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琉璃锁(民国) 作者:一只小火腿   文案   丁绍芸留洋回来,学了一身西方做派。在男人堆里玩来玩去,坏了名声。   家里着急,上赶着安排了一出婚事——嫁给前朝遗老宋二爷。   天津城里有头有脸的都知道,宋二爷是有点疯的。   他行老规矩,下人见面作揖,礼节一个不能少。连同那座阴涔涔的三进宅子,自顾自的活在旧时代里。   丁绍芸要跑——在琉璃搭成的塔里被锁一辈子,她是断然不甘心的。   “跑吧。”   男人修长的指头碾碎了檀香沫子,漫不经心的说。   “只是有一条——别被我抓到。”   *逃离玩偶之家,做独立自主的人,he   内容标签: 欢喜冤家 边缘恋歌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月亮和你,都是诗   立意:月亮和你,都是诗 =============   ☆、琉璃锁(1)   《琉璃锁》   文/一只小火腿 晋江文学城   1.   1913,天津。   夏日天光长——不过六七点的功夫,已经大亮了。法租界的一片白色洋房被拢在晃眼的光里,明灿灿的,看着倒有些分不清彼此。   丁家的下人起得早,比平日里还要忙碌些。因为今天有件大事:赵公子邀请三小姐去舞会。   这件天大的喜事让活泼的空气里带了丝紧张——用先前那个差点被打断腿的碎嘴婆子的话来说,“赵公子可是咱家小姐最后的机会了。”   对于眼下的情况,三小姐丁绍芸自己比谁都清楚。不然也不会为了下午一点的舞会,现在就从柔软的席梦思上爬起来。   此时此刻,她正坐在公馆二楼卧室的妆镜前,细细的勾勒眉眼。   镜中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四五,头发理得极短,烫成了时下最流行的文明卷。藕荷色的暗纹旗袍料子很是体面,摆明是店里的高档货,平白掐出一副好腰身。   日光透过玻璃窗子洒进来,在丁绍芸上挑的丹凤眼上留下一抹琉璃似的红,整个人漂亮的像个瓷娃娃。   大抵月份牌上画着的摩登美人,比她都还要逊色几分。   丁绍芸涂完了艳而丽的口红,对着镜子抿了一抿,甚是满意。   ——如果可以的话,她是很想嫁给自己的。   至少比嫁给那个人强。   想到那门悬而未决的婚事,她的胃像是被人用手捏住,几欲作呕。只能强迫自己站起身来,走了两步,好像这样就能缓解心中的焦虑。   果然好多了。   丁绍芸再一次向镜中细细看去时,突然觉得脖子间有些空荡荡。她翻了一通首饰盒,试了钻石和红宝石项链,却没有一样心仪的。   妈咪倒是有一串海珠,很适合今天的场子,她想。   但丁绍芸很快就收了去找母亲的心:因为她们前几天的那次讨论,多少有些不欢而散,直到现在也谈不上和解。   ……   两天前。   丁公馆虽然是幢小洋楼,但顶层改建成了佛堂,把“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贯穿的有始有终。   二夫人跪在蒲团上蹙着眉,为女儿的婚事求了一遍又一遍菩萨。   官瓷的菩萨冷着悲天悯人的眉眼,是不会应声的。   所以二夫人转身质问丁绍芸:“好不容易有人肯求婚,为什么不应?”   丁绍芸支吾起来——总归是安排的婚事,她太不满意。   单是想到那个男人的脸,那颗泪痣,她都感觉胳膊上涌起一层鸡皮疙瘩,怪不舒服的。   世间那么多男人,难不成非得嫁给那个人?   “玩了两年,名声都坏了。现下终于有人主动来提亲,还由得了你么?”二夫人唱大鼓出身,即使说正事,也带着一股子媚劲儿。   对于自己亲闺女留洋,她一向是不赞成的。   自己就吃了抛头露脸的亏,因此争不过大夫人,做了小。丁绍芸可好,不光抛头露面,还和洋人打起交道了。   女人就应该老实在家,长了见识,那还是女人吗?   但她拗不过丁老爷。   丁老爷做洋行买办发了家,因此很是瞧不上那些没剪辫子的。更何况生意做多了,女儿也成了资产。一个有见识的漂亮女儿,总归比没有见识的,卖的价高些。   只是他没想到,丁绍芸学了一身西方做派回来,在男人堆里玩了两年,没混出大的成绩,名声倒有些堪忧了。   “妈咪,你就别管了,此事我自有办法。”丁绍芸低眉顺眼的说着,心里不大以为然。   “有什么办法?提亲的那人哪点不好?论出身、论门第,比丁家强了不止一处半处……”   “这都什么时代了,宫里那位去年都被赶跑了,难不成还有皇亲国戚一说?”丁绍芸忍不住顶嘴,“天津城里谁不知道,那个宋二爷是个疯的?你们就这么希望我嫁个疯子吗?”   “你嘴里都是道理,我说不过你。”女儿的一连串问题,让二夫人气得手里的檀木佛珠都跟着打颤,“纵是你不应这门婚事,你父亲也会应的。”   “不会。我说了有办法,就是有办法。”丁绍芸语气虽然肯定,但心里实则是虚的,多少有些茫茫然。   当天夜里,她用钢笔在德凯纸上端正的写了几封信,特特洒了自己最爱的香水,晾干后托人捎了出去。   里面的话很简单,无非是请几位男士看在往日情分上,英雄救美一次。   焦灼的等了一天一夜,没有任何一个人给她回信。   丁绍芸坐不住,第一次放下身段,挨个打电话去求。   而和她一起打壁球的高公子、请她看电影的魏营长、和她一起吃牛排的董部长,不是生了病、就是害了疮,统统拒而不见。   大抵男人们都愿意和她处朋友,但结婚又是另外一档子事了。   “狗东西们!”丁绍芸愤恨的把胭脂盒子砸在地上,殷红沫子碎了一片,腾起血似的雾。   ——幸好还有赵公子。   他在最后一刻回了信,邀请丁三小姐去府上一叙。   “还记得卿卿那身藕荷色旗袍,甚是好看。若是能穿来舞会,怕是最好不过了。”他在信里说。   丁绍芸原是半个眼也看不上赵公子的,总觉得他少了几分男子气概。如今他却成了自己逃脱婚事的救命稻草,何其可笑。   咚,咚,咚。   三声简洁有礼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丁绍芸不堪的回忆。   “密斯丁,有你的信。” 佣人小柳在门外说。   她陪丁三小姐留的洋,因此还保留了□□惯,唤丁绍芸做密斯丁。   “进来吧。”丁绍芸说。   一封薄且透的信封落在了她手上。   “邮差今天来的早了些,特意嘱咐我,把这封信在舞会前给您带到。”   赵公子竟然这么一夜不见、如隔三秋么——一忽儿就要见面了,还特特写封信过来诉衷肠。   这倒让丁绍芸记起来一件事。   她对小柳说:“你收拾一下,一会儿和我去起士林,买一磅鲜奶油蛋糕给赵公子带上。”   赵函青赵公子全然没有成熟男人的做派,最喜吃甜食。   如果需要,丁绍芸是很体贴、很能讨男人欢喜的。   “是。”小柳答应着,退了出去。   房间里登时就剩下丁绍芸一人,她拿起信封,才发现上面并没有寄件人和邮戳。   不知为何,丁绍芸的右眼皮开始猛跳,心里好像晃着根弦,总归没落定似的。   她盯着那个没写名字的封子,用涂了蔻丹的长指甲一下下敲击油木桌面,默默出神。最后终于拿定主意,长吸一口气,操着纸刀,拆了开来。   一页浅蓝色纸张忽悠悠的飘落。   墨迹已经透过纸背洇了出来,想来是因为写信的人用的不是新款自来水笔,而是老派的毛笔。   字迹遒劲有力,不过短短一行:   “玩够了,就早些回来。”   丁绍芸像个木头人似的,一动也不能动了。   她几乎听见了男人的呼唤,像一根细细的鱼线,缠住自己的脖颈。   怕是再用一分力,就能把自己脆弱而美丽的脖子勒断了。   “你离不了我的。”   他的手在黑暗中解开她的旗袍立领,探上锁骨,带着刺骨凉意,肯定的说。   女人想反驳,却被压在了床上,动弹不得。   雕花檀香木架子大且宽,坠在雪浪似的锦被里,四周好像密不透风的堡垒。   抬头望去,帘帐上一个个烟绿万字织锦图,都随着男人的动作变得扭曲且模糊。   丁绍芸明明应该哭泣,应该抗拒。但痛苦和寒冷放大了欢欣,让见不得光的妄念显得如此顺理成章。   唰的一声,鹤顶子香炉被佣人点燃,用来引火的蓝色纸张劈啪作响。   碾碎的玫瑰香在焚烧中迸发。   借着跳跃的火光,男人眼角边的泪痣微微晃动:“这件事,你自己最清楚。”   “好一出——一梦黄粱——”   窗外,戏子伴着荒诞走板的胡琴,水袖一抖,咿呀弹唱。   袅袅上升的烟雾迷茫了一切,如同一个腐朽而陈旧的梦。   ……   “小柳!”丁绍芸回神,只觉得口干舌燥,撕心裂肺的呼唤着。   小柳并没有走远,很快就推门进来了:“密斯丁,您喊我?”   “这是谁送来的信?”   “邮差呀。”小柳疑惑地问,“怎么了?”   “没事……没事。”丁绍芸额头都渗出了一层细薄的冷汗,旗袍襟子黏在前胸,不大爽利。   “不是赵公子给您的信吗?”   还真不是。   这是来自被自己推拒的那门婚事的信。   这是来自宋二爷的信。   ……那个像蛇一样的男人。   “密斯丁?”小柳可能是看她愣神久了,呼唤道。   这声真真切切的呼喊,反倒让丁绍芸踏实下来。   自己现在是在家里,不在他府上。   宋二爷就是有通天的本事,还能来有钱有势的德兴洋行丁买办家抢人不成。   等她嫁了赵公子,这一段算不上光彩的前尘旧事,自然也就随风而逝了。   “你去叫司机备车,我们现在就去起士林。”丁绍芸想毕,匆忙起身,像是想要抓住些什么。   “现在就去?”小柳有些诧异,“怕是这会儿还没开门呢。”   丁绍芸没有做声。   她急急的拎起皮包,蹬上高跟鞋,先一步下楼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全部重写了。密斯丁是民国时对Miss Ding的翻译。 不能保证日更,这个完结了我会在微博喊一声。男主宋二爷,一个在新旧思想冲击下有些矛盾、但愿意为理想和家国奉献终生的男人。有伪囚禁系内容,也会有反转。故事概括的话大概是逃离玩偶之家(男女主都是)+山河飘摇下依旧坚定的理想,结局he。 写完这个更新12月的第32天,让宋二爷插个队hhh   ☆、琉璃锁(2)   汽车夫姓林,正带着雪白的手套,哼着歌用细布把林肯轿车擦得乌黑油亮。   ——他原先不过是在老家养马,丁老爷行商时为了躲雨,在他家宿过一宿,方才得了这份好差事。   养马和开车差不离,一个喂草一个喂油。都是得先哄顺了、伺候妥当了,才能保证它们不闹脾气,听话,跑得顺畅。   “三小姐早!”   见女人和小柳下来了,小林精神头十足的打招呼。   丁绍芸目光扫过他,浅浅一点头,足以让这毛头小子羞红了脸。   “去起士林。”女人恹恹的倚在真皮座椅上,连掏出粉饼敷粉的兴头都没有,砰的一声关了车门。   路不远,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就远远见着那桩雅致的白色小楼。   泊车的西崽最是会识人接物。   丁绍芸来的次数多了,脸熟。她人还没走上大理石阶梯,对方的脸上媚笑早就挂好。   佣人小柳先前说的不错——西点房还没开。   若是寻常人,也许三言两语便打发走了。但大堂巡视的顾经理恰巧看见了丁小姐,热情的招待她先饮一杯咖啡。   用他的话说,“请三小姐稍等片刻,保准给您拿最新鲜的蛋糕。”   丁绍芸把珍珠挎包放到窗沿上,依言在法式拱门边的方桌前坐定。   顾经理一面把黑咖啡斟进描金茶杯里,一面笑道:“不知道是哪位有此等荣幸,让您这么早屈尊跑上一趟。”   眼前这位每次来都不点甜食,连咖啡都喝苦的——想来有口福的定然是某个小少爷了。   丁绍芸现下心里像长了草,实在提不起精神敷衍他,便笑笑没做声。   顾经理又说了两句俏皮话,美人始终不肯赏光,只能讪讪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门口突然传来一片喧嚣声。   丁绍芸抬头,只见一众穿洋装的体面人吵吵闹闹的走进来,油亮的皮鞋碾过光洁地面,吱呀作响。   她粗略扫了一眼,倒有两三个是一起去郊游过的旧识,城中有头有脸的纨绔。   丁绍芸此时格外不想社交,因此把脸埋了下去,专心致志喝起咖啡来。   等了会子,那阵闹腾止住了,才再抬眼。   而这一瞥,却好像在大理石立柱转角处瞥见了一个影子。   那人身量颇高,老式衫裤穿在他身上,极是服帖妥当。只是快走时,八宝纹暗色绉云长衫荡了下,才显出几分瘦削的筋骨。   再晃眼时,人影早已消失不见。   丁绍芸一瞬间不知道是自己精神过敏,产生了幻觉。   ——还是她当真一大早,就撞见了宋二爷。   天津竟如此之小么?   她好像害了寒症,牙齿咯咯打起颤来。   “丁小姐,蛋糕好了,让您久等。”   恰逢此时,顾经理笑容满面的出来,手上拎着缠了硕大丝带的蛋糕盒子。   他还没卖几句好、让女人在她父亲面前为自己美言两句、看看有没有新的营生可做,对方就扔下钞票,抢过盒子,逃也似的走了。   她尖细的高跟鞋踩在大理石上,发出一连串马蹄似的哒哒声,踩碎了一池春梦。   顾经理一头雾水。   ……大清早的,这位是发什么癫呢?   丁绍芸确实在发癫。   小柳和小林说的话她一概不应,直到车驶进左敦道,再拐两个弯就到赵公子家门前时,她才神志渐渐清明起来。   先不说宋二爷大抵是不会有闲工夫去吃西餐的。就是去,也不会是一大早。   自己一朝被蛇咬,实在有些大惊小怪。举止丢人现眼不说,这要是传开了,还恐被人耻笑。   看来隔两日要再去趟餐厅,和顾经理寒暄两句才好。   她这厢还在车里打着小算盘,赵青函赵公子那边已经得了信,久久的等在公馆门口了。   他是个爱漂亮的青年。大热天穿了一身簇新的白西装,扣子一直系到下巴底下去。领结过于紧和小,勒的脖子发红。   他手里举着一捧扎眼的红玫瑰,等的久了,花咕嘟都被晒得有些打蔫,垂头丧气的。   但赵青函的热情没有跟着垂头丧气。   一见着丁绍芸的林肯轿车出现,他便失了体统,大声喊起来:“达令——”   那亲热程度,仿佛婚事已经是板上钉钉。   丁绍芸觉得有点丢人,是很想装作不认识他的。只是事到如今,哪有掉头回去的道理。   她只能把刚刚那件烦心事抛在脑后,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应付眼前的麻烦。   “怎么在这儿等着?不热么。”她柔声问,让男人扶着自己下了汽车。   “不热!”赵青函大着嗓子表忠心。   “你不热,这蛋糕却是怕热呢。”丁绍芸提起手中的礼物,掩嘴笑道。   赵青函激动地几乎要哭出来了:“达令你真好,还记得我爱吃什么。”   他年纪比丁绍芸还要小三岁,又是家中独子,受的宠爱颇多,因此别有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   “你的事,我怎么会忘呢。”丁绍芸敷衍道,跟着男人进了赵公馆。   里间已经花团锦簇,看上去热闹非凡。宴会厅被清出了场子,为下午的舞会做好准备。   “还满意吗?”赵青函偷偷瞥着心上人,表情多少有些得意。   丁绍芸是爱跳舞的,他知道。   上次见她在新时代舞场,其他女人都唯唯诺诺的,只有她合着华尔兹起舞,动作流畅的像一只翩跹而行的蝴蝶。全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耀眼的发光。   但她那么骄傲,四处流连,始终不肯多看自己一眼。   他写了很多诉衷肠的信,不是被退了回来,就是被敷衍过去。好不容易去看场电影,对方也没有显得多上心。   以至于在收到丁绍芸的求助时,赵青函幸福得像是被金矿砸晕了过去。   现在这只蝴蝶竟然就要是自己的了吗?   赵青函不敢相信。   他把手小心翼翼地伸出去,隔着水玉镯子去拉丁绍芸的腕子。   女人感到臂上一热,微微顿住,然后冲他笑道:“你有心了。”   手却没有用力撤回来。   赵青函得了许可,立刻把胸挺了起来。他像个打胜仗的将军般,一路介绍着,牵着她去了餐厅。   佣人们还在忙碌,见主子进来,急忙躬身退下——虽然换了代,这些老规矩,一时半会是改不了的。   赵青函把蛋糕放在餐桌上,请人去各取两套银餐具来,兴致勃勃的打开了盒子。   天热,这一路上没有冷气,蛋糕有些化了。   表皮上雪白的奶油看着黏腻腻,跟海里肮脏的泡沫似的,怪恶心的。   丁绍芸一向搞不懂奶油蛋糕有什么好吃的——在她看来,多少泛着一股子牛腥气。   “我在减肥,你自己吃罢。”她不肯说实话,怕扫了男人的胃口。   ——她做其他的也许不行,但是交际的功夫是很好的。   赵青函听话,一口一口的吞了下去,嘴角边泛起蛋糕沫子,看得丁绍芸心烦的别过脸去。   她盯着墙角立着的西洋钟。   秒针一格格向前,滴答作响,未曾停留,不曾回头,好像她一去不复返的青春。   丁绍芸觉得男人应该吃的差不多了,便回过头来。   却发现对方眼圈红了。   “怎么了?”女人诧异地问。   赵青函没有回答,而是啪啪打了自己两巴掌。这个举动倒唬的丁绍芸一愣:“你这是作甚!”   “你掐我一下吧,我总觉得现在我们这么要好,跟做梦似的。”赵青函声音有些哽咽。   自打去年局势一变,他的父亲是高升了的,因此分外不满意丁绍芸:丁绍芸虽然出身还算体面,不比交际花,但和几个场面上的男人有过不清不楚,过分爱应酬了。   媳妇还是老式的好,乖顺,懂事。新式的女人看看就好,要不得。   但架不住赵公子闹着要上吊,绝食两天。就这么一个儿子,总归是顺了他的意。大不了之后再给他娶个小的。男人么,好在出路多些。   赵青函先前不觉得自己受了多大的苦,可现在下见着心上人,踏实之余,开始实打实委屈起来——他挨了两天饿,怕是都瘦了!   而丁绍芸听了这么一番剖白,不由得有些吃惊:这人竟对她用情如此之深么?   只是自己倒是有些想不起和他的交集了。   不过是一起去西山踏过青,在舞场见过几次,又去看过一次电影。   和其他人倒也没什么不同。   就连此次求助,也不过是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罢了。   这么想着,她突然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了——原就是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的事情,对方这么掏心掏肺,何苦呢。   丁绍芸叹了口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吐出两个字:“你呀。”   赵公子品出其中亲昵,心下一喜,便闭上眼睛,要近前索吻。   丁绍芸无可无不可,看着对方好像一只鼻子湿漉漉的小狗,撒娇一样把脸拱过来。   有几分可怜,几分可爱,但是也有些无趣。   滴——滴——   楼下的电铃突然被人掀响。   赵青函吓得睁开眼。明明还没亲上,一张脸却红的要滴血。   “应该是惊喜来了。”他笑着说,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你等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  宋二爷明天出来,有事情发生 感谢在2020-11-14 05:29:00~2020-11-18 19:28:5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索拉卡、38296738 10瓶;木易 5瓶;娇娇 2瓶;一只西瓜厨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琉璃锁(3)   “惊喜?”丁绍芸嘴上推脱,“摆这么大阵仗,你可莫要吓我。”   “保准你欢喜。”赵青函信心满满,起身就往楼下走。   这一去,就是一刻钟。   丁绍芸一个人在餐厅等得百无聊赖。主人不在,不好随意走动,只能拿眼珠子打量着公馆里的摆设。   这是她头回来赵青函的家。   屋主人完全放弃了中式装潢,一本正经的描摹起他心目中的英格兰来。银餐具就不用说了,连方糖的罐子都金光闪闪。   餐桌对面是副顶天立地的乳白雕花法式玻璃柜,摆着从坎郡背回来的彩绘瓷盘。盘子上浓墨重彩的玫瑰肆意绽放,乍红乍绿,混着赵青函留下的古龙水味,使人头发昏。   只是如此一出的照搬全抄,多少会有些水土不服,很容易露出马脚——比如柜子最下面还留着涮羊肉用的黄铜火锅。   丁绍芸坐在这间餐厅的皮椅子上,觉得自己好像喝了变形药水,被抽的无限小,隔着轰隆隆的吵闹,观看眼前这副不伦不类的西洋景。   好在赵青函终于回来了。   他走的极快,看上去脸色有些发青。   “怎么了?”丁绍芸起身,关切的问。   赵公子抻了抻勒得过紧的领结,眼神兜兜转转,最后停在她身上,却没有应声。   那样子竟是有事避着她。   丁绍芸心里咯噔一下——莫不是出了什么岔子,叫赵青函临时改了主意?   她细想了一番,决定暂时给彼此留点脸面,说不定还有回转的余地,于是温声道:“我突然想起有东西落在家,得先回去——”   借口还没说完,整个人却突然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赵青函死死抱住了她,低声说:“别走。”   他胳膊卡在她的细腰上,力道大的恨不得勒进皮肉里去。方才走得急,带出一股古龙水都压不住的淡淡汗味,鼻息里发出燥热的咻咻声。   有如窗外无休无止的暑气,饱胀着活力与土腥味。   “你弄疼我了。”丁绍芸忍耐良久,实在是被这愣头青的热情弄得有些上不来气,最后轻声说。   赵青函弹跳似的松开了她,脸红得像庙里的关公像。   丁绍芸按了按肋下,忍不住悄声“嘶”道:“我竟不知犯了什么错,让赵公子如此罚我。”   “对不住!”赵公子赶忙道歉。   他顿了顿,恢复了快活的模样,眼神前所未有的坚定:“刚刚是送货的把东西拿错了,我一时有点烦恼……好在都已经解决了,不用担心。”   丁绍芸是明显不信的——可人家这么红口白牙的说了,她便低头笑笑不语。   颔首间,有缕俏皮的卷发从耳后滑落到女人的面庞上,衬得一张粉面格外鲜艳。   赵青函眼睛像被穿了线似的,定定的看着她,被这突如其来的娇媚勾得猫爪挠心。   “别叫我赵公子了。”他清了清嗓子。   丁绍芸明知故问:“那叫你什么?”   “你明知道我的名字的。”   丁绍芸俏皮的一笑:“可我偏不。”   就在楼上一男一女打眼皮子官司的功夫,楼下渐渐开始有了密集的讲话声。   想来赵家最近得势,应邀的诸位谁也不敢怠慢,于是个顶个来得早,挤成了一团。   “少爷,客人们提前来了。”佣人不知道餐厅里是什么情况,不敢进来,单是隔着门小心翼翼地提醒了一句。   “知道了。”刚刚才冒头的一两分暧昧被骤然打断,赵青函显得有些不耐。   “和我一起下去吧。”他转向丁绍芸时,压住了火气。   “我要补妆。”丁绍芸拎起了手包,冲他示意,“稍后就来。”   赵公子碰了一鼻子灰,悻悻独自下楼去。   才走了五六节台阶,身后却突然传来女人的一声呼喊。   “青函。”   赵公子顿住步,急忙回头:“你方才叫我什么?”   丁绍芸站在楼梯口,抿嘴一笑:“青函,你快去吧。”   赵公子这才明白过来,害羞的好像腿上长了风火轮,呲溜就跑没影了。   丁绍芸眼见着男人的身影消失不见,才收了脸上的笑,回到餐厅,自在的喊佣人帮她端一杯黑咖啡来。   赵青函这男人太单纯、太好拿捏,以至于她生出了些愧疚。不过这点子愧疚很快就随着旋转的咖啡沫子被一起冲下肚去。   她细细喝完,补了口红,告诫自己要沉下气。   不多时,楼下就传来了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那女人笑的音调颇高,肆意挥洒自己的快乐,几乎要挑破天花板。   丁绍芸再次拿起镜子,确认妆容万无一失,方才施施然的下了楼。   ——主角总归要晚些登场,才有面子。   此时宴会厅已经是人满为患,寒暄声问好声连成一片,热闹非凡。有人燃起了香烟,把整间临时拼凑出的跳舞场弄得烟雾缭绕。   丁绍芸打眼一扫,倒意外的没有找到赵青函的身影。不过这不妨碍她看到几张熟悉的面孔——比如正笑得前仰后合的孟二小姐。   孟二小姐长得高鼻阔唇,皮肤黝黑,是应酬场上的后起之秀。姿色虽然不及丁绍芸,但自诩高祖母是法兰西人,因此做派分外奔放,非得比洋人还洋人才罢休。   两人之前有过龌龊,大抵回回都是丁绍芸棋胜一招,因此结下不大不小的梁子,格外都爱看对方出丑。   “丁小姐,许久没有听到你的消息。我还以为你病了,担心至极。”孟二小姐扶着高耸的胸脯,做出夸张的惊讶表情来,言语之间却是止不住的自得。   丁绍芸知道她得意的原因——因为孟二小姐挽着的那位,正是那个口口声声在电话里对自己说他“生了疮”的高公子。   看来这疮长得很是地方,完全不影响他左拥右抱。   她心中气恼,却没带出来,依旧柔声说:“多谢惦记,我身体尚可,没病没疮。”   说完眼神凉飕飕瞟了一眼高公子,意味深长。   高公子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丁绍芸,多少也有些尴尬——他原想着女人在自己这碰了钉子,短时间应是没脸出来走动了,更何况赵公子大略也不会请她。   丁绍芸出了气,脸上恢复了光彩,刚想说两句场面话,挽回一下气氛,耳旁突然响起了一串不怀好意的言语。   “相思病可没有那么容易治愈,更何况还是为三四个人同时害的相思病。”孟二小姐道,声音尖利的好像老鸹,“丁小姐,我可没有别的意思,你不要多心。”   丁绍芸愣住。   孟二小姐笑的更灿烂些,几乎要眉飞色舞了:“丁小姐竟还不知道么?我怎么都知道了呢。”   丁绍芸这才突然意识到,她向几个男人抛橄榄枝的事情已经在小圈子里传开了——不知是谁干的好事!   孟二小姐、高公子、魏营长,又或者她不认识的每一个人,都是来看她笑话的!   她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烧着,简直恨极了自己了。情急之下做出的冒失举动,倒成了巴巴送给仇敌嘴里的笑料。   愚蠢,愚蠢。   丁绍芸张嘴想要反击,舌头上却好像被插了针,又刺又麻。眼前一张张虚情假意的脸,全都扭成了骇人的鬼,吐着殷红的芯子,舍不得把她吃抹下肚才好。   她眼里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他们都知道了。   但她还有赵青函,这是她最后的牌。   赵青函现在人在哪呢?   许是丁绍芸找寻的目光太过明显,孟二小姐忍不住讽刺:“丁小姐,怕是相思病没好,又患了眼疾?”   众人模模糊糊的议论和调侃的眼光,劈天盖地的拢过来,织成一场密不透风的网。   丁绍芸一个人立在网中,沉浸在自己的羞愤里,以至于连周遭声音的变化都没有注意到。   那声音起初是嘲弄的、不屑的,但接着变成诧异的、震惊的。   团聚的人流有如被刀锋劈过,分向两旁,让举着宝剑的勇者走向他的珍宝。   “你愿意嫁给我吗?”   随着赵青函这句话说出,众人口里的声响最终停留在了艳羡上。   丁绍芸回神,这才发现刚刚消失不见的赵公子,此时正单膝跪在她眼前,手举着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含笑问她。   原来这就是赵青函准备的惊喜——远比她想象中隆重的多。她以为今天来最多就是拉近关系,没想到对方竟然早就下定了决心。   但这正是她现下最需要的。   “我愿意。”她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握住了男人的手。   冷不丁的,那枚重的几乎能将人压垮的戒指,就套到了她的手上。   砰!砰!砰!   数十瓶香槟从瓶身里喷涌而出,抛出绚丽的弧线。漫天的彩色纸屑自二楼奔腾而下,缤纷如落英一般。   宾客嘴里爆发出的“恭喜”,合着骤然响起的华尔兹,让整个宴会厅瞬时成了欢乐的海洋。   好像没有人记得刚刚丁绍芸和孟二小姐的闹剧了,各个都夸起丁绍芸贤淑德良、以后定会是个称职的妻子来——正如她先前想的那样,如果能嫁给赵青函,光冲着他爹,谁敢对她的旧事多说一句?   狂喜褪去后,丁绍芸却有些感慨:一个女人的名声,明明是男人说坏的,最后竟还是得靠他们来拯救。   孟二小姐的脸一片灰白——想来她也没料到事情会是这么个展开。   而丁绍芸带着胜利者的豁达,笑着对她说:“来都来了,跳两支舞再走罢?”   舞会进行到了后半夜。   赵老爷子去了直隶,赵老太太因为这出没头没脑的婚事心烦,去寺里礼佛。长辈们都不在,因此场子格外放得开。赵青函被人多灌了两杯,脸涨得通红,兴致却相当饱满。   “我真高兴,绍芸,我真高兴。”他翻来覆去的说,眼神都有些迷离了。   此时已经有客人撑不住,开始渐渐离场。   丁绍芸扶着男人立在大门边,拿出未来女主人的架势,笑着和他们一一道别。   她不记得自己跳了多少只舞,只知道停下来的时候,脚都胀得要从高跟鞋里溢出来。   夏夜的风吹在裸露的手臂上,缩出一圈圈鸡皮疙瘩。   她的举止恰如其分,规矩得好像是被圆规画出来的。不得意忘形,却隐隐带着扬眉吐气。   硕大的钻石在指间闪闪发亮,一如这个完美的夜里,最闪耀的星。   赵青函站立不住,把头倚向女人肩膀,留下一小圈温热。   “我不怕。”他嘟嘟囔囔开口。   “对,你不怕。”和醉鬼是不能讲逻辑的,所以丁绍芸格外耐心。   “谁威胁我我也不怕。我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我就是要娶你。”   微笑凝在了丁绍芸的嘴角:“你说什么?谁威胁你?”   男人摇头晃脑,再也说不清楚了。   “丁小姐,少爷喝多了,说胡话呢。”佣人从她身上接过赵青函。   丁绍芸只得放弃了追问的想法,依着她把男人扶回了房内。   “三小姐,咱们也回去吧。”小柳笑道,眼睛里洋溢着止不住的喜悦,“怕是老爷太太也想不到,今天会有这么个好消息。赵公子真是咱们的福星。”   女人点头,心情却因为刚刚赵青函的那句无心之语,多少有些分神。   汽车夫小林等得几乎快要睡着,知道可以回家的消息,欢天喜地的去开轿车。   而丁绍芸立在街上,和尚未散去的宾客闲聊,面上还带着饱满的笑,脑子里却转出一个念头:明天等赵青函醒了,一定要问个究竟,看看到底是谁威胁他。   啪。啪。啪。   就在她思考的功夫,好像是落雨了。   怎么会突然落雨?   丁绍芸迟疑了一下,突然听到耳旁高喊:“不好——有人开枪——”   紧接着,密集的人流突然涌动起来,争前恐后的奔跑着。一个个斯文且体面的人,好像化身成脱了人皮的兽,相互推搡起来。   争前恐后、生拉硬拽、哪怕是踩着其他人的脊梁,也要给自己觅得一条生路。   “三小姐,快跑!”   丁绍芸醒过神,察觉大事不妙。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整条筋骨都好像被人抽走。   跑,快跑。   她明白这个道理,但脚却在慌乱间像是被定在了地上,一动也不能动。   放眼望去,全是恐惧的脸,小柳和小林早已不知去向。   突然,一个颀长的黑影闪过,骤然把她扑出老远!   丁绍芸还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就随着剧痛震倒在了地上。   啪!啪!   又是两声枪响。   她侧脸的角度刚巧能看见,孟二小姐就躺在她刚刚站立的地方。   粘稠而殷红的鲜血顺着孟二小姐高耸的胸脯涌出来,一股接着一股,很快就打湿了地面。而那个濒死的女人好像被人扯烂的布娃娃,喉间发出气血上涌的咯咯声。   孟二小姐抽搐着,不动了。   她死了。   她的眼睛圆睁,带着难以置信。估计是怎么也想不明白,一场舞会竟然是自己年轻生命的终结。   仇敌就这么死了,但一瞬间丁绍芸已经记不起自己是为何恨她。   大抵这种无聊的儿女情长,在生死面前不过是最不堪一提的小事罢了。   下一个就要轮到自己了。   丁绍芸浑身激烈的颤抖起来。   死亡的恐惧真真实实的落在了她头上,好像有人按着她,向深水拖去。   无法喘息,只能沉溺。   吱——   车轮急速碾压地面的声音让人牙酸,但也在一片混乱中让丁绍芸生出一些希望。   难道是小林开车来接她了?   果然很快就有人猛地把她拉了起来,推进了汽车里。冰凉的座椅让丁绍芸瑟缩,整个人随着飞驰的速度前后摇晃起来。   枪声依旧在不断响起,车子以刁钻的角度躲避着子弹,越开越快,越开越快。   丁绍芸捂着头,把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似乎这样就能忽略耳旁炸裂的声响。隐约间开车的人好像摇下车窗,开枪激烈回击。   终于,一切在黑暗中平静,止于混沌。   子弹雨点般的声响,爆炸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都停止了。   车子猛地转了好几个弯,车速渐渐放缓,驶向了颠簸的道路。   “没事了。”有人在耳旁说,声音低沉。   丁绍芸缓慢的松开手,放任自己抬起头,把目光转过去。   这不可能是小林。   小林不会开枪。   然后她看到了正在开车的宋二爷。   他穿着墨黑的锦缎褂子,更衬得一张脸玉似的白。   一天以前,或者说哪怕一个钟头以前,丁绍芸都是无法将宋广闻这个男人和汽车联系在一起的。   大抵宋二爷应该是斜坐在粼粼而行的马车上,抑或是晃晃悠悠的轿子上更合适。   他竟会开车么?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丁绍芸已经回过神了。   两旁黑漆漆一片,单是明晃晃的车灯给暗处撕出一个口子。风从没有关好的窗户中挤进来,带着林子深处独有的潮气。   即使看不清外面,光凭道路的颠簸程度,丁绍芸也知道,宋二爷不是要送她回家。   “我要回家。”她打寒战一般,低声复述着,“我要回家。”   宋二爷从鸦羽似的睫毛下面瞥了她一眼,没作声,大抵是将这个提议置之不理了。   这个动作击垮了丁绍芸。   他要带她去哪?他要做什么?   丁绍芸一整天几乎没进食,只是饮了两杯咖啡,此时胃里因为巨大的恐惧翻腾出无穷无尽的酸水。   她哐哐拍打车门,叫喊起来:“让我下车!我要回家!”   吱——!   伴随一声尖利的刹车声,车子急停住了。   “下吧。”宋二爷淡声说。   丁绍芸豁然推开车门,猛地跑了起来。   她顾不得浑身的疼痛,只是往前狂奔,直到高跟鞋踩在崎岖不平的石子上,一个崴脚,跌倒在地。   此时丁绍芸环顾四周,才发现她正在荒郊野岭里。   骇人的夜拥有了实际的形状,伸出爪牙,召唤着祭品的到来。   层叠的密林呼啸着——间或响起让人毛骨悚然的瑟瑟声响,好像潜伏在暗处的豺狼虎豹,专等着拿她开荤。   怕是还不到天亮,她就要被野兽扯碎吃光了!   丁绍芸咬着牙站了起来——试图给自己鼓劲,继续向前。但鞋跟断了一只,就连走几步,都是钻心的疼。   从小到大,她哪里受过这样的苦!   丁绍芸把鞋子一抛,一边干呕,一边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此时再回过头去看时,远处那一点亮着的车灯,仿佛倒成了生的希望。   ……   宋二爷看着灰头土脸坐回车上的丁绍芸,倒是什么也没说。   车子继续前行,带着漫不经心的节奏。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停了下来。   四周依旧是漆黑的,衬得女人手上鸽子蛋似的钻石戒指格外熠熠生辉。   一路沉默的宋二爷“嗤”的笑了:“看来你今天收获不少。”   丁绍芸开口,声音嘶哑,还带着刚刚哭过的痕迹:“二爷您也知道,有人要杀我。您大人有大德,送我回家的话,总好过把麻烦惹到自己头上。”   她在做最后的努力,尝试以理服人。虽然以过去短暂的交集来说,眼前这个男人是个疯子,听不得理的。   宋二爷果然没有要接她话的意思。   他单是打量着她,眼角那颗痣莫名带了血色——许是开枪时溅上的血点子。   “你不觉得缺了点什么吗?”宋二爷指着她的颈子,温声说。   丁绍芸下意识捂住自己的脖子。她确实觉得自己今天少戴了条合心的项链,但是对方现下在这个场合里指出来,不知是何居心。   “听说你喜欢惊喜?”男人问。   寒意顺着脊梁骨爬到丁绍芸心里。   宋二爷从身旁拿出一个盒子,打了开来。   盒子虽然在刚刚的逃脱里晃得有些不成样子,但丁绍芸还是可以一眼看出,这里面是一块起士林的奶油蛋糕。   和她早上买给赵函青的,一模一样。   “喜欢么?”   宋二爷这句话问出来,并没有在等女人的回答。   他用纤长的手指头蘸了冰冷湿腻的奶油沫子,一点、一点的抹在她颈子上,好像挂上一串上好的海珠链子。   每一点惨白的奶油都像一张湿滑的嘴,冰凉刺骨,透过丁绍芸的皮肤,吸吮她的骨血。   男人端详着自己的艺术品,停了好一阵子,然后笑了。   这一笑,却更显得那颗泪痣惑人。   “下车。”他拍拍僵直的女人肩,温声说,“我们到家了。”   丁绍芸牵线木偶似的下了车,才发现这里是什么地方。   夜色沉沉中,三进的院子宛若吞人不吐骨头的饕餮,张着大口,蹲在一片苍茫里。   大红灯笼上书着纯黑的“宋”字,洇出血淋淋的光。   青灰石瓦,高墙耸立,插翅难逃。   时隔两年,她又回到了这间宅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  二合一,很肥了hhh 感谢在2020-11-15 19:28:53~2020-11-21 18:06:1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鹤归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索拉卡、38296738 10瓶;木易 5瓶;娇娇、一只西瓜厨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琉璃锁(4)   迈过朱红门槛,眼前便是一条蜿蜒的石路。   仆人挑灯跟在两旁,烛火藏在布罩子下,随着瑟瑟风声忽明忽暗。   宋二爷的步伐是轻巧的,软底布鞋悄无声息。长衫被猎猎吹起,好像一张满溢的弓。   而丁绍芸手里握着断了的高跟鞋,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尖上,钻心的疼。刚刚摔得那一下扭了脚,如今赤足踩进滑动的石缝里,分外吃不住力。   她越走越慢,终于停在了摇摇欲坠的黑暗里。   宋二爷转身,脸上带着令人玩味的表情。既没上前帮忙,也没抛下她而去,单是定眼看着女人。   丁绍芸知道,他在等她开口求他。   这座宅子建在城外,四周树木繁茂,不见星斗。此时阵风刮过,留下一片细索碎响,仿佛人语低喃。   每一句都在说:认了吧。   丁绍芸不服。她咬牙站起,晃悠着继续向前。   豆大的汗珠往下淌,愣是一声不吭——她犯了倔劲儿。   好在路不远,多撑了阵子,也就看见堂屋。   屋里已经燃起了灯。匾上书“厚德载物”,墨迹浓得化不开,随着流淌的过去一起嵌进木头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成了一笔糊涂账。   “坐。”   男人话音刚落,丁绍芸已经跌进八仙椅里。脚落在平整的青石砖上,微凉触感缓解了肿胀和麻木,总算踏实些。   有下人上茶,盖碗里散发出浓郁的普洱香。   丁绍芸道谢,借着氤氲的热气打量起这间堂屋。   眼前的陈设和两年前看着没什么变化——依旧是乌压压的老式紫檀家具,蒙着软烟罗纱的窗下立着汝窑美人瓠,内里镶着孔雀羽尾,绚丽如梦。   时光在这院子里自顾自的歇下脚,停滞不前,与十数里之外风云骤变的天津城格格不入。   她的目光转了一圈,最后小心翼翼的落在了男人身上。   宋二爷没有喝茶,隔着台案坐在不远处,似笑非笑的望向她。   ——那模样就跟逮了只不听话的猫儿回家,一时不知怎么处置才好。   丁绍芸顿时觉得这茶没法喝了。   她落了杯子,还是觉得嗓子眼发干:“今儿个能脱困,全亏了二爷您。”   宋二爷没应声,她只好又挤出个笑模样:“我自当感谢——”   这回话还没说完,男人动了。不光动了,还起身徐徐走到了丁绍芸的面前。   他身量高,一时之间投下深沉的影子,罩住了她。   压迫感着实太强,丁绍芸咽了口唾沫,连带颈子间白腻的奶油块动了一动。   “要怎么谢我?”宋二爷撑住八仙椅的扶手,倾身在女人耳边问。   他熏着玫瑰香,靠的如此之近,幽幽的味道打着圈钻进丁绍芸的鼻腔。   丁绍芸把眼睛紧闭上,声调提了起来:“我刚订婚,不比从前,请二爷放尊重些!”   “不比从前”四个字用的极妙。仿佛如此一来,便成了个白得通透的瓷人,与乌七八糟的旧事断得一干二净。   丁绍芸几乎能想象对方热切的吻会随时袭上来,用湿软而刺痒的舌一点点舔掉他亲手涂上去的、已经干涸成块的奶油。   她会哭喊和推拒,直到无法抵挡的欲念蒸腾,最终化在男人掌中,就像两年前那样。   然而半晌过去,什么都没有发生。   她颤巍巍的睁开眼,却见宋二爷正拿点墨似的眼珠仁儿盯着她。   丁绍芸吓得不断往后撤,死死抵住椅背。椅子上没有软垫,硌得挨上的一切肌肤都生疼。   她竟一时拿不准对方是什么意思。   但只要不是“那个意思”,就好说。   于是女人硬着头皮道:“不知能不能借下电话,让我知会家里人一声?这么晚了,孤男寡女,不便多叨扰。”   这话倒是提醒了宋二爷。   他扬起身,淡声说:“这个不忙,先上菜。”   开饭的边桌立刻被支了起来,仆人端着碟子鱼贯而入,摆好后又连头都不抬,躬身退下。整个过程鸦雀无声,行的是食不言的规矩。   丁绍芸一打眼,桌上端的是满人爱吃的八大碗,实打实的硬菜。   许是早就准备好的,时时放在蒸锅里,不然不会端上来时还冒着热乎气。   “不是要和家里联系么?吃饱了再说。”宋二爷道。   丁绍芸确实饿了,但是有这么个老鹫似的人物在跟前盯着她,她是吃不下的。   对方倒也不催,看样子是几时吃完,几时才让她打电话。   丁绍芸犹豫了半晌,终于横下一条心,抄起箸子来。   吃就吃,还怕他不成。   那箸子分量不轻,滑不溜丢,用的估摸是足银。   她挑了雪菜小豆腐,试了两三次,愣是没夹进嘴里去——每次晃到唇边,就因为筷子不称手,呲溜一下滑落到盘子里。   男人就这么看着,用目光一寸寸丈量她微张的嘴,像是在欣赏一幅名家笔下的美人图。   半晌他瞧够了热闹,一颔首,从暗处登时走出个小厮,毕恭毕敬的放了调羹在丁绍芸面前。   凭借着这把屁大点的小勺子,女人总算食不知味的把一沓豆腐和一碗粥潦草吞进肚去。   “我吃饱了。”她落了汤匙,低声说。   宋二爷没有错开眼,应是在确认丁小姐撒没撒谎。   “真吃饱了。”   “好。”宋广闻起身,“跟我来。”   丁绍芸一怔——这狗男人竟如此守信,当真要带她去电话间了。   难道他不记恨她了?不打算再翻来覆去折腾自己?   她蓦地心里松了口气,光脚跟在他身后,尽量收了声响。   宋二爷步子迈的不大,似乎是在有意迁就她。   两人穿过画满福寿同天的回廊,路过戏楼院子门口时,丁绍芸感觉后背麻了下子:仿佛当年的高腔与胡琴,还萦绕在耳边。   一如那荒唐的一夜,架子床震荡着,从天色将暗响到天光大亮,无休无止。   “到了。”宋二爷的话打断了前尘过往。   门一推开,扑面而来的水汽让丁绍芸完全懵了——这哪里是什么电话间,分明是间浴室!   四下光秃秃,中间汪着好大一池子水,雪白的瓷砖恨不得铺到天花板上去,看样子是新修的。   “你不是让我联系家人吗?”   女人转身质问时,看见宋二爷正倚着墙边站着。他从怀里掏出纸来,表情甚是促狭:“丁小姐识文断字,想来可以父母写信,报个平安。”   写信!   他竟能说出这种话来——大半夜的,这么个荒郊野岭,写信几时能到!   “骗子。”丁绍芸咬牙切齿的说,“大骗子,你明明说让我打电话。”   “我几时说过家里有电话?”男人开口,“我只说让你和家人联系。”   女人面对这样的无赖行径,气的浑身颤抖起来:“无耻。”   宋二爷欣然接受了“无耻”的定论,温声说:“走了这一路,不洗洗脚么?”   这句话让丁绍芸低下头去。一路走来,雪白的脚沾了灰,确实有碍观瞻。   她爱美,涂了亮红的甲油,此时在对方的注视下不自觉的蜷了起来。   “我回家再洗。”   “如果你回的去的话。”   “你想干什么?”丁绍芸言语里多有防备。   男人笑了:“我想干什么,你心里不清楚么?”   原来绕了一圈,宋二爷还是没忘记先前的瓜葛——他这是要报仇来了!   “你这个有人生没人养的……”丁绍芸如果不是气急攻心,大抵也想不起这句和碎嘴婆子学来的恶毒说辞。   若要再给她一次机会,她定然不会选择说这句话。   因为这句浑话好像冷水进了沸油锅,让宋二爷的怒气骤然暴涨。   他不等丁绍芸说完,突然弯腰,一把将女人扛过肩头,大步流星的进了浴室。   “放我下来!”丁绍芸叫喊着,倒栽葱似的胡乱拍打着男人。   这点小打小闹对宋二爷来说也就是松松筋骨,对方只管当做没听见。   “嘴这么脏,一起洗一洗吧。”宋二爷面上表情没变,声音却冷极。   只听扑通一声,他竟甩手将女人扔进了热水池子里了!   温热的水登时喷溅出来,呛了丁绍芸一头一脸。她扑棱了半天才堪堪站起来,跟个落汤鸡一样。妆花了,睫毛膏顺着眼皮子湿哒哒的往下淌。旗袍全部湿透了,黏在身上,印出玲珑曲线的同时,狼狈不堪。   丁绍芸咳了好半天,才把嘴里的水吐干净。   她整个人还是懵的,慌手慌脚扒住池子沿正要往外爬,却听见卡啦一声,宋二爷从腰间掏出了个亮闪闪的玩意。   丁绍芸起初以为会是一柄搓指甲用的小刀,再定睛一看,分明是一把勃朗宁□□。   这是一把方才在车上杀过人的枪,枪口上还带着不知从哪里粘上的血。   丁绍芸骇然的坐回池子里,任凭热水涌到脖颈,也一动不敢动了。   ……他这是要杀了自己吗?   他做得出来的——他是个疯子,他做得出来的。   丁绍芸心肝一齐颤抖起来。   水明明是冷热正好的,她却依旧觉得这点温度远远不够,非得沸水才能止住由内而外的这点寒凉。   宋二爷许是看透了她的惧意,拾了块帕子,有条不紊的擦起枪来。不多时,面上竟带出笑意:“不是丁小姐自己说的,’你我不过是游戏一场’么?”   ……丁绍芸确实说过这话,这句让她无数次后悔莫及的话。   那还是两年前,她刚回国的时候。   彼时她初入社交场,见过的男人都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便不知天高地厚起来。   她以为宋广闻是只漂亮狐狸,就生出些逗弄的心思。   毕竟好的狐狸养好了,也能当条看门狗。   “怎么,堂堂宋二爷竟然玩不起么?”她把吸管从果子露里抽出来,故意一甩,溅了两三滴在男人的手腕子上。   宋广闻眸光深沉,手里握着折扇,回的倒是斯文:“丁小姐说笑了。”   “不过游戏一场,怕了?”女人的语气是极媚的,眼波流转。   如果时光可以倒退,丁绍芸肯定会恶狠狠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让你嘴贱!让你撩人!   这个男人根本不是什么狐狸,更不是什么看门狗——他分明是条蛇。   不仅如此,还咬了她一口。   毒入肌理,至今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这就是玩火者必自焚吧(狗头   ☆、琉璃锁(5)   “水冷么?”宋二爷把枪筒擦得锃亮,方才温声问。   水不冷。   但丁绍芸哪里说得出来话来——宋广闻往前走一步,她便退后一分。   碧波荡漾,热气蒸腾,似是剪不断的旖旎风情。   不多时,她便到了退无可退的境地。   男人并不着急,把枪别回腰间,开始慢条斯理的解袍衫。褂子一寸寸撩开,露出下面紧实的肌肉。   紧接着响起水花飞溅的哗啦声,是他轻巧的纵身跳进了池子里。   丁绍芸捂住脸别过去,只管上牙咬紧牙,喉间发出颤音:“你别过来。”   一句话说的断断续续,不成气候。   她不知道宋广闻听进去没有。因为除了衣服坠落的簌簌声,和时不时水面撩动的声音,须臾,竟没有其他动静了。   宋二爷不声不响,在做什么?   女人忍不住透过指缝望去,发现对方打赤膊靠在池边,黑色绸裤被激荡的热水洇湿的不成样子。   他略有些瘦削,但筋骨是极挺拔的。   光洁的皮肤下好像饱胀着无穷无尽的力量,腰间一丝赘肉也没有。   这一瞥已经足以让丁绍芸心神大骇。她刚要把目光移开,却察觉到了怪异之处。   ——宋广闻好像并没有要靠近她的意思。   他自顾自绞好巾子,蘸水打湿,捂在腰上。挪开时,上面血迹斑驳。   他把沾着血的汗巾放到池子里涮了刷,一抹嫣红顺着池水荡漾开来。   “你受伤了?”丁绍芸诧异地问。   宋二爷没回应,继续清洗着伤口。   许是刚刚开车逃脱时,流弹擦伤了他。只不过宋广闻一直穿着墨色衫子,让人无法察觉罢了。   他竟一声不吭,忍到现在。   “伤处得用流水清洗,不然会感染的。”眼见血在池子里打着旋,丁绍芸哆哆嗦嗦道,“家里有没有酒?”   宋二爷抬眼瞅了她一眼。   “信我一回,酒能杀菌。”   宋广闻停下手中动作,似乎是在掂量她说这话的意图。可能是受伤的缘故,让这匹凶猛的野兽看上去杀伤力小了些。   丁绍芸瞅出了男人的松动,轻声道:“你受这个苦,总归是因为我,我好难过。”   她把看似无意的关怀抛在了两个人之间,其实也不大拿得准对方如今吃不吃这一套。   见宋广闻没有应声,她心里砰砰直跳,嘴上故作轻松道:“还不快去?要是真感染可就是大事了——唔——”   一个倾身而上的吻不期而至,将她的话封在了唇齿间。   宋广闻像品尝爪下的猎物般,细致的吻她的嘴。分开后咂摸两下,得了趣,便又去吻丁绍芸那小而饱满的耳垂,和雪白的颈子。   丁绍芸好像成了精美的小把件,叫人爱不释手的握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盘——她心里又怕又恼,身子却是快活的。   太快活了,以至于脑仁因为接吻太久变得缺氧,嗡嗡直响,忍不住从嘴角溢出一两声喘息。   这点细小的声响好像浮起来的血沫子,刺激了野兽的兴奋。男人把修长的手指直插进丁绍芸乌黑的卷发里,用力捧起她的脸,亲吻的动作变得粗暴起来。   那样子不单纯是唇与唇的接触,更像是怒火的发泄,恨不得将她撕扯下肚。   就在丁绍芸觉得自己一寸寸都断开,快要死在这个吻上时,宋广闻最终还是松开了她。   他捻了捻女人水淋淋的唇,沉默不语。   丁绍芸疼的“嘶”了一声。   大抵是吻得久了,嘴肿了,破了皮。   “丁小姐太好心了,如此关怀宋某。”宋广闻温声道,“若不是个女儿身,怕是封个善人老爷也不为过。”   丁绍芸听出了其中的讽刺含义,开口想要解释。嘴张了张,又闭上。   因为男人搂她太近,有东西硌得厉害——大抵是腰间那杆被擦亮的□□。   “骗我一回,还嫌不够,想来第二回?”   这话丁绍芸没法接,所以她沉默了。   不知为何,二爷的话音里有了玩味:“还记得我说过什么?”   丁绍芸胡乱摇头,恨不得把旧事全都从脑袋里抖落出来。但对方的话依旧一字一句,钻进她的耳朵眼里。   “贵人多忘事,看来丁小姐不记得了。”宋广闻抓起一缕她的短发,深深嗅道,“那我不妨给你提提醒。”   其实丁绍芸没忘。   在无数个失眠的夜里,她都听见这句话,在耳边回响。   “你离不了我的,你自己清楚。”   男人腰上的血腥味、自己颈上的奶油味、融化的睫毛膏味顺着热水散出的白气一齐蒸腾上来,在眼前融成了浆糊似的雾。   丁绍芸觉得自己的灵魂失了分量,忽悠悠的离了肉|身。隔着万千烦恼丝,俯瞰着这一池春水。   时间蓦地倒溯,钟表指针滴答作响,一圈圈的往回转。   转回到了两年前,他们初识的那天。   ***   “密斯丁,您要的口脂买到了。”小柳气喘吁吁的掂着一小包东西,跑进屋来。   “怎么这样慢。”丁绍芸看了眼腕间精巧的手表,细眉蹙了起来,“都要赶不及了。”   今天是她的“密友”高义峰高公子的生日,也是她回天津以来,最接近核心圈的应酬之一。   临出门前,她对口红的颜色不甚满意,便特意遣小柳去买一只洋红色的回来,没想到小姑娘花了这么久。   眼下已经五点十五分,距离请柬上的时间不过还有半小时。   初会露面,迟到是大忌。   “跑了好几家铺子才买到的。”小柳有些委屈,“桃红的、杏红的都有,就是没有洋红的。”   言下之意,干嘛非得揪着这一个颜色不放?   丁绍芸是没有时间向小柳普及美的知识的,于是简单道谢,接了过来。然后在耳后喷了两下香水,抻平了姜黄色旗袍,上了门外等候多时的汽车。   车行一半,摇晃的人几欲入睡。丁绍芸掏出口红,举起随身的小镜子,在丰润的唇上涂开一片灿烂的红。   吱呀——   汽车突然一个急刹,唬的她手一抖,把口红蹭到了腕子上,差点糟蹋了新买的衣裳。   “发疯了么!”丁绍芸气得训斥。   此时车外响起人的叫喊,打断了她的恼怒:“不得了!撞人啦!”   透过墨黑的玻璃,确实能影影绰绰看到车头处,散落了一地的纸钱。   撞上的不是人,是行丧的队伍。   队伍把轿车死死围住,看样子不下点血本,是走不脱了。   滴滴——汽车夫小林初生牛犊不怕虎,狂按喇叭。   唢呐声骤停,乌压压的人脸转过来,缟素煞白,晃得眼睛生疼。   “晦气。”小柳忍不住啐了一口。   “三小姐,您在这等着,我催他们把路让开。”小林大有要和对方好好理论一番的架势。   “不用,我去。”丁绍芸不想耽搁太多时间,推门下车。   行丧的队伍拉出去十来米远,她迎着刺眼的光,找到了当中那具铺盖得流光溢彩的轿子。   死人惹不起,活人她还没办法么。   丁绍芸快走两步,抬手敲响了轿厢。按老理说,这位应该是家主,拿得了主意。   帘子果然撩了起来,露出一张玉似的脸。   这男人长得真俊,跟雪狐似的,这是她的第一反应。   “对不住,冲撞了您。”丁绍芸眼睛半眯,别有风情,“我特意下来给陪个不是。”   轿中的男人没吭声,揉搓着拇指,打量起她来。   丁绍芸这才注意到,对方带着个透亮的玉扳指,水头儿极好。   她从挎包里掏出一块胖胖的银角子,递了过去,和气的说:“一点心意,您收下罢。还请节哀。”   轿中人并没有接钱的打算,直勾勾望向她,似乎是头回在天津城里见到这样的人物。   那时节摩登的姑娘还少些,丁绍芸算是特别出挑的,因此已经习惯了各色各样倾慕的目光。   “不用。”半晌,男人像是看够了。抬手一挥,帘子落了下来。   行丧的队伍重又走了起来,特特绕过了丁绍芸的汽车。   女人松了口气,踩着高跟鞋,哒哒的走回了车。   而轿中男人低头,发现刚刚那一挥手间,女人腕子上的口脂蹭了一点,到他的手背上。   他若有所思的用修长的指头碾过去,展开一抹血似的洋红。   ……   丁绍芸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再见到那个人。   一个礼拜之后,她随父亲去参加洋行的慈善活动,来的全是城里有头有脸的新贵。   场面上需要寒暄的功课太多,她很快就和父亲分了开来。   高公子主动走了过来,大有说一番亲热话的意思。   与他聊天的功夫,丁绍芸见着一个穿海青褂子的男人走进来,父亲还冲对方作了揖。   “他是谁?”她总觉得那人莫名眼熟。   “那是宋二爷,宋广闻。”高公子手里拿过糕点盘子,端给她,语气里不乏醋意,“怎么,丁小姐对他感兴趣?”   “您可真爱幽默。”丁绍芸捂起嘴,娇声说,“我怕是笑的要长皱纹了——都怪您!”   “不感兴趣就对了。”高公子得了美人夸赞,一时有些眉开眼笑,“要不说丁小姐有见识。那位可碰不得,据说跟宫里头的有点子血亲。”   “哟,那还真是不得了。”丁绍芸确实没想到轿中人来头会这么大。   “这人脾气怪得很,前几天才死了老子娘。今天就跟没事人似的,出来应酬了。别看他长得跟白面书生似的,实际上心机深得很,我爹都差点着了他的道。”   两人的交头接耳被一声突如其来的呼唤打断。   “丁姑娘。”   丁绍芸许久没被人叫过“姑娘”,微微一怔,发现却是那位名唤宋二爷的,不知何时走到了近旁。   “您吉祥。”刚刚还在嚼人舌头的高公子,此时机灵的给对方作起揖来。   丁绍芸见状,跟着规规矩矩的行礼,抬头时感受到了来自宋广闻针扎似的目光。   “可否借一步说话?”宋广闻低声开口。   高公子被截了胡,只得识趣的悻悻离开。   丁绍芸和宋广闻肩并肩往外走,谁也没吭声。不多时,就到了僻静的露台。   丁绍芸拿帕子掩面,温声致歉:“前些天,着实对不住了。”   宋二爷手撑着露台的乳白色栏杆,淡声说:“无妨。”   喜宝大饭店是西式建筑,从露台上倒是能俯瞰一片郁郁葱葱的草坪。此时庭院里亮起灯来,星星点点。   “这么看过去,倒像是萤火虫尾巴似的。”丁绍芸觉得气氛有些僵硬,随口道。   男人心不在焉的“唔”了声,似乎是在表示赞同。   “这玩意虽然好看,但到底是虫子,不如天上的星星。只是城里太亮,就是启明星出来,都看不大真切呢。”   “我住城外,夜里倒是时常可以看星星。”   “是么?”丁绍芸察觉出对方是个话少的,于是故意抛出话题,“那回头二爷可要赏脸,请我去您家做回客。”   “那是自然。”宋广闻虽然这么答了,面上却隐隐有些不自在。   丁绍芸瞥见那张微有些窘迫的脸,心里突然得意起来:原来这个男人,也对自己有想法。   拿捏住这点,她动作越发大胆了些,身子朝宋二爷那侧靠了靠,丰满的胸脯差点蹭到对方的手臂:“不知怎的,我的头有些发昏。”   “可是受了凉?”男人的声音果然带出了关切。   他讲究男女授受不亲,从兜里掏了帕子,想要隔着那层布去搀略有些摇晃的丁绍芸。   而丁绍芸却突然站直,眼睛里闪出狡黠的亮光,拉长声撒娇道:“我好着呢——您可真是个善人老爷。”   宋广闻听到“善人老爷”,蓦地僵住了,大抵是从来没人这么评价过他。   “不舒服的话,就回去罢。”半晌,他叹了口气。   “您赶跑了高公子,却还没说找我什么事呢。”丁绍芸笑道,戳穿了宋二爷的小心思。   男人一时有些哽住,想来是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像失了智一样找她,跟被下了降头似的。   他沉默的抬手收帕子,扳指一闪而过。   “这是老坑种的玉罢?”丁绍芸真心实意的赞叹,“可真好看。”   “你喜欢?”男人问。   女人由衷点头,她爱一切漂亮的事物——尤其是首饰。   宋二爷刚要开口说什么,就听见丁绍芸的父亲在呼唤女儿。   “我先走啦。”丁绍芸俏声道,冲他眨了眨眼,“您可要请我去您家做客呀,这是咱们说好的。”   宋广闻看不见其他的,只能看见那张洋红色的嘴。   一开一合,好像把人的魂都吸进去。   他看着女人的身影远去,在露台静静站到肩上下了霜,才悄声走了。   第二日,丁绍芸睡了美容觉起来。   还没梳妆打扮,就被小柳喊醒,说邮差一大早就送来了一个鼓鼓囊囊的牛皮纸包裹。   她打开来一看,脸上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   包裹里无他,唯有一个墨绿的玉扳指。 作者有话要说:  原计划是一个短篇,结果越写越长了……感到绝望.jpg   ☆、琉璃锁(6)   丁绍芸掂起扳指,对着光细细打量了会儿,然后往手上套去。   宋广闻的指头远比她的粗些,因此戴上去有些晃晃荡荡。   扳指的雕工自不必说,打磨的圆润透亮,颇为可爱。单瞧戒面,莹莹得都恨不得汪出水来。从年头儿来看,是个老物件,恐怕没个百两银子下不来。   “嚯,可真是个宝贝。”连小柳这个不识货的,都能看出品相不凡。   丁绍芸笑笑,把扳指褪了下来,半晌才应声:“这玩意收不得。”   说完,当真把宝贝收回包裹里,提笔小书一封以示感谢,对着小柳说:“你去寻了邮差来,叫他把东西好生送回去,莫要弄丢了。”   小柳看不懂三小姐的矜持,诧异道,“送上门的礼物,为什么不要?”   “你呀。”丁绍芸用梳子拢住卷发,别上流光溢彩的珍珠发卡,嘴角噙着一抹笑,“可学的地方还多得很。”   ——所谓放长线,钓大鱼,老话诚不我欺。   男女之间,最讲究推拉之术。直钩钓上,还有什么趣味可言?   可这条大鱼被放回海里,竟就悄无声息了。   宋二爷既没有像丁三小姐原先预想的那样,请她去城外祖宅一叙。也没有再出现在社交场上,与她热情寒暄几句。   数日后,丁绍芸人与高公子肩并肩坐在电影院里。眼睛在看文明戏,心里却挂念起那个狐狸似的男人来。   难道是她玩脱了?还是宋广闻没有懂她的心思?   此时电影院的荧幕上正在演黄包车夫脚下打滑、摔了个狗啃地,观众们因此笑得前仰后合。   一群蠢货,丁绍芸想。她心情不佳,思绪也格外刻薄。   隔壁汗津津的臂膀伸了过来,借着半明半暗的光,搭在她的椅背上。   高公子附耳问道:“我租了条船,晚上要不要去河上小酌一杯?”   丁绍芸敷衍:“不是说散场之后要去我父亲那儿坐坐?”   德兴洋行刚从英国人手里进了批尼泊尔的料子,丁买办全指望着高老爷子手下松一松,好快点把货销出去。   得了父亲的委托,所以这两天丁绍芸只得耐住性子,好好笼络高公子。   “这个不急。”高义峰眼睛滴溜溜的转,直往她丰盈的胸脯子上看去。   他眼馋丁绍芸很久了。   只是美人跟条滑不溜丢的鲤鱼似的,心眼子极多。每次眼瞅快要到手,又脱了开去,愣是一直没吃到嘴。   越是吃不着的,就越香,大抵男人都是这个脾性。   而丁绍芸手里捏着花花绿绿的电影传单,也有点烦躁起来——高公子这狗东西,一点力不出,净想着从她身上占便宜!   她自然是不能让他得手的——他虽然模样不坏,但发油涂得太多,连带着那股子自以为是,熏得人直犯恶心。   “哦,我的宝贝。你这么狠心,抛下我一个人!我找找寻寻,成了爱情的傻瓜!”   丁绍芸走神的功夫,电影不知演到了哪里,荧幕上打出这么一行字来。   高公子好像受到台词鼓舞,热乎乎的胳膊也从椅背上滑下来,落在女人圆润的肩上,轻佻的捏了一下。   丁绍芸知道此时她应该感到被冒犯,于是借机拎着皮包豁然起身,走得飞快。   高公子果然跟在后面跑了出来,急出一头汗:“等等,等等。”   女人假意恼怒,细眉拧了起来,停下脚步。   高义峰赶忙道歉:“刚刚是我不对!丁小姐,我请你去吃大餐。”   “之后呢?”   高公子成了“爱情的傻瓜”,只得咬牙道:“之后去洋行!”   丁绍芸悠着手包,珍珠链子哗啦啦直响,半晌才重露笑颜,吐出一个“好”字。   晚餐定在法租界的索伦登饭店。   西崽端了餐前面包与奶油浓汤,恭敬的举着菜单递过来。   “两客牛排,五分熟。”高公子看都没看,便傲慢的点了餐,“听说这儿的勃艮第葡萄酒是刚到的,丁小姐要不要来一杯?”   后面这句是对着女人说的。   丁绍芸点了点头,这点面子还是要给他的。   这家馆子菜做得确实不错。   肉浸在香气四溢的汁水里,极是鲜嫩妥当——好像刚出生的小牛犊,刀叉一滑动,恨不得哞哞叫起来。   有侍者拉响了梵婀玲,悠扬的曲子水一样淌出来,铺满了整间餐厅。烛光摇曳之下,丁绍芸看高公子的油头粉面都顺眼了许多。   “当真不去船上坐坐?”高义峰不死心似的,旧话重提。   丁绍芸摇头,对方倒是没有表现出不悦来:“既然如此,那就不强求,在饭店喝也是一样的。来,丁小姐,请。”   说完,高公子自己举杯,先干为敬。   丁绍芸只能顺势喝了一杯。横竖这饭店人来人往,少饮一些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丁小姐豪爽,再来。”高义峰不等西崽来倒,亲自端了她面前的酒杯。   “我亲自服侍你。”男人甚至还顽皮的打趣上了,看着心情属实不错。   丁绍芸不知道他在高兴些什么——两人你来我往的喝了起来,不知不觉,一瓶几乎要见底。   女人不胜酒力,只觉得脸上像是着了火,一片朦朦的燥热。   她的眼光都有点涣散起来,没注意高义峰一手倒酒,一手遮住了杯口,递过来满溢的酒似乎有些浑浊。   “喝完最后这一杯,我们就去你父亲那。”高公子诱惑道。   血一般的液体摇晃,好像海妖勾人的舌。   丁绍芸笑笑,仰头把酒喝得干干净净。酒精火线似的烧起来,从唇齿一直热到血管里。   高公子又拉着她絮絮聊了一会,方才结账。   两个人站在饭店的台阶之上,等泊车的侍者把汽车开过来。   风吹在□□的手臂上,明明应是凉爽的,但丁绍芸却越发的燥热难耐。如果不是身边有人,恨不能把衣服都撕扯下来。   “怎么了?”高公子体贴的问。   丁绍芸想回答,但不光口齿不清,眼光也迷糊起来。   “我怕是喝醉了”——这几个字在喉咙里滚了滚,出来时含混不清,化作一声水似的□□。   高公子搀住了她。   周遭的灯火和行人的声音变得遥远又漫长。整个世界扭曲成五彩斑斓的一团,在混沌中爆发,无穷无尽的延展开来。   一忽轰隆作响,一忽却又静谧无声。   她太快活,又太痛苦。旗袍裹在身上,好像困着孙行者的紧箍咒。布料硌得她生疼,只盼着早点脱个干净。   就在这甜蜜的烦恼中,似乎有人踏着沉沉夜色而来。   “放开她。”那人说。   似乎有人在争吵。   “姓宋的,我奉劝你好自为之,少管闲事——”   似乎有人在打斗。   “人我带走了,有本事来抢。”   ——再往后的事情,丁绍芸就统统记不清了。   她只觉得自己沉进了一个玫瑰熏香的怀抱里。忽悠悠,颤巍巍,有如尘世沉浮。   “很快就到家了。”那人像哄孩子似的,抚摸她的发梢。   身上是滚烫刺痒的,几乎让她尖叫出声。   有人在给她喂水——冰凉的液体短暂的缓解了狂躁。   但这不够,远远不够。   丁绍芸昏了头,扯着那个人便往下坠,一同倒进那张无边无垠的架子床里。   “为什么不要我的扳指?”那人似乎耿耿于怀,不肯用行动消除她的苦难。   “我不要扳指,我要你!”女人尖叫出声,喉咙里发出短促的气音。   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讲些什么,也去不管逻辑,只是渴求纯然的宁静。   这句话有如魔咒一般,打破了僵持。   粗粝的手碾过她的肌肤,而她沉醉在起伏的韵律里,自顾不暇。   再醒来时,天色依旧是暗的。   许是自己醉的太厉害,睡了一天一夜,丁绍芸想。   她揉了揉眼,却被周遭的环境震住了:烟绿罗帐,蜀锦织被,雕梁木顶。   黑漆漆、乌压压,一切都极度陌生,檀香木味过于浓烈,依旧压不住空气里微弱的腐烂潮气。   这绝不是自己的家,不是丁公馆。   丁绍芸急忙掀起被,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着簇新的绸缎睡衣。她浑身像被汽车辇碾过一样,酸胀难捱。   完了,全完了。   昨晚明明是和高公子吃饭,小酌了几杯,之后就断片了,什么也不记得。   难道宋广闻趁着自己醉酒,做了见不得人的勾当?   丁绍芸不敢多想,急忙下地。只是腿一软,差点一个踉跄栽倒。   她目光扫到案台上,发现自己的手包就放在那。于是顺手抄了起来,慌慌张张就往门口跑,却堪堪撞在了一个人身上   “你醒了?”   问话的人一席黑衣,手里提着盏松油灯。冷峻的轮廓映在灯火里,意外软化了线条,甚至带出了几分温情。   来者却是许久未见的宋二爷。   “累不累?”他问。   丁绍芸愣住,万万没想到会在这儿遇上他。   但再一细想,锈住的思路突然被理清了:此处估摸着就是宋广闻城外的宅子。   那么昨夜放肆的恐怕就是他了。   ——这畜生看着自己喝醉,不送自己回家就罢了,竟然还趁人之危!   亏她还挂念了他几天!   丁绍芸吃了暗亏,恨自己识人不清。她连和这人面兽心的家伙多呆一秒都做不到,只觉得屋里的空气都是污浊的,直接迈步出了门。   夜垂下来,满天星斗,近得好像要压到人的头顶上。   外面燃着不少灯笼,却依旧无法将偌大的院子全部照亮。隐藏在角落里的阴影屏息等待,寻求一个扑上来吃人血肉的机会。   青石铺就的院落里码放着一地箱子,整整齐齐,全部敞着口。   “这是做什么?”   丁绍芸从没见过这么邪门的阵仗,一时被骇得不敢向前。   宋广闻从身后走来,竟露出抱歉的神情:“聘礼备的匆忙,不知合不合你心意。”   “聘礼?”   男人温声道:“丁姑娘放心,明日我便派人去你府上提亲。”   他顿了顿,似乎有些赧颜:“日后我决计不会亏待你。”   借着宋广闻手里的光亮,丁绍芸看清了那满满当当的是什么:丝绸、金银、山珍……全都是压箱底的老东西。   足足有十八口箱子,瞧着是聘正妻的架势。只是在女人看来,好像十八口黑黝黝的棺材。   若是丁绍芸有闲心,她几乎要冷笑出声了:荒唐,这人占便宜没够么?   一次不行,竟还想把自己娶回家。这做的是什么春秋大梦!   难道被狗咬了一口,还要被咬一辈子不成?   她原想着破口大骂,话到嘴边,又被咽了回去。   昨天晚上的事情若是传出去,于丁绍芸的名声是大大的不利——和一个男人喝醉酒,又上了另外一个男人的床,自己恐怕会成了天津城的笑柄。   宋广闻这人后台硬,既然不想更进一步,也不想惹上些麻烦,还是装作无事发生比较妥当。   “睡了便是睡了,不是什么大事。”丁绍芸虽然堵着一口气下不去,但思前想后,还是抛出了豁达大度的一句。   宋广闻本来就跟尊玉人似的,听了她这一席话,竟当真一动不动了。   丁绍芸话虽说的硬气,心里到底是颤抖的。   她记起皮包里有女士香烟,于是哆嗦的掏出来,想要点一支定定神。火柴擦了几次,才将将冒出点火星子。   然而还没等香烟凑上去,就被男人一把夺过,踩在脚底下,碾碎了。   “不是什么大事?”宋广闻淡声问。   丁绍芸不知哪里戳了他的肺管子,只能强撑着点头。   明明是自己吃亏,他的表情倒跟受了屈辱似的,着实可笑。   “如此甚好。”男人咬牙切齿的说完这几个字,猛地把她架起来,拥进房内。   “既然不是大事,那么多来几次,想必丁小姐也不会介意?”   女人的反驳被报复式的吻淹没了。   戏园子里,不知是谁重又拉起胡琴。绵长的调子卡在弦上,如泣如诉,直至天明。   翌日,宋二爷没有再留丁绍芸,还专门请了软轿来送。   丁绍芸晃晃悠悠回了家,一路上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虽然只是一瞥,但那男人说的没错。城外的夜空里,果然垂着很多星星。   打那天起,她再也没有见过宋广闻。   又或许这么说也不对。因为有一次,她去上海,两人在十里洋场狭路相逢。   丁绍芸怕自己露了怯,故意装大方,把杯子里的果子露甩了他一手。   而对方目光沉沉,却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想来是时局有变,男人焦头烂额,顾不上其他。   果然不久之后,宫里换了主。顶头那位失势,连带着宋二爷也销声匿迹了一阵子。   丁绍芸这才放了心,总算是大大方方的玩,再没有后顾之忧。   ——直到两年后的今天。   ……   “丁小姐不冷么?”宋广闻温声问。   丁绍芸从迷雾般的回忆中抽出身来,这才惊觉池子的水确实有些凉了。   “不冷。”女人开口,下意识抬手捋了下头发,生怕对方说出“用不用我帮你暖暖”这种不得体的话。   宋广闻的目光自然也被她手上那颗闪闪发光的钻戒吸引了。   “我原是想三书六礼娶丁小姐为妻。”男人的语气平淡的听不出情绪,“但如今看来,你更愿意做他人的情妇?”   “情妇”两个字让丁绍芸心中瞬间燃起熊熊怒火。   她母亲就吃了做小的亏,这屈辱她如何受得!   “我和赵青函是真心相爱的,他要娶我,光明正大。”她恨不得抽宋广闻一巴掌。只是吃了人单力薄的亏,不敢直接动手。   男人抬手握住了她的腕子,钻石戒指被轻而易举的撸了下来,当啷一声落在了池子外面。   “还给我!”丁绍芸急了,大声叫道。   “丁小姐果然博爱。”宋二爷说,“不仅爱扳指,还爱钻戒。”   “我只爱赵青函。”女人死鸭子嘴硬,“他是我的未婚夫。”   宋广闻顿了顿,忽的阴涔涔笑了:“既然如此,有件事你想不想听?” 作者有话要说:  一点的误会   ☆、琉璃锁(7)   “什么事?”丁绍芸戒备的问。   话音刚落地,就见宋二爷把手里的巾子忽悠悠甩了过来。   她仓皇接住,不明所以。   “擦干净,堂内说话。”   男人落下这句话,竟然就此放过她,施施然蹚水走了。   丁绍芸握着那块沾满血腥味的的白布,怔在原地。不知何时,宅子里的婆子悄声进来,把手里端着衣裤放下,又退了出去。   湿透的旗袍沾在身上,属实不大爽利。   丁绍芸半天不见男人有回转的迹象,干脆就着冷水洗了个干净,打池子里赤条条出来。   备好的衣裤洁净如新,还带着皂角香气。丝绸料子水一样的滑,穿在身子上凉津津的,倒叫丁绍芸想起刚沁过井水的沙瓤西瓜。   鞋子是纳的千层底,样子不大中看。但踩上去像进了云彩似的,比高跟鞋强太多,让肿胀的脚舒坦不少。   她穿戴齐整,推门出去,发现那婆子正不声不响站在暗处,直盯着她。   “连个声也不出,骇死我了!”丁绍芸被这阵仗吓得后退一步,“一屋子怪人!”   她恼怒的抱怨了两句,但对方脸上笑嘻嘻的,手里单是比划着——竟是个哑巴,看起来头脑也不大灵光。   丁绍芸一时熄了火,满肚子的气发不出来。   那婆子打着手语,示意她跟上。而丁绍芸是跑不脱的,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顺着往前走。   这宅子大得紧,转得她换头转向。两年前的短暂停歇只留下个黑乎乎的印象,有如水墨画上浅淡的影子。如今工笔细描,才知道其中门道颇多。   婆子最后停在了灯火通明的厢房前,搓着手笑看她,像叼了雀儿的猫。   丁绍芸克制住一身的鸡皮疙瘩,抬步迈了进去。   宋广闻早就端坐在桌前,换了身新衣裳。腰间略微鼓起些,应是包扎过伤口了。   “丁小姐,坐。”二爷道。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丁绍芸想。宋广闻出了水池子,一派端庄,全然看不出是刚刚那个吻她的强盗了。   她小心翼翼地捡了张椅子坐下,四周晃了一圈,发现此处书架林立,应是宋二爷的书斋。   两人无语,堂内一时陷入沉寂。   哒,哒,哒。   宋二爷的指肚敲击桌面,一下又一下,颇有耐心,似乎是在等待什么。   丁绍芸不敢问,也不想问。   她发梢堪堪擦干,还泛着潮气,间或滴下几滴水。一炷香的功夫过去,肩头那一小片绸子不知不觉就被打湿了。   二人在无声中僵持,就在她憋不住快要开口时,堂外传来一阵喧哗。   “进来罢。”宋二爷道。   下人押着一个五花大绑的男人,按他跪倒在地。   丁绍芸倒吸了一口冷气——那人应是被用过刑,脸上青一道紫一道,血肉模糊的不成样子,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模样。   “知不知道他是谁?”男人转向丁绍芸,问道。   丁绍芸一脸茫然。   “他就是在街上开枪,要杀你的人。”   杜二小姐的死相蓦地浮现在眼前,好不容易压下去的黏腻劲儿又从胃里翻上来,女人只觉得恶心至极。   宋二爷淡声说:“你在浴室磨蹭的时候我审过他了,情况和我料想的差不离。请丁小姐猜猜,幕后指使却是哪位?”   一股子腥臊气扑鼻,那犯人竟被这句话吓尿了,淋淋拉拉濡湿了裤裆。   许是女人不应声的时候太久,男人又开口:“给你个提示,是位老熟人。”   丁绍芸打了个寒战——她听出了男人话音里的暗示。   “不可能。”她是万万不信的,“青函怎么会买凶杀我?我们是未婚夫妻,这根本说不通!”   宋广闻表情恹恹的,挥手示意下人去了枪手嘴里的抹布:“你自己问罢。”   布一褪,那人有如见了青天,咣咣磕起头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嚎着:“您大人有大德,大人有大德,饶了小的罢。小的都是受人指使……”   “受谁的指使?”丁绍芸抖着嗓子,在那人的哭诉中见缝插针问道。   那枪手顿了顿,肉蛆似的在地上拱:“受赵大人所托……”   “丁小姐,你可听清楚了?”宋二爷语气多有玩味。   这绝不可能。   “你说的赵大人,可是赵青函?”丁绍芸心里艰涩的像是被尼龙绳捆住。她抱着怀疑的态度,重又确认道。   犯人哆哆嗦嗦,眼光直往宋广闻身上瞟。   “你不要害怕宋二爷,只管说就是了。”   枪手正要磨蹭着开口时,一声巨响骤起。   轰!   那犯人的天灵盖被火|药整个掀掉,血肉合着白花花的脑浆子喷了一地。活生生的命与蓬勃的脉动像撒了气的皮球,眨眼的功夫就瘪了下去。   “啊!”丁绍芸脚边溅了一滩乌嘟嘟的血,撕心裂肺尖叫起来。   宋广闻收了还在冒烟的手|枪,面无表情的颔首,示意下人把没了半边脑袋的死人拖下去。   绵延的血迹留在了堂中青石上,蜿蜒渗进地砖的缝隙里,成了一道道血淋淋的沟壑。   “你杀人了。”丁绍芸浑身瘫软,跌坐在椅子上。   她已经全然不记得刚刚要问些什么,只能喃喃复述道,“你杀人了。”   宋广闻淡声说: “心甘情愿当人家的狗,迟早有替主子尽忠的一天。收昧良心的钱,早死早超生。”   女人半点没有要接话的意思。   看见死人是一回事,眼见着杀人又是另外一回事。   恐惧过于沉重,以至于宋广闻再开口时,话音都听起来飘飘忽忽,当不得真。   “你也别疑心了,枪手说的都是实话。他口里的赵大人,是赵青函的爹。赵青函也许爱你,但他家里人想你死。世道乱,流弹打中一个买办的女儿,估摸也赖不到赵老爷子身上。你若是死了,赵青函最多哭两天,就把你抛在脑后,总不至于殉情去——”   “你说死的那奴才是狗。”丁绍芸突然从混沌中抬头,怔怔的打断了男人的演说,“那我是什么?”   宋二爷正絮絮讲道理,原以为女人会顺着自己的话想下去,一时被这没头没脑的问题考住了。   他望向丁绍芸,眼神里难得流露出迟疑。   “我话都没问完,就眼睁睁看你杀死他,岂不是连狗都不如?”丁绍芸的声音有些怆然。   “我不动手,他也活不到明日,赵老爷子岂是好相于的。”宋广闻顿了顿,方才道,“那犯人要枪击你,我替你报仇,还不好么?”   “好极了。”丁绍芸轻声道。   她的眼光虚虚实实,在满是血迹的砖石上游荡。   犯人烂得稀碎的眼珠子好像还在地上咕噜噜的滚,死不瞑目的瞪向她。   诚然这人该死——他杀了孟二小姐。但丁绍芸却莫名兔死狐悲起来。   “你的下场和我一样。”那烂掉的半张人脸似乎活了过来,满是嘲讽, “我死了,解脱了。你呢?”   是啊,她呢?   她不过是和高公子喝醉了酒,偏在迷迷糊糊的时候,叫宋二爷占去便宜。清白的大姑娘失了身,咬牙认了也就算了,惹不起还躲不起么。偏偏两年之后,这人还纠缠不休。   好不容易遇到赵青函,那孩子实心眼,愿意爱她,愿意给她退路。可若宋广闻所言是真,赵家长辈竟想着让她死。   哪怕有机会回了丁家,且不说赵老爷子还会不会下手,单就是自己的父亲,也定是要让她嫁人的。   如今还肯下聘的,恐怕只剩下眼前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宋广闻了。   都道是车到山前必有路。   现下车行到了,山也看见了,路呢?   眼前晃出一个又一个影子来,俱是欢天喜地。   “丁小姐害的相思病,我们可全都知道了。” 杜二姑娘顶着汩汩冒血的胸脯,灰白了脸,捂嘴吃吃笑道。   “纵是有人威胁我,我也不会放手。”赵青函口齿不清的说,想要倚住她,满面春风。   “不嫁人,怎么活呢!”母亲盘着佛珠,絮絮念叨。   丁绍芸的耳旁嗡嗡作响,千人千语,一人一句,几乎要炸掉她精美的头颅。   别说了,都别再说了!   “丁小姐?”   “丁姑娘?”   好像有人在叫她,应是二爷。   但丁绍芸顾不得了。   她猛地用手盖住耳朵,依然抵不住打雷似的嘈杂。   “绍芸?”那人又唤道,声音里夹杂了许久未见的安慰,和些许说不出口的亲昵。   良久之后,女人松开被捂红了的手。   她开了口,语气平淡至极:“我知道了。”   宋二爷的俊脸在明晃晃的光下,白的有些发青。衬得那一点血泪似的痣,格外魅惑人心。   “对二爷来说,奴才是狗,女人是玩物。”丁绍芸问,“我说得对么?”   宋广闻把这话听了进去,半晌避而不答,只是说:“胡思乱想些什么。”   他又像许诺似的,多加了一句:“你若不走,我定会保你平安。”   “我不走。”丁绍芸的话泛着死气,眼神是空的,“除了这里,我还能走去哪呢?”   男人分不清这是许诺也好,认命也罢。   他只知道它点燃了自己,从腔子里泵出热火一眼的激情。他一把抱起丁绍芸,往厢房拥去,而女人没有推拒。   吓唬人的场面一旦做足,剩下的事情似乎顺理成章。   久旱逢甘霖,对二爷来说,那点子枪伤算不了什么。   只是当天夜里,丁绍芸不敢合眼。   因为一闭上眼,地上那对破碎的眼珠子,就在瞅着她。   天没亮的时候,宋广闻起来了。他没有唤醒丁绍芸,自顾自换了衣裳,洗漱完毕,抬脚出了厢房。   丁绍芸又躺了一个时辰,听见外面一片寂静,才木木然坐起来。   那哑巴婆子垂手守在一旁,瞧见主子醒了,连忙张罗支桌子上饭。流水一样的碟子呈上来,在丁绍芸看来,都跟死肉一般。   她胃口全无,单是起身,连衣裳都没换,准备去院子里去透透气。而婆子门神一般的挡住她,眼里流露出怀疑。   “我就在宅子里转转。”丁绍芸莫名和她解释起来。   婆子是不信她的,虽然让开了一条缝,但死死跟在她后面。   丁绍芸懒得管她,自顾自往前走。   宅子在晨曦照耀下,合规合制,倒也没那么可怕了。处处雕梁画栋,古色古香。   丁绍芸靠着残存的记忆往前摸索。   过了当初放聘礼的当院,再往前走,依稀有个戏园子。两年前的那天夜里,似乎正热闹的演出一场《黄粱梦》。   她走到近前时,才发现眼前这戏楼看起来有几年没人修缮了,和其他建筑比起来,略显破败。   原来已经废弃了。   就在她有些失望的转身时,身后突然响起了咿咿呀呀拉高腔的声音。   丁绍芸一愣:难不成里面还有人在?   如果有的话,那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和她一样被困在宅子里的人。   如此想着,她几乎压抑不住激动的心情,回步轻扣门环。   戏声停了,脚步声渐近。   朱红角门洞开。   丁绍芸看到开门的人,不禁诧异起来:那戏子大红丹妆,玉带霞披,竟是个端端正正的旦角扮相。   “在下凤芝。”男人模样极是标志,声音里好像下了蜜,一板一眼的拉起唱腔,“敢问来者是——哪位姐儿——”   “我姓丁。”丁绍芸刚说完,却见凤芝水袖一抛,咯咯笑着往回跑了。   这人貌似有点疯癫。   丁绍芸安慰自己:这宅子里,哪个不是疯子呢?   她定了定神,抬步进了戏园子。   眼前的景象让她心里犯凉:四处野草丛生,纠结的花树拧成枝蔓相连的一团,乍红乍绿。从外面看不过是稍显陈旧的台子,细看已是朱漆斑驳。好像屋主人离开数年,未曾归来一般。   这么一个荒败的园子,衬着这么一个盛装的人儿,尤为诡异。   丁绍芸觉得她应该离开这里,但是凤芝倚着侧厢房门口,热情招手呼唤她。   “许久没人来我这儿做客了。”他换回了正常的话音,依旧是柔美低沉的。   这句话触动了丁绍芸,于是她举步向前。   厢房的状况比院子里还要糟不少,案台上落满了灰,呛得女人打起喷嚏来。   “阿嚏!先生是自己住在这儿么?”丁绍芸忍着鼻间的痒意,客气的问。   凤芝倒是怡然自得,躺回了被褥黑成一团的榻上。   “你要听我唱戏么?”他眼睛亮闪闪,“好几年没人听我唱了。”   “二爷不听戏么?”丁绍芸拘谨的寒暄。   凤芝欣赏着自己的红指甲,俏声说,“我是老太太买来取乐的。老太太没了,我也就没用啦。”   他说着,突然兴高采烈从榻上爬起来:“来,你听我唱。”   丁绍芸哪里想听,敷衍着:“先生歇歇罢,别累着了。我怕是这几日都要住在这边,听戏的日子还长着呢。”   “你不走?”对方好奇的问。   同是天涯沦落人,丁绍芸竟有了交心的念头:“二爷不让我走。”   “二爷心眼子好,心眼子好!”男人一叠声说,“你有福啦!”   丁绍芸不知道这个定论是哪里来的,但她不大认可。   许是女人蹙眉的模样落在了凤芝眼里,他絮絮叨叨起来:“二爷好,二爷孝顺,听老太太的。老太太临走前让二爷养着我,死也要死在宋家。您瞧见了,这宫里变了天了,宋家败了,二爷还是给我银子!”   这一番话似乎耗尽了凤芝全部精力。他打起哈欠来,从榻上掏出一管黑乎乎的东西,挑了些膏子抹上去,点燃了。   空气里顿时满溢起甜腻到令人作呕的味道。   丁绍芸头皮都紧了起来——他竟是吃大|烟的!   “没人听我唱,我就抽烟。抽上一口,快活一日。”烟泡呼噜作响,凤芝的眼神也恍惚起来。   “既然没人听戏,为何不离开这里?”丁绍芸颤声问,“现在是新时代了,你可以赎回卖身契。”   “离开了这里,能做些什么呢?外面都变天了,我只会唱点儿小曲,哪里赚得够这口小爱好。”对方的语气媚起来,掂起食指,冲她一点,“二爷不让家里的人抽福寿膏,说是害人的玩意。姐儿你可别告诉他,这是我们之间的小秘密。”   昏暗的厢房里,美人憨握在榻,齐整的戏服被缭绕烟雾熏得污浊起来。   丁绍芸被这光怪陆离冲昏了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留在这个地方。   “留在此处,是我的命,你的命——逃不脱的。”   听了凤芝的回答,丁绍芸才惊觉自己刚刚竟然将心里话说了出来。   “姐儿,你要来一口么?”凤芝骤然起身,冰冷的手抓在丁绍芸的腕子上,几乎要把她冻出个透明窟窿来。   明明是夏天,女人却觉得刺骨的寒。   丁绍芸猛地抖落了那只要把她拽入深渊的手。她几乎是想也没想,便拔脚往外跑。   这不是她的命。   不,她不认命!   在琉璃搭成的塔里被锁上一辈子,她是断然不甘心的。   她得走——不然迟早要像凤芝一样,耗干枯死在这里。   昨夜的妥协和退让显得可笑起来。丁绍芸从来就不是什么男人手里的玩物,她有自己的心劲儿。   “最怕那——琉璃筑塔终易碎,一枕梦黄粮——”   身后的戏园里传来花腔,无忧无虑,无穷无尽,似喜似悲。   ☆、琉璃锁(8)   宋广闻走进工厂的时候,天才擦亮。   偌大的院子里,一台台簇新车床整齐排列,还在散发浓郁机油味儿。   “二爷,您吉祥。”文顺一见着他,连忙作揖。他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头发不大茂密。剪了辫子整一年,还没蓄出个齐整的模样来。   宋广闻漫不经心的点头,淡声道:“招工的事情可办妥了?”   “告示都贴出去了,人已经选得差不离。”文顺笑得恭敬,“下月就可以开工。”   宋广闻露出满意的表情,随手拍了拍钢筋铁骨的机器,震出金属共鸣的嗡嗡声。   “对了二爷。”文顺上前一步,悄声说,“咱们的人在道口截住常五了。这泼皮骨头硬,挨打也不肯开口。”   男人却并不着急:“你总归有法子的。”   文顺嘿嘿笑了,忠厚的脸上露出狡猾的神色:“您还真别说,挨打他虽然不说,但拿剪刀在他命根子上咔嚓一比划,那厮就全都招了。”   宋广闻笑笑——这招也就文顺能想得出来。他原就是德公公的养子,打小跟着太监干爹学了不少不入流的手段。   “常五怎么说?”宋广闻提起些兴味。   “赵宅前那枪击,果真是赵老爷子安排,冲您来的。常五手下从广德路就跟上您的车了,看您在赵宅前等丁小姐,带的守卫又多,不好下手。一直等到舞会散场,才趁乱行事。”   宋广闻点头。   他前夜才在宅子里打死了那枪手,前因后果已经顺的差不多。   他倒是没全骗丁绍芸——确实是赵老爷子要□□。只不过醉翁之意不在酒,要杀的不是丁小姐,却是他宋广闻。   宋二爷要开厂。   虽说实业救国,但单凭挡了赵老爷子和日本人的生意路,就能惹出一串妖魔鬼怪。   也亏得丁绍芸运气不好,小可怜见的,成了钓鱼的饵。   宋广闻心思转到她身上,想到女人那句“我只爱赵青函”,老大的醋味又翻上来。   丁三小姐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好,就是心太野。   若是宋老太太还在时,看到丁姑娘这样的性子和做派,肯定要大呼家门不幸,好生教训教训的:“阿弥陀佛,还不去祠堂罚跪去!”   好在老太太死了。   痛痛快快死在了烟雾缭绕的芙蓉塌上,单留下宋二爷一根独苗,带着打娘胎里来的疯病。   宋广闻见不得人离了他——这是疯病,得治,男人知道。   他也瞧过不少土郎中、洋医生。扎针、吃药,统统不管用。   谁叫老太太怀他的时候爱抽□□呢。   大夫都说,当年没生出个傻子来,已经是天大的福分啦。   “二爷。”文顺见男人立着不动,低声提醒,“既然那边已经挑起事了,您看咱们要不要低调些时日?”   “怕什么。”宋广闻回神,淡声道,“总归寻个机会,好好治一治这个老东西。”   “得嘞。那……常五?”   “既然落到你手上,你看着办吧。”宋广闻笑笑。   他认识文顺二十来年,知道手下的那点男女不忌的小癖好。   文顺就在等这句话。   宋二爷不开金口,借他几个胆子,也不敢去碰那泼皮。如今得了主子恩准,喜得文顺搓起手来。   提到男女之事,倒有一件让宋广闻头疼。   昨儿个他被丁绍芸那么一句“另有所爱”的剖白,气的生生当面毙了人,恐怕把女人吓得够呛。   把人吓着了,势必回去得哄哄。   一冷一热,张弛有度,方才听话。   ***   宋广闻从厂子出来,驱车直奔了瑞福祥。   既然说要哄,那就来真格的。   只是二爷先前是没有哄女人的经验的,不过是照着文顺的指导罢了。   “女人嘛,扯几尺上好花绸子,绞些漂亮衣裳。就是天大的仇,也过去了!”文顺捧戏子的套路多得很。   宋广闻觉得丁绍芸和八大胡同的姑娘是不一样的。   她确实也爱漂亮——但他迷上的,是那股子若即若离的泼辣劲儿。   好像没被摘下来的花,肆意绽放着无穷无尽的生命力,全然不在乎其他人怎么样看。   不像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官家姑娘们——人才十四五,行事规矩的好像半截身子已经入了土。   瑞福祥的掌柜认出是贵客,扯了最好的布出来,用拇指和食指揉搓:“这是新到的塔夫绸。您听这声音,砂子似的,脆响!”   若是拿这料子做上一身旗袍,亮晶晶不说,行动间还能带些别开生面的动静。好像女人的身子也成了琴,能弹出九转回肠的曲调来。   想到欢喜处,他脑子里多了点遐思,身上烧了起来。   宋二爷颔首,跟班马上看眼色给了银票。   单是选料子,似乎还少些罗曼蒂克。   时髦的男青年流行送花和糖果。宋广闻理解不了齁死人的甜蜜,只得捏着鼻子,买了一匣子巧克力。   满满当当一汽车东西拉回家,倒像是置办年货似的。   过了堂院,绕过戏园子,便看到了一个玲珑的影子。   宋广闻心里踏实了。   丁绍芸不在惦记着卖闺女的丁老爷子手上,也不在头脑简单、家境凶险的赵青函身边,而是在他这里,在他的家里。   真好。   丁绍芸抬头看见他,意外笑了。   她把手头的东西扬起来——竟是在做针线活。   “你会这个?”宋广闻瞧见那鸳鸯的描红图案,有些难以置信。   “看谁不起呢。喏,给你纳双鞋底子。”丁绍芸把手头的针线递了过来,伸了个懒腰。   宋二爷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觉得胸口呼呼的泛着热气,拿着鞋垫,翻来覆去的看。   难不成经过昨天那一场,丁绍芸转性了?   “我给你买了些东西。”他如此想着,便招呼下人把绸子和吃食拿过来,丁绍芸表情果然欣喜。   “二爷眼光不错。”女人夸赞道,掂了巧克力放进嘴里,露出甜蜜的笑。   细细的看了一遍礼物,丁绍芸突然又撒起娇来:“你方才去哪里了,我等你等得都饿了。”   宋广闻立刻招呼传菜——至于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还是不说为妙。   丁绍芸倒也没深究,自顾自坐下,专捡冷碟吃。   “二爷怎么不动筷?”女人疑惑道。   “我不饿。”   宋广闻确实不饿,他看着女人笑吟吟的嘴,满脑子只剩下一个念头。   丁绍芸似乎察觉到了他的欲念,拎起酒壶,给男人和自己的杯里都斟了酒。   她端起一杯,朝宋广闻递过来,嫣红的指甲在油灯里反着光。   “二爷不饿,那渴不渴?”她问道。   ☆、琉璃锁(9)   酒是好酒,陈年老酿。单是凑近晃上一晃,都能闻见扑鼻的干洌香气。   “丁小姐兴致倒是颇高。”宋广闻坐着没接,淡声道。   丁绍芸碰了一鼻子灰,毫不在意似的:“二爷不喝就算了。”   她腕子一抖,胳膊伸了回来。酒杯冲自己转过去,仰脖干了:“我自斟自饮还不成么。”   酒液甘醇,辣得女人一眯眼,好像一团火落进胃里。她轻声“嘶”了下,吐了吐粉舌。   男人没做声,静静打量她,模样端正得像一颗松。   “这杯酒……”丁绍芸举起先前给自己倒好的那杯,艳色的嘴唇挨上杯沿,眼光柔且媚,“绍芸敬二爷。”   丁绍芸这厢才抬手仰头,宋广闻动了。   他骤然俯身,含住了她的唇。唇齿交汇间,才入口的温热酒液,被有意无意的渡进了宋广闻的口中。   男人咽了下去,揽住她,加深了这个吻。   丁绍芸被揉搓的满面通红,气息不稳。她从他怀里挣出来,娇嗔道:“壶里还有老些呢,二爷抢我的酒作甚?真真是看别人嘴里的香。”   她见男人眸色深沉,又调皮问道:“好喝么?”   宋广闻嗓子喑哑,含糊的“嗯”了声。   丁绍芸得了回应,满意起身。她一手拎起酒壶,一手端着酒杯,把旗袍略微提上来些,跨坐在了二爷的膝上。   男人顿住,随后隔着旗袍丝滑的料子搂在她的肩胛骨上,好像在掌心里拢住了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我请二爷再小酌几杯。”女人道,“二爷不会不赏光罢?”   宋广闻挑起眉毛。鸦羽似的睫毛下面,是若有所思的眼睛。   他开口欲说什么,被女人打断了。   “嘘。”丁绍芸抬起纤细的食指,停在了宋广闻的唇上,“别乱动,我来喂你。”   一个吻,一口酒。   情深而意浓。   “咦,怎么一滴也没有了。”丁绍芸晃了晃不知不觉变得空荡荡的酒壶,疑声道。她面颊一片酡红,许是喝了太多,失了魂。   宋广闻喝的比她只多不少,虽然面上看不出颜色,但呼吸间都是浓重的酒气。   “我怕是醉了。”女人说话含含糊糊,好像属实困倦,头往宋广闻身上靠去。   男人揽住了她,言语里带了几分温柔:“酒量不行还逞强。”   他凝视着女人肉嘟嘟的唇,多了些怜爱:“若是困极,就睡罢。”   “我偏不睡。”丁绍芸撒起娇来,“你怎么还不醉?”   其实是有点儿醉的。   方才大半的酒都灌给了他,宋广闻总是酒量再好,也有点陶陶然的眩晕。   “我要脱你衣裳。”女人突然开口,语气娇憨。   宋广闻蓦地一愣——这流氓言论纵然是打丁绍芸嘴里说出来,也过于惊世骇俗了些。   他还没来得及阻止,女人的手已经伸了过来,掀起了他的长袍下摆。   ——和撒酒疯的人是讲不得道理的。   宋广闻觉得自己陷进温柔乡,出不来了。整个人好像被裹进了甜蜜的泡泡里,随着飘荡的气流起伏,踩不到地。   烈酒与爱情是最醉人的东西。   就好像机敏的水手,听见塞壬的歌声,也只能沉浸其中,失去抵抗。   二爷走神的功夫,袍子被撩了起来,那柄别在他腰间的勃|朗|宁|手|枪就露了把柄。   而女人的目光从武器上滑过,眼光沉了下来。   就是现在。   丁绍芸扔了酒杯,趁宋广闻一个没注意,右手猛地把枪拔了出来,快速起身,急急往后退去!   她双手紧握住手|枪,黑黝黝的枪|口直对着宋广闻。   “放我走。”丁绍芸说。语音里带着颤抖,但一字一句吐得清晰。   宋广闻先是愣了两秒。然后抬脸,点墨似的眼珠仁死死盯着她。   丁绍芸头回觉得自己看懂了男人的表情——起初是疑惑,接着是背叛的愤怒与难以置信,最终……化为平静。   短暂的沉默过后,男人端起桌上的酒杯,不紧不慢的喝了起来。   “放我走。”丁绍芸晃了晃□□,提高音调,“快点!”   宋广闻终于开口,语气平静,“丁小姐准备怎样,一枪毙了宋某?”   “我若是能安全离开此处,就饶你一命。”丁绍芸谨慎措辞,“之后你我二人再无瓜葛,权当无事发生。”   宋广闻听了这话,竟笑笑,放下酒杯站起身来。   他向前走了一步。   女人一边后退,一边把枪扬了起来:“不要靠近我!”   两步。   男人恍若不闻,继续上前。   “你哪里敢开枪。”宋广闻道,“不过是想吓唬吓唬我罢了。”   “我没有在吓唬你!”丁绍芸大声道,“我警告你,离我远些!”   三步。   “哦?”二爷笑得开怀,“既然丁小姐有勇有谋,为了施美人计,连贞洁皮囊都能不要。那不若就让宋某见识见识你的真本事?”   男人刻薄讥讽,越走越近。   丁绍芸一股热血冲上颅顶,恶向胆边生,闭眼猛地扣动扳机!   咔哒。   无事发生——扳机竟然卡住了,死活按不下去。   睁开眼时,宋广闻人就停在了丁绍芸面前,不过一步之遥。   他笑道:“没人教过丁小姐,开枪前要先拉保险么?”   他的手抻住枪口,力道大的惊人。丁绍芸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但对方并没有要抢走手|枪的意思,而是帮她拉开了保险栓。   宋广闻拉着丁绍芸的手,亲自把枪|口朝自己英俊的面上指去:“来罢,我早就活腻歪了。”   丁绍芸仗着几分酒意鼓起的一腔子热血,已经在方才不成功的一枪里消失殆尽了。   刚刚的举动纯属冲动,如今静下来,单是想想打死宋广闻的后果,也不是她能承受的。   她只是想离开这里,并不是想见血——杀|人这档子事,离她太远了。她连鸡都没杀过,最爱的鸡公煲都是仆人炖好端上来的。   昨夜厅堂上那张烂了一半的脸和血淋淋的眼珠子又浮现在眼前,让丁绍芸胃里涌起酸水来。   “杀了我,你就能走了。”宋广闻漆黑的眸子闪闪发亮,语气狂热,“来罢,打死我。”   “不……不。”丁绍芸抗拒到。如果不是男人手把手握着,她的手颤抖的几乎握不住枪。   “你是不想杀|人,还是不想走?”男人步步紧逼。   丁绍芸说不出话来,只能拼命摇头。   “那我替你做决定。”   宋广闻话音刚落,竟按着丁绍芸的食指,扣动了扳机!   啪!   浓重的火星子喷涌出来,巨大的后坐力震得女人往后坐去。丁绍芸惶惶然侧脸,以为会被血点子、脑浆子浇的一头一脸。   直到听到男人粗重的喘息时,她才瑟瑟扭头。   ——原来是方才她被迫开枪时,因为太过害怕脱了手,准星偏了。   宋广闻没被打中,倒是他身后半人高的青花瓷瓶被炸的四分五裂,落下一地白玲玲的碎渣。   这屋里闹得动静太大,宋广闻的手下已经远远围了上来,擎等着主子一句话,就把丁绍芸拿下。   男人却抬手,示意他们不要近前。   “丁小姐今儿个若是杀死我,咱俩的事就算了了。”他凝视着丁绍芸,从地上捡起枪,重又递了过来,“还要再试一次么?”   丁绍芸瘫坐在地上,茫茫然摇头。   “我给过你机会,可你不要。”男人的脸异常欢欣,“那往后就得听我的了,丁小姐说是么?”   说罢,他颔首。哑婆架起丁绍芸,往廊上走去,力气足的好像上了枷锁。   很快一间孤零零的偏屋现在眼前。   丁绍芸被推了进去,门和窗在她的身后轰然关上。   和先前的厢房比起来,眼前间屋子异常逼仄。许是太久没人住,被褥都是一股子霉味,连盏油灯都没有,黑的骇人。   “丁小姐,你好好想想罢。”男人道。   女人晃过神,急忙跑到门口。使足了全身力气,压根推不开那扇山似的门。   她转而疯狂拍打起来:“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外面并无人答话。   丁绍芸倚着门,再开口时带出了哭音:“是我错了,求求你放我出去……”   门上很快传来咔哒几声——竟是落了锁。 作者有话要说:  没跑成,还有机会   ☆、琉璃锁(10)   丁绍芸被关的第七日,工厂里打来电话,说有人要找宋广闻。   男人才踏进厂院,文顺就迎了上来:“二爷,丁老爷子先到了半个钟头,正在会客室等您呢。”   宋广闻颔首,脸上毫无惊异之色。   一个远近闻名的美人,凭空在社交场上没了踪影,坊间总归会有各种传闻。更何况他从赵府门口接走丁绍芸的时候,附近瞪眼瞧着的可都是会喘气的大活人,随便一打听便能知道女人的去处。   所以丁老爷子会来找他,并不稀奇。   稀奇的是,这个当爹的竟等到第七日,才来寻女儿。   宋广闻迈步进了会客室,果然在见到了正端着茶碗四处打量的丁老爷子。   “二爷吉——”   “不必客气。”宋二爷摆了摆手,打断了对方习惯性的寒暄,示意他坐下,“新时代了,不必讲旧规矩。”   “老人有老办法,新人有新办法,您说是么?”丁买办满脸堆笑道。   他虽然年纪与辈分高出宋广闻许多,但早些年终究是给主子跪习惯了。如今改成伺候洋人,依旧站不起来。   “那照丁老爷子看。”男人在办公桌后坐下,淡声道,“我算是个老人,还是新人呢?”   丁买办笑得格外爽朗,一张胖脸油出津津的汗来:“二爷可真爱说笑!”   宋广闻不觉得这是个玩笑,所以单是瞅着他,没吭声。   丁买办的笑容凝在嘴边,转而绕圈称赞起来:“二爷这厂子气派,敞亮,比英国人开得也不差。满打满算起来,一天能产多少布?”   厂子压根没开张呢,就开始问产量,当真没话找话。   宋广闻知道这老狐狸是擎等着他开口,好要个高价。   他本可以全不理会,直到对方憋不住为止——但想到那个关进偏屋里还嘴硬的女人,宋二爷一肚子无名火,懒得再做周旋。   “丁老爷子洋行的生意,最近可好?”他到底是开了口,自愿成了姜太公直钩上的鱼。   “承您关照,还算过得去。就是……”丁老爷子欲言又止。   “嗯?”宋广闻挑眉。   “就是压了批货,高总长不肯放,说是得打点打点。”   宋广闻明白这话的意思。他二话不说,拉开抽屉。从里面掏出支票本子,签了一张大的,递了过去。   “哟!二爷,这可如何使得!”丁买办屁股下面像安了弹簧,身子虽然“嗖”得冲着支票弹了过来,嘴上却是极和蔼谦逊的。   “如何使不得?”宋广闻笑笑,“都是一家人,这么见外作甚。”   “对,对!都是一家人!”丁老爷子接了支票,又状似无意提了句,“绍云在您家住得可惯?”   “她很好。”男人淡声道,“过些日子我就陪她回娘家看看。”   丁买办老奸巨猾,登时品出味来——这话竟是给两人的关系盖了章。   “她母亲想她想的很,非要让我来问问。”丁老爷子喜笑颜开,“我批评过她了。闺女在宋家,还能受亏待不成!”   当初得知丁绍芸是被宋广闻劫走时,丁买办还是坐得住的。   先不提宋家提过亲,绍云似乎还和二爷有过暧昧关系。   就单论赵青函大庭广众之下设宴求婚,绍云就已经是赵家的半个媳妇了。有头有脸的人家,总不能眼见着自家媳妇被人领了去,坐视不管吧?   所以他压住了躁动的二太太——急什么,有的是人出头!   可是一日日过去,赵家竟连个屁都不放,做起缩头乌龟来了。   丁买办坐不住了:可见年轻人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这门所谓的订婚是彻底黄了汤。   他此番前来,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闺女被宋家的男人平白玩儿了,他不能空手回去。不管是钱,还是名分,他总得讨一个回去。   为此还专门挑了在厂子见面,万一当真闹起来,他不吃亏。   没成想宋广闻这小子还算上道,两样都给了。   走了个赵家,倒攀上宋家。   这买卖不亏!   丁老爷子既探出女儿人没事,又得了钱,于是大获全胜的告了辞。坐上汽车,扬长而去了。   办公室里一时只剩下宋二爷。   “文顺。”男人被心甘情愿敲了竹杠,嘴里气苦,“你给我过来。”   “二爷,您喊我。”文顺颠颠的来了。   他人刚进屋,宋广闻就把手头的纸笔砚台批头盖脸都砸了过来:“送布料!送巧克力!哄女人!瞧你出的这些主意!”   文顺在疾风骤雨里边躲,边哀哀叫道:“您怎么能怨我呢,肯定是您哪里没弄对……哎,哎!疼疼疼!”   宋广闻怒吼一通,发泄完毕,理了理衣裳,重又回了斯文模样。   文顺头回见着玉一样的二爷动这么大肝火。他顶着一头包,算是看明白了——得了,这是小两口吵架了。   “二爷。”他小心翼翼地问,“姑娘生您气了?”   “没生气。”宋广闻皮笑肉不笑,“不过是想一枪毙了我。”   文顺打了个哆嗦——妈耶,二爷看上的人,玩得都这么野么?   敢情二爷七天没来厂子,是玩起生死恋了。   “您没……”他犹犹豫豫,最后在脖子上比出个剪刀的手势。   “没,关起来了。”男人恢复了理智,却比盛怒时看着还阴沉。   还好,还好。人没死就成。   姑娘朝二爷开了枪,人却没被打死,可见她在二爷心里的分量是不言而喻了。这要是哄好了,保管就是未来的少奶奶。   文顺对少奶奶上了心,于是笑道:“姑娘家心思细,被关着怎么能行呢。万一一个想不开,事情不就闹大了。”   宋广闻默不作声,表情倒是若有所思。   “不会……真想不开了吧?”文顺不知道自己能乌鸦嘴到这幅田地。   “绝食了。”三个字落地成钉。   文顺忙道:“二爷您没找医生瞧瞧?这可是大事啊!”   宋广闻沉默,不知听进去没有。   如何能不再受她的苦呢——停了半晌,男人自言自语,说出了心里话。   “我干爹说……”文顺想起老太监的说辞,一五一十复述道,“只要那根东西还在,就一辈子都脱不了烦恼。不如把下面剁了,彻底断了念想,也就再不用受女人的气了。   咣!   玉石镇纸被宋广闻砸在门上,碎了个稀烂。   这回不用二爷指示,文顺立刻屁滚尿流跑了出去。   *   宋二爷说得没错。   丁绍芸果真绝食了。   她倒也不是打一开始就发狠的。   最初不过是一天一个馒头,后来变成了半天一片馍。再后来只肯吃些流食,如今竟是滴水不进了。   “还灌不进去么?”宋广闻回了宅子,第一件事就是沉着脸问丫鬟。   丫鬟举着瓷碗,骇的瑟瑟发抖——丁绍芸人虽饿的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牙关却咬的死紧。莫说是米,就连水都喂不进多少去。   宋广闻没有罚她,挥手让她下去。他在檀木椅坐下,思考起来了。   丁绍芸明明是个水一样的人。身上无一处不软,无一处不甜。如今竟这般刚强,专门跟他做起对来了。   他其实是很生了她几天气的。   自己对她这样好,可她不光骗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竟然还想走,还敢夺枪!   所以二爷一怒之下,关了她。   第一日恨不得饿死她,第二日恨不得冻死她。   到了第三日……他在门外听见女人断肠似的哭泣,突然生出个不得了的念头。   ——若是丁绍芸肯主动服个软,他也不是不能放她出来。   然而女人是不肯的。   所以到了第五日上,二爷心里纠缠的只剩下一个念头:这可怎么收场?   宋广闻在偏屋门口兜兜转转,成了一只困兽。他想进去,又不敢进去——他恨死自己的怪脾气了。   自打丁绍芸完全不进食水之后,他仗着自己底子壮,除了些茶水和一两口点心,也没吃过什么正经东西了。   着急,上火,顾不上饿。   如今这个局面该怎么办?   要不要再信文顺一次,请个西洋大夫来?   ……   偏屋里。   丁绍芸躺在铺上,黑黢黢的出口就在咫尺之外,可她已经不关心了。   时间完全丧失了概念。   刚被关进来时,她还会拍门,拍到两手血淋淋才停。再就是叫骂,用一切恶毒的言语诅咒宋家祖宗十八代。最后是哭嚎,哭到嗓子嘶哑,头痛欲裂。   可无论怎么折腾,愣是没一个人应声。   她从小到大没吃过这样的苦。醒了哭,哭了睡。   折腾到第三日,心气散了。   虽然一直有人从钉死的窗户缝里送饭,但她不想吃了。   “吃饭有什么用呢。”丁绍芸如此想着,人躺在榻上,失了力气,渐渐迷糊起来,“我估摸着也会烂在这园子里,和凤仙一样。”   她要被关个天荒地老了。   再没有人来救她了。   门开过,又合上。   “丁小姐,您和二爷服个软罢。”有人轮番在她耳边劝道,“服个软,就能出去了……”   “丁小姐,您多少用点膳罢,二爷心疼着呢。”   “丁小姐,您不吃,二爷也不肯吃,这可如何是好。”   假的,都是假的,都是骗人的。   她为什么要服软?那男人恨不得让她死。   “还愣着干什么,真等着丁小姐饿死?快灌呐!”   丁绍芸咬紧牙关不松口——这是要给她喂孟婆汤了!   有人来,有人走。   她迷迷糊糊,如坠浮屠境。   ……   “丁小姐,请您睁下眼。”   丁绍芸没动。   明晃晃的手电光照到她的瞳孔上,女人纤长的睫毛不自觉眨了下,总算有了点反应。   冰凉的听诊器在丁绍芸的胸口上略作停顿。   “她断食太久,脱水并且营养不良了。”有人在说,“我现在要给她打营养针,你们能回避下么?”   屋里有抗拒的声音,应是宋家的仆人不想离开。   “为什么不行?我是你们二爷请来的医生!请你们放尊重些。”那人又道。   停了许久,屋里到底是响起细细索索的脚步声,似是有人离了屋。   须臾之后,屋里只剩下先前说话的人。   他附在丁绍芸耳边,压低了语调:“丁小姐,您能听见我说话么?”   女人没有反应。   “赵青函赵公子让我给您捎句话。他这几日被父亲关起来了,但是心里一直挂念着您。他定会想办法接您出去的。”   医生说完,将注射针头扎进丁绍芸的血管里。冰凉的液体涌进来,带着勃勃生机。   “我明日还来,您一定要坚持住,好么?”他轻声道。   漆黑的屋里,冰冷的榻上。   女人的手指恍若不可见的,轻微动了动。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凌晨三点十七,和晋江的作者后台搏斗已经两个小时。层出不穷的bug,先是无法保存,再是无法定时,最后无法发布,当真是花样百出。累了,毁灭吧orz   ☆、琉璃锁(11)   那个西洋大夫有点真才实学,接连来了三天,丁绍芸的病果然好些。   她白天会用些软烂的吃食,甚至还能被下人搀扶着,下床略微站站。   “姑娘晚上吃了小半碗鸡汤面,和两口什锦菜。”丫鬟一五一十的向宋广闻禀报。   “知道了。”男人正在读报,眼皮子掀都没掀,好像浑不在意似的。   丫鬟去了,心里却暗自纳闷:丁小姐不吃不喝的时候,二爷急的要死要活。如今人醒了几天了,怎么也不见他高兴?   这丁小姐到底是受宠,还是不受宠呢?   不过旁人的这点疑思完全没有干扰到宋广闻。   他慢条斯理的把报纸上所有的版面都读完,又喝了两盏茶,方才起身。   “不必跟着了。”二爷挥退了仆人,一个人出了堂屋,往外走。   夜黑压压的垂下来,浓墨重彩。倒显得天上挂着的铜钱似的月亮,成了工匠无心甩上去的泥点子。   不多时,地方到了。   偏屋的烛火已熄,丁绍芸应是睡了。隔着木窗棱子,似乎能听到女人悠长的呼吸声。   宋广闻在门前站住。   自打前几日医生来看过,门上的锁就撤了。守门的哑婆正打盹,见着主子过来,惊得要起身,却被二爷止住了。   宋广闻没有挑灯笼,更没有端烛台。一个人立在暗处,心是静的。   这些天只要有时间,他都会来这里转一转。停个片刻就走,几乎成了习惯。   半晌过后,男人正准备向之前一样离去,屋里却传来一声极浅的呼唤。   “二爷。”   宋广闻蓦地愣住。整个人像是被点着了一样,每个毛孔、每个骨节里都“轰”的蹿出火星子来。只差一把干柴,就能把人焚烧殆尽。   然而过了许久,屋里却再也没有动静。   男人几乎疑心是自己听错,又不甘心就此离去,最终还是推开了眼前的门。   偏屋里这几日被收拾的井井有条,连被褥都换了上好的。桌子上的茶余温未散,应是此间的主人还没睡下多久。   榻上的人翻了个身,转了过来。   丁绍芸眼睛紧阖着,白而嫩的腕子从被里不安生的探了出来。她睡得正香,呼吸绵长。方才那声“二爷”若不是男人听错,便应该是她的梦呓。   宋广闻贪婪的凝视起了几日未见的女人。   好像得了馋症的人,骤然见着喷香肉包子,一厢是捧在手心里舍不得吃,一厢又恨不得立刻吞没下肚。   而丁绍芸只管睡着,不知做了什么梦,蹙了蹙眉。   她看着确实是清减多了。大抵是因为受了苦的缘故,原本丰润的面颊略凹了下去,叫人心疼。   此时她沉醉黑甜乡,所有的抵抗与倔强都消失不见,好像扎人的玫瑰被拔了刺,徒留一手清香。   这点子香气绕到二爷心上,清凌凌的把火扇了下去。对着全然无害的人,许多难堪的心里话,便也说得出了。   宋二爷最终靠在了桌边上,对着丁绍芸,蓦地低声开口:“我这两天细想了想,咱们竟没有好好说上过一次话。”   这段感情始于挑逗,盛于皮肉。如今又缠成了乱糟糟的一团,困着两个人,不知朝何处滚去。   “你应是不欢喜我的。”男人自顾自的说着,“可是我想不通为什么。”   他对她不差,若是按前朝的老爷们来讲,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极好了。   女人当然是听话点的好。但丁绍芸若是愿意支棱着,只要没出他画的圈,也不是不能忍。   嫁进宋家来,吃穿用度都不缺,他也没有抽|大|烟、捧戏子的瘾。   所以她为什么不惜一切代价,还要走呢?   宋广闻想不明白。   他打出生起,就是家主。   大爷是庶出,死的又早。宋老爷子就留下二爷这么一个独苗,家大业大,被所有人当做眼珠子似的宝贝着。   日子久了,他好像套着壳的蜗牛,血肉都和这栋宅子长在了一起。   “女人也罢,戏子也好。别人怎么样想不重要,关键是你怎么想。你是爷,是天,阖家上下都得听你的。”   可自从说这话的宋老太太咽了气,什么都变了。   街上开始有了汽车和洋人,从天津去直隶也有了火车。辫子绞了,大家伙对遗老避之不及,生怕沾上晦气。   整个时代都安上了蒸汽机,轰隆隆不管不顾的往前开,碾碎了一地上不得台面的残破旧俗。   宋广闻起初是有些茫然不知所措的。   他生怕露怯失了体面,只能握紧手里的票子,在不知开向何处的门边试探着迈步前行。   直遇到丁绍芸,她拉了他一把,把他拽进了门里面。   好一个崭新的世界。   丁绍芸明明爱卖弄,他却挣脱不开——只因为她太没规矩,太不拿他当宋二爷,只认他做个纯粹的男人。   一个有情有欲的男人。   宋广闻想到此,直起身子往前走了两步,停在女人床前。他俯身,用修长的手指捻起丁绍芸的一缕短发,依恋似的嗅了嗅。   “你明明留洋读了书,回来却只能为了你父亲的事业,在应酬场上敷衍男人。我时常觉得,我们是一样的。”   一样不快乐。   一样不甘于现状,却不知该往何处去。   丁绍芸似是他的语音被扰了清梦,不耐烦的动了动,重又睡过去。   “留下来陪我,好么?”男人低声问。   女人睡着了,对他这番推诚置腹的谈话,自然不会有回应。   宋广闻松开了她,静静地看着。剖白的心迹咕噜噜滚在地上,无人去拾。   屋里缭绕的香燃到了尽头时,男人踩着破碎的月光离开了。   *   翌日清晨。   宋广闻刚吃过早饭,堂前突然传来一阵喧嚣。   “二爷,不好了!”下人跑的上气不接下气,“丁小姐出事了!”   咣啷一声,男人手里的茶碗落在地上,碎的不成样子。   丁绍芸确实出事了。   医生早上过来给她打营养针,针剂才推下去,女人的脸就蓦地水肿了,很快连带着喉咙也嘶哑起来。   “这是过敏,随时会窒息。我没有带脱敏药,必须得去医院!”   大夫话未说完,宋广闻已经把丁绍芸打横抱了起来。汽车开的飞快,一路疾驰,恨不得立刻就到地方。   丁绍芸依靠在副驾驶上,下意识的抓着颈子,一张俏脸因为透不过气憋得青白。   快了,就快了。   宽慰的话男人说不出,只是皱着眉,油门轰的山响。   圣马丁医院的白色小楼现于眼前,丁绍芸被早就得了信的医护抬到担架上,进了诊室。   剩下的便只有漫长的等待。   宋广闻从不知道时间有这么难熬。被捏碎了、揉烂了,一点一点浓酸似的侵蚀人心。   “二爷,您坐下歇歇罢。”   旁人的劝说他全然听不进去,只能焦灼的踱着步。   不知过了多久,大夫终于出来:“丁小姐缓过来了。”   男人急匆匆冲了进去,病房里到处是刺目的白。丁绍芸倚在枕头上,肉眼可见的水肿消下去了些。   “还难受么?”宋广闻问,语调尽可能放得和缓。   女人摇摇头,又点点头。行动之间,耳鬓后挽着的碎发垂了下来。   这么些天来,两个人头回在都清醒的状况下交谈。又经历了先前你死我活那一回,气氛略有些尴尬。   停了半晌,宋广闻抬手想帮丁绍芸捋捋头发。才伸手,手腕子突然一热,却是丁绍芸攥住了他。   宋广闻以为女人会斥责他的凶恶,抑或是说些扎心窝子的话。   然而丁绍芸开口道:“我想吃颐和居的……枣泥……点心。”   她声音嘶哑,一字一句说的费力。眼睛直勾勾望着男人,带着恳切的请求。   “好。”男人顿了顿,方才应声。   “我要你……亲手买的。”   长这么大,头回有人使唤宋二爷。男人却笑了,那一点泪痣漂亮得不像话。   他把她的手挪了下来,掖进被子里:“我很快回来。”   *   才出炉的枣泥点心是滚烫的,裹在油纸里,沁出香津津的油。   宋广闻手里拎着纸包走的极快,生怕酥皮放久了会软化,黏成一团有失风味。   丁绍芸方才休息的病房就在眼前。守门的手下见着二爷回来,压低了声音:“这都半天了,丁小姐一点动静也没有,怕是还休息着呢。”   房内确实安静至极。她可真能睡,身子好一点了还净想着吃,跟小猪一样。   宋广闻略有些纵容的笑笑。   他担心糕点凉的厉害,迟疑片刻,到底还是推开了病房的门。   眼前的景象却让男人噙着的笑容凝固在了嘴角边。   方才丁绍芸躺着的床上,如今空空如也。   凌乱的被褥和随意抛弃的病服似乎宣告着逃离者走时的匆忙。床边的窗户大敞,现下门一开,穿堂风便涌了进来。   一封原本在床头柜上摆着的信,被忽悠悠刮到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宋二爷是有一定历史局限性的。大概还有两章结束,没写够,在专栏里放了个类似风格的长文《困兽》,明年开。   ☆、琉璃锁(12)   “给,我,追。”三个字从宋广闻的牙缝里挤出来,带着凶狠的气音。   这厢看门的手下也瞧见丁绍芸人没了,顿时慌了神,一叠声喊:“快快快!”   在一片兵荒马乱的脚步声中,宋二爷捏着方才从地上拾起的信,坐上了汽车。   车子登时弹了出去,男人把信封撕了开来。   纸很薄,还带着丁绍芸常用的香水味。字迹是熟悉的,用的是女人最喜欢的墨水笔。许是时间赶,有几处涂抹的痕迹。   信上写道:   “广闻,   展信佳。   犹豫许久,我还是决定抽出些功夫,写下这么一封短书,算是给彼此一个交代。   从来都唤你二爷,今儿个难得掏一次心窝子,就叫你广闻罢。若有冒犯,你大人大量,莫要记恨绍云就是了。   若不是你昨夜说’咱们竟从没有好好说上过一次话’,我甚至都没有发觉,确实到了该讲讲心里话的时候。   ——是的,我昨夜是醒着的。   可我是个懦夫,不敢面对你。   你能对我剖开心扉,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毕竟你我之间的缘分,开始的太过迅猛,也太过不堪。   短短的数日相处,肉|体的欢欣是有的。这欢欣太过汹涌,以至于我有时也会产生‘不如就此留下来’的念头。   只是精神上,我受不住更多桎梏了。   大抵面上越是嚣张的人,心里反而越是没底。欠了太多感情债,我还不清了。   昨夜我一宿未眠,听见树叶在枝子上抖动的声响,间或有小鸟在枝子上跳动,忍不住想——它们是多么的自在!   这让我记起了在坎郡的时光。小心翼翼攒着吃不完的面包,周末和同学跑到河边去喂天鹅。虽然有温不完的课、念不完的书,也依旧快活。   如今学成归来,女同学一个个嫁做人妇,我也只能在应酬场上敷衍男人,替父亲的事业铺路。   好像花的那些功夫与辛苦,全都白费了。   只剩下一具鲜活的肉架子,而旁人爱的,也只是这么一具肉架子。   虚荣冲昏了我的头脑,我从未细想过命运的每件馈赠,早就被暗中注好了价格。[1]   被关在偏屋的这些天,独自躺在黑暗里时,一个念头越来越明晰。   这样的日子,我也是厌倦了的。   我想了一夜——我暂时应该不会回家去了。慌慌张张嫁人也好,虚张声势应酬也罢,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长了一双手,也识字,靠自己的能力吃饭还是过得去的,无非是苦一些。   但再苦,也比困在囹圄里强。   广闻,我知道你的能力。如果你想,你是一定可以找到我的。纵是逃到天涯海角去,你也有办法把我捉回来。   但你昨天亲口说过,我们是如此相似。   所以你与旁的那些男人不同,你是真的懂我的。   如果你爱我,像你说的那样真的爱我——请不要来找我。   这是我求你的最后一件事。   也许日后有缘,我们会再相逢于同一条街巷,彼此寒暄问好,也许又会有新的故事发生。   但在那之前——   For man is man and master of his fate. [2]   绍芸亲笔。”   男人放下手里的信,沉默不语。   在静谧的思考中,周遭车流与手下的喧嚣呼喊,都再与他无关。   *   几条街外,丁绍芸上了等候多时的轿车。   医生方才落跑时急出了一头汗,此时终于有机会坐下来,急忙摘下圆眼镜,擦了擦雾气腾腾的镜片。   他边喘边说:“丁小姐,一会儿咱们出了城,您先在赵公子安排的偏宅住些时日,避一避风头。”   “青函他人呢?”丁绍芸在病号服外面套了件披肩,靠在座椅后背上,嗓音有些嘶哑。   “赵公子过两日就来……”   “不必了。”丁绍芸略作思寻,打断了他的话,“送我去火车站罢。”   “火车站?”   “是。”女人淡声道。   “可是赵公子那边……?”   “放心,我之后会联系他的。”   医生显得有些为难:“丁小姐,我能知道您想要去哪里吗?”   丁绍芸没有回答。   她侧脸看向一闪而过的繁华街景,好像坠入了一个永不终结的、绮丽的梦。   *   丁绍芸陷入沉思时,在她身后不远处,有人在一同前行。   “二爷,看到丁小姐的车了。”追车的司机道,停在了拐角处。   宋广闻抬起头,面无表情的把手中信折了几折,塞进了袄子内里。   “现在拿人吗?”手下跃跃欲试。   “不急。”男人淡声说。   透过玻璃窗,能影影绰绰看到丁绍芸在医生的陪伴下进了成衣铺的后门。很快她换了身衣服出来,手上还提着个半大的皮箱。   汽车重又开动,行了段距离,这回停在了火车站前。   丁绍芸是一个人下来的,她独自走着,汇进了站前攒动的人流中。   “不用跟着了。”宋广闻嘱咐完手下,也拉了车门。   他不紧不慢的走,多花了两个大洋,就被列车员恭送上了站台。   而女人此时已经上了车,择了个靠边的位置上坐下,抬手把窗户拉了起来。   她的气色依旧是苍白的,但精神头很好。金黄的日光洒在她纤长的羽睫上,停了停,翩跹欲飞。   男人隔着湍急的人潮,没有再上前,就这样静静的看着。   汽笛呜咽长鸣,要发车了。   丁绍芸欢欣的目光扫过送站的人群,不经意间,落在了一处。   她骇的杏眼圆睁。   她看见宋广闻了。   那个俊美的男人在大概几米开外的地方,注视着她。他头发梳的整整齐齐,衣冠不能更体面,眼角下的痣越发血红。   他望向丁绍芸,要从怀里掏出什么东西来。   完了,是枪!   丁绍芸下意识低呼出来,正转身欲跑。   然而宋广闻从心口处拿出的东西,让她停住了。   ——那不是枪,是信。   准确点说,是她留下的那封信。   宋广闻抬手,把信举了起来,在她亲手写下的字迹上,烙下了一个珍而重之的吻。   这个吻好像击穿层层纸张,透过丁绍芸旗袍的繁复罗绮,越过丰厚的乳,直印到她的心房上。   男人移开了信,看向她,腰板拔的挺直。   就在此时,火车启动了。车轮滚滚而行,喷出的蒸气迷了离人的眼。   宋广闻的人影变得越来越小,最终和繁华的天津城一起,消失在薄霭里。 作者有话要说:  [1]茨威格 《断头皇后》 [2]丁尼生 《国王叙事诗》。For man is man and master of his fate大意为“人就是人,是自己命运的主人 。”   ☆、琉璃锁(完)   三年后。   天刚擦黑,小山坳里的炊烟就升了起来,远比天津来得早。   时间在这儿是做不得数的——就连拉犁的牛都在田间闲散踱步,似乎掐准了农人就要收工,很是有恃无恐。   在田垄旁,几间灰白瓦房因为刷得簇新,被东拼西凑成了小学校,显得颇为扎眼。   丁绍芸就坐在顶头儿这间瓦房里。   准确的说,是坐在瓦房当中的那张破罗圈椅上。   今天给学生们放课放的早,教室里空空荡荡。所以她有余量盯着房梁,用修剪齐整的指甲一下下敲击油木桌面。   一只肥胖的黑蜘蛛从房梁爬到它费力织成的网上,在那一方天地里极是心满意足的呆了下来。好像坐拥堡垒的君主,睥睨着眼下无依无靠的女人。   “密斯丁!有你的信。”   屋外传来由远及近的呼喊和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丁绍芸的观赏。   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扬起手里的纸封,一口气跑进屋里。   而她的到来,让敞开的门里忽的涌进一股风。   看似牢不可摧的蛛网登时吹得剧烈摇晃起来,蜘蛛慌慌张张的爬了开去,想不明白是哪里出了岔子。   大抵每个深陷洪流之中的个体,在冲击来临之前,都曾经自满的觉得只要守住一亩三分地,就足以过好长长久久的一生。   丁绍芸如此想着,便接过了信。   她把信封“刺啦”一声划开,正要开口和这个名叫文珊的女孩说声“多谢”,却因为眼前的东西蓦地停住了——信封里装着一张从报纸上裁下来的简报,不过手掌大小。   文珊没注意丁绍芸的俏脸阴沉下来,羡慕的说:“密斯丁你好生厉害,纸上那么多字都认得。我看着密密麻麻一片,跟小蚂蚁爬似的。”   而丁绍芸像是不敢相信一般,反复把报纸翻看了好几遍。上面一字字印的清楚,只是内容太过触目惊心:   “惊!宋氏纺织厂总经理宋广闻意外遇刺。凶手已经被捕,此次刺杀行动核实是竞争对手所为。而宋广闻本人因医治无效,于本月三十日在圣马丁医院逝世。”   那个男人……   死了。   *   其实在这三年里,丁绍芸也曾断断续续收到过一些信。   最初的一封是她刚到北平投奔表姑时,父亲寄来的。他痛斥丁绍芸任性妄为,同时责成她立刻返回天津卫:   “你所做之举,实属家门不幸,滑天下之大稽。   排除万难送你留洋,原是为让你开拓眼界,增长见识。谁知你竟养成了一副野性子,连招呼都不打,在婚前逃之夭夭,贸贸然去做洋工……”   信的后半段,大抵是讲他已经托人打听到了丁绍芸落脚的地方,不日就派人接她回来。   “……丁绍芸,你置家人颜面于何地!悲乎!叹乎!”   结尾一连三个慷慨激昂的感叹号,不难看出是因为嫁女儿的买卖赔了本,气急败坏了。   表姑四平八稳的坐在客厅里,一边从盖碗里喝茶,一边劝丁绍芸:“你现在这份打字的差事也辛苦,不如早些回家去罢?前些天我看赵公子也拍了电报来,说纵是你去天涯海角,他也要追的。年轻人,还真是热闹。”   呼吸间喷出的白蒙蒙雾气,衬得这劝诫有几分漫不经心。   丁绍芸正在看报,单是笑笑,没做答。   她的目光停在了豆腐块似的广告上,却是北地一个小城在招教国文的先生。   翌日,丁绍芸给表姑留下张字条,收拾好东西辞了工,捏着薄薄一小沓薪水离开了北平。   好不容易到了地方,才知道那处是不招女先生的。好在管事的心善,见丁绍芸孤零零的一个,多有不易,便替她在临近的村子里寻了份差事。   这一干,便干到了现在。   附近农户的孩子会在上课时探头探脑的巴望,而丁绍芸只要看见,便会让他们也进来。   农户自然是掏不起读书费用的,女人也不收,于是门前偶尔会多上一两枚鸡蛋。   日子过得确实苦,可孩子们脸上的笑总是真的。   就好比文珊这个小姑娘,起初连个名字都没有。因为排行老三,单有个诨名叫“三儿”。丁绍芸从词典里给她起了名,她便欢喜的一张脸涨得通红。   至于天津那边,赵青函赵公子倒是真的来过一次。   他流着泪求达令跟他回去,只有死亡能将他们的爱情终结。但隔日,赵老爷子就派人把他捉了回去,斩断的比死亡还彻底些。   丁绍芸的家里也不总是安生的。   或许有人做通了丁老爷的工作,他再不肯直接和顽冥不灵的女儿沟通,单派了丁二太太出马。   丁二太太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去求账房先生写下一封封情真意切的家书。   “赵公子前些日子成了亲,娶的是总务司司长的女儿董小姐。据说洞房那夜他哭了一宿,若是你在,哪里轮得到董小姐——”   “今儿个府上吃糕点,豆沙馅的,甚是喜人。娘又想起了你,苦命的孩子——”   “还是你有见识,谁能想到赵老爷子投靠错了人,竟失了势,被投到大牢里去了。你没嫁给赵公子便是对了——”   丁绍芸笑笑,折上了一纸家书上的儿女情长。   乡下的时光过得慢。   有时候丁绍芸也会坐在屋子的门槛上,看着齐整的日头直愣愣的落下山去。   那点绚烂的余晖,当真像天津舞厅里永不落幕的灯火似的。   她会想起那段荒唐日子,然后情不自禁的用脚打起拍子,哼起当时胶片里最时兴的歌。直到看见背着猪草的孩子们摇晃经过时,才停下来。   “密斯丁,晚上好——”孩子们吵闹着,又害羞的一溜烟跑掉。   丁绍芸笑着挥挥手,心里前所未有的宁静。   *   而现下,所有的宁静都被眼前这张破碎的报纸打散了,再也聚不成团。   丁绍芸难以置信的翻着报纸,似乎想从字里行间品出些不一样的含义。但那上面写的明明白白,半点不容置疑。   ——宋广闻被枪打死了。   看报纸上的日期,是一个月前死的。   丁绍芸只觉得身下这张破罗圈椅都摇晃起来。她重又站回风暴之中,眼前俱是倾盆而下的雨,和轰隆作响的雷。   整整三年。   她曾想过男人会捉她回去,但他没有。   她曾想过男人会克扣她的生路,但他没有。   她曾想过男人会红红火火的活着、无论是开厂还是娶妻,都热闹成天津卫的头一号——他竟也没有。   宋广闻就这么死了,悄无声息的。   他记住了丁绍芸的恳求,没向她寄过一封信、没来见她一面。当真成了讲规矩的体面人,说出口的承诺,落地成钉。   在无数个无眠的长夜里,丁绍芸觉得自己透过欲望读懂了宋广闻。但天亮之后,又好像没有。   而如今再知道消息,竟已经阴阳两隔了。   好像冥冥之中自有预示,她与他初次相会时,男人就坐在行丧的轿子上——只不过这一回,棺椁里抬的是他。   “密斯丁,你怎么了?”文珊忍不住唤道,女人一张煞白的脸吓到了她。   丁绍芸咽了咽唾沫,半晌挤不出一个字。   长久的怨恨与纠结早就在时光中模糊了踪影,留下的那一点怅然若失,让人难以启齿。   “密斯丁?”   女人停了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文珊,我可能要去趟天津。”   “去做什么?”   “去送一个人。一个……老朋友。”   *   丁绍芸带来的行李本就不多,一个皮箱足够塞得下。更何况她只准备回去简短送一程丧,在天津统共也不会停留几日,所以零七八碎的物件一概没带。   天色将暗时,女人拎着箱子出发了。   村里外出多是坐牛车,一路尘土飞扬,摇摇晃晃,满是牲口味。终于到了小城,才知道这几日去天津的车票早就售空了。   丁绍芸不想走回头路,无奈的转而去找旅舍。在潦草的住处一连等了三日,连一张哪怕错峰先去北平的二等座都没等到。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卖票的男人边抽香烟边打算盘,眼珠都懒得抬,“谁叫快年底了呢,年后再来罢。”   丁绍芸还在犹豫,身后已有其他买票的等不及了:“你不买就快些走!”   手头钱本身就吃紧,如何能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耗到年后。不得已,女人只能离开。   *   文珊第一个发现丁绍芸回来了。   “密斯丁!”她激动极了,从田头上跑下来,冲灰头土脸的女人挥手。   “大家都还好么?”丁绍芸从布兜里掏出些在小城买的糖来,随口问道。   “都好着呢。”文珊吃的嘴里鼓鼓囊囊,忍不住分享新鲜事,“对了,前日从城里来了个观光客,连着几日在这边看风景,还给了我一块大洋。”   丁绍芸揉了揉她的头:“莫要被骗了去。”   “才不会——”文珊笑着说,突然从远处看到了什么,提高了嗓门,“哎,正说着,他就来了!”   丁绍芸依言抬头。   然后她像蝴蝶标本一样,被钉子定在了原地。   一个玉雕似的男人顺着起伏的田垄走来,姿态极是稳妥。走得近些时,那颗泪痣显眼的让人忘不掉。   “两位早。”他开了口,声音是平和的,“去小螺山可是这条路?”   这厢文珊已经蹦了起来:“你走反啦!小螺山在身后呢。”   “是么。”男人回头,望向影影绰绰的山,好像当真是来问路的,“那打扰了。”   “你停停,可别走迷路了!”文珊是个热心肠,急了起来。   她想了想又道:“我还要把草割完,走不开。要不密斯丁你陪他上山罢,我帮你看行李。”   这个诚恳的小村夜不闭户,人人都没有心眼。大抵外来的人迷了路,村民便是要去带路的,这道理朴素的好像打开天辟地起就是如此。   男人看向丁绍芸,温声道:“也好。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打扰姑娘?”   石子被风吹得在田野上咕噜噜滑动,磨圆了棱角。   丁绍芸压在心里的惊涛骇浪,开了口,声音是哑的:“不会。”   *   男人好像当真是要看山。   两人一口气走出一里路去,才给了丁绍芸攀谈的气口:“二爷,我以为你死了。”   她思虑良久,如此说道。   “我不是什么二爷,而且明明好端端活着,怎么会死了呢。”男人疑惑开口,“姑娘是不是认错了人?可别平白咒我。”   “二爷。”女人停下步,声音抖起来,“别逗我了。”   “我方才说了,我不是什么二爷。”男人低声道,“更不想逗你。”   “那你是来做什么的?专门跑到山坳里看风景么?”   “是。此处的景色极美……”他说到一半,突然说不下去了。   因为丁绍芸哭了。   女人把脸埋进掌间,蹲了下去,将心里所有的委屈、惊恐和不满都发泄了出来。声嘶力竭的架势,震得林子里的枯枝瑟瑟作响。   男人站着,手似乎动了动想伸过去,最终还是停住。   不知过了多久,女人哭够了,站了起来。   她揉揉红肿的眼睛,若无其事道:“我有个朋友很像你,但是他死了。方才想起他,突然有点伤感。”   “节哀顺变。”男人说的诚恳,循礼掀了掀帽子。   小螺山不高,两人在沉默中走的越发快,一个多小时便爬到了顶。   “往下就是来的那个村子。”丁绍芸努力摒弃脑海里的一切杂思,认真做起了向导,“喏,北平在南边。听口音,你若不是从天津来的,便是从北平来的?”   “嗯。”男人回复的含混。   “是么。干巴巴的走了一路,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男人没有回答,好像完全沉醉在了山顶的美景中。   丁绍芸知道再套不出话来,叹了口气:“这时节天黑的早,若是看够了,还是早些回去吧。”   她说完,便打了头阵,转身想下山。没成想石子松动,脚下一滑,竟然仰面栽了下去!   “啊!”   惊叫尚未结束,她已经跌入了温暖的怀抱。那怀抱如此熟悉,昭示着水乳|交融的夜和绵延不绝的情。   男人死死抓住她,眼里有未曾消散的恐惧,好像一撒手她便会不见似的。   “二爷。”丁绍芸望向那副熟悉的眉眼。   她低声说,“你来了。”   见对方还要推拒,她便又道:“你就是烧成灰,我也认得出的。”   男人在喉间浅浅叹息了一声,最终好像认输一般,应了声。   丁绍芸倚在男人的怀里,突然莫名觉得有些好笑:“是因为我说过不要你来寻我,所以你便连自己是宋广闻也不肯认了么?”   宋广闻点点头,又摇摇头。   “我死过一回,人走到阎王殿,干的坏事不够多,又被送了回来。”男人轻声说,连带着胸膛都震动起来,“所以我是他,又不是他了。”   丁绍芸对着这厚颜无耻的评判,若有所思的“唔”了声。   宋广闻续道:“在医院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若是就此死了,这辈子最后悔的是什么。想来想去,应是一门心思守着狗屁规矩,而不知道你离开之后,过得好不好。”   男人一直觉得,自己是不怕死的——但子弹真的射穿胸膛的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没活够。   丁绍芸在信里说的是对的——没有什么是逃离不开的。   啰嗦的规矩也好,陈腐的宅子也罢,只要他想,只要他敢,他便能离开。   困住他的不是别的任何东西,而是他自己。   所以他来了,顶着旁人的身份。   如果丁绍芸愿意再见他,那是意外之喜。如果她不愿见他——那他便是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无名无姓,看一眼,余生便也够了。   “你在留下的信里说,’也许日后有缘,我们会再相逢于同一条街巷,彼此寒暄问好,也许又会有新的故事发生。’”宋广闻不知看了多少遍,已经能把女人的话完整背出了。   “所以我们如今……算是在陌生的街巷重逢么?”他的言语里带了小心翼翼。   丁绍芸没有回答,突然转了话题:“我方才脚好像崴了。你能背我下山么?”   自然是能的。   宋广闻蹲下,把女人背了起来。那一点甜蜜的负荷跨过千山万水,跨过交替的时代和更迭的人心,承载了男人心里最原始的殊荣。   丁绍芸呼吸间的热气喷在他的脖颈上,吞吐之间,如同山野在呐喊,蓬勃出隐晦的爱意。   二爷的脚步很稳,也很慢,好似舍不得走完这段路似的。   临到山脚下,他突然顿住。   倒不是因为累了,而是因为丁绍芸在他耳边,低声道了一个字。   “算。”她说。 作者有话要说:  小小的故事写完了,鞠躬,后面再更短篇的话,我会全部写好再放上来,就不会出现这种等待的局面了。 我一直觉得欲望是个很迷人的东西。无论是物欲、□□、控制欲、权力欲,都是潜藏在每个现代人身体里的最后一点兽性。而试图逃脱欲望控制的过程,又无异于是人的野性与理性在搏斗,精彩程度相当于都市版荒野求生。所以接下来《太阳的AB面》和《困兽》,我会继续探讨这个话题。谢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