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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车_分节阅读_第291节
小说作者:堂前雁   小说类别:惊悚悬疑   内容大小:1.43 MB   上传时间:2015-12-24 23:02:23

我笑着说:不会是看到了母驴撒尿吧。

马夫说:哪里啊,我当时看到的情景,说出来都没人信,左邻右舍都说我是在做梦。但我绝对是千真万确看到了。

我说:你看到了什么?你倒是说啊。

“我看到有十几个黑衣人。围绕着那两个人打斗,我一直觉得那两个人不是平常人,你想啊,寻常人哪里会住在山中?是吧。他们打斗的时候,手里拿的兵器竟然会发光,而且这帮人能够随意腾空,那十几个黑衣人当中,有一个会弹琴的女子,怪怪,她这一拨琴弦啊,小河里的水都能瞬间结冰。”

马夫刚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失声说道:那座山现在在哪?

我打断了马夫的话,不让他往下说一个字了。马夫愣了愣。说:离这里不远,怎么了?

“带我去!就先在!价钱我给你双倍的!”说话时。我又从兜里掏出一个三两的碎银子,扔给马夫的时候,说:诺,这是额外赏你的。

有钱好办事,任何时代都是这样。

马夫得了钱,高兴的说:得嘞,那我就带您走一趟。

刚开始马夫说的时候,我以为那一男一女可能是跟铁塔苏桢比较像,但不一定是他们。但马夫后来说到有人刺杀他们的时候,包括那个会弹琴的女子。能让河水变成冰晶的本事,这绝对就是雨化冰了。

现在想想,鬼王和文刀凌云肯定不是一伙的,那么雨化冰最初作为鬼王的手下,后来又投奔到了文刀凌云的手下,很有可能就是在云南西双版纳原始森林里,鬼王亲自指点着我,让我杀了杀了其中一个,打伤其中两个。所以,雨化冰叛变了。

至于雨化冰喊文刀凌云为父亲,或许是干爹吧。

从古代走过来的人,都喜欢认干爹,认义女。如今这个二十一世纪,也有很多女孩喜欢认干爹。当然也有很多有钱的大款喜欢认干女儿。不过交往方式可能跟古代的有很大不同,大家都懂的。

在路上,我一直发呆,心想:我来到了这个时代,铁塔和苏桢肯定也来到了这个时代,但是,文刀凌云的竟然也有本事让他的手下来到这个时代?

他是怎么做到的?

扭转时空,得有鬼眼力量。要不就得利用七星魔书当中的第一卷里记载的本事。难不成,文刀凌云打败了鬼王,擒住了他,逼迫他用第一卷魔书里的本事,让他的属下也来到这个时代,然后杀掉我们?

事情变得有些复杂了,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觉得这一票,一定不能让梅花跟我一起,太危险了。

让梅花赶紧找个如意郎君嫁了,哪怕过个平平凡凡的生活也是极好的,总比跟着我出生入死要强很多。

现在我有些后悔在这七年里教梅花功夫了,也就是我教了她功夫,所以她能在那天晚上偷听我和叶之燃的对话,如果她不会轻功,不会任何功夫的话,她是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的。

赶到马夫所说的那座山头之时,已经是三天后的事情了,这座山还不算荒凉,整座山上都被植被所覆盖,绿意盎然,很适合住在这里养生。

下车的时候,马夫说:诺,就是这座山头了,他们居住的地方可能还在,我带你们看看去。

这里的小村子几乎都没人了,我们带了点干粮,这就上了山。此山不高,一个时辰之后我就看到了两处茅草屋。

走过去先进第一间查看了一下,这一间里的摆设极为简陋,可以说除了一张木板之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第二间还好一点,有个桌子,还有个油灯座,在桌子的边上我还找到了一根生锈的绣花针,但这屋子里最为怪异。因为这间屋子中,任何摆设都很精致,唯独没有床。

代替床的只是一张木椅子,木椅子上还铺着两块破布,当然,现在是破布,往前推几年,那肯定就是崭新的布条。

马夫说:你看啊,那一张床上,两个人肯定是睡不下的,我也纳闷他们居住的地方这么怪。

我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苏桢晚上睡觉的时候,只要变成猫,就说明她提高了自己的注意力,警惕性很强。在觉得有人要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她是不会变成人去睡觉的。

猫的反应有多快,基本上养过猫的人都知道,这也是苏桢最为警觉的一点。

没有错了,这肯定是铁塔和苏桢曾经住过的地方,两个茅草屋离的不远,大概就是十米左右的范围,能够在遇到危险时,迅速联络对方。

而那个能让河水变成冰晶的人,定是雨化冰了。

也不知道如今在二十一世纪中,那百余名武神究竟下落如何。

哎,早知道让聋子和瞎子也带一并带过来,这两位奇人异士,定能助我完成大业。

我问马夫:这事发生在哪一年?

马夫想了想,说:永乐八年。

我算了一下,永乐八年正是十年前,而我是七年前来到的这个时代,这么一算的话,也就是说铁塔和苏桢到来的日期,竟然比我早了三年?

他俩提前三年就到了这里,而我在这三年之中,又去了哪里?

我那个天啊,扭转时空之时,仅仅是那一两秒之差,就能相差三年?这也太夸张了吧?

我们是一起传送穿越的,出发点是相同的,但他俩比我早到三年,又可以理解为我晚到三年,难不成是鬼眼知道我如果跟他们处于一个时间段来到这里,很容易遭到追杀,所以暗自改掉了我来到这里的时间?

这个问题,我弄不明白,索性也不去多想了。低央布弟。

我说:行了,没事了,咱们现在回京城。

临走之时,没人注意到一个细节,我把墙壁上挂着的一幅画给取走了。

这茅草屋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山水图,是谁画的我也不知道,反正在这个年代的画作,那基本上都是纯手工画作。

我之所以取走这幅画,是因为我很肯定,这幅画是后来有人挂上去的。在茅草屋里临出来的时候,我当时也没在意,就随便伸手翻了一下这幅画,却发现这幅画后边的墙壁上,竟然也有一层厚厚的灰尘,看灰尘的积累程度,就一定说明这幅画不是房子建成就挂好的,而是后来挂上去的。

那么,这荒无人烟的山上,谁会来到这里并且挂上一幅画呢?

很简单,铁塔和苏桢后来肯定回来过,而他们挂上这幅画,肯定也有一定的意图,指不定就是为了传递某些消息。

至于别人,我想不到他们折返到这里,再挂上一幅画究竟能有什么目的。

上了马车的时候,见我手里展开了一副破旧的,沾满了尘土的画作,梅花问我:公子,你从哪里得到的这幅画卷?

我一愣,说:就刚才第二间的茅草屋啊,你没进去看,所以你不知道。

梅花说:这画卷是山中雪景图,但肯定不是真迹,只不过这画卷跟真正的山中雪景图好像有所不同。

我问:哪里不同?

梅花皱着眉头说:公子手里这幅山中雪景图,上边好像多了……八种东西。

“哪八种?快告诉我。”

第479章 八月十五,诛杀千户

梅花朝着马夫看了一眼,确定马夫没有偷听,这才指着画卷,小声对我说:公子你看,山脚下这个位置,多了一个玉如意。

我仔细看。那个玉如意大概只有小拇指甲盖大小,不低着头细看,是不会注意到的。

那个玉如意的头部,镶嵌了许多的珍珠宝石,就连莲藕一样,而且整体造型确实是玉如意。

梅花又说:公子你看,在山巅上,放着一块金元宝。

那金元宝更小,只有刚才玉如意的一半左右,但即便这么小,也仍然画的是有模有样。

我说:其余几样也都在这山中吗?

梅花嗯了一声。说:其余六中东西。分别是,铜钱串,刀币,银票,玉石,虎符,官印。

我说:你仔细找找,看看这幅山中雪景图中,除了多出这八种宝物之外,还有没有多出别的东西。

在我小时候,上学之时,我记得很清楚,我们那个学校的墙壁上。用白漆写着一行大字:知识改变命运。

当时我不懂,后来长大了。参加工作之后才慢慢发现,知识真的能够改变命运,这一刻我暗自庆幸在梅花小时候,我请了一位私塾老师专门教她功课文化,琴棋书画也都精通一点,没想到,在这完全没想到的时间段,竟然发挥了用场。

所谓的山中雪景图,我根本就没听说过,也根本没见过。如果不是梅花看到图中异象,或许我还真不会在意。

看了许久之后,梅花摇头,说:虽然我没见过真正的山中雪景图,但是我在私塾中看过赝品山中雪景图,此图与流传于世的山中雪景图相比,只多了这八种东西。

我重新将目光放在了图中,此图里,这八种宝物分别散落在山中,最下方的玉如意,放置在山脚下,最上方的金元宝,放置在山巅。

从上到下,分别是金元宝,虎符,官印,铜钱串,刀币,银票,玉石,玉如意。如果按照价值来排列的话,那肯定就是不对的。

我想全天下的宝物加在一起,也比不上虎符吧?虎符乃调兵遣将之用,一半皇帝执掌,另一半由兵马大元帅执掌,此物才是顶级宝物。

其次就是官印,可这两样东西竟然都排在了金元宝的后边,这就让人想不明白了。

我收起了画卷,说:暂时不管了,回到京城再研究吧。

半个多月之后,我们顺利回到了京城,我付了马夫双倍的价钱之后,径直就朝着我和叶之燃约定的地方赶去。

到了那棵树下之时,我朝着四面八方查探,确定没人跟踪我的时候,这才快速的伸手去摸那个树洞,果不其然,这一个月过去了,我从树洞里摸索出了一个锦囊。

锦囊是为了防止老鼠或者虫子啃坏里边的信件,因为这锦囊上的大部分材料都是金丝银线,很是昂贵。

打开锦囊,从里边摸出一张纸条,上边写着:千户大人命我等兄弟前往涿州做事,一个月后,定能赶回。

我一看,正好啊,现在时间也就刚刚过去一个月而已,我掏出木炭笔,这是我自己制作的,用起来很方便,不用墨水,但缺点是一次性写不出太多的字。

我回复:我已做好准备,兄弟在八月十日,赶到杨柳胡同第三家与我见面,详细事宜面谈。

狙击枪我已经取回来了,钱财我也有,就差一个女人了,实在不行的话,就只能让梅花上了,毕竟梅花虽说不会打斗,但轻功还是有的,我教会了她自保防身的,让她一个姑娘家不至于被别人欺负。

做完了这些,我让梅花帮我看好狙击枪,我则是买了两匹马,朝着我曾经藏宝的深山赶去,取出我的万贯家财。

不过我仅仅是取出了一小部分,这些进贡给锦衣卫千户,足够打动他了。

坐在家里静静的休养了两日,果然,八月十日晚上,我屋顶上的瓦片传来哗啦一声轻响,我眯眼笑道:该来的终究要来了。

平时有野猫也会上到我们这个胡同,在我们这些住户的屋顶跑来跑去,踩动瓦片时也会传出哗啦声。但猫踩出来的,与人踩出来的,那是不同的。

我对着屋顶笑道:下来吧,正是这一间。

片刻后,一道黑影从天而降,稳稳当当的落在了我的院子里,整个果然再没发出任何一点响声。

梅花站在我的旁边,惊讶的合不拢嘴,因为我教过她轻功,她也知道想在运用轻功的时候不发出任何一点声响,那几乎是做不到的事情。

而面前这个身穿夜行衣的人就做到了,不但做到了,反而做的更完美,犹如一片树叶,悄无声息的落地。

叶之燃进了屋,双手抱拳,拱着手说:千户大人!有何吩咐。

我知道叶之燃故意穿了一身夜行衣,毕竟大晚上来我这里,不是为了公事,所以不能穿飞鱼服,更不能带绣春刀,不然很容易露馅。

我说:目标已定,八月十五,中秋月圆之时,杀千户!

可能真正的千户确实不得人心,叶之燃说:属下遵命。

我站起身,从怀里抽出一张千两银票,递给叶之燃,叶之燃一愣,赶忙说道:千户大人,我不能再收了。

我笑着说:做一份事,就该有一份回报。人与人不同,千户与千户也不同,你说对吗?

我这句话是有深意的,人与人不同,千户与千户也不同,其意思就是说:你放心的帮我,别耍歪点子,咱们合力干掉真正的千户,以后我当了千户,一定比他对你好。低央系巴。

叶之燃不傻,因为我从他的眼神里完全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忠厚,但却聪明的人,这种事,一旦与他成功交心,他绝对是最忠实的仆人。

真正的锦衣卫千户,肯定不会这么做,那帮人都是嚣张跋扈,目中无人之辈,他们不会与下属交流心得的,只会冷冷的命令他们去杀人,而每个月的俸禄,少的可怜。

我就是抓住了这两点,攻破叶之燃的心理,让他心甘情愿的帮我,让他自己内心深处明明白白的认识到,帮助我这个人做上千户,以后他的日子会很好过。

很庆幸,叶之燃确实是个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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