他的力量比前天两人合攻我的时候更强了,我就算不受伤,也只能和他战成平手。”   “两天的时间而已,怎么可能?”文潇岚很吃惊。   “没什么不可能的,附脑本身就是可以不断强化的,”范量宇冷笑一声,“唯一的风险无非是附脑压倒了本脑,从此失去控制、成为魔的附属而已。所以我们几大家族的人都会很谨慎,但别人自然有他们自己的想法。”   “铤而走险,只是为了所谓的力量,值得么?”文潇岚摇摇头。   “人生就是铤而走险,无所谓对错,”范量宇说,“别走出我的蠹痕,不然你会死得很难看。”   不必范量宇提醒,文潇岚也绝对不敢离开他半步。这个年轻人的蠹痕已经迅速扩展到了接近百米的半径,有着十分清晰的紫色界限,在这个界限之内的黑色野草,都在一点点地——液化。它们失去了固态的形体,化为黑色的浆液,在地上纵横流淌。同样的,被范量宇击毁的那些骷髅的碎骨也都跟着液化为白色的浓浆,混在黑色液体里,十分醒目。不过范量宇的蠹痕把这些液体全部挡住了,没有沾到两人身上。   “像不像咖啡拉花?”范量宇咧嘴一乐,“不过你要是碰到一点这种‘咖啡’,你的身体就会溶化。”   文潇岚打了个寒战,简直动也不敢动了。范量宇的蠹痕就像是这条黑色河流中的孤岛一样,岛上的两人苦苦支撑,不知道能撑到什么时候。   “现在该怎么办?”文潇岚低声问。   “等,看谁的力量先用尽,”范量宇说,“蠹痕之间的较量就是这样,谁扛不住了,就会被对方击破、吞噬。现在看起来,先扛不住的大概是我。”   “也就是说,我们得死在这里了。”文潇岚叹了口气,很是忧郁,却并不显得太害怕。在她的周围,范量宇蠹痕的势力范围之外,整片草原几乎都已经全部溶解为黑白混杂的剧毒浆液,还不断泛着气泡。如范量宇所说,先是年轻人蠹痕范围内的一切发生液化,然后这些毒液再去沾染溶化蠹痕之外的野草,形成一条毒液的长河。当范量宇力量耗尽而无法维持蠹痕之后,他们两人也将会和那些黑草与碎骨一样,化为液体,消失无踪。   “你好像不怎么害怕?”范量宇斜眼看她,“我还以为你会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呢?”   “我才不会!”文潇岚白了他一眼,“就算要死,我也得注意形象,死也要死得好看!”   “说得也是,”范量宇笑了笑,“这里景色不错,挺适合寻死的。不过你未必会死。”   “未必会死?什么意思?”文潇岚一愣,“难道我们还有办法反败为胜活下去?”   “反败为胜是有可能的,活下去也是有可能的,不过,不是‘我们’。”范量宇抬头看着天空中的红色残月,神情仍旧十分淡漠,似乎这个人除了发火杀人之外,就再没有任何其他的情感波动。   “你在说什么?”文潇岚更加迷糊。   “没什么,”范量宇摆了摆手,“想办法好好活下去吧。”   说完这句话,围绕在两人身畔的蠹痕突然间起了一点奇特的变化,颜色变成了令人不安的惨绿色。文潇岚猛然间意识到了点什么:“你想干什么?等一等!”   范量宇还没来得及答话,突然之间,地面开始了剧烈的震颤,如同地震一般。地上的黑色河流奔涌翻腾有如潮涨,剧毒的浪花朵朵绽放。   “这是怎么回事?”文潇岚也禁不住有些慌乱。她侧头看向范量宇,范量宇的表情却轻松了一些,似乎是又发现了转机。   “看来是有人扰动了这个家伙的精神。”范量宇伸手指向对面的年轻人。   果然,年轻人显得有些慌乱,惨白消瘦的脸上现出了不安的神情。他也开始回收蠹痕的范围,像是遭受到了某种不明的威胁。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的救星来了?”文潇岚有些不敢相信。   “大概是吧,”范量宇闷闷不乐,“但愿不要是我所猜想的那个人,那样实在是太丢脸了……”    第五章、我到底是什么   一、   范量宇的确当得上怪物的称谓。即便是被剧毒的蠹痕所伤,他的伤口恢复速度仍然大大地快于常人,几天之后,伤口就已经基本无碍。   “这完全是兽性之血……”冯斯嘀咕着。   大概是因为冯斯救了他的性命的缘故,范量宇不再用蠹痕故意攻击冯斯的神经来产生痛觉折磨冯斯——或者他并不觉得这算折磨,只是当成一种玩笑——言语上的刺激也少了很多。但他对待冯斯的态度依然粗鲁冷漠,冯斯倒也不去和他计较。   “为了你我也不能和他为难啊,”冯斯对文潇岚说,“我是真没想到,这个疯子居然会那么好心保护你,难道你色诱他了?”   “滚你大爷的!”文潇岚没好气地说。但看上去,她对这个说法也并不是太生气。   转过头,冯斯又去缠着范量宇:“我说,真的是我这个废物救了你?我还是没想通。”   “你想想看,我那么讨厌你,会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故意说谎让你捡个救命恩人的便宜?”范量宇悠悠地说。   “有理有据,太有说服力了!”冯斯翘起大拇指赞曰,“不过我还是希望知道为什么。”   “关于天选者到底有什么样的能力,本来就还没人能弄清楚,”范量宇说,“我也只能猜测,你的精神对来自魔王的精神力量可能产生特殊感应,从而干扰了敌人。”   “你的意思是说,这次这个你还不知道身份的敌人,身上带有魔王的血脉?”冯斯问。   “未必是血脉,魔王的力量有各种不同的方式可能流传下来,”范量宇说,“总之你要当心了,这些人未必有我那么心慈手软。”   “心慈手软?您可真是厚颜无耻到一定的境界了!”冯斯再度翘起大拇指。   在这几天里,周宇玮也终于苏醒过来,如范量宇所说,完全无碍。文潇岚费尽心思编造了一个“我们俩一起遇袭一起昏过去我醒来后发现你不见了于是到处找你最后在医院找到你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谁干的也不知道对方动机是什么”的谎言,越想越觉得拙劣不堪,但她甚至连说出这个拙劣谎言的机会都没有。周宇玮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礼貌而冷淡地表达了同意分手的愿望。   文潇岚自然有些难受,但无论如何,长痛不如短痛,总算是解决了一个麻烦。她也并没有告诉冯斯真正的分手理由,只是对他说两个人合不来。冯斯倒是隐约猜到了一些什么,但他同样知道文潇岚的性格,并没有多问,只是在内心深处,又对文潇岚多了几分歉疚。   又过了两天,文潇岚清晨早起,打算出门去买早点。推开卧室的门,才发现范量宇已经悄无声息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她看着那张空空如也的沙发,不禁有点怅然若失。虽然照料了这个怪人一星期,她发现她对这个人的过去仍然一无所知。他的身上仿佛套着一层坚硬带刺的外壳,让人无法接近。   尽管文潇岚觉得,这层外壳在自己的面前似乎稍微有那么一点点松动的迹象。   冯斯打人的处罚终于下来了,他被禁赛五场,这意味着除非球队打进半决赛,否则他不会有出场的机会。不过在最初的暴跳如雷之后,队长倒是冷静下来,大概是本着“年轻人犯错误,上帝也会原谅”的心态,重新准许冯斯归队训练。   冯斯无可无不可,队里通知他去训练,他就去。他总觉得,篮球队里的这些人对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太在乎了,特别是队长,平时动员全队的时候,讲话的腔调活脱脱就是照搬热血日漫,其实其他队员也未必受得了,在背后也偷偷取笑过他。但到了场上,他这一套倒还挺管用的,系队的实力姑且不提,士气一向是蛮高的。冯斯甚至在猜测,队长让自己归队,搞不好也同样是受了那些热血漫画的影响,觉得自己有潜力表演出那种漫画情节里常见的浪子回头金不换,成为日后球队的奇兵甚至于救星。   于是在十一假期到来之前,生活短暂地平静了那么几天。范量宇离开了,梁野路晗衣和王璐始终没有露面,林静橦也踪影不见,至少从来没来找过他的麻烦。这一群令他无限困扰的人的集体消失了,居然让他短时间内感到很不适应。   另一件让他始终提心吊胆的事情,就是不断出现在他面前的警察曾炜,这几天居然也没来找他。上一次两人见面时,曾炜对他说:“我就再给你一点时间,你先好好想想。”现在看来,这“一点时间”给得略长。   这或许是曾炜故意的阴谋,就是要营造一种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感觉,让冯斯在焦急的等待中始终绷紧心弦不得安宁。可悲的是,即便猜到了曾炜的意图,他还是没法不上钩——警察是现实世界的执法者。他不需要违背法律,不需要铤而走险,不需要躲躲藏藏,在合法的框架内就能把冯斯变成蛛网上挣扎的小虫。   他也想过,曾炜逼得那么紧,要不然索性把真相告诉他,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但仔细一想,说出来之后,最大的可能性恐怕还是被当成疯子吧。这是一个冷冰冰的现实世界,现实到容不下任何的奇谈怪论。   就在宁章闻和关雪樱旅行归来的前一天,终于有一个多日不见的老熟人找上门来了,那就是最早开始跟踪着冯斯的何一帆。相比之后来遭遇的范量宇和梁野等人,何一帆和她的大个子同伴俞翰力量较为弱小,来自于一个不太起眼的家族,所以冯斯对她的警惕性不算太高,两人的关系甚至近乎友好,尽管是彼此之间勾心斗角的那种友好。对于冯斯而言,实在是不能轻信任何一个外人,在他的生命中,只有文潇岚、宁章闻和曾经一起同生共死救过他性命的关雪樱才是值得信赖的。   “我收费很贵的,”冯斯站在宿舍门口,一本正经地对何一帆说,“要向我进行咨询,得先预付。”   何一帆得意地晃了晃手里的冰淇淋盒子:“老规矩!”   两人在校园里的一处花坛旁坐下。何一帆手起勺落,一气儿吃掉了半盒冰淇淋,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然后她就对着冯斯说出了一句和这个表情完全不相关的话。   “你最好别和那个从美国来的姑娘混在一起了,很危险。”何一帆说。   “她并不比你们这些人更危险。”冯斯把“你们这些人”这五个字说得很重。   “危险并不来自于她,”何一帆说,“她和她的母亲詹莹教授一样,都只是并不知情的普通人。但是如果你们继续调查哈德利教授的事情,就有可能引来一批真正危险的人,比你所见过的守卫人们都要危险。”   冯斯心里微微一动,想到了那个连范量宇都能打伤的神秘的敌人。按照范量宇的说法,那个人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已知的守卫人家族,身上的力量似乎也来自于魔王的血脉。难道这些人会和当年哈德利教授所找到的秘密有关?而范量宇给自己看过的那座小城里的废弃医院,又和此事有什么关联呢?   “到底是怎么回事?”冯斯的脸上依然平静,“你不会又用什么‘我不能告诉你’之类的鬼话来搪塞我吧?那可太伤感情了。”   “这次不会,只不过我的所知也极为有限,”何一帆说,“简单地说,川东的那座消失的道观,是一个禁忌。”   “禁忌?”冯斯一愣。   “是的,守卫人家族都不愿意提起、也禁止族人去寻找调查的禁忌,”何一帆说,“在一切家族留下的资料里,都抹除了和那座道观有关的信息。所以近百年来,知道道观真相的人已经寥寥无几难以寻觅了。”   “这是为什么呢?”冯斯陷入了沉思,“如果那座道观真的和魔王有什么关系,守卫人们难道不应该追查到底吗?”   “这也是我困惑的地方,”何一帆苦恼地说,“我问过家里的长辈,结果被狠狠训了一顿,后来也不敢再问了。我唯一知道的是,那座道观曾经酿成过很大的血案,死了很多人,这或许也是先辈们不许后人去接近的原因吧。”   “很大的血案……死了很多人……”冯斯重复了一遍,“听上去,确实足够危险呢。”   “所以我才劝你千万别去啊,”何一帆说,“那座道观,就算是身上有附脑的人都不敢轻易接近,何况你们俩只是普通人。我的意思是说,你虽然是个天选者,但是……”   “我明白你的意思,”冯斯摆摆手,“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想,也许正因为我们俩是普通人,也许反而不至于招惹那些危险呢?”   何一帆想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我不这么认为。冯斯,不管你有多么不信任我,现在我必须硬充你的朋友,以朋友的身份和你说一句:你不能总是祈求好运气帮你的忙。”   冯斯身子微微一震:“什么意思。”   何一帆手里握着塑料勺,在冰淇淋盒子里胡乱搅动着:“你虽然是天选者,但你的附脑至今没有觉醒。也许和魔王之间的特殊精神联系能让你在某些时刻发挥出其他守卫者难以发挥的作用,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当你面对刀枪、面对妖兽、甚至面对一群扛着锄头的山民的时候,你都没有任何抗衡的能力。”   冯斯颓然叹息:“其实你可以说得更直白一点,用范量宇的台词——我就是个废物。”   何一帆也陪着叹了口气:“那我就说得直接一点了,你别介意。上次你往贵州走,我没有拦你,因为我知道会有人暗中保护你,你可能会受点苦,但在危难时刻会有人站出来救你。但如果你和那个姑娘去了川东,受到家族禁令的制约,那些可以帮助你的人——范量宇、路晗衣、梁野,甚至于是我和俞翰,都不大可能尾随在后面守护你了。能解决问题的只有你们俩,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你以为你那几手打群架的本事就能应付未知的危险吗?想像一下,在你面前摆一只最普通的妖兽,你该怎么办?”   冯斯沉默不语,手里的冰淇淋已经完全融化也没有察觉。何一帆趁热打铁:“你一定要明白,不是所有人都像你现在认识的这几个守卫人一样,希望你活下去的。或许还有更多的人希望你死,你得珍惜自己的生命,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其他希望消灭魔王的守卫人。”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为了自己而活呢……”冯斯心里憋闷得很想高声喊叫,最后说出口的,却只是这样一句绵软无力的话。   “我们都想为了自己而活,但世界的真相是,没有人能为自己而活。”何一帆轻声说,圆圆的犹带稚气的脸蛋上满是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忧郁。   “好吧,我再想想吧,”冯斯说,“你知道,如果我现在就告诉你我想明白了什么或者没想明白什么,那肯定是在骗你。”   何一帆展颜一笑:“我知道的。反正你是个聪明人,自己好好掂量一下吧。”   她直起身来,找到一个垃圾桶扔掉冰淇淋盒,一蹦一跳地走开了。冯斯忽然叫住她:“对了,我好长时间没有见到林静橦了,你知道她的下落吗?”   何一帆转过身来,摇摇头:“其实我也一直在安排人监视她,但她突然就失踪了,下落不明。我建议你不要因为她是个大美女就觉得……”   “别搞笑了!”冯斯从鼻子里哧了一声,“武侠小说里早就教育过我们无数遍了:越是漂亮的女人越危险。”   “那就好。不过我看你……好像还有什么问题想问?”何一帆说。   “我想问问范量宇的事儿,”冯斯说,“那家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怎么会突然对他感起兴趣来了?”何一帆有些意外。   看来何一帆还不知道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冯斯想,这样也好。他不动声色地说:“就是突然好奇,这样长了两个脑袋还如此嚣张的货色平时很少有机会能见到嘛。”   “我……不是太想谈论他。”何一帆的神情有些奇异。   “为什么?”冯斯问。   “我的家族,现在可用的人已经很少了,”何一帆轻咬着嘴唇,“不然我也不会带着俞翰这个傻大个头疼了。但是在以前,原本还有那么几个不错的族人,实力虽然不如路晗衣和梁野,和他们俩至少还能勉强一战。那六个人,也被视作家族复兴的希望。”   “后来呢?”   “后来……被王璐杀死了一个,被范量宇杀死了五个。家族复兴什么的,也就无从谈起啦。”何一帆的眼圈微微一红,但似乎很倔强地坚持着不在冯斯面前表露出悲伤的情绪。   冯斯无言以对,这番话再次让他体会到了“那个世界”的残酷。杀戮,死亡,好像是野球场上打架那么寻常,这样的世界,也许真的不属于我?   第二天中午,外出旅行的宁章闻和关雪樱也回来了。宁章闻虽然显得很累,但同样也看得出来心情很好,无疑这次旅行十分愉快。关雪樱也笑得很灿烂,但冯斯已经听文潇岚转述了关雪樱的遭遇,两人都知道,关雪樱一定有很多话要说。   文潇岚几乎不会做菜,冯斯会那么几样勉强可以拿来下饭的家常菜,但水准很一般。所以这一顿午饭,两人索性到菜馆里炒了几个菜,然后冯斯马虎烧了个蛋花汤。   “这种时候我反而有点怀念范量宇了,”冯斯说,“那孙子做的菜还真不错。”   其实他也只吃过一次,那就是范量宇第一次为文潇岚所做的那几个菜,后来双头怪人再也没下过厨。但冯斯吃过之后,以专家的口吻评价说,范量宇的做饭水准不亚于天才的关雪樱。他对于范量宇放弃如此造福人民的天赋而走上犯罪道路表达了强烈的愤慨,差点让范量宇破例再收拾他一顿。   “他不在最好,”文潇岚淡淡地说,“小樱再看到他,怕是要吓得饭都不敢吃了。”   吃饭的时候,宁章闻兴致依然很高,不停地讲述着这一趟旅游的各种见闻。那些不过是旅行在外的人最常见的经历,对于自闭了几十年的宁章闻而言,却全都是无限新奇的体验。所以大家都极富耐心地听着宁章闻的汇报,直到饭后他感觉到犯困。   “你玩得太兴奋了,所以会容易累,”冯斯说,“赶紧去补个觉吧。”   于是宁章闻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剩下的三人在外面装模作样收拾饭桌,等听到宁章闻房里传来鼾声后,立即扔下手里的事,做贼一样鬼鬼祟祟一齐溜进了关雪樱的房间。   “小樱,后来还遇到其他事情了吗?”冯斯迫不及待地问。   关雪樱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吃饭时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不翼而飞。她拿出了自己的记事本,犹豫了一阵,在上面写下了一句话。冯斯和文潇岚看过之后,都有些惊诧莫名。   “我觉得,我好像有问题。”关雪樱写道。   “现在我不知道我到底是什么了。”   二、   跟踪关雪樱和宁章闻的流氓,在一声类似爆胎的巨响后,突然踪影不见。他们其实是在一瞬间晕倒并消失了,然后被莫名其妙地运到了远方。   从那一天从路边小混混嘴里听到了事情的真相后,关雪樱就一直心里不安。她反复猜测会是谁在帮他们的忙,却始终不得要领。而她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姑娘,知道冯斯和文潇岚也各有各的烦心事,何况他们远在千里之外也帮不上什么忙,也就一直没有再把身边的状况告诉他们,而只是自己暗中留心。   所以这几天她玩的也并不痛快,脑子里始终不能完全放松,不管是吃饭睡觉,还是爬山游玩,总是留意着周围的状况。不过几天过去了,却再也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一切都顺顺利利。两人爬了山,也游览了附近另外几个风景不错的景区,宁章闻心情很好,在某个全部都是汉族员工假扮的“民族景区”参加篝火晚会时,甚至被“少数民族”美女拉起来,笨拙地跳了一会儿舞,这在过去都是难以想象的。   于是关雪樱又渐渐地放松下来。她是一个天性乐观的人,即便在小山村里遭受了十多年的歧视和虐待,也从来不曾放弃过希望。此时此刻,宁章闻高兴,她也跟着高兴,把第一天的遭遇慢慢抛诸脑后。   回家前一天的晚上,两人又来到宾馆对面的一个小饭店吃宵夜。这家饭店虽然环境一般,但菜品都还不错,烧烤尤其好吃。宁章闻尤其喜欢这里的特色烤火鸡翅膀,那硕大的烤翅拿在手里,很有一种古代山大王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感觉,令人豪气顿生。当然,他的酒量还是很浅,何况酒精也容易刺激神经兴奋,所以他只要了一瓶啤酒,倒在杯子里慢慢地喝。   “以后有空的话,我们应该经常到外面玩玩。”宁章闻的脸上有些泛红,一方面出于烧烤的热力,另一方面也是酒精的作用。   关雪樱微笑着点点头,在本子上写了几个字:“出来玩很好。看到你高兴,我也高兴。”   “不过也不能老出来,还得努力多帮小冯赚钱,”宁章闻说,“我知道他赚到的钱一大半都分给了我,我心里有数的。以前妈妈在的时候,我对钱根本没有概念,现在才知道,活着原来要考虑那么多。要是没有你们,我觉得我自己一个人真的活不下去。”   “活着不容易,所以要大家一起。”关雪樱写道。   “可惜我除了能帮他赚一点钱之外,什么都帮不上他了,”宁章闻说,“有时候我真觉得看不起自己。比起小冯的遭遇,其实我已经算是幸运得多了,但我却生生把自己弄成了一个白痴。”   “慢慢会好的,”关雪樱安慰他,“世上无难事。”   两人谈谈说说,宁章闻不知不觉把一瓶啤酒喝得精光。他酒量很浅,喝了这一瓶啤酒就让他脑袋开始晕呼呼的,嘴里也开始嘟囔起一些不该在外面说的话,魔王、附脑、魔仆,听得关雪樱心惊胆战,赶忙结了账,把他扶回宾馆。   宁章闻的脑袋一沾到枕头就睡着了。关雪樱替他脱了鞋盖上被子,然后准备回自己的房间,手刚一碰到门把手就忙不迭地缩了回来。如果不是因为她无法发声的话,此刻已经尖叫出声了——门把手忽然变得像烙铁一样烫手。   着火了?这是关雪樱的第一反应,但她很快又发现不像。那种感觉刚开始确实像是灼烫,但仔细一感受又不太对。那更接近于一种单纯的痛感,似乎是一接触到门把手,手指的皮肤就开始剧烈疼痛。   她尝试着拿过桌上的一个瓷杯,贴在门把手上,过了十来秒钟之后拿回来一摸,果然一片冰凉,证明方才的痛觉并非来自于热量。她细细地观察着那个古怪的门把手,忽然往后退了一步。   门把手的边缘隐隐有一点古怪的橙色亮光,仿佛是悬浮于空气中的尘埃结成的界线。   那是蠹痕!   关雪樱又看了一会儿,确认了自己的判断。整扇房门都被橙黄色的蠹痕封住了,使她无法脱离。她想了想,又走到窗前,发现窗口也被另外一圈深绿色的蠹痕封锁住。她和宁章闻被困住了。   她不能说话,但猜测用蠹痕困住他们的敌人必然有办法观察到她的动向,于是拿起记事本,在上面写了几个大字:“你们是谁?”   写完后,她高高举起本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几秒种后,她的耳朵里响起了一个声音:“不错的姑娘,又聪明又冷静,很有胆量。”   这个声音听起来忽远忽近,既好像就在她的耳旁说话,又像是来自遥远的天边,完全无法判断说话人的方位。而这个嗓音也很奇怪,近似于刻板的电子合成音,听来金属感十足,没办法据此猜测对方的性别年龄。   关雪樱没有理睬,仍旧还是举着刚才写的那几个字,又转了一圈。对方的声音再度响起:“我是谁?你应该先问一问你是谁。”   对方发出一连串的怪笑声。关雪樱愣住了。她隐隐从对方这句话里听出了一些别样的味道,但想了想之后,也不知该如何作答。对方又是一阵夜枭般的奸笑:“看来你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啊……也好。那我先问你,你母亲是什么时候死的?”   关雪樱又是一愣。对她而言,早已去世的母亲似乎是十分遥远的陈年记忆了,着实没想到有人会问起来。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在本子上写下:“我十岁的时候,小学三年级。”   “你还记得她多少事?”对方再问。   这又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关雪樱想了很久,发现一个令她有些伤心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关于母亲,她并不记得太多。   这倒绝不是因为关雪樱记性不好,而是母亲原本就是一个——用现在很流行的网络用语来说——存在感十分薄弱的人。从关雪樱记事起,母亲就好像一直生活在家庭的边缘。和其他那些每天下地干活还得包干家务活的忙碌的山区妇女不同,母亲从来不下地,也从来不干任何家务活。她甚至不喜欢呆在家里,总是每天天不亮就出门而去,谁也不知道她到底干了些什么,然后到天黑了才回家。   后来有一次,关雪樱为了逃避村里小孩子们的欺侮,一路逃到了山里那座碧蓝的深潭边,才发现母亲就在那里。她坐在水潭边的一块石头上,眺望着远方,目光如同身旁的潭水一般深邃而不可捉摸。关雪樱禁不住想:原来她每天都是在这个地方坐着发呆、一坐就是一整天吗?   另外一点令关雪樱奇怪的是:一向脾气暴躁、专横独断的父亲竟然从来不干涉母亲的行为。他不逼着母亲下地,不逼着母亲操持家务,也从不禁止母亲出门。他对关雪樱十分苛刻,动辄打骂,对母亲却连恶语相加似乎都没有。   在过去,关雪樱也并不太知道一个正常的家庭应该是什么样——她对山外的世界所知甚少,能读到的书同样很少,而父亲也不许她去村长家看电视。尽管母亲的表现和村里其他的女人们大不相同,她也只是以为那是家庭关系中的一种。但当来到宁章闻家里之后,听三位原本各自家庭都有些缺陷的新朋友讲起小时候的事情,她才意识到,自己的母亲完全不像是一个正常的母亲、或者一个正常的妻子。   尽管如此,她对母亲还是怀着很深的感情,因为母亲是唯一一个能制止父亲关锁虐待她的人。虽然母亲并不总是制止父亲,确切地说,当她喊出“别再打了”的时候,与其说是疼惜女儿,倒不如说是这样的殴打令她心烦。但不管怎么说,母亲的存在让她少挨了不少打,也好歹读了三年书,这一点关雪樱不会忘记。   但母亲的死让关雪樱连最后一点庇护都失去了。那是关雪樱小学三年级行将结束之时的五月,某一天,母亲按照惯例早早出门,但一直到全家人吃完晚饭,她都始终没有回来。关锁渐渐有些焦急,一时也顾不了他刚刚揍了关雪樱一顿,命令关雪樱和自己一同出门,然后分头寻找。   关锁的寻找漫无目的,但关雪樱却知道母亲平时喜欢呆在什么地方。她直接奔向了半山腰的深潭。果然,母亲就在那里,但却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坐在潭边,而是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她赶忙跑到母亲身边,发现母亲已经陷入了昏迷,胸前有一道深深的伤口,身下的土地已经被鲜血染红了。   母亲没有再醒来。在送往医院之前她就已经停止了心跳和呼吸。警察来了,草草勘察一番,得出“抢劫杀人”的结论,也一直没能找到凶手。总而言之,母亲就这么死了,也让关雪樱的生活从此陷入完全的黑暗,直到冯斯来到山村、打破了村里百年不变的死寂后,她近乎赌博般地求冯斯带他离开,这才总算是改变了命运。   尽管生性乐观豁达,但在离开山村后,她也并不愿意去回想过去的事情——谁愿意没事儿做就去回忆那些让自己不快活的事儿呢?此刻重新想起来,她才意识到:母亲可能的确有一些不同寻常。别的不提,哪个抢劫犯失心疯了会到那么穷的山村里去抢劫一个山道上的女人?   关雪樱不知道自己改如何回答对方的问题,只能默然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对方的怪笑声再度响起:“可怜的姑娘……看来你真的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谁。”   “我是谁?你知道吗?”关雪樱写道。   “我也不知道,但我有一个办法,也许可以帮助你自己想起来,”对方那刻板机械的语声里隐隐透出一声狡黠,“你敢不敢试试?”   关雪樱的手揪着自己的衣角,脸上的表情变化不定。最后她拿起本子,重重写下几个字:“敢。但是请不要伤害宁哥。”   “我可以答应你不伤害他——他对我没用。但必须连他一起带走,否则他醒来发现你不见了,会给我们惹麻烦。我可以让他始终保持昏睡,这样你所经历的一切他都不会看到。”对方说。   关雪樱又想了一会儿,咬了咬牙,重重点了点头。刚刚点完头,她忽然眼前一黑,身子就像失重一样飘了起来。   在最初的惊慌之后,关雪樱逐渐镇定下来,弄清楚了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好像是被带入了另外一个不同的空间,在这片空间里,她的周围都是一片黑暗的虚空,什么都接触不到。好在已经听冯斯讲过许多类似的细节,所以她能猜得到,这大概是自己被卷入了蠹痕之中。   她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想要干什么,自己也无法发声呼喊,只能就这样悬浮在这片大小未知的黑暗领域里,想象着自己是一个宇航员,正在太空中行走呢。   在这样一片绝对的黑暗中,她也把握不清时间的长短,所以也不知道眼前重新亮起来的时候到底间隔了多长。总之在一个毫无征兆的瞬间,失重的感觉消失了,她的脚踏到了实地上,黑暗消散,眼睛里见到了亮光。   由于在黑暗中待得太久,眼睛刚刚接触到光亮,一下子不能睁开。但她先听到了声音:水声,巨大的潮汐声,和在电视里听到的潮水的声音完全一样。同时她也注意到了,脚底下踩着的地面有些软,似乎不像是平时踩惯了的硬地。   过了几秒种,她才能勉强睁开眼睛,看清楚了周围的环境。然后她的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她看到了海!   气势磅礴、无边无际的大海,此刻就呈现在关雪樱的眼前。这一片深蓝色的水域向着远方无限延伸,在黑夜中看来,给人一种幽深的恐惧感。她初步猜测,这应该就是距离两人的落脚地大约几十公里远的那座海滨。没想到那么短的时间内,她就被带到了这里。   关雪樱坐在沙滩上,只觉得内心一阵阵的发紧,仿佛全身的汗毛都要倒竖起来,心跳陡然间加快了许多。她想要站起来,却只感觉到两腿软绵绵的没有什么力气,最终还是选择了继续坐在地上。   冯斯说得没错,她真的是怕水。从前在老家的时候,她甚至都不敢太靠近那座深潭。事实上,一般性的和水接触她并不畏惧,否则她也不敢做饭洗衣了,但是像家乡的潭水那样大量聚集在一起的水体,那种足够把一个人淹没在其中的水体,却总是能让她感觉到呼吸不畅。她无法解释其中的原因,只是安慰自己,以后远离那些江河湖海也就罢了。这一次出门旅行,宁章闻也因为她的缘故而没有打算来海边。但没想到,最后还是出了这样的意外。   她还是阴差阳错地来到了海边。   这就是海啊,关雪樱胆战心惊地想着。虽然在电视上看见的时候也很大,可是身临其境的时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虽然大海在脚下,她却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仿佛那一望无垠的大海其实是铺在天空之上的,带有一种令人难以言说的巨大的压迫感,随时能把她碾压成粉尘。或者换一种说法,大海就像是一头正在咆哮着的巨兽,那些翻滚的海浪就是尖锐的獠牙,准备着把她撕成碎片再吞进肚腹里。   她越想越觉得那种恐惧感像流动的水银一般蔓延向全身,令她全身发冷,呼吸也越来越急促。最后她索性抱着脑袋在沙滩上缩成一团,不敢再向眼前这令人畏惧的大海多看一眼。   “怎么样,你有没有想到过,你为什么那么怕海?”那个声音不怀好意地问。   关雪樱连写字的力气都没有了。她只能用双手胡乱地摇动,来表达“我不知道”的意思。对方嘿嘿笑了几声:“要不然我来帮你?”   帮我?怎么帮?关雪樱莫名其妙。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突然之间,她感到自己的身子一下子又悬空了,紧跟着扑通一声,浑身上下一片冰凉,一股莫名的柔和力量从四面八方涌来,挤压着她的身体。   我掉到海里了!关雪樱一下子反应过来。尽管她并不能发声,还是本能地张口准备尖叫,腥咸的海水立刻钻进了她的嘴里。她猛呛一口,胡乱地摆动着四肢拼命挣扎,头颅终于钻出水面,呼吸到了一口新鲜空气。但她毕竟没学过游泳,紧跟着身体再度下沉,又被海水完全吞没了。   好可怕啊,关雪樱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像被抽空了。那么多的海水,恐怖的水,把人包围在其中无法挣脱的水,这完全就是她经常做的那个噩梦的重现。她没想到,这个噩梦竟然会转化为现实。在这片完全看不到边际的无底深渊之中,关雪樱举得自己变成了一片没有分量的小小树叶,在水流里忽上忽下,无法自主。向上看,透过水面照下来的月光才能带给人一丁点希望,但那月光太茫远,无法捕捉;向其他方向看去,到处都是黑沉沉的一片,带着那种恐怖的压迫感,让人体会到自己有多么的渺小无助。   就在这样极度的恐慌之中,关雪樱的脑子里忽然间闪过了一丝亮光,就像有一道尘封已久的大门被硬生生地推开了,她看到了一些奇特的画面。或者说,她自己也融入了那个画面之中,成为画面里的一份子。   关雪樱看到了另外一片海域。和眼前这片还算宁静的海域不同,画面里的大海怒涛翻滚,雷鸣电闪。乌云遮蔽了整个天空,海水如同沸腾一般地拼命搅动着。在这片魔鬼一样的海面上,一艘轮船正在艰难地行驶着。其实这艘轮船相当大,应该是那种电影里时常能见到的现代的客轮,但在大海面前却显得那么渺小和卑微,只能在风口浪尖上无力地挣扎摇摆,看上去随时都有可能倾覆。   而关雪樱自己,身形陡然间缩小了许多,似乎是变成了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她正被人抱在臂弯里,随着船身的摇晃而不停颠簸,短小的四肢无力地伸展着。由于角度问题,她无法看清楚抱着自己的究竟是谁,但鼻端却能在海水和风暴的气味里嗅到一丝独特的香气。   已经逝去的母亲身上曾有的香气。   我是在被母亲抱着的吗?这是哪里?这是什么时候?关雪樱一阵迷糊。   身边是一片片的惊呼声和哭喊声,显然船上的人都很紧张害怕,唯恐翻船。但母亲的臂弯稳定而有力,沉着地一手抱住她,一手扶住船舷,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不过也许是出于神秘的第六感,关雪樱能够感觉到,母亲其实还是在担心着一些东西,却并非是这场突如其来的海上风暴,而是其他的一些事物,隐藏在风暴背后的事物。   风暴仍然在继续。天空忽而被雷电照得有如白昼,忽而陷入完全的黑暗,连一点点星月的光辉都见不到。在这样忽明忽暗的压抑氛围中,当又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的时候,关雪樱忽然发现,母亲的身边多了几个人!这几个人所站立的方位,和她小时候被村里孩子围着打时孩童们的站位相仿,堵住了母亲可能离开的每一条路线。   然后他们开始说话。关雪樱惊异地发现,这些人说的话她听不懂,并不是普通话或者任何一种汉语方言。仔细分辨之后,她发觉这些人说的是日语!虽然她并未学过任何外语,但这些人说的话,和她在宁章闻家看过的那些网络下载的日剧是完全一样的腔调,那种独特的发音和咬字很容易分辨。   日本人?关雪樱想不通了。母亲怎么会出现在这样一艘海轮上,又怎么会被日本人纠缠呢?不过接下来,更加让她吃惊的事情发生了。   ——母亲也开口了,和这些人进行对话。她一开口,关雪樱就能分辨出,这的确是母亲的声音,然而她说的同样不是中文,而是……日语。   母亲在和这些人用日语对话!   关雪樱完全懵了。这个把自己抱在臂弯里的女人,有着熟悉的香味和熟悉的声音,但开口说话却完全变成了一个陌生人。关雪樱不懂日语,不知道母亲说的是否算流利,但可以肯定她说得飞快,和围住她的几个人进行了一番十分激烈的对话。从语气上判断,似乎是对方在提出要求,而母亲则在严厉地拒绝,气氛相当紧张,到了后来,已经完全变成了争吵。   在母亲又甩出了一长串的话语后,对方好像被彻底激怒了,竟然从身上拔出了武器。由于角度问题,关雪樱无法看清那到底是刀还是枪,但可以感觉到母亲的身体有些僵硬,显然是受到了巨大的威胁。   但就在这时候,一个突如其来的巨浪打了过来,客轮在浪尖上几乎形成了垂直的角度。站在甲板上的这几个人全都猝不及防,身体从甲板上往下滑,掉进了海里。母亲的手这一回也没能抱紧关雪樱,她的身体从母亲怀里飞了出去,同样栽进了海中。   冰冷的海水立即包围了关雪樱全身。这一瞬间,她终于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那么害怕大海了:因为她曾经这样孤独无助地沉入过海里。她只是个婴儿,别说不会游泳,就算会也不可能有任何的力气对抗这愤怒咆哮的海洋。那些无所不在的海水,眼看就要把她活生生吞掉,让她的身体失去生命,迅速腐烂,最终化为枯骨,化为尘土。   关雪樱感受到了那种弥漫于身体发肤每一处细微角落的恐惧,足以把她撕扯成碎片的恐惧。海水筑成的高墙把她重重地压在水面之下,让她觉得自己的血液似乎都要倒流了,四肢就像木头做的,根本不能动弹,甚至于连呼吸都忘记了。   这就是海洋啊,她迷迷糊糊地想,我命中注定的坟墓?   就在关雪樱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身边的海水却忽然间消失了,那种无所不在的液体的压力没有了,身下又接触到了虽然柔软但却结实的、可以依靠的沙地。   她拼命咳出鼻腔里、嘴里和气管里的海水,那种气管都要被撕裂一般的极度难受的感觉让她觉得自己已经死过一次了。过了好几分钟她才缓过劲啦,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从海里捞了上来,被放到了陆地上。她不会被淹死了,至少暂时如此。   她再伸展了一下肢体,看到自己的手脚身躯也恢复了正常的十七岁少女的大小,也就是说,那一幕海上幻境也消失了。现在自己处在现实的世界里。   到了这时候,她才有余暇打量一下周围。宁章闻果然也一起被带过来了,正趴在沙滩上轻微地打着呼噜,看来倒是没什么危险。而把两人绑架过来的那个人就站在不远处。他中等身材,身上穿着一件长长的风衣,脸上带着一个滑稽的福娃面具,看不见脸。   关雪樱想要向对方问话,却发现带在身上的这本记事本已经被海水浸透,完全没法书写了。她想了想,蹲下身子,在沙地上写了几个大字:“你要干什么?”   “真是个勇敢的姑娘,”对方笑了起来,“刚刚从生到死走了一圈,你居然能那么快就镇定下来,还能提问。”   关雪樱没有搭腔,对方向前跨出几步,走到她身前:“我不是冲着你来的,你没什么用。我是要你母亲留下的东西。”   关雪樱愣了愣,蹲在地上写道:“妈妈没留下过任何东西。”   “不,她肯定留下了,只是不知道在哪儿,”对方狞笑着,“所以我需要你来帮助我找到它。”   关雪樱摇摇头,表示不明白。对方叹了口气:“不明白不要紧,我会帮助你的。”   他有向前走了几步,来到关雪樱身前。关雪樱紧张地向后退,却知道自己不可能逃得过。   “我很会看人,你知道吗?”绑架者不紧不慢地说,“只需要接触一小会儿,我就知道该怎么对付你。你很勇敢,也很坚强,如果从你身上下手,也许会耽搁很多时间,最后也未必能撬出什么。但如果我换一个目标呢?”   他缓缓地把身体转向昏迷不醒的宁章闻,意似悠闲地迈开步子。关雪樱大惊,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对方却突然间停住了脚步,闷哼一声。   “是谁?”对方发出一声有些惊惶的喊叫。   什么是谁?关雪樱莫名其妙。紧跟着,她忽然觉得脑子里一阵晕眩,浑身失去力气,一头栽倒在沙滩上。失去知觉之前,她隐隐地看到,前方好像多出了一个黑影,和绑架他的人站在一起。   醒来后,她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宾馆里,回到了宁章闻的房间。宁章闻依然躺在床上,睡得正香,自己则靠在椅子上,身上搭着一床毯子。窗外已经发白,楼下卖早点的小贩们已经开始劳作,发出各种嘈杂的声响,一切看起来都很平静。   那一刻关雪樱甚至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个噩梦,刚才那一堆乱七八糟的蠹痕、海水、童年记忆都只是梦里的幻境。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这并不是梦:她的衣服还稍微有些潮湿,可以看到析出的白色盐粒。而她的嘴里,仍然残留着海水的苦咸味儿。   她站起身来,咕嘟咕嘟喝掉了两杯水,定定神,回忆着先前发生的一切。她有些明白了,那些跟踪者是冲着自己的母亲来的。按照刚才那个绑架者的说法,母亲似乎藏了什么东西,十分重要的东西,重要到这个人把自己绑架到海边来逼问。而救回自己的人,虽然动机不明,估计也是和这件东西有关。   关雪樱虽然文化程度不高,头脑却十分聪颖,把前后的时间联系在一起,产生了一个猜测:那些在暴风雨中的海船上威逼母亲的人,也许同样是为了这样东西而来的。而从他们和母亲都说日语的事实来看……或许母亲根本就是日本人,是从日本逃到中国来的!   她就是为了那样重要的东西才逃离日本的吗?   她忽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来到宁章闻家里后,宁章闻教她用电脑,当讲到上网使用搜索引擎时,她很好奇:“这个什么都能找到吗?也可以找到我吗?”   “你没有什么名气,恐怕找不到你,”宁章闻说,“但兴许能找到和你重名的人。”   关雪樱兴致勃勃地要求宁章闻搜一下试试,与是宁章闻输入她的名字,点击鼠标后,微微一怔:“啊,倒是没什么和你重名的名人,但是你的名字很有意思啊。关雪樱这三个字,是日本的一种樱花。这上面说,日本的大正十年,知名画家桥本关雪的夫人在京都哲学之道旁种植了一种美丽的樱树,这些樱树后来成长成片,变成了京都著名的观赏景点,所以人们就用桥本关雪的名字来命名,称其为‘关雪樱’。你的名字很有诗意呢。”   那会儿关雪樱只是为了自己有一个漂亮的名字而感到高兴,现在想起来,这个名字里,或许包含了一些别样的意味,或者说暗示。   关雪樱摇了摇头,发现自己原本看起来简单明了的身世却在一刹那间变得迷雾重重。过了一会儿,她又想到那段海轮上的疑似童年回忆。之所以说“疑似”,是因为回过头细想,假如那一幕是真的的话,就算她能记得住被海水淹没的感觉,也没可能分辨出旁人说的是什么语言——正常的小婴儿不可能记住这些毫无意义的发音。尽管有些修练气功的人会使用诸如“回婴望忆”之类的说法,但那些说法毕竟难以证实,搞不好只是气功大师们的骗术。   这是不是能说明一点:我和冯斯一样,都是不正常的人类?关雪樱刹那间陷入了忧郁。   身后的宁章闻又开始打呼噜。   三、   冯斯一大早就被赶出了宿舍。他昨晚睡得晚,其实还很困,但没办法,宿舍里那条天杀的风流狗居然偷偷瞒着宿管把女朋友带进来了。   “没钱了,兄弟们,实在是没钱了,开不起房了,”他在室友们面前哭丧着脸恳求,“就给兄弟行行方便吧。下个月生活费来了一定请哥几个好好搓一顿!”   “瞧你丫那副欲火焚身的丑恶嘴脸!”室友们纷纷嘲笑他,但嘲笑完之后,还是通情达理地陆续离去。同在一个宿舍,低头不见抬头见,能行方便的时候大都会尽量行方便——没准明天就需要求别人帮你完成编程作业呢?   冯斯倒是从来不会求人办事,但他天生和气,一贯与人为善,所以开了几句玩笑损损人之后,还是打着呵欠离开宿舍下楼而去。   “不然就早点去找疯婆子吧?”冯斯揉着自己鸡窝一样的脑袋,“丑媳妇难免见公婆。该说的话还是得说。”   所谓“疯婆子”,指的是他新认识的朋友姜米。之前本来两人已经约定,利用十一假期的时间去一趟川东。但在听了何一帆的劝说后,他又有了一些犹豫。或者说,相当的犹豫。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倒也罢了,但是他不能把姜米也带入危险的境地。姜米这个疯婆子从来没有见识过守卫人、魔仆和妖兽,单从言语叙述里无法体会到那些魔物的凶恶可怖,自然是跃跃欲试兴致勃勃,但他是和那些家伙有过面对面的经历的。他很清楚,就算手里拿上一把AK,他也没有半点与之抗衡的能力。如同何一帆所说,在那些特殊人类面前,他那点微不足道的能力和废物差不多,离开了梁野等人的暗中照拂,他基本就等于一头肉猪,随便谁都能轻轻松松剐了他再拿开水去毛。   另外一件让他烦忧的事情来自于关雪樱。把这个哑巴女孩儿从山区带出来的时候,他不过是出于一时义愤,也出于对患难与共的伙伴的感激与同情,却从来没有对关雪樱的身份有过任何多余的联想。而当关雪樱讲述了她在海边的奇遇之后,他才意识到,他和关雪樱的相遇,或许并不是巧合,而是十多年前就被命运注定了的。他有着离奇难解的身世,关雪樱也同样有,再往后,一定还会有新的敌人出现,把他已经乱七八糟的生活搅得彻底支离破碎。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实在是没什么心情进行这次凶险莫测的远行了。还是别去的好,冯斯得出结论。可以陪姜米去别处玩玩,在祖国的大好河山走一遭,让她的心情稍微愉快点,然后把她送回国好了。她会读完大学,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在一打追求者中挑一个结婚生子,重复着詹教授那样的生活轨迹,完成她的美国梦。过去的事情就让它们随风而去好了——反正死了的人终归是死了,没办法回来了。人嘛,想开一点多好。   “可是该怎么说服她呢?”冯斯一脸愁容。姜米这个姑娘,外表看起来嘻嘻哈哈大大咧咧,好像一副没心没肺的德行,和稳重的文潇岚似乎是两个极端,但冯斯能看出来,她的内心极其坚定倔强,有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浑劲儿。想要说服她,得准备好一套足够有力度的说辞才行。   两人原本打算今天碰个头,确定订机票的时间,不过由于风流狗室友的作祟,他不得不比约定时间提前两小时就出门。来到宾馆外面,冯斯估摸着对方还在睡觉,于是在在街头晃荡了一阵子,同时在心里打着腹稿,后来他发现这样实在无聊,决定还是去敲敲门试试。   站在房间门口,冯斯刚想伸手敲门,忽然听到宾馆里传出来一阵隐隐约约的奇怪声响,像是有人在哭。他连忙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倾听。   没错,真的是有人在哭。那是姜米的声音。从门缝里传来的声音,可以听出她哭得很伤心,几乎到了声嘶力竭的地步。   “妈妈……”姜米哭喊着。   冯斯怔在原地。他这才意识到,其实姜米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也有着藏在内心的悲伤。虽然她脸上满不在乎,嘴里说着“难过也没有用啊,死了终归是死了。”“我现在在你面前大哭一场,向你倾诉两个小时我是如何思念她,她就能活过来吗?”但她的心里,其实还是很在乎的吧。   她的生父在她出生之前就抛弃了她,而她之前也在闲聊时告诉过冯斯,她的继父和母亲感情不是很好,虽然并没有什么激烈的争吵,但总显得有些冷淡,两人的婚姻就像是一场例行公事。   “你继父是做什么的?”冯斯当时问。   “他是搞电影的。”姜米回答。   “导演吗?好厉害!”冯斯赞曰。   “不是导演,好像是……好像是搞化妆的?我也记不清楚。”姜米眨巴着眼睛。   “好歹也是你爹哎,你连他做什么的都记不清?”冯斯有些无语。   现在仔细想想,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长大,能给她真正关爱的大概也就只有詹莹了吧?现在詹莹死了,剩下一个可有可无的继父,那样的滋味的确不好受,起码自己是深有体会的。   而生父杨谨的死对她的冲击也很大。在短暂的几分钟的交流时间里,杨谨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人渣的嘴脸。但过后她才发现,原来杨谨最后对她看似毫无人性的驱赶,却是为了保护她。这样的话,杨谨在她心目中原本简单明了的形象也一下子变得复杂难辨。   冯斯忽然间意识到,姜米对追查母亲死亡真相的执着,和自己探求身世之谜的执着,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我们都只是想要证明自己存在而已,对么?”冯斯轻声说。   他没有敲门,而是悄悄地离开了宾馆,回到大街上。他找了一家早点铺,慢吞吞喝了一碗豆浆,吃了三根油条,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这才打包了一份豆腐脑和一屉小笼包,重新回到宾馆,敲响了房门。   姜米开门出来,已然神色如常。她已经洗漱过了,脸上画了淡妆,完全看不出有哭过的痕迹。   “哎呀!豆腐脑!太棒了!”姜米欢呼着抢过他手里的塑料袋。   “抓紧吃完然后订机票吧,”冯斯用若无其事的语气说,“我们三天后出发。话说,你在美国也有机会吃豆腐脑?”   “我妈会做,偶尔会给我做一点吃,”姜米说,“我喜欢先吃一碗咸的,再吃一碗甜的,那简直是人间至味。”   “你这话可千万不能在公开场合说,”冯斯一本正经地说,“不然你这样的骑墙派一定会被甜党咸党两边唾弃,当心被吊着打。”   几天之后,两人来到机场,准备飞往川东的中心城市——重庆。对于冯斯这个穷鬼而言,出行一般都会选择火车,这辈子坐飞机的次数并不多。但既然姜米慷慨地买单,他自然乐得省点儿银子了。   “我差点习惯性地买两碗方便面。”冯斯对姜米说。   “土狗!”姜米嗤笑着,“不过说真的,如果不是你的时间太紧,我还真想坐一次火车,好好看一看风景。在飞机上就什么也看不到啦。”   “但愿到了川东你还能那么悠闲自得……”冯斯叹了口气,“到时候会有很多风景让你看到吐。”   这一趟飞机因为气候原因而晚点了,这是中国民航的常态,所以两人只能坐在候机大厅里耐心等候。航空公司贴心地为被耽误行程的乘客送来了盒饭,冯斯自然是发扬绅士风度,让姜米坐着,他去取盒饭。   把盒饭拿到手,正准备走回去,身边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哟,冯同学?怎么那么巧?”   冯斯浑身一震,手里的盒饭差点儿没掉到地上去。他无可奈何地哼唧了一声,转过头来,挤出一个笑容:“曾警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站在身边的正是他的老冤家:刑警曾炜。不过以前见面的时候,曾炜大多穿着便装,不是很醒目,此刻他却穿着一身笔挺的警服,显得英姿飒爽,精气神十足。   “您……也是等着这一班航班吗?”冯斯怀着万分之一的侥幸问。   “没错,我正好去川东公干,借道重庆,”曾炜点点头,“咱们正好同路。”   “怪不得您穿着警服呢,挺帅的!”冯斯随口拍着马屁,“您具体去川东哪块儿呢?”   曾炜说了城市名,果然不出冯斯所料,他们的目的地是一模一样的。两人随口寒暄两句,曾炜却并没有提到两人之间的“正事”,冯斯求之不得,抱着盒饭鼠窜回去。姜米向远处望了一眼:“那是谁?”   “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阴魂不散的警察。”冯斯一脸愁容,眉头紧皱。   “他还能比你说过的那些什么魔仆、妖兽更厉害?”姜米不解。   “因为只有他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合法地收拾我,”冯斯苦着脸,“我说过了,在解决完这档子破烂事儿之后,我还想继续过我普通人的日子呢。要是这位警察叔叔在我的档案里留下什么污点,甚至于直接找个由头把我关进去,那我就什么都完了。难道以后非得纹个左青龙右白虎、跟着范量宇他们那帮人去混黑社会吗?”   姜米看了他一会儿,忽然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掌:“别太担心,一切都会有办法的。我相信你。大不了和我一起回美国,总有解决之道。”   这是姜米十分难得地用一种温柔的语调说话。她的手掌细腻温暖,纤长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冯斯的手心,让冯斯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安定。他反过手,拍了拍姜米的手背:“谢谢你。吃饭吧,不然快凉了。”   “你说的话我可记住啦。以后我要真在这边没了容身之处,就去美国给你当小白脸……”冯斯一边打开盒饭一边开着玩笑。   姜米一脸鄙夷:“小白脸?你也太看得起自己的形象了,还是男保姆靠谱点儿……”   两个小时后,飞机总算姗姗迟来。曾炜的座位和冯斯隔得挺远的,这让冯斯心里稍微放宽了一些。他舒舒服服地往座椅上一靠,沉入了梦乡。   或许是因为飞机本来就飞行在高空中,又或许是因为不稳定的高空气流带来的颠簸,他又进入了那个几天做过的梦:飞起的道观,湛蓝的云天,天际之上的巨蟒的血盆大口……他照例在冷汗淋漓中醒来,呼哧呼哧喘了几口气,姜米侧头看着他:“怎么了?做梦被大灰狼追了?”   “不,是梦见我们被困在了川东没法回去,然后我三次点名不到,老师直接让我挂科。你可得负责啊!”冯斯一脸悲愤地说。   “负责?别,我不负责,谁能证明孩子是我的?”姜米同样摆出一张臭脸。   开过玩笑,冯斯调整了一下呼吸,用纸巾擦掉额头上的汗水。他觉得这个梦是一种暗示,那是他内心深处的潜意识所表达出的一种不安,但这种不安到底指向何处,他仍然把握不清。细节太少了,他想,所知的细节还是太少了。但是那种强烈的预感不会变,他仍然坚定地认为,那座莫名消失的古老道观,一定隐藏着极为重要、极为关键的秘密,也许解开魔王之谜的钥匙就藏在那些忽隐忽现的屋檐下。   他一路沉思着,反倒是忘记了对曾炜出现的担忧。这一路行程虽然略微颠簸了一些,总体而言没有其他波折,落地之后,曾炜远远地冲冯斯点了点头,自顾自地离开了。但冯斯清楚,曾炜此行的公干固然是真,但不过是个表面上的幌子,他真实的目的仍然是监视自己。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打探一桩已经过去二十年的旧事,本身就够困难的了,再加上曾炜那双无所不在的眼睛,真是让人头疼。   不过姜米显然是个乐天派,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把这一趟险恶的行程完全当成了度假旅行。此时天色已晚,两人按计划在重庆市区先住一晚上,第二天再出发。刚刚到宾馆放下行李,她就兴致勃勃地拉着冯斯出门,去找了一家店面看起来很漂亮的火锅店。   “外行!”冯斯嗤之以鼻,“这种地方就是专门骗你这种外地土老帽的。”   “你才土老帽呢!”姜米一下子蔫了,“那你说我们去哪儿?”   “我宿舍里的四川同学告诉我,川菜的精髓就在街边的小馆子,他们称之为‘苍蝇馆子’,”冯斯说,“我已经在网上查好了几家本地人推荐度最高的苍蝇馆子,跟我走就行了。”   “看来我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中国吃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啊……”姜米摇着头。   “马上你就能知道你距离吃货还差得有多远了,”冯斯诡秘地一笑,“欢迎来到真正火锅的世界。”   一小时后,两人坐在了一家冯斯所说的风评极佳的苍蝇馆子里,面前放着一锅红红亮亮正在沸腾的火锅。其时汤刚烧开没多久,姜米加在一起不过吃了几片毛肚和黄喉,就已经满脸通红,龇牙咧嘴地不停喝冰镇饮料。   “刺激吧?”冯斯嘿嘿笑着。其实他也被辣得够呛,但比之姜米,承受能力还是强了许多。   “眼泪都辣出来了……”姜米用桌上放着的卷筒卫生纸擦着眼睛,“其实光辣还好啦,墨西哥人的东西也辣,可是那么麻,我真的没想到,实在有点扛不住。”   “这一路下去,你想不到的事情还会有很多。”冯斯淡淡地一笑。   “但是我也很期待嘛!”被麻得直吸凉气的姜米依然兴致勃勃,“你不知道,听你讲到你去位于大山里的山村时,我都羡慕死了。我对那样的生活真是很好奇。”   “你这不过是一种站在高处俯视的好奇,”冯斯摇摇头,“等你真的走进那种生活的时候,你就知道那一点也不好玩,一点也不浪漫,光是猪圈旁边蚊蝇乱飞的旱厕就能要了你的命。更何况……”   “更何况什么?”姜米问。   “这次我们要去的城市,虽然也算是依山而建的山城,但交通却并不闭塞,公路发达不说,还有一面沿江。”冯斯说,“这样的小城市,和深山里的小村庄是两码事,它更加接近于一种四不像的状态。”   “四不像?”姜米有些困惑。   “等到了那里你就知道啦,”冯斯说,“现在先研究一下晚饭吧。看来这一锅火锅你是无福消受了,要不要换个地方,找点儿不那么麻辣的东西给你填肚子?”   姜米犹豫了一会儿,脸上浮现出革命英烈面对敌人刑具时的表情:“不!今晚我就跟火锅飙上了!一锅不扫何以扫天下!”   “精神可嘉……随你便吧!我会给你收尸的。”冯斯淡定地捞起一块午餐肉,放进香油碟里。   结果他倒是没有给姜米收尸,却不得不大半夜地跑出去替她寻觅药房买止泻药,这无疑是那顿正宗麻辣火锅的功劳。   好在重庆是座大城市,通宵售药的药店并不难找。他在街上询问了一番,很快找到一个虽然已经锁门、但仍旧挂着“夜间售药”标牌的药店,正准备按铃,背后响起了一个声音。   “有大事要办还胡吃海喝,真是不知轻重。”一个沉稳的男声说。   冯斯慢慢回过头来:“梁野先生,咱们有日子没见了。”   身后果然是梁野,守卫人家族中四大精英之一。相比起凶残暴虐的范量宇、高深莫测的路晗衣和笑里藏刀的王璐,梁野更加接近于一个“正常人”,所以冯斯对他的好感最多。当然,这样的好感也只是相对而言,对于这群人,他心里所抱有的最主要的观感,仍然是警惕和抗拒。   “你和王璐他们不一样,不喜欢说绕弯子的废话,所以我就直接发问了吧——你有什么话要说?也是来阻止我的吗?”冯斯说。   梁野看着冯斯,摇了摇头:“不,我不会阻止你的。事实上家族内部确实并不希望你去冒险,毕竟那种禁忌之地我们都无法保护你,但我仔细想过了,这也或许是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冯斯问。   “帮助我们弄清楚消失道观的真相的机会,”梁野说,“你不受禁忌的限制,可能是唯一一个既了解魔王的背景、又可以前去调查的人。”   “可惜的是,我没有你们那样的能力。”冯斯轻叹一声。   “这倒或许会带来特殊的机会,”梁野说,“总而言之,这一趟到了那边,你只能完全靠你自己了,别指望我们再会出现。这是一个很大的冒险,但我觉得值得。”   “我知道。但是如你所说,这个险必须冒。”冯斯有些沉重地点点头。   梁野从身上取出一张小纸条,递给了冯斯:“到了那里之后,可以按地址去找这个人。他会给你提供一些帮助。”   冯斯接过纸条:“你不是说你们家族的人不会靠近那里么?”   “那只是家族控制下的一个普通人的组织,不了解和魔王有关的任何内幕,所以不能算家族中人。他们在那里,主要是为家族提供一些经济支持。”梁野说得有些含糊,但冯斯能够猜到,这个所谓的“组织”是什么性质,“提供经济支持”又是什么样的概念。   “这一趟正好有警察叔叔跟着我,我要是再和那些‘组织’混在一起,那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冯斯喃喃地说,但还是把纸条装在了兜里。   “你好自为之吧。”梁野不再多话,转身离去了。   “你有什么建议吗?”冯斯问,“我是说,虽然这个道观对守卫人来说是个禁忌,但是你或多或少总应该知道一丁点吧?”   梁野没有停步:“有一点……如果你看到一种深黑色的花,马上逃,逃得越远越好。”   “黑色的花?那是什么?”冯斯很是困惑,想要再问,但梁野已经走远了。   四、   一枚血红色的巨大茧壳立在浴室的中央,不停地蠕动着。随着时间的推移,茧壳的蠕动越来越剧烈,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不断地膨胀、冲击。终于,茧壳的表面裂开了一条缝,随即整体炸裂开来,猩红色的浓稠液体溅射得到处都是,浴室洁白的瓷砖和干净的地板瞬间变得污秽不堪。   茧壳炸裂后,从里面跌落出一个人影,浑身沾满血色的脏污,正在艰难地喘息着。   半个小时之后,这个人已经洗去了满身的污迹,裹着浴巾离开浴室,回到了房间里。和先前血肉模糊的场景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个房间的陈设。屋子虽小,打扫得干净整洁,床上的床单是新换的,书桌上摆放着码得整整齐齐的机械设计与自动化类的专业书籍。而从紧紧拉着深色窗帘的窗户方向,隐隐传来窗外青年学生们喧哗交谈的声音。早饭时间快到了,学生们像一条大河的无穷支流,从宿舍或通宵自习教室出来,奔向各个卖早点的食堂或小摊。   这里是这所大学的青年教师宿舍。   这所学校主管基建的前副校长李济,是学自动化出身的。   李济在床上躺了许久,似乎渐渐缓了过来,点燃了一支烟慢慢吸着,呼吸也恢复正常频率。正准备穿上衣服,手机响了起来。   “怎么样啊李校长?我算着日子,你应该又完成了一次进化了吧?”听筒里传出一个年轻女人亲切而快活的声音。   “你这个电话来得真巧,大概四十分钟之前刚刚完成。”李济苦笑一声。   “不错啊,你已经撑过了四次进化,居然都还没死,对于老年人来说,挺难得的哟!”女人的声调依旧充满笑意,但说话的内容却让人不寒而栗。   “还还不是托你的福。”李济继续苦笑。   “那也是你自己聪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对方嘻嘻一笑,“不然的话,你现在都已经死了四十次了。不过呢,这一次我对你有点生气哦,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我没有看住那个姓冯的小子,还是让他上了飞机。但是我实在是有心无力啊,我哪能想到那几天正赶上进化期,我……”李济急急地辩解着。   “不用解释了,我从来不问原因,只要结果,李校长你应该是最清楚的吧?”电话里的女人用温婉柔和的语气说,“而且你也应该清楚,我这个人最好说话了,开始办砸了不要紧,重要的是得去补救。杨谨的事情你就完成得拖泥带水的不够好,这一次,最好能都解决妥当了。”   “我……我明白了!”李济的嗓音略带着呜咽,握着香烟的左手也不住地颤抖,“我这就定机票,明天一早就出发去重庆!”   “不,今天上午走,下午就能到那座江城,到晚上就能和那个姓冯的小子会合了。我已经替你把机票定好了。”女人柔和的声音里带有一丝让人不敢抗拒的凶狠。   “好、好!我这就收拾东西!”李济忙不迭地说,“但是……以我的能力,我不能保证到了那边能够看得住他们啊!你那么厉害,为什么你不亲自去呢?那样会保险一些吧?”   “第一呢,我抽不开身;第二,那个地方我不能去,我们家族的人也不能去。不过我会在当地安排一些人帮你打探消息搭把手什么的,但他们只是普通人,什么都不知道。”女人把“普通人”三个字说得很重。   “也就是说,普通人打探出消息,我这个……不普通的人去盯住他们。”李济喃喃地说,满是皱纹的脸上充满了忧伤和悲凉。   “是的,只能靠你这个不普通的人了,任重道远哦!”如果此刻能看到女人的表情,她一定是在嘟着嘴挤眼睛。   “我已经帮你做了那么多事了,什么时候才能放过我呢?”李济终于忍不住发问,“我……我还是希望有一天能做回我的普通人啊!”   “你已经上了贼船,就没可能再下去啦!”女人笑得十分欢畅,“好了,我挂啦,机票信息已经发到你的邮箱里了,时间所剩无几,别误机哦!希望你今晚就能盯上他们。”   电话挂断后,李济怔怔地看着逐渐暗下去的手机屏幕,失魂落魄的双眼里慢慢涌出了浑浊的老泪。香烟燃尽,烧灼着手上的皮肤,李济却恍然不知。   就在李济为了自己不幸的命运而哀鸣时,冯斯和姜米已经坐上了去往那座江边小城的大巴。虽然止泻药起效了,姜米还是蔫蔫的,眼圈乌黑,脸色发黄。   “所以说不要硬充好汉啊,姑娘!”冯斯坐在她旁边,幸灾乐祸地笑着,“出师未捷身先死什么的,多惨啊。”   “你这没有半点同情心的畜生……”姜米靠在椅背上嘟嘟哝哝,“我现在开始担心了,到了那种小地方,万一吃的东西再有什么不干净,我会不会活生生的脱水而死啊?”   “我昨天就和你说了,那多半不会是一个你想象中的‘小地方’,”冯斯说,“总之到了你就知道了。现在先好好养会儿神吧。”   姜米点点头,把头枕在座椅靠垫上,闭上了眼睛。冯斯四处环视一番,没有发现曾炜的影子。他随即又哑然失笑:曾炜是个警察,有一万种方法可以掌握他的行踪,何必做跟踪这种费劲的事儿?曾炜如果想要找他,就一定能找到,担心也没用。   这么一想,他反而安下心来,掏出手机给关雪樱发了几条短信。关雪樱告诉他,家里一切都很好,这两天没有出现过任何异常,之前跟踪她的人如今也踪影不见了。至于文潇岚,似乎是忙着接待趁假期到北京旅游的老同学,这几天并没有到家里来,但也一直和她保持着短信联络。   至于宁章闻,旅行一趟回家后心情大好,已经开始学习安卓编程技术,似乎是打算自己开发游戏去卖钱。冯斯看着短信直摇头,他很清楚一个游戏的开发有多么复杂、多么需要团队配合,况且还有常常比游戏本身更加重要的市场营销,光会编程是没有用的,Flappy Bird那样简单粗陋就赚到钱的奇迹根本就是可遇不可求。但转念一想,未必真的要开发出游戏卖出银子,关键在于,这是宁章闻第一次主动给自己找寻到一个努力的目标,而不再是被动地按照冯斯的要求去开发外挂,这对宁章闻而言,堪称跨越性的一步。   就让他自己折腾吧,冯斯想,不需要有什么结果,能让他从中找到自信和快乐就足够了。   一个多小时后,大巴到站了,而姜米已经昏昏沉沉睡着了。冯斯虽然有些不忍心,还是伸手推醒了她:“喂喂!电影散场了!”   姜米迷迷瞪瞪地睁开眼睛:“啊?散场了?到底是什么电影来着?”   几分钟之后,两人走出了长途客运站,姜米向周围打量了一下,惺忪的睡眼一下子睁圆了:“我说,我们没有搞错地方吧?”   “当然没有。”冯斯早已预料到姜米会有这样的反应。   “我怎么觉得是车子转了一圈又回到重庆了呢?”姜米搔着头皮,看着眼前的柏油马路和现代化的楼房。一块块光鲜的广告牌上涂绘着各种各样的名牌商品,一辆辆汽车从路口驶过,街头走过的青年男女的穿着至少比冯斯看着时髦多了。当然,这里肯定远比不上大城市里有那么多遮天蔽日的高楼大厦,城区的范围也很小,但和姜米想象中的古色古香的陈旧小城还是相去甚远。   “欢迎来到中国。”冯斯扬着手,手指指向前方一座大厦的顶端,贝克汉姆正在楼顶的广告牌上微笑着。   姜米过了好半天才回过味来:“也就是说,中国的中小城市,都在照着这样的方向发展了?那多没意思啊。小地方就应该有小地方的特色嘛,我还在憧憬着青石板路和瓦房呢。”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你喜欢用俯视的心态看待事物,”冯斯说,“凭什么要这里的人保持古朴的生活状态,拒绝汽车、拒绝电梯大楼、拒绝抽水马桶、拒绝网络?就为了你们一年来这里住三天发一些思古幽情写一点小清新游记……糟糕!”   “你怎么了?”姜米吃惊地看着前一秒钟还在摇头晃脑好为人师的冯斯一下子脸色变得很难看。   “我刚刚想到,我们要去寻找的消失道观的遗址,”冯斯说,“在过去,没有人敢于去碰那块地方,神秘的传说天然地保护着它。可是现在,人们的胆子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不害怕怪力乱神……”   姜米的脸色也变了:“你的意思是说,那片旧址可能已经被其他东西占据了。”   “光是被什么新盖的建筑物占据也就罢了,我担心那里连地形都改变了,那就糟糕了。”冯斯说。   “那我们赶快去看看啊!”姜米一下子急了。   冯斯拍拍她的肩膀:“如果那里真的被夷平了,我们早去一天晚去一天能有什么影响?还是先住下来休息休息再说吧。说起来,我们倒是可以让梁野的那些手下给我们安排住处,但如果你不愿意……”   “怎么可能不愿意!”姜米两眼放光,“我长那么大就没有见过真正的黑社会,现在有机会和他们近距离接触一下,那么难得的机会绝不能错过!”   “竖子不足与谋!”冯斯满脸悲愤。   不过话虽如此说,黑社会的形象其实没什么新鲜的。这年头的电影工业如此发达,外加无数粗制滥造的国产警匪剧,基本上已经把可以塑造的黑社会形象都塑造了个遍。人们对黑社会的认知,早已不会是来自于早期香港电影里的那种留着长发或秃头、扛着钢管的纹身男了,也不会仅仅局限于风度翩翩手握博士学位拥有半个香港岛的衣冠禽兽。简而言之——任何职业任何形象的人,都有可能是黑社会。   以眼前这个名叫王欢辰的梁野指定的接头人为例,两人找到他时,他正在那间挂着“校长室”标牌的办公室里接受着采访。王欢辰虽然西装革履,却怎么看也不是适合穿西装的人——至少不是特殊定制的西装肯定套不上他那庞大的身躯,那副价格不菲的平光眼镜也难以给他满是油光的大脸增添哪怕是一丝知性的气息。   “辰星厨师学校的办学宗旨,就是为社会培养人才,为有志向的年轻人提供腾飞的舞台……”王欢辰对着镜头侃侃而谈,口沫四溅,带有那种暴发户特有的得意和故作谦逊,说话还略有些磕巴,嗓门倒是足够洪亮,收了红包的记者也作专注状不停点头。冯斯和姜米耐心地等待着,直到记者采访完毕离开。   “两位是……”王欢辰一回头看到了两人,微微一怔。   “这里不太方便,”冯斯努努嘴,示意他周围还有不少记者、秘书之类的闲杂人等,“是一位姓梁的先生让我们来找你的。”   王欢辰想了想,恍然大悟,脸上微微有些不悦:“哦,想起来了,他给我打过电话。他就会给我找麻烦……你们先去校门口接待室坐会儿。我一会儿过去。”   他想了想,又用校长的威严补充了一句:“下次不要直接到校长室来,我很忙的。”   校长一行人离开了,姜米微微皱眉:“看来这位王校长并不是很欢迎我们呢。”   “欢迎不欢迎我不知道,不过我看得出来,他是个好演员。”冯斯说。   “好演员?”姜米不解。   “我一提到梁野,他的眼神就变了,”冯斯说,“虽然我看不出那到底是表示尊敬还是抗拒,但可以肯定他立马就对我们俩非常重视了。但半秒钟之后,他表现得好像我们是两个来打秋风的无关闲人,目的是不让身边的任何人去关注我们的存在。”   姜米想了想,笑了起来:“看他那副肥头大耳的样子,再看看刚才在摄像机面前装腔作势的神态,他还真是有点演技呢。”   “能成为梁野的手下,应该错不了吧。”冯斯说。   两人按照王欢辰的指示,回到校门口的接待室里坐着。不久之后,王欢辰独自一人走了进来,他脸上还是挂着那种被人占了便宜的铁公鸡表情,不咸不淡地招呼两人跟他一起走。冯斯和姜米跟在他身后,一起上了他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   车里没有司机,王欢辰坐在了驾驶位上。关上车门后,他回过头来,说话声音忽然变得沉稳有力,再也不是先前面对记者时的蠢态:“不嫌弃的话,两位就请先住在寒舍吧,那里比较方便,不容易受人监视。”   “您还没有问我们的身份,也没有问我们为什么来找您呢。”冯斯说。   “那个可以稍后再问,但不必问也知道肯定是大事。梁先生轻易不会动用我,一旦找我,我一定全力相助,义不容辞。”王欢辰说。   “这样的话,那就打扰了,住在您那里确实比较方便。”冯斯略一犹豫,想到这样至少能给曾炜的监视造成一定的困难,也就顺水推舟了。   “您刚才演得真像,”姜米由衷地夸赞说,“我差点真以为你是把我们俩当成来混吃混喝的了。”   王欢辰淡淡地一笑,发动了汽车。上路后,冯斯简单介绍了一下两人的情况。他当然不能全说实话,只是说自己是梁野的朋友,现在出于考古方面的需求,需要到这里调查一下那座失踪道观的情形。   “玄化道院?我倒是听说过那个传说,”王欢辰说,“事实上,这里的人没听说过那个传说的还真不多,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冯斯听出王欢辰的语气里有些为难。   “现在想要找到玄化道院的遗址,可能比较难了,”王欢辰说,“原址上已经大兴土木盖了别的东西了。”   冯斯心里一沉。虽然这个结果他先前就猜到了,但听王欢辰亲口证实后,还是感到一阵失望。姜米看了他一眼,小声嘟哝一句“乌鸦嘴”,然后问王欢辰:“王校长,那里到底盖了什么东西?”   “叫我老王就行了,”王欢辰说,“那里的整体山势都进行了相当大的改造,开辟出了大片的平地,修成了比当年的玄化道院占地面积大得多的建筑群——一座温泉度假山庄。”    第六章、秘境重现   一、   看上去,这一群青年男女都至少有了七八分醉意。他们手里拎着空酒瓶,毫无顾忌地男男女女勾肩搭背,大声喧哗着穿过这座南方小城的街道。   从这些人肆无忌惮的高声谈笑中,可以判断出他们都是刚刚结束高考、升入大学的大一新生。这一群人都是来自本省同一所中学的高中同学,其中有几个就读于本市唯一的一所三本大学,其他的考到了外地读书,趁着十一选在这座城市小聚。邻近街道旁的居民有不少被他们吵醒的,却又只能无可奈何。   “还大学生呢……什么素质!”他们隔着窗户愤怒地骂骂咧咧着。   “只能考上咱们那所破大学的,也不会有什么出息!”   “喂,赵志强,前面是什么地方啊?”一个穿着花格裙子的女生伸手指向前方。前面是一大片建筑物,却没有丝毫光亮,也没有任何人声,在黑夜里看来有如沉睡的巨兽。   “那是原来的旧医院,因为新医院搬迁,老早就废弃了。但是好像牵扯到院方和市政府的土地纠纷还是开发商的要价什么的,总之这块地一直没有利用起来,里面的旧楼也一直没拆。”名叫赵志强的男生回答说。   “这个旧医院……看起来鬼气森森的呢!”刚才发问的那个女生说,但脸上的表情却并不是很害怕,反而显得兴致盎然。   “听说那里面闹过鬼的哦,戴颖,你不害怕?”另一个男生说。   满面红光的戴颖豪迈地挥挥手:“怕鬼?我什么时候怕过鬼?我倒是想看看鬼长什么模样!”   其他人相互对望了几眼,忽然有一个男生开口说:“戴颖,你说你不怕鬼,那你敢不敢一个人到医院里去逛逛?”   他随手指向从大门口可以望见的那栋手术楼:“比如那栋楼,现在既然废弃了,肯定也没锁了。你敢不敢一个人进门,爬到那栋楼的顶楼,也就是六楼,从随便哪个窗口探出头来跟我们打个招呼?不许开手机上的手电筒!”   戴颖放眼望去,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男生很是得意:“怎么样?还是害怕了吧?你们姑娘就是胆小!”   戴颖咬了咬牙,正想说话,另一个女生已经站了出来:“我们姑娘怎么了?不过韩涛,你既然这么看得起男生,就算你们一个顶两个,我和戴颖一起上去,算不算数?”   “算数!”那个名叫韩涛的男生看来也喝多了,“你们俩要真敢上去,这几天在这里的吃喝我全请!”   “不要你请什么,”戴颖忽然说,“如果我们俩爬上去了,一会儿你把外衣外裤都脱了,只准穿一条内裤,陪我们一直走回招待所。敢不敢?”   大家都哄笑起来。韩涛借着酒劲一挥手:“赌了!”   几分钟之后,大家一起跨入了医院大门,两个女生手拉着手,抹黑向着那栋大楼走去。此时一阵清凉的夜风吹过,众人的酒意都醒了几分,韩涛看这两个女生胆怯踟蹰的脚步,忽然间有些后悔。   “这个医院……还真有点吓人呢!”韩涛搔了搔头皮,“让她们两个就这么爬上去,感觉有点像半夜三更爬荒坟。”   “怎么?心疼了?”赵志强揶揄他。   “要不然,我认输算了,不就是裸奔一场么……”韩涛喃喃地说着。此时两个女生还没有走进那座手术楼,就已经被附近的风吹草动吓得够呛。又走了几步,似乎是草丛里钻出一只老鼠或是什么体型稍大点的昆虫,吓得她们跳着脚的尖叫起来。   韩涛更加不忍心,想要上去拦住她们,但这间废弃医院的地面上到处是碎尸块,他不小心脚底下一绊,摔倒在地上。酒醉之后的身体格外沉重,他被摔得七荤八素,好半天才哼哼唧唧地被朋友们拉起来。定睛往远处一看,两个女生已经消失了。   她们走进了那栋黑暗而死寂的手术楼。   韩涛再想拦住她们也来不及了。他只能带着一些隐隐的不安和同学们站在医院的入口处,眺望着前方黑沉沉的手术楼。这时候他才觉得,这间医院的氛围的确有些让人窒息,假如不喝酒的话,他自己也未必敢不打手电筒就那样钻进去。他甚至有些希望两个女生作弊,可惜的是,楼里始终没有任何光亮。   这段短短的时间对众人而言却显得无比漫长。似乎经过了一个世纪的等待后,六楼的某一个窗户里突然探出了两个脑袋。   “我们到了!我们到了!”戴颖和她的同伴可能一半是出于兴奋、一般是出于试图驱散恐惧,在窗口大声地尖叫着。   韩涛松了一口气,走上前几步,向着楼顶喊道:“喂!你们赢了!我认输了!快点下来吧!”   “认输了最好,愿赌服输!”戴颖在紧张中也透着得意,“你还不赶快脱……”   她的话音到这里戛然而止。所有人都看得分明,就在她刚刚说到这里的时候,身后闪过了一道稍瞬即逝的寒光,紧跟着,两个女生的头颅就突然间从脖颈上断裂,从六层楼的窗口掉落下去,好几秒钟才落到地上,发出沉闷的钝响。而她们的身体,在此期间还一直保留着站立的状态。   这两个女大学生的头颅,竟然在那一瞬间被某种不知名的力量生生切断、或者说从身体上撕裂下来。   这一幕血腥到极点的场景甚至让楼下的人们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当两颗脑袋砸在地上好几秒钟之后,他们才终于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撕心裂肺的惊恐惨叫刹那间划破了夜空。然后他们转过身,开始仓皇地向医院外逃跑。   但他们跑了几步之后,却发现出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明明是在向着医院大门之外那给人带来安慰的明亮的路灯跑去,跑出一段距离之后,眼前却突然一黑,发现自己不但没能跑到马路上,反而站在了医院更深处。   这是怎么回事?所有人都傻眼了。他们再次向着大门口跑去,但跑了几步之后,仍然是相同的怪事:突然之间眼前的场景毫无过渡地发生转换,他们又回到了医院深处。   “真是受不了你们这些人了……”一个甜美可亲的女声忽然响起,但她话语里的内容却半点也不可亲,“我最讨厌杀人,你们却一次次逼得我不得不杀啊。”   几十分钟之后,这座医院彻底安静了下来。刚才的那几个男男女女全都踪影不见,被切掉头颅的两个女生也连同她们流出的鲜血一起消失了。当然,之前那些凄厉的惨叫还是惊扰到了附近的居民,有人报警了。但110赶来之后,在医院里找了一圈,一无所获,只能判断为有人故意恶作剧。最近一两年来,这座废弃医院屡屡闹出事端,110每次接到报警电话后不得不出警,却又从来都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等到110巡警骂骂咧咧地离开,夜空才又重新恢复了原有的寂静。就在刚才两个女孩被切掉头颅的窗口,却忽然又探出了一个脑袋。这依然是一个姑娘,看年龄二十来岁,一张圆脸胖乎乎的挺可爱,带有一种天真憨厚的气质。   “总算又解决了一出……”她长长地叹了口气。   这正是四大家族的四位高手中唯一的女性:王璐。尽管有着一张憨态可掬的纯真童颜,却一直令梁野和路晗衣相当忌惮,从刚才处理那些闯入者的残忍老辣与干净利落,可以看出这样的忌惮显然是有根据的。   她在窗口站了好一会儿,似乎是要确认再也没有其他的闲杂人等闯入了。当她转身走回身后那间空空荡荡的废弃办公室时,忽然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声音。她不动声色地继续走着,走到办公室中心时,突然站定,浅紫色的蠹痕骤然间爆发而出。在这片蠹痕的冲击下,房间的另一个角落里现出了一个人形。   “路哥哥,你果然是怎么也不肯放过我么?”王璐幽怨地说着,向前走了几步,却仍然小心翼翼地和那个人影保持着距离。但很快的,她脸上的表情变得惊异。   “你……你是谁?”王璐惊奇地发问。   对方没有回答,身形却已经向着王璐猛扑过来。   二、   王欢辰住在本地一座高档小区里,屋子是顶楼带花园的跃层。同一层楼原本有两套这样的跃层,他一口气把两套都买了下来,自己住一套,另外一套始终空着,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冯斯和姜米就坐在这套客房里。虽然只是客房,王欢辰仍然花了大力气装修,让整个房间充满了土豪的气息。王欢辰一边倒茶一边说:“没办法,我也知道这房子装修得别扭,但谁让我扮演的就是土老肥的角色呢?真要装修得有品位,外人看到就会怀疑了。”   冯斯看着王欢辰手里那把价格不菲的宜兴紫砂壶:“不,不算别扭,我爸也喜欢这种风格,天下土豪是一家。”   姜米则对挂在墙上的唐卡充满了好奇心:“这幅唐卡上画的,难道是格萨尔王?”   “就是格萨尔王,”王欢辰点点头,“这幅唐卡描述的,是格萨尔王北地降魔的故事。画面上被格萨尔王踩在脚下的那个妖魔,就是北方魔国的魔王鲁赞。”   冯斯听到“魔国”“魔王”这几个字眼儿,心里一阵突突直跳。不过看看王欢辰的表情,似乎并无特指,而且话题很快转开,这才放下心来。他随即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些敏感过度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这样下去会得神经病的,他拍拍脑袋。   就在这时候,王欢辰的手机响了。他说了声“抱歉”,走到阳台上去接了电话,回来时满脸笑容:“搞定了。房间给你们订好了。吃了饭过去还是现在就走?”   “现在就走吧,麻烦你了!”冯斯和姜米一同站了起来。   此前在车上,当王欢辰告诉两人、道观遗址已经改建成温泉山庄时,两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样一来,建筑规模扩大了许多,原本想要找到道观的准确方位已经很难了,更不用提现在正是十一假期,里面肯定挤满了人,想要悄无声息地行动几乎是不可能的。   尽管如此,两人还是决定去山庄里住上一个晚上,碰碰运气。这也是先前姜米的主意:“我们一定要到那里去实地踩踩看。你不是总说你会莫名其妙地和与魔王相关的事物产生精神感应么?说不定你一到那里,就会激发出点什么东西,那不是最好么?”   “要是为此激发出点让我们送命的东西,那就是最坏了……”冯斯嘟囔着,但也并没有反对。   向王欢辰表达了去山庄看看的意愿后,在本地关系网不小的王欢辰立即托人帮他们找房间:“现在客房基本都该预订满了,没点关系恐怕没有空房间。”   现在房间订好了,王欢辰把两人送到山庄后很快离开,但两人走进房间后,才发现有些尴尬。显然王欢辰理会错了两人的关系,直接给他们订了只有一张双人床的情侣套间。而此时山庄已经客满,再要换房间也来不及了。   “没事儿,我睡沙发已经睡成习惯了。”冯斯扔下行李,来到房间的窗口向外眺望。虽然这个房间是只有一层的独栋情侣木屋,但山庄地势高低落差很大,这里正好处于高处,可以大致看清整个山庄的全貌。按照资料上的介绍,这座温泉山庄受到当地政府的重点扶持,也是本地旅游的龙头项目,占地将近三千亩,大大小小的建筑超过百座,如今从窗口看出去,果然是一片密密麻麻:酒店、温泉、健身会所、餐厅、夜总会、电影院……   “还真是麻烦呢。”他叹了口气。首先需要在这么多建筑物当中,找到几百年前那座道观的大致方位,然后还要瞒过其他人的耳目。这原本就够不容易了,万一找到了什么都发生不了呢?虽然自己的确是好几次与魔仆和拥有附脑的人产生过古怪难解的精神反应,但也未必会次次奏效。如果真的一无所获,那就是白白浪费一天了。   冯斯揉揉脑袋,决定先去休息一会儿,等到晚上再说,一转过身,却发现姜米不见了,但通往小屋露台的门敞开着。他走了过去,不由得目瞪口呆:姜米已经换上了一身泳装,在露台上自带的微型温泉浴池里开始泡温泉了。这种情侣套房的文字介绍里还专门附庸风雅地使用了外来词汇:露天风吕。   “好舒服啊!”姜米一脸满足,“就冲这温泉,这一趟就没白来。”   “所以我就说您老的根本目的还是背包游……话说我们饭还没吃呢!”冯斯哭笑不得。   “小冯子去让御膳房准备点酒菜,哀家就在这儿吃了。”姜米活脱脱一副太后的嘴脸。   “喳。”冯斯弯腰鞠躬,退了出去。他一面拿起房间里的订餐电话,一面想着姜米水里若隐若现的白皙的身段,一时间有些走神。   漂亮姑娘就是让人心情愉悦,他想。   姜米果然就赖在浴池里吃完了晚饭,之前的萎靡不振一扫而空。她还招呼冯斯:“你也进来泡一泡吧,挺舒服的。”   冯斯摇摇头:“免了,您老身材太性感,我怕流鼻血。”   “算你有点审美能力!”姜米倒是毫不谦虚,接着又诡秘地一笑:“你和你那位姓什么来着的女同学,还没有发展出点不一般的关系来?”   “姓文……我们什么关系也没有!”冯斯有些狼狈,赶紧转移话题,“你也真老土,这种地方哪儿来的什么天然温泉?全都是锅炉房烧出来的!”   “没什么关系,真正的日本雪山露天温泉我也泡过啊。”姜米说,“随遇而安就好了。”   “你的心态还真不错。”冯斯耸耸肩,心里却想起了几天前在宾馆门口听到的那凄婉的哭泣。他发现,其实姜米和自己还真有点像,都是那种不愿意把内心的悲伤吐露在外的人。当然了,比起自己来,这位此刻正在作呆头鹅戏水状的姑娘大概更二逼一点,所以她内心的抑郁不会像自己那么重,好好地哭一场、发泄一下,就会轻松很多,而随便一点小事都能让她马上高兴起来。所以自己多数时候都是一个压抑的人,而姜米,总体上很快活。   真希望我也能像你那么快活,冯斯在心里说。   入夜之后,温泉山庄里人头攒动,各路生物都开始活动起来。冯斯和姜米在山庄里逛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向人打听那座失踪道观的事情。他们发现,这座道观对于守卫人们来说是一个不能提起的禁忌,对普通人而言却是一个有趣的谈资,尤其是山庄里的服务人员,似乎是出于招揽顾客的需要,谁能都口沫四溅地讲一段道观的故事。那么一会儿工夫,两人就听到了七八种不同的故事版本,甚至连“道观里的道士其实都是外星人,来地球完成考察后就离开了,道观其实就是外星人的飞船”这种九流科幻段子都出来了。   “中国人民的想象力真丰富……”姜米表示五体投地。   “还不是都是跟着贵国那些三俗的B级片学来的!”冯斯爱国之心熊熊燃烧。   于是问题来了,从这些人嘴里,两人得到了四个不同的地点,均被讲述人信誓旦旦地表示“道观的老地方就在那儿”,哪一个才是真的呢?   “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逛逛试试吧,”姜米说,“权当碰碰运气。”   “你的台词不应该是‘权当玩一趟’么?”冯斯一瞪眼,“不过也只能如此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依次去往了那四个地点。他们先是打了几局保龄球,冯斯被灭得——用网络术语来说——渣都不剩。接着去看了一场所谓的“4D电影”,其实就是普通3D电影加上一些类似座椅震动、喷水之类的噱头,内容也只是一些神神叨叨的古代民间传说,风神雨神什么的,不过观影效果还算不错。看完电影后,两人吃了一顿疑似本地四川大师傅做出来的“粤菜”,短时间内吃了两顿饭,让他们的肚子都有些圆鼓鼓的。   “怎么样,有什么收获吗?”姜米问,“有没有突然感应到点儿什么玩意儿?”   “半点也没有。”冯斯大摇其头,“除了那个4D电影晃得我头晕。”   “我看是那一堆大胸艳舞女郎出场的时候你看得太专注的缘故吧?”姜米吃吃笑着。   “别说得那么庸俗,人家跳舞是为了求雨的!”冯斯哼了一声,“再说那些肌肉男出镜的时候您老的眼珠子也没闲着。”   两人说笑着,来到第四处地点:一个特殊的“保健温泉”,无非就是往锅炉房烧出来的洗澡水里添加一些带有怪味的中药,或者放进一些号称能啃食死皮的小鱼。姜米显然对泡澡这项健康有益的活动情有独钟,二话不说就准备往里闯,却被冯斯一把拽住了。   “这里面……还是我自己去吧。”冯斯嗫嚅了一阵子后说,“你可以去其他地方玩玩。”   姜米莫名其妙:“为什么啊?”   她顿了顿,似有所悟:“啊,你是不是想在里面勾搭漂亮姑娘怕我在旁边不好意思?你只管放心好了,我这个人最知情识趣,可以装作不认识你……”   “哪儿跟哪儿啊不是那个意思……”冯斯连连摆手,再开口的时候,脸色略有点红,“我是说,您老这身材,配上你们美利坚人民热情奔放的比基尼,到这样的大众浴池、呃,大众温泉里面去晃一圈,实在是……太招摇了。我们最好稍微低调一点。”   姜米想了想,叹了口气:“说得也是,我就算是你在夸奖我好了。可我该去哪儿呢?”   “你可以回房间去接着泡你的‘露天风吕’嘛。”冯斯说。   “算啦,没你陪在身边,一个人泡也不好玩。”姜米摇了摇头,“我就在这附近随便转转吧。你出来给我电话。”   冯斯心里一动,不知道她说这话是有意还是无意,抬眼看去,姜米神色如常,似乎并没有什么暗示。别想多了,他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然后对姜米说:“行,那我进去泡着了。你自己小心点。”   他走进保健温泉里,看见里面分布着大大小小十多个不同功能的小池子,随便选了一个,坐进了水里。水里游着无数体型细微的小鱼,啃食着他皮肤上的死皮与泥垢,痒痒的倒也挺舒服。   看来不是太对,冯斯想,我还是没有产生任何特殊的感应。之前那些屡次出现的头痛欲裂的感觉,一丁点都没有出现过,说明附近并没有任何强大到足够让他的附脑有所警觉的事物存在。难道是自己判断错了?道观的消失其实和魔王没有任何联系?但再一想想守卫人们讳莫如深的态度,又觉得不应该。   要么就是那些消失后的残留痕迹隐藏得太深了,平时半点力量也不会泄露出来,因此无法与之产生感应。那该怎么办?难道非要等到一个雷雨天?   “那不成了守株待兔了么……”冯斯自嘲地晃晃脑袋。这一路上都有姜米在旁边叽叽喳喳,直到这时候,好像才能稍微清静一点,让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细细沉淀。虽然此时此刻泡在温泉里很是舒服惬意,但他还是觉得,这一趟来到川东有些欠缺考量。大概是听到姜米的哭声让他受到了触动,又大概是两人的身世令他油然而生同病相怜之感,总而言之,原本准备了一肚子苦口婆心的谏言的他,最终临时改变了主意,痛快地定下了行程。   但此刻来到这个温泉山庄里,他却有些茫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想想自己几个月前去双萍山的时候也是这样,虽然怀着一腔勇气,对于具体该怎么调查,其实还是心头无数,只能硬着头皮走一步算一步。当然了,那一次运气不错,村民们过激的反应让他寻找到了破绽,最后有了那一系列惊心动魄的遭遇。但假如那时候那些山民能做到滴水不漏地用谎言打发他呢?他能有什么办法?   好像是什么办法都想不出来罢。比起梁野、路晗衣等人的干练,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到处乱撞的无头苍蝇,运气来了能撞到一盘菜,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撞到苍蝇拍上去。   “老是得这么碰着运气走下去吗?”冯斯拨拉着水里的小鱼,自言自语着。   他在温泉里泡了半个小时,知道不必指望能产生什么感应了,于是站起身来,到更衣间换好衣服,走了出去。   从热气腾腾的室内温泉走出去,外间的空气显得凉爽宜人,也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正准备给姜米打电话的时候,他忽然直觉地发现有人在背后盯着他。他不动声色地一边装作查找电话号码,一边向前走去,然后猛地一回头。视线之中,有一个人影迅速地转身走开,瞬间消失在人流中。   冯斯向前赶了几步,但今晚山庄里的人的确不少,稍微被阻挡一两下,就已经失去了对方的踪迹。他只能狠狠地低骂一声,开始努力回想刚才那匆匆一瞥所见到的背影。那个人穿着宽大的风衣,戴着帽子,冯斯只能根据自己那不太可靠的模糊记忆,一点点勾勒着出一个后脑勺的头发有些花白、背部有些佝偻的老年男性的形象。   难道这个盯梢自己的人是一个老头儿?冯斯想着。而且他发觉,这个背影竟然隐隐有那么一丁点……眼熟,就好像是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而且,似乎见到这个背影的时候就在最近。但冯斯想来想去,又想不到到底自己有哪个熟人能和他对上号。   要么就是自己曾经在大学里无意中见到过这么一个背影?冯斯想,大学里有很多上了年纪的职工家属,也有不少老教师或者老领导,自己无意中见到过、又无意中留下印象似乎也不足为奇。但如果这个人真的来自于自己的学校,那就更奇怪了——学校里会有什么人会来跟踪自己呢?   要么索性只是自己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而已、其实那个人根本没有在盯梢我?冯斯苦笑一声,决定不再多想,先找到姜米再说。但没等他拨号,电话却已经响起来了,打电话的正是姜米。   “美女,我们俩真是心有灵犀,我也正渴望着听到你的声音。”冯斯接起电话。   一向喜欢说笑的姜米这次却没有理会他的玩笑,而是用一种急匆匆的口气直截了当地说:“快过来!我发现了一个我们的熟人!”   “熟人?”冯斯一愣。这也太巧了,刚刚才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怎么姜米也见到了熟人?他禁不住冲口而出:“是一个老头儿吗?”   “什么老头?是个老太太!”姜米说。   “老太太?”   “就是杨谨的妈!我的亲生奶奶!”姜米的语气里饱含着复杂的情感。   冯斯楞住了,脑海里浮现出那个即便遭遇丧子之痛、自己受伤不轻、却依然气度优雅的老妇人。按理说,现在距离她的儿子去世也就一两个星期,她自己头部还受过伤,不留在家里好好休养疗伤,怎么会千里迢迢跑到这座川东小城来了?   他猛一激灵:难道是这位老人从儿子杨谨的遗物里发现了什么和这座道观有关的事物,于是前来调查、以期待找到杨谨死亡的真相?那样的话,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了。   “你在哪儿?我马上过来!”冯斯很是兴奋,“想办法拦住她!”   “我没法拦住她。”姜米回答得很干脆。   “为什么?”冯斯一怔。   “她好像……是被人绑架到这儿来的。”姜米说。   “绑架?”   “对,绑架。至少也是胁迫。”   三、   这注定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夜晚。   温泉山庄的保卫处处长黄冠,此刻正盯着眼前的监视屏幕,脑门上全是汗水。这座山庄作为政府重点扶持的旅游项目,通常情况下是没有人敢来这里撒野的,而山庄的投资人本来也背景强硬,黑白两道都吃得开。这座小城里固然有那么几个难缠的帮会,在老板的打点之下,也都很知情识趣,从来不来找麻烦,大家相安无事。去年年底的时候,还有一个帮会到这里来包了一个院子开“年会”,当值经理请示老板后果断免单,对方十分满意,甚至主动提出可以协助山庄的安保。总体而言,同为黑道出身的黄冠在这里过得比较惬意,基本没有遇到过麻烦,他也相信道上混的人都是说话算话的,只要事先说好了、打点到了,就不会有问题。   然而今天跑到这儿来的,恰恰是两股不接受打点的奇怪势力。   大概在晚间八点左右的时候,一名手下向黄冠报告:“单强带着七八个他的人来了,一起还带着一个老太太,看神态不太对劲。”   黄冠有些犯疑。在本市的大佬里,仅有两个对山庄老板不闻不问从不接近,单强就是其中之一。虽然他也从来没有来挑过事,但一直都在山庄的重点防范名单上。而眼下,单强突然来了。   “他们要了一个大套间,没有任何人过来和我们打招呼。”手下汇报说,“晚饭也是直接送到房里去吃的。”   黄冠思索了一会儿:“先不要惊动他们,派人远远地监视就行了。但记住,一定不要惊动他们。”   布置完之后,他开始回想这位名叫单强的大佬的行事作风。和其他本地黑帮相比,单强大多数时候显得低调平和,只是固守着自己的几块产业,几乎从不惹事。但有一次,一个年轻气盛的新老大曾经对单强出言不逊,还扬言要抢夺单强名下的几个铺面。几天之后,他在去往外省的途中神秘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人们这才知道了单强并不是好惹的。   黄冠最怕这种不说话只做事的主,因为这样的人一旦出手,就不会轻易罢休。此刻单强突然进入了他的地盘,怎能不让他心里七上八下?   他来到了监控室,一直盯着监控摄像头传回来的山庄各处的画面。当时钟走过了十一点之后,手下通过对讲机向他报告:“他们离开房间了!”   黄冠一面让手下随时注意动向并向他及时汇报,一面在监控屏幕上搜寻着单强的踪迹。这个一向脸上不带什么表情的中年男人,带着他的手下,和那个身份不明但气质优雅的老妇人,走向了温泉山庄的东北方向。   东北角有什么?黄冠快速地思索着。那边的地势不是太好,高低不平,难以修建整体规模较大的建筑物,于是山庄因地制宜,把那里建成了一个小小的儿童游乐场,包括了一些常见的中小规模游乐园机械。不过现在,那里有一台货真价实的大型机械正在安装,并且即将装配完成——一架高空观览车,即俗称的摩天轮。按照财大气粗的老板的指示,这台高空观览车不图赚钱,要的就是那种站在最高处俯视天下的气势。   黄冠的汗又冒出来了。假如单强的目的是破坏摩天轮,经济损失犹在其次,削了老板的面子,那可真是画面太美不敢看,那我黄某人大概是不要想在川东范围内混了。   “给我盯死了他们,”黄冠咬咬牙,对着对讲机下了命令,“如果他们敢有什么出格的动作,不管三七二十一,给我拿下!责任我来负!”   他一根接一根地不停抽烟,心里正在烦躁着,手下又传回来另外一个消息:“老大,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两个游客在跟着单强他们。”   “两个游客?这他妈不是添乱么!”黄冠大怒,“是什么人?找个借口先把他们带走再说!”   “恐怕不太方便下手,”手下的语气有些犹豫,“那两个人的房间,是王欢辰亲自打招呼订的,应该是老王的贵宾。”   黄冠愣住了。在这座城市里,没有接受老板打点的一共有两家,一家是单强,另一家就是王欢辰。和单强一样,王欢辰也是那种表面上不显山露水,背后的实力让人难以琢磨的人。今天这两家竟然一齐打上门来了,这是巧合吗?   我得亲自去看看!黄冠狠狠地掐灭了香烟,站起身来。   片刻之后,他开车赶到了山庄东北。还好,儿童游乐园夜间营业时间已过,此刻这里除了两个技术工人在调试已经装配成型的摩天轮之外,并无其他的闲人。单强等人也只是站在附近观望着,并没有靠近那座正在进行最后调试的摩天轮。而两个跟踪他们的人则站得更远。   黄冠没有开车窗,就在车里观察了一下这两名游客,那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长相都还不错,女的尤其漂亮,但看他们的年纪和气质打扮,都完全不像是道上混的人,倒更像是学校里读书的大学生。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黄冠想。不管怎么说,这些人并没有靠近摩天轮,这让他心里稍微放松了一点。但没过多久,一个新的变故发生了。   ——又出现了三个人。   黄冠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眼花了。就在他的视线之内,单强那一行人中,突然间多出了三个身影。他完全没有看清楚这三个人是怎么来的,他们简直就像电影里拍的隐身人一样,仿佛是隐匿着身形走到那里,再突然间现形。   闹鬼了,黄冠想着,借助望远镜打量着那三个人。那是两男一女,年纪都在三十岁上下,长相和身材也都很普通,乍一看毫不起眼,但不知怎么的,黄冠总觉得这三个人给了他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就像是在墙角发现了一只色彩斑斓的毒蜘蛛一样。   这些是什么人?黄冠的眉毛搅到了一起。他发现,这三个人似乎也不是单强等人的同伙,因为单强等人面对着这三个突然出现的人,表现得比他还要诧异。双方经过了几句简短的对话后,一名单强的手下把手伸到裤兜里,掏出了一把折叠匕首。   见鬼!这下子就算是得罪单强也非出面不可了。万一这帮人动刀动枪地在山庄李闹出了人命,老板一定会把自己扔进长江里喂鱼的。黄冠赶忙发动汽车,急速开到单强等人身畔,从车里钻了出来。   “单先生,我们一向井水不犯河水,您来做客我欢迎,但这位兄弟的刀子,是不是可以收起来呢?”黄冠说。   单强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但眼神里那股凶恶的杀意却让黄冠不自禁地往后退出一步。黄冠并不是个笨蛋,此时此刻,突然有点明白过来:单强今晚来到这里,一定是要做一件对他而言至关重要的事,重要到不惜得罪任何人,或者付出任何代价。和这样的对手正面对抗,搞不好不必等老板把自己扔进长江,今晚就要丢掉小命。   黄冠权衡着利弊,一会儿想要不顾一切上前开打,一会儿想要退缩,甚至于连报警这样的荒谬念头都冒出来了。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他忽然又有了新的发现。   前方的空气颜色好像有点……不对。   黄冠以为是自己神经太过紧张,加上抽了太多烟,以至于老眼昏花了。他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去,确实有点不对劲,以那三个神秘出现的陌生人为圆心,有一道颜色怪异的圆弧正在空气里悄然扩散,渐渐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球体。在夜色里看来,那是一道带有淡淡橙色的圆弧。很快地,整个摩天轮都被包裹在了那道异色之中。   这是什么玩意儿?毒气吗?黄冠心里开始感到害怕。他是黑道出身,弄刀弄枪的话,真要被人砍死打死倒也认了,死在毒气下未免有些冤枉。他开始悄悄地退回车里,倒车一点点退了回去。一直退到他所认为的安全距离,都没有任何人搭理他,虽然有点伤面子,倒也总算松了口气。他重新从车里钻出来,这时候耳朵里听到一阵奇怪的声响。   雷声。他听到了雷声。   黄冠有些困惑地抬起头来。他看见夜空中不知何时已经聚集了一大块浓重的乌云,雷声正是从乌云里传出来的。然而今年长江边持续干旱,根据天气预报,未来半个月内都不应该有雨。眼下天空中突然汇聚出一片雨云,着实有点不同寻常。   但雨云真的来了。几声惊雷后,电光也开始清晰可见,同时有细细的雨点掉落下来。很快地这些毛毛细雨迅速转化为滂沱暴雨,雷电的闪击也越来越密集,眼看就要形成雷暴。   真是活见鬼了,转眼间变成落汤鸡的黄冠想,老子在这儿生活了四十年,从来就没见到过这样的雷雨。他也知道,在雷雨中暴露在相对空旷的地方并不安全,于是决定先开车离开这里。拉开车门的一瞬间,他无意间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吓得他手脚发软,差点一下子站不稳摔倒在泥水里。   他扶着车门,努力稳住身体,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一时间忘记了逃命。   在他的视线中,在那座高大的摩天轮周围,就像是被水浸湿的水墨画一样,突然叠加出了一圈其他的东西。   那东西看起来,像是一座悬浮在半空中的巨大建筑物。随着雷电的不断轰鸣,那座建筑物的轮廓也愈发清晰,清晰到足以看清楚挂在建筑物正门上的牌匾,牌匾上有四个还没有褪色的大字:玄化道院。   玄化道院?黄冠的脑子里立马蹦出了那个当地人都曾听说过的消失道观的传说。他也猛然间想起来了,当年道观所处的位置据说地基本来就不是很牢,历经几百年的风吹雨打,经历了几次泥石流和山崩之后,原有的地基已经不复存在了。如果按照现在的地标来进行推算,玄化道院……似乎就应该悬在半空中。   道观的传说是真的!黄冠浑身颤栗着,心里想要逃,却又不由自主地被眼前这难得一见的奇景所深深吸引——这可是人人苦苦追寻而难以得见、以至于被很多人斥为无稽之谈的神秘事物啊。当传说变成现实,当神话降临人间,那样的冲击力,足以让人忘记周遭的一切。   而且,在过去流传的那些传说中,在雷电之夜里所能看到的道观,从来就没有可以看到全貌的,道观就像一条云中之龙,总是只若隐若现地展现出一鳞半爪。可是现在,黄冠看到了道观的全貌:山门,灵官殿、三清殿、凌霄宝殿等等全都清晰可见。一道道电光闪过,谜一样消失的道观纤毫毕现,仿佛一个突然从云端现身的巨人,用莫测的目光俯瞰着几百年后的世界。   一定有什么东西不对,也许……就和那三个奇奇怪怪的人有关?黄冠猜想着,却没有办法想得太深入。这并非因为眼前壮丽的景象让他无暇思考,而是发生了一些别的他不得不关注的事情:单强和他的手下们,与那三个离奇出现的人打起来了。而接下来的一幕比这场打斗还不可思议:摩天轮突然间发动了,转了起来。   这座摩天轮虽然还没有最终调试完成,但其他装配工作都已经做好,理论上的确是可以发动的。但是没有自己的命令,工作人员怎么敢贸然开动电动机?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努力在密密的雨帘里睁大双眼,仔细分辨着。他发现,在摩天轮的众多座舱里,有一个座舱里竟然有人!从远处模模糊糊地只能看清楚里面似乎有三个人,具体的长相就不清楚了。   他还想细看,忽然眼角的余光瞥到自己脚下的泥水似乎颜色起了变化。低头一看,泥水里混进了一丁点红色的小颗粒,似乎还在蠕动着,有点像是什么被水流冲过来的小虫子。没等黄冠反应过来,那些红色的小虫子忽然消失了。紧跟着,一股难以忍受的可怕的疼痛从他的右脚上升起。   黄冠这辈子在道上打拼,也是吃过打、挨过刀子的狠角色,否则也不会被老板委以安保重任。对于他而言,哪怕胸口被人插上一刀,也顶多皱皱眉头。但此时此刻,那种痛楚却仿佛超越了忍耐的极限,痛觉就像是决堤的洪水,以无可阻挡之势汹涌地冲进神经的河道,让黄冠在一瞬间被击溃。   “啊!!!”黄冠发出一声撕心裂肺般的惨叫,右脚痛得完全无法出力,摔倒在了地上。他可以看到,他的手下们和单强等人也都以类似的姿态摔倒,看来是都被这种可怕的红色虫子所叮咬。那种疼痛不仅仅是叮咬,而像是一种迅速扩张的吞噬,仿佛虫子一进入体内就开始疯狂地撕咬他的血肉、并把它们一块块吞下去一样。   剧烈的疼痛很快从脚上转移到肚腹,靠近心脏。在一种自己将被吃空的幻觉中,黄冠的意识渐渐模糊。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甚至都来不及去想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我总算也见到过这座消失的道观了。那么宏伟,那么壮观,就像是去年在大城市里看的imax电影那样清晰而充满压迫感。   它果然是真的啊。   四、   “您流血了,没事儿吧?”冯斯问老妇人。   老妇用手绢按着额头上的伤口:“没事儿,皮外伤。小伙子,你们俩怎么也会在这儿?这个道观……是不是就和我儿子的死有关?”   “说来话长,一会儿再跟您解释。”冯斯目光灼灼地盯着窗外。此时三人正坐在摩天轮的某一个座舱里,在转轴的带动下向上攀升。窗外大雨瓢泼,电光一次次地撕裂漆黑的夜空,而玄化道院的全景就像一个庞大的三维虚拟影像,笼罩在周围,给人一种呼吸不畅的怪异感觉,仿佛他们正要被这座妖兽一样的怪兽吞入肚腹化为脓血。   这本来也是姜米一直渴望见到的场景,但她的注意力似乎更集中在身边的老妇人身上。当冯斯全副心神地观察着道观时,她居然还有闲去发问:“该怎么称呼您呢?”   “季华,叫我季阿姨就行了。”老妇人说。她的脸上仍然惊疑不定,被身外的诡异幻象所深深震撼。   姜米哦了一声,一边装作看窗外的玄化道院,一边偷偷打量着季华。   一个小时前。   冯斯挂掉电话,立刻赶去和姜米会合。果然如姜米所言,杨谨的母亲季华也在山庄里。她身上那种知识分子的气质,和身边那一群一望而知就不是好人的货色们的确格格不入。但姜米所说的绑架或者胁迫,在冯斯看来也并不太成立。看得出来,季华并不喜欢和这些人呆在一起,但她也并不像是被强迫的样子。那种感觉,似乎有点像在酒桌上陪一个自己很讨厌的客户作谈笑风生状的别扭感。   她讨厌这些人,但是是她自己选择和这些人呆在一块儿的,冯斯下了结论。至于她为什么会和这些人混在一起,靠猜就没法定论了。但他觉得自己之前的猜想可能是最接近的:季华绝不可能是出于巧合而与自己同时出现在这座长江边的山城、又同时出现在这座锅炉洗澡水山庄。她一定是在杨谨的遗物里发现了一些重要的东西,直接指向这座消失的道观,于是也赶过来调查,目的就是找到杀害儿子的真凶。   但是这些川东的黑道中人又会和此事有什么关联呢?冯斯清楚,越是小地方的人,法律观念越是淡漠,出手伤人是常事,所以不敢轻易去招惹他们,只是远远地跟在他们后面。季华手里拿着几张纸,一边阅读一边和身边的人交谈着。冯斯隐隐猜到,那张纸上所记录的,兴许就是玄化道院当年的方位。而由于这一带的地势已经产生了很大改变,所以需要和本地人的地理信息结合起来慢慢寻找。   也就是说,跟着他们,就有可能找到玄化道院的确切地址!   冯斯有些兴奋,带着姜米一路跟踪,渐渐来到了温泉山庄的东北角,来到了那座尚未正式运行的摩天轮下。当那三个“多余的人”忽然出现时,他感到了有些不对,等到三人开始发动蠹痕之后,他彻底明白了。   “那三个人,肯定就是范量宇曾说过的那些隐藏的黑暗家族,”冯斯说,“正经的守卫人都受到禁忌的限制,不会被允许来到这里的。只有这些人,才能无所顾忌。”   “那可麻烦了,我记得你说过,这些人可能会真正对你动杀心。”姜米皱起眉头,“不过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蠹痕。到这一刻,我总算是相信你所说的全都是真的、不是精神病人的梦呓了。”   “原来你一直还是在怀疑啊……”冯斯摇头苦笑。   “拜托,这种彻底摧毁世界观的事情,我要是连丁点怀疑都没有,那我还有没有智商?”姜米叫屈,“哎呀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他们用蠹痕想要干嘛?”   “我也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在这里使用蠹痕,”冯斯说,“至少同时使用这一点有点费解,旁边的都只是普通人,一个人的蠹痕就足够收拾他们了……唔?怎么变天了?”   姜米也抬头看了看天:“看上去……好像是要下雨?我怎么记得天气预报说这边还要持续干旱好一阵子呐?”   冯斯沉默了一阵子,忽然开口说:“我有点明白过来了。”   “明白什么了?”姜米连忙问。   “人们过去一直以为,电闪雷鸣是玄化道院出现的原因,其实那是倒因为果了。”冯斯看着那些层层翻滚的乌云,耳朵里已经听到了隆隆的雷声,“其实,是玄化道院将要出现,才会带来雷雨。大概是某些特殊能量的活动干扰了大气层的缘故吧。”   “特殊能量?你指的难道是……”   “没错,就是蠹痕!”冯斯伸手指着那三个突然到来的家伙,“当感应到足够强大的蠹痕时,道院就会现身。我想,历史上玄化道院的每一次神秘出现,都是因为蠹痕扰动的缘故。”   “怪不得那些守卫人把这里定为禁忌之地呢……”姜米喃喃地说。   果然如冯斯所说,当雷电的声势达到了一定层级时,消失已久的古代道观出现了。姜米沉浸在这个迷人的奇观中不能自拔,连身上被雨水淋透了都浑然不觉,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不对啊,以往出现道观,不都是只露出一些边边角角么?这次怎么会那么清楚、整体都可以看得见了?”   她提出了问题,身边却没有人应答,回过头时,正看见冯斯捧着脑袋,满脸痛苦。她吓了一大跳:“你怎么了?”   “头疼……”冯斯艰难地回答,“不要紧,我已经疼习惯了。每次这么着疼一下,就说明有一股强大的与魔王有关的精神力量出现了。”   “也就是说,你和玄化道院也产生了感应……我明白了!”姜米在大雨里猛一拍手,“原本在正常情况下,这座道观确实只会现出一小部分,但你的精神感应也同时加剧了它的变化!是你让道观完全显形的!”   “我认为你说得对,”冯斯紧咬着牙关,“所以我觉得,我可以再靠近一点。”   “你疯了!离那么远都疼成这样,你就不怕脑袋爆掉啊?”姜米急了。   “再靠近一点,才有可能发生更多的事情,”冯斯说,“现在我们的确是看到了道观——但是光看到又有什么用呢?下次再遇到几个不要命的人来召唤这座道观,得等到什么时候了?”   姜米想了一会儿,勉强点点头:“那好吧,不过你不要硬撑啊。”   “放心吧,我不会硬撑的。活命最重要。”冯斯挤出一个笑容。两人悄悄地向着摩天轮的方向靠近,但因为附近遮蔽物太少,到了距离还有二十多米的时候,已经无法再向前了。在他们的视线里,悬浮于半空中的玄化道院仿佛在闪动着流光溢彩的光芒,诱惑着他们。但地面上那三拨相互牵制着的势力又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那些和你奶奶一起的人,应该是本地黑社会;三个能使用蠹痕的,肯定就是范量宇他们所说的黑暗家族;后面那群新来的,大概是山庄的保安力量,但也不像是普通的保安。”冯斯准确地判断着。   “这三拨人,我们一拨都打不过,该怎么办呢?”姜米有些发愁。   “他们会自己打起来的,到时候自然有机会,”冯斯说,“我现在头疼的是,怎么能靠得足够近。哪怕是跑到摩天轮的下面,还是没有办法‘进入’到道观的内部。”   姜米左瞅右瞅,忽然眼前一亮:“那倒是未必,我有办法。不过你得忍着痛演一个恶棍。”   “恶棍?”冯斯不解。   “王欢辰送你来的时候,不是硬往你的包里放了一把刀子么?”姜米说。   “是啊。那又怎么样?那把刀在旅行袋里啊。”冯斯更加不解。这事说来有些让他哭笑不得,王欢辰显然是以己度人了,上手甚至想要给他弄一柄手枪,差点吓破冯斯的狗胆。好容易推掉那把要命的玩意儿,他不得已接受了一把明显属于管制刀具的弹簧刀,并且期望这把刀千万不要被正义的警察叔叔曾炜发现。   “我悄悄带出来了。”姜米露出一个顽皮的微笑,“现在,你可以拿着它去胁迫一下那个躲在控制室里看热闹的工作人员……”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当摩天轮发动起来之后,如冯斯所料,这三拨人彼此间发生了冲突,而三个力量占绝对上风的黑暗家族中的人,似乎是为了将全部力量都放在激发道观上,并没有使用蠹痕去对付他们的敌人。于是这些人纠缠在一起,没有人有空闲去顾及冯斯。   冯斯看准机会,拉着姜米快速冲向摩天轮,果然没有人顾得上去拦截他们。但当跑到一半路程的时候,冯斯停住了脚步。   “你先过去,在下面等着我。”冯斯对姜米说。   姜米一愣:“你要干什么?”   “把你奶奶弄过来。”冯斯说着,跑向了人群。   姜米阻拦不及,只能提心吊胆地在摩天轮下等待着。不过运气不错,冯斯扶着季华一路跌跌撞撞跑了回来,并没有人试图阻拦他。三人一起跨入了舱室,随着转轴慢慢升到高处。   几句简单的对话后,季华似乎是看出冯斯对窗外的道观影像十分关注,于是不再去打扰他。她侧过头,看着姜米:“我儿子死的那天……好像你也到了我家的,是么?”   姜米咬着嘴唇,默默点了点头。面对自己的亲祖母,她好像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季华也注意到了姜米奇怪的表情,禁不住发问:“你怎么了?为什么那样看着我?你认识我吗?”   姜米正不知该如何作答,身边忽然响起一声呻吟。她连忙转头,只见冯斯已经蜷缩到了椅子下面,双手抱着头,鼻子里流出了鲜血。   “你怎么啦?要是受不了了咱们赶紧下去!”姜米急坏了,一时间手足无措。   “别、别开玩笑了!”冯斯哼哼着,“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是你想下去就下得去的吗?蜘蛛侠看多了?”   姜米这才反应过来,他们正处在一架不断上升的摩天轮里,必须要等摩天轮升过了最高点,然后慢慢下降到地面,才能够下去。   “那怎么办呢?”姜米扶住他,“我看你这样恐怕支撑不住啊!”   “我身上有点止痛片,”季华忽然说,“虽然我不太明白你们到底在做什么,这个药可能不对症,但试一试吧,也许能减缓一点。”   “谢谢您了!横竖试试吧!”姜米连忙接过药,用矿泉水喂冯斯吞下去。其实那就是几片普通的阿司匹林,不过冯斯吞下去后,起到了一个“我吃了止痛片”的心理安慰,倒是有那么一丁点安慰剂效应,痛感似乎稍微降低了一点点。   他拼命忍住痛,双目瞪得像牛眼,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观察玄化道院上,希望以此来减轻疼痛。当他们所在的舱室到达顶点的时候,身边的影像正好是道观里一个不知道做什么用的高台。当来到这个高台旁边时,冯斯的头痛忽然又加剧了。他强忍着没有哼出来,心里反而有些期待:精神的影响是交互的。如果自己痛得厉害,说明玄化道院里那股神秘的力量同样也会被刺激得很深。这样的刺激会带来什么后果呢?   姜米却在担心着另外一件事。冯斯可能是因为头疼得紧,无暇他顾,她却忍不住要想:我们会不会被雷劈?   摩天轮高耸入云,在这样的天气下强行开启,极易成为雷电的靶子。但刚才胁迫工作人员打开摩天轮的时候,她也没有想到这一点,如今坐在半空中才发现糟糕。她甚至想:要是真的不幸被雷劈中,这个小小的舱室会不会变成一个烤箱?自己会不会成为一块脂香四溢的烤肉?   这样的想象令她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她不敢抬头看那些犬牙交错的闪电,只能低头看地下。这时候她才发现,地面上的状况有变——所有人都不见了。不管是押着季华到来的那些本地黑帮,还是突然出现的黑暗家族中人,还是疑似山庄保安的那一群后来者,都消失了。地面上不再有站立着的活人,取而代之的是躺在泥水里的白色物体。   由于高度和雨水影响视线的原因,姜米无法看清那些白色物体到底是什么,在她的眼里那只是一个个小白点。但她觉得这并不难猜。就在若干天前,仅仅是几分钟的间隔,她的生父杨谨就从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毫无血肉的白骨,躺在地板上反射着白森森的光。假如把杨谨的身体放到此时此刻的摩天轮脚下,从高处看去,大概就会是这么一个小白点吧。   难道杀害杨谨的凶手又出现了?不知道怎么的,尽管平时对杨谨又是鄙夷又是痛恨,在杨谨真的死去之后,她却难以压制对凶手的痛恨和抓住凶手的渴望。她迫不及待地四下张望,但雨夜里的高空视野实在是太糟糕,除了那些一动不动的白点之外,其他什么也看不见。天地间仿佛就剩下了他们三个,孤零零地悬于天际。   正在想着杨谨的事,忽然眼前一亮,紧跟着耳边一声响亮的炸雷,仿佛就在她的身边炸响,吓了她一大跳。她忍不住回头一看,这一扭头差点让她从椅子上跌下去。   人!就在舱室的外面、紧挨着那层透明的窗玻璃,在这没有任何落脚之处的半空中,赫然站着一个人!   姜米差点连魂都吓掉,但身边的冯斯却依然镇定,除了紧抿着嘴唇忍住头疼外,正在目光灼灼地死死盯住那个窗外的人影。冯斯的镇静似乎也安抚了她,她稍微定了定神,大着胆子重新细看,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窗外这个人并非实体,而只是一个虚像,是玄化道院的幻景中的一部分。这是一个身材粗壮的青年道士,挽着道髻,面相凶恶,脸上的络腮胡清晰可见。他站在道观的高台上,像一尊栩栩如生的雕塑一般,一动也不动,目光中透出一种惊恐。   我竟然看到了一个几百年前的古人,哪怕只是一个虚幻的影像,姜米想着,这样的体验实在是太奇妙了。她一时间也忘记了先前的那些复杂情绪,和冯斯一样,紧紧盯住这个道士。   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姜米猜测着,这难道是外部能量不断增强的一种过程?起初的几百年间,人们只能看到道观一些碎片化的角落;当蠹痕的能量足够强之后,终于现出了道观的全貌;而现在,当冯斯进入到这片虚像的中心时,他那种天选者的特殊体质把这样的能量再次提升了一个层级,就好比化学反应中的催化剂,于是姜米见到了人形,几百年间道观幻影里出现的第一个人。   她忽然浑身一颤:这只是第一个人而已,一个孤零零的道士,在他的身后会不会还有更多呢?也许在那起难以索解的失踪案中,人体的隐藏机制和非生命体的隐藏机制是不同的,需要更大强度的能量激发才能现形。也就是说,假如能量继续增大,也许会出现更多人。   刚刚想到这里,又是一道照亮夜空的闪电划过,随着冯斯压制不住的一声痛呼,那个络腮胡道士的背后,竟然又出现了另外一个人影。这是一个中年道士,身躯干瘦,和他身前的青年道士一样,满脸的惊惧。   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一个又一个的道士出现了。就在冯斯随着摩天轮升到最高点的时候,他的古怪体质似乎开始全面发挥了。尽管这个家伙还是不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附脑,也不懂得如何操控蠹痕,但在别人的蠹痕里,他好像真的变成了催化剂。   “我发现你好像是个催化剂哎。”姜米低声说。   “我也发现了,”冯斯忍着痛说,“难怪不得梁野并没有阻止我来这里,他一定是猜到了我可以引起这样的变化。”   玄化道院里的道士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被雷电照亮的夜空中,恍如鬼魅幽魂。他们就像是最高明的雕塑家所做出来的雕像,宛如真人,表情各异,却不能动弹不能言语。不过姜米能粗略看出,那一张张脸上最多的神情仍然是害怕,以及瞬间涌现出的绝望。可想而知,在他们凝固成雕像的那一刻,一定是发生了什么无限恐怖的事件,让他们无法逃脱。   就像是恐怖故事中被诅咒而无法超生的怨灵……姜米被自己的这个联想吓了一大跳,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再看着这些奇怪的人影,她竟然产生了一点恶心的感觉。   “我不想看了,”她扭过头,“这些鬼影子看了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   “鬼影子?”冯斯摇摇头,“我觉得,这些不是影子。”   “不是影子?你的意思是……”   “他们是实体,”冯斯缓缓地说,“是不是活着我不知道,但一定是实体。”   姜米骇然:“这怎么可能?你看,摩天轮的部件都可以从他们的身体上穿过,他们怎么能是活的?下那么大的雨,他们身上也没有沾到一点雨水啊。”   “摩天轮的确是碰不到他们,雨水也碰不到他们,但是换了我也许就不一定了。”冯斯说。   “换了你?你难道想要……等一等!”   姜米的这一声喊已经来不及了。冯斯手里抓起王欢辰给他的那柄弹簧刀,倒转刀柄,用尽全力砸向舱室的窗户。哗啦一声脆响,玻璃被砸碎了。高处的狂风夹杂着冷雨瞬间灌了进来。   这家伙已经疯了,姜米无可奈何地想。她看见瘦弱的季华在雨点的侵袭下有些难受,连忙从随身包里翻出一件长袖外衣给季华披上。   而冯斯已经向着破洞外的道观幻影伸出了手。他坚决地、毫不迟疑地把自己的手臂探出窗外,探入了玄化道院之中。   并没有任何感觉。就如同摩天轮没有受到道观的任何阻碍一样,除了雨点和风之外,冯斯也并没有感受到什么。他的手随着摩天轮的移动划过了那些泥偶一样的道士,又划过高台,划过树木,开始逐渐下降,逐渐离开玄化道院。在此过程中,他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简直恨不能把全服力量都集中在右臂上,却始终不能和道院或道院里的人发生任何接触。这好像真的只是一副大型的三维全息投影,没有半点拥有实体的可能性?   难道是我判断错了?冯斯有些沮丧。但他还是不甘心,仍旧努力地伸出手。一不小心,右臂碰到了碎裂的玻璃渣,小臂处被割开了一道伤口,虽然并不是很深,鲜血还是立刻涌了出来。   对于冯斯而言,现在最疼的是脑袋,手臂上这道伤口实在算不得什么,原本也无暇顾及。但很快他就意识到不对——伤处划过道院幻景时,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阻力,明显和之前不大一样。   是我的血在起作用?冯斯猛然产生了这样的猜测,然后他发现自己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猜测了。摩天轮过了最高点后继续下降,已经降到了道观的高台之下,很快就要低于整座道观的地平面了。假如再不抓住这个时候做点什么,就什么也来不及了。远处已经赶来了不少人,他不可能有机会等着摩天轮再一次转上去了。   他回想起自己最终决定陪着姜米来到这里时的心境,总结起来无非就是这么几个字:去他妈的!不管那么多了!眼下,这样的凶悍得到了一定的回报,在那些黑暗家族成员的意外帮助下,他看到了玄化道院的全貌,但仅仅是看到还不足够。他来到这里不是为了观赏一场奇景然后到网络上去炫耀,他最需要的是真相,是隐藏在道观里的那个绝大的秘密。   距离他失去这个秘密,大概只剩下几十秒钟了。   去他妈的!冯斯在心里怒吼了一声。中学时代那种面对着一群敌对中学的学生挥舞着链锁往上冲的感觉似乎又回来了。他一发狠,把手臂上伤口用力撞向尖锐的碎玻璃,一阵钻心的剧痛过后,伤口扩大了,血汩汩地流出。   “你真疯了!”姜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这是活腻了吗?”   冯斯冲她摆了摆左手,然后把右手收回来,左手抓住伤处,用力一挤。他的脸都疼歪了,一面嘴里倒吸着凉气,一面把涂满了鲜血的左手重新伸出。伸手时,他很小心地握紧了拳头,手背朝上,以免血被雨水迅速稀释甚至于冲走。   然后他看准时机,左掌猛地张开,抓向身边一个道士幻影的手。那个道士的手上,紧紧握着一个木盒。   这是先前冯斯早就观察好了的。当道士们一个个开始在他的催化作用下纷纷出现时,他就开始留心,那些道士差不多处于三人所坐的舱室的运行轨道之上、可以伸手碰到。同时他也在仔细观察这些道士的身份高低,以及手里所拿的物品。   他所选中的这个道士,正好是沿着摩天轮的轨迹最后一个可以被触碰的人,而此人的道袍比起其他人显得更加华贵,其他人大都是浅灰色或深灰色,但他的道袍是杏黄色,说明他的地位或许比别人更高。   另一点说明他与众不同的是,看他的姿势,他似乎正在向山门方向奔跑。而相比之下,其他人虽然表情都很惊骇,却并没有选择逃跑,说明这个人也许比别人知道得更多一点——至少他明白那一夜玄化道院的惊变是危险的。   只可惜他还是没能逃脱。   而最让冯斯看重的,是他手里所握着的那个木盒。木盒的样式精致美观,不过这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盒盖是半开的,盒子里露出一样让冯斯一看就欣喜若狂的东西。   ——一朵黑色的花。漆黑如墨。   “如果你看到一种深黑色的花,马上逃,逃得越远越好。”这是冯斯询问梁野此行有什么注意事项的时候,梁野告诉他的。虽然梁野并没有说清楚为什么要逃,但冯斯可以想象,这种黑色的花朵,和各大家族持守的禁忌有关,也和道观的深层秘密有关。此刻看到了这朵花,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放弃。   舱室沿着圆形的轨道下移,一点一点迫近了那个穿着黄色道袍的道士。冯斯目测了一下距离,发现自己离够到那个木盒还差了一点点,差距不大,可能就只有十厘米左右,但自己的左手即便伸展到最长,恐怕也够不到。唯一的办法,只有把半个身体都探出去。然而窗户虽然砸碎了,碎玻璃并没有除尽,还有一些尖锐的棱角留在了边框上。   冯斯咬咬牙,不顾一切地准备硬探出身去,却被姜米一把拉住。姜米不声不响,拿起刚才冯斯砸窗户用的弹簧刀,以飞快的速度把窗框下方的玻璃渣全部敲掉。而季华也拿起姜米披在她身上的那件外套,默默地垫在了窗框上。   “我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但你是个好孩子,”季华说,“去做吧。”   冯斯感激地冲两人笑了笑,然后把整个上半身探了出去。姜米和季华一起在身后拽住他的腿,以防他不小心失去重心跌下去。   于是冯斯把身家性命交给了身后一老一少两位结识没多长日子的女性,自己半个身子悬空,努力向前伸出左手。他沾满鲜血的左手终于探到了木盒所在的方位。明显的触感从指间传了回来,比先前更加强烈,但是,还不足以确切地抓住木盒。而抹在手上的血也立刻被雨水冲散。   看来自己的血果然有用!眼看摩天轮继续下降,就快要“沉入”道观幻景的地下、离开那个道士了,他脑子里一热,狠劲发作,索性直接用左手抓向窗户侧边残留的玻璃。掌心瞬间被割开。   “这下子,就有用不完的血了。”冯斯嘿嘿一笑。然后他用尽全力,想象着自己全部的力气都已经集中在了流血的左手上。触感,坚实的触感,不容置疑的实体感,让他的手指终于能完全用力。   抓住……死死地抓住……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样……绝不放手……   在姜米惊恐的目光中,冯斯大吼一声,猛地收回手来。   木盒被牢牢地抓在了他的手心里。   冯斯一屁股靠坐在椅子上。到了这个时候,他才重新感觉到疼,左掌心,右臂,用力过猛的腰部和肩部……到处都疼得难受,就像是打群架的时候落单被围着胖揍后的感觉。反倒是先前一直厉害的头疼有所减弱,他猜想,这意味着自己和玄化道院的精神联系也快断了。一抬头,果然,道观的巨大影像开始变得越来越淡,某些部分已经完全消失,里面那些道士也完全踪影不见。乌云没有之前那么浓密了,雷电越来越弱,雨势也越来越小。   一切终将过去,冯斯想,刚才那惊心动魄的几十分钟的时间就像是一场瑰丽的奇梦。现在梦该醒了,神秘的道观继续神秘,继续留在传说中,而自己和这场梦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手上的这个木盒了。   “你成功了。”姜米轻声说,“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亡命的人。你真是……了不起。”   冯斯咧嘴一笑,在姜米和季华的协助下先简单包好伤口。三人所在的舱室即将落地,他们已经可以看清楚,下面不但有很多人,还有一辆警灯乱闪的警车。   “看来是躲不过去了……”冯斯咕哝着,索性不去多想,低头看着他冒着生命危险夺回来的木盒。这一看之下,他忽然发出一声惊叫,或者说惨叫,把姜米和季华都吓了一跳。   “你又发什么神经啊!”姜米不满地说,但紧跟着,她明白了冯斯为什么会像被人踩了尾巴一样惨叫出声,“天哪!怎么会这样?”   季华也面色惨白:“这……这是怎么回事?”   ——那朵黑色的花正在迅速枯萎!   三人惊魂未定,甚至都还没看清这朵花长什么模样,它就已经在高速枯萎了。姜米灵机一动,赶紧拿出手机噼里啪啦对着花一通连拍。冯斯则手足无措,满脸绝望地看着这朵他差不多算是用半条命换回来的花朵。黑色的花瓣上有一丁点红,那是冯斯的血滴在了上面的缘故。   “难道是因为我的血?就这一滴血?一滴血你就挂了?”冯斯喃喃自语。   他突然暴怒起来:“我操你大爷!这是为什么啊!去你妈的!”   姜米慌忙按住他的肩膀,看他那张狂怒而自责的面孔,唯恐他一下子想不开从摩天轮上跳下去。好在看看高度,已经离地不远了,就算他真跳下去,也摔不死。   “这是为什么……”冯斯目光呆滞,看着那朵黑色的花完全枯萎,化为碎片,然后变成粉尘,完全消失不见。摩天轮的下方,几个警察正冷冰冰地望着他们。警灯很刺眼。    第七章、人心   一、   “李校长,这次你有点儿让我失望啊!”电话里的女人声音还是那么亲切,听在李济的耳朵里却有如一根根尖锐的钢针,“除了杀了几个人,留下了一堆白骨供警察去头疼,你好像什么也没有做成。”   “我也没有想到那个姓冯的小子的血会让花朵枯萎啊,”李济辩解说,“我本来打算找到合适的机会就去抢夺那朵花的,可是根本就没能等到那个机会。原本我悄悄杀了那些人,让他有机会进入道观的幻境内,一切都已经在我的算计中了……那是个意外。”   “我不喜欢听借口,借口不好玩。”女人说,“我关心的只有结果。结果不行,任何借口都无效。”   “我明白了,”李济喃喃地说,“也就是说,我死定了是不是?”   “我本来是那么想的,不过,你还有最后一个机会。”女人说。   李济的手微微颤抖:“是吗?什么机会?”   “这个机会不掌握在你手里,而是在姓冯的手里,”女人说,“虽然这朵花枯萎了,但他总算得到了一个几百年前的木盒,不算完全白费工夫。从那个木盒入手,或许仍然有机会找到新的线索。”   “你的意思是说,我还得继续……悄悄盯着这小子?”李济的话音里充满了犹豫。   “你不会还念念不忘学校里的工作吧?你什么时候那么敬业了?”女人讥嘲地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已经退休了!”李济连忙说,“只是不管留在川东还是继续盯梢姓冯的这个小子去其他地方,我的进化……太不方便了。在北京好歹我有一间公寓……”   “既然我在当地安排了人,就只管找他们想办法给你弄房子就行了,就说是我说的,你需要单独的住所。”女人冷冷地说,“这么点儿小事还用我教?”   “我知道了……”李济长叹一声,“那我就先留在川东吧。”   川东。医院里。   冯斯的左掌和右臂上都缠着厚厚的绷带,正躺在病床上发呆。他并没有其他的伤痛,蠹痕消失后头疼也没了,只需要慢慢养这两道外伤就行了。但此刻他一脸的萎靡不振,显得情绪低落。在他的床头,放着那个从几百年前穿越到现在的木头盒子。   黑色花朵意外枯萎消失之后,冯斯沮丧了一段时间。但他生来不是容易绝望的人,很快就想到,即便没有了那朵古怪的花,木盒依然存在,何况盒子里还有些其他的东西,他一样可以想办法寻找别的线索。   不过在此之前,他首先得应付警察的盘问。这本来是个极大的难题,走下摩天路的一刹那,他甚至觉得,假如最后只是因为牵涉进严重治安事件而被学校开除,都可能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因为泥水里躺着的那十多具白骨实在是太恐怖。这样的恶性事件别说在这座小城里,就算放在全国范围里也极其罕见。假如警察顺着他的档案一路追查,就会发现他还和半年前的另外一宗集体凶杀案相关,那就更加牵扯不清了。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而这些秘密,就算决心说出去,恐怕也没有人愿意相信,或许反而会让他被当成疯子。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被押上警车的时候,冯斯愤懑地想着。那一瞬间他又体会到了当初发现母亲池莲还活着时的心情:心脏都懒得跳动了。   但他没有料到,一个意外的人拯救了他——那就是曾被他用刀逼着操控摩天轮的工作人员。此人也是那个血腥现场中除了摩天轮上的三人外,唯一的一个幸存者。据他自供,当时雨势太大,他什么也没看清,当听到远处的惨叫声后,就立即逃跑了。   这位工作人员作证说,冯斯、姜米和季华这三人,是被追杀没有办法,才求他帮忙躲进摩天轮的,和现场发生的凶杀案半点关系也没有。十分凑巧,当时他正在操控室里摆弄新买来的手机,碰巧在试验摄像功能,所以尽管现场的摄像头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全部失效,他的手机正好记录下了冯斯等人前来求助的画面。当然,由于现场风雨交加雷声大作,手机录像里根本没法录下清晰可分析的声音,只有图像。   现场也确实找不到三人行凶的证据,反倒是不少人证实当晚冯斯和姜米悠闲地在山庄里闲逛,看了电影,打了保龄球,吃了晚餐,一看就是一对来此旅游休闲的情侣;而季华明显是受到本地黑帮胁迫,出于无奈才和他们混在一起的。所以冯斯等人最后并没有被列入犯罪嫌疑人的行列,被盘查一番后就没事了,可以在医院里安心休养。   但冯斯很清楚,那段录像肯定被做了手脚,否则的话,上面应该能录下他持刀威胁的场面,那可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这个工作人员也不知道是谁的人,竟然会用这样的方法来为他脱罪。   而发生了这么大的动静,正在本地办案的老朋友曾炜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却并没有跳出来落井下石,无疑还是为了留下冯斯一条小命,以便撬出冯斯嘴里保守着的秘密。   反正习惯了,冯斯自嘲地想,老子无论走到哪里,总有“贵人”相助。   至于季华,按照她的交代,在儿子杨谨被杀后,这帮川东的黑社会分子主动联系她,说是能提供杨谨被杀的线索,但要她把杨谨的一些研究资料带过来。她把这些资料带来后,就被黑社会分子半强迫地带到温泉山庄,根据资料的解读来到了摩天轮处。她并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想要找什么,但可以肯定,后来突然出现的那三个人,和这些人不是一伙的。   “但他们的目的似乎都一样,”季华说,“我听到他们争吵的时候,一直在提道观,大概都是想要找到这座消失的道观。后来他们就打起来了,幸好这位冯同学拉着我躲进了摩天轮。”   她并没有提及自己曾见过冯斯和姜米,并没有描述那对正常人而言显然不大对劲的蠹痕的异象,更加没有透露冯斯曾用不可思议的方式硬生生从那些几百年前的虚像里抓出了一个木盒。   应付完了警察的审讯后,三人才好容易有了时间可以在冯斯的病房里聚在一起私下里谈谈。冯斯不敢把真相告诉季华,却又不忍心欺骗这个刚刚失去了亲生儿子的老妇人,反倒是季华看出了他的犹豫:“如果有什么事情不方便说,你可以不说,我能理解。还是那句话,虽然你的身上有很多秘密,但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好孩子,我也不想逼迫你。但希望有一天你想通了,能告诉我一些事情……我想找到杀我儿子的真凶。”   我算什么狗屁好人!冯斯心里一阵愧疚。   他旁敲侧击地向季华询问了杨谨手里的资料内容,发现最主要就是提供了玄化道院的准确地址,却并没有其他多余的阐释,看来当年哈德利教授并没有把真正的核心地址告诉杨谨。也就是说,即便杨谨没有死,也不可能给他提供更多的信息。冷血一点说,杨谨的死促成了他的川东之行,让他亲眼见到了玄化道院鬼影的真容并且得到了木盒,反倒是因祸得福了。   遗憾的是,木盒里最为重要的那朵花,因为他的一个意外失误而消失了,他只能从木盒本身来寻找线索了。反正躺在病床上也无事可做,正好动动脑子。   这个木盒古色古香,上面有一些精细的雕刻,雕刻的内容是古人正在养蚕和捕鱼。他在网上搜索过,这个雕刻,应该指的是古蜀国的两位君王:蚕丛和鱼凫。据说蚕丛教会了古蜀国人民养蚕,而鱼凫教会了人们结网捕鱼。   也就是说,这个木盒或许是四川本地的工匠制作的,但这个发现基本没有意义。如今重庆在行政区划上离开了四川,成为直辖市,但在过去,巴蜀总是被并列在一起,整个四川境内都可能出现这样的木盒。   然而,木盒里装着的东西却似乎有点价值。那里面有一枚古钱币,上面有大顺通宝的字样。同样是网上搜索告诉冯斯,大顺通宝是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张献忠所铸造的货币。他在攻克成都建立了大西政权之后,发行了这种货币。那大约是公元1644年左右。   而玄化道院的失踪,正是在十七世纪后半段,相差大概也就是十多年到几十年之间。这二者有什么特殊的联系吗?   除了这枚古钱币之外,木盒里还有另外一样更加奇怪的东西:一个彩色的小面人。确切地说,这是一只“面猴”,火眼金睛,屁股红彤彤的,正在翘着长长的尾巴作乞食状,看来有三分活泼、三分可爱、三分狡黠,却还有一分无赖,实在是栩栩如生,生动非常。   这可是三百多年前的手艺啊,冯斯想。那个年代的面人,如果用常规方法,肯定不可能如此色泽鲜艳地保存到今天,但玄化道院就像是被生生从时光中割裂了一样,硬是把这些几百年前的东西以近乎“保鲜”的手法带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   除此之外,木盒里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一朵性质不明的黑色花朵,一枚农民起义领袖铸造的古钱币,一个看来出自民间艺人之手的彩色面人。这三样东西汇聚在盒子里,到底想要说明什么呢?   他正在绞尽脑汁地思索着,病房的门被推开,姜米走了进来。她的手里提着几个装在塑料袋里的盒饭,食物的香气传了出来。   “外面馆子里炒的,给你改善改善伙食。”姜米说。   “你可真是人民的救星,”冯斯迫不及待地接过塑料袋,“医院食堂是全宇宙的反人类中心。”   一面吃着盐煎肉和肝腰合炒,冯斯一面发问:“把你奶奶送上车了?”   “现在差不多该到重庆了,今晚的飞机。”姜米说,“还有,我送的不是我奶奶,是季阿姨。上车之前,季阿姨再三嘱咐我,一定要鼓励你,你具体在做什么事情她并不想知道,但她希望你无论如何不要放弃,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   “季阿姨真是个好人,可惜到最后你还是没告诉她……”冯斯摇摇头,“你恨的是你爹,又不是她。我觉得这个老太太挺不错的,除了教子无方之外。”   姜米坐在病床边,叹了口气:“你说得有道理,但我还是没法开口。她的生活已经够烦躁的了,我不想再给她添乱。”   “死了一个儿子,得到一个孙女,我可不觉得这是添乱。”冯斯说,“你不过就是胆怯而已,但我能理解你,就像直到现在我都不愿意多想我爸的事情一样。大家同病相怜。”   “是啊,同病相怜……”姜米低声说。   二、   挂着“杂物间”标牌的门打开了,穿着白大褂的男人走了出来。他摘下口罩和手套,认真地洗着手。王璐站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他。这里看样子是一间私人诊所,整洁干净,不过现在大门紧闭,门口贴着“暂停营业”。而这个所谓的杂物间,从门外看进去,可以看到手术台和各种现代化的手术器械。   “我就喜欢你这副羔羊医生的扮相,潘叔。”王璐吃吃笑着,“要是哪天从这里找出十七八具残缺的女尸,我是一点也不会意外的。”   “你爹以前也那么说,”被称为潘叔的男人说,“他觉得那些港片里的变态医生都没有我长得像。可惜我真的当了医生,而不是去做演员,不然现在也是个金牌老戏骨了,干上三四十年还能在颁奖晚会上领个终身成就奖、滴两滴马尿什么的。”   “老戏骨,从那个家伙的脑子里发现了什么?”王璐问。   “的确是后天移植的附脑,不过手术方法有些不同寻常,”潘叔说,“在过去,那些猴子家族虽然也使用移植附脑,选择的部位会比较谨慎,尽量避开大脑,以免人的自控能力被附脑侵蚀。而那个袭击你的人,附脑和大脑几乎粘连在一起了。”   “那天我居然把他当成路晗衣了,虽然立马发现不对,但那一瞬间的错觉……还是说明他的附脑力量相当强大。”王璐说,“事实上后来我解决他还费了不少工夫。他的能力虽然不如我们四个人,却也差得不算太远了。如果这样的人再多一些……恐怕会很麻烦。”   潘叔一脸凝重:“附脑对大脑的侵蚀越厉害,蠹痕的力量就会越强,相应带来的后果是:个人意志受到干扰、甚至完全湮没的几率大大增加。假如是有人在有意识地制造这样的人群,我实在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要知道这些人发起疯来甚至可能反过来攻击他们的主人。你查清楚了么,这批人背后的主使者到底是谁?”   王璐缓缓摇头:“暂时没有找到。这些四大家族之外的黑暗家族,过去原本不成气候,最近两年却逐渐开始冒头,近半年来更是频频出没,毫无疑问和天选者的出现有关。我现在感觉到,那个幕后主使可能知道怎么利用天选者的力量——至少比我们知道得更多。如果有可能因此造成风险的话,我倒是宁可现在就要了天选者的命——哪怕为此要和梁野他们翻脸干一架。”   她脸上还是带着天真未凿的笑容,说话语气也很和缓,但那种凶残而冰冷的杀意是怎么也掩盖不住的。   “不过我有些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一定要选那家废弃的医院作为据点?”潘叔说,“那个地方虽然荒凉,毕竟是位于城市里,还偶尔会吸引一些猎奇探险的人,怎么也不会比在远离城市的地方更安全。”   “这也是我一直想要弄明白的,”王璐说,“现在他们的行踪已经败露,而且不止一个家族盯上了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不断有人回到这所医院,一定是医院里还藏了些什么,可是我始终没有找到。”   王璐看来十分苦恼。潘叔拍拍她的肩膀:“璐璐,你现在越来越有当家人的范儿了。在过去,你可是一向只图自己快活,从来不去担忧太多的。”   “人总是会长大的。”王璐淡淡地回答,“论实力,我比起梁野和路晗衣都要略逊一筹,更不用提范量宇那个半人半鬼的家伙了。”   潘叔笑了笑,正想说话,忽然间笑容僵住了。王璐知道不对,急忙回头,看见刚才已经被关上的杂物间的门再次被打开,一个蜷缩的身影慢慢爬了出来。   这是一个人,却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他的头盖骨被掀开了。在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潘叔用无懈可击的手术技巧打开了他的头盖骨,令坚硬颅骨保护下的内容全部显现出来。现在这个人趴在地上,从站立的角度俯瞰,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那些红色和白色的乱糟糟的物体。   这个人,曾在几天前在那座小城的废弃医院里偷袭王璐,然后被王璐杀死。王璐敏感地意识到此人非同寻常,果断把他的尸体带走,找到家族里距离那座小城最近的医学专家:潘叔。潘叔顺利地进行了脑部解剖,却没有想到,几分钟之后,这具尸体活了过来。   在头颅打开、大脑外露的状态下活了过来。   潘叔有些紧张,顺手抄起了一个灭火器,但王璐微笑着冲他摆了摆手,他又把灭火器放下了。   “我可真是老糊涂了……”潘叔自嘲地笑了笑,“有你在呢,哪儿还需要我这把老骨头去卖力气。不过这可有些奇怪呢,大脑明明已经死亡了,怎么还能控制身体的行动呢?看他这爬行的姿态动作,绝不是单纯的肌肉反射。”   “当然不是,大脑的确死了,但现在控制他的,并不是大脑。”王璐盯着正在地上爬行的死者。他目光呆滞,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恍恍惚惚,却又似乎带着一点愉悦。他爬行的姿态十分僵硬,四肢就像提线木偶一样,嘴里呼哧呼哧不停喘息。   “不是大脑?难道你的意思是说……”潘叔脸色一变,“你是说在大脑死亡之后,附脑还活着?这种事在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啊。”   “所以我才觉得有意思嘛!”王璐说着,稍微向旁边走了两步,躲开了似乎正在漫无目的乱爬的死者,就想躲开一条猫狗。但很快地,当死者又爬行了一会儿之后,两人都能看出来,他的动作比先前协调柔和一些了,眼神也稍微有了一点生气。   “也就是说,他的附脑不但没有随着大脑一起死亡,反而控制了他的身体,而且契合度越来越高。这个附脑……已经有了独立性了。”潘叔思考着,“这是怎么做到的?而且让附脑具备这样的独立性,是很危险的,这么做的人究竟想要干什么?”   “我能够猜到他们想要干什么,”王璐说,“他们应该是在试验,能否创造出完全不需要大脑、只通过附脑进行支配的奴仆。”   “那样的话,活人不就变成了……行尸走肉了吗?”潘叔很是惊讶,“而且附脑的力量极难控制啊!那么多年来,我们的这些家族里,至少有百分之二三十的人没有死于战斗,而是死于被附脑控制后的发疯发狂。”   “也许他们要的就是发疯呢?”王璐皱着眉头。在她的身前,那个被打开颅腔的活死人还在地上一圈一圈地爬着,不时重重撞到墙上或者桌椅上,撞得脸上伤痕累累,却恍然不知任何疼痛。他的爬行姿态越来越舒展,就像是运动员通过热身运动把肢体活动开了一样。   然后他就站了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站立不稳,但很快地,和先前爬行一样,这个活死人的步履也渐渐稳健,懂得通过双手的摆动来帮助平衡。而最为重要的变化在于,他的目光越来越亮,开始学会判断身前的障碍物并做出躲避的动作。尽管他的行走还是漫无目的,依然只是在这间小诊所里绕来绕去,但单从步伐而言,已经接近于一个正常人了。   “他在学习。”潘叔缓缓地说。   王璐点了点头:“没错,附脑在调整和学习。它在一点点尝试怎么由自己来完全控制一具人类的躯体——在大脑已经完全没用了的情况下,这可真是有意思。”   “事实上并不只是大脑,小脑和脑干都已经整体死亡。也就是说,附脑现在同时起到了大脑、小脑和脑干的作用,既控制生理功能与反射中枢,也控制自主行为。只有他有没有思想,这就不得而知了。”潘叔说。   王璐思考了一阵子:“潘叔,你能以最快的速度给我弄到一辆冷藏车吗?”   “两小时以内。”潘叔简短地回答。   “很好!”王璐猛一拍手,“先麻醉他。等冷藏车来了,把他装进去。”   “你是想要把他带回大城市甚至于家族的秘密地点、技术力量足够的地方去好好研究吗?”潘叔反应很快。   “这样一个完全由附脑掌控的活死人,实在是很难得,”王璐说,“也许能从中发现些什么,尤其是这种技术。”   “你不会……也想利用这种技术吧?”潘叔微微一凛,“那可是家族不允许的……”   “我可没那么说,”王璐诡秘地一笑,“研究研究嘛,你突然摆出一张严肃脸很恐怖的哎。”   “这可是开不得玩笑的啊,璐璐!”潘叔没有理会王璐的玩笑,“人脑和附脑的界限,不只是家族禁忌,也是全体守卫人的底线。这件事我需要向家里人汇报一声,保证他们能接收到这具尸体。”   “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吧?”王璐依旧带着笑容。   潘叔摇摇头:“不,很有必要,你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我觉得有些失控了。不只是你对附脑的兴趣,你还要挟了那个姓李的校长,要他紧盯着天选者,毫无疑问是对道观的秘密产生了兴趣,那个秘密可比眼前这具行尸更加危险。对于我们守卫人来说,有些界线是不能越过的,不过我管不了你,只能让家族里能说话的人来管你了。”   他一面说着,一面走向办公室,看来是真的要去打电话。王璐默不作声地看着他,眼睛里流露出一种落寞的神色。   突然之间,就好像是一段完整连贯的视频被抽帧了一样,那具正在漫无目的到处乱走的行尸竟然一下子从原来的站立方位消失了,在一瞬间整整位移了足有七八米,站在了潘叔的身前。而潘叔的身体陡然一震,脸上现出了痛苦的表情。   行尸仍然没有表现出拥有任何的智慧,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什么。他似乎把潘叔视作了一个不小心撞上的障碍物,漠然地转身走开。这时候才能看清楚,潘叔的左胸处赫然露出了一截手术刀的刀柄,刀身已经深深地插入了他的体内。由于刀还插在体内,流出的血并不多,但显然,这个受伤部位是致命的。   潘叔无力地坐在地上,背靠着一把椅子,手捂着伤口,脸上的表情显得难以置信。在临死的时刻,他也明白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王璐具有将在她蠹痕范围内的物体任意移动的能力,她无疑是趁着潘叔不备,悄悄发动了蠹痕,先把手术室里的手术刀移动出来,塞进了行尸的手里;然后把行尸移到潘叔的身前,借用行尸向前行走时的手臂带动,把锋利的手术刀刺入潘叔的心口。   “行尸受到附脑的操控,忽然暴起,抢过手术刀杀死了你。这就是刚才发生的一切。”王璐冷冷地说。她慢慢走到潘叔身前单膝跪下,眼眶里忽然有了泪花。   “我还记得小时候你抱着我去附近山上看野花的时候呢,”她轻声说,“你为什么不能像那时候那样,一直保护我、顺着我呢?”   潘叔无力地咳嗽几声,嘴里涌出了红色的血液,嘴唇瓮动着,已经说不出话来。两个人一个瘫坐着,一个单膝跪地,都一动也不动,恍如两尊静默的雕像。在他们身旁,行尸仍然在绕着圈乱走,咽喉里发出呜咽般的奇怪呼吸声。   三、   冯斯把医院的诊断报告以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拍照发给了文潇岚,由文潇岚代他转交给学院,得到了一段额外的假期,这让他觉得自己被玻璃划这几下还是有价值的。   养伤这段时间,他也把木盒、硬币、面人都拍成照片发给了宁章闻,连同姜米抢拍的黑色花朵的照片一同发送过去。尽管拍照时那朵花已经开始枯萎了,基本的形状还是在的,剩下的就看宁章闻的检索能力了。   关雪樱也背着宁章闻和他联系了几次,告诉他这些日子她十分小心,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状。冯斯除了叮嘱几句也给不出什么建设性意见,但他很清楚,以关雪樱的本领,没什么发现是很正常的,对方一定还在暗中监视着她。   等待康复的日子里,姜米时常陪着他在医院里到处走动。虽然她言笑晏晏,看起来心情很不错,但冯斯还是能看出来,她的心境远未平复。   “其实你当时还是应该和你奶奶相认的,”冯斯说,“季阿姨和你生父不一样,她是一个好人。如果你对她说明真相的话,我觉得她一定会好好对你。也许以后你还能接她到美国,陪她安度晚年什么的。遗产什么的太俗了,我就不提了。”   “你已经提了,财迷!”姜米瞪了他一眼,“其实我也觉得老太太很不错,但是……算了吧。我们的人生原本不同,就不要搅和到一起了。”   “你果然和我一样死犟。”冯斯叹了口气,不再多说。这些日子里,她也偶尔见到过姜米的父亲给她打电话,两人说话的语气冷淡而礼貌,更像是邻居之间不咸不淡的问候。他禁不住想,如果姜米真的能和季华相认,她应该会幸福得多吧。   但是没办法,她就是和自己一样,驴子一般的死犟。   除此之外,他又有一次似乎在不经意间见到了上次在温泉山庄里见到过的那个隐隐眼熟的背影。但这次只是一闪而过,他不敢确定是否是自己眼花了。但他有一种模糊的判断,这个奇怪的背影,或许就是在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夜里杀害了那么多人的真凶,而且也极有可能就是杀害姜米的生父杨谨的真凶。   那些毫无血肉的白森森的骨架……冯斯每次想到这一幕场景都会觉得不寒而栗。这个家伙的凶戾程度绝对不一般,或许是现在在这座小山城里对他最大的威胁。但对方不现身,他也没有办法,只有无奈而被动地干等着。   “你再仔细想想!”姜米说,“既然你觉得可能是在学校里见过,那就想一想呗,你认识的老师、官员甚至于食堂大师傅,一个个排除嘛。”   “其实我就不怎么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冯斯惭愧地搔搔头皮,“我平时就很少去上课,上课也不怎么听讲,都是自己看书或者玩手机或者补觉。至于官员什么的,我连学校正校长长什么样都忘了……”   “无可救药。”姜米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说起来,你的伤也没有大碍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北京了?要住院的话,北京医院的条件也更好。”   “回北京干什么?”冯斯反问,“回北京还能找到点什么新东西吗?你隐藏起来的那些文档里还有和北京有关的线索?”   “倒是……确实是……没有了。”姜米有些吞吞吐吐。   冯斯看着她:“你这一副做贼心虚的表情可以直接上教科书了,你铁定有什么事瞒着我。”   姜米的脸有点发红:“算了,是祸躲不过……我招了吧,其实我手里留存下来的资料,比你想象的要少,那个黑客太厉害了,删得飞快,我根本来不及保存。”   “你的意思是说,当时你告诉我说,你不把那些资料给我,是为了防止我甩掉你,其实是……”   “其实是假的。”姜米像被老师批评的幼儿园小朋友一样,低垂着头,“其实那些加密文档都是空的,我根本没有多余的资料可以给你了。但我不敢告诉你,怕你失去信心就不愿意帮助我了。我全招了,真的再也没有别的瞒你了,你要想揍我一顿我也认了……”   冯斯叹了口气:“算啦,我不打女人也不打不还手的人。再说了,这一趟总算也货真价实见识到了玄化道院的真容,还抢到了点东西,不算白来。不过,我还是觉得继续在这边留着比较好。玄化道院毕竟是关键中的关键,既然回北京无济于事,不如在这儿碰碰运气,兴许那位一直偷偷跟着我的朋友会现身呢。”   “你的意思是说……用你自己来做诱饵?”姜米问。   “在宁哥帮我查出那个面人的线索之前,只能这样了,不然还能有别的办法吗?”冯斯一摊手,随即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当然了,鉴于你的欺骗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我将向你进行索赔。”   “只要把孩子判给我,别的什么我都答应你!”姜米可怜巴巴地看着冯斯。   最后两人坐进了当地一家日本料理店。按理说在川东应该吃火锅或是当地川菜,但冯斯看着姜米一面说“咱们吃川菜吧”一面满脸的英勇就义状,实在有些不忍心,最终选择了只有芥末才有辣味的日料。   这种小地方的日料店,无论装修还是服务员都让人感觉怪异,不过食材还算不错,各类海鲜都还算比较新鲜。此外还有经过本土改良的一些河鲜类刺身,看上去不伦不类最炫民族风,吃进嘴里居然风味独特。   不过总体而言,日本料理并不是太合当地人的口味,除了少量的年轻情侣在这里约会之外,店里的顾客并不多,即便是在饭点也显得相当冷清。服务员无所事事地站着,不时伸长了脖子闲聊一会儿。   一对青年情侣结账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正好和一个刚刚走进来的食客撞到了一起。这是一个穿着深灰色西装的中年男人,和大部分中国土豪一样,袖口的商标没有剪掉,手腕上露出一只硕大的金表。他嘟囔了两句,倒也没有发难,径直走进了店里,在和冯斯隔着一张桌子的座位坐了下来。   一个人来吃日料,倒是挺罕见,冯斯想,中国人一般都是成群结队来这种地方的。不过事不关己,他也就是随便一想,继续把筷子伸向他最爱的北极贝。突然之间,隔桌传来的话语声让他浑身一震,手里的筷子都掉到了桌子上。身边的姜米也是一脸震惊,和他对望了一眼。   那是那个中年男人正在打电话。他手里拿着一个屏幕硕大的手机,对着听筒毫不掩饰自己的音量:“对,就是那个美国老头,考古学家,叫什么哈德利教授的……对,哈德利,就是他……好了我知道了!”   这个人竟然提到了哈德利教授!美国考古学家哈德利教授!   姜米的眼神里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兴奋。冯斯更是立刻就站了起来,但并没有走过去,而是飞快地在脑海里考虑着措辞。不过还没等他想清楚,那个中年男人居然自己站起身来,走向了两人,并且把手里的手机屏幕冲着两人晃了晃。冯斯和姜米都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屏幕一片漆黑,并没有处于通话状态。   “我刚才只是故意说出哈德利教授的名字,然后观察一下二位的反应而已,”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说,“因为我隐约猜到一点二位的来路,却又不敢确定,所以采用这个方法来试一试,见谅见谅。”   他嘴里说着见谅,语气却显得狡诈油滑,虽然人到中年,倒像一个轻浮的小青年。姜米显然很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眉头皱了起来,冯斯却想到了些什么,不动声色地接过了对方递过来的名片。   “何少衡……贸易公司经理……神秘学研究会会长……周易协会理事长……爱国书院院长……好长的一串头衔!”冯斯带点儿轻蔑地笑了笑,“不过这张名片上,是不是漏掉了最重要的一个头衔呢?”   “哦?什么头衔?”何少衡笑容不变。   “川东元和观的观主,”冯斯慢慢地说,“曾经和哈德利教授会面、并且把玄化道院的秘密卖给他的那个道士。”   他随手把名片扔在桌上:“或许我应该称呼你的另外一个名字:广生子。”   何少衡、或者说广生子,是姜米相当讨厌的那种人。这个人举止轻佻、油腔滑调,视线老是瞟向她的胸口,再加上那一身典型的暴发户扮相,很难让人不产生厌恶感。但另一方面,她也能看出,这个人的这种轻浮表现,其实是有点儿扮猪吃老虎的刻意为之,目的是让别人轻视他,他事实上相当精明,而且这种精明只指向一个方向:金钱。   “我早已经不是道士了,”何少衡说,“这些年的宗教管理越来越规范,捞钱越来越难,而我之前赚得也足够了,索性还俗出去,好好享受享受。”   “你倒真像是个会享受的人。”冯斯讥嘲地看着他西服袖口上的博百利商标,“说说吧,你是怎么想到我们俩和哈德利教授有关的。”   “这大概是属于一种商业敏感吧,”何少衡得意地一笑,“那天的新闻出来之后,我马上就想到了,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去寻找玄化道院的旧址,说不定又是一个哈德利式的人物。于是我托朋友弄到了一点你们俩的简单资料,让我感兴趣的是这位姜小姐:来自美国,母亲是知名考古学家,而且她恰恰曾经是哈德利教授的学生。我不相信这只是一种巧合。”   “当然了,我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所以我跟踪你们到了这儿,故意用哈德利教授的名字来试探你们的反应。很显然,这个反应证明了我的猜想。”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都有些无话可说。冯斯想了想,发问说:“那你为什么找我们?当初那些东西不是全都卖给哈德利了吗?”   何少衡的回答让他浑身一震:“我又找出了一些新东西。”   “什么新东西?哪儿来的?你当时难道故意瞒着哈德利教授没有给全资料么?”姜米忍不住插嘴。   何少衡有些委屈地摇摇头:“小姐,你说这话真让我伤心。我虽然爱财如命,但从来取之有道,做生意讲究的是信誉第一童叟无欺。我既然和哈德利教授达成了协议,自然会把当时我手里所有的东西都给他了,半片纸也没有留。”   “当时你手里所有的东西……”冯斯琢磨着他说的话,“也就是说,你想要卖给我们的新玩意儿,是后来发现的对吗?”   “没错,是有点儿新发现。我本来想卖给哈德利教授,但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他也没有主动找过我,我只好寻求别的机会。正好你们俩在新闻里出现了,我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你们。我已经说过了,你们骗得了别人,骗不过我。”   “”你先说说是什么发现。“冯斯说。   “那是我当观主的最后一年,想要利用翻修道观的机会再稍微捞点钱,”何少衡毫不避讳地说,“结果在当年老观主曾经住过的一间旧房子的地下,挖出了一口棺材,棺材里装着一具尸骨。棺材里除了这具尸骨之外,什么其他东西都没有,不过我却发现,棺材的板壁上和棺材盖的下部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   “写着字?什么字?”冯斯忙问。   “和玄化道院有关的一些字,大概是那个死人临死之前刻的——我猜想他是被活埋的,但我们运气不错,他身上还带着一柄小刀,不够撬开棺材,刻字留遗言是够了。”何少衡又露出了他招牌式的狡黠笑容,“这些字远比当初老观主眼里所见的更重要。因为老观主见到的是表象,那些字所刻画的,却是实质。就看你们对这些实质感不感兴趣了。”   何少衡无疑有着狐狸般的奸诈。他遮遮掩掩地透露出一些东西,却隐去了最关键的信息,毫无疑问是为了伸手要钱。但冯斯知道,这样的意外机会实在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过了这村儿再也没这店儿了,这一刀免不了,无论如何也得伸出头去狠狠地挨一下。   他只能无奈地开口:“你要多少?”   何少衡摇了摇手指:“当初我卖给哈德利教授的秘密是十万美元。按理说这些年物价指数翻了那么多,我应该好好涨涨价的,不过看你们年纪还轻,要多了你们也拿不出来。所以我就要个整数就行了——一百万人民币吧。”   姜米闭上眼睛,默默地算计了一下,然后说:“那得是十多万美元呢,我凑不出那么多钱。”   “这我就管不了了,”何少衡胸有成竹,“要么一百万,要么免谈。”   “你留在手里,也没法变成钱,只有我们会要它。”姜米说。   “那可不一定,我不相信天底下只有你们对它感兴趣,不然那天晚上死了那么多人是怎么回事?”何少衡嘿嘿笑起来,“我做生意的风格,一向是特别沉得住气。当年遇到哈德利教授之前,我至少和七八个鬼佬搭讪过,他们开不出满意的价格我就绝不放手。我等得起。但你们呢,你们等得起吗?”   冯斯和姜米面面相觑,都无可奈何。眼前的这个无赖,的确是精准地把握住了两人的心理,让他们明知眼前是个大火坑,也不得不往下跳。   “能不能给我几天时间,我再想想办法?”姜米咬了咬牙。   “一星期。我等你们一星期。”何少衡很干脆。   “不,不用一星期。”冯斯忽然说,“现在银行已经关门了,网银和提款机转不了一百万那么大的数额。明天早上九点,我们在医院对门的那家工商银行门口碰面,一手转账,一手交货。”   何少衡很是意外,姜米更是完全愣住了。不过何少衡反应很快:“好。就这么说定了。早上九点,过时不候。”   他站起身来:“这真是一笔愉快的生意,为表谢意,今天我买单。”   何少衡离开了。冯斯和姜米默默地坐了一会儿,谁都没有说话。服务员送上了果盘,姜米拿起一块西瓜,咬了几口之后,忽然说:“你如果不愿意告诉我你为什么有那么多钱,我可以理解。”   “其实没什么不能说的,”冯斯说,“走吧,我送你回宾馆,路上说。”   回到宾馆门口的时候,冯斯也正好把他和父亲冯琦州之间的纠葛讲清楚了。姜米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闹了半天,你不是个穷光蛋,而是个……有钱人?”   “算是吧,除了这些钱我不想用之外,”冯斯耷拉着脑袋,“我忘不了我爸临死前舍命保护我,但我也实在不知道他当年收养我到底是怀着怎样的用心,所以这笔钱,我暂时不愿意去动。今天是特殊情况,这个线索很关键,无论如何也要拼一把。”   “其实如果只是你自己,你也不会愿意拿出这一百万的,对不对?”姜米忽然转过身来,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两人靠得很近,姜米身上淡淡的清香钻进冯斯的鼻端,让他不自禁地有那么一点慌乱。   “这个……”冯斯嗫嚅着,想要否认,却又说不出口。   “你是为了我才那么做的,对吧?”姜米继续追问。   “不能这么说……”冯斯咕哝着。他很清楚姜米说的是事实。当何少衡开出一百万的高价时,他的第一反应其实是“姜米怎么能变出那么多钱来”,但是看着姜米咬住嘴唇、又是失望又是焦急的神情,不知怎么的,他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我好像一直都是这么一个控制不住情绪的人,冯斯想,当初关雪樱求我把她带出大山,明知道那是一件很麻烦很艰难的事情,但我还是答应了。而现在,姜米甚至压根没有向我求助,我却自己忍不住了。   “如果我说,我想为了这一百万抱你一下,你会不会觉得我特别俗气?”姜米问。   冯斯笑了笑,张开手臂:“不会。我们都是俗人。”   姜米轻轻抱住冯斯,把脸贴在他的胸口,眼泪浸湿了他的衣衫。冯斯感受着她温暖而柔软的身躯,嘴唇动了动,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却想:算了,不用说什么的。他又想:这一刻……感觉还真是好,姜米身上很香,就像盛夏的野花一样。   “明天见。”姜米松开手臂,却忽然仰起头,在冯斯的脸上吻了一下。然后她挥挥手,走进了宾馆大门。冯斯站在原地,愣了很久。   好久没被姑娘亲吻过了,还他妈有点不习惯呢,冯斯下意识地摸了摸似乎还在发热的面颊,突然就很希望刚才的那一幕还能重演一次。   心里痒痒的。   回到医院后,冯斯开始收拾东西,因为按计划第二天就可以出院了。等到把杂物收拾停当,他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老是想着姜米的那个吻。虽然只是轻轻地用嘴唇在脸上触碰了一下,但这样和女孩子的亲密接触,自从上高三那年和最后一任女朋友分手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了。   真想好好谈一场恋爱啊,冯斯想着。他甚至在脑海里勾勒出一幅古怪的画面,他开着一辆兰博基尼来到校门口,姜米和文潇岚都从学校里走出来,在万众艳羡嫉妒的目光中一左一右地上了车。跑车发动,绝尘而去,留下一段风中的传说……   瞎扯淡!他晃晃脑袋,又换了一幅画面。他骑着一辆每年校内车行专用来骗新生的劣质自行车,后座上搭着姜米,摇摇晃晃骑向校内的麻辣米线店。这幅画面似乎更符合现实,然而……后座上为什么坐着的是不属于这个学校的姜米呢?当臆想中的汽车能容纳两个人的时候,姜米和文潇岚的影像都出现了;而汽车换成了只能带一个人的自行车后,文潇岚的影子远去了,留下的,是姜米。   这大概就属于幼儿园大班的女孩子犹豫着长大后该嫁吴彦祖还是古天乐吧?冯斯自嘲地想着。不过也挺好的,他又想,起码以后我不至于再去揍文潇岚的新男朋友了。   他睡了几个小时,第二天凌晨早早起床办完出院手续,先把行李什么的扔到宾馆,然后和文潇岚一起来到银行门口。九点钟,银行门开了,顾客们陆陆续续地进去又出来。   但等了大半个小时,何少衡依然没有现身。   “这不大对,”冯斯说,“这个家伙虽然讨厌,但以他的性格,在涉及到赚钱的事情上,是绝对不会迟到的。”   “我也这么想。”姜米点点头。   冯斯拿出何少衡的名片,开始按顺序拨打印在上面的三个手机号。前两个号码都无人应答,最后一个号码响了七八声之后终于通了。   “喂,是何先生吗?啊,什么?真的?他死了?被人杀死了?”冯斯的声调都变了。   四、   本地新闻对何少衡的死描述得很简略,只是说他在自己居住的别墅里被锐器割断喉咙而死,   其他一应细节都没有交代。幸好还有王欢辰这个帮手,他照例半句话也不问,听完冯斯的要求后就着手派人去打听,总算得到了一些详细的描述。   当天夜里,何少衡大约夜间十一点过回到别墅,半夜两点半有人报警说他被杀了。警察和法医很快赶到,尸检结果显示死亡时间大约是凌晨一点左右。如同新闻里所说,何少衡是在卧室里被割喉而死的,鲜血流了一地,身上有搏斗痕迹。别墅大门是被撬开的,现场被翻得很凌乱,何少衡的钱包、手表、随身戴着的鸡油黄蜜蜡手串和碧玺手链、以及两个高档手机都被拿走了,第三个备用手机由于不值钱而幸免于难(也就是冯斯打通的那个);保险柜也被撬开,里面被洗劫一空,所以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   此外,现场有放火的痕迹,但由于没有泼洒汽油之类的助燃物,火还没有烧起来,就被人扑灭了,地板上还扔着一个灭火器。这个灭火的人,也正是向警方报警的那个人——何少衡的一个情妇。该情妇住在何少衡给她购置的住所里,当天夜里和何少衡有约会,但何少衡迟迟不到,她以为何少衡爽约,一个人喝着闷酒,喝多了之后打上门想要骂何少衡一顿,结果在门外大叫大嚷了好久才发现门没有锁。   她借着酒意走了进去,发现从何少衡的卧室里传出一股浓烟。   她来不及多想,从走廊里取下灭火器进去把火扑灭了,这才发现了何少衡的尸体。这一下吓得不轻,她赶忙逃走了,回头想想这事儿要是不报警,肯定说不清楚,思前想后还是拨打了110。经过警方调查,她的到达时间的确在何少衡死后将近一个小时,杀人的并不是她,死者指甲里留下的凶手的血迹和皮屑比对确认了这一点。   何少衡死了。虽然现场做得很像是抢劫杀人,但冯斯和姜米都很清楚,何少衡刚刚和他们接触,几小时后就被杀了,世间没有那么巧合的事情。   这已经是因为这起事件而死去的第四个知情者了。从詹莹到袁志何,再到杨谨,再到何少衡,冯斯有四次机会弄明白真相,但四次都被人抢先一步。那种郁闷着实难以用语言形容。   “他妈的,老子想花钱还花不出去了!”冯斯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   两个人愁眉不展地坐在宾馆里,都觉得有些茫然。姜米叹了口气:“好家伙,我在万恶的美帝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短短一个月时间里,死了四个人——这还不包括摩天轮下死的那一堆。”   “不止四个,袁志何可是全家被杀。”冯斯说。   “这个凶手下手也真是太狠了,”姜米摇着头,“而且花样百出,每一桩案子的死法都不一样。”   “是啊,你妈妈是被冻在冰块里冻死的,袁志何是一家人煤气中毒而死,你的生父是变成了白骨——和摩天轮下那帮死者一样。”冯斯掰着手指头,“到了何少衡,就变成割喉了……”   说到这一句,他忽然住了口,紧皱起眉头,目光闪烁不定。姜米有些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了?”   “别说话!让我想想!”冯斯近乎粗鲁地吼了一声。姜米猛然醒悟,冯斯一定是想到了点什么,于是赶忙住口,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过了好几分钟,冯斯才长出了一口气:“我有一个猜测。”   “什么猜测?”姜米忙问。   冯斯抓过水杯,咕嘟咕嘟喝下去半杯,喘了口气说:“我觉得,杀你父母还有杀袁志何的人,和杀何少衡的,不是同一人。”   “为什么?”姜米已经顾不上去在意“父母”这个用词了。   “因为杀你父母和杀袁志何的,并没有刻意去掩饰他们的杀人目的。”冯斯说,“你妈是被封冻在冰块里冻死的,你生父是被啃噬干净血肉而死的,这两种死法对普通人来说根本闻所未闻,只能出现在恐怖电影里。而袁志何,表面看起来是一家人死于煤气中毒,但死得干干净净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你可以理解为杀人者小心地消除了犯罪证据,也可以理解为某种炫技。”   “炫技……”姜米也陷入了沉思。   “但杀何少衡就不一样了。”冯斯接着说,“这个杀手似乎是故意要做成抢劫杀人的模样,以此引开警方的视线,和北京那三起杀人案的公然炫技根本就是两回事,不太像是同一人所为。如果还是先前那个杀手,他才不屑于去伪装成抢劫杀人呢,而且撬锁、撬保险柜这种暴力手法,也不像他的风格,更别提何少衡还和他搏斗过了——要真是北京那位,杀人至于那么费劲么?”   “说得有道理,”姜米点点头,“这下子可好,又冒出来一股势力。”   “而且我还有一种想法,”冯斯说,“我不敢确定,但可以照着这个方向去猜一猜——那个凶犯并没有找到何少衡留下的资料。”   “没有找到?”姜米精神一振。   “这个案子里有一个细节,现场起了火,却没有泼洒汽油。这一点很重要,说明他放火可能是临时起意的!”冯斯说,“如果是早就计划好了杀人后放火焚尸,肯定会事先准备好汽油的吧?”   “是啊,这说明……他事先可能并没有计划杀人!”姜米眼前一亮,“杀人放火,是不得已的选择。”   “没错!他一开始根本没想杀人!”冯斯一挥拳头,“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人其实是想用刀挟持何少衡,逼迫他交出那份棺材板里的资料,没想到何少衡激烈反抗,他不得已杀死了对方。人死了,东翻西找一阵后,东西也没找着,这时候何少衡的情妇在外面叫骂,他仓促间只好放了一把火然后匆匆逃离。”   “也就是说,那样东西如果落在他手里固然好;要是他得不到,宁可一把火烧掉,也不留给……我们。”姜米推测着。   “是的,他的根本目的不是自己得到它,而是让我们得不到。”冯斯点点头,“我倒是突然有了另外一种想法。”   “我们自己去把那件东西找出来,对吗?”姜米望着他。   “真是心有灵犀!”冯斯顺手捏捏她的鼻子,随即又觉得这个动作似乎过于亲昵——过去好像即便是对着文潇岚,他也最多只是胡噜一下脑袋。不知不觉中,姜米似乎成为了他身边最为亲近的女性。   姜米却浑然不在意,自顾自地说了下去:“这可有点麻烦了,那个地方刚刚发生了凶案,警察肯定要监控现场,说不定我们要找的东西也可能夹杂在证物里被带走,那就糟糕了……”   “那些资料可能不在别墅里。”冯斯忽然说。   “什么?”姜米一愣,“为什么不在?”   “想想看,第二天早上就是一笔一百万金额的大额交易,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爱财如命的人还真的能有心思去和情妇幽会么?”冯斯说。   “这个……我可不知道男人是怎么想的,”姜米愣了愣,“那你说是为什么?”   “照我看,这个何少衡成天在江湖上打滚,是个相当谨慎的人,懂得狡兔三窟的道理,”冯斯说,“何少衡给她买房子,大概目的就是利用那所房子藏一些东西。”   “我明白了!你是说东西可能藏在那个情妇家里!”姜米大声说,“何少衡晚上去他家,其实就是为了取东西给我们!”   “我不敢确定,如同你刚才说的,我也没当过这种腰缠万贯四处包二奶的有钱人。不过如果现在一定要碰碰运气的话,我会先去找那个情妇。但在此之前,我得先找王欢辰帮忙做点准备。”   “行,听你的。”姜米说。   两天后。   张梓濛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任由坐在对面的胖女人聒噪不休。虽然她已经更改了自己“在外面用”的名字,但这个女人显然很清楚她身份证上那个不够小资不够清新的名字是什么。   “这套房子是我老公的,房产证上写的不是你的名字,张雪梅!”女人怒吼着,浑身上下的每一块肥肉都在因此而颤动,“所以你必须得搬出去!法律是保护不到你这种贱货头上的!”   “我并没有说过我不搬出去,”张梓濛低声说,“但是请你给我一点时间,我需要收拾收拾东西。”   “收拾个屁!”女人的声调足以把玻璃震裂,“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用我老公的钱买的!算我发慈悲,你身上的衣服留下,别的什么都不许碰,赶紧滚蛋!”   “有的,有一些随身物品是我带过来的,”张梓濛仍旧用恳求的语调说,“请给我十五分钟时间,让我收拾一下。别的东西我都不会碰。”   “一分钟也不行!就算真有你的东西,我老公给了你那么多钱,早就抵回去几十倍了!”女人的双目圆睁,“老娘就是一分钟也不想再见到你站在我家的地板上,空气都被你弄臭了,快滚!滚!”   她越说火气越大,站起身来,就想要揪住张梓濛把她直接推出门外。但手还没有碰到对方的衣角,她就立刻停住了动作,并且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   那是因为张梓濛的手里握住了一把水果刀,抵在了她的咽喉上。她大概是立刻想起了自己的丈夫到底是怎么死的,半分也不敢动弹了。   “我只想要十五分钟,十五分钟你都不给我。”张梓濛咬着牙,“既然这样,我干脆要了你的命,你也去阴间陪你丈夫好了!”   “不要啊!”胖女人发出一阵阵杀猪般的叫唤。张梓濛的脸上时而痛苦时而迷惘,却始终紧紧握住刀,没有分毫放松。看上去,她的情绪波动很大,也许真的什么时候忍不住了就会手一抖抹了胖女人的脖子。   “放过她吧,其实她也和你一样,无非是想找到点儿尊严而已。”门口忽然响起一个声音。   张梓濛转头看去,一对青年男女走了进来。   “她也是个很可怜的人,”冯斯说,“你别看她在你面前好像很嚣张的样子,其实在家里,在何少衡的面前,她连大气也不敢出。她早就知道你和何少衡的关系,却从来不敢吱一声,一直只能忍气吞声。现在她来找你的麻烦,与其说是要向你泄愤,不如说是发泄对死去的丈夫的愤怒。丈夫活着的时候她不敢,只有丈夫死了,血流干了,她才能找到一点发泄的出口。”   张梓濛默默地听完冯斯所说,缓缓地移开了水果刀。胖女人腿一软,坐在地上,突然开始嚎啕大哭。她再也没有了几分钟前的嚣张跋扈,此刻哭得肝肠寸断,似乎是真的被冯斯刚刚说出的那番话触动了心事。   “这套房子,她一定会还给你们的,你丈夫留在这里的财产也是这样,”冯斯在她面前蹲下,温和地说,“就算是各自退一步,你给她一天的时间收拾,明天再来收回房子,可以吗?”   胖女人抽抽搭搭地哭泣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点了点头。姜米费力地把她庞大的身躯扶起来,把她送了出去,重新走回来时,看见冯斯和张梓濛都已经坐在了沙发上。   “你的纹身很有意思。”张梓濛指着冯斯的手臂。   “贴纸印花的,几天时间就能洗掉。”冯斯微微一笑。他现在穿着一身街头小混混常穿的无袖牛仔衫,胳膊上露出醒目的骷髅纹身,头发打理得像愤怒的小鸟。这副扮相早上差点让姜米笑得断了气。   “也就是说,你们今天来,本来是想好好吓唬我一顿?”张梓濛也忍不住笑了,“不过你文雅起来的时候的确像一个学生,但如果摆出一张狠脸,还真有点黑社会的感觉呢。”   “因为我真的很能打架啊。会打架的人,气场是不一样的,那种狠劲不是虚张声势。”冯斯说。   “好吧,会打架的人……既然你已经做好了假冒黑帮威胁我的准备,为什么到了这里又改变主意了?”张梓濛问。   “因为我在外面听到了你说的话,”冯斯说,“我觉得,不管你的身份如何,在你的内心深处……还有做人的尊严。我希望能用同样有尊严的方式请求你帮忙。”   “请求我帮忙……”张梓濛看着冯斯,两行眼泪慢慢地顺着面颊流了下来,“已经很久都没有人用这样的方式和我说话了。”   冯斯果然是个聪明人,姜米站在门口悄悄地想,他真的是个很了解人心的家伙。怪不得能在微博上编段子骗钱呢。    第八章、暗流涌动   一、   “李校长,你真是一次又一次地让我失望啊。”电话里的女人的声音带点小娇嗔,但这样的娇嗔每次都能让李济汗流浃背血压急升。   “这次真的不能怪我啊,你听我解释!”李济十分惶急,“我这次原本死死盯着他们的,而且有希望把他们手里的东西抢到手,可是我没有想到,我竟然被人偷袭了!”   “偷袭?”女人的语气也略略带上了一点惊奇。   “是的,你得知道,我虽然被你强制移植了附脑,但体魄还只是普通人啊!”李济急急地辩解着,“在附脑产生作用之前,我并不比任何人强壮。那个人从背后把我打晕,把我捆了起来。等到我醒来挣脱出去,那两个学生已经离开川东了。这真的不是我能掌控的啊!”   “这么说起来,倒是不能怪你,当初给你移植附脑的时候,的确没有考虑到增强你本身的体魄。”女人说。   “照这么说,你肯原谅我了?”李济惊喜交加。   “是的,原谅你了。”女人肯定地说。   “那么,这次的‘酒’还是可以按期给我,对吗?”李济紧张地发问。   “不对。”对方的回答十分干脆,“以后也不会给你酒了。”   李济只觉得自己快要晕厥过去了,被打伤的脑袋又开始发痛:“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啊?你不是已经同意了这不是我的错,而且说了原谅我了吗?”   “原谅你的意思,是指我不必专门派人去杀你,”女人说,“而不给你酒的意思,是你已经没用了。他们离开了川东,你也就没有利用价值了,你的死活,我管不着。”   “你不能这样做!”李济怒吼起来,“我为你做了那么多事,拼死拼活地做事,你不能卸磨杀驴!如果你真的要就这么抛弃我的话,我……我就把你的事情全部抖出来!”   “那样的话,死的就不只是你,而是你全家了。”对方冷漠地回答,“你现在是在用你自己的命换你全家人的命。自己掂量吧。”   电话挂断了。李济怔怔地坐在床边,很长时间里一动也不动,就好像变成了一尊石像。   王璐放下电话,冷笑一声,侧头问身边的司机:“到哪儿了?”   “再有半个小时,就能进入我们的地界了,”司机回答,“应该没事了吧?”   “半个小时足够发生很多事情了。”王璐摇摇头,仍旧专注地注意着周围的情形。这辆冷藏车此刻正行驶在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上,四周很是荒僻,再也没有其他的车辆。   汽车继续前行,司机的神态越来越轻松,王璐的眉头却皱得越来越紧。似乎是有什么不祥的预感。当前方出现了一个急弯时,王璐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司机的技术很过硬,不费吹灰之力就转过了那个弯,但刚刚转过去,他的眼睛就瞪圆了——前方的山路中央,赫然站着一个人影。这个人就站在路中间,一动也不动,好像是专门等着被车撞一样。   由于弯道遮挡了视线,此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司机连忙猛按喇叭,但对方还是没有丝毫反应。但在这样狭窄的山道上,紧急转弯的结果可能就是直接坠下山崖。他只能咬咬牙,硬生生地直接朝着那个人影撞了过去。   突然之间,一股灼热的气浪席卷了这片山路,就像是有大量的炸药爆炸一样。强大的冲击波一瞬间击碎了汽车正前方的挡风玻璃,司机甚至来不及做出丝毫反应,脖子就重重地撞在了椅背上,颈骨立即骨折。而整辆汽车也浑似没有重量一般,被这股巨大的力量高高掀起,磕在山路的边沿,翻滚着坠下了山崖。片刻之后,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起,山崖下火光冲天。   那个拦在山路中央的人影仍然没有动。他站在原地,冷冷地说:“出来吧,璐璐,这么点小手段是不可能伤到你的。”   他身旁高高的山壁上传来一声嬉笑:“梁野哥哥,咱们俩好久不见了,你怎么一见面就送上这么一份大礼啊?”   那是王璐。在梁野用火焰袭击冷藏车的时候,她已经飞快发动了蠹痕,把自己的身体转移到了山壁上。现在她脚踩着一块凸出的石头,背靠山壁站着,看上去摇摇欲坠,不过脸上仍然带着笑意。   “我只是要截下那具尸体,”梁野哼了一声,“不过你的反应实在是很快,不但自己逃脱了,还把尸体也转移走了。”   “那可是宝贝啊,你想就这么一把火烧了它,岂不是有点暴殄天物?”王璐说。   “任何人越过了人与魔的界限,都不能留,”梁野说,“你也不例外。”   “哎呀怎么你们都是这个调调啊,烦死我了!”王璐以踩高跷一般的高难度动作跺了一下脚,“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会越过人与魔的界限啊?我不过是好奇心起想要研究研究而已嘛。还不许人好奇啊?”   “在我面前你不必乔装,璐璐,”梁野说,“你我都很清醒你想要干什么。在那间废弃医院出现黑暗家族的巢穴后,你动用了最大的力量去调查,并且弄到了这具尸体,绝不是好奇心可以掩盖得过去的。如果说过去你最大的目标无非是压倒我和路晗衣,再追赶上范量宇,现在你目睹了黑暗家族的种种怪异力量之后,野心就更大了。”   王璐沉默不语,过了半分钟才开口说:“既然这样,你我这一战是在所难免的了?”   “这些年被你叫了几百声‘哥哥’,做为回报,我就让你先出手吧。”梁野说。   王璐忧郁地点点头,紫色的蠹痕包围了全身,却并没有向前侵入梁野的领域。同样的,梁野身畔闪烁着蠹痕的红光,半径也只有几米。双方只是远远地对峙着,谁都没有贸然进击。   突然之间,王璐的蠹痕猛地扩张到了大约二十米左右的半径,她的身体也随着蠹痕边缘的变化而不断高速移动,有若鬼影。二十米的半径意味着她每次做出的瞬间位移最多可以达到四十米,这将让梁野极难捕捉到她的动作。   但梁野并不慌乱,只是紧守着自己的蠹痕所围出的领域。双方的蠹痕边缘发生过几次碰撞,但都并不激烈,轻轻一触随即闪开。这是因为两人力量相若,正面地硬碰硬只能徒耗力量。所以王璐选择了这样不断游走的战术,目的就是找到某一个梁野的薄弱点,争取瞬间突入。   而梁野也明白,王璐在她的蠹痕范围内可以任意移动,自己光凭视线是无法跟上对方的脚步的。他索性根本不看,把所有的注意都放在蠹痕上,利用蠹痕的敏感性去感知王璐的行动,然后分配力量去阻击。他时而用有形的火焰,时而用无形的高温气流,虚虚实实,王璐几次试图突入,都被梁野弹回,反而差点被梁野的烈焰反击得手。她不得不更加谨慎,加快了移动的速度。   两人一攻一防,正在僵持,山路上又开来一辆一看就是超载了的大货车。两人的视线都被吸引过去。王璐的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突然猛一挥手,蠹痕的范围剧烈扩张,把那辆大卡车包围在其中。   十分之一秒过后,那辆至少载了十吨货物的大卡车竟然腾空而起,飞在了半空中。它就像是一个没有重量的塑料壳一样,在空中偏偏倒倒,向着梁野站立的方向飞去。司机在驾驶座上目瞪口呆,已经快要吓晕过去了。   “看来这玩意儿实在是太重了,”梁野自言自语,“以你的能力,也没办法把那么重的一辆车瞬间压到我的头上。”   他的身体像一张弓一样绷紧了,接着如同离弦之箭一样笔直地飞了出去。在这一瞬间,他的整个身体都变得赤红了,仿佛火焰在他自己的身上熊熊燃烧,把他自己变成了一枚凶悍的火箭弹。   他狠狠地撞向了半空中的卡车。   一声足以引发山崩的剧烈爆炸声响起,巨大的卡车顷刻间解体,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波把这辆卡车连同上面运载的货物都化为了无数的碎片。然而,这每一块碎片上全都带着灼热的火焰——梁野的蠹痕所赋予的杀人的火焰!   山路上恍如正在下一场火雨。四散飞溅的燃烧的碎片呼啸着划过每一片细微的空间,就像一颗颗嗜血的子弹,把恐怖的热度与杀伤力带到每一处角落。在这狂暴的烈焰席卷之下,方圆百米的范围内,没有任何生物可以生存——王璐也不例外。   她只能迅速地利用蠹痕逃出这一片火海,把自己的身体稳定在一块凸出山壁的岩石上,但刚刚站稳,她就僵住了。梁野的右手已经轻轻放在了她的脖子上。   “只有全力逃跑的时候,你的蠹痕才会露出那一丝破绽让我突破进来,”梁野说,“现在你的蠹痕被我压制住了,如果你想继续逃跑,移动的速度会比往常慢三分之一,已经足够我先下手烧断你的脖子了。你应该清楚这一点。”   “我清楚,所以我不逃,”王璐叹了口气,“没想到我也会算计错你。”   “你是指的我直接毁掉那辆卡车的事吧?”梁野说。   王璐轻轻耸耸肩,唯恐动作太大招致梁野的攻击:“是啊。在我的印象里,我们四大家族的四个高手虽然都曾经杀死过不少人,但只有你,梁野哥哥,从来不愿意下手杀害无辜的人,尤其是那些没有附脑的普通人。如果谁敢冒犯你,你固然会毫不留情;但没有招惹到你的,你却往往会高抬贵手。”   “所以你把那辆车向我移动过来,不是为了用它做武器,而是为了让我分心,哪怕是一丁点分心。”梁野说,“如果我有那么半秒钟的犹豫不愿意伤害车里的无辜的司机,你就有机会趁虚而入。”   “是啊,我万万没有料到你反过来利用了那辆车,全然不顾及司机的死活,”王璐的语气低落,“我判断错误,活该输给你。”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的确不喜欢杀伤无罪的人,但我又不是冥顽不化的木头脑袋,”梁野说,“别忘了,我也是个守卫人,不是开慈善堂的。不要轻易去揣摩别人的底线——这种底线往往都是错的。”   王璐又是一声叹息:“你说得对。我的确是自作聪明了,现在你如愿毁掉了那具尸体,我也不可能再拿它……嗯?”   她的脸色忽然一变,这个变化自然是瞒不过梁野的眼神。梁野苦笑一声:“我还以为能骗过你呢。”   “我对于和我的能力近似的蠹痕,总是很敏感,”王璐的语气陡然变得森冷,“没想到你竟然带来了一个和我一样能进行空间转移的帮手,偷偷把尸体换走了。刚才你可还说得道貌岸然呢梁野哥哥,‘任何人越过了人与魔的界限,都不能留。’但是现在,似乎是你主动想要跨越这道界限哦。”   “所以我说了,不要轻易去揣摩别人的底线,人心不可测。”梁野的话音里也充满了冷酷的意味。话音未落,他的手掌猛然再度变得赤红,足以把钢铁融化的高温在一刹那间释放出来,恍如从钢水中取出的灼烫刀锋,割向王璐的脖颈。而王璐也在这一瞬间激发出了蠹痕,但正如梁野所说,她的蠹痕受到了压制,移动速度有一些微小的损失,这一点损失让她并不能全身而退 一道烈焰冲天而起,伴随着蠹痕碰撞所发出的近乎于雷电般的剧烈闪光,那是梁野的手掌击中了王璐的脖子。而与此同时,几乎只有连眨眼时间都不到的极其微小的时间差之后,王璐的身影也消失了。   梁野慢慢地收回自己的右手,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忽然转过身。在他的视线里,王璐站在了公路的另一头,脖子上鲜血横流,从后颈到面庞都留下了被灼烧过的红色的痕迹。   ——但她还活着。   “你似乎专门针对我的蠹痕做了一些功课啊,”梁野说,“如果换成在贵州山区时的你,这一下脖子已经断了。”   “不只是你的,还有路晗衣哥哥和范量宇哥哥的,我都进行了一些针对性的训练,”王璐喘息着说,“自从天选者出现之后,我就知道,过去的均势不可能再维系下去,未来的世界,注定属于混乱和战争。”   “果然,每个人都留了一手……”梁野摇了摇头,“我追不上你了,你走吧。”   “我现在受了重伤,奈何不了你,但你记住,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梁野哥哥。”王璐在重伤之下仍然露出一丝专属于她的甜美笑容,“被你打伤只是小事一桩,但是今天你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东西,我会让你十倍奉还的。”   “我等着你。”梁野漠然地说。   二、   “你的车技不错么,”冯斯说,“你非要和我抢着开车的时候,我还蛮担心的呢。”   “别逗了,你这种腰缠万贯天天吃咸菜的主儿,猴年马月能有练车技的机会?”姜米熟练地握着方向盘,“我们美帝人民虽然饱受资本家压迫不能当家作主,但就是开车机会老多,我可是16岁就考了驾照了,去年夏天驾车横穿了整个美国呢。”   “我不要当家作主,我也想去受压迫……”冯斯咕哝着。窗外的盘山公路蜿蜒伸展,远处可见滔滔流动的长江,忽然之间,他就找到了那么一点自驾旅游的感觉。   “我现在对中国的黑社会充满好感,”姜米兴致勃勃地说,“那个王欢辰简直太大方了,二话不说就借辆车给我们。这车在贵国不便宜吧?”   “奥迪Q5,2012款,大概值个四十万吧,”冯斯说,“不过大方的不是王欢辰,是他背后的梁老板。梁野既然指示了他全力配合我们,别说一辆越野车了,要他把房子和厨师学校都给你都没问题。”   姜米噗哧一声:“其实我还真想要那个厨师学校呢,多有趣啊,可以每天变着花样要他们做新菜给我吃,早晨还能逼他们戴着厨师帽做集体早操,那场面一定很壮观……”   “您说的这不是厨师学校,是二逼集中营……”冯斯也被她逗乐了,“注意,前面很快要上成渝高速了。”   “上了高速,三个来小时就能到成都啦!”姜米轻快地打了个响指,“我们距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两天前。   冯斯临时放弃了之前制定好的恐吓战略,改为心灵鸡汤式的软语相求,没想到真的打动了何少衡的情妇张梓濛。事后姜米表示不得不佩服:“你丫果然没白在微博上瞎编那些鸡汤段子。”   张梓濛交出了何少衡放在她家里的保险柜的钥匙,冯斯打开保险柜,从中发现了不少商业机密、行贿记录等,而何少衡根据棺木里的刻字所整理出来的新资料也在其中。他把其他东西交给了王欢辰,算是报答对方的热忱相助,然后和姜米回到宾馆,仔细研读那份资料。   何少衡显然是个很用心的人,棺材里所能刻下的字数很有限,所以记述者原本写得相当简短,但他在整理的时候,根据道观流传下来的史料做了许多合理的添加,最终呈现在冯斯面前的,是一个颇为详细的、有血有肉的故事,这个故事所记录的,是一个令人很难想象得到的惊人变故。   ——后来那个一直把元和观传下去的观主,也就是俗名叫陆小石的道士,竟然是假的,是一个取而代之的冒牌货!而真正的陆小石,被关进了一口棺材里埋到地下,直到活活闷死。   那就是何少衡在地下挖出来的那具尸骨。   真正的、在地下被闷死的陆小石,在棺材板上刻下了事件的经过。在他亲眼目睹了玄化道院消失后,他一面试图自己张罗一间道观,一面也利用空闲时间去玄化道院附近搜寻,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这不光是出于好奇心,更重要的是贪欲作祟。毕竟道院里隐藏了许多秘密,假如能留下一两样宝贝,那也足够值钱了。   十五年过后,陆小石已经是川东元和观的观主了。元和观虽然规模不如当年的玄化道院那么大,在他的经营下倒也香火旺盛,来投的弟子不少。陆小石很谨慎地守着秘密,把自己所做的与玄化道院有关的记录砌进了墙里。除了照管元和观之外,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假装云游出去几天,其实是悄悄地在玄化道院附近寻找,只是在前十四年里,他从未如愿。   然而到了第十五年,或许是老天眷顾,他终于有了惊人的发现。当时他来到山崖边,想要冒险吊一根绳子到山崖下面去看看,却忽然遇上了一场地震。好在地震并不剧烈,所以他自身并没有什么危险,只是想到地震之后的山体也许会出现滑坡、泥石流等等自然灾害,于是在地震止息后,他打算放弃下崖的念头,先回到山下的小镇再做打算。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身前飞过了一只野鸟,在悬崖上空盘旋一阵子之后,向着下方直直地飞了下去。紧跟着是第二只、第三只……转眼之间,在这一片山头出现了几百只不同种类的飞鸟,全都朝着悬崖下飞去。   悬崖下有情况!陆小石敏锐地做出了猜测,这很有可能是因为那场地震震塌了山石,导致某些原本被埋藏的东西露了出来,这才引起了鸟儿的兴趣。而那样东西,极有可能就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玄化道院的遗物。   陆小石不顾一切,冒着生命危险爬下了山崖。他发现所有的鸟儿都围绕着一个圆滚滚的物体在飞行,还有不少已经直接扑在了它身上,仿佛这个东西有强烈的吸引力。陆小石提着长剑上前,赶走了所有的鸟儿,露出这个东西的真容。他一下子就愣住了。   一个茧。他看到了一个血红色的茧。   这个茧呈椭圆形,换算成现代单位至少有两米高,而且十分沉重,凭陆小石一个人根本不可能把它搬上悬崖。陆小石想了想,一发狠,高高举起手里的长剑,狠狠地对着茧壳斩了下去。茧壳应声而裂,露出里面的东西——一个浑身鲜血的人。这个人一动也不动,似乎处在昏迷状态中,但却有着平稳的呼吸。   陆小石知道,他真的找到了玄化道院的遗物。   以后的日子里,陆小石从悬崖上运下了绳索和一些简单的工具,砍树搭了一个小棚子,把那个茧壳里的怪人绑在棚子里。怪人虽然一直在昏迷当中,不吃不喝,但生命力却始终顽强,仿佛修炼过辟谷之术。陆小石一直监视着他,直到半个月后他醒过来。   此时的陆小石,被获取玄化道院秘密的贪念所支配,十分残忍地对这个人进行了逼供。对方熬不过刑,很快招供,原来他果然是玄化道院里的一名道士。按照他的说法,玄化道院里的道士们一直都在进行着某种特殊的修炼,他们通过秘法炼制出神奇的丹药,服食后可以让人拥有超越常人的力量。据说在神州大地上,除了玄化道院,还有一些其他的神秘组织或者家族也掌握了这种独特的炼丹术,他们相互之间有合作也有竞争杀伐。   但道观里的道士们并不满足,还想要努力寻求更加强大的道术。他们似乎是在川西的成都附近发现了一些可以帮助他们极大提高道术的宝贝,于是派了一队修为最精湛的道士前往成都,在付出惨重代价后,总算把那样宝贝抢了回来。经过了长达半年的研究和摸索,全观的道士择了一个吉日,打算共同利用那件宝贝来提升修为。   然而意外却发生了,当所有的道士一同驱动道术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诡异的变化,道观内突然充满了某种异样的力量。这个道士说,他天生对于危险的事物有一种独特的敏感,就像某些小动物能预知地震一样。那股力量刚刚开始蔓延,他就直觉到事情不妙,果断地转身就逃,最后侥幸赶在道观消失前逃脱掉了。尽管如此,他还是遭受到巨大冲击,坠落悬崖,险些丧命,只要运用自己的道术,把自己封闭在这个茧壳里陷入休眠,直到十五年后陆小石挥剑劈开茧壳,他才重见天日。   道士说话半真半假,陆小石并不敢完全相信,但他却对玄化道院的炼丹术垂涎三尺。在一番威逼利诱之后,两人达成协议:陆小石把这个身体依然极度虚弱的道士带回悬崖上,藏在元和观里静养身体,道士则教给陆小石炼丹之术。   然而陆小石低估了道士的能力。他的确手脚还很不灵便,自己行走都困难,体内却有一股特殊的“法力”,能够驱动法术,做到一些普通人凭借手脚都做不到的事情——比如在地上挖坑。在被藏在陆小石的房里几天之后,他向陆小石提出,道观里“阳气”太重,不利于他的修行,他需要一个能汇聚阴气的藏身之所,才能做到阴阳调和龙。   陆小石按照他的要求,为他打造了一口棺材运到房里,然后他就遭到了道士的袭击。道士的“法术”击晕了他,然后把他封入棺材,然后再用法术在地上挖出了坑,将棺材埋在里面。   陆小石在棺材里醒来后,知道自己不可能脱逃了,只能用随身带着的小刀把这一切都刻下来,希望未来有人能循此揭破玄化道院的真相——倒也不是为了什么正义,权当是为这位倒霉的观主报仇了。他同时也提到,他相信那个道士当时是想直接杀死他,但不知为何,他并没有当场死亡。猜测起来,要么是道士伤势未愈力量不足,要么也许是他自身的体质有异抵消了一些力量——毕竟他也曾经是被玄化道院看中的人。   遗憾的是,真相他将永远无法知道了。   而在这份资料的最后,何少衡补充了一些旁人眼里的元和观历史:观主曾在某一天突发急病,手脚无力,将养了近半年才痊愈。这个“某一天”,无疑就是真正的陆小石被装入棺材埋在地下的那一天。   万幸的是,陆小石虽然被害,他藏在墙缝里的日记始终没有被假冒者发现,不然的话,就什么也没办法留下来了。   这一段记录让冯斯之前的猜测更加明晰。他更为确信,玄化道院里面聚集的都是拥有附脑的守卫人,而且道院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不断寻找强化附脑能力的方法,并且,这种方法最终让他们找到了。   冯斯不由得又想起了那朵枯萎的黑色花朵。他有一种直觉,那朵花或许就是道士们所找到的强化附脑的“宝物”,而那一夜的离奇变故,或许就是这朵花和附脑共同作用产生的恶果——按照他之前的猜测,那极有可能是一个造成了异域空间的巨大蠹痕。但是从现有的一切信息,并不能推断出这个蠹痕的具体性质。   而他也隐隐猜到了为什么各大家族会把玄化道院视为禁忌——这个道观一定隐藏着什么能极大提高附脑的能力、但却同时会带来巨大危害的方法。意志稍微不坚定的人,就有可能会被这种方法所诱惑,而最终收获灾难性的后果。   就像玄化道院里的道士们的遭遇一样。   但对于冯斯来说,真正能诱惑他的是另外一件事:如果找到这种方法的本质,是不是就有可能摸清附脑的本质,然后进一步挖掘出魔王的真相?而这大概也是梁野暗中支持他的原因。即便拥有着超越常人的能力,守卫人们也并不情愿这么浑浑噩噩地活着、连自己到底是谁都不知道。   “我们都想弄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对吧,梁兄?”冯斯苦笑着喃喃自语。   现在手里倒是有了初步的线索。按照那个把自己包在茧里的道士的供述,那朵黑色的花来自于川西的成都。但成都是川西最大的城市,光知道这么一个地名,无异于大海捞针。   就在两人都有些愁眉不展的时候,万能的宁章闻却给他们送来了意外的福音。他通过搜索找到了那个面人的信息。   “那个面人猴子的样式花色过去还挺有名的,是祖传绝技,”宁章闻在电话里说,“明清时代的一些四川风物志里有所记载。那是一个明末清初的民间手艺人的作品。那位艺人的真名叫阮嵩,但所有人都叫他阮猴子,因为他以这一生爱猴成痴,和当时青城山的猴子成天混在一起,经常照着猴子们的样貌体态捏出生动活泼的面猴,他的本业——石匠似乎倒成了副业。但正因为如此,他捏出来的猴子才那么活灵活现惟妙惟肖。”   “青城山?”冯斯思索着。虽然得到了一个范围比成都小得多的地名,但仍然还是难以据此搜索,更何况他现在并不知道这位阮猴子和整起事件到底有什么关系——也许那个面猴出现在盒子里只是纯属巧合呢?但再一想,这位阮猴子或许是唯一一条可能的线索了,哪怕是百万分之一的机会,也比完全为零好。   “好像我们这次出来,我一直在说:能找到答案固然好,找不到的话……就当是旅游了。”姜米忽然在他身边说。   冯斯一怔,明白姜米已经看出了他的心思。当然他很清楚,姜米心里背负着那么沉重的负担,是不大可能真的有轻松的心境去玩耍的,她说这话,无非是要给自己减压:能成则成,不能成,至少也无怨无悔。   “我明白了。”冯斯冲着她一笑,接着对着听筒说,“宁哥,有没有办法查到这个阮猴子的后代。”   “我正好搜到过一篇和阮猴子后人相关的报道,”宁章闻说,“好像是青城山搞什么民俗文化节,阮猴子的后人捐出了先祖留下来的青城山野猴写生图。这条新闻里有那个人的名字,提到他就住在距离青城山很近的都江堰。有这两条,我可以帮你找找他的具体住址。”   “那就拜托你了宁哥,要是没有你,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冯斯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重新开口时,宁章闻的语气听上去有些严肃:“小冯,以后不必说这些话来哄我高兴了。我已经度过了那个只有觉得自己被人需要才会高兴起来的阶段了。现在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朋友,能为朋友做事才是让我快乐的理由,而不是什么被重视、被需要。”   “我现在很快乐。”他补充说。   冯斯也沉默了许久,眼眶微微有些发潮。最后他说:“我明白了。朋友。”   宁章闻果然帮冯斯查到了那个阮猴子的后人的住址,此人仍然住在都江堰,是成都的县级市。冯斯和姜米商量了一下之后,决定开车去往成都,因为那样比较灵活,被盯梢的几率略小一些。他原本想找王欢辰借一辆不值钱的破车,但王欢辰二话不说,把这辆几乎崭新的奥迪借给了他。而姜米一看到有车开就欢欣鼓舞,好似小孩见到了玩具。   高速公路上一路行驶顺畅,并没有意外发生,但冯斯总是习惯性地探头看窗外,姜米很是奇怪:“你在干什么?”   “我老是怀疑曾炜、就是老缠着我的那个警察在跟踪我。”冯斯说,“他和我一起去了川东,然后再也没有在我的面前出现过,即便我们从摩天轮上下来进了局子,他还是没有趁机来恐吓我一下。这不像他的作风。所以我有些困惑。”   “照我看,他说不定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姜米使用中华俗语倒是很顺溜,“也许他会在成都等着我们呢。到了现在,你还觉得他是最让你头疼的么?”   “只要我的凡人之心一天不死,我最害怕的就始终是他。”冯斯一声长叹。   三、   据说成都美食的辣度比重庆稍低一些,但对于姜米这种低起点的废物来说,吃进嘴是很难发现其中的区别的。于她而言,这无非就是一百步和九十九步的区别,不管多一步还是少一步,反正都够要她命的。   现在两人坐在一家“冷锅串串”的小店里。姜米对这种从冷油里捞出来的熟食十分好奇,吃了两串后赞不绝口,然后再吃了几串……就不行了。冯斯看着她猴吃芥末般抓耳挠腮的表情,忍不住哈哈大笑。   “看来今晚我又得满世界跑着给你找止泻药了。”冯斯说。   姜米横了他一眼:“用不着,我已经有了血的经验,这次随身早备好了!”   她龇牙咧嘴地又吃了一阵子,实在抵受不住了,开始咕嘟咕嘟喝饮料。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来,但仍旧不停地吸溜着凉气:“我算是体会到受虐的快感是什么滋味了。你在干什么?”   冯斯划拉着手机:“我在推送今天的微信公众账号。每天发点小段子,也是聚拢人气的方法。”   “你这样的千万富翁倒也真特别,”姜米手里拿着一串素肚,想要往嘴里放又有点不敢,“当然也算是很有独立精神。不过,你真的不觉得那些瞎编段子怪恶心的么?”   “能赚到钱就不恶心,”冯斯回答得很干脆,“首先要想办法养活自己,其他的扯再多都是虚的。”   “你妈去世后……我是说假装去世后的这些年,你一定过得很艰难吧?”姜米看着他。   冯斯愣了愣:“艰难?倒也真说不上有多艰难。一来我赚钱脑子比较活泛,二来对生活倒也无欲无求。不过么……说真的我没有你那么达观,虽然平时谁看到我都是一脸贱兮兮地笑,但其实……有时候还是有点郁闷吧。”   话说出口他就有些后悔,感觉这些类似于自我剖析的话不应该对旁人说出口。但再一想,姜米似乎越来越算不上“旁人”了。   姜米放下手里最终没敢咬下去的素肚串,托腮想了一会儿,忽然一把攥住了冯斯的手腕:“咱们先玩两天吧!”   “你说什么?”冯斯不太明白,“什么玩两天?”   “我觉得你苦逼得太久啦。”姜米说,“尤其是自从你爸爸去世之后。虽然这些日子我并没有和你在一块儿,但光是听你描述也可以想象得到,你一定郁积了很多心事,没有办法真正放松。”   “算你说准了。我确实是不大容易放松,这根弦绷得有点儿紧。”冯斯说着,试图把感觉都聚集在手腕上,姜米的手温暖而柔滑,让人不希望她松手。   “所以啊,咱们先不管找阮猴子的事儿,先陪我在附近玩两天好不好?”姜米望着冯斯,“真的只是玩,别的什么也不干,不要去想什么魔王啦、天选者啦、消失的道观啦什么的了。好好玩两天,玩玩玩玩玩,可以不?”   “我现在算是知道什么叫‘无法抗拒的眼神’了,”冯斯一笑,“你现在这个样子,就像是求父母买糖的小孩儿。”   “那这块糖你给不给买呢?”姜米愈发作可怜巴巴状,手指头在冯斯的手背上挠来挠去。痒痒的,但是很舒服。   “你都这么说了,我要是还不从,岂不是成了禽兽?”冯斯叹了口气,“今晚好好休息,明天咱们开车先去九寨沟!”   “老爸万岁!”   姜米的眼神十分欣悦,看得冯斯心里咯噔一跳,忽然也想反过手来,握住姜米的手掌。不过还没等他付诸实践,手机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冯斯在心里遗憾地叹息一声,把手抽回来,接通了电话。   “啊,是季阿姨啊,您好!”他有些意外,“您在北京了吗?还好吧?我们……在外面玩呢,到处走走,不定去什么地方。对,很快就回北京,到时候去看您。好的好的,您也多保重,再见!”   “我的这位奶奶,和我生父还真的完全是两种人啊!”冯斯挂断电话后,姜米感叹说,“我们只是两个陌生人,她都那么关心我们。”   “所以我才说,当初她离开川东回北京的时候,你应该和她相认的,”冯斯说,“你要不愿意认我认也行,你也知道我童年缺失嘛……”   “那你愿意认我做奶奶我也不反对……不提这些啦!”姜米摆摆手,“老娘要赶紧回去睡觉,明天要开好久的车呢。对了,去九寨沟需要准备点露营设备什么的吗?”   “你们美帝资本家总以为第三世界寸草不生!”冯斯嗤之以鼻,“现在但凡是中国的著名景区,全都能伺候得你舒舒服服以为到了拉斯维加斯。”   此后的几天时间里,姜米开车,冯斯按地图指路,两人在四川境内跑了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虽然只能是走马观花式地瞄一眼,大多数时候都是在路上颠簸吃灰,两人还是很快乐。尤其是冯斯,这一回是铁了心把一切心事都暂时抛开,甚至都没有跟文潇岚等人打电话,全身心地只是享受旅游的过程。至于明天会怎么样,他强迫自己不去想。   真的挺快乐的,冯斯想,有一个那么可爱的女孩陪在身边,在山山水水间穿梭而行。很像谈恋爱呢。即便这场“恋爱”马上就要终结,也足够他留恋回味很长时间了。   “纯粹旅行”的最后一天,两人重新回到成都市区。这一天他们并没有跑得太远,只是到离市区很近的宝光寺去烧香,也算是稍微休息一下疲惫的身体,准备迎接第二天的真正行程。冯斯以无神论者的执拗表示自己对烧香拜佛没兴趣,姜米却非要他跟着一起去:“我也信耶稣不信佛啊,但是烧烧香怪好玩的,还能数罗汉呢!”   “浪费钱还污染环境……”冯斯咕哝着,但是看着姜米受伤小狗般的乞求眼神,没有再坚持。   这一天并非休息日,宝光寺里人不多。姜米如愿以偿地一个一个数清楚了五百罗汉(确切数字是五百七十七),冯斯拗不过她,也只能陪着她一起数,不过两人不能走到一块儿。因为按照数罗汉的规矩,任意选择一尊罗汉像作为起始点后,就得按男左女右的方向去数罗汉。当数到自己的年龄那个数字的罗汉时,记下号数,可以出门买一张罗汉卡,罗汉卡上印着签文,能解释你的命运。   冯斯自然绝不相信这些,但既然花钱进来了,就当是走个仪式。所以他也随便挑了一尊罗汉,开始向左数起。因为不太专心,他最后数出来的罗汉只有五百七十三尊,不知道漏了哪四个,不过能给他指点命运的那一尊倒是记得很牢。那是第三百三十四尊,名叫尘劫空尊者。   姜米数得很认真,此时还没有数完,冯斯索性先到门外去等她,顺手把罗汉卡换了,卡上印着如下诗句:   事无可为不可为,   立志坚定山可摧,   纵历千难和万险,   三藏西天取经回。   好吧,这还马虎算是和我最近在做的事能沾上边,也还算吉利。冯斯想着,脑子却忽然冒出一些诡异的画面:他变成了骑着白马的光头唐僧,身边的姜米忽而满脸猴毛抓耳挠腮,忽而肥头大耳嚷嚷着“我饿”,忽而一脸忠厚地贴上来“师父,二师兄又被抓走了!”……   这一番有趣的联想让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就在这时候,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衣兜好像被碰了一下,一侧头,身边一个瘦削的青年正在快步离开。他连忙伸手摸衣兜,发现装在衣兜里的手机被摸走了。   那个青年是小偷!冯斯大怒,迈开步子追了上去。对方发现他在追赶,也跑了起来,但常年打篮球的冯斯显然有着更快的短跑速度,很快就追上了。他发现这个青年慌不择路,竟然跑到了寺里的一个死角,再也无路可逃。而这里也并没有埋伏什么帮手,附近只有一对神情淡漠的中年男女。   我他妈这两天手正痒呢,冯斯想着,捏着拳头扑了上去。那个瘦削的青年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三两下就被打倒在地制服了。冯斯拿回手机,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报警,却发现不远处已经有两名巡警走了过来。   正好,省得麻烦了,冯斯想着。   巡警走到他跟前,喝令他放手。冯斯听令乖乖地松开手,然后说:“这个人是个小偷,刚刚偷了我的手机跑到这里,我制服他后抢回来了。”   他伸手指了指旁边那对中年男女:“这两位可以作证。”   警察的脸色和缓了一些,转向那两名目击者,但他们刚一开口,冯斯就觉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那回事,手机一直在那个大个子手里,”中年男人伸手一指冯斯,“我看见他一直拳打脚踢追着这个小个子过来,一直都是他在打人,人家没还手。”   “你说什么?”冯斯只觉得血往上涌。   “是啊,这个大个子可凶呢!”中年女人附和说,“他边打边骂骂咧咧,说是这个小个子撞了他不道歉,说要废了他。”   “他们……他们在说谎!完全是在说谎!”冯斯急了,“这家伙确实是小偷,他偷了我的手机,不信你们可以验指纹,手机上一定留了他的指纹……”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不说了,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因为他发现,小偷的手上赫然戴着一副白色的布手套。在这样一个气温还比较温暖的十月的白昼,小偷竟然戴着手套。   “我有皮肤病,出门都得戴着手套。”小偷对着两名警察解释说,“你们可得替我做主啊,我被他打伤了,现在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我根本没有弄伤他的胳膊!”冯斯急忙辩解,但警察毫不客气地抬起警棍对着他。   “闭嘴!”警察喝道。   这是一个阴谋!冯斯刹那间明白了。这个小偷按理说应该对附近地形十分稔熟,不可能愚蠢到自己跑进一条死胡同,他之所以要跑到这里,目的就是这里偏僻,没有其他游人,现场正好可以安排仅有的两个“目击证人”——这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他的同伙。他们很容易就能制造这样一个假象:冯斯因为一丁点小摩擦追打一个青年人,并且把他打伤。   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冯斯想,就是为了把我弄进局子里以便干扰我的行动吧?可恨自己这几天玩得太惬意,完全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居然就这样上当了。   “跟我们回去慢慢说吧。”警察冷冷地看着他。   冯斯面带苦笑,不再徒劳地多说话。在他的视线里,姜米正在从远处焦急地跑过来,但她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改变刚才发生的事实。   我对不起姜米,对不起这个信任自己的可爱姑娘。冯斯充满愧疚地想着。他的头垂了下去。   那种温馨而让人心里痒痒的谈恋爱一般的甜蜜感觉,在这一刻完全消散。现实如同流淌的冰水,冷却了一切。   四、   这间废弃的医院终于沉寂下来了。在范量宇、王璐、路晗衣等人的家族轮流造访过这里、带走他们所能找到的一切东西之后,医院里不再有守卫人,也不再有黑暗家族。这里的秘密已经被清空,又恢复到了空空如也的状态。   但在这个夜晚,又有两个不速之客来到了这里。现在他们都站在医院顶楼的天台上,一个是相貌虽不美丽、但是看起来温柔娴静的中年女子,另一个则是身躯瘦弱矮小的少年人。   这是冯斯死而复生的养母池莲,和冯斯异卵双胞胎的兄弟,小道士慧心。慧心现在已经不再作道士打扮了,穿着一身普通年轻人的夹克衫与休闲裤,长发也彻底剪短,看起来和一个平凡的初中生似乎并无区别。但实际上,他和冯斯出生于同一天,只是由于附脑压迫了神经,抑制了生长激素的分泌,导致发育迟缓,看上去比冯斯小得多。他的骨架很小,体型极瘦,虽然衣服已经是小号的了,套在他身上还是显得异常宽大,这让他看起来有几分滑稽。   “这里总算安静下来了。”池莲说,“我还是喜欢安静的地方。”   “这里鬼气森森的。”慧心说。   “鬼气森森不好么?”池莲一笑,“人都怕鬼。这里有鬼气,旁人才会害怕而不敢来,才会有我想要的安静。”   “可是我……不喜欢安静。”慧心站在天台边缘,看着脚下的这座废弃医院。这里遍地都是杂物和垃圾,一栋栋陈旧的楼房仿佛摇摇欲坠,疯长的野草在月光下摇曳着,有如鬼影。几只鸟儿飞过,发出清晰而尖利的鸣叫,在空荡荡的院区里来回飘荡。   “我知道的,孩子,安静的生活你已经过了一辈子了。”池莲轻轻抚摸着慧心的头发,“你终究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你也需要青春,需要热热闹闹和朋友们在一起。可是……是我对不起你……”   “别这么说,妈妈!”慧心一把抓住了池莲的手,“什么青春,什么朋友,我都可以不要!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足够了!”   “我当然不会离开我的儿子的。”池莲说。   母子俩静静地依偎了片刻,慧心打破了沉默:“妈妈,我还是不太明白,你把黑暗家族的人引到这里,让他们以此为基地实验对附脑的各种改进;然后你又悄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守卫人们,引诱他们来这里和黑暗家族硬碰硬。这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我们不是要扶植利用那些黑暗家族的人吗?”   池莲摇了摇头:“那些人根本就没有用。他们的眼里只有利益而没有风险,为了求得力量不顾一切,迟早都会沦为附脑的奴隶。”   “但是你也说过,守卫人们对附脑的态度太谨小慎微了,无法利用到附脑的全部。”慧心说。   “所以才需要寻求一种调和,”池莲说,“先把改进的技术交给黑暗家族,让他们胡乱折腾,才能让守卫人家族注意到他们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提升的力量和巨大的副作用。这样的话,他们会对新技术产生兴趣,但得到了新技术之后也会更加谨慎地施行,一点一点做出我想要看到的结果。”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些技术教给守卫人呢?为什么还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慧心依然不解。   “因为他们很聪明,直接交到他们手里,一定会引起怀疑——对聪明人来说,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池莲说,“但是拐一个弯,让他们自己动手去抢,他们就不会有所怀疑了。”   “还是你聪明啊,妈妈。”慧心由衷地说。   “说起来,这段日子太忙了,我也没督促你的训练,你进度怎么样了?”池莲问。   慧心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骄傲的微笑:“即便没有妈妈督促,我也绝对绝对不会偷懒的。”   他伸展开双臂,和月华一般皎洁的银色蠹痕刹那间扩散开来,把整个天台笼罩在其中。一声闷响之后,天台的水泥围栏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半深半浅的裂孔,裂孔周围的蛛网状纹路延伸出去,碎裂的水泥渣掉落一地。紧跟着,另一个角落传出一个刺耳的声响,一根裸露的钢筋被某种无形的力量拧弯了。   这就是慧心的蠹痕,可以任意攻击范围内的一切事物。几个月前和冯斯对殴的时候,他所能造成的杀伤力还很弱,而现在,已经能破坏寻常人力无法破坏的事物了。   “很不错了!”池莲鼓起掌来,“这样的力度,一个普通的成年人已经经受不起了。”   慧心恶狠狠地一笑:“下次再碰到姓冯的那个小子,就不会再像上次那么狼狈了,我一下就能要了他的命!”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僵住了,因为池莲的脸色在一刹那间发生了改变。半秒钟之前,她还慈祥可亲,说着让慧心如沐春风的话语,半秒钟之后却忽然像换了一个人,脸上恍如罩上了一层严霜,目光锋利如冰刀。这一刻,池莲从一个慈爱的母亲陡然间变成了一个可怖的魔女,浑身散发出足以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妈妈……我错了!我错了!”慧心吓得浑身颤抖,跪在了地上,“我以后再也不会那么说了!我不杀他!我不杀他!他是我的兄弟,我要和他友好相处,我绝对不会杀他!”   慧心想要看着母亲,却又不敢看她,一颗头颅不知道该怎么摆。池莲悠悠地叹息一声,再开口时,语气稍微柔和了一些:“慧心,我的孩子,你记住了,虽然你和冯斯都不是我亲生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你们就是我的亲儿子,两个都是我的心头肉。我不能允许你们自相残杀,无论如何都不行。”   慧心瘫软在地上,忽然抽抽搭搭地哭起来:“妈妈,我不明白这是为了什么。他……他什么都不会,他的附脑始终不能被唤醒,他什么都不能帮你做。可是我能!我很努力地在提升自己,我已经可以弯折钢筋,我可以变得更强!我才是你最需要的帮手……”   池莲蹲下身来,温柔地把慧心搂在怀里:“孩子,千万不要这么想,我爱你们,可并不是因为你们能帮助我。哪怕你的附脑没有任何用处,你还是我的好儿子。”   就在这对母子进行着这样奇特的对话的时候,在另一个地方,一对姐弟也在对话。   那是路晗衣和他的姐姐。他们仍然坐在家族那间常年不开灯的会议室里,似乎路晗衣的姐姐十分享受这样黑暗的氛围。在黑暗中对家族中人发号施令的时候,也能增添一种神秘的威严感,只不过眼下这里只坐着姐弟两人。只有在和路晗衣说话的时候,姐姐的语气才会变得柔和亲切,并且总能宽容弟弟的诸多冒犯。   “我还是没有想明白,那帮人在那所废弃医院里折腾附脑实验,图的是什么?”姐姐说,“他们应该能找到比那里好得多的地方来进行保密。”   “其实不难猜测,”路晗衣说,“显然那个幕后的主使者是故意这么做的——他想让我们亲眼见到新技术的威力,并且诱惑我们。”   “守卫人并不是那么容易诱惑的。”姐姐说。   “过去是,现在就未必了。”路晗衣说,“天选者被找到,黑暗家族重新出现,大家的想法自然也多了。恐惧也好,野心也罢,只要有推动力,就有人敢于铤而走险。这就像是毒品,人人都知道危害巨大,但总有人会明知是火坑还往下跳。”   “那你呢?你是怎么想的?”姐姐问。   “人与魔的界限,不能轻易跨越。”路晗衣答得很痛快。   姐姐并没有立即回答,似乎是不太相信路晗衣的话,但她也并没有追问,姐弟之间仿佛有一种奇妙的默契。过了一会儿,她又问:“和林家的婚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这不是我要考虑的问题,而是你,姐姐。”路晗衣依然答得十分干脆,“我的态度你早就知道:我不愿意娶那个女人,但我可以娶她。我同意订婚,是为了家族而已。”   他顿了顿,又说:“现在林静橦给自己移植了第二个附脑,已经越过了我们的底线,照理说,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取消婚事。但你还是执意不肯,这说明你对这桩婚事很看重,看重到不在乎被别人说我娶了一只猴子。当然,你是知道我的,我不喜欢猴子这个称呼,我只是单纯不想娶她而已。”   “我的确很希望促成这桩婚事,因为虽然现在林家比较落魄,当年从他们当中背叛出去的那一支却非同寻常,”姐姐说,“我们两家必须合作。”   “所以我才说,你根本不必征求我的意见,反正你已经决定了,”路晗衣响亮地冷笑几声,“如果你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安排婚事,我一定听话,全力配合你。”   姐姐没有回答。路晗衣也不再说话。房间里死一样地寂静。   五、   冯斯这辈子倒也没少和警察打交道。从小时候母亲池莲诈死,到后来一位中学同学打架把人打成重伤后潜逃,再到父亲的死,詹莹的死……似乎总能有被询问的理由。   但那些都仅仅是被询问,他的身份是证人,默认身份是清白的。但现在不同,他当着警察的面打了人,却不能证明打人的理由,看来至少治安拘留是免不了的了。   他垂头丧气地坐在派出所的问讯室里,一时拿不定主意,一会儿面对警察叔叔的时候,是继续一口咬定对方栽赃陷害呢,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低头认错求个宽大处理呢?   那个小子也就是挨了自己几拳,身上也没有什么伤——虽然他装得很痛苦。冯斯因为总与打架这种事结缘,也研究过相关法律法规以警醒自己不要越线。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他毫无疑问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可能也就是拘留三天,罚点钱,学校记个过。运气好的话,甚至都可能不用拘留。   虽然很憋屈,但只要事情不闹大,怎么都好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冯斯这样自我安慰着,能被拘留一次也算是人生体验嘛……   他坐在把屁股硌得生疼的椅子上等啊等啊,也不知过了多久,讯问他的人终于来了。一看到这个人,冯斯就愣住了,随即觉得全身冰凉,并且立刻明白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刚才那点自我安慰的幻想,也被打得粉碎。他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摊上事儿了,因为这个对手,太可怕了。   “又见面了啊,冯同学。”一身警服的曾炜依然笑容可掬。   “也就是说,整个这起事件,其实完全是你安排的,对吗?”冯斯问。   “我不能承认,”曾炜微笑着,“但我也不会否认。你可以自己做出你自己的判断。”   “这还有什么好判断的,秃子头上的虱子……”冯斯摇摇头,“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还是上次我和你讲过的,你最好是把你的秘密都讲出来,我会帮助你的,”曾炜说,“不然的话,恐怕你会有些麻烦。”   “什么样的麻烦呢?”冯斯瞥他一眼。   “打架斗殴这种事,可大可小,但大部分要取决于对方受伤的状况。”曾炜说,“如果是轻微伤,甚至都不必拘留,罚点钱,教育一下就能出去;但如果伤情足够重,就有可能上升到刑事案件的范畴,那样的话,你就得去吃牢饭了。而即便不考虑牢饭这个因素,要让你被学校开除也是十分容易的——我调查过,你有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似乎就是因为打伤人而被学校开除的。”   冯斯猛地一拍桌子:“曾警官,你要怎么炮制我都行,请不要拉上我的朋友!”   “好吧,不提他,不提他。”曾炜宽容地一笑,“还是说说你吧。我刚才的话,你都听明白了吧?”   “你怎么证明你有能力左右这次对我的处理?”冯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地发问。   “我怎么能左右对你的处理呢?一切都要靠事实来说话、以法律为准绳嘛。”曾炜依然滴水不漏,“不过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派出所的所长,当年是我在警校的老同学,我在实习任务里救过他的命。”   “难怪不得在川东你不动手,非要等到了这里……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我现在就是你手心里的蚂蚱。能不能容我考虑一晚上?”冯斯说,“我希望你能让我的朋友来见我一面。也许那样能帮助我下定决心。”   “可以让你考虑一晚上,但你不能见你的朋友,”曾炜说,“她是美国公民,比较麻烦,我不想多生变故。打电话也不行”   “那好吧。”冯斯勉强说。他知道,这已经算是曾炜最大的让步了。   于是这一天晚上,冯斯被迫留在在派出所过夜,法律词汇叫做“留置”,最长时限是24小时。至于留置之后是释放还是转到拘留所正式拘留,就看他这一夜的抉择了。   曾炜倒是挺照顾他,给了他一个单间把他锁在里面,还发给他一张床单和一张毯子。里面除了几张垫着棕垫的空床什么都没有,上厕所也得求值班警察开门。冯斯知道夜间值班的警察火气比较大,为了不自讨没趣,进房间后索性连水都不喝。   他把警察发给他的床单铺在棕垫上,然后裹上毯子躺在床上。曾炜把钱包还给了他,但为防他和姜米联系,手机被暂时收缴,他也没有东西可以打发时间,只好躺着发呆了。   四川盆地气候潮湿,这个房间只有一扇很小的带铁栏杆的窗户,还锁得死死的,所以房间里充满了呛人的霉味。床单和毯子看得出来洗过,但洗得并不干净,上面还残留着一些可疑的污渍。但冯斯也顾不得这些了。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那道看起来有点像皮卡丘的裂纹,脑子里思考着应对之策。   该怎么办?真的把一切都告诉曾炜吗?   曾炜可不是姜米。这个人老谋深算,十分精明,从第一见面就让冯斯对他心生警惕。冯斯无法想象,假如让曾炜洞悉了这个人类社会之外的全新世界,他会产生怎样的野心,又会干出怎样可怕的事情。万一曾炜也想办法移植一个附脑……那岂不是又要诞生一样范量宇那样的大怪物?   但是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现在不向曾炜低头的话,冯斯,这个堂堂名牌大学的学生,网络时代的小个体户,传说中有可能拯救世界虽然具体怎么拯救还不得而知的天选者,就有可能沦为铁窗里捡肥皂的阶下囚。冯斯虽然不爱看电视剧,小说电影还是偶尔会沾染一二,那些对监狱、尤其是我国监狱的惊悚描述,他一闭上眼睛就能随便想起一打来。总而言之,对于广大良民而言,监狱就约等于地狱,是一个进去了就会菊花残满腚伤的恐怖所在。   他忽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主意:要不然……编一套谎话糊弄曾炜一下,先保住自己的良民身份和学生生涯再说?这似乎是当前唯一可行的方法了。只是曾炜这样有头脑的人,想要蒙骗他着实有点难,尤其是詹莹和杨谨的诡异死状都被曾炜收入眼底,这两起死亡事件如果不能解释清楚,是绝对无法取信于他的。   编一个谎言……没有破绽……天衣无缝……冯斯拼命开动着脑筋,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在脑海里试图罗织出一个逻辑完美的故事线。他这才发现,平时读书或者看电影的时候,老是觉得那些作家或者编剧都是猪脑子,编一个故事出来全身都是漏洞,简直好似一张张渔网,但真到了自己上阵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比渔网还渔网。他需要把父亲冯琦州的死、詹莹的死、杨谨的死、宁章闻在国图的遇刺、自己在川东的种种经历以及这一次到成都的理由统一规划到一起,设计一套能解释以上全部事件的说辞,还不能让精明的、不知道和多少狡猾罪犯打过交道的曾炜看出破绽。   “还真难呢……”冯斯烦躁地搔搔头皮,“我当初要是选择当一个网络写手就好了……”   他正在头疼,鼻端忽然闻到一阵异味,仔细抽了抽鼻子闻闻,像是有什么东西烧焦了。正在疑惑,门外开始响起一阵阵的叫喊声。冯斯掀开毯子,从床上一跃而起,来到铁门前,听清楚了外面的人在喊叫些什么。   “着火了!着火了!”一片片慌乱的声音喊道。   的确是着火了,冯斯的眼里已经可以看到火光,而且呛人的浓烟也顺着门缝灌了进来。他一时间也有些惊慌,毕竟自己被锁在这么一间小小的囚室里,万一没人放他出去,那就得变成烤猪了。不过他遇事一向冷静,赶忙从床单上狠命撕下一块布条,然后用为了怕上厕所而省着没喝的矿泉水淋湿了这块布条,捂住口鼻。   运气不错,派出所的民警很快开门把他放了出去。他这才发现,这一夜派出所里似乎临时关押了不少人,他猜测是之前发生了群殴事件。现在这些临时留置人员被警察们用警棍驱赶着撤离出派出所,其中一名警察手里还拿着手枪,作明白无误的威胁状。   “枪里真有子弹,”曾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而且我也有枪,会专门盯着你,别耍花招。说起来,这把火烧得好厉害,不会是你的美国女朋友放的吧?”   这把火确实烧得很旺,不像是普通的失火,而且冯斯能闻到一点汽油味,有人蓄意纵火的可能性十分之大。但他相信,这不应该是姜米做的。倒不是因为姜米不敢,而是这个神经大条的姑娘即便想到了纵火救自己,也很难保证整个过程不出错。   这会是谁干的呢?   派出所的另一头,火势正在迅速蔓延,呛人的浓烟很快逼了过来,已经不可能再留在派出所里面了。不容冯斯多想,曾炜扭住他的胳膊,先把他拉出了派出所,带到外面的院子里,其他嫌犯也一块儿被带了出去。看起来,这间派出所似乎是保不住了,但人员都没有伤亡,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现在的普通民警也都训练有素,懂得怎么应对突发事件,”曾炜在他耳边说,“想法很好,可惜还是没法成功……”   刚说到这里,曾炜忽然住口不说,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冯斯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不觉也是一愣。   ——那些先前还老老实实跟着警察们逃离火场、一直遵守秩序没有制造混乱的嫌犯们,突然发生了骚动。他们开始对着身边的警察推推搡搡,并且动作越来越大。一名警察见势不妙,把动作最大的闹事者按倒在地,铐上手铐,却并没能对其他人起到警告作用。他们反而更加骚动,开始用拳脚攻击。警察们被迫用警棍自卫,但那些人似乎并不知道疼痛,还是拼命地向前涌。   这不应该啊?冯斯一阵纳闷。这些人看架势充其量也就是聚众斗殴被一起带了回来,不会有什么大碍的,何况先前在火场里的紧张氛围里都没有趁乱闹事,怎么会现在到了安全的地方,却反而一个个不安分起来了?这种情况下,警察是可以开枪的啊。   他突然反应过来一点什么,抬头看向夜空。果然,在冲天的火光中,他还是隐隐约约地分辨出了一圈淡淡的光华。   那是蠹痕!有人在使用蠹痕!   冯斯明白过来。看来是有一个拥有附脑的人——虽然还不知道属于守卫人还是属于黑暗家族——再利用蠹痕笼罩住这一片区域,然后干扰嫌犯们的神智。虽然这样的蠹痕冯斯过去并没有见到过,但也可以想象得出来,这个人操控了那些人的神智,或者最低限度也是极大激发了他们非理性的情绪,所以他们才会那么不要命地开始和警察产生对抗。   现场只有两把枪,其中一把属于一直握枪的那个民警。但他看来并没有太多开枪的经验,眼前局势虽然混乱,他还是不敢对着人开枪,只是冲着天上鸣枪示警。但这群骚乱者在蠹痕的干扰下早已经丧失理智,别说开枪示警,子弹真打在身上也不会畏惧。   曾炜毕竟经验丰富,看出情势不对,果断地掏出手枪,枪口瞄向当先的几个骚乱者的小腿。但他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就有另外两个人猛扑上来,一个架住他的胳膊,一个扭住他的手腕,让他无法开枪。   冯斯一下子失去了束缚。他呆了几秒钟,随即反应过来,开始拔腿就跑。身后的曾炜被人牢牢缠住,无法挣脱,只能大声喊叫:“冯斯!别跑!你别跑!你听我说……”   听个屁!冯斯一路狂奔而逃,边跑边想:是谁这么仗义救了我呢?   不远处,救火车的鸣叫声已经清晰可闻。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    第九章、原来是你   一、   人虽然跑掉了,但手机却遗落在火场里无法找回,冯斯临时买了个便宜新手机,用身份证补办了一张卡。   “你就不怕刷身份证留下痕迹被曾炜发现?”姜米担心地问。   “我就是个打架斗殴,而且那个人并没有受伤,别人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儿还给我发个全球通缉令。”冯斯一笑,“至于曾炜,他也肯定不愿意这件事闹大,因为闹大之后,我就会变成整个警察系统追缉的对象,无法保证落入他手里了。所以他只会打落牙齿肚里吞,然后继续以私人身份找我麻烦。这一次他制造事端把我抓进派出所,也只是因为派出所所长是他的哥们,方便操作而已。明面上,他的胆子还是没有守卫人那么大。”   “但是下次你再落到他手里,他就会更加小心啦。”姜米眉头微蹙。   “这也是没办法的,走一步算一步吧。”冯斯叹了口气。   前方的路牌已经开始指示“距离都江堰两公里”。   都江堰并不大,两人很容易就找到了阮猴子后人的住处。此人名叫阮帆,现年四十二岁,并没有像他的祖先那样继承捏面人的手艺。按照宁章闻查找到的记录,阮帆曾经在本地某家事业单位工作,后来辞职了,目前状况不详。   阮帆家所住的小区看来环境不错,他住在其中一栋的二楼。两人走上二楼,敲了半天门,家里都没人出来开门。冯斯说:“他大概是上班去了,我们找地方休息一下,晚上再过来吧。”   两人正准备下楼,一个提着菜篮子的胖老太太正从楼下上来,看见两人,有些诧异:“你们找谁?”   “我们找住在这里的阮帆先生。”冯斯说。   “阮帆?他早就不住在这儿了。”胖老太太说。   “他搬家了么?搬到哪儿去了?”姜米忙问。   老太太有些警惕地看了两人一眼:“你们是什么人?”   姜米正想回答,冯斯冲她摆了摆手,向老太太换出一张神秘脸,压低声音说:“我们是警校的实习生,正在帮市公安局查案,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给我们介绍一下嫌疑人阮帆的情况。”   老太太的嘴都张圆了,立即进入一种兴奋状态,连连点头。她带着一种为国效命的神圣感与使命感,同样学着冯斯的样子低声说:“那个阮帆啊,本来有份不错的工作,但是后来沉迷于赌博,不只是和别人打牌,还到网上赌球,把家产都输干净了。他的房子就是为了还赌债而抵押给别人的。”   “那他现在住在哪儿?”冯斯问。   “住哪儿我可就不知道了……不过你到沿街的那几家麻将铺子里找找,他白天一般都在那儿打牌。”胖老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太谢谢您了!我代表国家感谢您的支持!”冯斯严肃地握住胖老太的手,用力摇晃。后者一脸幸福,看样子三天内不打算洗手了。   四川人民喜好麻将,大白天地坐在沿街铺面里喝茶打麻将是很多上了年纪的人的生活常态,而即便没有上年纪的人,有点空闲也喜欢往牌桌旁钻。两人顺着沿街的麻将铺子挨个儿问过去,终于在第四家铺子里找到了他。阮帆身材高瘦,脸色腊黄,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花衬衫,嘴里叼着劣质香烟,正在犹豫着手里的一张二条该不该放出去,完全符合标准赌鬼的形象。   “老阮,有人找你!”老板叫他。阮帆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目光仍然聚焦在那张二条上,最后他咬了咬牙,把牌打了出去。   “糊了!”他的对家立即把牌推倒,“清一色对子胡!还带根!”   “妈的!就知道要放炮!”阮帆扔下手里的香烟,懊恼不已地捶捶头。他数出一叠扑克牌——扑克牌是用来方便计数以及避免桌上摆放钞票的——递给对方,然后很不耐烦地转头望向冯斯:“你谁啊?找我干什么?”   “找你打听点儿事儿。”冯斯手里捏着两张百元大钞,朝着阮帆晃动着。只是第一次见面,他已经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人了。   果然,阮帆的目光中露出贪婪之色。看上去,冯斯和姜米到底是什么人已经一点也不重要了。   几分钟之后,三个人一起坐在了车里。冯斯开门见山:“你的先祖里,有一个民间艺人,叫做阮嵩,外号阮猴子,对么?”   “没错,是有这么一个,”阮帆点点头,“怎么,你们是记者,想要写他的报道?没问题啊,只要给红包,现在我就可以开始说。我的这位祖先生于公元……”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并不关心他的生卒年月和生平事迹。”冯斯打断了他,“我只是想要打听一件和他有关的事情。”   “和他有关的事?”阮帆愣了愣,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啊!我知道了!你是想知道阮猴子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的事情!”   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冯斯先是微微一怔,但突然之间,脑海里就像有一道闪电劈过,想起了那个他从道观影像中生抢出来的木盒——木盒里除了黑色花朵和阮猴子所捏的面猴之外,还有一枚大顺通宝。   根据他在网上搜索得到的资料,大顺通宝正是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所铸造的货币。张献忠于1644年攻克成都,在成都称帝,建立了大西政权,其后发行了大顺通宝作为货币。这之后不过短短十多年或者几十年,玄化道院神秘地“升仙”了。   之前他一直在苦苦思索,阮猴子和那枚大顺通宝之间,到底会有什么联系,现在看来,事情一点一点清晰起来。阮猴子曾经给张献忠带路,去寻找所谓的“灵穴”,这是一条全新的、振奋人心的线索。   灵穴是什么?黑色的花朵会不会就是出自于灵穴?灵穴里会藏有揭穿魔王身份的关键证据吗?   现在容不得他细想,他看着阮帆:“没错,我就是想打听这件事。”   “这件事可就不是两百块钱能打发的了,”阮帆脸上露出令人厌恶的猥琐笑容,“这些年来,可没少有人跟我打听这件事,都是冲着张献忠的宝藏来的吧?”   怎么又牵扯到宝藏了?冯斯眉头一皱。张献忠的宝藏?那是什么玩意儿?和他先前所说的灵穴又是什么关系?但他不愿意在阮帆面前露怯,只能含含糊糊地哼了一声。阮帆把手一伸:“先拿钱来,两万。”   “你他妈穷疯了吧?”冯斯差点忍不住站起来,想到这是在车里,站起来难免碰头,又忍住了。   “其他人呢,我一般只收五千,”阮帆嘿嘿笑着,“但你既然开得起四十万的车,恐怕比那些人都要有钱一点儿。两万,不算多,你要是真能找到张献忠的宝藏,那可是价值连城的玩意儿,说不定能赚回上万倍呢。”   冯斯心里犹豫不决。按说以他的身家而言,提出两万块钱倒也不算什么,但想到要把钱给这样的无赖,实在让人不太愉快——何少衡虽然也不招人喜欢,虽然更是要出了百万天价,但他毕竟是个生意人,收了钱就一定会算数。当初哈德利教授付了钱,的确得到了重要资料;后来自己从何少衡的情人张梓濛那里得到的文本,也补上了一些关键的缺失环节。   但眼下这个阮帆,只是一个滥赌鬼,一个连房子都输掉了的无赖,鬼知道他会不会只是信口胡编一些民间文学式的谎言来骗自己。   “你稍等一会儿,我去取钱。”姜米忽然说。说完,她真的拉开车门走了出去,冯斯连忙跟出去,小声说:“你真的打算给这个无赖钱?万一他骗我们呢?”   “就当是赌一把啰。”姜米说,“我们一路都来到这里了,距离谜底已经很近了,到了这里为了一点小钱就放弃?你可是敢从警察手里逃跑的人才,这不大像你的作风嘛。”   她接着说:“你知道你最大的毛病是什么吗?”   冯斯呆了一呆:“长得太帅?智商太高?”   姜米重重揪了一下他的耳朵:“还有脸皮太厚——你最大的毛病就是想得太多。”   “是么?”冯斯又是一呆。   姜米悠悠地说:“很奇怪的是,每次被逼到角落里的时候,你总会做出果断的抉择,就像在摩天轮上,你不顾性命地去抓那个木盒子。但是情势没有那么紧急的时候,你就总会权衡过来权衡过去,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着实想得有点太多。你才二十岁,又不是七八十岁的大爷。”   是这样的么?冯斯挠挠头皮,发现姜米似乎说得挺有道理的。大概是因为从小生活里就出现了太多的波折,让他总是习惯性地把自己放在一个毫无退路的位置,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不敢出错。他在人前开朗乐观喜笑颜开,总是满嘴不着边际的毒舌笑话,但在内心深处,其实总是缺乏安全感。   神秘的魔之世界的出现加剧了他的这种危机感。他是一个能和魔王的精神发生联系的所谓“天选者”,受到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关注,但直到现在,他的附脑从未觉醒过,他始终是一个普通人,完全无法和其他拥有附脑的“同族”相抗衡的普通人。这个在正常生活中一向自我感觉良好、时常还能揍揍人的年轻人,忽然就在无数的眼光里变成了一个没用的人。随便拉出什么玩意儿来,似乎都可以轻松地把他当成蚂蚁一样一脚踩死。   如此强烈的反差,让冯斯感到难受,感到失落,感到沮丧。再加上身边的几个朋友几乎是他生命中仅有的宝贵事物,他头脑里思虑得更多。   “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你,”姜米继续说,“你对网游钻研很深,很多游戏都能被你找到各种赚钱的窍门和bug。但是有没有哪一款游戏是你真正喜欢的、真正乐意去玩的?单机网游都算。”   冯斯被问得瞠目结舌。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没有特别爱玩的游戏,虽然他在同学当中算是游戏天赋很高的。同学们在宿舍里对战的格斗游戏和足球游戏,他稍微上手就能掌握诀窍,练上一星期就能称霸全楼。但这些都只是偶尔为之,绝大多数时候,游戏对他而言就是一堆冰冷的数据,能拆解开蕴藏在这些数据中的秘密,就能给他换来金钱——如此而已。要他真的为了娱乐,或者为了爱去沉迷于某一款游戏,好像真的做不到。   “照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是活得很无趣的样子呢。”冯斯喃喃地说,“有点浪费社会主义粮食的感觉。”   “你不是无趣,你就是心思太重,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直相信这句话,”姜米轻抚着他的肩膀,“别想太多了,想太多长皱纹,心也会变老的。”   冯斯忽然笑了起来:“是啊,心老了就不好玩了。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一路是我在照料你,帮助你,但其实……你带给我的,更加……”   “酸不拉几,这又不是拍言情片!”姜米拍拍他的面颊,“赶紧干正事,回头再告白!得有玫瑰花!”   “女王殿下圣明!”冯斯严肃地说,“咱们赶紧弄钱听故事吧!”   二、   清晨时分,石匠们来到了青峰山。   白色的雾霭之下,这座青城山的支脉显得轮廓模糊,带有几分不祥的神秘气息。或老或少的石匠们踩着雾气中湿漉漉的山道,被绳子牵成一串,愁眉苦脸地挪动着步子。在他们的身边,张献忠的士兵们手握利刃,虎视眈眈。   突然之间,一名石匠挣脱了绳索,一把推开身边的兵士,拼命向着远处跑去。然而刚刚跑出几步,嗖的一声,一支利箭从人丛中射出,准确地命中他的后背,箭头从胸口穿出。他甚至都来不及哼一声,就倒地身亡了。   “都不要动歪脑子,”一个充满威严的声音响起,“大西王的规矩你们知道,好好听话,自然能活命;有敢耍花招的……这就是榜样!”   他没有再多说,只是轻轻抽了一下腰刀,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在寂静的山林间响起,令人心惊胆战。   阮嵩悄悄侧头看去,说话人是一个满面阴鸷的中年男人,一双上斜的吊眼里写满了精明与残忍,拿在手里的弓还没有放下。他认出来了,这是张献忠四个义子中的长子——张可旺,本名孙可望,素以勇悍奸诈而著称,为张献忠的大西军屡立战功。张献忠攻克成都后,他被封为平东将军,位列诸将之首。从刚才射出的那一箭来看,反应奇快、又准又狠,倒是不负其名。   堂堂平东将军,怎么会亲自来监管采石头这种琐事?阮嵩陡然意识到,事情不会那么简单,他们此行的目的,恐怕不会是普普通通的“采石料”,而极有可能牵涉重大。   阮嵩是青城山下大观乡的一名石匠,生在天府之国,原本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却不幸赶上了各路反贼纷纷起义讨伐大明的烽烟岁月。就在几个月前,闯王李自成的大军杀入北京,传承276年的大明朝一夕覆亡;而很快地,大西王张献忠先克重庆、再破成都,整个四川陷落了。   人们都宁可打进来的是李自成,因为张献忠实在太过残暴。据说此人年少时家境穷困,迫于无奈随父亲入川贩卖私盐,由于驮运货物的驴拉屎脏污了当地富商的大门,父子俩被狗腿子硬逼着吞驴粪,父亲被生生逼死,从此张献忠对四川恨之入骨。多年以后,他的大军终于打进了四川,以“澄清川狱”为口号,在蜀中杀人无算,令人闻之胆寒。大西军所过之处,倘若直接投降那还好,如果当地军民敢于抵抗,就会遭受血腥屠杀,留下十室九空的惨景。   有钱人家纷纷想法子逃离四川,阮嵩这样的穷人无路可去,只能听天由命。不过现在看来,他的命实在不算好。张献忠突然下令,要征用三百名石匠到青峰山采石,身为石匠的阮嵩正好在青城山脚下,也在征召范围内。   他无从抗拒,就这样被押到了青峰山,但平东将军的出现已经让他意识到此行的特殊。而进山的路途更加让他感到不对劲。士兵们经过了好几处适宜采石的采石场,却都没有停住脚步,而是不停地驱赶着石匠们往青峰山深处走去。除此之外,山里出现了比石匠人数更多的士兵,好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也不知走了多久,来到一处险要的所在。前方突然窜出几只野生的大猴子。青城山的猴子向来习惯了向人乞食,眼下见到一大帮人过来,多半把他们当成了当地山民或者游客,二话不说就扑将上来。   张可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寒光,又举起了手中的硬弓,但弓箭还没有发出去,一旁却响起一个焦急的声音:“老爷,不要杀它们啊!”   张可旺并没有放下弓,只是把头转了过去,正看见阮嵩那张充满乞求的面孔。他冷笑一声:“哦?你是想命令我?那么给我一个不杀它们的理由,否则的话,我杀了你。”   阮嵩浑身冷汗直冒:“老爷,我、我……它们是我的朋友。”   “朋友?”张可旺微微一怔,放下了弓箭,“说说看,怎么个朋友法?”   “我就是喜欢猴子,经常放着正经的石匠活儿不做,跑到山上去喂猴子,这一片的猴子基本都认识我,和我很亲近。我还照着它们的模样捏面人……”   “都认识你?亲近你?”张可旺若有所思,“那么,如果我让你指挥猴子,它们会听你的吗?”   “只要给我足够的喂它们的食物,它们肯定听我的!”阮嵩自信地说。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冲着那几只猴子招招手,猴子们果然乖乖地窜了过来,围在他身边,显得很是亲昵。   “如果要让这些猴子带路呢?”张可旺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些突然变得听话的猴子。   “只要是人能走得了的地方,我想是没问题的。”阮嵩说。   张可旺短暂地思索了片刻,忽然又笑了起来。这一次,他的笑容居然很温和,反而让阮嵩有一种汗毛倒竖的感觉。   “其他人原地扎营,会有人送帐篷食水过来。”张可旺高声命令说,“至于你,跟我来。”   阮嵩很快就明白了张可旺想要让他做什么,那是一个乍一听非常令人匪夷所思的命令。原来是张献忠听闻传言,在青峰山某处有一个“灵穴”,集天地之灵气于一体,风水极佳,若能在那里修建坟墓,可保大西朝万世基业。而这个灵穴所在之处,据说只有猴子才能找到。   然而阮嵩听完之后却心头一震,虽然他并不知道所谓的灵穴或者万世基业到底是真是假,但千真万确的,青城山的猴子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每隔几年,这里的猴子都会产生一种不被旁人注意的骚动,只有总是和猴子很亲近的阮嵩才能注意到这样的变化。每到了这个时候,这些猴子就会失去和人类嘻戏讨食的兴趣,甚至变得暴躁而充满攻击性,成群结队地躲入深山。阮嵩曾经尝试着跟着这些猴子,想要看看它们到底去什么地方干些什么,但一来越往深处道路越艰险,猴能走,人难行;二来当他跟得久了之后,猴子们竟然会对他充满敌意,做出攻击的威胁。所以最终他也没弄明白这种奇特的骚动到底从何而来,但却对这种周期算得很准确:每三年一次。算算日子,今年的“骚动期”马上就要来了。   这绝对不会是巧合,阮嵩想,张献忠是算准了日子才派他的义子来这里的。他一定是打定主意,由士兵们找到灵穴,然后立即派石匠去修建墓穴。不过在意外地发现了自己这个猴子王之后,张可旺可以省掉很多力气了。   有了士兵们开山劈路,阮嵩的跟踪十分顺利。他熟悉和猴子有关的一切,能够从一切声音、气味、粪便、痕迹中找到猴子们的去向。几天之后,他找到了一个狭窄到几乎只能容一个人侧身通过的岩缝,那些暴躁的猴子就是从这个岩缝钻过去,然后消失不见的。   张可旺估量了一下那个岩缝,派出一名身材较瘦的士兵,命令他钻过去查看一下。士兵小心地贴着岩缝钻了过去,一小会儿工夫之后,岩缝那边突然传来他凄厉的惨叫声。那叫声里充满着痛苦和恐惧,听得阮嵩只觉得两腿发软,几乎要站不稳。很快地,叫声消失了,士兵再也没有回来,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岩缝那边只剩下猴子们叽叽喳喳的叫声。而空气中开始弥漫开一股血腥味儿。   “看来找对地方了,很好。”张可旺并不为损失掉一名士兵而感到可惜,反而十分满意。他冲着阮嵩勾了勾手指头:“你,过去看看。”   阮嵩大惊失色:“这……这不是过去送死吗?”   “别人去是送死,你不是猴子王么?”张可旺皮笑肉不笑地把手放在刀柄上,“如果你说的是真话,猴子都喜欢你,它们不会伤你的;如果你说的是假话,猴子不杀你我也会杀你。所以,过去吧。”   阮嵩知道张可旺的命令不容抗辩,否则的话,他的脑袋顷刻间就会落地。他只能强忍着恐惧把身体缩进那道岩缝,摸索着向前一点一点移动,每走一步都担心自己会被岩缝卡住,生生饿死在里面。好在这样可怕的事情最终没有发生,他还是走出了那道狭长的岩缝,眼前一下豁然开朗。   前方是一块四面环山的谷地,面积不小,从峡谷顶端投射下来的阳光照亮了谷地上的一切。阮嵩第一眼就看见了猴子,数以百计的猴子,一个个神情狰狞,充满了狂暴的情绪。在它们的身前,躺着先前那名士兵的尸体,早已经被尖锐的猴爪撕扯得血肉模糊,肠穿肚烂,很多地方露出了白骨。   太惨了。阮嵩不敢多看。他移开视线,小心翼翼地向前迈出两步,猴子们立刻围了上来。它们一个个张牙舞爪,双目赤红,露出口中尖利的牙齿,阮嵩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他抱着头缩成一团,等待着想象中被猴爪袭击的剧烈痛楚。   但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了好久,他试探性地睁开眼睛,发现猴子们似乎还是认出了他,尽管还是一个个一脸凶相,却强行控制着它们的情绪,并没有扑上前来击杀他。   他心里微微一宽,慢慢站起身来,想到张可旺的弓箭和腰刀,知道自己没有任何退路,只能迈开步子向前走。猴群仍然死死盯着他,但还是让开了一条道。在这条道路的尽头,是一个散发出强烈腐臭气息的山洞。阮嵩来到山洞口,朝里面张望了一下,洞里面太黑暗,看不清什么东西,只能隐隐见到几个绿色的光点。   是什么东西在幽暗的山洞里泛着绿光?   阮嵩有些好奇,把头探进了山洞里,突然之间,一股不容抗拒的力量把他一下子卷了进去。没有任何实体,那只是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他瞬间拖进了山洞深处,然后压倒在地上——就像是空气忽然有了重量。他的整个身体都不能动弹,只能勉强梗着脖子抬起头,这一看让他差点魂不附体。   ——在他的身前,有一大团正在缓缓蠕动着的巨大黑影。黑暗中他看不清具体形貌,但可以隐隐分辨出这个东西形状近似椭圆,有点像一块巨大的岩石,但整体是柔软而蠕动着的。在这块“岩石”的正面,有四五个绿色的光点忽闪忽灭。   阮嵩猛然反应过来,那些光点是这个东西的眼睛!这是一个拥有生命的、可怕的怪物,正在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着他。   他吓得几乎尿了裤子,只感觉那股腐臭味一直缭绕着自己,有一些来源不明的气体流动流遍全身,就像是在检查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紧跟着,那股无形的力量拉开了他的衣襟,把里面装着的东西都抖了出来。当天被抓的时候出门太急,衣兜里只有一张汗巾,几枚大西朝发行的大顺通宝,以及一个刚刚完成的小面猴。   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翻检了一番,一枚大顺通宝和那个小面猴一起漂浮起来,升到半空中。阮嵩明白,这个怪物是在仔细地观察这两样东西。他一时想不通,为什么怪物会对这两样玩意儿产生兴趣。   过了一会儿,怪物发出一声近似于喘息的奇怪声响。这一声响就像是一个信号,猴子们一下子涌进了山洞。这一次,它们再也不顾及和阮嵩多年的友情,七手八脚地把阮嵩抬了起来,就像抬着一根木头一样,抬出洞去。他试图挣扎,换来的却是猴子们几下重重的抓挠和撕咬,令他再也不敢造次。   猴子们把他抬到空地的边缘,扔到地上,然后几只身材特别壮硕的猴子推动着几块大石头爬到他身前。它们高高举起石头,准备向阮嵩的脑袋砸下去,阮嵩没有丝毫反抗能力,只好闭目等死。   但就在这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刻,几声尖锐的破空之响传来,几只猴子几乎在同一时刻倒地,胸口都插着一支利箭。不用看,光听声音,阮嵩也知道这些救命的箭支来自于张可旺。这一刹那,原本凶神恶煞的张可旺在他心目中简直就是救命的神仙。   不只是张可旺,张可旺所统领的士兵们也一起出现了。他们全副武装,兵器精良,只付出了很少的代价就杀光了这些猴子。到了这时候,阮嵩才想起一个问题:那道一线天一样的岩缝如此狭窄,自己都只是勉强挤过来,比自己强壮得多的张可旺是怎么过来的?那么多的士兵有是怎么过来的?   他扭头看向岩缝,不由得大吃一惊:岩缝被整个凿开了,虽然还是很狭窄,但已经足够让一个壮汉通过了。   “真么想到啊,你的命居然那么大,”张可旺来到阮嵩身边,语气里既有些嘲讽,也有些惊奇,“五天了,你居然活了下来。”   “五天?什么五天?”阮嵩莫名其妙,“我来到这里只有一小会儿啊,恐怕连一个时辰都没有吧?”   后来阮嵩百思不得其解。他明明只在山洞里呆了不足一个时辰,怎么会外间就过去了整整五天,让张可旺有时间调集石匠凿开石缝,阴差阳错地救了他的性命。   不过在当时,他也无暇去细想,因为还有更加吸引人视线的一幕——士兵们用长长的绳索捆住了那只怪物,把它从山洞里拖了出来!到这时阮嵩才真正看清楚了怪物的样貌。它就像是一大块浅灰色的肉块,没有四肢,没有头颅和面孔,只是在身体的前端有那几只绿色的眼睛。只看了几眼,他就觉得有些恶心,连忙转开头。   这之后,石匠们被强迫着以怪物所呆的山洞为基础,开始在那里不断开凿挖掘,逐渐修建成一个庞大的建筑物。而怪物也被押运进了建筑物的最深处,不知道要放在那里干什么。辛劳干活之余,阮嵩也忍不住要猜测,这个怪物到底是什么?这个灵穴的本质又到底是什么?张献忠修建这个结构奇特的宫殿,到底要干什么?   反正,他绝对不相信这里仅仅是一个可以保佑王朝的风水宝地。从那个污秽而邪恶的怪物身上,他能够感受到一些深入内心的恐惧,足以令人战栗的恐惧。那是一些超越了王朝更替兴衰的绝大秘密,可惜以阮嵩的见识,实在无法想得更远。   张献忠又陆陆续续抓来更多的民伕,和石匠们一起在深山里高强度地劳作了一年,饱受各种折磨,不断有人死去,又不断有新的石匠和民伕补充进来。数月后,阮嵩终于找到机会,借助猴子的帮助逃离了青峰山,从此躲藏起来,直到张献忠兵败被杀才敢回家与家人团聚。短命的大西王朝顷刻间风流云散,张可旺也恢复了孙可望的本名,在继续抗击清廷多年后,选择投降,引清军入川。   从大明到大西,再到大清,阮嵩经历了三个朝代,自觉这辈子经历丰富多彩,没有白活。但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始终还是那个隐藏于青峰山中的宫殿。大西王朝覆灭后,当年的那些入山的石匠全部不知所踪,似乎只有他一个人逃出来了。他也曾试图再去寻找那座宫殿,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就好像那些原本熟悉的道路被某种神秘力量施展了障眼法。   那座用无数石匠的生命筑成的宫殿,和宫殿中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从此消失不见了。   倒是过了些年之后,一则流言开始四处纷传:张献忠死后,留下了一处秘密宝藏。   这则流言说,张献忠多年来积攒了足以填满24间房子的金银财宝。在大西国破之前,他把所有的财宝都藏到了一个秘密地点,并且设计了一头石牛和一只石鼓作为标记。至于这些价值连城的财宝具体藏在哪儿,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有说埋在锦江河底的,有说沉入岷江的。   最后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张献忠以采石料为掩护,命令其义子张可旺驱赶着三百石匠,在青城山的支脉青峰山开凿了一座巨型地宫。那些令人垂涎三尺的金银财宝,就藏在这个谁也找不到的地宫里。   三、   阮帆拿着钱满意地离开了。这位阮猴子的后人又拥有了一笔赌金,然后会在可以预期的未来里把这些赌金全部输光,继续他穷困潦倒的可悲人生。   而冯斯和姜米顾不上去为这位赌棍感叹了。刚才的那个故事,把之前那些断断续续的残片都串联起来了,许多一直想不通的关节,都已经渐渐明晰起来。   “张献忠的这个地宫,一定有大文章!”姜米兴奋地说,“绝对不会是什么宝藏!里面所藏的,一定就是那个魔仆!”   “不只是单一的魔仆,”冯斯说,“还有黑色的花朵。那个所谓的灵穴,就是魔仆和黑色花朵的藏身之所,而张献忠……要么是受人指使的,要么他本人就是个知情者!”   姜米点点头:“没错。这个杀人魔王霸占了灵穴,营造成地宫,一定是想要在里面培养些什么,说不定就是为了养那种奇怪的花。然后玄化道院的道士找到了地宫,虽然付出了惨重代价,但还是抢走了一朵花。仅仅是那么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道观‘升天’,太可怕了。”   “那朵花……感觉像是对蠹痕的能量进行放大的放大器,”冯斯说,“但是为什么会造成道观消失、却又一直停留在一个异度空间里,这一点我还猜不透。只有找到那个地宫才能有答案了。”   他又说:“而且还有一点全新的状况。刚才阮帆不是讲了么,阮猴子被魔仆拖进山洞之后,感觉只过了很短的时间,出去后才发现已经过了五天了。这是我第一次听说魔仆有干扰时间的力量。我不太明白这具体说明什么,但是和玄化道院里的一切跨越几百年仍然没有变化的状况,一定是可以联系起来的。”   “那接下来,我们去找张献忠的地宫?”姜米跃跃欲试。   “我们?”冯斯愣了愣,“我本来想,你可以留在成都,我自己去就行了。这一路一定会有很多危险,我担心你……”   姜米绕着冯斯走了一圈,忽然揪住他的耳朵,在他耳边大声说:“我早就和你说过了,担心太多会变老的!”   “好吧好吧你赢了,一起去吧!”冯斯揉着耳朵,“其实你完全可以当领导遥控指挥的。”   “领导更要身先士卒!”姜米挥着拳头。   “我倒是想起想起小时候我爸说的话,”冯斯说,“那会儿他总是说:‘我们家,大小事务都由我全权负责……’”   “哇,你爹那么厉害?”   “还有后半句呢:‘……领导下了命令,我就全权负责去办!’”   两人开车回到成都市区,采购了一些登山装备和野外生存必需品,然后连夜开往青城山。青城山景区分为前山、后山、外山,青城外山就是过去的青峰山,山下是一个叫大观镇的古镇,古称大观乡,正是阮猴子阮嵩的家乡。   尽管不如前山后山那么有名,毕竟都属于青城山的资源圈,旅游业依然有声有色。两人毫不费力地找到了住处。此后两天,两人在山里走了一圈,发现颇不容乐观——因为整个青城山系被开发得太完善了。这座山本来就不大,各路旅游资源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再加上历史上屡屡掀起的寻宝热,他们很难相信这里还有哪个角落是没有被人踩过的。   “我还以为这里会和大兴安岭一样大到没边、搞不好走到哪儿就会冒出个野人呢,”姜米十分忧郁,“现在看起来,就算是野合的男女想要找个不被人撞见的清净地儿都很难。”   “不要思想那么低俗肮脏嘛小姜同志!”冯斯说着,自己也开始愁眉不展,“这里的风景虽然漂亮,但确实……人气太旺了。我没法想象有什么大规模的地宫会藏在这里而不被发现。这样的一座山,实在不像是可以和‘寻宝’‘秘密’一类的词汇沾边的地方。”   “会不会是被那个阮帆给骗了?”姜米忽然想起来。   “应该不会,如果他要设计骗我们,成本太高了,而且没有必要。”冯斯说,“他的故事里所包含的那些信息,全部指向魔仆,外人是不可能编得那么像的。而假如他是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里的人所假扮的——收买无数的路人甲配合他、精心编造这一套谎言来骗我们,图什么?直接把我们抓起来或者干掉不是更方便?”   “说得也是。”姜米点点头。   “我倒是有另外一个猜测,”冯斯说,“所谓的规模庞大的地宫,可能既存在,也不存在。”   “你把我都说糊涂了,怎么个既存在又不存在……啊!”姜米猛然反应过来,“你是指……就像玄化道院那样!”   “是的,最初我曾经怀疑,这个地宫压根不存在,也许是张献忠用了三百条人命来做的幌子。”冯斯说,“但后来我琢磨了一下,在阮嵩的叙述里,他确实亲自参与了地宫的建设,而且结构还十分复杂,那应该不会是假的。所以,也许只有唯一的一个可能,地宫存在,却像玄化道院那样,离奇地遁入了另外一个空间。”   “那可怎么办?你那天流了那么多血,最后也不过能从玄化道院的幻影里抓出一个木盒子。这个地宫如果真的也那样消失了,那岂不是根本没有办法进去探寻了?”姜米很是发愁。   “其实呢,就像你说的,大不了当成一次旅游吧。”冯斯拍拍她的肩膀,在心里悄悄叹了口气。   宁章闻又帮冯斯搜索了大量和张献忠宝藏有关的信息,可惜全都是些荒诞的民间传说,一看就是极尽夸张之能事的无稽之谈,并不能带来任何的帮助。不过有一条旧日新闻倒是引起了他的关注。   那是宁章闻从某个专门收藏解放前旧报纸影印版的偏门网站上找到的。当时包括《川报》《四川日报》《四川民报》《华西晚报》等在内的诸多报纸媒体,都报道过一则新闻:1943年4月,一位居住在成都的爱国商人在自己所住的公寓内离奇失踪,现场只留下一个全身冻伤的日本女间谍的尸体。而当时的成都,正处在温暖的春季。   一看到这种离奇的死法,冯斯立即想到了死在巨大冰块里的詹莹。而在报道的剩余内容中,所提到的信息更加惊人:这位名叫陈广泽的商人,经营着一家名叫“锦江淘银公司”的企业,这家公司的全部业务内容,就是寻找传说中张献忠当年埋藏的宝藏!而且,就在他失踪的当天以及前一天,锦江淘银公司的打捞船真的从锦江里捞出了一头石牛和一面石鼓,这两样东西,正是传说中张献忠为了日后寻宝做下的标志。   当然了,如今冯斯已经确信,所谓的张献忠宝藏是不存在的。他有了一个推断,这位陈广泽,或许本身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才开办淘银公司的。他试图通过事先准备好的石牛石鼓以及其他一些从河里捞出来的“财宝”,把人们的视线从青城山转移开,转移到完全没有威胁的锦江。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在青城山大肆寻找,是有可能把那个秘密地宫找出来的,否则知晓地宫秘密的人们不会如此大费波折地去掩饰。问题就在于,到底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找到它呢?   眼看距离秘密的揭开只差最后一步了,却偏偏就卡在这一步,两人实在是焦躁不堪,却也没有办法解决。无法可想的时候,只能强迫自己放松。冯斯忠实地履行着姜米对他的劝告,“心思不要太重”,干脆陪着姜米去把青城前山后山都玩了一遍,心情倒也慢慢好了一些。   “就当是陪我来玩啦!青城天下幽!”姜米对冯斯说。   唯一的一个好消息是,北京的朋友们没出什么状况,对冯斯而言,朋友们不出状况就足够让他烧高香了。宁章闻一面帮冯斯照管网游和查找资料,一面在抽空学习安卓编程,看来是真的想要开发游戏;关雪樱在家里按照冯斯给她找的教材自学文化知识,学习之余继续研究厨艺,监视她的人也一直再也没有现身;文潇岚依然是学霸兼社会活动家,在学校里若干个社团里忙忙碌碌,这几天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明显可以听出她心情有些不好。   这一天晚上,两人在一家农家饭馆吃了著名的一兔三吃:辣炒兔肉、莴笋烧兔肉和红油兔丁,吃得大快朵颐。冯斯吃得太饱,饭后有些懒得动,姜米于是独自一人去小镇里散步,他则回到宾馆房间里,看到宁章闻例行的每日网络留言。宁章闻告诉他,已经好几天没见文潇岚了,上一次见面时,听说她在忙什么“学生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似乎是一团乱麻状况无数,她简直恨不能克隆一百个自己去办事。   关掉聊天窗口,冯斯想了想,拨通了文潇岚的电话。电话很快接通了,那边的背景音很是嘈杂,好像有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唱着恶俗的网络歌曲,还有人用汪吐死瑞的本地腔英语起劲地喊着节拍。这他妈是哪家迪厅如此没节操?冯斯暗想。   “事情太多了,忙不过来,”文潇岚疲惫地说,“不过我还撑得住。”   “也不能为了革命不顾惜身体嘛!”冯斯前一句还谆谆教导,后一句又露出了他无耻的本色,“话说就那些学校社团的唧唧歪歪的破事儿,向学校请愿灭蟑螂啦,忽悠男生帮女生打开水啦,抗议食堂沙子里掺的米饭太少啦……也亏你干得津津有味。”   “是是是,我知道你档次高,收复钓鱼岛全靠你了……我得去睡会儿了。先挂啦。”   冯斯放下电话,心里想着,连两人例行的斗嘴环节都被省略了,看来文大小姐是够忙的。正在想着,姜米却已经回来了,按两人预定的“每次三声、连敲三遍”的暗号敲了门。只是姜米天性不安分,每次都要搞搞怪,这回她一边敲一边模仿着美剧里的科技宅:“胖妮!胖妮!胖妮!”   “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冯斯把她放进来。   “下小雨了,我担心下大淋成落汤鸡,就赶紧回来了。”姜米说,“真可惜,我还没看够呢。”   “看够什么?猴戏?”冯斯随口问。   “不是,是镇上大妈的广场舞!”姜米简直眉飞色舞,“我在美国的时候就听说过大妈广场舞啦,但是百闻不如一见嘛,真的好有趣!那些大妈比起美国本地大妈有激情多了。”   “是啊,可不是有激情么,周边邻居都能听到想激情杀人……”冯斯哼哼着。   “而且那些配乐很好听啊,”姜米说,“节奏感很强,歌词朴实直白。而且似乎是兼具东西方音乐的特色。”   “这些玩意儿,在中国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农业重金属。这是中国继火药、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之后的第五大发明,将来中国向外输出价值观就靠它了。”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切,一听就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有品的网络愤青编出来埋汰人家的!乌鸦落在猪身上!”姜米撇撇嘴,“我真的觉得挺好玩的啊,我今天正看到那些大妈分成几派在斗舞,简直跟武侠小说里的武林大会似的。每一队还专门有dj大妈喊口号呢,而且有一队的大妈喊的是英语,别提多有范儿了!”   “您这样的审美能力,到了网上指定被划入胸大无脑流……等等!”冯斯忽然一下子脸变得凝重起来。   “你怎么啦?”姜米一怔。   “你刚才说,有一个老太太用英文喊话,喊的是不是‘1,2,3,4……’?”冯斯一把抓住姜米的手。   “是、是啊。咋了?”姜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另外,你能不能给我哼一下,喊‘1234’的时候老太太们伴舞的音乐?”冯斯说。   “歌词记不住,反正就是爱来爱去飞翔来飞翔去的,调子倒是蛮简单流畅……”姜米随口哼了几句。虽然找错了一两个音,但冯斯还是能立即分辨出来,这是一首最近在网络上被炒得十分火热的所谓“神曲”。听到这首神曲的曲调,他如坠冰窟,浑身发凉。   “你到底怎么啦?”姜米看着冯斯的表情,不自禁地有些害怕。   “就在几分钟之前,我刚刚听到了这首神曲,也听到了老太太用蹩脚英文喊的节奏。”冯斯缓缓地说。   “那你的耳朵不错啊,”姜米有些惊奇,“那边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呢,中间又有几栋楼隔音。换了我我还真听不见。”   “不,我不是在窗口听见的,而是在电话里听见的。”冯斯说。   “电话?”姜米不解。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冯斯神情阴郁。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不会吧?”姜米一下子明白过来,脸色变得苍白。   两人面面相觑,巨大的恐惧在内心生起。就在这时候,姜米的眼睛瞥向了墙角:“奇怪,进了些虫子。”   冯斯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房间的墙角果然有一些小虫子在爬行。这种虫子形状近似甲虫,但比甲虫小得多,体型基本只有一只蚊子的大小,而且颜色血红,看着就让人有毛骨悚然之感。再仔细一看,这些虫子是从门缝里爬进来的,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入,而且一进来就顺着墙分散到了房间的四周。   就像是一种有意识的包围。   姜米抓起枕巾,想要扑打,冯斯一把拦住她:“别轻举妄动!这一带旅游业做得那么好,就算有虫子,也绝对不可能这么成群结队地进来。这些虫子,是特殊的人带来的,千万别乱碰。”   他把“特殊的人”四个字故意说得很响亮。片刻之后,门外响起了一声阴笑:“冯斯啊冯斯,你真的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我是真心不想和你为难。”   这个声音压得很低,语气里充满了邪恶,但冯斯却发现,这声音听来很是耳熟。姜米也凑到他耳边说:“这个声音好熟啊。不过腔调太怪,我一下子分辨不出来。”   “等他进来,我们就清楚了。”冯斯说着,提高了声调,“请进来吧!”   门把手转动了一下,门开了,一个人影踉踉跄跄地冲了进来。那是文潇岚。此刻的文潇岚显得委顿不堪,颇为憔悴,冯斯连忙扶住她:“你怎么样?没事儿吧?”   文潇岚含着泪摇摇头:“我没事儿。对不起……我并没有把你的行踪说出来,但我们的电话被监听了。然后我被抓到了这里,我没有能力反抗……”   “这不是你的错,不反抗是对的,而且就算说出来也没关系。”冯斯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她,身旁却忽然响起一声尖叫。他急忙回头,看到姜米用手捂着嘴,满眼都是无法言说的深深惊骇。   他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向门口,这一看也让他像遭受到了雷击一样,浑身一震。门口站着一个他绝对想不到会是敌人的人,但无情的事实摆在眼前,这个人就是敌人,那一脸的凶悍、冷酷、恶毒、阴狠,是他过去从来没有在此人脸上见到过的。   冯斯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发抖:“季阿姨,你好。”   是的,这个监听了他和文潇岚的通话、把文潇岚从北京绑架到青城山,如今带着一脸凶相走入房间的敌人,赫然是季华。   姜米的亲生祖母季华。温和、平易、充满知性气质的季华。一直对待两人亲切慈祥、有如家人一样的季阿姨。   而现在,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数天前的从容优雅。此刻的季华,脸色灰败,咬牙切齿,眼睛里布满血丝,一向梳理得很整齐的头发也显得凌乱不堪。最可怕的是她的神情,既凶恶又歹毒,还混杂着一丝抹不去的惶恐与紧张,这让她的脸看上去像一条凶残的母狼。   “判若两人”这个词,在季华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然而更加惊人的,是季华接下来所说的话。当听到冯斯喊出“季阿姨”三个字之后,她撇了撇嘴,忽然发出一阵刺耳的尖笑。笑毕,她一步步地走到冯斯跟前,脸上带着嘲弄的笑意:“季阿姨?不,你弄错了。这个名字只是我随口编的。我也并不是杨谨的母亲。那一天,是我杀了杨谨,但还没能来得及逃走就被你堵在了屋里。出于某些禁令,我不能杀你,于是只好伪装成杨谨的母亲来骗骗你了。”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心里都翻腾起一股复杂的情绪,那并不只是被人欺骗的愤怒与伤心,更加有失去一个原本亲近的亲人的失落。姜米忽然大声问:“那你不是季华,到底是谁?”   对方的脸上再度浮现出嘲讽的笑容:“我是谁?其实冯斯本来应该认识我的,不过他总是呆在自己的世界里,摆出一副蔑视权贵的清高德行,这才会轻轻松松被我骗过啊。”   冯斯听得莫名其妙:“我应该认识你?你到底是谁?”   “季华”故意摆出一脸的神秘:“我问你,你知道当初,是谁把你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吗?”   冯斯霍然向后退出好几步,开口时连声调都变了:“你!你!你是那个副校长!主管基建的副校长!”   “季华”似乎十分满意看到冯斯这副惊骇的表情:“没错,就是我。我的名字叫做李济,但你在学校里一年有多,却从来没有留意过我的存在。”   “你原来是个女人!你是女人!”   “我当然是个女人。谁告诉你校长就必须是男人了?”   四、   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一起去找姜米的生父杨谨索要与哈德利教授相关的调查资料,杨谨却离奇被杀。在现场的阳台上,冯斯发现了这个头部受创的老妇人。她告诉冯斯说,她是杨谨的母亲,被人袭击了,所以并没有见到凶手的模样。冯斯还应她的要求替她打电话报案。   几天后,他们又在川东的温泉山庄重逢。这一次,季华是被几个本地黑帮押到山庄的,她的解释是,这些黑帮承诺告诉她杀害杨谨的真凶,以此换取杨谨留下的资料。正是凭借这些资料,人们最终找到了玄化道院的精确位置,并且通过冯斯的附脑引发了那一夜的旷世奇观。   这之后,季华提前告别了两个年轻人,回到北京,冯斯仅仅是和她通了一两次电话。他对这个娴静慈祥的老人很有好感,隐隐在她身上找到了一点慈爱的老祖母的味道。   但他却万万没想到,季华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之前的一切都是虚假的。现在她完全抛弃了自己过往的风度,看上去就像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还给出了一个更加令人震惊的真实身份:那个把冯斯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副校长,在学校里主管基建的副校长,真名叫做李济。   屋里的气氛压抑到了极处,好几分钟都没有人说话,只能听到那些红色的怪虫悉悉索索爬行的声音。最后还是冯斯打破了沉默。他经过几分钟的思考,脑子里渐渐把过往的事件串成了一条线。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是来杀我们的,还是来利用我的?”冯斯问。   李济鼓了鼓掌:“第一个问题就抓住了形势。我要杀你,还能等到现在吗?”   “那我就暂时放心了,至少可以请你先替我解惑,对吗,李校长?”冯斯把“李校长”三个字咬得很重,不无讽刺。   “可以,冯同学想要从哪里问起啊?”李济拖过房间里的椅子,悠悠闲闲地坐了下来。在那些红色怪虫的环绕中,她看来半点也不担心冯斯可能会逃跑或者反抗。   “当然是从这些虫子了,”冯斯伸手一指墙上那些蠕蠕爬动的虫子,“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些变成白骨的死人就是它们制造的吧。”   “它们吞噬血肉是非常快的,”李济狞笑一声,“而且非常听话。我不让它们吃,它们就不会动;我一旦下了命令,没有谁能阻挡它们。”   “我懂了,你的附脑并不能产生蠹痕,只能制造这样的怪虫,所以算得上是低级的附脑,对吧?”冯斯想起了之前在东北小城遇到过的翟建国。他的附脑把他变成了蜘蛛样的怪物,甚至可以吐丝结网,却无法产生蠹痕。   这个问题显然触碰到了李济的痛处,她重重地一跺脚:“都怪那个姓王的臭娘们!那个姓王的臭丫头片子!要不是她逼我……”   “姓王的丫头片子?”冯斯忽然反应过来,“是那个叫王璐的胖乎乎的姑娘,对么?”   李济并没有回答,但她目光中那种似乎要把什么东西生生嚼碎的刻骨仇恨已经让冯斯明白了答案。他苦笑一声:“原来你并不属于黑暗家族,而是被王璐指使的。最早的时候,也是她要你把我爸爸骗到北京的吧?我想,那些跑来追杀我们俩的人,多半就是收到了她故意泄露的消息。她果然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比起范量宇那样坏在明处的,恐怕更加危险呢。”   “谁危险,谁不危险,关我什么事?”李济一时间有些神情恍惚,“我反正是活不长了……”   “我们来捋一下时间线吧,”冯斯说,“你被王璐胁迫了,被她强行移植了附脑,又或者是被欺骗移植了附脑,具体哪样已经不重要了。总而言之,你以看风水的名义把我爸骗到北京来,同时王璐故意把消息泄露给另外一个家族,他们对我下了手,尽管没有得逞,却成功把我拖下水了。我成为了这个变态世界的一员。”   “是的,所以这一切都是你的责任!”李济紧咬着牙关,“如果不是因为你在我的学校里,王璐根本不会对我下手,这都是为了你!”   “谁是谁非回头再说吧,从那以后,到我从贵州山区返回北京,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为什么你一直没有对我下手?”冯斯又问。   “因为王璐想要观察你,”李济说,“那时候你虽然被确认为天选者,但是谁也不知道你到底能干些什么,谨慎一点的家族都不会轻举妄动。”   “但是詹教授的到来,却让各大家族都有些忍不住了。詹教授是被蠹痕杀害的,应该不是你干的,你知道凶手是谁吗?”冯斯问。   “我不知道,但多半是王璐的人,袁志何也是。”李济说,“当时我正好……身体不适,所以王璐应该是派了其他人去杀的他们。她故意把场面做得很大,目的就是要警醒其他的小家族不要多管闲事。”   冯斯侧头看了一眼姜米,只见她面色苍白,目光里流露出恨意。他拍了一下姜米的胳膊,示意她镇定,然后接着问:“但是后来的杨谨总是你杀的了,对吗?”   “是的,那是我。”李济点点头。“我杀死他,抢到了资料,还没来得及离开,你们就又出现了。我没有办法,只好伪装一下身份。因为我是学校的副校长,我不确定你是不是认识我,所以先问了你一句:‘你是谁啊?我们见过吗?’如果你认出我来,一定会告诉我你是我的学生,但你并没有那么说,我就放心了。以我的年龄和外貌,冒充一下杨谨的母亲实在太简单了,这样也最不容易引起你的疑心。”   “是啊,谁会想到凶手能那样堂而皇之地直接在杀人现场冒充死者的母亲呢?”冯斯苦笑一声,“而我也想起了那天看到你的时候为什么微微觉得有些别扭——杨谨穿的是居家的服装,你却穿着出门的正装。只是你的气质……确实让人感到亲近,我忽略了这一点。”   李济凄然一笑:“我的气质?自从移植了附脑之后,我已经记不清楚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了。”   “当时你主动提出等警察来,其实是知道我更怕麻烦,所以可以先把我吓走然后你再离开。后来我报警之后,你一定是趁着警察到来之前就赶紧逃走了。”冯斯说,“不过后来呢?你去川东也是为了紧盯着我?”   “那是王璐的命令,我别无选择。”李济木然地说,“那些所谓挟持我的本地黑帮,其实都是属于她的家族的外围成员。她的目的就是不让你直接得到所有的答案,而是要把你引到玄化道院的消失之地,争取利用你的附脑去带来一些特殊的催化。”   看来和梁野所安排的王欢辰属于同样的性质,冯斯想,这些大家族果然都会留后手。   “最后她果然成功了,”冯斯闷闷地说,“我一直以为那一连串的凶杀案是为了不让我得到真相,但其实,只是为了一步步引诱我自己去发掘真相,这样我才能出现在正确的地点,和玄化道院发生感应,并且最终得到那朵黑色的花。那朵花,才是王璐的终极目的。”   李济点了点头:“是的,当时我曾经认为她的安排过于冒险,她却说,她很相信你的头脑,尽管不能使用蠹痕,却比一般的守卫人更加能创造奇迹。按照计划,我想办法把你逼上了摩天轮,再偷偷释放我的魔虫,杀死了那些闲杂人等。当时我不是头上有伤口么?其实那伤口是我自己弄的,一方面是为了让你相信我受到胁迫,另一方面也是通过我的血液释放魔虫。你得到那朵花,然后我伺机把花夺走,交给王璐,就算是交差了。可是谁能想得到,前面的一切都在算计中,你的血也的确能够从虚空中抓出那个木盒,却也同样能令那朵花枯萎。一个意料之外的小小失误,满盘皆输。”   “好在你并没有放弃希望,木盒里也有了新的线索,所以我打定主意,假装回北京,其实车到了机场后我并没有登机,而是返回到市区,继续留在川东悄悄监视你,希望能找到补救的办法。”李济继续说,“原本一切进行得很顺利,你们从那个还俗的道士手里找到了新的指向,我只需要跟着你们,就可以找到那种黑色花朵的源流之处,或许能得到一朵,完成和王璐的契约。可是……我被人偷袭了。”   “偷袭?”冯斯一愣,“谁干的?”   “我也不知道,”李济很是恼火,“那个人打晕了我,又把我捆绑关押起来。等我醒来挣脱后,你们俩已经离开了,而且还不肯在电话里告诉我你们的行踪。”   “难怪后来你专门打了个电话过来。我以为你真是关心我们呢,结果是为了打探我们的行踪。我当时纯粹是不想让你担心,骗你说我们在四处游玩,结果你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就铤而走险监听绑架我的朋友……你还真是个人物啊,李校长。”冯斯摇摇头。   “我只是想要活命。”李济喃喃地说,“如果不能替王璐找到黑色的花,她就不会给我‘酒’,我会被附脑吞噬的。”   “但是我有一点不明白。我们在川东小城的时候,在你杀了那些人之后,我们分别受到了警方的盘查。我明确地告诉了警察,你名叫季华,是杨谨的母亲。他们只需要稍微一查就会发现这是个谎言,为什么你会安然无恙?”   “这也是我所困惑的,”李济说,“当时我硬着头皮告诉他们我就是季华,只是身份证被黑帮扣押找不到了,心里却很明白,在网络时代,这样的谎言几秒钟就能通过鼠标和键盘的轻点查询数据库被戳穿。事实上当时我以为我肯定完蛋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后来竟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到现在我都还想不通,只能猜测或许警察局里也有王璐的下属,偷偷做了手脚?”   和李济有关的一切总算是基本上水落石出了。虽然还有一些细节存在小小的疑惑,但大体上,过往的事件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相比起当初守卫人们任由冯斯肆意妄为、借此观察他到底有什么能耐,这一次王璐算得上是一直在主动地利用他。王璐先从詹莹那里获知了大量细节,很清醒地判断出,冯斯那颗能和魔王发生联系的特殊头颅,或许是令玄化道院的幻影实体化的唯一方法,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安排好这一切,把他诱骗过去。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地溅出了一点血,王璐的阴谋已经得逞了。   冯斯的心里百味杂陈。尽管这一次,他成为了一个“有用的人”,却仍然是从头到尾被人蒙在鼓里,险些被王璐当枪使了一回。那种无法主导自己命运的无力感再次像深井里的黑水一样,淹到了他的嘴唇。   “那你现在过来,是想要逼我们带你去找到那个洞窟啰?”冯斯出神的时候,姜米开口说,“但是你恐怕只能失望了。我们已经找了好几天,始终无从下手。现有的线索只是指出洞窟大概的范围在青峰山地界内,却并没有详细的位置或地图,更别提这玩意儿很有可能和”   “无从下手也必须找到!”李济瞪大了发红的眼圈,让冯斯无端想到“妖妇”这个词,“我的命只剩下不到两天了!要是找不到,我就拿你们陪葬!”   随着李济的暴怒,爬满四围墙壁以及天花板的红色魔虫开始不安地骚动起来,它们忽散忽聚,聚在一起时像一片血红色的潮水,分散开始则密密麻麻地呈现出无数圆点的形态,让冯斯觉得自己简直要密集恐惧症发作。   “看来别无选择了,多活两天算两天,”他叹息一声,“不过,我一个人去就行了,让这两个没有任何特殊用处的姑娘留下,行么?”   “留下是可以的,把她们带在身边我也觉得累赘,”李济嘿嘿一笑,“不过么,我得先做一点事情才行。”   “什么事?”冯斯陡然生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但还没等他出言阻止,李济手指轻弹,两只红色魔虫分别从左右两边的墙上飞出,直冲冲地窜向了两个女孩。姜米试图闪躲,文潇岚则试图拍打,但魔虫的动作之迅猛超过了两人的反应速度。它们飞快地粘着在两人的皮肤上,一眨眼工夫就不见了。   好像是钻进了血肉里。   那一瞬间冯斯想起了之前见过的杨谨白森森的尸骨,一颗心差点从胸口蹦出来,极度的惊惧和愤怒让他差点不顾一切地冲向李济,但李济的一句话让他硬生生收住了拳头。   “别急,她们死不了。”李济淡淡地说。   姜米和文潇岚惊魂未定地看着自己身上魔虫钻进去的地方,姜米在小腿上,文潇岚在手肘位置,但却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看样子两人也并没有感到痛楚。   “这些魔虫,属于妖兽的同类,都是被我的精神所控制的,”李济说,“现在它们只是蛰伏,暂时不会进食,但一旦我死去,或者我给它们发出命令,它们就会在顷刻间把这两个漂亮的小姑娘变成白骨。”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我的事,和她们无关。”冯斯虽然还是紧捏着拳头,但看两人暂时无碍,总算是稍稍松了口气。   “因为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容易头脑发热的人,尤其是在女人面前,身上带有一种廉价而无谓的英雄主义。”李济说,“如果不拿她们的小命做筹码,我不能确定你会不会干出什么蠢事。”   冯斯攥紧的拳头又松开了。他用一种深受挫折的口吻说:“既然这样,我们俩这就走吧,李校长。”   两个女孩都被用魔虫控制住,李济显然也不担心冯斯会玩出什么花样了。她轻松地收回了爬满整个房间的魔虫,那种赤潮一样的视觉压迫随之而散去。冯斯来到门口,伸手准备开门,但他的手指刚刚刚碰到门把手,金属把手就好像突然变成了胶泥一样,以一种令人惊诧的柔软迅速改变形状,变成了一个手铐一般的金属圈,把冯斯的手铐住了。   “今晚可真热闹……”冯斯倒并不显得慌张,也并没有费力去徒劳挣扎。   李济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凶光:“看来,我们是有新的访客了。”   刚刚收起的魔虫又被她放了出来,这一次没有爬在墙壁上,而是围绕着李济的身体振翅飞动,恍如一团血色的云雾。    第十章、魔宫   一、   房间的四围,渐渐可以看到比较清晰的银色的蠹痕。房门慢慢打开,一个修长窈窕的身影悄无声息地移了进来,又把门关死。现在整个房间都被封锁在了那道银色的蠹痕之内。   冯斯平静地看着这个走进来的人:“林老师,啊不,应该是林小姐,没想到居然是你。今天可真是熟人开会的节奏啊。”   “不管走到哪里,似乎你身边都少不了漂亮女孩子,”林静橦耸耸肩,“你可真是不安分。”   “安分不安分的再议,你先把这铐子给我解开吧,”冯斯说,“在你的蠹痕范围内,我跑得了么?”   林静橦不置可否,但那个金属圈已经自己悄然消失了。   李济的身影都已经无法被看清了,那些红色的魔虫绕着她的身体不停飞舞,让她看上去就像一个笼罩在红色烟雾里的妖魔。冯斯产生的更加古怪的联想,是《蝇王》里被苍蝇爬满的猪头。显然,面对着林静橦,她的心里充满了畏惧。   但林静橦的目光只是扫过她的身体,甚至没有停留半秒钟。那种明目张胆的蔑视让李济恨得咬紧了牙关,却也无可奈何。她慢慢地退到了墙角,一声不吭,但身上那些烦人的魔虫嗡嗡声依然充盈在人们的耳中。   “你是怎么跟到这里来的?”冯斯问林静橦。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不过是用了一点曲线救国的法子。”林静橦说,“别忘了,我也在这所学校当过老师,虽然时间很短,但我这样的美女,想要打听到点儿事情并不难。我查到了你的养父冯琦州是李济副校长请来的,自然而然地就对她产生了兴趣。于是我调查了一下她,有了一些很有趣的发现。”   李济的身体不为人察觉地颤抖了一下,但还是没有吭声。冯斯问:“什么发现?”   “就在邀请你养父去北京之前的半年左右,李济在体检中查出恶性脑瘤,预计只剩下不到一年的寿命。”林静橦说,“她隐瞒了这次体检结果,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从那时候到现在,已经接近一年了,她却并没有死。”   “移植附脑有治愈普通疾病的功用么?”冯斯问,“我怎么没听人说起过?”   “除非是特定的附脑,或者是力量异常强大的附脑,比如范量宇那样的。”林静橦回答。   “那我明白了,”冯斯点点头,“李校长上当了。其实她根本没有得脑瘤,是王璐买通了医生制造假的CT报告。”   “是的,李济上当了,”林静橦说,“当她确信自己得了脑瘤后,王璐想办法接近她,假意帮她治疗,诱骗她接受了手术,以附脑控制住了她。”   “这么说起来,她其实挺无辜的?”冯斯的眉头微微一皱。   林静橦讥嘲地笑了笑:“无辜么?单就这件事而言,可以算是无辜吧,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王璐之所以选中李济,就是因为发现她长期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中饱私囊。贪财的人往往怕死,事实证明,因为怕死,这位堂堂的大学校长成为王璐的忠实走狗,一直为王璐卖命。”   李济看起来似乎快要把自己的牙齿都咬碎了,却没能说出半句反驳的话语。   “而你,就通过监视这条忠实走狗,找到了这里,倒是不错的办法。”冯斯说。“不过我记得他们告诉过我,你的实力并不是很强,我亲眼目睹的也无非是不受金属伤害而已,但是现在,李校长似乎对你相当畏惧。”   “我也会做出一些危险而艰难的选择的。”林静橦伸手对着自己的头顶微微一比划,虽然没有言明,冯斯却也一下子明白过来了。   “动手术都得剃头发吧?那你现在是戴着假发的啰?”冯斯看着依然长发飘飘的林静橦,“你的那一头长发,还真是可惜。”   林静橦扑哧一笑:“小色鬼!你居然还顾得上关注这样无关紧要的细节。别人可自始至终都没有在意过呢。”   冯斯不太明白林静橦说的“别人”是谁,但他也无暇在意:“你还真是不惜付出代价啊。那么现在,你打算做什么?押着我去寻找那座地下宫殿?”   “当然了,不然还能怎么样?”林静橦笑意盈盈。   “可是,那里面的东西,难道不是全体守卫人的禁忌么?”冯斯问。   “禁忌就是用来打破的,”林静橦的笑容消失了,一张脸看上去有些怆然,却又有些凶戾,“所谓‘全体守卫人’,只是一个漂亮的肥皂泡,不用戳都会自己破的。”   “我明白了……”冯斯陪上一声叹息,“你们大人物轮流掰手腕,谁掰赢了,就来捏我这坨软柿子。那好吧,我们走吧。不过李校长该怎么办呢?”   “她马上就会不复存在了。”林静橦淡漠地说着,手指微微一勾,房间里的一应金属物件:窗帘的金属感、台灯的底座、抽屉上的锁孔、电视机里的零件、卫生间的淋浴喷头……几乎所有的金属部件全部飞了出来,在林静橦的身前融化,凝固成无数悬浮在半空中的闪亮的金属圆珠,和对面李济身畔的魔虫有异曲同工之妙。   “你已经活得太痛苦啦,就让我来结束你的苦难吧。”林静橦的语声分外轻柔,把这句杀戮的宣言说得好似善心的恩赐。她手指一弹,几十粒金属圆珠犹如一颗颗子弹,呼啸着飞向李济。而那些盘旋的魔虫立即全部聚集在李济的身前,仿佛是要以它们渺小脆弱的身体筑成一道墙,来为李济寻求最后一丝垂死挣扎的希望。   金属圆珠击中了那道红色的“墙”。一连串硬物撞击到血肉的噗噗声响后,带着血腥味和古怪腥臭味的但红色烟雾立刻在房间里弥漫开来。冯斯等人都忍不住伸手捂住了口鼻,三个人一起挤在房间的桌子下,祈祷不要被可能产生的碎片所误伤。这种红色魔虫被击碎后产生的血雾相当浓烈,遮蔽了视线,他们一时间什么都看不清楚,只能听见红雾里不断传来各种古怪的声响。   过了大约四五分钟,红雾才一点一点散去,视界中勉强能看清楚一些模糊的轮廓。冯斯揉揉眼睛,壮着胆子站起来,向前走了几步,终于看到了一幕清晰的景象。他立刻就呆住了。   ——房间的中央,立着一个巨大的红色的茧,茧的内部有节律地蠕动着,在柔软的茧壳上造成波纹般的起伏。透过薄薄的半透明外壳,隐约可以看到一个修长的身影正在茧内挣扎。   那是林静橦!她被困在了这个茧里!   视线再往上移,当看到这枚巨大的红茧的顶部时,冯斯禁不住低声惊呼,向后退出一步。在那里,他赫然看到了一颗头颅:李济的头颅。现在这颗头颅上的毛发全部掉光了,更诡异的是原有的皱纹和老人斑也消失了,脸变得年轻了三十岁,却并不比衰老时显得更好看,那没有血色的肌肤苍白如纸,看起来简直像是一个光溜溜的鸡蛋,给人一种十分别扭甚至恶心的感觉。   “李校长,刚才发生了些什么?”冯斯大声问。   “她帮了我一个大忙。”李济说。她的声音听起来似乎也年轻了不少,显得怪腔怪调。   “帮了你大忙?什么忙?”冯斯不解。   “王璐给我移植的这个附脑,的确是低级的、无法产生蠹痕的附脑,但它却另外有一个古怪的特性——可以产生进化。”李济说。   “进化?”冯斯很是吃惊。   “每隔一段时间,附脑就会迫使我的身体分泌出粘液,形成类似蚕茧的结构,把整个身体包裹在其中,进行一些极为痛苦的变化。”李济说,“每次到了最后,我破茧而出,都会发现力量有所增强,但并不知道这种进化的尽头是什么。我想王璐自己也不知道,所以她也在把我当成实验品进行观察。”   “那刚才难道是你产生了进化?”冯斯问。   李济的头颅挤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这要感谢这位林小姐了。刚才她的金属攻击完全灭杀了我的魔虫,有几十粒钢珠打进了我的体内,让我的身体陷入了濒死状态。令人想不到的是,附脑恰恰就在这种垂死的时候完成了最后一次进化,使我终于拥有了完整的能力。”   “完整的能力?你指的是……”   “没错!我也能激发出蠹痕了!”李济狂吼一声。随着这一声嘶吼,一道暗红的蠹痕开始迅速扩张,与此同时,林静橦的银色蠹痕也释放出来,两道蠹痕混杂在了一起,而那个巨大的红茧也开始急剧地脉动,李济的脸上现出了痛苦的神色。   那是林静橦和李济在用蠹痕进行缠斗!林静橦还没有屈服!冯斯顿悟到这一点,连忙躲回到了角落里,正在琢磨着要不要趁此机会带着文潇岚和姜米逃出去,却忽然发现两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痛苦的表情。   “你们怎么了?”他急忙问。   “疼……”文潇岚抚着自己的右手手肘,“刚才魔虫钻进去的地方,疼得厉害,就好像……魔虫在里面跳一样。”   “我腿疼,也是魔虫钻进去的地方。”姜米简短地说。看得出来,两人遭受到的痛感都极其强烈,但她们都咬牙强忍着,疼得面色蜡黄满头汗珠。   “我猜,大概是李济正在全力操控蠹痕,对魔虫的控制减弱了。”冯斯很是焦虑。他转过身,向着红茧走去,试图和李济对话,但刚一踏入那道银色和暗红色混合着的蠹痕圈子,就感到一股强硬的冲击力向他袭来。他没有心理准备,一下子脚步没有踩稳,被硬生生地推了回去,摔倒在地,后脑勺重重磕在桌腿上。   他忍着痛像弹簧一样弹起来,冲着两个女孩摆摆手:“没事儿!你们俩别乱动!”然后他深吸了一口气,想象自己是在涨潮的海水里行走,一步一步地再次走入了蠹痕里。   这一回有了防备,虽然那股推力仍然凶猛,他还是勉强站稳了身子。这真的像是在汹涌的江流里行走,每迈出一步都无比艰难,让他真希望自己是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能够会一点千斤坠之类的法门,来让自己的步伐更稳。   好容易一点一点地靠近了红茧,他仰起头想要和李济说话,却发现在那样强大的压力之下,别提张口了,他简直连眼睛都睁不开。毫无疑问,李济和林静橦的蠹痕的碰撞已经进入了一个十分激烈的阶段,红色和银色相互挤压,不断产生刺眼的电火花。冯斯的鼻端可以隐隐闻到一点类似臭氧的气味,耳朵里也冲塞着近乎电流噪声的声响,听得他一阵阵的头皮发麻。   头也开始痛起来了。几乎每一次被卷入蠹痕中,都免不了这样的剧烈头痛,这一次也难以例外。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就像有一把锯子锯开了他的头颅,然后用烧红的刀子在他的脑髓里翻搅。   但他反而感到高兴。冯斯知道,作为一个在众多守卫人眼里“没有用”的人,到目前为止,他唯一特殊的能力,就是在别人激发出蠹痕的时候,以一种催化剂一般的方式去施加特殊影响。在贵州山区,他和魔王产生了感应;在北京宁章闻的家里,他和试图杀害范量宇与文潇岚的黑暗家族成员产生了感应;在川东小城,他甚至促使了玄化道院的完整现身、并从中抓出了那个宝贵的木盒。   此时此刻,又处在这样的境地里了,他反倒是有些习以为常。尽管完全无法预料这一次的“催化”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是好是坏,但他也别无选择。   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打破局势的变化,无论向什么方向变化。因为继续这样下去,姜米和文潇岚体内的魔虫迟早会失去控制,那样的话,两个姑娘都难逃一死。   那些惨白的尸骨又浮现在冯斯的眼前,让他咬紧牙关,拼命寻找着那打破平衡的共鸣。他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怎样做才产生催化作用,只能努力祈祷自己的头再疼一点,因为头疼就意味着有用,就意味着希望。   再疼一点……再疼一点……冯斯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一个受虐狂,越痛越开心。他已经无法保持站姿,像一滩烂泥一样趴在地上,双手捧着太阳穴,一边疼得头都要炸开了一边还期待能更疼一点。一定能带来某些变化的,他紧咬着牙关想,甭管是什么样的变化,一定能有变化的。   他感到自己在头痛的摧残下已经开始产生幻听了,似乎能听到房间的另一角传来某些古怪的嗡嗡声,就像是有漏网的红色魔虫在飞舞一样。但很快地,他意识到:这不是幻听。真的有什么东西在响,方位似乎来自于——放在衣帽柜外面的旅行袋。   旅行袋里有什么东西能发出嗡嗡的声响?冯斯糊涂了。手机揣在兜里的啊。   那声响越来越大,紧跟着,旅行袋竟然开始摇晃起来,有什么东西在袋子里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可以从外部看到袋子上不断凸出的硬物轮廓。   简直就像是一只被关在袋子里拼命想要挣扎出来的兔子,冯斯想,看来得把这只“兔子”放出来。但现在他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只能远远地朝着姜米和文潇岚摆了摆手,给她们比划了几个手势。   文潇岚看得莫名其妙,不知道他到底在指示什么,姜米却已经明白过来,忍着腿部的疼痛一瘸一拐地挪到旅行袋旁边,拉开了拉链,那个一直在不停碰撞的东西一下子飞了出来,就像一只蜻蜓一样悬停在半空中。   “不是吧……怎么会是你?”冯斯喃喃地说,心里充满了惊奇和困惑。   那个飞在半空中的东西,是冯斯从川东开始一直带在身边的一样小玩意儿——阮猴子所捏的彩色面猴,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取出来的面猴。一直以来,冯斯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提供线索的物件,从来没有想得太多,但此时此刻,当它诡异地飘飞到半空中时,他才意识到,这个面猴也绝对是不平凡的。   在包里碰撞了若干下,面猴的外表已经残破不堪,胳膊和尾巴都被碰掉了,但剩余的部分却在隐隐闪烁着一种光芒,显得极不寻常。它停留了片刻,仿佛是受到了某种召唤,径直飞到了冯斯的头顶。   冯斯抬起头来,只感到干硬的面粉渣不断扑簌簌掉到自己脸上。面猴已经完全失去了原有的外观,看起来只是一小块不辨形状的碎块,似乎在说明人类的艺术品有多么的脆弱。但它依然在闪光,从碎块的中心处,有一个细小的光点在不停地闪烁着,发出太阳一般的金色光芒。   李济和林静橦仍然在你死我活的拼斗中,蠹痕的碰撞在空气中产生了微妙的震颤,令被卷入斗圈的几个人都感到一阵阵的不舒服,就像是紧靠在震动的引擎上一样,那种震颤感从皮肤一直透到内脏里去。好在这三个人要么头疼,要么手疼脚疼,相较之下这点震颤感倒是可以承受了。   然而面猴却承受不住。这个穿越了几百年的漫长时光来到现代的民间工艺品,在震动中继续开裂、剥落,终于完全四分五裂,化为碎块和粉尘落在冯斯的身上,半空中只剩下了……一个光点。   是的,现在人们可以看清楚了,面猴的内部,包含的是一个金色的光点。此刻没有了周围面粉与石蜡的包裹,它仍旧若无其事地悬在半空中,放射着瑰丽而诡异的光芒。   “你他妈到底是什么?”冯斯呆呆地看着这个奇异的事物,一时间甚至忽略了它的金光有多么的刺眼。在银色和红色的蠹痕中,在冯斯以头痛为代价产生的“催化”中,它的光芒越来越灿烂炽烈,所发出的嗡嗡声也越来越响亮,仿佛是出于一种被召唤的兴奋状态。   冯斯直觉地嗅到了一种莫名的危机。但还没等他做出任何反应,那个小小的光点猛然开始急速扩张,金光也随之褪去,转化为一个黑色的圆球。圆球很快扩大,直径达到了一米以上,色调甚为古怪,那种黑色好像完全不带一丁点反光,让冯斯忽然间想起了之前在贵州山区遇到那只魔仆时,魔仆曾向他解说过蠹痕:“就像是一只蠹虫把正常的空间蛀出了一个空洞。”   而眼前这个古怪的黑色球体,与其说它是出现在空气中的一个实体,倒不如说更像是正常空间中被挖出来的一个黑洞。他突然间意识到了一点什么,扭过头对着姜米和文潇岚大喊:“快跑!快离开这个房间!”   但已经太晚了。黑色球体里发出风洞一样的怪啸声,一股绝大的吸力突然爆发出来。冯斯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连同着身边的一切:巨茧、巨茧中的林静橦、宾馆房间里七零八落的各种杂物,以及房间角落里的姜米和文潇岚,一起被吸了进去。   这个黑色球体,仿佛变成了一个黑洞。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陷入了一个温暖的泥潭,前方什么也看不见,背后的房间似乎变成了遥远的背景,在视界里缩得极小,如同在倒置的望远镜里观看一样。他看见茧状的李济和茧里面的林静橦拼命挣扎却无法摆脱,巨大的茧从他身边擦身而过,没入了身后的黑暗中;他看见离得稍远的姜米和文潇岚就像两片无助的树叶,也向着这个诡异的黑洞飞了过来,但不知怎么的,两人的体型体重差不多,文潇岚飞过来的速度却明显比姜米更慢,就像是有一股额外的力量在反向拉动她。只不过,这一股新加入的力量还是抵不过黑洞的拉扯力。   没等冯斯想清楚身前的状况是什么,姜米已经被吸到了他身边。他想也不想,一把把姜米拽住,姜米伸出手,就像抱住一棵大树一样,死命抱住他的腰。   就在这时候,这个黑洞内部的吸力突然减小了,周遭的颜色却越来越深。冯斯一下子猜到:这是这个黑洞即将闭合的征兆!闭合后,他和姜米,以及一直缠斗不休的那两人,都将被完全吞噬,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难以逆料。想到这里,他伸手拉住了姜米的右手,想要带她走出去,但尽管吸力下降了,那种泥潭一般的凝滞感依然存在,让他每向前迈出一步都十分艰难。   最后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黑洞的外围完全变成墨黑色,视线里最后看到的,是文潇岚逐渐模糊的身影。那个反向拉扯的力道起到了救命的作用,她终于以咫尺的差距没有被吞进这个黑洞里。   不幸中的万幸,冯斯想着,文潇岚至少暂时平安了,虽然不知道她身上那只魔虫会怎样作怪。他紧跟着又想,可是姜米还是被吞进来了,将和我一起面对这未知的命运。   但我为什么并不难过,反而觉得很欣慰呢?   二、   封闭的黑洞里暂时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李济和林静橦那边完全没有声响,无法获知两人的情形究竟怎样。冯斯略微感知了一下,空气的粘稠度正在一点一点下降,这一片不知大小的空间里充斥着古怪的风声,气温忽冷忽热,不知道在酝酿着怎样的变化。   不过姜米总算在身边。两人坐在地上,大喘着气,过了好久,冯斯才意识到自己一直握着姜米的手,始终没有松开。他有些局促,想要放开手,但姜米却反而扣住了他的手指,不让他松手。   “喂,我问你,”姜米轻声问,“刚才我被吸进这个奇怪地方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把我推出去?”   冯斯被问得愣住了。他原以为姜米会先担忧一下两人的处境,却没想到她会问出这样一个似乎无关紧要的问题。但仔细一想,姜米说得似乎有道理,固然那时候黑洞的吸引力还没有开始减退,但把自己的同伴推离危险地带,好像才应该是人的本能。可自己为什么不假思索,一伸手就把姜米拉了过来呢?   而且,把姜米拉过来的时候,自己有一种宽心的感觉,当这种同样的宽心感觉放在文潇岚身上时,却是……她逃离了被黑洞吞噬的时候。   他琢磨了好一阵子,慢慢地开口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过一分钟就会死。我想,我还是跟你说实话吧,虽然你可能会砍我……”   “实话我爱听。砍不砍听完再议。”姜米的声音就像是小女孩的娇嗔,让冯斯莫名地心里直痒痒。   “我就是觉得……有你陪着我心里踏实,”冯斯深吸了一口气,“对于文潇岚,我不想她牵涉到任何危险里去,只想她能平安;但是对于你,我好像……感觉只要你在身边呆着,就什么也不需要害怕。至于平不平安、危不危险,在那么短的一刹那间,我根本顾不上去考虑。”   姜米趴在他肩膀上,嘴唇凑到他的耳边,轻柔地说:“其实你的意思就是说,我对你很重要,重要到你不管死活都舍不得丢开,是不是?”   “我只能做出这样的推断了。”冯斯叹了口气。   “那我岂不是和一个钱包也没什么区别啦?”姜米的语气似乎有点嗔怪。   冯斯愣了愣,正想回答,忽然感到姜米柔软的双唇凑了过来,深深吻在他的嘴唇上。   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冯斯想,温柔,甜蜜,美好,三月清晨的空气一般清新而芬芳……似乎用尽这样的形容词都不足以诠释他现在的心情。恋爱对于青年男女来说原本是寻常事,冯斯过去也曾结交过不少的女孩子;但对现在的他而言,对这个陷入命运的涡流中无法自拔的可怜虫而言,爱情,就好像是沙漠中的绿洲一样宝贵。   或者说,他就像是一艘飘在大海里的小破船,头顶是狂暴的闪电,身下是咆哮的波涛,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支撑多久,但就在这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个岛屿,可以让他歇歇脚喘一口气的岛屿。哪怕这雷电和风暴永远不会止息、他终究还是要继续踏上未知的征途,这片刻的宁静与美丽,已经足够让他铭记终生。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永远不会,冯斯想着,眼睛里略微有点潮。可惜时光无情,不会为此停留,那些冷酷而丑陋的事物也不会消失。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这个念头,两人刚刚分开,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周遭的空气就再度起了变化。与之前那种沼泽泥浆一般的粘稠不同,这一次,空气仿佛变“硬”了,就像是在转化成固体,不但皮肤能体会到清晰的挤压感,甚至于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难道我们会生生憋死在这里?冯斯一阵惊恐,只觉得自己呼进肺里的空气仿佛变成了硬块。好在这样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随着一声爆胎一般的巨响,那种窒息般的坚硬压迫感骤然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脚下所踩着的未知材质的“地面”。两人的身体一下子悬在了半空中,开始以正常的重力加速度下坠,冯斯唯一能做的只能是死死拉住姜米的手,就像两只拴在一起的铁球。   两人下坠了足有十多秒钟,这么长的时间,不必运用自由落体公式,冯斯也能得出结论:我们会被摔得粉身碎骨。但奇怪的是,在这十多秒钟之后,又出现了一股反向的抵消重力的力道,好像是有一双柔软的大手托住了他们,让他们的下降速度越来越缓慢。最终,当屁股接触到硬地时,虽然还是有点疼,冲击力却已经减弱了许多,并没有对身体造成伤害。   而在落地的一刹那,四围也亮了起来。不是灯光,不是火光,而是……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周围的一切都可以看得很分明了,但是由于在黑暗中呆久了,两人的眼睛刚一接受到光线的刺激,几乎没法睁开,只能眯着眼隐隐见到一些轮廓。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姜米还有些懵懵懂懂,“这也是你跟我讲过的、由蠹痕制造出来的幻觉空间吗?”   “这已经不是蠹痕制造的虚幻领域了,”冯斯判断着,“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是一片被压缩过的空间,真实的空间。”   “压缩?”   “是的,压缩,”冯斯说,“现在我们就位于这片空间中。它是真实的,和玄化道院一样,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这就是张献忠的地宫。”   姜米惊叫起来:“张献忠的地宫?难道你一直揣在身上的……”   “是的,就是那个面猴,地宫就被压缩在面猴的内部,”冯斯说,“我们在这里寻找了那么久,却没有想到,地宫一直装在我的旅行袋里。不过……”   话说到这里,他的眼睛终于略微有些适应阳光了,终于可以看清楚矗立在眼前的到底是什么了。他几乎是立刻就喊了出来。   “我靠!这玩意儿是个头的地宫啊!我靠!”冯斯似乎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他此刻的震骇了。   “Holy crap!”姜米震惊之下,直接蹦出了英文,似乎只有这样带着脏字儿的俚语才能表述她的心情。   此刻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一个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到的事物。此前他们都有些先入为主,以为既然是在青城山的山脉里开凿的,那毫无疑问应该藏于山腹之中或者地底,但是现在所看到的,却全然不是那种人们日常想象中的或宏伟或阴森的地下宫殿。相比起秦始皇或者历史上其他的帝王,张献忠的想象力似乎更加丰富一些。   ——他们见到了一座金字塔。   一座目测估计高过百米的庞大的金字塔。   张献忠,一个明朝末年的农民起义领袖,一辈子没有离开过中国的古人,被很多史料描绘为杀人狂魔的自封帝王,在四川盆地的边缘修建了一座无人知晓的金字塔。   两人足足发了两分钟的呆,才相互搀扶着站起来,一步步向前靠近。他们也看清楚了,这一片“被压缩的空间”,四围都是让人不敢轻易接近的黑色的烟云,在烟云中央围着的是一大片黄沙地,除了中央的金字塔之外,连一棵树、一根草都见不到。但这个地方的头顶居然能看到天空,还有太阳照射。不过仔细看就能分辨出,这并不是真正的太阳,只是一个高悬于天空中的巨大火球,大概可以算作某种缩微的太阳。   “这他妈还真像是被空投到了埃及……”冯斯喃喃地说。   又走了几步,他们才注意到,李济和林静橦正倒在金字塔的边缘处。那个巨大的红茧已经消失了,李济浑身血污,赤身裸体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那模样着实不大好看,也不知道她的这一次化茧究竟是进化成功还是失败。冯斯脱下自己宽大的外衣,替李济罩在身上。林静橦的身上也沾满血迹,但已经醒了过来,虽然看上去很虚弱,但神志清醒。她看着两人走近,开口说道:“我真是没想到,你能够把张献忠的秘密宫殿释放出来,还是太小瞧你了。”   “能不能告诉我,这座金字塔——秘密宫殿,到底重要性在哪里?为什么所有人都想要找到它?”冯斯问。   “这个么,你可以自己去探寻,”林静橦有些狡黠地一笑,“老妖婆和我都受了重伤,一时半会儿动不了,但宫殿的入口就在那里。你可以自己进去看一看,能看到什么,能不能回得来,我就不敢保证了。”   “我不管你是激我还是吓唬我,总之我非进去不可。”冯斯说。   站在近处看,这座金字塔整体呈青灰色,所用的石块比电视上所见埃及金字塔更小,但也因此结合得更加紧密。冯斯并没有到过埃及,不知道站在胡夫金字塔下是什么感受,但他可以结合比例大致地猜测,这座金字塔并不比胡夫金字塔小。   “据说修建胡夫金字塔动用了十万人,花费了二十年,”冯斯说,“后来也有科学家认为这个估计太过,但按他的计算至少也得用一千五百人。张献忠要在短短几年内做到这一点,动用的恐怕不会只有三百石匠吧。”   “阮帆不是说了么,除了石匠外,还有大量的民伕,而且山里采石方便,基本上算是就地取材。”姜米算计着。   冯斯点点头:“而且别忘了,张献忠的手里,很可能有些什么超越人力的东西存在。不管怎么说,我们进去看看吧。”   姜米点点头,很自然地拉住他的手,就好像已经这样做过千百次一样。冯斯略略有些不自在,但很快就觉得这样很好,那种来自俗世间的温暖气息,仿佛是在告诉他:你仍然可以追求平凡的幸福,你仍然有机会活得像一个普通人。   活得像一个普通人,真好,冯斯想着,握紧了姜米的小手。两人肩并肩地从金字塔底矩形的入口钻了进去,金字塔的四围石壁上插满了燃烧的火把,照亮了塔内的一切,令他们毕生难忘的奇特景观就这样粗暴地映入眼帘。   金字塔里并没有他们之前猜想的那些石梯、台阶、一间间分隔开来的石室与墓穴,金光闪闪的财宝;也没有想象中的黄金棺材、木乃伊、圣甲虫、幽灵。   金字塔是中空的。在这座中空的金字塔的中央,只有一样东西,一个矗立着的庞然大物。   一棵树。   一棵黑色的,高过百米的,几乎占据了金字塔中央四分之三空间的参天大树。当然,天是参不了的,倒是基本上接近了金字塔的顶端。这样一棵突兀出现的树,再次让冯斯的脑海里蹦出“粗暴”这两个字。粗暴,蛮横,不讲道理,这棵树就这样以一种凌人的气势树立在金字塔里,诉说真实世界的残酷和荒谬。   两人对望了一眼,小心翼翼地靠近,姜米忽然扇了扇鼻子:“奇怪,是我饿得太狠了吗?”   “你没有产生错觉,我也闻到了,”冯斯说,“是肉香,类似于烤肉一样的香味。”   “是从……这棵树上传来的?”   “我相信是的。”   两人来到了大树下。在火光的映照下,姜米倒抽了一口凉气:“我的天哪!”   “再在这个魔王的圈子里打滚几天,我就算没有密集恐惧症也得犯病了……”冯斯不自禁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靠近了才能看清楚,这棵树其实并不是黑色的,不过它原本是什么颜色也很难看得出来了。它之所以在整体上呈现出黑色,是因为它的树干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同一种东西。   ——黑色的花朵。和冯斯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抓出来的那一朵一模一样的黑色的花朵。当年只是那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玄化道院凭空消失的奇迹;当年只是为了得到那一朵花,玄化道院就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和那朵花一同带回川东的面猴里,隐藏着成千上万朵相同的花。   这些花从大树的根部开始生长,扎根在树干上,一路细密地往上延伸,直到无法看清的高处,树皮上的几乎每一处空间,都被花朵所覆盖。与其说它们是花,倒不如说更像是一种霉菌,布满了整棵大树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霉菌。   “养分从哪儿来的呢?”姜米很是困惑,“这个金字塔里面没有阳光啊,根本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而且我们进来之后呼吸很顺畅,说明这里也并没有正常的呼吸作用所释放出的二氧化碳。”   “我猜想……它们的养分和普通植物的摄取方式没有丝毫关系,你过来看,这是什么?”冯斯伸手指向树皮上一块很难得没有被黑花占据的空白处,正好在和姜米的头部近乎平行的高度。姜米向前靠近一步,抬眼一看,吓得向后又退出去好几步。   “牙齿!”她低声惊呼,“人的牙齿!”   “是的,人的牙齿,”冯斯点点头,“现在你能够猜到养分来自何方了吧?”   “也就是说,所有的养分都是……从人身上来的?”姜米面色发白,“妈呀,那股肉香……”   “大概是养分转化时所产生的特殊气味啰。”冯斯一摊手。   “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烧烤了。”姜米看上去真的要吐了,“我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是金字塔形状?难道真的是传说中金字塔能带来特殊的磁场?类似让人头脑清醒、让植物生长更快、防腐什么的。”   “那些早就被证明是无稽之谈了,不过是为了增加金字塔的神秘感而编造出来的谎言。”冯斯说,“金字塔有很多建筑学上的精妙之处,但也就仅此而已了。我倒是有另外的猜想。”   “什么猜想?”姜米问。   “金字塔这种独特的外形,或许是一种记认的标记,”冯斯说,“这样的话,无论在非洲、南美还是亚洲,懂得它的人一见到,就知道它们代表着什么。”   “标记?谁的标记?又代表什么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瞎猜。”冯斯捏了捏鼻子,“这大半年来,我的生活就是不停地瞎猜。”   两人绕着这棵金字塔中的大树走了几圈,大致看清了状况。这棵树其实只是相当于一个营养输送管道,通过它粗壮的根系从地下抽取养分,然后向上运输,供所有的黑色花朵吸取。   而养分的来源,就在这座金字塔的地下,在大树的根系下方。虽然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但大树下方的泥土异常柔软,近乎于胶质,冯斯呼哧呼哧地刨出一个浅坑,手底下抓到了一把东西。   人的头发。   “不用再往下挖了吧?我们都能猜到下面埋了些什么了。”冯斯说,“别说你,我都有点儿肝颤。”   姜米只看了一眼就把头扭开,但过了一会儿,她却重新转头走上前去,蹲下身子,似乎是强忍着恐惧拨弄了一下泥土。   “这不是普通的泥土,”她说,“材质很古怪,简直有点像……果冻。而且你有没有发现?埋在这种泥土里的死人,几乎没有死尸的腐臭味儿。”   “大概是杜绝了任何细菌的侵蚀分解,保证每一分养分都不会被浪费,”冯斯掏出纸巾递给姜米,“不知道我死后会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您老是天选者,哪能挤这种大通铺?怎么也该享受总统套间的待遇吧!”姜米接过纸巾,玩命地擦着手。   冯斯正想回话,忽然之间,从金字塔的高处飘来一个幽灵般飘忽的声音:“天……选……者?”   这声音仿佛来自于大树的顶端,音量并不大,却仿佛带着特殊的扩音器,令声响传遍了金字塔内的所有角落。冯斯一把拉过姜米的胳膊,想要带着她退出去,但背后一声闷响,一道石门从地下升起,堵住了金字塔的出口。   冯斯正在观察金字塔里是否还有别的出入口——尽管他清楚不可能有——忽然脚下一紧。还没等他低头,姜米已经惊叫出声。   那是人手!一双双泛着青色的人手从地下破土而出,抓住了两人的小腿,把他们拉倒在地上。随即,和这些手相连的一个个人形物体也紧跟着钻出。这些人形物体粗鲁而配合默契地把两人的身体扛了起来,无数的大手紧紧扣住两人的四肢,令他们动弹不得。   冯斯好似一只被架在架子上四肢摊开的烤猪,连脖子都没法扭动,只能骨碌着眼珠子,斜眼看看这些抓住他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如他所料,这都是一些“活死人”,一看就毫无生气,皮肤泛出古怪的青紫色,动作僵硬扭曲,神情木然,眼窝深陷,眼睛里几乎只有眼白。但十分奇怪的是,他们的身上都几乎没有任何腐烂的气息,反而带有一种草根一样的奇特清香。   两只烤猪被这些活死人重新运回到了树下,这才被放下来。看着身边这些机器人一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僵尸,冯斯忽然产生了一种古怪的联想:要是利用这些死尸组成军队去打仗,不知道是不是很厉害?   两人虽然被放下,僵尸们仍旧围在周围,不容他们有丝毫逃跑的可能性。但等了许久,却并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刚才那个声音也再也没有出现。金字塔里一片寂静,寂静到可以隐隐听到一些沙沙的细微声响从大树的内部传出来,冯斯猜想,那大概就是那些黑色花朵吸取养分时所发出来的声响。   “刚才说话的那个家伙,怎么不出来?”姜米有些疑惑,但看上去并不是很害怕。在这些可怖的僵尸的包围中,她似乎仍然保持着那种天性中的乐观与……二,居然在吸溜着鼻子,像鉴赏高级香水一样鉴赏着僵尸们身上那股奇怪的草根味。   二就二吧,冯斯想,不管怎么说,能在这样的大场面下保持镇定,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来说,已经十分难得了。   “他大概是在观察我们,”冯斯说,“现在是瓮中捉鳖,我们俩打死都逃不掉,他着什么急呢?”   话音刚落,头顶又传来一阵飘忽的笑声,随即说话声再度响起:“力量很不错,头脑也清醒,你这个年轻人倒挺讨我喜欢。”   “你是谁?”姜米抬头大声问,“你抓我们想要干什……”   对方还没回答,冯斯却打断了姜米。他很没有绅士风度地一把捂住姜米的嘴,然后仰起头,大声喊道:“你说我的力量‘很不错’?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阴沉刺耳的怪笑声又响起来了,能听得出来对方的笑声里充满得意。笑毕,这个不知躲藏在哪里的怪人开口说:“听你这句问话,应该是还没有人发现你的力量吧?”   “的确没有,”冯斯说,“所有人都把我当成废物,除了能和魔王的精神力量偶尔产生共鸣,我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能被视为天选者。”   “这样最好。”对方说。   “这样最好?这是什么意思?”冯斯莫名其妙。   “意思就是说,你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在哪里,是最好的,”对方冷笑一声,“正好方便我吃掉你!”   三、   文潇岚在很短的时间里转换了无数次梦境。她陷身于731部队的鼠疫实验室,无数只巨大的白鼠磨着牙齿围住她;她奔跑在干热而广阔的非洲大草原上,身后追随着数百万只行军蚁,就像是一条流淌的黑色河流;她在西伯利亚的雪原里艰难跋涉,远方一片白茫茫之中,隐隐闪烁着贪婪的绿光,饥饿的狼嗥声能听得很分明……   总而言之,在每一个梦里,都有无数乱七八糟的东西追逐她、包围她、撕扯她,在每一个梦的结局处,她都最终变成了一具散发出磷光的惨白骨架。她很惶恐,想要醒来,但一次次挣扎的结果都不过是逃出了一个梦境、继而进入另一个更加可怖的梦境。无论哪一个梦,她都无法摆脱被或大或小的野兽、昆虫、怪物、妖魔活生生吃掉的命运,最后都是变成白骨一堆。右臂上的魔虫一直在活跃地动来动去,让她在睡梦中都不断感到疼痛,这大概是这一连串噩梦的根源。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惊叫一声睁开眼睛,眼前看到的东西却让她差点惊叫第二声。她看到了一张丑陋的布满疤痕的大脸,正在冷冷地盯着她。幸好半秒钟之后,她就反应过来,这张大脸是她的熟人:范量宇。   那个原本让她一看到就紧张得要死,却一不小心结下了共同御敌的奇特交情的范量宇。她甚至都不敢使用“友情”这个词,而只能马马虎虎说“交情”,因为她实在不能确定这个双头怪物到底会不会把她算作是他的朋友。   “一觉醒来看到您这张脸,还真是挺贴心的……”文潇岚的手臂依然疼得厉害,但还是勉强说了句笑话。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蛮横无理的怪人面前,她就是不想流露出丝毫的软弱。   “嘴歪了,啤酒瓶。”范量宇冷冰冰地说。   “你在说什么?”文潇岚一愣。   “我说你嘴都疼歪了,就别在我面前充女汉子了。”范量宇说。   “我不是指这个,我知道我嘴歪了……我是说你刚才叫我什么?”   “啤酒瓶。”   “为什么要这么叫我?”   “因为上次,你试图帮我一起打架的时候,抄起了一个啤酒瓶,”范量宇面无表情地说,“这个形象给我……留下了一些印象,比你的名字更好记。”   文潇岚瞠目结舌,一时间想要跳起来揍人,但几秒钟之后,她松开拳头,笑了起来:“好吧好吧,啤酒瓶就啤酒瓶,能让你这样的大人物记住我的外号,我也算脸上有光了。不过抱歉本啤酒瓶现在没力气陪你聊天,手疼死了。”   范量宇二话不说,握住了她的胳膊。他的体温原本很低,此时手掌却带着灼热的温度,犹如烧红的烙铁,文潇岚咬牙忍受着,没有哼一声。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感到先前手肘里疼痛的感觉骤然消失,与此同时,范量宇放开了手。那只小小的魔虫被一股无形的吸力吸在了他的掌心,拼命拍打着翅膀挣扎也无法挣脱。范量宇五指合拢,一声轻响,把魔虫捏成了齑粉。   “食肉魔虫,虽然低级,却也挺恶心人的,”范量宇说,“这种魔虫可以迅速把血肉转化为能量,并且在进食的同时进行高速的分裂生殖。也就是说,只需要一只,也能吃光了你。”   “还能分裂生殖……我还以为这一只最多把我咬穿一个洞呢。不管怎么说,多谢你啦!”文潇岚心里轻松了许多,无意间一抬眼,这才发现刚才那个忽而膨胀忽而缩小的黑洞已经消失了。如今在房间中央,悬浮着一个几乎只有沙粒大小的小点,忽明忽暗地闪烁着暗红色的光芒。   “我好像是要被吸进一个大洞里,却被另一股力量拖了出来。”文潇岚说,“那个大洞哪儿去了?”   “它现在变成了这个红点,”范量宇伸手一直,“除了你之外,其他人都在里面了。”   “在里面?”文潇岚一怔,“那他们……还好吗?”   范量宇摇摇头:“我不知道。这是一个被极度压缩的闭锁空间,里面的一切虽然产生了空间畸变,却都是真实存在的,和你进入的蠹痕领域不一样。里面会发生什么,只有里面的人才知道。”   “这么说来,把我拖出来的那股力量,应该是你吧?”文潇岚问,“你怎么不帮忙把冯斯他们一起弄出来?”   “我不是神,没有力气照管那么多人,”范量宇硬邦邦地说,“何况,那个小子原本就应该进去。要解决这一切,得靠他自己。”   “要是冯斯也有你这样的本事就好了,我也不必那么担心他,”文潇岚疲惫地坐在床边,“要真遇到什么事,他也和我一样,除了抄起啤酒瓶,多余的事情干不了。”   范量宇冷哼了一声:“你的脑子果然是啤酒瓶做的……你还真以为我成天叫他废物,他就真的是废物了?”   “这个么……废物当然不是,我只是说,面对着什么妖兽啊魔仆啊什么的玩意儿,他确实不如你们顶用嘛。”文潇岚愣了愣神。   “面对普通的妖兽,可能的确是这样,”范量宇一脸的高深莫测,“可是真正面对魔仆,可能就不一样了。虽然我一直没能找出他的附脑到底有什么力量,但我有这种预感,一旦那种力量发挥出来,一定很惊人。”   “但愿如你所说吧,”文潇岚抬头看着天花板,“真不知道他们现在到底遇到了些什么。”   冯斯遇到了一个号称要吃掉他的家伙。   听完这句话,他下意识地想逃,看了看身后那一堆友好的僵尸,心知绝无可能,只好放弃。正当他在无可奈何地猜测着自己会怎样被“吃掉”时,大树上响起一阵沙沙的声音,他抬头一看,发现那些依附于树干生长的黑色花朵都开始——抖动起来。明明在这个封闭的金字塔内并没有流动的风,这些花还是如同被风吹过一样抖动起来,带动起一圈黑色的波纹。   然后他的身体就飘了起来。这一回,没有任何有实体的东西触碰到他,僵尸们都只是,他就像是一个被磁石吸引的铁块一样,向上飞起,一路攀升到了大树的顶端,下方姜米的惊叫声渐渐模糊。那股无形的力量托着他,把他放到了树顶由几根光秃秃的粗大树枝交缠而成的“网兜”上,然后就消失了。在冯斯的身前,树干的顶部,是一朵巨大到令人难以置信的黑色花朵,直径至少超过了三米,在它的面前,大王花也只能算是小儿科了。   这时候他才能真正看清楚这种黑花的具体形态。它其实并不是纯黑色,更确切地说是色调偏向暗红,但色素沉积太深,乍一看就差不多是黑色了。它状如圆盘,由四十来片硕大的花瓣构成,正在散发出令人垂涎欲滴的肉香味儿。   “妈的,我都饿了……”反正也无路可逃,冯斯索性说起了笑话,“你要是能吃就好了。”   “吃倒是能吃,不过味道肯定不好,而且……你也未必敢吃。”对方嘿嘿地笑了几声。巨大的花盘抖动起来,从花蕊里钻出了一个东西。   一颗人类的头颅。   冯斯下意识地想要后退,但支撑他身体的只有那几根树枝,别说后退,动作大一点都说不定会让他摔下去。他只能忍住那种见到一个和人体不衔接的头颅的不适感,硬着头皮看向这个奇怪的脑袋。   他的第一反应是:比例好奇怪。这颗头乍一看只是普通的人头,有着一张略带圆肥的年轻男人的面孔,但仔细端详,比正常的人头要大上一圈,五官比例也不大对劲,鼻子和嘴巴显得过于小,一双招风耳又太大了点。   而最不正常的是那两只眼睛,在这颗原本已经大了一号的人头上,眼睛却还要大出许多,看上去简直像是三星堆出土的石像,再加上长长的头发和胡须,给人一种远古的穿越感。   “抱歉,我虽然很努力地想要演化为人,但还是稍微困难了一些,”头颅张开嘴说道,“用了那么多的时间,也只能初步形成一颗脑袋,模样还不是太像。”   “你是一个魔仆,涿鹿之战中失踪的魔王的魔仆,对吗?”冯斯发问,“我上一次遇到的魔仆,也曾针对我所拥有——确切说是可能拥有但至今还没有展现出来的蠹痕给过很高的评价。似乎只有魔仆才能看出我的力量到底在哪里。”   头颅上下摆动,做出一个点头的动作:“是的。我是一个魔仆。”   冯斯想了一会儿:“那你算是我见过的第二个魔仆了。但是从你控制的这一片空间来看,你比我以前见过的那个魔仆强得不是一点半点,可是它都能很轻易地重组成完美的人型,为什么你变个脑袋出来都那么难?”   “变化外形是很容易的,重要的在里面的东西,你明白么?”魔仆说。   “你是指……大脑?”冯斯反应很快。   魔仆赞许地点点头:“你很聪明。是的,其他的体肤器官都可以模仿,但脑子不行,它的构成太过复杂。”   “我明白了,你是想要完美地变成一个人类,一个真正的人,”冯斯说,“但是人的力量并不如你,你的目的是什么?”   魔仆眨了眨眼睛,却并没有回答冯斯的问题。它咧着嘴,挤出一个含义不明的笑容:“年轻人,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   冯斯告诉了它,魔仆有些意外:“嗯?没想到我已经沉睡了快四百年了。现在是什么朝代、哪个皇帝在位?”   冯斯被问得一愣:“皇帝?啊对了,你消失的时候是明朝末年。现在已经没有皇帝啦,理论上,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的主人……”   他干巴巴地把政治课本上的定义向魔仆解说了一遍,原本以为对方会很困惑,但魔仆似乎对这种政体的变更浑不在意,很轻易就接受了:“原来已经没有皇帝了,难怪你直接用西元纪年来告诉我年代。那么张献忠呢?他的下场如何?”   “他被清军——就是顶替了明朝的那个朝代、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杀死了。大西国灭亡了。”冯斯说。   魔仆轻叹了一声:“不出我所料,他果然没能撑下去。这个人对我其实还算忠心,脑子也不笨,就是心太软了,终究还是难成大事。”   “心太软了?”冯斯打断它,“张献忠入川后可是杀人如麻,后人甚至杜撰说他立了一块七杀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当然这碑文其实是假的,那七个杀字的原文是‘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但是也说明了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个杀人魔王嘛。”   魔仆看着冯斯,缓缓地说:“不,张献忠只是一个在乱世中想要活命的人,并不喜欢杀人。他杀死那些人,都是遵从我的命令。”   冯斯浑身一震:“你说什么?”   “那些人,都是我下令杀的。”魔仆重复了一遍。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于他而言,明末清初的历史已经过去了快四百年,那些死去的人,其实不过是一堆冰冷的数字罢了,他倒还不至于因此产生圣母式的正义的怒火。只是想到那数十万乃至于上百万的人口,竟然就在这个非人类的怪物操纵下冤屈地丢掉了性命,实在是让他很不舒服。   那种感觉,就好像人类只是棋盘上的一枚枚棋子,可以随便魔仆拿起来、放下去,摆在任何它喜欢的地方,或者直接扔进棋篓里。而进一步去推想的话,在人类历史上,又有多少大事件像张献忠屠川那样,其实是受到了魔仆甚至于失踪已久的魔王本人的干扰呢?   他不禁产生了一种很迷茫的感觉:我们的世界所前进的方向,到底有多少是出自我们的本意,又有多少其实只是魔王的安排?而魔王和魔仆安排的这一切,到底对地球的进程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他们又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一直困扰着他的终极谜题再次在眼前清晰地闪烁:魔王是谁?魔王想要做什么?   冯斯把这两个问题提了出来,而魔仆也给了他意料中的答案:“诚实地说,我一直只是遵循主人的命令行事,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你就不好奇吗?”冯斯有些泄气地问。   “我们……并不太有人类的感情,”魔仆的声音带有流畅自然的抑扬顿挫,“当然我们也在学习,也在揣摩人类的性情,欢喜、悲伤、愤怒、压抑……但总体而言,这些情感无法影响到我们忠实执行主人的命令。忠诚是刻在我们骨子里的东西,永不磨灭。我不需要管主人的意图,即便知道,也不会说出来。”   “那么,你一直在帮魔王做什么?难道就是胡乱杀人么……”冯斯说着,忽然皱起了眉头。他细细地想了一会儿,似乎有些豁然开朗:“我明白了,杀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你其实是需要死人,用死人来养这些花。”   他伸手指向身下的树干,超过百米高的长长的树干上,那些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的黑色花朵仿佛是感受到了他的恶意,开始轻轻摇摆起来,令整个树干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正在轻微呼吸的黑色巨蟒。   “你很聪明,不过并不只是这些花那么简单,”魔仆的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张献忠雄强的兵力和不断的杀戮保证我能得到足够的人——无论活的还是死的——来进行研究。”   “研究?”冯斯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我说过了,我一直都在揣摩人类,甚至不惜把自己改造成人类,”魔仆说,“手里多一些观察的对象当然是有必要的。”   “人类对你而言,就是一些拆开来观察的模型,对么?”冯斯冷冷地问,“你的主子,到底想要利用人类来做些什么?”   “我已经说过了,我是真的不知道,”魔仆摇晃着他那颗比例失调的人头,“告诉你一个我的猜想吧:就算是他们自己,也未必清楚。”   冯斯点了点头,但随即猛然意识到点什么,一下子跳了起来,差点一脚踏空从树枝上摔下去。他抓住还在摇晃的树枝,以一种十分狼狈的姿态趴在树枝上,不顾一切地大吼起来:“你刚才说什么?他们?他们?你说的是他们吗?”   “是他们。”魔仆点头。   “也就是说——魔王不只一个!”冯斯觉得自己的嗓子发干。   “当然不止一个,”魔仆阴笑着,“事实上,是有两个。而且这只是我所知道,我不能确定是不是还有第三个、第四个。”   冯斯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努力整理着思绪。他发现,守卫人们过去对于魔王的推测显然出现了重大偏差。在过去,所有人以为魔王只有一个,并且沿着这个基本前提去猜测魔王的身份以及失踪的原因。   但是现在,这个前提必须修正——至少有两个魔王!那么推理的过程也将全然不同了。一个单独的魔王个体可能会因为某种离奇事件受到重创而不得不选择消失,但多个魔王同时受创?几率就会降低许多。毕竟在涿鹿之战时,魔王相对人类而言力量仍然占据绝对上风,否则那一场离奇胜利的战役也不会被守卫人看成是奇迹。   在一场决定人类命运的重大战役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原本处于优势的魔族领袖同时出问题,这是为什么呢?那时候可没有炮弹这样的东西。其实答案已经呼出欲出,冯斯很容易地就做出了判断。这个判断十分有趣。   “他们……是不是内讧了?”冯斯慢慢地说,“在那场关键战役中,两个魔王因为意见不同,导致了他们由争吵到动手,结果两败俱伤,对不对?”   “我不知道。这不是我应该去揣测的问题。”魔仆神色木然,但眼神里却流露出掩饰不了的哀伤。如它自己所说,它虽然还不是人,却一直在努力地接近人,这个凄凉而失落的神情,十分生动而传神,就像真人一样。   “魔王失踪了,但是他们留给你的任务还在,或者应该说,他,”冯斯有意无意地不断提起两个魔王之间的区别,“所以几千年来,你仍然在忠实地执行命令,培育着这些黑色的花,是么?”   魔仆没有回答,但也并没有否认。冯斯心里冒出了一个更加大胆的猜想。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他无法肯定这个猜想的正确性,但此时此刻,好容易遇到一个相对高级的魔仆,他不愿意放弃这个试探的机会。   “那么,让我来做一下毫无根据的胡乱猜测吧。”冯斯紧盯着魔仆硕大的双眼,“这种魔花我并不算太了解,但可以肯定一点,他可以和附脑所产生的精神力量发生共鸣,并且能极大强化这种力量。我并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把这座金字塔藏进那只面猴的,但我知道,就在张献忠死去的几十年之后,有人从这里得到了一朵黑色的花,并且连同那个面猴一起带到了川东,引发了一场奇特的灾难。”   他简单描述了一下玄化道院消失的前因后果:“所以说,假如那一朵花的力量,就能够带动一个道观里上百个道士完成那样的奇迹,你在这棵树上种了至少有几千多花吧?你的这位主人,一定是想要激发很多人的附脑。也就是说,他想要利用人类的力量。”   魔仆依然没有回答,眼神里微微流露出一丝赞许的意味,冯斯明白,自己所猜想的大致方向并没有错。他不禁提高了音量:“千百年来,守卫人们一直猜测魔王是想要灭绝人类,或者灭绝地球上的生物;还有一部分人猜测魔王是想要帮助地球上的生物取得进化,不过这两种说法都没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因为它们都有一定的道理,却也有很多解释不通的地方。但是见到你之后,我觉得我可以做出某种更加接近事实的推测。”   “你不妨说来听听,”魔仆重新恢复了平静,“如果能遇到一个可以猜出这一切的人类,我也会觉得很欣慰的。”   冯斯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说:“魔王的确是在帮助地球上的物种进行进化,加速从低等物种到高等物种的演化速度,但这样的进化并不是无限制的。魔王并不是好心的上帝,想要培养出什么完美的高级物种,他们只是一直在等待一种符合他们需求的物种出现。而人类,就恰好是这个符合需求的物种,人类出现后,魔王就不必再继续干预进化了。”   “所以人类获得附脑绝不是出于偶然。魔王用一次次的杀戮教会人类他们的强大,诱惑人类接受附脑,运用附脑去对抗他们。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就是人类符合他们需求的地方:能够和附脑共存,而别的动物都做不到!魔王是想要利用移植了附脑的人类来实现他们的终极目的!”   冯斯一面说,一面留神着魔仆的反应。从对方细微的面部反应,他可以判断出,自己的这一番推理基本上是八九不离十。果然,魔王并不是什么试图毁灭世界的杀人狂大魔头,也不是什么帮助地球生物纠正进化方向的代理上帝——他们只是几个、或者一群怀有某些不可告人目的的更高级生物,想要培养出合适的工具来帮助他们完成那些目的。   人类,就是他们最终找到的最合适的工具。   “但是到了人类逐渐开始掌握附脑之后,魔王的内部却产生了分歧,”冯斯继续说,“我当然不知道究竟是哪方面的分歧,只能瞎猜了:是不是他们当中的某一位对人类的力量产生了恐慌?他发现,把附脑赠予人类中的守卫人之后,守卫人的力量进展得过于迅猛,也许会失控……”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了,因为他看到,魔仆的眼神里出现了某种明白无误的情绪——嘲弄和蔑视。也就是说,这一句他猜错了,人类的进步并没有给魔王造成什么威胁感,在魔王的眼中,这仍然是一群任由他们宰割蹂躏的……害虫。双方的力量对比,依旧天差地远,悬殊到涿鹿之战原本应当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那么那个意外的结局难道真的是内讧造成的?可是,如果不是因为人类所造成的威胁,他们还有其他什么理由来自相残杀呢?   他禁不住看向魔仆,魔仆仍然是一脸讥刺的神情,还隐隐有那么一点骄傲,似乎是在说“你的智力也不过如此”。它对于人类表情的理解还真是精到啊,冯斯想,可惜的是,进化得还是不够完美,这张脸的比例太奇怪了,简直像是现代派艺术家的雕塑作品……   等等!“进化得不够完美”?   冯斯就好像看到一道紧闭的大门被推开,明亮的光线从大门后面倾斜而出,照亮了思维的死角。他发现了真相。   “我总算明白了——不是人类有了威胁,而是他们的进化方向出了问题!”冯斯用凌厉的目光盯着魔仆那对畸形的巨大眼球,“魔王中的一部分认为人类进化出错,已经无法再利用,应该像之前的低级物种一样被抑制、从食物链的顶端赶下去,以便再培育更高级的物种;另一部分却认为人类还有改造的余地,那么多辛辛苦苦的付出不应该被轻易毁掉。这就是魔王之间产生的根本分歧。”   魔仆的眼神变了。它的嘴唇紧抿,脸上的肌肉轻微抽搐了几下,双目眯成了一条线,更加显得这张脸怪异难言。随着魔仆表情的变化,冯斯忽然脑袋里微微一痛,他有些警觉,知道这是自己的精神和魔仆产生了感应。这说明魔仆产生了比较大的情绪波动,以至于无法控制精神力量的膨胀。   但话已经说到这里了,他还是必须硬着头皮追问下去:“所以,其实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一个解释这一切、解释整个人类历史和未来命运的问题:魔王,到底想要利用人类来做些什么?”   这句话问完之后,魔仆仍旧没有应答。在沉默中度过了大约半分钟之后,冯斯的头痛陡然间加剧。他早有经验,知道魔仆大概是动怒了,但这正是他要的结果。他很清楚,自己和魔仆之间的力量对比,大概就像一个幼儿园孩子抱着篮球试图单挑乔丹,常规方式下胜算为零。他只能激怒对方,期待对方的精神力量出现剧烈的波动,那样说不定有机会能激发自己那种搅屎棍一般的“催化剂”力量,来个浑水摸鱼。   当然,如果失败的话,自己将会变成这个魔仆的食物,如同它之前所说的那样。   冯斯忍着头痛,注视着魔仆的举动。魔仆瞪着铜铃一样的双眼死死盯着他,双方的目光交汇,冯斯从魔仆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些颇为复杂的情感,那里面有贪婪,有期待,有愤怒,有兴奋,有猜度,但还有另外一种掩藏不住的东西——惋惜。   “你在惋惜些什么?”冯斯问,“你吃掉我,也许可以得到很惊人的力量,因为我就是一坨了不起的催化剂么。但你为什么要惋惜?”   “因为你的蠹痕,你还没有找到激发方法的蠹痕,”魔仆轻声说,“它太漂亮,太完美了,如果说我这一生中除了为主人服务之外还有什么私心的话,就是想要见到你的蠹痕。”   “我的蠹痕到底是什么?”冯斯问。此时此刻,他恨不能一把揪过魔仆痛打一顿,来让它吐露真相,来解除那个一直盘旋在自己心里的疑团:我究竟能做什么?   “你们中国人相信转世投胎,”魔仆邪恶地一笑,“等你转世之后,也许就能知道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一直支撑着冯斯身体的那些枝条一下子收了回去,身下变得空空如也。但那股先前把他从平地吸到树顶的吸力又出现了,使他并没有跌落下去,而是悬浮在半空中,有如失重的宇航员。他先前还曾设想,也许可以不顾一切地贴着树干跳下去,借助拉扯那些黑色花朵减缓下坠的力道,但想到跳下去也没用——下面无数僵尸正在嗷嗷待哺呢,于是放弃了这个念头。现在看来,就算是想跳,身体也跌不下去了。   他只能悬在高空,眼睁睁地看着从魔仆的身下钻出几根长长的黑色藤蔓,轻而易举地把他捆成了粽子。然后这个大粽子被藤蔓卷着带到了魔仆身前,看着魔仆狰狞的神情和嘴里露出的歪歪斜斜的牙齿,冯斯不禁有些恐慌:它不会是打算就这么一口一口地把我咬碎了吞掉吧?那样的话,还不如从高空摔下去变成一滩肉泥痛快呢……   正在想着,魔仆的头颅却无声地缩了回去,冯斯的眼前只剩下了巨大的花朵。这朵比大王花还大的魔鬼之花展开了花瓣,以一种如同情人拥抱一般的甜蜜姿态拥住他,把他紧紧包裹在了花瓣里。   四、   远香近臭。   这是冯斯第一时间反应出的四个字。之前他一直觉得黑色魔花闻上去带有一股肉香,此时此刻进行着零距离的亲密接触时,他才能嗅出花瓣上有一种肉香也掩盖不了的腥臭味。就像是正在腐败的血的味道。   冯斯一阵恶心,想要远离这种气味,但那些柔韧的花瓣把他裹得死死的,根本不可能发力挣脱。花瓣上开始分泌出一些黏糊糊的液体,先沾到他的脚踝处的皮肤上,有些痒痒的,过了一会儿,皮肤开始变得麻木,无论痛还是痒,都没有感觉了。他猜测这应该是魔花吃人所需要的消化液,也就是说,他的整个身体会被这种消化液迅速地腐蚀、消化,到了最后连骨架都不剩下来。   这样至少不是最坏的结局——因为这种消化液能起到麻醉神经的效果,让自己感觉不到那种被消化被腐蚀的感觉。起码死得不痛苦吧?冯斯自嘲地苦笑一下。由于下肢已经逐渐麻木,并且这种麻木感一路向上攀升,他也无法分辨消化液到底到了什么地方,自己是不是已经连小鸡鸡都已经被消化掉了……   想到这里,他又顺理成章地挂念起了姜米,虽然姜米不大可能和一个连小鸡鸡都没有了的男人在一起啦,但她现在怎么样了呢?在用魔花对付自己的同时,那些僵尸会不会已经把姜米啃成了骨头渣子呢?   而在这片诡异的天地之外,文潇岚一个人呆在房间里,身上还带着一只魔虫,又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   他一会儿想到姜米,一会儿想到文潇岚,一会儿想到宁章闻和关雪樱,居然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等到麻痹感已经靠近心脏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我大概会死得比他们都早吧?这种麻痹到底只是表皮还是深入到内脏?如果心脏也一起麻痹的话,那就什么都不用想啦。   临近死亡的时候,冯斯惊奇地发现自己并不怎么害怕,只是内心充满了遗憾。他觉得自己的这一生太短暂,短暂到都还没有找到真正的快乐。他想要继续念书,想要继续赚钱,想要继续和朋友们在一起吃喝玩乐,还想要无所顾忌地好好谈一次恋爱……想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生命却已经所剩无几,那种强烈的悲伤让他觉得自己的泪腺已经完全不受控制了。   平时在朋友面前,他比较擅长克制自己真正的喜怒,让别人看到的总是一张没心没肺的嬉皮笑脸。但此刻,被包裹在这个谁也看不到的狭小的死亡空间里,他已经无需再掩饰什么。泪水流了出来,沾在他的脸上,也沾在了魔花的花瓣上。不知道怎么的,贴着他面部的那一小片花瓣居然如同动物一般颤抖了一下,冯斯的面部敏锐地捕捉到了这种颤动。   魔花触碰到我的泪水居然会抖动,是为了什么?泪水中的盐分让它感觉不适么?冯斯在等死的间隙中无聊地瞎猜着。有这个可能性,因为除了吞食自己的这一次之外,这些魔花并没有直接吃人,而是通过巨树的树干来吸取死人们的养分,树干内部大概会有一些处理机制。那么,照这么说……   冯斯突然间浑身一震,想起了一点十分重要的东西。在川东那个雷电交加的夜晚,他坐在摩天轮上,好容易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拿到了那个宝贵的木盒、得到木盒里的黑色魔花,却不小心把手上伤口流出的血液滴到了花朵上,然后……那朵花迅速枯萎、化为灰烬,让冯斯懊恼得差点要从摩天轮上跳下去。   现在回想起来,冯斯真恨不能给自己一巴掌,幸好双臂被花瓣裹住动弹不得。我他妈真是天字第一号大蠢货!冯斯激动地想着,我的血,我的血啊!这种黑色魔花难道不是害怕接触到我的血吗?解救自己的法宝就在自己的血管里流动着,你在那儿凄凄惨惨戚戚个毛啊!   冯斯挣扎了一下,发现自己实在无力去咬任何其他部位,唯一能咬破的就是舌头和嘴唇了。武侠小说里那些咬舌自尽的先烈们的形象一一从眼前飘过,让他实在不敢下口,只能一发狠,两排牙齿用力闭合,咬破了下唇。   还是很疼,不过想来会比咬破舌尖好得多,冯斯一边疼得歪着脸一边想。嘴里有了腥咸的味道,说明下唇已经开始流血,他不再犹豫,冲着身前吐了两口唾沫。被唾液冲淡了的血会有用吗?他有些忐忑。   但没想到的是,效果出奇地好。刚刚唾了这一口,包住他的这朵花就开始剧烈地震荡,一股近似于丝绸被火点燃一般的焦臭味传来。紧跟着,冯斯的眼前忽然一亮,看到了外面的景象。   ——仅仅是这么一口带血的唾沫,竟然把魔花的花瓣完全烧穿了。   冯斯简直恨不能自己变成星际争霸中的刺蛇——被广大玩家昵称为口水怪——能够用无穷多的口水来开路。不过几下唾吐之后,魔花上出现了好几个大洞,手臂可以活动了,他把左手食指放在嘴边,狠狠地咬破,然后用手指上流出的血涂抹到魔花上。一阵嗤嗤的声响后,被血沾到的地方竟然冒出了青烟,破洞越扩越大,已经到了足以让他的身体钻出去的地步了。他迫不及待地把上半身探了出去,抓住一根树枝,脚下准备用力的时候才注意到,双足还处在麻痹状态,根本无法用力。   他心里一紧,不由得有些慌,正在这时侯,大概是在他的鲜血的刺激下,魔花整个身躯剧烈地抖动了一下,对于半个身子还在花里的冯斯来说,这一抖无异于地震。他手上一滑,身体剧烈前倾,不受控制的双腿也无法发力够住点什么玩意儿。   他的身体从魔花的怀抱里窜了出去,而魔仆先前所使用过的浮力此刻也并不存在。于是,我们的天选者发出一声绝望的惨叫,从一百多米的高空笔直地坠落下去。   变故发生得太快,冯斯甚至都来不及产生恐惧,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但很快的,他开始感受到了某种阻力,这种阻力显著地减缓了他的下坠之势。刚开始他以为是魔仆又用先前那种浮力拯救了他,但紧跟着他发现不对,因为他的耳朵里分明可以听到一阵嗡嗡的声响。   他连忙低头一看,托住自己背脊的赫然是一片血红色的云——属于李济的那些魔虫。魔虫默契地组合成了一张活的飞毯,把他平稳地带到了地面,算是救了他一命。此时双足的麻痹稍有缓解,冯斯已经勉强可以站立,他瞥了一眼,似乎腿上的皮肤也没有怎么变色,看来这种花毒是属于慢慢生效的那种,短时间内杀伤力并不强。   他心里微微一宽,这才想起一个问题:这些魔虫是怎么钻进大门已经被封闭的金字塔的?他抬头看向出口处,这一看让他大吃了一惊,还处在半麻痹状态的双腿一下子支撑不住,使他摔倒在了地上。趴在地上的冯斯甚至顾不得站起来,对着出口声嘶力竭地大喊起来:“你怎么了?”   封住金字塔的那道石门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似乎是被烧熔开的大洞,一个女性的身影正站在门里。她的身边环绕着数之不尽的红色魔虫,看起来声势浩大。而在她的脚边,先前那些钻出地面的僵尸已经全部七零八落地躺在地上,被撕扯成了碎块。   然而,这个人却并不是冯斯想象中的李济,而是……姜米。   是的,那就是姜米。她的脸上再也没有分毫平日里轻松俏皮的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整个面部都扭曲了的冷酷和狰狞。她的视线扫过冯斯,目光中没有半点温情,有的只是仇恨和嘲讽。   那一瞬间冯斯感受到了一种万念俱灰。我陷入了一个圈套?姜米一直以来的纯真善良其实只是伪装?她从头到尾都在骗我?   这样的感觉,简直比被魔花的毒液腐蚀还要难受,差点让他有一种抓起一把刀子直插自己心脏的冲动,但很快的,他发现了一些不对劲。姜米的神情明显有些呆滞,额头上沾着一些血迹,仔细一看,太阳穴附近好像有一道新添的伤口。他猛然间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济,你这个老妖婆!”愤懑之下,他抛掉了之前一直保持着的对李济的礼貌,“你的进化完成了,人的大脑和魔的附脑合二为一了,是吗?你扔掉了你的肉身,钻到了姜米的身体里,是不是?”   “姜米”咧开嘴,发出一阵得意的笑声。虽然那嗓音依然是姜米的,笑声中透出的愤懑、怨毒和疯狂,绝不像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所能拥有的。冯斯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他慢慢爬起来,并不急于和李济对话,而是先看了看周围的形势。   在他的头顶,成千上万的魔虫真的形成了一朵红色的云。它们围绕着巨树不停地盘旋,试图接近树干上的黑色魔花。而魔花也动作齐整地摇晃着,从花瓣里释放出一种黑色的烟雾,魔虫遇到气体就不得不绕开,似乎这种气体对它们杀伤力不小。从地面看上去,高处就仿佛是有一条凶恶的红色巨龙围绕着一道黑色的海浪在转动,场面蔚为壮观。   而先前露出脑袋和冯斯说话的魔仆,此刻却并没有现身,不知道它是不是正在躲在暗处观望。   看清楚了魔虫和魔花暂时谁也奈何不了谁之后,冯斯迈动着着仍然不太灵活的双腿,一步步走向石门,靠近了被李济劫夺身体的姜米。走近后他才能看清楚,姜米太阳穴上的伤口不算太大,流血也并不大,这才稍稍松了口气。他想起路晗衣曾告诉过他,附脑的形态大致上像一只肉虫子,并不很大,所以这个伤口也比较小。只是想到附脑已经深入到姜米的头颅里,不知道会对她的脑子和神经产生什么影响,实在让冯斯分外揪心。   姜米双目赤红,看着冯斯走近,挥了挥手,数百只魔虫直飞向他,把他围在中间。   “你为什么要强占别人的身体?”冯斯咬着牙,被咬破的下唇仍然在流血,“破坏你大计的人是我,有什么事,冲着我来不就行了吗?”   “这个你就冤枉我了,我并不是非要和小姑娘过不去,只是我的肉体已经毁灭了,必须要依赖一具新的身体,如此而已。”说话声也是姜米的声音,但腔调怪怪的,配上她那张年轻美丽的面容,让人无端端生起驻颜不老的千年老妖的错觉。   “肉体已经毁灭了?”冯斯一怔,“这是……进化的结果吗?”   “是的,我都难以相信这一次的进化能带来这样的结果,”李济的笑容充满得意,“我的精神意志已经全部转移到了附脑里,可以抛弃掉过去无用的人类大脑了。而且我可以以附脑的形态自由移动,自由侵占他人的身体。”   “自由移动……自由侵占他人的身体……”冯斯禁不住身子微微一颤,“那你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了。”   “而且是力量强大、拥有蠹痕的怪物。”李济哈哈大笑。暗红色的蠹痕激发出来,笼罩住她的身体,令姜米的面孔看上去居然颇为妖艳。   “你的蠹痕……有什么功用?”冯斯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   “我也一直在寻找它的功用,”李济的笑容微微一窒,“我只知道这个蠹痕力量强大,可以和林静橦那个骚娘们的蠹痕对抗,但是具体它又怎么样的效果,我也在摸索中。不过么……”   她微微抬起下颌,示意冯斯看向高处:“似乎现在我不需要催动蠹痕也可以得到这些花。”   冯斯抬头看去,果然,李济的魔虫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优势。魔花虽然还在不断用黑雾保护自己,但黑雾的浓度和覆盖面积都已经显著减小,体现出某种疲态。倒是李济的魔虫依然不知疲倦地飞舞着,让人联想到夏日嗡嗡的苍蝇。   已经有一些魔虫降落到了魔花上。虽然魔花拼命抖动着花瓣,想要驱赶走这些虫子,并且分泌出致命的消化液溶解掉了其中一些,但魔虫的数量实在太大,一旦找到落脚之处就蜂拥而上,开始用它们细小的脚爪钩住花肉,把魔花往外拉扯。不久之后,终于有第一朵魔花被连根拔起,在魔虫们的带动下,开始向着树下飞去。李济看着这朵黑色的妖异之花,目光里充满了期待。   她伸出手,迎向这朵正在向她飞来的魔花。冯斯站在一旁,有些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该看着这朵花落入这个老妖婆的手里呢,还是想办法阻止。但转念一想,面对已经完成了一次全新进化的李济,他的任何行为大概都只是螳臂当车。恐怕只能干看着了。   冯斯干看着,看着一朵接一朵的魔花渐渐被拔出,而第一朵被彻底拔出的魔花已经快要落到李济的手上了。不对,那不是李济的手,而是姜米的手,冯斯有些苦涩地想着。那是姜米白皙柔嫩的小手,总是那么温暖柔滑,握住她的手的时候,好像自己的心就能镇定下来。现在,这只手处于李济的掌控中,这位曾经的校长将会用这只手接下魔花,然后会发生什么,冯斯也难以揣测了。   眼看魔虫们已经飞到身边,只差不到半米,李济就能得到第一朵她梦寐以求的魔花了。但就在这时,冯斯的耳边听到一阵隐隐的风声。那并不是魔虫的飞行所带动的空气流动,声音听起来极不寻常,就像是有什么极尖细的物体以高速飞过。或者更准确地说,像是……气球漏气。   是的,就像是气球漏气那种声音,氢气迫不及待地从狭小的空间拼命释放出来的感觉。伴随着这个古怪的声音,那朵近在咫尺的魔花突然间撕裂成了好几片,随即化为碎片。那些携带魔花的魔虫更是顷刻间粉身碎骨,和魔花碎片一起扑簌簌落在地上。   冯斯还没反应过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听到头上传来类似的呼啸声——声音却响亮得多。他再度抬头,只见所有围绕着魔花盘旋的魔虫都已经汇聚到了一起,在一道看不见的界限所围成的领域里不由自主地疯狂打转,简直像是滚筒洗衣机里上下翻滚的衣物。只是那一大团刺眼的血红色汇聚在一起,让人多看几眼就禁不住恶心。   而再仔细看一看,可以发现,那道“看不见的界限”其实还是有一点点踪迹可寻的。淡绿色,那是一道淡绿色的蠹痕,只有目力很好的人才能勉强分辨出来。魔虫是被困在这道淡绿色的蠹痕中,如同被卷入了龙卷风的风眼。   “王八羔子!”李济狠狠地骂了一句。她对蠹痕的操控还不是很熟练,一时间难以让自己的蠹痕达到百米高处与魔仆相抗,只能不断释放出新的魔虫。但她马上发现,无论补充多少魔虫,最终的下场都只是被“龙卷风”卷入,于是只能停手。   那绿色的湍流越来越剧烈,发出刺耳的呼啸声,当疯狂的旋转达到某种极限时,高空中爆出一团团浓烈的血雾,有如烟花绽放。所有的魔虫都被空气本身的力量碾压、碎裂,化为血雨。幸好冯斯躲闪及时,不然就要被这一堆黏糊糊的固液混合物淋个满头满脑。   当最后一只魔虫的断腿掉落到地上之后,金字塔里出现了短暂的寂静。李济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大概也是感受到了魔仆的真正力量,一时间不敢轻举妄动。冯斯一面耐心地等待着,一面不断活动双腿,以便尽早消除麻痹感,回头需要逃跑时才不会累赘。   过了一会儿,从大树的顶端钻出了一个巨大的物体。它贴着树干高速滑下,一面滑一面伸展开长长的肢体,整个体型就像一只巨蟒。冯斯原本以为这样硕大的身躯会对魔花造成损伤,但仔细一看,它所经过之处,每一朵魔花都张开花瓣,形成一种类似滑轮般的效果,令它的外皮可以从魔花上润滑地擦过。   这个巨大的长型物体以一种水滴般的流畅沿着树干滑了下来,冯斯也看清了它的全貌。这是一条巨蟒,有着暗绿色的皮肤,皮肤上点缀着金色的奇怪花纹。冯斯目测了一下,它的身长估计接近三十米,而吉尼斯世界纪录所记载的最大的蛇也不到十五米,当然了,在这样一个非人类的世界里,别说三十米,哪怕是三百米,也不会让他觉得太惊诧。   真正吸引他注意的是这条巨蟒的头颅。那里并没有一个三角状的蟒蛇头,而是……一颗人头,先前和冯斯有过对话的魔仆的人头。此刻它的蛇尾高高盘起,上身挺立,畸形的人头居高临下地俯瞰着两人。   “蛇身人头……我好像想到一点什么……”冯斯自言自语着。   魔仆哈哈大笑:“是啊,你应该能想到些什么,需要我提醒吗?”   冯斯摇摇头:“不用。我猜想,你就是伏羲,人首蛇身的伏羲,对么?”   魔仆又是一阵长笑。笑完之后,它长长的蛇身弯了下来,人头来到距离冯斯几乎呼吸可闻的距离,慢吞吞地说:“伏羲氏是不存在的,只不过是一个神话,一个传说。我不是伏羲,我只是魔王的忠实仆人。”    第十一章、抉择   一、   伏羲。传说中华夏民族的始祖,无数神话传说中都曾提到过他。在那些从远古流传下来的神话中,伏羲开启了中华文明的源头。   眼前的这个蛇身人头的魔仆,虽然矢口否认它就是伏羲,却很难让冯斯不去产生一些联想。这又可以作为魔王扶持早期人类文明的一个证据,他想,魔王果然是对人类有所图。   不过现在不是考据历史的时候。就在冯斯走神思考的工夫,魔仆已经离开它,蛇身滑行到李济身前。它低头打量了一番这个看起来只是个如花少女、却拥有着惊人破坏力的敌人,忽然脸上露出了一些吃惊的神情。   “你侵占了别人的身体?你已经能自如地控制附脑的迁移了?”它发问道。看起来,相比李济的身份以及能力,它更在乎的是对方附脑的异常变化。   李济得意地一笑:“是的。我完成了一次伟大的进化,可以把我的思维和记忆全部转移进入附脑,并且可以利用附脑自由迁移。我过去的肉体已经被我抛弃掉了,现在这个身体年轻而健康,我很喜欢。”   “看来我真是在异域里呆了太长的时间了,”魔仆叹息一声,“真没想到,我能亲眼见到一个普通人类完成这样的奇迹。”   “你们的目的,就是想让人脑和附脑彻底融合吗?”站在一旁的冯斯忍不住发问,“那样能够得到什么?像她这样的怪物?”   那一瞬间他产生了这样的猜想:难道魔王的终极目标,就是制造李济这样的怪物?能够把一切生命的菁华都浓缩在小小的附脑里,尤其是把思想与灵魂都移入附脑,然后——就可以不断地更换身体?这算是什么,制造永远不担心身体会被毁灭的战士么?   他越想越觉得这个思路有理。假如能把李济的进化之路提炼成一种可以大规模复制的技术,应用到人类身上,那就是一支不必怕死的史上最强悍军队了。只要附脑不死,身体怎么被损毁都可以随意更换,简直比科幻小说里的克隆人军团或者机器人军团还要牛逼一万倍。如果说一直以来,魔王都在追求着这样的进化效果,那完全是讲得通的。   冯斯正在兴奋不已,蛇身人头的魔仆却轻轻说了一句话。这句话犹如兜头一盆冷水浇在他身上,同时也令他产生了更深的迷惑。   “魔王想要制造像她这样的战士?”魔仆冷笑了一声,“你恐怕……完全猜错了。她这样的,是废品。”   话音刚落,他粗长的蟒尾猛地一甩,向着李济的身体抽去。   冯斯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他当然对阴毒而又癫狂的李济毫无好感,如果有谁能把李济干掉,他会求之不得。然而,现在李济所操纵的,是姜米的身体。   好在李济的反应相当灵活,如她所言,这具年轻而健康的躯体十分好用。她灵巧地就地一滚,躲开了魔仆钢鞭一样的蛇尾,随即一团红色的烟云从她身上飞出,袭向魔仆的人头,那是她释放的魔虫。   魔仆并没有躲闪,魔虫就像暴怒的马蜂一样扑到了它身上,但它们虽然在魔仆身上铺了厚厚的一层,却并没能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魔仆完全无视这些渺小的红色虫子,依然追逐着李济。冯斯猜想,大概是那层绿色的蟒皮材质特殊,魔虫也无法侵入;又或者魔仆本来就是这些虫子的老祖宗,不会为其所害。   失去了魔虫的威力,李济除了奔逃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她虽然也发动了蠹痕,但却始终不明白自己的蠹痕到底有什么作用,魔仆一次次进入她的蠹痕领域,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或者阻碍。反倒是魔仆一面用自己庞大却不失灵活的蛇身不停地紧逼追赶,一面驱动蠹痕,用它操控气流的能力进行攻击侵扰。   李济虽然获得了非凡的力量,但毕竟还是一个人,无法和魔仆正面抗衡。几个月前,四大家族的四位高手联手也抵挡不了一个低级的魔仆,何况眼前这位更加威武雄壮的人头怪。她绕着大树跑了几个圈子,最终还是被旋转的气流带得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   魔仆的蛇尾紧跟着赶上,把李济的身体卷了起来。李济拼命挣扎,身上不断有魔虫飞出,却完全无法挣脱巨蟒的缠绕。   “就人类而言,你的力量已经算不错了,”魔仆低头看着李济、或者说姜米的脸,“但你终究只是人,在魔仆面前,只能算得上是一只小小的害虫。”   “但是害虫也有逃命的方法。”李济的表情居然很是镇静,并不显得慌乱。她停止了挣扎,微微闭上双眼,魔仆也并不加力,饶有兴味地盯着她。几秒钟过后,李济骤然睁开眼睛,眼神里真正有了慌张的神色。   “你……你能封锁附脑的行动?”李济结结巴巴地问。   “附脑和我,都是属于魔王的,”魔仆用近乎轻柔的语调说,“你觉得是人类控制附脑更容易一点,还是我更容易一点呢?你以为在我面前你真的可以抛弃掉肉身逃走?”   李济的脸上终于现出极度恐慌的表情。她重新开始挣扎,但在巨大的蟒身的缠绕下,犹如蚍蜉撼大树。魔仆畸形的眼睛里流露出杀戮的快感,长长的蟒身一点一点收紧,似乎是打算以极慢的速度一点一点压断压碎李济身上的每一根骨头,让她尝尽极度的痛苦后再取走她的性命。   李济的面孔变得惨白而扭曲,呼吸也越来越急促,那是因为胸腔受到了压迫,可能有点喘不上气了。尽管已经陷入绝境,双方力量悬殊,她仍然在不甘心地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挣扎扭动着。但突然之间,她的眼睛瞪圆了,视线越过魔仆,望向了它的身后。   魔仆察觉到有异,停止了碾压,上身一扭,头已经转了过去。然后它眉头一皱:“你在搞什么?”   那是冯斯。先前魔仆用蛇身困住李济的时候,他不知为什么反向跑到了大树下,此刻又折了回来。在魔仆的视线里,可以看见冯斯手里抓着一大把黑色魔花,嘴里则鼓鼓囊囊地不停咀嚼着些什么,黑色的汁液正在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冯斯一面嚼着,一面慢慢走向了魔仆,咽喉处可以明显见到有东西在下咽。   “你居然在吃我的花?”魔仆看来很是惊诧,“你为什么要吃它们?你虽然是天选者,毕竟还是凡人之躯,你以为你能承受魔花的毒性?”   冯斯艰难地咽下嘴里刚刚嚼烂的一团花瓣,然后张开嘴想要说话,却发现自己的舌头都肿了起来,已经很难发声了。这黑色魔花长相妖异、闻起来隐隐有烤肉的气味儿,入口一嚼却是既腥臭又辛辣无比,而且花汁里蕴含的毒性会迅速让口腔麻痹。   他尝试了几次,嘴里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怪声,索性放弃了说话的努力,只是伸手指了指姜米的身体,然后回手在自己的心口比划了一下。魔仆愣了愣,随即会意:“你是想说,这个被附脑占据身体的小女孩,是你的……意中人?”   冯斯点了点头,魔仆哑然失笑:“难怪不得你那么紧张,倒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不过你要救她,为什么不直接来攻击我?”   冯斯指了指自己,然后摆了摆手,这个颇有智慧的魔仆再次领会了他的意思:“你是想说你根本没有能力伤到我,那你吃花就能伤到我么?”   冯斯还没有应答,李济却已经阴笑起来了:“嘿嘿嘿嘿……他吞吃魔花不是为了伤害你,而是为了利用魔花的力量来激发他的体质,以便对我的蠹痕进行放大。幸好我抢占了这个小姑娘的身体,他虽然恨透了我,却不得不来救我,真是妙不可言啊,哈哈哈!”   “放大?”魔仆皱起眉头,思考了一阵子,“你们就是这样运用天选者的能力的?还真是暴殄天物呢。而且魔花虽然能激发蠹痕的力量,也是需要特定条件的,这样不顾性命地往肚子里塞,别提能不能奏效了。你就不怕先被毒死?”   冯斯比划了几下,发现单纯靠手势根本无法清楚表意,索性捡起一根被之前的龙卷风卷到地面上的树枝,在地上划出了两个大字。   一个字是“人”。另一个字是“拼”。   “你是说,作为一个人,此刻你只有不计后果地拼命?”魔仆的语声里隐隐有一些佩服。   冯斯点了点头,还想再写些什么,但突然之间,他扔下树枝,整个身体像一袋土豆一样砸到了地上。他捧着自己的肚腹,身子蜷成一团,喉咙里发出抑制不住的惨呼。   “疼……疼死我了……”他用肿得像猪肝一样的舌头含混不清地发出旁人压根听不懂的呻吟声。   二、   冯斯小时候因为顽皮好动,某一次刚吃过晚饭就去和小伙伴们蹦蹦跳跳地玩耍,结果得了阑尾炎,被养父母带到医院去开了一刀。那一次右下腹的剧烈疼痛,他直到现在都还记得,后来写作文的时候,他是这么写的:“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发出杀猪一样的叫声,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   但是阑尾炎的腹痛,比起现在肚腹内的疼痛,似乎又算不得什么了。古人形容腹痛,喜欢用“刀绞”这个词,但冯斯觉得光是刀绞远远不足以表达出他此刻的痛苦。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人用烧红的铁钩把他的内脏一件一件地摊开,然后再用一把生锈的刀子一片一片地碎割一样。   早知道少吃两朵了,看来有点消化不良……到这时候,他居然还留着一丁点幽默感,不过这样的幽默感马上就被淹没在潮水般涌来的疼痛中。他已经几乎连自己到底为了什么要吞吃那些魔花都忘了,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头颅,自己的四肢,似乎自己的整个生命里就只剩下了疼痛,只剩下了疼得让人想一头撞死的肚子。   过了一会儿,疼痛感并没有减轻,却又开始向着全身蔓延。冯斯已经完全无法感受自己到底在地上滚了多少圈,擦破了多少块皮肤,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古代的腰斩凌迟之类的酷刑,真的比得上这种疼痛吗?   剧痛之中,他甚至产生了幻觉,眼前交替闪过自己这一生中所见过的不同身份的死者:他的养父冯琦州;试图绑架他并最终杀害了冯琦州的那些“低等家族”的杀手;在附脑的作用下变成了半人半蜘蛛怪物的翟建国,这个东北小城的潦倒穷汉也正是二十年前替他接生的医生;来自美国的詹莹教授,姜米的母亲,曾经一度让他感受到母亲般温暖的女性;杨谨,姜米的生父,虽然品格低下,却在生死之际选择了保护自己的女儿……   一张张阴阳两隔的面孔带着笑脸在他的脑海中一一浮现,和冯斯说着话,诱惑着他:“来吧!和我们一起去一个更好的世界吧!”在这些人的身畔,鸟语花香,阳光明媚,似乎真的是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呢。冯斯难以抵挡这样的诱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   但突然之间,在这些面孔的后面,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他看到了另外一张脸,让他一直挂怀于心的脸。   那是姜米的脸。姜米的眼里含着泪,冲他打着手势,那手势分明是在说:“别过来!我还需要你!”   这张脸让他骤然间热血上涌,忽然发出一声嘶吼:“我不去!你们滚开!”   幻觉消失了。冯斯再度回到了阴暗的金字塔内部,并且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有点适应了魔花的毒性,疼痛开始减轻了。他终于有余暇把目光投向魔仆和李济,这一看他怔住了。   李济已经挣脱了魔仆的缠绕。此时她竟然高高悬浮在半空中,和蛇身人头的魔仆相隔十余米,在两人的中间,红色的蠹痕和绿色的蠹痕混杂在一起,相互压制,却谁也压不住谁。   冯斯呆呆地看着眼前这惊人的一幕。假如忽略掉李济的本质,而只是把那个半空中的窈窕身影当做姜米的话,这幅画面简直堪称美丽,有点像美国科幻黄金时代所流行的那种杂志封面画:漂亮性感的女郎,庞大凶恶的怪兽,光怪陆离的背景,对比强烈的光影色调。   过了好一阵子他才反应过来,拖着仍然疼痛的身体跑上前去。靠近之后,他看得更清楚,魔仆脸上再没有之前轻松的神态,显得十分凝重,甚至带有一丝紧张。李济却是一脸的胜券在握,表情颇为狰狞邪恶。   “臭小子,你居然真的成功了,哈哈哈!”李济发出一阵得意的狂笑,“只有人类的身体才能接受你的催化,这条小破蛇却享用不到,真是天助我也!”   冯斯明白过来,就在刚才那一阵死去活来的剧痛中,他竟然真的撞上了大运,通过魔花激发出了自己的催化能力。可能是肚腹里疼得太厉害了,让他都没有感觉到头疼,但效果是实实在在的。李济,一个通过移植附脑获得力量的人类,竟然压倒了魔仆的蠹痕。   看来老子这款催化剂还真是业界良心呢,冯斯禁不住苦笑一声。他朝着李济发问说:“李校长,现在你明白你的蠹痕是干什么的了吗?”   李济又是一阵狞笑:“妙不可言的功用。我的蠹痕,能够吸收他人蠹痕里的能量,是所有魔仆和守卫人的克星!”   冯斯大吃一惊,但看看魔仆的表情,知道立即并没有说谎。现在的形势对于魔仆而言无疑十分尴尬:它必须不断激发自己的能量,才能和李济相抗;但在双方蠹痕碰撞的过程中,它的力量又会源源不断地被吸走,相当于饮鸩止渴。此消彼长,不知道它能坚持多久。   两道蠹痕激烈地碰撞着,和冯斯过去多次见到过的那样,当力量相若的蠹痕彼此倾轧时,交界处会碰撞出电火花和闪电的弧光。仔细看去,魔仆的绿色蠹痕所占空间体积更大,但却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一点缩小,照这样下去,搞不好真的要让李济占到上风。   双方一步步后退,蠹痕的范围越扩越大,冯斯为了避免受到伤害,也只能跟着向后退。几分钟之后,拼斗中的两个怪物已经各自退到了金字塔的一侧,蠹痕的范围几乎扩张到了地面的每一处角落,把大树的大半截都包括在其中。这棵用于供养黑色花朵的大树,倒好像成为了划分李济和魔仆势力范围的分界线,有一半的黑色花朵落入了李济的蠹痕范围,剩下一半在魔仆的领域之中。   随着比拼的进一步加剧,被人为划分出来的这两片区域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态势。魔仆可能是把全副精力都放在和李济的对抗上,已经无法再精确掌控蠹痕内每一处的力量了。在它所占据的那一半领域里,好似遭遇了风灾,充满着空气高速流动和旋转所发出的尖啸声,辛辛苦苦培植的黑色魔花已经有一小半被狂风连根拔起,化为碎片,但他却无暇顾及。   冯斯则躲在了李济的蠹痕里。反正他是一个“废物”,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力量被吸收,但在这一片领域里,被李济的蠹痕波及到的魔花却产生了变化——它们开始一点一点地绽放。   这样的变化很是奇怪,因为按照李济的说法,她能够吸取魔王之力,这些魔花变得枯萎似乎才更合常理。但是现在,树皮的表面就像是刚刚下了一场春雨的草原,魔花争相怒放。   冯斯看着这些诡异而美丽的妖魔之花,不知怎么的,心里涌起了另外一层不安。眼下两个怪物正在性命相博,随时可能殃及他这条弱小的池鱼,已经足够糟糕了,魔花却让他的忧虑加剧了。他总觉得自己暂时忘掉了一点什么东西,关键的、要命的东西。   “你现在后悔了吧?”李济高声喊道,“刚才如果一下子杀死我,就不会有现在的困境了。你们这些怪物,总以为可以把别人戏弄于鼓掌之间,但最后先死的一定是你!”   最大的怪物就是你吧,你居然叫别人怪物,冯斯摇摇头。他倒也挺同情李济的遭遇。虽然这位副校长贪污受贿,本身人品不端,但那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审判与制裁,而不应当遭受王璐的私刑与利用。何况违法犯罪是一回事,李济原本也算是一个风度俨然的知识女性,却被附脑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甚至连原有的身体都彻底损毁了。   冯斯回想着自己认识李济之后的每一次见面。这个伪装成姜米祖母的女性,总是显得那么优雅慈和,但在关键时刻又总能做出坚定果敢的判断,就像在川东那座摩天轮上……   等等!摩天轮?   冯斯一下子想到了那个雨夜发生的事情,进而想到了玄化道院失踪的原因。那些古代守卫人中的佼佼者,获得了一朵黑色魔花,试图利用魔花来提升他们的“道术”。结果,魔花激发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能量,把整座道观连同里面的一切都关入了另一个空间,一个常人看不到也触碰不到的异度空间。   一朵魔花就造成了那样的剧变,而眼下,在这座金字塔内,有着成千上万朵魔花,假如它们也展现出同样的效用,那这一片原本就已经压缩过的空间里,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呢?是会继续压缩、进入一个“异度空间中的异度空间”,还是……相反?   冯斯一下子满身冷汗。如果一个压缩到极点的空间因为剧烈的能量变化而“爆发”,他简直难以想象那样会造成怎么样的灾难性的结局。那已经不只是会杀死他和姜米,又或者杀死宾馆房间里的文潇岚的问题了——或许整座小镇都会被夷为平地。甚至,还可能波及到附近的青城山。   那样会死多少人呢?也许会比一场大地震还更加惨烈吧?   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冯斯大步跑向李济,一边跑一边大喊:“快停手!收了你的蠹痕!不能唤醒魔花!”   但刚刚跑出去没几步,从李济的身上陡然放出了一群魔虫,这些魔虫径直飞向冯斯,围住了他。远远地,李济冲着冯斯做了个“停下”的手势。魔虫们围着他上下飞舞,倒是并没有扑上来叮咬吞噬,但也绝不离开。   冯斯叹了口气,知道李济误会了他的手势,大概是以为自己会做出威胁她的事情,所以用魔虫逼住了自己。他稍微尝试着向前多踏出一步,魔虫立即扑到他的脸上,几只魔虫不客气地在他的手臂上咬了几口,虽然咬得很浅,也并没有钻进他的血肉里,但李济的意思是明白无误的:你要是再敢靠近,我就真的不客气。   李济只是一个欲求自己活命的人,没有守卫人家族的责任感,不会像梁野等人那样在意自己这个天选者的死活——惹恼了她,她真的会杀掉自己。想明白了这一点,冯斯只好站在原地不动了,内心的焦虑却无法压制。   隔着身边这群阻挡视线的讨厌的虫子,冯斯仍然可以勉强看到,那半树位于李济蠹痕内的黑色花朵就像是拥有了灵魂一样,开始不安分地舞动,并且逐渐开始闪烁出亮光。空气里隐隐有了一些类似臭氧一样的古怪气味,一股沉闷的低音响起,声音越来越重,震得冯斯的耳朵一阵阵的不舒服。   要他娘的糟糕!冯斯急得直跺脚,却也没有其他办法可想。跺脚的时候他才注意到,金字塔的地面也开始轻微震动起来,就像是地震。他知道。那是这片缩微空间开始支撑不住的前兆,它随时可能崩塌。   正在激战中的双方也注意到了周围的异状。李济和魔仆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把自己的蠹痕稍微回收一点,停止交锋,围住冯斯的魔虫也飞了回去。冯斯这才能快步跑到李济面前,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个蠢货!你用你的破虫子拦住我干什么!”   李济叹了口气:“你就是想来告诉我这件事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先收起你的蠹痕!快点!相信我!”冯斯简直要把喉咙喊出血来了,“最起码别把魔花包在里面!”   李济犹豫了一下,再度收缩了自己的蠹痕,远离了巨树的范围。冯斯这才松了口气,简短地描述了一下他的推测:“也就是说,人类的附脑和这种魔花结合,所产生的终极效果大概就是造成空间畸变。现在看起来,可能会引发第二种情况——也是最糟糕的情况——这片空间会彻底崩溃。崩溃之后可能产生的,或许就是爆炸。幸好一切才刚刚开始,你现在收回蠹痕,还来得及。”   “那样的话,恐怕这个镇子都会不存在了。当然,比起我的命,这座镇子也没什么重要的。”李济有些后怕,也有些庆幸。她回过头望向魔仆,忽然间神色大变,冯斯连忙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这一看也大吃一惊。   只见满树的黑色魔花不知何时纷纷被连根拔起,聚集成了一个巨型的黑色球体,飞到了魔仆身边。而魔仆也脱离了那个巨大的蟒身,只剩下头颅悬浮在半空中。花球和头颅会合在了一起,比起之前直冲云霄的大树和巨大的蟒身,这个新造型似乎节省了很多很多空间。   冯斯忽然明白过来:“你……难道你……”   魔仆阴沉地笑了起来:“我和人类打了千万年的交道了,你以为会那么轻易地被人类的蠹痕击败?”   “你是故意让李济激发魔花的!”冯斯说,“因为你已经有了应对的方法,就像你之前把魔宫藏进那个小面猴一样!”   “这片空间就是我创建的,我当然懂得压缩空间的方法了,”魔仆的头颅在半空中一上一下地漂浮着,就像是在点头,“当初我利用张献忠完成了足够多的对人类的研究,只想要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好好培植魔花。正好在那时候,我终于发现了我的一个很重要的同类的踪迹。”   “同类?和你一样的魔仆?”冯斯一下子想起了阮猴子的后人远帆向他讲述的那个故事,“啊,就是阮猴子和张可旺在青峰山深处找到的那个魔仆!”   “没错,它是在东汉末年的战乱中失踪的,我苦苦寻找了他足足千年。只有找到它,我才能安心地开始培植。”魔仆说。   “它到底重要在哪儿?”冯斯问。   “它的身体分解后,能化为土壤,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培育魔花的土壤。”   “是不是就是树下面埋着死人的那种玩意儿?有点像果冻的那种胶状物?”   “是的。当发现它在青峰山后,我立即下令张献忠全力进行寻找,并且最终找到了它。然而以当时张献忠所控制的势力范围,实在很难找到一个地方可以保证不为外人发现,何况他的政权原本就摇摇欲坠。唯一的方法,就是创造出一片人类无法接近的空间。所以我先命令张献忠修建了这座金字塔,然后慢慢积蓄力量。在他的大西国行将崩溃的时候,我把整座金字塔藏入了面猴里。”   “看上去,人类社会风云变幻,你们魔仆纵然威力通神,也不太好混呢。”冯斯不无讥讽地说。   “那也是为什么从大西国之后,我再也没有现身过的原因,”魔仆哼了一声,“今天能亲眼见到一个天选者,我还是很高兴的,遗憾的是,你必须死在这里了。”   说完这句话,围绕在它身边的蠹痕陡然变换形状,变成了一个浑圆的球体,把黑色花球和魔仆一同笼罩在其中。与此同时,冯斯感到脚下一阵剧烈的摇晃,比之前那一次烈度强得多,让他一下子站不稳摔倒在了地上。空气开始狂乱地流动,恍如野兽在咆哮,随着地震的加剧,大树也开始左右摇晃,无数的枝叶从高处掉落下来。   “谢谢你们提醒了我!”魔仆狞笑着,“我将会毁掉这片空间,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李济不声不响地越过冯斯,先用自己的蠹痕包围住魔仆,然后拼命地释放出魔虫。但此刻魔仆的蠹痕已经转化为深黑色,在外层凝聚出了一层坚硬的保护罩,李济用尽全力也无法攻破。情急之下,她开始破口大骂,几乎用尽了冯斯所能想象的恶毒的诅咒,但这样的诅咒显然不能对魔仆产生丝毫伤害。闭合的黑色蠹痕中,魔仆和黑色魔花的颜色都开始越变越浅,冯斯猜测,那是它们正在飞速地转化形态,准备遁入异度空间。   而蠹痕之外的一切都在加速全面崩溃。地面已经大片大片地龟裂,纵横交错的裂缝把金字塔内部分成了无数块,就像是正在开裂的冰山。冯斯东奔西跑,渐渐发现可以供他站立的地方越来越少,正在紧张,背后忽然一紧,身子已经被一股大力拉扯得腾空而起。不用回头他也能猜到,那是李济的魔虫。   “你还真是好心……”冯斯喃喃地说。   “我从来不好心,只是你对我还有用。”李济说。   “我能有什么用?”冯斯不解,“现在我自身难保啊。”   “我要趁着魔仆还没有完全遁入新的空间,把它干掉,这样也许就能阻止这片空间的彻底崩溃,”李济说,“但我的力量不够,必须依靠你。”   “我知道,我是人见人爱的催化剂……”冯斯喃喃地说着,随手从风中捞起了几朵正被飓风刮得四散乱飞的魔花,准备塞进嘴里。他已经尝试过一次魔花毒性发作后生不如死的滋味,并不确定在那么短的时间间隔之后,自己的身体还能不能承受再来一次的冲击。然而,此刻他已经别无选择。摆在他面前的不只是他自己的生死,也不只是姜米和文潇岚的生死,而是一座镇子、一座大山和成千上万的人。   “凭你是没用的,老妖婆。”背后突然传来一个略带虚弱的声音。冯斯急忙回头,看见林静橦正在一瘸一拐地走近,腹部的伤口仍然有鲜血流出。   李济冷笑一声,正想说话,林静橦以一个不容打断的手势阻止了她:“别说废话了,这里发生了什么我也大致能猜到。你的蠹痕不是攻击性的,那些虫子也只能伤害人体,要打破魔仆的乌龟壳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靠我才行。你只需要做一件事:用你的魔虫把我们都吊到半空中,因为这块地面快要被毁干净了。”   她摊开右手,掌心处放着一根寒光闪闪的钢针,看起来十分尖锐。李济又是一声冷笑,却并没有说什么,显然她也能审时度势,知道此刻林静橦是唯一的希望。魔虫分成三股,把三人都带到了空中,灵活地躲闪着从高处砸下来的树枝和砖块。   “对了,如果在你这根针上涂上我的血,只要魔仆没有完全消失,都能击中他!”冯斯忽然想到了这一点,不由得颇为兴奋。   但林静橦摇了摇头:“我这根针发射出去后,和空气摩擦产生的高热会把你的血完全蒸发。没用的,我们只能赌运气。”   “好吧,赌运气……我还是继续当我的摧花狂魔。”冯斯自嘲地笑了笑,开始往嘴里大口大口地塞魔花,颇有几分牛嚼牡丹的气势。   “为防一会儿说不出话来,我先把遗言交代了,”他含含混混地说,“我的入党申请书在枕头下面……”   “史上最拙劣冷笑话。”林静橦板着脸说。   于是冯斯又吞了一堆魔花,又疼得死去活来,但这次还没法躺下——地面上能供他躺下的地方很难找了,只能由魔虫把他吊在半空中。那种感觉,活生生地像是被吊起来遭受一次满清十大酷刑。   不过他倒也发现,他的身体适应能力实在是强,第二次中毒虽然还是很痛,但痛感比起第一次要好很多,至少不至于让他如濒死体验一般产生幻觉了。所以他还能勉强睁开眼睛,看着这座即将倒塌的金字塔内发生的一切。   魔花压榨出了他现有的每一分力量,林静橦的蠹痕变得强沛无比,迅速填满了金字塔内的每一处空间。那枚钢针悬在空中,好似一枚蓄势待发的导弹,却始终并没有发射出去。冯斯知道,她是在等待最佳的时机,等待着魔仆的防护罩力量减弱的那一瞬间。他也有些担心,不知道林静橦到底能不能赶得及,因为一但魔仆成功遁入新空间,旧空间里的物质对它而言,大约就等于真空了吧。   他想要提醒林静橦,但张嘴却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怪声,那自然是因为他的舌头再次因为中毒而肿成了猪肝。林静橦头也不回地说:“乖,别闹!我会算计好时机的,你闹也没用。”   冯斯只好乖乖闭嘴,眼看着那根钢针闪烁着明亮柔和的光芒,并且越来越亮,渐渐只能看到一团闪耀的光斑。与此同时,魔仆和身畔魔花的颜色越来越浅,说明它们距离逃遁也越来越近。   正当他觉得自己实在憋不住了,又想要再废话几句的时候,林静橦的身上忽然间光华暴涨,婀娜秀美的身姿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银色。她微微抬手,冯斯只觉得眼前一花,光斑状的钢针已经在瞬间消失了。他连忙把视线移到魔仆那边,这一看不觉有些瞠目结舌。   那道闪耀的光斑已经刺中了魔仆的蠹痕,并没有被弹开,却也并没有一下子刺入。此时的钢针,就像是一个突入地层的钻探探头,正在一点一点地往里钻。魔仆终于露出了惊惶的神色,但此时正在全力开辟新的空间,却也无力再去加强防御了。   一厘米,两厘米……十厘米,二十厘米……这种钝刀割肉的感觉,对冯斯而言实在是太煎熬了。他甚至觉得,假如钢针一开始就被魔仆的蠹痕弾飞,大概他的神经也会好过一点。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决定无数人命运的一幕,就好像时间变慢了,整个世界在用慢镜头的速度运行一样。   魔仆头颅的颜色已经越来越接近透明了,而钻探机一般的钢针也一点点钻透“地层”,逼近了这颗头颅。这是一场和时间的赛跑,跑道上的双方谁也输不起。   冯斯的身体被魔虫吊着,在空中晃来晃去,忽然间发现眼前的情景真是无比适合“提心吊胆”这个词汇。在那种惴惴不安的心境里,他简直想要闭上眼睛,就像球迷在自己支持的球队罚点球时那样,不敢再看下去。但很快地,那种天性中的混不吝又发作了。   老子就是要看着!冯斯想,哪怕是亲眼看到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死了拉倒!   调整到这种心态后,他反而遍体通泰,浑身的疼痛都减轻了不少。那道闪耀的光斑已经完全没入黑色的保护层,正以缓慢却不停顿的匀速在保护层中钻行,渐渐逼近了魔仆那双几乎快要裂开的畸形大眼。而在保护层的外围,已经出现了清晰可见的电光,冯斯明白,这样的闪电,意味着新的空间即将成型,就如同玄化道院的那个夜晚一样。到那个时候,魔仆的身体将会在“这个空间”里成为虚像 还来得及吗?   距离仿佛是以微米来计算,而时间仿佛是以微秒来计算,每一分最细微的变化能足以把人的神经绷断。这一段时间短得眨眼即过,又好像比地球的寿命更加漫长。   终于,在又一道闪电过后,魔仆的头颅变成了水晶体一般的透明状态,而就在这一刹那,林静橦的钢针也刺入了它的头颅。冯斯几乎连呼吸都忘记了,看着魔仆可能的变化。   他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没有,没有任何变化。从视觉上来说,钢针和头颅的图像的确重合了,但却没有产生任何变化。黑色保护层内的一切依然在透明化,惊心动魄的电光还在激闪。   失败了!钢针没能伤到魔仆。冯斯刹那间如坠冰窟。终于还是晚了一步,他郁闷地想着,一切都要结束了。魔仆将遁形,这片空间将会坍塌并产生巨大的爆炸,自己、姜米、文潇岚、林静橦……还有附近的无数无辜的人们,都将灰飞烟灭。   那一瞬间他甚至开始后悔,假如自己当初能够劝阻姜米不卷入这起事件,假如从一开始自己就选择浑浑噩噩地活着,不去探寻什么狗屁的真相,不去挖掘那些危险的秘密,就不会发生现在这样的惨剧。自己不是一直都想要做一个普通人、过普通人的生活么?为什么还要一头扎进这个危险的大漩涡?   他自怨自艾着,无奈地等死。但突然之间,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是魔仆的头颅里。冯斯看到,魔仆的头颅里,正好是钢针所处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小红点,极其细微的小红点。   他猛然意识到了什么,屏住呼吸,死死盯着那个小红点,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没错,并不是眼花,那里的确有一个小红点,并且在一点点地扩大,扩大到可以让人看出它到底是什么。   血珠。   那是一滴血珠,出现在魔仆头颅深处的血珠。   魔仆已经完全透明的脸开始扭曲,现出无比恐惧和无比愤怒的表情。伴随着这个表情,那一滴小小的血珠突然间急剧膨胀,化为一团惊心动魄的红色血雾。魔仆大张着嘴,似乎是在发出最后的怒吼,但这怒吼声已经无法传达到冯斯的耳中了。这个几乎伴随着人类漫长的文明进程一起走过的万年妖魔,最终却毁于一根针,由它的主人赐予人类的特异力量所创造的针。   “果然是天道好轮回啊。”冯斯轻叹一声。   随着这一声叹息,魔仆的头颅四分五裂,化为无数飞溅的碎块。那些闪耀的电光消失了,原本已经接近于消失的魔花重新恢复实体,在狂风中被吹得四散乱飞,成为魔仆最后的悼亡之物。   魔仆死了。   冯斯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每一处毛孔都在疼痛,内脏就像是刚刚放到铁板上炙烤过一样。他实在撑不住了,决定不顾形象不顾体面地先睡一会儿,或者也可以说,先昏一会儿。   先昏一会儿之前,冯斯勉强睁开眼睛,看见这座庞大雄伟的金字塔已经变成了废墟。他这才想到,其实他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来得及问魔仆,比如当初它是怎么想办法让玄化道院的道士把那个面猴一路带回川东的,比如这个金字塔形的奇怪建筑物是否是魔仆们用来互通消息的一种标志。但已经来不及了,魔仆已死,这些问题,也许只有遇到下一个魔仆的时候,才有机会解答了。   地面已经几乎完全塌陷,下方是幽深的黑色云气,魔虫吊着三个人,保证他们不会掉入脚下的无底深渊。冯斯忽然想到,如果此刻李济撤回魔虫,林静橦或许还有办法,他就只能一头栽下去了。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扭头看了一眼李济,李济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微微一笑。   “我的确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李济说,“但是你放心,现在我还不敢杀了你,接下来我们能不能顺利摆脱这片空间还不一定呢,我还需要天选者的力量。”   “这样最好,我可以放心地睡一会儿了。”冯斯用肿胀的舌头艰难地说,然后满意地点点头,合上了双眼。但没过多一会儿,一股本能的直觉让他感受到了危险临近,他不得不又睁开眼睛。这一看,他忍不住叫出了声。   ——那棵巨大的树木正从中间断为两截,然后断成无数截木桩,重重砸了下去,不过并没有毁坏到太多东西,因为地面已经几乎不存在了。但其中一截巨大的木桩却恰好倒向李济所在的方向,而李济的视线正好在看向周围,完全没有注意到木桩的接近。   那可是姜米的身体。   那一刹那冯斯觉得自己简直状若癫狂。他拼命牵扯魔虫,魔虫大概是得到了李济不许伤害他的命令,并没有发力和他拉扯,乖乖地带着他飞向了李济。   “快躲开!”冯斯大吼着。但魔花的毒性还没有完全退去,他此刻依然口舌不清,也无法发出响亮的声音来压倒这座倒塌的金字塔里的各种杂音。李济并没有听到他的叫喊。   冯斯别无选择。他用亡命徒般的凶猛力道狠狠一甩手,带动着魔虫扑向了李济。在这一片天崩地裂般的混乱中,他模糊的双眼已经分不清那到底是李济还是姜米了。他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把姜米的身体推了出去,然后感到一股无法抵挡的沉重力量重重击打在了腰间。这一次,他是货真价实地晕了过去。   三、   醒过来的时候,刺鼻的来苏水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提醒冯斯他已经身处在医院里了。冯斯实在舍不得睁开眼睛,因为就在刚才那段长得不知道过了多少个世纪的梦境里,他一直和姜米手拉着手,跋山涉水,四处奔走,却从来没有一刻分开。梦里姜米的手温暖而柔滑,握着这只手的感觉,就叫做幸福,冯斯十分确定这一点。   但梦终究会醒来。冯斯长长地喘了一口气,肢体的感觉逐渐回复,随即他感到腰间一阵断折般的剧痛,禁不住呻吟出声。   “别动!”身边的一个声音说。那是文潇岚的声音。   冯斯猛地睁开眼睛。没错,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虽然腰疼的厉害,身上也有不少处被包扎起来,但至少还活着,而且手脚还能动弹。文潇岚正坐在病床边,手里拿着英语六级的单词本,学霸风采展露无遗。   “姜米呢?”在确认自己既没有挂掉也没有散架也没有瘫痪之后,冯斯的关注点立即转移。   “她……没有大碍,”文潇岚迟疑了一下说,“不过头被撞了一下,现在还在昏迷中。你别紧张,医生已经检查过了,确实没有大碍,相信我。”   “我相信你,而且她始终处在昏迷中,也未必是因为受伤,”冯斯点点头,“我饿了,能不能帮我变点吃的出来,然后给我讲讲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张口就要吃,说明你是真的活过来了,”文潇岚一笑,“你等着,我去食堂给你弄两个小炒。”   青椒肉丝。宫保鸡丁。最简单最常见的川菜,冯斯吃得差点噎住。他一面吃饭,文潇岚一面把后来的事情经过给他讲了一遍。   冯斯已经昏迷了整整一夜外加半天。前一天夜里,文潇岚和范量宇一直在宾馆房间里等待着,那个包含了一整个完整空间的暗红色光点就那样悬浮在半空中,闪烁着神秘莫测的光芒。不只是文潇岚焦躁难安,范量宇也很罕见地显得有些心神不宁,说明这个怪物其实也对异度空间里发生的一切十分关注。   就当文潇岚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住这种等待的压力时,悬浮在半空中的暗红色光点突然开始膨胀,一两秒的时间内就扩大到网球的大小。范量宇一把拉过文潇岚,把她拽到屋角,然后释放出蠹痕把她笼罩在其中。文潇岚注意到,他是先拉住了自己的手,然后再释放蠹痕,因为这样不会伤害到她。这个小小的细节似乎说明了这个双头怪人对她的一点关照,令她感到有些温暖。   光点继续膨胀,已经超过了一个斗笠的直径。文潇岚正在紧张,从红光中接二连三地摔出了三个人:姜米,冯斯和林静橦。随即,光球又开始收缩回光点。满身是血的林静橦一挥手,一个新凝成的小小的金属球把光点笼罩起来,然后她把这个金属球揣进了怀里。   “你居然懂得怎么从异空间里脱出,又懂得怎么收藏,看来我是低估了你的家族啊。”范量宇冷冷地说,“这是你们一直以来的图谋吧。”   “怎么,范先生,打算杀了我抢走它吗?”林静橦以同样冰冷的语气回应着,“就我对你的了解,你杀起人来从来百无禁忌,不管对方是不是女人,不管对方是否受伤。”   范量宇咧嘴一笑:“你不必激我。不过我今天不会强留你,因为我并没有把握掌控那么危险的东西。你把它带走,我会稍微心安一点。”   “其实,如果你真的想要它,哪怕是冒最大的风险,你也会把它抢走。你只是不想要它,对么?”林静橦目光炯炯。   范量宇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不错,在这件事情上,我比你们这些正常人还保守。我不信任魔花所提升的力量。不过么,如果你愿意以你的族人的生命去替我研究一下,我想我会挺乐意的。”   “那么,我就回去折腾族人的生命了。再见,范先生。”林静橦优雅地鞠了个躬,“顺便,如果天选者问起他是怎么被巨树砸了一下还没死也没瘫的话,你可以告诉他,我发现了他最后救人的动作,所以用操控金属的能力,在他被砸的一瞬间,把那块大木头切削开来,最终砸中他的木头并不大,不然的话,他就算不死,脊椎骨必断,也得一辈子瘫痪。但是另外一块碎片打中了小姑娘的头,所以她也许会昏迷一段时间。”   “另外,在跌落出来的一瞬间,我看得很清楚,李济的附脑钻出来逃走了。所以现在,他的小情人又回来了,不再是老妖婆了。”   “没想到居然是林静橦救了我一命……”冯斯下意识地揉了一下腰。还是很疼,但如林静橦所言,没有伤到脊椎,他至少不会变残废。后怕了一阵子之后,他发问道:“后来呢?林静橦走了,你叫110把我们送到了医院?”   文潇岚点点头。冯斯又问:“不过宾馆房间被毁得不成样子,你怎么解释的呢?”   文潇岚嫣然一笑:“不用解释。有范量宇在呢。”   “范量宇?”冯斯一愣。   “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赖到我身上就好了,不就是毁掉一个宾馆房间么。不必多说一个字,只要看到我的样子,谁都会相信这一切是我干的。’”文潇岚说,“说完他就打开房门,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了。果然如他所说的,没有任何人怀疑到我们头上,所有人都觉得是他这个突然跳出来的劫匪造成了这样的大破坏,他老人家的尊容还被当地记者添油加醋地一通描述,上报了呢,网上更是闹得沸沸扬扬,说什么的都有,他现在也算是……网络红人了吧。只不过,我估计那几个被他吓傻了的宾馆服务员需要接受心理干预才行了。”   冯斯哈哈大笑,接着又叹了口气:“为了帮助你,他居然不惜让普通人看到他的那两颗大头。他对你还真不错呢。”   文潇岚没有接茬,却也并没有反驳,眼神里有一丝迷惘。冯斯又问:“我的行李呢?”   文潇岚从房间的一角把他的旅行袋拖了过来。冯斯从中找出了那枚大顺通宝,舒了一口气:“这玩意儿还在。”   “很重要么?”   “我不知道。但是木盒里一共装了三件东西:黑色的魔花、面猴和大顺通宝。现在魔花和面猴都已经被证明不是普通的事物,这枚大顺通宝,我想我也最好是把它收藏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它就会展现出不寻常的一面。”冯斯用手指夹着这枚古朴的钱币,若有所思。   冯斯所受的都只是外伤,魔花的毒性虽然猛烈,消解却也很快。两天后他就已经没有大碍,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姜米的病房里。按照文潇岚的说法,在跌出那个异域空间的时候,姜米的太阳穴附近有一个深深的伤口,还在流着血,正好和林静橦的说法相印证:那是李济钻出姜米的头颅逃走所留下的伤痕。   又过了两天,姜米终于醒来,除了精神略有些萎靡之外,神智很快就恢复得十分清醒。听冯斯讲完她被李济附体之后的遭遇后,她也十分后怕。   “幸好我们俩都没事,”姜米捏着冯斯的脸蛋,“这算不算是逃过一劫?是不是就可以苦尽甘来了?”   苦尽甘来?冯斯在心里叹了口气,怎么可能。未来仍然会是无穷无尽的危险和苦难。但他还是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等你伤养好了,我再陪你出去玩。这次咱们往东边走,去看看苏杭美景。”   “你不是着急回去上课么,好学生?”姜米带着笑意斜了他一眼。   尽管容色憔悴,但姜米这张笑盈盈的面容还是让冯斯一阵止不住的心动。他很想低下头去,亲吻姜米,但病房里正好有护工在打扫卫生,即便他一向胆大皮厚,也难免有些不好意思。姜米似乎猜出了他的心思,悄悄用手指在脸上做了个刮羞的动作取笑他。   护工刚刚出门,护士却又接踵而至。冯斯暗暗沮丧,乖乖地坐到了一旁。这个满脸严肃的女护士关好门,替姜米量了体温,调整了一下输液的滴注速度,然后递给她一个装了几片药片的小杯子和一杯水。姜米用水杯里的水送下了这几片药片,然后忽然脑袋一歪,晕了过去。   冯斯大惊,正准备过去查看究竟,护士已经开口了:“不用紧张,只是麻醉剂而已。”   这个护士虽然外表是女人,说话的口音却是男人!   冯斯随手抄起病床边摆放着的一个花瓶,那个男人声音的女护士又说话了:“我不是来害你们的,那个寄生物还在她体内,这样才能除掉它。”   冯斯悚然:“你说什么?你是怎么知道的?还在她体内又是什么意思?”   “我如果要杀你们,趁你们昏迷的时候下手岂不是方便的多?”护士说,“动用你的逻辑思维想一想,我现在有没有必要骗你。”   冯斯低下头,思考了一会儿,低声说:“或许……你说的有道理吧。”   护士点点头,从衣兜里摸出一个针筒,针筒里填满了绿色的液体。他来到姜米身边,把针筒扎进姜米的静脉。冯斯好几次想要伸手阻止,但不知怎么的,这个男女不辨的护士给了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让他最终没有行动。   注射完成后,姜米陡然睁开眼睛,急促地呼吸着,脸上的表情异常痛苦,看起来就像是喉咙被什么东西哽住了,喘不过气来。就在冯斯又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时,他惊恐地发现,从姜米的嘴里爬出了一只小虫子!一只胖乎乎的、形状古怪布满皱纹的虫子,乍一看有点像菜青虫,但仔细看去,似乎更加接近于——大脑。   “这是附脑!”冯斯惊呼出声。他听说附脑这个名称已经有许久了,到了现在,才算是第一次见到真容。他发现这个东西和魔仆的标准形态之间,只有比例上的差距,外形却是基本一致的,都很像传说中的太岁,或者说,像人的大脑。   护士又掏出另一个针筒,比前一个小得多,这次里面装着的是淡红色的液体。他一手抓起那只正在四处乱爬的附脑,一手把这个小针筒扎了上去。附脑发出一声难听的尖锐叫声,整个身躯迅速变黑,化为了一滩黑水。这个附脑,或者说李济,就此永远地消失了。   护士扔掉针筒,摘下被弄脏的手套,长出了一口气,可见刚才的一系列动作也让他十分紧张。冯斯看向姜米,发现她虽然还在昏睡,但呼吸已经十分平稳,脸色也正常,这才终于放下心来。   “我不太明白,她……她知道很多事情!我和姜米之间发生的一切,她都知道!难道附脑还能吸取思维?”冯斯结结巴巴地问。   护士点点头:“如果是这种已经可以形成独立个体的,的确可以阅读宿主的大脑思想。再说了,年轻人之间的恋爱,都是一根筋的思维模式,那种老狐狸想要骗到你还不容易么?”   冯斯深感挫折,却又无力反驳,想想先前那么多的甜言蜜语,居然是和一只老妖怪进行的,还险些接吻,简直让他有些反胃。过了好久,他才想起了最关键的问题:“你……到底是什么人?”   护士摘下护士帽,扯下那一头的长发,果然只是假发。然后他脱下护士服,露出一身普通的夹克装,再用不知什么东西往脸上抹了几抹,现出一张沧桑的面孔。这个护士,转瞬间变成了一个中年男人,脸很陌生,但身形却依稀有些眼熟。接着他开口说话了,用的是一种相当嘶哑的嗓音:“我的声音你可能没听过,但这样的变嗓,你应该还记得吧?”   冯斯一下子跳了起来:“你是……陈叔!那个得了白癜风的陈叔!”   他的思绪一下子跳到了这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就在他接到詹莹的当天晚上,去宁章闻家蹭饭的时候,这个被宁章闻叫做陈叔的老人带着一张得过白癜风的吓人的脸守在门口,吓了他一大跳。这之后,宁章闻也向冯斯讲过这位老邻居可悲可恨而又可怜的人生经历。   但是现在,这个有着陈叔嗓音的男人,却有着一张并不吓人的平凡的中年人面孔。冯斯又想到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我后来曾经在川东好几次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我一直在猜测那是学校里的老师什么的,但其实……是你!”   “是的,你看到的背影是我,你看到的陈叔也是我,不过我并不是真正的陈叔。”中年男人说,“我原本的目的就只是为了接近你而已,为此我事先调查了你的朋友宁章闻的背景,在此期间遇到了孤身一人即将死去的陈叔。这个人常年不和任何人打交道,一般人根本看都不敢看他的脸,即便是宁章闻和他也极少近距离接触,所以我正好能冒充他然后去接近宁章闻,并且借上门求助的机会在他家里放置窃听器。”   “你看来真是做足了功课,什么‘积攒了二十万想要赔给受害人家属’什么的,简直毫无破绽。我不得不说一声佩服。”冯斯微微苦笑。   “前提得是化妆能骗得过人,否则的话,谎话再圆也没用。”中年男人的话语里并不带夸耀,相反有一些忧伤,似乎这样高明的化妆技巧于他而言反而是一种失落。   “即便陈叔的脸足够吓人让人不敢仔细看,你的化妆也十分成功了,更别提刚才化妆成女护士,如果不开口说话我完全看不出破绽。”冯斯说,“你到底是什么人?我怎么隐隐约约觉得,我听人说起过有什么人是做化妆师的,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了。”   “我提醒你一下,”中年男人说,“我姓姜,叫姜辛明。”   “姓姜?姜……你是姜米的继父!姜米的继父!”冯斯只觉得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似乎都不足了。   四、   “你继父是做什么的?”   “他是搞电影的。”   “导演吗?好厉害!”   “不是导演,好像是……好像是搞化妆的?我也记不清楚。”   “好歹也是你爹哎,你连他做什么的都记不清?”   这是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之间的一段对话。那时候冯斯随口问,姜米随口答,根本没有想太多。但此时此刻,冯斯才明白过来,这个在两人的对话里一闪而过的人有多么重要。   “是的,我是姜米的继父,”姜辛明说,“我的职业是一个特效化妆师。”   “倒也难怪你扮成其他人总是那么惟妙惟肖了。”冯斯喃喃地说。他的心里涌起了无数的疑团:姜辛明到底是什么人?这个从职业上来说和詹莹的事业毫无联系的男人,为什么也会来到中国、卷入到这一系列的事件中来?而詹莹和姜米又为什么始终都不知情?   “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的疑问,但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你解说了,这里是医院,很快就会有人来,”姜辛明说,“今天晚上八点,医院隔壁的咖啡厅见。”   冯斯点点头,姜辛明又说:“等姜米醒过来,别告诉她我来过。”   姜辛明离开后,冯斯心神不定地坐了一会儿,直到姜米醒来。他把发生的一切告诉了姜米,只是按照承诺略去了姜辛明的戏份,只说是李济自己离开了她的身体。姜米的身体依然虚弱,并没有多问,和冯斯说了一会儿话之后,再度沉沉睡去。   冯斯在满腹狐疑中等到了晚上,提前到咖啡馆里坐下。但他从七点半等到九点,喝掉了两杯咖啡,吃了一份三明治,姜辛明却一直没有现身。而此人并没有给他留下联系方式,他甚至不知道该拨什么电话号码去催促。   难道这个姓姜的放我鸽子了?冯斯不觉有些火起。但细细一想,从姜辛明下午和他说话的语气来看,绝不像是在戏弄他。那么事情可能只有另外一种解释了:姜辛明可能遇到了什么意外。   冯斯有些坐不住了,再加上还在担心着姜米,打算先回医院去再说,但他还没来得及挪动屁股,已经有一个人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这并不是姜辛明,却也是他的老熟人。   那是四大家族中最显得高深莫测的俊美少年:路晗衣。   “姜辛明不会来了,”路晗衣说,“不过我不会让你在这儿白等的。我会给你一个解释。”   冯斯盯着路晗衣看了很久,这才开口说:“你杀了他?”   “我只在有必要的时候才会杀人,”路晗衣优雅地摇了摇手指,“我只是小小地修正了一下他的记忆而已。现在他只是一个到中国来旅行的好莱坞特效化妆师,并不知道任何关于我们的世界的事情。”   “讲讲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冯斯说,“我好像是看到了一个连环套,最后套来套去,我是最终的受害者。”   “没有那么夸张,你也算不上受害者,”路晗衣说,“姜辛明只是一个不得不进入局中的人。”   “不得不进入局中?什么意思?”冯斯问。   “你应该研读过詹莹教授留下来的资料了,”路晗衣说,“注意到过一个叫袁川江的名字吗?”   冯斯点点头:“我知道。哈德利教授提到过,在他之前,已经有一位中国学者去研究过玄化道院的事件了,那就是神话学家袁川江。据说袁川江去世很早,资料都留给了他的儿子袁志何了,后来有一部分被哈德利得到。但是袁志何已经被杀了啊。”   路晗衣微微一笑:“资料不只留给了袁志何。袁川江还有一个女学生,名叫汤素静。几个月之前,我循着袁川江这条线找到了汤素静,发现她已经身染绝症,离死不远……”   路晗衣讲述了他和汤素静会面的过程:“袁川江并不知晓魔王世界的存在,但他从玄化道院和黑色魔花入手,掌握了大量和此类空间变异相关的资料,并且亲身接触过一些拥有低级附脑而不自知的人,对附脑的特性也有一些研究。袁川江的这些成果后来落到了一些官僚的手里,完全尘封起来,汤素静把寻找的线索告诉了我,我循着线索得到了那些资料,补上了很多我们一直在苦苦追寻的缺漏,非常有价值。作为回报,我把守卫人世界的秘密告诉了她,说完之后,按照她的请求,我结束了她的生命,以免她继续受痛苦的煎熬。”   “这也算是仁慈的杀人了,虽然不合法,但我能理解,”冯斯说,“不过你就不怕她偷偷录音什么的?”   “事实上,她录了,”路晗衣说,“她在衣兜里装了一个小录音笔,但那点儿小动作怎么可能瞒得过我。不过我并没有阻止她。”   “为什么?那样魔王的秘密不就流传出去了吗?”冯斯不解。   “在没有亲眼见到证据的情况下,凭我那一番话,会有谁相信吗?”路晗衣讥嘲地笑了笑,“换了是你,听到一段录音,有人煞有介事地和你讲,你所生存的世界背后还有一个魔的世界,有一些特殊的存在一直在改变人类的进城,你相信吗?”   “你说得对。旁人会把它当成小说家讲的故事,或者疯子的呓语。”冯斯说。   “所以我压根不担心这东西会被无关的人听到,汤素静也绝对能想到这一点,那么她偷偷录音,很显然是想要把它留给一个能听懂的人——这个人说不定会提供我更多的帮助。问题就在于,这个人是谁。”路晗衣说。   冯斯琢磨了一下:“按你刚才说的,汤素静听完你说的话,就马上由你结束了她的生命。也就是说,她不可能留下什么特殊的遗言来处理这个录音笔了。那么,能得到这个录音笔的,只有一个人——她的遗产继承人。”   “你的反应很快。”路晗衣赞许地说,“没错,我也是那么想的,离开她之后,就第一时间调查了她的身世背景。汤素静曾经结过婚,育有一子,但很早就离婚了,儿子跟随前夫移民到了美国,此后一直定居在那里。所以,她的儿子就是唯一的遗产继承人。”   “嗯,那样的话,录音笔就应该归她儿子了……等等!美国?”冯斯一拍桌子,把正在为路晗衣倒水的服务员吓了一跳,手里的水壶差点掉到地上。等到服务员走后,冯斯极力压低了嗓子,满脸都是惊奇和不可思议:“汤素静的儿子就是姜米的继父!”   路晗衣看来十分欣赏冯斯这副惊讶的表情:“没错,汤素静的儿子名叫姜辛明,就是你女朋友的继父。不过你摆出这张吃惊的脸,摆早了,还有更劲爆的内容在后面呢。”   “‘劲爆’这个词一般都带点贬义吧,”冯斯咕哝着,“不过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你说吧。”   “你还真说对了。按照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这件事确实带点违背道德的色彩。”路晗衣暧昧地一笑,“姜辛明是汤素静和袁川江的私生子。怎么样,劲不劲爆?”   冯斯又要了一杯冰咖啡,似乎咖啡因加冰块能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他在心里梳理着事情的前因后果,发现似乎有一条无形的命运之线,把无数人牵连在了一起。袁川江、汤素静、姜辛明、詹莹、哈德利教授……这些被卷入这个世界的普通人,尽管并没有完全明白他们到底面对着的是什么,却同样在承受着命运的审判。   “袁川江展开研究的时候,因为研究的内容太过超越常识,所以受到了许多不公平的待遇,唯一一个相信他的人,就是他的学生汤素静,两个人产生感情也不足为奇。为此他从来不敢对外公开姜辛明的真实身份,却叮嘱汤素静,要把他最核心的研究资料都留给姜辛明。这也是为什么我故意让汤素静录音的原因——我怀疑她指点我找到的,可能并不是完整的资料,那份录音的最终得主,也许才掌握着核心的信息。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袁川江所进行的一些和‘不明寄生物’——也就是附脑——的研究成果,都在姜辛明手里,而姜辛明牢牢记住了父亲当年的遭遇,虽然从来没有放弃过研究,却一直连考古学家的外皮都没有披上。”路晗衣说。   冯斯想了想:“是啊,他明面上的职业是特效化妆师。照这么说,他娶詹教授为妻,也许并不是出于爱情,而只是因为……妻子是考古学家,家里摆放大量的专业书籍也不会引人怀疑了,他可以趁詹教授不注意悄悄地阅读,更可以通过詹教授获取大量的资料?”   “我没有办法去猜度他的内心,”路晗衣耸耸肩,“不过他们的夫妻感情比较淡漠,大概是事实吧。”   冯斯一摆手:“算了,不说这些了,还是先把事件的前因后果弄明白吧。录音笔到了姜辛明手里,袁川江的资料和守卫人世界的真相相互印证,他大概猜到了玄化道院和魔花的意义;碰巧在那段时间,詹莹也得到了哈德利教授的遗物的信息。姜辛明应该是想要得到哈德利教授的资料,让手里的信息更加完善,比如玄化道院的确切地址。所以他以出门拍电影为理由骗了詹莹,先一步来到中国。后来我还听到过詹莹和他打越洋电话,那或许是用了更改号码显示一类的技术手段,实际上他的人早就在中国了。不过我不太明白,他是怎么盯上我的。”   他用略带凶狠的眼光盯着路晗衣,路晗衣轻松地啜了一口饮料:“既然你已经猜到了,我当然不必瞒你了。没错,是我故意泄露了你的信息给他,他对你进行了周密的调查,并且想到了通过宁章闻家来监控你动向的办法。”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冯斯捏紧了拳头。   “梁野应该已经告诉过你,玄化道院是守卫人历史上的一个未解之谜,也是一个不得触碰的禁忌,因为那种能让一整座道院离奇消失的力量太过骇人,一旦被人掌握,也许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路晗衣说,“我倒并不是垂涎那种强大的力量,而是觉得,从这样的离奇失踪中,或许能挖掘出附脑的本质,从而找到魔王阴谋的真相。”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冯斯目光中的凶狠消失了,“其实你也和我一样,不喜欢糊里糊涂地活着。你是想要借姜辛明的手来利用我,去探寻魔王的真相。这才是你最大的目的。”   “是的,在这一点上,我和姜辛明不谋而合,”路晗衣说,“我们都认定,蕴藏在你体内的未知力量才是解开这一切的关键,必须要想方设法把你骗到玄化道院的消失现场。我们所没有预料到的是,王璐竟然也插手其中,而且下手比我更狠。”   “那天晚上出现的那些人,具体到底是什么身份?”冯斯问,“李济只告诉了我,绑架她的人其实是王璐安排的内应,一方面是把我引到摩天轮那里去,一方面也是让李济更加得到我的信任。但是那几个能催动蠹痕的人又是干什么的?那个替我打了掩护的摩天轮控制员呢?”   “那几个人,都是黑暗家族的成员,但是是王璐故意泄露消息给他们的。”路晗衣回答,“因为守卫人的禁忌,我们的人是不能靠近那里的,只有黑暗家族的成员无所顾忌。当然,那样做很冒险,因为单凭当时的李济的力量,是敌不过他们的,只是他们全副心神都放在了玄化道院上,才让魔虫钻了空子。至于那个被你胁迫却说谎替你掩盖的人么……是我的手下。他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只不过是得到了我的死命令,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配合你的行动。看,我对你够好吧?”   路晗衣扮了个鬼脸。冯斯无奈地摇摇头:“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们这几大家族,一个个张口闭口禁忌禁忌,但又一个个曲线救国,连用的手段都差不多。”   “这就叫做相爱相杀吧。”路晗衣微笑着说。   “这样的话,那天夜里的事情总算是清楚了,不过我觉得,王璐并不是下手比你更狠,只是比你更早而已,”冯斯说,“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一旦有必要,你杀起人来只可能比王璐更狠。只不过这一次,王璐让你不必负担那么重的罪责罢了。”   “我不否认这一点。”路晗衣神色自如。   “所以事情倒是很清楚了,”冯斯一脸的郁闷,“我和姜米自以为拿到了什么了不起的秘密资料,其实一直是在被你和王璐牵着鼻子走,一步步把我们引到川东,再引到青城山。说起来我有个问题,当我在川东那个雨夜之后被带进局子里问话时,曾经告诉警察,李济是杨谨的母亲季华。但那其实只是李济编造的谎言,应该一戳就破才对,却没有引来任何麻烦。那是你在暗中帮忙吗?”   “警察局里保住李济的确是我干的,我的手下正好有人的蠹痕可以干扰人的精神,令人产生幻觉。”路晗衣说,“我倒是并不在乎李济,但李济的谎言一旦被戳穿,你们俩也会被警方重新怀疑,那就麻烦了。”   “但按照你的行事手段,为什么始终没有直接杀掉李济呢?”冯斯问。   “道理很简单,我当时出现在川东本来就是冒了大险,家族禁忌毕竟是禁忌,我就算违背禁忌,也只能偷偷摸摸的。”路晗衣说,“而李济不属于任何家族,只有她才能一直跟着你,保护你。你明白了吗?虽然你的确做成了很多事,帮了我的大忙,但离开旁人的保护,你终究……还是个废物。”   冯斯说不出话来。虽然他已经多次被人挖苦为废物,每一次听到对方这样说话,心里依然觉得有些刺痛。但很快地,他又想到点别的:“你刚才说,你的手下有人可以用蠹痕干扰人的精神。我在成都的时候,曾经被抓进派出所,然后半夜突然发生火灾,嫌犯们莫名其妙骚乱起来……”   “没错,那也是我的人干的,”路晗衣说,“我并不想做得那么明显,那样群体性的近乎癔症一样的癫狂,肯定会引人怀疑,但当时时间来不及了,只能铤而走险。不过后来我还是想办法把事件定性为有人在水中投入致幻药物,马虎算是解决了。”   冯斯无奈地鼓起腮帮,像气球放气一样呼出一口气:“这么说来,我还得感谢你了。那么,最后一个问题,那个还俗的道士何少衡,被杀的方式明显和王璐之前的几次下手不一样,是你的人干的吗?”   “不是。他的被杀也在我的计划之外。”路晗衣说,“我已经派人在查了,暂时没有结果。不过何少衡在临死前的搏斗中抓伤了这个凶手,指甲里留有凶手的血肉,应该迟早能找到这个人。”   冯斯喝下了最后一口冰咖啡。经过这一番对话,这一次惊险旅程中的绝大部分谜团总算是有了解释了。还有一些和他无关的问题他也想问,却又觉得问出口路晗衣也不会说。   “你好像在‘最后一个问题’之后,还有想问的?”路晗衣看出了他的欲言又止。   “啊,和我的经历没什么关系,只是之前范量宇曾经提过,在南方有一个废弃的医院也引起了各大家族的关注。我就是纯粹好奇想起了那件事,你不说也没事儿。”冯斯说。   “那倒没什么不能说的,其实和你这一次的四川之行,表面上看起来是两件不相干的事,内在却是联系在一起的。”路晗衣说,“某些黑暗家族得到了特殊的新技术,可以大大提升附脑的力量,所以在那里制造出了一些与众不同的怪物,比如我就见过一个能轻微抵抗蠹痕的,那可能代表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进化方向。南方医院并不只是一个个例。这些年来,围绕着附脑,发生的事件越来越多,原本几十百把年才会遇上一次的魔仆与魔兽的骚动也发生得越来越频繁。我们怀疑,这是沉睡已久的魔王开始有所行动了,而他行动的关键,就在于附脑。所以弄清楚附脑和魔王的本质才显得那么迫切、那么重要,否则我们连魔王到底想要做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去对抗他呢?”   “是啊,这几天这个问题也一直在缠绕着我,怎么都想不出一个完美的解释。”冯斯敲着自己的头,显得很苦恼。   “你不妨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路晗衣说。   冯斯用手指轻轻敲着咖啡杯:“如果只是为了占领地球什么的科幻电影里的大俗套,魔王几亿年前就能做到;如果只是为了培养奴仆,魔仆和妖兽的力量还不够大么?远比普通人类更好用,挖通喜马拉雅山恐怕都够了吧。所以,一定是人脑和附脑结合之后,能发挥什么极其特殊的功用,是魔仆和妖兽都无法完成的功用,这才导致了魔王们在对人类的态度上如此纠结,甚至产生致命的分歧。”   “在金字塔里的时候,我也曾经猜想过,是不是魔王是想要制造一种把全部生命精华都蕴含在附脑里、可以不断更换身体的生化怪物。从李济当时表现出的力量来看,这个想法似乎还有点靠谱,但魔仆完全否定了我的这个思路。他说,李济这样的进化绝不是成功,而是废品。所以我彻底糊涂了。如果能弄明白魔王到底想要的是什么,那也许我们就可以猜测出魔王的身份了。”   路晗衣难得地展露出一种严肃的神情:“是的,的确一时还找不到最合理的解释。但不管怎么样,你这一次的经历已经帮助我们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确定了魔王的阴谋和诱使人类移植附脑有关,下一步的行动就有方向了。”   “又是疯狂的人体试验么?”冯斯冷冷地问,“就像王璐那样,随便抓一个无辜的人来下手,把他们变成疯子?”   路晗衣没有回答,但也没有否认。   冯斯往椅背上一靠,闭上眼睛,只觉得深深的疲惫涌上心头:“这不是一个属于我的世界。我只想做普通人,但却只能跟着你们越陷越深。我多么希望有一天你们发现我不是什么狗屁的天选者,狗屁的催化剂,这一切都是误会,这样我还能脱身出来,做一个每天逃课、打篮球、赚钱的废柴大学生。”   “这些事情已经刻在你心里了,你能忘得掉么?”路晗衣说。   “你可以更改我的记忆嘛,就像你对姜辛明所做的那样。”冯斯悻悻地说。   “不,姜辛明的记忆并不是被迫消除的。事实上,是他主动求的我。”路晗衣说。   “他主动求你?为什么?”冯斯又是一惊。   路晗衣轻笑一声:“很好解释。姜辛明原本是期望着能完整地揭开这一系列事件的秘密,为他的父亲正名,当然也能让自己一举成名。但是经过了到中国后这一系列的事件,他意识到,这个黑暗事件的真相是绝对不容许他揭露的,一旦揭出来,不只是他,连带姜米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他和妻子虽然感情一般,但对这个并非自己亲生的女儿倒是真不错。”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算他真的打算不顾性命地揭露这一切,我们也有办法让他的揭露变成谎言、欺骗和笑话。他已经见识过我们的能量,很清楚这一点,也就是说,即便他想要努力挣扎,结果也毫无意义。考虑明白了这一层,他决定主动放弃。这样的话,至少他能继续他过去的安稳生活,以及拥有一颗平静的心。”   “安稳的生活……一颗平静的心……”冯斯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他的目光越过路晗衣,穿过咖啡馆的玻璃窗,望向无限延伸的远处,目光中充满了迷茫。他的手握着已经空了的玻璃杯,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简直让人怀疑他会把杯子生生捏碎。路晗衣一直静静地看着他,没有出声打扰。两人就像是两具凝固的雕像,被从充满常理的美好世界中生拉硬拽出来,沉默而倔强。   足足过了十分钟,冯斯才轻轻放下手里的杯子。他的手不再发抖,目光也不再迷茫,双眸里除了一种铁一样的坚定之外,还有一丝浓得化不开的深深的哀伤。而路晗衣的双眸,仿佛已经直接看透了他的内心。   “做好决定了吗?”路晗衣问他。   “未来会更加危险,对吗?”冯斯反问。   路晗衣很肯定地点点头:“混乱而血腥的时代已经来临了,所有的势力都会卷入其中,而魔王……随时可能觉醒。我不知道‘觉醒之日,万物俱灭’这句话会否应验,但我肯定,那绝对不会是什么好日子。简单地说,你别再奢望任何安稳的生活了,你已经踏上了一个天选者应该踏上的道路。”   “那我就明白了,”冯斯紧抿着嘴唇,额头上有深深的皱纹,“我决定了。不过,请再给我一点时间。”   “由你做主。”路晗衣说。   五、   姜米仍然在熟睡中。   柔和的灯光下,她的面部线条显得更加柔和而秀美,就像是一副静谧的油画。冯斯坐在病床边,抑制着呼吸,看着姜米尤带笑意的面容,满眼都是化不开的忧郁。   姜米翻了个身,缓缓睁开眼睛,冯斯连忙换出一副笑脸:“你还真能睡。”   “脑袋被人扎了个洞,还不让我多睡会儿?”姜米嘟囔着,轻轻从枕头上抬起头来,侧移了一下上半身,把身体慵懒地靠在冯斯身上,“还是这个肉枕头舒服。”   冯斯伸出手臂揽住她:“当心您那颗被人扎了个洞的脑袋。”   “其实还好,居然不怎么觉得疼,”姜米说,“不过,我被老妖婆控制的时候什么样?是不是很丑怪?”   “您这么貌美如花,怎么样都不会丑的。”   “这话我爱听!”   “我想申请到北京来做交换生。”姜米忽然说。   冯斯一呆:“为什么?”   姜米伸出手指,在冯斯的额头上弹了一下:“废话,当然是看着你这个笨蛋啊!你那么笨那么呆,没有我看着,跑丢了怎么办?”   “说得也是,”冯斯搔搔头皮,“那就过来吧。”   这次轮到姜米发呆了:“不是吧?你怎么答应得那么痛快?这完全不是你的风格啊。”   “不是我的风格?那我的风格应该是什么样?”冯斯反问。   “你嘛,按照你惯常的德性,难道不是应该马上皱起眉头,从身上掏出安全手册,翻到第二百五十页,然后大肆教育我‘哎呀留在中国好危险啊!哎呀魔仆好危险啊!哎呀守卫人好危险啊!哎呀我就是危险制造机啊!你应该回到安全的美帝,好好地去过你的生活,不要搅进这些危险里面来!’”姜米这一口气不带停顿地说下去,语气倒是模仿得活灵活现。   “你的贯口功底果然非同凡响,不到中国来专职当个相声艺术家太屈才了。”冯斯哈哈大笑起来,眼眶却不禁又湿润了。   “你说我刚才学得像不像?你是不是一贯都是这么思前想后得让人想揍你的样子?”姜米不依不饶。   冯斯叹了口气:“还真是我的风格,如假包换。”   “所以我才在奇怪啊,你居然没有说出你的专属台词,而是那么痛快地就同意了,难道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要不然就是你也被附脑入侵了?”姜米揪着冯斯的鼻子。   “我是天选者,附脑怕我。”冯斯一本正经地说。好容易等姜米松开手,他呼哧呼哧喘了口气,声音忽然放轻了:“其实只不过是因为,我想看到你高兴的样子。”   姜米一怔,冯斯接着说下去:“我想明白了,干嘛要憋得那么辛苦呢?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就算真的早死,又能亏多少?怕这怕那的生活,过得真是没意思,不如我们一起冒险,就当是一块儿演电影了,多开心!”   姜米两眼放光:“这简直是太阳从南边出来了!我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话会从你这个小老头嘴里说出来!”   “老夫聊发少年狂嘛!”冯斯像玩猫一样挠着姜米的下巴,姜米咯咯笑着,似乎感觉很惬意。她把头枕在冯斯的手臂上,眼睛慢慢地闭上了。   “困了就早点睡吧。”冯斯温柔地说。   “可是我还想和你说会儿话……”姜米嘟嘟囔囔地说,语声里已经显得有些困倦。   “时间还长着呢,不着急这么一小会儿,”冯斯拍着她的背脊,“等你申请了交换生,我们就能成天在一起啦,我带你吃遍全北京的小吃。”   “光是北京不够,其他地方的我也要吃……”   “没问题。只要我们在一起,做什么都没问题,全听你的。”冯斯的声音略略有些哽咽。   “嗯,在一起就好。”姜米的声音越来越低,“我们俩,在一起……”   她终于睡着了,呼吸变得均匀平缓。冯斯小心翼翼地把她的头放回到枕头上,怔怔地盯着她熟睡的面庞看了许久,眼泪终于流了出来。他低下头,在姜米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   “真想和你在一起啊,”冯斯低声说,“真的很想。真的。”   尾声、   校篮球联赛的半决赛已经进入到最紧张的时刻。最后一分钟,冯斯所在的系还落后四分,但现场的大部分观众都在为他们加油,因为他们是从十七分的分差生生追到只差四分的。   大反击的功臣是大二的学生冯斯。这个之前因为打人被禁赛多场的刺头,本场比赛禁赛期满重新复出,被换上场时球队已经落后了十七分。刚开始的时候,人们都对他报以嘘声,但他似乎完全不受嘘声的影响,以精准的中投接连得分,重新点燃了球队的士气。   气势一旦起来,这帮年轻人一个个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投篮的准星有了,换防补防的脚步有了,拼抢篮板的积极性有了,一阵穷追猛打之后,把比分迫近到了四分。   但比赛时间也只剩下了最后一分钟。对方控球。   对方虽然仍然领先四分,但显然阵脚已经有些慌乱。这一次进攻原本应当压时间,磨到24秒再出手,持球的小前锋却在进攻时间还剩十多秒的时候就仓促出手远投,球没有进,篮板被冯斯这边的中锋抢到。他们迅速发动快攻,得分后卫上篮被犯规,两罚一中。还差三分。   下一个回合,对方又犯了错误。原本应该抢攻一轮,这样能把最后一攻的机会握在自己手里,他们却选择了把进攻时间耗光。球还是没有进,冯斯这边的大前锋摘下篮板后立即喊了暂停。   比赛时间还剩最后十秒。   “大斌控好球,不要着急传球,十秒钟时间不少了;坦克,给冯斯作掩护。”队长布置着最后一攻的战术,“冯斯,溜底线,利用坦克的掩护挡住跟防你的人,到了右侧底角大斌就传球。雷浩往左边走,把大斌的传球路线清出来……”   这个战术的中心思想,就是给冯斯制造右侧底角三分的出手空间,这也是球队起死回生的唯一机会。这个三分投进,还有加时的机会,而以球队现在的士气和状态,进入加时就很可能赢球。   冯斯没有想到,自己刚刚入队不久,就得担负起这种绝杀的重任,不过他没有拒绝。队长是个有点儿迷信的家伙,而且日本热血日漫看得多,有点中毒的征兆,多半是觉得这是一个无比完美的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剧本。   您真是漫画看多了,冯斯心想,现实可不是日漫,开不了主角光环。   暂停时间到。观众们都屏住呼吸,等待着这最后十秒的命运宣判。战术跑得很成功,外号叫“坦克”的大前锋用他粗壮结实的身板挡住了防守冯斯的球员,而对方的大前锋虽然马上换防,但慢了一步,没能跟上冯斯的脚步。冯斯已经溜底线跑到了右侧底角,控卫也恰到好处地把球传到了他手里。   在观众们的欢呼与惊叫中,冯斯高高跳起,一个美如画的标准姿势出手,球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飞向篮筐。对方的大前锋和得分后卫状若疯虎地扑上来封盖,但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出手后半秒钟,完场哨响。   然后。   唰。   干净的脆响,球进了。   观众们一个个快把自己的盲肠都喊出来了,队友们兴奋得不能自已,队长更是扑过来一把把他抱了起来。冯斯只能无奈地任由他抱起来,心里想着:大哥,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基?可不可以不要把日漫里的场面做足全套?   正当球场上的热度逼近沸点的时候,裁判却稳稳当当地做出了手势。一看到这个手势,队长像被雷劈了一样呆若木鸡,双臂一松,正被他甜蜜地抱起来的冯斯差点摔一个狗啃屎。   冯斯好容易站定了,一看裁判的手指,也呆住了。   “两分!”裁判宣布。也就是说,刚才冯斯那个球虽然进得漂亮,却不小心踩到了三分线,只能算两分。   而他们所落后的分数,是三分。   虽然投中了压哨球,他们最终还是以一分之差败北,无缘决赛。   队长的状态迅速由欣喜若狂切换到如丧考妣,带着几名球员围住裁判试图讨要说法。冯斯却并没有什么不爽快,相反,看着队长那张愤怒到变形的脸,他禁不住笑出了声。   生活毕竟不能等同于日漫,他想,这他妈才是真正的生活啊。大喜大悲,大起大落,没有主角光环护体,永远都不可逆料的生活。   他也懒得去掺和队友们注定不会有结果的抗争,脸上挂着懒散随意的笑容慢悠悠地离开了球场,走了没多远,有人递了一瓶运动饮料给他,他抬眼一看,是文潇岚。   “你的三分被吹成两分了哎,你都不去闹一闹?”文潇岚问。   冯斯咕嘟咕嘟喝了一口饮料:“懒得。这么点儿小事,我才没心思去争。”   “可是这难道不是你所向往的‘普通人的生活’的一部分么?”文潇岚说,“正因为经历了那么多生生死死的大事,你才更应该在意这些小事才对。”   “是啊,你说得有道理,但是……人就是这样的矛盾体吧。”冯斯随口回答。   “矛盾到你连爱情都不想去争取么?”文潇岚追问。   冯斯的笑容消失了。他停住脚步,把头扭向一边,不敢看文潇岚:“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你还提它干什么?”   “为什么不提?”文潇岚走到他身前,“姜米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也真心喜欢你,你为什么要让守卫人扭曲她的记忆,让她从此完全不记得你的存在?你不觉得这样太残忍了吗?”   “她既然已经不记得我了,就无所谓残忍了吧,”冯斯低声说,“她只是一个和父母一起到中国旅游的普通美国女孩,虽然母亲不幸遭遇事故身亡,但至少还有父亲相依为命。她会走出这段阴影,念完大学,毕业,找一份好工作,嫁给一个律师或者医生或者华尔街的金融男,平静地享受人生。她不会再和魔王与守卫人的世界产生任何交集,她的生命里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叫冯斯的小混混,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有,就是这样。”   “这样挺好。”他顿了顿,又补充说。   文潇岚摇摇头:“我当然明白你的用意是什么,可是你这样做……太委屈自己了。你是人,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人,不是网游里抽出来的角色,你的神经也不是电子元件。总是这样下去,你会承受不住的。”   她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轻声说:“其实我也想过,不能让你这样下去,大不了我假装喜欢你,至少你身边还有人陪。可是我知道,你那么聪明,我再怎么假装也会被你一眼看穿,没用的。所以我才那么替你感到心疼,你好容易找到了一个真心爱你、你也真心爱她的人,但你还是选择了一个人孤独。”   “这大概就是天选者的宿命吧。”冯斯摇晃了一下手里的饮料瓶,咧嘴一笑,“放心好了,我这样的高富帅,还愁没有女孩子喜欢?我先回宿舍洗澡换衣服了,晚上别忘了去宁哥家,今晚小樱要做过桥米线。妈的,光是说一说老子都想流口水了……”   他踩着醉汉一般的步伐晃晃悠悠地走远了。文潇岚站在原地,右手紧紧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两个人都没有留意到,在不远处的一个买饮料的小凉棚旁边,一个男人正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冯斯。这个人穿着朴实的便装,没有人能看出来,他是一个警察。   他就是冯斯的老朋友,曾炜。   “哎呀,越来越不好办了呢,这臭小子……”曾炜看着冯斯的背影,眉头紧皱,“看来不动用点手段是不行的了。”   他要了一瓶矿泉水,一边喝着一边慢悠悠地向校门方向走去。当他抬手喝水的时候,可以看到他的手背上有几道已经结痂的伤疤。   那似乎是曾经被人严重抓伤后留下的痕迹。   与此同时。地球上的另外一个角落。   一个孤独的人,呆在一个孤独的所在,孤独地喝着酒。电脑屏幕上是一张雨夜的照片。照片上的年轻人刚刚从一部摩天轮上走下来,正要被警察铐上手铐。在雨夜晦暗的光线里,可以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手上流着鲜血,满脸都是深沉的失望和愤怒,倔强的目光中像是有火焰在燃烧。   “开始懂得人生的艰辛了,非常好,”喝酒的人轻声叹息,“人总是要成熟起来的。快点成长吧,成长起来,不要让我等太久。”   他关掉图片浏览器,又点开了一段视频。视频像是偷拍的,图像抖动得很厉害,不过清晰度还算不错。从视频上可以看到一对疑似父女的中年男人和年轻女孩,正准备过机场的检票口。那个女孩身材高挑,长得十分漂亮,站在人群中很是显眼。   镜头一转,拍到了不远处站立着的一个年轻人,这正是出现在刚才照片上的那个人。他仿佛眼睛都不眨一下,死死地盯着那个女孩,双手紧紧握成拳。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眼神里的悲伤如黑色的荒草般蔓延。   “有责任感了,懂得舍弃了,这是成熟的标志,”喝酒的人轻轻摇晃着酒杯,酒杯里的红酒其色如血,“快点找到你的责任所在吧。你的觉醒之日,不远了,我的孙儿。”   在他的身后,一双恐怖的绿色巨眼和他一起瞪视着电脑上的画面,似乎也带着一点好奇。不久之后,这双眼睛又缓缓闭合,只剩下如山的庞大躯体在黑暗中蠕动。   (第二部完) 书名:觉醒日3 作者:唐缺 内容推荐: 一幅与西藏有关的凶画,改变了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的毕生命运;遭遇雪崩的青年富豪,借助神秘的力量逃出生天,却又惨遭不可思议的凌迟之刑;精神病院里隐藏的恐怖玄机,幻境中不断暗示的天选者真相…… 令四大家族都感到恐惧的敌人从黑暗中现身,带来巨大的危机;哈德利教授所隐藏的机密终于逐渐暴露,引来不同势力的追逐争抢,也引发了守卫人世界的暗中分裂。历经磨难的冯斯,一步一步接近了自己真正的力量,也面临着未来去路的艰难抉择。 莫名成为“天选者”的冯斯,能否找到蕴藏在自己身上的秘密,能否面对着内心的痛苦挣扎做出正确的选择?   序章、西藏凶画   当这一天中的第一个顾客走进店铺的时候,尼古拉并没有对他产生太大的兴趣。这个人形容枯槁,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羊毛外衫,鞋尖几乎要被磨平了,虱子正从他长裤上的破洞里钻出来。他手里扛着一个长方形的物体,长大约八十厘米,宽在半米左右,用厚厚的破布包裹着。   一看就是个来兜售家族收藏的画作的潦倒穷汉,尼古拉迅速做出了判断。1348年的那次黑死病大瘟疫,让巴黎的人口足足减少了一半,许多曾经富裕的家庭因此而破败。瘟疫结束后,尼古拉在毗邻圣雅克教堂的代书人大街上开了一家抄书店,同时也收售旧书。这些年里,不断有破落子弟来出售一些家族藏品,以换取微薄的口粮,而尼古拉的回答总是大同小异。   “先生,你如果是想要卖画的话,可能找错地方了,”尼古拉说,“我的店只收购书籍。您可以去……”   来人摇了摇头:“尼古拉先生,这幅画……也许整个巴黎只有你能看得懂。除了你,我想不到还有别人会对它感兴趣。”   “它对您可能意义非凡。”怪客补充说。   这个回答让尼古拉很是意外。他知道,自己的确是一个奇怪的人,喜欢研究神秘事物,喜欢搜罗珍稀的古籍,喜欢钻研古代文字和古代符咒,或许,还有一些隐藏于内心深处的狂热野心。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孤僻的人,身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找遍这座城市只怕也找不到几个和他有过深入交谈的人。在大多数人眼中,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并不太招人喜欢的抄写员。   然而这个衣衫褴褛的怪客,却似乎对他相当了解。   尼古拉想了想:“好吧,让我先看看这幅画。”   对方小心翼翼地关上店门,然后一层一层解开了裹在外面的破布,当画的一角露出时,尼古拉注意到画框并不如她想象中古旧,看样子这幅画最多也就有二三十年的历史,不会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不禁在心里叹了口气,开始盘算应该怎样把这个怪客打发走。   然而,当破布完全被扯掉,画幅上的图案露出来之后,尼古拉惊呆了。他的心跳骤然加速,死死地盯着这幅画,过了好久才开口说话:“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奇怪的一幅画,从来没有见过。”   怪客看着他,并没有回应。尼古拉把画框小心地靠在桌上,仔细看着:“这幅画的确有点意思,我是说,我真的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恐怖、这么怪诞的画作。不过,技法远远谈不上好,只是业余水平,肯定和名家无关。出于猎奇的心态,我可以买下这幅画,但是价钱……”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骤然停止了,视线聚焦到了画面右下方的一处小小角落。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呼吸变得急促,脑袋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轰鸣作响,让他简直有一种血管都要爆裂的感觉。   “我的上帝啊……”尼古拉喃喃自语着。   在这副被他评价为“恐怖、怪诞然而画技不佳”的油画的右下角,原本应当是作家签名的地方,并没有任何法文、英文、意大利文或其他的欧洲文字。那上面是一串奇特的文字,字型扭曲而怪异,即使找遍全欧洲的学者,恐怕也找不到任何人能够辨识它们,遑论解读。   尼古拉也无法解读它们的含义,然而,他却曾经见到过同样类似的古怪文字。事实上,这样的文字已经在他的心里整整缠绕了好几年,让他绞尽脑汁,食不甘味。他时常在睡梦里见到这些精灵一样的符号在他的眼前跳跃,挖苦他,嘲笑他。在几年前那次无比幸运的意外收获之后,尼古拉距离自己的梦想之国只差一道门了,而这些难以索解的文字,就是打开大门的钥匙。   “请你告诉我这幅画的来历。”尼古拉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用镇定的口吻说。   “这幅画的作者,是波代诺内的僧侣奥多里克。”怪客说。   “波代诺内的僧侣……奥多里克?”尼古拉觉得这个名字听来有些耳熟。他回忆了一小会儿,忽然身子轻轻地抖了一抖:“是那个进入了东方神秘雪域的意大利人?”   “是的,他就是第一个进入那片雪域的欧洲人,”怪客点点头,“那片神秘的高原之地,被人们称为西藏。奥多里克的这次开拓之旅为他赢得了广泛的声誉,但人们却并不知道,在他的内心深处,保留着一个与西藏有关的绝大的秘密。在他临死之前,隐隐晦晦地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一位医生,那就是我的父亲……”   奥多里克是一个天主教圣方济各会修士,也是一位著名的旅行家,一生中踏足过很多地方,而其中最为有名的经历是他到过古老的东方之土——中国,甚至曾经在中国的都城大都居住过三年。在1328年这一年,他进入了西藏,是史上公认的第一位踏上西藏土地的西方人。在写给罗马教会的书信里,奥多里克对这片从无外人涉足的雪域高原做出了许多描述,比如:“拉萨的所有建筑都涂成了黑白两色,街道均用石板铺设。这里绝对禁止杀生,城外的人都居住于耗牛毛织成的帐篷中。”   “这个王国的时尚是这样的:妇女的头发梳成一百多根辫子。她们长着野猪一样尖长的牙齿。”   “他们国家的另一个风俗是:如果一个人的父亲去世了,那么这个人会说:‘我愿意保留我父亲的记忆。’因此,他把这一地区周围的祭司、僧人及乐师和所有的邻人亲属召集在一起。这些人高高兴兴地把尸体抬进村子。他们准备好一张大台子,祭司们在台子上把尸首的首级砍下来,递给死者的儿子。死者的儿子及其所有人齐声多次为死者祈祷。祭司将尸体切成碎块。他们得到一些碎块后,就返回了市内,他们边走边祈祷……在此之后,鹰及苍鹰从山顶飞下来,纷纷啄食人肉,然后腾空而起。这时,所有人齐声高呼:‘看哪,这个人是个圣人,神使降临把他带进了天国!’这种方式使死者的儿子感到得到了极大的荣誉。神使以这种令人称道的方式使其父亲超生,他目睹了这一切。为此,他取来其父的头颅,马上煮了吃掉,并且用头盖骨制成饮酒器皿。他及其家人总是虔诚地从头盖骨晚中汲取其父的记忆。他们的这种做法表达了对其父的最大尊崇。”   这些描述让欧洲人了解到了一个充满魔幻色彩的全新而未知的世界,奥多里克也赢得了巨大的声誉。但从西藏归来后,他的身体状况开始越来越差,从此再也没有四处游历。他越来越神经质,经常在午夜尖叫着从噩梦中醒来,然后一整个晚上不敢睡觉。僧院里的人们纷纷猜测,也许是因为他在西藏遇到了什么极度可怕的事物,把恐惧的种子植入了他的灵魂深处,不但摧毁了他的精神,也拖垮了他的肉体。   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年里,奥多里克忽然开始痴迷于绘画。他年轻时曾经学过一段时间油画,但并不算精通,不过此刻僧侣们也无从分辨他的画技到底是优是劣,因为没有人能看到他到底画了些什么。他在作画的时候总是紧闭房门,不让其他人进入,休息时也始终用布把画架遮住。他几乎足不出户,寸步不离这个小小的房间,为他送饭的青年僧侣只要稍微靠近那幅画,他就会从浑浊的双目中放射出狼一样凶狠的目光。   唯一一个能接近他的人是法国医生贝尔纳,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到僧院为奥多里克检查身体,尽管仍然不被允许触碰到那幅神秘的画作,奥多里克偶尔会和他进行一些交谈。年迈的修士在大多数情况下神智都很清醒,但有时候,他会忽然陷入一种近似谵妄的状态,嘴里说出一些奇怪的话。   “我所描述的西藏,都是谎言。”有一次奥多里克忽然说。   “您在说什么?”贝尔纳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我的确到了西藏,但根本没有去往拉萨,”奥多里克说,“我写给教会的信里所提到的西藏见闻,大部分都是道听途说,甚至有些完全是我自己瞎编的。”   贝尔纳很是吃惊,想要再深入询问,奥多里克却闭口缄默。过了些日子,奥多里克在经受了贝尔纳施治的放血疗法后,虚弱地躺在床上休息。突然间,他又说了一些奇怪的话。   “我没有到过拉萨,但我到过更加奇怪的地方。”奥多里克说。   “什么地方?”贝尔纳急忙问。   “西藏的秘密并不在拉萨那样的城市,而是在那些吃人的大雪山里,在那些连牦牛都难以生存的不毛之地中,”奥多里克的呼吸急促,“人间是没有秘密的。所有的真相,都藏在地狱里!藏在魔鬼统治的领域里!”   “地狱……魔鬼?”贝尔纳只觉得一阵寒意从背脊上涌起,“您到底指的是什么?”   奥多里克已经昏睡过去,没有再说话。   此后的日子里,奥多里克又断断续续在这样神志迷糊的状态下吐露过一些不知是真是假的惊人之语。贝尔纳从这些只言片语里大致理出了一个轮廓:奥多里克的确曾经游历西藏,但却并不如他在信件里所描述的那样,曾经进入过这片高原的中心——拉萨。然而,相比起拉萨,他却到过另外一个更加凶险,更加令人难以捉摸的地方。按照他的说法,“是魔鬼的使者把我带到那里去的”。   至于在那个“魔鬼统治的领域”到底发生了什么,奥多里克却又不肯说了。但从老僧侣对他那幅画作如此看重来进行判断,贝尔纳有了一个隐隐约约的猜测:那幅画上的内容,也许就是旅行家在西藏的真正惊心动魄的遭遇,也许就是把他吓得不停陷入梦魇的那个恐怖的事物。   除此之外,奥多里克甚至还有一些渎神的言论,什么“上帝是不存在的”“上帝不可能创造一个由魔鬼来统治的世界”,听得贝尔纳一阵阵心里发寒,好在这些胡乱的呓语没有被其他僧侣听到。   几个月之后,奥多里克终于完成了那幅画。他自己做了画框,然后把整幅画包裹起来,依然不让旁人接近,而这幅油画仿佛也耗尽了他剩下的心血与精力,他的身体开始迅速衰弱下去,终于一病不起,贝尔纳想尽办法也没能挽救他的生命。   临终之际,在修士们念诵祷文的嗡嗡声中,奥多里克的眼睛一直圆睁着,目光仿佛要透过僧院的天花板,一直望到遥远的东方,望到那些摧毁他的灵魂与信仰的恐怖事物。当祷文念完后,他吃力地挪动着枯瘦如柴的右手,用尽全力抬起食指,指向贝尔纳。   贝尔纳会意,来到他的身畔,俯下身子,把耳朵凑到他嘴唇边。奥多里克的喉咙蠕动着,艰难地挤出几个字,声音细若蚊鸣:“画……给你……”   “我明白了,”贝尔纳点点头,“安息吧。”   奥多里克的嘴角带着奇怪的笑容,目光里的生命之火逐渐熄灭。贝尔纳转过身,带走了那幅画。   回到家里,他点燃壁炉,想要把这幅画直接扔进火堆里去,因为他忘不了奥多里克的眼神里那种直到死去都无法消逝的惊惧。贝尔纳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不想给自己的生活增添任何莫名的负担。那些万里之外的蛮荒之地,无论发生什么,都和他没有关系。   然而,仿佛是真的有魔鬼藏在暗处释放出诱惑的毒雾,在即将松手的一刹那,贝尔纳鬼使神差地犹豫了。他在原地足足站了有好几分钟,直到举着画框的双手酸痛难忍,这才狠狠一跺脚,把画框从壁炉旁撤回。他喘着粗气,把画放到桌上,似乎是怕自己反悔,用近乎粗暴的动作三两下扯掉了包在外面的布条,露出了藏在里面的油画。   然后他就一把捂住了自己的嘴,只感到难以名状的恐惧感像水银一样流遍全身。即便是作为一个医生,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看到这样可怕的画面。奥多里克没有说错,那根本是一幕完全不属于人间的场景。假如这幅画并非虚构,而是来自奥多里克的亲眼所见的话,那么,这真的是来自地狱的图景,是魔鬼才能创造出来的梦魇。   “上帝啊……”贝尔纳闭上眼睛,在胸前划着十字。   “我父亲后来回到了巴黎,他好几次想要毁掉这幅画,却最终没有下定决心。”怪客对尼古拉说,“他说,不管是上帝还是魔鬼借助奥多里克的手留下了这幅画,大概总归是命运的注定,他不愿意悖逆这样的命运。他临死前把这幅画交给了我,希望我能找到一个可以解读它的人,而我相信,你就是那个人。”   “希望如此,”尼古拉点点头,“这幅画我给你5个里弗尔。”   怪客离开后,尼古拉锁好店门,拉好窗帘,抱着这幅画走进了抄书店后面的一间上锁的密室。密室里有一张宽大的书桌,上面摆着鹅毛笔和一大堆散乱的纸张,纸张上描绘着许多常人难以理解的古怪符号。而在书桌的中央,有一本古旧的书籍,用黄铜做封面,上面是一些类似古希腊文的文字。而翻开书,可以看见里面的内容大多由拉丁文写就,还有许多奇特的图画。   这就是尼古拉三年前意外收购的一本改变了他毕生命运的书籍:《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三年来,他穷尽心力地钻研这本书,却始终无法破解其中的关窍。他就像是一个沙漠中饥渴的旅人,眼前出现了一口蓄着清凉甘泉的水井,手边却没有能把水桶放下去的绳子。   这根绳子,按照尼古拉的推断,就来自于夹杂在书页里的某种神秘文字。它们不属于欧洲已知的任何一种文字,也没有任何对照,完全没有破译的可能性。尼古拉所能做的,只是不断地搜罗各种古老的文献,希望能先弄明白它们到底是什么。遗憾的是,他至今一无所获。   而现在,这个追寻许久的谜题,似乎终于有了答案。那些无人能解的文字,有可能来自于遥远的东方,来自于那片被称为西藏的神秘高原!   尼古拉用一个简单的支架把油画支了起来,然后翻开《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的某一页,这一页上画着一个奇特的生物:就像是一只肉乎乎的椭圆型虫子,浑身布满令人恶心的皱褶。对于曾经偷偷潜入巴黎公墓解剖死尸的尼古拉而言,这只虫子的形态更接近另外一样东西。   那就是人类的大脑。   这幅插图上还有另外一点值得注意的,那就是虫子身边站着的一个人。如果这个人是正常人类的话,按比例来推测,这只大脑状的虫子,体型比一头公牛还要巨大。而就在这只巨大的虫子的头顶,描绘着一长串不属于欧洲世界的古老文字。这些文字,和那幅油画上的文字,如出一辙。   尼古拉握紧了拳头,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他把视线移到油画上,久久地凝望着这幅闻所未闻的诡异画作,禁不住自言自语:“你到底想说明什么?这真的是……地狱的图景么?”   幽暗的烛光把这幅画照得半明半暗,更加烘托了那阴森可怖的氛围。画上所描绘的场景,是一个高高的平台,透过它可以看到远处狰狞矗立的险峻雪峰,那样仿佛能刺破苍穹的山势绝不可能在欧洲出现。平台上,无数黑色的秃鹫和乌鸦低回盘旋,紧紧围绕着平台中央的一个事物飞舞着。   那是一个人,一个笔直站立着的男人,脸型带有显著的亚洲蒙古人种特色,头顶光秃,很像是奥多里克所形容过的西藏的佛教徒:喇嘛。但他的身体,却是……一副骨架,一副血肉都已经全部剥落的骨架,内脏正在顺着骨盆往下落。他的脚下是散落一地的肉块,白色的雪已经完全被鲜血染红。一些乌鸦和秃鹫已经落到了地上,贪婪地啄食着这些新鲜的人肉。嶙峋惨白的骨架和依然完整的头颅拼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极度怪异的的视觉冲击,任何人第一眼看到都会感觉不适。   虽然身体只剩下了森森白骨,但这个喇嘛的肢体动作还是被奥多里克画得十分生动。他的右手握着一把锋锐的弯刀,刀上染满了鲜血,左手握着一样东西——那是他自己的心脏!他把仍在滴血的心脏高高举向天空,一只丑陋的大乌鸦飞扑而下,身体还在半空中,长长的喙就已经啄向了这颗心脏。   从这个动作上来判断,这个喇嘛好像是自己用刀割掉了自己身上的肉,并且掏出内脏,向这些鸟儿进行献祭!   这很像是奥多里克描绘过的西藏天葬的场景,然而,老僧侣却从来没有说过,人可以活着进行天葬,人可以自己握着尖刀给自己实施天葬。即便不谈天葬,在几乎失去全部身体和全部血液之后,尤其是失去了包括心脏在内的内脏之后,一个人居然还能站立,还能支配残躯的动作,还能拥有意识,这实在是和人类所熟知的生理知识背道而驰。   而整个画面上最让人感到震颤的,是这个喇嘛的表情。身上的肉被割得干干净净,连肠子都在被乌鸦争抢,他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痛苦。与之相反的是,他的面庞上充满了一种让人难以置信的……幸福感。是的,幸福,近乎神圣的幸福。   尼古拉很难找到一种合适的词句来形容这样的幸福感。那绝不像是宗教式的圣人殉难,因为哪怕是信奉上帝的圣人们,在临死的那一刻,即便因为虔诚的信仰而并不感到畏惧,也难免会有一些悲壮的情怀出现在脸上。人终究不是神,面对死亡的时候,不可能没有任何的负面情绪。   可是这幅油画上的喇嘛,脸上真的只有极度的幸福和极度的喜悦。在飞溅的血肉中,在饥饿的不祥之鸟的包围中,在原始而蛮荒的高原空气中,喇嘛的脸上绽开灿烂的笑容,犹如盛开在白骨躯体之上的妖艳之花。他哪里像是在面对着死亡与痛苦,简直就像是在看着徐徐打开的天堂大门。   天堂。这个词汇让尼古拉猛然想到了一点什么。在贝尔纳医生的儿子的描述中,奥多里克在那些意识不清的时刻,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上帝不可能创造一个由魔鬼来统治的世界。”他不禁产生了这样可怕的想法:难道这个濒死的喇嘛真的见到了魔鬼统治的美妙世界,这才能迸发出那种绝对不容伪装的欣悦?   尼古拉在这幅不可思议的画作面前怔怔地站立了许久,神情渐渐舒缓了下来。魔鬼就魔鬼罢,他对自己说,我所追求的,也许原本就是魔鬼的事业。   尼古拉开始进行漫长的筹备。若干年后,他离开巴黎,进行了一次漫长的远行。关于这次远行,由于有一些零散的书信为证,人们都相信,尼古拉只是去了西班牙圣迪亚大教堂朝圣而已。但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当重新回到法国之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他在历史里留下了属于自己的浓重的一笔,成为了一个不朽的传奇。   有很多人认为尼古拉压根不存在,有很多人认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子,但同样的,还有很多人对他流传于世的晦涩难解的只言片语笃信无疑,耗尽自己的一生去追随他的脚步,追随《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的指引。然而,再没有第二个人能取得和他一样的伟大成就。   同样再也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在1360年的巴黎,在黑死病过后的萧条中,在那间阴暗的抄书店里所发生的一切。再没有第二个人知道那幅恐怖的画作,以及那幅画是用怎样的一种方式,改变了人类历史上唯一一个成功的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的毕生命运。    第一章、幻境   一、   脸色惨白的女孩缩在冯斯的背后,身体轻微地颤抖着。她用双手捂着嘴,目光中充满了恐惧,喉咙里无意识地发出呜咽的声音,细长的双腿神经质地忽而交错忽而松开。   “别怕,别怕,”冯斯反手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说,“人生的道路漫长,难免遇到一些危险的事物,习惯了就麻木了。”   女孩点了点头,仍旧不敢从冯斯背后走出来,她甚至害怕得把眼睛都闭了起来。冯斯笑了笑,走上前一步,高高举起手里的字典,啪地一声重重拍下去。   “好了,解决了。”冯斯扯过一张纸巾,把这只被他拍扁的蟑螂包起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你太厉害了!”女孩一脸崇拜地看着冯斯,“我一见到蟑螂,腿都软得走不动道了。”   “北方的蟑螂这么娇小玲珑温柔秀气,有什么好怕的?”冯斯说着,伸出自己的手掌,“我们南方的蟑螂,经过本地种和德国入侵种的基因混合,长得最大的有手掌那么宽,色泽鲜亮,黑里透着红,一脚踩上去,那种嘎吱嘎吱的响声……”   “别说啦!光听你说我都要吐啦!”女孩刚刚恢复一点红润的脸蛋又变白了,“真是的,都快到冬天了,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蟑螂呢?”   “我怀疑是有猥琐男故意制造的生态灾难,”冯斯一本正经地说,“目的就是以帮助灭蟑为名潜入你们女生宿舍行不轨之事。这两天你们要看好内衣什么的。”   “喂,听你这么一说,为什么我有点贼喊捉贼的感觉呢?”女孩狐疑地打量着冯斯。   两人正说着话,其他的宿舍里不停传来女生们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以及重物拍下去的钝响。   冯斯是一个活在双重世界里的年轻人。一方面,他是北京某所名牌高校的大二学生,会一些靠歪门邪道赚钱养活自己的绝技;另一方面,他和一个神秘的地下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这个由远古时代的魔王以及对抗魔王的守卫人组成的世界中,他有着一个十分特殊的身份——可能唤醒魔王的天选者。   不久之前,他结束了惊心动魄的四川之行,回到了学校,生活似乎又暂时平静下来了。他吃饭,睡觉,逃课,赚钱,打篮球,遇到没法逃课的老师就跑到课堂上去打盹,看上去和其他大学生没有太大差别。但他心里十分清楚,这些平静都只是表面上的幻觉,在一切假象的背后,巨大的风暴正在席卷整个守卫人世界。这些风暴什么时候能卷到他头上,那就是天知道了。   这两天,学校了出了点不大不小的事情:仅有的两栋女生宿舍楼突然开始闹蟑螂。按说这年头的女生虽然略显娇气,也不至于被一两只蟑螂吓倒,但这一次的蟑螂灾来得大不寻常,几乎每个宿舍都能找到上百只,从宿舍里各个不同的角落里钻出来,俨然要和姑娘们形成共生生态圈。有胆小的女生早起刷牙,从刷牙缸子里抖出几只缠绵在一起的蟑螂,或者穿鞋时发现被不明生物硌了脚,直接吓得晕了过去。   校方倒是紧急购买下放了蟑螂药,但如今的蟑螂家族似乎在北京越来越恶劣的环境中产生了坚韧的进化,大多数毒而不死,拖着断腿残翅在宿舍里踟蹰爬行,其状愈加骇人,女生们往往不敢触碰。学校没有办法,只能派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帮忙收拾残局。   冯斯就在被派遣的行列。和其他因为能合法进入女生宿舍而感到兴奋的男生们不同,他对于此类讨好异性的行动并无兴趣,但他一向是背后蔫坏、正面从不和校方作对的两面派,所以还是没有二话地接受了任务。   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各个宿舍的死蟑螂与半死不活蟑螂才算是基本清理干净。冯斯少不得又要讲一点“当年住在旧宿舍的学长曾经一饭盆一饭盆地往外倒蟑螂”来吓唬一下姑娘们,正讲得眉飞色舞,耳朵忽然一痛,似乎是被人揪住了。不必回头,他就知道下此毒手的是谁,立刻乖乖地闭嘴。   揪住他耳朵的女孩,是与他同班的好朋友文潇岚,也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的几个知道他的秘密的熟人。在女生们的讪笑声中,冯斯被文潇岚揪出了宿舍,两人来到走廊尽头的窗户边,文潇岚忽然扑哧一笑。   “别的男生都在玩命地抖男子汉气概,你偏偏要去吓唬人,真是烂泥糊不上墙啊。”文潇岚说。   “这些庸脂俗粉,难入我的法眼。”冯斯严肃地说。   文潇岚做出一个要呕吐的表情,接着语气忽然有些低落:“其实你该试试去谈场恋爱的,反正姜米已经被你送回美国了。我还是那句话,你背负的东西太多,憋屈得太久了,这不是你成天嬉皮笑脸可以掩盖得住的。”   冯斯叹了口气,刚才伪装的肃容化为了真正的愁容,但几秒钟之后,笑意重新回到了脸上。他挥了挥手,走下楼去。   此时已经接近午饭时间,不过由于是周末,通向食堂的人流量并不大。冯斯在岔路口犹豫了一阵子,还是决定去食堂对付一顿拉倒。最近一段时间因为心绪不佳,赚钱不是很努力,而他赚到的钱一大半都分给了不擅长独立谋生的好友宁章闻,钱包略微有些吃紧。当然了,养父冯琦州的那张资金数百万的银行卡仍然揣在身上,只是他始终不愿意去动用,这让他显得很有些像民间故事里守着金山讨饭的怪人。   “怪就怪吧……”冯斯挠挠头,走向了学校里以味道糟糕师傅态度恶劣然而菜价低廉著称的一食堂。就在即将跨入食堂大门的时候,他忽然闪到路旁,低下头伸手系鞋带。但事实上,他的鞋带并没有松,做出这个动作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躲开一个他曾经见过的人的视线。   他看到了一个相貌平凡木讷、皮肤粗黑的中年妇女,乍一看像是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的农村妇女。然而,冯斯记得这个女人的长相,几个月之前,他曾经在贵州山区的四合村见到过她,当时她和一群因为天选者的出现而纷纷出动的守卫人在一起。   是的,这个看似不起眼的村妇,是守卫人中的一员,不过她并不属于四大家族,大概是来自某个小一些的家族或组织。但是她忽然现身在这所大学,是为了什么呢?总不会是来探望她读大学的儿子吧?   冯斯低头假装系鞋带,趁着这个村妇扭头的一瞬间,赶忙站起来,躲到了食堂门口的阅报栏后。他侧过头,装作读报,眼睛却一直斜着观察村妇的动向。他发现,村妇一直站在距离食堂门口大约十多米的地方,不停地望向食堂门口。   她在监视着什么人,冯斯得出了判断。不过看样子,她的监视对象并不是区区在下,这总算能让人稍微放点心了。多半是守卫人内部之间的什么争斗吧,冯斯想,要不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得了。   正在想着,食堂里走出一个身材消瘦的老人,戴着一顶有一些滑稽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像是不想让人看到他的脸。他站在门口,警惕地四下张望了一下,然后开步走向学校西门的方向。但很显然,他这样的张望并没能发现监视他的人。   村妇很轻松地跟在了老人身后。冯斯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虽然几秒钟前还在劝自己不要去管闲事,但不知怎么的,一种莫名的直觉告诉他,此事可能非比寻常。   三人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态势一个跟着一个,走到了西门附近,一路上并没有发生任何异状。但冯斯心里的疑虑却越来越浓,总觉得那个神色慌张的老人身上藏着一些令人不安的因素。   老人和村妇一前一后,已经走到了西门门口。冯斯有些踌躇,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像一个跟踪狂一样继续跟下去,正在这时侯,他忽然看到一个穿着一身红色风衣的年轻女人向着老人走过去。这个女人面容俊俏,肩挎一个不知真假的普拉达帆布包,手里提着几个购物袋,脸上的表情轻松而闲适,像是个刚刚购物归来的女教师或者教职工家属。   但是老人的目光刚刚触及到这个女人,脸上立即现出十分惊恐的样子,他猛地摘下鸭舌帽,用力扔下那个女人,然后转头就向校内方向跑去。   看来有情况,冯斯想着,赶快躲到了路边。他看见老人迈着衰弱的腿脚拼命想远处跑去,而那个女人却不慌不忙地扔掉了手里的购物袋,右手伸进帆布包,掏出了一样东西。冯斯看着那个东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是一把手枪!   这个玩笑可开大了,冯斯想。虽然身陷魔王的世界里,他已经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大场面了:停滞的时间,远古战场的幻象,恐怖的妖兽与魔仆,在雷电中重现的消失道观,隐藏于中国腹地的巨大金字塔,杀人于无形的各种蠹痕……   但他从来没有在这些场合见到过手枪,见到过这种文明时代的科技产物出现在守卫人们的战争中。此前梁野的下属王欢辰曾经提过要给他弄一把枪,但也就是说说而已。此时此刻,这个时髦女郎竟然在北京一所大学的校门口掏出了手枪,让冯斯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仿佛正置身于一部胡编乱造的美剧或者日剧中,而不是青天白日下的中国。   老人已经跑出去了十多米,女人抬起手腕,稳稳当当地扣动扳机。消音器消除了大部分的噪音,附近的人们大多只听到噗的一声闷响,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随着这一声枪响,奔跑的老人却已经跌倒在地上,大腿上鲜血迸流。   妈的,这居然是真枪!冯斯真的有点傻眼了。他知道自己此刻肯定不能赤手空拳地去阻拦一个手中握枪的凶徒,而且也担心自己遭到误伤。眼见握枪的女人已经一步步逼近了老人,冯斯知道此人已经不可能幸免,于是轻手轻脚地开始向后退,决定不再管这件事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老人向着周围还不明所以的人群发出了一声喊叫,这一声喊叫让冯斯像触电一样浑身一颤,差点跳了起来。   “霍奇,救我!”老人用英语喊着,“哈德利教授!霍奇!救救我!”   冯斯连忙朝着老人的的视线方向看过去,只见人群中站着一个发色灰白的白皮肤西洋人,看年纪大概得有六七十岁了,身材高大,体型微胖,估计应该是来交流访问的学者或者学校聘请的外教。这位外籍人士仿佛没有听到倒在地上的老人的呼唤,转过身快步离开。   “哈德利教授!我们在西藏见过的!”老人仿佛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求求你救救我!求……”   他的这一声“please”并没有能够说完,拿着手枪的女人已经来到了他面前,把枪口抵在他的额头上,毫不犹豫地开了枪。   到了这时候,人们才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一片片惊呼声和尖叫声爆发出来,男男女女都开始玩命地逃跑。女人不慌不忙地收起枪,快步离去。而在一片混乱中,那个村妇已经踪影不见。   但冯斯已经没有心思去管这两个人了。刚才发生的这比电影还血腥的一幕,生平头一次真正看到有人开枪杀人的震撼,都比不上他所听到的那个名字给他带来的冲击。霍奇?哈德利教授,就是这个只闻其名而不见其人的考古学家,间接地让他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旅程,也得到了一次苦涩中夹杂甜蜜的恋情。   他的脑海里迅速闪现出当时的前因后果:哈德利教授是美国一位知名考古学家,因为痴迷中国文化而选择来中国做访问学者,却无意中对一座数百年前消失的道观产生了兴趣,他怀着纯粹学术的心态对这座道观展开研究,却不料从此陷入了重重危机,不仅被人追杀,还被栽赃陷害,成为了一个杀人犯。面对着杀手和警察的双重追击,哈德利教授把与这座道观相关的研究资料托付给了他的学生、另一位知名考古学家詹莹教授,此后便踪影不见,而詹莹则与她的女儿姜米先后来到中国,引发了一连串的事件。   想到已经回到美国的姜米,冯斯心里又是微微一痛。他咬咬牙,不再去管地上的死人,也不去管已经走远的女杀手,而是迈开步子,跟住了哈德利教授。   二、   哈德利教授步履匆匆,离开西门后,转而向北。冯斯沿路跟着他穿过了大半个校园,然后看着他在校内的果蔬店买了两袋子水果蔬菜,继续走向北门方向。   这厮果然有问题,冯斯想。学校聘请的外籍专家,一般都会在专门的交流中心安排上档次的住宿;普通外教也一般会住在留学生公寓。眼下哈德利教授买了果蔬,显然是要回自己的住处,却并没有走向这两个地方,看来是在外面另有住处。   他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呢,还是为了隐藏什么秘密呢?冯斯想着,一路跟着哈德利来到了一片还未来得及拆迁整改的平房区,这里有一个水泥墙围成的院子,里面是两排平房。一般而言,租住在这些平房里的都是外地来的贫穷打工者,或者从牙缝里挤出钱来享受鱼水之欢的大学生,以哈德利教授的身份,居然会住在这里,实在是有点奇怪。   这些平房破旧低矮,前一天下雨的积水仍然留在地面上的坑坑洼洼中,混成了泥浆。几只肥大的老鼠旁若无人地从遍地的垃圾中穿越而过。距离这两排平房大约几十米远的地方,公共厕所正在散发出熏人的臭气。   “您大概是有史以来居住环境最糟糕的美帝教授了吧……”冯斯自言自语。这时候一个西红柿不小心从塑料袋里滚了出来,哈德利教授回身去捡拾,冯斯连忙扭过头,假装看院墙上贴着的小广告。从小广告上,他发现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此地的平房售价还并不低。因为投机客们知道,等到这里拆迁的时候,获得的补偿款将会比房价还高得多。这也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怪象。   忧国忧民了几秒钟之后,稍一走神,哈德利教授已经进了院落里,等冯斯跟上去时,老教授已经不见了,不知道走进了哪一间屋子。冯斯左右张望了一阵子,看着那一扇扇紧闭着的门,不知道怎么的,忽然就联想到了远在大洋彼岸的姜米。从他做出选择抹去姜米对他的记忆之后,这一段爱情的大门,就算是永久地封闭了。   一想到姜米,他就忍不住心头一阵烦躁,继而莫名火起。尽管在中国发生的一切并不能算是哈德利教授的错,冯斯却忍不住要迁怒于他,因为他是这一系列事件的源头。在这股无名邪火的煽动下,他把之前想好的“不要暴露自己,悄悄观察就好”的行动策略扔到了九霄云外,大步走到院子的东头,从第一间房子开始重重地敲门。   第一个房间没有人。第二个房间走出一个眼神有点痴痴呆呆的小老太太。第三个房间没有人。第四个房间开门的是一个睡眼惺忪的中年汉子。   当敲到第五个房间门的时候,并没有人马上来开门,但冯斯可以听到房间里有一阵杂乱的响动,似乎是有人在藏什么东西。他心里有数了,耐心地站在门口,不断地敲击着已经掉漆的门板。两分钟之后,终于有人来开门了,果然是哈德利教授。他看着冯斯,目光里充满了警惕和诧异。   “你是谁?”哈德利教授用虽然腔调有点怪、却还算流畅的中文问,“敲错门了吧?”   “不,我就找你。”冯斯不由分说推开哈德利,闯了进去。   他已经一眼清楚了房内的一切。这是一间十来个平方的小房间,和大学宿舍的房间差不多大,里面摆放着几样简单的家具:床、书桌、椅子、简易衣柜、脸盆架等。如果哈德利刚才藏了什么东西的话,床下和简易衣柜是唯二的选择。   “我好像并不认识你。”哈德利上下打量着冯斯。   “你的确不认识我,但你的学生认识我。”冯斯盯着哈德利的眼睛。   哈德利先是一愣,继而身子轻轻地颤抖了一下。他关上房门,把门反锁住,然后回过神来看着冯斯:“我猜,你说的是珍妮——詹莹,对吗?”   “还能有谁呢?”冯斯的目光里闪过一丝恨意。   “珍妮……她还好么?”哈德利问。   “她死了。”冯斯冷冷地说,“因为你交给她的消失道观的资料,她来了中国,被人杀害了。”   哈德利脸色大变,看上去像是有些站不稳,抚着额头向后退出几步,一屁股坐在床上,两行老泪顺着他的面颊流了下来。   “是我害了珍妮。是我害了她。”哈德利喃喃地说。   “本来就是你害了她!”冯斯提高了声调,“你自己都在被人追杀、被人陷害,你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些资料有多危险!但你还是一意孤行,硬逼着詹教授接受了它们。你害得一个女孩失去了母亲,害得一个男人失去了妻子,你他妈的知道吗?你还害得……”   他重重一挥手,没有再说下去。哈德利木然地坐在床边,过了很久,才轻声问:“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也是这起事件中的一份子,是吗,年轻人?可以给我讲讲你的经历吗?”   “讲起来的话,会是一个过于漫长的故事,”冯斯斜靠在门上,“不如你先给我讲一讲,在最后一次给詹教授打电话之后,你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   看着哈德利犹豫不决的神情,冯斯哼了一声:“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躲在这里,但毫无疑问,你身上还藏着什么秘密。我必须要警告你,这些秘密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你的想象。它已经完全脱离了学术范畴了,你千万不要用你科学家的脑瓜去衡量。”   “这一点,我过去不明白,但现在已经清楚了。”哈德利叹息一声,“我已经见识过一些超越常识之外的事物。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何人告诉我那些东西是存在的,我都会把他们当成疯子或者骗子,但是现在……”   他正想继续说下去,衣柜里忽然传来一声奇怪的响动,听上去有点像猫叫,又有点像婴儿的啼哭。一听到这个声音,哈德利教授就像被虫子咬了一样,一下子跳了起来。   “你快走!”哈德利教授低吼道,“今天晚上九点来找我!到时候我把一切都告诉你!”   “我不走。”冯斯摇摇头,“上一次我就是那样离开了詹教授,然后她就出事了。我不能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   “你必须得走!”哈德利咆哮着,看上去有些神经质地在房间里转了一个圈,然后从书桌上抓起了一把普通的小水果刀,刀尖朝向冯斯。   “以你的年龄和虚胖的体魄,就算手里有把刀,也伤不到我的。”冯斯镇定地看着他,“把刀放下吧。”   哈德利狠狠喘了一口气,还没来得及回答,简易衣柜里的怪声又响了起来。这一次,声音比先前那次更加响亮,声音也更加接近于人类。冯斯隐隐能从其中辨别出一些情绪:不满、紧张、愤怒。   “柜子里到底是什么?”冯斯追问。   哈德利浑身颤抖,扔下了手里的水果刀,扑上来一把揪住冯斯,硬把他往门外推:“快出去!快点儿!”   这个老人的力气并不大,冯斯反倒有些踌躇,不好真的发力与他扭打。他不由自主地被哈德利推到了门边,哈德利正想伸手开门,突然之间,冯斯眼前的一切都消失了,视线里只剩下一片黑暗。   他有些惊诧,但并没有惊慌失措,因为这种突如其来的环境改变,他已经经历过不止一次了。那是某种来自于魔王的超自然力量在发挥作用。果然哈德利藏在衣柜里的玩意儿大有问题,冯斯想,我这是又要经历一次回到远古涿鹿战场的幻境么?还是说又会见到一座活他妈见鬼的金字塔?   他不敢乱动,站在原地静静地等待着。过了一分钟左右,他的眼前渐渐出现了亮光,这光线十分柔和,即便是在一团漆黑中突兀地出现,也并不显得太刺眼。与此同时,他开始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心情好起来了。   这实在是太诡异了,冯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一天里,他先是目睹了一场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凶杀案,紧接着又和哈德利教授对峙,勾起了他关于姜米的痛苦回忆——这些原本都是负面情绪。到刚才哈德利教授坚决要先赶他走,他心里的种种不爽之处更是到达了顶点。   可是现在,先前的种种苦闷、悲伤、愤怒一下子都消失无踪了,就像是杯子里的水被突然间倾倒一空。不,确切地说,比倒空一杯水还干净,甚至连点水珠都没有留下。然后杯子里被装上了另外一种东西,比蜜糖还浓稠甜蜜的东西。   光亮逐渐加强,眼前的一切已经清晰起来,冯斯看清了周围的一切,一时间瞠目结舌不知所措。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如茵的草坪上,周围是一堆陌生的建筑和许多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大部分都是哈德利教授那样金发碧眼的白人,此外也有不少黄种人和黑人。这些人大多很年轻,年轻到年龄和冯斯差相仿佛,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朝气。   这是一所国外的大学!冯斯忽然明白过来。眼下有两种可能的解释:第一,这是蠹痕制造出的虚拟幻境;第二,这是类似于张献忠地宫那样的压缩空间。不过很显然,让一所现代的大学凭空消失不是太可行,所以这应当是一个幻境。   但这个幻境代表什么呢?冯斯呆呆地看向远处一面正在飘扬着的星条旗,意识到这里是美国。美国……他骤然间明白过来,连忙四处张望,寻找着些什么。   他很轻松就找到了他想要找的。是的,如他所料,姜米就在离他很近的地方。   姜米的面容还是那么美丽而俏皮,一如他过去无数次在梦里遇到的那样。她手里抱着几本书,似乎是刚刚离开课堂,看到冯斯后,她先是愣了愣,随即扔掉手里的书,一阵旋风般地扑了过来撞进冯斯的怀里,冯斯一下子立足不稳,两人一起摔在草坪上。   “你这个狗东西,为什么要扔下我!”姜米伸手捏住了冯斯的鼻子,“混蛋混蛋混蛋!”   真是最典型的姜米风格,如假包换,冯斯想,但这种久违了的感觉真是美好。一直充塞于心胸里的甜蜜感觉忽然泛滥起来,让他忘乎所以,他只能紧紧抱住姜米,一时间忘记了自己究竟在哪里、到底想要干什么。   冯斯甚至都意识不到自己和姜米到底说了些什么话,是在细诉别后离情还是在絮絮叨叨地斗嘴。他只能十分肯定地确认一点:此时此刻,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校园里,在心爱的女孩身边,他正在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一种自己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极致的幸福。那种感觉,就像是天堂的大门打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冯斯已经连时间的概念都忽略了的时候,身边的一切忽然暗了下来,怀中温暖柔软的躯体也消失不见。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幻觉。假的,他并没有身处美国校园里,也并没有见到姜米,姜米更加没有找回她的记忆,即便两人真的重逢,对于姜米而言,他也只是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而已。   如果没有方才的幻境,或许反而还好些,那种刚刚获得极度的幸福却又骤然失去的感觉,犹如从高空坠落,让人的心境一下子跌落到了谷底。冯斯只觉得胸口被什么沉重的东西死死堵住,堵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堵得他好像血管里流动的血液都变成了固体。   他闭着眼睛,回味着先前那种虚幻的欣悦,简直不愿意再回到现实世界,然而鼻端传来的阵阵血腥味让他不得不睁眼。这一睁眼,他吓得惊叫出声,踉踉跄跄地退出去好几步。   ——哈德利教授死了!   此刻的哈德利就躺在这间小小平房的地板上,浑身鲜血,一动也不动,身下的地板上也流淌着许多血液。这些血来自他身上深深浅浅的好几十道伤口,从脖颈到胸口、胳膊、腰腹、大腿,到处都是,其中有几处显然比较致命。   这并不是冯斯第一次见到死人,他甚至见过一个大活人转瞬间变成白骨的可怕死法,但是刚刚从一个欢愉的心境里走出,一下子看到这样的恐怖场景,他还是免不住要受到一点惊吓。他不知不觉间手一抖,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右手滑落,掉到了地上,发出金属落地的当啷响声。冯斯低头一看,登时如坠冰窟。   掉在地上的是一把刀,先前哈德利教授拿在手里威胁他的水果刀。后来,哈德利教授把这把刀扔到了地上。   但是现在,水果刀竟然是从他的手里掉下去的。他俯下身,怀着万分之一的侥幸仔细看着这把水果刀,然后连这最后的一丁点侥幸也彻底消失了。   水果刀上沾满血迹,他的手上也沾满血迹。哈德利教授的血。   那一瞬间冯斯只觉得自己脑子里空空荡荡的,似乎什么也不存在了,浑身的血液就想要凝结成冰块。在这之前,他也并不是没有遇到过伤心、难过、恐惧甚至于万念俱灰的时刻。养父冯琦州在他面前死去的时候,他伤心;养母池莲死而复生并且露出真面目的时候,他愤懑而沮丧;做出离开姜米的决定时,他觉得心口一阵阵抽疼,真的像是在被人捶打一样。   ——但这些和眼前的景况相比,简直都不算什么了。   他杀人了。   此前在成都的时候,警官曾炜曾经炮制了一起故意用来陷害他的斗殴事件,当时也曾经让他颇为害怕,因为按照曾炜的说法,打架这种事儿可大可小,小到连治安拘留都不用,大到可以定性为涉嫌故意伤害而被起诉、服刑。那时候他想,要是真的去坐了牢,捡肥皂什么的且不论,大学是上不成了,这一生接下来的路也会颇多波折。   然而,眼下他摊上的事,比上一次严重一万倍。他杀了人,而且从哈德利身上的伤口来看,够得上“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他面对的,将会是几十年到无期的刑期,甚至于……死刑。   冯斯失魂落魄地挪动着铅一样沉重的双腿,在哈德利教授的小床上坐下来,只觉得浑身都在止不住地抖啊抖啊。于他而言,在过去的一次次冒险中不断面临死亡的威胁是一回事,自己作死则是另外一回事。他努力地回想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却发现自己对现实中的一切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他始终只能记起幻境中的一切:阳光灿烂的校园,人声鼎沸的草坪,姜米明亮如星的双眸……他觉得自己明明只是在拥抱着姜米,和自己思念已久的姑娘互诉衷肠,如果那不是在人声鼎沸的公众场合,而是在某些私密的空间,保不齐还会干点什么坏事——怎么一眨眼工夫,就跳到了血淋淋的凶案现场,而自己居然成了杀人嫌疑犯。   一定是躲在哈德利的衣柜里的那个东西捣的鬼!冯斯猛然间醒悟过来。他连忙站起来,一步跨到简易衣柜前,发现衣柜的拉锁已经被拉开了,里面除了哈德利的衣物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了。晚了一步,冯斯失望地想,要么那个玩意儿自己跑了,要么被人拿走了。   他也有些明白了,当那个未知的玩意儿发出古怪叫声的时候,哈德利教授极力想要赶他走,一定就是试图抓紧时间处理掉它,以免发生无法预料的后果。然而,自己想起了几个月前离开詹莹后发生的悲剧,没有听哈德利的话,结果……这次又选错了。   我还真是个衰神呢!冯斯懊恼地捶着墙。两次,不同的选择,结果两次都错了。詹莹死了,哈德利也死了,而自己……似乎马上就要陷入人生最大的危机之中。   想到这里,他赶忙回身把那把沾满血迹的刀捡了起来,考虑是不是应该用床单把上面的血迹和指纹全部擦掉。他的性情里倒是一向有“每逢大事有静气”的成分在,短暂的慌乱之后,那种灵魂深处的混不吝又发作了。管你妈的!他狠狠地想,老子是天选者,梁野路晗衣他们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去吃枪子儿而不管的。最坏的结果不过是从此从“这个世界”消失,正式成为守卫人中的一员,那样虽然会有许多的不舍,也总比挂掉或者一辈子捡肥皂强。   当别无选择的时候,至少不要选最坏的那种结果吧。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正当冯斯一脑门子焦躁地回忆着他在小说和电影里见过的那些不靠谱的清理犯罪现场的知识时,门锁转动了一下,然后门被轻轻推开了。   冯斯的心脏都差点停止跳动。我应该想到的啊!他懊恼地捶了一下头,毕竟我还不是一个有经验的职业罪犯。哈德利教授在自己进门后的确反锁了门,但衣柜里的怪物失踪了,说明肯定有人开过门,但自己却忽略了这一点,没有想到再把门锁上。   这下子,算是被人抓了现形了,冯斯绝望地想。那一刹那他甚至产生了“我要不要杀人灭口”的古怪念头。但当看清楚了来人的脸之后,冯斯才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完蛋了”。   “人生何处不相逢……”他长叹了一声。   三、   “吴婶,谢谢你。”魏崇义接过对面的中年女人递过来的两个大袋子,袋子里有一些熟食、水果和营养品,还有外敷的伤药与创可贴。   “哪能说谢啊,您这不是打我的脸么!”被称为吴婶的中年女人满脸尴尬,“孩子实在是太淘气了,哪儿能对着人扔石子儿……我回去一定狠狠地教训他!您的伤不要紧吧,魏叔?”   “不必太介意,”魏崇义淡淡地摆摆手,“这么些年,我早就习惯了。”   吴婶怔怔地看着魏崇义枯瘦的身躯和憔悴的面孔,再看看他额头上那道醒目的新鲜伤疤,忽然间眼泪就流了下来:“魏叔,您这些年……真是太不容易了。我娘家的二舅就犯过疯病,以前您的疯人院没有被关的时候,他在疯人院里住过,回家的时候确实好了不少呢。别人说您是疯子头头,说您自己就是个大疯子,但只有我们这些家里有病人的,才了解您的苦处。”   魏叔微微一笑:“不要紧,我说了,早就习惯了,无所谓的。只是可惜了我的精神病院无法取得医疗资质,不得不关闭,连累了乡里乡亲的。”   吴婶叹了口气:“唉,是啊,也不知道是风水不好还是怎么回事的,我们附近这几个村儿,这一二十年来出疯子出得特别多。有您的疯人院在的时候还好,疯子们算是有地儿找人管管,现在可好,硬说您没有啥‘字纸’,非得给关掉。官办的疯人院那么贵,乡亲们哪儿舍得往里送,好多家都只能弄条链子在家里拴住。前段时间还有不是还有啥破报社的记者来采访,回去在报纸上一通乱写,说我们这儿虐待疯子了……虐待个屁!往他家里放个疯子试试!”   吴婶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好像完全忘记了她原本是来道歉的。魏崇义耐心地听她讲完,这才把她送走。   吴婶离开后,魏崇义拖着佝偻瘦弱的身躯,吃力地把这两大袋子东西带上楼去,走进一间挂着“院长室”牌子的房间。他所住的,就是他当年在这片京城外围的小村子里所开设的精神病院,专门收治附近村子里的精神病人,在若干年前因为因为无法取得医疗卫生机构资质而被迫关闭,病人也都被各家各户领回了家。不过魏崇义一直没有离开,就守在这家空空如也只剩他一个人的废弃疯人院里。   几个月之前,霍奇?哈德利的学生詹莹教授曾经来这里拜访过他,取走了哈德利放在他这里的一些资料。魏崇义虽然痛快地给出了资料,却并不愿意告诉詹莹他和哈德利到底有什么样的过往、以至于哈德利会那么放心地把重要的资料交给他保管。   而詹莹还有另外一件事不知道:魏崇义交给她的,并不是哈德利留下的全部。还有另外一样东西,被魏崇义藏了起来。   放好了吴婶送来的食物和药品,魏崇义又坐在床边呼哧呼哧地喘了好久的气,然后费劲地搬来一架折叠梯,顺着折叠梯踩上去,打开了院长室天花板上的一处活动的顶板,顶板的上面,是一个暗藏的小阁楼。他钻进了阁楼里。   阁楼很小,小到瘦弱矮小的魏崇义也必须弯下腰。透过半明半暗的光线,可以看到阁楼里空空荡荡的,除了灰尘和小虫子的尸体之外,只有一个中等大小的金属笼子。笼子里仿佛是装着什么活物,听到魏崇义钻进阁楼的声音,笼中传来一阵急切的碰撞声,一个兔子差不多大小的黑影上下窜动着。   “别急,别急,有你吃的。过去你可坚决不肯吃东西呢,现在总算是妥协了……”魏崇义喃喃地说着,打开笼子顶上的一个小口,把一些事先准备好的切成条状的生肉从小口里一条一条地放进去。笼子里很快响起撕扯咀嚼的声音。当咀嚼声停止后,笼子里的生物发出满意的低哼声,但过了没多久,它又开始撞击笼子。   “我知道你在闹腾什么,饱暖思淫欲嘛……”魏崇义嘿嘿轻笑着,“别闹了,这个可一时半会儿满足不了你。”   笼子里传出轻微的叫声,似乎是在表达某种不满,笼子也被继续撞击。魏崇义收起笑容:“怎么?又不听话了?”   他把手指放到嘴里,吹出一声响亮的唿哨,随着这一声尖锐的口哨,从阁楼下方迅速地窜上一条黑影。那是一条浑身杂毛的肥大的黑猫,虽然相貌丑陋臃肿,动作却相当灵活,而且训练有素。听到口哨声后,它立刻钻入阁楼,如同一道黑色闪电一般扑到了铁笼上,爪子抓挠着铁笼,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呼噜声。   一听到这个声音,笼子里立马安静下来,再也没有其他响动。黑猫依旧趴在笼子上,绿幽幽的猫眼里露出凶光。魏崇义拍了拍猫背:“好啦,金刚,干得不坏。它知道教训了,你先下去吧。”   这只相貌丑陋的黑猫看来颇有几分灵性,听完魏崇义的命令后,果然乖乖地扭过身子,一声不吭地爬出了阁楼。魏崇义依然弯着腰,轻轻用手指敲了敲了笼子:“你看,叫你听话你不听,非得吓唬着你才听?你啊,都活了那么大年纪了,还是没学会该怎么在世界上生存。”   魏崇义絮絮叨叨地教训着笼子里的不明生物,仿佛对方真的能听懂人话。最后他又叹了口气:“说起来也怪难为你的,谁愿意和自己的另一半长久分离呢?没关系,我很快会找到霍老头的,霍老头说过,他会替你把你的伴侣找回来的。到那时候,你的生命就完整了,再忍忍吧,再忍忍。”   笼中生物好像真的听懂了魏崇义在说些什么,不再骚动也不再出声。魏崇义舒了口气,弓着腰转身准备下去,但突然之间,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绿芒。随着这道绿芒的出现,他一直紧绷着的脸忽然舒展开了,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紧跟着,他俯下身子,四肢着地,开始在积灰遍地的阁楼里……爬行。   魏崇义爬行的姿态非常奇特,明明长手长脚,动作却丝毫也不舒展,反而刻意地弯曲手脚,令自己看上去非常接近一只老鼠。他脸上带着愉悦的微笑,在阁楼里越爬越快,完全不像之前连走路都不太灵便的病弱模样。   那样子,还真像是一只巨大的硕鼠。   随着爬行速度的加快,魏崇义的笑容越来越浓,好像无比享受这样畅快而怪异的运动方式。他已经十分疲累,喘气的声音就像是在拉风箱,浑身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看上去虚弱到了极点。但他却恍如不觉,反而满脸都是兴奋的神采,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   就在这时候,从阁楼入口处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魏崇义全身一哆嗦,眼里的绿光消失了。他脸上的奇怪笑容也随之隐去,整个人瘫软在地上,仿佛全部的力气都已经被抽空。他趴在肮脏的地面上,脸上的汗水把灰尘和成了黑泥,足足过了五分钟才能重新动弹。扭头一看,原来是已经离开阁楼的那只名叫金刚的黑猫又窜了回来。刚才那一声叫,就是黑猫发出的,破除了魏崇义那不可控的危险状态。   “金刚,干得好!”魏崇义好容易喘息停当,招招手,金刚听话地走过来。他把金刚紧紧抱在怀里,这才敢重新走向铁笼。   “我真是小瞧你了,”魏崇义咬牙切齿地说,“原来你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可惜的是,有金刚在这里,你是不可能如愿的。”   他的双目中似乎有火焰在燃烧:“我一定要拿到我想要得到的东西!”   铁笼里,沉默依旧。   四、   “曾警官,How old are you?”冯斯苦笑着。   “你怎么关心起我的年龄来了?”曾炜还以微笑。   “我不是问你的年龄,这是一个网络笑话……”冯斯像看瘟神一样看着他,“意思就是:怎么老是你?”   这个打开门来撞破了杀人现场的不速之客,正是警官曾炜,冯斯最害怕见到的人,没有之一。从当初好友宁章闻被刺开始,曾炜就像影子一样,始终阴魂不散地缠着冯斯,试图探寻出这个看似普通的大学生背后隐藏的秘密。   曾炜成为了冯斯最大的噩梦,此人虽然暂时并不了解守卫人与魔王的黑暗世界,却偏偏是一个警察,是“正常世界”的秩序守护者。于冯斯而言,和邪魔外道们斗智斗勇倒也罢了,遇上曾炜这样随时可能剥夺他正常人生活权利的角色,反倒是束手束脚。毕竟他并不想当什么天选者,并不想做魔王的走卒或者屠魔的英雄,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而已。曾炜,就是这憧憬中的普通人生活的最大阻碍之一。   此刻曾炜已经把房内的一切尽收眼底。冯斯低声说:“曾警官,这不是我干的。确切地说,有可能是我干的,但是我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知道,这种软弱无力的辩解是没有丝毫用处的,尤其在精明狡诈的曾炜面前。他身处杀人现场,手上沾着死者的血迹,凶器上留有他的指纹,就算神仙也没法替他辩解。在一片万念俱灰的绝望中,他索性闭嘴了,心里想着: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大不了回头等着路晗衣他们来搭救我,从此做一个黑人,和正常的世界沉痛吻别,了此残生……   想到悲惨处,他只觉得鼻子微酸,一时间有点神游物外,回过神来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大吃一惊。曾炜正在戴着手套以专业的手法清理现场。   “曾警官,您这算是……破坏现场么?”冯斯犹犹豫豫地问。   “我是在救你。”曾炜冷冷地说。   冯斯彻底傻眼了。   曾炜很快把与冯斯有关的痕迹清理掉,然后把冯斯带走。冯斯知道,在这位警官面前,除非得到守卫人的帮助,否则自己找不到任何机会,所以也并没有耍什么花样,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上了车。他注意到,曾炜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开警车,而是开着一辆不起眼的私家车。   早有预谋么?冯斯想着。不管怎么说,已经上了贼船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他闷闷地坐在副驾驶位上,一言不发,一向多话的曾炜也很难得地始终保持着沉默。汽车从冯斯学校所在的郊区驶入市区,四环、三环、二环、一环……穿过市中区后,又开始继续往另一个方向的远郊开去。   汽车穿越整个北京城,一直来到了位于北京另一侧的某老居民小区。这里看起来比宁章闻家的宿舍楼还要破旧古老,有着老式的公用走廊,每家每户甚至没有独立的卫浴,而是一层楼共用两个水池和厕所——这就是传说中的筒子楼。筒子楼里的许多房子都大敞着门,不少连窗玻璃都已经没有了,只剩下空空如也的窗框。整个大院里肮脏、杂乱,遍地是垃圾。一阵风吹过,破烂的塑料袋在半空中起劲儿地飞舞,其状冷清而凄凉。   曾炜停好了车,带着冯斯走了进去。虽然还只是下午,院子里里却冷冷清清,看不到半个人影。曾炜解释说:“这是我父母留给我的老房子,国营老厂的职工宿舍。这里原本住的人就越来越少,最近又准备拆迁,所以已经基本不剩什么人了。”   “这样才正好把俘虏带回来,没人会看见,是么?”冯斯一边说着一边绕过一个不知倒塌了多少年的葡萄架。曾炜笑了笑,没有答话,带着冯斯走入大院尽头的一栋楼,爬上二楼。   “这个楼……不知道年龄有没有你大?”冯斯问。   “比我稍微小一些,我出生后才建的。”曾炜掏出钥匙,打开门上锈迹斑斑的挂锁,示意冯斯先进去。冯斯走进门,一股呛人的尘土气息扑鼻而来,让他禁不住打了个喷嚏。尽管太阳还没落山,屋子里却已经十分黑暗,冯斯正想要在墙上摸索电灯开关,曾炜说:“没有开关,只有拉绳,在屋子中间。”   “我喜欢这种穿越感。”冯斯喃喃地说。他果然在屋子中央摸到了拉绳,伸手一拉,昏黄的灯光洒满了整个屋子。他看到这间屋子里摆放着一些陈旧简单的家具,墙上还挂着一对老人的黑白合影,照片上的老两口笑得亲切而慈祥。   “你睡左边的那间屋子,”曾炜说,“不过现在床上还没铺东西。你在家里等着我,我出去给你买被褥,顺便买晚饭回来。你把那台老冰箱插上电,应该还能制冷。”   说着,他真的迈步向门外走去,冯斯连忙伸手拦住他:“曾警官,我能先问你两个问题么?”   “我知道你要问哪两个问题,”曾炜悠悠然地掏出香烟,“第一,你想问我我带你到这儿来干什么?这个你不必多管了,老老实实在这儿呆着就行,反正我也不会吃了你;第二,你想问我怕不怕你逃跑,这个问题么……”   他啪的一声点燃打火机,深深吸了一口烟之后,吐出一个漂亮的烟圈:“沾着你的指纹和死者血迹的水果刀,就在我提包的证物袋里。你想跑随意,跑了之后根本用不着我去追你,我在全国的同行会替我找你的。”   “你不会那么做的,”冯斯说,“你别有企图。”   “我的确别有企图,但是,你不会拿自己的后半生来和我赌。”曾伟说着,又吐出一个烟圈,潇洒地转身走出去。冯斯站在原地呆了半晌,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妈的……这年头好像人人都是心理专家。”   曾炜的推断是正确的。冯斯果然不敢逃跑,只能在房里无聊地上着网。他想要把这半天里一波三折的离奇遭遇告诉他的朋友们,但转念一想,即便告诉了他们,他们也无能为力,还不如不说。现在落在了曾炜手里,实在是让人无法可想,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   他枯坐在连弹簧都露出来了的老旧沙发上,又开始琢磨在哈德利教授的房间里发生的一切。在此之前,他不只一次进入过幻觉的世界,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样,当自己的精神处于幻觉中时,肉体还在自行行动,甚至能做出杀人这样的行为。   真是活见鬼!他狠狠一拳头砸在沙发上,只觉得心里的憋屈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哈德利教授并没有在十多年前的追杀中死去,并且活生生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这原本是个绝好的机会。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洋鬼子老头身上,一定藏着许多尚待挖掘的秘密,用路晗衣的话来说,这些不走寻常路的世俗专家们,在全然不知道魔王存在的前提下去研究那些“反科学异象”,可能反而更加容易跳出窠臼,寻找到探访魔王本质的特殊方法。   可是哈德利教授也死了,又一条重要线索中断了。作为一个所谓的天选者,老子混得还真够失败的,冯斯悲愤地想。   过了一会儿,他想起了些什么,开始在房里四处翻找,但如他所料,曾炜不会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供他去偷窥。翻检了一阵子之后,除了一些杂物和几本陈旧的家庭相册之外,并没有发现其他物件。他反正也无事可做,索性打开相册瞎翻。   第一本相册里的照片以黑白居多,大多是曾炜的父母还比较年轻的时候拍的。那时候曾炜也还只是个少年人,身材瘦瘦小小,在相片上总是显得分外拘谨,并不像现在看上去那么老到成熟。   从第二本开始,彩色照片逐渐多了起来,照片上的曾炜的年纪也在不断加大,可以看出他从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到戴着团徽的中学生,再到一身制服的警校生的逐步转变。这个人开始一点一点地褪去稚嫩,眉宇间逐渐有了一个警察该有的英气。   突然之间,一张令冯斯绝对没有想到的照片一下子映入眼帘,他登时愣住了,心脏开始狂跳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冯斯想着,我之前的种种猜测,难道全都是错的?这张照片所传递出来的信息,实在是太令人震惊……   冯斯正在陷入沉思中,忽然感到头顶上似乎有什么阴影掠过,他抬起头来,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头顶只有掉了许多墙皮的天花板。   是我眼花了么?冯斯有些疑惑。他放下手中的相册,站起身来四处张望,终于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客厅正对房门的墙壁上,有一块墙皮的颜色好像稍微有点不大对劲。他向前走了几步,打算看个究竟,但那块墙皮却猛然间脱落,仿佛无视重力法则一般,横着向他飞了过来。   冯斯反应倒也不慢,一个狗啃屎的动作趴倒在地,躲开了这块巨大的“墙皮”。他就地一滚,钻到了饭桌下面,然后回头一看,这才看清楚了,那块东西并不是墙皮,而是某种具有生命力的奇怪生物。   这个怪物呈四四方方的薄片状,大约两米见方,色泽是轻微的淡黄色,难怪刚才冯斯会在黄色的灯光下看花眼。此刻它悬浮于半空中,身子伸展开,整体有点像一块草席,虽然并无四肢,却给人一种张牙舞爪的错觉。冯斯不知底细,窜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握在手里,心里在算计着:这家伙没头没尾没眼睛没鼻子,我到底往哪儿砍才算是要害呢?   没等他盘算清楚,怪物已经猛扑了过来。冯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菜刀跺了下去,怪物并没有躲闪,这一刀重重砍在它身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立即把它的身体砍穿。   冯斯正在窃喜,却发现怪物并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反倒是被一刀砍穿的部位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愈合,反而把冯斯的手腕裹夹在其中。冯斯感到一股胶水一样的粘糊糊的力道粘住了自己的右手,怎么拔也拔不出来。挣扎了好半天,始终无法把手抽出来,想要踹上一脚,却明白这一脚的结果多半是脚也被粘住。   于是他只好选择静止不动,右手还插在“草席”的身上,那副样子活像是正在掏兜却被事主抓了现行的小偷。他只能尴尬地咧嘴一笑,然后提高了声调:“不管你是谁,出来说话吧,我没有蠹痕,不可能对你有威胁。”   对面的“草席”忽然震动起来,发出一阵沉闷但还可以分辨的声响:“出来?我不是一直在你面前么?”   冯斯楞住了:“你说什么?你不是一只妖兽?你是……一个人?”   手松开了。“草席”向后退出去半米,整个身体卷在了一起,随即开始像液化一样的融合、变型,颜色也越来越深。半分钟之后,几乎没有厚度的“草席”消失了,站在冯斯面前的是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长着厚嘴唇和狮头鼻,头发油油腻腻的看来很长时间没洗了。   “这种变形能力,也是附脑的作用吗?”冯斯镇定地问。其实在他心里,见到这样活生生的变形秀,还是难免震惊的,但好歹也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天选者,表面上不愿表露出丝毫的惊讶。   “是的,附脑没能给我带来蠹痕,却把我的身体改造成了这个样子,”矮胖的男人说,“在我看来,这个能力比蠹痕还好使。”   “看起来,附脑还真是挑战各种人类的极限呢……”冯斯哼了一声,“那你岂不是可以变成任何人的模样了?”   “我倒是希望如此,可惜现在能力还不足,无法精确控制细节,尤其是人类的细微面部区别,”矮胖男人说,“比如你想要我变成你喜欢的妞陪你睡觉,恕我无能为力。”   “你还真粗俗……”冯斯叹了口气,“不过我好歹稍微放了点心,你不至于冒充国家元首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什么的了。说说吧,你是哪个家族的,抓我想要干什么?”   “看来果然如他们所说,你虽然没什么本事,胆量倒是不错啊。”矮胖男人有些诧异地看了冯斯一眼,“换一个人的话,恐怕都得尿裤子了。”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我的人了,”冯斯微微一笑,“我都已经习惯啦。”   “习惯了就好,我也不必多费唇舌了,”矮胖男人说,“不想受到伤害的话,就跟我走吧。”   冯斯无话可说。不管表面上如何镇定自若,他内心深知,面对着这些移植了附脑的怪物,自己没有半点逃脱的机会,只能乖乖跟着对方离开。那种时时萦绕于心里的屈辱感再度涌现,天选者,他念叨着这三个字,还不如说是天选猪……   矮胖男人的左臂像橡皮泥一样伸长扭曲,化作一根长长的触手,把冯斯的腰部卷住。冯斯逆来顺受,不由自主地被他拖着向门口走去。   矮胖男人伸手拉开门,突然之间,冯斯的耳边响起砰砰砰好几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随即脸上溅上了好几滴热血,似乎还有一些硬硬的渣子。他侧头一看,不由得差点吐出来:矮胖男人的头颅被整个打烂了,上半截的颅骨完全被掀开,露出里面红白混合的可怕事物。他也知道,这些恶心的玩意儿此刻肯定糊了他一脸,不过也没时间去顾及了。   他把视线转向门口,果然,门口站着的是曾炜。曾炜手里握着一把还在冒出青烟的手枪,目光里带着冯斯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冷峻和威严。直到这时,矮胖男人的身体才僵直地摔倒在地上。   “脑袋烂了,这种怪物也就死透了,”曾炜沉声说,“但是他肯定还有同党。快跟我走!这里不能留了!”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不然我不走!”冯斯说着,抓过一卷卫生纸擦拭着脸上的血液和脑浆。   “命都快没了你还要啰嗦什么?”曾炜眉头一皱。   冯斯霍然上前,手里扬起刚才从相簿里抽出来的那张泛黄的照片,一字一顿地问:“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认识我爸爸?”   照片上,年轻的曾炜和年轻的冯琦州并肩而立,作意气风发状。从两人勾肩搭背的姿态来看,至少在那个时候,他们应该是关系亲密的好朋友。    第二章、我们都是疯子   一、   刘大力紧紧握住手里的警棍,一步一步地靠近仓库。作为一个胆小的建筑工地保安,在听到建材仓库里传来种种异响之后,他的第一反应其实是不要去管。当保安的,要么日晒雨淋要么熬夜加班,一个月就那么点微薄的薪水,何必去给自己惹麻烦呢?   但是他很快又想起了同事的教训。就在上个月,因为一桩夜间盗窃案,一位同事丢了饭碗。这年头要在城里找到工作可着实不容易,当保安也总比下工地搬砖轻松,刘大力思前想后,最终还是抓起警棍走了过去。   仓库里的声音十分怪异,像是有人在极度痛苦地喊叫,但声音却像是经过了消音器过滤一样,听起来十分微弱,如同从很远的地方遥遥传来一样。   难道是有谁躲在仓库里看什么恐怖片或者打斗片?刘大力这么想着,胆气稍微壮了一点点,他猛地一脚踹开仓库大门,冲了进去。   然后他就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他看见仓库里明明没有亮灯,却有一层奇怪的淡黄色光芒铺满了整个仓库。在这一圈柔和的黄光的笼罩之下,仓库里已经是一片狼藉,正中央站立着一个可怕的怪人——一个长着两颗头颅的畸形儿。   此刻这个双头怪人正叉着腰站在仓库中间,布满伤疤的丑陋大脸上满是一种无所谓的极度傲气。在他身边的地上,七零八落地散布着许多血红色的东西,刘大力仔细一瞧,看清楚了那些都是什么,立刻吓得魂不附体:那些血红色的玩意儿,竟然全都是被粉碎的人的身体!看看那个双头怪人的神情姿态,似乎这些散落一地的胳膊、小腿、内脏、头颅全都是被他撕碎的。   刘大力这回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吓尿了,括约肌已经完全不受控制,裤子一下子就湿透了。他扔掉警棍,转身就想跑,但不知怎么的,刚刚跑到仓库门口,脚底下就有一股莫名的阻力让他的脚步变得迟滞而沉重,令他无法迈开步伐。   紧跟着,他忽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全身的力气飞快流逝,就好像从一个破了口的水杯里漏水一样。他腿脚发软,再也无法支撑身体,一头栽倒在地上。而奇怪的是,尽管摔得很重,他却并没有感觉到太疼,似乎整个身体的感觉都变得迟钝麻木。他瘫软在冰冷的地面上,只觉得太阳穴一阵阵跳动,肺里只有出的气、却很难再吸进哪怕是一丝的新鲜空气。他的心脏像是被人捏住了一样,跳得越来越轻越来越慢,眼前变得一片漆黑,视线里的一切都模糊不清。   刘大力用尽最后的力气,努力抬起眼皮,但他的视线已经看不见远处了,只能勉强看到自己的手。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手在这短短的不到一分钟时间里变得枯瘦如柴、青筋暴露,上面布满了老人斑。   我难道是……老死的?这是刘大力最后的念头。   从刘大力闯进仓库,到他倒在地上不可思议地活生生老死,那个双头怪人都并没有正眼向他瞧上一眼。倒是等刘大力死后,他的目光看向了仓库一角:“小路,看来任何地方都少不了你啊,而且选择最后时刻再出来也是你的风格。”   “范兄,杀人是你的乐趣,我当然不好掠人之美,”从仓库的那个角落里走出一个相貌俊美的年轻人,“只是刚才那个最后闯进来的普通人,我担心你会放他走,所以才抢了你的生意。”   这一美一丑两个对比到了极端的人,自然就是守卫人家族中的两位翘楚:范量宇和路晗衣。范量宇的蠹痕带来的是极致的破坏与毁灭,所以会留下那一地碎尸残肢;而路晗衣,却具有让人迅速衰老至死的能力,不幸的保安刘大力,就是死在他的手下。在路晗衣那张秀美得有点像女人的面孔之下,在他总是挂在嘴角边的温和笑容之下,隐藏的是一颗从不软弱怜悯的冷酷之心。   “担心我会放走他?”范量宇眉毛一挑,“这话倒真是有新意。”   “要是过去的你嘛,我肯定就袖手旁观了,”路晗衣笑了笑,“但是现在的你不一样了,我担心你的心里会产生软弱的种子。”   范量宇歪头看着对方:“哦,你的意思是不是指那个姓文的小姑娘?”   “还能指谁?”路晗衣一摊手。   范量宇咧嘴一笑,忽然间身上浅灰色的蠹痕暴涨,排山倒海般向着路晗衣席卷而去。路晗衣并没有躲闪,也释放出黑色的蠹痕,笼罩住全身。两股蠹痕猛烈相撞,发出低沉的轰鸣,随即光晕散去。范量宇纹丝不动,路晗衣的身子却摇晃了几下。   “我最近已经很努力地在提升自己了,还是不如你。”路晗衣摇摇头。   “不错了,换成过去的你,你至少得后退三步。”范量宇哼了一声。   “不过话说回来,我不过是开了你一句玩笑,你何必动那么大火气,莫非是被我说中了,你真的对那个姑娘产生了好感?”路晗衣坏笑着。   范量宇抄着手,冷冷地盯着路晗衣:“我不会口是心非。我对那个姑娘有好感,完全不需要否认,也不会在意你是否笑话挖苦。但你要清楚,我从来不会软弱,任何人、任何原因都不会让我软弱。下次你再说这种话,我也许真的会考虑杀了你。”   路晗衣高举双手:“好吧好吧,我承认我说错了,缴枪不杀。该聊聊正经事儿了。你杀死的这几个黑暗家族的家伙,你知道他们的来历吗?”   “我用最高的痛觉刺激折磨过他们,但他们还是不肯说,”范量宇说,“所以我只能干掉他们了。听你的口气,你知道他们的来历?”   “他们本身不值得一提,无非是一些不入流的黑暗家族。但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和那个西藏家族有关。”路晗衣说。   范量宇微微一怔:“西藏?难道是那帮奇怪的混蛋有什么动向了?”   “是的,就是那帮奇怪到极点的混蛋,”路晗衣点点头,“几百年来,他们一直没有什么大动作,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是最近,他们好像是有了一些异动。”   “为了什么?”范量宇问。   “暂时还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事和两年前的某次西藏考古有关。”路晗衣回答。   范量宇眉头微皱:“你是指……那群遇到了地震,然后莫名奇怪像被鬼撵了一样逃回来的科学家?”   路晗衣点点头:“那次地震的地点十分敏感,我和姐姐当时就判断,他们有可能找到与我们的世界相关的东西,所以马上派家族人员去调查。但结果……”   他没有再说下去,但范量宇已经明白了。他沉思了一阵子,慢慢地说,“如果西藏的那群家伙真的又出现了,整个守卫人世界恐怕都要面对一场惨烈的血战……倒是他妈的满合我胃口的。”   “你天生就是个杀人狂嘛。”路晗衣苦笑一声,“我可是希望这一仗能不打则不打,否则的话,代价太大。”   “我无所谓。流血越多,我越开心。”范量宇龇牙一乐。   “如果你想要守护的人也有流血的危险,你也开心吗?”路晗衣问。   范量宇脸色微微一沉,没有回答。过了半晌,他才重新开口:“我倒是有另外一个问题要问你。这些日子以来,我注意到,来到北京的奇怪的黑暗家族越来越多了,但他们的目标却并不全是天选者。还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似乎对住在宁家的那个哑巴小姑娘更感兴趣。”   “我也注意到了,”路晗衣说,“但我和你一样,同样没有弄清楚那个小姑娘到底是什么来头。我专门探查过,并没有发现她身上有附脑。当然也有可能和天选者一样,是那种由于未知的原因暂时没法唤醒的附脑,也许需要科学仪器的检查才能发现——真够讽刺的。”   “她不会是……第二个天选者吧?”范量宇思索着。   “应该不会,天选者在孕育阶段就会造成巨大的精神扰动,”路晗衣说,“而且在有限的样本里,我们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同一时代两个天选者的情况。”   “正因为样本空间太小,所以也不能完全否定这样的可能性。”范量宇说,“我会想办法再去观察一下的。”   路晗衣笑了起来:“说起来,还真得感谢这些黑暗家族呢。我们四个家族,尤其是你我四人,这些年来斗得你死我活,消耗掉了不少的力量。但是自从半年前天选者出现后,我们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对付接踵而至的黑暗家族身上,自相残杀倒是少多了。也许我们能有更多的合作。”   “如果真心想合作的话,刚才你就不该对我撒谎。”范量宇冷冷地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明白。”路晗衣神色如常。   “我是说,在那支西藏的神秘教派身上,你的家族掌握了远比我们所掌握的要多的信息,但你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范量宇盯着路晗衣的眼睛。   路晗衣叹了口气:“你知道得太多了。”   范量宇摇晃着他的两颗头颅:“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爱杀人么?就是因为我知道所谓的人性,是一种完全不可救药的东西。形势已经紧张到这种程度了,各大家族所考虑的,仍然是各自的利益。我们表面上带着笑脸合作,转过身就悄悄捅刀子——你能指望这样一群人来打倒魔王?”   “你说错了,”路晗衣同样摇头,“我们根本就不能算人。”   二、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为了你杀人了,”曾炜一边开车一边说,“还记得川东山城的那个还俗道士么?”   “你是指何少衡?”冯斯一惊。何少衡曾是是川东小道观元和观的观主,正是他二十余年前把玄化道院的秘密兜售给了哈德利教授,才引发了后来的无数事件。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去往川东时,又和此人狭路相逢,彼时这位昔日观主已经还俗,成为一个生意人,并且试图向冯斯出售他后来新发现的一些资料。不过还没等拿到钱,何少衡就在自己家里离奇被杀,冯斯所认识的几位守卫人都否认他们曾对何少衡下手,此事也成为了悬案。   “何少衡是你杀的?你到底想要干嘛?”冯斯喃喃地说着,只觉得脑子里越发糊涂,完全不明白曾炜做这些事究竟目的何在。   曾炜没有回答。   曾炜也并没有告诉冯斯,他和冯琦州的那张照片到底意味着什么。事实上,他是用警察的专业擒拿技巧硬把冯斯抓上车的。冯斯倒是深知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没有死犟下去。他相信,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和曾炜的命运已经被奇妙地拴在了一起,这位深藏不露的警官迟早会把这一切告诉他的。   冯斯以为这一次曾炜会把他带到更加偏僻的地方,甚至于远离北京城,却没想到曾炜一路把车开往市区方向,开到了一条老胡同里。这里残留着北京剩下为数不多的老式四合院群落之一,时不时有国内外游客慕名而来感受胡同文化。同样是老房子,这里的房屋的价格,可不是先前曾炜父母留下的旧筒子楼所能比拟的。   “你这是要带我胡同一日游么?”冯斯问。   曾炜依旧不答,他停下车,连火都没熄,拉开车门近乎粗暴地把冯斯拽了出来,把他推搡进了一个院子。院子里正坐着一个摘菜的中年妇女,看见两人走进来,露出诧异的表情。但她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询问,从院里的一间屋子里跑出来了一个留着洗剪吹发型的年轻男人。   “曾哥,你来啦!”他热情地打着招呼,“快屋里坐!”   曾炜冲他点点头,径直领着冯斯向屋里走去。杀马特年轻人又转头对摘菜的女人喊道:“妈!这位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曾哥!快去买点凉菜回来,记得带瓶二锅头!”   我这是跟着曾炜来做客来了?冯斯一头雾水。   两人走进了那间平房。曾炜倚在门口,接过年轻人递过来的香烟,一边抽烟一边和他随意地闲聊着。冯斯更加不明所以,站在房中有些手足无措,心里居然开始想:今晚会被招待吃一顿好吃的吧?那倒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正在转着这龌龊而短视的念头,他忽然感到脚下一阵颤动。难道是地震了?他下意识地退开一步,紧接着,刚才站立的地面被掀开了,从地下钻出一个人来。这是一个头发几乎掉光了的中年男人,和刚才那个年轻杀马特长相有些相似,像是父子俩。   “小伙子,快下来!”中年人对着冯斯打着手势。   冯斯愣了愣,似有所悟,跟着他钻了下去。钻进去他才发现,地面以下居然已经被挖出了一条长长的地道,一直通向这个院子之外。   “这里是……曾警官布置的吗?”弯腰爬行于这条狭长的地道中时,冯斯忍不住发问。   “我儿子过去是街面上鬼混的胡同串子,后来不小心被人陷害,可能会坐至少二十年牢。是曾警官想办法帮他洗脱了冤屈,还给他介绍了正经工作。现在他虽然还是不成器,但总算,活得像个人了。”中年人答非所问,但冯斯能听出他的话外之音。   这个曾炜,还深通狡兔三窟的道理呢,冯斯想。   中年人把他带到了地道的出口,恰好是胡同的另一头。出去之前,冯斯换上了事先早就放在地道里的衣服,戴上了一顶傻里傻气的黄色假发,这让他看上去和刚才的杀马特青年就像是兄弟一样。   地道出口处停着一辆破旧的轻型货车,中年人示意冯斯上车,然后他自己坐在了驾驶位上,发动汽车。   “这一次我们又要去哪儿?”冯斯问。   “去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地方。”中年人憨厚地笑了笑。   “那曾警官呢?”冯斯又问。   “曾警官会去和你会合的,他自己有办法摆脱跟踪,但是带着你就会费点事。”中年人委婉地说。   冯斯深感挫折,不再多问。因为是周末的缘故,路上并不算太堵,一小时之后,汽车来到了目的地,冯斯探头出去看了一眼,登时傻了。   “喂,大哥……不是真的要把我关在这种地方吧?”冯斯脸色煞白。   “这里很安全,或者说,是曾警官能够安排的最安全的地方。”中年人寻找着停车的车位。   “但是……我还得上课啊!关在这里怎么上课?”冯斯结结巴巴地找着理由。   “命都快没了,还上什么课?”中年人惊奇地看着他。   “但是……我不是个疯子啊……”冯斯喃喃地说。   夕阳正在坠入地平线,最后的黯淡余晖照亮了眼前这家机构的名牌:这是一家位于京郊的知名大型精神病院。   一瞬间,种种与精神病院有关的恐怖传闻排着队地涌上心头,在影视里接触到的与疯人院有关的可怕影像也一个个浮现在眼前,冯斯只觉得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是个胆子比较大的人,最近一年里也有过不少出生入死的危险经历,套用范量宇的话,勉强也算得上是在生死线上打过一两次滚了,如果眼前摆出一头老虎他都未必会有多害怕。   但精神病院是一种对他而言全然未知的处所。可怕的并不是摆在明面上的危险,而是神秘与未知。对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精神病院都难免会带有几分神秘色彩,而种种传闻又会被夸大、被渲染,最终变成人人畏惧的都市流言。冯斯固然是一个聪明人,听到精神病院的名头,还是难免背脊发凉。   “我还是那句话,不当疯子就当死人。”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说。   “但是……我要是真进去了,得每天吃治疗精神病的药吧?”冯斯想起了一个关键问题,“那些东西副作用大得很,我担心我没当疯子,倒吃药吃成傻子了。”   “曾警官在里面安排好了,给你的药都是假的,淀粉丸,”中年男人说,“走吧,我陪你挂号去。”   “你家曾警官真是算无遗策。”冯斯长叹一声。   精神病院的挂号和冯斯想象中不太一样,并没有什么疯疯癫癫眼神不正常的男女被绳子捆着押过来,看上去和普通医院的挂号大厅并无不同。他甚至并不容易分辨出到底周围的人哪个是病患哪个是病患家属,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安静而忧郁,那大概是精神病院独有的氛围所造成的。   趁着中年男人帮他挂号的时候,冯斯抽空给文潇岚打了个电话,让她先去校园内找了部公用电话以防监听,然后两人再次通话。从对方在电话里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他可以想象文潇岚此刻一定是吃惊非常。   “怎么会搞成这样……那你得在里面呆多久?有什么要我们几个帮你做的?”文潇岚问。“另外,中午那起枪杀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真没想到你当时居然在现场。”   “我也不知道会呆多久,总而言之,现在顾不上别的了,旷课和辅导员点名什么的只能听天由命——学籍也没有小命重要啊。”冯斯说。   “需要我帮你请假吗?”   “算啦,最近请的假太多了,反而引人注目,不管他啦!当然你要是能编出合适的理由也可以去试试……”冯斯哼唧着,“倒是另外有重要的事儿:让宁哥帮我查一查那个死者的身份和最近的动向,他很有可能是个关键人物。另外,你们都有可能被人监视,千万别来看我;随身物品肯定会被收缴,但有曾炜帮忙,几天之后我应该有希望拿回电话,但也最好别直接电话。有什么消息的话,去网吧或者学校机房,在我的另一个秘密邮箱账号里留言到草稿箱……”   他把账号密码告诉了文潇岚,文潇岚笑了起来:“电话什么的就不说了,有人想在网络上监控宁哥可不容易,通过他直接和你联络不就行了?”   “说得也是,”冯斯说,“那就拜托你了。”   挂掉电话,中年男人也办好了手续,于是我们的天选者正式成为了精神病院里的一名住院治疗患者。于他而言,这又是一次人生中的全新体验。   这家医院的精神病住院部分两个大区,一个是重病患者所住的平房区,另一个是病症较轻的患者所住的楼房区。冯斯有幸被视为病症较轻,住进了楼房。   按照护士的要求,他把包括手机在内的所有随身物品都上交了,暂时中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他换上病号服,先跟随护士去认了自己的床位。曾炜看来的还算比较照顾他,虽然给他弄的是四人间,但房间里其他三个床位都是空着的,相当于享受单间待遇。   这时候已经过了晚饭时间,食堂里已经没有饭菜,中年男人想办法给冯斯捣鼓来一碗鸡蛋面。冯斯午饭晚饭都没吃,正饿得慌,捧起碗大口大口吃起来。中年男人一边看着他狼吞虎咽吃面,一边说:“我走了。过几天曾警官会来看你。”   冯斯愣了愣,停住筷子:“过几天?那我到底会在这儿呆多久?”   “我也不知道。我只负责把你带到这里。”中年男人说。   “他要是老不来……难道我就得在这儿一直关下去?”冯斯的脸又有点发绿。   “那可说不定。”中年男人坏笑一声。   中年男人离开了。经过这一阵折腾之后,也基本到了睡觉时间。护士锁上了房门,冯斯躺在床上,原以为自己会辗转难眠,但不知道为什么,脑袋刚沾到枕头,就一阵阵的倦意涌来,居然很快睡着了。算起来,从中午目睹那场令人震惊的枪杀案,到自己睡在了精神病院里,一共只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但这短短十个小时就像沧海桑田一般,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变故足以令人疲惫不堪。   他又在梦里见到了姜米,但和白天那个美妙的幻境不同,梦中的一切带有令人窒息的沉重。姜米满脸泪痕,追问着他:“你为什么要让我忘掉你?你以为你这样很伟大吗?你为了求自己心安,就情愿这样去伤害别人吗?你知不知道,‘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   冯斯无言以对。醒来之后,他没有睁开眼睛,还在回味着姜米的那句话:“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当然,这话并不是姜米说的,梦里的一切所反映出来的不过是冯斯本人的潜意识。这句话之所以会蹦出来,是因为前几天他还用这话编了个小段子,发在微博上为自己的营销账号骗转发。   我让路晗衣帮忙消去姜米对我的记忆,难道真的只是为了——求自己心安?冯斯心里一颤。他很清楚,从理性角度上来说,这个决定无可厚非。自己是一个“没用的天选者”,至今所拥有的唯一能力是激发其他守卫人的附脑,但自己的附脑却从来没有任何主动能力,在弱肉强食的魔王世界里,完全就是一盘菜,只能一次次依靠梁野等人的救助才活下来。每一次被双头怪人范量宇蔑视地称作“废物”,总是会深深伤害到他的自尊,所以他知道自己无力保护姜米,让她忘掉自己、回到美国去过平静安稳的生活,似乎是完全符合理性的正确抉择。   但自从姜米离开后,他却一次又一次地在梦里后悔和自责。似乎只有在做梦的时候,冰冷的理性才会暂时退散,一直被压抑的情感才能从水面下悄然浮现,提醒冯斯:你是一个人,不是一台机器,你身上不只有坚硬的理性,还有柔软的感情。在感情的天平上,永远不能用二大于一的法则去衡量。   这句话文潇岚一直在对他说,他一次又一次地不敢去细究,但梦境告诉了他:他十分在意文潇岚所说的话,也在潜意识里觉得文潇岚其实是正确的,只是在理智的约束下不敢相信。所以他才会反反复复梦见姜米,梦见姜米哀怨的眼神,梦见自己对“但求自己心安”的痛悔。   也只有在梦里,他才敢问自己那个问题:如果时光倒流,能够再来一次,自己到底会做出怎样的抉择?是维持原判、还是不顾一切地选择感情?   他在乱七八糟的梦境里度过了一夜。清晨七点,护士把他叫醒,让他吃了第一次药,冯斯反正知道这是假药,倒是吃得很痛快。半小时之后,他被带到了食堂,在这里,他算是第一次真真正正地身处一堆精神病人中间了。   早餐还算不错,牛奶、鸡蛋、花卷和粥,还有咸菜,味道不怎么样,营养和热量倒是足够,但冯斯食不甘味,一边吃一边不停地打量周围的人。不久之后他就发现,这样的紧张有些多余,至少从表面上看来,身边的人们都并无异状,大多数一个人坐着安安静静地吃饭,还有一小部分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边吃早饭边聊天。   不过他很快注意到,并非所有人吃饭都那么平常,还有一组人被安排坐在食堂一角,专门有两个护士在旁边盯着他们,要求他们把东西都吃掉,吃完还不许随意活动。难道这些就是所谓的重症患者?他猜测着。   “那些是有进食障碍的患者,要么厌食,要么暴饮暴食,所以才会有护士盯着,按照医生和营养师制定的量严格控制。”旁边一个人忽然说。   冯斯一回头,看见一个胖乎乎的年轻人,看上去和自己年龄相仿。这个年轻人虽然体型微胖,但身上收拾得干净整洁,脸上挂着和善的笑容,让人一看就有些好感。   “我叫黄力。”对方向冯斯伸出了手。   “我叫冯斯。”冯斯也伸手和对方相握。不管怎么说,这是我在疯人院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他有些无奈地想。   之后的两天里,他和黄力很快混熟了。他当然不能告诉对方自己入院的真相,只是说自己容易出现幻视幻听,这是一个最难让人找到破绽的借口。而黄力的病则有些奇特。   “依赖型人格障碍的变体,也可以算作妄想症的一种。”黄力告诉冯斯。   “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冯斯不太明白。   “指的是自主精神比较弱,独立意识比较缺少的人格。这种人通常无法做出自己的决策,格外依恋他人,尤其是父母,也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   “但是你看起来很冷静,不像是控制不住情绪的人,也不像是无法做出决策的人。”冯斯说。   “所以说是变体嘛,”黄力说,“我把我的心理寄托,都放在了一支NBA球队身上。这支球队战绩好,我的心情就一切正常,但一旦它的战绩下滑,我就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有自杀倾向。”   “你这可算得上是球迷的终极进化体了……”冯斯感到不可思议,“你到底喜欢的是哪支球队?”   “洛杉矶湖人。”黄力说。   “难怪不得你要住到这里来……”冯斯回想着最近几年湖人的战绩,无限同情地叹息一声。   好在有药物控制,尽管时时为了湖人的战绩而郁闷,黄力总体上还表现得像个正常人。在黄力的帮助下,他很快对这间精神病院有了了解。   这间病院分了若干区域,只有平房里的重病区,才有可能出现人们日常印象里那种大喊大叫歇斯底里没有拘束衣和强壮的保安就压制不住的人。在冯斯他们所在的楼房区,总体而言秩序井然,人们大多表现得基本正常,甚至让冯斯偶尔会产生“这里其实就是个普通疗养院”的错觉。比如说,在每天下午例行的公共活动时间,人们在宽敞整洁的活动室里或坐或站,有人聊天,有人下棋,有人读书,甚至还可以看电视,如果不是里面人们的年龄参差不齐,还真像个养老院。   “精神疾病其实是被大部分人误解了的病,”黄力说,“并不是所有精神病人都是又哭又笑满地打滚张口咬人的。而且,精神病是公平的,任何身份任何职业的人都有可能患病,比如那个人……”   他伸手指向活动厅西侧的一个角落,那里有一个瘦削的中年男人,正在用扑克牌给自己算命。黄力说:“那个人,是某一位知名歌手的老公,得的是躁狂症。”   他信手指点,点出了好几个身份比较有趣的人,其实也无非就是有钱人、官员或者名人的家属,属于冯斯这样脑后生反骨的货色最没有兴趣去了解的。冯斯耐着性子听着,直到黄力指向一个正在低头看杂志的长发女性。虽然她的脸被长发遮住了大半,看不清容貌,但从下巴的柔和线条和白皙的脖颈,可以判断出她长相不恶。   “那个女孩子,是我们这儿最漂亮的病友,身材也一流,”黄力说起她的时候两眼放光,“我入院之前,在那些美女写真网站看到过她的性感照片,绝对让人流鼻血。”   “稳着点儿稳着点儿,哥们!”冯斯连忙拍拍他的手臂,“你可千万别激动,一会儿发起病来就不好了。”   “不会的,美是让人愉悦的,不会让我心情变得糟糕。”黄力有些猥琐地笑了笑,“快看!她翻到最后一页了,应该要抬头了。”   冯斯倒并不避忌看美女,只是最近一段时间脑子里除了姜米想不到别人,实在是提不起这个兴致来。但看黄力那么高涨的情绪,他也不忍心让对方失望,于是扭头看了一眼。正巧,那个传说中的美女模特合上了杂志,顺手拢了拢瀑布一般的长发,冯斯看清楚了她的脸。   然后他的身体就像中了哈利波特的石化咒一样,一下子就不动了。黄力吃惊地看着他:“你怎么啦?又出现幻视或者幻听了么?”   “我倒真希望我现在是在幻视。”冯斯苦笑一声。   “怎么了,那个美女……你认识吗?”黄力更加惊诧。   “岂止是认识。”冯斯低低地叹了一口气,“她是我……高中时候的女朋友。”   三、   另一座城市。   另外一间精神病院。   重病患者区。   病房分布在长长的走廊两侧,每一个病房都是单间,铁门、铁锁。此时已经是深夜时分,重病区的灯光大多已经关闭,只有走廊上还剩几盏昏暗的指示灯,那惨白的光芒更加渲染出一种令人压抑不安的氛围。   所有的病房门都已经被锁住,除了一扇。在这样夜深的时刻,一名医生依然在工作,跟在他身边的除了一名护士,还有两个手持警棍的强壮保安。更加特别的是,门口还站着一名穿着警服的警察。   而他们所面对的病人,只是一个看起来身材偏瘦的男青年。他一头乱发,面色苍白,眼窝深陷,正被束缚带固定在特制病床上。   “叶明强,今天感觉好些了吗?”医生问。   “还是那样,头晕,晕的厉害,心悸,多汗……”名叫叶明强的病人喃喃地说,“我早说过了,别逼我吃那些药,副作用太大了。”   “但是你是病人,你必须吃药,吃了药病才能好。”医生说。   “我说过很多次了,我没病,我说的都是真的,”叶明强说着,忽然提高了声调,“钱警官,这些话你应该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吧?”   守在门口的警察哼了一声,并没有回应。叶明强转动着全身为数不多还可以活动的部位——脖子——又望向医生:“吉大夫,我被转到这家精神病院之后,你已经给我做过无数次测试了,你觉得我像疯子吗?我的精神不正常、判断力有问题吗?”   吉大夫踌躇了一下:“实话实说吧,就算是在正常人当中,也很难找到几个人能得到像你那样的高分,单单从测试分数来说,你的确不像一个精神病人。但是你所陈述的事实实在是太荒谬、太不合常理,如果你坚持你的看法,我们对你的精神评估就不太可能合格。其实,你……”   他看了一眼门口的警察,欲言又止,叶明强笑了起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如果我始终坚持自己头脑清醒没有精神类疾病,我就会被最终定罪,那么残忍的虐杀情节,那么恶劣的社会影响,绝对会被判死刑。但如果我认了自己有精神病并且通过司法鉴定,就有可能从轻处罚。”   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说:“但是我没有杀他,我真的没有杀他,他是自杀的,就在我面前自杀的。我已经说过上万次了,他是自杀的!”   叶明强的情绪有些激动起来,吉大夫摆了摆手:“好了,先别说了。我给你注射一针镇定剂,你先睡觉,明天我们慢慢谈。”   “我不需要什么慢慢谈!”叶明强咆哮起来,“为什么还要我不断地重复再重复!我说过了,他是自杀的,我没有碰他!”   他开始不安分地挣扎起来,两名保安连忙上前按住他,但叶明强却越动越厉害,声调也越来越高。吉大夫叹息着说:“叶明强,我理解你试图证明自己无罪的心情,但是那种事情,在生理学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单说失血量,健康人的总血量在四千到五千毫升,一个人一般失血达到一千五百毫升就已经很难坚持住、基本都会昏迷过去,那大概是三分之一的血量。可是死在你面前的那个人呢?他的血几乎流干了!更不用不提那些被掏出来的脏器,维系人体正常运转的内脏都被你掏出来割成了碎片,你能想象一个没有心脏的人……”   “我说过了,那!不!是!我!干!的!”叶明强的整个身体开始剧烈地颤抖,用一种和他纤弱的体型完全不相称的惊人力量拼命挣扎,就像是一头不甘心被网住的野兽。病床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束缚带仿佛随时可能会被挣断。警察警惕地走进房门,伸手指向叶明强:“叶明强!不许闹!”   “都是你们这些警察草菅人命!”叶明强似乎要把嗓子喊出血了。“我没有撒谎,他是自杀的!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我亲眼看着他拿起刀把自己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来!我亲眼看见他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把自己的心肝挖出来!我亲眼看见他的血流了一地……都是我亲眼看见的!”   吉大夫又叹了口气,打了个手势,两名保安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死命压住了叶明强,护士迅速给他注射了一阵镇定剂。叶明强的挣扎开始变得虚弱,几十秒钟之后,他不再动弹,嘴里最后嘟哝了两句“我亲眼看见的……”,头一歪,陷入了昏睡中。   吉大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转头看着警察:“钱警官,他转移到我们医院,已经快两个月时间了,几乎天天都这样,我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了。”   钱警官拍拍他的肩膀:“法律程序,必须走完,没办法的。不过说真的,我还真觉得他病得非同寻常,一般的杀人嫌犯,能捞到精神鉴定的机会,那简直是求之不得,他居然坚决自称自己没病。”   “越是声称自己没病,可能病得越厉害!”护士在一旁小声嘟哝着,“我看过他杀人的报道,太可怕了!把人凌迟碎割,那不是古时候才有的酷刑嘛!他也真敢下手,最可笑的是杀完人非说别人是自杀,这不是把法院当成傻子么……”   吉大夫没有回答,两条眉毛绞到了一起。   一个小时之后。   重病患区已经完全安静下来了。病人们要么自己睡着了,要么被迫睡着了。就在这时候,一个黑影悄然出现,他用钥匙打开了叶明强病房的门,走了进去,然后把门反锁上。从走廊里的微光,可以勉强辨认出他的面容和体型。   这是先前协助制服叶明强的两名保安之一。   他站在昏睡中的叶明强面前,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伸手打了个响指。随着这一声清脆的响指,他的身前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影,既没有通过病房门,也没有通过装了铁栅栏的窗户,而是就这样突兀地瞬间现身。   那是守卫人四大高手中唯一的女性,脸蛋胖乎乎、总是挂着人畜无害的纯真微笑的王璐。   “怎么样,你觉得他说的是实话么?”王璐问。   保安沉吟了片刻:“我觉得……是实话的可能性相当高。这个人无疑被凶案现场刺激得很深,一提到这个话题就会失控,但除此之外,他对其他任何事物的反馈都十分正常,比正常人还正常。我还专门偷看过他的测试报告,思维清晰,逻辑缜密,怎么也不像是精神存在障碍的人。”   “也就是说……那是真的了?”王璐的神色非常罕见地有些凝重,“那种恐怖的仪式又回来了。这也就意味着,西藏的那一支黑暗家族,终于复苏了。”   “现在只能做出这样的推断了。”保安的声调有些微微发颤,“小姐,我不是太了解那一段历史,他们难道比……比川东那消失的一支还厉害?”   “不,双方各擅胜场,并不能说他们更厉害。”王璐揪着自己圆乎乎的下巴,就好像上面长了胡须,“但是,川东的那些道士,虽然蠹痕很强大,行事也霸道无礼,总算还在‘人’的范畴内。他们所追求的,无非还是提升自己的力量,击败所有的敌人,可西藏那一支完全不同——没有人知道他们想要干什么。他们残杀其他家族的人,却也用这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凌迟方式来残杀自己;千百年来固守着雪域,无情地铲除入侵者,却也从来不向外扩张,实在让人捉摸不透。”   “固守着雪域……也就是说,可能在西藏藏着一些他们必须坚守的秘密?”保安猜测着。   “谁也不清楚,毕竟谁也没有真正接近他们的秘密,那样需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各大家族都承受不起。”王璐说,“不过这一次,事情可能会出现转机。”   “您这么看重他们,是因为他们也有可能帮助我们提升能力吗?”保安有些好奇地问。   王璐嘟起了嘴:“反正在你们心目中,我就是贪得无厌只知道追求力量的货色……力量当然是一方面啦,可是还有一些更加重要的东西。”   “是什么呢?”   “这可能又是一条线索,来帮助我们寻找魔王的本源。我就是不甘心这样稀里糊涂活一辈子,却连自己到底是什么都不知道。我想,梁野、路晗衣、范量宇他们,和我的想法都是一致的。这是一个冒险,却也是一个好机会。”   “其实,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也可以马马虎虎活着的……”保安轻叹一声,“所以我注定是个小角色,而你们是大人物。”   王璐自嘲地笑了笑:“大人物?其实我们都不能算做人的。把这个家伙弄醒吧,让我问问他。注意控制着他的情绪。”   保安点点头,伸手在叶明强的额头轻轻触碰了一下。几秒钟之后,叶明强睁开了眼睛,当视力渐渐习惯黑暗之后,他看清了眼前站着的两个人,有些诧异。   “长话短说吧。叶明强,我可能是这个世界上仅有的愿意相信你的人。”王璐说,“我要你再把当时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我,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你……真的愿意相信我?”叶明强的眼神里闪动着希望的火花。   “不愿意相信你,我为什么要到这鬼地方来浪费时间?”王璐说,“如果你讲出一切,而我又认为你并没有骗我的话,或许我还会想办法把你弄出去。”   叶明强浑身一震:“把我弄出去?你没有骗我吧?”   “即便我想骗你,这也是你唯一的机会了,”王璐耸耸肩,“信不信我,由你。”   叶明强踌躇了一小会儿,咬咬牙:“好吧,我说。”   二十分钟后,叶明强结束了他的讲述。在此过程中,他有好几次都陷入了无法控制的癫狂状态,但站在一旁的保安每次都迅速把手放在他的额头上,蠹痕的力量抚慰了叶明强的神经,令他重新镇定下来。对于这位伪装成保安的守卫人而言,尽管这个怪诞而充斥着血腥味儿的故事他已经听过好几遍了,但每多听一遍,仍然难免觉得一股寒意从心底涌起。   这太可怕了,他想,如果这一切真的和那个神秘的西藏教派相关,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群怪物啊?   王璐则闭着眼睛,似乎是努力在自己的大脑里形成这个故事的图像。过了好久,她才睁开眼睛:“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当那个人对自己实施凌迟的时候,你看清楚了他的表情吗?”   叶明强瞪大了眼睛,眼看情绪又要失控,保安眼疾手快,再度利用蠹痕压制住对方。叶明强重重喘了几口气,身体不再挣扎,声音却依然发颤:“他看起来……极度幸福,极度快乐。”   “是不是有那么一种……天国的大门就在眼前的感觉?”王璐斟酌着词句。   叶明强失魂落魄,重重地点了点头。   王璐不再多问,摆了摆手,保安会意,很快让叶明强重新陷入昏睡。紧跟着,一块形状不规则的破碎瓷片突然出现在叶明强垂在床边的腕部,割开了他的动脉,那是王璐利用自己空间转换的蠹痕,将这块瓷片瞬移到了叶明强的手腕上。沉睡中的叶明强没有丝毫知觉,鲜血顺着伤口汩汩地流出,慢慢在地上。   “到明天早上,他们发现你自杀身亡了,自然会把你弄出去的。”王璐的嘴角浮现出一丝纯洁的微笑,“我没有骗你哦。”   四、   “你高中时候的女朋友?”黄力的嘴张得能塞下去一个椰子,“你没有骗我吧?你还真是艳福不……”   冯斯摆摆手:“你先坐着。我失陪一会儿。”   他站起身来,犹豫了一下,走到那个女孩身前。距离较近后,他更能看清楚对方的五官。不会错的,就是她,虽然五官算不上特别精致,却带着一种独特的野性和冷艳,这样的面孔,如黄力所言,的确很受写真摄影师们的欢迎——配合上性感的内衣或者泳装什么的,这种受欢迎还会翻倍。   女孩注意到有人靠近,转过头来,当看清冯斯的脸后,先是微微怔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落花时节又逢君啊,冯君。”   冯斯苦笑起来:“这样的偶遇,放在三年之前,你我大概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吧,黎微。”   黎微是冯斯高中时代风流史中的一部分,当时两人都在高二。两个人的家庭都不大如意,冯斯失去了母亲,和父亲关系冷淡;黎微虽然父母健在,却和双亲势如水火。大概是出于这种同病相怜的心态,两个人发展出了一段恋情。   但时间长了,冯斯发现自己和黎微并不是太合拍。黎微这个姑娘性情太独立,和一般的同龄女孩子相比,少了一些温柔如水,却多了一些霸气。冯斯自己逃课打架、不和父亲一起住,已经显得颇有些叛逆了,黎微却比他走得还远——高二下学期,她自己选择了退学。   冯斯的父母文化程度都不高——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黎微却大不一样,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若不是当初为了支援地方建设随单位迁到这座小城,如今说不定也都是北大教授的级别了。但说来奇怪,书香门第熏陶出来的女儿却偏偏对念书学习毫无兴趣,而且从小到大都喜欢和父母拧着干。   她差点连高中都没有读,想要直接去考艺校,后来母亲以死相逼,没有办法,还是勉勉强强进入了冯斯所在的普高,两人同年级不同班。认识之后,冯斯曾经蛮好奇地问她:“你那么想考艺校,是想当明星么?”   黎微从鼻子里嗤了一声:“明星有什么好稀罕的?我就是想自由自在地活着,想工作的时候工作,想玩的时候玩,谁的脸色都不看,谁规划的路都不走。”   “谁规划的路都不走……你是说你爹娘吗?”冯斯说。   “还能是谁?”黎微撇撇嘴,“我才不要像他们那样无聊无趣地活着,把自己装在一个乌龟壳子里,从来不敢稍有反抗,却总有着无穷无尽的抱怨。”   她伸出两根手指头,模仿着男人吸烟的动作,故意粗着嗓子说:“我这辈子啊,就算是给国家奉献了,革命的黎斌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当初如果我没有服从调配下基层单位,而是一直留在所里,现在说不定都是副所长啦。”   冯斯噗嗤一乐:“你还真学得像模像样。”   黎微没有笑:“我就是不喜欢他这副一面怨天尤人一面故作伟大的德行。你要真想奉献,就别抱怨;你要真不想来这座小城、想要留在大城市,当初就别服从调配。一个不敢为自己的命运抗争的人,在自己的一生被毁掉之后,成天叨叨些无用的废话,有什么意义?”   “咱们这个年龄的人,好像很少有人想得像你这么深。”冯斯感叹着。   “不想的深一点,我也要和我家老头子一样被毁啦,”黎微说,“我才不要像他那样过着只会用嘴抱怨的人生呢。”   后来黎微真的用行动实践了这番话。高二那一年的暑假,她瞒着家里去北京旅游,结识了一位专门拍摄各种性感写真的知名摄影师,为他拍了一套泳装写真。这套写真被放到一个知名的写真网站上,被老家的同学看见了,于是引发了轩然大波。   黎微的父母显然无法接受女儿和那种穿着暴露的照片联系在一起,在他们的观念里,那就叫做伤风败俗。尤其当道貌岸然的班主任赶到他们家里,严肃地告诉他们这种写真网站一般都是淫媒的时候,老两口几近崩溃。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大吵一架、彻底决裂。黎微不等父母宣布将她逐出家门,自己主动选择了离开。她落落大方地独自去往学校,办理了退学手续,丝毫不在意同校的学生们或明或暗的指指点点。冯斯默默地陪在她身边,没有多说什么,但心里清楚,两人的这段感情无疑将就此画上句号。   “我问你,你也和他们一样,觉得我拍这套写真就是陪人睡觉、甚至陪很多人睡觉吗?”黎微忽然问。   “不会。”冯斯简单地说了两个字。   黎微看了他一会儿,嘴角浮现出一丝浅笑:“你说的是真心话。许多年后再见面,你会是这所学校里我唯一一个还能当成朋友的人。”   那以后黎微独自一人去了北京,更换了手机号,没有和任何人继续保持联系,也包括冯斯。两人都没有想到,用不着过许多年,仅仅是三年后,两人就在这样一个诡异的场合重逢了。   黎微拍拍身边的椅子:“坐下来慢慢说吧。”   这个姑娘并没有什么变化,冯斯想,还是那么坦然,那么大气,却总让人有一种距离她很遥远的感觉,和姜米那种天生让人感到亲切的气质正好截然相反。他顺从地坐下:“你先说还是我先说?”   “我先吧,也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黎微说,“我是为了求个清静才来到这里的。”   “求个清静?”冯斯一呆。   “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个男人,我不喜欢他,但他老缠着我,”黎微说,“那个人和圈内的经纪人、摄影师什么的都熟,总能掌握我的动向,每天我到哪儿开工他都开着辆兰博基尼在屁股后面死追着。我烦了,正好前几个月工作太累,又想找个地方清净一段时间,于是找了个熟人,躲到这儿来了。这儿挺好的,安静没人打扰,每天吃的药也都是假的……”   “看来全世界人民都在疯人院有熟人啊!”冯斯禁不住感慨一句,“不过你要图清净,出门旅游一趟也好嘛,何必一定要往这儿钻?”   “旅游更累,再说了这年头哪儿还有给人清静的旅游的地方?全被蠢货们扎着堆去寻找假冒伪劣仁波切或者‘旅行的意义’了。”黎微一摊手。   冯斯笑得咳嗽起来:“你还是和过去一样嘴损,快赶上我了。”   “那你呢,你到这儿来又是为了什么?”黎微看着他,“别告诉我你真病了。就你那没心没肺的德行,打死我也不相信你真会得神经病。”   “神经病和精神病是两码事,别弄混了。”冯斯纠正她,接着脸色变得严肃,“我的确没病,但具体原因不能告诉你。相信我,我只是为了不欺骗你,不然我随口编一个谎话骗你是并不难的。”   “我相信你,人都有难以言说的苦衷,”黎微没有什么不快,“我不问就是了。不管怎么说,在这儿能遇到你,挺好的。”   “我也觉得挺好的。”冯斯点点头。   遇到过去的恋人是一件颇为微妙的事情,尤其当新恋人刚刚离去不久、内心伤痛未散的时候。不过此刻身处精神病院这样奇特的场所,能遇到一个旧相识,欣悦总会先压倒其他的情绪。黄力只能瞪着忧伤而哀怨的眼睛,看着冯斯抛下他去和前女友言谈甚欢,体会着旧爱压倒新欢的孤寂。   黎微果然成为了一名模特。她基础条件不错,但接受正规培训太晚,加上机遇的问题,并没能够混到大红大紫,尽管签约了正经的模特经纪公司,能得到的工作机会也并不多。所以在经纪公司的平面与秀场安排之余,她还得兼职做网络模特,包括网店模特和令黄力垂涎三尺的那些性感写真,也在一些影视片里跑过龙套。按她的说法,有时累死有时闲死,不过足够养活自己。   “可惜我不怎么看国产片,不然说不定还会看到你的英姿呢。”冯斯说。   “你也不爱看网上的美女图片么?”黎微瞅着他,“想当年,你可是召集班上的男生到你家里去开赏片会呢。我现在都记得你爹想训你又不敢开口的样子。”   “往事不要再提……”冯斯尴尬地笑了笑,“这两年,身边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尤其是最近的这大半年,我恐怕是没有赏片的雅兴了。”   黎微若有所地点点头,又问:“你爸呢?你们俩现在还老吵架么?”   冯斯的笑容僵住了,过了一会儿,低声说:“他死了。”   黎微叹了口气:“那你过得确实不容易了。”   话题到了这里,气氛有些沉重,冯斯正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一名护士走到了他身边:“15床,有人探访。”   精神病院的探访都是有严格规定的,此时并不是探访时间,冯斯立即猜到,一定是曾炜来找他了。他冲黎微点点头,跟着护士去往探访室,坐在那里的果然是曾炜。冯斯在曾炜对面坐下,护士知趣地离开,关上了门。   “怎么样,在这里还行么?”曾炜问。   “老实说,比我想象的好得多,有时候还真会产生疗养院的错觉,”冯斯说,“不过手边没有电子设备,总觉得与世隔绝了。”   “与世隔绝挺好啊,至少能保住你的命。”曾炜说。   冯斯把胳膊支在桌子上,目光炯炯地盯着曾炜:“曾警官,一直以来,都是你跟在我屁股后面,想要挖掘出我身上的秘密。但是现在我才发现,你身上藏着的秘密,并不比我少啊。论到深藏不露,你还真是个高手。”   曾炜摇摇头:“我也不是刻意要骗你的。我也需要先观察你,弄清楚一些事情。”   “你和我爸,到底是什么关系?”冯斯说,“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提起他的时候,可是完全像是在提一个陌生人。”   曾炜凄然一笑:“我和他,有二十来年没有见面了,和陌生人也差不多啦。”   “二十来年,意思是不是就是我出生之后?”冯斯追问,“曾警官,我拜托你告诉我,我爸到底是什么人?”   “我会告诉你的,但不是此时此地。”曾炜说。   冯斯摇了摇头:“詹莹教授曾经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我离开了,第二天早晨,她死了。哈德利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我拒绝离开,他很快也死了。现在我都不知道我该怎么回答你了,似乎我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是错的。”   “不,那不是你的错,”曾炜伸手握住了冯斯的手腕,“你是一个勇敢的孩子……一个勇敢的年轻人,你的坚强超乎我的想象。你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完成你肩负的使命,一定!”   曾炜的眼神里有一种冯斯从来没有见过的热情和坚毅。冯斯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似乎完全陌生起来的曾炜,一时间不知道如何作答。片刻之后,曾炜收回手,往常那种玩世不恭的闲散眼神又回到了双目中。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冯斯。   那是冯斯被医院收缴保管的手机和充电器。   “手机还是你自己拿着,以免误事,”曾炜说,“不过对外联络小心些。”   “我什么时候能离开这里?”冯斯问。   “等我处理好一些事情,”曾炜说,“我答应过你的父亲,要保护你的安全,我不能食言。”   冯斯怔住了。在他陷入沉思的时候,曾炜默默地离开了。   晚饭之后,他回到房间里,打开手机充上电,开始收取他那个秘密账号里的电子邮件。万能的宁章闻果然没有让他失望,这短短几天里,已经把那个在校园里遭枪杀的老人的资料调查得一清二楚。冯斯看着宁章闻整理出来的东西,眉头紧皱。   “果然又是一桩大大的怪事,不过么……西藏?”他自言自语着,“怎么会和西藏相关?你大爷的,这事儿闹到最后,不会要逼着我去一趟西藏吧?这是还嫌老子活得不够折腾死得不够快么?”   他没有料到,这句无意识的发泄式的抱怨,最后却一语成谶。   尽管是以一种他意想不到的方式。   五、   根据新闻里的报道,那个被枪杀在大学校园里的老人,名叫穆子健,是一位民俗学家,研究的主要方向是西藏的民俗文化。宁章闻查到,在被枪杀之前的两年,他跟随着一支由考古学家、文化学家、语言学家等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科考队,去往西藏,考察一座新近被发现的地下墓葬群。   那片墓葬的位置非常与众不同,并不是位于藏区传统的自然条件相对适宜、人口相对较多的南部和中部,而是在险恶的藏北大羌塘无人区。所以这支科考队除了学者之外,专门配备了熟练的藏区向导和登山专家,以及大量的专业装备。   这次考察在大众范围内几乎是悄无声息,绝大多数人完全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科学考察很难引起普通民众的重视,另一方面却也似乎是出于保密需要。   “他们从建队、筹备到出发,一直都处于一种严格保密的状态。”宁章闻在给冯斯的邮件里写道,“我追查到了一个女记者的博客,她专门报道各种文化新闻,曾经在某个可靠消息源那里听说过这次神秘的考察,打算去采访,却被毫不留情地拒绝。她还隐隐晦晦地提到,被拒绝采访之后的当天晚上,她就接到了相关部门的警告电话。”   “也就是说,这是一次绝密的考察行动。那个墓葬群里,一定掩藏着什么国宝级别的惊人秘密,这才会吸引到那么多专家不惧生命危险地奔赴生命禁区,才会有那么严格的保密制度。”   这次绝密行动选在漫长的冬季之后展开。当中经历过多少曲折艰辛,已经无从查证,总而言之,当他们最终来到墓葬群所在区域时,整支队伍已经疲惫不堪,并且有一位藏区向导和两位科学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代价是沉重的,但并没有白白付出,他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很遗憾,宁章闻也没有弄明白目的地究竟在哪里,也就是说,在那四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区域里,任何一个地点都有可能,那也就是约等于没有范围。   最终,科学家们找到了那片墓葬群,开始了艰难的发掘与考察。在那片低温缺氧的高原上,每个人的健康状况都受到了严峻考验,身体弱一些的更是有生命危险,但人们咬牙坚持着,并且陆陆续续有了一些不错的进展。按照宁章闻的调查,这片墓葬群似乎属于古代西藏的某一个神秘教派,从中可以找到许多宝贵的资料,极大丰富古西藏的历史文化研究,填补许多缺失的环节。   事情发展至此,用冯斯对哈德利教授所说的话来形容,还仍然“在学术范畴内”,然而当发掘整理进行了一段时间之后,事情似乎有些失控了。因为当地发生了一件事。   一场地震。   地震强度并不算大,又发生在荒凉的无人区,所以并没有引起任何其他人的注意,但对于参与考察的人们来说,这场地震就是他们命运的转折点。   没有人知道地震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事实是,地震发生的当天下午,科考队就急匆匆地踏上行程,因为行动太匆忙,甚至于不得不扔下了许多装备和器材。似乎有一种极大的恐惧在胁迫着他们,让这一群原本就是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到无人区的勇士们,不顾一切地选择了逃离。   逃离的过程依然是匆忙和艰辛的,在离开无人区的过程中,又有一位老专家因为高原疾病而去世,不过其余的人总算是顺利离开羌塘,回到了拉萨暂时休整。宁章闻并没有查出科考队此行的种种收获到底是被国家机构统一接收了、还是按照学科分配给了专家们所属的科研单位,他唯一知道的是,在休整完成后,科考队就地解散,人们各自返回自己所在的城市。   而巨大的变故就在专家们返回之后发生。鉴于这些事件在各个城市里,都只能算是孤立的个案,而这次科考行动的名单本身都是秘密,所以并没有人能够把它们联系起来,只有帮助冯斯追查此事的宁章闻才发现了隐藏于其中的重大阴谋。   ——参与科考的学者们,竟然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相继去世,到穆子健之前,死去的一共有十四人。   他们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城市、或者跟随着研究团队奔波在路上,死因也千奇百怪,看似没有丝毫共通之处。比如一位专门研究高原植物的植物学家,在内蒙古遭到野狼袭击,失血过多而死;比如一位冰川冻土专家,在家乡的小城街道上散步时,被莫名其妙的高空坠物当场砸死;比如一位从事原始宗教研究的宗教学家,在用电水壶烧水的时候,由于水壶漏电,不小心触电而亡。   其他人的死因也大同小异,孤立地看,每一桩都只是意外。但如果把它们放到一起,任何人都能看出其中的蹊跷之处。   唯一一个没有死的是穆子健,而他侥幸逃过一死的理由颇有些滑稽:躲避高利贷。穆子健在学术方面的成就无可挑剔,但他生性好赌,一大把年纪了依然恶性不改,在这次科考之前,就已经因为赌球欠下了一屁股债。他参与这次行动,其实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躲避放贷人。但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他终究还是有离开雪域高原回到内地的时候,而在那里,高利贷集团的打手们正准备好了铁棍和砍刀等着他。   所以当别人或休养生息或继续投入工作的时候,穆子健只能东躲西藏。他的工作单位是一家省级社科院,院里上上下下都知道他嗜赌,对他避之不及,而亲戚们见到他更是像见到瘟神,他走投无路,想起先前去西藏科考时认识的那些新朋友,于是决定去打打秋风,躲一天算一天。   所谓祸兮福之所倚,穆子健怀着借钱和躲赌债的心态去联系这些新朋友,却发现他们接二连三地全都遭遇意外,不幸身亡。一个可以算作是偶然,两个可以算作是巧合,三个四个五个……那就有点儿问题了。穆子健虽然好赌,脑子绝不糊涂,想必是立刻联想到了其中的关窍,知道自己将不得不开始东躲西藏。高利贷放贷者最多不过砍掉他一只手,这群幕后的凶手却会直接要他的命。   宁章闻追查到了穆子健一位侄孙女的网络个人空间。这位90后的女孩对穆子健深恶痛绝,在个人日志里吐槽了一大篇,抱怨自家为什么会有这种嗜赌如命为老不尊的亲戚。   “今天真是被恶心坏了,果然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位女孩在日志里愤愤地写道,“那么一大把年纪还喜欢赌钱,赌输了就去借高利贷,已经够让人讨厌的了,他居然还撒谎骗人!他和我爸爸说,他有生命危险,有人要追杀他,所以他需要借钱跑路——这样的谎话也未免太离谱了吧!他以为是在香港拍黑社会电影呢!”   但穆子健苦苦哀求,甚至不惜下跪,这家倒霉的亲戚实在没有办法,给了他一万块钱,用90后女孩的话来说,“压根不指望他还,就当是喂狗了,就当是生病买药吃了”。   于是被当成狗的穆子健就带着这一万块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逃亡。没有人知道在这期间他经受了多少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冯斯所能确认的是:穆子健最终没能逃亡成功。那些原本还精心制造各种意外来杀人的杀手们,大概是找不到别的方法来对付风声鹤唳步步小心的穆子健,终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制造了震惊全市的血案。   这还真有点像那个以讹传讹的“进入胡夫金字塔的考古学家全部神秘死亡”呢,冯斯边看边想着。所不同的是,那件事是假的,而从藏区回来的这些学者接二连三地身故却是事实。   他们到底发现了什么呢?冯斯想,难道是那场并不起眼的地震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深藏于青藏高原无人区里的魔仆,这才吓得不顾一切地赶紧撤离?而那个魔仆的手下为了灭口,才一路追杀到内地?   这个推断倒是符合常理,但冯斯却隐隐有一种感觉,那个地震之后现身的东西,可能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魔仆。单单是从藏在哈德利教授衣柜里的那个不明生物,他就嗅到一丝与众不同的味道。自911之后,哈德利教授藏匿了十多年,当冯斯找到他时,他几乎身无长物,唯一带在身边有价值的,也许就是衣柜里的那件事物。那绝对不会是寻常的玩意儿。   他又回想起了那天的美妙幻境。即便是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那是幻境,幻境中的姜米是虚假的、不存在的,他还是无法避免地沉溺其中,因为那种幸福感实在太强烈了,强烈到侵袭了他的全身,浸透了他的每一处毛孔。他一辈子都没有体会到过那样强烈的快乐,甚至令他忍不住产生一种古怪的想法。   “吸毒……就是这种感觉吗?”冯斯喃喃地问自己。    第三章、我们的世界   一、   宁章闻和文潇岚都在为了帮助冯斯而绞尽脑汁,唯一一个插不上手的人是关雪樱。她只是个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哑巴姑娘,既没有文潇岚那样的人际交往能力,也没有宁章闻的电脑知识。但在她的心里,恐怕比另外二人更加关心冯斯的处境。   因为她自己似乎也是那个庞大而复杂的守卫人世界中的一员。相比宁章闻与文潇岚这两位“普通人”,她和那群危险的异人们靠得更近,也已经和他们发生过直接的接触了。   而令她郁闷的在于,冯斯虽然并没有任何可以主动施展的蠹痕,好歹身份是明朗的,人们都知道他是天选者;但关雪樱却连自己到底是谁都还没有弄明白。一直以来,她原本以为自己就是一个穷乡僻壤里的哑姑娘,等待着某一天被父亲活活打死,或者嫁到另一个穷山沟里去被丈夫打死,冯斯的意外闯入让她看到了一线生机。她果断地帮助冯斯脱困,也因此换来了人生的转折点。   但万万没有想到,在陪伴宁章闻出门旅行的时候,她却遭遇到了绑架,由此被唤醒了一段幼时的记忆。到这时候她才明白过来,自己一直在那个豢养魔仆的山村里长大,原来并非巧合,自己的母亲就和整个守卫人世界干系非浅。   但对方却并没有告诉她,她的母亲到底是什么人,她又到底是什么人。唯一能确定的是,母亲和日本这个国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她是从日本坐渡船来到中国的;她会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她给自己起的名字“关雪樱”,不仅仅是个优雅的人名,原来还是某种特有的日本风物。   妈妈是日本人吗?我难道也是日本人吗?我们为什么会来到中国?一连串的谜团横亘在心里,让关雪樱时不时地要去猜想那么一阵。   但她和冯斯的性格不大一样。冯斯表面上大大咧咧,内心深藏着各种各样沉重的思虑;关雪樱却有着真正的阳光般的开朗乐观,这些事情初想起来不大舒服,她索性就不停地想,想多了也就习惯了。不管怎样,我现在这样已经比继续留在西南的穷山村里天天挨打受饿好上一百倍了,关雪樱对自己说,将来的事情走一步看一步呗。   所以她依旧快乐地住在宁章闻家里,操持家务,研究菜谱,自学文化知识,每天过得忙碌而充实。对于冯斯被关进疯人院这件事,她虽然很是惊讶,过后也很快就不觉得奇怪了。   在这个世界里,什么都可能发生,她对自己说。   11月已经过去了一大半。北京城早已开始统一供暖,虽然室外寒风呼啸愈见寒冷,室内却温暖如春。关雪樱对这种不需要自己点炉子就能二十四小时保暖的过冬方式十分喜欢,由此更加得出结论“北京是个好地方”。   当然了,室内的北京是好地方,一出门还是冻得够呛。关雪樱围着厚厚的围巾,戴着手套去往菜市场。最近这几天因为冯斯的事情,文潇岚忧心忡忡,宁章闻则恨不得一天二十五小时粘在网络上,她决定做一顿丰盛的晚餐犒劳一下两位朋友,冬天天寒地冻的,就吃贵州特色的红汤辣子鸡好了。   她买好了鸡肉和配菜,离开菜市场,走回到宁章闻家的职工宿舍楼下。刚刚走进楼道,她忽然想起,家里的姜快用完了,于是陷入了两难的选择障碍:是爬上楼把手里的东西先放下再去买姜、还是索性提着东西去以免多爬一次楼呢?   犹豫了一小会儿,想想今天买的东西并不算重,她还是决定少上一趟楼。但刚刚转过身来,关雪樱就愣住了。   ——眼前并不是楼门,而是明明应该在她背后的楼梯。   关雪樱呆了那么几秒钟,再转了几次身,发现自己身前依然是楼梯。楼门似乎在跟着她旋转,永远在她的背后。她心里已经有些明白了。   她放下手里的购物袋,掏出随身的小记事本,翻到空白页,在上面写了几个大字:“你是什么人?”   其实不必问的。守卫人,这毫无疑问是守卫人搞的鬼,利用蠹痕扭曲空间,以至于关雪樱始终只能面对楼梯。蠹痕本身就是一种改变空间法则的力量,要达到这样的扭曲,并不算难。关雪樱毕竟曾经和魔仆面对面,又被守卫人绑架过一次,在最初的慌乱之后,很快就镇静下来。   “好姑娘,胆色不错。”这次响起的是一个女声,嗓子有些粗哑。由于这片空间已经被扭曲,她的声音听起来无所不在,关雪樱无法判断出她的具体位置。   “上回已经有人那么说过了,”关雪樱写道,“你要做什么?”   “我想邀请你跟我回去作客。”女人说。   “其实就是绑架吧?”关雪樱涂涂改改,最后“绑架”两个字居然都写对了。   “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嘛,”女人笑了起来,“好吃好喝,还会送你一大笔钱,怎么会是绑架呢?”   她大概是知道关雪樱来自于贫困的山村,所以把“一大笔钱”四个字说得格外重。关雪樱不为所动,在笔记本上继续写着:“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饭。你想要什么?”   女人鼓起掌来:“不但勇敢,而且聪明。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母亲的事情。”   果然和上回一样,又是为了“母亲给她留下的东西”。关雪樱一下子明白了。但她搜遍自己的记忆,也不记得母亲曾经给自己留下过任何一样东西。母亲平时就对自己并不亲近,只是在父亲关锁揍自己揍得太狠的时候才出言阻止一两句。而她的死亡也来的过于突然,甚至没有留下半句遗言。   “妈妈没有留给我任何东西。”关雪樱索性直截了当地写道。   对方沉默了一阵子,重新开口时,原本还算和善的语气里已经增添了几分凶狠:“小姑娘,我知道你胆子大,但是有些时候,光是胆子大并不能解决问题。我建议你诚实一点。”   关雪樱摇摇头,仍然固执地高举着笔记本,重复着那句话。对方冷冷地哼了一声:“看来,你应该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残酷了。”   话音刚落,关雪樱忽然感到一种巨大的力量在挤压自己的身体。周围明明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但那种坚硬的感觉,仿佛是空气一下子变成了固态,从四面八方将她围住,然后向中心处发狠用力。她只觉得身子仿佛要被挤成一张扁片,不管怎么用力,肺里都已经吸不进去一丝空气了。她本能地张嘴想要叫,浑忘了自己是个哑巴,根本不能发声。而事实上,在那样可怕的挤压力面前,即便声带正常,她也不可能出声了。   就在关雪樱以为自己马上就要窒息而死的时候,那股潮水一样的力量又陡然消失了。她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似乎从来没有发觉能正常呼吸是那样的美好。   过了好半天,她才缓过劲来,拾起刚才摔在地上的笔记本和笔,刷刷地写下几个字:“我没说谎。就是不知道。”   “你还想刚才那样的痛苦再来一次吗?”女人缓缓地问。   “不想。但是还是不知道。”   女人叹息一声:“硬骨头是好的,执拗就不好了。看来我得给你一些新东西。”   随着这一句话,关雪樱只觉得后颈一痛,像是被人猛掐了一把,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就昏迷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醒过来,睁眼一看,自己处在一间布满灰尘的巨大房间里。房间很大,应该是用作办公室或者会议室之类用途的,不过现在里面空空如也,什么家什也没有,头顶上一盏陈旧的日光灯把惨白的光芒铺在地板上。不过在一面墙上贴着一副还没有撕干净的宣传画,虽然画的内容已经不可辨,但可以在宣传画左下角看见这座学校的校徽。她猜测这个房间可能是校内的某间地下室。   反正衣服已经被弄脏了,关雪樱索性席地而坐,静静等待着女人所说的“新东西”。过了一会儿,她的耳朵里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奇怪声音,就像是有风吹动地上的落叶。在秋冬交际的北京校园里,她时常听到类似的声音。   但在这样一个地下的空房间里,哪儿来的树叶呢?关雪樱站起身来,四处张望着,忽然之间,她的双眼瞪圆了,两腿一软,险些再摔倒在地上。如果她不是一个哑巴的话,此刻恐怕已经歇斯底里地爆发出一连串的尖叫了。   ——她看见了蟑螂!密密麻麻数不清有多少只的蟑螂,正顺着房间里一根断裂的暖气管源源不断地涌出来。它们就像是红黑色的潮水一样,很快就淹没了房间的地面,只剩下关雪樱所站立着的那一小块。这些蟑螂好像训练有素,只是包围住关雪樱,并没有靠到她身上去,尽管如此,关雪樱还是感到浑身汗毛倒竖,好像已经有蟑螂在她背上爬行了。   她是一个生长在大山里的女孩,不像城市姑娘那么娇气,山里原本也少不了各种各样的蛇虫蚂蚁、种种奇怪的昆虫。但像眼前这样,足足上万只蟑螂聚集在一起蠕蠕而动的盛况,已经足够击垮任何一个正常人的神经。事实上,如果这不是关雪樱,而是换成一个普通的城市人,无论男女,恐怕早就吓晕了。   关雪樱紧闭着双眼,不敢睁开,足足过了有两分钟,她觉得这样逃避也不是办法——眼睛闭的再久,蟑螂也不会自己消失。最后她咬了咬牙,睁开了眼睛,眼前红黑色的虫之海洋仍然带给她无以名状的恐惧和晕眩感。   她忽然想起,冯斯出事的那一天早上,似乎就是被学校派到女生宿舍去灭蟑螂。当时冯斯抱怨连连,一面讥笑着当代女大学生的脆弱,一面挖苦学校卫生状况之糟糕——总之世间万物都逃不开被冯斯讥嘲的命运。现在看到如许多的蟑螂,关雪樱难免会产生一些联想:这两件事会不会有点联系?   她低头一看,还好笔记本和笔就掉在脚边,没有没入蟑螂群里。她小心翼翼地弯腰捡起纸笔,在纸上写下“女宿舍”三个字,然后高举起本子。过了一会儿,女人的声音再度响起,这一次,她的语调里稍微有一些惊诧。   “你居然还能联想到这件事……”女人说,“那的确是一个小小的实验,因为我不能确定北京的水土是否适合我的培养方式。事实证明了,蟑螂就是蟑螂,它们在任何地方都能顽强地存活。不过么……”   女人话锋一转:“出现在女生宿舍里的蟑螂,都是我用随手捉来的本地种繁衍出来的,它们体型微小,对人类也没有攻击性。现在围着你的这一群却不同,都是凶猛的新加坡大蟑螂,是会咬人的。你不妨想像一下,那么多蟑螂爬到你身上撕咬你的身体,会是怎么样的一种状况,大概几分钟之内你就会化为枯骨。怎么样,害怕不害怕?”   关雪樱老老实实地点点头,女人说:“那么,老老实实把你母亲留下的东西交出来吧。我只需要东西,只要交出来,我就会放你完好无损地离开。”   女人的语气里充满劝诱,但关雪樱依然在本子上写下“我什么都没有”,女人不禁叹了口气:“你果然是个固执的孩子……那就陪我的宝贝们玩一玩吧。”   蟑螂群开始骚动起来,一点一点地缩小了包围圈,已经有几只蟑螂爬到了关雪樱的鞋子上。如女人所说,这些蟑螂明显不同于北京城里常见的小蟑螂,它们体型硕大,色泽红亮,翅膀和腿摩擦着发出令人浑身发软的可怕声响。这是一种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上亿年的物种,那种来自远古的基因总能让年轻的人类产生畏惧。   关雪樱紧咬着嘴唇,忽然抬起脚,狠狠一脚踩下去,把正在她脚边徘徊的一只蟑螂踩成了碎块。如同冯斯用来吓唬班里女同学的形容,这种蟑螂被踩死的时候,身体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而且明明已经被踩扁了,身体分裂成了几截了,竟然还是能动弹。   第一脚踩下去,关雪樱简直觉得自己马上就要休克过去。但她咬紧牙关,又踩下去第二脚,心里反而轻松了不少。不管怎么样,我不能就这样活生生地被吃掉,关雪樱想,就算真的要被吃掉,我也得多干掉几只。   平时看起来似乎柔弱文静的关雪樱,此刻却状若疯魔,双脚不停地踩踏,手里的笔记本玩命拍打。如果她不是一个哑巴,此刻多半会发出当年打排球的东洋魔女那样的奋力喊杀声。   但在这成千上万的凶恶蟑螂面前,她一个人的力量显得那么的单薄可怜。对方似乎是被关雪樱这种抗拒到底的态度所激怒,刚开始只不过是想要吓唬一下她,此刻却放松了对蟑螂的收束,有几只蟑螂爬到了她的手背上,狠狠地咬了几口。   好疼,关雪樱想,真没想到蟑螂咬人也会那么疼。但那几个血肉模糊的伤口反而更加激发起她的血性,只是狠狠地继续拍打着蟑螂,既没有掉眼泪,也没有求饶。当然她心里清楚,对方现在仍然只是在小小地吓唬她而已,假如这些蟑螂真的全部一拥而上,她将会被立即淹没,没有丝毫反抗余地。   又过了几分钟。   关雪樱的手上又添了好几道伤口。她也很累了,额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背上的衣服湿了一大片,但她大喘着气,就是不肯松口。而对方也并没有停止驱动蟑螂的迹象。   我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被蟑螂吃掉的人吗?关雪樱苦笑着想,这样的死法可真是一点也不光彩。她只觉得双臂沉重得就像是被灌了铅,渐渐地快要举不起来了,眼前也似乎有一些明亮的星星在晃啊晃啊。   我不行了,关雪樱近乎麻木地挥动着手里沾满蟑螂残肢的笔记本,再也不行了,手都要断了,肺也快要爆炸了。干脆停下来吧,就让蟑螂吃掉我好了。   正当她准备精疲力竭地放弃时,突然之间,双眼捕捉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红色光芒。这道光芒浅得几乎看不见,但还是和空气的透明色有一些细微差别,让目力颇佳的她看到了。没等她反应过来,耳畔就响起了一连串奇怪的声音。   那是一种爆裂声,近似于铁锅炒豆子一样的哔哔剥剥的爆裂声,声音很轻,但却清晰可闻。随着这一阵声音,一直包围着她不断蠕动的蟑螂群就像是一大锅水突然沸腾起来一样,产生了惊人的变化。由远及近,这些让人恶心而畏惧的虫子一大片一大片地先是变得焦黑,继而粉身碎骨,化为齑粉。空气中仿佛是传递着某种看不见的灼热火焰,将蟑螂彻底地铲除掉。   那个一直隐藏于暗处的女人也发出一声轻微的轻呼。几乎是在短短的几秒钟之间,那些布满了整个房间的凶猛蟑螂被全部杀死,每一只都像是被扔进了火里炙烤一样,彻底地烧焦,彻底地粉碎,房间里弥漫着呛人的焦臭气味。这种强大的烧灼力量,立刻让关雪樱想起了一个人,一个虽然接触不多、却对她挺照顾的人。   眼前又是一花,一道明亮的焰火闪过,空气好像忽然间被撕裂了,一道人影陡然从虚空中出现。一声沉闷的钝响后,那个人影摔在了地上,摔在了蟑螂尸体的焦炭与粉尘之中。   与此同时,另一个人影也现身了。那是一个高瘦的男人,脸上总是没有表情,看上去不易接近,但他曾经一路把关雪樱从西南山区带回到北京。他看也没有看关雪樱一眼,大踏步走到那个摔倒的人影面前,冷冷地说:“你们终于来了。”   那是梁野!关雪樱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她这才觉得自己全身的肌肉都已经僵硬,完全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能勉强抬起胳膊擦汗,并且终于有余暇去看一眼那个摔倒在地上的身影。那是一个身段苗条的女人,看样子很年轻,脸型也不错,脸上却有着好几道纵横交错的骇人伤疤,其中有一道从嘴唇一直延伸到了咽喉,难怪她嗓音嘶哑。   除了那些陈旧的伤疤外,女人身上并没有其他明显可见的伤痕,但脸上的表情却异常痛苦,无疑是受到了梁野的伤害。而梁野抄着手,悠哉悠哉地站在她身前,显然已经占据了绝对上风。   三个人都处在沉默中。两分钟之后,似乎是疼痛有所缓解了,满脸伤疤的女人才轻轻开口说:“那么厉害的火焰,你应该就是传说中四大高手之一的梁野吧?”   “是我。”梁野点了点头,“你呢?你又是谁?”   “只是一个无名黑暗家族里的无名小卒而已,”疤面女说,“说出来你也不会认识。”   “我想知道的是,这个小姑娘的身份是不是已经败露了?”梁野问。   疤面女邪恶地一笑:“不错。我只不过是想要抢个先,失败了而已,在我的后面,还有许多不同的家族,还有许多远比我强大的人。你护得了她么?”   “尽力而为,死而后已。”梁野简短地回答了八个字。   说完这话,他并没有什么动作,疤面女的脸色却忽然间变得青紫。她的嘴角流出了黑色的血液,头一歪,不动了。   关雪樱站起身来,慢慢挪动着仍旧发软的双腿来到梁野身边,惊魂未定地指了指疤面女,表示询问。梁野摇摇头:“不是我杀的。她已经做好了准备,是自杀。”   关雪樱又指了指自己,梁野看着她,目光有些复杂:“事到如今,也只能稍微让你知道一点了。你的确和守卫人世界有着重要的联系,甚至可以说,你掌握着消灭魔王的一把钥匙。不过你的身世至今还没有完全清楚,我也在不断调查中……”   刚说到这里,他突然间目光一凛,随即抬起右手,往自己的左手手背上轻轻一划。也不见他发力,手背上已经出现了一道伤口,鲜血流了出来。他把血液涂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关雪樱的额头上,解释说:“沾了我的血之后,你就暂时不会被我的蠹痕所伤了。”   “没错,死的这个只是小角色,但是大麻烦已经来了。”梁野说着,红色的蠹痕扩张开来,把他和关雪樱包围在其中。   二、   宁章闻传过来的资料让冯斯在其后的一天里陷入了某种不安宁的状态。那一连串冰冷冷的凶杀案让他嗅到了极度危险的气息。西藏,青藏高原,羌塘无人区,地下墓葬群,地震……这些元素扭结在一起,到底指向何方?在信息极度缺失的眼下,他显然是无法得出结论的,但那种不祥的凶兆却始终萦绕于胸。   这天中午,黎微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去吃午饭,黄力终于得到机会和冯斯坐在一起吃饭。但冯斯显然心不在焉,对他所说的话总是反应慢半拍,或者前言不搭后语,这让黄力的脸上屡屡浮现出怨妇般的表情。到了后来,冯斯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了,决定打起精神陪这位新朋友多聊几句。   “洛杉矶湖人最近怎么样了?”冯斯问。他虽然喜欢打篮球,但对NBA的观看热情却并不是特别强,大概就属于遇到比赛瞅两眼,没时间看也不惦记着的边缘球迷范畴,大致知道每年的总冠军是谁,大致知道联盟最当红的球星是哪几个,已经算是不错了。他之所以知道湖人这几个赛季状况不佳,纯粹是因为寝室里有一个铁杆科黑——即疯狂讨厌科比的人,从该科黑日复一日的欢乐吐槽中被动接受了一些信息。   黄力的脸色有些难看,冯斯连忙调整到“于己无关的同情”状态:“怎么了,战绩又不好?”   “啊,和湖人的战绩没关系,”黄力说,“是你提到湖人,让我想到了今天上午,我朋友来探视我的时候给我带来的一个坏消息。”   “怎么了?什么坏消息?”虽然事不关己,冯斯还是摆出关心的神态。   “我的一个湖蜜朋友死啦,”黄力说,“刚死的,在另一间精神病院里割腕自杀了。”   冯斯一愣:“不是吧?湖人给你们的刺激那么深?怎么接二连三都跑精神病院里去?”   黄力连连摆手:“不是啦,他入院和湖人没半点关系。他是因为杀人才入院的。”   “哦!”冯斯恍然大悟,“是想要通过司法鉴定为精神疾病来减刑,是么?”   黄力苦笑一声:“不,恰恰相反,控方认为他有精神病,但他自己偏要极力辩解他是正常人。”   冯斯心里一动:“我明白了!你说的是那个对富豪实施凌迟的记者,对吗?”   “没错,就是他。”黄力说。   “妈的,你们湖蜜一个个都是怪物……”冯斯喃喃地说。   黄力所提到的这个朋友,是前些日子一桩轰动全国的凶杀案的主角。那起案件的残酷和血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网络上流传着,引发大量的讨论。人们对疑凶的行为做出了种种光怪陆离的揣测,却没有人敢打包票说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   因为疑凶坚决不认罪。   因为疑凶坚持宣称,他没有杀人,死者是自杀的,是自己对自己实施了类似凌迟一样的酷刑。   这桩奇案发生在上海。那天凌晨大约两点左右,一位送餐员骑着电动车,来到某一片新兴的别墅区。他所服务的,是一家二十四小时送餐的私房菜馆,虽然价格不菲,但因为菜品质量高、送餐及时而受到兜里有余钱的市民的青睐。这一次,订餐者的地址在别墅区,看来也是个有钱人。   这片别墅区安保原本很严,不过这位送餐员多次来到这里,保安和他已经熟识,没有联系业主就放他进去了。他骑车来到那栋三层楼的别墅外,按响对讲门铃,却始终无人应答;按照联系电话打过去,电话不停空响,同样没有人接听。他开始感觉到有些奇怪,于是伸长脖子向着别墅内张望。   他发现别墅的二楼某一个房间还亮着灯,透过厚厚的窗帘,隐约能看见有人影在晃动。仔细倾听,可以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就像是有人在拼命尖叫。这片别墅区建筑质量不错,隔音效果很好,能够隔着两百平米的花园听到室内传来的尖叫声,说明那个人大概的确是用尽了全力在喊叫。   出事了!送餐员连忙拨打了110,然后去叫了保安。叫来的两名保安都是果敢的角色,在叫门没有回应之后,不等110巡警到来,商量了两句,果断越门而入,进入了别墅。他们穿过花园,刚刚走进别墅的门厅,就听到了二楼传来的撕心裂肺的惨叫,而且有一阵隐隐的血腥味从楼上传来。两人对望了一眼,虽然有些犹豫,但还是紧握着警棍冲了上去。   这个举动,成为了他们一生中最后悔的决定。   因为他们看到了地狱。   别墅二楼亮着灯的那个房间,是房主的书房,尖叫声和血腥味都是从里面传出来的。保安之一抬腿踹开了门,两人抢进门里,立刻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   书房很大,屋里一共有两个人。一个人正跪在地上,双手揪着自己的头发,歇斯底里地尖叫着,人们所听到的叫声就是来自于他那简直要爆炸了的喉咙。而真正让两个人吓得几乎要浑身痉挛的,是另外一个人。   一个死人。   那是这栋别墅的主人,一位小有名气的青年富豪,之前依靠着一款极富创意的移动互联产品挖到了第一桶金。此时此刻,从他的脸还能勉强辨认出他的身份,也只能依靠脸了。   ——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几乎变成了骨架!   他身上的肉已经被一片一片地切割下来,混合着由于失去了肌肉与隔膜而从胸腹间流淌出来的内脏,在地上零乱地堆积着,鲜血更是纵横流淌,散发出浓重的气味,用于切割的一把锋锐的藏刀就浸泡在鲜血中。此刻的青年富豪,原本强健的身躯完全化为白骨,头颅却完好无损,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的表情……是一种欣悦和幸福。   是的,欣悦、幸福、高兴、欢愉、快乐、兴奋、憧憬、神圣……一切这样形容美好的正面情绪的词汇,都可以放在他这张脸上。这样的表情,如果是在一个健康的活人的脸上,无疑能带给旁人积极的感染;但眼下,它们却挂在一副光秃秃的骨架上,挂在一个以极其惨烈的方式死去的死者的脸上,呈现出无比恐怖和无比怪异的效果。   就像是天堂和地狱奇妙地结合在了一起。   两名保安中的一个当场吓晕过去,另一个也手脚发软地瘫倒在地上,和现场的那位生者一样,似乎除了用尽全力惨叫之外,再也无法做其他的事情。事后,这两名保安都不得不去接受心理辅导,但这血腥的一幕带给他们的心理阴影,或许会持续终身。   而这起惨案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倒不是网上流传出的那几张打了马赛克的未知真假的模糊图片,也不是无数自称知情人的绘声绘色的地摊文学式的爆料,而是现场的那名疑凶、名叫叶明强的男人的供述。   叶明强是某市一家地方晚报的记者,业务能力很强,但有点贪财好色的小缺点,有过一些利用职务之便敲诈勒索的传闻。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当晚他会出现在那位富豪的别墅里,没有人知道他和死者的关系,无论警方怎么讯问,他都守口如瓶、坚决不肯交代。他只是一直反反复复地诉说着同一件事。   “我没有杀他,他是自杀的!”叶明强说,“我根本就没有碰他,是他自己拿起刀来,自己一片一片地把身上的肉割下来的!”   任何一个稍微具备一点生理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他的话,但叶明强始终坚持着不改口。而在那一夜的惨案发生之后,他的精神也越来越不正常,经常在审讯中突然陷入无法自控的癫狂状态,夜里睡觉更是时常在噩梦中发出响亮的尖叫,以至于被同室的看押犯连续殴打。   最终,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并且很快转移到了重症病区。   而现在,根据黄力所提供的最新消息,这个名叫叶明强的杀人嫌犯,已经割腕自杀了。   “唉,我们在网上还挺聊得来的,”黄力说,“之前科比来中国的时候,每次他都抢着去做现场报道,给我们发回来好多照片。”   冯斯无法理解这种狂热的偶像崇拜情结,他只是单纯地对这桩奇案感兴趣。但叶明强刚刚去世,他也不好显得太过冷血,只能耐着性子听黄力讲了很久他们这群球迷之间的往事,直到黄力眼泪汪汪地说出一句“这样也好,至少他不用亲眼看着科比退役了”,才插口问:“你觉得叶明强真的是疯子吗?”   黄力想了想,犹犹豫豫地摇摇头:“我不那么觉得。他的性格的确是稍微有些偏执——球迷的性格都偏执——但是头脑一向很清醒,是个聪明人,不像精神有问题的样子。”   “那你知道他为什么会在半夜三更去找刘鑫吗?会不会是像网络上猜测的那样,他是掌握了刘鑫的什么把柄、跑去讹诈的?”冯斯又问。刘鑫就是那个年轻的富豪,靠着一款独具匠心的手机app掘到第一桶金,创业一年后拿到了一亿五千万美元的融资,一时间成为青年创业者们的偶像。   “这个还真不好说,我只能说,按叶明强的性格,有可能做出这种事。”黄力说,“以前我们一个球迷论坛搞线下聚会时,叶明强去过,据接触过他的朋友说,叶明强喜欢蹭点小便宜,在钱的事情上很较真。在这种网友的聚会上尚且如此,我估计他应该是一个很爱财的人。”   冯斯点点头:“的确有这种可能性。也许刘鑫真的有什么把柄握在他手里?”   “那我就不清楚了。”   下午的集体活动结束后,冯斯回到房间,不知道怎么的,心里总觉得有些事情挂着放不下。越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着,那种隐约的不安就越发强烈,似乎是有什么极其重要的线索在自己的身前掠过,却没有能够伸手抓住。   这是怎么了?冯斯琢磨着,回忆着自己这一天的活动。是因为早上护士给他拿药时脸色不太好看令他起了疑心?是因为还在惦记着曾炜和父亲的关系?是因为午饭没有见到黎微所以不大放心?还是说,因为和黄力的交谈,又回想起了那桩血腥怪诞的案件,因而有些瘆的慌?   最后他自嘲地摇摇头:反正现在想什么都是多余的。他甚至连回校上课都不行,只能呆在这个精神病院里装疯子。说到底,一切都怪哈德利教授,如果他不死……   哈德利教授?   哈德利教授!冯斯握紧了拳头,猛然醒悟过来。原来那种一直萦绕在心头的不安的感觉,就是来自于这个死老头——哈德利教授的死法,以及自己莫名其妙身背的杀人嫌疑,难道不是和刘鑫的惨死有些相像么?尽管老头儿的死状并没有那么惨烈,但至少也是遍身伤口,身处现场的自己也并不记得曾经行凶。   两人的死法有共通之处!   他一下子从床上弹起来,有些兴奋地在病房里走过来走过去。是的,这两件事情的确有一些近似的地方,其区别只是在于程度的不同。虽然他还不明白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但他心里却深深希望这二者的性质是相同的,因为那样就可以证明他的无辜。   当然,要完成这个推理链,首先需要证明的是叶明强说的是实话而不是谎言。所以,他必须尽快查清楚这桩案件的前因后果。尽管连警察都还没能摸清真相,区区冯斯就想要越俎代庖扮演安乐椅神探,未免有些自不量力。   “就算是痴人说梦也得试试,”冯斯锤了锤自己的额头,“总不能一辈子躲在疯人院里吧?”   他也不去打扰宁章闻,自己先用手机搜索叶明强和刘鑫的资料,具体情况和黄力所说的差不多。叶明强是个颇有贪欲的记者,曾经因为敲诈勒索被举报,但由于没有相关证据,并没有被起诉,只是遭受了内部处分。此人脑瓜灵活,嗅觉独到,在挖掘隐私方面颇有一手,微博上也曾有人指名道姓地骂他,但还是苦于没有证据,除了骂两句,并不能干别的。甚至还有人公开找叶明强约架,但叶明强完全不予回应。   可见此人不但能敲诈勒索,行事还非常谨慎,冯斯想。单纯地想要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他敲诈刘鑫的证据,可能性基本为零。倒不如换一个思路,查一查刘鑫这位网络时代的新贵的动向,也许能发掘出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   “刘”是中国总人口排名前几位的大姓氏,而三金为鑫,所以“鑫”也是希望自己子女富贵的中国人最常给子女起的名字。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光是各种社交网站上同名同姓的人群就能找出几百上千号,再加上手机屏幕大小有限,搜索过程实在痛苦不堪。好在这位有钱的刘鑫总算不大不小算是个名人,有关他的新闻往往排名会高一些。   在搜索引擎网站上翻了好几十页,手指头都快要抽筋了,冯斯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里。正当他觉得有点头晕眼花的时候,突然之间,两个令他极度敏感的字眼从屏幕上跳了出来。   “西藏”。   冯斯的眼睛立刻睁圆了,他伸手点开这个链接,发现它的指向是刘鑫所拥有的网络科技公司的官网,并且早已被删除,幸好还有旧网页搜寻工具可以还原。这是一条用于企业形象宣传的公司新闻,时间在两年之前,主要内容很简单:公司总裁刘鑫前往西藏,参加了一项极富危险性和挑战性的活动:徒步穿越羌塘无人区。   新闻后面附了一连串的简历,意图说明刘鑫并不是一拍脑袋就决定去出风头博眼球的无知土豪,而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徒步穿越者和野外生存专家。冯斯一条一条地看下去,假如这些罗列的条目都属实的话,这个刘鑫还真算得上是个探险专家,已经先后征服过国内多个危险地域。   而这一次,他的挑战项目,是广袤的羌塘无人区,雪域高原上的生命禁区。   西藏。羌塘无人区。这两个词汇已经是第二次出现在冯斯的视线里了。   穆子健被杀前,曾经对着哈德利教授大喊“我们在西藏见过!”而此前几个月,和穆子健一样去往西藏考察的专家们陆续被害,他们所考查的墓葬的方位,正是在羌塘无人区里的某一处。   冯斯敏锐地意识到,这绝不是巧合,西藏和羌塘无人区,多半就是导致刘鑫和叶明强发生联系并最终被害的关键。他忽然间有了一种大胆的假设:刘鑫会不会也在无意中发现了那个神秘的地下墓葬群?   墓葬群里到底藏着什么东西,能这样操纵人的生死?   他定了定神,继续翻看公司页面,发现不只是这条新闻被删除了,后续也再也没有任何新闻提到刘鑫的这次西藏之行。看来是出于某些原因,公司把这一趟原本算得上是提升企业文化形象的旅程彻底抹去了,幸好搜索引擎上还留下了蛛丝马迹,幸运地被冯斯发现了。   看来要从公司网站上找到相关报道是不太可能了,不过时间地点俱在,国内敢于挑战羌塘无人区的人并不多,他相信按照这个关键词去搜寻,一定能有所斩获。   果然,他很容易就找到了相关新闻,但新闻的内容却让他愣了半晌。新闻里说,那一次的挑战羌塘无人区活动发生了意外——这支由七个人组成的队伍,在翻越一座雪山时发生了意外。一场突如其来的雪崩袭击了整个队伍,最终只有一人生还。那个人在雪山里苦熬了一星期,最终竟然活着盼到了救援,简直堪称奇迹。   这条新闻里并没有提到具体人名,难怪那么轰动的大事却没有出现在上一次的搜索结果里,但毫无疑问,这个唯一的幸存者就是刘鑫。冯斯猜测,说不定是刘鑫花钱勾兑了记者,让对方隐去了他的名字,这是一种常见的危机公关手段。至于刘鑫为什么要那么做,可能其中就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了——要知道从雪山劫后余生归来,原本是很值得炫耀的一种资历,刘鑫作为一个精明的生意人,不可能没想到这一点。   在那场雪崩里,一定发生了什么事,非同寻常的事,冯斯想。这样一来,总算是有那么一点方向了,如果能查清楚当时的详细情况,或许就能够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但从那则新闻谨慎而滴水不漏的措辞来看,雪崩事件的详情不可能在公开的网络上找得到,或许需要去当面接触那位撰写新闻的记者才能得到答案。冯斯记住了记者的单位和名字,然后放下手机,闭上眼睛,刚才的那一番搜索实在太费眼睛,休息一会儿再继续吧。   躺了一段时间之后,脑袋舒服多了,眼睛不酸了,肚子却开始咕咕叫。侧头看看窗外的天色才反应过来,不知不觉之间,已经到了晚饭的点儿。   “上网果然会让人沉迷……”冯斯嘴贱地咕哝了一句,发现护士并没有来叫他去吃饭,不觉稍微有些奇怪。他走到门口,想要喊一声护士,眼里却看到一个奇怪的景象。   ——门框附近有一只蛾子,翅膀凝固不动,悬停在半空中。   北京的十一月天寒地冻,但精神病院大楼内部的暖气一向烧得很足,所以偶尔还会由昆虫活动。但眼前这只蛾子实在是天赋异禀,怎么可能不扇动翅膀也能停在空中呢?   难道这是什么稀罕的新品种?冯斯疑惑地凑上前。他看清楚了,这就是一只很普通的飞蛾,有着肥胖丑陋的躯干和浅黄色的翅膀。此时此刻,它就像是一个凝固在琥珀里的化石一样,纤毫毕现、栩栩如生,就是不能动弹。   ——但什么样的化石会停滞在半空中?   突然之间,冯斯产生了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样一只超越常理的悬浮飞蛾,让他想起了几个月之前的另一次经历。当时他正坐在去往贵州的火车上,却陷入了蠹痕制造的特殊空间,发现整列火车上除了他和梁野之外,其他人和物全部进入了时间停止的状态。那也是他继发现林静橦不会被金属所伤害之后,再一次遇到的超自然场面。   现在也是这样的情形么?他有些疑惑,先看了一眼手机,没错,手机果然没有丝毫显示了。他又转身来到窗户旁,隔着安装在外的金属护栏向远处张望。他发现,窗外的草坪上,一只麻雀飞快地掠过,一个下班的护工正以正常速度向着医院大门方向走去。看来时间停止的范围并没有超出这座大楼。   这和上次的幻境不大一样,冯斯对比着,上一次当火车里的时间停止后,车窗外什么也看不见,只有浓密的云气。这是否说明,制造这一次时间停止的敌人,能力不如上一次的?   他忽然自嘲地笑了起来。不管能力是否比上一次的弱一些,反正比他得强出个几百上千倍的,再弱也是他无力反抗的。总而言之,伟大的天选者冯同学在疯人院里躲了几天之后,再一次被敌人发现,这一回,大概不会有守卫人来救他了——因为守卫人们也不知道他在这里。   “认命吧……”冯斯自言自语地念叨着,懒懒地往床上一靠,耳朵里已经听到了钥匙插入锁孔转动的声音。   门被打开了。一个曲线玲珑的身影走了进来。这样的身材,冯斯十分熟悉。   “生活总是充满惊喜啊!”冯斯咧嘴笑了起来,“说说吧,你是想要抓我呢,还是打算直接杀掉我?”   这个正在走进门来的人,正是冯斯的前任女友,黎微。   三、   已经是晚饭时间了,关雪樱居然不在家里,这让刚刚进门的文潇岚感到了一丝意外。她给关雪樱发了短信,然后拨打电话以提醒对方查看,也始终没有收到回信。   她隐隐有些不安,推门看看宁章闻,最近总是从夜里一直工作到第二天中午的宁章闻正在床上酣睡,发出响亮的呼噜声。她不忍心吵醒他,只好在家里干等着了。   文潇岚从冰箱里找出前一天吃剩下的米饭和一盘茄子烧肉,放在微波炉里加热。茄子烧肉虽然是简单的家常菜,但关雪樱烹调手法上佳,并不放重油重盐,也能让整份菜酥香可口。   吃完饭,她收拾干净桌子,从书包里拿出一沓表格开始填写。近期学校正在进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无所不能的文潇岚自然是候选人之一。   “优秀学生干部……热爱祖国、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背后传来一个充满嘲弄的声音,“这种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也亏你摆出那么一张严肃对待的脸。”   文潇岚重重地哼了一声,语气里倒也并不显得生气:“就算对你这样两个脑袋还给我起奇怪外号的怪物,我不是一样严肃脸对待?”   她扭过头的时候,脸上却并不严肃,而是微微带着笑意:“有那么一段日子没见到你的大头啦。”   站在背后的正是双头人范量宇。九月份的时候,他因为一次黑暗家族的袭击而受了重伤,被迫要挟文潇岚暂时收留他。不久之后,他们有了一次共同御敌的经历,在这一次生死一线的战斗之后,两人之间倒是产生了一种淡淡的友谊。对于性情怪异杀人如麻的范量宇来说,能和文潇岚这样一个普通人站在一起聊两句天,实在是难得。   不过现在,范量宇似乎没有聊天的雅兴。两人打过招呼之后,他立即开口问:“小哑巴呢?”   文潇岚愣了愣:“小樱吗?我也不知道她在哪儿。我拨她的手机,她也并没有回短信……”   说到这里,她忽然意识到范量宇来这里的目的:“是不是小樱有危险?”   “有人在找她。”范量宇简短地回答,“所以我们得抢在前头。你能想到她大概会去哪儿吗?”   “小樱不能说话,除了我们几个人之外,也并不太爱和别人接触,她从来不去会什么朋友的,除了买菜也很少出门……”文潇岚忽然眼前一亮,“她应该会在白天去买菜!我们可以到菜市场问问,卖菜的人有没有见过她。不过,你……”   她有些迟疑地看着范量宇,范量宇会意,忽然伸手按在自己那颗没有意识的畸形小头上,用力往下压。文潇岚瞠目结舌地看着这颗脑袋一点一点往范量宇的脖颈里面缩回去,直到完全缩入体内,消失不见。范量宇再把风衣后面宽大的帽兜翻上来,戴上一副口罩,那张布满伤疤的丑陋大脸也算是勉强藏起来了。   “头还有点歪,不过不至于把人吓得大小便失禁了。”范量宇说。   文潇岚笑了起来:“你这副样子,我还真有点不习惯。跟我走吧。”   两人下了楼,去往校内的菜市场。此时正是人们下班后买菜的时间,菜市场里很是拥挤,范量宇虽然个头不高,但身躯异常粗壮,在人群里和其他人接踵摩肩之时,鼻子里忍不住会发出轻轻的低哼,显然是不太喜欢这种亲密接触。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紧紧跟在文潇岚的身后。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现在算是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行走在凡人的世界中吧?文潇岚想着,不禁哑然失笑。不过话又说回来,能让范量宇强忍着不耐烦亲自出来寻找关雪樱,这次的事件恐怕非同一般。   “到底是什么人要找小樱?”文潇岚问。   “黑暗家族的成员,”范量宇说,“姓冯的小子把小哑巴从山村里带出来之后,马上被各大家族认出了身份。”   “什么身份?”   “三言两语说不清,先简单跟你解释一下,”范量宇说,“我们都不清楚小哑巴本人到底是什么人,也都想摸清她的底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牵涉着某种可能会摧毁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大秘密。”   “摧毁守卫人世界?”文潇岚的嘴张圆了。   范量宇肯定地点点头。   卖鸡的小贩向文潇岚确认,中午的时候关雪樱曾经来过,买了一只肉质鲜嫩的仔鸡。但关雪樱在宁章闻家里既没有留下鸡,也没有留下其他蔬菜原料,这说明她买完鸡之后根本没有回过家。   “难道是在半路上就被抓走了?”文潇岚很是焦急。   范量宇拍拍她的肩膀:“镇定,啤酒瓶。她还有用,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文潇岚回过头,诧异地看着他:“你刚才……是在尝试着安慰我吗?”   范量宇耸耸肩:“算是吧。这种事我不擅长。”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文潇岚微微一笑。   范量宇扭开头,没有看她。两人沉默地走出菜市场,范量宇忽然说:“带我沿着小哑巴最惯常走的路再走一遍,走慢一点。”   文潇岚愣了愣:“可是,她平时走的路线并不太一样,有时候会顺路去超市,有时候会拐一个弯去水果摊……”   “都走一遍。”范量宇打断她。   文潇岚点点头,当先走在前面,范量宇依旧默默地跟在她身后大约两三步的距离。在冬日傍晚的寒风中,两人走了四条不同的线路,都是关雪樱出门采购可能走的路径,但范量宇没有什么发现。   “我再走一遍,”范量宇说,“这四条线路我都记住了,你回去吧。外面……”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但文潇岚已经会意,范量宇想要说的是“外面冷”。   他居然是在关心自己。   看着这个把骇人的相貌深藏在帽兜里的杀人魔王,不知怎么的,文潇岚心里涌起一阵温暖的意味,同时还有一些酸楚。似乎此刻站在她面前的并不是那个令守卫人世界谈虎色变的凶神恶煞,也不是那个丑陋恐怖到能把人直接吓晕的双头怪物,而只是一个孤独的、厌弃世界也被世界厌弃的普通男人,正在用他独有的方式捍卫着他的自尊。   “你不……不喜欢和别人谈话,万一有需要询问什么的,也不方便,”文潇岚说,“还得带着我。”   她只说了这一句,语声很轻,但范量宇已经听出了其中坚决的味道。他忽然笑了起来。   “还真是个死倔的啤酒瓶呢……”范量宇的大头在帽兜里轻轻摇晃了一下,“走吧。”   两人真的沿着那四条线路又走了两遍,这回换成范量宇在前,文潇岚在后当跟班。范量宇走得很慢,虽然脸被帽兜遮住看不清表情,但文潇岚可以想象,他的神情一定无比专注。他就像是一条猎狗,敏锐地搜寻着普通人无法注意的蠹痕的踪迹。   这条充满野性的猎狗,假如真的有一个他愿意保护的主人的话……一定会非常忠诚吧?文潇岚的心里忽然冒出了这么一个古怪的念头。她被这个奇特的联想逗笑了,随即重重打了个喷嚏。范量宇回过头看了她一眼,她不禁有些脸红。   “没事儿没事儿,鼻子发痒而已,”文潇岚赶忙摆手,“咱们接着走。”   “我累了,需要先回去歇会儿,你要乐意你自己走。”范量宇冷冰冰地说。   还真有点护主猎犬的感觉了,文潇岚在心里偷着乐,尽管仍然是用龇牙狂吠的方式来表达。她也的确觉得冷了,今晚的风很大,顶着风来回走了一个多小时,脚已经快要冻僵了,脸上的皮肤分不清是冷还是烫。再这样下去,在找到关雪樱之前,搞不好她就得先冻出肺炎来。   “也行,总不能冻死在外面。”文潇岚说。两人重新走回宁章闻家的宿舍,刚刚来到楼门洞,范量宇一下子停住了脚步。   “有人在这里释放过蠹痕,”范量宇说,“被蠹痕改变过的空间,会残留一些特殊的精神力量,可以被守卫人感知。”   “在这里?为什么?”文潇岚有些奇怪。   “这个门洞隔出了一个相对狭小的空间,适合使用某些空间转换的蠹痕,”范量宇回答,“小哑巴大概就是在这里被绑走的。”   他冲着楼上打了个手势:“你先上去吧,我会去找到她的。”   文潇岚点了点头,迈步向楼上走去,范量宇的脸上露出了微微诧异的神情。文潇岚笑了起来:“你是不是以为我会要求和你一起去?你要是不让我去我就撒泼打滚又哭又闹?”   “差不多吧。”范量宇说。   “上一次陪你一起打架,我已经明白过来啦:讲义气也是要有实力的。”文潇岚说,“如果你只有一只啤酒瓶的水准,不管怎么样摆出讲义气的脸,最后也只能拖累别人。再说了……你那么厉害,我相信你。你一定能把小樱找回来的。”   范量宇没有说话。他静静地站立了一小会儿,扭头走出了楼门。   开始有零星的小雪从夜空中飘落下来。   四、   “你是想要抓我呢,还是打算直接杀掉我?”冯斯看着黎微发问说。   “你在说什么?”黎微皱起眉头看着他,“你是真疯了吗?”   冯斯愣了愣,看看黎微的眼神,对方似乎不大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他禁不住挠了挠头皮:“这一切……不是你造成的么?”   “哪一切?你是说时间停止么?”黎微反问。   冯斯更加愣神,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怎么把时间停止说得像太阳落山一样轻松随意?”   “那能怎么样?我大哭大叫着扎到你怀里‘不得了啦时间停止啦’,就能解决问题了吗?”黎微嗤之以鼻。   “说得也是……”冯斯喃喃地说。他很快又想到了点别的:“可为什么你还能活蹦乱跳地四处乱窜?”   “你不也能动么?我们至少有两个人嘛。”   “为什么我认识的女人都是这样神经大条百无禁忌?”冯斯嘟哝着。他心里同样在奇怪,自己拥有天选者的特殊体质,虽然对大多数蠹痕都没有效果,但对于一些极其特殊的蠹痕,偶尔能发挥出奇效,火车上那次经历就是例证,这倒是不足为奇——但黎微为什么也可以呢?   按照黎微的说法,由于模特工作的特殊性质,她患有慢性胃炎,中午有些胃疼,没有去吃午饭,到了晚饭时间,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但偏偏护士没有来叫她吃饭。   黎微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护士,按铃召唤也无人应答。和冯斯一样,她开始四处观察,并且从蛛丝马迹里发现了时间停止的痕迹。于是她想办法打开了门,钻了出来,发现这一层楼里的所有人都像泥塑一样无法动弹了。她又想到了冯斯,连忙从护士那里找到钥匙,打开了冯斯所住病房的门。   黎微说得轻描淡写,简直像是在描述她这一天的洗脸梳头日常起居,冯斯却听得瞠目结舌。他忍不住发问:“‘所以我打开病房门出来了’,这话说得那么轻而易举,你是怎么打开的?”   黎微一摊手,莹白的手心里露出一截铁丝。她拍了拍冯斯的肩膀:“你就忘了上高中的时候你们这帮废物男生求着我开教务室的锁、帮你们偷数学考卷的事情了?”   “是的,我真忘了您还是有一技之长的强人……”冯斯苦笑一声。他顿了顿,接着说:“可是,这是你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场面,你居然半点也不慌乱,比我当初都强了。”   “慌有什么用?我这些年见识过的事情也不少了,有一条经验:慌的唯一作用就是让你死得更快。”黎微说着,瞪眼看着冯斯,“听你的口风,你倒是对这一切有所了解了?”   “算是有那么一点吧,不过三言两语说不清,如果我们能活下去,我详细地跟你说。”冯斯回答。   “如果我们能活下去?什么意思?”黎微的眉头又是一皱。   “这种时间停止的怪像,是某些特殊的人制造的,”冯斯说,“这些人的目标是我。”   黎微上下打量着冯斯:“你?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值钱了?”   “这也是我一直想要弄明白的问题……”冯斯叹了口气,“喏,我们的朋友来了。我听到脚步声了。”   走进来的是两个从长相来看半点也不奇怪的人。第一个人是个身材中等偏胖的男人,一张脸圆乎乎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有点像是个从酒店厨房里钻出来的厨子。另一个人看年纪比冯斯大不了几岁,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白净斯文满脸书卷气,像是个刚刚毕业参加工作的职场新人。   冯斯倒是见怪不怪了,守卫人世界里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他悄悄拉了黎微一把,示意对方躲到他身后,然后开口说道:“看上去,我躲到哪儿也躲不过你们啊。”   胖男人和善地笑了笑:“说句实在话,你这次躲得真挺好的,那个警察确实有计谋。只是你运气不是太好,碰巧我的本职工作就是在这间精神病院当厨师,那天送饭过来的时候无意中见到了你。不然的话,恐怕谁都没本事找到你了。巧合,彻头彻尾的巧合。”   冯斯无奈地叹了口气:“这算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么?话说你怎么会找到这么一份工作?”   “精神病人的脑部化学物质和常人不太一样,某些特殊的病例对我们寻找附脑的本质或许会有所帮助。”胖厨子倒是很耐心,一脸的有恃无恐,“我这么说你应该能够明白吧?”   “人体实验,对么?”冯斯哼了一声,“令人作呕。”   “你乐意怎么评价是你的事,”胖厨子嘻嘻一笑,“现在我只管把你带走就行了。”   “你的蠹痕是什么呢?”冯斯问。   “你已经见识到了,蠹痕空间内时间流逝的急剧变慢,感觉上就像时间停止了一样。”胖厨子说。   冯斯摇摇头:“不对。这种令时间流逝变慢的蠹痕,不是你的能力,而是他的。”   冯斯伸手指向那个进门之后就始终一言不发、站在一旁有若木桩的年轻人。胖厨子脸色微变:“别开玩笑了,我对你的底细摸得很清楚,你还没有能力分辨蠹痕的性质。”   “但是我会观察,也会动脑子,”冯斯说,“改变时间这样的力量,不是普通的蠹痕所能比拟的,它一定会耗费大量的精力来维持。所以自从走进门来之后,他就始终连话也不敢说,不能有丝毫的分心。”   胖厨子脸上的和善笑容消失了,嘴角有些狰狞地抽动了一下:“你还挺有眼力的。看来,得让你吃点苦头才能带走你了,我的蠹痕发挥出来,可是相当疼的。”   “我们打惯了群架的什么都怕,就是不怕疼。”冯斯说着,顺手抄起了房间里的一个小圆凳。按理说这种危险物品不应该留在精神病人的病房里,但冯斯反正只是假装精神病,所以护士对他的管理相对松一些,此时倒是给他留下了一样马虎趁手的武器——尽管这样的武器在拥有附脑的守卫人面前可能完全不值一哂。   黎微也不声不响地从头发上拔下一根长长的簪子捏在手里,似乎是做好了和冯斯同仇敌忾的准备。冯斯的心里有些歉疚,想想两人久别重逢,都还没有好好地聊上几次天,却又这样莫名其妙地把对方卷入了危险之中。我他妈的就是个祸胎……这样的想法再次从心底不可遏制地涌起。   不过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现在不是自怨自艾的时候,何况也不能让黎微出手——不大可能有用的。冯斯上前一步,拦在黎微身前,手里握着圆凳,目光炯炯地死盯着敌人,这是打架时增加己方威势的手段。他就像是一个准备抵御蒙古兵入侵的南宋村长,明知道手中的锄头镰刀不可能有任何用处,却也要把这一丁点救命稻草捏在手里。   胖厨子浑不在意,好像冯斯手里捏着的只是一只香喷喷的烧鸡。他踏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踱到冯斯身前,黎微禁不住发问:“他身上……好像有一道光晕?棕黄色的……那是什么?”   “特技效果。”冯斯回答得很轻松,心里却颇有些惴惴,不知道这个胖厨子的蠹痕到底有什么功用。管他三七二十一,总不能任人宰割,想到这里,他咬了咬牙,抡起圆凳就朝着胖厨子的头顶拍了过去。   胖厨子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蠹痕的范围瞬间扩大,把冯斯的身体笼罩在其中。冯斯心知要糟,却也别无选择,手上加倍用力。   接下来的事情大大出乎冯斯的意料。他原本已经做好了被蠹痕伤害、乃至于狠狠伤害的准备,但随着两只手的重重落下,耳朵里只听到咔嚓一声脆响,手掌和手臂都被一股巨大的反作用力震得发麻。   ——他击中了胖厨子,稳稳地、狠狠地将这个板凳砸在了胖厨子的头上。   木头和颅骨撞击的结果是两败俱伤。板凳粉身碎骨,胖厨师也倒在了地上,被生生砸晕过去。他的头上破了一个大口子,鲜血汩汩地流出。   除了不明就里的黎微外,剩余的两个人都惊呆了。一直没有说话的年轻人面色惨白,额头上布满了豆大的汗粒,看来这意外的变故让他分外紧张,加剧了精神的疲累。   冯斯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心里满是纳闷:他的蠹痕为什么没能产生任何效果呢?难道是在无意中,自己的附脑终于觉醒了?   想到这里,他不禁一阵喜悦,倒是黎微已经快步上前,用发簪的尖头抵在了年轻人的咽喉上:“快把这破玩意儿撤掉!”   冯斯这才反应过来当下的处境。他略一思考:“不行,让他继续保持这种时间流逝的状态!”   “为什么?”黎微问。   “这些人从来都不是单独行动的,背后有一整个家族的支援,”冯斯说,“这两个人既然来了,他们的家族一定还有后续的援兵。我们得抓住这家伙,利用他作人质。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蠹痕——就是这种令时间变慢的能力,回头我跟你细说——对我们俩不起作用,但正好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个能力来掩护我们脱逃。”   年轻人浑身发抖,眼神里充满了乞求,但冯斯和黎微就像两个劫道的男女山贼,一左一右夹住了他。他犹豫了一会儿,只好虚弱地点点头,勃颈处竟然有隐隐的热气冒出来——那是被蒸腾的汗水。   “你真够累的,也真够……胆小的。”冯斯说。   年轻人低着头没有吭声。   “来,搭把手,把这个死胖子捆起来塞到床下。”黎微冲冯斯说,“然后把你的手机给我,我的快没电了。从这儿回我家的路我不太熟,需要导航。”   “知道了,女王大人。”   两个小时后,三人开着胖厨子的小车,来到了黎微的住处。冯斯在沿路上把这几个月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大致跟黎微解说了一遍,只是碍于身边有外人,很多细节不能讲清楚,所说的无非是守卫人世界都了解的新闻事件。黎微听得眉头紧皱,显然这些怪事的冲击力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但她却和学生时代那样,控制着自己不流露出惊诧的表情,好像冯斯所说的并不是那种能颠覆人类历史的大事,而只是一段游山玩水的简报。   果然还是死犟到底,无论遇到什么事都绝不示弱,冯斯想。也好,给她一些时间好好消化消化吧。   黎微在京城的四环边租了一套一居室,房子不大,只有五十来个平方,按照她的生活习惯被弄得乱七八糟,几无立锥之地。冯斯一走进房门就笑了起来:“这几年你还真是一点也没变。”   “还是有变化的,罩杯到C了。”黎微肆无忌惮地说。跟在她身边垂首丧气的年轻人听到这句话,忍不住略微抬头朝她的胸前瞅了一眼,正迎上黎微的目光,吓得他立即重新低头,白净的脸庞一下子从脖子红到耳根。   “放轻松点儿,爱胸之心人皆有之,起码我不会为了这个砍你一板凳。”黎微大大咧咧地说。   年轻人的脸更红了。冯斯叹了口气:“好吧,我更加确认了,除了罩杯之外,你哪儿都没变。至于你……你真是我见过的最胆小的一个黑暗族人。”   “我……我不是胆小。”年轻人嘴唇动了动,颞颥着说出和两人见面以来的第一句话。   “那就是怕羞了,是么?”黎微饶有兴致地伸手拍了拍年轻人的头顶。年轻人像触电一样向后退出两步,一不小心绊在了地上的一个塑料整理箱上,摔了个四仰八叉。   黎微哈哈大笑,冯斯也不禁莞尔。他走上前,扶起年轻人:“坐下吧,我们聊聊。黎微,有吃的吗?我快要饿死了。”   “红烧牛肉、酸菜牛肉、香菇炖鸡、葱烧排骨……你随便挑。”黎微打开食品柜,露出里面花花绿绿的方便面和方便粉丝袋子。   “不出所料……我能要求多两根火腿肠么?”冯斯再度叹息。   “岂止火腿肠,卤蛋咸菜管够。”黎微作大方状。   黎微烧了开水,两人唏哩呼噜一人吃了一碗面。被挟持来的年轻人一直怯生生地坐在一旁,既不要求吃东西,也不说话。冯斯吃饱了肚子放下碗,一扭头,才发现自己居然忽略了这个刚刚被抓来的重要俘虏。   这家伙的存在感简直和空气一样,冯斯想。他站起身向着年轻人走过去,对方立即畏惧地向后缩身。冯斯笑了笑:“放心吧,你是人质,我不会伤害你的。认识一下吧,你叫什么名字?”   对方愣了愣神,过了好半天才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刘岂凡。岂有此理的岂,平凡的凡。”   冯斯在心里比划了一下这三个字:“岂和凡连在一起,去掉一个点,不就是个凯字么?干么要拆开?”   “因为叫刘凯的人太多了,当年我的小学就有三个,我爸就给我改名了……”刘岂凡红着脸说。   黎微在一旁吃吃地笑起来,刘岂凡的脸更是一直红到了耳根,冯斯叹了口气:“你在你的家族里,一定是经常被人嘲弄的吧?”   刘岂凡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目光中隐隐流露出一丝恐惧,同时还有一丝愤怒。冯斯敏锐地捕捉到了他这种非同一般的情绪:“你怎么了?”   “没什么。”刘岂凡摆摆手,没有再说下去。   “好吧,这个问题我不问了。但是你至少应该告诉我,你到底属于哪个家族。”冯斯说。   “我不知道。”刘岂凡飞快地回答。他好像是看出冯斯和黎微脸上的不信任,连忙补充说:“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我只是一枚工具而已,他们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从来不问为什么,而且即便是问了,也不可能得到回答。”   冯斯从这番话里听出了一些别样的味道,不知道怎么的,虽然对对方还完全不了解,但从他那几句简单的回答中,却隐隐嗅到了几分同病相怜的味道。冯斯有一种感觉,这个羞怯的年轻人身上,似乎有一点和自己相仿的被命运摆布的无奈;另一方面,他那种不善于和他人打交道的模样,也像极了自己的好友宁章闻。而且从年轻人的神情,他有了一些新的猜测。   “你的附脑,是后天移植的,对么?是被强迫移植的吧?”冯斯忽然问。   刘岂凡浑身一震,目光里流露出一种极度的痛恨,拳头也不知不觉地握了起来。过了好半天,他才轻声说:“难道我可能会自己选择改变我的人生吗?你也看到了,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不喜欢和别人说话,不喜欢交往,被女孩子开两句玩笑就会脸红。我一直以为,我将来的人生就是大学毕业,在一个不用和人打交道的研究机构里和各种仪器、试剂打交道,或者每天坐在计算机前面敲击代码,就这样过完一辈子。可是我没有想到……万万没有想到……”   刘岂凡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他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家境虽然不富裕,但父母一直尽心竭力供养他读书,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刘岂凡念书也确实争气,一直都是班上的尖子生。他在心里深信,他可以依靠自己的知识来改变未来的命运,至少是让父母过上更好的生活。   然而,未来的变化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就在他刚刚初中毕业的那一年暑假,由于以前五名的成绩考入了本地重点高中,被免除了高昂的择校费,父亲十分喜悦,咬咬牙决定带他出门旅行一趟。尽管去的只是省内一个烂大街的旅游风景区,尽管出于省钱的考虑,母亲并没有跟随前往,那也是刘岂凡这辈子第一次真正的远行。   十六岁的少年人虽然一向活得孤僻沉默,毕竟是人生中的初次旅行,内心还是难免有些小小的激动。他十分难得地一路上都开朗而愉悦,对着父亲手里老旧的胶片相机展露出笨拙的笑容。   当然了,由于预算有限,这一趟旅行并不是很持久。第五天,父子二人踏上了行程,但由于高速路上的车祸耽误了时间,两人不得不在离家不远的县城先住一夜。为了省钱,刘岂凡的父亲选择了便宜的路边小旅店,和他人同住一个四人间,这个决定酿成了最终的悲剧。   和父子两人同住在那个四人间里的,是两个相貌朴实憨厚的中年农民,看起来是兄弟俩。这两人和刘岂凡有异曲同工之妙,都不怎么擅长和陌生人说话,打过招呼之后,弟弟早早地睡了,哥哥则靠在被子上,看着一本市面上流行的官斗小说。   刘岂凡也默默地靠在铺位上,翻看着一本高中物理教材——那是他未雨绸缪的学习方式。过了一会儿,他觉得口渴,起身去倒开水,不小心蹭到了中年农民手里的书,书掉落到了地上。他连忙道歉并且把书捡了起来,对方倒是大度地表示不介意,但看到刘岂凡递书过来的方式,微微一愣。   “你怎么知道我看到哪一页了?”他问。刘岂凡的手指正夹在某两页书页之间,正好是中年农民所读到的页数。   刘岂凡红着脸不知道怎么解释,他父亲开口说:“这是我家孩子的一点小本事。他从小就这样,眼睛就像是慢镜头一样,动得再快的东西也能看清楚。刚才你的书被撞到地上,他肯定是瞄了一眼,就看清了你刚才翻到的是哪一页。”   中年农民微微皱眉:“瞄了一眼就能看清……你刚才说,他能看清楚那些动得飞快的事物,是怎么回事?”   说这一句话的时候,他的腔调明显有所改变,不再像之前那样的憨态可掬,甚至使用了“事物”这样不太口语化的词汇。但刘岂凡的父亲并没有留意,而是为了能找到一个夸耀自己孩子的机会感到高兴。他兴致勃勃地说:“那是我家孩子打生下来就有的本事。路上跑过去一连串的车,飚得飞快,他能把每一辆车的车牌都看的清清楚楚。”   “哦,是不是像电影里的雨人那样?一盒牙签掉在地上,他马上就能报出牙签的全部数目?”   “不是这个意思,我家孩子虽然数学学得不错,但并不是雨人那样的数字天才,”刘岂凡说,“他的本事和数字无关,而是眼睛。比如就拿你所说的牙签来举例,假如有一盒牙签掉到地上,他并不能一下子报出数,也得一根一根地数。但别人看到那一堆牙签,肯定数不清楚,他却可以像过慢镜头一样清晰地分辨出每一根牙签的跌落顺序,一丝不乱地把数字加出来。”   “这可很有趣了……了不起!了不起!”中年农民换出一张惊叹艳羡的面孔,夸赞连连。这样的反应自然让刘父更加得意,他一五一十地把刘岂凡的种种能力添油加醋地讲述了一番。的确,如他所言,在刘岂凡的感官里,时间似乎是慢行的,他的大脑能在极短的时间里捕捉并且处理大量的信息,只是这样的用脑会让他感到疲累,甚至于头痛,所以平时他总是克制着这样的能力。出于天生的羞怯和害怕麻烦,他也并不愿意把这种特长告诉旁人,只有父亲会偶尔拿出来吹嘘几句。   中年农民摆出一副听故事的生动表情,边听边夸,很快从刘父嘴里弄清楚了基本情况。这时候夜已经深了,大家各自钻上床睡觉。小旅馆里没有空调,夏夜温度有些高,刘岂凡贪凉不愿意盖上毛巾被,迷迷糊糊中,他感到父亲很小心地拉过毛巾被的一角,搭在他的肚子上:“把肚子盖上,免得着凉。”   这是刘岂凡一生中所听到父亲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二天清晨,刘岂凡一觉醒来,发现周围的一切全都发生了莫名其妙的巨大变化。他不再身处于那间破旧简陋的路边小旅店,而是躺在一个宽敞明亮的大房间里,身下是舒适的席梦思床垫和洁白的床单,而原本和他同住在旅店里的三个人——包括他的父亲——全部消失了。现在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足足花了半分钟才弄清楚自己并不是在做梦,有些犹犹豫豫地站起身来,试图打开门走出房间,却发现房门被牢牢锁住,无法打开。而这个房间并没有窗户,他也无从得知自己所处的位置。   他只能百无聊赖地等待着,一直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终于房门被打开了。昨晚认识的那个中年农民走了进来,但他已经不再是那副憨厚朴实的农民扮相了,此刻穿着一身民国风的长衫,双目里闪烁着睿智的光芒,俨然一个从时光里走出来的博学大儒。   “这是哪儿?你是谁?你要干什么?我爸爸呢?”一向不擅长和陌生人说话的刘岂凡,此刻却憋不住一口气蹦出一连串的问题。   “你一口气问了四个问题,最希望我先回答哪一个呢?”中年人微笑着问。   “我爸爸在哪里?”刘岂凡毫不犹豫地说。   中年人赞许地点了点头:“是个有孝心的好孩子,你父亲在九泉之下也会含笑瞑目的。”   刘岂凡浑身一震,声音由于紧张而变得尖锐:“你……你在说什么?”   “你听明白了我在说什么,”中年人用近乎慈祥的目光看着刘岂凡,“很抱歉,我必须杀死你父亲,以便斩断你和那个世界的联系。”   “你在说什么?你在胡说些什么?什么这个世界那个世界的?”刘岂凡全身都在发抖,目光里充满了恐惧,“快放我走,让我见我爸爸!”   中年人怜悯地摇摇头,声音听起来就像一个正在对晚辈谆谆教诲的祖父:“你没有可能见到他了,接受现实吧。你注定不属于那个世界。从今往后,你要适应一个全新的环境。过去认识的那些人,都将永远无法相见了。”   他这番话说得别有深意。刘岂凡思索了一下,猛然间脸色煞白:“我妈妈……”   “是的,你也不会再见到她了。”中年人说,“这里只有——属于我们的世界。”   “后来,我果然再也没有见到过我的爸爸,无论是活人还是尸体,”刘岂凡神色木然,“他们给我移植了附脑,我差点儿死,但还是熬过来了,并且逐渐掌握了令时间暂停的力量。几年以后,我终于在一次任务里得到了回家乡的机会。我偷偷抽空冒名联系了一个亲戚,打听到我妈已经在我失踪的那一年跳楼自杀了,但她到底是不是真的自杀,谁也不知道。”   刘岂凡结束了讲述,低垂着头坐在椅子上,不再说话了。冯斯和黎微对望了一眼,目光中都颇有一些怜悯。冯斯也算是遭遇过家庭不幸的人,但生来性情坚韧,有很强的独立性,失去父母固然悲痛,还是能扛过来;但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一望而知原本应当是父母手心里的乖宝宝,家庭可能就是他世界里的全部。这种一夕之间失去整个世界的感觉,确实太残酷了一些。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反抗?”黎微忽然问,“你爹娘都死了,你还有什么好怕的?就是为了苟活下去么?”   刘岂凡双手抱着头,手指插进了头发里,显得痛苦不堪:“你不明白,我的这点能力在他们面前根本没有用。他们如果不给我‘酒’,附脑就会觉醒并且反噬,我会变成疯子,发狂而死。命没了,怎么谈复仇?”   冯斯低声向黎微解释了“酒”是什么东西,黎微思索了一下:“对不起,你说的是对的。首先要活下来,才有可能报仇。”   刘岂凡没想到黎微会那么痛快地道歉,反倒是愣住了。过了一小会儿,他才小声说:“当然,其实我也有点儿怕死……”   黎微噗嗤一乐:“你还真是诚实呢。”   冯斯插嘴说:“你刚才说,你不知道你到底在哪个家族,但你好歹也待了这么多年,不可能完全没有了解吧?”   “可以说,几乎是没有什么了解,”刘岂凡说,“我已经说过了,我在家族里完全像是一件工具,没有事情做的时候,我成天被软禁起来,虽然生活条件还不错,但完全没有自由,哪儿也不能去,也没有任何人愿意和我说话——我问问题也不可能有谁回答。有任务的时候,会有不同的人来带领我,这些人都刻意地和我保持距离,而且由于人员不停轮换,我也不可能和谁特别熟。”   “听上去,他们对你这种操纵时间的能力十分看重,所以处处谨慎小心,”冯斯说,“那你就没有一丁点有价值的情报可以提供给我们吗?比方说,那个抓了你又杀害了你父亲的中年人,你能给我一些更多的描述吗?”   刘岂凡思考了一阵子:“说真的,从那一次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但是他那张脸,我一辈子也忘不掉。”   他仔细形容了中年人的长相,然后惊奇地发现冯斯的脸色变得苍白。黎微也很奇怪:“你怎么啦?他说的那个中年人,你见过么?”   冯斯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没有见过真人,但是我想,我可能见过他的照片。”   “照片?你怎么会有他的照片?”黎微更加奇怪。   冯斯没有回答,而是掏出手机,打开了一张加密过的图片。那是他扫描后存入电子邮箱的一张发黄的旧照片,在过去的几个月里,这张照片被他不停地翻出来查看,几乎可以背出来照片上的每一处细节。   黎微和刘岂凡的脑袋一起凑到了手机前。黎微的长发蹭到了刘岂凡的脸上,令后者有点发窘,不自禁地向后退了一步。黎微毫不客气地一把揪住他的领子:“别闹,现在不是你害羞的时候!”   刘岂凡满脸涨红,不敢回应,把视线投向手机屏幕。只看了一眼,他就惊呼出声:“是他!就是他!绝对是他!你怎么会有他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人和一个农民打扮的中年人,两人看上去像是父子俩,穿着干农活的衣衫,背后有一座形若双峰驼的大山。   “虽然我和这个人并没有血缘关系,不过如果要算计户口本的话,他应该是……我的祖父。”冯斯一脸的苦笑。    第四章、雪夜   一、   十一月的拉萨并不是太寒冷,走在阳光下还会感觉有点热,不过这依然不是旅游旺季。蜂拥而至寻找心灵净化的文艺青年比起之前的月份还是减少了许多,几条主要的旅游街道总算不那么挤了。   林静橦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进一家著名的藏式风情酒吧。尽管是旅游淡季,酒吧里的人依然不少,她左顾右盼了一阵子,发现临窗的座位都已经被占据了,只好在酒吧中央找了张空桌坐下。   “我等人,稍晚一些点单。”她对迎上来的服务员说。   服务员点点头,很快给她送来一杯白开水。林静橦信手拿过放在一旁书架上的一摞杂志,随意地翻看起来。临近年底,正好有一家时尚杂志推出了明年的全年星座运程,林静橦翻到这个栏目,对照着自己的星座。   “真没想到您这样的人也会相信星座啊,小姐。”身旁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   “就算不相信,星座和塔罗也是社交领域的时尚话题,多掌握一些谈资总没有坏处。”林静橦说着,放下了杂志,面带微笑地抬起头来,“还有我早说过了别叫我小姐。小姐现在是骂人的话嘛。”   站在桌子边上的是一个红脸膛的精壮汉子,有着一张轮廓分明的武勇面孔和一双如鹰般锐利的眼睛,看年纪并不比林静橦大多少,但显得饱经风霜,和林静橦白皙细腻的肌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脸型并不像藏人,却和藏人一样晒得黑里透红,看来在西藏已经呆了很长时间了。   林静橦站起身来,张开双臂,似乎是想要给红脸汉子一个拥抱;红脸汉子却抢先伸出右手。林静橦愣了愣,嘴角泛起一丝微微的苦笑,放下了左手,右手和对方握在了一起。两人的手稍稍接触后,红脸汉子就很快抽回手,先替林静通扶住椅子,等她坐下后,自己再在对面坐下。   “邵澄,你打算一辈子称呼我‘小姐’,一辈子就这么礼貌而冷淡地对待我吗?”招呼服务员点完单之后,林静橦问。   “身份所在,谈不上什么冷淡的。”名叫邵澄的汉子淡淡地回答说。   林静橦摆摆手:“算了,不提这茬了。既然你心里还有芥蒂,我们就谈公事吧。你确定那个黑暗家族又重新出现了么?”   “在见到真人之前,我不能确定,”邵澄说,“但是我在西藏待了十年,从来没有遇到过妖兽复苏,今年这是头一次。妖兽复苏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可能预示着某些巨大力量的觉醒。”   林静橦点点头:“妖兽复苏的确是不大妙的征兆,往往意味着一些强大魔仆的觉醒。不过西藏的这一支黑暗家族,恐怕比魔仆还要危险,因为他们全都是疯子。邵澄,明天你就离开拉萨,回内地去吧。”   “你担心我会死?”邵澄问。   “于公而言,你是家族唯一一个还具备实力的成员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家族折损实力;”林静橦抬头望着邵澄,“于私而言……我无论如何不想你死。这件事情,已经不是我们家族的力量能够扭转的了,保存实力为上吧。”   “我明白,其实你是想让四大家族的人去和这个未知的力量火并,然后我们坐收渔利。你还是那么倔强,总是不愿意放弃啊。”邵澄轻笑一声,“而且我可以肯定,如果我离开西藏,你就会留在这里,因为我现在不再是家族里唯一能打的人了。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力量的变化么?你移植了新的附脑吧?”   林静橦默默地点点头,邵澄的目光里瞬间流露出一种怜惜和心痛,但这目光一闪而逝。他再开口时,语气依然平淡无波澜:“你自己做出的选择,旁人无权置喙。现在你已经比我还强了,人又那么机警,留在这里,或许用处比我大吧。”   林静橦依然没有做声。服务员送来了饮料,邵澄看着林静橦面前的咖啡,再看看摆在自己面前的酥油茶,笑了起来:“到了西藏还喝咖啡,你果然是一个不喜欢改变的人,我还记得你刚回国的时候怎么都吃不惯中餐,宁可啃汉堡。但是这样的你,却愿意冒着生命危险给自己植入第二个附脑。”   “我这是为了家族。”林静橦轻声说。   “在我面前何必说谎呢?”邵澄喝了一大口酥油茶,再顺手拈起一坨糌粑,“家族对你当然很重要,却并没有重要到可以让你豁出命去维护的地步。你只是为了他,对吧?”   “我不想讨论这个话题。”林静橦神色黯然。   “那就换个话题吧。你和那个姓路的,打算什么时候完婚?”邵澄说到“姓路的”三个字时,目光里隐隐有一丝恨意。   “邵澄,我们那么久没有见啦,一见面你就一定要提那些让你我都不痛快的事么?”林静橦的语声里隐隐含有一丝恳求。   邵澄摆了摆手:“算了,都不提了。一切既然已经发生,就让它们走在自己的轨道上好了。你多保重,小姐,我先走了。”   他站起身来,大踏步离开了酒吧。林静橦怔怔地望着他的背影。窗外的高原阳光照射进来,咖啡的热气袅袅蒸腾。   在林静橦和邵澄谈话的过程中,坐在两人邻桌的客人一直在静悄悄地用耳机听着音乐。这是一个十六七岁的藏族少女,有着健康的古铜肤色和红扑扑的脸蛋,虽然没有出声,但身体一直随着耳机里传出来的流行音乐的节拍左右摇晃,一副十分陶醉的样子。   邵澄走后大约两三分钟,她摘下耳机,把随身物品收拾好,也准备离开。但她还没有站起身来,摆在身前的一把用来吃蛋糕的金属叉子突然凭空移动起来,尖头微微上翘,对准了她的心脏。   少女愣了愣,随即苦笑一声:“林小姐,果然还是瞒不过你。”   “你不该故作姿态地放大音乐声音,那样你就不得不提升精神力量来侵入我们的蠹痕防护罩进行偷听,自然会被我捕捉到。”林静橦回答。   “但是一般人是捕捉不到我的蠹痕的,这说明那个传言是真的:你移植了附脑,极大地提升了能力。”少女虽然被林静橦识破,但似乎一点也不紧张。   “你不必伪装了,你早就知道我的新附脑并不是传言,”林静橦淡淡地一笑,“你以为我猜不到你是路晗衣的手下么?”   少女的笑容一僵。她端起面前的酥油茶碗喝了一口,放下碗时,表情又恢复了平静:“他不放心自己的未婚妻,这也很正常嘛。”   “他是不放心自己的未婚妻和他捣乱吧?”林静橦抬手捋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伴随着这个优雅的动作,另一件毫不优雅的事情也同时发生:那把不锈钢叉子倏地飞出,结结实实地扎进了少女的腰际。   少女脸上现出痛楚的表情,却极力忍着痛,没有叫出声来。她不声不响地拔出叉子,用手捂住伤口,鲜血慢慢从指缝间流了出来。   “这只是一点小小的教训,”林静橦若无其事地说,“现在,马上离开这里,离开拉萨。在我离开拉萨之前,如果再让我见到你,就不会是这么一丁点皮外伤了。”   “你这么做,就是公开向路氏家族叫板,你考虑清楚后果了么?”少女咬着牙问,“你们一直固守着当初家族分裂的秘密,对联姻的路家都不肯透露,我们已经很不高兴了。”   “最多不过让路晗衣来干掉我,”林静橦一脸的冷漠,“亲手杀掉自己的未婚妻,也算是守卫人世界里的一段佳话。”   少女不敢再多说,捂着伤口咬牙离开。一直到她离开了酒吧,林静橦的脸上才慢慢现出一种掩饰不住的疲惫和忧郁。   二、   “尽量躲在我背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跑出蠹痕的圈子。”梁野对关雪樱说。   关雪樱点了点头,梁野又说:“如果我不敌,你想法子自己逃,虽然希望微茫,总得试试。但千万别试图帮我,你帮不上忙,只能拖后腿。”   关雪樱又点点头表示明白,心里想着,按照冯斯的说法,梁野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四个守卫人之一。可看他如临大敌的态势,来的难道比他还能打?   她听话地向后退了几步,缩到了这个房间的角落里。紧跟着她的耳朵里就听到了一些奇怪的撞击声,像是有人在凿墙。   哗啦一阵巨响,对面的墙壁上突然间破了一个大洞,从洞里钻出一个人影来。尘埃散尽,关雪樱看清楚了对方的身形面容,不觉感到大大的意外。   在她的想象中,能让梁野都感到紧张的敌人,就算不是三头六臂,也一定是面目狰狞可怖,就像范量宇那样。但现在站在她面前的,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这个破墙而入的敌人,赫然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她身材矮小,满面皱纹,穿着老式的布棉袄和一双黑色布鞋,棉袄上还有几处打着补丁。老太太的手里拄着一根样式古旧的拐杖,走起路来颤巍巍的,看起来活脱脱像是从陈年的家族黑白相片里走出来的老祖母。   “多俊的小伙子,不负其名,不负其名!”老太太微微眯缝着眼,细细打量着梁野,那副表情还真像一个慈祥的老祖母打量家族里的小后生。梁野面无表情,目光炯炯地和她对视着。   “就是眼神太冷了……”老太太微微叹息,“人不能活得太冷太硬,刚者易折哟。”   梁野依旧没有回答。老太太把目光转向关雪樱,眼神里多了几分喜爱:“这小姑娘,长得太水灵了,可真不像是从大山里出来的。不容易。不会说话不要紧,你那双眼睛就能说话。”   关雪樱脸上微微一红,只觉得被夸得很是受用,心里觉得这个眼前的这个老婆婆似乎不大像坏人。但这位不像坏人的老太太下一句话立刻让她吓得浑身一激灵。   “这么可爱的小姑娘,真是不忍心把你的脑袋切开去研究你的脑子。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老太太的口吻活像是在讲述着洗衣做饭带孩子的家庭琐事。   “你果然是胡姥姥,”梁野哼了一声,“这么多年来,被你残害过的孩子也不知道有多少了,你找到附脑的本原了吗?”   胡姥姥叹了口气:“进展不多,但总算有那么一丁点。小孩子的附脑受大脑控制还比较浅,总比研究成年人的要好一些。”   关雪樱这才听明白,原来这个看似慈和的老妇人,一直在干着残杀儿童以研究附脑的勾当。从她和梁野的对话,关雪樱大致能猜到,这位胡姥姥认为附脑的成长会受到人脑的抑制,所以才会从小孩子着手,去探求附脑的“本原”。   何其残忍!关雪樱打了个寒战。她再次确认了这一点:守卫人世界里全都是怪物,不可以常理度之。   梁野仿佛是猜到了她的心思:“不要把她当做守卫人。她不属于守卫人,而是黑暗家族的一员,是为数不多的在我们手里留有资料的黑暗族群。据我所知,胡姥姥毕生的梦想就是复活魔王,成为魔王的仆从。至于理由么,倒也很简单,黑暗家族里的人,大多觉得自己不能算‘人’。他们觉得,由于附脑的缘故,他们从血缘上讲和魔王更亲近。”   胡姥姥嘿嘿笑了起来:“年轻人啊,看问题就是不够长远不够深入。这不是生物学上的问题,而是社会学上的问题。别提附脑是生长在我们的颅腔内的,就算它是一块嵌进去的电脑芯片,可以随时拔出来,我们也不会被普通人当成同类看待。不过现在没时间掰扯这些啦,来吧,孩子,让我看看你的力量。”   梁野看着她:“你我这一战在所难免,但在此之前,能不能先让我提几个问题。”   “当然可以。这个地下室原本是大学废弃的地下实验室,你拖延时间也不会有别人找到这里。”胡姥姥显得有恃无恐,“何况以我对你家族的了解,除了你之外,其他高手都不在附近,那些没用的人,来了也只是徒送性命。”   “你倒是调查的很清楚,”梁野哼了一声,“我想先问问这些蟑螂的事情。”   “蟑螂?”胡姥姥略微显得有些意外。   梁野抬脚踢了一下遍布地面的蟑螂尸灰:“那些蟑螂的出现,非同小可,背后一定有特殊的目的。那样的蟑螂群,虽然视觉上很骇人,攻击效率却极端低下,而且不好控制,比起那种魔化过的魔虫相去甚远。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对付关雪樱,没必要动用它们;要对付我这样的人,又远远不够看。你不是傻子,你们家族的人也不是傻子,为什么会派这样的人来这里?而你们又为了什么甘冒被看出破绽的危险,先利用大学宿舍来做实验?”   “听起来,你好像已经有了答案了?”胡姥姥依旧和蔼可亲地笑着。   “你已经有将近二十年没有亲自出来走动了,现在你既然现身,肯定是足以震惊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大事,那我就来猜一猜吧。”梁野目光炯炯,“来抓关雪樱,只是你的目的之一,另一个目的比关雪樱还重要,那也是这些蟑螂出现的原因。”   “哦?不妨说说看。”胡姥姥不置可否。   “蟑螂是用来钻缝的,”梁野说,“钻地缝。你们把这些蟑螂带到这里来,是为了用它们找东西,找某些可能藏得很深、人类难以寻找的东西。”   胡姥姥轻轻摇头:“年轻人啊年轻人,知道得太多不是什么好事。”   “这倒不要紧,不管我知不知道这件事,今天你我也只有一个能活着离开。”梁野淡淡地回答,笼罩在身畔的红色蠹痕颜色愈发加深。   关雪樱紧张地看着这一切。她已经有了一些蠹痕的初步知识,但此刻却发现一件怪事:胡姥姥的蠹痕没有颜色。   她揉了揉眼睛仔细看去,果然只能看到梁野红色的蠹痕,却看不到胡姥姥身畔的空气有什么颜色改变。正在不解,梁野身前忽然响起一声闷响,然后他的身体向后退出了一步,不过步履依旧稳健。   紧跟着又是几声连续的响动,梁野不断地后退,好像是有什么看不见的力量在撞击他。虽然身在梁野的蠹痕范围内,关雪樱也感到了一阵难以形容的震动,那种震动并不是来自地面,而好像是直接来自于空气,让她无所逃遁,只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她赶忙伸手捂住耳朵,但丝毫用处也没有。这种震颤完全无法阻挡,让她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恶心感。   梁野应该会更难受吧?关雪樱想,这种时候,我更不能让他分心。她靠着墙坐在地上,强行抑制着那种恶心感,并且开始庆幸自己是一个哑巴,不管怎么难受,都没法哼一声。   “尽量忍着点儿,”梁野头也不回地说,“一般而言,蠹痕之间可以相互抵消防御,除非是被彻底击破。但胡姥姥的蠹痕与众不同,能形成一种强大的撞击力量,与他人的蠹痕碰撞后,可以造成空间内部的震荡。很多和她对战的人,蠹痕并没有被攻破,都是神经经受不住那种震荡的刺激而死去的。”   关雪樱似懂非懂,但大致明白梁野的意思:胡姥姥的蠹痕防不住。她无法可想,只能继续强忍。好在她一向性情坚韧,权当是自己正在发高烧头疼,或者在被父亲关锁胖揍。   胡姥姥的蠹痕依然没有颜色,但和梁野的红色蠹痕一次次碰撞之后,空气里开始有升腾的白色蒸汽出现。梁野也不断地进行反击,足以熔炼钢铁的烈焰一次次喷薄而出,尽管都被对方无形的防御所挡住,却也逼得胡姥姥一步步后退拉开距离。   “真是不简单啊,小梁子,”胡姥姥的语声里充满赞赏,“还从来没有哪个年轻人能够逼得我后退那么多步,后生可畏。不过,你又要对付我,又要分心保护小姑娘,以免她被你自己的火焰烧成灰烬,还能支持多久呢?”   的确,胡姥姥这样的劲敌迫使梁野使出了全力,灼热的火焰将这个地下室的温度大大提升,大概已经和炼钢厂的熔铸车间差不多了。他不得不时时关注着关雪樱,将她严密保护在蠹痕范围内,否则稍有疏漏就可能使关雪樱遭受严重的烧伤。梁野向胡姥姥提出了几次挑战,试图把对战转化到用蠹痕创建的虚幻领域中去,那样至少空间广大,不至于让超高的温度聚集,可以减少对关雪樱的伤害。   但胡姥姥拒绝了。这个看起来慈祥亲切的老人,敏感地察觉到了自己的优势所在,绝不愿意行这个方便。梁野只能继续维系着保护关雪樱的蠹痕,这让他要多损耗不少的精力。   双方的蠹痕持续碰撞着,由最初的闷响变得越来越响亮,波及范围也越来越大,那种震荡的力量传开去,竟然让墙壁上也出现了一道道的蛛网状的裂痕。身在蠹痕内的关雪樱虽然不会受到直接的伤害,但在剧烈的震荡之下,仍然感到头痛欲裂,甚至于连鼻血都流了出来。她掏出一包纸巾,塞住鼻孔,尽管自己不能说话发声,也仍然小心地注意着不让肢体的伸展发出丝毫声音,用这种方式倔强地死守着尊严,争取不让梁野分心。   然而梁野还是不可能不分心。关雪樱并不明白自己的价值到底在哪里,但她可以看出来,至少在梁野眼中她至关重要。在和胡姥姥的无形撞击中,梁野的身体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但他仍然全力照护着关雪樱。   房间的空气开始形成龙卷风一样的涡流,发出尖锐的啸叫声,蠹痕的撞击每一次都能蹦出耀目的电光。梁野始终面无表情,时而前进两步,时而又后退。看上去,他处于明显的劣势,但他的蠹痕就像一道古老而坚固的石墙,看似摇摇欲坠,却始终挺立不倒。   反倒是胡姥姥的神情变得不再轻松。她在地上盘膝坐下,双手握着拐杖,眼神里渐渐透出凶残的杀意,满是皱纹的面孔显得扭曲而狰狞。而随着她姿势的变换,先前让关雪樱担心会不会把整个房间吹塌的风暴也减小了声势。   这才是她的本来面目吧?关雪樱想。而她也看出来了,胡姥姥似乎是中了梁野的算计。从胡姥姥还没有现身开始,他就不断地示弱,不断向自己说明胡姥姥有多么可怕,大概是他那张脸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个说谎使诈的人,老奸巨猾的胡姥姥居然真的被他蒙骗、起了轻敌之心。她一上来试探了几下之后,就开始迅速提升力量,试图一通猛攻快速解决掉梁野,对方的左支右绌更显出这个战术的正确性。不料好长一段时间过去了,梁野虽然一步步被逼退,一步步缩小蠹痕范围以自保,却始终没有受到真正的伤害,反而越来越显得气力悠长。   可见每一个人都有两面,关雪樱在满眼金星的晕晕乎乎中想。和大多数人的观点相仿,在守卫人四大高手里,范量宇太凶残暴戾,王璐太阴险狡诈,路晗衣太心机深沉,好像只有梁野能让人稍微感到一点放心,或者说,比较接近一个正常人。现在她算是明白了,在那样一个世界里,哪里存在什么“正常人”?每一个人都必须要比狼更凶狠,比狐狸更狡诈,才有可能活下来。   梁野依然面无表情,无论战况处于优势还是劣势,似乎都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心理波动。又或者,他明白胡姥姥绝不会那么容易就败北。   果然,当胡姥姥转换为坐姿后,她的蠹痕慢慢发生了变化,开始出现了颜色。那种颜色也极淡,是一种不太明显的铅灰色,但总算可以被肉眼辨识出来了。当这种铅灰色弥漫开之后,关雪樱惊奇地发现,那种无处不在无法避开的震荡眩晕消失了。她摇晃了一下脑袋,确认了这一点,正在不解,梁野已经开口说话了。   “你已经拥有了那么强的附脑,还要移植第二个,真是人老心不老啊。”梁野冷冷地说。   “强者永无止境,不做好准备,随时都可能被拍扁的。”胡姥姥依然坐在地上,眼瞳里多了几分奇异的金色,看上去相当骇人。   “听你的口气,你已经预料到了所谓的新的强者会出现了?”梁野问,“是西藏的那一支吗?”   “我不必回答这个问题,”胡姥姥轻轻一笑,“因为你马上就是死人了。”   随着这句话,她双目中的金色猛然变浓变亮,就像燃烧的火焰一样炽亮夺目。紧跟着,金色发生了变化,瞬间转变为幽蓝色。   当幽蓝色的光芒从胡姥姥眼中亮起时,这个空房间里的空气立即产生了改变,先前梁野的烈焰所造成的高温在短短半分钟内消褪,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刺骨的寒流。暖气管道的外面布上了一层白霜,继而结冰。   胡姥姥的第二个附脑,释放出的是令万物冻结的寒冷的蠹痕。它完全消解了梁野的火焰之力,并且反过来控制了局面。   “这只是一个巧合,并不是我故意想要针对你,”占据优势之后,胡姥姥的语调又变得和缓慈祥,“我有些时候发现,冷比热好,柔和比暴力好。”   “这样的超低温,也能算得上柔和吗?”梁野哼了一声。   “至少能给你留个全尸,这已经够温柔了吧?”胡姥姥说,“如果我被你的烈焰所杀,那可会化为焦炭甚至灰飞烟灭呢。”   梁野不再说话,只是重新缩小了蠹痕的范围。关雪樱看出来了,这样的低温似乎正好是梁野火焰的克星。或者说,高低温之间原本应当是相互克制的,但是现在,似乎胡姥姥的蠹痕比梁野强出很多,令梁野完全被压制住了。而且,这一次是真正的被压制,和先前的故意示弱并不一样。   好在梁野也算身经百战,劣势下依然镇定。他把关雪樱招呼到身后,将蠹痕的范围压缩到最小以便减少消耗。这个地下房间里此刻有如冰窟一般,白雾弥漫,除了梁野的红色蠹痕所照拂的这一个小小的区域,其他地方的所有物体都已经被冻结了。金属的管道在之前的高温侵袭后又遭遇骤冷,纷纷断裂,发出刺耳的声响。   “看来她不但移植了附脑,而且采用了最新的技术,”梁野对关雪樱说,“在这种技术中,附脑会部分侵蚀大脑,对人的心智产生更加严重的干扰,甚至会让人发疯而死。但只要侥幸成功,就会大大地提升蠹痕的力量。这个老太婆,还真是拼命呢。”   胡姥姥在蠹痕的撞击声中依然听到了梁野的话。她叹了口气:“我已经是半截身子放在棺材里的人了,多活几天,少活几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我们这样的人未来能找到活路。”   “我们难道不是一直都有活路的么?”梁野说。   “很快就将没有了。”胡姥姥的语声里隐隐含有一点凄凉,视线有意无意地从关雪樱身上扫过。   梁野眉头微皱,关雪樱也从胡姥姥的目光里看出了一些别样的味道。她禁不住想,即将断绝守卫人活路的人,难道是我吗?   我到底是谁?我到底能做什么?   三、   “这个人是我的祖父。”   说完这句话之后,冯斯把手机往桌上一扔,然后一屁股坐回到椅子上,面色阴沉。   黎微拿起手机,看了看上面的图片:“嗯,这个孩子的脸的确像是你爸爸。这个老头就没见过了。说起来,好像真的没听你提起过你爷爷奶奶那一辈的事情。”   她把手机屏幕转向刘岂凡:“你确定就是这个人?不会认错?”   刘岂凡很肯定地点点头:“就是这张脸,绝对不会认错的。虽然这几年他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但他的脸我不会忘记。”   “那就有点奇怪了,”黎微说,“这张照片至少也得是快三十年前的了吧?照片上冯斯的爷爷是中年人。而你,不过是几年前见到他,为什么还是中年人?”   刘岂凡一愣:“你不提,我还真没注意到。是啊,他和我几年前遇到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那么多年了为什么半点都没有变老?”   “如果不是他老人家基因变异,或者找到了秦始皇的长生不老药,那就只有一种解释了——他也是个守卫人,这种不会变老的特殊能力,是附脑带来的效果。”冯斯说。   他双手手指交叉放在脑后,靠在椅背上,眼神里颇有几分茫然。黎微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怎么了?既然你经历过那么多事,应该能想到你爷爷不会是一个普通人。”   “我当然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也早就猜测过他也是一个守卫人,所以我才会更加想不通,”冯斯说,“他是守卫人,我是个废物天选者,那家在我们中间的我爸爸,为什么只是个什么特殊能力都没有的普通人?”   “你确定他只是普通人?”黎微问。   “他如果不是普通人,也就不会在我面前被一个普通人杀死了。”冯斯轻声说。   黎微看着他,欲言又止。冯斯转向刘岂凡:“刘兄,虽然你说你在这个家族里完全属于边缘人,但无论如何,总算是呆了那么多年,好赖也至少知道那么一点点。能不能麻烦你把你生活中的一切都告诉我,任何细节都不要放过。”   刘岂凡凄然一下:“我的生活……再没有比那更单调的了,所以,每一个细节都重复了千百遍,倒是绝对不会忘。”   按照刘岂凡的描述,他的生活果然单调乏味到了极点。在被抓之后,他反复接受了十余次脑部手术,先后三次处于濒死边缘,但都顽强地活了过来。在结束了最后一次手术之后,刘岂凡的附脑开始被激活,逐步产生了操控时间流逝的能力。   当能力逐渐被开发出来之后,在他的身边,始终有不同的人看管着他,每隔几个月就带着他换一座城市居住。他有时候住在豪华别墅,有时候住在老旧的居民小区,不管住在什么地方,都是处于被软禁的状态。这样的软禁其实看管并不严密,因为在经过多次手术改造之后,他的附脑虽然激活了常人难以具备的高超能力,却也同时伴生着极强的副作用:这个移植进去的附脑比普通附脑更加活跃,所以对“酒”的需求量更大,时间间隔也更短。   这个副作用大大方便了对刘岂凡的看管。事实上,甚至不必要看管,估计他也不敢跑,因为附脑逐步醒来试图占据身体的过程实在是太痛苦,没有人能够承受。附脑成为了武侠小说里的三尸脑神丹,让刘岂凡不得不乖乖听命,无法生起反抗之心。   所以他每天安安静静地呆在住所里,看看书,上上网,一应生活用品也不必自己去操办,生活得简直比退休老干部还要清净乏味。好在他原本就是一个喜欢一个人独处的人,除了思念父母的时候心境忧郁外,其他时候倒是真无所谓,有时反而会觉得像这样衣食无忧地活到死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当然,他也不能白吃饭,家族赋予他与众不同的能力,自然有派用场的时候。他利用这种令时间延缓的能力,帮助家族杀死过七个人,绑架过五个人,潜入过四个不同的场所偷取物品,还有一次参与了家族之间的群体战斗。不过每一次,他都只是站在远处释放蠹痕,既不知道被杀的和被绑架的是什么人,也不知道家族需要盗取的是什么。   “杀的人多半是家族的仇人,绑架的人么,或许和你一样,都是被他们看中的可以改造的普通人,又或者是用来做人质的仇家。”冯斯分析着,“但是偷东西……这可有点意思了。你真的完全不知道他们偷的是什么吗?”   “负责盗窃的人并不是平时和我在一起的,”刘岂凡说,“你也知道我的蠹痕范围很大,我一般都是离得很远地让时间流逝变慢,用我的血令他们暂时对蠹痕免疫,然后其他的就管不了了。”   “但是你们去的是些什么地方你总该记得吧?”冯斯说。   刘岂凡点点头:“一共有四次,分别在四个不同的地点。我只知道第一次的地点是什么。”   他一一说出了这四个地点。第一次所去的,是一个位于青海的敌对家族的村庄,刘岂凡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此地后来他又去了一趟,协助家族进行了集体战斗,全歼对方的主力。此战之后,敌对家族选择了搬迁,所以那个村庄的地址现在已经不再有意义。   第二次,是潜入南方某所废弃的医院,冯斯一听就知道,那就是范量宇等人曾告诉过他的、黑暗家族用来进行附脑试验的基地。那间医院里的黑暗家族也已经撤离,仍然是一个不大有意义的地址。   但第三次的地点就有点意思了,是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外资公司。那是一家日本的跨国企业,主营生物技术与绿色环保科技。   “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科技?”冯斯摸着自己的下巴,“有意思,这个真有点意思。而且……日本?”   他一下子联想到了关雪樱。在那次海滨的惊魂遭遇中,关雪樱回忆起了自己婴儿时期的往事,她的母亲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并且遭到日本人的追杀。甚至于“关雪樱”这三个字,也是日本的一处著名风景。   难道这两件事会有不同寻常的联系?揭开魔王秘密的关键,竟然会藏在日本?   这个线索来得过于突兀,他知道自己单凭空想不可能得到有价值的东西,只能先记在心里:“那第四个地点是什么?”   “第四个地点,是北京郊区的一栋自建楼房,听说那里以前曾经是个民办精神病院,后来被政府取缔了。”   冯斯一下子站了起来:“京郊的精神病院?”   黎微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怎么了?你自己住过疯人院,就听到疯人院就要激动一下?”   “不是,那个疯人院的负责人,很有可能和哈德利有关,”冯斯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真该死!那么重要而明显的一条线,竟然被我忽略了。蠢货!”   冯斯回想起来了,几个月前,当詹莹教授被离奇杀害后,他通过姜米的破解查看了詹莹留下的日志。在日志里,詹莹提到,哈德利教授给她留下的哪些重要资料,是通过一个名叫魏崇义的人转交的,而那个人的身份,正是京郊某家被关闭的精神病院的拥有者。   这之后,冯斯开始了和姜米一起的川渝之行,经历了一连串的凶险事件后,渐渐淡忘了这个只闻其名的魏崇义。前些日子哈德利教授死去后,他隐隐觉得似乎还有点儿什么线索可以和哈德利发生联系,却始终没有想起来。   而现在,刘岂凡的讲述终于提醒了他:在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一个可能的知情人。这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在北京的郊区。   冯斯简单解释了一下这个魏崇义的来历:“我对他的个人状况一无所知,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曾经替哈德利老头保管那些重要资料。哈德利是一个十分谨慎小心的家伙,我想,能够被他所信任的人,也一定非同寻常。”   “那你打算怎么办?”黎微问,“马上去找他?”   “先不急,”冯斯说,“疯人院这种地方,轻易去不得,我得先做些准备。”   “那这位刘公子你打算怎么处置?”黎微说,“他可是被你抓到这里来的。”   冯斯一敲脑袋:“娘的,我把这事儿给忘了。”   他走到刘岂凡身前,上上下下扫视他,看得刘岂凡满脸不自在:“你、你看我干什么?”   冯斯苦恼地托着腮:“我该拿你怎么办呢?你不是什么坏人,就算是坏人我也没胆子做掉你。可是放了你我又不甘心,”   “你不必多想,”刘岂凡微微摇头,“你就这么放着我不管,到明天附脑就会发作。到时候没有‘酒’我就死定了。”   冯斯一怔,这才想起来,守卫人大多需要使用“酒”来镇定心神。当附脑失去压制的时候是什么模样,他已经在傻大个俞翰身上见识过了。而俞翰算是守卫人中能力偏低的,并不具备操控蠹痕的能力,仅仅是力气比较大而已——那样就已经让他无法招架了。刘岂凡这样操控时间的特殊能力假如爆发出来,会造成怎么样毁灭性的结果,他实在不敢多想。   “恐怕不止是你挂掉那么简单,”冯斯苦笑一声,“你的附脑会失控,在你死去之前,可能会造成很多灾难性的后果。”   刘岂凡的头又垂了下去。这似乎是他的一个习惯动作,在他的一生中,除了这样低垂着头之外,很难再有其他的表达方式了。   “不行的话,你回去吧。”黎微忽然说。   刘岂凡一脸难以置信地抬起头来,黎微接着说:“你并不算是个坏人,只是身不由己而已,为难你没有什么好光彩的。”   “但是,放我回去的话,我还会继续给他们做帮凶,也许还会害死很多人……”刘岂凡好像是不敢看着黎微的脸,目光注视着窗外的夜色,嗫嚅着说。   “那又怎么样?总不能眼看着你送死吧?”黎微摆了摆手,“你赶紧回去吧。如果你想要感激我们俩,别把我的住址说出去就好。”   刘岂凡依然不敢相信,犹犹豫豫地看向冯斯,冯斯无奈地笑了笑:“女王大人都发话了,我还能说什么呢?但她说得的确有道理,我们又不是在拍香港警匪片,当然不可能杀了你。留下你只能是让你附脑发作等死。你走吧。”   刘岂凡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了声“谢谢”,慢慢走向房门,黎微却忽然叫住了他:“等等!”   “还、还有什么事?”刘岂凡有些结巴。   “按照你刚才的说法,你的身上从来没有一分钱,现在外面又下着雪,你难道打算腿儿着回去?”黎微说着,摸出一张钞票递给刘岂凡。刘岂凡犹犹豫豫地接过钱,不小心手和黎微的手指碰了一下,他一哆嗦,钱掉落到了地上。   “真是个纯情处男……”冯斯咕哝了一声。   黎微用手指捏住嘴唇,似乎是拼命让自己不笑出声来。就在这时候,冯斯忽然走上前,一手一个,拽住胳膊,把两人都拉了回去。黎微和刘岂凡猝不及防,差点双双摔倒。   刘岂凡逆来顺受惯了,黎微却有些恼火:“你干什么?”   “门外有人!”冯斯压低了声音说。   “倒还蛮机警的……”门外传来一阵讪笑声。   “这个声音好像挺熟的?”冯斯有些疑惑。   “就是刚才被你拍晕的那个死胖子,”黎微摇了摇头,“我们大概是被算计了。”   随着她的这句话,门锁开始转动。很快门被打开,当先走进门的果然是先前被冯斯砸了一板凳的胖厨师,身后还跟着两个壮汉。胖厨师的头上经过了简单的包扎,还是隐隐能看到渗出绷带的血水,可见至少冯斯那一板凳是的的确确对他造成了伤害。   “说我算计你们,算是说对了一半,”胖厨师虽然伤势不轻,但看上去神态自如,似乎并不把头上的伤口放在心上,“起初的时候,我是真的没有料到你能直接无视我的蠹痕打中我,所以挨你那一板凳并非作伪。不过后来的昏迷就是伪装的了。我没有那么容易被打昏的。”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冯斯问,“如果头上挨了那么重的一下都不会昏过去,那你的抗打击能力远强于我,要对付我也并不难。”   “因为我必须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为什么刘岂凡的蠹痕和我的蠹痕会在你们身上同时失效?”胖厨师说,“你的底细我早就摸清楚了,你的附脑从来没有主动生效过,但有过强化他人蠹痕的例子,这说明你的确是有潜力的,毕竟是天选者么。面对刘岂凡这样极其特殊的蠹痕,你能够避开时间减缓的效果,并不是不可能的,但是你身边的这位女士为什么也可以?”   冯斯思索了一下,忽然脸上有些变色,目光不由自主地看向黎微。黎微莫名其妙:“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   “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可能……也是一个拥有附脑的异人。”冯斯慢吞吞地说。   “我?我也有附脑?”黎微吃惊不小,“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这种场合我哪儿来闲工夫开玩笑?”冯斯叹息一声,“欢迎来到魔王的世界。”   四、   地下室已经完全变成了冰雪世界。在胡姥姥的蠹痕范围内,严寒的风暴疯狂肆虐,梁野只能把蠹痕尽量收缩,节省精力的消耗,与之相抗。尽管在胡姥姥变异的附脑压制之下处于下风,他并没有丝毫的慌张,红色的蠹痕有如铜墙铁壁,令寒流无法突入。   胡姥姥目光里的凶戾越来越浓重,那种眼神,更加接近于旷野里的野兽,而不大像是一个人了。可见梁野说的不假,这种移植附脑的新技术,确实会让人的大脑受到影响。   不过胡姥姥毕竟是黑暗家族中排得上号的高手,虽然情绪上有些失控,并没有失去神智。当她发现梁野收缩蠹痕硬顶住了她的寒流之后,迅速调整了战术,开始在地下室里制造大量的水汽。这些水汽很快被极度的低温冻结成冰晶,并且渐渐地形成了一层冰罩。   把梁野和关雪樱笼罩在其中的冰罩。   关雪樱刚开始还有些迷糊,但过了一小会儿,她意识到了这些冰罩的作用:隔绝空气。她和梁野被关在这个冰罩里,只会不断地消耗氧气,生成二氧化碳,却没有新的氧气补充进来。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窒息而死。   她很是紧张,但梁野却把手放在背后,悄悄摇了一下,示意她不必害怕。关雪樱明白过来,梁野是不会束手待毙的,他一定是在积蓄能量,等待着一个爆发的时机。她不愿意打扰梁野,索性闭上眼睛,抑制着自己的呼吸,连动也不敢多动,生怕消耗氧气太多会影响到梁野的力量。   冰罩内的空气越来越稀薄,关雪樱渐渐开始觉得呼吸局促,肺里十分憋闷,意识也有些模糊了。她努力挣扎着不让自己昏迷过去,死命瞪大眼睛,从背后看着梁野的一举一动。   她开始眼冒金星,喉咙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卡住了一样,那种感觉别提有多难受。恍惚中,她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个不知是真是假的童年幻境中,自己变回了小小的婴儿,沉在冰冷刺骨的海水中。波涛怒卷的大海张开了血盆大口,把她吞入肚腹中,马上就要把她消化成渣滓。   等不及了,我快要死了。关雪樱迷迷瞪瞪地想着。   就在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断气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她猛地睁开眼睛,之间先前被胡姥姥捣出一个洞的那面墙竟然整个塌陷了,化为无数碎砖块散落在地上。腾起的尘埃中,一个隐隐有点眼熟的矮壮身躯走了进来。   奇怪,这个身影还真是有点熟,会是谁呢?脑子已经不大清醒的关雪樱难以集中注意力去思考。透过冰罩,她失神地看着那个人跨入了胡姥姥蠹痕的领地,在那样的极寒中居然能行动自如。   紧跟着,她听到一声撕裂一般的脆响,胡姥姥原本安稳如山的身体竟然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像是遭受到了猛撞。紧跟着是第二下、第三下……一声声的巨响过后,胡姥姥猛然张口,喷出了一口鲜血。   而那个不速之客并没有收手的意思,他向前跨出几步,关雪樱可以清晰地看到,身前的冰罩上出现了裂痕。那道裂痕很快地扩张开,哗啦一声,冰罩碎裂掉了。   可以呼吸到新鲜空气了!关雪樱贪婪地大张着嘴,吸入着宝贵的氧气。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即便是普通的呼吸都那么让人沉醉。半分钟后,她总算恢复了一些,这才把注意力重新投向胡姥姥。她发现那些漫卷的风雪冰霜都已经消失了,而胡姥姥……已经瘫软在地上,浑身鲜血昏迷不醒,看样子完全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站在胡姥姥身边的,果然是老熟人——曾经在宁章闻家里见到过的双头怪人范量宇。他的口鼻正在不断地流血,双眼里也布满了血丝,无疑是被胡姥姥的第一种震荡蠹痕所伤。但这些伤势对他而言似乎压根不存在,此刻他抄手而立,满脸都是桀骜与不屑,好像刚才打倒的不是名震魔王世界的胡姥姥,而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路人甲。   梁野也已经站起身来,看上去若无其事:“范兄,多谢了。”   范量宇一咧嘴:“不必谢我,你以为我不清楚你现在的力量么?你只是顾忌着小哑巴的安危、想要等到最好的时机再发力而已。”   梁野跟着一笑:“其实我也是知道你喜欢打架,所以想让你过过瘾而已。”   “我和这个老妖婆曾经交手过两次,她移植了新附脑之后,确实比以前强太多了,”范量宇说,“如果不是先和你打了一场消耗了力量,我未必赢得那么轻松。”   “轻松?”梁野摇摇头,“她的蠹痕震荡可不是儿戏,换成别人,现在脑浆都爆出来了。你永远都是那个怪物。”   “谢谢夸奖,”范量宇耸耸肩,“这个老妖婆交给我吧,你把小哑巴带回家。”   梁野目光炯炯地看着范量宇:“胡姥姥并没有什么太特殊的地方,你我都知道,从黑暗家族的族员身上几乎没可能问到口供,而那样的移植附脑技术,几个月前可能还算新鲜,现在么,各大家族不可能没有掌握了。反倒是关雪樱这个姑娘身上藏着重要得多的秘密,你为什么那么放心把她交给我?这不是你一向的作风。”   “我做事但凭自己的喜好,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范量宇冷冷地说着,把胡姥姥像一袋麻袋一样扛在肩膀上,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梁野回过身,扶起关雪樱:“你没事儿吧?”   关雪樱摇摇头表示自己无碍。梁野不再多问,带着她走了出去。这里果然是一座正在重新加固的旧教学楼的地下室,由于重新修葺,所以暂时不对学生开放。此时已经是深夜时分,天空中正在下着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整个教学区覆盖上一层亮眼的白色,地上已经有了不浅的积雪。刚刚走出几步,关雪樱就忍不住喷嚏连连,再加上半天时间水米不进,先前又在与蟑螂的战斗和与胡姥姥蠹痕的抗争中消耗了大量体力,她两腿一软,跪倒在了雪地里。   正想挣扎着站起来,梁野已经伸出手,把她横抱了起来,蠹痕把一股热力传递到她的身上,帮助她驱散寒意。关雪樱心里一宽,疲倦像水银一样扩散到全身,在梁野的臂弯里沉沉睡去。   北京城已经陷入了长夜的安眠中。在这片每个月都在传说要被拆迁的旧教工宿舍楼里,几乎所有的窗口都已经黑沉沉一片,只有宁章闻家里还亮着灯。昼伏夜出的宁章闻已经醒来,听文潇岚说完事情经过,立马心急如焚,在屋子里走过来走过去,好似动物园里忘了喂食的狼。   “再走下去,楼下邻居要蹦上来问罪啦!”文潇岚说,“这件事,只能相信范量宇了,他是魔王世界里最能打的。如果他都不行,你在这里把地板踩塌了也没用啊。”   宁章闻勉强点点头,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但没过两分钟,他又像弹簧一样重新弹起来,走了两步,想起文潇岚“楼下邻居蹦上来问罪”的警告,站立着不敢再动。   看着他那副抓耳挠腮的样子,尽管满腹愁云,文潇岚还是禁不住噗嗤一乐,正想要说点什么去劝慰他,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宁章闻顿时把倒霉的楼下邻居抛到九霄云外,几步跨到门口,手忙脚乱地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梁野。几个月前,冯斯从大山里把关雪樱带出来之后,曾拜托梁野把她送到宁章闻家里,所以几个人都见过面。   关雪樱被他抱在臂弯,正在熟睡之中。看见宁章闻来开门,梁野伸手想把关雪樱递给他,宁章闻涨红着脸摆了摆手,好像是不敢接触关雪樱的身体。梁野轻轻摇头,径直走进去,在文潇岚的指引下,把关雪樱放到她的床上。   “她没事儿吧?”文潇岚一面帮关雪樱脱鞋盖被子一面问。   “累了,睡着了,无碍。”梁野简单地回答。   说完,他向着大门走去,看来是要离开。文潇岚忙叫住他:“你……能不能解释一下发生了什么?”   “你们知道得越少越好。”梁野说着,打开了门。   “好吧,不说就算了,你们大人物都这么神神秘秘的,”文潇岚说,“不过,两个脑袋的家伙呢?你遇见他没有?”   “他帮我打了一架,然后离开了。”梁野停住了脚步,欲言又止。   “想说什么只管说,”文潇岚说,“我和冯斯认识那么久,什么样的话都吓不倒我了。”   “我希望……你以后尽量不要见范量宇。”梁野说。   文潇岚愣住了:“为什么?”   “因为你会让他心软。”梁野回答。   这句话让文潇岚更加迷惑。她回想着自己和范量宇认识以来的种种事由,隐约觉得梁野话里有话,又一时间难以分辨。最后她问:“你和他不是仇敌吗?他心软了,也许你的家族就会少死很多人,那有什么不好?”   梁野摇摇头:“除了天选者之外,范量宇是我们当中最有可能超越自身能力的极限、进而对抗魔王的人。我宁可他多杀我们几个人,也不能失去这一丁点儿微茫的希望。”   文潇岚叹了口气:“虽然我还不明白你的意思,但是……见不见他,恐怕不是我能决定的。能不能让我最后问一个问题?”   “问吧。”梁野说。   “他的身上有一个项坠,里面藏着一个女孩的照片。能不能告诉我那个女孩是谁?”文潇岚问。   “她……是范量宇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直接原因。”梁野说完,快步走出门,把门从外面关上。文潇岚怔怔地站在原地,许久没有动弹。   直到双腿都开始麻木了,她才反应过来,连忙挪动到沙发旁坐下来。那张黑白照片上的清秀面庞再次出现在她的脑海里。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她和双头怪物之间到底有着怎么样的过往?她到底做了什么,或者有什么事情发生在她身上,令范量宇变成了今天这样?   文潇岚靠在沙发上,心里涌现出无数的猜测和无数的疑问。透过窗户,雪夜里的大气呈现出古怪的暗红色,白色的雪花扑簌簌向下掉落,窗外一些脆弱的树枝承受不了积雪的重量,开始发出断裂的声响。   北京城今冬的第一场雪。到了明天、不对,是今天早上天亮之后,那些洁白的雪将会被无数的轮胎和鞋碾压成肮脏的黑色冰渣。人们抱怨着下雪带来的交通灾难,在自己的车或者公车上堵着,在能把铁块挤扁的地铁上窝火连天。这是人们的生活,简单、平凡、糟心而美好。他们完全不知道,就在他们的身边,存在着一个全然不同的诡异世界。这个世界能改变他们的历史,摧毁他们的生活。   “我到底是怎么陷进去的……当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优秀学生干部多好……”文潇岚疲惫地自言自语着,终于感到眼皮子睁不开了,慢慢沉入梦乡。但并没有睡多久,钥匙开门的声音就惊醒了她。她睁开眼睛,正看见冯斯推门走进来,手里还扶着一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紧跟着进门的还有第三个人,那是一个脸上颇有几分野性的漂亮姑娘,打扮很成熟,但仔细看脸,年纪应该和冯斯差不多。该美女显得有些萎靡不振,就像是刚刚睡醒一下。   “你的身边总是不缺美女啊,”文潇岚揉着发酸的肩膀站了起来,“你不是在疯人院里养老么?怎么跑出来了?”   “发生了大件事,不出来不行。”冯斯脱口而出粤语腔。   “我这里也发生了大件事,咱们先听谁讲?”文潇岚说。   “谁也不讲,先救命,”冯斯费力地把手边扶着的年轻人放在了沙发上,“你还记得上次那个傻大个俞翰在家里的一通闹腾吗?”   “当然记得,差点帮政府省了拆迁钱,”文潇岚打量着这个年轻人,眉头皱了起来,“喂,我说,他不会也像那个傻大个一样闹起来吧?”   的确,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满脸痛苦,肤色一会儿赤红一会儿青紫,眼睛鼓得就好像要爆炸,喉咙里发出近似野兽一般的咆哮声。这一切看起来都像是当时附脑失控的俞翰的翻版。   “他如果真闹起来了,恐怕会更糟糕,而且是糟糕得多。”冯斯说。   “谢谢你的这个好消息,”文潇岚喃喃地说,“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把这颗定时炸弹扛回来?”   “因为他救了我们的命。”冯斯说。    第五章、疲于奔命   一、   何一帆穿着一身动漫式的萝莉装,双手托着下巴,看着身前的金链汉子。该金链汉子脑袋光秃秃的,一身发达的肌肉,在这样严寒的天气里依然穿着露出手臂的短褂子,两条胳膊上分别纹着老虎和龙图案的刺青,一看就绝非善类。可惜的是,如此威武雄壮的汉子,此刻的姿势却是狗啃屎一般趴在地上,形象就未免有些滑稽了。   “我说过了,在我面前不要大吼大叫,那样很不礼貌。”何一帆低下头,声音轻柔地说。   金链汉子拼命挣扎着,试图站起来,但他的挣扎显得很无力。俞翰的右脚正踩在他的背上,就如同如来佛的五指山,让他没有半点翻身的可能性。而在他的周围,他所带来的小弟们在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有的是货真价实爬不起来,有的是看见俞翰的拳头就不敢爬起来。   最后金链汉子郁闷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算你牛逼,老子认栽。”   “也就是说,你愿意从此离开这一片,是么?”何一帆笑眯眯地问,“那以后这里我就接管啦,多谢。”   金链汉子一瘸一拐地带着手下离开,何一帆站在这条重新变得安静的小巷里,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雪已经停了,地上是夹杂着冰渣的黑色泥泞,灰蒙蒙的太阳正在无精打采地升上天空,小巷口所正对着的大街上,汽车喇叭、自行车铃铛夹杂着早餐叫卖声响作一片,炸油条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这正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北京的雪天清晨。   “美好的世界啊……”何一帆有些惆怅地自言自语着。   “好了,又帮你干掉了一个小团伙,你所谓的‘帮会’,”俞翰说,“这种没什么意义的游戏你到底要玩到什么时候?难道你真的想当个大姐头?”   “第一,不是‘真的想当’,而是我现在已经是大姐头了,”何一帆嗤之以鼻,“第二,我做这些事,不是为了好玩,当然是有目的的。现在告诉你你也不明白。”   “是啊,反正我就是个傻大个,什么都不明白……”俞翰嘟哝着,还想再说什么,何一帆的手机响了起来。何一帆看了一眼来电号码,接通手机:“天选者大人,怎么突然想起来找我了?”   “我找你,是求救的。”电话那头的天选者大人冯斯说。   “求救?”何一帆有些意外。   “我需要酒,确切地说,是我的一位朋友需要酒,”冯斯说,“我想来想去,只有找你来讨点儿酒了。”   “还是那位宁哥的家里对吧?”何一帆的反应很果断,“二十分钟后到。”   何一帆很准时,二十分钟后已经赶到了宁章闻家里,并且如约带来了酒。注射之后,刘岂凡终于安静下来了。他皮肤上的古怪颜色完全消褪,面孔恢复了平静,沉入睡眠中。何一帆摸了摸他的脉搏:“没什么问题了,睡一觉就好。他的附脑力量可真够强的,”   冯斯松了口气:“总算不至于导致地球毁灭了。”   一旁的俞翰张大了嘴:“我怎么没听说过有那么可怕的蠹痕呢?”   何一帆踩了他一脚:“蠢材!我们的天选者大人一向满嘴跑火车,你难道不知道?”   俞翰尴尬地搔搔头皮,何一帆转向冯斯:“这个人到底是……当然,你不愿意讲我也不勉强,谁叫我上次差点拆了你的房子呢?就算是还债好了。”   “其实你赔偿的毛爷爷已经够还债了……我还是告诉你吧,也许你能帮我解惑。不过稍等一会儿,我先安顿一下我的朋友。”   何一帆斜眼一看:“又是漂亮姑娘,冯大少桃花很旺嘛。”   “你们能不能不要用同样的台词?”冯斯咬着牙,撇下她走向黎微。黎微正站在窗边,神情有些漠然地看着窗外,仿佛是在欣赏着雪景,周围人无论在说什么,都和她不相干。   “早上那一场大架,你住的地方毁了,也不可能回去了。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冯斯问。   “我还以为你会直接邀请我住在这里呢。”黎微头也不回地说。   “你是一匹孤狼,不会答应的,我何必白费唇舌?”冯斯说,“但是我也得友情提醒你一句,现在证实了你有很大可能……和我是同样的人,那你就已经不属于那个寻常的世界了。无论你去到哪里,都躲不开那些危险的同类的。”   “反正那些蠹痕在我身边就起不了作用,”黎微耸耸肩,“见机行事吧。”   冯斯轻轻摇头:“随便你吧,反正谁也不可能约束你的。”   “不过你得借我点儿钱,”黎微说,“现在这种情况,我没法开工,很快就得饿死了。”   “你就连点应急的积蓄都没有?所以说你真是除了罩杯什么都没变……”冯斯叹息一声,“先给你点儿现金,你留个卡号,一会儿我转账给你。”   黎微点点头,在冯斯递过来的纸笔上写下卡号,并没有多说什么,很快离开了。冯斯看着她的背影,目光里充满了种种复杂的情感。何一帆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我怎么感觉你和这位美女之间有些故事呢?”   “她是我高中时候的女朋友,”冯斯简短地回答,“不过现在你似乎应该有更重要的问题要问我吧?”   “人都有八卦的心嘛。”何一帆撅着嘴,“好啦好啦,我已经准备好瓜子茶水了,冯大爷快开始说书吧!”   几个小时前。   “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可能也是一个拥有附脑的异人。”冯斯如是说,“欢迎来到魔王的世界。”   听完冯斯的话之后,即便是黎微这样无论什么境况下都能强行镇定的人,也足足愣了好几秒钟。她皱着眉想了好一会儿,伸手指向对面的胖厨师:“你是说,我和你,和他,都是同一种人?是因为那个什么什么附脑的原因,让我可以抵御你们的特殊能力?”   “恐怕是的。”冯斯的表情显得很是沉重,“一般人是不可能不受蠹痕影响的。这位胖大叔会那么轻易被我打中,应该也是你消除了他的蠹痕的缘故。”   “没错,这也是我的判断,”与冯斯相比,胖厨师则是一脸欣悦,好像被砍了一板凳是十分开心的事情,“这样的蠹痕,和小刘的一样,都是千金难寻的。我们当然要弄到手了。”   “我可不像这个废柴那么好摆布。”黎微哼了一声。   刘岂凡的脸色变得惨白,眼神里流露出一种屈辱,冯斯注意到了这个小细节,忍不住想:这个半自闭的家伙,好像很在意黎微说的话?   不过容不得他多想,胖厨师所带来的两个壮汉已经跨步上前,他只能随手抄起桌上的一个装饰用的青铜烛台,观察着这两个对手。这两个壮汉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打架老手,光是指关节上的老茧就有厚厚一层,自己单挑都未必能赢,何况是要一对二。   “考虑到这位小姐的附脑能够防护蠹痕,我专门带来了两个纯正的打手——他们的附脑并不能激发蠹痕,只是令身体更强壮而已。这下子就算是万无一失了。”胖厨师搓着手,就像是正在看着砧板上的三条肥鱼。   黎微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也抓起了一把瑞士军刀,冯斯拦住她,低声说:“这两个是打架老手,没用的。准备好逃跑。”   说完这句话,他猛地挥起烛台,向着身前的那条大汉扑了过去。对方轻巧地一侧肩,闪开了他这一下,然后脚下顺脚一绊,冯斯失去平衡,普通摔倒在地上。这一下似乎摔得很重,他嘴里哼唧着,一时间爬不起来。   “看起来气势那么足,原来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大汉狞笑一声,上前一步,一脚朝着冯斯的背脊踩下去。但就在他的脚底即将踩中冯斯的一瞬间,冯斯忽然间就地一滚,躲开对方踩踏的同时,右手已经把放在墙角的一样东西稳稳地握住。没等对方反应过来,他右手一挥,一股刺鼻的雾气朝着两条大汉的脸上喷去。   ——那是黎微扔在墙角的一瓶杀虫剂。   两个打手捂着眼睛发出了痛叫声,冯斯借机跳了起来,将就着杀虫剂的金属瓶子,朝着两人的脑门上狠敲下去。两声钝响后,瓶身都被敲得变形了,但两人却并没有晕倒。而杀虫剂瓶子已经又弯又瘪,没法再用了。   冯斯扔掉杀虫剂瓶子,又弯腰捡起了第三件工具:一根大号的臂力棒。他双手握住臂力棒,使尽全力向着两人抡过去。虽然臂力棒弹性十足,击打的手感不是那么爽快,但毕竟还是够重够硬,也没有那么容易坏。这两下重击之后,两名打手都被打昏了。   “你们他妈的才是绣花枕头!”冯斯恶狠狠地骂道,然后回过身,冲着黎微翘起大拇指,“你真是太棒了。这要换个会收拾的女人,我还真没办法接二连三发现那么多趁手的工具。”   黎微很是得意:“这叫做懒人有懒福。”   “不过这根臂力棒是怎么回事?”冯斯说,“这种强度,我掰起来都嫌费劲,你就算再女汉子不可能弯得动。”   “好早以前的一个前任男友留下来的,”黎微说,“他被我赶出去的时候哭得昏天暗地,拉下好多东西都没拿。我把其中一部分拿去卖了废品,这根棒子看看觉得可以当防身工具,所以留下来了。”   冯斯哈哈大笑:“你真是人间奇葩!”   他再转向胖厨师:“怎么样,是不是该我们俩单挑了?”   胖厨师毫不慌乱,似乎也并不在意两名手下被打倒,居然轻轻鼓起掌来:“在劣势之下懂得采取策略故意示弱,脑子不错。可惜的是,人脑子好使,附脑不好使,终究还是不顶用的。”   “我懂你的意思,不就是在拐弯抹角说我是个废物么?我已经习惯了。”冯斯浑不在意,“问题在于,你的肌肉男已经躺下了,蠹痕又没法使唤,你还有多少招数呢?”   “蠹痕没法使唤?”胖厨师诡秘地一笑,“我问你,你小时候看过圣斗士吗?”   “看过,怎么了?”冯斯觉得自己有点跟不上胖厨师的跳跃性思维。   “还记得那句台词吗?”胖厨师的胖脸上闪烁着天真无邪的光芒,“同样的招式对圣斗士是不能用两次的。”   他霍然伸手入兜,掏出一根吹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在嘴边,吹出了一根闪亮的钢针。   冯斯下意识地想要闪避,但瞬间意识到身后就是黎微,这一下闪不得,犹豫之下,咬牙决定不动。但虽然他没有动弹,毒针却也并没有刺中他,从他的耳畔擦了过去。听着耳边的这一声搜的声响,冯斯意识过来,对方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他,而是黎微。   他急忙回头,果然,那根针正插在黎微的耳畔。黎微的身子摇摇晃晃,向后就倒,冯斯想要去扶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候斜刺里伸出两只手,接住了黎微,居然是刘岂凡。从胖厨师闯进来之后,他就一直缩在房间的一角,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令冯斯差点忘记了他的存在,此刻看到他伸手扶住黎微,不免让冯斯有点小小惊诧。当然,双手接触到黎微的身体,刘岂凡照惯例脸红得像猴子屁股,整个人好似要烧起来一样。   这厮存在感果然薄弱,简直就和空气差不多,冯斯禁不住在心里吐槽。他正想上前查看黎微的状况,胖厨师已经开口了:“放心吧,针上涂的只是麻醉剂和‘酒’的混合物而已。她没事,一会儿就能醒过来——在我们的地盘。”   酒?冯斯先是一愣,继而明白过来胖厨师的用意。这个死胖子所说的,当然不是普通的酒,而是守卫人们用来抑制附脑觉醒的药物。他想要麻醉黎微的附脑,令她无法消除他人的蠹痕。   果然,随着黎微的昏迷,胖厨师身上的蠹痕释放了出来。   仍然是几个小时前冯斯所见过的那种棕黄色的蠹痕,但这一次,蠹痕不会失效了。冯斯无处逃遁,   他很快感觉到全身酸软,似乎所有的力量都在飞快地消逝,整个人好像变成了一个正在漏气的气球。无论怎么努力用力,都完全没有用处,仅仅几秒钟的时间,他就连站都站不稳了,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有过了几秒种,这样的坐姿也无法保持了,只能瘫在地上,像一张隔夜的煎饼。   “难怪不得你上次看到我的板凳砸过去都不躲,”冯斯连口舌都有些无力了,说起话来也含含糊糊,“你这个蠹痕用来打架还真有用。”   “我已经手下留情了,”胖厨师憨态可掬地笑着,“我原本可以让你连呼吸肌都用不上力,那你就活活憋死啦。”   “算、算你狠……”冯斯黔驴技穷,心里知道这一趟又要落入敌人的手里了。还在对于他这个废物天选者来说,被人打败、被人捉拿完全就是生活常态,居然心里也不算太慌张。   他眼睁睁地看着胖厨师一手一个,像拎小鸡一样拎起他和昏迷的黎微,再用脚尖踢醒两名倒在地上的手下,出门而去。胖厨师甚至没有出口招呼刘岂凡,刘岂凡自己乖乖地跟在他身后,没有抗拒,没有挣扎,半个字都没有说过。   还是烂泥糊不上墙,冯斯在心里想着,活该一辈子做奴隶。   他的身子在地板上拖行着,被拖进电梯,被拖到胖厨师开来的suv里,好似一捆稻草。他在半途中好几次试图挣脱,但身体四肢好像已经完全不属于自己了,肌肉完全无法用力。胖厨师说得没错,要是对方再狠一点,完全可以让他连呼吸都不能自主。   稻草一样的天选者瘫在suv的后座上,和黎微挤在一起,耳听得胖厨师发动了车子,除了听天由命之外没别的可做。冯斯觉得自己已经渐渐麻木,甚至连屈辱感都难以再从心里涌起了。   如果我始终侥幸不死,难道就一辈子这样扮废物、一辈子被人折腾摆布吗?他呆呆地想着。那些小说和影视剧里的主人公,一个个都牛逼得不得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路打怪升级不亦乐乎。老子为什么不能像他们那样拉风?为什么顶着打败魔王的天选者的名头,要成天扮演一捆被搬来搬去的稻草,甚至连心爱的人都无法保护、只能忍痛割舍?   一想到姜米,他又觉得胸口开始发闷发痛,这种难受的感觉居然和那些骗小女生的言情故事里所描述的一模一样,总是让他觉得很没面子。但紧跟着,他的脑子里微微一阵晕眩,随即感觉到了身上的肌肉突然开始紧实,力量似乎又恢复了。   这是怎么回事?冯斯不解。但他一向反应很快,既然力量回来了,第一个念头就是跳起来趁敌人不备赶紧出手偷袭。然而忙中出错,他忽略了自己只是在一辆汽车里,这一跳起来脑袋直接磕到了车顶,撞得他眼冒金星,那一瞬间想好的种种作战计划全部化为泡影。   好一会儿他才缓过劲来,并且发现敌人并没有借这个机会重新制服他。他意识到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捂着头小心地弯腰站起来,向着前排扫了一眼。   他发现胖厨师和两个手下都像泥塑一样愣在车座上一动也不动,刘岂凡却在伸手解安全带和开车门,不过这些简单的动作他做起来却显得相当吃力,像是精力不济。冯斯一下子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   “我真是小看你了,”冯斯说,“看来每一个男人的心底都藏着英雄救美的情结啊。你别说话,我知道你用减慢时间的蠹痕很耗体力,你也甭解安全带开门了,我直接把那三位扔出去,我们开这辆suv走。”   他麻利地动手,把胖厨师和两个手下都拉了出去,想了想,从胖厨师身上找出毒针,在三个人身上都刺了几下。按照胖厨师的说法,针上混合着麻醉剂和“酒”,应该足够这几位躺上一阵子了。   然后他坐到驾驶位上,发动了汽车:“刘兄,你这次就算是公然和他们撕破脸了,也没办法再回去了。跟我走吧。”   “走不了多远的,”刚刚收回蠹痕的刘岂凡虚弱地说,“在这半天的时间里,我已经两次使用了蠹痕,附脑很快就要觉醒,吞噬我的神智。你扔下我吧,希望你以后能够……”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着说出口:“希望你能好好照顾黎小姐。”   “别他妈做出一副情深意长的临终交党费的德行!”冯斯狠狠地说,“不就是需要‘酒’么?我会想办法弄给你的!还有……”   他伸手指了指后座上依然在昏睡的黎微:“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最好是亲口说给她听。”   刘岂凡的脸又变红了。   二、   一番折腾之后,总算暂时安顿好了一切,冯斯只觉得挡不住的倦意涌上全身,这才意识到自己一夜未睡,简直恨不能直接倒在地板上大睡一觉。但身边还站着何一帆,对方刚刚帮了他大忙,他不能不打起精神陪着笑脸。   “我知道你现在很困想睡觉,但有些话,我非和你说清楚不可。”何一帆说。   “我明白,你每次和我说的话,虽然可能不大好听,却往往都是真话,”冯斯往沙发上一靠,“我从来不怕听真话。”   “所以你才会活得那么痛苦。”何一帆叹了口气。   冯斯一怔:“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很聪明,即便是不好听的话,你也会用理智去判别真假,不会盲目抗拒,也不会自我欺骗;但你同时又很有尊严,即便理性上接纳了那些话,感性上也会不断地被屈辱和不甘所困扰。”何一帆轻声说。   冯斯沉默了一阵子:“所以,现在我的感性又开始觉得很不好受,但是理性却不得不承认你说得有道理。说真的,在过去的历史上,像我这样的废物天选者,到底有没有出现过?真的半个都没有么?”   “从来没有过,”何一帆很肯定地说,“所以你的出现让所有人都十分困惑。过去的那些天选者,虽然每一个最终都失败了,但都是很早就展现出了惊人的能力,毕竟附脑不足够强的话,是不可能和魔王发生联系的。你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明明能感受到魔王的精神力量,却从来不能展现出任何主动的能力。”   “那会不会弄错了?其实我根本不是天选者呢?”冯斯说,“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在想,天选者也不过是后来人们总结出来的概念,并没有什么真正严密的标准。或许我只是另外一种异类的存在,出于巧合,拥有某些和天选者重叠的素质,却根本不是呢?”   何一帆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倒是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那如果我有法子澄清,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了?”冯斯的心里瞬间燃起了希望。   何一帆伸出手,拍了拍冯斯的手臂,眼神里充满了怜悯:“那只是一种可能性,一种并不算大的可能性。更何况,就算你真的不是天选者,也没有人会相信的,或者说,没有人愿意相信。”   “为什么?”冯斯一下子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如果我这样的废物并不是真正的天选者,难道守卫人们不应该好好松口气吗?为什么不愿意相信?”   “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天选者,”何一帆说,“这就是能一刀秒杀你的终极答案。”   “人们……需要?”冯斯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最近几十年来,魔仆和妖兽的异动越来越频繁,势态和过去截然不同,种种迹象都在预示着魔王的重现。对于拥有附脑的特殊人群来说,守卫人当然是急于找到一个新的天选者,来保留对抗魔王的希望,鼓舞所有人的士气;而黑暗家族,一部分想要活捉天选者来寻找和魔王重新建立联系的方法,另一部分……”   “想要直接干掉天选者,打击守卫人的士气,对么?”冯斯说。   何一帆没有开口,但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冯斯低着头,像是在观察自己的脚尖:“也就是说,并不是我一定是天选者,而是人民需要我做这个天选者。”   “没错,就是人民需要,所以必须赶鸭子上架。你就是那只鸭子。”何一帆点点头。   “那么,你想给我什么建议呢?”冯斯问。   “我有两种建议,看你愿意接受哪个。当然,两者都不接受也没关系,总归是你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命运。”何一帆说。   “说说看吧。”冯斯看着何一帆,心里隐隐猜到,无论是哪一种选择,一定都是无比艰难无比纠结。   “第一种,我帮助你躲起来,”何一帆说,“你也知道,现在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靠你自己是绝对逃不掉的,但有我的帮助,就有可能。虽然我们家族在战斗方面的实力不强,但正因为如此,别的偏门左道我们擅长得很。”   “这一点我绝对相信你,”冯斯说,“很少有姑娘能像你这样古灵精怪,何况你们常年在劣势中求生存,自然有很多手段。不过,你所说的躲起来,意思应该是‘永久消失’吧?”   何一帆一摊手:“要不然还能怎样?隐姓埋名,永远消失,永远抛弃过去的生活和认识的人。”   “认识的人……也要抛弃?”冯斯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   何一帆不客气地抓过茶几上的一桶薯片,一面往嘴里塞一面含混不清地说:“多一次联系,就多一分被发现的风险,而且最重要的是,会给敌人胁迫你的筹码。你不想让他们陷入危险吧?想要不被人发现,就必须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和过去的一切永别。”   冯斯摆了摆手:“那……第二种方法呢?”   “变得更强,有足够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何一帆说。   “这种事情我做梦都想,但是那个传说中的附脑除了替人做嫁衣裳之外,半点主动力量都没有,我该怎么变得更强?难道去健身房天天……”冯斯说到这里,忽然住口不说,显然是明白了何一帆话中所指。他的脸色有些变。   “你是想建议我……接受那个什么附脑移植手术?”冯斯的目光有些茫然。   “未必需要移植新的附脑,但你确实需要交出你的身体,让我们好好地进行研究,找出释放你的能力的方法。这个过程可能会有危险,甚至危及你的生命,所以你得考虑清楚。”   冯斯摇晃着脖子,好像这种类似颈椎保健操的运动能让他减轻压力。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说:“通过这样的研究,你的家族也可能获益匪浅吧?”   “没有好处的事情,就算我肯帮你,家族也不会愿意耗费资源啊。”何一帆落落大方地说,“守卫人的世界里,不谈利益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这算得上是互惠互利……”冯斯沉吟着。在一阵又一阵不断袭来的倦意中,他有些恍惚,陷入了一种近似百日梦的状态。在幻觉中,他成为了网络小说里呼风唤雨的男主角,长剑挥出漫卷天地的杀人剑光,将一切敌人化作血雨。他御剑而飞,御风而行,脚底万众敬仰,身后跟着姜米、黎微、文潇岚、林静橦……反正他所认识的漂亮姑娘全都被收做后宫,那可真是左手气吞如虎,右手艳福无边……   起风了。不知哪家的窗户没有关好,被风吹得猛撞窗框,玻璃稀里哗啦的碎裂声惊醒了冯斯短暂的美梦。他定了定神,慢慢地说:“变成一个真正的守卫人,也就意味着我再也不能回头了,对吗?也就是说,无论是哪种选择,我都注定不能再做一个普通人,过着我所憧憬的混吃等死的好日子了,是么?”   “你不应该抱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何一帆说,“我早就和你说过了,从你被认定为天选者的那一刻,你就已经注定不可能过上普通人的日子了。你的养父把你藏了十九年,还能让你安安稳稳读完小学中学,算得上是个奇迹了,但奇迹只会发生一次。你还想像没事人一样读书、考试、逃学、找工作、调戏女同学,是没有希望的了。相反,你在普通人的世界里流连徘徊得越久,就越容易给身边人带来伤害,甚至于是令你追悔莫及的伤害。”   “追悔莫及的伤害……吗?”冯斯无意识地揪着毛衣的下沿,简直快要把毛衣生生撕碎了。他回想着自己这一年多以来的生活:偶尔上上课,在宿舍和室友们一起玩游戏抄作业编排辅导员,临近考试时突击通宵自习,陪关系暧昧的女生逛街……除了需要比一般的学生多承担一些赚钱的重任之外,自己的生活轨迹完全正常。认识了宁章闻后,他又多了一个活动地点,在宁章闻家吃着关雪樱烹调的美食,和文潇岚斗斗口,享受着一种家庭生活般的独特快乐。   无论其后遇到了多少波折险阻,有那些交情、友情、近似亲情的存在,他觉得自己的心里都始终有一口气不会掉下去。但是当事情已经走到了越来越凶险的地步,或许他不得不做出艰难的抉择了:放弃掉这所有的一切,还是死抓着不放、最后让所有的身边人都受到伤害?   已经放弃了爱人,接下来,放弃整个世界吗?   “你不用着急,无论哪个选择都是重大的改变,慢慢考虑吧。”何一帆说,“我先走了。”   何一帆离开了。冯斯往沙发上一靠,想要细细想想何一帆的建议,但熬不过困意,很快就睡着了。心思太重,睡眠也很浅,他开始陷入各种各样光怪陆离的梦境里,一会儿看见死去的父亲,一会儿看见远去的姜米,一会儿看见欺骗了他的母亲,无论哪个梦,都让他感到十分不舒服。   所以到了醒来的时候,虽然天色已经昏暗,一看表睡足了一整天,他还是觉得头昏脑涨,脑子也不甚清醒。看看屋里,宁章闻房门紧闭,不知道是在忙碌还是又工作了一个白天后已经睡着了,他不敢打扰。关雪樱同样房门紧闭,冯斯不确定经过昨晚的惊吓劳累后她是否还在卧床休息,所以也不便敲门。   他看了看冰箱里,由于关雪樱一天没有做菜,里面又填上了几个外卖的一次性饭盒。他随手热了点饭菜,食不知味地填饱了肚子,正准备收拾桌子,门口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文潇岚拎着一袋子药走了进来。   “小樱病了吗?”冯斯看着袋子里花花绿绿的感冒药。   “昨天太累,加上雪天受了凉,有点低烧,不碍事。”文潇岚说。   “低烧的话,不必着急吃药的。”冯斯摇摇头,“先放下药吧,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不必问了,今天早上你和那个小姑娘的谈话,我都听到了。”文潇岚把冯斯赶到一边,开始替他收拾桌子。   “你的耳朵还真尖……”冯斯心安理得地瘫在沙发上,一脸苦闷。   “你当时抹除姜米的记忆的时候,好像没有那么纠结,做决断还是挺快的。”文潇岚说。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那样。不过……不大一样。”冯斯想了想,“姜米那时候已经死了妈妈了,而且,最重要的在于……”   他艰难地斟酌着词句,慢吞吞地说:“我虽然喜欢她,但她就像是突然跳进我的生活的,把她推回到属于她自己的轨道,让她从此无忧无虑,是一个虽然艰难但并不至于让人受不了的决定。可你们……你们更接近于家人。没有了爱情,还可以躲到家里疗伤,如果连家都没有了,我不知道自己还能算什么。”   文潇岚扭过头去,好像是偷偷做了个擦眼泪的动作,她背对着冯斯,低声说:“是啊,我们这几个人,好像已经习惯了像家人那样在一起。要撕碎它……会很疼的。而且你还忘记了小樱,她和你一样,也和那个世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打算带她一起走吗?”   “她未必愿意选择隐居,”冯斯说,“我看得出来,她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现代生活,也一直在努力学习和融入社会。要她再躲到一个没有人能找到的地方,和一脚踢她回大山里有什么分别?总之,这件事我还得好好考虑。实在不行的话,要我变成一个范量宇那样的怪物,也不是不行。”   文潇岚扑哧一笑:“只是要你唤醒附脑,不是非要变成两个脑袋吧?”   “三头六臂也无妨,”冯斯的拳头不知不觉地握紧了,“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   他站起身来,穿上外衣,文潇岚很奇怪:“你要干什么?去哪里?”   “去找曾炜,”冯斯说,“他安排我躲在疯人院,肯定是有难以应付的敌人,我不想再把他们招到这里来,还是赶快走吧。”   文潇岚叹了口气:“我很想让你留下来,说几句‘我们一起应对’之类的话,但是和范量宇认识之后,我的确懂得了一个道理: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打肿脸充胖子只能害人害己。你去吧,曾炜至少有枪,比我们有用得多。不过你打算怎么找他?直接闯进局子里么?”   “还真是!”冯斯很是无奈,“从来都是他找我,我就没有他的手机号。也许我真的只能去局子里打听了,随口编个谎话吧。”   “你还嫌你的存在不够醒目?还要去招惹更多的警察叔叔?”文潇岚瞪了他一眼,“其实还有别的办法。”   “什么办法?”冯斯忙问。   “今天早晨给我们送来酒的那个叫何一帆的小姑娘,似乎掌握了很多信息,”文潇岚说,“曾炜既然卷进了这件事,不可能不被这位人小鬼大的守卫人关注。你去找她更靠谱,顺便也可以帮你新收养的那位害羞宝宝求一点酒——说起来,他到哪儿去了?”   “妈的,这大哥太没存在感了!我们聊了那么久,我压根把他给忘了!”冯斯一拍脑袋,“我起床之后关注了宁哥,留意了你和小樱,居然半点都没想起他!”   两人慌里慌张地在屋里看了一通,但这么小的一间屋子,根本不可能藏下一个大活人。被文潇岚称为“害羞宝宝”的刘岂凡,已经不见了。   “得把他找回来!”冯斯果断地说,“他如果被抓回去了,还会是黑暗家族手里的大杀器;要是流落在外面就更糟糕了,几天后附脑发疯,不知道会带来什么样灾难性的后果。”   “我陪你去。”文潇岚没有犹豫,“不过这个家伙会去哪儿呢?他应该是个自理能力很糟糕的人吧。”   “用‘糟糕’这个词恐怕都抬举他了,”冯斯哼了一声,“这家伙的生存能力大概比过去的宁哥还惨。”   “兄弟,我谢谢你啊!”房间里传出宁章闻闷闷的声音。   三、   队长一个漂亮的投篮假动作,晃起对方的防守球员后运球直突篮下,但对方身高一米九五的中锋就像一座铁塔一样镇守在三秒区内,他不敢直接上篮,只能把球分到三分线外。接球的得分后卫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稍一犹豫,身前已经有人防守。这一次进攻宣告失败,不得不重新再来组织。但进攻时间已经快到了,最后小前锋赶在二十四秒前仓促地强行出手,差点投了个三不沾。   一分钟后,上半场比赛结束,冯斯所在的系队落后四分,分数不算多,队长却显得十分郁闷。   “马勒戈壁德!”队长恶狠狠地爆粗,“但凡我们还有一个射手能上场,分分钟切了这帮孙子!”   校内联赛早已经趁着冬天到来之前结束了,这只是一场友谊赛,是本系和另外一个兄弟学院之间一年一度的传统对抗赛。学院院长有点儿能耐,把比赛安排在了学校的体育馆里,让球员和观众都免受寒风之苦。   从实力对比来看,系队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只是时机不凑巧,正赶上人员不齐整的时候,三分精准的主力得分后卫扭伤了脚踝没法上场,长于中投的后起之秀冯斯据说已经请病假大半个月,连鬼影子也找不到。而比赛刚刚打了不到十分钟,顶替先发的原替补得分后卫又在一次对抗中撞伤了膝盖。这下子,全队最擅长投篮的三个人都不能出场了。   对方的防守变得十分轻松,一米九五的中锋和一米九二的大前锋死守篮下,反正这不是NBA比赛,没有防守三秒的限制。系队没了射手,只好频繁依赖突破来寻找得分机会,结果一次次地遭遇对方双塔的封盖和干扰,命中率奇低。而对方原本技术有限,虽然身高占据优势,进攻也不得力,半场打下来,两边的篮圈和篮板饱受肆虐,分数是20:16,那场面别提有多难看了,不少观众开始不客气地喝倒彩。队长是一个日漫情结深重的家伙,不只追求胜利,还希望赢得好看,听到观众的嘘声,脸色比猪肝还难看。   “伤员也就罢了,要是让老子抓住冯斯那个王八蛋,非骟了他不可!”队长气得口无遮拦,“狗屁的病假!老子才不相信他一病能病上半个月!肯定是逃学和哪儿的小婊子旅行快活去了!”   系队的替补控卫小心翼翼地戳了戳队长:“队长,他应该没和什么小婊子出去旅行。我看见他了。”   队长把手里的毛巾一摔:“在哪儿?这狗日的在哪儿?”   “在看台上,”替补控卫伸手一指,“你看!”   队长抬头一看,果然,冯斯那个王八蛋公然出现在了看台上,正在东张西望,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他身边还跟着一个挺眼熟的漂亮女生,队长认出那是和冯斯关系暧昧的姓文的同班同学。这个女生去看过冯斯的比赛,后援团里还有一个眉清目秀的小萝莉,让其他队员颇为嫉妒。   “阿搞!”队长喊着替补控卫的外号,“走,跟我上去,把冯斯搞下来!”   “这……还有下半场比赛没打完呢,不如完场再去吧?”阿搞小心翼翼地说。   “不行!一会儿丫的又撒腿跑了!”队长一把抓住阿搞的手腕,“现在就跟我去!”   “知道了,你先放手,好疼……”   几分钟之后,冯斯愁眉苦脸地被队长拽到了场地上,那副情状与其说是队长在教训队员,倒不如说更像是偷情的奸夫被原配抓了个正着。队员们七嘴八舌向冯斯打了招呼,然后带着满脸摆明了的幸灾乐祸,看着队长暴跳如雷:“别你妈再跟我装病了!死了老子给你赔命!马上去更衣室换衣服、热身,下半场上场!”   “队长,这是冬天,热身时间不够容易受伤的。”一名队员提醒队长。   “放心吧,那俩老梆子且得啰嗦好久呢!”队长胸有成竹地抬起下巴,示意了一下正在场馆中央举着麦克风讲套话的两位学院院长,“再加上各种停表和暂停时间,王八蛋起码能打十分钟。”   王八蛋可怜巴巴地望着队长:“老大,我真的有急事,你先饶了我,回头我请你吃……”   “吃你妹!”队长伸出巴掌在冯斯脑袋上狠狠胡噜了一下,“今天你丫不上场老子让你下半辈子断子绝孙!”   冯斯还想再说,一直跟在身边的文潇岚忽然拍拍他的肩膀:“去打球吧。”   冯斯吭哧吭哧地说:“可是,害羞宝宝还没找到呢。”   “你最近遇到太多事,足够压抑了,”文潇岚说,“差一个小时也不会死人的,去吧,发泄一下。”   “发泄一下……”冯斯愣了愣,忽然笑了起来,“也对,发泄一下吧。不过,我没带球衣啊。”   “友谊赛没那么讲究,”队长大大咧咧地一挥手,“随便穿一套别人的就行了。”   冯斯点点头,拿了一套干净的队服进入更衣室,很快换好衣服。当他穿好球衣之后,准备重新推开更衣室大门回到球场,手刚刚触及门把手,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莫名地涌现。他心里一凛,松开手,向后退了几步。   “别担心,我没打算伤害你。”门外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我是来找你帮忙的。”   这话虽然说得挺客气,但冯斯并没有放松警惕。他默不作声地看着对方开门走进来,并且发现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高瘦的青年看上去略有些面熟。他仔细回想着,忽然想起来了,几个月前,在带着关雪樱离开四合村时,他曾经看到过这个人。不过此人当时并没有和其他前来围观的守卫人混在一起,而是单独站在一旁,显得有些醒目。   因为当时他穿着警服,看来是一个乡村警察。   “认出我来了?”乡村警察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我叫丁小齐。”   冯斯点点头:“守卫人真是无所不在啊。你想找我帮什么忙?”   “把那个叫做刘岂凡的男人交给我。”丁小齐说。   冯斯有点意外:“刘岂凡?你来找我是为了他?”   丁小齐点点头,冯斯禁不住冷笑一声:“看来他还真是奇货可居,刚刚从黑暗家族的手里挣脱出来,马上就被盯上了。”   “你误会了,”丁小齐诚恳地说,“我们并不是想要利用他,而是为了保护他。”   “保护他?”   “他的能力你应该已经清楚了,的确是非常强大的蠹痕,但是,他的重要性却比我们想象中还要高,”丁小齐说,“从昨天晚上到今天下午,刘岂凡脱离掌控还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就已经有至少四个黑暗家族的人闻风而动,目的就是要得到他。”   “所以……?”冯斯等着对方的结论。   “我们分析,刘岂凡的作用,可能远远超过辅助战斗或者盗窃,”丁小齐说,“要知道,黑暗家族和守卫人之间的力量相互制衡,即便是为了你,黑暗家族也并不敢轻举妄动的。但是现在,为了刘岂凡,他们却倾巢而出。”   冯斯一乐:“要是能出现一个比天选者还重要的人,那我的压力岂不是小很多?”   丁小齐摇摇头:“倒未必是超过天选者,关键在于守卫人并不知道他的价值所在,所以黑暗家族这样的突然出击才会有足够高的成功率。很显然,黑暗家族掌握了一些守卫人所不知道的关键信息,只有他们才清楚刘岂凡宝贵在哪里。我们需要抢在他们之前找到刘岂凡,对他进行研究。”   “我们?你所说的‘我们’,指的是全体守卫人,还是仅仅是你们家族的人呢?”冯斯拖长了声调,慢悠悠地说。   丁小齐迟疑了一下:“这个么……暂时只是我们家族。”   冯斯又是一声冷笑:“我明白了。果然,以前有人跟我说过的话是正确的:守卫人永远也别想击败魔王,因为他们内部就是一盘散沙,无论什么时候,眼睛都只会先看到自己家族的那一丁点蝇头小利。”   丁小齐叹了口气:“随便你怎么说吧,不过现在不是斗嘴的时候。就算你再看不起守卫人,这总算是一群不希望世界毁灭的人吧?让刘岂凡落入这群人手里,是不是比信仰魔王的黑暗家族更好一点点呢?”   “大概是吧,”冯斯没精打采地说,“可是我已经找了他一圈了,还是没找到。毕竟像你所说的,他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还不到一天,我根本猜不到他到底会在哪里。”   “就算是强人所难我也得强一下,”丁小齐说,“你和你的前女友,是刘岂凡在这个世界上唯二有可能信任的人。除了你们,没有别的办法了。”   冯斯不觉声音提高了:“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这件事和她没关系,你要是敢……”   “我很奇怪,你进入魔王世界已经大半年了,为什么还没有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道理?”丁小齐充满怜悯地看着他,“口头的警告要是有用,世界和平早就实现了。”   冯斯二话不说,照着丁小齐的脸就是一拳打过去。但拳头眼看就要打到对方脸上的时候,身前的丁小齐却突然间消失了。拳头落了空,他踉踉跄跄地冲出去好几步,扶住墙才算站稳了脚步。   “收势还挺快的,”丁小齐的声音出现在了背后,“上一次有人想要这么打我的时候,直接一拳砸到墙上,手指都骨折了。”   “我本来就没有用足全力,”冯斯说,“对付你们这些奇葩,我早就学会留一手了。你刚才用的是刘岂凡那样的时间停止,还是王璐那样的瞬移?”   “和王璐小姐的性质差不多吧,”丁小齐回答,“不过我的境界比她差远了,只能移动我自己,范围也小得多。”   “对付我反正是够用了,”冯斯耸耸肩,“那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只好去死啦。”   “去死?”丁小齐微微一怔。   “没错,去死。”冯斯慢吞吞地向后退出几步,然后突然向前急奔,狠狠地对着墙壁一头撞去。   他这一下冲得又快又猛,简直是带着呼呼的风声,完全一副厌倦了世界决心寻求解脱的势头。丁小齐来不及多想,迅速移动到了他的身前,成为了一副挡在冯斯和坚硬的混凝土墙壁之间的肉垫。砰地一声,冯斯就像一颗炮弹一样撞在了丁小齐身上,他几乎可以清晰地听到丁小齐肋骨折断的声响,当然,他感觉自己的颈骨也差一点折断,头顶上好似打群架时被人拍了一板砖。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过劲来,揉着脑袋喘了几口粗气,并且有些恐惧地发现自己眼前一团漆黑什么都看不到。   不会是刚才那一下把视神经撞伤了吧?他忍不住浑身一颤。过了一小会儿,他才发现,原来并不是自己的眼睛出了什么毛病,而是——停电了。当瞳孔逐渐适应了黑暗之后,眼前还是勉勉强强能看到一点东西的。   “妈的,吓死老子了!”冯斯嘟哝着。他低头一看,丁小齐正躺在地上,虽然强忍着没有呻吟出声,但看的出来疼得够呛。   冯斯蹲下身来,拍拍丁小齐的肩膀:“有两件事得谢谢你,第一,谢谢你替我挡了这一下,你好歹不希望我死,证明你是真正的守卫人而不是黑暗家族;第二,谢谢你告诉了我关于你瞬移能力的实话,如果你不是只能转移自身,而是连我也可以转移,那我就没办法啦。”   丁小齐苦笑一声:“你真够狠的,刚才是真撞啊。万一我没有瞬移过去替你挡那么一下,难道你就真的要把自己撞到脑浆迸裂?”   “不成功则成仁,人有时候就是需要这么一点狠劲,”冯斯说,“既然从能力上说我已经是一个废物了,总得拿出点别的东西来,不然真得一废到底了——奇怪,耽搁了那么久,队长为什么没来催我呢?”   冯斯有些纳闷。自己到更衣室换衣服,原本应当是五分钟内就可以全部搞定的事情,现在耽搁了那么久,下半场都该开始了吧?以队长的急脾气,活吞了自己都有可能,怎么会一直没有派人来催?难道是因为停电没法继续比赛,所以也不着急了?   正在奇怪,耳边隐隐传来一些嘈杂的声响,好像是从篮球场里传来的。侧耳细听,似乎是由人们的叫喊声所组成的声浪。他想要打开门出去看看,地上的丁小齐哼唧着开口了。   “别……别出去!”丁小齐竭力忍住痛,“千万别出去!”   “为什么?”冯斯问。   “外面出事了,这场停电不是意外事故,”丁小齐面色凝重,“我没有猜错的话,黑暗家族……已经提前来了。”   四、   一般而言,爱打篮球的男生在大学校园里总是很受女生欢迎的,但系队的情况比较特殊,除了冯斯等极个别例外,大多数队员都长得比较——骨骼清奇。假如有女生怀着寻找流川枫的梦想来看系队打球,最后收入眼帘的大抵都是赤木刚宪鱼住纯高宫望之流。因此虽然系队打球还是不少女生来看,但球员们基本都是光棍一条。   所以现在文潇岚坐在板凳席边上,队员们一个个都浑身不自在,像是球衣里长了毛刺。他们不断地偷偷打量文潇岚,却又不敢上去搭讪。   唯一的例外是队长。这是一个高尚的、纯洁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或者换句话说,是个白痴。由于满脑子都是篮球,连谈恋爱的事情都极少去想,他反而能自如地和文潇岚说话:“文同学,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个王八羔子……啊,对不起,能不能告诉我冯斯这段时间到底去哪儿了?我反正是不相信那孙子……他会真的病那么久。”   文潇岚抿嘴一笑:“他的确是装病,不过么,也算是身不由己。”   “怎么身不由己了?”队长问。   “学长,你们以前学线性代数和概率统计的时候,是不是一位姓白的女老师教的?我们系这两学期就是她。”文潇岚挤了挤眼睛作神秘状。   队长怔了怔:“是啊,很凶的一个老女人,听说快四十了还没结婚,我们都说她……算了,说出来不雅。她怎么了?”   “她,和冯斯之前产生了一点小误会。冯斯为了躲她,只好装病了。”文潇岚拼命憋住笑,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   “误会?”队长和其他队员们先是莫名其妙,然后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大张着嘴,发出齐齐的惊叹。   “我靠!还真没看出来了,冯斯这小子的口味那么……那么不走寻常路。”队长的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这才叫情圣!真给咱系队长脸。”   委屈你了,白老师,文潇岚在心里想着,谁叫你上学期没给我90分?   好在中场休息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球员们恋恋不舍地暂停八卦,准备上场,到这时候队长才发现问题:“咦?情圣呢?换个衣服要换到过年啊?坦克,快去把他给我……”   他正准备命令绰号“坦克”的中锋去把冯斯揪出来,忽然之间,所有人都眼前一黑——体育馆里的灯灭了。与此同时,音响系统发出尖锐的啸叫声,dj的喊叫与动次打次的音乐也随之而停止。   “停电了?”队长有些疑惑,“不会是冯斯那孙子故意搞坏了电路好不上场吧?”   “你只是要他打几分钟篮球而已,又不是要他去和凤姐约会,”文潇岚哭笑不得,“他哪至于那么不分轻重!”   这场比赛原本就打得沉闷乏味,跑来看球的学生们早就已经有些不满,现在再赶上停电,更是莫名郁燥,很快黑沉沉的体育馆里充满了嘈杂的嘘声、口哨声、喝倒彩声。好在这是个智能手机时代,相当于谁的身上都随身带着手电筒,一些学生索性起身离席,用手机照着路准备提前离开。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体育馆的所有出入大门都被关上了,而且似乎是从外面锁死了,无论是正常的出入通道还是应急通道,全部封闭,一个都打不开。   大学生们这才惊慌起来,通道被封闭的坏消息迅速蔓延开,不安的氛围开始涌动,胆小的女生已经发出了惊叫声。一些比较镇定的学生一面打电话报警呼救,一面开始尝试撬门和撞门。但十分奇怪,门外似乎是被什么分量十足的重物顶住了,即便锁已经被撬坏了,门还是无法被打开。   在这片喧嚣而惊惶的声浪中,场地中的篮球队员们也有些不知所措。文潇岚却比旁人想得更多,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正当冯斯身处体育馆中寻找失踪的刘岂凡的时候,突然发生这样的事件,恐怕既不是偶然也不是意外。但她也没有办法开口向身边的人解释,只能悄悄地离开摸不着头脑的球员们,向着更衣室走去,想要先找到冯斯再说。   文潇岚来到球员通道的出入口处,正准备走进去,忽然感到有人在扯她的衣袖,回头一看,竟然是她和冯斯一直在找的刘岂凡。虽然黑暗中看不清楚面部细节,但文潇岚不用看也能猜得出,刘大少必定还是那副满头大汗、面色发白或者发青发紫的德行。   “少爷啊,我找你找得腿都快跑断啦!”文潇岚没好气地说,“妈妈没教过你……”   她原本想说“妈妈没教过你出门之前说一声吗?”,忽然想起刘岂凡母亲惨死的事情,又赶忙住口。好在刘岂凡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刚刚说了些什么,急急忙忙地开口了:“糟糕了!抓我的人来了!”   文潇岚怔了怔,随即反应过来:“照这么说,体育馆停电和门被堵住,应该是这帮人干的了?”   刘岂凡点点头:“肯定是他们。”   文潇岚哼了一声:“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最怕和人接触嘛,怎么会跑到这人和人扎堆的地方来了?”   刘岂凡嗫嚅着答不出来,文潇岚摆摆手:“先不说这个了,快跟我去找冯斯,我们想想办法解决掉那些家伙。喂,你还戳在那儿干什么?还不赶紧跟我走?”   “找到冯斯也没有用的,”刘岂凡说,“他什么也做不了。”   “你这话最好当着他的面说,这样他就有机会在你身上磨磨他发痒的拳头了,”文潇岚说着,伸手去拉刘岂凡,“总之先找到他再说。他在更衣室里。”   她的手伸了出去,却一把抓了个空。仔细一看,刘岂凡的身影已经消失了。她先是一惊,然后很快想明白了——刘岂凡动用了他令时间减缓流逝的蠹痕,从自己的身前溜掉了。   这个孙子还真敢!文潇岚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生气,而是吃惊。在听了冯斯的描述以及和此人进行过短暂接触之后,她曾经背地里给刘岂凡下了论断:“这个人太蔫了,完全是个极品小受。”   “不要用你们文艺界那些低俗的词汇!”冯斯当时正色说,“其实他就是个三棍子闷不出个屁的货色。”   “我低俗也比你粗俗好!”   不过现在看起来,刘岂凡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蔫。他先是对一直控制自己的黑暗家族进行了反抗,现在又不听自己的话,好像在内心深处也藏着一点属于他的自由意志。   那就看你的啰,文潇岚想着,不过我还是得找到那个王八蛋。这么想着,她继续迈开步子走向更衣室,却不小心被混乱中的人流撞了一下,一下子摔倒在地上。这一下摔得好重,她龇牙咧嘴地在地上坐了半天,才算缓过劲来。揉着屁股慢慢站起来时,她发现体育馆里的局势已经接近失控了,群体性恐慌的蔓延速度比烈性传染病还要快。其实此刻虽然被堵着出不去,也并没有其他危险局面出现,没有火灾,没有毒气,没有扛着枪的蒙面匪徒,没有吃人的怪兽,但人们还是无法抑制内心的恐慌。封闭和黑暗,原本就是恐惧的来源。   一些胆小的女生甚至已经开始哭泣,文潇岚不敢再多耽搁,一瘸一拐地跑向更衣室。她看见更衣室大门敞开,冯斯却已经不知去向。手机发出的电筒光照到墙角一个倒在地上的身影,那是一个陌生人,并不是冯斯,看年纪也应该不是大学生。   “你是谁?冯斯呢?”文潇岚问。   “文小姐,你好。”对方的声调里带着痛楚,虽然素未谋面,却准确道出了她的姓氏。   “看来,你也是个守卫人了?”文潇岚说,“发生了什么?冯斯去哪儿了?”   “要出大事了,”地上的伤者叹了口气,“现在就看冯斯有没有本事解决它了,如果解决不了……”   “解决不了会怎么样?”文潇岚急忙问。   “不会怎么样,只不过……这座体育馆大概会被夷为平地,”伤者说,“而体育馆里的所有人,都会死。”   文潇岚下意识地捂住了嘴。她原本也有一些不祥的预感,却万万没有想到事态比她想象的还要严重得多。   “整座体育馆……都会被夷为平地?这怎么可能?”她吃惊地问,“我记得冯斯跟我说过,无论是守卫人,还是守卫人的对立面黑暗家族,平素都尽量行动低调、不事张扬,尽量不做出让外界发现魔王世界存在的事情。你们搞一些暗杀是没问题的,当众杀人都已经足够罕见了,在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摧毁一座大学里的体育馆,那怎么可能?”   地上的伤者苦笑一声:“是啊,你说得半点都没错,按照常态推测,的确是这样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守卫人之间的决斗都会遁入幻域,以免蠹痕碰撞造成的破坏过大。即便是范量宇那样的杀人狂魔,也大多会选在守卫人控制的地盘或者无人地带出手,然而,事实总有例外。”   不知道怎么的,听到范量宇的名字,文潇岚的心里突地一跳。她定了定神:“这一次来的,就是你说的……例外?”   “是的,这是一群大大与众不同的家伙,”伤者说,“我原本以为来的是普通的黑暗家族,万万没想到是他们。他们根本连人都不能算,就是一群疯子,一群魔鬼。”   “原来这世上还有连守卫人都害怕的角色啊,”文潇岚摇摇头,“果然恶人需要恶人磨。那我们现在怎么办?以及,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另外一个问题,冯斯哪儿去了?”   “这两个问题其实可以合并成一个,”伤者回答,“就看我们的天选者能不能创造奇迹了。”   他一阵剧烈的咳嗽,看来是伤得不轻,而且文潇岚能看出来,他并不愿意对自己透露太多。反正守卫人们都是这副多说一个字就会死的德行,她想,也甭问了,干等着吧。   她在更衣室的椅子上坐下来,脸上若无其事,心里还是忐忑不安,生怕这座巨大的体育馆真的轰然崩塌,那可真会变成轰动全世界的大事,自己这条渺小的生命也算是从此能在史书里占据那么几行字了……   不过她也略带点惊奇地发现,自己并不如想象中害怕得那么厉害,细细一想,大概是自从和范量宇一起对抗过那些骷髅战士之后,自个儿的胆气比过去更壮了。   “我也在变成怪物么?”她自言自语着。   她在黑暗里默默地坐了几分钟,脑子里回想着过去这些月发生的种种事件来分散注意力减轻紧张感,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她生平的最高光时刻——用自己纤细的身躯硬生生架住重得像块岩石的范量宇,帮助他和黑暗家族作战。在那个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刻,面对着身边狰狞狂舞的白骨,原本应当直接吓晕过去的她居然忘记了害怕,只有一种“老娘和你拼到底”的血气在燃烧。   她不得不承认,那是范量宇的功劳,这个百无禁忌而又无所畏惧的大魔头,带着那副嘲讽一切蔑视一切的嚣张嘴脸,似乎总能激发起旁人在他面前不甘示弱的雄心。而且很奇怪的是,别人见到范量宇都怕得不行,她却并没有这种感觉,而范量宇对她似乎也和对别人稍有不同。可惜的是,这个双头怪人对他的过去种种依然守口如瓶,从来不肯告诉文潇岚他的身世经历,尤其是那个项坠里的女孩的照片……   正想到这里,耳朵里忽然传来一阵和先前不大一样的声浪,人群似乎显得很激动。她连忙站起来,重新跑回体育馆里,发现学生们正排着队,以匆忙而有序的步调向馆外奔跑出去,还不断有人高喊“注意脚下!不要摔倒!不要踩踏!”“都别慌张!女生先走!”   ——被封闭的通道门终于打开了。   文潇岚这才算松了口气,发现自己的手在止不住地微微发抖,内衣也已经被冷汗浸透了。冯斯这个浑小子总算还是做到了,她欣慰地想,一场巨大的劫难总算是可以避免了。   她也不着急,等大部分都离开后,才慢慢跟在后面走出体育馆。体育馆外此刻热闹非凡,惊魂未定的学生们,接到电话赶来救援或者看热闹的其他学生以及教职员工,接到报警后赶来的警察,把体育馆外的空地挤得满满当当。   又开始下雪了。文潇岚扯了扯汗湿的衣服,知道再这样待在外面多半要感冒,决定先不找冯斯了,直接回宿舍换衣服,然后到宁章闻家里去等着。祸害万年在,她自我安慰着,冯斯那种混蛋才不会那么轻易就嗝儿屁。   她一路小跑回宿舍,冲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换好衣服骑上车直奔宁章闻家。刚一进门,她就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客厅里的茶几和饭桌,都被挪到了角落里,客厅中央的地面上平躺着一个人——刘岂凡。此刻的刘岂凡,看情状和今天清晨时差相仿佛,不过似乎更为糟糕,因为他的身畔已经开始有一些七彩的光斑在跳跃,预示着某种可怕的能量失控。   不过最让文潇岚吃惊的还不是刘岂凡的状况,而是站在刘岂凡身边的三个人。这三个人正以随意的姿态站在一边,但身上隐隐透出的淡淡光晕说明他们在催动蠹痕,而这些人她居然全部都能认出来。   先是她已经十分熟悉的老战友,两个脑袋的范量宇;而在范量宇的身边,是上次把关雪樱送到宁章闻家里来的梁野。第三个人则是一个俊美的年轻人,那张脸活脱脱像是从美型日漫里走出来的,要是穿上奇装异服到cos展上晃一圈,绝对会引发无数少女的尖叫。尽管从未见过,她也可以猜得到,这大概应当是那个叫路晗衣的守卫人。   梁野、路晗衣和范量宇。这三位守卫人世界的巨头居然汇聚一堂,都站在宁章闻家狭小的客厅里。   这简直就像一个猫笼子里挤进了三头狮子,单是看一眼就足够让人呼吸发紧,文潇岚想。她又想,对于宁章闻来说,在自己的陋居里接待这三位大人物,也算得上是蓬荜生辉了。   想到宁章闻,她才注意到这三位无比抢镜的主角身边的三个小龙套——冯斯、宁章闻和关雪樱。三人正肩并肩站在宁章闻的卧室门口,朝着客厅中央贼兮兮地张望。她不敢打扰三位巨头,蹑手蹑脚贴着边走过客厅,先问冯斯:“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三位大爷又怎么全跑家里来了?”   “这三位大爷是来救刘大爷的,”冯斯冲着正像一块宝石一样发着光的刘岂凡努努嘴,“当然他们也并不是出于好意,只是谁也不清楚刘大爷力量失控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还是安全第一为妙。”   “他为什么会失控?”文潇岚问,“难道……”   “没错,刚才在体育馆里,是刘大爷拯救了大家,”冯斯说,“当然,我也出了一点点小力气,算是为挫败阶级敌人破坏革命的阴谋做出了贡献。”   他一面说,一面活动着自己的手腕,似乎关节处受了伤,还不是很灵活。他的脸上、手上也有一些小伤口,像是被尖锐的物体割伤了。    第六章、恐怖重现   一、   听完丁小齐的话,冯斯并没有感觉太意外。在他看来,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要是有那么一分钟不跳出来闹事儿,反倒有些不正常。   “黑暗家族嘛……我明白了,”冯斯说,“我再去试试找一下刘岂凡,把他带走吧。”   “不,你不明白,”丁小齐摇摇头,“这次来的,可能是西藏的那群鬼佬,他们和你所见过的任何敌人都不一样。”   “西藏?既然是来自西藏,为什么又是鬼佬?鬼佬不是外国人的意思么?”冯斯不解。   “因为他们既不是藏人,也不是其他中国境内的传统民族,而是源流于欧洲的白人,当然后来也慢慢吸收融合了其他民族……”丁小齐说,“没工夫细说了,现在只能靠你了。我听说你一向运气不错,就去碰碰运气吧,要不然,这里会死很多很多人。”   冯斯的确听得满腹疑团,尤其是丁小齐提到,这个家族来自西藏,却大都是外国人,听来着实有些诡异。但一想到“会死很多很多人”,他也知道此刻不能浪费时间,连忙发问:“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想办法找到敌人,干掉他们。”丁小齐说。   冯斯简直要吐血:“大哥!你这话就好比说,只要把球射进球门,中国队就能拿世界杯……我他妈要有本事干掉你们这些怪物,还至于活得那么憋屈吗?”   “抱歉,我知道有点强人所难,”丁小齐说,“但是你非得去试试不可,因为不拼这一把运气,这里的人都会死光,你还是活不了。”   “好吧,看来我是没什么选择了……”冯斯左看右看,更衣室里似乎除了一把长柄墩布之外,再也没有其他趁手的打架用具了。他无法可想,上前抄起墩布,丁小齐在背后叫住了他。   “别忘了我是警察,”丁小齐说,“给你一把警用电击枪,虽然估计作用不大,但是聊胜于无吧。”   “这玩意儿我喜欢!”   冯斯脱下篮球服,重新穿上便装,抄着电击枪,带着狐假虎威的感觉走进体育馆,馆内已经是一片混乱。他努力收束心神,试图感知到一点点蠹痕带来的头痛刺激——这是他唯一可以用来寻找蠹痕的方法。虽然笨点,倒还算满灵光,以至于文潇岚促狭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头痛侠”。   头痛侠?其实我更像是一条头痛搜毒犬……冯斯自嘲地想着,逆着乱纷纷的人流在场地里快步疾走,希望能尽早找到那种头痛的感觉。但奇怪的是,小跑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自己非但没有感受到头疼,反而在接近某几个角落时,感觉很舒服。   是的,舒服,或者说惬意,好似头脑莫名间变得澄明,反应也更灵敏一些了,以这个状态去参加考试说不定能多拿十分。并且,他感到了一种情绪上的调动,明明面对的是极度危险的状况,眼前又是一片黑暗嘈杂令人心烦的环境,他内心的紧张不安却在消退,相反感觉到的是一种自信的提升。   没什么大不了的,老子是天选者,冯斯对自己说,老子可以碾压一切。   等到远离了那几个方位后,这种瞬间突发的豪情又很快消散,他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并且立刻产生了一些联想。在哈德利教授死亡的那段时间里,自己在幻境中虽然主要体会的是爱情的美好,但和刚才那种情绪却有着某些共通之处——都是一种强烈的正向情绪感染,就好像被打了一针兴奋剂。   这是黑暗家族的蠹痕在起作用!他猛然间反应过来。看来如丁小齐所说,这些“来自西藏的鬼佬”,拥有着和他所见过守卫人不大一样的力量,并不能令他头痛欲裂,却反而可以让他振奋精神。   “妈的,怎么有一种‘我们才适合做朋友啊’的感觉呢……”冯斯喃喃自语着。   他努力把握着这样的感受,很快地来到了场馆内电子屏幕的下方。他发现有一条黑影正矗立在那里,抄着手一动也不动,在惊慌失措的学生当中显得颇有些与众不同,不过此刻周遭都是一片混乱,除了冯斯之外,并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异常。   这个人就是丁小齐口中的欧洲后裔么?冯斯不敢轻易靠近,站在远处先观望了一会儿。突然之间,那个黑影转过头来,脸朝向冯斯所站立的方位。尽管看不到对方的眼睛,冯斯却已经明白过来:对方也发现了他的存在。他叹了口气,知道装傻充愣无济于事,只能走上前去。   这果然是个欧洲人,即便黑暗中无法辨清肤色,五官轮廓也一目了然,是个三十来岁的男性白人。冯斯笑了笑:“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在魔王世界里遇到国际友人,幸会幸会。”   对方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也没有做什么动作,冯斯却忽然间凭直觉感到了危险的临近,不由得警觉起来。拜高度兴奋的头脑所赐,他的耳朵隐隐听到从头顶方位传来一些异响,来不及多想,他在本能的指引下就地一滚,随即耳边听到一声玻璃碎裂和金属撞击混杂在一起的巨响,同时脸上有些火辣辣的痛感,像是被飞溅的不明碎片划伤了。   侧头一看,冯斯一下子吓得手脚都有些发软。一堆乱七八糟的碎片正堆在他先前站立的地方,向四面散落出去足有好几米地板上都被砸出了一个大坑——那是篮球馆顶部的一盏照明灯!幸好刚才躲闪得快,要不然现在自己即便不变成一滩肉酱,脑袋开花颈骨粉碎那也是轻松随意的事情了。   毫无疑问,这盏灯是这位来自西藏的欧洲人使用蠹痕拆下来的。   这家伙一上来就想干掉我!冯斯一下子有些懵。他遇到过的守卫人和黑暗家族加在一起也可以开个相亲会了,有些想要活捉他,有些用杀戮来威逼他,青城山的魔仆倒是想吃掉他,目的也是为了获取他体内那股至今没有人能说得清道的明的古怪力量。   但从来没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劈头盖脸就要取他性命的,从来没有过。因为他是天选者,人们面对他时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有人想诛杀魔王,有人想臣服于魔王,有人想获取魔王的力量,这些想法或者说欲念,都得着落在天选者身上来寻找和实现。所以即便是面临着层出不穷的危机,他也并没有慌张到手足无措——他还是有用之身嘛,一般不至于马上就有生命危险,就算是吃唐僧肉不也得先洗剥干净再上锅蒸么?   然而,眼前的这位洋大人却大大地与众不同,上手就是杀招,险些就把伟大的天选者直接开了瓢。逃过一劫的冯斯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得赶紧爬起来逃命,但双手一撑地,正按在一块玻璃碎渣上,疼得他手臂一抖,整个身体狗啃屎般趴在了地上,下巴也不客气地被扎了几下。   你大爷的,这几下要是被拍下来,够得上家庭滑稽录像的标准了,冯斯悲愤地想。   不过我大概也没命去欣赏自己出糗的影像了,冯斯勉强抬头,看着半空中掉下来的第二样东西——一大段断裂的钢梁。看这架势,这段钢梁将会更好落在自己的腰际,把自己咔嚓一声切成两段,就像切开一根油条。   冯斯绝望地闭上眼,在这短促的一瞬间甚至无暇思考,然而一秒钟过去了,然后是两秒、三秒……十秒钟过去了,钢梁依然没有落到身上。他睁开眼睛一看,不觉呆住了:那段钢梁竟然像直升机一样在半空中悬停住了,距离他的身体只有几十厘米,却并没有落下来。   他连忙在地上再滚了一圈,先逃到相对安全的地方。打这个滚的时候,他已经猜出来了,这奇特的一幕是刘岂凡干的,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刘公子在千钧一发之际令时间停滞,救了他一命。   冯斯惊魂未定地站起身来,扭头一看,果然,刘岂凡又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半坐半靠在一张椅子上,而周围的一切,无论是正从半空下坠的重物,还是那些正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的被困学生,都停止了动作,那个试图杀掉他的欧洲人也不例外。   “谢谢你,你还真是出乎我意料呢,”冯斯对刘岂凡说,“不过为了救我命的话,你只需要让这一小块领域时间停止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把范围扩大到整个篮球馆呢?你的身体支撑不住啊。”   刘岂凡伸手指了指周围,喘着气说:“这个人的蠹痕……能造成建筑物变形和共振……他想要毁掉整个篮球馆。”   冯斯一惊:“不是吧?这家伙果然是疯子。他是想要杀我吗?”   刘岂凡摇摇头:“可能是为了杀我,因为他看到我之后就追我,我逃,然后他……”   刘岂凡艰难地喘着气,一时间说不下去,冯斯却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这个欧洲人试图追杀刘岂凡,但刘岂凡却已经利用时间停滞逃掉了。然而对方可能是通过蠹痕的味道发现刘岂凡还没有离开篮球馆,于是一发狠,利用他自己的蠹痕先封闭了所有出入口,然后开始——拆房子。   “这他妈完全是不顾自己死活的路数啊……”冯斯摇摇头,“这真是一群脑子有问题的家伙。那现在怎么办,你不可能撑很久的。”   话一问出口,他就知道自己问了一句废话。没有比眼下的形势更明朗的,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了,必须打倒这个欧洲人,令他停止释放蠹痕,否则的话,等到刘岂凡支撑不住,时间重新运行,这座篮球馆也就逃不开崩塌的厄运了。   而这事儿还得立即完成,因为刘岂凡看上去会比这座篮球馆更先挂掉,他已经完全瘫软在了地上,胸口像拉风箱一样,连话都说出不来了。   “挺住,我马上干掉他!”冯斯撂下这句话,大步流星地跑向欧洲人。他知道,此刻在刘岂凡时间停滞的蠹痕内,欧洲人暂时没有反抗能力,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刘岂凡已经如强弩之末,每多耽搁一秒钟,这一片区域内的时间都可能重新运行。   他冲到欧洲人身前,掏出电击枪,却发现这把枪并无反应,不知道是刚才摔坏了,还是在时间停滞的状态下无法启动。他也来不及多想,倒转枪柄,像挥舞一把锤子一样向着欧洲人的头顶砸了下去。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电击枪砸到欧洲人头上时,并没有那种沉重的打击感,反而一股柔和而坚韧的力量从欧洲人身上弹出来,令他猝不及防,被反弹回去好几步,差点摔倒。他定了定神,仔细一看,发现欧洲人的身体竟然在微微地移动。尽管动作极慢,幅度很小,看起来简直像是慢镜头或者街头艺术家的行为艺术,但他的确是在动。   这个家伙,竟然对刘岂凡那么强大的蠹痕也有轻微的抵抗能力!冯斯似乎有点明白为什么守卫人们对这支来自西藏的家族忌惮非常了,这帮人的确不能用常理来推断。   他又尝试了一两次攻击,每次都尽量跑得曲里拐弯,试图让欧洲人反应不过来。但那一道护体的蠹痕实在是比人的神经还要反应迅速,每一次都消解掉了冯斯的力道。   试了几次之后,冯斯倒也发现,对方的反弹力和自己用力的大小有关,似乎是有点遇强则强遇弱则弱的味道。如果自己用力足够小,就不会被弹开,但力道太小了却也不可能对这个强壮的欧洲人造成丝毫伤害。   回头看看刘岂凡,基本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完全是在依靠本能维持着蠹痕。但等到他完全失去知觉的时候,蠹痕依旧会消失,到那时候,这座体育馆大概也就保不住了,而馆里的人,都得死。   冯斯满头大汗,恍惚中又想起了不久前在四川青城山时的遭遇。在最后生死一线的时候,他所经历的也是这种和时间赛跑的惊魂时刻,那时候他眼睁睁地看着林静橦的钢针一厘米一厘米地接近魔仆,却不知道最终到底钢针能不能赶在魔仆进入新空间之前干掉它,那种焦虑的等待实在是太煎熬了。   等等……钢针?   钢针!   冯斯猛然间反应过来,自己身上原本还藏着一件宝贝——从胖厨师身上抢来的毒针。按照胖厨师的说法,毒针上混合着麻醉剂和“酒”,是对付守卫人的不错的武器。如果用这根针扎中欧洲人,或许能起到作用。   这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冯斯手忙脚乱地掏衣兜,这一掏登时手脚冰冷:毒针不见了。   他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回想先前发生的一切,并且很快想到,大概是刚才在地上翻滚躲避那段钢梁的时候,装着毒针的吹管不慎从衣兜里滚出去了。   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跑到那一堆残骸里,手在地上拼命扒拉着,完全顾不得那些尖锐的碎片不断划破手上的皮肉。运气不错,在耗费了十多秒钟宝贵的时间后,他终于摸到了那个圆圆的木质吹管,不过吹管已经开裂了——况且不开裂他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用。他索性用牙齿从衣服上咬下一块布,包住拳头,然后一拳砸下去,把吹管砸裂了。   冯斯从吹管碎片里摸起几根钢针抓在指缝里,然后再以连滚带爬的姿态回到欧洲人身边,尽管心急如焚,仍然控制着自己以缓慢的动作把毒针一点一点送到欧洲人的脖颈处,再一点一点把针尖扎进去。   “大哥,你可千万得起作用啊,”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候,冯斯倒也不忘臭贫两句,“千万别拿‘中国人和欧洲人的体质不一样’来吓唬我。”   不过运气不错,看起来,在“酒”和麻醉剂面前,管他是中国人还是欧洲人,都得乖乖地躺下。当刘岂凡终于再也支撑不住,真正陷入昏迷的一刹那,他的蠹痕消失了,这一片区域里的时间开始运行,但欧洲人的蠹痕也紧跟着失效了。那具北极熊一样的庞大躯体轰然倒地,不再动弹,冯斯这才松了一口气,并且开始感觉手上疼得厉害。   “每个月都有这么几天……”他叹了口气,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用尽了,突然间很想就这么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大睡一觉,什么都不管了。但他也很清楚,这样的愿望永远无法实现。别的不提,单说眼前的刘岂凡,身上开始慢慢溢出一种奇特的光彩,那大概是他老人家的力量又要控制不住的征兆。   冯斯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走到刘岂凡身边,打算如法炮制扎他两针,这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没用的,他现在这个状况,光靠‘酒’已经不行了。”   “帅哥,你来了,我他妈的就放心了。”冯斯一屁股坐在地上,如释重负。他听出来了,说话的这个人,就是成天打击挖苦他的双头怪人范量宇。但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范量宇能够出现,在他眼里简直就像是天仙下凡。   体育馆的大门已经打开,虚惊一场的学生们开始有秩序地往外撤离,男生们发扬着绅士风度维持秩序让女生先走。除了寥寥几个人之外,没有谁知道,他们其实是在生与死的钢索上走了一趟。   二、   冲过热水澡,换上了宁章闻的干净衣服,肌肉的紧张总算是缓解了许多。文潇岚替冯斯简单地处理了伤口,而刘岂凡也终于安静下来了。三大高手一起出手,毕竟不同凡响。   “我算是看出来,守卫人都是属猫的,”冯斯哼哼唧唧地说,“平时见不到,一闻到鱼腥味儿全出来了。”   正在客厅一角坐在地上的范量宇抬起手指,朝着冯斯指了一下,冯斯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   “你他妈的是顺风耳啊!”冯斯满脸痛苦,旁边的文潇岚幸灾乐祸地嗤嗤直笑。   “你的同志之爱哪儿去了!叛徒!”冯斯艰难地瞪视着文潇岚,随即冲着范量宇嚷嚷起来,“快停手大哥!出人命啦!”   “他算是暂时安稳下来了,但附脑连续经受过两次刺激后,已经处于非常危险的状态,可以说是觉醒边缘。”路晗衣对冯斯说,“所以我建议你把他交给我们,否则的话,一来黑暗家族随时可能再来,二来他如果逼不得已再度使用蠹痕的话,你们根本无法压制。”   “你说得很有道理,不过,他究竟该跟谁走呢?”冯斯不怀好意地笑笑,“‘我们’这个说法太笼统了,要知道你们三位可不是亲如一家,现在还没露面的王大小姐也肯定对他感兴趣极了。”   “小子,那么低端的挑拨招数,你是又想找揍了么?”范量宇冷冷地说。   冯斯做了个夸张的投降姿势:“好,我不说了,随你们便吧。我去睡会儿,希望醒来的时候你们都已经消失了。”   他真的转过身,走向宁章闻的房间,但就在这时候,一种异样的感觉传来,令他骤然停住了脚步。回过头时,他发现周围的时间又进入了停滞状态,不用说,只有一种解释。   “刘公子,你刚才没听到他没说吗?”冯斯很是无奈,“你再这样不停地催动你的附脑,是相当危险的,那三位爷不可能随时随地为你候命收拾残局啊。”   刘岂凡摇摇头,做了一个十分坚定的手势,示意冯斯跟他下楼。冯斯想了想,叹了口气,披上外衣跟在他的后面。   “楼下不远有一个工具房,门锁是坏的,”冯斯说,“我们躲到那儿去吧。”   两人很快钻进那个布满灰尘并且并没有暖气的工具房,冯斯搓着手:“大哥,有什么话快点说,不然舌头就得冻上了。”   “我不跟他们走,”刘岂凡低声说,“我不是工具。”   “看来经过这一天一夜的折腾,你的胆气比以前壮了个十倍八倍的,”冯斯饶有兴味地说,“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要逃脱他们的追捕——我是指既包括守卫人、也包括黑暗家族——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更别提你的能力使用一次就是把自己往死路上多推几分。”   “大不了一死。”刘岂凡说。   冯斯更加好奇:“就在今天凌晨,你还跟我们说你挺怕死的呢。”   “可能是因为今天傍晚的时候,我跑到学校里去闲逛的那一趟吧,”刘岂凡说,“我……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像这样过了。”   “哪样过?”   “没有人看着我,没有人软禁我,没有人管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溜达一下。”刘岂凡说,“虽然外面很冷,但是自由的空气吸进肺里,感觉太美好了。就算马上死掉,我也心甘情愿。”   “所以你后来钻进体育馆,去看一场你根本不喜欢的篮球赛,是因为你想再吸一点儿人气?”冯斯揶揄他。   刘岂凡认真地点点头:“是的。我也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混在那么多人里面了。那样能让我感觉到,这个世界还是真实的。”   “你错了,这个世界半点也不真实……”冯斯咕哝着,“不过么,容许我提醒你一声,你死了倒也罢了,万一你的附脑爆发出来,可能对周围的人造成什么,你有想过么?别忘了,你拥有的可是让四大高手都啧啧称奇的独特力量。你从本质上来说,还算是个善良的人,你忍心让无辜的人给你殉葬么?”   刘岂凡的目光黯淡了下去。冯斯接着说:“更何况,你还没有替你的父母复仇。虽然复仇这种字眼儿说起来有点小说腔,但是你真的不想替他们讨回一点公道?”   “讨回……公道?”刘岂凡慢慢在一张满是积灰的破沙发上坐下来,“我哪儿来这个本事。我只是个废物而已。”   “废物?”冯斯嗤地笑出声来,“别逗了,要比废物,你能比得过我?”   刘岂凡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来看着冯斯。冯斯曲起指节,敲了敲自己的额头:“我是天选者,伟大光荣正确的天选者,承载无数人希望的天选者。但我的附脑从未觉醒过,除了偶尔充当一下别人蠹痕的催化剂,我没有任何自主的能力。过去的一年里,我遇到过无数的的敌人,几乎每一个敌人都把我当成沙包一样打着玩——但我也并没有想死。因为我知道,活着才能有把他们当成沙包打回来的机会,死了,就全都成狗屁了。”   他走上前,拍拍刘岂凡的肩膀:“兄弟,你的蠹痕那么牛逼,就算不用来打架,当一个女浴室色魔那也是极品啊,真是羡慕死我了。就这样你居然想自暴自弃,未免太暴殄天物了吧?人生在世,拥有一点儿才能不容易,怎么也得过足瘾再挂吧?”   “过瘾?”刘岂凡一怔。   “就像你刚才一个人跑出去瞎溜达一样,”冯斯说,“虽然差点造成大灾难,难道不是挺痛快的么?活着才能享受那样的痛快。再说了……”   冯斯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下,不怀好意地挤挤眼睛:“你难道不想再见到黎小姐吗?”   刘岂凡的脸立刻涨得通红。   美人计真是人类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冯斯憋着笑想着。   几分钟后,刘岂凡用他招牌式的低头认罪姿态跟着冯斯回到了楼上。梁野等人依然等在那里,看到两人回来也并不吃惊,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我跟你们回去。”刘岂凡再用他招牌式的蚊子一样的声音说。   范量宇和梁野都没有说话,路晗衣却轻声一笑:“不必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留在这里。”   冯斯大感意外:“你们这是唱的哪出?”   “是我的主意。”一个娇嫩的女声响起。   “好嘛,这下子可以召唤神龙了……”冯斯摇晃着脑袋,看着王璐从厨房里钻出来,手里还端着一个冒着热气的饭碗,炒饭的香气从其中传出来。   “一天没吃饭,饿死我啦,可惜来的不凑巧,没法尝到小樱的手艺。”王璐说着,开始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拉饭粒。   “我倒是很想礼貌一句‘欢迎下次来品尝’,但是你知道,我真是情愿永远不见你们四位,”冯斯说,“不过今天这场面太罕见了,我简直都想拉着你们合影留念了。”   “我已经那么干了……”文潇岚小声说。   “瞧你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冯斯哼了一声,转向王璐,“如果说在守卫人世界里有什么东西是我深信不疑的,那就是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刘大少是那么引人关注的存在,这三位大爷开始的目的也是带走他,你凭什么只言片语就说动了他们?”   “这是个秘密。”王璐嫣然一笑,“不过你那么聪明,至少可以得出这个结论:把刘公子放在你身边,比起把他带走,更符合我们的共同利益。当然了,我们会加强对你们的保护。”   “你就直接说加强对我们的监视好了,”冯斯耸耸肩,“好在大家都习惯了。我看刘大少今天累得要虚脱,各位没别的事就请回吧,这个沙发得腾出来给刘大少当床。”   关雪樱扯了扯他的衣袖,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我可以睡沙发,让刘岂凡睡床”。刘岂凡看懂了她的手势,目光里流露出感激的意味,连连摆手:“那怎么行?”   冯斯拍拍关雪樱的头:“别那么富于牺牲精神,现在是男卑女尊的时代啦,你要学着接受男士的绅士风度。再说了,让刘大少去睡女人睡过的床?我担心他的血管都会烧起来。”   路晗衣笑了起来:“用不着太多的绅士风度了。宁兄家对门的房子我已经买下来了,明天就能住进去。”   冯斯一呆:“买下来了?什么时候?”   “两分钟前。”路晗衣扬起了他的手机,“在做出让刘兄留在这里的决定后,我已经第一时间指示我的手下,以高于市价一半的价格把对门的房子买下来,条件是他们明天中午之前就搬走,手续什么的可以延后再办。”   “真够任性的……”冯斯叹息一声,“你这出手比林静橦还狠,果然国内土豪比美帝更有钱。不过你们要是一直用这样的手段来腐蚀我我肯定半点也不介意,来多少糖衣炮弹照单全收。”   “对了,那个差点弄塌体育馆的欧洲人到哪儿去了?”文潇岚忽然插口问。   冯斯一拍脑袋:“哎呀,当时光顾着把刘公子弄回来,我给忘了。我他妈最近有点老年痴呆的迹象了……”   “我已经第一时间派人找过了,但在那些学生撤离篮球馆的时候,他就已经消失了,”梁野说,“现在几大家族的人都在找他。他也许会成为一个重要的线索。”   “那就交给你们啦。”冯斯懒洋洋地说,“如果没别的事儿的话,我得先回寝室休息了,从昨天到今天实在是太折腾了,我快成零件了。”   其他人还没说话,一直默默呆在自己房间里、并不愿意出来和陌生人说话的宁章闻忽然大声喊了起来:“小冯,快过来看!你们要找的那个欧洲白人,在社交网络上有他的消息了!很多人都在转发差不多内容的一条消息!”   “他在哪儿?怎么样了?”冯斯急忙钻进房去   宁章闻正眉头紧皱地盯着电脑,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今天晚上是学校英语角的活动时间。这个老外出现在了英语角里,然后……当众自杀了。”   “自杀?”   “是的,而且是用一种极其耸动的方式自杀。”   冯斯浑身一激灵,立刻想起了疯人院里黄力的朋友叶明强所卷进去的那起杀人事件:“他难道……也是……”   他连忙弯下腰,目光投向身前的液晶显示屏。显示屏上是一张打了马赛克的图片,但马赛克不算太厚,至少可以看见一片模糊之下那触目惊心的血红色。   三、   这所学校的英语角一向有由各院系学生轮流主持的传统。每一周,都会有一个系的学生设计一个主题活动,或者是英文话剧表演,或者是主题讲演,或者是邀请国际友人来谈话,倒也蛮热闹的。   本周承办英语角的系来自于人文学院,这是这所原本的纯理工院校为了响应“建设综合性大学”的号召而在十余年前新近创立的,在学校里的学术地位多少有些尴尬,学生就业情况也并不如意,但有一个好处:女生很多。在狼多肉少的理工院校,以女生为主的人文学院实在堪称宝库,令一众光棍们垂涎三尺。   所以今晚的英语角原本十分热闹,无数男生蜂拥而至,准备在听完英文歌曲联唱后,和人文学院的美女们以习练英语的借口搭讪搭讪。万万没料到,姑娘们精心编排的歌舞刚刚进行到不到四分之一,令人震惊的新闻传来了:篮球馆不知为何似乎被人为封锁了,数百名学生被困在其中。   这样的大事件,显然比美女们更加具备吸引力。有些人关心自己的朋友,有些人纯为看热闹不嫌事大,一窝蜂涌到体育馆去,英语角瞬间冷清了下来。   人文学院的学生们十分失望,但也明白这种事情属于天有不测风云,没办法抱怨什么。为数不多的几个男生开始默默地收拾舞台用具,姑娘们呆呆地坐在椅子上,感情脆弱一点儿的想到自己一周来付出的努力,眼眶都红了。   “算啦,算我们倒霉,等下次吧。”同样失望的大班班长勉强挤出笑容,安慰着同学们,“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美女们还在,狼群迟早还会来……咦?”   她的视线被一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所吸引住了。那是一个刚刚走入英语角的男性白人,看模样三十来岁,身材异常高大,目测身高可能接近两米。她以为这是个被邀请来参加英语角的外国友人,正准备上前去道一声抱歉说明情况,对方却已经停住了脚步。   而她也发现了此人身上不对劲的地方。这个人的身躯摇摇晃晃,有些站立不稳,脸上的表情更是怪异,似乎是一种混合着痛苦和快乐的表情。他的眼神更是骇人,带有一种极度的渴求和极度的兴奋,就像是沙漠中即将渴死的旅人见到了一口水井一样。   不对,用水井来作比方不太确切,班长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那眼神里所充满的迷幻感,更像是在临死的幻觉中见到了海市蜃楼。   遥不可及的、虚幻的、却美丽如天堂的海市蜃楼。   正在想着,这个奇怪的白人忽然跪倒在了地上,手上多了一样东西:一柄匕首,寒光四射的匕首。   他想要干什么?班长警惕地后退了几步,正想提醒身后的同学注意报警,眼前的白人已经开始做出了动作,这个动作让她禁不住尖叫起来。   撕心裂肺的尖叫。   冯斯等人赶到的时候,现场已经被警方封锁,白人男子的尸体也被警方运走。此时夜色已深,但由于一晚上发生了两起突发事件,周围的路灯都没有熄灭,围观的人群更是没有办法驱走,大学生们摆出一副宁可第二天旷课的架势,或兴奋或紧张地关注着事态。   “真想把这些烦人的小崽子全都磨成渣滓……”范量宇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他仍然是用那件带了个兜帽的宽大风衣裹住自己骇人的头颅和身躯,但冯斯觉得,再厚的帽子也遮挡不住从他双眼中迸射出来的锥子般不耐烦的目光。   “所以说你总是不能体会另一个世界的乐趣,”路晗衣依旧沉静地微笑着,“心态偶尔放轻松一点儿也没什么坏处。”   “别以为这里人多我就不敢揍你。”范量宇淡淡地回应了一句。   “各位,要斗口也不必捡现在,”冯斯说,“你们能不能告诉我,这个人,还有那位被关进疯人院的记者,究竟为什么会选择以这样吓死人不赔命的方式来自杀?”   “让路哥哥告诉你吧,”王璐扮了个鬼脸,“他装好人的时候简直和真正的好人没什么两样。我已经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了,得赶快回去布置一下,免得被其他几位哥哥抢了先机。”   “同。”梁野只说了一个字。然后两人不约而同地迈步离开,只是各自选择了不同的方向,夜风中飘来王璐的一句话:“梁野哥哥,别忘了我们俩之间的帐啊,我的脖子现在还疼着呢……”   “小路,那你就把好人扮到底吧,”范量宇摇晃了一下他的大头,“我也走了。”   “我收到的好人卡可以拿来糊墙啦。”路晗衣耸耸肩。   “你们真是连伪装一下和睦相处都不愿意。”冯斯大摇其头,“其实还是一群孩子……”   雪一直没有停。   冯斯手里拿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煎饼,边走边吃,顺便揶揄两句路晗衣:“你不吃煎饼,是因为这种粗鄙的大众食品配不上你那张模特脸么?”   路晗衣笑了笑:“我只是不饿而已。要说粗鄙,我吃过比煎饼粗鄙百倍的东西。”   “比如?”冯斯斜眼瞅他。   “还是不说为好,说出来的话,你吃进肚子里的煎饼恐怕都会吐出来,”路晗衣说,“在魔王的世界里,想要活下去,可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光鲜。不过,我们是人也好,是魔也罢,总算都还具备人的思维模式,人的行事逻辑。”   “所谓魔,本来就是人根据自身的弱点——或者说优点——想象出来的玩意儿。”冯斯说。   路晗衣点点头:“可是那些来自西藏的欧洲人,却总是给人以脑子不正常的感觉。最初的时候,各大家族并不知晓他们的存在,因为近代以前入藏的交通极其不方便,而大家相互之间打打杀杀都还来不及呢。一直到了十六世纪初期,才有人无意中从入藏的外国冒险家那里得知,西藏存在着一些‘会妖术’的人群。”   “这些会妖术的人,想必就是你们的同类了?”冯斯问。   “是‘我们’的同类。”路晗衣纠正他。   冯斯做了个“随你便”的手势,路晗衣接着说:“但那时候,几大家族正处于一场长期的战争中,一时间无暇去考量。等到真正组织起人马入藏探寻的时候,已经是十七世纪中叶了,而那一次入藏,人们有了意外的发现。”   “什么发现?”   “西藏确实存在着一个家族,但其主要成员既不是藏人也不是汉人,而是一群欧洲人,法国人、意大利人、德国人、西班牙人都有。”   “嗯,我刚才也听说了,”冯斯想起了那个虽然本领一般、但并不招人讨厌的丁小齐,“他们当然不会是那里的原住民,肯定是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迁徙到西藏的。问题就在于,他们是什么时候过去的、为了什么要留在那里。”   “这一点至今还是一个谜,”路晗衣说,“按照历史,1328年,意大利修士奥多里克成为第一个进入西藏的西方人,但那只是‘那个世界’的历史。守卫人世界里是否有人更早进入,就无人知晓了。”   “总之,入藏的探寻队找到了那群人,却没能和他们进行任何交流和沟通。事实上,对方一见到他们就立即出手开始攻击,根本不由得他们说话。这群人的蠹痕力量非常古怪,而且打起架来是彻头彻尾的不要命,探寻队交手后死伤了好几个人,只好撤退。在那之后,又陆陆续续有几个不同的家族入藏,过程和结局都是一样:对方就像疯狗一样见人就咬,完全不进行任何交谈商议,大家各自死伤不少,白费力气。”   冯斯咽下最后一口煎饼,满意地擦了擦嘴,若有所思地抬眼看天:“照这么说,那帮人果然是不可理喻的疯子。那你们又何必去接触他们?索性任由他们自生自灭好了——不对!”   他放慢了脚步,眉头紧皱,陷入沉思中。路晗衣也放慢步子跟在他身边,并不出声。半分钟之后,冯斯的眉头舒展开来:“根据你们守卫人的尿性,一切都是为了利益。你们想要接近那帮奇奇怪怪的欧洲人,显然不是出于守卫人之间的手足情深去攀亲戚,而是因为他们手里有你们想要的东西。”   路晗衣微微一笑:“所以说你真应该移植个附脑加入我们……没错,第一批进入西藏寻找那群欧洲人的队伍,是由几个当时处于结盟关系的家族共同组建的。那一次虽然损失惨重,却也得到了极为重要的发现——那些欧洲人很有钱。”   “这两个字我爱听,”冯斯咧着嘴,“不过在旧时代的西藏,最有钱的都是土司和喇嘛吧?”   “他们的确是扶植了一位活佛,”路晗衣说,“但是活佛只是傀儡,其性质大概和你那位道士养父差不多。而且他们的据点——活佛所在的喇嘛庙——地处荒僻,能得到的供奉很有限。然而,他们却很有钱。在那一场战斗中,激烈的蠹痕碰撞轰垮了喇嘛庙里的几间土房,房屋里堆积着的,全都是黄金。”   “所以那些后续前往西藏的守卫人,其实都是为了淘金吧,”冯斯满脸的不怀好意,“似乎也和凡人没什么区别。”   “我们终归需要生活在凡俗的世界里,”路晗衣笑容不变,“不淘金,哪儿来的资本替刘公子买套房子呢?”   “有道理,不过显然你们并没有成功地抢到那些金子,为什么?”冯斯问,“他们强大到足以抗衡全中国的守卫人家族?”   “那倒还不至于,”路晗衣回答,“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他们都是不怕死的疯子,想要彻底拔除得付出相当的代价,没有哪个家族愿意做出那样的牺牲;另一方面,人们在这些欧洲人身上,发现了一些比黄金更吸引人的东西?”   “美女?”冯斯信口胡诌。   “大概比美女更加赤裸裸一点点。”路晗衣诡秘地一笑。   “赤裸裸?”冯斯一怔,忽然间反应过来,“啊,你说的是……凌迟?”   “虽然附脑赋予了守卫人与黑暗家族与众不同的力量,但我们的力量终究要依托于人体,”路晗衣说,“即便是范量宇那样肉体可以自我修复的怪兽,假如受伤害过重,仍旧会有死亡的危险,比方说,砍下他的两颗脑袋,剜除他的心脏,他多半也是活不了的。”   冯斯听出了对方的意思:“照这么说,把自己全身的肉都割下来,人还能继续活着,是你们这帮天才儿童都做不到的。这的确是一种独特的生命力,难道你们是想要打探出一点儿长生之秘什么的?”   那一瞬间他想到了追求长生的淮南王刘安。但路晗衣却摇了摇头。   “单纯的长生,对我们其实没有什么吸引力,”路晗衣说,“守卫人最看重的,始终是力量。”   “我没看出这种力量和掉了头的蟑螂还能四处乱爬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冯斯撇撇嘴。   前方出现了学校校门。路晗衣拍了拍冯斯的肩膀:“那你就好好想想吧。我就说到这儿,有些事情需要你自己参研。啊,今晚的雪还挺漂亮呢。”   路晗衣把双手揣在兜里,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出校门,那副悠闲的神态好像真的是在观赏雪景。冯斯呆呆地怔立在原地,知道这大概又是路晗衣给自己施加的某种压力:如果你是天选者,你就应该自己想明白这个问题。   但是在他看来,这样的能力的确没有太多值得一提的——这又不是表演马戏。是的,身体都变成骨头架子了,心脏都停止跳动了,居然还能继续“活着”,乍一看的确很牛逼,但人们能用它来干什么?根据自己所见到的不同描述,无论是在记者叶明强面前自杀的富豪刘鑫,还是一小时前自杀的欧洲怪客,在他们对自己施行凌迟的时候,分明就对外人不能造成任何伤害——除了场面太血腥可能会吓到人。   这种B级片场景一般的自我凌迟,到底具备什么特殊性,能让守卫人们如此重视?   冯斯原本已经浑身难受,先前和欧洲怪客那千钧一发之际的厮杀,似乎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让他只想早点回到宿舍,往床上一趴,再也不动了。但此时此刻,他却忘记了身体的不适,脑子里充满了某种冲刺解谜式的专注。   他在雪地里恍恍惚惚地走着,除了下意识地避让行人和车辆外,完全没有注意自己究竟走到了什么地方。一直到不小心脚底一滑摔倒在地上,他才终于回过神来。   这一跤摔得不轻,他整个人都躺在了雪地上,飞溅的积雪落在脸和脖子上,冰冷刺骨,倒是让他稍微清醒了一些。他狼狈地爬起来,一边拍打着身上的雪,一边环顾四周,看看自己到底走到哪儿了。   “原来是到了兽医站啊,”冯斯苦笑一声,“在这种地方摔跤倒是不用怕摔伤了……”   原来他正好摔在了校医院门口。这所学校的校医院过去一向以医生护士态度恶劣而著称,被早年间的学长们戏称为“兽医站”。近些年虽然大有改善,外号却已经约定俗成,改不了了,甚至医院里的工作人员也以此来自我调侃。   他摇摇头,开始感觉双脚似乎已经冻成了冰块,脑袋里叶晕呼呼的,身体显得分外沉重。伸手摸了摸额头,有点微微发烫。   大概是发烧了,冯斯想,要不要索性到医院里弄点药呢。这两天实在折腾得太辛苦,也许是疲劳之下免疫力降低,兽医站固然口碑不佳,总比自己胡乱吃药好吧?   但是说到医院,他的脑子里似乎又蹦出了一丁点奇怪的火花。医院这个东西,能让我想到些什么呢?他抿了抿发干的嘴唇,隐隐觉得有些血腥味,大概是嘴唇开裂了吧。   医院……医院……这个词到底藏在我脑海里的哪个角落?冯斯挪动着麻木的双腿,在校医院门口的花坛边坐下,也不顾刺骨的凉意立马透过裤子传到了屁股上,开始不停翻搅自己的记忆。自从被拉进这个诡异而变态的世界后,虽然还不到一年的时间,自己已经经历过太多不可思议的奇事,要从当中打捞出一点儿来还真不容易。   医院……到底什么事情和医院有关呢?冯斯捧着头,苦恼地思索着,看上去活像一个刚刚被女友甩掉因而在雪地中自暴自弃的多情青年。就在这时候,一个男生扶着一个作病娇状的女生从医院出来,一边经过冯斯身畔一边交谈着。   “其实你该听医生的,留院观察一晚上,”男生用温柔的语调说,“痛经这种事儿可大可小,小心点没坏处。”   “我才不要在医院里过夜!”女生的语气里充满了忍痛虚弱的意味,“听说校医院以前闹过鬼!”   男生笑了起来:“每一所大学的校医院和教学楼都闹过鬼,那不过是一届又一届流传下来吓唬学弟学妹的故事而已,你还当真了啊?你想啊,一个学长带着一个学妹走在黑漆漆的走廊里,突然讲个鬼故事让学妹胆战心惊,岂不是可以……”   冯斯已经听不进这对狗男女如何继续打情骂俏了。我总算明白了,他想,原来是这么回事,闹鬼的医院啊!   一刹那间,无数过往的碎片在眼前闪现,魔王……天选者……附脑……蠹痕……守卫人的自我进化……尽管仍旧是迷雾重重,但冯斯隐隐感觉到,有一些碎片开始拼接在一起了。他正在一步一步地找到通往真相的那条路。   他兴奋地想要站起来,却发现膝盖发僵,一时间竟然不能伸直。随即,眼前出现了一团亮晃晃的金星,视线里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身体好像不存在了一样。   原来老子也有把自己生生累垮的那一天啊,冯斯自嘲地想着,但愿别摔得太难看。   他昏了过去。   四、   打烊的时间快到了,酒吧里还剩下唯一的一个客人。   李文森一边清理着其他几张桌子上的残酒,一边用视线的余光打量着这位客人。这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岁出头的青年人,身材高大,面孔称得上英俊,但是很奇怪的,李文森看不出这个人的职业和生活背景。   这一点很不寻常。李文森在酒吧里讨生活已经有十多年了,这家位于三里屯的属于他的酒吧也已经营业了三年,算得上是阅人无数。从打杂到调酒师,再到自己当老板,他见识过成千上万的酒客,已经拥有了一种近似于侦探小说中神探一样的眼光,打个照面、聊上两句,对于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基本就可以心中有数了。   曾经有一天晚上,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独据一桌,一个人喝着闷酒。他并不像其他的饕餮酒徒那样酒到杯干,而是浅斟慢饮,始终显得风度翩翩。他的手机放在手边,并没有关机,只是开启了静音模式,不时地震动着,但中年人却并没有接听哪怕一次。   这是一个陷入了感情危机的事业成功人士,李文森很快做出了判断。看他的模样,不是正在被情人逼迫,就是正在被元配逼迫,总而言之,已经走到了必须做出重大抉择的临界点上。他来到自己的酒吧,不只是需要用酒精麻醉一下过分紧张的神经,可能也是需要用酒精暂时压制一下理性,然后在感性的驱使下做出某些决断。   半夜一点左右,中年人付账离开了。李文森并没有太在意。他见识过太多的男女之间的挣扎和龃龉,甚至有元配和小三在酒吧里大打出手的,相较而言,这样一个沉默平淡的酒客,实在太普通。   到了第二天,他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这个男人。确切地说,是这个男人的尸体。尽管对面部做了马赛克处理,但这个男人的身形、衣服以及无名指上的婚戒,还是被李文森认出来了。   中年男人是被人一刀刺穿肺叶身亡的,不久之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下刀的是他的情人的前男友。此后有好事的记者顺藤摸瓜挖出了一个颇有些曲折的故事,原来该前男友之所以会对中年男人下毒手,背后还有中年男人妻子的蛊惑煽动。   这就是人生,李文森轻点鼠标,关闭了这篇网络上的报道。他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中年男人在死亡之前的最后一夜干过什么的人,但这样的知晓却并没有丝毫的意义。一个人死去了,留在世上的痕迹终将被完全抹去。他的人生,他的事业,他为之焦头烂额的爱情与婚姻,终究只会化作让网民们兴奋五分钟的谈资而已。   那一次的经历,除了一番对人生世事的感慨,也让李文森更加确认,什么样的人在自己面前都无法藏住他的秘密。但今天夜里,李文森觉得自己遇到了对手。   他真的完全看不明白这个年轻人的来路。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散发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目空一切的骄傲和小心翼翼的自卑。一方面,这个人打量酒吧里的一切时,带有一种绝对的俯视般的眼光,就好像他是世界的主宰;另一方面,当他被杯子里的金汤力呛了一口时,脸上明显浮现出一种生怕别人嘲笑他的尴尬,毕竟金汤力口感相对舒适,只有不常喝酒的人才会被呛到。   其实根本就没有谁注意到你吧,李文森想,大家都很忙啊,谁有余暇去嘲笑一个不会品尝鸡尾酒的人呢?但你为什么那么在意呢?就好像一定要像人们证明你什么都会才罢休。   他不禁稍微对这个人多了几分兴趣,在酒吧里来往的时候,稍稍多看了此人几眼。在酒吧这样一个休闲的场所,他竟然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从面料和做工来看是定制的,价格不菲。事实上,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很少有愿意穿正装的。   他穿着这一身又是想要说明什么呢?表现他与年龄不般配的成熟?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人的面相应该看起来很幼稚才对,但李文森却分明能从他的眉宇间读出某种饱经世事的沧桑,这种沧桑是绝对假装不出来的。   大约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酒吧里的两个酒客一言不合打起来了。这种事对于酒吧而言并不算罕见,李文森迅速打电话叫来警察平息了斗殴。不过,在这场斗殴发生时,酒吧里的其他客人都纷纷离座,稍微躲开这两个挥拳的汉子,以免被误伤;唯有那个年轻人,尽管距离事发地点只隔了两张桌子,却始终稳稳当当地坐着,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李文森再次注意到他的眼神:这两个纠缠在一起的壮汉,在年轻人的眼里,就如同两个小小顽童一样可笑而毫无威胁。   最后李文森放弃了努力。猜测一个人的身份经历,于他而言不过是打发时间的小小爱好,偶尔有失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这么一直到了打烊的时候。李文森打理完其他地方,来到年轻人的桌旁:“先生,抱歉,打烊的时间到了。”   年轻人点点头,掏出钞票递给李文森。李文森回到柜台找好零钱,当他把零钱交给年轻人时,对方忽然瞥了他一眼:“这一晚上你都在不停地盯着我,到底是在看什么?”   李文森愣住了,同时也有些窘,没想到自己的小动作竟然会被对方留意到。他正想解释,忽然觉得喉咙一紧,像是有人卡住了他的脖子——但是对方并没有伸手,甚至于动都没有动一下。   我是在做梦么?李文森惊恐万状地想着。   这双无形的手越来越用力,呼吸困难的李文森伸出了手想要把“手”掰开,却发现自己找不到一个有形的实体去触碰,即便想要自救都无能为力。   头昏眼花的时候,他听到年轻人在他耳边近乎轻柔地说:“你是想要猜测我到底是个什么人?对吗?”   李文森勉强点点头,只觉得眼前发黑,脖子似乎马上就要断掉。就在这时候,咽喉处的压力忽然消失,他一下子软倒在地上,咳嗽了许久,似乎从来没有发现过自由呼吸是那么的美好。   “怎么样,你最后得出了什么样的结论?”年轻人蹲下身来,饶有兴致地问。   李文森喘息了好久,勉强坐起来,低声说:“我……我什么都看不出来。”   “什么都看不出来……”年轻人似乎很满意,嘴角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他想了想,忽然说:“既然这样,我就给你一个机会吧。”   “什么机会?”李文森茫然。   “活命的机会,”年轻人盯着他,“既然你对我那么有兴趣,我就让你好好猜一猜。你不妨把你想象中的我是什么人都一一说出来,如果能猜对一半以上,我就饶你不死。不然的话,只能送你到地狱里去慢慢猜了。”   李文森浑身一震,想要开口讨饶,但从年轻人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对方既然做出了决定,就绝不容许他讨价还价。他只能咬了咬牙,生平第一次为了自己的性命而开始进行猜测。    第七章、血色的平安夜   一、   在过去二十年的人生中,冯斯一直自豪于自己的体魄强健,除了小时候那次离奇的发烧之外——后来证明其实是养母池莲搞的鬼——他基本上不怎么生病。   但是进入这个离奇的年头之后,他开始频繁地进出医院,虽然前几次都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受伤。不过这一次,他是货真价实地病倒了,不仅仅发高烧,还有些轻度肺炎,不得不住院一周接受抗生素治疗。   当然,不管在什么状况下,冯斯贱兮兮的本色永远不变。比如当文潇岚拎着饭盒过来送饭的时候,他的脸看上去就像癌症晚期。   “面对着一个不久于人世的可怜人,你们居然忍心不给他肉吃?”冯斯吸溜着鼻子,“五公里以外我就闻到了,又是几盒子素菜。”   文潇岚板着脸放下饭盒:“医生说过饮食清淡,别他妈废话!再说了,小樱辛辛苦苦专门替你做的银耳莲子羹和西芹百合,营养又健康……”   “只有你们这些成天体重长一两就觉得地球要爆炸的小妞才会觉得没肉的东西是健康的!”冯斯不客气地打断她,“回去告诉小樱,老子体壮如牛龙精虎猛,一天不吃肉就要变修!”   “果然是浑身充满了原始基因的野蛮人……”文潇岚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身子向后一靠,双目微闭,显出一副心力交瘁的模样。   “抱歉啊,我不知道你那么累,早知道不要你送饭了。”冯斯有些歉疚。   文潇岚摆摆手:“不关你的事,我是心累。”   冯斯嗤嗤嗤笑出声来:“文会长又组织什么了不起的大活动了?元旦晚会?校园风采大赛?不会是要选校花吧?难道您老想要去参选……”   文潇岚一声不吭,听着冯斯胡言乱语。等对方过足了瘾,她才慢慢地开口:“我其实是在一直想着一件事,白天也想,晚上也想,觉都睡不好。”   文潇岚的语气格外严肃,冯斯一愣,终于收起了之前的嬉皮笑脸。他试探性地发问:“你还在担心我的事情?或者说担心小樱?”   “也是,也不是,”文潇岚说,“其实我更多的是在想我自己。”   “你自己?”   “是啊,我在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文潇岚说,“虽然那几个怪物号称要保护我们,但他们也不是万能的,而且以后多半还会出现更厉害的敌人。我们就像是菜板上的猪肉,老这么等着被切片红烧,也不是个办法。”   “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冯斯叹了口气,心情又开始变得沉郁。但等了一下,他忽然反应过来,文潇岚不是喜欢抱怨的人,她的话语里似乎藏了点别的意思。   “你……不会是想……那什么吧?”冯斯的语声有点颤抖,“千万别,那是男人的事……”   “王璐是女人,林静橦是女人,何一帆也是女人,”文潇岚说,“她们都不比男人逊色。你就收起你那一套大男子主义吧。”   “不是大男子主义,”冯斯咕哝着,“只是这些事情归根结底是由我引发的,我不想把别人卷进去。”   “现在已经不单是因为你了。”文潇岚淡淡地说。   冯斯又是一怔,似乎再次听出了那么一点弦外之音。直到吃完饭后,文潇岚离开去上下午的课,他还在琢磨着对方话里的意味。他倒是并不太担心文潇岚真的会去动手术移植附脑,毕竟文潇岚一向是个谨慎的人,就算她真的有类似的想法,到她能真正下定决心,还得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那一句“不单是因为你了”,好像包含了一些其他的东西……   忽然之间,两颗丑陋的大头跳进了他的脑海,让他一下子有点儿领悟。   “这真是《美女与野兽》的终极版啊,”冯斯挠了挠头,“不会是真的吧?太惊悚了……”   脑子里那两颗丑陋的大头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两个人。在冯斯想象中的视界里,文潇岚走进了一家女士内衣店,一个用帽兜遮住头脸的矮壮身躯默默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等候——这情景喜剧般的一幕让冯斯忍不住坐在病床上笑出了声。   不过他并没有太多时间去琢磨文潇岚和范量宇的事情,欧洲怪客的出现让他感受到了危机的临近,而且在昏迷之前,他想通了守卫人对这些疯子重视的原因,这个原因想想都有点让人发毛。   刚刚清醒后不久,他就迫不及待地向文潇岚说出了他的推测:“关于西藏那一支欧洲人的意义,路晗衣曾经提示我,说他们具有一种特殊的、守卫人都渴望拥有的力量。我想了很久,直到无意间在医院门口摔了一跤,才通过医院这个符号产生了一些联想。在此之前,好几个人都告诉过我,在南方某座废弃的医院里,有黑暗家族在进行附脑的实验,希望能寻找到附脑的极限。”   “对的,你和我讲过,那家医院足够拍恐怖片的了。”文潇岚说。   “而这种极限到底指向何处呢?结合到那几次自我凌迟的恐怖事件,我终于猜到了——那就是附脑对人类原生大脑的摆脱!失去心脏供氧后,几分钟就会开始有脑细胞死亡,十分钟以内就会达到全面的脑死亡——那也是医学意义上的生命彻底终结。但是为什么那些人还能动作、还能在脸上摆出那样陶醉的表情?是因为附脑接管了身体!”   “就是说,他们追求的最终方向,很可能是只有附脑而没有大脑的身体?”文潇岚的脑子也不慢,“那可真是在创造怪物了。”   “之前李济不也完成了类似的进化吗?但她那种能自我进化的附脑属于特例,不具备共性。可我还是觉得,这应该不是最终极的目的,”冯斯说,“怪物可能并非目的,而是手段,他们想要的,还是尽可能地开发附脑的潜能。你想想,离开了大脑的桎梏,附脑岂不是又可以提升一个层次了?”   “他们到底想要拿附脑来干什么?”文潇岚的表情就像是背上有蜘蛛在爬,“就算真的是‘邪恶魔王征服地球’这样的烂梗,也不必那么麻烦吧?”   更加令他不安的在于,曾炜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露过面了。自从两人在精神病院见过最后一面后,曾炜再也没有来找过他,也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和他联系。之前文潇岚曾建议他拜托何一帆帮忙,但其后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以及这该死的肺炎,让他顾不上去找她。   冯斯很清楚,曾炜身上那种可怕的韧性实在比女生宿舍里的蟑螂还要恐怖,无论他的动机到底是好是坏,都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但现在,曾炜已经有十多天没有出现过了,他有些怀疑对方是否出了什么事。   “还是给何一帆打个电话问问吧。”冯斯自言自语着,拿起了手机。但他还没来得及拨号,手机已经先响起来了,屏幕上显示出的号码来自不会说话的关雪樱,这是在提示冯斯看短信或者聊天工具。   冯斯打开聊天工具,发现关雪樱给他发来的是一则新闻链接,那是本市公安局发布的通告。点开这则通告,冯斯的眉毛搅到了一起。   通告的大致内容是提醒市民注意,本市今日凌晨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两人死亡。在职刑警曾炜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持枪潜逃,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鉴于此人极度危险,如有市民发现此人行踪,一定不要轻举妄动,应立即报警云云。   “曾炜?故意杀人?持枪潜逃?”冯斯慢慢放下手机,搔了搔头皮,“这可玩得有点大了。”   曾炜这起杀人案的部分细节很快在网上得到了披露。据说,曾炜在这一天凌晨的时候,出现在了本市的某个收容流浪人员的救助站。他手持公安局配发的警用手枪,一共开了五枪,其中一枪击中了一名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剩下四枪全部打在一个刚刚被收容的流浪汉身上。两人均当场死亡,曾炜也随之逃遁。至于他为什么要杀这两个人,就不得而知了。   网络上也并没有提及这两位两位死者的身份,网民们自然开始了各种乱纷纷的猜测。只有冯斯知道,这件事当中必然有隐情,而且必然和魔王的世界有关。他没有能力去寻找曾炜,只能被动地等待着曾炜来找他。   两天之后,冯斯出院了。毕竟身体底子好,经过这一星期的休养后,他已经完全无碍,可以精力充沛地……迎接考期了。   “不许抱怨!”文潇岚毫不客气地用手里的圆珠笔敲着冯斯的脑袋,“你每天嚷嚷一万遍想要过普通人的生活,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抓紧复习!”   “考试是普通人生活中的糟粕……”冯斯带着一脸便秘的表情做着习题。其实他也并没有抱怨太多,并不是觉悟提高了,而是因为身边有关雪樱。来到北京半年了,只有小学文化关雪樱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隐隐让冯斯觉得自己在学业上的不上心颇有些可耻。   他还注意到,关雪樱在学习日语。这个写中文都会掺杂不少错别字的姑娘,学起日语来自然是加倍困难,但她一直咬牙坚持着,对着教学视频张着嘴,无声地模仿视频里的发音嘴型。冯斯明白,关雪樱心里还在惦记着她身份不明的母亲,而且恐怕已经存在着日后发掘出全部真相的念头,日语的学习也是为此做准备。   关雪樱并不傻,当然知道这个属于她母亲的世界危险之极,但她还是坚定地开始行动。这是典型的关雪樱的风格,没有言语——她反正不会说话——没有犹豫,没有怨言,没有后悔。冯斯忽然发现,自己很羡慕关雪樱柔弱外表下的爽利与坚强。相比之下,他简直就是一只患得患失的乌龟。   当然,还有比他更像乌龟的生物,那就是存在感稀薄的刘岂凡刘大少。自从住进了宁章闻家的对门屋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四大家族加强了保护力量,十天来并没有新的黑暗势力出现骚扰,而他几乎没有离开过家门,如果不是关雪樱还要每天给他送去一日三餐,简直让人怀疑他已经羽化升仙。他只是从宁章闻那里借走了许多宁章闻父母留下的藏书,成天闷头阅读。   “你还真说对了。他简直就像过去的我。”宁章闻对冯斯说。   “其实还是有内在的区别的,”冯斯说,“他是闷,你是怪。”   “滚蛋!”   冯斯尝试着找刘岂凡聊天,此君倒并不像过去的宁章闻那样抗拒与人交流,但他却也实在不是一个好的交谈对象,往往冯斯问十句他回一句,这一句话还他妈不超过十个字。尤其让冯斯恼火的是,别看刘岂凡蔫不拉几的似乎一只蚂蚁都能撞死他,不想说的话就是坚决不说。   “你到底有什么打算?”冯斯问,“总不能在这儿吃喝路阔少一辈子吧?”   “没打算。”刘岂凡简单地说   “那……你不想去找找那位你心心念念的黎小姐?”冯斯又问。   刘岂凡按惯例红了一阵子脸,最后挤出两个字:“不想。”   “真的不想?”冯斯一通挤眉弄眼。   刘岂凡刚刚变白的脸又红了,慢慢低下头:“假的。”   冯斯气不打一处来:“那你他妈的成天缩在屋子里看叔本华,叔本华能帮你找到媳妇儿吗?”   他确实有些不安,刘大少的能力具备所罗门王宝藏一样的吸引力,也像陈旧的二战炸弹一样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爆炸。他实在希望几大家族的人能够早点分赃停当,把刘岂凡带走,但现在看来,这帮孙子似乎更愿意把刘岂凡和他捆绑在一块儿,好比超市里卖一瓶洁厕灵搭一个钢丝球。   生活真是越来越复杂了,冯斯一边看着课本上的伯努利大数定律一边发着呆。   圣诞节很快到了。   冯斯脑后生反骨,对此类打着节日旗号圈钱约炮的舶来品一向没有好感,但他素来与人为善,一般也不把这种反感表露出来。文潇岚建议搞一个圣诞party,他琢磨了一下,最近这段日子大家过得都很辛苦,是该放松一下了,于是爽快地同意了。当然,还是免不了要碎嘴一两句。   “国家不放假的节日都不能算节!”他对文潇岚说。   “一辈子的屌丝命!”文潇岚嗤之以鼻。   到这时候他才发现,对于宁章闻、关雪樱和刘岂凡这三个人而言,都是第一次过圣诞,其中关雪樱更是对圣诞这个概念都不太清楚。   “在我们家,过春节的时候我可以一天不挨打,运气好了还能放几个鞭炮。”关雪樱在纸上写道。   这句话让冯斯心里微微一痛。他做出了一个有违本性的决定,打算把这个原本被他鄙弃的节日搞得尽量热闹一点,哪怕只是为了让关雪樱开心。为此他甚至推迟了去探访那家京郊的废弃疯人院的计划。   他想法子弄来了一棵像模像样的圣诞树,又买了一个电子书阅读器作为给关雪樱的礼物。另一方面,关雪樱开始热情十足地准备圣诞夜的晚餐,冯斯甚至通过网络电商给她搞来了一只足足有六公斤重的整火鸡,并且替她查好了完整的烤火鸡的攻略。关雪樱欢喜不已,十分遗憾每年只有一个圣诞节。   不过,民间的欢乐归民间,校方是不会为了这个洋节开绿灯的。考期将至,部分课时较短的课程已经陆陆续续开始考试。圣诞前夕的当天下午,冯斯所在的专业考离散数学,这是一门难度不小的科目,老师更是学校知名的四大名捕之一,考得人人焦头烂额面色发绿。即便是冯斯这样的突击应考专家,考完后心里也略微有些忐忑,没有必过的把握。   但一想到晚上的圣诞大餐,他的心情很快好了起来。洋鬼子平安夜要吃火鸡,那是中国人民耳熟能详的,但烤火鸡大餐到底是什么味道,真吃过的倒还不多,冯斯这样的土包子也不例外。反正洋鬼子吃了几百年了,想来不会难吃,何况关雪樱的厨艺还有加成。   想到这里,他不禁吞了一口唾沫,开始感到肚子咕咕直叫。想要招呼文潇岚一起走,转头一看,她正在和别人讨论着答案,已入浑然忘我的境界。他也不想去打扰学霸的世界,决定去买点水果直接到宁章闻家。但刚刚走到教学区的门口,他的脚步就停住了。   “就连吃一只火鸡你都要跟我作对啊……”冯斯的语声低落得好似刚刚在股市赔光了家当。   在他的身前不远处,站着一个身穿清洁工工作服、手拿笤帚的男人,乍一看似乎并不起眼。但冯斯一眼就能看出他那秃鹫一样的气质。   那是正在被通缉的杀人嫌疑犯,前警官曾炜。   二、   冯斯考完试后忐忑不安,文潇岚同样忐忑。不同的是,她是在担心自己可能会上不了90分。直到和班上另外几位成绩优秀的同学对过答案,她才稍微松了口气。   “加上平时成绩,应该差不多了吧?”文潇岚自言自语着,收拾好书包,却发现冯斯已经消失无踪。这倒没什么奇怪的,自从她和周宇玮谈恋爱之后,即便两人已经分手,冯斯也总是有意无意在公开场合和她尽量保持距离。   她叹了一口气,独自回到宁章闻家里,关雪樱已经在厨房里忙碌了。而宁章闻和刘岂凡两人都坐在房间里,一个对着电脑,一个捧着书,默默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假如文潇岚不进门,他们大概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   “两个闷蛋!都起来干活啦!”文潇岚一声大喝,吓得刘岂凡手里的书掉到了地上。   “我们能干什么活?”宁章闻很是困惑,“只能添乱吧?”   “哪怕是添乱你们也得给我做出点样子来!”文潇岚的领导风范展露无遗,“这是小樱第一次过圣诞节,怎么也要有点全民喜庆的气氛!”   宁章闻唉声叹气地来到客厅,开始装点圣诞树。刘岂凡则默默地抄起抹布开始打扫卫生。文潇岚走进厨房,给关雪樱打了一阵子下手,这才忽然意识到:冯斯一直没回来。   她拨通了冯斯的手机,对方却一直没有接电话。可能是考试的时候调到静音了?文潇岚试图这样自我安慰,但内心的不安却像滚雪球一样飞速膨胀。   在这个充满危机的时代,不能心存任何侥幸,文潇岚想,但悲剧在于,即便不心存侥幸,却也没有应对的方法。只能瞪着眼干等了。   烤火鸡的肉香味儿已经开始从厨房飘散出来,令人垂涎三尺。   “我第一次被绑架,或者说记忆里第一次被绑架,是被我爹塞进了一辆大概年纪比我还大的金杯面包车。”冯斯说,“后来又坐过各种各样的破车,全都带着后现代的颓废和狂野,所以我总希望有一天,绑架我的盖世英雄能开着劳斯莱斯来接我。不过您老……又一次刷新了我的下限。”   “清洁车挺好的,一般人想坐还没机会呢。”驾驶座上的曾炜说。“何况这一次我可没绑架你,是你自愿跟我走的。”   “嗯,的确不是强迫,用诱拐可能更恰当。”冯斯回答。   说话的时候,这辆布满灰尘的道路清扫车发出“世上只有妈妈好”的电子音乐,慢吞吞地在马路上爬行。速度虽慢,两人还是一点点地离开了学校,驶向学校附近一处冯斯曾经到过的地方——哈德利教授毙命的那一片平房区。   冯斯敏感地意识到了些什么:“你把我带到这里来,不光是为了故地重游吧?”   “下车。”曾炜并没有回答。   冯斯跟着曾炜,来到了平房区里的另一座小院——并不是哈德利曾经住过的那一座,但相隔并不远。他有些疑惑,但明白曾炜把他带到这里来一定有特殊的用意。   两人走进了院里的一个房间,房间并不大,里面有一张床和一个已经掉漆不少的木制衣柜,倒是比哈德利的简易衣柜略有升级。土暖气烧得很足,冯斯一进屋就脱掉了外衣,一屁股坐在床上:“曾警官,现在你应该多多少少告诉我一些事情了吧?”   曾炜小心地别上门,也跟着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目光望向冯斯。在过去的日子里,曾炜每次见面都会这样上上下下地打量冯斯,总给他一种屠夫看着一头猪挑选下刀部位的感觉,令他浑身不自在。但今天,曾炜的目光里多了一些别样的东西——冯斯想了很久,从自己的词库里挑出了“慈祥”两个字。   太他妈违和了,他想。这样的眼神简直比屠夫挑猪更让我不自在。   过了好几分钟,曾炜才收回那让冯斯不舒服的眼光,重新开了口:“我的确有很多事情想要告诉你,但现在有更要紧的事情需要你帮忙。”   “什么要紧事?”冯斯问。   “这些日子我并没有闲着,已经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大致摸清了,”曾炜说,“虽然什么魔王、什么守卫人听上去像是胡编乱造的网络小说,但我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了其中的怪诞,不得不接受它们。所以,现在我需要你的帮助。”   “既然你已经了解了那么多,那你应该知道,我这个所谓的天选者基本就是个沙袋,守卫人世界里随便一个九流货色就能秒杀我。”冯斯说。   “不只是沙袋,某些时候,也可以成为重要的催化剂。”曾炜说。   冯斯一怔:“催化?你想让我做什么?”   曾炜示意冯斯从床上站起来,然后弯下腰,从床底下拖出了一个麻袋。他小心地解开扎在麻袋口的绳子,冲冯斯打了个手势。冯斯会意,走上前去,探头望向麻袋里。只看了一眼,他就忍不住惊呼一声。   “这……这是什么玩意儿?”冯斯的脸上现出了极度厌恶的神情,“难得见到这么恶心的东西。”   确实很恶心。   麻袋里所装着的,是一只老鼠,或者说,硕鼠。冯斯活了二十岁,还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大的老鼠。它的体型和一只肥壮的兔子差不多,血红的双目有硬币大小,尾部光秃秃的并没有尾巴,很是难看,但这并不是冯斯给出“恶心”评价的理由。相比起这只硕鼠身上另一个骇人的特征,没有尾巴简直微不足道。   ——它的腹部有一个巨大的伤口,深可见骨,散发出腐烂的恶臭味。最为诡异的是,伤口边缘有一块肿起的包块,乍一看像是肿瘤,但仔细分辨,可以看出这个“肿瘤”被包裹在一层接近透明的薄膜中,透过薄膜可以隐约看清它的真实形状。   “这是一个……脑子?”冯斯脱口而出。   “是一个脑子,而且不是一般的脑子,”曾炜说,“和你头颅里的星形细胞瘤一样,都是附脑。”   “您就不必背我的病历了……”冯斯哼唧一声,“这只耗子什么来历?”   “它来自西藏,”曾炜的回答让冯斯浑身一震,“是西藏那一支黑暗家族世代守护的圣物。大约两年前,它被美国人霍奇?哈德利得到。”   冯斯下意识地退了一步,过了几秒种,谨慎地开口发问:“当时……哈德利教授死的时候,藏在他衣柜里的,就是这只老鼠?难道说,就是这个鬼东西制造了我的幻觉?”   曾炜点点头:“是的,就是它。那天哈德利教授死后,它也逃走了,但并没有能力逃远,一直藏身于附近,最后还是被我找到了。”   冯斯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那就是它的特殊能力吗?让人陷入快乐的幻想中?”   “那只是一种表象而已,”曾炜回答,“吸毒一样的快乐的幻境,只是它的能力所产生的副作用,真正的秘密只有那些西藏的欧洲人才知道。不过现在,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让它活下去。”   “我也看得出来它的状况不大好,但你把我带到这里来有什么用?”冯斯一摊手,“我最多不过对它加以催化,让它更深地沉入幻境,那样就能救它的命么?”   曾炜的神情十分古怪:“恐怕是的。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但这只老鼠和它的配偶……从被人们发现开始,千百年来从未吃过东西。它们似乎是仅仅凭借着那些精神的振奋就可以活命。”   冯斯已经顾不得去琢磨“千百年来从未吃过东西”有多么怪异了,他先注意到了另外一个细节:“配偶?也就是说,这样的硕鼠是一对?那另外一只呢?”   “一雄一雌,这只是雌的。哈德利看来对这两只耗子十分感兴趣,那只雄的早在十多年前就被哈德利从藏区带到了内地,”曾炜说,“不过不知为了什么,后来雄的失踪了,至少是一直不在哈德利身边。时间紧急,我也不是神仙,实在没法子找出那一只的下落了。”   “我还以为你是万能的呢……”冯斯讥诮地说。   “我要是万能的,也不至于变成杀人嫌疑犯被追得到处乱跑了。”曾炜的语气倒还平静,但冯斯能听出其中潜在的焦虑。他连忙发问:“对了,你到底杀人没有?”   “当然没有,”曾炜说,“回头跟你细说,现在你必须赶紧想办法催化这只耗子的精神力量,让它赶快high起来,不然它挂了可能会引发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说,那些欧洲人可能会发狂。”   冯斯强忍着胃部的不适,低下头仔细查看这只巨鼠。如曾炜所言,它的状况相当糟糕,已经接近奄奄一息,嘴角挂着新鲜的血沫,沫子里带着黑色。如果再不想办法,它大概真的会死。   “按照你的说法,只需要唤起它的精神力量,它就能恢复生机?”冯斯搔搔头皮,“这也太玄了吧。”   “我没有说一定能,事实上这仅仅是猜测,”曾炜点燃了一支烟,“但却是唯一有点儿希望的猜测。”   “可问题在于,我也并不知道我要如何发挥我的催化作用,”冯斯一脸为难,“我的身上并没有某种开关,可以按一下就给别人打一针鸡血。”   “那你最好想出点办法来,蒙也好,撞大运也好,祈求上帝保佑也好,”曾炜吐出一个烟圈,“不然那些欧洲人集体发起疯来,就不会仅仅是体育馆事件那么简单了。”   冯斯偏头看了曾炜一眼:“你现在难道不是应该担心一些别的事情么?比如说,你身上的杀人嫌疑?”   “顾不上。”曾炜轻松地摇摇头。   “顾不上?那不是你最应该顾的吗?”   “不。我首先是一个警察。”   冯斯僵住了。他再次在曾炜的目光里找到了那种不一样的神采。许久以后,他得出了结论,那种眼神,大概就叫做“正义”吧。   他在守卫人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正义。   一种忽然让他感到了那么一丁点儿自惭形秽的正义。   三、   冯斯一直没有回来,也一直没有回电话。   文潇岚并没有说什么安慰关雪樱和宁章闻的话,因为大家都清楚,不会有什么侥幸的。冯斯一定是又被魔王世界中层出不穷的突发事件缠住了。这种时候,说那些骗人骗己的谎话并无意义。   三人默默地坐在客厅里,很长时间都没有人说话。遇到这种场合,刘岂凡自然是独自一人缩进宁章闻的房间,更加不会去主动打破沉默。房子里一片死寂,只有关雪樱做的一桌子圣诞大菜发出诱人的香气,但此时此刻,没有人有胃口去吃饭。   这是关雪樱期盼已久的第一个圣诞节啊,文潇岚在心里恨恨地想,这下子算是被毁掉了。不管缠住冯斯的是守卫人还是黑暗家族,还是那个叫曾炜的警察,总之都不是好东西。   然而,自己终究拿那些混账没有丝毫办法。文潇岚的脑子里又开始不可遏止地冒出那个念头:假如我去动手术移植一个附脑……别的不说,起码范量宇在自己面前不会老摆那种臭脸了……不对,范量宇的臭脸是不会以对方的实力为转移的,这孙子根本就是看心情……   正在神游物外胡思乱想,厨房门口忽然响起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那么香的火鸡,凉了多可惜啊!”   三人悚然扭头,才发现那里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年轻男人,看身材似乎比冯斯还要高几公分,也比冯斯更加壮实,穿着一件剪裁合体的黑色风衣。他的脸同样生得不赖,晃眼一看没准还会被错认为韩国男星。但这个人是突兀出现的,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个魔王世界中的不速之客。即便他的脸上带着和善的微笑,那种突如其来的不请自到也绝不会代表着友好,所以宁章闻蹭的一下从沙发上弹起,直冲向对方,那是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大概也是出于“我是屋子里唯一一个男人”的心态——他并没有把刘岂凡算作“男人”。   不过大家也都清楚,宁章闻不可能有任何胜算。事实上,他刚刚冲出去三四步,整个身体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生生推了回去,重新跌坐在沙发上。宁章闻并不笨,知道双方相差太远,索性不再动了。   “你是属于哪一个家族的?”文潇岚镇定地发问。   年轻男人微笑着摇头:“不,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家族,不管是守卫人势力还是魔王势力,都不是。”   文潇岚一怔。这是她头一次听说,在那个非人类的世界里有这样的单独个体存在。那样一个弱肉强食血肉横飞的修罗杀场,即便强如范量宇,也仍然不得不借助家族的力量来和强敌抗衡。但眼下,身前的年轻人宣称他不属于任何家族。   “那你……到底是什么人?”文潇岚换了个问法。   年轻人大模大样地拖过一把椅子坐在餐桌旁,坐定之后,才慢吞吞地回答:“我也说不清楚,但是我可以给你猜的机会。”   “猜中了怎么样,猜不中又怎么样?”文潇岚问。   “猜中了的话,下次再杀你们;猜不中的话,我就只好今天动手了。血色的平安夜,多有趣啊。”   年轻男人的语气就像是讨论圣诞夜的菜单。而说完这句话之后,厨房的烤箱门忽然打开,一直放在厨房烤箱内没有拿出来的那只火鸡连同盘子一起飞了出来,落在餐桌上,正放在年轻人面前。紧跟着,冯斯为了这顿大餐新买的便宜刀叉也飞出来一副。   “这么香的火鸡,不吃太浪费了。”年轻人用欣赏的目光看着眼前犹带热气的硕大烤火鸡,伸手拿起了刀叉。   “这就是你的蠹痕?隔空取物?你应该去上春晚当魔术大师嘛。”文潇岚不无讥讽地说。   年轻人并没有说话,手上继续做着切割的动作,文潇岚却忽然间觉得喉头一紧,像是有一双无形的手掐住了她的气管,让她无法呼吸。她徒劳地挣扎着,却根本抓不到那双无形的手,只觉得自己被憋得眼冒金星,不知道会先缺氧而死还是先被扭断脖子。   宁章闻和关雪樱都试图阻止,但在年轻人那股无形力量的压迫下,根本不能靠近他。关雪樱情急之下,抓起手边的茶杯向着年轻人掷了过去,啪的一声,茶杯在半空中粉碎。刘岂凡站在卧室门边,犹犹豫豫地不知该怎么办。   但年轻人总算是在把文潇岚掐死之前收回了蠹痕。文潇岚捂着脖子,喘息了好一阵子,张口想要说话,却只能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我是个小心眼的人,和我说话最好礼貌一些,不然我说不定真的像魔术师大变活人那样,把你彻底变没。”年轻人用斯文的动作咀嚼吞咽完嘴里的火鸡肉,细细地擦了擦嘴,这才重新说话。   文潇岚狠狠地瞪着他,直到觉得咽喉稍微舒适一点点后,才哑着嗓子说:“好吧,你刚才说要我猜你是谁,怎么个猜法?”   “很简单,你可以问任何问题,而我的回答只有‘是’和‘不是’,”年轻人又切下了另外一片火鸡肉,“一共十次机会。如果十次以内你猜出我的身份,我就放过你们。如果十次以内没有猜中……”   “你就杀了我们,是么?”文潇岚问。   “一气儿全杀了就不好玩了,”年轻人摇摇手指,“从第十一次提问开始,每多一次猜测,我就杀掉你们当中的一个。所以从理论上来说,你要是能在第十四次猜中的话,至少你自己能活命。”   文潇岚的额头微微冒出了汗珠。她心里有些奇怪,最近守卫人那帮子人对宁章闻家的监控不可谓不严,但是这个年轻人不但悄无声息地钻进来了,还逗留了那么久,竟然始终没有人干涉,这有些不太正常。   年轻人猜出了她的心思:“是不是还盼着有人来救你?你放心吧,此时此刻,有能力和我抗衡的那几个人,都很忙,忙到顾不上你们了。”   文潇岚心里又是咯噔一跳。听对方的口气,四大高手似乎是被什么难缠的敌人缠上了,也就是说,年轻人挑选了一个最佳时机来到这里,没有人有能力救他们了,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不知道范量宇能不能应付这次的强敌?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让文潇岚自己都吓了一跳,然后赶紧把它用力摁到水面下。她定了定神,把那些奇怪的杂念强行驱赶出脑海,开始思考自己的第一个问题应该怎么问。看看身边的三位同伴,都是一脸茫然,显然对此类游戏毫无经验,只能靠自己了。   她思索了很久,问出了第一个问题:“你的立场是站在冯斯的对立面的,是么?”   年轻人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嘲讽的笑容,文潇岚忽然间醒悟过来,后悔得想要给自己一个耳光——这个问题完全就是废话!对方来到这里挟持了和冯斯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人,还威胁要杀死他们,当然是冯斯的敌人了,这是摆明了的事实,根本就没有提问的必要。   文潇岚懊丧地撅着嘴,知道自己已经浪费掉了一次宝贵的机会。不行,没时间后悔或者沮丧了,她对自己说,沮丧是危险处境中最没有用的情绪。必须把握住第二次提问。   “你认识冯斯吗——不对,刚才不算!”文潇岚说了几个字后又连忙改口,“我想问的第二个问题是,冯斯认识你吗?”   年轻人的嘴角依然挂着笑容,但这一次,笑容里有了一些赞赏的意味:“这个问题问的不错。我的回答是:是的。”   文潇岚悄悄握了一下拳,这个问题没有白问!这家伙是冯斯的旧相识!而冯斯对于自己魔王世界中人的接触从来没有隐瞒过她,他从未提到过曾经认识这样一个人——而这个人的作派如此与众不同,不可能不引起冯斯的特别注意。   也就是说,这个人一直深藏不露,始终把自己藏在平庸无奇的外表下,所以冯斯虽然认识他,却并没有提及他的欲望。那样的话,可就难猜了。   另一方面,他先前曾对自己说过,他不属于任何家族,那么冯斯就不应该是在和某个家族的人打交道时认识他的。那会是什么样的场合呢?   “冯斯认为你是他的朋友,对吗?”犹豫了一会儿,文潇岚提出第三次猜测。虽然在第一次猜测中,年轻人确认了他和冯斯立场相左,但伪装的外表却未必如此。现实中,说不定他还和冯斯颇为亲近呢。   年轻人立刻摇头:“不是。”   不是冯斯的朋友,文潇岚想,这倒也是一个收获。但不是朋友也有两种可能,路人或者敌人,该不该用第四次猜测去确认一下呢?   “冯斯认为你是他的敌人,是不是?”她最终还是这样问了。   出乎意料地,她发现对方的表情有些迟疑。顿了几秒钟之后,年轻人才皱着眉头开口:“……是。”   这是个非常有用的表情变化,文潇岚暗想,在最初的那一刻,他其实并不确定冯斯是不是把他当做敌人,需要思索一小会儿才能勉强肯定。从这个姿态可以推断出,冯斯肯定对他没有好感甚至带有恶感,但要说到了把他当成敌人的地步,似乎也有些勉强。   这可复杂了,文潇岚捶捶头,这家伙和冯斯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也许是有过矛盾有过争吵,但又不是特别厉害;又或者……也许是对方了解冯斯的性格,知道冯斯不会为了一些表面的冲突就记恨一个人。在文潇岚的印象里,从中学到大学,冯斯和不少人打过架,但真正能和他成为仇敌的却寥寥无几。   这难道是个和冯斯打过架的人?也不大对,以他的能力,就算要把冯斯撕成碎块都不是什么难事。除非……   除非是另外一种可能性!文潇岚的眼睛一亮。此人可能过去并没有什么伪装,而是真正的寻常而不起眼,但在认识冯斯之后,发生过一些特殊的变化,比如——移植附脑!   她深吸了一口气:“第五个问题,你是在最近这一两年才移植的新附脑,对么?”   年轻人的双瞳里骤然爆出一丝火光,那一瞬间,文潇岚觉得对方会突然暴起把她的喉咙掐断。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知道自己完全无力抵抗,幸好对方终于还是没有出手。相反的,他迅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再度微笑起来。   “你的思维比我想象中要敏捷,”年轻人说,“我的回答是:是的。”   文潇岚渐渐有些摸到了方向。后天移植附脑、尤其成年后移植附脑的风险极大,守卫人世界里的很多人都因此丧生。但这个人不顾危险选择了这条路,说明背后有着一些足以推动他的强大动力。   是什么样的动力呢?对力量的贪婪?对财富和地位的渴求?对未来的恐惧?又或者是出于……自卑?   她细细回想着先前年轻人运用无形之力扼住自己咽喉的场景。自己不过是挖苦了他两句,他就毫不手软地折磨自己,这似乎说明了此人笑容可掬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暴戾。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越容易被激怒的人,往往越隐藏着某些自卑心理,所以才会那么敏感。   “你过去曾经饱受欺凌,是不是?”文潇岚一字一顿地抛出了第六个问题。   这个问题刚刚问出口,她就觉得屋内的氛围有些不对。这一次,年轻人的神情并没有什么不妥,甚至眼神都没有变化,但她却感到一种森冷的气息从对方身上蔓延开来,那是一种冷酷到极点的杀意。   看来是戳到了这家伙的痛处,文潇岚又是兴奋又是担心,不知道会不会引得这个年轻人不顾承诺直接出手干掉自己。她忐忑不安地看着对方,足足半分钟过去后,年轻人终于开口了。   “是。”年轻人用波澜不兴的语气说。说完后,他又开始用刀叉切割烤火鸡,看上去吃得津津有味。   文潇岚闭上眼睛,努力摒弃一切杂念,在心里拼凑着这六次提问的收获:这个人认识冯斯,曾经和冯斯有过过节,但在那个时候他可能很孱弱,受到各种欺侮。然后在最近一段时间里,他移植了附脑,开始变得牛逼哄哄。   这个人身上,有那么一点屌丝翻身的暴发户的味道,文潇岚想。但又不同于那些没有档次没有素质的土豪暴发户,此人极力想要表现出他的风度和气质,极力想要带给人一种“我比你高一等”的感觉。某种程度上,这个人的风格有那么一丁点像路晗衣,但路晗衣身上那种大家族的气度是天生的,不带任何矫饰的,而这个年轻人——用这年头的流行术语来说——充其量只是一个coser。   他过去……或许真的被人踩得太厉害了吧?文潇岚竟然莫名其妙地生出一些同情的念头。   那么第七个问题该怎么问呢?她一时拿不定主意。或许应该从“被欺凌、被看低”来入手?年轻人刚进屋的时候就说过,他不属于任何一个家族,那么他之前的生活轨迹应该基本停留在“普通人”的世界,因为魔王世界里几乎没有人可以单独生存。所以,他即便受到欺凌,也应当是被普通人欺凌,这种事情最可能发生在……   “你以前是在学校里被人欺负,对吗?”文潇岚问。   年轻人立刻摇摇头:“不是。”   文潇岚很是失望,但她却注意到了一个小细节:在回答这第七个问题的时候,年轻人握着叉子的左手忽然间握紧了。尽管他又立刻松开,但这个小动作还是没有逃脱文潇岚的眼睛。而且,在那一瞬间,他的眉心似乎微微皱了一下。   她正在揣测这个表情的意义,却感到有人在轻轻拉扯她的衣袖,侧头一看,是关雪樱。关雪樱举着手机,屏幕上是她刚刚打出来的字。   “他没上过学,”关雪樱写道,“我很早就不上学了,认得出那种表情。”   没上过学?文潇岚忽然间感到一些模模糊糊的记忆碎片开始在脑海中浮现。但还没等她形成具体的思路,眼前又产生了新的变故。有一个人很突兀地出现在了她的视线里,出现在年轻人的身边。   ——那是一直站在卧室门边默不作声、令人浑忘了他还存在的刘岂凡。   砰的一声,刘岂凡的身体像一捆稻草一样摔了出去,重重撞在墙上,紧跟着落到地上。这一下撞得很重,刘岂凡连叫都没能叫出声,就晕了过去。   文潇岚愣了一阵子才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刘岂凡一定是冒险催动了蠹痕,想要利用时间停止的能力去解决掉这个危险的不速之客,然而,年轻人似乎并没有中招。   根据文潇岚过去的经验,能够完全不被刘岂凡的能力所影响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至今让人不知底细的黎微,另一个……就是天选者冯斯了。   高傲和高傲外表下的自卑……暴虐却努力维持外表的风度……不属于任何家族……曾经饱受欺凌……移植附脑……凭空攻击他人的能力……和冯斯一样不受刘岂凡蠹痕的影响……   文潇岚忽然间豁然开朗,身前这个年轻人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但为了保险,她还要再问一个问题。   “看来,用不着十个问题,”文潇岚俏皮地挤挤眼睛,“也许只需要八个问题,我就能锁定你的身份了。”   “哦?是么?”年轻人眉毛一扬,“那把你的第八次猜测说来听听。”   文潇岚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问:“你不只是移植了附脑。你还改变了你的外貌和体型,对吗?”   四、   尽管还存着一肚子疑团,但既然曾炜坚持要他先救活这只奇怪的魔鼠,冯斯也不好再多问。他强忍着厌恶,注视着麻袋里这只离死不远的巨鼠,心里一阵阵发毛:我他妈该怎么救它呢?   如同他之前告诉曾炜的,他身上并没有一个魔法开关,可以按一下就开始催化他人的蠹痕。这个比段公子的六脉神剑还要抽风的技能,着实不是心里想想就能嗖嗖嗖像电影特技效果那样飞出来的。   “你这个题目还真有点难,”冯斯打量着巨鼠,“我是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和它产生精神共鸣,只能尽力而为吧。”   “尽力而为?”曾炜哧的一声笑起来,“当一个人说出‘尽力而为’的时候,通常就意味着放弃。有些事情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尽力而为。”   冯斯微微有些火起:“那你想怎么样?老子又不是上帝!你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曾炜摇摇头:“刚才那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你父亲说的。二十来年前,他告诉我,有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他想要去做,但是成功几率很低,我也像你刚才说的那样,劝慰他‘尽力而为就行了’。而他给我的回复,就是那句话。”   他又补充说:“直到遇见你并且调查过你的身世之后,我才明白过来,他所说的那件无比困难的事情,大概指的就是把你带走。”   冯斯愣住了。他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做出了一个动作:把自己的食指塞进嘴里,用力一咬。手指被咬破了,鲜血流了出来。   “我的血曾经对玄化道院的幻象产生过影响,后来对一种魔花也有杀伤力,”冯斯说,“试试能不能对这只耗子起作用吧——但愿不是直接杀了它。”   他用力挤压着食指上的伤口,让血一滴滴滴到巨鼠的嘴角边。巨鼠仿佛是感受到了嘴边的血腥味,嘴微微动了一下,舌头伸出舔舐血液。冯斯连忙又硬挤出几滴血,全都被巨鼠吞吃掉,但几分钟过去了,它并没有其他异动。   “妈的,老子的熊猫血都不管用了?”冯斯疑惑地眨巴着眼睛,“这位耗子兄还真是不走寻常路。”   “也许是血还不够多。”曾炜淡淡地说。   冯斯怔了怔,咬咬牙,打算找把刀子什么的再割自己一刀,反正这种事也是家常便饭了。但突然之间,他感到手背一痛,低头看去,竟然是那只巨鼠仰起头来,一口咬住了他的手背。   曾炜伸手想要把巨鼠拽下去,冯斯赶忙用左手拦住他:“别!它好像真是嫌血不够多!让它咬!”   他注意到了,之前始终半开半闭的巨鼠的双目,此刻已经完全睁开,正在放射出灼灼的光芒,尾部也在不安分地晃动。假如它还有尾巴的话,此刻大概会拼命摇晃吧。它在贪婪地吮吸着伤口处的血液。   更为怪异的是它腹部伤口处的附脑,逐渐闪烁出某种淡绿色的光芒,开始只是几个小小的光点,随即数量越来越多,连成了一片一片的光斑。   “这就是附脑工作时的样子么?”冯斯极力忍耐着被巨鼠咬住吸血的疼痛,“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话说,一会儿我是不是得去医院打点儿疫苗?预防鼠疫啊狂犬病啊什么的……”   他嘴里絮絮叨叨,试图以此转移注意力,毕竟疼痛流血什么的对他而言只是小事,心理上的恶心不适才最难熬。但曾炜并没有留意他说了些什么废话,这个背着杀人嫌疑的逃亡警察一直凝神注意着出租屋外的响动,手放在腰间——那里有他的手枪。   “它这么吸下去,你会不会失血过多?”曾炜忽然问。   “不至于,它其实吸得很慢,好像是每吸进去一口就要慢慢消化,”冯斯说,“不过这畜生够贪心,咬住了就死活不松口。”   “那就好。”曾炜点点头。   冯斯看了曾炜一眼:“曾警官,现在除了等这只耗子把我吸干之外,也没别的事儿可做了,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一点儿你和我爸过去的事情?”   “我和他,曾经是生死之交、最好的朋友,尽管我是警察而他是一个职业杀手。”曾炜的语气很复杂。   “职业杀手?老爹还真威风啊。”冯斯并不感到惊奇。从冯琦州死亡那一夜的打斗,他就能判断出,父亲经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而且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后来他猜测过父亲身份的各种可能,职业杀手自然也在其中。尽管职业杀手听起来更像是影视剧或者侦探小说里的元素,但这个职业是确切存在的。   “不过你身为一个警察,居然和职业杀手是好朋友,难道你是传说中的黑警?”他发问说。   曾炜摇摇头:“不,我虽然有时候办事不太依规矩,但从来没有忘记过我是一个警察。我和他成为朋友,起因是他救过我的命,所以后来,我一直希望能把他带回正路上。”   “带回正路?你的意思是把他投进监狱吧?”冯斯不无挖苦地说。   曾炜微微一笑:“我不否认我有这样的想法,毕竟无论谁都应该为自己做过的错事付出代价。不过说实话,我并不认为我做得到这一点,因为我始终找不到你父亲犯罪的证据。办案是需要证据的,即便我心知肚明你父亲做过什么,没证据也没有用。”   “法律万岁。”冯斯哼了一声,“那么后来,就是因为我的出现,我爸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了,对吗?”   “是的,他消失了将近二十年,我一度猜测他会不会是在干活的时候遇到了不测,”曾炜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但我没想到,我会在一个意外的情况下见到了他,然后又因为自作聪明,泄露了他的行踪……”   “我觉得我有点猜到你是谁了,”冯斯打断了曾炜的话,“我爸被害死的那天晚上,他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你们的确没见过我的脸,但这个世上还是有一个人见过的。你们想必是找到了那个人,那个被我当成生死之交的人。’你就是他所说的生死之交,对不对?是你出卖了我爸爸,是吗?”   曾炜的目光里充满了悲痛:“如同我刚才所说的,我的确泄露了他的行踪,但却并不是故意出卖,那只是……一个无心之失。然而,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造成的后果终究已经难以挽回了。”   冯斯试图从曾炜的眼神里读出虚假和矫饰,但他所能看出的只有真诚和不加掩饰的悲伤与愧疚。凭直觉,他认为曾炜并没有骗他,否则曾炜此刻的表情足够竞逐奥斯卡了。   “就是说,你并没有故意出卖我爸,他被发现只是意外。然后你开始想办法保护我,而我一直以为你有别的阴谋……”冯斯尤其疲倦地用左手掐掐自己的额头,“抱歉我的脑子有点乱,容我想一想。”   曾炜正打算说话,忽然间眉头一皱:“有人来了!”   他拔出了手枪,把冯斯拉到他的身后。冯斯当然从这个动作里读出了保护的意味,不过他顾不上感激,因为巨鼠的咬啮力量猛然间加重了。那些正在靠近这间出租屋的不速之客,似乎是激发了它的某种情绪,冯斯无法分辨那到底是害怕、紧张还是高兴,总之它兴奋起来了,除了嘴上咬得更紧,身体也开始笨拙地扭动,四肢不停搔扒。   “你不会打算连骨头都一起给我咬断吧?”冯斯很是无奈,但眼看着巨鼠明显焕发出生机,也不敢轻易收回手。正不知如何是好,屋外有了新的响动。   “老鼠!老鼠!”“耗子!”“妈呀救命啊!”一片惊呼声响起来。从声音听来,叫喊的人男女老少皆有,而且来自不同的方向,似乎是这一片居民区里的人都被惊动了。   这间出租屋只有在和门同侧的墙上有窗户,不过窗帘一直是紧闭的。曾炜犹豫了一下,右手仍然持枪,左手小心地撩起窗帘一角向外看了一眼。他马上重新放下窗帘,脸色格外凝重。   “怎么了?他们为什么喊?”冯斯问。   “我们的这个小朋友……果然能力不一般,”曾炜说,“全世界的老鼠大概都被它召唤过来了。”   冯斯一惊,不管三七二十一,拖着手上的巨鼠也到窗边探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吓得他浑身一颤——院子里到处都是老鼠!大的,小的,黑色的,灰色的,在院子里的空地上来回乱窜,看数量至少有上百只,还有更多的源源不断从门外钻进来。虽然他小时候也是敢于捏着活老鼠满教室吓唬女生的主儿,但这样大规模的鼠群暴走还真是闻所未闻,眼看着那些密密麻麻蠕动的躯体,不自禁地一阵恶心。   “这他妈是怎么回事?”冯斯惊魂未定,冲着曾炜喊了起来。虽然已经经历过许多的风浪,但在此时此刻,当诡异的场景突然出现时,他的第一反应却是向曾炜发问。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向可靠的长辈求助一样。   “这只老鼠,兴许能散发出某些特殊的气味或是信息素,吸引其他的鼠类,”曾炜说,“某种意义上说,它大概称得上鼠王吧。”   冯斯哑然失笑:“要是狮王、虎王、狼王、鹰王什么的,听上去倒是威风。鼠王说出来可真有些喜剧色彩。”   “鼠王比你说过的那些王可怕得多。”曾炜并没有笑,语声里充满严肃。   冯斯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搭腔,眼前忽然一花,身边的出租屋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广阔的雪原。头顶的天空蓝得就像是用颜料画出来的一样,四周的视野开阔,可以看到许多绵延高耸的巍峨雪山,正在太阳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这是一幅在平原地带和普通山区都绝对无法看到的画面。   又是这只“鼠王”干扰自己的精神所制造的幻想么?冯斯正在想着,却听到曾炜开口说:“这是什么地方?西藏?这是幻觉吗?”   “应该是西藏,那些应该是牦牛吧?”冯斯伸手指着前方,一条玉带一样的清澈河流弯弯曲曲地蜿蜒而过,河岸两侧是一些长着长毛的牲畜。   “是牦牛。”曾炜肯定地说。   曾炜看到的东西和我一样,冯斯想。如果是鼠王精神干扰所产生的幻觉,所产生的幻象都是由自身的经历与情感所引发的,两个人不应当看到同样的东西。看来只有另外一种解释了。   “这的确是幻觉,不过不是鼠王干的,而是我们的敌人所制造的,目的是把战斗控制在某个世俗凡人看不见的空间内,以免引起注目,”冯斯解释说,“但是这又不完全是单纯的幻觉,在这片精神领域中,我们的身体会随着幻境中受到的伤害产生反应。也就是说,如果在这儿被砍一刀,我们的身体会货真价实地留下刀痕;如果在这儿挂了,我们的躯体也就真正死了。”   “那我的枪能有用吗?”曾炜问。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猜想,现实中属于你我的物质力量都会原封不动地被复制进这片幻域,你的枪应该能使唤,”冯斯说,“但能不能击破对方的蠹痕就得看他们的能力了。喏,他们来了。”   就在两人身前几十米处,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三个人。这是两男一女三个白人,但女人的相貌里带有一些亚欧混血的特征。看来丁小齐当时说的是真的,冯斯想,这个家族以纯种白人为主,但也有一定的混血比例。   “这些人应该就来自那支西藏家族,”冯斯低声对曾炜说,“要当心,这是一群彻头彻尾的疯子。”   “我尽力而为。”曾炜简短地回答。   “喂,大哥,是谁几分钟前还在教育我‘尽力而为’四个字就是骗人的?”冯斯没好气地说。   “我那是激你而已,”曾炜悠悠地说,“世事哪能尽如人意?这句话是你父亲说的没错,但我从来都不同意。”   冯斯哭笑不得,但这么一扯皮斗嘴,心情倒是轻松了一些。他重新把注意力放到三个敌人身上,发现对方已经走到了距离两人只有五六米的距离。这三个人的身材都显得瘦削而精干,面孔黝黑,大概是青藏高原特有的生活环境所造成的。走在最前面的白人男子有一张马脸一样的长长的脸,嘴里叼着一个欧式的烟斗。在他身后的另一名白人男子留着一头金色卷发,左耳有醒目的残损,只剩下了一半。   和残耳男子并肩行走的,是一个个头高挑的混血女人,她看上去很年轻,神情间隐隐有些恍惚。不只是她,她的两个同伴也是如此,明明面对着魔王世界中至关重要的天选者,却都显得心不在焉。   “各位好。”冯斯照例一脸满不在乎地伸手打招呼——当然他只能伸左手,右手还被巨鼠死死咬住。此时麻袋早已不翼而飞,巨鼠全部的重量都挂在他的右手上,让他不只是手背被咬得生疼,整条胳膊也酸痛难受。   但对方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他们就像听不懂中文一样,看都没有看冯斯一眼,三个人的视线都聚焦在巨鼠身上。冯斯正在感到尴尬,却看到这三个欧洲人一起做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   ——他们齐刷刷地双膝弯曲,跪在了地上,随即整个身体匍匐下去,开始虔诚地磕头。   “他们大概不是在膜拜你吧?”曾炜说。   “那当然了,我还没那么自恋,”冯斯低头看了一眼越来越有活力的巨鼠,“看来我们的这位鼠王,绝不仅仅是老鼠的头儿啊。”    第八章、实验场   一、   宁章闻和关雪樱已经把昏迷的刘岂凡扶起来了。从外表无法判断他是不是还受了什么更严重的内伤,但此刻被年轻人所挟持,也没有办法把他送到医院去。   “你不只是移植了附脑。你还改变了你的外貌和体型,对吗?”文潇岚问出第八个问题后,就死死地盯着年轻人,观察对方的反应。她发现年轻人的嘴角又轻轻抽动了一下,眼神里再次闪过那种阴云,心里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是不是?”明知可能激怒对方,她还是再追问了一句。   年轻人放下刀叉,缓缓地站了起来。他的手按在椅背上,长出了一口气:“是的。”   “那我知道你是谁了,”文潇岚也站了起来,“你是冯斯的双胞胎兄弟,过去的身份是一个名叫慧心的小道士。”   年轻人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手背上青筋暴露。房间里忽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清脆响声,那是所有的窗户都在同一时刻碎裂,其他摆放在屋子里的一些玻璃物件也都在顷刻间粉身碎骨。玻璃一破,冬季的寒风立刻凶猛地灌了进来,吹得墙上的挂历哗啦作响。看上去,似乎是年轻人正处于情绪波动较大的状态中,以至于自身的力量都难以控制了。   最后,他终于稍微抑制住了内心的狂躁,努力在脸上重新堆出笑容。他环视了一下四周,叹了口气:“真抱歉,我对力量的控制还不够纯属,连累你们还得赶紧补窗户。北京的冬天可真够冷的。”   他面朝文潇岚,点了点头:“没错,你猜对了。我就是慧心,天选者的哥哥。我现在的名字叫池慧。”   慧心。冯斯的异卵双胞胎兄弟。   两人一起在东北小城那间破败的私人诊所里出生,并且在那个夜晚制造了一场血腥的屠杀。但出生之后,由于某些暂时还无人知晓的变故,兄弟俩分开了。冯斯最终被冯琦州带走,慧心则辗转来到小城附近的道观栖云观。   尽管是兄弟,两人的人生轨迹却截然不同。冯斯虽然也遭遇了不少人生的变故,但总算是健健康康地活到了现在,相貌、体魄、智力都称得上优秀;慧心却只有智力健全。在后天移植了附脑后,或许是手术不够完美,他的脑神经受到了附脑压迫,生长激素被抑制,所以他一直到成年看上去也只有十三四岁,身材矮小,瘦骨嶙峋。   不过身体虽然发育不健全,慧心的头脑却十分聪明,或者说,阴险。他通过自己巧妙的策划,一步步让冯斯堕入局中,险些要了天选者的命。他曾经亲口向冯斯解释过他为什么会如此仇恨自己的亲弟弟。   “我们虽然是兄弟,但却只有一个人生来就有附脑。那就是你!你才是天选者,而我是个废物!”那时候慧心愤怒地咆哮着,“我不服,凭什么我们两个要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冯斯向文潇岚转述这一切的时候,表情和语气都很复杂。按照他的说法,无论怎么说,这个发育不良的小道士总归是他亲哥哥,好歹有着血缘关系,可偏偏此人又那么恨他,再加上养母池莲的原因,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和这个亲哥哥相处。   这番话说得文潇岚倒也有些好奇了,隐隐有点希望有一天能见见这个古怪的小道士,却万万没有料到,当慧心出现她眼前的时候,竟然已经是高大英俊的成年人模样,和她之前的想象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   只不过,相貌虽然换掉了,扭曲的性格好像还是没什么改变。在那张韩国男星一样的外皮下面,包裹着的依旧是自卑和激愤的小道士的灵魂。   “我记得冯斯说过,你的能力就是可以在蠹痕的范围内隔空攻击,”文潇岚说,“那是你的第一个附脑带给你的能力。现在你用来对付我们的能力还是这个,那你的第二个附脑又起到了什么作用呢?”   “那是一种很低级的附脑,低级到一般的家族都对它不屑一顾。”已经改名为“池慧”的慧心回答。   “低级的?有什么作用?为什么你会移植一个低级的附脑?”文潇岚不明白。   “这个附脑的原主人,是王璐所在的家族里一个处于食物链底端的小喽啰,”池慧说,“他的附脑很早就被家族视作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它连蠹痕都无法激发,唯一的作用是可以改变主人的一些生理过程,比如说,刺激生长激素重新分泌。”   “啊,我明白了,你就是靠着这个附脑重新分泌生长激素。恢复了正常成年人的身材!”文潇岚恍然大悟,“你仅仅是为了恢复正常的体型,就冒着生命危险第二次移植附脑。你也真是……太拼了。”   “你们这些生来就貌美如花的人,不可能体会到一个侏儒的心情的,”池慧冷冷地说,“我信守诺言,既然你猜出了我是谁,我今天不杀你们。否则的话,就凭你刚才那句话,你现在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那我以后出门小心点啰!”文潇岚耸耸肩,“但我不太明白,你现在的这张脸……和冯斯一点也不像啊。按照他的说法,你们虽然不像同卵双胞胎那么近似,但毕竟至少是同父同母所生,怎么也得有一些相像的地方吧?”   “小小地整了一下容,然后运用第二个附脑快速愈合伤疤而已,”池慧笑了笑,“原来的那张脸不够好看,我不满意。”   文潇岚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新开口:“那你今天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是想要杀冯斯吗?”   “不,我答应了妈妈不会杀冯斯,答应了的话就要算数,”池慧提到母亲池莲的时候,眼神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敬爱,“但她没有禁止我杀冯斯的朋友,所以我打算杀了你们,让他难受。”   文潇岚只觉得浑身汗毛倒竖。池慧接着说:“可惜了,我本来想在杀死你们之前玩一点小游戏调剂一下心情的,结果玩脱了。只能等下次了。”   “杀人这种事,对你而言就像吃火鸡一样轻松么?”文潇岚不觉有些火起。   “我杀的人,绝对没有那个和你关系不错的范量宇多,可能连他的零头都抵不上。”池慧别有深意地说,“在杀人这种事情上,不要玩双重标准。”   文潇岚再次无话可说。池慧摆了摆手:“不多说了,你们慢慢忙吧,我先撤了。”   他顿了顿,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哎呀,没能杀死你们真是遗憾,还得赔玻璃钱。”   他居然真的从身上掏出一叠钞票放在餐桌上,这才悠悠然出门离开。几个人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直到脚步声也没入楼道再也听不见。文潇岚这才一下瘫坐在沙发上,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刚才在池慧面前的镇定自若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吓死我了……”她不顾雅观与否,拉扯着胸前的衣服作散气状,一时间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关雪樱连忙给她倒来一杯热水,她咕嘟嘟把一杯水全喝下去,才感到好过一点。与此同时,一直昏迷的刘岂凡也呻吟一声,睁开了眼睛。   “刘大少,你没事儿吧?”文潇岚问。   “应该……还行吧?”刘岂凡晕晕乎乎地说。   “真没看出来,每到危险的关头,你还总有拼命的勇气,”文潇岚说,“可惜追女孩子的时候你就缩了。你真的不想念那位黎小姐吗?”   关雪樱咧着嘴,无声地笑起来。刘岂凡照例满脸通红地低下头,不敢回答。   “你快去休息一会儿吧,”宁章闻说,“刚才真是多亏你了。这种猜人的游戏,靠我肯定不行的。”   “先不能休息,我们还有事儿做。”文潇岚抬起手臂,疲惫地指向玻璃已经完全破碎的窗户。寒风夹杂着雪花,正在呼呼地往屋子里灌。   “白色的圣诞节啊,本来应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个夜晚……”文潇岚叹息着,“也不知道冯斯这小子现在怎么样了。”   二、   冯斯正处在一种相对而言较为尴尬的境地中。   对面的三个人毫无疑问都是敌人,但此刻他们却跪在地上,朝着自己的方向作顶礼膜拜状,这一幕看上去颇为滑稽。   而他们膜拜的对象——那只巨鼠——现在依然死死地缠绵在冯斯的右手上,没有半分松开的迹象。但冯斯和曾炜都可以看得出,它的生命力已经越来越旺盛,附脑处那些奇特的绿色闪光也越来越耀眼。   “它的附脑一会儿会不会爆发出什么特别的效用?”曾炜皱着眉头问。   “我不知道,或许会让我们产生一些快乐的幻象,”冯斯回答,“幻象中的幻象,我实在没法儿想象到底会是什么样,但愿别把我的脑子弄疯。我倒是有另外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们现在到底该做点什么?”   确实,冯斯不知道现在能做些什么。对面的三个敌人正以虔诚的姿态匍匐于地,动手攻击似乎有点不妥,何况对方都是能催动蠹痕的黑暗家族成员,即便是曾炜的枪也未必好用,激怒他们并不明智。   倒是悬挂着巨鼠的右臂已经发麻,渐渐失去知觉。他索性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让不堪重负的右臂休息休息,也抬眼看看周遭的景致。他从未到过西藏,此时虽然知道身边只是幻景,也难免好奇想要多看几眼。   他真的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干净透明的天空,无限开阔地向着远方延伸,那些突兀挺拔的雪峰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险峻姿态,仿佛随时可能刺破苍穹。此刻,幻境中正好是日落时分,太阳也呈现出一种淡红色,把雪峰染出瑰丽的色泽。天空之下,高原上的湖泊反射出珍珠一样的光彩。   真的就像是一幅画,几乎没有真实感,冯斯想,那些酸腐文人和文艺女青年们,居然没有夸张呢。   不过他并没有得到太多欣赏的时间。正当他观赏着一头牦牛吃草的悠闲姿态时,三个欧洲人终于结束了膜拜,站立了起来。他不得不也跟着站了起来。   “你们不会打算也像你们的同伴那样,二话不说就扔一坨牛粪过来砸死我吧?”冯斯说。   “我们之前的确是这么打算的,不过现在,计划变了。”混血女人的脸上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她的中文说得不太流利,也带了一些口音,但语法用词都没问题。   “之前的确是这么打算的……看来我这个宝贵的天选者,在你们的眼里简直一钱不值啊。”冯斯叹了口气。   “因为我们对魔王并不感兴趣,不管是做他的手下还是杀掉他,”混血女人说,“那些守卫人和黑暗家族争过来斗过去的玩意儿,在我们的心目中就是一钱不值。”   “谢谢你这么直白,”冯斯翻翻白眼,“那现在计划为什么变了呢?”   “因为我们发现其实你还是有用的,至少比我们之前以为的更有用。”混血女人又是一笑。   “是因为这位鼠兄么?”冯斯费力地抬起右手,展示那只和他抵死缠绵的巨鼠,“抱歉啊,我知道你是个娘们儿,但是‘鼠姐’不太顺口。”   他注意到,当“鼠兄”这两个字出口后,两名白人男子的脸上都闪过一丝怒意。混血女人倒是笑容不变:“我建议你用词略微尊重一些,我的两位同伴并不像我这么好说话。”   “你至少该跟我解释一下,这条半死不活的耗子为什么值得我尊重。”冯斯索性也摆出他招牌式的无赖笑容。他故意把“半死不活的耗子”说得很清楚,摆明了就是要激怒对方。果然,混血女人的脸色也微微一沉。   而她身边的那个卷发残耳的男人已经怒不可遏,大步走上前,一拳向着冯斯的脸上打了过去。这倒是有些出乎冯斯的意料,他原本以为对方会运用蠹痕,没想到最终等来的是这种“原始”的攻击。他也懒得闪避,直接提起右手,用巨鼠挡在自己身前。残耳男人就像被开水烫了一样,忙不迭地收回拳头,连退出好几步,神情看上去有些狼狈。   冯斯忽然灵光一现:“你们是不敢用蠹痕,对吗?”   对方并没有回答,但从他们的表情,冯斯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略微思索了一下,有些明白了:“是不是在这位鼠兄面前你们根本不能用蠹痕,否则就会带来一些不可收拾的后果?”   欧洲人们还是没有否认。冯斯哼了一声,猛地一甩手,把巨鼠扔到了地上。巨鼠发出吱的一声痛叫,趴在草地上瑟瑟发抖。   “你!”看似好脾气的混血女人也忍不住了。   “终于找到个机会好好和人打一架了,”冯斯活动着右臂,“曾警官,你打架应该比我还厉害吧?”   “打你三四个还是没太大问题的吧,”曾炜轻描淡写地说,“不过,现在恐怕不是打架的时候。”   “为什么?”冯斯问。   “首先,我手里有枪,在他们不能使用能力的情况下,这把枪比拳头管用多了,”曾炜说,“其次,你这个笨蛋刚才就一直没有留神周围的变化吗?从这三个洋鬼子靠近开始,这个地方就不对劲了。”   冯斯一愣:“不是吧?他们趴在地上拜神仙的时候,我一直在看周围的风景——尽管是假的吧——没看出什么异常啊?”   “你那双只会玩游戏的眼睛怎么能和我这样干惯了刑侦的相比?”曾炜嗤之以鼻,“注意到远处的那些雪山了吗?它们好像……在长高。”   冯斯悚然回头,看看远处犬牙交错的雪峰山峦。他隐隐觉得那些雪山似乎真的变高了,但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又不能排除这是曾炜的言语暗示给他造成的错觉。   “没看出来?不要紧,抬头看天。”曾炜说,“云朵的变化你总能看出来了吧?”   冯斯依着他的话抬头看天,这一看让他一下子愣住了,没留神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一跤。   天空中的白云正在汇集,以一种完全脱离自然的速度,高速地向着某一个中心点移动——那就是冯斯所在的位置的上空。   “应该不是以我为中心,而是以你,对吧,鼠兄?”冯斯看着地上的巨鼠。虽然被冯斯重重摔了一下,但大概是吸入的天选者的血液开始起作用了,它显得精神愈发健旺,半点也不像之前似乎随时都可能断气的模样了。腹部的附脑在先前耀眼的绿光闪烁之后,光泽反而比以前黯淡了,但那种柔和的绿色更加显得和整个附脑浑然一体,彰显出一种良好的运作状态。   巨鼠抬起头,毫不避让地和冯斯对视,冯斯意识到,巨鼠能听懂他在说什么。尽管没法开口对话,巨鼠还是用眼神向冯斯传递了一些信息,其中有淡淡的感谢,有浓烈的讽刺,还有一种冯斯无法确认的东西。   似乎是……亲切。   “是不是我的血唤起了你的一些远古记忆呢?”冯斯喃喃地说,“你和我真的有着同样的血脉吗?你到底能不能告诉我,你是什么,我又是什么?”   巨鼠的眼神里冒出一丝狡黠的意味,它用眼神示意冯斯抬头看天。冯斯抬起头,顿时觉得血往上涌。   他看到了一副似曾相识的画面:那些飞速移动的白云已经聚集在了一起,并且渐渐改变形状,组成了一个图案——他自己的头颅。大半年前,在去往贵州山区的火车上,在时间停止的迷境中,他也看到了车窗外的氤氲云气组成了他的头颅。   不过,现在的这个头颅更大,也更有气势。高悬于藏地风光的青空之上,冯大少的头颅带着逼人的威势俯瞰大地,简直有一种佛陀俯视苍生的错觉。那些原本就巍峨雄奇的雪山,此刻正以肉眼都能看得到的速度向上生长。   天空慢慢暗了下来,太阳由之前灿烂的金色转化为落日般的暗红,平添了几分不详的气息。空气开始流动,转为高原的风,并且风力越来越大,成为吹得人脸上生疼的狂风。湛蓝的天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阴沉沉的铅灰色,星星点点的雪花落了下来。原本闲适地吃草游荡的牛羊也受到惊吓,四散奔逃。   几乎是在转瞬之间,先前充满诗情画意的美景荡然无存,周遭的一切都变得阴郁而压抑,危险的氛围在蔓延膨胀。即便是幻境,这一片虚幻的领域也似乎把握住了青藏高原天堂与地狱并存的本质,那里上一刻是生灵的乐土,下一刻就可能成为死神的墓场。   三个欧洲人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不同寻常的变化。叼着烟斗的马脸男人猛地把烟斗往地上一掷,身上激发出一圈莹白色的蠹痕。冯斯不明白他的用意,连忙拉着曾炜后退了几步。但还没退出多远,那道蠹痕消失了。马脸男人的脸上现出了惊恐的神情,大声对着他的同伴喊了几句,既不是汉语也不是英语,冯斯听不懂。   “他说的是法语,大意是‘创造之神发怒了,不许我们退出幻境,危险了。’”曾炜说。   “你还真是多才多艺呢,居然懂法语?”冯斯有些小诧异,“不过,‘创造之神’是什么玩意儿?是指的我们这位刚刚把我当奶妈一样吸血的鼠兄么?”   “我不知道,他就是这么用词而已。”曾炜说。   三个欧洲人看上去都相当恐慌。但从马脸男人刚才的话来判断,这只从险境中重生的“创造之神”,阻止了他退出幻境的操作。在创造之神的能力压迫之下,他竟然不能撤销掉自己创建的幻域。   “鼠兄,你到底想干什么?”冯斯蹲下身,对巨鼠说。巨鼠用充满智慧的眼神瞥了他一眼,然后颇有尊严地迈着四条小短腿跑远了,身影很快消失在被大风吹得摇曳不休的长草中。冯斯很是无奈,想追也追之不上,只好转向欧洲人。   “这位小姐,现在我们好像都被鼠兄困在这片幻域里了,算是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冯斯说,“能不能稍微告诉我一点儿关于你们的事情,我们好一起想法子脱困。”   混血女人坚决地摇头:“抱歉,我们宁可死在这里,也不能告诉你任何与我们有关的事情。你自求多福吧。”   话音刚落,她和两名同伴一起背靠着背呈三角方位坐下,一道淡青色的蠹痕从她身上释放出来,将三个人全部笼罩其中。三人闭目而坐,以佛教七支坐法的标准姿势开始打坐,蠹痕的淡青色里也掺杂入了莹白色和藏蓝色。冯斯隐隐猜到,这三个人在用独特的修炼方法把三人的力量汇聚在一起,以便迎接即将出现的巨大变故。   “妈的,太没义气了……”冯斯无奈地摆摆手。虽然穿着冬装,他还是已经感受到了明显的寒意。天色已由之前的阴霾转为更加令人不安的灰黑色,组成他头颅形状的云朵也已经漆黑如墨,低垂在仿佛触手可及的头顶。呼啸的狂风带着惊人的力度,让人连稳当站立都有些困难。   更糟糕的是,不知道是不是习惯了那样的环境,马脸男人在创造这片幻域的时候,连他妈的高原因素都考虑进去了。现在冯斯觉得自己好像是开始出现了高原反应,脑袋很疼,呼吸不畅,胸口像被填了一团棉花一样发闷。他大概记得出现高原反应的时候尽量不要运动,连忙坐在了地上。   曾炜却似乎没有受半点影响,他只是抄着手站在原地,仰头看着云朵组成的冯斯的头颅,若有所思。   “你看到自己的脑袋飞在天上,好像并不是特别吃惊的样子。”曾炜忽然说。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几个月前我也见过差不多的。”冯斯说。他本想一笔带过,但曾炜看来对此颇感兴趣,他只能紧了紧衣服,强忍着高原反应的种种不适,大致讲了一下其时发生在火车上的那一幕。他不过讲了短短的几分钟,身边已经是天昏地暗,大片大片的雪花密密集集地掉落下来,地面上已经是雪白一片。气温骤降,夹杂着冰粒的狂风吹在皮肤上有如刀割。   冯斯还从未经受过这样的严寒,当真有一种血管里流动的血液都要冻成冰块的错觉。但曾炜始终显得一切如常,他的犟脾气不禁上来了,也努力咬牙死扛着。   “你想没想过,两次在不同的状况下,都出现了你的头,这到底是在暗示着什么?”曾炜问。   “也许是想说明……我老人家的脑袋特别值钱?”冯斯冻得牙关紧咬,发出格格的声响,“比如说,他们是在提醒我,我的附脑和魔王有着关键性的联系。”   “废话,你是天选者,你的附脑当然和魔王关系紧密,连我都知道了,还用得着提醒?”曾炜说,“我觉得这当中别有文章。但是这种云团汇聚的形式,就很有趣,其中肯定包含着一些特定的信息。”   “现在顾不上琢磨那些了,”冯斯把身体缩成一团,“要是先在这儿冻死了,什么信息也没用啦。我们要不要去找个山洞避避风雪?不然不等冻死,可能直接就被雪活埋了。”   “照我看,你的鼠兄不是这个意思,”曾炜的声音也有些颤抖,“他突然间把环境变得那么极端,就是想要考验你。你瞧,我们恐怕是走不到山洞了。”   冯斯向周围一看,果然,巨鼠不知什么时候将幻域的地形都做了改变。先前距离两人并不远的几个欧洲人,居然已经被转移到几百米开外,成为暴风雪中完全看不清楚的几个小黑点。而远方那些先前还在不断生长的雪峰,此刻已经完全消失,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一望无际的茫茫雪原,恐怕走出几十公里也没法找到任何躲避风雪的所在。而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冯斯未必能走出一公里。   这片虚幻的世界就像是橡皮泥,由巨鼠任意捏着玩。   “看来还真是考验呢……不过它想考验什么?考验我冻死的时候姿势好看不好看?”冯斯翻翻白眼,“大哥,连你都快受不了啦。再说了,就算是要考验,那也是考验我这样有身份的大人物,不该连你也拉下水。”   “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曾炜简短地说,“哪怕我自己冻死,也要保证你活着。”   冯斯说不出话来。曾炜不只是说说而已,居然真的在他身边坐下,紧紧地拥住他,那是荒野求生的一个基本招式:减少体温流逝。   冯斯刚开始感到很不自在,但很快屈从于求生的本能。这时候他才注意到,曾炜身上有一种熟悉的气味,细细想想,这味道和亡父冯琦州身上的烟味很像。那是一种全国各地都能买到的中档偏低的香烟,冯斯从记事时起,就从来没有见过冯琦州抽其他任何牌子的香烟。早年间冯琦州穷困的时候,抽这种便宜牌子的烟算是理所当然;后来他成为了算命大师,成为了有钱人,却也一直只抽这种烟,别人送的各种昂贵的名烟他碰都不碰一下。   那时候冯斯只是以为那是父亲的某种独特的怪癖,但到了此时此刻,他却有那么一点明白了:那是父亲对过往岁月的一种特殊的纪念方式,对那个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陪着他抽同一种便宜烟的挚友的留恋。曾炜没有撒谎,冯琦州和他的确是生死之交。   皮肤已经麻木到几乎没有知觉,在低温和缺氧的双重压迫下,冯斯的头脑也开始昏昏沉沉,迷迷糊糊中,曾炜的脸和冯琦州的脸混杂在一起,竟然有些分不清楚了。   “爸……这么多年了,你还抽这种烟啊?”冯斯迷迷瞪瞪地说。   “冯斯!醒醒!不能睡!”曾炜用力摇晃他的肩膀,他才猛然醒了过来。曾炜艰难地伸手,替他抹去沾在头脸上的雪片:“这种烟,年轻的时候我和你爸都喜欢抽。那时候我经常有一些长时间蹲守的任务,监视一个嫌疑犯窝点就可能整夜整夜地不能睡觉。这种烟烟味比较冲,可以提神,我抽上瘾了后介绍给你爸爸,他也喜欢上了。就这么抽了一辈子。”   “我们继续先前被打断的聊天吧,”冯斯强打起精神,“你之前跟我说,我爸过去是职业杀手,而你是个警察。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我那时候年纪很轻,有一种冲动的热血,为了调查一个本地贩毒组织,主动申请去做卧底。”曾炜说,“但是卧底这种事,实在比电影里描述的黑暗上百倍,那种巨大的精神压力远远超出我的想象。半年之后我就垮了,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有点风吹草动就吓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那个贩毒组织也注意到了我的异常,开始对我有所怀疑,他们通过他们自己的卧底,查出了我的身份。”   “那你岂不是很惨?”冯斯回想着自己在各种影视片里见到的身份泄露的卧底的下场,觉得全身更冷了。   “我被带到一个秘密据点,吊在一个空房间里,贩毒组织的头目亲自来审问我,想要弄清楚我到底传回去多少重要的消息——这样的审问当然是伴随着酷刑。”曾炜说,“就在我觉得自己快要熬不住的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一个看上去像是组织里的小喽啰的人忽然闯进来,连开五枪,把屋里连同那个头目在内的五个毒贩全部杀死了,一枪一个,干净利落,只剩下了我。”   “那个自然是我爸了?”冯斯咧嘴一笑,“这个出场蛮酷的。”   曾炜点点头:“他把我带了出去,告诉了我事情原委。原来他接受了委托,一直在寻找那个头目的下落。但头目十分狡诈,他始终找不到,直到我被贩毒组织揭穿身份后,他才算得到了机会。”   “为什么?”冯斯问,但马上自己反应过来,“哦,我明白了。因为组织里混进了一个卧底半年的警察,事关重大,他必须要亲自审讯,这就是我爸唯一能把握的机会了。话说,你的身份泄露不会就是我爸搞的鬼吧?”   曾炜笑了起来:“我当时也这么问他,他的原话是:‘我倒也想,但是你太笨,笨到我还没揭穿你你就自己被揪出来了。’我也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不过这件事之后,我和他算是认识了,慢慢发现彼此的性格脾气都很接近,居然成为了朋友。”   冯斯强打起精神,听着曾炜的讲述,倒是也能分散不少注意力,身上的感觉没有那么难熬了。按照曾炜的说法,冯琦州是那个年代黑道上相当厉害的一名职业杀手,而且行事一向手脚干净,从来不留任何证据。以他解救曾炜的那一次为例,救出曾炜的同时放了一把火,在汽油的帮助下把屋里的一切都烧得精光。   曾炜和冯琦州结交后,一直在劝说对方放弃黑道营生,冯琦州自然不会答应,却也不得不佩服曾炜身上那种近乎淳朴的正义感。   “你知道吗?虽然我很烦这样用词,但是你他妈的身上,真的有他妈的一颗赤子之心,赤子之心!”有一次喝酒的时候,冯琦州戳着曾炜的胸口说,“这一点老子不如你,真的不如你。”   “赤子你大爷!你也可以选择像我这样嘛,兄弟!”喝得脸膛通红的曾炜回应说。   “没得选!没得选!”曾炜夸张地挥舞着他那双杀人无算的大手,“路早就选好了,回不了头了!不过,如果有朝一日你找到了证据要抓我,我不会怪你。”   “抓住你之后,我一定给你送饭!保证你每星期都吃到烤腰子!”曾炜一拍桌子。两个人的眼圈都有些发红。   两人这种奇特的友谊一直维持了好几年。然后,在某一个曾炜上街执勤的冬夜,冯琦州突然不依常规地找到了他。当时曾炜正和同事们利用巡逻的间隙吃盒饭,冯琦州像鬼魅一样地出现在警车旁,曾炜连忙告诉同事们这是他的线人,然后把他拉到了一旁。   “我知道你胆子大,但也不必非要跑到警车旁边来显摆吧?”曾炜说。   “我是来向你告别的。”冯琦州说。   “告别?”曾炜一怔。   “我要走了。而且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未必有机会再见你。”冯琦州说。   曾炜思考了几秒钟:“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还是以前我和你说过的话……”   “别开玩笑了,哥们!”冯琦州拍拍曾炜的肩膀,“我宁可被人乱刀砍死,也不会任由你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来处置。我也不是遇到了麻烦需要跑路,只是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曾炜有些失望,但还是问道:“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   “你帮不上忙,这事儿太难了,搞不好连命都得赔进去,”冯琦州的语气就像在描述一场郊外踏青,“不过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这一个朋友,总得跟你道一下别。”   曾炜沉默了。两人相交已久,对彼此的性情心知肚明,冯琦州尽管只说了寥寥数语,却已经传达出了清晰的意思。曾炜是不可能阻止他的。   “好吧,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见。”曾炜拍拍冯琦州的肩膀。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爸,黑道里也再也没有任何关于他活动的消息。”曾炜说,“我利用工作之余多方打探,也没有任何结果。他真正地人间蒸发了。”   “但是二十年后,你还是重新遇到了他?那是今年还是去年的事儿?”冯斯问。他的脸和嘴唇已经全无血色,身上反而渐渐不觉得冷了。他知道,这样的感觉比寒冷更加糟糕,说明自己的身体状况已经逐渐过渡到冻死过程的第三个阶段:抑制期。如果再不抓紧离开低温环境并治疗,那就真是离死不远了。但他也相信,那只眼神充满智慧的巨鼠把他放在这样的冰天雪地里,目的绝不是让他活活冻死。他必须忍耐,忍耐,不停地忍耐,等到事情出现变化的那一刻。   周围的能见度已经降到了最低,天空中落下的雪仿佛全都变成了黑色。世界像是被压缩到了极致,又像是扩张到了无限。在这片无边无际的冰雪领域里,冯斯和曾炜就像是两只微不足道的蝼蚁,随时准备葬身于雪海之下。   “是的,去年底,那一次是我出差去到了你老家所在省的省城,竟然无意间在一个娱乐会所的剪彩仪式上听到了你爸爸的声音。”曾炜说,“虽然改变了样貌,但他的声音我是不会忘记的。”   “我相信他改换身份一定有重要原因,所以并没有现身相见,而是悄悄调查了一下他。原来他已经改名为冯琦州,又有了一个道号‘忘虚子’,居然成了一个省内很红的算命骗子,那天我撞见他就是那个会所请他去剪彩开光。最奇怪的是,当年他是那样独来独往的一个人,现在居然有了一个差不多二十岁的儿子——从时间上来算,这个孩子应该诞生于他消失后没多久,我相信二者之间必然有重大联系。”   “我没有在省城停留多久,因为出差要办的事情办完了,必须回北京。我当时想,利用警局的数据库来查也没什么关系。”曾炜的声音忽然间充满了愧疚,“可我没想到,我利用数据库调出二十年前与你父亲有关的若干案件的时候,被敌人潜伏的内奸发现了。一个警察,忽然开始调查他们苦苦寻找了二十年却没有结果的人,自然引起了他们的兴趣。他们根据我回北京之前的行程,派人手去省城调查,这次是有的放矢,终于找到了你父亲的踪迹。”   “这么说起来,倒也的确不能怪你,”冯斯低声说,“如你所说,这只是一个无心之失。”   “但我还是很难原谅自己,特别是当我在北京看见他的尸体的时候,”曾炜长叹一声,“我找了他二十年,最后摆在我面前的是一具肠穿肚烂的冰冷尸体,那种感觉我实在找不到言语来形容。但死者已矣,无法挽回,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他照看他的儿子。”   “但你没想到,你卷进的会是这么怪异难缠的大事儿,”冯斯苦笑一声,“不过,不管怎么说,还是得谢谢你。我总算是知道了一些我爸过去的事情——和他在我面前的形象还真是截然不同呢。真希望能够多听一点……再多听一点……”   他的嘴唇瓮动着,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身上一点也不冷,那种暖洋洋的感觉实在太舒畅了,简直让人一动也不想动,就想赶紧闭上眼睛,美美地大睡一觉,睡到春暖花开,睡到世界末日。   他隐隐感到曾炜在摇晃他的身子,在他耳边拼命喊着些什么,但他一个字也听不到了。黑暗不再只是视觉的感受,仿佛变得有了触感,有了气味,把他包裹在其中,溶解在其中,让他自己也变成了黑暗的一部分。   如果这就是死亡的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冯斯想着,简直比活着还舒服呢。就让我这么沉下去吧,沉到黑暗的最深处,沉到深渊的底部,永远不用再睁眼,永远不用再见到光亮……   然后他的眼前就突然亮了起来。   三、   中国人过去是没有圣诞节的概念的,但随着欧美文化的凶猛入侵,年轻的男男女女越来越热衷于成双成对地一起度过这个洋节了。他们未必真的对耶稣他老人家有什么真感情,但总要借着那种他们也解释不清的独特氛围去享受一把浪漫。   所以平安夜的三里屯近几年越来越热闹非凡,今年也不例外。红男绿女们把各处酒吧都挤得满满当当的,除了一家。这家平时生意还算相当不错的酒吧,不知道为什么在明明可以大赚一笔的平安夜选择了关门歇业。   路过的人们难免会好奇地看上一眼这间不走寻常路的酒吧。它门窗紧闭,窗帘也拉得很紧,只能隐隐看到一些灯光透出来。   “大概是这里被什么有钱人包下来了?”人们事不关己地猜测两句,很快从酒吧门前走过。   酒吧里。   名叫李文森的老板默默地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他实在没有什么话可以说,现在霸占酒吧的这帮人,每一个人都可以轻松地用一根小指头把他撕成碎片,除了沉默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还能做些什么呢?   现在在他酒吧里坐了好几桌人,每一桌人的形貌都十分的不走寻常路,其中甚至有一桌人全都是老外。但最吸引他眼球的,是一个身材粗壮的中国男人。这个人刚刚走进酒吧的时候,一直把头颅藏在宽大的帽兜里,并没有太引起他的注意,但等到此人把帽兜取下,李文森的眼珠子差点儿从眼眶里蹦出来。   这是一个双头的畸形人!他脖子上顶着两颗脑袋,一大一小,小的那颗看来并无生命力。但不管大小,两颗头都挺吓人的,而这个人更是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让人不安的威慑力,仿佛他随时都可能发起疯来把整间酒吧给拆了。   当然,这只是外表而已。李文森很清楚,今天夜里,每一个坐在这里的人,都和这个双头怪人一样,绝对可怕,绝对不平凡。过去他一直喜欢猜测顾客们的身份经历,以此自娱,但自从遇到第一个怪物——那个骄傲的年轻人——之后,他再也没有勇气去猜了。他发现了一个未知的、根本无法以常理度之的世界。更为可怕的是,他和他的酒吧也被卷入了这个世界里,无法逃脱。他只能祈求过生日的耶稣保佑他,但愿能够活着逃离这个非人的世界。   “老板,你这家酒吧不错,蛮有情调的。”一个俊美得就像从日本漫画里走出来的一样的年轻人来到身边,对李文森说。   李文森勉强笑了笑,没有答话。虽然并没有去刻意猜测,但他也能很轻易地看出,今夜来到酒吧里的人大致分为两拨。那十来个欧洲人是一拨,剩下的中国人和他们处于敌对关系。不过中国人内部也并不是铁板一块,看得出来这些人也分做若干个势力,彼此猜忌。   这些人要是打起来,我这酒吧多半是要报销了,李文森悲哀地想着。他很快又想到,这会儿哪还顾得了酒吧?能保命就不错了。   酒吧里的这两群人,自然就是几大守卫人家族和来自西藏的黑暗势力。此刻双方看起来悠闲,实则各怀鬼胎,暗地里剑拔弩张。   “看来我们是上当了,”王璐手里把玩着一个小铃铛,发出叮铃铃的响声,“那家伙把我们约到这儿来,目的只是为了让我们和这些鬼佬火并而已。很显然,鬼佬也是他用同样的方法骗来的。”   “能把我们几个一起骗到这儿来,水准可不一般呐,”梁野说,“我没猜错的话,那家伙一定是给我们看了相同的东西——那样我们宁可冒着被欺骗的风险也一定要为之赶过来的东西。”   “然后为了那样东西不落到你们几个的手里,我马上赶过来了,”范量宇哼了一声,“不过看到你们也同时赶到,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那小子真有种,我要不把他撕成七八十块,我就……”   “别着急发狠了,范兄,”路晗衣依然带着轻松的笑容,“现在可顾不上骗我们的那小子,西洋朋友们还在那儿等我们呢。”   四个人尽管貌合神离,总算还能聊上几句天。和他们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坐在远处一张大桌旁的十余个欧洲人。他们个个阴沉着脸,不说话,不谈笑,不吃不喝,活像一堆摆在那里的木偶。   “照我看,我们要不要干脆就散伙?”王璐的眼珠子骨碌骨碌转着,“这一架打起来,恐怕双方都会死伤不少,这不正好中了约我们到这儿的那家伙的计?有点不划算咧。”   “他既然计划周详地把我们骗到这里,当然是算准了的。”范量宇阴沉地一笑,“西藏这一支,一来是我们的心腹大患,二来他们所掌握的秘密未必不比天选者更重要,我们既然见到了他们,就不会放过。”   梁野叹了口气:“你说得对。难得能在这里遇到他们,我恐怕是不会轻易让他们离开的。不过,一会儿打起来的话就收不住了,有些问题得现在问。”   他站起身来,走到李文森身前。李文森不自禁地颤抖了一下。梁野摆摆手,示意他镇定:“别紧张,我们虽然杀人,但只在必要的时候杀。我现在就是想问你几个问题而已。”   李文森苦笑一声:“我知道你要问什么。那个人只是告诉我,今天晚上歇业,不招待其他客人,把场地留给你们。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知道。”   “那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总见到了吧?”梁野说。   “那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男人,身高可能得有一米九,长得挺帅的,有点像那些整过容的韩国男星……”李文森大致形容了一番此人的外形特征,也说明了他能用无形的力量伤害他人的能力。   “那这个人,你有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殊之处?”梁野又问。   “他很奇怪。”李文森说。   “奇怪?奇怪在哪儿?”   “他很帅,很有钱,又那么厉害,但我能看出,他的内心隐藏着很深重的自卑,”李文森说,“不过我宁愿我没看出这一点。他大概就是因为非常不喜欢别人观察和揣度他,才硬把我拉上这条贼船的。我想,现在虽然他不在,你们也不会轻易放过我吧?”   梁野犹豫了一下:“很抱歉。我虽然答应了不杀你,但一定会抹掉你的记忆。”   “能活命就算万幸了吧。”李文森垂着头,不再多说。   正当梁野试图从李文森嘴里打探出那个把他们骗到此处来的阴谋家的身份时,王璐已经步履轻快地走到了欧洲人们的桌前。尽管先前要求撤退的是她,但一旦确定了要打,上前挑事儿的也是她。   “你们等的人不会来了,”王璐笑眯眯地说,“那个人骗了我们,也骗了你们。”   欧洲人们依然像木偶一样,一言不发,只有一个胖乎乎的大男孩抬头看着她。这个大男孩的脸看上去十四五岁,身材却比成年人还要魁梧,十分神似美国青春片里常见的校园小霸王,和一贯扮猪吃老虎的王璐放在一起,当真是一时瑜亮。   男孩上下打量了王璐许久,慢吞吞地开了口:“你们眼里,我们,是疯子。为什么,和疯子说话?”   他说的是汉语,很是生硬,用词也简单,但表意倒是清楚。王璐耸耸肩:“随便聊聊呗。我很想知道,这次你们大规模来到内地,是为了什么?”   “和你,没关系。”男孩依旧很冷硬地回答,看来毫无交流的意向。   王璐摇了摇头:“从发现你们的存在开始,你们就是这样,拒绝任何交流,总是摆出和全世界为敌的态势。看来今天,我们是非打不可了。”   “我们,并不想,找敌人,”男孩看着王璐,“只想,守住自己。”   “我们并没有要侵占你们的地盘的意思,也并不是就要抢你们的东西,”王璐说,“事实上是,每次一见面你们二话不说就开打。是你们主动把我们当成敌人哎。”   “也许是你们,没有善意。”男孩说。他外表年轻,说起话来却慢条斯理老气横秋,给人一种奇异的违和感。   王璐展颜一笑:“没有善意就没有吧,随你怎么说。总而言之,我已经明白了。”   “明白?明白什么?”男孩眉头一皱。但紧跟着,他猛地向后一仰头,一道寒光从他的身前掠过,刚刚好是之前他咽喉所在的位置。十分之一秒后,一道红色的蠹痕笼罩住了男孩的全身,那道寒光也随之落在了地上,发出金属的声响。   那是一把锋利的钢刀,上面还隐隐散发出橙汁的香气,大概是酒吧后厨用来切水果的。   ——这毫无疑问是王璐利用她空间转移的蠹痕所制造的一次突袭。只是男孩看起来肥肥蠢蠢,反应却快得很,一闪躲过了这一击,随即迅速用蠹痕护住自己。   “你们果然不好对付……”王璐咕哝一声,向后退了几步,“那就开打吧。几位哥哥!快过来帮忙!”   王璐虽然平时看起来疯疯癫癫,但范量宇等人都知道她精于算计,此刻她忽然点燃战火,必然有用意,所以立刻离座走了过来。路晗衣笑着问:“你刚才不是打算先和他们联络一下感情么?怎么突然间就开打了?”   “我怎么可能和疯子联络感情?”王璐的嘴角带着残酷的冷笑,“我不过是要试探一下他们。这个死胖子如我所料,明明对我讨厌得不得了,居然还肯陪我说话,说明他只是想拖延时间而已。”   “拖延时间?什么时间?”范量宇问。   “今晚的这场约会,我们的确是被骗了,但这帮鬼佬却不是,”王璐的身上开始涌现出杀意,“他们是一伙的,就是想把我们拖在这里而已。我没猜错的话,大概又是为了绕开我们,对冯大少或者刘大少下手。”   “真有趣。”范量宇摇晃了一下他的大头,“看来我们得速战速决了。”   四、   正当冯斯以为自己真的要沉入永恒的黑暗时,眼前忽然亮了起来。   紧跟着出现的,是一幅幅他十分熟悉的画面。那是几个月前在贵州山区,当他和“老祖宗”的精神力量产生联系时,那些飞快闪现在脑海里的幻觉:原始的海洋、沸腾的岩浆、被地壳挤压隆起的山脉、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远古生物……   为什么每次都要让我看这些?冯斯纳闷地想,老子又不是考古学家。但他很快想到了:这些可能并不是单纯的幻觉,而是某种烙印在种族基因里的记忆。老祖宗让他看这些,巨鼠也让他看这些,难道是想要暗示他——这就是魔王所经历过的历程?   他耐着性子看下去,就像是在观看科教片一样。那些画面上的事物越来越眼熟,鹦鹉螺、三叶虫、甲胄鱼、古珊瑚、原始蕨类植物、恐龙、猛犸、猿猴……   一直到了一只古猿出现时,画面的流逝速度开始变慢。冯斯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变化。他仔细端详着这只古猿,它和普通的猿猴一样,有着较小的头颅和凸出的嘴,但凸出的长度并不大。最重要的在于,它并没有在地上爬,而是在直立行走。冯斯虽然对古生物学知之甚少,但凭借着那些一鳞半爪的常识,猜测这大概是一只南方古猿——从猿到人的第一个重要过渡。   小孩子都知道人是猴子变来的,冯斯想,特别是在我国这样普遍没有宗教信仰、不相信上帝创造人的国度,你给我看这些是什么意思?补习中学生物么?   不对!   我明白了!   突然之间,冯斯猜到了老祖宗和巨鼠的用意。这些电影画面一样的幻觉,的确是在讲述地球生物的演变史,但又不全是如此。它们更加想要表达的,是另外一层意思……   ——地球生物的进化史,同时也是魔王的实验史!   ——每一个时期的生物,都曾经被魔王所看中,但又最终放弃!   ——直到人类出现。   冯斯忘记了自己所处的困境,忘记了生死,感到自己又捕捉到了一些可以帮助他接近魔王真相的东西。没有错,之前他也知道,魔王一直在用地球的生物做某些实验,一直在干预着地球生命的进化。现在被巨鼠注入的这段记忆不但证实了这一点,还进一步说明:整个地球生命的历史,就是魔王的实验史。   也就是说,光用“干预”这个词,已经不足够了,最适当的词,是“主宰”。一切都是在魔王的主宰进行的。地球上的生命,从来不曾拥有自由的进化意志,它们全都是魔王的实验品。因为地球就是魔王的实验场。   “你到底想要实验些什么?”冯斯忍不住自言自语,“为什么其他生物都不行,只有人类才行?不对,人类也不一定行……”   他又想起了他所遇到的第二只魔仆,那个人首蛇身状若伏羲的家伙。在他和魔仆对话的过程中,魔仆向他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魔王的数量并不只一个。魔仆自己所知的是有两个,但也不排除还有更多个的可能性。而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两个魔王产生了分歧。一个认为人类的进化脱离了它们想要的方向,打算灭绝人类;另一个确认为人类依然有潜力,依然可以继续观察培养。这样的分歧,可能导致了内部争斗,以至于两败俱伤,这才让人类取得了涿鹿之战的关键胜利,得以继续延续族群。   “鼠兄,你到底是属于哪一方的?”冯斯向着虚空询问说,“你是想要灭绝人类呢?还是想要让人类继续繁衍生存呢?”   这句话刚刚问出口,眼前这些生物进化史一样的画面消失了,冯斯忽然感到自己原本麻木到没有知觉的身体又有了感觉。而随着身体知觉的恢复,他的眼前也出现了新的景象:一片山坡。   是的,一片山坡,从周围的景观和一大群身着藏袍的人来判断,这里应该还是西藏。更有趣的是,冯斯发现自己也穿着一身藏袍,混迹在人群中。   这位鼠兄还真有点幽默感,冯斯想,这是让我体会一下“我在现场”的感受啊——那就感受一下呗。他四下打量一下,大致弄明白了周围的环境。   这座山并不算太险峻,山坡上长满青草。从高处眺望,可以看到山脚下的村落,还有牛羊在吃草,说明这里属于藏区里有人居住的区域。再看看身边的人们,清一色的男人,全都是藏式穿着。冯斯虽然不懂藏族服饰的演变,但从几个人腰间的旧式火枪和手里样式古旧的打火机,以及一位贵族手里拿着的怀表,大致可以判断出这一幕记忆所发生的年代是在近代,可能比较接近民国年间。   此外,这些人并非出于同一阶层,衣着打扮上能很明显地分出贵贱。他可以大致地看出,在场大约有十来个比较有身份的人,大约是土司贵族之流,有的骑在马上,有的坐在轿子里,每个人身边都带着少则七八个多则三十几个随从。而冯斯自己,身上的藏袍破破烂烂,散发出难闻的臭气,赤着一双脚,毫无疑问只是个小跟班。   你大爷的,冯斯悲从中来,老子就算到了幻境中都他妈还是只能做屌丝。   他定了定神,开始试图弄明白这群人到底要干什么。他们一个个嘴里都念着叽里咕噜的藏文,他一个字也听不懂,但至少可以分辨出,所有人的关注点都在山坡尽头的一个山洞上。这个山洞被一扇人工打造的石门堵住,缝隙处贴满符纸封条。门外,二十多个喇嘛正坐在地上诵经。   看起来,巨鼠把我拉到这段记忆里,是因为那个山洞里有事要发生,冯斯推断着。从人们虔诚的表情以及时不时转个经的动作姿态来看,山洞里将要发生的事情可能对他们而言相当神圣。   此时正是接近中午的时候,太阳正在一点一点爬升到人们的头顶。手拿怀表的贵族看了一眼时间,忽然间高声发出了一句号令,喇嘛们立即吹响了被称为“刚洞”的法号。那声音雄浑粗犷,摄人心魄,带有一种原始的渲染力,令听到的人都不自觉地肃穆起来。   随着法号的吹响,坐在马上的贵族下了马,轿子里的贵族下了轿,全都五体投地拜伏于地,就如同先前三个欧洲人膜拜巨鼠一样。贵族们都跪下了,下人们自然不敢站着,冯斯也只能跟着趴在地上,但还是稍微抬起一点脖子,用余光注视着前方的动向。   法号声止息后,喇嘛们放下刚洞,合十祝祷后取下了石门上的封条,打开了石门。几个身强力壮的喇嘛带着木棍和绳子钻进石门,不久之后,十分吃力地抬出一口柜子。柜子是木质的,高约一米五,长宽各在一米左右,呈棕黄色,柜门和柜身上都是冯斯看不懂的描金符号,边框上还有一些醒目的骷髅图案。柜门上有一把金色的大锁,此外和那扇封住山洞的石门一样,门缝处也被符咒所封住,每一张画着符咒的符纸都是完整的。   人们对着这口柜子又叩了若干个头,这才站起身来。拿着怀表的贵族看来是这群人的头目,他来到柜子前,慷慨激昂催人尿下地说了一大堆话,冯斯依然是半个字也不懂,却也只能耐着性子在脸上装出虔诚崇拜状。不过说完话后,他从身上取出一把钥匙交给喇嘛,几名喇嘛开始动手开锁和揭封条,冯斯的好奇心还是起来了,想要知道柜子里装着的是什么东西?   难道是……百年前的巨鼠兄?他想到这里,心里有一些小激动。但等到柜门打开,正午的阳光把柜子里照亮后,他却看到了一样令他意想不到的东西。   柜子里有一具尸体,确切地说,一具干尸。那是一个已经完全不辨面目的人,歪歪斜斜地靠在柜壁上,只剩下一层皮包裹着的比竹竿还细的胳膊和双腿从喇嘛服里伸出来。浓烈的尸臭从衣柜里散发出来,让人闻了就想呕吐。   人群哗然。贵族和喇嘛们的脸上都是既惊惶又悲痛,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贵族甚至直接晕倒在地上。而农奴下人们则表情各异,有的和自己的主子保持一致,有的明显能看出幸灾乐祸的情绪。冯斯也只能摆出一张沉痛脸,继续注意着各方的反应。   领头的贵族突然间狠狠地把手中的怀表砸到地上,表身在一块坚硬的山石上撞成了碎块。他紧跟着拔出腰间的火枪,砰的一枪,打死了一名喇嘛。   冯斯很是吃惊。他虽然不信什么宗教,却也知道藏传佛教在西藏的地位,这个贵族竟然会开枪杀死喇嘛,那一定是对方做出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了。难道就是因为那个柜子里的死人么?   这是个什么人?为什么会死在里面?贵族又为什么会大动肝火?   不容他继续思考下去,眼前的一切突然变得卷曲斑驳,就好像旋转的万花筒。等视界重新清晰起来的时候,他的眼前出现了另外一座山。   一座高耸入云的雪山。他就在雪山脚下。   周边环境也和先前所见的截然不同了。不再有和煦的阳光与茂盛的青草,不再有悠闲吃草的牛羊,不再有村庄与炊烟。这里所能见到的,只有充塞着整个天地的冰雪和绵延无际的雪山。   冯斯也不再是先前那副农奴一样的打扮了,而是穿着厚实的登山服,手里握着冰镐。毫无疑问,这一次的年代是现代,而且从手腕上的卡西欧太阳能登山表来看,也许离自己的现实年代并不远。   身边的人也都各自拿着工具,还有一些挖掘机之类的大型机械,冯斯大致判断出,这应该是某次雪崩后的救援现场。而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相貌分析,一部分像汉人,一部分像藏人,这里多半还是西藏的某处所在。只不过,这次应该是在荒芜的无人区。   冯斯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只能胡乱地抡着冰镐,装模作样地挖掘,然后留神倾听人们的谈话。还好,大部分人都用汉语交流,他很容易就听明白了现场状况。   没错,这里确实是西藏的羌塘无人区,确实发生了一次雪崩。一支七人登山队恰好在攀登这座雪山,因雪崩而遇险,冯斯所在的这支救援队就是赶过来救援他们的。只是从他们的对话来判断,由于被突然的气候变化阻碍了行程,导致到达太晚,这次救援行动结果不容乐观。   “七八天的时间,就算没有被活埋或者冻死,随身补给也早该用光了,”一个救援队员说,“生存的希望微乎其微。”   “不管怎么说,哪怕是聊尽人事,也得找啊,”另一个队员叹了口气,“哪怕把他们的尸体送还给家人,也算是叶落归根吧。”   冯斯在过去的一年里见识了太多的杀戮和死亡,加上还不知道自己的真身此刻是不是已经冻成了冰块,因此实在是没有心思去为这七个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探险者哀悼了。他只是一边假装干活一边探头探脑,揣测着巨鼠把他带入先前那场幻境的用意,以及在这个新幻境里可能会发生些什么。   此外,羌塘无人区,雪崩,七人探险队,这几个关键词他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但一时想不起来了。   “找到了!找到了!”忽然前面传来一声喊叫。   冯斯混在人群里一起跑过去。果然,有人发现了一个靠近山脚的山洞,洞口几乎已经被积雪完全封住了,但还留有一些小小的缝隙,可以让空气透进去。   “山洞里有人呼救!”发出喊叫的人说,“看来有人没有被埋,躲到了山洞里等我们救援!”   “真是生命的奇迹啊……”先前认为不可能有人存活的救援队员感慨地说。   一个队长模样的大汉下达救人的命令,大家连忙以最快的速度移除掉山洞门口的冰雪,两名队员钻了进去,很快扶出了一个人。这个人身上裹得像头狗熊,大概是把同伴的衣服能披的都披到身上了。他看起来很是憔悴,眼窝深陷,胡子拉碴,脸上手上有不少冻伤的痕迹,可想而知这七八天里受尽了煎熬。但冯斯注意到,他并不显得特别消瘦,至少不像是那种忍受了强烈饥饿之后的消瘦。而且,这张脸也给冯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又一时想不起到底在哪儿见的。   “你怎么样?”队长问,“身体有什么不适的话,我们带了药箱。”   “我还好,就是有些冻伤,不算太碍事。”被救出来的登山者回答。他的声音很低,有些虚弱,但听得出来并不是那种离死不远的无力,显然生命力还算旺盛。   “你的同伴呢?”队长又问。   “他们……都死了。”登山者迟疑了一下,回答说。   “很抱歉,不过你可真不简单!”队长看来是个飞扬豪爽的人,虽然是初次见面,却像老熟人一样拍着登山者的肩膀,“你是怎么活下来的?按理说那么多天,随身带着的食物也该耗光了吧?”   登山者动了动嘴唇,却没有说出话来。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近似惭愧的表情,队长忽然间像是意识到了些什么,脸色沉了下来。   “谢光辛!程杭!你们俩进洞仔细看看!”队长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走吧。”一个人在旁边拉了拉冯斯的胳膊。冯斯愣了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就是队长口里的“谢光辛、程杭”两名队员中的一个。管他是姓谢的还是姓程的,他只能硬着头皮走进山洞。   看来,巨鼠所创造的这些幻境,虽然来自于真实的记忆,却可以从中进行修改细节,冯斯想,还怪有意思的。科幻小说中描述的虚拟现实游戏,可能就是这种感觉吧。   山洞并不深,进去很快就能见到底。冯斯的伙伴用头灯照亮了山洞里的情景,冯斯看了一眼,只觉得心里微微一沉——洞里放着六具尸体,人的尸体。   这倒没什么难猜的,冯斯想,七人探险,只活下来一个,自然能找到六具尸体。作为一个已经见惯死亡的人,他迅速抛掉最初的不适,蹲下身来查看这些死人。然而,细看之下,他就像是被人重重砸了一锤子一样,惊叫起来。   “怎么了?”身边不知道是程杭还是谢光辛的队友连忙问。   “尸体上都……都有刀割留下的残缺!”冯斯声音发颤,“那个家伙吃人肉!他是靠吃人肉活下来的!”   接下来的场面一团混乱。粗豪的队长不停逼问幸存的登山者“他们是因为雪崩死的还是你杀了他们?”这个问题十分关键,因为单纯吃死人肉最多不过是引发道德审判,先杀活人再取肉那可就是谋杀了。登山者自然百般辩解“你可以让法医检查他们的伤口,我绝对没有杀人……”   在这一地鸡毛中,冯斯没有吭声,独自一人蹲在山洞外,一想到吃人肉这种事就一阵阵恶心。但在恶心感过去之后,他意识到了有点不对劲:巨鼠为什么要他看这一幕?如果说上一个幻境中,那个柜子里的干尸也许和西藏的黑暗家族有重大联系、只是自己不懂藏文听不懂的话,现在的这一幕却十分明白——就是一个雪崩中的幸存者靠吃其他遇难者的尸体生存下来的故事。   这一段记忆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冯斯想着,雪山遇难吃人肉,这是被各种恐怖小说玩烂了的段子,和魔王有什么关系?和西藏家族有什么关系?巨鼠到底图的是什么?难道就是单纯地恶心我一下?   不可能,这位鼠兄给我看的这两段玩意儿,一定有独特的用心。冯斯苦苦思索着,他再一次想到了先前所浮现出的那些似曾相识的感觉:羌塘无人区、七人探险队、雪崩、幸存者……包括这个吃人肉活下来的家伙的脸,也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他奶奶的一定在哪儿见到过这样的信息,可是我现在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真的把脑子冻坏了?   他轻捶着脑袋,苦苦回忆着,无意间听到那个登山者在低声下气地央求队长:“能不能帮我在附近找找我丢掉的手机?可能是雪崩时被埋起来了。”   队长显然是对吃人肉的行为十分鄙夷,说话时很没好气:“这么大的面积,怎么找一个小小的手机?你能捡条命回来就不错了!再说了,无人区根本没信号,你把手机带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的手机里有一些很重要的资料……唉,算了。找不到也罢。”   手机?冯斯忽然眼前一亮,狠狠一拳砸在雪里。   全都想起来了!我想起你是谁了!冯斯差点忍不住喊出声。这个人是刘鑫,那个疑似被凌迟杀死的青年富豪!   冯斯之前专门查过刘鑫的资料,见过他的照片,只是此刻的刘鑫满面脏污,加上身体衰弱精气神全无,所以一下子想不起来。但一听两人在对话里提到手机,他马上想到,刘鑫就是靠一款手机app起家的。   没错,这就是刘鑫,那个在警方的通报中被记者叶明强残忍杀害的青年富翁。虽然一切的现场证据都指向叶明强,冯斯却怀疑其中另有文章,因为刘鑫的死法和哈德利教授的死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现在巨鼠让我看这个,也是想暗示一下什么么?冯斯想着。如果是那样的话,所谓的吃人肉,也许别有隐情。或者……   他站起身来,趁着人们都在吵吵闹闹没注意到他,再度溜进了山洞。他学着之前同伴的动作打开了头灯,也不去多看那几具尸体,开始在山洞里仔细地搜寻。他也并不知道自己想要找到些什么,但是那种近乎与巨鼠心灵相通般的直觉告诉他,一定能找到些什么。   终于,他在山洞最深处的地面找到了一些挖据过的痕迹,用冰镐刨开表面上的浮土。他在浮土的下方很快找到了一些东西:在低温下冻得硬邦邦的肉块。   我大致有些猜到点儿眉目了,冯斯疲惫地想着,扔掉冰镐,慢慢坐在了地上。刘鑫想要隐藏的,和那个柜子里干尸的死因,大概是一样的。鼠兄想要告诉我的,就是这个。   身边的一切又开始了万花筒一般的变形。过往的旧事再度隐匿,沉入时间的深渊。    第九章、天国   一、   冯斯始终没有回来。   原本计划好的热热闹闹的平安夜,最终变成了凄风苦雨的一夜。大家先是找出暂时不用的棉衣被子之类厚重的东西挡住没有了玻璃后呼呼灌风的窗户,然后还是把关雪樱精心烹制的火鸡大餐吃掉了,但每个人都食不甘味。文潇岚一直等到将近凌晨四点钟,实在支撑不住了,才和关雪樱挤在一张床上小睡了片刻。   到了早上七点半,手机上的闹铃响起,文潇岚爬了起来。关雪樱也被惊醒,有些吃惊地看着文潇岚匆匆忙忙地梳洗打扮收拾东西。   “你接着睡你的,”文潇岚说,“我得上课去。”   关雪樱更为诧异,张了张嘴,文潇岚知道她想说什么,回答说:“总不能不上课吧?而且这是这学期最后的几堂课,可能划重点的。”   关雪樱拿起手机,在上面打出两个字:“学霸”。   文潇岚谦虚地笑了笑,急匆匆出门而去。   早上 第一节课,上课的人不多,或许是学生们都在昨晚的平安夜消耗了太多精力。即便是来上课的人,也大多无精打采呵欠连天。老师倒是见惯了这样的场面,宠辱不惊地站在讲台上,自顾自地照本宣科。   文潇岚照例是坐在第一排,但前一天实在睡眠不足,让热爱学习如她也有些吃不消,渐渐进入鸡啄米的恶性循环状态。她只好不断地掐自己的手背,提醒自己绝对不能睡着,切不可坏了二十余年来从不在课堂上睡觉的清白之身。   然而一来前一天夜里只睡了不到四个小时,二来整晚担惊受怕心绪不宁,此刻真的是有些熬不住了,手背掐得青肿似乎也不大管用。她用手托着下巴,在心里发狠地想着要不要效仿古人锥刺股,真的往大腿上扎那么一下。就在这时候,教室的后门被推开了,一个像是迟到学生模样的人背着书包匆匆进门。   迟到当然不是什么好事,但比起完全翘课,也算是五十步与一百步之差,所以老师继续宠辱不惊。文潇岚随意地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她连忙用手捂住嘴,差点尖叫出来。   来的居然是范量宇。双头怪人范量宇。   从帽兜的体积来看,范量宇应该是又使用了上次的把戏,把他那颗畸形的小头生生按进了肩膀里。尽管如此,他那布满伤疤的大脑袋也足够骇人了,所以他还是把帽兜拉得很低,尽量不让人看到他的脸。但文潇岚对他的体型步态实在太熟悉不过,就算他穿着戏装甩着水袖也照样能一眼认出来。   范量宇径直走向第一排,坐在了文潇岚身边,成为今天第二个坐在第一排的“学生”。   “书包哪儿来的?”文潇岚小声问。   “路上弄晕了一个学生,随手抢的。”范量宇说着,真的像一个学生一样拉开书包,把文具盒、教科书取了出来。只是他没有劫对对象,教科书并不是这门课的,好在老师光顾着讲课,也并不会去留意。   “你们这些恐怖分子……太变态了!”文潇岚叹为观止,侧头看了一眼那本整备范量宇装模作样翻开的教科书,扉页上写着书主人的名字:张吉顺。   这孩子可真是既不吉也不顺啊,上课路上都能遇到凶神……文潇岚想着,忽然差点乐出声来。不知道怎么的,范量宇这么一胡闹,她的精神头提起来了,没那么困倦了。   “有没有冯斯的消息?”她问。   “我们的人正在四处找,”范量宇说,“别紧张。我早就说过了,如果他能那么轻易被干掉,那反正也不可能指望用他去对付魔王,死了就死了呗。”   文潇岚哭笑不得:“他对你们而言可能就是个工具,但对我而言是朋友!怎么可能死了白死!你这个大头怪对生死的事情从来都是这样不在意的吗?”   范量宇淡淡地回答:“不是。有时候我也在意的。”   文潇岚一愣,又想起了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她连忙转移话题:“好吧,天选者死了活该……那你们呢?你们昨天晚上是不是也遇到什么大事情了?”   “你怎么知道?”范量宇反问。   “有人告诉我的。”文潇岚把平安夜发生的事情简要告诉了范量宇。   范量宇点点头:“原来那小子是天选者的双胞胎哥哥,这倒是十分有趣。他能想出这个办法来把我们四个都骗到了,说真的比冯斯那个废物厉害多了。”   他也大致把前一夜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听得文潇岚惊奇不已:“你们四个,和那些西藏来的疯子欧洲人打起来了?结果呢?”   “我们杀了他们几个人,”范量宇轻描淡写地回答,“除我们四个外,我们的人也死伤了几个。不过正要到打得兴起的时候,对方突然撤退了。”   “撤退?为什么?”   “他们应该是用他们特有的方式传递了某些重要讯息,比和我们打架还重要的讯息,所以都撤了。”范量宇的语气里分明带着一丝遗憾,显然是昨晚那一架没有打过瘾。   “行啦行啦,成天脑子里就想着砍人……”文潇岚拍拍他的手背,“不过我很好奇啊,你们四个算得上是守卫人世界里最聪明最厉害的了,为什么会那么轻易就被池慧用假信息骗到三里屯去呢?你们就没有起疑心?”   “他给我们看了一样极重要的东西,”范量宇说,“重要到别说陷阱,就算是火坑我们也会跳下去。”   他只说了这一句,没有再多说。文潇岚也乖觉地没有追问下去。   “你跑来装学生上课,就是为了告诉我冯斯的消息吗?”她又问。   “我路过这里,想着可以顺便告诉你一声,”范量宇说,“而且我也突发奇想,想要试试坐在教室里听课是什么滋味。”   顺便路过怎么会知道我在哪儿上课?文潇岚想要问,却最终没有说出口。她只是琢磨着范量宇所说的“试试坐在教室里听课是什么滋味”,从当中听出了许多隐忍的往事,心里忽然又有些止不住的难受。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没有问过你。”文潇岚轻声说。   “什么问题?”   “你今年多少岁了?生日是什么时候?”文潇岚说。   你今年多少岁了。生日是什么时候。   这个问题显然大大出乎范量宇的意料之外。他沉默了足足半分钟,才缓缓开口:“你问这个问题干嘛?”   “为什么不能问?”文潇岚反问,“我们是朋友啊,朋友之间问一下生日难道不是最寻常的么?”   “我们不是……”范量宇嘟哝着说出了四个字,却猛然停住了,没有把话说完。他想了想,重新说:“我……之前没有朋友,不知道这种事。”   这句话就算是默认文潇岚是他的朋友了。文潇岚心里一热,忽然间觉得眼角有点潮乎乎的感觉。   “我……其实既不知道自己具体多少岁,也不知道生日是何年何月何日,”范量宇斟酌着词句,“因为我生下来就被父母丢弃了。”   这是一个在文潇岚预料之中的答案,但她还是无法抑制自己的难过。她低下头,悄悄地擦了一下眼角。   “只能说,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开始估算,我今年……大概是二十六七岁吧,也许二十八。”范量宇说。   “原来你那么年轻,”文潇岚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还以为你四五十岁了呢。”   “那要照你说,我这个年纪的人应该做什么?”范量宇问。   这个问题又是让文潇岚不知该如何作答。她想了一会儿:“二十六七岁的人,除了那些苦逼的博士,大概都应该进入了事业的发展期了。他们不像刚毕业的时候那么缺钱了,所以下了班会有空闲约朋友出去玩,每年都会挤时间安排旅游。这个年纪的人,不少都已经结婚或者准备结婚,甚至于连孩子都有了。他们……他们……”   文潇岚说不下去了。她忽然头一低,趴在桌子上,把眼泪藏起来。范量宇静静地坐在一旁,什么话也没有说。   刺耳的下课铃声响起了,这是两堂课中间的十分钟休息时间。文潇岚霍然抬起头来,用手绢细细擦掉泪水,冲着范量宇努努嘴:“收好东西,跟我走!”   “走?去哪儿?”范量宇一头雾水。   “陪我逃课!”文潇岚迅速把桌上的东西扫进书包,一把揪住范量宇的胳膊,把他往外拉。范量宇没有抗拒,把他从那位倒霉的张吉顺手里抢来的书包背在身上,顺从地跟在她身后。   “会骑自行车吗?”走出教学楼后,文潇岚问。   “会。”范量宇只说了一个字。   文潇岚从教学楼外的停车区推出了自己的车:“你带我。我指路。”   范量宇依然没有抗拒,顺从地坐在了座椅上。文潇岚跳上后座,右手很自然地扶住了范量宇的腰。范量宇抬起右手,似乎是想把文潇岚的手挪开,但最后,手落在了车把手上。   “指路吧,啤酒瓶。”范量宇说。   他在文潇岚的指点下,骑着车离开校园,来到附近的一处社区公园。鉴于广场舞大妈们都喜欢到空地面积较大的广场去跳舞,这个公园相对比较安静一些,加上昨晚下了雪,气温较低,现在公园里基本没有什么人。   文潇岚把范量宇带到公园中央的人工池塘,两人在池边的长椅上坐下来。冬季的池塘早就冻上了,冰面平整如镜,夏季用的青蛙造型喷泉滑稽地立在冰上。   范量宇看来不太明白文潇岚把他带到这里的用意,但他并没有问,只是静静地坐着。文潇岚的目光看着远处,好像是在盯着掉光了树叶的枯枝发呆,忽然之间,她笑了起来。   “今天真是值得纪念的一天。”她说。   “为什么?”范量宇问她。   “因为今天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逃课啊!”文潇岚一脸的兴高采烈,“我这样的优秀学生居然也有翘课的时候,想想都觉得好刺激!”   “你的人生也太容易刺激了……”范量宇哼了一声,但面容显得很温和。过了一会儿,他也笑了起来。   “我还是第一次不为了任何事情、就是这么在人类的公园里闲坐呢。”范量宇的口吻好似他是个外星人,“虽然冬天只有光秃秃的树枝和几只麻雀可以看,不过,心情很平静。”   “这就是为什么我带你来这儿啰,”文潇岚说,“我平时遇到不顺的时候,就喜欢跑到这儿来坐着。虽然我的不顺在你眼里完全是些鸡毛蒜皮都不如的小事——考试没上90分、学生会工作不顺利被人穿小鞋、和男朋友不能好好相处——但总归是心情不好。在这里坐一坐,一个人静一静,夏天的时候听蛤蟆乱叫,慢慢就会好一些。”   “你带我来这里,是觉得我需要平静?”范量宇问。   “不是,其实就是……和朋友分享一下自己的秘密,”文潇岚说,“尽管是不值钱的秘密,但也只有对朋友才能分享。”   她在一句话里提到了两次“朋友”。范量宇咧咧嘴:“好吧,谢谢你的分享。”   文潇岚忽然叹了口气:“其实,刚才把你拽出教室的时候,我是想找个地方给你过生日。”   “生日?”范量宇不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的生日是哪一天。”   “所以我想把今天作为你的生日嘛。”文潇岚说,“漫画里不都是那样吗?两个朋友中的一个不记得自己的生日,另一个就说:那就以我们认识的那一天作为生日吧。而对我来说呢,今天你居然跑来陪我上课,然后我人生中第一次逃课,真是意义非凡。所以我觉得,拿今天作为你的生日,也不坏。”   “那你又为什么改变主意了呢?”范量宇问。   “因为我转念一想,生日这种东西,一年只有一天,”文潇岚说,“普通人应该享受每一天的生活才对,不需要什么理由也可以像过生日一样高兴。或者说,只要快活,每一天都是生日。”   “非常好的理由。”范量宇点点头,“可惜我不是普通人。”   文潇岚的头低了下去:“我知道的。我只是在想,哪怕让你享受一小会儿普通人的生活也好,哪怕是一小会儿……”   “我很享受。”范量宇打断她。   文潇岚一怔,范量宇缓缓站了起来:“刚才,我在这个冻成了冰坨子的池塘边,和你一起坐了十二分半钟,看着光秃秃的树枝,听着麻雀乱叫。那是我一生中最平静、内心最没有波澜的十二分半钟,一直到死的时候我都不会忘记。谢谢你。”   文潇岚抿着嘴唇,也跟着站起来。她看上去很想哭,却又努力维持着嘴角边的笑容:“今天听你说了好几次谢谢了,还真是不习惯呢。好啦,去吧,回到你砍人的世界里去吧。不过最好是能把冯斯活着带回来。啊,我差点忘了,别忘了把你抢来的书包扔到学校里别人能捡到的地方!暴力狂!”   范量宇摆了摆手,把帽兜往下扯了扯,快步离开。   文潇岚站在原地,发了一会儿愣,这才迈着歪歪斜斜的步子走出社区公园。她真的困了,骑车的时候觉得自己可以在自行车上直接睡着,一回到宿舍就直接趴到床上,再也不动了。   原来逃课的感觉这么美好,她在迷迷糊糊中想着,那么肆无忌惮,那么惬意,还有一种对抗世俗的快感,难怪不得冯斯那个浑小子总逃课。   她原想就这么一觉睡到下午,但刚刚到中午时分,手机就响起来了,一看号码,赫然是冯斯打来的。她立马睡意全无,赶紧接起电话:“你还没死啊!”   电话那头传来冯斯的声音:“你在哪儿?我去教室找过你,你居然没上课。今天划重点呢。我担心你有什么事。”   这番话说得文潇岚皱起眉头。她感觉到了什么不对。以冯斯一贯的调性,听她说出那句“你还没死啊”之后,怎么也应该嬉皮笑脸地和她臭贫几句。而且虽然冯斯总是在担心她,却从来不喜欢把这种担心挂在嘴边。可是刚才,冯斯完全没有半分开玩笑的腔调,而且语气里隐隐有一些沉重的味道。   “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文潇岚急忙问,“你放心我什么事都没有,在宿舍睡觉呢。”   “我很好,什么事都没有,你放心,”冯斯还是那种隐隐带着些肃穆的腔调,“这几天帮我好好照顾小樱宁哥他们,我出门一趟。”   文潇岚花了两秒钟才意识过来冯斯所说的“出门一趟”是指出远门:“你又要去外地?去哪儿?”   “其实都算不上外地,很近,”冯斯说了一个地名,“就在京郊。”   “确实很近。”文潇岚稍稍松了一口气。冯斯所说的那个地名,就在北京郊区的某处所谓的“风景名胜”,其实无非是些很普通的山山水水,只不过能靠漂亮的名字唬一唬人。那个地方有短途列车可以抵达,现在还通了旅游专线,坐大巴两个小时就能到——假如不堵车的话。   “但是你去那儿干什么?”她还是忍不住问。   “查一些事情。”冯斯回答了一句无懈可击的废话。   “我知道了,你多小心。”文潇岚说。   挂掉电话后,文潇岚坐在床上心潮起伏。她和冯斯是那么熟,以至于对方有一点点变化她都能立即捕捉到。冯斯打电话的感觉和过去有了不少微妙的区别,除了那股隐隐有些肃穆哀伤的感觉外,似乎还增加了一些决断和果敢。   在从平安夜到今天中午的这段时间里,冯斯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呢?   二、   冯斯知道,刚才那两段基于真实记忆的幻觉,都是巨鼠刻意安排的。不过现在他进入的幻境,就是自己的大脑自主创造的了。   换句话说,他可能离死不远了。   这才是真正的幻觉,纷繁杂乱,毫无逻辑。冯斯感到自己的身体忽而变大忽而变小,上一个时刻,他正提着行李走进大学校门,顺着指路牌走向新生报到处;下一个时刻,他却戴着红领巾,在街边两块钱一小时的ps游戏室里流连忘返。他站在高中时的教室门口,带着残忍的微笑看着父亲冯琦州被班主任训斥、面如土色;他被捆绑着扔在那辆恨不能是二十八手的破烂奥拓车里,驶向栖云观……   在这些杂乱无章的幻象中,出现得最多的是两个人:姜米和池莲。这或许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了。清醒的时候,每当想到这两个女人,他都会心里一痛,到了此刻神志不清的时候,思绪就更加凌乱了,真实的记忆和虚假的憧憬交织在一起,难以分辨,恍如长梦。   他甚至看见自己带着池莲移民到了美国,和姜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们住在一套有着大草坪和游泳池的房子里,养了两条大狗。他正拿着宠物拾便器在草坪上捡狗粪,边捡边嘟哝着:“麻烦死了,干嘛要养狗?我从来都不喜欢狗。”   池莲一边帮他忙,一边微笑着:“有什么不好的?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啊。”   姜米照例揪着他的鼻子拍着他的脸:“要你管要你管!我就喜欢狗,我要养你敢有反对意见?我们家不实行民主……”   在幸福的晕眩感中,一家三口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阳光温暖,晒得人浑身都暖洋洋的,仿佛血液里都充斥着快乐的因子,整个身体像是要融化了一样。   幸福……无法阻挡的幸福……浩瀚如海洋的幸福……   突然之间,一个微弱的意识从幸福的水面下忽然冒出头来。冯斯无意间捕捉到了这个念头,立马浑身一激灵。   这种幸福的感觉,和上次哈德利教授死亡时的感受一模一样!   这个想法一瞬间转化为一股电流,一把冰冷的钢锥,扎进了他的心里,让他猛的醒来。他睁开眼睛,看清楚了周遭的一切。   这个世界依然冰冷,依然风雪呼号,但冯斯却暂时不会感受到寒意了。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顶厚实的帐篷里。帐篷中央点着一个火盆,跳跃的火苗正把热力送到帐篷的每一处角落。   冯斯慢慢地用双臂支撑着身体坐起来。他感到自己虽然全身乏力,耳朵似乎也长了冻疮,却并没有其他的重大不适,尤其呼吸顺畅平稳,胸腔内没有痛感,说明肺部没有冻伤出现水肿。   侧头一看却吓了一跳,曾炜就躺在他的脚边,呼吸急促,嘴角挂着粉红色的泡沫,手上脸上有明显冻伤的痕迹。看见冯斯醒了,他想说话,却只能爆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   奇怪了,冯斯想,我们同样在一起受冻,为什么现在我没什么事,曾炜却成了这样?   但他很快明白过来:“你……你刚才是不是把你的衣服都给我了?”   曾炜又是一阵咳嗽,好容易咳完了,艰难地说道:“那没什么。我在警校受过训,经冻。”   “经冻个屁!”冯斯没好气地说。他只觉得眼睛有些酸,喉咙一阵发哽,说不出话来。曾炜的脸和亡故的冯琦州的脸重叠在一起,让他难以分辨。过了好久,他才定了定神:“帐篷和火盆怎么来的?”   “像变戏法一样凭空冒出来的,就在你昏迷的时候,”曾炜说,“大概是你的鼠兄送来的。它毕竟还是不想你死。”   “嗯,它应该不想我死,”冯斯回想起了巨鼠之前带他进入的那两场记忆幻境,“它给我看了一些有用的东西,肯定对我有所图。”   “但它还是没有放我们出去,”曾炜说,“这个火盆烧不了多久,迟早我们还是会冻死,它总不能再给我们空降一个煤油炉子什么的吧?”   他咳嗽了几声,又说:“对了,鼠兄还给了我们一些吃的,你先吃一点补充热量。”   冯斯点点头,拿起放在帐篷里的面包和矿泉水,慢慢吃起来。他一面吃东西,一面继续琢磨,却始终想不通巨鼠把他困在这片天地里的目的何在。   “我还没问呢,关于你杀人……涉嫌杀人那件事,到底怎么回事?”冯斯忽然想起来,“新闻里说,你在救助站杀了一个工作人员,杀了一个流浪汉。”   “那是一个圈套,”曾炜叹了口气,“那几天,我对守卫人世界的调查刚刚找到一点突破口,满脑子装的都是魔王啦、蠹痕啦、附脑啦之类的新概念,警惕性有些不足。”   “可以理解。”冯斯说,“任谁第一次听到这些,脑子都不容易转过弯来。不过对你这样老奸巨猾的货色来说,中别人的圈套也算是阴沟里翻船啦。”   “谢谢夸奖。”曾炜哈哈一乐,“不过我中这个陷阱倒也是事出有因。事情是这样的,我收到了一则讯息,约我去那个救助站见面谈谈,讯息里附了一张照片。”   “什么照片?”冯斯问。   “你们一家三口的合影。”曾炜说。   “我们一家三口?”冯斯失声惊呼,“你的意思是说,我,我爸,还有……我妈?”   曾炜点点头:“是的。从重新发现你爸爸的踪迹之后,我详细调查了他的生活背景,对你妈的长相也了熟于胸。所以一打开那张照片,我就知道这是一个知情人,即便明知危险也要去探一探,更何况,我在近期的调查中发现,魔王世界里的某些线索和这座救助站也有些牵连。我随身带着手枪,自以为凭着自己多年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再加上有手枪护航,肯定没问题。事实证明,我实在是天真得过头了。”   “在遇到那帮怪物之前,我也以为我很能打呢。”冯斯一摊手,“所以你产生这种错误的自信不足为奇。”   “我依约来到了那个救助站,当时是凌晨时分,救助站里只有两个工作人员在值班。”曾炜继续说,“我拿出警官证,很轻易地编了个理由就进到了你们。约我的那个人果然已经在救助站里某个又冷又脏的房间里等着我了。然后,我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了超自然的力量是怎么回事。”   “让我来猜一猜!”冯斯忽然打断他,“是不是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控制着你的手,让你不由自主地拔枪,并且开枪打死了两个人?”   曾炜的身子微微一颤:“你知道这种蠹痕?”   冯斯狠狠地一拳砸在地上:“约你的人,是不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小道士……不对,未必是道士,总之就是看上去还是一个孩子,又瘦又矮?难怪不得有我的全家福。”   曾炜有些疑惑:“不是。约我的人是一个年纪和你差不多大的青年人,个头比你还高点,长得也比你好看。”   “长得好看不好看的就不必专门说了吧?”冯斯倍感挫折,“不过居然不是那个狗日的小道士?那可奇怪了……那他对你说过些什么吗?”   “他操纵着我的手,用我的枪射杀了那两个人之后,对我说:‘你不是很能干么,什么事都可以帮助那个姓冯的小子。我现在不杀你,把你变成一个杀人犯,倒是要看看你还能怎么帮他。’”   冯斯搔搔头皮:“妈的,这个口气更像那个小道士了,可居然不是他?哪儿来的另外一个人那么想整我?”   曾炜想要说话,却又是一阵剧烈咳嗽,吐出带着泡沫的血,冯斯十分担忧:“对不起,我不该让你说那么多话的。你休息会儿,一离开这里我就陪你去医院。”   曾炜疲惫地摆摆手:“不必,一来我一进医院马上就会被抓起来,二来进医院也没什么用了。”   “谁说没用?你不过是冻伤和急性肺水肿而已,有救的!”冯斯大声说,“何况被抓进去也不用怕,我认识的那帮守卫人个个都有牛逼手段,要把你弄出来肯定不难。”   曾炜嘿嘿一笑:“不,我指的不是冻伤。”   冯斯心里陡然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他仔细观察曾炜,发现曾炜腹部的衣服隐隐有一点深色透出来。他赶忙解开曾炜的外衣,一看之下惊呆了。曾炜的腹部有一道深深的贯穿伤,和大半年前冯琦州所受的致命伤相仿。   “这……这是怎么回事!”冯斯脑子里一阵凌乱,喊了起来。   “在这顶帐篷刚刚出现的时候,你还没醒过来,那几个欧洲人发现了,大概是想要抢,”曾炜的声音越来越虚弱,“我只能和他们干起来了。幸好他们也被严寒折磨得半死不活,蠹痕发挥不出威力,我打死了一个,剩下两个知难而退了,没准现在已经冻死了。”   冯斯急忙扑到帐篷门口,撩开帐篷门往外一看,不远处的雪地上覆盖着一具尸体,已经完全看不出是谁了。   “死的是卷发残耳的那个,”曾炜说,“不过他临死之前,也给我留下了这个纪念。我活不了了,你不必管我,好好想想自己能怎么脱困吧。”   “我跑不出去又怎么样!死在这里又怎么样!”冯斯突然暴躁起来,“你们怎么一个个的都是这样!我到底有什么重要的?让我滚去死翘翘不就好了吗?为什么你们都要用命来保护我!我欠你们的根本还不完啊!”   他的双手乱舞,看样子是想砸东西,但这个小小的帐篷里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供他出气,所以只能像发了疯的提线木偶一样摇摆不休。最后他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放声大哭起来。   “我什么也做不了!”他真的像一个狂躁的精神病人,反反复复只重复这一句话,“我什么也做不了!做不了!什么也做不了!”   “你给我停下!”曾炜猛然一声暴喝。   冯斯一愣,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在地上,曾炜咳嗽了几声,咬牙切齿地说:“你这样瞎闹腾能有用吗?别忘了你的身份!”   “我的身份?别人强加给我的身份?”冯斯失魂落魄地说,“我这个天选者还不如一只猪。”   “是的,你还不如一只猪,那你就应该努力先让自己和一只猪平起平坐,”曾炜每说一句话都要呼哧呼哧喘气,“你过去并不是这样的。在川东那个温泉山庄,在摩天轮上,你做的事让我都感到惊讶。为什么现在你会越来越颓丧、越来越喜欢怨天尤人呢?”   “因为我没有力量,”冯斯揪着自己的头发,“我在魔王的世界里越陷越深,也让我身边的人越陷越深,他们不断地受到伤害,我却始终没有力量去保护他们。”   “所以你觉得这是你的错?”曾炜问,“可是你做错了什么呢?没有力量是你自己不去争取呢,还是天生如此,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呢?一只老虎不会飞,这是它的错?”   冯斯语塞。曾炜想要接着说下去,忽然猛地吐出了一口鲜血,冯斯连忙扶住他,曾炜大喘了几口气,摆摆手:“别管我,我马上就要挂啦。好好想想我刚才说的话,人生从来不可能尽如人意,不要逃避责任,但也不要把不属于你的过错强行背在你身上。做你应该做的事情,不要患得患失。”   “不要患得患失……”冯斯怔怔地咀嚼着这句话。“患得患失”这四个字,过去姜米也曾经赠给过他,现在曾炜又重复了一次。这句话似乎成了他的标签,他的烙印,每一个人见到他都要给他盖个章。   “并不是不需要想,但有些时候,想得太多反而有害,”曾炜的声音越来越低,“你得自己走出这个怪圈,不要迷失,找到你自己,别让你爸爸和我白死……”   冯斯看着曾炜的眼睛渐渐失去神彩,忽然之间,又有了一种时光轮回的错觉。在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冯琦州腹部受伤,死在了他的面前;在这个风雪连天的夜晚,曾炜腹部受伤,也即将死在他的面前。他们都不是他的生父,却又都在某些时刻表现得像一个真正的父亲,然而,冯斯终究没能留下任何一个。   他最终还是一个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的人。   曾炜的胸口渐渐不再起伏。他死了。   这一幕和冯琦州死亡时的场景很像,却又不尽相同——因为这一次,冯斯甚至连拨打120求救的机会都没有。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命运给了他两次拥有父亲的机会,却又最终残忍地剥夺了这些机会。   现在冯斯被困在这片不知何时才能终结的幻域里,身前的火盆也将很快熄灭,无法抵御的低温很快又要包围他。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身边发生的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摆脱。   一年来郁积的所有愤懑似乎都在这一刻从记忆的河水里翻搅了出来。他的脑子里一瞬间被无数的事情所充填,就像一台普通的家用电脑突然同时打开了无数程序,一时间根本运转不过来。   冯琦州的尸体……曾炜的尸体……詹莹的尸体……范量宇对他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折磨……老祖宗怪异的眼睛……李济血红色的身躯……雷雨夜里玄化道院的幻影……金字塔里吃人的魔花……被抹去记忆后的姜米走向登机口的背影……   他忽然间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燃烧起来了一样,到处都燥热难捱,似乎血液都要沸腾起来了。与此同时,已经好长时间没有体会过的那种炸裂般的头疼又出现了,那些尖刀重新飞入颅腔,搅动着他的脑浆,把疼痛从大脑传递到四肢百骸。   似乎能把躯体撕裂的痛感再度加深了他的愤怒。他好像又回到了冯琦州死亡的夜晚,那个第一次出现在大脑里的幻觉的声音再度响起,带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   “毁掉这一切吧!”那个声音在他耳边轻柔地说,“不要再忍耐了,不要再彷徨了。让你的力量觉醒,把一切挡在你身前的都碾为齑粉!”   “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   冯斯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幻觉,这种幻觉之奇异,他之前从未有丝毫想象到。   他发现自己仿佛突然间拥有了无数的眼睛,无数的耳朵,无数的手脚。通过这些无法解释的器官,他能够看到听到地球上每一处的动静,也能用手触摸到地球上每一处的物质。   这是一种很难用语言来形容的感觉。他的眼睛能同时看到天安门前驶过的汽车和夏威夷海水里游动的鱼群。他能听到深夜的上海高层公寓里睡眠者的鼾声,也能听到威尼斯的歌者在夕阳下拨动琴弦。他的手触摸到了北海道的雪,他的鼻端闻到了亚马逊热带雨林里被焚烧的植被发出的焦臭。   他无所不知,无所不在。那些足以烧掉超大型计算机的巨量信息疯狂地涌入大脑,他却能处理自如、从容不迫。整个星球的运行都在他的注视中,所有的生灵都在他的眼皮底下生活。   这就是所谓的全知全能吗?   这就是所谓的上帝,抑或说,魔王吗?   这就是魔王曾经到达过的境地吗?   如果那样的话,其实当魔王半点也不坏啊,冯斯想着。而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立刻就变得无法遏制,像滚雪球一样迅速膨胀。是啊,我为什么要和这些没用的守卫人混在一起,像蚍蜉撼大树那样试图消灭魔王呢?我为什么不能享受魔王这样的力量?   在这个想法的驱使下,他的精神仿佛又和魔王连在了一起。池莲所设置的潜意识之锁再度弹了出来,但这一次,这把锁失效了。冯斯觉得自己好像是用指头轻轻弹了一下,就把这把锁击成碎片。   再也没有什么能阻止我的觉醒了,冯斯想,如同路晗衣曾经说过的,天选者本来就有魔王的血脉,唤醒这血脉,和魔王融为一体,也算不得什么背叛。他要完全打开自己的灵魂,接纳魔王的召唤。他要让自己的魔族之血熊熊燃烧,让世界在他的觉醒下战栗,他要……   就在这时候,他的眼前突然闪现出一张脸。沾满鲜血的脸。   那是曾炜的脸,也是冯琦州的脸。两张脸重叠在一起,嘴唇瓮动着,向他发出了相同的声音:“不要迷失。找到你自己。”   这个声音陡然放大,就像一道闪电一样,劈开了眼前的一切。那个刚刚还在被他全知全能地触摸试探的世界,就像被打碎的玻璃镜子一样,化为了无数闪亮的碎片。刺耳的撕裂声和破碎声充斥着耳膜。   魔王的世界炸裂了。   冯斯大叫一声,睁开眼睛。他发现帐篷消失了,帐篷之外的冰天雪地也消失了。他重新回到了狭窄的出租屋里。整个屋子一片狼藉,好似遭遇了小型龙卷风。曾炜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身体已经冰凉。他之前心里所抱着的那一丝丝侥幸,还是没能成为现实。   再一看,巨鼠的身躯倒在曾炜的身旁,倒是还没死,但状况看上去有些古怪。它好像是整个身体无法动弹了,不知道是不是神经受了什么损伤,但是还有意识,眼珠子也在滴溜溜乱转。冯斯注意到,它望向自己的眼神里,混合着极度的恐惧和极度的愤怒。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变成这样了?”冯斯问。   巨鼠没有回答也无法回答。它只是用那种和人相仿的目光死死盯着冯斯,假如这种目光里能带刀子的话,冯斯现在已经变成筛子了。   冯斯还想看看屋里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异常之处,却注意到屋外传来各种各样嘈杂纷乱的声响。朝窗外一看,天已经蒙蒙亮,刚才四处乱窜的鼠群就像退潮一样,瞬间消失了,地上只留下一些被人打死的死老鼠的尸体。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惊慌不已。冯斯从他们的对话里大致听明白了:鼠群窜了一整夜,警察和检疫部门都来过了也解决不了。但就在几分钟前,老鼠突然全部跑掉了。现在相关部门正在收拾这一片狼藉,搞不好附近的居民都得去医院做防疫检查。   冯斯松了口气。还好,警察虽然来过,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鼠群吸引了,没有注意到这间小屋里发生的一切——但他们迟早会发现的。至少,曾炜的尸体就在这里。   他迅速抓起巨鼠,塞回到先前那个麻袋里,把口系紧。然后他低下头,看着曾炜:“抱歉,我只能把你留给你过去的同行们了。但请你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帮助你恢复名誉的。你永远是一个好警察,也是一位值得尊敬的……长辈,无论生死。”   他把巨鼠扛在肩上,打开门,快步跑了出去。   三、   何一帆并没有被池慧骗到酒吧里去和欧洲人们火并,这倒并非因为她智慧过人看穿了这一阴谋,而是池慧压根没有邀请她——她的家族还不够资格和四大家族并列。但她还是通过手底下的眼线密切注视着三里屯的动向。   所以这一夜里,其他人固然或斗智或斗力忙得不亦乐乎,她也并没有能好好休息。深夜的时候,又有人带来了新的消息:学校附近的某个片区忽然爆发鼠灾,无数老鼠在街道和居民院落里流窜,场面甚为恐怖。   何一帆心里咯噔一跳,隐隐明白了什么。但那片区域现在已经被警方监控起来,她不敢轻举妄动。天亮前后,各种消息陆续传来:酒吧里的火并并未持续太久,似乎是发生了什么紧急情况,一向嗜血如命的欧洲人们居然主动选择了撤离;宁章闻家出了一些状况,但除了刘岂凡受了点轻伤外并无大碍;暴走的鼠群在天亮前忽然迅速遁去,其大规模行动的原因估计够专家们折腾很多篇论文出来了;失踪的冯斯却始终没有找到。   “真是个了不起的平安夜,”何一帆自言自语着,“平安得让人泪流满面。”   她倒是不大担心冯斯的安危——毕竟这家伙一直都命硬——却也很好奇他到底去了哪儿。这个答案并不需要她去发掘,很快就自己送上门来了。冯斯给她打来了电话。   “天选者大人,昨晚和哪儿的小妞风流快活去了?”何一帆接通电话,“全世界都在找你呢。”   “不是一般的小妞,那可是洋妞哟!”冯斯虽然是在开玩笑,但何一帆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冯斯接着说:“我想和你见个面,问你一点儿事。”   “现在吗?”   “现在。”   何一帆叹了口气:“我虽然没有洋妞漂亮,论到召之即来,可比她们强多了。我去哪儿找你?”   “能不能麻烦你找个安全点儿的地方?”冯斯说,“我需要绝对保密。”   半个小时后,冯斯走进了这家出售各类丧葬用品的小店铺。何一帆就在后屋等他。   “这真是个好地方,”冯斯抓起一叠面值上百亿的冥币在手里翻着,“我爸要是还活着,可以和你搞联营。”   “冯大师那样的身价,我们这种路边小店可请不起,除非是用你手上的这种货币支付。”何一帆一本正经地说,“找我有什么要紧事?”   冯斯打开麻袋,把巨鼠抖了出来。何一帆一看到巨鼠,眼睛立刻瞪圆了。   “你是怎么找到它的?”她的声音都禁不住颤抖了。   “曾炜找到的,不过现在曾炜也死了。”冯斯简述了前一晚发生的事情,却隐瞒了最后他所产生的那种手眼通天的神灵一般的幻觉。他隐隐觉得,这应该作为一个秘密保守起来,不能让任何一方的人知道。   “所以,你是来找我问这只耗子的来历啰?”何一帆叹了口气,“我要是告诉你我也说不清楚,你会相信吗?”   “无所谓信不信,”冯斯说,“但是如果闹不清楚这只耗子到底是做什么的,我接下来将很难做出决定。我敢打赌上次路晗衣对我有所隐瞒,至于你会不会像他那样搪塞,就看你的抉择了。”   他并没有详细解释所谓的“决定”到底指的是什么,何一帆也没有追问。她只是盯着冯斯看了好一会儿,似乎是从冯斯的眼神里看出了点什么不大一样的东西。   最后她终于开口说,“路晗衣也不算骗你,他告诉了你确定的事情,只是没有告诉你那些不太确定的猜测而已。事实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守卫人家族知道那两只巨鼠到底是什么,除了欧洲人把它称为创造之神之外。我们怀疑,每一次他们不惜性命的和我们展开血战,目的都是为了固守住巨鼠的秘密,这个秘密几乎是他们生存的核心。”   “那你们的不确定的猜测到底是什么呢?”冯斯问,“除了凌迟的真相有可能帮助你们进化附脑、逐步摆脱对人脑的依赖之外,还有没有我所不知道的、更深层次的东西?”   “有,我们一直都在推测,那些欧洲人在巨鼠的帮助下,掌握了炼金术的秘密。”何一帆说。   冯斯张大了嘴:“炼金术?”   “是的,真正的、成功的炼金术。”何一帆说。   冯斯在屋里的一张陈旧的木板凳上坐下,一时间有点没想明白。他并不了解炼金术这种东西,唯一能肯定的一点是,历史上无论古今中外,都有很多人痴迷炼金术,却也从来没有任何人能拿出成功的证据来。那些吹得天花乱坠的炼金大师,从来都经不起严谨的推敲。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要的在于,他着实没想到,欧洲黑暗家族不惜用生命来保卫的东西,竟然“仅仅”只是炼金术。黄金对于世俗中人来说,当然是致命的诱惑,但在魔王世界里一定很重要吗?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血淋淋的世界里,最应当追求的似乎是用于战斗的力量,否则的话,财富越多越可能成为别人掠夺欺压的目标。这么一比较起来,炼金术还真不如凌迟之谜重要。   更何况,如果真的拥有了巨量的财富,为什么要留在西藏呢?   “你是不是在想,炼金术这种东西,分量不够?”何一帆看出了冯斯的心思。   冯斯点点头:“和这个世界的安危存亡相比,炼金什么的,确实有点儿小。不过也只能姑妄听之了,再多告诉我一些细节吧。”   “你听说过尼古拉?勒梅这个人吗?”   “没听过,但勒梅这两个字好像有点熟。”冯斯搔搔头皮,“难道是哪个球星?”   “那尼可?勒梅呢?”何一帆又说。   “这个就更熟了,前后两半截都听过……”冯斯忽然一拍脑袋,“哎呀!不就是那个做了魔法石的炼金术士嘛!《哈利波特》里面的!”   “尼古拉?勒梅就是这个炼金术士的原型,”何一帆说,“那是一个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生活于14到15世纪的法国。关于他,有着各种各样的传闻,很多人都相信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真正掌握了炼金术的人。在传说中,他他原本只是一个旧书店店主兼抄写员,在无意中得到了一本名叫《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的奇书,并且从书里学会了炼金术的秘密。这个传闻,在守卫人世界看来,可以说是半真半假。”   “假在哪里?”冯斯问。   “光靠着《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并不能让他掌握炼金术,”何一帆说,“甚至可以这样说,这本书只是一个引子而已。”   “一个引子?引向什么地方?”冯斯眉头一皱,继而明白过来,“你是说西藏!西藏才是炼金术的根源所在!那个尼古拉?勒梅,他去了西藏么?”   “我猜他去了,”何一帆说,“虽然没有明确的记载,但许多蛛丝马迹都表明,他曾假装去往西班牙朝圣,实际上却到了西藏。而且,当他去世后,曾经有狂热的炼金爱好者为了寻找炼金术的秘密挖开了他的坟墓,却发现他的棺材是空的。”   “我有点猜到了,”冯斯说,“西藏的那个由欧洲人组成的黑暗家族,就是尼古拉?勒梅的追随者,是么?”   “现在只能这么猜了。”何一帆说,“勒梅在西藏发现了炼金术的秘密,并在假装死亡后再度回到西藏,延续了那一支绝无仅有的奇怪种族。而且……”   “而且什么?”   “在其后的数百年里,时不时会有欧洲人表示,他们在巴黎、或是别的什么地方见到过酷似勒梅的人。”何一帆说。   “就是说,搞不好这位炼金大爷还能长命不死?”冯斯的眉头皱得更紧,“这么说起来,那本什么什么之书可能不止炼金术那么简单了?”   “总之都只是推测而已,他们防御得太紧,守卫人无法找到确凿的证据。”何一帆说,“但是这只巨鼠……确实是从西藏带出来的,十多年前,有人在哈德利身边见过它。”   “恐怕不是同一只,”冯斯说,“十多年前那只是雄的,后来不知所踪;现在这只是雌的,是他两年前得到的。这个美国鬼子还真不简单,你们守卫人那么牛逼哄哄都得不到,他一个普通人,而且是个老头子,居然能连偷两次。”   “不会是他自己下手的,以他的体质,在西藏走几步路说不定都要高反了,”何一帆说,“但是他肯定提供了某些先进的技术,与守卫人无关的科学的技术,反倒比我们打打杀杀的蠹痕更管用。”   “所以说科学改变一切啊,”冯斯的口吻活像大学辅导员,“而且,既然哈德利那么重视这两只老鼠,大概它们和炼金术有着直接的关系吧。”   “你所说的巨鼠引导你所看到的那两场幻象,很有意思,”何一帆歪着头,“它肯定是想暗示你,或者诱导你一些什么东西。”   “你知道第一个场景里发生的一切代表什么吗?”冯斯问,“那个柜子里的干尸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贵族见到干尸就发火甚至拔枪杀人?”   “那可能是一场失败的辟谷。”何一帆说。   “辟谷?”冯斯一呆,“照你这么说,柜子里的死人,其实是辟谷失败饿死了?”   “那应该是一个被称为兀鹰的神秘修行组织,已经消失近百年了,”何一帆说,“欧洲人黑暗家族的形成,说不定就和他们有关。我想,你最近应该经历过不少和‘凌迟’这个词儿有关系的事件吧?”   当然不少。那个在学校引发极大轰动的欧洲人的死亡,以及青年富豪刘鑫之死,全都是这种恐怖血腥的死法。而且,直到现在冯斯都在怀疑,哈德利之死其实也是他自己握着刀子干的,只不过哈德利体质太弱,没等完成就先死掉了。   “凌迟其实只是一种借用中国古代刑罚的说法,我们所见到,无非是一个人握着刀把自己一片片碎割。”何一帆说,“早在几百年前,西藏就出现了这么一个奇特的组织,秉持着另外人难以想象的苦修。他们远离有人的居住区,在无人区的雪山深处修行,往往作喇嘛打扮,却既不信奉藏传佛教,也不信奉道教之类的中国传统宗教。事实上他们都不能被称之为教派,更加接近于原始崇拜,所信仰的是西藏神话传说中的魔王鲁赞。”   魔王鲁赞的名字让冯斯心里咯噔一跳,这并非只是因为“魔王”二字,还在于在川东的时候,在梁野的手下王欢辰家里,他也看到过包含魔王鲁赞形象的唐卡。看起来,这位鲁赞先生和魔王世界还蛮有缘分的。   何一帆笑了笑:“别听到魔王就激动,希特勒也是魔王呢。这个魔王鲁赞,出自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传说他是北方魔国亚尔康的魔王,因为看上了格萨尔王美丽的妃子梅萨,就趁格萨尔王外出修行时把她抢走,最后被格萨尔王干掉了。”   “这个组织还真是不走寻常路,居然崇拜这种好色的小boss。”冯斯哼了一声。   “鲁赞可不是什么小boss,他老人家厉害着呢,尤其是擅长寄魂。你基本上可以理解成伏地魔的魂器,只不过那些魂器也可以是活着的生灵,就差不多了。”   “你真适合做老师!”冯斯翘起大拇指。   何一帆毫不谦虚地接下冯斯的恭维:“鲁赞的寄魂包括一座湖泊、一棵树和一头牛,都被格萨尔王干掉了。而最后一个寄魂是一只小鱼,附着在鲁赞的额头上,格萨尔王一箭射穿了小鱼,鲁赞也就挂啦。”   “然而,这个名叫兀鹰的组织的人却认为鲁赞并没有死,而是灵魂升入了魔国,格萨尔王杀死鲁赞的过程,其实是鲁赞修行的最后一道关卡。他们相信,他们也可以像鲁赞那样,通过毁灭肉身来进入天国。”   “这就是自我凌迟的由来啊!”冯斯一拍大腿,“那不是什么想不开了自杀,而是想要修炼升天!妈的,这群狗日的变态!”   何一帆继续说:“他们的修行方式非常奇特,往往用极端的苦楚来折磨自己的身体,其中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辟谷。在他们修行所在的地方,据说有层次的修行者每次辟谷可以长达数月。大部分人都会在这样的过程中活活被饿死,但这些鲁赞的信徒好像完全不在乎这一点。”   “到了最后,那极少数熬过了辟谷的信徒,会声称他们听到了魔王鲁赞的召唤,于是可以进行灵魂升天的最后一步了——天葬。然而,这样的天葬是在人还活着的时候由他自己亲手完成的。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一点,对生理常识的违反远远超过了辟谷。然而,这一幕又曾经被不同的人亲眼目睹过,甚至包括外国人。”   冯斯苦笑一声:“要是在过去,我一定会认为那是谎话,现在我却不得不信。但是听起来,这帮人虽然古怪,充其量也就是骗人自杀罢了,并没有后来的欧洲人那么大的杀伤力啊。”   “这就是我们没有查明的地方,”何一帆说,“欧洲人进入后,兀鹰很快就消失了。人们曾猜测他们完全被欧洲人消灭了,但从你所进入的那段记忆来看,他们还存在着,你见到的场景可能就是他们试图在贵族面前表演辟谷的神奇,从最后的结果来看,失败了,辟谷者在山洞里活活饿死了。”   “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完全沦为了骗子?”冯斯若有所思,“那不是和我爹是同行了?”   “倒未必,也许他们并不是存心想骗,只是丧失了那种能力而已。”何一帆的语气里隐隐有些同情的意味,“但没有人甘心失去过去曾拥有的一切,或许总是期冀着奇迹出现,荣光重归。”   “那么,欧洲人替换掉原始的兀鹰,大概是在什么时候?”冯斯问。   “说不清具体的时间,不过,守卫人最早和他们接触,大概是在十七世纪中叶。也就是说,他们肯定是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就已经到达西藏了。”   虽然经过了一夜的折腾,但巨鼠的幻境似乎带给了冯斯一种独特的刺激,让他并不感到疲累。他只是找何一帆要了些外伤药处理一下伤口,然后又要了些食物,大口大口吃起来。   吃着何一帆的小弟买来的鲜肉大包,冯斯的脑子也并没有闲着。现在他对欧洲人的了解多了很多,但仍然还是有相当多的谜团没能解开,其中某些可能是揭开欧洲人家族真相的钥匙,比如刘鑫在羌塘无人区的遭遇。   “你说,那个叫刘鑫的有钱人,会不会……也是……”何一帆忽然说。   “我明白你的意思,”冯斯说,“你是想说,他会不会是在那个山洞里意外发现了当年兀鹰们修炼的方法?他之所以没有饿死,就是因为练习了辟谷的结果?反正我是找到了他埋起来的人肉,证明他应该根本不是靠吃人肉活下来的。”   何一帆点点头:“很有可能。他想要隐瞒这个方法,为此不惜先在救援队面前背上吃人肉的恶名,再花钱买他们封口。但那个记者却神通广大,挖掘到了这个信息,并且以此勒索刘鑫。后来刘鑫的死也可以解释得通了——他从辟谷开始,修炼到了兀鹰组织飞升的阶段。”   “可是这当中有点儿小问题,”冯斯说,“作为一个科技时代的人生赢家,他想要有的都已经有了,未来前途无可限量,为什么会去追求那种虚无飘渺的飞升?活着享受人生难道不好吗?”   “人各有志呗。这些年的新闻报道里,放弃亿万家财跑去出家的有钱人可不止一个两个。”何一帆说。   “姑且先这么理解吧,”冯斯伸展了一下胳膊,“行了,谢谢你的解惑,我准备回学校去休息一下了。”   “我还真没看出你有需要休息的样子,”何一帆说,“你虽然受了不少伤,但看这龙精虎猛的德行,简直可以直接去跑马拉松。”   “看来我和鼠兄的精神真的有共鸣,就是不知道这种共鸣是好是坏。”冯斯拍了一下装着巨鼠的麻袋,站了起来,“再见。”   他从小店的后门钻了出来,走向学校的方向,没走出多远电话就响了。来电显示的姓名是黎微。   “黎小姐,是来找我叙旧情的吗?”冯斯漫不经心地接起电话。   四、   说来也真是奇怪,冯斯在北京已经待了一年有多了,居然从来没有去过只需要二十多分钟车程就能抵达的天津,即使是北京的旅游热点,他也几乎没有去过。他好像是陪同学去过一次天安门,去过一次长城,去过一次北海公园,其他诸如故宫、颐和园、圆明园、十三陵、天坛、香山什么的,即便近在咫尺,也一概没有去过。他这一年多的大学生涯,似乎先是耗费在了电脑前和篮球场上,以及偶尔进一进的教室里,然后突然就被扔进了守卫人世界的狂风暴雨中,疲于奔命不得安生。   “这根本就不叫生活啊。”他看着旅游大巴窗外渐渐出现的农田和村庄,轻叹一声。忽然之间,他又想起了在决定抹去姜米的记忆之前,他和姜米的对话。当时他强忍着内心的酸楚,假装答应了姜米来北京做交换生的计划。   “等你申请了交换生,我们就能成天在一起啦,我带你吃遍全北京的小吃。”那时候冯斯说。   “光是北京不够,其他地方的我也要吃……”   “没问题。只要我们在一起,做什么都没问题,全听你的。”   如果那番话是真的该多好,冯斯想。我们都还那么年轻,年轻到仿佛有一生的时间去挥霍,却最终只能被现实狠狠地捆起来吊打,打到人口吐鲜血奄奄一息。但我不会再迷惘,不会再彷徨,不会再怨天尤人或自怨自艾,不会再……患得患失。   是的,不会再患得患失。冯斯一边想着,一边看着手机屏幕,曾炜和冯琦州在照片上笑得青春飞扬意气风发。   两个小时前。   冯斯接起了显示为黎微的来电,却没有想到,听筒里传来的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年纪不小。   “你还真是花心呢,这个小姑娘不是你的前女友吗?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陌生人想要做出轻松的语调,但声音里却有近似哮喘的嘶嘶呼吸声,似乎是身体状况不佳。   “你是谁?为什么黎微的电话在你手上?”冯斯并没有慌乱。自从目睹了曾炜的死亡后,他的心境开始产生了某些微妙的改变,不再像过去那样容易受到情绪的支配。   “明知故问。她的手机在我这儿,自然她的人也在我这儿了。”电话里的人怪笑着。   “你是谁?”冯斯问。   “先别管我是谁,你想不想救她?”电话里的人说,“不用说,答案一定是想的。你一向都是那么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说得你跟我睡上下铺似的……”冯斯咕哝着,“所以咱们也不用废话了,你要我去哪儿找你?不会在海南岛吧?”   “放心,很近的,你要愿意的话,骑自行车都能到。”对方怪笑着,告诉了冯斯一个地址。   “明白了,我马上过去。”冯斯淡淡地说。   他把电话揣进兜里,脸上居然隐隐有点兴奋,因为对方告诉他的地址,是京郊的一家废弃疯人院——那正是詹莹获得哈德利资料的地方,也是刘岂凡曾经协助囚禁他的家族探查的地方。他早就想要去那里探个虚实,只是近期身边的事情接二连三,一直没有找到空。现在可好,对方主动撒出了饵,他必须咬着钩硬上了。   “又是疯人院,”他自嘲地摇摇头,“看来我命中注定要做个疯子。”   他想要和文潇岚打个招呼,却想起现在正是上课时间,文女侠这样嗜学如命的货色多半正坐在第一排心无旁骛地记笔记呢。但来到教室后,却发现文潇岚并不在那里,这可比公鸡下蛋还稀罕。给文潇岚打电话时,他注意到对方的语气充满困顿,像是严重睡眠不足,挂断之后想了想,又拨通了宁章闻。   听完宁章闻的叙述后,冯斯的两条眉毛又拧在了一起。好些日子不见,他几乎已经快忘了慧心了,没想到这个小道士居然那么执着,不惜移植附脑来追求力量。至于整容什么的,更是匪夷所思。   “我觉得他很恨你,”宁章闻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超越你。”   “是啊,力量比我强,个子比我高,脸比我漂亮,”冯斯嗤嗤直乐,“我觉得下一步他该去参加高考了,上大学之后再考研,那样就学历也比我高啦,全面碾压。”   笑归笑,笑完之后,冯斯的心里一阵阵的不好受。他亲眼见过小道士慧心在栖云观里的惨状。尽管当时慧心只是装傻充愣,但被人欺侮、被人瞧不起的经历仍然会深深刻在心里。而同为一母所生的双胞胎,一个成为天选者引发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关注,另一个默默无闻被人彻底无视,那种巨大的落差也的确让人不容易接受。现在慧心改了名,而且变得如此之强,未来给冯斯添麻烦的强敌,又多了一个。   “但是我也没办法啊,兄弟。”冯斯喃喃自语,“我总不能把我的脑袋砍了给你吧。”   而他同样也想到了,那个约曾炜到救助站见面的“比你长得好看”的高大男青年,必然也是慧心。曾炜和冯斯是“自己人”,自然也就是慧心的敌人,多么简单明了的逻辑。   旅游大巴速度不慢,一个多小时之后已经快要到了,这时候却发生了意外。一辆农用小货车刹车失灵,和冯斯所乘坐的这辆大巴发生了剐蹭,大巴司机和小货车车主就赔偿问题产生了诚挚友好的热情交流,看起来一时半会儿车是别想走了。   冯斯心急火燎,想要打电话通知对方自己晚到,但黎微的手机已经关机。他用手机定位,看看距离已经不算太远了,索性跳下车,直接步行前往。   到达疯人院所在的村子时,太阳已经西斜。冯斯在村口的小吃店买了两个肉夹馍,边吃边打听着疯人院的位置。看起来,这个疯人院在村子里相当有名,他很容易就找到了。   这简直像是恐怖片的画风,冯斯站在疯人院外,看着坠落的斜阳把最后一点暗红的余晖涂抹在那栋二层楼房的屋顶。房子已经十分破旧,脱落的墙皮下露出腐朽的红砖,窗户几乎都没有了玻璃,剩下一个个黑黢黢的方洞。院子里枯黄的杂草东倒西歪,中间夹杂着没有融化的雪块,一些野鸟正在杂草里蹦蹦跳跳地觅食,听到冯斯走近的脚步声后,又迅速扑腾着翅膀飞走。   冯斯走进了院子,小心地绕开杂草丛中的石块、砖块、铁皮之类的障碍物,来到小楼下。之前他已经从詹莹留下的信息里弄清楚了,这个所谓的“精神病院”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正规民办机构,根本没有医疗资质,所以几年前就被政府强制关闭了。但冯斯住在货真价实的精神病院里时,也大致听病友黄力讲过,农村的精神病人收治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很多农村家庭没有财力把病人送到正规精神病院,也没有人力去看管病人,此类民办疯人院虽然往往条件比较差,却也总比没有强。   “看这个样子,恐怕还不如没有呢。”冯斯看着这栋二层楼前破损的台阶和到处都是的鸟粪,自言自语着。天色将晚,十二月的寒风开始越来越凛冽地刮起,吹动着没有上锁的门窗剧烈碰撞,发出巨大的声响。冯斯紧了紧衣服,走进门洞。   刚刚踏进去,他就注意到手里提着的麻袋里有了响动。自从今天早晨离开那间出租屋之后,巨鼠在麻袋里一直很安分,几乎没有弄出任何声响,这也让冯斯一路顺利地把它带到这里,没有出任何岔子。但现在,它却离奇地骚动起来。   “别闹!安静点!”冯斯伸手拍拍麻袋,小声呵斥着。然而巨鼠恍若未闻,懂得越来越厉害。冯斯听到几声嗤拉嗤拉的撕咬声,心里知道要糟,情急之下差点连“再动我开枪了”的胡话都脱口而出。面对着这样一只尖牙利齿的怪兽,他一时间想不到办法去阻止,脆弱的麻袋顷刻间被咬破了,巨鼠的身影窜了出来,一溜烟向着楼上跑去。   冯斯没有办法,只能跟在巨鼠身后追上楼去。他还有点余暇注意到,这栋楼房虽然外部残破不堪,里面倒是比较干净,看来这里的主人还会经常打扫。   他顺着楼梯跑上了二楼,眼看着巨鼠一瘸一拐地冲向二楼最里边一个挂着“院长室”牌子的房间,狠狠地在木门上撞了一个洞,闯了进去。他加快脚步追过去,然而刚刚跑出几米远,就听到房间里传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冯斯连忙停住脚步,不敢贸然进屋。屋里很快又响起了另外一声尖叫,尖锐刺耳,和前一声的声音稍微有所不同。两个声音此起彼伏,似乎是在相呼应和,震得冯斯耳膜发疼。   这难道是巨鼠在呼朋引伴?冯斯猛然间想到。不可能吧,在这间阴暗破旧的废弃疯人院里,怎么会那么巧就藏着第二只巨鼠?他回想着之前曾伟告诉他的,巨鼠一共有一雌一雄两只,正好是一对,这只跟随在哈德利身边并引发轩然大波的是雌的,雄的则早在被哈德利带到内地的时候就失踪了,到现在有十多年了。   难道那只失踪的公鼠,就一直藏在疯人院里?   他正在想着,屋子里想起了第三个声音。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冯斯一听就知道,是先前打电话给他的那个人。这个男人的语调里充满了惊惶,正在大喊大叫:“金刚!金刚!快点来!”   随着他这一身喊,冯斯只觉得一阵风从身边掠过,只见一道黑色的影子以闪电般的速度穿过走廊,直冲入院长室。他依稀分辨出,那是一只肥大而丑陋的黑猫,身上的长毛又脏又乱。   随着黑猫进入院长室,房间里的声音变成了四个:两只巨鼠此起彼伏的尖叫,黑猫更加锐利刺耳的怒嚎,以及那个男人一连串的命令“干得好!金刚!”“制住它们!金刚!”此外还有各种杂乱的碰撞声和器皿碎裂声,听起来,房间里已经是天翻地覆。   这只名叫金刚的黑猫绝对不一般,冯斯想,那可是两只被当成神来膜拜的巨鼠,寻常的猫怎么可能有能力和它们搏杀?但听那个男人的口气,似乎金刚还占据了上风。   他实在忍不住好奇心起,蹑手蹑脚地溜到门口,然后趴到地上,悄悄顺着门上被巨鼠撞出的破洞朝里面窥探,这一看让他吃惊得差点叫出声。只见与他患难与共的“鼠兄”——其实是雌鼠——正和另一只个头差不多大的无尾巨鼠倚靠在一起,这另外一只巨鼠,想必就是她的配偶、那只十多年前失踪的雄鼠了。相比雌鼠,雄鼠的形体略瘦一点,但身上并没有外伤,所以也不像雌鼠那样可以从体外看到附脑。不过它的外型上倒是有颇为独特的地方:头上竟然有一对小小的角,弯弯曲曲的有点像牛角。   原来那只失踪十多年的雄鼠,一直都在魏崇义的手上,冯斯想。看来这厮也有着自己的算计和阴谋,自己就这么带着雌鼠过来,似乎有点送肉进锅的感觉。   两只巨鼠的身畔有一圈淡绿色的光晕,无疑是它们联合催动的蠹痕。但真正让冯斯吃惊的,是那只黑猫的身边也有一圈土黄色的光晕,正在和巨鼠的蠹痕激烈碰撞,而且占据着优势。   这只丑陋的黑猫也能使用蠹痕!冯斯瞠目结舌,很快反应过来:这只黑猫多半是一只妖兽,而且是进化层级比较高的妖兽,因为低级的妖兽是不能使用蠹痕的。   这个曾经帮助过哈德利、现在又绑架了黎微的奇怪的家伙,居然养了一只妖兽。冯斯这么想着,把视线移向了给他打电话的人。这个人身材佝偻干瘦,苍白的面容上布满了皱纹,头发也白了一大半,和詹莹在留下的文档里所描述的那个接头人差不多。看样子,这应该是那个名叫魏崇义的人。   魏崇义正把自己的身体裹在厚厚的棉被里,缩在床上,目不转瞬地注视着巨鼠和黑猫之间的比拼。他明明是躺在床上并没有运动,却仍然显得呼吸急促,可见身体确实不大好。而在他的身边,黎微正被绳子绑在一张木头靠背椅上,不过面容还算镇定。   这倒是黎微一贯的风格,冯斯想,好姑娘,果然是除了罩杯别的什么都没变。作为一个废物天选者,他不敢轻举妄动——动了也没用——只能继续撅着屁股趴在地上静观其变,这让他产生了一点偷窥狂的错觉。   两只巨鼠和金刚的碰撞越来越激烈,用肉眼都能看明白,金刚占据了上风。它的蠹痕在不断扩张,与之相反,巨鼠的蠹痕不断地缩小。雌鼠腹部的附脑已经全部染上了刺眼的绿色光芒,似乎是在说明它已经全力以赴。金刚则不断从喉管里发出威胁式的呼噜声,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把两只巨鼠逼到了屋子的角落里。   冯斯也不知道这一场争斗到底是黑猫胜利比较好还是巨鼠胜利比较好,所以连为某一方加油的倾向都无法产生。正在想着这就是在看一场没有立场的篮球赛,他忽然用眼角的余光撇到,在走廊的另一侧,连接楼梯的那个地方,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冯斯转过头,借着最后一点残阳的光亮定睛一看,楼梯口有一只小小的生物正在探头探脑,贼溜溜的双眼闪动着微微的光亮。   这是一只老鼠。   紧跟着,从它身后钻出了第二只、第三只、第四只……一大群的老鼠顺着楼梯来到了疯人院的二楼。与此同时,从走廊另一侧的窗口,也有不少老鼠顺着水管爬了上来。   和出租屋里发生的一模一样,冯斯想,这他妈真是两只鼠王了,把它们在附近的族群全他妈召唤过来了。而且,这里是乡村,能招出来的耗子恐怕比城市里还要多出不少。他虽然不害怕,看着这成群结队的老鼠还是难免觉得很不自在。   老鼠们看见冯斯站在那里,同样还是有些胆怯,但从屋里散发出的常人无法捕捉的巨量信息素还是诱惑着他们慢慢靠近院长室。终于,有第一只老鼠壮着胆子从冯斯身边溜过去,钻进了屋子里。   “这么大胆子,一定是舒克……”这当口冯斯倒是依然不缺无聊的幽默感。但马上,他看到了一幕令他完全意想不到的场景。老鼠钻了进去,颤颤巍巍地经过金刚的身边,然后……金刚的身子抖了一下。   冯斯揉了揉眼睛,想确认自己是不是看花眼了,此时又有两只胆子够大的老鼠爬进去,金刚又是连续两次发抖。   我靠,这只黑猫怕老鼠!冯斯目瞪口呆。这只以自己的蠹痕压制住了巨鼠的强大妖兽,却居然会害怕普通的老鼠,这令他想起了武侠电影里什么都能做就是不能挡雨的伞。   又窜进了几只老鼠。金刚终于支持不住了,它发出一声怪叫,一跃而起跳到了魏崇义的身上,身畔的蠹痕也在那一瞬间由于金刚精神上的松懈而消失。而就在这一刹那,正在全力施为的两只巨鼠的蠹痕失去了压制力,猛然间暴涨。那股淡淡的光华迅猛地扩大到了十米以上的半径范围,把门口扮演偷窥狂的冯斯也卷了进去。   糟糕了!冯斯想要爬起来逃跑,却怎么也不可能跑得过蠹痕扩张的速度。那种无法抑制的愉悦感再度从头脑里升起,和两只巨鼠的蠹痕琴瑟和鸣,好似甜蜜的情人。一人二鼠就像是达到了生命中的大和谐,,在这种类似共振的奇特状态中,冯斯的眼前出现了一片光亮。   这次要把我带到什么样的幻域里呢?冯斯想着,那片世界里会有姜米吗?    第十章、考验   一、   满天都是飞舞的金属碎片。   在这座废弃的钢厂里,林静橦俨然就是掌控一切的女王,身边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武器。各种各样的钢条、螺栓、管道、铁钉、轨道、钢锭……全部都可以在顷刻间被她变化成各种形状的金属武器,用以进攻。   现在站在林静橦对面的,正是前一天夜间和范量宇等人在酒吧里大打出手的那个胖乎乎的欧洲男孩。他的蠹痕是控制空气的流动,以此形成旋风甚至空气炮重击。但在林静橦层出不穷的攻势前,他也有些疲于应付,空气流动形成的旋风帮他抵御了大部分的金属物件,却仍然有一些漏网之鱼直扑到他的身前,让他不得不有些狼狈地东躲西藏。他的身上已经留下了多处伤口,虽然都只是轻伤,仍然会让他的行动更加不便。   而在距离两人相斗稍微远一点的地方,地上躺着另外两个欧洲人,看情形连坐起来都很困难,大概也是被林静橦所伤。这个曾经因为自己力量不足而深深懊恼的女人,现在俨然有了和四大高手平起平坐的气象。   胖男孩似乎也意识到了再这样下去迟早难逃一败,他咬咬牙,忽然拼尽全力,将身边的空气压缩成锐利的无形刀锋,向着林静橦拦腰砍去。林静橦也看出了这一击相当猛烈,连忙纵身闪开。   但胖男孩打出的这一道空气之刀却拐了一个弯,重新绕到林静橦的身后,切断了一栋五层高的办公楼。在飓风的推动下,断裂的楼房向着林静橦狠狠地砸了下去。不过,胖男孩的估算好像出了点岔子,楼房倒下的速度即便在风力的助推之下也不够快,林静橦要躲开并不困难。   胖男孩叹息一声,却惊讶地发现林静橦并没有闪避。她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眼看着倒下来的巨大的碎片顷刻间把她淹没于其中。   成功了!胖男孩难以相信,但还是脸上露出喜色,快步跑向身前掩埋了林静橦的废墟。刚刚跑到废墟跟前,他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一块比他的身体还大的水泥砖如炮弹一般向他撞了过来。他猝不及防,被水泥砖直接撞到了胸口,然后被巨大的冲击力带动着在空中横飞出去数米远,最终重重摔在地上。他的肋骨几乎全部被撞断了,嘴里的鲜血狂喷而出,和先前的两位同伴一样,都再也没有能力还击了。   “钢……钢筋!”他艰难地说。   林静橦已经毫发无伤地从废墟里走出来,优雅地站在他身前:“是的,这栋楼房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只要有钢筋,就在我的操控范围内。”   “你强,我输了,”胖男孩仍然说着简单的汉语,“没想到,你比双头人,更强。”   林静橦摇摇头:“不,你说错了,论实力,我仍然不可能是范量宇的对手。但是中国人作战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在这样遍布金属的地方,就是我的地利了。”   胖男孩咳出一口血,恨恨地看着林静橦:“总之,低估了你们。”   林静橦笑了笑:“我也没办法。你们随时可能回来把我们斩草除根,我必须要做好准备。”   胖男孩想了想,发问道:“其他家族,还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我们家族当初曾经发生过背叛和分裂,却并不知道分裂出去人群最终创造了西藏的那一支家族,”林静橦笑得很甜美,“这是我们的秘密,从我们的祖先汉娜`弗林斯那里传下来的的秘密。”   胖男孩叹了口气:“没想到,你们那么坚持。杀了我吧,我不会,告诉你什么。”   “我知道,你们一个个都不怕死……”林静橦漫不经心地说着,忽然手掌一翻,朝着胖男孩的头顶重重一拍,一根夹在指缝间的细长钢针随着这一拍刺入了对方的头颅。胖男孩两眼翻白,昏迷过去。   林静橦撇下胖男孩,走向另外两名伤重的欧洲人,如法炮制地一人刺了一根针入脑。做完这些之后,她长出了一口气,嘴角挂着一丝残酷的冷笑:“我不需要你们告诉我什么。我会自己想办法找到的。”   说完这句话,她忽然提高了声调,语气里颇为妩媚,也不乏讥讽:“亲爱的,出来吧,别躲躲藏藏的了。”   随着她这句话,一个身影果然慢慢从远处一座水塔下走出来,那是她的未婚夫路晗衣。路晗衣手里古里古怪地拿着一个吃了一半的棉花糖,看上去就像是来这里郊游的。   “哎呀呀,几天没见又厉害了呢,”路晗衣看着躺在地上的三个欧洲人,“这样下去我真不敢和你结婚了,会被揍成妻管严的。”   “我刚才和这个小胖猪说的话,你都听到了?”林静橦没有理会路晗衣的调侃。   “明知故问,你摆明了是故意说给我听的,”路晗衣笑了笑,“欧洲人一旦出动,就不会罢手,你也清楚你的家族秘密迟早保不住了,还不如先告诉我,争取得到我的支持。”   “我真是嫁了个聪明的丈夫,”林静橦耸耸肩,“没错,这帮欧洲人,就是当初从我们家族分裂出去的。我一直希望能抢在你们之前发掘出他们和他们手里的炼金术的秘密,但是现在看来,不得不分享了。”   “应该是合作,”路晗衣说,“你们的独家信息,和我们路家的力量,二者结合,对双方都有好处。”   “但是对王璐范量宇他们来说,就没好处了?”林静橦故意说。   “棉花糖只有那么大,总得有人多吃点,有人吃不到嘛。”路晗衣摇晃着手里的棉花糖。   “所以冯斯那个混小子说的没错,不管事态如何,守卫人世界始终都是貌合神离、尔虞我诈。他们宁可眼睁睁地看着世界被魔王吞噬,也要先自己打个翻天覆地。”林静橦扑哧一笑。   “这才是世界的真相。”路晗衣还以沉静的笑容,“来不来点棉花糖?”   “一点棉花糖就想把我打发了?今天是圣诞节啊,我得宰你一顿。”林静橦的口气完全就像是一个娇嗔的未婚妻,让人完全无法想象就在几个月前,这两人还曾在南方的那间废弃医院里斗得你死我活。   “让未婚妻满意,是男人的责任。”路晗衣同样笑得温柔而体贴。   二、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冯斯陷入了困惑中。   两只巨鼠的幻域已经稳定下来,冯斯、魏崇义、黎微和金刚都陷身于其中。这种事对于冯斯已经是家常便饭,在来到这里之前他就已经有所觉悟,所以倒也并不慌乱,反而隐隐有些期待,想要看到一个全新的古怪世界。   但是周围始终是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到。呼吸有些发闷,似乎说明这附近空气不够充足,隐隐有一些声音传入耳朵里,同样是发闷而不清晰的,仿佛是从身边响起,又仿佛来自十分遥远的地方。   冯斯等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仍然在采取着那个丑陋的偷窥狂一般的趴地姿态。在确认浑身上下并没有因为刚才的空间转换而受伤之后,他决定站起来,但刚刚直起腰来,他的头就重重撞上了硬物。   这一下撞得他头晕眼花,差点直接闭过气去。捂着脑袋蹲了好一会儿,那种晕眩感才慢慢消失,眼前似乎仍然有萤火虫在飞舞。他不敢再大意,小心翼翼地伸手往四围摸了一遍,只觉得血液都要凝固了。   ——他被装在了一个木质的立方体容器里。这个立方体非常狭窄逼仄,其长宽高甚至都不足以让他的身体伸直,他只能坐着或者蹲着,否则就会碰壁,真正字面意义上的碰壁。   我被关在了一个如此黑暗狭小的空间里,简直就像棺材一样。是的,就像棺材一样。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再也抑制不住了。忽然之间,极度的恐惧像一只张开的利爪,重重地抓住了他的心。冯斯陡然间呼吸急促起来,一阵阵的心慌,一阵阵莫名的焦虑不安,浑身的冷汗就像打开了闸门一样往外冒。他的手脚不由自主地颤抖着,肌肉也开始痉挛,竟然连坐都坐不稳了,身体往地板上一倒,蜷成一团不住翻滚。   这就是幽闭恐惧症吧?冯斯虽然恐慌,脑袋倒还不至于完全不能运转。太丢脸了,老子这么英明神武的人,居然会有幽闭恐惧症,这要是让文潇岚瞧见了,能一直嘲笑自己嘲笑到明年圣诞节……   不过这样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从这个木质容器外忽然传来一阵敲击声。敲击声听来很模糊,似乎并不是直接敲在装冯斯的容器的板壁上,而是还隔了一层。紧跟着,一个声音响起来了:“镇定点!你是天选者,别这么没出息!”   那是魏崇义的声音。冯斯怔了怔,咬紧牙关,死命地深呼吸了好几次,觉得胸腔里没有那么憋闷了。然后他抬起右手,把先前被巨鼠咬破吸血的手背朝地上重重一砸,这一下疼得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但是却颇有奇效:身体也不抖了。   “你才没出息,绑架女人,什么狗屁玩意儿?”冯斯恶狠狠地骂道。   魏崇义笑了起来,却并没有应答。冯斯有在地上躺了一会儿,觉得那种心慌不适逐渐消失,身体基本恢复正常了,于是试探着坐起来,继续向四周摸索,想要弄明白自己究竟被关在什么地方。   他发现自己大概是被关在了一个木头箱子或者柜子里,由自己的身高来粗略丈量,长宽都不超过一米五,高度不超过一米七,所以身高超过一米八的他在这里面站不直,一站起来就会碰到脑袋。值得欣慰的是,这样的尺寸应该不是棺材,棺材不会有那么高,可能还是个柜子吧。   但一想到柜子,他马上反应过来,自己之前在巨鼠的西藏幻境里,也见过类似的柜子,虽然大小比关着自己的这个还要小些,但也比较接近了。当时那个柜子里,装着的是辟谷失败的喇嘛的尸体。   “这是打算让我也辟谷然后饿死在里面?”冯斯自嘲了一句,开始在柜子里四处摸索敲敲打打,他很快发现,这个柜子并没有像西藏幻境中所见的柜子那样被锁死,外面似乎只是有门闩别住了,而且别得并不是很紧,门缝有明显的松动,不过门缝外也并没有光亮透进来,可见里外都是一样的黑暗。他也不客气,又推又踹又摇晃,终于把门闩弄掉了。   但他没有听到门闩落地的声音。   他想了想,猜测可能是这个柜子处在一个相当的高度上,那样的话,决不能轻易跨出去,不然可能会摔成零件。他轻轻推开门,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去,向四周张望。   周围一团漆黑,但能感受到风的流动,风势还不小,说明这里至少不是一个全封闭的空间。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会有自然光。又等了一会儿,冯斯的眼前慢慢浮现出了一些事物的轮廓,那是他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终于可以一点点辨别周边的环境了。他怔怔地看着身边的一切,一种怪异的恐惧感从心底升起。   他现在正处在一座高山上,却又并没有沾到一丁点山石,因为他所处的这个柜子整个悬停在半空中。吊住它的是一条长长的不知由什么材质做成的长索。这条长索足足延伸出去超过一公里,一头连接在山上,一头固定在地面,上面每隔一段距离就悬挂着一个长方形的木头柜子,加在一起有好几十个。   而在这座山上,还有无数条类似的长索,长索上同样悬挂着类似的木柜。在浓重的雾气中,这些长索影影绰绰,就像是一条条形象狰狞的怪龙,它们攀附在高山之上,伸展着它们的爪牙,随时准备腾云驾雾。在怪龙们的身上,一共有几百个甚至上千个木柜,在上千米的高空中来回晃荡。   看着这怪诞而宏大的奇景,冯斯只觉得自己的幽闭恐惧症刚好,密集恐惧症和恐高症又要发作了。他不得不闭上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逐渐定神。   这座山和这些长索是什么意思?这些柜子是什么意思?悬棺吗?冯斯猜测着,难道每一个柜子里都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活人。巨鼠想要拿这些人来干什么?   他不禁又想起了那具辟谷失败的饿死的干尸,心里一阵恶心。想要觅路逃跑吧,身边唯一的一条路就是这根看起来滑不留手的长索,要顺着它爬到地面去,多半会摔得用渔网都捞不起来。   “这些东西是真实存在的,但规模是假的,山并没有那么高,索道并没有那么长,木匣子也并没有那么多。”魏崇义忽然又说话了。   冯斯哼了一声:“你怎么知道?”   “因为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我不止一次被带入这样的幻境,”魏崇义说,“我以前所看到的,并没有这么夸张,这一次,可能是两只耗子雌雄同体了,也可能是被你刺激了,居然变成了这样。我们要逃出去可不容易了。”   冯斯听到“我们”两个字,才猛然想起,黎微应该也被卷进来了,一时间顾不得和魏崇义说话,张口喊了起来:“黎微!你在哪儿?”   从他头顶处另一条长索上的某个木柜里传来回答的声音:“我在这儿,没事儿,你放心。”   好姑娘!冯斯小小地松了口气。到了这时候,他才顾得上向魏崇义发问:“你是魏崇义吧?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一个曾经帮助过哈德利教授的人。”魏崇义回答得滴水不漏。   “但是你却背叛了他,并没有把所有的东西都转交给詹莹教授,而是留下了这只大耗子。”冯斯说。   “人都是有私心的,哈德利利用我是出于他的私心,我帮助他也是这么回事。”魏崇义嘿嘿嘿地笑了起来,笑声喑哑难听,犹如夜枭,“可惜我着实想不到,你竟然会把雌鼠也一起带过来了。雄雌两只老鼠的力量加在一起,恐怕超过了金刚能控制的范畴,也许我们会死在这里。”   “听你的口气,你把我骗到这里来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只耗子在我手里?”冯斯问,“那你骗我过来干什么?”   “我需要借助天选者的力量来驯服它,”魏崇义咳嗽了几声,“金刚只懂得压制和威胁,不能做更多。我的时间不多了。”   “你还是没有说清楚,驯服它为了做什么?”冯斯说,“我不信你是为了拯救人类实现共产主义什么的。你的身体那么虚弱,炼金术对你的意义应该也不是很大,因为你根本没有体力去享受黄金带来的物质生活。”   “你了解得还真不少,居然连炼金术都知道了。”魏崇义的语声里终于有了几分惊奇,“可惜的是,还是一知半解。”   “要不然……难道你是在追求飞升?”冯斯还不死心。   “我又不是傻逼。”魏崇义这次回答得更干脆。   冯斯说不出话来。如同魏崇义所言,他对于尼古拉勒梅所做的一切、对于西藏的欧洲人家族所持守的秘密,其实也就是一知半解而已。别说是他,连守卫人们都不是很清楚。他之前就已经表达过自己的怀疑,认为炼金术绝不是勒梅秘密的全部,现在魏崇义果然证实了这一点。   他正在盘算着该怎么套魏崇义的话,耳边忽然又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紧跟着,他发现自己所处的这个木柜子开始移动起来。那是吊着它的长索开始了移动。这成百上千的柜子就像是风景区里的高空索道一样,开始向着峰顶的方向滑动。   移动中的木柜摇摇晃晃。冯斯担心自己一不小心被摇下去,只能把头缩回去,关好柜门,耐心地等着。大约十分钟后,柜子一阵震动,随即不再摇晃。他知道已经到达了目的地,于是打开门,先确认垫在柜子下方的是坚实的地面,这才迈步踏了出去。   眼前一片明亮,那是因为有火光在照耀。冯斯发现自己果然已经被运送到了这座幻境中的高山的峰顶。这里遍地积雪,向着四围眺望,可以见到无数犬牙交错的高峻雪山,从这些雪山夺人心魄的气势不难判断出,这片幻域的取景素材应该还是来自西藏。   而身前的这片峰顶,已经经过了人工的改造,整个峰顶变成了一个石砌的平台,平台四周有一些高高的石柱,上面固定着照明用的火把。上百只秃鹫和乌鸦之类的食腐鸟类在平台的上空来回盘旋飞翔,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   不过最吸引人眼球的,是平台中央摆放着的东西。确切地说,这个东西并非摆放在那里,而是悬浮于半空中,就像是一面闪光的魔镜。那是一幅长约八十厘米,宽约五十厘米的油画。冯斯犹豫了一下,走到平台中央,发现这并不是一幅普通的油画,它空有一个画框,中央的画布位置并没有画,而是一团氤氲的云气,类似某种3D立体放映的展示。   这是鼠兄想要让我再看一些什么吧?冯斯想着,好一会儿才留意到其他人也已经来到了平台上。黎微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解开了绑住她的绳索,此刻站在冯斯身后活动着手腕,到依然是那副自力更生万事不求人的女汉子模样。魏崇义抱着金刚站得离两人稍远,但站了一会儿就气喘吁吁,最后还是坐在了地上。   “你怎么样?”冯斯问黎微。   “没问题。”黎微说。顿了一顿,她又补了一句:“谢谢你跑过来救我。”   冯斯正想要问她是怎么被魏崇义抓到的,画框中央忽然闪烁出了一些亮光,随即一些跳跃的图像开始出现,并慢慢变得稳定。他知道自己没有猜错,巨鼠果然是要通过这个方式向自己再传递一些信息。   “真像是在看电影。”黎微说。   画面上首先出现的,是一幕盛大的游行场景。在熹微的晨光下,成百上千的人列着队,举着白色的十字架,走在一条带着浓郁中世纪风格的街道上。而这些人的脸型相貌也都是典型的白人,看嘴型似乎是在整齐划一地唱着某种歌曲。在街道的两旁,有更多的人夹道围观,他们身后的房屋都挂满彩旗,简直像是一场欢快的节日。   在队伍的最前方,是十余个穿着囚服、带着小丑帽的人,看样子应该是一些囚徒。他们的脖被绳索紧紧勒住,头戴小丑帽,双手被捆住,虽然囚服都很干净,但可以看得出每个人都伤痕累累、萎顿不堪。他们的目光中充满恐惧和哀伤,还有一种听天由命的麻木,即便是面对着路旁的人群投掷的石块都难以做出反应——除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女性囚徒,头上的金发大概是由于酷刑的折磨已经脱落了大半,走路时左腿在地上一拖一拖的,像是被打折了。但和其他那些垂头丧气的囚徒不同,这个女囚的眼神里有一种在男人眼里都很少见的坚毅不屈,还有一种或许可以被称为希望的东西。   这个女囚一定不一般,冯斯凭直觉断定。他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女囚身上,看着她和其他囚犯一起走过长街,被押送到一个广场上。在那里,高高的木桩和堆积如山的柴薪已经准备好了。   这样的场景冯斯在电影里见过,他知道,这是火刑柱。广场上即将进行的,是中世纪欧洲惩戒异端的残酷刑罚:火刑。   接下来的事情他不忍心细看,即便是神经坚硬如铁的黎微都看得面色惨白。囚犯们经历了公开宣判、羞辱和鞭笞之后,被绑在了火刑柱上,身体埋在柴堆里。行刑者点燃柴堆,在人们听不到声音的欢呼中,异端们被烈焰吞没。   他们的身体很快蜷曲、碳化,逐渐化为骨头和骨灰。一些打扮得像社会名流的人轮番上前添柴,这是宗教裁判所赐予他们的特殊荣誉。   然而,正当一个矮矮胖胖的秃顶绅士给冯斯所注意的那个女囚添柴时,意外发生了。女囚忽然间挣脱了火刑柱,一把抱住了这个绅士,烈焰立即吞没了他。尽管听不到声音,冯斯也可以想象那个绅士会发出怎样的惨叫,围观人群又会发出怎样的惊呼。   他尤其注意到,这个女囚的动作很灵活,和常人无异,先前被打折的腿居然也不瘸了。但是经受了那么久的高温焚烧和浓烟侵袭,就算是一头大象也该死了,其他囚犯此刻基本只剩下骨头了,她为什么非但不死、甚至于比被火焚之前更加健康和精力健旺?   突然之间,就像是有闪电劈过一样,冯斯回忆起了半年前和林静橦的几段对话:   “我的这位来自德国的祖先,是个女巫。”林静橦当时说,“一位来自中国的道士救了她,后来他们就成婚了,并且为了逃避抓捕,躲到了美洲,再后来世世代代留在了那里。”   而在见识了林静橦能够不被金属伤害的神奇之后,冯斯想到了一些别的:“她是怎么被一个中国道士救走的呢?在宗教法庭的重重看守之下,救走一个女巫其实挺不容易的。所以我冒昧地猜一猜,她其实经受了火刑,只不过火烧不死她,就像刀子杀不死你一样,是么?”   这个女人,就是林静橦那位被当成女巫的祖先!她的蠹痕多半是和操纵火焰有关,并且被火刑所激发。冯斯恍然大悟,意识到巨鼠让他观看这一幕肯定别有深意。他还想要细看后续的进展,画面却忽然扭曲变形,很快消失了。转瞬之间,另一个场景出现在了画框中。   那是一个黑暗的谷仓,里面没有点蜡烛,只有从门缝和窗缝透入的微弱的光亮。谷仓里似乎正在举行一场秘密的集会,里面挤了好几十个人,先前冯斯见到过的林静橦的先祖也在其中。这些人仍然以白人为主,但当中却有一个黄皮肤的亚洲人,头上梳着道髻。   这应该就是林静橦的另一位祖先、那个女人的道士丈夫了,冯斯想。按照先前火刑的那一幕,他推想,这个谷仓里的人或许都是幸存下来的女巫或者巫师。讽刺的是,一般意义上的女巫和巫师,都是被冤枉的普通人,但这一批人可能都用有附脑,可能都是“真正的”巫师。   这些人正在讨论着些什么,氛围越来越激烈,渐渐变成了争吵。由于听不到他们说话——能听到也多半听不懂——冯斯只能猜测,他们出现了严重的意见分歧。看得出来,以林静橦这两位曾曾曾曾祖父母为首的一群人,和另外一群人意见相左,双方的人数差不多。   这一场争吵最终变成了决裂,另一派人怒气冲冲地离开了谷仓,留下女人和道士这一派相对无言。而这一个场景也到此为止。   也就是说,林静橦的家族在初创时期曾经遭遇过分裂,冯斯得出这个结论。按照她的说法,女囚和道士后来去了北美,吸纳了大量的华人,延续下了她这一支血脉;那么离开的那群人去了哪里呢?   第三段“电影”则跳到了一个冯斯一眼就能认出来的地方:西藏。虽然并没有阳光、草地、经幡,玛尼堆之类的标配元素,但画面上毕竟有风雪,有大雪山,有喇嘛,有牦牛。看得出来,这是一片气候恶劣的不毛之地,应该是西藏广袤的无人区中的一部分。   画面上出现的是一座孤零零矗立在雪原之上的喇嘛庙。有庙,自然就有喇嘛,但这些喇嘛却全都倒在雪地上一动也不动,有些身下还有冻结成冰的血。看样子,他们都已经已一种非自然的方式死去了。   画面推进到喇嘛庙里,从门口到大殿,仍然是遍地死尸,尸体也全都是喇嘛。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站立着的活人,却全部都是白人。   冯斯忽然明白过来——这些白人就是和林静橦的先祖决裂的那一支!他们最终来到了西藏,击溃了那些自称“兀鹰”的原始教派。从双方的伤亡对比来看,白人们不但没有死一个,甚至几乎都没有受伤的,可见兀鹰中应该基本都是没有附脑的普通人,所以根本不具备和对方抗衡的实力。   那么问题来了,兀鹰手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会吸引欧洲人们去劫夺呢?他们又最终得到了什么呢?   三、   这三段影像对于冯斯来说并不难理解,黎微却基本看不明白,冯斯只能一边看一边简单地给她解释一下林静橦家族的背景。他知道魏崇义也在凝神静听,一时却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当第三段影像播放完后,画框中没有再出现第四段,又恢复到了那一团没有意义的云雾。但云雾在持续地变化着,好像是想要组成什么新的形状。   “往后退一点,”冯斯拉了拉黎微的衣袖,“我感觉有点不大对劲,可能会有什么奇怪的玩意儿变出来。”   魏崇义也挣扎着站起来,抱着金刚向后退出去好几米。冯斯看了他一眼,正打算出言挖苦两句,却忽然发现那团云雾开始剧烈膨胀,把原有的油画画框都吞没于其中,它的高度逐渐拉长,慢慢地向四个方向伸展出几个长条,那形状……有些接近一个人。而它的颜色也开始逐渐变化,呈现出红色和肉色的主色调。   “这是要变一个人出来。”黎微忽然说。   冯斯点点头:“没错,这是人形。看它的颜色变得……啊,喇嘛!一个喇嘛!”   是的,位于平台中央的这团云气,最终化为了人形,变成了一个人,一个身穿红色喇嘛袍的喇嘛。他身材高瘦,脸型带着藏人的特色,手里握着一把藏刀。一看到这把藏刀,不祥的预感就在冯斯心里升起。   “最好别看。”冯斯低声说。   “没有什么我不敢看的。”黎微回应道。   “其实是我不敢看。”冯斯轻声说。但他并没有把视线移开。   接下来的这一幕,就是他曾经听说并想象过无数次、却始终无缘得见的惊人场面。那个喇嘛脱掉喇嘛袍,赤身裸体地站在寒风中,高高举起藏刀,一刀切向自己的胸口,一块肉带着血珠落到了地上。   黎微啊了一声,伸手捂住嘴。但和冯斯一样,她同样没有挪开自己的目光。   第二刀,第三刀,第四刀……喇嘛运刀如风,每一刀都落在自己身上,很快身上的血肉被割得干干净净,几乎只剩下了骨架,只有头颅是完好的。鲜血在平台上流淌成河,他却好像没有丝毫痛感,又好像每一刀割下去都并不是他自己的身体。   而他脸上的表情更是怪异之极。和刘鑫一样,和学校里试图拆掉体育馆的欧洲人一样,他不但没有表现出痛苦,反而满脸的快乐和享受,还带有一种深深的憧憬。   冯斯立刻想起了自己已经经历过好几次的那种强烈的愉悦感。那种情绪,真的好像世间的一切都由自己掌握,万事万物都不必挂心不必在乎,心里所求的一切都能立刻实现。恍恍惚惚中,他就像是中了邪一样,不由自主地向前开始迈步行走,一步一步地走向那血腥的修罗场,嘴角浮现出谜一样的笑容。   猛然之间,他右手背的伤口处一阵钻心的剧痛,这疼痛令他一下子回过神来。他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走出了将近十米远,脚下已经差一丁点就要沾上纵横流淌的血液了。而黎微就跟在他身边,手里握着一把防盗门的金属钥匙,钥匙头上还有新鲜的血迹。他这才明白过来,刚才是黎微果断地拿钥匙硬捅他的伤口,用疼痛刺激他,令他清醒过来。   “谢谢。”冯斯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他实在没有想到,巨鼠带来的这种奇怪的精神效应对他的影响竟然如此之大,会令他如此突兀地失去对身体的掌控能力。   刚才如果没有黎微制止,我会不会一路走上去,接过喇嘛手里的刀,然后自己干掉自己?冯斯心里一阵阵的后怕。他摇摇头,退回到刚才的位置,这才发现那个喇嘛已经基本把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副骨架。乌鸦们已经落到了他身边的地面上,啄食着他的血肉内脏。   可是喇嘛居然还活着。已成骨架的身体依然站立着,手臂依然在挥舞,面颊依然在展现出笑容。这绝对违背生理常识的一幕,足以把胆小的人吓瘫在地上。冯斯一下子想起了那些与刘鑫之死有关的新闻报道,据说,目睹刘鑫死亡的两名保安都不得不去接受心理治疗。现在他相信了,这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他脸上的表情……和你刚才走过去时的表情,几乎一模一样。”黎微的声音也微微有些颤抖。   冯斯如受重锤,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他看得很分明,喇嘛脸上那种灿烂到极点的笑容,简直就像是初升得的朝阳,带着极度的幸福,极度的欢愉,极度的满足,真的像是正在走向天堂的大门。可是这样的笑容,却如此诡异地安在一具已经化为白骨的身躯上,登时把天堂逆转成为地狱。   紧跟着,喇嘛做出了一个更加有冲击力的动作。他高高举起自己的心脏,朝向天空,就像是在等待神明的召唤。黎微终于看不下去,第一次把头转到一边。   冯斯同样感到相当的不适,但他还是强忍着不停从胃里往上翻腾的感觉,努力坚持着继续注视那个喇嘛。当然,这个喇嘛并非真人,只是巨鼠调用素材形成的一个幻象,但他可以想象,在历史上,曾经有多少“修炼成功”的兀鹰组织信徒,就这样自己把自己凌迟碎割,迈向心目中的天国,或者说,魔国。   喇嘛高举着心脏的姿态大约持续了一分钟左右,随后,他目光中飞扬的神彩陡然间黯淡下来。啪嗒一声,心脏落到了地上,白森森的骨架也哗啦啦地崩塌、散落一地。喇嘛的头颅在地上滚了几圈后,终于停住,沾满血液的脸上依然带着僵硬的笑容。   “你到底是进入你所追求和梦想的世界了呢,还是完全没有达成心愿、只是在幻觉里无谓地断气了呢?”冯斯看着喇嘛的头颅,低声说道,“鼠兄,你让我看这些,到底想要干什么?”   鼠兄并没有回答。喇嘛的尸体、遍地的血迹、散落的内脏、盘旋的秃鹫都像烟雾一样渐渐散去,先前的画框也踪影不见,这个平台的中央变得空空如也,平台上只剩下了冯斯等人。   冯斯心里一阵说不出的奇特感受,似乎觉得自己抓到了一点什么,却又好像只是手指划过水面一样,什么都捞不着。倒是黎微比他先回过神来:“我们该怎么离开这儿?”   “我不知道,”冯斯摇摇头,“这已经是鼠兄第二次把我困在一个幻域里了。它一定是有什么目的,或许是想暗示我一些什么,但是我解读不出来。”   他转向魏崇义:“魏先生,你对鼠兄的了解比我多多了,你能猜到点什么吗?”   魏崇义看了看他,似乎是想要说什么,但却欲言又止。冯斯马上明白了,这厮一定知道些什么玩意儿,但却不肯告诉他。这个民间疯人院的前院长身上有太多的谜团: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和哈德利教授搅在一起,后来又为什么会背叛哈德利,他想要用巨鼠来干嘛,金刚这只匪夷所思的妖兽又是怎么弄来的……   正想到金刚身上,这只黑猫就突然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吓了冯斯一跳。它轻巧地一蹦,从魏崇义身上落到地上,再快步跑向了平台的边缘——也就是这座山峰峰顶的悬崖边。它在平台边缘站定,嘴里不停发出难听的嘶叫,像是某种召唤。   “它在叫我们!”黎微说,“而且,我也听到了一点不一样的声音,好像是从……山下面传来的。”   冯斯也听到了。山下的低处的确是传来一阵隐隐的轰鸣声,有点像是狂风,却又像是远方有无数马匹在奔腾,只是距离遥远,不能听得太分明。他连忙快步走到平台边缘,探头往下一看,心里登时一沉。   黎微也跟到了他身边:“看样子,我们是跑不掉了。”   “除非从天上掉下一艘诺亚方舟。”冯斯搔了搔头皮。   水。   冯斯看到了水。   正在汹涌上涨,席卷大地山峦的洪水。   “妈的,自己建立的幻域就可以这么不顾科学和逻辑么?”冯斯满含悲愤,“你为什么不干脆从天上降下一道雷来把老子劈了?”   仿佛是为了让冯斯看得更清楚,一直黑得像锅底一样的天空中,云层渐渐散去,月亮的清辉照了下来。在他的视界里,可以看到山下已经变成了一片汪洋。不知从何处而来的洪水淹没了地面的一切,并且还在以惊人的速度飞快上涨。这座雪山的山脚已经完全没入水中,而水平面正在向着山腰进发。   那一瞬间冯斯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好像自己正站在中学实验室里,看着一个玻璃箱里的水流实验。但这并不是玻璃箱里的实验,或者说,即便这是一个实验,他也并不在玻璃箱外,而是在箱里,实验品就是他自己。   “照这个上涨速度,大概有个八到十分钟,就会淹到峰顶。”冯斯大致估算了一下,“最多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那两只耗子想要用这种办法来杀掉我们吗?”黎微问,“它可真是不嫌麻烦。”   黎微的这句话让冯斯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些疑虑。他细细思索了一下,缓缓地摇头:“我猜可能不是。我和那只雌鼠已经是第二次打交道了,第一次的时候,幻域里还有三个把它当做神一样看待的信徒,它要杀我,有无数的机会。就算是在这个幻域里,它随便降一道天雷也能把我烧成焦炭了吧?”   他简单讲了一下自己在上一次的幻域里的遭遇,黎微想了想:“还真是。如果它真的想要杀死你,何必给你帐篷火盆和吃的?直接冻死你就行了啊。它会不会……是想要考验你什么的?”   “有这种可能性,”冯斯说,“但是它狗日的又不明说,我们只剩十分钟的时间了。”   镇静,镇静,冯斯对自己说。他深深地呼吸了几口气,努力把视线移开,不去看那疯狂上涨的潮水,以免更加焦虑。假设鼠兄并不是真的要杀我,而是想要试炼我,那么它想得到怎样的结果?它是想要激活我的附脑吗?可我的附脑再怎么激活也不过是别人附脑的催化剂……   又或者,真的有什么隐藏的力量我没有发掘出来?冯斯忽然想起了在张献忠的地宫里,那个蛇身人首的魔仆对他说的话。当时魔仆打算吃掉他,却有唯一的一点惋惜:见不到冯斯的蠹痕了。   “它太漂亮,太完美了,如果说我这一生中除了为主人服务之外还有什么私心的话,就是想要见到你的蠹痕。”那时候魔仆那样说道。   那我的这个漂亮而完美的蠹痕到底是什么?冯斯禁不住敲了一下自己的脑门。难道巨鼠的目的,就是激发出我这个“真正的”,除了给人当催化剂外还另有神通的蠹痕?   可那到底是什么啊?   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过去。几分钟后,高涨的大潮已经没过了这座山的半山腰。它就像一条黑色的巨蟒,绕着山体飞速地盘旋上升,很快就可以到达山顶,把山顶上的生灵统统吞到肚子里去。   冯斯来到平台边,试图解开一个木柜上连接长索道的吊扣,但吊扣和长索都是金属质地的,而且又粗又硬,即便是手里有一把刀,也不大可能解开。   “你在干什么?”黎微问。   “如果钻进这个木头柜子,大概能帮助我们漂浮一段时间。”冯斯说。   黎微摇摇头:“没用,你看看这个浪头的力度,别说这么个破柜子了,普通的客轮恐怕都顶不住。要救我们的命,必须依靠你的觉醒,别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冯斯颓然:“你说得对。可是,我恐怕真的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只能尽……”   他想说“尽力而为”,脑子里却一下子跳出曾炜对他说的话,一时间心情更加恶劣,情绪有些失控,狠狠一拳砸在木柜上。这一用力又让伤口开裂了,疼得他龇牙咧嘴,却好像得到了一点启发。   “不知道我的血管不管用,”冯斯说,“在这些怪物面前,我的血好像总能莫名其妙对他们产生一些影响。”   他歪着嘴,硬生生挤出一些血,从悬崖边滴了下去,一边滴一边咕哝:“未必有用啊,那么多的水,我这几滴血下去,就好像扔一把沙子到撒哈拉一样,完全……我靠!不是吧?糟了!”   的确糟了。冯斯这几滴血,看起来好像真是把一把沙子扔进了撒哈拉,却起到了令人吃惊的激烈效果:潮水就像沸腾了一样,开始剧烈翻滚,上涨的速度陡然加快了。如果说,刚才的海潮就像是绕着雪山盘旋上升的巨蟒,现在它就变成了一条龙,暴怒的狂龙。   “照这个速度,我们只有两三分钟时间了。”黎微懊恼地敲着自己的脑袋,“我不该逼你的。把什么东西都推到你身上去要求你解决,那不公平,你身上背负的已经太多了。对不起。”   黎微的这番话像是在道歉,也像是在说临死前的告别赠言。她是一个轻易不会说软话的姑娘,现在对着冯斯认错,应该是已经意识到死亡无可避免了。潮水在疯狂上涨,距离峰顶平台已经很近了,甚至已经可以闻到海水的气息,那些不久之前还悬挂在半空中的索道和木柜,现在基本都已经沉入了深深的海面之下。三分钟,或者两分钟,他和黎微,魏崇义和黑猫金刚,都会无可避免地被卷入大潮,然后再徒劳无力地挣扎几下,像那些木头柜子一样沉下去。   回头再看看魏崇义,这位前疯人院院长依然抱着金刚坐在地上,脸上的神情有些焦虑,却也隐隐有些期待。冯斯一眼就能看出来,和巨鼠一样,魏崇义也期待并相信自己的身上能有一些神奇的事物发生。并且,和正在掌控局面的巨鼠不一样,身在局中的魏崇义其实是把自己的性命也赌了上去。   这岂止是疯人院院长,冯斯想,你他妈的自己就是个疯子。   最后的三分钟。   就好像是有时钟在滴滴答答地倒计时。不管已经经历过多少次死亡边缘的周旋,当危险来临时,冯斯仍然不可能不紧张,不可能不感到焦虑,但他还是无力改变。只是,此时此刻的他,和以前的他,产生了一些变化。   这变化是因为曾炜的死带来的。曾炜和冯琦州,这两个并不是他的父亲,却又最像他父亲的人,都死了。他们的死亡,让他可以坚定地下决心。   “患得患失……是吗?”冯斯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微笑,“那就不要患得患失了。”   他向着前方悬崖的方向跨出了一大步,在黎微惊恐的“你要干什么”的叫喊声中,他纵身一跃,从悬崖边跳了下去。   四、   冯斯从小就喜欢游泳。那时候虽然家里没什么钱,但小城的郊区就有可以免费游泳的清澈河流——可惜后来被发展起来的工业项目所污染。小学的时候,他最盼望的就是暑假到来,可以呼朋引伴到河里一泡就是一整天,直到皮肤被晒得发红起泡。   他就是喜欢那种浮在水里的感觉,有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和畅快。当沉重的身体被浮力托起时,仿佛那些体重都不存在了,又仿佛此刻并不是在水里,而是身处云端,在飞行,在翱翔。   不过,如果把小城的河流换成幻域里狂暴的大海,身处于这样的海水里,似乎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完全不能控制身体。   冯斯只刨了几下水,就放弃了。那恐怖的水流力量,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抗衡的。他只能努力地一次次蹬腿上窜,把头钻出水面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然后马上又被浪头卷了下去。   根本连几分钟都支持不了,冯斯想,在咆哮的怒涛面前,人力太渺小,渺小到怎么挣扎都是蚍蜉撼大树。他已经呛了好几口水,体力也消耗得差不多了,慢慢开始只有下沉没有上浮。   还是没有用啊,冯斯想,在这样极端的环境里,我也并没有激发出什么了不起的蠹痕。我还是我,那个废物天选者。   他倒是不后悔自己跳进海潮里的举动,毕竟无非是早死几分钟晚死几分钟的区别,然而,那口从曾炜死亡开始一直撑到现在的气,终于还是泻下去了。冯斯终究还是人,面对着这样惨重的失败,已经无法再坚持理性的思考了。没有用的,他一边品味着舌头上海水的苦咸味,一边无精打采地想。   该死的鼠兄啊,为什么要让我以为我可以有希望,要让我以为我能够激发出蠹痕,为什么要让我以为我能够变得和过去不同?冯斯在海水里翻滚着。他在努力憋气不让海水灌进口鼻,但显然不可能憋太久。几十秒,最多一分钟,他还是会被淹死。   他想起自己曾读过的一篇名叫《献给埃基尔侬的花》的小说,小说里的弱智主人公在手术后经历过成为天才的喜悦,却又最终重新回到弱智,那样的大起大落实在是让读者堵心。可是自己比那位主人公还要惨,自己连“成为天才”的过程都从来未能享受过。从头到尾他就是一个需要他人帮助,需要他人拯救的废物、沙包,在魔王的黑暗世界里软弱得像一只寀鸡。他想要保护身边的人,想要让自己的朋友不再受到伤害,却总是不能如愿,甚至连最心爱的女孩都不敢留在身边。   到了被海水吞没的这一刻,冯斯才终于真正看懂了自己的内心。他总是口口声声地说“我不想做天选者”“我不想踏入魔王世界”“我想要做一个普通人”“我要过普通人的生活”,但这些,现在他明白过来,都不过是自我欺骗而已。在濒临死亡的时刻,在再也不需要自我欺骗的时刻,内心深处真正的愿望才终于浮出水面,散发出诱人的甜香。   我想变得强大。   我要拥有力量。   我要主宰自己的命运。   我要把所有侮辱我的和蔑视我的统统踩在脚下。   我再也不要做弱者。   我再也不要做弱者!   在生与死的界限之间,冯斯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失去意识的。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身下已经是坚硬的固体,而并非是流动的海水。他呛出一口水,慢慢支撑着身体坐起来,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挺奇妙的东西里——一个热气球。   还真是一个热气球,上方是一个球体的气囊,下面是加热装置和吊篮,冯斯、黎微、魏崇义和金刚都在里面,每个人身上都湿淋淋的,散发出海水的气味。金刚浑身的毛也湿透了,乱糟糟地东一绺西一绺,显得更加丑陋。只于魏崇义,原本虚弱的身体被这么一折腾,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   “又是鼠兄在最要紧的关头放过了我一马,对么?”冯斯喘息了一阵之后,开口问黎微。   “它还是手下留情了吧,”黎微说,“我们都被卷进水里之后,这个热气球就凭空冒出来了。要是没有它,我们都得淹死。”   “所以说鼠兄还是不想杀我的,还是在想办法试炼我,只可惜我又让它失望了。”冯斯懒洋洋地一笑,“烂泥扶不上墙啊。”   “你怎么了?”黎微瞥了冯斯一眼,“你好像有点看透人生的味道了?”   “没什么。”冯斯依旧微笑着摇头。他把身体靠在吊篮边,看着下方渐渐平静下来的海潮。先前的山峦已经完全被淹没,海面上除了肮脏的海水,什么也见不到了。这是一个只有海水和天空的世界,空旷得让人的心里也空空如也。   黎微正想再说些什么,这一片海与天的领域却忽然产生了一种诡异的晃动,仿佛有什么巨大的力量在撕扯着天空,让一片灰色的天幕上出现了几道黑色的裂口。原本开始平静的海面波澜再起,一个巨大的漩涡开始搅动。高空的气流也开始变得不安分,热气球被一阵狂风吹得东摇西晃,冯斯一个猝不及防,差点摔出吊篮。   “这又是怎么回事?”黎微喊道,“你亲爱的鼠兄又要考验你了?”   “他就算要考验也得先容我喘口气吧?”冯斯依然无精打采,“这应该是幻域受到了干扰。”   “干扰?”   “是的,有很强的人在攻击鼠兄的精神,所以它们没法子维持这个幻域的完整和稳定了。”冯斯回答,“我们可能又要回到现实世界了。”   “回到真实的天地里不好么?”黎微看了他一眼,“你好像并不高兴的样子?”   “混得太差,无颜见江东父老。”冯斯咧嘴一笑。   天空中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整个世界分裂成了两半。   重新回到真实世界的时候,冯斯有那么一些不适应,他甚至都不愿意睁开眼睛。但他终究还是需要面对这个世界的,所以,还是得睁眼。   视线模糊了两秒钟,随即慢慢清晰。冯斯看到自己依然趴在废弃疯人院院长室的门口,但之前那些令人作呕的鼠群却已经消失无踪。房间里,黎微仍然被捆在椅子上,魏崇义则瘫软在床上昏迷不醒,金刚照例趴在他身边。   两只巨鼠也还在,但状况看起来都相当虚弱。此时此刻,它们以一种怪异的姿态贴在墙上,就像是被强力胶粘在那里一样,悬空的四肢拼命摆动,却怎么也挣脱不下来。除此之外,房间里还多了一个人,毫无疑问,正是这个人干扰了巨鼠的幻域,然后又控制住了它们。   冯斯打量着这个比自己更高大强壮、比自己更英俊帅气的年轻人,再看看被无形之力压在墙上的两只巨鼠,心里已经明白了对方是什么人。   “慧心……不对,你已经改名叫池慧了。”冯斯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这张脸确实不错,看得我都想去磨磨骨什么的了。”   池慧冷笑一声,手指一屈,冯斯登时感到一股无法阻挡的巨大力量抓住了他的腰,把他硬生生拖进房间,再把他拉扯到半空中,死死贴在墙上——和他的鼠兄几乎差不多的狼狈姿态。冯斯好歹也是身高一米八几、身上有点小肌肉的大高个,面对着这股力量,却没有一丁点反抗的可能,就这样变成了墙上的一块贴饼子。   “比在东北的时候,强了不少啊。”冯斯忍着痛说。他现在的感觉,就是被一块水泥板死死压在墙上,压得他呼吸不畅,仿佛肋骨都要断了。   “不少?”池慧好像是对这个词很不满意。他随手一指,这间院长室窗户的金属窗框立即弯折,发出刺耳的噪音。   “好吧,不是不少,是很多,”冯斯叹了口气,“那会儿你最多把我的屁股踢痛,现在可以轻易把我的脑袋拧下来了。你是来杀我的吗?”   “我倒是想杀你,但是妈妈不让。”池慧的脚尖一抖一抖地就像在打节拍,“我是最听妈妈的话的,她不许我杀你,我就必须服从,不管我有多么不甘心。”   “所以你才去找我的朋友们出气?”冯斯哼了一声,“昨天晚上打到宁哥家里去了,对着一帮没有附脑的普通人逞威风,你还真了不起。”   池慧没有接茬。冯斯猛然觉得脸上一痛,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巴掌恶狠狠地扇了他一耳光,打得他头晕眼花,半边脸高高肿起。   “你干什么!”黎微禁不住叫出声来,“你那么强,伤害他算什么本事?”   看黎微的样子,似乎是打算带着背上的椅子去和池慧拼命。冯斯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看着黎微:“别在言语上招惹他。这小子的心里全是各种各样的自卑情结,再怎么把外表弄得人模狗样,骨子里还是一坨狗……。”   他还没来得及把“狗屎”这个词说完,喉咙就被池慧的蠹痕掐住了,紧跟着肚子上重重地挨了几下,差点把他打到闭过气去。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恢复过来,看着黎微忧虑的神情,忽然间笑了起来。   “看来需要揍得你连笑的力气都没有才行。”池慧眉毛一扬。   “我不是在笑你,我是在笑我自己。”冯斯的脸因为痛苦而扭曲,偏偏还要强行挤出笑容,看起来甚为滑稽。   “笑你自己太蠢了,主动讨打?”   冯斯摇摇头:“不,是笑我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了,轻易相信人的毛病还是没有改过来。活该被你按在墙上打啊。”   黎微的脸颊刹那间有些泛红。冯斯被打的左脸肿的老高,火辣辣的疼,连眼睛都有点睁不开了。他只能努力睁大右眼,死死盯着黎微:“我们好歹也是谈过恋爱的,黎微。你是一个太骄傲的人,骄傲到从来最不情愿对不起他人,所以每到你心里对谁感到愧疚的时候,你的表情总是会很不自然,尤其会不停地咬嘴唇。刚才我故意惹来一顿打,就是为了看清你的脸——你一直在不断地咬嘴唇,说明你对我心里有愧。”   他忽然提高了声调:“你和池慧是一伙的!你故意被魏崇义抓住,让魏崇义可以用你来要挟我,这也是你的主意!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妈的为什么?”   黎微低垂着头,用在她身上极不常见的虚弱的语气说:“对不起。我故意被魏老头抓住,以便把你引诱到这里来的。池慧想要抢走魏老头手里的那只雄老鼠,但是又对付不了黑猫,所以想要利用你特殊的蠹痕来搅局。”   “我不是问这个,这个我当然可以想得到!”冯斯咆哮着,“我问你为什么要出卖我!为什么要骗我!”   黎微低下头,许久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她双手稍微动了几下,捆住她的绳索就掉落到了地上,果然只是假装被捆绑,绳子可能压根就没有打结。   “能先把他放下来吗?”黎微对池慧说,“以你现在的能力,他没可能跑掉的。”   池慧笑了笑:“你以为我是怕他跑掉吗?在我面前,他怎么可能跑得掉?我不过是顺手羞辱他一下而已。”   他果然收回了对冯斯的压制。冯斯顺着墙摔到地上,几秒钟后一声不吭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摸到先前黎微坐的那张椅子旁,一屁股坐了下来。池慧看也不看他一眼,转身走出门去。   “给你一会儿时间,把该告诉的都告诉他吧。”他对黎微说。    第十一章、觉醒   一、   黎微掏出一袋纸巾,小心地替冯斯擦掉嘴角的血迹。冯斯并没有拒绝,但也同样没有隐藏眼神里的厌恶。黎微擦完,默默地站到一旁,就像是在欣赏窗外的景色,尽管此时天色已经全黑。院长室里的老式日光灯管瓦数很低,所以室内光线十分黯淡,更照得两人的脸上都一片惨白。   冯斯和黎微长时间地沉默着,似乎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还是冯斯先开口:“我不明白你是为了什么。我一直以为你把我当成过去的岁月里唯一的一个朋友。”   黎微看着他:“这一点直到现在也并没有改变。但是,这一件事我却非做不可。我答应和那个小子合作,目的只有一个:我要他帮助我变强,帮助我运用我的附脑,帮助我摧毁这个守卫人的世界。”   冯斯大感意外:“什么?摧毁守卫人世界?你的志向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远大了?而且,这个世界和你也不至于有那么大的深仇大恨吧?”   “这个世界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也彻底毁掉了我曾经最爱的人——这个算得上深仇大恨吗?”黎微的语气里陡然间充满了仇恨。   “你曾经最爱的人?”冯斯楞住了。他差点以为黎微是在说他,但他很清楚,他和黎微当初的那段恋爱关系,其实就是两个孤独的少年男女相互陪伴,实在谈不上什么爱不爱的。对于他来说,真正的爱情,只有姜米。   黎微从身上取出钱包,在钱包里翻出一张小小的照片递给冯斯,冯斯接过照片来,只看了一眼就像屁股下有钉子一样跳了起来,忽然间有一种头发都要竖起来了的感觉。   这是一张普普通通、可能是在随便哪个街边小店照的大头贴。大头贴上的一男一女,女的表情矜持,男的却笑容十分灿烂。   女的是黎微。男的,是刘鑫。   那个自己把自己切成了碎片的网络时代新富豪,刘鑫。   冯斯眨眨眼,又眨眨眼,半天都没回过神来。最后他缓缓地把大头贴递还给黎微,重新坐下来。   “刘鑫……过去是你的男朋友?”冯斯斟酌着词句,“可是,他是一个有钱人,而你……而你……”   “而我很穷,对么?”黎微说,“你如果还算是了解我,你就应该知道,我从来不愿意去依靠谁。我爱的是他,不是他的钱。”   “你说得对,不然你也不会和你爹娘闹翻了,”冯斯点点头,“你一向是这样的纯爷们。但是我们在精神病院碰面的时候,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因为那时候刘鑫刚死没多久,我不愿意把这些烦心事拿出来说,”黎微回答,“事实上我躲进疯人院的时候,虽然的确是找朋友帮忙进去的,有时候却真的需要吃镇静类的精神药物,不然我的附脑没有办法平静。”   “也就是说,你也并不是突然发现你拥有附脑的,而是老早就知道,”冯斯摇摇头,“这可奇怪了,当我们一起遭遇刘公子时间停止的时候,你说你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当时你的表情自然极了,半点也看不出是在撒谎。”   “我好歹也是个九线小演员嘛,何况我当时没有撒谎,说的是实话,那时候我的确对守卫人世界和附脑一无所知,”黎微说,“一直到后来我们分开了,我才慢慢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跟你从头说起吧。”   “我离开老家来到北京不久,就认识了刘鑫,换了几次男朋友之后,就和他在一块儿了。”黎微回忆着,“他一直上海北京两地跑,还时不时出去登山探险什么的。我很喜欢这样,因为以我的性子,担心两个人天天在一起会产生厌倦,经常不见面反而好。”   “这话挺像你的思路。”冯斯一笑。   “大约两年前,他去了一趟西藏的羌塘无人区,准备征服那里一座不太出名的雪山,结果出事了。”黎微说,“他们遇上了雪崩,同去的人都死了,只剩他活了下来。而他回来之后,我发现他身上有了一些不寻常的地方。他开始经常躲着我,一个人呆在上海不知道做些什么。我开始以为他大概是对我厌倦了,觉得没有什么……”   “你还真是骨骼清奇……”冯斯忍不住了,“一般人不会用‘觉得没有什么’来表达对‘他厌倦我了’的反应吧?你刚刚还说刘鑫曾经是你的最爱呢!”   黎微耸耸肩:“爱情这种事儿不能强迫啊。如果他厌倦了,说明这段关系应该走到尽头了。”   “果然还是您老的惯常风格,”冯斯摇摇头,“你接着说。”   “后来我才发现不对,因为我注意到一个小报记者偷偷盯梢我,你猜得到,就是那个被当成杀死刘鑫的凶手的人。”黎微说,“我相信以我九线小演员小模特的成就还不至于能对他产生吸引力,他来找我,一定是为了刘鑫的事。于是我找了一个朋友反跟踪他,才明白他在调查什么。”   “他想要找到刘鑫在雪山遇险时吃人肉求生的证据,然后敲诈他,对吗?”冯斯问。   “没错,那个卑鄙小人就是想求财而已,”黎微说,“我又找了另外一个朋友,揍了他一顿,结果刘鑫听说之后大发雷霆,让我意识到这件事很不寻常。他原本是那种无论遇到多大压力,都绝不会对我发泄怨气的人。”   “因为吃人肉什么的根本是假的,只是为了掩盖他真正的发现,”冯斯说,“我没有猜错的话,给小报记者一点钱并不是刘鑫在乎的,反倒是你找人揍他,可能会增大真正的事实曝光的机会。”   “我那时候并没有想到那么远,尤其是没有注意到,从西藏回来之后,刘鑫慢慢地像是变了一个人。”黎微说,“到了去年接近年底的时候,刘鑫告诉我,他体检检查出了胆结石,由此觉得身体健康很重要,于是硬给我也约了一个全身体检。结果在那次体检中……”   “发现你长了脑瘤!于是马上让你动手术!这个王八蛋!”冯斯狠狠一跺脚,“这帮孙子都喜欢玩这手!”   冯斯回想起了他所在大学的副校长李济。李济原本只是一个有贪欲的普通人,结果被王璐用假报告欺骗,以为自己长了脑瘤,接受了王璐安排的手术,从此被移植附脑,成为一个可悲的傀儡。他万万没有想到,黎微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黎微的眼神黯淡下来:“是的,事后回想起来,我的附脑一定就是那次手术的时候移植进去的。手术很顺利,我很快康复了,刘鑫开始花很多时间和我在一起,我还以为他是因为我动了手术而担心我的身体、所以才额外多安排时间照顾我。但其实……他只是想要弄清楚我的附脑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他把我当成了实验品。”   “这并不奇怪,魔王的世界会让每一个人变得疯狂。”冯斯低声说。   “但是我身上始终并没有激发出过任何不同寻常的力量,”黎微接着说,“他或许是失望了,找了个借口回到上海,很长时间没有过来,直到我从新闻里知道他死了。”   “他应该是自己也移植了附脑,试图重现他在西藏的发现,但是最后以自我凌迟告终,不知道到底算成功还是失败。不过,要移植附脑,应该是得到了守卫人的帮助。”冯斯的眼前浮现出王璐纯真无邪的笑容。   “我当时并没有想太多,真的以为他是被那个记者杀害的。为此我抑郁了很长一段时间,加上有人不断骚扰我,索性就躲到疯人院里去求个清静,没想到在那里遇上了你。”黎微说着,脸上微微露出笑容,这笑容让冯斯心里稍微有些安慰。   她毕竟还是把我当成朋友的,冯斯想。   “到了后来,出了刘大少那档子事,我也并没有往那次脑瘤手术上去联想,直到我们开车离开的时候。”黎微又开始咬嘴唇。   “开车离开?有什么问题?”冯斯不解。   “你还记得么,当时我手机没电了,又不太熟悉疯人院附近的道路,需要手机导航,所以征用了你的手机?”黎微说。   “是啊,我把手机给你了……啊,我明白了!”冯斯猛然回想起来,“出事之前,我正好在用浏览器查刘鑫的资料,因为事出突然,根本没顾得上关闭浏览器。于是你看到了我在查什么!”   黎微神情阴郁:“我当时一下子就明白了,刘鑫在西藏的时候,一定是找到了和刘岂凡相类似的这种超自然的力量。而你,竟然和这种力量密切相关,还真是巧呢。”   “是啊,前男友和现任男友什么的,够得上一出狗血连续剧了。”冯斯苦笑,“所以后来,你离开我们之后,就一直在调查这些事?”   “因为我偶尔也会去刘鑫在上海的别墅住,我猜测他不会把重要东西放在可能被我找得到的地方,所以我直接半夜进入了他的公司——我手里有他的门卡和各种钥匙。”黎微说,“我从他的保险柜里找到了一些资料,但还没有来得及读,就被突然冒出来的池慧控制住了。”   “他也一直在跟踪你,想利用你打开刘鑫的保险柜,对么?”冯斯推断着。“这个臭小子一向奸猾隐忍。”   “我本来以为他会杀死我,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告诉我,他妈妈认为我的附脑很有用,应该留下来。他的妈妈,也就是你妈妈,是么?假装淹死的那个?”   “是的,她并没有死,”冯斯一提起池莲就觉得心里百味杂陈,“不说她了。那么池慧得到了刘鑫的那些资料?”   黎微点点头:“是的,他把大部分的事情都告诉了我,比如刘鑫在那次雪崩中发现了雌鼠,并且偷偷带出藏区,不料巨鼠却在离开藏区后很快失踪了,至于为什么会到哈德利的手里,就谁也不知道了。他很不甘心,利用他的财力进行追查,终于初步查到了一些魔王世界的蛛丝马迹,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认识了一个守卫人。这个守卫人就像伊甸园里的毒蛇一样诱惑着他去追寻那种力量,甚至用我来做实验……”   “是一个胖乎乎的姑娘,是么?”冯斯问。   “刘鑫没有具体说明,但对我来说,是谁都不重要了。”黎微说,“我能肯定的是,魔王的世界摧毁了我的生活。我被移植了附脑了,成了一个半人半魔的怪物;刘鑫肯定不是那个记者杀的,而是在追求力量的过程中出了什么岔子。所以池慧劝我和他合作,我没有考虑太多就答应了。”   “所以你为了复仇,宁可杀了我?”冯斯只觉得心里充满苦涩。   “不,他说过,妈妈不允许他杀你,相反,还命令他帮助你完成一个所谓的‘进化过程’。”黎微说。“我看得出来,他说的是实话。他真的很恨你,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可以把你的头拧下来当球踢——所以他对于受命于母亲而不能杀你这个事实充满沮丧。”   “也就是说,这一切其实是妈妈安排的?”冯斯喃喃地说,“妈妈知道我的蠹痕是什么?她也和鼠兄一样,想要激发出我的力量?那到底是什么?”   “到底是什么,就要靠你自己发掘了。”池慧不知何时重新回到了门口。“如果你有命去发掘的话。”   冯斯一愣,正打算发问,忽然脑袋上被池慧的蠹痕重重打了一下。他晕了过去。   二、   头好痛。池慧这孙子下手还真狠,简直没有半点兄弟情分。   冯斯胡思乱想着,慢慢从昏迷状态里恢复过来,还没睁开眼睛,他就感觉到了一些很不妙的事情——他的右脚上套着某种坚硬而沉重的东西,像是脚镣。   不止头痛,被池慧扇了一耳光的脸也在疼。冯斯诅咒着毫无兄弟情的池慧,勉强睁开眼皮,当看清了周围的一切后,他狠狠地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老子这辈子真是和疯人院有缘啊。”他哼哼着。   他发现自己正被关在一间阴暗而肮脏的房间里,右脚果然套着一根又粗又长的金属脚镣,脚镣上的大锁坚硬结实,铁链的另一头钉在墙根上。只需要看一眼,他就知道,无论是套在自己脚上的脚镣,还是墙根的固定处,都绝对不可能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弄开。他紧跟着掏出手机,发现手机没有丝毫信号。   冯斯只能先打量一下房间的状况。这个房间形状狭长,有点类似军营里的宿舍,忽闪忽闪的日光灯照亮了靠墙摆放的一溜大约十来张布满尘土的床,他自己此刻就躺在其中的一张床上。不过脚镣很长,让他可以跳下床,在屋子里走上几步。   他首先走向了另一侧的墙壁,因为那边有一扇门,而且门是打开的,但脚镣的长度只能让他刚刚好走到门口。他不得不趴在地上,才算勉强把头探出门,可以看到门外的墙上钉着一块锈迹斑斑的铁牌子:重症室。   而从门口向两边张望,可以看到一条黑暗的长廊,长廊一头是被一堵墙封住的死路,另一头有向上的楼梯,但由于楼梯拐了一个弯,所以看不见到底通往何方。   冯斯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这个地方,应该就是魏崇义所经营的这家疯人院的地下室,看来是用来关押重病患者的,所以叫重症室。由周遭的环境器物可以看出,这间所谓的重症室,条件糟糕之极,与其说像病房,不如说像监狱。   这倒并不奇怪,他也在网上看到过相关报道,很多条件较差的农村人都无力照料家里的精神病患,迫于无奈往往只能采用铁链、铁笼之类的极端手段。魏崇义虽然开了这家号称的精神病院,想来人力物力资源都严重不足,对待较为危险的重症患者,恐怕也只能如此了。   比较倒霉的是,在这样的地下,没有手机信号,那可谁也联络不上了。   “喂,兄弟!池慧!小道士!你在哪儿?”冯斯扯着嗓子大喊,但除了自己的回音外,他没有得到任何回答。池慧似乎是把他锁在这里之后就消失不见了。   冯斯只能拖着沉重的脚镣在重症室里晃了一圈,又到门口探头探脑了一阵子,他发现了两件事:其一,整个地下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其二,整个地下室里不只他一个生物。   就在走廊中央的天花板处,吊着一个铁笼子,一直追随着魏崇义的黑猫金刚就被关在铁笼子里。它看上去十分烦躁,在铁笼子里撞过来撞过去,发出砰砰的撞击声。   除此之外,他还在重症室里找到了两盒压缩饼干,几袋面包,一箱小桶装的矿泉水,外包装都很干净,看来是池慧特意留给他的。   “说明你并不想把我饿死,是么?”冯斯自嘲地笑了笑。他还真有些饿了,与何一帆一起吃的早饭早就消化得干干净净,于是拆开一盒压缩饼干,吃了两块。吃完之后,他往身后的床上一躺,开始发呆。   池慧把我关在这儿,到底想干什么呢?   他把黎微带到什么地方了?   金刚在这儿,它的主人魏崇义又有怎样的遭遇呢?   我的朋友们在干什么?那些并非我的朋友、但认为我有利用价值的守卫人们又在干什么?会在到处寻找我吗?   胡思乱想之中,他渐渐发现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他的耳朵一直在不断捕捉着金刚撞击铁笼的声音。金刚的撞击并不规律,有时候间隔几秒就会撞一次,有时候几分钟才发出声音,轻重也不一样,但他就是忍不住要去等待那种声音落入耳中,简直就像是带有……某种渴望。   这难道是某种催眠的手段?冯斯悚然惊觉。他想要对抗这种似乎有魔力的引诱,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觉得那撞击的声音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沉重,就像是非洲食人族杀人前的战鼓,每一下都撞进了他的心。   忽然之间,撞击声停止了,在长达十分钟的时间里都没有响起。冯斯并没有松一口气,因为他发现,这种等待靴子落到地板上的感觉,比不间断地听到声音更加烦躁,更加让人难以忍受。   他不由自主地竖起耳朵,在一片死寂中静待着下一次撞击。十秒钟,半分钟,一分钟,两分钟……这样的等待简直是一种痛苦的折磨。冯斯终于忍耐不了了,从床上坐起来,怒吼一声:“金刚!你他妈的到底要干什么!”   他刚刚说完这句话,回音都还没有消失,金刚就猛然撞击了一下铁笼。这一下的时机抓得恰到好处,完全是在冯斯预料之外的,它如同一记重锤,重重地敲在了冯斯的心上。冯斯只觉得胸腔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滚,一时间难受之极,竟然有天旋地转的晕眩感。   然后他的眼前就忽然多出了一个人。   就在冯斯坐着的这张病床上,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出现了一个枯瘦的少年人。这个人距离他只有不足十厘米的距离,吓得他赶紧挪动着身体往后退。但他很快又猜到了点什么,伸出手去一摸,他的手划过了少年的身体,什么都没碰到。   这是幻觉。冯斯做出了判断。这样的幻觉一定是金刚那种奇特的催眠效应所带来的,并且和巨鼠构建幻域的方式不同,它直接把这样的幻觉投射入自己的大脑,让自己在真实世界里与幻影共存。看起来,它的蠹痕的作用方式和巨鼠不大一样,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区别,金刚才恰好能克制巨鼠。他同时也想明白了,池慧之所以把他关在这里,就是想要让他和金刚产生一些友好的交流。当然,这一切肯定都是出自池莲的授意。   “妈妈,你还真是爱我呢。”冯斯叹了口气,收束起刚才那一刹那的惊慌,开始仔细打量身前的这个幻象。这是一个十五六岁左右的少年人,但看得出来严重营养不良,因此骨瘦如柴,一口烂黄牙,脸型看上去犹若骷髅,整个身量居然和当时生长激素缺乏的慧心差不多。和自己一样,这个少年也被脚镣套住,脚踝处已经磨破化脓。除此之外,他的衣衫单薄,手上、脸上和耳朵上遍布冻疮。   紧跟着,重症室里陆陆续续出现了许多类似的病患,冯斯粗略数了一下,加在一起竟然有上百人。尽管他们的影像互相重叠、说明并非同一时期进入这里的,但冯斯还是很疑惑:这附近的村子里,精神病人总共能有多少?怎么可能光是重症室里就前前后后收过一百多人——疯子也不是这么搞批发的啊。   他思索了一会儿,产生了一个可怕的猜想:这家所谓的“精神病院”根本就是个幌子。这里面可能的确有一部分人是魏崇义收治的附近乡村的病人,但大多数可能都是从其他地方偷偷绑架来的。他们可能是无人照管的精神病人,可能是流浪汉或者孤身一人的外来打工者。   他更加想到了之前曾炜在讲述自己如何被陷害杀人时,曾告诉他的:“我在近期的调查中发现,魔王世界里的某些线索和这座救助站也有些牵连。”   如今想来,或许魏崇义和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有勾结,从那里偷偷运被收容的流浪人员到这里,然后……进行某些不为人所知的恐怖实验。这个想法让冯斯一阵恶心,眼前那些晃动的影像似乎变成了一个个的鬼魂。   一想到“鬼魂”两个字,他的心里猛地一抽,不知怎么的,一股莫名其妙的恐惧感从心底升起。冯斯一向是个胆子不小的人,这大半年的历练更是让他在很多情况下都处变不惊,即便是在被巨鼠接连放进雪原和海潮的绝境中时,他也并没有感到怎么害怕。但是眼下,就像是有一个闸门被打开了,心灵深处深藏着的恐惧被释放出来了。在他的眼前,那些病人的幻影似乎真的变成了苍白飘忽的亡魂,浑身腐烂,带着可怕的腐臭气息萦绕在他身边,嘴里发出招魂式的吟唱,夺人心魄。他觉得自己的头发似乎一根根直立了起来,浑身的肌肉因为极度的害怕而痉挛,喉咙拼命努力都发不出一丝一毫的声音。他大张着嘴,却发现自己好像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一双尖锐的利爪抓住了他的心脏,用力挤压。   救命……救命……冯斯在心底呼唤着。我这是要被恶鬼拖入地狱了吗?   突然,一声钝响传入耳中。这个声音就像闹钟一样,瞬间驱散了那浓雾一样的恐惧感。冯斯喉头发出一声奇怪的嘶鸣,终于可以吸入空气了。他像一张煎饼一样平摊在病床上,浑身大汗淋漓,手脚一时间不听使唤,过了很久才算缓过劲来。他睁开眼睛,发现那些幻影还在室内游荡着,却已经不会带给他刚才那样的惊悚了。   太可怕了,他心有余悸地想,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不是由于某样东西或者某件事让我恐惧,而是有人仿佛拿着一支针管,直接把恐惧注入我的内心深处。那种渗透到四肢百骸的无限惶恐,真的有撕裂全身般的威力。   他喘息了一阵子,咕嘟咕嘟喝了几口水,跳下床径直走到门口。他扯着嗓子对金刚怒吼一声:“你他妈的到底想要干什么?”   金刚绿莹莹的眼睛瞟了他一眼,随即不屑地转开脑袋。   三、   此后的几天里,由于地下室不辨白昼黑夜,冯斯只能把手机关机,隔一段时间开机看一下时间。从圣诞节那一天的夜晚开始,他已经被整整困了四天,而这四天里的经历,基本可以用“生不如死”这四个字来形容。   因为每一天里他都要经受金刚无尽的折磨。这只古怪的黑猫似乎永远不需要休息,一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利用和铁笼的撞击来对冯斯施展精神攻击,冯斯稍微松懈一点,就会被它侵入,体会一下那种心脏都要炸裂一般的恐惧感。   这种感觉每体验一次,都会让人极大地消耗体力,更加严重的是折损精力,更何况每天都要经受若干次。就好像金刚直接找到了冯斯身上的恐惧开关,每一次都把开关开到最大,无论冯斯怎么样试图抵抗,怎么试图在心里建立起防御的堡垒,都没有丝毫作用。他一次次地像三岁的孩子一样,被一只蜘蛛或者黑夜里一个可疑的暗影吓得歇斯底里,直到这一波攻击结束才能解脱。   仅仅四天时间,他就觉得自己的腰围小了一圈,面孔都变得凸出了。再加上只有压缩饼干和面包可吃,虽然热量足够,但营养严重不足,他浑身上下充满了虚弱的无力感。   他甚至开始羡慕重症室里的鬼魂——那些飘来荡去的幻影——因为鬼魂们至少已经死了,不会再经历痛苦了。而他,还不知道这样的苦日子要熬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一想到池慧有可能就这样关他一辈子,他就恨不能一头直接在墙上撞死。   但他终究没有这样做。每次在最痛苦最难熬的时刻,他的眼前都会闪现出一些人的影子:姜米,文潇岚,冯琦州,曾炜……这些人让他不愿意选择那种痛快的解脱。他想要活着见到他所想见的生者,他想要活着为死者讨还公道。   这样的信念让他勉力支撑着。   第五天的某一个时段——因为又有一段时间没开手机,冯斯不能确定那是哪一个钟点——正当他再次经历了金刚的精神折磨,正在一点一点喘匀气的时候,地下室通向地面的楼梯处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冯斯先是一阵兴奋,但很快就听出来,来的是他的哥哥:池慧。   脚步声来到了重症室门口,果然是池慧。冯斯勉强坐将起来,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好久不见,兄弟。”   这是他那种蠢驴一样的倔强,无论何时何地,都绝不轻易低头。   “我来给你送吃的。”池慧展示了一下手里的一堆大塑料袋。   “是‘妈妈让我来给你送吃的’吧?”冯斯说。   池慧一边把袋子里的食水取出来一边回答:“那当然了。你知道我巴不得让你饿死在这儿。不过,看你的状况,你应该活不了多久了,倒也问题不大。”   冯斯哼了一声:“那可不一定,老子一向福大命大。”   “那是当然了,你是了不起的天选者嘛。”池慧嗤笑着,“不但你信任自己,妈妈也信任你,这样的信任实在是让我开心。”   “开心?你开心什么?”冯斯不解。   “我提醒过妈妈的,你的脑子那么笨,压根不可能猜到她到底期望你做什么,多半要死在这儿。但她偏偏不信,坚持说你一定能理解到这一切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所以我就乐得顺着她啰,反正到时候你真的被这只黑猫折腾死也不是我的责任。”   “这一切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冯斯憔悴瘦削的面容上一片茫然,“鼠兄知道,妈妈知道,搞不好金刚和魏崇义也知道,可就是我不知道。”   “妈妈可能也知道你太笨,所以让我来提醒你最后一次:别人需要那两只耗子,你不需要。你自己就是耗子,因为你是天选者。喏,就这么两句话,多的真的一个字都没有了。”   “别人需要……我不需要……我是天选者……去你妈的天选者……”冯斯喃喃地重复着。   他忽然间再也无法控制住先前的矜持神态,重重一拳砸在病床上:“他们到底想要我干什么!到底要干什么!”   池慧没有吭声,似乎很欣赏冯斯这种歇斯底里的发泄。等到冯斯恶狠狠地把满肚子的脏话都掏空之后,他才阴阳怪气地开口了:“抱歉啊,你知道我是最听妈妈的话的。她不让我说,我是不会说出口的。”   “别装腔作势了,其实你也不知道,”冯斯邪恶地一笑,“因为妈妈其实根本不信任你。你只是她的一个打手,一条狗,我才是最重要的天选者,我才是她的儿子。”   池慧骤然间面色铁青,看起来随时都会爆发,冯斯却毫不畏惧地和他对视。过了足足有一分钟,池慧哑然失笑。   “你在尝试激怒我,好让我杀了你,”池慧的口吻充满怨毒,“我不会让你如愿的,我要亲眼看到你发疯而死。”   他转过身,冷笑着走了出去。突然之间,对面的墙上轰然塌陷出两个大洞,碎砖块到处飞溅,就像是被大锤凿开的一样,那显然是池慧也在发泄胸中的怒火 冯斯静静听着池慧的脚步声消失在地面上,颓然地重新倒在床上。在他的眼前,一个头发花白的驼背老妇人正在神经质地原地转圈,嘴里不断念叨着无声的话语。   别人需要巨鼠,我不需要。   这句话到底包含了什么样的暗示?   冯斯苦恼地思索着,绞尽脑汁地猜测着,却怎么样也找不到答案。他尝试着用自己的精神力量去干扰金刚的攻击,但金刚的蠹痕十分古怪,其他守卫人或是魔仆都会对天选者的精神力量极度敏感,偏偏金刚就半点反应也没有。它还是不断地把冯斯带入恐惧的深渊,让后者更加虚弱脱力。他甚至怀疑,照这么下去,即便自己真的脱困,恐怕也得罹患心脏病或者精神类疾病,那样的话,倒是又能回那家正规精神病院去和好基友黄力作伴了。   不过这些日子倒也并不是只能一味地受虐,冯斯仔细观察了那些过去病人的幻象,渐渐有点猜到魏崇义把他们关在这里究竟是在做些什么了。他注意到,先前他对魏崇义的猜测有一定的错误,魏崇义应该的确是干了绑架之类的事情,但至少他弄到这个监狱一样的地下重症室里的人,都不是健全的人,即便不是精神病患者,也存在着精神不正常的因素。这些人本身就有精神缺陷,在这样的极端环境里呆着,再加上黑猫金刚的诱导,往往很快就能变成真正的重症患者。   以那位第一个出现在冯斯眼前的瘦弱少年的幻影为例,他在大部分时间里都表现得痴痴呆呆,经常在床边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然而,他每天都会有好几次歇斯底里的大爆发。每到这种时候,他就会拖着脚上的脚镣在重症室里来来回回地奔走,直到铁链把他拽住为止,难怪他的脚踝部位溃烂如此厉害。   魏崇义似乎是在用另一种方法寻找精神世界的秘密,冯斯猜想。和王璐等人拥有附脑移植手术不同,魏崇义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研究附脑,但他如此执着地用这些精神病人来实验观察,肯定也和魔王的世界有关——因为他和哈德利教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冯斯不由得对自己之前做出的猜想产生了怀疑。在和路晗衣交谈后,他一度以为,魔王想要培养的,是能够脱离人类大脑存在的极限强大的附脑,但魏崇义如此执著于这些根本没有附脑的普通精神病患,似乎又在说明,大脑本身仍然是不可或缺的。   而这一切,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池莲所说的“你不需要巨鼠,你自己就是”,又代表着什么呢?   这一天冯斯打开手机的时候,看了一眼日期,忽然间发现了一件事:今天是一月一日,元旦。   不知不觉中已经在这里关了一个星期了,冯斯想。然后他又想,不知不觉中,一年过完了。   这真是乱七八糟可歌可泣的一年,一年中发生的事情简直比他过去二十年经历的还要多。他失去了两个父亲,得到了原本失去的母亲,但这样得到还不如没有;他失去了作为普通人生活的权利,莫名其妙地成为了一部分人的救星和一部分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他谈了一场美妙的恋爱,却最终收获一个苦涩辛酸的结局;他一次次地被人揍成沙包,又一次次以奇怪的方式解决问题。   只是,这一次,问题可能很难解决了。池慧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那个给黎微移植附脑的守卫人——冯斯强烈怀疑是王璐——或许也在和他合作。有了这么一个强有力的力量在背后支持,也难怪其他人一个星期的时间都无法找到他。   毕竟王璐、路晗衣等人从来都不算是自己的朋友,他们保护自己、帮助自己,只是为了自己身上可能蕴含的能威胁魔王的力量。假如这种力量老是不能被发掘出来,他们也不会一直无所事事地等待,而是会采取种种措施——哪怕这些措施会让冯斯难受。   所以,眼前的困境必须靠自己来应对。这里不会像在贵州山区的时候有四大高手,不会像在张献忠地宫里的时候有林静橦和李济,这里只有冯斯,一个传说中的废柴天选者。   又一波精神攻击袭来,冯斯突然间被激发起了某种难以遏制的怒火。这一星期以来,每到那种静脉注射一般的恐惧感从心底升起时,他都会极力与之相抗,但每一次都是完全抵挡不住,最后总会体验一下心脏被人捏爆的惊恐。这一回,他忽然决定反其道而行之,不但完全不加抵抗,反而逼迫着自己去害怕,逼迫着自己去回想自己生命中各种各样曾经吓到过自己的事物。   如果妈妈说的是对的,我就不应该死在这里,冯斯发狠地咬着牙,来试试你能不能直接把我吓死或者吓疯吧。   他真的不再有丝毫的抗拒,反而努力顺应和引导这样的恐惧。他把身边飘忽的幻影都想象成怨气不散的怨灵,似乎随时可能吸干他的生命;他回顾着这一生中看过的所有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幻想那些妖魔鬼怪杀人狂徒都在身边萦绕。他幻想着恐惧就像是水银,一点一点地渗透全身,流进每一个血管。   他看见黑色长发的无脸女鬼从门外低着头爬进来,指甲在坚硬的地面划出惨白的划痕;他看见皮肤青色的畸形婴儿从玻璃瓶里钻出来,身上不断滴下福尔马林液体;他看见被烧成焦炭的人仰天惨嚎,森白的牙齿显得格外醒目;他看见吊死的老人在半空中飘荡,还不忘对他挤出狰狞的笑脸;他看到苍白如影子的老妇人从墙外无声地飘进来,眼睛里流出红色的眼泪;他看到一副副白森森的手骨从地下探出,屈伸的五指间泛着磷光……   这一次的惊吓感果然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强烈,他真的觉得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止了,心脏却越跳越快,仿佛要从嘴里蹦出去一样。与此同时,他有了一种过去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仿佛有什么东西想要从体内脱离出去。   那是一种无法把握到实体的东西,根本找不到精确的存在部位,却又好像随时随地都可以感知到。在模模糊糊之间,冯斯做出了决定:不管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它想要脱离而出,就让它出去,管他妈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这是我的灵魂,灵魂出窍就会挂掉,那就挂掉吧。反正也算是一种解脱。   更加支持他这种判断的是,那种熟悉的由于“催化”他人附脑而产生的头痛又出现了。这说明他的附脑在这样的恐惧刺激下终于开始工作了。妙极了,冯斯想,在附脑的催化下,金刚的力量还会增强,会更快地把我推向极限。   那个无法把握的东西还在持续地发出脱离的信号,像是四肢想要离开身体,像是头颅想要离开脖颈,像是精神想要离开肉体。冯斯不管不顾,用尽所有的意念推动着这种感觉。头越来越疼痛,脱离感也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具象化——他们聚集在了他全身的皮肤之下,跃跃欲动。   会把我的皮整个揭开么?冯斯想着,但是管不了这么多了。   冲出去吧……钻出去吧……冲开一切阻挠吧……   猛然之间,脑子里一阵剧痛,就像是有一根烧红的钉子穿过颅腔直接钉进去了一样。这疼痛超越了忍耐的极限,让冯斯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   “啊!!!”冯斯撕心裂肺地惨叫着,仿佛把全身的力气都凝聚在了这一声尖锐的嘶吼中。与此同时,他好像隐隐听到了咯噔一声轻响,虽然声音很轻,却十分清晰。这声音来自于他的头颅里。   像是有什么碎裂了,却又像是有什么终于被开启了。那个一直在体内挣扎着想要钻出去的东西,随着这一声喊释放出去了。   那一刹那,充塞全身的惊悸消失了,头颅里的剧痛消失了,身体的疲劳和虚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那种熟悉的欣悦感,巨鼠曾经带给过他的那种欣悦感。但这一次,这样的快乐并非来自巨鼠,而是来自于他自己。   “你不需要那两只老鼠。你自己就是。”池莲如是说。   冯斯只觉得全身上下充满活力。他轻快地跳下床,睁开眼睛,看到房间里的鬼影全部消失无踪,却多了一层奇特的色彩。   一种宛如彩虹般的七彩的色泽,在空气里隐隐闪烁着。那种瑰丽而绚烂的色调,就像是被朝阳染成金色的云彩,带有一种强大的、无可阻挡的生命力。   冯斯怔怔地看着这动人心魄的颜色,面颊上忽然流下了两行热泪。错不了,这是他的蠹痕,属于他自己的蠹痕,天选者的蠹痕。这层蠹痕从他的身上释放而出,瞬间充满了整个重症室,在他的蠹痕面前,金刚所施加的幻觉就像脆弱的肥皂泡一样,顷刻间消失无踪。   天选者的附脑,终于觉醒了。   在这一片蠹痕中,冯斯感到自己的头脑从来没有那么清晰澄明过,过往的思维死角似乎都被一把无形的巨锤狠狠砸成了碎片,与巨鼠有关的所有谜团开始连接在一起,形成一张密密的网,真相就在网的中央。   兀鹰组织的信仰……尼古拉?勒梅与《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辟谷失败活活饿死的喇嘛……疯狂的欧洲人……刘鑫在雪山里的遭遇……自己和曾炜在冰天雪地中的挣扎……吞没雪山席卷天地的大洪水……   冯斯笑了起来。他拖着脚链,一步步地走到重症室门口。由于先前池慧在墙上轰出了两个大洞,他不必再做出趴在地上的狼狈姿势,也可以通过其中一个墙洞看到金刚。金刚浑身的毛几乎都要竖起来了,在铁笼子里瑟瑟发抖,幽深的绿瞳里充满了恐惧。   对力量的恐惧,对比他更强大的敌人的恐惧。   “谢谢你,金刚。”冯斯冲着金刚挥手致意,“谢谢你帮我激发出了我的蠹痕。而我也终于弄明白了,巨鼠也好,妈妈也好,到底想要干什么。”   他平伸出自己的右手,闭上眼睛。附脑又开始剧痛,但这一次,是出自冯斯主动的操控。他没有任何怀疑,没有任何迷惘,用不可阻挡的信心在脑海里描画着一个具体的形象。蠹痕在闪光,周遭的一切仿佛也随着这闪光而发生振动。空气中隐隐有电光在流转,隐约的轰鸣声有如遥远的天雷。   这就是答案,尽管还只是第一步的答案,但我已经找到了解开这道题的第一步。无比重要的第一步,开启未来的第一步,改变这颗星球命运的第一步。   “附脑负责力量,大脑负责想象,”冯斯轻声地自言自语,“谁也离不开谁。我过去的猜测是错误的。”   当疼痛达到极致时,冯斯猛然间爆发出一声怒吼,就像一个初上战场的勇士终于射出了他的第一箭。然后他缓缓睁开眼睛,望向自己的手心,刚才还空空如也的手掌之上,此刻却多了一样东西。   一把带着迷人的金属色泽的钥匙。它原本并不存在于这世间,却随着冯斯在大脑中的想象与描画,最终化为实体,化为不可磨灭的物质。   它是冯斯凭空创造出来的。   这就是天选者蠹痕的秘密。   冯斯合拢五指,紧握着这把冰凉的钥匙,心潮起伏。过了许久,他才蹲下身子,把钥匙插进了脚镣上的锁孔,用力转动。   喀当一声,锁打开了。   四、   一月一日的北京,阳光很好,而且没有风。   在精神病院满是荒草的院子中央,池慧躺在一张躺椅上,享受着温暖的日光,似乎是把这间荒芜的疯人院当成了弗罗里达的海滩。当冯斯的脚步声从楼道里传出,并且越来越近的时候,他恍若不闻。直到冯斯已经走到了他身边,他才缓缓地扭过头来。   “看来,妈妈总是正确的,”池慧的语调里充满了遗憾,“我是多么盼望着能亲手给你收尸啊,可惜的是,妈妈还真说准了,你逃出来了。”   他的眼神倒是略有一丝好奇:“说说吧,你的蠹痕到底是什么?能够挣脱那么粗重的脚镣,看来力量不会太小。你是直接挣断的,还是切割或者融化?不过也可能不是那样的力量,而是……比如说变形?你是不是变成一只耗子钻出来的?”   冯斯静静地听着池慧的聒噪,直到对方说完了,他才伸出手,把那把钥匙递给池慧。池慧接过来,一脸狐疑:“钥匙?什么玩意儿?”   “这是打开脚镣的钥匙。”冯斯说。   池慧更加莫名其妙,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开什么玩笑?钥匙明明还在我这儿……啊?不可能!这不可能!”   池慧一下子从躺椅上跳了起来,眼睛里充满了妒火。他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几步,狠狠一脚踢飞了一块石头,又快步走回到冯斯身边:“你骗我!这不可能!一定是那个姓魏的在房间里偷偷藏了备用钥匙,然后被你发现了……”   说到这里,他却忽然住口不说了。因为他发现冯斯已经闭上了眼睛,右手向前平伸,一道带着彩虹般颜色的蠹痕散发出来。池慧下意识地向后连退数步,直到退出冯斯的蠹痕。他握紧了拳头,看着蠹痕里闪烁出雷电般的光芒,耳朵里听到阵阵又像雷声又像海潮的奇响。   大约一分钟后,冯斯摊开的手掌心上忽然爆发出一道极其耀眼的白光,刺得池慧几乎睁不开眼睛,只能伸手挡住面部。白光消失后,他放下手掌,视线投向冯斯的手心,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   冯斯的手心里,摊着一枚银色的金属圆牌,看大小像是一枚一块钱面值的硬币。但池慧锐利的眼神却能一眼看清硬币上的图案。   这枚硬币上,既没有面值也没有花朵图案,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幅图:一个青年人斜靠在一张躺椅上。   躺椅上的那个人,就是池慧自己。   “也就是说,你现在可以凭空地创造出物质?任何东西都行?”池慧咬着牙问。   冯斯摇摇头:“当然不行,我刚才在地下室已经试验过了,越复杂的东西越消耗精神,我现在大概也就能做出钥匙、硬币这样大小的东西。不过,我会学习,会让我的蠹痕越来越强大的。”   “那可真是要恭喜你了。你总算开始像一个真正的天选者了。”池慧脸上的肌肉因为愤怒和不甘而扭曲。   “你如果想要揍我一顿出气,请便,”冯斯镇静地说,“虽然我这个蠹痕相当的神奇,但在我能锻炼到可以变出手枪之前,在你面前仍然是个沙包。”   “没有意义了,”池慧摆摆手,“妈妈不许我杀你,我就算揍你一顿又能怎么样?她还真是聪明……”   “黎微和魏崇义哪儿去了?”冯斯问。   “黎微已经走了,她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池慧说,“但我答应过她要摧毁守卫人世界,她迟早还会主动找我。至于魏崇义,倒是够狡猾,看起来像根火柴棍一样,居然能在我手底下逃走。”   “我会想办法找他的,我还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他。”冯斯说,“那么,那两位鼠兄呢?”   “我交给了有能力去研究它们的人。”池慧回答。   “你所说的这个人,应该就是之前串通魏崇义从救助站绑架流浪汉的那个守卫人,估计也是撺掇刘鑫给黎微移植附脑的人吧?”冯斯问。   池慧没有说话,但冯斯从他的神情里已经得到了答案。他追问说:“那个人是谁?是那个叫王璐的女人么?”   池慧神情犹疑,还是没有说话,冯斯正想再问,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是王璐,是我。”   冯斯没有转身,过了好一会儿才长叹一声:“我一直觉得,在我所认识的守卫人里,你是最像正常人的一个。”   “守卫人的世界,永远不可以常理度之。”身后的梁野淡淡地说。   这家农家乐的烧烤其实滋味一般,肉腌得偏咸,似乎也不大新鲜,但冯斯仍然是一串接一串地往嘴里塞,面前的桌子上已经堆满了竹签。   “还要吗?”梁野问。   “再来五串鸡翅!”冯斯倒是毫不客气。   终于,他吃饱喝足,满意地擦了擦嘴,然后站起身来,开始扭腰做起了滑稽的运动。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后,他倒是看起来人模狗样,不复之前衣衫褴褛浑身脏臭的德行。   “刚吃饱了,小心阑尾炎。”梁野说。   “没听说过天选者会死于阑尾炎的,”冯斯拉伸着筋骨,“在那个重症室里除了满床打滚之外基本没什么运动,憋坏了。”   “但是你还是找到了方向,”梁野说,“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天选者能达到这一步。”   “你早就知道我的蠹痕是这个效果,是吗?”冯斯问。   梁野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一定能把它找出来。这样的效果其实也出乎我的意料,它实在是比我想象的还要不可思议,比我想象的还要——变态。你是怎么想到的?”   “我只是想通了两件事。”冯斯说。   “哪两件?”   “第一件,刘鑫到底是怎么在雪山里存活下来的。”冯斯结束了伸展筋骨,又开始摇晃脖子,“所有人都在猜测,他是得到了巨鼠的帮助,学会了辟谷之术,这才侥幸不死的。但为了隐藏区区辟谷之术,他至于宁可身背吃人肉的恶名吗?作为一个亿万富豪,辟谷术能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全球巡展卖门票么?抵得过他老老实实经营公司?”   “的确解释不通。”梁野说。   “所以我才有另外一个方向的推测:如果刘鑫并没有辟谷,而是就是靠吃了足够的食物活下来的呢?”冯斯说,“在那样一个雪山的山洞里,食物从哪儿来?会不会就是巨鼠凭空创造出来的?”   梁野想了想:“确实是这样,与其去想什么高深的辟谷,倒不如从最简单的思路出发:没有饿死是因为吃了东西。那你想通的第二件事是什么呢?”   “巨鼠曾经两次把我带入它制造的幻域,每次都把我放在极端危险的幻境里,却又并没有直接杀死我。”冯斯说,“我两次都陷入了绝境,但最后却又得到了救援,我一直以为是它救了我,但现在我明白了,救了我的并不是它,而是我自己。”   他把自己两次在幻域里的经历向梁野描述了一遍:“我以为帐篷和火盆是巨鼠给我的,我也以为那个热气球是巨鼠给我的,但事实上,都是我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刻,自己创造出来的。尽管那只是幻域里的创造,而并不是现实中的创造,却已经意味着我的潜意识里开始找到了蠹痕发挥的方式。”   “幻域里的创造也已经非常不简单了,”梁野说,“因为幻域是属于创建者的领地,外人很难进行干扰。”   “所以啊,我其实是在已经逼近真相时候做出了相反的错误判断,”冯斯说,“我两次在幻域里创造出了我所需要的东西,却偏偏当成是巨鼠的恩赐。幸好最后我终于想明白了。不过,那些欧洲人和巨鼠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缺失的信息太多。”   “只要了解到了最大的秘密在于无中生有地创造物质,很多事情就比较容易想明白了,”梁野一笑,“我知道你对我意见很大,作为补偿,我把我手里的拼图和你的拼图凑一块儿,送给你一个完整的真相,怎么样?”   “真相我要听,但你补偿不了我,”冯斯淡淡地说,“也没有必要补偿。如你所说,守卫人世界只有利益,你做什么都不算欠我。”   梁野并没有理会冯斯的讥刺。他的目光越过冯斯,看向院子的另一头,在那里,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在玩耍。但她显得脚步笨拙,表情也明显不正常,冯斯只回头看了一眼,就明白这是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孩子。   “这样的人生,真的有意义吗?”梁野说,“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要被世界嫌弃,一生都要在旁人蔑视的眼光里生存。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她的脑子却决定了一切。”   “她的脑子?”冯斯注意到了梁野的用词。   “一直以来,四大家族都在各自研究着魔王的本质,而我最感兴趣的,并不是附脑,而是普通的人脑。”梁野说,“魔王选择了人类,就说明人脑一定有某些独特的、附脑所不具备的特质。我认为,光研究附脑是没用的。”   “所以你才会和魏崇义合作,你提供病人,魏崇义来实验?”冯斯说,“用那些普通人的命。”   “是的,魏崇义那里只有很少数病人是正规途径收治的,目的是掩人耳目,”梁野回答得没有丝毫犹疑,“剩下基本都是我弄来的。我的目的就是研究人脑的极限。”   “你连一两句冠冕堂皇的借口都不肯说啊……”冯斯叹息一声,“我果然还是不懂得看人。那么,你们采取的手段就是用金刚的蠹痕把他们逼疯或者疯上加疯么?”   “是的,我观察到,重度精神病患者的思维活动可以对附脑产生一种微弱的扰动,反过来,附脑所释放的精神力量,对于精神病人的影响,也比对普通人更强。你能想到点儿什么吗?”梁野说。   冯斯挠挠头:“我能想到……我能想到……疯子和怪物更相配?啊不对,你是想说西藏的那群疯子!他们之所以都显得疯疯癫癫,是因为他们受训的方式就是要精神不正常!越不正常越能激发力量!体育馆里那个家伙,甚至对刘大少时间停止的大杀器都有轻微的抵抗能力。”   “就是这个道理。这样一来,对于西藏家族的前后历史,我们也大致可以得到一些拼板了,”梁野赞许地点点头,“早年间的兀鹰组织,都是一群没有附脑的普通人,但却意外地发现了蛰伏在西藏的那两只巨鼠。它们的性质,大概介于魔仆和妖兽之间,不具备魔仆那种足以独当一面为魔王分忧的本领,但它们的蠹痕,却有着任何魔仆都达不到的能力,那就是无中生有的制造物质,欧洲人们后来把它称之为‘创造’。巨鼠可以自己创造,也可以帮助附脑足够强大的人类创造,那可能是一种特殊的精神共鸣。”   “当然了,只有极少数人才能通过不懈的修炼达到和巨鼠共鸣的境地,绝大多数人都不行。兀鹰组织全都是普通人,自然也是不能的,但他们那种独特的精神修炼,却能够在巨鼠的蠹痕刺激下,体验到一种极度的愉悦,令他们误以为这是受到了天国的召唤。”   “可是为什么这种愉悦达到终极的时候,他们就会自我凌迟呢?”冯斯问。   “你已经成功地激发出了你的蠹痕。那么,在你第一次释放蠹痕的时候,你有什么样不一样的感觉?”梁野反问。   冯斯一呆:“不一样的感觉?那时候就是头痛啊,要说其他的感觉……嗯,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拼命地往外窜。我虽然无法给那个东西定位,但就是一种很强烈的‘有东西在里面想要跑出去’的感觉,那种时候,简直恨不得自己没有皮肤……”   他骤然住口,面色惨白。梁野拍拍他的肩膀:“明白了吧?当蠹痕第一次被激发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感受到有种东西想要往外冲。可是兀鹰根本没有附脑,激发不出蠹痕,那只是普通大脑的精神被巨鼠放大到极致后所产生的幻觉。所以,一旦他们修炼到那种可以和巨鼠完全共鸣的境地后,他们也会觉得体内有东西要冲出去,而且必须要把这种东西释放出去才算圆满……”   “所以他们才会用刀割掉身上的皮肉,掏出内脏,目的就是寻找那种释放感。可惜的是,这样做的唯一结果只能是死亡。”冯斯摇头叹息,“但是我还是不明白,他们只是普通人,身体受创伤过重之后,应该很快就会死,为什么在身体都成骨架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挥刀?”   “因为那时候,他们精神已经短暂地脱离了大脑,成为一种单独的存在,就像灵魂出窍一样。我不清楚这会不会成为你以后努力的方向,但你要记住这一点。”梁野阴沉地说。   冯斯打了个寒战。   梁野继续说:“兀鹰组织就这样在巨鼠的身边生存着。如同我刚才对你说的,他们的精神力量也可以反作用于巨鼠,让巨鼠也得到某种益处,至少是有一定的快感,所以巨鼠也会尽量配合兀鹰。当兀鹰中的拔尖人物沉入修炼的高级阶段时,很可能会陷入一种忘我的状态,完全忘记吃喝,那样他们会很快死亡,巨鼠为了维系他们的生命,很可能是直接在这些人的体内制造营养物质,维系他们的生命。但兀鹰并不明白这是巨鼠的暗中操作,却误以为自己掌握了辟谷的方法。所以,当身边没有巨鼠却试图表演辟谷的时候,当然就只有活活饿死了。”   冯斯长出了一口气:“追求虚幻而又死于虚幻,算是死得其所吧。那后来的欧洲人又是怎么回事呢?”   “虽然我也没有亲眼见过《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但我相信,那本书上所记录的,基本都是有意为之的胡扯。”梁野说,“真正的秘密,可能就是那些胡扯当中掺杂的密码文字,讲述巨鼠的真相。而这本书碰巧被尼古拉?勒梅得到了。勒梅可能是个天生拥有附脑的人,附脑的力量早就让他意识到自己和旁人不同,《亚伯拉罕之书》让他坚定地下定了决心,要去西藏寻找自己的根源。于是他离开法国去了西藏,成功找到了巨鼠,并且很幸运地让自己的附脑和巨鼠产生共鸣——他制造出了金子。”   “于是勒梅成为了人世间第一个成功的炼金术士,而且可能还获得了延年益寿的力量。他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不只是希望掌握创造物质的秘密,大概还希望能开创一个时代。也许是出于欧洲人骨子里的种族自大,又或者是因为文化差异导致沟通困难,他并没有在藏人中寻找信徒,而是回到了欧洲。与此同时,正好林氏家族的背叛者也在寻找出路,双方一拍即合,这样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个疯子家族。他们也发现了精神异常者会更容易和巨鼠产生共鸣,所以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当力量失控而巨鼠又不在身边的时候,也会产生兀鹰那样的幻觉,导致自我凌迟的出现。”   “这个家族就这样一直在西藏生存着,牢牢固守着巨鼠的秘密,直到近现代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变故。这些变故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现在我还不知道,但结果很清晰:一个普通人,美国人哈德利,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得到了两只巨鼠。但在离开西藏之前,其中的雌鼠逃亡了,躲藏到刘鑫后来遭遇雪崩的那座雪山里。而由于遭到了不明身份的敌人的追杀,哈德利来到内地后,也把雄鼠交给了魏崇义保管。”   “但是魏崇义背叛了哈德利……这事儿和你有关吗?”冯斯插嘴问道。   梁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再往后,刘鑫的登山队遭遇雪崩,其他人都死了,刘鑫却意外地在那里发现了藏匿的雌鼠。雌鼠可能是想借助刘鑫的力量带它离开去寻找自己的配偶,所以凭空创造出食物,挽救了刘鑫的性命。当时他的精神受到了巨鼠蠹痕的感染,体会了一种吸毒一样无法摆脱的快感,在那种快感的误导下,他以为食物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能创造食物,当然也有可能创造其他的东西,比如贵重金属,这样的能力是无价之宝。所以刘鑫才宁可被误解为吃人肉,也要保守这个秘密。但他没有想到,他遇上了一直苦苦寻找这只雌鼠的哈德利,哈德利从他手里偷走了雌鼠,让他的梦想瞬间成空。”   冯斯哼了一声:“所以回到城市之后,他开始疯狂地寻找重新找到这种感觉的方法。在找寻的过程中,他遇上了你。这样一个曾经和巨鼠亲密接触过的人,你自然不会放过了,拿他的女朋友做做实验什么的也是顺理成章了。”   梁野耸耸肩:“我并不知道黎微是你的前女友。当然,即便知道,我的决定也不会改。”   冯斯气得笑了起来。但他也清楚,指责梁野也没有什么用。面对这样一个虎狼一样的世界,指望着其中某个人可能是个“好人”,无异于与虎谋皮。   “后面的事情也不用你讲了,黎微跟我说过了,”冯斯说,“刘鑫一直想要重新找到那种创造物质的方法,或许是花钱从西藏收买到了兀鹰的修炼方式。然而那种方式只能带来虚假的快感,并且快感的终极是死亡,倒是苦了正好选在那天去敲诈他的小报记者。而他的死亡方式通过网络很快被西藏的欧洲人知道了,他们从中间嗅出了点味道,终于派人进入了内地。”   “而欧洲人的出动,也牵动了整个魔王世界的神经,再加上刘岂凡的出现,很多黑暗家族都开始蠢蠢欲动。你还记得你们学校的蟑螂灾害么?那其实就是某个跟踪欧洲人到北京的黑暗家族干的,那些蟑螂既不是用来战斗的,也不是用来吓唬学校女生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钻入北京城的地下管道网络,钻进所有可以藏匿东西的缝隙,寻找巨鼠的踪迹。”   冯斯哈哈一笑:“结果他们没有找到巨鼠,倒是给了一帮猥琐男在女生面前逞英雄的机会。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一年多前,有一些曾经去往西藏科考的专家离奇地连续死亡?”   “我知道那件事,杀死他们的是林氏家族的人。”梁野说。   这个回答让冯斯感到意外:“林静橦的手下?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批专家入藏科考的时间,正好和刘鑫登山的时间重合了,事实上,他们所遭遇的地震,正是那场雪崩的诱因。当巨鼠被刘鑫发现时,它的力量引发了野鼠的大骚乱,这样的骚乱无意间被林氏家族在藏区的人所发现。”   “而老鼠的骚乱,正是巨鼠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不只是林氏家族,欧洲人也被吸引过去了,双方展开了一场厮杀,碰巧被科考队目击。科考队被这些人不同寻常的力量吓坏了,赶紧撤离,但林氏家族并不希望他们把这件事说出去,所以就……”   “果然是为了灭口。”冯斯喃喃地说,回想起了先前两次看到的群鼠骚动,“那么,后来哈德利的死,也是巨鼠捣的鬼吧?”   “哈德利这个人身上有很多谜团,所以他是怎么死的我们也只能瞎猜了,”梁野说,“我想,哈德利应该是掌握了某种可以抑制巨鼠的蠹痕发挥效用的药物或者矿物,这才能一直把巨鼠带在身边。但是你的闯入可能激发了它的力量,所以它终于侵入了哈德利的精神,引诱哈德利自己杀死了自己,算是解决了一个心腹大患。”   冯斯哀声叹息:“可怜我就成了杀害他的嫌疑犯了。另外,如果我还想问魏崇义到底是什么人、现在在哪里,你多半不会告诉我了吧?”   “他是我很重要的棋子,”梁野说,“也许以后你会知道他存在的意义,但是现在,不行。”   冯斯伸了个懒腰:“谢谢,起码能告诉我的你都说了。接下来,我可以蹭你的车回学校吗?”   梁野有些意外地看着他:“我还以为你会破口大骂我一顿什么的呢。说起来,在开发出自己的蠹痕后,我觉得你好像有了一些变化。”   “因为我做出了某些决定,”冯斯笑得很灿烂,“我觉得,我真正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所想,也明白了未来需要干什么。此外,我还想到了一些比天选者本身还重要的事情。”   梁野一怔:“什么事情?”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我爆发出蠹痕的诱因,其实没有别的,就是金刚不断对我施加的恐惧,”冯斯说,“当我故意顺应它的精神攻击,让自己陷入一种几乎要被活活吓死的境地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脑子里好像有什么开关响了一下,然后,蠹痕就出现了。”   “我不太明白你想说什么。”梁野说。   “我想说的是,既然天选者的精神和魔王有密切的联系,那么,我身上的某些特质,或许也在魔王身上有所对应。既然恐惧是开启我蠹痕的诱因,或许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假设:魔王在这个世界上所做的一切种种的源头,就是因为恐惧。”   “因为恐惧?”梁野眉头紧皱。   “这只是一个猜想,但是,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启发。”   梁野沉默了一阵子:“恐惧……魔王的恐惧?我会认真研究你所说的这一切的。在带你回市区之前,我还有一个请求。”   “大哥,你说话这么客气我会不习惯的!”冯斯翻翻白眼,“你想要我干什么?”   梁野的神情有些肃然:“我想再看一下你的蠹痕。天选者的蠹痕。”   冯斯叹了口气,慢慢走到院子的中央。天气有些变化,先前还灿烂耀眼的阳光被厚厚的云层遮挡住了,天地间一片阴霾晦暗。   大概是受到了梁野的关照,这家农家乐的老板和老板娘在上完菜之后就一直没有出现在院子里,现在这里除了冯斯和梁野外,只有那个弱智的小女孩。她丝毫没有在意这两个陌生人的举动,自顾自地在地上玩着几块小石头,不时发出嘶哑难听的笑声。   冯斯闭上眼睛,除了微微的风声之外,只能听到小女孩的笑声。这是一个寂静之冬。他忽然想到,在他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曾经跟着家属院的半大小孩们一起,围住院里一个弱智的小男孩,取笑他,向他吐唾沫,扔小石子砸他。那个胖乎乎的小男孩甚至连哭都不会,只有呆呆地站立在原地,不知所措地喊着妈妈。   后来池莲狠狠地训斥了他一顿,这是冯斯记忆里屈指可数的几次母亲对他发火。他还牢牢记得当时池莲是怎么说的。   “人活在世上,谁都有自己的苦难!”池莲用少见的高亢语调对冯斯说,“取笑弱者的人,总有一天会被当成弱者取笑!”   现在想起来,妈妈说得多么有道理啊!冯斯感慨着。可惜的是,生存在这个荒谬的世界里,好听的道理总是不管用的。弱者永远是被欺侮的,唯一的活路就是变强,不断地变强,成为强者,成为更强者……   虽然我已经不再犹豫,但总是难免怀念。怀念那些再也回不去的岁月,怀念那段再也不属于我的人生。   华美的七彩蠹痕中,天选者摊开手掌,向梁野展示着他所创造出来的物品。那是一张崭新的彩色照片,照片上的人们头碰着头搂抱在一起,一张张笑靥就像春天里芬芳的野花。   “这是我爸爸,这是我妈妈,这是我爸爸的好朋友冯琦州,这是我小时候……”天选者指点着照片上的人,向梁野解说着。   “真希望这是现实的生活,而不仅仅是一张虚假的照片。”他轻声说。   尾声、   “你还想得起来看我啊……”黄力看着冯斯,满脸的幽怨。   “我这不是来了吗?”冯斯把手里的纸袋递过去,“我还给你带了礼物。”   黄力接过纸袋,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眼睛亮了:“这是真品的科比球衣啊!”   “我可不会上某宝随便弄点仿冒产品来糊弄我的好朋友。”冯斯严肃地说。   这已经是临近春节的时候了。即便是精神病院,也得妆点妆点作张灯结彩普天同庆状。春节的喜庆氛围和精神病院的肃杀结合在一起,显得有些怪异。   “你这些日子躲到哪儿去啦?”黄力问,“还会看到幻觉什么的么?”   “已经好啦。”冯斯回答,“你呢?听说这赛季湖人的战绩还是不怎么样。”   “是啊,不过不要紧的,”黄力说,“我已经想通了,能看着科比打到退役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真有觉悟!”冯斯翘起大拇指,“能想到这一点,看来你的病快好了。”   “好多了,真的,”黄力说,“人总是要变的。”   “是啊,人总是要变的……”冯斯微笑着。   两人正说着话,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冯斯探头一看,只瞧见几个身强力壮的保安跟在护士身后,急匆匆地跑进了病区。   “可能是最近收进来的那个大块头又闹事了,”黄力说,“好像是个足球运动员,从少年队混到青年队,却始终没法进入成年队,去年底因为年纪太大又没潜力,被劝退役了,因为受不了这个刺激,居然当场把球队的办公室给砸了。其实也是个挺可怜的人。”   “是啊,花了一辈子的时间在一件事情上面,最后却发现什么鸟用都没有,换了谁都会难受。”冯斯说。   黄力有些奇怪地看着冯斯:“你这话我怎么听起来话里有话的味道呢?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啊,还没来记得及告诉你呢,”冯斯说,“我不念书了。”   黄力不太明白:“什么不念书了?”   “我是说,我准备退学了。”冯斯说。   “不是吧?你这种情况可以办休学的啊。”黄力说着,忽然神情有些愤然,“是不是学校逼你退学的?你别怕,我认识教育系统和法律界的朋友,可以帮你……”   “不是那么回事,兄弟。”冯斯亲切地拍拍黄力的手背,“是我自己做出的选择。”   “为什么啊?”黄力搔搔头皮,百般不解,“我们一起在疯人院里呆了那么久,我觉得你挺正常的,幻视幻听什么的,多休息休息应该就能好吧?这年头考个好大学可不容易。”   “是不容易,做什么都不容易,”冯斯依然笑得很沉静,“我只是不能再骗自己了。”   “骗自己?”黄力更加糊涂,“什么骗自己?”   冯斯压低了声音作神秘状:“悄悄告诉你,其实我真实的身份是这个世界的救世主,肩负着拯救地球的伟大使命。为了这个使命,我不能再浪费时间了,不管有多么舍不得普通人的生活,我都必须练就绝世神功,成为无人能敌的龙傲天,踏着七彩祥云去打败大魔王。”   黄力张大了嘴,过了好半天,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你太幽默了兄弟!”黄力笑得合不拢嘴,“救世主……绝世神功……龙傲天……大魔王……哈哈哈哈!你真是该去写小说啊!”   “我一定会写的!”冯斯也陪着黄力一起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还是不好受?”范量宇问。   文潇岚轻轻点头:“虽然我早就知道,他迟早会做出这样的抉择,但是当事情真的发生时,心里还是很难过。”   两人又坐在了文潇岚喜欢用来静心的公园池塘边。前一天晚上北京城刮了一夜的狂风,让这座环保基本靠吹的城市展现出难得的欧佩克蓝。范量宇还做出了一个让文潇岚十分意外的举动——他带来了一包鸟食,用来喂麻雀。而那些平时听见人的脚步声都会迅速飞远的麻雀,竟然半点也不害怕范量宇,敢于落在他身边进食。   吃鸽子,喂麻雀,不愧是怪物,文潇岚在心里腹诽着。   范量宇随手撒出一小把鸟食:“他又不是从此消失,只不过是不念书了而已,你想要见他,一个电话就能见得到……不对,就冲小哑巴做的饭,他也会天天在你面前晃的。”   文潇岚噗嗤一乐:“这倒是真的。但是话虽这么说,他毕竟还是放弃了他想要的一切啊。”   “看来你真是不适合做这小子的女朋友。”范量宇突兀地说。   文潇岚脸上一红:“你这个弯转的还真大……你到底想说什么?”   范量宇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还是不了解这个小子。他口口声声的那些陈词滥调,‘我不想做天选者’‘我想过普通人的生活’,不过是骗人和自我欺骗罢了。”   “骗人?自我欺骗?”文潇岚愣住了。   “那不过是那个小子逃避责任的一种蠢话而已,”范量宇说,“他一直是个废柴,却又莫名其妙地背上天选者的名头,能力和责任的强大反差让他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保护不了身边人的无力感更加让他厌憎这个强行拉他下水的世界。但他总算还没有蠢到家,花了快一年的时间,终于还是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什么?”   “命运这种东西,要么跪着接受,要么站着改变和反抗,弯腰逃避是不可能的。”范量宇说。   “弯腰逃避?跪着接受?站着反抗?”文潇岚有些发证。   “想要在魔王的世界里生存,唯一的选择就是追求力量,不停地追求力量。”范量宇说,“这小子已经迈出了第一步,那就再也不可能回头了。”   “就凭他……真的能成为你们的救星吗?”文潇岚的表情又像是哭又像是笑,“我现在都还记得他召集高中的男生到家里、用他爹的大屏幕投影仪开赏片会的盛况呢。”   “未必是我们的救星,也可能是魔王的。”范量宇淡淡地说。   文潇岚一惊:“魔王的?为什么?”   “天选者的力量越大,可能越会觉察到自己体内魔王的血脉,就越会产生‘我到底屁股在那一头’的困惑,”范量宇伸出手,让一只麻雀爬到了他的手上,“就像这只麻雀,本来是害怕人的,鸟食吃多了,慢慢就会和人亲近的。何况过去的天选者,力量再强也不过是像我这样能砍人而已,这小子却已经突破了单纯砍人的境界了。这才是魔王需要的。”   文潇岚眉头紧皱:“要是这样的话,他越是提升这样的力量,岂不就越危险?”   “但只有这样的危险,才有召唤魔王的可能,”范量宇说,“这是一场赌局,赌的是整个世界的命运。”   “我还是宁可他仍然是当年那个开赏片会的浑小子。”文潇岚忧郁地说,“至少一帮半大小子赏片不会影响世界的命运。”   “你很难得主动来找我们啊。”关雪樱在手机上输入了这几个字。   刘岂凡照惯例抓耳挠腮脸憋得像猴屁股,吭哧了好一会儿才说:“我……我想来向你们告别。”   “告别?”听到这两个字,原本闷在屋子里对着电脑浑然忘我的宁章闻也钻了出来,“你要走?”   刘岂凡点点头:“我觉得,我也应该像冯斯那么勇敢才对。”   宁章闻有些不明所以,关雪樱却已经懂了,在手机上飞快地敲击着:“你也想像他那样,去找到自己的责任?”   刘岂凡再次点头:“我不能再这么怯懦下去。冯斯可以放弃掉自己想要的生活,我觉得我也可以摆脱……胆小……还有……对别人的依赖。”   “但是你什么经验都没有,自己生活并不容易啊,”宁章闻说,“这一点我可是深有体会的。要不是小冯和小文一直照料我,指不定我现在是什么鬼样子。”   “你们已经照顾我很多了,生活再难,也得试着去应付。”刘岂凡说,“这些日子以来,我想过很多。我被那么多人重视,说明我的能力对于魔王——或者摧毁魔王——有非常关键的作用。既然这样,我应该想办法让自己早点发挥这样的作用。”   他顿了顿,接着说:“哪怕只是为了不再出现第二个刘岂凡。”   “小冯走了,你也走了,小文越来越忙,来得也少了,这间屋子就冷清下来啦。”宁章闻轻轻叹了口气,“小冯说得对,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刘岂凡摆摆手,转身准备出门,关雪樱却拉住了他,手机屏幕上显示着这么几个字:“你还会去找黎小姐吗?”   刘岂凡微微一笑,这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在提到黎微的时候神色自如、没有脸红和忸捏:“我会的。”   姐弟俩按照惯例坐在只有微光的会议室里。在没有家族里的旁人在场时,他们可以畅所欲言,把心里的真话都说给彼此听。   “梁野还真是出乎我意料的有本事呢,”坐在角落里的女人说,“我们花了那么多力气,最后居然还是他找到了办法,唤醒了天选者的蠹痕。”   “我早就说过了,姐姐,他虽然是我们这帮人中看起来最像好人的那一个,但也就是看起来而已。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劝你不要对那家疯人院和那只黑猫下手的原因,有些事让别人帮我们做可能更好。”路晗衣轻松地说,“你瞧,天选者终于初步觉醒了,对大家都有好处。他和魔王的联系更紧密了,魔王也许会加速醒来。”   “我还是有些担心,”女人说,“这几天我老是做恶梦,梦见周围一片火海,所有的人都死了。有时候我会突然想,得过且过多好啊,也许真像那些胆小鬼所说的,魔王还会继续沉睡下去,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甚至更长。就像你以前跟我说过的那句话: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路晗衣笑了起来:“这可真不像你的风格啊,姐姐。你可是连王璐都自愧不如的钢铁女强人。”   “我并不是软弱,只是觉得累,”女人叹了一口气,“凭空通过精神创造物质这样的事情,闻所未闻,而这只不过是天选者觉醒的第一步而已。以后他还能做什么呢?我们还能掌控住他么?他会不会反而成为魔王的臂助?那样的话,我们这一代人就会沦为罪人和大笑话。”   “别想那么多,在这种时刻,我倒是很欣赏范量宇的态度,”路晗衣说,“管他三七二十,砍了再说,哪怕要死,也要死得痛快。”   男人从沉睡中醒来。周围依然是一片黑暗,他所喜欢的黑暗,仿佛能把整个身体都溶化于其中的黑暗。   电脑被打开了,黑暗中有了光。屏幕上的照片里,年轻人消瘦了许多,手上和脸上多了一些醒目的伤痕。他正在拖着两口箱子,走出一座挂有某所大学校名标牌的大门,看上去,这两口箱子里装的应该是他全部的家当了。   他将要离开这所学校。而且可能是永久的离开。   所以他的眼神里有着浓重的不舍,也有一些隐隐的哀伤,但相比起过往的时候,少了一些迷茫和痛苦,多了一种钢铁一般的坚毅,以及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自信。   这样的自信让他整个人看上去都不大一样了。   “仅仅一年时间不到,真是了不起呢,我的孙儿,”男人的语调里充满了激赏,“你终于找到真实的内心,找到正确的道路了。不要犹豫,勇往直前,这才是你的宿命。”   “看来,我们也许很快就能见面了。我很期待啊。”   他举着手里的酒杯,像是在对着屏幕上的年轻人祝酒致意。酒杯里的液体红得像血,折射出迷幻般的色彩。 (完结) 书香门第【白鹰魅影】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