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选择灭世 作者:夜LR   文案:   一无所有的孤女爱丽丝,   弱小,无辜,又可怜。   如果能顺利结婚当个家庭主妇,就算是走了大运啦。   结果她选择了没有信徒的末日之神作为自己的守护神,   将毁灭这个烂透了的世界作为目标。   成为女佣兵,变身女骑士,手握巨剑,劈开人生路上的荆棘。   拳打光明神,脚踢暗夜神,让末日之神成为世界之主!   当世界毁灭的那一刻来临,   她的神明手持金冠为她加冕:   “你是明天,你是未来,你是这新世界的主人。”   巨剑女骑士x末日之神。   剧情向西幻大女主文。   内容标签:爽文 逆袭 魔法幻情 甜甜   主角:爱丽丝,瑟西 ┃ 配角:埃蒂安 ┃ 其它:神明   一句话简介:却成了骑士。   立意:自立自强,走出精彩人生。 ======== 第1章 前往圣殿。   今天是爱丽丝去圣殿的日子。   房东太太特许她不用做家务,还一早就派女佣格丽齐来帮她打理衣裙,按房东太太的话说,这是一生只有一次的大事,即使是没有父母的女孩子,也应该有人帮忙打理,否则就太可怜了。   女佣格丽齐为人相当刻薄,平时指导爱丽丝干活的时候总是吹毛求疵,还总在休息时间喊她帮忙。真要让爱丽丝选的话,其实她宁可自己准备。不过格丽齐这次的态度还不错,没像平常那么讨厌,她甚至还比预定好的时间早来了好一会儿,替爱丽丝弄好头发,拉平衣服后面的皱褶。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格丽齐的语气甚至可以称得上温柔,与她平常的表现大相径庭,“再在这里工作几年,你就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女佣人,到了那时候,太太会帮你介绍一个年轻有为的结婚对象。你有了在这里的学习和训练,到那时就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主妇,就像我和玛莱娜一样。”   玛莱娜是房东太太的上一个女佣,长得漂亮又爱笑,嫁给了法院的书记员。她也是这条暗河街上出身的女孩子,能找到这样一门亲事确实可以称得上是相当幸运。不过格丽齐的丈夫却只是布店的伙计,以至于她结婚之后还不得不继续做女佣的工作补贴家用。尽管如此,从格丽齐的说话的语气来看,显然她对自己成就感到非常骄矜。   嘛,考虑到格丽齐脾气又坏,长相又不好看,她能嫁给布店的伙计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格丽齐不知道爱丽丝在想什么,她替爱丽丝整理好裙子后面的蝴蝶结,又把她按在镜子前面,用手稍微调整了一下绑好的头发,看着自己的手艺,满意地说出了结语:   “你也算是个漂亮姑娘,总而言之,有弗格娜保佑,你会得到幸福的。”   格丽齐大概是真心祝福,可爱丽丝听到这句话,却只觉得可笑。   如果弗格娜的保佑有用的话,她也不至于沦落于此。   弗格娜是主管家庭与生殖的女神,包括爱丽丝的母亲在内,绝大多数女性都会选择她作为自己的守护神。爱丽丝的母亲靠替人洗衣服为生,半年前染上肺炎病死了。爱丽丝现今才只有十二岁,找不到正式的工作,只能在房东太太家里干杂活、照顾孩子,以换取每日的食宿。她时常要想,倘若弗格娜女神能对她那虔诚的母亲的母亲稍有关照,她和她的母亲如今总该是另一种情形。   今天爱丽丝去圣殿,就是为了参加选择神明的仪式,或者按照一般的说法:“被神明拣选”。无论是房东太太还是格丽齐,大家都认为爱丽丝一定会选择弗格娜,甚至没问过她有没有什么别的想法。不过这也很正常,女孩子,尤其是像她这样的贫民女孩没有多少选择余地,大家都认为正经人家的女孩儿就应该选弗格娜,只有处于弗格娜庇护下的女孩子才能成为一个好妻子。   不过无论如何,爱丽丝早就已经打定了主意,绝对不选弗格娜做自己的守护神。   但她没说什么多余的话,格丽齐讨厌爱顶嘴的小孩子,况且和格丽齐争论这些事也没用,她只是点点头。   “时间快到了。”格丽齐望了望窗外的天色,对爱丽丝说,“我陪你一起出去吧。”   按照一般的习惯,满了十二岁需要前往神殿的孩子要在早晨站在街口的固定位置等待圣职者的接引。圣职者来的时间不会很确定,也许需要等很长时间。通常情况下,父母会在街口陪着孩子一起等,有时候还会加上一大堆亲戚,但爱丽丝没有父母和亲戚,今天这条街上也没有其他孩子要去神殿,要是让她一个人站在那里等,未免也显得太可怜了。   不过对爱丽丝来说,由格丽齐陪着,还不如她自己一个人等呢。   所以她婉言谢绝了格丽齐的好意,独自站在了街口。   在波兹塔城,十月的早晨已经开始显得冷,她的口中呼出白气,跺跺脚保持温暖,茫然地向四下张望。天色还很暗,现在什么也看不到。爱丽丝只能看见旁边布拉德师傅的糕饼铺子后门透出的一点灯光,看来面包师们已经在忙活了。   糕饼铺里飘出一阵阵香味,爱丽丝咽了一下口水。她曾听几个月前参加圣殿仪式的伯克说过,在仪式结束后的众神宴上,每个人都能分到一块布拉德糕饼铺出品的蛋糕。生活在暗河街的住家,没有任何人能买得起这家店里的点心,对爱丽丝来说,这或许是她这辈子唯一吃到布拉德蛋糕的机会,需要好好珍惜。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摇铃声。爱丽丝抬起头来,就看见一大群人向这边走过来,为首的那一个个子挺高,身材纤细,穿着显眼的白色法袍,淡金色的头发在朝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除了前来接引的圣职者,谁都不可能这么早出门。爱丽丝赶紧跑过去,按照从格丽齐那里学来的方法,向着圣职者行了个屈膝礼,低头看着他的袍角。   “姓名,年龄,生日。”   圣职者并不看她,只是专注地盯着手里的笔记,颁下简短的指令。他的声音特别年轻,让爱丽丝倍感意外——她本来还以为圣职者都是老头子呢。   她抬起头,尽可能简短地回答圣职者的问话:   “爱丽丝,十二岁,十月十七日生。”   “姓什么?”   爱丽丝知道她肯定会被问到这个问题,但她还是瑟缩了一下,才不情不愿地说:   “我没有姓。”   所有人都知道,只有私生子才没有姓,这是一个耻辱的标记。就算爱丽丝年纪还小,也能明白这一点。她说服自己不去在乎别人的眼色,但这往往很难做到。   年轻的圣职者看了她一眼,眼神平静无波。   他只是公事公办地点一下头,在本子上记录下她的信息。在他低垂着头记录的时候,爱丽丝借着熹微的晨光看清了他的面容。他确实特别年轻,皮肤细腻,嘴唇红得耀眼,眼神之中透露出一点温柔,并不含笑的嘴角却显出坚毅的态度,让他的面孔显得圣洁而又有威严。   爱丽丝从未近距离看过这样的人,这让她稍微有点看呆了。   圣职者记完资料,用眼神示意爱丽丝站到排尾去。可爱丽丝还呆立着不动。他轻咳了一声,她才总算醒过神来,红着脸跑到后面去了。   队伍继续前进,绕过附近的每一个街口往神殿去。迫于一种神圣的气氛,一路上都没有人说话。爱丽丝忍不住盯着圣职者的头发看个不停。   她没见过这种淡金色的头发,在爱丽丝的认知之中,只有童话中的王子才有这样的发色。在爱丽丝住着的这条街上,包括她自己的母亲在内,绝大多数人的头发都是普通的棕褐色。但爱丽丝本人却有一头显眼的红发,和整条街的氛围格格不入。很明显,她头发的颜色继承自她那个从来没露过面的父亲。   关于爱丽丝的父亲,她所知道的差不多也只有这些。她母亲还活着的时候,从未对她吐露过半句有关她父亲的消息。只是有一次在病中,曾失口说她父亲的守护神是路德尼尔。当爱丽丝想要问更多的时候,母亲就闭上了嘴巴,从此缄默不言。   爱丽丝曾偷偷向人打听过有关路德尼尔的事情,但住在暗河街上的人只知道自己信奉的神名,对其他神明的名字并无太多了解,爱丽丝偷偷问了好多人,才终于打听出,原来路德尼尔是暗夜之神,也就是魔法师的保护神。   她父亲是个魔法师吗?   在爱丽丝的印象里,魔法师总是穿着丝绸制的华美法袍,高昂着头,样子十分傲慢。在他们开的药店里,魔药比金子还要贵重,即使把她卖掉也买不起。在贫困中长大的爱丽丝很难想象,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那些魔法师中的一员。一般的平民多少都有点害怕魔法师,得到这样的信息,爱丽丝并不感到欣喜,只觉得不快:   说不定她母亲是被强迫才生下她的。   不过这些都只是她的猜想,并没有切实的证据。而在她打听路德尼尔的那段时间里,爱丽丝的父亲说不定是魔法师这种事,不知怎么就传了出去。从那以后,街上的小孩有时会奚落她,管她叫“红发巫婆”。   小孩子真可恶,倘若真有一个女魔法师出现在这条街上,他们是绝对不敢这么叫的。爱丽丝明白自己被欺负最根本的理由是因为她没有父亲。但她对着镜子梳头发的时候,总忍不住要想,如果她的头发是普通的棕褐色就好了……或者是黑色的也行啊。   大多数魔法师的头发都是黑色。街上的小孩可以嘲笑她的红头发,却未必敢嘲笑黑头发。爱丽丝曾经想象过,倘若她也是黑头发,妈妈生病的时候,她说不定就会有勇气到那些魔法师开的药店去请求赊账。那样的话,她母亲或许就不会死了。   要想这样的事,永远也没个尽头。爱丽丝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即将到来的仪式上。她不想选弗格娜做自己的守护神,却不知道到底该选谁。她对神明所知甚少,只知道这一选择将会对她未来的职业产生极大影响。像这样的问题她没法问别人,因为成年人会让她直接选弗格娜,而绝大多数孩子都只会选择与父母相同的守护神,他们的意见全无参考价值。   爱丽丝边走边想着这些,并不觉得累。这时他们终于走到了神殿的侧门,这时候带他们来的圣职者让所有准备参加仪式的孩子坐在门廊里的长凳子上休息,命令侧门的守卫照看他们一会儿,独自一人走进了圣殿。 第2章 未来之君。   圣职者一走,门廊里很快热闹起来。   圣殿侧门只有一个守卫,他的头发也是棕褐色,看起来不像是圣殿骑士,似乎只是普通的卫兵,样子并不特别严肃,也不令人害怕。圣职者走之后,孩子们迅速恢复了原有的活泼,有些孩子看那个守卫的面相很温柔,胆子也变得大起来,忍不住问他:   “带我们来的那位圣职者是谁?看起来好年轻。”   “那是埃蒂安大人,全国最年轻的圣职者。”守卫这样告诉他们,“你们运气真好,他是两个月前才到这里来的,听说去年他在首都举行成年礼的时候,有白鸽落到他的肩上呢。”   “哇——”孩子们惊叹起来。   “首都?他是贵族吗?”另一个孩子问,“像城主大人那样的?”   “血统最最高贵的贵族,就连咱们的城主也比不上。”这个士兵多多少少有点享受孩子们的惊叹,接连不断地抛出圣殿里流行的传闻,“之前他刚到这里来的时候,那高贵的相貌和举止让所有圣殿学徒都看呆了,差点以为是光明之神降临人间——你们也见到了吧,他的头发简直像太阳一样闪着光!”   孩子们早就注意到埃蒂安大人的头发,都异口同声地表示赞同:   “啊——”   听见孩子们的惊叹,守卫挺起胸膛,感到与有荣焉:   “埃蒂安大人是现今这里身份最高贵、脾气最温柔的圣职者,如果他留在这里,肯定会成为最年轻的主祭……如果他能一直留在这里就好了。”   “他不会一直留下吗?”   “听说他被派到波兹塔来,是为了积累一些经验,以便将来回到首都时足以担当重任。大家都认为他过不了几年就会到首都去担任祭司,将来还可能成为一国的大祭司——”   守卫正讲得津津有味,口沫横飞,通往圣殿内部的门突然打开,埃蒂安大人出现在门口,吓得守卫赶紧噤了声。   埃蒂安大人什么都没说,但他明显已经听见了他们在说什么。他向守卫投去一个责备的眼神,吓得守卫缩了缩脖子。   但埃蒂安大人到底是过于年轻又过于温柔,威严也就略显不足。守卫趁着埃蒂安大人不注意,向孩子们眨了眨眼睛。孩子们学着守卫眨眼,都笑起来,但他们不敢大声笑,只能偷偷翘起嘴角。   埃蒂安大人假装没看见他们的小动作,始终保持着高贵的仪态:   “准备工作已经结束,我们现在可以进去。”   刚才还显得很调皮的孩子们从凳子上起来,温柔驯服得像是一群小鸽子。他们自动排成一排,跟随着圣埃蒂安大人离开门廊,从指定路线走进一间较小的圣殿。这里没有神像,只有一座孤零零的祭坛,祭坛前也没有摆放祭品,零散放着一些祈祷用的跪垫。   “这里是第十三位神明的祭坛,他被称作未来之神。”圣埃蒂安大人告诉他们,“众神曾与他定下契约,给予他在众神之前先行拣选信徒的权力,所以在你们进入大殿被其他神明选择之前,要先在这里向他祈祷。你们应该多少都学过一点祈祷词,但对这位神明的祈祷词与其他神明的祈祷词不同,你们要把它背下来,然后跪在这里的垫子上进行祈祷。”   一位圣殿学徒将写着祈祷词的小卡片发给每个孩子。爱丽丝认识一些字,她看见卡片上只写了一句话:   “伟大的未来之神,愿您紧闭双目,永远不要醒来。”   这祈祷词实在太奇怪,和爱丽丝以前跟母亲学过的全不一样。她正觉迷惑,只听埃蒂安开口讲解:   “通常来说,祈祷词是为了表达对神明的崇敬,并且祈求神明赐下祝福。不过你们会发现这句祈祷词和向其他神明祈祷的内容全然不同。未来之神并非可以轻易亲近的神明,他又被称作末日之神,当他醒来的时候,所有现有的神明都会消亡,一切秩序都会覆灭。我们能向他祈求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希望他永远不要醒来。你们祈祷的时候,也要全心全意,期待人类强烈的愿望能推迟他醒来的时间。”   爱丽丝还是第一次听说未来之神的|名字和故事,她正觉得好奇,只听旁边一个嘴快的孩子问:   “为什么未来之神要毁灭这一切?”   “根据圣典上的说法,他是下一个世代的神明。”埃蒂安说,“毁灭,再在毁灭掉的废墟里,用世界的遗骸建立起新的世界,这就是他存在的意义。这一过程将会非常残酷,幸好就算是神明也要尊重人类的意愿,人类的愿望可以让这件事无限推迟……直到这世界当真失控时为止。”   埃蒂安大人表情凝重,并没有看提问题的孩子,而是昂首望向天花板,似乎想到了一些格外可怕的事。爱丽丝还有着满腹的疑问,却本能地意识到似乎不该在这时提出,只好紧紧闭上嘴巴。   埃蒂安也没有再做额外的解释,他知道这些孩子大多听不懂这些,就算多解释也是无用。他唤来几个圣殿学徒,让他们组织这些孩子一个接一个跪在祭坛前面,闭着眼睛默念祈祷词。与后面即将进行的重要仪式相比,这个仪式显得多少有点敷衍了事,更像是为了让孩子们做好准备而进行的预演而非正式的祈祷。这座小圣殿的面积不大,秩序也显得有点乱。反正末日之神一直都在沉睡,或许人们觉得不需要对他表现太多尊重。   进行完仪式的孩子跟着圣殿学徒前往下一座殿堂,暂且没轮到的那些则站在后面默背。也有几个孩子因为不认字或者特别笨,待在不碍事的角落里被圣殿学徒学徒指导着背词。   这么简单的祈祷词,爱丽丝几下就背好了。但她迟疑着没有上前,一直站在队伍末尾。   母亲去世之后,爱丽丝一直处在一种与年龄不相称的愤懑之中。她讨厌这世界,也厌憎不肯帮助母亲的众神。如今她只是为了将来的生计,迫不得已才来选择神明。可埃蒂安大人刚刚说过的那些话,却让她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如果可以的话,她想要成为未来之神的信徒。   若是有成年人知道她的想法,一定会觉得这主意太过疯狂。但爱丽丝年纪小,想事情也简单。未来之神的|名号正符合着她的心愿;在众神之中,他孤立无援,就同她一样。只消有这两点,就足以让她产生认同,想要选择侍奉他了。   况且她也没有时间能想得更多,因为就在这段时间里,在她前面的几个笨孩子,都已经背完了祈祷文,兴高采烈地跟着圣殿学徒们走了。等爱丽丝回过神来时,才发现小神殿里只剩下她和埃蒂安大人。   埃蒂安大人似乎以为她没能背下祈祷文,特意走过来问她:   “怎么,记不住吗?还是有不认识的字?没关系,很简单的。”   他的个头比爱丽丝高不少,为了和她视线平行,拉了个跪垫跪在她身边,用手绕过她肩膀将卡片举在她面前,用手指着,一字一句地教她念。   爱丽丝从未与年长的男性这样近距离接触过,感觉身体都僵直了。埃蒂安身上有一点熏香的气息,混杂着他自身的味道,氲出一种含混的芬芳。爱丽丝嗅到那若有似无的香气,只觉又紧张、又害羞。   埃蒂安最近每个月都要主持这类的仪式,经常要和这个年龄的孩子接触,此时并未觉得有哪里不妥,只是用手指着卡片教她念。爱丽丝不好说自己已经背会了,勉强跟着他念了两遍。埃蒂安看她能念得出来,又让她试背了一遍,这才转头看着她问:   “行了吗?”   爱丽丝害羞地点头,埃蒂安就起身帮她找了个跪垫端端正正摆在神像之前让她跪下去。在进行祈祷之前,爱丽丝抬起头问圣埃蒂安:   “埃蒂安大人,未来之神的神名是什么?”   埃蒂安没想到会被问到这个问题,不免一怔,不过他还是回答道:   “我们现在所知的神名,都是由神灵向信徒亲自降下的。迄今为止还没有人成为未来之神的信徒,因此也就没有人知道未来之神的神名。”   这答案固然令人遗憾,却也十分合理。爱丽丝闭起眼睛,在心中念起了她自己现编的祈祷词:   “伟大的未来之神啊,我愿意做你的信徒,请您醒来,睁开眼睛看我。”   祈祷词念完了,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爱丽丝看着眼前的祭坛,多少感到有点失望。   是她的祈祷过于平庸,无法打动未来之神,还是这位神明其实根本就不存在?毕竟关于未来之神的一切都只是传说,他甚至连神名或者一尊神像都没有。像她这样贸贸然地向他祈祷,或许也有点太冒失了。当然,更有可能的情况是,未来之神睡得太熟,压根没有听见她在说什么。   埃蒂安看她发呆,虽然觉得这孩子多少有点古怪,却也没有多想,只当她是不习惯跪着祈祷,于是走过去握住她的手,帮她从跪垫上爬起来:   “走吧,你该去接受神明的拣选了。” 第3章 圣殿诸神。   爱丽丝怔怔地地跟着埃蒂安离开小圣殿,穿过稍微显得有些阴暗的走廊,从侧门进入供奉着十二位神明的主殿。   当埃蒂安推开主殿大门的那一刻,爱丽丝惊呆了。   虽然她已经从几个月前来参加仪式的伯克那里听说过不少关于圣殿的描述,但亲眼所见的感觉还是与听故事有着很大差别,这里确实是她此生所见过的最堂皇的所在。高高的穹顶充满了神圣感,殿堂里点着许多蜡烛,光线照射在黄铜铸成的雕像上,反射出金色的光线。殿堂中央是光明主神与神后的神像,大约有五个爱丽丝叠起来那么高,雕像由洁白的大理石雕成,肃穆巍峨,令人一见就心生崇敬。   这一切不可思议的景象晃得爱丽丝眼花缭乱,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才算是回过神来。   她仰头看了光明主神好久,直到埃蒂安大人拍了拍她的头,把她领到前面,她才注意到,今天在这里的人实际上都集中在主神夫妇面前分列的六座小雕像周围。他们都是光明一系的眷属神,也是今天参加仪式的孩子们要选择的守护神。   此外,在光明主神背后略显阴暗的地方,还供奉着一些黑色的神像。爱丽丝抬起头去问,才知道那是暗夜之神路德尼尔和他的三位眷属。暗夜系的信徒通常选择在私下聚会的祭坛举行仪式,不会到神殿里来,不过为了表示神殿对一切神明都一视同仁地尊敬,神殿仍会供奉他们的神像,并在节日为他们献上鲜花与祭品。   今天在这里举行仪式的都是一些普通平民的孩子,既不会与暗夜系的神明扯上关系,又不能像贵族的少年男女们一样,在单独的仪式之中成为光明主神夫妇的信徒,因此他们都聚拢在光明一系的眷属神周围,准备着要向与自己父母相同的守护神献上忠诚。   为了祈求眷属神的降临,今天这里的每一座神像前面都供奉着鲜花,今日虽然不是节日,却有一种如同节日般的氛围。早已经确定好要信奉哪位神明的孩子们,一个个在圣殿学徒的指引下,分别进入了六位光明眷属神身后的小祈祷室。最后的仪式要由孩子们在小祈祷室里单独完成,听说在那里祈祷,有机会可以直接与神联通。   “不过只有特别出众的信徒才会得到与神对话的殊荣。”圣殿学徒们这样说,“我们这些可怜的凡俗之人通常只能加倍虔诚,以期神明能够听见我们的愿望。”   爱丽丝母亲信仰的弗格娜也在这六位眷属神之中,就在最靠近光明神后的位置上。爱丽丝知道,弗格娜主管家庭和生殖,在六眷属神中地位格外尊崇——她母亲常常骄傲地说起这一点。虽然在爱丽丝看来,这并没有任何意义。   她独自往前走,站在六座神像之间往两边看。这些神像底座的铭牌上写明了神明的名字、职司和一些简短的介绍。爱丽丝略去那些拗口的名字,只注意他们的性别和职务。她看见光明之神身前共有三位男神,分别是农牧神、工匠之神和英武之神;神后面前的三位眷属中,除掌管生殖与家庭的弗格娜外,还有商业女神和诗人之神【注】。   诗人之神的塑像看起来最奇怪,他有一张大笑着的男人脸,手中却持着哭泣的女性假面。根据铭牌上的说法,他的面貌和性别时常随心所欲地变换,并不固定。   爱丽丝看完了铭牌,抬起头看向人群。她发现女孩子们大多数都聚集在弗格娜身边,只有少数几人和男孩子们一起停留在商业女神面前。爱丽丝注意到那几个女孩的衣着相当华贵,或许是有钱的大商人之女;至于停在诗人之神身边的两个女孩体型格外纤瘦挺拔,面容美丽,穿着同样的制服,看起来似乎是某个流动剧团的成员。   既然未来之神没有给予回应,那么爱丽丝现在就必须从这六位之中选出一位神明。她原本想得很简单,觉得只要不选弗格娜,选择哪位神明都没问题。但现在看来,这着实是个很困难的选择,无论是加入有钱少女的队伍,还是去女舞蹈演员那边,都需要相当的勇气。   按照这里人通常的看法,凡是年满十二岁、到神殿举行过仪式的孩子,就算是有了做童工或者学徒的资格。今天从这里回去之后,爱丽丝就可以想办法找份工作。她打算先像母亲一样,暂时替人洗衣服谋生,等到稍微积攒一点钱,再来慢慢打算。虽然帮人洗衣服用不着信奉什么特定的神明,但爱丽丝还是希望她此刻做下的选择能帮助她找到一个更好一点的工作。倘若能有别的选择,谁也不想一辈子帮人洗衣服啊。   她又往另一边看了一眼。   农牧神面前是些农家子弟,其中有男孩也有女孩,他们都是起了大早从城郊赶过来的。这些孩子很少进城,更是从未来过神殿这样的地方,神态多多少少显得畏缩,很容易认得出来;城市出身的男孩子们大多数都集中在工匠之神雷顿和英武之神贝尔特契面前,他们的父亲大多都是城里的工匠或士兵,十二岁之后,他们就要准备子承父业,进入工坊或者军营受训,对他们来说,这是人生最好的选择。   爱丽丝看了一下目前的情形,除弗格娜之外,只有农牧神、商业之神和诗人之神面前有女性存在。爱丽丝知道自己肯定不能选择农牧神,她出生在城市里,既没有田地又没有牲畜,至于商业之神……她没有本钱做生意,商铺里通常也不会收像她这样的女孩做学徒。   唉,如果未来之神能选择她的话,她就用不着在这里烦恼了。   她很为难地看着诗人之神的神像,不知道该不该走过去。诗人之神的两张面孔又哭又笑,样子有点可怕。他面前的那些腰细腿长的女演员和纤瘦英俊的少年也并不会给这项选择降低难度。爱丽丝几乎想象得到,如果她走过去,他们会露出怎样诧异的眼神。   况且——虽然爱丽丝不是很明白到底为什么——当初她母亲每次提起那些流浪剧团的人,总要露出一种混杂着轻蔑厌恶和怜悯的表情。虽然她现在已经死了,但她的那种表情却还是停留在了爱丽丝的脑海里,让她没法前往诗人之神身边。   她转过身去,恰巧看见了英武之神贝尔特契坚定的眼神。   英武之神的样子格外俊朗,他不像对面的诗人之神那么阴柔,也不像工匠之神身材那么粗壮。在所有这些男性的神明之中,贝尔特契有着仅次于光明主神的英俊相貌。况且,不考虑职业方面的问题,传说他能够赐予信徒非凡的勇气,光是这一点就非常鼓舞人心。   或许就是这一点让爱丽丝动了心,也或许是贝尔特契的眼神给了爱丽丝某种感召,她咬了咬嘴唇,下定决心往英武之神贝尔特契的面前走去:   就算没有神明能给她她所需要的庇佑,无论如何,她总还是需要一点勇气。   原本每个人都在做自己的事,然而当爱丽丝站到贝尔特契面前排着的队伍末尾时,她感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自己身上。   那并非全然善意的目光,除了吃惊与好奇之外,里面还有不少嘲讽和讥诮。   爱丽丝假装没有注意到那些,只顾昂着头,直直看向贝尔特契神像的眼睛,想要摒除全部干扰,从贝尔特契那里获得一点勇气。不过那冷漠的神明似乎并不准备给还没能成为信徒的人祝福,她未能感受到勇气,只是感到那些不友好的目光投在她身上,如芒刺在背。爱丽丝两腿发软,打不定主意,不知该不该掉头往回走。   可她又能往哪里走呢?   正在她彷徨时,突然有个人影挡在了她身前,遮住了所有那些不友好的目光,为她制造了一个可以藏身的阴影。一个清朗的声音在她上面向着众人说道:   “你们在看什么?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她抬起头,看见如日光般闪耀的浅金色秀发。   “英武之神的信徒并不是只有男性。”埃蒂安大人是这场仪式的主持者,又是平常指导圣殿学徒们的导师,声音显得特别有说服力,“一百年前的武丽缇公主就是英武之神的信徒,在英武之神的保佑之下,她率领大军连续七次从敌军手中守护了我们的国家。她的侍女和随从都与他们的女主人一样,崇拜英武之神,他们的后代也同样继承了这一传统,无论男女,都以信奉英武之神作为一生的骄傲。”   说到这里,他低下头看着她:   “孩子,你的先祖是武丽缇公主的随从吧?刚才记录的时候,我记得你的姓氏和武丽缇公主的一位侍从长相同。”   他的话说得这样笃定,谁也不会产生怀疑。可爱丽丝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没有姓氏,没有家族,没有先祖,也没有谱系——埃蒂安大人刚才记录了她的信息,他当然也知道这一点。很明显,他是因为想要帮她才这么说的。 第4章 神谕降临。   自出生以来,爱丽丝还未尝在外感受过这样的善意。   她是个私生女,这样的身份,即使在暗河街也不会受欢迎。那些以“贞洁女人”自居的妇人们,不允许自家的女儿与“来历不明”的女孩子往来。至于男孩子们倒是没有这样的限制,不过这对爱丽丝来说更糟,因为他们会一边跟着她跑,一边大唱奚落私生子的歌。在她母亲去世以后。房东太太倒是很关照她,不过她也只是在解决自己的难题时顺便帮她一把,并没有像埃蒂安大人这样,为了保护她特意挺身而出。更何况他还是个神职者,一般来说,神职者是不能说谎话的。   他真好啊,爱丽丝抬起头看他,他金色的发丝无比美丽,像是童话里的王子或者圣徒。   然而埃蒂安并不看她,只是环视圣殿之中的学徒,严肃地教导:   “就是这么回事,不要大惊小怪——圣殿学徒要时刻保持仪态。”   学徒们端正态度,老老实实地答应,各自回到自己的位置继续工作。前来参加仪式的孩子们好奇地看了爱丽丝几眼,也低头背诵起一会儿要用的祈祷文。爱丽丝往四处张望了一会儿,注意到没人再看她,这才低下头,也开始背诵圣殿学徒塞到她手里的祈祷文。   或许为了照顾那些勇猛有余智慧不足的贝尔特契信徒,这句祈祷文也非常简洁,甚至比未来之神那句还短。不过因为刚才的插曲,爱丽丝多少有点走神,就这么短短一句祈祷文,她念了几次也没有背下来。   但她前面的队伍却前进得很快,似乎贝尔特契对今年的新信徒不甚满意,不肯向他们施以只言片语的祝福。因此等到爱丽丝回过神来的时候,她排的队伍前面只剩下一个人了。   她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如今大部分孩子都已经完成了祈祷,跟着圣殿学徒们一同离开,只剩下商业女神那边还有好几个人在排队。这位女神向来慷慨,似乎今日恰好驾临神殿,已经接连向好几个新信徒赐下了祝福。这会儿圣殿学徒们大多集中在那边,忙着在商业女神的神像前供奉她最喜欢的宝石和熏香。   埃蒂安大人指挥着圣殿学徒们搬运祭品,却也不忘注意爱丽丝这边的情况。他转头看过来,恰与爱丽丝茫然的眼神对上。他又瞥了一眼忙着布置祭品的圣殿学徒们,随即从神殿中央向她走过来。   “看来你很喜欢走神。”他用很温和的语气说,“需要我再来帮你背祈祷文吗?”   “不用了。”爱丽丝的脸有点红,“我没问题的。”   说完这一句,恰好排在她前面的人已经从小祈祷室里出来,她赶紧向埃蒂安大人点了点头,低头又瞥了一眼手上拿着的祈祷文,快步走进祈祷室。   这里的小祈祷室是为了让信徒们能有一个和神明单独交流的场所而专门准备的,虽然绝大多数的信徒祈祷都不会获得神明回应,但总会有一些幸运儿得到神明的垂青,获得额外的祝福或者什么特殊的启示,这样的人往往会被另眼看待   她有点茫然地走进去,门在她身后关上,祈祷室里一下子变得特别安静,一点声音也没有。爱丽丝看见祈祷室里有个神龛,上面供奉着贝尔特契的小塑像,式样和外面的那一座没什么区别,只是尺寸小些。   她在神龛前面跪下来,又低头瞥了一眼手里的卡片,随即开始祈祷:   “贝尔特契,请赐我勇气,我愿做您的信徒。”   祈祷结束,什么都没有发生。爱丽丝把手里的卡片翻到背面,确认自己并没有少背一句祈祷词。   按照神殿学徒们的说法,当神明选中她的时候,会有一个明显的征兆出现。爱丽丝跪在跪垫上,不知道这征兆什么时候才来。莫非贝尔特契也因为她是女孩子,而不愿意选择她吗?或者是因为她已经向未来之神宣誓过忠诚,所以贝尔特契不愿保佑她?再或者……一定是哪里出了错,所以贝尔特契不愿意接纳她。   尽管爱丽丝对神明的态度一向和别人不太相同,可她到底还只是一个小孩子,面对着这种情形,着实不知所措。她膝下的跪垫已经很旧了,被前面的人压得薄薄的。她不习惯这样的姿势,地板把她的膝盖硌得很痛……她不知道该不该站起来转身回去。   就在她犹豫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爱丽丝。”   她以为是埃蒂安大人在叫她,慌忙答应了一声:   “好,我这就出来。”   爱丽丝话说出口才意识到,她方才听见的根本就不是埃蒂安大人的嗓音,而且,据说这种小祈祷室非常隔音,外面的声音绝对传不进来。   一个念头在她脑海中电光石火般闪过,她略一迟疑,小心翼翼地开口问:   “您是贝尔特契……大人吗?”   直接称呼神的名字似乎不太好,可是在神的名字后面加上“大人”的后缀,似乎也有点别扭。不过爱丽丝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她不是圣殿学徒,从来就没有受过这方面训练,并不懂得在面对神明时,怎样才算是有礼貌。   爱丽丝还没来得及想清楚这问题,就听见那声音反问她:   “怎么,你在等贝尔特契吗?我还以为你是在等我。”   那声音极为轻柔,声调难辨雌雄,语气似乎略带责备之意,令人难以想象这是神明口中倾吐出的言语。但凡人的声音无法传进这封闭的密室,发出这声音的只能是神。   爱丽丝心中惊疑难定,询问:   “您究竟是谁?”   “我的名字并不为世人所知,额外的称呼倒是流传得很广——他们称我为未来之神,或是末日之神,要么就干脆按照人类认为的次序,隐晦地称我为第十三位神明。称呼的选择没有一定的规律,只凭着人类的随心所欲,不过无论怎样称呼,我就是我,并没有实质的改变。”   爱丽丝浑身一激灵,心脏砰砰直跳,几乎要从她的胸膛里蹦出来:   “他们说您一直在沉睡。”   “我是一直在沉睡,但我在沉睡之中听见了你的呼唤,就为自己制造了一场梦境,趁着贝尔特契去参加飨宴的工夫,偷偷溜进他的祈祷室里来与你会面——我知道你想要成为我的信徒,我很久都没遇到这样的事了。”   末日之神所言之事玄妙无比,爱丽丝有些跟不上祂的思路,只能抓住其中最难理解的一点:   “您说您此刻是在做梦?”   “我还没有醒来,这当然是我的梦。今天你我之间的对话,包括贝尔特契甚至你们特别崇敬的光明主神,都在我的梦境之中。”   爱丽丝张着嘴巴,难以理解祂的解释。只听未来之神的声音之中带了点笑意:   我们本来就生存于不同的境界,对一切的感知全然不同,就算我尽力使用你们的词汇解释,你也不能完全听明白,还是说点别的吧。”   虽然末日之神说了这样的话,爱丽丝还是觉得自己不能完全将这疑问放置一旁。倘若她心中的疑惑得不到解答,晚上准要睡不着觉。她思索片刻,再次向神明提问:   “埃蒂安大人说,当您醒来的时候,神明将会消亡,秩序都要覆灭;您又说,光明主神也在您的梦里。这意思是说,您所在的境界,比其他诸神还要高吗?”   那第十三位神明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考虑究竟应该怎样解答她的疑问。随后才说:   “你虽然年纪小,脑子倒是挺聪明。不过你的理解也不完全正确。我的境界与其余诸神所在的境界,以及你此刻所在的境界并非层次分明,而是相互交缠,处于混沌状态。直到我醒来之时,一切才会真正变得明朗,那将是新的天地。”   说到末尾,未来之神的语调变得轻快了一点,声音显得更优美了。   爱丽丝尽力消化着他所说的那些话,即使不很理解的也勉力记住。未来之神等着她默记,过了一会儿,才又说道:   “撇去那些复杂的事情不提,今天我到这里来,是为了要将我的欣喜传达给你。我的信徒很少,已经很久没有人愿意信奉我了。”   这说法与爱丽丝所知的不同,她立即提出疑问:   “埃蒂安大人刚才说过,此前没有人成为过您的信徒。”   未来之神哂笑一声:   “圣职者知道些什么呢,他们只会重复圣书上那些无聊的句子。他哪里知道,不过就在三百多年之前,还曾经有一个教团秘密信奉着我,他们避世隐居,在悬崖下的岩洞里设立我的祭坛,昼夜祈祷……那真是一段令人愉快的日子,我可以任意漫游,在他们的梦境之中随意穿梭。虽然这个教团早已完全消失,但他们昔日的祈祷,让我可以随意使用梦境之中的力量,让我有机会与你相遇。”   未来之神的语气中带着欣喜,让爱丽丝感到自己的愿望即将实现。她睁大眼睛问他:   “您这是接纳我成为您的信徒了吗?”   “我喜爱孩童,你们属于未来,更容易与我链接,但我不接受孩童作为信徒。”未来之神的声音里带着些高傲,“如今的诸神已然堕落到要骗取孩童的信仰,我却没有这样的习惯。现在我不能接受你,但你若长大成人,有了足够的力量和判断力,还愿意成为我的信徒,我一定接纳你,将你纳入我的羽翼之下。”   爱丽丝得到了这样的承诺,却并不感到高兴:   “您是要我一直等到十七岁吗?我没有父母可以依靠,也没有朋友能给予帮助。我很有可能在十七岁之前就死掉。”   未来之神又笑起来:   “我不会让你死的。如今你虽然还不能算作是我的信徒,却是在梦境中呼唤我的、令我钟爱的孩子。我虽然不能给予你祝福,却可以向你展示一个天启作为礼物——现在闭上眼睛。”   爱丽丝合上双目,眼前出现了一个陌生中年男人的影像,这人脸上有一道长伤疤,目光锐利,显得有些粗野。   “这个人被称作‘不死罗姆’,是个佣兵。他是混沌天庭与人世间一切巧合的集中,他并不信奉神明,却比所有信徒还要幸运。记住他的相貌,一年半载之内,你的命运必然要与他交错。只要你能想办法与他同路,就能一直平平安安。总而言之,抓住这机会,不要让它跑掉。”   未来之神的话音落下,不死罗姆的情报瞬间涌入爱丽丝的脑海,爱丽丝尽力记住他的面孔和那种种的事件。等到所有情报消失,她睁开眼睛,四周一片寂静——祂已经不在这里了。 第5章 一场盛筵。   未来之神消失之后,爱丽丝稍微怔忪了一会儿。   刚才的事情……是真实发生的吗?   与未来之神之间的对话她都还记得,有关不死罗姆的信息也明明白白地装在她脑子里。这些东西绝不是凭空出现。   她恍恍惚惚地站起身来,晃了一下差点倒下,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腿早已经跪得麻木。她扶着墙站了一会儿,感觉稍微提起点精神,这才推开小祈祷室的门出去。   外面的神殿之中已然空空荡荡,其余的孩子们早已完成仪式,随着圣殿学徒们前往众神宴。只有埃蒂安大人还留在这里,站在贝尔特契的神像旁,似乎是专门在等着她。   她低下头:   “抱歉,我出来晚了。”   “没关系。”他听见她的声音,抬起头来问,“你遇到了贝尔特契?他的祝福——”   埃蒂安大人那一句话还没有问完,突然变了神情:   “你没有成为贝尔特契的信徒……你到底遇上了谁?”   埃蒂安大人脸上表现出前所未有的严厉,爱丽丝害怕起来,不觉退了两步,后背紧靠着小祈祷室的门。   她不清楚一个人成为了信徒之后会有怎样的变化,但显然神职者自有办法判断。想到埃蒂安大人对未来之神的态度,爱丽丝本能地意识到:不能跟埃蒂安大人说实话。   可到底该怎么说?   她不过是个孩子,毫无应对此类事件的经验,还在犹豫,埃蒂安却不容她细想,几步跨到她面前,弯下腰紧盯着她:   “看着我的眼睛,说,到底怎么回事。”   爱丽丝退无可退,只能听从埃蒂安大人的话,看向他的眼睛。   平常的时候,埃蒂安大人与孩子们保持视线平行,是为了要让孩子们感到自在。然而此时,过于迫近的面孔让爱丽丝感到格外的压迫,要看着埃蒂安大人眼睛撒谎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纵使他本性温柔,到底还是一位圣职者,在这神殿之中具有着相当的威严。他那特别引人注目的金色头发和蓝眼睛,此刻在爱丽丝眼中看来,竟显出若神明一般的气势。比那没有向她展露面容的未来之神还要令人畏惧。她心中又紧张又害怕,眼泪控制不住地涌上来,一边吸着鼻子,一边把刚才发生在小祈祷室里的事情全说了。   埃蒂安大人皱着眉看她,仿佛面临着极难的选择。他看了她好一会儿,几次想要说什么又放弃,沉默了好一阵,才终于下定了决心,叹息一声:   “……幸好今天你碰见的人是我。”   爱丽丝不懂埃蒂安大人这话是什么意思,她不敢提问,只是抿着嘴唇看着他。他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将手指放在嘴唇上:   “无论任何人问起今天的事,都别说实话。绝对、绝对不能说。”   爱丽丝像所有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错事的小孩那样,本能地、僵硬地点头。看到她的反应,埃蒂安大人的神情变得稍微温柔了一点,他拉住了她的手:   “不用害怕,跟我来。”   爱丽丝不知道他要把自己带到哪里去,在一般的情况下,这会儿她该和其他孩子一样,去参加众神宴了。但埃蒂安此时似乎并没打算把她带去众神宴的会场。他要带她去哪里?爱丽丝不敢问。   埃蒂安的手很暖,虽然这并不代表着什么,但还是让爱丽丝略觉安心,此时她无所凭依,只能紧紧握住埃蒂安的手。   埃蒂安带着爱丽丝穿过阴暗的走廊,来到一扇门前,他整肃面容,恭敬地敲了敲门。室内传出一个老人略显喑哑的声音:   “进来。”   埃蒂安推开门,里面是一间宽敞的办公室,一位头发银白、身材肥胖的老人坐在桌前看书。阳光透过他背后的窗子照射进来,让他的面容完全处在阴影之下。当他抬起眼睛看向他们的时候,爱丽丝发现他灰蓝色的眼睛投来如鹰隼一样锐利的目光,感到有点害怕。   她本能地往埃蒂安大人身后缩了缩。   埃蒂安大人并没有注意她的小动作,只是向那老人行礼:   “主祭大人,仪式已经结束了。”   主祭是圣殿之中最有权力的人,所有的圣职者和圣殿学徒,仪式中无论出现了什么   主祭并不去注意爱丽丝,只是抬起头来问埃蒂安:   “埃蒂安,出了什么事?”   埃蒂安拽着爱丽丝的胳膊,把她拉到主祭大人面前:   “这孩子在未来之神面前背的祈祷词出了错,没有神明愿意选她做信徒。”   主祭耸了耸肩:   “这种事虽然不多见,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可怜的孩子,她父母会说什么呢?”   他虽然用了“可怜”这样的词,但语气里却并没有什么同情的意思,这句话也不是对爱丽丝说的,按说她本来不应该回答,可不知是哪里来的一点勇气的古怪,促使她说了一句:   “我没有父母。”   主祭看了她一眼,灰蓝眼睛里多少显出些慈悲的底色,但这慈悲也是稍纵即逝,他立即就抬了头,又看向埃蒂安:   “走吧,带她去众神宴。众神慈悲,就算不愿意接受她成为信徒,也不会吝惜这么一顿饭的。”   主祭大人既然这样说,就意味着这件事已经算是结束,并不准备将其看得太过严重。爱丽丝虽然不懂这里面的意思,但她能感觉得到,埃蒂安大人的身体一下子放松了下来。   这样应该就……没事了?   他向着主祭鞠躬,准备要带着她离开,就在他刚刚转过身时,主祭叫住了他:   “埃蒂安,等一下。”   埃蒂安回过头来看着主祭,主祭的眼睛里闪动着堪称智慧的光芒:   “虽然光明神教导我们要慈悲,但你将来是要做主祭的人,心肠太软,是很难做好的。”   主祭大人似乎意有所指,埃蒂安很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点了点头:   “……多谢您的教导。”   主祭低下头去,继续看他的书,摆摆手让埃蒂安走了。   从主祭大人的房间里出来,埃蒂安松了一口气。   “没关系,我们走吧。记住,之前发生的事情,不要和任何人说呀!”   就算爱丽丝什么也不懂,她也能隐约明白,埃蒂安大人是在包庇她。她小小的心里对埃蒂安充满感激,不知该怎样表达,只能握紧他的手。   埃蒂安把她带去了众神宴。   众神宴是这场仪式的高潮,据说此时,众神会从天上下来,与刚刚成为信徒的孩子们一起享用美味佳肴。因此宴席总是尽可能地丰盛,甚至超过领主的餐桌。众神宴的菜谱基本固定,菜肴由城中几家有名的餐馆共同提供,账单则由城中的贵族们轮流负担。   贫民出身的孩子们像是在海上饿了数月的人一样,拼命大吃大喝,享受这些见所未见的美食,争取吃完这一顿之后三天不用吃饭。虽然人类的肠胃并没有这样的存储能力,但他们还是在尽力这样做。圣殿学徒们此时已然退隐幕后,他们要等到盛宴结束之后才能品尝剩下的东西,因此由衷地希望参加宴席的孩子们能少吃一点。   埃蒂安将爱丽丝送到长桌末尾的空座之后,就站到前面去维持秩序。作为这次仪式的主持者,他需要留在这里直到一切结束。   爱丽丝知道自己或许应该更低落一点,但是看着眼前的这些美味佳肴,谁还低落得起来呢?要知道,即使在梦里,她也没见过这么多好吃的东西摆在同一张餐桌上。年轻的孩子总是很难悲观得起来,尤其是面对着这么多前所未见的美食,一切远在天边的忧愁都会被抛到九霄云外。   她决定要好好享受宴席。她也确实这么做了。当她那一直以来都没能得到满足的胃肠里塞满了肉、面包和甜点心之后,所有那些有关神明的事情都被忘光了。   她突然想起前一天晚上,她的朋友伯克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众神宴上会剩下好多食物,如果要是能拿走一点,第二天也有好吃的东西吃啦!”   伯克当时只不过是随口一说,此时这句话却在爱丽丝的脑子里不断盘旋,总也没法轻易忽略。   这么多食物,就算偷偷拿走一点,也没有人会注意吧。   哪怕只藏起一个面包,也可以抵一两餐饭,而且还是相当不错的一餐饭呢。   爱丽丝的内心蠢蠢欲动,但她还是有点犹豫,始终没有动手。直到她眼看着宴席最后的蛋糕即将被端上来,再不动手就要没有机会,她这才拿起一个面包,悄悄收到桌子下面,准备把它藏在衣袋里。   此时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即将被抬过来的大蛋糕上,爱丽丝以为自己的行动非常隐秘没人看见,但埃蒂安大人站在前面,其实可以看得到整张餐桌上的情形。他很快注意到爱丽丝的小动作,这时,爱丽丝正紧张地四处张望,眼神正好和他对上了。   她一惊,手里握着面包,犹疑着不知道该不该拿出来。这时,埃蒂安向她走过来,拉住她的胳膊,把面包放回盘子,然后在她耳边低语:   “跟我来。”   被动当场抓了个现行,爱丽丝脚都软了。   埃蒂安大人非常和善,甚至刚刚还帮了她的忙,但她不相信他会对犯罪者手软……犯了这样的错,她一定要被砍手了。   左手还是右手?希望是左手,她平常用右手比较灵便。不过就算只是砍掉左手,她也没法再做替人洗衣服之类的工作了。   她就这么胡思乱想着,被埃蒂安大人带出大厅,穿过许多走廊,到一个小房间。这房间的构造和主祭大人的屋子差不多,只是尺寸小了一多半,也没有会客用的长沙发和茶桌,只在书桌前面摆了个没有靠背的高凳子。书桌的一侧堆了了好大一堆包裹,看起来岌岌可危,似乎稍微触碰就会掉到地上。   埃蒂安让她坐在高凳子上,自己背过身,去整理那一大堆包裹。   爱丽丝紧张地看着埃蒂安大人的背影,鼓起勇气翕动嘴唇,却始终没法发出声音。直到埃蒂安整理好了包裹,往后瞥了她一眼,看到她的嘴唇不断颤动,不觉问了一声:   “你说什么?”   爱丽丝气息微弱:   “别砍我的手……” 第6章 解决住处。   “砍手?”   埃蒂安大人反问了一句,想了想才明白她的意思。他苦笑着说:   “看来你不是个很守规矩的孩子,不过……跟你刚才做过的事情相比,这点事倒显得不算什么了。无论如何,众神宴上剩余的食物要在宴席结束之后分给圣殿学徒,所以不能轻易带走。”   听着埃蒂安大人的训诫,爱丽丝无意识地点头。她感到她的四肢渐渐恢复了知觉,明白自己大概不会被砍手了——大概因为她年龄还小,埃蒂安大人根本没意识到她是在蓄意偷窃。倘若她年纪再大几岁,这样的行为恐怕就不能被视为小孩子的淘气,非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不可。   爱丽丝的想法还在砍手这方面转悠,埃蒂安却不是个严厉的人,所以他很快转换了话题:   “你喜欢蛋糕,对吗?”   蛋糕,这是个无论何时都足以让人兴奋的字眼,爱丽丝被埃蒂安大人捉出来,没来得及分最后上桌的大蛋糕,此时听到埃蒂安提起,眼睛一下子亮了。   只听埃蒂安说:   “从这里面挑一个吧,我一个人吃不完这些,就算不给你,最后也只能分给圣殿学徒们。这算是我私人的东西,谁也不会对此说什么的。”   爱丽丝这才注意到,埃蒂安大人桌子边上堆着的包裹里面,好像绝大多数都是点心盒子。盒子的包装都很精美,上面扎着缎带,看起来似乎是女性馈赠的礼物。其中有些盒子的包装上还印着爱丽丝所熟悉的布拉德师傅糕饼铺店标。   爱丽丝从来没在布拉德师傅糕饼铺的橱窗以外的地方见过这么多点心,她看看蛋糕又看看埃蒂安大人,简直傻了眼。   埃蒂安大人没空观察她的神情,此时他正忙着将蛋糕包装盒上附着的卡片一张张取下来。比起这些蛋糕本身,反倒是卡片更重要些。妥善处理这些卡片,再慎重地回信,也是他圣职者工作中的一部分……或许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这些都是经常出入圣殿的贵族女性送来的礼物。圣职者们都立过守身的誓言,他们抛弃了家庭生活,终身生活在圣殿内,将一切奉献给神明。正因为此,按照一般的习俗,他们就算与女眷们来往得密切一些,也不会引起世俗的非议。本地的贵妇人们向来有着给喜爱的圣职者赠送礼品的习惯,埃蒂安大人是从首都来的,又有着这么一副好相貌,因此他每天收到的礼物数量几乎比其他人多一倍。   爱丽丝当然不知道这些,不过她知道不应该轻易谢绝埃蒂安大人的好意,于是她稍稍犹豫了一下,从蛋糕之中挑了一个最小的:   “我要这个。”   埃蒂安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她指着的盒子:   “你喜欢蛋糕,不是吗?还是拿个大一点的吧。”   他这么说着,从爱丽丝能拿得动的范围内,选了个最大的,把上面的丝带仔细捆扎好,确保它不会掉下去,然后递到她手里。   蛋糕沉甸甸的,有着相当的分量。这可能是爱丽丝这辈子拿过最值钱的东西,她觉得自己手有点抖。   埃蒂安大人的声音从上方响起来:   “刚才把你吓坏了,把这蛋糕收下,就当做是补偿吧。”   爱丽丝到底还是没能吃到众神宴上的蛋糕,等她从埃蒂安大人的办公室出来,众神宴已经结束了,埃蒂安直接从侧门送她出了神殿。爱丽丝拿着蛋糕站在神殿门口,整个人都还处在恍恍惚惚的状态。   这一天里发生的意外太多,她那小小的脑袋没法处理这么多信息,也说不清自己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她不是很想回去,但如今天气有点冷,不适合在街上逛荡,况且蛋糕很沉,除了暗河街以外,她也无处可去。因此无论她怎么不情愿,也还是沿着熟悉的道路往回走了。   爱丽丝拿着蛋糕回到了暗河街,当她说出自己没有成为弗格娜的信徒时,房东太太对她很不满意。   “你没有选弗格娜?”   “是弗格娜没有选我。”爱丽丝决定采用之前埃蒂安在主祭大人面前用过的借口,“我背错了祈祷文,她不肯接纳我。”   但房东太太没那么好糊弄,她一辈子都在对付交不出房租的房客,早已经见惯了谎言,决不肯轻信于人,也不会像主祭大人那样宽容。因此她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她:   “我还没见过因为背错祈祷文而被神明厌弃的人,况且你这么聪明的姑娘原本不该犯这种错……无论如何,我不能把一个不是弗格娜信徒的姑娘留在家里,这不安全。”   爱丽丝对房东太太的决议并无怨言,她原本也没指望房东太太还能给她留着女佣人的职位,不过听到房东太太毫不容情的话,她还是多少有点难过:   “您还有小一点的空屋子能租给我吗?”   提到租房子,就又是另一码事。房东太太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脸:   “昨天有一家刚刚退了租,倒是可以租给你。不过你要想住在这里,就必须保证做个规规矩矩的姑娘。我的房子可不租给小偷或者娼妓,一栋房子的名声若是不好,以后就没人肯租了……你打算干点什么养活自己?”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爱丽丝早就想好了的:   “和我妈妈一样,给人洗衣服。”   “你这幅小身板,光靠洗衣服可养活不了自己。”房东太太这么评价了一句,倒是没说不肯租给她房子,这让她稍微松了一口气。   但房东太太还是上上下下地打量她,似乎想要看出她和今早从自己家房门出来之后有没有什么变化,亦或是要将她评估一番,以确认她有没有付出房租的能力。这时她注意到爱丽丝手里拎着的蛋糕:   “你手里这是蛋糕?哪来的?”   这问题倒是很容易回答:   “神殿里的圣职者大人给我的。”   房东太太露出相当疑惑的眼神,似乎难以理解为什么高贵的圣职者会把这么值钱的大蛋糕送给无父无母的私生子小姑娘。她看了她一会儿,最终威胁了一句:   “一旦让我听说哪里丢了蛋糕,或者你干了什么不要脸的勾当,就得马上走人。我这里可不是收留不正经姑娘的地方。”   “我说得是实话。”爱丽丝说。   “没被弗格娜选中的姑娘是不值得信赖的。”房东太太用鼻子哼了一声,转移了话题,“如果你还有一点廉耻心,就该日夜不停地祷告,祈求弗格娜再给你一次机会……总而言之,我得打扫一下刚退租的那间屋子,你晚上过来,到时候我再领你去你的新家。”   爱丽丝沉默不语,直到房东太太发表完她的宏论。虽然房东太太的态度很不客气,但她毕竟还是没用担保就租给了爱丽丝一个住处,这已经足够令人感激。爱丽丝向房东太太鞠了一躬,离开了这座房子。   住的问题解决了,剩下的就是该怎么赚钱了。   爱丽丝前往洗衣房。   暗河街洗衣房的老板娘又高又瘦,精明能干,从来就不是个好说话的人。当她听说爱丽丝想要到她这里来工作的时候,眉头紧紧地皱起来:   “你想到我们洗衣房来工作?不行不行,这活计从来就不是小孩子能干得了的。”   爱丽丝知道她不好说话,却没想过刚一提出请求就被拒绝:   “我以为你们现在正缺人。”   “当然,我们永远都缺人,但是从来不缺小孩子。更何况就算是珍娜活着的时候,她的活儿也一向干得不怎么好。”   珍娜是爱丽丝妈妈的名字。爱丽丝你张了张嘴,想说她妈妈生病之前活儿干得挺好的。但她什么也没说出来。   要走吗?还是再在这里坚持一下?像她这样的年纪,没有人脉也没有神明庇佑,就算现在到各处去找,也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事实上,爱丽丝根本没想过她会被洗衣房老板娘拒绝。洗衣房的工作又苦又累,还赚不到多少钱,一向只有几个找不到其他工作的穷苦老太太在做,洗衣的工作又总是那么多,在爱丽丝看来,那些活计就算再多两倍的人也干不完。   这时候老板娘注意到她手里拎着的盒子:   “你拿着的是什么?”   “是蛋糕。圣职者大人给我的。”   洗衣房老板娘经常有机会出入富贵人家的厨房,对圣殿里的了解比房东太太多得多,免不了要细问:   “哪位圣职者?”   “埃蒂安大人。”   听到埃蒂安大人的名字,老板娘的表情起了点变化,似乎很感兴趣:   “那可是个重要人物。”   爱丽丝含混地点了点头,或许是福至心灵,她突然开了点窍,不免脱口而出:   “这么好的蛋糕,我一个人吃不完,不如大家一起吃吧。”   “那怎么好意思呢!”   洗衣房老板娘口中惊叫着,眼睛却紧盯着盒子不放。   爱丽丝笑一笑:   “我母亲在的时候,洗衣房的大家对我们母女多加照顾,能有机会请大家吃点蛋糕,也是应该的。”   这句话并不能完全算是说谎,爱丽丝的母亲生病的时候,洗衣妇们确实对她还算关照。只不过洗衣房老板娘向来刻薄,实际上并没帮过什么忙。   不过,老板娘却理所当然地把感谢照单全收:   “你也算是知道感恩,想当初珍娜病得那个样,若是换一个人,早就不让她干了……你在这儿等一等,我去烧壶茶。”   洗衣房老板娘一边说着,一边去厨房烧茶,又拿出一把刀递给爱丽丝,让她分蛋糕。   这里的洗衣妇约有七八人,这蛋糕虽然不小,要分给这么多人,每个人也只能分到一小块。爱丽丝咬了咬牙,特别切出格外大的一块分给了老板娘。看见她这样,老板娘的眼睛里闪出一点满意的神色。这会儿茶也烧好了,她拿出杯子,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   “来歇一歇,吃口蛋糕,喝杯热茶。”   洗衣妇们抬起头,露出久经劳作、显得有些发木的面孔。然而当香甜的奶油和柔软的蛋糕送进嘴里时,无论谁的表情都会变得柔软,就连那面容冷硬的老板娘,也露出温柔一点的神态:   “我可不会给你固定的工资,我会计件向你付费。而且每次到圣殿去收衣服送衣服的时候,你都得跟我一起去——这部分工作我不会额外给你工资,无论得到多少小费,你都只能拿三分之一。”   这要求着实苛刻,但爱丽丝没有挑剔的资格。她默默地点头,喝了一口茶。   洗衣房当然不会有什么好茶,不过爱丽丝也喝不出来什么好坏,只是觉得茶很暖和,烫得人熨帖。蛋糕上的奶油化在舌尖上,还会残存一点温柔。   之前在众神宴上,她提前被埃蒂安大人带走,没能吃到宴会上的蛋糕。不过爱丽丝敢打赌,眼下这个蛋糕比众神宴上能吃到的还要好吃一百倍。 第7章 酒馆女侍。   当晚,房东太太把爱丽丝带到新的住处。那屋子比爱丽丝之前和妈妈在一起住的屋子还要小,屋里除了一张窄窄的床以外,只有一个火炉,做饭或者取暖都要用它,旁边还放着一个旧尿桶。就算是住在监狱里,大概也不会比这糟到哪里去。不过这到底是一个栖身之所,总比睡大街要暖和安全得多。爱丽丝把尿桶踢到离床最远的墙角,希望它不会散发出很大味道。   就这样,爱丽丝总算是有了固定的住处,也算有了谋生的手段,似乎是可以安顿下来,不过事情的发展总是不像她想象得那么顺利。   洗衣房老板娘虽然允许她留下,却只肯给她小件的衣服洗。小件衣服的洗衣费只有大件衣服的三分之一,洗起来却并不怎么省事。爱丽丝洗衣服没有她母亲熟练,就算她一刻不停地干,她每周挣到的工资也只能有母亲的一半。虽说她每周陪老板娘去圣殿厨房收取衣物的时候能拿到一些小费,不过她从未在那里见到过埃蒂安大人,而那些圣殿学徒们付起小费来并不算大方。   当初她妈妈做洗衣妇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挣到足够她们两个人花的钱?爱丽丝感到这一切简直不可思议。   她知道自己的钱不够花,试图尽量让自己少吃东西,但十二岁少女的胃口就像一头小狼一样,永远饥饿,永远无法满足。有时候她洗衣服洗到很晚,干脆饿着肚子直接上床睡觉,梦里全是蛋糕的甜味。第二天一早饿到眼冒金星,不得不吃掉双份的早餐。   她用尽她所知的全部算数,努力计算了一下她的收入和母亲死前留下的最后一点点钱,发现无论怎么节省,这点积蓄都会在一两个月之后用完。   虽然未来之神曾经向她担保,她会在近期与传奇佣兵“不死罗姆”相遇,但这一期限,万一她在遇到“不死罗姆”之前就已经饿死……那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了。   爱丽丝自己也在努力想办法。   每次她陪酒馆老板娘送完衣服之后,总是找借口离开,在街上游逛,每碰到一家店就进去问对方是否招人。   大多数地方都不肯接收像爱丽丝这样没有熟人介绍的小孩,不过那些人还算和善,并不会粗暴地对待她,反而是有些知道她和她母亲情况的人,看待她如同看待灾星,往往她一进店门,就被人轰了出来:   “滚开!我们这里不需要没神明庇佑的小崽子!”   一个多月过去,爱丽丝几乎走遍了附近的每一家店铺,全都被无情拒绝。   只除了……那家酒馆。   爱丽丝刻意把酒馆留到最后才去,说老实话,她有点害怕那地方。她妈妈还活着的时候,就经常警告她要离酒馆远点。爱丽丝大致知道妈妈为什么那么担心,那附近总是有些醉醺醺的家伙在,不安定的因素太多。虽然那些家伙绝大多数平常都只是老实本分的工匠,但一旦喝了酒,就会胆大妄为起来,不一定会干出什么事。尤其酒馆里还经常聚集一些远处来的佣兵和不三不四的人,如果这些家伙把她拐走卖到烟花街,她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可是她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如果她不快点下定决心,很快就要活不下去。她知道,酒馆肯定很缺人,那里的门上常年贴着招工的告示。但推开那扇门,需要好多勇气。爱丽丝几次从酒馆门口经过,来回徘徊了几圈,终于下定决心推开油乎乎的百叶门,抱着如必死一般的决心询问:   “您这里……需要人打杂吗?”   她以为她这句话是喊出来的,声音却轻柔得好像一根羽毛落在地上。好在酒馆此时还没有营业,里面静悄悄的没一点声音,爱丽丝的声音还是清晰地传了出去。   吧台里有个酒保,身材瘦高,像是一根铅笔。他正拿一块抹布擦着酒杯,听到声音,面无表情地瞥了她一眼:   “应聘的从侧门走。”   这酒保真冷淡,看他那样子,这里好像也并不怎么缺人。爱丽丝腹诽着,转头去找酒馆的侧门。   酒馆的侧门在一处狭窄的肮脏小巷里,爱丽丝走过去敲了敲门。   门从里面开了,是方才的酒保开的。此时他在酒保服外面罩上一件寒酸的旧礼服外套,表情也更严肃些,似乎换一件衣服就等于把身份也换了。   “我是这里的店主。”他说,“你想在这里工作,需要通过面试。”   爱丽丝问过这么多店家,还从来没得到过面试的机会,她紧张地点了点头。   店主让她进来,拉开厨房桌边的一张椅子请她坐,开始问她问题:   “名字?”   “爱丽丝。”   “你多大了。”   “已经满十二岁了。”   店主撇了撇嘴:   “你应当知道,一般来说,只有十七岁以上的人才能进出酒馆吧?”   爱丽丝当然知道这个,可现在的她实在太需要工作,根本顾不上考虑这些:   “只在厨房打杂的话……应该没什么限制吧?”   “问题是我们不缺打杂的——甚至可以说绰绰有余,我们需要的是能当女侍的年轻女孩子。”   “酒馆女侍?不是得满十七岁才行吗?”   爱丽丝睁大了眼睛。   “你个头倒还算挺高,姑且可以假装是十七岁。”他解释着,看了看爱丽丝的表情,又加了一句,“不愿意的话就算了。”   虽然爱丽丝走进酒馆之前已经做了相当多的心理准备,听到店主让她做酒馆女侍,还是感觉到心沉了下去。一般来说,这不是什么光彩的职业,按照一般的说法,做酒馆女侍就是堕落的开始。当初爱丽丝的母亲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也没有做酒馆女侍,而是当了洗衣妇。如果她知道自己的女儿要去做酒馆女侍,说不定会给爱丽丝一个耳光。不过她妈妈现在已经不在这世界上,而她又迫切地需要钱,也就没有任何人或事能够阻止她往深渊的方向滑落。   她用力咬了咬嘴唇,点了点头:   “我愿意。”   这时,爱丽丝听见厨房门响了一声,她的身后传来一个女性的声音:   “休利特,别吓唬小孩,”   爱丽丝回过头,看见一位丰满漂亮的女性走了进来,她的头发又长又飘逸,有着蓬松的卷,唇上涂着鲜红的口红,酒馆制服紧紧地箍在她身上,胸前的部分看起来简直快要撑破了。   被叫做休利特的店主眼睛里带上了温柔的神色,从爱丽丝进门时起,还从来没见过他摆出这样的表情。她好奇地看着刚进来的美人,而那美人走过来,把双手拄在桌子上,眼睛看着她,嘴上却在和休利特说话:   “新人?会不会太小了点?”   休利特点点头:   “咱们现在实在缺人,就算是小孩也非收下不可。不过该怎么办呢?罗瑟琳的那套制服对她来说太大了,总不能另做一套。”   “她可以穿我刚来时的那套旧制服,我还好好地收着呢。”她说着,冲着爱丽丝一扬下巴,“孩子,你叫什么名?”   “爱、爱丽丝。”   “我是这里的领班莉娜,从今天起你就归我管了。任何人问起你的年龄,你都说十七岁,听懂了吗?”   爱丽丝赶紧点头,莉娜不知从哪里找到一套制服,塞在她怀里:   “拿这个到那边墙角去换上,万一有哪里太大,就找个别针别一下。”。   爱丽丝抱着衣服走到莉娜给她指的那个墙角,那里挂着半片窗帘布,算是个简易的换衣间。爱丽丝迅速换好衣服,又用别针别了一下看起来有点空荡荡的胸口,然后走出来。   莉娜很满意地看着她:   “你可以先坐在这里歇一会儿,过一阵我们就要开门了。”   爱丽丝只能点头,一句话也说不出。她在桌边坐了一会儿,就见一个厨师模样的胖子从侧门走进来。他看到爱丽丝,直截了当地问她:   “你多大?”   “十、十七岁?”   厨师大笑起来:   “莉娜让你这么说的?我是自己人,在我面前用不着这样。”   “你吃东西了吗?”   爱丽丝摇头,早晨她吃了燕麦粥,然后一直到现在,她什么都没吃过。   “真见鬼,怎么能让小孩饿着肚子工作?我们这里又不是强迫劳动,总得让人先吃饱才行。”   厨师一边这样说,一边动手做菜,很快把一大盘食物放在了爱丽丝面前:   “吃吧。”   盘子里没什么特别的,都是酒馆里常见的东西,炸洋葱圈和土豆泥,还有一个三明治,里面夹着煎好的培根和鸡蛋,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厨师甚至还帮她泡了一杯茶。   爱丽丝很久没吃过这样的食物,家里没什么吃的,她没有钱也不会做,只能用炉子烤土豆和煮燕麦粥,加点盐就吃下去。一个月前在众神宴上吃过的美食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每当回想起来都觉得不真实,好像那只是一场梦,梦醒之后,就只能继续忍饥挨饿。   她吃了几口东西,另外一个女侍也到了,她叫露丝,看着比莉娜年轻一些,但没有那么漂亮。还没等爱丽丝吃完三明治,两个人就已经熟络起来。爱丽丝吃惊地发现,她在这里竟意外地自在,适应得快到不可思议。   没人问她姓什么,也没人问她信奉什么神明。更没有哪一个人会把弗格娜挂在嘴边。这里好像一个没有神明的世界,神明都被关在酒馆门外了。   比起房东太太家里或者洗衣房,这里才更像是她真正的归宿。 第8章 美人莉娜。   在酒馆打工的第一天,爱丽丝几乎没做多少工作,只是一直在对这里的熟客做自我介绍。   其实自我介绍好像也没什么用,那些佣兵问过她的名字,转头就忘了,点单的时候又叫她“红发美人”。爱丽丝年纪太小,他们很明显只是在开玩笑。爱丽丝对此稍微有点害羞,但还是乐于接受,无论如何,“红发美人”总比“红发巫婆”要好得多。   这里的客人没有爱丽丝原本想象的那么吓人,那些看起来很可怕的工匠师傅,几杯酒下肚,似乎也显得格外随和。看她是新人,有时还会多给她额外的小费。她发现这工作实际上比在厨房打杂强得多,因为工资更高,还能收到些小费。此前母亲活着时曾经告诫过她的话,此时她几乎要全忘光了。   还是莉娜提醒她:   “你要小心,再过两个小时,等他们全都喝醉了,就不是这副好说话的模样了。到时有对付不了的,就交给我或者露丝去应付。”   莉娜的提醒让爱丽丝又谨慎起来,不过或许因为她年纪小,那些佣兵对她不怎么感兴趣,顶多只是在她上菜太慢的时候骂骂咧咧,说几句难听的话。不过她确实看见有人对露丝动手动脚。露丝明显很有经验,几次都想办法化解开,不过有个家伙似乎喝醉了,表现得特别缠人,还要灌露丝喝酒,露丝无论如何也推拒不了。   爱丽丝很想上前帮忙,不过她只是个小孩,又毫无经验,就算过去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看向休利特先生。   休利特先生向她摇摇头。   休利特先生也不想管?难道就这么看着吗?   爱丽丝不知所措地站在吧台边,心里害怕极了。   就在这时,一枚飞镖向那佣兵飞过去,刺穿了他的帽子。爱丽丝认出,那是酒馆里提供给客人打发时间玩儿用的飞镖。   佣兵吃了一惊,但他到底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过的,很快回过神来,一把抓起帽子,四下里寻找罪魁祸首。这时第二枚飞镖从同一方向飞来,插在他指缝之间。   莉娜站在标靶前面,手里攥着一大把飞镖:   “你再不走,下一支飞镖就□□的眼睛了。”   莉娜的语气非常平静,但听到她话的人,谁也不会觉得她只是随便说说,谁也不会怀疑她有这样的能力。她的话语里有一种力量,天然地让人感到信服。   那佣兵脸吓得煞白,赶紧把爪子从露丝的腰上拿了下来,一边看着莉娜的动作,一边往门边移动。莉娜冲他大喝一声:   “喂!你还没结账!”   这一声吓得他一哆嗦,差点摔倒,赶紧伸手进怀里掏出两枚银币扔在地上,随即夺路而逃。   爱丽丝吃惊地看着眼前的情形,往吧台那边转头去看休利特先生,休利特先生的表情波澜不惊:   “虽然我是店主,不过莉娜才是这家店里的女王。那家伙还算运气好,如果他刚才调戏的是莉娜的话,这会儿脑袋大概已经开花了吧。”   爱丽丝特意看了看休利特先生的脸,显然他并不是在开玩笑。   莉娜走过去捡起佣兵扔下的银币,除去他点单的费用,还剩下六枚铜币,莉娜把铜币塞在露丝手里:   “算作你的小费吧。”   或许因为莉娜突然发飙,酒馆打烊前的最后两小时,酒鬼们都老实了不少,后面并没有再出什么乱子。爱丽丝在酒馆第一天的工作就这么安全地结束了。   爱丽丝要在一周结束之后才能拿到工钱,不过今晚收到的小费都是她自己的,在她离开之前,厨子把卖剩下的炸薯角和洋葱圈装在一个纸袋子里给了她:   “你们年轻人晚上容易饿,拿回去当零食吧。”   爱丽丝的日子似乎一下子变得宽裕起来,她每天可以在酒馆吃两顿饭,除了工资以外还有小费的收入,感觉终于可以稍微松一口气了。   她还没完全放弃洗衣房的那份工作,每天上午都过去洗几件衣服。这份工作虽然收益不高,却也得来不易。不过酒馆里的工作很累,周末又很忙,爱丽丝没法再陪老板娘去神殿了。虽然洗衣房的老板娘经常抱怨,说这家洗衣房里有没有她根本没分别。不过洗衣服的工作本来就是按件计费,老板娘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损失。再加上爱丽丝时不时会把酒馆里卖剩下有点发酸的麦酒带来给她喝,她也就没什么怨言了。   生活渐渐上了正轨,不过在这段时间里,爱丽丝真正独自生活了一段,才明白除了吃住以外,原来还有许多此前根本没有意识到的开销。不说别的,光是买每天生炉子要用的煤就是一大笔费用,钱像流水一样花出去,几乎一点都攒不下来。好在她到酒馆打工之后,收入比以前多了很多,总算还是能涵盖这些花费。   她工作了几个月,好不容易手里有了一点钱。就决意要添置一点让自己高兴的东西。这天她没有去洗衣房,而是到旧货店去逛,她买下一只旧木箱,还有一盏煤油灯和一条旧毯子。箱子可以充作桌子使用,把煤油灯摆在上面。爱丽丝住的屋子又小又空,添上这几件东西,就让人觉得有点像是家了。   她把煤油灯和旧毯子都装进木箱里,抱着木箱往家走,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碰上了伯克。   如果说爱丽丝在暗河街还有一个朋友的话,那大概只有伯克了。伯克比她大几个月,是木匠的儿子,强壮,高大,漂亮,是暗河街同龄少年中的佼佼者。他从来不会因为爱丽丝的出身而嘲笑她,待她非常温柔。   虽说两个人都住在暗河街,不过自从爱丽丝从神殿回来,他们还从来没见过面。伯克在木匠房当学徒,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爱丽丝也一直都在为生计奔忙,两个人也就从来没有碰上过。这次虽说两人手上都拿了不少东西,但难得碰上,两人就都站住了说话。   “你的事我大致听说了。”伯克充满同情地问,“洗衣房那边情况不太顺利,是吗?”   伯克听说的信息好像稍微有点过时,爱丽丝冲他笑一笑:   “不要紧,我最近在酒馆找了一份工作。”   “酒馆?”听到这个词,伯克表现得有点迟疑,“在那种地方工作真的没问题吗?”   “倒也没那么糟糕啦。”爱丽丝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我年纪小,大家都还挺关照我的。”   “做杂役很辛苦吧,你能做得来吗?”   爱丽丝听他这么说,就知他是误会了。说起来,要让他保持着这种误会也许更好,不过爱丽丝不想对伯克说谎。   “啊……我没有做杂役,其实我是酒馆女侍。”   伯克瞪大了眼睛:   “怎么会!没成年的孩子也能做酒馆女侍吗?”   爱丽丝觉得有点尴尬,但还是实话实说:   “老板让我说自己十七岁……你也知道,我没多少选择余地。”   伯克露出有点为难的神情,好像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开口安慰。爱丽丝摇摇头:   “酒馆也没有一般想象得那么可怕啦,伯克的师傅平常不是也会去吗?再过几年,等到伯克也能去的时候,我送你炸洋葱圈吃。”   “等我成年还要好久呢,我师傅肯定不会提前带我去……或许在此之前,我也可以找到机会偷偷去见你。”   说到这里,伯克显得又高兴起来,爱丽丝冲他一笑:   “那就这样说好了,如果你要找我的话,可以从侧门过来,让厨房的人叫我。”   两人这样约好之后,就此分别。爱丽丝一面往家走,一面长长地叹气:   伯克可真好,如果要是爱丽丝的母亲还活着,等到她长大了,说不定会和他结婚。但现在来看这大概是不可能的事。   像伯克这样正正经经工匠家庭出身的男子,绝对不会娶在酒馆工作过的女人为妻。   或许不能怪暗河街的妇人们要戴着有色眼镜看酒馆女侍,在这里工作的女人确实更容易走入歧途。爱丽丝曾见过有个怀了孕的女人曾在酒馆开业之前过来找休利特,样子憔悴得可怕,休利特给了她钱。她和露丝本来猜想那人是休利特招惹过的女人,莉娜却告诉她们,那是过去在这里工作过的女侍,跟着个佣兵跑了,后来那佣兵把她甩掉不知去了哪里,她只好一个人回来,   “像她那个样子已经不能在酒馆工作了。”或许是这样的事见得太多,莉娜的语气里没有显露出多少同情,“休利特给她的钱支撑不了多久,她最后只能去烟花街。”   虽然有这样的例子在前,和爱丽丝一起工作的露丝也并不显得谨慎。露丝的工资没比爱丽丝多多少,却总有钱买银耳环,甚至还有带宝石的戒指。有一次爱丽丝下班时,看见上次被莉娜赶走的佣兵就等在侧门口。   爱丽丝紧张地后退,却见露丝有点尴尬地笑:   “他是来等我的。”   爱丽丝眼睁睁看着露丝笑眯眯地过去挽上那人的胳膊,和他一起走进夜色之中。   爱丽丝不明白露丝为什么会这么做,但她确实显得意气风发,惹人羡慕。不过这时间持续得并不长,没过多久,所有的那些金项链、银耳环、带宝石的戒指,都一件一件消失,露丝脸上的笑容也看不见了,再过几天,露丝不告而别,正像之前爱丽丝见过的那女人一样。   爱丽丝可不会天真地以为她是和那个佣兵结婚去了。只消多听听这里的熟客们聊天就会知道,大部分离开酒馆的姑娘们,最后归宿都是烟花街。有些熟客甚至会肆无忌惮地在店里谈论之前辞职的姑娘在床上的技术。   这样的故事一直都在发生,似乎永远不会结束。   从这个方面来看,或许房东太太和格丽齐她们说得没错。信奉弗格娜的女孩子绝对不会去做什么酒馆女侍,做女侍就是堕落的开始。   但莉娜并不这么认为,她对爱丽丝说:   “这里和你长大的暗河街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在这里工作的姑娘们,人生的选择要更少一点。”   在爱丽丝这样的年纪,还没法完全理解莉娜的话。她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究竟是会一直留在这里,还是被命运抛向他方。不过她已经下定决心,绝对不要像那些从女侍的职位上离开了的女孩子一样,堕落到烟花街去。那是个可怕的地方,即使是像莉娜这样见惯了世事、对任何事都不会大惊小怪的人也这样评价:   “到了那种地方,人生大概就算是结束了。”   莉娜从不曾规劝渐渐走向末路的女侍,只是冷眼看着。女侍们换了又换,莉娜却好像会永远留在这里,她和别人不一样。   凡是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休利特先生喜欢她。但他从不表白,莉娜也从未曾对他稍假辞色,待他与待旁人并无区别。但在两人之间,似乎总有一种心照不宣的微妙默契,超越了一般的情爱。   酒馆并不在烟花街,但在大多数人眼中看来,走进酒馆就是踏入烟花街的第一步,在酒馆里做女侍的女人,早早晚晚都会堕落进烟花街。 第9章 酒神之夜。   这座城市之中,一共有两家比较大的酒馆,一家挨着城门口和兵营,主要服务对象是守城的卫兵;另一家也就是爱丽丝所在的这一家,靠着暗河街、工匠街和佣兵工会。这家酒馆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招待的客人总显得比另一家奇怪一些。那些看起来比较可疑的人绝对不会前往坐满了守城卫兵的酒馆,都会涌到这里来。所以在这里经常能看到喝得半醉的佣兵或者神神秘秘的外地魔法师。有一些甚至看起来很像是被官方悬赏的逃犯。   在这样的地方工作其实多多少少有点风险,不过众所周知,莉娜可不是好惹的,所以倒也没出过什么大乱子,偶尔有一点小事,都很快就被莉娜摆平。爱丽丝刚开始还觉得害怕,时间久了,也就见怪不怪了。尤其她是女侍里年纪最小的,大部分爱闹事的佣兵都只把她看做孩子,并不会特别注意她。   爱丽丝在这里工作了大半年,或许因为吃了不少饱饭,个子长高不少,胸前的别针也松开一些,多少有点像是个大姑娘,有时也会接收到一些有些令人不舒服的目光。在大多数情况下,她会尽量避开,实在避不开的话,就交给莉娜处理。   在酒馆工作的这段日子有些过于平静和顺利,爱丽丝几乎忘记了一年之前在神殿里的经历。那沉睡神明的提示,此时早已经被她抛在了脑后。她甚至会想,如果能够一直在这里工作,说不定也不坏。   就这样,爱丽丝迎来了酒馆一年之中最重要的节日,巴克斯之夜。   爱丽丝刚到这里来的时候已经是年末,因此这还是她第一次参加巴克斯之夜的活动。在此之前,爱丽丝从未听说过巴克斯之夜,休利特给她稍微解释了一下:   “你没听说过也很正常,这是在葡萄丰收季节祭拜酒神巴克斯的节日,在乡间的话会有很多人庆祝,不过城市毕竟主要是光明神的地盘,所以就只会在酒馆里搞一点小活动。其实也没什么需要提前准备的,大部分工作莉娜一个人就能做好。不过你还是得早点过来,和我们一起搬新葡萄酒。晚上也要通宵营业,可有得辛苦了。”   “酒神?”   这还是爱丽丝第一次从休利特口中听说神明的名字,介于他从来不把神明挂在嘴边,爱丽丝多少有点好奇:   “巴克斯是你的守护神吗?”   “我们暗夜眷属不习惯用守护神的说法,平常也不赞颂神明,如果有人问我向往何方,我就说巴克斯是我的心之所向。”   休利特口中吐出带有韵律的句子,爱丽丝不知道这是通常的说法还是休利特自己编出来的,觉得很好听。   爱丽丝在暗河街的时候,从没认识过信奉暗夜一系神明的人。此时她得知休利特信奉巴克斯,多少觉得有点新奇。她知道暗夜神明的信徒通常会在自宅祭祀,不过她却从来没在酒馆里看到过酒神巴克斯的祭坛。当她问起时,莉娜坏笑起来:   “巴克斯的祭台就放在休利特的卧室里,是一个巨大的牛头。据说把巴克斯的祭台供奉在床头,能让男人在卧室里更加英勇……不过我倒是没觉得有什么效果。”   嗯嗯?莉娜说的是什么意思?爱丽丝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休利特向来苍白的脸此时染上了淡淡红晕:   “莉娜!”   “怎么,这个不能说吗?没想到你还挺古板的。”   “我只是提醒你,这里还有小孩子。”   “啊……对不起。”莉娜毫无歉意地微笑,“爱丽丝最近长高了,我忘了她只有一点点大。”   跟莉娜比起来,爱丽丝本来就是小孩子,被调侃也无所谓了。不过他们之前说的话她本来就没听懂,也就干脆跳过去,向莉娜询问:   “莉娜也信奉巴克斯吗?”   莉娜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冷淡起来:   “不,我的是爱欲之神阿尔涅,不过阿尔涅并不是我自己的选择……这件事要说起来话就长了。”   莉娜的表情显示出她不想再谈论这件事,为了转移话题,她转过脸来看向爱丽丝,“说起来,你的信仰是光明神那边的吧?我记得你有一次说自己去过神殿?”   终于说到了这个话题,爱丽丝不想在这些伙伴面前说谎,只是摇了摇头:   “我没有守护神。”   在城市中,不信仰神明的人确实少见,倒也不是完全没有。爱丽丝就在酒馆里见过一些,他们多少总是有点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莉娜没有问爱丽丝缘由,猜出她是在举行仪式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她看了休利特一眼,又转过脸来看爱丽丝:   “光明那边的神明无聊又小气,不做他们的信徒也没什么损失。如果哪天你觉得自己对巴克斯有兴趣,休利特可以替你主持仪式。”   莉娜的语气里有些安慰的意思在,爱丽丝感受到这重好意,觉得心里非常熨帖:   “谢谢,不过……暂时还不需要。”   “也是,你年纪还轻,到十七岁的时候再做决定也不算晚,大多数暗夜眷属都是十七岁的时候才真正下定决心加入。毕竟要成为暗夜眷属必须要付出代价,不像成为光明眷属门槛那么低,并不是所有人都情愿如此。”   一句话说到末尾,莉娜的语气又低沉起来,似乎想到不很愉快的事。爱丽丝很想问她要成为暗夜眷属要付出什么代价,不过此时显然不是个合适的时机,她也就闭上了嘴巴。   第二天就是巴克斯之夜,整个下午,他们都在忙着搬运新送来的葡萄酒,并且用剪子把休利特买来的彩纸剪成碎屑。莉娜用纸糊了一个红色的大牛头挂在正门对面的墙上,还在它脖子上套了一个花环,这件艺术品样子怪里怪气,给这家平常一直显得朴实平凡的酒馆带上些怪异疯癫的气质。这天晚上莉娜没穿平常的制服,而是穿了一套特别暴露的衣裙,脸上化了浓妆,打扮成酒神狂女的样子,让人一见就吓一跳。就连平常总穿着酒保服的休利特,这天也在头上戴了一个牛角的装饰品,这装饰配上他那冷淡的表情,产生了一种相当大的反差。爱丽丝怀疑,是莉娜让他这么打扮的。   等一切都布置完,还真有点节日的味道。众人搬完了酒,休利特打开一瓶,给每个人都倒上一杯:   “这样就行了,今晚是巴克斯之夜,每个客人都必须向巴克斯祝酒,所有的神明都必须给酒神让路,巴克斯才是世界之王!”   在酒馆工作的所有人都分到一大杯新酒,欢呼着举杯庆祝,爱丽丝还没有成年,莉娜给她准备了一杯葡萄汁,让她可以和大家一起干杯。   举杯庆祝过之后,众人分散开来,努力完善布置,争取让一切都尽善尽美,爱丽丝坐在角落里剪彩纸屑,这是件乏味的工作,但总要有人干。休利特走过来递给她一小杯酒:   “别让莉娜知道。”休利特用食指在自己的颈部比划了一下,“她要是知道我让小孩子喝酒,是会杀掉我的。”   这还是爱丽丝第一次喝酒,她怕被莉娜发现,喝得又快又急,一下子就倒进喉咙里。葡萄酒的味道和葡萄汁一点也不一样,爱丽丝觉得那味道有点怪,但却挺好喝。她喝过脸蛋变得绯红,莉娜实际可能已经发现了,但她什么都没说。   这天晚上的客人果然格外多,每个人走进酒馆,都摘下帽子,向门对面挂着的大牛头鞠躬致敬,然后将休利特递给他们的酒一口喝干。爱丽丝则负责在一旁往他们身上撒彩纸屑,并鼓动酒馆里的所有人发出欢呼。即使彩纸屑可能弄脏衣服,客人也绝对不许生气,还必须加倍给爱丽丝小费,如果有人给小费时表现得不够大方,就会被莉娜扮成的酒神狂女赶出酒馆,还会有在帽子上戳一个洞的风险。众所周知,巴克斯之夜的时候,谁也不能不尊重传统惹酒神狂女不高兴,否则就算是被撕成碎片,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狂欢持续到半夜,所有人都有点累了。此时已经不再有新客人出现,爱丽丝的围裙口袋里里装满了铜板,沉甸甸地坠下去,多少让人有点担心。之前喝下去的酒让她感觉比平常困,也就开始有点走神,甚至没发现又有新客人进来,直到听到欢呼声才赶紧抓起一大把纸屑向那个方向抛过去。   新来的人显然不太了解巴克斯之夜的传统,只是偶然到这里来的。此时他手里突然被人塞了一杯酒,又被糊了一脸彩纸屑,直接呆住了。   满酒馆的客人一边有节奏地拍桌子一边嚷:   “给她小费!给她小费!”   那人听从了围观群众的要求,从口袋里掏出两枚硬币,塞在爱丽丝手里。爱丽丝发觉手里这两枚钱币格外沉又格外大,低头一看,这才发现那竟是两枚金币。 第10章 小巷私会。   一般人日常生活只用铜币和银币就足够了,爱丽丝这辈子甚至没见过几次金币。她连忙抬起头,只见那个给她钱的人已然走到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坐下,低着头,显得与整座酒馆格格不入。   他穿着一件长长的黑斗篷,头上戴着兜帽遮住大半张脸,只露出鲜红的嘴唇。   只有意欲躲避世人目光的人才会这么打扮,通常来说,这类人不是逃犯就是仇家很多的法师,总而言之,是可疑的人。   酒馆的准则之中,有一条是不问客人的来路。无论是王侯还是逃犯,他们都一样接待。不过爱丽丝还从来没有碰上过这样的事,她不知该怎么办,只好悄悄拉过莉娜,把手里的金币给她看。   莉娜不愧是见过大世面的,显得沉着极了:   “给你你就收着,不过等会儿你先别过去,我先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于是爱丽丝就站在吧台前,看着莉娜拿着菜单向那人走去,没过多一会儿,她就回来把菜单塞在爱丽丝手里:   “他不喝酒,只要一碟炸洋葱,还要你去给他送餐。那家伙打扮得那么奇怪,八成是个死之眷属,你要当心,可别被做成尸鬼。”   即使是爱丽丝也听说过死之眷属的名号,他们是死神的信徒,通常从事殡葬业,给人掘墓、安装墓碑什么的。如果死者的亲属没钱安葬,他们也会把尸体带走。爱丽丝的母亲死的时候,就是这样一个人带走了她的尸体。据说他们都是些死灵法师,会将死尸做成傀儡操纵……爱丽丝从不敢想象她母亲的尸体到底去了哪儿。一般人都对死之眷属避之唯恐不及,甚至会用他们的名号吓唬小孩。   爱丽丝打心朝外不想跟这样一个人打交道,可对方刚刚给了两枚金币的小费,又指名要见她,她实在不好躲着不去,只好拿过炸洋葱的碟子,向酒馆的角落走过去。   那人看见她来了,对着她稍稍掀动兜帽,爱丽丝看见那人鬓边露出来的淡金色发绺和蓝眼睛,惊得瞪大了眼睛:   “埃——”   那人将手指竖起来放在唇上,对她摇了摇头。   爱丽丝把炸洋葱放在他桌上,捂住自己的嘴巴,压低了嗓音:   “埃蒂安大人?”   他放下兜帽,点点头,略显不安地往四下里看了一眼:   “我不适合在这种地方现身……有什么可以说几句话的地方吗?”   爱丽丝紧张又激动,她从未想过此生还有第二次见到埃蒂安大人的机会。这会儿她抿着嘴唇,生怕自己忍不住叫出声,低头拉着埃蒂安大人的衣角,带他穿过厨房,从酒馆的侧门走出去。   酒馆的侧门外面是一条僻静小巷,除了酒馆卸货的时候以外,平常一般没人往这边来,很适合单独交谈。   “这里平常都没有人来。”爱丽丝说,“就在这里吧。”   埃蒂安点一点头,出于谨慎,他并没有摘掉兜帽,让自己的脸始终藏在阴影里:   “我听说你在这里当女侍,就来看一看你。”他说,“你过得还好吗?”   “还可以。”爱丽丝想要说自己过得挺好,但这并不怎么符合现实,毕竟她的日子始终都紧巴巴的,“酒馆里的大家都挺关照我。我也有钱交房租。”   “那就好。”埃蒂安松一口气似的,“末日之神和你提到的那个佣兵……你见到了吗?”   “佣兵?”爱丽丝想起末日之神在小祈祷室里对她说的话,“您是说不死罗姆?我还没有见过他。”   埃蒂安点点头:   “如果你遇到那个人,不要跟他走。佣兵都是些危险分子,跟那样一个人离开,你人生的轨迹会向难以把控的方向偏离……万一你遇到什么事解决不了,就到圣殿来找我,圣殿学徒会为你通报。总而言之,不要相信第十三位神明的诺言,他非常危险,比你所能想象到的要危险许多。你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不要将自己置于险境。”   爱丽丝从埃蒂安的话里听出担心的意思,这让她感到一阵温暖:   “您放心吧,我在这里能照顾好自己。”   埃蒂安借着酒馆厨房窗子里透出来的灯光仔细辨认爱丽丝的表情,他看见她的面容被灯光照亮,显出少女的天真。看得出来,在她身上还没有发生什么会让他感到不安的事,可以后究竟会怎样呢?这少女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未来很可能会堕落到更糟糕的地方去。   按说就算是她堕落到更糟糕的地方也和他没关系,毕竟埃蒂安今日冒着被人看到的风险来此,并不是出自无聊的同情心——他主要还是担心自己当初的一时恻隐,会带来难以预想到的危险结果。主祭大人的警告并非空穴来风,他很可能因为当初的心软,给这个世界带来难以想象的灾难,或者完全断送掉自己的前途。   不过他对她也不是完全没有同情,眼前这女孩与他相似的身世多少有点打动他,他尚且有保护人替他谋划前程,这女孩却是一无所有。这样想着,他又掏出一枚金币,放在她手上:   “爱丽丝,答应我,不要做末日之神的信徒。”   爱丽丝将埃蒂安的手推回去:   “不行,我不能要您的钱……刚才的金币也请拿回去吧,作为小费来讲,这实在太多了,我不能收。”   埃蒂安把钱硬塞在她手里:   “拿着吧,我在圣殿里没有用钱的地方,放着也是放着。万一你遇到什么为难的事,就可以把这钱拿出来用了。”   爱丽丝有点为难地看着他,但埃蒂安的态度非常坚决,不容人拒绝。此时他的表情又有点像是之前在神殿里的那时候了,爱丽丝意识到,自己是没有拒绝他的能力的。   如果爱丽丝还有母亲在,她大概不会收下埃蒂安的钱。爱丽丝母亲的自尊心很高,绝不会允许她收下这种不该拿的钱。不过她还只是个小孩子,并没有特别明晰的价值观或是什么坚定意志。她多少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把钱收下了。   当她把金币收到衣袋里的时候,爱丽丝听到不远处有什么东西落到地上的声音。   她转过头,看见有个人正站在街口,她拼命辨认那人的相貌,终于吃惊地叫道:   “伯克?”   那人往前走了两步,站在月光里,正是伯克无疑。   埃蒂安没有出声,他不想被人认出来。这会儿他要说的话已经说完,也就不再特意向爱丽丝告别,拉一拉兜帽,转身消失在夜色里,留下爱丽丝和伯克两个面面相觑。   两人对视了一会儿,到底还是爱丽丝先开了口:   “你为什么会在这儿?”   伯克扬了扬手里的东西:   “师父忘了拿东西,我来给他送,顺便想着过来看看你……刚刚跟你说话的人是谁?”   爱丽丝张了张口,不知该怎么答他。   埃蒂安大人特意改了装前来,就是为了避免被人看到他出现在酒馆里。况且如果把埃蒂安大人的身份告诉伯克,就必须把之前神殿里发生的事也都说出来。爱丽丝并不是不信任伯克,但她还是觉得,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她摇了摇头:   “没什么,只是个酒馆的客人。”   她这样说当然不算说谎,伯克的眉头却皱起来:   “如果只是一般的客人,他为什么会给你金币?”   真糟糕,方才两个人推让金币的时候,被伯克看到了。金币亮闪闪的,即使是在晚上也能被看得很清楚。一般的酒馆客人哪里会把这么大的金币送给做女侍的小女孩?爱丽丝看着伯克的表情,突然明白了他在想什么。   他一定是认为……她和其他那些酒馆女侍一样,在酒馆外面和男人私会。   这可真难解释,但爱丽丝还是皱着眉说了一句:   “不是你想的那样!”   伯克很担心地瞧着她:   “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但是那个人究竟……”   “是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听说我在这里打工,就过来看看我。”   “是爱丽丝……妈妈的朋友?”   看伯克自己找到了一个解释,爱丽丝稍微舒了一口气:   “对,就是这样。”   或许因为她松一口气的样子太过明显,伯克的表情还是疑虑重重。爱丽丝重重叹了一口气:   “我要怎么说你才会相信我?算了,不相信也无所谓,今天你在这里见到的事,请别和房东太太讲……她如果怀疑我做了什么不好的事,会把房子收回去的。”   听见爱丽丝这么说,伯克才半信半疑地问:   “你真的没做什么?”   “真的。”   伯克也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总而言之,你不要被骗就好了。”   或许因为伯克最后说的这句话还是流露出许多关心的意味,爱丽丝向他一笑:   “安心吧,我不会做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你不是来送东西的吗?东西拿来,我替你送进去。”   伯克把师父准备的道具交给了爱丽丝,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爱丽丝拿着那个小小的牛头装饰物,从厨房的门回到酒馆。   莉娜似乎一直都在关注着这边,此时见她回来,一眼就看见了她手里拿的东西:   “啊,这是我委托卡朋特师傅做的小雕像,准备送给休利特放在床头的……刚才是他徒弟来过了?”   “对,他徒弟伯克。”   “把东西给我吧。”莉娜说,“我去跟卡朋特师傅说。另外……刚才那人已经走了?他还没有结账。”   “啊……没关系,我来替他付,他只要了一碟洋葱圈。”   莉娜有点不赞同地看着她:   “虽然我不会管女侍们的私事,但还是要给你一个忠告:连账单都要女人付的男人可不值得托付。”   爱丽丝知道莉娜是误会了:   “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莉娜看着她,眼神里还是有些不信赖的神气:   “那就好。”   这个晚上的后半段,爱丽丝再没顾上想这些插曲,她太忙了。按照通常的习俗,巴克斯之夜要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到了凌晨三点,大部分来参加巴克斯之夜活动的人都已然烂醉如泥。爱丽丝还从来没熬过这么晚,困得上下眼皮打架。好不容易熬到天亮,休利特和胖厨师一起把还在睡着的酒鬼扔到酒馆外头,关了店门,对女侍们说:   “回去好好睡一觉吧,下午可以稍微晚一点过来。” 第11章 佣兵罗姆。   爱丽丝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她的腿像铅块一样重,一到家就扑倒在床上,等她睡醒时已经是黄昏,昨天半夜里发生的事情,几乎全要被她忘光了,不过她还是提前藏好了昨天赚到的小费和埃蒂安大人给她的金币,这才出发前往酒馆。   酒馆已经脱离昨日的狂欢,恢复了其原本的形态。爱丽丝打扫了地上和桌子上的彩纸屑,那纸做的牛头和花环也已经被莉娜摘走了。   或许因为昨天的狂欢过于令人疲惫,今天本地的客人比往常少了很多,不过近来滕德兰堡那边发生了战争,有许多佣兵取道波兹塔城,准备到滕德兰堡去凑个热闹,赚上一笔丰厚的饷银。因此今天的客人竟不比平常少,酒馆里仍然是人声鼎沸。   几个女侍都没什么精神,不过既然客人多,也只能强撑着努力。酒馆很快被佣兵们挤满,他们都是些亡命徒,与一般的客人比起来,显得格外粗野,总是大声呼喝着要酒要菜,女侍稍微慢一点,就会听到相当粗鲁的抱怨。   这些佣兵大多等级不高,装备也糟糕极了,大多数人腰间挂着的只不过是生了锈的铁剑,从他们所带行李的尺寸上来看,他们大概也没什么像样的防具。像这样的佣兵,到了战场上其实也只能做个炮灰。这些人似乎知道自己很快就要死,抓住最后的机会狂吃滥饮,生怕留下遗憾。   不过也不是所有佣兵都这样,这其中亦有一些人带着宝剑,穿着漂亮的衣服,格外显得体面。那是已经打过几场胜仗的佣兵,侥幸从死之中脱离出来,有了钱,却始终摆脱不了这行当,还要继续过刀口舔血的日子。或许因为他们不像低等佣兵那么一无所有,他们脸上的表情反而要少几分洒脱。   在那些等级较高的佣兵之中,有一人背着一把格外沉重的巨剑。他比其他人都显得年长,面孔粗野又英俊,脸上有一道特别长的伤疤。这个人身材高大,坐在佣兵们之间显得格外出挑,无论谁进酒馆来,都忍不住要多看他一眼。   爱丽丝觉得自己应当不认识他,却眼熟得要命,一定在哪里见过。爱丽丝盯着他看个不住,始终想不起那是谁。   这一桌佣兵似乎准备一起前往滕德兰堡,考虑到说不定过两天他们就都要死在那里,这些佣兵喝酒喝得格外凶,还一直在开着粗野的玩笑:   “嘿!罗姆!那有个小妞一直在看你。”   那年长的佣兵漫不经心地瞥了爱丽丝一眼,向着刚才开口的佣兵笑:   “你可真不挑,那还是个孩子呢。”   佣兵们嘻嘻哈哈,很快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女侍身上,不再注意爱丽丝。然而爱丽丝听到他们的调笑,却像是被定住了一样:   那个名字唤起了她早已丢到一边去的印象,她盯着他的脸细细打量,没错,那个男人正是“不死罗姆”——未来之神提过的男人。   爱丽丝昨天刚刚答应过埃蒂安大人,绝对不和跟他有什么牵扯,他就来到了这家酒馆。这情况不能说不巧。不过爱丽丝并不准备去跟他搭话,她最近过得不错,并不想跟佣兵到要打仗的地方去。再说他也不会注意到爱丽丝这样的小丫头,这会儿他似乎被莉娜迷住,正在缠着她说话。   莉娜早已经习惯了和佣兵们半真半假的调情,有空的时候,她也常和他们一起开一些低俗的玩笑,不过她可不是好惹的,当不死罗姆不老实地悄悄把手放在她腰上时,莉娜笑吟吟地掏出一枚飞镖,抵在罗姆的脸颊上:   “信不信我在你另一边脸上也留个记号?”   罗姆的手挪开了,脸上的表情却没变,既不恐惧,也不生气,仍然是带着笑容:   “被莉娜这样的美人在脸上留记号,我该感到荣幸才对。不过我脸上的装饰已经够多了,再来一道未免不够好看,还是算了吧。”   莉娜挪开飞镖,挑挑眉毛转身走开,看起来好像生气了。爱丽丝却知道这个佣兵多少有点让她中意。调戏过莉娜被她威胁的人不少,有这样反应的却不多。如果这人留在波兹塔的时间更长一点,说不定莉娜会给他个机会一亲芳泽。   不过这可能性很低,这些佣兵明天就要走了,无论战争的结果如何,罗姆大概都不会再回到这里来。   酒馆的厨师为明天就要上战场卖命的佣兵们做了一些平时不常做的美食,他们大吃大喝,把口袋里的钱花得一干二净,一点也不觉得可惜。按照其中一个年轻佣兵的说法:   “倘若明天死在战场上时,口袋里还有剩下的钱没花光,那可就太亏本了。”   这一桌佣兵兴致格外高昂,闹到很晚,和每一个素昧平生的人举杯,他们中有些人似乎笃定了自己明天一定会死,狂欢之时总有一种不管不顾的劲头在。因为那个传说之中的罗姆就在其中,爱丽丝总是忍不住格外注意他们,她发现胡闹的都是些年轻佣兵,罗姆只是安静地喝酒,眼睛一直看着莉娜。   到了该关门的时候,众人好不容易才把这些醉醺醺的佣兵们送走,总算没出什么乱子。休利特先生松了一口气:   “明天应该就没这么辛苦了。”   爱丽丝点着头没有说话,她不知道就这样看着罗姆离开,到底是对是错。埃蒂安大人对她说的那些话该是为了她好,可将那沉睡神明降下的启示置之不理……真的没问题吗?   她惴惴不安地回了家,却也没精力多想额外的事。她实在是太累了,除了睡觉以外什么都不想干。况且罗姆已经走了,她再想什么都没有用。未来之神所说的那命运的牵扯,到这里应该就结束了吧。   没想到第二天酒馆开门的时候,罗姆又来了。   这次他是一个人来的,捡了个离吧台近的桌子坐下,点了淡麦酒,还有炸鱼和炸土豆。   莉娜过去给他上菜,随口问道:   “你不是要去滕德兰堡打仗,怎么还在这儿?”   “今年我已经打过好几场,也算是赚够了。你们这地方不错,我想要在这里多待几天。”   罗姆嘴里说着地方不错,眼睛却只是专注地看着莉娜,在爱丽丝看来,显然他只是在意莉娜而已。她悄悄往吧台那边看休利特的反应,却见休利特只是心不在焉地低头擦着玻璃杯,不知在想些什么,好像什么都没有注意到。   莉娜还在和罗姆聊着天,这男人天生有种魅力,格外容易吸引女性的注意。即使是莉娜这样性情高傲的人,也愿意与他多说几句:   “你的那些伙伴呢?”   “今天上午已经出发了。无论我在不在,他们总是要去的。那几个崽子还太年轻,需要多经历几场战斗磨炼磨炼,也该赚点钱才能买装备。至于我这样的老人家就不一定像年轻人那么努力,在后方喝点淡麦酒,再接点轻松的私人委托就行了。”   这会儿酒馆刚开门,还没有许多客人。另一个女侍也好奇地过来插嘴:   “老人家?你多大年纪了?”   “四十岁。”罗姆说,“从一般人的角度来看大概还算不得太老,不过在佣兵之中,已经可以算得上是高寿了。”   “我听说过你。”那女侍突然说,“他们管你叫‘不死罗姆’。你是真的不会死吗?”   听到这样的问题,罗姆爽朗地大笑起来:   “你这问题可真难住我了,在死神真正找上门来之前,我可说不大准。不过既然我现在还活着,这名声大概还不算太言过其实。”   爱丽丝没有向罗姆问问题,她站在稍远的位置,从一个不太起眼的角落打量着罗姆。罗姆的再度出现实在让她有点为难,难道这就是命运的必然吗?   她看着罗姆,并未意识到对方已经觉察到她的目光。这时那敏锐的佣兵猝然转过头去问她:   “小姑娘,你从昨天就一直盯着我看,我脸上是有花儿吗?”   爱丽丝没想到他会突然跟她说话,吓得缩了一下,不知所措,说不出个所以然。当然,她也没法说,难不成她要告诉他,她看他的理由是因为未来之神曾经做下预言,说她的命运之线将会与他交错?   罗姆看见她紧张的样子,似乎认为是自己的模样把她吓坏了,特意放轻了声调:   “你有事要委托我?没关系的,说说看,我也接受私人委托,只要价钱合适,我都会出手。”   如果爱丽丝真有事委托他也还算好,不过此时她只能摇头,一句话也说不出,不知该怎样了局,简直快要哭出声。   罗姆虽然脸上有一道大伤疤,看着有些粗鲁,却还从来没把小姑娘惹哭过。这会儿看着爱丽丝欲言又止的为难模样,不免心中有些发急。他看看眼前的小姑娘,发觉她的年龄不过十二三岁。罗姆联想起自己年轻时的荒唐,突然产生了一个非常不妙的念头:   “啊啊,难不成你实际上是我的女儿?” 第12章 流离失所。   这令人吃惊的展开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就连一直都不知道在想什么的休利特此时也抬起头来看着她们。   酒馆里的众人早就知道爱丽丝没有父亲,此时都把目光集中在爱丽丝和罗姆身上,似乎想要找到两人眉宇之间的相似之处。   罗姆强自镇定,却掩饰不住焦虑,忍不住喃喃自语:   “这可真糟糕了。我有在这一带和红头发的女人睡过吗?该死啊,完全记不清了。”   他完全不理众人的反应,只是自顾自翕动着嘴唇,似乎在数曾与他睡过的女人名字。   这等举动着实与他传奇佣兵的身份不合,倘若被他的崇拜者们看见,准要大失所望,莉娜和另一个女侍都露出相当微妙的表情,多少有些尴尬。   看着这佣兵此时竟擅自慌乱起来,爱丽丝窘得简直想钻进地板缝里,拼命努力说出一句:   “我想您应该不是我父亲。”   罗姆已然坠入自己的世界,对爱丽丝的话置若罔闻:   “……既然做了就该负起责任来。别看我这样子,我也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没关系,别害怕。告诉我吧,你母亲到底是谁。只要你真是我女儿,我绝对会好好负责的。”   爱丽丝很窘,但又不得不开口将此事解释清楚:   “我父亲信奉路德尼尔,所以他应该是个魔法师。而且我母亲是棕色头发,所以……”   “我不信奉神明,也不是红头发,所以你不是我女儿。”罗姆替她把话说完,终于松了口气,“如果我真有个这么大的女儿,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不过说到底……你究竟找我有什么事?”   罗姆的话就撂在这儿,如果爱丽丝不编出个合适的理由,这件事似乎很难收场。爱丽丝的大脑飞速运转,想要找到一个与神明无关的理由。或许是罗姆背着的那柄剑启发了她,她脱口而出:   “我早就听说过您的大名,对您十分仰慕,我刚才是在想,或许您可以教我用剑。”   爱丽丝这话只是为了要把这件事蒙混过去,果然,不出她所料,罗姆瞠目结舌,随即笑出声来:   “我的剑术是在战场上保命用的,不是教给女人卖弄的。况且我居无定所,就算是愿意教你,也没有那么多闲空。”   爱丽丝早就知道他一定会拒绝,但她还是做出一副很遗憾的样子,低头静默不语。罗姆似乎对此多少有点歉疚,临走之前,他多给了她一倍的小费。   酒馆打烊了,爱丽丝拿着今天收到的小费回家,看到房东太太家的女佣格丽齐正站在她家门口等她:   “你总算回来了,”格丽齐打着哈欠,显出一副厌倦又疲惫的模样,“太太让我在这儿等你,告诉你明天上午过去一趟。”   格丽齐传完话就走了,甚至没容爱丽丝问问她究竟有什么事,留下爱丽丝一个人傻愣着。   这真是出人意料,爱丽丝此前早已按时交过了房租,按说房东太太不该找她。突然要与她见面,总让人觉得大概不是什么好事。   爱丽丝心里有些忐忑,不过孩子的睡眠不会被任何事影响,她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等到第二天,她整理好衣着,准备去见房东太太,临行之前她想了又想,还是拿了一枚埃蒂安给她的金币。   如果她真的要遇到什么麻烦,那就用这枚金币来解决吧。   她来到房东太太住的屋子,格丽齐给她开了门,让她到房东太太的会客室里坐。房东太太的态度显得格外冷淡,与爱丽丝从前在这里做女佣候补时留下的印象全然不同:   “你在酒馆工作的事,我早就听说过了。虽说那算不得什么正经职业,考虑到你过得很辛苦,我也就没有吭声。不过近来我听到一些传闻,说你小小年纪就很不规矩。我早就跟你说过,我的房子不租给妓|女,你搬走吧。”   爱丽丝不知此话从何而来,震惊地睁大了眼睛。随即她意识到,大概是那天晚上她与埃蒂安大人见面的事被抖了出去。   她当然没做什么坏事,满心想要辩白,可她想到自己若是将埃蒂安大人去找她的事说出来,爱丽丝就没法向房东太太隐瞒之前在圣殿里发生的事。从埃蒂安大人的态度之中爱丽丝隐约知道,倘若让世人知道她曾与末日之神对话,只怕她要遭遇比流离失所还要糟糕的厄运,所以她只好看着房东太太,一句话也不能说。   房东太太见她沉默不语,心中的猜想又笃定了几分,她把已经准备好的钱推到爱丽丝面前:   “这里是剩下半个月的房租,你拿回去。我限你一周之内从这里搬出去。”   爱丽丝慌了,她把那些钱推回去,又从口袋里掏出金币,放在房东太太面前:   “房东太太,这里一直都是我的家,请别赶我走。我有钱,付得起房租。”   房东太太挑着眉看她,爱丽丝掏出的这枚金币更加印证了她心中的想法,她的声音冷厉:   “这不是钱的事,你必须走。”   房东太太说得斩钉截铁,爱丽丝神情惶惑:   “可是……我能去哪里呢?”   “随便你住到哪。”房东太太露出一张公事公办的脸,“暗河街虽然穷,这里的女人可都是清清白白的。你既然有钱,大可以去租价格更高的房子,或者干脆住到烟花街去,那里的人是不会瞧不起你的。”   她没有再多说什么,站起来走了,头扬得高高的,好像跟爱丽丝多说一句话都是对自己的侮辱。爱丽丝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只见格丽齐进来,很不客气地问她:   “你怎么还不走?”   爱丽丝只好离开了房东太太家,慢吞吞地回去。她还没走几步,迎面碰到了伯克。   这里不是伯克上工会经过的地方,很显然,他是特意来找她的。他看见她过来,嗫嚅着叫她:   “爱丽丝,你……”   看见伯克的表情,爱丽丝一下子全都明白了。   她与埃蒂安大人见面的事只有伯克知道,也只有伯克看到他们彼此推让那两枚金币。显然伯克没有遵守诺言,将此事告诉了别人。   她心中涌起一股被背叛的怒意,热血一下子冲进了脑子。她想要说些很不客气的话,一时半会之间却想不出什么来,因此只是冷冰冰地说了一句事实:   “房东太太让我搬走。”   这简短的一句反而比任何侮辱咒骂都令人难受,伯克脸色煞白,简直快要哭出来: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那天我在愣神,他们看出我不对劲……我本来不想说的……但是师傅他们逼我……”   用不着伯克说,爱丽丝自己也想象得到那场景。说到底,他还是没有相信她。伯克不是个擅长掩饰自己的人,她早就知道的。事已至此,责备他也没有任何意义,她只觉得好笑。   很难说爱丽丝此时的脸上呈现出的是怎样的表情,愤怒、失望和难过混杂,展现出一种强大的气势。伯克看着她,什么也不敢说,甚至有些不敢看她的眼睛。   爱丽丝从未见过伯克这种样子,他的身材本来那么高大,此时却显得比爱丽丝比还要小。看着他这样子,爱丽丝心里隐约产生了一种嫌弃的感觉,从前对他的好感似乎已经荡然无存。   她不再理他,从他身边绕过去,头也不回地走了。   伯克没有追上来,她想,他大概也没那个勇气。无论如何,如今她不得不搬家,以后大概也不会再见到他了。爱丽丝回到住处,看了看自己少得可怜的几件行李,想着现在大概还不用着急收拾。   到底该怎么找房子?爱丽丝一点也不懂。从她有记忆的时候起,她就已经和妈妈一同生活在这里了。不过她知道,当年她的母亲之所以选在暗河街落脚,就因为这里的房租是整座城中最便宜的。离开这条街之后,她很难找到自己能够负担得起的住处。   如果先去找人帮帮忙呢?   埃蒂安大人曾说过,倘若她遇到什么难事,可以去圣殿找他。可爱丽丝却不肯轻易地去麻烦他。他已经帮了她太多,他帮她隐瞒未来之神的事、送给她蛋糕吃、到酒馆来看她、还赠与她金币。在爱丽丝的世界之中,埃蒂安大人本身就像是个神明。他为她降下阳光,施与雨露,给予她从未感受过的关切。而她这样一个完全没有能力回报的人,又怎么能将这好意当做是理所当然、然后向他索取更多的东西?   爱丽丝直接在心里否决了找埃蒂安大人帮忙的想法,决定还是先求酒馆里的伙伴们帮忙想想办法。   酒馆里的女侍们、厨子还有休利特先生都比她年长,在这方面总会多点经验。况且她在酒馆工作了这么久,早就把这里看做是她的另一个家。如果一周之内她找不到合适的住处,或许她可以暂时住在酒馆的厨房里。休利特平常话不多,但他是个好老板,不会不同意的。   她打定了主意,收拾停当前往酒馆。因为白天在房东太太家耽误了工夫,她到得比平常稍晚一些,一进门就觉得酒馆里的空气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所有人的表情,似乎都显得不怎么高兴。   这气氛让她紧张,她隐约觉察到厄运大概并不会轻易放过她,却也不知道它的指爪会从哪里伸出来,是否会给她致命一击。她不知所措地四下张望,不知到底应该问谁。这时候莉娜向她走过来,对她说,休利特要找她谈话。 第13章 拜师离去。   厨房里的那张桌子,一向都是休利特和酒馆里的员工们谈话的场所。只要关上通往后巷的侧门和通往前边店面的门,厨房就能形成一个单独的空间,勉强可以当做是办公室。   每个月末,休利特总要穿上他那件蹩脚的旧礼服,坐在桌子前面,整理一个月的账目。所有的员工都知道,这件旧礼服象征着身份的转换,只要休利特穿上这件衣服,就意味着他不再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酒保,而是这家酒馆的主人。如果他穿着这件衣服跟人谈话,那么他要说的肯定是一些重要的事。   当初爱丽丝刚来这家酒馆的第一天,休利特就是穿着这件蹩脚的礼服,坐在这张桌子旁边,做下了雇佣她的决定。这会儿他还像那时那样坐在她的对面,神情却不像上次那样轻松。看着他这样子,爱丽丝也愈加紧张,抿着嘴唇一言不发。   难不成他要辞退她?按说这不可能。据爱丽丝所知,休利特从来没辞退过什么人。可是除此以外,还会有什么重要的事呢?   休利特看着爱丽丝,似乎对即将出口的话感到难以启齿。但他不能逃避,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爱丽丝,抱歉,这家酒馆要关了。”   这消息比休利特要辞退她还要令人惊异,从爱丽丝能在街上跑着玩的时候起,这家酒馆就已经存在了,在她的认知之中,这家酒馆应该永远存在,她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这里居然也会关门。   听到休利特这么说,她总算明白了他这几天神情恍惚的原因。她赶紧问:   “为什么?”   “它的主人把它卖掉了。”   “我以为你是它的主人。”   休利特叹了一声:   “我也希望如此,可惜,我所拥有的只有这里的桌椅板凳,刀叉杯盘。这栋房屋的主人另有他人,我一直没能攒够钱把这里买下来。前几天他通知我,说是有人把这里连房带地全部买下,要求我在一个月之内离开。”   “新房主不准备再出租吗?”   “我打听了一下,买下这里的人是城主手下的男爵,他要把这里全部拆毁,然后建一家更加气派的酒馆,无论如何,这座城市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我就要走了,最后一个月,我会给你们发双倍的薪水,我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些了。”   休利特显然已经这出人预料的消息让爱丽丝无暇再考虑自己住处的问题,她结结巴巴地问:   “你要到哪里去?莉娜呢?”   休利特摇了摇头:   “我还不知道。这些年我攒下了一点钱,如果有机会,或许还够我换个地方再开一家酒馆。但无论如何,我都不得不离开这座城市。至于莉娜……我还没问过她的计划,但我想,她大概不会跟我走。”   爱丽丝没有向休利特追问他是怎么得出的这一结论,她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一年,隐约明白在这家酒馆里工作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难言的过去。在这些人之中,莉娜的秘密可能比别人还要更多。   他们说完了话,爱丽丝恍恍惚惚地从厨房里出来,只觉前途一片渺茫。   住处没了,工作也没了,她该要怎么办?她还能做些什么?   爱丽丝这时候才真真切切地意识到,自己确实是个小孩子。当遇到这样的难事时,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谈话谈完了,收拾了东西准备开门。爱丽丝抬起眼睛去看莉娜,只见莉娜一点不笑,爱丽丝还从来没见过她这个样子。莉娜与休利特之间的关系很难形容,爱丽丝相信他们是知己。   “莉娜,酒馆没了,你以后怎么办?”   莉娜摇摇头,不说话,   虽说酒馆快要关门了,今天还是要开业。休利特计划着要在这一个月内把地窖里储藏的酒全部卖光,在酒馆门口打出了限时优惠的广告。女侍们也都打起精神来,决意要在这最后的一段时间内尽量多赚一点小费,好能想法子熬过之后找不到工作的日子。   开门没多久,不死罗姆就到了。   按说他这么一个佣兵,不该长期驻留在这么一座没有战乱的城市。爱丽丝原本以为他是被莉娜迷住了,但仔细观察,他对莉娜的追求似乎又没有那么猛烈。或许他只是想要在下一次以命相拼之前,找个地方稍微休憩,和酒馆女侍调调情。无论如何,他一向都是女侍们最喜欢的那种客人:相貌英俊,不惹麻烦,给小费的时候出手大方。因此,当他来到这里,她们全都聚拢到他的周围。   前两天,爱丽丝没特意往不死罗姆那边凑,她不好意思。   如今她也只能相信那位神明的预言,相信眼前这个佣兵的命运与她有所牵连,与他同行,可以让她安全地长大到十七岁。到了那时候,她就成年了,有足够的力量去生活,也有足够的智力下决心,到底是否要成为未来之神的信徒,或者干脆全靠自己走完余下的人生。   她来到罗姆的面前,再一次地向他提出请求:   “请收我做弟子,教我学剑。”   不死罗姆没想到爱丽丝会再一次提出这样的请求,不免转过头,很认真地看她。上回她提起的时候那么轻易放弃,让他错估了她的决心。这女孩子的眼睛很亮,身形很灵巧,从罗姆的眼光来看,她应当挺适合学剑。不过他一个四十岁的大男人,收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做徒弟,想也知道会有很多麻烦,他可绝对不能答应。   他刚要张口拒绝,莉娜却先开了口:   “请答应她吧。”莉娜对他说,“酒馆最近要关门,这孩子很快就要无处可去了。”   这下可让罗姆为难了,他喜欢莉娜,不愿意直接拒绝她的请求。可要让他收一个年幼的女孩做学徒……这事实在是麻烦极了。他想了想,对爱丽丝说道:   “看在莉娜的份上,要我收徒,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不过我是个有名的佣兵,想要做我学徒的人不知有多少。我可以同意收下你,但学费可是一点也不能少的。”   爱丽丝听见他松口,不免喜出望外:   “这是当然,只要您能收下我就好。”   罗姆决定要说一个她绝对付不起的数字,以便打消她那不切实际的幻想,但这数字又不能过于离谱,以免让她们看出他是在故意刁难。他想一想,说出了那个数目:   “两枚金币。”   在没接到什么任务的情况下,两个金币大概是罗姆半年的收入,即使对于像罗姆这样有名的佣兵来说,这也可以算得上是一小笔钱。以他的名声来说,收两枚金币作为拜师的佣金,称得上合理,甚至可以说是很便宜了。不过罗姆可以笃定,眼前这小女孩拿不出这么多钱。   没想到爱丽丝的眼睛却一下子亮起来。   上午她到房东太太那里去的时候,曾经拿了一枚金币放在口袋里,这会儿她还没来得及把它拿出去。这时候她把那枚亮晶晶的金币掏出来,放在了罗姆的手掌心里:   “这是定金,剩下的一半等您开始教我的时候再付。”   罗姆吃惊地看着手掌心里的金币,条件反射地拿起来放进嘴里一咬。   没错,是真的。   作为一个佣兵,罗姆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绝对不能放过已经放在手掌心里的钱。   他把钱塞进自己的口袋,又看了爱丽丝一眼:   “以后你要是反悔了,我是不会把钱退给你的。”   爱丽丝点点头:   “我知道。”   罗姆不打算问爱丽丝这钱是哪来的,钱就是钱,永远没有固定的主人,哪怕这钱是她偷来的,也跟他没有关系。不过他既然收下了这枚金币,也就意味着他当真要收下一个女徒弟了。   “有些话我要提前说好。”罗姆说,“我是个佣兵,居无定所,经常要去打仗,不能长期停留在一个地方,你做了我的学徒,也要跟着我东奔西跑。”   对这一点,爱丽丝早有觉悟:   “没关系,我可以和你一起做佣兵去打仗。”   他看了她一眼:   “虽然做佣兵没有任何门槛,但是佣兵工会不要女人,没有人会雇佣女人当佣兵。”   爱丽丝沉着应对:   “我想若是‘不死罗姆’的学徒,应该不会有人想到要去特意检查他的性别。”   爱丽丝这话说得没错,罗姆听了,多少也有点得意:   “这倒是真的。我在佣兵公会之中,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最近公会的人也常建议我收个学徒,只要你跟着我,应当没有人会怀疑你的身份。”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看向爱丽丝。他发现这孩子聪明得紧,挺讨人喜欢。况且说起来,在大多数情况下,女孩子总是比男人更可靠一点,等他年纪再大些,体力和集中力都会下降,到了战场上,也确实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徒弟在身旁辅助。这样想来,现下他收下这么一个年轻的女徒弟,或许并不一定是坏事。   想到这里,这个大兵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走,我带你去换个打扮。” 第14章 成为学徒。   爱丽丝就这么跟着佣兵罗姆走了。   她先回了一趟家,带走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至于她的那几件行李,既不值钱也不好拿,罗姆认为没必要带走,因此她只拿走了一张毯子。   在爱丽丝收拾东西的时候,房东太太家的格丽齐一直站在街上看着她,就是看着,一句话也没有说。爱丽丝想,她看见自己和罗姆这样一个年长的佣兵一起离开,一定会认为她确实是做出了什么不要脸的事。不过爱丽丝就要离开这里,她们怎么想,她已经不在乎了。   爱丽丝没有和格丽齐道别,也不想和暗河街上的任何一个人道别。如果是以前,走之前她大概会很想念伯克。不过在出了那样的事之后,她已经无意再与他见面。虽然她知道那或许只是无心之失,爱丽丝却很难再原谅他。   离开了暗河街,罗姆带着爱丽丝去剪了头发,还给她换上一套男人的衣服。爱丽丝经过这么一打扮,看起来就像是个身材纤细的少年。虽然面容多少显得有点过于清秀,有几分雌雄莫辨的感觉,倒也不至于被人一眼识破性别。   罗姆对她很满意,他拍了拍新学徒的肩膀:   “走吧,趁着太阳还没完全落下,我们去铁匠铺,给你挑一柄剑。”   一柄剑!爱丽丝听罗姆这样说的时候,心里涌起奇妙的感觉。她意识到自己距离那个被人们认为只能靠信奉弗格娜获得未来的女孩子已经越来越远。未来世界充满了未知,也让人充满期待。   在前往铁匠铺的途中,他们路过圣殿的门前。爱丽丝忍不住抬起头,看向殿堂旁边供圣职者和圣殿学徒们居住的高楼。   楼上的那些窗子里,哪一扇属于埃蒂安大人?此次跟随着罗姆离去,再回来不知会是什么时候,爱丽丝意识到自己此生或许再没有机会与埃蒂安大人相见。如果她还能回得来,爱丽丝希望她能把他给她的金币还回去。她原本向埃蒂安大人承诺,不会跟佣兵一起离开,没想到最后到底还是食言了。   爱丽丝对此多少有些歉疚,但她也意识到,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推动着她往这个方向前进。她个人的力量如此渺小,无法对抗这种天启,恐怕埃蒂安大人对此也无能为力吧。   与此同时,埃蒂安正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忙着给城中的贵族夫人和小姐们写回信。他到这里来已有一年光景,城中贵族小姐们对他的热情始终未曾消退,仍是不断地送来鲜花和礼品,迫使他不得不回信答谢。这些没完没了的俗务如此恼人,即使是像他这样个性温柔的人,多多少少也有些不耐烦。但主祭大人曾多次提醒他,绝对不能慢待了城中的贵族小姐们,对像他这样的一个少年人来说,要想在三十岁之前就成为副主祭,她们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   埃蒂安抬起头,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脖子,站起身他走到窗前。恰好看见一个佣兵带着个十几岁的红发少年,匆匆从下面的街道经过。   那少年的红发让他想起爱丽丝。不知为何,那可怜女孩的影子总是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与曾经年少的自己重叠。   除了同为私生子这一点以外,埃蒂安并不认为自己和那女孩有任何的相似之处。他虽然没有父母疼爱,却有一位高贵的夫人做自己的保护人。她对他极为亲切,就连对待自己亲生的孩子也没有那么用心,从未让他受过半点委屈。他的父亲虽然未能给予他一个姓氏,却早早就为他安排好了未来,将他送进圣殿,成为一名圣职者。   圣职者本来就要抛弃凡俗的姓氏,加入圣殿之后,没人知道他的出身与旁人不同。等他在波兹塔的圣殿里度过几年,再以波兹塔副主祭的身份回到王都,人们只会知道他是出身贵族的圣职者,不会有人对他的身份产生任何疑问。   这计划本身完美无缺,但埃蒂安自己却不能不介怀。尽管他的父亲将一切都安排妥帖,却从未在他面前现身。埃蒂安小的时候,曾向他的保护人询问过许多次,那位夫人对他父亲的身份始终缄默不言,不肯透露一丝一毫。   但他自己猜了出来。   这问题的答案并没有那么难猜,当他到了十二岁,他的保护人第一次带他去广场参加光明节的活动时,他就恍然大悟:他的父亲是那个站在万人之上、有着耀眼金发的男人,他的头发在日光之下闪耀着光芒,好像光明神降临人间。   他的保护人从他的眼神里明白了他的所想,她紧紧地握住他的手,不允许他跑到那人的脚边。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人在庆祝活动结束后转身离去,甚至没有往他的方向多看一眼。   等他的年纪再大一点,埃蒂安就明白自己大概没什么可抱怨的。即使他是那男人的合法子嗣,他大概也不会得到比圣殿更好的归处。但他始终心怀怨怼,因为那人从未到这里看望过他,即使在广场的仪式上也不曾向他投下一瞥。   他心怀着这种怨怼来到波兹塔,或许就是这种怨怼,让他格外同情那红发的少女。不过他的同情仅此而已,不会再给得更多了。   爱丽丝对此全不知情,她已经跟随罗姆到达了铁匠铺。波兹塔城并不以铸造技术闻名,这里的铁匠铺没有什么特别像样的武器出售,罗姆从一大堆破铜烂铁之中给她挑了一柄轻巧的细剑。   爱丽丝看看手里的细剑,又看看罗姆背上背着的巨剑,多少有点不满意:   “我以为你会给我买你带的这一种。”   罗姆嗤笑一声:   “你这小家伙胃口还不小,要用巨剑,等你能拿得动的时候再说吧。”   爱丽丝把细剑佩在腰间,跟着罗姆前往专门提供给佣兵们住宿的旅店。   离旅店越近,跟罗姆打招呼的人就越多,这里所有的人好像都认识他。那些年长一些的似乎跟他格外熟,远远地看见他,就开始开玩笑:   “嘿,罗姆!你怎么带了个小孩回来,是你的私生子吧?”   “别胡说,是我收的徒弟。”   有些年轻佣兵眼馋地看着他们:   “你要收学徒怎么不先问问我?我也想做不死罗姆的徒弟啊。”   “现在问你也不晚。”罗姆说,“学费两枚金币,你出得起吗?”   “出不起出不起,算了算了。”   爱丽丝发觉,当罗姆说出拜师的学费是两枚金币时,那些年轻佣兵看她的眼神都变了,从戏谑变成了敬畏。爱丽丝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这是因为她付出了这些佣兵都出不起的费用。爱丽丝还从来没被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难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更何况这也不是她自己的钱,而是埃蒂安大人给她的。这着实让人难为情。   她低着头跟在罗姆后面进了他的房间,罗姆在这家旅店住着的是一间宽敞的套房,足够他和爱丽丝两个人住而不会显得不方便。爱丽丝虽说从没踏进过旅馆的大门,隐约也能意识到这样的房间并不是标配:   “这房间一定很贵吧?”   罗姆摇摇头:   “我也算是佣兵中的名人,我住过的房间,老板之后可以用两倍的价格租出去。所以他只收了我一般的费用,并不算贵。”   这样的事在爱丽丝的理解范围之外,她吃惊地张大嘴巴看着罗姆,罗姆笑着向她解释:   “一个人一旦有了名声,很多时候可以少花不少钱。佣兵们都很迷信,他们希望能睡在我住过的房间,好能沾上我的好运气。”   他这样说着,脸上的笑容敛去了:   “我不能否认,要在战场上活下来,确实需要一点运气。但如果说我当了二十多年佣兵没死完全是因为运气好,我认为说这种话的人是在侮辱我。”   说完这话,他静默了一会儿。爱丽丝想起未来之神曾说,不死罗姆是混沌天庭与人世间一切巧合的集中,比一切信徒都要幸运。倘若罗姆听到这样的话,说不定会生气。出于谨慎,她并没有搭腔。   不过她的表情或许多少暴露出她的一点想法。不死罗姆重新露出了微笑:   “别看我这样子,我可是实实在在出身于士兵家庭,有家传的素养。再加上我几十年来在实战中锻炼出来的剑术。你拜我为师,不会吃亏的。”   爱丽丝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点头而已。她本就是为了生存,才遵照未来之神的指示拜罗姆为师,对于剑术之类,其实全没有概念。罗姆看着她有点傻乎乎的样子,不免心生怜爱,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好啦,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罗姆唯一的学徒了。我们做佣兵的一向独来独往,我身边突然多了你这么个小家伙,还真不大适应。不过既然已经约好,我会负起责任好好教你。你也必须努力学习,不能辱没了我的名声。”   罗姆说的这几句话很真诚,爱丽丝也认真地点头。该说的话都已经说完,罗姆清了清嗓子,很严肃地问:   “我们既然是师徒,彼此之间就不应该有什么秘密。现在你该跟我说说,你手里的金币究竟是从哪弄来的。” 第15章 初入公会   看罗姆那样子,他应该多少有些疑心爱丽丝的钱是从哪里偷来的。说实在的,爱丽丝倒宁可让他这么以为。不过看着他的面孔,爱丽丝本能地意识到,她没法在这个人面前说谎。   这个人和埃蒂安大人一点也不一样,他带来的压迫感也与埃蒂安大人不同。但带来的结果是相似的。她知道只要她说一句谎话,就一定会被看出来。   要把一切都说出来吗?   罗姆看出她为难,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不想说就算了,以后告诉我吧。”   小孩多多少少都有点这样的特性,看人家不问了,反而忍不住想要说。不过她也不是完全没有心眼,她知道罗姆不是信徒,不像大多数人那样,在这件事情上有天然的立场。更何况未来之神的天启向她保证过,只要她和罗姆在一起,就能够平安地活下去。如今他们既然已经是师徒,那么把这些事告诉他,大概也没什么关系吧。   于是她尽可能简短地把她之前在圣殿的经历、以及埃蒂安大人到酒馆的事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么回事。”他若有所思,“闹了半天,这钱是人家看你可怜才给你的。我还以为自己交了好运,收下个不爱露富的有钱徒弟呢。现在看来,我的运气果然还是不够好啊。”   所以他的重点在这儿吗!   爱丽丝算是对自己新认师父的贪财程度有了一点了解,想到她要跟他在一起生活到十七岁,爱丽丝感觉压力有点大。   罗姆却没觉出自己给了新徒弟怎样的压力,仍在琢磨着她说的话,口中说道:   “我从十二岁以后就再没进过圣殿,也不了解那些圣职者。给你钱的那个埃蒂安大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很年轻,好像刚刚成年不久,特别英俊,有一头金色的秀发。”   听到这里,罗姆的语气有了点变化:   “金头发?你没看错?不是别的什么颜色?”   “像阳光一样亮闪闪的。怎么了?”   罗姆摇一摇头:   “没什么,也许是我想多了。”   他虽然这么说,可看他那样子,明显就是想到了什么特别的事。爱丽丝想要问一问他,却又被他转移了话题:   “总之,你的事情我差不多都知道了。你要是觉得拿了人家的钱不好意思,将来把钱还给他就是了。我们做佣兵的,赚钱没有那么困难。明天我带你去佣兵工会注册,不过你得改个男人的名字……就叫艾伦好了。”   要做佣兵一定要装成是男人才行,罗姆说可以用艾伦这名字,她没什么意见。不过她在心中暗暗下定决心,等到她能够掌控自己人生的时候,一定要把名字改回来。对爱丽丝来说,这名字是她母亲留给她的最后纪念。   每当想到母亲,爱丽丝都觉痛彻心扉。母亲已经死了,无论她再做什么也回不来。不过如果她活着的话,看到自己的女儿竟然要当个佣兵,一定会吃惊得合不拢嘴巴。   爱丽丝下定决心不再去想念母亲,把她封存在自己的心中了。   这一对新师徒说完话,天色已经不早。两人收拾收拾准备睡觉。客店老板送来一张行军床,爱丽丝就睡在套房的外间。   爱丽丝原本住处的那张床并不比客店里的行军床强到哪里去,况且这一天发生了太多事,爱丽丝累极,躺下就睡着了,并没有什么不适应。第二天天刚刚亮,她就被罗姆叫起来训练。按照罗姆的说法,她的样子实在太瘦弱,要想学当佣兵的本事,至少得把身体练得强壮一点才行。   “瞧你这样子,大概连拿细剑也困难吧。”   爱丽丝不服气瞪着他,只惹来一阵哈哈大笑:   “别生气,我相信你能拿得动,但要想挥剑战斗,还需要再多点力气才行。”   罗姆带她在院子里跑了几圈,按照他平常的习惯,利用院子里现有的器械进行锻炼。爱丽丝没做过这些,多少觉得新奇。跟着做了一阵,就觉体力有点跟不上。又引来一阵笑:   “别着急,慢慢就好了,你需要多吃点才能长力气。”   两人锻炼完,罗姆带她去吃早饭。早饭是客店里提供的,牛奶、鸡蛋、抹黄油的面包、还有油汪汪的煎培根装满了一大盘,都是些很简单又好吃的东西。对早餐常吃燕麦粥和头天晚上酒馆里剩菜的爱丽丝来说,这简直堪称盛宴。   客店里提供的早饭分量都是一样的,爱丽丝的那一份并不比罗姆的少。罗姆冲她笑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要把这些全部都吃光啊。”   爱丽丝不服输地开始猛吃,事实证明,十几岁的少女胃口一点也不比四十岁的老佣兵差。她吃完面前的食物,长长地打了个嗝,用手抹了一把嘴巴。   罗姆还是向她笑:   “不错,像是个佣兵了。”   爱丽丝发现罗姆特别爱笑,尤其爱看着她笑,总而言之,是把她当小孩。罗姆的年纪比她大了快三十岁,跟他比起来,她确实是个小孩,罗姆的笑容这多少让她有点气恼,却也有点高兴,好像凭空里多出来一个爸爸。   罗姆带她到佣兵工会,用艾伦的名字替她登了记,没有登记姓氏。很多人都是走投无路才来当佣兵,在注册时会隐去原本的姓名,这没什么奇怪。因为她是罗姆的徒弟,所以跳过了最初的流程,直接就登记成了二级佣兵。   “初级佣兵一般来说就是炮灰,拿着一把生锈的剑就上了战场。”罗姆说,“能作为初级佣兵从第一场战斗中活下来的人都不简单。不过你既然跟我在一起,就不用从这个等级开始了。”   更多的话他没有说,他在佣兵公会有许多熟人,总要来打断他。他一边打招呼,一边向他们介绍自己的徒弟:   “这是艾伦,跟着我学剑术的。”   罗姆的熟人看起来多多少少都有些奇怪,倘若这些人在酒馆出现,莉娜肯定要额外花时间盯着他们,以免他们惹出什么麻烦。爱丽丝跟在罗姆身旁,手紧紧握着剑柄,不笑也不点头。她的这种态度其实是出于紧张,不过佣兵们似乎觉得这没什么不对,因此并没有人来烦她。   罗姆带着爱丽丝在佣兵公会逛了一圈,爱丽丝看到里面有一个房间,看起来和圣殿之中的祈祷室一模一样。   “那是英武之神贝尔特契的祈祷室。”罗姆说,“如果有信奉其他神明的人成为了佣兵,可以在那里举行改宗的仪式,祈求贝尔特契的保佑。”   爱丽丝对此很感兴趣,如果不是因为她曾经向未来之神寻求庇佑,差一点就成了贝尔特契的信徒。她问罗姆:   “你也是佣兵,为什么不信奉贝尔特契?”   “原因和你差不太多,我年少轻狂的时候,曾经对着光明神口出狂言,之后我就没能得到贝尔特契的接纳。这大概算是他们对我降下的惩罚。当初刚当上佣兵的时候,我还曾在佣兵公会的祈祷室里祈求他原谅……不过没什么用。总之因为这种原因当佣兵的人不止我一个,时间久了,我也就习惯了。”   他们在佣兵工会停留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罗姆想要在这里看一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私人委托。不过合适的私人委托可不是轻易能碰到的。罗姆看了好一阵,最后也只能放弃,跟佣兵公会的人说,让他们有合适的委托给他留下。然后就带着爱丽丝离开了佣兵公会。   “之后我们去哪?”   “去酒馆。”   按说酒馆不能接待小孩子,不过爱丽丝既然已经在那里当了好长时间的女侍,这样的规则对她来说好像并不适用。更何况在人们的观念里,佣兵什么的好像总是游离在一般的规则之外。他们的工作离死亡太近,这让他们对遵守寻常俗世的规矩全无兴趣。无论如何,她现在已经是佣兵了,要像个佣兵一样行事。   这是爱丽丝人生中第二次从正门走进这家酒馆,上一次从这里进来的时候,她还是想要在这儿找到一份工作,想不到只过了一年,这家酒馆就要关闭,而她竟是已经成为了一个佣兵。   这世界上的事,真是奇妙无比。   她跟罗姆一起走进酒馆,莉娜迎上来看见他们,不觉眼前一亮,笑着向罗姆打招呼:   “不死罗姆!你来啦。”   她的眼睛转向了爱丽丝,看着她飒爽的男装,微笑着问:   “这一位是——”   罗姆的脸上也带着微笑:   “这是我收的学徒,艾伦。”   “那可真是太好了,有你这样的老师,他一定能成为非常厉害的佣兵。”   莉娜笑得真美,她是真心在为爱丽丝感到高兴。爱丽丝也笑,但她同时还在努力控制着自己不让眼泪流出来。她已经是个佣兵,不能轻易掉眼泪。她知道,等到再过几天离开这里,她与莉娜就真的永远也见不到了。在她在酒馆的这段时间里,莉娜一直格外关照她。当初刚刚遇到莉娜的那时候,她就像是失去了母亲的雏鸟,见到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人,就当做母亲看待。   现在这只雏鸟长出翅膀要飞走了,看着她这样子,莉娜也擦了擦眼角:   “成为佣兵也是件值得祝贺的事,我有件礼物送给你。”   她转身回去厨房,不久,手里捧了一个盒子回来。   爱丽丝打开盒子,那里面是一把极为漂亮的匕首,精钢打造,刀刃闪着幽蓝的光,刀柄上嵌着一颗颜色略显暗淡的宝石,看得出曾经有过附魔,只不过如今它的魔力已经耗尽,又成了一把普通的匕首,尽管如此,这仍是一件难得的好东西。   “这是从前别人送给我的。”莉娜简单地说,“酒馆就要没有了,我也要到其他地方去,这东西我留着没有用,放在行李里白占地方,还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   莉娜似乎言不由衷,爱丽丝看得出来,这应该是一件被珍重收藏着的纪念品。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应当收下,但在这种情况下,推辞反而显得虚伪,所以她就大大方方地把东西收了起来。   随着天越来越黑,酒馆里的人也渐渐多了。莉娜忙着去为其他客人服务。爱丽丝坐在桌旁,以与平常全然不同的视角看着这家酒馆。母亲死后,这是她的第一个家,可她现在就要离开这里了。   罗姆在一旁看着她,沉默着并不说什么安慰的话。只是从旁递给她一杯酒:   “把这个喝了。”   罗姆给她的不是淡麦酒,也不是上次她喝的那种新葡萄酒,而是实实在在的烈酒。爱丽丝把酒喝下去,一下子呛出了眼泪。   她鼻子发酸,眼睛发涩,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因为酒还是因为别的。只听见罗姆在她的耳边轻轻说:   “想哭就哭吧。” 第16章 红发艾伦。   爱丽丝到底还是抹干了眼泪,没过多久,就成为了一个很像样的佣兵。   三年之后,所有听说过不死罗姆的人,都知道他的身边有个红发艾伦。   红发艾伦是个厉害的年轻佣兵,他有着一头火焰似的红头发,还有像女孩子一样的美貌。他用一柄细剑,体态轻盈,挥剑的样子好像跳舞。   所有的酒馆女侍都喜欢他,围着他,逗弄他,称他是个漂亮的小甜心。每当那时,他总是红着脸一言不发,让酒馆里的大姐姐们爱得不行。可若是有人看见他杀人的样子,就绝对不会认为他是什么“小甜心”,这少年是不死罗姆的高足,虽然年轻,剑术却很出色,下手狠辣毫不容情,让敌人胆寒。   如果有认识少女爱丽丝的人见到现在的红发艾伦,一定没法想象,眼前这个冷酷佣兵就是当年的那个柔弱孩童。在这三年之中,这少女经历了许多人一辈子不会经历的事,见识到了许多特别可怕的场景,这让她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当她刚刚开始跟着罗姆学习的时候,罗姆为了让她更快地适应佣兵生活,先是接了一些和作战无关的私人委托。实际上这些委托也并不比作战轻松,只是更灵活自由些而已。他们有时不得不冒死穿过两军对垒的战场。偶尔也会在黄昏时经过刚刚打完一场仗的山坡。田野里全是死人,那些穿着一身黑袍的死之眷属在如血的残阳之下像乌鸦一般徘徊于死尸之间,用死灵法术驱赶尸体行走,那情景极为恐怖,宛如末日。   如果不是有罗姆像父亲一样关心着她的话,她绝对撑不下来。   最初的半年,爱丽丝曾无数次从噩梦之中惊醒。不过这样的事,时间久了总会习惯。后来她慢慢学会封印住自己的恐惧,把痛苦隐藏在深处,即使用剑刺穿对手的胸膛也面不改色。她那少女的心渐渐变得冷酷,昔日里母亲的那些教导,好像一阵风一样被吹散了,忘没了,一点也没有留下。   经过了多年的蜕变,曾经的少女终于成为了冷血佣兵红发艾伦。   虽说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经历过特别残酷的大战,也未单独完成过什么难度超乎寻常的委托,因此暂且未能升为特级佣兵。但他已经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认为他已经有了不输特级佣兵的能力。他只是三级佣兵却已经有了“红发艾伦”的称号,这就是一个明证。   特殊的战绩和响亮的称号,是荣升特级佣兵的两个必要条件。   像他的师父罗姆,就是在那场被称为“冬日绞肉机”的大战中一战成名。那场战争异常惨烈,血流成河,参战的双方都损失惨重。罗姆从死人堆里爬出来,除了脸上的伤疤以外没有任何损伤,从此得到了一个“不死”的称号,并且也在那时升为了特级佣兵。如今红发艾伦升级的条件实际上也已经成熟,只差没有单独接过分量足够的任务。按说要想达成这一目标也不算难,不过一直以来,红发艾伦都只和自己的师父组队接任务,因此始终未能升级。   雇佣三级佣兵的价格比特级佣兵低了不少,红发艾伦又是目前佣兵工会最为炙手可热的三级佣兵,所以一些委托人会特意指名红发艾伦。不过每当遇到这种情况,不死罗姆却总是代替他的徒弟谢绝了委托人的厚爱:   “还是找别人吧,他还是个小孩呢。要让他独立接任务,至少也要等他满十七岁啊。”   其实不死罗姆的这一说法多少有点站不住脚,很多年轻佣兵十四五岁就开始独立接一些比较简单的任务了,甚至罗姆本人也是在十六岁时就独自接过任务。只能将其归结于不死罗姆的过度保护,不肯放他离开自己的视线。红发艾伦年纪还小时,有人猜测他实际上是罗姆的私生子。但随着他年纪渐长,所有人都能看出,两人相貌大相径庭,这样的猜测也就渐渐少了。不过随着他声名鹊起,一些人或许是出于嫉妒,或许只是单纯的猥琐,又流传出一些更加下流的传言。不过这类流言没什么市场,凡是见过他们人都能判断得出,他们之间只是单纯的师徒之情罢了。   也曾有人提议红发艾伦可以摆脱师父的管束,自己偷偷接任务。听到这样的建议,艾伦往往只是笑笑,并不出声作答。   没什么人知道,在罗姆身边待到十七岁,其实是红发艾伦自己的要求。   当年爱丽丝刚刚剪短头发改换男装时,两师徒就曾经做下过这样的约定。直到十七岁为止,罗姆作为师父,要给她提供装备和饮食,与之相对,爱丽丝作为徒弟,要一直追随在罗姆身边,协助他完成委托。虽然她如今已有独当一面的能力,还是决定要等着约定的时间到期,才真正作为独立的佣兵行动。   罗姆平时常说:   “等到那时候,我差不多也要退休啦。”   罗姆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虽说经验远超年轻人,敏捷的程度到底还是开始下降了。这种变化外人很难看得出来,却会对本人的心态造成打击。因此罗姆从几年前就开始存钱,准备再干几年就退休养老。倘若他的计划真能顺利实现,他大概会成为迄今为止这片大陆上唯一一个成功活到退休的佣兵。   从罗姆十五岁的时候入行,到现在四十三岁这将近三十年的时光里,这块大陆上的战争好像永远也打不完,虽说整块大陆上并没有国家的分别,但主宰各地的贵族和城主们,似乎永远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不够满意,非要从别人那里抢来不可。   爱丽丝是当上了佣兵以后,才知道自己实际甚至称得上幸运。   她出生长大的波兹塔城,虽然位置较为偏远,却是直属于国王陛下的王畿。那里的城主并不是有封地的贵族,而是国王陛下派下来的官员,直接对陛下负责。各地的领主们喜欢互相争斗,却不敢直接对王畿下手。毕竟攻打王畿就相当于谋反,国王陛下是光明神的后裔,威武庄严不可冒犯,他虽然无力制止领主们之间的战争,但倘若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向王畿出手,全国的贵族领主们都会出兵征讨。因此爱丽丝的童年虽然过得非常穷困,但比起那些因战争而流离失所、不得不四处逃难的人来说,还是要强得多了。   最初了解到这些时,爱丽丝曾问罗姆,为什么领主们总要互相争斗,罗姆给她讲了个在佣兵之中流传很广的传闻。他们都说这片大陆上如诅咒一般永远也没有尽头的纷争其实都是由英武之神挑起。他喜爱战争,以此为乐。只要战争永不止歇,他的信徒数量就会不断增长。王畿地区一向稳固,绝少陷入战火。那是因为王畿是光明神的圣所,英武之神就算再嚣张,也并不敢在光明神的面前造次。   考虑到英武之神的小心眼,这传闻大概也并非无中生有。   如今爱丽丝已经接近十七岁,罗姆计划着让她开始为升至特级佣兵做准备。这样在他退休之后,爱丽丝就可以独立以特级佣兵的身份活动了。爱丽丝对于特级佣兵的名头倒不怎么在意,但她已经决定,要在成为特级佣兵时,披露自己的女性身份。无论如何,随着她年龄的增长,扮男孩这件事开始变得越发困难,况且她也不想一辈子扮成男孩的模样。佣兵公会或许不会雇佣一般的女孩子,却绝不可能因为性别的原因放弃一个特级佣兵,毕竟,如今存活于世的特级佣兵实在是太稀少了。   爱丽丝花了很多时间去考虑这方面的事,却一次都没想过昔日与未来之神做下的约定。   该怎么说呢?爱丽丝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单纯的孩子了,当年她生活在暗河街里的那间小小的房子里,每日里所听的就只有母亲的祈祷,神明几乎占据了她生活中全部的闲暇。然而现在,她生活中的内容过于丰富,以至于很难想得起来与神明有关的事。更何况她的师父不死罗姆并不信奉神明,而那些信奉贝尔特契的佣兵们,通常也只在大战之前临时抱佛脚,祈求英武之神赐予他们平常缺乏的勇气。在这样的氛围之下,想不起未来之神,也是很正常的事。   再说,自从她在圣殿的祈祷室里与未来之神交谈了那一次之后,那位神明再也没有出现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十二岁时在圣殿进行过的一番谈话,在爱丽丝的心中变得格外浅淡模糊,几乎像是一场梦境了。有时她甚至会怀疑,那件事到底是真的发生过,还是她在脑海之中给自己编造出来的虚假回忆。   按说,她成为不死罗姆徒弟这件事,该是她与未来之神谈过话的明证,无论如何也不该感到怀疑。不过爱丽丝和不死罗姆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太久,他的幸运似乎也成为了并不稀奇的东西。爱丽丝几乎要忘记了,她能在刀光剑影之中活到现在并非理所应当,而是与她师父那无与伦比的幸运密切相关。 第17章 生死之间。   总而言之,是否要在满十七岁时成为未来之神的信徒,完全不在爱丽丝需要考虑的事项列表里。现在他们师徒计划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让爱丽丝以红发艾伦的身份单独参加一场战斗,赢取胜利之后,顺利晋升为特级佣兵。   最近半年以来,不死罗姆的手边有好几个比较特别的任务邀请。他权衡过后,最终决定让爱丽丝赶往摩尔斯城,帮助那里的城主击退龙堡伯爵的进攻。   龙堡与摩尔斯城相邻,龙堡伯爵和摩尔斯城主之间的仇恨从三代以前就开始了。最近几年局势愈发紧张,大战一触即发。从各方面来看,这两家的实力基本上势均力敌,因此都在想方设法网罗出名的骑士和佣兵,力图借此增长己方的实力,提振士气。   龙堡伯爵手下有战术精英加尔骑士,听说这一次又雇佣了银盔德维特。银盔德维特也是三级佣兵,名声与红发艾伦一样响亮。这样一来,摩尔斯城主似乎就显得处在劣势。因此他早早就向佣兵公会去信,要求不死罗姆师徒前往相助。   以这场战争的规模和对手的实力来看,如果爱丽丝能在这场战斗中击败银盔德维特,帮助摩尔斯城主取得胜利,她就一定能晋升为特级佣兵。不过银盔德维特不是好对付的,他若是听说红发艾伦要来摩尔斯城,肯定也会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对于那些不打算参与这场战斗,只准备看热闹的佣兵们来说,与其说这是龙堡伯爵和摩尔斯城主之间的战争,还不如说是两个三级佣兵之间的争斗,谁要是赢了,谁就能当上特级佣兵,输了的话,大概就只能成为臭水沟里的一堆烂肉,被死之眷属拎去做稀奇古怪的实验。   不过爱丽丝若想继续在这行里干下去,就不能害怕这些。   罗姆替爱丽丝选定了这个任务之后,给她讲起了他所知的情报:   “银盔德维特从做初级佣兵时起,到现在已经有了八年的经验。他年纪比你大两岁,身材很高大,走得是刚猛的路子。据说他特别害怕头部受伤,总是戴着一个银盔——这也是他绰号的由来。虽然一般来说普遍认为银盔德维特战斗力很强,但我曾经见过他,感觉他的能力还够不上特级佣兵。他的弱点是不太灵活,你要是对上他,胜率应该不低。无论如何,总比你对上一个真正的特级佣兵要好。”   爱丽丝还算挺有信心,虽然她尚且未曾单独出过任务,但也曾对上过不少强者。只要她还想继续当佣兵,这就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龙堡伯爵发动攻击的那一天,恰好是爱丽丝的十七岁生日。她带着摩尔斯城主雇佣的佣兵队伍出战,只觉精神百倍。   出名的佣兵在打仗时是很占便宜的,虽说佣兵们都有死在战场上的觉悟,却不会轻易向高等级的佣兵发起挑战。毕竟佣兵们都很珍惜自己的生命,明知打不过,就不会过去送死。正因为这个缘故,一个出名的佣兵几乎可以抵得上一整支佣兵队伍,所到之处,凡是看见她那显眼红发的人,大多直接转弯往别的方向去,不想和她正面对上。   当然,她也遇上了几个与她等级相同的佣兵,那些佣兵都是听说了她在这里之后,特意加入了对方的军队,要来与她交手。那些人没有她名声响亮,也没有像不死罗姆那样的一个好师父,虽然同为三级佣兵,但与她交手几回合就会溃败。   爱丽丝就这样且战且进,不久就看到了银盔德维特。   银盔德维特像红发艾伦一样,只要一眼就能认出来。他头上总带着一顶银盔,头盔上面飘着蓝色的帽缨。他的头盔把脸挡得严严实实,看不清他的相貌,不过这都无所谓,只要知道确实是他就好。   战场上相见,用不着寒暄客套,两人拔剑相向,双剑刚一交锋,爱丽丝就明白他并不像她想象得那么容易对付。   爱丽丝本来就是女孩,走得一向是轻盈的路子,银盔德维特的体力远胜于她。他用一柄非常沉重的巨剑,爱丽丝的剑与他的碰了一次之后,就开始尽量避免与他的剑相碰,害怕自己的细剑会折断。银盔德维特身上的甲胄相当齐全,爱丽丝的细剑根本不可能穿透,只能想办法从关节连接处下手,而这就要求她的手格外地稳,难度很大。   尽管如此,她还是想方设法找机会刺中了德维特的右肩,德维特闷哼一声,鲜血顺着剑锋淌了过来,爱丽丝精神一振:   这下可好了!他右肩受伤,用起剑来就不会那么灵活。   然而德维特只是将剑换了手。   他居然可以用左手使剑!   从来没人说过德维特擅长双手使剑,显然这是他的杀手锏,如果不是遇到了爱丽丝这样难缠的对手,肯定不会轻易使出来。凡是见识过左手剑的人都知道,对付一个用左手剑的对手要困难得多。爱丽丝考虑是否也要换手,但她的左手远没有右手灵活,换手只会让她刺中对方的概率降低,她只好打消了这一念头。   爱丽丝的剑不敢与德维特相碰,她的皮甲在银盔德维特的巨剑之下也显得好像是用纸做的,轻易就会被穿透。所以她只能仗着自己的灵活,不断地闪避对方的攻击。这让她不得不耗费比平常多得多的体力,而德维特虽然穿着沉重的铠甲,但因为他攻击的频率没那么高,反而不像爱丽丝那么费力。他发现爱丽丝非常注意保护自己的脸,就特别注意攻击她的头部,逼得爱丽丝只能不断后退。   师父之前的话说错了,这个德维特,恐怕早就已经达到了特级佣兵的水平,只是一直隐藏实力,没有显露出来罢了。   她还从来没跟人进行过这么长时间的搏斗,感到汗水从身上滑下去,她的注意力逐渐下降。终于露出了一点破绽。   德维特绝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一剑砍中了她的胸口。   爱丽丝感到强烈的疼痛,她失去平衡倒下去一动不动,她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德维特走过来,缴了她的剑,在腿上一折两段,远远地扔了出去。   他似乎觉得这样就安全了,所以走近前来,卸下自己的银盔,很注意地看她。他在她耳侧挥动着手中的剑,要割下一缕红发作为战利品和击败她的证明。   这是最后的机会,爱丽丝绝对不会错过。   莉娜送她的匕首就藏在她的衣服下面,她悄悄将手挪过去,拔出匕首,用尽最后的力气,将匕首刺向德维特的眼睛。   她受了伤,动作就没那么快,德维特立即向后退,爱丽丝能移动的范围有限,手中的匕首只碰到他的眼皮。   就在此时,匕首上的附魔宝石闪过耀眼的光芒,剑身突然伸长,直接捅进了德维特的眼睛里。   爱丽丝转动匕首,结果了德维特的性命。这时候匕首上的附魔也已经耗尽,剑身缩短恢复成原来的样子,那颗附魔宝石也从中间裂开,再也无法发挥作用了。   德维特的鲜血混着脑浆喷涌而出,溅了她一身。然而爱丽丝也已经用光了最后的力气,只能躺在原地喘气。   她的眼前一片红。   德维特那一剑其实没有穿破她的心脏,只是砍断了肋骨、伤到了肺部,如果能够立即治疗,说不定还有救。但此时旁边没有人能救她,就算有人能把她拖回去,也已经来不及……她知道自己要死了。   没想到她第一次离开师父独自出来,就落到这样的结局,实在是太逊了。爱丽丝想要嘲笑自己一下,可她连嘴角都没有力气翘起来,她阖上眼睛,感觉世界陷入了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片黑暗之中,她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爱丽丝!爱丽丝!”   这声音有点陌生,这名字也是。她已经很久没听人叫过她爱丽丝了。她的师父虽然知道她的真名,却从来只叫她艾伦,为的是避免被人发现惹出麻烦。连她自己都要以为自己就是叫艾伦了。   她想问“你是谁”,却没法吐出一个字。   “爱丽丝,你忘了我吗?”   那声音真温柔,真动听,好像是从天上传来的……爱丽丝感到一阵眩晕,该死,她的血快要流光了,她马上就要死了。   但是不对,她绝对听过这个声音,在她人生中最彷徨的时刻,她曾经听过这个声音。虽说全身都严重缺血,此时的爱丽丝竟突然回忆起了那一天。   那是我的神。   她没有力气将这话说出来,但祂已经从她的脑中读取了信息,那声音变得欣快起来:   “啊……这个说法真是动听,我已经很久没听过有人这样叫我了。我很想要听你再说一次,但是你要死了。”   但是我要死了。   “如果你死去,过不了多久,我又要陷入无尽的沉眠,连梦的力量都难以运用。这五年以来我一直都在看着你,对不起,我没有与你说过话,与你说话要耗费的力量太多,我必须节省一点。”   对不起,我从未曾向你祈祷,现在来不及了。   “因为你还不是我的信徒。”祂宽容地说,“但你现在是我的信徒了,我从你的心里读到了这些话,正因如此,我不能就这样看着你死……你会活下来的。”   我……还有机会活下来?   未来之神没有再说话,突然之间,爱丽丝感到自己的呼吸变得轻松了,身体也突然有了力量。她睁开眼睛,天地之间又恢复了原本的样貌。   有一个声音像一阵风一缕烟一般从她的耳边拂过,那声音很轻,轻到几乎让人听不出:   “千万别再忘了我。” 第18章 首战大捷。   爱丽丝把德维特的尸体推到一边,坐了起来。   之前她与德维特相斗之时,两方的佣兵怕被他们波及,都离得远远的。当时德维特占上风,大概是担心有人会来搅局,特意引她偏离了主要的路线。此时她往四下里张望了一下,附近一个人都没有,倒是正好让她能寻空隙整理一下自己。   她的衣服都被血浸透了,脸上也一塌糊涂。不过她没空去注意这些小事,赶紧先检查自己的伤口。   那被德维特砍中的部位此时已经愈合,留下一道深色的伤疤,伤疤很长,看起来触目惊心。她站起来活动手脚,感觉一切良好,只是稍微有点头晕 ……或许是因为刚才血流太多了。   按照计划,她杀掉德维特之后,应该迅速赶上大部队继续拼杀,直到他们赢得最后的胜利。不过她自己的剑之前已经被德维特折断,没办法再用,她只好去拿德维特的巨剑。方才德维特想要拿剑割她的头发,他倒下去的时候,这柄剑正掉在她鬓边,差点割掉她的耳朵。   爱丽丝有点拿不准,如果她的耳朵被割掉了,未来之神会帮她安上吗?如果他没能这么做,那她晋升为特级佣兵之后,大概要改名叫“一只耳爱丽丝”,那可就太糟糕了。   总而言之,保住了耳朵真是太好了。不过……她真的能拿得动德维特的剑吗?   德维特的剑是一柄巨剑,方才两相对峙的时候,爱丽丝就已然感觉到这柄剑给人带来的压迫感。在她看来,这柄剑似乎比罗姆平常用的巨剑还要沉重。惯用轻剑的她说不定根本就拿不动。   但眼前只有这么一柄剑,若是就这么空着手走回到战场上再去捡,未免也太危险。爱丽丝可不想让神明再救自己一次。虽说这柄剑一定不合手,但爱丽丝决定只要能拿得动,就把它带走。   她虽然没用过巨剑,却无数次地见罗姆用过,总还是知道一些规则。她深吸一口气,把地上的巨剑拿了起来。   奇怪,这柄剑好像并没她想象得那么沉重。   爱丽丝看了看自己的胳膊,还和平常一样瘦,并没多长出多少肌肉。但手里的剑却变轻了。按说这是双手使用的巨剑,可爱丽丝此时单手举着这柄剑,却并不特别费力。   难道是未来之神在救她的时候,顺便把她的力量也提升了吗?   爱丽丝十分吃惊,但这会儿她根本没空考虑这些。战事急迫,既然她能挥得动德维特的宝剑,就该立即去参加战斗。她将宝剑背在背上,骑上一匹不知从哪里溜号跑到这儿来的马,向着前线战场的方向奔去。   此时两军正处在胶着期,可说是难分胜负。两方的战力本就半斤八两,差不了许多。不过对面的指挥官加尔骑士擅用奇策,在计谋方面略胜一筹。此时他已然做好规划,只待德维特一到,便可将摩尔斯军全部歼灭。加尔骑士知道,这一次特级佣兵不死罗姆并没有应邀出战,在他看来,德维特体力极强,手中又有宝剑,对上没有单独出过任务的红发艾伦,应该很容易取胜。   这时远处有人骑马而来,加尔骑士远远看见那人骑着马,头上戴着银盔,以为是德维特到了。连忙传令下去,让士兵按照他的计划,开始改变阵型。然而待到那人迫近,将头盔一摘,加尔骑士看见他那如火焰一般飘动着的头发——   是红发艾伦!   那披散着红发的少年浑身是血,杀气腾腾,偏他的模样又是那么秀丽,好像从天而降的战神。他将德维特的银盔举在空中,狠狠地甩在地上,大声呐喊:   “佣兵德维特已死,胜利就在眼前,大家冲啊!”   德维特是龙堡一方的重要战力,听到这样的好消息,摩尔斯城主一方的军队士气大振。而龙堡一方虽说仍在按照指挥官的号令变阵,心中却已经怯了三分,不免方寸大乱。   爱丽丝冲在最前面,没有人能抵挡她的巨剑,在她的锋芒之下节节败退。她带人冲散了敌军的阵型,一直冲到指挥官的营帐里,逼得加尔骑士只能投降。   摩尔斯城一方毫无悬念地赢得了胜利,加尔骑士也做了她的的俘虏。按照一般的风俗,这位高贵骑士的家人要向爱丽丝付出一大笔赎金。这笔赎金将被分成三份,分别交给摩尔斯城主、佣兵公会和爱丽丝本人。爱丽丝大概能从中拿到三十金币,对像她这样一个年轻佣兵来说,这可是一笔几乎令人想象不到的数目。   不过赎金还不是最重要的,这下爱丽丝晋升特级佣兵,大概是十拿九稳了。   为了庆祝胜利,当晚,摩尔斯城主手下的军士们举行了盛大的宴会。爱丽丝虽然只是一介佣兵,也在被邀请之列。但她婉言谢绝了邀请,只说自己要尽快回到王都,与师父一起准备晋升特级佣兵的事。众人都对此表示理解,只有爱丽丝自己知道,这实际上只是个托词。   差点在之前的战斗中死去的爱丽丝,如今其实很难把注意力集中在晋升的事上。长久没有消息的神明突然出现,把她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随后又立即消失……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无论谁都不能保持冷静。更何况爱丽丝才刚满十七岁,这样的经历对她来说,着实有点过于沉重了。   她想要快点回到罗姆身旁,把这件事讲给他听。   在爱丽丝前往摩尔斯城的这段时间里,罗姆并没有接其他任务,而是一直留在王都。他在王都附近看好了一座小农庄,用自己多年来积攒下的积蓄买了下来。王都附近的地价格外昂贵,但这里没有战乱,土地也很肥沃,就算多花一点钱也很值得。罗姆一向很知道怎么让自己过得舒服,他买了一些家具,重新布置了农舍。有空的时候,还要进城去佣兵公会总部打听爱丽丝的消息。   他听说了她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作为师父,对此也与有荣焉。他以为爱丽丝会在战事结束之后的第三天抵达王都,没想到第二天的晚上,他农舍的门就被敲响了。   罗姆打开门,只见爱丽丝就站在门口。   “佣兵公会的人说你在这儿。”她说。   罗姆点头:“我把这里买下了。”   爱丽丝的样子看起来不太对,不太像是一个刚刚打赢了一场胜仗、正处在激动之中的孩子。罗姆刚想要开口问问她战场上的情况,却被她一把抱住了脖子。   罗姆像个突然被青春期女儿袭击的老爸爸,一脸懵,尴尬地张着两手不知所措。他听到她开始抽泣,他肩上的衣服被她的眼泪打湿了。   “怎怎怎怎怎么啦?”他结结巴巴地问,“出了什么事?你不是得胜归来了吗?”   爱丽丝没顾得上回答,只是一直抽噎。之前在战场上她像是个无畏的战士,像是女武神,像是死神的同伴。可她现在看见了罗姆,心中的恐惧涌起,将她作为孩子的那一面完全暴露出来。爱丽丝的人生之中第一次遇到过这样的凶险。想到若不是神明搭救,她这会儿已经死了,爱丽丝的眼泪简直止不住。   罗姆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让她靠着,不时拍一拍她的肩膀。他想到了许多可能发生的糟糕事,心里有些后悔让她一个人出去做任务……她着实还是个小孩子呢。   爱丽丝哭了好久,直到再也哭不出来。她隐隐约约觉得,这大概是她最后一次在师父面前撒娇,所以非要哭个痛快不可。等她终于哭完了,她抹抹眼泪,放开了她的师父,才终于把自己哭的原因说出来:   “这次和德维特交手,我差点死掉。”   罗姆吃惊不小,他往后退了一步,上下打量着爱丽丝。她看起来好好的,一点也不像是差点死掉的模样……到底出了什么事?   没等他开口问,爱丽丝就把事情原原本本讲了一遍。从德维特的左手剑,一直讲到她被未来之神救活。   听爱丽丝说到未来之神,罗姆的神情变得凝重起来,等她讲完一切的故事,罗姆叹了一声:   “没想到那位神明居然还会出现……他既然肯救你的命,也就是说,你已经成为他的信徒了?”   看着爱丽丝点头,罗姆又叹了一声。   “这件事你要当心。”他警告着她,“我不是圣职者,甚至不是信徒,光明神殿的人或许会无视像我这种不追随神明的人,但我知道他们会怎样对待真正的异端……无论如何,当你需要祈祷的时候,就躲起来一个人祈祷,别让别人看见,也别当众把你的信仰说出来。”   从十二岁在圣殿那时起,爱丽丝就一直收到类似的忠告。那时候她年纪还小,听到这些只觉得害怕。但现在她已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识了许多,又能手持宝剑在战场拼杀,多少有点不再把圣殿里的那些人放在眼里。对这类的忠告也就有点不以为然。但罗姆对她而言亦师亦父,又是在重要关头救助她的恩人,她不愿意反驳,就只是抿着嘴唇一言不发。   罗姆看着她的眼神,就知道她心里其实不认同他的说法。他知道她还太年轻,聪慧又骄傲,常年与信仰淡漠的佣兵们混在一起,让她对世事的理解有些偏颇。她这样的想法不是一时一刻能纠正过来的,于是他转移了话题:   “不说这个了,你刚才说你体力增长,让我们来测试一下。你背上背着的那个……是德维特的剑吗?”   爱丽丝点点头,从肩头抽出宝剑递给罗姆。罗姆看了,不免啧啧称赞:   “真是难得的好剑,德维特弄到这么一柄剑,肯定花光了全部积蓄。这种好东西不是随随便便能买到的,非得机缘巧合才行。它若是嵌上附魔宝石,就算放在国王的武器库里也不会显得逊色……可惜它落在穷佣兵手里,只怕难得见它嵌上附魔宝石的那一天了。”   他叹了一声,把宝剑还给爱丽丝:   “今天已经晚了,你把剑收好,明早我们就去练武场。” 第19章 保命绝招。……   第二天一早,爱丽丝就跟着罗姆到了他在农庄里的练武场。   这个练武场,是罗姆买下农庄之后特别设下的。罗姆身为一个做了这么多年佣兵的人,不可能简简单单说一句退休,就可以从此过上与从前完全不同的田园生活。有个练武场在,无论是活动筋骨,还是教导徒弟,做什么都很方便。   罗姆一整晚都在琢磨着爱丽丝的事,几乎没怎么睡。这会儿他打着哈欠,让爱丽丝挥剑给他看看:   “你虽说一直都在用细剑,不过经常看着我用巨剑,总还是能比划两下吧?”   爱丽丝点点头,此前她在战场上已经用过这柄剑,也算是无师自通地掌握了一点技巧。师父让她挥剑,她也就摆了几个架势给他看。这巨剑极为沉重,原本是给德维特那样的大力士用的,罗姆多少有点担心她驾驭不了,此时见她将剑拿在手里轻轻松松,竟和她之前用细剑的差别不大,心中暗暗吃惊。   这孩子的力气,可不是只增长了一星半点。如今的她无论跟谁比力气,大概都不会输。不过要用好巨剑,也不是光有力气就行的。罗姆抱臂看着她,一边看一边点头:   “看样子,你用这柄剑没问题,只是需要再多练习练习。好在这两天没什么事,正好给你特训。”   听说要特训,爱丽丝的眼睛亮起来。   她跟着师父这三年来,两人居无定所,除了刚开始的那几个月以外,其实很少有机会抽出整块的时间训练。在大部分情况下,他们都是趁着早起的时间训练一阵,或者干脆在战场上直接指导。虽说这样效率很高,但多少有点没章法,如今师父决定要给她特训,对她的剑术可以说大有裨益。   师徒俩说干就干,当天就操练起来。爱丽丝的力气今非昔比,即使使用巨剑,仍有种轻盈感,罗姆将自己的剑招略加改良之后教给她,她领悟很快,颇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看着她这样子,罗姆觉得,就算让她自己一个人接特级佣兵的任务,大概也可以放心了。   当初师徒两人曾经有过约定,等爱丽丝到了十七岁成年,他们就各奔东西。爱丽丝早在战场上过完了十七岁的生日,不过关于这件事,谁都没有再提起,一个专心地教,一个认真地学。只想着要让爱丽丝变得更强一些。   师徒二人才刚刚训练了几天,佣兵公会就送来了通知:爱丽丝通过了足够的考验,已经可以晋升特级佣兵。这件事早在师徒二人的预料之中,收到通知倒也没有多吃惊。不过通知上也说,爱丽丝晋升特级佣兵的仪式将在一个月后于王都内的广场上举行。师徒两个明白,等到那一天到来,差不多就要到了他们真正分别的时候。想到这里,两人多少都有点感伤。   不过时间有限,现在并不是感伤的时候。   特训仍在持续,罗姆对她很严格,将自己看家的本事倾囊而授,他们就这样度过了最后一个月。   在晋升仪式的前一天,罗姆将自己最后的保命绝招传授给了爱丽丝,他手里持着剑,向爱丽丝演示:   “无论你的对手是强还是弱,巨剑都会很好地吸引对手的注意力,如果你感觉敌不过对方,就用左手拔出藏在隐蔽处的匕首捅过去。对方的注意力都在巨剑上,这样的偷袭很容易成功。你来试一试。”   爱丽丝按照罗姆讲的试了几次,不过她出手不够快,多少有些犹豫,每次偷袭都被罗姆拦了下来。   “你这样不行,”罗姆皱着眉,“要用这样的办法偷袭,下手不能迟疑。你莫不是认为这样的手段有些上不了台面,过于卑鄙了?”   爱丽丝被师父看穿,露出个不好意思的笑。   她确实觉得这一手有点不够光明正大,不过仔细想想,她师父教给她的这种偷袭手段,与她之前杀死德维特的方法实际上也没有多少区别。只是当时她命在旦夕,趁对方不提防,举起匕首杀人几乎是一种本能反应,没有余裕去考虑是否算作偷袭的问题。   罗姆叹了一声:   “如果是贵族,或许会认为这种办法有些上不得台面,侮辱了战士的荣耀。但我们只是佣兵,只要收到钱,就可以为任何人卖命。你要记住,我们从进入这行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抛弃了所谓的荣耀。即使是成为特级佣兵,也不过是些没有任何意义的虚名,我们做佣兵的,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荣耀对我们而言,是用不起的奢侈品。我们所拥有的只有这一条性命而已,战死的贵族可能会被看做英雄,但战死的佣兵什么都不是,只能成为生者脚下踩着的泥土……以后你就要独自一人作战,到了那个时候,可别忘了我说过的话。”   罗姆此言振聋发聩。爱丽丝虽然懵懂,听了这些,心中隐隐约约也明白了一点:   她的师父能活到现在,大概并不仅仅是因为幸运。   她想起被她杀死的那个佣兵德维特,如果不是因为他想要把她的头发割去当做炫耀的资本,她也就不会有机会杀死他。如果他懂得罗姆此时所说的这些道理,或许他现在还能活着吧。   想通了这些,她向着罗姆点头:   “师父,我明白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又把罗姆教她的手法演练了一遍。这一次,她出手果断,刀尖直指向他的腹部,没有被挡下来。   看到她的成长,罗姆露出欣慰的笑容:   “你能做到这样的程度,就可以出师。就算是以特级佣兵的身份接任务,大概也没什么问题了。”   “放心吧,我不会给师父丢人的。”   罗姆摇了摇头:   “你还是没明白我在说什么。我从十几岁的时候开始做佣兵,当年和我一起上战场的伙伴,如今早都已经不在了。我早已下定决心,不再与人建立更亲密的关系,以免再度承受失去亲友的痛苦,可当年一时心软,还是收下了你这个徒弟……我只是不想再看见有亲人死去了。”   爱丽丝惊诧地看着罗姆,第一次了解到他内心之中从未曾展露出来的那一面。她的惊诧让罗姆有点后悔吐露心声,连忙转移话题:   “咳咳,不说这个了。我记得你曾经说过,想要在晋升仪式上披露自己本来的面目吧,到底要怎么做,你想好了吗?”   罗姆真是深谙转移话题的诀窍,爱丽丝听了这个,不觉浑身一凛。   明天就要举行晋升仪式了,本来她一直都在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可是之前在任务中险些丧命的事让她转移了注意力,最近又一直都在忙着特训,事情临到头上,她竟是一点也没有想。   虽说她和罗姆都认为,佣兵公会不可能因为她的女性身份放弃一个特级佣兵,但真正做决定的人毕竟不是他们。此事并无先例,结果也就很难说得准。爱丽丝的眉头紧紧皱起来,却见罗姆从容向她一笑:   “你这是还没想好?不要紧,我倒是有个好办法,到明天就看师父我的了。” 第20章 王都现状。   自从特级佣兵晋升典礼以来,王都中的贵人们都在讨论这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隶属于佣兵公会的三级佣兵红发艾伦,因为在任务中的表现特别出色,被晋升为特级佣兵。然而在晋升仪式上,他露出留长的头发,宣称自己实际上是一位女性。她的师父,那位全国最出名的佣兵不死罗姆,也从旁证明她的性别,并表示为了负起责任,他自愿辞去特级佣兵的头衔,离开佣兵公会自谋生路。   佣兵公会的人当然不喜欢看到这样的场面,好像他们都是一群傻子,被个小姑娘给耍了。可他们又不得不承认那女孩特级佣兵的身份。因为最近有好几位特级佣兵在任务中不幸丧生,他们又刚刚失去了很有晋升希望的银盔德维特。如今在册的特级佣兵大概只剩下五六个人,完全无法满足委托人们的需要。   最糟糕的是,特级佣兵之中现在最有名的不死罗姆居然当众宣布辞职,这着实将了他们一军。不死罗姆没有欠过债,他们不能强迫他留下。如果他们开除红发艾伦,就相当于一下子损失了两个特级佣兵,尤其其中之一还是他们的招牌。这种损失是佣兵公会无法承受的,于是决策者们只好捏着鼻子承认了她的特级佣兵资格,并派人苦劝不死罗姆不要离职。   经过一番交涉,不死罗姆最终让步,同意继续保持特级佣兵的头衔,并提出可以帮助佣兵公会训练三级佣兵,提升他们在战场上的存活率,增加他们成长为特级佣兵的机会。条件是佣兵公会每年要发给他津贴,且不能要求他接受没兴趣的任务。至于那位红发艾伦,她在揭露自己性别的同时也披露了自己的本名——爱丽丝。她身材纤细,背后却背了一柄巨剑,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在晋升仪式之后,人们给她取了个比原来更响亮的新称号,叫她“巨剑爱丽丝”。   这件事让王都中爱看热闹的的王公贵族们大大地乐了一场,很快有人将这故事传到宫里,让国王陛下也好好地笑了一番。   国王其实早就看佣兵公会不顺眼了,在他看来,整个国家内部战事不休,至少有一半都应归罪于佣兵公会。有证据表明他们会挑拨彼此有矛盾的贵族开战,然后同时给交战的双方提供佣兵。倘若国王陛下有足够的力量,他大概不会允许这样一个组织存在。   不过佣兵公会的存在自有其意义。   首先,他们每年都会向国王陛下上缴大量的税金,大大地弥补了国库的空虚;其次,贵族之间的摩擦可以消耗他们的战力,让他们无法积累足够的实力威胁到王畿。况且佣兵公会也承诺,王畿一旦发生战事,他们必定优先以最低廉的价格为国王陛下提供佣兵。有了这些保证,就算是国王陛下,也不肯轻易与佣兵公会撕破脸。   当然,如果有可能的话,国王陛下更希望能把佣兵公会抓在自己手里。或者至少要对其多一点了解。但天不从人愿,尽管国王陛下每年都派出去不少密探,他的触手却始终未能深入佣兵公会内部。佣兵公会目前在明面上主事的人是雷切尔伯爵,这个人就像是看守地狱大门的三头巨犬,将佣兵公会的秘密完全挡在身后。   不说什么幕后老板,雷切尔伯爵本身的身份就已经够微妙了。他出身自一个相当古老的家族,他家族的谱系极其复杂,甚至比国王陛下的家谱还要长出两倍。当年在改朝换代之时,雷切尔的家族靠着向新王宣誓忠诚,得以保留了原本的封地和爵位。他们的领地位于北方,与别处交流很少。据说此前他们信奉一个非常古老的教派,新的国家建立之后,他们声称要开始敬拜光明神,在领地里修了圣殿。但随着新王朝崛起的新贵们一般还是将其视为异教徒,极少与之往来。   雷切尔伯爵本人从很年轻的时候起就离开了家族的领地,到王都来生活。他经常出入圣殿,每次都会给出大量捐款。先王陛下为了展现他的宽厚仁慈,在宫中为雷切尔伯爵留了一个位置。伯爵对陛下的好意深表感谢,但他并不经常出入宫廷,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已经成了佣兵公会的掌舵人,而佣兵公会的根须也越伸越长,最终覆盖了整个国家,谁也无法将它拔起。   这个人就好像光明背后的阴影,王背面的另一位王。   没有哪位君主能够容忍自己的国土上还存在着另一位王。在国王陛下登基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毫不掩饰自己对雷切尔伯爵的厌恶。后来国王陛下越发年长,开始学会不将自己的好恶摆在脸上,也就没再提过雷切尔伯爵的名字了。   雷切尔伯爵似乎并未将国王的厌恶当做什么需要特殊在意的事。不过他本人倒是曾经谦逊地声明,如果在王国的暗影之中真的有那么一位君主,也绝对不是他,他只是那位君王的管家和看门人。这种说法看似是在退让,却坐实了确实有那么一个人存在。   即使光明神也必须忍受那位暗夜神王路德尼尔的神像立在他背后。就算国王陛下对此感到不满,他也必须忍耐。   无论如何,这一次看到佣兵公会吃瘪,多多少少让陛下龙颜大悦。为了证明这种愉快,国王有意召见这场闹剧之中的女主角,看看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物。不过后来有人进言说那位女佣兵和她的师父都是被神明放弃的人,不适合面圣。国王陛下考虑到这样的会见可能会让大祭司不满,也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太好的影响,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虽说国王陛下是光明神在人间的代言,在很多地方还是不得不仰赖大祭司的力量。现今的大祭司是国王陛下的王叔,同样继承了光明神的血脉。他放弃了排位靠后的王位继承权,以获得从另一个方面影响这个国家的权力。大祭司在年轻时曾经做过国王的导师,国王对他极为尊重。总而言之,为这样的小事惹得大祭司不高兴并不值得。   国王的决定让对这件事感到好奇的贵族们大失所望,王都一年到头也没有什么有趣的事,好不容易遇到这么一件,却又因为这样的缘故不得不放弃,实在是让人遗憾。国王陛下是王都流行时尚的风向标,国王陛下表明了不召见,一般的贵族也不好轻易把人请到府上。   不过社交界对那女孩的好奇心有增无减,关于她的种种传闻流传极广。恰好最近波兹塔城的圣殿副主祭埃蒂安阁下最近正在访问王都,听说那女孩是波兹塔人,许多好事的贵妇和小姐们都跑去问他,是否曾经见过那个名叫爱丽丝的少女。   那位年轻英俊的副主祭笑眯眯地回答:   “这名字挺常见的呀,就算是见过,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一个。”   有些人得到这么个答案就心满意足了,另有一些喜欢较真的则没那么容易打发:   “可那姑娘是红头发呀,在波兹塔,红头发可没那么常见,您说是吧?”   副主祭阁下还是笑,一句话也不肯多说。多嘴多舌的贵妇们被他那迷人的笑容融化掉,再也想不起来要问什么了。   贵妇们不知道,副主祭阁下的笑容,是他隐藏内心的盾牌。早在她们向他提问之前,他早已在心中问了自己许多遍,为什么事情会往这个方向发展。   或许与神明的力量比起来,他这么一个圣职者的力量还是太弱了点吧。   埃蒂安阁下心中涌起一点不安的情绪,不过他对此缄口不言,未曾向任何一个人透露。   当初在酒馆与爱丽丝见过一次面之后,他也曾想过要再去找她,不过那时他正处在竞争副主祭的关键时期,不能分心也不能被人抓住把柄。埃蒂安竞争副主祭最有力的对手是王都圣殿主祭的侄子,对方比他年长,已经做过两年的圣殿祭司,无论资历还是出身,都比他有优势得多。埃蒂安能够依赖的,就只有他几年来积攒的本地人脉。若要保持这优势,他就必须谨言慎行,绝对不能轻举妄动。   后来他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副主祭,夸张一点讲,他几乎是被波兹塔城的夫人小姐们抬上了这位置,毕竟对方的资历要比他高得多了。不过最后一锤定音的当然还是波兹塔的主祭大人,他表示自己对埃蒂安很熟悉,一起工作也会更方便一些。   刚当上副主祭的时候,他有许多事需要忙,没有闲空想起那个红头发的少女。等到他想起来再去找她的时候,那座酒馆都已经被拆毁了。   那样的一座酒馆,就像是城市中光世界与暗世界之间的一条通道,一旦被拆毁,曾经在其中工作过的人就都悄无声息地消失,回到阴影那边去了。   埃蒂安偶尔会想,或许当时他帮她隐瞒是做错了。   不过这样的想法也不过只是一闪念而已。他虽然这样想,却并没有怎么后悔。当初波兹塔圣殿的主祭大人曾经警告过他,心肠太软很难做主祭,善良有时也是一种罪恶。他一直记在心里,却并未特别当真。   那位波兹塔圣殿主祭将埃蒂安视作弟子,如今他到王都来,也是依照主祭的建议。王都圣殿的主祭近年来身体一直不好,正考虑要出让自己的位置,因此召集各地圣殿的副主祭到王都来。波兹塔的主祭认为这是个好机会,极力主张他前去访问王都。   埃蒂安对成为王都圣殿的主祭不抱太大期望,毕竟他几年前刚在波兹塔副主祭的竞争之中击败了主祭大人的侄子,主祭大人看他一定不会太顺眼。况且副主祭与主祭之间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实际上却有着千里之隔,许多人在副主祭的位置上待了十年也未曾得到晋升,他一个还不到二十五岁、刚刚在外地当了三年副主祭的年轻人就觊觎王都圣殿主祭的位置,在别人看来未免显得有点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不过借这个机会积攒一点人脉,总归没有坏处。因此他也就顺势加入了王都的社交界,在各个沙龙里出没。要知道,许多高贵的家族都有成员在圣殿担任重要职务,给王都的贵妇们留下点印象,总还是进身之阶中最简单的一条。 第21章 上流聚会。   虽说绝大部分贵族都不愿违背国王陛下的决定,但还是有一些人并不介意国王或者大祭司怎么想。   菲利克斯女公爵就是这样的一位。她在西方拥有大量土地,领地面积极为广阔,是一位非常有实力的贵族。说不清她是为了政治目的还是仅仅为了缓解无聊,总之,每到社交季开始的时候,她都会到王都来住上半年。期间会开办大量聚会,邀请种种社会名流,还有眼下最时髦的人物参加。   女公爵不是什么虔诚信徒,不过对于圣殿和国王来说,至少她表面上信奉光明神,这样就足够了。像她这样的身份,谁也不会苛求什么。女公爵身份高贵,出手阔绰大方,年轻时又是个少见的美人。有了这些优点,就算在信仰方面多少有点和别人不一样,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她主办的宴会名流云集,总能邀请来许多有魅力的人物,许多贵妇都挤破了头想要参与其中。   这一次她听说王都有这样有趣的人物,也像国王一样来了兴致。不过她可不像国王那么在乎大祭司是否会对此有什么意见,她想要让什么人来参加她的聚会,绝对不会在乎任何人的脸色。   于是,她通过佣兵公会向爱丽丝发起了参加聚会的委托。   接到这个委托,爱丽丝惊讶到不行。   女公爵出手大方,只不过是参加这样一场毫无危险性的活动,爱丽丝居然可以拿到五个金币的报酬,先付两枚,尾款三枚。爱丽丝对佣兵公会的抽成多多少少有点了解,知道这位女公爵恐怕至少要为此付出二三十个金币的委托费。要知道,平常爱丽丝跟她师父一起接私人任务,两人一起折腾上大半年,为的也不过是几十个金币的报酬,除去任务途中的花费,最后也只能省下三五个。从女公爵的出价就能看出来,她绝对不给人拒绝的机会。就算爱丽丝实际上不太想去,也不得不拜倒在金钱的魔力之下。   爱丽丝最近缺钱缺得厉害。   她当上特级佣兵之后才明白,“特级佣兵”不仅仅是个能让自己赚更多钱的头衔。在赚钱之前,她还得先投资才行。她原本用的那些装备如今多少都显得有些不够看,要想比较安全地独自完成特级佣兵的任务,她的装备必须全部换新。   爱丽丝本来没有一点财产,幸好最近佣兵公会已经把加尔骑士的赎金给她转了过来,让她有了一笔小小的财富。按说她本应可以拿到三十金币,可这笔钱从佣兵公会转过来的时候,又扣去了什么手续费,真到她拿在手里,只剩下二十八个。这些钱若是买一般佣兵的装备,那是足足够用。可若是买特级佣兵需要的东西,就完全不够看了。   幸好她已经有了从德维特那里赢来的剑,还有上次那匹溜号马,一直没有主人来找她要,她就自己留下了。这匹马不算什么名驹,可它在爱丽丝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对她又很亲近,爱丽丝很喜欢它。   剑和马差不多是最重要的,此外就是甲胄之类。普通的皮甲很容易买到,但要想找到一件真正的好东西却非常困难。名匠制作的佳品大多都被收藏在贵族家的武库里,寻常人想摸也摸不到。至于市面上那些质量不错的,大多价格奇高,有时候还有价无市。爱丽丝去王都的市场上看过,那些武器店主精明得很,一看爱丽丝这样子,就猜到她是之前刚刚出名的新特级佣兵,都把店里的上品拿出来给她瞧,其中还真有几件精品,只是出价高得要命,最少也要五六十金币。爱丽丝在几家铁匠铺和武器店逛了半天,最终还是一无所获地回来。   其实爱丽丝也可以选择在佣兵公会预支一些钱,先买了装备再说。不过在佣兵公会借款的利息很高,如果有可能的话,爱丽丝还是不想在佣兵公会借钱。罗姆师父也说过可以借钱给她,但在之前的晋升仪式上,师父以己身作为筹码,保住了她特级佣兵的位置,她受恩太深,实在不想再多给师父添麻烦了。   在这种情况下,女公爵的这个委托,多少可以算作是雪中送炭。虽说她现有的钱加上这几块金币还是不够,但这也算是一笔难得的进账,不能轻易放过。   爱丽丝还从来都没有参加过贵族的晚宴,当年她在波兹塔城生活的时候,所知唯一的贵族就是城主和他手下的骑士们。那些都是与她完全无关的人,只不过是偶尔能看见他们乘着马车在街上飞驰而过。后来她当上佣兵,倒是有一些贵族委托人。不过那些委托人一般不会亲自出面,对爱丽丝来说,贵族的生活仍是十分遥远。   爱丽丝嘴上说着不在乎,心里到底有点紧张,所以她去问她的师父都见过什么样的贵族,他们好不好相处。她师父干了几十年佣兵,多多少少还是见过他们中的一些人。   “这任务也不能说是全无危险,上流社会的淑女们有时候比草原上的狮子还吓人。”多少跟贵族们打过一点交道的罗姆一本正经地说,“不过你是个女孩子,她们也许会收敛一点,不至于把你生吞活剥。”   听罗姆说完,情况好像更让人紧张了。然而,当爱丽丝向她的师父细问上流社会的淑女究竟是怎样可怕时,她的师父就一句话也不肯再多说,声称后面的内容不适合说给小孩听。   她这个师父总是这样,话说到一半就开始搪塞人。不过爱丽丝也已经不是十四岁了,这三年来她总跟佣兵们混在一起,早就熟悉了他们粗野的玩笑,此时她隐约意识到她师父在说什么,不高兴地皱起眉头。   然而罗姆却又严肃起来:   “我可不只是在跟你开玩笑,那些上流社会的贵族只顾着自己,从来不会考虑别人。你我这样的人,在他们看来不过是玩具罢了。到了那宴会上你要小心,别答应跟男人去别的地方玩,也不要喝其他客人递给你的东西。”   爱丽丝知道师父在说什么。她在酒馆时,也曾见过有男人试图往姑娘的杯子里下药。但她之前工作的地方只是脏兮兮的酒馆……她要去的那可是贵族的聚会啊!   “贵族只会更肆无忌惮,”罗姆说,“别看他们一个个光鲜亮丽,撕掉那张皮,心里的道德感甚至还不如佣兵。”   虽然罗姆把上流社会的宴会描述得充满危险,为了赚钱,爱丽丝还是下定了决心要前往参加。毕竟她是做佣兵的,怕危险可不行。更何况,最危险的情况她都已经经历过了,又怎么会害怕一个小小的聚会呢。   她接下了委托,到了宴会那天,女公爵家的马车到了。   女公爵想得十分周到,她给爱丽丝送来一套衣裙,甚至还派了个女仆过来帮她穿衣梳头。爱丽丝上次做女孩打扮的时候还是在酒馆里,离现在已经有三年了。近来她对外披露了女性的身份,但并没有购置女装,仍是一直穿着原来的衣服。这次她看着女公爵家的女仆带着要在宴会上穿的华服前来,整个人完全僵直了。   啊啊,真正临到头上才发现,换上礼服参加宴会这种事,好像比想象之中还要麻烦啊。   女公爵家的女仆板着面孔不苟言笑,爱丽丝从前听人说过,像这种贵族之家的佣人,都受过专门的训练,绝不会在脸上表露出自己的情绪。当时她还觉得这实在太夸张了,可现在看见女公爵家女仆的模样,才知道这种说法居然是真的。   爱丽丝由着她摆弄,想起当初她刚满十二岁要去圣殿的时候,也曾经被人这么摆弄过。那时候摆弄她的人是房东太太家的格丽齐,这几年里爱丽丝几乎快把这个人忘光了,这会儿遇见相似的场景,才又想起格丽齐那张刻薄面孔。   跟眼前这位面无表情的女仆比起来,就算是格丽齐,好像也显得很亲切了。她有点希望这女仆能像格丽齐一样爱说话,哪怕说些不好听的话也行,可惜眼前这位女仆除了必要的话之外,一个字都不肯多说。   眼前的这位女仆就像是一扇窗子,透过她,爱丽丝可以看到一个与她以往所知迥异的世界。若是以前的爱丽丝,或许会有点害怕,不过如今的爱丽丝和从前全然不同,她只是有点好奇。   女仆替她换好了衣服,梳了个漂亮的发型。爱丽丝穿着女装,有股说不出的不习惯。这些年来她为了扮成男人,总要用布带束紧前胸。这几天虽然已经放开束带,却仍是穿着原来的衣服。他们给她准备的衣服胸前有很大的开领,让她觉得有点凉飕飕的。   他们甚至还为她准备了鞋子,不知他们是从哪里弄来自己的尺码,爱丽丝穿着居然正正好好。为了让她的身段更显颀长,这双鞋的鞋跟稍微偏高,叫人穿不习惯。爱丽丝凭借着自己当了多年佣兵的敏捷,才算是驾驭住了这双鞋,自己多少觉得有点得意。   罗姆的农庄里没有大穿衣镜,爱丽丝看不见自己的全貌,不知自己这样打扮究竟会是什么样。不过现在也容不得她细想这些,时间差不多到了,女仆催着她赶紧上了马车。   坐在马车上,爱丽丝渐渐调整好了心态。   无论她穿得是什么,她的身份始终是佣兵。她唯一知道的礼仪,还是当年在暗河街房东太太家里跟格丽齐学的。不用想也知道,那点可怜的礼仪常识,根本不能用在这种贵族的聚会上,如果她照此实施,只会平白惹人取笑罢了。爱丽丝下定决心不去考虑礼节的问题,而是用佣兵的态度对待眼前所见,即使粗鲁一点,料想也没有人会感觉吃惊。   毕竟,她现在本来就是个佣兵啊。   马车把她从郊外拉到了女公爵的别墅,在大门口停下来,女仆扶她下了车。   爱丽丝下定了决心要不露怯,她忍住了不低头看,也不伸手去提裙摆,高扬着头走进女公爵的别墅。   爱丽丝出场的时间是女公爵早就计划好的。按当时的风俗,在聚会中比约定的时间稍微晚到一会儿算是一种礼貌,女公爵安排她在大多数人都已经到了的时候登场,以便让所有人都能看见她出场。爱丽丝的气质与在场的淑女贵妇们全然不同,一出现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站在门口的仆人通报出了她的身份和名字:   “特级佣兵,巨剑爱丽丝小姐到。” 第22章 重见故人。   一时间,大厅里所有人都向她看过来。   爱丽丝挺着胸膛迎战那些目光。她能感觉到目光之中充满好奇。这种好奇并非是看向一个陌生人的好奇,反倒更像是在观赏从另一块大陆来的奇珍异兽。这种毫不掩饰的好奇多少让人感到冒犯,让爱丽丝清楚地意识到,她在这里确实是一个异类。   如果她真是被邀请来的客人,看到这种赤|裸|裸的目光,此时大概会转身就走吧。   爱丽丝必须提醒自己,她是个佣兵,是被雇来的,对她来说这也是战场,逃走的话就算是输掉了。于是她挺着胸膛,脸上挂着浅笑,走到了人群之中。   最初到她身边来的,是那些地位相对较低的夫人小姐。   爱丽丝跟她们说了几句话,大概就弄明白了:   她们是来试探的。   探一探她的底细,对她做一个评估,看她到底有没有资格跟大贵族们说话。倘若她们觉得她令人讨厌或者过分粗鄙,那些地位更高的贵族,是不会来与她交谈的。   在这些女人面前,爱丽丝觉得自己像是一块被放在砧板上的肉,被人挑挑拣拣。   她觉得有点恶心,但还是不得不忍住。按照师父的说法,对佣兵来说,荣誉感是最没有用的东西,首先她得活下来才成。   况且,任务的尾款她还没有拿到。   她挺直了背,不把心事表现在脸上。这些人对着她自我介绍,向她提起种种问题。她回答了一些比较普通的,假装没听见那些具有冒犯性的。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尽力多听少说。   或许是这些人对她的表现还算满意,很快,那些身份更高的小姐夫人们也来和她说话了。   爱丽丝努力从人们的谈话之中了解更多信息,不久她就明白,出钱雇佣她的女公爵并没在这些人之中,而是坐在房间的一角。   她向着那个方向望过去,一眼就从一群人中认出了女公爵。   那是一位约有四十余岁的妇人,艳光照人,仪态万方。她坐在众人之中,仿佛众星拱月一般。她也在往这边看着,却并只是在注意看爱丽丝,而是平等地观察着每个人。不时有人凑到她耳边,给她讲一些什么事,她总是一边听,一边露出淡淡的微笑。   那是一种对一切都尽在掌握的微笑。   对女公爵来说,或许坐在远处观察人们的反应才更有趣。她待着的位置,可以将所有宾客尽收眼底,又有些人将人们之间的种种有趣传闻自动送到她耳边,这可比跟众人在一起挤着看女佣兵好玩得多。   不知眼前这些人是否有所察觉,他们将爱丽丝当做是玩乐的道具,在上位者的眼中,他们也不过是有着同等功能的玩物而已。不过就算他们知道这些,大概也不在意吧。能够给女公爵殿下取乐,也是一件值得感觉荣幸的事。   面对这样的场合,爱丽丝还是个生手。她虽然打定了主意要用佣兵的态度应对一切,可要把平常的行事作风套在这样的场合,怎么看怎么不对劲。无论如何,这里的男男女女,每一个都得罪不得。   她以超人的忍耐力承受着这一切,这下她可终于知道,为什么罗姆说她们会把她吃掉。这大概并不只是在胡乱开玩笑。   其实这些贵族女子对她还算客气,毕竟她不是这世界的人,只是一个偶然出现的、供人看个新鲜的……玩物,不会对她们的地位造成任何威胁。尽管这个姑娘有能力手握宝剑将受封的骑士逼到绝境,但在这样一个所有女人都穿着丝绸裙子的场合,她的威慑力甚至超不过一只小猫。不过无论她们怎么看她,爱丽丝都快要忍受不住了。   幸好又有一位近来在王都大热的诗人到来。让人们的注意力稍微转移了一点。女公爵办聚会有个诀窍,那就是绝对不把成功赌在同一个特殊来宾身上。为避免找来的人不尽如人意,她往往会同时请上两三位在近期引起热议的人物,并要求他们稍微错开一点时间前来,以便给每一位都留足了展示魅力的机会。这些人里只要有一位特别讨人喜欢,就能保证活动大获成功。   爱丽丝趁着这个空儿溜走了。   她当然不敢直接离去,只想要找个地方透透气,过一会儿再出来。   之前她被围着的时候早就看好了,旁边有扇门,后面好像是个小露台,里面有桌椅,桌上摆着些点心水果,可以容一两个人在那歇一会儿。   她悄悄躲进去,却没想到里面已经有一个人在,大概和她一样,是不喜欢这宴会的氛围,跑到这里来躲清静的。   “啊……抱歉,我没注意到这里有人。”   她要是一个人躲在这里倒也罢了,若是两个人躲在这里被撞见,或许会遇上说不清的麻烦,被人传出什么奇怪传闻。她口里说着抱歉,就想要退回去,就在这时,她看清了眼前人的长相,不免大吃一惊:   “埃蒂安大人?”   听到这称呼,埃蒂安抬起头来。他已经很久没有被人这么叫过了,无论是在波兹塔还是在王都,一般人都按头衔称呼他为副主祭阁下,只有在还有其他副主祭在场的情况下,他才会被称人为埃蒂安副主祭阁下。至于“埃蒂安大人”这种显得不算太正式的称呼……大概只有那些在选择神明的仪式上认识他的平民孩子才会这么叫吧。   埃蒂安没能立即认出爱丽丝,方才她进来的时候,他并不在大厅里。况且他上次与她见面时,她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孩,现在却已经是一位少女了。她的容貌变化很大,此时又穿着礼服裙子,看起来和外面那些贵族小姐们没什么不同,但埃蒂安愣了一下之后,还是叫出了她的名字:   “爱丽丝?”   少女松了一口气,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啊……您还记得我,真是太好了。”   埃蒂安怎么可能会忘记爱丽丝,就在这一个月里,他就已经被人问了快一百次有关她的事。虽说他从来都对人表示并不认识她,心中却已经无数次地想起了这个女孩。   爱丽丝沉浸于与埃蒂安大人重见的喜悦之中,忍不住一叠声地问他:   “埃蒂安大人为什么会在这里?果然是像他们说得那样,您已经到王都的圣殿里做祭司了吗?”   埃蒂安摇摇头,向着她笑:   “只是在王都有一点事要做而已,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应该很快就会回去。今天我是接到了女公爵的邀请,所以才到这里来的,不过这聚会进行的时间太长,多少有点让人腻烦了。”   爱丽丝很能理解埃蒂安大人的话,埃蒂安大人出身高贵,应该不会感受到她必须忍耐的那种目光,不过对他来说,这样的交际场合大概很无聊吧。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三年的时光没有让埃蒂安大人的相貌发生什么明显变化,他只是更沉稳了。他那如湖水一般的眼眸,如今仿佛深潭,似乎隐藏了更多故事。想到三年前他们上一次见面,爱丽丝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我应该把钱还给您!”   爱丽丝慌乱地开始在身上寻找口袋,找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今天穿的不是佣兵的轻便服装,而是女公爵派人送来的华服。这件衣裙上没有口袋,就算是有,里面也不可能会装着钱。   如果真是贵族小姐,通常会在这样的场合准备一个小手包,放上常用的东西,或许也会放一点钱,以备不时之需。不过爱丽丝并不了解这样的习惯,就算她知道,也并没有合适的手包可带。   “啊啊啊我没有带钱,您住在哪里?明天我把钱给您送去。”   埃蒂安看着她慌乱,笑着摇摇头:   “没关系的,我都已经忘了。”   他之前给过她钱?大概吧。埃蒂安不记得这样的微末小事,他也不怎么在意,想不到她还一直记着。   “当年那两枚金币是埃蒂安大人的好意,但我不能直接收下就当做没有这么回事……更何况,我原本答应埃蒂安大人的事情……并没有做到。”   她答应过他什么?埃蒂安回忆了一会儿才想起来:   “是我让你别跟佣兵走的那回事吗?不必在意,我对你说那些,本来也只是出于担心……抱歉,那段时间里我没能照顾你,让你不得不成了佣兵。”   爱丽丝拼命摇头:   “不不,您已经帮了我很多,是我不好,没能做到已经答应过埃蒂安大人的事。”   看着眼前的女孩子坦率又可爱的模样,埃蒂安摇摇头:   “不是你的错,你为了要谋生,这也是没有办法。只是……你可不要真的变成末日之神的信徒啊。”   听见埃蒂安这么说,爱丽丝更惭愧了:   “其实我已经……”   她的话没说完,埃蒂安大人的面容突然靠近,他用手捂住了她的嘴,轻声警告:   “别说出来。”   他的声音低低的,就在她耳侧,爱丽丝甚至能感觉到他的呼吸。   “不要让别人知道你已经成了……信徒。”他隐去了爱丽丝没能说出但谁都猜得到的几个字,“也别让我知道。”   爱丽丝想起师父曾经说过的,圣殿的人对待异教徒,绝对不会容情。她本来还没太当回事,但埃蒂安大人的态度从侧面印证了师父的话。或许她该感到庆幸,知道这件事的人是他而不是别人。   埃蒂安大人的手很热,她从他的手掌上方看着他的眼睛,慢慢地点了点头。   两人目光相接的一瞬,埃蒂安好像突然才意识到眼前的人已经是个少女,不该再像对待小孩一样对待,他如触电一般把手松开,有点讪讪的:   “对不起。”   爱丽丝摇摇头,垂下视线默然不语。无论如何,埃蒂安大人总还是为了她好。   埃蒂安看着眼前的少女,复杂的心绪难以言说,只好说了一句:   “你该回去了。”   “那您呢?”   “我再在这里待一会儿。”埃蒂安说,“如果被人发现我们认识,或许会引出什么不得了的奇怪议论——那些人知道我们都是从波兹塔来的。”   如果遵从爱丽丝的内心,她其实很想再在这里停留一会儿。可她也明白她必须该走了——她是被人雇来的,不能全凭着自己的内心行事——至少今天是这样。   此时聚会已经接近尾声,当爱丽丝悄悄从那露台出来时,在场的人已经少了一半。只是仍有些人围在那出名诗人的周边。爱丽丝见此情形,心情略微松快了些,看来这次的活动可以算是有惊无险地度过去了。   不过这只是爱丽丝本人的愿望而已,别人却不会那么容易放过她。一位年轻的贵族注意到她落单,立即过来彬彬有礼地向她打招呼:   “爱丽丝小姐,您好。” 第23章 特殊委托。   爱丽丝之前刚刚与埃蒂安大人相见,此时有些心不在焉,见有人来向她打招呼,也只能问了声好:   “您好。”   她抬起头来,只见这人的年纪大致与埃蒂安大人相仿,衣着打扮显得格外时髦,显见得是一位公子哥。他自称维罗纳子爵,是出身王都的贵族:   “那些人居然让您这么可爱的小姐自己一个人待着,实在太不像话。不过这总算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能来好好和您说几句话。”   爱丽丝这会儿可不愿意跟人聊天,但她想到任务的尾款,还是打起精神应付,挤出一个笑容来。   爱丽丝生得很美,即便此时只是应付地笑笑,还是显得很好看。维罗纳子爵看见她的笑容,以为她对自己有意,不觉心花怒放:   “今天的宴会还算是有趣,不过人数有点太多,很难有机会单独交谈。女公爵的领地在西部边陲,在王都算是个外人,聚会的形式和王都一般的习惯不太一样。改天我请您去我姑母布伦迪伯爵夫人的沙龙,那才是王都沙龙的代表。”   “是吗,听起来挺有意思。”   爱丽丝只是随口应付,维罗纳子爵却仿佛受了鼓舞,一面恭维爱丽丝的美貌,一面夸耀自己的煊赫家世,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不受欢迎。此时宴会已至尾声,大部分宾客都在准备离去。爱丽丝一面心不在焉地听着维罗纳子爵说话,一面往四下里张望,想要看看埃蒂安大人走了没有。   就算维罗纳子爵再自恋,多少也能觉察到对方的不耐烦。他不想半途而废,于是十分殷勤地问:   “您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如果方便的话,不如跟我一起走,我来送您。”   爱丽丝赶紧开口,生怕错过了拒绝的机会:   “不用了,我是乘女公爵的马车到这儿来的,待会儿女公爵会派人送我回去。”   “怎么好再劳烦主人呢,还是让我送您要方便得多。您还没看过王都的夜景吧?到时候我让马车从王宫前边过去,好好让您感受一下这只有王都才有的景致。”   爱丽丝当然不可能跟这个轻薄子爵一起走,此时她已经烦到了极点,正在琢磨着,究竟是应该冒着拿不到任务尾款的风险一拳打晕他,还是继续忍耐他的废话,直到他明白她完全不想理他,知趣地自己离开为止。   就在爱丽丝纠结的时候,一直在女公爵身旁陪伴着的一位夫人向着他们走过来:   “维罗纳子爵,很抱歉打扰您,不过这会儿,女公爵殿下想要与爱丽丝小姐谈话。”   “既然这样,我在这里等她们谈完。方才我们已经说好了,我要送爱丽丝小姐回家。”   爱丽丝瞪圆了眼睛,她还从来没见过这么会自说自话的人。她刚想张口说没这回事,却听那位夫人笑着说:   “我想她们要谈很久,您最好还是自己先走。”   这位夫人本人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但她是公爵的女幕僚,在这里传达的是女公爵本人的意志,这谁都明白。   在这栋房子里,女公爵是绝对的权威,谁也不能违抗她的话。子爵的猎艳活动被迫提前结束,只好耸一耸肩,悻悻地走了,全然不知自己是逃过了一劫。爱丽丝呼出一口气,松开攥紧了的拳头,跟着那位夫人前往女公爵身边。   此时宾客们几乎都散尽了,在女公爵身旁陪伴着的那些夫人们,看见爱丽丝前来,也都站起身来,一个个鱼贯而出。方才奉命去叫爱丽丝的那一位夫人替她们点上一盏额外的灯,然后也躲了出去。一时间,这里只剩下女公爵与爱丽丝两个人。   女公爵点点头,示意爱丽丝坐在她的对面。   爱丽丝之前只是远远地望见女公爵的模样,如今坐在她身前,那感觉与方才又不相同。刚才远远看去,她只感受到女公爵的煊赫气势,此时才注意到眼前人的惊人美貌。   女公爵约有四五十岁了,就算保养得再好,面孔之上多少也要留下一点岁月的痕迹。但这痕迹丝毫无损于她的风韵,反而给她的面容增添了更加深沉的魅力。这样的魅力伴随着时间而显现,只会出现在年长者的面孔上。   爱丽丝看着这样美丽的女公爵,心中涌起孺慕之情。   此时女公爵就坐在她对面,一面慢悠悠地喝茶,一面打量着她。看样子,女公爵大概是想要跟她说点什么。不过年长者的节拍似乎总是稍显得慢一点,爱丽丝多少有点按捺不住,先开了口:   “您今天叫我来,大概不仅仅是为了要给聚会增添些热闹吧?”   女公爵放下了茶杯:   “你可真聪明,不愧是我看中的人。其实我有一件事想要委托给你,今天叫你来,就是为了想要先看一看你是否有能力完成它。就刚才的观察来看,我想我应当没有选错人……你愿意接受我的委托吗?”   女公爵的话让爱丽丝有点为难:   “如果有什么委托的话,请去佣兵公会下单。我们佣兵不允许在私下里接任务,若是被发现了,不仅我会被佣兵公会除名,您从此再想向佣兵公会委托点什么事,也会遇到麻烦……”   女公爵微微一笑,指出问题的关键:   “你是怕从此丢了饭碗。”   这是当然,当佣兵可是爱丽丝唯一的谋生手段,她好容易当上了特级佣兵,可不想轻易转行。   “你看我像是为了省钱才私下里找佣兵帮我做事的那种人吗?我不去委托佣兵公会,自然有不委托给他们的理由。你没有答应我,我不能把这理由说给你听。不过你倒是可以先听一听我打算付出的报酬,再决定到底要不要帮我做事。”   爱丽丝已经见识过女公爵的豪奢,只是让她来参加这么一场聚会,女公爵就付出了不知多少金币,更别提聚会本身所需的费用了。可以想见,如今她私下里委托爱丽丝办事,绝对会付出一笔多到令人惊愕的数字。如果不听一听就走,爱丽丝只怕自己后半辈子都要睡不好觉。她紧张得心脏砰砰直跳,小心翼翼地询问:   “那么……您准备要付出多少报酬呢?”   这次委托要付出的报酬大概是女公爵早就想好的,此时她脱口而出:   “只要你答应,我就先付一百金币的定金,作为你办事过程中的开销。若是事情能办成,我就封你为骑士,赐予你领地,从此让你跻身贵族的行列。就算是事情最终办不到,我也给你五百金币,作为你经历风险的补偿。这些钱足够你一生衣食无忧,就算不做佣兵,也能过得自由自在。”   女公爵提出的条件十分有诱惑力。姑且不提那数以百计的金币,单是骑士封号这一项,就足以令人动心。骑士与佣兵 ,虽然看似都是以打仗为生,实际的境遇却完全不一样。爱丽丝也是最近一段时间才意识到这样的事。   现在国内的佣兵,绝大多数都隶属于佣兵公会,佣兵们以在公会接任务的形式赚取金钱。与公会的分成相比,佣兵们能赚到的钱简直少得可怜。为了提升在任务中生还的概率,等级较高的佣兵几乎别无选择地需要购买各种昂贵的装备,因此大部分佣兵身上都背有债务。从某一个角度讲,他们和烟花街的妓|女并没有区别,一个是出卖肉|体,一个是出卖性命,但债务却永远还不完。像她师父不死罗姆这样,顺利活到四十多岁,不仅没有债务,还能攒下钱准备退休的佣兵,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此前爱丽丝一直有师父关照,未曾过多注意过钱的问题。直到她成了特级佣兵以后,这才渐渐意识到这个事实。如果不是因为她如此幸运,没用花钱就拿到了剑和马匹,光是购买这些东西要花的钱,就够她背一辈子的债。   若能成为骑士,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骑士是贵族,成为骑士,就意味着进入了贵族阶层,不仅可以得到封地,还能拿到主人的津贴。既不用纳税,又不会受人辖制,经济上宽裕得多。若有机会能在战争中旗开得胜,还有机会得到更多封地、成为等级更高的贵族。   理论上讲,所有有大片封地的贵族领主都可以册封骑士,但大部分领主只会册封本来就是贵族出身的见习骑士,绝不会轻易抬举一个平民。只有像女公爵这样资金充裕,又不必讨好任何人的大领主,才有可能册封像爱丽丝这样的平民少女。以一介平民的身份成为骑士的机会,可以说百年难遇。   这样宝贵的机会,居然被爱丽丝这么轻易地碰上。或许她和罗姆生活在一起时间久了,确实沾上了罗姆的运气吧。不过她并没有立即答应,而是提出了一个问题:   “女人也可以成为骑士吗?”   爱丽丝的顾虑并非没有理由,战场不欢迎女人。虽然她确实以女性的身份成为了特级佣兵,但这是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得以实现的。要成为骑士,评价的标准显然更加严苛。至少爱丽丝还从未听说过有女骑士。   “我听说过你在摩尔斯城打的那场仗。”女公爵站起身,非常严肃地对着爱丽丝说,“你的能力不逊于任何一个骑士。在别的地方或许不行,但在西菲利克斯领,一切都是我说了算。我以我女公爵的名誉向你担保,只要你能完成我的期待,我就封你做我们西菲利克斯的骑士。”   女公爵许下了庄严的承诺,对于像她这样的大贵族来说,既然做出了严肃的承诺就不会轻易更改。女公爵摆出了条件,看向爱丽丝,等待着她的回答。   倘若爱丽丝再年长几岁,或许她会提出,要回去考虑一下再说。不过此时她只有十七岁,一无所有,热血沸腾,最害怕的就是错过机会:   “我答应您。” 第24章 附魔甲胄。   女公爵知道爱丽丝会答应,她这个人不喜欢被拒绝,跟人谈判时喜欢一次性提出对方完全无法抗拒的提案。这样固然会多出许多花费,但她并不介意这些。   此时她向前一步,紧紧地盯着爱丽丝:   “你要向我立誓,决不把在这里听到的事情告诉别人,更不能报告给佣兵公会。”   女公爵的语气带来一种压迫感,爱丽丝也站起身来,咽下一口唾液,举起了手:   “我发誓。”   佣兵的誓言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效力,一般来说,普遍认为他们是毫无道德观念的一群人,背信弃义是常事,不该对他们的誓言抱有太多期待。女公爵看着她的眼睛:   “你要知道,我的势力并不比佣兵公小,倘若你违背誓言,我可以保证让你死得不那么痛快。”   “我明白。”   女公爵一直看着她,似乎在评估她的可信度。爱丽丝一动不动,就这样由着她看。时间仿佛凝固在此刻,连空气都开始变得沉重。爱丽丝想要大口呼吸,但她控制住了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女公爵移开了目光,重新坐下来,喝了一口茶:   “我相信你。”她说。   方才那种紧张的气氛此时消失不见,女公爵的神情也变得从容:   “现在我们可以谈谈我要你办的事情了——我要你去到北地,在雷切尔伯爵的家里,替我找一件东西。”   贵族的谱系是一门复杂的学问,爱丽丝对贵族的姓氏完全不了解,但雷切尔伯爵这名字如雷贯耳,即使是爱丽丝也知道得一清二楚。听了这名字,就明白女公爵为什么不肯委托佣兵公会。   雷切尔伯爵是佣兵公会的主人,有谁会傻到通过想要佣兵公会找人,去佣兵公会的主人家里……找东西?   女公爵还在继续说:   “我要你找的东西,是一顶珠冠。”   “珠冠?”   女公爵点了点头:   “那是我从前送给我妹妹的礼物。我妹妹比我小十二岁,长得非常美丽。她嫁给雷切尔伯爵时,我已是公爵夫人,于是我命工匠制作了那顶珠冠送给她。那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和她极为相配。”   说起妹妹,女公爵的表情变了,声音也显得低沉。她似乎追忆起某些美好的时光,又好像在为那些已经消失的时光感到痛惜。   “我本以为她会得到幸福,至少也是跟幸福差不多的东西。没想到她嫁到北地之后,还没到三年就去世了。雷切尔伯爵坚称她是因为不适应北地的气候生病而死,北地路途遥远,我也没有办法查证。   我非常思念她,于是向雷切尔伯爵索要那顶珠冠,希望睹物思人。他却声称那是他爱妻宝贵的纪念品,不肯归还给我。如今我年纪大了,精力不如以前。早已经不想再和他纠缠我妹妹的死因,只想要回珠冠,为此我可以付出一切代价。”   在女公爵讲着这些故事的时候,爱丽丝一直静静地听着。如果只是一般的委托,女公爵其实没必要把整个故事完全讲一遍。但爱丽丝听着这故事,意识到她是特意讲给她听的。   或许是因为女公爵平常并没有可讲的人,此时不吐不快;或许她是为了唤起爱丽丝的同情,为她的承诺加上一份保险。无论如何,此时此刻,她们不是佣兵和女伯爵,她们只是女人,女人和女人之间,总是更容易互相理解。   少女与眼前的妇人相望,许下了最诚挚的诺言:   “公爵殿下,我一定替您取回珠冠。”   女公爵露出了微笑:   “既然这样,就请你先回去等待,我会请梅瑞狄斯夫人将说好的定金奉上。请你收到定金之后,立即打点行装前往北地。为了掩人耳目,出发之前,就不必再到我这里来了。”   爱丽丝不知梅瑞狄斯夫人是谁,不过女公爵既然这样说了,她自当领命。   两人谈妥,女公爵派马车把爱丽丝送回到罗姆的农庄。一路上,爱丽丝都在想着女公爵的事。想不到这样的一位身居高位的妇人,居然也会有这般永远无法弥补的苦痛。罗姆见她神色有异,问:   “怎么,在贵族们的宴会上玩得不高兴?”   爱丽丝摇了摇头:   “女公爵委托给我一件工作,我不知道能不能完成。”   “什么样的工作?”   “不能说,但女公爵答应我,如果我能替她完成这工作,她就封我做骑士。”   “你还在犹豫?”   “不,我已经答应她了……我是不是不应该这么冒失?”   “或许。”罗姆坐在桌前,一口喝去半杯红葡萄酒,“像我们这样的人,倘若卷进贵族们之间纷争的旋涡,说不定会在其中被绞得粉碎。”   “师父认为我的决定做得不对?”   “我不知道。”不死罗姆闭上了眼睛,显得有几分憔悴,“我一生有过诸多好友,如今死得几乎一个不剩。我是已经怕了,没法给人提出什么积极的建议,但你还年轻,有你未来的前途,不该听我这种老头子胡说八道。”   罗姆似乎下定了决心不再给已出师的徒弟提什么建议,一切听凭她自己决定。爱丽丝一直想着这天晚上发生的事,过了很久都没能睡着。   第二天,梅瑞狄斯夫人的委托就到了。   这委托是通过佣兵公会送来的,说是王都有名的魔法师梅瑞狄斯夫人指名她前往西北方向,寻找一种可以作为魔法道具使用的珍贵莲花。因为路途遥远,莲花难寻,梅瑞狄斯夫人先行支付金币一百,等任务完成后,还会再给她三十金币的尾款。   与一般的任务比起来,这个任务的出价着实不低。不过考虑到魔法师是整片大陆上最有钱的群体,这个价码倒也不算特别稀奇。   公会的人还带来了莲花的图样,听说这张图是由梅瑞狄斯夫人亲自绘制的,上面有确保只有收信人能看到的魔法封印。佣兵公会的人说,魔法师们都很注重隐私,梅瑞狄斯夫人委托她寻找的莲花或许是一种还未曾被其他人发现过的稀少种。   佣兵公会的人交接过东西和钱之后就走了。爱丽丝拆开魔法封印,看到纸上的图案并非什么莲花,而是一顶华美的珠冠。   只消一看就明白,这根本就是女公爵的委托。爱丽丝刚刚当上特级佣兵,一定有不少人想要委托她做事。如今她通过佣兵公会接下梅瑞狄斯夫人的委托,就算是过了明路,可以以完成委托的名义离开王都向北而不被怀疑。   届时爱丽丝若是顺利取到珠冠,自会前往西菲利克斯,到女公爵的领地受封骑士。等这件事传出来,梅瑞狄斯夫人可以以爱丽丝脱离了佣兵公会为由取消委托,拿回除一百金币首付款以外的钱。   整个计划堪称完美无缺。   兜里装上一百金币,爱丽丝的心里总算踏实起来。   她虽然已经有了马和宝剑,却还欠缺一套合适的甲胄。不过既然有了钱,眼光自然就变得有点高,原本觉得还算不错的甲胄,现在多多少少有点看不上眼;更好一些的,又嫌价格太高,买下之后就没有足够的钱充作路费。高不成低不就,实在让人有些烦恼。眼看甲胄一时半会买不成,她只得先花二十金币买了一粒小尺寸的附魔宝石嵌在莉娜送她的匕首上,将原来已经完全坏掉的宝石替换下来。   替爱丽丝嵌附魔宝石的工匠说,这种宝石尺寸太小,其中储存的魔力大概只够用三次。这样算来,使用这种附魔武器的成本真是够高的。如果不是因为这柄匕首是莉娜的礼物,又算是救过爱丽丝一命,她真不太想把钱花在这上。不过这一次她前往北地,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凶险,还是准备充足一点好。   她嵌完宝石,天色已经不早。爱丽丝回到罗姆的农场,准备明天再来碰运气,却发现自己居然收到了一件礼物。   听罗姆说,那是由一个贵族家的男仆跑腿送来的包裹,指名是给她的。送东西的人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不知道究竟是从哪送来的。   爱丽丝好奇地拆开包裹,发现里面是一件制作精美的锁子甲。   锁子甲是由金属环缀合而成,相对轻薄,可以穿在衣服里面不让人看出来,也可在打仗时穿在皮甲外面防备弓箭与刀剑。这件锁子甲编织特别细密,用料又讲究,爱丽丝把它拿在手里,只觉得它又轻又坚韧,在阳光下闪耀着淡蓝色的光——上面居然还有附魔。   她近些天经常出入武器店、防具店,多少也了解了一点行情,明白甲胄的附魔方式与武器不同。武器只要嵌上经过附魔的宝石,就能起到效果,甲胄上却没有可以嵌宝石的地方,想要附魔,需要交给高明的魔法师特别制作。甲胄只要不完全损毁,附魔的效果就能一直保持,不像武器上的附魔那么容易用完。   不过要想请动高明的魔法师出手给甲胄附魔,那可不是随便花几十几百金币就能轻易做到的事。这种经过附魔的甲胄实际上有价无市,就算因为什么特殊原因,偶尔在市面上出现一件,也会很快被更有门路的人买走。爱丽丝走了那么多防具店,还没见到像这样的好东西。   这件礼物上面只附了一张字条:   “在我还年少的时候,曾经幻想过以后要成为一名骑士,所以特别为自己准备了这件锁子甲。后来我进了圣殿,这东西就再也用不上,放在那里也很可惜。如今我把它赠与你,就是为它找了一个好的主人。希望你能在它的保护之下,好好地活下来。”   字条没有署名,但爱丽丝只要看看上面写的这些话,就知道一定是埃蒂安大人派人送来的。   埃蒂安大人总是这样,虽然不多说话,却总是帮助她,她受恩深重,真不知应该如何回报。她想要给埃蒂安大人带几句话回去,可她甚至不知道他如今暂时住在哪里。   如果要到圣殿去,应该能打听到他的消息。不过爱丽丝对此有顾虑,也担心会给他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只好打消了这一念头。   来日方长,埃蒂安大人的恩情,大概总有机会回报。   有了这样一件锁子甲,无论要打什么样的硬仗,她都不用再害怕。 第25章 前往北地。   一切准备就绪,爱丽丝独自一人去了北地。   她准备了两套适合出行的旅行服装,将锁子甲穿在衣服里面,腰带里别上莉娜送她的匕首,背上背了从德维特那弄来的那柄巨剑。   这还是爱丽丝人生中第一次前往北方,她出生的波兹塔位于王都南面,佣兵的工作大部分也都在南方完成,从未踏上过北部的国土。明明南边已经有了暖意,北方却仍是一派肃杀。爱丽丝有点庆幸自己提前准备了厚衣服。   爱丽丝的目的地,是北地雷切尔领的首府博恩。雷切尔伯爵家祖传的大宅就坐落在那里。出发之前,爱丽丝稍微做了一点调查。当年雷切尔伯爵初次结婚时,他们就住在那栋房子里。后来伯爵夫人去世,雷切尔伯爵独自南下前往王都,在王都住了许多年才再度回到自己的封地,之后每隔一年,他会在王都生活两个月,处理一些事务,工作结束之后就返回博恩。   雷切尔伯爵于妻子死后,在王都另外娶了一位夫人。不过那似乎是完全是政治婚姻,双方对彼此都没什么感情。后来他独自回到北地,夫人却没有跟他回去,两人的婚姻算是名存实亡。据说他在北地也有一两位情妇,但并不经常在她们那里过夜。大部分时间他还是独自生活在博恩的大宅里。   从目前的情况来推断,前一位伯爵夫人留下的珠冠,必然还留在雷切尔家的那座大宅之中。   这样看来,她必须要想办法潜入雷切尔在博恩的宅邸才行。   比较起来,爱丽丝更擅长在战场上与人正面搏杀,她个性也是如此,喜欢直来直去。不过她从前也曾经和师父一起做过一点潜入之类的工作,对此并非完全不在行。按照她师父罗姆的说法,他们做佣兵的“什么都得会一点”,否则很难生存下来。   贵族家的宅邸可不是那么容易潜入的,尤其雷切尔伯爵不是那种只有个名头的挂名伯爵,他可是实实在在的领主,拥有雷切尔领从上到下的裁判权。到底要怎样才能潜入他家,还得要到了博恩之后才能确定。   爱丽丝是孤身上路,身边陪着的只有那匹马。罗姆让爱丽丝给它取个名儿,爱丽丝执意不肯。一是因为那匹马或许有过其他名字,她若重新取名,只怕马听着不习惯;二是因为它本就是不知从哪跑来的,爱丽丝总觉得早晚有一天,它还会跑个没影,若是给它取名字有了牵绊,将来它跑丢了,她还要伤心。像现在这样,反而感觉轻松。   从王都到雷切尔领的博恩,就算快马加鞭日夜不停也要跑上七天。爱丽丝还要吃饭睡觉,不准备昼夜兼程,况且这事也不算是个急活儿。所以她慢悠悠,特意往西北方向绕了一段,让人看清了她的头发颜色和背上那柄巨剑,这才小心翼翼把巨剑包上几层,出钱寻了个信使,让人把它送回到罗姆的农庄去。   她这次办事,隐秘最重要,最好还是别挂着招牌。   她这头发其实也显眼,好在红发姑娘虽然少见,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她若是为此再特意染个头发,好像也有点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个佣兵罢了。在寻常平民看来是不尊王法的边缘人,在王公贵族们眼里,不过是一条可以拿钱买来的性命。   她往西北走了几天,才从小路绕回往北边的正道,等她骑着马晃悠到博恩的时候,已经是第十七天头上了。   博恩好像快要下雪,天阴沉沉的,风刮得像刀子。虽说爱丽丝知道北地冷,特别准备了厚衣服带来,到了北地还觉得有些挡不住,琢磨了半天,到底在当地花八枚银币买了一领裘衣。   除却之前她花二十金币嵌的那枚附魔宝石,这是她这辈子从她手里出去最大的一笔钱。花钱时多少有些手抖,可等到那毛茸茸暖和和的裘衣穿在身上,抵挡住了风寒。若在王都,花两倍的价钱也买不到这么好的裘衣,想想其实是值得的。   爱丽丝从小过惯苦日子,当酒馆女侍的时候手里攒下几个钱,没舍得花过。后来她跟罗姆学徒三年,罗姆自是从来没让她饿着,给她选兵器的时候也决不小气,可也从来没给过她什么零花钱。爱丽丝头一次带着这么多钱出门,开始的时候未免有点畏手畏脚,花过了一次,心中便有些蠢蠢欲动。   她手里现有一百多个金币,若是寻常人家精打细算过日子,这些钱够用十年八年;要是住客店,可能也够住个一年半载。若是拿来买裘衣,像这样的裘衣,她能买一百多件。她自然不可能买一百多件裘衣,但这样的计算到底让人心里高兴。   当然了,女公爵给的这预付款,是为了让她想办法替她取珠冠,不是让她胡花的。罗姆师父虽然没给过她零花钱,却教过她自己理财的法子:   “你记住,给的预付款,只可花用四分之一,办完了事回程的时候,还可再用四分之一。剩下一半不到危急关头,是万万不能动用的。按规定,任务若是完不成,预付款须得退回一半。若是花光了,就得问公会借钱。有多少高级佣兵就是栽在这上头,从此债台高筑,万劫不复。”   虽说这次任务就算失败了也不用退还预付款,但想着这么一句嘱咐,爱丽丝才总算收住了蠢蠢欲动的心思,没再多花钱买什么,只是老老实实在客店寻了间二等客房住下。二等客房的房价要八十五铜币一晚,早饭十五铜币一餐。如今正是冬天,干草价高,马厩的位置连同喂马的草料竟要三十五铜币一天。这样天价,难怪罗姆师父不肯买马,无论去哪里都靠两条腿跑,只有不得已的时候,才租驿站的驿马用。   爱丽丝先在柜上押了一枚金币,这些钱大概可以住个一周。   北方冬日里天黑得早,外头又刮风。到博恩的头一天晚上,她没急着出去打听消息,就留在客店房间里,向未来之神祈祷。   自从爱丽丝上次差点丢了性命,每天晚上就给自己添出这样一件功课。开始的时候多不习惯,而且还总引她想起母亲,忍不住心里酸涩。时间长了,倒是适应了些,渐渐当做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做。若是哪天因事没有祈祷,反而要觉得缺了点什么。   那神明自从上次救了她性命,就再没吐出过只言片语。也不知是不肯出声,还是用光了神力,连梦境都无法再操控。爱丽丝上回听他说话时正处于生死之间,连他的神名没来得及问,如今祈祷,也没个明确指向,只能在心里不断回忆当初清风似的从她耳边吹过的那半句话:   “千万别再忘了我。”   一般人向神明祈祷,大多都是祈求神明护佑,祈祷词都是编好的套路。爱丽丝的祈祷却与众不同。她只盼未来之神能够多增加一点神力,可以多一点自由,除此以外再没别的心眼。倘若她的祈祷真有一分两分是为了自己,也是希望他听见她的祈祷,能再来和她说一次话。至少,让她能有机会谢他。可惜从那时到如今,她已经祈祷了几个月,一点动静都没有。   或许她一人的信仰之力还是太少,不足以令他醒过来吧。   她倒也不着急,她妈妈祈祷了一辈子,爱丽丝也没见弗格娜回应过她哪怕一回。但末日之神却着实已经救过她的性命,就算后半辈子每天都花点时间为他祈祷,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   或许是因为独自一人前来完成这颇具风险的任务,爱丽丝这天祈祷得格外久了一些,直到力倦神疲,才沉沉睡去。到第二天她打听到了雷切尔伯爵宅邸的位置,在周围转了几天,大致心里有了数。   虽说是贵族大宅,也并非密不透风。厨房里每日都要有人送肉送菜,要混进厨房,其实不难。她转悠几天,还真混进去过一次,在厨房里绕了一圈又出来了。   要想从厨房进前厅,实在是太难了。一路上不知要碰到多少仆从拦路。爱丽丝佣兵出身,其实不大在乎人命。若她是图谋行刺,倒是可以勉强一试。可她的目的并非行刺,而是寻物,不是急切之间可以做完的事。   其实最好的办法,还是想法以女仆的身份混进去。可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实难:雷切尔伯爵是当地的领主,宅邸内的佣人都是用惯的,就算临时要找人帮忙,也会找村子里知根知底的佃农之女,不会随随便便雇佣来历不明之人,况且此事虽然不急,爱丽丝也没有一年半载可以耗在这儿的。   这样想来,还是得想法从正门进去。   爱丽丝打听来打听去,终于听说,雷切尔伯爵虽然对交际无甚兴趣,但附近乡绅贵族以他为首,每月总还是要开办聚会。此类聚会惯常是要夫人主持,他夫人不在近前,几个情妇亦不是什么能上的了台面的人,干脆请来本地的交际名花接待客人。而他自己只在宴会初开时露一露面,就算是尽到了主人的职责。   爱丽丝听说这消息,不觉心中一动。   有戏。 第26章 乔装入场。   爱丽丝虽然是个女孩子,跟佣兵们在一起待久了,总有机会遇到几个烟花女子。自己觉得那些烟花女子的风致,她还是可以学上几分。   至于如何跟着脂粉队混进伯爵宅邸嘛……   只要有钱便不算很难。   爱丽丝在住的客店打听了博恩烟花街的所在,听说并不太远,就决定徒步前往。   她如今是个姑娘的打扮,听她打听烟花街,店伙的眼神就有点怪怪的。爱丽丝被他看得怪难受,又不好揍他一顿,琢磨着或许过几天换一间旅店住。   要是她还像以前那样扮男装就不会有这种麻烦,当女人还真是麻烦啊。   爱丽丝还是第一次进烟花街。当初她师父顾忌她是个女孩子,不肯带她进烟花街长见识。她小的时候听周围人描述,只当烟花街是龙潭虎穴。后来听身边认识的佣兵说那是销魂窟,又觉得好奇。如今师父管不着她,她自恃武力,不怕遇见坏人,放心大胆地进了烟花街。   此时是黄昏,还未入夜。烟花街上已经有女人在路边站定,也有人在路上来来回回地走。   这些都是最下等的妓|女,早早就被赶出来拉客,这么冷的天,她们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这些女人几乎长得一个样子,苍白而浮肿的面孔上不用心地抹了些脂粉。她们早已放弃了对未来的期待,连一个笑容都懒得挤出来,像是一群幽灵。   若爱丽丝还是当年那个小女孩,看见这样的场景肯定会吓跑,说不定还会哭出来呢。不过如今的爱丽丝已经见识过许多真的死人,也就不会害怕活的幽灵。她看着她们的模样,多少觉得有点可怜。   如果她不是经历了种种特殊际遇,此时她或许就在她们之中。   爱丽丝对站街女的同情也不过是在脑海之中的一闪念,来这里还是办正事要紧。爱丽丝来之前打听过,博恩的烟花街上,做这行当的着实不少,但若说要出入伯爵宅邸,只有露露夫人带的人才有资格。   露露夫人的妓|院是烟花街里最大的一家,只要看店铺的门面就知道,无论露露夫人追随的神明是爱欲女神阿尔涅,还是商业女神摩尔希,她一准是被眷顾的宠儿。   爱丽丝一踏进妓院大门,屋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妓院里哪有寻常女子出入,不是走投无路,就是来砸场子。极少见的情况,也有姑娘来这儿找姑娘的,只是一般姑娘觉得这事太怪,都不肯。只有几个性子特异的愿意,但也只肯接熟客。   爱丽丝是生面孔,身上穿着簇新的裘衣,不是熟客也不像是走投无路,那就只能是来砸场子的了。   她虽然年轻,一看就不好惹。前台的姑娘赶紧派人去叫露露夫人。   没过一会儿,露露夫人就从后面出来了,她的衣着神态打扮都和一般的姑娘不一样,身份一望即知。   爱丽丝只听说露露夫人是烟花街最有实力的老鸨,却没想到她竟这么年轻。   露露夫人年纪不过三十出头,长得非常娇媚,此时她穿着一件丝绸制的长睡衣,睡衣没有扣子,只在腰间系着条晃晃悠悠的绸带。她趿着拖鞋,卷着头发,手里拿一支细长水烟袋,杏眼微饧,像是没睡醒。   她冲着爱丽丝打了个哈欠:   “您是做什么来的,别是迷了路吧?”   爱丽丝不理会她的嘲讽,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听说露露夫人每周五都会带姑娘去雷切尔伯爵大人府上,想跟您去长长见识。”   这回答有点让人感到意外,露露夫人站直了身子,把烟嘴吐出来,上下打量了她一遍,得出自己的结论:   “看你这模样,不是做我们这行的。”   爱丽丝说起瞎话来连眼睛都不眨:   “不瞒您说,我两年前在王都的时候与伯爵大人见过一次,很得他的喜欢,那时候他看我年纪还小,就没把我带走,如今我到这儿来,就是为了要见一见伯爵大人,他若能想起当初在王都的事,或许能收我做个情妇。”   露露夫人又打量她几遍,一笑:   “雷切尔大人两个情妇都是艳丽娇嫩的姑娘,恐怕不喜欢你这样瘦削细弱的。”   爱丽丝不想输了阵势,梗着脖子强辩:   “你怎知道雷切尔喜欢什么样?他虽然有两个情妇,我看也不怎么喜欢,否则为什么不让她们主持宴会,非要寻你们。”   说完这一句,她的语气又和软下来:   “再说,我请露露夫人带我进去,也不是不给报酬。”   她这样说着,往前台桌子上扔了一枚金币。   金币在台上滴溜溜地转,露露夫人刚想去拿,爱丽丝快一步,抬手把金币按住:   “露露夫人愿意带我去了吗?”   露露夫人毕竟是个人精,见她一出手就是金币,便知此事有利可图。一番讨价还价,商定三个金币带她进去,还说好了,如果她真能得伯爵大人看中,做成了他的情妇,还得再给她十金币。这价格偏高了点,不过爱丽丝到底年轻,比不上露露夫人精细会算,况且图谋雷切尔伯爵之类的话,不过是她现编出来的,她怎么可能留下给雷切尔伯爵做情妇,那十个金币就算答应下来,也没什么损失。   到了星期五,露露夫人派人到客店找她,爱丽丝怕买新衣太显眼,问露露夫人借了一身妓女穿的旧衣裙,又多花了两个银币,这衣服也不知是谁穿用过的,没洗就给她拿过来,上头浸着些汗味脂粉味。爱丽丝是血里泡着长大的,此时也不嫌弃。   唯一一条令她不满意的,是这衣服上没个能藏武器的地方,爱丽丝想了又想,用皮带将匕首绑在大腿根部,有裙子遮掩,料想不容易被人看出来。   换完衣服,爱丽丝又遇上了难题:她不会化妆。   给她换衣服的屋子里也放有化妆品,爱丽丝学着那些姑娘们的样,往脸上胡乱涂了一番,自己觉得行了,出来惹得人直笑。   露露夫人实在看不得她糟践自己那张脸,打湿了毛巾,替她抹去脸上颜色,重新替她化了个妆。   “连化妆都不会,还想要勾搭雷切尔大人?你这姑娘真够逗人的。”她一边替她扑粉一边说,“倘若雷切尔大人不要你,不如就入了我们这一行,在我这儿待几年,将来跟个子爵男爵,也不算辱没了你。”   爱丽丝不说话,她跟露露夫人这样的人本来也没话可说。她给了钱,露露夫人能带她进伯爵宅邸,这就足够了。   露露夫人看这小姑娘倨傲的模样,也不生气,心想这人既然是存了要做人情妇的心思,早早晚晚,总要落到她手里头。   妆画好了,爱丽丝对着镜子瞧自己的新模样,觉得有点陌生。她试着学烟花女子的模样媚笑,发觉这还真比想象中难了好多。她试过几回,多少总有点发僵。露露夫人看见她这模样,止不住心里发笑:   还说要勾搭伯爵呢,瞧她这模样,能勾引谁呢?   不过这女孩多少有几分美而不自知的态度。这样的女孩,若是调|教开了,比那天生的荡|妇|淫|娃还要勾人。露露夫人只恨这姑娘不在自己手下,稍一点拨,半座城都要为之倾倒。   爱丽丝不知露露夫人心思,试着笑了几次便不耐烦,满心只想着那珠冠。   这样一件宝贝,伯爵会放在哪里?   若依着爱丽丝的心愿,当然希望他就把珠冠摆在大厅里,可惜这绝不可能。这样的宝物,女公爵向他索要他尚且不肯给,又岂肯将它摆在大厅里给众人观赏。   这东西是他前妻的故物,按照他搪塞女公爵的话来看,只怕是要放在卧室里。   贵族大宅里不知几十间卧室,她混进去已是不容易,总不能一间一间找起,难不成她还真要舍身勾引雷切尔?   想到这里,爱丽丝只觉一阵恶寒。   她不知道雷切尔长什么样,只知道他也是三十几岁快四十的人了,年纪足足是爱丽丝的两倍,从她的角度看,是个老头子。况且她当年在酒馆里见多了那些结局悲惨的腻歪故事,对男女情事只觉恶心,从不觉是什么有趣事。   罢了罢了,既然答应了女公爵,总要试一试。她武力强横,又有匕首护身,总不至于真把自己折进去。   她这样打定了主意,两个小时之后,她就跟露露夫人的姑娘们一起站在雷切尔伯爵家的客厅里了。   这是爱丽丝第二次身处贵族的聚会之中,与女公爵家的聚会不同,这里是完全属于男性的社交场。这里没有什么夫人小姐,被当做点缀的,只有露露夫人带来的姑娘们。姑娘们似乎早就已经适应了这样的场合,一点不怯场,与贵族男子们纵情欢笑。   在这样的场合,人们似乎撕去了上流社会那张道貌岸然的皮,所有人都是狩猎与被狩猎的关系。   不过究竟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却多少有点难讲。人人都觉得自己是猎人,觉得自己赢了的时候,或许正进了对方的圈套。说到底不过是各取所需,谁认真谁就输了。   爱丽丝没见过雷切尔伯爵,不过在这样的地方,想要认出主人,并没那么困难。爱丽丝走了一圈,就从别人的眼神里认出了他。   这人三十多岁,一头黑发,神情格外显得阴郁。说起来,他还真可以算是个英俊男子。不过表情相当疏离,多少有点不好接近。姑娘们似乎也知道这一点,并不往他身边凑,只是把注意力放在宾客们身上。倘若能在这里被哪一位有钱的主儿看上,至少几年之内就不用发愁了。   只有爱丽丝一直盯着雷切尔伯爵。   她虽然铆足了劲琢磨怎么勾引雷切尔伯爵,但想法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转化成行动。事情临到眼前,她甚至不知道应该怎么向他搭讪。   雷切尔伯爵显然对自家开办的聚会毫无兴趣,他只在宴会上待了一刻钟,跟到场的宾客打了打招呼就走了。   爱丽丝眼睁睁看着他离开,紧着追上去两步,也到底没有撵上。雷切尔伯爵上了楼,楼梯口自有两个仆从拦住,不许她往上走。   虽然主人已经离去,但这场聚会只能算刚刚开始。   年轻的贵族们揽过身旁的女人,悄悄在她们耳边说着放诞无礼的骚话。姑娘们假模假式地用扇子遮着嘴巴,哈哈大笑。   该说谢天谢地,雷切尔领的年轻人显然更喜欢丰满娇嫩型的女人,在满场的莺莺燕燕之中,爱丽丝并不特别引人注目。她提升步速,装出找人的样子,尽其所能地逛遍所有她能走到的地方。或许因为幸运,她没被谁缠上,但她也并没能看到珠冠。   这样的结果并不让人意外,正如爱丽丝所想,雷切尔伯爵不会把那么珍贵的东西随随便便放在谁都可以去的地方,要找珠冠,她还得从伯爵本人身上想办法。   第二个星期五,她只得又去了一次。 第27章 谁是诱饵。   前往伯爵府之前,她还是得先到烟花街。   照例递上三枚金币。露露夫人脸上笑开了花儿。   这回爱丽丝事先有了准备,提前在烟花街边的旧衣铺花两枚银币买了件□□穿旧的鲜丽衣裙,拿回客店去洗了一遍,然后才拿过来。露露夫人对她自己带衣服这件事流露出些许不满,但她还是大方地免费给她化了妆。   “带着妆容那么糟糕的女人进雷切尔大宅,是砸我自己的招牌。”她这么说。   爱丽丝第二次进雷切尔大宅时,雷切尔伯爵似乎总算注意到了她,跟别人说话的时候,眼睛总往她这边瞟。   她赶紧搔首弄姿,试图摆出一副勾引人的架势。只是她于这方面的确没有什么研究,表演出来的状态实在不成功,如果她面前有一面镜子,她就能发现自己这模样多么滑稽可笑。可惜眼前并没有镜子,她还挺自信的。   雷切尔伯爵似乎觉得她有趣,向她笑一笑,但并没过来跟她搭话。他跟到访宾客挨个打过招呼,十五分钟一到,照例转身就走,留下爱丽丝独自傻眼。   两次混进雷切尔大宅,都没什么结果,爱丽丝有点心急。出来一个多月,日常的开销加上给露露夫人的钱,她已经花去十几枚金币。小的时候只觉得每一枚金币都是一笔财富。真正一个人出门才发现,哪怕身怀百枚金币,花得居然也这么快。   再没点进展,或许她应该回去住处,换一间三等客房住。   三等客房只要六十铜币,早餐费也只要十元。不过这几天她早晨都直接走出客店,在外面街上买热腾腾的炸面包配香肠,只要三元铜币,便宜又好吃。虽说稍显简单一点,不过最近她都没在锻炼,就算吃得少,好像也不怎么饿,看起来也更像是个平平常常的小姑娘,免得别人看到她饿死鬼一样的食量和吃相,觉察到她是个佣兵。   第三个周五,爱丽丝拎着衣服和三块金币第三次到烟花街,最近她常到这里来,都走得顺了,露露夫人见了她,始终都是笑盈盈的:   “收了你这么多钱,我也有点过意不去,总之这次准保让你有收获。”   爱丽丝问露露夫人这话是什么意思,露露夫人用羽毛扇遮住嘴巴,只笑不说话。   爱丽丝不抱什么希望地跟着她和其他姑娘们来到了雷切尔大宅。   宴会开始,伯爵还是照惯例跟宾客们打招呼,满了十五分钟,他转了个身,却并没有和平常一样直接离开,而是径直向爱丽丝这边走过来。   爱丽丝到这儿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要跟伯爵说上话,可看着他过来,她反倒有点紧张起来。她左右看看,并没见到别的什么人——他就是冲她来的。   爱丽丝定一定神,挺直了背。   伯爵在她面前停住脚步,他个子很高,站在爱丽丝面前显得挺有压迫感。他伸手勾起她的下巴,打量她那张小脸:   “听说你看上了我?”   谁跟伯爵说的这话?露露夫人?她是想要帮她一把,好能赚到她的十块金币?   爱丽丝来不及细想别的,只知道自己本来就想要跟他搭上话。伯爵问得直接,她也就顺势而为,愣头愣脑地点头。   伯爵稍稍弯下腰:   “你跟露露夫人说,在王都跟我见过。我什么时候见过你?你这个小撒谎精。”   伯爵当面戳穿了她的瞎话,她本来应该紧张的。不过他的语气里透着点狎昵,不像是生气,似乎也不想追究什么责任,只是故意在逗人,想看看她怎么说。   倘若这时候答得不好,只怕要辜负了露露夫人的“心意”,爱丽丝脑子里灵光一闪脱口而出:   “梦里见过。”   话一出口,爱丽丝自己都佩服自己说瞎话的能力,果然当年没白听佣兵们对酒馆女侍说陈词滥调的情话,这些东西居然还有用上的时候。   或许她这样子确实太可爱,雷切尔伯爵忍不住笑:   “既是如此……”   他将唇凑在她耳边,轻悄悄把后半句话说完:   “……不如跟我上楼去。”   雷切尔伯爵用词文雅,不肯把话说得那么明白,可他这意思谁都听得懂。想不到伯爵表面上道貌岸然,私下里居然这么骚。   不过爱丽丝不是道德评议委员会主任,并不打算对伯爵的为人做一番品评,她本就是来勾搭伯爵的,当然不会错过这种单独相处的机会。所以她把手递过去,矜持地点了点头。   雷切尔伯爵握住她的手,鱼儿这就算是上钩了。   爱丽丝也弄不大清楚自己究竟算是鱼饵还是钓鱼人,不过没关系,就算她只是鱼饵,也要勾住这条大鱼的嘴巴。   雷切尔伯爵风度翩翩,携着她的手径直往二楼上去。爱丽丝此前已经来过两次,却从未有机会上过二楼,此时楼梯口拦路的仆人见她跟着雷切尔伯爵,都让开道路,恭恭敬敬地给她鞠躬。   一切顺利。   可惜二楼虽然一般人上不去,雷切尔也不会把珠冠摆在走廊里,否则她保准推开他抓起珠冠就跑。   离开了众人的视线,雷切尔伯爵的手就没那么老实,揽住她纤腰,将旁边一间卧室门一脚踹开,把她往床上一推。   爱丽丝顺势倒下,一双眼睛却不看雷切尔,而是先插空在屋子里扫了一圈。   这大概只是一间没人住的普通客房,珠冠不在这儿。   不要紧,爱丽丝本就没指望这么容易找到,反正此时她和伯爵在这里独处,无非就是多费点周折罢了。   雷切尔似乎没兴趣跟一个妓|女打扮的年轻姑娘谈情说爱,他一把甩上门,走到床边,拽住爱丽丝的裙子往上推,一面想要吻她。爱丽丝假意搂住伯爵的脖子,实则小心控制着他与自己的距离,不让他的嘴唇碰到自己,另一手往上拉着裙子,做出急不可耐要帮他一把的样子。   裙子被撩到了大腿上,爱丽丝的手摸着自己之前绑的皮带,眨眼间就把匕首出了鞘。   她本就是个动刀兵的行家里手,体力又强,一翻身一抬手,就把伯爵按在床上,膝盖压在他胸口,刀刃卡上他的咽喉:   “把手举起来,别出声。”   爱丽丝这匕首上面虽说嵌了附魔宝石,其实也可以做寻常匕首用。魔力只有特别动意时才会催动,实在方便得很。   突然出现了这样的变故,雷切尔却没显得怎么怕,按照她的要求,把两手放在她能看见的地方。   他的镇定让爱丽丝有点不安,她决定单刀直入速战速决:   “珠冠在哪?”   “珠冠?”   “你亡妻的那顶珠冠。”   “啊,原来你的目的是那东西。菲利克斯女公爵让你来的?”雷切尔气定神闲,好像脖子上架了一把刀的人不是他。   爱丽丝不怕他猜出她的委托人,反正不管她用什么方法拿走珠冠,雷切尔伯爵总会猜到想要那东西的人是谁。但她当然不会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直奔主题:   “少啰嗦,把珠冠交出来。”   雷切尔伯爵笑了笑:   “倘若东西在我这儿,给你也无妨。可惜那珠冠不在这里。”   爱丽丝把刀刃压得紧了些:   “不在你这儿,还会在哪?”   她压得实在太紧,雷切尔忍不住咳嗽了两声,刀口的位置渗出一点血珠。他哑着嗓子,轻声道:   “你要的只是珠冠,若真伤了我,你自己也不怎么方便。”   雷切尔伯爵这话说得没错,虽说女公爵跟爱丽丝有协议,承诺她取了珠冠回去,她会封她做骑士,将她纳入自己的保护之下。不过她若是杀了雷切尔伯爵,问题的性质就变了。无论女公爵此前向她做过怎样的承诺,都不可能为了她跟整个北地的贵族闹翻——那势必将引起一场大战。如果女公爵想要通过战争的方式解决问题,也就不会雇佣她了。   想到这里,爱丽丝把手略微松了松,至少让他能轻松讲话。   雷切尔见她能听得进去,又是一笑:   “乖,我的小爱丽丝,你把我放开,我帮你找珠冠。”   骤然被眼前人道出了真名,爱丽丝大吃一惊。   之前在妓院的时候,露露夫人也问过她名字。她随口编了个假名应付。就算露露夫人跟伯爵说过什么,伯爵也不该知道她的真名才对。   她哪里知道,之前她第一次踏进露露夫人的妓院,给了她三枚金币,还没等她换完那套妓|女衣服,就已经被露露夫人卖了。   露露夫人拿了她的钱,转眼就派了个机灵小家伙,到来雷切尔伯爵宅邸报信。不出四十八个小时,爱丽丝的身份就被伯爵的手下人扒了个一干二净。   她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一举一动都在雷切尔伯爵掌握之中,伯爵不知她来博恩的目的,观察了几次也没有头绪,这才以身为饵,诱她自己暴露。露露夫人今天跟她说的那些话,其实也都是出自伯爵的授意。   爱丽丝这么一吃惊,犹疑之间,就让雷切尔伯爵抓住了机会。   雷切尔伯爵身为贵族,武艺本来就是自幼学习的基本功,身手其实不差。只是他没经过多少实战,到底稍显生疏,再加上爱丽丝力气确实太大,这才被她制住不能动。此时见爱丽丝愣神,又仗着知道她绝不敢轻易出手杀人,竟让他得到机会,摆脱了她的钳制,只听他一声令下,从各处冲出来二十几个带着武器的侍卫。   雷切尔知道爱丽丝是刚刚晋升的特级佣兵,虽说她只有十七岁,也并不敢小觑她,这些人早已经在这附近埋伏多时,听见雷切尔伯爵下令,就将爱丽丝团团围住。   情势顿时逆转。   爱丽丝自从得了未来之神的护佑,力气相当了得。只是对方到底人多,她没带巨剑,手上光有一柄匕首,真打起来,注定要落下风。好在雷切尔伯爵大概事先嘱咐过什么话,此时他们也只是将她围住,并没有先动手的打算。   爱丽丝攥紧了匕首,心里多少有点拿不定主意。   若光是论武力,爱丽丝倒也不是全然没有信心从这里逃出去。不过现在若是走了,只怕之后再找不到机会取珠冠,况且她身份已经暴露,就算回去也没法再做佣兵公会的工作,只能亡命天涯;可她若是现在被这些人捉住,又不知道会被怎样对待。毕竟这里是伯爵的领地,如果他高兴,他甚至可以合法地把她直接吊死。   正犹豫着,她的耳边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别反抗。”   这声音拂过她的耳畔,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传过来的,一时间,爱丽丝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是那声音又再次传来,比刚才更加清晰:   “别反抗,跟他们走,信我。” 第28章 地牢之下。   这是未来之神的声音。   爱丽丝把匕首插回到绑在大腿上的刀鞘里。   “我跟你们走。”她说。   她这句话让站在这里的侍卫都松了一口气,有一个大汉从后面伸手推了她一把。   爱丽丝虽然决定投降,却也没打算就此变成一只小绵羊。她身手本就敏捷,一下抓住那大汉的手,给他来了个过肩摔:   “别动手动脚。”   她动作极快,竟没人来得及拦她。那摔倒在地的大汉被狠狠砸在地上,似乎是伤了腰背,挣扎了几下,竟起不来。此时的气氛无比紧张,一时间也没人顾得上去拉他。   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爱丽丝身上。   她的样子有点狼狈,看起来像是一只困兽。虽说要投降,却仍然摆着防御的姿势。为着方便,她的裙子已经被她撕开系在腰上,那原本是为了穿着引诱人的衣裙,此时少了些布片,反而变得好像是一件战袍。   妓|女的衣服里面藏不下锁子甲,她这血肉之躯,其实半点都抵挡不住刀剑,她手上其实也只有那么一柄小匕首,虽说是带了附魔的,到底没法应对这么多人,然而这些侍卫被她的目光所摄,竟是没有一个人敢再动手,只好都看向雷切尔伯爵,等待他的示下。   雷切尔伯爵站在房间角上看着这场景,脸上半点表情也无:   “既然爱丽丝小姐愿意留下,那就请她到地牢去住一阵子,你们陪着她去……别伤了她。”   最后这一句,与其说是雷切尔伯爵对俘虏的优待,倒不如说他看出了这些人眼中的怯懦,所以替他的手下人找一点台阶。   雷切尔伯爵发了话,侍卫们也就维持着包围住她的这个架势,带她到地牢去。这状态一半像是引路,一半像是押解,总之并没有人敢再碰她,当然也没人敢给她搜身,仍让她带着匕首。   总而言之,等她进了地牢,锁上牢门,众人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雷切尔大宅原本是座城堡,近些年北地贵族的联盟愈加稳固,雷切尔领多年未曾遇到战事,城堡防御功能下降,经过些改建,便成了这一座大宅,能让主人们住得更舒服些。不过地下的地牢之类,还是保留下来。城中另有监狱,寻常的犯人并不关在此处,如今这地牢内便只有爱丽丝这么一个囚犯。   或许该感谢雷切尔伯爵,此前他料到地牢即将入住一位年轻小姐,特意命人通过风,新换了稻草,让这里的气味不至于太糟糕。不过现在天气还没能真正暖起来,地牢里没有生火,到底还是冷些。爱丽丝有点后悔,出门的时候没把她那簇簇新的裘衣带来。好在稻草倒是有不少,也可勉强围起来御寒。   伯爵的侍卫们离去时带走了唯一的光源,地牢里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爱丽丝侧着耳朵细听牢房外的动静,那些人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只留下她一人。地牢里没有狱卒看管,她似乎终于可以稍微放松片刻,   她想要好好琢磨未来之神的事,可她今天实在是太困、太累也太乏,还来不及想什么,就裹着稻草睡着了。   她也不知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到处还是漆黑,只是她睡醒过来之后,眼睛多少适应了漆黑的环境,隐约可以看见各处一点轮廓。   外面没动静,却能闻见饭菜香味,她睁大了眼睛拼命看,循着之前的一点记忆和印象走到门边,在窗洞处找到了汤和面包,不知是何时送来的。这些食物大概是大宅里的厨师做出来的,味道还不算坏。爱丽丝狼吞虎咽吃完,这才总算攒足了精神。   她被关在这地牢里没有事做,眼睛也看不见什么。此时能做的事只有一件,就只是等待而已。可她究竟在等些什么?爱丽丝自己也不知道。   在这又黑又冷的地方苦等,也是够熬人的。   好在虽然什么都干不成,至少还有两件事情可以想:第一件是那特别的珠冠究竟在何处——此事她知道的信息太少,瞎猜也没用,只好姑且放下;另一件就是消失了数月之后,重又出声的未来之神。   此前她听到未来之神的声音重又出现在耳畔,第一反应自然是惊喜。只是当时那场景也容不得她高兴,直到到了现在,才总算有了精力,将当时的情景细细回想。   当时情势危急,倘若不是那一句,她急切之中,还不一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未来之神的那一句指示,让她放弃了抵抗,被关到这里。只是她此时坐在这地牢之中,却不知他这指示究竟是因何而下。   按说祂既然有“未来”之称,思虑必然比她长远。而她如今是祂唯一信徒,祂定不会害她。   爱丽丝想了一会儿,开始按照平常的样子低头祈祷。   这次她使用了一段通用的祈祷词,只要替换一下对象,就可以用在任何神明身上。这是一段祈求神明降临的祈祷词,一般人并不常用。不知为何,爱丽丝母亲活着的时候倒是每天都要念一遍,祈求弗格娜降临。可惜在爱丽丝的记忆中,她母亲从未成功过。   不过爱丽丝相信,那温柔的末日之神,应当比弗格娜更容易被召唤。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她感到这寒冷地牢之中的空气开始渐渐变得温暖,就好像突然多出一个人,坐在她的面前。   爱丽丝睁开了眼睛。   地牢里这么黑,无论睁眼还是闭眼,效果好像都差不多,什么都看不见,就算是觉得自己看见了什么,也做不得准的。她虽然知道这些,却仍是隐约觉得眼前出现了仿佛人的轮廓,自己也不能确定,这究竟是真实,还是仅仅是因为心中渴望而产生的一种幻视。   爱丽丝小心翼翼伸出手,想要去触碰眼前的人影,却摸了个空。手掌从她以为有人的地方穿过去,将那人影般的轮廓划破,她什么都没有摸到。   她刚要感觉失落,神明的声音却再度出现在她的耳边:   “爱丽丝,不要怕。”   地牢内极为寂静,没有第二个人在。而这声音里也正是祂那特有的温柔,如此清晰,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一种幻听。   爱丽丝的心一下子定了。   “我不害怕。”她说。   她想要同神明多说几句话,答了这一句之后却迟疑。不知应当说些什么好。她本有万语千言,一时都哽在喉间。原本想过几个月要说的道谢的话,此时好像也没法出口。毕竟若用言辞来感谢救命的恩情,未免也显得太寒碜了。   幸好她要道谢的这一位并不是寻常人类,她的话无需出口,祂就已经洞察。   “你无需谢我,也不必不好意思。”他的声音始终像风一样,“你是唯一可能成为我信徒的人,我若不救你,此后不知要再等几百年,才有机会遇见下一位。”   “怎么会呢。”她脱口而出,“每年都有那么多孩童前往圣殿,难道说就没有一两个调皮鬼,会像我这般存心与你搭话?”   问完这一句,她听到了神明的笑声:   “你猜得倒也没错,调皮鬼自然有。只是……真正能成为我信徒的,只你一人。”   爱丽丝不知神明到底是怎样下了这样的结论,但“独一无二”这件事,多少总要扣动人的心弦。爱丽丝听了这话,有些欣喜,同时也有些局促,不觉在口中嘟囔:   “说是您的信徒,实际上却连您的神名都不知晓……”   未来之神的声音在虚空中响起:   “我此次前来,就是要为你举行仪式,让你正式成为我的信徒。按说这样的仪式应当在神圣殿堂的祈祷室中举行,身旁还要有祭司主持,就像你十二岁的时候参加的那场仪式一般。可惜我并无圣殿,更无祭司,这样重要的仪式却只能在这地牢之中举行,还真是……太委屈你了。”   这句话说到末尾,末日之神的语气之中,隐约竟显得有些失落。   “没关系的!”爱丽丝赶紧说,“能成为您的信徒,是我毕生夙愿,无论在哪里举行仪式都不要紧。”   这话出口,爱丽丝自己也愣了一下神。几个月前她还完全没想过这回事,只是被祂救了之后才决心要做他的信徒,此时说什么毕生夙愿,似乎显得过于谄媚,而且……也没那么符合事实。   大概她只是不想要听到祂失落吧。   可惜她的想法在祂这里总是无所遁形,无论她想些什么,祂都能全然洞悉。   “你无需为此感到有什么不好意思,没有信徒的神明称不上是真正的神明,我需要你,比你需要我更甚。无论是上次在战场上替你疗伤,还是为你增长体力,都不过是一种回报。倘若不能给你提供一点什么好处,那我也愧对神明之名了。只是你若不正式归到我的名下,我能为你做的事到底有限。今日我响应你的召唤来此,就是因为这地牢虽然简陋,但这安静封闭的环境却正适合为你举行仪式……现在我要问你,你做好准备了吗?”   神明的话语总是如此温柔,让爱丽丝感到整个人都温暖起来。她站起身,拍去身上沾着的稻草屑,眼睛看向前方:   “我准备好了。”   四下里一片漆黑,爱丽丝什么也看不见,但她能感觉得到,那从不露面的未来之神,此时似乎已经化身实体,站在她的对面。   神明的声音从对面响起,祂的态度比起平时更显庄严:   “今日我在这里主持典礼,接纳你为我的信徒。这地牢就是我们的圣殿,你的身体是祭祀所用的圣坛,你心中的火焰是我们的灯烛。我是你的祭司,亦是你决定要侍奉的神明本人。”   “是。”   “请跪下来,让我为你祝福。”   爱丽丝单膝跪地,感到似乎有一只手被放在她的头上:   “我,未来之神,末日之主,摩伊拉·奥特蒙洛伊·刻里斯塔纳·埃利奥特·瑟西里安,今日在这里接纳我的信徒。信徒,献上你的名字。”   “爱丽丝。”   “我悦纳你的姓名,将其与我的名字连接,我承认你为我的随从,从今时今日之后,你将为我作战,为我祈祷,你的名字关联着我的荣耀。”   “是。”   “我也承诺将会爱你,将目光投注在你的身上,给予你祝福和保佑。我予你特许,让你可以以瑟西里安的名字称呼我。只要你呼唤,我一定来到你的身边。”   “我以一吻作为你我约定的印记,只要这嘴唇的颜色依然鲜红,只要仍有血液在这身躯之内流淌,你就仍是我的信徒。”   爱丽丝感到她的嘴唇似乎被什么触碰了一下,那一瞬好像有电流通过,她一惊,身子颤抖了一下。唇上感觉像有火在烧,却弄不清这热度到底是仪式的连带反应,还是出于羞涩。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对面传来神明的声音:   “仪式结束了。”   哦,原来这就算是结束了。   可爱丽丝唇上那火辣辣的感觉却一点没消,她想了又想,终于问出口:   “您……这算是已经醒了吗?” 第29章 密室美人。   “没, 这仍然是梦。”   “可这……”爱丽丝摸了摸自己的嘴唇,方才的触感绝对不是假的。她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疼得龇牙咧嘴。   对面传来了笑声,好像在笑她的憨。   “你小时我们在圣殿会面的那一次, 我曾给你讲过好多这方面的事, 时间太久, 你怕是都忘了。要我醒来需要很多很多祈祷的力量,单靠你一个人是不行的。不过你这段时间以来不间断的祈祷, 确实给我的梦境补充了许多力量,让我可以凝出个实体来,虽说还不能算是个看得见的形象……但至少可以碰得着。”   他这样说着, 爱丽丝感到有一只手握住了她的手。   “就像这样。”祂一边说,一边扶着她站起来, “可以拉你一把, 也可以做祭司主持仪式。不过模样太怪看不得, 幸亏这里没有光, 否则会吓着你的。”   祂这话很难让人不好奇,爱丽丝抓住祂的手不放, 那只手凉冰冰的, 没什么体温,触感也和人的皮肤有差别, 但形态毋庸置疑是人的手。只是不知道这只手连着的身体究竟是什么样。   或者说……其实她更想知道,刚才吻她的嘴唇是个什么样。这是她初次的吻, 虽然其中不包含任何亲昵的意味, 只是仪式的流程,可爱丽丝的心里还是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她拉着祂的手腕, 想要顺着胳膊再往上摸一摸。   她的手刚摸到小臂,就被另一只手截住了,他的手势相当坚持,毫不动摇,她只好作罢。   “无论如何,总算是把这仪式完成了。”神明认认真真地说着,好像这么说就能掩饰两人手上的小动作似的,“这是有些古的仪式,和现在圣殿里流行的那种不一样。当初神明的信徒还没有那么多,每一位信徒都要宣誓献上自己的姓名、荣耀和自己拥有的一切。按过去的习惯,只有经过这样的仪式,才能算作是正式的信徒。”   爱丽丝点了点头,“哦”了一声。   只听神明用极温柔的声音继续说道:   “你是我唯一的信徒,我记住了你的名字,把它印在心里,从此,你也获得了可以称呼我名字、使用我名义的权利。正如我在仪式上所说,只要你呼唤,我必在你身边。”   要直呼神明的名字吗?这可真有点不好意思,但这也是爱丽丝很想很想做的事,她低低叫了声:   “瑟西里安……大人?”   还是像在神殿里那种古怪的叫法,祂笑一笑,纠正她:   “只叫瑟西里安就可以。”   “瑟西里安。”   她念过了他的名字,有一阵温暖的风扑面直吹过来,好像一个拥抱。   然后祂就不出声了,好像该说的话已经说完,没必要再继续,那原本握住她手的手掌,不知什么时候也已经消失。爱丽丝想要问一问他为什么要让她留在这里,但未来之神瑟西里安没有回答,或许祂认为此事的答案自会揭晓,在此刻解答毫无必要;又或者是因为爱丽丝一人的祈祷之力确实不足,这几个月的祈祷也只够祂为她主持这么一场仪式。爱丽丝不知道祈祷的力量与神明的神力到底应该怎样换算,不知道她祈祷几天可以换来与祂的几句交谈。   虽然瑟西里安已经消解了实体,也不再说话。但她知道,祂的“梦境”还停留在这里。有祂的陪伴,这没完没了的黑暗和孤寂变得好接受了许多。   爱丽丝不知道自己究竟被关了多久,若是按照送饭的次数来计,大约该有三天了。在这三天里,送饭的人从不说话,只是从门上的小窗洞把食物送进来。爱丽丝喊过几次,让对方送一盏灯来,不过没人理她,看这情况,他们是故意要让她在这样的黑暗中待着,或许想要以此消磨她的意志。如果不是因为有瑟西里安在,爱丽丝怀疑自己会疯掉。   这一天的晚饭送来之后,雷切尔伯爵终于亲自来了。   他打开窗洞露出面容,烛火刺得爱丽丝眼睛疼。   “我的主人想要见你。”雷切尔伯爵这话不是问她的意见,只是个通知。说完这一句之后,他就转身离开,只留爱丽丝独自疑惑。   主人?一个伯爵为什么会有主人?通常来讲,贵族们要向国王宣誓效忠,国王可以被称为是他们的主人。但在此时的语境之中,雷切尔伯爵所提到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国王。   爱丽丝把之前打听过的有关雷切尔伯爵的事在脑子里梳理了一遍,骤然想起一个她原本没怎么当回事的奇怪传闻。   那传闻说,雷切尔伯爵虽然明面上执掌着佣兵公会,是一位手握大权堪比国王的男人,但实际上,佣兵公会并非他所有。他虽然掌控着一切财富的钥匙,却只是一个看门人。   他名义上效忠国王,实际上却在侍奉着另外的主人。   国王陛下也知道这件事,他虽然想方设法派出过许多密探,始终未能摸清那位主人的身份。有人推测雷切尔伯爵的主人是北地最大的贵族格雷厄姆侯爵,但这只是闲人毫无根据的瞎猜,毕竟如果真的是他,国王陛下没道理查不出来。   就连国王陛下都查不出来的事,靠着爱丽丝临时抱佛脚做的这点功课,实在不足以猜到雷切尔伯爵“主人”的真实身份,爱丽丝认为那位“主人”一定是个非常特别的人物,不过像这样的猜测毫无意义,一点价值都没有。   管他呢,反正她只是想要珠冠,如果能见到雷切尔伯爵的“主人”,说不定事情还会迎来新的转机。   虽然雷切尔伯爵说要让她去见他的主人,却没人过来押送爱丽丝。爱丽丝也不着急,吃过晚饭之后觉得格外困倦,很快窝在稻草上睡着了。   就在她睡着的这段时间,雷切尔伯爵的侍卫们来开了地牢的门锁,给她换了个地方。   这事儿说起来也够丢人的,雷切尔伯爵手下的侍卫们有些怕她,也担心路上有闪失,所以给她的晚饭里下了些能让人昏睡的迷药,这才放心大胆地把她送走。于是等爱丽丝睡醒,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地牢,自己正睡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   这床真是舒服,爱丽丝还从来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这种体验让她觉得挺新鲜,滚了两下,一时半会不想起来。   她跟着师父那会儿,经常能以低廉的价格蹭到旅店的高级套房住。不过那些旅店平常的房客不过是些佣兵,至多也就是些失去主人潦倒了的骑士,所谓“高级套房”也不过就是房间大一点,更何况罗姆可没有什么尊老爱幼的观念,就算住高级套房,爱丽丝睡得也是外间给跟班住的床,并不比一般客房的床强多少。   之前在黑暗的地方待了三天,虽然这间卧室里的光线实际上非常昏暗,爱丽丝还是花了一点时间适应。她在床上蹭了又蹭,花了好长时间才坐起来。   她先按照通常的习惯把自己从上到下检查了一遍,很好,没有受伤。甚至那把匕首也被放在床头柜上,没有被拿走。不过她之前穿着的破衣烂衫已经被人剥去,换上了一件白棉布晨衣。她的身上并没有锁链之类的东西,倒是显得很自由。不过这个房间也没有窗子,只有一扇门。   难不成这里也是一间地牢?   这大概不太可能,毕竟没人会在地牢里放这么舒服的大床。   爱丽丝走到门口,推一推门。   门没锁,一推就开了。门口等着个女仆打扮的姑娘,见她出来,向她行个礼。   爱丽丝开口问她:   “雷切尔伯爵呢?”问完,又停了一停,“还有,我的衣服呢?”   “伯爵把您送来之后就回去了。”那女仆这样回答,“您的衣服已经破了,扔在洗衣房那里……您还要吗?”   爱丽丝一怔,摇摇头:   “如果有得换,就不要了。”   那件衣服买来的时候就是二手破烂货,她穿着它参加了三次伯爵的宴会,打了一场架,又在地牢的稻草堆里滚了几天,大概早就没法穿了。   女仆点头:   “主人会在早餐之后与你见面,请您不要着急,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替您拿早餐、取换的衣服来。”   女仆说完话就走了,看起来并不打算限制她的自由。爱丽丝站在门口往走廊里看看,目之所及没看见一扇窗户。这里若不是一座完全没建窗户的大宅,就仍是什么地方的地下室。大概整座建筑只有一个出口,笃定了她跑不掉,所以也不用找人看着。   当然,爱丽丝也不想跑。她已经撑到了这时候,若是现在再逃走,未免过于亏本。无论如何,总要先见了雷切尔的“主人”再说。   按照女仆的说法,再加上她自己的判断,爱丽丝意识到她现在已经不在雷切尔大宅了。   她退回到屋里来,这间卧室除了没有窗子以外,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旁边摆着个梳妆台,上面有些女人常用的化妆品,爱丽丝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干脆爬回到床上滚了两圈,等着女仆送早餐过来。   爱丽丝曾经听说过,有些贵妇人就是这么吃早餐的。爱丽丝以前住过的旅店套房有时也有这类的服务,但她从来没享受过这些,都是早晨起来抹一把脸,就跑出去跟师父练武,练一圈儿之后,再回来狼吞虎咽地吃饭。这次难得能享受到这种待遇,她还有点小兴奋。   没过一会儿,女仆就端着一个大银餐盘过来了,看这意思,确实是打算让她在床上吃的。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早饭必须要吃饱。这是爱丽丝当年跟罗姆在一起学到的第一课。这里提供的早餐比旅馆里一般提供的那种更讲究些,香肠和熏肉的品质更佳,还有蘑菇和蔬菜搭配,哪怕只是荷包蛋,也被一丝不苟地煮成完美的圆形,加上面包托底和美味的酱汁。   爱丽丝把餐盘上的食物一扫而空,精神振作起来。女仆带来衣服给她换,虽然不像之前她参加女公爵晚宴时穿的衣服那么正式,却也是一套上流社会淑女才会穿的衣裙。   穿上这么一套衣服,恐怕见过雷切尔的“主人”之后,不容易逃跑啊……   爱丽丝心里这么想,嘴上倒是什么都没说。女仆将她带到一间会客厅,爱丽丝就在那里见到了雷切尔伯爵的“主人”。   在爱丽丝的想象里,雷切尔伯爵的主人应当是一位看起来非常严肃的老者,怎么也没想过,那居然是一位比伯爵还要年轻的夫人。   这位夫人相貌极为娇媚,皮肤如玉一般没有瑕疵,白得近乎透明,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阳光。她身上所穿的华服形制与一般贵妇的衣裙不同,更像是圣职者的圣袍,上面用金线绣着古怪的纹样,看起来并不仅仅是装饰,不知究竟有何用途。   至于她头上戴着的饰品……爱丽丝绝对不会认错,那就是女公爵要求她找的那顶珠冠。   要按照爱丽丝原本的想象,她总以为这东西应当是被端端正正摆在哪里的玻璃柜中做装饰,要么就是和其他珠宝一起藏在什么宝库里。怎么也没想到,这东西此时竟是被戴在一个女人的头上。   当然,珠冠这东西本来就应该被戴在头上。可它原本的主人已经死了,雷切尔伯爵对着妻姐声明要留着这东西睹物思人,转眼却会把它送给别人。这样看来,雷切尔伯爵未免也太过分了一点。   等等……   看着眼前这位夫人,爱丽丝心中突然产生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想法:   这珠冠原本的主人……真的死了吗?   这位夫人的面容让爱丽丝感觉眼熟,当然,她与她还是第一次见面,不过爱丽丝敢打赌,自己从前一定是见过与她相貌相似的人。可那到底是谁呢?   如果不是那顶珠冠,爱丽丝大概还没那么容易得出结论,不过这张面孔加上这顶珠冠,给爱丽丝提供了一个看似不太可能的答案:   “您就是……菲利克斯女公爵的……妹妹?” 第30章 地下祭司。   奥莉薇·昆特, 现在的名字叫奥莉薇·雷切尔。   她在这座没有窗户的建筑中已经生活了十多年。除了后面的花园以外,她不曾到过外面。花园非常小,围墙却足有三米高,站在里面只能见到一点阳光, 还有小小的一方天空。   她每天在花园里待着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 最好别超过半小时。如果哪一天她停留的时间稍微长了一点, 女仆就会出言提醒:   “您该回去了。”   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奥莉薇总是一个人待着。其实她没有多少自己的时间, 但当她能自己掌控思绪的时候,她会想起她还是少女的时候。那时她住在王都郊外的别墅里,每天应付完了家庭教师, 就跑到外面去玩,在玫瑰园摘玫瑰, 还要小心刺儿扎手。她最喜欢的是社交季, 虽然当时她还没到社交的年龄, 但每当社交季时, 她那已经出嫁的姐姐西尔维都会从西菲利克斯回到王都来看她,还会送她各种各样好玩的礼物。   奥莉薇最喜欢自己的大姐, 认为她又温柔, 长得又美。在家里时,父亲昆特伯爵也常念叨她, 说她运气好,嫁得好。菲利克斯公爵年纪不轻, 却也是个风度翩翩的男子。虽然之前结过一次婚, 但前妻已死又没留下孩子,也就不算什么缺点。   虽然西尔维也没能生下孩子,但这对她来说反而是好事——按照西菲利克斯的风俗和法律, 公爵死后,她可以继承他的全部财产和头衔,成为西菲利克斯的女公爵,到时候她就会成为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女人,就连王后都不能与她相比。   每当念叨完西尔维,昆特伯爵总要把小奥莉薇抱起来放在自己的大腿上:   “我的小公主奥莉薇,将来一定也能找一个最好的丈夫。”   父亲这么说,奥莉薇也就相信了。不过现在想来,那时候她父亲确实有资格这么说。他在宫廷里领着差使,是国王陛下的宠臣。许多老牌贵族都想要与他攀上亲戚。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愁嫁。   不过像菲利克斯公爵那么完美的鳏夫也没那么好找,况且奥莉薇生得太美了,等她到了该出嫁的年纪,昆特伯爵怎么也不舍得把她嫁给一个老头子。他挑来选去,最终决定让北地的克劳德·雷切尔伯爵做她的丈夫。雷切尔虽然只是伯爵,但他的领地广袤富庶,北部政局稳定,战争较少。像昆特家这样的新贵,虽然在国王陛下面前很得重视,论起家底来着实比不上那些已经积累了十数代的老牌贵族,总之无论怎样看,这人都是个结婚的好对象。   奥莉薇第一次见他,是在王都的一场舞会上。那时候他也才十九岁,刚刚死了父亲,还在服丧,即使来参加舞会也穿着黑衣服,一身黑衣衬得面颊像一朵粉白玫瑰花儿,与她一样好看。奥莉薇一见他就喜欢上了。   从当时来看,如果非要说这门亲事有什么美中不足,那就是雷切尔家一直都信仰异教的神明,直到归顺之后才改信光明神。不过昆特伯爵对信仰这东西抱有朴素的实用主义观点,认为无所谓信不信,只要别人都认为你信就行了。雷切尔伯爵自从到王都来之后,一直表现得对光明神很热心,经常出入圣殿,在昆特伯爵看来,这也就够了。   两方面一拍即合,这场婚事决定得很迅速,四月份见了面,八月份就准备结婚了。远在菲利克斯的西尔维听说这桩婚事定下来之后,叫首饰匠打造了一顶极为华美的珠冠,送给妹妹做结婚礼物。   奥莉薇就是戴着这顶珠冠结的婚,那时候她十七岁,雷切尔伯爵十九岁,两个都是花一样的年纪,都年轻,长得都好,都惹人艳羡。他们的那场婚礼,是王都那一年间最大的盛事。过去好久,还有人津津乐道。   在王都举行过婚礼,奥莉薇就跟着克劳德·雷切尔前往北地。   婚礼之前,奥莉薇的母亲曾跟她说过女人结婚之后必定要经历的那些事儿。刚结婚前后那几天都是一团忙乱,没做那事也属正常,奥莉薇没怎么在意。可是等跟着他回到北地的雷切尔大宅,一切都安顿妥当,他还是没有碰过她。   虽说如此,他却对她关怀得无微不至。那时正是秋天,克劳德·雷切尔乘着马车带她去看北地的红叶,对她极尽温柔。无论何时,他总是陪在她身边,奥莉薇也就安下心来,认为他是在体贴她的年轻,这才没有在这方面着急。   除了那件事以外,他待她极好,不仅时常带她去玩,还特意派人从南方运来北地不常见的食材,让厨子制作她的家乡菜,变着法儿地讨她欢心。   但当她在北地经过第二个冬天的时候,一切就有点变了。   他先是不许她出门,开始找的借口也很恰当:北地冬天太冷,她是从南边来的,怕冻坏了她。去年她去玩过雪之后确实有些咳嗽,就听信了他的话。可是后来春天来了,他还是不许她出门,顶多同意她到花园里逛逛。   她跟他吵了一架,说是吵架,实际上只是她单方面地发泄不满。克劳德·雷切尔伯爵默默地听着,一言不发。不过在这件事发生之后,她就出不了卧室了,卧室门口总有两个身强力壮的女佣看管,但凡她想要离开房间,就会有一人紧紧跟在她身后,另一人立即去找伯爵,只要他一来,必然连哄带骗半强制地把她送回到屋子里。   他把她关在大宅里,对外说她身体不好。   她没法向人求救,雷切尔大宅中的每个人都是他的仆从,整个北地联盟的贵族都是他的同盟。克劳德·雷切尔允许她给家里写信,不过她写的每一封信都要经过他的审查,有时候他看着不满意,会干脆要求她写下他口述的文字。他对她那么了解,信上的用词和语气都是她平常爱用的,谁都看不出来一点纰漏。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奥莉薇终于崩溃了。   她哭着跪在克劳德面前,问他为什么要娶她,为什么要把她关起来,为什么不碰她。她一直在哭,克劳德就只在她对面静静地看,由着她哭,脸上的表情一点都没有变。   他的态度实在太冷静,哭到最后,就连奥莉薇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崩溃像是一场笑话,但她还是问出了一直没敢问的问题:   “你到底有没有哪怕一点喜欢我?”   克劳德蹲坐下来,用手指抹去奥莉薇脸上的眼泪,吻了她的嘴唇:   “我喜欢你,一直都喜欢。”   即使是说这样的话,他的面孔仍然是冷漠的,他端详着她,像在端详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并不带多少感情。   奥莉薇发现,即使是这样,她好像也没法违抗他。他冷静得像一块冰,迷人得像一条蝮蛇。她喜欢他,也恨他,她试过拒绝他的要求,可他总是有办法让她对他俯首帖耳。有时候他觉得她表现好,会给她一吻作为奖励,但他绝对不碰她,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他们结婚的第三年,他把她送到了这里。   奥莉薇从前曾经听说过,北地的贵族们信奉着与光明神完全不同的神明。在归顺了国王陛下之后,他们拆毁了异教神明的神殿,建立起与王都一样的光明圣殿,宣布改信光明神。但她可从来不知道,也许本来就不会有外人知道,他们在地下修建了一座新的神殿,在秘密神殿中仍旧供奉旧的神明。   旧神殿中有一位女祭司,跟随神殿一同搬入地下。奥莉薇被带到她的面前,跟随她学习成为女祭司所必须知道的事情。在这里,许多事情有了答案,奥莉薇明白了他们想要她做的事——女祭司的年龄已经非常老,等她死后,奥莉薇会成为她的接任者。   按照教规,要成为女祭司的女人,在仪式之前必须是处女。   北地贵族信奉的神明被称作大母神,在北地的教义中,她被称作万神之母,万物之母。北地的贵族们认为光明神亦是她的孩子。他们同样敬畏光明神,但并不认为光明神有统治北地的能力——北地的阳光总是比别的地方黯淡一些,足以证明光明神对这里控制不足。   大母神是比光明神更加古老的神明,这也就意味着,与其他神明相比,她显得更加原始和残暴。侍奉光明神的祭司只需要领会教义、主持仪式,通过这些为神明服务;但大母神的女祭司要向神明奉献一切,将己身的身躯当做祭坛和贡品,当做可供大母神驻留的容器。   在女祭司的接任仪式上,奥莉薇站在棚顶绘有月亮和群星的大厅里,穿着新制的祭司礼袍,用金杯饮下红色的液体,那是用前任祭司的血和致幻的草药加上酒调配而成的。大母神的意志通过血液进入她的身体,用致幻的迷药控制她的精神,使她成为了神明意志的容器。在饮下血酒之时,克劳德·雷切尔就站在她的对面。   他一直在看着她,显得目眩神迷,如醉如狂。他的眼睛里燃着火焰,这眼神如此陌生,她从来没见过。在这一刻,不需要言语,她知道他是爱她的。   他爱得究竟是谁呢?她没有余裕去思考这样的问题,女祭司的血通过她的胃传递到她的全身,草药起了作用,奥莉薇感到眼前一阵模糊,开始分不清自己与大母神之间的界限。   他抱住了她,吻她。对她说,女祭司是大母神停留在人间的容器,每位女祭司都要有一个指定的仆从,而她的仆人就是他。他是她的孩子,也是她的伴侣,她的仆从;他会为她播下种子,让她能够成为母亲;他会把自己拥有的一切都献给她,满足她的所有愿望,永远不会欺骗她,他会爱她一直到他死。   他是她的仆从,也是她的狱卒。只要他活着一天,她就永远不可能离开。 第31章 取得珠冠。   在爱丽丝过去听过的所有人类与神明的故事之中, 这是最疯狂的一个。   她没法去评价这故事中的人,他们都像是失去了理智。但爱丽丝也知道,狂信徒从来就不是什么有理智的存在。她想了想,挑出一个重要的问题来问她:   “您现在是谁?是大母神, 还是奥莉薇?”   “我是奥莉薇, 也是大母神。”眼前的女人这样回答, 她的眼神与爱丽丝日常所见的女人迥异,“十多年过去, 我们已经融为了一体,无法单独分离。直到这具躯壳老死为止,我们一直都会是一体。”   她的声音非常敦厚, 与奥莉薇美丽的面容并不特别协调,爱丽丝明白那声音出自大母神。尽管她一向无所畏惧, 但直面神明的冲击还是让她的身体止不住颤抖。这不是出自恐惧, 只是人类在面对前所未见的崇高之物时的必然反应。   尽管如此, 爱丽丝还是在试图争取一点什么:   “你会想要离开这里吗?”   “我无法离开。”她说, “自从光明神的领域扩张到了整片大陆,我就再也无法离开这座神殿。曾经我拥有一切, 但如今我的疆域就只剩下这座地下神殿。我被困在这里走不脱。”   眼前的女人声称自己是奥莉薇与大母神的结合体, 但她却一直只使用大母神的口吻说话。爱丽丝隐约觉得,或许奥莉薇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   但她还是问:   “您不能离开, 但是奥莉薇呢?奥莉薇本来是自由的。”   “她本来是自由的。”大母神说,“但当她成为我的祭司时, 自愿放弃了这种自由——当初那一杯承载了我鲜血和精神的饮料, 她并不是非得要喝,但她自己选择了要喝下去。”   爱丽丝觉得这句话有很多可以反驳的地方,不过在这里驳斥大母神显然不是什么理智的举动, 她只能缄口不言。   “如果你能来得更早一点就好了。”眼前的女人突然变了语气,神情也有些哀伤,“现在一切都已经晚了,太晚了。”   爱丽丝觉察到,对面说话的人变了。   此时说话的大概是奥莉薇。她的意识仍然在这具躯壳中存活,只是她的掌控力要比大母神弱许多,只能偶尔显露出一点自我意志。   此时她似乎有了一点对身体的掌控权,从自己头上取下珠冠:   “我听说你是为了它而来的。”   爱丽丝点头。   没错,她就是为了这顶珠冠,不远千里来到此处,费尽心思进入雷切尔大宅,甚至还试图绑架伯爵。只是她现在站在这里,站在这位失去了自由的古怪女祭司面前,反而觉得这顶珠冠的事好像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奥莉薇将珠冠捧在手中欣赏:   “从前我姐姐曾经来信索要这顶珠冠,我没有把它归还回去,因为我想要把它留下,作为过去人生的纪念。但现在看来,西尔维对妹妹的思念显然更为深切……你可以把它带走,交给西尔维·菲利克斯,让她可以以此缓解失去妹妹的悲恸……但别做多余的事,别跟她说……我还活着。”   奥莉薇所用的人称有些微妙的隔阂,或许其间还有些大母神的意志在起作用,但眼前之人毋庸置疑是奥莉薇,她亲吻手中的珠冠,然后将它递到爱丽丝手上。   爱丽丝赶忙伸出双手去捧。她曾见过这珠冠的图画,却还是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实物,这珠冠有着黄金打造的底托,上面用细细的金丝连缀各色珍珠宝石,极为精巧美丽,但金丝柔软,若是拿的时候不小心一点,只怕很容易就要弄坏了。   爱丽丝捧着这精美绝伦的珠冠,想到自己后半生的命运,多半要维系在这精致却脆弱的小东西上,未免感到不可思议。她怕自己粗手粗脚把东西弄坏,屏息凝神不敢动。奥莉薇看她这样,叫女仆取来专门装这珠冠的盒子。等这东西安置好了,爱丽丝才松一口气,抬头看向奥莉薇,向她确认:   “真的不用我把这里发生的事情告诉女公爵吗?”   奥莉薇摇摇头:   “如果我姐姐知道我还活着,或许会向雷切尔领发起战争,这相当于直接向北部联盟宣战……西尔维赢不了。况且退一万步说,就算西尔维能够打胜了仗,把我带走,也并不能算是一件好事。我已经没有了可以回归的场所,如今我属于北地,和这里血脉相连。”   这一句话说到末尾,她的神态又再次发生变化,恢复成爱丽丝刚刚进来时看到她的样子,声音也变得好像两个人的声音重叠在一起。爱丽丝一直注意着观察她的表情,她想,或许是自己的出现,诱发了奥莉薇的自我意识,但当奥莉薇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完,大母神的力量就又占了上风。   虽说眼前的人名义上仍是大母神的祭司,但把她当做大母神的本体看待,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对。爱丽丝想起之前未来之神瑟西里安曾在危急时要求她不要抵抗,是否因为祂知道她会被带来与大母神相见?   此时似乎是一个契机,让她有了一个与神明直接沟通的机会,爱丽丝隐约意识到,她可以借此了解到一些与神明有关的事。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瑟西里安似乎并不能将一切对她和盘托出。不过眼前的这位大母神却没有这样的限制。但是……究竟她该问些什么呢?   爱丽丝还在茫然,只听大母神又向她开了口:   “听说你来到博恩,我们都想要见一见你。奥莉薇希望你来,是想要把珠冠交给你,带回给她的姐姐;但我要求克劳德带你来,是因为你是几百年内唯一一个与瑟西里安连接的人……我看到你现在已经成为了祂的信徒,世界未来的变化就系在你的身上。”   大母神的说法让爱丽丝坐立不安。   “从前也有过教团信仰过瑟西里安。”爱丽丝说,“他们并没能唤醒祂,给这世界带来什么变化。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佣兵,势单力薄,更做不了什么。”   大母神不赞同地摇头:   “之前的教团未能成功,是因为时机未至。但是现在,光明神的统治已经开始由盛转衰,虽然从表面上看,世间的一切仍然处在光明神订立的规则之下,但新生命的幼芽已经将坚实的地基穿透,随时准备开出与之不同的新花。况且除我以外,仍有其他神明在黑暗中蛰伏,等待着见证光明神的失败。”   “您说的是暗夜之神路德尼尔吗?”   大母神点了点头:   “路德尼尔是暗夜,是光明的反面,这注定了他无法拥有比光明神更加强大的力量。从前他曾经抱怨过我的偏心,把一切珍贵的东西都给了别人,让他的兄长赢得世界,却只让他在黑暗中蛰伏。不过现在我已经处在湮灭的边缘,他想抱怨也没有用,只能等待瑟西里安醒来之后,为这世界订立新的法则。不过新的法则中是否还能找到暗夜之神的一席之地,那就不是我或者路德尼尔能左右得了的了。”   大母神以亲昵的态度提起诸神,这让爱丽丝想起,北地的人们说,大母神是诸神的母亲。   这说法大概没错,不过以大母神目前的情况来看,诸神之母的身份并没能给她带来什么好处,在光明神成为主流信仰的现在,大母神的力量已经走向了衰微。如果爱丽丝理解得没错,她似乎想要凭借瑟西里安的力量,结束光明神的世代。   但瑟西里安还没有醒来,一切只能依靠她这个信徒,可这真的是她爱丽丝可以做得到的事吗?   大母神似乎窥破了她的想法:   “瑟西里安的沉睡,最初是出自众神的意愿,我将最好的东西给了祂,因此招致了众神的嫉妒。但祂即使沉睡着,祂的力量仍然不会消失,有他的力量在,你将战无不胜。”   “您……给了祂什么?”   “希望。”她说,“我给了祂希望。来自于瑟西里安的希望会瓦解光明神塑造的世界,所以他们害怕祂,想方设法阻止祂到来,但他们不明白,时代的变化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时代的趋势之前,就连神明也无能为力。光明神的统治必将终结,这一天不会太远了。”   大母神说完了她的预言,向爱丽丝做了一个手势,表示谈话结束。爱丽丝向她行了一礼,跟着女仆走出房间。在离开之前,她回过头来,问了大母神最后一个问题:   “当瑟西里安醒过来的时候,您也有可能会消失,是吗?”   “是的,作为更为古老的神明,我大概会在新世界到来的同时湮灭。”大母神说,她的态度极为平静,“但对神明来说,湮灭亦是自由的一种形式,我将通过湮灭进入新的境界。” 第32章 车上协议。   与大母神的谈话结束之后, 爱丽丝只觉脑子晕晕的。   她是个佣兵,实在不擅长思考这些过于形而上的东西。在与大母神的谈话之中,她只明确了一点:   大母神认为她将会是唤醒瑟西里安、颠覆光明神信仰的关键。   在爱丽丝看来,这可真是太过于高看她了, 她不知自己究竟有何德何能, 被这位远古神明寄予厚望。不过她对此倒也没什么压力, 毕竟这件事已经超出了正常人能想象的范畴,爱丽丝对此毫无实感, 自然也就更谈不上有压力了。   真要说让她有压力的东西,还得是她手里那装着珠冠的盒子。这东西如今已经到了她的手上,须得完完整整地带到西菲利克斯, 一点也不能弄坏。按说这东西是要让人戴在头上的,总不至于太脆弱。但爱丽丝看着那细细的金丝, 可不敢赌这一把。   雷切尔伯爵似乎无意将她囚禁于此, 爱丽丝离开大母神与奥莉薇的会客室之后, 就有女仆来告诉她, 一会儿会有马车过来,把她送回雷切尔大宅前面, 届时她可以自由离去。只不过为了不暴露这里的位置, 上车之前她需要在眼睛蒙上黑布。爱丽丝琢磨着雷切尔伯爵既然将她带到这儿来,没有收缴她的武器, 还任由她拿走了奥莉薇的珠冠,大概也不至于非要在这时候为难她, 于是她听从安排眼睛蒙着黑布上了马车。   在马车上坐好, 爱丽丝解开眼睛上的蒙布,这才发现车上居然还有另外一个人——雷切尔伯爵此时就坐在她对面,向她一点头。   尴尬, 这真是无与伦比的尴尬。   上次跟雷切尔伯爵见面的时候,爱丽丝用拙劣的技巧勾引他,还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差点割断他的喉管,这件事还没过去几天,她就听了一大堆雷切尔伯爵年轻时的糟糕故事,还没等消化完,现在她居然跟他坐在同一辆马车上。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爱丽丝都不想跟眼前这个男人有一丁点瓜葛,她往外挪了挪,紧贴着车壁,只想要尽量离他远一点。   雷切尔伯爵从十几岁的时候起就一直被女性追捧,这会儿见爱丽丝视他如蛇蝎,倒也不以为忤,只觉得有趣,反而刻意搭话:   “你和我的主人已经谈完,现在,只剩下你我之间的事了。”   爱丽丝警惕地瞥了他一眼:   “我和您大概没什么可说的。”   “怎么会没话说,至少到目前为止,你还是特级佣兵。而且,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之前劫持了我。按照博恩的法律,平民劫持贵族,至少要判三十年以上的监禁,就算判处绞刑,也是理所应当,任何人都不会感觉奇怪。”   哦,对,真糟糕。   伯爵在博恩拥有执法权,考虑到之前她确实劫持了他,他确实可以把她直接丢在牢房里发霉,直到她烂在里面为止。就算伯爵大发慈悲赦免她的罪过,他身为佣兵公会的主人,只要稍微动动手指,就能让她的日子变得非常难过。无论如何,这位精神不是很正常的狂信徒伯爵实在不是好惹的,至少在她安全抵达西菲利克斯、女公爵履行诺言,正式封她为骑士之前,她实在不应该得罪他。   或者更现实一点,或许她应该想办法讨好他一下。   罗姆师父曾经对着她谆谆教诲,佣兵不需要有节操。一切以眼前现实利益为准。爱丽丝想象得到,如果是罗姆师父遇到这样的难题,他绝对会立即滑跪,向伯爵献上人类历史上能找到的最诚挚的道歉,然后把世上所有的肉麻话都从头到尾说上一遍,直到伯爵答应不再追究。   但一想到这位伯爵道貌岸然的外表下隐藏着那么一个变态……爱丽丝感觉试图去讨好他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她还太年轻,无论她的师父怎么说,朴素的正义感还尚未从她心头完全褪去,要让她立即变成一个像罗姆那样心黑手狠脸皮厚的油滑佣兵,着实有点难度。   她既不想再得罪伯爵,又不愿意出言讨好,这会儿也只好装傻了。嘴角上扬挤出一个难看的傻笑:   “嘿嘿。”   雷切尔伯爵这辈子还没见人在他面前这么笑过,有点痛苦地捂住了眼睛。   “算了,说正事吧。我不知道女公爵答应了你什么,或许你想要直接脱离公会。不过我可以明白告诉你,如果你打算就这么离开,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爱丽丝也知道,佣兵公会现存的特级佣兵人数不够。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之前也没这么容易当上特级佣兵。现在再装傻大概也没用,爱丽丝在跳车逃跑和跟伯爵谈谈之间抉择了一下,还是决定不要逃避:   “伯爵想要我做什么呢?”   雷切尔伯爵把手搭在窗口,用指甲轻轻地敲着:   “听我的主人说,你是未来之神的信徒。考虑到未来之神或许不久就要醒来……你确实有能帮上忙的地方。”   “嗯?”   爱丽丝本来不大相信未来之神会在近期醒来,可这事情被大母神一讲,似乎显得很近,再从雷切尔伯爵口中说出来,简直就像是这事在明天就要发生一样。   “您也相信未来之神很快就能醒来吗?”   “未来之神究竟会怎么样,我说不准。”雷切尔伯爵说,“但我知道光明神的统治并非铁板一块,早早晚晚就要终结,如今我已经嗅到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味道。不过我也没资格说这些,大母神的信仰不知何时就会湮灭,像我这样的人,注定会死在新世界诞生的前夜。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说到这里,雷切尔伯爵的嘴角闪过一丝苦涩的笑容,似乎已经对这样的结局完全接受。   这让爱丽丝有点意外:   “我以为您是个狂信徒,会想要尝试着力挽狂澜。”   “我当然是狂信徒。”雷切尔伯爵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大母神信仰的狂热,“所谓狂信徒,除了保持对信仰的热情以外,最重要的是对神明绝对遵从。当神明已经接受了己身的湮灭,信徒也该认清事实,以身殉道。在我看来,仅有热情的信徒实在远不够格。”   雷切尔伯爵发表了一番关于狂信徒的宏论,眼睛里透出疯狂的光。就在爱丽丝考虑着是否还要继续和他谈话时,他却又恢复了冷静,然后把话题兜回到原来的位置:   “言归正传,你既然是未来之神唯一的信徒,一定可以提前知道他清醒的日期。我要你答应我,在未来之神醒来的前夕,把奥莉薇带走。”   爱丽丝没想到伯爵会向她提出这样的请求,一时没有出声。伯爵似乎认为她不明白他的意思,紧跟着又解释了一句:   “未来之神醒来之时,大母神多半也会和其他的神明一同湮灭。如果奥莉薇还留在这里,大概会死掉。”   虽说爱丽丝与伯爵见面的次数不多,不过几次接触下来,再加上听她们讲的故事,多少也看出一点伯爵的性格人品。只觉他这话里流露出的人情味与他整个人一点不合拍,多少让爱丽丝有点怀疑:   “我还以为您不爱她,并不怎么在意她的死活。”   “我确实不爱她……不过她本来也不是大母神的信徒,不该和我一起死在这地方……我欠了她很多,这算是一点补偿吧。”   这话其实也够无情的,不知道奥莉薇如果听见他这么说会怎么想。不过对爱丽丝来说,如果只是答应这么个条件伯爵就能放过她,这还真是一笔挺划算的买卖。   “我答应您。”   “那就这样说好了。”伯爵点头,挑着眉毛看她,“别以为到时候我会死,你就可以任意敷衍。我已经准备了立约用的附魔指环,你听说过这东西吗?”   他一边说,一边取出早就准备好的戒指盒递给爱丽丝。   爱丽丝听说过立约指环。她是做佣兵的,在接一些比较特殊的任务时,也曾订立过正式契约。那种通常都是要由魔法师盖上魔法签章,确保契约本身永远不会被毁坏。与之相比,立约指环与其说是订立约定的信物,倒不如说是惩罚道具,佩戴者如果不能完成契约,是会被从戒指里窜出来的魔火烧光的。   一般来说,立约指环都要成对制造,以便约束双方。不过雷切尔伯爵这里的指环只有一枚。显然雷切尔伯爵不想冒风险戴上这玩意。爱丽丝当然也不想,不过她好像没有多少选择余地。   她接过指环:   “您倒是早早就准备好了这种东西。”   “博恩这里有我的专属魔法师,提前准备个指环并不算太麻烦。”   指环的样式倒是挺简洁的,上面刻有一些魔纹。爱丽丝把指环往手上比了比,套在了食指上。附过魔的指环立即缩紧,将她的手指牢牢箍住。爱丽丝试着往下拔了一下,指环纹丝不动。   果然,在约定结束之前,这枚指环大概没法拿下来吧。   这时候,马车已经将他们拉到雷切尔大宅的门口,爱丽丝和伯爵都下了车,伯爵对着她扶了一下帽子算是行礼:   “把珠冠交给菲利克斯女公爵时,别忘了告诉她,克劳德向她问好。” 第33章 旅店之中。   伯爵走进大宅, 爱丽丝手里捧着装珠冠的盒子,另一手遮着阳光,在原地站了一会儿。   她之前被雷切尔伯爵关进地牢,然后又被送往地下神殿, 直到这时候才算是重见天日, 被太阳一晒, 稍微觉得眼花,稍微缓了缓, 辨明了方向,步行前往她之前住的旅店。   她失踪了这么多天,也不知旅店老板会不会把她住的房间租给别人, 不过考虑到她走之前还在前台押了钱,店里一时半会应该还不至于处理掉她的行李。她回到旅店, 走到前台一问, 果然前几天多来了几个客人, 老板就把她之前住着的那间房腾出来租了出去。至于她的那几件行李, 都已经被收好放在了前台。店伙见她来了,把包裹取出交给了她:   “您的东西都在这儿, 没人动过, 您自己清点一遍吧。”   爱丽丝把行李打开,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金币银币一点没少, 零零碎碎的杂物也都在。但爱丽丝总觉得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不在这里面。她把东西又都看了一遍,还摸了摸身上, 这才想起来究竟丢了什么。   埃蒂安大人送的锁子甲不在这里。   爱丽丝的脸一下子白了。   当时爱丽丝因为不能在裙装里穿锁子甲, 才把它脱下来放在一边。当时走得急,没把东西收进行李,想不到居然就这么丢了。   爱丽丝叫来店伙询问, 店伙只说不知道。爱丽丝一急,抽出匕首拍在桌上。这一下子可把那店伙吓着了,他哆哆嗦嗦地、举起手赌咒发誓:   “我收拾的时候原本没注意,后来有客人看见送到了前台来,我就把它放进您包里了。若是我偷拿走了,叫我不得好死。”   这里闹得这么凶,老板听见响动,从楼上下来问出了什么事。听说是丢了一件附魔锁子甲,立即明白这位客人恐怕不是自己得罪得起的,连忙陪着笑脸道歉,催促店伙回想这几天的情形,又亲自去那间房里寻找。   客房里当然没能找到,这几日客人太多,店伙也不大想得起来是否有什么可疑人,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爱丽丝知道,开旅店是个正经生意,店里的人若是手脚不干净,也许会偷点零钱,却不一定敢偷拿贵重的锁子甲。毕竟金币银币没名没姓,锁子甲上却有工匠刻下的标记,又有特殊的附魔可以辨认。这样的东西若是说不清来路,一般的店铺是不敢收的。这样想来,偷拿那锁子甲的人很有可能本身就是个佣兵,或者干脆是以剪径为业的强盗。   倘若东西被什么小贼盯上,就算在这里逼问店伙也没用。爱丽丝想了想,收起匕首,向店伙问话:   “那么,你们这几天有没有看见什么佣兵或者其他带武器的客人?”   她这一问,店伙好像还真想起来了什么,他一捶手掌:   “我知道了,准是那个人拿的!”   爱丽丝再细问,才知道几天之前,旅店里确实有个有点奇怪的人。那家伙带着一对短刀,风尘仆仆,穿着适合在山林中行动的轻便服装。   一般旅客也有带把匕首防身的,但带双刀的人,一看就是以此为业。士兵或者佣兵为了要在战场上对敌作战。通常都会携带较长的兵器,只有长期四处流窜的盗贼,嫌长兵器携带不便,才会使用短刀。如果说最近有什么可疑的人,大概只有这家伙了。新入住的客人看到锁子甲送到前台来的时候,那人恰在桌前吃晚饭,正好看到店伙把锁子甲收进爱丽丝的行李里。   好不容易想起这么一个人,店伙和老板都松了一口气。店伙对爱丽丝详细描述了那个人的长相:男的,年纪不满二十,个头不高,人也比较瘦,一头褐发披到肩膀,神情显得狡黠,脸上有几个雀斑,耳朵上带着单个耳坠。   这些外貌特征加上双刀和轻便衣装,似乎并不太难辨认。爱丽丝又到马厩里去问马僮,马僮倒也记得那个人,说是他骑着一匹通体白色的骏马,虽然不知他的目的地,但记得应该是往南边去了。   这总算还是唯一的好消息,毕竟他前往的方向与爱丽丝回王都的方向一致,或许她可以一路走一路打听。   爱丽丝倒是很想立即去追,不过那人已经走了几天,又有一匹好马,就算立即去追也一定追不上。更何况她这几天折腾过来,消耗的精力倒和打一场仗差不多。如今她实在撑不住,只得让店伙给她重新开了一间房,嘱咐要将马喂得饱饱的,好让她明天一早就能出发。   客店老板说不上是出于愧疚,还是有心讨好,为她开了一间最舒适的套房,并且申明费用全免。既然客店老板有心稍作弥补,爱丽丝也就领受了。   她毕竟是个经历过生死的人,锁子甲再珍贵也没有好好睡一觉重要。她换过衣服趴在套房的大床上,还没有一分钟就进入了梦乡。   也不知她睡了多久,将醒未醒之时,爱丽丝突然感觉好像有什么在碰她的手,试图转动她食指上的立约指环。   爱丽丝一下子清醒了:   屋里有人!   刚刚丢了锁子甲,现下手中又有一件珍贵珠冠,爱丽丝此时宛如惊弓之鸟,神经一下子绷紧。她无暇细想外人究竟是如何进来,摸过枕边的匕首,不声不响就戳过去,却刺了个空。   爱丽丝对自己的感知能力极有自信,想不到会一下刺空。她当即翻身下床,用床当做掩体挡住身形,抬眼看过去。   此时已是黄昏,房间里的光线虽然昏暗,倒也不是看不清屋内情形。她却发现屋里并没有旁人。   她正紧张着,却听见有声音在她耳边响了起来:   “是我。”   她吓了一跳,浑身一抖,回过神来才意识到是瑟西里安。于是松了一口气,随手丢下匕首,直接转身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原来是您,我还以为有人躲在屋里,差点吓死我。”   “以后也许时常要有这样的事,你要尽早习惯。”   爱丽丝听出瑟西里安这句话不平常,不免又惊又喜:   “您说这话的意思,是决定要一直留在我身边吗?”   瑟西里安似乎永远都不会正面回答问题:   “我立过誓。”祂说,“在地牢里的仪式并不仅仅是你单方面的誓言。我既然说了会将目光投注在你身上,就不会违背承诺。”   “但是您如今的能量似乎并不很多。”爱丽丝指出,“像现在这样的交流需要消耗许多祈祷之力吧?我指……像现在这样制造出……实体?”   爱丽丝的尾音里带着问号,她实在不知道瑟西里安现在这样算不算是有了个实体。祂“手”的触感和之前在地牢里的感觉不太一样,摸起来与人类更加接近,却又完全看不见,但之前在地牢里,按照瑟西里安的说法,如果那里不是那么黑,似乎总还是可以看见点什么的。   “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多。”瑟西里安似乎思索了一下才得出这个答案,“大母神通过奥莉薇向我传递了一点祈祷,虽然总数不太多,不过尽可以让我对现世多造成一点影响。”   “大母神?”爱丽丝有点吃惊,想不到她居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想不到她可以以这种方式提供帮助,“信仰之力可以这样转移吗?”   “一般来说是不行的。”瑟西里安对她解释,“但她是母亲,我们之间的联系与我和其他众神不同,她祭司的权力大过其他所有神明的祭司,可以通过祈祷将她持有的信仰之力转移给其他神明。”   祂解释完这些神明之间的事,话锋一转:   “我到这儿来本来不是为了要说这个。”   神明那看不见的手与她的手交叠,指尖轻轻敲击她的手指,抚摩她手上的指环:   “我是想和你说,以后不要轻易接下立约指环。”   “嗯?”   “魔法师们的魔法是源自暗夜之神的力量,就算是我也无法轻易消除。这种东西太过危险,万一立约的魔法师对你怀有恶意,擅自偷改约定内容,它可能会在你完全没有准备的时候烧起来,即使是我也不一定能来得及救你。”   神明的声音显出少有的严肃,让爱丽丝起了一点玩心:   “我还以为您无所不能。”   “事实上,我什么都做不到。”瑟西里安喟叹一声,“你会不会嫌我这个神明太过没用?”   “怎么会!你救过我的性命。”   “不过是止住血、再封上伤口而已。任何一个魔法师的魔药都能做到。”   “但只有你能在危急关头及时出现在我身旁。”爱丽丝一边说着,一边向着祂的方向伸出手去,碰到了祂看不见的胳膊。   神明如触电般轻颤了一下,似乎对这种触碰很不适应,但他并没有动。他的手臂圆实柔软,有点摸不出骨骼,无法通过筋骨之间的差别判断性别。爱丽丝好奇心起,突然问祂:   “您是男性,还是女性?”   这是爱丽丝一直想问的问题。瑟西里安的声音过于轻柔,很难分辨性别。而祂在听了她的问题之后,稍微停了一停:   “你希望我是男性还是女性?” 第34章 神与信徒。   这问题一时间竟把爱丽丝难住了。   虽然说起来很奇怪, 但她从未细想过这件事。   当初她失去了母亲,正在凄惶之时遇到了瑟西里安,在她向祂祈祷时,心中除了怀有对家庭女神弗格娜的厌恶之外, 多多少少渴望自己能够获得一点类似于母亲的爱。那时瑟西里安温柔的声音从天而降, 虽说没有立即接纳她为信徒, 却为她指了一条明路,无论怎么说都是给了她许多帮助。尤其后来祂救了她性命, 这般再造之恩,亦与母亲的恩情相当。   但要说爱丽丝把祂当做女性看待,视祂为母亲……又绝对不是那么一回事。   虽说爱丽丝还是会经常想念母亲, 但她已经不再是孩童了。她能分辨得出,她对祂的眷恋, 与她对母亲的眷恋迥异。但要说这只是神明与信徒之间的常见情感, 爱丽丝也觉得不像, 至少爱丽丝敢肯定, 她祈祷时的心情和她妈妈对弗格娜祈祷时的心情完全不一样。   那么她把祂当做是男性看待吗?   爱丽丝忍不住要将祂与身边认识的男性做对比,这实际上有点困难, 她从小没有父亲, 对男性的了解似乎总是差了点什么。她认识的人不少,真正亲近的却不多, 可以称得上熟悉的只有罗姆师父、她当女侍时的老板休利特,还有从小一起长大的伯克。至于埃蒂安大人, 他相貌英俊, 又几次给予她帮助,甚至大方赠她贵重的防具,按说应当让人很有亲切感, 但爱丽丝总觉得,像埃蒂安大人这样贵族出身的圣职者,仅可以远观瞻仰,她离他很远很远,更难以说清他究竟是怎样的人。   伯克当初给她带来了很大麻烦,虽说现在她早已经不再感到怨恨,仍是不太想再想起与之相关的那些记忆;休利特作为酒馆老板,他那种温柔倒是和瑟西里安有点像,不过他的注意力全在莉娜身上,几乎不会分给别人,与其说是一种温柔,倒不如说只是不在意所以才显得宽容。   罗姆师父就更别提了,他做了她好几年的监护人,虽然有时候会显得不太靠谱,但从感情上讲有点像是爱丽丝的爸爸。爱丽丝能够确定,她肯定不是这么看待瑟西里安的。   要把这几人和瑟西里安放在一起比较……无论如何也觉得不对劲,根本没法放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即使只是想象他们是同一性别都会觉得古怪。在爱丽丝心中,瑟西里安就只是瑟西里安,她没法在已知的社交关系中为祂框定一个角色,自然也就没法判断,自己更倾向于希望祂是哪一种性别。   她居然就这样仔仔细细琢磨,认认真真地烦恼,想了一整圈,到底没个头绪,只能很诚实地答他:   “我不知道。”   不知瑟西里安是否又偷听了她脑海里的想法,祂的声音里带了一点笑意:   “我也不过是随口问问,就算你能说得出来,我最多也只能变出空具形体的人,没法变成真正意义上的男性或女性,我本来没有性别,要理解人类两性之间的区别……也有点困难。”   “您……没有性别?”   虽然爱丽丝无法为祂框定一个性别,但也从没想过真实答案竟会是这样。她所知的其他神明都有性别:光明神是男的,光明神后是女的,英武之神贝尔特契是男的,家庭之神弗格娜是女的。一切清晰明了,毫无疑问。唯一让人有点纠结的是诗人之神,之前她在圣殿之中看过诗人之神的神像,祂似乎是半男半女的。不过半男半女大概也算是有性别之分,和瑟西里安的情况好像还不太一样。   “我与其他那些神明不同,他们是按照人类的方式诞生出来的,在出生之时就确立了性别。而我是新一个世代的神明,我是本质,是理念,是逻各斯。你可曾听说过理念有性别的?”   理念?逻各斯?这都是什么?   谈话又开始往让爱丽丝头痛的方向发展,可这回谈话的对象不是大母神而是瑟西里安,她想要多知道一点关于祂的事,为此努力集中精神,拼命跟上思路:   “您不也是大母神的孩子吗?为什么与其他的诸神不同?”   “大母神的生育有多种形式,她最初生出了光明神那伽利和暗夜之神路德尼尔,然后生出了其他神明。我诞生于他们之后,是从大母神的精神力之中凝结生发出来,虽然形式不同,但我们仍然有着生命的连接。   现存的诸神之中,只有光明神后不是大母神的孩子,光明神那伽利窃取了大母神的生育之力,为自己制造了伴侣,并把生育的力量赐给她。诸神见光明神夫妇得到了珍贵的生育之力,于是改弦更张,自愿成为他们的眷属。只有暗夜系的三位神明不满意光明神的做法,转而投向了路德尼尔。暗夜系神明势单力孤,无论如何无法与光明一系匹敌。但光明一系也没有消灭路德尼尔的力量,只能与他们共存。   在掌控大局之后,光明神后将生育之力下赐给家庭之神弗格娜,让她成为了生育之神。在那之后,大母神的生育之力所剩无几,只能依靠具有大母神之血的女祭司与凡人配合,生出具有神明血脉的凡人。那都是些古代的英武人物,在冰雪之中开辟了新的天地,他们的子孙至今仍在统治着北方。不过到了现在,大母神的生育之力已经完全耗尽,因此她的祭司已经不能再生出孩子,大母神的血脉也就从此断绝了。”   瑟西里安除回答爱丽丝的问题以外,将神明们的历史大略说了一遍。爱丽丝从未听过这些,多少觉得好奇。瑟西里安讲完之后,对她说:   “以后你或许会看到光明圣典,或者听旁人说起这类的故事。讲故事的人所站的立场不同,故事带给人的感受也不会一样。要想分辨其中的是非,需要能看清迷障的眼睛。”   祂这样说着,伸手轻触爱丽丝的眼睛。爱丽丝合上双眼感受祂的碰触,只听祂说:   “我以逻各斯的名义给予你祝福,愿你能看清迷障,不被迷惑。”   似乎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飞进了爱丽丝的眼睛里,她那原本昏沉的头脑顿时变得清明,她张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变得更加清晰,她居然能够看到身旁的空气因为神明的存在而改变了形态,隐约显出一个近似人形的轮廓。   瑟西里安的手轻轻抚摩她的脸:   “此前我曾赐予你超越一般人的力量;今日我又为你祝福,帮助你看清迷障;我将一切祝福给你,你不要辜负我的期待,将性命轻易抛掷。”   爱丽丝轻轻点头,感到祂握住了她的手,手指放在她的立约指环上。指环突然变热,几乎让人无法忍受,有那么一瞬间,爱丽丝几乎以为它就要这么烧起来,但它最后还是变冷了,平静地待在她的手指头上,好像没有什么变化。   瑟西里安没有解释他是在做什么,不过爱丽丝看得出来,他对这枚指环的存在非常不满。   如果爱丽丝自己有选择余地的话,也不会想要带上这样一枚指环。不过在雷切尔伯爵面前,她还是太过微不足道了,以至于完全没有拒绝的可能。她低下头看着指环,不知是在安抚瑟西里安,还是在安慰自己:   “等您从沉睡中醒来之时,这指环就可以摘掉了。为了这个目的,我会尽我的全力。”   她说完这一句话,忽然感觉有一只手放在了她的头上,轻轻抚摩她的额发,动作里充满爱怜。她向祂的方向靠过去,感觉触到了祂的胸膛……祂的温度和人类很像。   爱丽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感觉好长时间以来的疲惫和焦躁都已离她而去。她闭上眼睛,问:   “我遗失了锁子甲,您能给我一点提示吗?”   “命中注定属于你的东西,是不会丢失的。”每到回答这类问题的时候,瑟西里安说话总像是猜谜,“如果你注定是它的主人,它自会回到你的身边。”   爱丽丝很想要问瑟西里安,那件锁子甲到底算不算是命中注定属于她的东西。除了她的巨剑以外,那是她这辈子得到过的最好的东西,她的心要被砍成两半。   大概是觉察到她的失落,瑟西里安安慰了她一句:   “你以后会拥有比那更好的甲胄,要多少有多少。”   “但那是埃蒂安大人送给我的。”   听爱丽丝提起埃蒂安,瑟西里安的语气变得有点微妙:   “作为一个神明,我或许不该干涉你的交友圈,但我必须提醒你,不要和圣殿祭司走得太近。如今你已经正式成为我的信徒,无论如何,不要再与他见面。”   “为什么?”   “他们都早已立誓,将一切献给光明神,光明神可以直接通过他们的眼睛看见外界。如果光明神觉察到你已经成为我的信徒,他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把你杀掉。” 第35章 少年强盗。   爱丽丝从瑟西里安的语气里听出一种未曾有过的阴冷气息, 不禁打了个寒战。   世人都将光明神视做至善的存在,对他顶礼膜拜,却不知他的残酷与恐怖之处,其实并不比暗夜神手下那位可怕的死神少。   看了爱丽丝的反应, 瑟西里安似乎后悔对她说出这些, 祂将爱丽丝轻轻抱起, 把她放在了床上:   “我说这些,也不过是想要让你一点, 别想了,睡吧。”   瑟西里安的怀抱与常人无异,从视觉上看却好像悬浮在半空中, 感觉非常奇妙。这让爱丽丝不再去想不愉快的事,在祂的安抚下很快入睡。或许因为她此前已经睡了好一阵, 这一次她并没有睡太久, 等她醒来的时候天刚刚亮, 她整理好东西, 走出房间。   客店里的早餐一向供应得早,爱丽丝让店伙替她准备了些可以在路上吃的东西, 自己随便吃了点培根和煮土豆, 就立即出发。旅店里的马僮打着哈欠替她把马从厩里牵出来,向她打包票说, 这家伙这几天都被喂得饱饱的,这会儿上路绝对精力十足。   爱丽丝牵马出了博恩, 在城门口上马, 直向南边飞驰而去。   她养这匹马已经有几个月,对它的脾气秉性也算有点了解,这家伙绝对不是一匹劣马, 不过脾气古怪一点,稍微累一点就不肯走,经常需要人拿些好吃的哄着。这次或许因为好几天都没能好好活动筋骨,倒是跑得挺像样的。不过爱丽丝心里记挂着她那件珍贵的锁子甲,每当在路上看到其他行人,总要勒马停住脚步,稍微看一看对方的体貌特征。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几次,马就有些不乐意,不仅放缓了脚步偷懒,时不时还要假装没弄懂指示,拐到路边去啃几口草。   倘若这一路只是一般的原野也就算了,偏偏博恩城往南走上一段,就是一片幽暗的森林,需要穿过林子才能看见村庄。这片林子虽然不大,起码也要走个大半天。若是傍晚之前出不了林子,找不到可以借宿的地方,就只能在森林里露营了。爱丽丝对这一带不熟,不知森林里是否有什么野兽,若是一个人在这里宿营,实在有点危险。   这匹别扭马闹脾气闹得厉害,爱丽丝见太阳已经高高地升起来,与其走走停停,还不如稍微歇歇。恰好前面小溪边有一片空地,爱丽丝下了马,让它自己去喝水,自己打开装食物的包袱,准备找点吃的。   店伙给爱丽丝的包里装满了面包奶酪和肉干,还有和早晨一样的煮土豆。出门在外,有这样的东西吃就没什么可挑剔的。爱丽丝给土豆撒上盐,把奶酪夹在面包里,打开水壶,喝了一大口。   水壶里是博恩特产的冰葡萄酒,甜甜凉凉,滋味别提多美了。爱丽丝坐在溪边晒着太阳,一边吃东西一边喝酒,感觉全身都暖融融的。   这时候,爱丽丝听见远处传来了马蹄声。这声音正往这边来,似乎是有人知道这里是个好地方,特意也要在这里吃午餐的。爱丽丝把最后两口面包塞进嘴里,谨慎地站起身,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很快就看见有个俊俏少年骑着马过来。   那少年看上去好像比她还小两岁,脸上有点脏,模样却挺俊秀,头发编成一溜小辫,骑在一匹没有鞍鞯的白马背上。现在刚刚快要开春,爱丽丝还穿着她在博恩买的裘衣,这少年却只穿着件薄外套,似乎完全不觉得冷。倘若有吟游诗人从这里路过,看到这样一个家伙,一准要赞叹,说他像是个森林王子。不过爱丽丝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强盗。   这年头常有强盗,他们往往在城外的森林之中出没,劫掠过路的行人和游商。城中的守卫不会管这些事,被劫的人只能自认倒霉。只有在他们的存在确实妨碍到了商道时,城主才会出钱雇佣一小队佣兵,或者派城中的护卫队前去剿灭盗贼。不过盗贼们在城中有不少眼线,消息灵通,往往在军队抵达之前,就分散躲在密林中,逃得一干二净。他们在森林里住惯了,了解地形,知道可以在哪里扎营,在哪里能捕捉到野兽或者采集到野菜。躲上两三个月不成问题。等到士兵们开拔回城,他们又可以继续为所欲为。   爱丽丝在外还从没遇上过强盗,这倒不是因为她往来的区域治安格外好,主要是她出门在外都是做佣兵打扮,身上总带着剑。虽说她身材偏瘦,还是没人敢惹,尤其在她从用细剑换成使用巨剑之后,不管是盗贼佣兵还是一般的客商,都会选择尽量绕着她走。   不过这次她出来时,看起来就只像个平常的旅行者。来的路上没碰上强盗大概算是她走运,回去的时候免不了要经此一劫。   对佣兵来说,这样的情况也不算少见。只要他们不立即攻击,佣兵们通常也会跟他们交涉一下,尽量避免一场战斗。毕竟佣兵都是穷光蛋,强盗也没好到哪里去,不太出名的强盗赏格通常只有几块银币,双方打上一场,闹个两败俱伤,着实没什么好处。   爱丽丝不打算和这个年轻强盗动手,她没带巨剑,在这种地方打起来没什么优势,如果能凭借自己的名号让对方放弃,那就再好不过了。   她原本想得很好,然而等到那少年走近,爱丽丝才发现,他的外衣里面似乎还藏着什么亮晶晶的东西。那蓝色的特殊光芒,明显是附魔甲胄所独有的……那是她的锁子甲!   她这才注意细看那少年脸上的特征,果然和店伙所说的没有什么分别。有点雀斑,耳朵上戴着单个耳坠。只是因为他将披散着的褐发编成了辫子,爱丽丝才没立即意识到他就是偷她锁子甲的小贼。   这下事情只怕没那么容易了结了。   光凭着自报家门,就指望对方能把身上穿着的锁子甲脱下来,再怎么想觉得不可能。不过这少年强盗看起来并不准备马上动手,爱丽丝还是想着要先谈谈再说。   这少年到了爱丽丝面前,向她粲然一笑:   “小姐姐,你是一个人出门?穿着这么好看的裘衣,身上一定带着许多好东西,可不可以分给我一点?”   要不是这家伙身上还带着双刀,真有点像是城中到处找女孩子搭讪的小混混。   爱丽丝一挑眉毛:   “你偷了我的锁子甲,还要向我要东西?”   少年强盗听她这么说,低头看看自己穿着的锁子甲,伸手扯了扯:   “咦?这东西原本是小姐姐的吗?小姐姐这么可爱,怎么会带这样的东西?”   “听说过佣兵公会吗?我是佣兵公会的人,不是寻常过路客。”   “知道知道,我们这儿的雷切尔老爷,就是佣兵公会的头头嘛!不过就算是雷切尔老爷,也从来没有派兵来剿灭我哟,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佣兵公会管不到我们的。要我说,小姐姐你还是不要反抗,老老实实把行李里面的好东西拿出来,放心,我保证给你留下回家的路费,也不会抢走你的马,甚至还会给你写张条子,告诉路上的其他人不要再抢你,我可是个好孩子,绝对不会让这么可爱的小姐姐没钱回家的。”   年轻的强盗眨了眨眼睛,故意装可爱。他这神情让爱丽丝想到她在烟花街看到的一些男孩子。如果说这小家伙是靠脸生活的,看起来也没什么违和感,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成了强盗。   “我行李里的东西对我特别重要,可不能给你。况且我也是个厉害的佣兵,如果就这么老老实实地把东西给你,岂不是要让人笑掉大牙。”   “小姐姐真会开玩笑,哪里有女佣兵嘛!哦,对,听说前段时间王都好像特别提升了一个女特级佣兵,叫什么巨剑爱丽丝的,难不成是你吗?”   “就是我。”   年轻的强盗没想到爱丽丝居然这么干脆地应下来,愣了一下,他仔细地看了她两眼,又嬉笑起来:   “巨剑爱丽丝,不是一位带着巨剑的小姐姐吗?你可别觉得自己有一头红头发就能骗过我。总而言之,就算是真的巨剑爱丽丝从这里经过,不拿出点过路费也是不行的,小姐姐你就不要挣扎了,乖乖把行李交出来吧。你手上不是有一个挺漂亮的盒子?那里面装着的到底是什么?拿出来给我看看吧。” 第36章 一场对决。……   爱丽丝一愣。   这年轻强盗口中提到的, 必然是那装着珠冠的盒子。可爱丽丝出门之前,早已经把盒子小心翼翼收进了行李里。他怎么知道她带着这么一件值钱的宝物?   这事其实也不难猜,她想了想,这盒子一直装在包裹里, 没人看得到。只有从雷切尔大宅到旅店的那段, 她是一路捧着盒子回去的。   爱丽丝明白了, 那客店之中必然有这盗贼的眼线。看准了有单身上路的旅客,就将消息传递到城外, 让强盗们做好准备。对方是专门来劫她的,今天这一场看来是非打不可。   虽说爱丽丝没带巨剑,也并不害怕和这年轻强盗对决, 只是不知道对方究竟有多少人。倘若他还有别的同伙,趁着她与他打斗的时候偷走行李, 那可就麻烦了。她想了想, 对他说道:   “你一个人在这儿, 就想要我举手投降, 可没那么容易。”   “小姐姐嫌阵仗不够大吗?这可真是不凑巧了,要是平常, 再找七八个人来, 应当也不成问题。可惜今天他们都去追商队了,只有我听说要来的是个小姐姐, 一个人专门到这里等你。不过在我看来,要对付小姐姐你, 也用不着我的同伴们出手, 有我一个就行啦,”   听他这么说,爱丽丝放了大半的心, 从腰间抽出匕首:   “你要能打得过我,就来吧。”   年轻的强盗看见她的匕首,眼睛一亮:   “想不到小姐姐居然真会玩刀子,你那把刀真不错,看得我好眼馋。小姐姐要跟我比武比输了,就把这刀子也送我吧?”   爱丽丝一笑:   “你要真能打赢,我这条性命都落在你手里,更别提这么一把匕首。不过依我看,你赢不了。”   “小姐姐真会吹牛,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能打得过我的人呐。”   年轻的强盗从腰后抽出双刀,向着爱丽丝攻过来。爱丽丝只有一把匕首,在兵刃上不占优势,干脆用匕首砍了一段树枝。   对面的年轻强盗笑起来:   “小姐姐要用树枝挡我的双刀?我看这可不太行。”   爱丽丝没说话,用树枝当剑攻过去。她当然知道树枝伤不了他,不过是想要在短兵相接之前,试探一下对方的水平。   据爱丽丝所知,北地的盗匪大多是些失去土地、日子过不下去了的农民。他们大多害怕战争的残酷,不敢去当佣兵,满足于成群结队躲在树林之中,袭击过路人和商队。这些盗匪绝大多数没什么武艺,只是倚多为胜。不过眼前这少年的情况似乎与爱丽丝的认知有所不同。   以强盗的水准来说,这小子的武艺实在不一般。他灵活得像是一条游鱼,双刀舞得像花儿一样,几下就削断了树枝,就连爱丽丝也忍不住要在心中称赞。   两方试探这一下,那少年也看出爱丽丝绝不是花架子,短促地笑了一声:   “嘻,小姐姐还挺厉害。莫非你真是那什么巨剑爱丽丝?可你的巨剑到哪去了,莫不是也被人偷了吧?自己的武器不好好看住,可是不行的哟。”   这少年嘴上在笑,眼底却无笑意,只是在故意扰乱人的精神,爱丽丝知道这一点,并不答话,只是屏息凝神。她把削短一半的树枝丢到一边,手持匕首,一边闪避,一边寻找眼前少年的破绽。   她的匕首太短,要发挥作用就非得近身不可。这少年的双刀比她的匕首长,又舞得密不透风,让人很难靠近。尤其他身上还穿着她的锁子甲,她若想要刺伤他,几乎只能瞄准面部和下肢,这难度就更大了。   不过爱丽丝还是认为自己可以取胜,只是需要一点时间。这少年实战的经验算是挺丰富,却不像爱丽丝这样有名师指点。有些需要几十年积累才能领悟的小窍门,他丝毫不懂。按现在这样再打一阵,等他稍微显出疲态,爱丽丝肯定能找到合适的机会。   如果想要速战速决,倒也不是没有办法,爱丽丝也可以选择消耗匕首的附魔让它变长。不过那是在紧急情况下留待救命用的,若是只为着这样的一次打斗就消耗掉匕首的一次附魔,未免也有点太不值得了。   爱丽丝是从贫困之中活过来的,如今虽说不缺这七八个金币,总归不肯浪费。   不过这场打斗维持的时间也着实长了一点,这少年正处在精力最旺盛的年纪,完全不知疲倦。爱丽丝虽说比他大两岁,到底也是个年轻女孩,时间久了就有点沉不住气,竟比那少年还先露出了一点破绽来。   她反应也算快了,刚失手就觉出不好。正要发动匕首的附魔,却突然听见瑟西里安的声音:   “用你的左手臂格挡。”   爱丽丝来不及细想,抬起手来,硬生生受了他这一下。   刀子砍在爱丽丝手臂上,竟发出铿锵之声,一下子弹开了,好像敲在铁板上一样。少年大吃一惊,爱丽丝趁此机会用刀柄敲上他手腕,夺下了他的一把刀子。   这下形势可以说是完全逆转。有了趁手的武器,爱丽丝几下就击飞了另一把刀。这少年手里再没有别的武器,此时也只好投降。   爱丽丝扭着他手臂:   “把我的锁子甲还给我!”   这年轻强盗虽说打输了,却一点不慌,仍是笑嘻嘻的。   “小姐姐把我放开,我才能脱了衣服把锁子甲还你呀!我的刀都被你拿走,我跑不了啦。”   爱丽丝闻言,松手把他放开,仍是拿刀对着他:   “你若敢耍什么花招,我一刀剁了你的脚。”   少年还在笑,好像并不把这威胁当一回事:   “小姐姐人美心善,绝对不会这么对待我的!”   爱丽丝用刀背敲了他一下:   “快脱!”   少年丝毫不避讳地脱了外衣,又脱锁子甲,一边脱衣服,一边还在跟爱丽丝搭话:   “小姐姐,我算是服啦!你的胳膊一点事儿都没有?你是贝尔特契的眷顾者吗?”   爱丽丝摇摇头。   按说她信仰末日之神这种事不该随便说给别人听,不过这强盗少年生活在森林里,显然不会有什么信仰,与外界的社会大概也没有什么联系,稍微对他说一说,似乎也没什么关系。   于是她说:   “我是瑟西里安的信徒。”   “瑟西里安?没听过。我也可以向他祈祷吗?”   “如果你本身没有信奉其他神明,向祂祈祷倒也不是不行,不过祂可不一定会回应你。”   “没关系!我就找最厉害的神明祈祷就行了,他们肯定会保佑我的。”   这少年强盗自信得惊人,这一点倒是很可佩服。爱丽丝问他名字,他说自己叫吉尔,不知道父母是谁,从记事时起就在这森林里和强盗们一起生活了。   这时候他已经脱完锁子甲,露出光溜溜的脊背。虽说现在刚过完冬天,他的肤色还是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可见夏天的时候一定晒得够呛。这家伙没有穿衬衣,居然是把锁子甲贴身穿在身上,也不嫌硌得慌。幸亏这件锁子甲上有附魔,不沾污垢。否则爱丽丝还真不知该怎样处理才好。   这少年穿着外套时还有点大人的样子,这会儿一看,完全是个小孩。爱丽丝皱着眉头看他:   “这么冷的天,只穿这么点衣服,不冷?”   少年笑嘻嘻地穿上外套:   “小姐姐居然这么关心我,实在让我太感动了。”   听他说这一句,爱丽丝才意识到,她对待他好像有点过分和蔼了。这家伙可是偷了她的锁子甲,还试图抢劫她。她应该待他再凶一点才对。   不过也难怪,这少年模样长得挺不错,嘴巴又甜,一口一个“小姐姐”,不大像是强盗,更像是个调皮鬼,让人恨不起来。更主要的是,她明知道他打不过她,防备心就稍微弱了一点。况且这里毕竟不是战场,爱丽丝也不是很想在这里杀人。不过如果跳出来试图打劫她的不是这么一个可爱少年,而是一个猥琐大叔,她恐怕不会容情。   有一副好相貌,真是在任何方面都占便宜。   这少年穿完了衣服,爱丽丝瞪了他一眼:   “还不快走?”   “小姐姐把我两把刀拿走了,可不可以还给我呀?这是我吃饭的家伙,丢了要被同伴嘲笑的。如果小姐姐肯把双刀还给我,就算要我陪陪小姐姐,我也情愿的。我保证拿了刀就走,以后再不来滋扰小姐姐。”   这少年说着,蹭上来暗示性地往爱丽丝腰上捏了一把。爱丽丝伸手打他的头,他跑开去,却还向她抛了一个媚眼。那模样跟在烟花街讨生活的男孩子也没多少区别。   爱丽丝一哆嗦,把那两把刀冲他抛过去:   “拿了刀就快滚,别再回来了!”   少年捡起他的刀,重新收回到腰后。打了个唿哨,那匹漂亮的白马就跑到他面前,他骑上马,跑出去几十米之后,又转回头来向着爱丽丝招手:   “小姐姐,你的匕首我拿走啦!要想拿回匕首,以后要过来找我呀!” 第37章 一纸证明。   爱丽丝一摸腰上, 她的匕首果然已经不见了。   一定是那个叫吉尔的家伙之前假装勾引她的时候摸走的,她光顾着恼,竟没意识到他真正的意图是要偷这把匕首。大概这就是报应,之前她为了找珠冠故意勾引雷切尔公爵, 这会儿这小子就假装色诱她来偷走她的匕首。   爱丽丝立即上马准备追过去, 然而她这匹马这会儿还在闹脾气, 一定不肯走。爱丽丝踢打了几下,它宁死不动。爱丽丝没办法, 也只得从马上下来。   仔细想想,如今她手上没有武器,就算是真能追上他……也很难办。况且她还有任务在身, 实在不该在此险地驻留。   虽说心里对送了她匕首的莉娜万分歉疚,爱丽丝还是决定先回王都。   她给闹脾气的小马喂了一些胡萝卜, 总算哄得它在入夜带她赶到可以借宿的村庄。这里是从王都前往北地的必经之路, 许多旅人都在这里过夜。虽然没有旅店, 但只要给附近的农户一两枚银币, 他们就会端上美味的农家饭菜,给客房铺上整洁的床单, 把客人照顾得好好的。   虽然这一天过得非常令人疲惫, 爱丽丝还是照例在睡前向瑟西里安祈祷。不知何时,祂已翩然而至, 在她额上印下一吻:   “晚安。”   有了祂的祝福,爱丽丝睡得很安稳, 第二天一早就去找村里的铁匠买武器。像这样小村子里的铁匠通常只是打造些农具, 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武器出售。爱丽丝买了一把小刀,这东西与其说是武器,还不如说是给牧羊人随身携带的工具, 在实战中实在发挥不了多少作用,但无论如何,有总比没有强。   好在她的后半段旅程顺利得多,没有再被别的强盗或者什么奇怪的人滋扰,也就没有给这把小刀发挥的平台。她平平安安地回到王都,从罗姆师父那里拿回了巨剑。   当把巨剑背在背上的那一刹那,爱丽丝非常安心地喟叹了一声,连身上的肌肉都放松了。   她之前没有带武器,这一路上都有点胆战心惊,这会儿背上的分量沉甸甸的,分外有安全感。   爱丽丝一边这样在心里感叹着,一边下定决心,以后无论发生什么,再也不和她的巨剑分开了。这也意味着她决定从此以后再也不会隐藏身份。她做下这样的决定或许以后遇到困难,不过这样的做法更合她的脾气。   从爱丽丝出发前往北地时算起,到现在差不多也就是两个月。按说王都这边不会发生什么变化。但当她回来的时候,只觉好像过去了很久,好像她不是刚从北地回来,而是从另个时空归来,眼前所见的一切都好像微妙地换了种样子。   考虑到她在这一次出行中经历的故事……或许这感觉并不能算错。   爱丽丝照例住在罗姆师父的农庄里,现在正是农闲的时候,几个帮工都回家去了。他倒是很愿意让爱丽丝再在他这里多停留一阵,不过爱丽丝不能久留。要尽快将珠冠送到菲利克斯女公爵手上。此时女公爵已经回到西菲利克斯,爱丽丝必须立即动身。   在前往西菲利克斯之前,爱丽丝先去了一次王都的佣兵公会总部。   佣兵公会的人都认得她,不等她开口,就递给她一张纸。   那是一张由雷切尔伯爵出具的证明信,上面写明巨剑爱丽丝已经不再是与佣兵公会签约的佣兵。从此与佣兵公会再无瓜葛,不能以公会特级佣兵的身份接任务,佣兵公会对其也不再有约束的权力。这张证明书上印有不可更改的魔法印章,可以凭此证明它的真实性。   有了这一张纸,爱丽丝就算是自由了,同时也相当于失去了谋生的手段。如果菲利克斯女公爵毁约,她将会陷入非常麻烦的境地。不过事已至此,爱丽丝也不能反悔就是了。   她已经做了三年多佣兵,从普普通通的二级佣兵一直升到特级,付出许多辛劳,手上也沾了许多血。她作为佣兵的名气与努力就此一笔勾销,只换来这一张纸。   尽管心情复杂,爱丽丝还是小心翼翼地把这一纸证明收进了衣袋。   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爱丽丝在王都稍事休整,就立即骑马前往西菲利克斯。   临出发之前,爱丽丝给马喂了好多胡萝卜,总算是让它稍微乖了一点。她最终还是给马取了个名字,叫它“别扭”。这不太像是马的名字,不过非常适合它。当爱丽丝用这个名字叫它的时候,这匹傲娇小马仰高了头,非常不爽地尥了尥蹄子。   嗯,看起来它很喜欢这个名字,以后就这么叫了。   前往西菲利克斯的旅途比去北地要短得多,也舒服得多。与久经战乱的南方地区和苦寒的北地相比,西菲利克斯领显得格外富庶。这里有着极为广阔的草场,农民多以牧羊为业。在女公爵的统治之下,多多少少有点世外桃源的味道。这一路沿途有几家特别好的旅店,都是西菲利克斯女公爵每年往返王都时下榻的场所。每家店都有一间专门给女公爵准备的豪华房间,女公爵不用的时候,会提供给其他贵族旅客使用,一般旅客就算想住也住不起,顶多只能付钱参观。   爱丽丝在旅店里照例只选二等房住,不过为着满足好奇,她也交了一点钱,在店家的陪同下到女公爵惯用的房间参观了一圈。那房间约有一般旅店套房的两倍大,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墙上也吊着挂毯,以便隔绝旅店里的杂音。房间中的家具也很讲究,非常华丽舒适。据旅店主人说,这房间是由女公爵自己出钱派人布置的,因此由这房间产生的全部收益,要分给女公爵一半。   爱丽丝原本的目的地是西菲利克斯领的首府费伦,但当她真正到了费伦时才发现,实际上,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里,菲利克斯女公爵都住在云霰城堡。   云霰城堡距离费伦城约有一日的路程,爱丽丝早晨从费伦出发,傍晚才抵达。好不容易赶在城堡关闭之前,把之前梅瑞狄斯夫人通过公会任务交给她的画轴当做信物交给了城堡守卫。守卫替她指了路,建议她住在附近村庄的酒馆兼旅店里。   村里的酒馆只有一间寒酸的客房,爱丽丝早已习惯了各种奇奇怪怪的客房,对此并不特别介意。真正让她烦恼的,是去见女公爵时应当穿什么衣服。   爱丽丝第一次与女公爵见面时,穿的是女公爵提供的衣裙;这一次她的包裹里也带着一套衣裙,是她在地下神殿时,奥莉薇的侍女找来给她穿的。一般来说,身为女性,觐见女公爵时穿这套衣裙可能会显得更得体些,但爱丽丝并不是夫人小姐,真要穿裙子,好像反而会显得有点怪。   “我建议你穿平常的衣服。”瑟西里安这样对她说,“女公爵需要的是一个骑士,而不是穿着淑女裙子的大小姐。”   瑟西里安的建议非常实用,爱丽丝只好连夜刷去旅行服装上的尘土,尽力让自己的寒酸衣着显得得体一点。第二天,城堡中的守卫到酒馆来找她,带她进入了云霰城堡,让她第二次见到了女公爵。   身处西菲利克斯的土地上,女公爵的衣饰和发型都按照西菲利克斯的传统改换了样式,看起来和以前差别很大,几乎像是另外一个人。爱丽丝几乎是凭借着她与奥莉薇非常相像的眼睛才认出她来。   爱丽丝奉上装着珠冠的盒子,女公爵脸上露出怀念的表情:   “这是由我的木匠霍伊尔替我打造的,为了要把珠冠保护好,他当初可费了不少巧思。”   女公爵一边说,一边扳动盒子上的机关把它打开,将珠冠从中取出。珠冠光华璀璨,让整个会客厅都亮堂起来。可女公爵的脸色却突然变了。   这让一直关注着女公爵的爱丽丝心里一紧,连忙上前问道:   “怎么?有哪里不对吗?”   女公爵摇了摇头:   “不,你的任务完成得很好……这珠冠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当年这珠冠完成之时,我曾经请一位手段高超的魔法师,利用珠冠上宝石的天然魔力,为它添加了一道仅能帮主人抵御一次攻击的附魔。如今这珠冠的光泽稍显暗淡,显见得附魔已经消失……或许我的想法没有错,奥莉薇确实是被人害死的。”   爱丽丝抿着嘴唇不敢出声,生怕自己要忍不住把奥莉薇的情况讲给女公爵知道。她在北地的时候,没人对她提过珠冠上曾经有过附魔,或许就连奥莉薇自己也不知道这件事。这珠冠上的附魔是在她与伯爵的冲突之中被用完的吗?还是她饮下的魔药打破了珠冠上的魔法?这问题或许谁也回答不出来。   幸好女公爵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她将珠冠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看了一遍,确认它还和原物一模一样。然后把它收回到盒子里,转过头来问爱丽丝:   “你是怎么拿到它的?”   爱丽丝既然答应了奥莉薇,也就不能说实话,她吞吞吐吐:   “过程确实稍微有些复杂,不过此事牵连甚广,并不仅仅涉及我和雷切尔伯爵。我答应过相关人士,不把这个故事讲出来,所以……”   女公爵有些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你见到了雷切尔?”   “我确实见到了雷切尔伯爵,伯爵要我向您问好。”   女公爵毫不掩饰地撇了撇嘴,哼了一声。显然对她这位前妹夫相当不满。她没再继续追问拿到珠冠的过程,这让爱丽丝松了口气。只听她又说:   “我叫人在城堡里给你找个住处,你可以准备一下,熟悉熟悉环境和西菲利克斯领的情况。半个月之后,我会在城堡前面封你为骑士。” 第38章 菲利克斯。……   一位管家为爱丽丝在城堡里找了个住处, 他知道爱丽丝的身份,因此把她安排在女公爵手下骑士到城堡执勤时居住的区域。这地方靠近武器库,远离下人平常活动的厨房,与女公爵平常招待客人的区域也完全不挨着。等到她正式成为骑士之后, 大概率也要经常住在这儿。城堡这一侧的几个房间似乎都有固定的主人, 不过目前只有一位骑士住在这里, 与她毗邻。这位骑士每天都要去执勤,很少待在房间, 爱丽丝搬过去的时候,并没有见到他。   没人对她说提出要求,告诉她必须待在什么地方, 或者有哪里不能去。这让爱丽丝得到相当程度的自由,可以对这城堡和附近的村落稍作了解。   云霰城堡是整个西菲利克斯领最大的一座城堡, 也是全国范围内第二大的城堡, 它坐落在山崖上, 外观非常壮丽。这座城堡已经存在了几百年, 仍然是这一地区最重要的军事设施。它多多少少有点像是菲利克斯家族的人,坚毅、勇敢, 屹立不倒。   这座城堡确实已经有年头了, 虽然几乎每年都会进行修缮和加固,但这里的居住条件其实非常糟糕。实际上, 在西菲利克斯,很多贵族都已经不再住在城堡里, 而是在城市中修建更加舒适的住宅。不过菲利克斯女公爵始终坚守菲利克斯家族的信条:居安思危, 从不松懈。为了贯彻这一信条,她每年都要在这座城堡住满四个月,在这里度过一整个春天和半个夏天, 在这里,她要主持士兵训练,还有城堡的修缮工作。除此以外,每天都有数个信差往返于费伦大宅与云霰城堡之间,将各种文书源源不断地送到女公爵的案头。   女公爵的手下有许多位总管,分别替她经管领地的土地、财政、官员任免等各种问题。但她还是要亲自过问很多事的进展,在大多数文件上签字,有时候还要为一些彼此之间有矛盾的领主居中调停,消弭怨恨。   到了晚上,她会在餐厅里与她的骑士们一同用餐。   爱丽丝还不是骑士,但她提前成为了女公爵餐桌上的一分子。她在那里见到了住在她隔壁的肯特骑士,那是一位与她年纪相仿的青年,去年才刚刚从侍童升为骑士。她从他口中得知,在之后的半个月内,效忠于女公爵的骑士们会陆续从各地赶来,进行每年的常规训练,同时也来参加她被封为骑士的典礼。   她的这位新同僚人很不错,并没对她摆贵族的架子,也并不很介意她是个女人。这稍微缓解了一点爱丽丝的不安。但他同时也提醒她:   “那些老家伙们很快就要到了,等他们来了,可不会对你这么客气。不过你也用不着害怕他们,你是女公爵的人。”   女公爵的人?所有这些骑士,难道不都是女公爵的人吗?   爱丽丝实在不懂这些贵族之间的事,晚上祈祷的时候,她向瑟西里安提问,祂在空气中显形,给她讲述了菲利克斯女公爵此时面临的困境:   “你要知道,菲利克斯女公爵是通过婚姻才得到公爵之位的,她没有孩子,在她去世之后,菲利克斯公爵的头衔和领地会被拆分,交由一些远亲继承。”祂这样告诉她,“女公爵手下的骑士们绝大部分都出身于西菲利克斯领本地的贵族家庭,只有一位是她在结婚时从王都带来的亲信。当年她丈夫还在世的时候,这些骑士效忠于他;但女公爵在西菲利克斯毫无根基,对这些骑士们来说,与其追随没有继承人的主母,还不如想办法尽量为自己的家族争取更多利益,好在主母过世之后的混乱之中,尽可量地得到更多好处。”   瑟西里安的语气轻描淡写,但爱丽丝却没那么轻松。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接触政治,她那十七岁只会打仗的脑袋里从未装载过这些内容。瑟西里安的提示让她头一次意识到,成为骑士除了要打仗,还有考虑许许多多的事,这些事和打仗一样重要,说不定还更重要些。可爱丽丝只会打仗,罗姆师父教过她怎么杀人 ,怎么躲避危险,怎么管理自己手上的钱财,可从来没教过她该怎么在政治斗争中站队。事实上,他也曾经对她说过,卷进贵族们的事务之中,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面对着这种情况,爱丽丝甚至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思考,只能直白地问:   “我该怎么办?”   “别担心。”瑟西里安说,“你只要坚定地跟在女公爵身边就好,女公爵既然决定将你封为骑士,自然有保护你的办法。毕竟她需要你,比你需要她更甚。以她现在的年纪,她应该至少还能再执政十几年。到了那时,就算情况再有什么变化,你也完全可以想出更好的办法。”   瑟西里安的忠告相当管用,至少此时此刻,祂成功地缓解了爱丽丝的紧张情绪。爱丽丝原本以为自己的见识已经足够多,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了。不过当她身处其中,爱丽丝还真觉得自己有点虚。   当骑士们一个个抵达,爱丽丝就觉得更虚了。   除了肯特以外,人人都比她年长。他们明知道她即将成为骑士,每当她和他们一样坐在餐桌前的时候,还是总要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她。好像她是一个本应在厨房工作的女佣,因为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才坐到这张满是骑士的桌前。   他们们占据了练武场,也占据了其他爱丽丝平时经常晃悠的地方。爱丽丝不是很想一直看见他们,同时也觉得自己不应该每天都往村子里跑,于是她尽量跟在女公爵身边,看她做事,听她说话。女公爵对此什么都没有说,似乎是默许了。   在跟着女公爵的这段时间里,爱丽丝又发现了一些别的事。   她或许在政治上不太敏锐,但她熟悉死亡,她知道一个人想让对方死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气息流露出来,那甚至不完全是眼神,而是从毛孔里透出来的一种东西,一种发自内心的愿望。这种气息在战场上会显得非常浓郁。但爱丽丝没想过,在女公爵的客厅里,居然也会嗅到同样的气味。   她发现这里的骑士和偶尔过来拜访的爵士们,几乎没有人希望女公爵继续活下去。真正忠于她的,只有从王都跟随她来到这里的老骑士菲洛,和她刚刚拔擢起来的肯特骑士。老骑士菲洛已经六十岁,年纪太大,能为女公爵做的事情实在太有限;肯特的年纪又太轻,没什么过硬的后台,甚至没有实战的经验,无论在哪里都插不上嘴。   爱丽丝想,或许这正是女公爵需要她的原因,她需要一个真正经历过一些事,又能完全效忠于她的人。   她眼看着那些人在女公爵面前来来往往,就像是鬣狗或者乌鸦。有的时候,他们甚至不会掩饰自己的眼神。他们希望女公爵早早死掉,好能让他们能快点有机会投奔新的主人,帮助他们选定的新主人从菲利克斯家的领地上多扯下一块肉,这样他们也可以分到自己的那一份。他们的态度如此明显,女公爵不会不知道。但她从不在人前显露自己的脆弱。   尽管如此,这样的氛围无疑正在摧毁她的精神。   在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女公爵总是很疲惫了,她懒得说话,会比划一个手势让爱丽丝自行离去。有几回爱丽丝走得略迟些,转头关门时,会瞥见女公爵拿起装珠冠的盒子,将它贴在自己的心口。有一次,她好像看见女公爵的脸上闪过亮晶晶的东西,但当她眨了一次眼再看过去时,那亮晶晶的东西已经不见了。   处在这种气氛之下,待在这座城堡里实在让爱丽丝感到憋闷,好在还有瑟西里安。   但爱丽丝没法总和瑟西里安说话,因为城堡的石头墙壁上有些裂缝,丝毫不隔音。在大部分骑士们来到之前,隔壁的肯特骑士就曾经委婉地提醒过她,说在他的房间里,可以听到她夜里在和人讲话。   爱丽丝告诉他说自己在祈祷,这当然可以称得上是事实,但从肯特骑士的眼神来看,他其实并不真正相信:   “无论你在和谁说话,我都建议你谨慎。虽然你另外那边的隔壁暂时还没有人住,不过霍顿骑士过几天就到了。他是个大嘴巴,如果听到了什么,是绝对不可能缄默不言的。”   爱丽丝谢过肯特骑士,从那之后,她就只进行常规的祈祷了。但瑟西里安还是在陪着她,每当她向他祈祷时,他都会出现。如果祂认为并没有什么必须要讲的话,就只是沉默地坐在旁边陪着她。   对爱丽丝来说,这感觉实在很奇特,无论经历几次都觉得奇妙,她能碰触到祂的身体,摸到手指的形状,甚至还能听到呼吸声——天知道这具躯体到底是不是真的需要呼吸。在光线发生变化的时候,她有时能看见空气中的影子闪动,可以通过这些猜测祂的坐姿。   有时候她会枕在祂膝上。浓密的红色头发披散着,像海里的红藻。为了扮男孩,她过去一直都剪短发,直到之前披露性别之前才留长。在那之后就再没剪过,此时已经非常长了。祂的手指从她发丝里穿过,让它变得柔顺。祂的动作很轻,很慢。   当她要睡的时候,祂就握住她的手,直到她睡着为止。   就这样,半个月很快过去,爱丽丝要被封为骑士的这一天,到了。 第39章 受封仪式。   爱丽丝上一次成为仪式的主角, 还是在她当上特级佣兵的时候。佣兵公会为了宣传他们的新晋特级佣兵,邀请了很多人观礼。不过那场仪式因为爱丽丝突然披露身份而被迫中断,并没有很好地完成。当时她只想着要成为特级佣兵,从未想过自己还会有别的未来。做梦都没想到如今过了不到半年, 她就又要在新的仪式之中成为骑士了。   事情发生得太多, 太快, 一件接着一件,她的身份也在不断转换, 几乎让人来不及反应。如果她不是一个精力充沛十七岁的少女,准要被这些变化搅得一团糟,但十七岁的少女本身就始终处在变化之中, 她正在长大,一天一个模样。成为骑士也不过是她成长过程中令人骄傲的一步。上天给予了她这样的机会, 她抓住了, 然后就像面对一切理所应当的事情一样接受下来。当然, 这里面有一些她搞不明白的事, 这是她来这里之后才知道的。但这些并不能阻碍她,她才十七岁, 就算偶尔有点困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学习, 未来的日子还长。   她原本以为,她成为骑士的仪式会在很多人的见证之下举行。不过真正到了这天, 前来见证人的除了两个必要的书记官以外, 就只有肯特骑士和菲洛骑士,其余那些在女公爵的餐桌上一起吃饭的人并未出席。肯特骑士为女公爵带来一封信,是那些没出现的骑士们联名写的, 上面说,其他的骑士们定在西边的练武场举行特别训练,这件事是早就决定好的,因此他们不得不缺席新骑士的受封仪式,希望女公爵殿下谅解。   在这件事中并不存在什么巧合,女公爵早就在晚餐桌上宣布过爱丽丝受封仪式的时间,这件事也早已被贴在城堡前面的布告栏上,城堡中所有的人都能看见。他们特意挑在这个时间举行特别训练,只是在表明一种态度:就算女公爵决意将她封为骑士,他们也绝对不会承认她。   女公爵看完了信,随手将信纸丢在地上,轻蔑地笑了笑:   “一群懦夫。”   做出这个结论之后,女公爵转向爱丽丝,对她说:   “我本来指望他们会用一点更激烈的手段反对,这样或许我就能找到借口,对他们稍加惩戒。不过没想到他们只敢做这样的事……你的任命仪式上见证人好像稍微少了一点,你不介意吧?”   她看了看周围的人,这里有两个书记官、两个骑士,还有几个村子里的小孩,站在比较远的地方看热闹。爱丽丝摇摇头,她当然不介意。   这是她人生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与其被一大堆充满恶意的眼神盯着,还不如只有这么几个人,至少他们是在真心祝福。骑士们的恶意激起了她不服输的精神,她想要反击,不过目前还没有机会。   没关系,她很年轻,总会找到合适的时机。   于是仪式就在这几个人的见证之下开始了。   爱丽丝穿着全套的装甲站在指定的位置,女公爵来到她的面前,神态庄严:   “我,西尔维·菲利克斯,西菲利克斯领的主人,今日在大家的见证之下,要在这里任命一位骑士。”她看着爱丽丝的眼睛,“爱丽丝,上前来。”   爱丽丝向前几步,单膝跪在女公爵的面前:   “在。”   “你做好了成为骑士的准备吗?”   “是。”   “西菲利克斯领接纳了你,你是否愿意为它献上你的剑,为它战斗,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   “我愿意。”   “我是西菲利克斯领的主人,也是你的主人,你愿意将姓名献上,永远对我效忠吗?”   听到这个问题时,爱丽丝迟疑了。从前在雷切尔大宅的地下室里,她已经在仪式中将自己的名字献给了她的神明。此时她有点不知道,是否还可以再奉献一次。虽然这只是个仪式,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只是个固定的说法,只要按照流程完成就好。但在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之后,爱丽丝总觉得这种行为或许会带来未知的隐患。   在她迟疑着的时候,女公爵出言询问:   “爱丽丝,你为什么迟疑?难道你不愿对我效忠?”   “我愿对殿下效忠,但我已将名字献给我的神明,如果我再度把名字献给您,那就是欺骗,也是对您的不忠诚。”   在这种时候似乎不应该说这个,但爱丽丝认为她也不应该在这时候对女公爵说谎。   “我赞赏你的诚实,但在这场仪式之中,我们仍然需要一个符号,作为我们之间约定的印记。”   女公爵这样说着,似乎稍微考虑了一下,然后继续询问:   “爱丽丝,你有姓氏吗?”   这是爱丽丝一生之中最讨厌的问题之一,幸好她做佣兵的时候,所有人都只以名字相称,这问题并不会很经常被问到。上一次她被问到这问题,还是在波兹塔城,那时候她十二岁,刚刚要进入圣殿——   爱丽丝稍微晃了一下头,把上一次被问到这问题时的记忆挥去:   “我没有姓氏。”   “既然如此,就让我来赐予你一个姓氏,我将我结婚之前的旧姓赐予你,从此你将可以以此自称。”   “诚惶诚恐。”   “我赐你姓昆特,有了这个姓氏,你就相当于我的姐妹,我的女儿。我会尽我一切所能守护你,也请你用你的剑守护我。”   “是,我会永远守护您。”   爱丽丝向女公爵低下头,双手将自己的剑献上。女公爵的目光在她的立约戒指上停留了一瞬,但她没有说什么,只是相当吃力地用双手举起爱丽丝的巨剑,用剑身碰了她的双肩和头。   “爱丽丝·昆特,现在我封你为骑士。”   爱丽丝从女公爵手上接过宝剑,仪式就算是结束了。   仪式上发生的插曲让她有点吃惊,现在她不仅成为了骑士,还有了一个姓氏,从此再不必为自己的出身感到烦忧。   在战争时代,大贵族常常会为一些为作战勇猛但出身不佳的骑士赐姓,以此激励士气。不过在没有打仗的时候,这可不怎么常见,而是一种非常难得的殊荣。况且昆特是一个高贵的家族,获得了这样姓氏的骑士,应当为此感到骄傲。   年轻的肯特率先走上前来,握住爱丽丝的手:   “恭喜你,昆特骑士。”   爱丽丝处在激动之中,她第一次被人这样称呼,还有点不适应,低下头向他一笑:   “谢谢。”   年长的菲洛骑士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着向她点点头。这是一位非常值得尊敬的老人,爱丽丝向他鞠躬致意。   这天晚上,爱丽丝向女公爵告了假,没有像平常一样参与城堡中的晚餐。爱丽丝猜想得到,听说她被赐姓的消息,那群骑士的表情肯定会非常阴沉。她今天心情太好,实在不想去看他们的冷脸,她想要找一个更合适的地方庆祝,不需要很多人,只要自己喝一杯就好。   爱丽丝去了村子里的酒馆。   她刚刚到这里来的时候,曾经在这间酒馆里住过一夜,不过那天晚上她很累,没和这里的人说过话。等她开始住在城堡里之后,就没再在晚上进来过村子。今天,或许因为她看见的那几个来观赏她受封仪式的小孩子,爱丽丝很想要到这儿来喝杯酒,和村子里的人们待一会儿。   爱丽丝原本只打算喝几杯麦酒,这是乡村酒馆的标配,度数低,口味也有点发酸。村子里的农民一般比较穷,喝不起别的东西,就算她想喝点别的也不一定有。可当她走进酒馆的时候,所有人都向她看过来,老板兼酒保看见她来,不声不响拿出一瓶看起来非常不错的红葡萄酒,一边开瓶,一边笑着对爱丽丝说:   “祝贺您,昆特骑士。”   四周响起掌声,酒馆里的村民们也向着她举起杯子,七零八落地说些祝贺的话。整个酒馆充满欢乐的氛围,爱丽丝吃惊地张大了眼睛。   这感觉真奇妙,明明她只是第二次到这里来,可这里的所有人都知道她的新名字,好像她已经是大家的熟人了。酒保把酒倒进一只喝麦酒用的陶杯里递给她:   “这是请您喝的……您既然是西尔维大人的亲信,也就是我们的朋友。”   这可真奇妙,在城堡中,所有人都称菲利克斯女公爵为“殿下”,但这里的人却直接称呼她的名字,叫她西尔维大人,不太正式,却带着点亲昵。   爱丽丝环顾四周,结结巴巴地问:   “你你你们、是怎么认识我的?”   酒馆老板代表着众人开口:   “我们这么小的地方,有一点事情就都传遍啦!您刚成为骑士就到我们这儿来,真是让小店蓬荜生辉。您是西尔维大人选定的人,一定错不了,以后可要多多照顾我们的生意呀。”   爱丽丝喝了一口红酒,虽说这里连一只玻璃杯也没有,但酒很好喝,温柔地从她的喉咙滑下去,爱丽丝想要把红酒的钱付给酒馆老板,但他执意不肯,爱丽丝只好出钱请所有人喝淡麦酒。众人一起举起杯子,有人喊了一句:   “让我们为西尔维大人和昆特骑士的健康干杯!”   祝酒声此起彼伏,酒馆里充满快乐的氛围,好像是什么节日一样。爱丽丝与他们一起举杯,祝愿女公爵健康长寿。她在这里坐了一会儿,每个人都来向她搭话。和农民们聊了一阵,爱丽丝似乎隐约明白了女公爵能在恶意之中撑到现在的原因。   虽然城堡里的贵族们希望她死去,但这里的人都爱她。 第40章 新的感受。   在到这里来之前, 爱丽丝本来只想在酒馆喝一杯就回去,但在这种氛围之下,人很难注意到时间,她不小心在这里留得有点久。   等她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 酒馆都快要打烊了。   想也不用想, 现在城堡的大门肯定已经关严, 绝对不会专门为她打开一次,看来她今晚只能留宿在这儿。好在这间酒馆本来也是旅店, 今晚这里没有别的客人,那唯一的一间客房正好可以给她住。   躺在客房狭小的床上,爱丽丝开始呼唤瑟西里安。   虽然每天祂都陪伴在她身旁, 但这还是一周以来她唯一一次与祂当面。在城堡里的,虽然他们完全可以在脑海中交流, 但爱丽丝不太习惯那种交谈方式, 总会不小心念叨出声。   这有点让人兴奋, 但当她呼唤瑟西里安的名字时, 他并未像往常一样立即出现。大概过了十分钟,她才终于感受到空气的波动。   “你来得有点晚。”   “我去了别的地方, ”瑟西里安说, “有别的人在呼唤我的名字,我过去看了一下, 听到你呼唤就立即回来了——虽然在梦里穿梭速度非常快,但还是得花费一点你们这个位面的时间。”   “是吉尔?”爱丽丝立即想起, 自己曾经把瑟西里安的名字告诉了那个年轻盗贼, “那小子偷了我的匕首!”   “那把匕首与他的链接比跟你紧密。”   “你是让我就这么算了?”爱丽丝愤愤不平,“那把匕首曾经救过我的命——当然我得承认在那件事上你做得更多一些——而且那是莉娜送给我的!”   “没关系,等它完成它的使命, 自然会回到你手里来。”   爱丽丝半信半疑地看着眼前波动着的空气,她没法盯着祂的眼睛,这一点让人感觉很不好,她没法从眼神里判断对方这句话的真实性。   “神明不会为了安慰人说这种毫无意义的谎。”   哦,对,祂确实是一位神明。   爱丽丝呼了一口气。   最近祂陪着她的时间很长,有时候就会让人产生一点错觉,让她觉得祂在某些方面可能和她一样……但果然还是有区别的,人与神之间有着相当的界限。更何况,以后他的信徒会越来越多,他不可能一直陪在她身边。   “就算我有很多信徒,也会一直陪着你的。”祂说。   “为什么?我有什么不同?”   “你是第一个。”   “我不是你的第一个信徒,我记得你曾经有过一个教团。”   “你说那个啊……”瑟西里安的语气变得有点微妙,“虽然他们确实自称是我的信徒,也确实给我带来了很多祈祷之力。但他们都是些非常奇怪的人,制定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教规,比如不吃豆子什么的……我从未理解他们为什么要崇拜我,或许他们只是需要一个神明的名字承载他们的理念。但你不一样,我们之间的联系越发紧密,早已超过了一般神明和信徒之间的界线,无论过去还是将来,都无人能够超越。或许因为我曾经为你用光了所有能操控的力量……在那时候,有一缕我没能控制住的意识,从我这里到了你身上。”   祂看不见的手指从她的指尖开始,向上移动到她肩上,然后祂碰触了一下她的脸蛋,将手指点在她的额头:   “就在这儿。”   祂的指尖有种特别的热度,让她的额头有点烧起来,祂离她很近,即使看不见形体,那压迫感依然存在。爱丽丝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动得有点异样,让她感知到一种潜在的危险——虽然她并不知道那危险究竟来自何方。出于前佣兵的本能,她忍不住去碰放在旁边的小刀。然而就在她碰到刀柄的那一瞬,压迫感消失,祂不见了。   瑟西里安经常突然消失,爱丽丝没有多想,只是感觉着自己的心跳渐渐恢复了正常。她没有深究其中的原因,像平常一样迅速睡着,好像刚才那一点让她紧张的感觉从来没有出现过。   第二天爱丽丝尽量早地回到了城堡,肯特骑士看到她,把手中拿着的时间表塞到她手里:   “你跑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一早晨。所有驻扎在云霰城堡的骑士都要负责训练士兵,这个是你的时间表,收好了别弄丢。”   爱丽丝拿起时间表看了看。按照这个表上的指示,每个骑士一个月至少要轮到两次,她被排在末尾,第一次训练离现在还有一段时间,不必太过着急。   “别担心那些老家伙。”肯特说,“你和我一组,我会教给你怎么做……说起来,你今天有事吗?”   爱丽丝摇摇头,于是肯特邀请她一起去练习骑射,他在这方面很精通,教了爱丽丝几个特别有用的技巧。爱丽丝在这之前几乎没学过这方面的内容,有肯特帮忙,总算入了点门。   两人一直练到晚餐时间,到餐厅准备吃饭。等所有人都到齐了,女公爵在前面站起身:   “今天我有两件事要说。”   桌上立即肃静起来,所有人都在等待女公爵开口。虽然这张桌子上有一半人都希望女公爵早点死掉,但无论如何,她才是当下的掌权者,他们这些做骑士的,必须对此表现出最大程度的敬意。   “爱丽丝·昆特已经成为骑士,正式加入了西菲利克斯领。我知道有些人可能对此不是很满意,但我不希望从任何人口中听到我的骑士们在内斗的传闻。”   女公爵说完这话,看了看坐在旁边的普兰骑士。普兰骑士是这里的所有骑士中资格最老的,听到女公爵的话,他点头首肯。   普兰骑士可以代表坐在这里大部分人的意见,这样就可以了。女公爵点点头,继续说:   “我已经决定,将罗奈德村中原本属于马丁骑士的土地赐予她,马丁骑士已经去世,也没有直系的继承人,对这个决定,大家应该没有什么意见吧?”   不知从哪里传来一声嗤笑:   “也要她有本事拿得到才行。”   女公爵挑了挑眉:   “如果没有别的话说,我就当做你们都没有意见了。”她把目光投向爱丽丝,“一会儿跟我去拿土地证明文件,明天去把文件交给村长,之后那里的土地就归你所有了。”   “是。”   第一件事这就算是说完,女公爵提起了第二个话题:   “先夫活着的时候,最喜欢的活动就是骑士比武大会,相信坐在这里的大多数人,都还能想起当时的盛景。先夫刚刚去世时,我因为过于悲恸,无心举办这样的活动,事情也就放下了。之后的这些年,虽然也有人提起,但总有些别的事情干扰,一直办不成。我想,现在是时候再来举办一场骑士比武大会的时候了。”   这才是骑士们喜欢的话题,餐桌上的气氛顿时热络起来,所有人的眼中都闪着兴奋的光,恨不能立即穿上全套装甲上场。   “别太兴奋过头了,”女公爵露出微笑,“这还只是个想法,细则还没敲定,真正举办至少也得等到夏天结束。再过半个月,等事情敲定得差不多,我会给各地的领主写信,要他们到时候把手下最出色的骑士们派过来。我建议你们从现在就开始努力训练,我可不希望我手下的骑士输给别人。”   骑士们发出欢呼声,女公爵做了个手势,示意谈话结束,开始用餐。   爱丽丝坐在餐桌末席,看着前面那些骑士们欢欣鼓舞,多少有点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事实上,自从女公爵说要赐给她土地开始,她就一直在愣神。至于女公爵后面说的骑士比武大会,她几乎完全没注意到。不过就算注意到,她也不是很懂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她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   她就要有土地了!有了这些收益,她就再也不用担心没钱了!之前她在仪式上穿着的装甲是从女公爵的武器库里借来的,等她拿到土地收益,她要用这些钱给自己买上一整套。还要给那匹别扭马配上最好看的鞍鞯和辔头,让它天天都有黑豆和胡萝卜吃,成为城堡马厩里最靓的崽,对她乖乖顺顺服服帖帖。   虽然爱丽丝也知道,就算是她顺利成为村子里土地的主人,至少也要等到秋天才能拿到收益。可她就是忍不住想这些,吃一顿饭的工夫,已经把这笔钱派了一万个用途。等她食不知味地吃完晚饭,晕晕乎乎地跟着女公爵来到她的办公室时,还是兴奋得满脸通红。   女公爵把文件交给她,看着她满脸激动的样子,多少有点心怀不忍,出言提醒了一句:   “事情可能不会太顺利,不过我眼下能给出的也只有这些,剩下的要靠你自己。我看肯特和你关系不错?他在这里待的时间很长,知道很多事情。明天出发之前,我建议你去找他谈谈。” 第41章 罗奈德村。   女公爵的话让爱丽丝过热的头脑稍微冷静了一点。她想起了之前在餐桌上, 不知是谁发出的那一声嘲笑。   看这意思,爱丽丝要想拿到土地,大概确实需要经历一点波折,她还需要多了解一点背景信息。   既然女公爵让她去问肯特, 爱丽丝也就没有找别人, 回到住处, 直接敲开了隔壁的门。   肯特出来开了门,他的样子和平常很不一样, 满脸兴奋,显得有点不正常。   看着他这样子,爱丽丝有点迟疑:   “你——”   她刚说了一个字, 就被肯特打断了:   “西菲利克斯领已经十几年没举行过骑士比武大会了,上次举行的时候我才三岁……那个场面我一辈子忘不了!”   “呃……你能记住你三岁时候的事?”   “那种场景很难忘记的好吗!”肯特白了她一眼, “骑士们举着长矛厮杀, 胜利者将会得到金子做的桂冠……即使是没有主君的流浪骑士, 也可以通过比武大会崭露头角……这个世界上没有比骑士比武大会更棒的事情了!”   爱丽丝耐着性子听肯特唠叨了半天, 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时机插嘴:   “我不是来找你问骑士比武大会的事。”   “不是问骑士比武大会?那最近还有什么事?”肯特疑惑地反问,问出口才后知后觉地想起, “哦, 你是要问女公爵赐给你的土地吗?”   “对,是女公爵叫我来的……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吗?”   “你来的时间还短, 弄不明白这里面的来龙去脉也不奇怪。罗奈德村的土地……实在是一件谁都不愿意沾手的麻烦事。”   “罗奈德村的那些土地原本是赐给马丁骑士的,马丁骑士没有后代, 在他去世之后, 那些土地原本应该由女公爵收回。不过实际上,现在那个村子里的土地一直由马丁骑士的的侄子雷诺兹占据。按说这不合规矩,不过雷诺兹是个不好惹的家伙, 已经赶跑了好几个税务官和土地测量员。那家伙是坚定的克罗什派,绝对不可能为女公爵所用,所以女公爵一直坚持着,始终不肯顺水推舟把那些土地赐给他。”   爱丽丝已经来了半个月,多少也恶补了一点西菲利克斯的地理和□□势。知道目前西菲利克斯领的贵族们大致分为三派。克罗什派、菲利克斯派和女公爵派。克罗什派的首领克罗什侯爵是整个西菲利克斯领除女公爵以外最大的贵族,他的领地位于西菲利克斯北部,等到女公爵死后,他将会获得西菲利克斯的大半领土;菲利克斯派的人则支持菲利克斯伯爵,他是老公爵的堂亲,将来会继承公爵的爵位和菲利克斯南部的土地。至于女公爵派,虽然现在算是顺风顺水,但派系内部的人大多是些无根无系的外来者,女公爵死后,这个派系注定会分崩离析,也就不用再多说别的了。   往最好的方向推测,将来西菲利克斯领会被分成北克罗什和南菲利克斯两部分,成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地区。不过局势只要稍有变化,这种平衡就会被打破,届时整个西菲利克斯地区很可能会像王国南部一样,陷入持续的战乱。   肯特告诉爱丽丝,罗奈德村所处的位置大致在云霰城堡和首府费伦之间。这个位置几乎可以说是西菲利克斯领的心脏,未来也将会是南菲利克斯的中心。如果罗奈德村落到克罗什派手中,一旦女公爵去世,必将导致未来的南菲利克斯出现分裂危机。所以女公爵这一次就借这个机会,将罗奈德村的土地赐给了爱丽丝,想要让这个村子回到可掌控的人手中。   肯特给她讲完了这些,最后总结了一句:   “雷诺兹真的很难缠,而且武艺高超,再加上他和克罗什那边的关系一直都不错。女公爵不想和克罗什侯爵撕破脸,而且像这种情况,也不适合真的兴师动众地派兵讨伐。正好你现在来了,把那片土地交给你,对付他就成了你的问题了。不过那个村子确实富庶,也不怪雷诺兹不愿意撒手。”   爱丽丝听完了肯特的讲解,真正记住的也只有最后一句话:   罗奈德村是真的很富庶!   这对爱丽丝来说是个好消息,她只想要多搞一点钱,除此以外的事,爱丽丝都不太在乎。就算那个雷诺兹很厉害,爱丽丝也绝对不害怕。毕竟,把一个人干掉可是她这辈子最擅长的事情了。   肯特看爱丽丝的眼神就知道她没听进去。不过……女公爵看中她,把她拔擢为骑士大概也是看中了她这一点。毕竟,这座城堡里的政治家已经太多了。他只好最后警告了她一句:   “你真的要小心一点。”   爱丽丝点点头,认真地思考了一阵,继续向肯特发问:   “那个叫雷诺兹的,如果他明天出来碍事,可以把他杀掉吗?”   “如果是我,我就不杀他。”肯特说,“这不是打仗,你要是杀了他,绝对会有麻烦。”   “好吧。”爱丽丝稍微有点失望,“我会努力的。”   与肯特之间的这场愉快的交谈让爱丽丝心里有了点数。第二天一早,她穿好锁子甲,背上巨剑,爬起来到马厩给别扭喂了几根胡萝卜,就带着文件骑马前往罗奈德村。大概过了两个小时,爱丽丝觉得自己到了地方,正准备拿地图出来查看,却听见的瑟西里安的声音:   “没错,就是这里,你再往前走两分钟,就能看见村口。”   “你怎么来了?”   “别紧张,我只是预感到之后发生的事情会很有趣。”   瑟西里安不请自来,让爱丽丝有点吃惊。不过爱丽丝早已习惯了神明的随心所欲,况且,她这会儿确实希望身边有个人作伴。   她按照瑟西里安的指示进入了村子,向她看到的第一个村民打听:   “村长家在哪里?”   这里的村民大概从来没见过带着巨剑出行的女人,神情有点傻愣愣的。他替她指出了村长家的位置,然后向她询问:   “您是税务官?还是土地测量员?如果您是带着公干来的,我真诚地建议您离罗奈德村稍微远一点。”   “我是女公爵任命的骑士,罗奈德村的新主人。”   爱丽丝的话似乎完全在这村民的理解范围之外,只听他结结巴巴地说:   “可是,罗奈德村的主人,是雷诺兹大人呀!”   爱丽丝摇摇头:   “不,是我。”   “可是……一直都是雷诺兹大人呀!”   爱丽丝明白再跟他说下去也没用,打马往村长家去。当爱丽丝把文书交给村长时,村长辨认了一下文件的抬头和印章,很烦恼地敲了敲脑袋,咕哝了一声:   “雷诺兹大人肯定不高兴。”   “我不在乎什么雷诺兹。”爱丽丝说,“女公爵把这地方赐给了我,如果雷诺兹对此有什么意见。他可以自己过来和我谈。”   “您放心吧。”村长苦笑着说,“村里的小流氓都是他的眼线,您前脚刚迈进我家的院子,马上就有人去向他报告。用不了十分钟他就来了,之前来过的好几个税务官和土地测量员,都是这么被他赶跑的。要我说,您如果还有别的收入,就把这地方让给雷诺兹大人算了。他可是实在是不好惹哟。”   爱丽丝长到这么大,可还从来没听过有人对她说这种话。惊讶得不知道该怎么反应,过了好一会儿,才说:   “就算有人要走,也得是那个叫雷诺兹的家伙。”   村长笑一笑,看他的表情,似乎并不真正相信爱丽丝能赶走雷诺兹:   “这里没有别人,我只私下里跟您抱怨一句,如果您真能把雷诺兹大人赶走,我们这一片可就安宁了。事实上,最近他正和我们村里的佩吉家,因为初夜权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呢。”   初夜权?在此之前,爱丽丝还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词,她是在城市里长大的,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档事。村长向爱丽丝解释说,村民在结婚时,向领主交钱赎买新娘的初夜权,是这里的规矩:   “以前马丁骑士在的时候,从来没人提过这些。后来雷诺兹大人来了,就把老一套全都翻出来,无论谁结婚,都必须给他两个银币把新娘的初夜权赎回来。佩吉家的姑娘过两天要结婚啦,不过那姑娘长得实在太漂亮,雷诺兹大人非要行使他的权力不可。再这么闹下去,佩吉家的姑娘只怕结不成婚了。”   “其实在西菲利克斯,领主的这项权力老早就被废除了。”瑟西里安悄悄告诉爱丽丝,“就算真有,这姑娘的初夜权也该归女公爵。那个叫雷诺兹的不过是在找借口收钱、想办法欺负乡下姑娘而已,他这些伎俩,也只能骗骗村里的文盲。”   这种事简直比战场上的尸体还让人反胃,爱丽丝用手按住喉咙忍住恶心,只想快点把那个讨厌的雷诺兹解决掉。   恰在这时,村长家外面传来了一阵喧哗:   “雷诺兹大人到了!雷诺兹大人到了!”   听说雷诺兹来了,村长抖得像筛糠,看着爱丽丝,结结巴巴:   “他他他他他来了!你你你你你现在从后门跑还来得及!”   这小老头可真逗,明明自己怕成这样,却还想着让爱丽丝逃跑。爱丽丝看他这可怜的样子,真怕他直接被吓死。她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别怕,我可是很厉害的。”   她从村长家的前门走出去,看见外面已经围了好几个闲汉流氓,中间簇拥着一个高大痴肥的男人,那人全副武装,手里拎着一把沉重的链锤。当他看见爱丽丝这样一个背着巨剑的年轻姑娘从村长家里出来,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你就是从云霰城堡来的骑士?” 第42章 单挑决斗。……   “是我。”爱丽丝回答, “你就是他们说的那个雷诺兹?女公爵把这里的土地赐给了我,你想看看文件吗?”   “不需要。”雷诺兹的回答斩钉截铁,“这村子里的土地是菲利克斯公爵当年赐给我叔叔的,现在它就是我的, 不需要任何文件证明。”   “你这样说就不讲道理了。”爱丽丝说, “无论是菲利克斯公爵还是你叔叔, 现在都已经死了,现在这里是女公爵说了算。”   爱丽丝所说的话, 都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雷诺兹的脸涨红了,粗声粗气地向爱丽丝吼:   “我不管谁活着谁死了,这个村子一直都是属于我的, 谁也别想拿走。”   “那就来打一场吧。”爱丽丝早知这情形无法避免,平静地提出建议, “无论谁输了, 都马上从这儿离开, 从此再不踏上这村里的土地……你觉得怎么样?”   雷诺兹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冷笑:   “你要跟我打?”   “没错, 就是我。”爱丽丝说,“我从前是佣兵公会的特级佣兵, 现在则是女公爵亲自拔擢的骑士。西菲利克斯这边没有佣兵公会的分会, 你可能没听过我的名字……不过在王都那边,我还算挺有名的。一般来说, 想要跟我动手的人,最好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雷诺兹听了爱丽丝的话, 上下打量了她一遍, 并没有放弃放狠话:   “我不管你有什么名声,遇上了我算你倒霉。”   两边都在极力炫示自己的强力,似乎想要单靠着言辞就把对方吓退, 不过实际上,两方面都知道得很清楚——这一场非打不可。在外人看来,他们似乎只是在吓唬对方,但实际上,两人都在趁着这个机会观察对手。   爱丽丝很少遇到体型这么庞大的对手,这么多年来,她也只遇上过一个银盔德维特。当初差点被德维特杀掉那件事给爱丽丝留下不少阴影,而眼前这家伙的体型甚至比德维特那个大力士还要大。   虽然如此,爱丽丝看得出来,眼前这家伙可比德维特差远了。德维特是个久经考验的佣兵,但这家伙只是体型大而已。实际上绝对不会像银盔德维特那么厉害。   不过在打斗这件事上,体型大本身就是一种优势。而且他的板甲真的很厚,上面有纹章印记,一看就知是骑士家传的宝物。虽然爱丽丝的巨剑非常厚重,但没附过魔的巨剑对上这种规格的板甲,就算砍中了也得卷刃。按说这种板甲应当是骑兵使用的,实际上并不适合近身搏斗。不过看雷诺兹这架势,他显然自恃力强,认为自己完全可以撑得住这套铠甲,所以虽然并非骑马作战,他也还是穿上这套板甲对敌。爱丽丝想,他或许是想要借此增加威慑力,又或者是因为害怕受伤,所以才穿成这副模样。   雷诺兹手上拿的武器也并不是剑,而是一只比一般规格还要大很多的链锤。他手上的链锤是特制的,是个实心铁球,上面还有许多凸起的铁刺,重得要命。无论爱丽丝锁子甲上的附魔有多厉害,要是她当真结结实实挨上这么一下子,非要吐血不可。   爱丽丝下定了决心要速战速决,不仅要击败雷诺兹,还要彻底打消他的自信,让他再也不敢回来才行。想到这里,她向着对面勾了勾手:   “来吧。”   雷诺兹向前一步,摆足了架势,将链锤舞得虎虎生风。从他使用链锤的这纯熟劲儿上来看,这家伙倒不完全是个草包。爱丽丝并不试图格挡,只是往后退了几步,避免被那沉重的链锤扫到。她的动作一向轻盈,周围又有空场,要躲开这链锤不算难事。   雷诺兹对她这种消极的闪避很不满意。   “拔剑呀!”他向她挑衅,“你还在等什么?难道是吓得不能动了?看在你是个女孩的份上,你现在若是投降认输,我就不杀你。”   他嘴上说着劝降的话,手上却一点不留情,将那沉重的链锤狠狠地照着她的脑袋砸过去。爱丽丝轻轻巧巧地避过,一闪身就到了他身后。   雷诺兹的身体本来就笨重,如今穿着沉重的板甲,甚至没法迅速回过身来。爱丽丝从身后抓住他,试图要把他推倒。   这想法倒是不错,不过雷诺兹简直像是一座肉山,他本人的体重再加上板甲,估计至少也要有两百多公斤,爱丽丝推了一推,竟只推得他向前迈了半步,然后就纹丝不动了。   看来瑟西里安此前赐予她的超强体力也有极限。   按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爱丽丝应当放弃这个计划,想点别的办法对付眼前这个浑身都被包在铁皮里的肉罐头。但此时此刻,爱丽丝发现自己并不愿意去想别的办法。有一股怒火从她的心头涌上来,热血在她耳中鼓噪,有种冲动由内而外地发生,在她的脑海中嘶吼着要她做出点更惊人的举动,原本没有想过要说的话瞬间脱口而出:   “以瑟西里安的名义!”   神明的名字带来人类的身体无法拥有的特殊力量,冲动驱使着她做出平常不可能尝试的举动——她抓住雷诺兹,将他连人带甲举过了头顶。   雷诺兹的体型足有她的三倍多,此时的爱丽丝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个神明。她将他举高,好像要让所有人都看见似的,然后狠狠砸在了地上。雷诺兹的头盔被摔掉,板甲也被撞瘪了。   爱丽丝居高临下地站着,等着他爬起来,然而这板甲本身非常沉重,雷诺兹本人又是个大胖子,被爱丽丝这一下摔得头晕眼花,天旋地转,完全挣扎不起来。   爱丽丝看他已经没能力再打,就从怀里拿出女公爵交给她的土地证书,将上面鲜红的盖章戳到了雷诺兹的鼻子尖:   “你看仔细了,这是女公爵的盖章,罗奈德村的土地理所应当是我的,你最好赶紧给我收拾包裹滚蛋。”   雷诺兹没回答她,事实上,他的脸正憋得通红,根本无心看她手中的文件:   “救救我!我要喘不过气来了!救命!”   雷诺兹的嗓子尖尖的,叫起救命来格外显得凄厉。   爱丽丝踢了他一脚。发现板甲被摔在地上撞瘪的地方恰好压住了他的脖子。也算是他运气好,如果这板甲变形得再厉害一点,恐怕他当场就要窒息而死。   这副板甲大概本来是他叔叔的,虽然雷诺兹家男性的体型向来异于常人,传自他叔叔的板甲规格也比一般的板甲要大上许多,但要把雷诺兹的全部肥肉塞进去实际上还是有些勉强,因此这东西只是稍微变形,就把他卡在了里面,一点也动不得。   方才两人刚刚开始对峙的时候,四周围观的人很多。这附近游手好闲的小流氓几乎都是雷诺兹的手下,原本还有人给他叫好来着。不过就在爱丽丝把他高高举起的那时候起,许多原本一直在旁边为雷诺兹鼓劲加油的家伙这会儿都悄悄溜走,生怕自己会被这位年轻貌美又可怕的骑士注意到。至于剩下的普通村民,他们本来就对雷诺兹又怕又恨,当然不可能主动去救他。   爱丽丝倒是很乐意看着他就这么憋死,不过肯特之前的建议还存留在爱丽丝心里,像她这样对政治一窍不通的人,可不想因此惹上什么麻烦。所以她还是大发慈悲地把手指从甲胄的领口处伸进去,双手抓住板甲的两边,两下一用力。直接把板甲从中间扯开,将这宝贝变成了一堆废铁。   这板甲可是钢铁铸成的,对骑士板甲强度稍有了解的人都会明白,爱丽丝这一下展现出的力量实际上比将雷诺兹举起所需的力量还要大。不过这一动作的视觉冲击力并没有那么强,围观的人中也没有懂行的铁匠或士兵,因此他们在看过爱丽丝将雷诺兹举过头顶之后,对此倒不觉得有多么吃惊。   她把雷诺兹从板甲中解救出来,指着他的鼻子警告了一句:   如果以后让我听说,你再在这村子里出现,你的下场就和这板甲一样。”   雷诺兹当然明白这究竟意味着什么,他早已吓得魂不附体,不知何时失了禁,身下尿了一滩。他这副模样,无论谁看了都要嫌丑。   爱丽丝嫌恶地捂住鼻子:   “快滚!”   雷诺兹从来没见过这种力量,这把他吓坏了,他不顾自己只穿着内衣,连滚带爬地跑走,连坏掉的板甲都没来得及捡。   老村长一直都躲在旁边看,直到雷诺兹跑远,这才上前:   “我的天哪!农牧神保佑,方才不是我眼花吧?您力气可真大!”   “这不算什么,”爱丽丝抻了抻胳膊,揉捏酸痛的肌肉,“是他太弱了。”   爱丽丝这话其实有点随口吹牛,她自己也知道,刚才肯定是瑟西里安临时赐予了她新的神力,不过不管怎么说,这句话的效果倒是非常好,一时间,周围齐刷刷地响起了牙齿打颤的声音。   “你们不用这么紧张,”爱丽丝说,“我是个讲道理的人,不喜欢使用暴力。”   这话说出口,连爱丽丝自己都不是很相信,不过还是有些效果,很好地安抚了这些淳朴的村民,周围牙齿打颤的声音明显比刚才小了一些。   所有人此时都在看着老村长——他们都有点不太敢看爱丽丝,老村长又是所有人的主心骨。   老村长确实比其他村民镇定得多,他是个很实际的人,又见过世面,无论看见什么都不会大惊小怪。他想了想,对爱丽丝说:   “方才打了这么一场,您大概要累坏了。还是先在我家休息一阵,我叫他们给您弄点午饭。” 第43章 骑士老爷。   爱丽丝再次跟着老村长进了他家门。这一回, 他的表现可比刚才爱丽丝第一次进他家门时热情得多。   “您先在这儿坐一会儿。”他先是替爱丽丝找了个非常舒服的软垫,然后去泡茶,转来转去忙得像个陀螺,还不忘吩咐人去准备午饭:   “喂, 你小子到佩吉家去一趟, 就说女公爵殿下派来的骑士老爷中午要去他们家吃饭。哦, 对了,你再找几个年轻人去盯着雷诺兹大人, 若是看见他走了,赶紧叫人去把屋子收拾出来……要快!”   看来这位老村长在这村子里还挺有威信的,被他吩咐的村民一点都没有表现出不满, 答应一声就走了,爱丽丝记得, 老村长所说的佩吉家似乎就是因为雷诺兹坚持行使初夜权, 而没法让女儿出嫁的那一家。   这家人的运气大概算是不错, 被雷诺兹为难的时候恰好赶上她过来。这回他们家的姑娘应该可以顺利出嫁了吧。   这样的想法在爱丽丝脑中一闪而过, 并没有多花时间琢磨。这会儿她只顾揉捏着自己的胳膊,心里控制不住地回想着方才她呼喊瑟西里安名字时的情景。   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爱丽丝知道自己打得过雷诺兹, 本来不需要借助瑟西里安的力量。但刚才那一瞬间, 她好像不受控制似的。有一股特殊的冲动在她体内,驱动着她使用神明的神力。神力的效果当然很好, 但爱丽丝不喜欢这种难以自控的感觉。硬要描述的话,爱丽丝觉得那好像是被什么东西附身了。   是瑟西里安吗?在她感觉吃力的时候附到了她身上?虽然大概也可以这么理解, 但爱丽丝总觉得实际应该不是这样。   她一向无条件地信任瑟西里安。她的性命是祂救的, 她也已经在漆黑的地牢里对祂宣过誓,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祂。除此以外,爱丽丝认为自己身上已经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任何人或者任何神明图希的地方。她并不相信那真是附身, 但她也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偏偏瑟西里安这会儿一声都不吭。   他明明就在这里,爱丽丝知道的。不过她也知道,瑟西里安一般不会完全按照她的要求来。祂有祂的节奏,有祂的计划,不会立即把一切都解释给她听。况且,有老村长在这里进进出出,说这说那,这里大概确实也不是一个适合交谈的场所。   就在爱丽丝纠结的时候,老村长已经端着茶壶过来了:   “这种草药泡的茶,对缓解肌肉的疲劳很有效果,您来喝一点吧。”   老村长的药茶来得正及时,爱丽丝方才与雷诺兹的这一战,虽说是动用了瑟西里安的神力,但雷诺兹那好几百斤的肥肉,实实在在是压在了爱丽丝身上,让她全身的肌肉都有点使用过度,此时正酸酸涨涨地疼。虽然使用瑟西里安的神力并非出自她的本意,可这种浑身酸痛的代价却要让她来付。从这样的角度一想,就更让人觉得恼火,这让爱丽丝有点生瑟西里安的气。   好在老村长准备的药茶很香,温热的茶水缓解疲劳的效果也非常好。爱丽丝喝下一杯茶,被草药的香气围绕着,感觉整个人的神经都变得松弛,也没那么紧张了。   得到女公爵殿下赏赐的村庄土地,毕竟是一件高兴事,就算在这过程之中遇到一点麻烦,爱丽丝也觉得没什么可烦恼。   老村长坐在爱丽丝对面,与她一起喝茶,给她讲村子里的情况。老村长是个明白人,看了方才的情形,就知道原本一直掌握着这村子的雷诺兹大人不会再回来了。罗奈德村的新主人是眼前这位年轻的女骑士,至少,在女公爵出什么事之前,这情况不会再有什么变化。   这位新主人看起来比雷诺兹大人通情达理得多,老村长看着她,对这村子的未来多了几分期待。   罗奈德村中除了少数几户人家是自己拥有土地的自耕农之外,大部分都是佃农,靠租用村里的土地谋生。每到秋天,佃农们要将收益的一半交出来作为佃租。从前这笔钱都是雷诺兹大人亲自派人去各家收取的,如果新来的骑士老爷不准备长期住在村子里,他作为村长,也可以替她收租。只不过这个工作需要耗费不少人力,如果把这工作交给,还要从收上来的钱里拿出一部分作为工作的开销。   除了田地之外,村中还有一些不动产,包括一座风磨和一座农牧神的祭祀场。风磨供给佃农们免费使用,但若是自耕农或是其他村子的人想用,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风磨的收益平常不算太多,基本只够日常维护,因此并不记在账上。平常这笔钱由村长保管,如果有剩余,有时候也会拿去派一点别的用途。   老村长还没来得及给爱丽丝讲有关农牧神祭祀场的事,他之前派出去的年轻人就回来通知,说是佩吉家的午饭已经要准备好了。   老村长把头伸出窗户,看了看太阳的位置:   “那咱们就先说到这儿,这会儿吃午饭正合适。”   佩吉家的房子离老村长家稍微有点距离,村长建议爱丽丝骑马过去,自己也跨上一头驴子。他们差不多走了七八分钟,就远远地望见了佩吉家的房子。有些人正在那边等着,爱丽丝和老村长还没来得及接近,就听见他们嚷起来:   “骑士老爷来啦!大家快来迎接!”   被村民们欢迎什么的,爱丽丝还是挺高兴的。不过远远看过去,她总觉得有什么不太对劲,前来欢迎她的村民们,似乎显得有点……过于害怕了?   爱丽丝一点也不知道,就在她留在老村长家喝茶的时候,有关女公爵派来的新任骑士老爷击败雷诺兹大人的传闻,已经在村里传得沸沸扬扬。   当时在老村长家前面围观她和雷诺兹决斗的人不少,不过为了避免被波及,站得近的人其实并不太多。虽然大多数人都看到了她把雷诺兹举过头顶的景象,但真正看见她长相的人没有多少。从村里人的角度来看,能击败那个凶恶的雷诺兹的骑士,一定是个比雷诺兹还要凶残可怕的家伙。因此爱丽丝也就顺理成章地被描述为一个体型比雷诺兹还要庞大的凶恶之徒。   当然,也有些站的近的人真正看清了她身形和相貌,出于习惯性的性别刻板印象,他们并没想过新来的骑士老爷可能是个女的,但他们也跟人说了新来的骑士老爷身材纤瘦,容貌俊逸。不过当时在场的人很多,在绝大数人都声称骑士老爷是个怪物的情况下,这几个人甚至开始对自己亲眼所见的情形产生了怀疑。   当有人到佩吉家来传话,要他们负责接待“新来接管村子的骑士老爷”吃午饭时,这一家人简直吓到魂不附体。   正派的马丁骑士死得太久,这些朴实的佃农早已忘记了这个世界上还有行事作风与雷诺兹大人不像的地主。因此在听说了这个消息之后,佩吉家的人第一反应是,新来的骑士老爷不像雷诺兹大人那么有耐心,能够等到他们的小女儿莉莎的新婚之夜,他现在就要来把她带走。   骑士老爷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他们这样的可怜佃农还能做些什么呢?如果不把莉莎交出去,骑士老爷很可能会不允许他们继续租地,这样的话一家人就只能饿死。所以佩吉家的人只能强忍着心碎,给他们最可爱的小女儿莉莎穿上好看的衣裙,还要杀一只鸡给骑士老爷做饭。等到一切都准备得差不多,站在外面看热闹的人群纷纷嚷起来:   “村长和骑士老爷一起来了!”   在各种添油加醋的描绘之下,还没到两个小时,新来的骑士老爷已经从怪物升级为恶魔。即使跟村长一起并辔而行的那个人远远看着并没那么吓人,村民们也坚称那只是恶魔迷惑人的把戏。   莉莎被人推出去接待骑士老爷,她害怕极了,却没任何办法。雷诺兹大人虽然也很可怕,但至少是她曾经见过的人,但这位已经被村民们传说了两个小时的骑士老爷,显然比雷诺兹大人还要可怕一万倍。   她只能咬着嘴唇,低着头往前走,直到看见骑士老爷的马蹄停在她面前,才开始背诵别人告诉她说的话:   “骑士老爷……我是佩吉家的莉莎。之前雷诺兹大人要求我在结婚之前陪他,现在他走了,他们让我来伺候您……”   莉莎的脸红到不行,也不知道究竟是因为紧张还是害怕。她的声音小到几乎听不见,说到后来,干脆用手捂住了脸——不行,她承受不住这些,这太难了!   骑在马上听她说着这些话的爱丽丝,整个人完全是僵硬的。   这些人究竟在想些什么啊!   她从未想过“初夜权”这样的词会跟她挂上关系,在她看来,她把雷诺兹赶跑之后,村中的人应当用不着再受这种奇怪规定的约束。不过佩吉家的人显然认为,雷诺兹的逃离并不意味着一切都会往好的方向发展,只说明了他们将要迎来一位更加严苛的主人。   爱丽丝认为自己也算见过世面,却不是很知道该怎么处理这情况。果然佣兵和骑士的常识全然不同,她还需要多加适应。这会儿她也只能用最最温柔的声音说:   “咳咳,莉莎,你能先抬起头来吗?”   莉莎战战兢兢抬起头,看见了一张很明显是属于女人的脸。她愣在当场,不知该怎么反应。就在这时,骑在驴子背上的老村长大手一挥:   “你们到底在胡闹些什么!没看见骑士老爷是个女孩子吗?” 第44章 第一更。   “新来的骑士老爷是个女孩子”, 这种说法虽然出自村长之口,实际上并不比“骑士老爷是怪物”和“骑士老爷是恶魔”这两种观点更容易被村民认可。毕竟,他们之前的主人雷诺兹大人与怪物和恶魔相比没什么太大区别,而女骑士却谁都没见过。还有一些宁死也不肯承认自己犯了错的人, 即使在近距离内亲眼见到了爱丽丝本人, 仍要坚称骑士老爷的少女形态只是恶魔的伪装。   在这种情况下, 要让整个村子的人都弄明白新来的地主老爷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女骑士,大约总还需要一两天。好在无论“新来的骑士老爷”究竟是女孩子还是怪物或者恶魔, 对村民们来说都没什么大区别,到了该交租的时候,所有人还会和往常一样按时交租, 以换取继续在这里租地的权利。   无论地主是什么人,只要还有地种, 大家总归能活得下去。   虽然要让所有人适应新地主还需要一点时间, 但至少如今佩吉家的人已经弄明白新来的骑士老爷对他们家的女儿没兴趣, 这顿午饭总算是可以在令人愉快的氛围下进行下去。莉莎的妈妈做了当地招待客人时常做的一种烤鸡, 具体做法是在大烤盘里装满土豆胡萝卜和其他适合烤制的蔬菜,然后把一只抹满岩盐的整鸡埋在蔬菜之中, 撒上香料, 放到炉子里一直烤到鸡肉里充满蔬菜的甜味为止。这种西菲利克斯风格的农家饭菜很合爱丽丝的胃口,她按照从前做佣兵时的习惯, 吃了好大一盘,让“骑士老爷是女孩子”的可信度, 在村民们的心目中又稍微降低了一点。   吃完了午餐, 就有人来说雷诺兹已经离开,他的房子现在正在清扫中,请骑士老爷和村长一起去看。   想不到这里的村民效率还挺高的。   爱丽丝跟着老村长来到了雷诺兹家。这栋房子是整个村子里最气派的, 原本属于马丁骑士,马丁骑士死后,这房子和村中的土地一起落到雷诺兹的手里。如今雷诺兹已经带着他的全部家当离开,这栋房子也就自动成为了爱丽丝的财产。虽然他没给爱丽丝留下哪怕一个铜币,但桌椅板凳睡床衣柜之类的大家具并没那么容易搬走,记录村中土地收益的账本也被当做是没有用的东西留了下来,算是帮了她一个大忙。   爱丽丝四处看了一遍,这宅子的整体情况还挺让人满意,只要稍微打理就可以入住。如果不是爱丽丝知道自己要常驻云霰城堡,不可能长期在这里停留,她还真想要在这里生活。也许将来等她年纪大了之后会有机会一直在这里住,就像马丁骑士那样。   看过了房子,爱丽丝就该整理村中的账务了。   账本是现成的,村里的会计却不在。村长说,村中唯一的会计是附近的好几个村子一同雇佣的,最近他正在邻村查账,一两天内没法回来。   这可真是个糟糕的消息,爱丽丝可没打算一次性在这里停留那么久。   村长建议爱丽丝亲自动手,按他的说法,村子里的账目不算太复杂,就算是新手也可以整理,而且她作为地主,理应在账目上对本地的情况有点了解。   爱丽丝从没想过自己还要做这种事。不过想想女公爵手下有那么多臣仆,每天也还是要埋首于案牍之间,她亲自查查账好像也显得也挺必要。   “您能来帮帮忙吗?”她问村长,“虽说我会一点算数,但整理账目这种事我还从来没干过,总觉得心里没底。”   村长挠着头,嘿嘿地笑起来:   “啊呀呀,这您可是在难为我了,虽然我已经算得上是是村中少有的文化人,但我也只会辨认几种常见的印章和文件的标题,至于算数方面……实在不在行。要让我帮忙整理账目,只怕会越弄越糟糕。”   虽然爱丽丝对村中人的受教育水平早有所估计,却也没想到就连村长也不识字。她又多问了他两句,不大抱期望地想找个别的什么人帮忙,但最终也只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我们村里倒是也有几个学生,不过现在还没放假,他们都还在城里念书呢。除此以外实在没什么能帮上忙的。像您这样能认字也会算数的人,已经可以算得上是现在村子里最有学问的啦!”   仅在幼时被母亲教导过识字和算数、实际上连一天学都没上过的爱丽丝,本能地对眼前的情况感到绝望。但作为村中土地的新主人,整理账本这件事非做不可。她也就只好勉为其难地坐到了桌前,愁眉苦脸地翻开账本。   老村长说得没错,村里的账目还算是简明好懂,就算爱丽丝这样的生手也可以弄明白。但她还是看了两页就没法再注意力,只好趴在桌上呼唤起了她的神明:   “瑟西里安——”   平常一呼唤就会出现的神明此刻并没有现身,也不知是不是又跑去给其他人提供支持了。也或者祂只是假装跑去了别处,以此来回避爱丽丝想要提出的问题。得不到神明应答的爱丽丝有点丧气地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账本上。但对于从来没做过什么数学训练的爱丽丝来说,这个过程实在太过痛苦,看了没多久,爱丽丝就开始无意识地揪自己的头发。幸亏十七岁的女孩子暂时还没有脱发烦恼,否则她非把自己薅秃了不可。   就在她被账本上的数字折磨得死去活来时,她的身后突然传来了忍俊不禁的笑声:   “噗嗤。”   如果是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大概率会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到。但爱丽丝早已经习惯了瑟西里安从各种奇怪的地方出现,她揉了揉眼睛,再度往前趴到桌子上,瓮声瓮气地问祂:   “你又跑到哪里去了?”   “一直在这儿,”瑟西里安回答她,“只是有点好奇你会被账本折磨成什么样,所以稍微观察了一下。”   如果说这话的是个人类,爱丽丝肯定要揍他两拳,但瑟西里安没有实体,就算祂有,真的打了祂很有可能会获天谴,所以还是算了。   “别生气。”瑟西里安说,“我只是想对人类了解得多一点。”   爱丽丝没真生气,但她确实有事想问。她一边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伸出手,摸索着寻找瑟西里安那看不见的手指,一边向他提出之前困扰她的问题:   “之前我和雷诺兹比试的时候突然喊出了你的名字,那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当时并没有想要召唤你。”   瑟西里安似乎花了一点时间寻找合适的词做解释:   “……那是一种同调。”   “同调?”   “当神明和信徒的关系过于密切,有时候就会发生这样的情况。”瑟西里安说,“同调的出现可能没什么征兆,只在信徒对某事怀有强烈愿望时随机发生。那一瞬间,神明与信徒合而为一,神明全部的力量都可倾注在信徒身上,为其所用。”   “神明的……全部力量?”   “理论来说是这样,不过实际上,许多神明的力量趋于无穷,信徒只能获取到他所需要的那一部分。你们的历史上记载着的古代英雄,在危急关头往往会爆发出惊人的力量。那种力量就是来源于同调,只不过人类不懂得原理,他们只能记录下现象。”   “我还以为那些只是传说。”   “传说都是由现实演化而来的。”瑟西里安静静地给她解释,“人类的眼睛会用各种各样不同的角度观察世界并记录,但世界的本质之中有恒常存在,有些东西永远不会改变。”   “比如你。”   “比如我。”   与瑟西里安说到这样的事情时,话题总会往形而上的方向偏移,祂是宇宙之中的恒常,此时却在这间小小的书房里与她对谈。如果要从这个角度生发出去,可以谈论的话题一辈子也说不完。一不小心就要偏离。爱丽丝尽力把话题拽回到此刻她迫切想要知道的事情上来:   “我从未在现实中听说过同调,或者类似的事。”爱丽丝说,“从前我做佣兵时见过许多人,其中大部分都是贝尔特契的信徒。有些人总是没完没了的祈祷,有些人说神明会对他们说话,但没有人曾做出过什么恍若古代英雄的惊人之举。”   “这是因为神明与人之间的距离变得远了。”瑟西里安告诉她,“如今在圣殿之中被供奉着的十二神明,从前也曾像人类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游荡。神明们曾经亲自招揽信徒,面对面地与他们交谈……就像我们现在这样。那时候神明与人类英雄之间的距离并不像现今这么遥远。”   “在那个时代,你曾经与人同调过吗?”   “从未。”瑟西里安将手放在爱丽丝肩上,用手指指抚过她的脊背,“我是沉睡中的神明。在诸神在地面上上游荡着寻找信徒之时,我还没有多少能力自由操纵梦的力量。”   所以她是第一个与他同调的人。   爱丽丝坐直身子,咬着指头想了想:   “所以你刚才说的那些,也并非亲身体会,而是从其他神明那里得来的二手经验?”   “是的,所以和你一样,我也需要花费好多时间,才能让自己掌握的能量恢复平衡,回归原有的状态。同调发生得很突然,有点让人措手不及,但是……我很高兴。”   瑟西里安的话说到最后,尾音稍稍上翘,带着一点平常少有的甜柔。那不太容易被觉察到的愉快传到爱丽丝耳中,让她感觉好像正在被羽毛轻搔心脏,或是尝到了牛奶里的一滴蜜糖。   当初在圣殿第一次听到瑟西里安的声音时,爱丽丝只觉得祂的声音温柔,雌雄难辨,且颇具神明特质——也就是说,听不出来其中有情绪的起伏。但是后来,她也渐渐能够通过语气分辨祂话语之中的感情波动。这波动很细微,但并不是完全没有差别。爱丽丝不知道那究竟是故意为之,还是无意流露。但发现了祂与人类相似的部分让她觉得惊喜,好像在石头一般的牡蛎壳里发现了柔软的贝肉。   这让她觉得祂挺可爱。   “我也很高兴能和你同调。”她说,“虽然那感觉有点怪,但它过去得太快,我还没来得及抓住那感觉……事实上,我倒是希望你现在可以再和我同调一次。”   她把十个手指头插进自己的头发里,一边拽一边问:   “如果我们再同调一次,让我随心所欲地动用你的力量,我有没有可能在五分钟之内把所有的这些账目都弄明白?”   “同调可遇而不可求。”瑟西里安说,“即使我们都对此有强烈的愿望,同调也并不是可以随时发生的事,至少,我还未曾听说过有什么人或什么神明做到过这一点。而且同调有时候可能会很危险,如果信徒在无意中召唤了超过他肉体承载范围的能量,神明又未能及时阻断能量的流动,这种力量很有可能会把人类的肉体撕个粉碎。”   “那就算了,即使我们可以召唤同调,我的脑子也会因为承载不了过多的运算能力而爆炸。”爱丽丝有点自暴自弃地说,“或许我应该放弃信仰,转而去崇拜商业女神。就算没法同调,至少让她先来保佑我把这些账目看明白……或者你也有这种能力?”   她转过身,充满希冀地望着波动的空气:   “你行吗?”   她感觉她的手被握住了。   “跟商业女神相比,在查账这方面我或许并没那么在行。不过之前崇拜我的那个教团的人……他们很喜欢数字……”   “他们向你做过很多祈祷,所以你一定拥有计算方面的神力。”爱丽丝一下子来了精神,用两只手一起握住瑟西里安那看不见的手掌向祂祈求,“快帮帮我,至少给我一点数学能力,让我能快点把这东西弄完。”   在绝大多数时候,瑟西里安从未让爱丽丝失望过。但此时,瑟西里安第一次拒绝了爱丽丝的请求,诚恳地说出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遗憾的是,数学没有捷径,要想增加数学能力,最好的办法还是要多练习。”   看来,即使是神明,也没法凭神力为她解决所有问题。   爱丽丝失望地叹了口气,双手拉着瑟西里安的手,把额头靠在他的胳膊上。   她刚这么待了一会儿,门口那边突然传来了老村长吃惊的声音:   “您您您您您这是在做什么?” 第45章 二更合一。……   老村长这么一问, 爱丽丝才意识到,在看不见瑟西里安的情况下,她现在的姿势看起来确实非常奇怪。如果她不能好好地解释一下,村长说不定会认为她是中了邪。   难道要跟他说自己在与神明交流?那只会让人确信这就是中邪。一般人尝试与神明联通的时候都会跪下祈祷, 谁也不可能用这样的姿势“和神明交流”。   “没什么, 我在做一些……呃……特别的筋骨活动法。就像这样, 先向左边转转,然后再到右边……”   爱丽丝一边说, 一边转到对面,做出对称的动作,希望老村长不要深究。   “是这样吗?”村长显然是相信了, 他也学着爱丽丝的动作也做起来,看着老村长滑稽的动作, 爱丽丝恨不得把脑袋埋进沙堆里, 但还是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胡说八道:   “没错, 你做得很好。这种方法可以缓解伏案工作的疲劳……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我是来跟您说, 旅行商人安利诺老爷向您问好,顺便提醒您, 请您在手头方便的时候, 把村里欠的钱还上。”   “欠钱?什么时候?”爱丽丝一边问,一边猛翻账本, 寻找欠债的记录,“这里只写了雷诺兹本人的欠款……次数还挺不少。”   “就是那个。”老村长虽然不太会算账, 认字也很有限, 对账本上的各项支出和收入却都非常熟悉,“雷诺兹大人买东西的时候从来不喜欢付现金,总是要求记在村里的账上。按说每年秋后清理账目的时候应该把当年的欠债还上。不过雷诺兹大人每次都不等清账就把所有的钱都拿走了, 几年以来从来没还过债,当然,也没有人敢管他要。”   爱丽丝听懂了,这位商人大概是听说罗奈德村的土地换了主,认为自己的欠债终于有着落,所以就马上赶过来了。   “为什么雷诺兹欠的钱要由我来还?”   “因为他欠债的抵押品是村里的土地。”村长说,“既然他现在已经走了,土地也已经不再归他所有,我想雷诺兹大人应该不会想到要特意回来归还他的欠债……您觉得呢?”   村长的看法显然非常有道理,雷诺兹不可能再回来,他留下的烂摊子当然也只能由爱丽丝解决。爱丽丝稍微有点后悔,或许之前揍他的时候,应该再打得重一点。   她深吸了一口气:   “告诉他,我现在很忙,没时间见他。至于雷诺兹之前的欠债……我会合算一下数目,在秋天的时候还给他。”   老村长向爱丽丝行了个礼,转身走了。爱丽丝继续合算账目,看着雷诺兹那一笔一笔的欠账,爱丽丝觉得自己的头更疼了。   值得庆幸的是,经常到罗奈德村里来的旅行商人平常并不会出售什么特别昂贵的物品,因此雷诺兹的欠债虽然有许多笔,总数实际上并不算特别大。而村子里每年的收益又相当丰厚,加加减减地合算一遍,只要今年不遭遇什么特别的自然|灾害,到了秋天拿到收益,应当正好足够还清雷诺兹欠下的债务和利息。   不过这样的话,爱丽丝购买全套甲胄的梦想就又要往后推迟了。   爱丽丝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人世间果然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呀。   这天爱丽丝一直整理账务到傍晚,夜里就住在这栋原本属于马丁骑士和雷诺兹的房子里。这半天里,村里的人已经帮她把整栋房子都打扫干净,住起来还挺方便。考虑到雷诺兹至少留下了这栋房子,那么稍微替他还一点债,大概也不是不能忍受的事情。   爱丽丝一直到自己躺在床上时才意识到,现在她待着的地方,是第一栋名义上属于她的房子。   她是在暗河街的破旧出租屋里出生的,此后做了佣兵就一直颠沛流离,住在各种各样的旅馆,最近就是住在云霰城堡,总算是基本上安定下来。不过云霰城堡里她住的这一翼基本上就是兵营,四面都是冷冰冰的石头墙,很难给人家的感觉。   但这里却很像是一个家,从各种细节上就能看得出来,当初马丁骑士一定是花费了许多心力去布置这房子。不过后来的主人显然不像马丁骑士那么用心保养,给它造成了许多损害。不过这都是些小问题,只要好好养护,它就能成为一个非常不错的家。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爱丽丝没有家。   她从不曾有过父亲,也已经没有了母亲。师父罗姆已经在王都郊外为自己准备了农庄,不可能与她一起到这里生活,就连爱丽丝自己也不会在这村子里久留,等她清算完账目就会回到云霰城堡。理智一点考虑,爱丽丝最好的选择其实是把这房子卖掉。这样她就可以有钱立即还清债务,还能买下她想要的全套装甲。   但她还是决定要留下这房子,她想要给自己的未来留下一点可能,也许有一天,她会有一些家人,和他们一起住在这里。   “你总会有属于自己的家的。”瑟西里安的声音又出现在她耳畔,“就算没有别的人在你身边,至少我可以算作是你的家人。”   瑟西里安真会安慰人,可惜他总是这样处在这种没法看见实体的状态下,飘忽不定,与其说他是神明,还不如说他更像是个幽魂。他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醒呢?或者至少,凝出真正如人类一般的实体?   大母神似乎认为那一天会来得很快,但神明对时间的概念显然不会与凡人相同,爱丽丝还需要很多耐心。   不过一切都会慢慢变好的,爱丽丝这么相信着。   第二天,爱丽丝起床就开始继续整理账目,按照昨天的速度来看,爱丽丝觉得再过个大半天就能弄完。这工作虽然讨厌,毕竟与她自身息息相关,她无论如何都想要快点弄完。迅速结束掉这个工作,或许还能赶在晚饭前回到云霰城堡。虽然这座村子是属于她的,但云霰城堡里的骑士生活才是她生活的真正重心。   老村长过来给她送了些牛奶面包和鸡蛋当做早饭,这些都是村中的出产,简单却味美,营养丰富,足以让人振作精神。按说他身为村长,应该有很多事情需要忙,但在这会儿,他送完了饭,却一直站在旁边一直不肯走,有一没一搭地跟爱丽丝说话:   “骑士老爷也信奉光明神吗?”   “我不是光明神的信徒。”爱丽丝说,“我信奉的神明是瑟西里安。”   这段时间以来,每当有人向爱丽丝询问信仰,她都会这样回答。她是瑟西里安的信徒,她并不想撒谎,同时也不愿意用末日之神的名号把人吓坏。在这种情况下,直呼神明的名字是种好办法,毕竟除了圣殿中的圣职者以外,几乎没有人能够完全记住所有神明的名字。并不会意识到她信奉的神明实际上不在十二位神明之中。   “哦,这样。”   老村长不知瑟西里安是哪位神明的名字,他也没敢多问。作为一个曾经在雷诺兹大人治下当了十来年村长的老人家,他有他的处事原则。无论如何,谨言慎行是种好习惯,可以避免节外生枝,惹出麻烦。   他留在这里看爱丽丝整理账务,当然是有所求。   这件事他已经想了一整天,始终没敢轻易说出来。在此之前,他一直都在观察爱丽丝,从她对他的态度,以及承诺要还清雷诺兹的欠款这两件事上来看,眼前这位村庄的新主人似乎很好说话。但老村长不想试探这位新主人的底线,毕竟她可以把雷诺兹那样的大胖子举过头顶,把精钢打造的板甲徒手扯裂,这些事光是想一想就足以让人胆战心惊。   如果可能的话,老村长很想再多观察一阵,再向她提出自己的请求。但这位新地主显然不准备在这里久留,而他要说的事又耽搁不得……这些矛盾让谨慎的老村长压力很大,瞻前顾后拿不定主意。老村长岁数大了,虽然还挺有脑子,但毕竟缺乏一点魄力。   爱丽丝也不傻,看见老村长在这儿磨磨蹭蹭,心里就大致有了些猜想。她没兴趣等他来来回回地纠结,干脆直接问他:   “您一直站在这儿,到底有什么事?”   老村长捏着手里拿着的草帽,总算把在心里藏了好久的话说出来:   “骑士老爷,我们这边的乡村,是全国最早开始供奉农牧神潘洛斯的地区。甚至还有着传自几百上千年前的农牧神祭祀场。从前马丁骑士在的时候,每年春天都会为我们拨款,不过后来改成了对农牧神祭祀没兴趣的雷诺兹大人管事之后,我们就再没拿到这方面的资金。今年春天雨水稍微有点不足,如果不尽早想办法,只怕要耽误收成,您看您能不能……”   他紧张地吞了下口水,才艰难地把后半句话说完:   “……为村里拨一点款修一修农牧神的祭祀场,就当做是先期投入?”   老村长的心中惴惴不安,他自己也知道,自从这村子的新主人到这里来,他还从没给她带来过什么好消息。商人那边的欠债可以等到秋天的时候再解决,可修缮祭祀场的事却要她现在就拿出钱来……这大概没那么容易。   果然,爱丽丝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看来您是把我当成是女公爵的财务官了。”她的话里带了点刺,“我不是那些有背后有家族支持的富有骑士,我是佣兵出身,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连全套的装甲都置办不起,更别说出钱修什么祭祀场了。”   爱丽丝的话着实不好听,但老村长并没有就这么退缩。   “实际上花不了太多钱。”他硬着头皮继续说,“这里的村民大多数都是农牧神潘洛斯的信徒,要修祭祀场,大家都能上手帮忙。只是要想办法买些沙子和石料,还有些其他必备的东西。要是能修好祭祀场,对整个村子都大有好处。从长远来看,能提升不少土地收益。”   “能提升土地收益”这句话打动了爱丽丝,不过她并不准备就这么轻易答应。   “到底需要多少?”她问,“给我个数字。”   “仪式本身倒是用不了多少钱,不过祭祀场破损得实在不成样子,要把广场和祭台都修整到原来的程度,至少也得……七八个金币,”老村长观察着爱丽丝的脸色,斟酌着继续说出后半句,“如果要是有十几个金币,就能保证把祭坛修得漂漂亮亮,以后每年祭祀修缮,只需要再拿七八个银币就足够了。”   “我不会在我没看见的东西上投钱。”爱丽丝很精明地说。当然,这也出自罗姆的谆谆教诲。感谢罗姆,如果不是有他多年来的耳提面命,爱丽丝准要在第一次一个人出门的时候就被人把手上的钱全骗光。   “我可以带您去看看。”老村长看到了一点希望,立即把它牢牢攥在手里,“那地方就在牧场的中心,离这里很近。事实上,据说那座祭祀场是潘洛斯降临人间后亲自建造的,是所有潘洛斯祭祀场的原型,即使年久失修,也还是非常值得一看,堪称流传到现在的古代奇迹。”   爱丽丝正被那些账本搞得心烦,况且老村长总在这里纠缠不休,极大地降低了她的工作效率。既然这样,还不如出去走走,稍微透透气。   “那我们走吧。”   老村长答应一声,带着爱丽丝出去。当路过水井时,老村长让爱丽丝稍等一会儿,打了半桶水拎在手里。   “你打水做什么?”爱丽丝提出疑问,“要顺便喂喂牲畜吗?”   老村长摇摇头,露出“这是秘密”的表情。他这奇怪的举动还真是激起了爱丽丝的一点好奇心。她跟他一直走到牧场中的草场深处,在那里找到了弃用已久的圆形祭祀场。   这附近芳草萋萋,石头地砖的缝里也都长出了杂草,原本完全由石头铺成的祭祀场已经不大能看得出来,必须要踩在上面才会发现脚下的材质已经不同。如果不是因为高出地面的圆形祭坛仍然伫立在此,或许老村长也没法顺利地找到这地方。   这里着实已经荒废了许久了。   老村长拔去一些石缝之中的野草,让场地上的石砖可以露出来,然后来到了祭坛之前。   这农牧神祭祀场上的祭坛看起来很特殊,与爱丽丝从前见过的祭坛都不大相同。祭坛中央有一根圆柱托举着石盘,石盘中间有个孔洞,似乎可以一直通到下面。   老村长把带来的水倒在石盘里。清水通过石盘下面的通道,流到了祭坛底下,沿着地上石砖的缝隙流淌。当清水一直流到圆形祭祀场的边缘,爱丽丝才意识到,这些石头地砖的缝隙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一旦有流水灌入,就会在整个圆形的祭祀场上呈现出带有神力的奇异纹路,微微地发出水光,看起来非常美丽。   无论谁见到这情形,都会相信,这里确实具有非同寻常的神力。   “杂草太多,还有些地方缺损了没能补上,现在往里倒上水只能看个样子。”老村长这样告诉爱丽丝,“如果一切都修理好,潘洛斯的神力将能笼罩整个村子的农田和牧场。”   老村长没有说很多话,只是让爱丽丝自己判断。如果见到了这样的场景,爱丽丝还是不肯出钱,那么他再说什么也没用。   爱丽丝拿出了钱袋。   自从她来到了云霰城堡,就没怎么用过钱,这是她半个多月以来第二次掏出钱袋。云霰城堡中的生活很省钱,一日三餐都由城堡厨房免费提供,马匹所需的草料也是由城堡马厩统一负责。只有她刚刚成为骑士的那天晚上,请过酒馆里的人喝酒,这才花掉了几个银币。现在爱丽丝手里差不多还有二十个金币,这点钱不够买甲胄的,要是花在别的什么上,实际又用不完。   以现在的情况来看,把钱花在这儿好像还挺值得。   她拿出十二枚金币,放在老村长手里:   “这些够了吗?”   “够了够了。”老村长几乎要流下泪来,“您可真是一位好地主,这样过不了几年,我们罗奈德村,又能恢复到原来的盛况啦。”   爱丽丝不想听人煽情,也不愿意见人感动。她扭过头去,好像对别人向自己表达感激这种事有点不适。   “您先回去吧。”她说,“让我一个人在这里待一会儿。”   老村长已经拿到了钱,没有理由继续在这里停留。他把钱装进钱袋,向爱丽丝鞠了一躬就走了。   等到老村长走远,爱丽丝眼前的空气开始波动,显露出瑟西里安的影子来。   “有趣。”瑟西里安这样评价,“早就听说西菲利克斯是农牧神信仰的起源地,没想到他最初的祭祀场居然就在这里。”   “这里真是潘洛斯最早的祭祀场?”   爱丽丝不可置信地重复着,她原本还以为这些特别的说法只是老村长鼓动她投资的噱头。   “应该不会有错。”瑟西里安说,“我能从这些石头上看出神明亲临时留下的痕迹,时间大致也对得上。”   “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   “谁会在意除自己以外的其他神明究竟是在里开展自己的事业呢?”如果瑟西里安拥有能被人看到的形体,此时他一定正摊着手,“就算我是神明,也不会把这个世界上发生过的所有事存在记忆之中,我只是比你们人类或者其他神明更能了解事物的本质而已。”   他一边说,一边继续观察祭祀场上的石砖和祭坛。   “能看到其他神明留下的古代遗迹,真是件有趣的事。有些神明的早期遗迹和他们的信徒后期为他们建造的祭祀场所大相径庭,简直要让人怀疑披着那个名号的神明内里是不是已经换了人。不过潘洛斯一直亲近自然,他的祭祀场风格这些年来大概不会有什么明显改变。这座祭祀场虽然破损得很厉害,但它原初的力量很强,如果再多倒一些水,说不定能直接召唤到潘洛斯本人。”   “召唤到潘洛斯本人?”   “这是他的第一个祭祀场,他肯定很喜欢降临到这里。”瑟西里安说,“在这种由神明亲自参与建造的祭祀场上祭祀,效果会比在别的地方好五十倍。更何况他把这里修建得很漂亮,他自己一定很喜欢。不过对我来说,这里潘洛斯的气味有点太浓,着实不是什么适合久留的场所。”   对瑟西里安来说,这最后一句大概就相当于道别。他说完之后,就此消失不见,不再发表议论。而爱丽丝觉得这会儿的室外空气宜人,她还是想要再停留一会儿。   太阳渐渐升到了最高处,阳光的照耀让祭祀场上由水流构成的符文变成了金色,显得格外美丽。爱丽丝看得有点入神 ,没有感应到神明的气息已经笼罩在四周。   就在这时,有一个声音从四面八方的旷野之中传来:   “你是谁?”   这声音与瑟西里安的声音迥异,爱丽丝抬起头,茫然地向四下里张望。   “您是谁?”她问,“在询问别人的姓名之前,您是否应该率先通报自己的身份,这样才显得更礼貌吧?”   “我是被你们称作农牧神的潘洛斯,这旷野和羊群的主人。”那声音继续说,“从未有其他神明的信徒踏上过我的祭祀场。你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第46章 神明之约。   许多虔诚的信徒昼夜祈祷, 也求不来与神明一晤的机会。爱丽丝这个从初次进入圣殿时起,就选择背离一般的信条,信奉末日之神的离经叛道者,反而接连不断地与神明相遇, 这若是让那些狂热信徒知道, 或许会大感世事不公吧。   如果说上次她与大母神相会, 是因为有瑟西里安在其中促成,这一次与农牧神潘洛斯的相会, 大概就纯属是一种巧合了。谁能想得到,女公爵因为处理起来棘手才特别赐给她的村庄,实际上就是农牧神初次降临人间时出没的地方?   爱丽丝虽然吃惊, 却并不紧张。这已经是她所遇见的第三位神明,这样的相遇早已不会让她感觉惶恐。实际上, 与神明沟通交流远不如与人类交流那么危险。   她迟疑了一瞬, 不知是否应该完整地报出自己的身份, 毕竟农牧神是光明神的眷属, 或许会让那位光明神意识到她的存在。   不过在神明面前,人类是无法隐藏自身的。   “我是爱丽丝·昆特, 菲利克斯女公爵手下的女骑士。我侍奉的神明, 是沉睡着的瑟西里安。”   她听见自己这么说。   “末日之神居然也有了信徒,真是不可思议。”   农牧神的语气微妙, 他的感叹之中似乎有一些隐含着的东西,很难被称为是善意, 这让爱丽丝感到有点不快:   “我更喜欢称祂为未来之神。”   “未来或者末日, 本来就是同一情形的两种不同的描述。”农牧神颇为睿智地评价,“不过别误会,我对你或者你的主人并没有什么意见。我虽然名义上是光明神的眷属, 实际上对神明的迭代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执念。被大众崇拜的神明,最终总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被消灭或被遗忘,不过像我这样的神明,无论在什么样的时代,总会有我的位置。只要农民还需要阳光和雨露,他们对我的崇拜就将永远持续。”   农牧神的语气里带着一点自矜,爱丽丝看看周围的原野,心想也许他说得没错。这一位在圣殿之中并不特别引人注目的神明,在田野之中自有他的位置。   农牧神没有继续这一话题,他从虚空中凝望爱丽丝,向她提问:   “无论如何,末日之神的从者,难道不是应该出现在王都,或者其他那些争斗的中心,为何要来到这荒僻的乡村,踏上这本属于我的祭祀场?”   “我本来无意冒犯。”爱丽丝说,“不过我是这里土地的主人,村长请求我出钱修缮您的祭祀场,以便让村民们可以举行祭祀的仪式。”   “这样说来,我倒是要承你的情了。”   “您倒也不必承情,我不过是在尽我作为地主的职责罢了。若您当真对此事感到满意,不妨降下您的神力,让这村子风调雨顺,这才不负您信徒们的本意。”   “此地的农民向来是我的宠儿。”农牧神潘洛斯这样说,“作为神明,按说应当表现得不偏不倚,不该对某地的信徒产生什么偏私。不过这里对我来说,确实是值得纪念的场所。我就是在此地遇到了我的第一位信徒。她在这里牧羊,我保佑她的羊群肥壮,产出更多的羊奶和羊毛……我们曾经有过非常深刻的同调,那种刻印留在我的精神之上,永远也不会被消磨。”   同调,这正是爱丽丝想要了解的话题。此前瑟西里安曾经向她解释过同调,可他与她一样,都是第一次进行这样的体验。瑟西里安对同调的认知并不比爱丽丝高明多少,很难将此事解释明白。   但农牧神潘洛斯的情况显然不同,他千百年来一直在原野上徘徊,与农民和牧羊人为伍。他同调的经验一定很丰富。   爱丽丝想要得到一些第一手信息。   “我之前曾与瑟西里安同调过一次。”她说,“那感觉……很奇怪,好像我身体的控制权整个被夺走了。”   她说完这些,空气中传来潘洛斯的笑声:   “同调远比你所能想象到的复杂,真正的同调不是那种一闪而逝的操纵感或被操纵感,真正的同调会在双方的灵魂深处都留下不能磨灭的刻印,无论对神还是人,都会产生永久性的影响。”“你们要想得到如我与我的凯瑟琳一般的同调,还需要更多探索和更深刻的理解。”   跟神明沟通总会有这样的问题存在,那就是他们永远不肯把事情说得太过明确。这大概是因为神明们理解世界的角度与人类差别太大,没法精准地使用人类的语言描述。不过潘洛斯说的话如此模糊,大概并不完全是因为这种人神之间的差异,他的话里,充满“就算我说了你也不懂”的架势,爱丽丝隐约觉得他实际上是在炫耀。   “不过现在的大部分神明都不再追求同调了。”潘洛斯说,“对那些傲慢的神明来说,同调得不偿失。将自己的精神与低维度的生命进行紧密连接,不是件轻松的事。而且这必然导致思维彻底的变化,同调留下的刻印实际上可以被看做是伤疤。对有些神明来说,这太痛苦了。”   “但您喜欢与信徒同调。”   “是的,我喜欢。”潘洛斯的声音中充满奇异的愉悦,“神明从诞生之日起就是绝对独立的个体,同调就是绝对独立的个体理解他者、与他者相融合的过程,我在同调之时,可以从人类身上看到以神明的角度看不到的世界。可惜能与神明同调的人类也没有那么好找,如果你不是瑟西里安的信徒,我倒是很愿意将你纳入我的庇佑之下。”   “这真遗憾。”爱丽丝说,“如果我出生在乡村,或许真有可能成为您的信徒。不过我成为了骑士,注定与这样的原野无缘了。我已经出了钱修缮您的祭祀场,向您献祭,愿您能在祭祀的仪式之中找到可以与您同调的信徒。”   “谢谢你。”潘洛斯的声音如春风化雨,“近些年来此地疏于养护,我还以为我的信徒已经去往他方。如果不是因为今日在这里看见了你,或许我将会远离此处,到别的地方去寻找信徒。”   “您的信徒仍然还存在在这片土地上。”爱丽丝告诉他,“只是他们长期为着生计奔忙,又被不善的主人辖制,并没有余裕来到此处向您献祭。如今祭祀将要重新开启,也请您继续看顾这里的人们。”   “你是个很好的人类。”潘洛斯由衷地说,“你的主人未来之神虽然总在沉睡,却一向具有超乎众神的的智慧。实际上,我还挺有点期待祂的降临。”   “您不是光明神的眷属?为什么会期待未来的降临?”   “我之前说过,我对神明的迭代并无执念。”潘洛斯这样告诉她,“我属于自然,只是因为我天生向往阳光,才被算作是光明的眷属。不过光明神本身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就算光明神毁灭,光明本身并不会消失。麦苗仍然会继续生长,我的牧民们所放牧的羊群仍会和往日一样啃食青草。如果你的瑟西里安可以承诺,在他带来的末日里为我的农民和羊群保留一席之地,我甚至可以嘱咐我的农民,让他们在向我祈祷的同时,也花时间向瑟西里安代表的未来祈祷。”   爱丽丝讶异了:   “真的可以这样做吗?”   “没什么不行。”潘洛斯的语气非常平静,“毕竟在这光明神主导着的世界之中,我的原野本就处在边缘,就算这世界从中心开始塌陷,也与我完全无关。”   潘洛斯的话音落地,瑟西里安的声音突然从另一个方向传来,他的声音中显出少有的威严:   “我答应你,农牧神潘洛斯。在我醒后的未来世界之中,我将永远为你准备一个位置,让你可以守护你的田野和牧群。”   “这就算是说定了。”潘洛斯的声音充满愉快,“我会在农民们举行的祭礼之中穿梭,在我信徒的心中替你播下希望之种,让它们增长你的力量。当末日来临的那一日,我的农民将和你站在一起。”   爱丽丝目瞪口呆地见证着两位神明在此立下约定。两位神明都未现身,让人觉得这约定是否有些不够正式。然而当约定订立下之时,潘洛斯的祭祀场上发生了神奇的改变。   石缝中野草开始疯长,开出仿佛精心培育的花朵,然后又迅速萎谢、消失,仿佛被人清理过一样变得干干净净。那因年久失修而出现了裂缝的祭坛恢复如初,上面已经褪色的花纹再度显现,显出古朴的意趣。不知从哪里来的水被灌注到祭坛上方的石盘里,发出淙淙的响声。   那水流顺着原本的路径流淌,流经的石砖都发出哔哔剥剥的声音,变得焕然一新。整座祭祀场在瑟西里安的神力之下完全改换了模样,或者说,恢复了原本应有的状态。   瑟西里安的声音再度响起:   “就将这修复了的祭祀场作为我们约定的证明,我等待着你履行承诺。” 第47章 回到城堡。……   见证完神明们的约定, 爱丽丝有点恍恍惚惚地回到了村子里。   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村长,问他把她刚给出去的十几枚金币要回来。   村长瞠目结舌:   “可您才刚给我啊!您怎么能这么快就改变了主意?”   “我没改变主意。”爱丽丝说,“祭祀场已经修好了。嗯……考虑到祭祀本身也要花钱,你还给我十枚金币就可以了, 拿剩下的钱把祭祀办得热闹点。”   村长不情不愿地把还没捂热的金币交还给爱丽丝, 看他的眼神, 他大概觉得爱丽丝已经疯了。   这事很难解释,就算爱丽丝能说清, 村长也不可能信。于是爱丽丝只能要求他亲眼再去看一次,自己回到书房的桌子前面继续跟账本搏斗。   村长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了,看得出来, 他同意过去看看的唯一原因是他认识爱丽丝的时间还不够长,摸不准这位新来的骑士究竟是个什么路数。老年人的谨慎发挥作用, 让他宁可多跑一趟, 而不是站在这里质疑村子的新主人。   爱丽丝的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算账需要专心致志, 但爱丽丝总忍不住要去想农牧神跟她讲过的“同调”。根据农牧神的描述, 真正的同调远不像她之前偶然体验到的那一次那么简单,农牧神与他的第一位信徒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和瑟西里安之间也能体验到那样的同调吗?   或许因为瑟西里安在之前的约定中耗费了太多力量, 也或者是因为他对爱丽丝此刻在考虑的问题完全没有答案, 在爱丽丝思考这些时,他并没有出现。   这时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不断走神的爱丽丝抬起头,看见老村长一路小跑进来, 大口喘气扶着门框嚷嚷:   “我的天哪!潘洛斯在上!您怎么做到的!”   不用问也知道老村长在说的是什么, 爱丽丝早就猜到他的反应,抬起头淡淡地说了一句:   “不是我做的。”   爱丽丝简短的语句像是一堵墙,直接挡住了老村长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看着爱丽丝的表情, 老村长默默把一肚子的话咽下去。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刚准备走,却听见爱丽丝问:   “你听说过有个叫凯瑟琳的吗?”   “凯瑟琳?”老村长一头雾水,“我们这儿叫凯瑟琳的可多啦,有三四个呢!您还记得之前我们去过的佩吉家吗?他们家的大女儿就叫凯瑟琳。”   “我说的不是现在的凯瑟琳,是过去的。”   爱丽丝想了想,给出些更明确的提示:   “有没有什么早先的传说?与农牧神相关的人物,或者跟什么神异的事迹有关的凯瑟琳?”   “啊——”   老村长恍然大悟:   “您这么说我就知道了,确实有那么个凯瑟琳来着。据说她是个牧羊女,在牧场看管她父亲的羊群。后来农牧神游荡到这里,看见她一个人在放羊,就引诱了她。”   “引诱?”   “农牧神嘛,虽说他也是光明眷属,但在故事里从来不是什么特别光明伟岸的角色。反正不知他对凯瑟琳做了什么,当凯瑟琳的父亲决定将她嫁给同村的农民时,她不同意,然后一个人跑到了山上住,成了女祭司或者女巫之类的角色。她放牧长着金色羊毛的羊群,并且教导村民们向农牧神献祭。总之大概就是这么个故事,很简单,没什么特别的。”   老村长讲完了故事,突然想到了什么,忍不住试探着问:   “您不会也在旷野里碰上了农牧神吧?”   爱丽丝确实碰上了农牧神,不过发生的故事显然并不是老村长脑海中想象的那一种。好在以她的身份,她并不一定非得回答问题。所以她只是谢过了老村长的故事,客气地请他离开。   爱丽丝虽然可以让老村长别问问题,但没法控制别人脑子里怎么想。更何况修缮一新的祭祀场谁都能看得见。于是当老村长把“带骑士老爷去看过祭祀场之后,祭祀场就被奇迹般地被修复了”这个故事讲给村里人之后,很快就又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新来的骑士老爷是一位神使,至于之前那些“怪物”“恶魔”之类的说法,也就渐渐偃旗息鼓了。   真要认真论起来,这样的说法其实也还算是靠点谱。   爱丽丝当然不知道这些议论,就算是知道了,她也不会在乎,只要他们到了秋天能交上地租就行。老村长所讲的凯瑟琳的故事过于简略,在同调一事上并不能提供任何参考,爱丽丝失望之余,核算起账目来倒是认真多了。   从账目上可以看出很多问题,爱丽丝忙到入夜才把它完全看完,对村子里的情况大致也算有了点谱。正如肯特骑士之前所言,罗奈德村确实非常富庶。几乎每年大约都会有五百金币的收益。这五百金币是从佃农手上收上来的数目,一般来说,每年大约还需要花费一百金币维护村中的各种设施。   以上所说的是一般情况,不过爱丽丝眼前面对的状况还是有点不同。   首先,她必须要归还欠商人的钱,这笔钱需要支付利息,因此最好尽快还清。按照账目上的记录,她一共需要还给商人五百金币。也就是说如果情况好的话,秋天的收益应当正好够用。   但她不能在收到钱之后,就立即把所有钱都还给商人,因为根据村长的反映,雷诺兹那家伙向来不肯在村子的建设和维护这两方面破费,导致村中许多基础设施都过于老旧,急需修缮的部分很多,而这就不是一两百金币能够解决的问题。一桩一件,样样都要花钱。   更重要的是她自己手头必须得有点钱才行,现在她已经是女公爵的骑士,而且是一个已经有了封地的骑士。而这就意味着,女公爵不会给她发很多津贴。如果女公爵要求她到某处去完成什么任务,大概率是不会额外给钱的。   她必须给得自己留一点钱用。   爱丽丝最终决定从秋天的收益里拿出一百金币留用,剩下的钱一半留作修缮之用,一半还给商人,直到欠款还清为止。如果一切顺利,大概再过三四年,她就可以稳定地每年收入四百金币了。   虽说骑士生活也有不少各种各样的花费,不过每年四百金币的收入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当年在酒馆端盘子的那个爱丽丝知道她终有一日年收会达到四百金币,大概做梦都会笑醒。   不过现在的爱丽丝成熟了许多,她没为现在一年只能拿一百金币懊恼,也没为将来能拿四百金币笑醒。这一宿她睡得和平常一样好,起床之后又跟老村长商量了一些村里的事,看看这里再没什么需要她拿主意的事,就骑上马返回云霰城堡。   核算账目这类的事真是不适合爱丽丝,她在桌前坐了几天,只觉浑身都要生锈了,骑马回去倒是觉得浑身松快许多,一路上再与瑟西里安说些对未来的想象,丝毫不觉得寂寞。   别扭马这几天都是老村长找人在喂,这家伙几日没怎么见到爱丽丝,似乎对此非常不满,在路上很是闹了一阵别扭,爱丽丝喂它吃胡萝卜都没用。幸好这段路不算太长,爱丽丝哄了半天,总算让它载着她,赶在城堡关门之前抵达。   爱丽丝把马牵去马厩,没顾上休息就先去找女公爵,把罗奈德村的事情稍作汇报。女公爵听过报告,虽然没有出言嘉奖她,但却露出满意的神色。看她的表情,或许女公爵认为让爱丽丝来做这个骑士是个正确的选择。   爱丽丝想要的也不过就是这些。西菲利克斯领那些复杂的明争暗斗爱丽丝闹不明白,但女公爵把她从一介佣兵拔擢为骑士,可以称得上是她的恩人。她希望自己做一个对女公爵有用的人,不辜负她的期待。在此之后可能会发生的事不在她考虑范围之内,无论如何,就算女公爵死后整个西菲利克斯陷入混乱,只要有瑟西里安的护佑,她之后的人生总不至于太过糟糕。   她从女公爵的书房里出来之后,才真真切切地感觉到累了。几天里积攒着的疲惫一下子全都涌上来。这会儿离晚餐还有点时间,爱丽丝回到房间,刚躺到床上打算歇歇,就听见了敲门声。   是谁啊,掐准了她刚回来就过来敲她的门。爱丽丝一边在心里吐槽,一边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   “进来!”她喊了一句,“门没锁。”   门从外面打开了,肯特骑士热情洋溢的脸出现在爱丽丝面前:   “你总算回来了!”肯特的眼睛亮闪闪的,“我等了你好几天!”   “怎么啦?”看着肯特这么激动,爱丽丝反而更没精神,只想把这家伙一脚踢出去,再回到床上蒙头大睡。   “还能有什么事!当然是比武大会啊!”   听肯特这么说,爱丽丝才隐约想起,确实有这么一件事来着。她在罗奈德村里的这几天遇到的事情实在太多,让她把女公爵之前说起过的骑士比武大会给忘光了。   不过肯特显然完全没忘,不仅没忘,而且在她不在城堡的这几天,估计一直都在保持着这种过度兴奋的状态。虽然十七岁的人本来就是很有激情,但爱丽丝也觉得他这样子有点吓人了。   肯特可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吓人,他激动地拉住爱丽丝的手:   “怎么样?要不要跟我组队!” 第48章 加入队伍。   爱丽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不要。”   很明显, 肯特从来没想过自己居然会被拒绝,他现在看起来就像是被人当头泼了一桶冷水,直接愣在了当场。   “可以让我休息会儿了吗?”爱丽丝问。   肯特并没像爱丽丝期待的那样直接回去。他先是愣神,随后眼含热泪, 拉住爱丽丝的手拼命摇:   “你怎么能这样!”   爱丽丝觉得自己快要被他晃散架了。   这家伙性格这么狂放, 爱丽丝简直难以想象他是侍童出身。按理说, 在城堡里当过侍童的人不都应该非常稳重吗?   爱丽丝对城堡之中的侍童教育产生了些许怀疑。不过这会儿情势容不得她细想,她必须把自己的胳膊从肯特的魔爪中解救出来。   爱丽丝掏出她当初从北地回王都的路上买的小刀。   想不到这玩意居然还能派上用场, 她高高举起小刀,语气严肃地警告:   “你再不撒手我就扎你了。”   肯特悻悻地放了手,把头转到一边, 大声抱怨了一句:   “你这个冷漠的女人。”   虽然这样,他的脚可是一步也没有挪动。   看着肯特完全没有走的意思, 爱丽丝叹了一口气, 问他:   “所以说, 组队什么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   肯特就等着爱丽丝问,只需要一个问题, 他就能从沮丧状态中满血复活, 眼睛重新变回亮晶晶:   “前天吃晚饭的时候,殿下在餐桌上说了, 这一次的骑士比武大会和以往不一样,要三人组队才能参加, 说是为了加强骑士们的团结合作意识。”   “所以呢?”   “你, 我,还有菲洛老爷子,正好三个人。”   爱丽丝非常怀疑地看着肯特:   “菲洛老爷子同意和你组队?”   “还没有。”肯特露出一个“被你发现了”的表情, “我想着先来找你,你同意之后,我们再一起去劝菲洛老爷子参加呀!”   “我不想参加。”爱丽丝说,“好像现在有的事还不够我忙活似的。”   爱丽丝说的是实话,罗奈德村那边的事情虽说暂时决定好了,实际上她还得经常回去查看情况。村子里的欠款没法在秋天的时候全部还清,或许那位商人到时还会有什么话要说。毕竟这笔钱是用村子里的土地做的抵押,爱丽丝可不想刚接手就出让土地。那准会让女公爵觉得她无能,或者至少不靠谱。   除此以外,她是佣兵出身。罗姆师父告诉过她一万遍,荣耀这玩意对他们来说没用,至少远没有性命那么值钱。这教诲在爱丽丝脑海里深深地扎下了根,就算眼下她当上了骑士也改不了。总而言之,无论肯特怎么说,她也绝对不会去参加骑士比武大会这种需要冒生命危险,却又没有钱拿的活动。   想不到肯特居然生气了,皱起眉头,脸憋得通红,半天才吐出这么句话:   “你不应该说这种话,你可是个骑士,参加骑士比武大会是赢得荣誉的最佳机会。”   “一个季度之前还是佣兵的骑士。”爱丽丝指出,“原谅我这种三个月之前还在为了钱卖命的人,对你们这些出身高贵的骑士老爷们以命相拼的荣誉游戏并没有什么兴趣。”   “这不是游戏。”肯特的怒火肉眼可见地蹭蹭往上涨,“在没仗可打的时候,骑士比武大会可是我们这些人出人头地唯一的指望。而且。女公爵赏赐你村庄中的土地,我可是什么都没有。光靠着训练士兵的那点津贴,连去酒馆喝酒都不够,更别提买点好装备了,我必须要赢得骑士比武大会,拿到赏金买装备。”   爱丽丝非常准确地抓住了重点:   “赢了骑士比武大会有赏金?”   “当然有,你在想什么。”肯特白了她一眼,“夺得冠军的组别会获得女公爵亲自授予的奖章和赏金。”   赏金可比荣誉什么的有诱惑力得多,但爱丽丝舔了舔嘴唇,还是没有立即答应他,而是又问了一个问题:   “说起来……你是贵族出身,为什么会没钱买装备?”   肯特看着爱丽丝的眼神,明白如果他不说清楚,她是不会同意与他组队的。   “唉,你不懂。”他叹了一口气,“贵族和贵族之间差别可大了。我家里虽说是贵族,传下来的东西也就只有那么点。一个带封地的封号给了我大哥,一套全身铠甲给了我二哥。轮到我本来应该去圣殿当圣职者,但我从小就讨厌圣殿祭司们的那副德行,干脆求他们送我到这儿来当侍童。好不容易混上个骑士,总算能扬眉吐气了,口袋里却还是什么都没有。总之像我们这样的人,小的时候过得比你们当佣兵的要容易一点,不至于缺吃少穿,家里也能给找个地方当侍童,不过实际上也不比你宽裕。”   “对不起,我刚才不该说那种话。”   “也没必要道歉啦。”肯特摆摆手,“总而言之,你肯不肯跟我组队?”   “你为什么一定要找我?”爱丽丝心里其实早就被他说动,却不肯松口,“你好歹也是贵族出身的骑士,那些人不会瞧不起你。城堡里几十个骑士,你怎么就盯准了我?”   “你以为这事儿只跟出身有关?”   肯特露出看白痴一样的表情看着她:   “城堡中的骑士里只有我们三个是女公爵派,别人都各有其他的派别,不可能愿意和我们组队。总之,对殿下来说,只要最后的优胜者是云霰城堡的骑士,她都不会在其他领主面前失了面子,不过如果最终是我们三人获胜,她肯定会特别高兴。”   赢得骑士比武大会能让女公爵高兴。   爱丽丝可从来没从这个角度想过。不过肯特说得显然没错。女公爵肯定希望忠于自己的骑士是整个西菲利克斯领武力最强的。   爱丽丝也不打算再折腾肯特玩,痛痛快快地点了头:   “好,那我参加。”   肯特松了一口气:   “早知道你是连这种事都想不到的笨蛋,我就早点给你分析局势了。”   爱丽丝笑笑,没把肯特的这种说法放在心上,只是问他:   “你觉得咱们能赢吗?”   就看肯特对骑士比武大会的这痴迷劲儿,爱丽丝不在城堡的这几天,肯特没去找菲洛老骑士,也绝对不可能闲着,一定早已经有了计划。   “我都已经想好了。”肯特兴致勃勃,“骑士比武大会的基础项目一共有三样,射箭、斗剑、和马上比武。从前是三项各选出一位胜者,但现在既然是组队比赛,就要看组中每个人获胜的场次,最后计分。虽然对胜利的判定与原先的方式有点差别,但只要我们组的成员在三场比试中都能夺得冠军,另外两个人又不特别拖后腿,就相当于能在整场大会中获得胜利。”   肯特的计划似乎太过理想化,无论怎么看都不靠谱。爱丽丝用不是很信任的眼神看着肯特:   “就这?”   爱丽丝的眼神让肯特有点受伤:   “你别这么看我,我可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爱丽丝将双手抱在胸前,等着听肯特说他的深思熟虑。肯特清了清嗓子:   “你也见识过我的射箭技术了,感觉怎么样?”   爱丽丝曾经跟他去过一次射箭场,知道他例无虚发,在射箭方面很有造诣。   “虽然我没那么懂,不过能看得出来,你在这方面确实非常厉害。”   肯特勾起嘴角,得意地露出个微笑:   “不是我自夸,至少现在的云霰城堡里没人能胜过我,至于西菲利克斯其他地方的乡下骑士就更别提了。你别看菲洛老爷子那副样子,他可是马上比武的专家,当年在王都赢过马上比武大会的。你是佣兵出身,剑术一定不会差。只要我们三个人组队。保证其他的骑士没有一个人能赢过我们。”   肯特自信满满,爱丽丝却觉得一切不可能像他想象得那么轻松,还是决定先给他泼点冷水:   “你想得倒是挺好,不过也得菲洛骑士答应跟你组队才行,菲洛骑士年纪不轻了,说不定根本不想再全副武装进行什么马上比武。”   肯特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可怜起来:   “菲洛老爷子人很好的呀,如果是爱丽丝求他帮忙加入的话,他肯定不会不同意的。”   所以肯特迟迟不去请菲洛骑士,而是要等爱丽丝回来再去的原因在这里——他觉得爱丽丝比菲洛骑士好说话。或者,他觉得让爱丽丝这个女孩子去求菲洛骑士,他答应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你想让我去找菲洛骑士,邀请他参加组队?”   肯特迅速点头,用期盼的眼神看着爱丽丝。   明明这家伙谈起云霰城堡内的政治倾轧来,能说得头头是道,偏偏这种时候像个小孩一样。爱丽丝叹了口气:   “好吧,晚饭之后我和你一起去找菲洛骑士,现在先让我歇歇好吗?”   总算说通了爱丽丝,肯特大大地松了口气,总算放过了她,回自己房间去了。爱丽丝重新把自己扔回到床上,却没法像刚才那么心无旁骛地休息了。   菲洛骑士年纪已经不轻,但也还没有老到举不动长矛挥不动剑的地步。他是在女公爵当年出嫁时,跟着女公爵从王都到西菲利克斯来的,是彻头彻尾的女公爵党。他对女公爵极为忠诚,女公爵似乎也将他视为兄长,当做一个可以倚靠的人。   之前爱丽丝被封为骑士的时候,也只有他和肯特到场。在这方面爱丽丝倒是心怀感激的,不过爱丽丝还没有和他说过话,不清楚他脾气秉性究竟是怎样。不过肯特既然这么认真,一定还是觉得有机会把他争取过来,让他加入组队。   肯特似乎对自己制定的计划充满信心,爱丽丝却不像他那么乐观。云霰城堡中的骑士们大多正值盛年,无论经验还是体能都处在巅峰,绝对不是可以小看的对手。菲洛骑士和肯特的情况究竟怎么样爱丽丝不太了解,但爱丽丝自己虽然很擅长近战,却从来没有试过在马上用长矛比武,射箭之类也是刚刚接触,怎么想都觉得会拖后腿。   就算他们能顺利地把菲洛骑士拉过来加入,但像这样一支队伍,真的有可能获胜吗? 第49章 菲洛骑士。   在云霰城堡里, 菲洛骑士是个非常特殊的人。   他出身于王都一个高贵的家庭,据说他的父亲与女公爵的父亲昆特伯爵是好友,在女公爵出嫁时,他以骑士的身份陪伴她来到了西菲利克斯, 从未离开她身边。按说他为西菲利克斯领效力多年, 本应得到领地作为报偿, 但西菲利克斯领的情况复杂,女公爵刚刚获得公爵之位时地位不很稳固, 为了避免落人口舌,并未将合适的领地分配给他,而是分给了出身于西菲利克斯的其他男爵和骑士。他对此也毫无怨言, 只是依靠津贴生活。有传闻称,他虽然并未继承家里的爵位, 但在王都仍有可观的财产收入, 可以保障他生活无忧。   西菲利克斯领实际上是个很排外的地方, 这里的骑士们不喜欢外地出身的人。当年跟随女公爵来此的骑士不止菲洛一人, 但他们都陆续离去,只有菲洛骑士留下来。女公爵对他极为倚重, 曾多次称他为“我的兄长”。而菲洛骑士也以其高超武艺和无与伦比的人格, 获得了本地骑士们的敬重,在云霰城堡给自己赢得了一席之地。   当然, 在女公爵有能力赐予他恰当的领地时,她特意为他挑选了一处上佳的男爵领地, 但菲洛骑士谢绝了。据传, 他在辞谢女公爵时是这么说的:   “殿下要将男爵领地赐予我,封我做男爵,我当然非常高兴。但我要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我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嗣, 我的侄子们都非常富有,没必要大老远跑到菲利克斯来继承我的遗产和头衔。我所需的不过是一日三餐,一间小房子,不用生太多木炭就可以温暖我怕受寒的腿。当初我辞别王都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做您的剑和盾,守卫您的名誉和安全。我已经离开了故土,就让我以骑士的身份,一直陪在老朋友的身边吧,不要再让我再与您离别一次了。”   其实女公爵当时赐他男爵领地,除了答谢他的忠心服务以外还另有他意。当时西菲利克斯公爵已经过世数年,女公爵身为寡妇,与未婚的菲洛骑士经常相处,难免有可顾虑之处,她想要封菲洛骑士为男爵,其实也是为了与他稍微保持距离,以免传出不体面的绯闻。然而菲洛骑士却说出这样的话。这让女公爵无论如何也不忍心再要求他离开,只能同意他的请求,收回了成命。转而在云霰城堡外面的村子里赐予他一栋舒适的房屋,让他可以不必像年轻的骑士们那样,住在条件艰苦的兵营里。   他在云霰城堡生活了差不多三十年,从年轻一直到年老,这里流传着许多有关于他的传说。以前曾经有一段时间,大贵族们之间的关系特别紧张,导致不同派系的骑士们之间也剑拔弩张,时不时就会为一点小事拔剑决斗。但菲洛骑士不会接受挑衅,即使别人叫他胆小鬼他也不在乎。他这辈子只决斗过一次,那人为了挑衅,污蔑女公爵与他有染。于是菲洛骑士把手套扔到他脸上,拔剑出鞘,不出三招就杀了他,然后抓住死人的脚拖着尸体扔到了河里。他做完这些事一共用了不到二十分钟,脸上的表情一点没变过。从那以后,再没人敢叫他胆小鬼,也没人敢挑衅他了。   如果单只是听说有关菲洛骑士的传闻,未免会觉得这个人得有点不真实,但只要看见他本人,所有的那些疑惑就会全部消失。   这个人具有一种少见的洁净感,他相貌英俊,但看见他的人往往注意不到他的英俊,他的俊美外表被湮没在那种洁净之中,几乎要被抹煞掉了。原本他是个毫不容情的军人,年龄的增长让他的面容不再显得那么冷峻,眼睛里多少有了一点温柔。虽然年纪不轻,他仍然身材匀称,腰背挺直,像是一棵头顶覆盖白雪的孤松。   只要看见这个人的模样,你就不可能想象他会与什么阴私的事情相关。这个人自带圣洁气质,很难想象有这种气质的人会和任何不那么体面、不那么正当的事挨上边。他总是那么平和,甚至从不表达愤怒,这也许是因为他本身极具修养,但也有可能是因为没这个必要。上面提到过,他只表达过那么一次愤怒,而他当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样子看起来像个复仇天使。   他不像一般来自王都的贵族那样信奉光明神,也不像骑士们那样崇拜英武之神贝尔特契,或许他就是因此才离开王都的。如果非要说他有什么信仰,女公爵就是他的信仰。他守护她,也崇拜她。不容许她受到冒犯,随时准备用血去清洗哪怕一点点的污蔑,如果那冒犯是来自他自身,他甚至可以为了悔罪而献出生命。这种近乎刻板的态度在王都或许会显得不合时宜,但在骑士精神仍然是主流的西菲利克斯倒是值得称道的宝贵品质。   他有过敌人,但即使是他的敌人也不能不敬重他。从前菲洛骑士与西菲利克斯本地的骑士们之间曾经有过一些小摩擦,但他们最终决定不去打扰他的平静生活。他们尊重他,敬畏他,同时也远离他,并不想与他有任何瓜葛。   这样的一个人会被敌人畏惧,但在同派系的人眼中看来,他也很难显得可亲。因为这个人眼睛里只有女公爵,除此以外容不下其他。不过他倒确实曾经庇护过肯特,也在爱丽丝被封为骑士的时候对她笑过一次。肯特坚持认为“菲洛老爷子人很好”,基本上也就是出于这些,但他实际上也不敢一个人去找菲洛骑士说组队参加比武大会的事,非要拉着爱丽丝一起。而爱丽丝实际上从未与菲洛骑士交谈过,心里也是一点谱都没有。   要找菲洛骑士,时间差不多只能选在在晚饭后。   他平常吃饭细嚼慢咽,总比别人慢一点,等他吃完饭,其他骑士应该都已经走了。正是一个谈话的空档。但若是错过了这一时机,他就要回到城堡外面女公爵赐给他的房屋里。菲洛骑士差不多算是城堡的钟表,每当他晚上离开城堡,大门就在他的身后关闭。   这一顿晚饭,肯特和爱丽丝都吃得食不知味,时不时转头看向菲洛骑士。然而菲洛骑士始终专心致志,从未把眼睛从自己那份晚饭上移开。他是一位古雅绅士,一向秉持吃饭时不说话的原则。尽管其他人都走光了,爱丽丝和肯特也还是不敢在他没吃完之前打扰,只好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他。等到老骑士把面前的食物吃完,他们还没来得及开口,老骑士就转过头来问他俩:   “你们找我有事?”   这俩人都没想过菲洛骑士会主动开口搭话,此时一紧张,反而张口结舌,原本准备好的话这会儿一句也说不出来了。尤其是肯特,此前说服爱丽丝时热情洋溢、舌灿莲花,在菲洛骑士面前反而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爱丽丝瞥了他一眼,镇定了一下情绪,向菲洛骑士说出了两人的请求。   老骑士似乎也没想过他们会因为这样的事找他,听到他们的请求,他露出了意外的表情,难以置信地重复着他们的话:   “你们……找我组队参加骑士比武大会?”   爱丽丝和肯特两个人齐刷刷地点头。   老骑士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我这个年纪,大概已经不适合参加这种活动了吧。要我说,你们最好还是去找别人问问,我想想……佩洛普应该还没有组队,你们可以考虑问问他。”   爱丽丝对他们立即被拒绝这件事并没感到多吃惊,在她看来,这几乎是理所当然,但肯特却显得激动得多,显然他参加骑士比武大会的愿望实在太过迫切,以至于突破了他的紧张:   “您真的认为,除了您以外,还有谁可能和我们组队吗?我们是少数派,其他那些骑士跟我们从来不是一路人。更何况,我们参加骑士比武大会是要赢的,跟佩洛普组队可赢不了。”   菲洛骑士看看情绪激动的肯特,再看看爱丽丝:   “一个小孩,一个女人,再加上个老头子,我们三个组队,一定会让他们笑掉大牙。”   “我不是小孩!”肯特抗议,但这抗议毫无意义,只能让菲洛骑士的评价显得更加精准。   爱丽丝没去管过分情绪化的肯特,趁机抛出下一个论点:   “就因为是这样,我们才非赢不可。想象一下,如果我们赢了,那些家伙的脸色会变成什么样。”   这话似乎稍微有点作用,爱丽丝看见菲洛骑士稍微动了一下,不过这点触动实在太轻,显然并不足以真正说服他,让他的态度有什么明显变化。   但气氛已经推到了一个合适的高度,是时候拿出杀手锏了。爱丽丝看着菲洛骑士,说出了早就准备好的话:   “这不光是为了我们,也是为了殿下。”   这是爱丽丝与肯特最后的底牌,如果这么说还是说动不了菲洛骑士,他们只能放弃。虽然提到女公爵会让这件事的难度下降好几个等级,但如果菲洛骑士判断这件事本质上对女公爵没什么好处,他也是不会答应的。   他们屏息凝神,期待着菲洛骑士的反应,然后看见菲洛骑士笑了笑。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笑容可以被解释为多种含义,并不能代表他们成功了,但菲洛骑士接下来说的话总算让他们放了心:   “我这把老骨头,就最后再跟你们拼这一把。不过我可不保证能赢,我岁数大了,马上比武这种事,多少有点力不从心了。”   “能赢的!”肯特神情狂热,好像见证着盼望已久的事情总算变成了现实,“您从前是王都的马上比武冠军,赢过了全国的骑士,现在西菲利克斯这些人根本不能跟您相比!”   “不能跟我过去相比。”菲洛骑士纠正他,“年纪大了体力不够,再想在比赛里拿冠军可不容易。不过要训练训练你们这两个小孩,倒还没什么问题。现在距离大会正式开始还有几个月,明天一早,到训练场等我。” 第50章 艰苦磨练。   这一晚上, 肯特和爱丽丝都没怎么睡好。   爱丽丝自不必说,她一直以来受得都是佣兵的教育,罗姆师父的教学内容通常以近战和保命为主,这与骑士们所掌握的技能截然不同。如今总算能有机会系统学习骑士的知识, 对爱丽丝来说, 这够激动人心的。   肯特虽然是云霰城堡的侍童出身, 学习过全套的骑士技能,但他来到这里的时候, 菲洛骑士已经不负责侍童们的教学。这对肯特来说,一直都是一项难以弥补的缺憾。如今这项缺憾即将被填平,他只会更加辗转难眠。   第二天他们很早就来到训练场, 但菲洛骑士已经在那里了。   “骑士比武大会一共有三个项目,射箭, 斗剑和马上比武。”他这么说着, 依次看向肯特和爱丽丝, “肯特擅长射箭, 爱丽丝在斗剑方面有所专长,而我是马上比武的专家, 如果我们三人能分别取得三个项目的冠军, 就很容易取得整场大会的胜利。”   这正是肯特前一天对爱丽丝的说法,听到菲洛骑士也这么说, 肯特非常高兴:   “没错,我就是这么计划的。”   “但你漏算了一些事。”菲洛骑士非常平静地指出, “我虽然是马上比武的专家, 但我的腰受过伤,虽然还没到不能呆在马上的程度,但以我现在的状态, 根本不可能在马上比武中胜出。”   肯特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   虽然菲洛骑士昨天也说他拿不了冠军,肯特还只当这是谦辞。但当菲洛骑士把腰伤的事说出来,肯特就明白他原本的计划肯定是实现不了,心中很有些懊恼。   却听菲洛骑士又说:   “所以计划要改成,我训练你们两人拿到三项冠军,而我在比赛里尽力不拖你们的后腿。”   肯特有点迟疑:   “我们……真的能行吗?”   肯特的担忧很有道理,他虽说进行过不少马上作战的训练,却从未参加过实战;爱丽丝更别提,她本来是个步兵,压根就不懂什么叫马上比武,一切都要从头学起。   “当然。”菲洛骑士似乎压根没认为这是个问题,“如果不能赢,我为什么要加入?我同意加入是为了拿到冠军让殿下面上有光,又不是想让殿下蒙羞。”   在菲洛骑士的眼中看来,如果他们不能在三项比赛中都拿到冠军,那就已经是让女公爵蒙羞了。听了他这话,爱丽丝和肯特顿时压力陡增。   菲洛骑士却仿佛毫无所觉,他看向肯特:   “箭术是你家的家传,我想我就没必要多费心了吧?”   肯特点头:   “没问题,爱丽丝这方面的训练也交给我就好。”   菲洛骑士又看向爱丽丝:   “比赛不是打仗,在这种比赛中用的都是统一的花剑,你不能在比赛里用你惯用的巨剑,这方面没问题吗?”   “没问题。”爱丽丝说,“我从前用轻剑的。”   “那就好。”菲洛骑士拿起两把训练用的花剑,抛给爱丽丝一把,“接着,我们来试一试。”   爱丽丝接过花剑,这种训练用剑没有刃,顶端有个小圆球,不会戳伤对手,但要看出两人之间实力的差距,用这种剑足够了。   用不着多说话,两人这就开始操练起来。爱丽丝此前没见过菲洛骑士用剑,对他的剑术完全没概念。但当两人剑身相触,爱丽丝立即对手。菲洛骑士虽然已经是六十岁的老人,   即使在当初面对银盔德维特时,爱丽丝也未曾感觉到这么强烈的压迫感。当初银盔德维特与她之间的差距主要是体能,但菲洛骑士的剑术技巧纯熟,应变灵活,几乎臻于完美。爱丽丝作战多年也算是有见识了,却没见过这样的对手,她左支右绌,仅有应对之功,却毫无还手之力。爱丽丝自学剑以来,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敌手,不过十几个来回,就已经汗涔涔的,应对得十分艰难。   正当爱丽丝感到自己几乎要透不过气,马上就要支撑不住的时候,菲洛骑士后退一步,收了剑。   “不错。”他评价,“经历过不少实战,也懂一些技巧,能在我手下走这么多招,本身就很难得。只要稍加点拨,要在比赛中拿冠军不难。”   他评价完爱丽丝,又转头看肯特:   “你来。”   爱丽丝把手里的剑交给肯特,看他与菲洛骑士对阵。   方才她与菲洛骑士交手的时候,几乎一直在忙着格挡,根本无暇考虑招式运用之类的问题。这会儿站在一旁看肯特与菲洛骑士对战,反而更能看出一些门道来。菲洛骑士出剑迅速,能精准地找到对方的弱点。至于肯特,他受到的训练比爱丽丝多,却没她那么多实战经验。开始的时候很能应对几下,看起来似乎比爱丽丝要强,但几招之后就看出颓势,落败得比她还要快。   爱丽丝看过两人交手,忍不住要问菲洛骑士:   “您这样的实力,不能在斗剑比赛中拿冠军吗?”   菲洛骑士摇了摇头:   “要是十年之前,我敢说没人能胜得过我。至于现在……单独一两场比赛没问题,体力不行,打到后面必然要输。你们这些年轻人,可不能指望我这个老头子。”   他这话说得有道理,爱丽丝暗暗为自己的想法感到不好意思。   她已经是个满十七岁的大人了,再过几个月,等到比武大会的时候差不多就要十八岁,这个年纪的人,理应冲在前面,不该指望年纪是自己三倍的老人家。   菲洛骑士测试过了两个人斗剑的能力,就要试验马上比武。三人都到马厩去牵出自己的马来。   菲洛骑士的马是一匹脾气温顺的牝马“蜜糖”,看见他来,很依恋地靠过来。菲洛骑士伸手摸了摸马鼻子,对他俩说:   “跟了我十几年的那匹‘银星’不在了,现在这孩子脾气太温顺,本来也不是为战场准备的,真到了比武的时候,恐怕要比较吃亏。倒是肯特的那一匹比较好一些,不过也要看肯特对它的掌控力,否则在赛场上很容易出意外。”   肯特的马叫“闪电”,和他一样很有活力,但稍微显得有点暴躁,容易激动。爱丽丝私下了觉得,这点跟它的主人也挺像的。   马上作战是骑士的基础科目,肯特从小就练习,爱丽丝却对此一窍不通。她不擅长,甚至就连骑马的技术也不怎么样。菲洛骑士看了看她带来的那匹“别扭”,笑了笑。   “你要骑这家伙进行马上比武?”   菲洛骑士的询问让爱丽丝有点紧张:   “不行吗?”   “倒也不是不行。”菲洛骑士说,“这家伙是匹好马,体型匀称,动作也灵活。不过一看就知道脾气有点怪,你真能驾驭得了?”   “还行吧。”爱丽丝点点头,“就是总需要喂好多胡萝卜,而且最近似乎胡萝卜也吃烦了,越来越不听话。”   “不要紧。”菲洛骑士说,“人和马之间的感情要慢慢培养,你也可以喂它点南瓜和苹果之类的作为奖励,但别把它惯坏了。这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叫‘别扭’,这家伙是我从战场上捡来的,它既然选了我,我也不能辜负了它。”   菲洛骑士听见小马的怪名字,忍不住笑起来:   “没关系,很多骑士都是骑着各种各样奇怪的马参加马上比武大赛的,这很常见,并不丢人。马上比武不是赛跑,马跑得到底快不快这种事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们得心意相通。”   爱丽丝从来没想过自己能跟这个“别扭”心意相通,当初她甚至都没打算给它取名字,因为它实在太别扭,这才负气似的给它取了“别扭”这个名字,没想到它居然适应良好,听到爱丽丝这么叫它还会“恢恢”地应答,当然这得是它心情好的时候,如果它心情不好,就只会转过身去,用屁股对着人,直到拿胡萝卜诱哄它,它才会回心转意。   不过菲洛骑士说它没问题。   爱丽丝和肯特的马都算是得到了菲洛骑士的肯定,多少增强了些许自信,其余的就只剩练习了。   骑士马上比武,归根结底就是两方面各自手持木制长矛,相对冲锋,若能将对方挑落下马、击中指定位置,或者先在对方的铠甲上折断规定数量的木制长矛,便可以获胜。这样的比赛虽然也考验技巧,但更多地是在考验勇气。通常来说,年轻人在这样的比赛中更占优势,因为他们未曾经历痛苦,不会感到胆怯。经历更多的老年人却不容易有这样的气魄,在气势上就已经要输了。   不过像这样盛大的骑士比武大会不是仅凭胆气就可以成功的,年轻的骑士们若能得到有经验的高手指点,就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菲洛骑士的指导下,爱丽丝与肯特开展了紧锣密鼓的训练。爱丽丝每天早早起来,然后训练一整天,等她晚上躺回到床上的时候,往往要累到连手指头都不想挪动。在这期间,罗奈德村的村长曾经叫人给她捎来个口信,说是农牧神的祭祀活动即将开始,邀请她回去参加,她也没能抽出时间来。   这段时间里,女公爵的信使也已经走遍整个西菲利克斯,将即将举办骑士比武大会的消息送到各地所有贵族们手中。   数月之后,各地的骑士纷纷抵达云霰城堡,骑士比武大会正式开始了。 第51章 比武大会(一)……   这是一场许多人等待了十多年的盛会, 许多骑士从初出茅庐时起就盼望着能有这么一个机会,让自己崭露头角,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年年准备却年年落空, 许多人从十几二十几岁等到了三十几岁, 直到再也不能被称为新秀的年纪才终于迎来了这一场大会;还有些骑士年纪已经不轻, 早在年轻时就在比武大会中赢得过掌声,后来又经过许多真正战斗的洗礼, 但却还是怀着与年轻时毫无二致的狂热投身于此,好像又回到了过去那激情似火的年代。   如果说有谁会比骑士们还兴奋,那一定是整个西菲利克斯的淑女贵妇们。虽然西菲利克斯十分富庶, 也不像王国南部战乱那么频繁。但这里的大部分地区是乡村,在文化娱乐方面, 总还是有那么一点欠缺。有些偏远些的地区的酒馆里, 甚至见不到一个吟游诗人。偶尔有些诗人走迷了路, 误入那些寻常没有外来旅客的偏僻地区, 准要被当地的贵族拽到城堡大宅住上半年,帮助他们消磨掉许多无聊时光。女公爵可以在社交季到王都去寻找热闹, 但西菲利克斯的贵妇们可不是每一个都能承担得起在王都住上半年的花费。在这种情况下, 骑士比武大会可是难能可贵的消遣。淑女们难得有这样一个机会,近距离观赏那些年轻英俊的骑士们挥洒汗水和荷尔蒙。脸红心跳地欣赏他们受伤忍痛的表情。   每位淑女到城堡来之前, 都做了充足的准备,包括多余的两打绣了姓名首字母和家徽的新手帕、嗅盐瓶、特别赶制的新礼服, 还有梳妆盒里能找到的所有零用钱。新礼服不必多说, 零用钱可以用来购买奖券,嗅盐瓶则是为了预防在观看比赛时过于激动而晕倒,至于新手帕的用处可多了, 不仅可以赠给受伤的骑士包扎伤口,还可以悄悄遗落,给走在后面的英俊少年留下遐思。   女公爵招募了平常三倍的仆从前来城堡,把这里所有的房间都被打扫出来,以便供给前来参观大会的宾客们居住,兵营一翼的空房间已经全部满员,待客的房间即使还没住满,也都早早决定好了主人。就连附近的村子里,也迎来许多前来凑热闹的商人和普通市民。   前来观看比赛和做买卖的人实在太多,以至于将云霰城堡与附近的村子填得满满当当。也有人向女公爵提议,要把大会的位置移动到西菲利克斯的首府费伦去,这样不仅可以更加舒适地安置前来观看大会的贵族们,也能促进首府的经济繁荣。   这提案实际上非常合理,不过女公爵还是否决了这一建议。她的理由也非常正当:云霰城堡一向是是承载西菲利克斯武斗精神的堡垒,自古以来所有的骑士武斗大会都在这里举行。倘若移到首府费伦举行,就丧失了比武大会的精神内核。   女公爵的决定并没有对前来观看大会的人们造成什么影响,贵族和商人们的马车,仍是不停地从四面八方赶到。有些贵族不习惯住在冷冰冰的城堡,干脆在城堡外的空地搭起帐篷。如今正值夏末,天气十分晴朗,城堡外的空地凉爽宜人,帐篷住起来比城堡中还舒适。在外搭帐篷的贵族们多少有些互相攀比的心思,都将帐篷建得华丽无比。   聚拢在这里的商人和赌徒们,也纷纷效仿,在附近村子的广场上搭起帐篷来。虽然不像贵族们的帐篷那样奢华,却也颇具趣味。还有些小贩在帐篷门口贩卖小吃,烤香肠和烤土豆的香味飘得到处都是,让每一个经过的人都忍不住流口水。   城堡外面简直像是在召开一场狂欢节。   城堡里面的气氛则要严肃得多,通过报名,最终确立参加比赛的正式队伍共有十二支,再加上三支临时拼凑起来的队伍,也就是十五支队伍,共四十五人。那些临时拼凑的队伍成员是一些没有主君的乡野骑士,不仅没有后台,又穷得凑不齐铠甲。虽然如此,自有大商人看中背后的商机,为他们提供支援,花钱给他们准备烙印了店招图案的铠甲,虽然看起来没那么体面,起码也有了上场一战的资格。倘若他们能够赢上几场,说不定就能被哪位大贵族看中,招募到麾下,从此改变人生。   每位骑士心中大致都有点谱,能猜想到自己的能力在所有人中大致排在什么位置。不过通常这都只是个影影绰绰的概念,外面村子广场上的帐篷里,却早已经开起了预测胜利的赌局,用两张大榜分别写了十五支队伍与四十五位骑士的排名预测。   在比赛正式开始之前,这里才是最热闹的地方。   方圆几十里内的闲人基本都聚集在这小小的帐篷周围,口沫横飞地大谈他们看中的人选,即使是没什么闲钱的村民,也要拿出几个原本攒着用来买酒的铜币,为自己看中的队伍投上一票。   骑士们也会到这里来,当然主要并不是为了要赌博,而是想来看看自己被预测的排名,爱丽丝他们的队伍,在赌局预测中排名第九,仅排在三支野队和几个特别偏远的地区队伍之前,即使许多最支持女公爵的村民也没有买他们赢。   “支持是支持,”村民们很坦率地说,“但赌博是另外一回事……总不能对自己撒谎,你说对吧?”   言外之意就是压根不相信他们能赢。   个人得分榜预测的情况倒是稍微好一些,在参加比赛的四十五位骑士之中,肯特排第二十三名,爱丽丝排在十六名,菲洛骑士排在第七名,至少都在半数以内。但这些排名预测也证明了一点,那就是搞博彩的这帮人压根没考虑过他们获胜的可能性。   肯特是最愤怒的,在他看来,虽然他年纪轻,但仍是一位非常有实力的选手,绝对不应该排在第二十三。为了安慰这位在所有参赛骑士中年龄最小的美少年,住在城堡里的淑女们约有三分之一都买了他的奖券,硬生生把他的排名往前提了五位,排在爱丽丝后面。至于爱丽丝的年龄实际上和肯特一样,也是年龄最小的选手这种事,淑女们倒是没有很在意。   虽然爱丽丝并不像肯特那样受淑女们的关注,不过作为比赛中唯一的女骑士,她大概可以算是最具争议的人物。对她的评价两极分化,一些人认为她肯定没法和其他人相比,给她排在第十六名简直是搞笑,提出的理由只是因为她是个女的;另外一些人则综合考虑了她的年龄和佣兵背景,认为把她排在第十六位是很恰当的;也有一些狂热粉丝,认为她既然能在三年之内就成为特级佣兵,肯定也能在几个月内就掌握骑士的基本技能,在比赛上获得更好的名次。   爱丽丝对自己被排在第十六名这件事倒是没什么意见,她比较清楚自己的水平,知道自己的短板太过严重,毕竟射术这种事不是靠几个月突击就能练好的,尤其她还要分出大部分时间来练习马上比武,对射术方面并没有什么抱什么指望。不过这些人居然预测他们组只能排第九这件事着实惹怒了她,让她花了一枚金币的巨资赌自己的队伍赢。见她这样自信,还真有一些人跟着她押注,到底把他们队伍的排位提升了一名。   在所有这些欢乐和热闹之中,也有一些没那么受欢迎的人默默地赶到了。   首先是以女公爵的魔法师梅瑞狄斯夫人为首组成的医疗队,这支队伍包括两名魔法师和三名护理师,负责在比赛之中照料受伤的骑士。梅瑞狄斯夫人的魔药可以让所有不致命的伤口迅速愈合,让骑士不会耽误下一场比赛。通常来说,一般人都比较害怕魔法师,担心自己惹他们不高兴,被魔法师变成蛤|蟆。总是远远地鞠一躬就跑开。魔法师们倒是早就习惯了这种待遇,他们高傲地待在自己的地方,不跟任何人讲话。   除了魔法师们以外,还有另一支队伍也到达了这里。魔法师多少还能激起一些人的好奇心,让人们躲在远处悄悄观看,但这些人让人们干脆提都不愿提,顶多在看见他们的黑袍和面具时,皱着眉抱怨一句:   “这讨厌的乌鸦!”   那些可怕的死之眷属,永远都穿着黑色的袍子,哪里有死亡就到哪里去,有时候就会被人们称为“乌鸦”。   像这样的大型活动当然会吸引“乌鸦”,几乎每一场骑士比武大会都有骑士不幸死亡的记录,如果死去的骑士有效忠的对象,自有他们的主君出钱安葬,如果他们只是孤身一人,或许就要成为“乌鸦”们的食料。除此以外,在这种大型狂欢之中,总会有人不小心喝多了酒掉进河里,或者因为赌博发生了口角互相捅了一刀。此类事故几乎无法避免,如果他们出不起丧葬费,他们的尸体就会被“乌鸦”们带走。乌鸦都是些死灵法师,一般认为,他们会用人类的尸体进行可怕的实验。   有人甚至认为,许多“乌鸦”本身就是会活动的死人。想象力丰富的人就此编出许多故事,比如说有人见到乌鸦面具下面的脸属于曾经死去的熟人之类的,他们把这些故事用特别恐怖的语气在篝火边上讲出来,吓得人哇哇乱叫。   这些可怕的故事大概也可以算作是狂欢的一部分吧,而且也没人会对此提出反对意见,毕竟“乌鸦”几乎从来不说话,他们只是静默地游荡着,到处寻找着可以利用的尸体。他们的世界与寻常人的世界之间隔着厚厚的透明屏障,不会轻易突破,不过有些人可能会不小心迈错了步子,一只脚踏进属于“乌鸦”的这一边来。   比如此刻的爱丽丝。 第52章 比武大会(二)……   爱丽丝当真是不小心才走到这边来的。   在比赛正式开始的前几天, 菲洛骑士给爱丽丝和肯特放了假,一方面为了让他们在比赛前好好调整一下状态,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在训练时被对手觑见他们的真实水平。菲洛骑士建议他们趁此机会好好放松,毕竟这附近的村子可从来没有过这么热闹的时候。   爱丽丝和肯特从善如流, 马上就结伴去了村子。他们在一起待了一会儿, 很快就觉得与对方结伴而行不如自己游荡来得轻松。于是在购买奖券的地方友好地分开, 肯特去酒馆买一杯淡麦酒,爱丽丝则接着在广场上闲逛。   原本空空荡荡的广场上现在是各种各样的帐篷和小摊, 到处都摆着只要花几个铜币就可以买到的小吃,还有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爱丽丝从这头逛到那头,还意犹未尽。这时候她看见稍远处还有一顶黑色帐篷, 就走了过去。   刚进了帐篷,爱丽丝就意识到不大对头。   这座帐篷里并没有笑眯眯的和善商人, 几个穿着黑袍子戴着面具的人齐齐地向她望过来。   只要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里或站或坐的几个人, 全部都是“乌鸦”。   这座帐篷并不是那种普通的小摊, 很显然,爱丽丝唐突地闯进了暗夜眷属、特别是其中的死之眷属集会的地方。   爱丽丝不像其他人那么害怕死之眷属, 至少, 在她当佣兵之后就没那么怕了。她看了太多死人,也看了太多“乌鸦”。有的时候, 她不得不穿过布满尸体的山岗,偶尔就会和一只“乌鸦”对视。他们会这么相对着稍微待一会儿, 然后“乌鸦”就会转头移开目光, 驱赶着尸体往别的方向去。   所有人都知道,“乌鸦”一般不说话,所以对视就是他们之间的交流方式。他们一般都戴着面具, 因此很难看清他们的眼睛。爱丽丝很难说清“乌鸦”与她对视的时候是在想什么,或许是因为看多了尸体,迫切地需要从一个活人眼中汲取一点生的气息,或许只是评估她还能活多久,什么时候才会变成他们的食料。   跟“乌鸦”有关的传说总是特别多,有人说他们能看出面前人的死期,也有人说,“乌鸦”的面具后面没有脸,他们的面具下面隐藏着的东西是死亡,与“乌鸦”对视差不多就相当于直面死亡。不过这和其他的“乌鸦”传说一样,都是胡说八道,爱丽丝知道那些面具后面是人类。   虽然爱丽丝没那么怕“乌鸦”,但无论是谁,误闯了这种帐篷的第一反应还是说句道歉的话然后赶紧退出去。但在退出去之前,爱丽丝看见帐篷里摆着个摊贩们经常使用的那种小桌。   这里或许确实是“乌鸦”们聚会的场所,但这里同时也是个卖东西的小摊。   真微妙,难道这里真的有会在“乌鸦”的小摊上买东西的人吗?   爱丽丝看了看桌上摆着的东西,似乎是一些手工制作的小首饰工艺品之类,死之眷属们卖的东西,看起来竟意外的普通。   “你可以在这儿买点东西。”瑟西里安的声音突然在她耳边响起,“这些带着暗夜之神祝福的物品,以后说不定会有用。”   这里有这么多人,爱丽丝没法直接出声问瑟西里安缘由。而瑟西里安虽然能够看出她的疑惑,但他似乎也不打算在这里解释。   爱丽丝站在桌前细细地看过去,有些东西确实很普通,像是当年莉娜送给休利特的那种木制的巴克斯牛头小雕像——时隔多年,爱丽丝终于明白了当初他们打趣的那些玩笑话的含义,可惜现在这两人如今已经不知身在何方;有些东西则很可疑,爱丽丝看到一些用白色骨头做的首饰,材料看起来有点像是人的指骨。   爱丽丝避开那些太吓人的或者太寻常的,挑了一个黑色星月图案的吊坠,这东西有点说不清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但能肯定不是人骨或者人身上的其他部件,至少颜色不像,手感也不像是骨头。   对面的乌鸦看了她一眼,用手指比划出一个二。   爱丽丝拿出两枚银币,却见对面的“乌鸦”摇了摇头,发出一声短促的哂笑。   所以是两枚金币。   这么贵!爱丽丝吓了一跳,刚想把吊坠放下,却听见瑟西里安在脑海里对她说:   “就买它吧,这价格很合适。”   在这里听瑟西里安的话准没错,爱丽丝放下两枚金币,把吊坠攥在手里。   爱丽丝刚刚把它拿起来的时候没觉察,此时将这吊坠攥在手里,才觉它像是一块冰,冷到让人骨头痛,它贴上爱丽丝手指上的立约指环,竟然发出一点嘶嘶声。   这让爱丽丝有点好奇。   这玩意能克制立约指环的火焰吗?倘若它真的有此作用,不要说两枚金币,就算是二百枚金币大概也不亏。不过爱丽丝本来也没打算对雷切尔伯爵食言,所以就算它有这种效果也对她没用,相信瑟西里安也知道这点。   不过它肯定有点别的什么用途,否则瑟西里安也不会让她出钱买它。爱丽丝攥着吊坠出了帐篷,才听瑟西里安这样告诉她:   “暗夜眷属制造的吊坠能散发出暗夜的气息。”   “然后呢?”   “光明神最讨厌的就是暗夜之神,如果他感觉到你身上的暗夜气息,就没工夫再去探寻你身上是否有‘危险的未来之神气息’,暗夜之神的吊坠会是一种绝妙的伪装,所以我建议你一直戴着。”   好吧,所以买这玩意是为了她本人的生命安全。   有用倒是很有用的,但这用途还是显得有点无聊。   “跟‘乌鸦’们搞好关系不是什么坏事。”瑟西里安说,“我们迟早要见到他们的主人。”   爱丽丝不知道瑟西里安在这里所说的“主人”,究竟指得是那些真正的死灵法师,还是那位掌管着死之国度的神明。即使是像爱丽丝这样一个见惯了死亡的人,想到这些人也会觉得后背有点发凉,但要唤醒瑟西里安,那大概也是必要的过程。   “农牧神那边的事怎么样了?”爱丽丝故意岔开话题,不想再提那些吓人的死之眷属,“你拿到那些农民们的祈祷了吗?”   “拿到了。”不知怎么,祂居然显得不怎么高兴。   “怎么了?”   “这么说吧,农牧神信徒们的祈祷,给我增加了一些我此前没有预料到的法力。和我预想的方向有点不太相同……农牧神的气息太重了些。”   瑟西里安语气微妙,但他话里的内容听起来倒是没有什么特别奇怪的部分。爱丽丝有点不确定地问:   “这听起来应该算是……好事?”   “是好事。”祂不情不愿地承认,“无论如何,力量总还是增强了。我不过是需要稍加适应……在我真正醒来之前,要受的局限实在太多。”   神明难得表露出人类似的情绪,竟显得有几分可爱。   这想法着实有点不敬,但“可爱”的印象并不那么容易在脑海里消失。瑟西里安没出声,明显是在假装没注意到她的想法。   糟糕,这让人觉得祂更可爱了。   在要举行比武大会的期间,即使是夜晚,城堡也不封闭,因此爱丽丝可以稍微晚一点回去。她把吊坠挂在脖子上,然后去酒馆找肯特。肯特不知喝了几杯,已经有点微醺,看见她来了,向她举一举手上的酒杯:   “来喝一杯?”   爱丽丝看了他一眼:   “喝了多少?明天的比赛没问题?”   肯特伸手比划了个一:   “最后一杯了,不要紧的。”   淡麦酒基本没什么度数,爱丽丝不担心肯特喝得太多,自己也来了一杯。明天就是射箭比赛的日子,两个人都需要放松一下精神。   肯特的射箭技术自然没的说,不过他从未参加过这种活动,未免要感觉紧张。爱丽丝的射箭技术最近该说是刚刚入了门,正处在“新手运气格外好”的时期,可谁知道到了比赛的时候,这种新手附加的运气值会不会突然消失?不过爱丽丝心里总装着各种各样的事,不会像肯特一样把比赛看得那么重。   她陪肯特喝完了最后一杯淡麦酒,两人一起回到了城堡。   第二天的比赛没有太多可说的,参加比赛的四十五人每人要射十支箭,肯特所射的十支全部命中靶心,顺利成为了当日选手,菲洛骑士射中靶心九支,爱丽丝射中六支,其余四支里有一支脱靶。这已经是她的最好成绩,虽说一点不出挑,却也不比其他骑士差多少。   射箭比赛是三场比赛之中最难分出胜负的一场,除了像肯特这样特别出色的神箭手以外,绝大多数骑士的水平都相差不远。由于肯特与菲洛骑士的精彩表现,他们现在已经处在总得分的第一名,广场那边的预测榜上,他们的名次也提升两名,排到了第六位,虽然看起来还是与冠军无缘,至少已经进入了榜单的前半部分;在骑士们的个人榜上,爱丽丝的排名下降了两位,肯特却一跃升至第九,成为骑士比武大会的热门人选。   这样的胜利给一直非常紧张的肯特增强了许多自信,虽说下一场比赛是他最不擅长的剑术,他还是热情澎湃地大吼着:   “让他们来吧!”   菲洛骑士与爱丽丝比肯特冷静得多,老骑士看了看处在兴奋状态的肯特,又转过头来看爱丽丝:   “明天靠你了。”   爱丽丝点头:   “放心吧。” 第53章 比武大会(三)……   骑士比武大会之中的斗剑比赛, 是观众们最为期待的项目。   射箭比赛虽然也挺紧张,不过为安全起见,场地与观众之间距离稍远,观众很难看清箭到底落在什么位置, 只能通过计分板的变化了解比赛的情况。斗剑比赛则不同, 不需要太大场地, 又仅仅局限于两人之间,观众可以很清楚地近距离看到两人的动作, 前排的观众连骑士们的表情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比第三场的马上比武还要激动人心。   斗剑比赛一共要进行三日,四十五名骑士将被分为二十二对进行比试, 胜者才能进入下一回合。等到四轮比赛过后,第三日让最后余下三名选手两两对战, 决出最后的胜者。   为了增加斗剑比赛的观赏性, 第一轮比试的双方并非由抽签决定, 而是由女公爵和其他贵族们一同拟定, 尽量将水平相近的对手放在一起。比赛所使用的均为没有开刃、剑尖嵌有小圆球的花剑,剑身沾有加了魔药的红色颜料, 可以清楚地判定输赢。赛前双方均要发誓, 表明自己与对方并无仇怨,不会临时更换开刃剑, 或以其他方式谋害对方。   爱丽丝第一场比赛的对手是一位流浪骑士,看起来大约二十几岁的样子。肯特的对手来自偏远地区, 也是一位不满二十岁的青年。众所周知, 来自偏远地区的骑士平常的训练量远远不如云霰城堡,平均水平比云霰城堡的精英差很多,这样的安排让肯特大为不满, 认为女公爵他们的这种安排是在否定他的能力。   菲洛骑士斥责了他一句:   “别把精神浪费在这里,先赢过这一场再说。”   菲洛骑士因为在所有参加的骑士中最为年长,又有着斗剑高手的名声,得以跳过前两场比赛,直接从第三场开始。他不放心肯特,因此一直陪在肯特的身边。   肯特虽然脾气差了一点,至少还算听话,沉下心来应对对手。那位来自偏远地区的骑士年龄比肯特大两岁,绝非肯特所想的那么好对付,不过肯特虽然剑术不佳,运气倒是不坏,他的对手被自己绊倒,让他轻松赢得了胜利。可肯特却一点不高兴,认为这胜利来得太过轻松,损害了他的名誉。   爱丽丝这边的情况也没什么可多说的,比赛之前,菲洛骑士总结了来自各个城堡的骑士资料,但这几个流浪骑士来参加比赛之前的人生,众人却一无所知。爱丽丝本来打起一百二十分的警惕,然而她对上的这个流浪骑士过于脓包,爱丽丝第一剑就刺中他肩膀,第二剑刺中手腕,第三剑直指他的咽喉,逼得他只能投降,这样的胜利多少让人有点兴致缺缺,不过好在这只是初赛,等到下午,他们要面对的对手肯定会更厉害一点。   看他们比完第一场,菲洛骑士一直不动声色,只是默默地准备着接下来的比赛。经过此前几个月的训练,爱丽丝和肯特都与菲洛骑士混得相当熟,中午吃完了饭,肯特蹭到菲洛骑士身边,跟他说话:   “菲洛老爷子很久没跟人动过手了吧?您会紧张吗?”   菲洛骑士瞥了他一眼:   “我每次拔剑之前都会紧张,这跟多久没跟人动过手无关。”   虽然菲洛骑士自己这么说,可在别人看来,“紧张”之类的词,似乎跟他不怎么搭调——菲洛骑士可是以杀人面不改色而闻名的。   看着肯特似乎不是很理解的表情,菲洛骑士继续说道:   “从前我年轻的时候,剑术比赛时用得可是真家伙,不是这些没开刃的玩意。不过比赛中的死亡率太高,后来就换了练习剑。不过在我看来,真剑和练习剑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差别,使用起来都要有同等程度的觉悟。剑锋劈上对方的要害时总要有自己是在杀人的意识,被人戳中咽喉时也要明白,自己已经死了一次。”   菲洛骑士说起这些时显得非常淡漠,这种平淡的语气之下反而透露出一些真正可怕的东西,让从未真正参加过流血战斗的肯特一哆嗦。爱丽丝在旁边听着,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点什么,却又好像没能抓住。   午饭的时间过去,下午对决的名单被贴了出来,有资格继续比赛的骑士一下子少了一半,局势却没显得有多明朗。除去暂时没有参加比赛的菲洛骑士外,女公爵手下参赛的八位骑士全部晋级,此外还有来自较大领地的骑士六人和来自偏远领地的骑士四人,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九位流浪骑士之中,也有四人晋级,看来流浪骑士们的水准也参差不齐,说不准其中就有难以应付的高手。   女公爵手下的骑士水准明显比来自其他领地的骑士高些,为了多给来自偏远领地的骑士一些机会,在第二场比赛中,爱丽丝和肯特的对手都是云霰城堡的老熟人。   上一场比赛已经把水准不够的人筛了出去,现在能出现在这里的人都已经赢了一场,无论强弱总有些可取之处,必须要认真对待。爱丽丝有点担心肯特,比赛之前特意多注意了他一会儿。或许是因为他上一场的胜利来得过于轻松,也或者是菲洛骑士的那些话起了作用,这会儿肯特反而显得更紧绷些。这对他来说不算坏事,爱丽丝稍微放心了点,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对手上。   爱丽丝的对手是住在她隔壁的大嘴巴霍顿。和云霰城堡里许多对爱丽丝有着强烈敌意的骑士比起来,这家伙其实人不算太坏,只是话多到讨厌,能力也比较一般。他站在爱丽丝对面,显得有点战战兢兢。不过爱丽丝怀疑,无论他的对手是谁他都可能会是这副模样,真的很难想象他究竟是怎么赢的上一场。   然而等到当真打起来的时候,霍顿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平常大大咧咧胡说八道的外表之下隐藏着狡狯,这家伙特别擅长偷袭,经常冷不丁改变原本的剑路,让剑锋在各种出人意料的地方出现。或许是因为他认为爱丽丝用惯了重剑,反应能力会比稍弱,才特别选择了这种打法。如果他对爱丽丝的了解更多一些,他就该知道爱丽丝最早用的是轻剑。爱丽丝力气大,年纪又轻,远比他灵活,甚至也远比他擅长偷袭,每一次都能挡下他的突然袭击。   他们俩这一场打得不算太久,至少比爱丽丝以为的要短。她觉得这主要是因为霍顿几次偷袭都被挡回来,开始丧失了信心,这才让她抓住了机会,一举将他击败。在斗剑比赛中击败了大嘴巴霍顿或许算不上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成绩,不过能让云霰城堡的骑士们看看她的真实实力,爱丽丝还是挺高兴的。   肯特也晋级了,这不能不说是意外之喜,毕竟公认他的剑术是云霰城堡里比较弱的。不过要说到人气,他大概可以称得上是云霰城堡第一。看台上的淑女们其实不是很介意谁强谁弱,只喜欢年轻俊美的少年,当裁判判定肯特赢了的时候,看台上的淑女们都把手里拿着的小花束向他抛过去,有些女孩子甚至吧胸前扣眼上点缀着的鲜花都摘下来抛到台上,简直要把肯特淹没。   肯特从花海里出来,跟爱丽丝击了个掌。云霰城堡里的女性很少,他还从来没被这么多女孩子包围过,整个人显得晕乎乎的。爱丽丝看见他这样,实在忍不住笑。   她确实想笑,主要不是笑肯特的傻样,而是笑事情进行得过分顺利。第二场比赛过后,加上菲洛骑士只剩下十二人,而他们组的三人都还在赛场上。只要还没上过场的菲洛老骑士不在下一场输掉,他们三人的得分就都将在前三分之一的位置,换句话说,不会给整体的比分拖后腿。   这天晚上,爱丽丝很想去外面的村子里看看榜单有什么变化,也想要去看看肯特,多给他一点鼓励。但她实在是太累太累。心情紧张带来的疲惫感比肉体实际的疲劳更重,让她瘫倒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   “势头不错。”不知何时出现的瑟西里安在她耳边低语,“我觉得你能赢。”   如果是别人说这样的话,大概只能算作是鼓励,不过同样的话出自瑟西里安之口,似乎就成为了一种预言,着实很能让人提振精神。   “明天上午的那一场,我要对阵来自克罗什领地的桑坦骑士,如果赢了,下午那一场可能要对上一个流浪骑士。”爱丽丝回忆着之前她看过的赛程表,喃喃自语。   “这些人都不足为惧。”瑟西里安说,“明天的比赛绝对会很顺利,你该担心的是第三天。”   当爱丽丝想要再问他的时候,他又隐没了行踪,这里头似乎有什么更高的准则存在,要求他不能透露太多与未来相关的情报。爱丽丝想了一会儿,只觉困乏袭上眼皮,沉沉睡着了。   事情正如瑟西里安说得那样,第二天的比赛极其顺利,至少在爱丽丝这边是这样。肯特和菲洛骑士却没那么幸运,肯特在上午遭遇了一位流浪骑士,迅速败下阵来。菲洛骑士则在他的第一场比赛中陷入苦战。他本来长于在几招之内制服对手,但对方看准了他年老体弱,故意想方设法拖延。虽然菲洛骑士最终还是击中了他的要害部位,但对方几乎耗光了他的体力,最终导致他在下午的比赛中失败。   爱丽丝原本以为菲洛骑士能进入前三名,没想到他最终止步六强,实在非常可惜。这件事也给她提了个醒:明天她将要面对的对手,恐怕和她之前遇到的都不一样。   就在爱丽丝琢磨着第二天的对手时,肯特在烦恼着另外的事。   肯特虽然输了,迷恋他的年轻淑女们倒是并没有抛弃他。他毕竟是此前射箭比赛的头名,在之后的马上比武也有着较高的预期,虽然一时失利,并不会改变他的高人气。那由失败带来的懊丧表情反而让淑女们对他产生了许多怜惜之情。中午的时候,甚至有许多淑女大着胆子跑到城堡兵营这一侧,在他面前丢下无数手帕。   昨天肯特赢了的时候,倒是很高兴接受淑女们的祝福,今天输了,却觉尴尬得要死,面对着淑女们的热情,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只想一走了之。爱丽丝倒是帮他把地上的手帕一张张捡起来,全都塞进他手里,还跟他开着玩笑:   “你两年都不用买手帕啦。”   两人各自回了房间休息,爱丽丝换下外面沾满尘土衣服,躺回到床上琢磨起明天的比赛。   三强之中呼声最高的,是二十六岁的骑士阿诺德。这位骑士是女公爵手下第一骑士普兰的高足,堪称云霰城堡新一代的领军人物,一般认为他是云霰城堡的最强战力,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会成为斗剑这一方面的头名。另一位则是完全不出名的流浪骑士贝内特,他可以算是一匹黑马,一路杀出重围击败了许多有希望的选手,就连老骑士菲洛也败在他手下。   爱丽丝并不很担心阿诺德,她在云霰城堡生活了这么久,对他的剑招心里有数,反倒是那位流浪骑士更让她紧张。能一直赢进三强的流浪骑士,绝对不是靠运气,这样的人没有在城堡经过系统的锻炼,却有可能遇到一些特殊经历,拥有别人完全想象不到的剑术。   爱丽丝准备稍事休息之后,就到城堡外面去找菲洛骑士,跟他谈一谈那位流浪骑士的事。不想这会儿外面突然传来了敲门声。爱丽丝以为是肯特,就喊了一声:   “门没锁,进来!”   门被人从外面打开,爱丽丝抬起头往门口看,却见站在门口的并非肯特,而是一位年轻的贵族淑女,看她的装束,应当是女公爵请来观赏比武大会的客人。   爱丽丝不认为她是来找自己的,毕竟她可从来没有过女支持者。不过最近在肯特门前晃来晃去的女佣人和年纪小的小姐数量着实不少,爱丽丝也有点见怪不怪。她指了指旁边的墙壁:   “你找错门啦,肯特住在那边。”   听见她这么说,那位淑女稍微愣了一下,却没像她以为的那样立即转身离去。而是站在原地点了点头:   “那个……昆特小姐,我其实是来找您的。” 第54章 比武大会(四)……   “昆特小姐?”   爱丽丝从来没被这么称呼过, 一时间完全懵了,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对方确实是在叫她。   门口站着的年轻淑女看见爱丽丝的反应,也不好意思起来:   “啊……不对,应该叫昆特骑士才对。”   昆特骑士是爱丽丝在正式场合用的名字, 日常并不经常使用。爱丽丝向她一笑:   “您可以叫我爱丽丝……别站在门口, 请进来坐下说话。”   站在门口的淑女点了点头, 替爱丽丝关上门,坐到了房间里唯一的一张椅子上。从她的坐姿就能看得出来, 这是一位真正的贵族淑女。爱丽丝开口问她:   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年轻的淑女没开口,脸却先红了,好一会儿才说出话来:   “我的名字叫米兰达, 我看了您今天的比赛……您可真厉害。”   爱丽丝茫然地点头,还是不知道她要说什么。实际上, 爱丽丝一向不太擅长跟与自己同龄的女孩交往——她的人生走到今天, 就没遇上过几个跟她同龄的女孩儿。小时候附近的女孩子都不和她玩, 再后来, 酒馆里的女孩子又都比她大。后来等她当上佣兵,就更遇不见什么女孩了。   再说, 这些贵族出身的女孩和爱丽丝以前认识的女孩差别很大, 眼前这少女想说什么,爱丽丝可是一点也猜不出来。   她坐在床边等她开口, 那叫米兰达的少女低垂着视线,抿了抿嘴唇, 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 大声对爱丽丝说:   “我也想要成为骑士!”   眼前这娇娇怯怯的少女跟“骑士”什么的一点搭不上边,听见她说出这样的话,爱丽丝可真是有点惊讶, 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您是我唯一见过的女骑士,所以我想要来问您,您到底是怎么成为骑士的呢?”   爱丽丝成为骑士的过程还挺复杂,她把那些那些不太适合跟外人说的部分省略掉,简要地说了说过程:   “我原本是佣兵公会的特级佣兵。”她说,“女公爵看中我的本事,所以特别邀请我来西菲利克斯,到她的麾下担任骑士。”   米兰达在对面睁大了眼睛,说不清是惊讶还是失望:   “可您……所以说您……不是菲利克斯女公爵的亲戚?我以为……”   爱丽丝明白了,是她的姓氏让这位年轻淑女产生了一点误解。这位深闺少女大概没有什么了解信息的渠道,她看到了名单上她与女公爵相同的姓氏,就误会她也是贵族出身。   爱丽丝摇摇头:   “不是的,我是个没有姓氏的孤女,女公爵封我做骑士的时候,把她结婚前的姓氏赐给了我。”   听了爱丽丝的解释,米兰达的脸更红了:   “哦,是这样……对不起。”   “没关系的,我本来也没想过自己能成为骑士。”   如果有时间,爱丽丝倒不介意与这少女多聊几句。不过这会儿她正准备要去找菲洛骑士,没什么闲空和眼前这位少女多说。她安慰了米兰达几句,看着她稍微振作起来,就说道:   “我现在想要出门,您差不多也该回去了。若让别人看见您这样的淑女在兵营这类的地方出没……不太好。”   米兰达张了张口,似乎想说她并不介意。不过她还是站了起来,跟爱丽丝一起出了房门。   从兵营这一侧走到城堡的正厅,需要绕好远一段路,让这样一位淑女独自走回去,似乎不大符合一般的礼仪规范。如果没什么别的事,爱丽丝倒是不介意送她回去。不过如果把这位淑女送回去之后再去找菲洛骑士,或许时间就太晚了点。   她稍微踌躇了一下,恰看见隔壁的肯特打开了房门。   爱丽丝好像抓住了救星:   “肯特,帮我送这位女士回房间好吗?趁着现在还不太晚,我想要去找一下菲洛骑士。”   淑女若有骑士相陪,便没有什么不妥。肯特看着眼前这位美丽的女士,直愣愣地点头。米兰达向他行了个礼:   “那就麻烦您了。”   爱丽丝与两人道别,独自离开城堡到了菲洛骑士家。女佣人给她开了门,请她进来。可怜的老骑士在一天里对上两个难缠的对手,着实累得够呛,连晚饭都没有吃,就躺在床上休息。他被流浪骑士贝内特刺中了肋骨,虽说剑尖上带着小圆球的剑并不会真的刺破皮肉,但却给他造成了一大块淤青。   爱丽丝原本以为菲洛骑士会因为失败而显得沮丧,不过老骑士实际上表现得非常平静:   “我确实老了,这一点不承认可不行。那位流浪骑士贝内特打得相当精彩,如果我再年轻二十岁,应当有足够的能力跟他一战,分出个胜负来。不过一个六十岁的骑士不应当再固守过去的荣耀,理应让位给下一个传奇,”   他这话说得爱丽丝怪不自在:   “您不该妄自菲薄,上午的那场战斗,您消耗了太多体力……”   菲洛骑士摇摇头:   “这正是只有老年人才会遇到的事情,哪怕再年轻十岁,我也不至于如此。就算连续跟十个人作战,也绝对不会因疲劳而失手。等到这一次的比赛结束,我计划向女公爵请辞,在死之前再回去王都一趟。”   菲洛骑士这样说着,然后低下头,似乎在考虑些什么:   “老年人总希望在死之前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看一看,但是这其实毫无必要,你说是不是?”   爱丽丝从菲洛骑士的话里听出一些很不好的意味,她不敢接话。好在老骑士很快就转换了话题,给她明天的比赛提出了一大堆忠告:   “你不用担心阿诺德。”菲洛骑士说,“他的剑术是跟普兰骑士学的,也就是说……呃,比较死板——当然我没有不尊重普兰的意思,他是云霰城堡里的首席骑士,非常忠诚也特别可敬,只不过剑术糟糕,这点不能不让人说。”   菲洛骑士做出一副怪相,和他的气质一点不搭,把爱丽丝逗笑了。   “但你确实需要担心贝内特。”老骑士继续说,“这个年轻人可不像阿诺德,他的人生之中,肯定经历过许多特殊的险境。”   菲洛骑士管贝内特叫“年轻人”,不过从爱丽丝的视角看来,贝内特超过三十岁,其实已经相当年长。在他十多年的流浪骑士的生涯中,大概不会像爱丽丝佣兵那样频繁作战,但他的骑士出身、流浪经历和十几年的经验,肯定会给他带来一些爱丽丝没有的东西。   菲洛骑士想了想,又补充道:   “即使我是在今天上午精力充沛时与他对战,恐怕也赢不了。”   光是这一句,就足以让爱丽丝警惕。经过菲洛骑士数月的严格训练,爱丽丝的剑术大有长进。但要让她与菲洛骑士本人较量,实际上还有点发虚,更别提与胜过了菲洛骑士的人比赛了。   不过爱丽丝有她的优势。她的体力不仅远胜菲洛骑士,也胜过这世界上的所有人。英武之神贝尔特契的力量或许比瑟西里安更强,但他绝对不可能像瑟西里安这样,将全部眷顾投在一人身上。   爱丽丝看向菲洛骑士:   “您觉得我能赢吗?”   “很难。”菲洛骑士诚实地说,“如果再过五年,不,或许只要三年,你的剑术必将超过所有我曾见过的人。但是现在,你恐怕很难赢得了他。”   爱丽丝从菲洛骑士这里获得了所有她想要了解的信息,就不再打扰老骑士休息,向他道别,转身返回城堡。一路上,她一直在想这件事。   如今她已经进入了三强,菲洛骑士也在六强之中,他们已经获得了许多分数,即使没能在斗剑环节获得头名,恐怕也不妨碍他们这一组获得最后的胜利。但听完老骑士说的那些话,爱丽丝感到自己心中涌起一种强烈的渴望。   她想要赢。   明天就要比赛,就算是现在再开始努力训练也已经来不及。爱丽丝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怎样才能达成愿望。然而就在这时,瑟西里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想要我帮你的忙吗?”   瑟西里安的声音相当轻快,然而在此时的爱丽丝听来,这与其说这是神明提供的帮助,倒不如说更像恶魔的诱惑。   比赛的规则没有说选手不能借助神明的力量,就算瑟西里安介入,实际上也算不得作弊。如果说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那么能够获得神明的垂青,大概也属于个人能力的范畴之内。但爱丽丝隐约觉得,如果在这里请求瑟西里安的帮助,她将会失去一些很重要的东西。   所以她谢绝了:   “不,我想要自己来。”   “没关系。”瑟西里安的语调还是一样,并没因拒绝而变得沮丧,“无论何时,只要你需要我,就叫我的名字。”   “谢谢。”   第二天一早,爱丽丝来到场地,与另两位骑士一起,通过抽签来决定比赛的次序。爱丽丝抽中了第二场和第三场,这就意味着,她可以先观看两个对手的比拼,然后再分别与他们两人比赛。这算是运气很好的签,不知瑟西里安有没有偷偷在其中做什么手脚。   流浪骑士贝内特抽到的是第一场和第二场,这是最糟糕的组合,意味着他不仅无法提前观摩敌手的战斗,也将没有充足的时间休息。不过他本人似乎对此并不介意:   “没关系,无论先后我都无所谓。”   流浪骑士表露出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不过很显然,他实际的意思是,无论抽签的结果怎样,他都有足够的信心赢取胜利。   阿诺德更为沉默寡言,他听了对手的话,只是一笑,显然并不把对方的话放在心上。只要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并不相信这位流浪骑士有能胜过他的本领。   抽签结束,观众也已经来齐,斗剑比赛决赛的第一场开始了。 第55章 比武大会(五)……   爱丽丝坐在观众席第一排观看两人比赛。她已经在场上比了那么多次, 这会儿坐在观众席上观看,还觉得有点不适应。   眼前两人的剑术各有所长,阿诺德沉稳,贝内特迅捷, 贝内特以进攻为主, 阿诺德防得滴水不漏, 只在有十足的把握时才进攻,不过在他进攻的时候, 贝内特似乎总能找到特别合适的角度,把他的攻击闪避过去。   爱丽丝看了一阵,就明白了为什么菲洛骑士认为阿诺德不足为惧。   沉稳是好事, 但在遇到综合实力比自己更强的对手时,太过于沉稳其实算不得什么优点。   不过两方面能力的差异看起来似乎也没有那么大, 似乎只在伯仲之间, 不过比较起来, 还是贝内特更胜一筹。   贝内特的剑招与爱丽丝惯用的略有共通之处, 都是想方设法把一般的招式变得更加简洁,只不过爱丽丝此类的剑招大多都是从罗姆那里学来, 贝内特的招数却更像是自己在一些经典剑招的基础上改进的, 个人风格相当强烈,有时还会加上一些一般会被认为有些冗余的动作。不过这些动作明显是为了契合他本人的习惯而加入的, 让他的招数整体显得更加连贯圆熟。   他们你来我往地斗了几十招,彼此都挨了对方几下, 不过双方击中的都是不大要紧的位置, 数目也没有达到比赛的标准,裁判并没有喊停。   尽管如此,爱丽丝看出阿诺德已经处在颓势, 或许是当局者迷,阿诺德自己却似乎不觉得。不过时间拖得长了,他似乎也有些急躁。爱丽丝看出他脸上的表情已经发生了变化,但手上的招数倒还是挺平稳,这点倒是很可佩服。   在阿诺德对面,贝内特始终还是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爱丽丝隐约觉得,此时贝内特展露出来的,恐怕并非他的最高水平。   此时的场上,阿诺德的颓势越发明显,爱丽丝能感觉到他要输了。果然,三招之后,贝内特的剑尖点上了阿诺德的咽喉,这一场比赛结束了。   阿诺德显然很不高兴,没有向对手致意就大踏步走出了场地。他的表情有点阴沉,爱丽丝听见他和同组的骑士这样讲:   “我本来可以赢的,可惜中途失了手。”   听了这话,爱丽丝在心里暗笑。这个阿诺德,心里还真是一点数都没有。其实并非他失手,而是贝内特的剑已经将他逼到了极限,他或许可以再撑一小会儿,但绝对赢不了,可笑他自己竟不觉得。   不过爱丽丝什么都没有说,下一场就轮到她对贝内特了。   两场比赛之间,有一小时休息时间。爱丽丝趁着这时候伸伸胳膊抻抻腿,以免过会儿打起来的时候抽筋。肯特走过来跟她打了个招呼:   “别有太大负担,尽全力就好,总体来说,咱们的赢面还是挺大的。”   肯特的剑术不佳,但他到底是从小训练过来,眼光总还是准的。他看出贝内特的剑术相当高明,多少觉得爱丽丝对上他的胜率不高。在比赛之前说这种话,实在不怎么提气,不过爱丽丝倒也没和他计较。她很想在赛前再见一见菲洛骑士,她往人群里张望,却没有见到他的身影。   “你在找菲洛老爷子?他没来。”肯特说,“他家的女佣人之前过来传过口信,说他在半夜里发起烧来,早晨虽然退下去一点,但还是在发热。他传过来一句话,大致是说‘就算整体实力略有差距,但单独某一场战斗的结局谁也也不能说得准’。我想他觉得你说不定能赢。”   这句话比肯特说的那句给人的感觉好不少,也或者是肯特觉得自己说得不对,在有意往回找补。爱丽丝点点头:   “没关系,我会赢的。”   她嘴上这么说,实际上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赢。她只知道自己很紧张,或者换一种说法,她感到兴奋。有些时候,这两种感觉很难区分。   即将要面对一个高强的对手,无论输赢,都会精进自己的实力。   她能赢吗?爱丽丝感觉希望很渺茫,但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比赛开始了,最初的时候,双方都很慎重。不过当剑锋相互碰撞了几次,贝内特似乎就稍微放松了一点,甚至还有余裕对爱丽丝说话:   “昨天与我交战的那一位,是你的师父?不过你的剑术倒也不完全和他一样,应当还跟别人学过……我记得他们说,你曾经当过佣兵。”   爱丽丝没回答,只是专心应对对方的剑,不过贝内特似乎想要用这样的方式干扰她,嘴上一点也不停:   “你师父很厉害,如果他再年轻个十几岁,我肯定打不过他。你其实也不差,在你这个年龄,能达到这种状态也算很难得了。不过想要赢过我,大概还得再长上十几年才行。”   贝内特下了这样的论断,但爱丽丝与他交手到现在,反而觉得……她能赢。   她不知道自己的这种自信是否就像是阿诺德的那一种,只会让旁观的人嘲笑。她也知道自己现在似乎还比不过贝内特,但这种感觉在她心中愈发强烈。   爱丽丝本来就是直觉型的人,如果说她还懂一些如何运用理性思考,那基本上是后天努力的结果,而非她出生时就有的本质。此时两人鏖战正酣,她早已放弃了理性,开始完全使用身体的感应去支撑。多年的战斗本能化为肌肉的记忆,帮助她接住对方的每一次进攻。   当她连续第七次挡住了对方攻过来的剑锋时,贝内特笑了一声:   “你的直觉很准啊。”   这话看起来似乎像是赞赏,他的语气却像是在暗指她能力不足,只靠本能和运气。不过他说这话倒不完全只因为嘴欠,更多地是想要动摇她的信心。他嘴上不把爱丽丝当回事,手底下的动作却渐渐认真起来。他的剑术本来极为精湛,在他认真起来时,达到了一个相当可怕的程度。   爱丽丝不去理会贝内特在说什么,只是专心对敌,她的剑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她甚至感觉自己的眼睛快要跟不上自己的手,她好像已经与剑融为了一体,她能感觉到,在与贝内特交手的过程中,有什么正隐隐呈现出突破之势。   慢慢地,贝内特也不再说话了。   场上观众并不都懂剑术,此时也隐约感觉到情势正在慢慢发生变化,他们屏息凝神不再出声,一时间,偌大的场地上只能听见剑锋彼此相撞的铿锵声。   绝大多数全然不懂剑术的观众们只能看个热闹,但此时阿诺德坐在爱丽丝刚才坐着的位置上,心中的震撼几乎难以用语言形容。   如果刚才他与贝内特交手的时候,对方一开始就拿出现在这种实力,他可能抵挡不了几下就败了,可爱丽丝却完全可以跟得上这种节奏。所以说,刚才贝内特的剑术没有发挥到这种程度,是因为他不是合格的对手吗?   阿诺德看着场上那个年纪比他小了好几岁的少女,心中竟产生了些许敬畏之情。   爱丽丝此刻无暇去注意观众们的状态,更没空关注阿诺德,她眼中只有贝内特,只有贝内特的剑。   她没有呼唤瑟西里安,但她感觉祂此刻离她很近,似乎有点像是上次的同调,但又不对。她好像逐渐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状态,眼前的一切突然变得那么明晰,就好像她正在用神明的眼睛观看。在她的眼中,贝内特的动作好像变慢了,而她手上的剑又是那么快。挡下他的攻击再也不是一件吃力的事,她甚至有余裕去想,此时此刻在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然,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是没法把这样的事情想明白的。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好像不真实,她看准了一个空档,贝内特没有来得及防守,或者说,他不认为那是一个需要被防守的位置。但是她发现了,并以常人无法企及的速度出了剑。   一切都只发生在一瞬间,时间好像在这一秒停住了似的,爱丽丝甚至来不及意识到她做了什么,裁判就已经做出了比赛结束的手势。看台上欢呼雷动,而她甚至不明白他们是在为谁欢呼。   直到裁判把她的胳膊举起来,她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她赢了!   贝内特已经放下了剑,此刻,他的胸前有一道显眼的红色痕迹,那是她的剑碰到他衣服上留下来的,确定无疑地证明了她的胜利。   不过迄今为止,爱丽丝还不是斗剑项目的头名,等到午饭后,她就该和阿诺德比赛了。爱丽丝想到这里,往阿诺德坐着的位置看了看,却发现那里没有人。阿诺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   不要紧,到下午比赛的时候再见也是一样的。   按说刚才打了那么长时间,爱丽丝理所应当该觉得累,但她这会儿浑身是劲,什么都不害怕,如果不是比赛的时间已有规定,她真想马上开打第二场,直接把阿诺德击败。   这时候离她稍远的地方有人群喧哗的声音,爱丽丝有点困惑:   “发生了什么事?”   消息很快传过来,那边的骚动,是因为本来应当在下午和爱丽丝比赛的阿诺德提前弃权了,按照规则,他被自动判输。爱丽丝就此成为了斗剑比赛的头名。   爱丽丝对阿诺德弃权这件事感到有点讶异,不过考虑到他就算是来比赛大概也不会获胜,阿诺德的选择似乎也没那么令人吃惊。或许是他在看过爱丽丝与贝内特的比赛之后丧失了勇气,不愿意自取其辱……无论如何,爱丽丝赢了。   肯特欢呼起来,看他的样子,简直比爱丽丝本人还高兴:   “只剩下马上比武了!”他呼喊着,“如果马上比武也能拿下头名,我们就是名副其实的三连冠!”   不过马上比武的头名也没那么容易拿。   弓箭手都会射箭,步兵都会斗剑,只有马上战斗是唯有骑士才需要训练的项目。在这里的四十五位骑士,在马上战斗方面都有心得,绝不会轻易让人夺了冠军。   而且马上比武是一项随机性很强的比赛,它除了和骑士本人的技术与心理状态相关,也和他们马的状态有重要的关系。如果马的状态不好,与骑士契合度不高,或者对比武时的环境不适应,就算骑士的技术再好,也很难赢得胜利。   爱丽丝非常清楚这一点,她利用两项比赛之间间隔的一天休息时间,好好地跟“别扭”培养了一下感情,喂他吃了苹果和燕麦,还找人为他修整了马蹄,重新钉上马蹄铁,尽量把它的状态调整到最好。“别扭”表现出少有的乖顺,让爱丽丝感觉心里很有底。   但是,当第二天马上要开始比赛时,爱丽丝前往马厩,发现了一件非常糟糕的事:   “别扭”蹄上那四只新装的马蹄铁,不知何时被人卸掉了一半。 第56章 比武大会(六)……   如果不能把马蹄铁重新钉好, “别扭”是没法上场比赛的。   爱丽丝从未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显然,骑士们虽然整日口口声声说着什么荣耀和名誉,行动上却一点也不比门口随便拉过来的路人高尚。只要没有人撞见他们亲手拔出“别扭”的蹄钉,那么他们始终都是有着高贵品格的骑士。   刚看见这情形的时候, 爱丽丝以为这是有人在试图排除对手。但她想了想, 很快意识到实际情况并不是这么回事。   爱丽丝是佣兵出身, 在马上比武方面压根没有优势。这一点并不是什么秘密,前来参加比赛的所有骑士都知道得非常清楚。倘若有人想要降低他们这一组的得分, 本来不该对她下手,把目标设定为肯特或者菲洛骑士显然更有效率。   更何况,如果他们只是不想让她赢, 明明可以做得更隐蔽一点。比如说,倘若只是卸掉一枚马蹄钉, 爱丽丝在上场之前说不定根本注意不到。但马感觉不舒服, 很可能让她没法顺利比赛。   做出这件事的人, 根本就是希望她直接弃权。这是宣战, 是明晃晃赤||裸裸的阳谋。   当“弃权”这个词出现在爱丽丝的脑海时,爱丽丝想到了一个人。   做出这种事的人, 是在之前比赛中弃权了的阿诺德吗?   这想法一闪而过, 旋即又被爱丽丝否定。阿诺德那个人虽说略显得有些迟钝,但多少还算是正派, 或许不屑于做这样的事。至于能够做出这种事的人嘛……倒也不难猜。   她的脑海中浮现出女公爵的晚餐桌上那些人讥诮的表情,还有时不时出现的阴阳怪气。有能力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做出这种事的人大概不会是外来的骑士, 只能是每天都能见到的那几个熟面孔。排除一些不太可能的对象, 做出这种事的人无非就在两三个人之中,轻易就能锁定。   爱丽丝大概能想象得到他们是怎么想的。   在那些自矜身份的骑士们看来,爱丽丝是个女人, 又是个平民出身的佣兵。她的存在本身,就相当于是在挑战整个骑士制度。在那些人看来,这是绝对无法忍受的。   当然,没有人能质疑女公爵的决定,但他们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向人们证明,她根本不能被称为骑士。   马上比武是骑士们的灵魂所在,如果爱丽丝弃权马上比武,就算她有着骑士的头衔,人们也不会把她当做骑士看待。卸掉“别扭”马蹄铁的那些人,大概就是在打这样的算盘。干出这种事的人,大概一点也不觉得这是违背骑士准则的行为,或许还觉得自己是在维护骑士的正义呢!   爱丽丝冷笑了一声。   他们不想让她参加比赛吗?没关系,她不仅要参加,还要在比赛中拿到好名次,让所有看她不顺眼的骑士都只能在暗地里咬牙切齿。   不过那些都是后话,当务之急是要弄到合适的马匹。   如果马夫在这里,把蹄铁重新钉好大概也花不了太多时间。不过这会儿马厩这里没有人,马车夫大概偷溜出去看比赛了。而且“别扭”这家伙被人抬着蹄子看了太多次,此时有些暴躁不安,并不是能参加比赛的状态。   肯特此时正陪在爱丽丝身边,见此情况,也跟着着急,拼命帮爱丽丝想办法:   “你或许可以骑菲洛老爷子的马,他今天不在,应该不会介意。”   像斗剑时一样,因为多出一个人,菲洛老骑士要到明天才来参加。这对菲洛老骑士来说非常必要,因为他才刚刚退烧,着实没有精神到可以立即跨上马背参加马上比武的程度。   骑别人的马或许不像骑自己的马那么习惯,不过这总归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爱丽丝走到菲洛骑士的牝马身前,不知是否因为受了“别扭”的影响,平常非常温顺的牝马此时也有些烦躁不安。爱丽丝把手放在它脖子上,它非常不快地晃动着身体,很明显是在拒绝她的接触。   爱丽丝看了看肯特,无辜地摊手:   “她不喜欢我。”   肯特也叹了口气:   “这样就没办法了,如果我的‘闪电’脾气稍微好点,我倒是不介意把它借给你骑,但闪电不喜欢任何人,不小心点可是会出人命的。”   肯特的担忧一点没错,马上比武是三个环节中最危险的一项,如果骑士不能取得坐骑的信任,很可能还没等对手的长矛戳过来,就先被自己的马掀翻了。几乎每一场骑士马上比武大赛都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惨事,因为从马上掉落下去的姿势不佳而摔断颈椎的事时有发生。倘若一整场骑士比武大会比下来,连一个人都没有死,那几乎可以说是个奇迹。   可在这种紧要关头,到哪里能找到一匹可以与爱丽丝心意相通的马?如果实在没有办法,爱丽丝也只能骑菲洛骑士的马去。有瑟西里安的帮助,她大概不至于摔断脖子,不过要靠那匹马赢得胜利,只怕也很困难就是了。   或许是因为爱丽丝想了瑟西里安的名字,祂的声音突然出现:   “把肯特支走,我有办法给你找参加比赛的马。”   此时在爱丽丝听来,瑟西里安的声音如同天籁。她赶紧叫肯特:   “肯特,你能到前面去看看比赛进行得怎么样了吗?我可能有办法搞到一匹马。”   肯特虽然有点疑惑,但还是答应一声,就小跑着离开了马厩。爱丽丝听见瑟西里安的声音再度响起:   “你还记不记得我之前说过,我从农牧神那里得到了……呃……让我不是很习惯的法力?”   爱丽丝还记得这件事,却不知道瑟西里安为什么要在这种紧迫的状况下提起这个。只听瑟西里安一字一顿,说得很有点艰难:   “那些法力实际上……可以让我变成具有实体的动物。”   “所以你是在说?”   “我可以变成一匹马,让你骑在我背上去参加比赛。”   骑着一匹由神明变化成的马去参加马上比武,这可真是个非常疯狂的点子。可是在眼前的情况下,不这么做还能怎么办呢?爱丽丝还挺喜欢这个主意。   “那就这么办吧。”   爱丽丝的话音刚落,马厩外面的空地上就凭空出现了一匹鞍鞯齐全的黑色牡马,它高大俊美,额上有一枚银星,四蹄雪白。看起来甚至比女公爵的马还要气派。爱丽丝摸了摸它如黑色绸缎般的马鬃,伸手抚摩马的鼻子,它像一匹真正的马那样,把脸靠过来,贴着爱丽丝的脸蹭了蹭。   它可真美,胜过爱丽丝此前见过的一切马,所有骑手见了它都会为它而倾倒,爱丽丝几乎能想象得到,那些卸掉“别扭”马蹄铁的家伙,看到爱丽丝骑着这匹雄俊的黑马登场时,会显露出怎样的表情。   不过想到这匹马实际上是瑟西里安……爱丽丝的心情多少有点微妙。她曾想象过,当瑟西里安获得足够的力量,将可以展露出如同人类一般的身形。却从没想过他第一次现世,竟是以这样的姿态。   这时候肯特从前面回来了,他心事重重,低着头冲过来,甚至没来得及抬头看。   “你最好快点。”他非常焦虑地催促,“他们已经比完了,即使从这里也可以听见前面赛场周围传来的欢呼声……再过十分钟,你应该出现在赛场上……这匹马是哪来的?”   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肯特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突然出现的骏马,满眼都是惊艳。   “呃……这事儿不太好解释。”爱丽丝想了一秒钟,还是决定不对肯特编太离谱的瞎话,“有机会的时候我会告诉你。”   肯特不是很满意地撇了撇嘴,但爱丽丝说得没错,时间紧迫,他们应当快点过去,他还需要帮助爱丽丝穿全套装甲呢。   爱丽丝牵着马,和肯特一起前往赛场。肯特的眼睛一直紧盯着瑟西里安,一秒都没离开过。   “真是一匹好马……它叫什么名字?”   “啊?”爱丽丝完全没考虑过她还需要面对这种问题,差点说出瑟西里安的真名,“瑟……瑟西。它的名字叫瑟西。”   她简化了瑟西里安的名字,让它听起来更像是个动物名,瑟西里安发出低低的嘶鸣,似乎是有点无可奈何地接受了这个名字。爱丽丝偷偷地笑,然后拍了拍它的头。   赛场距离马厩不算太远,两侧搭建了临时的帐篷,可供骑士们休息和更换铠甲。一般来说,参加马上比武需要更换全套铠甲,爱丽丝的锁子甲过于轻薄,无法承担这种比赛,幸好女公爵大方地为她的骑士们提供了防具库的钥匙,让爱丽丝和肯特可以从中找到尽量符合自己身材的甲胄。   爱丽丝在肯特的帮助下穿上了全套的铠甲,铠甲稍微有点旧,还有点大,穿起来不是很合身,但这没关系,只要她骑在瑟西背上出现在赛场上,所有观众都不能不同意:她就是整个云霰城堡最英武的骑士。 第57章 马上比武。   虽说比武大会的观众之中很多都认为, 斗剑在三个项目中最具观赏性,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比较年轻的观众表示,马上比武才是最激动人心的项目。毕竟没开刃的剑让斗剑比赛的危险性降低了许多,而马上比武可是真的会流血的。此前一直无事可做的魔法师和护理员如今都在场地一侧的帐篷里严阵以待, 就连最最讨厌户外的魔法师梅瑞狄斯夫人都在这里待命, 一边坐在阴影里看着赛场上的情况, 一边拿着一把精巧的小羽毛扇不住地摇。   大部分在马上比武中失败的人都会多少受一点伤。从马上摔下来折断一两根肋骨不算是什么特别少见的事,被木制长矛从盔甲缝里戳进去刺伤肺部也毫不稀奇。好在女公爵为了此次比赛准备了足量的魔药, 只要不是当即摔断颈椎,大致都救得回来。而热衷马上比武的观众们一般认为,斗剑比赛改用不开刃没剑尖的花剑已经让大赛减少了许多乐趣, 如果马上比武还不能见点血,那可就太无聊了。   能看到穿着全副装甲骑士们手持长矛相对冲刺, 这样的场面比什么都好看。   参加马上比武大会的骑士需要从头到脚穿戴整套盔甲, 为了增加知名度, 大多数骑士都会使出浑身解数装饰自己的铠甲, 出身高贵、手头宽裕的骑士,一般会出钱将铠甲涂成漂亮的颜色, 还会叫人在上面绘制十分醒目的家徽和其他装饰花纹, 力求醒目,让人看一眼就能认出来。就算是最穷酸的骑士, 至少也要找地方插上几支野花。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对家徽纹章之类的东西有所了解,因此没到这种时候, 所有人都特别喜欢跟对纹章学有研究的人坐在一起, 以便搞清楚到底是谁在和谁对打,好能迅速计算出自己买了奖券的骑士或者队伍还有多少胜率。有些小贩瞅准了这个商机,到处兜售绘制了各种纹章图案的赛程表, 很是发了一笔小财。   如果说马上比武还有什么会让人感到遗憾的部分,大概就是骑士们的全套铠甲会把头部也全部覆盖,而这意味着观赏比赛的淑女们,没法看见骑士们英俊的脸。   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有些特别年轻英俊的骑士会特意选择带有可掀起面罩的头盔,在骑马入场时,向着观众席掀起面罩。这通常都会引起一阵欢呼,还会得到淑女们抛掷的花束。倘若他是在取得胜利之后退场时这么做,能拿到的花束就更多了。   爱丽丝的铠甲是从云霰城堡的武器库中借用的,涂装非常朴素,上面只有云霰城堡的纹章。这盔甲比较旧,因此上面原本绘制的纹章图案也有些剥落,跟那些有着鲜艳铠甲的骑士完全没有可比性,好在她对手所穿的铠甲大概也是由领主赞助,两人半斤八两,没什么可说。不过瑟西里安比对方的马高上几寸,完美地弥补了爱丽丝本人的身高与对方的差距,让她看起来颇具气势。   爱丽丝的马上比武技术是最近几个月来突击训练的结果,但在这段时间里,她基本已经掌握了马上比武的精髓。在这项运动之中,技巧并不像其他比赛来得那么重要。对所有没参加过实战的骑士来说,敌手的存在会带来很多额外的压迫感。面对着不会动的靶子冲锋,和向着同样来势汹汹的骑手冲刺,完全是两个概念。参加马上比武对骑手和他们的马都是一项挑战,重点是要有勇气,绝对不能退缩;除此以外,就是要保持自己绝对不能从马上掉下去。   坦白说,爱丽丝最不缺的就是勇气,至于不从马上掉下去的能力……这就有点说不准,除了技术以外,多少还要有一点运气才行。   自从当年的菲利克斯公爵采用各种手段统一了西菲利克斯领之后,菲利克斯的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十多年没有打过仗了。因此如今在这里参加比赛的骑士们,倒有一大半是从来没在战场上冲刺过的。这样想来,爱丽丝经验虽少,实际上倒也不比别人差了多少。   此时对战的双方都已经手持木制长矛,做好了冲锋的准备。只听裁判吹出哨响,两人策马驱驰,向着对方猛冲过去,一面将长矛刺向对方,一面尽量避免被击中。   瑟西里安跑得很稳,把爱丽丝送到敌手面前。她灵活地躲过对方的攻击,将长矛戳在他的铠甲上。长矛戳中铠甲产生的推力让她的身体向后倒。该说幸亏瑟西里安及时放慢了脚步,她赶紧撤回长矛调整重心,总算没有掉下来。   按照这种比赛的规则,爱丽丝戳中对方的铠甲,可以得一分,如果可以再得两分,或是让对方落马,她就算是赢了。   两位骑士冲到场地边缘,调转马头开始准备下一次的冲锋。爱丽丝的敌手似乎绝对不想再被戳中,冲刺的时候让马离爱丽丝稍远一些,这让技巧练习得没那么纯熟的爱丽丝没有找到恰当的攻击时机,她的敌手却从侧面举起长矛向她刺来。   对方选择的位置十分刁钻,爱丽丝尝试躲避,但似乎很难躲过,然而就在此时。瑟西里安突然后退,避开了对方攻击的趋势,它移动得很快,观众们完全没能看清它的动作,就连爱丽丝本人也没完全弄懂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面骑士的矛尖在爱丽丝的铠甲上滑下去,并没真正造成什么冲击。爱丽丝看见他用力过猛失去了平衡,自己从前方跌下了马。根据爱丽丝所知的规则,如果一方跌下马去,那肯定就是算输了。   这就……完了?   爱丽丝停在原地,多少有点发懵。观众席那边传来嘘声,显然是觉得对方输得有点太逊。   在一旁待命的护理员赶紧上前抢救,爱丽丝就在这种莫名其妙的状况之下赢得了第一场胜利,多多少少显得有点不真实,不过毕竟,赢了就是赢了。   她向着观众们举了举手中的长矛。   她得到的欢呼声不算很多,毕竟从观众的角度来看,有一方自己跌落下马,可比被人打下马去无聊得多。不过这还只是第一场初赛,观众们的期待其实也不算很高就是了。   护理员们把跌落下马的骑士抬走,爱丽丝也被瑟西里安载着回到了准备区域。   肯特正在那里等她,与观众们的反应不同,他显得相当兴奋:   “那家伙居然自己跌下去,简直太棒了!果然只有初赛才会遇到这样的事,等会就轮到我上场了,我也想要遇到这样的对手啊!不过,说起来你的马真不错,有了这么一匹马,无论对上什么样的对手,肯定都不会输啦!”   爱丽丝整个人还是懵的,拍拍肯特的肩膀,祝他过会儿比赛顺利。   肯特的比赛也很顺利,他年纪轻,没上过战场,却有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他的那匹“闪电”性格和主人一样,活力十足跑得又快,多少有股不管不顾的劲头。这对搭档上了场,第一个回合就把对手戳下马去,迎来了满堂喝彩。肯特的头盔上没有可以打开的面甲,他干脆把整个头盔摘下来,猛地往空中一抛。这一不管不顾的帅气姿势又迎来了第二轮的掌声,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花束。不过耍帅也要付出代价,肯特把头盔抛出去之后没能接住,让它掉在地上砸瘪了。   不管这都是小事,赢了才是最重要的。肯特拿着砸瘪的头盔,跟爱丽丝一起到观众席上找了个地方,看完初赛最后的几场,就跟她一起去看望菲洛骑士。   按照赛程安排,他还可以再多休息一天,菲洛骑士精神还好,估计到了后天应该可以上场比赛。他听两人讲了比赛时的情形,露出一个微笑:   “不管怎么说,到底都是赢了,我也算是没白教你俩。”   “当然啦!”肯特大获全胜,心情好到不行,“我可是王都的马上比武冠军亲自教出来的学生,那些人哪能比得上!”   肯特精神亢奋,向着菲洛骑士说这说那,还给他讲爱丽丝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神秘骏马。爱丽丝在一边没怎么出声,多少有点心事重重。   菲洛骑士一直微笑着听肯特讲话,并不加以评判。直到他说到过瘾,这才说:   “肯特,我有点事情要跟爱丽丝说,你先回去吧。”   肯特一愣:   “早知道菲洛老爷子你有话讲,我就不说那么久啦!爱丽丝今天在场上的表现我看了,其实还挺不错的。不过还是显得有点怯,要是像我一样敢往前冲,肯定会更厉害!”   他是个直爽性子,跟菲洛骑士和爱丽丝打过招呼就先走了,留下爱丽丝陪在菲洛骑士身边。   菲洛骑士转向爱丽丝:   “方才肯特喋喋不休说了那么久,你却一句话都不说,是在想什么?”   爱丽丝摇摇头:   “没什么,只是有点为您的身体担心。”   菲洛骑士一摆手:   “没什么可担心的,我这个年纪的人,身体比年轻人脆弱一些也是寻常,不会影响后天的比赛的。”   说完这一句,他的声音又低沉下去:   “总之不会让我死在病床上就是了。”   他这一句说的非常轻,爱丽丝没有注意到。她有点心神不宁,很快就与菲洛骑士道别。菲洛骑士看出她还有别的心事,没有再挽留她。   爱丽丝一整天都魂游天外,是在想之前比赛时候的情景。   她一边往城堡走,一边把当时的场面不断在脑海中复盘,将每一分每一秒的画面都仔细琢磨,此时她走到半路,似乎终于确定了一些事,于是她呼唤起了神明的名字,问出让她纠结了一下午的问题:   “瑟西里安,今天白天比赛的时候,你是不是……帮我做了弊?” 第58章 又是决赛。   神明此时早已脱离了动物的躯壳, 以无辜的声音询问:   “什么算是作弊?”   “之前我的对手将要戳中我的时候,你往后退了。”   “我总不能就这么看着你被戳中。”瑟西里安的理由相当充分,“那会儿我可是你的马,有责任保护你的安全, 就算换了你的‘别扭’, 它也会这么做的。”   虽然“有责任保护安全”这样的说法放在马身上, 总觉得好像有点奇怪。不过瑟西里安的说法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像这样的比赛本来就不会是完全公平的。”瑟西里安继续说,“有人拥有家传的铠甲, 有人却只能借用防具库里的大路货。有些人骑着高大的骏马,有些人却只能骑又老又瘦的驽马。你虽然没有钱,但是拥有神明的护佑, 所以拥有可以帮你躲长矛的马,这很自然, 也很正常。”   “是呀……”爱丽丝叹了口气, “你说得对。”   “你怎么了?”瑟西里安问, “居然在意这种事, 这不像你。”   “确实有点。”爱丽丝承认,“最近和菲洛骑士在一起待得太久, 多少有点受了他的影响。”   “菲洛是个很把骑士守则当回事的人。”瑟西里安说, “说来好笑,那些真正信奉贝尔特契和光明神的人反而没那么讲究。”   “我现在已经是骑士了。”她说, “我该按照他的去做吗?”   神明的回答一如往常:   “没有什么应不应该,一切都只在于你自己的选择。”   爱丽丝没再说别的, 第二天上场比赛的时候, 仍是骑着由瑟西里安变化的马去了。   瑟西里安变化的黑马,有着任何良驹都无法匹敌的优点。它与她心灵相通,能感知她的情绪。   谁也不知道爱丽丝从哪里弄来这么一匹马, 那些卸掉“别扭”钉子的骑士嫉妒得要死,当他们再度冒着风险,趁着没人时潜入马厩,却发现那匹引人注目的黑马并不在那里,只得悻悻地回去了。   与此同时,爱丽丝在比赛中势如破竹。   她虽然是第一次参加马上比武,但她出色的反应力让她迅速找到了节奏,当她赛到第四场时,她的能力几乎达到巅峰,以极为出色的敏捷和少见的膂力,在第一个回合就把对手戳下马去。   四场赛完,她又一次进入了决赛。   肯特却没有她这样的好运,进入六强之后,他遭遇了流浪骑士贝内特。   流浪骑士贝内特是整场比赛中最闪亮的黑马,他在斗剑比赛中排在第二名,射箭成绩也相当不俗。虽说他所在的小组中,另两位流浪骑士并没能取得什么像样的成绩,但他本人目前的总分正以微弱的优势领先爱丽丝,位于排行榜第一。能够想象得到,等到比赛结束,他一定会成为各地领主竞相争夺的对象。   不过到目前为止,他应当还没确定要效忠的主人,他穿的还是商人赞助的铠甲,上面绘制着食品店的广告,他的马老到掉了牙,又瘦骨嶙峋,简直像是从屠夫那里救出来的。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比赛时表现得非常迅猛,就连那匹老马也有一股疯劲儿,拼了命地冲刺,光凭那气势也能把对手吓住。每当他赢了比赛,都跑去村里的酒馆,喝一杯淡麦酒庆祝胜利。他喜欢在酒馆里高谈阔论,还要举着酒杯感谢赞助他铠甲的食品商,笑称他为“我的主君”。   肯特与贝内特差不多打了了平手。三个回合比完,每个人都戳中了对方两次,谁也没能把谁打落下马。最后他们只能依据长矛的损坏程度判断输赢。贝内特的长矛损坏得更厉害,因此得以被判胜利 ,得到了参加决赛的资格。   “你是个厉害的小伙子。”贝内特真心评价,“如果你年纪和我一样,这一场肯定就赢了。”   贝内特很少这么评价对手,不过肯特还沉浸在“如果再努力一点应该就能打赢他了”的懊恼中,一句话也没有跟贝内特讲。   进入决赛的另一个人是菲洛骑士。   老骑士从第三场比赛开始加入,他的病刚好,脸色还挺苍白,爱丽丝和肯特两个人一起帮他穿铠甲,老骑士的铠甲是家传的,重量是现在新打造铠甲的二倍,如果没人帮忙,他简直上不去马。爱丽丝和肯特架着他,帮助他上马,能听到他的呼吸有些粗重。   他的状态非常让人担心,看见他策马奔驰,爱丽丝和肯特都要捏一把汗。可他居然还是把两场比赛都打赢了。   菲洛骑士骑在马上,腰身拔得笔直,用头盔遮住面孔,让人一点看不出他的虚弱。虽然他的力气有些不足,但他所拥有的经验和技巧让他足以在两个回合以内击败对手。病弱的雄狮依然是雄狮,有些骑士只是看见他,心中就已经怯了,根本没法与他对敌。老骑士出招准确,只要出手就必然击中,甚至还打落了一个骑士的头盔,一次性得到两分。   所有的观众都在为这位勇猛的老将鼓掌欢呼,村口的个人分数预测榜上,老骑士的名字高高地排在第一位。   过去的传奇未曾完全失色,即使只是一轮夕阳,也能释放出金色的光辉。   虽然菲洛骑士和爱丽丝同属一组,但按照比赛的要求,两人仍要进行对决,分出个胜负来。爱丽丝在抽签中抽中了前两场,这意味着她要先与贝内特比赛,然后再与菲洛骑士交手。   贝内特是她遇到过的最强劲的对手,爱丽丝没想到,这一次她又要与他交手了。   马上比武选手的准备区域位于赛场两侧,按说在赛前见不到面。但贝内特特意提前来了爱丽丝这一侧的帐篷:   “又见面了。”他向爱丽丝微笑,“我看了你之前的每一场比赛,你的进步快到令人吃惊……简直太让人期待了。”   虽然贝内特的话实际上非常正常,可他的笑容里多多少少有点让人毛骨悚然的味道。他看着爱丽丝,就好像她是一个……奖品之类的东西。爱丽丝觉得,贝内特来参加比赛,似乎并不是为了要彰显自己的名声,他只是前来享受参加比赛的乐趣。   肯特一直在旁边瞪着贝内特,等他走了之后,肯特一边帮助爱丽丝穿铠甲,一边替她打气:   “你一定要赢过他,替我报仇!”   爱丽丝忍不住笑,肯特这家伙,当初刚见面的时候还显得很高冷成熟,认识得久了才发现,这家伙根本就是个小孩,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他不遇到点什么事,恐怕永远也成熟不起来。   在这一次比赛之前,爱丽丝感觉自己不像斗剑比赛的那一次那么紧张,究其原因,爱丽丝认为这是瑟西里安的缘故。   进行马上比武的这几天里,爱丽丝感觉到她与瑟西里安的联系正在逐渐加深。   在此之前,她与瑟西里安的相处模式一直都是瑟西里安突然出现提供帮助,或者是当她遇到什么问题,会直接呼唤瑟西里安请求帮忙。大多数时候,即使她并不说话,瑟西里安也可以直接从她的脑海之中读取想法。这当然很方便,但同时也让她在祂面前无所遁形。祂对她极为了解,而她却对祂的想法一无所知。   这种相处模式难免让人感到不快,不过对方毕竟是神明,而且无法现出身形,这样的限制让爱丽丝完全不可能对他有更多了解。   但在进行马上比武的时候,情况悄然发生了变化。   瑟西里安从难觅踪影的神明变成了她胯下的坐骑,她能看见祂,能抚摩祂,也能从祂的行动感知祂的情绪。固然,瑟西里安如今的一切表现,几乎与寻常的骏马别无二致,但爱丽丝养了“别扭”这么久,多少也能体会到马的性格也有很大差异。瑟西里安透过马的躯壳展现出自己的个性,而爱丽丝可以感知到这些。虽然这亲密的本质表现出的是一种“骑士与马”之间的关系,但微妙的联系,产生了一种与以往不同的牢不可破的牵绊。   爱丽丝与贝内特的比赛过程,实际上并没有观众期待得那么精彩。贝内特技术精湛,而爱丽丝与马之间的关系格外紧密,这使得两个人都没那么容易被击落下马,只能依靠击中得分来计算输赢。第一回 合谁都没有击中谁,似乎是两方都在保存实力,小心观察对方的动作。到了第二回合,两人又都击中了对方的铠甲,各得一分,不分胜败。   这让一切的胜败都只能看第三回 合了。   观众们好像都有点紧张,场上的两个人却都显得很镇定。不过无论是谁,穿着十几斤重、能完全遮住脸的全套铠甲,看起来都会显得很镇定的。   他们发起了最后一次冲刺。   贝内特瞄准了爱丽丝的肩膀,根据刚才两回合的经验,他看出这里是她防守最薄弱的部分,这一击一定可以成功。但他却没能判断得出爱丽丝准备攻击哪里,她的目光游移,好像还没考虑好一样。   这让贝内特稍微不安,不过情势也不允许他考虑太多,当两人的距离达到最近的时候,他按照自己的计划,击中了爱丽丝的肩膀。   就在他击中爱丽丝的这一瞬,透过头盔的视窗,他看见爱丽丝的长矛向着他的面部横扫过来。   他眼前一花,感觉头上一空——爱丽丝击飞了他的头盔。   贝内特颇觉失落地叹了一口气。   观众席上传来掌声,爱丽丝赢得了第一场。   爱丽丝与菲洛骑士的比赛要到第二天才能举行,她考虑了很长时间,最终决定不让瑟西里安参与这次的比赛。她要骑“别扭”和菲洛骑士对战。   借助神明的力量在比赛中取得胜利或许不算犯规,不过要面对菲洛骑士,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菲洛骑士是她的老师,她要完全以自己的力量胜过他。 第59章 传奇延续。   当爱丽丝开始检查“别扭”新钉好的马掌, 又开始喂它苹果和胡萝卜的时候,肯特有点疑惑地看着她:   “你要骑‘别扭’去跟菲洛老爷子比赛?”   爱丽丝点点头。   “虽然你俩之间无论谁赢,我们组的分数都不会有什么变化,不过‘别扭’那家伙很别扭的, 又没参加过比赛, 给人感觉变数很大, 你既然有更好的马,为什么一定要骑着它去?”   如果要把这件事跟肯特解释清楚, 就必须将与瑟西里安有关的全部事宜都跟他说一遍。爱丽丝也只能用平时常用的话糊弄过去:   “这事情很复杂的,以后我再和你说。”   爱丽丝的这个借口已经用了好多次,好在肯特对自己问过的事情着实忘得很快, 一次都没有再来问过她。   肯特好糊弄,“别扭”却没那么好哄。   这几天爱丽丝忙着比赛, 极少像平常那样过来给“别扭”送苹果胡萝卜之类的零食。再加上“别扭”看到过爱丽丝骑着一匹极其潇洒的黑马离开, 这让它产生了前所未有的, “别扭”是真的生气了, 即使给它吃胡萝卜都哄不好。   幸好爱丽丝还算有耐心,又是给喂零食, 又是轻轻抚摸着它的脖子柔声安抚。等到了比赛之前, “别扭”总算完全回心转意,肯贴着爱丽丝的脸颊撒娇了。   “别扭”跟她的关系达到这种程度, 上场比赛就没问题了。   时间差不多到了,爱丽丝牵着‘别扭’来到赛场一侧的帐篷, 准备在这里换好铠甲出场比赛。   要参加比赛的人分明是菲洛骑士和爱丽丝, 这会儿比赛之前,最忙的人却是肯特。   他一边要看爱丽丝准备得怎么样,一边又记挂着菲洛骑士, 在赛场两侧的帐篷之间跑来跑去,还一直向爱丽丝汇报菲洛骑士的情况。   “菲洛老爷子看起来好像不太好。”他忧心忡忡地对爱丽丝说,“前几天他本来看着没事了,今天却好像又有点不对劲。刚才女公爵派来的男仆帮他穿铠甲的时候,他出了好多汗。”   肯特的说法让爱丽丝有点担心。   “菲洛骑士真的没关系吗?要不要改到明天再比?”   肯特摇摇头:   “方才也有人这么说,可他坚决不肯。现在已经有人去找女公爵了……我去看看女公爵来没来。”   肯特说完这些,就又跑去对面的帐篷打听,过了好半天才回来:   “女公爵亲自带了医生和魔法师梅瑞狄斯夫人去看菲洛骑士,他不肯见医生,倒是喝了一些梅瑞狄斯夫人准备的魔药。”   在爱丽丝的认知里,魔药几乎可以治疗一切疾病,听说他肯喝魔药,爱丽丝就放了一半的心:   “怎么样?他喝过魔药之后好了吗?”   肯特迟疑了一下:   “总算是有力气能穿铠甲,看样子也能骑上马了,但就是……喘气喘得很厉害。他不肯让医生近身,究竟怎么样,医生也说不大准。”   肯特的脸色并没比之前好多少,“但梅瑞狄斯夫人偷偷说,看菲洛老爷子的状态,就算他不来参加这种能要人命的比赛,每天好好保养,大概也撑不到冬天了。”   “那……他今天还能比赛吗?”   “女公爵也求他放弃比赛,但是他不同意。后来女公爵拿出她的权威,命令他退赛。可菲洛骑士却说‘这是我最后一个愿望,您也不想帮我实现吗?’女公爵哭了,只能答应他。”   肯特说着这些话,看起来好像也要哭了。爱丽丝抿着嘴唇,强忍住鼻酸。   既然菲洛骑士希望无论如何都要进行比赛,那么她也必须专心致志,绝对不能辜负菲洛骑士的期待。   她看看时间差不多,上马来到场地中央。   正式比赛的时间还没有到,但场地的另一头,菲洛骑士也已经全副武装地上了马,只是还没有戴上头盔。爱丽丝很想要和他说话,于是驱马来到他的面前:   “在比赛之前,您还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   菲洛骑士似乎很高兴能在此时见她,再跟她说一句话。他微笑着,深邃的蓝眼睛好像能一直看到人的心里:   “你是我教过最好的学生,愿你永远正直,坚定,做个真正的骑士。”   爱丽丝明白,在菲洛骑士心中,“骑士”这个词有着一些很特别的含义,代表着的是一整套行事准则。菲洛骑士一生都在坚守这些准则,此时,他希望这些准则能够传递下去。   这话有点太像是永诀,爱丽丝拼命睁大眼睛,免得落下泪水。   她明白菲洛骑士对她的期待,她其实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可能成为菲洛骑士那样一个人,但她知道,此时此刻,她必须答应他。   “是。”她说,“我记住了。”   菲洛骑士看着她,发自内心地向她微笑。   然后他戴上了头盔,那温柔的笑容被头盔遮住看不见了,但爱丽丝仍能透过头盔面罩的孔隙看见他的眼睛,那眼神如此坚定,从未曾有过犹疑。   比赛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爱丽丝抿抿唇,没有再说别的,调转马头回到赛场的另一头,接过助手递给她的木制长矛,开始准备冲刺。   这一场比赛,她需要全力施为。   爱丽丝明白,菲洛骑士不想要别人怜悯,也不会要别人施舍的胜利。如果她不能在这里使出她的最佳水准,那就是对菲洛骑士的侮辱。所以,当裁判发出冲锋的信号时,她手持木制的长矛向他冲过去,使出用尽全力的一击。   与此同时,菲洛骑士也策马向她冲来,他的身姿依然挺拔,每一个姿势都如教科书上的示范般完美,他的躯体被包裹在盔甲之中,让人看不见他的病弱。当爱丽丝的矛尖击中他的时候,他也击中了爱丽丝:菲洛骑士的木矛穿过爱丽丝铠甲的缝隙,刺伤了她的肩膀。   这一切只发生在一瞬之间。   他们的视线彼此交错,爱丽丝再一次透过头盔的面罩看到菲洛骑士的眼睛,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他最后的愿望:   菲洛骑士想要在战斗之中死去。   这最后的祈愿如火焰一样燃烧着,那一瞬间,爱丽丝感到自己理解了眼前这个老人的一切。他的灵魂如火一样洁净,也像火一样强大,不能容忍自己被收束在一具已经衰弱了的躯壳之中。那一瞬间,爱丽丝看见他迸发出令人吃惊的生命力,耀眼得让人几乎无法直视,有那么一会儿,爱丽丝以为自己此前的想法错了,他的生命力会支撑他继续活下去。但下一秒钟,老骑士像是一块岩石一样从马上跌落下去,倒在地上不动了。   护理员和梅瑞狄斯夫人都跑过来围着他,摘下他的头盔,徒劳地掰开他的嘴唇给他喂魔药。可那珍贵的药液却从他的嘴角流出去,魔药已经对他不再有用,一代传奇陨落了。   裁判大声宣布着爱丽丝的胜利,观众席上上坐着的人大部分还没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同时传出欢呼与叹息,好像在把传奇的冠冕从旧的英雄头上摘下,戴到新的人头上。然而爱丽丝却无心去庆祝她的胜利,她骑在马上,眼睛紧紧地盯着菲洛骑士的躯体,似乎盼望着他还能动一动。   抢救还在继续,护理员脱下他的铠甲,用力按压他的胸膛,往他的口中吹气。梅瑞狄斯夫人一次又一次地试着给他喂药,倒光了一整瓶珍贵的魔药也不觉得可惜,但是一切都没有用。死亡是一件不可逆的过程,当死神的阴影笼罩,即使是身为主君的暗夜之神也没有办法挽回。有着黑色羽毛的鸟儿开始在上空盘旋,而那与鸟儿同名的黑袍人,也已经出现在了赛场的旁边。   不知何时,女公爵站在了这里。   她看着这位可敬的骑士、她最好的朋友已经失去了心跳与呼吸。她之前已经哭过,所以此时没有再流泪,始终保持着一位主君应有的风度。   “为菲洛骑士选择最好的棺木,三日后举行葬礼。”女公爵向“乌鸦”下达了指令,“将他葬在云霰城堡后面的墓地里,让他与守护云霰城堡的英灵们共眠。”   “乌鸦”们向女公爵鞠躬,将菲洛骑士的躯体搬到一副担架上,然后给他盖了一块白布,遮住他的面孔和身体,将他抬走了。   “乌鸦”们抬着担架,迎着即将落山的太阳往前走,夕阳从他们前面照过来,让“乌鸦”们拖下长长的影子。   爱丽丝望着“乌鸦”们远去的背影,心里明白这过去的传奇此时是真的落幕了。   有个护理员叫爱丽丝下马来,以便让她包扎肩上的伤口。爱丽丝低头一看,才发现之前肩上被菲洛骑士刺出来的伤口已经把铠甲的肩部都染红了。她卸下甲胄,把肩膀搭在护理员手上。   护理员替她擦净血迹,敷上促进伤口愈合的药。当她拿起可以让伤口不留疤痕的魔药递给爱丽丝时,爱丽丝摇头拒绝了。   她要留着这伤疤,这是永恒的纪念,是菲洛骑士在去世之前给她做下的标记,英雄终有一日要走向那固定的结局,但传奇永远不会死去。 第60章 骑士遗产。   菲洛骑士的骤然离世给原本充满欢乐的骑士比武大会平添了许多悲伤, 云霰城堡的夏天,就在菲洛骑士葬礼上落下的第一场秋雨中结束了。   爱丽丝的私心之中,很希望晚餐时女公爵手边的那个空位能够多保留一阵,再摆上一副刀叉, 就会让人觉得菲洛骑士还在那里。可惜她的愿望并没能实现——女公爵在此次比赛中表现出色的贝内特骑士收入了麾下, 为了给贝内特骑士腾出可以坐的地方, 除资历最老的普兰骑士以外,所有人都向前挪了一个席位。   现在那个位置上坐的人是骑士阿诺德。当然, 阿诺德没什么不好,但爱丽丝私心里总是觉得他配不上那个位置……不过要按她的想法,不光是阿诺德, 任何人都配不上。   爱丽丝过度沉浸于悲伤之中,甚至没有注意到比武大会结束之后, 她自己在云霰城堡的地位已经发生了变化。在她赢得了两项冠军之后, 再也没有哪个骑士敢于嘲笑她, 他们都对她表现出适当的尊重。但对于爱丽丝来说, 这些原本让她非常生气的事现在好像已经不重要了。   爱丽丝多少有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等到一周之后, 当她和肯特一起去领取津贴时, 城堡的会计额外给了他俩每人一大袋钱,爱丽丝的那一袋看起来比肯特的还要重些。   爱丽丝瞪大眼睛看着那个钱袋, 以为会计是弄错了。会计看着她吃惊的的样子,跟她解释了一句:   “这是你们赢得比武大会的赏金。”   爱丽丝几乎忘了, 她最初是为了这些赏金才同意来参加比赛的。不过现在把钱拿在手里, 爱丽丝发现她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高兴。尤其想到其中有一部分钱,是因为她击败了菲洛骑士才得到的,这让她感觉很难接受。   爱丽丝想了想, 把整个钱袋塞在肯特手里:   “把这些钱凑在一起,应该够你买一整套铠甲了吧?”   肯特吃惊地把钱袋推回去:   “我不能要这钱!况且……爱丽丝不是也想要铠甲吗?”   “我还有罗奈德村的土地,”爱丽丝说,“再攒两三年,总能买得起的。但要等女公爵赐给你土地,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呢。”   爱丽丝的态度非常诚恳,肯特看她的表情,收下了她给他的钱袋。   “以后我会还给你的。”他信誓旦旦地保证。   爱丽丝并没把肯特的保证当回事,不过几天之后,她又收到了另外一笔钱。   村子广场里的赌局这两天已经核算完毕,爱丽丝收到了一大袋金币。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那么多人赌他们这一组会赢,因此赔率相当高。爱丽丝原本的十个金币现在变成了两百,这数字几乎与她在比武大会中拿到的奖金相差无几。   如果是过去的爱丽丝,她肯定会兴高采烈地拿着这笔钱去买铠甲,还要好好琢磨到底应该请人在上面涂上些什么图案,但如今的爱丽丝并没有这样的心情。所以她只是把装满了的钱袋塞进桌子的抽屉里锁上就算完。如果罗姆看见她这个样子,肯定要批评她,不该这么不把钱当回事儿。但爱丽丝好像人生中第一次发现了比钱还要重要的东西。   世间的事往往就是这么难以言说,长期以来,爱丽丝一直琢磨着要怎么才能多搞到点钱,却总是不能如愿。等到这会儿她没那么在意的时候,各路财源却都开始向她敞开。罗奈德村的村长请人写了信来,说是今年的庄稼涨势极好,有望获得丰收,只要在秋收的时候不发生极特殊的意外情况,他至少可以多给爱丽丝寄五十金币。爱丽丝看过信就放到一边,并没有太在意。   比赛的奖金、赌博的斩获,还有村庄的收益,爱丽丝原本以为这已经结束了。但几天之后,有一位衣冠楚楚的访客来到了城堡,爱丽丝认出那是女公爵的律师。她大概能猜得出来,律师此时前来或许是为了要帮忙处理菲洛骑士的身后事,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来找自己:   “菲洛骑士的遗嘱找到了。”   “啊?”爱丽丝莫名其妙,本能地发出疑问的声音。   “啊,遗嘱其实就放在他的书桌上,是他的女佣人发现的。不过她不怎么认字,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没太当回事。后来女公爵叫她把屋子收拾出来的时候,她把这份遗嘱和其他的文件一起送到了城堡里。遗嘱的日期就在两周前,与他从前的字迹对比过没有问题,上面也有盖印。虽然没有证人,但应当可以生效。”   爱丽丝看着律师,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和她说这些。   律师叹了口气:   “既然你还是没明白,我说得简单一点吧,菲洛骑士将他家传的全套骑士铠甲送给了你——就是他过世时穿的那一套。”   菲洛骑士把铠甲留给了她?   这一份从天而降的大礼砸得爱丽丝有点晕乎乎的,反应了半天,才继续问:   “菲洛骑士的遗嘱上还写了什么?”   “除了一些遗产分配文件以外没什么别的。”律师打开手上的文件,一边看一边说,“他在王都的财产将交给他的侄子们继承,他在村中的房产和其中的全套家具都被他留给了肯特骑士,他的马和衣柜里的两套礼服、四套常服还有十二件衬衫全部送给贝内特骑士,还加上一句附言‘别总穿得像个乞丐’——他俩似乎之前一起在酒馆喝过酒。”   律师翻了一页:   “他本来打算用比赛的奖金办葬礼,不过他的葬礼花费实际上是由女公爵出的,所以根据他的总体想法,在征得了女公爵的同意之后,我用这笔钱再加上他现有的一些钱,支付了他遗产的税金,让得到他遗赠的人可以不为这些烦恼。他送给女公爵一件纪念品,除此以外的零碎物品和少量现金都留给了最后照顾他的女佣……总体来说大致就是这样了。”   “今天,我只是先来通知您一声,此外还需要完成一些必要的手续。我会在走之前将铠甲亲自交到您手上,请不要心急。”   爱丽丝无意识地点头,律师向她笑一笑就走了。   菲洛骑士的遗嘱是一周之前写下来的,他大概早就隐约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快要走到尽头,因此将遗产做了详尽的安排,爱丽丝想到这一点,心里又难过起来。   不久,律师给爱丽丝送来一个大箱子,里面沉甸甸地装着菲洛骑士的全套装备,爱丽丝打开箱子清点了一下,这些装备被保管得好好的,一件也没有少。   “您都看好了吧,请在收据上给我签个字,表示您已经收到我送来的装备。”   爱丽丝在收据上签过字,律师向她点头致意,随后去敲她隔壁的门,似乎是要去给肯特送他继承的那间房屋的钥匙。   爱丽丝关上门细看菲洛老骑士的铠甲,这套甲胄不知道在他家里传了几百年,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古董。那年代的全身铠甲比现在流行的铠甲重上两倍,对骑士的体能要求更高,但防护性能绝佳,正符合爱丽丝的需求。   能看得出来,这套全身铠甲定然是手艺高超的匠人打造的精品,整体构造极其精巧,上面竟然还有可以调整尺寸的机关。爱丽丝将它调至最小号,穿在身上正合适。她细细抚摩上面的花纹,突然发现铠甲的花纹上有一些不易察觉的淡淡蓝光——这上面竟然还有附魔。   要给这种全身甲胄整体附魔需要一大笔费用,即使是贵族家庭也极少负担得起。因此现存带有附魔的全身甲胄往往都是几百年留下来前的古董——那时候魔法师的数量比现在多些,组织也比较松散,附魔的价码并不像现在这么高昂。爱丽丝请梅瑞狄斯夫人来辨认了一下附魔的种类,得到的结论是,这些附魔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甲胄上面绘制的图案花纹。   “所以说,这个附魔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防御功能?”爱丽丝问。   “恐怕不是这样的,”梅瑞狄斯夫人摇摇头,“这套甲胄的附魔使用的是一种我不是很熟悉的古代法术,因此我也不是很能确定……不过在我看来,这具甲胄上面绘制了那么多图案,绝非仅仅为了要起装饰作用,它能使用几百年仍然如此完好,或许正是因为利用了这种附魔……你能把它借给我多研究几天吗?”   平常总是一副没睡醒样子的梅瑞狄斯夫人,此时眼睛亮晶晶的,表现出从未有过的高涨热情。考虑到梅瑞狄斯夫人居住的塔楼有着各种安保法术,比差不多谁都能进的兵营更适合存放贵重物品,爱丽丝暂且同意了把甲胄借给她。   菲洛骑士的遗产处理完,爱丽丝在云霰城堡的生活又恢复了常态,只是每当她在晚餐时习惯性地望向菲洛骑士原来的位置,发现那里坐着的是阿诺德时,心中总要失落一阵。   好在很快她也要离开云霰城堡了。   这一天的晚餐之前,女公爵宣布了秋季的安排:   “夏季已经结束,按照平常的习惯,这个时候我应该要回到费伦。一个月后,再从费伦前往王都。”她这么说着,看了爱丽丝一眼:   “菲洛骑士去世之后,我的贴身护卫少了一名。我准备让爱丽丝填补菲洛骑士的空缺,随同我前往王都。” 第61章 又到圣殿。   女公爵每年的行程都很固定, 秋天时会回到首府费伦,处理完公务再去王都过冬。从前陪伴女公爵前往王都的一直都是菲洛骑士和普兰骑士,后来普兰骑士年纪大了,就换成了阿诺德, 如今菲洛骑士去世, 女公爵指定爱丽丝替补上来。女公爵身为女性, 身边有一位女性骑士护卫会方便得多,考虑到这一点, 陪伴女公爵前往王都以后大概会成为爱丽丝每年必做的重要任务。   这挺让人高兴,爱丽丝喜欢王都。而且罗姆师父也在那里,在菲洛骑士去世之后, 有机会再见见罗姆,总能让人心里得到些安慰。   女公爵走后,   今年留守城堡的人是肯特和大嘴巴霍顿。贝内特本来也自愿要求留守, 但他加入的时间太短, 女公爵多少对他有点不放心。不过考虑到他似乎也没什么地方可去, 女公爵决定再增加一个护卫的名额,带他一同去费伦, 然后再前往王都。   从云霰城堡到费伦的这条路, 爱丽丝也走过一两次,策马奔驰通常只需要一日。不过女公爵要出行可不像爱丽丝这样轻松简便。除了女公爵本人乘坐的车驾以外, 后面还有三辆马车,一辆车里坐着女公爵的贴身女仆、秘书和跟班, 另外两辆则装满了女公爵日常的用物。   三位骑士骑在马上, 分别在队伍前方、后方、和女公爵的马车旁边护卫着。或许是因为被女公爵出行的气势所摄,“别扭”,并没有在这时候闹别扭, 一直老老实实地随行,让爱丽丝松了一口气。   他们花了两天时间,才抵达女公爵在费伦的大宅。宅邸之中的人早知道他们要来,提前一周就将宅子中的所有区域整理洒扫干净,站在大宅门口迎接他们的到来。   费伦大宅里的生活,比云霰城堡要舒适得多了。   城堡中的主要房间数量有限,所有骑士都只能住在兵营区。费伦大宅里却有极为舒适的房间可供骑士们休息,爱丽丝的房间里甚至有单独的浴室,这让平常只按照佣兵习惯用冷水浸湿手巾擦拭身体的爱丽丝大为惊讶。   三位骑士之中,只有阿诺德带了一个跟班,因此,费伦大宅的管家为爱丽丝和贝内特安排了侍女和男仆照顾他们的生活。费伦大宅的侍女训练有素,当晚就帮她准备好了洗澡水和沐浴用品,在浴缸里洒入香露和干花瓣,让爱丽丝第一次享受到了热水泡澡的乐趣。她把整个身体都浸在浴缸中,往身上涂抹加了香料的浴盐,惊奇地发现赶路的疲惫竟然完全消失了。   爱丽丝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天就开始了新的工作。   费伦大宅的工作比爱丽丝之前预计的要忙得多,她原本以为,要保护女公爵的安全,就是要每天二十四小时跟在女公爵身边。然而当她真正开始工作,才明白一切并没有她想象得那么简单。   “如果女公爵的敌人派了大量刺客前来,单靠一两个剑术精湛的护卫根本没法起到作用。”阿诺德这样告诉爱丽丝,“菲洛骑士在的时候,他最重要的工作并不是待在女公爵身边,而是根据她的行程制定排班表,让她无论走到哪里,身边都有足够多的护卫保障安全。”   爱丽丝本来听得似懂非懂,不过当女公爵的秘书把菲洛骑士以前写的护卫排班表和女公爵第二天的行程交给她看了之后,她大致就明白了。   女公爵在费伦有一整队护卫,爱丽丝要根据女公爵的行程,布置好护卫的位置,安排好班表。秘书把交给爱丽丝的时候特别提醒她,女公爵的每日行程是绝密,绝对不能落到别人手上。她自己排好的班表也要随身携带,就算是另外两位骑士,也绝对不能知道所有的护卫安排。   她这才意识到,这项工作意味着极大的信任。女公爵相当于把自己的命交到了她手里。考虑到她成为女公爵的骑士实际上还不满一年……爱丽丝明白,女公爵身边实在没有什么让她能信得过的人了,菲洛骑士去世对她绝对是个重大打击。   作为菲洛骑士的徒弟,爱丽丝必须要把所有这些任务承担起来。   白天的时候,爱丽丝通常都陪伴在女公爵身边。晚间则陷入她最讨厌的案牍工作,一学着菲洛骑士的样子制作班表。最开始的几天着实有点手忙脚乱,好在并没有出什么事,差不多一周之后,她就驾轻就熟了。   就在这时,女公爵的秘书给她送来了最新的行程安排。爱丽丝展开看了一眼,心里一跳:   “女公爵过几天要去光明圣殿?”   秘书点点头:   “每年前往王都之前,女公爵都要去一次光明圣殿,向着光明神表达一些……虔诚。这种大型活动瞒不了人,费伦的一半人都会想要趁此机会来瞻仰女公爵的风采……我会额外多调来一队卫兵,女公爵的安全就全靠你了。”   秘书说完这些就走了,爱丽丝却觉得肩上压了很沉重的压力。   前往圣殿的事看来已是不可避免,她不仅要提防着光明神与他的耳目,同时还要提防女公爵可能面临的危险。毕竟,若是有人想要女公爵的命,在大量围观的市民之中夹进一两个刺客,简直再容易不过。   在西菲利克斯生活了这么久,爱丽丝能感觉得到,这里的宗教气息比王都和她生活过的其他地方轻得多。平常的时候,她几乎没听过有谁会经常念叨神明的名字,就算是偶尔提到,往往也不会使用特别尊重的口吻。虽然如此,以女公爵为首的西菲利克斯贵族,名义上还是光明神的信徒。整个西菲利克斯只有费伦有一座大型的光明圣殿,女公爵虽然不会像王都的贵族们那样经常前往光明圣殿,但每年都得去上一次。女公爵要以此向王都方面表明,只要她在一日,西菲利克斯领就仍然承认光明神信仰和国王陛下的统治。虽然西菲利克斯领并不会向王都缴纳税金,但只要有这样的表示,王都方面也就满意了。   与其说这是一项宗教活动,不如说是政治活动更为恰当。   对女公爵殿下来说,这只是每年一次照例要进行的事,爱丽丝却紧张得几乎要睡不着觉。   时隔六年再一次前往光明圣殿,爱丽丝的心情复杂到难以言表,尤其女公爵前往圣殿的那一天恰是她的生日。六年前的同一天,她就是在圣殿里做出了影响她一生的决定。如果当时她没有选择瑟西里安,她的整个人生轨迹都会变得完全不同。   人类命运的变化,往往只在一念之间。   这天她起床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之前从“乌鸦”那里买到的吊坠戴到了脖子上。吊坠凉凉的,有点冰得人难受,不过勉强还可以忍耐。毕竟这可是她自身安全的保障。   她骑在马上,护送女公爵的马车前往圣殿。卫兵在路上开道,避免有人挡住女公爵的马车。这一路并不算太远,不过当他们安全抵达圣殿门前时,爱丽丝还是稍微松了一口气。   那些圣殿祭司绝对不会允许女公爵在他们的地方遇到什么危险,到了这里基本上就安全了。   各地的圣殿都是以王都圣殿为模板建造的,除了整体尺寸的区别以外并无其他差异,费伦的圣殿与爱丽丝家乡波兹塔城的圣殿没有什么分别,站在这美轮美奂的建筑之前,爱丽丝多少感到有点怀念。   与上一次不同,这回她可是从正门进去的。   圣殿中的主祭大人早早就在门口迎接了,后面还跟了十几个祭司和其他圣职者,至于地位更低的圣殿学徒,压根没有在此种场合出现的资格。爱丽丝看了看眼前的圣职者,其中并没有她熟悉的面孔。   当意识到自己在细看圣职者们的面容时,爱丽丝在心里笑了自己一声:   想什么呢,埃蒂安大人是不可能到这里来任职的啊。   女公爵向主祭大人行礼,主祭大人也弯腰还礼,他起身时看见了爱丽丝颈上的吊坠,露出不很愉快的表情。   女公爵相当敏锐地觉察到了主祭大人表情的变化,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也看见了爱丽丝的吊坠,面上露出了微笑:   “我骑士的信仰让主祭大人感到不快了吗?”   主祭的表情有点发僵。   虽然圣殿的主祭和其他祭司都由光明一系的信徒担任,但圣殿里实实在在地有着暗夜之神及他眷属神明的塑像。对暗夜神明的崇拜同样也是合法依规的信仰。理论上讲,就算是暗夜神的信徒,也可以来到圣殿参拜,只是在实际操作上并没有人这么做就是了。虽说几乎所有的圣职者都不怎么喜欢暗夜眷属,但圣殿的主祭若是公然做出歧视其他神明信徒的举动,实际上是不合规的。如果女公爵把这件事抖到王都的大祭司那里,费伦圣殿主祭很有可能失去他主祭的位置。   因此他只能再度把腰躬下去,露出有些谄媚的笑容:   “怎么会呢,您误会我了。”   “那就好。”女公爵的表情始终不变,仍是带着从容的微笑,“既然没什么问题,就请主祭大人陪我们前往主殿吧。” 第62章 半路危机。   女公爵前来参拜光明神的活动有固定流程, 无非是到光明神的神像前面拜过,再向光明神与神后献上鲜花,说出祈愿一切顺利的固定套话,最后再将捐献给圣殿的钱款亲手交给主祭大人, 仪式就算结束了。   真正虔诚的信徒, 会在这种时候进入圣殿中设置的祈祷室进行冥想, 尝试与神明进行更深层次的交流。不过菲利克斯女公爵并不在“虔诚信徒”的范畴之内,或者说, 倘若光明之神真的决定跟她说点什么,反而会让女公爵感觉头痛。为了避免这种复杂的意外事件发生,菲利克斯女公爵绝对不会进入祈祷室。   不过她确实在光明神的神像面前祈祷了很长时间。   女公爵的安全在圣殿很有保障, 在这种时候,爱丽丝不想到光明神的神像前去刷存在感。所以她干脆绕到光明神背后的暗夜之神那边去, 好奇地欣赏几座神像的英姿。   上一次她到圣殿来的时候, 一直只停留在光明神的眷属神们周围, 并未往暗夜之神这一面走。这一次她装作是暗夜的眷属, 着实有理由到这边好好看一看。   暗夜之神与光明神本应是同等位格的神明,不过在这被称为“光明圣殿”的殿堂里, 他的地位显然不像光明神那么崇高。光明神、神后、以及他们的六位眷属神占据了主殿五分之四的空间, 暗夜之神和他的三位眷属却只是围绕在大厅末端那半圆形的部分。穹顶上的彩色玻璃天窗透过的阳光照在光明之神的头上,让那神像显得格外伟岸。在他的背面, 暗夜之神路德尼尔呈现低头沉思的姿态,这让他的高度比光明之神显得矮了一些。他的三位眷属神紧靠弧形的墙壁, 面向暗夜之神而立。   暗夜神并没有神后, 在暗夜世界之中,并没有“夫妻”或者“终生伴侣”这样的概念。倘若非要说暗夜神有一位伴侣,那一定是爱欲之神阿尔涅。据说阿尔涅本来是凡间的女子, 因为诱惑了暗夜神路德尼尔,才得到神格,成为他的眷属神。她并不是一位光明正大的神明,似乎代表了家庭和生育女神弗格娜的反面。   虽然爱丽丝非常讨厌弗格娜,但阿尔涅也并不怎么讨人喜欢。爱丽丝还能想得起来,从前她在酒馆上班的时候,莉娜提起阿尔涅时露出的表情。这些神明虽然长着女性的面孔,但她们本身就是许多女人苦难的源头。   暗夜神的眷属除阿尔涅以外,还有酒神巴克斯与死神赫尔迪斯,这三位神明分别代表着爱欲,癫狂与死。他们立在沉思着的暗夜神对面,似乎其中含有一种难以说清的微妙隐喻,只有有志于用尽自己的一生解读这些的人,才能约略窥见其中的奥妙。   圣殿之中,并无专门为暗夜信徒准备的祈祷室,只在四位神明中央象征性地摆放了一个跪垫。跪垫很新,上面却有灰尘,显然从来没人动过。   爱丽丝拂去上面的灰尘,在上面静坐片刻。   此处虽然没有完全封闭的祈祷室,却比祈祷室更适合冥想。不过女公爵的祈祷活动即将结束,爱丽丝不能在这里多做停留。   她陪伴着女公爵离开圣殿,扶着她的手帮助她上了马车。车夫一挥马鞭,两匹马就带动着车轮转动起来。女公爵从车窗探出头来问爱丽丝:   “爱丽丝,我记得你似乎并非暗夜系神明的信徒。”   女公爵的语气之中似乎并无责备之意。但爱丽丝还是有些惶恐:   “是,我信奉的神明被视为叛逆,一旦被人觉察,便要引来杀身之祸。请殿下恕我隐瞒之罪。”   “按照我们西菲利克斯领的习惯,主君不该对骑士的信仰说三道四。”女公爵说,“不过你即将随我前往王都,必须格外小心谨慎。那里可不比西菲利克斯,万一真的出了什么事,就连我也保不住你。”   爱丽丝明白这是女公爵的好意,她正在点头,女公爵的车子却突然停了下来,前面的路似乎被什么堵住了。   女公爵坐在车里,看不见外界的情况,只能问爱丽丝:   “车怎么停了?”   “我去看一看。”   突然遇到这样的事,爱丽丝心中着实有些紧张。只怕是要出事。她纵马向前,大声询问,前面有卫兵报告,有一辆运送蔬菜的马车,车轴断裂,此时正停在路中。   虽说这样的事按说应当只是巧合,爱丽丝却觉得心中有些不安,偏偏是这时候有车子挡住路,未免有些太巧合了。她经验不足,没有提前做好应对此类事件的预案,偏偏这一日,贝内特和阿诺德都被要求留守,跟对女公爵出来的只有爱丽丝一人,她连个能商量的人都没有。   她虽然心里不安,面上却没露,只对女公爵说:   “前面有一辆损坏的马车挡住了路,我们绕路走。”   女公爵点点头。爱丽丝呼唤车夫调转马头,又叫来几个护卫保护,开始往另一条路上走。他们的车子刚刚转进另一条街,就见有几个人拨开人群向这边跑过来,看起来十分可疑。   糟糕,果然是有人意图谋害女公爵。倘若他们没有立即决定绕路,恐怕就要中了对方的圈套。不过现在他们走的这条路上也未必没有敌人埋伏,爱丽丝精神紧绷,伸手摸着剑柄,随时准备跟人战斗。   果然,他们走了没多久,前面就出现了几个骑手,显然是在这里等着他们。   对方的人数比己方多,护卫女公爵的几个卫兵都紧张起来,爱丽丝未曾面对过这样的情形,只觉手心沁出汗来。   若是她当佣兵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只要不管不顾地劈砍过去就行。不过这一次,她的目标是要保护女公爵。   爱丽丝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   这条路不是主路,显得有些窄,对方的骑手将道路堵住,马车显然冲不过去。况且马车的目标太大,着实有些不够灵活,混战之中还容易出危险。对方的骑手与己方的卫兵人数相当,己方的卫兵无论如何也能支撑一会,爱丽丝打开车门,对女公爵说:   “如今情况紧急,殿下请与我共乘。”   女公爵点点头,踩着爱丽丝的马镫,侧坐在她的马上。“别扭”从来没有载过两个人,此时不是很愉快地嘶鸣一声。好在女公爵的体重也没比爱丽丝之前穿过的全套重甲重多少,“别扭”大致也能看出此时情况危急,就算不高兴,总也还可以忍耐。   爱丽丝把身上的锁子甲脱下来,给女公爵套在身上,策马越过正在缠斗着的卫兵和刺客,向着大宅的方向疾驰。他们跑出去几百米,只见后面已经有人追了过来。   爱丽丝心里一凉,方才的那几个卫兵,现下恐怕已经殉职了。   “别扭”背上带了两个人,跑起来也就没那么快,要不了多久就会被人追上。她虽然不怕战斗,可要是伤到女公爵该怎么办?   爱丽丝心乱如麻,只能催着“别扭”快跑。正手足无措之际,却见旁边的小巷子里冲过来一匹马。   爱丽丝原本以为是追兵到了,刚准备拔剑,却发现那匹马背上并没有人。   那匹马通体漆黑,额上有着美丽的银星,马鬃柔亮飘逸,比爱丽丝见过的任何一匹马都漂亮。   爱丽丝仿佛看到了救星,忍不住叫出了它的名字:   “瑟西里安!”   黑马嘶鸣着回应她,放慢脚步,与“别扭”并辔而行。爱丽丝喊了一声:   “瑟西里安,请把女公爵殿下安全送回大宅!”   骏马长嘶一声作为回应,爱丽丝抱起女公爵,将她放在瑟西里安的背上。   女公爵看起来还算镇定,抓紧了马缰绳。   “殿下请别担心。”爱丽丝对她说,“我杀掉这几个人就去追您。”   瑟西里安载着女公爵走了,爱丽丝得以专心应对那几个刺客,她从背上取下重剑,向着他们露出一个微笑:   “来吧。”   自从她十七岁那次险些在战斗中丧命以来,倒也跟人打过几场。只是还从未遇到过这般性命攸关的场景。此时她心跳得很快,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兴奋。她发现自己天生就喜爱战斗,只要她的对手不是神明,她就不可能输。   此时,四个刺客从四个方向,一起纵马向她扑过来。   这些人都是专业的刺客,某些贵族豢养的死士,拥有职业士兵的技巧和不输佣兵的冲劲,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但没有人能胜过此时的爱丽丝。   她活用从菲洛老骑士那里学来的技巧,依仗着自己的膂力和宝剑的锋利,以最快的速度砍倒一个刺客,将包围冲出一个口子,随即调转过头,从后方斩杀了两人。   这些动作只发生在一瞬之间。   最后一个人吓得肝胆俱裂,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反应。爱丽丝没有杀他,她将宝剑架在他的脖子上:   “跟我回去,说清楚到底是谁派你们来的吧。” 第63章 生日快乐。   当爱丽丝带着俘虏回到费伦大宅时, 女公爵已经回来有一阵了。她似乎稍微受了点惊,但并没有受伤。她并不是第一次遭遇这样的事,因此还算镇定,回到房间休息, 喝了一些平复心情的药茶。   俘虏被关押进费伦的地牢里, 爱丽丝则受到了另外两位骑士的责备:   “你怎么能让殿下一个人回来!万一后面还有别的刺客该怎么办!”   爱丽丝知道有瑟西里安在, 女公爵其实不会有危险。但像这样的原因,她没办法和同僚们说, 只能装出一副十分愧疚的脸。   好在女公爵没有出什么事,另两位骑士也就没有过多地责备爱丽丝。看见她愧疚的样子,反而安慰起她来, 拍拍她的肩膀:   “幸好没有出事,以后可要多留神呀!”   他们又在一起说了几句话, 阿诺德和贝内特就去做他们自己的事, 爱丽丝也开始了新的工作——阿诺德和贝内特告诉她, 她需要把之前遇袭的过程写下来, 以便研究今后的防卫重点。过了一会儿,有个侍女过来传消息, 说是女公爵找她过去。   爱丽丝来到了女公爵的书房, 女公爵坐在桌前,显然已经完全恢复了精神。她看见爱丽丝, 和颜悦色地请她坐下,对爱丽丝冒死保护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感谢, 并归还了爱丽丝之前给她套在身上的锁子甲。   说完这些一般的事, 女公爵看着爱丽丝的眼睛,对她说:   “今天载我回来的那匹马,我看着很眼熟……那是你之前参加比赛骑的马, 对吧?”   爱丽丝点了点头,只听女公爵继续说道:   我嘱咐马厩的人好好照顾它,但是刚才有人向我来报,说那匹马……不见了?”   要让瑟西里安为了不暴露目标而一直待在马厩里,恐怕是完全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吧。瑟西里安曾经对爱丽丝说过,对神明来说,马的躯壳并非可以舒适休息的地方,它们的思维不够复杂,很难承载神明那庞大的精神。虽然瑟西里安现在有变成动物的能力,却不愿一直以动物的形态显现。   之前爱丽丝比赛时也是那样,每当一场比赛结束,爱丽丝就把它带到没有人的地方,好让瑟西里安从马的躯壳之中解脱出来。好在大多数人都以为爱丽丝担心这匹马出意外,把它藏了起来,因此,虽然很多人都知道爱丽丝的马每当比赛结束就消失,也并没有引起什么特别的轰动。   不过这一次,大概很难说得清楚了吧。   爱丽丝的大脑飞速转动,想要想出来一些合适的借口,但女公爵此时的表情很平常,并没显得特别吃惊。只听她继续说道:   “虽然这件事显得有点奇怪,但我总觉得,你应当可以给我一个解释。在我想来,那其实不是马,对吧?”   爱丽丝知道女公爵一向非常聪明又敏锐,但她还是没有想到,她居然这么快就猜到了。   爱丽丝的表情暴露了一切,女公爵看见她的样子,就明白了大半。她略微沉思,又说:   “在我们这个国家,几乎所有人都信奉神明,神明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虽然我不是什么虔诚的信徒,也不允许自己变成一个虔诚信徒,但我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人们会对神明有着种种的祈愿。人生过于艰难,所有人都希望能有一个简单的方式解决他们遇到的一切事,或者哪怕他们实际上不能解决,至少可以给人一点安慰,让人怀有一点希望。”   说过这些,女公爵稍作停顿,又道:   “但我也会考虑,换一个神明崇拜,会让世界变得更好吗?”   女公爵的话似乎是在提出一个问题,但她的语气里仿佛已经有了答案,至少,女公爵自己认为这不是更换一个神明就能解决的问题。   爱丽丝从来没有想过这类的事情,她目瞪口呆,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和女公爵相比,她对神明的种种想法,似乎显得过于简单了。她只能结结巴巴地说:   “瑟西里安是不同的。”   “或许吧。”女公爵宽容地说,“作为被救下了性命的一方,我实在没有资格说三道四。虽然有很多人希望我死,但我暂且还挺喜欢继续活下去,并不打算如他们的意。总而言之,请替我向你的神明表示感谢。我虽然不会成为他的信徒,但当他有需要的时候,我会尽我所能地提供帮助。”   女公爵一诺千金,说出的话绝不会轻易反悔。能够得到她这样的一句承诺,对瑟西里安而言,实在堪称幸事。   爱丽丝向她鞠躬致意,女公爵做了谈话结束的手势,允许她离开。等爱丽丝回到自己的房间。瑟西里安的声音突然出现:   “你的主君是个有趣的人。”   “有趣?”   用这样的词形容女公爵似乎不怎么合适,不过神明对有趣的定义,显然不会与常人相同。   “她不信奉神明,也不可能信奉。在这个世界之中,神明的存在是毋庸置疑之事,因此获取人类的信仰,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大部分人只要看到神迹在世间显现,就会心悦诚服。但对像她那样意志坚定的人来说,无论神明是否存在,都与她无关。换种角度来说,或许她这样的人才是这世界真正的主人,其余人不过是奴隶而已。”   “我不是奴隶。”爱丽丝马上说,“如果有一天,我发现我成为了你的奴隶,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切断我们之间的联系。”   “你当然不是。”瑟西里安说,“当你将名字献给我的同时,我也将自己的名字给了你。所以我们之间才能形成那种特殊的同调。你可以调取我的神力,而我也可以通过你来感知人类。不得不说,和你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对人类多了许多了解。”   “哦?什么样的了解?”   “人类有各种各样的感情,可以为了自己认为对的事情献上生命,也会为同类的死亡而落泪。人类也非常坚强,即使已经心碎欲裂,仍然会努力地活下去。人类努力生活的样子……非常吸引我。”   明明祂用的词是“人类”,可爱丽丝知道瑟西里安其实在说她。祂的声音就在她的耳畔,让爱丽丝的心里产生了一点难以言说的异样感。   “你喜欢人类吗?”   爱丽丝以为会从瑟西里安那里得到“喜欢”的回答,万万没有想到瑟西里安会这样说:   “不是很能说得清,不过……确实很喜欢你。”   爱丽丝脸上有点发红了,不过瑟西里安似乎没有察觉,或者他其实察觉了,只是未能理解。祂还在继续说:   “之前我变成了马的身形之后,感觉很不适应。作为现实之中的马存在,会产生许多生理性的需求。我从未感受过这些,这些多余的内容让我烦恼,却也让我产生了一种愿望,想要在得到足够的力量之后,尝试以人类的面貌出现,以人类的躯体感受世界,以人类的躯体体验与人类的契合。”   瑟西里安说完这些之后,稍作停顿:   “所以,此刻我想要问你,你会希望我未来以男性的身姿出现在你面前吗?”   爱丽丝本能地意识到,瑟西里安的问题似乎并不只是这么简单,这问题背后,似乎存在着一些让人更不容易回答的问题。现在掌控权握在她的手里,她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她希望祂以男性的身姿出现吗?   爱丽丝闭上眼睛,只去考虑自己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最终她选择这样回答:   “如果真能如此,我会很高兴。”   “那就这样说好了。”瑟西里安的声音里也有了高兴的腔调,“这是一件重要的决定,我们应该订立下契约。”   如当初爱丽丝成为他信徒时那样,她的嘴唇被碰触了一下。   虽然这只是像被小鸡啄了一下似的吻,爱丽丝还是感到害羞了。十八岁的爱丽丝在各方面的体悟都比十七岁时有所增长,对于过于亲昵的举动也更加敏感。对瑟西里安来说这或许只是立下约定时的吻,可爱丽丝却清楚地意识到,此时她或许还想要得到更多,而这样的想法让她感觉更害羞了。   是无人庆祝的十八岁的生日让她的内心变得空虚了吗?   瑟西里安明明可以看透她的内心,此时却仿佛对她的羞涩毫无知觉,只是以庄严的语气立下约定:   “当我获得足以具象的神力,将以人类男性的身姿现世,届时光明神的统治将会崩塌,而你将会以我的名义君临,成为这世界新的主人。”   听瑟西里安说到后半句,爱丽丝有些吃惊:   “我以为这只是有关于你性别的约定。”   “世间的一切都各自有其联系,从神明的视角来看,这其中的联系比你以为的更加紧密。”   “那个新的世界,会比现在更好吗?”   “我不知道。”瑟西里安非常诚实地袒露,“各种各样的传说和故事中,总会尽力去描述神明的力量。但实际上,神明总是要依据人类的希望而改变他们的面孔,未来究竟会如何,只与你有关,与你的现在有关。”   “我不知道怎样成为世界的主人,我还太年轻,见识得太少,我什么都不懂。”   “没关系。”瑟西里安说,“你还会继续成长,总有一天你会知道应该怎么做,也会知道一切都将有怎样的变化……至于今天,爱丽丝,祝你生日快乐。”   十八岁生日初次收到的祝福让人惊喜,她又长大了一岁,又成熟了一点,与瑟西里安描述的未来更近了一些。   “我应该送你一点礼物。”祂说,“但说来惭愧,此时此刻的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以送给你的。”   “没必要再送给我别的,你已经给了我许多……如果你还感到不安,请再给我一个拥抱。”   “那么,请闭上眼睛。”   爱丽丝闭上眼睛张开双臂,然后,她感觉自己落到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之中。瑟西里安的声音就在她的耳畔,再一次向她祝福:   “生日快乐,爱丽丝。”   爱丽丝始终闭着眼睛,享受着瑟西里安的拥抱,如果时间允许,她想要一直这样拥抱下去,不过这大概不行,最终她到底还是睁开了眼睛,而那温柔的神明,也在空气中消散,不再出声了。   对爱丽丝来说,这是个非常美好的生日,应当可以感觉满足,不过生日的魔法在半夜十二点时就会被打破,这似乎也是一种常规。爱丽丝睡至半夜,被女仆敲门的声音吵醒,然后收到了让人非常不快的消息:   她抓回来的俘虏尽管受到严密的看管,还是在地牢里自杀死掉了。 第64章 前往王都。   爱丽丝立即赶往地牢。   地牢里的狱卒表情非常惶恐, 爱丽丝皱着眉头责问:   “这么多人看着,怎么还能让他自杀了?”   狱卒们唯唯诺诺,没有一个人敢答她,只是把她带到那个刺客自杀的现场。那里已经有一位“乌鸦”在检查刺客的死因。这刺客似乎是用一枚刀片割喉死的, 现场喷了很多血, 根据乌鸦检查得到的结论, 此前刺客似乎是将刀片藏在了鞋底里,所以才没有被人发现。   这样的结果让爱丽丝感到有些不快, 按说犯人在被关进地牢之前,都应该受到严密的检查,地牢之中的狱卒都是有经验的, 像是刀片藏进鞋底这样的伎俩,本来不应当看不出来, 但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很难说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或许是因为狱卒们粗心大意, 忘记了检查犯人的鞋子, 也或者他们干脆就是被人收买,对犯人夹带的刀片睁一眼闭一眼。总而言之, 现在人已经死了, 再也没法从他口中撬出一点信息。   爱丽丝在地牢里查问了半宿,也没能找到什么可疑之处。这些狱卒经验丰富, 就算真的收了贿赂,也不会让她这么个经验尚浅的小姑娘发现。爱丽丝看实在查不出什么, 也只好悻悻地回去。她回到大宅时, 天色还没有亮,她回到房间想要再睡一会儿,但也睡不着了, 只得早早起来,到外面的花园的空场上练剑。   她练了一阵,等到天大亮了,才收起剑准备回去吃早饭,这时有一位侍女过来找她,说是女公爵叫她过去。   爱丽丝收起剑,擦了擦身上的汗,就跟着侍女回到了大宅。侍女没有把她领去女公爵的书房,而是把她带到了起居室。   虽说爱丽丝了解费伦大宅所有的布局,但她还是第一次进女公爵的起居室。侍女敲一敲起居室的门,得到回应之后打开门,请爱丽丝进去。   女公爵的起居室布置得非常温馨,此时她正穿着白色的晨衣,坐在一张小圆桌前面吃早餐。爱丽丝还没见过她这么随意的样子,不免有点愣。   女公爵看见爱丽丝来了,向她指了指摆在自己对面的椅子:   “坐。”   爱丽丝才刚刚练过剑,很是出了点汗,只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女公爵似乎并不介意:   “不要拘束,坐下和我一起吃一点早饭。”   女公爵都这么说了,爱丽丝只好坐了下来。   女公爵的早餐桌上摆满了好吃的:有加了水果的松饼、三种香肠,两种火腿片,还有煎蛋和水波蛋,一篮子面包,好几种可以抹在面包上的面包酱和奶酪,牛角形的可颂被从中间切开,里面夹上满满的火腿片,再点缀上生菜和番茄。眼前摆着这么多好吃的,爱丽丝却有点,女公爵让侍女为爱丽丝倒茶,并亲自给她的红茶里添上牛奶:   “我听说你晚上去地牢查问了?”   “是。”爱丽丝有些惭愧,“着实没查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我实在太没用了。”   “其实也没什么非要查的。”女公爵切开水波蛋,看着金色的蛋黄淌在下面垫底的面包上,“能做出这种事的不是克罗什侯爵就是菲利克斯伯爵,至于其他人嘛……大概没这个胆量,也没那个必要。”   看到女公爵如此轻松的态度,爱丽丝感到有点难以理解:   “殿下就这么轻易放过他们吗?”   “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女公爵吃了一口鸡蛋,抬起头看向爱丽丝,“不要说我们抓不住他们派人刺杀的证据,就算真能找到证据,难道我派一个执达吏到他们的城堡去传召他们,他们就能乖乖地到费伦来受审吗?这两个人都是一地的领主,要想问他们的罪,非得打仗不可。可仗打完了又能怎样呢?就算把他们俩全都杀掉,最后也不过是再换一个人来刺杀我罢了——你尝尝这个可颂三明治,我很喜欢的。”   爱丽丝还是有点不甘心,女公爵把可颂三明治塞在她手里。爱丽丝无意识地咬了一口。   可颂酥软,火腿鲜嫩,番茄清爽,里面还有香气十足的奶酪,是真的很好吃。   女公爵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别想这些了,你挫败了这一次的刺杀,想必他们在短时间之内也不会再轻举妄动。明天我们就要出发去王都,虽然那里也有些人看我不顺眼,不过应该还没有谁胆敢在那里做出刺杀我之类的事。你这一年以来也很辛苦,就当是陪我一起度个假吧。”   女公爵的宽慰让爱丽丝的心情又恢复了明快,她的胃口也变得好起来。女公爵看着她吃掉了桌上的大部分早餐,还笑眯眯地问她:   “想要吃煎培根吗?”   “要!”   爱丽丝的胃口简直好得要命,她吃掉了煎培根,还多吃了一份煎蛋卷,额外的豌豆和蘑菇,最后所有的盘子都被撤下去,按照女公爵平常的习惯,侍女又给每个人端上来一小角甜甜的胡萝卜蛋糕。   这实在是一顿令人愉快的早餐,让爱丽丝几乎完全放松下来。这会儿她陪女公爵用小茶匙挖着蛋糕,听见女公爵说:   “已故菲利克斯公爵的一位外甥女近来刚刚成年,她的母亲请求我作为监护人,带她去王都长长见识,倘若有机会,或许就在那里给她找一位适合的结婚对象。她今天下午差不多就要到了,到时候你去门口迎接她一下。”   爱丽丝点点头:“好。”   只听女公爵又说:   “我这里没有什么年轻女孩子,那女孩来了之后,要让她一直和侍女们混在一起,我也不放心。她与你年龄相仿,请你平常多花一点时间,陪她待一会儿。”   爱丽丝僵住了,她可是非常不擅长和年龄相仿的女孩交往,尤其是像“公爵的外甥女”这个类型的大小姐。但她怎么可能拒绝女公爵的请求呢?当然只能答应下来。   于是,这一天,在爱丽丝完成了日常的工作之后,她就按照女公爵的要求,到门口去等待那位出身高贵的外甥女。这样的任务对爱丽丝来说,简直比面对刺客还要棘手,但女公爵的请求不能不遵从,爱丽丝愁眉苦脸地转来转去,直到看见马车停在门口,才强挤出个笑容。   不过等到她看见这位小姐从马车上下来,爱丽丝就明白,和她相处……大概没有那么难。   这位高贵的外甥女小姐,是爱丽丝曾经见过的人。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这里,爱丽丝有点吃惊地叫出了她的名字:   “米兰达小姐?”   曾经在比武大会时跑到爱丽丝房间里,大声说想当骑士的少女此时显得温柔娴静,做出第一次见到爱丽丝的模样,低着头微笑,向她行了个淑女的屈膝礼:   “昆特骑士,您好。”   没想到这位想要成为骑士的米兰达小姐,居然就是已故菲利克斯公爵的外甥女。据女公爵透露的消息,她的母亲是菲利克斯公爵的妹妹,嫁给了一位领地较为偏远的领主。那位高贵的夫人认为在那样偏僻的地方很难给女儿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所以才拜托了自己的嫂子,带米兰达小姐前往王都。   米兰达小姐对“找个合适的对象结婚”这种事不怎么感兴趣。不过能前往王都,对她这个年纪的少女来说,还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活动。所以她就高高兴兴地提着箱子坐上马车,到这儿来了。   米兰达小姐看起来很好相处,这让爱丽丝松了口气。不过这位少女还是第一次出门,多少有点过于兴奋。虽然能够看得出来,她已经尽力在克制自己,不过她还是忍不住围着爱丽丝转,不住地向她打听王都的情况。   “王都大吗?和费伦比看起来怎么样?女公爵殿下的舞会有趣吗?你能教我练剑吗?”   关于前几个问题,爱丽丝都尽力去解答了,至于最后一个问题,爱丽丝很认真地告诉她:   “如果米兰达小姐想要学剑术的话,请先得到女公爵殿下的许可。”   这个答案似乎让米兰达小姐有一点泄气,她没再说话,跑回到自己房间闷了一下午。   爱丽丝倒是稍微松了口气,毕竟今天她是真的很忙,着实没有太多时间回答贵族大小姐的王都一百问。   “到了王都就不用这么辛苦了。”多次以护卫身份陪伴女公爵的阿诺德很有经验,“王都那边算是殿下的大本营,有好多昆特伯爵的老朋友什么的,再加上殿下本人的身份在这儿,就算有人想对殿下不利,也不敢在王都下手。这里面牵扯的事情太多,殿下若是在王都出了事,整个国家可是要陷入大麻烦的。”   “那样的话可就太好啦!”爱丽丝发自内心地说。   当晚爱丽丝收拾好了行李,第二天就随同女公爵一起前往王都。前往王都的人数甚众,除了女公爵和她的三位骑士、必要的护卫、侍女、跟班和马车夫以外,同行的还有一位秘书、一位管家、一位账房、女公爵的专属魔法师梅瑞狄斯夫人以及米兰达小姐。   这支队伍约有三十几人,从费伦出发一路向东,经过八日就抵达了王都。女公爵在王都共有两处房产,一处是昆特伯爵的旧宅,另一处是她在郊外自行购置的别墅。女公爵抵达王都之后,首先在昆特伯爵的旧宅下榻,安顿好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向王宫递出觐见国王陛下的请求。这是礼貌,也是一种必须。   王宫那边很快送来了回函,请女公爵于第二日前往谒见。女公爵读过回函,开始给所有人颁下指示:   “雪莉,你去把我之前准备好的那套衣服拿出来熨好,注意不要有皱褶;埃米,你去收拾一下米兰达小姐的箱子,务必给她找出一套可以觐见国王陛下的衣裙;至于你,爱丽丝——”   爱丽丝往左右看了看,确认这附近好像没有一个与她同名的侍女,然后才看向女公爵,完全不明白这里面还有她什么事。   女公爵看着她,继续说:   “——你也应该要好好考虑一下明天该穿什么,因为国王陛下指名想要见你。” 第65章 觐见国王。   国王陛下要见她?他怎么知道她的?她到底有什么值得国王陛下注意的地方?   爱丽丝愕然。随后猛然想起, 这好像不是国王陛下第一次做这样的决定。   她当初刚刚成为特级佣兵,并披露了自己女性身份的时候,国王陛下似乎也准备召见她来着。不过因为她是没有信仰归属的佣兵,国王陛下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一次旧事重提, 或许是因为国王陛下还没有忘记之前产生的兴趣。如今她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变化, 国王陛下身边的人大概也不会再阻止国王陛下见她。   这件事虽然让爱丽丝吃惊了一下, 倒是没有让她很紧张。她想国王陛下大概也是一时好奇,想知道一个能当佣兵和骑士的女人究竟会是什么样子。至于觐见国王要穿什么衣服嘛……这也没什么需要特殊考虑的。毕竟她的身份是骑士和女公爵的护卫, 所以只要穿护卫的衣服就行了。   不过第二天在出发之前,爱丽丝考虑了半天,还是戴上了从“乌鸦”那里买来的吊坠。   按照一般的说法, 国王陛下是光明神在人间的代言,要面对国王陛下, 果然还是应该谨慎一点。   一切准备妥当, 爱丽丝跟随女公爵和米兰达小姐进了王宫。   在此之前, 爱丽丝曾多次从王宫前面路过, 却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走进其中。王宫总是给人留下金碧辉煌的印象,尤其是到了夜晚, 王宫里所有的窗口都会透出灯光, 足以照亮小半个王都。对大部分并非贵族出身的普通人来说,能够觐见国王是值得吹嘘一辈子的事。不过或许是因为爱丽丝常年以来都和主流社会相距甚远, 这种大众感兴趣的事还不至于让她兴奋得睡不着觉,总体来说, 这一次她跟随女公爵前往宫廷, 她虽然有点好奇,但并不特别激动。   米兰达小姐虽然与她年纪相仿,对待此事的态度却完全不一样。据爱丽丝所知, 昨天晚上,女公爵的侍女们围着她,替她挑衣服挑了半宿。爱丽丝多少有点同情米兰达小姐,前几天女公爵驳回了她向爱丽丝学剑的请求,这样一来,她的人生之中能遇到最有意思的事,大概就只剩下觐见国王了。   好在对出身偏远地区的米兰达小姐来说,能觐见国王也足以令人兴奋。   女公爵允许米兰达小姐在这一天使用她年轻时用过的首饰,她的侍女们有着出色的审美和巧手,将米兰达小姐打扮得格外出众,米兰达小姐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此时走在宫廷之中,显得端庄稳重,不比任何一个王都出身的淑女差,不过她眼神里透露掩饰不住的兴奋,暴露出她第一次进宫的事实。   不过,无论谁在宫廷中看到这么年轻可爱的淑女兴奋的样子,大概都不会嘲笑她吧。   对国王陛下来说,女公爵是非常重要的客人。因此他们的觐见排在第一位,没有必要等待。宫中的侍从将女公爵一行人引至国王的会客厅。她们从一大群等待着觐见的人面前走过去,收获了许多嫉妒的目光。   爱丽丝跟着女公爵她们走进国王的谒见厅,第一次看见了国王陛下。   国王陛下的年纪大约有四十多岁,皮肤白皙,一头耀眼的金发。与其他同龄的贵族男子相比,国王陛下的身材保持得算是非常好,可以看得出,他很在意自己的英俊相貌,绝对不肯让它有一点点不完美的地方。   女公爵与国王陛下是老熟人了,在国王陛下还是王太子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相识。那时候女公爵还只是一个伯爵的女儿,与王太子的身份有着天壤之别。不过如今她已经是拥有广袤领土的女公爵,虽然名义上仍是国王的臣属,实质上完全可以与国王陛下平起平坐。   或许因为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国王陛下在她面前很放松,姿态慵懒地瘫在宝座上,很难想象一位国王会以这样的姿态坐着,不过,毕竟他是国王,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   众人向他行礼,国王陛下摆了摆手。   “请坐,请坐。”他说,“这里没有外人,我们就不要遵守那些繁文缛节。这就是你那位外甥女?”   “是已故菲利克斯公爵的外甥女。”女公爵说,“这孩子生在乡下地方,还是第一次到王都来。”   女公爵没有对国王说把米兰达小姐带到王都来的理由,不过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国王点了点头,将目光在米兰达小姐身上短暂地停留了一会儿,却仍对着女公爵说话:   “菲利克斯家的人相貌都挺不错,这位外甥女小姐准要把王都的公子哥儿们全都迷倒了。只可惜公爵自己没有子嗣,否则西菲利克斯的情势还会比现在更好一点。”   女公爵稍微耸了耸肩:   “国王陛下也说了,这里没有外人,所以场面话也适可而止吧。照我看,您可不喜欢看见西菲利克斯一直处在统一的状态,一个完全合法的继承人只会让您头疼。”   这当然是实话,在国王无力统整南部地区的情况下,西菲利克斯的统一只能成为国王的一块心病。如果不是因为女公爵没有子嗣又是王都出身,国王陛下说不定也会派人去刺杀她。   “哈哈、哈哈。”国王陛下讪笑了两声,“西尔维总是这样,一点情面也不讲。”   西尔维是女公爵结婚前的名字,国王陛下在此时叫出她的本名,显然是在刻意拉近关系。   “您没必要跟我说这些。”女公爵笑着说,“我曾经向陛下承诺过,有生之年绝对不会背叛陛下,不过如果我死掉了,之后发生什么,可就不是我能说得算的了。”   “当然,当然。”国王陛下也在笑,丝毫不因刚才的对话而显得尴尬,“女公爵出身王都,又是昆特伯爵的女儿,我怎么会信不过您呢。”   女公爵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经过方才的这么一场交锋,会客厅里的气氛多少有点微妙。国王陛下似乎决心要转换一下话题,将目光投向了爱丽丝:   “这一位,就是你那位大名鼎鼎的骑士爱丽丝了吧?让我吃惊的是,你居然把你娘家的姓赐给她,我看你真是对这孩子过分宠爱了。”   “这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女公爵语气温柔地说,“现在这时代不比从前了,不真心怎么能留得住人呢?”   国王陛下笑起来:   “瞧你这话说的,你把她从佣兵公会撬走,雷切尔伯爵可不怎么高兴。”   雷切尔伯爵不高兴这件事,显然让国王陛下感到很高兴,说起这个话题,他又显得兴致勃勃了。   女公爵撇了撇嘴,语气刻薄:   “雷切尔留不住人,那是他自己的问题。”   女公爵的表情和语气大大地取悦了国王,他大笑起来。   “也就只有和你在一起,才能说说雷切尔的坏话。”说完这一句,他停了停,笑容也止住了,表情显得有点忧伤,“我身边的人只会提醒我注意言行,不要说会让雷切尔伯爵不高兴的话。真不知道雷切尔伯爵平常都给了他们多少钱,你觉得如果我出双倍的价码,能让他们回心转意吗?”   “首先,据我所知,国王陛下的国库里大概得有一半的钱是雷切尔伯爵给的。”女公爵指出,“其次,陛下身边的人对陛下忠心耿耿,说那样的话也不过是为了让陛下的日子可以更好过一些。”   “算了吧,算了吧。”国王陛下厌烦地摆了摆手,“现在这里没有别人,就别再说什么忠心耿耿之类的套话。你我都知道,我只是个空架子,不过是大祭司阁下和雷切尔伯爵大人博弈的工具人。所谓光明神的正统在哪里?谁都不把我这个国王当回事。”   话题又转向让国王陛下不愉快的部分,女公爵了解国王的脾气,她只是看着国王微笑不言,等着他心情好转。   在女公爵和国王说话的时候,爱丽丝一直在看着国王。   他们之间的对话,爱丽丝听不太懂,这会儿就走了神。她看着国王陛下,觉得特别面熟,悄悄在心里琢磨,国王陛下的长相到底和她认识的哪个人相像。   她琢磨了好一阵才恍然大悟:国王陛下的头发和皮肤的颜色与埃蒂安大人一模一样,如果他再年轻二十岁,相貌一定和埃蒂安大人酷似。只不过埃蒂安大人的表情总是那么严肃,几乎从来不变,与国王的神情大不一样,她这才没有在第一时间想到。   世界上居然会有这么巧合的事,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爱丽丝还在琢磨国王陛下与埃蒂安大人面容的相似之处,却没注意国王陛下的话题又已经转移:   “别再说雷切尔了,提那个人的名字让我伤心。明明我才是他的君王,但他非要对外说自己还有其他效忠的主人……这对团结不利。我们还是来说你从他手里抢过来的这个年轻的骑士……在我见到她本人之前,完全没预料到她会这么有趣……依我看,她有点像是弗拉梅尔家的人。莉莉埃尔,你说是不是?”   国王一边说,一边向左侧歪过头去问人的意见。   “是的,国王陛下。”   国王陛下的王座后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爱丽丝这才意识到,这里除了她们一行三人和国王陛下以外,竟然还有一个女人在。这个女人坐在国王陛下王座的阴影之中,一直没有吭声,爱丽丝此前甚至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   这让爱丽丝感到有点恐慌,她可是个护卫,身为护卫,进入一个陌生的房间时,居然连屋子里一共有几个人都没注意到,实在是太失败了。   “从这姑娘的发色来看,她完全是弗拉梅尔家的人,陛下。”被称作莉莉埃尔的女人说。她从阴影里探出头来,露出特别苍白的面孔和鬓角的红色头发,爱丽丝吃惊地发现,她居然有着和自己相同的发色。   “而你居然成了个骑士。”国王哈哈大笑,“可你的脖子上却还戴着暗夜神的颈饰,这实在是太妙了。我实在是喜欢这种错位感,这种事让这个世界变得有趣多了。”   “什么?我不明白。”爱丽丝茫然地看向国王,也看国王背后的那个女人,她小声问,“弗拉梅尔家是做什么的?” 第66章 金发和红发。   国王的心情看起来非常好, 完全不介意给爱丽丝解答一下疑问。他伸手指向身后坐着的人:   “这个女人,莉莉埃尔·弗拉梅尔,她就是弗拉梅尔家的人,也是我的宫廷法师。”   爱丽丝呆呆的, 感觉国王陛下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很难理解:   “宫廷……法师?”   “你该明白宫廷法师是做什么的吧?虽说现在大家都信奉光明神, 出于对光明神的尊重, 通常尽量避免提起暗夜神。但这个世界上总有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在这种时候, 信仰暗夜神的人就能派上用场了。总而言之,虽然大家平常都不愿意与法师有太多接触,但每个像样的领主身边都得要有一个专属法师, 否则可就显得太没面子了。就像你的主君菲利克斯女公爵身边有个梅瑞狄斯夫人一样,我身边有个莉莉埃尔。梅瑞狄斯夫人是个有名的法师, 但不是最好的, 国王身边的法师必须是最好的, 所以必须是弗拉梅尔家的人, 我给他们写了一封信,他们就把莉莉埃尔给我派来了。”   国王陛下向莉莉埃尔做了个手势, 让她往前面来。莉莉埃尔从王座的阴影之中绕出来, 毫不避讳地坐在了国王的腿上。   国王碰了碰她的肩膀:   “你来给这位小朋友讲讲弗拉梅尔家族的事情吧。”   那位神秘的女魔法师开了口,语气完全不带感情, 声音略显喑哑:   “弗拉梅尔家族是这片大陆上最古老的魔法师家族,拥有所有最出名的魔法师。传说弗拉梅尔的祖先曾与暗夜之神立下约定, 暗夜之神将手指刺破, 将带有魔法的血涂在弗拉梅尔的头发上。从此凡是弗拉梅尔家的人,都有着超乎寻常的法力和一头颜色特殊的红发。所有崇拜暗夜之神的人都希望能够与弗拉梅尔家族搭上关系,进入弗拉梅尔家的法师塔学习。弗拉梅尔法师塔就是所有法师心目中的圣殿。”   她说完这些, 就侧过头,以便让爱丽丝能清清楚楚地看见她的发色。   国王陛下将手放在莉莉埃尔脖子上,拨起她的发绺:   “在我们这里,红头发的人还挺少见的,不过弗拉梅尔家的红发颜色格外特别,跟一般的红头发不太一样。”   正如国王陛下所说,爱丽丝头发的红色,与平常偶尔能看到的红发颜色并不相同,却与眼前这个名叫莉莉埃尔的女法师毫无二致。   以前从未了解过自己身世的爱丽丝,此时感到牙齿都在打颤。她的父亲当真是个魔法师?而且还出身于最有名的家族?如果真的是这样,她的母亲为什么从来不提他,即使在死之前也不肯去他的家族寻求帮助?   这样复杂的问题不可能在一时半刻之间轻易得出结论。爱丽丝只能专注于面前的问题:   “国王陛下是在说,我实际上出身于弗拉梅尔家族吗?”   “我可没这么说。”国王陛下笑起来,“我只是说,你的头发颜色和他们的颜色一样,这很特别,让我产生了一个有趣的想法。”   他这么说着,又把头转向女公爵:   “西尔维,你能把你的骑士借给我用一用吗?”   女公爵有点警惕:   “那要看你准备让我的骑士做什么。”   “瞧你说的,好像我会让人做什么奇怪的事。我不过是想要让她去一趟东边,到暗夜神信徒们聚集的弗拉梅尔法师塔,替我带封信过去。她有这么明显的一头红头发,说不定能有机会见到大法师。”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必要。”女公爵的态度有点冷淡,“为什么不让你自己的人去?”   “还能因为什么呢,西尔维,你真是喜欢明知故问。如果我真的敢派我的人去法师塔,还没等我的人离开王都,我那位亲爱的王叔、永远光明伟大的大祭司就会出现在这里,喋喋不休地跟我念叨,说我作为光明的表率,不应该跟那些暗夜信徒有太多接触……总之,王叔这个人从十几岁的时候起就进了圣殿,做人实在有点古板,他能容忍莉莉埃尔在我身边已经是极限了,要我说,最好还是不要招惹他。”   女公爵没说话,不置可否。国王却明白只要她不反对,基本就是同意了一半,赶紧趁热打铁:   “我知道,因为你妹妹的事,你一直对雷切尔不怎么满意。如果这一次我们与法师之间能够达成联盟,王都方面就可以把雷切尔一脚踢开,再也不用仰仗他的佣兵公会。我做这些事,不需要你动一根指头,你只要在一边等着看雷切尔倒霉出洋相就好。”   女公爵显然已经有点被说动,但她还是表现得相当冷淡:   “让我考虑一下。”   “请便。”国王陛下不想让自己显得过分着急,“反正我们有得是时间,欢迎随时到我这儿来坐坐。你的那位外甥女,平常可以经常到宫廷里来坐一坐,我也会提醒王后多加留神,替她注意一下近来王都都有些什么样的青年才俊。”   谈话进行到这里,似乎已经接近尾声,国王谒见厅里的气氛虽然并不凝重,但也实在称不上愉快。这时候,国王的侍从进来,向国王陛下通报:   “陛下,王都圣殿的副主祭阁下到了。”   国王陛下的表情顿时变得非常开朗:   “啊,埃蒂安来了!快让他进来。”   他转回头来对女公爵笑道:   “埃蒂安是我们王都圣殿新任的副主祭,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青年……你听说过他没有?”   女公爵点点头:   “去年他好像在我的聚会上露过面,不过我记得,那时候他好像还是波兹塔城的副主祭,”   “没错,就是他。”国王陛下点点头,“今年春天的时候,王都圣殿主祭换了人,新任主祭想要扶植一些自己的人,所以从外地的圣殿里提拔了几位副主祭到王都。这位埃蒂安副主祭是波兹塔的圣殿主祭推荐过来的,非常年轻,又出类拔萃,唯一的缺点是他在王都以外的地方待久了,显得有点……过分拘谨。不过对圣职者来说,这大概也算不得什么毛病。”   女公爵稍微想了想:   “我还记得他的头发颜色……他有王室血统吗?”   国王陛下撇了撇嘴:   “就是这件事说起来有点让人讨厌,他头发的颜色与现在王室的发色完全一致,这让有些人认为他是我或者大祭司的私生子,我必须严正声明那不是事实。埃蒂安副主祭的王室血统来自于两百年前的波涅迪亚大公,与我和大祭司都没有关系。”   国王陛下正说到这里,身穿副主祭华丽祭披的埃蒂安从外面走了进来。他看见女公爵一行人,显然吃了一惊,但还是先向国王行礼,然后才说:   “早知陛下有客人在,我该换个时间来打扰。”   国王陛下和颜悦色地摇了摇头:   “没关系,是我让他们放你进来的,菲利克斯女公爵算不得外人。”   埃蒂安转过身,向菲利克斯女公爵行了礼,然后说:   “女公爵殿下我从前曾经见过,这两位是……?”   “这位是已故菲利克斯公爵的外甥女——”国王陛下一时没想起名字,顿了一顿。米兰达赶紧上前行了一个屈膝礼:   “米兰达。”   “——米兰达小姐。”国王陛下继续介绍,“至于这一位,可是个大名人,她是西菲利克斯领、同时大概也是全国唯一的一位女骑士,爱丽丝·昆特。”   虽说爱丽丝在来王都之前曾经想过,说不定会在这里再一次看见埃蒂安。不过她在想象这些的时候,可没预料过再次见面的场景是在国王陛下面前。她猝不及防,本能地做出第一次见面的样子,向埃蒂安行了礼。   埃蒂安显然也很吃惊,不过他比爱丽丝镇定得多,此时微笑着说:   “去年我在女公爵殿下的聚会上见过爱丽丝小姐一次,只不过没有说过话。这一次能够认识,实在是太好了。”   埃蒂安的举止极为得体,态度也十分符合他的身份,国王陛下显得十分满意。而爱丽丝却忍不住注意到,埃蒂安不仅相貌与国王陛下相似,就连他的声音,也与国王陛下有某种程度的相似之处。如果不是国王陛下刚刚特意提起埃蒂安大人的王室血统来源,或许她真要以为埃蒂安大人是国王陛下的儿子。   在她走神的这会儿,女公爵又与国王在一起寒暄了几句,随后宣布告辞,带着米兰达小姐和爱丽丝离开了国王的谒见厅。   一直到他们离开王宫之前,女公爵一直缄默不言。直到他们完全离开宫廷,坐到了马车里,女公爵才大笑出声:   “那个埃蒂安,果然是国王的私生子啊。之前我看见他的时候就觉得他长得像,一直还以为只是巧合而已……真是太有趣了。”   爱丽丝和米兰达一起睁大了眼睛:   “国王陛下不是说……”   女公爵用非常慈爱的眼神看着这两个单纯的姑娘:   “如果那位埃蒂安副主祭阁下的王室血统当真来自于波涅迪亚大公,国王陛下根本没必要亲自开口澄清这种事。”   “可国王陛下也提到了大祭司阁下,为什么您这么肯定?”米兰达试探着问。   女公爵的眼神更慈爱了:   “傻姑娘,如果大祭司有私生子,国王陛下才不会费心替他掩饰,更不可能把自己掺和进去。他只会用更巧妙的方法把这件事抖出去,好让大祭司为此焦头烂额,免得天天来找他的麻烦。”   涉世未深的米兰达小姐瞪大了眼睛,深深感到宫廷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实在太可怕了。但女公爵的答案只会让米兰达小姐心中的疑问更深,所以没过多一会儿,她又开始提问:   “国王陛下为什么会有个私生子?我在家的时候听他们说,国王陛下很爱王后。”   米兰达小姐的孩子话让女公爵忍不住笑起来:   “国王当然爱王后,他们之间的这场婚姻让北方稳定了将近二十年,如果换个人做王后,可达不到这样的效果。不过国王对王后的爱并不妨碍他爱别人……贵族联姻就是这样的东西,别把它想象得太美好了。”   女公爵的话让被父母要求到王都来寻求联姻对象的米兰达缩了缩身子。但人类强烈的八卦欲望占了上风,让米兰达小姐鼓起勇气,继续向她那严肃的婶婶提问:   “国王陛下有很多情妇吗?”   女公爵瞥了她一眼,似乎在衡量她是否已经到了可以讨论这个话题的年龄,最后还是回答了她:   “前后大概有过两三个吧,今天你们见到的那个女法师莉莉埃尔是和国王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从年龄上算起来,那位埃蒂安副主祭说不定就是莉莉埃尔生下来的。”   一直在一旁抿着嘴唇没出声的爱丽丝突然插话:   “她是魔法师,应该可以给自己配药,不把孩子生下来。”   女公爵似乎觉得这个话题聊得有点太过深入,她稍微皱了皱眉,但还是答了一句:   “或许国王陛下想要个红头发的孩子,利用那孩子拉近他与法师塔的关系,可惜莉莉埃尔生下来个金头发的,没办法派上用场,只能做个弃子,扔到圣殿里自生自灭。”   女公爵似乎已经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她倨傲地挑了挑眉,给那位年轻的圣殿副主祭下了个最终结论:   “可怜的孩子。” 第67章 新的任务。   女公爵当然是在说埃蒂安副主祭, 但听到她的那一声喟叹,爱丽丝感觉自己的心和眼皮同时跳了一下。   她没法控制自己不去想自己父亲的事。   爱丽丝知道她的父亲一定还活着,至少在她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一定还活着。毕竟如果他已经死了,她母亲也就没必要讳莫如深, 坚决不肯在她面前提那个名字。   曾经有一段时间, 爱丽丝非常想要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但自从她的母亲死后,她就很少再去想她父亲的事。一方面因为她确实没那个闲空, 从另一方面讲,那个人从来没有找过她,爱丽丝也就觉得没有去找他的必要, 干脆当做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那个人,这样还能更好接受一点。   等到她获得了女公爵的赐姓之后, 再考虑父亲就显得更没有必要了。她把这件事完全扔在脑后, 并且认为自己已经忘了。她对自己没有父亲这件事适应良好, 并不觉得有什么必要去改变这种现状。   爱丽丝原本以为, 事情会一直这样进行下去,不会有什么变化。却没有想到, 在她跟随女公爵觐见国王陛下时, 国王只说出了一个姓氏,就把她此前努力构建出的所有平衡全部摧毁。   她没办法控制自己不去想。   马车在王都的路上行着, 车里的三个人好半天都没有说话。不知过了多久,爱丽丝抿了抿嘴唇, 对女公爵说:   “殿下……我想去弗拉梅尔法师塔。”   女公爵对此并不意外, 她甚至连表情都没有什么变化,只是问:   “你想好了吗?”   爱丽丝点了点头。   “或许你没必要这么快做决定。”女公爵说,“我给你放三天假, 让你可以有时间好好想一想。到时候再告诉我你的答案,我会在三天之后给国王陛下回复。”   爱丽丝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必要再多想,但她确实需要一点时间做准备。女公爵既然这样说,她也就点头同意下来。马车将三人送回女公爵的住宅之后,爱丽丝回到马厩牵上“别扭”,骑马出了城。   爱丽丝去了不死罗姆的农庄。   一年过去了,罗姆的农庄经营得一般般,从远处上看起来比去年规整了一些,但和附近的其他农庄比起来,似乎还是显得有点散漫。考虑到罗姆从来没有做过经营农庄这样的事,他能做到这种程度,大概也已经算是不错。   她骑着马过来,看见罗姆正坐在房屋前面晒太阳。   听到马蹄声的罗姆抬了头,在阳光下眯起眼睛,看到骑在马上的少女:   “啊,你回来了。”   罗姆师父的语气平常,好像她不是走了一年,而是刚刚在外面遛了一圈马回来似的。他的这种态度,不知怎么,让爱丽丝觉得有点安心。   “我回来了。”她说。   爱丽丝下了马,来到罗姆师父身边,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罗姆师父扶着她的肩膀把她拉远一点,仔细打量她的面容。   “变得好看了。”他这么评价着,“不过一年没见面,就长大了这么多,小孩子真是不可思议。”   爱丽丝想跟罗姆师父说,她不是小孩子了,但她又哭又笑,完全没有空说那些话。她到这里来,原本想要跟罗姆师父说有关她父亲的事,听听他对此事的看法,可是当她看见罗姆师父之后,突然意识到那些似乎都是不必要的。跟罗姆师父在一起,只说和罗姆师父有关的事情就可以了。   “看看你,这么大的姑娘了,居然还要哭,实在是太丢人啦。”罗姆师父一边说着嫌弃的话,一边用手指替她揩干了眼泪,“这一次要在我这里待多久?”   “三天。”爱丽丝说,“三天之后,我要从这里出发前往东边的弗拉梅尔法师塔,完成国王陛下委托的任务。”   “现在国王陛下也要委托你做事吗?不愧是我不死罗姆的徒弟!”罗姆师父就算是夸奖人,也非要顺便夸一夸自己不可,“不过,东边的法师塔可不是什么可以轻松前往的地方,就算是国王陛下派你去的,你也必须打起一百二十万分的精神。”   “师父有去过那边吗?”   “只去过一次。”罗姆师父说,“是为了向一位法师缴纳任务物品,按理说不应该遇到什么风险,但实际上……那几乎是我人生之中最危险的一段旅程。总而言之,那里是在暗夜之神掌控之下的区域,比你去过的所有地方都要危险得多,在前往东部之前,你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   罗姆师父把事情说得那么严重,让爱丽丝有点吃惊:   “比战场还要危险?”   “比战场还要危险。”罗姆师父的态度非常严肃,“在战场上,你至少知道自己应该防备些什么。但在暗夜之神控制之下的地域,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即使睡觉也不能放松警惕。那里可没有什么规则和法度,只是弱肉强食,而且法师们都很疯,若稍有不慎,你甚至不会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死的。”   说到这里,罗姆师父似乎想到了什么特别令人不舒服的事,脸上露出特别厌恶的表情:   “而且,那里到处都是‘乌鸦’。”   罗姆师父这么说,爱丽丝感觉有点奇怪。他们总是在战场上来来往往,早已经见惯了“乌鸦”,为什么罗姆师父会在此时特别提起这种事?   “不是一般的‘乌鸦’。”罗姆师父告诉她,“在暗夜之神控制的区域,‘乌鸦’们会格外肆无忌惮。他们甚至真的会把死去的人制作成傀儡,让他们穿上黑袍戴上面具在街上乱走,除非他们摘下面具,否则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路上遇到的‘乌鸦’究竟是活人还是死人。”   爱丽丝可从来没想过,世间流传的那些‘乌鸦’恐怖传说居然会是真的。虽然她并不特别害怕死人,但听到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事,大概谁都不能轻易接受吧。   爱丽丝打了个哆嗦。   “不过只要足够小心谨慎,以你的实力,应该还没不至于真的死在那里。”罗姆师父这样总结,“虽然那是个让人去了一次就不想再去第二次的地方。不过去一趟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至少可以让你对这世界有点了解,看看它到底能够怪异到什么程度。”   罗姆师父的提醒尚且不足以让爱丽丝打消前往东部的念头,况且罗姆师父的本意也并不在此,只是要提醒爱丽丝一下罢了。爱丽丝在罗姆师父这里住了三天,师徒两个没有再进行什么很认真的对话,只是自然而然地在一起生活,好像从前一样。   在这几天里,爱丽丝并没有一直考虑与自己父亲相关的事。在最初的震惊过后,她反而更多地想到女公爵所言埃蒂安大人的身世。爱丽丝从未想过,埃蒂安大人的人生之中,居然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甚至他所面对的情形,比她还要复杂。   他知道国王陛下是他的父亲吗?   爱丽丝几乎没法想象,埃蒂安大人究竟是在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面对国王。与此同时,她也在想象,如果她真的找到自己的父亲,她会以一种什么样的表情面对那个人。但她始终没有想象出来,或许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在她真正面对自己的父亲时才能得出。   爱丽丝已经下定了决心。   到了第四天的早晨,爱丽丝依约回到了女公爵的宅邸,在书房找到了她。女公爵看着爱丽丝的眼睛,很认真地问:   “寻觅自身来处的旅程往往令人不快,你能够找到的答案或许并不是你想要知道的,你已经下定了决心吗?”   “是的,我已经决定了。”   女公爵点点头:   “你知道国王陛下为什么要派你前往北地吗?”   “是想要与弗拉梅尔家族为首的魔法师们组成联盟,一起对抗北地的雷切尔伯爵吧?”   女公爵点了点头:   “以雷切尔伯爵为核心的北地联盟,一直都是国王陛下的心腹大患。近些年来雷切尔伯爵的势力已经大到了让国王陛下也要感觉不安的程度,所以他才会想要和东边的魔法师们联盟。我想他是认为,派一个有着与弗拉梅尔家族相同颜色头发的人,事情会变得好办一点。但是你也要知道,雷切尔伯爵在宫中的消息非常灵通,虽然国王陛下在说这件事的时候并没有其他人在场,但雷切尔伯爵一定会从其他的渠道了解到这件事,并且想方设法阻止你将这封信送到国王陛下手上……你明白吗?”   与自身身世相关的情形或许会让爱丽丝感到犹豫,任务本身可能遇到的阻碍,反而不会让爱丽丝感到特别棘手,她答应了一声:   “是。”   女公爵看着她的神情,知道她的决心不会更改,于是转过身去:   “除了国王陛下的任务以外,我也有一点事想要交给你办。”   女公爵拿出那个爱丽丝非常熟悉的盒子,将它交到了爱丽丝手上:   “你从北地替我带回来的珠冠上曾经有着防护的法术,可惜已经被打破了。它回到我手里之后,我曾要求梅瑞狄斯夫人帮我恢复上面的防护法术,但梅瑞狄斯夫人对我说,只有极为高超法师才有能力将这种破碎的法术重新连缀起来。所以我请你把它带到东边,请求法师塔的大法师为它重新附魔,恢复原本的模样。”   爱丽丝没想到,当初她经历重重困难拿到的珠冠,此时居然又被交到了自己手上。爱丽丝捧着盒子,向着女公爵许下了郑重的承诺:   “殿下放心,我一定做到。” 第68章 国门之前。   大陆东部的那一大片区域并不属于这个国家, 但也不是独立的公国,不处于任何贵族的统治范围之内。倘若非要提起那里,人们一般只是模糊地称之为“东边”,或者“暗夜之神统治的区域”。   虽然人们一般习惯于这样说, 但实际上, 神明当然不会像贵族那样直接统治一个国家或地区。因此一直以来, 东部地区基本上处于一种完全无序的状态,对于一般的访客来说, 很难说那里和总在打仗的南部相比,哪边会显得更糟糕一些。   不过对于选择在东部地区常住的居民们来说,无序并不一定是坏事。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 许多本应难办的事情会变得特别简单。在许多总是习惯于游走在法律边缘的魔法师和死灵法师们看来,保持遵纪守法实在过于困难, 维持道德底线更是难以做到。对他们来说, 还是生活在没有法律和道德约束的东部地区更自在些。不过想要追求这种自在, 通常都得具备一定的实力, 否则说不定哪一天,就会死在其他追求自由的人手上。   不过生活在东边的人倒也不是全都实力超群, 这里虽然没有法律, 多多少少也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比如说, 通常不会有人去招惹穿黑袍戴面具的“乌鸦”,也不会在酒馆或者妓院里杀人。这类的规矩让暗夜之神三位眷属神明的信徒也可以在这里生活, 这不仅是出于对神明的尊重, 也是为了让在这里生活的法师们可以过得更舒坦些。   除此之外,一些没有太多实力独自居住的人,通常都会依附于一些比较大的组织。这些组织的成员都有明显的标记, 遇到危险时即使不认识也会选择互助。蝼蚁自有蝼蚁的生存法则,对于这些大型组织的成员来说,只要活得小心一点,不轻易招惹到什么危险人物,要在东边存活下来,倒也不是那么困难。   虽说整个国家之中到处都有暗夜之神及其眷属神的信徒存在,不过大部分有志于成为魔法师或亡灵法师的人都会选择住在东边,按照他们的说法:“光明之神治下的国度显得有点太亮了。”他们还是更习惯在暗夜之中生活。如果有人适应不了这种生活,也随时可以走,毕竟,出入东部是完全自由的。   不过生活在王畿的那些遵纪守法的普通人,可不希望东部的那些妖魔鬼怪随意进进出出。这边有国王,也有法度。不能容许有人把东部的那种“自由散漫”带到这里来。幸好王畿与东部地区之间有一条河作为界线,可以把两边完全分隔开。整条河上只有一座桥,国王在这里派兵守卫,只允许没有被通缉过、也不夹带违禁品的守法居民进入国门。至于那些想要离开这个国家,自愿进入东部的人倒是可以自便,国王的卫兵并不会对其进行阻拦,甚至没兴趣检查里面是否有通缉犯。   每天都有很多人在两边来来往往,他们披着黑斗篷,用兜帽遮住脑袋,尽力隐藏身份,只在斗篷的胸口处别一个别针,以便昭示自己并非孤身一人,而是某个组织的成员。虽说从这里经过的绝大多数人看上去都显得有点鬼鬼祟祟,不过其中通缉犯的比例实际上并不是很高,更多的只是普通的商人。他们把各种日常用品倒卖到东边,从那里换取一些由魔法师制作的物品带回来。这类生意的利润非常丰厚,完全值得人铤而走险。   这一天,有一位旅客来到了边境国门。   这位年轻的骑士骑着一匹高大的黑色骏马,身材纤细,腰背挺直,学着其他人的模样,用黑色的斗篷来掩盖身份,胸前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的别针。这位骑士似乎已经很努力地在模仿他人,但无论怎么看,他的模样都与其他前往东部的旅客大不相同。   每当这条路上出现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新人,所有从附近经过的人,都免不了要多看两眼,猜测这位旅客的身份。一半人把她看做是危险人物,应该离得远一点,另一半人则认为她是可以被宰一刀的肥羊。或许他们的想法都没有错,有的时候,这两种角色可以无缝切换,到底是危险分子还是肥羊,要看这位新客的暴躁程度,和骗子本人的能力。   今天出现在这里的新客,当然是爱丽丝。   她带上国王陛下的信和女公爵的珠冠,在身上穿好锁子甲,在行囊里装满金币,花了五天时间从王都来到东部的边境国门。在来到这里之前,爱丽丝对东边的了解就只有罗姆师父给她说的那么一点。她已经尽力准备,带上了所有她认为需要带的东西。并且为了避免在旅途中出现一些不可控的状况,她把“别扭”留在了王都女公爵的马厩里。   要说服瑟西里安再次变成马形与她一起走,算不上什么很困难的任务。虽然他经常抱怨变成马形让他很不适应,但每当爱丽丝需要的时候,他从来都会主动变化身形,化身为全世界最可靠的坐骑“瑟西”,救她于危难之间。   爱丽丝以为自己已经为旅行做了充足的准备,然而到了这里之后,她才发现自己的准备实际上还完全不够。她在街边的小贩手里临时买了一件黑斗篷套在身上,勉强让自己的颜色和其他人保持一致,但除此以外的东西……她就弄不到了。   她骑马停在桥头,就连自己都能感觉得到,所有人都在看她。   这让她觉得怪紧张的,不过她没时间在这里多做停留,爱丽丝还是决定迅速通关,先进入东边再说。   桥不算很宽,要过关的人却很多,爱丽丝牵着马向前,一个同样牵着马,看起来像是个小贩的家伙挤到她旁边跟她搭话:   “第一次来东边?”   爱丽丝有点警惕地看了那人一眼。她倒是很想说不是,不过她自己也知道,这副模样大概瞒不了人。   “啊……是的。”   “您这样子可不行啊,如果没人带着,肯定会被人骗的。”那小贩一副好心的样子,“虽然大家都说,每个刚来东边的人都会被骗三次,但如果能有一位专业向导陪着,那可就不一样了。无论您想去哪,只要半个金币,我保证您一路顺利,到哪都能住上最舒坦的旅馆。如果您对我这个向导满意,分别的时候再给我半个金币,那就足够啦。”   爱丽丝又看了他一眼:   “我以为你是个小贩。”   “我当然是小贩,话说回来,在这个世界上,有谁不是小贩呢。我不过是利用我所知道的信息,额外多挣一点点辛苦钱。反正不管您去哪,我都可以顺路卖我的货,两方面都不耽误……您看怎么样?”   这家伙口齿还挺伶俐的,虽然有些油滑,但并不算很讨厌,在这种场景下遇见,甚至多少还会让人觉得有点放心。他要的钱其实也不多,所谓的半个金币也就是五个银币,对爱丽丝来说,这算不得需要多加考虑的数字,而他提供的服务,又确实是爱丽丝需要的——到现在为止,她还不知道弗拉梅尔法师塔应该往哪个方向走呢。   “好吧。”爱丽丝说,“我或许确实需要个向导。”   “您真是个痛快人!”那小贩模样的向导大声地赞赏着,“和您这样的人打交道真让人心里畅快……看您这模样,您是到东边来给武器附魔的?”   爱丽丝背上背了那么大一把没有附魔的巨剑,被人这样猜测并不奇怪,她也就顺势答应下来:   “啊对。”   “从这就能看出,您可真是个行家。”他一边说,一边竖起大拇指,“国内贩售附魔武器的家伙都是些奸商,至于那些魔法师……除了国王陛下和各位领主大人身边还有几个像样的,其余的不过是些魔法学徒罢了。像样的魔法师绝对不会离开东边,绝对不会。您亲自跑一趟到东边来附魔,虽说麻烦一点,肯定能省不少钱。做出来的效果也不是国内的那些学徒店可以比拟的。”   这家伙的口气很大,态度也相当有趣,可以想象得到,跟这家伙同行肯定不会无聊。   “你有什么推荐的地方吗?”   “看得出来,您是在试探我。”他嘿嘿一笑,“如果我说出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来,您肯定立马知道我是个骗子。要给武器附魔,当然要去正规的法师塔。东边的法师塔数量可不少,最出名的当然是弗拉梅尔法师塔——谁都知道,弗拉梅尔法师塔可是法师们心目中的圣殿,此外就是维奥蕾法师塔和露夜法师塔,这两处的创建者都是从弗拉梅尔法师塔独立出来的大法师,法师塔本身也都有好几百年的历史。这几处地方附魔的手艺高超,不过价格实在高得要命,只有国王王子或者公爵侯爵那样的大贵族才能消费得起。”   “除此以外的地方呢?”   “您可算是问对人了,说起东边的法师塔,就没人比我更了解。”他一拍胸脯,“距离国门这边不远的地方就有几座法师塔,虽说比不得上面那三处,建塔也有百来年光景,附魔水平绝佳,价格公道,保证让您满意。”   谈话进行到这里,他们已经下了桥。人潮向四面八方散去,爱丽丝则继续跟着这个人往前走。这会儿已是中午,天气有些热,爱丽丝掀起兜帽,捋了捋头发。   她的红发在阳光下特别显眼,她身旁的那家伙看见她的红发,脸色顿时发青了:   “啊……我不知道您是弗拉梅尔家的人!打扰了!”   他说完这几句,立即准备脚底抹油,却被爱丽丝一把揪住了衣领:   “别走。”少女似笑非笑,看起来像是一个危险人物,“我确实需要个向导带我去弗拉梅尔法师塔,既然你撞过来,就由你来带路吧。放心,说好的半个金币,我会依约支付的。” 第69章 欺诈艺术。   在被爱丽丝胁迫、不得已当真成为了向导的科里莫看来, 今天真是非常不幸的一天。   科里莫长期住在东边,生活很有规律,他每天都早早起来,在马褡裢里装上棉花, 让它看起来鼓鼓囊囊的, 然后牵上马, 赶着国门打开,就立即过去排队。他是守法良民, 从来不在包裹里夹带走私品。在国门这儿驻守的卫兵跟他很熟,检查也只不过是意思意思,十次里顶多认真检查两次, 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挥挥手就让他过去了。   过了国门之后,他就找个不起眼的地方等着。一直等到有看着像是肥羊的人出现才会上前, 装出一副无比热情的样子搭讪。   大部分初次前往东部的人, 警惕性都不会太高。尤其很多人处在两眼一抹黑的状态, 见到他这样的“热心人”, 难免要上了勾。   科里莫与人谈话十分注重技巧,他主动提出要帮人带路, 但从不免费提供服务, 他提出的价格会让大多数人觉得稍高,但仍在接受范围之内。这样的形式反而让他更容易被相信。对方只当他是个小贩, 卖货途中顺便赚几个带路钱,哪里想得到眼前这人压根不是小贩, 只靠着吃黑店的回扣过日子。   像科里莫这样的人, 国门口有不少,只不过大多数都不敢招惹带武器的骑士,只挑一般旅人下手, 赚个旅店回扣也就算了。科里莫自称欺诈艺术家,手法精细,胆子又大,绝非一般的骗子可比。他专门挑带武器的人下手,为他们介绍给武器附魔的“法师塔”,赚到的钱比给一般旅客带路多十倍。   介绍法师塔,是件非常需要技巧的事,科里莫称之为“艺术”。他先跟骑士们列出最出名的法师塔名称,再说些广为人知的中等法师塔,添上些十分靠谱的介绍。一般骑士们来东边之前,多少都做了功课,对方听他说得都很靠谱,也就会慢慢放松警惕,等到这时,科里莫再悄悄地将他推荐的地方,夹在几个一般人能叫得出来名字的法师塔之中。   这样,到这里来的骑士虽然没听过他所说的地方,大致也不会起疑心,最终总会跟着科里莫走到他想要领他们去的地方。   科里莫把人带去的“法师塔”,就在距离国门不远的地方。不过他总会绕许多路,让人不能轻易找到。这座“法师塔”不过是几个从真法师塔里肄业的学徒,找到一个野法师废弃不要的塔楼稍作加固,再使上几个幻术,让它看起来仿佛高耸入云,这样就算是成了。   就算是心中略有疑虑的人,看到这像模像样的“法师塔”,心中的疑虑也会打消。八成会掏出钱来,在这里让他们给武器或防具附魔。   几个没毕业的法师哪里懂附魔,不过是给铠甲抹上一层蓝色荧光粉,让铠甲看起来有点像是被附过魔的模样。卖的附魔宝石也是用废料重新加工来的三流货色,便宜是真便宜,大概发动不了半分钟,里面的法力就要用光。   谁要是拿他们几个处理过的武器和防具上战场,那才真叫倒了大霉。倘若有人侥幸没死,再回到东边来找他们算账,就会发现他们根本找不到那“法师塔”的具体位置,即使找到了,门口的牌子也已经被换掉,无论如何找不见原来的人。   科里莫这一手,基本可以称得上是百试百灵,几乎从来没失过手,没想到这一次居然眼瘸,遇上了这个红头发的女骑士。   他们这些“诈欺艺术家”有一条必须遵守的准则,那就是千万不可招惹弗拉梅尔家族的人。这倒不是因为弗拉梅尔家的人与他们有什么约定,主要是因为弗拉梅尔家族在东部的势力太大,若是招惹了他们,砸了饭碗还是小事,八成小命难保。因此科里莫看见爱丽丝的红头发之后,第一反应就是要跑。   很遗憾他遇到的人是爱丽丝。   爱丽丝确实年轻,又是个女孩,很容易被人轻视。但她可是被老佣兵罗姆师父在酒馆里培训出来的,与三教九流都打过交道,对诈欺艺术家们的这一套不算太陌生。再加上她一向有着认真攒钱存钱的好习惯,绝对不会把精打细算攒下的钱轻易交到别人手里,也就更不可能受骗。   不过老罗姆师父的攒钱教程中可不仅仅只有防骗:   “这样的诈欺艺术家通常都对当地极为熟悉,人脉又极广,但通常身体羸弱,胆子又小。如果能识破他们的伎俩,以腕力迫使其屈服,再多少给他们一点甜头,或许……还真能省下不少钱和时间。”   总结成一句话,擅长精打细算的罗姆师父,就算是遇到个骗子,也必须将他们的最后一滴价值全部榨干。   爱丽丝原本就打定了主意,想要找一个当地人帮忙,这家伙既然自己撞上门来……那就是他了。   爱丽丝牵住了他的马,拿走了他的钱包,美其名曰“替他保管”,让他没法轻易逃跑。科里莫哭丧着脸看向爱丽丝:   “您要怎样才能放过我?”   “就像我说的,我需要一个向导。”爱丽丝说,“带我去弗拉梅尔法师塔,我不仅放过你,还会给你一笔钱。但如果你不喜欢这个提议,我也不介意再把你带回到国门那边,把你交给当地的领主,我相信那边的地牢肯定有很多位置可以留给你这种专骗骑士的家伙。”   “您既然是弗拉梅尔家的人,何必非要在这儿为难我呢?”   “我不是弗拉梅尔家的人。”爱丽丝平静地说,“我只不过是碰巧长了这么一头红头发。”   看科里莫的眼神,他显然并不相信爱丽丝的这种说法。不过爱丽丝也不需要他相信。   “好吧。”当科里莫意识到至少今天他肯定跑不掉之后,就又恢复了生意人的姿态,“既然您坚持,那么我就陪您走一段。我是个不错的向导,弗拉梅尔法师塔离这里很远,您得多出一点。”   虽然爱丽丝对弗拉梅尔法师塔的具体位置不够清楚,不过这点事她还是知道的。   “没问题。”她痛快地答应,“你也得保证,在带我前往弗拉梅尔法师塔的过程之中,不做任何欺骗我的事,也不试图逃走。”   “我保证。”   两人站在路边谈好了价钱,爱丽丝从自己的行李里拿出了一枚立约指环:   “既然都已经说好了,那就把这玩意带上吧。”   科里莫看见那东西,吓得立即往后一跳:   “有必要吗?!”   “这里可是东边。”爱丽丝说,“你也说过,每个来东边的人都会被骗三次,但是刚巧,我这个人不是很喜欢被骗。”   爱丽丝拿出来的立约指环,是梅瑞狄斯夫人在女公爵的示意下特别替她准备的。刚拿到手里的时候,爱丽丝还觉得带这东西有点小题大做,不过这会儿看来,如果没有这玩意,爱丽丝还真是不怎么放心。若是要把这东西戴在一个普通向导的手指头上,爱丽丝多少会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遇到像科里莫这样的人,就完全用不着良心不安。   科里莫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特别会审时度势。他看看爱丽丝的表情,认命地伸出了手。   爱丽丝当然不会把这么贵重的立约指环直接放在他手里。她拉起他的手指,把指环套在他手上,向他露出善意的微笑。而科里莫就像是个被包办婚姻的新娘子,虽然实际上想哭,但仍是不得不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契约成立,这下您可以放心了。”   “等我顺利抵达弗拉梅尔法师塔,指环就会自动脱落。”爱丽丝说,“在此期间,我会好好待你的。”   这种如同悲剧预警的话并不会给科里莫带来多少安慰,戴上这枚立约指环,意味着诈骗艺术家从未失手的记录被彻底打破,职业生涯遇到了重大危机。此时他的眼神空洞,看上去已经完全丧失了活力。   “别这么沮丧。”爱丽丝说,“我是个好老板,不会亏待员工。带我去找家酒馆吧,我请你喝一杯。”   平日里,每当结束一整天的工作,科里莫很喜欢去喝一杯。如果哪天碰上了肥羊,他甚至还会大方地请酒馆里运气不够好的其他同事也喝一杯。那里是他重要的休闲场所,平常他绝对不会把“客户”带到那里去,他可不希望哪天回去酒馆喝酒时,发现有人等在那里堵他。   不过这一次他还没开始就已经失手,再坚持这个……好像也没必要了。   科里莫把爱丽丝带去了他平常去的酒馆。   这里所有的人都是科里莫的老熟人,看见他来,都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嘿!科里莫,今天生意怎么样?”   科里莫摆摆手,一脸虚脱相。   他径直走到吧台边上坐下,爱丽丝坐到了他旁边,自来熟地跟酒保打招呼:   “给这家伙来一杯他平常喝的,给我来一杯淡麦酒。”   酒保看看科里莫又看看爱丽丝,多少有点疑惑。他知道科里莫从来不把工作带来这家店,但要说爱丽丝这样一位女骑士会和科里莫有什么其他的关系,又未免显得太奇怪了。   他看向科里莫,试探着问:   “这位小姐……是你的亲戚?”   “啊,不是。”爱丽丝笑眯眯的,看起来心情好极了,“我是他的新老板。” 第70章 熟人酒保。   “新老板?”酒保显得有点莫名其妙, 注意地打量起爱丽丝来。   然后,他停下了手上的活,以一种非常疑惑、又非常不确定的语气询问:   “你是……爱丽丝?”   爱丽丝未曾报上的名字,在这从未到过的东边, 猝不及防地被一个酒保叫出来, 这让她浑身一凛, 赶快揉了揉眼睛,注意去看那酒保的脸。   酒保的面孔方才一直藏在阴影里, 看不清楚,此时他走到有光线的地方,让爱丽丝看清了他的面容。爱丽丝捂住了嘴巴, 低声惊叫:   “天哪!你是休利特!”   爱丽丝做梦也想不到,天下竟然会有这么巧合的事。她来到东边第一天, 就碰上了她当酒馆女侍时候的老板。   数年未见, 休利特的模样多少发生了一些变化, 看他的脸就知道, 他最近过得大概不算很好。虽说当年在波兹塔的时候,他看起来也不是很有精神, 不过现在他比那时候还瘦一些, 眼睛周围挂着一对硕大无朋的黑眼圈,看起来好像最近一直都没好好睡过觉。   “你的这一杯由我来请客吧, ”休利特露出一个笑,指了指坐在一旁的科里莫, “不过那家伙的酒钱还是要付。”   “啊, 没关系的。”爱丽丝掏出了银币放在桌上,“你不是这里的老板吧?”   “不,只是酒保而已。”休利特稍稍叹了口气, 给爱丽丝找回零钱,“在东边要开家酒馆可不容易,更别提我原本就没什么本金,来这儿的一路上,差不多都花光了。”   爱丽丝了然地点点头,没有再多问。看看他的脸就知道,很多事情实在不必问得那么清楚。   但除此以外,她还有想要问他的事,比如说,莉娜到哪里去了。   离开波兹塔城之后,爱丽丝最想念的人就是莉娜。她在酒馆工作的那段时间,如果没有莉娜的关照,肯定会过得非常困难。那时候她刚失去母亲不久,莉娜在某些方面就像是妈妈一样,非常温柔地关心着她。虽然莉娜的年纪实际上没有那么大,但爱丽丝多少觉得她就像自己的母亲。   爱丽丝很想提一提莉娜,但她有点不敢问。当初休利特被迫关店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他和莉娜不太可能一起走。或许现在他根本就不知道莉娜在哪。就算他知道,爱丽丝也很害怕自己再看见莉娜之后,会发现她已经失去了当初的活力与笑容。爱丽丝觉得,如果莉娜看起来也像休利特这样苍白疲倦,她怕自己会崩溃的。   科里莫在旁边吃惊地看着这场面,忍不住插嘴:   “啊呀,早知道你是休利特的熟人……”   爱丽丝瞥了他一眼,他讪讪地闭上嘴巴,拿着休利特给他倒的酒,走到一边去,给爱丽丝和休利特留出一点能说话的空间。   “这家伙倒是挺听你话的。”休利特有点不可思议地看了科里莫一眼,又转回来看向爱丽丝,“所以……你为什么来这儿?怎么又成了科里莫的老板?我记得当初你是和那个佣兵罗姆走了。”   爱丽丝想起自己刚才那样子全被休利特看见,多少有点尴尬。   “稍微……有一点事。”爱丽丝模糊地答了一句,看见休利特不确定的眼神,又找补了一句,“我和这家伙可不是一路人,我是要去弗拉梅尔法师塔,找这家伙给我带路而已。”   “雇科里莫当向导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休利特忍不住小声提醒她,“小心上当。”   听了这一句话,爱丽丝居然感到松了口气。   虽说再次见面是在这样的地方,虽说已经这么长时间没见到过,但休利特还和从前一样,心肠总是那么软。   他该知道,在这里对提醒她这种事,是要担风险的。   “没关系,我知道他是个欺诈艺术家。”爱丽丝说,“我有牵掣他的办法。”   休利特未置可否,他的目光从爱丽丝背后背着的巨剑转移到了她的头上,爱丽丝招牌似的红头发在酒馆里显得格外醒目。   在东部,没有人不认识弗拉梅尔家的红头发。   “你要去那座法师塔找你的家人吗?”休利特问。“当初在波兹塔的时候,谁能想得到呢。没有父母的孤儿小女孩居然出身自东边最有势力的魔法师家族。”   爱丽丝知道他是误会了。不过这样的误会对她来说还挺方便,而且……也不能说他猜的完全不对。   “差不多吧。”爱丽丝说,“一直以来我都很想知道,我父亲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虽然这话多少有点敷衍的意思,可她说到这里,突然感觉鼻子有点发酸,好像这句话触动了她体内的一个什么开关一样。她大大地喝了一口淡麦酒,把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压下去。   “总之,能看见你真高兴。”休利特总结了一句,脸色变得好看了一些,“当初看你跟着那个佣兵走了,我多少有点担心你到底能不能活得下去,不过以目前的情况看,我之前大概是多虑了,你似乎过得挺好。”   如果不是在这样一个地方,爱丽丝会想要跟休利特多说一点话,给他讲讲自己是怎么从佣兵变成了女公爵的骑士。不过酒馆里人太多,爱丽丝不是很想把自己的身份嚷嚷得尽人皆知。而且她不会在这里停留太久,爱丽丝觉得,她还是应该问问莉娜的事,否则她会后悔的。   “你知道莉娜去哪了吗?”   “她也在这里,在给一个法师打杂。”说到这里,休利特的脸色又阴沉了一点,“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来过了。”   看着休利特的表情,爱丽丝意识到她似乎是对他的生存状态有点误解。这家伙可能并不是特别缺钱或者怎么样,导致他眼圈深黑的主要原因,可能是……莉娜?   爱丽丝大致还能想得起来从前他俩一起在酒馆时的相处模式,那时候他们俩大概还不算是真的在一起,不过休利特对莉娜的好感谁都看得出来,比较起来,莉娜多少更像是被他感动了才和他在一起的,总之两个人之间,休利特明显有点弱势。   爱丽丝很想问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眼下的气氛实在不适合谈论这个。这时候她瞥见坐在角落里桌子旁的科里莫正在对她挤眉弄眼,显然是有话想要说。   爱丽丝向着休利特举了举酒杯,站起身,换了个位置坐到科里莫的对面:   “有什么事吗?”   “我不是有意偷听,”科里莫对她说,“但我刚才确实在不经意间稍微听到了一点你们之间的对话……”   爱丽丝看了他一眼。   “好吧,我确实是尽力竖着耳朵听来着,”他改了口,“不过这不是重点,我想说的是,我知道休利特是怎么回事,也知道他那个女朋友莉娜是怎么回事……你想听吗?”   爱丽丝冲他一扬头,示意他快讲,科里莫嘿嘿一笑,冲着爱丽丝摇晃自己的杯子,杯子里已经没有酒了,只剩下冰块在哗啦哗啦响:   “今天在大太阳下面站了一整天,我可是太渴啦。”   爱丽丝招呼休利特给科里莫倒了一杯酒,科里莫大口灌下麦酒,舒爽地叹了口气,他看着休利特回到吧台,然后对等待着的爱丽丝先抛出了一个结论:   “他确实是被甩了。”   科里莫清清嗓子,继续说:   “我认识休利特已经好几年了,认识他女朋友莉娜的时间虽说没那么长,这些年里大概也见过几面。他们俩大多数时候都甜甜蜜蜜,不过休利特做酒保赚的钱太少,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俩似乎一直没下定决心正式在一起……”   科里莫又喝了一口酒,继续讲出自己的观察:   “他俩之间的关系原本一直都不错的,不过最近一年以来,莉娜找了一份给独立法师打杂的工作,之后两个人之间就经常有摩擦……总之差不多一个月之前,他们好像又大吵了一架,然后……休利特就变成这样了。”   好吧,从这个形容来看,他好像确实失恋了。   爱丽丝转头看向休利特,他那失魂落魄的样子真可怜。   如果是别的事,爱丽丝或许还能帮上忙。不过感情的事最好还是先别掺和进去。爱丽丝跟科里莫一起喝完了酒,给休利特留下双倍的小费,就一起走出了酒馆。   科里莫喝了两杯酒,又讲了休利特的八卦,整个人总算恢复了一点精神,不再是刚才那副虚脱相。他在酒馆里的时候很认真地观察了爱丽丝钱包的尺寸,断定他的这位新老板虽然讨厌受骗,但确实有钱,然后就打定了主意要多多讨好爱丽丝,尽量服侍得她满意,好让她能主动从她的钱包里多掏出一点钱来:   “老板,下面咱们去哪?这附近所有的旅馆我都特别熟,保证给您拿到最优惠的价格。您想要去住给最尊贵客人准备的贝阿特丽丝大饭店吗?我和那儿的人很熟,能让他们把最高级的套房准备出来。”   科里莫确实和附近几家旅馆都有联系,能拿到相当优惠的价格。平常他若是带“肥羊”去住,当然要把折扣和佣金全部收入自己囊中,不过这一次有戒指的束缚在,他把爱丽丝带去,就只能收到一点佣金了。平常他根本看不上旅馆给的那点佣金,不过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科里莫觉得,有佣金赚也不错。   可惜他的老板实在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阔佬,爱丽丝只用了一句话就打消了他对这次旅行的全部期待:   “住旅馆太贵了,你住的地方在附近对吧?今晚我们就先住你家了。” 第71章 无限穹窿。   “不不不, 这不合适吧?您看,像您这样一位高贵的小姐,怎么能到我那窝里暂住?我那里乱糟糟臭烘烘,您去了准保嫌恶心。”   “我可不是什么小姐, 也跟高贵搭不上边。”爱丽丝压根不上他的当, “我是佣兵出身, 好多时候只要头上有半爿屋顶,就算不错了, 屋子臭也没什么要紧,我还在死人堆里睡过觉呢。”   科里莫的状态又肉眼可见地萎靡下去,整个人都塌缩了。   爱丽丝一扬头:   “带路。”   科里莫能有什么办法呢?他只能听从。立约指环就在他手指上时不时的发烫, 提醒他他其实一直都在违约的边缘晃悠。他不太清楚当初这个指环在制造时究竟是怎么做的设定,但无论如何, 他不太想冒险试验。   既然老板说想住他家……那就来吧。   一般来说, 像科里莫这种靠欺诈生活的社会残渣, 通常不会有固定的居所, 但科里莫以“艺术家”自居,自认绝对不会被人发现他的住址, 所以并不经常搬家, 只在觉得有必要的时候,偶尔去熟悉的旅馆住两天。他有一栋带马厩的小房子, 布置得实际上还挺不错,就是稍显小一点, 马厩也窄。不过他向来一个人住, 又从未想过会带来什么访客,这个尺寸对他来说该说是正好。   科里莫先把爱丽丝带到了马厩。   这马厩是给他那匹矮脚小母马准备的,不仅地方小, 棚顶也挺矮,瑟西里安要是勉强进去,肯定不舒服。   瑟西里安不是很愉快地嘶鸣了一声。   爱丽丝摸了摸马鼻子:   “瑟西,怎么了?”   以马的形态现身的瑟西里安,并不能同时在爱丽丝的脑海里说话,只能像一匹真的马一样嘶鸣,委委屈屈。   科里莫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您的马肯定也觉得我这地方实在太惨。我的杰奎琳倒是不介意跟别的马共享马厩,不过您这么好的马住在这儿实在太委屈了点……我知道附近就有一家不错的旅馆,马厩又大又宽敞。房间干净,而且还特别便宜。”   科里莫把“特别便宜”几个字咬得非常重,生怕她听不清楚。   “不要紧,就让它在这儿吧,它是个好孩子,绝对会乖乖的。”当爱丽丝想省钱的时候,就算瑟西里安也无法动摇她的决心。她拿出对付“别扭”的法子,凑过去亲了亲马鼻子。   黑色的骏马一下子僵住了,爱丽丝拨弄了一下它的马鬃,顺顺利利把它牵进了马厩。   “现在去你房间里看看。”她转头冲科里莫说。   科里莫明白他已经别无选择,只好拿钥匙开了门。   科里莫的家没有他之前描述得那么乱,这家伙对生活品质要求挺高,甚至称得上有情调,种种摆设都是精心设计。衣架上除了挂着作为“工作服”的黑袍子以外,还有几件看起来挺帅气的衣服,大概是约会的时候用的。爱丽丝从未去别人家里做过客,也没住过什么有生活气息的房子,饶有兴致地四处参观。已经彻底认命的科里莫到厨房去,把现有的食材凑合凑合,给他们俩做了一顿晚饭。   晚饭是炒面条,这种食物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把各种各样的食材全都放进去,而不会显得有什么不协调。科里莫知道自己大概有一段时间不能回来,所以要趁此机会把家里存放着的新鲜蔬菜全部吃光。   其实按照爱丽丝平常的习惯,她更喜欢在每一顿饭都吃点肉。不过既然有免费的晚餐,爱丽丝绝对不会提出反对意见,更何况,这家伙的手艺居然还不错。爱丽丝越发觉得,她找到这么个向导还真是做对了。   晚饭后稍微消化消化,就可以睡觉了。   科里莫只有一张床,不用说,床当然是要让给老板睡。他找出平常不用的毯子,铺在沙发上,就这么对付一宿。   或许因为这一天对科里莫来说实在有点过于艰难了,他刚躺到沙发上,就传出均匀的呼吸声,显然是马上就睡着了。   爱丽丝也躺下来,不过她没能那么快睡着,因为她刚准备休息,瑟西里安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你心肠真硬,就这么把我丢在那破马厩里。”   爱丽丝居然从他的声音里听出来了……委屈?   “可你现在不是就在这里吗?”爱丽丝的心肠硬极了,“明天早晨记得早点回去,否则就该被人发现啦。”   “我有点后悔用这样的形态跟着你了,我是个神明,本来应该,呃……更具威严。”   瑟西里安在爱丽丝面前确实曾经有过威严,不过自从他第一次化身成马之后,这个东西似乎就……消失了许多。   不过爱丽丝还是愿意说点能让瑟西里安稍微高兴一点的话:   “马多好呀,非常暖和又非常温柔,而且也很好交流,可以跟我心意相通。”   “我们现在也心意相通。”   “现在这样不算。”爱丽丝说,“你能进到我的脑子里,我在你面前是透明的。只要你想,你随时都可以和我说话,我能听见你的声音,有的时候也能触碰到你,但真实的你远在那无法看清的幕帐之后。然而当你是马的时候,虽然不能说话,我却能更真实地感知到你。”   瑟西里安沉默了一秒,有点迟疑地问:   “我感觉到你在……紧张?”   “是的,我在紧张。在脑子里彼此交谈,不是人类习惯的方式。这种方式会不断地提醒我,与我交谈的是至高无上、我永远无法完全理解的存在。”   “我从来未曾留意过这一点……”   “你有能力感知,但你却忽略了。”爱丽丝语气温柔,“神明与人类之间的差异太大,或许你们永远无法理解人类。”   爱丽丝用了很温和的词,没有直接指出神明的傲慢。但瑟西里安似乎仍对此感到不安。   “但我们曾经有过同调。”他好像一定想要抓住一点可以证明他们之间密切联系的东西,“我们确实有着超乎一般的紧密关系。”   “当然,但你也知道,这样的链接对人类来说是危险的,在我们同调的那一瞬,你的力量盈满我的肌体,几乎将我撕碎。”   这是事实,人类与神明之间的差异天然存在。瑟西里安沉默不语,似乎难以对她的话做出回应。   但爱丽丝的目的并不是要为难瑟西里安,她只是想要更多地展露自身。   “我曾发誓效忠于你。”她继续说,“你给了我充足的时间去做这个决定,而我做下此种选择,是因为你值得我效忠。但同时我也渴望更深刻的联系,不仅仅渴望你赐予的力量,更加渴求你的心灵。你是我的神明,请你告诉我,我是否渴求得太多,已经超越了神明与信徒之间应有的界限?”   少女这样说着,向着虚空伸出手掌,虚空之中神明无形的手与她十指相扣。   “我一直在期待信徒,”瑟西里安说,“几百年几千年,我一直在期待着被唤醒。我被赋予了使命,被加诸了希望,要撕碎这个世界,在废墟之中种下新花。但神明的力量源自人类,倘若人类无法下定打碎这世界的决心,我就将永远沉睡。   “我曾怀疑这一日将永远不会来临,我曾以为我的存在只是世界意识之中的一个错误,但你突然出现,让不可能破碎的世界有了裂隙。你是奇迹之种,是希望之花。你是我的信徒,也是无可替代的存在。你不该被人类的机体限制,或许有一日,你会上升到神明的境界,接近我所在的无限……到那时,我的一切都会为你敞开。”   瑟西里安似乎在做下某种承诺,然而他的话语过于抽象,做下的承诺让人难以理解,爱丽丝只能充满迷惑地睁大眼睛,徒然地望着黑暗中的天花板。   “凡人的肉体过于沉重,此刻我不能带你去向他方。”瑟西里安叹息一声,“但我可以掀起绝对无限理念世界的一角,让你稍微感受我的世界。”   瑟西里安话音落下的那一瞬,爱丽丝发现眼前的天花板变了。   她看见的是什么?那不是人类的语言文字可以记录的内容,人类文明璀璨如星河,然而瑟西里安所在的绝对理念世界盛大辉煌,超越人类可想象的范围,充满未知的奥妙。爱丽丝感到心脏狂跳不止,那强烈的震撼令人哑口无言,会让所有瞥见的人沉浸其中。   “这只是理念世界的一角,已然被无限弱化。”瑟西里安告诉她,“只有当你跻身神界,才有足够坚固的精神力承受这一切……你愿在未来与我同往吗?”   这实在是诱人的邀约,不过她并未立即应允。   “绝对理念世界确实令人迷醉,”爱丽丝的声音微微颤动,还未从刚才的震撼之中完全回返,“可惜我天生喜爱用直觉行动,无法轻易适应理念的眩光,比起足以承受理念世界的精神,我更希望你赐予我永远不会疲倦的的生命。”   爱丽丝的额上被瑟西里安轻吻:   “永远不会疲倦的生命就在这里呀,你的生命之火足以照亮世界,亦可以照亮你我。如今我将这邀约搁置,留待未来实现。但此刻我向你立下誓言,只要我得到足够的力量,我必将以人类的形体出现,将你能理解得到的全部的我展现在你的面前。”   新的誓言立下,神明与他信徒之间的关系似乎愈加紧密。不过除此以外,他们还有别的事需要商讨。   瑟西里安稍微停顿了一会儿,为他的信徒做下指示:   “明天暂时不要前往法师塔,留在这里,明天晚上,再到你去过的酒馆,在那里我们将会遇见不可思议的事物,或许……可以促成一些交谈。”   “酒馆?为什么?”   “或许你已经记不清那日期,不过明天晚上,恰是祭祀酒神的巴克斯之夜。” 第72章 神赐迷狂。   科里莫虽然早早就躺下, 发出均匀的呼吸声,但他实际并没有睡着。   睡惯了自己床的人,谁突然睡沙发能睡好啊。   但他没有出声,也没有翻来覆去, 沙发太窄, 动一动就要掉下去。他躺了一会儿, 然后发现他的那位神秘的老板,好像正在说话。   一般来说, 东边发生神秘怪事的概率总比别的地方多些,科里莫在这里待得久了,也就见怪不怪。更何况他对这位新老板毫无了解, 心想或许她只是爱说梦话而已,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不过科里莫还是非常认真地在听着, 在科里莫看来, 即使那真的是梦话。也绝对有着一听的价值。   科里莫在国门之前做这一行已经七八年了, 还从未失过手。在国门这边做类似生意的人, 谁也不如他看人那么准。同行们又羡慕又嫉妒地给他取过许多别称,叫他“永不失手的科里莫”。可这回他当真是失手了。   这少女到底是谁?顶着一脑袋红头发, 却说自己不是弗拉梅尔家的人;带着大袋的金币, 却要在乎几个银币的住宿费;明明从来没来过东边,却认识酒馆里的酒保。科里莫注意到, 这位少女使用立约指环辖制他,但她自己的指头上, 却也带着一枚差不多的指环, 显然也在被其他人约束。各种彼此冲突的信息让科里莫莫名其妙,本能地感到这里面或许有利可图,也或者有可能会让他送命。   科里莫倒是没那么害怕, 多年以来,他一直做得就是这样的买卖,所有有利可图的事都是危险的,在悬在高空的钢丝绳上跳舞,才是他诈欺艺术家的本色。   虽然话是这样说,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一次,科里莫大概不会再来趟这趟浑水。但是既然他已经被迫卷入其中,科里莫决心要发挥出他全部的实力,多了解一些信息,尽可能地从中榨取价值。在关键时刻,他所了解到的事说不定可以救他一命。当然,他知道的事情也有可能让他把命送掉,不过如果事情真的往那个方向发展,至少他也算是能死得明白。   他竖起了耳朵尽力听,爱丽丝的声音很小,要听清实在没那么容易,好在夜里很静,加上连猜带蒙,科里莫总归还是稍微听懂了一点点。   这不是梦话,她确实是在与人交谈。   但这里没有其他人,科里莫也没有听到对方的回应。这事情实在很怪,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科里莫一边听一边想,隐约从一些词句中猜到了问题的答案。   莫非……与她交谈的是神明吗?   这件事有点超越了科里莫的认知范围,虽说信奉神明的人是多数,但科里莫从来就没做过什么神明的信徒。光明神及其眷属跟他搭不上关系,至于暗夜之神及其门下的三位,虽然对他很有吸引力,但若要追随他们,往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像科里莫这样的人,是不会为得到神明庇佑而情愿付出什么代价的。   他倒是也曾经听说过,有一些人被称作神明的宠儿,可以与神明做直接的交流。这样的事在并非信徒的人听来,多少让人感到荒诞不经。想不到这样的事竟会在他眼前发生。   这原本只是科里莫的猜想,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击碎了他所有的怀疑,同时……可能也击碎了些别的什么。   他房间的天花板突然裂开,理念世界的一角在向爱丽丝揭开的同时,也向科里莫揭开了。科里莫猝不及防地接受到这样的冲击,精神完全支撑不住。他只是个普通的骗子,比别的同行稍微强一点也有限,精神力完全无法与爱丽丝相比。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以为自己要死了。   幸好瑟西里安对理念世界的展示只维持了一瞬,让科里莫完全绷紧的精神松懈下来,他没有余力再去思考,至于后面爱丽丝与她的神明又说了什么,科里莫也已经无暇再去听。   他就维持着这个僵直的姿势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似乎被人用了定身术。   可怜的科里莫一宿没睡,到了第二天早晨,精力充沛的爱丽丝看看科里莫那一对堪比休利特的大黑眼圈,挑了挑眉:   “睡得不好?”   这句话像是一句解除定身术的咒语,让科里莫从回过神来,张了张嘴,本能地做出了一个回应:   “没有,我睡得不错。”   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他的声音好像有点颤抖、破碎,好像在沙漠中渴了好几天的人。那理念世界的景象多多少少将他的精神摧毁了一部分,而精神的损毁必然会在外部有所表现。   爱丽丝不知道科里莫的这种状态是因为他偷看了瑟西里安展示的理念世界,只当他还在承受失败带来的打击,并没有太在意。   “今天给你放个假。”她非常通情达理地说,“我们明天才出发,今天你可以留在家里休息一下,或者做些出远门的准备,今晚是巴克斯之夜,我想你或许也会想要喝一杯。如果你也去酒馆,我们可以在那里碰头。”   科里莫没回答,爱丽丝也不在意,只是独自出了门。   有立约指环在,爱丽丝并不担心科里莫就此溜走。   昨天,爱丽丝的全部注意力几乎都集中在科里莫身上,没怎么留神街上的情况,也还没来得及在东边好好逛一逛。此时离开了科里莫家,酒馆暂时还不会开门,爱丽丝开始四处晃悠。   国门的这一边,多多少少也算是个小镇。很可以稍微逛逛。虽然国门那边出入的人都披着黑斗篷,穿着黑袍子。不过当真进入东部之后,街上的大部分人并没有那么打扮。看起来鬼鬼祟祟的人少了一多半,   在这里,只要看穿着,就能猜出大部分的人身份。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那些魔法师,魔法师们有钱又爱炫耀,都穿着精心设计的法袍,简直像是花孔雀。很多法师的法袍都是亲自设计,上面布满魔法阵,交由手艺最好的女工们一针一线绣成。一件好的法袍价值连城,不熟悉的法师们遇见之后,仅凭对方身上的法袍,就可以大致断定对面的人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有些法师似乎特别出名,当他们从街上走过去之后,其他路人都停下脚步,悄悄地小声交流他的名号。   除了那些已经有了一定地位的法师以外,其次引人注目的就是隶属于各个法师塔的法师学徒了,学徒们大多穿着法师塔的统一制服,这些人大多年轻,朝气蓬勃,认为自己就是明日之星,就算现在还没什么法力,将来说不定能成为塔主,或者某个法师塔的首席。没人愿意得罪这些年轻人,一方面法师塔确实有着强大的势力,另一方面,谁也不知道这些年轻人之中,哪一位会有实力成为特别强悍的大法师。   此外,正如罗姆师父所说,这里“乌鸦”的数目比外界多了近乎十倍,即使是白天,也有许多“乌鸦”在街上晃悠。爱丽丝注意到,即使是在东边,“乌鸦”也不怎么受欢迎,大部分人还是选择尽量躲着点他们。光是他们的面具或者袍子下面白惨惨的手就已经够吓人的了,更别提他们与死亡密切的联系。无论在哪里,死亡总是个令人恐惧的话题,一般人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愿意选择拥抱死亡,与那位令人恐惧的神明赫尔迪斯为伍。   或许因为时间还太早,爱丽丝还没在街上见到什么巴克斯之夜的装饰。她到处逛了逛,在街上买了一点小吃当做早饭和午饭。或许因为这里的很多物资都要从国境那边运过来,也或者因为法师们确实有钱,东边的物价着实比西边高了不少,让爱丽丝肉痛不已。   但她也打听到一些关于巴克斯之夜的事。   在光明神被当做主流的地区,巴克斯之夜只是酒馆和葡萄园里的小规模庆祝活动,但在东边,这是一年里最重要节日之一。就算最古板的法师也要给他们的学徒放假,让他们到酒馆里去,一晚上花掉一整个月的零花钱。   “希望巴克斯能让你们的榆木脑袋开开窍。”严厉的导师们总要在放假之前这样对自己的学徒说。   这句话并不仅仅是一种讽刺,在东边,有一个流传很广的传说,说伟大的酒神巴克斯会在这一天装扮成凡人,进入某一家让他感到最合心意的酒馆,在那里赐下他的祝福。   酒神巴克斯的祝福可不像光明系神明的祝福那样正面,据传他的祝福会让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陷入迷狂。   此种迷狂是理性的大敌,严肃刻板之人绝对不想越雷池半步,但确有许多人都在追求这种疯狂,有的时候,无秩序的狂乱可以打破一些难以突破的界限,令长期困于瓶颈的法师或艺术家豁然开朗,迷狂是神赐之物,亦能带来源源不断的灵感,绝不是可以轻易获取的东西。   有些喜欢投机取巧之人会想方设法配制具有类似功效的魔药,妄图偷取巴克斯赐予的迷狂。他们或多或少也算是取得了成功,饮用魔药的人将会进入一种与得到巴克斯祝福类似的狂乱状态,不过此种魔药会烧空人的大脑,损害人的精神,令人萎靡不振,长期使用过后就连肉体也会被摧毁,巴克斯所赐的迷狂并非人类可自行配制之物,妄图偷取的凡人必将遭遇反噬。   无论如何,在巴克斯之夜狂欢一次,无论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无伤大雅之举。倘若有幸能获得神灵赐予的迷狂,更是足以铭记一生的经历。这是放纵之夜,迷狂之夜,所有人都只求一醉方休。   在黄昏到来之际,爱丽丝抵达了前一天晚上来过的酒馆。   上一次经历巴克斯之夜,还是五年前的今天,那时她是酒馆女侍,手里拿着彩纸屑,不住往人身上抛洒。从现在的角度回望过去,爱丽丝会说,那一夜或多或少改变了她的命运。这一次她又要加入巴克斯之夜的迷狂之中,却是以一个寻常酒客的身份,不知这次的经历会给人什么样的感受。   爱丽丝推开了酒馆的门。   装饰巴克斯之夜的牛头映入眼帘,她还没来得及看周围还有什么装饰,就被人兜头撒了一大把彩纸屑,一大杯葡萄酒被塞进她手里。   “喝了它!喝了它!”酒馆中半醉的酒客们冲着她大喊。   爱丽丝一仰头喝光了酒,看见带着牛角装饰的酒神狂女出现在她面前,这位扮作酒神女祭司的美人正是爱丽丝想念了很久的人,爱丽丝感到眼睛里有些亮晶晶的东西阻挡住了她的视线,她抹了抹眼睛,叫出了眼前这酒神女祭司的的名字:   “莉娜。” 第73章 酒神沉醉。   按说五年的时光本来不足以在人身上留下什么太过明显的痕迹, 但莉娜确已不复爱丽丝当年认识她时所那般鲜艳美丽。或者说,她仍然很美,但她的样貌发生了改变,已经不复爱丽丝记忆之中的模样。这种变化并没让她变得难看, 但确实给爱丽丝带来某种陌生感。据说人相貌的变化并不是每日每月逐日的累计, 而是往往在一瞬之间发生。莉娜的面容究竟是在哪一刻发生了改变?   爱丽丝想着这些, 同时把手伸进口袋,按照巴克斯之夜的习俗给了门口撒彩纸屑的女孩小费。   这天是节日, 大部分人都会加倍给小费。虽说东边的物价较高,但这种小费最多不过也就是一两枚银币而已。爱丽丝稍微迟疑了一下,然后给了那女孩两枚金币。   她一向节约, 不肯在没意义的地方多花钱,但此时此刻, 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站在酒馆门口, 爱丽丝觉得自己似乎就应该给她那么多钱。   那女孩拿到金币, 惊讶得几乎叫出来。爱丽丝看了她一眼, 将手指竖在唇上让她不要出声。随后大踏步走进酒馆,来到莉娜的面前。   从她进门的那一刻起, 莉娜就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当她走过来时,莉娜轻声叫了她的名字:   “爱丽丝。”   爱丽丝很想要和莉娜畅叙离情, 不过现在是巴克斯之夜,莉娜的头上戴着牛头装饰, 满身涂满油彩, 挂着各种奇怪装饰,正靠着扮演酒神女祭司赚取小费和表演费,实在不是什么说话的好时机。但她还是走上临时舞台, 拥抱了莉娜,并且在她收小费的钱袋里塞了满满一把金币。   夜晚才刚刚开始,酒客中已经有人显得醉醺醺的了,看着两个美女在台上相拥,都发出欢呼声,整个酒馆中的气氛更热烈了。   爱丽丝拥抱过莉娜,就下来坐到了吧台前。   莉娜今天在这里,或许意味着她与休利特之间已经暂时停战,不再吵架了。休利特的状态显然比昨天看起来好了不少,不再那么憔悴,眼圈的颜色也变得浅了一点。他给爱丽丝倒了一杯酒:   “谢谢你。”   “为什么谢我,我什么都没做呀!”   “昨天我告诉莉娜说你来了,她今天才肯过来的。”休利特向她笑一笑,“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们俩还不知道要吵到什么时候。”   爱丽丝喝了一口酒,看向休利特:   “所以,你们俩为什么吵架?”   休利特摇了摇头:   “没什么可说的,都是我的错。”   更多的话他不肯多提,爱丽丝也没敢再问,只是偷偷在心里猜测。   爱丽丝很难想象休利特会在感情之中犯什么错。五年前,当初他是酒馆老板的时候,身边全都是年轻漂亮的酒馆女侍,其中当然有人试图勾引他,以便获得一些好处,但他的眼睛从未为别的人停留过,只是注意看着莉娜。如今他流落到东边,虽说不再像当年当酒馆老板时那么宽裕,倒也算不上困顿。而他看莉娜的眼神始终没有变过。而莉娜能从波兹塔和他一起来到这儿,恐怕也未必对他没有情意。   这两个人究竟会为什么吵架?爱丽丝怎么也想不出来。   过节的这一天酒馆里客人很多,休利特作为这里唯一的酒保,不能一直陪着爱丽丝闲聊,很快就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爱丽丝独自坐在吧台边上喝酒,每当进来一个新客人,就有彩纸屑撒过来,落到她身上。撒彩纸屑的小姑娘拿到那么大的一笔小费,多少有点精神恍惚,爱丽丝倒是没怎么在意,自己伸手掸一掸就算了。   科里莫一直没有来,不过爱丽丝决定晚上来这儿本来和他没什么关系,所以她也没当回事,就一个人坐着喝酒,吃一点酒馆里提供的零食和下酒菜。酒馆里卖的东西差不多都是那些,炸洋葱,炸土豆,烤鸡翅什么的,虽然是巴克斯之夜,菜单也不会有什么明显的变化,不过就是这样。   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新的酒客进来,他按照习俗喝了酒,支付了小费,然后坐在了爱丽丝旁边的圆凳上。   酒馆里的空座已经不是很多,那人又是独自一人前来,坐在吧台前面其实很正常。但他离得太近了,爱丽丝还是忍不住转头看了他一眼。   他穿着黑色的连帽斗篷,但不像“乌鸦”那样戴面具。虽然如此,爱丽丝坐在他的侧面,并不能完全看见他的面孔,只能见到他鲜红的嘴唇。   不知怎么,那人的状态让爱丽丝想到埃蒂安。他的装束打扮,正和那天晚上的埃蒂安一般无二。   自从进到这家酒馆里,爱丽丝已经第二次想起埃蒂安了。   这大概不能怪她,休利特此时正站在吧台里,莉娜装扮成酒神狂女的模样跳舞,眼前的一切都把她带回到五年前的那个晚上。身为一个年纪只有十八岁的人,怀旧这件事多多少少显得有点古怪,不过在这五年里,她实在是经历太多了。   我这是怎么啦!爱丽丝在心中自忖。毕竟,埃蒂安是绝对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此时他正在王都做他的副主祭呢。   但她还是忍不住要转头去看那个人,这似乎不仅仅是装扮的问题,那人的身形、状态,一切的一切,都与五年前的埃蒂安大人毫无差异,好像时空发生扭曲变化,将五年前的那个人直接传送到她眼前。   这感觉不太对劲。   爱丽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杯子,休利特给她倒的那杯酒她只喝去了一半,再加上进门时喝的那一杯,她一共只喝了一杯半,脑子非常清醒,完全不至于醉到这种程度。   或许她应该拍一拍旁边那人的肩膀,看清楚他的脸,这样就可以把她心中这种奇怪的感觉破除掉。但她的心里有一些什么在阻止着她这么做,究竟为什么,她自己也说不太清。   “瑟西里安?”她悄悄在脑海里呼唤神明的名字,“我感觉有点奇怪。”   关照着她的神明没有出声,爱丽丝本能地感觉到事情开始变得不是很对劲——分明是他让她来的,可他此时居然不在……为什么会这样?   爱丽丝意识到有些东西开始变得不对劲。   就在这时,坐在她旁边的那个人居然向她这边转过头来,一笑。   黑色兜帽底下的面容向爱丽丝显露出来,爱丽丝清清楚楚地看见,那黑色的兜帽底下,是埃蒂安的脸。   她绝对、绝对没有看错。   不可能的人,出现在不可能的地点,爱丽丝感觉浑身的汗毛都炸了起来,那个人居然在还对她说话:   “你好,爱丽丝。”   爱丽丝吞了一口唾液,警惕地盯着那个人:   “你是谁?”   那个人非常愉快地笑起来,并没有试图掩饰自己不是埃蒂安的事实:   “啊呀,到底还是扮得不像吗?不过这不是我的错,是你的问题——你喝得太少了,这样不对。”   那人这样说着,招呼休利特过来,把爱丽丝的杯子倒满了,然后他做出一个“请”的手势。但爱丽丝并没有去拿杯子。   “你可以相信我没有在酒杯里加东西。”那人严肃地说,“我压根没碰到这只杯子,而且酒保是你的朋友。”   眼前这情形确实值得爱丽丝多喝点酒,好能稍微镇定一下,她一口气喝掉半杯,然后继续看向眼前的人:   “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天哪,这样的问题难道还需要问吗?”那人语气夸张,似乎对爱丽丝的提问感到非常失望,“今时、此地,你不是应该知道吗?我只给你一次机会,我知道你一定能猜中。”   那人显得饶有兴味,兴致勃勃地等着爱丽丝猜。那副表情出现在埃蒂安脸上着实显得格外奇怪,爱丽丝   正如那人所说,这问题的答案实在非常简单。只是爱丽丝刚才沉浸于自己的回忆之中,并没有马上往那个方面想。收到提示之后,爱丽丝捂住了嘴巴:   “天哪……你是巴克斯。”   装扮成了光明祭司的神明快乐地点头。   “所以,为什么你要打扮成这样?”   “这可不是我选择的装扮,”顶着埃蒂安面孔的巴克斯说,“这是你本人的幻觉,一切都与你本人有关——是你希望他出现在这儿的——所以你是喜欢他吗?”   “埃蒂安”的眼睛闪着光,显出一副对别人的情感经历充满兴趣的样子。   “喜欢他?”爱丽丝可从来没那么想过,或者说,她的脑子里还没太有过这类的概念。比起考虑埃蒂安在她心目中是否处在什么特殊位置,还是巴克斯出现在这里这件事更能引起她的兴趣:   “巴克斯,你为何前来此处?”   “当然是为了看你!我对你感到好奇已经很久了。我们甚至开了个赌局,猜测光明神和末日之神之间究竟谁会赢。顺带一提,我是站在你们这边的。”   “呃……谢谢?”   “不用客气。”巴克斯说,“我才应该感谢,你们俩的存在让这个倒霉世界显得好玩多了……毕竟,我们开赌局的机会不是很多。”   巴克斯的话里信息量很大,听他的意思,暗夜这边的神祇对他们的行动几乎了如指掌。不过为了得到一点更为确定的情报,爱丽丝继续向他询问:   “所以您说的‘我们’,指的是?”   巴克斯似乎毫不介意向她透露一些信息:   “当然是指路德尼尔陛下、我和阿尔涅了。赫尔迪斯那家伙有点过分阴郁,不喜欢跟我们一起下注,不过他也不是完全不关心,时不时要来询问一下进度……总之现在你们这边赢面较高,毕竟光明神那边还没怎么意识到,他所恐惧的未来之神已经在悄悄开始行动了。”   说到这里,巴克斯啧了一声:   “果然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神明之后,就会有很多事注意不到,等注意到的时候,一切就都晚了,完蛋了,结束了,咣当!”   巴克斯使用了一些奇怪的拟声词,这让他整个人显得愈加疯疯癫癫,和他用的那张脸越发不搭调了。好在在这种情况下,那张脸也就没那么像埃蒂安,多少让爱丽丝稍微舒服了一点。她看着巴克斯的眼睛,继续问:   “所以……另两位神明在赌局中支持的是谁呢?”   “阿尔涅当然赌光明神会赢,我们人数有限,必须得分别支持两边才能玩得起来,至于路德尼尔陛下嘛,他用不着下注,他是庄家。” 第74章 神明对峙。   想象这情景真够古怪的, 光明神尚忙于一般的事务,对与自己息息相关之事全然不知,暗夜系的几位神明却坐在一起开赌盘,猜测究竟谁更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爱丽丝还想再多问一点什么, 但巴克斯显然已经开始不耐烦。   “别再问了。”他说, “今天是过节, 应该喝酒。”   他伸手叫来休利特,又给爱丽丝的杯子倒满了。他的态度不容拒绝, 爱丽丝在他的示意之下喝了一满杯。   今天这酒劲儿真够大的,爱丽丝感觉眼前的世界稍微开始起了变化,酒馆里酒客们的喧哗声, 似乎也开始显得遥远。眼前的神明正用那与埃蒂安完全相同的脸饶有兴致地观察着她。   “你比我想象中的样子无聊。”他这么评价,“我本来以为, 做出这种选择的人会……放得更开一点。”   “那还真是抱歉啊, ”已经有了醉意的爱丽丝语气变得不客气起来, “我不够疯这一点让你失望了。”   “那倒是没有。”巴克斯继续说, “人类总是多种多样的,大部分品种的人类都不会让我失望, 在酒的威力之下, 人类总会表现出与往常全然不同的状态……现在我就是在等着看你产生变化的那一瞬。”   这一次,巴克斯没有再叫休利特倒酒, 他打了个响指,爱丽丝面前的杯子就被自动灌满了。然后他指了指杯子, 示意爱丽丝继续喝。   爱丽丝不是很想再喝了, 她从神明的语气中觉察到恶意。   巴克斯的恶意不是那种为恶而恶纯粹的恶意,也不是在人类中常见的为了达成某种好处而刻意为之的恶意,而是一种对混乱的渴望, 其中充满为看热闹而不惜搅得天翻地覆的好兴致。这种态度在某些时候甚至可以称为是一种天真。但对人类来说,神明的天真是危险的。   她试图抵抗巴克斯的影响,尝试着保持清醒,但她惊恐地意识到,她甚至没法控制自己的胳膊。   这是她第一次体验到神明的力量直接作用于己身的恐怖,不是驱使农作物生长这种抽象的魔力,也不是拯救性命、或者变成动物这种无害的魔力,在神明绝对的力量面前,人类对自己精神的操控力变得如此微弱,她的躯体已然不属于她自己。   爱丽丝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胳膊动起来,拿起眼前的酒杯,把里面的酒往自己喉咙里面倒。她想要合上嘴唇,阻止自己饮下杯中的液体,但这种努力只是徒劳,神明的法力驱动着她张开嘴,将酒杯中的琼浆一饮而尽。   她本来不应该这么容易醉,但神明亲自倾倒的琼浆之中,大概混有人间酿造的酒液里不存在的魔力。她的意识处于将离未离之间,渐渐开始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忘记了眼前的人并非自己熟悉的角色。   “埃蒂安大人?”她咯咯傻笑着,“看见你真高兴。”   如果爱丽丝还清醒,就算眼前的人当真是埃蒂安,她也不可能会以这样的态度说出这样的话。但在这样的状态下,她有点像是当初的小孩,对那位有着金色头发的温柔圣职者有着天然的信任和好感。   眼前的神明特意调整了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和真正的埃蒂安格外像。   “我也很高兴。”他的态度就像真正的埃蒂安一样温柔,“今晚,我会和你在一起,想必你一定会很高兴吧?”   “在……一起?”   她费劲地重复着巴克斯的话,此时爱丽丝的理解力已经下降到了十年前的水平,或者说,很难讲她此时还有什么所谓的理解力,她的脑子已经完全不正常了。   “你不喜欢吗,嗯?”   巴克斯摆弄她,像是摆弄一个玩偶娃娃,如果她的答案不符合他的心意,他也可以随意让她摇头或者点头。反正她现在的心智早已经无法做出什么真正的判断,巴克斯并不介意替她判断或者选择。   “现在你应该跟我走。”他轻声说,“不过这里其实也很不错……你不介意人多的地方吧?”   就算爱丽丝现在的脑子不正常,她也能觉察出一点不对劲,但她无力做出什么反应,只能张着嘴问:   “啊?”   巴克斯站起来,把手搭在了爱丽丝的肩上。他稍稍歪头,似乎在考虑着要拿她怎么办。   不过爱丽丝实际上并不是真的全无抵抗能力。   前一天晚上见过的绝对理性世界让爱丽丝原本就十分坚强的精神力又向上提升了一个层次,超越了一般人类的范畴。巴克斯的酒虽然可以暂时将她的理智遮蔽,却不能一直持续。   就在此时,眼前的危机促使爱丽丝的精神力前所未有地膨胀,爱丽丝真正的意识最终冲破了巴克斯酒液中的迷障,让她皱着眉头大喊:   “不!不行!”   巴克斯显然为这种抵抗感到吃惊,他笑起来:   “居然能抵抗神明的力量吗?事情确实变得有趣起来了。”   他正准备再增加一点法力,彻底操控她的精神,就在这时,酒馆的门被猛然打开,一个男人大踏步走进来,向着吧台前站着的人狂吼:   “巴克斯你在做什么!”   来人有着棕褐色的头发和眼睛,巴克斯从未见过这张脸,不过神明想要判断面前这个存在的身份,并不需要依靠视觉。   他眯起眼睛看向来人,露出一个开朗的笑:   “我以为我一直在关注着你们,没有错过一点情节,看来在我走神的时候,我已经错过了许多……你居然已经进化到了这样的程度吗?亲爱的未来之神?”   “别说废话。”人形的瑟西里安沉声道,“把爱丽丝还给我。”   “别生气。”巴克斯好脾气地笑着,“是你自己把你的小玩具送到我手上的,如果我不笑纳,是不是显得对你不怎么尊重?”   “你明明知道我为什么让她过来。”   “在我看来,愿意冒这样的风险本来就意味着你已经决定把她送给我了。”   “别胡闹。”瑟西里安皱着眉应对巴克斯的胡搅蛮缠,“你自己也知道,你并不是真的想要她。”   巴克斯或许并不真的想要爱丽丝,但瑟西里安的语气显然让他很不愉快:   “你当真以为自己可以阻止我?你现在所处的位置是用我的神力构建出来的结界,而你只是没有信徒的神明,躺在棺椁中怎样挣扎都无法苏醒,与可怜的爬虫没有一点分别。如果不是因为我构造出与现世截然不同的空间,你甚至不能以现在这样的姿态出现。就算你的实体本身处在更高一层次的领域,规则实际上并不会有什么变化——总体而言,没有信徒的神明什么也不算。”   “但你还是赌我会赢。”   “我们的这一场赌局可能持续几千年。”巴克斯轻声说,“像是这样的事不可能在一两百年之间就出来结果,但她的生命只是属于人类的生命,在这场赌局之中,她能做的事是有限的。在你看来,她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呢?”   “你所说的这些,只是你自己的观点。”瑟西里安非常平静地说,“在我看来,她是一切的关键。”   瑟西里安的表情非常认真,巴克斯看着他的表情,翻了个白眼:   “真是一点也没有意思。”   说完这句话,神明瞬间隐没了身形。瑟西里安走到爱丽丝身边,此时她已经支撑不住,趴在了吧台前。瑟西里安轻轻地摇动她的身体,张口叫她的名字:   “爱丽丝,醒醒,醒醒。”   巴克斯已经离去,施加在爱丽丝身上的力量也开始消散,她从巴克斯的法力中解脱出来,抬起头,迷迷糊糊地问:   “埃蒂安大人呢?”   “他已经不在这儿了。”   “哦。”她松了一口气似的,趴下来继续睡了。瑟西里安又叫了她一次,却没能叫醒。   方才与巴克斯的抗衡让爱丽丝的精神力发挥到极限,此时她已经太累了,连一句多余的话都说不出。瑟西里安有点无可奈何地坐在她的身边陪伴着她,轻轻拍拍她的背。   巴克斯的法力构成的结界阻断了瑟西里安与爱丽丝之间的链接,却也制造了一个特殊区域,让他可以以人类的身形在这里出现。这会儿巴克斯虽然已经走了,不过这由巴克斯的法力构成的结界暂时还没有消失,让他可以在这里驻留片刻。   如果爱丽丝能够清醒,她绝对不会放过这个与瑟西里安面对面说话的机会,可惜她睡得实在太死,就算他想和她说点什么也是白搭。   等爱丽丝醒来时已经是早晨,那时,瑟西里安已经不在这里了。   她拍拍脸颊,试图回想起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并没成功。她想起巴克斯的名字,又想起埃蒂安的脸,隐隐约约觉得好像发生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事。可他们之间的对话早已化作一缕烟,在她的脑子里消失了,忘没了,她什么也没想起来。   她站起身,惊奇地发现这会儿整个酒馆之中的人都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这些人都中了巴克斯的法术,且并不具有抵抗的能力,恐怕要在这里一直睡到中午。   爱丽丝抻了抻腰,到后面的盥洗室里去洗脸。   当她洗干净手脸,感觉整个人终于完全清醒过来,正准备从盥洗室里出来时,突然听见后厨那边传来谈话声。   整座酒馆的人都睡了,站在后厨说话的人是谁? 第75章 她的秘密。   爱丽丝有点警惕地停住了脚步, 站在门口细听。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厨房那边传过来,爱丽丝认出,那是休利特:   “……已经十几年了,当初你放弃了那个孩子, 现在怎么可能找得回来呢?”   十几年?孩子?爱丽丝本能地意识到, 休利特在说一些完全不适合别人听的隐私。如果她现在从盥洗室出来, 就会正好和他撞上,那就太尴尬了。   爱丽丝迟疑了一下, 随即听到了对方的应答:   “……如果不能把他找回来,我没法和你在一起……对不起,就是不行, 我接受不了。”   说出这话的人是莉娜,她的声音里带着点鼻音, 听起来好像哭过。   他们俩昨天忙了一宿, 并没有喝酒, 因此似乎没有受到巴克斯的影响, 此时他们大概认为所有人都睡着了,没人能偷听到他们说话, 所以趁着这个空档在这里谈一些很私人的事。   这下爱丽丝真的尴尬了, 她虽然对休利特和莉娜之间的状况有点好奇,却无论如何不想介入其中, 如果她现在从盥洗室里出来,休利特和莉娜立即就会知道, 她听见了他们之间的谈话。此时她别无选择, 只好躲在这里,等到他们走了之后再出去。   如果爱丽丝再年长十岁,变得更成熟稳重一些, 她说不定会选择堵起耳朵,根本不去听他们都说了什么,以便彻底尊重朋友的隐私。但爱丽丝才十八岁,着实有点太年轻也太容易好奇了。如果她不听一听他们在说什么,晚上大概会睡不着觉的。   她屏住呼吸站在门边,,竖着耳朵认真地听。   “……你与其找这样的借口,还不如直接告诉我,你其实从来没爱过我,这样还能让我心里更好接受一点。”休利特的语气里透着点绝望,“你爱的人是他,一直都是他。他虽然已经死了,但有他在你心里,我无论做什么都没有用。”   “休利特,你这样说就没意思了。”莉娜的语气变得强硬起来,“你明明知道他已经死了,你明明知道我早就已经下定决心忘记他,甚至把他送给我的匕首给了爱丽丝,就是为了要重新开始。而你却非要把我们之间的问题全部推在一个死人身上,这对他不公平,对我也不公平。”   “唉,对不起,我知道这都是我的错。”休利特的语气低沉,“你说得对,我不应该这样。你知道我爱你,每当我想到你曾经爱过他,就嫉妒得发狂。”   “这也不能怪你。”莉娜的声调显得非常悲伤,“只能怪我们相遇得太晚,当你遇见我的时候,我只剩下快要死掉的躯体和一颗破碎了的心。是你救了我的性命,然后把这颗心上的碎片补缀起来,让我明白我还有可能再去爱……但我已经无权得到幸福,每当我感到开心,脑海中就会浮现出那孩子的脸。他的眼睛好像在盯着我看……天哪。”   莉娜发出一声响亮的抽噎,然后就是持续不断的低声啜泣。听着这声音,爱丽丝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她从来没见过莉娜哭,也没有见过莉娜这么脆弱的样子。她从来不知道,莉娜居然已经当过母亲,还有一个孩子在某处。   那孩子究竟是怎么丢的?还活着吗?爱丽丝对此并不感到特别好奇。她虽然不了解莉娜在酒馆工作之前都发生过什么事,但多多少少知道,她曾经过得非常辛苦。像莉娜这样一个一直在底层挣扎着讨生活的的人,因为无法养育而丢弃一个孩子,似乎并不是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莉娜的哭诉还在继续:   “我不应该丢掉他,那是我一生之中最后悔的事……他还活着吗?会变成什么样呢?我每天都为他难过,每过一天,我的痛苦就沉重一分。我想要爱你,休利特,我想要爱你,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哪里能有余力去爱你呢?”   “我会陪你找他,哪怕找到天涯海角……所以……别难过了,好吗?”   休利特安慰了她好久,莉娜也终于停止了哭泣。看起来,他们终于能不吵架了,似乎是相携着从酒馆的后门走出去。爱丽丝从盥洗室里闪出来,悄悄从前面走了。   她原本只想躲避尴尬的场景,却没想到听见了莉娜隐藏已久的秘密。她原本想要找机会和莉娜说说话,可是听完了这些,她隐约觉得这不是个好时机。好在莉娜与休利特看起来已经和好,总算也让人放心了些,所以她干脆而悄悄地走了。   爱丽丝回到科里莫家,看见科里莫躺在沙发上,居然还维持着一天之前的那个姿态。   “你就这么躺了一天?”爱丽丝不可思议地问,“我不是让你利用这一天做一点出发的准备?”   “啊……没什么,我只是有点累。”   科里莫的声音嘶哑得厉害,眼睛布满红丝,样子有点怪吓人的。   “你真的没问题吗?”爱丽丝问,“我们马上要出发了。”   “没关系的。”科里莫哑着嗓子说,“我们这就走。”   为了证明他确实完全没问题,说完这一句,科里莫立即从沙发上爬了起来。因为躺的时间太久,他的后背完全僵硬了,移动起来显得怪模怪样,简直像是个木偶。   爱丽丝用为难的眼神看着他。   “我说了,我——完全——没问题。”他一字一顿地说着。与其说他是在向爱丽丝证明,还不如说是在向自己强调这一点。   给弗拉梅尔法师塔送信对爱丽丝来说不是一个很紧急的任务,爱丽丝其实不很介意再等一天,但既然科里莫坚持说他完全没问题,爱丽丝也就不打算耽搁行程。毕竟在她看来,科里莫这两天表现得奇奇怪怪,她实在搞不明白他是怎么回事。   “既然你说没问题,那我们就走吧。”   其实前天晚上科里莫已经收拾过行李,这会儿只要把褡裢放在马背上就行了。爱丽丝看他的样子实在难以完成这个任务,就替他拿起褡裢去了马厩。   爱丽丝压根没指望在马厩里见到瑟西里安,她也知道他讨厌马厩,更别提像这种又挤、棚顶又矮的马厩。她本来已经做好了准备要召唤他过来,没想到不知是什么时候,瑟西里安已经回到了马厩里,看见爱丽丝来了,变成骏马的神明发出了不满的嘶鸣,似乎嫌她太慢了。   爱丽丝先把科里莫的褡裢放在他的那匹矮脚马背上,然后转过来摸着瑟西里安的背安抚他:   “行啦行啦,别生气,我们这就要走了。”   爱丽丝和科里莫骑上马,出了小镇,开始往弗拉梅尔法师塔的方向进发。   最初的两个小时,爱丽丝一直小心地注意着科里莫,他的状态实在太糟糕,爱丽丝甚至担心他会从马背上掉下来。好在他此时的僵硬主要因为躺得太久,在马背上活动了一下之后,科里莫的关节总算稍微恢复了一些,变得灵活了一点,只是他的精神还显得十分萎靡,有点心不在焉。不过对于爱丽丝来说,科里莫只是个向导,只要他不从马上掉下来,也不走错路,那就没什么值得担心的。   莉娜的秘密和精神萎靡的科里莫占据了爱丽丝很多注意力,到了这会儿,她总算有了空闲可以多花费一点时间回忆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她是听从了瑟西里安的建议,到酒馆去偶遇巴克斯的。她好像也真的见到了巴克斯……虽然是以一种很怪异的方式。   巴克斯真是一位古怪的神明,比起她在西边见过的潘洛斯还要古怪一百倍。他居然变成埃蒂安大人的样子……真不知道是出于怎样的一种恶趣味。   爱丽丝尽力回想那时的场景,但最多只能回忆到巴克斯要求她喝酒的那一段。至于再往后的事……她实在想不出。就算拼命回忆,最多也只剩下一些晃晃悠悠的色块和模糊不清的词句,总之都是些残缺不全的片段。   爱丽丝眯起眼睛,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帮助自己在脑海中对焦,找出那些色块代表的真实含义……她自己都没想过这办法能有用,只是在毫无办法的前提下试一试。   但这办法真的有用,经过几次努力,爱丽丝的脑海之中浮现出一张完全陌生的脸。这个人有着和她母亲一样的棕褐色头发,相貌还挺英俊。昨天晚上,这张脸上的嘴巴张张合合,用一种极为熟稔的语气跟她说话,但爱丽丝指天发誓,她从来没见过这个人。   那是酒馆里的人吗?休利特找来帮忙照顾她的?   她在脑中提出了一个猜想,但总觉得不是很对劲。   除此以外,她还有一个猜想。但这个猜想似乎也不是很准确,因为她知道,瑟西里安如今似乎暂时还没办法变成人类的形态。   好在他就在眼前,可以直接问。   她俯下身,拍了拍瑟西里安的脖子,凑到他的的耳朵边:   “你昨天到酒馆去了吗?”   黑色的骏马发出一声嘶鸣作为回答,尴尬的是,爱丽丝虽然对骏马形态的瑟西里安已经很熟悉,但仍然不是很能分辨马嘶之中“是”和“否”的区别。   “好吧。”她有点放弃了地说,“我们晚上再来谈这件事。” 第76章 一个约定。……   夜幕将要来临的时候, 科里莫带着爱丽丝去住了一家毫无特点的旅店。   这样的旅店正符合爱丽丝的需要,简洁,便宜,没有任何花哨的地方需要让她多花哪怕一枚铜币。爱丽丝对这样的住处很满意, 而科里莫似乎始终未能回过神来, 状态萎靡到令人吃惊的地步, 即使说他像是在梦游,也一点不过分。   “你心不在焉。”爱丽丝对他说, “这样做向导可赚不到钱。”   科里莫沉默地点头,爱丽丝怀疑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她没兴趣和科里莫多谈,挑挑眉毛回了房间。   住在旅馆房间里总比住在科里莫家来得方便, 况且昨晚她在酒馆吧台的桌上趴了一宿,浸了满身的酒味和其他的奇怪味道。爱丽丝花了一点时间打理自己, 然后才熄了灯, 开始呼唤瑟西里安。   或许是因为当年在雷切尔伯爵地牢里形成的习惯, 爱丽丝更适应在黑暗之中与瑟西里安相处。在黑暗之中, 有的时候他会显现出类似人类的身形,这会让爱丽丝增加一点实感, 知道他是真的在这里。   爱丽丝呼唤过他之后, 没过多一会儿,她就看到有黑色的轮廓坐到了她的床边。   “科里莫看起来太不对劲。”爱丽丝对着瑟西里安抱怨, “或许我不应该找这样一个向导。”   “这事倒也并不完全怪他。”瑟西里安的声音里带着点笑意,“前天晚上我向你揭示绝对理念世界之时, 他在一边偷看来着。他那么脆弱的精神没法承受纯粹理念世界的映照……稍微有一点崩坏了。”   听到瑟西里安这么说, 爱丽丝立即变得警觉起来:   “那天晚上的事,他都看见了?”   “是啊。”瑟西里安的语气稍微有点漫不经心,“当时我并没有很注意, 直到将绝对理念世界的图景重新收起时,才意识到有人在旁边偷窥过了。不过他现在这样子,也算是付出了代价吧。”   “他会一直像现在这个样子吗?”   “啊,没关系的,我向你展示的绝对理念世界已经弱化了许多倍,再过两三天他大概就会恢复正常了,至于会不会留下些什么后遗症……那就说不准了。可怜的家伙,看到那样的场景一定把他吓得够呛。”   “被他看见了绝对理念世界,真的没关系吗?”爱丽丝还是有点忧虑,“科里莫这家伙可称不上是什么好人,我担心他会给我们带来一些麻烦。”   “人类的精神受了这样的刺激,大致会更倾向于把刺激的源头忘掉。”瑟西里安这样说,“我想我们应该没必要担心。”   “那就好。”爱丽丝稍微松了口气,“自从到东边以来,发生的事情都太过于古怪,着实有点让我应接不暇,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前天晚上的事是这样,昨天晚上也是一样。”   说到这里,她认真地看着瑟西里安的影子。   “我昨晚似乎做了一个梦。”爱丽丝这样对他说,“在梦里,你出现在我的面前,你的面容正是我想象之中的那样一种面容。”   说到这里,她稍微暂停了一瞬,似乎要特意去看瑟西里安的脸,好像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出她昨晚曾见的那面容似的。   不过房间里很黑,瑟西里安也没有完全变化成人类,她什么看不出,只能继续说:   “昨晚实在过于混乱,我的脑子已经完全被搅成了一锅粥,闹不明白现实与梦境之间的界线……现在你是不是还没法变化出人类的面容?我昨晚所看见的,到底是你吗?”   这本来是用一个字就可以回答的问题,可瑟西里安却低下头沉默不语,半晌才出声:   “对不起。”   “你为什么要道歉?”   “我不该让你直接去面对巴克斯。”瑟西里安说,“像巴克斯那样的神明,捉摸不定又喜怒无常,就连其他神明也无法摸准他的想法,然而你只是一介凡人,就这样直接面对巴克斯,对你来说实在太过危险了。”   “我不害怕危险。”爱丽丝断然否决瑟西里安的说法,“当你在神殿第一次遇见我的时候就应该看得出我是什么样的人,我为了自己已经做下决定的事情,是对什么都不害怕的。”   “这不是一回事。”瑟西里安的声音始终温柔,他伸出手,像在城堡里时那样抚摩她的头发,“我当然知道你不害怕。但我不能因此就让你去做危险的事,神明不应该如此,”   “我不在乎做这些事,我不害怕巴克斯,也不害怕别的神,我真正害怕的是别的事。”   “我知道你在害怕什么。”他伸出手抚摩她的头发,刻意跳过了爱丽丝向他提出的问题,“你害怕过几天,当你到了弗拉梅尔法师塔之后,会没法面对自己完整的身世。”   瑟西里安所说的话,正触动爱丽丝的心事。她沉默一阵,然后突然开了口:   “我母亲活着的时候,一直希望我能顺利地结婚,做一个主妇,生几个小孩,做个弗格娜的信徒,平平常常地度过一生。她本人是弗格娜的信徒,没能结婚这件事一直让她耿耿于怀。她认为她是背叛了她自己的神明,因此一直都在试图补偿。在她看来,让我信奉弗格娜是她对神明补偿的一部分。但是我和她不一样,我宁死也不肯再和弗格娜沾上一点关系。”   “你很勇敢,”瑟西里安轻声对她说,“很少有人会像你这样勇敢。”   爱丽丝没有理会瑟西里安的评价,只是继续说:   “关于我父亲的事,她从来都不肯提,一个字都不肯对我说。但我想我应当要去找到他,我想要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他和我母亲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这件事与我本身息息相关,只有知道了这些之后,我才能感到自己是完整的。但我非常紧张,特别害怕,我想象过许多可能发生的场景,想得越多也就越害怕。我怕我不能承受那答案,所以……你是否能在我寻找到答案之前,稍微给我一点提示,让我知道一下,自己将要面对的到底是什么?”   她充满希冀地望着他,出乎意料地,瑟西里安摇了摇头:   “我可以给你讲过去的历史,也能帮助你分析未来将会出现的一万种可能。但我没法告诉你你的父亲究竟是怎样的人,他是否爱过你母亲,是否知道你的存在,是否可能爱你。这些问题是人类的领域,即使是神也不可能介入,即使是神也没法将这些全部看清楚,神明对这些事是不在行的。如果我硬要突破这些法则,非要以自己的判断告诉你一个答案,反而会带来不幸,这样的事情,你必须自己去找答案。”   “你或许不行。”她突然地说,“但阿尔涅是爱欲之神,她掌控着人类的爱欲,她是否有这样的能力,可以帮助我看清那个人的内心?”   瑟西里安再度摇头:   “爱欲只是表现在外的一种形态,爱欲之下隐藏着的实质多种多样,即使是当事人自己也难以说清,即使是阿尔涅也无法掌握。因此她虽然顶着爱欲之名,只能沦为人们眼中的娼||妓之神,掌控一些可以用金钱来交换的爱欲,却对其他的部分无能为力。人类永远无法掌握神明的实质,然而对于神明而言,人类也只是一个又一个的谜团。大部分神明没有兴趣去了解,也没有办法了解。”   “但你了解我。”   “是的,我了解你。”瑟西里安表示赞同,“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   瑟西里安拉住了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   “不要担心,无论你在法师塔得到什么样的答案,那些只是你的背景故事,与你本人全不相干。你成为现在这样的人,完全是出自你自己的选择。”   瑟西里安的话多多少少安抚了爱丽丝,让她可以暂时不再想这件事,不过这也让她将注意力转移到瑟西里安刚才特意跳过的问题上,再度开口询问:   “说到选择……昨天晚上出现在那里的人,是你吗?”   瑟西里安没想到她会突然转移话题到这里,他不能再回避,只能老实回答:   “是的,那就是我。巴克斯将酒馆变成了一个与现世完全不同的区域,让我有机会能以人类的身形显现。”   “为什么刚才不回答我?”   “该怎么说呢,”瑟西里安的声音之中透着点遗憾,“我更希望我以人类形态的第一次出场能够更正式一点,更好看一点,让人一件难忘。而不是前去收拾我自己错误指示留下的烂摊子。我希望你能在清醒的状态下第一次与我的人类形态见面,留下更美好的印象……总而言之,我们的初次正式见面,应当是经过了精心的设计,本来不应该是那样。”   瑟西里安回答这个问题的态度其实很认真。但他的语气实在太过于懊恼,几乎显得可怜。爱丽丝听了他的话,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   她笑了好一阵,瑟西里安坐在她的对面,一言不发。如果现在他能有表情,那模样一定也窘得可爱。   “没关系的。”当爱丽丝终于笑完之后,她这样对他说,“我会把昨天晚上的事完完全全地忘掉,假装从来没有发生过,等到未来你可以一直以人形显现的时候,再来给我一个完美的惊喜……这样可以吗?”   瑟西里安不说话,或许他觉得这样的补偿办法实在有点过于糊弄。倘若他能显现出表情,爱丽丝愿意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来换取看他现在表情的机会。   “我向你保证。”爱丽丝举起右手,信誓旦旦地说。   当她把为了发誓举起的右手放下时,她顺势将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另一只手则抱住了他的脖子。她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她的动作之下变得僵直起来,那反应竟和人类毫无区别。   虽然看起来只是黑影,但他摸起来的触感还是与人类相似……这一点真是太好了。   爱丽丝这样想着,将嘴唇贴在了他嘴唇的位置上,给了他一个轻轻浅浅的吻。   爱丽丝未曾与其他的什么人相吻过,只觉得他的嘴唇软软的,味道似乎很好。   她一触即离,脸上已经红得发烧,幸亏天足够黑,瑟西里安绝对看不见她的脸。   但她的态度始终还是非常认真,语气也非常严肃:   “就这样约定好了。” 第77章 法师联盟。……   这晚他们在一起说了好些话。   爱丽丝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等到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吃过早饭,他们再度踏上了旅程。   或许因为换了个环境好好睡了一晚, 科里莫的状态看起来比前一天好得多了。虽然还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 但至少有精神说说话, 还能给爱丽丝讲讲东部各个法师塔的情况,以及东部地区整体的风土人情。   东部地区的法师塔数量不少, 整体来看如星罗棋布。其中有广收学徒的学院型法师塔,也有只是一位隐居的法师带着几个徒弟的小型法师塔。虽然各个法师塔秉持的理念一般都有所不同,但绝大多数法师塔都加入了“东部法师联盟”这一组织。   法师这一群体是暗夜之神路德尼尔的宠儿, 法师们在东边的地位至为尊崇,这使得东部法师联盟也成为了整个东部最有权势的团体。虽说这里没有国王也没有贵族, 但东部法师联盟切实立于东部地区的权力顶端。   爱丽丝将要前往的弗拉梅尔法师塔位于东部地区的腹地, 是东部法师联盟的核心。近千年来, 这里星光璀璨, 八成叫得出名字的法师都出自弗拉梅尔家族,剩下的两成就算不是出身于弗拉梅尔法师塔, 也和这里有着不能分割密切联系, 大部分法师都必须承认,弗拉梅尔法师塔的存在, 为现代法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除此以外,这里每年招收的学徒数量也是整个东部最多的。尽管一般认为在弗拉梅尔法师塔求学对学徒们来说实际上更难出头, 但没有一个想要成为法师的年轻人抵御得了弗拉梅尔法师塔的诱惑。这里有整个东部最出名的导师, 最壮丽的建筑,还有二十四小时提供温热食物的食堂。   虽然弗拉梅尔法师塔招生的数量比东部的其他法师塔加在一起还多,但一般来说, 人们并不认为这是一座学院型的法师塔。人们为弗拉梅尔法师塔额外创造了一种类型,称其为政治型法师塔。   称其为政治型法师塔最主要的原因是,弗拉梅尔法师塔的塔主,会自动成为东部法师联盟的盟主。虽然东部地区整体来看一直处在一种无政府的状态下,但弗拉梅尔法师塔确实是东部的政治中心。   想要成为弗拉梅尔法师塔的塔主,必须满足几个必要的条件。首先他必须是弗拉梅尔家族出身,并在三十岁之前得到大法师的称号。这样才算是有了参选的资格。不过别以为满足了以上两条就有机会成为塔主,正常情况下,塔主每二十年一选,候选人的年龄不能超过三十五岁。考虑到大部分有能力成为塔主的大法师在五十五岁之前去世的概率微乎其微,这就意味着,有些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他们成为塔主的机会几乎为零。   无法成为塔主的优秀法师大部分还是会留在弗拉梅尔法师塔,这里能给他们提供别处少见的优厚条件,珍贵的材料,和大量用来打杂的学徒,对他们的研究非常有利。不过更有野心的法师会选择在成为大法师之后离开弗拉梅尔法师塔,到其他法师塔参与塔主的竞争,或者干脆想办法建立自己的法师塔。弗拉梅尔法师塔对此并无很多限制,只要求离开的法师们承诺必须加入东部加入法师联盟。这样的规定实施了几百年,让东部法师联盟的地位愈加稳固,绝不会轻易动摇。   爱丽丝此次的任务,就是要将国王陛下的信交到现任的东部法师联盟盟主、弗拉梅尔法师塔塔主,塔勒斯·爱德华兹·弗拉梅尔大法师手中。   弗拉梅尔的每位塔主都是可以被称为传奇的人物,这位大法师亦是如此。他还是学徒之时就受到特别的瞩目,二十岁就成为有资格带学徒的导师,二十六岁成为大法师。在他三十岁成为塔主之时,与他同龄的大部分法师,还在为导师的资格挤破头。如今他已经四十四岁,正处在充满活力的黄金时期,风光无限。   不过像塔勒斯大法师这样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在法师塔中讨生活的大部分学徒考虑得最多的并不是到底要怎样成为塔主或者大法师,而是到底要怎样才能通过“考试”。   “考试”是学徒们的说法,实际上,它指得是法师学徒们年满十七岁时要举行的仪式。法师学徒们要在这场仪式上向暗夜之神路德尼尔献上忠诚,以求得他的接纳。路德尼尔是一位高傲且严格的神明,他对自己的信徒精挑细选,绝对不会把自己的神力轻易分给资质不够、或者没有觉悟为他们的神明奉献出一切的人。他会在仪式上出一道题目,让想要成为法师的学徒们据此来准备献祭的祭品。只要学徒们能在一年内完成祭祀,就算是成功。   路德尼尔的题目内容一般较为宽泛,通常都不会只有一种解决方案。越简单的方案达成的条件也就越残酷,有的时候甚至需要学徒献祭己身。有些资质不够的学徒没有勇气做出这样的举动,就只能在第二年重新举行仪式,进行“补考”,并期待路德尼尔对他们仁慈一点,为他们出一道更容易完成的题目。   在完成“考试”的过程中,法师塔通常会给学徒们提供帮助。但在弗拉梅尔法师塔这种有着严酷竞争的地方,如果学徒到了二十岁还不能通过“考试”,就只能肄业。如果他们在肄业之后仍然不想离开法师塔,就只能成为塔中最底层的杂役,平常做一些仆人的工作。一般来说,这算是个比较好的选择。留在法师塔让他们能有机会继续学业,准备成熟之后,仍有可能通过考试成为正式的法师。不过年轻的学徒们对杂役的态度总是非常轻慢,有时甚至会显得残忍,大部分人忍受不了这种羞辱,通常会选择离开法师塔自寻出路。   这类人被称作“肄业法师”。肄业法师没有法力,所以实际算不上真正的法师,如果他们有点冒险精神,或许可以做一些倒卖魔药或者附魔武器之类的买卖,总可以维持生计。不过有些人天生懒惰,不愿意做这样辛苦的买卖,而是选择坑蒙拐骗,与科里莫这样的诈欺艺术家合作,卖一些造假的附魔宝石和完全没有效果的魔药。   尽管每年都会有大量的肄业法师离开法师塔自谋生路,但进入法师塔当学徒还是成为法师最主要的途径。不过也有一些人,想要成为法师时年纪已经比较大了,又完全没有进法师塔学习的门路。只能在旷野之中自行摸索。这些人中大部分都失败了,不过也有一些人经历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可怕祭祀,几乎将己身完全献祭才得以成为暗夜之神路德尼尔陛下的信徒。这些人的能力远远及不上在法师塔里经过系统学习和训练的法师们,也不会加入东部法师联盟,但基于他们为成为法师而做出的巨大牺牲,大部分法师塔出身的法师会对他们表示敬重。   除此以外,与亡者为伴的亡灵法师有时候也被称作“法师”,但他们是死神赫尔迪斯的信徒,与身为暗夜之神宠儿的法师们并非同路。他们的组织更加隐秘,除了他们组织高层的成员会与东部法师联盟有接触以外,与一般的法师并无联系。   科里莫所知的这些信息,大多都是和肄业法师们闲聊时听来的,基本称得上准确。他每天都会给爱丽丝讲上一段,好让这段旅途显得没那么无聊。他们骑马走到第六天的时候,总算看到了高耸入云的弗拉梅尔法师塔出现在眼前。   “这里虽然离法师塔本身还有一段距离,但已经算是进入弗拉梅尔法师塔控制的区域了。”科里莫的精神几乎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这会儿他一边说着话,一边看了看手上的立约指环,“你当初准备这指环的时候设定了什么条件,这玩意什么时候才能掉?”   “不急。”爱丽丝望着法师塔说,“等我进塔之后,这指环自然就掉了。”   “行吧。”科里莫啧了一声,“麻烦你在进去之前,先给我结个账好吗?我可不想在这种地方等你出来。对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弗拉梅尔法师塔这种地方让人看着就不舒服。”   爱丽丝诧异地看了科里莫一眼,只见他脸色青白,脸上的表情说不上是惊恐还是紧张。   “你害怕了?”她问。   “这可不是害怕。”科里莫的声音都有点哆嗦了,“法师塔的威慑魔法专为清理闲杂人等而设,我这种普通人到了这里,只想转身就逃……你没事吗?”   听了科里莫的话,爱丽丝又回头望法师塔,只觉得那座建筑华美巍峨,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   “你还说你不是弗拉梅尔家的人。”科里莫嗔怪,“如果不是法师或者弗拉梅尔家的人,走到这儿都会是我这种反应……快快快结账,我已经受不了了。” 第78章 法师塔内。   东边的物价比向来比西面高些, 爱丽丝计算着物价和科里莫这一路的辛劳,给了他十个金币和口袋里的一些零钱。科里莫嘀嘀咕咕,稍微有点嫌少。   “算啦,算啦。”他一边这么说着, 一边把钱装进口袋, “这毕竟也算是正当生意, 挣得少一点,就当是给我积德了。你可要跟我担保, 等你进了法师塔之后,这枚指环真能自己掉下来?”   “放心吧。”爱丽丝说,“只要前面这座塔楼真是弗拉梅尔法师塔就行。”   “绝对错不了, ”科里莫说,“再往前一点, 你就能看见塔楼的岗哨, 凭着你的头发, 他们准会让你进去。至于你到底能不能达到你的目的, 那就不是我能说得算的了……总之,告别的话就不多说了, 我在这儿待着真是头痛得要命……祝你好运, 再见。”   “也祝你好运。”爱丽丝随口应了一声,“祝你在国门口做买卖的时候, 别被以前的主顾捉住打死才好。”   爱丽丝这句话也算是一句实实在在的祝愿,只是有点刻薄。科里莫咧开嘴嘿嘿一笑, 并不因此脸红。大概脸皮厚是这一行的必备, 如果科里莫会被这样的话刺伤,他也不会选择做这一行了。   两人就此道别,爱丽丝独自一人骑马向前, 她行得很慢,一边驱马向前,一边欣赏附近的风光。   弗拉梅尔法师塔附近有许多农地,看起来似乎是葡萄园。爱丽丝在来的这一路上也见过一些类似的场景,这些葡萄园处在法师塔的庇护之下,除了要为法师塔提供大量葡萄酒,也要向法师塔缴纳税金。对于大部分法师塔来说,这笔收入不算高,却是最为稳定的财源,可以保证法师塔内最基本的开销。不过弗拉梅尔家族大概不需要依靠葡萄园的收入就能   爱丽丝沿着小路走了没多久,就遇上了路障。正如科里莫所说,这里是法师塔的岗哨,有两个法师在这里拦住过路的行人:   “前方是弗拉梅尔法师塔,闲杂人等不得前进。”   两个法师声色俱厉,看起来很凶,爱丽丝注意观察了这两个人的衣着和发色,这两个人都是黑发,穿着成年法师的法袍,但法袍上面并没有什么很显眼的装饰和魔法阵。从这情况来看,显然弗拉梅尔法师塔之中,像这样并非出自弗拉梅尔家族的法师大概也为数不少。   爱丽丝当然不可能在这里就将自己的来意说明,她想起临别时科里莫说过的话,将兜帽稍稍往上推,露出她那与弗拉梅尔家族颜色相同的头发来:   “我有重要的事情要面见塔主塔勒斯大法师。”   弗拉梅尔家族的红发在这里就像是通行证,虽说爱丽丝并没有穿着法师的法袍,两个法师还是没多问什么问题就让她过去了,不仅语气变得温和,还主动向她提供了一些信息:   “要见塔主大概要经过预约,您可以进了塔楼再说。马匹只要放在塔楼前就可以了,有人帮您照顾,不会弄丢的。”   这两个法师前倨后恭的态度着实明显,让爱丽丝对自己发色在这里的意义有了更多理解。想到她小的时候还因为头发的颜色被欺负过,爱丽丝此刻的心情着实有点微妙。   “谢谢。”   她没有下马,只是简短道谢,就继续骑着马往前,留下两个法师面面相觑,直到她的马跑得没了影,其中一个才问同伴:   “刚才过去的那个,该是塔主阁下的亲戚吧?看她没穿着法袍,应当是与西边的贵族联姻了?”   另外一个猛点头:   “我看着像,寻常的法师可没有这种气度。”   爱丽丝要是听见这两个家伙的猜测,准要忍不住笑出声。不过此时她确实什么都没有听见,只是策马向前。   这一岗哨距离法师塔本身还有一段不算短的距离,瑟西里安跑得飞快,法师塔离爱丽丝越来越近,让她可以看清楚它的全貌。   弗拉梅尔法师塔虽然以以“塔”为名,却并非只有一座孤零零的塔楼。实际上,这座建筑恢宏浩大,规模甚至胜过爱丽丝所熟悉的云霰城堡。这是她人生之中第一次来到弗拉梅尔法师塔,不知为何,却有一种熟悉感。此时此刻,她的血脉之中似乎有一种从未出现过的东西在鼓动着,似乎有什么在召唤着她,在她的耳边对她讲,她应该留下来,因为这里才是她的灵魂栖息之所。   如果换一个意志不够坚定的人,恐怕很难不被这种气氛影响。不过爱丽丝自己深深地知道,这里对她来说可并不是什么甜美的故乡。   这里是东部的政治中心,是整个东部最强大的魔法师们汇集的场所。因此,这里大概也是整个东部最危险的地方之一。天知道这里面有多少明争暗斗,像她这样对其内部一无所知的访客,若稍不留神,说不定就要卷进什么复杂的事件中。而她身负主君与国王的命令,无论如何,绝对不能失败。   多种多样的复杂心情一股脑地向着爱丽丝袭来,爱丽丝极力压抑住自己的心绪,不允许自己流露出一丁点的脆弱。这表现在颜面上,让她显出比平常更加高傲冷漠的表情。通常来说,法师们大多都会摆出这样的一张脸,这让爱丽丝的表情在这里显得格外协调。   等她终于到了法师塔的正门,翻身下马。立即有仆役打扮的人迎上前来,准备把马牵去马厩。   这里是法师们的地盘,爱丽丝作为一个完全不懂法术的骑士,身处其中难免要觉得紧张。她有意炫示自身,下马之后并不许仆役们靠近,只是对着瑟西里安的耳朵说了几句话。   瑟西里安低鸣一声,很给面子地消失在了空气里。爱丽丝不去看仆役们惊讶的表情,昂首挺胸,走进了法师塔。   刚一进入法师塔,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圆厅。圆厅里没有窗户也没有灯盏,只在中央装饰着一块巨大的魔水晶原石,散发出柔和的光芒。魔水晶原石是制作附魔宝石的重要材料,价值极为高昂。这样大的一块水晶原石若是制成附魔宝石,大概可以为数以万计的武器提供附魔,恐怕将整个王国铸造的金币收集起来都不足以将其买下。   然而这样珍贵的物品,却只是被放在大门口当做普通的装饰品和灯盏使用,着实让爱丽丝感到惊讶不已。   她隐约想起,科里莫似乎也告诉过她,弗拉梅尔家族掌握着东部地区所有的魔矿。虽说他们每年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各种魔矿石分配给东部的各个法师塔,但绝大多数的魔矿石还是牢牢地掌握在弗拉梅尔家族手里。   经营矿山之类的事情,爱丽丝不是很懂。不过很容易想象得到,如果所有的魔矿都掌握在同一个家族手中,他们就可以轻松控制附魔宝石的价格。有了这样的财源,弗拉梅尔家族的兴盛也是显而易见的了。   只消看看门口这块魔水晶原石就会明白,弗拉梅尔家族所拥有的财富,恐怕处于一般人完全无法想象的范围内。也难怪国王陛下迫切希望与之结盟,有了这样的盟友在,无论对手是什么样的人,大概都用不着担心了吧。   爱丽丝正在惊叹弗拉梅尔家族的财富,一个女人的声音突然响起,把她吓了一跳:   “阁下是什么人?初次到访,有什么事吗?”   那女人的声音在圆厅里回荡,爱丽丝向四周看了看,并没有见到人影。   这位不肯露面的女士显然不像前面岗哨处的法师那么好对付,她直接就点出爱丽丝是第一次来访,显然,爱丽丝的头发颜色并不会影响她的判断。   “我是西菲利克斯领的骑士,爱丽丝·昆特。”爱丽丝报上了自己的姓名,“我是奉了上位者的命令到这里来的,目的是要送一封信给现任的塔主塔勒斯大法师。”   那位女士的声音再度响起:   “既然如此,请将信函留下,我会替您转交。”   “这封信非常重要,”爱丽丝强调,“我并非一个普通的信使,而是一位有封号的骑士,我必须亲自将信交到大法师手上,并拿到他的回函。”   “那您大概需要等待几天。”那女人的声音继续说,“塔主阁下非常忙碌,大概没有空闲召见一位骑士。”   不知是不是爱丽丝的错觉,她感觉那女性的声音说到“骑士”一词时,似乎带着点讽刺的语气。   不过这都无所谓,爱丽丝并不在乎一星半点的讽刺,只要她能见到塔主就行。   “没关系。”她回答,“我可以稍微等几天。”   对方没有再出声,爱丽丝等了片刻,只见一位有着与爱丽丝相同颜色红发的女士掀开一道帐幕,走进圆厅,来到了她的面前。   “我是娜塔莉·弗拉梅尔。”这位女士一开口,爱丽丝就知道她就是刚才与她对话的人,“我是弗拉梅尔法师塔的仆役总管,会为您准备在这里的住处。不过如果您非常紧急,也可以去见塔主阁下的秘书安妮小姐,她掌握塔主阁下的时间表,如果她觉得您的事足够重要,她会为您安排,提前与塔主阁下见面的。” 第79章 塔主阁下。   这位仆役总管显然也是一位法师, 她身上的法袍由丝绸制成,上面以金银线绣了很复杂的魔法阵,一看就知道她是一位很讲究的女士,这位女士虽然看起来不是很喜欢骑士, 但还是为爱丽丝安排了非常舒适的房间。爱丽丝不是很清楚, 如果她不是有这样一头红发, 是否也能得到这样的招待。不过她并没有开口去问这件事。   房间安排好之后,她叫来一位仆役, 带爱丽丝去找安妮小姐。   安妮小姐是塔主的秘书总管,她的办公室位于塔主办公室的外侧,所有想要与塔主会面的人必须从她这里通过。这位看起来很年轻的小姐掌握着为塔勒斯大法师排时间表的权限, 塔勒斯大法师要在什么时间见什么人几乎全部出于她的判断,从某种程度上来讲, 说她是弗拉梅尔法师塔中权力最大的人也不为过。   不过, 初次见到安妮小姐的人, 很难意识到她是这样一位无冕之王。   她的样子显得很年轻, 看上去好像只比爱丽丝大一两岁,身上穿一件淡绿色的法袍, 上面几乎没有绣魔法阵, 看起来非常朴素。   爱丽丝不敢说她就一定很年轻,女魔法师们的长相似乎总是和她们的年龄不太相符。就好像如果女公爵不说, 爱丽丝绝对猜想不到国王身边的那位莉莉埃尔有可能是埃蒂安大人的母亲——她看起来几乎和埃蒂安大人的年龄相仿佛。   眼前这位秘书小姐虽然看起来年轻,但很有可能已经三四十岁了也说不定。   爱丽丝向她通报了姓名, 说明自己想要与塔勒斯大法师见面, 听完她的话,安妮小姐用一种审视的眼神看着她:   “恕我失礼,您如今的姓氏并非出生之时就确定的吧?”   “你说得没错, 这是领主的赐姓。”   “您是弗拉梅尔家出身?”   “我出生于波兹塔城,”爱丽丝回答道,“至于我的身世是否与弗拉梅尔家族有关……我本人并不知情。”   “您提供的信息非常模糊。”安妮小姐冷冰冰地评价说,“我想要知道,您如今特意到弗拉梅尔法师塔来,是为了要了解自己的身世吗?”   “我不否认我想要在这次旅程之中顺带了解自己的身世。”爱丽丝对她说,“但我到这里来的理由并不止于此。我是来为大法师送一封信,由于这封信本身的特殊性,我必须将它亲自交到大法师手上。”   如果您不能在这里明确地说明来意,就算您有着一头弗拉梅尔的红头发,我也不可能让您与塔主阁下见面,这是我的职责所在,还请谅解。”   秘书安妮小姐的态度非常坚决,爱丽丝明白自己不可能在不表露自己任务的前提下见到塔勒斯大法师,只得取出信,给她看蜡封上国王陛下的印章。   “原来是这样。”安妮小姐了然地点了点头,“这确实是只有塔主阁下才能确定之事。不过现在塔主阁下正在会客。就请您在这里稍候片刻,过一会我就去向塔主阁下通报。”   安妮小姐的办公室里有很舒适的长沙发,爱丽丝在这里坐下,立即有仆役来为她送上茶水和点心。爱丽丝等了差不多半小时,总算等到塔勒斯大法师的访客离去,然后安妮小姐走进了他的办公室,又过了十分钟,她出来通知爱丽丝,已经可以进去了。   就这样,爱丽丝还算顺利地见到了塔勒斯大法师。   在安妮小姐的沙发前坐着等的这段时间,爱丽丝很是花了点时间猜想塔勒斯大法师的模样。他的年龄和罗姆师父与国王陛下近似,且有一头与爱丽丝相同颜色的头发。不知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爱丽丝总想象那个人或许应当是个矮胖子。或许会像国王陛下那样颇具威严,但应该不会像国王陛下那么英俊。   由于这些本身毫无根据的想象,在爱丽丝第一眼看见塔勒斯大法师时,她几乎没意识到那就是塔主本人。   弗拉梅尔法师塔的塔主塔勒斯·弗拉梅尔大法师虽然已经四十四岁,但精通炼金学的他驻颜有术,在外人看来顶多三十出头,他的红发鲜明醒目,衬得面孔格外白皙。这个人有一副略显忧郁的面容,很难想象东部地区所有法师的首脑会有这样的一张脸。   当爱丽丝进门时,他正站在桌边。   他身材高挑,穿着象征塔主身份的三重法袍,第一重是白色的细亚麻布,第二重是黑色的丝绸,第三重是半透明的轻纱。   白细亚麻布只露出一个领子,看不见下面的部分,黑色的丝绸上则用金线绣出星座,若有精通占星学的法术大师见到这件法袍,就能说出这件法袍上不仅绣出了夏季天空中出现的所有星座,还将它们以一种极为巧妙的方式串连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魔法阵,像这样的法阵不仅可以保护法袍主人的安全,亦能将主人的法力增加二至三倍。   最外层的轻纱法袍上则有用银线绣成的法阵,这法阵不是很明显,看不太出来功效,不过它被罩在丝绸法阵上面,微微地闪着光。   三重法袍之下的袍袖中伸出一只雪白的手,握着一柄法杖,这法杖由陨铁打造,通体黝黑,顶部嵌有一颗巨大的魔法宝石。宝石与他的头发同色,看起来很美。   法杖并非法师的必备物品,事实上,东部地区的大部分法师并不能掌握使用法杖施法的技巧,只能使用魔法阵。这主要是因为大部分法师体内的法力不足以即时施法。不过通常来说,能够成为塔主的法师都具有这样的能力。因此像这样的法杖就成为了塔主权力的象征。   当爱丽丝看到他手中拿着的法杖时,就明白眼前的这个人的确是弗拉梅尔法师塔的塔主。   爱丽丝向他行礼,并呈上国王陛下的信,塔勒斯大法师坐回到桌边,拆开信上的蜡封,迅速将其读完,然后抬起眼睛看向爱丽丝:   “这封信上写的事情非常重要,我需要花些时间考虑才能写回函。除此以外,你还有别的事情吗?”   此前爱丽丝觉得这个人似乎并无塔主的威严,然而当他的眼睛看着她的时候,爱丽丝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微微地颤抖。   爱丽丝已经见过了许多法师,知道他们性格都很傲慢。但塔勒斯大法师的傲慢似乎比其他人更胜一筹,他的眼睛里具有一种很冰冷的东西,让人看见之后会情不自禁地感觉恐惧。   爱丽丝定了定神。   “这里还有一件请托,来自于我的主君西菲利克斯女公爵。”她这样说着,取出了装着珠冠的盒子,将珠冠展示给塔勒斯大法师看,“当年我的主君曾经请法师塔的法师为这顶珠冠做了附魔。现在它原有的附魔已经被破坏,我的主君很希望能让它回到原本的状态。”   “我曾经见过这东西。”塔勒斯大法师似乎对此很感兴趣,连语气都发生了一点变化,“说来巧合,这顶珠冠当年还是由我和我当初的导师亚尔曼大法师一同附魔的。这东西做得很精巧,可惜当初的附魔其实不算完美。自从我成了塔主,就再没亲自为什么东西附魔过了,倒是很有兴趣再来做一次。”   爱丽丝松了口气:   “塔勒斯大法师愿意亲自为这件珠冠附魔,女公爵殿下一定会非常高兴,这是她十分爱重的物品,她愿意为此付出相当的酬劳。”   “酬劳什么的倒是无所谓,你只要和安妮谈就好。”塔勒斯大法师一边欣赏着珠冠,一边继续和她说话,“安妮跟我说了你的事,你到这里来,是想要寻找亲属?”   爱丽丝没想到,秘书安妮小姐居然把她之前的答话全部告诉了塔勒斯大法师。这让她有点紧张。   “我是为了来寻找我的父亲。”爱丽丝说,“根据我所知的信息,他应当是一位有着红色头发的法师,所以我想,他或许应该是……弗拉梅尔家的人?”   她越说越没自信,说到最后,本来已经在心中确定了的事变成了一个问句。   塔勒斯大法师听她说完,抬起头来又看了她一眼。   他的目光在她的头发上停留了一瞬,就开口对她说话,语气非常轻柔:   “看起来确实是这样,你的父亲应当是一位出自弗拉梅尔法师塔的魔法师。看你的年纪,我想你父亲的年纪大概至少要在三十五岁以上,如今塔内三十五岁以上的男性法师数量不算很多,我可以让安妮帮你查一查,并在私下里做一些询问。”   听到他这么说,爱丽丝松了口气:   “那真是太感谢了。”   塔勒斯大法师似乎没把她的感谢放在心上,只是向她做出个谈话结束的手势。爱丽丝向他鞠了一躬,转身离开了大法师的房间。   之后的一周,爱丽丝一直住在弗拉梅尔法师塔里。   这里的生活还算有趣,法师学徒们总是忙忙碌碌地跑来跑去,不断抱怨着自己的导师。爱丽丝仗着一头红头发,很容易就跟他们混熟了。他们把她当做自己人,甚至有一次还借给她一件法袍,让她顶替一个学徒上了一堂占星课。   就这样,时间很快过去,一周之后,有一个仆役过来找她:   “安妮小姐让我传话给你,塔主阁下想要见你。” 第80章 塔中生活。   在这一个星期之中, 爱丽丝一直都在尽量避免考虑与她父亲有关的事,只是和那些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年轻法师学徒们相处。   她一生之中极少与同龄人共处,而这些年轻的学徒又与她从前认识的人全然不同。刚到这里来的时候,爱丽丝只看到他们抱着书跑来跑去, 一整夜不睡觉地疯狂写论文, 以为他们只是一群书呆子。然而当她被法师学徒们接纳, 正式被看做他们之中的一员,参加了几场在宿舍举办的秘密舞会之后, 她才发现这些人的生活与循规蹈矩完全无关。   秘密舞会上发生的事情无需多提,那是一场极其夸张的胡闹,让见过不少世面的爱丽丝也瞠目结舌。   在这一点上, 他们的行事作风或许有点像佣兵,但他们的又与爱丽丝所熟悉的佣兵们不同。佣兵们是因为清楚自己很有可能在下一场战斗之中死去, 才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 可这些未来的大法师们可从来不认为自己会死, 他们寻求的是刺激本身。   “这是为了更深地体验这世界的本质。”在一次秘密舞会上, 一个学徒曾经一本正经地对她说,“只有对世界的了解更加深刻, 才更有可能成为法力深厚的大法师。”   法师塔中的导师们明令禁止在宿舍塔楼举办舞会, 不过只要有人组织,这里的学徒们绝对不会错过任何一场狂欢。他们会在前半夜在舞会上喝得烂醉, 后半夜一边喝着解酒魔药一边赶课程论文,然后再带着论文和熬红了的眼睛去上早晨的课, 万一一不小心在课上睡着, 就会享受到被导师用冷水浇头的贴心待遇。   在这种氛围之下,思考自己的父亲究竟是何人,几乎可以说是一件格格不入的事, 甚至显得有点可笑。爱丽丝也就随波逐流,跟着年轻的学徒们颠倒胡闹,还零零碎碎学了些法师们才懂的法术常识,虽说她并非暗夜之神的信徒,没法像法师们那样画出有效用的法阵。不过能在看见简单的魔法阵时一眼认出它的主要用途,大概也是一般人可以用得上的技巧。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塔勒斯大法师派人召唤她的时候,爱丽丝意识到自己已经没法再回避这件事。   “父亲”这个词,开始不断在她的脑海中徘徊。她试着去想象,无论如何想象不出那样一个人会是怎样的模样。从前爱丽丝揽镜自照时,偶尔会认真花时间寻找她面容之中与母亲全然不同的部分,但把这些部分拼凑起来,无法构成一张完整的人脸。想到“父亲”这个词,爱丽丝更多地感觉不可思议。   真的有可能会找到那个人吗?如果那个人站在她面前,她该跟他说些什么?爱丽丝很难想象,这个世界上真有那么一个人存在,爱丽丝觉得,他更像是一场幻觉。   不过,不管她怎么想,既然塔勒斯大法师召唤她去,她是不能回避的。   爱丽丝独自前往塔主的办公室,在路过安妮小姐的桌前时,她很希望安妮小姐能给她一点提示,告诉她塔主这一次召唤是为了什么,到底是为了公事,还是与她父亲相关的消息。可惜安妮小姐什么都没说,给了她一个眼神,示意她自己进去。   爱丽丝敲了敲门。门自动打开,让她可以进去。或许因为并没有特别重要的客人,这一次,塔主阁下并没有像上次那样穿着三重法袍,而是穿着一件更加轻便随意的丝绸法袍。   法师们似乎都很喜欢丝绸,轻薄贴身的丝绸法袍有种特别的下垂感,能让好看的身形显露无遗。塔主塔勒斯大法师的美貌着实有些过分耀眼,爱丽丝有些不敢抬眼看他,总觉得若以欣赏男色的眼光看他,是对这位伟大法师的不尊重。   在这一周里,爱丽丝已经听了一大堆有关塔主阁下的事。法师塔内传出来的故事与外界的传闻完全不是一个路数。虽说塔主阁下平常很少出现在学徒们面前,但他长期霸占塔内导师魅力排行榜第三名的位置,有一半的女学徒都声称,若有机会能与塔主阁下共度春宵,就算被开除也值。至少到目前为止,似乎只有安妮小姐对他的魅力完全免疫,这大概也是她得到这份工作的原因。   总之,听完女学徒们的疯话之后,爱丽丝很难再以上次见面时的谨慎态度面对塔主阁下,不过塔主阁下本人倒是丝毫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他坐在桌前,对爱丽丝说:   “给你们国王的信,我已经写了一半,你主君那珠冠上的法阵,我也已经开始修复,大概再过半个月,这两件事都能办完。至于你父亲的事,我让安妮去查了一下,现在塔内出身自弗拉梅尔家族三十五岁以上的男性法师共有四十七人。经过这一周,初步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这四十七人中,并没有人认为自己可能会有一个失散了的已经满了十八岁的女儿。”   听到这个结论,爱丽丝不知道自己应该感到失落,还是松一口气。   但塔主阁下的话并没有说完:   “……这个数字并不包括目前暂时外出的人和已经脱离了弗拉梅尔法师塔的人,安妮已经让人去找名单了……不过你大概也能看得出,安妮平时忙得要命,所以在另两件事完成之前,可能不一定会有结果。”   “啊……没关系的。”爱丽丝如释重负地说,“就算找不到也不要紧……本来我也没指望能一下子找到。”   塔主阁下摇了摇头:   “既然答应了你,果然还是完成比较好。而且,我想你之前也已经做好了要与父亲见面的准备吧?”   他说得没错,爱丽丝之前确实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只是因为一时的怯懦就无功而返,回到王都之后,她大概会感到遗憾吧。   塔主从她的眼神里看出了她的决定,此时继续向她询问:   “你知道你母亲的名字吗?或者……有没有什么其他你觉得会有用的信息?或许可以帮我们缩小一点范围。”   爱丽丝点点头:   “我母亲的名字叫珍娜,是弗格娜的信徒。至于其他的事……我也不很清楚。”   “珍娜?”塔勒斯大法师重复了一句,“这是个很普遍的名字,知道姓什么吗?”   爱丽丝摇了摇头。   她从来不知道她母亲的姓氏,她的母亲没有对她说过这些,也从来没在外面用过那个姓。似乎她认为,自己既然已经离开了家,就与那里没有关系了。   “既然是弗格娜的信徒,那么她应该不是贵族出身,也并非东部地区的人。”塔勒斯大法师轻声说,“这样的信息看似缩小了范围,实际反而让事情变得更难办了。很多法师都曾经去西边游历过。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我得说,我们塔内的很多法师在游历的过程中,私生活并不是很检点。”   就算塔勒斯大法师不这么说,爱丽丝也能想象得到。   大法师站起身,绕到桌子前面,直面着爱丽丝继续说:   “你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一周,大概也能意识得到,法师们的生活与寻常人全然不同。法师没有家庭,弗拉梅尔虽然被称作是一个家族,实际上只是一群有着同样血脉的红发法师的集合,他们的行动往往不合逻辑,只是凭借一时的激情……你父亲或许根本就不知道你的存在。”   “我知道。”   塔勒斯大法师叹了一口气:   “不管那是谁,希望那个人不会让你太失望。”   “我不会失望的,我本来也没抱着什么希望……我只是很好奇,想看一看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大法师很有兴趣地看着她:   “如果我有像你这样的一个女儿,一定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我不知道你的信仰情况……你有考虑过成为暗夜之神的信徒吗?”   爱丽丝摇摇头:   “我已经有下定决心要侍奉一生的神明了。”   “那真可惜。”大法师说,“你和这里的学徒们好像还挺合得来,我看得出你喜欢舞会,而且,占星课也挺有意思的吧?”   舞会?占星课?   所以……她这段时间里替人上课、参加秘密舞会的事……大法师全都知道了?   爱丽丝吃惊地瞪圆眼睛。   “年轻人总是过分自信,总以为可以骗过年长者的眼睛。”大法师向她眨了眨眼,“没人去取缔舞会,只不过是因为导师们都在睁一眼闭一眼罢了,那些孩子们平常的压力太大,确实需要一些纾解的途径。”   “既然并不准备取缔舞会,为什么还要明令禁止?”   大法师踱步到她面前,向她微笑起来:   “被禁止了的事情才更刺激,不是吗?”   爱丽丝目瞪口呆地看着塔主,只见他转身回到了座位坐下,抬起头对她说了最后一句话:   “总之就是这样,这段时间你可以考虑考虑,要不要加入法师塔。过几周之后,我会让安妮再去找你。到了那时候,如果没什么问题,应该就能找出你的父亲,届时我会安排你们见面。” 第81章 她的父亲。   从塔主的办公室出来, 爱丽丝感觉有点恍恍惚惚的。   没能得知父亲的名字,爱丽丝此时不知是该放松还是该失望。或者有些事注定不会有答案,但塔主阁下说,他会为她找到那个人。   塔主大人看起来很值得信赖, 但爱丽丝仍然不知道, 她究竟该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那个人。   这段时间里, 她生活在暗夜之神的信徒和将要成为暗夜神信徒的人之中,始终未曾召唤过瑟西里安, 而他也隐没在另一时空,并不与她相接近。然而此时,爱丽丝感到难以言说的孤独沮丧, 虽说还没有回到她独居的客房,她还是忍不住呼唤起他的名字:   “瑟西里安, 瑟西里安。”   他是只属于她的神明, 只要呼唤就会现身。爱丽丝感到有风在她的面庞边上拂过, 她的名字被他念出来, 显得格外温柔:   “你在呼唤我,爱丽丝。”   “我真的能在这里找到那个人吗?”爱丽丝向他询问, “他还活着吗?”   “他还活在这世上, ”瑟西里安说,“我想过不了多久, 你就会正式和他会面。所以你最好做好准备,提前决定一下, 当有人对你说, ‘这就是你父亲’的时候,你到底要用怎样的表情看他。”   “我没心情开玩笑,瑟西里安。”少女的状态显得很低落, “我很紧张,我也很害怕。我以为我做好了准备,但是我确实还没有准备好……我想我永远没法准备好。我不知道我该摆出一副什么样的表情,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我甚至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恨他。”   “你没必要恨任何人。”瑟西里安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显得温柔,“虽然以我的立场,我不应该告诉你当初曾经发生过的事,但你母亲做了决定要把你生下来,她当年并非没有选择的余地。至于那个人,你没必要恨他,也没必要要求自己爱他,你们只是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究竟要怎样对待他,你可以在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再做决定。”   瑟西里安的话或许能给她一点安慰,但并不足以解决她的所有问题。探寻自己身世的旅程总是充满了痛苦,而且往往得不到一个能够让人感觉值得的答案。但她想要知道这些,想要知道所有的背景故事,这是让她变得完整的唯一途径。   爱丽丝感觉心里乱极了。   在这种心境之下,她没法再像平常那样去和法师学徒们玩,没心情做什么轻松的事,她想起整座建筑中央有一小片由灌木构成的迷宫,中间有个小花园,那是提供给法师和学徒们冥想的场所,她决定要一个人到那里去待一会儿。   在通过长廊往那边走的过程中,爱丽丝碰上了之前让她替课的女学徒。   她一看见爱丽丝,就立即抓住她,眼睛发亮地问:   “你刚才去见塔主了?”   爱丽丝点点头。   “塔主今天穿的什么衣服?”   “黑色丝绸法袍。”   “哈哈哈我赢了!”女学徒发出欢呼,“今天晚上的特殊实验名额是我的啦。”   女学徒欢呼着跑远了,留下爱丽丝一个人瞠目结舌。   爱丽丝之前听说过,这些女学徒有时候都会以塔主的衣着开赌局,但她一直以为这只是开玩笑,想不到居然是真事,真是有点让人难以想象。   爱丽丝在原地愣了一会儿。   爱丽丝在为父亲的事情烦恼,然而对这个年纪只比她小两岁的女学徒来说,“塔主穿什么衣服”,才是今天最重要的事。   被这个调皮的女学徒一打岔,爱丽丝的心情居然奇迹般地起了变化。看着那女学徒的背影,爱丽丝突然觉得,“父亲”什么的,或许不该让她烦恼那么长时间。   按照塔主阁下的说法,要找到她父亲,无论如何也得再过几周。那么,有关于她父亲的问题,就交给几周之后的爱丽丝去烦恼吧!   爱丽丝有点不负责任地做下了这个决定,干脆不再往花园走,转身回去了。   不过,“几周”这个时间段,明显比爱丽丝想象得更短一点。   只不过又过去了三周,爱丽丝就再度收到了塔主的召唤。   或许因为有了上一次的,这回爱丽丝并没那么,她就只是觉得自己的手很凉,一边凉一边又在冒汗。她很苦恼地拿手帕擦了又擦,却一点用没有,最后,她只能把手帕紧紧地攥在手心里。   当她再次路过秘书安妮小姐身边时,安妮小姐仍然没有与她说话,但她却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很特别地看向爱丽丝。爱丽丝觉得,安妮小姐似乎是在打量着她的相貌,似乎想要从她的面目之中……找到另外一个人。   如果换一个人用这样的眼神看她,爱丽丝或许还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安妮小姐的眼神让爱丽丝感到毛骨悚然。   爱丽丝在法师塔里待了这么久,从学徒们口中听说了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安妮小姐是弗拉梅尔法师塔传说的一部分,她这个人不仅对塔主阁下的美色无动于衷,而且几乎对任何事都没有兴趣。她知道法师塔过去现在和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全部八卦传闻,但她嘴巴很严,从不透露秘密,甚至连眼神都不会泄露一点机密。有些嘴巴很刻毒的人说,为了得到这个秘书的工作,她给自己下过诅咒,让自己。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也从侧面证明了安妮小姐作为秘书的尽职尽责。   很难想象只是专注于工作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安妮小姐会这么注意她。这给了爱丽丝一个不是很妙的预感,让她觉得安妮小姐一定是知道了什么特别令人吃惊的事,比如说……她父亲的名字?   从安妮小姐的表情来看,她的父亲一定是一个完全让人料想不到的人。   爱丽丝心里警铃大作,几乎不敢伸手去敲塔主办公室的门,但她不应该让塔勒斯大法师等太久,这样不礼貌。   这一次的会面似乎比前两次都要来得正式,塔主塔勒斯·爱德华兹·弗拉梅尔大法师坐在巨大的写字台后面,看起来已经等了她好久。他再次穿上了代表塔主身份的三重法袍,神情显得格外严肃。当爱丽丝来到桌前时,他将装着珠冠的盒子和已经用蜡封好、盖上了印章的信向她推过来:   “珠冠的附魔已经完成,给你们国王的回函也已经写好了。”   装珠冠的盒子开着,里面的珠冠被一层淡淡的柔光笼罩,看起来似乎比原来还要璀璨夺目。即使是已经见过这珠冠许多次的爱丽丝,也为它原本的美丽惊讶了一瞬。爱丽丝将这两件重要的东西收好,向大法师低头致谢。   从爱丽丝走进这房间时起,塔勒斯大法师一直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此时他继续说道:   “公事谈完,现在该说说私事了。”   大法师的态度显得出奇的认真,这让爱丽丝越发紧张,手里攥着的手帕几乎湿透了。   他看着爱丽丝,用非常慢的语速对她说道:   “安妮派出她能调动的所有秘书,调查了整个东部地区所有三十五岁以上、姓弗拉梅尔的法师,但并没有找到一个可能是你父亲的人。安妮的工作很细致,她的调查不仅包括询问本人,而且也查找了所有的记录档案,调查了包括已经死去的人在内,研究了所有人离开法师塔的时间和去向,你完全可以信赖她的调查结果,但她确实没有找到能合得上的对象。”   说完这长长的一段话,塔勒斯大法师停了下来,似乎在等爱丽丝的反应。   这看起来就是调查的最后结论,爱丽丝仔细地听完大法师说的每一句话,然后试探着问:   “所以……您的意思是说……或许我的父亲并非出身于弗拉梅尔家族?”   大法师摇了摇头:   “弗拉梅尔家族的红发是极其特殊的,迄今为止,这种颜色还未曾在任何一个与弗拉梅尔家族毫无关系的人头上出现过。”   大法师的说法让爱丽丝愈加迷惑:   “那您的意思是?”   大法师此时的脸色白得可怕,他似乎在努力地维持镇定,爱丽丝吃惊地发现,他的声音显得有些沙哑,有点变了调:   “安妮几乎拥有查询所有档案、向所有人提问的权限,就连已经死去和已经离开弗拉梅尔法师塔的人都在内。但只有一个人的档案她无权调取,也只有一个人她绝对不会去询问。”   爱丽丝从大法师的语气之中听出一种令人吃惊的可能性,她紧张极了,咬起嘴唇,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只听他继续说:   “虽然就连我自己也很吃惊,但排除了所有的不可能之后,最后就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即使是一个像塔勒斯大法师这样的人,要说出这样的一句话也需要很多额外的勇气。爱丽丝看着他,两个人四目相对之时,爱丽丝突然发觉,他的眼睛形状几乎和她一模一样……此时一切的细节似乎都指向了他,但真的是他吗?她不敢相信,也不敢猜测,而她眼前的那人,终于吐出了那个能够作为最终结论的句子:   “你的父亲是我。” 第82章 破碎记忆。   她的父亲, 是……塔主塔勒斯大法师本人?   虽然在这句话落地的那一刹那之前,爱丽丝已经从很多细节中隐约猜到了塔勒斯大法师要说什么,但当这句话真正被说出口时。那种强烈的不可思议感,还是将爱丽丝完全笼罩, 以至于让她没法做出任何反应, 只能呆立着。   爱丽丝从小到大, 对父亲这个角色有过许多想象。大多数时候,她猜想他是个糟糕的人, 不负责任地抛弃了母亲和她;但偶尔她也会想,或许她的父亲会像罗姆师父,很多时候不太靠谱, 但对她很温柔,能教给她种种的事情。有时候, 爱丽丝会回想起她和罗姆师父初见时的场景, 心里想如果罗姆师父是她的父亲就好了。   可惜这件事绝不可能。   再后来她到了这里, 到了这个她父亲真正成长起来的环境。有的时候, 当她在塔楼的楼梯里遇上那些红头发的男性法师,她会一个个细看他们的面孔, 想象这些人之中, 究竟哪一个可能是她的父亲,如果他们真是她的父亲, 有可能会和她母亲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弗拉梅尔家的法师容貌出众,爱丽丝在这里见到的每一位红发男魔法师都仪表堂堂。这些人有的轻佻, 有的严肃, 她的母亲究竟是与谁在一起才有了她?   也或者,她的父亲不是这样一个学院派的法师,而是在旷野上用石头搭成塔楼居住的野法师。爱丽丝听说过这样的人, 虽说弗拉梅尔家处在法师顶层,偶尔也可能会出现那么一个异类,明明可以在法师塔过优渥的生活,却一定要做一个疯疯癫癫的野法师。如果她父亲是这样一个人,似乎显得更合理。   但爱丽丝从来没想过,一次都没想过,她的父亲会是眼前这个男人,是这位穿着三重法袍、手里拿着宝石权杖,面容极为年轻的塔主大法师。他的这种样子,和所谓的“父亲”角色完全格格不入,如果要把他当做父亲,总让人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错了位。之前她还想过,莉莉埃尔要做埃蒂安的母亲,似乎是显得太年轻了些,让人没法想象,更不能接受。她没有想到自己的父亲竟然会是眼前的这个人。   这个人是弗拉梅尔法师塔的实权人物,他不是国王也不是贵族,但就连国王和贵族也要向他低头。他高高在上,法袍上绣着星辰,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令大地震动。即使往前推算,把时间定格在她出生之前,他亦是弗拉梅尔法师塔最出名的年轻导师,法师塔中一颗最耀眼的新星,只要伸手就能碰到月亮。而她的母亲却那么平凡普通,只是寻常人家出身,也没有什么格外出众的美色,在有了私生女之后,甚至连一份稍微好一点的工作都找不到,只能靠给人洗衣服谋生。   像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与她的母亲有所牵连?   爱丽丝呆了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出了声:   “但但但但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上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曾经对你说,我们塔内的很多法师在游历的过程中,私生活并不是很检点。”大法师露出愧疚的神色,这样的表情出现在他脸上,显出一种古怪的错位,正如他承认自己是爱丽丝的父亲这件事也让她觉得错位一样,“我并非一出生就是你现在看见的样子,那时候我才二十几岁,虽然并不像现在的许多年轻法师那样,认为纵情狂欢是探索法术新边界的途径,但在我真正成为大法师之前的那段时间,还是多少有点……迷失了。那一阵我离开了东边,到国境的那一头去游历,有些时候,我并不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爱丽丝目不转睛地看他,张了张嘴,说出一句话。她的声音很轻,却很清晰:   “你甚至不记得她了。”   这句话算不上是种谴责,只是一句陈述。但爱丽丝感到自己的心似乎碎裂了,不是为她自己,是为她的母亲。   为什么这个人会什么都不记得?   “我四十四岁了。”塔勒斯大法师说,“当一个人到了我这个年纪,许多记忆都会变得残破模糊,时间和人物也不再可考。有些事最后会成为一个模糊的幻影,我不仅记不清经过,甚至不清楚它是不是真的发生过……我只能说,那并不是一场持续了很长时间的恋爱。甚至也不是一段短暂的感情,那大概只是一夜的放纵……因此,我从未想过我居然会有个女儿。”   塔勒斯大法师这样说着,从座椅上站起身来,绕过巨大的写字台,走到爱丽丝的面前。   他向她伸出手,似乎想要去碰一碰她的面颊。爱丽丝没有躲开,但他的手指在离她还有两寸远的地方停住了。他似乎意识到自己大概没有这个资格,放下手,扭过头去,似乎有点害怕看她。   大法师的态度非常坦诚,坦诚到爱丽丝根本没法对他生气。但她还是很恼火,她有点说不清自己生气的对象到底是谁,是他还是她母亲,抑或是非要追寻结果的她自己。   她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向他问什么,但她还是问了:   “你有可能曾经爱过我母亲吗?哪怕……只有一瞬?”   这一句话问出口的时候,爱丽丝就已经知道答案了。但她想要亲耳听他说,好像只有听了这么一句话之后,她才能彻底死心。   “如果我说我有可能曾经爱过她,或许你会感觉更好受一点,但我不能说谎。如果我曾经爱过一个人,我是不会忘记她的。我想,我们应该并不熟悉,恐怕谈不上有什么爱。”   即使过去了六年,母亲的形象在爱丽丝的脑海之中依然那么清晰。爱丽丝很难相信,她那个笃信着弗格娜的母亲会做出这样出格的事,与一个没那么熟悉的男人共度春宵。   最糟糕的可能性出现在爱丽丝的脑海中,她感觉自己渴得厉害,但她还是问出了她最害怕的问题:   “那么,可能是你强迫了她吗?”   “不可能!”   “但你说你已经不记得了。”   “我是不记得了。”塔勒斯大法师说,“但我不会违背一个女人的意志做出强迫她的事。”   说完这句话,他很尴尬地笑了一下:   “对你承诺这样的事,似乎也没什么意义……对不起。”   他似乎想要安慰她,却不知道该怎样说。此时此刻竟然显得出奇的笨拙。如果让他的崇拜者看见他这幅样子,一定会非常惊讶。   不过爱丽丝没有余裕产生这样的感想,她的嘴唇微微颤抖:   “你说,我的母亲会不会是……为了钱?”   “不会的。”大法师迅速地说,“那是你的母亲,你不应该瞎猜。”   当然,当然,她不应该瞎猜。爱丽丝觉得自己已然失去了理智,开始胡言乱语了。   “我的生日是十月。”爱丽丝说,“如果往前推算,我母亲怀上我的时候,差不多是在新年刚刚结束之后……你能记起些什么吗?”   她情绪激动,盯着塔勒斯大法师,只想要从他那里挖掘出昔日的往事,哪怕只是一丁点,她想要知道她母亲的过去……她非知道不可。   “你不该指望我的记忆。”大法师惨然一笑,“它不可靠,没法给你提供你想要知道的事。但我知道一种法术……或许可以把我们带回到当时的场景,让你知道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   “什么法术?”   “头发是离人脑最为接近的部分,它会储存下一些流逝了的记忆。”塔勒斯大法师轻声说,“只要将两个相识之人的头发放在一起,就可以进入这两个人见面时留下的记忆……你有她的头发吗?”   “我没有来得及。”爱丽丝说,她的鼻子好酸,眼睛也好涩,“她死了六年,甚至连一座坟茔都没有留下。一切发生得太快,等我想起该留下她的头发时,她已经不在了,我再也见不到她了。”   她强忍着眼泪,不想在他面前哭出来。但塔勒斯大法师此时并没有看她,他在想一件事:   “你有没有考虑过,乌鸦带走的尸体都去了哪里?”   “他们说,乌鸦会把人类的尸体当做材料来研究秘术,但当我到东边来之后,我曾经看见街上有一些不是很一样的乌鸦……那些……是用死人的躯体做成的傀儡吗?”   大法师点了点头:   “你母亲死的时候还是个年轻女人,据我所知,乌鸦们不会那么浪费,把年轻好看的尸体拆散零卖。”   “拆散零卖”这个词让爱丽丝颤抖了一下。   “法师与亡灵法师之间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密切。”大法师说,“但我是法师联盟的盟主,与乌鸦们的首领时不时会有一些接触。如果我想要让他帮我寻找一个已经死去的人,事情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办。   “你母亲一定就在这里,在东边。你想要……再看她一次吗?” 第83章 生死之间。   从塔主的办公室里出来, 爱丽丝的腿几乎是软的,一步一步几乎像是踩在了棉花上。   安妮小姐听见门响,抬起眼睛和她对视了一瞬,然后又迅速低下头去了。   她果然什么都知道, 却又什么都不肯表露, 像个背景板一样只是坐在这里, 或许秘书就该是像这样的一个角色,不过这会儿, 爱丽丝果然还是更希望她能说点什么。   刚才在塔主的办公室里,爱丽丝同意了塔勒斯大法师的提议,决定要在他的帮助下寻找母亲的遗体。她凭借着直觉做下决定, 此时只感到迷惘,不知道自己的决定究竟对不对。她离了塔主的办公室, 沿着好似没有尽头的旋转楼梯往下走。   塔主的办公室位于一座单独的塔楼, 处于整座法师塔的最高处。想要离开这里, 必须经过一段极长的旋转楼梯, 倘若有人因为犯了什么非常严重的错而被塔主召唤,这一段路程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种苦刑。爱丽丝年纪轻体力又强, 此前每次受到召唤都飞奔而去, 回来时也轻轻松松,竟从未像今天这样, 意识到这段楼梯居然是如此漫长。   她呼唤瑟西里安,瑟西里安的声音从空中响起:   “如果让我来做决定, 我不建议你和你的母亲相见。”   “为什么?”   “因为她已经不再是你母亲, 她已经跨过生与死之间的那道间隔,去往由死神赫尔迪斯掌控的世界了。就算你找到她的躯体,所能看到的也只是她留在人间的遗蜕……见到那些之后, 你是会失望的。”   “我只是想要再看见她一次。”爱丽丝说,“无论是生还是死。她是我妈妈,我甚至没来得及跟她有一个更好的告别,如果有机会弥补这种遗憾,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那么,请你答应我一件事。”   瑟西里安还未曾向她请求过什么事,这让爱丽丝感到无比惊讶:   “什么?”   “当你在赫尔迪斯的信徒那里见到你母亲的遗蜕时,不要生出妄念,试图将已经死去的人复活。”   “怎么会!”   “寻常人在面对经过亡灵法师处理过的遗体时,往往会丧失理智,误入歧途。”瑟西里安这样告诉她,“被亡灵法师操纵的尸体太像活人,会让见到那场景的人产生妄念,以为自己的努力可以让奇迹发生,做到不可能做到的事……无论如何,你要记住,生与死之间有着明确的界线,无法轻易跨越。只有亡灵法师才站在二者之间,而亡灵法师……多半已经不能算作是人类了。   “千万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因为在你去见你母亲遗蜕的时候,我没法陪在你身边。”   “为什么?”   “赫尔迪斯对自己掌控的区域很看重。”瑟西里安说,“如果我贸然侵入他的领域,大概会带来很糟糕的后果。”   爱丽丝没有问瑟西里安所说的“糟糕后果”是什么,虽说瑟西里安也是神明,但以他们现在的状况来看,和其他神明起冲突可不是什么明智的事。   爱丽丝点点头:   “我答应你。”   在她说完这句话的一瞬,嘴唇上立即接收到了一个看不见的亲吻。   瑟西里安似乎一定要以相吻作为他们约定的印章,这在他们之间已经是非常自然的事。不过……他会以这种方式与别人订立约定吗?   感觉好奇怪啊。   爱丽丝没来得及细想这件事,因为此时几乎已经要走到这座塔楼的底部。一群年轻的法师学徒刚下了课,在一起笑闹着。她们的笑声打破了空气中古怪凝重的氛围,一个眼尖的姑娘看见爱丽丝从主塔的楼梯上面下来,抬起头大声问她:   “爱丽丝,今天塔主大人穿了什么衣服?”   她们大概是又在进行什么赌局了,赌注可能是一个进特殊实验室的机会,一顿食堂的晚饭,有时候甚至可能只是一颗糖。但她们一直乐此不疲地进行着这种把戏,好像永远也不会厌倦。那无忧无虑的劲头真让人觉得羡慕。   那几个少女都抬起头来往楼梯上望,认真地看向爱丽丝。爱丽丝本来不想回答她们,以她现在的心境,实在没心情参与进这种胡闹的玩意里。可看着少女们亮晶晶的期待眼神,她还是没忍住回答了她们:   “穿了三重法袍。”   少女们吵吵嚷嚷,分别发出胜利的欢呼和沮丧的抱怨。爱丽丝从她们中间穿过,正准备回自己住着的客房,突然听见有人叫她:   “喂!爱丽丝,要跟我们一起去食堂吗?”   她愣了一下:   “好。”   有这些无忧无虑的少女在,这个世界上烦恼的总量似乎会减少许多呢。   计算着自己之前寻找父亲所花费的时间,爱丽丝以为,她至少还要为这件事在这里停留半年。没想到一周之后,她就收到了塔主召唤的通知。   这一次是安妮小姐亲自来找她,当时爱丽丝正在食堂和一群法师学徒一起吃下午茶,吃到一半时发现旁边的人都停了下来,   她回过头,看见安妮小姐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她身后。   爱丽丝可是个佣兵出身的骑士,本身应该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能耐。当初她觐见国王陛下的时候没能及时发现莉莉埃尔的存在,这让她沮丧了好长时间。然而当她到了法师塔之后才发现,许多法师走路都没有一点声音,就像猫一样,真是够吓人的,   “塔主阁下找您。”   安妮小姐板着脸,不肯赏给她一个多余的表情,也不肯多说一个字,说完这几个字就又像幽灵一样飘走了。跟爱丽丝一起吃饭的几个女学徒面面相觑,愣了好一会儿,才有人说:   “我从来没见过安妮小姐离开她的办公室。”   “我也是。”   “我也。”   然后她们一起看向爱丽丝,异口同声:   “塔主阁下一定有特别重要的事找你。”   特别重要吗?   她把最后一块蛋糕塞进嘴里,然后迅速赶往塔主的办公室。冬季的下午总是特别短,等她站到塔主的办公室里时已经是黄昏,法师塔的玻璃天窗透出晚霞的橘红色,把整个屋子都染黄了。   塔勒斯大法师仍是穿着他的三重法袍,与平常不同的是,这天他在三重法袍之外披一件黑色斗篷,这会儿正准备把兜帽往头上戴。看见爱丽丝进来,他转过头看向她:   “爱丽丝,你的母亲已经找到。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出塔去找她。”   “现在吗?”   “现在。”大法师做出了确定的表示,“对死神眷属们来说,这个时间会更方便一点。”   大法师指了指放在旁边的一件黑斗篷示意她换上。她穿好斗篷,像塔勒斯大法师一样拉上兜帽,还戴了之前从“乌鸦”那里买来的项链坠。   “这样的装扮可以吗?”   “很好。”塔勒斯大法师说,“可以显示你对死之眷属的尊重。记得到了那里之后,不要管他们叫‘乌鸦’,这不正式,有些脾气坏的死灵法师把这当做是一种侮辱。”   “我记住了。”   两人准备停当,爱丽丝走到门边,正准备推门出去,却听塔勒斯大法师在身后叫她:   “我们从这边走。”   大法师来到他的座位后面,扳动墙上的一处机关,开启了一道暗门。爱丽丝跟着他走进去,只见脚下石板上刻着的魔法阵发出光来。   “这里的魔法阵需要塔主的身份才能启动,”他向她解释了一句,“其他人是没法用的。”   他的话音刚落下,爱丽丝就感到他们脚下的石板开始急速下降。她还没来得及感到紧张,石板就停了下来。大法师打开另一道暗门,从那里出来就到了法师塔外面。   这会儿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月亮刚刚升起,看起来大得出奇。   门口已经有一辆马车在等他们了。   要与大法师一起乘马车去吗?   这马车有些窄,虽然也能坐下两个人,但显然只是为了塔主一个人出行而准备的,爱丽丝并不想与自己并不熟悉的父亲一同乘马车,多少有点踌躇。   这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了马蹄声。   爱丽丝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瑟西里安变化成的黑色骏马正向她奔来,在月下显得格外美丽。   “我要骑我自己的马去。”她说。   塔勒斯大法师点一点头,并没有反对。   他上了车,没有车夫的马车就跑动起来,好像那两匹马儿认识路一样。爱丽丝看准马车上的一盏小灯,紧紧地跟在后面。   爱丽丝极少在夜里驱驰,夜风拂过她的面颊,显得很冷。好在大法师为她准备的斗篷非常厚实,能让她的身体保持温暖。虽说东边是暗夜之神的领地,到了晚上,街上的人也并不算很多。只有一间间小酒馆中传出鼎沸的人声,从玻璃窗里透出杏色的光。   爱丽丝跟着马车不知跑了多久,渐渐地,路上可以看见人影。   虽然说是人影,实际上都是“乌鸦”,在街上往来不绝,有些还拉着可疑的车子。“乌鸦”的车子约有两米长,里面装得满满,上面盖着黑布。至于这些车子里面装着什么样的货物,爱丽丝并不敢去想。   爱丽丝从未在某处见过这么多“乌鸦”。   在街上走着的“乌鸦”中,究竟有多少是活人,多少是死人?   马跑得那么快,爱丽丝分辨不出死人与活人之间的差别,或许正如瑟西里安所言,他们存在在生死之间,状态暧昧不明。想到自己的母亲此时可能也是这些乌鸦中的一员,爱丽丝对“乌鸦”的厌恶感似乎也减弱了。   马车拐过一个弯,“乌鸦”似乎少了些。爱丽丝看见,前面似乎是一座大宅,有两个“乌鸦”站在门口,似乎是在等着他们。   是这里吗?   爱丽丝还没来得及多想,马车停下,他们到了。 第84章 她的母亲。   这里是“乌鸦”们的巢穴。   也许是有神秘的法术在此干扰, 抑或只是一种巧合,当爱丽丝停在这里的时候,圆圆的满月亦被乌云遮住,看不见一丝月光。   爱丽丝向着那宅邸望过去, 整栋房子被笼罩在黑暗之中, 建筑物的轮廓和天空糅合在一起, 让人看不出它究竟是个什么形状,只觉得是一种庞大而奇怪的东西。   就连大宅的窗子里也没有透出多少光, 只有少数几扇窗子中透出一点点杏色的灯火,影影绰绰地摇曳着,庭院里的枯树枝映在窗子上, 着实让人感觉毛骨悚然。   爱丽丝下了马。   门口的两个“乌鸦”手里举着火把,稍稍带来一点光线。然而火把带来的这一点点光亮实在不足以对抗这无边无际的黑暗, 顶多能让人看清他们面具上的鸟喙。   他们迎上前来, 一个过来替塔勒斯大法师打开车门, 另一个要来牵爱丽丝的马。瑟西里安长嘶一声消失在空气里, 那“乌鸦”后退了两步,然后静默在原地不动了, 像是一尊塑像。   替塔勒斯大法师开车门的乌鸦向着他们深深鞠躬, 大法师并未还礼,只是说了一句:   “带我去见你们的首领。”   乌鸦点一点头, 打开了身后的铁栅栏门,带他们走进了庭院。   这庭院十分荒芜, 看起来从来没有人打理。远处豁然洞开的大门像是深渊巨口, 好像要将人瞬间吞噬。   塔勒斯大法师握住了爱丽丝的手。   “不要害怕。”他说。   爱丽丝并不害怕,可这种体验有点新鲜。上一次被人这样拉着手走,好像还是她十四岁的时候, 罗姆师父就是这样拉着她的手把她从酒馆里带出来,给她换了一身男孩的衣服,带着她当了佣兵。   罗姆师父的手很暖,塔勒斯大法师的手却是冰凉的,但他握得很有力,好像要从这无边际的黑暗之中保护她似的。   他是她的父亲。   知道这个事实已经有一周了,但直到此刻为止,爱丽丝好像第一次对这件事产生了实感。   他们穿过了如深渊巨口般的大门,“乌鸦”带他们走进了空旷的大厅,大厅中央,有个人正在等着他们。   那人与“乌鸦”们一样穿着黑色带兜帽的斗篷,却没有戴面具。引路的“乌鸦”走到他面前,向他鞠躬行礼,然后静默地侍立在了一边。   爱丽丝猜到,那个人大概就是“乌鸦”们的首领了。   塔勒斯大法师握着爱丽丝的手,与她一起走到那人的面前。那人对着他们张开了双臂,摆出一个欢迎的架势。   “欢迎,我的兄弟。”首领说,“能在这里见到你真高兴,我特别命令他们把整座房子打扫干净,希望没有留下会让你觉得不愉快的气味。”   他若不说这么句话还好,听见他这么说了,爱丽丝才觉察到空气中好像确实有一种淡淡的特殊气味,很难称得上是臭气,但也绝对不会让人觉得愉快。   “我们并非兄弟,达米安。”塔勒斯大法师淡淡地说,“这是你向我要的附魔锁链和十二种魔法阵图解。”   “谢了,兄弟。”首领刻意无视了塔勒斯大法师的话,他接过大法师手上的东西,随手交给站在他身后的一个“乌鸦”。随后他转过身,以正面面对着爱丽丝,似乎在仔细地端详她:   “这女孩是……”   “我的女儿。”   爱丽丝一惊。   她本来没有想到,塔勒斯大法师会这么快就在外人面前承认与自己的关系。   “你的女儿吗?”被叫做达米安的首领举起火把,饶有兴致地细看爱丽丝的脸,“这女孩和你长得很像。”   塔勒斯大法师未置可否。   当首领达米安举起火把时,有一绺头发从他的鬓边垂落下来,在火光中闪闪发亮。爱丽丝发现,那是一绺金发。   他很自然地把掉下来的发绺拨到耳后:   “所以,你们今天是要来找这女孩的母亲。”他的嘴唇弯起好像发现了什么秘密似的窃笑起来,“真难想象,居然会有人被你这性||冷淡迷住,情愿给你生孩子。”   这家伙好像特别喜欢故意惹人生气。塔勒斯大法师板着脸不理他,只捡重要的事情说:   “你说你找到了,我们才来的。”   达米安首领耸了耸肩:   “好吧,现在说正事。你可给我们找了个大麻烦。波兹塔是一座大城市,里面叫珍娜的年轻女人千千万万,我们对完整尸体的记录和管理实际上并不像你想象得那么详尽……总而言之,我一共给你找到五个。”   “五个?”   “五个。”他又重复了一遍,“都是在那几年之内死的,死时的年纪大致在二十五到三十五岁之间……我们在做回收的时候,通常不会分得那么仔细……虽说东部的赫尔迪斯信徒以我为首,但可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把自己精心制作的傀儡捐献出来,我可是花了大价钱……总而言之,符合你需要的傀儡都在这里,究竟要找的是哪一个,你们自己去辨认吧。”   首领一边说,一边带着他们走过去。   五个穿着“乌鸦”服饰的人体立在空屋子里,她们每个人都戴着面具,将面孔完全遮住。爱丽丝需要走上前去,一个个揭开她们的面具,用手中的火把照亮她们的面孔,从中找出她的母亲。   “抱歉,我们这里没有灯。”首领说,“太强的光线会让材料损耗得太快。傀儡都很脆弱,需要好好养护。”   首领并不把这些尸体当做人类看待,他的语气显得非常冷漠,这态度让爱丽丝觉得有点恶心。   但她尽力不去用寻常人的思维评价赫尔迪斯信徒的想法,正如瑟西里安所言,他们站在生与死的界线之间,已经很难再被称作人类。   “去吧。”塔勒斯大法师对她说,“别害怕。”   爱丽丝不知道塔勒斯大法师为什么觉得她会害怕,她想要反驳一句,但又觉得似乎并无必要。她走过去,揭开了第一个“乌鸦”脸上的面具。   爱丽丝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还是没想到自己会看见这样的一张脸。事实上,她有点像是活人,只是更干枯些,显得憔悴。她睁着眼,但她的眼眶里并非眼珠,而是两颗与眼珠相似的玻璃球,这给这张脸带来特别的怪异感。   火把摇曳的光让她死去的脸上焕发出某种生机,爱丽丝禁不住后退了一步。   “害怕了吗?”首领达米安居然还在笑,“别紧张,她们不会吃掉你的,她们已经死了。”   这人真讨厌,爱丽丝真有点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当上的首领。   她又掀开第二张面具。   第二张面具下的面孔与爱丽丝的母亲酷似,   爱丽丝知道,死去之人的面孔不会与她们生前完全一致。但第二张面具下的面孔与爱丽丝的母亲非常相像,以至于让爱丽丝感到迷惑起来。   是她吗?   这张脸真的很像,但爱丽丝看着她,多少有种陌生感。   是死亡让母亲在她眼中变得陌生了吗?还是……这其实根本就是另外一个人?   爱丽丝开始对自己产生怀疑。   如果她在这里认错的话,是否意味着她对母亲的深爱,实际上并不像她想象得那么深?   “死去的人会显得比她们活着的时候稍微瘦一点。”站在门口的首领这样提醒她,“我们在处理尸体的过程中,会稍微去掉一些脂肪,这么多年过去,也会流失很多水分。因此,你不能完全凭着你的印象来。”   爱丽丝没有回答他。   带着对自己的怀疑,她掀开了第三张面具。   第三张面具后面的面孔有着过于宽的下颌骨,与她的母亲差异太大,爱丽丝很快放弃,然后掀开了第四张面具。   第一眼看到第四个女人时,爱丽丝觉得她与自己的母亲完全不像。但再仔细一看,才觉得她面部骨骼的形状似乎与母亲一模一样,只是面颊塌陷下去,眼珠也被换掉,显得完全改了个模样。爱丽丝看了看她,又回去看第二人,一时之间完全拿不定主意。   她纠结了一阵,干脆去揭开了最后一张面具。   还好,第五个和第三人一样,与爱丽丝母亲的面貌迥然相异,基本可以排除了。   她稍微退远了几步,再去看这五个人。她们死的时候年龄相仿,发色也完全一致,此时她们的眼睛都已失去,被替换为颜色各异的玻璃珠,这让辨认的难度增加了许多。而且离远一些再看,爱丽丝觉得原本被排除的三号和五号,似乎也不是完全不像。   看见她为难的模样,塔勒斯大法师向她走过来,悄悄在她耳边问:   “怎么?这里面没有像是你母亲的人吗?”   “更糟。”爱丽丝的声音有点嘶哑,“有两三个人都很像。”   “别着急。”塔勒斯大法师柔声说,“……你觉得五号像不像?”   爱丽丝又瞥了一眼五号,说起来,五号是这其中最好看的一个。   “不像。”她并未给塔勒斯大法师留情面,“五号是最先排除的。”   “哦。”他并没显得特别尴尬,只是又转头回到门口,“你慢慢找。”   爱丽丝“嗯”了一声,她听见在达米安在窃笑。   爱丽丝始终相信,女儿和母亲之间,应当有某种超乎一般的联系,她一定会找到自己的母亲。   她再次走到第一个人面前,伸出手托住她的脸。   不知那些死神的信徒用了什么样的药浸过她们的身体,她的皮肤摸起来几乎还像活人一样,只是缺少一些温度。爱丽丝凝视着她的眼窝,大概有一分钟,然后换成第二个人。   她就这样捧着她们的脸,一个个凝视过去。当爱丽丝再一次来到第四人面前时,她松开手,转过身来。   “我找到她了。”她轻声说,“这一位就是我的母亲。” 第85章 亡灵法师。   再次看见母亲, 爱丽丝的心情并没像她所想象的那么激动。   或许就像瑟西里安说的那样,眼前的躯体只是遗蜕,她母亲的本质早已脱离,与此毫不相干。   尽管如此, 她仍然一直凝视着眼前的面孔, 好像在从另一个角度观望自身。   然而, 就在此时,爱丽丝发现那装载玻璃珠的眼眶之中, 竟出现了一滴……泪水?   只要稍具判断能力,就能猜出那水滴并非眼泪。但此时,此地, 站立于自己母亲的遗骸之前,要保持原本的判断能力是件困难的事。爱丽丝有点慌张, 回过头去看站在门口的达米安和塔勒斯大法师:   “她哭了。”   “那不是眼泪。”达米安适时开口, “只是用来置换体液的防腐溶液, 为了让这几位在见人之前显得好看一点, 昨天我刚把她们放进药水里泡过,所以显得……比平时稍微湿润了一点。”   达米安的语气冷漠, 完全不带感情。但他这样的态度反而让爱丽丝稍微恢复了理智……她松了口气。   在这一刻, 她多少有点理解了瑟西里安的担心,倘若刚才的那一滴液体真的是眼泪, 她会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要让她的母亲活过来。这与是否理智无关, 只关乎于情感。   她拿出手帕, 将她母亲脸上的那一滴液体擦拭下来。   药水散发出很强烈的气味,无声地向她证明着这的确不是眼泪。但爱丽丝觉得自己的眼睛涩得很,她到底是为她的母亲流泪了。   塔勒斯大法师向她走过来, 递给她一把剪刀:   “去剪一点你母亲的头发吧。”   爱丽丝点点头,接过剪刀,刚准备过去。原本一直站在门口的达米安却突然过来拦住了她:   “且慢,我可从来没说过,你们可以从我的傀儡身上带走任何东西。”   塔勒斯大法师皱起了眉:   “达米安,我已经给了你很多东西。你该知道,如果不是我与你达成了协议,你们亡灵法师根本没机会弄到十二种魔法阵的图解。”   “所以呢?”达米安平静地问,“之前我们做约定的时候,你可没说要剪去我傀儡的头发,现在你临时跟我说要头发,这可是另外的价钱。”   “达米安,别胡搅蛮缠。”塔勒斯大法师显得有点不耐烦,“我又不会把她的头发全剪掉,只要几根就行了。”   “约定就是约定。”达米安说,“之前你只说让我找死于波兹塔城名叫珍娜的年轻女人,我找来了。但你如果想要她的头发,就必须拿东西来换。这里是我的地方,你们要按我的规矩来。”   达米安是在隐晦地提醒塔勒斯大法师,这里是他的宅邸,亡灵法师们的巢穴。塔勒斯大法师并不想在这里跟他起冲突,因此他虽然非常不快,但还是决定要做一点退让:   “所以你还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以弗拉梅尔法师塔塔主、法师联盟盟主的身份做下的承诺。”   “什么样的承诺?”   “我还没想好。”达米安嬉笑着说,“不过在你卸任之前,我肯定会想好的。”   “达米安,你别太过分了。”塔勒斯大法师已经很生气,“你明知道我不可能答应这种事。”   “所以你对你新认回来的女儿,也不过只有这么一点点爱。”达米安平时说话就已经够让人恼火了,此时他专门要惹人生气,说出来的话也就更过分,“喂,小小姐,你可是听见他说什么了,与他的名声比起来,你和你的母亲显然一点都不重要。啊呀呀,看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小姑娘在面前哭,就算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也不该这样冷酷无情呀,何况是自己的女儿呢。就连我一个跟整件事都毫无关联的人,也觉得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爱丽丝并不去在意达米安的挑拨:   “你要怎样才能允许我们带走我母亲的头发?”她问,“大法师基于他本身的位置,不可能轻易答应你的要求。但我可以。无论你有什么样的要求,我都可以做到。”   “你想要替我做事吗?可爱的小小姐?”达米安像听说了什么稀奇事,笑着看她,“虽然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亡灵法师,却还没有什么需要像你这样的小小姐替我做的事。”   达米安语气中的轻蔑让爱丽丝听得恼火,她抄起剪刀,将它抵在了达米安的脖子上:   “这样的话,你觉得可以了吗?”   “哦呀呀,我们的红头发小姐居然是个剑客!”达米安的语气夸张,着实让人不快,“这可是个意外惊喜,我完全没想到。不过剑客小姐,恕我直言,剪子可杀不了人。”   “你可以试试。”爱丽丝冷冷地说,“我可以跟你保证,虽然这把剪子不怎么快,但我用不了一秒钟就能让你的血从颈动脉喷出来。看你这一头金发,做成傀儡一定能挺好看。”   或许因为爱丽丝的语气特别认真,让达米安意识到她确实有可能用剪子穿透他的颈动脉。他的语气总算变得稍微正经了一点:   “这座宅子里一共有五十一个亡灵法师和三百二十五个傀儡,如果我死在这里,要不了一分钟,他们全都能行动起来。”   “虽然我只有一把剪子,但你的三百二十五个傀儡都奈何不了我。”爱丽丝说,“至于亡灵法师嘛,在我的印象里好像都挺脆的,就像你一样,经不起我一剪子。”   “这点我相信。”达米安说,“虽然这里是我的主场,但你们今晚想回去的话,这里的傀儡和亡灵法师大概都拦不住你们。不过如果你真的决定这么做,你可怜的老爸爸会陷入前所未有的麻烦,成为第一个因为私人的错误,导致法师与亡灵法师之间大战的法师盟主而被载入史册。”   爱丽丝转头看了塔勒斯大法师一眼。   大法师说:“他说得对,这么干太过火了。”   爱丽丝放下了剪子。   “这就像话多了。”达米安虽然一直都没表现出害怕,此时还是松了一口气。不过他嘴贱的毛病似乎永远也改不了:   “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不该一言不合就动刀动枪。”   “这是我的职业。”爱丽丝很沉稳地说,“我并不是你所想象的那种小小姐,我是西菲利克斯领的骑士,我到东部来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寻找我的父亲或者母亲,而是奉了国王陛下的命令。”   “国王?”达米安显得很有兴趣,“这还挺有意思的,你应该早点说。”   看着达米安的态度,爱丽丝明白她赌对了。她清了清嗓子,继续说:   “我算不上国王的宠臣什么的,但你或许知道,国王陛下与我的主人西菲利克斯女公爵的关系还挺亲密,我的主人每年都会到王都住上半年,在此期间都会经常出入宫廷。而我是我主人最信赖的骑士。如果你能在今天这件事上帮我一回,以后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我是不会拒绝的。”   爱丽丝看着达米安,等待他的回答。达米安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看向她:   “或许我确实有用得着你的地方,那么好吧,看在我们初次见面的份上,我就给你这个优惠,允许你剪去她的一点头发。”   塔勒斯大法师皱了皱眉:   “不过是一点头发,别搞得好像你付出了多少代价一样。”   “就算只是一点头发,这也是伟大的赫尔迪斯殿下赐予我们的躯体的一部分,不能不收取代价就轻易送出。”达米安的态度异常认真,“我同意你们带走头发是看在你女儿面上,不要搞错了。她虽然有点冒失,可比你可爱多了。”   塔勒斯大法师耸了耸肩没说话。他早就知道,跟这家伙说得太多,只会让自己越发不爽而已。   爱丽丝拿着剪刀过去,剪下了她母亲的一小绺头发。   “我会再来看你的。”她说。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也不知道这是否有什么意义。但她知道自己还会回来,她还想要再看她一眼。   “我给你这个许可。”虽然爱丽丝的声音很小,达米安还是听到了她的话,“我会把你的母亲留在身边,当她的躯体已经无法承担法师的操控,我允许你把她的骨灰赎回去。”   “谢谢。”爱丽丝向他低头致谢,“这样就够了。”   “不客气。”达米安露出一个笑容,那嘴角翘起的弧度莫名让爱丽丝想到埃蒂安。这位亡灵法师的首领始终未曾摘下兜帽,爱丽丝并未见到他的全貌,很难说他的相貌与埃蒂安或当今的国王陛下有多少相似,但爱丽丝敢打赌,这个人肯定有王族血统。   回去的时候,爱丽丝登上了大法师的马车。她觉得自己已经没力气骑马,哪怕那匹马是瑟西里安变的也不行。与塔勒斯大法师一同坐在马车里的时候,她向他提问,那位首领达米安是否与现在西边的王室有着亲戚关系。   “你的直觉真挺准,”大法师夸奖她,“达米安是现任国王的叔叔。” 第86章 特殊魔药。   “真的?”爱丽丝大吃一惊, “我看见他的头发,猜测他大概和王室有什么关系……可是……他真是国王的亲叔叔?”   “亲叔叔。”大法师给予了肯定的答复,“虽然无论东边还是西边,都不会有多少人知道这件事, 不过亡灵法师们肯定都知道。”   “他给人感觉不太像是那么大岁数了。”爱丽丝评价, “我以为他和国王陛下的年纪差不多。”   “我不太记得他的年纪究竟是多少了, 大概比国王大个十几岁吧。”塔勒斯大法师说,“不过亡灵法师就像法师们一样, 有他们自己特别的驻颜术,能够让他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我们的法师塔中有专门和他有关的秘密调查记录,我在刚刚成为塔主的时候曾经翻阅过……法师塔中的调查记录显示, 他和王国之中现任的大祭司很有可能是双胞胎。”   这又是一个令人目瞪口呆的消息。大祭司声名赫赫,就连爱丽丝这种对王都政治格局没什么概念的人, 都听说过他。国中的人都知道他是国王陛下的导师, 在宫廷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此前国王选择让爱丽丝来给大法师带信, 而不派遣自己的亲信, 不就是为了避免被大祭司发现他想要和东边的法师联系吗?   这事情实在太古怪,让爱丽丝忍不住要一直提问:   “大祭司的双胞胎兄弟为什么会到东边来?还成了亡灵法师的首领?他们不应该都信奉光明神吗?”   “王室那边的情况, 法师联盟在东部并不能完全掌握。”塔勒斯大法师告诉她, “毕竟我们之间还隔着一道国境线,许多事情并不能传达得那么清楚, 不过我们弗拉梅尔法师塔多年来一直都在坚持收集信息,记录档案, 许多在西边已经被抹去了的内容, 在我们这边仍有记录。总而言之,根据我们的记录显示,原本王室对外宣布过, 王后诞下了一对双生子。不过二十年后,他们突然决定将这个人的记录完全抹去。声称双生子中的一人在童年时就已死去,他所出席过的所有活动,都被归到他孪生兄长的名下。后来也一直在淡化他的存在,所以现在很多人都以为现任国王从来就只有那么一个叔叔,这件事发生得很早,甚至国王自己可能对此都不是很清楚。”   “所以……达米安是在政治斗争中落败了?”   大法师摇了摇头:   “不一定。达米安与那位现任的大祭司都不是长子,在他们的兄长地位稳固的前提下,本来也轮不到他俩做国王,更谈不上什么落败。我们手中的资料对他离开王室的事没有很详尽的记录。不过多少可以有一点猜测。   “他与大祭司虽然是双胞胎兄弟,不过出生的时间到底还是有个先后差距。达米安是幼子,继承排位更靠后些。两人一同成年之后,大祭司首先进入了圣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达米安也选择进入圣殿,大概只能成为他兄长的影子。他若是选择不进圣殿,而是往骑士方面努力,则有可能被王太子忌惮。出于这些原因,他干脆离开了王室。至于他到底怎么成了亡灵法师……那就谁都不知道了。   “如果王室成员成为了亡灵法师的事传出来被世人所知,显然会有损王室的形象,所以他们抹掉了有关于他的记录……不过这种事只能骗骗一般人,我们的法师塔内对此有非常详尽的档案。”   回去这一路上,他们一直在讨论达米安的事。出于某种微妙的特别默契,两个人都没再提爱丽丝的母亲。这对刚刚相认的父女还没亲近到可以讨论敏感话题的程度,这种时候,说说死灵法师首领的八卦,反而会让气氛变得轻松一些。   马车回到了法师塔下,他们通过塔楼之中的暗门回到了大法师的办公室。   “今晚发生太多事,你累了吧?”塔勒斯大法师这样问爱丽丝,“我们可以明天再来探索你母亲的记忆。”   “如果一切都能很快准备好,我宁可现在开始。”爱丽丝这样回答他,“如果我现在回去,是会睡不着觉的。”   听了她的话,塔勒斯大法师考虑了一分钟。   “好吧。”他终于这样回答,“仪式所需的魔药已经准备好,虽说还需要画个魔法阵,大概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他说完这话,打开办公室角落里的柜子,从中取出两个瓶子来。   第一个瓶子里装着白色的沙,塔勒斯大法师将瓶子打开,小心地用白沙在地板上绘制出魔法阵。瓶子里的沙看起来不是很多,大法师却用它画完了整个法阵。当绘制结束之后,它微微地发出了光芒。   他让爱丽丝站在法阵中央:   “这个法阵可以在你与你母亲的记忆之间形成屏障,避免她的记忆侵入你的脑海,与你自己的记忆产生混淆。”   爱丽丝低头看了看只能站下一个人的法阵中心:   “那你呢?”   “我不需要这种法阵。”大法师说,“这是我自己的记忆。”   他一边说,一边从头上拔下来几根头发,同时打开了另一个瓶子:   “这里是搜寻记忆所需要的魔药,我从上次我们谈话的时候就开始做了,放到现在,正是药效最好的时候。”   药瓶里的液体呈深紫色,看起来挺吓人。他把自己的头发放进药瓶里,药水咕嘟咕嘟冒着泡,颜色也变成了透明的淡金色。爱丽丝特意注意看了一下,里面的头发已经消失在药水里了。   大法师把药瓶递给爱丽丝,示意她加入自己母亲的头发。爱丽丝按照大法师刚才的用量,把母亲的头发加进去几根,手中还剩下一小撮。   “这种法术用不到太多头发。”大法师说,“我可以找个项链坠帮你装起来。”   他这么说着,就行动起来,转身到办公桌边翻了一阵,从抽屉里拿出一条项链递给爱丽丝。爱丽丝伸手去接时,塔勒斯大法师突然注意到了她手上的立约指环。   “谁逼迫你立下了约定?”他皱起了眉,“这种东西就连我也很难安全地摘下来。”   “说来话长。”爱丽丝专心查看项链坠,随口回了一句,“我用它换了一些需要的东西……其实不算很碍事,我几乎已经忘了自己还戴着这玩意。”   大法师给她的项链上带着个小盒,盒子一面嵌着红色的附魔宝石,另一面是透明的,似乎可以放一张小像。爱丽丝把母亲的头发放进去,合上盒盖,抬头看向大法师:   “好了。”   大法师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这时候,爱丽丝母亲的头发也已经完全溶解到魔药里,魔药做好了。   大法师拿出两个杯子,把魔药分别倒进去。   “你有没有考虑过,”爱丽丝问,“如果你确实不是我的父亲,那会发生什么样的事?”   “如果我未曾与你母亲见过面,不曾与她有过共同的记忆,那就什么都不会发生。”塔勒斯大法师很平静地说,“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可能只会看到一小段完全空白的场景,或者一些拼凑不起来的散碎记忆片段……总之,就算真出现那种问题也不用担心,只要静静等到药力消失就可以了。不过我觉得,应该不会出现那种情况。”   “所以你很笃定我是你女儿。”爱丽丝说,“为什么你这样确定?既然你都已经全忘记了。”   “我就是知道。”塔勒斯大法师的声音很轻,“魔法师总是会比其他更加敏感,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有那种感应。只是……我不是很敢承认。”   他递给爱丽丝一个杯子:   “把它喝掉。”   爱丽丝低头看了看那魔药,药水的颜色一言难尽,让她露出为难的表情:   “这东西是要喝的?它刚刚溶解了头发,真的不会把我的胃烧穿?”   大法师有点无奈的看着她:   “自从我开始做魔药的那一天起,就从来没人对我提出过这种疑问,就连我当初的导师都没有过,而他还是以毒舌闻名于整个法师塔的。”   “对不起。”   “唉,算啦。”   大法师端起杯子一饮而尽。爱丽丝警惕地看了他几秒钟,见他没有什么特别反应,这才喝下自己的那半杯液体。   这东西的味道并不像爱丽丝想象的那样糟,里面溶解了许多空气,给她的口腔中带来一种特别的气泡感,虽然不常见但并不让人讨厌。液体本身甚至有种芳香的气息,还带着一点酸甜。爱丽丝觉得,她以前好像在哪里尝过这样的味道。   这像是……苹果酒?   与苹果酒极为相似的味道唤起了爱丽丝的一点回忆,在她当佣兵的时候,曾经在南方的某处喝过这种酒。但很快,她本人的回忆就被席卷而来的其他记忆冲垮,爱丽丝发现此时她已经不在弗拉梅尔法师塔,而是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她好像回到了十九年前的冬天。 第87章 少女珍娜。   珍娜出身于村中少有的殷实人家。   这个村子里大多数人家都是佃农, 只有珍娜和少数几家自己拥有土地。据珍娜的父亲讲,他的曾祖父曾经因为作战英勇,被领主封为骑士。可惜那位骑士受封后不久就在作战中去世,只留下了一些地产。经过几代人的悉心经营, 到了珍娜父亲这一辈, 他们拥有的土地数量已经翻了一番, 雇着好几个人帮忙打理,收益非常可观。   珍娜的父亲是个骑士迷, 人生中最大的理想就是能有个儿子,好能找教师教他剑术,将他培养成骑士。可惜他只有珍娜一个女儿, 原本的计划就只好打消。虽然如此,他并未灰心丧气, 对珍娜细心教养, 为她请了家庭教师, 立志要把她培养成一位淑女, 嫁到贵族人家。   珍娜长得其实不算特别漂亮,不过因为她经常读书, 很少在外做农活, 这让她的皮肤更加细腻,脸上没有什么雀斑, 在村子里算是个美人。自她十六岁起,就有许多门第相当的人家前来提亲。不过珍娜的父亲一心想要让她嫁给贵族, 把这些人全都回绝了。   说来也巧, 恰恰就在这时,在村中拥有大片土地的骑士丧偶已满一年,正想要续娶一位家境殷实、地位较低、知书达礼的继室。   这位骑士的亡妻出身于高贵的家庭, 为他留下了一位接近成年的儿子。他名下财产大多是地产,手上的流动资金基本都来自于亡妻的嫁妆,需要在儿子成年之后交还给儿子。如今他儿子成年在即,骑士面临着无钱可用的窘境,因此特别需要有这样一位家境殷实的续弦带来一笔嫁妆,救他于水火之中。考虑到他续弦之后可能还会有其他子女,新夫人的地位不可太高。因为这样可能会损害他长子的利益,亡妻的亲戚们非跟他吵起来不可。骑士为了家庭的和睦,非得找这样的一位续弦不可。   这样的人在附近很不好找,恰好骑士听说了他们家有这样一位姑娘,就请村长到他们家去提亲。   虽然珍娜的父亲在村长面前露出有点犹豫的表情,适时表达出自己对女儿的珍爱,说要考虑考虑,可当村长走后,他喜形于色,对珍娜的母亲说:   “你听见了吗?珍娜要成为骑士夫人,咱们家终于可以恢复骑士门庭的荣光啦!”   父亲与村长商量了许多次,还到大宅去与那位比他自己还要年长的骑士见了面,终于在新年时把这桩婚事完完全全地确定下来。   在议亲的整个过程之中,没有任何人来问过珍娜一句,甚至没人向她提起过,似乎没人认为她有必要知道自己的婚事。她只是从别人的谈话之中影影绰绰地知道一点,知道她的父亲想把她嫁给骑士,也知道她的婚礼大概被定在了三月,那是春天刚刚来到的时候。   骑士她是见过的,那位可敬的骑士是本地最大的地主,经常在田间小路散步,每个见到他的佃农,都会向他鞠躬。珍娜不知道他究竟多大年纪了,不过最少最少也有四五十岁——他头上的白发已经像是山上的雪。珍娜觉得,如果嫁给了这个人,她的冬天大概永远也不会结束了。   一月末的时候,邻村在村子中央的空地上搭起一些棚子,办起集市来。这集市要持续半个月,据去过的人讲,那集市很大,有许多有趣的东西在,年轻的女孩子都会喜欢的。   因此,珍娜村子里的女孩子们,决定结伴一起去赶集,看看那里有什么好东西,再到邻村的酒馆喝一点出名的苹果酒。   珍娜的父亲不大情愿让她去赶集,在他看来,集市上乱七八糟的人太多,很危险。而且他也不乐意让她和村里那些粗俗的小丫头一起玩。“她们会把珍娜带坏的。”他总是这样说。   但是珍娜这样恳求他:   “等我结了婚,就更没可能去啦!”   这是珍娜第一次与她父亲谈起她结婚的事。或许珍娜的样子实在太可怜,到底还是让她的父亲动了一点恻隐之心,不情不愿地松了口:   “好,那你就去吧。”   虽然他像这样松了口,却没有给她去集市玩时必不可少的零用钱。或许他认为只要不给零用钱,她就能早回来一点。珍娜了解他的脾气,没有开口问他要钱,因为她其实有二三十个铜币,那是她偷偷替别人做针线活攒下的。这点钱虽然干不了什么,至少可以买一杯酒。   珍娜和村子里的姑娘们一起去了集市。   集市上有趣的东西特别多,最能吸引姑娘们注意的,是一个老头带着的神奇鹦鹉。只要付给鹦鹉一枚铜币,它就会从一大盒五颜六色的纸条里选出一张,递到女孩子手上。纸条上写着她们未来的命运。   这是姑娘们最喜欢的游戏,只花一个铜币就能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这可太划算了。   老头可以免费给不识字的姑娘们念纸条上写的字,不过村里的姑娘们都更喜欢让珍娜念。因为珍娜不会为了哄她们高兴,故意篡改上面的字,瞎说一些乱七八糟的内容。   “命运得有好有坏才行,”姑娘们都这么说,“这样才刺激。”   虽然姑娘们都这么说,不过纸条上的内容大同小异,无非是她们会在什么时候结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之类。偶尔会有些“周游世界”“嫁给富豪”或者“生七个孩子”之类的特殊纸条,抽到的人总会显得特别兴奋。当然没人会把这些内容当真,但是抽到特别好内容的人,总在心里暗暗地期望这是真的。   姑娘们怂恿珍娜也来算命,不过珍娜早就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了。况且她手上钱不多,不是很想花在这里。但她在摊子前面念了半天纸条,老头看她辛苦,就递给她一枚铜币:   “让鹦鹉免费给你算一次命吧。”   这真是意外的惊喜,珍娜学着其他姑娘的样儿,把铜币递给鹦鹉。鹦鹉把钱放进小袋子,然后叼出一张淡蓝色的纸条放在珍娜手里。   姑娘们都好奇地凑过去:   “你的纸条上说了什么?”   珍娜展开纸条,念着上面的字:   “你的命运从今天开始。”   “就这?”   “就这。”珍娜把纸条给她们看,“就这么短短的一句,然后就没了。”   看到这样内容暧昧不明的命运,姑娘们都觉得没意思。珍娜却有点上了心,一直琢磨着其中的含义。就在姑娘们叽叽喳喳交流着彼此的命运时,有几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外乡人突然从道路的另一头出现,人群自动退开,给他们留出了一条通路。   气氛实在太过奇怪,好奇的姑娘们悄悄问算命老头:   “老伯,那些是什么人?为什么大家都这么害怕?”   “那些人是魔法师啊。”带着算命鹦鹉的老头压低嗓音告诉她们,“他们信奉暗夜神路德尼尔,具有真正的法力。那些人可得罪不起……有些厉害的魔法师比贵族老爷的权势还大呢!”   听了算命老伯的话,少女们也都躲到摊子后面。不过她们都很好奇,偷偷地看着那些人。   那一群男男女女之中,有一个人格外引人注目。   这个人比别人都高出半个头,俨然是众人的首领。他身上的法袍有着华丽的纹绣,让人眼花缭乱。珍娜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华丽的东西,也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不觉有点看呆了。   魔法师们很快走过去,女孩子们又嘻嘻哈哈到别处去玩了。珍娜原本以为,她此生不会再见到那些人。可是到了傍晚,当几个女孩子一起结伴到酒馆去喝苹果酒时,法师们又出现了。   他们走进酒馆,占据最角落的桌子,要了一些苹果酒。酒馆里的人都尽量避免朝那边看,珍娜却忍不住一再回顾。那位法师的红头发映在她的眼中,让她的心中生出了一点特别的渴望。   她想起鹦鹉衔给她的纸条上写着的文字:   “你的命运从今天开始。”   与魔法师的相遇,是新命运的开始吗?   说不清是来自于那张纸条的鼓动,还是为了反抗她早已被决定下的命运,珍娜下定决心要做一些大胆的事,出格的事。她知道,如果今天不做,之后的两个月,她可能再没有机会脱离父母的视线,然后等她结了婚,也就更没有了自由。总而言之,脱离开掌控的机会仅此一次,她必须把握时机。   在这段时间里,有个吟游诗人一直驻扎在酒馆。酒馆老板在店里清出一小片空场,让想跳舞的人可以在吟游诗人的伴奏下跳跳舞。这虽然算不上什么舞会,却也是难得的放松机会。跟珍娜一起来的几个姑娘都被人邀请了,跳得满脸发红,眼睛发亮。   珍娜也想跳舞,但她不想和随随便便的人跳。她已经下定决心,要让自己度过一个终生难忘的晚上。   于是,她向角落里的魔法师们走过去。   看着她走过来,一众法师都露出诧异的眼神。在这种闭塞乡村,大多数人都选择躲着魔法师走,通常来说,绝对不会有人过来与他们搭话。   看着他们的眼神,珍娜更紧张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看着那位英俊的红发男子。而他也微笑着看她:   “你好呀,小鸽子。来找魔法师有什么事吗?”   红发法师的语气出人预料的温柔,这多少激起了珍娜的勇气,让她把自己的愿望说了出来:   “可以请您跟我跳个舞吗?” 第88章 酒馆舞会。   在大部分情况下, 在这种乡下地方,不会有人专门来和法师搭话。   不过像塔勒斯这样的英俊青年,无论在哪里都会吸引少女们的目光。时不时的,总会有一些格外勇敢的女孩子, 期待着能够与他有一些比匆匆一瞥更紧密一点的联系, 这不算很出奇的事。   在遇到这种情况时, 塔勒斯通常不会拒绝。无论一般人怎么看待这些暗夜之神的信徒,他们也不过是人类而已, 为人处世方面并不会与其他人有太大差别,更何况塔勒斯的性格原本就挺不错,像他这样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绅士, 怎么可能拒绝一位少女的请求呢?   所以他看了看眼前的少女,很快回答:   “好啊。”   塔勒斯站起来, 拉起女孩的手。   虽说是珍娜鼓起勇气主动邀请了对方, 可当塔勒斯站起身来的那一瞬间, 一切好像就是在由他主导了。珍娜还没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她的身体已经在跟随他的舞步了。   在此之前,珍娜从来没在舞会之类的场合跟人跳过舞——她父亲不让。但他给她请了一位舞蹈教师, 每个月上两次课。   “淑女不会跳舞可不行。”她爸爸以权威的态度说, “但只有妓||女才随便跟人跳舞,等到跟教师学好之后, 你可以跟你以后的丈夫跳。”   从前“丈夫”这个词,对珍娜来说虚无缥缈毫无意义。不过当她的婚约定下来之后, 这个词就变得具象, 开始有了一张脸,这个变化让整件事都显得可怕起来。   实话实说,骑士虽然年纪大了, 长相倒还不算特别令人讨厌。从前珍娜偶尔碰见他的时候,也会向他点头致意,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当他们的婚约定下来之后,她一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要和那个人一起亲密地跳舞,就觉得毛骨悚然。   至于夫妇之间是否有什么比跳舞更亲密的事……珍娜还不是很清楚。从小和动物们在一起的牧羊女很容易知道公羊与母羊之间会有怎样的亲密行为,但珍娜没放过羊,她受到了良好教育,也就是说,就像是一张白纸,对结了婚的人在新婚之夜会做什么样的事一无所知。   现在她在和这个面容英俊的陌生人,这个神秘的魔法师跳舞,他完全是另一个世界的人。跟珍娜所知的世界完全不一样。他们离得那么近,珍娜甚至能够感觉到他的体温。他身上有种香气,似乎是制作魔药时染上的,带着一点苦味,令人沉迷在其中。   珍娜的舞步有些生疏,但每一步都能踩在点上,有塔勒斯带着,她可以跳得挺轻松。不过她有点心不在焉,他的手搭在她腰上,热得发烫,充满存在感,与舞蹈女教师手的温度完全不一样。   “你跳得挺好。”他随口评价,“以前经常跳舞吗?”   “没有,这是第一次。”她摇了摇头,“我的舞步是跟舞蹈教师学的。”   “哦,你还有个舞蹈教师。”塔勒斯微笑起来,“这在乡下姑娘里可不常见,你的父母一定很重视你。”   年轻的魔法师不仅擅长调配魔药,更懂得遣词造句的魔法。他没有说“他们很爱你”,而是用了“重视”一词。若是更加敏感的人,或许会意识到魔法师所说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他们一定把她当做是奇货可居。不过单纯的少女并不懂得这其中的含义,只是点了点头。   “你是这个村子的人?”   “不是……是邻村的。”她略显紧张地看了一眼与她同来的少女们坐着的桌子,“我跟我的朋友们过来赶集……回去之前在这里喝一杯酒。”   “现在的天色已经有点晚了,这么晚回去,真的不要紧吗?”   珍娜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其实并不是不要紧。事实上,珍娜猜想得出,等她回到家的时候,父亲一定会对她大发雷霆。珍娜知道,她父亲答应她去集市,可并没同意她到邻村的酒馆里喝酒。   但在酒馆里喝酒这件事实在太有诱惑力,更何况同行的姑娘们都说要来。珍娜原本想着只喝一杯就回去,想不到她竟是主动地邀请了人在这里跳舞。   他们在舞池里飞旋,珍娜用余光瞥见,她的女伴们都已经喝完了酒,正在看着她。她知道她们该回家了,可珍娜不想走,她希望这一支舞永远也不会跳完。   年轻法师的臂膀如白瓷一样坚实有力,他那么坚定地搂着她,让珍娜的内心鼓噪起来。   如果塔勒斯看不明白她的眼神,那他的这二十几年大概可以算是白活了。当吟游诗人的鲁特琴弹出最后一段节奏时,塔勒斯将头贴着她的额头,将那鲜红的嘴唇凑到她的唇边。   她稍稍偏过头去躲避他的嘴唇,不过这只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恶感。塔勒斯伸手摆正她的头,将那火热的唇与她相贴,她觉得她的魂灵已经被他摄去了。她明明知道旁边就有同行的女伴在看着,此时此刻,她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她又紧张又兴奋,几乎要晕去。然而同行女伴的声音打破了这场梦幻:   “珍娜,我们该走了。”   “你们先走吧。”已经意乱情迷的珍娜回答,“我还想要再跳一支舞。”   珍娜不该不知道,现在已经将要入夜。就算现在出发往回赶,实际上也已经太晚了,只有和同来的女孩子们结伴才可能回得去。到处都没有灯,荒野里说不定会有狼,她根本就不可能独自一人走回去。   “你应该回去。”塔勒斯说,“你的朋友们都在等你。”   或许是苹果酒的效力,让此前从来没有接触过酒精的少女变得不管不顾起来。她只知道此时此刻,她必须和他在一起,如果现在回去她就要悲伤而死。   “没关系,等一会儿我可以自己走。”   其实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塔勒斯要比她理智得多:   “离这里最近的村子也有好几里路,我可不能让你这样的一个姑娘独自走夜路回家……让我送你回去吧。”   或许是由于塔勒斯理智的带动,珍娜的理智也短暂地上了线:   “如果让村里人看见一个不认识的男人送我回去,我爸爸会杀掉我。”   “那要怎么办呢?”塔勒斯有点无奈地微笑着。   “请你陪我……再跳一支舞。”   他们一直在跳舞,跳了一支又一支。一直跳到吟游诗人已经拨不动琴弦,酒馆老板也打着哈欠说,他们要关门了。   酒馆里已经没有人,就连塔勒斯的同伴都已经离去,幻梦结束,珍娜这才意识到她落入了什么样的境地。此时已经接近半夜,她没法一个人走回家,更不知道能到哪里去住。她的眼神不可避免地变得惊惶起来。   “我们住的旅店还有空房。”塔勒斯看懂了她的眼神,“你可以在那里睡一晚,等明天天亮了再回家。”   珍娜嗫嚅着说了一句话,声音很不清晰,塔勒斯猜想她大致是在说自己没有钱。   “没关系的。”他柔声说,“我们已经把旅店整个包下来,有很多空房间,不要钱的。”   塔勒斯把她带去了他们下榻的旅馆,让旅店老板替她开了一间房。塔勒斯将她送到房间门口,而她拉住塔勒斯的手:   “别走。”   “你可知道你是在请求些什么?”塔勒斯的语气又轻又温柔,眼神又危险又迷人,“一个女孩子可以和不认识的男人跳舞,却不该对不认识的男人提出这样的要求。”   话是这么说,可谁能抗拒得了他的魅力呢?   珍娜抱住他,学着他吻她的样子,又吻了他一次:   “我们已经不是陌生人了,我们在一起跳了一整夜舞。”   “但还是陌生人。”塔勒斯说,“你知道我是个法师,我是不可能留在这里,也不可能带你走的。”   “可是我爱你。”   塔勒斯伸出手,轻抚她的头发。然后吻了她的额头,眼睛,和嘴角:   “我的傻鸽子,这不是爱。你不过是被禁锢得太久,看见一点蓝色,就以为是天空。你不爱我,你只是被这种感觉迷住了……但这只是一种幻觉,当不得真的。”   珍娜不同意这种说法,她搂着他的脖子不放手,只听他继续说:   “我今晚当然可以留下,可是当我明天走了之后,你要怎么办呢?你又是一个人了,一切都要你自己面对。等你回到家,让你爸爸发现你跟陌生男人过了夜,他一定会杀掉你。”   “他不会真的杀死我的。”珍娜说,“他要我嫁给村里的老骑士,这样他就可以成为骑士的岳父……如果他杀了我,这一切就都没了。”   “可怜的孩子。”塔勒斯这样说着,伸手摸了摸她的面颊,“你不愿意结婚,是吗?”   “我不愿意。”她说,“但是我不得不去。”   珍娜的样子实在太可怜,也太可爱,看着她的样子,塔勒斯叹息了一声:   “我实在不应该待在这里,但如果你坚持,今晚,我可以留下。” 第89章 她的父亲。   珍娜度过了一个如梦似幻的夜晚。   年轻的法师有许多魔法, 足以让对世事一无所知的少女感到惊讶。少女经历了许多欢愉,直至精疲力竭。   当她醒来的时候已是正午,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年轻的法师已无影踪。   他给她留下两瓶魔药, 还有一张字条。大意是说两瓶魔药中的第一瓶可用作避孕, 倘若数月之后发现上一瓶魔药未能起效, 就喝下第二瓶魔药。这两瓶魔药的存在让她可以回家正常生活,避免出现无法挽回的后果。珍娜虽说懵懵懂懂, 看完塔勒斯留下的纸条,大致也明白了这两瓶药水的功用。   但她真的要回去吗?   珍娜意识到,自从她在昨天晚上邀请那位陌生法师跳舞的那一刻起, 她的人生就已经被彻底地改变,再也无法回到原来的轨迹。   她以为她只想要跳一场舞, 短暂地从她的生活之中逃离片刻, 但实际上, 当她真正迈出第一步之后, 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想要回去了。   在昨天以前,她还可以顺从父亲的愿望, 把嫁给骑士当成是她命运。只是过了一天, 她突然明白自己不想要接受那样的命运,她必须要逃走才行。   可是她到底要怎样才能逃走呢?她身无分文。   珍娜的注意力移到了那两瓶魔药上。   她隐隐约约地知道, 和寻常药剂师配制的草药相比,魔药很值钱。虽然只有这么两瓶, 至少也值好几个金币。如果把这两瓶魔药卖掉, 所得的钱大概够她前往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但若是那样,她或许会怀孕, 生下孩子来吧。   珍娜差不多只花了一分钟就做下了决定:   如果她当真有了孩子,那就生下来吧。这是在幸福中怀上的孩子,会给她带来幸福的。   ……   魔药从头发之中提取出来珍娜的记忆,就到此为止了。   等到魔药的效果完全消失,爱丽丝感觉自己总算又回到了弗拉梅尔法师塔,站在魔法阵中央,只有苹果酒的味道还留存在她的口腔之中,那味道非常熟悉,就像是她从前当佣兵时喝过的。原来她早就路过母亲的家乡附近,她自己却不知道。   侵入他人记忆的感觉很难描述,这种记忆并不是一段可播放的固定影像,而是许多零散的片段,包括两个人不同视角的描述,夹杂着许多类似独白的内容。倘若不是塔勒斯大法师绘制的法阵一直在发挥着作用,接收了这么多记忆碎片,爱丽丝准要精神错乱不可。   她转头看了看塔勒斯大法师,从他的表情来看,他似乎也已经回过神来。这些记忆对他的影响更大些,此刻他的脸色有些发青,支撑不住似的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他们就这样静默地待了一会儿,稍微缓解了一下接受记忆碎片带来的不适感。   “抱歉。”塔勒斯大法师对爱丽丝说,“我本来应该更负责一点。”   爱丽丝摇摇头,多多少少觉得释然。知道母亲是自己选择了这样的人生,而并非出自无奈,让人觉得好得多了。况且从已经知道的信息来看,塔勒斯大法师在其中并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地方。   但塔勒斯大法师的表情并没有变得更好一些,他沉思了一阵,随后继续说道:   “实际上,在这件事发生几个月后,我又到了那附近,顺便打听了一下你母亲的事,听说她失踪了。我觉得自己对此事负有责任,当时其实有些良心不安。不过那段时间我正在为竞争大法师位置的事情烦恼,为了不让自己为其他的事情分心……我清除了自己的一部分记忆。”   说到这里,塔勒斯大法师脸上显现出非常强烈的痛苦,但他还是勉强从嘴角挤出一个惨笑:   “现在我为自己的冷漠付出了代价。”   他稍微停顿了一下,看向爱丽丝的眼睛:   “抱歉,我知道现在说抱歉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我能提前知道你的存在,一定不会让你颠沛流离,受尽辛苦。但现在说这些也都没有用……即使没有我的参与,你也已经成为这样出色的大人,即使将我的一切奉上都无法补偿。”   “谢谢。”爱丽丝说,“谢谢你说这些,这对我很重要。”   她虽然是这样说,但面上的表情仍然很平静,并没有什么变化。在她十八年的人生之中,这确实曾经是最最重要的事,她曾经从早到晚地想着这件事,却并不能得到一个答案。然而当这件事的真相完完全全地在她面前展开,爱丽丝突然发觉,它好像没有那么重要了。从此她可以将这件事放下,彻底地抛在脑后,这件事已经不会再阻碍她了。   塔勒斯大法师从座椅上站起来,来到爱丽丝的面前,他情绪激动,似乎想要拥抱她,但爱丽丝的表情拦住了他,他最终改成握住了她的手。   “你想要留下吗?”塔勒斯大法师的表情热切,“如果你愿意留下,我保证你能成为出色的大法师。我能看出你的天分,你会学得很好。虽说起步稍晚一些,但只要你愿意学习,很快就能得到暗夜之神的认可,用不了几年,就能成为大法师,说不定还会有机会成为下一任的塔主……”   爱丽丝能够感觉到塔勒斯大法师的热情,这热情多少有点让人觉得不习惯,想到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父亲,拒绝他似乎是一件让人很为难的事。   但她还是拒绝了。   “我并不姓弗拉梅尔。”爱丽丝说,“我现在姓昆特,我已经有了……其他的家人,也有了其他信奉的神明,不打算追随暗夜——我有我自己的生活。”   她的目光坚定,塔勒斯大法师明白他很难说动她。   “好吧。”他终于这样说,“如果有一天,你想要到这里来,弗拉梅尔法师塔永远有你的位置。按照弗拉梅尔法师塔一般的定例,即使将来我卸任,不再是塔主,也可以拥有一座独立的塔楼,用来研究或者带学徒。即使你不愿意做法师,也可以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拥有公主一样的生活,做你一切想要做的事……”   爱丽丝打断了他: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爸爸。”   吐出最后的那两个字,并没有爱丽丝之前想象的那么困难。爱丽丝觉得,就凭塔勒斯大法师此刻的眼神,他似乎值得被这么称呼一回。不过……她也不打算再叫第二次了。   如果爱丽丝还是八岁,她肯定很乐意跟爸爸住在一起,被当成小公主一样宠爱,不过爱丽丝已经错过的童年,无论如何都无法再弥补回来,就算塔勒斯大法师再付出千百倍的努力,也没有任何意义。   爱丽丝看到他的眼睛湿润,样子竟显得有些可怜。她不合时宜地想,如果让女学徒们看到他这副样子,她们还会拿他打赌吗?   “总而言之,我在东边的事情,到现在为止就算是办完了。”她如总结陈词一般地说,“明天我就出发返回,如果您有什么话……最好现在对我说。”   像塔勒斯大法师这样一个人,不会把自己的脆弱维持得很久,他挺直了背,用塔主应有的仪态面对着爱丽丝:   “我想要对你说的是,我已经在信中同意你们的国王的请求,同意与他结成联盟,向他提供帮助。不过,我对他准备的酬报尚有异议……这些都写在我的信里。我想他会答应我的要求,毕竟他并没有什么选择。等到我们的盟约缔结,应当很快就可以平定南方的混乱,届时,你们的王国会更加稳定,而东部属于暗夜之神的土地也可以向南扩张。”   塔勒斯大法师将这些只有国王和塔主才能知晓的机密透露给爱丽丝之后,又说:   “我会派两位法师与你同行,一直护送你回到你们的王都,届时,他们将给我带回你们国王的回函。等你回去之后,如非必要,不要告诉别人你是我的女儿。王都的贵族们如果知道了这些,绝对不会放过利用这件事的机会。”   “我记住了。”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塔勒斯大法师说,“请告诉我,你发誓追随的神明是哪一位?是英武之神贝尔特契?还是其他的什么光明神眷属?”   “都不是。”爱丽丝摇了摇头,“我选择追随的神明,是瑟西里安。”   未曾听说过的神明名字让塔勒斯大法师有些疑惑,爱丽丝向他解释了一句:   “不知您是否听说过,有一位一直在沉睡的神明,他向来被众神厌恶,被人类恐惧。在传说之中,他将把这世界摧毁,以旧世界的废墟作为基础,建立起一个新的世界。许多人称之为末日之神,而我更愿意称其为未来。”   “所以你选择的神明是未来之神。”塔勒斯大法师微笑起来,“这选择很特别,如果没有人帮助,很难达成目标。”   “我知道。”爱丽丝说,“不过没关系,我会唤醒他的。”   “你是我的女儿,我会尽力满足你的所有愿望。”塔勒斯大法师说,“如果你的愿望是唤醒末日,我会尽我所能,让那一天早日到来。” 第90章 路遇盗贼。   当晚, 爱丽丝回到自己暂住的客房休息一晚,第二日就准备出发。   塔勒斯大法师并未多做挽留,只是迅速地指定了一男一女两位法师陪同她返回。这两位法师都是红头发的弗拉梅尔,虽然还没有达到大法师的程度, 却也是塔内十分出色的导师, 在整个东部都很有名。他们都是塔勒斯大法师的亲信, 作为使者再合适不过。塔勒斯大法师向他们说明了此行的目的,除了要作为使者与国王谈判以外, 更要保护好爱丽丝的安全。   爱丽丝觉得这是多此一举,不过从这两位法师的表情来看,他们显然会认真对待塔主的要求。   法师们通常不擅长骑马, 塔勒斯大法师为此次行程提供了马车。与上次塔勒斯大法师带爱丽丝去见亡灵法师首领时不同,这马车是专为长途旅行准备, 车厢宽大, 座椅舒适, 亦有空间放许多行李, 车门外面还有着弗拉梅尔法师塔的标记。爱丽丝虽然更习惯骑马,不过如今既然有舒适的马车可坐, 她也跟着好好地享受了一回。   回程的这一路比来时顺利得多, 在东部,任何人看到有弗拉梅尔法师塔标识的马车, 都会主动让路,因此他们的速度竟比爱丽丝之前骑马过来还要快得多。到了夜间需下榻之时, 两位法师选择了最为昂贵的旅馆, 随随便便就包下了整整一层楼。   虽说这一路上都用不着爱丽丝从自己的口袋里往外掏钱,但听见旅店老板报出来的数字,多少让爱丽丝觉得肉痛。当她隐晦地提醒两位法师, 他们只有三个人,或许不必包下半间旅馆时。两位法师中的那位女性维奥蕾塔这样回答:   “塔主阁下吩咐过,您是弗拉梅尔的贵宾,要用最高规格接待。按说三人出行应该包下整间旅馆才对,不过近些年来,塔勒斯大法师总是要求我们出行时不应太过张扬,要为其他出行的旅客提供方便。所以这才只包半间,如果您觉得有哪里不便,果然还是包下一整间比较好吧?”   爱丽丝连忙摇头,再也不提包下半间旅馆不合适的这种事了。   到了结账的时候,法师们也没有直接付现金,而是直接报出弗拉梅尔法师塔的名号,向旅店老板出示了一种特别纹章,并在账单上签上名字。   爱丽丝对这种付款方式很好奇,当她询问时,那位男性法师内德给她稍微解释了一下:   “其实我们平常出门也是直接支付现金的,不过这次算是公出,在东部地区,一般都可以用这种方式付账。到了年末,旅店老板会带着他的账单到法师塔去。总之,这样可以避免携带太多现款,能减少许多麻烦。不过弗拉梅尔法师塔的名号也只能在东部起效,过了国境线之后,就不能这么办了。”   爱丽丝问:   “如果有人伪造法师塔的标记,借着骗吃骗喝怎么办?”   维奥蕾塔在旅店老板给她的账单上签完了字,转过头来看向爱丽丝,和颜悦色地向她解释:   “要是有什么人敢在东部冒弗拉梅尔法师塔的名,那他一定是不想活了。”   他们一路上的住宿都照此办理,一直都非常顺利。每个旅店老板看见他们的红头发和弗拉梅尔纹章,都毕恭毕敬,给予他们最好的招待。爱丽丝跟这两位法师相处了几天,与他们渐渐熟悉,也就更放松起来。   那位叫做内德的男性法师身材高大,看起来有点凶,脾气却挺温和,无论爱丽丝向他问什么,他都会尽力解答。维奥蕾塔却是一位冷艳美人,内德私下里告诉爱丽丝,死在她手上的人数可很不少。   “法师塔里没人敢得罪她。”内德一本正经地说,“不过她是塔勒斯大法师的学生,一向都是他手下很得力的人。”   他们就这样走了好几天,一直都没有出什么事,然而,就在距离边境线只有一两天路程时,他们下榻在一间较为普通的旅馆,爱丽丝睡至半夜,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些奇怪的声音。   她向来警觉,立即打开窗子往外看,只见两位法师此时正站在外面,那个身材高大的内德,揪着一个少年的领子,几乎把他拎起来。   “怎么回事?”爱丽丝举着烛台问。   维奥蕾塔抱着臂站在一旁:   “这小子从我们离开法师塔没多久就跟上我们了,我们在您的窗外设下了魔法阵,一直等着他呢。这不,抓了个正着。”   爱丽丝捂住了脸。   最近她可真是迟钝了不少,之前在法师塔的时候,她总被那些法师们吓一跳,这或许还可以说是法师们过于神出鬼没,但这个小贼跟了他们这么久她还没发现……感觉完全没有借口啊。   “您没必要对自己要求那么高。”内德说,“我们也是靠着马车上的反追踪魔法阵才发现这家伙的。”   这让爱丽丝稍微感到有了点安慰。   “等一等。”她说,“我马上下来。”   爱丽丝匆匆批了件衣服走出旅馆,来到三人面前。她举着烛台,照了照那小偷的脸,发现是个年纪比自己还要小的少年。   这年轻的小偷被人捉住,丝毫不觉惭愧,甚至也不害怕,看着爱丽丝居然笑起来:   “你好呀,小姐姐。”   这声音语气都显得有些熟,以前似乎在哪里听见过,这张脸好像也不是第一次见。爱丽丝上下打量了他两遍,发现在他的腰间好像别着一把带附魔的匕首,匕首上的附魔宝石明亮地闪着光。   维奥蕾塔看见爱丽丝的眼神,立即将他腰间的匕首取下来交给爱丽丝查看。   天色很暗,爱丽丝没法看清匕首上的细节,但当这柄匕首回到爱丽丝手中的时候,她发现这手感极为熟悉……这东西曾经是她的,   这正是当初酒馆女侍莉娜送给爱丽丝、然后又被人偷去了的那柄带着附魔的匕首。   爱丽丝举起手中的烛台,再度照亮那少年的脸,这一次她认出来了:   “你是……雷切尔领森林中的那个……吉尔?”   少年咧嘴一笑:   “想不到小姐姐居然还记得我的名字,简直太让人高兴啦。”   “你怎么会在这里?”   少年耸了耸肩:   “其实我是不太想来见小姐姐你的啦,不过也算是我倒霉,上次与你见面之后没多久,雷切尔伯爵就派兵到森林里来剿灭我们啦。原本以为只是和平常一样,随便躲躲就过去了,没想到这次居然是伯爵亲自带兵,没过几天把我们这一伙人全都捉住了。随便审问一下就丢进地牢里啦。   “我们在地牢里住了差不多一年,前几天,伯爵把我放出来,不但把匕首和马都还给了我,还给我一笔钱。说是让我来偷小姐姐身上带着的一封信。我的同伴都还在地牢里关着,没办法,只能听他的了。   “我本来想在你到目的地之前就把信偷走,不过小姐姐你走得太快啦,我对东边的路不熟,绕了好久才找对。本来想着把你手上的回信偷走随便糊弄一下交差,想不到你身边这两个法师太厉害,一下子就把我捉住。这回我又落到小姐姐你的手里,要杀要剐随便你,至于我那些同伴,只好要他们自求多福了。”   名叫吉尔的少年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摆明了别人怎么对待他都无所谓。这一点实在让人讨厌。维奥蕾塔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抽出一柄短剑架在他脖子上,转头来问爱丽丝:   “爱丽丝小姐,要杀掉他吗?”   爱丽丝想了想:   “如果在这里把他杀掉,似乎有点太浪费了,不如带回去,看国王陛下想要怎样处置。”   “也好。”维奥蕾塔收了短剑,用绳子将他捆紧,又对爱丽丝说,“您之前还认为我订的房间太多呢,您看这不就用上了——我去找个空房间装这小家伙,我会画好魔法阵,不会让他逃走的。”   维奥蕾塔这么说着,又转头特别地看了吉尔一眼。无论是什么人,接收到维奥蕾塔这样的眼神,只怕都会吓得一哆嗦。可吉尔这家伙,说不上是没神经还是无所畏惧,他居然还在笑:   “我还没有见过国王,一定会挺有意思的吧。”   他似乎一点都不担心维奥蕾塔真的会杀掉他。   折腾完这些事,离天亮已经没有几个小时。爱丽丝囫囵睡了一觉,准备继续上路。到了结账的时候,老板看到居然多出一个人,好像多少有点吃惊,但他谨慎地对弗拉梅尔的事务保持缄默,一句话都没有多说。   内德拽着吉尔的领子把他扔上马车,吉尔一边四下里张望,一边啧啧赞叹:   “啧啧啧,这马车真不错,北边的商人们可从来没有这么气派的家伙。”   普通的商人怎么能和高贵的弗拉梅尔家族相比拟呢。维奥蕾塔瞥了他一眼,拿起角落里一块擦鞋用的旧手帕塞住了这家伙的嘴。   不得不说,吉尔这家伙的嘴巴被塞住之后,世界突然变得清净了不少。爱丽丝利用这点清净,开始考虑后面的行程,她对维奥蕾塔说:   “明天到达边境线附近之后,我有个地方想去。”   维奥蕾塔向她低下头:   “爱丽丝小姐,悉听尊便。” 第91章 再来酒馆。   在离开东部之前, 爱丽丝再一次来到休利特工作的酒馆。   她知道,等她这次回去王都以后,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再回来东部,即使她还有再来的机会, 恐怕休利特和莉娜也不一定会留在这里。无论如何, 爱丽丝很想要在走之前最后再见他们两人一面, 这不仅仅是出于友谊,更是一种对过去的告别。爱丽丝在这里告别了母亲, 原谅了父亲,也应该再见一见休利特和莉娜,她的这次旅行才能算得上完整。   爱丽丝上次来这间酒馆时正是节日, 去掉了节日的装饰之后,这间酒馆似乎显得比之前更破旧了些。不过休利特的气色看起来比前一段时间好得多, 脸上多出一点血色, 看来他和莉娜之间的问题已经解决, 达成了共识。他看见爱丽丝, 微笑着向她打了个招呼:   “你好,爱丽丝。”   内德和维奥蕾塔带着吉尔, 也来到吧台前面。休利特眯着眼睛看他们的红头发:   “这几位是……弗拉梅尔的法师?小店还从未接待过真正的法师, 失敬失敬。”   内德点一点头当做打招呼,维奥蕾塔则压根没有反应。不过爱丽丝能看得出来, 维奥蕾塔的态度似乎并不仅仅出于傲慢,更是出于谨慎。这些弗拉梅尔法师从来没进来过这种东倒西歪的小酒馆, 对这种破破烂烂的地方和鬼鬼祟祟的酒客都不怎么适应。   从维奥蕾塔的表情来看, 她似乎很想直接丢出一个火焰魔法阵,把整个酒馆烧得精光……不过即使是弗拉梅尔的法师也应当遵守不在酒馆动武的规则,因此她必须忍耐。   考虑到这里基本上是骗子和小偷们下班之后娱乐休闲的场所, 维奥蕾塔的紧张大概不是完全没道理。这两位法师担任着护卫的职责,不能不小心谨慎。不过小心谨慎的也不只是他们,自从他们进门以来,酒馆里的所有酒客都显得有点紧张,似乎在琢磨究竟应该留在这里把酒喝完,还是尽快脚底抹油,避免惹上自己解决不了的麻烦。   吉尔倒是对此适应良好,他吹了个口哨:   “嘿,这地方好像挺不错。”   不知道吉尔口中“挺不错”的标准究竟是什么,不过这酒馆确实具有一种微妙气氛,特别吸引喜欢用不正当手段赚钱的家伙。   按说爱丽丝他们身负使命,本来不该在这种地方闲逛。不过她确实很想见休利特和莉娜,此时只能很不好意思地看了维奥蕾塔一眼。   “我没关系的。”维奥蕾塔说,“只要您高兴就好。”   维奥蕾塔可真好,她虽然看起来冷冰冰,实际上却很善解人意。为了减轻一点自己的愧疚,爱丽丝转头问休利特:   “有什么好一点的酒吗?能请这两位法师喝一点的那种?”   “没有特别好的。”休利特说,“不过有弗拉梅尔葡萄园出产的红葡萄酒,应该能让这两位比较习惯?”   爱丽丝看向维奥蕾塔,后者矜持地点了点头。   “就那个吧。”爱丽丝止住了想要付账的内德,“这一次让我来付——这里是我朋友的地方。”   “我不用葡萄酒。”吉尔插嘴,“给我来杯便宜的淡麦酒就好。”   这家伙还真是完全没有当俘虏的自觉,爱丽丝瞥了他一眼,还是让休利特给他倒了一杯淡麦酒。   吉尔似乎很想留在吧台这边听爱丽丝跟休利特说话,不过维奥蕾塔直接把他拽走,跟他一起坐在离吧台有一定距离的卡座里。   等到这些人都坐到听不见他们说话的地方,爱丽丝也就稍微放松了一点,她问休利特:   “莉娜呢?”   “过一会儿就来了。”休利特一边给她倒酒一边说,“你来得挺巧。再过几天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了。”   “离开?”爱丽丝隐约猜到他们出行的目的,但她还是问,“去哪里?”   休利特稍微考虑了几秒钟:   “这大概应该要莉娜自己告诉你,由我说的话……好像不太好。”   他们稍微聊了一会儿,莉娜就从外面走了进来,她跟爱丽丝打了个招呼,就压低嗓音问休利特:   “那边的两个法师是怎么回事?”   “哦,他们是跟我一起来的。”爱丽丝告诉她,“我们要一起回王都,这多少算是……公务。”   “那个小孩呢?”似乎是为了谨慎一点,莉娜仍然使用着刚才的音量,“他看着可不像法师。”   “那家伙可不像看起来那么无害。”爱丽丝随口答道,“他原本在北部的森林里做强盗兼小偷,偷走了你送我的匕首,这回又受人委托来找我的麻烦……总之我不太喜欢在打仗以外的时候杀人,如果干脆把他放掉,还不知道他要给我们找多少麻烦……所以干脆就当做俘虏带走了。”   莉娜又往那边瞟了一眼,用不太赞同的语气对爱丽丝说:   “我觉得你在做一些不是很安全的事……你是不是惹了什么不能惹的人?”   爱丽丝当然惹了不能惹的人,无论雷切尔伯爵还是光明神,都不是好对付的。不过事情的发展变化,并不是光靠爱丽丝一个人就能左右得了。   “有什么办法呢?”爱丽丝摇摇头,“像我们这些舞刀弄剑的人,没什么真正称得上安全的工作可做……说起来,休利特说你们准备要离开这里了?”   “嗯。”莉娜答应一声,“我们可能要去北边。”   她说过这一句之后就停下,一双眼睛看着爱丽丝,爱丽丝不出声,只是与她对视着,过了一会儿,莉娜好像终于下定了决心。   “我曾经有过一个孩子。”莉娜说。   爱丽丝抿紧了嘴唇。   “你知道我曾经是阿尔涅的的信徒。”莉娜做了个手势,表示不想多提这件事,“总之,当时我没什么选择余地。但当我总算攒够了钱,可以脱离那里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当时我有点犹豫不决,因为我的钱不够养活孩子。但有个佣兵送给我一柄贵重的匕首作为信物,还答应我说,等他从战场上回来之后,就和我一起养活孩子。我就下定决心把他生了下来。”   听到这里,爱丽丝大概知道了后面的故事:   “所以说,他没能回来。”   “他死啦。”莉娜说着,喝了一大口酒,“我一个人当然没办法带孩子,只能把他送了人,再后来就遇到了休利特……总之差不多就是这样。我知道这对休利特不公平,但我必须找到我的孩子。”   莉娜一边讲,一边大口灌酒,虽说淡麦酒没什么度数,但当她讲完这故事,她的脸颊还是变红了,眼神似乎也有些迷离,显得格外心不在焉。   “我不该让你给我讲这个。”爱丽丝说,“你好像有点喝醉了。”   莉娜漫不经心地摇头,眼睛一直看着坐在附近卡座里的法师和少年。   “如果我儿子还活着,差不多就该是那么大。”她伸手指了指吉尔,“不过他也可能已经死了……当年我找不到什么太合适的人家领养……”   “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爱丽丝问,“如果什么时候我还去北边,或许可以帮你留意一下。”   “他养母给他取名叫吉尔,不过据我所知,我离开之后不久他的养母就死了,所以他也可能改叫别的名字。”   爱丽丝没太留意莉娜所说的后半句,她听到莉娜所说她儿子的名字,与那强盗少年的名字完全一样。   难道世界上真的会有这种巧事?她转过头去看那少年的脸,想要从他脸上看出莉娜的影子来。   那少年盗贼此时叼着一根麦秸吸管,正漫不经心地咬着,脸上竟显露出天真无邪的神气。说起来,他的模样或许有点像莉娜,但长得好看的人或许都有点相像,爱丽丝也不是很敢肯定。毕竟吉尔这名字,其实不算特别少见。   爱丽丝觉得她不应该贸然行动,她还需要一些更详细的信息。   她转回头来,向莉娜追问:   “他的头发是什么颜色?眼睛呢?”   稍微喝得有点醉的莉娜又一伸手指:   “就和那边那小孩一样——所以我才一直看他……你觉得他有可能是我儿子吗?毕竟他也是从北方来的。”   莉娜大概只是随口说说,并不当真认为那少年就是她的儿子。但爱丽丝知道那少年的名字,也知道他似乎没有什么家人……和莉娜所说的情况,恰能对得上。爱丽丝短短十八年的人生之中,遇到过许多巧合,但这一次的巧合大概是最令人吃惊的,如果不把这件事告诉莉娜,她过后肯定会后悔。   “有件事我必须得告诉你。”爱丽丝看着莉娜,一字一顿,“跟法师们坐在一起的那个小孩……他的名字就叫吉尔。”   爱丽丝说完这句话,很紧张地看着莉娜的反应。   可是莉娜完全没有动,有那么一会儿,爱丽丝以为莉娜可能没听见她在说什么。当她考虑要不要再说一遍的时候,莉娜拿起托盘和酒瓶,腾地一下站起来:   “我过去给他们倒杯酒。” 第92章 什么是爱。   爱丽丝有点紧张地看着莉娜拿着酒瓶摇摇晃晃地走过去。   她已经喝得熏熏然, 面颊绯红,走路也不怎么稳当,爱丽丝简直害怕她要把酒洒在别人身上。   不过莉娜毕竟是做过许多年酒馆女侍,在倒酒这件事上非常专业, 就算喝醉了, 也没有洒出来一滴。她倒完了酒, 把托盘往桌上一放,直接坐到了吉尔的对面。   她伸手托住下颌, 直直地看着吉尔的眼睛,似乎想要从他脸上看出点什么来。   她还在吧台那会儿,吉尔就注意到她在看他了, 此时他向她粲然一笑:   “大姐姐,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莉娜看着他, 直截了当地问:   “你的名字叫吉尔?姓什么?”   莉娜的语气之中, 有些让人不能拒绝的东西存在, 被问到的人没法不好好回答她的问题。   “我没有姓。”那少年虽然有点莫名其妙, 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了,“我没有父亲。”   “那你的母亲呢?”   “在我还小的时候就死了。”他说, “不过也有人说, 那不是我的亲生母亲。更具体的情况我也不知道,那时候我太小了。不过无论是谁都无所谓, 我是靠着自己长大的。”   少年的语气非常淡漠,显然对父母完全没有印象, 对这个话题也不怎么感兴趣。他目光游离, 显然已经觉得不耐烦。但莉娜仍然要继续问他:   “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   “记不太清楚啦,大概是五月吧,我还记得在我小的时候, 我妈妈给我庆祝过一次生日,那时候,丁香花已经开放了。”   莉娜儿子的生日正是在五月。   实际上,用不着问这么多问题,莉娜就已经能够断定眼前这少年的身份。母亲本人不可能认不出自己的孩子,她与孩子之间有种天然的连接,就算十几年未见,只要稍微得到一点线索,就足以让她把一切都联系在一起。   她看着那少年,断定那就是她的儿子。   莉娜感觉自己的酒渐渐醒了。   最近一段时间,她确实喝得有点多,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个失去了的孩子一直在脑海中缠绕着她,让她不能自拔,不得不用酒精麻醉自己。但当那个让她需要被麻醉的理由消失,即使酒精仍然存在在她的血液之中,她还是清醒过来了。   莉娜曾经想过许多次,如果她还能见到自己的儿子,她要怎样地拥抱他,怎样吻他,告诉他她有多么想念他。但当这个少年真正出现在她眼前时,她突然意识到,她所想象的那些似乎都无法完成。眼前这个少年对她一无所知,也丝毫不感兴趣。他已经过了要找妈妈的年纪,开启他自己的人生了。   如果她对他说自己是他的母亲,会换来什么样的反应?他会疑惑吗?会感到莫名其妙吗?莉娜从他的眼眸里看见自己的倒影,她只是突然冒出来的奇怪女人,贸然表露身份只会让自己尴尬。   太晚了,她来得已经太晚了。当她下定决心要找到自己的孩子时,她的孩子已经不再需要她了。   莉娜可以坐在这里,再问他一百个问题,用更理智的方式判断他的身份,把他是她儿子的概率增长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让他为这些问题感到疑惑,让他自行领悟到坐在他对面的正是他的母亲……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莉娜拿起托盘和酒瓶,转身返回了吧台后。她走得很稳,一点也看不出喝醉了。   她坐回原来的位置,看向爱丽丝:   “你准备要怎么处置他?”   “我原本准备把他带到王都,请国王陛下决定。”爱丽丝说,“但如果你有其他想法,也完全可以按你的想法来。”   “那两位法师不会有意见吗?”   “没问题。”爱丽丝说,“此次行程是以我为主的,他们不会反对。不过……吉尔本人不一定会赞同你的想法,他的同伴还被雷切尔伯爵关在地牢里,他肯定想要想办法救他们。”   莉娜低下头,似乎想了好一阵。   “我要跟你们一起走。”   爱丽丝还没来得及回答,一直站在旁边的休利特放下了正擦着的杯子:   “既然这样,我只能跟老板说,让接替的酒保早一点过来……不过这到底还是需要一点时间,而且我们确实有一些不得不收拾的东西……爱丽丝,你能多等我们一天吗?”   “当然没问题,”爱丽丝不会拒绝这么简单的要求,“我可以再在这里多留一晚,等你们准备好之后一起走。”   爱丽丝答应得这么痛快,反而让莉娜有些不安起来:   “其实没必要的……我一个人跟你们一起走,明天一早就能出发。事实上,我还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   “别傻了,莉娜。”休利特的态度十分认真,“我是不可能让你一个人走的。你之前答应过我,要让我和你一起去找你的孩子……在这个过程中,应当要有一个人陪在你身边。我想,那个人应当是我。”   莉娜抬头看向休利特,冲着他一笑:   “谢谢你,休利特。”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   他们在边境额外多留了一天,第二日和莉娜与休利特一同上路。休利特不知从哪里搞到一架破马车,载着莉娜和他俩的行李,跟在弗拉梅尔家的马车后面,也享受了一把走到哪里都被人礼让的待遇。   两个法师对事情的发展感到吃惊,不明白这两个人为什么要跟他们一起走,但他们并未多说,只是默认了。反而是吉尔有点莫名兴奋:   “昨天酒馆的酒保也跟我们一起走吗?还有那个好看的大姐姐?那个大姐姐虽然有点怪里怪气的,但长得真好看呀。”   这就是母子之间的联系吗?虽然吉尔完全不知道莉娜可能就是他的母亲,但他似乎对她有种天然好感,很难磨灭。有好几次,爱丽丝都忍不住想把这件事告诉他。但她把想说的话默默吞到肚子里,忍住了。   这样的事情,果然还是让莉娜自己说比较好。   他们顺利通过关卡,回到了由光明神掌控的地界。与暗夜之神的领地相比,这边的阳光显得异常明亮,照得爱丽丝眼睛痛。好在这一程他们一直坐在马车里,总可以慢慢适应。   这么多天以来,爱丽丝一直都在悄悄注意着莉娜和吉尔之间的互动。   虽说乘坐的马车是分开的,但每到晚上在旅馆下榻时,所有人总要坐在一起吃饭。   或许为了避免显得太过可疑,莉娜没再特意找吉尔说过话。反倒是吉尔时不时要问她些什么。莉娜心事重重,吉尔却一无所知,虽然身为囚徒,仍然没心没肺,显得很快活,只要有喝酒的机会,从来不会错过。   在这段时间里,休利特很少说话。他只是看着莉娜,眼神始终没有变过。爱丽丝觉得,如果这世界上真能有什么永远不变的东西,休利特看莉娜的眼神应当算是其中之一。此前不久爱丽丝刚刚看过自己父母相遇时的记忆,忍不住要将那两种眼神放在一起比较。   即使已经过去了好几天,爱丽丝仍然能够清楚地记得自己的母亲看塔勒斯大法师时的模样,她的眼睛是亮闪闪的,充满了惊喜。在他们开始跳舞的那一瞬间,她突然变得特别美丽,绽放出平常没有的光彩。塔勒斯大法师曾说那并不是爱,但爱丽丝觉得,至少有那么一瞬间,她是爱着他的。这种爱给了她勇气和力量,让她能够冲破一直禁锢着她的枷锁。   休利特看莉娜的眼神却很不一样,那里面没有那么多激情,只是很平稳,很坚定。那是无论遇到什么苦难,都能共同度过的眼神。爱丽丝猜想,或许正是因为这一点,莉娜才最终决定和休利特在一起。这也是一种爱,与她母亲的爱全然不同。但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共通之处?   她忍不住要问瑟西里安:   “你怎么看?”   “这你可把我难住了,”瑟西里安这样回答,“你知道我接触人类的时间还短。”   瑟西里安总是喜欢用自己不了解人类的借口企图回避难以回答的问题,但爱丽丝已经不像从前那样好糊弄,她拉住神明看不见的手腕,不允许他离去,一定要他给出个答案来。   “爱是个很难的课题。”瑟西里安说,“处在神明的视角来看,爱是那些奇怪的人类发明出来彼此抚慰之物,是轻易许下的不可靠的承诺,人们总在追寻,却永远得不到回应。但这么长时间以来,我陪伴着你,多多少少也从其他的视角进行了一点观察,在我看来,爱是自身的映射,人类从对别人的爱之中发现自己。”   “这太玄奥了。”只是粗通文字、在文学方面毫无建树的爱丽丝对瑟西里安说,“用简单一点的话来解释一下?”   瑟西里安笑起来:   “所以你看,我给了你答案,你又不满意。”   神明的影子拥抱住爱丽丝,在她的额间印下一吻。   “用语言来解释实在太麻烦,再过一段时间,我们可以亲自尝试。” 第93章 生死时速。   他们的这一次东部之行, 给瑟西里安增加了许多能量。按照瑟西里安的说法,他已经能够感应得到,他远在另一位面的真身,此时已经在将醒未醒之间。   “要让我的真身真正被唤醒, 只需要一个最后契机。”   “什么样的契机?”   “现在还不知道。”瑟西里安说, “等时机到了, 我会告诉你。”   瑟西里安的话让爱丽丝想起她曾与雷切尔伯爵立下的约定,她摸了摸手指上的立约指环, 指环微微发热。塔勒斯大法师曾经告诉她,由指环固定下的契约神圣不可打破,即使是他也不能安全地将指环卸下。   如今, 国王决定要与法师们联手对付雷切尔伯爵,瑟西里安也已经处在将醒未醒之间。北地以雷切尔伯爵为首的大母神信仰区此时似乎已经岌岌可危。爱丽丝并不在意雷切尔伯爵, 但在瑟西里安真正醒过来之时, 她必须得去救奥莉薇。这不仅仅关乎到她自己的生命安全, 也算是在报答女公爵的恩情。   要怎样才能将这一切都协调好, 在恰当的时机把奥莉薇带走?爱丽丝还不知道,不过……真到了那时候, 她大概就能知道了吧。   他们乘着马车又走了几日, 终于抵达了王都。   女法师维奥蕾塔包下了王宫大道上一家最豪华的旅馆,并将绘有弗拉梅尔家纹章图案的马车明晃晃地停在旅馆门口。王宫大道就在王宫之前, 几乎所有前往王宫觐见国王的贵族都要从这里经过,只要稍微留意, 就能看到马车上的纹章。   维奥蕾塔平常确实有点招摇, 不过却还没有到这种程度。爱丽丝私下里怀疑,维奥蕾塔选择住在王宫大道,并把带纹章的马车摆出来, 这件事或许出自塔勒斯大法师的授意。至于塔勒斯大法师此举究竟有何深意……那就不是爱丽丝这简单的脑子能想得出来的了。   按说爱丽丝应当立即进宫,用最快的速度将大法师的回函交到国王手上,并向他通报,大法师的使者已经来到。不过她并非国王的亲信,而是女公爵手下的骑士,在没有被召唤的前提下并没有直接进宫的权限,因此她还是先前往女公爵的宅邸与她会面。   爱丽丝离开京城约有两月,在这段时间里,女公爵已经举办了两场晚宴和三次舞会,还组织了十几次小型沙龙,邀请当下最走红的人物出席。如果说在云霰城堡的女公爵是一位坚强的斗士、靠着铁腕维持稳定的领主,那么社交场上的女公爵,则是一位鲜艳妩媚、手段高明的的贵妇人。她从小在王都长大,被培养为一位出色的女主人,在社交场上如鱼得水。云霰城堡着实不适合像女公爵这样的女性久住,如今她在王都保养了两个多月,皮肤都变得更有光泽了。   爱丽丝将已经重新附魔的珠冠呈上,女公爵看到光灿夺目的珠冠,眼睛稍微有些湿润,不免要拿起手帕擦拭:   “当初我把它送给奥莉薇时,它就和现在一模一样。珠冠还能够恢复原样,可我可怜的奥莉薇……却再也见不到了。”   看着女公爵悲伤的模样,爱丽丝感觉自己的心都要碎了。她必须要以强大的意志力控制自己,才能遵守自己曾经许下的诺言,不把奥莉薇还活着这件事告诉女公爵。不过以现在的事态发展来看,距离这对姊妹再次相见,大概已经不远了。   女公爵收起珠冠,就好像是收起了自己最脆弱的一面,抹去眼泪,又显出平常强干精明的模样,向爱丽丝询问:   “我的事情办完了,弗拉梅尔法师塔塔主的回函,也已经带回来了吧?还有你自己的事情……弄清楚了吗?”   爱丽丝点点头:   “除了回函以外,塔主还派来两位法师作为使者,代表他与国王陛下相见。至于我自己的事情……”爱丽丝稍微犹疑了一下,还是回答道,“都了解清楚了。”   “那就好。”女公爵无意多问自己手下骑士的家庭情况,只把注意力集中在重要的事情上,“我这就带你进宫去觐见国王,让他立即宣法师们觐见……大祭司肯定不会同意国王跟法师们合作,这件事一定要做得隐秘。”   “晚了。”爱丽丝苦笑,“跟我一起来的那位女法师维奥蕾塔,已经包下了京城最大的一间旅馆。我敢说用不了三个小时,大祭司就会知道这件事。”   女公爵似乎有点头痛,伸手揉了揉太阳穴:   “看来弗拉梅尔家的法师是故意想要让大祭司和国王起冲突,如果真的是这样,事情可就有点麻烦了。不过从我们这边的角度来看……倒说不上是好是坏。总之,你现在就跟我进宫,立即把这件事禀报国王。如果国王能快点和法师们签订合约,就算大祭司有意见,他也没有办法。”   女公爵说完,立即叫人备车,带着爱丽丝进宫。到了谒见厅之前,女公爵见到了国王的侍从长:   “奥利弗,国王正在跟谁讲话?我有重要的事情要立即见陛下。”   奥利弗侍从长是国王的亲信,他看到女公爵带着风尘仆仆的爱丽丝,立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露出一个很抱歉的微笑:   “女公爵殿下,您不能进去,陛下正在第一谒见室和大祭司一起喝茶呢。”   女公爵皱起了眉:   “大祭司是什么时候来的?”   “早晨就来了,”奥利弗侍从长迅速回答,“他要跟陛下谈圣殿的修缮费问题,两个人聊到现在还没有结果。不过我想……他们应该快谈完了。”   女公爵与爱丽丝对视了一眼。   既然大祭司从早晨起就一直跟国王待在一起,那就意味着,他暂时还不知道弗拉梅尔的法师已经到了这件事。   但这里聚集了大量贵族,过不了多一会儿,等到大祭司与国王道别,想要离开王宫,从这里经过时,肯定会有人把这件事告诉他。   女公爵指着旁边一个坐立不安的男人悄悄告诉爱丽丝:   “那位是弗里曼伯爵,他是大祭司的亲信,你看他那着急的样子,等在这里肯定是为了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大祭司。”   爱丽丝向着女公爵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位伯爵似乎恰好意识到爱丽丝在看他,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从他的表情来看,女公爵的推测大概并没有错。   女公爵看向侍从长:   “奥利弗,你能想个办法吗?”   国王身边有许多侍从,奥利弗能当上侍从长,当然能力超群。他一笑:   “别担心,您先在这里坐一会儿,等国王和大祭司谈完,立即就请您进去。”   女公爵和爱丽丝见他信心满满,总算稍微定下神来,坐下享受侍从们拿来的茶水和蛋糕。   此时此刻,国王与大祭司之间的谈话已经将要结束,两人都显得有些疲惫,国王唤来侍从陪伴大祭司出去,自己则打了个哈欠:   “下一个要见的人是谁?”   侍从连忙禀报:   “是女公爵和她手下的女骑士,陛下。”   国王知道是从东边的消息已经返回,他立即变得精神起来:   “快请他们进来。”   在国王准备召见爱丽丝时,大祭司对着在前面引路的侍从皱起了眉:   “我们早晨走得不是这条路,为什么要绕远?”   “早晨您过去之后,那条走廊上有一座吊灯掉了下来。”侍从回过身,恭恭敬敬地对大祭司说,“因此侍从长要求立即检修那条线路上的所有吊灯,为了确保大人您的安全,只好委屈您绕一点路从侧门走了,请您放心,侍从长已经通知了大人的马车,马车会在侧门等您。”   大祭司不疑有他,跟着侍从继续往侧门前进。此时,通往谒见厅的通道打开,弗里曼伯爵只当是大祭司要出来,连忙站起身迎接,却见出来的只是国王陛下的侍从:   “国王陛下宣菲利克斯女公爵觐见。”   爱丽丝与女公爵在侍从的引领下快步前往谒见厅,爱丽丝还来得及转过头,看一眼弗里曼伯爵气急败坏的脸。   她们到谒见厅见到国王之后,爱丽丝立即向他禀告,有两位法师已经抵达,现在正住在王宫大道的旅馆等待接见。   国王陛下深深地皱起眉来:   “奥利弗,立即派人去王宫大道,以最快的速度把那两位法师接来。大祭司一出门就会知道这件事……我们可能来不及了。”   “已经派人去接了。”运筹帷幄的侍从长从来不会显得慌乱,始终显露着淡淡的微笑,“现在大祭司大概已经快要到了回圣殿的马车上,傍晚之前应该是不会回来了。”   国王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开朗,他哈哈大笑:   “奥利弗,我真该给你升官,可你若升了官,我就再找不到这么好的侍从长了。”   侍从长显然很高兴,不过做国王陛下的侍从长,不应该显露出出太过分的笑容,所以他只是把脸上的微笑稍微往上提了一度,深深地向着国王鞠了一个躬:   “做陛下的侍从长是我一生的荣幸。” 第94章 双方谈判。   国王夸了侍从长一句, 就立即开始阅读塔勒斯大法师的回信。他必须要在两个法师抵达之前看完这封信,这样才知道到底要怎么应对。然而他越读,眉头就皱得越厉害,到最后, 干脆把信纸团成一团, 扔到了地上, 怒道:   “这个塔主,简直是在漫天要价!”   谒见厅里的几个人都没有出声, 侍从长走过去将信纸拾起、展平,重新递回到国王手上,非常平静地提醒了一声:   “陛下。”   国王脸上的怒意消失, 显露出些许疲态,他接过信纸, 向侍从长点了点头:   “谢谢你, 奥利弗, 你去把莉莉埃尔找来。”   奥利弗鞠了一躬退下, 国王看向女公爵,苦笑了一声:   “我居然在女公爵面前失态, 实在太不好意思。这个塔勒斯大法师居然在信上说, 如果要他帮忙对付雷切尔伯爵,他要整个北部地区所有的控制权……你看看, 这像什么话!”   女公爵微笑道:   “就算陛下不与他联手,名义上讲, 北地仍在您的治下。您当然不可能答应他, 不过……既然塔勒斯大法师特意派了人来,或许这信纸上写的内容只是一种策略,他只是想用这种方式表达他的态度。”   “或许吧。”国王叹了一口气, “等莉莉埃尔来了,我要问问她的看法。”   女公爵不是很赞同地看着国王:   “陛下,莉莉埃尔固然是您的亲信,但她在成为您的亲信之前,首先是弗拉梅尔家的人。在讨论这件事时……您是否考虑过应当让她回避?”   国王摇头:   “不必,莉莉埃尔虽然也姓弗拉梅尔,但她是因为没法在弗拉梅尔法师塔生存下去,这才来到了我的身边。那时她几乎还是个孩童,是我给了她容身之所,每年花费大量金钱供养她,让她成为这个国家中最有权势、也最具实力的法师。她应当明白,谁才是她的主人。”   这段短暂的对话刚刚结束,谒见厅的门就被打开了,莉莉埃尔穿着华丽到让人眼花缭乱的法袍在门口出现,向国王行了个礼,然后用眼睛扫视了一遍其他人,就当做是打招呼。这种打招呼的方式实在失礼,不过法师们向来倨傲,见此情形,菲利克斯女公爵倒也没有说什么。   莉莉埃尔向国王行过礼,就直截了当地问:   “奥利弗侍从长已经对我说,弗拉梅尔法师塔派来了两位法师与陛下谈判,来得究竟是哪两位?”   国王看了爱丽丝一眼,爱丽丝连忙作答:   “是内德和维奥蕾塔。”   莉莉埃尔露出了然的微笑:   “原来如此,我在弗拉梅尔法师塔做导师的时候,曾经给这两个人上过课。内德身材高大,又是男性,看起来好像能说了算,不过维奥蕾塔才是两个人中拿主意的那一个,陛下千万要注意。”   国王点了点头,把塔勒斯大法师的信递给她:   “你来看看这个。”   莉莉埃尔看着那揉皱的信纸笑起来:   “这是……国王陛下生气了?”   国王不说话,只是示意她看信。莉莉埃尔看完之后,又是一笑:   “塔勒斯大法师与我年龄相仿,当年在法师塔的时候,我也曾听说过他的一些事……依我看,他在跟陛下赌气。”   “赌气?”   “一定是他不满意陛下提出的条件,于是写了这封信来讽刺您。不过他毕竟是一塔之主,东部地区的实权人物,不会当真拿这样的事情闹着玩。依我看,等维奥蕾塔到了,事情一定还有转机。”   莉莉埃尔说得很有把握,这让国王的表情稍微缓和了一点。   她说完了这些,看国王不准备继续提问,就迈步往王座后面走。莉莉埃尔在谒见厅里有一把专属的椅子,就在王座后面。平常国王在与其他人见面时,通常都会让莉莉埃尔相陪。有的时候,他会示意莉莉埃尔使用法术看破谎言,或者引导会面者说出真相。这正是莉莉埃尔的拿手好戏,国王称她为“真实之眼”。   不过这一次,国王向莉莉埃尔示意:   “莉莉埃尔,这一次是要与你们弗拉梅尔法师塔的人见面,请你坐到我的身前来。”   莉莉埃尔粲然一笑,走过去直接坐到了王座下面的台阶上。她的上身靠着国王的腿,样子非常妩媚,但着实显得不太庄重。   这大概也算是国王陛下的回应,他让出身自弗拉梅尔法师塔的莉莉埃尔坐在自己的脚边,是为了昭示自己的权力。   一切都准备妥当,只等两位法师前来,这时候女公爵站起身来,开口说道:   “国王陛下要与东边的法师塔订立条约,我留在这里似乎不太合适。既然我的任务已经完成,就请容许我先告辞了。”   “不必。”国王陛下止住了她,“菲利克斯女公爵,请你留下,这一次的谈判,需要有人做个见证。你的西菲利克斯领是相对独立的公爵领地,你在这里,或许可以避免一些冲突。况且你的骑士这一路与使者一同回来,让她留下也会让使者比较安心。”   国王既然这么说,菲列克斯女公爵也只好重新坐下,陪着国王一起等待法师的到来,他们没有等得太久,大概过了五分钟,侍从就进来通报,说两位法师已经到了。   国王稍稍坐直身子,摆正了头,选择好了最具威严的姿态和表情,然后示意侍从把两位法师请进来。   维奥蕾塔和内德穿的法袍显然是特意为此行定制的礼服,两件衣服上的花纹完全相同,只是颜色有所差异。这两件礼服格外光彩夺目,莉莉埃尔身上那件精心挑选的华丽法袍与之对比,也显得有点失色。这让国王陛下不是很高兴,好像第一轮就输了,他低下头看了莉莉埃尔一眼,眼神有些不快。   莉莉埃尔似乎感应到了国王的目光,抬起头向他扬了扬眉毛,好像在问:   “这干我什么事?”   法师们向国王行了礼,通报过姓名,就坐到了已经准备好的位置上。时间有限,双方没有说什么客套话,直接开始谈判。   爱丽丝在一旁强迫自己听听他们说话,只觉昏昏沉沉。每个词都能听懂,连在一起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她花了好长时间,才隐隐约约听明白两方面的要求。   塔勒斯大法师向国王要北地的全部领土,但国王这边只肯出让佣兵公会的全部收益,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唇枪舌战,国王终于让步,同意支付相当于佣兵公会收益两倍的金币。   “您真的能拿得出来这么多钱吗?”维奥蕾塔冷冷地讽刺,“佣兵公会储存的金币数量,大概是您国库的三倍吧。”   维奥蕾塔说完这句话,两方面又吵得不可开交,期间有好几次,两方中的一方摔门而去,十分钟之后,才又回来继续谈判。   最终的结果是,国王同意割让靠近东部的两个大领地。这两个大领地的面积大概占北地的三分之一。   “您很占便宜了。”维奥蕾塔说,“获得了佣兵公会的掌控权,您就有能力让南部地区也回到掌控之中,到了那时,您就是数百年以来最伟大的王。与这些相比,北边一点贫瘠的土地又算得了什么呢?更何况,没有我们的帮助,您本来也拿不到这些。”   如此重要的一场谈判本来不应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敲定,但双方都想尽快签订条约,而这样的条件两方都能接受,就没有再继续谈下去。   维奥蕾塔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魔法契约,但国王对此不很放心,又找了专门研究契约的专家重新拟定,还让莉莉埃尔检查契约上的魔法。这样又花费了一个多小时,总算进展到要签字的部分。   国王陛下走到桌前,要在条约下面签上自己的名字。   他刚刚拿起笔,就听外面传来很嘈杂的声音,似乎有些人在大呼小叫。   国王皱起了眉:   “外面出了什么事?”   奥利弗侍从长赶紧答应:   “我这就去看一看。”   还没等侍从长走到门口,谒见厅的大门就被人猛地推开了。门把手撞在墙上,发出一声巨响,把昏昏欲睡的爱丽丝惊醒了。   进来的是一位穿着祭披的男人,后面跟着好几个表情尴尬的侍从,还维持着想要把人拦住的姿态。   那人满头银发,面容却并不显得老,若是不看他的头发,只会让人觉得他的年龄与国王陛下相仿佛,其实他们的相貌也有些相像。爱丽丝看到他的脸,猜到他就是那位大祭司,国王陛下的叔父。   国王很尴尬地放下笔,快步迎上前去,试图要让一切显得自然一些:   “叔父……您怎么回来了?为什么不让人提前通报……是给圣殿的拨款项目有哪里不对吗?您看……我这儿还有事呢……我刚让莉莉埃尔请来两位附魔大师,给王都武器库的装备附魔。”   说到这里,他将目光投向后面那些侍从:   “你们这些丢脸的东西,拦着叔父做什么?看见叔父要来,怎么不提前通报?”   大祭司的目光如鹰隼一般锐利,国王陛下在他的注视之下几乎变成了个小可怜。他挑起眉毛,声如洪钟:   “不要再粉饰太平了,陛下。你是要跟东边的法师签订什么条约吧!” 第95章 情况胶着。……   只消听听大祭司说的话, 就会明白他对这件事已经尽在掌握。   此事显然已经无法再隐瞒,国王非常严厉地扫视着房间里的侍从:   “到底是谁走漏了风声?”   大祭司以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神情看着国王:   “还用得着谁走漏风声……您是堂堂一国之君,居然用这样的小伎俩,真是让人不齿……如今带有弗拉梅尔家族纹章的马车就明晃晃地停在宫廷前面, 你当真以为, 只要把我从侧门哄出去, 不让我与弗里曼伯爵见面,我就没办法知道你们都在做什么?”   国王十分尴尬, 一句话也说不出。大祭司走上前来,将还没来得及签的契约撕得粉碎,随后转身朝向维奥蕾塔和内德:   “回去告诉你们的主子, 这里是光明神的领域,决不允许暗夜的幽魂在这里撒野。国王陛下一时糊涂, 要将黑暗引入这光明的国度, 我决不允许。”   两位法师始终保持着应有的仪态, 他们向大祭司点头致意, 又向着国王行了个礼:   “既然陛下暂时无法与我们签订条约,那我们就先告辞了。”   大祭司哼了一声作为回答, 原本一直跟随在国王身边的莉莉埃尔, 此时也站起身来,打算混在两位法师之中, 和他们一起离开这是非之地。不过,大祭司虽然没见过她几次, 还是能认出她就是国王身边的女法师, 他向她投去蔑视的眼神,骂了一句:   “无耻的魔女!”   莉莉埃尔假装没听见,迅速溜走了。   既然谈判的主角已经离开, 坐在旁边不出声的女公爵此时也站了起来:   “国王陛下留我在这里,是为了要做个见证的。如今既然已经没有什么需要见证的,那我们也就先告辞了。”   国王用求助的眼神看着女公爵,似乎希望她不要走,或许他认为只要女公爵在这里,大祭司总会给他留一点面子,不至于对他太过严厉。但女公爵可不想留在这里被大祭司的怒火波及。   她向国王道别,之后又对大祭司微笑,大祭司向她点头问候,随后,他的眼睛在跟着女公爵的爱丽丝身上停留了一瞬。   大祭司的怒火,原本和爱丽丝没有什么关系。但当他的眼睛看向她时,爱丽丝突然产生了一种非常不妙的感觉,好像有什么透过大祭司的视线正在打量她……那是光明神吗?   爱丽丝打了个寒战,下意识地摸了摸颈部。   还好,暗夜的吊坠此时正戴在她的颈上,不知道这吊坠是否能帮助她瞒过光明神的眼睛。   她的这一下意识举动被大祭司看见,当他注意到她颈部的吊坠时,大祭司显出厌恶的样子,而这反而让爱丽丝稍微松了口气。   这是人类的眼神。   好不容易离开谒见厅,爱丽丝总算松了口气。   在她们前面出来的法师们并没有走,而是站在谒见厅门口等着她们。当他们看见爱丽丝准备和女公爵一起离去时,维奥蕾塔走过来,对女公爵微笑:   “女公爵殿下,请把你的骑士借给我们一会儿,好吗?”   女公爵点头首肯,维奥蕾塔把爱丽丝拽到了一边。   爱丽丝被大祭司看了那么一眼,心脏还在砰砰地跳,她看向维奥蕾塔:   “现在该怎么办?”   “不要紧。”维奥蕾塔显得镇定自若,“这本来就是预料之中的事,过一会儿我就将消息递回法师塔……塔勒斯大法师阁下会把后面的事情办好。”   爱丽丝有点吃惊:   “后面的事情?”   “请放心,大法师都已经计划好了。”维奥蕾塔的脸上挂着有些危险的笑容,“如果您想提前知道,我也可以对您说。不过……果然还是留一点惊喜比较好呀。”   她们短暂地谈了几句话,维奥蕾塔表示他们暂时不会离开王都,要等到事情办完。倘若这之间有什么需要爱丽丝的地方,会到女公爵的宅邸去找她。爱丽丝点一点头:   “希望事情能快点解决……否则再过几个月,我就要跟女公爵殿下一起回西菲利克斯了。”   “没关系。”维奥蕾塔说,“一切尽在掌握。”   听到维奥蕾塔这么说,爱丽丝也只能放下心来,她们说完了话,爱丽丝就跟随女公爵一起回到了昆特老宅。   之前她刚刚住下还没过几天,就被国王陛下派去了东边。虽说这栋房子并不熟悉,却给了她一点家的感觉,让爱丽丝的身心完全放松下来。她意识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把菲利克斯女公爵所在的地方当做是家了。   这里所有的女佣人她都看着很面熟,就连跟她关系很一般的骑士阿诺德,现在也显得格外亲切,给她讲了这几个月里发生的各种状况。   在这两个月里,那位尊贵的侄女米兰达小姐虽说已经参加了超过十次的舞会,但仍未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或者说,连一个有一丝可能的人都没有。虽说王都适龄的贵族子弟有很多,但大多都是些轻浮的家伙,女公爵作为舅母,当然不可能让米兰达小姐与那些不像样的浮浪子弟接触。但要想找一个能让女公爵看着满意的人,简直难如登天。   光是这一点就够让女公爵头痛了,偏偏米兰达小姐本人也不是什么让人省心的角色。她本来就对相亲这种事没兴趣,舞会参加过几场之后也觉得不新鲜,到最后只是到没人的地方躲清静。至于女公爵经常举办的沙龙……米兰达小姐更觉得没趣,每天晚上只是去露一下脸,然后就推说头疼,再也不下楼了。   这样下去怎么可能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呢!女公爵一边为此生气,另一边又觉得经常在舞会沙龙上出没的贵族子弟都不靠谱,见也是白见。想到自己没法完成米兰达母亲的嘱托,就头痛得不知该如何是好。   不过米兰达小姐也不是对什么都没兴趣,只要有机会,她就缠着女公爵,要女公爵同意她学剑术。女公爵原本不答应,米兰达小姐干脆自己拿着根树枝,自己在后院比比划划。这倒不是为了要自己练习,只是故意要惹人不高兴。   淑女哪能做这样的事!女公爵被她缠得没办法,只得答应找人教她,不过女性的剑术教师始终也找不到,米兰达小姐趁机提出要让爱丽丝来教,女公爵松了口,等到爱丽丝回来,就让她担任米兰达小姐的剑术老师。   当爱丽丝从阿诺德口中听说这回事,她的表情一下子垮下来。   原本她还以为从东边回来之后,就不会有什么麻烦的任务……可现在要她教米兰达小姐剑术?当骑士还真是一刻也不得清闲啊。   爱丽丝想起,米兰达小姐刚来的时候,确实曾经跟她提过这件事。不过爱丽丝完全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只是请她先求得女公爵的许可。想不到女公爵居然答应了。   果然,到了第二天,女公爵就对她提了这件事。作为女公爵手下的骑士,爱丽丝能说些什么呢?她只能答应下来。   女公爵已经提前为米兰达小姐准备了一柄轻剑,还有适合舞剑的轻便服装,只是还没允许她开始练习。直到爱丽丝回来,才让爱丽丝开始教她持剑的手法和最基本的挥剑动作。爱丽丝原本以为米兰达小姐练上一个小时就会嫌枯燥,想不到她居然坚持下来,每天都花费好多时间练习。   “这可是我缠了女公爵好久才得到的机会,怎么可能不珍惜呢!”当爱丽丝夸奖米兰达小姐时,米兰达小姐这样说道。   剑术教学还没进行几天就不得不暂停,因为宫廷中很快要举办一场非常盛大的舞会。女公爵和米兰达小姐都收到了请柬,但女公爵不准备去,而是要爱丽丝陪着米兰达小姐前往参加,一方面可以作为护卫保护米兰达小姐不被奇怪的浮浪子弟骚扰,另一方面也可以顺便打探一下几天前的情况。   总算又获得了与国王陛下会面的机会,爱丽丝这才想起,上一次与国王陛下见面时,由于局势过于紧张,大祭司又出现得太过不巧……她好像忘了点什么事——   有关于吉尔的事情,她还没来得及对国王陛下讲。   在抵达王都之前,爱丽丝本来已经和两位法师在一起商量好了对吉尔的处理办法。他们打算伪造一封塔勒斯大法师给国王陛下的回信,让吉尔送去给雷切尔伯爵。这样吉尔就可以去救助他的同伴,他自己也可以脱罪,倘若他能取得雷切尔伯爵的信任,或许将来亦有用得着的地方。   原本他们计划请国王陛下拟定伪造信件的内容,不过从目前的局势来看……两方面的合作能否顺利达成还是一个未知数。对吉尔的处理……大概只能暂缓了。   爱丽丝原本以为她还需要等待很久,然而就在宫廷舞会开始的前一天晚上,她收到了维奥蕾塔从旅馆派人送来的一张便条:   “一切就绪。” 第96章 宫廷舞会。   虽然国王并没有对外公开突然举办宫廷舞会的缘由, 不过生活在王都之中的贵族们一般认为,这是国王陛下在用委婉的方式向大祭司示好。   众所周知,大祭司喜欢舞会。虽然他自己并不跳舞,但他很喜欢看年轻人跳。而且他也鼓励年轻的圣职者们多参加舞会或晚宴之类的娱乐活动, 这有助于改善圣职者过分严肃的形象, 也能让圣殿与贵族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长期看来有助于加深圣殿与世俗贵族之间的紧密联盟。   国王举办的这一次宫廷舞会,不仅邀请了大祭司以及此时正逗留在王都的大贵族们, 同时还邀请了王都之中所有等级在副主祭以上的圣职者参加。为了让年轻的圣职者们也可以毫无顾忌地跳舞,国王别出心裁地准备了化装舞会,让所有人都戴着面具参加。   当这些信息全都披露出来时, 国王讨好大祭司的意图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   虽说宫廷舞会一向都是很值得重视的事,不过许多收到了请柬的贵族并未立即开始为舞会做准备, 大部分人都在等着大祭司表态。   与大祭司联系密切的人都知道, 被他视为眼中钉的法师们此时还留在王都没有离开, 或许还在等待着与国王签约的机会, 如今大祭司的心情肯定不会很愉快。根据双方两百年前签订的一些条约,大祭司没有权力驱逐暂时停留在王都的法师们。如果他因此生国王的气, 很有可能不去参加这场专门为他举办的舞会。   不过在舞会的前一天, 圣殿方面总算传来消息,大祭司最终决定出席。   这表明了大祭司的态度, 说明他总算是宽宏大量地原谅了国王,这让所有接到请柬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如果大祭司决定不来参加, 那么接到请柬的其他人也就必须考虑清楚究竟要在哪边站队。无论如何, 王都所有的贵族都不想被夹在这对叔侄之间受罪,大祭司能够给国王一个台阶下,这实在是再好不过。   大祭司既然决定要参加, 接到了请柬的副主祭们也就闻风而动,都要来参加舞会了。   其中当然包括埃蒂安。   埃蒂安身为王都圣殿的副主祭之一,正符合参加宫廷舞会的资格。虽说他对舞会本身兴趣不大,但他身为近来国王陛下最为看重的年轻圣职者,不仅在王都圣殿之中如鱼得水,也得到了大祭司的注意。大祭司曾经接见过他几次,很注意地看了他的金发,对他多加勉励,却并没有其他表示。在王都待了大半年,埃蒂安隐隐约约意识到,国王的恩宠能够帮助他爬上王都圣殿副主祭的位置,但他若想再进一步,非要得到大祭司的认可才行。   最近,王都圣殿的主祭生了重病。这位主祭坐上这位置甚至还没满一年,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实在出乎人的预料。近些年来,几位王都圣殿主祭接连因病身故,王都中传出一些不是很好的传言,说王都圣殿主祭这个位置被人诅咒了。为了破除这种谣言,圣殿肯定会选出一位更加年轻的主祭接任。而这就意味着,下一任的王都圣殿主祭,很可能并不会从其他地区的主祭中选出,而是在王都圣殿的副主祭中选择比较年轻的一人。   与埃蒂安处于同样地位的几位年轻副主祭都已经在蠢蠢欲动,有些人已将王都圣殿主祭的位置视作囊中之物。除去国王陛下的垂青以外,埃蒂安在其中并没有什么优势,不过如果大祭司能够为他说上一句话,他准能成为最年轻的王都圣殿主祭。   所有人都知道,王都圣殿主祭距离大祭司只有一步之遥。虽说这一步往往需要等上几十年,不过埃蒂安还年轻,他等得起。   无论如何,埃蒂安绝对不可能错过这个与大祭司见面的机会。   到了舞会当天晚上,他穿了一件不太能看得出身份的衣服,选了与衣服相同颜色的面具,独自前往宫廷。   来参加舞会的众人都带着面具,有些人刻意想要被人认出,虽说换上与往日不同的装扮,但还戴着从不离身的配饰,或者在面具上绘制与自己的纹章相似的花纹,亦有人刻意隐藏身份,不仅戴上毫无装饰的面具,还披上让人看不出身形的斗篷。   不过国王陛下和大祭司谁都能认得出来。为了避免有人在无意中冒犯国王,所有宾客都被提前告知了国王今日准备要穿的装束;至于大祭司,他绝对不肯变装,即使在化妆舞会上也穿着白色祭披,且并不戴面罩。时常有副主祭前来向大祭司问候,大祭司并不吝于在这样一个场合赐予副主祭们祝福,但此次来参加的圣职者人数不少,给过几个祝福之后,大祭司显然有些不耐烦。   国王陛下见此情状,笑着递给大祭司一枚白色的面具:   “叔父,您有些太不合群了,这是化装舞会,您也该戴上面具才对。”   大祭司呵呵笑着,戴上了国王陛下递给他的面具。戴上了面具,说明他有意暂时放下大祭司的身份,融入到舞会之中,虽说所有人都能认出他来,但副主祭们也就不敢再上前来问候了。   埃蒂安正是被面具阻挡的副主祭之一,在大祭司为众人祝福时,他并没有往前面凑。埃蒂安所期待着的,是与大祭司单独交谈的机会,而不是这种敷衍了事的祝福。   虽说大祭司已经戴上面具,拒绝再与圣职者们交谈,但埃蒂安并未灰心气馁,一直注意看着大祭司,准备要挑一个最合适的时机与大祭司谈话。可惜大祭司一直与国王和王后坐在一起,并没有再给人上前搭话的机会,埃蒂安也就只能躲在一边悄悄观察。   舞会举办得非常成功,面具让许多人有了放纵的借口,亦给了一些人故作神秘卖弄风情的机会,使这场舞会显得格外热闹,到了晚上十点,舞会的气氛仍然十分热烈,照这个情势看,这场宫廷舞会准要开到凌晨四点才能结束。   大祭司虽说并没有跳舞,到了这时候却已经有些疲累。这一天他没有再和国王谈与法师相关的事,而是与他在一起多喝了几杯酒。大祭司的年纪不算很轻了,到了这时间,已经明显能看得出困乏。国王非常体贴地为他准备了一间专属的休息室,让他可以躲开热闹,稍事休息,随后再回来继续加入舞会的热闹之中。   埃蒂安的眼睛一直注意着大祭司的动向,此时见大祭司离席,也悄悄跟在后面。他不敢离得太近,生怕被大祭司发现,会斥责他无礼。倘若能找到一个恰当的机会与大祭司攀谈,那就太好了。   大祭司浑然不知有人跟在他身后,他来到国王为他提前准备的休息室,推开门,只见一个披着白色斗篷的男人倚在专门为他准备的舒适躺椅上,那人用兜帽和面具遮住了面孔,看不清面貌。他看见大祭司走进来,就从躺椅上坐起,很认真地打量着他。   虽说那人戴着面具,大祭司还是能感应得到那无礼的目光。大祭司已经有很多年都没被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了,不免有些不快:   “请出去,这里是我专属的休息室。”   按说无论是谁误闯到这里,认出了大祭司都该行礼,并且迅速从这里离开。不过那人并没有说话,似乎也没有离开的打算。大祭司隐约觉出,这人的举动很不寻常。但这里是宫廷,前来参加舞会的所有宾客都经过确认,大祭司并不认为在这里会有什么危险,只以为那人是吓呆了,或者是愚蠢地认为,只要自己不摘下面具也不说话,大祭司就认不出他来。   大祭司耐着性子命令他:   “你究竟是谁?摘下你的面具!否则我要叫侍卫来了。”   听到大祭司严厉的语气,那个人终于慢吞吞地从躺椅上站起身来,来到大祭司的面前。等到他站起来,大祭司才发现此人与他一般高,身形看起来也格外熟悉。   大祭司突然意识到,眼前的人绝对不是什么不懂礼貌的小贵族,也不是舞会上的普通宾客。这似乎、似乎是一个他特别特别熟悉的人。   大祭司已经认出了眼前人,但他不敢肯定……无论如何,那个人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大祭司莫名感到不安、心慌,他的声音也变得低下来,几乎是嗫嚅着问:   “你难道是——”   大祭司的话没能问完。   因为就在这时,眼前的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一柄短短的小刀迅速且准确地割断了他的喉管和动脉。血液喷溅出来,大祭司瞪圆了眼睛,却没立即倒下去。   那人收起小刀,慢条斯理地摘下兜帽和面具,露出满头的金发和与大祭司酷似的面孔,让用手捂着脖子拼命倒气的大祭司看清楚眼前的脸,然后用十分温柔的语气对他打了个招呼:   “晚上好,我亲爱的哥哥。” 第97章 阴谋刺杀。   时间倒回到前一天的晚上。   爱丽丝收到维奥蕾塔的纸条之后, 就立即赶往法师们住着的旅馆。旅馆老板认识她,告诉她说,法师们正在二楼的休息室里抽烟,请她直接过去。   爱丽丝按照老板的指点上了楼, 打开那间休息室的门, 被扑面而来的烟雾冲得往后退了一步。   空气中水果花香和烟味混合, 散发出一种古怪香气,爱丽丝在原地站了几秒钟, 才算稍稍适应这种空气,刚准备往前走,就听见烟雾里有人在嚷嚷:   “脱鞋脱鞋!”   爱丽丝略一迟疑, 脱了鞋子往前走。原来这房间的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踩一脚能没到脚踝。她往前走了几步, 看见屋里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靠垫靠枕乱糟糟地堆着。房间中央摆着个挺大的水烟壶, 三个法师正聚在一起, 或坐或卧, 咕噜咕噜抽着水烟。   等等……为什么是三个?   爱丽丝透过氤氲的烟雾仔细看法师们的脸,这才发现, 那位宫廷法师莉莉埃尔居然也在其中, 光着脚,拿着长长的烟管, 倚在一个长抱枕上。她在这里时的样子和在宫廷里的状态不太相同,显得更加放松和肆意。   她走过去, 莉莉埃尔递过去一根烟管:   “要来一口吗?”   “不了, 谢谢。”爱丽丝并不想和这些法师们聚在这里抽烟,“我是收到了维奥蕾塔的纸条才来的。”   “那个呀。”躺在最里面的维奥蕾塔嚷了一声,“那个你不用担心, 一切都交给我们就行了,我们完全——能——摆平。”   维奥蕾塔看起来有些醺醺然,不知是喝了酒,还是被烟熏得醉了。   爱丽丝开始后悔拿到纸条就立即过来,或许那只是这几个法师醉醺醺的古怪玩笑。   “没什么事的话,我要走了。”她皱着眉说:“明天我还要陪女公爵的侄女参加宫廷舞会。”   “你别走。”莉莉埃尔说,“从东边来了一位新的客人,我们一致认为你应该见见他。”   东边?难道是塔勒斯大法师亲自来了吗?   爱丽丝刚要问,忽听身后传来了敲门声。   “他来了,来的正好。”莉莉埃尔说着,放大了音量,“——进来!”   爱丽丝可不相信莉莉埃尔会用这么随便的语气对塔勒斯大法师说话。身后的门开了,她转过头去,见到了一个自己绝对没想到会出现在这里的人。   那人有着金色的头发和看起来十分面熟的脸,一瞬之间,爱丽丝还以为那是大祭司,但理智告诉她那绝不可能。于是她想到了一个会从东边过来,但与大祭司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达米安?”   亡灵法师头目向着爱丽丝微笑点头:   “你好,可爱的小姐。”   爱丽丝可没怎么被人用这种叫法称呼过,感到一阵恶寒。   上次见面的时候,爱丽丝并未很清楚地看见达米安的长相,只记得他的金发。在见过了大祭司之后再来看这张脸,爱丽丝发现他们的模样果然十分酷似。   不过也有一点差别:大祭司的头发几乎已经完全是银色,但达米安的满头金发之中却只有少数变白。虽然年龄完全一致,面貌也相同,但达米安的脸确实显得比大祭司更年轻一些。   “所以……您来这里做什么?”   “当然是来要求你履约的。”达米安说。   爱丽丝想起,当初在亡灵法师们的巢穴,她确实曾经答应达米安,会帮他做点事。但她那时候可没有想到,他这么快就来要求她。   “你想要我做什么?”爱丽丝非常警惕地问,“我必须事先说明,我没有能力把你带进宫廷之类的地方。”   “没关系。”莉莉埃尔在一旁插言,“我会去对国王陛下说,让他额外送来一份请帖,就说是我们找到了恰当的人选劝说大祭司同意……陛下他会答应的。”   爱丽丝看着达米安,露出很不信任的表情:   “所以……你要……去劝说大祭司同意与法师们签约?你怎么会这么好心?”   达米安笑了笑:   “这只不过是顺便而已……你难道不觉得,这个国家显得有些过分保守?我觉得,是换一个大祭司的时候了。”   爱丽丝很警惕地看着他:   “所以……你要……谋刺大祭司?”   “不要把话说得那么难听。”达米安纠正,“只是要利用一些必不可少的手段,排除掉进步路上的障碍,让这个无聊的国家变得稍微……多元一点。”   “那么你要我做什么?”爱丽丝问,“事先说明,我的手可不想沾上大祭司的血。一旦事情败露,你们可以跑回东边去,最先死的人只会是我。”   “放心。”达米安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和白森森的牙齿,露出一个足以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容,“要杀掉我最最亲爱的哥哥,我当然要亲自动手……只是我一个人行动起来多有不便,总还是需要有人在旁边帮个忙。”   “这倒是没什么问题。”爱丽丝不知这对孪生兄弟之间究竟有什么爱恨情仇,以至于非要干掉对方不可。不过这件事本身对爱丽丝本人没坏处,她也就没必要反对,“但是……女公爵的侄女……”   “甩掉那位年轻迷人的可爱小姐,”达米安不容拒绝地说,“让她自己跳舞,她不会丢的。宫廷舞会中的宾客都经过仔细的排查,不可能出什么事。”   他们都已经在这里计划着要谋刺大祭司,怎么不可能出事。爱丽丝腹诽着,但还是答应下来:   “好吧。”   在他们的这场谈话结束之后,差不多过了二十四个小时,达米安的刀子就割断了大祭司的喉管。   大祭司躺在地板上,达米安跪坐在大祭司面前,看着他的生命渐渐从躯体之中流失,渐渐不能动了。达米安伸手合上了大祭司的眼睛:   “睡个好觉……哥哥。”   做完这些,他把自己沾了血的斗篷和上衣脱掉。也脱去大祭司的祭披,把这些当做抹布丢在地上。大祭司的血淌了满地,迅速把这些衣物全部浸透了。做完这些,他向着屋里的衣柜嚷了一声:   “你还不快出来。”   衣柜里发出响动,柜门打开,戴着面具的爱丽丝踉跄着从里面出来。   “这里真够憋闷的……所以,你要我帮忙干什么?搬尸体?”   达米安没有搭腔,他正在用一块手帕细心地擦大祭司的脸和脖子上沾着的血。   “帮我把这玩意处理掉。”他把大祭司脸上的血擦净之后,嫌恶地把沾了血的手帕丢到一旁,“还有那些衣服和地板上的血迹都要擦掉。”   爱丽丝非常不确定地问:   “所以你叫我来……是帮你打扫卫生的?”   “差不多。”达米安说,“我这种身份的人,不能做这样的事。”   爱丽丝很想吐槽说,亡灵法师天天都跟尸体在一起,为什么他不能自己打扫血迹,但在她看见达米安那张与大祭司酷似的脸事,她突然想起,这个人曾经也是一位王子。   或许他真是没干过这种活儿。   爱丽丝有过许多杀人的经历,但只有在做清理的时候才会真正意识到一个人究竟有多少血。她找来一只桶,把沾了血的衣服拧干,再去擦拭血液,心里很担心自己一旦擦拭不及,大祭司的血液就会顺着地板缝淌下去。   也不知道楼下的房间是做什么的。   “只切喉管就行了,为什么要割动脉呢。”她一边抱怨着,一边一次次地用力擦着地板上的血。   达米安对她的抱怨充耳不闻,他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这个房间的衣柜里有专门为大法师准备的备用白色祭披和便服,达米安先给大祭司的尸体穿上便服,戴上面具,让他躺在躺椅上,就像睡着了一样。然后他自己换上白色的祭披。这样一来,他看起来几乎就与大祭司相差无几,只是头发上的金色无法轻易去掉。   他取出一瓶魔药,淋在头发上,然后用梳子细细地梳。沾上了魔药的头发迅速褪掉了颜色,这下他看起来就真和大祭司一模一样了。   “这样就行了。”达米安说着,转过身来问爱丽丝,“你觉得怎么样?”   爱丽丝抬起头来看他:   “您的脸比大祭司显得年轻一些。”   “没关系。”达米安照着镜子说,“不会有人敢于细看大祭司的脸,即使是国王也不敢。”   他说的大概没错。   经过好长时间的努力,爱丽丝总算把肉眼可见的血液全部清理干净。不过浓重的血味并没那么容易散,爱丽丝已经开了好一阵窗,但天气还挺冷,窗子没法开得太久。   这时候,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爱丽丝可没想到会有人到这里来找大祭司,她向达米安投去了一个“现在该怎么办”的眼神。   不知是因为她戴着面具导致达米安没有注意到她的眼神,还是因为他压根就不在乎。达米安呼唤了一声:   “进来。”   外面的人小心翼翼地把门推开了半边。爱丽丝完全没想到,站在外面的是她的熟人。   埃蒂安。   爱丽丝几乎要叫出声来,但她忍住了。幸好她戴着面具,埃蒂安绝对不可能认出她来。   达米安转过头,非常平静地问:   “有什么事吗?”   爱丽丝必须得说,达米安那优雅的姿态确实和大祭司一模一样,就算他的脸看起来稍微年轻一点,也绝对不会有人怀疑他的身份。   在敲门之前,埃蒂安心里其实非常犹豫。   大祭司正在休息中,很难说他会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来打扰他的人,但这又是唯一一个与大祭司谈话的机会……埃蒂安并不想错过。   他在门口的走廊里徘徊了很久,才终于下定了决心要赌一把。   大祭司倒是让他进来了,但让埃蒂安感到吃惊的是……这里并不仅仅只有大祭司一个人。   有个戴着面具的女人站在墙边,显然正在和大祭司谈话。可以想象,他们谈论的一定是一些秘密的内容。   埃蒂安意识到他来得并不巧。   “对不起,打扰了。”埃蒂安向后三步退出了房间,关上房门,落荒而逃。 第98章 山雨欲来。   “你看。”达米安转过头来对爱丽丝说, “根本没什么可担心的。”   爱丽丝僵直地站在房间的一角,没有答话。   达米安看出她的态度不是很对劲,不免要试探着问:   “所以……你认识刚才那个人?”   “那是埃蒂安大人。”爱丽丝说,“他是现在王都圣殿的副主祭。从前……帮我过许多忙。”   “副主祭吗……”达米安沉思了片刻, “他有一头金发, 说明他有王室血统。王室出身的人不应该只是个圣殿副主祭。”   “他不算是王室成员。”爱丽丝告诉他, “虽然国王陛下并不承认,但我的主人女公爵殿下认为他也许是国王陛下和莉莉埃尔的私生子。”   “这就有意思了。”达米安露出个笑容, “这样一个人将来说不定能用得上。”   爱丽丝不太想知道达米安所说的“用得上”,究竟是什么意思。此时达米安的笑容充满反派味儿,大概绝对不会在大祭司的脸上出现。爱丽丝有点庆幸, 经过这次的事情之后,她大概用不着更多地和他打交道。   “现在你准备怎么办?”爱丽丝指着大祭司的尸体问达米安, “总不能把它一直放在这儿吧?”   “啊, 这件事我早就想好了。”达米安说着, 拿出了一瓶魔药, 把它灌进大祭司的嘴巴里。   “这是可以迅速制作临时傀儡的魔药。”达米安说,“这样我们就可以让它自己走出王宫……只要离开了王宫, 我会找到一个特别合适的地方安置我亲爱的哥哥的。”   每当说到“亲爱的哥哥”这个词时, 达米安的语气总是显得格外甜蜜,不过这甜蜜之中隐约透露着危险, 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这方法倒是简单有效,不过……爱丽丝不太懂原理也说不太准, 大祭司的尸体……真的会和其他普通人的尸体一样, 顺利地变成可供死灵法师操控的傀儡吗?   “我一直很好奇,如果笃信光明神的大祭司被用暗夜魔法制成可操控的傀儡,光明神会对此有什么反应……说起来, 从我还小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怀疑……光明神真的存在吗?”   虽然爱丽丝还小的时候,确实怀疑过她母亲信奉的弗格娜是否真实存在,但她还从未听过有人对光明神的存在产生过质疑。   “为什么你会这样想?”   “暗夜之神赐予他的信徒使用法术的能力,死神赫尔迪斯教会我们操纵亡者,至于那些光明神的眷属神,时不时也会对他们的信徒显露身形,但光明神本人反而很少显露什么神迹……至少我从未听说过。”   爱丽丝没搭腔,信仰光明神的人都是贵族出身,她对这类的事情不算了解。   达米安好像也不是很在乎她会不会回答。与其说他在与爱丽丝谈话,还不如说他是在自言自语:   “这绝对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就在他说完了这句话时,躺椅上大祭司的身体突然剧烈地颤动起来。   虽然爱丽丝此前也见过露出可疑灰白手指的“乌鸦”,但看着确定已经死去的人的躯体自行移动,是另外一种惊悚。   “这是一般会有的情况吗?”爱丽丝很不确定地问,“他看起来……好奇怪。”   “不是。”达米安显然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况,不过他显得比爱丽丝镇定得多,“先看看情况再说。”   达米安的话音刚落,大祭司的尸体猛然睁开了眼。   爱丽丝惊得向后跳了一步。   他的眼睛瞪得很大,与活着时的样子大不一样,然后他张开了口,断断续续地说出可怕的话:   “用……暗夜的魔法……污染……神圣之躯……的……人……必将……受……到……惩罚……和……诅咒……”   “知道了。”达米安的态度居然还是那么冷淡且镇定,“你还有什么别的话要留下吗?”   死去的大祭司没有再说话了,他的眼睛仍然圆圆地瞪着,然后,他心脏的位置突然放射出强烈的光芒,将整个房间照得通亮。爱丽丝不得不闭上眼睛躲避那可怕的光线。等到光线消失之后,她睁开眼睛,看见大祭司的躯体所在之处只剩下了一堆灰烬。   这仿佛是对达米安“光明神很少显露神迹”说法的回应。不过在爱丽丝看来,如果这就是光明神的回应……未免也显得太敷衍了。   “好吧,现在你又有新的东西该清扫了。”达米安甚至还不像爱丽丝这么吃惊,他耸耸肩,转过头看向爱丽丝,说出了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   “果然大祭司的身体与暗夜法术之类的东西不兼容。”   所以……这就是他的感想?   爱丽丝稍微抽动嘴角,隐约意识到此人的疯癫。   果然,无论究竟是什么样的出身,能够成为亡灵法师首领的人,果然不可能是正常人啊。   灰尘比血液好清扫得多,爱丽丝将那一堆灰尘扫起来,直接倒进了壁炉。   “我该走了。”事情处理完,爱丽丝已经不想再留在这里,她拍了拍手上的灰,“米兰达小姐找不到我会心慌的。”   “请便,可爱的小姐。”达米安向她一笑,“希望我们很快还能再见面。”   爱丽丝见多了杀人如麻的佣兵,或者视人命为草芥的贵族,但只有达米安的笑容会让她觉得格外可怕。爱丽丝尽量控制自己不去想他的表情,快步离开了大祭司的休息室,回到了舞会之中。   大祭司的提前离去并没有让舞会的气氛变糟,更热闹了。爱丽丝戴着她的面具,在衣香鬓影之间穿梭,很是花了一点时间才找到米兰达小姐。   此时她正被几个纨绔子弟围着,很难说是在被搭讪调情还是骚扰,在爱丽丝看来,他们似乎想要摘下她的面具,或者把她带到别的什么地方去。   米兰达小姐还在和他们说话,说不清在是周旋还是什么。虽然看不见表情,但爱丽丝感觉得到,她已经不耐烦了。   “游戏结束了。”爱丽丝拍着手把那些纨绔子弟赶走,“抱歉,去找别人搭讪吧,这位小姐没时间。”   爱丽丝的年龄其实和米兰达小姐差不多,不过她戴着面具,遮住了她年轻的脸,况且她摆出一副监护人的架势,那些人也就悻悻地走了。   “你去了哪里?”对一切一无所知的米兰达小姐很天真地问,“这舞会好无聊。”   “抱歉,稍微有一点事。”爱丽丝说,“既然你觉得没趣,那我们就走吧。”   米兰达小姐点点头,与爱丽丝手牵着手一起离去。当她们穿过人群,真正离开之前,爱丽丝又一次看见了埃蒂安。   此时他已经重新戴回了面具,但爱丽丝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他。此时独自一人在走廊里徘徊,显得无助又失落。爱丽丝心里隐隐有点担忧,不知道刚才那一场巧合,会给埃蒂安的未来带来怎样的影响。她隐约意识到,此刻这个人就和自己一样,已经被卷入不可能   就在爱丽丝看着他的时候,他们的目光交汇,撞在了一起。   埃蒂安正戴着面具,爱丽丝看不见他此刻的表情,但她意识到他已经认出了她,并不是认出她是爱丽丝——埃蒂安对她远没有那么熟悉,可以只看身形就认出她来。但他确实根据她的衣着和面具,认出她就是刚才在大祭司房间里的那个女人。   不知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他居然向她走过来。   爱丽丝赶紧在米兰达小姐的耳边低语:   “我们快跑。”   米兰达小姐不知道缘由,本能地听从她剑术教师的话。她们抓住裙摆一路小跑,以寻常淑女完全不可能达到的速度冲出宫门,直到她们坐上马车,命令车夫快走,爱丽丝才松了口气。   她转头看了看,埃蒂安没有追上来,他应当看不见马车门上的纹章。   太好了。   米兰达小姐迷惘地看着她:   “我们为什么要躲那个人?”   看她的眼神,这位天真可爱的小姐显然将此事当做是一件遮住面孔的化装舞会中容易出现的浪漫趣闻,爱丽丝巴不得她这么以为,向她露出个神秘微笑:   “无可奉告。”   这个危险的夜晚就此结束,爱丽丝陪着米兰达小姐平安到家,直到她最后躺到床上,还觉得心脏在不正常地砰砰跳。她拿起枕头盖在脸上,深深地呼吸了两次。   瑟西里安的声音在虚空中传来。   “太冒失了。”他的语气之中透露出不赞同,“有些太冒失了,在做这种事之前,你该和我商量。”   “抱歉。”爱丽丝的声音从枕头里传出来,显得软软的,瓮声瓮气的,“我原本没觉得会这么可怕。”   “死神眷属都是些疯子,尤其是那些死灵法师。”瑟西里安对爱丽丝说,“他们追寻的东西和一般的人类不一样……那个叫达米安的,他的疯狂举动已经惊动了光明神,我知道他很快就要来了。”   “他来了之后……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吗?”   “或许会,或许不会。”瑟西里安说,“我的能力没法预测如此接近的事。但我知道一切都与你有关,一切的变化都在由你推动……虽然我确实要为你担心,但不得不说,你就是天生要做这件事的。疯狂的死灵法师搅进这场风暴,对我们来说不是坏事。我已经嗅到暴风雨来之前的味道,它越来越浓烈了。光明神会因此而来,同时,我也会因此而变化。”   “所以……你快要醒了吗?”   “快了,快了。”瑟西里安这样说,“在这场风暴带来的第一滴雨水落下的时候,我将睁开眼睛。” 第99章 新的命令。   第二天, 爱丽丝结束了米兰达小姐的剑术课程之后,又去了众人下榻的旅馆。   莉莉埃尔也来了,这一次,她和另两位法师坐在一起喝下午茶。   “国王与大祭司阁下谈过了。”她向着爱丽丝眨眨眼睛, “一切都很顺利。再过两天, 就可以正式签订条约。”   这是个好消息, 不过说起来,也是理所当然的结果。爱丽丝不知道莉莉埃尔究竟是怎么对国王说的, 国王究竟知不知道……他的大祭司已经换了人?   国王亦是年近五十岁的人,绝对不可能有什么天真的想法……总之,这似乎是件不能细想的事。   莉莉埃尔也并没打算给爱丽丝解惑, 只是摆出理所当然的表情,她从胸前掏出一封信来:   “你们之前说过的那个孩子呢?我对国王陛下说了他的事之后, 国王陛下亲自写了一封信, 要他带到北地去送给雷切尔伯爵。”   吉尔的事, 似乎是维奥蕾塔她们告诉莉莉埃尔的。   最近爱丽丝虽然经常往这边跑, 但她总是忙于和法师们交流,已经好几天没见到吉尔了。有大祭司的事情在前面比着, 吉尔的事实在很容易让人忽略掉。不过这几位法师天天混在这里聊天喝茶, 倒是有许多时间讨论各种各样的事情。   “他怎么样了?”爱丽丝问,“我的那两位朋友呢?”   “那孩子在自己房间待着呢。”维奥蕾塔说, “他妈妈一直照顾着他……那是他妈妈对吧?”   爱丽丝点点头。   “你看,我就说那是他妈妈。”维奥蕾塔对着内德说了一句, “她看他的眼神不一样。”   “总之, 看在你朋友的份上,我们很优待他了。”维奥蕾塔说,“几乎没怎么关着他, 也允许他出去……不过我看他也不想逃跑,他总说要回去救被关在地牢里的伙伴们。”   说到这里,维奥蕾塔笑了一声。   “还是个小孩呢。”她这么说着,转向内德,“如果你被什么人关起来,我可绝对不会去救你。”   平常很少说话、只是陪着两个女法师玩的内德耸了耸肩:   “显而易见。”   爱丽丝从莉莉埃尔手里接过国王陛下准备的信:   “我去把东西给他。”   “考虑到雷切尔的人很有可能已经知道法师们到了王都,按照设定,这应该是国王陛下写给塔勒斯大法师的第二封信。”莉莉埃尔提醒爱丽丝,“你跟那小孩商量好说法,让他不要露出破绽。”   “知道了,放心吧。”   爱丽丝拿着信去找吉尔,在走廊里遇到了莉娜。   莉娜看到了她手上的信,她的脸色变得有点白:   “这就是……你们要他送的那封信?”   爱丽丝点了点头。   莉娜抿着嘴唇不说话,爱丽丝多多少少能猜到她在想什么。   “你不可能跟他去的。”爱丽丝说,“这不是你能帮忙的事……太危险,也太复杂了,他自己一个人牵涉其中已经不容易。”   莉娜还是抿着唇,低下头去:   “我知道。”   爱丽丝极少看见莉娜这样的表情,心中挺难受:   “你告诉他了吗?”   莉娜摇摇头:   “我没有资格。”她说,“他自已一个人努力活到这么大,然后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女人,说自己是他妈妈?算了吧,我甚至都能想象出他的表情。”   爱丽丝叹了口气:   “这是你自己的事,你说了算。”   与莉娜在一起说的这几句话,似乎把爱丽丝拉回到某种日常之中,她有点心不在焉。到吉尔的房间把信交给他,叮嘱了些注意事项就走了。   吉尔早就已经收拾好包裹,他把信妥妥当当地收好,就准备离开。当他打开房门时,发现莉娜就站在外面。   “我听爱丽丝说……你要走了。我来向你道别。”   莉娜是很不容易才说出这句话来的,她的唇边带着笑,眼睛睁得大大的,生怕自己一眨眼,眼泪就要滚落下来。她站在这里,为了要最后跟吉尔打一次招呼,心里知道这或许就是永诀。   吉尔在莉娜的面前站定。   从来没有一个人对吉尔说过什么有关他身世的事,但吉尔本来就是个格外聪明的少年。他能感觉得到什么人对他格外好……也能猜得出缘由。   有些事,他其实并不能百分之百地确定,不过有时候,有些事,真相到底如何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他如何看待。   此时此刻,吉尔伸出手,替莉娜抹了抹眼睛。   莉娜一直控制着自己不要哭,但经他这么一抹,她眼眶里亮晶晶的泪水都落在他的手上。吉尔在她面颊留下一吻,在她的耳边低语:   “再见了……妈妈。”   莉娜怔怔的,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猛然抬头问:   “你怎么知道——”   她的话没能说完,因为此时此刻吉尔已经走到了走廊的另一头,他也没再说话,只是向莉娜笑了笑,然后消失在了她视线的尽头。   旅馆走廊里发生的这些事,爱丽丝全不知道。   她看看旅馆这边好像已经没有什么非要她做不可的事,所以把信交给吉尔之后就回去了。她刚刚回到宅邸,阿诺德骑士就来告诉她说,女公爵在找她。   咦,女公爵找她有事吗?   想到这段时间一直在为国王与法师塔那边签订条约有关的事情奔忙,爱丽丝稍微有点不好意思。   她是女公爵的骑士,随同女公爵到王都来也是为了做护卫。虽然被国王陛下借去之后,当然要完成国王陛下交给的任务。不过她目前既然已经回到王都,本来该把注意力多放在女公爵这边。   不过女公爵这一次叫她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要责备她。   “今天我去见了国王。”女公爵直截了当地说。   爱丽丝有点意外地抬起头看着她。   只听女公爵继续说:   “我不知道莉莉埃尔究竟在其中做了什么手脚,居然能说动大祭司不再反对国王与弗拉梅尔法师塔之间的联盟……总之,国王今天特意来告诉我,他们很快就要再次准备签订条约,问我要不要加入。”   “所以您的答案是——”   “我答应他了。”女公爵说,“国王与法师的合作达成之后,拿下北地只是时间问题。如果不想办法加入,只会让我们处于劣势。国王已经口头同意在战争结束之后将北地西面三分之一的领地割让给我们。这几天我会想办法让他签下正式的条约。”   说完这一句,女公爵稍微停了停。   “当然,除了政治方面的考虑以外,我还有别的考量——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有兴趣加入。”   爱丽丝默默地点了点头。   从女公爵的角度来看,她妹妹奥莉薇的死与雷切尔伯爵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她当然会想要报仇。虽然奥莉薇实际上并没有死,但她现在的这种状况……也和死去没什么差别了。   女公爵继续说:   “我向国王陛下提出,要让我的人最后领兵进入博恩,并要求他把雷切尔交给我处置……他答应了,至于领兵的人选,我考虑要让你去。”   “殿下!”   对一个骑士来说,能得到冲锋陷阵的机会,是主君赐予的最佳褒奖。在这样的战争之中,只要能立下战功,就会被赐予封号,真正成为有爵位的贵族。爱丽丝从来未敢奢望过自己在十八岁的时候就能获得这样的机会,不觉大吃一惊。   女公爵看着爱丽丝,从她的眼神之中,爱丽丝感到莫大的信任。但与此同时,爱丽丝也感觉到沉重。   当初在北地的时候,爱丽丝曾经对女公爵的妹妹奥莉薇立誓,不把她的事情告诉女公爵。但在战争即将打响之前,爱丽丝觉得……自己已经没办法再把这件事隐瞒下去。   如果换成另一位骑士,或许会把自己立过的誓言看做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继承了菲洛骑士的精神之后,爱丽丝现在确实像是个有模有样的骑士了,不过有一些事,她觉得比骑士的荣耀更重要。   这样想着的时候,她摸了摸自己手上的立约指环。   这指环是被雷切尔伯爵强迫戴上的,女公爵虽然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却从来没有问过。此时这戒指因为即将发生的许多事情而变得滚烫,几乎要灼伤她的手指。   是时候了,已经不能再拖延了。   爱丽丝单膝跪下:   “殿下,有一些事……我必须要告诉您。”   女公爵疑惑地看着她。   于是爱丽丝从她被雷切尔伯爵关在地牢、在那里成为了末日之神瑟西里安的信徒时讲起,将那之后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女公爵,包括已经成为女祭司的奥莉薇,和雷切尔伯爵与她订立的约定……一直讲到瑟西里安向她宣告:他即将醒来。   这复杂的故事让女公爵的眉头越皱越深。直到爱丽丝将一切讲完,女公爵始终沉默不语,过了好长时间,她才终于说道:   “我知道你有些秘密……却没想到……”   女公爵的声音很轻,有些听不出喜怒。爱丽丝只觉得羞惭,低下头,等待着女公爵的审判。这时,女女公爵的声音变得坚定起来:   “既然如此,我命令你领兵前往北地,将奥莉薇安安全全地带回来。”   “是,殿下。” 第100章 神明现世。   大战一触即发。   或许该感谢已经死去的大祭司, 此前他坚决反对国王与法师们结盟的事已经广为人知,大部分人都以为此事再不可能达成,却不知国王已经与法师们秘密签订了条约。   吉尔给雷切尔伯爵带去的信也为战前的准备争取了时间,等到雷切尔伯爵觉察到不对劲的时候, 他的佣兵公会网络已经处在半瘫痪的状态了。   佣兵们并不在乎老板究竟是谁, 只要有人给钱就行。当国王陛下的士兵与法师们占领佣兵公会之后, 并没有遭到什么特别像样的抵抗。尤其在国王陛下的人宣布要提升佣兵的分成之后,事情就更简单了。等到雷切尔伯爵的命令发布下来, 大半佣兵公会的分会已经易主。国王也已经昭告全国,宣布雷切尔伯爵为叛逆。   国王陛下的政令虽然实际上不能通行全国,至少在王畿地区, 还是有着相当的效力。   解决完了雷切尔伯爵的佣兵公会,联军就开始向北方进发了。   以雷切尔伯爵为核心的北地联盟并非铁板一块, 自从结成联盟之后, 许多贵族削减了军队方面的开支, 看到大军兵临城下, 只能举白旗投降。当然也有一些贵族明知自己的领地靠近东方,倘若轻易投降, 必将被暗夜吞噬, 不得不拼死搏斗。不过在三路大军的夹攻之下,这些贵族最后也只能落得个战死的下场。   在国王陛下分别与东边的弗拉梅尔法师塔和西菲利克斯签约三个月之后, 身在王都的大祭司颁布了命令,要求暂停全国十二岁儿童被神明选择的仪式, 将此仪式延后两年, 届时再让十三十四岁的少年与十二岁的适龄儿童一起举行仪式,正式成为神明的信徒。   此事掀起轩然大波,不过大祭司对此亦有解释, 声称这是与国王陛下商量之后的结果。各地圣殿中每月举行的仪式,均由贵族们出资,所费甚靡,如今正处在战争时期,这些钱财理应由贵族们捐出,供养战争。至于已满十二岁而未曾举行仪式被神明拣选的孩童,虽然暂时没有归于哪位神明名下,,亦可以按照原本的计划提前进入工坊或军队担任学徒,等到十四岁时再选择神明,并不会对他们的一生有什么影响。反而因为他们年长成熟,更容易获得神明的青睐。   一般民众所关心的,不过是孩童们未来的职业。大祭司既然已经如此声明,寻常民众也就没什么可担忧。至于各地的圣殿主祭与副主祭们,当然不会对此感到满意。不过此事是大祭司的决断,大部分主祭并不敢提出反对意见。况且多年以来,各地圣殿都有不少财物积累,要撑过两年其实也不算太难。因此这一决定也就顺利地实施了下去。   前线消息传递时有中断,况且这种并不直接与军事有关的消息,并不会立即被传递到前线。因此,当爱丽丝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已经经过了大半年。这时东中西三路联军节节胜利,攻入了雷切尔领。   爱丽丝不知道达米安究竟为什么要做出这种决定,或许他想要用这种方式减少光明神一系信徒的数量,增加少年们将来改信暗夜系神明的可能性。不过当爱丽丝第一次听说这件事时,她首先想到的是……既然十二岁孩童被神明拣选的仪式取消了,那么在这种仪式之前,那希望末日之神不要醒来的仪式自然也就不会再特意举行。   瑟西里安此前一直无法醒来,除了信仰之力严重不足以外,也因为每月又有大量针对他的祈祷。如今这些祈祷停止,是否意味着……瑟西里安将有能力挣脱束缚,以完整的姿态现世?   爱丽丝手指上越来越热的立约指环,似乎也在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这指环的散发的热量仿佛无穷无尽,维奥蕾塔在她的手指上画了好几个小法阵,帮助她稍微驱散热力,以免她被烫伤得太厉害。尽管如此,她的手指还是总被烫得红红的。   爱丽丝想要唤来瑟西里安,向他询问此事。然而平常一呼唤就会出现的神明近来已经完全消失,不见踪影。爱丽丝也只好暂且将此事放下,专心于战事。   进入雷切尔领之后不久,爱丽丝所率领的军队,就到了雷切尔领的首府博恩城之外。   雷切尔领的首府博恩城,原本就是极难攻打的城市,雷切尔伯爵在城内又有许多法师襄助。爱丽丝带人围城一月,竟完全找不到恰当的办法攻城。考虑到博恩城内的粮食储备,即使围城两年,恐怕也等不到雷切尔伯爵投降。   面对着这种情况,爱丽丝只好派人去向塔勒斯大法师求援,从弗拉梅尔法师塔带来攻城专用的巨型魔法阵。   用巨型魔法阵搭配巨大的攻城机,爱丽丝总算撞开了博恩的城门。   城门一破,爱丽丝就冲了进去。   她首先前往雷切尔伯爵的宅邸,宅邸之中的人几乎都已经跑光了,伯爵也不在。不过爱丽丝大概能猜得到他在哪里。   她曾经来过博恩,对这里十分熟悉。此时凭依着地图、她原本的印象以及手上戒指的指引,穿过大街小巷,终于来到一处院墙格外高的建筑外面。   爱丽丝在门口见到了雷切尔伯爵。   伯爵身边没有跟着侍卫,他手里持着剑,袖子挽到手肘,似乎为了要活动方便,他并没有穿戴重甲。而是穿着一件经过附魔的锁子甲。他摆出防御的姿势,一直站在这里,在他的旁边,有两个士兵的尸体,爱丽丝认出,那是她手下的人。   爱丽丝的红发极为显眼,当她来到伯爵面前时,伯爵认出了她。   “哦,是你。”   尽管如此,他并没有动,仍是维持着防御的姿态。   爱丽丝将自己戴着指环受伤起泡的手指给他看:   “时间到了,我是来履约的。”   “我也在履约。”雷切尔伯爵说,“我必须在这里为她战斗到最后一刻。”   爱丽丝知道,雷切尔伯爵所说的“她”,并不是指奥莉薇。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当神明已经接受了自身的湮灭,信徒也该认清事实,以身殉道。’”爱丽丝说,“你实在不应该在这里阻挡我。”   “我确实说过这样的话。”雷切尔伯爵说,“但即使是森林中的野兽,死之前也要发出怒吼,露出自己的爪牙,更何况是神明呢。我在这里守护这神殿,是为了要贯彻我的神明最后的意志。如果你要进入神殿,带走我神明的祭司,就必须要在这里杀死我,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以爱丽丝从前与伯爵接触留下的印象来看,雷切尔伯爵说出这样的话……还挺像他的。   明白这一战不能避免,爱丽丝拔出了自己的巨剑。   当双剑相击时,从剑身传过来的力量让爱丽丝意识到,她要面对的并不仅仅是雷切尔伯爵本人的实力。   自从爱丽丝在比武大会中胜出之后,她就再没能碰到任何一个能够与她势均力敌的敌手。她的力量还是技术都已经臻于极致,即使是遇到得到英武之神祝福的对手,也绝对不会落下风。但在与雷切尔伯爵剑锋相击时,爱丽丝觉察到,雷切尔伯爵的力量绝对不在她之下。   大母神并不准备就此投降。   她将自己的力量灌注于她信徒的身体之中,让雷切尔伯爵有了超凡的能力。   倘若爱丽丝也有瑟西里安的力量加持,她一定可以取胜,但此时瑟西里安不知身处何地。爱丽丝只能靠她自己。   伯爵使用的是一种古朴的剑法,这似乎并不是由他本人练就,而是由大母神直接灌注到他身体里的。爱丽丝应对得十分吃力,只得低声念诵神明的名字:   “瑟西里安,瑟西里安,来帮帮我。”   不知影踪的神明并没有出声,同调也没有再次发生,但爱丽丝却好像从神明的名字里汲取到了她所需要的力量,让她能坚持下去,继续与雷切尔伯爵战斗。   这场战斗持续了将近一昼夜。   爱丽丝的体力曾得到过瑟西里安的加持,她也在靠着念诵神名来不断补充能量,但即使如此,到了太阳将要升起来的时候,她还是觉得自己的力气将要用尽了。但雷切尔伯爵好像永远不会疲累,即使被爱丽丝击倒也能迅速起身,他好像能够从大地中汲取力量的安泰俄斯,只要脚踩大地,就能得到大母神源源不断地帮助。   爱丽丝意识到,如果单凭她自己的力量,是没办法击败雷切尔伯爵的。   但她并没有停止攻击,此时支撑着她的已经不是体力,而是绝对不能输的精神。爱丽丝清楚地意识到,此刻她距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   这是她人生之中第二次体验濒死,只是与第一次相比,更漫长也更痛苦。她怀疑即使她自己真的能在这里击败雷切尔,也会在击败他的那一瞬间死去。她甚至已经无力再呼唤瑟西里安的名字。   如果她死在这里,一定会很遗憾。   太阳将要升起来了,东边的金色光线从侧面照过来,让她稍稍分散了注意力,往日出的方向看去。   就在此刻,那里出现了一个人影。   他背着太阳站着,爱丽丝看不清他的脸。但那轮廓极为熟悉,爱丽丝发现自己的脸上有些痒,伸手去抹时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泪流满面。   手上的指环如火一样灼痛,但她注意不到,也忘了自己正在与人战斗,她只是轻轻唤出了那个名字:   “瑟西里安。”   就在那名字脱口而出的一刹那,爱丽丝感到自己的身体被某种熟悉的力量盈满。手臂擅自行动起来,挥剑击落了对面雷切尔的剑。   而那以人形显现的神明终于走到她身边,与她并肩而立,用她很熟悉的那个声音问雷切尔伯爵:   “你还不认输吗?” 第101章 救奥莉薇。   没必要自我介绍, 当瑟西里安出现的时候,在场的两个人都瞬间知道了他的身份。   他虽然是人形,但当他站在这里时,周围的空气都为之改变, 只有神明才会有这样的威压。   爱丽丝隐约觉出, 她似乎见过这张面孔。但……那究竟是何时?   被缴械的雷切尔伯爵摔倒在地, 只能从下向上仰望着瑟西里安。他伸手揉着眼睛,似乎被瑟西里安的光芒灼痛了眼。   在这个世界上, 没有哪个人类有足够的能力与神明为敌,即使身怀神明之力,在面对真正的神明时, 也只能体会到自己的无力与渺小。   爱丽丝从他脸上看出,他已经丧失了继续战斗的意志。   雷切尔伯爵实在不是什么好人, 不过他也算是一代枭雄, 看见他这样子, 难免让人觉得可怜。   爱丽丝对雷切尔伯爵的关注似乎引起了瑟西里安的不满。   他握住了爱丽丝的手。   “即使我就站在这里, 站在你的面前,你的注意力还是会被别的人分散吗?”   他的手很有力量, 但那确实是属于人类的手。无论形态还是触感, 都和寻常人完全一样,有着和寻常人一样的温度。爱丽丝抬起头看向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深邃, 其中好像有着繁星,包含着他曾经向她揭露过的那个理念世界。   几年来一直陪在身边的瑟西里安突然以人类的面貌出现, 在爱丽丝看来, 好像一场梦幻。   他轻轻松松地就把困扰了爱丽丝许久的立约指环从她指上摘下,随手扔到了远处。他用手一抚,爱丽丝手上的烧伤瞬间痊愈, 没有留下一点痕迹,那原本火辣辣的灼痛,终于完全消失了。   “抱歉,没能早一点帮你把这东西摘下来。”   爱丽丝摇摇头,与看见瑟西里安相比,立约指环之类的事实在是小到不能再小,完全没必要介意。   瑟西里安向她一笑:   “但你还是要去救她,对吧?”   爱丽丝点点头:   “这是女公爵殿下交给我的任务,我一定要完成。”   对爱丽丝来说,女公爵不仅仅是她的主君,也是她的家人。她接纳了她,给了她容身之处,也给了她姓氏。爱丽丝能为她做的事情不多,这一件事,她一定要为她办成。   他们手牵着手从雷切尔伯爵的身边走过去,进入了那没有窗子的地下神殿。   这座神殿之中原本有着许多侍女,还有一些大母神的祭司,不过此时到处都看不见人影。很多人已经提前逃走了,但也有人承受不住失去神明的绝望,选择自杀在走廊里。   那情景实在过于恐怖,让人没法多看。就算爱丽丝见惯了凄惨的场景,此时也有些不忍。瑟西里安握了握她的手:   “别紧张。”   爱丽丝对这建筑没有那么熟悉,并不知道奥莉薇住在哪里。不过瑟西里安虽然是第一次来,找起路来显然比她要在行得多。他似乎能感受到一些人类感知不到的东西,靠着那些,他带着爱丽丝来到爱丽丝曾经到过一次的主殿。   奥莉薇就在那里。   她正盘膝坐在主殿的中央,紧闭双眼,双手举着一把匕首,似乎在准备要将它插入自己的心脏。   情势急迫,爱丽丝大喊:   “奥莉薇——!”   听到爱丽丝的呼唤,大殿中央的女祭骤然睁开了双眼。   有那么一瞬间,爱丽丝觉得自己看到了她作为普通人类的模样。但那种感觉转瞬即逝,奥莉薇的表情瞬间发生了变化,显现出一种绝对不会出现在人类脸上的眼神。但与爱丽丝上一次见她的时候不同,这一次,她的眼神远没有原来那么犀利,反而多出了许多类似恶意的表情。   爱丽丝不免后退了一步。   奥莉薇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时而像人,时而非人,爱丽丝隐约意识到,大母神的意识与奥莉薇自己的意识,她们在争夺着这身体的使用权。   或许因为大母神曾经将她的力量分给了瑟西里安,又赐予了雷切尔伯爵,在北部联盟已经全面溃败的如今,大母神的信仰早已衰微,她的力量已是强弩之末,再也不复原先的强盛。   这给了奥莉薇机会,让她能够渐渐强壮起来,把自己从大母神之中剥离。但事情绝对不会那么顺利,这远古的神明仍有余威,绝对不肯轻易放弃已经得到的东西,或许她会把奥莉薇的躯体当做是她最后的燔祭。这位神明来自远古,其想法绝非现代的人类可以轻易揣测。   看见这情势,爱丽丝意识到,她不可能就这么把奥莉薇带走。要让奥莉薇彻彻底底地回归,必须让大母神离开她的身体。因为大母神力量的衰微,这两者之间似乎已经有了一个可以撬动的缝隙。但从实际操作层面……到底要怎么做才好?   爱丽丝不确定地看向瑟西里安。   “我的力量可以将大母神驱离,”瑟西里安说,“但她们之间融合的时间太久,她本人的力量太弱,如果直接使用我的力量将二者强行分离……她可能会死。”   “就没别的办法了吗?”爱丽丝语带恳求,“我一定要把她活着带回去。”   这是女公爵的愿望,也是爱丽丝本人的愿望。她心中的愿望如此强烈,让身边的神明感受到了她的决心。   “试试这个吧。”   瑟西里安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只木盒子,递到爱丽丝的手里。   爱丽丝对这盒子很熟悉,当年就是她带着这盒子从北地来到西菲利克斯,也是她将这盒子带到东边的弗拉梅尔法师塔再送回到女公爵的手中。   “这是……珠冠?你怎么弄到的?”   “借来的。”瑟西里安对着她眨眨眼睛,“情况危急,等用完之后再还回去。”   要问神明究竟是怎么将几千里外的东西隔空取来只能说是在浪费时间。爱丽丝打开了木盒。   珠冠本就光彩夺目,经过塔勒斯大法师的附魔之后,如今更显得耀眼。爱丽丝将它从盒中取出,托在手里。   “奥莉薇。”爱丽丝呼唤着面前那女人的名字,“你记得吗?这是你姐姐的赠物。她在等你回家,西尔维在等你,在王都等你。她因为想你,已经哭干了眼泪。”   奥莉薇稍微动了动,在这点动作之中,爱丽丝又感受到了奥莉薇本人的存在。   她心中涌起希望:这可能管用。   “替她把珠冠戴上。”瑟西里安轻声在她耳边指示,“这珠冠被附上了最高级的守护法术,能够帮助主人驱除对己身有害之物。”   “真的能行吗?”她向他低语,“那可是神明!而且是现存神明最古老的一位,你真的觉得源自暗夜之神的附魔法术能对她起作用?”   “她已经老了,”瑟西里安说,“而暗夜之神尚还强盛。真正需要担心的是,如果奥莉薇本人分离的愿望不够强烈,珠冠上的魔法会把她们识别为同一个个体。”   “那会怎样?”   “那就什么都不会发生。”瑟西里安简单地说,“大母神会消失,奥莉薇会死。”   爱丽丝稍微颤抖了一下。   她捧着珠冠,开始往前走。   她担心会刺激到大母神,因此走得很慢很慢。瑟西里安慢慢地跟在她身后,这让她生出许多勇气。   “我来为你加冕,奥莉薇。”爱丽丝说,“上一次你戴上这冠冕的时候,是在走向一场注定失败的婚姻,但这一次,当这顶珠冠再次戴到你头上的时候,你就自由了。”   “自由……?”奥莉薇轻声低语,好像对这个词感到疑惑。   “对,自由。”爱丽丝嘴里重复着这个词,脸上带着鼓励的微笑,“这是一个仪式,经过这仪式之后,你就自由了。”   奥莉薇的脸上露出向往的表情,那是她,爱丽丝感到前所未有的希望。   当珠冠的边沿触到奥莉薇头发的那一瞬间,她的表情变了。   原本平和温柔略带呆板毫无杀伤力的人类表情瞬间变得狰狞,发出怒吼,声浪之大,竟吹起了爱丽丝的头发,几乎要震碎她的耳膜。   瑟西里安将手放在了奥莉薇背上。   神明的能量,更趋向于往更强的方向流动。已经是强弩之末的大母神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她的能量顺着瑟西里安的手掌被吸走了。   经过重新附魔的珠冠再度暗淡下来,附魔再一次被破坏。奥莉薇恢复了人类的表情,双手撑着地面,开始狂吐。   她吐出了很多黑色的东西,味道又腥又臭,说不清是什么,爱丽丝退了两步,不想让难闻的东西沾到她的鞋子上,心里猜想,或许那是当初他们让她饮下的血酒和草药?   奥莉薇吐完之后,似乎丧失了全部的力量,软绵绵地倒在了一边,珠冠也落在了地上,看不出来生死。   爱丽丝紧紧地抿住了嘴唇,屏住呼吸。   瑟西里安走过去,捡起地上的珠冠,伸手试探了奥莉薇的鼻息。   “她还活着。”瑟西里安对爱丽丝说,“你成功了。” 第102章 人形神明。   当爱丽丝与瑟西里安带着奥莉薇从秘密的地下神殿出来的时候, 他们看见雷切尔伯爵仍然坐在原来的地方,并没有逃走。   大母神消失,他身上那额外的神力也已经随风而逝。此时他软弱得就像是任何一个寻常人。   爱丽丝俘虏了他,把他带回到营地。   雷切尔伯爵算是个重要的俘虏, 得到特别优待, 有单独的住处, 甚至还有人照顾。但他平常并不说话,也从来不主动要食物和饮水, 好在当有人把食物摆在他面前时,他还知道去吃。在爱丽丝看来,这个人已经完全崩坏, 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很难再将其称为活人了。   当国王陛下听说雷切尔被俘的消息之后, 他要求把雷切尔伯爵押送到王都受审。雷切尔伯爵将被指控谋逆和僭越, 还有其他一些没那么严重、爱丽丝完全记不住的罪名。国王陛下对他恨之入骨, 绝对不可能让他好过。如果雷切尔伯爵还有神智, 或许他应当选择在此时自杀,以免承受更多的羞辱和痛苦, 不过此时的雷切尔伯爵恐怕早已经没有思考此类问题的心力了。大母神的消失已经彻底摧毁了他。   至于奥莉薇夫人, 则得到了最精心的照料。她的身体很弱,过了好几天才清醒过来。当她醒过来之后, 已经不认识曾见过两面的爱丽丝,对于此前那许多年的生活, 也只能隐隐约约记得个大概。但她还能认得出自己姐姐送给她的珠冠, 将它很宝贵地收藏着,不许别人碰。   她刚刚醒来时戒备心很强,好在她的状态非常虚弱, 并不能逃走,也没有体力攻击照顾她的人。爱丽丝再三给她讲自己与女公爵的关系,并向她出示自己身上携带的带有西菲利克斯纹章的物品。不过奥莉薇夫人对此并没有很深刻的印象,仍然十分警惕。   好在她还能记得菲洛骑士,当爱丽丝将继承自菲洛骑士的全套铠甲向她展示时,她总算相信了她。当奥莉薇夫人知道很快就要与女公爵相见时,她露出了一个像是小女孩一般的笑容:   “终于要见到西尔维了吗?太好了。”   爱丽丝一直以为奥莉薇是一位性格有些软弱的夫人,直到她露出本来面目,爱丽丝才发觉她的性格其实与女公爵很像,她的性格很坚韧,所以才能挺过这一切。可惜她并没能像女公爵那样,得到一个可以主宰自己命运的机会。   或许因为庇佑着北部联盟的大母神最终消失,攻打下博恩之后,其余城市的领主们似乎丧失了继续战斗的勇气。凡是爱丽丝的军队所到之处,北地联盟的军队都迅速投降。   爱丽丝所在的联军主要打着国王与光明神的旗号,每到一地都将光明神的旗帜插满城池。然而在私下里,对未来之神的信仰却在这里悄悄地萌发。   北地早就建设了许多光明圣殿,但北地的居民向来都对光明神没什么好感,他们认为是光明神篡夺了大母神的地位。当大母神的湮灭已经既成事实,他们更倾向于选择新的神明。   在这段时间里,瑟西里安得到了很多信徒。   他的新信徒不仅仅有原本信奉大母神的北地居民,也包括爱丽丝手下的士兵。事实上,几乎没有人能在亲眼看见神明之后,还能坚持他们原本的信仰。只要与瑟西里安对视一秒钟,他们心中原本的信仰就会立即被摧毁。有一段时间,瑟西里安为了适应自己的新身体,经常在爱丽丝的营地里来回散步。几乎所有与他对面碰见的人,都不得不请假卧床休息一周,想办法适应脑子里信仰转变带来的变化。   这样的事发生了几次之后,爱丽丝不得不严令瑟西里安不许离开她的营帐,否则她就要找不到人站岗了。   收到这个军令时,瑟西里安正坐在她的铺位上,怀里抱着枕头,用非常无辜的眼神看着她。   爱丽丝是这里唯一能对瑟西里安的眼神免疫的人,一方面因为她早已经是他的信徒,另一方面,此前曾经见识过的绝对理念世界让她的精神力远胜凡人,这可以让她不被瑟西里安的眼神影响。   ……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影响。   爱丽丝坐在一张椅子上,与瑟西里安相对。眼前的神明对自己造成的骚动毫无概念,表现得一脸坦荡。爱丽丝看着这张几乎是完全按照她的理想塑造出来的脸,发现自己完全没办法责备他,只能尽力解释:   “总之……我不是不让你出去,但至少要等到你制造出来的新信徒们从病床上爬起来。”   “就算他们都倒下了也没什么关系,”瑟西里安说,“难道你真的认为北地联盟的军队还有余力来偷袭你们的营地?”   当然,爱丽丝认为北地联盟已经没有了这样的胆量,就算是有,只要瑟西里安在这里,她相信偷袭绝对不能成功……但事情不是这么算的。   “这里是军营,军营就必须要有人站岗。”   “那么我可以去站岗。”瑟西里安无所谓地说,“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爱丽丝当然不可能让他去站岗,那只会让以军营为圆心五百米为半径的距离内所有人瞬间陷入混乱,但她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好。   在爱丽丝的记忆之中,瑟西里安从来不是这样一种设定。   初次遇见的时候,她还是十二岁的孩童,他坚定地拒绝了她想要成为他信徒的请求,要求她成年之后再说;第二次见面时,他用尽了能使用的所有力量,救了她的性命。在那之后,他向来都扮演着智者、导师的角色,帮她度过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如今他终于醒来,跨越位面,以化作了人形的本体出现在她面前时,她才发现这位神明……实在是难搞。   在外面的时候,她是西菲利克斯出身的女骑士,眼前这支军队的实际领导者。但在她自己的营帐里,她不得不想方设法与这位不是很合作的神明谈判。虽然她对他的许多影响免疫,但信徒的身份让她天然倾向于把他随口说出来的所有话都当做神明的指示照办,只要她的精神稍微放松,就会在谈话过程中不小心答应瑟西里安的所有要求。   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三次了。   这一次,她决不妥协。   “所以……你要怎么样才能答应我暂时不出去?”   她的表情显得很认真,瑟西里安坐在她对面,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似乎很喜欢她这时候的样子:   “也没什么,只要你每天能多在营帐里停留一段时间就好了。”   “诶?”   爱丽丝没想到自己最后得到的答案居然是这个。   仔细想想,虽然爱丽丝长久以来一直期望着能够见到瑟西里安,不过当他终于能以实体出现在爱丽丝身边时,爱丽丝反而很少和他单独相处。   她要照顾奥莉薇夫人,还要关注雷切尔伯爵的情况,尤其她还是这支军队的指挥官,许多事都要由她拿主意……这让她几乎没有注意到,她与瑟西里安相处的时间,似乎比此前瑟西里安还在梦中、只能以虚影出现的时候还少。   这时候,瑟西里安丢下枕头,站起来走到她的身前,伸出手轻抚她的面颊:   “我是因为你才选择变成人类的形态,也是因为你,才选择到这里来的。如果你没有时间与我相处……我也可以回到神明所在的位面,不会让你为难的。”   瑟西里安的声音还和从前一样温柔,却说出让爱丽丝觉得可怕的话。她用力地握住了他的手,有点失控地叫出来:   “不,不行。”   爱丽丝发出的声音让自己都感到有些意外,但她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失去他,他是她的一部分。   这样的说法,或许显得有些傲慢,说神明是自己的一部分什么的。但爱丽丝知道,他已经融入了她的生命,她好不容易得到了他,绝对不能允许他离开。   “对不起。”她抽噎着说,“我该多关注你一点。”   她不知道他会作何反应,或许会原谅她,或许不会。她紧紧抓牢他的手,生怕他就这样走了。然而,从上方传来了笑声:   “笨蛋。”   她抬起头,看见一张忍俊不禁的脸。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又被这个爱糊弄人的神明耍了。   他的表情再度变得认真起来,用长长的手指抹去她眼中的泪滴。   “不要把你的目光一直放在神明身上,”瑟西里安说,“我知道你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还有很多战斗,还有很多相遇……我喜欢看的正是你这种样子。我会一直、一直陪在你身边,看你继续成长,直到你终于能和我比肩的那一天。”   这似乎又是一句誓言。   爱丽丝从椅子上站起来,定定地看着他。自从他真正醒来之后,他们第一次在这么近的地方相对凝望。   爱丽丝稍稍踮起脚,在那与人类无异的嘴唇上印下一吻:   “约好了。” 第103章 圣殿主祭。……   瑟西里安的手从后面托住爱丽丝的头, 加深了这个吻。   他的手掌放在她后颈上,格外显得温热。他的胳膊揽着她,她能感觉到他的力量,他们离得太近, 爱丽丝能感觉得到他的气息。   还可以这样吗?   爱丽丝的眼睛瞪大了。   稍显迟钝的她, 脑子空白了一瞬间, 然后才意识到这是个亲吻。   亲吻这样的举动,在人类之间, 通常并不是作为约定的印章在使用着,而是……表达着亲密,标志着一些感情的进展。   就算爱丽丝在感情方面一片空白, 但这点事她还是知道的。   当年在酒馆的时候,她总能看见佣兵和酒馆里的大姐姐们悄悄躲在暗处的角落里接吻, 不过那时候她年纪小脸皮薄, 不好意思站在旁边看, 只是悄悄地瞄一眼。   大姐姐们也是这么接吻的吗?   不过在印象里……好像应该把眼睛闭上?   爱丽丝有点拿不准到底应不应该闭眼睛, 在此期间,她的眼睛睁得又大又圆。   瑟西里安的眼睛倒是闭着的, 爱丽丝能看见他的睫毛, 一根一根都能数得清楚。   他们之间的关系早就已经越过了某种界线,往着爱丽丝最初从来没考虑过的方向驱驰而去。这有点令人吃惊, 但又好像理所当然。神明与信徒之间的关系原本不该如此。但若说他好像是她的家人……也有些不对。他给她的感觉,和女公爵, 或者塔勒斯大法师完全不同。   她的生命已经与他紧密地连接在了一起。   这个吻并没有持续太久, 因为爱丽丝经验不足,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呼吸,稍微有点透不过气来。但这也可能是因为过于激动, 爱丽丝自己也说不准。   他们相识已久,但长久以来,爱丽丝所能看见的只有那一个幻影,当他以人类的形态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反而有些不知该如何应对,面颊绯红,却又没有低下头去,只是直直地看着他。   瑟西里安也在看她。   以人类的标准来看,眼前的女孩已不适合再被称为少女,而是一位年轻女士。她二十岁了,不高不矮,身段轻盈灵活,表情果敢坚毅。无论是在平民之中还是贵族之中,都算得上是美人。但她不是那种娇柔的美女,她腰身挺拔,手臂有力,手掌因常年握剑而显得粗糙,笑起来会露出牙齿。有些贵族或许会认为这种举止显得粗野,但她的表情格外生动,让人没法移开视线。   这些都是她的美处,任何人都能欣赏得来。但并非瑟西里安最在意的部分。他喜欢看她的笑容,也喜欢看她皱着眉头拼命思考自己不擅长事情的样子,更喜欢她永远不会放弃的坚定神情。这些喜欢究竟从何而来?为什么神明会存在这样的情感?即使瑟西里安自己也说不明白。   他在与她相处的时候渐渐变得像是人类。   他的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故意把她的头发弄乱了一点,让她看起来显得没那么严肃。爱丽丝打了他的手,皱着鼻子抗议:   “不许玩我的头发!”   她有点生气地看着他,完全不会因为他是神明,就收束自己真实的心情。这一点也很可爱。   他重新帮她把头发理顺,就像从前他们在云霰城堡侧翼的兵营里住着的时候那样。爱丽丝总算露出了满意的表情,他们一起坐下来,开始商量以后的事。   北部的战事并不特别紧张,这里也不算是光明神的地盘,因此,无论是爱丽丝还是瑟西里安,在这里都还算比较放松。不过等到战事结束之后,事情就没这么简单了。   到了那时,爱丽丝要根据女公爵的命令,返回西菲利克斯或者王都。王都是光明神的大本营,如果瑟西里安与她一同前往,必将引发一场神明之间的战争;但若是她自已一个人回去,就会很轻易地落入光明神的手中。   说到这件事,着实应当感谢达米安,倘若不是因为他顶替了大祭司的位置,就算瑟西里安可以用别的方式醒来,也一定会处在非常被动的位置,绝对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发展北地的信仰。   不过瑟西里安说,眼下这样的情况持续不了多久。   “大祭司是光明神最重要的耳目。”瑟西里安向爱丽丝解释,“光明神所在的位面与我不同,他所在位面的规则以及他的本质决定了他不可能像我这样,直接化作人形出现在这一位面。他只能借用自己祭司的眼睛和耳朵观察世界。但各地的光明圣殿和圣职者的数量太多,这会让光明神分神。在他巡游各地、在边缘使用各地圣职者的耳目观察时,有时候反而会忽略中心,直到他从巡游中归来,才能了解王都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大祭司死的时候,他应该会知道吧?”爱丽丝问,“达米安给大祭司的尸体灌下魔药之后,光明神曾经借用大祭司的嘴说出了诅咒。”   瑟西里安摇摇头:   “那只是一些拙劣的防护法术,为得是避免大祭司死后,尸体被亡灵法师利用。”   “我还以为只有暗夜系的信徒才懂法术。”   “光明神一系也有几个法术。”瑟西里安说,“不过都被秘密地收藏在各地的圣殿里,只有圣殿祭司才有资格观看。光明神并不像暗夜神那样擅长把自己的力量分给信徒。”   “所以……光明神现在可能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当时他应该不知道。”瑟西里安纠正,“已经过去了这么长时间,光明神不会一直不去查看他最重要的大祭司的情况。他毕竟还是掌握着这世界最强大的神。他或许会被蒙蔽,或许会懈怠,但他绝不可能一无所知。”   “但达米安还坐在大祭司的位置上。”爱丽丝说,“王都那边没有传来与大祭司有关任何消息。”   “或许他只是按兵不动,”瑟西里安说,“他是一位强大有力的神明,如果我们只把他当做是一个昏聩的君王,一定会承受代价。”   就在爱丽丝与瑟西里安在北地的营帐之中一起讨论光明神与大祭司的情况时,埃蒂安正在王都圣殿之中试穿新制的祭披。   在过去的一年里,王都圣殿主祭的病愈加深重,终于到了不得不卸任的程度。正如埃蒂安所猜测的那样,因为接连两任王都圣殿主祭都是因病卸任,上面最终决定不是从各地的主祭之中、而是从王都圣殿的副主祭之中,选取一位年纪较轻的担任王都圣殿主祭的重任。   埃蒂安在这些人之中并无格外的优势,他虽然获得了国王陛下的偏爱,但在选取圣殿主祭这样的事情上,国王陛下的意见并不能作为最后的参考。选择王都圣殿主祭的权力,基本上还是完全握在大祭司的手里。   埃蒂安原本以为自己不会被选中。   之前参加宫廷舞会的那个晚上,他的表现实在有些过于冒失。为什么他会认为自己有资格直接到大祭司的房间去觐见?难道就只凭着他那一头与王室相同颜色的头发?   埃蒂安知道自己把事情办砸了,他曾经痛骂过自己一百次,心想等到再有调动的时候,他准会被明升暗降,派到偏远战乱地区的圣殿去,等到了那种地方,他可能就再也没法活着回王都了。   从那次以后,当埃蒂安每次再有机会面对大祭司时,他总是低着头,表现出恭顺的样子,暗暗希望大祭司记不住他的脸。不过这本来也是徒劳,他知道大祭司认识他,记得住他头发的颜色,说不定还知道他的身世,如果大祭司有心报复,只要一句话,就可以将他打入绝望的深渊。   谁能想得到呢?真到了选王都圣殿主祭的那一天,大祭司居然提了他的名字。从那一天之后,他就一直忙着见裁缝量尺寸、准备受封仪式、接受秘密库房的钥匙、被告知各种只有圣殿主祭才有资格知道的事……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大祭司究竟是为什么选了他。   被升做了王都的圣殿主祭本该是件高兴事,但他并不觉得高兴,只觉得这里透着许多蹊跷。那天夜里那位神秘女子与大祭司不知说了些什么话,或许大祭司认为他听见了也未可知。埃蒂安拼了命回忆当天夜里的情形,却并未回忆到什么值得人深思的内容。   在通常情况下,王都圣殿主祭可以算作是内定的下任大祭司,因此大祭司只会选择自己信任的人担任这一职位。在经过了那天晚上的事情之后,埃蒂安不认为大祭司会信任他。   若是从较为阴暗的角度去想,或许大祭司将他放在这个位置上,是希望他尽快死去。毕竟前两任死去的王都圣殿主祭虽然不太年轻,其实也不算很老。他们生得病也有些蹊跷。或许他们本来就不是生病,而是被人嫉妒,下了什么毒药。或许大祭司只是想在杀掉他的同时,不弄脏自己的手。   埃蒂安在圣殿之中生活了十几年,对圣殿之中圣职者们的品行在了解不过,这里的阴谋诡计并不比别的地方少。   明天就要举行仪式了,此刻他穿着新制的白色祭披,独自一人站在空荡荡的大殿之中,心中充满凄惶。   然而就在此时,殿堂里回荡着一个庄严的声音,呼唤着他的名字:   “埃蒂安。” 第104章 光明神谕。   声音在空无一人的殿堂之中回荡, 产生了一种令人敬畏的效果,埃蒂安听见这声音,难免要觉得惊恐。   或许是为了要给自己壮胆,埃蒂安放大了音量询问:   “谁在那儿?”   他从临时搭建起的祭台之上走下来, 四处寻找声音的源头。而那声音用最简洁的词句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你的神明。”   埃蒂安做了多年的圣职者, 时常在仪式之中遇见有信徒得到神明的钟爱、显现出身形与之对话的情形, 但却从未听说过光明神与神后直接对信徒或圣职者对话的事。据说光明神从不会在寻常的信徒和神职者面前显现,只会对国王和大祭司说话。埃蒂安此前已经拿到了许多秘密文件, 也得到了许多提示,但从未有人对他说过,光明神会在王都圣殿主祭就任之前与他对话。   这根本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结合埃蒂安此前的心境, 他更倾向于相信,这是在竞争中失败了的副主祭们为了要在外宣称新任王都圣殿主祭神志不清而想出来的诡计。   他站在殿堂中央, 厉声斥责:   “你究竟是谁?冒名顶替必会获得神罚。”   他一边这样质问, 一边在殿堂之中来回穿梭, 举着烛台照过所有黑暗的墙角, 不过他的猜测似乎并不准确,经过仔细的查看, 埃蒂安可以确认, 这殿堂之中确实没有第二个人。   就在他疑惑之时,只听那声音继续说道:   “慎重是种美好的品德, 不过你不该质疑你的神明。”   埃蒂安抬起头,望向那高高的光明神像:   “倘若能确证对我说话的就是我的神明, 我自然不会去质疑。不过我曾听说光明神只对大祭司与国王陛下显现, 而我只是个尚未上任的圣殿主祭,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能够得到神明的垂青?”   那声音稍稍暂停了片刻, 随后继续说道:   “你此前所听说过的事确实没错,我的信徒遍布整个位面,在一般的情况下,我并不会对寻常的信徒说话。不过现在已经到了危急关头,国王为了世俗的权力和暗夜沆瀣一气,大祭司的宝座也已经被异教徒污染。王都的信仰已经将近失守,我不得不在整个王都之中寻找真正崇信光明的信徒。你不仅即将成为圣殿主祭,同时也继承着光明的血脉,年轻又虔诚,是我所能找到的最佳人选。”   神明的说法让埃蒂安充满疑惑,国王陛下与法师们签订条约,共同攻打北部联盟的事他知道得很清楚。这样的决定姑且可以被称作是“与暗夜沆瀣一气”。不过“大祭司的宝座被异教徒污染”这样的说法……却好像全无依据。现任的大祭司乃是国王的叔叔,从很年轻的时候起就进入光明神殿,虽说他同意了国王陛下与法师们签约的事确实有些奇怪,不过那所谓“异教徒”的说法……究竟是从何而来?   埃蒂安的疑惑用不着说出口,他的头脑在对方看来仿佛开启的天窗,可以轻易洞悉。只听那声音向他解释道:   “现在的大祭司并非光明的信徒,而是由亡灵法师乔装而成。那人名叫达米安,是与大祭司同日出生的双生子。他本来生于光明之中,天生有与阳光同色的金发,却自愿堕落,去亲近黑暗,成为了亡灵法师,使用邪恶的法术操纵亡者的身躯。如今又犯下弑兄的重罪,用邪恶的魔药亵渎大祭司的圣体,依仗着着自己与大祭司相似的面貌,取代了大祭司的位置。”   埃蒂安露出了惊异的神色:   “恕我直言,您所说的事过于离奇,令人难以想象。”   或许他的样子实在显得太过吃惊,那声音中显出点笑意:   “那场谋杀发生之时,你几乎可以算作是就在现场。灵感让你撞见了谋杀的场景,但你沉浸其中,并未窥破。”   这说法让埃蒂安大惑不解,他计算着大祭司开始变得奇怪的日期与他自己的轨迹,终于想到:   “难道是……”   “正是在那场舞会之中。当你闯入大祭司的休息室之时,所见到的那人已经不是真正的大祭司,而是他的兄弟达米安。当时大祭司的遗体尚在房间之中,倘若你再往前多走两步,就能看见大祭司已经冷透了的遗体。”   当光明神将事情点破,埃蒂安突然想起,那一天他在大祭司的休息室里,曾经嗅到怪异的浓厚铁锈气味。   那味道虽然奇怪,但他当时满心焦躁,对此并未在意,现在想来……那恐怕就是大祭司身上的血味。   埃蒂安得知了秘密,愣在原地一动不动,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这时,那声音又道:   “如今我若是不显露一点神迹,只怕你心中仍有疑惑,也罢,我就向你显现一个小小的神迹,让你对神明的力量略有感知。”   当光明神的话音落下之后,殿堂之中突然大放光明,几乎要灼痛人的眼睛。即使将这里所有的灯光点亮,也绝对无法达到这样的效果。听过大祭司的事之后,埃蒂安原本就已经相信神明的身份,见到此景终于完全信服,跪倒在光明神的神像之前:   “请您原谅我的无知,我愿鞍前马后,供您驱策。只是我十分愧疚,虽然身为信徒,却是靠着邪恶的亡灵法师推荐,才成为圣殿主祭……或许我本来没有资格与您交谈。”   埃蒂安的语气显得有些失落,光明神却这样说道:   “我选择与你交谈,与你是否是圣殿主祭无关。你的身份比这国中所有的人都特别,你的父亲是光明在这人间的确证,母亲却是有着血色头发的暗夜信徒。他们本来想要一起制造出一个有着血色头发的罪恶之子,光明却给你的头发披上了黄金。你的存在是光明压倒黑暗的明证,是这世间的奇迹。达米安将你立为圣殿主祭绝非好意,他要将你身上原本固有的的黑暗激发出来,让你最终丧失光之子的身份,成为暗夜的奴隶,而我发现了你,因此前来引导你去往正确的方向。”   神明将埃蒂安身世的秘密轻易揭穿,令他吃惊不已,甚至比知道大祭司已经身亡的事还要震惊。虽然国王陛下从未承认过,但埃蒂安隐约猜出自己的金发或许继承自国王,但他却从不知道自己的母亲究竟为谁。   在与王都的贵妇们交往时,他也曾仔细探听,不过从未听说过哪一位可能有像他这样大的儿子。有那么一段时间,埃蒂安曾经怀疑,或许他的母亲只是一位普通的平民女子,但在他与国王熟悉了之后,他断定,国王陛下绝不会允许一个平民女子生下他的孩子。国王制造出一个私生子绝对有其用意,抛弃他只是因为他不能符合国王要求。   有很长一段时间,埃蒂安一直为此感到苦恼,认为是自己不够好才导致了这种结果。不过后来他到了王都,国王陛下待他格外宽厚,多少弥补了他此前的心伤,只是他的母亲究竟为谁,埃蒂安始终不知道。   神明的话语撕破了真相,埃蒂安瞬间猜到了自己母亲的身份。   他的母亲是……那个经常隐藏在国王身后的女法师?   埃蒂安谨记圣职者不该与法师多做接触的信条,他见过她好几次,但他甚至不记得她的名字……偶尔在宫廷之中碰上的时候,那女法师也从未对他做出过任何特殊的表示,只是平常地走过去,好像完全不认识他。   显然他的母亲对他没有任何感情,她一定知道他的身世,却从未做出过任何暗示。   埃蒂安此时正处于信仰的狂热之中,这事实让他开始恼恨他的母亲。   不过光明神并未让他往这个方向走得太远,把话题扯了回来:   “被亡灵法师推荐并非你的过错,而是上一代的因果,我不会为此而褫夺你作为光明神信徒和圣职者的身份。不过你确实曾经做过一件极为严重的恶事……难道你从来没想过要提起吗”   埃蒂安茫然地望向神像的眼睛,完全不知道光明神在说些什么。   “那不是近期发生之事……不过,多年之前,你曾经隐藏了一位崇信末日之神的女孩,让她得以存活于世,甚至还顺利地成为了一位骑士。”   埃蒂安从未想过,自己数年前偶然做过的事情竟会在此时被神明当做是罪恶说出,他颤抖了一下。   只听光明神的声音继续说:   “现在那少女已经长大成人,正式成为末日之神的信徒,她甚至已经唤醒了邪神,正在广泛地散布信仰……作为光明的后嗣,你难道能够坐视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不……不行!”埃蒂安脱口而出,“我要怎样才能为您效劳,弥补我此前的罪恶?”   光明神的预示与温柔的光线一同洒在了埃蒂安的身上:   “我并不缺少祭司,却没有足够虔诚的战士。我要你变作战士,为我而战,让光明遍洒大地。” 第105章 扑朔迷离。   “我愿为您而战, ”埃蒂安说,“但我只是个羸弱的圣职者,恐怕拿不动剑。”   神明给了埃蒂安慷慨的承诺:   “只要你有这样的愿望,我自会赐予你无穷的神力。况且我也并不是想要让你真正前往前线……你的战场就在此地。”   王都为什么会变成战场?埃蒂安对神明的说法感到困惑不解。光明神悄悄在他的耳边说出要他做的事, 埃蒂安睁大双眼, 为光明神的决议感到万分惊异, 结结巴巴地问:   “可是……您所说的事情……怎么可能达成呢?”   神明并未直接回答他的问题:   “对于像你这样虔诚的信徒,我向来不吝于给予报偿。我选择了你, 要让你立于万人之上……总之,不要迟疑。”   神明说完这一句话,就此隐去。埃蒂安又唤了几声, 却再也没有回应,几乎要让人怀疑这只是一场梦境。不过当埃蒂安回过头时……他发现, 那个为了举行圣殿主祭就职仪式而临时搭起的祭台上, 出现了一柄剑。   那并非当下流行的附魔武器, 没有埃蒂安熟悉的幽幽蓝光, 而是闪耀着金色的光芒。这显然是带有光明神力量的武器,这样的武器此前从未出现在这世上, 如今, 它被赐予最为虔诚的信徒。   埃蒂安将它拿了起来。   * * *   光明神在王都悄悄地完成了自己的部署,满意地静待效果显现。爱丽丝和瑟西里安虽然多少能猜到光明神会有所行动, 到底并未身处于王都的旋涡之中,并不知道此时的王都已经处在一种极为紧张的状态。虽然每天都有从王都来的使者通报种种重要情况,   他们所在的北地虽然正处在战争之中, 但因大军势如破竹,反而让人感到轻松。以当下的情势来看,大概再过两三个月, 爱丽丝与她手下的军队就可以班师回朝了。   雷切尔伯爵早已经被押送回王都,不过奥莉薇夫人还留在军营中,和爱丽丝在一起。这主要是因为她的身体还不够强健,恐怕经不起旅途的劳顿。况且除了爱丽丝以外,也没有一个更加妥当的人能够承担起责任,将奥莉薇夫人妥善地送回到女公爵的身边,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让她暂时留在这里,把身体养好再说。   瑟西里安一直以人形的姿态留在爱丽丝的身边。   他不再需要亲自传教,北地已经有了许多虔诚信徒,将他的名字传向四方。   在这些人口中,瑟西里安是比大母神或者光明神更加伟大的神明。他更加慈悲,与人类更加贴近,在打破了光明神的信仰之后,将要迎来的并不是末日,而是新的黎明。   “新的黎明”这个词选得不错,在经历过战火之后,北地的人最需要的就是一点新希望,这让瑟西里安的信徒数量又增加了许多。虽说这种信仰目前仍然只在地下悄悄传播,并未在公开的场合宣讲,信徒的人数还是渐渐增加了许多。   不过这些事似乎和爱丽丝或者人形的瑟西里安都完全没有关系。   经过最初那一段时间的混乱,瑟西里安渐渐适应了以人类的形态生活……也就是说,他看起来更像是人类了。   见到他的人不会再晕倒,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认为他看起来与寻常人有什么分别。若是较为敏感的人,或许会觉察到他有些“不一样”,但要问他们这种差异究竟是什么,他们也就答不上来了。   不过在爱丽丝的眼中,他看起来倒是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不同,只是减少了一点光晕。   在刚刚得知他从梦境中醒来、开始以人类的姿态现世时起,爱丽丝就一直处在一种特别高兴的兴奋状态。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兴奋感逐渐消退,爱丽丝发觉她需要重新整理自己与瑟西里安之间的关系了。   那一次的亲吻之后,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开始变得有点……微妙。   如果除去瑟西里安醒来之前,与爱丽丝做约定的印章印下的那些吻,这应该可以算得上是爱丽丝的初吻。   这个吻很美好,也很值得回味。只是……爱丽丝心绪纷乱,不知应当如何应对。   她的心跳速度变得有点快,有那么一小段时间,爱丽丝有点怀疑自己是生病了。但当她仔细寻找心跳加速的规律时,发现这种异常的跳动只会出现在瑟西里安站在她面前的时候。每当看见他的时候,她的心脏就开始无法抑制地狂跳。   这种感情……是恋爱吗?   当意识到这件事时,爱丽丝的第一反应是吃惊。   她知道,她与瑟西里安其实早已经超越了一般的神明和信徒之间的关系。但这种感情是否可以归纳到恋爱感情的范畴内……实在是一件大可商榷的事。爱丽丝偶尔会想起此前在西菲利克斯与农牧神的对话,那位神明曾经向她描述过,神明与信徒之间可以达成一种极为特殊的同调。   爱丽丝与瑟西里安只同调过一次,很难印证农牧神所说过的话。而且她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与农牧神和他的信徒……也有点区别。   因为这种混乱的心境,爱丽丝有点躲着瑟西里安,好像只要减少见他的次数,就可以不用去面对自己的迷惑。不过考虑到他们实际上住在同一座营帐中……这种躲避其实还是挺困难的。   瑟西里安显然能看得出来她是在故意躲着他,不过他对此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爱丽丝暗暗怀疑,其实他早已经在她不知道的时候读过了她的想法,说不定还会在私下里偷偷笑她。   与神明过于亲近,就是有这样的坏处。   在爱丽丝还在为信仰、或者说恋爱感情苦恼时,骇人听闻的消息从王都传了过来:   在王都圣殿主祭的就任仪式上,新上任的圣殿主祭埃蒂安用一柄金色的剑,当众砍下了大祭司的头颅。   从王都传来的消息只有这么一句,此后的事一概没有。消息里没有提到那位做出了此等惊人之举的圣殿主祭是否因此受了惩罚,也没有说达米安的身份是否因此被揭露出来。爱丽丝将传来的消息读了十几遍,还是未能从中找到什么其他的有效信息。虽说送往军中的消息往往会比较简略,但简略到这种程度,还是会让人觉得这其中是否有一些别的缘由。   或许这一消息被特意送到她手中,只是为了要震慑瑟西里安。   爱丽丝与瑟西里安交换了一个眼神:   光明神开始行动了。   达米安的死差不多是在爱丽丝意料之中的事,他本就是个亡灵法师,不可能长期占据大祭司的位置。或者说,他居然能在这个位置上坐满一年,就足够令人吃惊了。爱丽丝经常怀疑,就算别的人都没有勇气直视大祭司的脸,国王陛下却不可能看不出大祭司换了人。   或许他认为这种变化对他有利,所以默许了吧。   爱丽丝一直以为,达米安最终会因为与国王陛下理念不合,最终被国王陛下派人暗杀,完全没有想到,光明神会采用这样激烈的方式,在众目睽睽之下砍掉达米安的头颅。   这大概只是一个宣告,为得是提醒暗夜系的神明和刚刚醒来的未来之神瑟西里安,光明神仍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神明,他绝不容许王都的中心被暗夜侵染。   如果那位当众杀人的圣殿主祭是爱丽丝此前不认识的人,她大概不会很在意。不过埃蒂安这个名字如此熟悉,让爱丽丝忍不住抿起了嘴唇。   因为小时候的事,爱丽丝总是对这位恩人有着些特殊感情。此时这个人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很难讲究竟会获得怎样的结局。   他是会因为在众目睽睽之下谋杀大祭司而被处死,还是因为杀死了假冒大祭司的亡灵法师而得到嘉奖?爱丽丝想起他那头飘逸的金发,女公爵曾经断定他是国王陛下的私生子,或许国王陛下会看在这件事的份上饶他一命?   爱丽丝往王都写了信,要求王都方面继续给她送来这方面的消息,不过这封信如石沉大海,并未得到她想要的回复。   是有人特意扣下了情报,还是因为王都此时已经陷入了混乱?处于北地的爱丽丝完全想象不出来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她曾向瑟西里安询问,希望能获得一点线索,不过王都并没有瑟西里安的信徒,那里是光明神的领域,并非瑟西里安可以轻易侵入的地方。   就在爱丽丝急迫地想要知道埃蒂安情况的这段时间里,北地的战事已经将要结束。   爱丽丝的军队留在这里做一些扫尾工作,很快就可以归去。爱丽丝已经在给女公爵去信,向她询问自己到底应该回到王都还是西菲利克斯领,或者干脆率军驻扎在北地的西部,以免国王陛下反悔,不把已经约定好的土地划归西菲利克斯……然而就在这时,爱丽丝收到了来自西菲利克斯的消息:   女公爵遇刺,速归。 第106章 公爵计划。……   不妙的消息接二连三传来, 着实让爱丽丝应接不暇。   女公爵居然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事,让她的心情格外沉重。   女公爵曾经多次遭遇刺杀,如今对女公爵最忠实的菲洛骑士已经去世,肯特骑士年纪还轻经验不足, 爱丽丝被派往北地之后。女公爵身边再也没有能完全信得过的忠实骑士护卫。她的敌人看准这个空档, 再行谋刺, 其实并不奇怪。   更何况如今北地的战局已经稳定,北地新归附于西菲利克斯的贵族, 显然会让西菲利克斯领的政局产生新的变化。   这样的变化究竟会带来怎样的结果,爱丽丝没法想得很明白,不过很容易想象得到, 女公爵的敌人们肯定不希望事情按照她的计划发展。此次的刺杀大概也是她的敌手阻断女公爵计划的方式。   只是不知道女公爵到底伤得怎么样。   或许是为着避免走漏消息,爱丽丝收到的情报上只有简短的几个字。   如果只是一点小事, 恐怕他们不会写信急召爱丽丝回西菲利克斯……从这个角度考虑, 只怕女公爵的情况凶多吉少。   爱丽丝懊悔极了, 早知道女公爵会在这时候出事, 她本来不该听从女公爵的命令加入联军北上。如果她能一直留在女公爵身边,一定不会让图谋行刺的人得手。   不过现在再说这些也晚了。无论如何, 作为女公爵派的骑士, 爱丽丝现在必须迅速赶回西菲利克斯。   军队里的各种事宜被爱丽丝交给可靠的副手,至于瑟西里安……当然要和她一起走。   爱丽丝原本打算打点起行装就立即出发, 但在她离开之前,奥莉薇夫人不知从哪听来消息, 过来拦住了她。   奥莉薇夫人休养了许多时日, 虽说仍显得体弱,但神智已然基本恢复正常。听说了女公爵的事情之后,她一定要与爱丽丝一同回去西菲利克斯。   爱丽丝露出为难的神色, 但奥莉薇夫人的态度非常坚决:   “如果姐姐也去世,我在这世上就不再有亲人了……我必须立即赶回去见她。”   爱丽丝很为奥莉薇夫人的身体担心,不过奥莉薇夫人态度坚决,甚至还表示,为了节省时间,她可以不坐马车,直接骑马回去。   爱丽丝看着奥莉薇夫人坚定的眼神,明白无论说什么大概都不能动摇她的决心。   “好吧。”她终于同意,“但您要答应我,若您在途中生了病,就立即停下来休息,直到身体恢复再往回赶。”   “我答应你。”   三人日夜兼程往回赶,奥莉薇夫人的脸色有些苍白,但并没有病倒。   三人赶回首府费伦,城中各处都没有传出女公爵已经去世的消息,这让爱丽丝稍稍松了一口气。不过等她到了费伦大宅,发现宅邸已经戒严,不许任何人出入。这可不是什么好预兆,让爱丽丝的心又揪紧了。   爱丽丝在门口被侍卫挡住,直到她拿出盖有印章的信件,才允许她进去。不过与她同来的瑟西里安和奥莉薇夫人却被他们挡在门外。   “抱歉啦,爱丽丝骑士,”守门的侍卫满怀歉意地说,“我们接到了命令,没有得到召唤的人一概不得入内。”   爱丽丝看了看瑟西里安,瑟西里安抬头看了守卫一眼,守卫迷惑地挠了挠头,然后才把他们三个全都放了进去:   “啊……可能是弄错了。”   爱丽丝熟门熟路地带着瑟西里安和奥莉薇夫人进了大宅,径直走向女公爵的卧室。   平常热闹的大宅此时空空荡荡,除了来回巡视的侍卫之外看不见别的人。爱丽丝上了楼,第一眼就看见了肯特。   肯特骑士这会儿正抱着剑守在女公爵的卧室门口,似乎做好了随时要跟人斗一场的准备。看他的气势,凡是不经通报想要经过的人大概都得挨上一剑。他一双眼睛红红的,闹不清是睡眠不足还是哭过。看见爱丽丝的红头发,他眼睛一亮:   “你总算回来了!”   “到底怎么回事?殿下还好吗?”   肯特骑士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一时半会我也解释不清,你还是快进去吧……殿下等你好久了。”   虽然肯特骑士并没给爱丽丝解释眼下的情况,不过听了他这一句话,爱丽丝总算稍微放了点心。看来女公爵性命无碍,神志大概也算清晰。   她转头看向奥莉薇夫人,奥莉薇夫人点了点头。   爱丽丝推开卧室门进去,只见女公爵正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气色看起来还不错,比爱丽丝想象得状况好得多。她看见爱丽丝来了,露出一个笑容:   “你回来了。”   爱丽丝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您伤到了哪里?”   “刺中了肩膀。”女公爵将缠了绷带的伤处指给她看,“已经好好地包扎过,也喝过了魔药。医生说,如果再往下一点刺到肺部,就没那么轻松了,说不定会死掉呢。”   女公爵的语气非常轻快,好像在说什么和自己完全无关的事。   “殿下!”   听到爱丽丝有点着急的语气,女公爵笑了,做出一个坚决的手势:   “我要做的事情还没有完成,我是不会遂他们的心愿轻易死掉的……诶哟!”   女公爵的手势扯动了伤口,她疼得不顾身份地叫了一声。   爱丽丝用有点担心的眼神看着她,走到女公爵床边坐下,只听她继续说:   “多年来我一直在考虑,到底用什么方法才能在我死后保持西菲利克斯的统一。想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找到一个比菲利克斯伯爵更加有资格继承西菲利克斯领的继承人,让那些已故菲利克斯公爵的老臣信服,其次还要为这个继承人准备足够坚实的后盾,让她有足够的力量与北边的克罗什抗衡……最近我终于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女公爵的眼睛闪着光:   “如果不是非要选一位男性继承人的话,米兰达才是最有资格继承西菲利克斯领,成为下一任女公爵的人。她的母亲是菲利克斯公爵的同胞妹妹,她本人是公爵的甥女。从血脉上来讲,比菲利克斯伯爵要亲近得多,只要我将她收为义女,让她改姓菲利克斯,她就有了更加名正言顺的地位。菲利克斯公爵的老臣会同意辅佐她,只要我们开出足够优厚的条件,北地新加入的贵族也会同意站在她这边的。”   爱丽丝有点意外:   “米兰达小姐?您想让她做您的继承人?之前您不是还在帮她找合适的结婚对象吗?”   女公爵摆了摆手:   “我算是看透了,米兰达只爱舞刀弄剑,根本不可能顺顺利利地找到合适的人结婚。比起随便嫁给什么不像样的家伙,过上不幸的人生,还不如来做我的继承人,独身一辈子。至于等她老了之后西菲利克斯究竟该怎么办……我就管不了啦。”   “所以……您已经和米兰达小姐的父母商量好了?”   “收养文件现在就在这里。”女公爵从床头拿起一叠文件递给爱丽丝看,“米兰达的父母已经在上面签了名,只要我也在上面签名,这份文件就算成立了。考虑到西菲利克斯领已经有过我这样一位女性继承人,那么再来一位也完全没问题。”   爱丽丝翻了翻文件:   “所以……这就是您被袭击的原因?”   “正是如此。”女公爵说,“我怀疑这次的刺杀是菲利克斯伯爵所为,他应该是从某种渠道得知了我准备另选继承人,所以想在文件签署之前刺杀我,可惜我并没有拿到什么像样的证据。”   “不管怎么说,他们失败了。”爱丽丝说,“您并没受什么太重的伤,还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完成您的计划……您为什么这么着急把我叫回来?”   “因为我担心我的时间并不像我想象得那么长。”女公爵说,“我到底已经不年轻了,究竟会怎样谁也说不准……米兰达又太年轻了,菲利克斯伯爵是她的远方堂兄,比她年长几十岁。只要有他在,她就不可能顺顺利利地继承西菲利克斯女公爵的位置。如果她斗不过菲利克斯伯爵,我们手上的这份文件也不过是废纸而已。”   “所以……”   “所以我打算借着这次的机会假死。”女公爵说,“我急召你回来,他们一定会相信我已经死去。只要我已死的消息被放出去,菲利克斯伯爵一定会露出狐狸尾巴。这样我们就可以趁此机会剿灭他。”   女公爵的脸上挂着微笑,对她自己做出的计划十分满意。   爱丽丝坐在女公爵床边听她讲完了全部计划,几年的骑士生涯让她对这些政治斗争之类的事多少有了点概念。不过女公爵讲的这些对她来说还是有点太深奥了。她费了很多力气,才算勉强跟上女公爵的思路,但她认认真真地听着,假装自己全都听懂了。   “您的计划一定非常完美。”她一本正经地说,“不过在您对外宣称自己已死之前……您的妹妹,奥莉薇夫人这会儿正在外面等着要见您。” 第107章 帽上黑纱。……   就在爱丽丝与女公爵商讨究竟该怎样利用这次刺杀的时候, 女公爵的卧室之外,肯特正以非常警惕的眼神看着瑟西里安。   奥莉薇夫人早已做过自我介绍,被肯特请到与女公爵的卧室相连的起居室里休息。至于旁边那位一言不发的瑟西里安……他似乎完全不想介绍自己,只是站在一边。肯特说不清他是个什么路数, 警惕地站到他的对面。   分明是肯特自己刚才急着催爱丽丝进去跟女公爵说话的, 这会儿他倒在心里抱怨爱丽丝走得太快, 还没给他介绍一下同行者就进去了。   眼前这个陌生人让肯特莫名紧张。   肯特的运气向来不算很好,总也轮不到能提升资历的工作, 到二十岁还没能弄到一小块土地,欠爱丽丝的钱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能还上,结婚的事情也完全没有着落……虽然肯特的人生之中经历过种种艰难, 但他已经几次从刺客手中保护了女公爵殿下的安全。经过了不少锻炼,成为了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骑士, 他原本自认为无论遇到什么情况, 都能游刃有余。但在面对眼前这个人的时候, 肯特觉得自己甚至不知道该把手放到哪里好。   肯特以其骑士的敏锐意识到, 这并不是个寻常人。但同时,虽然他确定自己从来没见过这张脸, 但说不清为什么, 这人给他的感觉很熟悉……   这时,他突然想到, 之前爱丽丝和他住隔壁的时候,总是有点神神秘秘, 房间里还经常传出来说话声。肯特虽然不像大嘴巴霍顿那样喜欢到处乱说, 但他也有好奇心。有几次,他故意去敲爱丽丝的房门,但门开之后, 屋子里什么都没有。   那个神神秘秘的家伙,是眼前这个人吗?   思量再三,他终于试探着开了口:“你是……”   “我是瑟西里安。”   这名字也很耳熟。肯特打赌他曾经在哪里听说过。   爱丽丝的那匹……马?   肯特对自己的记忆力有着相当的自信。   当初爱丽丝参加骑士比武大会时,曾经骑了一匹特别漂亮的黑马,可是那场比赛结束之后,那匹马就从此消失,再没出现过。肯特当时问过爱丽丝几次,都被她随口打岔过去,然而现在,眼前出现了一位与她的马名字完全相同的男性……况且“瑟西里安”又不是什么特别常见的名字……这情况实在让人不能不多想。   肯特的表情变得有点惊慌了。   菲洛骑士教给过他许多必不可少的知识,可从来没教过他怎么应对……马变成的人?   肯特在成年时,按照光明神信徒的方式举行了仪式,但他也和所有西菲利克斯贵族一样,并不把神明当做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所以在眼前遇到难以理解的情况时,他也不会把这些事和神明联系在一起,而是开始往其他精灵鬼怪之类的方向考虑。   “所以你是……爱丽丝的……?”   看着肯特那混杂着惊恐和慌乱的表情,瑟西里安忍不住笑了:   “我是她的神明。”   就在肯特与瑟西里安面面相觑时,爱丽丝打开了女公爵的卧室与起居室之间的门。   奥莉薇夫人手中紧紧攥着手帕,她的脸有点发白,不知道是因为赶路过于疲倦所致,还是因为终于要与姐姐相见而过分紧张。   女公爵从床上坐起来。   四目相对。   这一对几十年没见过的姐妹再次相会,彼此都早已经不是记忆之中的模样。女公爵的鬓边早已有白发了,奥莉薇夫人常年与神明共存,衰老得比寻常人慢许多,面孔却几乎彻底改了一副模样。   此时相见,惊讶更胜感动,两个人都没有哭。   奥莉薇夫人走到女公爵身边,呼唤一声:   “姐姐。”   她的声音有点嘶哑了。   女公爵却微笑起来:   “我的小奥莉薇。”   爱丽丝有些不敢看这姊妹相会的场面,悄悄离开了女公爵的卧室。   她从房间里出来,意外地看见肯特正以一种格外古怪的僵硬姿态站着。瑟西里安在他对面,倒是显得很轻松。   她一头雾水:   “你们这是……怎么了?”   “啊……”瑟西里安露出一副有点伤脑筋的样子,“你这个朋友一副很紧张的样子。我告诉他我是你的神明,但他好像不是很相信,所以我稍微……嗯……显露了一下本来的模样。”   爱丽丝听懂了。   所以肯特就像是之前那些见到了瑟西里安的士兵一样,陷入了对信仰的困惑之中。   她叹了一口气:   “好吧,你在这儿守着,我去找贝内特。”   爱丽丝找来贝内特骑士换班,自己把肯特扛到他的房间去休息。肯特的精神好像受到了暴击,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还好,贝内特什么都没有问。   肯特毕竟不像是普通的士兵那么弱,一天之后,他就基本恢复了正常。   女公爵的计划开始了。   最开始的时候,其实不用多做安排,费伦大宅戒严、爱丽丝带着奥莉薇夫人立即赶回来这件事,已经足够引起人的议论。近来女公爵的伤口已经愈合得差不多,基本脱离了危险,于是医生也可以不必再来。有了这些细节,女公爵只要派人稍微放出一点风声,她已死的消息立即在城中传开了。   又过了一天,费伦大宅的大门打开,奥莉薇夫人亮相。   西菲利克斯人此前都没有见过奥莉薇夫人,但在爱丽丝攻打北地这半年来,大多数人听说过一点奥莉薇夫人的事,知道多年前据传已经死去的奥莉薇夫人实际还活在人世。女公爵隐去了整个故事中关于祭祀的那部分,只说她是伯爵疯狂占有欲的受害者。   爱丽丝带着奥莉薇夫人回来的事,这里的人很快就知道了。当他们看见那位与女公爵面貌相似的夫人穿着黑色的礼服、头上戴着缠黑纱的帽子走出费伦大宅的门时……用不着说什么,大家自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之后,费伦大宅的门就此敞开,奥莉薇夫人开始以丧主的身份筹办丧事,米兰达小姐也穿着丧服,跟随在奥莉薇夫人身旁。   平常,费伦大宅之中发生的事情很难不传出来,此前,费伦城的人就听说过,女公爵有意改选米兰达小姐做自己的继承人。如今看米兰达小姐身穿丧服,更印证了这种猜测。不过米兰达小姐即位的事迟迟没有宣布,显然女公爵死前并未完成收养文件。   整个费伦城陷入一片愁云惨雾。   在奥莉薇夫人戴着缠黑纱的帽子出现之后的第三天,菲利克斯伯爵来到了城下。   菲利克斯伯爵是带着一整队骑兵来的。他骑在马上,志得意满,只待费伦城开门迎他进去。   出来迎接他的人是爱丽丝。   她站在城头,居高临下:   “费伦城已经有了新的主人,伯爵请回吧。”   菲利克斯伯爵骑在马上,抬头看向爱丽丝。他知道爱丽丝是女公爵派有名的骑士,对她还算客气:   “我本来就是费伦城的合法主人,哪里又冒出个新主人来?”   爱丽丝的表情严肃认真:   “女公爵去世之前,将公爵之位传给了米兰达小姐。”   菲利克斯伯爵冷笑着说:   “从女公爵遇刺到现在,总共二十一天。就算女公爵能在死前完成收养文件,也没有时间获得贵族们的认可。费伦城理应是我的。我建议你打开城门,不要负隅顽抗。”   菲利克斯伯爵知道,女公爵手下的精锐此时还在北地,此处除了几个必不可少的士兵以外,只有女公爵派的三位骑士。他特地带着一整队骑兵前来,就是为了在女公爵派的骑士不肯轻易认输的情况下,可以用武力使对方屈服。   一整队骑兵对上三个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输。   城楼上半天没有动静,菲利克斯伯爵正在疑惑,却见城门终于打开,爱丽丝穿着全副武装骑在马上,身后是肯特和贝内特。   眼看交战难以避免,菲利克斯伯爵身后的一个骑兵突然抽出弓箭向爱丽丝射过去。   他们之间的距离很近,那骑兵瞄中爱丽丝的左眼,射得又准又快。   事情只发生在顷刻间。   爱丽丝听见身后发出惊呼。   要躲避已经来不及,爱丽丝只有凭着直觉行动,瑟西里安的力量在她体内,让她可以做出一般人做不到的事情——爱丽丝用手掌抓住了箭矢。   锋利的箭尖刺进她的手掌,让她的手流出血来。她皱了皱眉,将染了血的箭丢到了地上。   她虽然受了伤,可她刚才的这一手给人带来的冲击力远比躲过箭矢更强,菲利克斯伯爵的骑兵们骤然发觉,眼前的女骑士恐怕已非人类。   她驱马向前,逼近了菲利克斯伯爵。   伯爵的马也被气势所摄,向后退了两步。   爱丽丝一直来到他面前,带着笑容问:   “女公爵从遇刺时起,就一直封锁消息,没有让任何人知道她遇刺的具体情况和信息。您究竟是从哪里得知,她遇刺已经二十一天了?”   伯爵本能地感觉到了危险。他拉住缰绳,准备调转马头向后,但已经晚了,爱丽丝伸手抓住了他的缰绳,将他打下马来。   后面的骑兵们想要攻击爱丽丝,又要试图去救伯爵,然而他们害怕马蹄踩伤伯爵,犹豫着不敢上前。爱丽丝一笑,俯下身,拎着伯爵的腰带,像拎一只面口袋似的把他拽上了马背。   “伯爵大人,我以谋害女公爵的罪名逮捕您。” 第108章 那场宴会。   伯爵被横着扔在马背上, 虽然姿势难看,倒是给了后面的骑兵们一点机会。   他们多少猜出爱丽丝不想在这里伤了伯爵的性命,于是放心大胆地往前冲。   此前爱丽丝接箭的那一手,很是造成了一些恐惧, 不过在这种非往前冲不可的情况下, 骑兵们总可以用“巧合”两个字来自我安慰, 再加上骑兵们人多,人数上的优势让骑兵们重新振作起信心, 决意要杀掉爱丽丝,把伯爵抢回来。   爱丽丝无论技巧还是体力都远胜这些骑兵,身上的甲胄也具有很高的防御力, 但她的马上多了伯爵这么个累赘,行动上确实没那么灵活, 未能来得及带着伯爵后退。被从后面赶上来的骑兵迅速包围了。   被这么多人团团围住, 就算是爱丽丝, 大概也做不到毫发无伤地冲出来吧。   她并不畏惧, 将长矛刺向离她最近的骑兵。这个骑兵穿了甲胄,爱丽丝这一击直接让他从马上滚落下去。   她的勇武十分骇人, 让骑兵们的动作稍微停了一停。   这时候, 后面传来贝内特的声音:   “喂!别光顾着看爱丽丝,你们当我们是空气吗了!”   话音刚落, 贝内特就跟肯特一起骑马冲过来,直接把围着爱丽丝的骑兵队冲散了。   无论贝内特还是肯特, 都是足以以一敌多的勇士, 爱丽丝更不用提,但无论怎样的勇武总有极限,在敌我数量悬殊的情况下, 要想获胜一定需要付出些代价。   这时候,有一个人静静出现在了城门外。   他不是士兵,也并非骑士。两方正处在混战之中,完全没人注意到他。   这个人抬头看了看天空。   这日的天气本来格外晴朗,然而就在他抬头时,天空上的云彩聚拢来形成黑云,顷刻间就将原本的烈日完全遮住。天色一下子变暗了。   这种天气的瞬时变化多少会给人带来震动,骑兵们忍不住抬头望去,只见天空已经满是黑云,似乎马上就要下雨了。   这个人唤来了乌云,就向着混战的地方走过去,丝毫不担心自己会被马蹄或者长矛所伤。不知何时,他已经来到了爱丽丝的马前。   此时,爱丽丝正在左支右绌。周围的几个骑兵一直想要趁隙夺回伯爵,敌人离得太近,长矛施展不开,爱丽丝正拔出巨剑,向其中一人头上劈过去,却忽然听见马前有人呼唤她的名字:   “爱丽丝。”   她劈倒一个人,趁隙往那边扫了一眼:   “瑟西里安?”   在她呼唤他名字的时候,天上响起隆隆的雷声。   刹那间,几道闪电接连劈中爱丽丝身旁的骑兵,电光几乎将爱丽丝整个包裹在其中。   伯爵此前已经被爱丽丝劈晕,对他来说,这大概是件幸运的事,如果他看到此时的景象,大概会被吓到失禁吧。   爱丽丝吃惊地看着紫色的电光在眼前闪过,它们如此接近,在她眼前好像明亮的帘幕。   她在其中,毫发无伤。   这样的场景实在太令人惊异,剩下的几个骑兵回过神来,再不敢停留,全部都逃走了。   贝内特和肯特往他们这边望过来。   爱丽丝从马上下来,站在他的对面:   “谢谢你,瑟西里安。”   这场战斗在己方基本没有伤亡的情况下获胜,爱丽丝与贝内特都毫发无伤,只有肯特不小心擦伤了手指,考虑到对方在他们手下折损了二十多人,这点损伤大概可以忽略不计吧。   他们把菲利克斯伯爵带回费伦城,他将在这里为谋刺女公爵的事受审,如果罪名最终成立,他将会被判处斩首之刑。   当菲利克斯伯爵被稳妥地安置在地牢里之后,一切都变得格外顺利。   女公爵在奥莉薇夫人的陪伴下,在众人面前现了身。   她得到了许多欢呼,然后当众宣布,将收养米兰达小姐为义女,将她作为继承人培养。   给西菲利克斯各地贵族的信件都已经寄出,信中详细阐明了女公爵更改继承人的原因,不久,信封如雪片一般从各地飞来,西菲利克斯的贵族们纷纷表示,虽然原本的继承人已经获罪,但他们仍愿意继续为西菲利克斯领效忠。   这意味着米兰达的继承人身份得到了认可。   西菲利克斯领的政治局势,已然悄悄发生了变化。   女公爵在费伦大宅中举行了宴会庆祝,她已经从爱丽丝口中知晓了瑟西里安的身份,特别邀请他也来参加。瑟西里安本来想拒绝,但女公爵请爱丽丝传话,说是有话想要对他说。   瑟西里安同意了。   这场宴会热闹极了,所有领地接近费伦的贵族都来参加,还带上了他们   爱丽丝本该是这场宴会上极为耀眼的嘉宾,如果没有她,这场宴会多半没法举行。但她要承担宴会上的护卫工作,接受侍卫们的报告,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余裕真正沉浸在宴会的欢乐之中。等她忙完的时候,宴会已经过半了。   爱丽丝拿起一杯酒,去找瑟西里安。   瑟西里安人形的面貌出众,很容易被人盯着看,不过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让自己完全不被注意。此时他显然有意躲避人群,爱丽丝在人群里走了几圈,都没有找到。   宴会里有点热,爱丽丝穿着平常穿不习惯的长裙,稍微有点烦躁。   她身上穿的还是三年之前她在王都第一次见女公爵时所穿的的那件裙装,其实她现在已经有足够的钱购买其他衣裙,不过爱丽丝觉得没什么必要,反正没有人会在意女骑士在宴会上穿了什么。   比起三年前,她又长高了些,幸好这条裙子足够宽松,可以把大了一号的爱丽丝安全地塞进去。   她从侍者手中的盘子里拿起一杯酒,咕咚咚地灌下去。然后放下酒杯,往冷僻处去找。当她经过一处露台时,发现瑟西里安恰在其中。   这天晚上夜色正好。   她走过去,站到他身边,与他一起抬头望向月亮:   “殿下同你说什么了?”   “女公爵对我说,她决定要改信。”   “嗯?”爱丽丝有点意外。   “她说比起从未给过她帮助的神明,她更愿意相信一个她曾亲眼见到过的神。她说要举行一场仪式,不过我告诉她,当她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仪式就已经完成了。信仰的更改并不在于仪式,而在于心中如此决定的那一分钟。”   像这样的一个晚上,光是谈些与女公爵有关的事……好像……不太合适。   爱丽丝刚才喝了酒,脸上稍稍有点泛红,晚风吹来时,有些异样的冷。她伸手拍拍面颊,往瑟西里安那边挪了挪。   他似乎觉出她冷,伸手揽住了她。他的身上格外暖和,让爱丽丝轻轻舒了一口气。   “你决定了吗?”他在她耳边问。   “决定什么?”   “你是要和我一起前往绝对理念世界,还是留在此地?”   爱丽丝想起,瑟西里安曾经模模糊糊地提过,将会带她前往那与此间迥然相异的世界。   瑟西里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如果你随我前去,我们将会进入你从未体验的境界,那不是神明与信徒之间的同调,那将是两个相似灵魂的结合,你将在其中体验到的至乐,哪怕分出一百分之一放在人类身上,也会让他们癫狂而死。如果你仍要以人类的形态在那里漫游,我会撷繁星为你制成冠冕,取月光为你制成斗篷,以太阳为你的权杖,你将成为整个位面的女王,一切都要为你俯首。”   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瑟西里安的态度极为诚挚,他提出的建议令人无比心动,任何人好像都没办法抗拒。   不过爱丽丝还是低下了头:   “你还没有实现我的愿望。你毁灭这世界的那一天,我想要在这个位面亲眼看见。”   这一句话让瑟西里安想起,当初他在梦境之中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女孩。当她下定决心要成为他的信徒之时,她满心充盈着强烈的渴望,她希望这杀死了她母亲的世界毁去,   就是这渴望呼唤了他,让他能从梦境之中抽身出来,与她相会。那被称作命运的东西能够影响的并不仅仅只有人类,瑟西里安感谢命运做出这样的安排,让她可以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向着她笑了:   “好。”   他的笑容美丽无比,在月光下显出夺目的光彩。他的美丽让爱丽丝有些目眩神迷,她看着眼前的神明,心中腾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冲动,情不自禁地踮起脚尖,吻了他的嘴唇。   她心中清楚地知道,这一次不是约定的印章了,在接吻时,她闭上了眼睛。   爱丽丝不知道他们吻了多久,在他们相吻之时,她感到他们灵魂相接。这有点像是此前的同调,但又不完全相同,这之中有爱丽丝未曾体验过的欢乐。她觉得自己好像在他的吻中被熔化,与他重铸在了一起。   如果说纯粹理念世界的欢愉要比这强烈千倍,那将会是怎样的体验?爱丽丝无法去想象。   当这一吻完成,两人抬起头来,这才发现——   宴会不知何时已经结束了。 第109章 新的情报。   北地的战事已然接近尾声, 不需要爱丽丝再回去,当庆祝一切顺利的宴会圆满完成,爱丽丝也回归到了她的日常生活之中。根据时间表,再过几天, 她就要随同女公爵从费伦前往云霰城堡。   不过考虑到瑟西里安将一直以人类的形态陪同在她身边, 这种日常生活可能……也没那么普通。   瑟西里安如今看起来已经挺像是人类了, 不过他似乎并不打算特意去了解人类生活之中的细枝末节。所以有时候,会闹出一些让人大吃一惊的事。   比如说, 当他们刚刚回到费伦时,女公爵的管家为瑟西里安在费伦大宅准备了舒适的房间。但瑟西里安表示,他只要和爱丽丝住在一起就行了。   爱丽丝捂住瑟西里安的嘴巴, 对瞪圆了眼睛的女管家说:   “他是在说,他只要住我隔壁就行了。”   女管家挑了挑眉毛, 听从了这种意见, 至于她怎么看待他们俩之间的关系……爱丽丝并不是很清楚, 她也不想知道。   瑟西里安并未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 但也不会逢人便讲。因此在他站在城门口制造出雷暴之前,多数人还是只把他当成人类。但在那之后, 情况就发生了一些变化。   亲眼目睹那一事件的人其实不多, 基本都是些守城的士兵。不过像这样的奇事,在女公爵下令禁止外传之前, 就已经传遍全城。瑟西里安的身份也不胫而走。在那之后,费伦城之中, 有许多人悄悄改变了自己的信仰。   至于女公爵本人改换信仰的事倒是没有很多人知道, 出于政治原因,西菲利克斯领的光明圣殿仍然被保留着,毕竟西菲利克斯还要凭借圣殿维持与王都的良好关系。爱丽丝不当班的时候, 有时候会从那里路过,虽然这座建筑仍然存在,高大巍峨,彩绘玻璃窗总是透着光亮,但爱丽丝总觉得这其中多了一点暮色与死气,与从前大不一样了。   这种变化不仅仅与女公爵和费伦城中的人有关,也和附近村子里的人们有很大关系。   自从女公爵将费伦城附近的罗奈德村赐给爱丽丝之后,她只去过那么一次。不过作为村子的主人,爱丽丝有时候会收到村长的信和他寄过来的钱。在最近的信上,村长讲了村子里的变化,说是在爱丽丝出钱重修了农牧神的古老祭台之后,村中的收益大幅度增长,牧民们也更倾向于直接在牧场边上的祭坛举行各种各样的仪式,即使是最隆重的仪式,也不考虑前往费伦的光明圣殿。附近村子的人见了,也纷纷效仿。   这大概也是光明神殿衰落的缘由之一吧。   村长的信上除了说这件事之外,还提到了一件更重要的事。他说最近女公爵的税务官到村里追讨多年欠下的税金,列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数字。   这些税金之中的一大部分都是在爱丽丝获得土地之前产生的,在罗奈德村被爱丽丝击败的那个雷诺兹,似乎是从来都没有向女公爵纳过税。土地的主人虽然已经改换,但没有缴纳的税金却并不会凭空消失。爱丽丝不仅要缴税,还得加上大笔滞纳金,总之要把这些钱凑齐,大概总要一两年的时间。所以在这段时间内,村里大概是不能给她寄钱了。   爱丽丝最近几年东奔西跑,也算是赚了不少,并不依靠罗奈德村里的土地过活。不过看到村长的信,爱丽丝还是忍不住苦笑起来。   当初女公爵殿下以这些土地为筹码,邀请她到西菲利克斯来,可真是做了一笔好买卖呀。   这些琐琐屑屑的事,要讲起来大概永远也没有尽头。如今爱丽丝既然已经回到了西菲利克斯,对她来说最重要的还是骑士的日常工作,也就是女公爵的护卫和米兰达小姐的剑术课。   考虑到米兰达小姐此后将会一直和女公爵生活在一起,爱丽丝原本以为剑术课将会一直上下去。不过实际上,几天之后,这门课程就不得不结束,因为米兰达小姐在成为了女公爵的继承人之后,必须要跟着女公爵学习处理政务。爱丽丝作为贴身护卫,在这种时候也被要求留在女公爵的书房,学着做一点秘书之类的工作。   这实在不是爱丽丝的专长,不过看着米兰达小姐愁眉苦脸写作业时的模样……爱丽丝还是觉得挺庆幸,毕竟秘书的工作到底还是简单多了。   她做这样的事情越来越顺手,有一天,她在整理新的情报时,看到了埃蒂安的名字。   她的身体止不住打了个颤,猛然想起在她还在北地时曾经听说的事。   她立即拿起情报,细读起来。   女公爵拿到的情报比爱丽丝此前在北地得到的消息要详尽得多。   埃蒂安并未因为当众杀人而被问罪,国王陛下似乎是认可了他“大祭司已被替换”的说法。不仅没有处罚他,而且还将他升为大祭司。当有人对此提出反对的意见时,国王陛下宣称,这是来自于光明神的意志。至于达米安与大祭司面貌相同的事,国王陛下声称,是因为冒名顶替者使用了一些邪术。王室孪生子的秘密,最终还是守护住了,没有为人所知。   这件事之中并不是完全没有疑点,不过在王都,只要没有大祭司的干预,国王陛下的话一向会被无条件地服从。因此埃蒂安披上了大祭司的祭披,成为了这个国家之中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光明祭司,而那柄杀死了达米安的剑,则被安置在王都的圣殿之中,当做是光明神降临的圣物。   爱丽丝很难说清,当她完整地看完这情报时,究竟产生了怎样的一种心情。   达米安与她顶多可以算作是互相利用的关系,称不上什么朋友,达米安的死对她来说并无格外值得哀悼的部分。但埃蒂安从此成为光明大祭司的消息,却让爱丽丝有些恍惚。   仔细想来,这本来就是一件早晚会发生的事。他在几年之内的迅速升迁、他的金发、还有国王陛下对他的宠爱,都预示了他迟早会坐到这个位置上。只是爱丽丝从未仔细想过,当这一天真正来到时,她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看待埃蒂安。   现在与他们初次见面时的情况已经完全不一样,甚至与他们在王都再会时也大不相同了。   一个普通的圣职者可以凭借着一点怜悯,包庇一个选择成为异端的孩子;一个寻常的圣殿副主祭,可以假装没听见一个十七岁佣兵的失言。   但一个代表着光明神说话的大祭司与末日之神的第一个信徒,注定要站在对立的两方,绝对没有和解的可能。从他接受职位成为光明神大祭司的那一刻起,爱丽丝与这位圣职者之间的良好联系,至此大概已经完全宣告终结。他们注定站在截然不同的两方。   他曾经给她的蛋糕,是她童年之中难得一抹亮色,痛苦之中的些许欢乐;那两枚金币,让她有机会成为罗姆的学徒;那件附魔锁子甲,直到现在她还经常穿在身上。   而她现在要与他为敌。   这件事让爱丽丝一整天都有点恍恍惚惚的,等她好不容易结束工作从女公爵的书房出来,看见瑟西里安在门口等她。   两人视线相对,爱丽丝明白,他大概已经知道她为什么烦恼了。   在这种时候,爱丽丝觉得自己需要一个拥抱。   她扑过去抱住了他。   瑟西里安的体温,让爱丽丝纷乱的心绪稍稍平息。不过想到眼前这人差不多可以算是导致眼前这种情况的根源,爱丽丝又不知道该如何看待。   瑟西里安没有安慰她,只是轻轻在她耳边问:   “你知道,只要你想要改变这世界,有些事情注定会发生。当那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你真的能下定决心吗?”   瑟西里安的语气轻柔,似乎在说,就算是放弃也没有关系。不过爱丽丝还不想就此放弃。   到了最终决战之日,如果真的是埃蒂安站在她的对面,她必须要有个决断。如果情况允许,她会尽可能地留下他的性命,但是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   爱丽丝闭上了眼睛。   “没关系的。”她终于这样说。   瑟西里安知道她是以什么样的心情说出了这句话。   他紧紧地抱住了她。   虽然现在说起这样的事,不过那一天实际上还很遥远。爱丽丝原本以为,在此之后,她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得知埃蒂安的消息。毕竟在爱丽丝看到这份情报之后,只要再过几天,她就要跟着女公爵移动到云霰城堡了。   按照通常的习惯,女公爵不会在云霰城堡处理过多政务,爱丽丝也要投入训练之中,大概不会经常待在女公爵的书房。但爱丽丝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她准备前往云霰城堡的前一天,女公爵的案头,又出现了与埃蒂安有关的新情报:   他以光明神大祭司的名义对南方宣战了。 第110章 年轻祭司。……   这是一件大新闻, 但又算不得什么出奇的事,如今国王陛下终于如愿以偿地将佣兵公会握在手中,动手平定一直处在混乱之中的南方是迟早的事。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真正向南方宣战的并非国王陛下, 而是作为大祭司的埃蒂安。通常这就意味着, 发动这场战争的理由并不仅仅出于政治目的, 而是在以光明神的名义之下进行。   这就有点微妙了。   南部虽说一直处在混乱之中,但一直都是崇信光明神的地区。与有着大母神信仰的北地和向来更习惯于朴素简单信仰的西边比起来, 与光明神的关系更加紧密。如今大祭司宣布以光明神的名义发动面向南部的战争,无论怎么说都显得古怪。   女公爵收到的情报里,倒是也写了详尽的理由。宣布发动战争的大祭司埃蒂安声称, 对南部宣战,是出自于光明神的预示。   按照他的说法, 在南方, 英武之神贝尔特契一直在忘乎所以地扩张自己的势力, 肆意挑起战争, 享受战乱带来的祭祀、荣耀与大量信徒,反而让光明神的神迹无法在南部彰显。贝尔特契失却了作为光明眷属神的本分, 玷污了光明神的名字。因此, 新上任的大祭司埃蒂安要贯彻光明神的意志,将南部收归光明神的掌控之下。   这理由算是很冠冕堂皇的, 不过这其中真正的原因,大概还是光明神想要将一切的权力收拢集中, 以便积聚力量对付瑟西里安吧。   就连像爱丽丝这样对政治一窍不通的人也能猜想得到, 当解决了南部的纷争之后,一直以来相对独立的西菲利克斯就会成为目标……他们必须及早做准备。   就在这时,女公爵收到了克罗什侯爵的信。   克罗什侯爵在西菲利克斯北部拥有大片土地, 这让他的权力超过了西菲利克斯的其他贵族领主,几乎可以与菲利克斯女公爵分庭抗礼。投靠他的贵族们被称作克罗什派,在西菲利克斯有着很大的势力。此时他给女公爵写信,显然也是为了商讨此事。   女公爵看过信后,笑了笑:   “老克罗什也开始产生危机感了。”   无论如何,这是一件好事,王都那边的动作,让西菲利克斯空前地团结起来。   女公爵给克罗什侯爵写了回信,第二天,她与她的骑士们一起回到了云霰城堡,开始积极备战。   如果与王都方面的战争无论如何难以避免,西菲利克斯必须是胜利的一方。   与此同时,在王都,埃蒂安正站在桌前,凝视一张南部的地图。   他成为大祭司已经有数月,此时仍在努力适应。大祭司的工作与副主祭的工作大相径庭,一切都需要他从头学起。   副主祭的职位听上去神气,实际上不过是圣殿主祭的助手,一切都不得擅专,必须听从圣殿主祭的命令。一座光明圣殿之中,往往要有七八位副主祭,每当主祭提出什么要求,副主祭们总要拼命努力完成,只求能在主祭心中留下一点印象,好让他们能有机会被推荐出去,坐上主祭的位置。   此前埃蒂安在副主祭的职位上拼命挣扎,好容易得到了一个机会,却没想到自己竟然一下子跳过圣殿主祭的职位,直接成为了大祭司。突然之间,他不再需要讨好任何人,只要他站在这里,所有人都会匍匐在他的脚下。   权力带来的这种魔力,足以使人心醉神迷。如果埃蒂安仅仅是凭借着运气就得到了这一切,或许他会变得忘乎所以。不过埃蒂安不能忘记,他得到这一切,是因为他挥剑斩下了一个人的头颅。   从那个人颈间的血沾在埃蒂安手上的那一瞬间,埃蒂安明白,他已经失去了退路,再也不能回头了。   埃蒂安还能记得起来,在那一天,当那个有着与自己相同金发的头颅飞旋到空中时,那个人的眼睛以一种特别古怪的眼神,紧紧地盯着他不放,翕动嘴唇说了些什么。当时殿堂里很乱,他听不清头颅口中吐出的字眼,他只能看见,最后的最后,它对着他粲然一笑。   之后,那个笑容就凝固在那颗头颅上了。几个月来,埃蒂安常常要想起那假冒大祭司最后的笑容,但却始终未能明了那笑容的含义。   当时的埃蒂安,还不知道他将要面对的究竟是什么。   这件事发生之后又过了半个月,当埃蒂安再次站在众人面前时,他成为了新的大祭司。   从他还是一个普通圣职者的时候,埃蒂安就知道自己或许有机会身居高位,但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居然可以在不满三十岁的年纪里就站在此处。   在这场全新的就职典礼上,埃蒂安从国王陛下手中拿到了小圣殿的钥匙。   当把钥匙交给他的时候,国王陛下也向他露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   “希望你能喜欢这个。”国王陛下以一种极为温柔的口吻低声对他说。那不是典礼上固定的词句,反而更近似于慈父对待爱儿。埃蒂安从他手里接过钥匙,紧张得心脏砰砰直跳。   父亲的认可和大祭司的位置,他一生之中的夙愿,似乎都在这一日里得到了。   小圣殿是大祭司的固定居所,除了现任的大祭司与专为大祭司服务的圣职者们之外,谁也不被允许进入。   ,按前任大祭司的习惯,小圣殿里甚至没有准备日常的办公用品,平常的时候,如果大祭司想要会见圣殿主祭或者与国王见面,他会乘上马车亲自前往。   当埃蒂安用钥匙打开小圣殿的大门时,他发现他来到了一个以前从未想象过的世界。   这座小圣殿由七重院墙重重包围,最外层由不会说话的哑奴把守,确保没有人能把发生在这里面的任何事情,透露给外界知道。   除守门的哑奴以外,小圣殿中所有贴身为大祭司服务的人都是立誓要将终身献给光明神的的圣职者。   与外面圣殿中的圣职者不同,这里的圣职者都是从小就在圣殿中被养大的孩子,经过了精挑细选才送到这里,他们都穿着白色的衣服,面容格外美丽,沉默寡言,只埋头做自己的事,除非大祭司提问,否则绝对不会说多余的话。   埃蒂安隐约觉出,小圣殿里的圣职者们几乎要将他当做光明神本人对待。   当埃蒂安在这里生活了几天之后,他产生了一个有点可怕的想法。   哑奴紧紧地关上门,把世界关在门外。为大祭司服务的圣职者们永远不会把在这里发生的事情说出去。住在这小圣殿中的大祭司,可以依照自己的喜好任意对待圣职者,所有在这里的圣职者,都会将其视为光明神赐下的考验。   在这座小圣殿中,大祭司获得了比国王还要大的权力。国王有时还需要为了名声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出某些表率,但只要关上小圣殿的门,大祭司无论做出怎样可怕的事,都不会被传到世人的耳朵里。   那位冒牌的大祭司,还有前任大祭司、或者再之前的前任,是否曾经在这里做出过会让人类感到可怕的事?即使是身为现任大祭司的埃蒂安,也无法从圣职者们的口中得到答案。不过埃蒂安隐隐约约觉得,有些还不太擅长掩饰自己情绪的年轻圣职者,在得知大祭司换了人时,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   埃蒂安大概可以想象,如果一个人作为大祭司长期生活在这里,很容易就会把自己看成是超越了人类的存在。   他自己未来也会变成这样吗?埃蒂安不知道。   至少目前,他还不是很能适应这种生活,他尽力摆脱大祭司的生活带来的影响,不过有些长久以来形成的规则,即使是大祭司本人也不能轻易更改。   比如说,此时他身上穿着的白色祭披,就是由女信徒们亲手缝制,绣上金线,再呈到他面前来的。这样的祭披从来不会被使用第二次,每次他将它脱下来的时候,都会有专人将它拿去烧毁,以免这白色的祭披落到其他人手里,会被玷污。   前任大祭司似乎每天都会更衣两到三次,不过埃蒂安尽量每日只在夜里睡觉前更衣一次,于是赢得了节俭的美誉。   与那些大祭司需要格外费心的事情比起来,更衣之类的事只是小节而已。   他每日辗转与王宫与王都圣殿之间,一边学习大祭司必须要知道的事情,一边小心地维持住自己的威严。身为一个尚且不满三十岁的圣职者,埃蒂安对政治与军事虽然略有所知,但坐在大祭司的位置上,他的那点可怜的知识,实在是有点不够使了。   他为光明神赐予的圣剑换了好几个地方,想要找一个最合适的位置保存,最终选择将它悬在自己卧室头顶的正上方。   光明神赠他这柄剑,是为了要让他成为扩大光明世界的战士。他将它悬在头顶,就是为了提醒自己,永远也不把这件事忘掉。 第111章 团结一致。   随着女公爵从费伦城移动到云霰城堡, 云霰城堡的晚餐桌再度坐满了骑士。   这是几年以来云霰城堡里人最全的时候,前段时间一直在北地征战的爱丽丝回来之后,十二个骑士坐席终于再度被坐满。   回到云霰城堡的第一天傍晚,爱丽丝早早就来到餐厅, 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时隔几年重新坐回到这张桌子前, 爱丽丝总是要忍不住看向那个离女公爵最近的席位。那原本是菲洛老骑士的座位, 现在则属于骑士阿诺德。这会儿骑士阿诺德还没有来,爱丽丝凝视着那个座位, 老骑士慢慢地喝汤的样子浮现在她的脑海中。   如果女公爵能把这个座位空下来就好了。   当然,骑士阿诺德挺好的,他也有资格坐这个位置。爱丽丝不会因为这种原因对骑士阿诺德产生什么不满, 她只是遗憾而已。   就在这时,骑士阿诺德到了。   爱丽丝收回目光, 不想让阿诺德觉得她是在看他。然而就在这时, 她发现骑士阿诺德并没有坐在那个位置上, 而是走到第二排坐下, 将女公爵手边的那个座位空了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她到底错过了什么?难道在她不在云霰城堡的这段时间里,有什么比骑士阿诺德更有资格坐在女公爵手边的人到这里来了吗?   爱丽丝有点摸不着头脑, 百思不得其解。随着晚餐的时间越来越近, 骑士们陆续到来,爱丽丝发现, 大家都用有点特别的眼神看着她,原本坐在她旁边的大嘴巴霍顿, 在她旁边绕来绕去, 就是不坐下。   爱丽丝转过头去问他:   “怎么啦?”   大嘴巴霍顿脸憋得通红,爱丽丝还从来没见过他这种有话说不出来的样子。   就在这时,女公爵到了。   本来有点喧嚷的餐厅顿时安静下来, 众人都站起来向女公爵行礼,表示敬意。这时,女公爵看见坐在桌子末尾的爱丽丝,对她说道:   “爱丽丝,请坐到我的旁边来。”   爱丽丝吃惊地睁大眼睛。   所以……这个座位是留给她的?   她走过去,余光瞥见大嘴巴霍顿坐在了她刚才坐的位置上。   哦,原来她是占了他的位置。   “早在你还在北地的时候,这个座位就已经给你留下了。”女公爵转过头对她说,“你本来就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骑士,如今也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和资历。在我看来,你实在不该坐在后排。”   爱丽丝向女公爵行了个礼,坐在了女公爵为她指定的位置上。   女公爵向她点了点头,然后看向坐在桌前的其他骑士:   “如今座次稍微靠后的骑士们,请不要沮丧,也不要因此对我产生怨恨。现在正是需要我们团结一心的时候,等到考验到来之时,各位骑士都会有机会展现自己的实力……届时,我将拭目以待。”   骑士们向着女公爵低下头,宣示着自己的忠诚。几十年来,西菲利克斯领从未有过像现在这般团结过,原本分裂的女公爵派与菲利克斯派基本上合二为一,克罗什派向来以克罗什侯爵马首是瞻,如今克罗什侯爵向女公爵来信示好,这让平常很爱捣乱的克罗什派也变得老实起来。   未来将面对的挑战究竟为何还不好说,不过至少,西菲利克斯领内部,已经没有了。   瑟西里安随同爱丽丝一起到了云霰城堡,女公爵为了让他可以名正言顺地留在这里,给他安了一个顾问的名头,发给津贴,并命人为他在城堡主体准备了一个房间。   不过瑟西里安对女公爵说,他宁愿住在兵营里。   原本住在爱丽丝隔壁的肯特骑士,自从整理好了菲洛骑士留给他的那栋房子之后就搬出了兵营,因此,现下爱丽丝隔壁恰有一间空屋,瑟西里安就住到了那里。   既然是顾问,那么总该做些顾问要做的事。所以瑟西里安每天都会在女公爵的办公室里待上两小时,以备女公爵提问。爱丽丝不是很能理解这位神明为什么同意在女公爵手下工作,不过他似乎将这当做是一件格外有趣的事情在做。   “而且这里离你很近。”他这样对爱丽丝说,成功地让她的脸变得有点红。   回到云霰城堡之后,爱丽丝投入了繁重的训练任务之中,不过她并不觉得辛苦,因为她一直以来最讨厌的案牍工作和排护卫班表的工作都被交给了资格最老的普兰骑士。普兰骑士年纪不轻了,很少参与训练,只是偶尔去校场指点一下,不过他经常向女公爵要求工作,女公爵将很大一部分骑士需要处理的案牍工作交给了他。   爱丽丝的工作通常在下午都可以完成,到了晚饭之前,一半都会有一点时间可以与瑟西里安一起散散步,或者干脆走到村子里的酒馆去喝一杯。   虽说瑟西里安变成人形已经有一段时间,但每当与他并肩而行时,爱丽丝总还会有种很奇妙的感觉,好像幻梦终于变成了现实。当爱丽丝与他牵着手的时候,总要回想,当初雷切尔伯爵的地牢之中,她所触碰到的那双手的触感,与他现在的双手是否完全一样呢?   在与世隔绝的云霰城堡,时间的流速似乎总与外界不同。而那些从外界传过来的消息,好像都与这里没什么关系。留在此处,爱丽丝很少再去想与埃蒂安有关的事,不过瑟西里安倒是经常从女公爵的办公室里带来南部最新的战报,时不时跟她提上几句。   最近王师已经与南部一位领主的部队短兵相接打过了一仗。   埃蒂安统帅的王师,是由王畿的士兵与佣兵公会的佣兵们共同组成的。南部的领主们脾气火爆,对他们领地的独立性看得很重,在彼此争斗时绝不留情面,如今面对着王师,也绝对不会轻易服输。因此只是稍微接触,两方就打了起来。   那似乎是很惨烈的一战,佣兵们的尸骨填满了壕沟。亦有许多侥幸未死,却失去了手或脚的佣兵们,唱着凄惨的歌调:   “英武之神贝尔特契,你为什么要抛弃我。”   事情尴尬就尴尬在这儿,埃蒂安打着讨伐贝尔特契的旗号作战,然而他手下的士兵,却大半都是贝尔特契的信徒。据说在开拔到前线之前,大祭司埃蒂安曾为士兵们举行过集体改信的仪式,让他们能够从英武之神的信徒改变成光明神的信徒,事情进行得很匆忙,有些人甚至还没来得及扔掉脖子上挂着的英武之神护身符,战前祈祷的时候甚至还会说错名字,不过不管怎样,到底还是   至于那些拿钱办事的佣兵,没人管他们的死活。光明神不会接纳那些臭烘烘的佣兵作为自己的信徒,也就没必要为他们举行集体改信的仪式。只在公会贴了张告示,让他们自行想办法更改信仰。大部分佣兵都不识字,当然不可能去看告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甚至不知道此次战争真正的讨伐对象就是他们崇拜着的贝尔特契。   女公爵收到的情报上写得很详细,不过瑟西里安并没把佣兵们的惨状完全告诉爱丽丝。虽然如此,只要知道战死的大致人数,爱丽丝就可以想象得到那情形了。她毕竟是作为佣兵打过许多仗,知道那多么残酷。从前佣兵公会还在雷切尔伯爵手上的时候,佣兵们被当做是可以出售之后再回收的商品。不过在这次的战争之中,佣兵们似乎已经完全在被当成是炮灰使用了。   爱丽丝大概能想象得到,王都的那些贵族们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按照埃蒂安与国王陛下许下的愿景,这个国家将统一在光明神的光辉之下,将不会再有大规模的战争发生。在这样的前提下,佣兵公会终有一日将不复存在,当真到了那时,这些人失去了佣兵的身份,就只能成为流民。   他们的存在显然会影响社会的安定,还不如作为炮灰填在现在的战争之中,这样既可以减少军饷的花费,又能解除掉未来的危机,可谓一举两得。   但这实在是太残酷了。   这是埃蒂安做出来的选择吗?还是国王的决定?再或者,是领兵的贵族们的想法?   爱丽丝不敢去想象,这决断究竟出自于冷酷的国王和贵族,还是埃蒂安本人。如果这真是埃蒂安做出的决定……爱丽丝只能说,大概与已经截然不同了。   当他们散步到城堡之下的悬崖边时,瑟西里安很警惕地拉住爱丽丝,跟她一起后退了几步,然后充满敌意地叫了一声:   “你到这里来干什么?”   附近并没有人,爱丽丝莫名其妙地看向瑟西里安,看见他正专注地看向悬崖的上方,于是她也向那边望过去。   曾经见识过绝对理念世界的眼睛,总还是可以看到一点寻常人类看不到的东西。   爱丽丝看到一个穿戴和相貌与圣殿里中神像完全一致的形象,如幽灵般漂浮在半空之中。她吃惊极了,忍不住叫出了那个神明的名字:   “贝尔特契?” 第112章 南部战争。……   那神明似乎没想到自己会被凡人看见。   他有些吃惊地看向爱丽丝, 然后又看向瑟西里安。爱丽丝还从未见过神明露出这样惊讶的表情。   贝尔特契以不赞同的语气对瑟西里安说:   “你居然让一介凡人窥伺神明世界的秘密。”   瑟西里安皱了皱眉:   “如果你来这里就是为了要说这个,我觉得你现在可以走了。”   “别这样。”贝尔特契赶紧说,“您既然愿意赐予您的信徒可以看透一切的明眸,我确实不该多嘴……不过我是有足够的理由到这里来的。”   瑟西里安挑了挑眉:   “光明神的眷属为什么要来找我这不祥的未来之神呢?难道你要对我说, 当初神明们决定要借助人类的祈祷让我一直沉睡下去时, 你并没有在其中表态吗?”   如果换成一个人类, 听到这样的讥讽,恐怕要感到十分惭愧。不过神明并不存在像人类那样的羞耻心, 这位英姿勃勃的英武之神,在听了瑟西里安的话之后,只是笑了一笑:   “当初决意要想办法阻止您醒来的神明之中, 确有我在内。不过当时光明神的光耀如日中天,若您在那时醒来, 只会让世界的秩序再次被打碎。我作为神明, 有责任守护这世界的秩序不被轻易打破。您也是神明, 应当懂得神明们这样做的理由。”   贝尔特契的话显得冠冕堂皇, 如果是对这些光明一系神明不够了解的人,说不定还会觉得这些话听起来很有道理。不过瑟西里安并没有出声, 似乎不想对此作出什么评价。   贝尔特契本人倒是对自己说的话很满意。他稍微停了一停, 随即继续说道:   “我们光明一系的神明,本来都希望我们的主人光明神陛下可以一直统治世界, 永远不变。公平地说,当年的他确有如此的力量。足以照耀四方, 令所有其他的神明臣服。即使经常与他并称的暗夜之神, 也不能让他的光耀减少哪怕一星半点。但如今,我的主人已经昏聩,他带来的光明已经暗淡, 一点垂暮的夕阳已然不足以照耀整片大地,因此我特意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要向您投诚,为您的战士带来不竭的勇气。”   即使是在说着这样的话,贝尔特契依旧显得非常高傲,不过他这模样并不会让他显出神明应有的气度,反而让爱丽丝觉得有点滑稽可笑。   在光明神的几位眷属神之中,除了爱丽丝母亲的守护神弗格娜以外,爱丽丝对贝尔特契的感情最为复杂。从前她差一点就成为了贝尔特契的信徒,不过大概是因为她在念出贝尔特契的祈祷词之前先向瑟西里安请求过帮助,贝尔特契并没有回应她。   这位神明的冷酷与其他神明毫无差别,如果当时不是瑟西里安悄悄进入到贝尔特契的小祈祷室里,悄悄和她说话,指点她去寻找佣兵罗姆,她说不定现在已经死了。   这件事让爱丽丝有点讨厌贝尔特契。   不过……如果不考虑情感的部分,只从利益方面出发,英武之神的投靠可以是非常强大的助力,甚至也可以说,是最为有利的帮助。毕竟贝尔特契的信徒数量很多,又大都是士兵,很适合作战。   光明神居然会将这位有着大量信徒的神明往外推,真是一种不智的行为。难道他真如贝尔特契所说,他已经变得昏聩了吗。   当然,除了光明神已经昏聩以外,还有另一种可能。   贝尔特契一直都是光明神的眷属神之一,他是在光明神诞生之后才诞生的,并不像农牧神那样,可以算作是从上一个时代存留下来的神明。贝尔特契从出生时起,就已经是光明神的眷属,光明神对他极为了解,或许他认为,贝尔特契带来的麻烦已经可以将他带来的好处完全抵消。   不过,就算真的是这样,如果瑟西里安肯接纳贝尔特契的话,总还是能获得一些好处吧。   爱丽丝看向瑟西里安,有些好奇他会怎样选择。   瑟西里安并没有考虑得太久。   “我应该感谢你的支持。”他说,“不过此时此刻,我们这一方已经不需要更多的神明了,所以还是请你直接回去,自己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   原本信心满满的贝尔特契完全没有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回答,神情变得惶恐起来:   “你不该如此。”   “无论如何,你总该考虑到,你还欠我一个人情。”   “在和你的这位信徒对话时,你曾经使用过我的祈祷室。”   “我确实不能否认这个。”瑟西里安的语气缓和了一点,“这样算起来,我确实欠你一点人情。”   “那么,这一点人情,是否足够让我在未来那个没有光明神的世界之中……预约一个位置?”   “如果你还能存活到那时候,不被你现在的主人完全消灭的话,”瑟西里安说,“可以。”   总之,这次会见的结果和贝尔特契最初的想象应该不太一样,不过能得到么一句保证,他似乎也该对此感到满意。贝尔特契的身形隐去,   爱丽丝以一言难尽的表情看向瑟西里安。   “在想什么?”他问。   “我原本以为这家伙既然被称为英武之神,总该更……”爱丽丝想了半天,试图找一个恰当的词,“有骨气一点?”   “你用的是一个形容人类的词。”瑟西里安说,“神明的思维模式与人类不同,他们更直接。几千年来,神明们一直都在互相交易、彼此谋算,相互背叛……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可以被称为感情的东西,在危急的情况下,也不会为向敌人求援而感到羞愧。”   “那么你呢?”   “如果说我能表现出一点类似于人类的感情,我该说,我是从你那里学来的。”他说着,吻了一下爱丽丝的眼睛,“感情这东西很迷人,人类吸引我的地方也正是在这里。”   爱丽丝为瑟西里安突然的行动吃了一惊,好在他们距离守门卫兵还有一段距离,应当没有人看到这情景。如果被人看见的话……爱丽丝还真不知该怎么解释才好。   贝尔特契的特殊行动之后不久,埃蒂安手下的军队就攻下了南部的三座城池。他们砍掉了城主们的脑袋,将领地分割开,赏赐给作战有功的骑士。在一段时间里,每天都有贵族领主丢掉脑袋,而另一些人成为了新的贵族。每天都有三个信使,分早中晚从费伦来到云霰城堡,为女公爵送来最新的情报。   南部的那场仗打得很苦,贝尔特契绝对不肯轻易放下他多年来积累的信仰和领土,鼓动着南部的领主们负隅顽抗。虽然埃蒂安是打着光明神的旗号,有光明神在冥冥之中庇佑,也并不能让战争变得容易一点。   这场仗打打停停,一直持续了五年。   长达五年的战争虽然不至于把整个王国拖垮,也给整个国家的财政带来了非常沉重的负担。如果不是有从南北两方领主们的宝库之中搜罗出来的财宝,国王陛下的国库和光明圣殿之中多年积攒的财富几乎都要被耗空了。   原本属于佣兵公会的佣兵差不多死掉了七成,王畿出身的一般士兵则损耗了差不多三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之下,很难想象国王陛下居然会同意继续打下去。不过仗还是打下去了,一直到整个南方都回到了国王与光明神的统治之下。   自从王畿与南部的战争打响之后,女公爵就没有再到王都去了,按她的话说,如今的王都并不像西菲利克斯这么安全。不过这并不妨碍她源源不断地从王都和南部两方面获得情报,女公爵有着非常可靠的情报源,国王陛下能够看得到的战报,只要过一两天就能摆在她的案头。   不过,说不上从哪一天起,从王都那边送过来的情报就开始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这种变化很难说清,最开始的时候并没那么容易让人意识到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但像女公爵这样的人,时间一久,就能看出其中的差别。   王都的权力中心,似乎正在悄然发生改变。国王陛下虽然还活着,但他的影响力……正在逐渐减小。不说别的,女公爵收到的情报上,提到国王陛下的次数已经越来越少了。   是王储已经开始感到不耐烦,正在想办法扩张自己的势力,还是年轻的新任大祭司借着战争,侵吞了原本属于国王陛下的权力呢?   南部的战报很容易就能获得,反而是王都内部的局势逐渐混沌不明,让人看不清楚。这总让女公爵感到忧心,不知道情况会向着什么方向发展。   不过,随着王都能够控制的区域逐渐变大,未来的局势也愈加明朗。所有人都知道,王都早晚会向西菲利克斯宣战,这一切都只是迟早的问题。   所以,当面向南部的战争终于宣告结束,西部的贵族们都在提醒女公爵:   西菲利克斯花了这么长时间积蓄力量,现在,证明西菲利克斯骑士们实力的时候到了。 第113章 国王末路。……   正如女公爵总是能收到来自王都的消息一样, 来自西菲利克斯的种种情报,也常常要摆在埃蒂安的案头,放在一个显眼的位置上。   他当然知道,西菲利克斯的贵族们正在积极备战。如果情况允许, 他很想给对方一个教训, 不过他不可能同时与两方面作战, 如今也只能看看情报了。   这段时间里,埃蒂安在王宫里给自己准备了一个房间, 有时候跟人商议到太晚,他就直接住在这里。   他将那柄剑挂在小圣殿的床头上方,本意是为了要让自己坚定。但当埃蒂安真的这样做了之后, 他反而很少回去小圣殿住。这当然有一部分是因为他确实非常忙碌,但另一方面, 很多时候他宁可住在一个临时的地方, 也不愿意回去。   埃蒂安说不太清楚他究竟是在逃避些什么, 但他确实不像其他大祭司那么喜欢小圣殿。有的时候, 睡前服侍他的女圣职者垂下眼帘的样子显得过分纯洁和柔顺,会在他心中激起一些残暴的欲望。在此之前,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居然有这一面。在那表现得过分纯洁的女圣职者面前, 他强迫自己忍住想要落荒而逃的心情,此后要求所有在卧室服侍的圣职者全部改换为男性。   究竟是谁曾要求服侍的女圣职者刻意做出这样的表情?埃蒂安尽量不去考虑这些。   从前的许多大祭司们将小圣殿视作可以让灵魂得以休憩的场所, 因此每晚必须回到小圣殿休息,但埃蒂安差不多每个月只回去一次, 他几乎将那当做是一种义务。一方面为了让小圣殿里的圣职者们有点事情做,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回去看一看那一柄剑。   自从那个晚上之后,光明神并没有再出现。这让埃蒂安时常要疑惑那天晚上发生事件的真实性。但那位神明确实是出现过, 并且给他留下这么一柄剑,而他也确实让自己的手上沾了血。埃蒂安有时候会把墙上挂着的剑拿下来,用手拂拭。以确定它的真实性,确定它确实是来自神明的赐予,而非人类可以铸造出来的物件。有时候他甚至会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愿望,希望那柄剑确实是假的,不是真实存在的,这一切只是他本人的幻觉。   但当他的手摸到那柄剑的时候,一切希望都被打破,那柄剑在切切实实地告诉着他,这绝非幻觉。   光明神没有再在他面前出现,或许意味着,他所作的一切完全符合神明的决断。他确实是符合光明神愿望的代言。这多少给了他一些信心。   是的,埃蒂安一直都是个虔诚信徒,许多人在身居高位时,有时候会忘记了自己最初的信仰,不过埃蒂安始终没有改变。他是作为一个光明神信徒被教导长大的,一直都是这样坚定。光明神挑中他的时候,或许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他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为虔诚的光明神信徒。哪怕在他当初隐瞒爱丽丝的时候,他的心中也没有一点对神明的不敬,他深信,保护一个小女孩并不会动摇光明神的世界。   他始终相信,光明会照亮这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而他就是播撒光明的那个人。   看完桌上放着的所有情报,埃蒂安靠在椅背上稍事休息。这一天没有会议,之后的时间可以由他自己支配。埃蒂安想了想,决定去见国王陛下。   此时他就在宫中,想见国王很方便。国王陛下仍然像从前那样,总是坐在他的谒见厅里。不同的是,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要来见他。所以埃蒂安甚至用不着侍从们通传,直接就走进去,轻松愉快地和他打了个招呼:   “早上好,爸爸。”   国王陛下坐在他的王座上,一言不发。   他不是不想说话,一场中风让国王口不能言,很难说这究竟是身体积累到一定程度的自然结果,还是光明神对他与法师们联手的报复。毕竟在他这个年纪……中风还是显得有点早了。   这几年来,国王陛下也有点显老了,金发中夹着些银色的发丝。面容上也有了些许皱纹。从埃蒂安进来的那一刻起,国王的一双眼睛就那么盯着埃蒂安,他的眼神中透出一股阴冷的气氛。   很难说国王的表情究竟出自怎样一种心态。或许他是在嫉恨眼前的人如此年轻且有权势,拥有一切他曾经有过如今却失去的东西,也或者他只是讨厌这个私生子直接叫他爸爸。   埃蒂安并不在意他的目光,甚至有点享受这个,这差不多可以算作是一种报复。报复他从来没有承认过他。虽然在他还没有中风的时候,他总是带着一种欣赏的眼神看着埃蒂安,有时候,那眼神比看着王储的眼神还要温柔。   说到王储,他并不能对埃蒂安造成什么影响,那位与埃蒂安年龄相仿的王储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下,只要国王还没有死,王储就只能继续等待,永远摸不着权力的边。   莉莉埃尔已然踪影全无,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去往何方。这让埃蒂安松了口气。因为如果她仍然留在此地,他实在不知道应该怎样对待她。   光明神将埃蒂安身世的秘密告诉他之后,他一直感到难以置信。在拿到了大祭司的权力时,埃蒂安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去查这件事的真相。他发现光明神说得没错,那个女人确实是他的生母。   莉莉埃尔给予了他生命,从这一点上看,他应该爱她,但她不仅抛弃了他,还是个崇信暗夜之神的法师……如果要考虑这些,或许他应当把她当做是敌人。但他又不可能对她做出什么过分的事。她走了,这样最好,让他省了许多纠结。   在与南方征战的过程中,埃蒂安有时候也会想一想,东边那些属于暗夜之神的区域。他曾经往那边派出过很多探子,指望能获得一些重要的情报。但这似乎并没有用,那些探子被派出去之后,都像是隐没在了暗夜之中,再也回不来了。   只要有光明的地方就会有阴影,这似乎是无可避免之事。埃蒂安最终放弃了了解东部的情况。他觉得自己有能力把光明扩展得更大些,至于那些阴影……留在东边就足够了。   埃蒂安向国王陛下打完招呼,转身又回到了他在宫中的居室。他小的时候,总渴望能和父亲说说话。如今他可以坐在谒见厅里,和他的父亲说多久都行,但他已经感觉到无趣了。   当他回到那房间时,恰好有人给他送来了最新的情报:   西菲利克斯发动了叛乱。   这消息不算出人意料,但比埃蒂安此前以为的要快。如今他的军队还在南部胶着,很难迅速调转过头来对抗西菲利克斯的军队。不过埃蒂安并没有感到慌乱,他脑中已经有了几个方案,相信有光明神的庇佑,他一定可以顺利击败西菲利克斯的军队。   就在埃蒂安考虑着该怎么对付叛军时,西菲利克斯的骑士们已经越过了边境,开始攻打王畿西边的第一座城池。这一次西菲利克斯出兵的目的与前次不同,并不是为了要扩大领土,而是要直接打到王都去,   爱丽丝并不在初次出发的骑士们之中,按照女公爵的说法,她已经是西菲利克斯的两位首席骑士之一,该将立功的机会让给别人一点,否则会引起骑士们的嫉恨。   爱丽丝也就只好跟米兰达小姐一起留在云霰城堡,每天到女公爵的办公室里看战报。   在一开始,光明神并没有为王都方面带来多少优势,西菲利克斯领的军队一转眼就攻下了三座城池,剑锋直指王都。不过,就在西菲利克斯的军队离王都只剩下一百里的时候,他们的势头被国王军挡住,很是损失了一些人手。   在初次的遭遇战之后,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西菲利克斯的骑士们都怀着一定要攻下王都的信念,而那些来自于王都的骑士们也在死命防守。这些骑士并非刚刚从南部调回来的疲兵,而是留守王都的精锐。埃蒂安直接放弃了三座城池,就是为了要在这里将西菲利克斯的兵马挡住。   埃蒂安大主祭向他们下了死命令,绝对不允许西菲利克斯的军队从这里经过。   这样的僵持持续了约有半个月,期间两方短兵相接过几次,都未能将对方打败。西菲利克斯军队的士气渐渐下降了。   考虑到国王军在南方的军队将要折返,对方很快就会得到增援,一直打到王都去似乎变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西菲利克斯的军队中开始出现了一些声音,认为他们应当退回到此前占领的城中,休整之后再继续作战。但所有人都知道,如果他们在这里退回去,可能永远都没办法再打到王都了。   前线的骑士们给女公爵发去战报,希望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   女公爵看过战报之后,转头望向爱丽丝:   “我想现在到了你应该前往的时候了。” 第114章 【大结局】   西菲利克斯的战士们, 在前线已经坚持了快一个月。   西菲利克斯对这场战争的准备非常充分,或许是因为有着农牧神的护佑,西菲利克斯最近连年丰收,储备了大量军粮。充足的后勤保障让前线的士兵们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在战斗本身。   但是打仗这种事, 并不是粮草充足人数多就能取胜的。   在现场负责指挥的是骑士阿诺德。他的性格比较谨慎保守, 不会贪功冒进, 这让他在之前的几次攻城战之中成功地把己方的损失控制到了最小,但也让他一直没法突破敌方的防守。如今敌方的增援已至, 己方的优势下降,在制定进攻计划的同时,阿诺德骑士还要提防着敌军反攻, 不免压力陡增。   在这里驻守的原本就是敌方的精锐,在得到了增援后士气大振。阿诺德骑士在敌方得到增援之后已经策划了一次进攻, 虽然并未丢失己方的阵地, 却也没有讨到便宜。这一关隘是通往王都的必经之路, 如果不能击败此处的守军, 无法前往王都。   如果下一次进攻时还不能攻破这一关隘,只怕军队的士气要下降到无法再作战的程度。   阿诺德骑士向女公爵去信说明情况, 请求增援, 女公爵的回信来得很快,说增援马上就到。   女公爵的这封信多少鼓舞了一些士气, 让前线的士兵们得以重新振作起来。阿诺德策划了新一轮的进攻,准备卡住援军到来的这个节点, 一举赢得胜利。   进攻的号角吹响了。   所有在这里的骑士都明白, 这已是最后一击,他们绝对不能输。   虽然已经下了决心,但不到最后一秒钟, 谁都没法得知这场仗的结果。他们已经与敌人交手数次,明白那绝不是容易对付的对手。两军交战的胜负,往往并不在于哪一方人数更多,有时候两军看上去可能势均力敌,但胜败往往只是一瞬之间的事,谁也说不清楚。   即使是一向比较保守的阿诺德骑士也明白,如果此刻在这里往后退,那么他们就算是全输了,女公爵的筹划和西菲利克斯几年的准备与谋划,都将在这里化为泡影。   无论如何,他们只能继续坚持。只要援军能够及时赶到,这场仗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这一次进攻之中,肯特骑士冲在最前面。   他是在场的骑士之中最年轻的,同时也是最穷的。如果不是因为菲洛骑士还留给他一间房子,他简直可以说是一点财产也没有。在现在这种情况之下,肯特骑士急需多立下一些战功,以便得到女公爵的封赏。   像这样的战争,正是他的机会。   肯特已经足够成熟,积累了许多经验,他也足够年轻,有着年长者不具备的冲劲儿。这位骑士极为英勇,他所到之处,遇到的敌人都要往两边退散,没有人敢与他正面对上,这导致他冲得有点过了头,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冲到了敌军之中,当他想要打马掉头回去的时候,有一位骑士拦住了他的去路。   这骑士的身量很高,比肯特高了一个头还多,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个巨人,再加上他骑着高头大马,看上去更显伟岸。他身上穿着少见的金色铠甲。金色的铠甲反射着阳光,让肯特眼花缭乱,几乎无法看清对手。   若是换一个人,看到这样的敌人,通常还没交手就会心怀恐惧。不过肯特向来无所畏惧,即使遇上体格比自己高大的对手,肯特也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他怒吼一声,手持长矛向着那金甲骑士冲了过去。   肯特冲得很猛,可惜敌手的金甲反射出来的光线影响了他对方位的判断,那骑士完全没把他的这次进攻当做需要认真对待的事,只是稍稍拨转马头,就躲过了肯特的矛尖。肯特见刺不中,赶紧拉住马,丢了长矛,举起剑向对方劈过来,对方反应很快,立即用剑格挡,兵刃相交,剑上的护手几乎贴在一起,两人都在使力,想要在力气上胜过对方。   肯特是一位极有勇气的骑士,可惜体力的差距是勇气弥补不了的。   那金甲骑士的体型比肯特大,力气也并非肯特可以比拟的,对方的力量通过剑刃传过来,几乎要让他窒息。肯特咬紧牙关坚持着,可那兵刃相交之处到底离肯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肯特渐觉力不从心,他知道自己撑不住了,再过几秒钟,就要被人劈成两截。   真不甘心啊。   肯特的脑中已经开始不由自主地浮现起他一生之中值得纪念的画面,只是一双手臂还在坚持着使力,就在这时,肯特忽觉手上一轻。   一瞬间他还以为自己已经失败了,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有一支长矛插在了两人相交的兵刃之间,将对面传来的大部分力量分担了过去。肯特扭过头去看那救了他性命的人,只见那与他同龄的年轻女骑士顶着一头耀目的红发,出现在他的身边。   是爱丽丝!   肯特从来不知道,看见爱丽丝居然是这么令人高兴的一件事。   “谢谢。”他喘着气向爱丽丝道谢,“你救了我一命。”   现在可不是说客套话的时候,爱丽丝甚至无暇往肯特那边看,只是轻快地摇头,将对手的宝剑拨到一旁。她是从云霰城堡一路赶过来的,到了阵前听说肯特陷进敌军之中,就立即赶来援助。如今看来,她来得正是时候。如果再晚一步,肯特准要死在对面那人的剑下。   肯特稍稍向后退了一点,给爱丽丝留出施展的空间。   肯特已经很久没看见过爱丽丝在马上与人作战了,这几年来,她身量又长高了,身体具有男性所不具备的敏捷柔韧,与人相斗时显得格外好看。   她□□的那匹“别扭”,已经到了显得老成持重的年龄,虽然还叫着这个名字,却早已经不像从前那么爱闹别扭,出落成一匹稳重又有经验的战马。她跟它在一起久了,配合特别默契,甚至让肯特觉得有点羡慕。   肯特很想过去帮她的忙,不过他已经发现,自己的能耐实在不足以给她带来多少帮助,说不定还会让她分心。想到这些,肯特只好作罢,决定帮她清理掉周围的敌人,以免她专心对付那个金甲骑士的时候被人偷袭。   此时,还有另一个人也在看着爱丽丝。   他虽然停留在战场中央,却没有穿任何铠甲,看起来十分放松,与整个战场的氛围截然不同。事实上,肯特突然意识到,以这个人为中心的将近一百米内,除了那个金甲骑士以外,附近其实并没有其他敌兵,似乎他动用了什么特殊的能力,让那些敌兵都绕到别的地方去了。   虽然最初见到他的时候,肯特对他的身份有些疑惑,但到了现在,见识过种种奇迹之后,肯特已经知道了眼前的人的确是一位神明。   肯特向瑟西里安打了个招呼:   “想不到您居然也来了,我还以为神明不会参与人类的战争,”   瑟西里安把头转向他,好像刚刚才看见他似的:   “人类的战争归根结底是由神明挑起来的,肯特。不过我到这里来并不是为了要参与战争……我是来看她的。”   瑟西里安向着爱丽丝扬了扬下巴:   “我会一直在这里看着她。”   此时,爱丽丝面对着眼前的金甲骑士,并不感到畏惧。   虽然她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这的确是她有史以来遇到的最危险的敌手。   这种危险感的来由与他庞大的体型无关,爱丽丝曾经对付过不少体型庞大的对手,知道那没什么可怕,她之所以感到紧张,是因为眼前的金甲骑士整体散发出一种……非人感。   给爱丽丝带来这种感觉的,并不是他的全身金色铠甲,爱丽丝遇见过不少武装到牙齿的骑士,但他们都没有给她带来这样的感觉。当爱丽丝接近他时,她感到与其说眼前这骑士是普通的人类,还不如说他更接近神明。   爱丽丝不知道这种感觉究竟从何而来,或许他本来就处于人神之间,也或者是他身上的金甲掩盖了他身上原本属于人类的气息。爱丽丝认为他应当不是神明,硬要猜测的话,爱丽丝想,他大概是接受了光明神力量的信徒。   瑟西里安曾说,光明神不能离开他所在的位面轻易来到此间,但他可以将力量赐予他的信徒。眼前这金色的铠甲似乎就是光明神力量的证明,那位神明似乎特别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无论是铠甲、圣剑、还是王族的金色头发。   “喂!”爱丽丝叫了他一声,“你是光明神的信徒吗?”   穿着金甲的骑士不出声,只是舞动着手中的剑作为回答,他的剑也是金色的,挥舞起来的时候会有炫光晃来晃去,显得很刺眼,让爱丽丝觉得挺讨厌。   “好吧。”她这么对自己说,“我要快点把这家伙打败才行,他晃得我眼睛疼。”   然而,爱丽丝的坐骑“别扭”却不像它的主人那么有勇气。面对着眼前的骑士,“别扭”明显有些不安。   爱丽丝轻轻地拍着它的脖子安抚它,让它稍稍安定下来。“别扭”这么多年来闹过那么多次别扭,到了这时候倒是格外显得争气,在爱丽丝的安抚下渐渐恢复了平静。   在爱丽丝安抚“别扭”的时候,对面的金甲骑士并没有闲着。他抓住这一机会发起进攻,指望趁爱丽丝分心的时候一举将她击败。   他的剑术其实比不上爱丽丝,但凭借着少见的力量和格外锋利的金色宝剑,还是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压迫感。   自从十七岁那年,爱丽丝得到了瑟西里安赐予的力量之后,她就再没遇到过比自己体力更强的敌手,有的时候,她甚至会为自己的力量感到吃惊。但眼前这人在这方面似乎一点也不比她弱,值得她认真对待。   不过爱丽丝对自己的剑术有信心。   她的剑术经过了当世两位大师的指点,早已臻于化境。这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与刻苦训练的结果,并非来自于神明,爱丽丝相信,哪怕是光明神,也无法赐予信徒这样的技术。   她与金甲骑士来回打了几回合,觉得用不了多久就能取得胜利。   事情……真会有这么容易吗?   爱丽丝刚在心里这么嘀咕了一句,就发觉“别扭”似乎快要撑不住了。   两个人骑在马上斗剑,爱丽丝虽然完全可以接得住对方的剑,但从对方的剑上传导过来的力量压在“别扭”的身上,让这匹马比平常多承受了几百斤的压力。事实上,虽然它一直都在忍耐着,但爱丽丝甚至感觉得到,“别扭”的腿都已经开始打颤了。   这到底该怎么办?   在这样的争斗之中,哪怕一丁点失误,也会导致非死即伤的结果。倘若“别扭”在这时候支撑不住跪倒下去,爱丽丝一定会被对面的金甲骑士所杀。   她的额上沁出了汗。   “瑟西里安。”她悄悄在心中呼唤,“快来帮帮我。”   “别担心。”他说,“有我在。”   这声音不是从她身后传过来的,而是如风声吹过她的耳畔,就像他还未曾醒来,没有获得这与人类相同的躯壳那时一样。当他的话音落下时,爱丽丝觉得她骑着的马似乎发生了一点变化。   她迅速往下看了一眼,发现此时她骑着的并非“别扭”,而是瑟西里安曾经变化成的黑色骏马。   “别吃惊。”瑟西里安的声音又说,“我借用了你的‘别扭’的躯壳,等我们赢了之后,它还会回来的。”   这是瑟西里安醒来之后,第一次以马的形态出现。爱丽丝有点吃惊,但更多地应该说是感到惊喜。她知道瑟西里安不是很喜欢变马,但这种变化往往会让她感到与他更加接近,毕竟,战马是骑士最好的伙伴。   有了瑟西里安的帮助,爱丽丝很快将那金甲骑士逼到了绝境。爱丽丝知道,只需要再挥一次剑,她就能把他击败。   然而就在此刻,骑士的金甲突然发出刺眼的光芒,灼痛了爱丽丝的双眼。   爱丽丝吃了一惊,下意识地用手臂挡了挡眼睛,如果不是瑟西里安见势不好迅速后退,她准要被那骑士砍成两截。   “别慌。”瑟西里安的声音再次响起,“你能打败他的,你有这个实力。就算他能借助光明神的力量也不要紧,有我在你身边,你不用担心任何神明。”   瑟西里安的力量与他的话语一同涌入了爱丽丝的身体之中,她能感觉得到,她的心与他紧紧相连。   同调再次发生了,但这不只是同调。爱丽丝感觉到力量盈满身躯,体验到前所未有的……自由。   爱丽丝获得的,似乎不仅仅是瑟西里安的力量,在这种交流之中,她好像获得了神明的感官,她的头脑前所未有地清醒,眼睛无比明亮,她觉得自己可以让山峦碎裂,河流改道,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再能限制她,甚至包括她自己的躯壳。爱丽丝相信,如果她愿意的话,此时她甚至可以飞起来。   当她看向她的敌手时,那金甲放出的光芒不再能刺痛她,那骑士的行动在她眼前仿佛慢动作回放。   她不需要借助外物,她也不需要召唤雷霆,她就是雷霆本身,当她的剑与金甲骑士的剑相碰时,两柄剑撞击在一起,发出巨大的响声,仿佛发生了一场爆炸。两把剑相撞的地方闪耀着电光,几乎要令人暂时目盲。   没有人能旁观这场战斗,这一次的对决本来应该发生在天上而非人间,但爱丽丝能透过光线看清楚他的动作,她发现她的敌手此时也增长了力量,或许他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召唤了光明神,请神明赐予了他新的力量。但无论光明神给予他多少力量都没有用,他毕竟只是肉体凡胎,而此时此刻,爱丽丝已然与神明合为一体,她就是神明本身。   这场对决应该要结束了。   金甲骑士的铠甲上没有缝隙,但头盔与身甲是独立的两件,并没有合为一体。瑟西里安早就注意到这点,轻轻地提醒着爱丽丝:   “砍掉他的脑袋。”   爱丽丝听了瑟西里安的建议,看准了位置,挥剑斩下去。   金甲骑士的头颅被直接斩落。   瑟西里安载着爱丽丝从他身侧跑过去,发出一声庆祝胜利的嘶鸣,爱丽丝感到身下的马匹再度发生变化,低头看见它已然变回了她的“别扭”。   她一笑,转过头去看人形的瑟西里安。那骑在马上的神明仿佛刚刚睡醒似的,抬起头来,与她对望。   就在这时,那失去了头颅的骑士提着剑纵马向她冲过来。   爱丽丝完全没有提防,瑟西里安比她反应快得多,立即过去挡在了她的身前:   “小心!”   没有头的骑士挥剑砍向瑟西里安,瑟西里安提起手臂抵挡,骑士的剑深深地砍进了他的胳膊,而爱丽丝看准机会,提剑穿透金甲,刺穿了那无头骑士的胸膛。   说来也是不可思议,此前在战斗时完全无法砍动的金甲此时竟被轻易刺穿。或许因为它砍向瑟西里安的那一剑已经耗费了它全部的力量。爱丽丝眼看着无头骑士的身体丧失了最后的活力,倒在了地上,来自于光明神的力量消失了,他身上的金甲也变得暗淡,看起来好像生了锈的铜。   爱丽丝转头去看瑟西里安的胳膊。   骑士的剑在瑟西里安的胳膊上留下一大道焦黑的伤痕,这痕迹不像是刀剑能造成的,反而好像烧伤,看起来很可怕。   爱丽丝曾亲眼看见他操纵闪电,难以想象他居然会被剑所伤。瑟西里安却好像全不在意,只是笑了笑:   “不要紧,这是神明更替的代价。”   就在爱丽丝与金甲骑士相斗的这段时间里,西菲利克斯军突破了防线,冲散了敌方的队伍。敌军终于溃败,四散而逃。爱丽丝策马跟着军队一起追逐着残兵,心中的喜悦溢于言表:   他们赢了!   占领了这个关隘,下一步就是挺进王都。爱丽丝明白,她的愿望终于要实现了。   两日之后,西菲利克斯的军队抵达了王都。   王都城门紧闭,守备森严,易守难攻。不过当爱丽丝到达此处时,从东边来的一队法师也来到了王城之下。他们的使者向爱丽丝呈上塔主塔勒斯大法师的信件,向她表明,他们是带着专门用来攻城的大型魔法阵,前来帮忙的。   “大法师怎么知道我们要攻城?”爱丽丝吃惊地问。   “法师自有法师们的消息渠道。”使者这样说着,向她微笑。   信件上面盖着塔勒斯大法师的印章,看起来完全没有问题。爱丽丝也就接受了法师们的好意。不过她提出,在正式开始攻城之前,她要先到城门前面看一看。   一队士兵陪着她来到了城墙之前。出于安全考虑,她没有穿能够标识身份的铠甲,而是披上了斗篷,遮住她那一头标志性的红发。爱丽丝她向城墙上望的时候,她看到城墙上的雉堞后面站了一个人,爱丽丝看见他那金色的发丝,随即认出了他。   与此同时,一阵风吹掉了爱丽丝斗篷上的兜帽。   站在城墙上的埃蒂安也看见了她。   他们两人目光相对,彼此都没有说话。在眼前的场景下,昔日的相识仿佛已是上个世纪发生的事,两个人站在相对的立场上,曾经的恩惠都可略去不提,就算是提起,也只能徒增尴尬。   说不上是想要打个招呼,还是仅仅出于某种已经没必要了的礼貌,埃蒂安向她点了点头。   埃蒂安没有等她做出什么反应,或者说,他并不想要看她的回复,他只是孤身走下城楼,回到了王城之中。   谁能想得到,当初他向波兹塔城的圣殿主祭隐瞒这女孩的事,救了她的性命,然而如今她却站在他的对立面,准备要倾覆整个国家。这样的事情实在令人难以想象,如果提前说出来,谁都不会相信。如果他当初就知道这些,他到底还会不会救她?   这样的问题只在埃蒂安脑海中停留了一瞬间。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这种推想本身毫无意义。就算一切真能重来一遍,埃蒂安恐怕还是不会做出别的选择,如果他的神需要靠着杀死一个小女孩来保全自己的位置,那么他就不配被人崇信。   埃蒂安至今也不知道,如果把这个问题摆在光明神的面前,那位神明究竟会如何选择。从前他曾经很确信,但现在……他也已经说不大准。   埃蒂安心里很乱,他走到马车旁边,踏上了踏板。一个骑士跑来向他询问守城时要采取的策略,他没说话,只是摆了摆手。   埃蒂安名义上还是这些军队的指挥官,但事到如今,他还能指挥些什么呢?有法师们在一旁襄助,就算王都的城池固若金汤,他也坚持不了多久。这座城池迟早会被攻破,光明神的信仰终将消失。   这件事,他在前一天晚上就知道了。   那时他手持圣剑,跪在小圣殿的祈祷室里向光明神祈祷,心中始终怀着最后一丝希望。他不要求更多帮助,只求光明神能够给与他一些启示,哪怕暗示也行。然而神明始终没有显现。   埃蒂安跪在这里,问出了与另一个世界的神子在献身之前曾经说过的话:   “我的神,你为什么抛弃我?”   这句子里充满痛苦,而光明神却并没有作答,好像他只是一尊无生命的石雕,并非真正的神明。   凝视着那雕塑的面孔,埃蒂安突然意识到,太晚了。   太晚了,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当他意识到这些的时候,无论做什么都已经不再有意义。光明神信仰的衰败并不是从现在才开始的,这件事早在十年前、甚至更早之前就已经有所显现,只是那迟钝的神明对此竟毫无觉察。   如果他比现在年长十岁,在十年之前成为大祭司,或许还有机会力挽狂澜。但现在这个世界已经与当初全然不同,他已然不再有机会。   在显现之时,光明神说埃蒂安是战士,但他自己知道他不是。他从少年时起就注定了要做一个圣职者,拿剑并不是他的专长。他第一次拿剑的时候就杀死了那个假冒的大祭司,他从来不知道,夺去一个人的性命竟会如此简单。那让他做了好几个月的噩梦。   在那之后,一切都在不断变化,不过几年时光,他的手上已然沾满了鲜血。每当埃蒂安起夜之后在水盆里净手时,他都会从镜子里看到一张写满了苦痛的脸,他曾经试图说服自己,那是必要之恶,但这种话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埃蒂安回到了小圣殿。   服侍他的圣职者捧着雪白的祭披迎上前来要为他更衣,他摇了摇头:   “不必了。”   那圣职者捧着祭披凄惶地站着,露出一张不知所措的脸,每次埃蒂安对他说不必更衣的时候,他都会露出这种表情。好像这是一种惩罚。埃蒂安此前从未在意过这些,此时却对这个人动了怜悯之心:   “你等一等。”   那圣职者向他鞠了一躬,捧着祭披跟在他身后。埃蒂安没有理他,只是命人去将小圣殿所有的门全部打开。   小圣殿有七重围墙,每一重围墙上都有七道门,当守门人奉命将门全部打开时,光明从门外照进来,将整座圣殿照得极为明亮。这座小圣殿自从建成之日起,从未像今日这样明亮过。   小圣殿里的圣职者们吃惊地看向那些开着的门,又看向埃蒂安,埃蒂安站在圆形的殿堂中央,向着他们摆手:   “你们走吧,都走,离开这里,不要再回来了。”   圣职者们呆立着,脸上的表情,似乎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埃蒂安没有解释。   他走向浴室。   小圣殿中的浴室是供他一个人专用的,有一个巨大的浴池,里面装满了水,又在其中加入了芬芳的香露。有四位圣职者专门负责保持这里的水温适宜,昼夜不停。他走进去,最后一次在这里沐浴,仔细地洗净了他金色的头发,梳理整齐。   等到埃蒂安赤||裸着从浴室里出来时,小圣殿里已经不剩几个人了。   那个捧着白色祭披的圣职者还站在那里,埃蒂安从他手中接过全新的祭披穿上,那人向他鞠了一躬,也走了。   埃蒂安向四周望了望。   这里的大部分圣职者都已经离开,只有少数几个人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埃蒂安知道,这里面有一些人早就已经疯了。与其说他们是被选来服侍神明的神仆,还不如说只是小圣殿里的一件家具。他们的独立人格早已经被摧毁殆尽,无异于行尸走肉。   埃蒂安有些不合时宜地想,或许他该感谢他的父亲,在他年少时没有直接把他送到这里来。   旋即他又想到,如果他的父亲真把他送来,前任大祭司会通过他的头发颜色猜想到他的身份,而这显然是他父亲想要避免的事……于是那种庆幸的感觉又变得淡了。   如今他的父亲已然瘫痪,口不能言,身体也不能动。虽然坐在最尊贵的位置上,却是始终处在生死之间。看着他的那种样子,埃蒂安甚至会觉得不可思议。当初他渴望这个人的关注,到了不顾一切的程度。然而如今那个人连便溺都不能自主,甚至不如一滩烂泥。每当看到他的时候,埃蒂安都会产生一种虚无感。   他究竟是在这里做什么啊。   小圣殿里没有一点尘埃,埃蒂安一边想着,一边赤着脚,走回到他的卧室。   光明神留下的那柄剑还挂在墙上,就算是神明已经消失,这柄剑却并不会因此消失,只是显得光芒暗淡。埃蒂安将剑从墙上摘下,在剑身上亲吻了两次。   这柄剑上还有达米安的血迹留下来。为着一种纪念,埃蒂安并没有把它擦净。当嘴唇接触到剑身时,埃蒂安隐约尝到了死灵法师的血味。那带着笑的头颅在他眼前浮现,此时此刻,像是在取笑他。   他从前不知道那笑容的含义,现在他知道了。   埃蒂安挥剑斩向旁边的烛台,这柄剑已经钝了,没法将烛台斩断,只是将它击翻在地。蜡烛的火瞬间点燃了床幔,埃蒂安看着那火光,一动不动。   大火烧起来了,熊熊燃烧的火焰如红色的不死鸟,落在他的手臂上,正如他十七岁时,光明曾经化作白鸽落在他的肩头。   那时他还与任何罪恶都没有关系,只是单纯地相信着光明神,相信着父亲总有一天会爱他,相信这个世界会变得更好,相信着未来就在他自己的脚下。   那时候他所想的或许并没有错,未来总会变得更好的,只是那更加美好的未来之中,并没有他的存在。   火焰将他完全吞噬了。   就在这时,外面发出轰地一声巨响。   爱丽丝站在巨型魔法阵的中央,十三位大法师站立在她的周围。当巨型魔法阵被催动时,王都的城墙开始摇晃起来。   城墙上的巨石一块块崩落,整座城墙如多米诺骨牌或者小孩玩的积木一样倒下去,还不到十分钟,这原本固若金汤的城池就已完全倒塌。   大法师们吃惊地彼此对望着,完全没想到魔法阵会有这样的力量。但爱丽丝知道这与魔法阵无关。   她爬上石块,往城内望过去,当她站在断壁残垣之上时,爱丽丝看到了远处冲天的火光。   她有点吃惊地往那边看着,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大火熊熊燃烧,好像要烧尽了这世界上一切,将远处的天边都烧成了红色。在火焰之间,隐隐约约还能看出原来的建筑巍峨的影子。   这火焰在诉说着时代的谢幕,似乎也在预示着,一个新的时代将要开始了。   爱丽丝知道她应该组织士兵灭火,然而她自己却怔怔地站在原地没有动,只是看着那火苗一直烧到天上。   这情景壮美而悲哀,爱丽丝凝视着火焰,流出了一滴泪。   这滴泪水被瑟西里安抹干了。   他一直跟在她的身边,没有错过她的一点表情。此时他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了什么东西。当他把那东西拿到爱丽丝面前时,爱丽丝看到,那是一簇红色的酢浆草花。   这小花本来生长在墙脚下,当巨大的石头落下来的时候,它却一点也没被伤到,仍然生机勃勃地开放着。瑟西里安将这朵花夹在了爱丽丝的耳际,轻声说了一句:   “迎接你的新世界吧,我亲爱的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