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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精穿成年代文中小闺女_分节阅读_第154节
小说作者:浣若君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1005 KB   上传时间:2020-07-02 12:37:21

  大街上处处都是摆摊儿的人,地摊儿多的人连路都没法走。

  当然,据说现在贼可多了,拿个小匕首,四处割人裤兜,割女同志小皮包的小流氓成群结队的。

  也是因此,要去逛百货大楼的时候,几兄妹一个牢牢的牵着一个的手,生怕哪个要掉队。

  陈月牙其实没怎么想逛百货商场,她准备在北京的周边看看,看有没有正准备转手的服装厂,把它盘下来。

  然后在北京做个服装厂,到时候清水县的直接交给邓翠莲打理。

  而她自己,就可以在北京赚更多的钱了。

  所以,她是想去百货大楼找盛成,聊聊这事儿。

  不过超生今天一门心思,只想要一件漂亮的小裙裙。

  所以为了陪闺女买裙裙,陈月牙得陪着几个小崽崽,把百货大楼逛个遍。

  “那件红色的好看,荷叶边儿的领子,超生穿着肯定像颗大西红柿。”二斌看见一件,忍不住说。

  三炮瞅了一眼:“不好看,我觉得绿色的才好看,超生穿着,肯定像颗大黄瓜!”

  这叫什么话嘛,瞬间,超生就不喜欢了。

  “那件黄色的吧,要超生穿了,肯定像只小鸭子!”贺帅看到一件鹅黄色的裙子,忍不住说。

  超生不想当西红柿,也不想当黄瓜,更不想当小鸭子,转了一大圈儿,都走不动路了,但是一件小裙裙都没看上。

  不过,正逛着呢,她突然看见前面有个小伙子,和一个阿姨边走边聊,正在逛街。

  “小胡叔叔!”超生立刻就跑过去了。

  盛海峰眉头皱了一下,因为他看到一个二十出头,穿着很合身的白衬衣,看起来特别帅气的小伙子转身,笑了。

  而这个小伙子和超生,小帅都特别熟悉,一看就是老熟人。

  “超生?嫂子,小帅?怎么是你们?”胡俊回头一看,直接一把手,把超生给举起来,在百货大楼里转了个圈儿:“小丫头,我给你写了那么多的信,为什么一封都不回我?”

  盛海峰的眉头再皱了一下,因为这个很帅的大哥哥把超生放到地上之后,还伸手,在她鼻尖上刮了刮。

  现在是这样,因为苏爱华对于超生那种盲目的期待,以及超生自己懵懵懂懂,全然没有心机的,小孩子的天真,盛海峰对于任何接近超生的人,都特别警惕。

  怕有人要对超生不利嘛。

  当然,抽空儿,贺帅就得跟盛海峰科普一下,当年的胡俊是如何藏在地道里,然后被他和他爸找出来的。

  同时,盛海峰想起来了:这不是中央台主持儿童节目的那个主持人胡俊?

  一张娃娃脸,长的很帅气,在他的女同学中间可受欢迎了,京市大部分的女孩子都喜欢在晚上六点看电视,就是因为这个胡俊最近一直在主持儿童节目。

  “陈阿姨,我给苏煜说过,让她给超生报个名,到中央台来跟我一起录节目,后来苏煜报的是秦七妹,我好容易答应了,怎么后来学校又说秦七妹不来,换成张福妞了?”胡俊问陈月牙。

  这事儿陈月牙并不知道啊,她回头看超生:“有这事儿?”

  事实上,确实有这事儿。

  胡俊写信到学校,让苏煜选送超生当少儿节目的主持人。

  但是超生不愿意,因为她觉得七妹能唱歌会跳舞,要当了主持人,会比她更优秀,主动爸七妹推荐给苏煜,七妹这才被选送的。

  而张福妞,则是于昨天夜里,突然被学校要求顶替秦七妹来参加的。

  那么好的机会,谁不愿意在电视上露脸,超生居然想都不想就推辞掉啦?

  陈月牙也是一脸的懵,几个哥哥更是,手捂着脸,不忍心看着个小傻瓜蛋子!

  “妈妈,我觉得七妹比我更适合当主持人呀。”超生很认真的说。

  “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节目录出来之后,全国的小朋友们都能从电视机里看到,陈超生,你知不知道你自己错过的是多好的机会?”胡俊伸了手指头,勾着超生的鼻子说。

  “但我不喜欢呀,小胡叔叔,我想让七妹当主持人,她当主持人比我优秀多了,你能不能帮我问问,七妹为什么不能来参加选拔啊?”超生说。

  “可以,我帮你问问吧,你们住在哪儿,晚上我来找你们,再告诉你们原因。现在我得陪我们电视台的同志去买点东西了。”胡俊回头,看了看一直站在自己身后的女同志说。

  “小胡叔叔再见!”超生立刻挥着手说。

  没买到裙子,但今天中午,盛成在全聚德叫了一桌子饭,要请陈月牙和一帮小崽崽们吃顿饭。

  百货大楼当然有饭票,但是,盛成现在确实特别拮据,点菜的时候都不让儿子去点,生怕点多了要超出饭票的预期,得自己掏钱来贴补。

  不过,就算是盛成的最低标准,在超生兄妹这儿,已经是大开眼界了。

  一整只的烤鸭,烤的金黄油亮,当着面儿片,除了可以蘸甜面酱,还可以蘸白糖,这种吃法,超生原来可从来没吃过。

  盛成不像苏爱华,非得让儿子在超生面前刷存在感。

  所以盛海峰觉得自在得多,专门从服务员同志那儿要了点蕃茄酱来,还给超生兄妹展示了一下用烤鸭蘸蕃茄酱。

  这种酸酸甜甜的吃法,深得超生的心,蘸着蕃茄酱,她吃了好几大块烤鸭。

  而陈月牙呢,则敏锐的发现,盛成跟自己第一次见的时候,差别大了很多。

  就比如说,头一次她去医院看望苏爱华,差点踩到脏东西,盛成伸手就会来扶她,表现的特别随和,亲和。

  但现在他坐的可远了,端端正正,脸上的褶子里都是一股子冷冷的,让人难以靠近的戒备感。

  “盛书记,我想在北京盘个服装厂,您应该对北京的行情比较了解,有没有这样的厂子?”陈月牙问。

  盛成想了想,摇头说:“没有!”

  就这么简单,然后就一句话都问不出来了?

  当然,陈月牙可不知道,对于盛成来说这两年有多难熬,曾经捧起来的那帮女同志,要么是想搞他,要么是想嫁给他,总之,真正把在商场里整下属的手段放在他身上,那简直九死一生。

  从此,盛成深切的了解了一点,惹谁都不要惹女人。

  从那以后,盛成对除了妻子之外,所有的女同志,都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决不会表露出对谁太亲近来。

  这种冷漠和距离感,甚至让大家觉得,他可能有种强烈的大男子主义。

  “盛伯伯,我妈妈的衣服做的很漂亮哟!”超生立刻说。

  对着超生,盛成当然再高冷,眼角也是笑眯眯的:“小丫头,京市是咱们全国的首都,不论是服装厂还是布料厂,全是国营的,当然,私人也可以做,但是城里头没有可以买卖的土地,只有让国家批土地,工厂,但是要在首都批一个服装厂,根本不可能,因为咱们首都的城市规划里就没有服装产业。”

  一张嘴就是专业,这点倒是让陈月牙很是佩服。

  “但是我的服装厂今年第一个季度卖了12万,可我想把它做大一点,现在该怎么办呢,我们清水县的交通太不方便了。”陈月牙觉得,盛成虽然一直跟她保持距离,但是,说的话很诚恳,她也就和盘托出。

  “12万?”这个百货大楼的党委书记都被惊呆了:“你这一个季度赚的,比我爱人还多。”

  陈月牙也不谦虚:“我还想让我的厂子发展的更大一点。”

  “一个能卖12万的厂子,还搬什么地方?”盛成顿了一会儿,突然说:“我们家隔壁的老林,是咱们城市规划局的局长,从望京到北京,有一条规划中的公路,要是那条公路修通,望京到北京只需要一个小时,要不你再等等,最近规划中的道路比较多,这条路的设计图马上就能批下来,我一直在努力。”

  “所以,您的意思是我就甭搬厂子,等着公路修通?”陈月牙说。

  盛成当然是这个意思,但是他想了一会儿,突然说:“对了,你们这几天住在我们家,让孩子们声音尽量小一点儿,老林两口子没孩子,养了两条狗,一只猫,最近还都在闹病,他最不喜欢的,就是孩子们吵吵的声音,我最近正在跟他谈这事儿,要是你们在隔壁一吵,那人脾气不好,就不愿意见我了。”

  还有人讨厌孩子们的吵吵声?

  陈月牙只好跟贺帅兄弟说:“一会儿回了你盛哥哥家,可记得声音千万要小一点儿。”

  都已经吃饱喝足了,几个崽崽当然答的可认真了。

  三炮最干脆:“妈妈,我已经吃饱了,你可以装个拉琏,把我的嘴巴拉起来,再上个锁呀。”

  盛成还得回去上班,摸了摸三炮的脑袋,这小家伙嗓门儿最大,要吵到隔壁老林,老林准得火冒三丈。

  还好他有觉悟。

  下午又在盛海峰的带领下,去另一个商场逛了一圈,当然,超生依然没有挑选到可心的小裙子。

  赶晚儿,苏爱华赶早回来,要在家里做饭,大家就该回家了。

  挤上公交车,满车的花裙子和西装皮鞋中,陈月牙突然就很愁怅一点:“超生,你跟妈妈说说,你到底长大了想干嘛呀?”

  画的画儿都能拿出去卖了,她是想画就画,不想画的时候,谁逼她都没用。

  胡俊当主持人了,肯定是因为私下的关系,想让她到电视台录节目,当主持人,可她把机会就那么让给秦七妹了,而且全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这小丫头,她的兴趣和爱好到底在哪儿呢?

  “妈妈,我悄悄告诉你,我小时候开动物园,长大了,我要当个……兽医。”超生在妈妈身边说。

  当兽医?

  这个理想也太……出乎意料了吧?

  “你不相信?我可以替小动物治病哒,不信你看着哟!”贺笙笙同学于此,信心满满!

第124章 124

  盛爸爸和贺爸爸一样, 都是加班的命。

  苏妈妈自己当老板, 就不需要加班, 可以想休息就休息。

  陈月牙只当闺女是闹着玩儿,当然不相信她会给小动物治病, 进了门,见苏爱华正在厨房里忙碌着, 叮嘱几个孩子不要乱吵吵,就让他们自己玩儿去了,她自己, 当然得给苏爱华帮点忙去。

  小帅到了盛哥哥家,唯一愿意干的事儿就是读书,坐在盛海峰的书房里,书读了一本又一本。

  二斌和三炮上回来的时候, 串了两条胡同,这一回觉得自己还能再走远点儿, 问妈妈要了五毛钱,串胡同儿去了。

  超生一个人也悄悄跑了出去, 只剩下苏爱华和陈月牙在厨房里摘菜, 聊天儿。

  于是院子里挺安静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来说,过分的安静,就预示着绝对会有大事儿发生。

  盛海峰跟贺帅看了会儿书,只听他妈一声惊呼,出来一看, 超生怀里抱着一只跟她自己差不多长,五彩斑斓的大花猫。

  猫这东西,你一拉,它就变长,你一揉,它又是个圆滚滚。

  “这是隔壁林局长家的猫吧,贺笙笙,你怎么把它抱来了?”苏爱华正在给孩子们削水果,丢了水果刀说。

  超生还什么都不知道呢:“我要给它医病,它生病啦。”

  “听我的话,把它送回去,我一会儿给你们做水果沙拉吃!”盛家,可是在八十年代就能吃从国外进口的大虾和各种海鲜,以及牛排的人家,从来不缺好东西。

  “我不要沙拉,猫猫肚子里有虫虫,得吃药药。”超生抱着大橘猫说。

  苏爱华不是不疼超生,但毕竟隔壁的林局长俩口子一直没孩子,脾气实在有点可恶,而她呢,为了望京的那条公路能早点被批下来,确实最近不敢惹隔壁,所以她正色说:“不行,哪怕猫立刻要死了,也得给送过去,隔壁那家人咱不能惹。”

  超生对于小动物的疼爱是天生的,而且,是妈妈问她能不能给小动物治病,超生才把这只大橘猫给抱回来的,为什么要让她送走啊?

  不过,妈妈还没说话,小盛哥哥说话了:“妈,贺笙笙既然已经抱来了,她说能治,就听听她怎么说的吧,干嘛那么着急,你吓到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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