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老公自宫前》 作者:暮兰舟 文案: 在寂寞又尔虞我诈的紫禁城,宫女和太监结为夫妻,叫做对食。 魏采薇为了复仇而嫁给一个死太监,对食夫妻先婚后爱,在宫廷一起经历了各种风风雨雨,始终相濡以沫,不离不弃,最终死太监成为东厂厂公,权倾朝野,为她复仇,还罕见的功成身退,得以善终。 魏采薇知道死太监心软嘴巴硬,他一生最大的遗憾是没能给她一个孩子。一觉醒来,她重生到十七岁,算算日子,死太监就是在这一年挥刀自宫的。 她决定阻止他自宫:仇我自己来报,根你自个留着吧。 她找到了他,却发现死太监过分美化了自己的少年时期,自称行侠仗义玉树临风、是全京城少女的梦,但实际上是个骚浪贱,不学无术的纨绔、全京城少女的噩梦。 原来死太监骗了她一辈子! 得知真相的魏采薇顿时有了两种想法:割了吧,赶紧的!以及,他还可以抢救一下? 一句话简介:把根留住,或许我以后要用 内容标签: 天作之合 重生 打脸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魏采薇,汪大夏 ┃ 配角:火热完结《胡善围》,接档文《胡善祥》,请跳转专栏收藏 ┃ 其它:陆绎,陆缨,李太后,三娘子,复仇爽文,世情小说 ============ 第1章 找到你   初夏。   林花谢了春红,柳絮四处招摇,天空飘着细雪般的柳絮,嚣张的在晨光和晨风中张牙舞爪,无处不在。   大明顺天府北城,日忠坊,鼓楼西斜街,甜水巷,巷尾的一栋民宅。   宅子坐西朝东,临着甜水巷是两层砖木小楼,后面有个小院。   陈经纪带着一个女客来看这栋房子。   陈家祖上就在经纪行当的混,在房屋还有各种货物买卖里充当中间人,抽成为生,三代人都吃经纪这碗饭的,旁人都叫他陈经纪,本名罕有人知。   这栋房子在他手里压了快半年,如果再租不出去,房主定会换个经纪,这口饭就吃不上了。   成败在此一举。   陈经纪轻咳一声,清了清嗓子,要使出浑身解术把这栋民宅讲得花团锦簇,势必说服客人租下。   在他开口的同时,一团柳絮钻入了陈经纪的左鼻孔里,一股酸意排山倒海般从鼻子里喷涌而出,他连忙用衣袖遮面,打了个喷嚏。   女客似有些洁癖,听到喷嚏声立刻后退三步,还拿着一方手帕遮住口鼻,蹙起娥眉,本来两人才刚刚进门,客人这一退,一下子就退到门槛了。   完了完了!   出师未捷身先死啊!   陈经纪心中大呼不好,连忙弯腰作揖道,“陈某失仪,实在抱歉。”   “无妨。”女客嘴上这么说,手里却很诚实的继续用帕子捂住口鼻,因而说话声有些瓮声瓮气,“带我看看房子吧。”   这个时候,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陈经纪楼下楼上介绍了个遍,“……床,衣柜,饭桌,板凳等等家具都是现成的,夫人看看,都是好木头打的。夫人提着行礼进来,今晚就能住……”   女客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脸上稚气未脱,但她梳着妇人头,发髻上还用白绫布裹着成一个孝髻,一看就是个还没有出孝期的小寡妇。   所以陈经纪称她为夫人。   可是无论陈经纪如何吹嘘这栋房子如何好,看房子的小寡妇面上始终淡淡的,连哦一声的回应都没有。   但是,小寡妇也没有表现出任何不耐烦的样子,推脱要走。   所以,陈经纪抱着一线希望,带着小寡妇下楼,去了后面的小院子,院子铺着青砖,因半年没有人住,春天时一根根杂草从砖缝里钻出来,陈经纪为了尽快租出这栋房子,亲自动手拔得干干净净,看起来十分清爽。   “……夫人您看,厨房、柴房茅房一应俱全,夏天在院子里搭个凉棚,挂上竹帘纱帐,吃瓜消暑纳凉,简直是神仙日子啊!“   经纪行当靠的是嘴皮子,加上察言观色,但整栋房子看完,小寡妇始终不动声色,看起来城府极深。   喜欢呢还是不喜欢?   陈经纪摸不着头脑,他拿出一套钥匙,“夫人打算什么时候搬进来?”   做经纪行的,最忌讳在一根树上吊死。陈经纪是在变相催促小寡妇做决定,如果小寡妇没有兴趣就算了,一拍两散,别浪费他的时间,他还有其他生意要做。   小寡妇没有理会,信步走到后院,打开院门,门外是一条只容得两人并肩而行的狭窄小胡同,而且是个死胡同,对面是一堵高墙。   高墙一眼望不到边,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府邸。   小寡妇指着高墙,问道:“这里住着何等人家?”   糟糕!   陈经纪心下一沉,面上依然谈笑自如,“这是汪千户的宅子,汪家祖上是跟随成祖皇帝南下靖难的大功臣,封了世袭千户,如今都传到第五代了,是百年的勋贵世家。”   小寡妇看着爬满了枫藤的高墙沉默不语,若有所思。   陈经纪以为小寡妇害怕被位高权重的邻居欺凌,忙道:“汪家虽是勋贵世家,但家风良好,为人和善。甜水巷的街坊邻居也都民风淳朴,大到失窃走水,小到拌嘴口角都没有发生过,可谓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寡妇门前是非多。   对于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寡妇而言,当然是安全第一。   小寡妇终于有所回应了,“如此说来,甜水巷是个清净之地?”   陈经纪觉得有戏了,“正是如此,一般人我都不带他来看这个房子,只有像夫人这样性子好的才配住在这里。”   “清净好是好,但是……”小寡妇沉吟片刻,说道:“我以开医馆为生,悬壶济世。”   到目前为止,甜水巷除了挑担子的货郎,还没有一个路人经过门口。   门可罗雀,没有客人,还做什么生意。   这下掉进坑里了!陈经纪脑子轰隆一声,凭着祖传胡说八道的功力说道:“这个……酒香不怕巷子深嘛,夫人妙手回春,一传十,十传百,将来定能生意兴隆。”   此时陈经纪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但小寡妇却说道:“行,就这栋房子,我先租一年。”   陈经纪狂喜,“来看房之前前我曾经和夫人说过价格,租金一年五十两,外加十两押金,到期房屋家具若无损坏,十两银子一概退还给夫人,这样一共就六十两银子——夫人目前在何处落脚?我们去夫人住处签契约,当面交付银子和钥匙。”   小寡妇是个爽快人,当即拿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和十两银元宝,“就在这里签吧。”   按照行规,陈经纪可从中抽取房租的十分之一——五两银子的经纪费。   陈经纪又兴奋又懊悔:这小寡妇明显是急于寻找住处啊,否则不会把这么大一笔钱放在身上,还没讨价还价,或许我开价七十两银子的租金都能答应!   但是木已成舟,陈经纪后悔也是来不及了,他打开笔盒,拿出一支笔,用舌头舔润了笔尖,两人签了字据,签字画押时,小寡妇写下名字,“魏采薇”。   这个烫手山芋般的房子终于租出去了。   陈经纪赚了钱,心情大好,给小寡妇拍马屁,摇头晃脑的念道:“‘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这是诗经里的名诗,魏大夫好姓名。”   魏采薇笑了笑,拿起桌上的钥匙,“一事不烦二主,我的行礼还在鼓楼西斜街的三通客栈,我初来乍到,不知此地车马行在何处,还要劳烦陈经纪帮忙雇一辆车把行李运到——”   魏采薇环视这栋房子,“家里。”   这便是决定在此处安家了。   陈经纪见她出手阔绰,一出手就是六十两银子,小小年纪就敢自立门户开医馆,想必是个有真本事的女医,将来或许能够做长久生意,便拍了拍胸膛说道:   “这等小事,包在我身上,我店里就有一辆骡车,帮着魏大夫把行李运过来——不收钱。”   陈经纪赶着骡车去三通客栈,魏采薇已经在门口大马路旁边等着了,她双手捧着一个红布包裹的长条物件,身边堆着三个大箱子。   陈经纪和店小二把箱子搬到马车上,魏采薇始终捧着那块红布物件,看来这是她最珍视的一件行李。   到了甜水巷新居,魏采薇揭开红布,将里头的灵牌放在香案上,还拿出手帕,轻轻擦拭灵牌上几乎不存在的灰尘。   她点燃一盏琉璃灯,取了三炷香凑在灯火上点燃,口中默念有词,虔诚祝祷。   陈经纪气喘吁吁的将第一个箱子搬进来,看到香案上的灵牌写着“亡夫汪二郎之灵”。   陈经纪告辞之时,魏采薇开了箱子,取出一个小木匣,“这是我自己做的消暑丸,天气渐热,在水里化开代茶饮,最能解暑气。”   陈经纪捧着木匣叠声感谢。   送走了经纪,魏采薇开箱取出一个双肩的布袋背起来,布袋两边插着两个小旗,分别写着”妇科圣手“和“妙手回春”。   她戴上一顶斗笠,帽圈下方垂着黑纱,用来遮蔽日光和漫天柳絮,在门环上了一把铜锁,拿出一个空心烧饼般的铁环,铁环中心可以套上三根手指,环内有三颗铁珠子。   她将铁环套在大拇指上,轻轻转动,环中滚珠撞击,哗啦啦的走珠之声顿时响彻甜水巷。   这个铁环叫做虎撑,是游医们独有的一种响器。   走街串巷的行当里头,行医的、卖炭的、卖香油、算命的等八个行当不准高声喧哗招揽生意,只能晃动独有的响器做买卖,有“八不语”之称。   卖炭的是拨浪鼓;算命的木棍敲铜锣叫做报君知;卖香油的是梆子,行医就是虎撑。   魏采薇转动着虎撑,在漫天柳絮的初夏早晨消失在甜水巷。   一天很快过去了,柳絮一层层的盖在路面上,就像下雪似的。   近黄昏时,一只马蹄的铁掌踏进了甜水巷,骏马奔腾,激起地面千堆雪般的柳絮。   一个少年拍马疾驰,马背上还横趴着一个男子,他面朝下,双腿垂在马背的另一边,身体就像一块破布似的随着马背起起伏伏,好几次差点被颠下来,被骑马的少年腾出一只手牢牢按在马背上。   大明无论男女童年都要剃发,只留头顶一缕头发扎辫子,额头和脑后都要剃光光,到了十岁左右时才开始留头发。   这个少年留头没几年,顶发梳成髻,插戴一根闪瞎人眼的金簪,额前的短刘海和脑后因为太短还无法扎进发髻的碎发散开,在满是柳絮的空气中肆意飞扬。   伴随着剁剁马蹄声的,还有横趴在马背上男子的尖叫,“大夏!汪大夏!汪二少!祖宗!你是我祖宗行了吧!求祖宗放开我啊!我颠的连隔夜饭都快吐出来!”   听声音,正是早上把房子租给魏采薇的陈经纪。   汪大夏不为所动,还狠狠拍了一下马背上陈经纪的屁股,“把钱退了,把人赶走!”   陈经纪已是吐无可吐,只能哇哇干呕,“契约签了,租金已经交给你母亲了,生米煮成熟饭,如何退得?”   到了房子门口,看到门环上的锁,方知不巧,新租客不在家。   不过这难不倒汪大夏,他下马,单手就将陈经纪从马背上提起来,往楼前一掷,骂道:   “好个陈经纪,明知这栋楼是我母亲的嫁妆,你却把租金交给我的继母,活该挨揍!”   陈经纪在地上滚了三滚,为了促成今天租房交易才上身的簇新宝蓝色圆领袍沾满了灰尘和柳絮,还有褶皱,就像从咸菜缸子里掏出来的一把雪里蕻,好不狼狈。   他哎哟扶着腰站起来,看着大门铜环的锁,决定来个缓兵之计。   “我的小祖宗,房客是个游医,在外行医,不知何时回来,咱们不能干等,明天一早再来。”   陈经纪嘴上这么说,心中却打定了主意,晚上去告诉汪千户,汪千户好好管教这个小纨绔,别骚扰租客。   汪大夏冷哼一声,拿出一把新锁,套在门环上,咔嚓一声锁死了,“我还有事要办,没工夫等人。我汪大夏从来只有别人等我,没有我等别人的时候。”   这下门环上拴着两把锁了,女租客回来门都进不去,只能去找他。   陈经纪扑过去抱着汪大夏的大腿,“万万使不得啊,租客有家不能归,怕是要恼。”   租客要退房退租金,陈经纪已经吃进去的五两银子的经纪费也要吐出来,白忙活一场。   汪大夏一脚踹开陈经纪,把钥匙放在怀里,翻身上马,挥鞭说道:“就是要租客知难而退,赶紧退房搬走。”   陈经纪趴在满是柳絮的地上叫道:“我已经把租金交给你母……继母了!这房还怎么退?”   汪大夏策马扬鞭,头也不回,“关我屁事!”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开文,各位,我想死你们了!第一次写古言重生文,还请各位多指教,老规矩,开文发100红包。   开文当天双更,二更会在下午6点18分。虎撑的外形就是甜甜圈,里头就几颗铁珠子 第2章 老公再爱你一次   汪大夏拍马走人,陈经纪打算去找汪千户告状,无奈刚才那一摔疼的不轻,手上脸上都是灰尘柳絮,没脸见人,他扶着腰,缓缓挪动脚步,走到巷尾的一口水井处。   这口井的井水清甜,甜水巷由此得名,整个甜水巷的居民日常用水都要来此。   日已西沉,一群妇人正在井台周围提水洗碗洗衣服,陈经纪向妇人们讨一桶水洗脸洗手。   都是熟人,妇人们嬉笑着把空桶递给陈经纪,还取笑道:   “汪千户家的继母和继子不和,三天两头的闹,知情的人谁敢租这栋宅院?”   “就是,没得惹上一身骚,房子空了好几年,你哄着一个外地人租下来,那汪二少如何罢休?”   “挨了汪衙内一顿打,后悔了吧!”   陈经纪摇着架在水井之上的轱辘,将一桶井水提上来,“男人不发横,婆儿没裙钗。我得赚钱娶媳妇养家。”   妇人将一盆飘着油花的洗碗水泼到路边排积水的沟渠,“你真是腊鸭子煮在锅里头——身体都烂了,嘴还硬!汪衙内以后定见你一次打一次。”   陈经纪借了人家的水桶,不好拌嘴,埋头洗手脸。   洗干净了,拍去圆领袍上的灰尘柳絮,对着水桶倒影自照,人模狗样的可以见人了,陈经纪向妇人道了谢,去找汪千户求援。   什么人能够制得住汪衙内犯浑?只有衙内他爹。   汪家在甜水巷有个侧门,天已经全黑了,看门的说汪千户还没下衙门。   汪千户是北城兵马司指挥使。   京城一共有东、南、西、北,中五个兵马司,专门管着各个城区的治安缉盗、防火、道路清洁等等(相当于北城区派出所加城管加消防三合一,汪千户是所长)   陈经纪就在门口等,左等右等没见到汪千户回家,倒是听到了哗啦啦的虎撑滚铃之声。   借着朦胧的月色和汪千户侧门门口悬挂的灯笼,陈经纪看到了晃动虎撑的游医——正是租客魏采薇行医归来了。   糟糕!她回来根本进不了门啊!那把钥匙还没讨回来!   陈经纪连忙冲过去和魏采薇打招呼,“魏大夫,有件事要和你解释一下……”   家家都一本难念的经。汪家二少爷汪大夏的母亲钱氏死的早,又不服继母吴氏管束,是个不学无术、挥霍无度的败家子,人称汪衙内。   汪千户担心败家子把钱太太的嫁妆祸害光了,就把嫁妆交给继室吴太太打理,其中就包括魏采薇租下的那栋小楼。   汪衙内是个油锅里的钱都要捞出来花的败家子,岂肯罢休?   只要陈经纪带着客人去看房子,他就去胡闹,把客人吓跑,因而在北城这么好的地界、如此齐整的民居、家具一应俱全搁置了半年都没能租出去。   今日陈经纪运气好,汪衙内一大早出门不知干什么去了,陈经纪这才得以成事,半哄半骗的把房子租给了不知情的游医。   “……事情就是这样。”陈经纪解释道:“魏大夫请放心,孙悟空再能折腾也翻不过如来佛的五指山,汪千户出手教训儿子,钥匙自会奉还。汪千户就是汪衙内的紧箍咒。”   出乎意外,魏采薇没有大发雷霆,骂陈经纪奸商,反而津津有味的听着他讲述汪家八卦,说道:   “原来是这样啊,这栋房子我很满意,至于钥匙——我想先见见这个汪衙内,和他讲道理,先礼后兵。如果直接去找汪千户告状,汪衙内少不得挨一顿打,有损自尊,越逼越急,即使今晚在汪千户的强压之下给了钥匙,保不齐过两天还来我家里闹,从此家宅不宁。”   陈经纪忙说道:“医者父母心,魏大夫真是个活菩萨啊。不过,你千万不要对汪衙内抱有任何幻想,整个北城出了名的小纨绔,继母吴太太都拿他没辙。棍棒底下出孝子,只有汪千户能够制得住他。”   也不知为何,不管陈经纪如何警告,这个小寡妇执意要见汪大夏,说道:“我还是决定和汪衙内先谈谈。”   陈经纪没得办法,只得再去汪府问门房,“汪二少在家吗?”   看门的小厮还是摇头,“我家二少爷一早就出门了,这会子还没回家。”   陈经纪给魏采薇回话,魏采薇不慌不忙指着街对面一个夜市说道:“我还没吃晚饭,不急,我边吃边等。”   陈经纪也饿了,说道:“是我办事不周,这顿我请,给魏大夫赔罪。”   陈经纪狡猾的很,吃人嘴短,吃了他的饭,房子出现纠纷,这个游医也不好直接说退房不要了。   一切还有挽回的余地。   陈经纪抠门,选了夜市里最便宜的馄饨,还找借口:“这个铺子离汪府最近,方便盯梢,一旦看到汪衙内回来,我们就找他说话。”   魏采薇笑了笑,不戳破,“还是陈经纪考虑的周到。”   这个外地人真好骗啊!毕竟还年轻,涉世未深。陈经纪坐下,叫了一碗芥菜肉馄饨。   魏采薇说道:“老板,两碗三鲜馄饨,其中一碗不要加香菜。”   陈经纪心疼钱,“咳咳,魏大夫,这家分量给的挺足的,一碗有十五个大馄饨,我怕你吃撑了。”   魏采薇笑道:“不是我一个人吃。”   陈经纪四处张望:“啊?魏大夫身边有随从?”   魏采薇说道:“是亡夫——亡夫的那碗馄饨我来付钱便是。”   夫死,妻子要为丈夫供饭三年。   请都请了,是吧,不差一碗馄饨钱。陈经纪忙说道:“我来我来,几个小钱而已。”   言谈间,三碗馄饨上桌,陈经纪开吃,魏采薇把没有加香菜的那碗放在桌子西边,撒了一些胡椒,摆上一副筷子,对着空气说道:   “二郎,吃饭了。今天我……一直忙到现在,生意挺好的,京城就是不一样,晚饭吃的太迟,你饿了吧。”   对死鬼老公体贴入微,还惦记他不吃香菜加胡椒!   陈经纪心道,我将来娶个娘子要是对我这么好,我怕是要乐上天!   “你们夫妻情深义重。”陈经纪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羡慕一个死人。   魏采薇低声轻叹,“可惜情深不寿。”   两人吃到一半,一个人影踅摸过来,一屁股坐在魏采薇亡夫的位置上,往陈经纪肩头一拍。   “你是在守株待我家老爷子,好告我一状是吧?你死了这条心,今晚你去那里我就跟到那里,不会让你和我家老爷子见面的。”   不是别人,正是衙内汪大夏。   陈经纪被戳破了心思,支支吾吾,“汪二少误会了,我就是饿了找个地方吃饭。”   “你胃口不错嘛,点了两碗馄饨。”汪大夏嗅着鼻子,“嗯,没有放香菜,正和我的口味,我就不客气了,这顿你请客。”   汪大夏端起碗就吃。   陈经纪惊呆了,“你……岂有此理!这是魏大夫给亡夫供的晚饭!”   见到汪大夏,魏采薇眼神一滞,嘴唇微张,手中的勺子失控,叮当一声掉进碗里,飞溅出汤汁,”是你!我是……我——”   陈经纪见魏采薇手足无措、语无伦次的模样,以为她害怕汪衙内,连忙站在两人中间,“汪衙内!欺负人家一个小寡妇算什么本事!”   愤怒之下,陈经纪也不叫二少了,直呼外号汪衙内。   汪大夏侧身绕过陈经纪,歪着脑袋打量着魏采薇,头上的白色孝髻在夜色下格外显眼。   若要俏,一身孝。好个漂亮的小寡妇!   汪大夏的眼睛立刻亮若星辰,眉毛轻佻的往往挑了挑。   见到美女,汪大夏的态度缓和了不少,放下了碗,说道:   “小寡妇,我和你无冤无仇。你被这个无良经纪骗了,他明知那个房子有争端,为了五两经纪费哄你签下租约。房子连同里头的家具都是我亡母的嫁妆,我要留个念想,不想让外头的人住进去。如今租金在我继母手中,你要陈经纪把租金要回来,另寻他处去住。”   此时魏采薇已经回过神来,心绪稍定,说道:“汪二少误会了,我和陈经纪在你家门口是为了等你回家,并非找汪千户告状。关于房子一事,我想和你面对面商量一下。我姓魏,行医为生,你可以叫我魏大夫。”   哟,这小寡妇有点意思!和我这个臭名昭著的衙内说话都和和气气的。   确实把咱当人,不过……   汪大夏皱着眉,摸着下巴,似十分为难,“没什么可商量的,我母亲的嫁妆,我不准任何人碰,魏大夫还是搬走吧。”   这便是没得谈了。   陈经纪正要开口再劝,魏采薇指着汪大夏面前的碗说道:“亡夫已吃过了,汪二少饿了吧?若不嫌弃,请用下这碗馄饨。纵使买卖不成,也和汪二少相识一场。”   所谓供饭,意思一下,心意到了就行了,供一会是可以给活人吃的,一般百姓不会浪费粮食。   有美貌小寡妇大大方方请他吃馄饨,他若不肯,岂不扭捏?连小寡妇都不如。   “多谢魏大夫。”汪大夏拿起勺子吃馄饨,到底是勋贵世家弟子,人虽纨绔,吃相还是不错的,一丝声都不出。   看样子魏大夫要退房,五两银子的经纪费也要吐出来,陈经纪着急了,觉得碗里的芥菜馄饨都不香了,如何是好?   这时路上起了一阵马蹄声,北城兵马司开始夜巡了,陈经纪腾地一下站起来,翘足期盼:汪千户要回来了!还是得找衙内的老子说话啊!   汪大夏看出陈经纪的小心思,揪着陈经纪的手,强行把他拉着坐下来,“不是我爹。北城刚刚出了一桩命案,如今北城兵马司正到处缉拿凶手,我爹忙着办案,估计这几天都在衙门里不回家,你死了告状这条心吧。”   “啊?”陈经纪很是震惊,“人命案!谁出事了?”   “不知道,我听人说场面相当可怕。“汪大夏拿着勺子往脖子横着比划,”一刀割喉,颈血都喷到树梢上的柳絮上了,白柳絮染成红色。“   陈经纪吓得一哆嗦,双手本能的捂着脖子,“哎哟,这什么仇、什么怨啊,死的太惨了。”   魏采薇低头看着碗里的漂浮的葱花,心想什么仇什么怨?当然是灭门之仇,杀亲之恨了!   是我干的。   重来一世,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方不辜负老天给我第二次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重生之后,复仇宠夫两不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采薇:吃吧,本来就是给你供的饭。   汪大夏:哎哟,这小寡妇八成看上了本衙内的美色。   二更送上,继续发100红包,日更,暂定在每天早上6点18分更新。 第3章 前世今生   上一世,魏采薇是锦衣卫禾千户家的二小姐,有个比她大十岁的姐姐,母亲早逝,父亲思念母亲没有续娶,长姐如母,一直是姐姐照顾她。   长姐十七岁那年,父亲禾千户为她定下门当户对的亲事——同样是锦衣卫千户的陈千户家长子陈大郎。   同袍好友,彼此知根知底,这门亲事水到渠成。   定亲那年,正是嘉靖二十九年,庚戌年。   那一年八月十四,北京百姓正准备明天的中秋佳节时,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突然带着八万铁骑入侵大明,一路上几乎畅通无阻,打到了大明都城北京。   大明自从上一次土木堡之变和蒙古交战,有一百多年没有打仗了。   承平日久,人们已经不知道战争为何物,北京城防守空虚,只有四万禁军守城——而且老弱病残和吃空饷居多。   兵临城下,禁军不能打,各地勤王军队支援北京又需要时间,在嘉靖皇帝的默许之下,内阁首辅大人严嵩下令闭门不战,任凭蒙古军队在北京城外烧杀抢掠,还说“俺答汗抢够了自会退散。”   俺答汗抢了半个月,直到嘉靖皇帝答应和蒙古通贡互市、各地勤王援军已至,俺答汗才退兵。   仅仅半个月,京城之外,几乎化为一片焦土,掠夺人畜两百万,史成“庚戌之变”。   庚戌之变,嘉靖帝视为耻辱,首辅大臣严嵩推脱责任,找了一些人背黑锅当替死鬼。下狱的下狱,杀头的杀头,灭族的灭族。   其中魏采薇的父亲禾千户就以“情报有误,耽误军机”为由,被砍了头,家产充公,两个女儿沦为官奴被发卖。   陈千户念及同袍和亲家的情分,出了五十两银子将姐妹两个卖下来,安置在乡下田庄里,说会供养她们一生。   官奴是贱籍,良贱不能通婚。长姐和陈大郎的婚事当然作废了。   寄人篱下,长姐有自尊,学农妇养鸡织布,努力靠双手养活自己和妹妹。   有一天,前未婚夫陈大郎带着姐妹们急需的米面粮油盐来到庄子,他的小厮牵着魏采薇的手去逛集市,到了傍晚才回来。   此时陈大郎已经走了,长姐蹲在河边清洗床单。   魏采薇只有七岁,懵懂无知,她兴奋的跑过去,“姐姐!我给你卖了好多好吃的!有虎眼窝丝糖,我一个都没偷吃,全都带回来了!”   对于一个才七岁的小女孩而言,半年都没吃糖了还能抵抗窝丝糖的诱惑,需要多么大的自制力和对长姐的爱。   长姐紧紧的抱着她,喃喃道:“我想……走,可是我走了,你怎么办?”   魏采薇不明所以,说道:“自是姐姐去那里,我就去那里。”   长姐说道:“你不懂,你还那么小,姐姐要保护你。”   之后,陈大郎每次来田庄,小厮都会带着魏采薇出去玩,直到姐姐突然发胖,肚子变大了,陈大郎从此消失,家里却突然来了一个婆子,日夜监视姐妹,不准她们出门。   某天夜里,魏采薇从姐姐的惨呼中惊醒,她光脚跑出去叫人,“救命啊,我姐姐肚子疼!”   婆子关闭门户,还骂她,“真是个傻丫头,你姐姐不知廉耻,在热孝里勾引大少爷,这会子要生孩子了。”   魏采薇扑过去一头将婆子撞倒,“不准骂我姐姐!你才不知廉耻!”   “小贱人!”那婆子站起来,一耳光将她打晕过去。   等魏采薇醒来去找姐姐,姐姐挺着大肚子躺在床上,褥子被鲜血浸透,双目圆睁,身子都凉了。   魏采薇像个木偶娃娃似的呆立在原地,听到外面脚步声,连忙钻进床底下躲起来。   婆子说道:“大少爷请看,贱人已经死透了,按照约定,一尸两命,孩子不准生下来,以免污了陈家血脉——剩下的十两银子该给我了。”   未婚夫陈大郎的声音响起来,“做的不错,对外就说她得了女儿痨病死了。家里正在为我说亲事,倘若让人知道一个卑贱的官奴怀了陈家骨肉就麻烦了。”   婆子说道:“小贱人是个不安分的,大少爷再加点钱,我配一副哑药给小贱人灌下去,以绝后患。就说她因姐姐死了,哭哑了嗓子,免得小贱人以后胡说八道。”   “也好。”陈大郎说道:“本来今天我想一并除掉那个小的,但是父亲说一天死两个,外人恐会说闲话。小的毒哑了,再养几年……是个美人胚子呢,将来定比她姐姐漂亮,待我享用几年再处理掉。”   陈大郎给了银子就走了,婆子出门买药,魏采薇从床底爬出来,把姐姐的首饰盒包起来背着,偷偷溜走。   否极泰来,逃亡路上,她得贵人相救,改名换姓,她本姓禾,魏字拆解出来,就是禾女鬼。   禾家的女鬼,是为了纪念惨死的姐姐。被陈大郎侮辱强/暴了,死了还背负热孝期间爬床求荣的羞辱。   采薇,出自《诗经》小雅,“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猃狁之故。不遑启居,猃狁之故。”   意思是说,我采着一把豌豆尖,豌豆尖已经长大,但我有家不能归,因为我要和敌人作战,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   魏采薇把仇恨藏在名字里,提醒自己不忘复仇。   第一世复仇,她第一个杀的也是陈大郎,但那个时候她没有经验,又过于悲愤激动,第一次出手时漏洞百出,差点失手。   杀死陈大郎之后,为了逃避陈千户和官府追查,她加入了参选宫女的队伍里,走进了紫禁城。   她懂得医术,很快被后宫司药局看中,成为女医,和她一起进宫的宫女中,有个年仅十三岁,姓尚的小宫女热情开朗,和她关系最好。   有一天嘉靖帝鼓磬,敲错了,所有人吓得大气都不敢喘,唯有这个尚氏宫女乐得笑出声来。   一个卑微的宫女居然敢公然嘲笑皇帝。所有人,包括魏采薇都觉得她死定了,但是嘉靖帝却招了她侍寝,从此冠宠后宫,封为寿妃。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魏采薇成为寿妃藴德宫的掌事女官,一跃成为后宫的红人。   嘉靖帝快六十岁了,还和寿妃玩过家家这种幼稚游戏,沉迷寿妃的“童言无忌”和天真烂漫的少女情怀中,满足寿妃的所有要求。   甚至寿妃突发奇想要在床上玩焰火,嘉靖帝一把年纪了,还跟着寿妃一起疯,在床帐里放烟花,结果把整个藴德宫都给烧了!   烧了一个宫殿,嘉靖帝反而更宠她,将所有骂寿妃是祸国妖妃的大臣都打了廷杖,革职的革职,贬官的贬官。   在后宫的魏采薇时刻忘不了复仇,她要除掉陈千户,但后宫不能干政,她需要借助他人之手。   在后宫,宫女和宦官结为夫妻,叫做对食。高等女官从来不缺乏太监们的追求,尤其是魏采薇这样的红人,都想通过她来讨好宫里最得宠的寿妃,以图在嘉靖帝面前露脸,得以平步青云。   魏采薇左挑右选,选择了汪大夏。   汪大夏年轻,比她小三年,入宫没几年,没有根基,好控制,一切都需要魏采薇给他铺路,通过寿妃引荐给嘉靖帝,从宫里无名之辈一下子成为天子近臣。   何况,汪大夏长的俊俏,即使朝夕相对,这张脸魏采薇暂时还看不腻。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魏采薇也不能免俗。   魏采薇可以捧他,也可以让他在一夜之间一无所有。   汪大夏走了魏采薇这条捷径,大家各取所需,她帮他得到效力御前的机会,他帮她查清真相复仇。   汪大夏信守承诺,从陈千户那里开始查,一查吓一跳——原来禾千户“误传情报,耽误军机”背后,是一串朝廷高官们同流合污,狼狈为奸的阴谋,哄骗禾千户一个人抗下所有罪责,家破人亡。   汪大夏最终成为东厂厂公,权倾朝野,为她全家复仇,所有的将禾家推向深渊的人,最后都自食恶果,还罕见的功成身退,自请去了南京当守备太监,和魏采薇一起远离京城。   本以为各自达到目的后一拍两散,但他们先婚后爱,在宫廷一起经历了各种风风雨雨,三朝更迭,始终相濡以沫,不离不弃,倒成为一对佳偶,在南京一起度过了三年平静恬淡的日子。   可惜汪大夏因以前太拼命了,曾经为魏采薇试毒挡刀,身体垮掉,年仅四十七岁就病故了。   汪大夏的遗言是:“我知道你复仇之后,最想要有个自己的孩子。但这辈子我身体残缺,无法帮你实现这个心愿。但愿……来世。”   魏采薇在棺材合上那一刻晕过去,醒来时,她发现自己重生到了十七岁,算算日子,死鬼老公就是在这一年挥刀自宫的。   她决定找到他,然后阻止他自宫:仇我自己来报,根你自个留着吧。   她租了房子,捧着汪大夏的灵牌喜迁新居,当汪家的邻居,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她期待着与少年时代的死鬼老公重逢。   上一世,她人生地不熟,重返京城复仇时,单是跟踪陈大郎,摸清他的行踪就花了不少时间,仇敌当前,情绪激动,陈大郎差点逃脱了她精心设计的天罗地网。   慌忙加上怒火,她捅了陈大郎二十几刀,刀刀都不致命,陈大郎居然还没有死,还想大声呼救,幸运的是鲜血呛进他的咽喉,无法发声。   她干脆弃刀,双手捧起一块石头砸向他的面门,这才断气,而她浑身血污,差点不能脱身。   一回生,二回熟,这一世重新杀姐夫陈大郎,她一击即中。   上一世就摸清陈大郎一入夜就从府学里偷跑出来,去外头找乐子的习惯,她扮成风尘女子,在路边故意撞进他的怀中,把他引到河边一颗大柳树下。   “就在这里?原来姑娘喜欢野趣,正合我意。”   乘着陈大郎急不可耐的脱衣服,她一刀封喉,干净利落,一句废话没有——上一世她就是话太多了,引起陈大郎的警惕,拔腿就跑,她追上去捅了二十八刀。   害死长姐的第一个仇人顺利被除,陈大郎死不瞑目。   魏采薇迅速换装,重新成为小寡妇游医,买了一陌纸钱,将沾血的风尘女子纱衣扔进纸钱里烧成灰烬,割/喉的刀也扔进烟波浩渺的什刹海里,不露一丝痕迹。   完美。   然后,魏采薇回家,在甜水巷遇到了陈经纪,两人一起吃馄饨,边吃边等汪大夏回家。   终于等到你!   纵使这个十四岁的少年飞扬跋扈,眼神轻佻,但此时重逢的喜悦使得魏采薇整个灵魂都在颤抖。   出于礼仪,她的眼睛不敢直视他,但是她的心里满是他,多到连碗里的三鲜馄饨都吃不进去了。   汪大夏心无旁骛,专心吃饭,一碗馄饨下肚,他拱手感谢魏采薇,“多谢魏大夫请客,魏大夫搬到新居,一定记得告诉我一声——我若有个头疼脑热的,就派人去请魏大夫给我看病。”   意思是馄饨我吃了,但你该搬走的还是得走,一碗馄饨不会使我改变主意。   陈经纪不像汪大夏这样没心没肺,他还沉浸在割喉事件的恐惧中,闻言赶紧插话道:“魏大夫是妇科圣手,只给女人看病。”   汪大夏遗憾叹气,“哎呀,是我没福。若有来世,投胎成女人,就可以当魏大夫的客人了。”   陈经纪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真是个小畜生啊,连寡妇都撩!   魏采薇却说道:“其实……我也可以给男人看病的,在医者眼里,只有病人,没有男人女人。但是在病人眼里,有男女大夫之别。男人大多不相信女医的医术,汪二少却能打破成见,选择相信我,我很是感动。”   陈经纪忙道:“汪衙内那里是相信你,他——”   “陈经纪今晚话很多啊。”汪大夏打断道,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还给了个警告的眼神。   陈经纪怕挨揍,将那句“只是想撩拨你这个漂亮小寡妇”咽下去。   汪大夏继续讨好美人,“我打破成见,魏大夫也一样。陈经纪是不是在你面前把我说成一无是处的小衙内?魏大夫却慧眼识英雄,看出汪某的好处来。”   魏采薇说道:“汪二少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将来定像楚庄王一样,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千万不要像上一世那样一时激愤,走了极端,挥刀自宫啊!你不自宫,也可以有好前途。   我会帮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尚寿妃是真有其人,因嘲笑皇帝而得宠,从小宫女变成宠妃,嘉靖帝晚年独宠寿妃,甚至陪她玩过家家,在床帐里放烟花烧了整个宫殿,这都是真的,并非舟胡编乱造。现在玛丽苏大女主小说都不敢这么写了吧哈哈哈哈,历史比小说更疯狂。   女主现身,全家祭天。我这种没有心的作者是不敢穿越到自己小说里的,活不过第一章 。   本章继续送100红包哈,谢谢各位的支持。 第4章 强龙斗地头蛇   汪大夏年幼丧母,又不服继母管教,叛逆任性,仗着亲爹是北城兵马司指挥使,在北城飞扬跋扈,   为祸一方,是北城知名纨绔,活到十四岁,第一次听人赞他是一块璞玉,还预测将来他能够一鸣惊人,汪大夏瞬间飘了。   谁不爱听好话啊!   汪大夏有些激动,将臀下的马扎子往魏采薇旁边挪了挪,坐的近一些。   陈经纪正要斥责汪大夏无礼。   汪大夏却收敛了轻佻的眼神,腰背挺的笔直,很是认真的问魏采薇,“魏大夫,你刚才把我比作楚庄王——楚庄王是何方英雄?”   陈经纪暗自腹诽:春秋战国时期的一方霸主,一鸣惊人的典故连我这个当经纪的商户都知道,真是个不学无术的草包纨绔!   魏采薇也震惊了,她所熟知的汪大夏,是紫禁城司礼监内书堂出身的文武双全大太监。   内书堂是教育宦官们读书的地方,里头的老师都是翰林院的大儒,只有从内书堂里考出来的太监才能入司礼监,有机会当掌印太监,成为太监之首,也叫做内相,用来牵制内阁的首辅大臣。   汪大夏在内书堂读书时,勤奋刻苦,加上天子聪颖,每次考试都是甲等。   这也是上一世魏采薇挑中汪大夏结为对食夫妻的原因之一。   然而,此时的汪大夏连楚庄王都不知道。   怪不得陈经纪说他无可救药,要她认清现实,放弃幻想。   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魏采薇深吸一口气,反复提醒自己要淡定,现在的汪大夏蠢是蠢了些,但这也是他一生中短暂轻松自在的时光。   这一年,汪家遭遇巨变,祸事接踵而来,汪大夏被逼走极端自宫,当太监求前程,一路艰辛。   起码,现在的汪大夏是开心的。   魏采薇收拾了心情,给汪大夏讲楚庄王的故事,“他是春秋时期楚国的国君,不到二十岁就继位,那时候楚国内忧外患,主少国疑,他故意声色犬马,还在宫门口立一个牌子,说谏言者,杀无赦。”   汪大夏拍案而起,“我果然和楚庄王很像啊,我们都喜欢声色犬马,讨厌那些天天劝谏我们要上进的人,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   陈经纪暗道:人家楚庄王是假装喜欢,你是真的喜欢!   魏采薇正要继续讲,一队锦衣卫疾驰而来,汪大夏此时是站立姿势,在一群坐着吃馄饨的客人中格外显眼。   为首的锦衣卫一眼就看见他了,拍马朝着馄饨摊直冲过来。   一看是挂着绣春刀的锦衣卫,食客们静若寒蝉,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就怕被锦衣卫当逃犯。   “你是汪大夏?”锦衣卫骑在马上,用鞭子指着汪大夏问道:“汪伯达的二儿子?”   汪大夏不悦,“你直呼我的名字的也就罢了,反正我是个白身。但我爹是有爵位的武官,堂堂北城兵马司指挥使,世袭了五代的千户,我家祖宗当年跟着成祖皇帝南下靖难,靠着真本事打下来的爵位。你叫我爹汪千户或者汪指挥使都可以,当面直呼我家老爷子的大名,就不怕闪了舌头!”   汪大夏初生牛犊不怕虎,敢和锦衣卫硬扛。   陈经纪吓得瑟瑟发抖,扯了扯汪大夏的衣袖,“祖宗,你少说两句。”   锦衣卫冷笑一声,挥鞭朝着汪大夏脸上抽去。   不知楚庄王的汪大夏反应倒是灵敏,他顺手提起马扎子,朝着鞭子扔去,鞭子抽飞了马扎子,哐当一声,砸翻了装着香菜碎末的铜盆。   锦衣卫恼羞成怒,挥鞭再抽,汪大夏干脆捡起铜盆、举在头顶当盾牌,拔足狂奔,在狭窄的夜市上灵活闪避而行!   “追!捉拿嫌犯!”锦衣卫们拍马追逐,马当然跑的比汪大夏两条腿快,但是汪大夏不走寻常路,专门往人多的地方跑,时而跳桌,时而上房揭瓦,居然逃出了锦衣卫的围捕。   魏采薇叹为观止,“汪二少身手敏捷,看来并非一无是处。”   陈经纪惊魂未定,“害,魏大夫误会了,他这身逃亡的本事是被逼学会的,他三天两头闯祸,苦主们排着队去北城兵马司找汪千户告状求赔偿,他经常被汪千户追着抽打教训。汪千户是个严父,下手重,他若跑的慢了,估计会被他爹打死。”   原来如此!   魏采薇背上包,紧跟其后。   陈经纪拿出三十个钱给了馄饨铺小老板,也追上去围观锦衣卫追打汪衙内。   陈经纪高兴的很,黄昏时被汪衙内打了一顿,还从马上扔下来,现在锦衣卫就像是为了他复仇雪耻:打得好!再打的更厉害些!汪衙内,你也有今天!   魏采薇一边快走,一边问陈经纪:“汪二少和锦衣卫有什么过节?”   陈经纪笑道:“谁知道呢,北城有四害,苍蝇蚊子老鼠和汪衙内。汪衙内树敌无数,连锦衣卫都敢得罪,这次怕是要踢到铁板了。”   魏采薇扫了一眼陈经纪,“你好像很开心?”   憋屈了小半天,陈经纪扬眉吐气,“锦衣卫为民除害,我当然高兴了,不仅仅我一个,你看大伙都很开心。”   魏采薇环视一圈,路人议论纷纷:   “刚才跑过去的好像是汪衙内啊!汪千户又在当街教子了?”   “不是汪千户,是锦衣卫。”   “真是一物降一物,走,看看去!”   看来陈经纪所言不虚,汪衙内在北城臭名昭著。   魏采薇回忆上一世,死鬼老公吹嘘自己的少年时代,“……我是个玉树临风,行侠仗义的翩翩公子!我叫汪大夏,在北城,他们都尊称我为汪大侠,是北城少女们的梦。”   并没有什么汪大侠,也没有少女的梦。   只有汪衙内和少女们的噩梦。   死鬼老公好面子,欺骗了她。   魏采薇捏了捏拳头,跟着看热闹的人群从甜水巷一直追到了鼓楼西斜街。   这条街是京城主干道之一,可以同时容纳十辆马车并排而行,骑马占优势,锦衣卫们终于追到了汪大夏。   但是汪大夏也找到了靠山——正在夜巡的北城兵马司官兵们。   “木叔叔!救命啊!”汪大夏狂奔到了北城兵马司的队伍里,抱着正在领兵夜巡的木百户大腿。   木百户是汪千户的手下,看着汪大夏的长大的,如今看着上官家的二公子犹如丧家之犬般被锦衣卫追逐,他立刻横刀立马,将汪大夏掩护在身后,提刀迎接锦衣卫。   “北城兵马司夜巡,锦衣卫所为何事?”   为首的锦衣卫是个小旗,论官阶,百户肯定大于小旗,但锦衣卫是皇帝亲卫,专办御案。北城兵马司只管北城的治安,一个锦衣卫小旗是瞧不上兵马司百户的。   周小旗鞭指藏在木百户马屁股后面的汪大夏,“我们锦衣卫陈千户家里的大公子今日在北城惨遭杀害,汪大夏和陈大少有过节,他有重大嫌疑,我们要把他带走问话,你们北城兵马司难道要窝藏嫌犯?”   此言一出,鼓楼斜街一片哗然。   “原来柳树下割喉而死的苦主是锦衣卫千户家的公子!”   一旁围观的魏采薇不禁捂住了嘴巴:怎么回事?我杀了陈大郎,怎么扯到汪大夏头上了?   汪大夏从马屁股后面探出半个头,“你们锦衣卫含血喷人!我今天就没见过陈大郎,如何杀得他?我的确和陈大郎在……有过冲突。但是陈大郎好色好赌,赌技又差,欠了不少外债,仗着爹是锦衣卫陈千户,经常耍赖不还,看他不顺眼的人多着呢。我会配合你们锦衣卫列个名单,你们找他们便是,别缠着我呀!我是清白的。”   周小旗冷哼一声,“我们锦衣卫就是搞情报的,还需你这个跳梁小丑帮忙添乱?锦衣卫已经将大少爷的仇人名单整理成册,四处将疑犯缉拿归案,我的任务就是抓你汪大夏,你有重大作案嫌疑。”   汪大夏不屑一顾,“陈大郎还欠青楼的花账呢,锦衣卫是不是连老鸨子都要抓走?”   木百户转头劝道:“二郎你少说两句,陈千户中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一时悲愤,用广撒网的方式寻找真凶情有可原,死者为大,你莫要冷嘲热讽。”   汪大夏这才闭嘴。   木百户对周小旗说道:“凶杀大案归顺天府衙门管辖,我们北城兵马司只是配合巡街,抓捕可疑人员,也是送往顺天府监狱看管。我这就亲自把汪二少送到顺天府,要他交代这一天都去了那里,看了些什么,说不定能帮忙破案。”   顺天府衙门会给汪千户面子,让汪大夏录一遍口供就放回家了。   但锦衣卫不一样,一旦进了锦衣卫的诏狱,不死也要脱层皮,屈打成招更不是什么稀罕事。   木百户不能让锦衣卫带走汪大夏。   北城兵马司也是要面子的,何况这次汪大夏难得占理,是锦衣卫欺人太甚。   “是啊是啊!”汪大夏又从马屁股后面探出头来,“锦衣卫负责办御案,杀鸡焉用宰牛刀。陈大郎之死,我也很难过,希望早日找到真凶,我会配合顺天府的。”   周小旗说道:“锦衣卫要查什么案子,还轮不到北城兵马司置喙!把汪大夏交出来!”   木百户使了个眼神,北城兵马司的人将汪大夏围起来。锦衣卫固然可怕,得罪了上官更可怕。   周小旗挥鞭,“都给我上!捉拿嫌犯汪大夏!”   锦衣卫和北城兵马司居然这么当街抄家伙打起来了!   一个是天子亲兵,强龙一条。另一个是北城地头蛇,龙蛇混战,难分胜负。   这种场面实在难得,只有几个胆小的路人跑了,大部分路人围观强龙斗地头蛇的名场面。   只有魏采薇的目光始终盯着汪大夏,只见这家伙狡猾的很,乘乱骑着一匹木百户留给他的马,脸几乎贴在马背上逃跑。   就当魏采薇以为汪大夏由此脱身之时,围观路人纷纷叫道:“跑了跑了!汪衙内跑了!”   “锦衣卫的大人们,汪衙内往鼓楼方向跑了!”   锦衣卫听了,不再恋战,纷纷调转马头去追汪大夏。   局面反转再反转。   陈经纪看着目瞪口呆的魏采薇,笑道:“这下魏大夫明白了何为北城四害吧?北城百姓苦汪衙内久已,希望锦衣卫好好教训他。”   汪大夏犹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魏采薇担心汪大夏,连忙跟着人群一起往鼓楼方向跑,不一会陈经纪赶着自家的骡车来了,邀请魏采薇上车。   只要魏采薇不退房,陈经纪五两银子的经纪就能保得住。做生意嘛,要伺候好客户。   魏采薇上了骡车,陈经纪驾车往北追赶,到了鼓楼,人群一路向东涌去,街上也就过年才如此热闹了。   骡车到了鼓楼东大街——北京的北城以鼓楼大街为界限,西边是宛平县,东边是大兴县,已经到了大兴境内。   人群还是往东狂奔,很多人都跑不动,停在路边大口喘息。   陈经纪赶着骡车到了顺天府街,老远就听见兵戈相击和咚咚咚的鼓声。   前方就是顺天府衙门,衙门门口有一面大鼓,方便百姓击鼓鸣冤。   北城兵马司和锦衣卫激烈缠斗,汪大夏轮着鼓槌狂敲,还大声叫道:“锦衣卫杀人了!府尹大人救命啊!”   陈经纪颇为惋惜,“完了,如今都闹到了顺天府衙门,汪衙内还恶人先告状,锦衣卫暂时不能把汪衙内怎么样。”   魏采薇心下稍安:他自宫之前德行有亏,几乎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好在脑子灵活,逢凶化吉,我看他今夜如何脱身。   作者有话要说:  吹嘘一时爽 ,老婆重生了,行侠仗义汪大侠的人设崩溃了~感谢各位的支持,继续送红包哈。   另外 ,总是有读者说在古代老公是太监的意思,其实不是。在宋朝小说话本里,老公就是丈夫的意思。明朝小说《金瓶梅》里头,西门庆找王婆打听潘金莲,王婆就说潘金莲“自有亲老公”。金瓶梅在明朝嘉靖年间成书,《回到老公自宫前》也是以嘉靖末年为背景,所以两本书处于同一时期,把丈夫叫做老公完全没问题的。何况,老公是太监之说,要到明末,除非特定场合,民间普遍认为老公代指丈夫,而非太监。 第5章 脱身之计   顺天府尹王大人下衙门回家,刚摆上晚饭,刑名师爷气喘吁吁来报,“北……北城出了人命案。”   王府尹累了一天,摆手道:“叫仵作连夜录尸格,多派几个得力的捕快查案,再告知北城兵马司,夜巡的时候多加留意可疑人员,明日我再去衙门不迟。”   天子脚下,发生什么事情都不意外。   刑名师爷气息稍作平复,终于把话说全乎了:“已有数个路人辨认,说死者是锦衣卫陈千户之子陈大郎。”   百姓如蝼蚁,权贵就不一样了。王大人只觉得脑子一嗡,连官服都来不换,就穿着常服去了顺天府衙门。   陈大郎的尸体是被一个尿急的路人发现的。   此时月隐黄昏,四月十三的月亮就像咬了一口的月饼,路人躲到路边一颗大柳树下,解开裤带,发现树下趴着一个人。   刚开始以为是个醉酒的酒鬼,路人用脚踢了踢,“兄弟,挪个地。”   尸体是侧躺,一踢之下,成了正躺,脖子往左边一歪,清亮的月色下,都能看见脖子割裂的气管。   路人吓得尿都缩回去了,大声呼道:“杀人啦!”   巡城的北城兵马司闻讯赶来,此时大柳树下围观路人里三层外三层,将尸体团团围住,当即就有路人认出死者:   “好像是陈大少,喜欢在胭脂堆里混,京城就没有他没去过的青楼。”   “真是十年一觉扬州梦,留得青楼薄幸名。“   北城兵马司连忙将人群驱散,弄了一副板子,将尸体抬到了顺天府衙门。兵马司只管巡街、缉拿盗贼,查案不归他们管。   听说儿子被杀,陈千户闻讯带着锦衣卫赶来,他不相信顺天府衙的查案能力,当即踢飞了试图阻止他的府衙门的仵作和捕快,把儿子的尸体抢回家了!   伺候陈大郎的小厮交代了最近和陈大郎有过节的名单,陈千户将名单交给手下,要他们必须在今晚将所有疑犯全部捉到锦衣卫衙门,严加拷问,看这个架势,是发誓要天亮以前就抓住真凶了。   当顺天府尹急匆匆赶到衙门时,发现府衙就像被打劫似,尤其是停放尸首的房子,桌椅散架,一片狼藉。   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仵作和捕快们纷纷过来找上司诉苦:   “陈千户带人闯进来,见人就踢,见东西就摔。”   “又不是我们杀了他儿子,他打我们作甚?欺人太甚!”   “尸体被抢走了,我们如何查案?接下来该怎么办?还请府尹大人示下。”   顺天府尹是京城的父母官,但京城权贵云集,他这个正三品的文官算得了什么呢?   能坐在这个位置上的有两种人,要么是类似宋朝开封府尹包大人这种铁面无私辨忠奸的,管你是谁,连陈驸马都拖到龙头铡里,把头切了再说。   要么就是左右逢源、滑不溜丢的性格,遇事能躲则躲,能苟则苟。当今顺天府尹王大人就是这个性格,人赠外号——王泥鳅!   王泥鳅,不,是王府尹这个京城父母官很多时候反而要装孙子,尤其是在权贵面前。   王府尹轻咳一声,”今晚大伙受委屈了。锦衣卫把尸体抢走,还满大街抓人,这其实对我们顺天府有利。”   此话一出,众人皆惊,不晓得这王泥鳅如何开溜。   王府尹摇头晃脑的说道:   “此案属于顺天府管辖,锦衣卫抢走了尸体,他们又抢不走案子——锦衣卫只办御案。待陈千户广撒网破了案,抓到杀人凶手,还不得把凶手送到顺天府定罪量刑?”   一旁刑名师爷赶紧站出来当东翁的应声虫:“如此一来,我们顺天府什么都没做就破了凶杀大案,有功则赏,你们只是稍微挨了点打,躺着就破案了,有赏钱拿,这种好事上找去?府尹大人英明啊!”   众人一听,这王泥鳅说的有道理啊,躺着就立功,还把赏金给赚了,   不过,一个武姓捕头指着自己被打破的头,还有手下受伤的残兵败将,“师爷没挨打,说的轻松。他们跟随小的出生入死,抓捕盗贼,和罪犯交手受些伤也就罢了,毕竟挣的就是这碗饭,可今晚被自己人打成这样,还在是在自己地盘上被锦衣卫欺负,兄弟心里到底意难平。”   眼瞅着群情激奋,王泥鳅吩咐钱谷师爷,“他们所有的疗伤费用可以全部报销,这个月按照工伤发抚恤金。你们回家养伤,今晚不用值夜了。”   府尹都有两个师爷,刑名师爷管案子,钱谷师爷管账本。   钱谷师爷也站出来为东翁说话:“差不多行了哈,府尹大人已经尽力了,难道要锦衣卫给你们端茶赔罪不成?都散了散了,回家洗洗睡。”   武捕头等人心中还有气,但没得办法,只得带着伤退下。   王泥鳅对着两个师爷唉声叹气,“这个位置太难坐了,等干满三年,我去吏部疏通关系,外放出去,当个说一不二真正的父母官,方能出这两年的憋屈。”   刑名、钱谷两个师爷相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道:“无论大人去那里,我们誓死追随大人!”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王大人圆滑如泥鳅,两个师爷则是两条滑不溜丢的鳝鱼。   话音刚落,就听见外头响起咚咚的鼓声。   正是顺天府衙门前的鸣冤鼓。   武捕头等人重返大堂,前来报信,“北城兵马司和锦衣卫在咱们衙门门口火拼!锦衣卫要抓汪衙内下诏狱,汪衙内不肯束手就擒,敲了鸣冤鼓,状告锦衣卫私设公堂,杀害贤良!”   汪大夏臭名昭著,尤其在北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京城姓汪的不要太多,但武捕头一说王衍内,大家就知道是说汪大夏。   噗呲一声,王泥鳅气笑了,“私设公堂是事实,但杀害贤良?汪衙内也敢自称贤良?他是贤良人,本官就是包拯转世了。”   王泥鳅坐在公堂之上,刑名师爷站在左边,钱谷师爷站在右边,两人互相打眉眼官司,这句话跟着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到底笑还是不笑?   性格耿直的武捕头没那么多心机,他心急如焚,“府尹大人,衙门外喊打喊杀,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王泥鳅摸着下巴的一缕胡须,“强龙斗地头蛇,由得他们斗去,天气渐热,大家火气旺,打打架,泄泄火,挺好。等他们打得差不多了,我们再去收拾残局。”   东家开口了,刑名师爷立刻附和道:“正是如此,武捕头这时候带人出去劝架,你们是打得过他们?还是他们肯给你们面子?两边都不好惹,就别凑过去讨人嫌。”   武捕头急道:“万一打出人命怎么办?”   话音刚落,鸣冤鼓的鼓声戛然而止。   王泥鳅也怕出人命,当即催促武捕头,“你快去看看,是不是汪衙内被打死了。”   并没有。   那时候正在击鼓的汪大夏听到围观人群里有个尖利的女声惊呼:“小心放箭!”   随后感觉身后有破空之声,后颈的汗毛一根根竖起来,求生的本能使得汪大夏立刻抱着鼓槌抱头下蹲。   咄的一声,一支利箭正中鸣冤鼓的鼓心,鼓皮破裂,锤不响了。   汪大夏从女声方向看去,朦胧的月色下,远处一辆围观的骡车上站着一个人,虽然看不清相貌,但是此人头上纯白的孝髻在夜色下格外显眼。   再看着她窈窕的身形,定是魏大夫那个漂亮小寡妇了。   那个把他比作一鸣惊人楚庄王的女伯乐。   其实汪大夏知道楚庄王是谁——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他上过几年学,把《春秋》当故事书看。   在馄饨摊上的时候,他故意装蠢,找借口把马扎子挪得更近一些,和漂亮小寡妇多说几句话而已。   现在她在所有路人都在看热闹的时候,一句话救了他。   汪大夏心想,等我脱了身,定好好感谢她。   生死关头,汪大夏还心猿意马的惦记着小寡妇,又有几支箭射来,汪大夏灵活闪避,瞧见顺天府衙门大门开了一条缝,有人从里面探出半个头查看情况。   汪大夏干脆将推倒了鼓架,圆桌那么大的鸣冤鼓朝着射箭方向滚去,一路碾压,箭矢稍歇。   于此同时,汪大夏往衙门门缝跑去,武捕头赶紧关门隔开这个瘟神,汪大夏将手中的鼓槌投掷过来,刚好卡在门缝里头,武捕头关不上门。   汪大夏插身进来,对着武捕头抱拳一笑,“多谢相救,改日请武捕头喝酒啊。”   “你不能进来!我可不想惹火烧身!”武捕头把汪大夏往门外推,可这时为首的锦衣卫周小旗骑马踢开大门,就这么闯进来了!   若不是汪大夏把武捕头拉开,此时周小旗骑下飞扬的马蹄铁就要踢到武捕头的脑门了!   武捕头和汪大夏一起滚到门后,周小旗挥鞭再抽汪大夏。   本就有积怨,刚才差点丧命锦衣卫铁蹄之下,连泥人都有三分土性呢,武捕头顾不得上官王泥鳅保持中立的吩咐,抽刀将鞭子斩断,大吼道:“这是里顺天府衙门的公堂!不是你们锦衣卫的地盘!兄弟们!把他从马上扯下来!”   众人一哄而上,牵马的牵马,抱腿的抱腿,就像扯膏药皮似的将周小旗给撕下来了。   周小旗下马的同时,汪大夏把大门重新关上,横上门栓。   □□汪衙内藏身顺天府衙门,锦衣卫和北城兵马司都失去了追捕和保护目标,立刻停战。   锦衣卫在外头疯狂拍门,要顺天府衙门“交出汪衙内还有周小旗”。   北城兵马司则在外头齐声”感谢王府尹仗义执言,主持公道!还汪大夏清白!”   围观群众则起哄道:   “怎么不打了?继续打呀!我还没看够呢!”   “都别怂!快打啊!”   “瓜子花生绿豆汤!”   局面反转又反转,惊心动魄,看到汪大夏逃到了衙门公堂,暂时无性命之忧,魏采薇又松了一口气。   “来包瓜子!”陈经纪买了一包瓜子,分给魏采薇一半,嗑得津津有味,“啧啧,比唱大戏还好看,都是真打。”   这时,地面震动,两拨人马几乎同时到达了顺天府衙门,其中一人头上包着白布巾,身穿白麻丧服,腰间系一串草绳,正是锦衣卫陈千户、死者陈大郎的父亲。   一见此人,魏采薇将手里的瓜子壳都捏破了:他是禾家一切悲剧的源头,陈大郎是个龌蹉的帮凶。   陈经纪此时亢奋激动,没有注意她的表情变化,指着另一方首领说道:“穿着甲衣的那个就是汪千户,到底是亲父子,自己可以往死里打。别人若对他儿子喊打喊杀,他不会不管。陈千户对阵汪千户,咱们又有好戏看了。”   作者有话要说:  魏采薇:你读过什么书?   汪大夏:没读过什么书,不过识得几个字,不当睁眼瞎子罢了。   感谢各位的陪伴,大家早上好。 第6章 背叛   魏采薇没有听见陈经纪的话,在看到穿着丧服的陈千户那一刻,她脑子里腾起一股怒火,从上而下的灼烧着她的灵魂。   陈千户是个欺骗同袍、背叛诺言的伪君子、真小人。   上一世,庚戌之变,蒙古俺答汗带兵长驱直入,在北京外城抢了半个月。   外城沦为一片焦土,百姓纷纷逃往都城躲避战祸,但此时内阁首辅严嵩下令关闭城门,说俺答汗抢够了自会退兵,倘若此时开门,在难民背后追逐的蒙古兵八成会混着冲进京城。   锦衣卫指挥使陆炳看着在城外跪下乞求进城的难民,心下不忍。   陆炳是锦衣卫的头目,他还是嘉靖皇帝的奶兄,最受皇帝信任,陆炳请求皇帝打开城门,先放难民出来,他会派一队锦衣卫给难民们断后,以防蒙古兵冲进京城。   这次行动风险极高,被派出的这队锦衣卫几乎就是敢死队,大明承平日久,只有东南沿海闹倭寇,北方一百多年都没有战争,大部分军人都是混饭吃,但,总有些人热血未冷。   魏采薇的父亲禾千户自请加入敢死队,为难民断后。出城之前,禾千户把家底全部交给同袍好友兼亲家陈千户,并交代身后事:   “我此去凶多吉少,幸好我们的儿女已经定亲,是一家人了。我若不能回来……大女儿的嫁妆早就准备齐全了,禾家家产,她们姐妹一人一半。待三年孝期过后,大女儿嫁为你们陈家妇,她们姊妹情深,定会带着妹妹一起出嫁。那时候二女儿也十岁了,在陈家叨扰几年,她姐姐姐夫做主,为她寻一门安稳的婚事,也就出门子嫁人了。”   陈千户落泪,拍着胸脯一口答应:“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我们多少年的交情了,从穿开裆裤开始就是好朋友。我一直把你两个女儿当亲女儿看待,别说这些丧气话,你一定会回来的。”   禾千户相信陈千户,托付家人,心无挂念,跟着锦衣卫敢死队出城,难民纷纷涌入内城,唯有这队锦衣卫是逆流而行,朝着外城进发。   果然,蒙古兵的探子见京城阜成门等等几个城门居然打开收纳难民,立刻派军队出击。   锦衣卫敢死队和蒙古前锋交战,为了保护难民和城门,无人后退,全部战死。   禾千户以身殉职,理应有赏,为何成为罪臣被抄家,两个女儿罚没成官奴呢?   陈千户是首恶。   庚戌之变是大明仅次于一百多年前的土木堡之变(那次大明正统皇帝都被蒙古俘虏)的奇耻大辱,俺答汗退兵之后,百姓激愤,罪魁祸首当然是二十多年不上朝、军务废弛、在宫里修仙炼丹的嘉靖皇帝。   但是皇帝是君,君会错吗?   不会,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皇帝不会错,只会被蒙蔽。   君王犯错,需要女人或者臣子背锅,为君王洗地。   嘉靖皇帝对皇后和妃子们是出了名的刻薄寡恩,没有像杨玉环那样的宠妃背锅,那就只能把臣子推出去砍头,以平民愤。   内阁首辅大臣严嵩把兵部尚书丁汝夔推出背锅,判了斩监候。   锦衣卫作为大明情报机关,居然对俺答汗攻打北京城毫无知觉,肯定有“耽误军机,失察之罪”,但是锦衣卫指挥使陆炳是嘉靖皇帝奶兄,当然无人敢弹劾他,责任就落到下一级的官员身上。   已死的禾千户和活着的陈千户都是锦衣卫负责情报的官员,眼瞅着要抄家灭族,陈千户慌了神,他把禾千户交给他的产业全部变卖,并加上陈家的半幅身家,凑了五万两银子,贿赂给内阁首辅大臣严嵩的儿子严世蕃,求指点迷津。   严世蕃收了钱,给他指了一条生路,“断头台不死几个官,抄几个家,如何平复民愤?那个禾千户不是已经死了吗?死人又不能开口自辨,为自己说话,你就把‘情报失误,耽误军机’的责任推到他头上去。”   陈千户有些犹豫,“可是……他是我亲家。”   严世蕃笑道:“亲家好啊,那你岂不是大义灭亲?不仅无罪,反而有功啊。”   在友情和前途面前,陈千户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   陈千户伪造了几本“俺答汗有异动”的情报,把接受情报的官员写上了禾千户的名字。如此,就是禾千户玩忽职守、没有及时禀情报的罪臣。   禾千户判了满门抄斩。幸好锦衣卫指挥使陆炳还记得禾千户自请出战的功劳,上书说禾千户虽然耽误军机,但他毕竟为了保护难民战死,将功折罪,求网开一面,免去两个女儿一死。   最后改判为罚没官奴发卖,为了防止走漏风声,怕指挥使陆炳再次干涉此事,陈千户装作好人,把姐妹两个买走,放在乡下田庄里养着。   陈千户本来是想让姐妹两个自生自灭的,但是他儿子陈大郎馋前未婚妻禾小姐的身子,用妹妹的性命要挟姐姐就范,□□了禾小姐,还搞大了肚子。   陈大郎是个没有担当的人,把此事告诉父亲,要父亲收拾烂摊子,并口口声声说是禾小姐主动勾引他的。   此事陈千户正在为儿子说新亲事,闻言暴怒,要儿子先稳住姐妹两个,莫要出去瞎说,让大姐一尸两命,过几年再除掉小的,以免旁人议论。   这一切都是后来大太监汪大夏暗中配合朝臣绊倒了内阁首辅大臣严嵩,将其子严世蕃以及爪牙陈千户等人一起下了东厂大狱,严加拷打之后审问出来的。   严世蕃被斩首,陈千户灭族。   汪大夏帮魏采薇复仇。   这一世,看着死去的仇人陈千户还活着,其手下还差点射死了自宫前的少年汪大夏,魏采薇如何不怒?   她恨不得提刀过去,将陈千户千刀万剐!   “顺天府连夜开公堂了!”陈经纪将骡车停在路边,“走,我们听堂审去。”   锦衣卫陈千户和北城兵马司指挥使汪伯达在衙门门口相遇,到底都是京城叫得出名字的人物,相见之后,没有撕打难堪,两人各退一步,要顺天府衙门连夜审问嫌犯汪大夏。   公堂之外立着几个路障,路障外头路人包饺子似的挤得水泄不通,陈经纪混迹市井,自有办法。   他要魏采薇紧跟其后,侧着身体往人群里直/插/进去,一边猛挤,还一边大声高呼,“别挤!都别挤!快被挤扁了!”   陈经纪就像个泥鳅似的,带着魏采薇钻到了路障第一排,看到了灯火通明的顺天府衙门公堂。   公堂之上,端坐着顺天府尹,两边左右各站着一个师爷。   陈经纪低声解释道:“这是王大人,外号王泥鳅,最是滑头。刑名和钱谷两个师爷,外号是哼哈二将。”   王泥鳅连惊堂木都没有拍,“闹到现在,都累了吧,来,坐着说话。”   锦衣卫和北城兵马司分左右坐下,继续对持,汪大夏一屁股坐在父亲身边,“爹,您总算来了!您若晚来一步,儿子恐怕要被剁成肉酱!”   啪!   汪千户一巴掌拍向汪大夏的后脑勺,“为了你这个混账东西!几损我北城兵马司几员大将!”   汪千户一上来就以刘备摔阿斗的架势安抚了打群架受伤的手下们。   北城兵马司官兵纷纷表示:“大人误会了,这次真不是二公子的错。”   汪千户将汪大夏一推,“你还有脸坐着?公堂之上,你一个白身要跪着回话,那里有你的座位!不懂规矩!”   要不说民告官,难如山呢?有了功名或者官身,可以见官不跪,像汪大夏这种不学无术混日子的纨绔,至今还是个白身,在公堂是要跪着说话自辩的。   汪千户不挑事端,先把儿子教训一顿。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王泥鳅使了个眼色,立刻有衙役搬了一个柔软的蒲团过来。   汪大夏跪在蒲团上,屁股压在脚跟上,算是跪坐了。   汪千户对着陈千户一揖,说道:“惊闻令郎在北城出事,我很是震惊,我也为人父,能理解丧子之痛,破案之切。立刻命北城兵马司加派人手巡逻,协助顺天府破案。后来又听说陈千户的手下和犬子有些误会,当街发生冲突,从宛平一直追打到了大兴,连顺天府衙门的鸣冤鼓打破了,虽不知原因如何,事情始终因犬子而起,我先给陈大人赔罪。”   汪千户如此放低姿态,陈千户依然面无表情,“你有三个儿子,打死了这个败家子,还有两个。而我们陈家,五代单传,我只有一子,成亲八年,儿女一个都没抱上,如今大郎……一去,我们陈家就绝嗣,血脉断绝,你怎么能理解我的悲痛呢?不管谁杀了我的儿子,我必定让谁偿命。”   陈千户冷冷扫了一眼跪没跪相的汪大夏,“宁可杀错一百,不会放过一个。所有跟我儿子有过过节的人都抓到诏狱审问了,个个顺从配合,唯有你儿子与众不同,拒捕不说,还当街夺路而逃,闹得满城风雨,汪千户,换成是你儿子出事,有个嫌犯反应如此激烈,你不是也怀疑他就是凶手?”   汪大夏大呼冤枉:“不是我!真不是我。我一大早出门了,黄昏时才回城,我娘的房子没有经过我的同意,被经纪租出去了,我把经纪打了一顿,要房客商量退房,这一切都发在宛平县,从未踏足大兴县府学陈大郎出事的地方。”   王泥鳅终于记得自己的职责了,问:“可有人证?”   汪大夏说道:“甜水巷的邻居们,还有挨揍的陈经纪都能为我作证。”   王泥鳅一拍惊堂木,“来人,将甜水巷住户还有陈经纪带到公堂来问话。”   陈千户一抬手,“汪府的西面就是甜水巷,都是邻居,当然帮汪大夏说话,证词不可信。”   汪大夏说道:“那就找陈经纪,我把他打了一顿,他和我有仇,肯定不会偏袒我,会直述事实。”   王泥鳅说道:“那就去找陈经纪,我们先休堂,去后面休息一下,喝喝茶,等陈经纪来了再审。“   路障后陈经纪听官府要找他问话,立刻低着头装死,他一个商户最好不要 掺和官司,今晚我不回家睡了,找个朋友借宿吧。   正思忖着,身后的魏采薇一边尖叫着“别挤别挤!”一边将陈经纪往前推,陈经纪的小腹撞在了路障的木棍上,疼的倒吸一口凉气,忍住没叫出声——万一被汪大夏听见,拉他作证人就糟糕了!   但魏采薇岂会放过陈经纪当缩头乌龟,让汪大夏蒙冤受屈?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魏采薇故作关心,轻拍着陈经纪的腰背,“陈经纪!你没事吧!可别伤到肾了!”   汪大夏听到这个熟悉声音的名字,跪坐在蒲团上回眸定睛一看,“哟,这不巧了么不是!陈经纪!快来快来,府尹大人正找你问话呢!快快交代我在何时、何地、是怎么打的你 !”   作者有话要说:  早安,本章继续送 100红包 。早起的读者有红包拿哈哈哈哈 第7章 男人,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   陈经纪悔死了,不该挤到最前面看热闹,围观汪大夏挨揍,现在好了,麻烦上身。   陈经纪是个草民,见官就得跪,他又没个当官的爹,捧高踩低的衙役才懒得给他搬蒲团。   陈经纪跪在硬邦邦的地上回话,“草民陈发,在鼓楼西斜街当经纪,今天早上……”   经纪行当靠的就是一张嘴,陈经纪三言两语就把汪大夏打人的经过讲述一遍,“……本想守在汪府门口,等汪千户下了衙门评评理,结果没等到千户大人。汪大夏找到了馄饨摊,警告草民莫要找大人告状,然后,锦衣卫就来捉拿汪大夏。”   “草民句句属实,不敢说谎,甜水巷的邻居、馄饨店的老板还有租客都可以证明。”   陈千户追问道:“从你被打,到馄饨店再次遇到汪大夏,中间你都没有见到汪大夏本人,这期间有多长时间?”   “大概半个时辰(一个小时 )。”汪大夏回忆道:“汪大夏把草民抓到马背时,草民听到附近龙华寺的敲响暮钟的声音,龙华寺夏天的暮钟在酉末(下午六点二十)敲一百零八响。等到吃馄饨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上有更夫打着梆子报时,当时正是第一更,戌正(下午七点)。”   陈千户看着跪坐在蒲团上的汪大夏,目光冰冷,“从宛平的甜水巷到大兴的府学,你骑着马杀害我儿,往返刚好半个时辰。你不是凶手,谁是凶手!”   就连汪千户都觉得儿子难脱嫌疑,催促道:“这半个时辰你都干些什么?有无人证?”   汪大夏支支吾吾,面有难色,垂着脑袋,双手举在胸口对手指。   陈千户的目光杀气腾腾,“汪千户,你身为朝廷命官,可不能在公堂之上包庇杀人凶手。”   汪千户做金刚怒目状、爆发狮子吼道:“逆子快说啊!你若蒙冤,为父还能帮你平反昭雪。你若真的杀人,为父也救不了你了!”   汪大夏放下双手,叹道:“事到如今,我只能老实交代了。”   公堂上,府尹大人王泥鳅大喜:命案当晚告破,今年的政绩考核无忧了。   汪千户不敢相信的看着儿子,“你……你糊涂啊!”   陈千户想象着亲自当行刑人,将这小子千刀万剐:汪衙内,在我割到一千刀之前,你可不要死啊!   公堂外听审的魏采薇:什么情况?陈大郎明明是我杀的啊!   汪大夏深吸一口气,逼到这个份上,不说实话是不行的,只得老实袒露实情,说道:“我今天一大早就出门了,各位猜猜我去了那里?”   陈千户说道:“你定是偷偷去了府学踩点,暗中盯梢我儿,好伺机下手。”   “非也非也。”汪大夏摇头,“我去了三里屯,我母亲在那里有个陪嫁的田庄。”   三里屯位于北京东城的东边,因为距离内城的朝阳门正好有三里的距离,所以叫做三里屯。   汪千户有个不好的预感:“你去田庄作甚?”   汪大夏低声道:“我把田庄给卖了。有个风水阴阳生找到我,说有人看中了那块地,愿意出两千五百两银子买下田庄。我刚开始不同意,但是最近急需用钱,就约定今天在田庄交易。”   汪千户腾的一声站起来,“你母亲的嫁妆都在夫人那里保管,你是如何拿到地契的?”   “当然是偷……拿的。”汪大夏狡辩道:“本就是母亲留给我的遗产,我有权处置,继母无权干涉。”   “我打死你这个逆子!”汪千户冲过抬脚就踢,被木百户拦腰死死抱住了,劝道:   “大人息怒!二少爷或许有不得已的苦衷,急需用钱,问清楚再说。”   汪千户只觉得心口疼,捂着胸膛说道:“败家子还能有什么苦衷,定是赌钱输了,卖了田庄还赌债。”   “不可能!”汪大夏说道:“我的赌术不错,向来输少赢多,不信你们去赌庄问问去。”   真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这下连木百户都不知道该如何为小衙内开脱了,“二少爷少说两句吧,看把你爹气的。”   一旁围观“父慈子孝”这一幕的陈千户把手一摆,说道:“汪千户要教子,回家去教,这里是公堂,审问犯人的地方——汪大夏,你去三里屯卖地,这都是早上发生的事情,我儿子死在傍晚。”   汪大夏说道:“三里屯路途遥远,我上午卖了地、签了契约,田庄里还有我母亲的部分嫁妆箱笼,我就在三里屯附近租了个民居,把嫁妆搬走,忙活到下午才回城,路过甜水巷,看到大门换了新锁,邻居们说陈经纪把房子租出去了,我连家都没有回,直接去鼓楼西斜街把他提回来,要他找房客退房,这房子不租。”   陈千户说道:“你打了陈经纪,然后骑马去府学杀了我儿子。”   “我没有。”汪大夏说道:“我不是刚到手二千五百两银子吗?打了陈经纪之后,我去了什刹海的红袖招,出了两千两银子给莺莺姑娘赎身,剩下五百两银子存入了鼓楼西斜街的三通钱庄,诺,这就是钱庄刚开具的五百两银票,上面还有日期。”   汪大夏从怀中取出一张银票,五铺头将银票放在托盘上,给汪千户和陈千户看过了,然后呈给府尹王泥鳅。   汪大夏说道:“红袖招和三通钱庄都在北城宛平县,赎身加存银子,刚好半个时辰,我离开钱庄就回家,看到路边吃馄饨的陈经纪,就过去警告他莫要找我老子告状,红袖招的老鸨子,龟奴、莺莺姑娘,还有三通钱庄的掌柜伙计都可以为我作证。”   王泥鳅听了,命捕快们分头去找证人来公堂问话。   陈千户半信半疑,命令手下锦衣卫跟着顺天府衙门的捕快们一起分头带证人。   而汪千户同样不相信锦衣卫,担心锦衣卫威胁证人污蔑儿子,也把手下北城兵马司的人分了几队,跟着锦衣卫和顺天府捕快一起带证人问话。   这一下衙门里的官兵一窝蜂似的四散开来抓人,都走的差不多了。   陈经纪揉了揉跪麻的膝盖,“大人,既然没草民什么事情了,草民告退。”   王泥鳅说道:“你就在衙门里待着,不准出去,等审问完其他证人再走。”   还是不能脱身,但比跪着强,王泥鳅一瘸一拐的退下,去了西边一个小房子坐着等。   一个人不可能在半个时辰内同时买通青楼老鸨子和钱庄老板,虽然证人还没到顺天府衙门,但是王泥鳅已经觉得汪大夏不可能是凶手了。   王泥鳅说道:“大家先休息,我已经命人准备好夜宵香茶招待各位。”   汪大夏从蒲团上站起来,没事人似的说道:“我还没喝过顺天府的茶呢,今天得好好尝一尝。”   “我打死你这个吃喝嫖赌的逆子!”汪千户再也忍不住了,冲过去就是一脚,“花两千银子去嫖,我们汪家的脸都丢尽了!”   汪大夏被父亲打习惯了,早防着呢,汪千户一个飞踢,他往后连翻三个跟斗,躲过踢踹,一直推到了墙根处,说道:   “我没嫖!我只是给莺莺姑娘赎身,她是个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陈大郎屡次调戏她,我和陈大郎为她打过架,过节由此而来。”   汪大夏指着如雕像般坐着的陈千户说道:“我既然在你们的追凶名单里,想必陈大郎的小厮已经说过莺莺姑娘的事情。红袖招月底就要卖掉她的初夜,客人们争相竞价梳拢她,陈大郎出价最高,三百两,说非得到她不可。莺莺姑娘求我帮忙救风尘,我就卖了三里屯的田庄给她赎身。”   刚刚找到真凶的希望立刻破灭了,陈千户迁怒汪大夏,“两千两银子就能给红袖招的头牌清倌赎身?你满口胡言!”   汪大夏说道:“莺莺姑娘这几年手头私存了五千多两银子,预备着自赎,但老鸨子开价七千,还差两千,我就卖了田庄救急。”   汪大夏又摸出一张纸,”瞧瞧,这是莺莺姑娘给我打的欠条,她说手头有钱了就立刻还我。剩下五百两银子在三通钱庄,我不打算动,等她还了钱,我再把三里屯的田庄赎回来。”   “风尘女子的话你也信?”汪千户气得七窍生烟,“两千银子去救风尘?被风尘女子当猴耍,玩弄于股掌之上!你还不如去嫖呢!”   汪大夏恬不知耻的说道:“那有父亲这样教儿子的?什么不如去嫖?我母亲都故去十一年了,她若地下有知,定气得棺材板都盖不住了!”   汪千户几乎气得当场昏厥。   衙门外围观路人哄堂大笑,纷纷议论:   “汪衙内名不虚传,二千两银子救风尘。”   “莺莺姑娘现在是自由身了,那我们岂不是没机会一亲芳泽?”   “鸨子爱钞,姑娘爱俏,你以为花魁娘子还缺两千银子?就是看上汪衙内长的俊俏,试探他的诚意罢了。你这个丑人拿两千银子,莺莺姑娘未必看你一眼。”   魏采薇听了,顿时觉得头上纯白的孝髻都变得绿油油的:原来死鬼老公少年时还有这种风流债!   男人!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   割了吧,赶紧的!   就你这种无可救药的纨绔,干脆割以永治!   作者有话要说:  幸甚至哉,割以永治!   汪衙内,现在陈千户杀不了你,但是你老婆想割了你。   预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早起的各位依然有红包拿哈。 第8章 双杀   魏采薇重生第一天:要阻止男人自宫,把根留住,或许我以后要用上。   魏采薇重生第三天:给狗男人递刀,割了吧,赶紧的。   或许心有灵犀,汪大夏只觉得裆下莫名一凉,打了个哆嗦。   顺天府尹王泥鳅见外头的哄笑声越来越不像话了,当即拍响惊堂木,“肃静!肃静!这里是公堂,不是戏园子,退堂!关闭大门!”   公堂外的衙役们驱散围观路人,“现在已经一更四点(大概是八点半),你们还不快回去!到了二更(晚上九点)宵禁,关闭坊门,你们想回都回不去了。”   在明朝,夜里一共分为五更,一更有五点,每点是西洋钟的二十四分钟,一更从七点开始,一更三点大概是晚上八点,这时候街上打更的人开始敲锣,留出一个小时提醒人们赶紧回家。   宵禁从一更三点示警,二更(九点)正式开始,到五更三点结束(大概是早上四点十二分)。   京城的宵禁由五城兵马司负责夜巡,分别负责东西南北中五个城区的巡逻,若有无故在街上游荡的,一律抓起来打四十板子,在牢里关一晚,用钱赎罪,以示惩戒。   那些从宛平一直追到大兴县顺天府衙门看热闹的路人赶紧回家,就怕到了二更还在路上。   宵禁将至,公堂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水泄不通的围观群众纷纷做鸟兽散。   魏采薇在脑子里骂了差不多一百遍狗男人,死太监,现在,要解决宵禁的问题。   甜水巷在北城宛平县,她是坐着陈经纪的骡车来的,如今陈经纪当做证人被扣下来,宵禁将至,她很难雇到车回家。   而且大门另一把锁的钥匙还在汪大夏身上,即使能在宵禁之前快步赶回去,也开不了门。   魏采薇索性在顺天府衙门对面的一家客栈住下,将就一晚。   投了客栈,魏采薇上楼,打开窗户,看着对面大门紧闭的衙门。   衙门门口左右两排拴马桩,只有几匹马,其中一匹骏马的马脖子上系着一条白麻布,表示主人家有丧事。   正是背叛诺言、构陷罪名、导致禾家近乎灭门的罪魁祸首陈千户的坐骑。   现在暂时休堂,衙门的捕头衙役、锦衣卫、以及北城兵马司都分散骑马找证人问话去了,只有陈千户,汪千户,木百户少数几个人留在公堂吃夜宵喝茶,等待再次开堂。   围观的路人们因为即将宵禁,纷纷散了,门口只有一个看守马匹的老苍头,老苍头抱着一个酒葫芦,已喝得微醺,抱着膝盖打瞌睡。   黑夜中,骏马脖子上的那根白麻布条子格外醒目。   客栈里的魏采薇意识到这是个难得的复仇机会,用美人计杀喜欢独自去偷欢的陈大郎容易,但陈千户出入前呼后拥跟着诸多手下,魏采薇一人单打独斗,没有胜算,需要找机会再动手。   今晚这个机会就不错,如果一切顺利,陈千户父子两个会被她在同一天了结。   上一世,陈千户是在五年之后,嘉靖四十四年才被汪大夏打入了严党,砍了头,为魏采薇复仇。   这一世,送上门的机会,不用再等五年,在仇恨里煎熬了。   这一世,仇我自己来报,魏采薇当机立断,她出了客栈,走到拐角,然后摘下发髻上醒目的白孝巾,她本就穿着朴素的青布衣,没有孝髻,发髻黑色,立刻融入夜色。   魏采薇快步走到陈千户坐骑旁边,拿出一根细若牛毛、短如蜂针的尖刺,刺入牛皮马鞍上,食指和拇指轻轻捻动尖刺,尖刺旋转着慢慢扎进了厚实的牛皮里,只露出一个尖。   魏采薇扎进去三根尖刺,然后在尖刺上淬毒……   布置完死亡陷阱,魏采薇又走到拐角处,戴上了白孝髻,还特意去了隔壁即将关门打烊的点心铺子,买了一包酥油泡螺当夜宵,回到了客栈。   魏采薇要店小二泡了一壶茶,坐在窗前,喝着茶,吃着酥油泡螺,透过窗缝观察衙门的动静。   衙门里,汪大夏在角落里吃吃喝喝,神情自若。   木百户安慰汪千户,“大人莫要生气了,二少爷卖田赎花魁固然有错,但是总比杀人强吧?”   汪千户真是欲哭无泪,他能怎么办?只能绝望的接受儿子是个败家子的事实。   就像木百户说的,总比杀人强,是吧?   锦衣卫周小旗捧着夜宵劝上官陈千户吃饭:“大人,今晚恐怕要通宵审案,您晚饭都没吃,先用一些吧,身体怕是撑不住。”   丧子之痛,陈千户毫无食欲,摆摆手,“搁在这里,待会再说。”   周小旗再劝:“大人——”   陈千户瞪眼,威压逼人,“同样的话我不想重复第二遍,退下。”   从头到尾,陈千户都没有碰夜宵,只是喝了一杯茶。   客栈里,入口即化的酥油泡螺吃完,一壶茶喝到第三泡时,魏采薇看见陆续有官兵带着证人来到顺天府衙门。   从汪大夏手里买下三里屯田庄的风水阴阳师张天师。   三通钱庄鼓楼西斜街分店的掌柜和伙计。   红袖招老鸨子和龟奴。   以及,前红袖招花魁莺莺姑娘。   莺莺姑娘是最后一个来的,她洗净铅华,穿着重紫色衣裙,在夜色下是黑色,头上没有插戴首饰,只戴着一顶黑色幅巾,幅巾的巾角一直垂到肩胛骨的位置。   幅巾一般是文人雅士居家或者开文会的时候佩戴,十分雅致。   花魁娘子,名不虚传,无需任何首饰承托她的花容月貌,素颜就令人炫目了。   这些证人除了张天师是礼部僧录司的阐教,从六品的官员,在公堂上可以坐着说话以外,其余人都是白身,需要跪着说话。   汪大夏吃饱喝足,跪坐在蒲团上打瞌睡,众人见汪衙内都跪了,纷纷跟着下跪。   唯有莺莺姑娘,太过美貌,王泥鳅起了怜香惜玉之心,轻咳两声:“你是女子,就站着回话吧。”   在座的各位都是官,王泥鳅总不能让一个刚刚脱奴籍的女人和这些官员平起平坐。   “多谢大人开恩。”莺莺姑娘站在了汪大夏身边,施了一礼,“没想到你为了帮我赎身,被当做了杀人凶手,真是抱歉。”   汪大夏一看见美女就精神了,“无妨,话说开了就好,我又没少一根汗毛。”   啪!   “升堂了。”王泥鳅拍响惊堂木,先问张天师:“今天上午,张天师是否如汪大夏所说,在三里屯签契约?”   张天师坐着说话,点头道:“正是。”   王泥鳅又问:“这块地是谁托张天师买下?”   张天师是朝廷官员,也是京城著名风水阴阳师,连皇陵的选址都有他的参与,所以他也是京城达官贵人们请托寻找风水墓葬之地的红人。   张天师环视一圈,目光落在穿着丧服的陈千户身上,“贵人所托,我不好在公堂上直呼其名,对贵人不敬。但是事关陈公子被杀一案,人命关天,我不能不说。这样,我写下贵人姓名,给陈千户、汪千户还有王府尹大人一观,诸位阅后即焚,你知我知即可,如何?”   冠盖满京华,张天师如此慎重,定是了不得的大人物,所以三人都点头同意。   刑名师爷亲手递上笔墨纸张,张天师在纸张写了姓名,刑名师爷捧着纸,给了三人观看,首先捧给苦主陈千户。   陈千户看了,脸色苍白如纸,目光越发绝望。   汪千户看了,眼睛像是被火烫过似的,下意识的捂住的嘴巴。   最后呈给王泥鳅,王泥鳅看了,吓得一哆嗦,赶紧将纸张点燃烧了,对张天师说道:“不好意思这么晚劳烦张天师跑一趟,我的话已经问完了,两位千户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汪千户立刻说道:“没有。”张天师背后那么厉害的大人物,不敢问啊!   陈千户僵硬的摇摇头。   王泥鳅说道:“既然如此,张天师请回。”   众人都站起来送张天师。   接下来是红袖招老鸨子、龟奴。三通钱庄掌柜和伙计,都与汪大夏的口供对的上。   问到最后一个证人莺莺姑娘时,大势已定,凶手绝对不是汪大夏,再继续下去是浪费时间。   陈千户猛地站起来,因没有吃晚饭加上久坐,他有些头晕,身体轻晃,“告辞。”   陈千户往外走,王泥鳅举手挽留,“陈千户,莺莺姑娘还没回话,此案还在审理当中。”   陈千户要赶回去审问其他嫌犯,没有理会王泥鳅,就这么走了。   王泥鳅有些尴尬:我好歹是京城父母官!这也太目中无人了!   “此案已了,汪大夏无辜,退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王泥鳅见好就收。   汪大夏从蒲团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对莺莺姑娘说道:“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呜呜!”   汪千户捂住败家子的嘴巴,将其强行拖走了——他实在无法坐视儿子和一个风尘女子当众勾勾搭搭。   这女子漂亮得像个妖精似的,难怪能哄得败家子卖田帮她赎身。   要是败家子送妖精回家,进了妖精洞,还不得吃得骨头都不剩。   汪千户决定将败家子绑回家禁足。   衙门外,陈千户翻身上马,坐在马鞍上的一瞬间,觉得左右两股有些麻痒,就像被蚊子叮了一口似的,但麻痒之感很快消失,于是继续拍马前行。   快到家门口时,陈千户有些撑不住了,他情绪低落晚上又粒米未进,头晕目眩,脚下发软,骑了一路马之后,眩晕的症状越来越厉害,而且渐渐觉得呼吸困难。   再这样下去,恐怕要从马背上栽下来。   陈千户用尽全力,扯了缰绳,停下,身体就像棉絮似的从马鞍上飘下来,幸亏被手下接住了。   “大人!您没事吧!”   陈千户双手捂着脖子,“我……我不能呼吸。”   作者有话要说:  采薇第八章 就完成double kil,我就问你汪衙内怕不怕!   早安,快起床收红包~~~~ 第9章 还可以抢救一下?   明明什么东西都没有,但是陈千户却觉得有一双铁钳子般的手死死掐住自己的脖子,还越收越紧。   陈千户双手拼命的抓挠脖子,指甲将颈脖撕出数到血口子。   手下们连忙从左右分别困住他的手,将他抬起来,找了一间最近的医馆,踢开大门,将大夫从被窝里拖出来,给陈千户医治。   大夫看陈千户神志不清,半身不遂,咽喉发紧的模样,旁人又说他五代单传的儿子被杀了,先判断是受刺激引起的中风,用三棱针扎了内关、水沟和十二井穴这三个穴位放血。   放血之后,大夫发现血颜色不对,是黑的,判断是中毒。   在衙门里伺候陈千户的周小旗锤头顿足,“自从大少爷被杀后,大人滴米未进,无论我怎么劝都没有,只在顺天府衙门里公堂里喝杯茶!投毒者必定就是公堂上的那几个人!”   说得锦衣卫纷纷操起家伙返回顺天府衙门寻找真凶。   仓促中,大夫也判断不出是什么毒,先灌药水催吐,但是陈千户呼吸困难,牙关紧闭,根本灌不进去,大夫拿着一根竹片强行撬开,连牙齿都崩掉了两颗,药灌进去了,陈千户也咽气了。   陈千户蹬腿时,街上打更的敲响了三更鼓,陈千户和陈大郎这对父子在同一天上了西天。   连夜办丧事的陈府翘首期待家主将凶手的头带来以祭陈大郎,等到的却是陈千户的尸体。   本来陈家五代单传,陈大郎被杀,以陈千户的年龄,纳几个好生养的小妾,说不定还能拼个二胎出来,现在连陈千户也死了,陈家血脉彻底断绝。   陈千户父子皆亡,锦衣卫千户的爵位空悬,陈家族人们为了争夺世袭爵位,纷纷将儿子们推出来作为陈千户的嗣子,通过过继的方式继承。   到了父子两个出殡当天,十几个陈家人争相摔盆举哀,甚至大打出手,葬礼成为一场闹剧,成为京城笑柄,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且说顺天府衙门,一场风波平息之后,证人们拿着王泥鳅开具的通行手令回家。   汪千户将败家子汪衙内捆得像个粽子似的,还堵了嘴,和王泥鳅客套了几句,回到宛平甜水巷。   顺天府衙门终于恢复了平静,外头敲响了三更鼓,王泥鳅对两个师爷说道:“今天辛苦各位了,都回去歇着,有事明天再说。”   王泥鳅上了轿子,轿子晃晃悠悠,王泥鳅在轿子里歪着脑袋打瞌睡,心想在嘉靖朝当京官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睡懒觉,不用四更起来进宫去早朝。   若是在大明开国之初那五十多年,前几个皇帝个个精力充沛,每天早朝都不够,还有午朝,京官四更就要起床,无论酷暑严寒,披星戴月赶到宫里排队。   还是嘉靖皇帝好,从嘉靖十五年开始就不上朝了,二十多年来京官们都能睡个好觉——   “大人!”   护送王泥鳅回家的武都头骑马来报,“锦衣卫的人又回来了!”   “又来了?这是要闹个没完没了?”王泥鳅猛地惊醒。   愤怒的锦衣卫周小旗直接纵马冲着官轿过来,没有停下的意思,要踢轿门泄愤。   但是顺天府衙门的武都头不是吃素的,晚上锦衣卫大闹顺天府衙门抢尸体时他忍了,现在一个小旗都敢冲撞府尹大人,正当我们都是死人啊!   “保护王大人!”武都头操纵着马匹,拔刀迎战。   衙门差役和锦衣卫混战,王泥鳅一个文官,抱头缩在轿子里不敢出来。   夜巡的北城兵马司听到动静,急忙赶来,看到似曾相识的一幕。   锦衣卫今天得了狂犬病吗?见人就咬?   原本北城兵马司的人和锦衣卫在鼓楼西斜街混战时就打出来了火气,如今看锦衣卫压着顺天府衙役们打,木百户这种好脾气的也受不了,大吼一声:   “你们这些狂徒敢在北城的地盘殴打朝廷三品命官!还有王法吗?兄弟们,上!”   北城兵马司的加入,二打一,瞬间扭转了局面。   周小旗被武都头和木百户一起从马上拽下来,按倒在街上,周小旗的脸贴在青石板路上,大声叫道:“我们千户大人在顺天府衙门被下毒,毒发身亡!分明是你们顺天府衙门和北城兵马司沆瀣一气!害死了陈千户全家!”   一听说陈千户死了,缩在轿子里装死的王泥鳅终于开口了,“你胡说,不是我,我没有。谋害朝廷命官兹事体大,我们顺天府衙门管不了,得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三法司共同会审!”   王泥鳅名不虚传,都被锦衣卫骑在头上拉/屎了,第一反应居然还是甩锅,把事情丢出去再说。   搞得木百户都后悔帮他了。   武都头看不过去,提醒轿子里的王泥鳅,“府尹大人,这些狂徒信口雌黄,无凭无据污蔑我们顺天府衙门毒死陈千户,还大半夜的冲撞大人的车驾,如今北城兵马司已经帮我们将狂徒拿下,现在该如何处置?”   王泥鳅本想说放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转念一想,如果周小旗这种疯狗跑到锦衣卫指挥使陆炳陆大人那里恶人先告状,顺天府就倒大霉了。   于是改口说道:“先把他们带到衙门里录口供,本官要连夜赶往锦衣卫指挥使陆大人的宅邸叩门,把事情说清楚。”   在客栈里盯梢的魏采薇早就熄灯做出睡觉假象,她透过观察顺天府衙门,在三更二点的时候北城兵马司和顺天府的衙役们把一伙锦衣卫押送进来,这伙人骂骂咧咧,骂得最欢的就是昨晚追捕过汪大夏的周小旗。   夜阑人静时,叫骂声最为尖利,魏采薇听得一清二楚:   “大人就是喝你们衙门的茶才死的!顺天府和北城兵马司,你们一个个都逃不了干系!”   “别以为我们千户大人死了,锦衣卫就无人!我们还有指挥使陆大人!定叫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魏采薇听到叫骂声,如听仙乐一般兴奋:我成功了!重生第三天,将陈千户和陈大郎这两个仇人都干掉了!   父亲,姐姐,我为你们复仇了!   魏采薇躺在床上,难以入眠,一直到敲了五更鼓,天色微亮时才睡着。   魏采薇本以为打了个盹就会醒来——上一世她已经五十岁,觉少且浅。   但是她醒来时,太阳已经升到了正中间,已经是中午了。   她是被饿醒的,肚里发出抗议的轰鸣声,如果不是饿了,恐怕她能一觉睡到下午。   魏采薇摸着干瘪的肚皮,她还有些不适应十七岁的身体,正是成长的时候,当然能吃能睡了。   睡过头之后,魏采薇一边洗漱,一边回想着死鬼老公昨晚的“精彩”表现,当时她恨不得亲手阉了他。   但现在冷静下来一想,此时这个死太监才十四岁,就像一根在风和日丽长出来的野草,没有经历过一丝风雨,汪千户把他惯得无法无天,野蛮生长。   十四岁的汪大夏,居然相信青楼女子,卖了母亲嫁妆田救风尘,还以为青楼女子有朝一日会还钱!   而后来,成为东厂厂公的权宦官汪大夏,除了怕老婆,没有缺点,没有软肋,生性多疑,一看就是被社会深深摧残毒打过的人。   这一年汪家遭遇巨变,汪大夏走极端自宫进宫,魏采薇从未听过这个莺莺姑娘还钱或者出手拉一把,也从未听过死太监在余生里提过他年少轻狂时救风尘的事情。   很明显,汪大夏的天真被莺莺姑娘辜负了。   想到这里,魏采薇怒气消了不少,甚至对死太监心生怜惜。   这一世,换成我来守护你恣意盎然的笑容,我知道未来汪家会遭遇何等灾祸,提前将灾祸化解便是。   不过,一切都要先和汪大夏建立关系,从友谊开始。   魏采薇去客栈楼下吃了午饭,食客们几乎都在讨论锦衣卫陈千户父子一夜之间被谋杀的凶案,据说朝野震惊,顺天府尹王泥鳅一清早就将此事上书给皇帝,嘉靖帝御笔朱批,要锦衣卫督办此案。   酒楼里,到处都贴着“莫谈国事”的提示,但是天子脚下,几乎人人都自以为懂政治、啥事都有大阴谋,说的唾沫横飞,有板有眼:   “朝廷命官父子被杀,理因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司会审,皇上却要锦衣卫去查,成为御案,我看不是简单找凶手这么简单。”   “恐怕是皇上要对朝中某些大臣动手,苦于没有把柄,有凶案在手,方便罗织罪名嘛……”   “我觉得未必,皇上二十多年都没上朝了,只是找借口敲山震虎罢了,要臣子们听话,不上朝不表示不理政嘛,这天下永远都是皇上的。”   魏采薇默默吃饭,结了房钱和饭钱,戴上帽子,垂下帽檐上防柳絮的轻纱,将“妙手回春”、“妇科圣手”的两面小旗插在绢袋上,背上绢带,将拳头大的虎撑放在大拇指上晃动。   哗啦啦的铃声在顺天府街上响彻起来,京城繁华,人烟鼎盛,魏采薇走到鼓楼东街时,就有人请她看病了。   魏采薇且走且停,和普通游医别无二致,毫无破绽。   一下午看了两个婚后三年不孕的、一个月经不调的少女、一个身上长藓的少妇,甚至还有个挺着大肚皮的妇人问她给不给人接生。   魏采薇点头,“我住在宛平县鼓楼西斜街甜水巷丁字户。不过最近这几天要搬家了,我会把新家地址告诉邻居,要邻居转述——放心,应该就在甜水巷附近,很好找的。”   魏采薇还要继续与少年时期的死鬼老公结交,兔子就要吃窝边草,住得近“吃“的方便些。   黄昏时,魏采薇回到甜水巷,门口不远处的甜水井边,陈经纪坐在井台边吃西瓜,远远看到她,连忙放下吃了一半的西瓜跑过来,手里还拿着一把钥匙:   “魏大夫!总算把你给盼回来了!我就担心你进不了门。”   陈经纪把钥匙双手捧给魏采薇,“汪二少把钥匙要我将钥匙转交给你,他说看在你昨晚出声救了他一命、免遭被箭射穿的份上,这房子你可以住,希望你爱惜些,毕竟里头家具都是他娘的嫁妆。”   有钱能使人改口。   昨天一口一个汪衙内,今天就是汪二少了,陈经纪是个生意人,五两银子的经纪费终于到手,赚了一大笔老婆本,一下子就忘记了汪大夏如何打他。   出乎意料,魏采薇没想到还有个真的惊喜等着她,接过钥匙,问道:“汪大夏人呢?晚上我们三个一起吃顿饭,这次我请。”   陈经纪指着汪府的高墙说道:“汪二少本想和你当面道谢的,但他被汪千户禁足了,出不来,所以要我转交钥匙。还叮嘱我一定要在门口等你回来,别像昨天那样花钱租了房子,还有家不能回,真是抱歉。”   魏采薇听了,心下一暖,疲倦全消。   如此看来,死鬼老公也并非完全不讲道理嘛。   纨绔如他,还可以抢救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在“割了吧,赶紧的”以及“还可以抢救一下?”反复横跳的采薇。各位早安,端午节喜欢吃啥味道粽子?舟不会发粽子,就发100红包吧 第10章 同居   魏采薇拿着陈经纪给的钥匙开了汪大夏的锁,又用自己的钥匙开了另一把锁,这才推开门,回家了。   累了半天,魏采薇都懒得打开箱子整理行李,她洗了澡,浑身清爽,在院子里点了蚊香,散开濡湿的头发,吹着晚风。   外头有推着独轮车叫卖西瓜的货郎 ,魏采薇买了个瓜,一切两半,用勺子舀着吃,当做晚饭。   魏采薇吃了一半西瓜,月凉如水,轻泄在院中的石桌上,她注意到石桌上有刻痕,举着灯笼一看,是只乌龟,乌龟旁边还刻着一行狗爬般的字:“汪大侠到此一游”。   不用猜,一定是死鬼老公的“杰作”,自诩为大侠,其实是个衙内。   魏采薇嘴唇勾起一抹笑意,指腹顺着粗糙的雕刻线条滑过,后院外头小径上却起了一声闷响,好像有什么东西掉下来了。   魏采薇昨晚刚杀了两个仇人,心生警惕,她顺手拿着切西瓜的刀,爬上围墙上的木梯,站在梯子往下看,一团黑影在隔壁汪府爬满枫藤的墙角下挣扎着,扶着墙站起来,“撕!摔的真疼。”   虽然看不清此人相貌,但是声音是熟悉的,正是她上一世的死鬼老公,汪大夏。   看样子,是汪大夏不堪被禁足,翻了院墙逃跑。   果然,高墙内起了一片喧哗声,“我看见二少爷爬树,从树上翻出院墙跑了!”   “追!走侧门!”   汪大夏好像摔伤了,扶着院墙一瘸一拐,跑不快。   魏采薇来不及细想,立刻下了梯子,跑去打开后院的小门,对墙根下的汪大夏招手,“快进来!”   夜里出现个披头散发、一身白衣的美丽女子朝着自己招手,汪大夏吓一跳,腿软,差点又摔一跤。   扶墙定睛一瞧,哟,这不是那个漂亮小寡妇么!   这时汪府的侧门已开,一伙家丁打着灯笼跑过来抓人,汪大夏如丧家之犬般踅摸进了魏采薇的后院门。   魏采薇关门,朝着汪大夏比了个嘘声的手势。   汪大夏默默退到院中,看见石桌上还有半个西瓜,舔了舔嘴唇,他费劲力气跑出来,又累又渴。   魏采薇站在后门听外头追兵的动静,见他馋成这样,就把手里的刀给了汪大夏,指了指西瓜,做了吃瓜的姿势,要他随意。   汪大夏会心点头,拿着刀切西瓜去了。   汪府的家丁看着对面邻居院门门缝里透出微弱灯光,知道家里有人,就敲了敲门,“敢问友邻,方才可否看到我们家二少爷?”   汪大夏举着西瓜疯狂摇头。   魏采薇说道:“我一个寡妇人家,夜里不方便开门说话,还请见谅 。我方才在庭院纳凉时,恍惚听见有人往东边跑了。”   家丁道:“多谢!”   喧哗声往东边而去,院子恢复了平静,此时汪大夏已经一口气吃掉四分之一个瓜,还有些意犹未尽。   魏采薇说道:“都吃了吧,放到明天也就坏了。”   汪大夏犹如天蓬元帅转世到了高老庄,差点连瓜皮都啃了。   魏采薇问:“你家里不给饭吃?”   汪大夏点头,“我不肯在家里待着,我爹说饿我一天,看我还有没有力气跑。”   魏采薇对汪大夏越发同情,这汪千户也太不会教育儿子了,要么纵容娇惯,要么喊打喊杀还不给饭吃。   魏采薇从屋里里拿出一包红糖油炸糕来,“我刚搬进来,厨房还没开火,你凑合着吃些。”   汪大夏饥不择食,“这个好!我喜欢!”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如今是半大老公,吃光老婆的零食。   汪大夏吃了一包油炸糕,这才饱了,“多谢魏大夫。”   魏采薇看他半身都是灰尘,身无长物,问:“你要跑到那里去避开汪千户?怎么连行李都没有?净身出户?”   汪大夏叹道:“我本来拿了几套衣服和金银细软,可是爬树翻墙的时候,树上有苔藓,我脚下一滑,直接从树上摔出院墙,背上的包袱还挂在树枝呢。”   汪大夏眼睛一转,盯着院子里的木梯,“梯子能否借我一用?我爬到院墙上把包袱拿回来。”   魏采薇说道:“你家是高门大户,我们小门小户的梯子只能到你家院墙一半,爬不过去的。”   “到了明天白天,包袱就能被家人发现,我攒了那些私房钱全没了。”汪大夏脑子灵活,“没关系,我拿一根竹竿,爬在梯子上,把包袱从树枝挑下来就是。”   你还真他娘的是个偷鸡摸狗的人才啊!   魏采薇家里没有现成的竹竿,但是院子里有一丛修竹,汪大夏拿着切西瓜的刀现砍了一根,削去分叉,此时外头敲响了更鼓,已经一更三点了。   魏采薇说道:“别削了,你快点,再过两点就是二更 ,就要宵禁了,北城兵马司的夜巡,你插翅难飞。被抓回去,又要挨打挨饿。”   魏采薇有些心疼死鬼老公,爹不疼,娘不爱的,瞧把我老公饿成什么样了!吃个红糖炸糕就像吃什么人间美味一样 。   汪大夏赶紧扛着梯子出去,爬在梯子最顶端,贴在满是枫藤的高墙下,举起竹子勾树枝上的包袱。   汪大夏举着竹子,一点点的将包袱穿过树枝的分叉,往外扒拉。   扒到最后时,汪大夏的手酸得就像泡在醋里头似的,奋力一扒,包袱啪一声掉在小径上,汪大夏狂喜下梯子,不料乐极生悲,最后一脚踩空了,往左边摔去。   眼瞅着脸着地,伤了自己英俊的容貌,汪大夏都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突然有两股力量分别托住了他的腰和脑袋,只是双脚落了地。   汪大夏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魏大夫怀中,魏大夫一手搂着他的腰,一手托着他的脖子。   两人四目相对。   丢人呐,居然被一个寡妇公主抱了 。   幸亏天黑看不见他脸红,汪大夏赶紧从寡妇怀里站起来,跑去捡起包袱,马上走人,以免继续尴尬,“多谢魏大夫相助,我这就走。”   可此时巷子口突然传来马蹄声,远远望去,还有星星般的火把!   北城兵马司提前开始夜巡了 !   “快进去!”汪大夏见北城兵马司,就像老鼠见猫似的,扛着梯子就跑,魏采薇关上院门。   门外传来木百户的声音,“陈千户父子死得离奇,京城人人自危,咱们汪千户这些年也得罪过一些人,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为了保护汪千户一家。你们十个人,两人一组,守着南墙,轮流巡视,每一组守一个更次,轮流休息,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是 !”   “剩下的人跟我去北墙!”   门外的火把和巡逻的脚步声将彻夜不绝。   刚好此时打起了二更鼓,宵禁正式开始,汪大夏彻底出不去了,即使出去 ,也会很快被他爹的手下抓回去。   机关算尽太聪明,到头来白忙活一场。   “我……我还是回家自首吧。”汪大夏提起包袱,朝着门口走去。   “且慢。”魏采薇说道 :“你不能走。”   “啊?”汪大夏以为自己听错了,“孤男寡女的,在夜里同处一室……这个——”   “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 ?但是你若现在走出去 ——”魏采薇指着门口,“外头夜巡的人会发现你从我家里出去,你家家丁也晓得方才我说谎了。如此一来,你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汪大夏震惊了,心下居然还有些窃喜,“魏大夫的意思是——”   “今晚就睡在这里。”魏采薇说道 :“等早上夜巡的人散了,你再出去。”   汪大夏心中狂喜 :还有这等好事!   作者有话要说:  震惊!封建社会男女见面第二天就同居哈哈哈哈 ,早上好 ,领红包 第11章 你不要过来   魏采薇提着灯笼,引狼……不,是引着死鬼老公入室,将灯笼搁在桌上,又点燃了一根蜡烛照明。   “今晚就睡在这张罗汉塌上。我上去取被褥。”   “多谢。”汪大夏有些僵硬的坐在罗汉榻上,明明是他娘的嫁妆,属于他的家具,他却觉得不自在——不是尴尬的不自在,是那种暧昧兴奋的不自在。   这个小寡妇一定看上我了!   否则她为何在初次邂逅就请我吃馄饨,而且是刚刚供给她逝去的丈夫那碗?   昨晚我在顺天府衙门敲鸣冤鼓,也是她提醒我注意冷箭。   陈经纪反复提醒她我是个不讲道理的衙内,她却说把我比作一鸣惊人的楚庄王,一直对我释放善意,眼神是都是欣赏的目光。   从未有人这样对待我,她一定对我有情……   汪大夏在罗汉榻上浮想联翩,起了邪念。   她主动打开大门招我进来,她给我东西吃,帮我扒拉包袱,还引我进门,上床……   汪大夏蹭的一下弹跳起来,额头起了一层薄汗。   他曲肘抹去汗珠,抬头的瞬间看到了屋子香案上的牌位,灵牌上“亡夫汪二郎之灵”在烛光下若隐若现。   这不巧了么不是!她的死鬼老公也姓汪,也排行老二。   原来她对我那么好,是因对死鬼老公移情的缘故,难道她的死鬼老公长相也和我相似?   原来我是个替身。   看到了牌位,汪大夏邪念全效,一屁股坐回到罗汉床上去。   但左扭右扭,心有不甘,复站起来,对着牌位低声道:“不是我要进来的,是你老婆……她要我进来的。你姓汪,我也姓汪,你排行老二,我也是,咱们有缘。”   汪大夏竖着耳朵听楼上的动静,继续说道:“兄弟,想必你是个明白鬼,外头宵禁,我现在不能走,若被人瞧见我三更半夜从一个小寡妇屋里跑出来,我本就是个浪子,虱多不咬,债多不愁,无所谓。但是她名誉有损,怕是在京城待不住了,你懂我的意思吧,我留宿在此,是为了保护她的名誉。”   汪大夏不仅骗人,他还骗鬼。   给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好心安理得的赖在漂亮小寡妇家里头过夜。   另一头,魏采薇提着灯笼上二楼,打开箱笼,这才意识到她只有一套被褥床帐,而十四岁的汪大夏是绝对不可能和她睡在一张床上的。   在上一世,她和汪大夏的婚龄比现在汪大夏的年龄还长,所以她刚才本能的说把被褥抱下来。   现在,别说是共眠了,她一个寡妇人家,都不能把被褥给外男睡。   但来都来了,总不能空手下去,魏采薇把一件冬衣叠起来当枕头,将自己的枕头抱下去。   反正是夏天,不垫褥子也能睡,给他个枕头意思一下就行了。   汪大夏听到楼梯有动静,侧身一瞧,顿时看呆住了:但见一素衣丽人长发齐腰,右手提着灯笼,左手抱着枕头,颇有海棠春睡之态。   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刚刚熄灭的邪念又起来了。   汪大夏瞬间回想起在戏园子看到的《西厢记》里,崔莺莺抱着枕头夜会张生,脑子里响起两人初会时的唱词:   “羞答答不肯把头抬,直将鸳枕捱。云鬟仿佛坠金钗,偏宜狄髻儿歪。“   “我将这钮扣儿松,把缕带儿解……怎不肯回过脸儿来?”   汪大夏出神的时候,魏采薇把枕头放在罗汉榻上,“家里没有多余的被褥,你将就一晚,把包袱里的衣服拿出来当被子盖。”   汪大夏见半旧不新的枕头,就知是小寡妇平时自用的了。   半夜抱枕头……是不是在暗示我?戏本子上都是这么唱的。   此时汪大夏心猿意马,刚长出不久的喉结上下滚动,手指触碰到枕头上,就像一道引线,点燃了他脑子里无形的烟花。   魏采薇并不知道汪大夏自我脑补出一场崔莺莺夜会张生的大戏,此时烛光加灯笼,两人都走的近,魏采薇这才注意到他的上衣袖子划破了好大一个口子,前臂上一片擦伤,还沾着苔藓灰尘等物。   魏采薇指着他的伤口说道:“你把脏衣服脱了,洗一下,换上干净的,我去配点外敷的药,天气热,伤口粘上脏东西容易化脓溃烂。”   汪大夏此时脑子里烟花炸成一片,轰隆作响,魏采薇要给他疗伤,他听到的重点却是“把衣服脱了”,以及“洗一下”。   汪大夏去过红袖招这种风月场所,没吃过猪肉,却见过猪跑,这大半夜的,孤男寡女疗伤,肯定不是单纯的疗伤!   对方是个久旷的小寡妇,我和她的死鬼老公又有些相似,未免有移情之意,所以初次见面对我好,也是京城唯一一个认为我有楚庄王之才的女人。   确认过眼神,小寡妇和我初次见面,就开始对我有好感。   汪大夏脑子里飞快掠过今晚和小寡妇相处的点点滴滴,从他翻了院墙跌倒,小寡妇开门叫他进门开始,每一步都是小寡妇在主动。   她给我吃西瓜、吃红糖油炸糕、邀请我今晚就睡在这里,把她的枕头给我用,要我脱衣服、洗一洗……   我怎么那么傻!小寡妇分明是思恋成痴,把我当做她的死鬼老公,自荐枕席,要春风一度的意思啊!   我太迟钝了!   她一个小寡妇当然不好直接说出口,暗示我这么多次,我居然现在才反应过来。   真有这等好事!   汪大夏当即脱了上衣,去庭院水缸里打了一桶水,从头冲到脚,还闻了闻两边腋下有无怪味。   但凉水一冲,汪大夏从亢奋中冷静下来了,这小寡妇人不错,因思恋成疾,一时冲动,把我当成她的死鬼老公想春风一度。   但是,乘人之危,占一个悲伤成疾的小寡妇便宜,我这样做好像不对。   小寡妇毕竟救过我一命。   我不能因她一时把持不住,导致她将来可能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我堂堂一个千户之子,家里有千户爵位要继承,不能娶一个平民小寡妇为妻。   既然不能娶她,就不能碰她。   可是,小寡妇好撩人也,错失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怪可惜的……   汪大夏心中天人/交战,干脆又提了一桶水,往肚脐以下浇去。   魏采薇配好了药,提着灯笼端过去时,汪大夏已经盖着衣服,在罗汉床上睡着了,还有些微微的鼾声。   汪大夏当然是在装睡,他自以为这是一种无声的婉拒,既拒绝了小寡妇,又成全彼此的颜面,这样第二天起来,两人可以当做没事人似的,依然是朋友关系。   魏采薇顿时热泪盈眶,汪大夏睡着的样子,和上一世一模一样,他和她同眠共枕近三十年,两人的婚龄比汪大夏现在的年龄还多一倍,夫妻情深。   对于魏采薇而言,汪大夏是在四天前去世的。无论她如何哭叫死鬼老公,躺在灵床上的老公都没有任何回应。   如今十四岁的丈夫就睡在她身边。   呼吸均匀,朝气蓬勃,连一根头发丝都带着生命力。   他没死,真好。   魏采薇担心丈夫的伤口化脓,就轻轻拨开了汪大夏当做被子盖的衣服,打算卷起他的袖子,给上臂的擦伤上药。   但是她刚刚拨开衣服,鼾声立刻停止,汪大夏睁开眼睛,立刻将衣服扯到了脖子以下,团团裹身上,还蜷缩着身体往床里面躲,“你不要过来,再扒我的衣服,我就喊了哈。你再想你的死鬼老公,也不能把我替身睡啊。你清醒一点,悬崖勒马,莫要一错再错。”   作者有话要说:  让我们一起大喊:打洗他!打洗他!打洗他! 第12章 纯情房东俏房客   魏采薇楞了好一会,才大概晓得汪大夏话里的意思,当即就变了脸,小小年纪,脑子都在想着什么!   难怪会卖了母亲的田庄,去给什么莺莺姑娘赎身!   魏采薇顺手拿起方才切西瓜的刀,恨不得亲手阉了他!   可是……   他是你老公,亲的。   上天垂怜,让我回到老公自宫前,不是让我亲手阉了他吧。   这个想法就像一只无形的手,阻止了她对汪大夏下毒手。   “你干什么?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啊!”汪大夏举起枕头护体,一副贞洁烈男的表情:   “你拿刀逼我,我也不会和你睡觉的。我不打女人,但是你若要强抢良家男子,我肯定会反抗的。”   此时的魏采薇顿时体会到了汪千户的绝望:败家子只是卖田救风尘,又没有杀人。   他只是误会了我,又没有顺水推舟和一个小寡妇睡觉。   所谓两害取其轻,如今魏采薇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魏采薇放下刀,指着托盘上调好的伤药说道:“你想歪了,我只是想给你上药。”   汪大夏心想,小寡妇脸皮薄,见我严词拒绝同寝的要求,就找个疗伤的理由下台阶。   疗伤就疗伤,你拨开我的衣服干什么?   女人,你的心思早就被我看透了。   看破不戳破,明天才好当做没事人似的见面。   汪大夏自以为宽容,放下了护身的枕头,说道:“原来如此,是我误会魏大夫了。不过,男女授受不亲,我自己来。”   看表情分明是不相信我嘛,魏采薇恨不得用西瓜刀切到汪大夏的脑袋,好搞清楚他是怎么想的。   汪大夏看见魏采薇不肯挪步,还在原地打量着自己,这小寡妇还不肯死心吧,又重新抱起枕头拦在前面,说道:“你……早点上楼休息。”   这家伙居然对我下了逐客令!这是我的家好不好!   魏采薇强忍住怒火,伸手右手。   一见魏采薇动手,汪大夏抱着枕头往里缩,“你怎么还不走?”   魏采薇指着伤药说道:“白瓶外敷,青瓶内服,不要碰水,不要流汗,保管以后连个疤痕都没有,一共七十钱,我的药比市面上要贵一些,但用过你就知道值得了。”   看着魏采薇公事公办的样子,汪大夏从包袱里拿出一角银子给她。   魏采薇拿着银子在手里颠了颠,“这个起码有一两半,我去给你找钱。”   “不用找了!”汪大夏说道:“今晚吃你的,住你的,不能白吃白住,剩下就当是饭钱和房钱,明天一早等北城兵马司巡街的人走开,我就离开这里,不再打扰魏大夫。”   这小寡妇性格模样样样都好,可是粘上了就很难甩掉的样子,汪大夏觉得以后对小寡妇敬而远之,不敢再撩拨搞暧昧了,莺莺姑娘说的对,太粘人的女人不能要,麻烦。   汪大夏不想欠她人情,两人只是单纯的房东和房客的金钱关系。   魏采薇觉得好气又好笑,亲夫妻,明算账。我把他当亲老公保护,他却把我当成孤枕难眠、赖不住寂寞、勾搭少年郎的小寡妇。   是我太心急了,急于与他结交,得到他的信任,好帮助他化解汪家即将面临的灾难,却把他吓得往外推。   过犹不及啊。   “汪二少真是慷慨,多谢了。”魏采薇顺手将银子扔进香案上的抽屉里,提着灯笼上楼。   待听到楼上的关门声,汪大夏终于把防身的枕头放下来了,松了一口气,对香案上的牌位说道:“得亏是我,若换成其他男人,如何把持的住。我可没碰你老婆哈,晚上不准在梦里装鬼吓唬我!”   人人喊打的北城四害之一的汪衙内,弱点是……怕鬼。   汪大夏吹蜡烛睡觉,枕头上女人的香气若隐若现,他正处于少年精力旺盛时,闭上眼睛,恍惚披头散发的小寡妇就在枕边,少男心躁动起来,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这下汪大夏终于理解《诗经》第一篇《关雎》里那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是什么意思了,他现在就是寤寐思服的模样,在罗汉榻上就像贴饼子似的左右翻身交替,邪念缠身。   蓦地,香案传来啪的一声,把汪大夏吓得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了,抱着枕头战战兢兢道:“谁?”   当然没有人回答。   汪大夏颤抖着从包袱里摸出火镰,哗的一下点燃了蜡烛,原来是香案上“亡夫汪二郎之灵”的牌位倒了。   好端端的怎么会倒?   汪大夏把牌位扶正,仔细检查,香案没有问题,摆的端正,牌位的底座是平的,放在香案上稳稳当当,为什么会倒?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有鬼!   一定是小寡妇的死鬼老公看出我在罗汉榻上肖想他的老婆,显灵了!   汪大夏浑身汗毛倒竖,顾不得失身的危险,蹬蹬跑上楼,敲门道:“魏大夫,有鬼!”   魏采薇想着如何重获汪大夏信任,此时也没睡着,闻言披衣开门,“什么鬼?”   “你的死鬼老公。”汪大夏看到活人,顿生亲切,“他的灵位无缘无故倒了,定是九泉之下看到你留宿外男,气得要回来。”   魏采薇无语了:我的死鬼老公就是你啊!那来的鬼!   魏采薇下楼,汪大夏跟在她后面,却闻得吱的一声,一个黑影从香案上跳下来,正是一只老鼠。   汪大夏脱了鞋往黑影处一砸,老鼠当场暴毙。   原来是老鼠偷吃灵位前的供果,撞倒了灵牌,在汪大夏点燃蜡烛之前跑了。   虚惊一场。   魏采薇说道:“你把老鼠处理掉,鬼神之说不可信,睡觉。”   汪大夏点头,指着灵牌说道:“你能不能把灵牌请到楼上去?我……我觉得瘆得慌,睡不着。总觉得这个牌位在看我。”   魏采薇觉得好笑:你怕你自己?   汪大夏以为魏采薇不肯,连忙说道:“我加钱,二两够不够?”   魏采薇对死鬼老公又有了新的了解:原来杀伐决断的汪厂公怕鬼!   汪大夏:“五两?”   “不用。我不会乘人之危。”魏采薇抱着灵牌上楼。   汪大夏终于放松了,坐在罗汉榻上,正要吹灭蜡烛,顿住了,到底心有余悸,不敢在黑暗里睡觉。   干脆就让蜡烛亮着,如此,一觉到天明。   采薇是被巷子里的卖油条豆腐脑的货郎叫卖声叫醒的。   她下楼买了五根油条,一瓦罐豆腐脑,货郎要给豆腐脑上面浇咸卤子,魏采薇阻止了,“不用,我喜欢甜的。”   货郎挑着担子走了,魏采薇叫住他,“等等。”她从家里拿了个小碗,“把卤子单独放在这里。”   死鬼老公喜欢咸豆腐脑。   货郎往咸卤子里加蒜末、韭花酱,正准备撒香菜末时,魏采薇说道:“不要香菜。”   死鬼老公讨厌香菜,无论是馄饨还是豆腐脑或者是羊汤、吃火锅,他都闻不得香菜味。   魏采薇买早餐的动静把汪大夏吵醒了,他立刻起来穿衣服洗漱,就怕小寡妇再乘他睡觉骚扰他。   等他梳洗裹帻完毕,魏采薇已经把早饭摆在桌上了。   豆腐脑和油条,最普通的吃食,却把汪大夏勾得嘴巴都湿润了,他昨晚只吃了西瓜和红糖油炸糕,现在好饿,但是北城兵马司的人还没撤岗,他还不能出去。   “一起吃吧。”魏采薇往自己那碗豆腐脑里加了两大勺雪花白糖。   汪大夏:吃人嘴短,万一小寡妇提出类似暖床的过分要求……   “反正你昨晚都给钱了。”魏采薇说道。   对哦,我给钱了的。   汪大夏坐在对面,给自己盛了一碗豆腐脑,先闻了闻咸卤子,确认没有香菜后,浇了半碗咸卤子。   魏采薇吃了两根油条,汪大夏吃了仨,早饭的分量刚刚好,都吃饱了,没有剩饭,这是夫妻三十年的默契。   汪大夏放下筷子,魏采薇问:“会刷碗吗?”   汪大夏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纨绔,摇头,“不会。”   魏采薇:“把碗洗了——我教你,很简单的。”   魏采薇要汪大夏收了脏碗,在后院取了水缸里的水刷碗,汪大夏寄人篱下,不是二少爷了,只得照做,冲了三遍,听到巷子里站岗士兵撤岗骑马的声音,忙说道:“他们走了,我现在可以走了,告辞。”   汪大夏背上包袱,刚刚碰到大门门栓,就听见巷子里又传来蹬蹬马蹄声,难道北城兵马司去而复还?   马蹄声就在门口停住,紧接着有人哐哐拍门。   敲门声很是粗鲁,魏采薇朝着汪大夏使了个眼色,说道:“何人在外喧哗?”   外面的人说道:“锦衣卫办案,快开门!”   作者有话要说:  两世夫妻撒糖两章后,修罗场来啦~早安,100红包掉落,舟这周忘记了申请榜单了,一直无榜单无曝光的日更中,非常需要各位的支持啊。 第13章 机智的寡姐   汪大夏的第一反应是锦衣卫要抓他,又要找我?不是已经证明我无罪么?   不对啊,锦衣卫怎么知道我藏在小寡妇家里?   魏采薇的第一反应也是锦衣卫找她,不过,她早有安排了,自信滴水不漏……   魏采薇指着院子后门低声道:“你快走,不要管我,被锦衣卫发现你昨晚留宿在我家里就不好了。”   也对,如果锦衣卫一进来就搜屋子,我这么个大活人肯定藏不住的。   汪大夏背上包袱就开溜。   魏采薇:还真是……干啥啥不行,就是逃的快。   待汪大夏从后门走了,魏采薇才开门。   开门的同时,锦衣卫从外头踹门,若不是魏采薇反应快,差点被踢了个窝心脚!   魏采薇退得太快,后背撞到了香案上,灵牌再次倒下。   哗啦啦涌进来几十个锦衣卫,为首的居然是个颇为俊俏的少年,少年一抬手,“搜!”   锦衣卫如蝗虫般跑去楼上楼下,小院,就连还没开火的厨房都不放过,全部翻个底朝天。   少年问魏采薇,“为何现在才开门?”   魏采薇说道:“寡妇独居,应当慎重。外头的人自称锦衣卫拍门,民妇不敢贸然开门,方才从窗缝里看到确实是锦衣卫的服饰,这才开门。”   少年一撩袍角,两腿如马步般张开,稳坐在罗汉榻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上下打量着魏采薇,“那么多人闯进来,你好像一点都不害怕。”   魏采薇扶起死鬼老公的灵牌,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重新摆正,说道:“锦衣卫查案,是为除暴安良,民妇自当配合。”   少年玩味的看着她,“你都不问锦衣卫为何找你?”   魏采薇垂眸敛手,“民妇前夜有幸围观锦衣卫捉拿嫌犯汪衙内,汪衙内乃北城一霸,都被锦衣卫围追堵截如丧家之犬,命悬一线。北城兵马司爱子在锦衣卫面前尚且如此,民妇更是如蝼蚁般弱小。无论锦衣卫做什么,民妇自当顺从,军爷问什么,民妇就答什么,民妇不敢反问军爷。”   少年拿出一张手抄的账本,“魏采薇,十七岁,辽东铁岭人氏,医籍。”   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将户籍按照职业进行划分,有军户,马户,盐户,商户,匠户,医户等等。   魏采薇面露惊讶之色,“军爷怎知民妇的来历?”   少年说道:“你前晚住在顺天府衙门对门的似家客栈。按照规矩,入住客栈之前要登记户籍姓名和住址,陈千户在那晚被人毒杀,所以那晚所有入住过客栈的客人锦衣卫都要查一遍。”   魏采薇道:“原来如此。”   那晚她填写的现居地址就是甜水巷。   少年伸手,“把你的户贴拿来,我要核对真假。”   魏采薇用发髻上的一根耳挖簪撬开了亡夫灵牌底座,里面居然是空的,里头有几张银票和一张浅黄的户帖。   少年眉头一挑,“哟,你挺会藏东西的。不过既然被我瞧见,从今天开始,你得换个地方藏了。”   魏采薇并不搭话,双手将户贴递给少年,“请军爷过目。”   少年锦衣卫展开户贴,户贴四周是一圈梅花栏,从上而下写着:   “女户,一户魏采薇,系铁岭卫医籍,嘉靖三十七年入籍。   女子一口,本身,年十五岁。   事产:瓦房七间,南北山地四倾。民田二十亩。船一只。   右户贴付魏采薇收执。准此。   嘉靖三十七年五月七日 铁字七百号”   再看户贴背面,有拓印在上头三行字:   “铁岭卫提调官”、“知县钱文德,县丞傅学”、“司吏丁巫”,这三人皆有大红花押。   这户贴真的不能再真了。   少年锦衣卫将户贴反复看了两遍,指着香案上灵牌问:“你是个寡妇,又是女户的户主,为何赘婿汪二郎没有写在户贴里?”   魏采薇说道:“户籍十年为一周,重新造册。我父母双亡之后,立女户继承医籍,效力大明铁岭卫,此户籍乃嘉靖三十七年造,亡夫与我成亲不到一年便故去了,所以并没有纳入户籍。”   简单地说,就是户贴十年有效,十年后需要再次申报这期间的人口和财产变动情况来重新造册,颁发新户贴,朝廷通过户贴上的人口和财产进行纳税。   如今是嘉靖三十九年,离再次造册还有八年呢。   亡夫还没来得及写进户口本就死了。   少年锦衣卫将户贴还给魏采薇,又问:“你一个寡妇,有家不住,为何夜宿客栈?”   “这说来话长了。”魏采薇将房东汪衙内、继母、陈经纪这三人的纠葛讲了一遍,“……第二把锁的钥匙在汪衙内身上,我有家不能回,所以就近住在似家客栈。”   少年锦衣卫问:“你还记得住几号房间?”   “不记得了。”魏采薇茫然的摇头,“只记得在二楼左手边拐弯第二个门。”   少年锦衣卫说道:“那是地字七号房,窗户正对着顺天府衙门,可以看见衙门门口那一排拴马桩。那晚你看到了什么?”   魏采薇顿了顿,“那天晚饭是馄饨,但馄饨吃到一半,锦衣卫就来抓汪衙内,我跟着陈经纪看热闹,后来下榻客栈时饿了,就出去隔壁点心铺子买了一盒酥油泡螺当夜宵吃。酥油泡螺有些甜腻,我要店小二泡了壶绿茶配着吃。”   魏采薇拿起虎撑转动着,发出玲玲声,“我是在市井行走的游医,一天下来很是乏累,吃完就躺下来了,结果因临睡前喝了绿茶的原因,翻来覆去到了快天亮才睡着,醒来就是中午了。”   “下楼吃完中饭一起结账,本来就睡了一晚,但掌柜说过了午时结账就得算两晚的钱,为此,我还和掌柜争执了几句,我说我下楼的时候还没到午时,在你家店里吃了顿饭才耽误的时间。掌柜骂我是外地来的乡巴佬,不晓得京城客栈的规矩。我一寡妇人家,不好当众相骂,给了两晚的钱走了,不过,我以后不会再住这个黑店了。”   魏采薇猜测锦衣卫给陈千户验尸体时,肯定会发现大腿根部三个针眼是毒液蔓延的地方,由此会发现牛皮马鞍上镶嵌的毒针,推断陈千户其实不是在顺天府衙门公堂喝茶中毒,而是有人在马鞍上做手脚。   这一点,从昨晚汪衙内父子两个都没有被锦衣卫监视传唤就可以看得出来,当时这对父子都在公堂之上,不可能对马鞍下手。   锦衣卫还是有些本事的,当即就把公堂所有人排除,嫌疑放在有可能接触到陈千户马匹的人。   顺天府衙门对面的似家客栈就是锦衣卫排查的重点。   魏采薇在放毒针时就料到会东窗事发,明知似家客栈过了午时就收两晚住店钱的规矩,还故作初来乍到,磨磨蹭蹭在客栈吃了中午饭才结账,和客栈掌柜争吵。   她就是故意要掌柜记住她——因为一个真正的杀手,希望自己无声无息,不要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绝对不会为了多一晚的住宿费和掌柜吵架的!   而且,杀手不会留真名字和地址,杀完就跑了,怎么可能像她这样乖乖在甜水巷被锦衣卫找上门来呢?   魏采薇早就料到锦衣卫会来,只是没料到锦衣卫来的如此快,差点撞破了汪衙内在她家里留宿。   这时搜房子的锦衣卫一个个来报,“陆大人,没有发现可疑之物。”   原来这个少年锦衣卫姓陆。   陆大人看了户贴以及询问魏采薇之后,也觉得魏采薇不太可能杀害陆千户的凶手。   能够用把毒针藏在马鞍里毒杀陈千户这种心思缜密的杀人手法,不可能次日还敢和客栈老板争执,还留下正确地址等着锦衣卫找上门来。   更何况杀陈千户之前,凶手还将陈千户的长子割喉!   一天连杀两人,一个小寡妇不可能做到。   陆大人从罗汉榻上站起来,再次挥手,“今日打扰魏大夫了,我们撤。”   话音刚落,一个锦衣卫兴奋的挑着一只死老鼠,“陆大人,有收获!这家确实藏有毒物!您看,都药死老鼠了!”   此时魏采薇恨不得一刀阉了死鬼老公:汪衙内!我要你处理死老鼠,你就把老鼠扔到院子里啊!你是有多懒!   魏采薇正想着如何托词,门外却传来汪大夏的声音,“大家快来看啦!锦衣卫光天化日之下踹寡妇门,一群大老爷们欺负一个小寡妇啦!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你们知道这房子是谁的吗?踹坏了我的门,得赔钱!这官司打到御前我也有理儿!”   汪大夏居然去而复返,顶着被抓回家关禁闭的风险来为我出头?   魏采薇又又又改变了主意:或许他真的还可以抢救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魏采薇:每天都在阉了吧和把根留住之间反复横跳!   汪大夏:每天都在生存还是死亡之间反复横跳而不自知。 第14章 无赖无耻无理取闹   原本锦衣卫踹寡妇门,路人们纵使看见也不敢靠近看热闹,但是汪衙内跑过来叫嚷,立刻点燃了路人们的八卦之魂,纷纷拥过去围观。   因为寡妇和锦衣卫力量悬殊,没什么看头,但是汪衙内和锦衣卫对抗起来那个场面是相当好看了!   甚至有路人看热闹不嫌事大,跑去告诉巡街的北城兵马司:“你们二少爷又又和锦衣卫杠起来了!”   北城兵马司足足找了逃家的汪衙内一整夜!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走!”   刚刚起床来交接夜班的木百户率领北城兵马司闻讯赶过去,这下安静的甜水巷立刻堵得水泄不通,比菜市场还热闹。   汪衙内为何去而复还?   一来是担心锦衣卫翻箱倒柜搜家,把他娘的嫁妆给嗑碰坏了,二来是到底良心未泯,不放心小寡妇一个人应对穷凶极恶的锦衣卫。   至于被再次逮回家关禁闭……我能逃一次,就能逃第二次。   汪衙内起码有一百种逃家技巧。   前晚锦衣卫刚刚见识过这个汪衙内的厉害,就连陈千户出手都没能把他怎么样,还丢了性命——虽和汪衙内无关,但毕竟晦气。   手下给为首的少年锦衣卫建议:“陆大人,这个汪衙内十分难缠,是个扫把星,陈千户父子就是粘上他倒了大霉,别和他牵扯。何况隔壁就是汪府,此地不宜久留,我们把嫌犯带到锦衣卫衙门慢慢审问便是。”   魏采薇不想去锦衣卫衙门过堂啊,连忙解释说道:“昨晚家里闹老鼠,我拿鞋底拍死了,陆大人仔细看,老鼠口吐鲜血,骨头都碎了,如果是药死的,皮毛和骨骼怎会有破损呢?”   陆大人问:“你敢打老鼠?”   是死鬼老公打死的!魏采薇说道:”民妇是大夫,蛇蝎尚且不惧,何况区区老鼠。陆大人若不信,找只活老鼠,民妇打给您看。”   老鼠:大可不必!   陆大人细看死老鼠,死老鼠么,都是僵直硬挺的一条,外表上看,嘴里和毛皮有血迹,像是打死的,但是……万一是毒死后再踩一脚制造假象呢?   陆大人说道:“是打死的还是毒死的,衙门里的仵作一验便知,若无毒,就放你回来。”   魏采薇还要辩驳,陆大人不耐烦的把手一扬,“没时间和你废话,你若不肯跟我们走一趟,就是心虚。是你跟我们,还是我们把你绑起来带走,自己选。”   魏采薇没得办法,只得选第一条,跟着陆大人出去。   然后……陆大人发现甜水巷在汪衙内的兴风作浪之下,已经被围观路人和北城兵马司堵得水泄不通。   他们都出不去了。   锦衣卫不想惹汪衙内这个瘟神,毕竟是把陈千户父子都瘟死的扫把星,但是汪衙内惦记魏采薇安危,像个苍蝇似的非要凑上去讨嫌。   他挤在最前面,指着朱红大门蹭掉的一块油漆说道:“啊!我的门!今年刚上了一遍新漆,漂漂亮亮的,你们锦衣卫一脚就门给踢破相了!”   汪衙内声情并茂,心疼一块油漆就像秃头的男人心疼脱发,一把抱住陆大人的腿,“你们不能走!大门已经踢破相了,里头的家具摆设还不知毁成什么样呢!咱们得把损失一五一十算清楚了,赔钱!”   陆大人猝不及防被抱了大腿,身形一僵。   手下们惊呼:“保护陆大人!”   锦衣卫一哄而上,要把汪衙内拉开,陆大人也用力甩着左腿,“你这个无赖!滚开!放手!”   双方拉锯之下,汪衙内的手从陆大人的大腿滑到了膝盖,然后抱住了靴桶,居然将陆大人的一只靴子给生生拽下来了!   陆大人气得脸都白了,“把靴子拿回来!连同这个无赖也一并带走!”   汪衙内挥舞着靴子防身,还大声叫道:“锦衣卫杀人啦!”   陆大人面白如纸,没想到汪大夏是个无赖无耻无理取闹的三无衙内,呵斥道:“闭嘴!谁要杀你了!”   汪衙内可不管,继续高呼锦衣卫杀人。魏采薇朝他使了个眼色,指着大门,他心领神会,抱着靴子往屋子里逃窜。   北城兵马司的人赶到,见一群锦衣卫围殴自家小衙内,都把小衙内逼到屋里头了,纷纷冲过去解围。   围观路人:锦衣卫和北城兵马司又又打起来啦!   汪衙内腾腾爬到二楼,躲在房间里,啪的一声把门给关了,追去的锦衣卫疯狂踹门,北城兵马司挤过去把锦衣卫拉开,木百户怒道:“我们家公子做了何事,你们锦衣卫要赶尽杀绝!”   只穿着一只靴子的陆大人正要开口,一直默默围观的魏采薇来了一句:“汪大夏脱了陆大人的靴子。”   木百户质问陆大人:“陆大人为了一只靴子就要杀我们家公子,实在过分。”   陆大人冷冷道:“我何时说要杀他?是他先动手抱……抢我的靴子。”   木百户拍门,“二公子,把靴子还给陆大人。”   汪衙内隔着门说道:“木伯伯,锦衣卫在我屋子里打砸抢,惊扰我的房客魏大夫,要把她抓走。连房子带家具都是我娘的嫁妆,谁的东西谁疼,锦衣卫不赔钱还要对我喊打喊杀,您得给我撑腰啊!”   木百户看着房门上鞋印和刚刚脱落的油漆,问陆大人:“大人面生,以前我没见过,敢问大人尊姓大名?是何官职?”   陆大人说道:“我叫陆英……英雄的英。至于官职……我不是什么大官,只是锦衣卫陆指挥使身边的一个护卫统领。”   锦衣卫指挥使是陆炳,嘉靖皇帝的奶兄,御前圣宠不衰的红人,也是皇帝最信任的人。   木百户又问:“陆统领如此年轻,是陆指挥使的……亲戚吧。”   陆英似乎很反感别人猜测他的身份,冷冷道:“这与今日之事无关。”   木百户在京城为官,见识多广,心领神会,从陆统领的反应来看,他就是陆指挥使的亲戚。   陆指挥使有四个儿子,长子次子都夭折了,只有陆绎和陆彩两个小儿子存活。这个叫陆英的或许是他子侄之类的亲戚。   原来也是一个衙内啊,陆衙内。   摸清楚了陆英的底细,木百户心里有底,拍门说道:   “二公子,陆统领是陆指挥使大人的子侄,陆指挥使一向约束家人,谦虚有礼,从不横行霸道。陆统领今日率锦衣卫来搜房子,定是有要紧的事情,手下人毛手毛脚是有的,何至于像二公子说的那样当街杀人呢?一定有什么误会,你出来,先把鞋子还给陆统领,我们坐下来谈,把话说清楚。”   汪大夏隔着门听见这个陆英有锦衣卫指挥使陆炳这个大靠山,晓得此人不好惹,于是顺着木百户给的台阶下,打开房门,将靴子物归原主,说道:   “不是我先动的手,是你们破坏我的房子,骚扰我的房客,我才迫不得已反抗的。”   陆英穿上靴子,“你口口声声说锦衣卫杀人,妖言惑众。”   汪大夏指着楼梯一群锦衣卫,“你们这么多人打我一个,一人一拳下去,我不死即残,四舍五入就是杀人。”   陆英冷哼一声,“巧言令色。”   眼瞅着又要吵起来,魏采薇开口,“一切都民妇而起……”   魏采薇三言两语将锦衣卫为何一早踹门找她的事情说了,“……那只老鼠是被我拍死的,天气热,留在家里会发臭,寡妇人家,半夜不好开门,就放在院子里,等出门带走扔进垃圾堆,没想到锦衣卫一早就来了,以为是毒死的,要将老鼠和民妇带到锦衣卫衙门勘验审问。”   汪大夏一听,方知原来是他惹出来的祸害!当时魏采薇要他处理死老鼠,他捡了片树叶,隔着树叶提着老鼠尾巴,放在院子里,等天亮扔出去的。但是锦衣卫来的突然,他从后门跑的时候,把死老鼠忘记了。   魏采薇向陆英施了一礼,“民妇愿意跟陆统领去锦衣卫衙门,衙门仵作验死老鼠无毒,此事了结,民妇还要行医谋生。民妇乃女户,靠行医养活自己,手停口停,京城开销大,一日不做生意,将来恐怕有一日要挨饿受冻。”   汪大夏担心小寡妇单独去锦衣卫衙门会被欺负,说道:“她是我房客,打狗也要看主人呢,何况是房客。你们欺负她,就是看不起我。我和她一起去锦衣卫衙门——等她证明清白去行医,我还要和你们算一算今天房子破损怎么赔。”   魏采薇心道:谁是狗?小心我捶爆你的狗头!   作者有话要说:  汪衙内:我一顿操作猛如虎,小寡妇一定很感动!怕是又要抱着枕头找本衙内当替身睡了 。   早安,本章送红包 100个 第15章 放开这个寡妇   见汪大夏还要去锦衣卫衙门里闹,木百户忙劝道:“你莫要为房子这点损失伤了和气,锦衣卫办案,不要给人家添乱,这事与你无关。”   汪衙内若听劝,他就是不是衙内了。   汪大夏说道:“怎地与我无关?前晚上锦衣卫把我从宛平赶到大兴!若不是顺天府衙门证明我的清白,我早就死于锦衣卫陈千户的私刑之下!今天又来拆我的房子,我若不寻回赔偿,将来锦衣卫岂不是要骑在我脖子上拉/屎!”   陆英说道:“我并不知这是你的房子,还有,你嘴上能不能放干净点?谁要骑在你脖子上——”   陆英捏紧拳头闭嘴,到底是锦衣卫指挥使陆炳的子侄辈,出身京城顶级勋贵家族,说不出口,同样是纨绔,陆英不像汪大夏这般没有底线。   “我就要说!”汪大夏张大嘴巴,“拉——呜!”   木百户及时捂住了汪大夏的嘴巴,“你若再不闭嘴,我就把你带到你爹那里去。”   木百户大急:以前那个陈千户和你爹爵位一样,都是世袭千户,你爹尚能出面为你撑腰。现在是锦衣卫指挥使陆炳陆大人啊!天子近臣,你还敢惹他的子侄,到时候你爹都救不了你!   其实汪大夏也晓得不能惹陆英,但是他担心小寡妇独自去锦衣卫衙门过堂会吃亏,所以故意为之。   毕竟,那只惹祸的死老鼠是他的失误。   陆英瞧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万一锦衣卫和北城兵马司再当众打群架,谁都不好过,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于是把手一摆,说道:   “官场的人向来视锦衣卫如阎罗地府,主动去锦衣卫衙门喝茶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汪衙内,请吧!你若不敢去,以后不叫汪大夏,改叫汪王八!”   汪大夏嘴上不肯服输,“去就去!我一不杀人,二不放火,三不踢寡妇门,四不翻箱倒柜,我问心无愧,有什么不敢的。”   汪大夏就这么跟着陆英走了。   锦衣卫衙门路途遥远,在南城的大时庸坊的江米巷,要横穿京城南北,初夏太阳毒辣,陆英改坐马车,还把嫌犯魏采薇带在车上。   汪大夏本来是骑马跟随,见陆英把漂亮小寡妇叫上车,孤男寡女的,顿时警铃大作,拍马跟上,对着车窗叫道:“喂,我也要坐马车。外头太晒了。”   陆英冷冷道:“这车里没你的位置,不敢去锦衣卫衙门就明说,别找借口,你爱去不去。”   汪大夏紧追不舍,还伸长脖子,像个王八似的往车窗里探视,“男女有别,陆统领把人家一个小寡妇单独带在身边是什么意思?有损寡妇清誉。”   此话一出,魏采薇心头一暖,原谅了汪大夏刚才那句“打狗也要看主人”。   死鬼老公还是可以抢救一下的。   饶是陆英见识多广,也没见过汪大夏这种没有自知之明、胡搅蛮缠的纨绔。   “滚!”陆英一掌把汪大夏的脑袋从窗户里推出去,“跟我同车就影响清誉?那跟你这种变卖亡母嫁妆田庄救风尘、给青楼女子赎身的纨绔同车,岂不是更影响名誉?”   锦衣卫衙门远在在南城,看来汪大夏救风尘已经由北传到南,“享誉”全京城了。   汪大夏不以为耻,为以为荣,“我救莺莺姑娘于水火,借她两千两银子救急。我们之间清清白白的,倒是你们心中龌龊,看到男女就往不干净的方向想,怪我咯?”   陆英只觉得听到了全京城最好笑的笑话,“你和红袖招头牌姑娘清白?骗鬼吧你。”   汪大夏一嗤,“爱信不信。”   一直沉默的魏采薇突然开口说道:“我信。”   从昨晚两人同居,汪大夏一副贞洁烈男的表现来看,他并非好色之徒,应该只是受了莺莺姑娘的哄骗,天真的把两千银子打水漂了。   汪大夏赞道:“听见了没?你不信,自有人信。”   陆英瞥了魏采薇一眼,“她是你的房客,有求于你,自然挑好的说。”   汪大夏敲了敲车窗,“我不上车可以,但车窗必须一直开着,我得看着你,别想乘机沾小寡妇的便宜。”   其实天气那么热,窗户自然都是开的,陆英说道:“你心术不正,就以为全天下男人都好女色。”   汪大夏本想说陆统领难道不好女色好男色?但转念一想,马车已经离开北城,不属于北城兵马司管辖,出事了没人给他收拾烂摊子,不能随心所欲,遂把调侃的话咽进去,改口说道:   “我也希望陆统领是君子。你可千万别辜负我的期望啊!”   陆英就坐在魏采薇对面,采薇仔细观察这个少年锦衣卫,他何止是君子,甚至有些古板。   大热的天,还穿着竖领袍子,领口的玉蜻蜓扣子系的板正,原本挺括的领子都被汗水泡的发软了,还不肯解开扣子凉快。   衣饰华丽,一丝不苟,坐姿端正,双腿如蹲马步般打开,双手放在膝盖上,陆英甚至还穿着靴筒齐小腿的靴子!黑色皮质靴面一尘不染,是个讲究人。   穿成这样,连魏采薇都替他热的慌。   幸亏坐马车,这要是在外头骑马,非得晒中暑了不可。   魏采薇把手伸进绢袋里,陆英一把捏住她的右手,“你要干什么?”   窗外汪大夏看见了,哇哇大叫:“陆统领不是自诩为君子吗?君子还摸人家小寡妇的手?放开这个寡妇!”   陆英一把将魏采薇右手举起来,“她想偷袭我。”   汪大夏道:“拿个药丸子偷袭你?”   陆英定睛一瞧,果然是个绿色的药丸子。   魏采薇说道:“这是我自制的清凉梅,杨梅用各种清热解暑的药材和蜂蜜炼过,外头用粉碎的干薄荷叶滚上一层,放下在舌下,最是生津解暑,我看陆统领满头大汗,就拿出一丸给大人解暑。”   居然是一片好意?   陆英此时热得里衣湿透,但想起那只不知是踢死还是毒死的老鼠,遂不敢接,说道:“不用。”   “你不要,我要!”汪大夏从窗户里伸出长臂,一把将清凉梅给抢走了,放在嘴里。   清凉梅入口,就像一块冰块在嘴里化开似的,先是强劲的薄荷叶驱散浊气,从鼻孔里出来,连咽喉都是凉飕飕的,接着酸甜的梅子味散开了,比喝了酸梅汤还舒服。   “好吃!”汪大夏牛嚼牡丹似的几口就没有,又向窗户伸手,“我还要。”   魏采薇拿出一个油纸包,公事公办,“一个二十文,一包十个,一共两百钱。”   汪大夏是个纨绔,不嫌贵,给了魏采薇一两银子,“我要五包。”   陆英旁观两人,一开始他以为房东房客之间仿佛有什么暧昧,但从目前来看,两人只是纯洁的金钱关系。   汪大夏一口吃俩,直呼过瘾,惹得马车里的陆英嘴巴都湿润起来,也给了魏采薇一两银子,“我也要五包。”   陆英将四包衣梅给锦衣卫分了,见大伙都无事,这才往嘴里放一颗。   这一吃就停不下来了,到了锦衣卫衙门,一包全吃光。   锦衣卫的仵作给死老鼠“验尸”,结论当然是无毒,被砸死的。   魏采薇问:“陆统领,民妇可以走了吗?”   汪大夏说道:“赶紧放人,人家还要行医做生意。”   陆英点点头,“你走吧。”   魏采薇说道:“民妇告辞。”   看着魏采薇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汪大夏轻叩桌面,“咱们的帐该算算吧。”   陆英恨不得立刻赶走这个瘟神,说道:“我很忙,没时间和你算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回去找工匠修补房子,那里坏了修那里,理一个单子过来给我,该赔多少是多少,不少你一分钱。”   汪大夏得了便宜就得寸进尺,“空口无凭,陆统领先付一部分赔偿金,万一我花了大价钱修房子,你到头来不认账怎么办?”   陆英赶苍蝇似的啪的一声甩出十两银子,“多退少补,快滚!”   汪大夏见钱眼开,袖了银子就走。   陆英吩咐手下,“派人监视魏采薇,看她有无同伙。她一来京城,陈家父子就死了,未免太过巧合,先放了她,看能否钓到大鱼。”   魏采薇刚出仵作房,汪大夏就追上去了,“且慢!”   汪大夏将刚得的十两银子赔偿全给了魏采薇,“你头上带着黑纱的斗笠、装药的绢袋、妇科圣手的旗帜还有转铃的虎撑都给我。这十两银子应该够了吧。”   “足够。”魏采薇问:“你要这些东西做甚?”   汪大夏说道:“木百户还在衙门外头候着,想把我抓回家关禁闭,我想乔装游医逃走避避风头。”   魏采薇此时已经不恼死鬼老公了,还有些担心他,问:“你要去哪里?”   汪大夏想了想,“为今之计,只能先投奔莺莺姑娘了。”   “不卖!”魏采薇爆怒。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又名《重生后我每天都想谋杀老公 》。和各位读者说个事儿,我古言《沐府风云》抽中了限时免费,7月12日当天24小时内订阅免费,大家如果对这个文有兴趣,之前又没有订阅的话,先别看,等12号这天免费下载全文再看,就当是给读者的小福利,感谢各位的支持。记住,24小时之内下载全文 ,过期就要收费了哈。 第16章 碰瓷   魏采薇一把推开汪大夏。   汪大夏只觉得胸口有个软绵绵的小拳头在捶他,一点都不疼。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身体接触了。   昨晚他从梯子上滑落的时候,魏采薇一把抱住了他的头和腰,才避免摔在地上破相。一个寡妇,不顾清誉的救他。   汪大夏由此断定:小寡妇还把我当成灵牌上的死鬼老公汪二郎替身,昨晚自荐枕席不成,听说我要去找莺莺姑娘,吃醋了,所以推我。   但我是汪二郎的替身,小寡妇爱屋及乌,所以没有舍得用力推,软绵绵的伸手,就像挠痒痒似的。   这样也好。   让小寡妇认清我不愿意当她死鬼老公替身的现实,早点死心。   所以,汪大夏佯装被魏采薇推倒,躺在地上捂着胸口,做西子捧心状:“魏大夫,你不卖就算了,为什么要动手打我?”   “别装了。你这种行为在京城叫做碰瓷。”魏采薇说道:“你们京城人就晓得欺负我们这些乡下进城的外地人,你现在的嘴脸和强要我两晚房钱的似家客栈掌柜一模一样。我没时间和你周旋,走了。”   汪大夏继续耍赖,借机和魏采薇决裂,成为医闹,大声叫嚷:“快来看啦,大夫推倒病人,连句抱歉都没有,医德何在!”   魏采薇越听越烦,快步离开锦衣卫衙门——再晚一步,恐怕要控制不住自己谋杀亲夫了。   这里的动静很快被监视者告诉了陆英,“……属下怕露馅,不敢跟的太近。好像是汪大夏追上去骚扰魏采薇,不知说了些什么,魏采薇生气了,一把将汪大夏推倒在地。”   “哦?”陆英没想到跟踪这么快就有了收获,“汪大夏人高马大的,你们一群人追打他都没占到什么便宜,我两只手未必能将他摁倒,魏大夫一只手就轻而易举的将他推倒?看来这个魏大夫不简单呐,可能习过武艺。加派人手,换人跟踪,别让她发现了。”   “是!”   手下领命而去。   且说汪大夏当了医闹,但这里是锦衣卫的地盘,无人理他,晓得他言语夸张,锦衣卫不过是踹他的门,他就口口声声说锦衣卫杀人了。   汪大夏毫无信誉可言,见他被小寡妇推倒,锦衣卫不仅不管,还喜闻乐见他倒霉。   陆英想看魏采薇到底有多厉害,就命人把汪大夏叫过去。   汪大夏一进屋,就觉得清凉,屋里门窗紧闭,一个青花大水缸里堆着小山般的冰块,陆英换了一身新衣,依然是热死人的竖领袍子,脖子间的蜜赶菊扣子扣的板板正正。   “才入夏就用上冰了,真是奢侈。”汪大夏嘴上这么说,手上用帕子包了一块冰,在脸上滚来滚去降温,“陆统领找我有何事?”   陆英说道:“听说你被魏大夫打倒了,我看看你的伤。”   “你要我脱衣服啊。”汪大夏双手在胸□□叉,“都是男人,我有的你也有,看看也不是不行——我饿了,先给顿饭吃。”   此时已经中午了,早上的豆腐脑和三根油条早没影了,汪大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此时饿得心里发烧,但一旦出了锦衣卫衙门去吃饭,就会被外头等候的木百户等人绑回家关禁闭。   两害取其轻,汪大夏决定先赖在锦衣卫衙门里想办法蒙混过关。   陆英对汪大夏无耻的认识更上一层楼,“传一份客饭。”   汪大夏吃饱喝足,好容易言出必行了一回,当场脱衣,夏□□服单薄,他解开腋下的衣带,将衣襟往两边一扯,露出白花花的上半身,一直脱到了肚脐眼。   “陆统领随便看。”汪大夏从饭桌上站起来,走向陆英。   陆英顿时觉得辣椒入了眼睛,捂脸转身,“滚回去坐好!我还没有传仵作!”   汪大夏啧啧道:“陆统领也太小题大做了,一点油皮都没伤着,那里需要仵作来验伤。”   陆英依然不看他,“衣冠不整,成何体统!把衣服穿上!不然就将你逐出去!”   汪大夏穿上衣服。   陆英转过身来,问:“你既然没伤,叫那么大声作甚?”   汪大夏很坦诚,“装的嘛,魏大夫和我有些误会,她推我,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推回去吧,索性倒地装死,她看我倒地了,也就不好再打我了。”   陆英讽刺道:“你倒是经验丰富。”   汪大夏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当然,我汪大夏对付女人自有一套。”   陆英在心里深深鄙视汪大夏,又问:“你和她有何误会?魏大夫挺温和的一个寡妇都被你激怒了。”   汪大夏当然不能说他昨晚和小寡妇同居、小寡妇企图染指他俊美的身子一事,谎言张口就来,“我赞美魏大夫长的漂亮,不亚于莺莺姑娘的美貌。她就立刻变脸了,骂我是登徒子,这不误会了吗不是。”   陆英道:“你活该,把小寡妇和青楼女子相提并论,换成谁都会打你。”   汪大夏道:“莺莺姑娘已经赎身了,她不是青楼女子,是个平民百姓。”   搞清楚了一切,汪大夏已经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陆英赶苍蝇似的挥手,“滚,锦衣卫衙门不欢迎你。”   汪大夏说道:“我现在不能走,我一出门就要被抓回家。”   陆英说道:“与我无关。”   ”当然与你有关。”汪大夏凑近过去说道:“你们锦衣卫不是忙着破陈千户父子双杀案么?我可以提供一条线索,条件是借你的马车一用,要你的车夫把我送出去。”   陆英不信,“你刚才讹了我一顿饭,现在又骗我帮你蒙混过关?来人!将他撵出去!”   汪大夏见势不妙,果然同一个计策不能用两次 ,于是打开窗户,从窗户里跑了!   也不晓得他躲在衙门里什么地方 ,石沉大海似的,陆英的手下找了一下午都没找到。   且说另一边,魏采薇从南城开始出发,晃动虎撑一路行医。且走且停,做了几笔生意,在黄昏时到了甜水巷家里。   陈经纪带着各色客人看了一天房子,听说锦衣卫将老顾客魏采薇带走审问,就匆忙来看她,还买了个大西瓜当手礼,给她压惊。   魏采薇道了谢,“我无事,锦衣卫例行问话而已,问完就放我走了。谢谢经纪关心,我请经纪吃顿饭。”   陈经纪送来西瓜,她不想欠人情。   陈经纪拱手道:“盛仪感激不尽,只是家中祖母还等着我吃晚饭,容他日再来取扰。”   魏采薇一听,猜测陈经纪怕是父母双亡,祖母抚养长大,记在心里了,以后说话有个避讳。   陈经纪最近因魏采薇赚了五两经纪费,手上宽裕些了,他哼着北调,去熟货铺买了个蒲扇大的酱猪脸回家。   陈家就在鼓楼西斜街的马厂胡同里,住在这里的都是小门小户的平民,天热了,家家都把饭摆在胡同小路上,凉快,还明堂。   果然,正如魏采薇猜测的那样,陈经纪父母双亡,家道中落,祖孙相依为命,陈老太太也在胡同里摆了饭,用竹饭罩扣在桌子上,隔绝苍蝇蚊蛾,等孙子回家吃饭。   陈经纪提着酱猪脸回家时,陈老太太正在饭桌前做鞋子。   陈老太太见孙子提个偌大个猪脸,说道:“咱们家就两张嘴,吃不了这些,天气又热,不能放过夜,分一分,给邻居们端过去。”   市井街坊,关在家里吃独食会被戳脊梁骨的。   陈经纪给自家留了一小半,其他的分了七碗,给左领右舍端过去了。   切猪脸的时候他留了个心眼,把其中一碗猪脸肉用勺子压的紧紧的,表面上五碗肉看起来都一样多,都是碗中堆个小尖,那碗起码多了一半都不止。   陈经纪挨家送猪脸肉,得了不少称赞:   “哟,陈经纪是做了笔大生意啊!恭喜发财!”   “重振陈家家业,指日可待!”   送到隔壁李瓦匠家时,陈经纪特意先整了整衣冠,端着最多的那碗肉,敲了敲门框,“我来给你家添碗菜。”   天气热,门窗都是开的,大门挂着竹帘遮蔽蚊虫,一只素手拨开竹帘,露出一张芙蓉面,正是李瓦匠的女儿李九宝。   李九宝是马厂胡同的一枝花。不过,在陈经纪看来,鼓楼西斜街这一代胡同巷子里的姑娘,李九宝最好看。   她父亲李瓦匠好赌,女儿出生时,他还在赌桌上推牌九,刚好摸到了牌九最大的组合——至尊宝,丁三配二四,点数加起来是九。   李瓦匠有个儿子,以至尊宝赢了全场,邻居跑来赌场告诉他新得了个闺女,儿女双全,李瓦匠双喜临门,觉得是女儿给他带来了至尊宝九点的好运,所以给女儿取名为李九宝。   李九宝不仅长得漂亮,还有股京城女子的爽利劲儿,不缩手缩脚,她大大方方的请陈经纪进去。   陈经纪将那碗压的紧实的猪脸肉放在饭桌上,桌上有一碗小米粥,两个杂粮饼子,和一小蝶酱瓜。   这就是李九宝的晚饭了,实在有些寒碜,一滴油都没有,所以没有摆到胡同里吃。   陈经纪假装没看见,寒暄道:“李瓦匠和李大哥还没回家啊。”   李九宝说道:“他们在城外三里屯接了个新活,得忙几个月,休息时才能回家一趟。”   又是三里屯?好巧。汪衙内就是去三里屯把他娘的嫁妆田庄卖了救风尘。   陈经纪有些局促的摸了摸后脑勺,“有活干,挺好的。那什么……你先吃饭,我走了。”   “多谢陈大哥。”李九宝送陈经纪到门口。   陈经纪回去和祖母吃饭,饭桌上蓦地多了好几碗东西,有东家的饺子,西家的烙饼,王二麻子家送来的自酿米酒,都是他送酱猪脸的回礼。   陈经纪吃着丰盛的晚饭,想着李瓦匠父子都在外做工,李九宝就可以独享那碗肉了,方不辜负他一片心意——李九宝最喜欢吃酱猪脸,他特意为她买的。   有钱就是好啊,什么时候再遇到这种轻轻松松就赚五两银子的买卖呢?   酱猪脸好买,老婆本不好赚。   要娶李九宝,聘礼不能少。   明天又是努力赚钱娶马厂胡同一枝花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另一对CP出场,早起的读者有红包拿,本章送100红包 第17章 脱身   北京南城,江米巷,锦衣卫衙门。   通政司、太常寺、刑部兵部等等几个大衙门都在这一片,黄昏时衙门纷纷落锁,官员封了官印回家。   文官坐轿,武官骑马,还有大官们的华丽马车,一路上全是权贵。   木百户等人还守在锦衣卫衙门门口,望眼欲穿,却始终不见汪大夏出来,频频去催锦衣卫放人,   陆英不堪其扰,扯了个谎言,“我们早放他走了,他擅长偷鸡摸狗,不知何时偷了我们一套衣服,乔装打扮,早就从你们眼皮子溜走了。”   木百户一听,的确是汪大夏能干出来的“好事”,只得鸣金收兵,回去复命。   汪大夏躲起来了。   他从陆英那里逃出去后,藏到了锦衣卫衙门的车马房里,所以锦衣卫一直没有找到他。   他甚至在一辆如小房子般奢华的马车里美美的睡了个长长的午觉,醒来时,已经晚霞漫天,听到外头有人说道:“快把车套上,陆指挥使要回家了。”   原来这是锦衣卫指挥使陆炳的车。   汪大夏拨开窗帘一条缝,看见几个车夫将这辆豪华大车套在了五匹马的后面。   五匹马全是白马,一丝杂色都没有,每一匹马都价值百金,骑出去倍有面子——不,像汪大夏都舍不得骑,养着观赏就很满足了。   在锦衣卫,只是一匹拉车的马。   啧啧,真是暴殄天物啊!汪大夏嫉妒心暴涨。   车夫们套好了车,拿着刷子给白骏马刷鬓毛,汪大夏乘机从窗户里钻出去,爬到了马车底下,用几根绳子在车底牵起一张简易的网,钻了进去。   要乘载小房子般的车厢,需要巨轮支撑,这辆大车的车轮子差不多有半人高,所以底盘离地面的空间大,汪大夏可以把自己绑在车底,搭个顺风车,以蒙混过关。   马上就要天黑了,马车出了锦衣卫衙门,汪大夏可以找机会从车底脱身。   车轮滚动,车底下的汪大夏随着车厢的震动摆动着,不一会,车停下来了,陆续上来两个人,车驾继续前行。   汪大夏的身体紧贴着车底板,所以车厢里的动静听得一清二楚。   “今天有什么收获?”指挥使陆炳问道。   “今天把顺天府衙门对面的似家客栈客人名单全部排查了一遍,筛出几个重点嫌疑人,目前派人跟踪。”   居然是陆英的声音!   陆英为什么在陆指挥使的车里?   陆炳似乎有些失望:“就这?”   陆英:“爹,您既然把这个案子交给我,就请相信我,给我一些时间。”   汪大夏大惊:不是说侄儿吗?怎么叫爹了?陆炳的两个儿子叫做陆绎和陆彩,从未听说有第三个儿子啊?   难道……陆英是陆炳的私生子?   一定是的!   难怪如此嚣张。   陆炳说道:“你查凶手的方向是对的,从顺天府衙门附近的客栈里寻找嫌疑人,但这种大海捞针的做法在短期之内无法破案,你得双管齐下,解铃还须系铃人,陈千户父子双双被杀,你需要找同时和他们父子有血海深仇的人。”   陆英的回答有些生硬,“我知道,我的人正在查陈家父子的社会关系,只是还有没结果。”   陆炳说道:“我的眼线已经有一条线索了。想不想听?”   “爹!您又——”陆英憋住,啪的一声捶桌子,“只有这一次,下不为例。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您别总是把我当孩子看。”   “你永远都是我的孩子。”陆炳喝了一口茶,“汪大夏听说过吧?”   陆英:“怎么又是他?他今天还大闹锦衣卫衙门,他脑子里的水比什刹海还多,不可能有在马鞍里里藏毒针这种细致狠辣的手段。他不可能是凶手,没那个脑子和手段。”   车底汪大夏:我谢谢您咧!   说来也巧,此时马车已经出了衙门,行走在大路上,只因天还没黑,汪大夏不敢贸然从车底钻出来逃跑。   此时正值各大衙门官员回家的高峰期,路上有些堵,尤其是途经狭窄的板桥时,要乘载这艘如小房子般奢华马车,必须把桥上所有行人全部清空。   马车停在桥头,等待前方护卫清理桥面。   人有三急,马也一样。在等待通过的短暂时间里,前头拉车的五匹白马最中间那匹乘机排出废物,堆积成螺旋上升的“小山丘”。   这时桥面行人驱赶完毕,车夫扬起鞭子,催促马匹前行。   车底下的汪大夏瞬间崩溃了:他为了隐藏身形,将自己绑在车底中间位置。正好对准了中间那匹白马……   汪大夏目测那坨马粪的高度,如果幸运的话,他可以来个擦身而过。   如果稍有差池,他就要半头钻进新鲜马粪堆里,发粪涂脸。   汪大夏怂了,不敢赌。   他还是要脸的。   于是他割断了绳子,从车底滚出来了。   “什么人!”   “有刺客!”   “保护陆大人!”   灰头土脸的汪大夏高举双手,“别动手!我是汪大夏!今天在你们锦衣卫衙门当了一天客人!陆统领亲自接待的我!你们要动我,就是不给陆统领面子!”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陆英从窗户看去,刚好和如丧家之犬的汪大夏打了个照面。   汪大夏还无耻的招手笑,“哎呀,还是陆统领厉害,我藏的再隐蔽,还是被你找到了。多谢你送我一程,咱们后会有期,告辞!”   陆英咬牙启齿,“把他给我抓——”   身后陆炳说道:“把他带上来,这条线索与他有关,面对面问会比较清楚。”   破案要紧,陆英只得忍住,改口道:“上车,有话问你。”   汪大夏被一哄而上的锦衣卫抓进马车。   陆炳问他:“听说你和陈大郎在红袖招为莺莺姑娘打架,还相骂?你都骂了些什么?不许说谎。”   陆炳身居高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自有威压之气,他开门见山的问,汪大夏初生牛犊不怕虎,之前在顺天府衙门上过公堂,他有经验,应对自如,丝毫不畏惧陆炳,说道:   “骂人嘛,当然是揭对方的短处,陆统领,你说是不是?”   锦衣卫和北城兵马司打过群架,汪大夏心想,输人不输阵,我虽没有官职,但面子上还是装作淡定,你们可不能再把我当嫌犯审问了。   ”我没有骂过人,不像你这样经验丰富。“陆英不耐烦的指着车门,“你再和我打哑谜,就去诏狱里住一晚。”   “你别着急啊。”汪大夏问道:“你知道陈大郎最大的短处是什么吗?”   陆英:“至今没有任何功名,是个白身,不学无术,就等着将来父亲一死,承袭锦衣卫千户的爵位。”   汪大夏摸了摸鼻子,笑道:“在这个方面,我和陈大郎是一样一样的,我也是等着继承千户爵位。我若是揭这个短处,岂不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陆英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你还笑得出来?怎地如此不要脸?”   汪大夏拍着胸脯,“既然家里有爵位可继承,我还努力考功名作甚?不如把机会留给平民子弟,我这是高风亮节,不与民争利。”   陆炳听了,顿时对汪大夏有了兴趣:这个纨绔有点意思。   汪大夏说道:“所以,陈大郎最大的短处,就是陈家五代单传,他都二十七岁高龄了,成亲七/八年,至今膝下无子,连个闺女没生。我就骂他是只放进母鸡窝里也生不出小鸡来的阉鸡。”   陆英一顿,“你小子嘴巴够损的。”   汪大夏还觉得自己很委屈呢,“是他先骂我有娘生,没娘养,骂我是个克母的扫把星。我还以颜色,骂他是只阉鸡。‘礼’尚往来,多么公平。”   陆炳问:“还有呢?陈大郎后来如何回应你?”   汪大夏思索片刻,说道:“这个嘛……我们当时都喝了不少酒,相骂完毕就打起来了。陈大郎的身子早就被酒色掏空了,他不是我的对手。我一个人打他和他的书童两个人,绰绰有余。”   汪大夏对“战绩”沾沾自喜,陆炳说道:“我的线人说你骂他是阉鸡,他回了一句,说‘你胡说,未婚妻怀过我的孩子,我迟早能再生一个’。”   汪大夏嗤笑道:“男人么,喜欢吹嘘自己在床上多么行。莺莺姑娘曾经说过,男人在青楼里说过的话,一个字都别信。”   “当然,除了我。”汪大夏对陆炳陆英父子两个笑道:“你们可以像莺莺姑娘一样相信我。我这个人言出必行,行必果。”   陆英大怒,要冲过去揍他:“你说谁像那个青楼女子?”   “稍安勿躁。”陆炳伸手阻止,“这是一条线索。陈大郎的确有个未婚妻,姓禾,她父亲曾经是我的手下,陈禾两家定亲时,大送请帖,我随过礼。后来禾家犯了事,禾小姐成为官奴发卖,陈家把她买下来了,据说安顿在郊外。良贱不能通婚,禾小姐如何怀上他的孩子?而且最后没能活下来,细思极恐啊。”   作者有话要说:  锦衣卫还是消息灵通滴,大夏脱身了,采薇危险了。看上一章的评论,大家应该普遍比我小,对邻居分食陌生。我小时候就住在类似小说里马场胡同的大院里,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得和邻居分分,有一回得了一篮子橘子,我被迫跑了两个单元楼(一共三层),累死了。   一楼的邻居在院子里圈了个棚子养猪,家里每天的剩饭都要我送给邻居喂猪用,刚好那时候吃完饭一般晚上六点,放动画片的时间,我为了不错过片头曲,抱着碗疯狂往下冲,后来过年时杀猪,也是分了两个单元楼,我妈把分的肉腌成腊肉。那一年的腊肉真香。 第18章 猫鼠游戏   陆英听了,问道:“陈大郎私德有亏,偷娶官奴至其怀孕?”   汪大夏呵呵笑道:“陈千户父子两个都死了,其实对私生子有利。如果那个未婚妻官奴生下来一个儿子,陈家五代单传,那么这个私生子就能承袭锦衣卫千户的爵位。陈家若不认他,爵位就要被朝廷以无嗣为由取消了。所以陈家捏着鼻子也得认。”   陆英不屑,“胡说八道,且不提禾小姐所生是男是女、是否存活。为了爵位弑父甚至弑祖父,这也太异想天开了。”   “陆大人治家有方,子女相处和睦,陆统领自然会觉得我胡说。”汪大夏先谄媚的给陆炳拍马屁,随后目光一黯,说道:   “我家就不一样了,我是嫡长子,但继母有亲生子,她那点私心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陈千户父子俱亡,除了和他们有血海深仇之外,也可以是从这对父子死亡得到好处的人。”   ”所以,你们别总盯着我一人,去找其他人吧。我只不过和陈大郎打了一架,求放过。”汪大夏哈哈一笑,好像刚才眼底的阴霾是幻觉。   陆英一听,汪大夏另辟蹊径,好像有些道理,于是说道:“大人先回家休息,我要改道去陈家问问那个官奴未婚妻的事情。”   陆炳指着汪大夏,“带上他一起查案。”   汪大夏一听,连忙摆手,“不关我事哈。”   陆英脸色一沉,“大人不信我的能力,却信一个曾经是嫌疑犯的纨绔?”   陆炳说道:“人皆有所长,也皆有所短。论熟悉人情世故,三教九流,世间阴暗,你不如汪大夏,想要尽快破案,你需要援手,按部就班、闭门造车可不行。”   不等陆英反应,汪大夏忙说道:“我不答应,这大热天的,是西瓜不好吃还是凉席不好睡?我才不去自讨苦吃找什么凶犯。”   “这个案子和你有缘,总是能牵扯到你,以我多年在锦衣卫的直觉,你应该能起大作用。何况……”陆炳悠闲的端起茶碗,说道:   “你不帮锦衣卫查案,我就立刻把你绑起来,送到汪府去。”   汪大夏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把手一伸,“来来来,现在就绑我。还有谁比我更了解自己的家呢?我再找机会逃家便是了。”   “你拿什么逃家?”陆炳蓦地出剑,汪大夏蹲身闪避,只觉得背后一凉,陆炳的剑将他肩上的包袱挑走了!   陆炳把包袱扔进箱子里,还上了锁,“这应该是你全部的私房钱吧,身无分文,你逃出去打算要饭度日吗?”   汪大夏急的跳脚,“陆大人好本事!以大欺小!持强凌弱!”   看到汪大夏吃瘪,陆英心下暗爽,讽刺道:“他能去那儿?定是投奔什么莺莺姑娘,找红颜知己去了,靠女人养活呢。”   陆炳笑道:“你父亲已经派人蹲守在莺莺姑娘家周围,就等着你自投罗网。不过,如果你配合陆英破案,我会把私房钱还给你,还会帮你说情,要你父亲解除禁闭,既往不咎,如何?”   不愧为是锦衣卫指挥使,陆炳招招致命,将汪大夏所有退路封死。   汪大夏是个无赖,陆炳是千年狐狸,早就成精了,把汪大夏吃的死死的。   汪大夏沮丧的抱头蹲在马车墙角,“我还能怎么办,根本没得选。不过,陆大人这么大官,可不要食言。”   陆炳满意的点头,“你们两个可以下车了,我希望早点知道结果。”   汪大夏和陆英对视一眼,然后转过脸去,彼此都看不起对方。   两人一起下了车,陆炳在车窗说道:“不要熬夜,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又指着汪大夏说道:“你把需要熬夜做的事情交给他去做,他任凭你差遣,他的私房钱在我手里,不敢抗令。”   堂堂锦衣卫指挥使,居然光明正大的双重标准。   汪大夏不服,“我也长身体,我也不能熬夜。”   陆炳说道:“你屡次和锦衣卫作对,今天又大闹锦衣卫衙门,还躲在我车底下。锦衣卫不要面子啊,若不让你吃点苦头,以后谁还怕我们?”   陆英心情大好,对着任人摆布的汪大夏勾了勾手指,“走,去陈家问话。”   汪大夏惦记着私房钱和自由,恨不得今晚就破案,比陆英还急,说道:   “陈家绝嗣,就剩下两个寡妇,陈大郎把官奴未婚妻肚子搞大这种丑闻定瞒着亲娘和正头娘子,你能问的出什么来?两个寡妇就能够把你耳朵哭聋了。”   陆英一噎,问:“你要怎么做?”   “跟我来。”汪大夏骑马,带着陆英等到到了王恭厂附近的一家澡堂子,叫做华清池。   此时天已黑了,路上更夫敲响了更鼓,提醒人们立刻回家,宵禁只有半个时辰就要开始。   汪大夏下马,拨开华清池的门帘就要进去。   “你到澡堂干什么?”陆英问。   汪大夏说道:‘澡堂的后面是个地下赌坊,有其主必有其仆,陈大郎的书童是这间赌坊的常客,我去抓他问话。这书童打小就跟着陈大郎,形影不离,陈大郎上个厕所他都要负责递纸,何况是搞大女人肚子这种事。”   果然只有对手才了解对手,汪大夏和陈大郎结仇,却也最了解他。   陆英在脚步在澡堂门口停滞。   汪大夏回头,“怎么不走了?地下赌坊人很多,书童看到我估计要跑,我一个人够呛能抓住他。你这是打算当甩手掌柜?”   陆英把心一横,手一扬,“走!”   柜台的掌柜正要拉动台下绳索通风报信,汪大夏一把翻过柜台,按住他的手,“锦衣卫办案,只抓一个人,抓了就走。你若报信,我们就把赌场封了。你信不信我?”   掌柜陪笑道:“我当然相信汪衙内。”   陆英心道,汪大夏熟悉这里的一切,看来小小年纪,就是赌场常客了。   “走吧。”汪大夏在前面带路。   陆英眼观鼻,鼻观心的穿过澡堂,身体僵硬板正的像个木头人。   汪大夏取笑他,“紧张什么,人家有的你也有。”   陆英咬牙道:“我嫌他们长的丑!一群歪瓜裂枣!”   汪大夏环视一圈,确实如此,没一个帅的,不忍直视。   穿过澡堂,来到一个灯火通明的地下室,这里空气污浊,还有各种难以形容的汗味,差点把养尊处优的陆英给熏吐了!   “左手第三个台子,穿丧服那个就是书童。”汪大夏让出路来,“轮到你们上了。”   陆英指挥手下,将书童绑了,拖了出去——陆英实在受不了这里令人作呕的气味。   陆英正在开口审问,汪大夏说道:“我先来。”   言罢,一脚就把书童给踢飞了,随后是暴风般的拳脚,又狠又急——就是不打脸。   打得书童连逃生的欲望都没了,像一堆烂泥瘫在地上,汪大夏对陆英点点头,“他现在应该不会说谎了,可以节省时间,陆统领问吧。”   这一招连锦衣卫都叹为观止,手下在陆英耳边说道:“陆统领,这汪衙内的手段比咱们锦衣卫还像锦衣卫。”   陆英问:“陈大郎以前的未婚妻禾小姐怀过孩子,后来那孩子怎么了?”   没等书童开口,汪大夏一脚踩在他的手腕上,“把事情从头到尾说清楚,一句假话就砍你一只手。”   书童哭道:“我们陈家本就是苦主,你们锦衣卫不找凶手,为何对我刑讯逼供?”   汪大夏冷冷一笑,说道:“我们是帮你戒赌,没有手还赌什么。还不快说 !”   书童被逼无奈,只得把陈大郎□□禾小姐的事情说了,“……陈家不会让一个官奴生下子嗣,加上小主人正在说亲事,怕传出丑闻,就要王婆子将禾小姐一尸两命。本来想毒哑那个小的,以遮掩丑事,但是那个小的不晓得跑到那里去了,八成被人贩子拐走了,一直没有消息。后来陈家就对外说禾小姐抑郁成疾,一病死了,那个小的玩水时落水死了。反正两个官奴,和猪狗一样,都是家里的财产而已,无人深究。”   字字皆是血。   这下连稳重冷静的陆英都忍不住抽了书童两鞭子。   书童疼得哇哇大叫:“求你们不要砍我的手!我真没说谎,不信你们去挖禾家姐妹的坟墓,一大一小两个棺材,大的里头肯定有大人和胎儿的骨头,小的棺材里头是空的,什么都没有!”   陆英又抽了一鞭子,“那个王婆子住在那里?快带路!”   书童把众人带到了城外的西三里河一个村庄里,这里就是当年陈家人安顿禾氏姐妹的地方。   王婆子是个接生婆,就住在三里河东岸。   隔着老远,就闻到一股烟味,走近一看,门口挂着挽联,一群穿着丧服的孝子贤孙跪在地上烧纸钱还有一些衣服鞋子等物。   王婆子死了,今天恰好是她的头七,死亡的第七天,回魂之夜,家人正给她烧衣服。   夏天天热,不好停尸,王婆子在第三天就匆匆下葬埋了。   “她是怎么死的?”陆英问。   “晚上在河边洗衣服,不慎掉进河里淹死了。”   与此同时,京城北城甜水巷,魏采薇正泡在浴桶里洗澡。   浴桶上飘着一瓣瓣如一叶扁舟般的睡莲花瓣,魏采薇惬意的伸出食指,轻而易举的将一片花瓣按进了热水里。   就像她重生的第一天,她去西三里河,将害姐姐一尸两命的王婆子按在水里淹死一样。   复仇,由易到难,从王婆子开始,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命偿命。   上一世,她就是这样杀了王婆子;重生一世,她用同样的方法杀了婆子第二次。   不退缩,不原谅,不后悔,杀人偿命。   没有人会深究一个乡下妇人的死亡,就像当年没有人在乎两个官奴的死活一样。 第19章 史上第一大粗腿   陈家虚伪,为了掩盖真相,选了一处风水宝地,将禾千户和禾氏姐妹合葬在一处,竖着三块墓碑。   刚开始几年的清明节还派人祭扫,表演给外人看,后来看无人过问禾家两个遗孤,陈家连面子都懒得做了,坟墓无人打理,坟头的草都比人还高了,甚至有兔子在坟墓里打洞做巢穴。   陆英指挥手下连夜挖墓开棺验证禾氏姐妹的死亡真相。   或许是被前未婚夫凌虐致死的禾小姐泉下有知,挖土的第一铲下去,天雷震震,随后伴以闪电,瞬间照亮了夜空,连坟头草上的细绒毛都看得一清二楚。   “有鬼 !”   挖坟的锦衣卫慌忙丢弃了铁锹。   一听有鬼,最怕鬼的汪大夏立刻缩到马车里,点燃了一盏防风防雨的羊角灯,对着禾家的坟头作揖,说道:   “三位,今夜我们不是故意要打扰你们长眠,是为了查清楚禾小姐的死亡真相 ,你们也不想死的不明不白对不对?”   汪大夏把打得半死的书童往坟头一扔,“冤有头,债有主,你们别找我,要寻仇找他去啊!他是帮凶!“   书童跪在坟头插烛似的磕头,“不是我干的,我一个家生子,全家性命都在主人手里攥着,小主人要我往东,我不敢往西啊。”   “还想狡辩!“”汪大夏把铁锹往书童手里塞,“你做的孽,你来挖。”   书童忙道不敢。   陆英此时的脸色比天色还可怕 ,一鞭子抽过去,“挖不挖?”   “我挖!”书童拖着伤躯,扛着铁锹,挥锹铲土。   也是巧,恰好此时一道天雷降下,劈在了书童挥起的铁锹上,书童一声惨叫,全身衣服瞬间起火,随后倒下,一头撞到了禾小姐的墓碑上,气绝。   书童脑袋磕破,白的红的流了一地,脊背上还有一道闪电般的烧伤。   就这幅死状,都不知道他是被五雷轰顶而死,还是撞破脑壳死的。   “哎呀妈呀,真的有鬼!”汪大夏提着羊角灯落荒而逃,再次缩回马车里。   陆英顿时不知该取笑汪大夏还是该感激他。   如果不是汪大夏怕鬼临时撤换挖坟的人手,恐怕被雷劈死的就是锦衣卫了。   黄豆大的雨点落下,大雨加上雷击,陆英不敢让手下冒险用铁锹锄头等铁器挖坟,用手刨又不现实,只得说道:“我们先撤,把书童尸体抬走,明日雨停带着仵作过来起坟。”   躲在马车里的汪大夏难得一次认同陆英的举动 ,说道:“陆统领英明啊!说太对了!今晚太邪门了,等明天到了午时,阳气最足的时候再来不迟。”   西三里河是城郊,此时快半夜了,城门早就关闭,众人有家不能回,陆英就近选了一家驿站过夜。   汪大夏怕鬼,坚决走远一些投宿附近的禅寺,天安寺,说道:“……客栈不干净,寺庙有菩萨镇着,百鬼退散。”   仅仅一晚,锦衣卫就对汪大夏的印象急转直上,今晚多亏了他,否则那道雷不知会劈到谁头上。   看到天不怕地不怕、敢和锦衣卫在大街上演猫捉老鼠的汪大夏首次露出怯意,恐惧迅速在队伍里传染开来,锦衣卫纷纷帮腔,说道:   “陆统领,标下觉得汪大夏说的不无道理。今晚太邪门了。”   “附议。”   “标下也附议,还是去天安寺投宿,虽说路途远一些,但在寺庙有神佛保佑,能睡得着。”   如果汪大夏一人要求,陆英肯定不会听,但是手下皆认同汪大夏,加上今晚发生的事情的确诡异,若一味坚持投宿客栈,恐怕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   “去天安寺。”陆英下令。   众人冒雨前行。   与此同时,北京北城,甜水巷,魏采薇正在做梦。   她梦到了最无助无力的小时候,姐姐一尸两命,陈大郎和王婆子还要将她毒哑,她奋力逃命。   她一路向北流浪,小包袱仅有的一点钱财被一群乞丐抢走了,甚至还抢走了她的鞋!   她衣衫褴褛,也沦为了乞丐,讨饭度日,露宿街头,很快就病了。   某天下了大雨,她躺在路边,连跑去找个避雨的地方的力气都没有。   雨水洗濯她身上的污泥,显露出清秀白皙的容貌,也带走了她的体温,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不!   我要活着,我要复仇!   求生欲使得魏采薇猛地从噩梦中醒来,身上冰凉,原来睡觉时蹬被子,耳边传来啪啪的暴雨敲打窗户的声音,隐约还掺杂着滴滴的落雨之声,一股雨水独特有的土腥气传来。   晚上闷热,魏采薇开着南北两扇窗户通风,没想到半夜下雨,雨水飘落进来。   魏采薇拨开纱帐,点燃蜡烛,关上窗户,却还能听到落雨之声。   魏采薇寻声而去,到了隔间书房,发现书房漏雨了,雨水砸在地板上,咚咚作响。   魏采薇赶紧搬来几个铜盆接雨水。不仅仅是二楼书房,楼下也摆了两个——书房木地板渗入雨水,落在一楼。   雨下到五更方停,铜盆里的雨水也接的满满当当。   搬进来才三个晚上,第一晚住似家客栈,第二晚和汪衙内同居,第三晚遇暴雨房子漏水。   每晚都不消停。   这房子是汪大夏的,汪大夏被魏采薇亲自赶走了,目前不知所踪,但急需解决房子漏水的问题。   魏采薇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一大早去马厂胡同寻陈经纪,一来他是这个房子的中介人,房子有问题,找不到房东,还可以找经纪。   陈经纪连忙来到甜水巷,看到潮湿的地板和几乎可以养鱼的铜盆,这房子确实有问题。   陈经纪很是抱歉,说道:“之前一个月都没有下雨,我实在不知这房子的瓦片破裂了,并非故意隐瞒。按照合同,房屋漏水不关租客的事,需房东出钱修缮。”   魏采薇说道:“汪衙内是个没龙头的野马,不知他去了那里(定是投奔什么莺莺姑娘去了!),我不能干等他派人来换新瓦片,万一再下一场大雨,这房子就没法住了,陈经纪人脉广,可否先帮忙介绍几个工匠先换瓦片?钱我先垫着,等汪大夏回来,我再找他还钱。”   陈经纪说道:“这事好办,我家邻居就是个瓦匠。”   陈经纪热心给邻居招揽生意,还故意卖关子,“锦衣卫指挥使陆炳陆大人,魏大夫听过没有?”   魏采薇点头,“京城仅次于皇上的大人物。”   陈经纪笑道:“陆大人的宅邸在权贵云集的小时庸坊,和衍圣公府是邻居,当年修陆府的时候,李瓦匠在里面专门给房子挂瓦,瓦匠的手艺是没的说啊。”   陈经纪没有说谎,李瓦匠从大明开国,世代都是瓦匠,祖宗修过应天府南京的皇宫,成祖将都城迁到北京,修建新的皇宫,李家也有参与。   魏采薇说道:“既如此,烦请陈经纪帮忙请邻居过来修屋顶,这是大门钥匙还有一吊钱的定金,多退少补。我还要出门行医,不能一直在家里等,都要麻烦陈经纪了。”   陈经纪忙说道:“不麻烦,房子出了问题,本就是我份内之事。”   魏采薇如往常一样出门行医,虎撑铃声响彻街道。   陈经纪为李家争取到了生意,很是得意,立刻回家对心上人、马厂胡同一枝花李九宝邀功,“……不过是换几片破碎的瓦片,再把那一片的瓦重新挂一遍,简单的很,赚一笔快钱。”   李九宝说道:“多谢陈大哥相帮,可是我父兄在城外三里屯做事,最近都回不了家。”   陈经纪说道:“没事,我这就赶着骡车把你父亲接回来,三里屯那边的事情不是还有你大哥么?房顶半天就修完了,我再把你父亲送过去,不会耽误事的,还能赚两份钱。”   李瓦匠家穷,李九宝的哥哥十八岁了,至今没有拿得出手的聘礼娶媳妇。长幼有序,加上男尊女卑,当哥哥的没有成亲,妹妹的婚事更是遥遥无期。   陈经纪想娶李九宝,自己富裕不管用,还得带着李瓦匠家共同富裕。   李九宝看着阴霾的天色,“这天八成憋着一场大雨,不知何时下。三里屯路途遥远,一个来回,倘若赶不上,下大雨再漏,泡坏了房子,岂不是损了你的信誉?还辜负了人家的托付?我去吧。”   陈经纪有些犹豫,“你……一个女孩子上房揭瓦,不好吧。”   李九宝说道:“我爹好赌,我大哥好酒,我从小就给他们打下手,耳濡目染,有时候他们贪杯在房顶站不稳,我担心他们掉下来摔坏了,就自己爬上屋顶挂瓦,从未出过错。陈大哥,你可以相信我的。”   心上人所求,陈经纪不会拒绝,李瓦匠家里堆着现成的瓦片,两人一起装了半车新瓦,赶着骡车去了甜水巷修补屋顶。   到了下午,魏采薇瞧着燕子低飞,转了北风,像要下雨似的,就提前收工往家里赶。   李九宝将一桶水提到了房顶,泼在修复完毕的瓦片上。   “还漏吗?”李九宝大声问道。   “不漏了!”陈经纪在屋子里盯着屋顶房梁,“修得很好,滴水不漏,下来吧!”   陈经纪在下面扶着梯子,李九宝顺着梯子爬下来,正好和刚刚回家的魏采薇打了个照面。   魏采薇一见李九宝,顿时呆住了。   我的天啦!这姑娘和将来辅佐幼帝的李太后长的也太像了吧!   上一世,李太后是后宫之主,也是前朝和内阁一起治理国家的实权太后,当然也是魏采薇和汪大夏两人共同的大老板。   陈经纪还以为魏采薇的震惊模样是介意修理屋顶的工匠是个女人,连忙解释道:“魏大夫,这是李瓦匠的闺女李九宝,李瓦匠会的,九宝姑娘都会,刚才她连泼了五桶水,一滴都不漏。”   李九宝!李太后的闺名就叫做李九宝啊!不可能那么巧吧!   魏采薇不禁问道:“太……李姑娘父亲的名讳,可是叫做李伟?”   “正是。”李九宝点点头,“原来魏大夫认识我父亲啊。”   魏采薇差点当场给李九宝跪下来了。十二年后,李九宝会成为大明最尊贵的女人。   而现在,李九宝给她修房顶挂瓦片。   看来这房子以后都没法安心住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杀了,采薇还抱到比上一世还要粗的粗腿,剧情爽到飞起,发100红包庆祝一下!再祝各位周末愉快~ 上一世的粗腿是嘉靖晚年独宠的寿妃,宠到陪她在床上玩烟花火烧皇宫 ,博美人一笑。这一世直接是未来的大老板,李太后。我对女主太好了。 第20章 锦衣卫的事,能算偷么?   魏采薇扯谎:“哦,早上我去马厂胡同找陈经纪的时候,有路人向我打听李伟的下落,我一来不知李伟是令尊,二来目观此人贼眉鼠眼的,不是良人,就说不知道,没听过此人。”   李太后的父亲李伟好赌成性,众所周知,所以魏采薇无中生有,弄出个路人来,以圆谎言。   李九宝一听,不疑有他,脸色一变,“定是赌场来催账的。”   陈经纪说道:“你父兄还在三里屯,怕是赌场的人又要堵门讨债,你一个姑娘家独居不安全。你今晚住我家,和我祖母一起睡,我去邻居王二狗家借宿。”   李九宝低声道:“又要麻烦你了。”   看来李家被赌场堵门追债这种事情时有发生,领居们帮忙打掩护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陈经纪道:“大家都是邻居,理应互相照应。”   两人言谈间,魏采薇麻利的把陈经纪昨晚送的大西瓜切了,抓了几把干果子摆盘,招呼两人坐下吃茶果,“今日劳烦两位了,我行医在外,匆忙赶回家,连一杯热茶都没有,幸好是夏天,就请两位吃瓜果解暑。”   这可是未来的李太后啊!魏采薇把压箱底的吃食都拿出来,热情招待,就怕怠慢了。   瓜都切好了,李九宝不好推辞,道了谢,坐下吃瓜。   魏采薇拿起一颗饱满的榛子,拿夹核桃的铁钳子夹破外壳,掏出果肉,用手掌搓去表层褐色的细皮,放在盘子递给李九宝,“尝尝,这是我家乡的土产。”   李九宝家里虽穷,却落落大方,拿起来吃了,“又脆又香,好吃。”   陈经纪说道:“京城干果铺子也有榛子,但没这个大。魏大夫家乡是那里?”   魏采薇一边夹着榛子,一边说道:“我来自铁岭,这是铁岭象牙山的榛果,还有各种干蘑菇,也是京城没有的风味,我给你们包一些回去,用热水泡发了炖鸡,最是美味。”   李九宝忙道:“魏大夫盛情款待,多承盛情,衔结难应。”   魏采薇指着后院厨房笑道:“厨房至今没有开火,我在外行医,回家只想躺着,不想动弹,一天三顿饭都是在外头吃,没时间烧菜。如今天热潮湿,干蘑菇在家里怕是要放坏了,千里迢迢带来的风物,不如送给你们添碗菜。”   不等李九宝拒绝,魏采薇翻箱子将干货包了两包,分给李九宝和陈经纪。   陈经纪讪笑:“这又吃又拿的,怪不好意思。”   魏采薇说道:“我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也没有朋友。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我的邻居是当官的,我这种草民不好和人家高门大户的走动,你和李姑娘虽住在对街小巷,我却和你们投契,以后你们就是我的邻居,邻居之间,何必如此客气。”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两人收了礼物。   告辞时,魏采薇把两人送到了巷子口才返回。   回到家里,魏采薇长舒一口气:今天礼数周全,结了善缘,应该给未来的李太后留下了良好的初次印象。   上一世,魏采薇与皇帝后来的宠妃尚寿妃相识于微末之时。   李九宝本来和她们是同一批选进宫的宫女,但李九宝进宫第一天就被管事的太监送到裕王府当差去了,所以魏采薇并不认识李九宝。   后来尚氏因天真无邪取笑敲错磬的嘉靖帝而冠宠后宫,从宫女封为寿妃,魏采薇鸡犬升天,成为后宫实权人物,被诸多太监们追逐,魏采薇选中了汪大夏,结为对食夫妻,尚寿妃向皇帝举荐了汪大夏,从此平步青云。   尚氏封妃时,裕王府里一个身份卑贱的宫女生下了皇孙。尚寿妃作为庶母,备了礼物,要魏采薇送到裕王府。   这是魏采薇第一次见到李九宝。   由于嘉靖帝常年修仙炼丹服药,导致子嗣艰难,后宫嫔妃一共生了八子五女,最后只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公主活到成年。   两个成年的儿子,裕王和景王,裕王得过两子两女,全部夭折。景王的王府连婴儿啼哭声都没听过,无子无女。   在大明皇室面临绝嗣的危机时,李九宝所生的皇孙弥足珍贵。   而嘉靖帝已老,为了宠爱尚寿妃,还经常服用壮/阳的药物,魏采薇判断老皇帝时日不多,裕王虽不得皇帝宠爱,但居长——尤其是景王一直没有生育,裕王的四个孩子全夭折,但毕竟生过对不对?而且李九宝刚生了一个皇孙。   魏采薇身居后宫,不懂前朝,但是她晓得子嗣的重要,所以她把宝压在裕王身上,谋划将来的前程。   魏采薇懂得医术,尤其擅长妇科,她帮助李九宝产后恢复身体,并且消除了李九宝脸上的妊娠斑,让李九宝迅速复宠,又生一个皇孙!   妇唱夫随,汪大夏也暗中成为裕王的人,经历一番惊险惨烈的宫斗夺嫡,景王暴卒,嘉靖帝死了,裕王继承皇位,李九宝作为太子生母,封了李贵妃。   夺嫡期间,魏采薇陷入危险,是汪大夏为她挡住了毒箭,魏采薇全力救治丈夫,才转危为安,但从此落下病根,四十七岁就病故了……   今天见到寒微时期的李太后,魏采薇不禁又想起死鬼老公的好来。   唉,情深不寿。   重生在他自宫之前,看到了他的另一面,每次都想捶爆他的狗头,可是他才十四岁,年少无知……   还是得原谅他,跟一个半大的孩子计较什么!   帮他走上正路,浪子回头,帮汪家规避将来遇到的灾祸。   这一世,我要保护他,可不能让他再次被逼到自宫这条路了。   不计较,不生气,不锤他,就当是上一世他替我挨过的毒箭报恩了。   只能从报恩上作想,因为魏采薇对十四岁的汪衙内实在爱不起来,甚至还屡次想亲自动手阉了他!   与此同时,城外西三里河一处墓穴。   旁观挖坟的汪大夏一连打了三个喷嚏,“嗯,谁想我了。”   陆英冷冷道:“还能有谁?定是你的红颜知己莺莺姑娘。”   话音刚落,挖坟的锦衣卫叫道:“挖到棺材了!”   陆英吩咐道:“仵作,乘着还没下雨,赶紧开棺验尸。”   接下来要撬开棺材,汪大夏大叫道:“且慢!”   众人以为他有什么新发现,却看见他从马车里提着一把红绳栓的护身符回来了!   汪大夏说道:“这是我今早在投宿的天安寺里求的护身符,你们每人带一个,百鬼不侵。”   昨晚天雷劈死书童之事太邪门,众人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精神,接过了护身符。   唯有陆英不肯要,“我不要,陆大人说过,当了锦衣卫,就不要信鬼神之说了。”   汪大夏指着众人,“他们也是锦衣卫,为什么他们可以要护身符?”   陆英说道:“用来约束自己的规矩,就不要拿去约束别人了。”   汪大夏干脆把两个护身符都挂在脖子上,“你不要算了,我戴两个更保险。”   陆英想起了什么,问:“你的私房钱在陆大人手里,你哪来的钱买这些护身符?”   汪大夏一懵,“你们锦衣卫征用东西还要花钱吗?”   陆英简直无语了,“锦衣卫是朝廷官员,不是土匪!你这是明抢啊!”   汪大夏一脸无辜,“我没抢,我对那个大和尚说锦衣卫需要征用寺里的护身符,和尚就给我一大把——车上还有呢。”   陆英反问:“你都打着锦衣卫的名头了,那和尚还能不给你?”   汪大夏双手一摊:“我协助锦衣卫办案,身无分文,你要马儿跑,又不准马儿吃点草,你也太不讲道理了!”   “你——”陆英扬起鞭子,恨不得抽他一百下。   汪大夏往后一跳,将矛盾转移,指着墓穴说道:“棺材开了,你快去看看。”   陆英收了鞭子,过去一瞧,   十年了,已经化为白骨,仵作下去验骨,填写尸格,说道:“陆统领,死者小腹处确实有一副婴儿骸骨。”   仵作将一根根骸骨从棺材里清出来,排列成型,一大一小,完整的两句骸骨。   锦衣卫在骸骨四周升了一堆火,仵作打开一炳红伞遮住骸骨,从上而下的勘验骨骼。   这是宋朝著名仵作宋慈写在《洗冤录》里验尸的办法,此法可以看出骨骼是否有破裂的痕迹,如果有,就说明生前遭遇暴力打击。   仵作将大小两句骸骨都验了一遍,说道:“并没有受伤的痕迹。”   陆英双手渐渐握紧,“书童没有说谎,禾小姐死于王婆子制造的难产,一尸两命,胎死腹中。”   这时锦衣卫挖到了另一个棺材,这个棺材很小,只有禾小姐的一半,打开一瞧,果然是个空棺!   陆英对着空棺托腮沉思,“禾二小姐逃亡,那一年她七岁,如果她还活着,今年十七岁了,陈千户父子还有王婆很可能是她杀的。”   仵作说道:“标下上午验过王婆尸体,腹部肿胀,有水,指甲缝里有泥沙,死因的确是溺水,但不能排除有人将她按在水里淹死。”   陆英问:“汪大夏,你怎么看?”   没有任何回应。陆英回头一看:人呢!   手下指着马车说道:“陆统领去看开棺的时候,汪衙内就已经躲在马车里了。”   真是贪生怕死又怕鬼。陆英走去马车,揭开车门,汪大夏就缩在车角,闭紧双目,双手捧着一个铜佛,念念有词:“我佛保佑,群鬼退散急急如律令!”   好么!佛教和道教混在一起了。   陆英哭笑不得,目光落在铜佛上,问:“你小子把天安寺的铜佛给偷走了!”   “征用!是征用!”听到陆英的声音,确定不是鬼,汪大夏才睁开眼睛,说道:“征用不能叫偷……征用!……锦衣卫的事,能算偷么?”(注1)   作者有话要说:  注1:此处致敬了《孔乙己》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十四岁的汪大夏,骚浪贱中二无赖无耻无理取闹还很怕鬼!不过遇到魏采薇后,他就像参加一场变形计。 第21章 开个房   陆英从来不质疑父亲的眼光,但这一次例外。   陆英怒道:“锦衣卫的名声都被你丢尽了!”   汪大夏怕鬼不怕人,也不管陆英和陆炳是父子关系,直接怼回去,“别在这碰瓷,锦衣卫还有好名声吗?分明是近墨者黑,我的清白身被锦衣卫玷辱了。”   陆英心中默念”大局为重”,忍住没有抽他,“一大一小棺材都打开了,禾小姐一尸两命,那个小的跑了,是空棺,你去看看。”   汪大夏瑟缩在马车里,“我才不看尸首,太可怕了。禾小姐死得冤,听说怀孕的女鬼最厉最凶,加上肚子里的小鬼,买一送一,是双倍的戾气,陈千户父子一定是被厉鬼索命致死!”   还真他妈的是个破案小天才!   陆英觉得问汪大夏的意见还不如问条狗。   起码狗不怕鬼,不会把什么都扯到神神鬼鬼头上去。   汪大夏越说越来劲:“就是厉鬼索命,陈大郎是太阳落山后死的,陈千户是子夜时分死的,都是晚上,厉鬼白天不敢出来,专门晚上出来索命。”   “王婆子是晚上洗衣服被厉鬼拖到水里淹死的。”   “书童是暴雨夜里厉鬼做法,引来天雷劈死的。”   陆英实在听不下去汪大夏神神叨叨,扰乱军心,怒道:“滚!别在这胡言乱语。”   “走就走。”汪大夏浑身挂满了护身符,手捧铜佛下了马车,爬上马背,“这地方有厉鬼,我一刻都不想呆,告辞!”   汪大夏慌忙拍马而去,陆英没有阻止,心想这瘟神走的越远越好。   陆英吩咐道:“把尸骸收拾好,带到锦衣卫衙门,这都是证据。”   汪大夏一路疾驰,从正阳门进城,脸色从恐惧变成焦急。   从城南跑到城北,马都快累的口吐泡沫了,一直到了鼓楼西斜街,他去成衣铺买了一身女装换上,然后牵着马去了三通客栈。   女装的汪大夏下马,将缰绳扔给门口伙计,“给我的马喂一些食水,好生照顾。”   汪大夏开了一间房,给了跑堂的半吊钱当跑腿费,压着嗓子说道:“我身体不适,你去甜水巷,把一个叫做魏采薇的女医请过来给我治疗。”   跑堂的得了钱,跑的飞快,甜水巷离这里不远,且只有两户两家,一个是汪千户宅邸,一个是小门小户的楼院,门口悬着一张三角旗,上书“妇科圣手”四个字。   一定是这个了!   跑堂的敲门,“魏大夫在家吗?”   魏采薇开门,跑堂的把客人点名要她去看病的事情说了。   魏采薇内心是不想去的,她琢磨着如何与汪大夏重归于好,但她已经入了锦衣卫的嫌犯行列,为了不露破绽,就必须表现出一个初来京城游医的勤奋。   一个还没有打出名头的游医是不可能把生意往外推的。   魏采薇背上绢袋,戴上遮柳絮的帏帽,转动虎撑,“我们走。”   三通客栈,天字二号房。   跑堂的轻轻敲门,“客官,魏大夫已经来了。”   屋里传来女子细声细语的声音,似乎有些疲倦,“让她进来,门没关。”   跑堂的谄媚笑道:“客栈可以为客官代为抓药煎药,只需给小的一点赏钱就行。”   汪大夏憋着声音,“知道,你可以走了。”   跑堂的走了,魏采薇推门进去,见窗户下站着一个身形修长的丽人,顿时大惊:和汪大夏长的好像!可是我从未听说他有姐妹?   “快把门锁死。”汪大夏恢复了正常的语调。   汪大夏突然变身,魏采薇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个死鬼老公开了房把我骗过来,他这是想要干嘛!   不会是……偷情?   这个混账!   汪大夏说道:“你是禾家二小姐,你为了给姐姐报仇,一连杀了王婆、陈大郎还有陈千户三人。”   猝不及防被戳穿了真实身份,犹如晴天霹雳,好在魏采薇心理年龄有五十岁,历经沧桑,涵养足够,内心慌乱如一锅煮沸的粥,表面上做惊讶状:   “汪衙内说什么梦话?你这身女子打扮是怎么回事?”   汪大夏第一诈失败,但是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不要在我面前装了,我是来救你的。”   汪大夏把昨天锦衣卫指挥使陆炳要他帮忙协助破案,以及他去华清池赌场逼问陈大郎书童,书童招出故主陈大郎做下□□前未婚妻禾小姐的丑闻说了一遍。   “……我们连夜到了西三里河找帮凶王婆子,却发现正好是王婆子的头七。今天锦衣卫把你们禾家的坟墓打开了,开棺验尸,确认你姐姐一尸两命,你的棺材是空的。”   没想到死鬼老公出手帮锦衣卫查到我头上!   还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   这一世还夫妻还没有相认,就要大义灭亲吗!   魏采薇心里快要气炸了,嘴上却还要故作镇定的说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叫魏采薇,来自铁岭,我有户贴为证。如果锦衣卫不信,可以飞鸽传书到铁岭卫,去查我的底细,我家世清白的很,禁得住查,你们不要捕风捉影,冤枉好人。”   “我在陆英的马车里看过嫌犯名册。”汪大夏紧紧盯着魏采薇,“所有那晚下榻似家客栈的客人,只有你的年龄与禾二小姐对的上,都是十七岁。单身女子住客栈的本来就少,大多是身边跟着奴仆的中年妇人。”   “何况你从进京城的第一天开始,连发三桩凶杀案,这一切难道都是巧合?我能想到了,锦衣卫当然能够想到,你是最大嫌犯,你现在很危险。”   汪大夏指着窗外,“陆英虽然刻板守旧,板正的像个老学究,但是他心思缜密,疑心重。昨天他表面放了你,其实派了暗探跟踪,如今你的一举一动都在他掌控之中,所以我不敢上门找你,干脆化妆成女子,要跑堂的把你请到客栈说话。”   魏采薇听了这些,心道:这小子终于有点上辈子当东厂厂公时的智慧了。   魏采薇说道:“我不是什么禾二小姐,你搞错了。即使锦衣卫二次审我,甚至派人去铁岭调查底细,我都不怕。家乡会有很多人为我作证,我虽在京城寂寂无名,但是在铁岭,时常有病人慕名去象牙山找我治病。”   汪大夏急道:“你就是铁岭活神仙也没用啊!锦衣卫什么时候跟人讲道理?陆英好胜心切,急于破案,在陆大人面前立功。他把你抓到锦衣卫诏狱,诏狱臭名昭著,一套严刑拷打下来,多硬的骨头都扛不住,何况你一个娇滴滴的俏寡妇?”   “管你是不是真凶,是不是什么禾二小姐,锦衣卫说你是,你就得是。”   这一下把魏采薇都问住了。   她自信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人证物证都没有。   但是,锦衣卫不讲证据、不讲道理,又不是什么稀罕事。   锦衣卫真的能够做出来屈打成招之事,甚至她咬牙不招,锦衣卫也能给她按上血手印招供。   汪大夏脱下女装,“我们两个赶紧换衣服,我扮作你,垂下帽檐的面纱,转动虎撑,把监视的人引开。你扮成我,拿着钥匙去退房,骑着我的马离开京城。”   “你赶紧脱啊,等陆英派人来抓,你就走不了了。”汪大夏催促道:“你帮我好几次,就当我还人情……何况,如果我是禾二小姐,我也会杀光这帮王八蛋。”   “你必须现在就走,不能回去收拾行李了。”汪大夏从袖子里的夹层摸出一张银票,“这是我存在三通钱庄五百两银子的银票,你省着点用,能够一生温饱。”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汪衙内老公力MAX。魏采薇来自大城市铁岭,明朝开国皇帝洪武帝在这里设置了铁岭卫所而得名,就像天津叫做天津卫一样。采薇住在铁岭象牙山,所以,此时应该有战歌响起:我的老家,就在这个屯儿~~~~瞬间就接地气了   至于魏采薇这十年在东北的机遇,其实前面有疯狂暗示过她遇到的贵人是谁,大家都没留心,不过没关系,我会慢慢交代的。其实铁岭就是很明显的线索了…… 第22章 不入虎穴,焉能救小寡妇?   魏采薇拿着还残留着死鬼老公体温的银票。   这五百两银子的来由魏采薇是清楚的。汪大夏那晚顺天府衙门里招认过,他把亲娘在三里屯的田庄卖了两千五百两银子。   借了两千两银子给红袖招花魁莺莺姑娘赎身,剩下五百两存在三通钱庄,等将来莺莺姑娘还钱了,他就取出来重新把地买回来。   现在这五百两银子成魏采薇的了。   魏采薇的第一反应不是感动,而是嫉妒。   你给花魁娘子的银子是给你老婆的四倍!   汪大夏!你没有心!   莫生气,千万别把他当成老公来看,否则这辈子怕是要被他气死。   只把他当成一个孟浪少年,他能够将最后五百两银子拿出来给我安身立命,已经是很难得的仗义疏财了。   魏采薇收下银票,轻解罗裳。   汪大夏大眼一瞪,连忙捂着眼睛转身,“你脱衣服怎么连招呼都不打?差点看到你的……嗯,你一个寡妇家,还是矜持点比较好。”   嘴上这么说,汪大夏心里有些小小的得意:小寡妇昨晚把我当成她死鬼老公的替身,想春风一度未遂,现在危急关头,还想要脱衣服勾引我。   没办法,我长的实在太帅气、太招桃花了。   长得帅又不是我的错。   “你不是说陆英很快会派人来抓我么,我就快一点。”魏采薇麻利的穿上汪大夏的女装,说道:   “我不是什么禾二小姐,人不是我杀的。我现在听你的话换装逃跑,完全是因害怕被锦衣卫严刑逼供,屈打成招,所以先避避风头。”   魏采薇穿上葱绿褂子,紧接着脱下裙子,系上汪大夏的石榴裙,“你刚才不是说包袱被陆炳扣了吗?为什么还有五百两银票?”   汪大夏说道:“我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五百两贴身放在里衣口袋里。”   狡兔三窟。这是汪大夏多年和继母、父亲斗智斗勇总结的藏私房钱经验。   魏采薇摘下孝髻,散开头发,梳了双环髻,用红丝带扎束,插戴汪大夏买的一对用红纱堆成的牡丹花。   就在魏采薇换装时,汪大夏也一件件的穿上老婆简朴的青衣布裙,用白绫布扎一个孝髻,瞬间变成小寡妇。   魏采薇的衣服穿上汪大夏高大的身躯上有些紧窄,牢牢的贴合着身体,汪大夏能够闻到淡淡的体香,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药味,心里仿佛有条小船荡呀荡。   我要控制住我自己,不能见色忘义,我是来还人情的,怎能用身体偿还?   汪大夏警告自己,小船不荡了。   “我好了。”魏采薇说道,“你可以转过来了。”   汪大夏转过身来,看到了穿着绿褂红裙、梳着少女发式的魏采薇。心中的小船立刻遭遇暴风雨,在风头浪尖上荡漾着。   民间有俗语,若要俏,一身孝。汪大夏一直觉得小寡妇好看,是穿着孝的缘故,清水出芙蓉。   但是今天见魏采薇做少女打扮,汪大夏又觉得其实花红柳绿才更衬花样年华的她,牡丹般娇艳的美人,却因丧夫而不得不素淡的妆成清丽的白莲花。   真是……可惜呢。   魏采薇对着屋里的铜镜自照,好一个绿肥红瘦!   这都是汪大夏亲手在成衣店挑的,他和前一世的喜好完全一样,喜欢热闹浓艳的配色,送给她的衣料不是缂丝就是蜀锦,闪闪发光,恨不得把金银珠宝都穿在她身上!   他曾经送给她一件珍珠衣,全是东珠串成。她觉得太过奢侈,但又不好意思拂了他的一片心意,就只在他面前穿……   想起过去的甜蜜温馨,眼泪不禁簌簌落下。   那个小意温存、愿意为她遮风挡雨,甚至为她以身挡住毒箭的老公不在了,只剩一个人憎狗嫌的汪衙内——   “别哭。”汪大夏打断了她的回忆,以为她害怕,“我帮你引开跟踪,将来未必没有转机。”   “你一个寡……姑娘家,没有户贴寸步难行,会被当成流民抓起来,锦衣卫若通缉你,你以前的户贴纵使带在身上也不能用了。有个人会为你解决户贴的问题,帮你出京城。” 汪大夏递给她一封信。   魏采薇擦干眼泪,看着信封,上面写着“金莺姑娘亲启”。   魏采薇难以置信:“你要我去找花魁娘子莺莺姑娘?”   “她赎身了,已经是良家女子,你不要对她心存偏见。”汪大夏说道:“你拿着我的信,她一定会帮你弄一个新户贴脱身。”   “我不要。”魏采薇把信搁在桌子上,“我自己会想办法。”   “回铁岭吗?你这是自投落网,还会连累铁岭的亲朋好友。”汪大夏焦急的把信往魏采薇手里一塞,“京城不像铁岭,天子脚下,人命若蝼蚁,如果你落到锦衣卫手里,别说是我了,就连我爹也没法救你。”   这个莺莺姑娘是何方神圣?为什么汪大夏对她如此信任?   魏采薇想会会她,不推辞了,收下信件,“好,我去找她。”   “我留在锦衣卫当眼线,一有什么风吹草动,我会告诉你的。”汪大夏背了绢袋,戴上帽子,垂下面纱,转动着虎撑出去了。   魏采薇透过窗户的细缝朝街上看去,汪大夏走出客栈之后,对门茶铺里出来一个人,始终跟着汪大夏约十来步的距离。   果然正如汪大夏所说,陆英派了人跟踪她。   没想到这一世我干净利索的复仇,毫无破绽,却不料被死鬼老公亲自挖出了底细,打乱计划。   难道这就是命运吗?有所得必有所失。   为今之计,只能先避避风头,再伺机而动了。   魏采薇看着跟踪者走远了,这才拿着钥匙下去结账退房,门口伙计把马牵出来给她。   信封上的地址离三通客栈并不远,就在什刹海中段得胜桥的东面,金莺姑娘的宅邸四周果然都有北城兵马司的人蹲守,为的是抓二公子汪大夏回家,只要有男人路过,都会上去盘问。   幸好魏采薇是女子,穿戴的艳而不俗,北城兵马司的人没有拦她,直接放行。   魏采薇叩门,按照汪大夏的指点,将信封塞进门缝里。   与此同时,汪大夏扮作的魏采薇走进了一家专门为女客开的澡堂。   跟踪者是男性,他不可能跟着进女澡堂,只能在外面等。   汪大夏压低声音,声音泫然欲泣,犹如雨后白莲,他塞给澡堂胖大娘半吊钱,“寡妇门前是非多,有个流氓无赖总是跟着我,百般言语调戏,求老板娘帮帮忙,让我从澡堂后门离开。”   女老板得了钱,带着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寡妇走后门离开了。   此时天已经黑了,汪大夏飞速摘下孝髻,脱了女子衣裳,穿上男子圆领袍,恢复了男儿身,雇了一辆马车,往城南锦衣卫衙门而去。   不入虎穴,焉能救小寡妇?   汪大夏一进衙门,陆英正好带着尸骨回来。   狭路相逢,陆英阴深着脸,“你不是说锦衣卫玷辱了你的清白身要走吗?怎么又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这两天高考,为了应景,我们玩个久违的有奖答题游戏吧!放心,一点都不难,全是选择题(如果全都不会,你就三短一长选最长,三长一短选最短,实在不会就选c)一共七道题目,祝考生旗开得胜(谐音梗要扣钱)一题100点红包,七题700点。老规矩,最先答对的读者,每题送100点红包,可以多答,如果全部答对就可以得到700点红包!题目就是这本小说里重要配角陆炳的传记,阅读《明史,陆炳传》,回答以下七道题目。   陆炳,其先平湖人。祖墀,以军籍隶锦衣卫为总旗。父松,袭职,从兴献王之国安陆,选为仪卫司典仗。世宗入承大统,松以从龙恩,迁锦衣副千户。累官后府都督佥事,协理锦衣事。   世宗始生,松妻为乳媪,炳幼从母入宫中。稍长,日侍左右。炳武健沉鸷,长身火色,行步类鹤。举嘉靖八年武会试,授锦衣副千户。松卒,袭指挥佥事。寻进署指挥使,掌南镇抚事。十八年从帝南幸,次卫辉。夜四更,行宫火,从官仓猝不知帝所在。炳排闼负帝出,帝自是爱幸炳。屡擢都指挥同知,掌锦衣事。   帝初嗣位,掌锦衣者硃宸,未久罢。代者骆安,继而王佐、陈寅,皆以兴邸旧人掌锦衣卫。佐尝保持张鹤龄兄弟狱,有贤声。寅亦谨厚不为恶。及炳代寅,权势远出诸人上。未几,擢署都督佥事。又以缉捕功,擢都督同知。炳骤贵,同列多父行,炳阳敬事之,徐以计去其易己者。又能得阁臣夏言、严嵩欢,以故日益重。尝捶杀兵马指挥,为御史所纠,诏不问。言故暱炳,一日,御史劾炳诸不法事,言即拟旨逮治。炳窘,行三千金求解不得,长跪泣谢罪,乃已。炳自是嫉言次骨。及嵩与言构,炳助嵩,发言与边将关节书,言罪死。嵩德炳,恣其所为,引与筹画,通赇赂。后仇鸾得宠,陵嵩出其上,独惮炳。炳曲奉之,不敢与钧礼,而私出金钱结其所亲爱,得鸾阴私。及鸾病亟,炳尽发其不轨状。帝大惊,立收鸾敕印,鸾忧惧死,至剖棺戮尸。   炳先进左都督,录擒哈舟儿功,加太子太保。以发鸾密谋,加少保兼太子太傅,岁给伯禄。三十三年命入直西苑,与严嵩、硃希忠等侍修玄。三十五年三月赐进士恩荣宴。故事,锦衣列于西。帝以炳故,特命上坐,班二品之末。明年疏劾司礼中官李彬侵盗工所物料,营坟墓,僭拟山陵,与其党杜泰三人论斩,籍其赀,银四十余万,金珠珍宝无算。寻加炳太保兼少傅,掌锦衣如故。三公无兼三孤者,仅于炳见之。   炳任豪恶吏为爪牙,悉知民间铢两奸。富人有小过辄收捕,没其家。积赀数百万,营别宅十余所,庄园遍四方,势倾天下。时严嵩父子尽揽六曹事,炳无所不关说。文武大吏争走其门,岁入不赀,结权要,周旋善类,亦无所吝。帝数起大狱,炳多所保全,折节士大夫,未尝构陷一人,以故朝士多称之者。   三十九年卒官。赠忠诚伯,谥武惠,祭葬有加,官其子绎为本卫指挥佥事。隆庆初,用御史言,追论炳罪,削秩,籍其产,夺绎及弟太常少卿炜官,坐赃数十万,系绎等追偿,久之赀尽。万历三年,绎上章乞免。张居正等言,炳救驾有功,且律非谋反叛逆奸党,无籍没者;况籍没、追赃,二罪并坐,非律意。帝悯之,遂获免。   1. 对下列句子中加()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100点红包)   A. 世宗入承大统,松以(从)龙恩 从:跟随   B. 十八年从帝南幸,(次)卫辉 次:驻扎   C. 徐以计去其(易)己者 易:轻视   D. 及嵩与言(构),炳助嵩 构:勾结   2.下列各组句子中,括号()里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100点红包)   A.皆(以)兴邸旧人掌锦衣卫 敛赀财(以)送其行   B.(为)御史所纠,诏不问嵩德炳,恣其所(为)   C.从官仓猝不知帝(所在) 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   D(而)私出金钱结其所亲爱 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   3.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直接表现陆炳所作所为的一项是(100点红包)   ①累官后府都督佥事,协理锦衣事;②炳排闼负帝出,帝自是爱幸炳;③积赀数百万,营别宅十余所,庄园遍四方,势倾天下;④结权要,周旋善类;⑤御史劾炳诸不法事,言即拟旨逮治⑥三公无兼三孤者,仅于炳见之   A.①③⑤   B.②④⑥   C.②③④   D.①⑤⑥   4.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100点红包 )   A.陆炳出身军旅之家,其父陆松为承袭父职,曾因跟随世宗皇帝而都到皇帝恩宠并逐步升迁,而陆炳则通过参加武会试而获得军职。   B.陆炳曾随世宗南行至卫辉时,遇到行宫起火,陆炳推倒门屏背着世宗逃出,被世宗任命为都指挥同知掌锦衣事。   C.陆炳能够讨得内阁大臣夏言、严嵩的欢心,但当夏言与严嵩相互诬陷时,他则帮助严嵩,揭发夏言与边将勾结,从而报得一箭之愁。   D.陆炳虽贪墨不法,积赀数百万,营别宅十余所。但却折节士大夫,未尝构陷一人,赢得了很多人的赞赏。   5. 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 夜四更行/宫火从官/仓猝不知帝所在/炳排闼负/帝出/帝自是爱幸炳   B. 夜四更行/宫火/从官仓猝不知帝所在/炳排闼负/帝出/帝自是爱幸炳   C. 夜四更/行宫火从官/仓猝不知帝所在/炳排闼负/帝出/帝自是爱幸炳   D. 夜四更/行宫火/从官仓猝不知帝所在/炳排闼负帝出/帝自是爱幸炳   6. 下列对文中加点的词语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100点红包)   A. 锦衣卫:是明朝专有军政搜集情报机构,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   B. 会试:会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中央考试,由礼部主持。应考者为各省的举人,录取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解元”。   C. 伯:爵位,伯爵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三等,是古代社会等级制度的表现之一。   D. 三孤:三孤是指周成王时立少师、少傅、少保的合称,是三公的副职。其地位低于公而高于卿。明清无固定员额,而作为荣衔   7.下列各句中,不属于被动句的一项是 (100点)   A. 掌锦衣者硃宸,未久罢。   B. 尝捶杀兵马指挥,为御史所纠,诏不问。   C. 鸾忧惧死,至剖棺戮尸。   D. 三公无兼三孤者,仅于炳见之。 第23章 汪衙内智斗陆衙内   看着陆英可以杀人的锋利目光,汪大夏毫不心虚,“当然是来找陆指挥使大人要私房钱的。”   陆英问:“你不是早就回来了吗?怎么天黑才来?”   汪大夏道:“天气闷热,我找个地方喝茶吃饭,等太阳落山,没那么热了再过来。”   汪大夏想法子掩盖这段时间的行踪。   陆英没有怀疑,带着汪大夏去向指挥使陆炳复命。   陆英昨晚几乎通宵查案,陆炳得知案情有了重大进展,以及书童被天雷劈死一事,牵挂陆英,就一直留在衙门,天黑都没有下衙回家。   一进门,两人就闻到一股药味,陆炳正在喝药。   陆英立刻将疲倦抛到一边,面露关切之色,“陆大人怎么了?那里不舒服?”   “无事,只是御医开的夏天进补方子罢了。”陆炳漱了口,命人拿来一盘荔枝,底下堆着冰块,上头摆着二十来个荔枝,枝叶都是新鲜的,说道:   “南方进贡一篓荔枝,皇上赏赐给我一半,我吃着补药,不便吃这等生冷发散之物,给你吃。”   荔枝在初夏的京城绝对是稀罕物。   汪大夏食指大动,口舌生津,“陆大人,能给草民尝尝鲜么?”   陆炳一笑,点点头,“听说你撬开书童的嘴,有功则赏,吃吧。”   汪大夏毫不客气,抓了一大把,剥开软壳,贪婪的啜里头雪白的荔枝肉。   陆英一心破案,没有胃口,把陈禾两家十年的恩怨说了一遍,“……如今看来,最大的嫌犯就是当年逃跑的禾二小姐,她现在十七岁,通过似家客栈名单的比对,只有一个叫做魏采薇的小寡妇年龄符合。”   “不仅如此,接连三桩凶杀案都发生在她进京城之后这七天。而且她是个游医,整日走街串巷给人看病,能够摸清陈大郎的行踪而不被人觉察、以及陈千户马鞍上剧毒的针就都能对的上了。”   一旁吃荔枝的汪大夏插话说道:“可是根据她昨天的口供,下榻似家客栈的次日,她和客栈掌柜为了房钱多少而发生过争执,客栈掌柜也证明了此事,如果她真是凶手,大仇得报,应该立刻离开京城才是,为何她不仅不走,还拖拖拉拉到了第二天过了午时,和掌柜争吵?”   汪大夏来个了移花接木,减轻魏采薇的嫌疑,“草民觉得矛盾,如果是我,杀光了就跑呗。而且前面三次复仇皆行事缜密,滴水不漏,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线索,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做出睡过头、为了一点房钱和掌柜争执的错误呢?这是第二重矛盾。”   啪的一声,陆英一拍桌面,震得盘中冰块都在颤抖,“你既然质疑我的判断,那么你来说谁是凶手?”   汪大夏剥开第七颗荔枝,“吃喝玩乐我在行,查案是外行,肯定不如陆统领有家学渊源。我只是想如果我是凶手,我会怎么做?首先,我绝对不会傻乎乎的把真实户贴信息填在似家客栈花名册里头,尤其是年龄,穿戴的老气一些,把十七写成二十七岁没问题吧?掌柜才懒得管。”   “其次,杀完陈千户,当年害死我姐姐的人全都死了,我留在京城有何意义?等着衙门上门来抓我啊。我肯定第二天一早退了房就开溜。我更不会把京城的地址留在似家客栈花名册里,等捕头轻而易举找上门。”   汪大夏将一团荔枝肉囫囵吃了,说道:“所以呢,我觉得陆统领不要死盯着魏采薇,再仔细从名册里查二十多、三十多的妇人,或者干脆是少年——女扮演男装会更隐蔽,我看了这个花名册,有十来个填写的地址都是查无此人,对吧?”   这下把陆英给问住了,说道:“一共有十一个客人的地址是瞎填的,至今没有找到本人。”   汪大夏拿起第八颗荔枝,“我觉得凶手八成在这十一人当中。”   陆英冷哼一声,“你一再维护这个小寡妇,是不是被她美色所诱?”   汪大夏内心慌乱如麻,犹如走钢丝,面上笑嘻嘻,“我是出了名的坐怀不乱真君子,连曾经的花魁莺莺姑娘我都没碰,却喜欢一个稍有姿色的小寡妇?真是笑话!”   汪大夏不单会胡搅蛮缠,他还会激将之法,说道:“恕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陆统领死盯着魏采薇,是因为小寡妇最好欺负、抓起来最简单,再上一套刑具,保管小寡妇什么都招。陆统领可以飞速破案,扬名立万。”   “至于十一个在客栈花名册造假的嫌犯……”汪大夏目露嘲讽,“找起来如大海捞针,这案子就成了悬案,不好破,就没法立功了。”   “你混账!”陆英怒不可遏,一把抓住汪大夏的衣领,将他从椅子上拖起来,抵在墙壁上,“你立功心切,急于拿回私房钱,看谁都跟你一样不择手段!”   ”我肯定会再次将魏采薇传唤到锦衣卫,十一个人查无此人的嫌犯我也照样继续查。我陆英凭本事破案,绝不会为了立功,用屈打成招的法子欺负一个小寡妇。”   汪大夏心想:我信你个鬼!锦衣卫那天晚上差点将我当场射杀!若不是小寡妇好心提醒,我早就被你们射成刺猬了。   汪大夏和陆英唇枪舌战,陆英甚至已经动上手了。   陆炳不动声色,低头剥荔枝,还用筷子捅出果核,将果叉放在剥好的果肉上,“你晚饭还没吃吧?难怪饿得虚火旺盛,凶手没找到,跟自己人动了手,先吃点吃点东西垫一垫。”   陆英还不放手,对汪大夏怒目而视。   陆炳叹道:“我年轻的时候跟你一样,忙起来废寝忘食,什么都不顾了。现在老了,一身毛病,无事也要吃这苦死人的太平方子,不要步入我的后尘,身体要紧。”   陆英这才放手,回到座位吃荔枝。   汪大夏蹲在墙角,不敢坐回去,跟陆炳诉苦,“陆统领的火爆脾气,比我爹还凶,我受不了,把私房钱还给我,放我走吧!”   汪大夏简直把欲擒故纵玩得炉火纯青,以此撇清嫌疑。他就是要留在锦衣卫衙门,“监督”办案,随时把原本线索指向明确的案子搅浑。   陆炳一片慈父之心,继续给陆英剥荔枝,“吃了我的荔枝就抹嘴走人?想得美,此案不破,你休想走。”   陆英说道:“陆大人先回家休息,我已经派人再次传唤魏采薇,今晚就住在衙门,连夜再审魏采薇,不回家了。”   “不急,你先吃完荔枝,这几天你都瘦了。”陆炳继续剥荔枝。   汪大夏馋得慌,踅摸过去,向冰盆里的荔枝伸手。   啪!陆炳赶苍蝇似的将汪大夏的手拍走,“你吃的太多了,小心上火。”   “多谢陆大人关心,草民不怕上火。”汪大夏再次伸手。   陆炳正欲再拍手,突然盯梢的暗探来回话,气喘吁吁:“两位陆大人,标下跟踪魏采薇到一个女澡堂,许久没见她出来,不得已亮出锦衣卫的身份逼问澡堂女老板,女老板说她根本没进澡堂,从后门走了。怕是已经畏罪潜逃。”   终于证明了自己的判断,陆英放下果叉,对着汪大夏示威似的抬了抬下巴,“传我命令,要画师画像,全国通缉嫌犯魏采薇。”   话音刚落,门口兵士跑来报道:“门口有一女子,自称游医魏采薇,非要面见陆统领。”   这下不仅仅是陆英,就连汪大夏都懵了:怎么回事?小寡妇不是藏在莺莺姑娘那里吗?她为何要自投罗网?她忘记我的叮嘱了?   魏采薇跟着门卫进来,脸色慌张,“陆统领,民妇今天下午发现有人鬼鬼祟祟跟踪,不知为财还是为色,或者与陆统领的案子有关,嫌犯要杀人灭口。民妇那晚住的房间的确能够看见顺天府衙门门口。但民妇发誓,真没有看到异样。如今民妇被坏人盯上了,又是独居,民妇担心安危,求陆大人派人保护民妇,早日抓到跟踪的坏人。”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送100个红包,安慰昨晚没有答(蒙)对或者来晚的读者们。   答案是DCCBDBD,我都提醒各位实在不行就选C了,所以第一个读者瞎蒙都能得200点,以后再玩这个游戏大家千万不要放弃,拿起手机狂戳B也行其实。   恭喜以下最先蒙对或者抢答对 的五位读者,楼岑200大红包,s200点大红包 ,(●—●)200点大红包,八千里路云破月100点大红包 第24章 “自投罗网”   魏采薇为何“出尔反尔”、“自投罗网”?   让我们把时间倒退到半个时辰,魏采薇把汪大夏的信件塞进莺莺姑娘家的门缝。   大约过了一盏茶时间,门开了,居然是莺莺姑娘亲自开门,“你就是租了汪大夏房子的那个女医?”   三天不见,莺莺姑娘依然是青衣和黑色幅巾的打扮,洗净铅华,不施脂粉,连耳坠都没有戴。   魏采薇点点头,“莺莺姑娘,我可以进来吗?”   “请。”莺莺打开半扇门,方便魏采薇牵着马匹进院子,说道:“我姓金,单名一个莺字,魏大夫可以叫我金姑娘。”   莺莺是以前在红袖招的花名,如今金莺已经自赎为自由身,无论是穿衣打扮还是称呼都和以前不一样了。   唯一不变的是她的美貌,漂亮得魏采薇连嫉妒心没有了,只剩欣赏。   “多谢金姑娘。”魏采薇牵着马儿进屋。   金莺打量着绿衣红裙,头戴大红牡丹纱花的魏采薇,轻笑道:“这是汪大夏选的吧?他若投胎成个一个姑娘家,怕是要把金山银山都穿戴在身上,生怕别人看不见他。”   没错,死鬼老公一生都是这个品味,富贵逼人,花枝招展,俗不可耐。   魏采薇说道:“正是,我需要金姑娘帮忙,换一身素淡的衣裳,我还在孝期,不便盛装打扮。”   金莺说道:“我与你的身量差不多,魏大夫若不嫌弃,就穿我的衣服吧。”   魏采薇道了谢,进屋把一身花红柳绿脱下来,换上青布衣,用白绫布包了孝髻。   金莺隔着屏风说道:“信我看了,汪大夏说你惹了大麻烦,需要改头换面,用新的户贴逃出京城。门路我是有的,只是需要时间,委屈魏大夫在我这里住三天,三天后户贴到手,再协助大夫出城。”   魏采薇恢复了寡妇的装扮,从屏风后走出来,问:“金姑娘为何如此相信汪大夏?我被锦衣卫盯上了,金姑娘仅凭他一封信就收留我,不怕引火烧身么?”   这是魏采薇亲自来会金莺的真正目的。   她性子爽利,懒得猜来猜去,胡思乱想,徒增烦难,浪费时间,闻名不如见面,干脆面对面的把话说清楚。   金莺说道:“我以前是红袖招的头牌清倌,到了年龄要被男人梳笼,恩客们争相竞价,或者干脆要卖下我金屋藏娇,唯有汪大夏问我想不想要自由……”   金莺一笑,眼眸亮若星辰,“唯有他知道我不想委身任何男人,帮我出火坑。世人皆嘲笑他救风尘幼稚可笑。我们是知己,他如今有所求,我定鼎立相助。”   原本如此!   不过,重来一世的魏采薇不相信金莺是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人。   因为上一世汪大夏遭遇劫难自宫,可从未有过什么金莺姑娘出手相帮,汪大夏和她成婚之后,也从未提过这个倾国倾城的佳人。   看来汪大夏一片赤诚之心终究是错付了。   魏采薇不相信金莺。她假意答应汪大夏投奔金莺,是为了敷衍他。   魏采薇说道:“锦衣卫布下天罗地网,并非一个新户贴就能脱身,汪大夏太年轻、太天真,想得太简单了。我刚才乍一听说锦衣卫要刑讯逼供,有些慌忙,现在冷静下来想,我明明是个清白的寡妇,为何下半辈子都要逃亡中度过?人正不怕影子歪,我要去锦衣卫衙门把话说清楚。那匹马是汪大夏偷从锦衣卫里偷的,劳烦金姑娘将马藏好,最好给马的毛发换个颜色,以免被锦衣卫发现,连累了你。”   魏采薇告辞,金莺没有强留,“汪大夏若不天真,怎会出手帮你我?这是他的缺点,也是他的优点。他年少轻狂,很多地方考虑不周,也实属正常。”   魏采薇不相信金莺,就像汪大夏不相信锦衣卫。   这一世,魏采薇亲自动手复仇,不想把汪大夏扯进去,重生四天就完成三连杀,干净利落除掉了首恶。   阻止未来汪大夏走极端自宫是她复仇后冒险留在京城唯一的原因。   如果她拿着新户贴远走高飞,汪大夏会走向上一世自宫老路。   她做了那么多的伪装,故意老老实实留下真姓名地址、和似家客栈掌柜为了房钱吵架、每天勤快的出门行医等等,都是反其道而行之,让她看起来是个努力生活、赚钱自立、想要在京城闯出名堂来的正经女医。   没有人证物证,锦衣卫要治她的罪,没那么容易,何况,她也不是没有后台……   所以,魏采薇“自投罗网”,故作惊慌,去了锦衣卫衙门求助陆英,自称遇到坏人跟踪。   魏采薇说道:“……民妇有家不敢回,怕跟踪者翻墙撬锁加害民妇,故民妇来寻陆大人庇护 。”   陆英上下打量着她,“你既然没有回家,行医的虎撑和药袋怎么不在身上?”   汪大夏:糟糕!这东西都在我手里!   魏采薇面不改色的圆谎 :“虎撑里头有滚珠,无论转不转都会发生声响;药袋长年累月装药,有股药味。民妇好不容易甩掉跟踪者,来锦衣卫衙门求助,担心声音和气味暴露身形,就连同帽子一起扔进河水里了。”   陆英问:“你是如何甩掉跟踪者的?”   此时房间一共四个人,陆炳坐在中间,陆英坐在下首,汪大夏站在陆炳身后做护卫状,魏采薇站着面对三人。   汪大夏用口型说了“女澡堂”三个字,乘着陆炳陆英的视线看不到他,就用手指在胸口写出三个字。   到底前世当过夫妻,魏采薇会意,说道:“女澡堂。”   汪大夏又用口型和比划说了个“钱”字,然后伸出手掌往肚脐中间一划,将身躯一分二。   魏采薇默契的说道:“民妇给了澡堂老板半吊钱,求她帮忙。”   汪大夏用手指着房间的后门。   魏采薇说道:“老板把我从后门放走了。”   这默契,不愧是前世在一个床上睡了三十年的老夫老妻。   天衣无缝,汪大夏松了一口气。   汪大夏为了掩盖紧张,噗呲一笑,索性把窗户纸捅破了,“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没有什么坏人跟踪你,你遇到的人,其实是——”   汪大夏故意拖长音调,戏谑的看着陆英。   陆英觉得难堪,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汪大夏说道:“其实是陆统领——”   陆英捏紧了拳头,心里已经捶爆了汪大夏的狗头一百遍了!   汪大夏:“——派去暗中保护你的锦衣卫啊。”   啊?   陆英松开了拳头,没有出声戳破汪大夏的谎言。   陆英年纪轻、脸皮薄,要面子的。汪大夏虽说了谎,但维护锦衣卫的脸面。   “这——”魏采薇双手在腰间交握,手指头不安的搅动,“原来是我聪明反被聪明误,把保护者看成是歹徒,虚惊一场。”   “不过——“魏采薇面露疑惑,“陆统领为何要派人保护民妇?”   这下把陆英给难住了,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弥补!   但是陆英性格耿直,并不擅长说谎。   可是在一个小寡妇面前颜面扫地,陆英又不甘心,于是转头看着汪大夏,“你来跟魏大夫解释。”   反正信口开河是你的特长。   这是陆英自打认识汪大夏以来,唯一一次看好他的本事。   作者有话要说:  汪大夏的嘴,骗人的鬼~夫妻齐心,其利断金,连比划带猜,总算过了一关,后面还有更惊险的等着他们。 第25章 突变   汪大夏干啥啥不行,说谎第一名。   他没有辜负陆英的期望,说道:“锦衣卫为了逼出真凶,故意放出风声,说似家客栈那天晚上,有住客声称那晚从窗户里看见有人鬼鬼祟祟徘徊在陈千户的坐骑周围,意图不轨。”   “你的房间窗户正对着衙门,且陆统领亲自带人去甜水巷找你问话,之后放你走,凶手或许会以为你就是那个住客,要杀人灭口,所以陆统领派人暗中保护你,以抓住真凶。”   这一席话说的,严丝合缝,连陆英都差点相信了自己真做过这事!   魏采薇慌忙道:“陆统领,民妇什么都不知道啊,如真的被凶手盯上了,民妇这个鱼饵该如何自保?”   如今这个局面,只得将错就错了,陆英艰难的说着谎话:“你不用害怕,我会继续派人暗中保护你,你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和往常一样,莫要打草惊蛇。”   汪大夏听着陆英板板正正、一字一句往外吐字,心想说谎有这么难吗?连忙补上一句,“你得相信陆统领,锦衣卫不会害你。”   才怪!   “是。”魏采薇说道:“天色已晚,北城路途遥远,民妇回家走到半路就要宵禁,烦请陆统领给个通行手令。”   锦衣卫衙门在南城江米巷,甜水巷在北城什刹海附近,如果放到五百年后的北京,相当于从南二环横穿到北二环。   陆英提笔签发手令,指着汪大夏说道,“一个女子孤身一人走夜路,着实有些危险,你是她的邻居,你护送她回家。”   陆英居然考虑到女子夜间独行的危险,还主动解决此事,这让对锦衣卫充满防备的魏采薇有些意外。   这个陆统领是为了方便监视我吧?   真是瞌睡遇到枕头,我正好要问小寡妇为何擅自改变逃亡计划呢。汪大夏打了个呵欠,“行,我定将魏大夫完璧归家。昨晚在天安寺没睡好,大和尚天不亮就撞钟念经,吵死了,正好回家睡个安稳觉。”   陆英提醒道:“锦衣卫每天辰时(上午七点)点卯,不可以迟到。”   汪大夏嗯了一声,没往心里去,当然是睡够了再来。   相处了两天,陆英对汪大夏好吃懒做的德行有深刻了解,警告道:“我的规矩比较严,迟到了要扣押在锦衣卫的私房钱,迟到一次扣半两银子,我迟到也一样扣钱——这些钱充公,将来请兄弟们吃饭喝茶用的,你若不心疼银子,尽管来迟!”   汪大夏晓得陆英板正严苛的性格,说到做到,终于老实了。   陆英问魏采薇,“魏大夫可会骑马?”   魏采薇点点头,“会的,民妇在铁岭的时候,就是以马代步,如今在京城当游医,走街串巷的,不好骑马。”   听到“铁岭”二字,一直闭目养神保持沉默、好像要睡过去的陆炳动了动眼睫毛,但是没有开口。   陆英说道:“你和汪大夏各骑一匹马,早些回家。”   魏采薇连忙道谢。   陆英抬起右手,“不必客气,你今日受了惊吓,还损失了一些财物,你回去列个单子,明日早上要汪大夏牵着马、带着单子到锦衣卫,锦衣卫会如数赔给你。”   魏采薇再次道谢,“民妇小本买卖,实在经不起折腾,陆统领体恤民妇的难处,民妇感激不尽,就不推辞了,定会如数写进单子。”   门外,魏采薇熟练的上马,汪大夏问马夫:“我的马呢?”   陆英最烦他无事生非,说道:“你不是骑着锦衣卫马回京城么?那匹马给你用。”   可是那匹马送给小寡妇逃生用了……汪大夏说道:“陆统领啊,您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我如今两袖清风——”   汪大夏抖了抖衣袖,“身无分文,全部家当都在陆指挥使手里,连护身符和铜佛都是从天安寺征用来的。但喝茶吃饭不能不给钱吧,人家小本生意不容易,我又担心损害锦衣卫的名誉,被你责骂,就把马卖了,换了二十两银子当办案的开销。”   “你——”陆英再也忍不了了,一鞭子抽过去。   汪大夏身手敏捷,闪身避开,“我征用物品,你说我丢了锦衣卫的脸。我卖马换钱花,不白拿百姓一茶一饭,你拿鞭子抽我。我怎么做都是错,哎呀,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早日相遣归!”   陆英说道:“锦衣卫的马都是大苑良种,可行千里、上战场冲锋,一匹马五十两都不止,你却二十两银子就贱卖了,这其中的差价你得从私房钱里赔,休想赖账。”   汪大夏愤愤不平,”别人当差赚钱,我当差还要往里头贴钱,陆统领好没道理。”   “连匹马都不给我安排,既然如此,我就和魏大夫共乘一骑回家。”汪大夏作势撩着大长腿,踩上马镫,要贴身坐在魏采薇身后。   “男女授受不亲,你莫要玷辱人家寡妇清誉!”陆英板正严瑾,抡起鞭子一抽,鞭子卷着汪大夏的脚踝,往外拉扯,汪大夏从马镫上跌下来。   “给他一匹马。”陆英鞭指汪大夏,“明日再和你算总账!”   魏采薇和汪大夏一前一后奔出锦衣卫衙门。   陆炳站在窗前,看着魏采薇熟练的骑马姿态,陆英回来了,“父亲,汪大夏太不像话了。”   人前叫大人,人后叫父亲。   陆炳反问道:“你要将他赶出锦衣卫?”   陆英沉默一会,说道:“他……自有可取之处。脑子转的快,还巧舌如簧,在市井如鱼得水,精通三教九流。如果他没有那些好吃懒做、无视纪律、还十分怕鬼、神神叨叨的破毛病,倒也是锦衣卫需要的人才。我先忍着他,等这个案子破了再说。”   陆炳露出欣赏的目光,“若是以前,你定会赶他走。这个案子让你成长了许多,懂得包容了,今天居然还说谎了,以你的性格,真是罕见呐。汪大夏身上有你没有的长处,你要学会驱使他,为你所用,至于其他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我把他留下来,也是用他来教你驭人之道。”   陆英说道:“孩儿谨记父亲教诲。天色不早了,父亲快回家休息。”   陆炳说道:“不行,你最近太累了,今晚必须回家休息。”   陆英牵挂案子,“父亲,禾小姐尸骨已经运到衙门,名单还有十一个瞎填地址的嫌犯没有找到——”   “你熬夜就能找到查无此人的客栈住客?还是尸骨在衙门能自己跑了?” 陆炳拂袖熄灭屋里的蜡烛,强行拉着陆英一起上了五匹马拉的豪奢马车,说道:   “我在你这个年龄时,比你还拼十倍,结果到老了一身病。我一辈子拼命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看你步入我的后尘?把身体弄挎了?回家睡觉去,莫要熬夜。”   陆英拗不过父亲,只得顺从,马车里有冰盆,凉爽舒适,不一会就在微颠的车厢里睡着了。   陆英连打瞌睡都不解开脖子上的扣子,陆炳解开了扣子,让陆英睡得舒服些。   随后,陆炳打开陆英预备带到家里看的卷宗,找到了魏采薇户贴的抄本,目光落在签发此户贴的四个铁岭官吏名字上,分别是“铁岭卫提调官”、“知县钱文德”、“县丞傅学”以及“司吏丁巫”。   户贴是朝廷掌握国家人口动向最重要的资料,连同户籍人的房屋、车马船只土地等等动产不动产也计入其中,是收税、兵役、徭役的凭证,堪称明朝版本的“大数据”。   所以户贴的签发需要层层审核,从上至下逐一核对,签字画押。   县丞官职最低,是正八品,而“司吏”连官都不是,没有品级,只是做文书工作的小“吏”而已。简单的说,就是县丞以上都是有编制的国家公务员,吃的是朝廷发放的俸禄,混体制内。   而“司吏”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吃的是县衙门发放的薪水,体制外人员。   但是陆炳的目光始终落在“司吏丁巫”这个小吏上,若有所思,随后,他将写下丁巫的名字,递给骑马守着车厢窗户边上的护卫,低声道:“明天将此人在铁岭近十年的情报放在我的书案上。”   手下领命而去。   另一边,魏采薇和汪大夏一路疾驰回家,路上五城兵马司的人夜巡,见他们有锦衣卫的手令,纷纷放行。   到了甜水巷,四处无人,汪大夏拦住她,“你怎么不听我的话?今天差点就露馅了。”   还不是因为要留在京城阻止你未来挥刀自宫!   魏采薇说道:“我不是凶手,为什么要躲?躲起来嫌疑更大,何况陆统领看起来不是那种刑讯逼供的酷吏,他还是讲道理的。赔偿单子你明日一早来拿,我要休息了。”   魏采薇下马,掏钥匙开门回家,汪大夏无奈,只得牵着两匹马回家。   魏采薇进屋,关上门栓,正要打火镰点燃油灯,藏在门后等候多时的黑衣人从后面偷袭,紧紧抱住她,用一块蘸着迷/药的湿布捂住了她的口鼻。   魏采薇猝不及防,口鼻涌来一股奇怪的花香,立刻手脚发软,她心道不好,用尽全力一脚踢翻了案几,案几倒地,一声闷响,随后一声脆响,案头上油灯的琉璃灯罩的也碎了一地。   甜水巷牵着两匹马的汪大夏还没有走远,他憋着一肚子气,觉得魏采薇“狗咬吕洞宾,不知好人心”。   但他隐约听到屋里有动静,还是牵着马回去,敲了敲门,“魏大夫,你没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零点十八秒入V,万字肥更送上,为感谢各位对正版的支持,订阅V章的读者自动加入抽奖活动,抽1000个读者平分20000晋江币!前几章订阅对舟至关重要,舟能够写多久,其实不在舟自己,而是读者们愿意听舟讲多久的故事,《回到老公自宫前》是一个轻松治愈的故事,舟敲键盘时也一直都是一脸姨母笑,舟在这个故事的尽头等待各位,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快乐。   再次谢谢各位的支持。   另外,接档文古言《胡善祥》已经开放文案,求预收,这是一个来自山东济宁的普通少女从民女、女官、皇太孙妃、太子妃、到皇后,最后找到了自我、华丽转身的故事。超好看! 第26章 虎口脱险   汪大夏敲门的时候, 魏采薇身上软弱无力, 犹如任人宰割的羔羊, 黑衣人牢牢捂住她的嘴巴, 只露出鼻子呼吸。   魏采薇意识尚在, 听到汪大夏的声音,本能的挣扎扭动着,发出呜呜之声。   但汪大夏隔着门,并没有听见魏采薇的示警。   一阵霹雳哐啷后突然没有动静, 这让汪大夏很是担心, 继续敲门道:”魏大夫, 到底怎么了?是不是跌晕过去了?你快告诉我,你再不出声,我就当你晕倒了,大半夜踹寡妇门, 你可别怪我耍流氓。”   眼瞅着汪大夏要破门而入,黑衣人抽刀, 将刀尖对准了魏采薇脖子上的气管, 耳语道:“不想死的话,把他打发走。你若敢呼救,我一刀戳穿你的脖子。听懂了就眨眼。”   好女不吃眼前亏, 魏采薇猛眨眼睛。   门外汪大夏:”还不回答我?我数三声,一,二——”   黑衣人放开手掌,魏采薇说道:“我没事, 你走吧。”   汪大夏贴着门缝说道:“你刚才怎么了?怎么好一会才回答我。”   刀尖戳破了魏采薇颈部的皮肤,一丝红线般的血向下蔓延。   黑衣人在警告她,随时可以要她的命。   魏采薇往后缩了缩脖子,“屋子里太黑了,我进门找火镰点灯的时候不小心踢翻了案几,打碎了油灯。”   汪大夏像条狗似的往门缝里耸着鼻子,用力嗅着。   蜡烛光亮无味,价格稍贵,平民百姓一般点不起蜡烛,大多使用油灯,所用的灯油也大多是粗炼的豆油,豆油有一种独特的豆腥味。   汪大夏闻到了豆油的味道,放下心来,问道:“你有没有受伤?”   魏采薇说道:“没有,就是弄脏了地板,要好好擦洗油渍,不然走路会滑倒。”   汪大夏问:“你刚才滑倒了?”   刀尖再次逼近脖子,黑衣人摇摇头。   魏采薇牵线木偶似的说道:“没有。”   汪大夏看门缝里始终没有光亮,问:“怎么还没点灯?你家里只有一盏油灯吗?黑灯瞎火的你怎么擦地?要不等我回家,要丫鬟给你送几根蜡烛过来?”   黑衣人耳语道:“要他滚!”   魏采薇说道:“不用,我楼上卧室和书房各有一盏灯,我这就上去取。时候不早了,寡妇门前是非多,我在晚上不好给外男开门,请你离开。”   汪大夏觉得好委屈,“你就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三番五次帮你,你还反过来嫌弃我多事。不用你赶,我走就是了。”   魏采薇说道:“陆统领要的二十包解暑的清凉梅,我今晚会全部做好。劳烦明日你早点过来带走。天气热,我要早些出去行医,不能在家里等你太久。”   汪大夏一听,顿时心头大寒!   陆统领明明是要魏采薇把今天遭受的损失列个单子送到锦衣卫衙门赔偿,那里提过什么清凉梅!   这是出事了啊!   汪大夏刚在锦衣卫衙门和魏采薇连比划带猜骗了陆英,此时默契还在,说道:“真是倒大霉了,睡个懒觉都不行,知道了,要丫鬟早点叫醒我,走了。”   汪大夏拍着马腹,驱赶着两匹骏马前行,马蹄阵阵,由近及远,就像真的离开了,其实马走了,汪大夏还在。   大门有门栓,硬闯是不行的。汪大夏悄没声绕到了后院。   小门小户的院墙低矮,汪大夏凭着腿长灵活的优势,像个猿猴似的攀爬院墙,翻墙进院。   但是后院通往小楼的门是关着的。   不过,这难不倒汪大夏,他熟练的从院子一丛修竹里搬出一个梯子,顺着梯子爬到了楼房二楼,翻到了阳台。   毕竟他是房东,太了解这栋房子的结构,小时候爬上爬下惯了。   天气潮湿闷热,魏采薇离家之前,将二楼卧房南北两个窗户各开了一条缝,通风透气,落雨也不进。   汪大夏从窗户里翻进卧室,悄悄打开房门,想下去救魏采薇。   可是房子许久没有人住,门上的扇叶没有上油,轻轻一推,就发出枝呀一声!   楼下,黑衣人听到马蹄声远去,放下刀,拿出准备好的绳索,捆住了魏采薇的手脚。   刚刚在魏采薇脚踝上打了个死结,就听见楼上房门发出的动静,黑衣人立刻拿起刀架在她的脖子上,这一次刀刃割破了皮肉,再稍进几根头发丝的距离,怕是连气管都要割破了!   死鬼老公你能不能手脚轻快点!   魏采薇说道:“我寡妇独居,屋里没别人,天气潮湿闷热,卧室开着窗户通风,风吹房门的动静而已。壮士莫要伤我,我稍有些财帛,愿意全部献给壮士。如果不够,我在家乡有房子有地,愿意全部变卖,送给壮士,只求壮士留我一条性命。”   黑衣人竖起耳朵一听,的确是穿堂风,便放下刀,拿出自带的一根蜡烛,用火镰点燃,显然有备而来。   烛光乍亮,魏采薇眼睛受不了,下意识的闭上眼睛,过了一会,适应了光亮,睁开眼睛,“是你?”   居然是锦衣卫的周小旗、已故陈千户的手下。   也是在陈大郎被割喉之后,疯狂抓捕汪大夏、跨越宛平、大兴两个县、引起锦衣卫和北城兵马司当街互殴的那个小军官。   魏采薇记得他,因为汪大夏跑到顺天府衙门敲鸣冤鼓的时候,也是周小旗放冷箭,意图将汪大夏当场射杀!   幸亏那时候魏采薇一心牵挂死鬼老公的安危,没有像其他路人那样只顾看热闹。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发现周小旗使坏,于是大呼小心,帮助汪大夏躲过了冷箭。   这个周小旗是陈千户手下的一只疯狗,见人就咬。   他那晚差点射杀汪大夏还不够,后来陈千户暴亡,他以为是在顺天府衙门喝了一杯茶的缘故,再次带人去围堵顺天府尹王王泥鳅,又和顺天府衙门的武都头等差役打起来了。   因而魏采薇记得他的脸。   “既然你还认出我,就应该明白我潜入到你家里,肯定不是为了求财。”周小旗在罗汉榻上摆开一副精巧的刑具,说道:   “陈千户父子的命案虽然归锦衣卫管,但是陆指挥使不让我碰这个案子,说我太冲动。就把案子交给了乳臭未干的陆英,哼,听说陆英是他的私生子,顶着远方侄子名义在锦衣卫混饭吃。陆大人以权谋私,想给私生子一个破案立功的机会。”   周小旗一副怀才不遇的悲愤模样,“陆大人还因我和北城兵马司、顺天府衙门的人当街斗殴,将我罚俸降职!”   魏采薇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周……周大人,我很同情周大人的遭遇,但这一切跟民妇有什么关系呢?民妇冤枉。”   “在上刑具之前,每一个嫌犯都自称无辜。”周小旗从刑具里挑出一个类似剪刀般的铁器,但两边平滑,没有刀刃,在魏采薇眼前晃了晃,说道:   “陈千户与我有知遇之恩,陆英把这个案子当成扬名立万的机会,只有我一心破案,找到真凶,为陈千户父子报仇。我一直跟踪陆英查案,他们去华清池地下赌场把书童揪出来殴打逼供、去城外西三里河找王婆子、书童遭雷击致死、还有今天中午挖坟开棺验尸、我都一清二楚。”   周小旗用铁器轻佻的抬起魏采薇的下巴,“你十七岁,与禾二小姐同龄,好巧不巧,你进京城这七天,王婆子、陈大郎、陈千户都死了。你懂得医术、陈千户中毒身亡的那晚,你刚好住在顺天府衙门的似家客栈,房间窗户正对着马棚。你是最大的嫌犯。”   魏采薇下巴颤抖,“我不是!真的不是!否则的话,陆统领怎么放我出来行医?以你们锦衣卫的路数,早就把我关押在诏狱严加拷问了,我真是无辜的。”   周小旗拿起蜡烛,透明的蜡油在烛心中间摇晃着,说道:“陆英虚伪至极,他想要立功,却碍于名声,鄙视刑讯逼供的法子,没有对你用刑。但是我不一样,我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才懒得抽丝剥茧的去查,不用点手段,你怎么会承认呢?”   魏采薇手脚被束缚,毫无还手之力,但是她努力在地上蠕动着身体,尽量将自己靠在南墙上——因为这里正对着楼梯,周小旗的目光全在她身上,后脑勺没有长眼睛,看不见楼梯的动向,这样汪大夏才好从二楼悄悄下来救她。   魏采薇像一只雨后被冲出地穴的蚯蚓,艰难的扭到了南墙,继续求周小旗,“我不是凶手,但是我□□凡胎,当然怕疼,巨痛之下,屈打成招,又有什么意义?”   “周大人方才明明说不求升官立功,只求找到真凶,为陈千户父子复仇,以报答陈千户知遇之恩。如果我被迫招认,误判了死刑,为真凶顶罪,你岂不是放过了真凶?让其逍遥法外?”   周小旗欣赏着魏采薇的狼狈,看到白天高洁清冷、像个女菩萨般的漂亮小寡妇在他面前卑微似尘土,真是太痛快了!   所以周小旗没有阻止魏采薇徒劳无功的蠕动,他就是喜欢这种猫捉老鼠的感觉。   周小旗笑道:“宁可杀错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今晚我若撬开你的嘴,让你招供,我就抢在陆英前面破案,立了大功。如果我撬不开你的嘴,你的确无辜,我就杀了你,做出入室打劫杀人的假象,然后去找下一个嫌犯,一个个的来,总能找到凶手。”   这个周小旗和陈千户真是蛇鼠一窝、丧心病狂、歹毒如斯!   此时躲在卧室的汪大夏已经脱了鞋子,只穿着袜子,悄没声的像一只猫似的趴在楼梯上慢慢向下爬。   借着微弱的烛光,魏采薇隐约看到一团黑影沿着楼梯下来,心下稍安,汪大夏来救她了。   就像上一世一样。   魏采薇尽力拖住周小旗,挤出几滴泪水,“求求你,我真的不是凶手。”   “是或不是,审审就知道了。”周小旗瞳孔蓦地一缩,将手里剪子般的工具掐在她的左眼的眼眶上!   眼睛蓦地受到刺激,会本能的闭眼,右眼闭上了,但是左眼无论魏采薇如何用力,都合不上眼睛。   因为周小旗手中的工具生生撑开了她的上下眼皮,露出大眼睛。   魏采薇浑身发抖,就像被扔进了冰河,“你……你要做什么?”   周小旗左手用工具撑开她的眼皮,右手举着蜡烛,晃动着透明的蜡油,滴在她的脖子上。   “啊!”   魏采薇发出一声惊呼,脖子上的肌肤尤为柔嫩敏感,瞬间被滚烫的蜡油烫红了。   周小旗得意的说道:“你周围只有汪府一个邻居,汪府这种深宅大院,你纵使叫破喉咙也没有人听见。”   “是不是觉得烫得慌?”周小旗举着蜡烛,缓缓靠近魏采薇被迫睁开的左眼眼球,说道:   “烫脖子只是开胃小菜,正餐还在后面呢,魏大夫长了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可惜了呀。”   周小旗手中晃动的烛火,就像毒蛇吐的信子,闪烁着,时长时短,欣赏着猎物的恐惧,“一滴蜡油下去,左眼就烫瞎了。”   魏采薇哭道:“我招,他们都是我杀的!我有罪!我现在就签字画押,我什么都认了。”   周小旗啧啧两声,“还没开始就怕成这样,不急,我们慢慢来,聊聊你是怎么连杀三人的,看细节是否对的上。为了让你听话,不要胡说八道,我先弄瞎你的左眼,你晓得疼了,才会听话。”   言罢,周小旗将手中的蜡烛一倾,透明的蜡油欢呼着,扑向魏采薇的眼球!   千钧一发,一只手伸过来,遮住了魏采薇的左眼,蜡油滴在手背上,凝结成半透明、白色的蜡块。   正是汪大夏的手。   汪大夏一拳砸向周小旗的面门,随后举起倒地的案几,往他脑袋砸去,瞬间在他头上开了一个果酱铺子,案几的桌腿都断了两根。   遭遇重击,周小旗当即倒地不起。   汪大夏竖起落地的蜡烛,捡起地上的小刀,要给魏采薇松绑,魏采薇急忙说道:“你先把他绑起来,不用管我。”   万一周小旗装晕,起来反攻解救她的汪大夏,就再也没有人救他们两个了。   “那也得用绳子绑。”汪大夏用刀割开她绑在手腕上的绳索,再起抡起残破的案几往周小旗身上砸去。   周小旗依然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看来是真晕了。   汪大夏掰过周小旗的双臂,打算将他反剪双手捆绑。   魏采薇看到周小旗的右手抖动,心道不妙,连忙伸手用力推开了汪大夏!   嗖的一声,从周小旗衣袖里飞出一枚袖箭,剁的一声,钉在了房梁上。   周小旗还真能忍,挨揍还继续装晕,骗过了汪大夏,差点命中。   汪大夏被魏采薇推倒倒地,逃过一劫。   周小旗乘胜追击,他翻身将手腕上的袖箭再次对准了汪大夏。   魏采薇大急,她的手虽然松绑了,但是双腿还绑着呢,无法行走帮忙,情急之下,她鼓起腮帮子,把蜡烛吹灭了!   霎时屋里陷入黑暗,汪大夏也乘机滚走,又又逃过一劫。   月色从糊着窗户的高丽纸渗进来,原本依稀可以看见轮廓,但是人类的双眼从微光到黑暗,需要短暂的时间适应,才能恢复夜视,所以周小旗虽有袖箭在身,也瞬间“失明”,失去了目标。   周小旗暴怒,这个狡猾奸诈的小寡妇!   小寡妇双腿被束缚,走不了,于是周小旗凭着刚才的记忆,将袖箭对准了魏采薇所在的南墙,按动机括。   又是剁的一声,袖箭入了木地板,如果钉在人身上,应是一声入皮肉的闷响。   魏采薇虽然不能走,她还可以滚啊,刚才她吹熄蜡烛之时,滚到了堂屋的香案下面。   黑暗之下,魏采薇大气都不敢喘,静静的蹲在香案下面,竖起耳朵听动静,判断周小旗的方位。   在双目恢复夜视之前,三个人都不敢动,生怕暴露自己的位置。   但是夜视一旦恢复,汪大夏手无寸铁,魏采薇不能行走,手握利器的周小旗还是占了上风。   必须在这之前制服周小旗。   汪大夏从袖袋里摸出从天安寺“征用”的小铜佛,心中默默念道:“佛祖得罪了,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也是逼不得已,亵渎佛祖您老人家。”   汪大夏将铜佛往楼梯处扔去!   咚!   铜佛砸在楼梯上,听声音好像有人大步踩着楼梯。   周小旗将袖箭对准了楼梯,咔哒一声按动机括,一支袖箭破空而去!   与此同时,汪大夏辨别出了机括之声的方向,轮着残破的案几面板扑过去就是一记狠拍!   这次汪大夏用了全力,只听着啪的一声巨响,一团黑影被生生拍到飞起,撞在了南墙上。   汪大夏吸取教训,不容周小旗再有喘息的机会,一阵猛砸,直到手里的木板全都拍碎了才停止。   汪大夏和魏采薇的双目都适应了夜光,能够看到大体轮廓了,汪大夏看见了藏身在香案下的魏采薇。   吃一堑长一智。汪大夏先将周小旗手腕的袖箭解下来,然后试探其鼻息,没死,还有些微弱的气息。   汪大夏索性打开门栓,开了门,让月光照进来,月色下,方才切割魏采薇的尖刀发出冷冷寒光。   汪大夏捡起刀子,给魏采薇双腿松绑,然后拿着绳子,先绑手,再绑腿,将昏迷的周小旗捆得严严实实,像端午节即将下锅的粽子。   做完这一切,汪大夏回头,看到魏采薇还缩在香案下,一动不动,忙问道“你那里受伤了?”   魏采薇说道:”我没受伤,刚才进门的时候被周小旗捂住口鼻,吸入了迷/药,手脚发软,地上滚一滚已是用尽了全力,现在站不起来了。”   “这个畜生!”汪大夏一脚将昏迷的周小旗踹得滚三滚,然后蹲下身来,“介意我把你抱到罗汉榻上去吗?”   魏采薇:上一世抱过无数次了好吗!   魏采薇:“你觉得我喜欢蹲在这里和蜘蛛网灰尘为伴?”   汪大夏说道:“我的意思是,我只是出于善意、见义勇为的抱你,没有男女私情的意思,我抱了你,不会为这一抱负责。我救了你,你也不必以身相许。你我身份悬殊,我是不会娶一个寡妇的。你考虑一下。”   汪大夏真是聊天鬼才,一席话就将刚刚配合默契、生死与共、同心协力的和谐气氛打破,靠谱不过一盏茶时间。   魏采薇心道:你还真是个君子,呵呵。   魏采薇说道:“汪衙内不要自作多情,我心胸狭窄,只容得下亡夫一人。”   汪大夏心道:小寡妇嘴硬,明明把我当成亡夫的替身,那晚勾引我未遂,就翻脸不认账了,啧啧,女人。   汪大夏怕鬼,他先对着香案上汪二郎的灵位拜了拜,”你刚才看见了,也听见了,我对你的遗孀没有邪念,完全是出于道义才抱她的,你晚上不要来找我算账。”   魏采薇心道:自己拜自己,多此一举。   汪大夏哄好了鬼,拦腰将魏采薇抱起来,“你看起来清瘦娇弱,没想到还挺沉。”   居然还挑肥炼瘦起来了!   魏采薇说道:“以后不会劳烦你了,再胖些和你没有关系。”   汪大夏把魏采薇放到罗汉榻上,“你稍等一会,我去把巡夜的北城兵马司叫来,将周小旗扭送到兵马司的监狱里关起来。”   魏采薇说道:“这案子归锦衣卫管,你送到兵马司监狱作甚?”   汪大夏道:“谁知周小旗还没有同党?我怀疑陆英身边也有他的眼线,否则怎么会对我们查案的过程了如指掌?”   汪大夏走到门口,魏采薇叫住他,“等等。”   汪大夏转身:“又怎么了?”   魏采薇说道:“万一周小旗还有同党,你去搬救兵,同党潜入进来,我毫无反抗之力,人为刀刃,我为鱼肉。”   也对,小寡妇心思缜密,说的有道理。   汪大夏回到罗汉榻边,半蹲,“我把你背出去,一起求援。”   魏采薇点点头,贴身过去,搂住了他的脖子。   汪大夏背起魏采薇,后背触到她胸口柔软,心中一头小鹿咚咚撞墙。   魏采薇感觉到汪大夏身体一僵,她想挺起胸膛,不要贴身尴尬,可是她没有力气,只能装作不知道,无力的趴在他的脊背上。   汪大夏双手挽着魏采薇的腿弯站起来,正好面对北墙香案上“亡夫王二郎”的灵牌。   得罪得罪,我不是故意的!我是为了保护你遗孀的安全!   汪大夏怕鬼,刚刚起来的那点小心思瞬间没了,心中呦呦鹿鸣也不撞墙了,乖乖的食野之苹。   汪大夏背着魏采薇出门,行走在甜水巷,背上的小寡妇随着他步伐的起伏,眼前又没有灵位约束,汪大夏霎时觉得整个身躯除了脊背以外,都毫无知觉了。   似乎一下子所有的神经都长在了背上,也不觉得小寡妇沉重了,轻飘飘的,就像一团云朵趴在他的脊背上,就连甜水巷的青石板路也变成软绵绵的青云,双脚踩上去,腾云驾雾般舒坦。   心中万鹿奔腾,汪大夏控制不住群鹿,东南西北的瞎撞。   以前嫌弃甜水巷的路长,现在觉得这路短如舌头,大长腿一撩就过去了。   甜水巷的尽头是北城主干道之一的鼓楼西斜街。   汪大夏为了制造离去的假象,将两匹骏马给放了,两匹无主的骏马在宵禁的大街上闲逛,立刻引起了夜巡的北城兵马司注意,再看马鞍的标记,居然是锦衣卫的马,顿时警惕起来,细细搜索。   汪大夏背着魏采薇刚刚出了甜水巷,就遇到了牵着两匹骏马的北城兵马司,巧了,今晚当值的正好是他亲爹汪千户。   陆炳信守承诺,和汪千户打了招呼,说你家二公子天纵奇才,借他用几天,不要将他关禁闭了。   汪千户没想到败家子得了这位大人物的青睐,当然答应了,以为儿子从此走了正道,却没想到儿子在半夜背着一个看起来虚弱无力的女人!   再看女子头上醒目的孝髻,正是房客小寡妇!   汪千户是个严父,当即大骂道:“小畜生!两天不见,你居然干出欺男霸女的丑事!”   这一怒吼,当即把汪大夏心中奔腾的鹿群给吼没了,他委屈又愤怒,“父亲,你就这样看我的?问都不问,不分青红皂白就骂我!我是小畜生,那你是什么?”   汪千户差点被儿子怼下马,趴在汪大夏肩头的魏采薇说道:“汪千户误会了,有歹人欲害民妇,多亏了汪二少出手相救,打倒了歹人,民妇中了暗算,药效尚在,不得行走,汪二少背着民妇找北城兵马司求救。”   汪大夏说道:“我已将歹徒制服,捆在屋子里,你们速速去捉拿此人。”   汪千户举着灯笼细看,见儿子肩头有血迹,小寡妇颈部有两处伤,靠近气管的割伤还在往外头渗血,便知误会了儿子。   不过身为严父,要保持尊严,绝对不会当众承认自己错了,汪千户说道:“你怎么不早说?求救就求救,非要和为父争执。”   汪大夏听了,若不是背上有人,他当场就甩脸子走人,说道:“快去抓人,歹徒是锦衣卫的周小旗——就是那个满大街抓捕我的那个人,此事还需告知锦衣卫指挥使陆大人。”   魏采薇家中,十来个灯笼照得亮若白昼,散乱的木板、碎裂的琉璃灯罩、地上油腻腻的豆油、还有地板和楼梯上的发出幽兰之光的袖箭,以及角落里被打成猪头、又捆成粽子的周小旗,都记录着刚才的那场惊心动魄的恶斗。   魏采薇说道:“箭上八成有毒,诸位千万不要用手碰。香案左边第二个抽屉里有个青瓷瓶,里头是伤药,劳烦拿过来,为我外敷止血。”   方才月光下看不清,汪大夏这才注意到魏采薇脖子的伤,立刻跑去拿药止血,“你怎么不早说。”   魏采薇说道:“只是皮外伤,刚才太紧张了,都忘记了脖子上有伤。”   到底是亡妻生前的嫁妆,汪千户看着满地狼藉,说道:“魏大夫,你有伤在身,还没恢复力气,又不知歹人是否还有同伙再找你寻仇,你不宜独居在此。远亲不如近邻,倘若魏大夫不嫌弃,今晚暂且在寒舍凑合一夜,自有丫鬟婆子照料。即使还有歹人,也不敢擅闯寒舍加害与你。”   汪千户只要不对二儿子,对谁说话都很客气,对待魏采薇这个市井游医、平民百姓,也是彬彬有礼。   汪家传了五代人的豪宅若是“寒舍”,魏采薇这间屋子就是蜗居了。   魏采薇正好想要接近汪家,当即顺水推舟的答应了,“多谢汪千户,民妇感激不尽。”   汪大夏命人抬来一顶轿子,将魏采薇送回家。   汪大夏要跟着轿子回家,被亲爹拦下来,“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睡觉!都是当差的人了,待会锦衣卫的人过来,你要一五一十的把过程交代清楚。”   魏采薇不在身边,汪大夏也不用忍了,说道:“爹,我是您仇人还是您儿子?我今晚救了人,立了功,且不说有功则赏,有过则罚。我从不奢望您夸奖我。我今晚我差点就死在歹徒的袖箭之下您知不知道!”   汪大夏愤愤的跳到桌子上,举着灯笼照亮了漆黑的房梁,房梁上幽蓝的毒箭寒光闪闪,“若不是魏大夫拼命将我推开,我就和魏大夫一起被歹徒杀死,估计等尸臭一直飘到家里,您才发现我出事了!”   “混账东西!你就当了两天的差事,就敢和我犟嘴了!你若在锦衣卫干上一年,是不是还要上天!”汪千户骂道:“在亲爹面前诅咒自己死,大逆不道!”   “反正无论我做什么,您都能找到骂我的理由,恶婆婆挑剔儿媳妇也不过如此!既然如此——”汪大夏索性在罗汉床上躺平,说道:   “骂吧,随便,就当您哼着睡眠曲哄我睡觉。我若还一句嘴,我就不姓汪!”   汪千户气得作势要当堂教子,闻讯赶来的木百户拦腰抱住了上官,“莫生气,今晚二少爷逃过劫难,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屋子是已故汪夫人的,焉知不是已故汪夫人在天之灵保佑二少爷的缘故?看在故人的份上,大人就原谅二少爷吧。”   汪大夏听了,眼角蓦地一涩,连一个外人都知道不好在亡母的故居里教训亲儿子,父亲却对他喊打喊杀,毫不关心。   汪大夏翻身,背对着父亲,万一忍不住落泪,岂不尴尬?   无论如何,也不能在父亲面前表现出柔弱的姿态。   魏采薇租了房子,汪千户总不能上楼去人家寡妇的卧室和书房,于是去了院子里坐着,眼不见心不烦。   今晚要通宵,连打瞌睡都不能,木百户招呼手下送来夜宵,叫汪大夏起来吃。   汪大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能挨饿,呼啦啦吃了一碗馄饨和一碗炸酱面,胃口好得很,一点不像刚刚挨骂的样子。   木百户又盛了一碗炸酱面,朝着院子抬了抬下巴,低声道:“给你爹送去。”   汪大夏又在罗汉榻上躺平,摸着吃饱的肚皮,“我不去,我要赶紧补点觉,等锦衣卫的人过来我就没法睡了。”   木百户劝道:“你将来要继承爵位,若有个不孝的名声,承爵时怕是过不了考勋这一关。你看看你自己,文不成武不就的,又吃不了苦,若不能承袭祖传五代的千户之爵,你还能干什么?将来喝西北风去啊?”   大明开国之初,世袭罔替的武官勋贵,只要有合法继承人就可以承袭爵位,吃终身的俸禄。   但是到了第七个皇帝成化朝,权倾朝野的西厂厂公、大太监汪直仗着有宠妃万贵妃撑腰,大刀阔斧提出改革,勋贵们承袭爵位,需要先通过朝廷的“考勋”。   考继承者的弓马、兵法、品行等等、叫做“考勋”。不通过者,爵位一律革除,不准承袭,管你是传   承了多少代的老脸,说除就除。   一来可以省下国家开支,二来可以清除军队里尸位素餐、占着官位吃着俸禄却什么都不会的乱象。   孝道是品行的关键,倘若传出不孝的名声,爵位立即革除。   还是从小看到他长大的木百户了解汪大夏,晓得他好吃懒做,不求上进,只想将来承袭爵位混个官做,安稳度日,直接命中“死穴”。   果然,汪大夏闻言,立刻爬起来,端着面碗,“我是为了将来继承爵位,不是认怂,也不是为了讨好他。”   木百户摆摆手,“知道知道,快端过去,面泡坨了就不好吃了。”   汪大夏给亲爹送夜宵,听到啪啪几声,汪千户坐在院子里拍蚊子。   昨晚一场大雨,天气湿热,蚊虫嚣张,汪千户在庭院里舍身喂蚊,浑身难受,但又不好回去和儿子生气。   “木百户要我给您送夜宵。”汪大夏把碗摆在庭院石桌上,返回厅堂,轻车熟路的从香案的一个抽屉里拿出蚊香点燃,放在熏笼里,然后将熏笼摆在庭院石桌下驱蚊,让亲爹吃顿安稳饭。   汪大夏再次回罗汉床上躺平,木百户满意的点点头,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想,问道:“你怎么知道蚊香在那个抽屉里?”   因为前天晚上我就睡在这里,小寡妇从此处取了蚊香给我用的。   汪大夏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但是说谎第一名,他打了个哈欠,翻身面对墙里,“我运气好呗,毒箭两次都射不到我,找蚊香也是一找一个准。”   汪府。   三更半夜自家老爷送了个漂亮女人回家,还叮嘱仆人好生照料,这下把当家主母汪夫人给惊醒了!   汪千户一共有过三个儿子,老大老二都是原配嫡妻张氏所生,老大汪大春,五岁夭折。因嫡长子早亡,夫妻两个对老二汪大夏格外宠溺,养成了败家子的性子。   三年前张氏病逝,沐千户续弦,娶了继室吴氏。吴氏在次年秋天生了老三,取名汪大秋。   汪大秋还没断奶,跟着奶娘睡。汪夫人洗干净还扑了香粉,半睡半醒等着丈夫回来,加把劲再生一个,却听说一个漂亮女人坐着轿子进了家门,立刻睡意全无。   汪千户是个本分人,没有纳过妾。除了继子汪大夏顽劣不堪以外——吴氏只比汪大夏大四岁而已,不好管教继子,小娇妻汪夫人对婚姻生活是相当满意的。   突然三更半夜抬进来一个女人,听说还挺漂亮,汪夫人悬心不已,想当然的以为丈夫在外头有人。   “走,去看看。”汪夫人起床梳妆,鬓发一丝不乱,以一副正室大奶奶的气派去了客房。却看见一个梳着孝髻的寡妇躺在床上,口述药方:   “……犀角半钱、牛黄一钱、羚羊角三星、麝香龙脑各半钱、麦冬、石菖蒲 、白芍药、雄黄各五星……两剂药,三碗水煎成一碗,多谢了。”   家仆在旁边记录口述药方,连夜出门敲开药铺的门抓药。   开药铺需要雄厚的本钱,魏采薇只是市井游医,赚的是诊金,卖一些现成的熟药丸子。至于需要煎煮的生药,她家里是没有,需要病人拿着她开的药方去专门的生药铺子抓药。   看着汪夫人惊讶的眼神,魏采薇顿首说道:“汪夫人,民妇姓魏,是个大夫,做的是市井游医的生   意。民妇就是租下府上隔壁小楼的房客,因遭歹人暗算,无力行走,不能起来给夫人行礼。汪千户仁德,不嫌民妇出身粗鄙,命人将民妇抬到府上休息,深夜打扰汪夫人,实在抱歉。”   汪夫人一看是个寡妇,做的还是上不得台面、属于三教九流里医婆的买卖,顿时放下了警惕,丈夫不至于碰一个行医的寡妇。   汪夫人说着场面话:“远亲不如近邻,大家都是邻居,理应互相照应。即是我家老爷吩咐的,你就是我们家的贵客,若需要什么,只管开口要,家仆若有照顾不周之处,你尽管告诉我,我来教训他们。”   魏采薇忙道:“他们都很好,连夜帮我抓药煎药,我感激都来不及。”   “那就好。”汪夫人说道:“我看你很是疲倦,就不打扰你休息了,明日再来瞧你。”   魏采薇说道:“恕民妇不能远送。”   汪夫人气势汹汹的来,不屑一顾的走,魏采薇对她的傲慢做派并不意外。   上一世汪千户被卷进一场是非,丢了传了五代的千户之职,削职为民,连住了五代人的汪府都保不住,全家被赶出来。   汪千户忧愤病死,汪大夏挥刀自宫,进宫当太监谋前程,汪夫人在夫孝满了之后带着幼子汪大秋改嫁他人了。   嫁的不是别人,正是汪千户最忠诚的手下木百户。   作者有话要说:  万字肥更送上,一口气看过瘾,感谢各位的订阅支持,抽1000个读者平分20000点晋江币,16号上午十点开奖。   还有一个读者福利是今天12号,我的古言《沐府风云》限时免费,24小时之类下载全免费,大家有兴趣去看看   汪大夏的名字,是用了成化朝最出名的太监汪直的姓氏,汪直是罕见得以善终的厂公。名字则来自他的老婆魏采薇,薇是豌豆尖的意思,春天采薇,春天过后是夏天,所以男主就叫做汪大夏。   汪大夏:我抗议,我是男主,连名字都是借了别人的,我要取个一看就是男主的好姓名,你看“西门上官雄霸天·阿拉贡·路易·蒙托洛夫斯基·凯撒·杰克·苏”怎么样?   兰舟:额,我还是换个男主吧。 第27章 软饭真香   木百户少年时就跟着汪千户, 从普通士兵混到百户, 都是汪千户一手提拔, 汪千户与他有知遇之恩。   他丧妻后没有续娶, 也无儿女, 一人独居,专心当汪千户的左右手。汪千户便将汪府的一个院子给他住,逢年过节,木百户都和汪家人在一起过, 就像汪府的一员。   在汪大夏眼里, 木百户就像亲叔叔一样。   吴氏和木百户也十分熟悉, 木百户住在汪府,吴氏命仆人好生照料他的生活起居,把他当小叔子看。   汪千户被革职,木百户没有了靠山, 很快就被排挤出了北城兵马司,削职为民。   汪千户死后, 遗孀吴氏六神无主, 只晓得抱着刚刚学会走路的幼子汪大秋哭泣,汪大夏不通庶务,万事不知, 丧事都是木百户一手操持的。   在汪千户的灵堂上,汪夫人吴氏和继子汪大夏不出意外大吵一架,差点误了出殡的吉时。幸亏木百户跑来“灭火”,把两人拉开了, 汪千户的棺材才准时入土。   汪大夏悲愤之下,走极端挥刀自宫,木百户骂他糊涂,玷辱汪家门楣,但也拿出所有的积蓄,动用以前的人脉,贿/赂宫中有权势的太监,把他送到宫里当宦官。   所以,汪大夏对木百户一直心存感激。   吴氏成了寡妇,带着幼子回娘家守丧。但是被娘家所不容,觉得这娘俩是吃白饭的,日渐嫌弃。   吴氏的娘家全家都是势利眼——当然,在大染缸长大的吴氏也一样,不是什么好人。   当初吴家明知汪大夏这个继子有北城四害的纨绔名声,还是把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嫁给年龄都可以给吴氏当爹的汪千户当继室,就是为了攀附权贵,给吴家当靠山,和卖女儿差不多了。   吴氏也被一嫁过去就主持中馈成为当家主母、有钱有权、以及四品诰命夫人的身份所诱,加上隔着帘子偷偷看过汪千户,年纪虽和亲爹一样大,但是高大威猛,仪表堂堂,成熟稳重,当即就害羞的点头,愿意当继室,嫁入汪府,给北城四害的汪衙内当继母。   刚开始吴氏对新婚生活还是满意的,但人心不足蛇吞象,吴氏生了汪大秋之后,觉得继子汪大夏成了眼中刺——因为未来爵位是嫡长子继承,她的儿子无缘爵位。   吴氏想把汪大夏排挤出去,开始向频频向丈夫告状,说汪大夏对她无礼,离间他们父子。   当然,吴氏没有说谎,汪大夏的确看不起她,屡屡对她无礼,也猜中她想要挤走自己、要亲儿子汪大秋继承爵位的小心思,当然对她越发无礼了。   一边是小娇妻温柔小意,一边是败家子天天闯祸,汪千户的心当然偏向小娇妻。   吴氏说担心汪大夏花钱如流水,还屡屡进出赌/场,万一把亲娘的嫁妆败光怎么办,汪千户就要吴氏代为保管。   吴氏故意把房子便宜租出去,就是为了刺激汪大夏闹租客,让他本来不怎么样的名声越来越坏。   汪大夏当然不服气,一次次赶走欲租下房子的房客,还偷拿母亲的房契地契。   其实吴氏知道汪大夏所作所为,她故意“不慎”泄露了藏契约的地方,引诱汪大夏去偷,反正又不是她自己的,等事情被捅破,丈夫对汪大夏该有多失望啊!   等汪大夏耗尽了丈夫的耐性,将他赶出家门,名字也从族谱里划掉,爵位就会落在她的儿子汪大秋手里。   不过,汪千户并不糊涂,众所周知,废长立幼是大忌,是乱家的祸根。他只是希望对败家子严加管教,亡羊补牢,要汪大夏走正道。   吴氏还是汪夫人的时候,在娘家可以横着走,每次抱着幼子回娘家,把嫂子弟妹们当仆人般驱使,要星星不给月亮,最喜欢听奉承话,硬是把回娘家搞出了皇后娘娘省亲的架势。   吴家为了沾光,借助汪家的权势,一直忍耐讨好这位嚣张跋扈的姑奶奶,如今汪府倒了,树倒猢狲散,还有谁愿意供着这位带着拖油瓶的姑奶奶?   吴氏在娘家挑三拣四,哥嫂弟妹不再哄着她了,就连仆人也跟着捧高踩低,吴氏嫌弃厨房给汪大秋做的肉没有炖烂不好咬,训斥厨娘,厨娘还顶嘴:   “……我劝姑奶奶消停些!寡妇人家守丧那个不是吃斋念佛,姑奶奶有肉吃就不错了!”   吴氏扑过去就要打,一旁看热闹的嫂子弟妹拦住她,“如今姑奶奶不是诰命夫人了,就别耍官太太的威风,吃娘家的,住娘家的,还要打娘家的仆人,成何体统。”   娘家人就差把嫌弃二字写在脸上了。   之后,吴氏的日子更不好过了,连下人都瞧不起她,冷嘲热讽,哥嫂弟妹也不为她做主,吴氏寄人篱下,她娇养长大,出去无法自立养活自己和孩子,无可奈何,只能忍。   汪大秋生病,高烧不止,吴氏要请御医,在汪府的时候,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是重金请御医来瞧病。   吴家人讽刺道:“小孩家家的,请什么御医,别折了他的寿!”   吴氏的嫁妆早就被哥嫂弟妹半骗半抢的拿走了,没有私房钱。汪大夏又在深宫里,找不到他,吴氏就跑去找木百户求帮忙。   木百户办完汪千户的丧事,又出钱把汪大夏送到宫里当太监,身上所剩无几,就去了三通镖局当镖师赚钱养活自己,走南闯北的运货,此时刚刚回到京城。   木百户当即拿出薪水去请了御医给汪大秋看病,见孤儿寡母过得艰难,被吴家人磋磨,就出钱在乡下租了宅院,将吴氏和汪大秋接过去,靠走镖养活这对母子。   每次回到京城,领了薪水,木百户就给孤儿寡妇送银子,   这吴氏经此磨难,看清了娘家人的真面目,居然开悟了,不再像以前那样虚荣傲慢,玩心眼占便宜,脚踏实地的过起日子来。   吴氏喂猪喂鸡,开园子种菜,自给自足,稍有闲暇,就纺线织布,木百户给她的银子,除了买粮食纺车等必需品之外,都积攒下来,预备将来给汪大秋开蒙读书用。   木百户惊讶吴氏的改变,吴氏以前对汪大夏用的那些捧杀的龌蹉手段,他心里门清,但身为外人,不好和汪千户明说,只是努力在他们父子中间调停说和。   吴氏被娘家人嫌弃折辱,木百户心道活该,吴氏心术不正,本该有此报。   后来木百户出手帮助吴氏母子自立门户,也只是出于关心汪千户的遗孤汪大秋的缘故。   毕竟,稚子无辜,汪千户生前对他有恩。   如今吴氏大变样了,每一次木百户走镖回来,吴氏都送给他新作的鞋子,和自己熬制的猪肉脯,“……我女红太差,不会裁衣绣花,只会做鞋。你走南闯北的,三餐不继,猪肉脯留着路上吃,放一个月没问题。”   打听着木百户要走镖了,就连夜焖好一锅茶叶蛋送过去,“……自己养的鸡下的蛋,不要钱。”   就这样三年孝期过去,木百户和吴氏互生好感。   但娘家人并不打算放过吴氏——她只有二十一岁,长得漂亮,能够生育,如今又多了一个勤俭持家的优点,哥嫂打算把吴氏“再卖”一次,多收些聘礼。   哥嫂提着礼物来乡下找吴氏,大哥说道:“你年纪轻轻的,守什么!乘着年轻漂亮,姿色尚在,赶紧找个老男人嫁了当续弦,吃香喝辣,大一群奴仆伺候着,前呼后拥,总比在乡下喂猪养鸡当个农妇强。”   大嫂说道:“女人家带个拖油瓶不好改嫁,男人都不愿意当便宜爹。我替你解决这个难题,帮你养着大秋,保管他成材。”   若是以前,吴氏必定心动,但现在吴氏已经看透了娘家人打的好算盘:把她嫁出去,得一份聘礼。把汪大秋养在吴家,相当于人质,以后哥嫂伸手要东西,她敢不给?不给就折磨汪大秋。   啧啧,打着“一鱼两吃”的主意啊,一个清蒸,一个红烧。   于是,吴氏挥着洗衣服的棒槌,把哥嫂赶出去了。   哥嫂不死心,要媒人登门说和,都被吴氏打骂出去了。   此时哥嫂已经为她挑中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军官,看中了吴氏的娇俏,愿意出五百两银子的聘礼娶她。   哥嫂把吴氏的庚帖都给了老男人,打算先把亲事定下来,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吴氏半推半就也就从了。   此时木百户在外头走镖还没回来,吴氏无人可依,只能自救,干脆狠下心,把汪大秋托付给村里一户人家照顾,自己拿着一把菜刀,一个切菜板回了娘家。   吴氏就在娘家不远的巷子口里当众骂街起来!   她左手拿刀,右手拿菜板,每骂一句,就用刀背往切菜板上狠狠一剁,就像伴奏似的,边剁边骂,各种污言秽语,不绝于耳,大骂哥嫂狼心狗肺卖小姑子求荣求财,不得好死云云。   昔日娇滴滴、眼高于顶的恶毒后妈为了生存,成了市井骂街的泼妇。   围观者甚众,真是万人空巷,吴家人羞得都不敢开门。   老男人听说此事,心想我一把老骨头如何制得住这泼妇?还不得被这泼妇给剁了?罢了罢了,要媒婆把聘礼要回来,亲事做废。   煮熟了鸭子飞了,还颜面尽失,哥嫂发誓教训这个泼妇,给你脸不要脸,既然如此……哥嫂托媒婆放出话来,只要有人肯娶吴氏为妻,吴家不仅不要聘礼,还愿意赔上嫁妆。   寡妇门前是非多。吴氏门前从此不得安宁,那些娶不上老婆的市井闲汉,村里的老光棍、二流子纷纷上门骚扰。   吴氏闭门不出,他们就偷她的鸡,毁她的菜园,甚至连猪都赶到河里淹死了。   吴氏快被逼崩溃了,大人能够忍耐,小孩子不行,四岁的汪大秋被外头的动静吓坏了,又发起烧来。吴氏左思右想,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乘着半夜外头无人,抱着孩子偷偷出村,天亮后进城,到了当初送继子汪大夏进宫的那个太监宅院门口,求太监捎个口信给汪大夏,求他救救弟弟。   此时汪大夏已经从司礼监内书堂以优等生的成绩毕业,又被魏采薇选中,结为对食夫妻。   当然,此时十七岁的汪大夏在宫人眼里,只是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靠着老婆魏采薇是尚寿妃的掌事女官,刚刚从内书堂毕业,就被尚寿妃推荐到御前行走,为嘉靖帝办事。   汪大夏文武双全,脑子灵活会办事,长的养眼,又有尚寿妃这个靠山,很快得了嘉靖帝的青睐,成为宫里的红人。   若是普通宦官,不混个十几,甚至几十年,连皇帝面都见不着!   唉,女人就是肤浅,只看表面,谁好看选谁。   汪大夏得知继母和同父异母弟弟的变故,先找魏采薇,告诉了此事,“……你我毕竟是夫妻,我家里的那本乱账,不好瞒着你,怕有人利用此事来算计你。”   魏采薇童年时落难,也是和姐姐在乡下生活,一大一小两个官奴,受尽欺凌。   魏采薇说道:“你自去办,欺负孤儿寡母不能忍。”   汪大夏出宫,将吴氏母子找个地方安顿下来,然后出手对付吴家人。   以前他就很讨厌这些经常来汪府打秋风的便宜舅舅舅妈,还撺掇继母吴氏谋夺他的继承身份,现在放开手脚报复,别提多痛快了。   吴大舅在太常寺当差,管着大苑马场,时常偷着把大苑良马牵出去,给贩卖牲口的母马配种,以获取利益。   军马是重要的国家物资,偷采马/精是重罪。因为为了节约成本,马场饲养的种马有限,一匹种马要配成百的大苑母马,来保持马种血统的纯正。   人家大苑母马都不够分,吴大舅还牵着大苑种马去配外面的母马,这和“卖/淫“差不多,逼良马为娼啊!   汪大夏“捉马在马棚”,证据确凿,吴大舅丢了差事,罚没家产,全家被发配到边关养马去了,吴氏母子得以过上安稳日子。   吴氏向汪大夏磕头认错,悔恨当年离间他们父子。   汪大夏依然不能原谅吴氏所作所为,“我是为了大秋,不是为了你,你好自为之。”   吴氏不肯住汪大夏给的房子,依旧带着汪大秋回乡下。   到了年底,汪大夏拿着一封喜帖找魏采薇,“后日木叔叔结婚,我要送一份礼物,喝杯喜酒,婚礼在夜里,晚上回不了宫,只能住在外面的宅子。”   像汪大夏和魏采薇这种地位的对食夫妻,在宫内宫外都有宅邸,不当差时,就住在外面的豪宅,呼奴唤婢,和高官家庭一样。   汪大夏是个很坦率的人,吃软饭嘛,就要有个吃软饭的样子,把老婆当成上官来伺候,干了什么事情,要及时汇报,解释清楚。   遇到酸溜溜嘲讽他的人,他面不改色的说,软饭挺好吃的,可惜你吃不着。   魏采薇打开喜帖,“你木叔叔奔五十的人了吧,娶了谁家的姑娘?”   汪大夏嗫喏片刻,“娶了我的继母吴氏。”   噗!   魏采薇正喝着茶呢,闻言要喷出来,但她碍于礼仪,强行闭嘴,茶水就倒灌进气管。   魏采薇猛地咳嗽起来,汪大夏轻轻的给她拍背,“其实我不同意这门婚事,但是他们两个两情相悦,互相都愿意,木叔叔对大秋视为己出,我不好说什么。木叔叔对我有恩,他再婚送我喜帖,我不能不去祝福。”   魏采薇对这对经历曲折坎坷的老夫少妻有了兴趣,想看一眼真人,合上喜帖,说道:“以我们夫妻之名送一份大礼,后日我也去凑凑热闹。”   汪大夏很是意外,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吃软饭的,低妻子一等,但魏采薇此举是把他当做平等的丈夫对待尊敬,愿意一起去他唯一认同的长辈婚礼现场,给他面子。   两人携手参加婚礼,新郎新娘是老夫少妻,少妻还是以前新郎以前上官的夫人,自然引来诸多异样的目光。   但是汪大夏魏采薇这对对食夫妻出现在婚礼现场,立刻吸引了所有异样的目光!   对食夫妻和老夫少妻,简直不相仲伯,就像砒/霜和鹤顶红不晓得谁更毒一样。   看到魏采薇的风采,木百户开始怀疑汪大夏挥刀自宫是对是错,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熊孩子用另一种方式成家立业、平步青云,带着媳妇来看他了。   魏采薇在新房里看到了新娘吴氏,明白当年汪千户为啥总是维护小娇妻了:长的漂亮嘛,吴氏确实是个美人。男人都是那么专一,无论多大年纪,都喜欢年轻漂亮的。   吴氏嫁了两次,又历经磨难,一点都不害羞,大大方方的照顾女客们,魏采薇看到忙碌的吴氏,就不禁想起自己可怜的姐姐。   吴氏孤身带着四岁的儿子在乡下谋生。   姐姐当年也带着七岁她在乡下学习做农活自立。   如果姐姐当年在乡下能够有人帮助她摆脱陈大郎的魔爪,就像吴氏一样得到援手,姐姐就不会被陈大郎侮辱、活活疼死在产床上……   如果姐姐还活着,她今年三十二岁,应该嫁人生子,儿女绕膝了吧。   可是当年七岁的我,是个累赘,帮不了姐姐。   魏采薇那晚喝了不少酒,是汪大夏搀扶着上了马车。   回到家里,汪大夏把醉酒的魏采薇抱到卧室,他们只是为了各自利益而结合的对食夫妻,一直分床而睡。   魏采薇睡床,汪大夏是吃软饭的,晚上抱着铺盖,像个通房丫鬟似的睡在临窗大炕上,随时待命。   魏采薇起夜,或者渴了要喝水,或者蚊帐进了蚊虫要拍蚊子等等,都是汪大夏伺候。   汪大夏把魏采薇抱到床上,熟练的为她脱了鞋子、卸下钗环首饰、脱了外衣,盖上被子,将一个汤婆子放在她的脚边。然后抱着自己的铺盖,要去火炕上睡。   “今晚留下来。”   蓦地,魏采薇从被子里伸出素手,揪住他的衣角。   汪大夏身体一僵,说道:“我就在睡在窗下的大炕上,又不会走。”   妻子八成醉糊涂了,我只要不外出办差事,每晚都和她在一个房间睡啊。   魏采薇说道:“睡在床上。”   吃软饭么,当然要听老婆的。   汪大夏将自己的被子铺在床上,睡在魏采薇身边,“要喝水,或者有什么不舒服就叫我。”   魏采薇说道:“我身上有些酸,帮我按一按。”   吃软饭么,按摩这门手艺是必须要学的。   汪大夏立刻爬起来,跪在床上,把手伸到被子里,给魏采薇按摩,还问:“这个劲道可以不?”   魏采薇哼了一声,应该是刚好。   汪大夏轻轻揉捏,从肩膀捏到脚踝,捏到脚趾头时,汪大夏问:“脚上有些干燥,要不要涂点香脂揉一揉?”   魏采薇又哼了一声。   汪大夏把她的玉足揉捏得香喷喷的,魏采薇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汪大夏以为睡着了,就停下,下床洗了手,复又躺在她的身边。   魏采薇翻了个身,脑袋滚到了汪大夏的肩窝里。   吃软饭么,把肩窝给老婆当枕头理所当然。   汪大夏自有吃软饭的自觉,没有把魏采薇的脑袋推回她自己的枕头。   魏采薇又伸出右手,搂住了他的脖子,好像把他的脑袋当成了南瓜引枕,散乱的青丝往他脖子里蹭呀蹭,痒的很,一直痒到了心里。   这还不够,魏采薇的呼吸正好对着他的耳朵,耳朵尖瞬间变色,鲜红欲滴。   汪大夏有了非分之想,但他是个吃软饭的,不好乘醉占老婆便宜,所以他轻轻将魏采薇推回了床里面。   魏采薇的脑袋回到枕头时,睁开了眼睛。   四目相对,感觉老婆的目光有些杀气,汪大夏连忙解释道:“我什么都没做,是你要我睡床的,你别喝醉了不认账,你真说过。”   魏采薇说道:“你过来,近一些。”   汪大夏俯下/身,“什么事?你尽管吩咐。”   魏采薇道:“再近一些。”   汪大夏继续前倾,面对面,两人的鼻尖都几乎要挨在一起了。   魏采薇:“再近一些。”   再近就要碰到老婆的鼻子了,一个吃软饭的,怎么能碰疼老婆的鼻子呢。   汪大夏自觉的往上移了移,两个鼻子严丝合缝。   魏采薇心道,若继续这样暗示下去,怕是要耗到天亮了,**苦短。   魏采薇抬头吻住了他的唇。   作者有话要说:  兰舟:软饭好吃吗?   汪大夏:真香!再来一碗!   感谢订阅,每日6000千肥更送上 第28章 论软饭的一百种吃法   软饭有多种吃法, 但汪大夏和一般的软饭男不同。   他没有“筷子”。   他为了走一条通往权力的捷径, 进宫当太监, 付出了砍断出生就自带那根筷子的代价, 这是他唯一的短处。   字面上的、也是引申意义的短处。   他是个太监, 真太监,如假不换——还会被拖出去,以秽乱宫廷的罪名砍头。   但,没有筷子就吃不了软饭吗?   当然不是。   人类能够动物世界脱颖而出, 成为世界的主宰, 手部动作的精细化、以及制作并使用工具, 是人类从原始到文明的关键因素。   只有人类的拇指才能完成对屈的精细动作——拇指触碰到手掌上其他四个手指,这样人类才能轻而易举的抓握。   手指在进化中从短变长,越来越灵活,便于制造工具, 即使有短处,也会制造工具来弥补, 成为长处。   汪大夏是心灵手巧的人, 谁说吃软饭就一定得用筷子?   可以用手,或者制造代替的工具,手工制造各种筷子来吃软饭, 照样能吃到嘴里,汪大夏失去了一根筷子,制造出了一把筷子。   上一世,嘉靖四十三年, 腊月初一的早上,永寿宫掌事女官魏采薇当差迟到,没有准时进宫,可见汪大夏是吃软饭的一把好手,手艺炉火纯青。   重生一世,魏采薇住在汪府,喝了自己开的药方,沉沉睡去,绮梦连连,把上一世和汪大夏一起走过的日子在梦里又来了一次。   睡梦中的魏采薇展露了笑颜。   世人对宫里的对食夫妻基本都是藐视和猎奇,带着异样的眼光。就连魏采薇刚开始和汪大夏结为对食,也觉得别扭,并没有把这桩婚姻当回事,只是复仇工具而已。   但真的动了身和心,深入其中,魏采薇才发现,只要双方都将身心托付给对方,互敬互爱,对食夫妻和俗世夫妻没什么不同。   没有那根筷子,汪大夏吃软饭照样吃的很香,她也乐意借自己的势,给汪大夏铺平青云路,给他软饭吃。   改朝换代,汪大夏成为东厂厂公,后台宠妃尚寿妃成为太妃,魏采薇渐渐淡出了宫廷,对食夫妻的事业从女强男弱,变了个样。   但汪大夏也没有像有些软饭男那样得志便猖狂,开始反噬,软饭硬吃,去报复当初给他们提供软饭的女人们。   汪大夏吃惯了软饭,胃口容不得“硬菜”,在她面前始终都是软饭男的样子,始终如一的对她好,甚至舍命救她,一直到死,还许下来世再为夫妻,给她一个孩子,来弥补此生唯一的缺憾。   上一世汪大夏吃软饭,吃软饭就得有吃软饭的自觉,在魏采薇面前尽量隐藏缺点,展现优点。   汪大夏何止阉割了一根筷子?   在挥刀自宫的时候,他也割下了那个恣意飞扬、桀骜不驯、玩世不恭、天真到仗义疏财救红尘、像一根野草似的野蛮生长的少年。   魏采薇看到的他几乎都是好的一面,勤奋,机智,体贴,勇敢,忠贞——当然,除了他可怕的审美,一如既往的喜欢花红柳绿,闪闪发亮。   重生后的魏采薇认识了汪大夏的另一面,显然无法一下子接受,但她无法忘怀上一世的深情,哪怕自宫前的汪大夏和回忆里的汪大夏完全是两种人,一天三顿的气她,魏采薇也要冒险留在京城阻止他自宫,不离不弃。   就在魏采薇梦到和前世老公各种恩爱幸福时,汪大夏正在熬夜和闻讯赶来的陆英交代两人合力斗周小旗的细节。   当然,以汪大夏的浮夸性格,他子虚乌有的给自己加了戏份,“……眼瞅着魏大夫的眼睛要滴上滚烫的蜡油,我冲过去用手保护她的眼睛,呲的一声,我的手背剧痛,烫了个大水泡!但我还是忍痛一拳直击歹徒面门,将他打倒在地。”   陆英问道:“蜡油滴到那只手?我看看。”这是蜡油,又不是滚烫的铁汁!   汪大夏把手一缩,藏在桌子底下,“涂了魏大夫的烫伤药,已经无事。”   陆英说道:“你能不能正经一点?魏大夫已经服药睡着了,我只能问你一个人,你这样胡说八道,我天亮怎么向陆大人交代?给你记功?”   汪大夏一听说有功劳,连忙问道:“奖多少钱?一百两银子有没有?”   陆英说道:“锦衣卫有悬赏,但是此案不破,赏金暂时拿不到的。不过你为锦衣卫办事,是个编外的小卒,这次拿下歹徒,我可以将你的名字写入锦衣卫名册,以后吃俸禄拿军饷,在外办案,食宿也可以实报实销,不用自掏腰包。夏天有冰补,冬天有炭补,逢年过节还能发点东西带回家。”   从编外人员到编内人员。   “就这?”汪大夏大失所望。   陆炳刚刚传授给陆英驭人之道,锦衣卫需要汪大夏这样的人才,陆英强忍住说那句“爱干干,不干滚”的话,耐心给汪大夏解释编内人员的好处:   “如果受伤残疾,俸禄照拿,锦衣卫养你一辈子;如果不幸身亡,锦衣卫会留个位置给你的后代,将来只要通过弓马考核,可以来顶你的空缺。”   汪大夏长大嘴巴,惊诧陆英不通人情世故:你要招募我进锦衣卫,就像画大饼似的,起码把这个饼画的又大又圆,看起来香甜可口啊!   一开口是残疾身亡什么的,也太赶客了,纵使前面有座金山我也会犹豫的。   陆统领幸亏会投胎,当了陆大人的私生子,否则这种耿直的性格如何在官场上混?   陆英见汪大夏还不搭腔,就绞尽脑汁想着当锦衣卫还有什么好处,“你跟我办案当差,比一般锦衣卫更有机会在御前露脸,将来若得了皇上的眼缘,平步青云,前途不可限量。”   这句话还差不多。   看来陆英耿直但是不傻,正在学习变通之法,并非板正到底,也开始学着给汪大夏画大饼了。   不过,这些都无法吸引汪大夏。   汪大夏疲倦得揉着眼眶,“能把这个换成银子不?我只要银子,不要差事。”   长这么大,陆英就没听过有人拒绝锦衣卫的邀请,“你不想加入锦衣卫?”   陆英怀疑自己听错了。   嗯,汪大夏点点头,打了个哈欠,“是的,过去,现在,将来,都不想在锦衣卫当差,我现在临时为锦衣卫效力,也是被逼的——私房钱还在陆大人手里。我就是为了钱。”   陆英问:“为什么?难道锦衣卫还不如北城兵马司?”   汪大夏坦言道:“我现在有吃有喝有钱花,住的是什刹海旁边传了五代的五进豪宅,一般五品的京官都没有我活的这么享受。我干嘛没事找事做?”   陆英问道:“你打算这样混一辈子?”   汪大夏顿首道:“对啊,我家里有现成的千户爵位要继承,躺着就能当千户,四品武官,我为什么要自讨苦吃,冒着可能残疾、甚至身亡的代价当什么锦衣卫呢?我又不傻。”   “你——”陆英无话可说,汪大夏真是懒到无可救药。   倒是一旁保持安静的木百户听了,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说道:“不管你去不去,都要先谢谢陆统领的赏识。”   木百户的话起了作用,汪大夏敷衍的抱拳道:“多谢厚爱,可惜我干不了。”   木百户说道:“我有个建议,你可以先去干着试试——你爹的爵位将来肯定是你的,跑不了。但你空有爵位,没有实权,无一兵一卒,也没什么意思。”   “你爹当年继承了爵位,在北城兵马司踏踏实实干了三十来年,风里来雨里去的巡街,才当上北城兵马司的指挥使,这已经不错了。”   陆英见木百户为自己说话,也添上一句,“一个空爵位,没有实权,再厚的家底也耗不住,犹如无根之萍,家族必然败落,若再惹官司,爵位说撸就撸,你无权无职,谁为你说话?街边讨饭的千户、甚至伯爵侯爵都是有的,你将来想要与他们为伍?”   木百户猛地点头,“是啊,二少爷,在锦衣卫当差,俸禄高福利好,早上点卯,晚上回家,不用像你爹这样,一把年纪还要隔三差五的熬夜巡街。何况你还有陆统领和陆大人当靠山,将来继承爵位考勋,必定一次就过,谁敢给你使绊子、吃拿卡要?”   继承爵位是汪大夏的死穴,一点就中。   汪大夏也明白,以他的本事,除了继承爵位,没有其他出路,要是连爵位这个铁饭碗都没有了,他一事无成,恐怕将来也要抱着破碗在路边要饭。   汪大夏有些心动,不过,他还是皱眉说道:“这么一说,这差事还不错,就是离家太远了,我要横穿京城南北,每天辰时(早上七点)点卯,每天都要早起,我睡懒觉睡习惯了,起不来。”   汪大夏的理想差事是“两多一少加一近”:钱多福利多、活少离家近。   陆英无语了,每一天汪大夏都能让他大开眼界,告诉他什么是极品纨绔。   木百户简直为汪大夏的前程操碎了心,“锦衣卫衙门确实离家远,不过没关系,我去说服千户,要他为出钱在衙门附近租一处房子,不用你操一点心。这样就不用在路上奔波,每天都可以多睡会。”   汪大夏这才点头,“好,我听木叔的。不过,丑话说在前头,租金还有日常开销得父亲掏钱,我那点俸禄可养不起我自己。”   木百户哄孩子的说道:“这个自然,房子也得租个大的,不能太寒酸了,让同僚看不起。”   汪大夏长这么大还没独居过,顿时对未来生活充满了憧憬。   我自由了,再没有人管我啦!   陆英没想到官位前程都无用,木百户用点小恩小惠就诱惑汪大夏同意了!   还真是……很符合汪大夏一贯的行事做派,驭人之道,因人而异,用他的弱点来制住他,他才会按照我的意思去做。   陆英敲了敲桌面,打破了汪大夏的幻想,“继续,天都快亮了,口供还没录完。”   等汪大夏事无巨细交代完毕,看了一遍口供,签字画押,天已经蒙蒙亮了,宵禁解除,街道一个个卖早点的摊子相继出摊,也有推着小车沿街叫卖的,汪大夏又饿了,叫了一碗豆腐脑,“……不要香菜!”   陆英起身说道:“我去看看魏大夫醒了没有。”   汪大夏一边喊烫,一边哗啦啦喝完豆腐脑,嘴一抹,追了上去,“我和陆统领一起。”   陆英问:“你不是说要补个觉吗?”   “第一,那是我家,我想去就去,第二——”汪大夏瞥了一眼陆英,“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魏大夫又睡了,万一你——,我不放心。”   陆英难以置信,“魏大夫和你单独相处才让人不放心吧。”   汪大夏说道:“怎么可能!那是我家,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不要乱讲。”   唉,想要驯服这个汪衙内,怕是不容易。   隔壁汪府。   魏采薇还没醒,脖子两处涂了药,已经止血了,她的脸色苍白如纸,手腕上还有绳索捆绑的勒痕,周小旗捆的太紧了,一圈圈的勒痕呈现紫红色。   看到小寡妇这幅模样,陆英心中的愧疚战胜了怀疑,一直觉得小寡妇是最大的嫌犯,但是现在却成为受害者,如果汪大夏迟钝一些,没有领会小寡妇“清凉梅”的示警,那样在她身上会发生多么可怕的事情?   陆英推门出去,叹道:“我不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仅凭她十七岁,进京七天,且和禾二小姐同龄就怀疑她,导致她被周小旗盯上,遭遇此难。”   汪大夏说道:“道歉没有用,赔钱就行。汤药费、误工费、受到惊吓的精神损失费、还有房屋修缮费,和昨晚的损失单子一起赔给人家。”   陆英问他,“除了钱,你还能说点其他的事吗?”   汪大夏笑道:“给钱我就说。”   陆英:这家伙怕是钱串子成精了。   与此同时,北城,江米巷,锦衣卫衙门。   指挥使陆炳在点卯之前就乘坐五匹马拉的豪车来衙门了,嘉靖朝当官的好处是不用上早朝,可以多睡会,但陆炳昨晚被北城兵马司来报信的人吵醒之后,就再也睡不着了。   像陆炳这种历经风雨的老臣,什么没见过?陈千户父子被杀案只是小事一桩,轮不到他过问,但是魏采薇户贴上那个“司吏丁巫”让他不禁想起十年前那场京城浩劫。   他睡不着。那场浩劫是他一生的隐痛,将来要带进棺材的。   十年前,庚戌之变,蒙古俺答汗带兵长驱直入,在北京外城抢了半个月。   陆炳守城,城外灾民托儿带口的蜂拥到城门,求进城躲避战火。   能坐稳锦衣卫指挥使的位置,手上沾满血,陆炳绝对不算是个正人君子。   陆炳是嘉靖帝的奶兄,嘉靖帝本来只是湖北安陆的一个小藩王,是皇室旁支,无缘皇位。   但是皇室正统子嗣凋零。成化朝,成化帝宠爱万贵妃,甚至为了万贵妃废掉皇后,万贵妃横行霸道,几次威胁太子的生命,给太子留下深刻心理阴影。   太子登基,是为弘治帝,弘治帝吸取宠妃祸国的教训,一生只有张皇后,后宫无妃,只有张皇后生下一子存活,是为后来的正德皇帝。   正德帝是个奇葩,喜欢人/妻、寡妇和妓/女,就是不碰后宫正儿八经的皇后,结果死后无子,又没有兄弟,正统皇室宣布绝嗣。   按照皇室“兄死弟继“继承顺序,轮到了弘治帝的弟弟——嘉靖帝他爹兴献王,但兴献王死的很早,皇位就落在当时只有十五岁的嘉靖帝身上。   嘉靖帝登基之后,为了把亲爹封为皇帝,灵位移到宗庙,把自己这个旁支取代过去的主脉皇室,在朝中掀起来“大礼议”之争,所有阻止他的大臣,都被锦衣卫罗织了罪名处死的的处死,贬斥的贬斥。   嘉靖帝这个旁支藩王利用“大礼议”铲除了异己,坐稳了皇位,陆炳这把刀“功不可没”,手上有无辜人的血。   但陆炳并不是什么魔鬼,他有铁血无情的一面,也有善良心软的一面。看到城下灾民哭声震天,他还是进宫觐见嘉靖帝,说服嘉靖帝打开城门,放灾民进来,他会派兵断后,阻截乘机闯关的蒙古兵。   也就是陆炳面子大,深得皇帝信任,若是其他人,嘉靖帝绝对不会同意的。   陆炳得了嘉靖帝口谕,打开城门放灾民,并且在锦衣卫里组建了敢死队,逆流而行,保护灾民撤退,和蒙古军交战。   灾民全部进城,敢死队全部战死。   敢死队的名单,陆炳一直保存,并且给予队员家人双倍的抚恤。   禾千户就在这个名单之列,原本禾千户因渎职、没有及时将俺答汗南侵的情报报给陆炳知道,应该满门抄斩,但禾千户主动参加敢死队,且已经战死了,陆炳就为他求情,将他两个女儿从斩首改为罚没为官奴。   禾千户和陈千户两家儿女定亲的时候,陆炳这个上官去喝过喜酒,陈千户买下了禾家姐妹,发誓好好照顾她们一生,陆炳相信了陈千户,就没有再过问。   陆炳觉得,不过多养两张嘴,很容易的。他事务繁忙,很快将此事抛在脑后,不再不问了。   陆炳很忙,他忙着给皇帝找替死鬼,无暇过问禾家两个女儿过的如何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庚戌之变,奇耻大辱,嘉靖帝身为皇帝,二十几年不上朝,沉迷修仙炼丹,肯定要担负主要责任。   但是皇帝是君,不能是他做错了。即使有错,也是臣子的错,没有及时觉察敌军动向,没有劝谏皇帝。   所以陆炳身为皇帝奶兄、最信任的臣子,必须想法子找人背下这个黑锅,以平民愤。   找谁呢?   论理,应该是百官之首——内阁首辅大臣严嵩责任最大,因为他的官最大嘛,内阁首辅大臣类似宰相,外族入侵,都打到家门口来了,你不负责谁负责?   但是严嵩深得嘉靖帝的圣眷,同时又是陆炳的亲家:严嵩对妻子忠贞不二,只有一个儿子严世蕃。严世蕃有个儿子叫做严绍庭,娶了陆炳的二女儿为妻。   亲家严世蕃对陆炳说道:“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你我是儿女亲家,我儿子是你二女婿,孩子都生了,我孙子是你的亲外孙。这口黑锅亲家不能给我爹扣着啊。”   “亲家另找个替死鬼。我看兵部尚书丁汝夔就不错,他是大明军队最大的官,是他的军队没有拦住俺答汗,也是他下令京城军队不抵抗,闭门不出,只守不战的。”   这话确实没错。但是兵部尚书丁汝夔的上司就是内阁首辅大臣严嵩,是严嵩要丁汝夔不要战的,说“俺答汗抢够了,自会带兵离去。”   若不是严嵩发话,丁汝夔也不敢选择保守的守城策略,导致外城沦为一片焦土。   陆炳明知如此,但也接受严世蕃的建议,把丁汝夔报给了嘉靖帝,嘉靖帝同意了,要丁汝夔当替死鬼,判了斩首。妻子往南发配三千里,路上就病死了,儿子丁巫发配到了北方的铁岭卫。   陆炳良心不安,想法子把丁汝夔的斩刑一拖再拖,足足拖了十年,如今丁汝夔还关在诏狱里活的好好的呢!   昨晚手下已经连夜将丁汝夔之子丁巫的这十年的监视情报都放在陆炳的案头。   陆炳匆匆翻阅一遍,然后起身,去了锦衣卫诏狱。   诏狱是朝廷官员闻风丧胆的地方,和东厂的厂狱齐名。丁汝夔被单独关押在一个死囚室。   丁汝夔的囚室干净整洁,墙面今年刚刚粉刷过,东南角有一面小窗,是唯一的光源。   光源投射在地板上,形成一坨椭圆形的光亮,丁汝夔已经起床了,他站在椭圆光圈里打着五禽戏,晒着太阳,锻炼身体。   地下囚室的潮气重,空气不太好,陆炳一下去就咳嗽起来,丁汝夔递上椅子,还给他倒了茶,“谢谢你送的龙井,我一个死囚还能喝到这么好的茶。”   陆炳借着茶水压下咳嗽,打量着丁汝夔,额头微汗,面色红润,说道:“丁大人身体不错啊。”   丁汝夔看他脸色蜡黄,连眼皮都耷拉了,说道:“陆大人再忙也要保重身体啊,我这个十年死囚,多亏有你保护,这十年怎么都死不了。”   陆炳装作听不懂他的反话,放下茶盏笑道,“看看你我如今的身体状况,我才是那个不见天日的死囚。”   作者有话要说:  心灵手巧汪大夏……突然无法直视筷子兄弟了……   明天本文要上夹子了,为了不影响排名,所以明天的更新不在早上,而是晚上十一点整,依然是六千字肥更哟,谢谢支持。   从后天起,恢复早上六点十八分的更新,每天双更,早晚都是六点十八分更新。谢谢支持摸摸哒~ 第29章 来历之谜   丁汝夔判了死刑却一直没有执行, 全靠陆炳这十年钻了死刑复核的漏洞, 苟活了一年又一年。   明朝死刑复核权在皇帝手中, 每年年底集中送到皇帝那里复核。皇帝打开卷宗, 确认无误, 朱笔一勾,刑部就安排下去,砍头的砍头,绞死的绞死, 排好日期, 并公布于众, 招呼围观群众准时观看行刑,因为死刑有教化世人的作用,警告人们不要犯法。   如果皇帝觉得有疑问,会发回去重审, 犯人暂时死不了。   但每年那么多死刑犯需要复核,皇帝的案头堆成小山, 为了展现皇恩浩荡, 总会放过几个,等来年再审核,类似洪武帝这种嫉恶如仇又勤奋的皇帝, 也绝对不会把所有案卷都勾死。   很多死囚死在监狱里都没能等到皇帝朱笔御批、核准死刑那一天。   何况嘉靖帝忙于修仙炼丹,没那么多耐性全部看完,最后几本的卷宗都不会碰,等来年再复核。   所以, 根据死刑复核规律,堆在最上面的死囚几乎必死无疑,但最下面的基本还能再苟活一年——如果不死在监狱里的话。   陆炳就是走了这个空子,每年都贿赂搬运死囚卷宗的太监,要他们帮忙把丁汝夔的案子压在最后一个。   谁敢不给陆炳的面子呢?何况人家给了银子。   所以丁汝夔年年倒数第一,苟了一年又一年,十年过去,还活的好好的。   丁汝夔的囚室有书架、书案,笔墨纸砚一应俱全。小床挂着蚊帐,墙角马桶还有布帘遮掩,保护**,让他有尊严坐牢,等待未来可能执行的死刑。   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地下囚室潮湿,容易滋生虫虱,他没有留胡须,每隔三天就有小卒来给他刮胡子——囚犯不容许碰刮刀铁器之类的东西,连饭碗和勺子都是木制的,为了防止囚犯打碎,用破瓷片自残或者伤人。   陆炳尽量让丁汝夔在等死的过程中舒服一点。   若不是周围的铁窗,铁栅栏,一道道铁门和站岗的狱卒,丁汝夔的状态就像一个采菊东篱,悠然见南山的致仕隐居的隐士。   而三十多年来一直无限风光的陆炳,就像一炳爬满了锈迹的兵器。   若把这两人放在一起,旁人会以为陆炳才是那个每年都在等死的死囚。   丁汝夔请陆炳坐在书桌旁边的椅子上,他坐在床上——因为囚室只有一把椅子,丁汝夔总不能请访客上床。   丁汝夔等陆炳的咳嗽平息了,问道:“陆大人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我这个死囚,有什么事吗?”   陆炳这个大忙人基本上一年看丁汝夔一次,都是年底死刑复核的时候,来告诉他“今年皇上没有在你的名字上勾红,恭喜你,又能活一年。”   今年是第十个年头,才过了一半,正值夏天,还得过个半年才开始第十次死刑复核,陆炳突然来访,让丁汝夔既意外,又悬心。   因为上一次陆炳打破规律来死囚室找他,是入狱的第二年,陆炳带来一个坏消息:“……你夫人在发配云南的路上病故了,抱歉,请节哀。”   丁汝夔以前是兵部尚书,类似后世的国防部长,丁夫人自是养尊处优惯了,花为肚肠雪为肌之人,发配路上颠沛流离,如何熬得住?   犹如落花掉进烂泥里,很快香消玉损。   当时丁汝夔沉默,一言不发。过了很久,吐出一口血来,大呼:“严嵩误我!”   丁汝夔后悔啊!   身为兵部尚书,他问首辅大臣严嵩的意见,严嵩说死守京城,不能出战,倘若战败,京城失守,皇帝被俘虏,大明就要灭国了。   严嵩还向丁汝夔保证,“只要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   丁汝夔觉得严嵩的话有道理,大明军力有限,勤王的援军不知何时能到,是保护城外的百姓还是保护大明,这是个艰难的选择,他听从了严嵩的决定,下令全军死守城门,不得出战。   结果,俺答汗退兵,严嵩的儿子严世蕃游说亲家陆炳,把祸国的责任推到了丁汝夔头上。   妻子往南发配三千里,儿子丁巫往北发配铁岭卫,一南一北,母子离别之日,就是永诀。   如今陆炳突然在年中来看丁汝夔,丁汝夔瞬间想起妻子的惨死,这一次,难道是发配到铁岭的儿子出事了?   陆炳说道:“今日来找你,和你儿子丁巫有关。”   丁汝夔稳稳的坐在床上,看似淡定,手指已经伸进了被褥,紧紧攥着棉絮,“他……现在如何了?”   陆炳也是为人父母,甚至都当了外公了,他晓得丁汝夔此时不过是装样子,说道:“你放心,铁岭卫那边有锦衣卫的人,没有人敢对他怎么样。他写的一笔好字,每年过年,七里八乡都找他写对联。前几年被县丞招募到县衙门,当了一名司吏,管着制作户籍文书,已经能够自给自足了。”   丁汝夔是正经两榜进士出身,选入翰林院庶吉士,当了六部的尚书,如果没有那场浩劫,将来妥妥的会进入内阁,成为内阁大臣,甚至首辅大臣,位极人臣。   而他的儿子丁巫身为犯官之后,不得擅自离开发配地,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读再多书也是无用,在县衙门当个编外的司吏,有份正经差事罢了。   前程尽毁。   这个落差就像昔日的国防部长的儿子当了偏远山区派出所户籍科的一个临时工一样,从云端坠落到地下。   陆炳把魏采薇的户贴递给丁汝夔,指着“司吏丁巫”的名字,“这个户贴就出自他手。”   时隔十年,丁汝夔第一次看到儿子的字,以前儿子是个意气风发的小少年,会写一笔飘逸的飞白体,如今儿子写的端端正正、毫无个性的馆阁体(也就是仿宋字)。   生活磨平了所有的棱角。   丁汝夔只看了一眼,就将户贴还回去,“当司吏没什么不好,挣口饭吃,能养家糊口就行了。”   陆炳说道:“丁巫至今尚无婚配,何来的家?”   昔日京城贵公子,如何看得上乡野村妇?又如何忍心看着下一代也困在铁岭苦寒之地,世世代代,一代不如一代?   那该多么悲哀。   儿子选择不婚,丁汝夔并不意外,说道:“男儿四海为家,我的家在诏狱,他的家在铁岭。”   陆炳又问:“你知道魏南山吗?”   这个问题才是陆炳今天破天荒来诏狱死囚监狱的真正目的。   没有什么事情能够瞒得住陆炳这个情报头子,丁汝夔坦言道:“他是我过去的家臣,擅长医术,忠心耿耿,丁家倒了,树倒猢狲散,丁巫被发配铁岭,魏南山夫妻担心他在铁岭苦寒之地一个人活不下去,就自愿跟随丁巫一起去了铁岭。”   陆炳再问:“魏南山夫妻可有子女?”   丁汝夔说道:“曾经有一女,冰雪聪明,可惜七岁夭折。陆大人,他们夫妻现在可还好?”   “他们一直在铁岭照顾着丁巫,直至他成人,去了县衙当司吏。”陆炳说道:“五年前,魏夫人病重,魏南山去象牙山深处为妻子采药,不慎跌下山崖,妻子闻讯也一并去了。”   陆炳真是个报丧人,每一次来都要死人。   家臣夫妻俱亡,丁汝夔心里难受的很,“可否容许我今日在牢房设个香案?我想祭一祭他们。”   陆炳只在地下囚室坐了一会,就觉得胸闷气短,他左手捂着胸口,右手撑着书案站起来,“这里通风不好,燃一炷香就烟熏火燎的,等晚上去外面院子里祭吧,我要狱卒在院子设个祭坛。”   “出……出去?”丁汝夔难以置疑,十年了,他从未踏出囚室半步,头顶铁窗是他唯一见过的光亮。   陆炳说道:“当然,只是要委屈你戴上脚镣和手链,五斤重的铁链,不会影响你祭拜。”   陆炳出了地下死囚牢房,深吸了一口气新鲜空气,第一次觉得新鲜空气都是香甜的,问手下:“那个魏大夫醒了没有?”   手下说道:“刚才接到陆统领的飞鸽传书,已经醒了。周小旗对她下了我们锦衣卫最猛的药,普通人恐怕三天都下不了床,她昨晚口述配了一副药吃了,今天能够下床慢慢走动,看来医术不错。”   陆炳说道:“要陆英把她带过来,我有话问她。”   手下领命而去,抓了只鸽子准备传消息。   啊!啊!   这时东边的囚室蓦地传来尖利痛苦的吼叫声,把鸽子给吓飞了,扇了一支羽毛在陆炳脸上。   陆炳嫌弃的抓起柔软的灰色羽毛,吹了口气,问:“谁在嚎?这么大声。”   立刻有狱卒来报,“回陆大人,标下正在审问周小旗,这家伙嘴硬,标下就用了点手段。”   陆炳问:“什么手段?”   狱卒说道:“就是他想要用在魏大夫眼睛上的手段,蜡油滴眼球。”   光听名字就觉得眼睛疼。   以人之道,还施彼身,倒也……公平。   陆炳说道:“你们悠着点,两只眼睛都可以不要,人要活着。”   狱卒说道:“陆大人放心,标下都是多年的老手艺人了。周小旗吃着锦衣卫的饭,却要砸锦衣卫的碗,陈千户固然死的离奇,但什么时候咱们锦衣卫改姓‘陈’了,他居然敢对陆统领要保护的证人滥用私行,真是胆大包天。”   一边是传说中的陆炳私生子陆英陆统领,一边是人走茶凉的陈千户,狱卒都不傻,周小旗为了陈千户要砸陆英的墙角,肯定会被整治的很惨。   周小旗此举是背叛锦衣卫。陆炳最厌恶吃里扒外之人,不会放过他。   周小旗在牢房里受刑,以前他用在犯人身上的手段,全部反噬到了自己身上。   陆炳回到值房,今日早上汤药已经熬好了,他一口气喝下,漱了口,坐在马桶上出了个恭,站起来的时候,蓦地眼冒金星,头晕目弦,差点歪倒,幸亏护卫将他搀扶起来。   护卫说道:“标下这就去叫大夫。”   “不用。”陆炳说道:“我已经一天三顿的喝药了,昨晚被周小旗的事情吵醒,一直没怎么睡,故精神不济,你们扶我躺下,我睡个回笼觉。”   陆炳躺在床上。   窗外,为了让他好好休息,护卫们举着沾蝉的杆子,把聒噪的蝉弄走。   陆炳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但心中有事,怎么都睡不着。   丁汝夔说魏南山夫妻的女儿七岁就夭折了,可是根据锦衣卫情报,魏采薇明明是魏南山夫妻的女儿,一起跟着发配的丁巫去了铁岭,在此落户生根。   魏采薇跟着父母学习医术,后来魏南山夫妻同一天去世,魏采薇继承家业,当门立户,成为象牙山医馆的坐堂大夫,丁巫在县衙当司吏,帮她立了女户。   女户属于“畸零户”,不需要服徭役和兵役,在税收上也有所减免,如此,减轻了魏采薇的负担。   魏南山夫妻对丁巫有恩,丁巫给孤女魏采薇提供方便理所当然,不算以权谋私,可是根据情报,魏采薇和丁巫一样,都从未婚配,她怎么来到京城就成了寡妇?   真是奇怪,难道京城里的魏采薇被人顶替了?是个冒牌货?   陆炳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纵使外面的蝉都被沾走了,他也睡不着。   陆炳心想,反正睡不着,不如把这两个问题弄清楚。   于是他试图出声吩咐手下,要锦衣卫的画师描下魏采薇的画像,然后快马送到铁岭卫,要探子辨认是否就是魏采薇本人。   可是他脑子里是这么想的,嘴里却只发出轻微的呵呵之声。   词不达意。   在门外的守卫隔门听来,只是普通的梦呓之声,守卫以为陆炳睡沉了。   所以他没有推门进来查看。   陆炳想要起身,但是他此刻就像鬼压床一样,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了。   无论是叫人还是起床,他都做不到,就像个活死人一样躺在床上。   陆炳顿时大骇!   他再次发病了!   就在十天以前,他像往常一样夜里应酬喝酒,宴会结束后,他惦记着衙门还有公务要办,就去锦衣卫衙门忙到凌晨。   再过两个时辰就要点卯了,陆炳懒得回家,干脆在锦衣卫衙门的值房里睡下。   次日早上起床洗漱的时候,他要抓牙刷沾着青盐擦牙齿,但是却无法抓握住牙刷的象牙柄。   因为他的手指弯曲到一半,就无法继续下去了。   不仅如此,他对着镜子,还发现自己的右变脸失去了知觉,他对着镜子做表情,左脸的肌肉可以调动,右脸就像是一个假脸似的,纹丝不动。   当时他还可以说话,命心腹秘密将一直给他看病、嘴巴严、信得过的御医叫过来。   为了稳定锦衣卫的军心,不要惊动他人,他还特地吩咐不要兴师动众,要御医从后门偷偷进来,不要张扬出去。   御医赶来的时候,他的手已经基本恢复了知觉,只是右脸还是麻木的。   御医一看就断定是“小中风”,问他最近是否喝过酒?   陆炳点头,“接连三晚都有应酬,喝了不少。”   御医连忙给他施针打通经脉,叮嘱道:“这是中风,只是不太严重,但有了第一次,就很容易发生第二次。以后千万不可以碰酒了,大荤之物和女色也不要碰。按时一日三餐,晚上早点睡,睡不着也要躺着休息,如今夏天,日子长,中午最好歇个午觉,千万不要熬夜。”   御医给他施针放血,用热水化开通窍丸服用,到了下午就恢复了,只是右手还无法用力。   御医给他开了药,叮嘱他按时服用。   陆炳是锦衣卫指挥使,地位超然,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不想让人知道他中风一事,就给了御医银两,要他万万不可说出去——连皇帝都不能告诉。   陆炳这些天喝的都是治疗中风的药,但对外谎称是夏天进补的平安方子,连陆英都瞒着,只要熬药的心腹才知道真相。   陆炳小中风之后,谨尊医嘱,希望早日好起来,也看开了许多,没有什么比建康和性命更重要。   人若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看着陆英整天忙忙碌碌,熬夜办案,三餐不济,他担心这孩子将来走他的老路,于是亲手剥荔枝、催促她回家休息等等,以及不折手段招募鬼才汪大夏来锦衣卫,也是为了给陆英找个得力的左右手,分担陆英的压力。   陆炳阅人无数,他觉得汪大夏会办事,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陆炳这些天都听御医的话,每天吃药,注意三餐和睡眠,却没想到功亏一篑,昨晚被周小旗偷袭魏采薇一事惊醒,睡不着觉就干脆凌晨起床来衙门办公看卷宗,早上去了憋闷的地下监狱走了一遭,就再次中风了。   正如御医警告的那样,中风会一次比一次厉害,上次他还能走能说,这一次躺在床上就像个活死人一样。   怎么办?   陆炳身子不能动,他第一次感觉得害怕和绝望,就像溺水的人,眼睁睁看着自己越陷越深。   就这样这时,陆英汪大夏带着魏采薇来到了锦衣卫衙门。   魏采薇的腿脚尚未完全恢复,陆英在进门后命人用软轿抬着她。   汪大夏问陆英:“大人找小寡妇所为何事?她还没好呢,大热天要个病人跑一趟。”   陆炳是只狡猾的老狐狸,汪大夏担心骗过了年轻没经验的陆英,却被老狐狸看破就麻烦了,故试探陆英的口风。   陆英冷冷道:“去了就知道了,锦衣卫衙门不比你们汪府安全?我来负责保护魏大夫。”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汪大夏心乱如麻,魏采薇云淡风轻,以上一世她对陆炳的了解,陆炳对她知道的越多,就越不会动她。   成年人的世界,很少有非黑即白的人。   除了像王婆子、陈千户父子这等丧心病狂之人,大部人的人皆有两面,就看到了什么时候,展露不同的面目。就像汪大夏的恶毒继母吴氏,在历经磨难、看清楚娘家人丑恶嘴脸之后,她恍然醒悟,选择了善良。   陆炳是个手上沾满血、却良知未泯的人,他有愧于丁汝夔一家人,十年来一直压着丁汝夔的死刑不执行,在明知她和丁巫有莫大的关联之后,他不会轻易动她。   三人到了卧室门口,护卫嘘声道:“陆大人昨晚没有睡好,此刻正在补回笼觉,还请陆统领去隔壁客房等待,等陆大人醒了就带各位过去。”   汪大夏张开血盆大口打呵欠,连桃心般的扁桃体都看出来了,“我好困啊,我也想补个觉,快带我去客房。”   三人来到隔壁客房,汪大夏看见临窗有个罗汉床,赶紧一屁股坐过去躺下。   “起来。”陆英说道:“这是魏大夫休息的地方,跟一个病人抢位置,你也不害臊。”   汪大夏睁开眼睛,看见下了软轿的魏采薇虚弱的扶着门框站着。   “哦,我是困糊涂了,魏大夫请。”汪大夏咕噜起来,让出罗汉床,环视一圈,从书架里抽出一本厚厚的《大明律》,摆在书案角落,然后以《大明律》为枕,躺在书案上。   书案只能承受住他的头到膝盖的位置,一双大长腿无处安放,就垂在桌沿下,晃晃悠悠。   就这样艰苦的环境,汪大夏后脑勺挨着《大明律》就睡着了。   汪大夏随遇而安的态度,陆英不得不服气。   魏采薇歪在罗汉床上,把脸别过去,对着窗户——自宫前的老公就这睡相,简直没眼看他。   唯有陆英在另一边的官帽椅上正襟危坐,一点都不像通宵没睡的样子,咽喉上的扣子依然扣得严严实实。   这时外头飞来几只不要命的蝉,拼命的叫,停留在枝头,护卫们挥着沾杆都碰不到,陆英担心蝉吵醒父亲,就拿着一副弹弓出去了,对准枝头的蝉,弹无虚发。   “还是陆统领厉害。”护卫低声说道。   与此同时,卧室里的陆炳听到窗外的动静,知道陆英来了,他用尽全力,将枕边一炳玉如意往外推,哐当一声,砸在了床边脚踏上。   陆英听到动静,站在窗口往里看去,看到脚踏上的玉如意,还有父亲从蚊帐里伸出来的半只手。   父亲年纪大了,睡得浅,这个动静肯定就醒了,可是父亲一动不动。   倒是血亲,陆英心有灵犀,低声问道:“陆大人,我已经带着魏大夫来了。”   陆炳连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下。   陆英顿时有种不好的感觉,连正门都不走了,直接从窗台翻过去,拨开纱帐,和双目圆睁的陆炳四目相对。   醒了为什么不回答?   陆英问道:“父亲,您怎么了?”   陆炳眨了眨眼睛,嘴巴发出梦呓般的轻声,根本听不懂他说什么。   陆英瞧着不对劲,连忙把护卫叫进来,“陆大人早上吃了什么?好像浑身麻痹。”   护卫是知晓陆炳小中风过,连忙说道:“糟糕,大人又中风了,我去叫宋御医。”   一听中风,陆英大惊,连忙跑去隔壁,半扶半抱,把魏采薇请到卧室,情急之下,都忘记称呼陆大人,直接说道:“我父亲中风了,你快看看,护卫说这不是第一次。”   魏采薇一看陆炳言辞晦涩,浑身麻木无反应,瞳孔变化,半身不遂的样子,立刻拿出一套针来,选了一根三棱针,在陆炳的内关、水沟、十二井穴上点刺出血,先放血治疗,然后在正会、商丘、哑门、风府、廉泉(注1)等穴位施针。   魏采薇拿着盐填平了陆炳的神阙穴(也就是肚脐眼),然后点燃一根艾柱,隔着盐来灸神阙穴。   一番操作过后,陆炳终于可以动手指了,他艰难的说道:“不……不——”   “不会外传的。”陆英猜到了父亲所想,看到父亲有了反应,心下稍安,“兹事体大,父亲好好休养,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陆炳艰难的指着拿着手指粗的艾条给他灸肚脐眼的魏采薇,“她——”她的身份存疑,你要小心。   陆英说道:“没错,是魏大夫动手唤醒了父亲。”   陆炳说道:“将……将——”将她弄走,还是要宋御医给我看病,此女身份尚未核实,我不放心她。   陆英说道:“父亲放心,我肯定会奖励给她丰厚的赏金。”不就是封口费嘛,我懂。近墨者黑,在汪大夏无时无刻钱钱钱的耳濡目染之下,我已经学会一些人情世故了。   陆炳无奈:就这默契,若不是当年亲眼看这孩子出了娘胎,我怕是要怀疑是不是亲生的。   作者有话要说:  注1:这段针灸放血疗法来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中风病等92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2017版)   另外,我的现言《了不起的唐伯爵》有声书版本将在明天,也就是7月16日,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娱乐广播AM747早上八点首播,晚上十一点重播,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听一下,超好看的现言!如果喜欢的话,这本已经出版上市,可以……(疯狂暗示)。   陆炳身体有毛病,觉得这一章意外的读者,一定放弃作答22章作话里有奖竞猜的七道题目哈哈哈哈哈哈,那道题里有陆炳的结局。明天就要抽1000个订者送红包了,期待有你   从明天起,每天双更,上午和下午的六点十八分,感谢各位的订阅,我们明天早上六点十分见哟,晚安。   关于里的标注,晋江要求里只要出现引用的文献都必须在文中清晰标记出处,身为一个创作者,我定会标记出来,如果影响到了你的体验,可以屏蔽作作话。 第30章 两世软饭   听到陆英曲解了自己的意思, 做出完全相反的行为, 陆炳觉得自己恐怕要再中风一次了, 风上加风。   但中风后的陆炳就像个摇篮里的婴儿, 弱小可怜还不会说话, 只能任人摆布,有苦说不出。   他不信魏采薇,但是魏采薇确确实实救了他一命。   宋御医闻讯赶来时,看到魏采薇又是是施针放血又是艾灸, 陆炳明显好转, 宋御医抹了一把汗, 说道:“这位女医处理的很好,若再晚一些,恐怕下辈子都要半身不遂了。”   魏采薇本来身体就不适,强撑着给陆炳治病, 连针都快捂不稳了,宋御医一来, 魏采薇就让位, 告诉宋御医她刚才是如何治疗陆炳的,然后告退,去隔壁客房歇息。   一进客房, 就???听见震天响的鼾声——汪大夏居然全程都在睡觉,对隔壁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这是有多困!   不仅如此,汪大夏还改变了睡姿,从平躺到侧躺, 把无处安放的大长腿蜷缩在腹部,全身都睡在案几上,蜷成一个煮熟大虾的模样,像是回到了母体的胎儿。   陆英留在陆炳身边,看着宋御医为继续为父亲治疗,客房里只有汪大夏和魏采薇两人。   魏采薇见他睡相实在太辛苦,就将罗汉床上的枕头拿过来,把汪大夏脑袋轻轻一抬,用枕头换下了砖头般的《大明律》。   上一世三十多年的夫妻,她对死鬼老公的关心已是本能,看到他难受,就想着如何去解决,让他舒服一点,不会考虑其他?   睡梦中的汪大夏舒展了眉头,脑袋往柔软的枕头上蹭啊蹭,魏采薇担心他把枕头蹭的掉下来,就站在枕头后面,用腰抵住枕头。   汪大夏把双手往后伸去,把枕头抓起来抱在怀里了,没有了枕头,脖子难受,睡梦中汪大夏把这里当床了,翻了个身,想换个舒服的睡姿。   眼瞅着汪大夏要从书案上滚到地下,魏采薇连忙伸手按住他的肩膀,“别乱动,要摔下去了。”   汪大夏惊醒过来,看到肩膀上一双素手,定睛一看,魏采薇就在他身边,还紧挨着他的头部。   汪大夏当即腾地抱着枕头坐起来,“你要干什么?你还对我贼心不死。”   “我好心给你换个枕头。”魏采薇指着书架上的《大明律》,“你枕得太硬,小心落枕。”   汪大夏环视一圈,怀里的枕头抱得更紧了,就像美女遇到恶霸调戏,“陆统领人呢?怎么屋里只有我们两人,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成何体统!”   汪大夏瞥了一眼《大明律》,“你分明就是乘着陆统领不在,就找换枕头的借口接近我!老实交代,你刚才摸我那里了?”   “我摸你个头。”魏采薇精疲力竭,回到罗汉床上半躺着,“既然你我不能共处一室,就请你出去,陆统领那里,你去问外头的护卫,我很累,懒得和你解释。”   “脑袋也不能摸的。”汪大夏把枕头还给魏采薇,“你的脸色怎么比刚才难看?是不是药力还没过去?”   魏采薇说道:“我没事,只是累了,请你出去。”   汪大夏出了门,询问情况,魏采薇躺在罗汉床上,隔着窗户都能听到汪大夏惊讶的大呼小叫。   魏采薇喝了自己配的药,昏昏睡去。   锦衣卫衙门门口。   陈经纪赶着骡车停下,将一个凳子摆在车厢下面,说道:“九宝姑娘,到了。”   马厂胡同一枝花李九宝提着一个黑陶瓦罐下了马车,瓦罐外头还有一层夹棉的套子,不知装着什么宝贝。   他们两个都把家里最好的衣服穿在身上。   陈经纪穿着谈生意时的湖蓝色罗袍,李九宝穿着白绫衫子,大红马面裙,插戴着一对铜鎏金的莲花簪,因太阳太毒辣,李九宝遮着面纱。   两人走到衙门门口,陈经纪对守门的侍卫说道:“劳烦军爷帮忙给衙门的魏大夫带个话,我们有事找她。”   侍卫见两人打扮寒酸,还不知是哪门子上门来打秋风的穷亲戚,连忙赶苍蝇似的摆手道:“这里是锦衣卫衙门当差的地方,你们要投奔亲戚,直接去她家里。”   “这位军爷,我们不是魏大夫亲戚,只是街坊邻居。”李九宝摘下面纱,对护卫施了一礼,“魏大夫平日慷慨好施,惊闻昨夜魏大夫遭遇歹徒,幸亏北城兵马司夜巡的及时赶来,逃过一劫。我们平民百姓没什么拿得出手,就给她熬了一罐子鸡汤补补身子,本来送到她家里,发现锁了门,打听到魏大夫到了锦衣卫衙门,就来到了这里。”   李九宝显出芙蓉面,美丽果然是利器,侍卫的态度明显和缓了许多,问:“你们从北城跑到南城,就是为了给魏大夫送鸡汤?”   李九宝点头,“正是。”   侍卫说道:“打开给我看看。”   李九宝打开盖子,侍卫低头一瞧,鸡汤油亮,还有各种说不出名字的蘑菇,京城很是罕见,散发一种独特的菌菇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这就是昨天魏采薇送给李九宝的铁岭象牙山榛蘑。李九宝虽穷,却不想欠人情,得知魏采薇遇险,就把家里养的一只小公鸡给宰了,按照魏采薇说的方法泡发了榛蘑,跟小鸡一起炖了——这也是魏采薇说过的,这种蘑菇和小鸡最配。   侍卫说道:“不是我为难你们,只是衙门重地,闲杂人等不得进,魏大夫也是我们陆大人和陆统领都交代过要好好保护的人,怎可轻易见外人?鸡汤我可以帮你们送进去,但人不能进。”   李九宝说道:“那就拜托军爷了,我叫李九宝,他是陈经纪,军爷一提我们二人,魏大夫就知道是谁。”   侍卫命人把陶罐送进去,李九宝再三感谢,上了陈经纪的骡车回家。   一罐子小鸡炖蘑菇送到后院,魏采薇吃了药,还在昏睡,落在汪大夏手里。   汪大夏听侍卫解释来龙去脉,“陈经纪我认识,不打不相识,但李九宝……哦,记起来了,马厂胡同一枝花,我听过她的名字,没见过本人。”   侍卫回想起少女的美貌与和气,说道:“她的相貌配叫一枝花,确实不俗。”   确认过身份,汪大夏谨慎起见,夹了几片肉和蘑菇喂鸽子,见鸽子无事,才摆在魏采薇的饭桌。   汪大夏相信陈经纪和李九宝这种市井小民,因为他们只求温饱。但瓦罐从他们手里传到这里,会经过几人的手?   因周小旗之事,汪大夏有些杯弓蛇影,总觉得有人想害魏采薇。   因药物的缘故,魏采薇醒来时已经是傍晚了,陆英寸步不离的陪着父亲,汪大夏终于睡够了,在树荫下折了一根草,逗弄蚂蚁。   魏采薇站在窗下,看十四岁的王大夏玩蚂蚁,他的眼神天真纯净,就像清晨花瓣上的露珠。   魏采薇不出意外的又心软了,要汪大夏一起吃晚饭,瓦罐里的小鸡炖象牙山榛蘑就摆在中间,香气扑鼻。   魏采薇故作寻常,“天气热,不能放隔夜,一起吃了吧。”   汪大夏喝着汤,“嗯,这东厂一枝花的手艺还不错,真香。”   魏采薇心想,这是未来太后亲手做的菜啊,这一世居然吃到了。   魏采薇因还吃药,不敢碰大荤之物,只是吃了几个榛蘑,汪大夏几乎一人独吞,他能吃能睡能长大,吃了鸡肉还不够,最后将一碗米饭泡在剩下的鸡汤里,把饭泡软了,呼啦啦就吃下去,软饭不需要仔细咀嚼。   汪大夏终于停了筷子,吃饱了,舒坦得往后一仰,“等你回去,再送她几包榛蘑。”等做好了我就过去吃。   魏采薇一眼看穿他的如意算盘,“送一包蘑菇她还给我一罐子鸡汤。我若再送几包给她,恐怕她家的鸡要绝种了。”   汪大夏讪笑,没有接话。鸡肉容易塞牙缝,他去了屏风后的洗脸架子那里,对着架子上的铜镜剔牙。   魏采薇有事情要他帮忙,问:“从今天起,你就正式是锦衣卫的人了吧。”   “那当然。”汪大夏斜斜的咬着牙签,“不是我要来的,是陆统领非要我来的,我盛情难却,先干干再说,不行就撤,反正我不差这碗饭吃。”   魏采薇说道:“你既然是锦衣卫的人了,有件事我想请你帮个忙。”   汪大夏立刻警惕起来,“你我联手对付周小旗,算是有过命的交情,我帮你是应该的,但是以身相许这种事情想都别想。”   贞洁列夫汪大夏。   魏采薇说道:“我跟你说过无数遍了,我心中只有亡夫一人。锦衣卫诏狱里关押着我的一位世伯,我想和他说说话。”   汪大夏吐出牙签,拿青盐漱口,咕噜咕噜吐出来,拿手巾擦嘴,说道:“不就是探个监嘛,小事一桩,包在我身上。你只要不打我的注意的就行。”   魏采薇说道:“他是个死囚,叫做丁汝夔。”   汪大夏不学无术,且十年前的那场浩劫,他只有四岁,没有记忆,所以他不知道丁汝夔来头有多大、此人有多棘手,说道:“我这就去死囚牢找人,还你这顿鸡汤的人情。”   汪大夏会套近乎,买几个西瓜送给狱卒们当饭后水果,就套出了今晚丁汝夔要在院子里开祭坛的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订阅,下午六点十八分还有一更哟, 第31章 不要疯狂的迷恋我   汪大夏自以为套出丁汝夔所在是他请吃西瓜的缘故, 其实并不是。   他不晓得自己已经是锦衣卫的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了, 陆英亲自招募、指挥使陆炳“钦点”他进来, 等于是“天子门生”, 单是这两条, 他几乎可以在锦衣卫横着走。   家世良好,长的又帅,又平易近人,没有红人的傲气和架子, 打听一个死囚的下落, 还自掏腰包给大伙买西瓜吃。   偶尔有些毛手毛脚、三不着调、讨人嫌之处, 但在大事上都相当靠谱,尤其是那晚雷雨之夜,汪大夏中途要锦衣卫门放下铁锹,逼书童亲手挖坟, 结果一道天雷劈打在铁锹上,劈死了书童一事, 锦衣卫们都觉得如果不是汪大夏, 这道天雷恐怕要劈到自己头上了。   后来也是汪大夏提出借宿天安寺,还从天安寺里“征用”护身符,给大伙分发, 并没有只顾自己,这无疑引起了锦衣卫的好感,觉得汪大夏就是邻居家的“熊孩子”,熊是熊了点, 但还能忍受,且他只有十四岁,身上那些缺点都可以用“年纪小”来解释。   何况,陆炳陆英父子两个皆看中他、栽培他,一上来就是心腹,可以自由出入指挥使大人的院落,将来此人怕是要成为锦衣卫里的大人物。   见风使舵是人的本能。   丁汝夔是陆炳亲自交代过要“好好照顾”的死囚,十年等死都没死,这是锦衣卫的小秘密,他的动向本不会轻易告诉旁人,类似陈千户这种四品武官都不清楚,但谁叫汪大夏是陆炳陆英父子的心腹呢?   于是锦衣卫愿意给汪大夏行个方便。   汪大夏在锦衣卫里“人红而不自知”,简直是拿着金饭碗沿街讨饭!   他也不晓得丁汝夔的来头如此之大,还以为是自己请吃西瓜的原因,就沾沾自喜的回去向魏采薇邀功,说道:   “……他们说丁汝夔这个死囚比较特殊,陆大人下令,若没有他的手令,任何外人都不能去牢房见此人。不过呢,我运气好,今晚丁汝夔会从监狱里出来,在院子里祭奠故人,我们两个就在院子里守株待兔,这样就不是我们去见丁汝夔,而是丁汝夔偶遇我们了,何况我们确实没有下监狱见他,不算违反陆大人的命令。”   幸亏今天早上陆炳在中风之前吩咐下去了,否则别说是汪大夏,就是陆英也不能带着魏采薇去监狱和丁汝夔见面。   汪大夏还给魏采薇弄了一套锦衣卫小卒穿的衣服,“你一身孝在夜里太显眼,咱们今晚是钻了丁汝夔出来祭祀的空子,要低调。”   汪大夏胆大心细,魏采薇看到了上一世东厂厂公的影子。   汪大夏见魏采薇怔怔的看着自己,双目含情,连忙双手抱胸,做防御状,“你不要试图染指我,我的清白身是要留给未来妻子的,我可不是随便人。”   其实汪大夏也不纯是自作多情,他的直觉并没有错:魏采薇嘴上总是嫌弃、不承认,心里其实喜欢他——上一世。只是现在汪大夏的肉/体上没有变,灵魂年轻了三十多岁,没有遭遇过暴风骤雨的洗礼,魏采薇稍有“不慎”,就开始移情。   汪大夏就像一块磁石,磁场就是上一世的汪厂公。魏采薇就是一根针,只要磁石散发出磁场,无论针藏的多么深,都会咻的一下被吸引过去,牢牢贴在磁石上。   难以抗拒一世深情。   糟糕!又情不自禁了。   魏采薇连忙挪开目光,干咳两声,强词夺理,说道:“你不要误会,我的药效还没过,有时候脑子晕晕的,一片空白,盯着某个地方就不动了。我只是发呆,眼中有你,心中没有。”   “这就好。”汪大夏松开了在胸□□叉的胳膊,“周小旗真是歹毒,他一定在迷倒你的药里加了某种猛料。”   魏采薇敷衍道:“你出去,我要换衣服了。”   等魏采薇换好衣服,做小卒打扮,汪大夏在外头敲门,“换好了没?”   魏采薇抚平衣服上的褶皱,说道:“你可以进来了。”   汪大夏推门而入,手里还拿着一根带着树杈的粗树枝。   魏采薇下午看见他童心未泯,蹲在树荫下扯了一根草撩蚂蚁玩,现在弄一根粗棍子,这是要……上房揭瓦?   汪大夏拿出手帕,往粗糙的树杈上裹缠了一圈,打了个死结,递给魏采薇,“这样就不膈手了,送你一根拐杖——我刚从树上砍的。你有了拐杖,就不用我扶了。”   汪大夏来锦衣卫衙门正式当差第一天,啥都没干,就在客房补觉,砍了一枝树杈。借花献佛,送给魏采薇当拐杖。   魏采薇接过被手帕裹缠住所有棱角的拐杖,支撑着站起来,走了两步。   拐杖做的很好,不长不短,正适合她的身高,就像量身定制的一样。   前一世的死鬼老公光环立刻再次照在年轻的汪大夏头上,魏采薇看着他的目光就像蜘蛛吐丝似的,情丝万缕、还含情脉脉,牢牢的将他勾缠住,无处可逃。   在汪大夏看来,这个小寡妇看他的眼神总是带着钩子,勾得他一颗少男心就像青蛙似的砰砰直跳。   汪大夏捂住胸口,努力将心里的那只青蛙镇压下去:哎呀,我不可以这个样子动心。   你我地位悬殊,是不可能的。我都说过无数次了,不要疯狂的迷恋我,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我是要继承家里千户爵位的,未来的妻子必定是名门淑女。   你再这样看我,我就……不跟你玩了。   汪大夏说道:“送你拐杖,是因男女授受不清,我不好扶你,绝对没有别的意思,你莫要误会。”   被死鬼老公义正言辞的拒绝,魏采薇赶紧收回目光,低头看着新拐杖,“我没有误会,谢谢你,等我身体恢复了,做十包清凉梅来感谢你。”   汪大夏松了口气,“这还差不多。”   嘴上这么说,心里隐隐有些失望是怎么回事?   暮色已暝,清亮的月色给人间镀了一层冷光,晚风吹拂,空气中似乎还有淡淡的栀子花香。   琢磨着丁汝夔夜祭即将尾声了,魏采薇杵着拐出门,汪大夏和她始终保持着两人的距离,隔着空气并肩而行。   用来操练士兵的大院东南角,丁汝夔将最后一陌纸钱扔进火盆里烧了,以祭奠忠诚的魏南山夫妻。   这家人以前是跟了丁家好几代的家仆,本是奴籍,到了丁汝夔这一代,开恩放奴,给予自由,魏南山依然为丁家效力,这种体面的仆人,叫做家臣。   从兵部尚书到死囚,什么故友同僚,什么同科师徒,到后来始终不离不弃的居然是出身卑微的家臣。   丁汝夔在心中默祷,还拿出花了一天时间精心写的千字长篇祭文,烧给地下的魏南山夫妻。   以前当兵部尚书的时候,不少人出千两银子,托付各种关系求他写祭文墓志铭等等,都要从年头排到年尾——他还未必肯接。   如今他的文章只烧给忠仆。   十年都没有见过天日,见到月色也是好的,丁汝夔将祭文扔进火盆里,抬头贪婪的看着月色。   月色真美。   丁汝夔眼睛都不眨一下,将外面的风景镌刻在脑海里,这是美好的回忆,哪怕今年年底他的名字被御笔一勾,拖去菜市口砍头,也值了。   “丁世伯。”   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   丁汝夔回头一瞧,是两个锦衣卫小卒,其中一个杵着拐杖,相貌清秀,看起来身体不太好的样子。   丁汝夔回忆过去,到底没能想起是谁。   魏采薇说道:“我是魏南山的养女,名叫魏采薇。十年前庚戌之变的时候,京城郊外大乱,我和家人失散,流浪途中被魏南山夫妻收养,一起到了铁岭。丁巫一直惦记着您,我来京城的时候,他托我给您带个话,他一切安好,在铁岭县衙找了个差事,能够自给自足,平淡度日,您莫要挂念。”   丁汝夔猛地回想起今天早上陆炳突然拜访他,问起过魏南山。   陆炳从来不说废话,他早上一番言语,定有所图。   丁汝夔看魏采薇穿着锦衣卫的衣服,空口无凭,魏南山夫妻已经死了,儿子丁巫远在铁岭,一辈子都无法离开流放地半步,谁来证明魏采薇所言非需?   丁汝夔从兵部尚书到死囚,看遍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并不是魏采薇一席话就能打动的。   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她有何目的?她穿着锦衣卫的衣服,还能在他祭拜故人时出现,她是陆炳的人?故意来试探我的?   丁汝夔先是激动,而后冷静下来,没有搭理魏采薇,对狱卒说道:“今夜劳烦各位送我上来,帮忙设了祭坛,我已经祭祷完毕,可以回去了。”   “丁世伯,我真是丁巫的朋友。”魏采薇急忙杵着拐跟过去,但丁汝夔态度冷漠,“不要以为你们可以用丁巫来要挟我,我一个死囚,你再靠近,是要劫狱不成?”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当年丁汝夔听信严嵩那句“只要我还是首辅大臣,你就不会有事”,结果妻死子散,家破人亡,前车之鉴,丁汝夔不敢再相信任何人。   劫狱是要被当场射杀的。魏采薇只得停步。   丁汝夔跟着狱卒走了,五斤重的脚镣拖在地上,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魏采薇一席话没有打动丁汝夔,但是让汪大夏莫名的醋海翻波,发出五连问:“丁巫是谁?多大了?长的帅不帅?有我好看吗?你跟他是什么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幸亏男主不是丁巫,这样的话,就变成铁岭象牙山爱情故事了 第32章 揭开马甲   魏采薇着急和丁汝夔接上头, 顾不上回答汪大夏的一连串的问题, 连忙杵着拐追上去说道:“丁巫说, 和您一起在书房窗户下的那颗桃树下埋下的一坛子状元红, 总有一天会和您一起挖出来, 共饮此酒,一醉方休。”   脚镣的哗啦声蓦地一顿。   魏采薇充满期待的看着丁汝夔的背影,这是丁巫告诉她的,只有他们父子知晓此事。丁汝夔听到这句话, 应该会相信她的话。   但脚镣哗啦声再次响起, 丁汝夔并没有回应魏采薇, 径直跟着狱卒走向地下囚室。   魏采薇正欲再追,狱卒拦住她,“陆大人下令,任何人去囚室见丁死囚, 必须有大人的手令。请不要让我们为难。”   汪大夏揪住她的衣袖,“人家根本不理你, 上赶着不是买卖, 走吧。”   最后一招都使出来了,依然没有打动丁汝夔,魏采薇很是沮丧, 她现在身子虚弱,走这一段路程着实累得慌,院子里有士兵用来练习臂力的石锤,她坐在锤子上歇息, 对丁汝夔冷漠的反应百思不得其解。   上一世里,陆炳死后,失去了陆炳庇护的丁汝夔依然没有死成,是因为魏采薇在背后保护她,她是宠妃尚寿妃最信任的人,宫里的大红人。   魏采薇在宫里行事比陆炳更方便,每一年嘉靖帝复核死刑犯,她借着尚寿妃的势,要太监把丁汝夔的卷宗压到最后,利用死刑复核的漏洞堵住了丁汝夔执行死刑的可能。   所以,一年又一年,死囚丁汝夔后来熬死了把他关在诏狱的陆炳,甚至熬死了把黑锅甩给他的仇敌严嵩和严世蕃父子,他依然活的好好的!   直到嘉靖帝驾崩,汪大夏凭着拥立裕王为皇帝的从龙之功,在新帝登基后,为丁汝夔翻案,把祸国的责任归在严嵩严世蕃父子头上,新帝下旨,丁汝夔无罪释放,还赐了官身,儿子丁巫也恢复了民籍,从流放地铁岭回来了,父子团圆。   这一世,为何丁汝夔会拒绝我呢?   汪大夏对魏采薇的疑问一无所知,还没有眼色的继续追问关于丁巫的五个问题。什么人?多大?帅不?我和他谁更帅?你们什么关系?   把魏采薇给弄烦了,反问道:“正常人不是应该问我为何认识一个死囚吗?况且一个永远都无法离开铁岭的犯官之后,和京城千户之子的你有什么关系?你问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   魏采薇够狠的,一下子把汪大夏问得哑口无言。   对哦,我刚才是怎么了?一听到陌生男人的名字就激动,忘记那是个流放者。   况且魏采薇一直口口声声说她心里只有亡夫一个,她是个寡妇,死鬼老公是汪二郎,明显不是丁巫嘛。   所以无论丁巫多大,帅不帅,都无所谓。   汪大夏闭嘴,夏夜恢复了宁静,只听得夏虫低吟浅唱。   魏采薇冷静下来,不管怎么样,她将丁巫的话带到了,她尽力了,丁汝夔相不相信,她无能为力。   只是,此事该如何和丁巫说?是如实告诉他今晚吃闭门羹的经过,还是哄哄他,说你爹听到你的消息很高兴,他会努力求生,等将来父子团圆?   魏采薇内心挣扎。   啪!   汪大夏猛拍后颈,打死一只蚊子,还朝着静坐在石锤上的魏采薇忽闪着大手,手如旋风。   思绪就像汪大夏脖子后面那只被拍扁的蚊子一样被打断了。   魏采薇看着对空气挥掌的汪大夏,“你在干什么?”   “我帮你赶蚊子啊。”汪大夏扇着手掌,“刚才就咬了我一口。”   汪大夏每一天都站在悬崖走钢丝,总在快掉下去的时候又稳稳站住,不倒翁似的。   我刚才吼他是不是太粗暴了?魏采薇叹了口气,取下腰间的荷包,从里面取出一个香囊,“给你,戴上后蚊子就不咬你了。”   汪大夏接过香囊,挂在腰带上,“管用吗这个?”   “平常驱蚊是可以的,不过你要是故意往水边草丛这种蚊子窝里头走,就不行了。”魏采薇说道:“而且只在五天有效,效果一天不如一天,五天之后要更换。”   汪大夏顿时觉得腰间的香囊不香了,“原来你只是送我一个试用,以后每隔几天就要找你买新的。”   魏采薇说道:“这个也不是送你的,五十个钱,我先记在账本上,得空你把钱送到我家里,小本生意,这次无妄之灾,我至少有十天不能出门行医,能赚一点是一点,汪二少见谅。”   魏采薇一边说着,一边杵着拐杖站起来,脚软头晕,幸亏有拐杖支撑,不至于打晃。   汪大夏半蹲,拍了拍脊背,“算了,我日行一善,背你回去吧。”   魏采薇说道:“没事,我有拐。”   汪大夏保持着半蹲的姿势,“别墨迹了,快点,夜路不好走,你一瘸一拐摔倒了怎么办?到时候我就得抱你回去了。”   魏采薇确实没力气,就趴在汪大夏背上,一手拿着拐杖,一手搂着他的脖子。   汪大夏挽着她的腿弯站起来,这一次魏采薇恢复了一些体力,不用整个身子都瘫在他的脊背,她含胸挺腰,尽量在他的脊背和她的胸之间留出空间。   丁巫的疑问被“亡夫汪二郎”赶跑,汪大夏的醋意没那么浓了,终于问到了正题,“你刚才说什么收养,什么战乱和家人失散,你孤身一人来到京城,原来是为了寻找失散的家人啊。”   魏采薇嗯了一声,当然不是了。   我的家人已经死绝了,我是来复仇的。   当年她逃出西三里河那个害死姐姐的魔窟,仓皇而逃的她不晓得东南西北,为了逃避陈千户父子的追捕,她故意往没有路的方向走,差点在林子里喂了狼。   后来辗转到了北方,小包袱给乞丐抢走,天降大雨,生病的她倒在泥泞里,以为自己要死了,恍惚中,有一把伞遮住了冷雨。   正是跟随流放的丁巫一直向北的魏南山夫妻,他们正要赶往铁岭。   这对夫妻有过一个七岁的女儿,夭折了,看到和女儿同龄的魏采薇,顿生怜悯,救了她。   之后在驿站里,魏采薇烧了三天,醒来后,魏南山夫妻在外面熬药,眼前就是流放者少年丁巫。   丁巫问她,你是谁?   魏采薇肯定不会如实说自己个在逃的官奴。因为官奴属于私人财产,“捡到”官奴,如果不送给主人家,占为己有,就是偷了人家的钱。   如此一来,就没有人愿意收留她了,甚至会被送回陈家。   魏采薇茫然摇头,说道:“不记得了,只记得打仗,好多死人,哭声,有人要我一直跑,一直跑,那样坏人追不上,我就跑啊跑,实在跑不动了。”   丁巫听了,沉默片刻,说道:“听你说话的口音和我们是一样的,都是京城人氏。你家定是住在城郊,遭遇了庚戌之变。”   魏采薇顺水推舟,默认了。   魏南山夫妻见她可怜,又想起夭折的女儿也是这个年纪,何况以他们的年纪,再要个孩子困难,于是收养了魏采薇,将她一起带到了铁岭,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看待,传授医学,才能成就如今的魏采薇。   恍惚有天意,“魏”字拆开,就是三个字“禾女鬼”,因她脑子烧糊涂了,不记得自己的名字,魏南山夫妻就把已故女儿的小名给了她,叫她“半夏”。   半夏是药材的名称,已故女儿又出生在夏天过半的六月中旬,所以小名叫做半夏。   后来魏南山夫妻去世,她继承家业,丁巫帮她立女户时,她给自己取了个大名——魏采薇,来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复仇。   只是连魏采薇也没有料到,将来丈夫的名字也有一个“夏”字。   上一世,后宫当红女官魏采薇选择太监结为对食夫妻时,汪大夏就是凭借这个名字让魏采薇记住了这个刚刚从内书堂毕业的小内侍,将他加入了候选名单……   如今,重来一世,汪大夏问她来京城是不是为了寻找失散的家人。   其实所谓和家人失散是谎言,为了制造一个来京城行医的正当理由而已。   魏采薇为了复仇,每一个细节都谋划周到,就是为了将来万一有人怀疑,她能够自圆其说,洗清嫌疑。   魏采薇说道:“家人应该死于十年前那场浩劫,我对家人仅存的一点记忆,就是吼要我快跑,不要回头看,一直跑下去,应是已死于敌手。不过,明知如此,我心中一直有个执念,就是此生要来京城走一走,看一看,叶落还要归根呢,何况是人。”   汪大夏听了,为魏采薇的身世唏嘘不已,说道:“我之前怀疑你就是禾二小姐,我现在依然怀疑,当年的禾二小姐逃跑,陈家一直没有找到,会不会你就是那个小女孩,只是发烧失忆了?”   魏采薇听了,说道:“我不知道,我对父母的印象就是养父母,他们对我很好,他们以前是丁汝夔的家臣,为了照顾流放的丁巫而去了铁岭,丁巫一直惦记着父亲,但是他身为流放者,不得自由,一生都困在铁岭。他托付我来京城后,找门路去看看他父亲,告诉他一切安好。”   汪大夏说道:“你刚才说的话,丁汝夔都听见了,也算是不辱使命,干嘛还那么沮丧。信不信由他,你在这里暗自伤神也无用。不过,你刚才也说丁巫一生困于铁岭,为什么传话说将来他们父子重聚,挖出桃花树的状元红一醉方休什么的。爹还是别人家的好,我爹要是看见我喝酒,肯定一脚踢翻酒坛子,对我又打又骂。”   魏采薇说道:“当然是希望了,憧憬未来,总得有个念想,很多死囚熬不住,在牢狱自尽,活着才有重逢的希望。”   上一世丁汝夔就熬死了所有的对手,活着出狱,恢复官身,还了家产,和儿子丁巫回家,一起挖开了桃花树下的状元红——魏采薇和汪大夏夫妻还分了一杯呢!   两人聊着回去了,汪大夏刚刚把魏采薇放在罗汉床上,就有侍卫来找人,“陆大人再次醒过来,勉强能够说话,大人要见魏大夫,立刻。”   汪大夏大喜,“一定是给你丰厚的奖赏,你有了钱,休息一年都不愁生计。”   作者有话要说:  从禾二小姐到魏采薇,这其中的曲折经历这一章都交代清楚啦。   看评论,有些读者不知道丁汝夔怎么念。   丁汝(ru.汝妻子吾养之的‘汝’)夔(kui.五元纸币上的风景图就是长江三峡之一瞿塘峡的夔门)   所以大家应该知道我为什么把他儿子取名叫做丁巫了,因为巫峡在夔门的下游…… 第33章 扒开第二层马甲   汪大夏的脑子都是钱串起来的, 什么都是钱钱钱。   魏采薇想起汪大夏安排今夜祭坛“偶遇”时曾经说过, 陆炳今天一大早去了地下死囚室见丁汝夔, 吩咐狱卒今晚在院子里弄个祭坛。   方才和丁汝夔在院子里“偶遇”, 丁汝夔捧着文采斐然的千字长篇祭文诵读, 祭奠故人,她听见这篇祭文就是写给魏南山夫妻的。   丁汝夔在地下关了十年,与世隔绝,当然不知道魏南山夫妻在一天内相继去世的消息。   所以, 聪慧如魏采薇, 大概推测出陆炳今早和丁汝夔说了些什么。   魏南山不过是个照顾丁巫的家臣, 陆炳不会为了一个无关紧要之人,特意去找丁汝夔。   陆炳一定发现了户贴上“司吏丁巫”的名字,然后顺通摸瓜,把“我”挖出来了。   挖出来也没有关系, 我的身份无懈可击,陆炳不会把我怎么样, 顶多恐吓或者用话来诈我。   魏采薇胸有成竹, 杵着拐站起来说道,“我这就去见陆大人。”   汪大夏也跟着去了。   在御医的妙手之下,陆炳的病情稳住了, 陆英端着一碗药,一勺勺的喂给陆炳——他双手的抓握还有些问题,端不稳药盏。   陆炳喝了药,漱口, 陆英要给父亲喂一块蜜饯过口,去掉苦意,陆炳缓缓的摇头,“我又不是孩子,苦点没事。感觉到苦才好,比没有知觉强多了。”   魏采薇一听,陆炳口齿还有含糊,就像含着饭说话,但意思表达清楚,外人能够听懂,顿时惊讶宋御医的医术之高,远不是她所能及,养父母和丁巫说的没错,京城乃藏龙卧虎之地,多的是能人异士。   “把我扶起来。”陆炳说道。   看着威风凛凛的父亲变得像个婴儿般脆弱无力,陆英心下难过,面上却不显,强打精神,不停的告诉自己父亲一定会好起来的,帮着父亲从躺下变成半卧,在他背后塞了好几个引枕。   血脉相连,陆炳反过来安慰道:“我会很快好起来的,你不要担心。人老了,都会得病的。”   陆英现在才明白为何父亲突然每天都过问自己三餐是否按时吃,还叮嘱不要熬夜,早点睡觉等等,原来父亲身体出了大问题,希望自己不要步入他的后尘。   陆英点点头,“我知道,晚饭我已经按时吃过了,还比平日多添了一碗饭。”   “那就好,真是个听话的孩子。”陆炳安抚了陆英,这才转过目光,看着拄拐的魏采薇,“你坐着回话。”   魏采薇坐在塌边的玫瑰椅上,汪大夏也搬了把轻便的太师椅要坐着,被陆炳叫停了,“你就算了,年轻力壮的一个小伙子,站会没事。”   陆英也说道:“你都有闲工夫上树砍树枝做拐杖,想必有力气没处使,就不要坐着了。”   汪大夏站直了。   陆炳看着魏采薇,“叫你过来,知道为什么吗?”   又在诈我。魏采薇说道:“民妇不知。”   陆炳问,“听说你刚刚和丁汝夔见面了——你为什么一直瞒着认识丁巫一事?你来京城的目的,是为了给他们父子牵线搭桥。”   果然是为这事!   魏采薇不慌不忙,说道:“民妇从未刻意隐瞒,民妇在铁岭的往事,旁人不问,民妇如何与人说?民妇来京城,确实有找门路为他们父子传话、互通消息、报个平安的目的。但此事需要机缘,民妇也没有想到会这么快见到丁汝夔。”   魏采薇和丁家的关系,汪大夏刚才在背她时候已经知晓,倒是陆英最后一个知道她还有这样的来历,说道:“你果然不是一个普通寡妇。”   “未必是个寡妇。”陆炳病重了还不忘记把经验教授给亲骨肉,说道:“知人知面不知心,要弄清楚一个人的底细,可以从她身边的人的下手,根据锦衣卫在铁岭监视丁巫的情报,丁巫和她都至今未婚,何时弄出个寡妇来?”   陆炳目光如炬,瞬间杀气腾腾,根本看不出他是个刚刚中风的病人,“你,冒名顶替了真正的魏采薇。甚至,你很有可能在魏采薇进京途中杀了她,得到了她的户贴,冒充她来京城。”   气氛立刻紧张起来了。   汪大夏惊得一蹦三尺高,“陆大人!杀人偿命!无凭无据大人不要乱讲啊!”   魏采薇和父亲,陆英当然站在父亲这边,觉得父亲言之有理,说道:“汪大夏,你再乱插嘴,就出去。”   汪大夏捂住大嘴巴,他不能出去,他若不在,魏采薇就愈发孤立无援了。   陆英对魏采薇说道:“种种迹象表明,你真的很可疑。我保证不会冤枉一个无辜之人,但是,如果你不配合,说话掐头去尾,只交代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总是对我们隐瞒,让我们走弯路,一旦酿成苦果,你也只能自食恶果。”   陆炳陆英一个□□脸,一个唱白脸,总算有些默契了。   “我没有杀人。”魏采薇说道:“民女就是魏采薇本人。除了在婚姻一事上说谎以外,民女交代的全部属实。陆大人英明,民女的确未婚,”   什么?   陆炳和陆英父子对视一眼:果然把她诈出来了。   魏采薇突然从自称“民妇”为“民女”,最震惊就是汪大夏,比刚才蹦的还高,都忘记了陆英的警告,指着魏采薇说道:   “你你你!你不是寡妇?你骗了我?你家里亡夫的灵牌那里来的?你口口声声说你心中只有亡夫一人是怎么回事?你还——你还每顿都给亡夫供饭,找个空位摆上筷子,你简直比寡妇还真!你把我骗的团团转!”   汪大夏就像一个被花花公子骗身又骗心还怀了孕的姑娘,刚刚得知对方其实是个有家室的渣男。   伪装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可信,如果伪装寡妇反而让自己变得可疑,那么就不需要这层伪装了。   ”既然要假装寡妇,自然是越真越好,灵位、供饭、思恋亡夫之语都是必须的。”魏采薇把发髻包头的白绫布摘下来,说道:   “在铁岭的时候,我父母是象牙山名医,我从小给他们打下手,病人们都认识我,十四岁时就开始和父母一起在医馆问诊,当地人大多相信我的医术,并不因为我年纪轻、尚未婚嫁就轻视我。但是离开铁岭到京城,一路走,一路行医赚些旅费,在异地他乡就很少有人愿意相信一个陌生的未婚少女懂得妇科、妙手回春……”   “因为一路碰了太多的钉子,生意惨淡,所以一进京城,我就改头换面,去成衣铺买了素淡的衣裳,还去棺材铺买了个空白的灵位,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已婚的寡妇,在外人看来,只有成过亲的女人才懂得已婚妇人的烦恼疾病,才晓得保胎生产之事,才会请我给她们看病。”   魏采薇一席话严丝合缝。虽有伪装之实,说了谎话,但,情有可原。   上一世,魏采薇只为复仇,生意无所谓,一直是未婚少女示人。   这一世,魏采薇要在复仇后阻止死鬼老公自宫,必须留在这里,所以她重生后第一天就筹划了后路,以寡妇身份行医。   汪大夏还是难以置信,他怕鬼,同居那一夜,他对着灵位担惊受怕,反复和死鬼解释不是他要来的,是寡妇主动邀请他过夜的。   早知如此,我还纠结什么呀!   我一片赤诚之心,终究是错付了!   汪大夏肠子都悔青了,指着魏采薇,“灵牌上写的‘亡夫汪二郎之灵位’是怎么回事?我姓汪,也排行老二,你这是什么意思?”   魏采薇说道:“哦,灵牌刚刚买下,本来是空的。那天陈经纪带我去看房,我一眼就相中了那套房子。陈经纪说邻居是汪府,传承五代千户,乐善好施,颇有贤明,我当即租了房子,回到客栈时,拿出灵牌,调匀了朱砂,在上面随手写了‘亡夫汪二郎之灵位’。”   汪大夏问:“为什么是二郎?大郎也挺好写的啊!”   魏采薇说道:“我也不知道,随手一写,就写了二,大概是二的笔画最简单吧。我没有其他意思,如果你介意,我回去买个新灵牌,改成‘亡夫汪大郎之灵位’也成。”   以前都是汪大夏把人怼得无话可说,今天他算是开眼了,被魏采薇信口开河给气的脑仁疼,气急败坏:   “汪大郎也不行,不准和我同姓——你寡妇的假面目都被我们戳穿了,还在家里摆个灵位作甚?装模作样的给谁看?”   “给客人看啊。”魏采薇说道:“京城的妇人出手阔绰,还是比较相信寡妇的,我才来几天,就赚了一些银两,我平日以寡妇示人,突然变成未婚女子,就成了骗子,病人怎么敢请我看病?”   魏采薇看着陆炳和陆英,“陆大人、陆统领,我伪装寡妇并非恶意,只为方便在异地谋生,从来没有伤害过别人。这件事结束之后,我也依然会以寡妇身份悬壶济世,求两位大人容许,为我保住这个小秘密。”   汪大夏气不打一处来,“谁说你没有伤害别人?你伤害了我!”   作者有话要说:  汪大夏: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一片诚心终究是错付了!   恭喜抽到奖的1000名读者,没抽到的读者也没关系,本章送100个红包,先留2分评,先到先得,祝各位周末愉快哟。 第34章 双倍的醋   魏采薇问:“我伤害你那里?我愿意赔偿。”   “我——”汪大夏语塞。他也不晓得被伤了那里, 如果一开始魏采薇不以寡妇面目示人, 那么他和她之间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还有些小憧憬呢。可是魏采薇偏偏说自己是个寡妇, 他每每动了少男心, 都会被寡妇这个障碍给压制住。   他一直以为她看上他, 是亡夫汪二郎移情的原因,她把他当成了亡夫的替身。   他一再拒绝她,抗拒她,却又享受被漂亮小寡妇暗恋、被需要、被帮忙的感觉, 那些纠结现在看起来就是最大的笑话。   因为根本没有什么汪二郎。   所谓汪二郎只是魏采薇租房子之后随手写下的名字, 写“二”字, 是因为笔画最简单。   所以,她否认动情,说我“自作多情”是真话。我真的在自作多情,我感觉她喜欢我、对我放出时而炽热、时而柔情的目光原来都是我的错觉!   可不就是被你伤害了吗!   当着众人的面, 汪大夏不好意思说出口,“你说谎骗人, 还不是伤害啊。”   魏采薇说道:“对不起。”   汪大夏别过脸去, “道歉有用的话,诏狱里死囚早就放出去了吧。”   魏采薇的目光落在他腰间驱蚊的香囊上,“这个香囊就不收你的钱了。”   “就这?”汪大夏颇为不屑, 烦躁的把香囊狠狠一拽,甩给了魏采薇,“还给你。我不要了。”   居然坚决不肯原谅。   魏采薇也没有其他法子哄他回转,干脆闭嘴。   汪大夏等着魏采薇再退让, 却迟迟没有下文了,他又不好意思转过身去问,就保持着冷漠的姿态,背对着魏采薇,双手背在后腰,七十五度角忧伤的仰望窗外的星空。   他努力用眼角的余光暗中观察魏采薇,无奈站的地方太刁钻,他的眼珠都转到眼角的极限了,还是看不到她。   汪大夏恨不得在脑后开个天眼。   卧室里的气氛从紧张变得尴尬,正儿八经的“三堂会审”在汪大夏一副被骗身骗心的“你伤害了我”的表现下,瞬间变了味。   连陆炳都始料未及,好好的逼问真实身份怎么变了味?   这如何收场?   一直默默听魏采薇解释为何用寡妇的装束来行医的原因的陆英开口说道:“汪大夏原不原谅你,我管不着,这是他自己的事情。但是我可以原谅你的谎言。你这样做,也是身不由己,并非恶意欺骗。况且,你不是那种招摇撞骗的江湖郎中,你解救我父亲中风用的手段,连宋御医都是认可的,白天还向我问你起过你的来历。”   此话一出,让魏采薇顿生好感,她一直以为陆英是倨傲、自以为是的高官子弟,但是连续几次接触下来,陆英较真严瑾的性格,也自有他的可爱之处,他严瑾,但并不呆板。   最起码,魏采薇能够从陆英的话语里听出他对自己这个职业的尊重,女医属于市井里三姑六婆之列,被人瞧不起,陆英却不在乎她的身份,只看她的医术。   魏采薇施了一礼,“多谢陆统领理解。”   汪大夏闻言有些懵:怎么回事?陆英这种比我爹还古板的人怎么可能原谅魏采薇的欺骗?   他想干什么?莫非……他看上了小寡……不,是魏大夫!   汪大夏终于转身了,对陆英说道:“陆统领说原谅就原谅,干嘛扯上我?显得陆统领心胸宽广,统领的肚子能撑船,我就是个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小人?”   陆英说道:“你非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你原不原谅是你的事,我原不原谅是我的事情。”   “你——”汪大夏再次语塞,继被魏采薇伤害之后,他又被“乘虚而入”的陆英给气到了。   汪大夏对陆英怒目而视,陆英当然不怕他,和他对视。   自从认识汪大夏,陆英和他无论说什么,最后都是被伶牙俐齿的汪大夏怼到沉默,或者爆发要他滚,从未在口角上占过上风。   今晚陆英第一次把汪大夏怼到无言以对,顿时觉得好爽快啊!   汪大夏,你小子也有今天!   反而是刚刚被所有人针对的魏采薇有了喘息之机,她刚才说的口干舌燥,终于得空端起茶杯喝了两口,润了润嗓子。   见识多广的陆炳怎么都没有想到,他抱病连夜审问嫌犯魏采薇,想要逼她坦白来历,事情却突然变成脱缰的野马,往不可控制的方向狂奔而去。   嫌犯自招了伪装寡妇的事实,总算有所突破,一屋子的锦衣卫不继续往下审问,汪大夏和陆英两个怎么还开始内讧了?   可能我真的老了,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想的。   陆炳干咳一声,陆英赶紧挪开目光,关切的问父亲,“你那里不舒服?是不是太累了?要不您先歇息,明日再——”   “我没事。”陆炳说道,重新把话题扯回来,指着魏采薇说道:“你的身世太过离奇,空口无凭,户贴倒是真的,但是有可能是被你夺走。你和丁汝夔说的那番话,如果你对真正的魏采薇严刑逼供,也会说出只有父子之间才晓得的私密话。”   魏采薇忙道:“我不是——”   陆炳艰难的抬起右手,阻止她自辩,“你在寡妇这件事说了谎,那么你所有的话我们都不能轻易相信,别怪我们多疑。想要证明你就是魏采薇,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铁岭的人来辨认。画像也不靠谱,万一你们长的相似呢?所以在确定你身份之前,你都不能离开锦衣卫衙门半步。”   魏采薇说道:“那民女的生计怎么办?民女靠行医吃饭,手停口停的,十天半月等得起,若等的太久,京城租金昂贵,民女明年恐怕连房租都付不起了。”   陆炳说道:“京城和铁岭有千里之遥,但我已经命人飞鸽传书,要铁岭卫的人不舍昼夜将丁巫带到京城,亲自指认你。你和丁巫一起长大,他不会认错人。最快十天他就来京城了,你等候这段时间,锦衣卫会按照你平日的进账来赔偿损失,不会让你倾家荡产的。”   魏采薇听说丁巫要来京城,顿时喜忧参半。喜的是丁巫可以离开禁锢他的流放之地,来到京城,亲眼看到他的父亲。忧的是上一世丁巫一直在铁岭,直到新帝登基,她和汪大夏帮助丁汝夔翻案,丁巫恢复了自由,才回到京城。   丁巫是个意外的变数,连魏采薇也不知未来走向如何,只能默默祈祷:应该是好事吧。   汪大夏一直暗中观察魏采薇,忍不住说道:“丁巫要来京城,你好像很高兴的样子。”   自从得知魏采薇的“亡夫汪二郎”查无此人,汪大夏对丁巫的出现又有了危机感,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啊……   自认被深深伤害过的汪大夏变成了汪大狗,一会咬咬陆英,一会又对千里之外的丁巫咆哮。   魏采薇说道:“对啊,我当然高兴,他们父子可以借此机会见上一面。”   “你——”汪大夏捂着胸口,今晚是他人生中最灰暗的一夜,采薇怼完陆英怼。陆英怼完采薇怼,自尊轮番被“践踏”。   “你们都欺负我,不跟你们说话了。”言罢,汪大夏居然就这么拂袖而去,连给陆炳道别都忘记了!   看到汪大夏气急败坏的样子,陆炳觉得自己恐怕又要中风了,汪大夏的缺点和优点都很明显,还是年纪轻,过于毛躁,不考虑后果。   但是考虑到他只有十四岁,陆炳觉得他还是可以调/教成才的,所以没和他计较,说道:“就这么决定了,魏大夫就住在这里,等丁巫来京城。在这之前,你若踏出这个院子半步——”   陆炳双目寒光闪闪,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往外吐,口齿清晰,“就地格杀!”   魏采薇不禁打了个寒噤,此时陆炳犹如一头病虎,虽身体几乎被病痛摧毁,但余威尚存。   “民女谨记陆大人的话,不会踏出院子半步。”魏采薇施了一礼,“陆大人,陆统领,天色已晚,若没有别的事情,民女告退。”   陆炳点点头。   魏采薇走到门口,陆炳突然叫住她,“你即是大夫,也亲手为我诊疗过疾病,以你的经验来看,我还能活多久?”   魏采薇杵着拐顿住,转身,问:“陆大人是想听真话,还是想听谎话?”   陆炳说道:“你再说一句谎话,就会死。”   陆英紧张的看着魏采薇。   陆炳的目光依然冷淡,看不出任何情绪,好像询问的是别人的生死,漠不关己。   魏采薇说道:“恕民女直言,陆大人过不了今年的年关。”   意思是说,你今年一定会死。   如此的笃定,连“八成”或者“大概”都懒得加上,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关心则乱,陆英腾地站起来,“亏得我如此相信你的医术,你怎么可以说出这种话!”   “让她说。”陆炳扯住陆英的衣袖,问道:“你为何如此笃定?”   因为我是重生者,我知道你死在今年腊月二十七日——还有两天就是除夕过年了。所以我记得格外清楚。   因为你死了,嘉靖帝沉浸在你这个奶兄去世的悲痛中,越发的暴躁,鞭打宫人,所有人都不敢触怒龙鳞,一个个战战兢兢,宫里这个年都不曾好好的过,随便对付过去了。   那个时候,未来的宠妃尚寿妃还是个小宫女,和我住在一间屋子里嗑瓜子聊天,还不能去安慰暴躁的老皇帝。   魏采薇说道:“因为陆大人一直以差事第一,身体第二。陆大人第一次小中风是十天前,是在连日暴饮和前天熬夜之后,宋御医警告过大人了,但是大人并没有当回事,对外隐瞒消息,一切如常,连亲人陆统领都不知道。”   “今天第二次中风,全身麻痹,陆大人也是隐瞒消息,将事务交给陆统领处理,连家都不回了。中风一定要好好休养,不要熬夜,不要情绪激动,不要劳累,纵使这样,也难保性命。可是陆大人不想撒手放权,不想失去锦衣卫指挥使的宝座,过去,现在,将来都会一直强撑着,稍有好转,就像没事人似的料理公务,这样下去,神仙都救不得。”   性格决定命运。   上一世,陆炳就是在任上突然猝死,猝死前夜,他在奔赴一个酒局,喝了酒。   这是一个陆炳都不能推辞的酒局,据说,是内阁首辅大臣之子、他亲家严世蕃亲自操办的一个酒局。   作者有话要说:  汪大夏求醋得醋,毕竟是男主,舟只能满足他,给他双倍的醋,管够。   真还有读者没有看出来陆英的小秘密吗?舟觉得之前给了各位超多疯狂暗示了啊,这一章从陆英原谅魏采薇伪装寡妇,以及认同她的职业来看,应该有很多读者都看出来陆英的秘密。 第35章 不知木兰是女郎   陆炳太拼了, 他在外必须以强悍的形象示人, 不得有半分的虚弱。官场男人们的酒局往往醉翁之意不在酒, 有些人的敬酒, 他必须喝。   惜命是人的本能, 但是陆炳一直把责任放在生命之前,嘉靖帝三十几年不上朝,在皇宫西苑里修仙炼丹,陆炳的锦衣卫是他控制朝政的主要手段。   所谓“好汉无好妻, 懒汉配贤妻”, 小到家庭, 大到国家,有一个懒得就得有一个勤快的,否则这日子过不下去。   嘉靖帝每天有大把的时间修仙,不过是仗着有陆炳为他维护权柄, 保护他的皇位。陆炳当差三十多年来,一刻都不敢懈怠, 嘉靖帝经常“夜半呼陆炳”, 无论“寒暑风雪”,陆炳都会“披衣驰马,缒宫城入矣”(注1)   熬夜加酒, 棺材我有。   陆炳身不由己,纵使有大夫示警,他也会一次次抱着侥幸的态度冒险,所以魏采薇肯定这一世陆炳依然会走老路, 活不过今年。   陆炳一直把嘉靖帝的性命放在他之前,嘉靖十八年时,皇帝在卫辉行宫,夜里行宫大火,人们争相逃命,唯有陆炳逆流而行,冒着被烧死的危险,跑到火场,硬是把嘉靖帝给背出来了。   陆炳就是这种不要命要皇帝的忠臣——或者,叫做愚忠。甭管别人如何看待这个三十多年不上朝的皇帝,陆炳始终如一。   陆炳也晓得自己的性格,魏采薇此语并非危言耸听,说道:“你胆子很大,敢当面断我的死期,连宋御医都不敢说这种话。”   魏采薇说道:“刚才陆大人不是说,我若再说谎,就要死么。”   “你走吧。”   打发走了魏采薇,陆英有一肚子话要和父亲说,但是陆炳摆摆手,“我累了,你也下去早点休息,明日你还要替我料理公务,晚上自有护卫一眼不眨的轮流守着我,一旦有不对,就去请宋御医,你放心。”   陆英只得退下,追上了杵着拐的魏采薇,“魏大夫请留步。”   魏采薇知道陆英想说什么,说道:“我刚才没有故弄玄虚,一切都是身为医者做出的判断。陆大人的身体就像布满了蚂蚁窝的堤坝,看似威武,其实一道激流冲过来,就崩溃坍塌。”   陆英问道:“以你之见,有何治疗之法?”   魏采薇说道:“针灸加服药只是加固堤坝,对蚁穴毫无用,无法治疗根本,唯一续命的方法——”   魏采薇用拐杖指着陆炳的卧房,说道:“其实陆统领心里清楚,陆大人是不会接受的。”   陆炳绝对不会因病而自请离任,回家养身体。他只要有一口气在,就会为嘉靖帝守护皇位。   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陆英低头沉默,喃喃道:“有没有可以治疗中风的古方神药?请魏大夫告诉我,就是天涯海角,我也会为父亲找到。”   这种话魏采薇听的太多了,在病重面前,很多家属比病人还要痛苦焦虑。   魏采薇叹道:“没有什么灵丹妙药,若有,我就是个大骗子了。陆统领要接受这个现实,得空的话,把将来的事情安排一下。”   两人站着说着话,萤火虫从草丛里飞来,招来的还有蚊子,魏采薇将汪大夏刚才还给她的驱蚊香囊递给陆英,“戴上它,蚊子不近身。”   陆英接过香囊,这时蓦地从假山后面跳出来一个人,陆英本能的抽剑,将魏采薇护在身后,“什么人?”   “是我。”汪大夏走到了月光下,目光落在陆英手里的香囊上。   哼,这么快就琵琶别抱了。汪大夏的酸意都可以做一盆酸菜鱼了。   陆英收剑,“你藏在山后作甚?”   汪大夏等着魏采薇。他方才暴怒出门,发誓不跟魏采薇和陆英说话了,但是走到半路,想起魏采薇还杵着拐,又是晚上看不清路,万一摔倒就不好了。   于是汪大夏折返回来,只是他刚刚发誓不理会魏采薇,主动凑过去太没面子,就偷偷跟着魏采薇,却不料陆英追上来了,魏采薇就把原本送给他的驱蚊香囊转手送人。   汪大夏气炸了,气得从假山后面蹦出来。   魏采薇送他,要收五十钱。   送给陆英,分文不取,根本不提钱的事情。   魏采薇的区别对待,让汪大夏感觉再次受到了伤害。   汪大夏扯谎说道:“人有三急。”   陆英下意识的捂着鼻子,指着东北角,“厕所就在那边。”   汪大夏说道:“谢谢陆统领,我现在知道了。”   陆英懒得理他,对魏采薇说道:“魏大夫腿脚不便,我送你回去。”   没等魏采薇道谢推辞,汪大夏就像一只野狗似的疯狂奔跑而去。   他一刻都不想这里看见陆英和魏采薇“眉来眼去”了!   和陆英擦身而过时,还故意撞了一下陆英拿着香囊的右胳膊,右手里香囊顿时落地。   我不要的,你也别想得到!哼!   把陆英撞得有些疼了,蹙眉捂着肩头,“这小子目无长官,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他!”   这一夜,众人各有心思。   魏采薇盘算着丁巫的路程。   陆英想着父亲的病。   汪大夏趴在床上,回忆和魏采薇每一次的相处,无数次的问自己:是错觉吗?是我自作多情吗?我怎么回忆都觉得她真的对我有意思啊!   次日,天一亮,汪大夏还在梦里和魏采薇纠缠不清,被陆英一脚踹门惊醒了,“起来,要训练。”   汪大夏揉着眼睛,从枕头下摸出一块西洋怀表,“我没记错的话,锦衣卫辰时点卯,还早着呢。”   陆英说道:“我的手下只要得空,每天都要提前一个时辰去校场练兵。”   汪大夏把脑袋埋在枕头下,“我三岁就习武,父亲请了五个师傅教我,我才不用练。”   陆英将鞭子猛地往地上一抽,“起来!”   啪的一声巨响,就想在卧室里放了个鞭炮,一下子将汪大夏给抽起床了。   汪大夏从床上腾一下弹着坐起来,身上盖着的薄毯滑落在地,露出只穿着短裤的两条大长腿。   膝盖以上的皮肤还挺光滑,就是小腿肚的毛发过于旺盛,估计蚊子飞进去都会迷路,遭遇鬼打墙。   他毕竟是个精力旺盛的少年,早上起床的时候,“汪小夏”精神勃勃,相当的有存在感。   陆英转过身去,背对着汪大夏,“给你半柱香时间收拾,去校场集合。”   接下来的一个时辰里,陆英带着手下们围着校场跑步、骑射、舞刀弄棍、甚至还有火器试射。   火器珍贵,每一发都是烧钱,这下汪大夏开了眼,比起父亲的北城兵马司,锦衣卫衙门真是有钱啊!   训练完毕,陆英还给汪大夏配发了锦衣卫的绣春刀、飞鱼服、靴子帽子、腰牌等物,还有两杆火/枪,一匣子火/药和子/弹,以及一瓶擦枪的油,“这是你的,你自己好好保养□□,每天都要把枪/筒清理干净。”   到底是个少年,汪大夏一下子就忘记了昨晚发誓不和陆英魏采薇的事情,兴奋的磨蹭着新装备,就像得到新玩具的男孩,“不擦干净会如何?”   “你跟我来。”陆英带着汪大夏来到锦衣卫的一个专门配发火/器的仓库。   看守仓库的保管员迎了上来,“陆统领有何事?”这个保管员戴着一个面具。   陆英说道:“把面具揭下来,给新人看看,好长记性。”   仓库保管员揭开面具。   “鬼!”汪大夏犹如白日见鬼,躲在陆英身后,“有鬼啊!”   汪大夏怕鬼。   陆英往左边走了两步,藏在背后的汪大夏不得不直面“鬼”。   此人半边脸都没有了,左脸被一道道黑疤覆盖,就像往左边糊了一滩黑泥,一只独眼含笑,对汪大夏的反应司空见惯。   陆英说道:”他就是没好好擦枪,枪筒炸了,把半变脸皮炸飞,左边眼睛耳朵全没了。看你以后还懒不懒。”   对付汪大夏这种懒惰的纨绔,不来点手段是不行了,陆英最近驭人之术学的不错。   汪大夏捂着左脸,好像被炸的是他自己,“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我就是忘记吃饭也不会忘记擦枪。”   陆英点卯之后,找了个树荫地继续练兵,汪大夏快要累成汪大狗了,懒骨头上来,往地上一躺,“我不行了,我要歇会。”   陆英把鞭子一甩,“起来!”   汪大夏说道:“练来练去练这些套路有什么用?真打起来,谁会这样一招一式的打?”   陆英冷冷道:“看来你自诩很能打咯?”   汪大夏说道:“那当然,我打遍北城无敌手。”当然是吹的,汪大夏在北城有父亲罩着,谁敢真正下狠手打他。   陆英说道:“我和你打,你若赢了,就不用操练,不用和我们一起去学这些阵形配合套路。但是我若赢了,你就得听我安排。”   汪大夏一听,心想你个子没我高,看起来有些瘦弱的样子,还能打得过我?   我一定会赢的。赢了陆英,我就可以每天逍遥快活啦!   “比就比,怕你啊。”汪大夏应战。   操场中央有个擂台,艳阳高照,陆英和汪大夏比武。   汪大夏嫌热,只穿着短袖衫和裤子。   陆英依然是扣子扣到颈部的老学究打扮,汗水将竖领都泡软了,依然不肯解开扣子。   汪大夏都替陆英热得慌,觉得陆英没等开打,就会热晕过去。   “三局两胜。”汪大夏说道:“陆统领可不要后悔。”   陆英说道:“少废话,来吧。”   两人开打,第一场比棍术。陆英胜。   第二场比刀术,用木刀比拼。陆英胜。   汪大夏手里的木刀被陆英一脚踢飞,疼得捂住手腕,“第三局不用打了,我认输。”   汪大夏跳下擂台,表示认输,擂台周围欢声雷动,为陆统领欢呼。   陆英抱拳回礼,然后……直挺挺的倒下去了。   “陆统领!”   众人连忙用担架将陆英抬到院子里,魏采薇正在杵着拐练习走路,见陆英面白入纸、唇色淡的几乎看不见,身上被汗水浸透,当即断定,“怕是中暑,你们都让开,别拦住风。”   魏采薇解开陆英脖子上的扣子,将被汗水泡软的领口从两边扯开,好让他凉快一些。   然后……魏采薇看到了衣领下裹缠的一圈圈束胸。   不知木兰是女郎。幸亏刚才赶走了众人,让出了地方,魏采薇又用身体拦着众人的目光,只有她一人瞧见。   魏采薇赶紧拉回衣领,遮住裹胸,“快抬到我房间去,我房间有冰块降温。”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都有人掉马甲~现在大家明白为何汪大夏第一次和陆英交锋,抱了陆英的大腿脱靴,陆英为什么反应那么大吧。   注1:出自《皇明大事记·卷三十六》:炳在禁近二十余年,上英明,时有不测,祗事无顷刻敢怠,夜半呼陆炳即甚,寒暑风雪,披衣驰马,缒宫城入矣。 第36章 逆转人生   陆英有勇有谋……还有胸, 她其实是个女孩子。   陆英巧妙的利用规则, 擂台三局两胜, 她故意把棍术和刀术放在前面两场比试, 因为最后一场是近身肉搏。   以汪大夏不错的身体条件, 以及他诡计多端,死缠烂打的招数,两人以身体相搏,必定会摔跤贴身扭打在一起。   陆英有八成的把握赢下最后一战。   但是, 她的胸缠得再紧, 在近距离搏斗的情况下, 很有可能会被汪大夏觉察(摸)出来。   而且,以陆英对汪大夏懒散的性格了解,他在连输两局后,即使第三局肉搏之战有把握战胜陆英, 至少赢过一场,好成全面子, 他也懒得去做。   因为汪大夏根本不要脸。   一般习武之人自尊心都很强, 在三局两输之后,会拼尽全力在第三场奋力一搏,以挽回一点面子, 起码图个尊重,输人不输阵嘛。   汪大夏不是一般人,像他这样的懒人,面子没有舒服重要。能坐着绝不站着, 能躺着绝不坐着,连输两场,提前得知结果后,根本不考虑打第三场找回面子。   事实证明,陆英的谋划□□无缝,把汪大夏的弱点抓的死死的。   汪大夏在连输两场后果然立刻躺平认输,不打最后一场肉搏战,如此一来,就避免暴露她的女儿身!   然而,千算万算,陆英漏了一条——她虽然强悍,却也是肉/体凡胎。她的胸用白布裹缠,本来就很热了,加上扣到脖子的外袍、夏天的毒日头、以及连打两场的体力消耗,她就是铁的身体也吃不消啊。   所以,陆英中暑,倒在了胜利之后。   陆英被抬到魏采薇房间,魏采薇以人多空气污浊为理由,挥着拐杖,将锦衣卫轰出去了。   只有汪大夏像个狗屁膏药似的贴在原地不肯走。   魏采薇挥着拐杖驱赶,别的锦衣卫纷纷退散,怕被打到了,唯有他如水中礁石,岿然不动。   “你没听见吗?快走,不要耽误我给陆统领治疗。”魏采薇说道。   汪大夏的誓言就像狗屁,昨晚还发誓不和她说话了,立马破功,说道:“我走了,你们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成何体统?我留下来,可以帮忙脱衣擦身。”   魏采薇看着陆英唇淡如纸,心中大急,推开窗户叫护卫,“快把他拉走,莫要耽误陆统领的病情。”   “你……”汪大夏今天两连败,又被魏采薇驱赶,连遭三次重击。   她只想和陆英单独相处,汪大夏顿时变成了一锅酸菜鱼:又酸又菜又多余。   汪大夏心如死灰,四个护卫进来,分别抬起他的四肢,犹如从四面八方撕扯狗皮膏药,终于把他撕开了。   房间有个水缸,堆着冒尖的冰块,立刻凉快起来。   魏采薇解开陆英的衣服、裹胸,只盖着薄薄一层棉单,化开一枚解暑的藿香正气丸,喂给陆英。   陆英昏迷中求生意识依然强烈,下意识的吞咽下去,只在唇角边漏了一点点。   魏采薇给她擦身解暑,将盐和糖混在水里,继续给她喂,一碗下去,门外有人敲门,“魏大夫,开门。”   居然是陆炳的声音!   这么快就能站起来看女儿呢?这也恢复得太快了了吧!   别人不知道陆英是女儿身,身为父亲的陆炳不可能不知道。   魏采薇开门。看待门外陆炳坐在轮椅上,由贴身护卫推着,院子里嘈杂的锦衣卫,包括汪大夏都被驱赶出去了,很是安静。   原来在得知陆英昏迷,魏采薇把陆英单独带到房间医治后,陆炳知道魏采薇发现了女儿的小秘密。   于是立刻命护卫将闲杂人等驱赶出去——他的病情是机密,绝对不能让人看他坐着轮椅的虚弱模样。   陆炳问:“她怎么样了?”   陆炳其实很关心女儿,但是他中风过后面部表情还没有恢复,就像个木头人似的没得感情。   魏采薇说道:“我来推陆大人进去看望陆统领。”   贴身护卫是个男人,而此时昏迷的陆英上身几乎没穿,只盖着一层棉布单。   陆炳点点头,任由魏采薇推着轮椅。   魏采薇又调匀了一碗盐糖水,继续喂给陆英,“她出了好多汗,衣服浸透,倘若耽误了,不堪设想。”   陆炳静静的看着魏采薇给陆英喂水,直到一碗见底,才说道:“我一共有七个孩子,她和我性格最相似,一旦决定做什么,就永不回头,再苦再累也忍着。”   魏采薇喂到第四碗的时候,陆英转醒,她先是一摸胸脯,然后看到魏采薇和坐着轮椅的父亲,顿时明白自己的女儿身暴露了。   魏采薇说道:“你放心,只有我一人知道。”   魏采薇明白了昨晚为何陆英从最开始公事公办的“三堂会审”,到后来出言原谅她假扮寡妇谋生之事。   原来陆英也是假扮,女扮男装,对魏采薇起了惺惺相惜之意。都是女人,太了解其中的不得已。   不好再瞒魏采薇,陆英说道:“我叫陆缨,缨珞的缨,并非英雄的英……是陆家的四小姐。”   陆炳命硬,接连娶过四个老婆,一个原配,三个继室,全部死光,一个不剩。   妻子们给他生过四个儿子,长子次子都夭折了,老三陆绎,老四陆彩存活。   陆炳连克死四个老婆,倒是唯一的侍妾李氏一直活的好好的,并为他一连生了五个女儿,且全部活下来了,陆缨就是最得宠的四小姐。   所以,陆炳在克死最后一个继室赵氏之后,不想再祸害人家名门闺秀了,干脆要侍妾李氏料理家务,主持中馈,断绝了续娶的念头。   陆缨长得最像父亲,长腿细腰,行走如鹤,从小就不爱红装爱武装,又深得父亲陆炳偏爱,同意她打小就练童子功,长大后的陆缨不再满足家里练武、闭门造车,她希望能够女承父业,在锦衣卫有所作为。   本来锦衣卫某些特殊的差事也可以由女子担任,比如眼线和暗探,以及安插在异国的斥候等等。   只不过因世俗的看法,在公开场合没有女锦衣卫出现,陆英纵使有父亲陆炳的庇护,也必须按照俗世的要求,以男人的形象示人。   幸好,她爹是陆炳,可以用权势来满足宝贝女儿的愿望,和嘉靖帝打个招呼、报备此事,就把陆缨改做陆英,安排在了锦衣卫当差。   嘉靖帝自己都三十几年不上朝,不是什么规矩人,当然满足了奶兄宠溺女儿的要求,就当是哄一个晚辈开心。   陆炳觉得,把女儿放在眼皮子底下当差,方便指点和保护,应该不会出问题。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陆缨好强,急于驯服汪大夏,和他打擂台。   汪大夏:怪我咯?   陆缨述说身世,魏采薇听了,心中默默为陆缨惋惜。   因为在上一世里,陆家四小姐是陆家五个千金小姐中最后过的最差的那个。   陆炳是个慈父,他把儿女们的终身大事安排的明明白白,就像铁桶一样保护着陆家子女的将来。   他把大女儿嫁给了老牌勋贵成国公世子朱时泰,大女儿后来成为成国公夫人,儿子也顺利继承爵位,子子孙孙都贵为公爵。   二女儿嫁给内阁首辅大臣严嵩的孙子、严世蕃的儿子严绍庭。   三女儿嫁给内阁大臣徐阶的儿子徐瑛。   众所周知,徐阶和严嵩政见不合,时有冲突,属于官场两大派系的领头人物,互相倾轧,而陆炳把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一对政敌,如此一来,将来无论那方得胜,陆家至少有个女儿能够庇护娘家。   而后来的事实证明,陆炳在女儿婚事上搞平衡的方法实在太高明了,这一招让后来陆家遭遇一场浩劫,风雨摇摆之时,用女儿们的裙带关系保护了陆家人,熬过至暗之时,等到了家族复苏。   前三个女儿都是为了稳定陆家的政治婚姻,陆炳为最宠爱的四女儿千挑万选的夫婿是南京礼部尚书孙升的幼子孙镶。   孙家是余姚名门望族,清贵无比,家风良好,孙升是第二名榜眼,孙升的哥哥是武状元。孙升有五个儿子,个个读书都厉害,后来四个中进士,其中三个后来还官至尚书。   这样的人家,根基深厚,永远不会倒,陆炳为陆缨选的归宿可以说是最安稳的了。   但是,陆炳唯一没有料到的是,他选的孙镶太短命,还没参加科举就病死,是孙家唯一一个没有考上进士的儿子,陆缨嫁过去当年就成了寡妇!   陆缨后来遁入了空门,青灯古佛,了此一生。   造化弄人,陆炳最宠爱的女儿、却得到最凄凉的结局,宫里人人议论,所以魏采薇知道陆家四小姐命运多舛,印象深刻。   这一世,魏采薇认识了传说中的陆家四小姐,她很难想象这样自立自强、有勇有谋有相貌、犹如怒放玫瑰般炫目的优秀女郎,将来嫁为人妇、成为寡妇、迅速凋零枯萎、看破红尘、遁入空门,沦为别人惋惜的谈资,在那个世界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重来一世,不只是为了阻止汪大夏自宫,我是否可以做的更多,尽可能阻止更多的人走向悲剧?逆转人生?   作者有话要说:  早上好!早起的读者有红包拿,本章送100红包,先到先得哇。陆炳的政治头脑,绝了,他早就为儿女后人谋划好了一切,打破了锦衣卫指挥使家族不得善终的魔咒。尤其是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严家和徐家这这种骚操作,玩风险对冲,他赢了。   采薇:重生就是要爽嘛,第一版剧本不满意,老娘撕了自己写一个,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绝不憋屈,谁敢惹我我搞死谁,保住“汪小夏”,顺便改变一个有勇有谋有胸的妹纸悲剧人生,爽就完事了!若是拿着剧本都不能爽,还重生个屁啊   这一世陆缨会有新CP哈,而且那个人早就出现了,魏采薇这只蝴蝶忽扇翅膀已经开始起了效应,给大伙一个暗示——罗密欧与朱丽叶。   看大伙的评论,新加入的读者误会有女二和女主争一夫的情节出现。大伙可以放心,兰舟写了十本,从来没有这种桥段,我的女二基本都是事业脑,有单独感情线,而且一般比男主还宠女主。有老读者可以帮忙讲述一下我笔下可爱的女二们 第37章 好了伤疤忘了疼   陆缨苏醒之后, 身体依然无力, 传了口令, 要手下按照计划, 分头去查似家客栈留下假姓名假地址的住客, 寻找新的嫌犯,不得有误。   陆缨向来雷厉风行,她一下令,手下“倾巢而出”。   唯有汪大夏昨天才加入锦衣卫, 陆缨还来不及给他分配任务, 就留在衙门。   若是平日的汪大夏定会高兴:别人冒着烈日酷暑去查案, 他什么事都不做还有钱拿。   但是魏采薇和陆缨单独相处,把他赶出去,汪大夏很是难过——连无所事事、躺着就把钱给赚了这种好事都没能让他高兴,可见这次伤他有多深!   汪大夏心事重重, 茶饭不思,中午本来能吃三碗饭的他只吃了两碗。   他被禁止步入陆炳的院落, 饭后依然贼心不死, 围着院墙打转,想找个漏洞翻进去,偷看魏采薇和陆缨两个在房间里有没有做些什么。   但是没有用。   院子四周没有树木, 无法借助攀爬,而且东南西北各设有一个三层的瞭望塔哨,护卫轮流站岗,看见汪大夏鬼鬼祟祟的靠近院墙, 就朝他放了一支没有箭头的羽箭,以示警告:“喂!走开!”   箭矢插/入汪大夏鞋边的泥土里。   汪大夏立刻双手高举,往围墙外走了三步,“我是汪大夏,我想看看上官陆统领中暑好些了没有。”   护卫说道:“退下!上官有令你才能进来。”   汪大夏只得告退,走了约十步,又有一只羽箭射在他鞋边,回头一看,岗哨的护卫朝着招手,“陆统领要你进去。”   原来是魏采薇听到岗哨的动静,担心汪大夏不懂规矩、鲁莽瞎闯,万一出事被打伤打死怎么办?   于是她将此事告诉了正在休息的陆缨,陆缨命护卫放他进来。   汪大夏进了院子,直接走向陆缨的房间。   带路的护卫说道:“走错了,在这边。”   居然径直将他带到了魏采薇的房间!   早上说要治病,你把留在房间勉强说得过去,可是这都午后了,怎么还在你房间?   汪大夏的肚子酸溜溜的,像是把饭堂的酸梅汤给包圆了,他站在门口,抬起拳头要敲门,却始终没有捶下去。   万一开了门,他看到他最不想看到的画面怎么办?   他不敲门,魏采薇主动开门,“快进来,凉气都要跑光了。”   为了给陆缨降暑,房间里放着两个大水缸,冰块都堆得冒尖了,屋子里一片清凉。   汪大夏闪身进来,魏采薇立刻关门,陆缨半卧在一张贵妃榻上,盯着墙上京城各大街坊的巨幅地图细看,好像要把地图印在脑子里。   魏采薇则回到书案,拿起一本医书,封面上写着《女医杂言》,著者“谈允贤”,医书里有一片树叶做的书签,魏采薇翻到书签处,继续捧读,还时不时往一个小本子上写摘录。   原来他们两个各忙各的,并无越礼之举。   此情此景,让忐忑不安的汪大夏心下愧疚:是我内心太龌蹉了,把他们两个往坏处想。陆英是个老古板,魏大夫喜欢的是我这种风流倜傥、知情知趣的美少年,他们两个才不会发生什么呢!   想到这里,汪大夏心底的阴霾顿时消散,多云转晴。   两人都在忙,都不主动理他,汪大夏想起他是打着问候上官病情进来的,于是先跑到贵妃榻那里,半蹲下来,谄媚的抡起两个拳头,给陆英捶腿,“陆统领好些吧。陆统领大人有大量,不计较我的过错吧?”   就这狗腿的模样,魏采薇都没眼看,低头继续看医书。   陆缨自然的享受着汪大夏给她捶腿,“本就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中暑。”   得到了准话,汪大夏立刻抱拳说道:“陆统领宽宏大量,不与我计较,我以后定为陆统领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陆缨抬了抬手,“不是为我,是为锦衣卫。你吃的是朝廷俸禄,又不是我的私房钱。还有,你如今已经加入锦衣卫,以后在上官面前要自称‘标下’。”   汪大夏说道:“标下听命!”   陆缨说道:“你起来说话,不用你捶腿,你是来当差的,不是给我当仆人的。”   汪大夏继续拍马屁,“陆统领爱惜兵力,体恤下情,标下真是太感动了。”   陆缨心想:这家伙若走了邪路,绝对是个大奸臣。   汪大夏眼角的余光看着魏采薇,她依然是以寡妇打扮示人,认真看书的样子真好看……   陆缨说道:“好了,看到我没事,你可以走了。”   魏采薇在这里,汪大夏怎么舍得走。   何况他看到陆缨和采薇井水不犯河水,没有丝毫暧昧的样子,立刻“好了伤疤忘了疼”,把胡思乱想统统抛开,就像野草一样充满了生命力,他又可以了!   汪大夏弓着腰,搓着手,“标下吃一天俸禄,就要为锦衣卫办一天事,大伙都出去查嫌犯去了,标下无所事事,很是惭愧,就留在陆统领身边当差,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陆缨说道:“其实你只需要做一件事。”   汪大夏附耳过去,“陆统领请讲。”   陆缨说道:“闭嘴,保持安静,不要打扰我和魏大夫。”   汪大夏连连点头,将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然后退到一边,坐在窗下的罗汉床上,时不时偷偷看一眼魏采薇。   到底是上一世的夫妻,看书魏采薇的心有灵犀,感觉到了汪大夏的目光,就抬头看过去。   目光相撞,汪大夏就像被捉奸在床似的赶紧抽回目光。   魏采薇想起上午她着急治疗中暑的陆缨,叫了护卫将汪大夏强行“撕”走,当时被抬走的汪大夏震惊又失望的目光,现在想想有些愧疚。   魏采薇想要弥补他,就放下《女医杂言》,端着一盘子紫玉般的葡萄,放在汪大夏面前的案几上,“吃吧,这是南边进贡的葡萄,皇上赐给陆大人的。”   嘉靖帝只要得了什么好东西,必然会赐给奶兄陆炳一份。陆炳留给宝贝女儿陆缨、陆缨送给魏采薇,感谢她帮忙保守秘密。   魏采薇借花献死鬼老公,兜兜转转,给了汪大夏。   京城的葡萄还没熟,紫葡萄自是稀罕物。   魏采薇想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吃,安慰汪大夏。   汪大夏吃在嘴里,甜到心里。所谓饱暖思那啥,汪大夏熄灭的花火死灰复燃了。   屋子里清凉舒适,汪大夏吃完葡萄之后,捂嘴打了个几个哈欠,居然歪在罗汉床上睡着了。   与此同时,诏狱的刑房里,周小旗被严刑拷打了一天一夜,左眼眼球已经被蜡油给滴瞎了,体无完肤,只求速死。   狱卒当然不会让他去死,命人抬下去好生治疗,并将厚厚一摞口供送到了陆缨手中。   陆缨此时已经行走自如,就是还有些虚,她是个有原则的人,丁巫还没来证明魏采薇身份,所以魏采薇依然是嫌犯之一,不好当着她的面看,就叫醒了汪大夏,要他把口供搬到自己房间去。   重刑之下,周小旗已经崩溃了,知无不言,什么都招,把他如何嫉恨陆缨被陆炳偏爱,横刀抢了陈千户父子死亡案、如何跟踪陆缨的查案行动、如何得知魏采薇是最大嫌疑人、如何翻墙进入她的家,准备要迷/药和刑具,等待魏采薇回来……   陆缨一张张看着口供,目光落在一行字上。   根据周小旗交代,陈千户离奇死亡后,她二姐的公公、内阁首辅大臣严嵩独子、工部左侍郎严世蕃曾经问过周小旗,说陈千户最近有没有提起过他以前的亲家禾千户。   周小旗是陈千户一手提拔的心腹,麾下最忠实的一条狗,几乎形影不离,自是对陈千户最近的动向最为了解。   陆缨看了,用朱笔圈住这条消息。   一旁站着整理口供的汪大夏说道:“真是奇怪,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去华清池把书童揪出来逼问,更没有查到西三里河王婆子那里,半夜去刨禾家坟墓。为什么严侍郎就像未卜先知似的,问周小旗禾家人的事情?”   汪大夏低声道:“难道严侍郎知道当年陈大郎逼/奸禾大小姐的事情?”   其实陆缨也是这么想的。   严世蕃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提起死了十年的禾家人。   陆缨说道:“没有不漏风的墙。可能陈千户父子造的孽走漏了风声,被严侍郎知道了。陈千户使了银子,贿/赂严侍郎,隐瞒此事。”   汪大夏听了,惊得往后退,“陆统领,这严侍郎是您的亲戚啊,您怎么这样揣测自家亲戚呢?”   谁不知道陆炳和严世蕃是儿女亲家啊。   陆缨却一点都不避讳的样子。   陆缨将严世蕃的名字写在小册子里,“亲戚是亲戚,案子是案子。并不矛盾,连魏大夫至今都是嫌犯,严侍郎这条线索我当然会查下去。”   汪大夏连连咋舌,“这不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嘛。陆统领要查严侍郎,那么陆统领的二姐姐二姐夫怎么办?”   汪大夏以为陆缨是陆炳私生子。   陆缨淡淡道:“我二姐姐知书达理、二姐夫是个文武双全的君子。他们不会阻扰我寻找真相的。何况严侍郎还不是嫌犯,他既然提起禾千户,就肯定知道一些当年的内幕,万一禾千户还有亲友在外,杀了陈千户父子为禾家报仇呢?这是一条新线索,我亲自来跟。”   汪大夏说道,“陆统领刚才还怀疑陈千户使了银子,贿/赂严侍郎,这个……都是一家人,不好查吧。”   陆缨浅笑道:“别在我面前装了,我二姐公公的所作所为,我比你更清楚,他比你还爱钱,别人捧着钱送给他,求他办事,只要不是谋反,他都会收钱办事的。别说陈千户了,我爹都亲自贿赂严侍郎好几回了,严侍郎也不会因为我爹是亲家而推脱不要,统统收下了。”   汪大夏傻眼了:权贵们的世界好可怕!我以为自己已经很要钱不要脸了,看来我还是高估了自己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严嵩严世蕃父子:当反派,我们爷俩是专业的。 第38章 怕啥来啥   陆缨继续看口供, 汪大夏猜测魏采薇有可能是逃跑途中高烧失忆的禾二小姐, 像他这种懒散的人变得格外用心, 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凑近去看。   周小旗招供说, 十年前庚戌之变后, 朝廷清算失职之臣,人人自危,陈千户很担心担责任,就偷偷把亲家禾千户托付的产业全部变卖了, 换了两万银子去贿赂严世蕃。   后来陈千户果然保住了乌纱帽, 一点事没有, 定是有严世蕃暗中作保。   陆缨用朱笔圈出此段,还记在小本子。   这些都被汪大夏记在心里了。   到了傍晚,陆缨拿着小本子去给陆炳请安的时候,汪大夏跑到魏采薇那里告密, 将看到的一切告诉她,说道:   “……你要小心, 一来, 你的嫌疑尚未解除。二来,周小旗虽然还没来得及告诉严世蕃关于你的事情,但是凭严世蕃的权势, 他迟早有一天会查到你头上去。这个严世蕃可不像陆炳陆缨这样对你这么客气了。”   汪大夏对她的事情如此上心,魏采薇晓得他是好意,但坚决不能承认,“我真不是禾二小姐, 不过还是谢谢你,我心里有数了。”   汪大夏说道:“你小时候脑子被烧坏了嘛,当然不记得。不过这种悲惨往事,不记得也好,最好失踪的禾二小姐不是你。”   这时护卫送来晚餐,三荤两素,还有一个汤,主食是米饭和花卷。   汪大夏想留下来蹭饭,赞道:“客饭和我在饭堂吃的大锅饭就是不一样,连米饭都白一些,瞧瞧这个苦瓜酿肉,那么多肉沫塞进苦瓜里,都快把苦瓜给撑爆了。我中午在饭堂吃的是苦瓜炒肉丝——起码十根苦瓜丝里才能找到一根肉丝。”   “就这样的苦瓜肉丝,饭堂师傅在给我舀菜时候,还使劲哆嗦。”   汪大夏伸长胳膊,就像中风了似的,学着饭堂师傅抖菜,“他还把铲子最上面那根肉丝给抖下去了!”   听得魏采薇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好了好了,这些我一个人也吃不了,你若不嫌弃,留下来一起吃。”   正合我意。   汪大夏说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两人分主宾对坐,魏采薇先举筷,汪大夏紧接着拿起筷子,把一根苦瓜酿肉夹在饭碗里。   魏采薇举筷,却是拿了个盛汤的空碗,夹起一个花卷放在碗里,然后把碗搁在身边的空位上,摆上一双筷子。   汪大夏顿时觉得苦瓜酿肉不香了,停筷说道:“我都知道你不是寡妇了,为什么还要供饭?”   “哦,习惯了。”魏采薇说道:“何况我将来还是要以寡妇的身份行医,还是照常每顿饭都供吧,万一露出破绽,被其他人发现就不好了,供满三年孝期为止。”   汪大夏将装着花卷的碗捧到自己跟前,和死人抢饭吃。   “你——”魏采薇刚刚觉得他有些长进,他就开始犯浑了。   “不白吃这碗饭。”汪大夏说道:“我容许你继续保留那块‘亡夫汪二郎之灵位’的灵牌,不计较你利用我的姓氏和排行。但前提是只要我和你单独吃饭,就不许给莫须有的亡夫供饭。”   汪大夏嘴上说灵牌的事情,其实是说他愿意接受魏采薇继续以寡妇的形象行医。   他总不能连陆缨这个老古板都不如吧。   “好。”魏采薇说道:“那块灵位陈经纪和李九宝都亲眼看见过,如果换了灵牌上的字,以后要将新灵牌以风水的理由移到上锁的房间,不能堂而皇之的放在堂屋里了,免得被人戳穿。既然你答应,我就不用费事了。”   “一言为定,花卷归我。”汪大夏夹起花卷,一口就啃掉一半,两口没了。   看汪大夏吃的开心,魏采薇心道:这家伙记吃不记打,昨晚还说我伤害了他,不跟我说话了,几乎要与我绝交,今天我请他吃一盘葡萄、一顿晚饭,他就回转了。   还真是……好哄呢。   魏采薇拿起一双干净的筷子当做公筷,把盘子里的酱牛肉夹在汪大夏碗中,“我还在服药,吃的清淡,你把肉吃了。”   汪大夏吃的眉飞色舞。   另一边,陆缨和陆炳吃完晚饭之后,把周小旗的口供摘出重点,汇报给父亲。   陆缨说道:“……我觉得严侍郎和陈千户之间应该过交易,此事肯定与禾千户有关系。陈千户送给严侍郎的两万两银子,其实都是买卖了禾家的产业。所以我猜测无论有没有陈大郎□□禾小姐一事,这两个女孩应该都活不了太久,因为她们迟早会发现家里的产业被陈千户给吞了。“   “陈千户买下两个官奴,养在郊外田庄里这一招很妙,一来可以成全的他念及禾千户旧情的名声,二来乡野之地,人烟稀少,家门口就是西三里河,弄成溺水身亡的假象很简单。没有人会深究两个官奴的死因,如此,就能永远保住这个秘密了。”   陆炳坐在轮椅上,说道:“你说很有道理。没想到我看错了陈千户,他居然如此歹毒,毫无人性。当年他们两个都是我的旧部下,管着各路情报的汇总。当时我建敢死队,去给进城的难民断后,敢死队有去无回,自愿前往,禾千户是第一批站出来的。后来在禾千户的值房里发现他延误军机的罪证,锦衣卫在蒙古的暗探在之前就发来俺答汗可能要带兵南下的预警,他却没有及时上报给我。那时候我才明白,禾千户自愿加入敢死队,是为了弥补过错。”   “按照军法,出了这么大的错差,该满门抄斩,但是我念及他已经战死,就求情将他两个女儿罚没为官奴,给他留两个后代,加上陈千户信誓旦旦保证会好好照顾她们,我就没继续追究了。”   陆缨问父亲,“那个拖延上报俺答汗入侵预警的情报是陈千户发现里的吗?”   父女连心,陆炳瞬间明白了女儿的意思,“你的意思是说,延误军机的其实是陈千户,他找了禾千户这个替死鬼,把责任按在他头上去了,反正死人又不会说话自辩。”   陆缨点点头,“我在锦衣卫当差快一年了,陈千户这个人平时除了溺爱不成器的儿子,其他地方还凑合,怎么看都不像是吞并亲家产业、逼死禾小姐的恶人。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既然他能干得出这种丧心病狂之事,那么栽赃陷害一个死人就更容易了。”   如果没有挖到一尸两命的禾小姐,陆缨绝对猜不到这一层。   陆炳摇头,”让你失望了,不是陈千户发现的。是禾千户死后,负责打扫他的值房,好清出来给别人用的小卒发现的。”   陆缨说道:“那一定是这个小卒收了陈千户的银子,故意发现的。父亲,他是谁?现在还在锦衣卫干吗?”   陆炳还是摇头,“那个小卒就是现在仓库里的面具吴,枪筒没擦干净,脸被炸了半边那个。他应该不是收了钱。如果他真收了陈千户的贿赂,早就不干享福去了,何苦天天顶着面具来看仓库挣点辛苦钱。”   此人因终年带着一个面具或者半边面具示人,锦衣卫的人都叫他面具吴,真名倒是忘记了。   陆缨上午刚刚带着汪大夏“参观”面具吴,以提醒他每天擦枪筒之事,告诉他偷懒的下场。   陆缨说道:“那就是在面具吴收拾禾千户值房之前,陈千户偷偷把情报塞进值房里,就等着被人发现。他们两个是多年好友和亲家,禾千户加入敢死队后,还把家室家产都托付给陈千户,陈千户手上有他值房的钥匙太正常了。”   陆炳点点头,“如此,逻辑倒也严丝合缝。只是人都死了,死无对证。”   “未必当年所有知情人都死了。”陆英拿出小本本,打开下一页,“严侍郎为何如此关心陈千户之死?还特意召了周小旗打听陈千户生前是否提过禾家人?我觉得严侍郎应该知道些什么。”   陆炳觉得女儿异想天开,“严侍郎是个大忙人,求他办事的从街头排到街尾,还都不一定能排上,我见他都得提前下帖子,你说见就见?”   陆缨说道:“二姐姐不是怀孕了嘛,我带些礼物去严府瞧她,再找机会见她公公,二姐姐的面子还是会给的吧。”   严世蕃活下来的子女一共有六子二女。   其中继室柳氏,是安远侯柳王旬之女,生一儿一女,儿子严绍庭排行老二,也是严世蕃唯一活下来的嫡子,陆缨的二姐姐就是嫁给了严绍庭。   而严绍庭的亲姐姐严大小姐,是嘉靖帝亲自做媒,嫁给了衍圣公孔尚贤,严小姐一出嫁,就是堂堂衍圣公夫人。   只要有读书人,衍圣公就永远不会倒,甚至将来有一天大明灭国,衍圣公肯定还是衍圣公。   正因严绍庭过硬的出身,陆炳才会将二女儿嫁给他。   有了如此厉害的丈夫和大姑子撑腰,严二少夫人陆氏在严家自是地位非凡。   陆炳问:“就算你顺利见到严侍郎,你打算怎么开口?”   陆缨想了想,说道:“我以晚辈关心长辈的姿态,告诉他周小旗受刑后胡乱攀咬,居然连严侍郎都敢咬,实在该死,我已经教训此人了。然后观察严侍郎的反应,看他怎么说。”   陆炳摇头,“不行,你还是太年轻了,把事情考虑的太简单。严侍郎素有鬼才之称,你一开口,严侍郎就能猜到你的意图,打草惊蛇不说,到时候纵使严侍郎自持身份,不与你这个小辈计较,但他对我、严家对你姐姐一定有所反应。”   “我不惧他,和他打打太极也就过去了,但是你姐姐有孕在身,嫁出去的女儿,在夫家就不像在娘家随便,她是唯一的嫡媳妇,严家宗妇,很多双眼睛看着她,她需瞻前顾后,你不要让她难做。”   陆炳是个慈父,他为女儿们安排好一切,手心手背都是肉,纵使最疼四姑娘陆缨,陆斌也要顾及其他女儿的处境。   这条路走不通,陆缨也不会为了查案伤害怀孕的亲姐姐,她烦躁的一捶桌面,“女人为什么非要嫁人?嫁出去就由不得自己了,大姐姐贵为成国公世子夫人、二姐姐是严家宗妇、三姐姐嫁到内阁大臣徐家,个个都是豪门贵妇,人人羡慕,可是三个姐姐出嫁后都没有在家里当姑娘时开心,我将来定不要嫁人。”   见陆缨生气,陆炳连忙哄女儿,“稍微勿躁,等我身体恢复了,就亲自去找严侍郎,大人之间说起话来比较容易,陈千户估计在他那里不算什么大事,我和他毕竟是亲家,利益攸关,人都是逐利避害的,他不可能为了一个死人不给我面子。乖,你先忍一忍。”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话音刚落,外头护卫来报,“陆大人!严侍郎来了,先去大人府上,大人不在家,就来衙门找大人。”   陆炳顿时大急:我这个样子,如何见人?尤其是素有鬼才之称的亲家?   作者有话要说:  陆炳:我有个极品亲家。   采薇:是吗?敢和我们大城市铁岭象牙山的极品亲家们掰头一下吗?   陆炳:来,亲家。   采薇:有请欺负亲家一生一世、克里斯蒂安.刘能。以及作天作地作亲家的广坤·谢。   严世蕃:对不起,打扰了,我输了。 第39章 书中人   陆炳中风是绝密, 连皇帝都瞒着, 如果被亲家严世蕃知道了, 这事就像鼻涕似的, 还不知会往那里甩。   但是, 严世蕃又是高官,又是亲家,陆炳总不能对严世蕃避而不见,严世蕃会起疑心的。   陆缨说道:“就说您出去办事还没回。”   陆炳说道:“他直奔锦衣卫衙门而来, 定是打听我确定就在这里。”   陆缨急中生智, 说道:“父亲, 你干脆就说昨晚熬夜,今天又在校场操练,受不住酷暑,中暑了, 此事不好张扬,怕家人和皇上担心, 就留在衙门里休养, 等恢复了公开示人。”   陆炳顿首,“这倒是个法子,能够解释我行动不便, 只是这个轮椅千万要藏好,不能让严侍郎看见。”   陆缨说道:“我放到魏大夫房间去。”   心腹赶紧布置下去,在房间里放了两个冰缸降温,上面还冰镇着解暑的绿豆汤, 门窗紧闭,把专门解暑气的藿香正气水往屋子里就像撒西洋香水似的抛洒,散发出独特的药味。   陆炳换了一身薄衫,房间如此凉快,陆缨还指挥侍卫们:“把这一串灯笼拿走,房间太亮了。”   陆炳还有些面瘫,灯光变得晦暗,就能掩饰他没有表情变化的漏洞。   汪大夏把轮椅推到魏采薇房间藏起来,得知严世蕃要来,魏采薇顿时心潮澎湃:当年若不是严世蕃给陈千户出了栽赃陷害的主意,往我爹这个死人身上泼脏水,我们姐妹就不会沦为官奴,姐姐不会被那畜牲拿捏侮辱……   魏采薇衣袖的手紧握成拳。   她目前还没有针对严世蕃的行动,第一是因为她和严世蕃地位悬殊,犹如野草和泰山的距离,她根本无法接近严世蕃,更无从弄死他,她太渺小了。   其二,严嵩严世蕃父子把持朝廷多年,整死的大臣太多了,树敌甚广,想要绊倒、甚至弄死严嵩严世蕃父子的人实在太多了,还轮不到魏采薇这个无名女医出手。   这其中,就有陆炳的另一个亲家——内阁大臣徐阶。陆家三小姐嫁给了徐阶的儿子。在上一世,就是徐阶在背后推波助澜,绊倒首辅大臣严嵩,将严世蕃砍了头。   砍头当日,万人空巷,汪大夏和她一起出宫,围观严世蕃行刑,被严家迫害、家破人亡的官员百姓足足有数千人,相比他们多年的痛苦,魏采薇的仇恨只是沧海一粟。   重来一世,居然这么快就见到了。   “严侍郎要来,听说严阁老在政事上若有不决,都是听严侍郎的意见。”汪大夏兴奋的苍蝇搓手,眼角余光瞥见她脸色僵硬,说道:“你别太激动了,大官也是人,又不是三头六臂,机会难得,咱们就在窗缝里偷看。”   锦衣卫衙门临时拆了门槛,将严世蕃豪奢的五匹马拉的马车放进去,比陆炳的马车更豪,连马笼头都是金子做的。   马车在陆炳院门口才停下,陆缨在门口迎接严世蕃。   严世蕃在两个随从的搀扶下走下马车,他身材矮小肥短,皮肤白皙。颈部本来就短,加上胖,三层下巴垂落下来,将短脖子彻底盖住了,就像没有脖子似的,整个人活似一颗圆滚滚、白宣宣的汤圆。   陆缨心道:还好我二姐夫长不像父亲严侍郎、像他爷爷严阁老。   严嵩年轻时是美男子,到老了也是清瘦帅老头一个。   严世蕃下了马车,陆缨迎上去,行了家礼,也以家礼称呼严世蕃,“严世伯,您来了。”   此时天已经黑了,严世蕃把左脸凑过去,借着灯笼的光打量着陆缨。   斜眼看人当然不符合礼仪,但严世蕃右眼弱视,近乎半瞎,所以他看人的时候会下意识的闭上右眼,用左眼看人。   严世蕃笑道:“哎哟,这半年不见,缨儿都长成大……小伙子啦。”   本来是想说大姑娘的,陆缨女扮男装,不好公开她的女儿身,就默认她是陆炳私生子陆英了。   陆缨笑道:“是的,严世伯越来越年轻了。”   严世蕃最近刚得了一个美妾,老夫聊发少年狂,正稀罕着呢,陆缨的话让他很是受用,不过,他今天来可不是为了听晚辈给他拍马屁的,说道:“你父亲比皇帝还难见一面,他最近很忙啊,连家都不回。”   严世蕃脸大如盆,好面子。以前都是陆炳亲自来迎接,今天是个晚辈,严世蕃当然不高兴。   陆缨陪着笑脸,佯装听不出来讽刺之意,比了个邀请的手势,“父亲备了好茶,等着严世伯。”   严世蕃步入大院。   客房里,魏采薇和汪大夏都在趴在窗缝里偷看,但见一个圆滚滚的大胖子迈着小短腿走在路上,陆缨始终保持落后他半个肩膀的身位,恭恭敬敬的。   汪大夏瞪大双眼,低声道:“啧啧,严侍郎真是书中人啊。”   魏采薇看着路上滚动的“圆球”,严重怀疑汪大夏晚上吃肉吃撑了,撑到肉片把眼睛给糊死了,才能说出这种话来,“书中人?严侍郎?你确定?”   书中人是形容人有多么漂亮,十四岁的死鬼老公且骚且浪还有些……用铁岭话讲就是贱掰掰的,没想到除了这些“优秀”品质,他还眼瞎。   汪大夏认真的点头,“是的,严侍郎是书中人,简直是《水浒传》里的武大郎从书里走出来了。”   《水浒传》成书于明初,风靡大明,一度是禁/书,挡不住上至官场,下至百姓的喜欢,最后解禁,成为最畅销的话本。其中武大郎、潘金莲、武松和西门庆的故事流传最广,天生畸形、矮小肥短的武大郎号称三寸丁,百姓无人不知。   一听此语,魏采薇忍俊不禁,趴在窗台捂嘴憋笑,汪大夏的幽默冲淡了她的悲伤。   汪大夏见她从紧绷变得开心,很是得意:我就说吧,她就是喜欢我这种风流倜傥、知情知趣、风趣幽默的翩翩美少年。陆缨这种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老古板怎么可能入她的眼。   汪大夏自愈能力非凡,一下子恢复了往日的自信。   严世蕃进了书房,差点被里头的凉气给“杀”回去。   这也太凉快了吧。书房里两个大水缸的冰块堆成小山还不够,在角落里还有数个冰盆,亮晶晶的,就像冰雪世界。   不过,严世蕃是个大胖子,怕热,他还挺喜欢这个温度的。   坐在玫瑰椅上的的陆炳扶着桌面,勉强靠自己的力气站起来了,“东楼,你来看我了。”   独自站立是陆炳目前的极限,走路必须有人搀扶,不然会倒地。   严世蕃,字东楼。   看着陆炳一脸病容,严世蕃吓一跳,脸颊堆起来的白肉一弹一弹的,就像一盆还没刨成条状的凉粉,“东湖,你怎么了?”   陆炳,字文明,号东湖。由于都有一个“东”字,严世蕃为了显示亲近,通常以“东湖”来称呼亲家。   “上茶。”陆炳坐下,叹道:“人老了,喝酒熬夜,身体很是疲倦,今日又在毒日头底下强撑着练兵,结果中暑了,没有性命之忧,就是身上软绵绵的没有力气。怕家人和皇上担心,这事就没外传,躲在衙门里休养,等养好了再说。”   严世蕃闻到一股淡淡的藿香正气的味道,看来陆炳所言非虚。   陆缨说道:“父亲本打算去门口迎接严世伯,夜里潮热,是晚辈阻止了父亲,望世伯见谅。”   严世蕃摆手道:“本因如此,身体要紧,何必拘于礼节?你是个孝顺的孩子。东湖啊,差事应酬固然要紧,也不能这样拼命啊,你才五十出头,皇上需要你,未来的日子长着呢,要注意保养,我这个身体,一到夏天,轻易不出门,就是怕受了暑气。中暑也是会死人的。”   “你两个儿子陆绎陆彩年纪还小,还不能帮你,但是你这个女儿——”严世蕃指着陆缨,“武艺高强,巾帼英雄,男儿都不及她,校场练兵这种事情交给年轻去做嘛。”   陆炳说道:“知道了,以后不逞强了。人到五十,不服老是不行的。”   话题一转,“夏天炎热,东楼轻易不出门,今日何事找我?”   严世蕃说道:“最近朝中有人上疏,为丁汝夔鸣冤,要翻案。”   丁汝夔是严世蕃为亲爹严嵩找的最佳替死鬼,给严嵩背黑锅的,如果丁汝夔无罪,那么有罪的就是严嵩了。   严嵩若倒,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严家,所有严家的附庸都要倒,所以夏天一直宅在家里的严世蕃会冒着暑气来找陆炳。   陆炳说道:“丁汝夔毕竟以前当过兵部尚书,朝中有人受他提拔,念他的好,这种上疏年年都有,皇上都留中不发,没有理会,没事的,东楼不要多虑。”   严世蕃叹道:“十年前就判了死刑,他运气好,年年复核年年没有他的名字,都从皇上朱笔下逃脱了,判了十年还没死,我就怕夜长梦多。”   是我干的,我年年花钱把他的卷宗放在最底下,皇上都翻不到那里。陆炳说道:“他就关在我这里,老得不成样子——人都是会死的,不一定是死刑。”   暗示丁汝夔会老死狱中。   严世蕃低声道,“能不能早点——”,他并指为刀,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人都是会死的,除了死刑、老死,还可以生病嘛。”   这哪里是生病,分明是要陆炳想法子弄死丁汝夔。   陆炳心如明镜,说道:“皇上每年审核死刑犯,每年都没有用朱笔勾除,这说明什么?皇上不想让他死,我可不敢拂了皇上的意思。”   亲家和皇帝,当然是皇帝最大。   严世蕃说道:“今年关于丁汝夔的上疏尤其多,这个隐患越来越大了。我习惯未雨绸缪,为父亲解决绊脚石。东湖,我想亲眼见见丁汝夔,可以吗?”   陆炳心中大急,面上却淡然如初,“咱们是亲家,这点小事何足挂齿,只是诏狱死囚室太乱,有碍观瞻,怕伤了东楼金体,缨儿啊,你快去安排一下。”   陆缨会意,“是,父亲。”   陆缨赶紧冲去找魏采薇,“你有没有办法把一个健康的人弄成半死不活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采薇:还有这种要求? 第40章 都是戏精   魏采薇心道:半死不活难度太大了, 其实我更擅长直接弄死。   但是陆缨说到了丁汝夔, “……严侍郎想要他死, 我父亲每年都设法把死刑延后, 谎称丁汝夔病了, 严侍郎还不放心,要亲自去死囚室看他。   一听说关系丁汝夔的性命,魏采薇立刻可以了,脑子转的飞快, 目光落在房间用来观赏一盆红掌花上。   魏采薇当即隔着帕子, 将红掌花蕊里一根长条如瘦丁丁的花蕊给摘下来了, 一共摘了五根,说道:“带我去见丁汝夔。”   丁汝夔的死囚室干净整洁,还有一墙书,肯定不能让严世蕃看见陆炳对他如此关照。   陆缨当即把丁汝夔带出来了, 关进了囚禁已经瞎了一只眼的周小旗牢房,周小旗则被挪到一个秘密之处。   周小旗左眼裹着纱布, 右眼怨毒的看着汪大夏和魏采薇。放了防止他瞎叫, 嘴巴绑了布条子,只能发出呜呜之声。   汪大夏呵呵冷笑道:“你把我从宛平追到大兴,差点在顺天府衙门把我射成刺猬, 还差点弄瞎了魏大夫的眼睛,一报还一报,你也有今天!”   周小旗被抬走了,丁汝夔走进来, 这间牢房空气污秽,脏到连墙体本身的颜色都辨认不出了,好像被历代死囚发粪涂墙过似的。   墙体上还有各种血迹,有发黑的陈货,也有鲜红的血点子,一看就是刚刚那个独眼死囚飞溅上去的。   这囚室简直令人窒息!   此外,囚室内还有一个昨晚自称是魏南山夫妻养女的女子,她摊开手帕,上面有五根细长□□的花蕊,“把它们嚼碎了,咽下去,你会咽喉发紧、刺痛,说话上气不接下气,并口舌流涎,看起来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   “但是不要紧,之后大量饮水,我再开个清热解毒的方子,很快就会恢复的。”   陆缨指着破席上一套脏臭的囚衣,“赶紧换上,躺下,把头发抓散,装病。”   丁汝夔不明所以。   魏采薇说道:“如果你还想看见昨晚的月光、看见丁巫,就配合做下去。”   这一句果然有效。   丁汝夔一口气嚼了五根红掌花蕊,边咽边换衣服。   花蕊入喉之后,就立刻起了作用,丁汝夔只觉得有无数个刀子在割他的咽喉,一双无形的手掐着他的脖子,他呼吸困难,但不至于去死。   他被迫大口大口的用嘴巴加鼻子呼吸,胸膛剧烈起伏,透明的涎水从唇边流出。   他都这幅半死不活的模样了,陆缨要汪大夏给他戴上脚镣。   汪大夏搬了一副十斤重的脚镣,给丁汝夔戴在脚踝上。   魏采薇调匀了颜色,给他裸露出来的肌肤画上各种姹紫嫣红殴打虐待过的痕迹。   严世蕃陪着陆炳喝了两杯清茶,被陆缨请到了地下死囚室。   在入口时,陆缨递给严世蕃一块夹了薄棉的布片,“里头气味难闻,死囚大多有病,怕熏了严世伯,用这个把口鼻捂一捂。”   陆缨先做了个示范,给自己系上,问:“严世伯需要晚辈帮忙吗?”   严世蕃胳膊肥短,行动不便。   当然是性命要紧,严世蕃点点头,还有心情和陆缨开玩笑,“幸亏是两块白布,若是黑布,咱们就是蒙面大盗了。”   长辈说笑话,即使不好笑,晚辈也必须赔笑,陆缨应景的笑道:“严世伯真风趣。”   陆缨给严世蕃系上了布片。   地下入口是一条狭长的斜坡,斜坡上的青石板还有扫把滑过的痕迹,一看就是匆忙打扫的,前面有护卫举着羊角灯带路。   地下死囚室就像一个迷宫一样,一个个单独的囚室,为了防火,只有看守手中举着灯笼巡视,囚室之内是不准有灯火的,所以一到晚上,死囚除了睡觉,什么都干不了。   那些没睡着的也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即使感觉到有光亮靠近,也懒得睁开眼睛。   没有生机,没有活力,就是一具具等死的行尸走肉。   严世蕃对这一幕熟视无睹,成王败寇,他和父亲严嵩屹立朝中三十多年不倒,把一个个对手送到这里,是因为他们父子一直在赢。   输不起啊。位置越高,跌的就越狠,就越输不起。退一步万丈悬崖,所以严世蕃得知为丁汝夔翻案的呼声越来越高时,就一定要将隐患彻底掐死,以免被反噬。   “到了。”   护卫将羊角灯搁在囚室前面的桌子上。   桌子上摆着一盏五连枝的灯架,灯架上个插着五根蜡烛。桌子下还有一个熏笼,里头燃着蚊香。   “严世伯请坐。”陆缨指着唯一的一把椅子说道。   以严世蕃汤圆般的体型,他这一趟路太难了,还捂着面罩不能摘,热得满头油汗,他长的又白,此刻就像一座正在融化的雪山。   严世蕃坐下,捂着胸口,有些喘不过气来的。   刚刚负责摆桌椅的汪大夏展开一炳折扇,用力挥动着,给严世蕃扇风。   这点风杯水车薪,严世蕃只想快点看完丁汝夔走人。   “丁汝夔,你还记得我吗?”严世蕃问。   牢房破席上躺着人的一动不动,还背对着他。陆缨走近,用铁棍咚咚猛敲铁栏杆,“丁汝夔,快起来,严大人问你话!”   丁汝夔身体猛地一哆嗦,先是猛地弹起,然后缓缓转身,转身之时,脚踝上的铁链子哗啦啦直响。   丁汝夔揉了揉眼睛,“你是……小严大人。”   他的声音嘶哑,声音就像经过最粗粝的砂纸打磨过似的。   陆缨说道:“别瞎说话,小心割舌头,这位是严侍郎。”   死囚室太黑,严世蕃听得见声音,但是人面模糊,说道:“你过来,走近些。”   陆缨继续敲铁柱子,“快点,别让严侍郎等太久。”   丁汝夔下了床,捂着胸口,拖着十斤重的脚镣,一步三喘,靠近了铁门,然后靠在铁栏杆上。   这下严世蕃看清楚了,此人的确是曾经的兵部尚书丁汝夔,天下所有的死囚都长一个模样:头发油腻打结,就像擦地的墩布一样脏,凸起的颧骨、浑身青青紫紫的伤。   丁汝夔更惨一些,他的嘴巴像是合不上似的,大口大口呼吸,严世蕃隔着一张桌子,都能听见他胸膛里就像拉风箱似的声音。   嘴角一串清亮的涎水都甩到铁栏杆上去了!   看来陆炳说的没错,丁汝夔病了,而且病的不轻,他气若游丝,说话含含糊糊,就像梦呓似的,“严侍郎,我儿子……我妻子已经死了……你们不要搞我儿子。”   陆影一捶铁杆,“敢威胁严侍郎,你是嫌命长了。”   丁汝夔蓦地从铁杆缝隙伸出右手,就像抓救命稻草似的,使劲往前伸,黑乎乎的指甲居然碰到了严世蕃的靴尖!   严世蕃瞧着恶心反胃,连忙缩回脚,问陆缨,“他得了什么病?”   陆缨说道:“不知道,一群等死的死囚,我们每天给两餐吃就不错了,病了就熬着,熬下来就继续吃饭,熬不下来就地用破席裹着抬出去,报个病亡就彻底结案了。请大夫吃药是不可能,您看这些死囚,差不多个个都有病,这里又不是安乐堂,我们没钱买药。”   “不过……”陆缨提着羊角灯走近细看,“看他这个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应该是肺痨,死囚们基本上得这个病死的。”   一听说肺痨,严世蕃更坐不住了,立刻站起来,逃也似的离开地下囚室。   出来之后,陆缨先帮严世蕃解开面罩,然后解下自己的,此时道路两旁堆着好几个火盆,火盆里燃烧着苍术、皂角,陆缨和严世蕃从中间走过的时候,护卫们往燃烧的火盆里倒入白醋,只闻得痴痴几声,白醋和苍术皂角的气味融为一体,化为一团团白气。   这是宋朝仵作宋慈在《洗冤录》里的记载的方法,本来是消除验尸之后的晦气、清洁衣服身体的,后来人们发现这个法子对驱散病气和瘟疫也有奇效。   陆缨和严世蕃就像白气里腾云驾雾,走出白气之后,两人连头发丝都带着酸气的药味。   严世蕃回去找亲家,这里清凉无比,简直是神仙所在,和刚才囚室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严世蕃吃了盘点心压压惊。   陆炳乘机把周小旗的口供拿过来,“有件事,一件不入眼的小事,今日东楼刚好在,我就说说……”   陆炳把朱笔勾出来的部分给严世蕃看,装作不信的样子,“这个周小旗狡猾的很,故意把东楼攀咬进来,以为找到靠山,我不敢动他。我当然不会被他骗了,以东楼的身份,怎么可能召区区的一个小旗问话?如果东楼对对陈千户父子被杀案感兴趣的话,直接问我,或者问缨儿都成,何必舍近求远。”   严世蕃咀嚼着点心,三层下巴有规律的一抖一颤,丝毫没有被陆炳的话惊讶住,咽下去,喝了半杯茶,拿帕子沾了沾唇,这才说道:   “还是东湖了解我。陈千户父子不过是两只蝼蚁,我才没闲工夫去理会两只蝼蚁的死,这个周小旗敢咬到我头上,看他是活腻了,东湖,你就满足他嘛。”   “这种四处蹦跶的臭虫,逮谁咬谁,一巴掌拍死他,图个清净。对外就说,是臭虫偷了蝼蚁家的钱,东窗事发,臭虫气急败坏,咬死了两只蝼蚁,结案,对外有个交代就行了。”   严世蕃不愧为是鬼才,总能一语中的,说道:“没必要为一个人走茶凉的千户之死费那么多的人力去查,死就死了呗,反正陈家已经绝嗣了,管那么多干嘛。锦衣卫是干大事的,本来这事应该归顺天府衙门管,这不因为这个周小旗惹是生非,当街和北城兵马司和顺天府衙门斗殴,把事情搞大了,皇上才要锦衣卫衙门接手这个烂摊子么?”   严世蕃用手指沾着冰水,在桌子上画了个圈,“干脆,从他开始,从他结束,赶紧结案,你的宝贝闺女陆缨为了这个破案子都瘦了,我都看着心疼,还不如搞到一个倭寇情报立的功劳大。南边的倭寇、北方草原劲敌,这才是你们锦衣卫该关注的敌人,别拿着芝麻,丢了西瓜呀。”   严世蕃神奇的官场做事逻辑在后世也是一样的,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搞出问题的人,往上头能交差就行了。   陆炳顿首说道:“陈千户父子、周小旗都死有余辜,东楼一席话,茅塞顿开。”   严世蕃这一趟没白来,得了丁汝夔病重的准信,还顺便捏死了周小旗这个乱咬的臭虫,从此无人知他接受了陈千户两万银子贿赂、把罪责推到死人禾千户头上一事。   严世蕃吃饱喝足,告辞,陆炳装模作样的起身要亲自送“东楼”,被东楼给死死按住了,“外头暑气重,你好好休息,有缨儿送我就够了,你中暑一事,我会替你保密的。”   陆缨一直把严世蕃送到顺天府衙门大门口才折返,陆炳已经提笔写好了结案陈词,说周小旗和陈大郎好赌好色,合伙监守自盗偷银子,两人分赃不均,周小旗杀了陈大郎。又被陈千户觉察,就往陈千户坐骑马鞍上做手脚,毒死了陈千户。   陆缨不肯接受草草结案,说道,“父亲,刚才严侍郎明明在说谎,这个案子和他一定有关,他借刀杀人,用父亲除掉周小旗,以灭活口,还要父亲对他感恩戴德。您明知如此,为什么还要按照他的心意去做?”   “不然呢。”陆炳在案卷上盖上大印,“继续查下去,只有两个结果。第一,你抓到逃跑的禾二小姐,杀人偿命,你要秉公执法,将为家人复仇的禾二小姐推到断头台吗?”   “我——”陆缨顿时语塞。   “你做不到,你肯定会放了她。”陆炳说道:“第二个结果,你死抓住严侍郎这条线继续查,然后严陆两家反目,你二姐姐在严家没有好日子过,从此不得安宁。而且,严侍郎绝对不会让你找到把柄的,你即使撞得头破血流,也一无所获,案子成为无头案,被无限搁置。这是你想要看到的结果吗?”   “我——”陆缨再次沉默。   陆炳叹道:“这就是官场啊,真相并不重要,解决问题才重要。周小旗就是用来解决问题的,此案到此为止,禾二小姐才会安全,而这个人,八成就是魏大夫,你在她家里没有找到毒,但是她肯定十分了解毒物,你看她今晚随手揪一把红掌的花蕊就解决了丁汝夔装病的问题。这样的人才,你把她收到麾下,她就是你的臂膀,你非要把她逼成对手,她就是劲敌。明白了吗?”   陆缨眼神变幻挣扎,“我明白了,我现在还太弱小,只能被迫先解决问题。但是我永远不会放弃寻找真相,将来若有时机,我会找严侍郎问清楚,陈千户送他两万两银子,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交易。不可能无缘无故的给他那么多银子。还有魏大夫,总有一天,她会主动对我开口。”   陆炳一副吾家有女初长成的眼神,“你真的长大了,百忍成钢,就是皇帝,有时候也要先忍耐,等待时机。”   次日,锦衣卫衙门贴了布告,宣布陈千户父子被杀案告破,凶手是其麾下周小旗,好赌成性,偷陈家财物,连杀父子二人灭口云云。   周小旗判了绞刑。   闹得满城风雨的父子双杀案告于段落,天气越发炎热,几场暴雨的涤荡过后,终于把京城飘了一个多月的柳絮全部冲走了,马上就是端午节,京城各大河道里,纷纷演练划龙舟,鼓声震天,就等着端午节赛龙舟。   汪大夏被选入了锦衣卫龙舟队,每天扛着船桨出去划龙舟,晚上才回。   这一天早上,汪大夏抗桨出了衙门,正好撞见两个士兵领着一个身材高大、气质如兰枝玉树般的青年下了一辆马车。   青年长的好看,连汪大夏都不禁看了几眼。   士兵拿出一张揭帖递给看门的守卫,“锦衣卫铁岭分处,奉陆指挥使之命,将流放者丁巫带来京城。”   丁巫!原来是他!一听这个名字,汪大夏再也走不动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早起的读者有红包拿哈哈哈,本章送100红包,先评先得,恭喜贯穿全书的六个人,汪大夏,魏采薇,李九宝,陈经纪,陆缨,丁巫,终于集结完毕,人到齐了,第二场大戏开始。 第41章 有情敌自远方来   丁巫是魏采薇的青梅竹马, 两人一起在铁岭流放地长大。   在汪大夏看来, 这对青梅竹马不一般啊!一起吃过苦, 互相扶持, 感情深厚——这个通过魏采薇前几天悉心为丁汝夔解火鹤花蕊之毒就能看出来了。   丁汝夔服药两天后咽喉恢复如常, 魏采薇还找各种借口给丁汝夔开补身的方子,把脉观舌,给他调理身体,还和丁汝夔讲述她和丁巫在铁岭的生活。   只是丁汝夔十年前被陆炳坑得身陷大狱, 妻离子散, 对信任这种东西失去了信任, 依然不肯信魏采薇。   丁汝夔闭口不言,态度冷淡,魏采薇依然热情,把丁汝夔当成长辈亲人一样对待。汪大夏替她打抱不平, 骂丁汝夔不知好歹。   假如魏采薇这样对我,不, 哪怕只有一半, 我每晚都要笑醒好吗!   魏采薇却说,”……在死囚牢房关十年,看惯尔虞我诈, 任何一人心都凉了,怎么会轻易相信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人?我对他好,是因养父母和丁巫对我好的缘故,若没有他们, 我早就死了。我这个就是这样的,有恩报恩,有……怨报怨。”   汪大夏遂闭嘴,再说下去就要吵架,他很想问她丁巫对她如何如何好,但又不敢问。   就像他十分怕鬼,有时候卧室衣柜里有动静,他宁可用被子蒙住头脸,也不敢打开衣柜查看,让自己安心睡觉。   他本能选择逃避:只要我不打开衣柜,不管有没有,都是没有。   所以丁巫的存在,就像衣柜里的“鬼”。汪大夏不提起他,就当不存在。日子照样过。   可是现在,衣柜里的“鬼”丁巫,自己打开柜门出来了!   而且一看就是个实力强大的“凶鬼”。一袭快要蜕成白色的蓝布圆领袍,穿在他身上却不显得寒酸,倒有些高华之气,眉眼依稀能够看见丁汝夔的样子,但比他父亲好看。   不是说铁岭是缺吃少穿的苦寒之地吗?看他身高体健、飘然若谪仙的样子,不像是流放,倒像是去游山玩水去了。   汪大夏扛着桨回去了,悄悄跟在丁巫身后,仔细观察情敌,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嘛。   丁巫比他足足高一头。汪大夏安慰自己:他都二十二岁了,我才十四,我还可以继续长,将来肯定能超过他。   我比他有钱,他穿得真寒酸。   我是锦衣卫的一员小卒;他是个流放者,指认魏采薇之后要回铁岭的,不可能在京城久留。   至于相貌……汪大夏坚持认为自己和丁巫在相貌上各有千秋,打成平手。   汪大夏一路暗中观察,一路给自己和情敌打分,当然,纯属他个人主观评分,没有什么参考价值。给自己的分越大越高,就像青蛙似的,膨胀了。   丁巫到了陆炳的院子,陆炳已经可以走动了,他按照宋御医的建议,练着武当山的太极拳,如行云流水。   丁巫以前受父亲的恩荫,是国子监贡生,可以见官不跪,被流放后,剥夺一切身份,成为平民,自是要对陆炳行跪拜之礼。   丁巫跪在蒲团上:“草民丁巫,奉命来京城见指挥使大人。”   汪大夏发现,丁巫就是跪,也跪的好看,就像一根青竹似的插在蒲团上。   陆炳为观察他的心性,故意晾着他,打完一套拳,才说道:“起来说话。”   “谢指挥使大人。”丁巫站起来,退到一边,垂眸敛手,等待吩咐。   流放者大多被现实抹平一切棱角和傲气,唯唯诺诺,见到陆炳这种大官,大多像个鼻涕虫似的只晓得磕头求饶。   这个丁巫倒有些宠辱不惊的样子。看来流放十年,家臣魏南山夫妻把他教养的很好。   陆炳打量完丁巫,目光落在汪大夏身上,“你不是去正阳门西沿河练习划龙舟吗?怎么又回来了?”   西沿河是正阳门的护城河,锦衣卫衙门离正阳门很近,从江米巷穿过去就到了,汪大夏每天都是步行往返。   汪大夏习惯性说谎,“标下忘记拿桨了。”他刚才进门的时候把木桨藏在草丛里。   这家伙大事还行,小事不靠谱,陆炳说道:“你把魏大夫叫来。”   魏采薇正在看《女医杂言》,闻言大喜,合上书本,快步小跑而去,将汪大夏甩到身后。   汪大夏立刻变了脸色:有了丁巫忘了我。   汪大夏迈着大长腿赶上,丁巫听到脚步声,宠辱不惊的脸有了一抹喜色,他走到门口,朝着魏采薇挥手,“半夏!”   汪大夏怒了,“你瞎叫什么,有没有礼貌,把我的名字砍了一半,我叫大夏,不是半夏。”   魏采薇跑了过去,仔细打量了丁巫,才转身解释,“半夏是一味药,也是我的小名。”   魏采薇这个大名是三年前丁巫给她立女户时,她自己取的大名,平日一直以小名半夏称呼。   陆炳一见两人重逢时的亲密,就晓得魏采薇所言非虚。   见丁巫亲亲热热的叫她小名半夏,汪大夏嫉火中烧,像个小人似的对陆炳“进谗言”,“陆大人,如今丁巫带到,他已经指认魏大夫的确是魏南山夫妻的养女,那么魏大夫是不是已经洗脱冒名顶替的嫌疑?”   陆炳点头。   “既然如此。”汪大夏指着丁巫说道:“他已经完成了任务,应立刻回铁岭流放地。”   汪大夏催促两个将丁巫带到京城的兵士,“辛苦两位了,任务完成,再劳烦两位把他带走。”   好不容易来京城出趟差,连屁股都没坐热呢,不,是坐都没坐下,这就要回去了?两个铁岭锦衣卫面面相觑,他们还没好好看看京城啥模样呢,回去怎么好跟弟兄们吹嘘。   见汪大夏如此做派,魏采薇冷了脸,“你不是去划龙舟吗?怎么还没走?”就你多事!好好划你的船、搅你水,跑到这里搅合什么!   丁巫对陆炳一拜,说道:“草民十年没见父亲,求陆大人开恩,容许草民见父亲一面。”   汪大夏着急把他赶走,说道:“见一面就走?”   丁巫说道:“是,求大人成全。”   汪大夏问:“没别的要求了?”   丁巫说道:“草民乃戴罪流放之人,肯定要回到流放地,有机会见到父亲已是梦想,不敢有其他奢求。”   汪大夏心中转怒为喜,还朝着魏采薇挤了挤眼睛:瞧瞧,丁巫心里只有他爹,人家根本不在乎你在京城过的好不好。   魏采薇根本没有没有看到汪大夏的眼神,她也求陆炳,“求陆大人成全,将来陆大人若有驱使,民女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时一直沉默的陆缨开口了:“陆大人,魏大夫这次有功,就同意她所求吧。”   其实陆炳就等着陆缨开口,他就是想要魏采薇欠陆缨的人情,将来好受驱使。   陆炳点了头,“就由陆统领安排下去。”   目光落在汪大夏身上,“你怎么还不去练龙舟?京城二十四卫龙舟赛,我们锦衣卫这些年年年拿第一,博得头彩,今年也要第一,还不快去!”   汪大夏本想多赖一会,但陆炳赶他走,又想丁巫和丁汝夔见面之后也会回铁岭去,和魏采薇相隔千里,不足为患。   想到这里,汪大夏放宽心,扛着奖划船去了。   地下死囚牢房。   丁汝夔在魏采薇的精心调养下,身体已经恢复,甚至比之前胖了一斤,他正在作画,画的是那晚走出牢房,祭奠魏南山夫妻时见到的月色。   月色真美。尤其是十年不见月。   丁汝夔画好之后,把椅子挪到桌子上,一层层爬上去,双手刚好能触到房顶。   丁汝夔吃力的将画作《月光图》贴在房顶,又爬下去,躺在凉席上,假装自己在赏月。   “父亲。”   一个声音响起来。   丁汝夔没有动,继续赏“月”,关了十年,这样的幻觉出现无数次了。   “父亲,我来看您了。”   丁汝夔身体一僵,转首看去,离别之时,儿子只有十二岁,满脸的稚气,看到他被锦衣卫带走,只晓得哭,一边哭一边追着囚车。   十二岁的小少年腿能有多长呢,追了半条街,就累得摔倒在地,被魏南山抱起来。   如今十年过去,小少年长成了青年,比他想象的要好看、要高、要壮实,他站在铁栏后面,将双手伸进来,“我来看您了,树下那坛子状元红,我还等着和父亲一起去挖。”   丁汝夔老泪纵横,从床上起来,连鞋子都没穿,冲过去紧紧抓住了儿子的手……   傍晚,汪大夏扛着桨回来了。   他先去看魏采薇,却发现魏采薇住的客房空无一人,就连书桌上那本《女医杂言》都没有了!   怎么回事?   汪大夏冲去找陆缨,陆缨正在为父亲处理公务,从堆积如山的案头上冒出头,“哦,她回家了。”   陆缨说道:“既然已经证明她的身份,就应该放她回家。锦衣卫不能总是扣着人家良家妇女。何况有朋自远方来,她要回家好好招待人家,接风洗尘。”   汪大夏更懵了,“朋是谁?”   陆缨说道:“当然是丁巫了。”   “他还没走?他还去了魏大夫家里?”汪大夏把桨一扔,骑上快马,横穿京城南北,急忙赶去甜水巷。   作者有话要说:  汪大醋来了 第42章 翻旧账   锦衣卫衙门。   黄昏, 陆炳亲自来叫女儿吃饭,“到了时辰就吃饭,公务堆在案头又飞不了。”   最近陆炳注意养生, 一日三餐都提醒女儿按时吃, 也不准她熬夜, 以免将来弄挎了身体, 步入他的后尘。   “马上就去。”陆缨把笔搁在笔架上。陆炳角落有一支船桨, 一看就是汪大夏的, “这家伙总是乱扔东西,早上出门都忘记带船桨, 我看他明天又要忘, 也不晓得什么时候能够长进。”   毕竟是自己的手下, 陆缨护短, 她经常教训汪大夏, 能够把大夏教训成大孙子,但是听父亲说他,她又有心维护, 说道:   “他看到丁巫和丁汝夔父子重逢,想家了,划船训练之后回来, 扔了船桨就回家看父亲。”   陆炳想起汪千户和汪大夏各种“父慈子孝”的场面,笑道:“他若一直不回家,我看汪千户还能多活几年。”   陆缨又护上了, “这当爹的能活几年,和儿女没直接关系,老天爷决定的。我够孝顺吧,您还不是一样中风了。”   陆炳收起笑脸:好像有些道理。我的儿女们算省心听话的, 从不惹事生非,但是我却中风了。汪大夏折腾出北城四害的名声来,汪千户身体好好的,没气出病来,这个年龄照样带队夜巡,真是天意啊。   北城,甜水巷。   汪大夏心急火燎的赶到这里,夏天日子长,到的时候,天还没黑。   十几天不在家,魏宅门窗全是开的,通风换气,熏着艾条和苍术驱潮气和霉气,门口摆着两束艾蒿,预备过端午节。   汪大夏不请自来,连门都不敲,下了马就径直跑进屋子,客堂的罗汉床不见了,抬到了东厢房,魏采薇正踩着椅子,给罗汉床上面挂一副白云般的新蚊帐。   罗汉床上铺着一张新凉席,上面还有未干的水渍,应是刚刚擦干净的。除了凉席,还有藤编的凉枕。   一看就是准备给丁巫留宿的,全是新的。   汪大夏的醋意都能把海水变酸:我那晚住在这里的时候,就睡在客堂,没有蚊帐、没有凉席、枕头都是用魏采薇剩下的,连铺盖都没有,就点个蚊香过了一晚。   “吓我一跳,原来是你。”魏采薇从椅子上跳下来,放下蚊帐,把四周拦严实了,防蚊虫飞进去。   汪大夏问:“丁巫怎么还没走?寡男寡女的,你还要留宿他?”   “陆大人说,后天过完端午就走。舟车劳顿,总得让护送的人休息两天。”魏采薇说道:“他是我亲人,我们在铁岭的时候就住在一起,一起长大。我花了那么多银子租下这栋房子,统共都没住几天。这楼上楼下好几个房间,难道要他住客栈不成?我的租金白花了?你这个人说话好没道理。”   汪大夏憋着气,一屁股坐在罗汉床上的新凉席上,“咱们最近不是挺好的吗?一起吃饭、也聊的来,没吵架。怎么丁巫一来,你就挑我的毛病,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魏采薇一怔,的确,自从她用一盘葡萄、一顿饭哄好汪大夏之后,两人就和睦了,有时候某些气氛和上一世对食夫妻相似,但又完全不同,没有自宫的汪大夏活泼开朗,笑容明媚阳光,自宫后的汪大夏很少笑,偶尔笑的时候,眼底也总有阴霾。   重来一世,就是为了保护这份阳光,一旦失去就回不来了。   念及于此,魏采薇没有把汪大夏从凉席上赶下来,说道:“是丁巫一来,你就变了,尖酸刻薄,欺负他是个流放者。他爹一介死囚,关在地牢,每一年都可能会死,他好容易来到京城,你还着急赶他走。倘若你的亲人是他,我对他这般言语,你也一定恼了我。”   汪大夏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怎么可能,你干什么我都不会恼你的。”   没有比老夫老妻更懂得翻旧账,魏采薇说道:“是谁那天说我伤害了你,再也不跟我说话来着?这才过了几天。”   幸亏汪大夏天生脸皮厚,说道:“就这一次,绝对没下次了。”   汪大夏态度如此诚恳,魏采薇不好翻下去,说道:“好,我信你(个鬼)。我和他是同甘共苦的亲人,他父亲以前是兵部尚书,我不好意思攀亲叫他哥哥什么的,所以我们是亲人的感情,但以朋友相称。我不求你把他当朋友看,只是请你你别总是挤兑他。”   魏采薇是个爽快的性子,能够用话直接说清楚的,绝对不含糊。她直接和汪大夏挑明她与丁巫的关系,是亲人,是朋友,没有男女之情。   “当真过了端午就走?”汪大夏问。   “那当然,陆大人的话谁敢不听?”魏采薇说道:“何况他是个流放者,如果拒绝回到流放地,视同逃犯,可当场斩杀,为了身家性命,他也不敢赖在京城啊。”   后天端午节,再后天丁巫就走了。   也就是说,丁巫只在这里住上两天三个晚上。   忍过两天三夜,丁巫就消失了。   我忍就是了。小不忍就要和魏大夫大吵一架。   汪大夏说道:“我是那种欺负弱者的人嘛。我着急要他走,是因为……嗯”   汪大夏努力找理由,“是因为他爹丁汝夔在朝中政敌颇多,死刑判了十年都没有死成,估计很多人想要他死——你那晚也看到严世蕃迫不及待盼他死的样子了,我怕丁巫一来的消息,会让这些人寝食难安坐不稳啊。”   “锦衣卫衙门是陆大人的地盘,水泼不进,但是丁巫在外头啊,万一有人利用丁巫做文章,岂不是会殃及你这只池鱼?我怕夜长梦多,丁巫在京城会连累你,所以着急要他回铁岭去。”   完美!汪大夏暗中为自己的机智鼓掌呢。   “你——”魏采薇哭笑不得,“你是卖萝卜的跟着盐担子走——闲(咸)操(糟)心,整天胡思乱想。是陆大人把他带到京城来的,谁敢动他?”   魏采薇没有往这方面想,因为上一世丁汝夔和丁巫都一直好好的,熬死了所有的对手,最终拨开乌云见月明。   “因为我……关心你嘛。”汪大夏说道:“丁巫是你的朋友,你是我的朋友,我们之间……也有过命的交情了对不对?我关心你,把事情想复杂了,也很正常。”   汪大夏还说:“后天端午节,我要在护城河赛龙舟,你们都要过来看。看完了别走,我带着你们逛京城,这京城谁能比我会玩?保管你们玩的开心,高高兴兴的把丁巫送走。”   虽然魏采薇信誓旦旦说丁巫是亲人和朋友,但汪大夏并不放心:我嘴上也把你当朋友,但我心里……不可说,说出来吓你一跳。   汪大夏不放心两人单独相处,必须插在中间。   这时刮来一股穿堂风,穿堂风带来烟火气还有食物的香气。   汪大夏伸出鼻子捕捉着香气,“好香,谁家的饭?”   寻香而去,来到后院,红泥小炉上有一口大铁锅,锅里炖着小鸡炖蘑菇,丁巫罩着围裙,用缚绳挽起衣袖,正在揉一个个面团,他把面团压扁,一个个绕圈贴在铁锅边缘,盖上锅盖。   还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丁巫贴饼子的时候,魏采薇拿着蒲扇,坐在小杌子上,不停的加柴火扇风,保持炉火旺盛。   两人配合默契的样子,应是在铁岭做过无数次的家常菜了。   此时汪大夏的嫉火比炉火还要旺盛,控制不住这张嘴,把方才的誓言抛到脑后,又开始挤兑丁巫,说道:“都说君子远庖厨,我看丁公子不是一般人,厨艺太好了。”   意思是说丁巫不是君子。   长的帅就罢了,在相貌我自认可以和他打成平手。但是做饭我不会。   丁巫将最后一个饼子贴在锅沿,拍了拍手上的面粉,“我一介草民,不敢当公子这个称呼,直呼我本名就可以了。这君子若没有厨子,每天自己动手做三餐,恐怕就说不出这样的话了。”   魏采薇对汪大夏疯狂使眼色:你刚才是怎么答应我的?怎么又这样尖酸刻薄的挤兑人?   汪大夏装瞎,假装看不懂她的眼色。   丁巫解开围裙,客套着说道:“饭菜马上就好了,如果汪二少不嫌我们晚饭简陋粗糙,就留下来一起吃吧。”   汪大夏出尔反尔,魏采薇不想留他,免得饭桌上还听他怼人,说道:“汪二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自是要回家问候父母,和家人一起吃饭。”   汪大夏见魏采薇赶他走,心下不是滋味,逆反心上来,我偏不走!   汪大夏也搬了个小杌子,就坐在魏采薇旁边,从她手里接(夺)过扇子,猛地扇风点火,“我回家我爹一定会说,‘哼,你还知道有这个家!这些天连个信都捎给家里,是不是觉得当了锦衣卫就了不起了?就一步登天了?’”   汪大夏挥着蒲扇,学着亲爹的语气说话,活灵活现,“然后把我教训一通,所以,我只有在这里才能吃顿安稳饭,耳根清净,今晚就劳烦添一双筷子了。”   不就是鸿门宴吗?我照样吃。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些人吃的是饭,挤出来的是醋。   早安,昨天好多读者说来晚了红包被抢光,今天本章干脆送200个红包吧,早起的读者有红包拿~   《金/瓶/梅》三十回,金莲道:”俺这小肉儿,正经使着他,死了一般懒待动旦;若干猫儿头差事,钻头觅缝干办了要去,去的那快!放着他的两个丫头,你替他走!管你腿事?卖萝卜的跟着盐担子走——好个闲嘈心的小肉儿!“ 第43章 半夏训夫   汪大夏要留, 魏采薇不想和丁巫短暂的亲情时光被他给搅合了,让千里迢迢赶来的丁巫受委屈、继续被汪大夏挤兑,于是找了借口赶他走, 说道:   “留你吃饭, 何止添双筷子的事?你的饭量大, 这一锅小鸡炖蘑菇贴饼子估计只够你一人吃的, 我这里庙小容不得你这尊大佛, 还是各回各家。”   汪大夏本质上还是个熊少年, 有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劣根性。   魏采薇刚才好言好语的劝他,他一口答应, 结果他的承诺连放屁都不如, 放屁还能留个味, 他立马就变卦了。   魏采薇有上一世的夫妻之情, 可以一次次原谅汪大夏, 但是丁巫是谁?以魏采薇的性格,她不会以两人的亲情来强迫丁巫也迁就汪大夏的莽撞。   你以为普天之下皆是你前世的老婆啊!   所以魏采薇差不多直接赶客了,汪大夏晓得她生气了, 立刻老实了,继续挥舞着蒲扇保持炉火旺盛,“我来的路上饿了, 吃了一笼包子垫了垫,待会吃的不多,我就吃几片蘑菇, 不会和你们抢肉吃。”   汪大夏就像一只鼓起来的青蛙,膨胀到极致,自以为很吓人,结果被魏采薇轻轻一戳就瘪了。   魏采薇定要把他撵走, 正要出言继续赶,前门传来敲门声,汪大夏犹如见到援兵似的,立刻跳起来,“我帮你开门。”   不等魏采薇拒绝,汪大夏凭着大长腿的优势,一阵风似的跑过去,打开大门,门口站着陈经纪和李九宝,两人提着一篮子粽子,一罐子自酿的米酒,还有一个酱猪脸。   两人看到是汪大夏开门,有些懵。   汪大夏热情的接过礼物,嘴上说道:“来都来了,送什么礼啊,来来来,进来坐。”   两人前些日子看到锦衣卫张贴的告示,得知陈千户父子双杀案告破,正是绑架魏采薇的那个周小旗,今天听说魏采薇康复,从锦衣卫衙门回来了,就带了礼物,给魏采薇压惊。   汪大夏觉得今天的陈经纪和李九宝如此顺眼,真是久旱逢甘霖,他们两个的来访化解了尴尬——魏采薇总不能当着客人的面赶他走。   果然,魏采薇看到未来的李太后来访,还到了她亲手缠的粽子、酿的米酒,那敢怠慢?   不好当着新客人赶旧客人,当即热情请他们坐在院子的石凳上,汪大夏蹭着两人的光,也有个座位。   只不过他很有眼色,晓得魏采薇不待见他,待会客人走了,也会开赶,稍坐了一会,就主动下来,跑到炉子前继续扇火。   炉子正做着饭,来不及烧水泡茶,魏采薇就切了个西瓜,把丁巫带来的铁岭象牙山各种干果子都抓了一把待客。   魏采薇向两人介绍丁巫,“这是我家乡的朋友,丁巫,这次我遇到无妄之灾,被卷进官司,是他千里迢迢来当证人,证明我的清白。”   陈经纪肃然起敬,“丁大哥真是仗义。”   魏采薇又介绍起客人,”这是陈经纪,这栋房子就是他当经纪为我找到的,还帮我从客栈搬家,平日多有照顾。”   “这是李姑娘,陈经纪的邻居,家里世代都是瓦匠,我屋里的瓦片就是她给挂的,好手艺,滴水不漏。”   女孩子闺名不好对外男讲,所以魏采薇叫她李姑娘。   丁巫拱手行礼,“有道是远亲不如近邻,我朋友多亏有你们照顾。”   两人连忙还了一礼,陈经纪说道:“应该的,魏大夫还送了我们消暑的丸子,我祖母很是喜欢,比绿豆汤还解暑。”   李九宝不好和陌生外男说话,含笑点头回应。   四个人围着石桌说话,唯独汪大夏在另一边乖巧懂事的扇炉子,充当“灶下婢”,默求魏采薇原谅。   魏采薇像往日那样给客人剥榛子,她记得李九宝爱吃这个。   这是未来的李太后啊,得伺候好了,将来会是我们最大的靠山。   等锅里贴的饼子传来面食特有的谷物香气时,陈经纪和李九宝默契的起来告辞——主人家要吃饭了嘛,再不走就是故意要蹭饭了。   魏采薇当然要象征性的留客,“吃了再走嘛,鸡都炖好了,饼子也熟了。”   陈经纪说道:“我祖母做了饭等我们回去吃,我们不回家,她老人家是不会动筷的,容他日再来取扰。”   魏采薇送客,将丁巫带来的高丽参各包了两支,分别送给两位客人当回礼。   陈经纪和李九宝虽没见过什么世面,但也晓得高丽参贵重,连忙推辞。   魏采薇非要他们拿着,“陈经纪家有祖母,夏天宜进补,冬天少生病。李姑娘家里父兄干的是力气活,吃点人参补补气。铁岭就在高丽国旁边,这东西在铁岭并不像在京城这么昂贵,拿去吃吧。”   盛情难却,两人值得收下了,连连说道:“多谢盛情,衔结难应。”   陈经纪赶着骡车,载着李九宝一起回到马厂胡同。   陈经纪问,“后天端午,你父兄回家过节吗?回来的话,我一早赶车去三里屯把他们接回来。”   李九宝摇头,“本来是要回家一趟的,但是他们刚托人捎了些工钱来家里,还给我捎了口信,说客人家催着赶工期,一天都不得歇,端午那日给双倍的工钱,他们就不回来了。”   “双倍啊。”陈经纪咋舌,“什么客人出手如此阔绰,这么着急要。”   李九宝说道:“听说建的是阴宅,客人是个命硬克妻的,一连娶了四个夫人,个个都要迁葬,除了主人和原配的墓穴,还要辟三个墓穴给继室夫人们。阴宅周围还要建祠堂、守墓人的房子等等,工期太紧。”   李九宝父兄自打去了三里屯赶工,就没有回家。   陈经纪说道:“这么着急,怕是客人得了重病,把白事提前准备好,冲一冲,万一冲好了呢。”   李九宝看着手里的高丽参,说道:“连日赶工,不得休息,父兄定是很累了,不能回家过节。明日我提着粽子和米酒去看他们,提前过个节,把高丽参给他们,得空开个小灶熬个参汤喝。”   陈经纪说道:“好,我明日赶车送你去三里屯。”   甜水巷。   丁巫麻利的把客人送的酱猪脸切成片,和黄瓜一起拌了,浇上蒜汁香醋花生碎熟芝麻等调料,足足拌了一盆子,端上桌,就是一道硬菜。   炉子上也是连锅一起端上桌,打开锅盖,小鸡炖蘑菇贴饼子香气溢出,满院子的肉香。   魏采薇舀了三碗米酒摆在桌子上,备了三幅碗筷。   努力乖巧的汪大夏看见碗筷的数量,晓得魏采薇消了气,不赶他了,有自己一份,高兴起来,冲了过去,正要落座,想了起什么,把撅起的屁股收起来,比了个邀请的姿势,对丁巫顿首,“有朋自远方来,丁大哥先坐。”   魏采薇:这还差不多。   丁巫没有推辞,大方坐下,魏采薇落坐,汪大夏奉陪末座。   丁巫是落魄高官子弟,汪大夏和魏采薇都出身中层勋贵,都讲究食不言,吃饭时都不多话。   魏采薇给丁巫剥粽子,还用公筷夹了个鸡腿,放在丁巫碗里。   又夹起第二根鸡腿,汪大夏习惯性的把碗递过接鸡腿,魏采薇却放在了自己碗里。   汪大夏有些尴尬,但伸出去的碗又不好意思收回来,他正要伸手拿起汤勺舀点鸡汤来掩饰,却被丁巫抢了先。   丁巫拿起锅里的铁勺,给汪大夏舀了满满一勺鸡汤,说道:“那晚半夏被周小旗挟持,多亏汪二少听懂她的求援,和她联手斗歹徒,多谢。”   汪大夏屡屡出言挤兑,丁巫不计前嫌,还给他盛汤。   这幅谦谦君子的模样,还真是……可恶。   丁巫越好,汪大夏的醋就越酸,顿时自觉遇到了平生的劲敌,但当着魏采薇的面,他不好再赤/裸裸的讽刺丁巫了,说道:“我和魏大夫是生死之交,心有灵一点通,她稍微暗示,我一听就知道她有危险。再说邻居么,本就互相照应,都是应该的。”   这意思,就是你以前是她最好的朋友没错,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才是为她最好的朋友。   汪大夏理所应当的喝了丁巫盛的鸡汤。正想伸出筷子夹起鸡翅膀,丁巫又拿起铁勺,给他舀汤,接连两勺,第二勺里带着一块大大的鸡胸肉,丁巫抖了抖铁勺,无师自通饭堂师傅的抖菜**,居然把鸡胸肉给抖下去了。   丁巫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一副邻家大哥哥和善的模样,将清凉的鸡汤放进汪大夏碗中,“来,鸡汤好喝,精华都在里面了。”   汪大夏:我不要精华,我要吃肉。   汪大夏连喝两碗鸡汤,一下子喝了个半个水饱。   第三碗,必须要吃到鸡肉。   为了防止丁巫再次“热情”的给他省汤,汪大夏喝两汤,长一智,特意把饭碗往里放,放在丁巫够不着的地方。   汪大夏举起公筷,对铁锅里的鸡胸肉发起进攻。   “这是丁大哥亲自去象牙山采的蘑菇。”魏采薇抡起铁勺,舀了满满一勺子蘑菇,“千里送蘑菇,礼轻情意重,要不要尝尝?”   汪大夏不能拒绝,乖乖的把藏起来的空碗递过去,“要的,当然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我弱小可怜吃的还少,半夏你就原谅我嘛 第44章 咱们是什么关系   汪大夏吃了满满一碗蘑菇, 他决定这个月都不碰蘑菇了。   终于可以吃鸡肉了。   汪大夏拿起公筷,像个小媳妇似的怯生生的往铁锅里伸过去。   还好,没有丁巫轮铁勺喂鸡汤、也没有魏采薇强喂蘑菇。   筷子顺利的到达目的地, 但是, 汪大夏发现了一个问题:本来就是一锅小鸡炖蘑菇, 两只鸡腿被丁巫和魏采薇给分了, 小鸡么, 本来就小, 全身上下就两根鸡腿有些肉。   刚才他喝鸡汤、吃蘑菇的时候,丁巫和魏采薇把剩下的鸡肉基本上吃光了, 就剩下几块空荡荡的鸡胸骨, 那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汪大夏夹了个块鸡脖子吃了, 幸好, 陈经纪送来的酱猪脸味道还不错, 汪大夏也能吃饱,几乎一个人就吃掉了二师兄的脸。   吃完饭,魏采薇杯盘收起篮子, 去水井边洗碗。这是在铁岭的习惯了,丁巫做饭,她洗碗。   丁巫捅了捅炉火, 烧水泡茶。还笑着对汪大夏说道:“汪二少,喝杯茶再走吧。”   话虽如此,重音却落在“走”子上。表面邀请, 其实是下逐客令。   这个笑面虎、伪君子!   若平时,丁巫这样的人说一句,汪大夏至少有十句等着他,真说不过, 他还能动手呢,但是魏采薇会和他绝交的。   既然说不过,那就躲呗,汪大夏一刻都不想和丁巫一起待了,帮魏采薇提篮子,“我帮你打水。”   丁巫笑了笑,不说话,往炉子里添了一把柴火。   两人到了巷尾的甜水井,汪大夏把桶扔进水井里,提起一桶桶水,冲洗碗筷。   魏采薇见他知错能改,也就没说什么。   汪大夏和她搭话,“你这个朋友,厨艺不错。”   魏采薇不禁觉得好笑,揶揄的问:“鸡汤好喝吗?”   汪大夏假装听不懂她的讽刺,说道:“蘑菇也很好吃,不晓得我有没有机会得到一支高丽参——连陈经纪和李九宝都有,唯独我没有。我们两个可是过命的交情啊。”   魏采薇不是小气人,说道:“好,回去送你一支,你拿去孝敬汪千户,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他收到了你的礼物,就不好意思教训你了。”   汪大夏听了,心头涌起一股温暖,原来魏采薇把他模仿回家后父亲回如何找茬教训他的话听到心里了,用高丽参来解决父亲的唠叨。   她对我真好……只是还不如丁巫。丁巫今晚会和她住在同一屋檐下。   汪大夏试探着说道:“不如干脆我今晚就住——”   “你不要得寸进尺。”魏采薇一下子戳破了他的意图,“不行。”   汪大夏说道:“我打个地铺就行了,再说我现在已经不怕鬼了,香案上的灵牌是假的嘛。我又不是没住过。”   “不能把你那晚住在我家里的事情说出去。”魏采薇警告道:“好了,碗筷已经冲洗干净,你可以回家了。”   汪大夏只得离开,走了几步,又折返回来,伸出右手,“高丽参,你说了会给我的。”   丁巫也就罢了,凭什么陈经纪都有,我却没有?   魏采薇看着偶尔还露出一丝孩子气般执拗的死鬼老公,顿时觉得头疼,若是寻常男子这样做,她早就挥着门栓赶人了,但是他是她爱了三十多年的爱人啊。   她舍不得。上辈子死鬼老公对她有多好,这辈子死鬼老公就有多能折腾。   算了,就当前世欠他的,今生来还。   魏采薇提起竹篮,“跟我回去拿。”   “我帮你提。”汪大夏接过竹篮,还强词夺理,“我不是为了一根高丽参,我只是……反正,他们有的,我得有。他们没有的,我也想有,咱们是什么关系……对吧?”   魏采薇哼了一声,“咱们是什么关系?”   汪大夏说道:“生死之交啊。这关系还不够一根高丽参?”   魏采薇听了,心想:这小子到底还没开窍,也罢,才十四岁,我也不好意思下嘴。   两人回去,丁巫已经烧开了水,泡好了茶,但人不在,留下一张字条,“洗澡去了。”   汪大夏见丁巫不在,心情大好,要留下来喝茶,魏采薇取了一根高丽参,用布包了,塞给他,“给你,快回去吧。”   汪大夏还要赖,被魏采薇强行推出去,“快回家吧,生死之交。”   魏采薇关了门,虽然觉得他年纪还小,但到底有些意难平:我把你当老公宠着、惯着、忍着、让着。你把我当生死之交,呵呵。   魏采薇独自在家,就在院子里洗了个澡,等她收拾完毕,丁巫也回来了,怕夜里走了困,两人喝着清淡的竹叶茶,丁巫指着邻居的高墙,“那汪衙内回家了?”   一听这句“汪衙内”的绰号,魏采薇就晓得丁巫去澡堂不只是洗澡那么简单,笑道:“又去澡堂子跟人聊天了?”   丁巫顿首道:“论打听消息,澡堂比茶馆还快,大家都脱了衣服,彼此坦诚相待,这汪衙内本就是北城的名人,北城四害嘛,我一提起他,个个都有话说,你一句我一句,就听到了好多事,什么五岁往厕所里放炮仗,炸了人家的粪坑,什么十岁就气跑了十个教书先生,无论汪千户出多少束脩都无人敢去。”   “还有就是卖了亲娘在三里屯的嫁妆田,给红袖招的花魁娘子赎身,据说他为了这个花魁,和陈大郎打过架,好一个降妇女的领袖,打纨绔的班头……”   丁巫去澡堂洗了个澡,就差点把汪大夏小时候尿了几次床都摸清楚了。   魏采薇不禁为死鬼老公辩驳,“他没有传闻中的那么不堪,不是赎身,是借钱,人家金莺姑娘打了欠条的,他还是太天真,去救风尘,并不是好色之徒。”   丁巫正色道:“我觉得这个汪衙内对你别有用心,所以在你面前表现出好的一面,讨你欢心,从今晚这顿饭就能看出来,他是个巧言令色、又极会看人眼色的人。天真?我看未必。你小心一点,不要被他迷惑。如今你和他地位悬殊,倘若走的太近,会影响你的声誉。”   并不是丁巫对汪大夏心存偏见,实在汪大夏“名声在外”,丁巫和魏采薇的关系,如兄长、如朋友,他两天之后就要回铁岭了,到时候谁来保护她呢?   魏采薇点头,“好,我知道了,我会留心和他保持距离的。”反正丁巫两天后就要走了,先答应,别让他担心。   丁巫问道:“真的?”   魏采薇认真点头,“他是我邻居,一起经历过生死,我独自在京城行医,也需要有靠山帮忙站稳脚跟。你看机缘不就来了嘛,我来京城不到一个月,就接触到了陆炳,见到了丁世伯。将来……我总觉得将来是有希望的。”   言下之意,她对汪大夏好,有利用的意思。并没有什么男女之情。   丁巫问道:“你来京城走街串巷,有回忆起童年、记起失散的家人吗?”   魏采薇摇头,“应都已经死绝了。”抬头看着丁巫,“你就是我的家人。你放心回去,我一定会保护好丁世伯,陆炳这条路我会一直走下去的。“   其实魏采薇的希望还是在李九宝这边,未来的李贵妃、李太后,她未来随便一句话,就能把丁汝夔从死牢里放出来。   丁巫举起竹叶茶,“下次重逢,你一定是京城最有名气的女医。”   “借你吉言。”   茶杯相碰,丁巫说道:“我就是在京城长大的,十二岁才离开,重归故地,物是人非,我明日就在家里帮你制药丸子,就不出去游玩了。”   从高门子弟到流放者,这其中落差之大,并非寻常人能够承受,丁巫在铁岭还好,大家都是因各种原因到了这边陲之地,谁也别嫌弃谁,但是到了京城,丁巫表面上再和风霁月,内心其实也有失落。   魏采薇说道:“好,那你早点休息,明天有的忙了。”   邻居,汪府。   汪千户果然准备了一肚子话要教训汪大夏。谁知还没开口,汪大夏就摸出一根高丽参,“孝敬您老人家的。爹,我明天还要早起,跨越京城南北去锦衣卫衙门点卯、练划龙舟,我能不能现在就回房睡觉?”   汪千户一肚子话被这根高丽参死死堵在了咽喉。哟,有了正经差事就是不一样,这孩子果然长进了,怕是要浪子回头。   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汪大夏早早起来,骑马赶去锦衣卫衙门,他特地绕路先去了邻居家,魏采薇已经起床了,正在楼上窗前梳妆台下梳妆。   汪大夏打了个嘘哨。   魏采薇从窗户看过去,汪大夏骑在马上朝她招手,“早啊,多谢你的高丽参,我爹昨晚破天荒的没有骂我。”   夏日的清晨,朝霞给骑马的少年镀了一层光,雄姿英发、朝气蓬勃,很是好看。   看得魏采薇一时挪不开眼睛,楼上镜台楼下巷,巷子少年,楼上佳人笑。把昨天对丁巫的承诺全都忘了。   这时丁巫也起床了,打开大门去甜水井提水。   汪大夏看到丁巫从她屋子里出来,连忙收起挥动的双手和微笑,打了个招呼,拍马就跑了。   汪大夏跑到巷子口,看见巷子口突然多出个茶棚,一大清早的居然就开门了,还有两个茶客坐着,磕着瓜子喝茶。   汪大夏心中狐疑:清闲的人不可能起这么早。勤快的人早上吃包子喝豆浆把肚子填饱就干活去了,谁有这闲工夫喝茶嗑瓜子。   有些矛盾。汪大夏留了个心眼,问巡街的北城兵马司,“这个茶棚什么时候开的?”   “昨天刚开。”   这也太巧了。只要和魏采薇有关,汪大夏就上心,对北城兵马司的人说道:“盯着点,有什么异像就派人去锦衣卫衙门告诉我。我家的邻居你们也好好的看着,若有人上门闹事,先抓起来。”   可不能再重蹈周小旗事件。   汪大夏快马加鞭,赶去锦衣卫衙门点卯,陆缨以为汪大夏会迟到,却没想到他居然按时出现了!   汪大夏在花名册上签了到,扛起船桨,对陆缨说道:“我在甜水巷的巷子口发现一个奇怪的茶铺……”   汪大夏把他的安排告诉了陆缨,“北城兵马司的人帮忙查底细,这个茶铺漏洞百出,一看就不对劲,也不晓得是那个不长脑子的人安排的。”   “额。”陆缨沉默片刻,说道:“要北城兵马司的人不要查了,茶棚是我昨天临时安排下去的,丁家在京城有仇家,我就派人暗中保护丁巫。”   汪大夏立刻挂了一副笑脸拍马屁,“陆统领未雨绸缪,仓促之下就能想到这么好的法子,真是太英明了!标下实在佩服佩服!”   作者有话要说:  上大学的丁大哥警告上高中的半夏妹妹不要和初中生大夏谈恋爱 第45章 吃瓜   陆缨是高门大户的贵女, 不晓得人间烟火,设了个暗哨立刻被混迹市井的汪大夏看出了破绽。   不过陆缨性格板直,知错就改, 并不介意汪大夏刚才取笑说“那个没脑子的”, 当然对他拍的马屁也无动于衷了, 只晓得如何解决问题, 问道:“的确是我考虑不周, 以你看, 把茶棚换成什么比较好?”   有这种虚心请教的上司,汪大夏也不藏私, 说道:“茶棚都搭上了, 一天之内换两个主会引人怀疑, 不如运几车西瓜过去, 卖大碗茶也卖瓜, 这热天的,西瓜早中晚都有客人吃,解渴又解暑。”   陆缨吩咐手下, “买几车西瓜运过去卖。”   汪大家加了一句,“记得买大兴的西瓜。我们宛平的人都喜欢吃大兴的瓜。”   陆缨说道:“照他说的去做。”想了想,问汪大夏, “宛平的西瓜和大兴的有什么区别?”   “你就敲。”汪大夏弯曲手掌,用指关节敲空气,“你就问, 喂,你是宛平还是大兴的?”   陆缨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汪大夏逗她玩,一脚把船桨踢给他, “划你的龙舟去!”   汪大夏笑嘻嘻的扛着船桨走了。   陆缨去给陆炳请安,陆炳的面部表情已经大体恢复,行走自如,养了半个月多,脸色都红润了些,他对着镜子自照,“今晚我们一起回家去,再在衙门住下去,恐怕家里人会猜疑,就是我这脸色太好了,说天天在衙门办公忙得回家的空闲都没有,宜人怕是要多心。”   陆炳一连死了四个老婆,他所说的宜人,就是陆缨五个姐妹的生母李氏。李氏虽然是侍妾,但她有五品诰命在身,明朝五品诰命称为宜人,所以通常叫她李宜人。   李宜人还是陆炳的继母李太夫人的亲侄女,当初抬进陆府的时候,就是贵妾。   陆炳生母是嘉靖帝的乳母,死的早,李太夫人虽是继母,却对陆炳悉心抚养,培养他成材,中武进士。陆炳很敬重继母,陆炳克妻,长子和次子还都夭折了,为子嗣计,李太夫人把侄女李氏抬进来。   李氏一连生了五个女儿,还个个都站住了,实属不易,陆炳便为她请封了五品宜人的诰命。   陆缨说道:“我就对宜人说,每天都督促父亲按时吃饭,还戒了酒,故身体比以前好些。今年端午节,雄黄酒也不准喝,都陪着父亲喝果子露。”   幸亏有女儿打掩护,陆炳笑道:“就这么办,晚上我们一起回家,明日就是端午了,不用当差。”   陆缨见父亲身体好,心情就大好,回去处理完公务,想起汪大夏一眼识破茶棚的漏洞,深知自己的弱点,就换了一身便衣,亲自去茶棚看看。   茶棚堆了一地的西瓜,坐下吃瓜的客人比喝茶的还多,那些花生瓜子等炒货都买不出去。   大夏天的,除了家里有冰块的豪门大户,普通人吃零嘴都不会碰这些容易上火的炒货。   陆缨找了个位置坐下,要了两片西瓜,给钱的时候低声吩咐乔装的卖瓜手下,“把花生瓜子都撤了吧。”   陆缨吃着瓜,眼观八路,耳听八方,感受着市井烟火气,普通老百姓的世界和她长大的环境截然不同,为了一日三餐忙碌,为了一些她认为是鸡毛蒜皮的事情苦恼、都要付出全力……   其实即使爬到父亲这样的位置,甚至是皇帝,也有苦恼和求不得的东西,难道这就是佛经里说的众生皆苦,只有四大皆空,才能脱离苦海?   正思忖着,一个熟悉的人过来买瓜,正是丁巫。   丁巫看到陆缨,先是一愣,而后明白是锦衣卫在监视自己,他是个要遣返到流放地的流放者。   丁巫挑了个西瓜,借口歇脚,坐在陆缨旁边,低声说道:“我今天都在家里帮半夏制作药丸子,除了出来买些吃的,那都不会去的。”   陆缨说道:“你昨晚去了澡堂。”陆缨说话一直都是如此直接。锦衣卫一直在监视他,对他的行程一清二楚。   丁巫一噎,昨晚去澡堂醉翁之意不在酒,是因在饭桌上发现邻居家的男孩子对半夏明显“居心不良”,所以他去了澡堂打听汪大夏的底细。   但这个理由不能对陆缨讲,丁巫说道:“我今晚不会去澡堂了。”就在家里洗。   陆缨说道:“你一个流放者,去澡堂打听我手下的消息?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情了,安心回铁岭。汪大夏是我的人,他虽不着调,却不是坏人。”   陆缨护短,连她亲爹抱怨几句汪大夏的不好,她都会软软的顶回去,何况是丁巫一个流放者。   丁巫默默顿首,抱起西瓜告辞。   回到家里,魏采薇正在制作妇人月经不调的红花当归散,丁巫切了西瓜,“歇一会,先吃瓜。”   魏采薇吃着西瓜,丁巫把甜水巷瓜棚遇到陆缨的事情说了,“……没想到去个澡都跟着。”   不知陆缨是女郎。魏采薇说道:“陆统领说话做事就是一板一眼的,有时候不讲情面,不过她本人还是不错的,我扮作寡妇行医,她也不戳破。”   丁巫看着香案上摆着的“亡夫汪二郎之灵位”,说道:“你就非要写汪二郎?这也太巧了,汪衙内知道真相后没意见?”   丁巫后天就要走了,对邻居这条盯着他半夏妹子、虎视眈眈的“大狼狗”实在不放心。   “‘二’字最简单嘛,顺手就写上了。”魏采薇说道:“他没要求我把灵牌改名字,应该是没意见。”   丁巫还是不放心,“是没意见,还是别有用心啊。”   “别胡思乱想了,吃瓜。”魏采薇把一片西瓜塞进丁巫嘴里,“我是铁岭象牙山一枝花,喜欢我的人你在铁岭见得多了,我长的美还能赚钱又不是我的错,隔壁的小伙子想多看我两眼太正常了,但他是千户之子,我属于三姑六婆的女医,我和你一样都保持独身,不思婚嫁,你我都很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不被世俗所困,不随波逐流的结婚生子,为何遇到汪大夏,丁大哥就不相信我了呢?”   丁巫塞了一嘴西瓜水,“关心则乱,是我错了。”   魏采薇又过了一关。暗道:汪大夏你可消停一会吧,不要再惹丁巫怀疑了。   两人忙了一整天,连三餐都是丁巫顶着暑热去外头买着回来吃,无暇做饭。   汪大夏晚上又回家了,本来想蹭晚饭吃,但两人今天没有开伙,已经吃完丁巫买的饭,正坐在庭院纳凉休息聊天。   汪大夏再次邀请两人,”明日端午节,京城二十四卫要在护城河比试龙舟,你们得去看我拿第一。”   丁巫想起陆缨的警告,说道:“我不去。”   丁巫后天就要走,魏采薇当然也不会去,说道:“锦衣卫最近年年第一,这一年有你助阵,我不去看你也是第一。”   汪大夏很失望,“这昨天不是说好了嘛,怎么变卦了。”   因为昨天不知道陆缨摆了茶棚监视丁巫啊,连去附近最近的澡堂子都不妥,何况是去人多眼杂的护城河看赛龙舟。   明天怕是要人山人海。   丁巫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解释道:“等待遣返的流放之人,不易走动。   汪大夏一心想在魏采薇面前表现自己,展现自己夺冠的英姿,这是难得的机会,可不能放过,说道:“你是流放,又不是坐牢,不用画地为牢。”   魏采薇说道,“你是锦衣卫的人,甜水巷那个茶棚,你最明白是怎么回事。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丁大哥在家里闭门不出,是为了避嫌,不给锦衣卫添麻烦。你怎能反过来怨他画地为牢?”   他他他,又是他!   汪大夏一跺脚,居然一溜烟的跑了!   就这德行……丁巫这才真的放下心来,毛毛躁躁的半大小子,半夏妹妹不会喜欢的。   汪大夏没有回隔壁的家,而是跑到了甜水巷门口的西瓜摊——由于买西瓜的客人太多,陆缨已经放弃了卖茶,改为卖西瓜了。   汪大夏找陆缨,“锦衣卫不准丁巫出门转一转?”   陆缨说道:“没有不准。”   汪大夏说道:“这样盯梢,丁巫不敢出门,丁巫不出去,魏大夫就不出去,明天就没有人看我划龙舟了。”   陆缨指着自己:“我不是人?我爹不是人?”   毕竟是京城二十四卫比赛,事关荣誉,各个卫的指挥使还是会抽空出来露露脸的。   汪大夏说道:“护城河有一块地方搭着凉棚,是达官贵人们的家眷看龙舟赛的地方,求陆统领给他们弄两个位置,我负责接送他们,这样不会有问题了吧。”   陆缨有些犹豫,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汪大夏继续求她,“我苦练十几天了,就是想在熟人面前胜一场,争点面子。你看我心绪不宁,万一影响发挥,落后怎么办?锦衣卫年年第一,今年万万不能丢了名誉。”   汪大夏三寸不烂之舌,终于说动了陆缨的荣誉感,“胡说八道些什么,今年必须第一,位置我来弄,人你来接送。”   汪大夏大喜,“陆统领体恤下情,标下定为陆统领效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没让你蹈火,你先把龙舟划好。”   汪大夏乐颠颠的跑去报喜,“……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一早我赶着马车来接你们。”   丁巫见是陆缨的安排,就没有推辞。   端午节。   护城河两岸人山人海,京城二十四卫,先分六组,初赛四四比拼,选出每一组的第一名,最后六条龙舟参加决赛。   魏采薇和丁巫不用和平头百姓挤在一起,他们坐在河滩一个看台处,有凉棚遮拦烈日。   今日天气格外炎热,凉棚下都汗流不止,有几个卖冰碗的推着小车叫卖,顾客趋之如骛。   丁巫起身去买冰碗,可是等到龙舟开赛,魏采薇都没见他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迟到了12分钟,给大伙发100个红包弥补一下。先到先得~ 第46章 失踪   龙舟赛, 锦衣卫抽签,刚好抽在甲组,在第一轮比试, 汪大夏长的帅, 身材好, 有力气, 作为锦衣卫的门面, 放在龙舟的第一排, 前面就是敲鼓的鼓手。   他的额头绑着一块红色的布巾,以防止额头的汗水流到眼睛里影响视线, 真是万男丛中一点红啊, 格外显眼。   汪大夏这点小心机一下子将看台上魏采薇的视线吸引过去, 汪大夏伸长脖子看着乌压压的看台, 他当然看不清的脸, 但还是努力挥着船桨朝着魏采薇大概的方向打招呼。   魏采薇本能的想挥手对龙舟里的一抹红回应,但碍于身边有丁巫,就表现出无动于衷的样子。   比赛开始, 棋手卫的龙舟抢先一步,锦衣卫随即跟上,金吾后卫和羽林左卫在后, 所有的龙舟都咬的很近,距离不过一个人的身位,旗鼓相当, 你追我赶,霎时好看。   魏采薇紧张的盯着那那一抹红,汗水把衣襟浸透都不知。   丁巫一直挥着折伞给她扇风,见她还热, 就把扇子给她,自己去买冰碗,以前在铁岭出去玩的时候,买东西跑腿这种事情都是丁巫去做,要半夏妹妹歇着。   老百姓聚集的地方都是买绿豆汤、酸梅汤等解暑,冰碗比较贵,这里的看台都有京中有点头脸的人,卖冰碗大多都在这里做生意,一个个冰碗摊子都不愁客人,摊前排了好多人。   冰碗是在碗底铺一层冰块,然后加上莲藕、去了苦心的莲子、菱角还有芡实,撒上雪花糖,再浇上新鲜的核桃仁、杏仁、切碎的甜瓜和蜜桃,冰冰凉凉,香甜可口,最是解暑。   丁巫打量着那个队伍最短他就去那个,免得半夏妹妹久等,正打算去西面杨柳树下那个冰碗摊子时,一个小贩推着独轮车过来了,车上有个裹着棉被的大桶,刚好停在他身边。   小贩指着木桶上,“要冰碗吗?现成做好的。用的都是好冰,没有那些碎屑脏沫,不信您看。”   冰块讲究水质,冬天从河道取浮冰,有的干净,有的还掺着碎屑和垃圾,吃了会腹泻不止,每年夏天都有吃冰碗拉肚子去世的。   小贩揭开盖子,丁巫弯腰低头,想看桶里的冰干不干净,他感觉到身后聚集了好些人,但没有引起警觉,以为是买冰碗的客人。   后颈被人重重一记,丁巫当即晕过去,小贩在人群的掩护下将他塞进了桶里,盖上盖子。   魏采薇全神贯注的看着那一抹红消失在河道,才回过神来,丁巫还没有回来,刚开始,魏采薇还以为是买冰碗的人多,需要等一会,就没有在意,但是等到龙舟返回了,阵阵鼓声传到看台,人们都翘首紧张的看着河面,是那个卫的龙舟冲在最前面。   魏采薇也很想知道,初赛只取四个船队的第一名,如果不是第一,就失去复赛的资格。   可是她站起来远眺河面的时候,也发现买冰碗的人都回到看台上了,树下那一排冰碗摊子只有摊主,没有客人。   丁巫呢?   鼓声越来越近,即将到达终点,四艘龙舟都在冲刺,鼓点也越来越急,就像魏采薇的心情。   她再也不能在原地等丁巫回来了。   魏采薇一边寻找,一边呼唤丁巫的名字,还和冰碗摊子,甚至男厕所外头也叫过。   没有任何回应。   魏采薇感觉不妙,丁巫绝对不会不辞而别的。   她顶着烈日,往终点处的看台走去,那里是京城二十四卫各个指挥使所在。   此时一艘龙舟最先冲到终点,抢到了红花,众人欢呼:“锦衣卫胜!”   看台上,锦衣卫指挥使陆炳听了,心里高兴的很,面上淡定的朝着棋手卫、羽林左卫等三个卫所的指挥使抱拳说道:“承让承让!”   三个指挥使:虚伪!   龙舟上,刚刚获胜的汪大夏已经脱力了,热得发慌,干脆跳进河里凉快凉快,从水里钻出来上岸的时候,衣服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少年人的曲线,连汪小夏都快藏不住了。   惊得女客们纷纷用扇遮面。   陆缨当然也看见了,但是她女扮男装,不能遮眼睛。陆炳看得心头火起,觉得汪大夏玷辱他女儿的眼睛,但不好当众发火,吩咐手下,“要他换一身干衣服,莫要着凉,待会还有决赛。”   这时护卫对着陆缨耳语了几句,陆缨听了,立刻告退。   汪大夏换了衣服,跟着船队的队员去接受陆炳的奖赏,正好与匆忙的陆缨擦肩而过。   陆缨几乎永远一个脸色,好像中风似的,没有什么表情,汪大夏看不出她的心情,但是他上看台楼梯的时候,看见了台下被护卫们拦住的魏采薇。   魏采薇明显很焦急的样子,而且,她身边没有丁巫。   汪大夏巴不得丁巫消失——但不是现在啊!   汪大夏找了个借口,“各位先上去,我去趟茅厕。”   汪大夏折返,跟在陆缨身后。   陆缨走过去,也发现魏采薇身边某个人不见了,使了个眼色,“去那边说。”   龙舟赛的日子,不好让人知道锦衣卫丢失了流放者。   离开人群,魏采薇把丁巫去买冰碗就没有回来的事情告诉了陆缨,陆缨并不着急,说道:“我派人暗中跟踪丁巫,问他们就知道了。”   原来陆缨并不放心看台,她一直没有放松对丁巫的监视。就像当初派人跟着魏采薇一样,从不放过任何可疑。   魏采薇首次觉得陆缨多疑也是优点,“赶紧去找暗探。”   陆缨吹响竹哨,召唤暗探,但是吹了好几次,都没有暗探过来回话。   陆缨眉头一皱,吩咐手下分散寻找。   手下们在一颗大柳树下找到了两个暗探,他们两个都已经晕了过去,身边还有泼洒的冰碗,莲子、芡实、桃汁等等撒了一地。   魏采薇试了试鼻息,“没事,只是晕过去了,应是有人在冰碗里下了料。”   汪大夏突然窜出来,“这地方远离魏大夫坐的看台,他们如何监视?”   “你怎么来了?待会还要决赛!”陆缨从昏迷的暗探怀里摸出一个西洋望远镜来,“当然是用这个监视,靠的太近会被人发现。”   汪大夏举起望远镜一看,果然如此,就连魏采薇座位旁边一个熊孩子正在挖鼻孔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地方是个绝佳监视之地,远离人群,还有树荫,以及,离卖冰碗的摊子很近,边吃边监视。   汪大夏把望远镜还给陆缨,“现在有两种可能,第一是丁巫跑了,他还有同党暗中协助。第二是有人对丁巫不利,把他从锦衣卫眼皮子底下绑走了。”   流放者在遣返途中逃跑,就是逃犯,可以当场击杀!   魏采薇心急如焚,“丁巫不可能逃跑,如果非说他有同党,那就是我。可是我当时就在看台上,怎么可能分/身往冰碗里下药,弄晕锦衣卫暗探?一定有人绑架他,而且早就盯上了,晓得锦衣卫在盯梢。”   陆缨说道:“定是绑架者乔装冰碗摊主,先弄晕了我的暗探,再绑走了丁巫。可是丁巫一个大活人,如果被人绑架,一定会反抗,怎么没有路人觉察?”   汪大夏见魏采薇着急,指着一溜卖冰碗的摊子,“你看冰桶都用厚棉被裹着,里头可以藏人,我先去瞧瞧,万一碰到艺高人胆大的,人说不定还在桶里头。”   言罢,他真的每个冰桶都打开看了,一无所获。   另一边,陆缨牵了条猎犬,魏采薇把丁巫惯用的折扇打开给猎犬闻着,要狗带路,在龙舟赛刚开始的时候,丁巫一直摇着折扇,给她扇风。   魏采薇眼眶有些红,“他把我亲妹妹呵护,我却把他弄丢了。”   魏采薇后悔啊!上一世丁巫一直安安稳稳的在铁岭当书吏,一直到改朝换代,新帝登基,赦免丁汝夔之罪,赐回财产,另给了官职才到京城,父子团圆。   这一世,因她的原因,丁巫被带到京城指认身份,结果就遭遇不测。   猎犬把众人带来卖冰碗的地方,就不再前进了。   丁巫总不能钻进地里去。汪大夏等人问摊贩,皆称不知道:“……那会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买冰碗的客人,我们都忙着收钱做生意,谁会注意这些。”   京城之下,该如何找起?   魏采薇努力把眼泪逼退,让自己冷静下来,说道:“我看最大的嫌疑人就是严侍郎,我们那晚联手骗过了他,但是锦衣卫内部一定有人泄密,引起了他的警觉。丁汝夔被单独关押,只有陆大人的手令才能见他,想要弄死丁汝夔很难,但是丁巫就不一样了。丁巫是丁汝夔唯一的软肋,抓住丁巫,就控制了丁汝夔的命脉。”   陆缨目光一亮,“你是说严侍郎用丁巫的性命来要挟丁汝夔?”   魏采薇点头,“身为一个慈父,儿子和自己只能活一个,会作何选择?”   汪大夏灵机一动,说道:“其实这个问题可以反过来看,只要丁汝夔活着,丁巫就一定活着,因为还要用丁巫的性命来威胁他呢,魏大夫不要着急,丁巫纵使会受些皮肉之苦,却不会有性命之忧。京城那么大,严侍郎权势滔天,我们即使有证据也要不到人,所以,我们——”   “我懂你的意思了。”陆缨说道:“我们立刻回诏狱,看谁传话用丁巫来威胁丁汝夔自尽,谁就是内奸,再顺藤摸瓜,从内奸找到丁巫被关押在何处。”   汪大夏要跟去,被陆缨阻止了,“待会还有决赛,临阵换将,会动摇军心,你做好你的事情,我做好我的事情。你把第一名划到手,我会找到丁巫的。”   作者有话要说:  陆缨和丁巫拿的是世仇变情侣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剧本。从武力值上来看,其实是陆密欧和丁丽叶,大家不要搞反了。 第47章 一出好戏   “可是——”汪大夏咬了咬唇, 不敢看魏采薇,“是我非要拉着丁巫来看龙舟赛的,是我的错。我得把他找回来, 完璧归魏大夫。”   如果丁巫出事, 她八成不会原谅我的。   陆缨说道:“平时看你挺机灵的, 今天怎么糊涂了?现在不能打草惊蛇, 让对方猜到我们的意图, 否则如何把传话的人引出来现身?我本人暂时也不会回去, 只是飞鸽传书给诏狱的看守,要他们留心, 我假装没有猜到, 就在护城河边寻人, 检查每一个卖冰碗的桶, 以混淆视听。你只需做好你的事情, 赢得龙舟赛,听明白没?”   汪大夏点点头。心想这个顶头上司平时凶巴巴的,但关键时候肯护着我, 我得争气。   陆缨暗中放飞了一只信鸽。然后大张旗鼓的寻人,每一个卖冰桶的、甚至盛绿豆汤的都掀开了锅盖检查,看里头是否藏人, 有路人想要围观,皆被陆缨一句“锦衣卫办案!闲散人等速速退散,否则以同党处理”给吓跑了。   锦衣卫一时间在护城河两岸造起了一阵阵喧哗, 引起了看台上二十四卫各个指挥使的注意。   此时护城河的龙舟初赛已经到了第三批,两岸的喧哗影响了河上龙舟赛的气氛,越发紧张起来。   汪大夏回去准备决赛,陆炳命手下问他出了什么事情。   汪大夏写了个字条, 传给陆炳,陆炳看了,对其他指挥使说道:“我们收到情报,说有敌国奸细来到龙舟赛上,正在抓奸细。各位放心,有锦衣卫在,他们也就小打小闹,翻不起浪来。”   陆缨故意指挥手下在两岸兴风作浪,其实是围魏救赵之计,真正的大网已经在锦衣卫诏狱撒开了。   江米巷,锦衣卫衙门。   今天端午节,衙门放假,只有站岗轮值的人还在,天气太热,猎犬趴在树荫下面,伸出长舌头呵气。   地下囚室也被热浪席卷,丁汝夔热得连书都看不下去了,在凉席上打坐,心静自然凉。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   别的死囚犯都是一天吃早晚两餐,丁汝夔受到优待,一天早中晚三餐。今天的午餐是应景的粽子和米酒。   饭堂厨子将热好的粽子放在食盒里,牢房的狱卒过来提。   库房看管火器的面具吴在饭堂吃过了中午饭,提着一个竹编的蛐蛐笼,对狱卒说道:“我从一山东人那里买了一只钢牙蛐蛐,来品鉴品鉴?”   面具吴的脸被火器炸了一半,常年戴着面具,吃饭的时候找个角落背对着大伙,脸对着墙吃饭,吃完后又戴上面具,时间长了,都叫他面具吴。   明朝斗蛐蛐成风,上到皇室,下到百姓,都喜欢斗蛐蛐,那蛐蛐的叫声响彻饭堂,立刻引起了狱卒的注意,放下了食盒,凑到蛐蛐笼跟前。   乘着狱卒的注意力都在钢牙蛐蛐身上,面具吴偷偷打开了食盒,将盒子里的粽子替换。   今天的中午饭比平时要晚一些,狱卒提着食盒进来,将粽子和米酒摆上,再将早上的剩饭剩菜收走。   丁汝夔像平时那样客客气气的道谢,狱卒有些不好意思,“饿了吧,送晚了些,有点事绊住腿了。”   丁汝夔忙道:“没事,光顾着热了,不觉得饿。”   狱卒挥着手掌扇风,“今年真是邪门了,端午就热成这样,要是到了三伏天还得了。”   狱卒提着食盒走了,穿过三道铁门,每过一道,就锁一道门,除了陆炳的心腹,旁人都无法靠近这里。   丁汝夔坐牢十年,还保留着吃饭前洗手的习惯,今天的饭是三个大粽子,丁汝夔剥开第一个粽子,是个赤豆粽,赤豆上黏着一张小纸条,上头写着:“丁巫在我手里,你死,或者他死。”   丁汝夔身体一震,连忙环顾四周,看守的狱卒吃饱了西瓜,正躺着准备歇午觉,动都不想动,一动就出汗,似乎根本没注意他的异动。   为了谨慎起见,丁汝夔把椅子挪到对面,背对着狱卒,打开了第二个粽子,粽子的字条写的是“吞了它”。   丁汝夔从这个咸蛋黄粽子里发现了一枚大拇指大小的小金印,是篆刻的巫字,正是他以前亲自给儿子丁巫做的一枚印章,儿子用一根线串起来挂在脖子上,贴身保管,从不离身。   儿子出事了。   有人用儿子要挟他,逼他吞金自尽。   牢房里时时刻刻有人在三层铁门外看守,悬梁自尽或者哐哐撞墙是不可能的。所用的餐具都是木头或者竹子的,不可能有尖锐的物品。   前天儿子丁巫隔着铁门来看他,父子二人紧紧握着双手,有机会传递物件。所以丁汝夔吞金自杀,外人会以为他是在儿子探监时得到了小金印自尽,不会怀疑到有人在粽子里做了手脚。   好厉害的手段!   一定是素有鬼才之称的严世蕃干的!   难道那天的演得病入膏肓的苦戏被他看穿了?   丁汝夔将小金印藏在枕头里,慢慢吃着粽子,将字条也嚼碎咽下去,用米酒送服,三个大粽子全都吃完了,只剩下几片粘着糯米的黄绿色粽叶。   儿子丁巫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   毫无疑问,他会为了儿子牺牲自己,是他连累了儿子,儿子本来拥有好的前程,却连参加科举的资格都没有,在铁岭当一个小小的书吏。   如今,儿子性命危在旦夕。   但是,丁汝夔十年前被严嵩严世蕃狠狠坑过一次,他有疑心病,从此不再相信任何人。   就连魏采薇在月下相认、甚至在牢狱里要他吞下火鹤花蕊装性命垂危,哄骗严世蕃,之后还悉心照顾他康复,他也不相信魏采薇就是魏南山的养女,直到丁巫亲口证实。   这枚小金印的确就是丁巫的,可是我如何知晓丁巫人在严世蕃手中、或者丁巫已经遭遇不测?   如果儿子已经死了,我还吞金自杀,将来,谁为他复仇?   可是,如果,万一,丁巫真在严世蕃手里,我若不死,儿子一定很危险。   怎么办?丁汝夔深深陷入矛盾中……   与此同时,护城河上,已经到了决赛阶段,汪大夏依然坐在龙舟第一排,额头上系着标志性的红布条,依然是万男丛中一点红。   少年人的张扬恣意、帅到炫目、气焰嚣张,这股劲头从对手看来,实在有些欠揍,但是很是能鼓舞自家人的士气。   只是汪大夏决赛时的神色已经没有初赛时的轻浮,明显稳重了,他拿着船桨,就像拿着武器即将奔赴沙场的战士。   已经失去决赛资格的旗手卫指挥使酸溜溜的说道:“哟,这不是北城四害汪衙内吗?陆大人真是会调/教人,这才一个月,就把一截朽木调/教成才了。”   看来汪大夏纨绔的名声“美名远扬”,连旗手卫指挥使都知晓四害之名。   陆炳心中乱如麻,心想丁巫现在怎么样了,谁是锦衣卫的内鬼等等,面上依然稳如老狗,谦虚说道:“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本就是一块璞玉,稍欠雕琢罢了。”   一声铜锣响起,决赛六艘龙舟如利剑般冲过去。   魏采薇没有观看比赛,为了一起演戏,她就像一只惊慌失措的兔子似的,在人群里穿梭,徒劳的寻找丁巫的身影,直到脱力“晕倒”。   陆缨一把抱起了“昏迷”的魏采薇,还一掷千金,将所有卖冰碗的冰桶给包圆了,一桶桶冰块抬进临时搭建的帐篷里,给“中暑”的魏采薇降温。   冷峻帅气的陆统领当众抱起一个虚弱的、寡妇打扮的美女,送入帐篷,这一幕又引起了轰动!   虽然锦衣卫严禁路人围观,但是却防不住泱泱之口,人们纷纷用眼角的余光看着一桶桶冰块运到帐篷里去,恨不得用目光把帐篷戳出一个洞,来看里头发生了些什么。   流言蜚语如浪花一样沸腾:   陆大人的私生子和小寡妇不得不说的故事。   果然私生子就是私生子,没规矩!   小寡妇晕倒,未必是中暑,八成肚子里怀着小小私生子。   就看陆统领关心的模样,一定是他的孽种!   陆统领当着陆大人的面把小寡妇抱进帐篷,这是逼父亲容许他娶小寡妇啊!   流言蜚语在口口相传中变本加厉,从中暑变成了珠胎暗结怀孕,自然也传到看台上二十四个指挥使耳边,大家看陆炳的目光不禁都带着幸灾乐祸的微笑:你们锦衣卫每年都赢,今天就是赢了,脸面也丢尽了哈哈!   陆炳:差不多得了哈,你们也太能演了!   一声锣响,锦衣卫以超过第二名两个头的优势获胜,再夺第一!   现场欢声雷动,当然,大多都是起哄的。   二十三个卫所的指挥使纷纷站起来恭喜陆炳,“恭喜恭喜!再夺第一!”   每年都恭喜陆炳,但是这一次大伙的笑容都是真的,恭喜也是发自内心——恭喜陆大人要抱孙子了!   到了黄昏,面具吴交了仓库钥匙回家,乔装的陆缨等人悄悄跟踪其后……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谣言可畏,还我采薇!今天舟很准时更新,求表扬! 第48章 不入虎穴,焉得丁巫   面具吴也是世袭了数代的锦衣卫籍, 子承父业,只是他擦枪不认真,炸膛了, 毁了大半边脸, 毁了前途, 本来是要劝退的, 但他以上有老母, 下有稚子, 还是死了老婆的理由苦求陆炳,给个差事、全家能吃上饭就行。   陆炳动了怜悯之心, 要他看管火器库房, 顺便给每一个新接触火器的新兵“参观”不好好擦枪是什么下场。   他那张烂脸就像鬼似的, 怕吓着别人, 终年戴着面具, 人称面具吴。   面具吴这些年算是兢兢业业,所以他以铁牙蛐蛐来吸引狱卒调换粽子,着实令人吃惊, 这样受陆炳恩惠的人,居然是内鬼!   震惊也没有用,赶紧找到丁巫要紧。   众人乔装, 偷偷跟着他,魏采薇提着一个篮子,堆满了纯白的栀子花, 乔装成卖花的少女。   陆缨穿上道袍,贴了胡子,拿着一面卦旗,装作算命先生。   至于汪大夏……他非要学着魏采薇, 也伪装成卖栀子花的少女!以他可怕的审美,自是打扮得花枝招展,还捏着小细嗓子追赶魏采薇,挥着绣花小手绢:   “半夏妹妹!等等我,我们结伴卖花!以防街上有登徒子调戏我们!”   魏采薇心道:那个不长眼的登徒子敢调戏你呀!   汪大夏为什么非要跟着魏采薇?   无非是听到了“私生子抱俏寡妇”的传闻,汪大夏明知陆缨采薇两人是做戏,故意让对手放松警惕,但也十分难受,刚刚赢的龙舟第一名也没甚趣了。   龙舟赛第一名的奖励居然是上司亲手送的一顶“绿帽子”。惊喜不惊喜?刺激不刺激?   这奖励不要也罢!   但汪大夏也晓得,事关丁巫生死,现在绝对不是争风吃醋的时候,于是压抑着自己,乔装打扮成美少女,为的是和魏采薇一道,不让陆缨再有机会和她演戏。   经历几次风波后,对于陆缨的人品,汪大夏是相信的,不近女色,刻板严明,是个君子。   但是,相信也不行!演戏也不行!假绿帽子也不行!不行就是不行!   两人提着花篮结伴而行,面具吴从正阳门出城后,到了宛平境内,却没有直接回扫帚胡同的家,而是在正阳门外的一家酒馆里买了一坛子雄黄酒,走到了今天比赛划龙舟的护城河畔,找个石头坐着,揭开了面具,抱着雄黄酒痛饮。   今天端午出奇的热,护城河里有很多男童戏水,也有成年男子在河里游泳甚至洗澡的,小褂长裤紧紧贴在身上,人多的就像下饺子。   “哎呀,讨厌!”汪大夏连忙用帕子遮住眼睛,入戏太深。   不过,汪大夏的反应是对的,纯洁的卖花少女怎么可能盯着游泳的男人看呢?   魏采薇也学着他的样子,用帕子遮住眼睛,用余光观察面具吴。   面具吴喝酒时露出一张烂脸,瞬间把附近游泳的男童统统吓跑了,只有几个成年男子看见他疤面煞星的模样,有些好奇,没有游走,但也保持着距离。   面具吴喝了半坛子雄黄酒,把面具盖在酒坛上,脱了鞋袜和外袍,叠整齐,放在酒坛旁边,只穿着黑裤子和无袖白小褂,扑通跳进河里去了。   调皮的男童远远见他跳下水,纷纷拍手道:“妖怪下河吃小孩了,大家快跑啊!”嬉闹成一片。   面具吴水性很好的样子,在水底潜了蛮久,两人都没看见他上来,汪大夏低声道,“不对啊,我的水性算好的,但是我也不能潜这么长时间。”   魏采薇说道:“他是不是从其他地方冒头或者上岸了?”   汪大夏说道:“不可能,他那张烂脸,触目惊心,就是从石头缝里冒出来我也能看见,我又不瞎。”   魏采薇静静的看着他。   汪大夏猛地意识到了自己说错话了,说道:“我没说你瞎,你不要误会。”   其实刚才魏采薇是在思考,她脸色大变,说道:“这么久不冒头,有没有可能是喝醉了,在河里溺水了?”   汪大夏当即就要脱鞋从桥上往下跳,一个道士用卦旗拦住他,“姑娘,你的栀子花怎么卖?”   正是陆缨扮作的道士,汪大夏莫名其妙,“一文钱一朵。”   ”看到南岸那个白褂黑裤的湿/身男子没有?”陆缨用卦旗的尾部指着方向,低声道:“他就是面具吴。”   魏采薇定睛一瞧,“不可能,他的脸光滑的很,就是普通人的模样,没有毁容。”   陆缨说道:   “你仔细看他的左胳膊,有一道麻绳般粗的刀疤,刚才面具吴脱掉外袍,只穿着无袖白小褂跳水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他就是面具吴。”   方才汪大夏和魏采薇,甚至在场的所有人都被那张脱了面具之后的烂脸吸引住了,白日见鬼似的,没有注意他其他的体貌特征。   但是冷静到几乎没有人性的陆缨记住了,别说白日见鬼,就是晚上见鬼,她也能冷静的测算鬼的舌头到底有多长。   汪大夏惊讶道:“可是他的脸——”   魏采薇恍然大悟,明白了陆缨的意思,“今天锦衣卫衙门的面具吴是假的,易容成烂脸,隔着面具说话,声音本来就瓮声瓮气的,容易模仿。是假面具吴用蛐蛐做掩护,调换了粽子,警告丁汝夔。但是易容泡水就掉了,所以出浴之后变成另外一个人。”   汪大夏问:“既然如此,为何还要游泳——啊,我懂了!这是借尸还魂、金蝉脱壳的连环计!真正的面具吴其实已经死了,等天一黑,会有人偷偷将他尸体扔进护城河,到时候他的家人迟迟不见他回家,只在河滩发现酒坛子和外袍鞋袜,附近的戏水的孩童又都看见一张烂脸的人跳下水里游泳,就坐实了面具吴是醉酒溺水身亡。”   热浪阵阵的黄昏,三人细细想来,都觉得脊背发凉,真是心思缜密,计谋歹毒啊!   假面具吴早有人接应,在对案南岸的一块石头后面放了一套衣服鞋袜,那人穿上衣袍,摇身一变,就成为另外一个人,他相貌平平,扔在人群里都找不到的长相。   而护城河北岸的酒坛子以及衣服鞋袜,注定等不到主人的归来。   夕阳西下,罪恶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发生了。   即使丁汝夔自尽一事东窗事发,所有人都会以为面具吴是内鬼,畏罪喝醉后投水自尽。   扫帚胡同里,面具吴的儿子和老母亲等着他回家过端午节,他们并不知道,这一顿团圆饭相隔阴阳,永远吃不上了。   三人强忍住愤怒和失去面具吴的痛苦,继续跟踪假面具人。   走之前,陆缨吩咐手下,“在这个河段设下埋伏,天黑之后,肯定有人投尸。”   假面具人换装之后,就横穿正阳门大街,从宛平到了大兴,然后往东南方向走,在天黑之后到了金鱼池。   金鱼池在宋朝的时候是个平地,根本没有池塘,后来靖康之变,金灭北宋,南宋向金国称臣,金国迁都现在的北京,金人为了营建都城,就在这里挖土开窑烧砖头,挖出了星罗密布百来个池塘。   后来金国被南宋和蒙古联手所灭,这里的池塘却永远留下来。蒙古又灭了南宋,一统天下,元朝在北京定都,这里的池塘就用来养元朝高官贵族们观赏性的金鱼,所以叫做金鱼池。   朱元璋建立明朝,灭了元朝,金鱼池衰败,但是永乐帝朱棣将都城从应天府南京迁到北京之后,金鱼池的买卖再次繁荣起来,很多池塘干脆被豪门大户购买,圈起来建造消暑别院,天气热的时候从城里搬到别院消夏,背靠池塘好乘凉嘛。   假面具人走到一个别院的后门,用三长两短的方式叩门后,门开了,守卫放了假面具人进去,啪一下关门。   汪大夏低声道:“不知这是谁家的别院?这里属于南城,我去南城兵马司打听一下,南城兵马司指挥使跟我父亲关系不错,应该会给几分薄面。”   陆缨说道:“不用打听了,我知道是谁家的。”   想到丁巫很有可能就关在这里,魏采薇急忙问道:“谁家?是不是严世蕃的家?”   陆缨摇头,说道:“不是。”   魏采薇懵了,“除了严世蕃,谁有这个算计、谁有这个胆子敢抢锦衣卫保护的流放者?杀锦衣卫的   仓库保管员?”   陆缨说道:“这是衍圣公孔府的产业,大明迁都北京后,永乐帝赐给衍圣公读书避暑的地方。”   孔子的后裔,衍圣公。   汪大夏更懵,“不可能吧,孔家人向来不过朝政,和丁汝夔无怨无仇,怎么可能绑架丁巫?孔家也没有这个实力去布置这些啊。”   陆缨说道:“严世蕃的大女儿,也就是我二姐姐的大姑子,皇上亲自做媒,嫁给了衍圣公,是衍圣公夫人。衍圣公平时住在山东曲阜孔府,把这个御赐的别院给了岳父大人严世蕃住着。”   魏采薇捏紧拳头,“严世蕃果然好算计,这是御赐的别院,又是衍圣公府名下的产业,背景深厚,别说陆统领了,就连陆大人亲自来此,也不敢闯进别院搜查。”   衍圣公府是天下读书人崇拜的圣地,如果陆炳敢闯到衍圣公府别院搜查,第二天弹劾陆炳的奏折一定如雪片般,陆炳这个指挥使是干不成了。   所以,严世蕃的计策滴水不漏——即使有漏洞,也无人敢进来搜查,因为这里不是严家,而是衍圣公孔家的地方,比严家更安全的地方。   真不愧为是鬼才!   汪大夏顿时绝望了,急道:“陆统领,再拖下去,不是丁巫死,就是丁汝夔死,甚至两个都死。”   “不入虎穴,焉得丁巫?”陆缨指着隔壁的一座别院,“这是我们陆家的别院,与孔家是邻居,所以我才对这里别院情况了如指掌。”   汪大夏恍然大悟,“陆统领的意思,是咱们从你家翻墙过去?”   “怎么?你不敢?”陆缨问道。   我当然不敢,又是孔家,又是严家的,我一个都惹不起,我的爹又不是皇帝的奶兄!   可是——看到魏采薇担忧的神色,汪大夏还是壮起胆子说道:“去就去,谁怕谁!我汪大夏只怕   鬼,不怕人!”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都怕得要命哈哈哈哈哈,本章送100个红包,祝各位周末愉快,摸摸哒~ 第49章 还是你们会玩   陆缨敲开自己家别院的门, 看房子的老苍头开门,“四小——”,又见她身后跟着两个外人, 连忙改口“公子回来了。”   陆缨说道:“不要兴师动众, 搬三个梯子去池塘。”   三人进去别院, 仿佛置身于江南的园林, 太湖石垒的假山、层层叠叠的邀月楼, 两个池塘连成一片, 铺着蜿蜒如长蛇般的木桥,木桥下皆是碧荷, 弯腰可摘。   汪家这种中等勋贵人家是没有这种精致的庭院的, 汪大夏好奇, 连装栀子花的花篮都不要了, 摘了好几朵嫩莲蓬剥来吃。   “好甜, 莲心也不苦。”都这个时候,汪大夏还有心情吃莲蓬。   东边的池塘尽头就是衍圣公的别院了,只有一墙之隔。因都是有头有脸的高门大户, 平日也不住在这里,偶尔来此消遣而已,防小人不妨君子, 无论是孔家还是陆家,都没有预料到有一天会被邻居翻墙,所以内墙砌并不高, 普通的竹梯就能到顶。   三人都换上了黑色的夜行衣,顺着竹梯爬到墙头,今天是五月五端午节,弯月如钩, 还时不时埋没在云层里,月光基本等同于无。   汪大夏伸出手掌,“和伸手不见五指差不多了,两眼一抹黑,我们从何处找丁巫?”   陆缨说道:“我们两家的别院是邻居,互相走动,我去孔家别院逛过几次。孔家有家族底蕴,这栋别院从永乐朝就得了,至今已百年,园子里的金鱼池有能工巧匠做了水车机关,用水车把金鱼池里的水引到高处,浇在水池中楼阁的屋顶上,池水从四角屋檐流下来,就像下着大雨一样,所以叫做自雨阁。”   “自雨阁有人造的雨水降温,夏天即使不用冰块,也十分凉爽,像严世蕃这样惧热的大胖子,一定就在自雨阁。”   汪大夏一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样子,啧啧道:“还是你们这种天子近臣会玩啊,我们汪家守着什刹海祖传五代的四进大宅院就自以为了不起了,原来是坐井观天。”   魏采薇一心挂念丁巫,说道:“严世蕃在自雨阁,以他平日的谨慎,丁巫应该就在他附近,以便随时要挟。”   陆缨点点头,“就是这个意思了,你不会武,就留在墙头接应我们,我和汪大夏进去,无论是否能够顺利救出丁巫,有我在,丁巫至少不会死。我已经放了飞鸽给父亲,父亲随时回来接应。”   事到临头,汪大夏没有了刚才吃嫩莲蓬的淡定,心下害怕起来,“那我呢?擅闯衍圣公别院,我爹都兜不住的。”   陆缨说道:“你是我的人,是我要你翻墙的,你若出事,就说一切都是我指使的,我会兜住你。”   有了陆缨的承诺,汪大夏放下心来,强行给自己打气,“我不会出事,我这个人运气好的很。”   又对魏采薇说道:“我一定会把丁巫带回来还给你。”   魏采薇不会武,她晓得自己若跟去,肯定会给陆缨和汪大夏拖后腿,留在这里接应是最好的选择。   魏采薇用荷包里摸出两个油纸包,说道:“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比如被人包围,实在打不过,就把这个打开,将里头的药粉撒向对方的眼睛和口鼻。   魏采薇一直以悬壶济世的形象示人,这是她继薅了五根红掌的花蕊制造丁汝夔病入膏肓的假象之后,再次露出她也会使毒的一面。   汪大夏战战兢兢的接过纸包,“会毒瞎他们?”   想不到魏大夫还有如此凶残的一面。   魏采薇说道:“这是我用来的防身的,没有毒瞎那么可怕,只是刺激眼睛,流泪红肿,暂时视线模糊,若鼻子和口腔也吸入了此物,也会备受刺激,失去攻击能力罢了。从清水冲洗之后会慢慢恢复,并不致命。”   也就……罢了?   汪大夏心道:幸亏我没有惹怒她!万一落在她手里,岂不是生不如死啊!   其实汪大夏多想了,魏采薇才舍不得折磨他,顶多过一过嘴瘾,幻想一下要割了汪小夏。   陆缨越发觉得魏采薇就是来复仇的禾二小姐,看破不戳破,她接过油纸包,“这件事过后,你出个价,锦衣卫买下你的配方。”   陆缨到这个紧要关头还想着公事公办。   两人翻墙,都是从小练武的,身轻如燕,直接从墙头跳到墙边的松树上,然后顺着树干溜下去,消失在夜色之中。   一层云朵又遮拦住了弯月,这下真的伸手不见五指了,趴在墙头的魏采薇恨不得撕开黑夜,找到丁巫。   陆缨在孔府别院做过客,熟门熟路,加上自雨阁哗啦啦的雨声在黑夜里动静格外大,两人很快就到了金鱼池边,看到池中的自雨阁。   果然如陆缨所料,自雨阁灯火通明,还传来悠扬的古琴声,严世蕃这个怕热的大胖子正在此处消暑取乐。   自雨阁屋顶的雨水,是由池中的两个水车自转,将池水倒入水槽,然后汇聚到楼阁屋顶,制造下雨的场景。   这两个巨大的水车就像两层圆形的小楼,在流水的推动下缓缓自转,每一个水车里都有二十来个水斗,通过水斗来搬运池水。   自雨阁亮若白昼,将水车也照应出来了,所以两人可以看到南边的水车一个水斗上面,用绳索牢牢绑着一个活人!   此人就像一个粽子似的,被绑在水车上动弹不得,身不由己的随着水车转动。   水车在活动中,有一半在水底,一半在水面,交替运行,所以活人也跟着水车一起转动,一会在水面,一会在水底!   在水面的时候,能够呼吸到空气,等转到水底,如果憋不住气,就要呛水,然后在升出水面时把呛进去的水吐出来,刚刚平复呼吸,身下的水斗又转进水底去了,开始新一轮的呛水折磨。   这是一种残酷的、缓慢的水刑。会让人十分痛苦,但不至于致死。   鬼才严世蕃在政治上游刃有余,在酷刑上的研究比锦衣卫还狠。   陆缨看了,气得银牙乱咬,“太过分了。”   汪大夏不忍看,说道:“幸亏魏大夫没来,倘若被她看见,该有多心疼啊。”   陆缨捏紧拳头,就要冲去要严世蕃放人,被汪大夏拦住了。   汪大夏摇头,“严世蕃弄死面具吴还要栽赃给他,这般歹毒之人,他连你爹都算计,他会听你的话,乖乖把丁巫从水车上放下来?我有办法救丁巫。”   汪大夏说出了自己的计划,“……反正我的水性好,忍一忍又不会死。”   陆缨听了,“不行,太危险了,得我来。”   汪大夏说道:“是我坚持要他来看龙舟赛,他才遭遇这次劫难,我心中有愧。何况我的身材和他差不多,你就相对瘦小,容易被人发现。总之这种事情就不要和我争了,赶紧把丁巫救走,带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再帮我脱身。”   汪大夏的计划也很简单,就是偷梁换柱之计。   乘着丁巫转到水底时,用刀割开绳索,救出丁巫,然后把汪大夏绑在水车上,伪装丁巫。   今晚夜色晦暗,丁巫的发髻在挣扎中早就撒开了,如水草般的长发时不时遮住头脸,他又绑在水车上转动,身上头上缠着水草浮萍等脏污,如果两人的身形相似,不仔细看的话,是不会留意水车上绑着的人其实换了个人。   陆缨是女子,身形要小一些,容易露出破绽。   金鱼池除了自雨阁灯火通明之外,其他地方都是漆黑一片,还有如磨盘大的荷叶以及荷花可以露出头来换气藏身。   两人潜入水中,游到荷花丛中换了一次气,等着水车上的丁巫即将转入水底时,潜游过去,割开绳索,丁巫的手脚已经被捆得麻木了,无法活动肢体,直接沉下去。   陆缨麻利的先把汪大夏绑在水车上,丁巫穿着一身青衣,在黑夜下呈现黑色,汪大夏的夜行衣也是黑色,头发打散遮住头脸,看起来差不多。   绑好了汪大夏,陆缨一头扎进水底,把沉底的丁巫就像挖藕似的拉起来。   丁巫被捆的太久,四肢麻痹,就像尸体似的不得动弹,陆缨反而更方便救他。   在水下潜游的时候,陆缨见丁巫都不能吐出气泡了,连忙附身过去,嘴唇贴嘴唇,给他渡了一口气。   游到接天莲叶无穷碧的荷花丛中,终于可以在荷叶的掩护下探出头来呼吸。   新鲜的空气入喉,丁巫从半死不活的状态下醒过来,已经能够本能的踩水了。   陆缨把丁巫拖上岸,搀扶着他从松林里穿过去,到了围墙下。   魏采薇一直守在这里,听到陆缨的声音,连忙将绳子扔下来。   陆缨说道:“丁巫现在还没有力气拉着绳索爬墙,你把梯子弄过来。”   魏采薇吃力的把梯子送到墙下面,陆缨将绳子帮在丁巫腰间,要丁巫爬梯子上墙,她在下面推举,魏采薇在墙头拉绳索,丁巫也咬牙拖着半麻木的双腿爬梯子,双脚不听使唤,好几次都差点踩空了。   魏采薇使劲拉绳子,指腹几乎要被绳索割破,说道:“汪大夏你用力推啊。”   由于太黑了,又不敢点灯打草惊蛇,所以魏采薇一直处于黑暗中,根本看不见汪大夏没有跟着来。   陆缨使劲推着丁巫的屁股,说道:“汪大夏在断后,他还没过来。”   三人合力,终于把丁巫送过去了,由看房子的老苍头照顾。   魏采薇在墙头朝着陆缨招手,“你快上来……汪大夏回来了吗?”   魏采薇以为汪大夏断后就是放放风而已。   陆缨没有爬梯子,说道:“他现在……有点麻烦,我这就去救他。”   言罢,陆缨消失在黑暗之中,脚步声也渐渐远去。   丁巫由于遭受一波接着一波水刑的折磨,呛进太多的水,嗓子红肿嘶哑,说不出话来,他想告诉魏采薇,是汪大夏顶替了自己,受着水车水刑之苦,但是他只能发出吼吼之声。   魏采薇一听汪大夏出事了,虽然听不懂丁巫说什么,但是从陆缨的表现来看,绝对不是有点麻烦,而是很大的麻烦!   “劳烦老伯照顾他,我去翻过去看看。”魏采薇大急,她重生是为了让汪大夏在这一世过得更好,不留遗憾,如今汪大夏有事,她岂能坐视不理?   自是要拼尽全力救死鬼老公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半夏 !大夏已经挂在水车上三天了 !   肯认错了吗?   大夏已经在第一天就呛死了!   如果《回到老公自宫前》是个虐文的话,文案应该会这么写哈哈哈哈哈哈哈。今天又是准时的兰舟哟,今天要厚着脸皮求大伙留评,因为《回到老公自宫前》只差一口气就可以上言情首页月榜。而本书在28号就要下月榜,只有三天时间了,兰舟本来躺倒认命算了,想想还是有些遗憾,万一呢……对吧 ,哪怕上一天月榜首页也是好的,起码兰舟努力过了,所以,各位,你们懂我的意思吧,我就是想要各位的评论。 第50章 老谋深算   有刚才丁巫翻墙时现成的梯子, 魏采薇从墙头爬下邻居家的别院……   自雨阁。   冒名顶替的汪大夏被绑在水车上,转到第五圈时,就受不了了。   他把水刑想的太简单, 觉得自己水性好, 等水车转到水底时, 他屏住呼吸, 熬到水车转离水面再呼吸。   但事实上, 人就像风筝似的被绑在水车上, 这上上下下的转动,身体会格外难受, 根本憋不了那么长时间。   汪大夏从第六圈时就从假咳呛变成真咳嗽了, 河水刺激得嗓子难受, 汪大夏心想, 这个夏天老子再也不游泳了!   转到第十圈, 汪大夏脑子里嗡嗡里,只有一个想法:陆统领快来救我啊!我不想死,我还没娶媳妇儿呢。   严世蕃在在自雨阁里弹古琴, 人造的雨滴带走了暑热,端午节,他喝了雄黄酒, 弹琴自娱。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明天就能听到丁汝夔的死讯。   这个隐患必须要除掉。   那一晚,丁汝夔在死牢里病入膏骨的模样本来敷衍住了严世蕃, 以为他得了肺痨,活不过这个夏天。   但是严世蕃不会轻易被哄骗,丁汝夔的死刑判了十年都没能死成,皇帝年年审核死刑犯, 都没有勾到丁汝夔,一度让严世蕃认为皇帝不想处死他,留着丁汝夔一条命,用来平衡朝局之用。   嘉靖帝一直都是这样做的,他身居皇宫西苑修仙炼丹,三十几年不上朝,为了保持权柄独揽,除了奶兄陆炳的襄助,很大的原因是嘉靖帝是个玩政治平衡的高手,他宠爱首辅大臣严嵩和他儿子严世蕃,但是也抬举内阁大臣徐阶来牵制严嵩,以免让严家父子的力量过于强大,朝中两党一直对持,互相倾轧,皇帝这边拉一拉,那边抬一抬,以此来控制群臣,不会让某一方独大,也不会会某一方彻底消亡。   正因如此,严世蕃一直以为皇帝留着丁汝夔一条性命,是为了牵制他们父子的,所以严世蕃才会从亲家陆炳这里下手,不要再等皇帝勾丁汝夔死刑,那么多死刑犯最终死在牢狱里,丁汝夔也可以的。   陆炳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告诉他丁汝夔身体不好,不好操之过急。   但严世蕃能够成为“严党”智囊团核心人物,和他谨慎的性格无不相关,虽说眼见为实,他还是想确认一下。   但是陆炳的心腹一个个忠诚无比,就连看管仓库的面具吴只要离开衙门,无论被灌了多少酒,都绝口不谈衙门里的机密之事,就像个蚌壳似的,无从下嘴。   锦衣卫衙门被陆炳弄得水泼不进,但是皇宫不一样啊!严世蕃对太监们下手,威逼利诱之下,太监们交代了陆炳每年使了银子,要他们故意把丁汝夔的卷宗压在最后的秘密。   严世蕃暴怒。   好你个亲家!戏子都没你能演!原来这十年都是你从中作梗,暗中保护丁汝夔,你却还在我面前演什么丁汝夔重病!   还有那贤侄女陆缨,你们父女在一起耍我玩呢!   既然如此,就别怪我翻脸无情了!   严世蕃想要丁汝夔死,但是他的手目前伸不到锦衣卫衙门,他就命人严密监视锦衣卫的一举一动,终于在门口发现了本该流放到铁岭的丁汝夔之子丁巫被带到锦衣卫衙门。   机会来了!   严世蕃想到了用丁巫来要挟丁汝夔自杀的妙计。   首先要绑架丁巫,这个有些难度,因为陆缨一直暗中派人盯梢丁巫,甚至在甜水巷设了一个茶棚来当做暗哨,还警告丁巫消停一些,连澡堂都不要去,严世蕃的人一直找不到好机会下手。   丁巫去澡堂打听汪大夏底细的时候,陆缨的探子一直跟到澡堂,严世蕃的死士也在,死士就是在这里发现丁巫脖子上的小金印,连泡澡都不肯取下来,可见对他是多么重要。   这个小细节报给了严世蕃,严世蕃老谋深算,脑子就有了逼丁汝夔吞金自杀的法子。   因为陆炳毕竟是嘉靖帝的奶兄,如果非要逼嘉靖帝选择,他肯定相信陆炳而不是严世蕃,严世蕃想要弄死丁汝夔,却也不想和陆炳从此撕破脸决裂。   这是一个双输的结果。如果这么做,他和陆炳结为儿女亲家的政治投入就白费了。   严世蕃觉得自己好难啊,被陆炳欺骗,却还要装糊涂不知道。想要搞死丁汝夔,又要制造是丁汝夔自己寻死、与我无关的假象,以免和亲家不好见面。   当奸臣难,要把事情办成,还不能把关系给毁了。   直到汪大夏邀请丁巫魏采薇去护城河看他划龙舟,严世蕃觉得机会终于来了。   严世蕃这些年豢养了不少死士,就命擅长易容的死士扮作毁容的面具吴,潜入到锦衣卫衙门,真正的面具吴已经被灌醉溺死在水里了。   另一拨人则扮作卖冰碗的小贩和围观路人,先在冰碗里下料,将在树下用望远镜监视丁巫的锦衣卫暗探迷晕,然后推着小车的小贩中途拦截想要买冰碗的丁巫,其余死士扮作路人将他围起来,形成人工屏障,然后一闷棍打向他的后颈,直接打晕,装进冰桶。   扯下他脖子上挂着的小金印,金印送到锦衣卫衙门的假面具吴手里,丁巫本人则立刻被推到了金鱼池的衍圣公家的别院——一个连陆炳都不敢带兵搜查的地方。   假面具吴将金印和字条赛进粽子里,利用蛐蛐掉包,送到丁汝夔手中。   任务完成,假面具吴是不能回家的,因为外人辨认不出,但是亲人还是会看出破绽,所以假面具吴故意买了一坛子雄黄酒,摘下面具喝酒,让所有游泳的人都看见面具吴酒后戏水,以铺垫溺水假象。   这样一来,就死无对证了。陆炳即使怀疑丁汝夔自杀的原因,也顶多疑到面具吴这里,不会有任何证据指向严世蕃。   严世蕃的目的是要丁汝夔死,而不是和陆炳撕破脸,毕竟在政治大局上,多一个盟友比多一个敌人要强。   假面具吴跳进水里,易容被洗掉,完成任务,切换身份,回到严世蕃身边复命。   一切的计划都堪称完美,接下来就看丁汝夔到底有多么爱儿子、愿不愿意为儿子去死了。   其实严世蕃也没有必然的把握弄死丁汝夔,如果丁汝夔畏惧死亡,把自己的性命放在儿子之前,那么严世蕃的计划就是打水漂。   说来可笑,大奸大恶的严世蕃居然把希望寄托在人性善良、父子舐犊情深之上。他倾向于丁汝夔会选择自我牺牲。   但,严世蕃也不能百分百确定,他内心焦虑,烦躁不安,鬼才就是鬼才,他居然创造性的想出了把丁巫绑在在水车上受水刑折磨的法子。   如此一来,严世蕃内心受焦虑等待的折磨,而丁巫受到的是身体上的折磨,看到丁巫呛水难受,生不如死,严世蕃心里才好过一点。   大奸臣么,快乐就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严世蕃信手弹了一曲《酒狂》,他隔着人工雨帘,看着水车上犹如死狗般的“丁巫”,心中快活起来。   严世蕃拿起一壶酒,走出自雨阁,头上有人为他撑伞。   水车缓缓旋转,“丁巫”从水底转出来了,大声咳呛着,几乎连肺都快咳出来了。   严世蕃走近过去,欣赏着“丁巫”的痛苦,没有办法,他这个人几乎就是以痛苦为食,一身肥肉,不知吸纳了多少人的痛苦和眼泪,这其中就有禾千户一家人。只是禾千户一家太渺小了,排队报仇都轮不到他们。   严世蕃把痛苦的咳嗽当成下酒菜,喝了一口酒,“你想要解脱,对不对?”   “我也想啊。只有你爹死了,你就能解脱,给你个痛快,我也能放下一桩心事,治愈一场心病。”   严世蕃拍着自己肥硕的胸脯,“这个心病十年了,你爹就是不肯死,我没办法了,只能拿你出气,你得理解我呀。”   汪大夏心道:老子理解个屁!你给我等着!本来你我无冤无仇的,今天这个梁子结大了!莫欺少年穷,将来总有一天,我会把今日受到的折磨,统统还给你!   但是汪大夏也就心里想想过瘾,很快水车再次转到了水底,他尽量憋气,不让凉水呛进来。   这时,陆缨已经再次潜水过来了,她在水底割断了绳索,将汪大夏拖走。   两人游到金鱼池荷叶丛里透气,水车转动,严世蕃举着一根火把,等着“丁巫”转出来,想和“丁巫”玩一玩冰火两重天的游戏,作为焦虑的等待过程中的消遣活动。   严世蕃想问丁巫:是火烫的疼,还是水呛的疼?   但是严世蕃没有看到丁巫,连忙吩咐手下:“怕是绳索断了!快包围金鱼池!把他捞出来!”   金鱼池的岸边立刻站着一圈举着灯笼的护卫,还有护卫跳水捞人,以及池塘水面上划来十几艘兰舟,上头有士兵举着灯笼照池塘,寻找丁巫。   在梳子一样的筛查之下,荷花丛里的汪大夏和陆缨都被找到了。   突然多出两个大活人,而丁巫却迟迟没有找到,护卫恼羞成怒,要用鞭子抽打陆缨,汪大夏拦在前面,呵呵笑道:“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瞪大你们的狗眼看看,这位是严侍郎的亲戚,你们严二少奶奶的亲弟弟。”   护卫不信,汪大夏对着自雨阁的严世蕃大声吼道:“严侍郎!你的陆英贤侄在这里呢!严二少奶奶还怀着你的大孙子,你要打她弟弟,哎呀,若被二少奶奶知道,伤了胎气可就不好咯!”   严世蕃一听,连忙命人把这个两个擅闯别院的狂徒带过来。   “是你?”严世蕃看着脸色苍白、浑身湿透的陆缨,难以置信,“是你爹派你来的?”   陆缨耿直,正要回答,汪大夏抢先一步,“那当然了,锦衣卫还有谁能够指使我们陆统领?赶紧放了我们,陆大人就要来了。”   没想到会砸在晚辈手里,严世蕃问话最多的汪大夏:“丁巫人呢?”   汪大夏说道:“自是淹死在金鱼池里喂金鱼了,你们赶紧多派点人捞去。”   严世蕃暴怒,他不好对陆缨动手,于是将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汪大夏身上,他拿起火把,对准汪大夏的嘴巴,“我只给你一次机会,丁巫在那里?你不说,这张嘴巴就没有用了,不如尝一尝火把是什么滋味!”   作者有话要说:  采薇要快来救你的死鬼老公!这么帅的一张脸,千万别变成第二个面具吴啊 第51章 鬼才VS纨绔   “严世伯住手!”陆缨说道:“是我派人监视丁巫、是我查到了这里、也是我用偷梁换柱之计, 把丁巫救走了。刚才挂在水车上的人一直都是他这个替身,此时丁巫已经送往锦衣卫衙门,事已至此, 严世伯放手吧。”   近墨者黑, 耿直的陆缨在汪大夏的耳濡目染之下也学会说谎, 如果严世蕃闯到邻居去搜人, 陆家别院只有一个看房子的老苍头, 丁巫肯定会再入落入严世蕃手中。   所以陆缨干脆说丁巫已经被送走了。   “要我放手?”严世蕃气得肥肉乱颤, “你们联手演了一出好戏,欺骗了我, 还要我放手?亏你口口声声叫我世伯, 我一把年纪, 居然你这个晚辈玩弄于鼓掌之中。”   此时不是激怒严世蕃的时候, 否则汪大夏会被火烧烫成汪大虾, 陆缨难得认怂,“严世伯,我二姐是您儿媳妇, 我一直把您当成长辈尊敬。您和我父亲关于如何对待丁汝夔有分歧,但是大人的事情,我这个当晚辈的不懂, 父亲说什么,我就做什么,我只是听命行事, 把丁巫救回去,绝对没有玩弄长辈之说。”   陆缨把事情全推到亲爹身上,其实是提醒严世蕃,保护丁家父子是我爹的意思, 与我无关,你要找就找我爹去。   反正你们是亲家,又不会撕破脸。   严世蕃不会轻易被陆缨说动,“你听你爹的命令,他听你的命令。小伙子,做事之前,你应该一下考虑后果的,得罪我的人,都有什么下场,想必你是明白的。你要当马前卒,就得明白冲锋陷阵的马前卒都是死的最快的。”   言罢,严世蕃拿着火把,往汪大夏胳膊上一戳。   啊!   汪大夏惨叫,胳膊立刻被烫出好大一个水泡!   “不要碰他!”陆缨要冲过去救汪大夏,被两个侍卫牢牢按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好汉不吃眼前亏,剧痛之下,汪大夏当即改口,“我错了!求严侍郎开恩!我不该当陆家父子的马前卒!他们只晓得要我做事,不晓得保护我,我想转投严侍郎门下,为严侍郎效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言罢,汪大夏跪地求饶。   严世蕃停止火烙之刑,将汪大夏贴在脸上的湿发拨到耳后,一张俊俏的脸露出来。   严世蕃仔细打量他,“那晚我在死牢里看丁汝夔,给我扇风的人就是你。”   汪大夏保持着跪姿,连连点头,谄媚的说道:“是是是,严侍郎真是好记性,正是小的。看来小的要注定跟着严侍郎,这就是老天安排的缘分啊。”   当一肚子坏水的鬼才严世蕃遇到一肚子谎话的纨绔汪大夏,强强对决,看谁更不要脸。   严世蕃对陆缨说道:“看来你爹也有看走眼的一天,他挑选的人都是忠诚之人,连面具吴这个丑八怪都至死不肯背叛他,不透露一句话。今夜这个小白脸只是被火把烫一烫就要琵琶别抱,转投我的门下,像狗一样跪着了。”   相处一段时间了,陆缨和汪大夏有一些默契,当即明白他这是拖延之计,等待父亲带人增援,连忙做怒目状,“男儿膝下有黄金,你这个叛徒!”   “什么黄金不黄金的,我是一丁点都没看到,倒是看到胳膊上就像寿星翁额头般大的水泡。”汪大夏委屈的说道:   “丁巫的命是命,我的命就是不是命了?我听你的话,顶替丁巫挂在水车上,差点呛死了,淹得半死不活,又要被火烧。当初不是说好了加入锦衣卫,从此吃香喝辣,走向人生巅峰吗?这那是人生巅峰,这分明是通往阎王殿之路。陆统领啊,你是饱汉不知饿汉饥,我可没有一个位高权重的爹,我得想法子活着。”   陆缨道:“我不是过来救你了吗?我没有扔下你。”   汪大夏指着自己右胳膊上的水泡,“你心里想有什么用,你做不到啊!得亏是烫在胳膊上,若是烫在脸上,我英俊的相貌就保不住了!我长得这么帅我容易吗!”   陆缨骂道:“贪生怕死!你白长了一张俊脸!”   严世蕃问汪大夏:“丁巫在何处?”   “这个——”汪大夏一顿,瞥了一眼陆缨,目光闪烁。   陆缨大怒:“你敢——”   严世蕃用一堵墙般的身躯拦住了陆缨,亲手把汪大夏扶起来,“转换门庭不是说说而已,我需要你的投名状——丁巫就是最好的投名状。告诉我,丁巫在那里?他们从那条路送他去锦衣卫衙门?”   汪大夏说道:“陆统领刚才是骗你的,丁巫根本没有送往锦衣卫衙门。因为金鱼池远离内城,再过一会,内城就要关闭城门,准备宵禁了,很难及时赶回去,如果被关在门外,恐怕那时候严侍郎派的人已经赶过去抓人了,所以,陆统领命人把丁巫送到金鱼池最近的寺庙——天庆寺里头藏起来。”   陆缨冷冷道:“严世伯,背叛之人的话岂能相信?他骗你的。”   汪大夏说道:”严侍郎,我的身家性命都在大人手里,我岂能欺骗大人?大人即使立刻派人去搜天庆寺也无用,偌大寺庙,天知道他们藏在何处?幸好他们还不知道我已经转入大人门下,我愿意以身为饵,将丁巫钓出来,以为投名状,献给大人。“   陆缨绝望的沉默了,靠在椅背上,不再挣扎。心里却道:在天安寺找脱身的机会总比别院这个狼窝要方便一些,汪大夏曾经‘征用’过天安寺的护身符和一个铜佛,想必那些大和尚都认识他。   严世蕃看着陆缨的表情,便知汪大夏说对了,“事不宜迟,现在就去。”   汪大夏指着被火把烫穿的衣服和半透明的水泡,“小的需要换一身衣服,再把伤口包一包,万一被他们看见小的伤,会以为小的熬不住酷刑,背叛了陆统领。”   严世蕃眉毛一挑,“哟,还挺机灵的。来人,给他上药包扎,给他一套夜行衣。”   汪大夏上药时故意哭爹叫娘的嚎叫,换衣服的时候也磨磨蹭蹭的,尽量拖延着时间,等待援兵。   严世蕃催促道:“快点,给你半个时辰,把丁巫带回来。”   汪大夏换上新衣的时候,悄悄把魏采薇给的油纸包拿出来检查,油纸包裹的很紧,里头的药粉还没有融化泡湿。   还可以用,这东西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应该可以瞬间放倒五个人。   汪大夏把油纸包藏好,整理衣服出来了,“小的这就去。小的只需要带五个人就能把丁巫带回来。”   严世蕃一挥手,“我给你五十个。”   五十个我可就逃不掉了!   汪大夏说道:“人太多,会打草惊蛇,他们不会相信我了。”   严世蕃说道:“五个人扮作和尚跟你一起去天庆寺,剩下的四十五人远远跟着你们,包围天庆寺,守在各个必经之路,以防万一。”   汪大夏疯狂拍马屁,“还是严侍郎考虑的周全,严侍郎英明!”   老狐狸惯会算计。   汪大夏意识到严世蕃不好骗,但如今这个局面,能拖一会是一会,否则严世蕃就要用火把来问候他的俊脸了。   我可不能毁容啊,我就是靠着这张俊脸,让魏大夫初次见面,就对我有好感,提醒周小旗放冷箭,救了我的命。   我目前这张脸可以和丁巫打成平手,若毁了容,最大的优势就没了。   陆缨暗自为汪大夏捏了一把汗,为他性命担忧,却没料到喝了一肚子金鱼池水的汪大夏死到临头,还有心情喝醋。   严世蕃豢养的死士当即就剃了头发,换上僧衣,跟着汪大夏,这其中就有伪装面具吴的那个男人。   汪大夏大手一挥,“出发。”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刚刚从自雨阁走到池塘边上,就看见别院东南方向就像闪电似的蓦地一亮!   随即晚风带来一股热浪和烟尘之气。   “走水了!竹林走水了!”   一队侍卫跑过来,“侍郎大人!竹林着火,此地不宜久留,速速离开!”   孔府别院是唯一可以组织锦衣卫闯进门搜查的地方,严世蕃岂会轻易离开?说道:“着火就去救火,这里是金鱼池,到处都是水,竹林点火怕什么!”   话音刚落,好像大火觉得严世蕃的话让她很没面子似的,南边的夜空又被火给映衬成红色了。   “松林也走水了!”   严世蕃觉得这不可能是巧合,问汪大夏,“这是你们同党放的火,对不对?”   汪大夏心想,看这个四处点火的手法,八成是魏采薇做的,说道:“不是我们,是他们,我现在是严侍郎的人。这是他们事前约定好的,如果迟迟不见我和陆统领回去,他们就放火。”   严世蕃问:“为什么要放火?”   “因为——”汪大夏也不明白魏采薇为何到处点火,“因为他们觉得严侍郎怕死,金鱼池到处都是水池水塘阻隔,火势无法蔓延到自雨阁,但是烟尘太呛,严侍郎的玉体怕是受不住。”   严世蕃说道:“引火烧身,放火**,你们速速将此人逮住,用铁丝绑住,扔进火场。”   “是!”   汪大夏心头大急!   严世蕃催促道:“你做你的事情,去天庆寺抓丁巫。”   与此同时,魏采薇的身形被火光照亮,一群侍卫追过来。魏采薇根本跑不过他们,她打开油纸包,将包里的粉末往后抛洒,侍卫们触不及防,眼睛鼻子咽喉,所有被粉末附着之处,全都像火焰在烧。   侍卫们纷纷惨叫,捂着眼睛满地打滚。   魏采薇暂时脱身,往梅林逃去,又有一波侍卫追来,若不是严世蕃吩咐要活捉烧死,恐怕魏采薇已被射成筛子了。   就在此时,一个个登云梯靠在院门上,训练有素的锦衣卫攀上云梯,翻墙入院,杀退了看门人,打开院门。   陆炳骑着马,率先跨越院门奔驰而来,后来跟着约五百人的锦衣卫骑兵,这些精锐犹如一堵人墙,将魏采薇和追兵隔离开来。   魏采薇急忙告诉陆炳:“汪大夏和陆统领都在自雨阁。”   陆炳骑马直奔自雨阁,将金鱼池包围,此时磨磨蹭蹭的汪大夏还没来得及出去“抓人”。   严侍郎冷笑道:“好个陆大人,连衍圣公府的别院也敢闯,看来明日御史们都有话说了,陆大人就等着被弹劾吧。”   陆炳手指四周的大火,吩咐手下,“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去帮忙灭火!”   陆炳对着亲家笑道:“严侍郎误会了,我是来灭火的,看到邻居着火,我怎么可能袖手旁观?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孔家的别院烧了,我家也不能幸免。”   汪大夏顿时明白了魏采薇点火的用意:是为了给陆炳制造一个合理进出孔家别院的理由。   作者有话要说:  严世蕃:又是套路 。 第52章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   陆炳手下五百骑兵一哄而上, 几乎把金鱼池的水舀了一半,很快浇灭大火。   你看,我们真是来灭火的。   灭火之后, 陆炳顺便把陆缨和汪大夏带走了, ”东楼, 天色已晚, 就不打扰了, 明日我送一桌酒席, 给东楼压压惊。“   严世蕃一番算计,居然阴沟翻船, 在几个晚辈手里栽了跟斗, 他不好说陆缨, 就叫住了汪大夏, “喂, 你不是说要弃暗投明,跟着我吗?怎么跟着东湖走了?”   严世蕃眼神里的危险令汪大夏不寒而栗,汪大夏就像看一个吃人的怪物, 连鬼都没有严世蕃可怕,那敢继续装叛变?又把责任推到陆缨头上,说道:   “我对严侍郎一直都心怀敬意, 今天晚上的事情,全是陆统领逼我干的,我没办法, 我找份差事不容易,吃人俸禄,就得听人话不是?我就是个无名小卒,不足挂齿, 严侍郎身边能人辈出,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我还是跟着锦衣卫混吧。”   汪大夏不敢成为严世蕃的敌人,一旦被他盯上,是要家破人亡的啊!   严世蕃对陆缨无可奈何,但还整治不了一个汪大夏?   “我这里正缺你这样的人才。”严世蕃问陆炳,“不晓得东湖肯不肯割爱啊?”   言罢,严世蕃指着剃了光头扮作和尚的假面具吴,“我用他跟你换汪大夏。”   就是他诱惑面具吴无果,就杀了面具吴,假扮成他。   严世蕃的意思是,一命换一命。为面具吴复仇,就用汪大夏来换人。   汪大夏吓得瑟瑟发抖,赶紧躲在陆缨身后。   陆缨对着父亲摇头,低声道:“汪大夏生是我的手下,死是我的鬼。”   陆炳说道:“不换,还是各回各家。他虽无用,我毕竟用惯了。”   被嫌弃的汪大夏疯狂点头。第一次觉得没用是人间最妙的赞美,没用才好呢!   “那么……”严世蕃指着满院子纵火的魏采薇,“她呢?换不换?”   没等陆炳回答,瑟缩在陆缨身后的汪大夏跳出来了,将魏采薇护在身后,说道:   “听闻严侍郎家美妾成群,个个国色天香,魏大夫这种姿色平平的女人就算了吧,何况她还是个寡妇,就是个克夫的命,谁沾谁倒霉,严侍郎要保重身体啊。”   姿色平平、克夫、倒霉……听得魏采薇又又又想阉了他。   陆炳说道:“东楼,我们的事情,就别牵扯这些晚辈了,他们什么都不懂,自是我说什么,他们就做什么。”   严世蕃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啊,指着自雨阁,“东湖可否借一步说话?”   陆炳下马,说道:“东楼有邀,我岂能辞。”   两人共入自雨阁,雨声咚咚,将两人的说话声掩盖了。   严世蕃说道:“我不明白,丁汝夔明明是你亲手罗织罪名,将他下狱,你有为何年年买通宫里的太监,将他的卷宗压在最后?”   两人把话说开了,陆炳这才晓得原来是宫里出了破绽,他的亲信没有一人背叛。   既然严世蕃连这个秘密都知晓了,也就没有必要再隐瞒,陆炳说道:“丁汝夔是为了给东楼的父亲严阁老顶罪,才判了死刑、下了诏狱。东楼啊,凡事留一线,日后好见面,不要做得太绝了,看在他为严阁老顶罪的份上,留他一条命吧。”   严世蕃只觉得可笑,“好人全让你做了,歹事全是我的。难道我放过丁汝夔,将来丁汝夔有机会出狱,卷土重来,他就能放过我们父子?别做梦了。我们严家能够屹立朝廷三十多年不倒,是因为我从不把希望建立在别人的宽容之上。我就是要做绝。”   严世蕃说的是实情,嘉靖帝是在正德帝绝嗣之后,以旁支堂弟的身份继承皇位,帝位不稳,为了巩固统治,嘉靖帝时常以“争国本”等理由兴大狱,抓捕政见不同的士大夫,陆炳却暗中多有保全,“未尝构陷一人,以故朝士多称之者”(注1)   陆炳不想把事情做绝,时常留有余地。对待丁汝夔也是如此,亲手把他抓起来,判了死刑,却暗中保护,在监狱也是以礼相待。   “东楼啊,你为何执迷不悟。”陆炳连连摇头,“三十多年算什么?我且问你,历朝历代,有那个权臣、那个朋党,可以屹立一辈子都不倒的?你我活到现在,什么富贵荣华没有享受到?五十多岁的人,早就活够本了,哪怕明天去死,死就死了嘛,可是——”   陆炳指着雨帘后面的陆缨,“孩子们怎么办?你不为自己留后路,总得为孩子留一条后路吧?”   严世蕃说道:“我怎么没留?我早就给他们盘算好了一切。我大女儿嫁给衍圣公孔尚贤,是堂堂衍圣公夫人,将来我们严家哪怕是抄家灭族,她也是衍圣公夫人,她若生下儿子,从此孔家的血脉里,就流着我们严家的血。她弟弟娶了你二女儿,是你的女婿,你们陆家将来能不管这个姑爷?”   “我大儿子娶了定国公府的女儿徐氏,第一代定国公是仁孝徐皇后的弟弟,朱明皇朝主支都是徐皇后的后代,即使将来严家倒了,我大儿子靠着岳父家就能活下去……”   说起儿女们的婚事,严世蕃颇有些得意,“不是我自夸,东湖啊,我给儿女们安排的婚事,比你给三个女儿安排的婚事要高一头。我给他们早就留好的后路。”   从目前来看,陆炳的儿女嫁娶确实不如严世蕃的儿女们地位高。   陆炳的大女儿诰命最高,是成国公世子夫人,二女嫁给严世蕃二儿子严绍庭,三女儿嫁给内阁大臣徐阶的儿子,陆炳的两个儿子陆绎陆彩年纪还小,尚不到说亲的年龄。   陆炳说道:“东楼,你把目光放长远些,你刚才不是说你从不把希望建立在别人的宽容之上么?你留的情面,不是给自己,而是给孩子们将来留的。你现在却把所有的希望都建立在亲家们的良心上?这不是还建立的别人的宽容之上么?”   严世蕃不信,“怎么?你不管你二女婿了?”   陆炳说到:“我们陆家当然会管自家的姑爷,可是别人家,我不敢信啊。举个例子,你认为最保险的衍圣公孔家,你觉得把大女儿嫁到孔家就万事大吉了?孔家那些脏事还少?衍圣公就是墙头草,当年元人灭宋,孔家人立刻就投降,依然当他的衍圣公。元朝覆灭,孔家人立刻归顺我大明,还是衍圣公。”   “这种墙头草如何依靠?将来严家若真的倒了,孔尚贤当然依然是衍圣公,你大女儿还是不是衍圣公夫人,那就不一定了。”   “不可能!”严世蕃一捶桌面,“上一任衍圣公孔贞干是信守诺言的君子。当年孔贞干与建昌侯张延龄的女儿定亲,张家倒了,张延龄坐了十三年牢,被斩于西市,孔贞干照样按照当年婚约娶了张氏为妻,生了现在的衍圣公孔尚贤,有这样守诺的父亲,儿子肯定不会差,岂会因妻子家族败落就休妻另娶?”   建昌侯张延龄是正德帝的舅舅、太皇太后张氏的亲弟弟。因嘉靖帝是因正德帝无子才得以当上皇帝,登基之后,无论是太皇太后张氏还是建昌侯都各种打压牵制嘉靖帝,想要嘉靖帝听张家的话,当张家的傀儡,但是嘉靖帝岂是容易被牵制之人?   建昌侯张延龄本就是恶贯满盈之人,其贪婪凶残比起现在的严世蕃都不差什么,嘉靖帝坐稳皇位之后,要奶兄陆炳赵到建昌侯作恶的证据,夺其爵位,将其下诏狱——当然,陆炳也是好好养着张延龄,没让他去死。   直到太皇太后张氏一死,嘉靖帝再也无所顾忌了,下旨将张延龄斩于西市。   张氏和衍圣公孔贞干的婚约是张家在鼎盛时期定下来的,张延龄被斩,所有人都以为孔贞干会找理由退婚另娶,但是孔贞干还是按照婚约娶了张氏,一时传为美谈。   陆炳作为嘉靖帝奶兄,是亲眼见张家从嚣张跋扈、烈火烹油,甚至都不把嘉靖帝放在眼里,到家族没落,被夺爵抄家、下诏狱,斩首示众的全过程。   可是说起看到张家起高楼、又看到张家楼塌了。   因而陆炳看透了名利场,有强烈的危机意识,努力维护被下狱的士大夫,就是为了广积善缘,为给将来的孩子们留一条后路。   严家固然厉害,屹立三十多年而不倒。但是当年的张家,还连续弘治、正德两朝,一共四十多年而不倒呢——因为弘治帝后宫无妃,和张氏两人一生一世一双人,生下唯一的儿子正德帝,张家作为跨越两朝的外戚,家族自是比严家要风光的许多。   听到严世蕃对这一代衍圣公深信不疑,听的陆炳连连摇头,“好竹还出歹笋呢。现在东楼有权有势,衍圣公这个女婿当然对你恭恭敬敬的,连孔家金鱼池别院都送给你住着。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你与其把希望堵在衍圣公人品上,不如自己累积一些人情,将来用在孩子们身上。放手吧,都这个年纪了,怎么看不透花无百日红这个最简单的道理。”   陆炳继续说道:“东楼刚才说孔贞干如约娶张氏,传为美谈。为什么?就是因为这种不抛弃家族没落之人的君子是在太罕见了,所以才成为美谈。如果大部分人都这么做,太过普遍,如何会成为美谈?这世上绝大部分人都是势利眼,人品是最经不起赌的东西,东楼不要太信衍圣公。”   严世蕃是谋害忠良的奸臣、是鬼才、是皇帝器重的臣子、是首辅大臣严嵩的儿子。   但他还有一个身份:父亲。   在父亲这个身份上,他无疑做的很好,儿子们都教育成才,娶了名门贵女;唯一的女儿也安排了最好的归宿,当衍圣公夫人。   严世蕃把最好的都给了儿女们。   但是亲家陆炳却直言不讳的对他说,不要太相信亲家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严世蕃深深陷入矛盾之中。   陆炳见他似乎听进去了,说道:“你是个最聪明不过的人,方才那番话,皆是我作为亲家的肺腑之言,绝对没有一句假话,你好好考虑吧。该放手时须放手,凡事不要做得太绝,就当是为了儿女。”   作者有话要说:  严世蕃立了好大一面旗哈哈哈哈,里头立旗就是为了将来打脸的。   注1:《明史陆炳传》,那道题目里也提过,大家应该还有印象吧。   另外,本文并不是严格按照历史来写的。比如陆炳的五女儿和严世蕃的二女儿分别嫁入了吏部侍郎吴鹏的两个儿子,陆氏和严氏是妯娌关系,可见陆炳和严世蕃的关系还是比较铁的。   但这个两个女儿对剧情没有任何作用,连NPC都安排不上,所以兰舟把这两个女儿给删除了。还有陆炳的第四个继室夫人赵氏在真实历史没有死,活了很久,但限于篇幅,以及对剧情没有推动的原因,也是干脆写死了,么有出现机会。   总之,基本上是虚构的,只是借了一个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的壳子,大家千万不要把当成历史看,会误导你们的。 第53章 宠夫无度   陆炳见好就收, 把重伤昏迷的丁巫等人一起带走,他可不敢把丁巫放在隔壁的别院里,万一严世蕃故技重施, 也学着他放火救火的把戏, 冲进去把丁巫抢走, 今晚陆缨三个人的努力就全白费了。   护城河上蹲守的锦衣卫果然发现一个可疑人, 此人在即将宵禁、在护城河里游泳的熊孩子们一个个被亲娘揪着耳朵强行带回家、下饺子似的热闹河面恢复了平静之时出现, 还背着一个麻袋。   那人背着麻袋下河, 打开封袋子的绳索时,被蹲守的锦衣卫擒获。   此人是个死士, 他咬破了藏在衣领的药囊, 七窍流血、口吐白沫死了。   锦衣卫打开麻袋, 一股酒气和腐气扑面而来, 袋子里的人长着大半张烂脸。   正是死去的面具吴。   等到陆炳一行人到了正阳门外的护城河, 面具吴的尸体就停尸在路边,锦衣卫同袍买了纸钱,纸扎的金银元宝等白事之物, 已经烧了一堆黑灰了。   虽说早有预料,众人看到面具吴的尸体还是很震撼,陆炳带头下马, 众人也跟着下马。   众人默哀片刻,陆缨说道:“父亲先回衙门休息,我把遗体送回面具吴的家。”   陆炳的中风刚刚好, 可不能再伤神熬夜了。   陆炳晓得自己的身体,不能硬撑,问:“你知道怎么和面具吴的家人说吗?”   陆缨本想说如实说便是了,但是想到严世蕃可怕的手段, 愤怒悲痛的面具吴的家人怕是要以卵击石,粉身碎骨了。   陆缨咬着唇,上排的牙齿几乎要把下唇咬出血来,最后说道:“酒醉意外溺水身亡。”   说完这个,陆缨狠狠的打了自己一记耳光,还要再打,被汪大夏给抱着胳膊拦住了,说道:   “这不是陆统领的错。我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今夜都被严侍郎吓坏了。我是千户之子,严侍郎要捏死我,甚至我的父亲,都如同碾死一只蚂蚁般,何况是面具吴的家人。如果是为了保护,说谎没有什么丢人的。我替陆统领走一趟,和面具吴的家人解释。”   陆缨返回来潜水救他,还在严世蕃逼问时多有维护,汪大夏已经被陆缨收服了,愿意替她扛黑锅。   陆缨甩开他,“你一身伤,先回去,我送面具吴回家,就这么说定了。”   陆炳看着女儿下唇的牙印,很是心疼,但没有办法,她选择不爱红装爱武装,不愿意在豪门深闺里当一个娇养待嫁的千金大小姐,就注定要面对成长路上的残酷,面具吴之死只是开始而已,之后还有更多的苦痛挣扎等着她。   他老了,还连续中风,不可能一直为她遮风挡雨,她必须在学会自己飞翔。   陆炳上马,“留下十个人送面具吴回家,其余的人跟我回去。”   魏采薇蹲在面具吴尸体旁边,对着这张丑脸沉默。和她的家人一样,他也是严世蕃的受害者。他们都渺小如蝼蚁,无法撼动严世蕃这个大象。   对付严世蕃,不适用杀死陈千户父子这样的快意恩仇,严世蕃在豢养死士们层层保护之中,必须借助朝中势力才能将其绊倒。   “走吧。”汪大夏说道。   魏采薇依然不发一言,上了马车,她怕自己一旦开口,压抑了十年的仇恨会忍不住溢出来。   城门已关闭,城内也开始宵禁了。   不过陆炳是何人?他的一个手令,就叫开了城门,从护城河的桥梁路障开始,外城门、内城门、瓮城城门等等一道道依次打开,放陆炳进城。   陆炳夜里叩门一事,明日肯定有御史上本参他,不过嘉靖帝遇到参他的上疏,都是留中不发,陆炳经常被参,反正虱多不痒,债多不愁。   陆缨把面具吴的尸体送到扫帚胡同的家里,家人还等着面具吴回家过端午节,以为他临时有差事回家晚了,没想到是永诀。   家中老母看到儿子的尸体就晕过去了,陆缨和手下绑着面具吴的儿子连夜搭起孝棚办丧事,一直忙到天亮。   回到锦衣卫衙门,陆炳首先要做的就是把丁巫抬到地下死囚牢房里。   为了安全,丁汝夔的牢房里也没有灯,这十年来都过着和太阳一个作息的日子,但是今晚丁汝夔没有睡,他躺在床上,手里紧紧攥着儿子的小金印。   死还是不死,这是个问题。   幸亏丁汝夔十年前被严嵩严世蕃父子骗惨了,落下疑心病的病根,他思来想去,不确定丁巫的安危,到现在还没有吞金自杀。   过道亮起灯光,还伴随着脚步声,丁汝夔立刻紧张起来,他害怕,攥着金印的手不停的发抖。   这一幕似曾相识。十年前,也是这样的夜,陆炳突然来访,告诉了他妻子在流放途中过世的消息。   脚步声越来越近,丁汝夔再也不能装睡了,他光着脚从床上跑到铁栏杆前,说道:“出了什么事?”   丁汝夔害怕听到那个最坏的消息。   果然是陆炳。他身后还跟着两个士兵,抬着一副担架,担架上的人就是儿子丁巫。   丁汝夔双腿立刻像是被抽去了力气,瘫坐在地。   陆炳说道:“丁巫还活着,我把他救回来了,你可以放心。”   一听这话,丁汝夔连忙伸出手,去摸担架上儿子的鼻息。   有些微弱,但还活着。   陆炳说道:“你要相信我,你现在也只可以相信我。”言罢,陆炳伸出手,“把东西给我。”   丁汝夔知道他要什么,将手心的金印放在陆炳手心,“救他,我只有他了。我发誓,以后绝不会寻短见。”   此时的丁汝夔不是什么曾经的兵部尚书,也不是死囚,他只是一个父亲。   与此同时,魏采薇给汪大夏换了自己配的烫伤药, “这个水泡不要戳破,让它自己慢慢平复,否则这大夏天的伤口溃烂,可就不妙了,我见过整条胳膊烂掉,最后被迫截肢的,可不能掉以轻心。”   汪大夏一听说要砍胳膊,吓得瑟瑟发抖,“我乖乖养伤,不会乱跑。”   魏采薇又开了口服的药,要护卫连夜抓药熬药,“把药喝了再睡,不要偷懒。”   汪大夏诺诺称是,“谢谢你今晚放火救了我。”   若再晚一会,他就没有这么顺利脱身了。   魏采薇说道:“谢谢你救了丁巫,他不会武,受水车之刑,差点就熬不住了。”   丁巫身体不如汪大夏,在水车上挂了半天,现在还昏迷不醒。   汪大夏还没喝药,就又开始喝醋,“你是因我救了丁巫而来救我?”   你这个……魏采薇真想掀开汪大夏的头盖骨,看他脑子是怎么想的。   但是看着汪大夏胳膊的烫伤,魏采薇又又心软,说话也变得柔和,“有没有丁巫,我都会救你。”   又把盘里的葡萄给他,“吃点东西当宵夜,别空着肚子喝药。”   汪大夏就是好哄,一句软和话,一点吃点就满足了。   但是,汪大夏最近明显变得得寸进尺,“哎呀我这个胳膊好疼,手一用力就疼,葡萄皮不好剥。”   这意思,是要魏采薇给他剥葡萄皮。   汪大夏就是这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好脸色就敢蹬鼻子上脸、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性格。   若平常人,早就要他滚了。   但是魏采薇不是别人,是他上一辈子的老婆,他吃了她一辈子软饭,这世上,也就她最能忍他。   上辈子汪大夏是吃软饭的,一般都是他给魏采薇剥葡萄皮。剥了一辈子,现在轮到他撒娇了。   忍住,就当时这辈子是来还他的情。   魏采薇洗了手,亲手给他剥葡萄,还用牙签剔掉葡萄籽——上辈子汪大夏就是这样给她剥葡萄的。   “张嘴。”   啊——汪大夏张大嘴巴,等待投喂。   魏采薇正要把葡萄扔进他的口中,不料汪大夏就像鸡啄米似的,突然低头,舌头一卷,把葡萄卷进嘴里去了。   指腹感觉到他舌尖的细腻温暖,魏采薇心中一荡,想起上辈子和汪大夏当对食夫妻时的恩爱。   汪大夏是个无根的太监,但是心灵手巧,嘴也巧,最擅长吃软饭。   两人虽是对食夫妻,却也没少床笫之欢……   等等,我在胡思乱想些什么?现在的汪大夏才十四岁,还没有及冠。   何况,十四岁的汪大夏和后来汪公公除了一张好看的脸相似、以及喜欢花红柳绿翠翠红红可怕的审美之外,性格上几乎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   魏采薇定了定神,把剩下的葡萄推到汪大夏跟前,“你自己吃吧。”   魏采薇的确对现在的汪大夏有些移情,但她又不是什么魔鬼,死鬼老公现在还只是个半大小子,嫩的很,心智尚不成熟。   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会造成什么后果、以及这个后果他是否有能力承担。   他还是一个需要她保护明亮笑容的少年。他那没有一丝阴霾的眼神,是上一世魏采薇从未见过的。   汪大夏撒娇,“我手疼。”   魏采薇摘了个葡萄放进自己嘴里,咬出果肉,然后吐出葡萄皮,“你就这样吃,不用手剥。”   见魏采薇如此温柔又有耐心的对待自己,汪大夏持宠而娇,“你看我都受伤了,啊疼。”   魏采薇无奈,还能怎么样,自己的死鬼老公,只能自己宠着,她剥了葡萄皮,剔去葡萄籽,却不再投喂,而是把果肉都放进小碗里,要汪大夏用小勺舀着吃。   作者有话要说:  撒娇男人最好命!前天舟撒娇打滚求评论努力上月榜一日游,各位读者鼎力支持,一天搞了一千多条评论,舟码字到今天,没见过什么世面,还从来没有一天涨这么多评论。感觉这波操作猛于虎,应该可以月榜一日游,结果兰舟一刷月榜,不仅没上,还掉了好几名,其他数据好的新文后来居上了 ,兰舟虽然遗憾败北,但心服口服,至少努力过了,还是很感谢各位的评论,本章送 200个红包表示一下,很高兴在这个夏天给大伙讲述大夏和半夏的两世缘分,舟每天敲键盘都是带着姨母笑,讲这个故事超开心的~ 第54章 “关爱智障”   汪大夏就像一个乘着生病索求无度的吵着要糖吃的孩子, 会撒娇的孩子有糖吃,魏采薇看在他受伤的份上,基本满足了他的要求。   汪大夏在伤病期的日子堪称完美, 快活似神仙——如果魏采薇没有分/身出来照顾丁巫的话。   丁巫在第二天下午时醒了, 咽喉肿痛, 说不出话来, 不过魏采薇和他生活了十年, 通过眼神和手势晓得他的意思, 说道:“你父亲没事,你被绑架的消息的确传到他那里了, 但是他多疑, 没有相信。”   多疑好啊, 多疑能够保命。   丁巫听说父亲没事, 放下心来, 又晕了过去。   魏采薇除了应付撒娇的汪大夏,就是给丁巫治疗,到了第五天, 丁巫能够说话了,只是声音嘶哑,还能杵着汪大夏送给魏采薇的拐棍慢慢走动。   他本就是个伏案工作的书吏, 不会武艺,顶多为了下厨杀只鸡,被水车水刑折磨后, 原本建康的身体变得瘦弱,青布长衫穿在身上,又杵着拐,走起路来弱风扶柳病西施一般。   汪大夏看见亲手做的拐棍在丁巫手里, 又是得意,又是吃醋,说道:“这是我做的。”   丁巫哑着嗓子说道:“很好用。”   汪大夏提醒道:“我送给魏大夫的。”不是给你的。   丁巫说道:“那一定是她的心爱之物了,否则也不会给我用。”   这话说得,汪大夏都不晓得是该高兴呢,还是不高兴。   丁巫说道:“谢谢你救了我。”   汪大夏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我只是奉命行事,是陆统领火眼金睛,识破了骗局,一路跟踪找到了你,我就出点傻力气而已。”   丁巫看着他的胳膊,“你也受伤了。”   汪大夏在丁巫面前不能弱,说道:“烫伤而已,魏大夫医术高明,已经开始结痂了,其实也可以出去当差,天太热,我不想每天起早去点卯,所以装作很严重的样子,多休息几天——最好混到这个夏天过去,天气热我那里都不想去,只想在屋子里乘凉睡觉吃西瓜。”   丁巫被汪大夏的“宏图大志”说的沉默了,他本想好好夸赞一下,汪大夏好吃懒做还怕热,他不晓得该从何处夸起,只得说道:“你小小年纪,就淡泊名利,宁静致远。”   汪大夏嘿嘿笑道:“反正干不干活都一样拿俸禄嘛。”   这时陆缨悄无声息的走来,听到汪大夏这句话,当场气温都变低了,丁巫朝着汪大夏疯狂使眼色,“伤病期间嘛,就应该好好休息。养好了身体,才不耽误干活。”   汪大夏摇了摇胳膊,说道:“没事,我皮糙肉粗的,其实差不多都好了,我就是想多歇几天,多骗点汤药费什么的,这伤病的伙食还不一样呢,都是开小灶烧出来的,好吃又大补,不用去饭堂吃大锅饭,你看,我最近腰都胖了一圈。”   丁巫看着脸色越来越差的陆缨,对汪大夏露出“关爱智障”同情的目光。   陆缨说道:“是吗?既然好了,从明日开始就当差吧。”   汪大夏一听身后的声音,顿时脑子嗡的一声,这才明白丁巫刚才那番话的用意,他缓缓回头,陪笑道:   “哪能那么快,魏大夫说烫伤最不好愈合了,又是夏天,如果汗水流在上面,污染了伤口,又要反复发作。等结痂自然落下,才算好全乎了。”   魏采薇端着丁巫的药出来,“喝了它。”   丁巫喝了药,拿起盘子里蜜饯含着,魏采薇正要把盘子端回去,汪大夏抓了把蜜饯放在嘴里——他刚吃完中饭散步,来风凉的葡萄架下散步,并不想吃蜜饯,他只是不甘心魏采薇只给丁巫端药。   汪大夏问:“我的药呢?”   魏采薇提醒道:“你已经三天没有吃过内服的药了,只需外敷即可。”   汪大夏一拍脑袋,“哦,我想起来了。”   陆缨已经被这个手下气得没脾气了,说道:“你父亲派了木百户过来问,问你为什么这段时间一直不回家,也不捎个信,我就说你出门办个远差,差不多还有半个月回来。不过看你腰围都胖了一圈,应该明天就能好了。”   “明天好不了,让我再休半个月吧。”汪大夏犹如抓住救命稻草似的看着魏采薇,“我们听医嘱,魏大夫说什么时候可以当差,我就开始点卯。”   最近汪大夏持宠而娇,像个磨人的小妖精,魏采薇时而怜爱、时而嫌弃,心情很是复杂,恨不得立刻把他踢出去办事,落得耳根清静,可是看到汪大夏乞求的眼神,她就没有医者的原则了,说道:“大概还要十天吧。”   汪大夏得意洋洋:“陆统领,看我没骗你吧,大夫都发话了。”   魏采薇想不到惯着他、宠着他、还要配合他作弊请病假。   早知如此,我就——好像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呢。   魏采薇很是惆怅:他到底什么时候能够长大、能够省心一点啊!   陆缨懒得理他,问丁巫,“今日好些了吗?”   丁巫不能久站,杵着拐坐在葡萄架的椅子上,“比昨日好多了,大概一个月康复,到时候我会回铁岭的。路途遥远,等我回去的时候,铁岭怕是要下雪了,如果再晚些,大雪封路,就不好走了。”   丁巫本来前几天就要走,安排好的行程被绑架给搅合了,没能走成。   陆缨说道:“你先养好身体,不用着急行程的事情,严侍郎那边我父亲还是不放心,你在锦衣卫衙门是安全的,铁岭路途遥远,若出什么事情,我们就鞭长莫及了。”   丁巫杵着拐站起来,“草民一切听陆统领安排。”   汪大夏忙问:“严侍郎真会放下吗?我也不信,我在锦衣卫养病,自是没事,但是我父亲对我得罪了严侍郎一事浑然不知,严侍郎万一要对付我父亲怎么办?”   严侍郎发起狠来,都是整个家族全灭。   陆缨说道:“目前我也不知,反正我爹派人盯着。”   有了陆炳当靠山,汪大夏放心了——他本来就心大,陆缨一句话,他的顾虑就烟消云散。   四人聊了一会,各自散开,陆缨继续干她的差事、汪大夏回房睡午觉——他差不多要睡到晚饭前才醒、魏采薇送出杵着拐的丁巫回房休息。   丁巫躺在罗汉床上,魏采薇给他扎针疏通筋脉,丁巫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低声问道:“那个陆统领……是个女孩子吧?”   魏采薇惊得差点扎错穴位了,“你……你怎么知道?”   一听魏采薇的反应,丁巫立刻证实了自己的判断,说道:“那晚在金鱼池里救我,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不能呼吸,她给我……渡了口气,还有后来我走不动,基本是她架着我走,我大半身都靠在她的身上,碰到了她的……胸。那不是男孩子的胸膛。”   “我当时脑子都时断时续,以为是幻觉,可是这几天她经常来看我,大热天还穿竖领,看不清她的咽喉,但是听声音……以她的年龄,应该变声了,但是她没有,还是小少年雌雄莫辩的声音,所以我觉得她应该是女扮男装。”   魏采薇说道:“她是陆家四小姐,不是私生子,此事连汪大夏都不知道,你就故作不知便是。”   丁巫回忆汪大夏在葡萄架下的“精彩”表现,说道:“汪大夏知道就怪了,估计他是锦衣卫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   魏采薇默认了丁巫的判断,的确很有可能。   幸好丁巫没有把汪大夏放在心上,说道:“如此看来,是我失礼了。”又是亲吻又是搂抱,丁巫还从未和一个女人如此亲密。   魏采薇说道:“你又不是故意的,况且陆统领也没往心里去,她只想着救人了。你千万不要露出你知道她是女儿身的样子,就把她当男人看,这是秘密。”   丁巫哦了一声,“是这样啊。可是,我们毕竟有过肌肤之亲,我无法无视她是女儿身这个事实,一定要恪守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怕是难以掩饰。”   “哪能怎么样?”魏采薇说道:“难道你还要以身相许不成?”   丁巫连忙说道:“怎么可能,我是一介流放的草民,她是京城豪门闺秀。”   何止如此?还有母亲的惨死,如今因要应付严世蕃的威逼,他和父亲不得不放下过去的耿介,和陆炳建立脆弱的联盟,但这并不表示丁家和陆家由此握手言和。   想到这里,丁巫说道:“我会尽量无视她的女儿身,把她当男子对待。”   不过,心里空落落的是怎么回事?丁巫努力不去想陆缨,故意把话题转到汪大夏身上,“那个汪大夏挺有意思的,亦正亦邪,平日不着调,关键时刻是靠得住的。”   魏采薇继续给丁巫扎针,说道:“人无完人。”   丁巫说道:“你挺关心他的。”   魏采薇心虚,怕丁巫看出来她对王大夏目的不单纯,说道:“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半个小子,我就对他好点。”   待丁巫歇下,陆炳的心腹过来请魏采薇,说陆大人又事情找她。   魏采薇去见陆炳,陆炳给她一张空白花名册,里头有姓名、年龄、籍贯、擅长何种医术等等。   “这个……”魏采薇莫名其妙。   陆炳说道:“内廷女医皆是从民间征召,先是各地衙门推举精通方脉的女医,填写花名册,然后送入司礼监,经过御医会试,通过者会留下名籍在内府,以供内廷征召之用(注1)。”   “以供内廷征召的女医不用住在宫里,有召才入。虽说如此,你只要通过了御医会试,在内廷留下名籍,得御医认可,你在外面行医就顺利了,不用走街串巷那么累当游医,到时候自有达官贵人重金请你出诊。”   陆炳指着空白花名册,“这是我从顺天府尹那里要的推举表,你填一下,连同户贴一起交给我,司礼监审核完毕,自会安排时间要你去司礼监接受御医会试,通不通过,就看你的本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1:选女医这段出自明朝蒋一葵的《长安客话》。简单的说,就是明朝宫廷女医属于体制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养活的国家公务员,也没有品级。御医是体制内是,属于国家公务员,有俸禄,有官阶品级。通过考试的女医们 在司礼监登记过后,要随时待命,接受内廷征召,平日靠问诊养活自己,地位远不如御医,毕竟是体制外嘛,但靠着宫廷女医的名气,可以过上不错的生活。 第55章 家有考生   当走街串巷的游医招揽客人, 寒来暑往的很辛苦,当然不如得到宫廷女医的头衔,在家里舒舒服服的等着贵客来邀请过的轻松自在, 赚的还多, 还能乘机结交权贵, 可谓是一步登天。   陆炳这样帮她, 魏采薇很意外, 她重生一世, 三天就解决了仇人,打算守护汪大夏——严世蕃自有一群仇敌和政敌将他绊倒, 何况她已经和未来的李太后李九宝结了善缘, 所以她这一世没有进宫当宫女的打算。   但是陆炳却给她可以出入宫廷的机会, 还给她铺了宫廷女医的前程, 此事对陆炳而言, 只是举手之劳,但是对她而言,无疑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兼顾了守护汪大夏、前途还有复仇。   还有这等好事?   为什么要帮我?魏采薇拿着空白的花名册,无功不受禄,陆炳是个长袖善舞、四面讨好、油滑的官场老油条, 历代锦衣卫指挥使有着不得善终的魔咒,从洪武年间第一个锦衣卫指挥使毛骧被凌迟开始,绝大部分指挥使都重复了毛骧的命运, 很少有人善终。   但是陆炳做人留一线的原则,好像可以逃脱这个魔咒。   可是,我一个小小的游医,没有什么利用价值, 他犯不着如此用心的帮我啊。   魏采薇思来想去,说道:“多谢陆大人举荐,民女给锦衣卫那个烧眼睛的粉末配方就不要钱了。”   就是翻墙纵火、围魏救汪大夏那晚她用的防身粉末,陆缨觉得有用,要买下配方给锦衣卫使用。   陆炳一听,就晓得魏采薇不想欠他的人情,说道:“好吧,那就不给你银子了。你回去好好准备御医的会试。你年纪太小,御医有轻视之意,考的必然细致严苛一些。你若技不如人落选了,我也没法帮你。将来供内廷的贵人们传唤,可不能出半点差错。”   魏采薇应下。   魏采薇填了表,闭关苦读,准备御医会试,每日除了给丁巫问诊调理药物,一应煎药等活计都交给别人去做。   其实医术高低和看过的病人、积累的经验有关,魏采薇年纪小容易被轻视是因别人觉得她经验尚缺,不敢相信,而魏采薇有上一世行医三十多年的经验,医术自然不比那些四五十岁经验丰富的医婆差。   魏采薇欠缺的是医书上需要死记硬背的知识,必须闭门苦读。   别人也就罢了,汪大夏一听魏采薇要进宫当女医就坐不住了,跑到魏采薇那里,“……一入宫门深似海,你进去了,我就再也看不到你了。”   魏采薇低头看《金匮钩玄》妇人科的医书,“不是进宫,是在司礼监留名,等待内廷征召,我平日还是住在甜水巷的。”   汪大夏心急,没听明白就赶过来了,现在听到魏采薇的解释,放下心来,“你就要变成名医,从此酒香不怕巷子深,必有人重金来请,再也不用摇着虎撑走街串巷。”   他还是个病人啊,不能打他,魏采薇耐着性子说道:“你再打扰我背书,一旦御医会试落选,还是要摇虎撑满大街转悠寻找客人的。”   “我这就走,不打扰你。”汪大夏来去如风,一点都不像有伤病。   到了傍晚,魏采薇吃晚饭的时候,汪大夏乘机过来,双手背在身后的腰间,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香火气息,“猜我今天去了那里?”   魏采薇凑过去吸了吸鼻子,“去庙里烧香还愿去了?”   汪大夏扬了扬眉毛,“那个寺庙?”   魏采薇吃完饭还要看书,说道:“别卖关子了,我没功夫猜来猜去。”   汪大夏坐在她身边,献宝似的把一个符牌送给她,“我去文昌庙给你求了个符。听说春闱的举子考试前都去拜文昌君,保佑金榜题名。”   魏采薇哭笑不得,汪大夏不仅怕鬼,还十分迷信,“这个跟我有关系吗?”   “都是考嘛,考状元也是考,考宫廷女医也是考,文昌君难道只保佑男的,不保佑女的?这般偏心眼?”汪大夏把符牌塞进她手里,还摸出一个纸条,“我还为你求了个签,你看这签语上写着——”   “今朝佳景乐熙熙,回亿读书与诵诗。数载寒窗和笃志,春风缓步上丹樨。”   魏采薇看着这半文不通的歪诗,“你看这上头也写了,不经历寒窗苦读,如何登上宫里的丹樨?拜神求符没有用的,还是得靠苦读。”   汪大夏说道:“门口解签的道士说这是上上签呢,说什么山东人刘廷英,男扮女装卖身葬父母,被一个大户人家买走了,当做丫鬟送去服侍小姐,结果与小姐私定终身,小姐放了他自由,他考中状元,与小姐结为夫妻。”   魏采薇笑道:“戏本子上说的你也信,科举考试查三代籍贯,曾经为奴籍连考试的资格都没有,还中什么状元。”   汪大夏说道:“至少寓意是好的嘛。”   汪大夏又摸出一个青瓷瓶子,“这是符水,从解签的道士手里买的,在文昌君前供奉了一年,可灵了,谁喝谁中。道士看我虔诚,才卖给我的。”   汪大夏真是小事糊涂,魏采薇说道:“一瓶死水放一年,当然是谁喝谁中——中毒的中。你莫要再花这些冤枉钱了。”   汪大夏说道:“神佛这种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们两个联手斗周小旗那晚,我就是把铜佛扔在楼梯处才得以脱身反制周小旗的,这就是神佛保佑。”   魏采薇不好抚了汪大夏的一片诚意,说道:“好好好,你说的都对,符牌我会戴在身上,符水我洒在花盆里,借一借文昌君的福气。”   “这就对了,给我给你戴上。”汪大夏站起来,拿一根红绳栓着符牌,挂在魏采薇的脖子上。   到了夜里掌灯的时候,汪大夏又来了,拿着两根像婴儿手臂那么粗的巨烛。   他把蜡烛点燃,一左一右放在书桌上,“夜里看书费眼睛,这样就亮堂了。”   魏采薇坐在书桌中间,看着左右两根白色巨烛,顿时觉得自己像一个供奉的牌位。   到了深夜,魏采薇的窗户还是亮着的,汪大夏又来了,端着一海碗热腾腾的面条。   “来,吃宵夜。”   魏采薇确实有些饿了,举起筷子,看到面条上面堆成小尖的菜码,全是像豆腐脑一样的白色胶质的物事。   “这是什么?”魏采薇问。   “脑花面啊。”汪大夏说道:“吃啥补啥,三头猪才得了这些脑花,赶紧乘热吃。”   魏采薇放下筷子,“我不吃内脏下水的。”   汪大夏急道:“我都给你炖了,饭堂师傅说这个最补脑子。”   魏采薇叹道:“我不吃这个,就像你不吃香菜一样。”   汪大夏最讨厌香菜。   以己度人,汪大夏没有再劝,问:“你想吃什么?”   魏采薇知道如果她不说什么,汪大夏会一直问下去,说道:“夏天当然是吃莲子了,来个莲子羹。”   “就这?”汪大夏问:“这个吃不饱吧。”   魏采薇说道:“加点银耳。”又把面碗推到汪大夏跟前,“你辛辛苦苦找到了三头猪,不要浪费,你把脑花面吃了吧。”   我看你才需要好好补补脑子。   一个月后,丁巫康复,暂时还留在京城,司礼监安排了魏采薇进宫会试。   汪大夏赶着马车,送魏采薇到西安门,看着她走向宫门。   明明知道她下午就能考完出来,汪大夏还是有些担心,巍峨的宫门就像一个巨兽张大嘴巴,将魏采薇吞噬。   奇怪,这地方我怎么觉得好眼熟,好像曾经来过似的。   魏采薇心有灵犀,感觉到了汪大夏担忧的目光,她转身,回头,扯着脖子上的红线,将他从文昌庙里求来的逢考必中的护身符扯出来,给汪大夏看,要他放心。   这个对于怕鬼迷信的汪大夏而言,比什么千言万语都管用。   这一招果然有用,汪大夏停止了胡思乱想,觉得魏采薇全身都罩在晨光里,是文昌君庇佑,脚下的石板路泛着金光,一步步都是青云路。   此去必中!   汪大夏对魏采薇微笑点头,挥了挥手,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   魏采薇看到他的笑容,这一个月寒窗苦读的辛苦似乎烟消云散,要抓住这次机会,快点变得强大起来,守护他的快乐。   女医会试在西安门的内府,也叫做奶/子府,是皇室挑选供养奶娘的地方。每当有后妃或者王府的妃嫔怀孕,内府就会在京城挑选奶娘,送到内府进行选拔,然后养在内府,每天供给鸡鸭鱼肉好生调理身体,为将来乳育皇子皇孙们做好准备。   但是嘉靖帝已经老了,皇宫里的八个皇子最后只活下来两个皇子成家立业,裕王朱载坖有过两子两女,全部夭折;景王成亲至今还没有孩子。目前两个王府都没有嫔妃怀孕,所以奶/子府最近一个奶娘都没有,空荡荡的,很是冷清。   各地衙门选来的女医约有五十几个,看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四五十的居多,且皆是寡妇或者已婚妇人打扮,魏采薇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小寡妇格外显眼。   周围有内侍小声议论:   “……年纪也忒小了。”   “这是走了那个公公的门路?”   “嘘,小声点,是陆大人举荐的。”   魏采薇眼观鼻,鼻观心,不理会这闲言碎语,走到考棚,先笔试,考的都是妇科,第一题是“论经漏不止”,这题魏采薇在医书《兰室秘藏》里见过,思索片刻,提笔作答。   作者有话要说:  汪大夏鞍前马后为老婆备考操碎了心。我看过杀猪视频,别看那么大一头猪,猪脑只有一点点, 第56章 突变   上午笔试完毕, 糊名交卷,下午司礼监的宦官将她们带到安乐堂。   安乐堂是皇宫集中生病的宫女太监们的地方,有病的人是不能服侍贵人们的, 在紫禁城一共有两处安乐堂, 一处在□□, 这里安置病情比较重的宫人, 如果病死了方便立刻运出宫门火化, 以免形成瘟疫。   另一处在奶/子府东南边、司礼监经厂旁的内安乐堂, 这里都是轻症。   内安乐堂地方隐蔽,又因收留病人, 所以人迹罕至, 一般人不会来此闲逛, 冷冷清清的。昔日成化朝“打胎小能手”万贵妃冠宠后宫时, 成化帝为了保全子嗣、又不刺激爱妃, 就把皇长子秘密养在此处,可见此处之隐蔽。   下午的考试是问诊治疗。每个人抽签,抽到十个病人, 都是宫女或者女官,然后问诊开药施针,有御医在一旁监考评分。   如果需要脱衣针灸拔罐, 就由宫廷女医监督评分。   魏采薇治疗的第一个病人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宫女,也不是什么大毛病,不思茶饭, 反胃恶心,大便不通,脸黄体虚,愁容不展。   魏采薇判断是隔气之症, 先用火灸之术,将上脘、中脘、下脘各灸一穴,又灸食关二穴,开了六味地黄丸、四物汤、二陈汤。   魏采薇给老宫女针灸完毕,开了药,还柔声说道:“你一半是心病,你是不是从害怕老死宫中、无人供养时开始出现症状的?”   老宫女一愣,随即点点头,“我的一个老姐妹带着毕生积蓄出宫,把钱财交给侄儿,这些钱够她颐养天年了,可是侄儿得了钱财后,就翻脸不认人,给她一间朽屋住着,冷茶冷饭,不到半年就磋磨死了,我得知这个消息,身上就不好了。”   魏采薇叹道:“你是兔死狐悲啊,这出了宫的,有过的不好,也有过的好的。不要总是沉浸在悲伤中,去打听那些过得好的老宫女是如何做的,慢慢放宽心,否则再多药石也是无用,会反复发作。”   宫廷女医问:“你这样治疗,有何依据?”   魏采薇说道:“这是从一本新医书上学来的,谈允贤的《女医杂言》记载的治疗隔气之法。医书上说有一老妇人,自从丈夫升官开始纳妾开始,就出现隔气症状,大夫给她开了理气的药,越吃越无力,谈允贤先给她补气,再用苍术白术给她化痰通窍。可见此症多因女子抑郁多思而起。”   宫廷女医顿首道:“原来是谈大夫,她以前也是司礼监留名的宫廷女医,等候征召,效力宫廷,后来娘家因获罪灭族,全家死绝,儿孙皆亡,只有她一人独活,她就淡出宫廷了,没想到她并没有放弃医术,已是著书立说的医学大家。”   魏采薇说道:“因她是女子,《女医杂言》在众多医书中寂寂无名,不过我觉得她的医案和治疗方法都写的极好,病因总是从女病人的处境和心理写起,悲天悯人,会慢慢被更多的大夫们看到,将来必定能成为著名的医书。她四年前去世,活到了九十六岁,算是善人有善终。”   起初因为魏采薇的年龄和陆炳的举荐,御医和女医对她有轻视之意,上午的笔试还没有阅卷放榜,无从看到她的本事,下午见她麻利的问诊、准确的针灸法,又能与时俱进,饱览医书,将新出的《女医杂言》也活学活用的到治疗中,方知她是靠着真本领被陆炳举荐的。   魏采薇凭着上辈子三十多年的经验,顺利完成十个病人,已是傍晚,鬓发被汗水湿透,累极了。   她背着医袋,排队出宫,到了西安门,汪大夏早就赶着马车在门口等着接她回家了。   汪大夏连忙把魏采薇扶上车,“车上给你备了好吃的,不过不要吃太多,今天丁巫亲自掌勺,给你做了最爱的小鸡炖蘑菇,还贴了饼子,等着你回家庆祝。”   汪大夏切开井水泡过的西瓜,还有一碗他亲手剥的葡萄,细心剔去葡萄籽,魏采薇可以方便的用小勺子舀着吃——真是魏采薇在他伤病时期做了些什么,汪大夏在她备考期间都能照着做回来。   汪大夏就像一面镜子,魏采薇给他多少光,他就反射多少。   魏采薇舀着葡萄肉,心思飞到上一世,吃软饭的汪大夏就是这样对她的,现在他做了同样的事情,嘴里的葡萄肉更甜了。   正是酷暑,马车门窗都是开的,坐在车辕子上的汪大夏频频回头看她,“你都笑了,心情很好,看来考的不错,能中状元。”   魏采薇有两世经验,又突击背了一个月的医术,自是信心十足,这辈子比上辈子要顺一些。   魏采薇谦虚道:“要等放榜才知道。”   马车横穿京城南北,从西四牌楼北街,到西四牌楼南街,再到新街口,此时天已经黑了,魏采薇吃了葡萄西瓜,靠在车厢板壁上打盹,汪大夏晓得她极累了,就没有再撩她说话,默默赶车。   马车行至得胜桥时,突然闻得桥下有女子尖利的哭喊声“别打了”,以及拳脚打到身体的闷哼声。   这声音有些熟悉,魏采薇从半梦半醒从惊醒,说道:“停车!”   汪大夏也听见了,说道:“不过是一群赌坊混混们追债,常有的事情,那么多人围观,很快巡街的北城兵马司也会赶来的,出不了大事。丁巫还等着我们回家吃饭。”   魏采薇依稀又听见女子的哭喊声:“放开陈大哥!”   得胜桥靠近什刹海,声音就是从什刹海的湖畔传来的——元人把湖泊叫做海子,到了明朝也沿用这个称呼。   这好像是李九宝的声音啊!   魏采薇连忙从车里出来,“是熟人,走,去看看。”   正是李九宝和陈经纪。   且说上个月端午,李九宝的父兄忙于修建三里屯的一处阴宅,无暇回家过节,陈经纪就赶车自家骡车,搭载着李九宝和半车吃的去看他们。   回来的时候,李九宝父兄把最近得到的工钱和赏钱都要她捎带回家里,要她在家里吃点好的,闲暇时买些布,给全家缝制新衣,今年全家都穿新衣服过年。   李九宝以为父亲戒了赌,从此变好了,很是高兴,买布裁衣,还给陈经纪的祖母裁了一身预备做寿的衣服,以感谢陈经纪的照顾。   但,好景不长,前段时间三伏天,天气实在太热,有工匠中暑晕倒,再下去就要热死人,三里屯的工地就停了几日,等天气稍微凉快了再复工。   李九宝父兄终于带着工钱回家休息,李九宝的父亲李伟是个老赌鬼,忙时还好,只顾着干活,下工就累得躺倒,手指头都不想动了。   现在回家,女儿李九宝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李伟过的太舒服了,手指头就痒起来,赌瘾又犯了。   赌坊老板晓得李伟最近赚了些钱,就勾着他去了赌场,刚开始故意放水要他赢,让李伟觉得自己时来运来,输了半辈子,终于要赢钱了。   李伟频频加注,不仅把赚的钱全部输光,还欠了赌场一屁股债。   李伟自认倒霉,签了欠条,当晚一场大雨,稍稍解了暑气,三里屯那边的东家催工催的急,李伟着急挣工钱还赌债,于是立刻拉着儿子返回三里屯去了。   因李伟心虚,怕女儿李九宝知道他又赌钱一事再次闹起来,就没有告诉女儿。   李伟没有料到,赌场老板醉翁之意不在酒,根本没打算要他还钱,而是盯住了他的女儿李九宝。   马厂胡同一枝花,多么水灵的一个姑娘,家里正缺一房美艳的小妾消遣。   李九宝对即将到来的危机浑然不觉,陈经纪最近生意不错,连租带卖,好几套房子出手了,赚了不少经纪费,加上以前的积蓄,正好凑成一百两银子。   聘礼还有婚礼,这些银子应该够了。   陈经纪打算,等李伟父子回家就请媒人去提亲。   但在这之前,陈经纪还是想问问李九宝的意思。当然,他肯定李九宝也喜欢他,这心里喜欢和把喜欢说出来是两回事。   陈经纪和无数个陷入爱情的小伙子一样,就是想听心上人亲口说出那句话。   陈经纪傍晚换了一身只在见客人时才穿的蓝色缎袍,头戴网巾,网巾左边还插着一根绿色的孔雀毛装饰。   两人在风景宜人的什刹海湖畔相见。   李九宝出了马厂胡同,就一直被赌场的人盯着,到了什刹海,天黑了,游人变少,一群混混一哄而上,来抢李九宝,把她扛到马车里。   听到李九宝的呼声,陈经纪忙过来保护她,拦住马车,“这是京城!你们居然敢当街强抢民女!”   混混拿出李伟写的字据,“欠债还钱,父债女偿,天经地义,就是去衙门打官司,我们也有理!”   陈经纪这才晓得李伟又偷偷去赌钱了,说道:“不就是五十几两银子么,我来替他还,你们跟我回去,我当场把银子给你们。”   混混要的是人,不是钱,那里肯?“滚开!你们马厂胡同一群穷鬼邻居惯会抱成团,我们跟你回家,不得被你们邻居打出去!我们走!”   陈经纪要抢人,被混混们围着打,李九宝被关在马车里,只能通过狭窄的窗户哭喊呼救。   陈经纪双拳难敌四脚,被打翻在地,马车行驶,陈经纪情急之下,扑过去紧紧拽住马的缰绳,身体在地上拖行,把马车给停住了。   一旁押车的骑马混混挥着鞭子抽他,陈经纪躺在地上就是拽着缰绳不放手,混混气急败坏,纵马过来,作势要用马蹄把他吓走。   陈经纪不怕,说道:“我是良民,你敢踢死我,你要偿命!”   骑马混混只得操纵马体后退,可是他骑术不精,马蹄没有踢在陈经纪头上,但是收腿落地的时候,坚硬的马蹄铁狠狠踩在了陈经纪的下/身。   陈经纪一声惨叫,随即疼晕过去,下/身血流如注……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大家应该明白为何陈经纪比男主出场还早了吧,因为他拿走了上一世汪大夏汪公公的剧本,大家可能没有没有注意他的名字,他叫陈矩,未来万历朝的东厂厂公,是个名声很好的太监。   在上一世,他流血而死,这一世,汪大夏和魏采薇救了他。 第57章 鸡飞蛋打   “杀人啦!”   围观群众以为昏迷的陈经纪死了, 纷纷叫嚷起来。   ”救命啊!”被关在马车里的李九宝疯狂捶门,手指节都捶出血了。   骑马混混吓得赶紧拍马就跑,马车车夫也慌忙紧跟其后, 不料突然翻上来一个黑影, 此人一脚将车夫踢下车辕子, 停下马车, 然后将挥鞭圈出了骑马混混的脖子, 将他从马背上硬扯下来。   汪大夏一口气放倒了两个混混, 剩下五个正要抱头四散逃命,魏采薇把自己和汪大夏的钱袋都扯出来, 倒出白花花的银子, “悬赏!抓住一个, 赏银二两!现场给钱!”   见义勇为毕竟是少数人, 普通人不敢惹混混的。   但有钱赚就不一样了, 看到魏采薇如此豪爽的拿出现银,围观群众仗着人多,一哄而上, 将逃跑的五个混混逮回来,好分点赏钱。   正好巡街的北城兵马司闻讯赶来,将七个混混全部绑住, 李九宝也被放出来了,看到魏采薇半蹲着,给陈经纪疗伤。   “陈大哥!”李九宝正要冲过去, 被北城兵马司的人拦住了,“姑娘,他还没死,魏大夫正在给他治疗, 莫要惊扰。”   陈经纪伤在私密部位,鲜血已经将裤子、甚至河畔的泥土都浸透了,生死关头,眼瞅着要血尽而亡,魏采薇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当即要汪大夏脱下陈经纪的血裤子,给他治疗。   一看伤处,魏采薇和汪大夏都倒吸一口凉气,真是鸡飞蛋打,子孙根和袋子都被坚硬的马蹄铁给踩扁了!   幸好魏采薇刚刚从宫里御医会考回来,身上有药袋,一应都是现成的,她解开袋子,麻利的取出针线缝合根部,升了一堆火,要来烈酒,将刀刃放在火上烤,然后用烈酒一淬,挥刀切除了踩扁的烂肉。   最后将止血的药粉的统统倒上去、包扎,才勉强止住了鲜血。   “我的药用完了,把他抬到我家里去治疗。”   汪大夏脱下外袍,盖住了陈经纪的身体。北城兵马司的人将他抬到了马车上。   李九宝也跟着上车,她没有哭,愣愣的看着他浴血的下半身,暗自做了个决定。   幸好这里离家近,穿过了什刹海和鼓楼西斜街就到了甜水巷,丁巫做好了饭,等着魏采薇回来,却看到魏采薇满手都是血的下了马车。   魏采薇说道:“丁大哥,速速买些冰来放在耳房里降温。”   陈经纪伤在私密部位,每日还要排尿,这三伏天里天气又热,稍有不慎,就会溃烂而死,非常凶险,因而阉割的人都不会选择夏天。   汪大夏说道:“不用买,我家有冰窖,我这就派人抬冰过来。”   冰块易化,汪大夏要家丁每隔一个时辰,就往邻居家里送冰,不得有误。   这下把当家主母吴氏给心疼坏了,送到第二天,就谎称冰块用完了,汪大夏回家要砸开冰窖的门,吴氏只得退让,对着汪千户哭了一回,说汪大夏无礼。   木百户维护汪大夏,说道:“他也是为了救人,他长这么大,好容易做一回好事,总比在外头胡闹的强。”   汪千户想想这这么个道理,就对吴氏说,“由得他去吧。”   吴氏哭道:“三伏天还没过完,冰窖的冰块就要见底了,难道你只有一个儿子?我是大人,忍一忍就过去了,可是大秋还小,午觉和晚上睡觉也要用冰的。”   汪大秋是吴氏的亲生子,只有三岁。   汪千户说道:“那就去外头买冰给大秋用。”   吴氏说道:“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这得往里头填补多少银子去?”   汪千户只觉得吵得脑仁疼,“家里的田地、房屋、铺面的出息都由你管着,还缺这点银子?凭多少,填补便是了,别委屈了大秋。”   汪千户觉得,他只有两个儿子,自是一碗水端平,别委屈了谁。且汪千户是第五代千户,家境殷实,从来没有没落过,并不把日常开支放在心上。   吴氏不说话了,她心虚,前段时间她娘家哥哥来找,说有个极好的买卖,拿钱放债,专门放给那些刚刚中了进士、在京城等着吏部安排官职的候补官员们。   京城开销大,人情来往又多,许多家境并不富裕的官员在初期都是靠借债度日,并不是什么稀罕事,等当了官,尤其是肥差,俸禄是小事,自有人排着队送钱,把以前的债一并还了。   吴大舅说:“钱生钱,利滚利,借债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两榜进士,你还担心他们卷钱跑了不成?到了年底,连本带利息的把钱给你,你把账本给姑爷看,一年多出这么多盈余,姑爷定夸你会当家。”   不过吴氏有些犹豫,“放债确实赚钱,但你姑爷向来是不准放债的,说家里能够度日就成,没指望大富大贵。”   “我的姑奶奶哟。”吴大舅说道:“那有人不喜欢钱的?你把白花花的银子摆在姑爷面前,他能不喜欢?再说了,姑爷是个稳妥人,这性格有好处也有歹处,姑爷当了十来年的北城兵马司指挥使,在这个位置一直不挪窝,姑爷这个年纪,又是武官,再不往上爬,怕是没机会了。难道你不想把诰命往上升一升?”   这下戳动了吴氏的虚荣心,“我当然想,可是这个放债有什么关系?”   吴大舅说道:“姑爷升官,自是要打点关系,打点关系需要钱啊,越多越好,只要给足了钱,什么官当不上。”   吴氏心动了,问:“银子我能拿的出,但这放债的人靠谱吗?”   吴大舅说道:“三通钱庄你知道吧?有钱庄作保,你怕什么?人家有的是银子。”   吴氏听了,就把账面上大部分活钱,约五千两银子拿出来,给了吴大舅去放官员债。   吴氏倒不缺买冰的银子,只是突然多出一大笔开销,她这个当家主母不得不往长远处盘算着过日子,回了趟娘家,和吴大舅先收回一千银子。   吴大舅说道:“这才放了几天债?这么快收回,一分利息都没有了,全是白借。”   吴氏可不是什么好脾气跟人解释的,当即翻了脸,说道:“我的银子,我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我是嫁出去的姑奶奶,哥哥还要替我当家做主不成?”   吴大舅说道:“我这不为你好吗?”   吴氏说道:“家里要补窟窿,三天之内我要见到一千两,哥哥赶紧去要。”   吴氏借口家里忙,连午饭都没吃就回去了。   吴大嫂小心翼翼的问丈夫,“这可怎么办?那钱都放了高/利/贷,一时半会收不回来啊。”   原来根本没有什么三通钱庄作保的官员债,全是野路子的高/利/贷。吴大舅是想用汪家的钱来生钱,类似借鸡生蛋,只需吞一半的利息,就够吴家过一年了。   吴大舅说道:“这个姑奶奶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赶紧想法子筹一千两银子给她送去,若三天不见钱,她就要回娘家闹了。”   吴大嫂冷笑道:“她瞒着姑爷放债,她还敢闹?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促织不吃癞□□肉——都是一锹土上的人呢!”   吴大舅说道:“你真是妇人之见!她嫁过去这几年往娘家贴补了多少?你心里没数?我们有汪千户这个姑爷,走出去面上也有光。她性格的确泼辣了些,但好哄骗啊,你现在撕破脸,将来就不好从汪家弄钱了。怎能干出这等杀鸡取卵之事?赶紧弄一千两给她送去,别等三天,明天就送,得把她稳住了。”   次日,吴大舅借口看外甥汪大秋,把一千两银票给了吴氏。   吴氏有了钱,心中有了底气,就没有再追究,重金买了冰块,把几乎要被汪大夏掏空的冰窖填满了。   在汪大夏的钱财、魏采薇的医术、李九宝衣不解带的照顾下,生生把陈经纪从奈何桥上抢了回来,保住了一条命。   马厂胡同那边,陈经纪的老祖母听到消息,当场就中风晕倒,她风烛残年,平时身体就不好,本来就是硬撑着等陈经纪结婚成家,如今陈经纪断了子孙根,陈老太太没有了希望,不像陆炳这般幸运可以救回来,次日就去了。   马厂胡同住的都是普通老百姓,邻里关系良好,家里多了一碗肉都会端出去分享,陈家突然遭难,陈经纪虽然短暂的醒来过,但是剧痛不止,疼到打挺,魏采薇给他喂了麻沸散,让他睡下,以熬过最痛苦的时候。   陈经纪不能动,马厂胡同邻居们纷纷出钱出力,给陈老太太料理丧事,魏采薇和汪大夏都凑了份子钱,丧事办的还体面。   李九宝的父兄闻讯从三里屯赶回来,李伟用工钱给陈老太太买了墓地和一副好棺材,在灵前痛哭,骂自己糊涂,猛扇自己嘴巴子,说再也不去赌了,脸都打肿了。   但人死不能复生,邻居们都没理会李伟。烂赌鬼的话没有人敢相信。   李伟自觉没脸见人,当天返回三里屯工地,说是赚钱给陈经纪疗伤。   天气热,遗体不能久放,陈老太太停了三日就择了吉时下葬,这期间陈经纪偶尔醒来,大家都不敢告诉他。   直到彻底脱离了危险,李九宝等他喝完了药,才告诉他陈老太太去世的噩耗。   陈经纪没有哭,他沉默了很久,说道:“麻烦李姑娘去一趟我的家,我家里床下第三个地砖下是空的,放了一百两银子,原本是——你把银子拿过来,我要如数还给魏大夫和汪衙内。我知道这些日子又是药又是冰的,花了很多钱,他们肯定不会要,但我不能占人家便宜。没钱就罢了,既然家里有钱,就自己花钱治病。”   李九宝应下,说道:“此事因我而起,都是我害了你,我和父兄商量过了,我……”   李九宝咬了咬唇,不顾姑娘家的矜持,猛地坐在床边,握住了陈经纪的手,“等你为祖母守三年孝,孝期一满,我就嫁给你。我知道那天晚上你要对我说什么,你与我,本就青梅竹马,两情相悦,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我注定是要嫁给你的。”   陈经纪任由她握着手,缓缓摇头,目露怜悯之色,“不是你的错,此事与你无关,是你父亲好赌,差点将你推到火坑。我那晚救你,虽伤了……但无怨无悔,你要不要再自责了。我一个无根之人,怎能娶妻,你莫要做傻事了。”   李九宝的眼泪一颗颗砸在陈经纪的手背上,说道:“我要嫁你,是因喜欢你,心悦你,本就是出自内心,并非为了补偿。很多夫妻一生都没有孩子,照样过。将来,我们收养一个便是。”   陈经纪问道:“你刚才说与父兄商量过了,其实是你以死相逼吧?”   李九宝一愣。陈经纪真是太了解她了,那日,她的确是用菜刀比着脖子,逼父兄答应。   当时父兄的意思,是花钱去乡下买一个老实温顺的大姑娘给陈经纪当老婆,但是李九宝坚决不肯,非要嫁给他,如果父兄不答应,她就去自己跑到陈家伺候陈经纪,给他洗衣煮饭,有没有名分都无所谓。   父兄没有办法,只好答应。   李九宝摇头,“怎么会,你祖母之死,我父亲有愧,他同意我嫁给你。”   陈经纪暖声道:“我明白你的心意了。我现在已经没有大碍,可以回家养病了,不能总是住在魏大夫这里,你先回去取银子,和魏大夫和汪衙内把账结清楚,把家里的骡车赶过来,接我回家。”   李九宝擦干眼泪,回到马厂胡同。   李九宝一走,陈经纪立刻请了汪大夏过来,说道:“听说汪二少在锦衣卫出息了,有了门路,我有个请求,我想进宫当宦官,求汪二少找门路送我进去,将来我若能够出人头地,必定结草衔环来报。”   汪大夏很是吃惊,“李姑娘不是已经和你定了终身么?”   “我骗她的。”陈经纪说道:“她外表柔顺,内心坚毅。我若直言拒绝,她定是寻死觅活不肯。我一个无根之人,配不上她如花美眷。只有进宫当宦官,所谓一入宫门深似海,我和她隔着重重宫墙,才能断了念想。我再跟她说,我这次被小人欺负,将来即使她嫁给我,以我的本事,也护不住她这样的美人。”   “我要对她说,我不想成亲,不想给别人养孩子,一辈子窝囊,手中即使有鲜花,也要提心吊胆的防着被人抢走。她不是我的爱人了,只是我的负担。我要进宫当太监,努力往上爬,成就一番事业,将来成为谁都不敢欺负的权宦。这是我的选择,我和她,缘尽于此,从此,各奔前程。”   作者有话要说:  好好的一对,被烂赌鬼李伟搅合的鸡飞蛋打。舟今天咖啡喝多了心跳快手还抖,打字很慢,更新晚了一些,见谅哈,明天一定准时。 第58章 因爱而死,为爱重生   汪大夏震惊陈经纪的选择, 以前一直以为陈经纪是个抠门贪财、巧言令色的市井经纪,后来屡次和李九宝和魏采薇走人情也是为了巴结讨好,方便将来做生意, 可是听到陈经纪为了李九宝而斩断情丝, 他暗自骂自己以前瞎了眼睛, 把好人当歹人。   汪大夏把陈经纪的央求告诉了魏采薇, “……我答应他了, 帮他找门路进宫, 尽量想法子把他塞进司礼监内书堂读书,纵使当太监, 也只有读书才能出人头地。”   魏采薇心想, 上辈子从未听说过陈经纪此人, 倒是李九宝封为李贵妃的时候, 要汪大夏暗中去查一个刘姓人的下落, 此人以前是京城一家赌坊的老板,后来惹了人命官司卷家产逃走,不知去了何处隐居。   汪大夏那时候在东厂, 有诸多眼线,终于在赌坊老板的家乡得到了消息,叶落归根是国人骨子里的信念, 他虽改名换姓,却去家乡买了一块墓地。   汪大夏树藤摸瓜,在杭州找到了他。   李贵妃要汪大夏阉了此人, 疼了一晚上才让他死。   李贵妃下令,汪大夏自是照做,他不晓得李贵妃为何对一个赌坊老板如此痛恨,还要用如此狠毒的刑罚折磨此人, 就告诉了魏采薇。   魏采薇说道:“贵人们的事情,知道的越少越好,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不要刨根问底。开赌坊都是没有良心的贪婪之徒,多少家庭家破人亡,流泪流血,赌坊老板死有余辜。况且我听说李贵妃的父亲李伟就好赌,或许那时候李家和赌坊有过冲突,李贵妃是为了复仇……”   魏采薇想起前世的事情,那时候她一直以为赌坊老板和李贵妃好赌成性的父亲李伟有过节,现在想想,并不是因为李伟,而是因为陈经纪。   李贵妃一定要汪大夏阉了此人,疼一整夜的怪异复仇举动就说得通了:那就是上一世陈经纪为了保护她,被马蹄铁踩中要害,重伤不治而亡。   因为上一世的魏采薇没有陆炳举荐,根本没有机会去司礼监考宫廷女医、也不会恰好在回家的路上恰好过什刹海、也不会身上正好有救治的伤药、也没有汪大夏不要钱的每个时辰送冰块给重伤的陈经纪降温,以防伤口溃烂。   所以上一辈子,陈经纪死在了什刹海,缺医少药,没有人救他。   所以李贵妃会要汪大夏阉了赌坊老板,并一定要他疼一晚上再死。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因为这些痛苦,都是青梅竹马的恋人陈经纪所经历过的。   原来我重来一世,不仅改变了自己、汪大夏的命运,将来我还要改变陆缨青春丧偶、青灯古佛出家的命运,而且还无意中改变了陈经纪的命运。   他原本是要流血过多伤口溃烂而死的,是我和汪大夏救了他——但是他却要进宫当太监,去走上一世汪大夏走过的路。   上一世,陈经纪和李九宝是死别。这一世,是生离。   生离死别,原来他们两个两世都要经历人世间最大的苦痛。   这一世,北城兵马司已经将七个混混送到了顺天府衙门蹲大狱,赌坊老板听说汪衙内插手此事,本想抱个娇软美妾,却不料踢到了硬板——天知道马厂胡同这帮穷鬼还和北城四害汪衙内有关系啊!   汪大夏恶名在外,老板不敢惹他,次日就关闭赌坊,带上钱财跑了,不知所踪。   顺天府府尹王泥鳅找不到正主,忙于结案,就把七个混混打了五十板子,判了流刑。   汪大夏感叹陈经纪的为了爱情远离爱人进宫太监,对赌坊老板恨之入骨,“顺天府的王泥鳅懒得继续追查下去,我已经通过锦衣卫的关系去这家伙的老家查访了。我发誓一定将凶手抓回来。陈经纪不能就这么废了,他祖母也不能白死。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赌坊老板连续两世都撞在汪大夏手里,也是缘分,这一世肯定会提前落网。魏采薇对汪大夏找人的本事深信不疑,“你一定会找到凶手的。不过,陈经纪虽然成了阉人,他却未必是废人,他未来还是有前途的。”   汪公公啊,你上辈子最讨厌别人说阉人是废人。   汪大夏挠了挠头,“我知道了,我以后不会这么说。陈经纪虽没有了那个……但他是个真汉子,为了让李九宝放弃他,他宁可进宫当太监。李九宝人也不错,明知他不可以……还以死相逼父亲同意婚事。两人明明那么相爱,却再也无缘了。唉,这个该死的世道!”   看着汪大夏为了陈经纪和李九宝夭折的爱情长吁短叹,魏采薇心想:陈经纪为李九宝进宫,我为了你放弃进宫,爱一个人,自是要替对方着想。   魏采薇看着尚且懵懂的汪大夏,心有所触,说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世上多是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少有互相守护。可是造化弄人,有情人不能成眷属,倒要天隔一方了。”   上一世,看到躺在棺材里的汪大夏,与他死别,她肝肠寸断,铺天盖地的悲伤,压着她几乎无法呼吸。   棺材板合上的那一刻,她眼前一黑,倒在棺材板上,醒来后,她发现自己重生到了十七岁。   现在想想,上一世的眼前一黑,其实就是死亡。   没有汪大夏陪伴的余生,她不愿意独活。   这就是生死相许的爱情……   纵使汪大夏如此粗的神经,也能感受魏采薇的悲伤,他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你在想什么不开心的事情?”   并没有不开心,只是为了上辈子的不了情。我为爱重生,找到了少年时无忧无虑的你。   有那么一瞬间,魏采薇冲动的想把这些都讲给他听,可是汪大夏这么怕鬼的一人,估计听了要疯。   独自背负上一世的感情有时候很幸福,就像小时候躲在被窝里头偷着抠糖吃,累的时候,失望的时候,拿出来独自品味,就充满了力量。   可有的时候,魏采薇会悲伤、会有种难以承受之感,比如现在就是。   她好想像上一世那样抱着他,靠在他的肩头,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将自己蜷缩在他的怀中。   他是个无根的太监,不像普通男人那样很容易的就纾解**。   她吻他,抚摸他,在他耳旁呢喃着情话,甚至还从医学的人体穴位和器官构造、以及市井书坊出售的男男小画册里摸索到了男子另一个纾解**的方式,没有根也能帮他飞到天际,释放**。   汪大夏对她好,外可身体为她当毒箭,内可心灵手巧给她床笫之欢,可谓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她又何尝不是?汪大夏虽说是吃软饭起家,最初女强男弱,但是后来他们的爱情是对等的,她也一样的付出,为爱而死,又为爱而重生。   其实我们的感情之深,并不亚于陈经纪和李九宝啊。   汪大夏见她始终没有回应,吓到了,大胆的用手背碰了碰她的额头,“你生病了?奇怪,不烧啊。”   魏采薇这才回过神来,说道:“你快点长大啊。”十四岁的你,如何能够承受一辈子的爱情。   汪大夏不解,他挺起胸膛,努力装作大人模样,“我才不小,你别嫌我小,我已经十四岁,到了过年时就十五了!”   汪大夏想了想,“记起来了,我还不知道你多大呢?”   若把上辈子的年龄加起来,说出来怕是吓你一跳!   有爱情的滋润,魏采薇的心从来不曾苍老过,所以她毫无愧疚的说了一句,“我十七了,等到了秋天,就十八岁。”   “这——”汪大夏违心的说道:“这个年纪不算大。”   魏采薇说道:“是不算大,只是比你大三岁,而已。”   汪大夏觉得年纪小丢人,不想继续说年龄的事情,转了话题,说道:“我去找陆大人帮忙打通门路。他举荐你当宫廷女医,送陈经纪进宫当宦官想必也易如反掌,最好能到司礼监内书堂读书。”   汪大夏说做就做,他做大事不含糊,先去找亲爹汪千户,“爹,我在锦衣卫两个月了,承蒙陆大人提携照顾,我进步神速啊。我想好好感谢一下陆大人。”   汪千户觉得有理,“朽木成栋梁,是得好好谢谢人家。”   汪大夏一噎,他不知道为什么父亲总是这样,即使是好事,也要找机会打压他这个儿子,从来没有正面评价他、鼓励都是奢望,好像他不是儿子,是仇人似的。   但汪大夏现在有求于父亲,不敢多言,说道:“光嘴上说说有什么用?得来点实际的,送钱太俗,陆大人也看不上,家里有没有什么老古董、名人字画之类的,我拿去送人情。”   汪千户在儿子的前途上舍得下血本,他把私藏的一副画给了汪大夏,“这不是什么古董,成化朝唐伯虎的画,唐伯虎嘉靖二年才去世,至只有三十七年,但是我听说陆大人很欣赏唐伯虎,家里有几幅他的画,他一定喜欢。”   汪大夏打开一瞧,是个水墨画《秋风纨扇图》,一个美女手拿纨扇,在秋风萧瑟的庭院里,对着一簇修竹深思,旁边还有题诗:   “秋来纨扇合收藏,何事佳人重感伤,请把世情详细看,大都谁不逐炎凉。”   汪大夏问道:“爹,这不会是赝品吧?您可别害我。”   “不可能。”汪千户说道:“这是你曾祖父那一代传下来的,你曾祖父亲手从唐伯虎手里买下的这幅图,怎么可能有假?就凭你的目光,还能分辨出真假来?”   家族有底蕴就是不一样。汪大夏收起画,说道:“我是觉得这句诗太简单了,连我都一看就懂,一点都不高深的样子。不过既然是曾祖父亲自求的画,肯定是真的。”   “你——”汪千户快被儿子气死了,“你读书少不要瞎说,浅显易懂的诗歌才难得,真是丢人现眼。”   作者有话要说:  采薇自学的那个法子,你们都懂的…… 第59章 巧言令色   汪大夏得了画还不够, 伸手要钱,“这是送给陆大人的,陆统领是我顶头上司, 空着手不好, 总得请小陆大人去个像样的地方吃个饭。”   真是连吃带拿, 一点都不客气。汪千户问道:“你的俸禄呢?”   汪大夏拍拍干瘪的钱袋, “俸禄零花都不够, 难道请陆统领去路边摊喝碗馄饨啊?”   “你给我等着。”汪千户去了正屋, 吴氏正在哄汪大秋睡觉,屋里新买的冰块凉爽宜人, 汪千户低声道:“取一百两银子用。”   家里吴氏管账, 大笔开销汪千户得找吴氏现要。   吴氏心虚, 吓一跳, 手中纨扇落地, “突然要这么多钱作甚?”她刚刚把冰窟填满,花了五十多两。   汪千户晓得大夏和吴氏不和睦,就没有点火, 说道:“最近人情交际多,我拿着要用。”   汪千户是个稳妥人,不会胡乱花钱, 更不会做出包养外室之类的荒唐事,何况他是家里顶梁柱,钱都是他挣的, 他开了口,吴氏不能拒绝。   幸好哥哥还了一千两银子回来,要不然,还真的捉襟见肘了。   吴氏开了箱子, 取出两百两银票给丈夫,“老爷在外头应酬可不能露了怯,手有余钱,心中不慌,万一有大用,难道还要小厮跑到家里取银子不成?老爷的面子要紧。”   小娇妻如此温柔体贴,汪千户自是心花怒放,就着小娇妻拿银票的手亲了一口,拿着银票去了书房,立刻收起笑容,板着一张脸,给汪大夏一张五十两银子的银票,“先拿去用。”   之子莫如父,以汪大夏花钱如流水的秉性,必定隔三差五的要钱交际,汪千户不敢一下子全给他,怕他打水漂。   “就这……”汪大夏很失望,“上好的席面肯定够了,可是请几个唱的弹曲助兴,加上打赏,手头有点紧。”   汪千户怒斥道:“你请陆统领吃饭,又不是请猪八戒。别以为我不知道,陆统领是个不近女色之人,你请他需要女人助兴?你这是虚报数目,故意讹诈你亲爹。”   汪大夏的小算盘被父亲戳破了,他就是想多从父亲这里抠点银子,毕竟,谁会嫌银子多沉手啊。   汪大夏见好就收,拿着银票跑了。   “你给我站住。”汪千户说道,“你最近是怎么回事?天天都回家住,我给你在锦衣卫衙门附近租的房子白租了,你在那里睡过几晚?”   其实一晚都没有,汪大夏养伤是瞒着父亲的,一直在陆炳的院子蹭吃蹭住——因为那里有魏采薇啊!   同样的,汪大夏宁可每天起早贪黑的穿越京城南北回家住,也是因为魏采薇和丁巫住在甜水巷,给陈经纪治疗,他每天晚上回家,都会去魏采薇那里坐一坐,磨磨蹭蹭不肯走,家里基本就是个睡觉的地方。   汪大夏说道:“我有择席的毛病,在外头睡不着,房子退了吧。”   除非魏采薇也搬到南城——这是不可能的。   汪千户说道:“房租我已经给你付了一年,真是个败家子!”   反正汪千户嘴里从来没有好话,汪大夏习惯了,唾面自干,随他骂去。   次日,汪大夏去锦衣卫衙门,点卯之后,汪大夏去找陆炳,将唐伯虎的《秋风纨扇图》献上。   陆炳果然喜欢,爱不释手。   尤其喜欢唐伯虎在这幅画上的题诗,将那句“请把世情详细看,大都谁不逐炎凉”念了好几遍,说道:   “唐伯虎少年得志,年纪轻轻就中了应天府第一名解元,一时名声大噪,是为江南才子第一人,本来以为春闱必定得中,可惜被卷入了科场舞弊案,从此失去考试资格,以前追捧他的人纷纷远去,看尽世态炎凉,居然沦落到卖画为生,这首诗就是他的人生写照啊,好诗,好画!”   汪大夏这才明白这首浅显易懂的诗里所藏的含义,疯狂拍马屁,“原来是这个意思啊,我刚开始还以为是赝品呢,觉得大才子的诗得写到我看不懂才是好的。所以这画在陆大人手里,才觅得知音。在我手里,只能明珠蒙尘。这是缘分,这幅画注定是陆大人的。”   陆炳不是谁的礼物都收的,但今天实在喜欢这幅画,送到他心坎上去了。   陆炳在嘉靖帝身边红了三十几年,圣宠不衰,但是他内心一直很清醒,晓得他总有一天会失势的,就像夏天无论多么热,总会有一天会结束。   秋风一来,纨扇就不合时宜了,得收起来,陆炳觉得自己就是这把纨扇,一时爱不释手。   何况汪大夏说的话又好听,陆炳就当场将《秋风纨扇图》挂在书房墙上,说道:“无功不受禄,说吧,你想要什么?”   汪大夏嘿嘿笑道:“我有个朋友,被歹人所害,断了子孙根,身体残疾,他是做经纪行当的,残缺的身体被人耻笑,祖传多年的经纪行当这碗饭就吃不上了。他想进宫当差,苦于没有门路。我就求到陆大人这里了。”   陆炳问:“他可曾读过书?品行如何?”   汪大夏一阵猛夸,说道:“他是为了救邻居才断了子孙根,品行一等一的好。他比我读的书还多。   本来他小时候家境殷实,家里请了举人给他开蒙读书,想要转换门庭考科举的。无奈十年前庚戊之变,他家是北直隶安肃县人,不在京城,家产被俺答汗的军队抢了,房子也烧了,父母皆亡,只有老祖母带着他逃到京城。”   “当时京城城门关闭,是陆大人您请旨开门,放灾民进来。陈矩捡回一条命,就是家道中落了,不得已收起书本,走了祖上经纪行的老路,以供养老祖母,但是读书底子尚在,字写得极好,文质彬彬的。”   庚戊之变,改变命运的岂只有魏采薇和丁巫的家人?   很多普通老百姓也深受其害,只是因为他们地位低,他们的苦痛很少被人知罢了。   战火中,沦为难民的老祖母牵着小陈矩的手,苦苦拍打城门,哀求进城。   陆炳请圣旨开门,魏采薇的父亲禾千户自请加入敢死队,逆流而行,去难民断后,敢死队全部死绝。   他们的人生在某一刻曾经交汇过。   陆炳听了,将自己的名帖给汪大夏,说道:“东厂厂公麦福麦公公和我私交极好,你那个朋友拿着我的帖子去投麦公公门下,认个干爹。他既然有读书的底子,麦公公会安排他去司礼监内书堂学习。麦公公门下徒子徒孙极多,路给他铺好了,将来他能不能出人头地,得靠自己本事。”   “谢陆大人!”汪大夏大喜过望,接过名帖,陈经纪有东厂厂公这个靠山,超过了他的预期。   陈经纪搬回马厂胡同,坚持要和魏采薇和汪大夏结清药费和冰块钱,又把零碎的银两还给凑钱给陈老太太办丧事的邻居们。   马厂胡同都是普通人,赚点钱不容易,陈经纪对自己抠门,但不占人便宜。   汪大夏把陆炳的名帖交给他,要他去投东厂厂公麦福门下。   陈经纪感激不尽,“大恩不言谢,他日必报还。”   找宫廷门路不容易,上辈子汪大夏是木百户花了所有的积蓄,用钱砸出来的门路,砸完之后木百户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去三通镖局当镖师度日。   这一世汪大夏给陈经纪找门路,也是用了唐伯虎的画送人情得来的,都不容易。   陈经纪暗中把骡车和房子都低价卖了,换的银票,连同一封《诀别书》,一起塞进了李九宝家的门缝里,背着简单的包袱,在清晨走出马厂胡同,去投麦府,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司礼监终于放榜了,魏采薇榜上有名,而且还排在第一个,司礼监的小宦官送来一个宫廷女医的符牌,上面有她的名字,倘若宫廷有召,她佩戴符牌,在进宫时使用。   魏采薇给了一两银子打赏,小官宦喜笑颜开,“恭喜魏大夫。”   丁巫做小鸡炖蘑菇,给魏采薇庆祝。魏采薇说道:“丁大哥多买两只鸡,做一大锅,今日汪大夏肯定要来蹭饭吃的。”   锦衣卫衙门,汪大夏从陆缨那里听到了这个好消息,当即心都飞了,“我就知道,她一定能考中——文昌庙的符牌最灵了!我还给她求了上上签,必定高中!陆统领,我今天能不能早点下衙门?”   陆缨:“不可以。”   汪大夏像个猴子似的坐不住,不停的看着怀表,不一会,陆炳的亲卫来叫他,说陆大人找他。   汪大夏去了陆炳书房,“陆大人找标下有何事?”   陆炳问:“今年是京察之年,你知道吧?”   京察,是明朝应天府和顺天府南北两个京城官员们的考核之年,六年一次。四品以上京官由皇帝考核,四品以下是吏部考核。   如果考核不合格,就要革职。   汪大夏说道:“标下听说过,不过,标下一个小卒,不用京察。”   陆炳把一个卷宗给他,“你看看吏部那里你父亲北城兵马司指挥使的京察。”   汪大夏打开一瞧,父亲这六年的功绩都写在上头,什么灭火啦,疏通下水道啦,缉拿多少贼人等等,功绩是中等。但是在操守这一栏里,写的是“贪”字。   汪大夏当然晓得这一个“贪”的厉害,凭你多少功绩,只要判断是贪,就是考核不过,要革职的。   汪大夏合上卷宗,说道:“陆大人,不是我为亲爹辩护,我这个爹很多臭毛病,但是贪是不沾边的,平时都是正常的人情来往,他若是贪,我们家这些年几个铺面几亩地,真是一亩地一栋房子都没有增加过,全靠祖辈积累的财富吃老本,收租子收租金过日子,他若有其他的收入,早就被我捞出来花了,还等着他攒钱?没可能的”   这倒是大实话。   陆炳说道:“可是吏部受到检举,说你父亲在外头放印子钱。身为朝廷官员,明令禁止放印子钱,你父亲在京察之时顶风作案,证据确凿,不是贪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上一世汪千户落难并不是会因为这个哈。这一世是因为汪大夏得罪了严世蕃,严世蕃要利用 京察搞他爹。   上一章,没有看懂采薇如何钻研技巧的读者,请看上一章的评论区,评论区人才辈出,都解释的很清楚了。我怕被锁,所以不敢细写,最近只能发幽灵车哈, 第60章 拔毛   汪大夏不信父亲会干出放印子钱这种事情, 他说道:“陆大人,证据从何而来?是不是因为我最近得罪了严侍郎,严侍郎答应您不再找我们这些晚辈的麻烦, 可是没说不找我老子啊?定是严侍郎栽赃陷害, 求大人明察。”   陆炳说道:“自从那晚事情之后, 我答应过你, 会留心你的父亲。以你父亲的六品武官品级, 他的京察归吏部管, 我早就和吏部打过招呼,你父亲有什么风吹草动, 就立马告诉我。”   “实不相瞒, 吏部尚书吴鹏和我关系很好, 且正在与我家议亲事, 否则我锦衣卫怎会有你父亲的京察卷宗?这都是吴尚书偷偷给我行的方便。若不是证据确凿, 吏部不会随便判“贪”。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你赶紧回去问问你父亲是怎么回事。”   陆炳的意思很明确了,不是栽赃陷害, 是确有其事,若无证据,吏部也不会随便冤枉好人。   汪大夏再次感叹陆炳人脉强大, 且陆炳言出必行,一直留意着汪千户的动静,并不只是说说而言。   陆炳和陆缨一样, 都是靠得住的人。如今京察还在继续,到秋天才出结果,一切都还有回旋的余地。   汪大夏说道:“多谢陆大人提醒,标下这就去找父亲。”   汪大夏找陆缨请假, 粗略说了此事,陆缨护短,当即就答应了,“你自去,先把家里的事情处理好,若抽不开身,明日早上也不用来点卯。”   陆缨的想法很简单,她若连手下都罩不住,如何服众?汪大夏是为了救丁巫而得罪严侍郎。   汪大夏直接去了北城兵马司找父亲。   真是祸从天上降,汪千户连连摇头,“这不可能!我从来不碰印子钱,再说我也不管钱,账都在夫人那里。”   汪大夏向来看不起继母吴氏,“那一定是太太干的,小门小户出来的,就是眼皮子浅。从她手里放出去,和从父亲手里放出有什么两样?人家只道是汪家人放的印子钱。人家吏部有证据,若不是陆大人早就和吏部尚书打了招呼,您连补救的余地都没有,京察结果一出,直接革职。”   汪千户赶紧回去找小娇妻对质,要吴氏把账本和家里的余钱拿出来。   账面上缺了四千两银子,汪千户来的急,吴氏来不及填补这个大窟窿,因而一看就知。   汪千户把账本往桌子上一拍,“你往外放了四千两银子的印子钱?”   吴氏娇娇怯怯,“不是印子钱,是放了官员债。我哥哥说专门借给京城里等候官职的进士们。当官的肯定不会赖账,这是来钱最快,最保险的借债,我也是为了家里宽裕一些才这么做的。”   “你——”汪千户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这些年从儿子汪大夏那里感受到的“惊喜”加起来都不如今天小娇妻给的多,说道:   “什么官员债?你亲眼看到了借钱的契约?你这个傻婆娘,印子钱和官员债傻傻分不清楚。吴大舅说什么你就信什么,他把钱拿去,以汪府的名义放了印子钱,被人检举到了吏部,在京察里头记了我一笔,我现在成贪官了。”   汪千户的年龄够当小娇妻的爹了,两人吵不起来,他盛怒之下,反而异常平静,“我这六年兢兢业业,这把年纪还坚持巡夜,本想再往上爬一爬,你放个印子钱,我这些年全白费了,别说升官了,连现在这个六品指挥使都保不住。”   吴氏慌了神,跪在汪千户膝前,“我不是故意的,我错了,我也是被哥哥骗了,我没想到他连亲妹妹都坑啊!若他说放印子钱,说什么我都不会答应的!”   汪千户以前对小娇妻有多满意,现在就有多失望,“夫妻一体,五千两银子,几乎是汪家账面上所有的活钱,你说拿就拿,也不和我商量,既然娘家人跟你亲,你就回娘家去过吧。”   这意思,是要休妻。   汪千户失望透顶,他是相信小娇妻,所以托付中馈,连前妻的嫁妆都交给她保管,丝毫不相疑。可是小娇妻一心向着娘家,差点把家底都搬到娘家去了,汪千户还蒙在鼓里头。   吴氏紧紧抱着汪千户的大腿,哭道:“老爷我错了!我害了老爷丢官,休妻的惩罚我认了!可是我走了,大秋怎么办?求老爷给我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吧,我这就去娘家把银子要回来,我去给官老爷们解释清楚,是我娘家哥哥放的印子钱,和老爷无关!”   正好汪大秋午觉醒来,到处找娘,看他娘哭了,也跟着嗷嗷大哭,家里闹得鸡飞狗跳,乱的很,汪大夏就去了邻居家躲清静。   丁巫刚刚从菜市场买了两只鸡回来杀,准备晚上做小鸡炖蘑菇,庆祝魏采薇考中宫廷女医。他暂时不回铁岭了,平日做家务做饭,帮魏采薇做各种药丸子,也没闲着。   丁巫穿上围裙,割了一只鸡的鸡脖子,正在往碗里放血,汪大夏从后门进来,四处张望,“魏大夫不在家啊?”   丁巫说道:“司礼监刚送来名牌,就立刻有人来请她去看病,说是成国公府家的女眷。果真是酒香不怕巷子深,一举成名天下闻了。”   丁巫杀了一只鸡,又提起另外一只。   汪大夏跟他没什么话说,但是沉默会更尴尬,没话找话,说道:“今天买了两只鸡啊。”   丁巫麻利杀鸡放血,“半夏说你晚上一定会过来蹭饭,你一个人就能吃一只鸡,所以她要我做两只。”   汪大夏听了,心花怒放,还是魏采薇对我好,总是想着我。   丁巫将准备的好的开水浇在两只鸡上,开始薅鸡毛。汪大夏搬了个小杌子坐下帮忙拔毛,“你最近有没有觉察到有人监视跟踪?我觉得严世蕃还没死心,你和采薇要小心……”   汪大夏把继母吴氏放印子钱的事情说了,“我是继子,不好进屋,在外头听了几耳朵,这事才不到一个月,就证据确凿的捅到京察那里了,若说严世蕃没有暗中捣鬼,我是不信的。只是严世蕃做的很隐蔽,他手下的爪牙一定盯着我父亲,一旦抓住把柄,就死咬着不放。”   身为前兵部尚书之子,丁巫当然晓得何为京察,说道:“京察归吏部管,陆大人怎么对吏部的京察了如指掌?”   汪大夏说道:“吏部尚书吴鹏和陆大人关系好,两家如今正在议亲呢,对我们家而言是大事,对吴尚书而言,小事一桩。”   丁巫拔鸡毛的手蓦地一滞,“吴尚书正在和陆大人家议亲?是陆大人那个儿女的婚事?”   丁巫直觉是陆缨,因为陆缨是陆府四小姐,余下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按照长幼有序的规矩,应该是陆缨和吴尚书家某个儿子议亲。   汪大夏根本不知道陆缨是女儿身,还以为私生子呢,说道:“陆家三个小姐都嫁得豪门,应该轮到四小姐了吧。这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   丁巫听了,脑子里瓮的一声,好像野蜂飞舞,想起在金鱼池里的“吻”,明知两家是仇人,明知他和她地位相差悬殊,他却总是在午夜梦回时想起那个“吻”。   现在,她在和吴尚书家的公子议亲,门当户对,此事必成,否则陆大人也不会告诉汪大夏……   哎呀!   汪大夏发出刺耳的尖叫,把丁巫从思绪里拉出来,“怎么了?你嚎什么?”   汪大夏指着丁巫的手,“你拔我的腿毛干什么?”   丁巫低头一看,原来汪大夏嫌热,魏采薇又不在,他就散着裤腿,还把裤腿卷到大腿,这样比较凉快。   汪大夏的小腿毛发茂盛蜷曲,连蚊子都飞不进去。   他们两个并排坐着拔鸡毛,丁巫走神,拔着拔着,就拔到了汪大夏的腿毛。   丁巫忙说道:“对不起,我刚才想着……严世蕃对你父亲下手了,接下来会对我和采薇使什么圈套。”   汪大夏信以为真,丁巫被严世蕃绑在水车上施以水刑,差点折磨死了,换成谁都会杯弓蛇影,担心再次被折磨,故,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说道:“没关系,我腿毛多,拔几根没事。”   话音刚落,木百户来找他,说汪千户要见他。   汪大夏麻利的把手里那只鸡剩下的鸡毛全部拔完了,跟着木百户回去,低声问:”我爹把那妇人休了?”   以吴氏所作所为,已犯了七出,汪千户可以休妻。   木百户说道:“夫人已经回娘家了——她说去把钱要回来,不会继续放印子钱。等把钱要回来,一切由千户处置。”   这就是没休成。   汪大夏冷哼一声,“以退为进,这婆娘把我爹哄得团团转。”   木百户还比较乐观,“把钱要回来,再推到吴大舅头上去,证明千户无辜。在加上陆大人和吴尚书的关系,这次京察,你父亲那个贪字是可以消除的。一切还可以挽救。”   可是见到父亲,汪千户却问他,“你老实交代,是不是在外头得罪人了?”   “没有。”汪大夏愤愤说道:“明明是继母干的好事,都这时候了,你还维护她。”   汪千户说道:“我干了这么多年的北城兵马司,这个圈套我还是能看得出来的,就是故意针对我。   你自从去了锦衣卫,天天往邻居家跑,邻居多出一个男人,叫做丁巫,他是以前兵部尚书之子,本该流放铁岭,怎么一直跟你混在一起?”   “你在锦衣卫当差,接触诸多机密,我晓得臣不密则**的道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问你,可如今弄到我头上了,我总该知道一些吧?”   没想到老爹还有这招,汪大夏只得简单的把严世蕃的事情说了一遍。   汪千户听了,沉默片刻,说道:“你去和陆大人说,不用翻案,不用走吴尚书的门路,就让吏部京察把我革除官职。”   “什么?”汪大夏怀疑自己听错了,“陆大人提前示警,就是给我们时间把事情摆平,他好保住你的官位啊。以他的本事,还有和吴尚书的关系,你准能通过京察。”   “不可不可。”汪千户连连摇头,“你根本不懂官场,也不晓得严世蕃多么可怕。你得罪了他,当然,这不是你的错,你只是尽了分内之事,是陆大人要你保护丁巫的。可是严世蕃弄不到你,他必定要弄我泄愤的。我由得他弄,他泄了愤,就不会弄你了。我就丢个北城兵马司指挥使的官职,祖传千户爵位还在。他若坚持要弄你,你很可能没命。”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正在议亲的是陆炳的儿子陆绎,娶了吏部尚书吴鹏的女儿哈哈哈哈,丁巫误会了。 第61章 妾身做不到啊   汪大夏见老爹要认怂, 连反抗都没有,忙说道:“父亲半辈子都在北城兵马司里,怎可因为我而丢了官。还是我从锦衣卫里退出吧, 反正只是一员小卒。”   汪千户坚决不肯, “你不能退, 你若退了, 就辜负了陆大人的栽培, 严世蕃也不泄愤, 搞不好,我们汪家传了五代的爵位都要丢, 得不偿失。何况我们汪家这五代起起落落, 也是常有的事情。你曾祖父在成化朝时, 为唐伯虎说了几句话, 觉得他无辜, 就被扣上同情科场舞弊的帽子,贬过官。”   “你祖父资质平庸,你曾祖父干脆没有给他谋实差, 说与其出去当差漏洞百出闯祸,不如家里养他一辈子,保个平安。后来我长大了, 你曾祖父就努力给我铺门路,弄到了北城兵马司。进一步悬崖深渊,退一步海阔天空, 要把目光放长远一些,不要拘泥一时的得失。”   五代千户,又身处名利场中心的京城,能够顺利传承下来并不容易, 常言道,富不过三代,很多风光的勋贵家族沦落到沿街要饭的有的是,汪家传承百年,其中刻入骨子里的危机感和对危险的嗅觉不无关系。   汪大夏快马加鞭,顶着酷暑赶回锦衣卫衙门,跟陆炳说了父亲的决定。   陆炳也是父亲,对汪千户为了儿子的退让并不吃惊,说道:“可怜天下父母心,不过,京察里写上一个‘贪’字,会落下终身把柄,将来复任恐怕无望。如果御史们以此群起弹劾,你父亲恐怕连祖传爵位都保不住。”   “放印子钱一事你父亲并不知晓,契约上不是你父亲的名字,把钱要回来,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你父亲顶多是“治家不严”和“失察”之罪。我跟吴尚书打个照顾,要他改一下京察卷宗,贪字去掉,改成治家不严,把底子洗干净,将来我好为他铺路。等风头过去,其他地方有空缺,我再把你父亲推过去补缺。”   陆炳不愧为是官场老油条,考虑的比汪千户还周到,做的滴水不漏,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汪大夏连忙赶回家传了陆炳的话。   汪千户自是感激不尽,“我们都听陆大人的安排。”   汪大夏说道:“父亲赶紧催着太太把钱要回来,咱们家的钱可不能再往外头放了,印子钱伤天害理。这钱的事情解决不了,始终都是把柄,吏部吴尚书也不好改京察卷宗。”   汪千户说道:“我晓得厉害,不会要吴尚书为难。”   吴氏已经在娘家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闹开了,“大哥,你是要逼死亲妹子啊!如今老爷大怒,要休了我!我诰命没了,儿子没了,这几年辛苦操持家事,也白费力气,被休弃在家,对大哥有什么好处?如今我唯一的出路,就是把钱要回来,大哥还的不是钱,是我的诰命啊。”   可是印子钱岂是那么容易要回来的?   吴大舅说道:“钱都放出去了,借印子钱的都是些什么人?不是实在没钱,逼得急了,谁会借印子钱?借出去不到一个月就能连本带利的还钱,还用得着借印子钱?我的姑奶奶哟,你怎么还想不明白?不是我不还钱,是实在没钱啊!”   吴氏泼辣,扑过去一爪子就要抓大哥的脸,“当初说了放官员债我才把钱给你的,大哥骗了我,我若知道是印子钱,说什么都不会借!”   真是欠钱的是大爷,吴大嫂终于不用忍耐嚣张跋扈的小姑子了,一把抱住吴氏,“姑太太有话好好说,怎么还动起手来了?这是你亲哥哥。”   吴氏对哥哥都能动手,对大嫂就更不客气了,反手就是一巴掌,“上回大嫂说要去吃酒,没有可心的首饰,说担心丢了老吴家的脸面,向我借了金丝狄髻,还有一套金嵌红宝石头面首饰,到现在还我,我催了没有?”   “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水,我对娘家还不够大方?还不够好?我都快把夫家搬空了,你们还嫌弃我不肯好好说话?”   吴氏气得将炕桌一掀,茶杯茶壶哗啦啦砸了一地,“我跟老爷说了,此次一定把钱把要回来,反正要不到钱,我也没脸回家,我就守在娘家,天天催你们还钱。我就不信,欠债的比债主还有理了!”   吴大嫂冷笑道:“哟,谁欠债不还了?有字据吗?若真有字据,姑太太难道要去衙门告亲大哥不成?何况我们也不是借钱,是帮姑太太放印子钱补贴家用,赚的钱都是你的,你大哥辛辛苦苦为你找门路放债,你不领情,还要咬我们一口。”   吴氏没想到大哥大嫂是这副原告成被告的嘴脸,气得发抖,正要再骂,外头丫鬟来报,说老爷派木百户来问太太话。   汪千户不方便亲自来,因为他若来了,就是原谅,和解,要接吴氏回家的意思。汪大夏从来不登吴氏娘家的门,王大秋还小,所以要木百户帮忙走一趟。   吴氏去见木百户,第一句话就是:“大秋怎么样?有没有找娘?你跟他说,我出去走亲戚,过几天就回来了。”   木百户屏退众人,把汪千户的话交代了一遍,“……这事走走门路可以压下去,弃车保帅,丢官保爵位。但是印子钱一定要收回来,只要汪家的钱还在外头放利滚利,授人把柄,这事就压不下去了,官位爵位一起丢。”   吴氏听了,浑身冰凉,“可是我哥嫂说现在收不回来,借印子钱的都是急用钱的,甚至有的借钱没等到还钱的日子就跑了,所以印子钱才收那么高的利息,因为顶多能够收回七成本金和利息,这还需要时间和打手们去催债要债,打手们还要从里头抽一成当酬劳,至少一两年才能周转回来。”   印子钱就是层层盘剥,弄得借债的人家破人亡,榨干最后一滴血,卖儿卖女,丧尽天良,被人所不齿,所以当官的一旦爆出放印子钱,都是一桩丑闻,必定被御史群起而攻之。   贪婪之人连鸡生蛋都懒得等,都希望钱生钱,赚快钱,可是钱未必生钱,大多生灾。   木百户管着北城的治安,当然明白这事难办,说道:“可是秋天京察就要出结果了,夫人顶多只有两个月的时间。”   吴氏哭得梨花带雨,“妾身做不到啊!”   木百户心想,你也有今天,也是自作自受。别家婆娘是抠夫家贴娘家,小打小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你恨不得把夫家的家产全都搬到娘家来,得亏是铺面房子田产写的都是汪家父子的名字,否则就你那贪婪的兄嫂,还不得都哄着你骗到手。   木百户说道:“夫人此举,丢财是小事,汪家传了五代的爵位都要丢。如今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救汪千户的爵位。”   “什么法子?”吴氏收起泪水,宛如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求木百户告诉我,哪怕是摸油锅、滚钉板,我也照着去做。”   “倒……不至于。”木百户说道:“只要夫人自请下堂,主动承担责任,汪千户就不是贪,而是治家不严、失察之罪,丢官保爵。”   木百户是汪千户一手提拔的,还住在汪家,他自然一切都是替汪千户打算。他早就觉得吴氏并非贤良之辈,还对继子汪大夏使出捧杀的伎俩,想要谋夺将来的千户之位,这样的妇人配不上汪千户。   无奈汪千户被小娇妻所迷,又得了小儿子大秋,木百户总不能劝人家夫妻散了吧。   吴氏这次真是做得太过分了,汪家传了五代的爵位都要断绝。   “这——”吴氏犹如五雷轰顶,“这让不如让我去摸油锅、滚钉板呢。我若下堂,大秋怎么办?他还那么小。”   木百户说道:“大秋依然是千户之子。如果汪千户保不住爵位,大秋就只是普通老百姓家的儿子了。”   吴氏双手紧紧的绞着帕子,不说话了。   其实木百户作为外人,当然无权干涉人家夫妻间的事,何况是和离这种大事。他只是出言试探,看吴氏是否真心悔过,去承认责任,弥补过错。   但如今看吴氏躲闪的眼神,木百户也并不意外,“我明白夫人的意思的,告辞。”   木百户回去,如实告知汪千户钱收不回来的事情,“……吴大舅已经把四千银子全部放出去了,一两年之内都收不全,何况只有区区两个月就要京察。即使我们拿到借债名单,不要利息去收本金,那些借了印子钱的人都是急用钱的,钱都花完,那有钱还给我们?如果我们派打手去催逼,一分利也不要,御史也会弹劾千户鱼肉百姓。这回真栽到死胡同里了。”   这下麻烦了。甩都甩不掉一个“贪”字,要跟着汪千户一辈子。   这那是娶了个媳妇,分明娶了个祸害啊!汪千户心急如焚。   木百户说道:“唯一的办法,就是休妻,洗脱干系。放出去的四千两银子也别指望要回来,把借债的人找到,当众烧了借据,以后爱还不还,全凭个人良心。并将此事公布于众,让吴大舅无钱可赚,也就无从雇佣打手们逼借债的人还债。如此,才能保住千户大人的名声。”   木百户这个破财免灾的法子够狠的,汪家真是不死也要脱层皮。以后基本上就剩下空架子了。   壮士断腕,汪千户唯有叹气,“就按照你的意思去办,把债全免,本金不要了。银子还可以再积攒,祖传五代的千户爵位没了,我就是死也无颜面对祖宗!”   木百户拿起佩剑,“以北城兵马司的人脉,搞到借债人名单和借据不算太难。千户大人赶紧写休书。”   木百户带着手下出门,恰好吴氏洗净铅华,穿着素服,散着头发,在汪府门口铺了张草席,跪在草席上脱簪待罪。   汪府大门在鼓楼西斜街上,很快迎来路人围观,其规模不亚于汪大夏那天被锦衣卫围捕。   魏采薇看诊完毕,由成国公府的人赶着马车送回来,刚好也看到这一幕,很是惊讶:她就是出门给成国公世子夫人——也就是陆缨的大姐姐诊了个喜脉回家,短短一个时辰,这个世界怎么了?   汪千户闻讯赶来,打开大门。   吴氏见丈夫来了,双手递上手书,“妾身不贤不德,贪财愚蠢,闯下大祸,到无法挽救之地,妾身不配当汪府主母,自请下堂。”   木百户低声问她,“我下午要你自请下堂,你怎么不应,拖到现在跑过来?”   吴氏哭道:“我想把当初老爷下聘的聘礼从娘家要回来,还给汪家,赔一点是一点。你走之后,我就找哥嫂要,他们说聘礼都给弟弟娶弟媳用了,一个铜板都没剩下。我只好空着手来自请下堂。”   作者有话要说:  奇怪的CP又增加了呢。明朝版本的p2p暴雷了。 第62章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   汪千户百感交集, 不知该说她蠢还是说她天真,吴大舅是那种会退聘礼的人吗?   到了这个地步,吴氏居然还对娘家心怀幻想。   汪千户觉得自己这个丈夫当得太失败了, 他如此宠爱小娇妻, 托付中馈, 从不疑心, 自问从无亏欠, 可是为什么小娇妻的心就是偏向娘家, 不考虑夫家呢?   原本汪千户还有些犹豫,看在幼子汪大秋的份上, 不想休了小娇妻, 觉得反正四千两银子的债不要了, 给她一些惩罚便是。   可看到吴氏如此天真糊涂, 吴家人贪得无厌, 就像蚂蟥似的趴在身上吸血,如果不休了吴氏,这个大蚂蟥恐怕要吸汪府一辈子, 祸害子孙,于是下定决心,接受了吴氏自请下堂的诀别书。   汪千户命人把吴氏的嫁妆, 还有两个陪嫁丫鬟全部还给她,吴家是太常寺大苑马场的军户,世代养马, 小门小户的,能有几个嫁妆?当初吴氏嫁过来,看起来有四十八抬嫁妆,其实一半都是虚抬, 做样子罢了。   而且吴氏当家这四年来,一直贴补娘家,根本没有往自己私账里捞过钱,嫁过来是什么样,下堂后还是什么样,别的出嫁女是“扶弟魔”,吴氏是“扶哥魔”,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捞着,落得里外不是人。   汪千户看在四年夫妻情分上,见她嫁妆简薄,怕她下堂后日子不好过,还添了一百两银子,要木百户送她回去。   吴氏看到汪千户给的两封银子,泣不成声。这个丈夫除了年纪有些大,没有什么缺点了,是她没有珍惜,如今后悔也来不及了。   木百户问她:“千户大人说,你可以和大秋告别,但是别哭天抹泪的吓到孩子。”   吴氏哭道:“算了,我这个亲娘没脸见他。乘着他还小,过几个月就把我忘了,不认我才好呢,有我这个拖后腿的糊涂娘,他大舅……我大哥必定又缠上去吸他的血。”   木百户心道:现在想通了?可惜已经晚了。   到了半路,吴氏突然要木百户送她出城,“我若回娘家,怕是连嫁妆都保不住,我乡下有个小田庄,是我母亲给我的,我以后一个人过。”   木百户把她送走,想着她一个下堂妻生活不易,被人欺负,就和村长里长都打了招呼,北城兵马司在京城不算什么,在乡下却颇能唬人。吴氏这个小地主婆可以在乡下立足。   甜水巷这边,可恶的继母终于走了,家里也成了空架子,但从此要过紧日子,所以汪大夏并不开心,魏采薇给他夹了个鸡腿,“你们家日子过得再紧,也比普通人家好上许多,祸福相依,焉知不是好事?”   魏采薇会如是说,是因为上一世里,汪家遭遇灭顶之灾,就是因为汪千户是北城兵马司指挥使。   上一世,寒冬腊月天,北城兵马司指挥使配合锦衣卫捉拿白莲教奸细,捣毁了奸细巢穴。   白莲教起初是民间农民起义、反抗朝廷统治的组织。但是到了明朝嘉靖年间,白莲教变了味道。白莲教痛恨朝廷的围剿,教主干脆带着教徒们远走草原,投靠了蒙古俺答汗,当了“明奸”。   白莲教熟悉中原地形,有众多教徒为耳目,京城防守空虚,就是白莲教提供的情报。俺答汗听从了白莲教的建议,挥师南下,加上有白莲教的带路,果然势如破竹,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抵抗就打到了京城,兵临城下。   十年前大明庚戊之乱由此而来。   之后,跟踪白莲教行踪、抓捕白莲教奸细是大明锦衣卫、东厂、五城兵马司等等衙门的重要任务。   北城兵马司在一次夜巡中将一个违反宵禁的人抓走了,次日此人亲眷带着罚金和户贴来要人,被细心的木百户发现户贴是假的,而且此人和通缉的白莲教奸细有些相似。   汪千户当即报给了锦衣卫。锦衣卫当时负责捉拿白莲教的正是陈千户——魏采薇的死敌,上一世她杀了陈大郎,但是由于太过激动,捅了陈大郎三十几刀,刀刀都不致命,差点被活捉,为了躲避抓捕,她进宫当宫女去了,陈千户就一直没有死。   陈千户带着锦衣卫的人,和北城兵马司合作,跟踪奸细,找到了白莲教在京城的巢穴——北城积水潭西边的头条胡同(注1),两个衙门合作,将巢穴合围。   可是百密一疏,奸细在巢穴里挖地下室私造火器,储存大量火/药。白莲教奸细绝望之下,引燃了地下火/药库,不仅炸死炸伤了诸多北城兵马司官兵和锦衣卫,还连累了头条胡同的老百姓。   冬天京城天气干燥,刮着东北风,风助火势,救火都来不及,只能半夜叩门,把街道百姓叫起来撤离,最后头条胡同全都烧了。   幸亏胡同的尽头是积水潭,积水潭的湖水阻隔了火龙,这场大火才没有蔓延到其他胡同。   但最后还是死了无辜老百姓——一户听不到声音的聋哑夫妻,还有一个瘫在床上不能动的老人被活活烧死。   千钧一发之际,汪千户将木百户压在身下保护着,他被炸断了双腿,后背烧伤一大片,受了重伤。   死伤如此惨重,还毁了一条街,上头追责下来,锦衣卫陈千户又给严世蕃送了银子,有严世蕃保护着,自然无人敢动,最后只是罚了一年俸禄。   但是汪千户没有后台、没有送钱的门路,又是直接负责人之一,于是革职、夺爵、抄家一条龙,全都往汪千户头上招呼。   汪千户真是惨,身受重伤,烧伤和断腿剧痛无比,外面天寒地冻,还要被抄家的人逐出家门。   汪大夏拆下一副门板,将父亲裹在被子里,和木百户一起将父亲抬出来。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   吴氏和汪大秋只晓得嚎哭,汪家人搬到了木百户租的房子里,汪千户当晚就活活疼死了。   料理完父亲的丧事,汪大夏就挥刀自宫,发誓出人头地。木百户把所有积蓄拿出来,给汪大夏铺平进宫之路。   王大夏进宫,先在内书堂读了三年书。已经成为宫廷红人的魏采薇挑中他做对食夫妻,放心将复仇交给他,除了他长得帅、名字里有个夏字、会吃软饭等等原因之外,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汪大夏和她一样痛恨把责任都甩在他父亲头上的陈千户和严世蕃!   如果不是陈千户贿赂严世蕃,把责任全部推到汪千户一人头上,汪家不会家破人亡。   有了共同的敌人,对食夫妻的结盟才会牢固。   汪大夏和她联手,除掉陈千户,和朝中倒严势力一起,绊倒了严世蕃和父亲严嵩父子。   汪大夏当上东厂厂公之后,用各种手段灭了白莲教,为父亲复仇。   上一世,无论是汪大夏还是魏采薇,都灭掉了所有的仇人。   重来一世,魏采薇守护汪大夏,不想让他再次经历一次刻骨铭心的伤痛和悲愤。   她不会进宫,是因为她要在宫外想法子提醒汪千户以及锦衣卫头条胡同白莲教巢穴地下火/药库的秘密。   不管是匿名举报,还是引导陆缨汪大夏去查头条胡同,消除火/药库的隐患,这一世,她必定要阻止悲剧再次发生。   可是魏采薇万万没有想到,严世蕃在京察给汪千户使绊子,居然阴差阳错,帮助汪千户逃过了生死劫!   上辈子汪大夏没有得罪严世蕃,所以没有严世蕃没有在京察上搞汪千户,也就没有印子钱这回事,吴氏一直没有休。   这辈子汪大夏得罪了严世蕃,严世蕃利用吴大舅的贪婪,派人引诱吴大舅找吴氏借钱,放印子钱。以方便给汪千户按上贪婪的罪名,用京察来除掉汪千户。   结果,汪千户虽然丢了奋斗半生的官职、四千两银子打了水漂,家道中落,但也由此远离了灾祸,不用魏采薇操心布置,他都可以安稳度日了。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依。   所以魏采薇得知此事后,不仅不难过,还十分高兴,接下来她不用再操心汪家败落,只需想法子引导锦衣卫捣毁白莲教巢穴,并警告地下火/药库的存在,以免头条胡同遭遇劫难。   汪家不遭难,汪大夏就不会悲愤得挥刀自宫,把根留住了。   今天是魏采薇高中宫廷女医的好日子,汪大夏不想因家事扫了兴,魏采薇又主动给他夹了鸡腿,温柔的安慰他否极泰来,丢官未必是祸,汪大夏立刻转忧为喜,说道:“借你吉言。丢官保爵,这笔买卖划算。”   魏采薇心道:何止保爵?连你爹的性命、你的根都保住了好吗?   四千两银子花的值啊!   但这不能告诉汪大夏,魏采薇指着他碗里的鸡腿,“乘热吃。”   汪大夏不客气,咬了大口,眉头一皱,看了看丁巫,没有说什么,乖乖把鸡腿吃下去。   今晚丁巫食欲不好的样子,他还没有动筷子呢。   “吃饭了。”魏采薇将另一个鸡腿夹到丁巫碗里。   魏采薇习惯先喝一碗汤,鸡汤入口,魏采薇差点吐出来,吃药似的强行咽下去,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何汪大夏刚才吃鸡腿时的古怪表情了。   “丁大哥,你忘记放盐了。”魏采薇说道。   “啊?”丁巫一直在想陆家和吏部尚书吴鹏家议亲的事情,觉得陆缨要嫁到吴家去了,心思恍惚,做菜出了纰漏。   丁巫喝了一口汤,“对不起,我加盐回锅热一下,你们等一会。”   丁巫端着铁锅去了厨房热菜。   魏采薇问汪大夏,“你吃鸡腿的时候怎么不说?”   汪大夏有些不好意思,“我以为丁大哥故意煮的清淡口味,身为客人,怎好挑剔?他买菜做饭薅鸡毛也挺累的。”   汪大夏初次见到丁巫时,几次出言讽刺。短短两个月,他成长的很快,混不吝的气质收敛了许多。   魏采薇看着厨房里忙碌的丁巫,“丁大哥今天有些奇怪。”   汪大夏连连点头,向魏采薇告状并乘机撒娇,“他魂不守舍,今天拔鸡毛的时候,还不小心拔了我的腿毛,好疼啊。”   魏采薇:我刚刚觉得你成长了,结果你还是老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终于把上一世最后一块拼图完成了!逻辑链形成了闭环,送100个 红包庆祝一下吧!祝各位周末愉快~   注1:积水潭西边有三个胡同,分别是头条胡同,二条胡同和三条胡同。明朝京城街道名称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第63章 我养你啊   上辈子, 或许是汪大夏挥刀自宫的缘故,他的体毛稀少,小腿笔直光滑, 就像两根筷子似的, 因为魏采薇没有“有幸”目睹他的腿毛。   原来汪大夏没有自宫之前长这样。   不晓得这辈子有没有可能看到……哎呀, 不能往邪念方面想, 他还小。   魏采薇轻咳两声, 用咳嗽把邪念吓跑, 说道:“等晚上我问问丁大哥,或许又在担心他父亲。今年严世蕃知道了陆大人每年把丁汝夔的卷宗压在最后一个, 年底又要审核死刑, 陆大人恐怕不能故技重施了。”   陆炳刚刚解决了汪千户京察的问题, 保住汪家传了五代的爵位, 因而汪大夏对陆炳有信心, 说道:“不用担心,就没有陆大人做不到的事情,他肯定有办法的。”   魏采薇点头微笑:“是, 陆大人不要丁汝夔死,他就不会死。”   心中却想:上辈子陆炳死于今年的腊月二十五,是在严世蕃、杨傅等人的一次喝酒应酬之后中风不治而亡。   这辈子我给陆炳诊疗过了, 百般叮嘱他不要喝酒,陆缨也在一旁监督,这辈子陆炳应该不会重蹈覆辙了吧?   戒酒和不熬夜虽然不能治疗中风, 却能有效的延长复发时间,甚至延长寿命。   如此一来,陆炳是不是能过多活两年?   不,我只需半年时间, 利用宫廷女医的身份接近将来的宠妃尚寿妃,像上一世那样,将来借着她的势保住丁汝夔。   我救了陈经纪的性命、改变了汪千户惨死的命运、保住了汪大夏的根,应该也能让陆炳多活半年。   魏采薇说道:“你们陆大人自是厉害,可是他身体不好,你如今在锦衣卫当差,要帮着陆统领盯着陆大人,千万不要碰酒,也不要刺激他,大喜大悲也容易中风。”   在没有尚寿妃之前,陆炳是最大的靠山,谁都不希望他倒了。   汪大夏说道:“陆大人现在下衙门就回家了,不过听陆统领说,皇上经常不分昼夜的召陆大人进宫说话,那次中风假装中暑之后,皇上体恤陆大人,要他保养身体,就没有半夜召陆大人了,但是等天气凉快,陆大人怕是又要劳累。”   这时丁巫端着加盐回锅的小鸡炖蘑菇回来了,“来,尝尝咸淡——刚才听你们说陆大人中过风,我近日制了一些活络通窍丸,明日我去给陆大人送一些。”   丁陆两家有仇,但丁巫也知道,父亲的命和陆炳是绑在一起的。   而且,送药还能遇到陆缨。   “咸淡正好,丁大哥好厨艺。”汪大夏喝了一口汤,自告奋勇的说道:“我来帮丁大哥送药,反正明日一早也要去锦衣卫衙门点卯,顺便捎带过去,三伏天这么热,丁大哥就不要顶着烈日跑一趟了。”   汪大夏一边说,还一边用公筷夹了个鸡腿放在魏采薇碗里,脸上笑眯眯的,一副“你看我对丁大哥这么好你快表扬我啊”的表情。   谁要你帮忙了!   丁巫头一次觉得,乐于助人其实并非总是好事,汪大夏真多事。   魏采薇说道:“还是丁大哥自己送,吃不吃是陆大人的事情,但送不送是丁大哥的人情,万一陆炳喜欢,丁大哥或许有机会去牢房见父亲一面。”   丁巫:还是我半夏妹子好啊!大夏滚一边去!   明日去锦衣卫衙门,丁巫就不再神思恍惚了,接下来不动声色的和汪大夏抢肉吃。   吃罢饭,像往常一样,魏采薇负责洗碗,汪大夏提着装着脏碗的竹篮,两人去了甜水巷尽头的甜水井打水洗碗。   汪大夏用绳子吊着桶打水,“丁大哥今天很能吃。”比我吃的还多哼!   汪大夏又在告状了。   魏采薇说道:“我考中宫廷女医,他替我高兴嘛。”   汪大夏提着木桶冲碗,“此消彼长,你有了大好前程,我家却败落了,我只是个寂寂无名的小卒,以后我经常来你家蹭饭吃,你可不能把我拒之门外。”   上辈子吃软饭,这辈子蹭饭,不愧是你。   魏采薇说道:“怎么会,你是房东。我那敢拒绝你。”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汪家散财消灾,田地房产还在,还不至于要饭。   汪大夏笑道:“不会白吃你的,明年的房租不要了,就当饭钱。”   “别,一码归一码。”魏采薇说道:“房租交给你父亲,我花钱租的安心。”   汪大夏扭扭捏捏的,“哎呀,这样不好吧,白吃白喝的,好像你养着我一样。”   上辈子又不是没养过你,魏采薇玩笑道:“我养你啊,我现在养得起你了,今天去成国公府问诊,来回有马车接送,给了五两诊金,因我诊出的是喜脉,又额外打赏了两匹布,一次出诊就抵得上我过去忙两三个月,只要你不是猪八戒的食量,我还是养得起的。”   半大老公,吃穷老婆。魏采薇赚了钱,还怕个甚!   汪大夏听了,开心的不得了,什么家道中落都抛到脑后。   次日,丁巫换了一身浆洗干净的竹布袍子,梳洗裹帻完毕,包好了通窍活络丸,去锦衣卫衙门给陆炳送礼。   不巧(对于丁巫而言是正巧),陆炳被嘉靖帝召到宫里去了,陆缨来见他。   丁巫会说话,递上活络丸,“半夏考中宫廷女医,多亏了陆大人推荐,她感激陆大人,但她现在算是名大夫,无故造访陆大人,怕外人议论陆大人身体不好,所以要我来走一趟,送了自制的通窍活络丸给陆大人。”   又递上一包清凉梅,“这是我昨天刚制的梅子,最能解暑,听半夏说陆统领也喜欢吃,就送来一些。”   陆缨都收下了,“你也懂得医术?”   丁巫说道:“只是认识一些药,按照方子做些制药配药的力气活,我没有学医的天赋,不像半夏那样一点就通,在铁岭的时候,我就给他们打下手。后来去了县衙门当书吏。”   丁巫收起往事,神色平淡,好像在说别人的经历。昔日兵部尚书之子,沦落到当学徒、书吏,却并不以为耻辱,一直努力考双手养活自己。   陆缨看着丁巫文质彬彬,宠辱不惊的样子,加上一直担心严世蕃会再对丁巫下手,说道:“如今锦衣卫库房里有个空缺,就是面具吴死后空出的位置,原本是他儿子办完丧事回来接替,子承父业。但是他儿子对守库房不感兴趣,想跟我们在外头跑,这个位置就空下来了,你既然在县衙门干过书吏,接手此事应该不成问题。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陆缨觉得,把只能杀杀鸡的文弱书生丁巫放在眼皮子底下保护着比较安全。   真是意外之喜。   这是一份正经工作,离父亲也近,方便照应。   丁巫忙道:“草民多谢陆统领提携,定忠于职守,不会让陆统领失望。”   陆缨公事公办,一点废话没有,不会与丁巫客套,说道:“你今日就去熟悉一下仓库还有出入库的流程,明日过来当差。”   言罢,就要手下带着丁巫去了库房交接。   丁巫准备了一肚子话想套陆家谁人与吏部尚书吴鹏家结亲,可是陆缨雷厉风行,他根本没有机会,心想来日方长,就告退了。   陆缨还要帮父亲处理堆积如山的公务,一刻不得闲,她拿开丁巫送的清凉梅,吃了一个,哟,好像比魏采薇做的好吃。   看来汪大夏说的没错,他懂得五味调和,做饭的手艺极好,连做的解暑梅子都好吃。   陆缨一上午吃了大半。   陆炳进宫,到了傍晚,快要下衙时才回来,脸色有些不好。   陆缨连忙将丁巫送来的通窍活络丸化开,陆炳吃了药,陆缨闻到父亲身上有一股烟熏火燎般的味道,就像冬天在做熏肉的棚子里熏了一整天。   陆缨顿时明白父亲今天干吗去了,“父亲今天陪着皇上炼丹药了?”   陆炳喝了药,躺在交椅上,“嗯,皇上今天开了斋醮,我写了一首青词祝天。后来皇上开了一锅炼好的丹药,说我这次青词写的好,赐给我一颗。”   青词就是用朱笔在青藤纸上写骈俪文章,在斋醮上朗读,然后烧掉。   嘉靖帝三十几年不上朝,在西苑处理完政务,就修仙炼丹。内阁大臣们投其所好,都会写一首好青词。而内阁首辅严嵩的青词大多是儿子严世蕃代笔。   严世蕃深得嘉靖帝恩宠,和他一首好青词分不开的。   陆缨顿时觉得血往上涌,“父亲把丹药吃了?”   陆炳点头,“皇上所赐,皆是君恩,岂能推辞,当场服用此药。”   “快把宋太医叫来!”陆缨立刻吩咐心腹,劝父亲,“丹药有毒,不能吃的,谁人吃丹药升仙了?升天还差不多,皇上沉迷于此多年,父亲难道还看不透?何况父亲本就中过风,丹药怎可乱吃?”   陆炳叹道:“不吃不行。当年驸马邬景和就是不肯写青词,不肯吃皇上赐的仙丹,触怒龙颜,革了驸马都尉的爵位,成了平民,还贬回原籍去了。皇上就一个亲姐姐,下嫁了邬景和,这么亲的关系,还不是说贬就贬?我可不能步入邬景和的后尘。我要是回原籍了,皇上怎么办。”   邬景和是永福公主的驸马,还是当年的武状元,公主驸马十分恩爱,嘉靖帝对这个姐夫颇有器重。可惜永福公主死的太早,两人没有子女,邬景和深情,后来没有续弦,也没有纳妾生子,一直孤身一人,他性格耿直,看不惯小舅子嘉靖帝炼丹,居然敢直言顶撞,结果被革职为民了。   连邬景和都是这个下场,陆炳可不敢冒险触怒龙颜,把丹药当糖豆吃。   作者有话要说:  软饭太好吃了,一世不够,再来一世。   上一次是麦福麦公公,这次旧文沐府风云里的人又来客串了,邬景和就是牛二,他和永福公主也是情深不寿啊。 第64章 小心机   陆缨关心父亲身体, 忙问,“现在觉得怎么样?有无不适?”   陆炳说道:“还好,就是觉得有些燥热。你放心, 那些道士不敢往丹药里头下猛药, 皇上吃了三十多年, 不也好好的?我偶尔吃几丸, 不打紧。”   丹药大体还是魏晋时期五石散的配方, 吃完后精神亢奋, 身体发热,必定要穿着宽松的衣服, 还要把发髻散开, 披头散发, 即使冬天也光着脚, 头上冒汗, 不觉得冷。   一听说热,陆缨命人多送些冰块里解暑,“父亲还是注意些, 以后赐药,别当场吃,就说拿回家供一供祖宗, 等到家里,悄悄扔掉便是。”   陆炳睁开眼睛:“你这是欺君之罪!”   陆缨说道:“那就别扔,我来吃。我也要感受一下皇恩浩荡。”她最近深受汪大夏“荼毒”, 也会灵活的顶撞长辈了。   陆炳烦躁的把头上御赐的竹冠摘下来,散了头发,紧绷的头发才放松下来,“别瞎说, 谁家姑娘家吃丹药。”   陆缨苦劝父亲,“您如今的身体扛不住,虽然皇上服用丹药三十多年都没出事,但是宫里的皇子公主们大多夭折,八子五女,活到成年只有两子两女,裕王好容易得了两子两女,也都夭折,如今一个皇孙都没有,难道不是皇上吃丹药的缘故?”   嘉靖朝皇室可怕的夭折率,是历代皇室之首,明明嫁到皇室的女人们生了不少孩子,但是活下来寥寥无几,其实原因大家心知肚明,但无人敢捅破。   “大胆!”陆炳吃了丹药,暴躁易怒,容易冲动,又听陆缨屡屡顶撞,对皇帝不满,陆炳心浮气躁,“你胆子太大了,敢妄议皇上?这是要抄家灭族的,你这个样子,要我如何放心用你?将来怕是要祸害家门,你若再出妄言,还不如回家去闺阁绣花。”   丹药不仅伤身,还伤脑子,嘉靖帝服药之后变得狂躁冷血,时常虐打宫人致死,有一个叫做杨红英的宫女不堪忍受,居然在夜里企图勒死熟睡的嘉靖帝。   陆缨脸都气白了,她近日忙于案牍,帮父亲处理公务,本就不是她喜欢做的事情,为了照顾父亲的身体不得已而为之,如今父亲发火,她的脾气也不好,并非逆来顺受之人,便不再忍耐,推门而去。   陆缨拍马行走在街上,正好是衙门关门,丁巫和汪大夏结伴回北城,丁巫因在锦衣卫得了仓库保管员的新差事,家里又住的远,又是陆缨作保举荐的,衙门就给他配了一匹马,方便出入。   丁巫看到了陆缨,连忙拍马上去打招呼,“陆统领。”   汪大夏连人带马躲在路边店铺的旗幌后面藏身:这人是不是有毛病?好容易下了衙门,正是回家的时候,遇到这种勤奋的上官,赶紧躲起来啊!   人家没有看见你,你上赶着去打招呼,这不是没事找事,逼着上官拖着你去加班吗?   汪大夏本质上还是个好吃懒做的纨绔,把上司交代事情做完交差就行了,余下的一点力都不想多出。   陆缨回头,看到了丁巫,当然也看到了企图把自己藏到街头店铺之后的汪大夏。   藏得还挺好,就是汪大夏坐骑的马屁股在外头,天气闷,苍蝇蚊子多,马尾巴一甩一甩的,驱赶蚊蝇。   真是顾头不顾腚。   陆缨对丁巫点点头,然后叫道:“汪大夏,你出来,今天我要去一趟北城,和你们顺路。”   汪大夏立马挂着笑容拍马出来,“我刚才看哪家酒楼里挂着的水牌有什么好吃的,故没有看到陆统领,见谅。陆统领,我们北城那乡下地方,那有南城和中城繁华啊,没什么看头。”   陆缨说道:“我不是去玩,是去办事。”   那就更不可以了!我可不想被你拖着加班!我晚上还要和魏大夫说会话呢!   汪大夏正要开口,丁巫热情邀约,“正好顺路,我们一起走,陆统领办事总得吃晚饭吧。我今天来不及买菜做饭,就请陆统领上馆子吃去,多谢陆统领为我安排差事。”   陆缨去北城办事,晚饭随便吃点就行了,不想应酬丁巫。   她正要开口拒绝,汪大夏见丁巫要设宴款待陆缨,感谢给他一份仓库管理员的差事,赶紧把自己摘出来,说道:“既然是你要请客,我就不好意思去了,今晚我去酒楼买点吃的,带回去给魏大夫。”   丁巫有了差事,无人做饭,魏采薇医术高明,厨艺完全不行,以前丁巫不在的时候,她几乎每顿饭都是在外头路边小摊上吃。   你们吃你们,我们吃我们的。自从丁巫来了,我就没有和魏采薇单独吃饭了。   陆缨正要说自己不去,丁巫又说道:“积水潭附近有家酒楼做的湖鲜极好,就用积水潭湖里的物产,新鲜的很,我和半夏去吃过,半夏说他家的糖醋鱼做的比我还好吃,她很喜欢,我叫上她一起。”   其实丁巫觉得陆缨是女儿身,怕是不愿意和外男单独吃饭,但是叫上半夏妹子就不一样了,两个女人,陆缨应该不会拒绝他的邀请。   陆缨要拒绝,但是听到酒楼在积水潭附近,正好和她要做的事情有关,就顺水推舟,答应了丁巫的邀请,“好,我去。”   汪大夏见魏采薇即将与两个男人一起吃饭,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也觉得丁巫和采薇完全是兄妹感情,没有男女私情,刚刚放心丁巫,现在又来个陆缨,汪大夏心里涌起久违的醋,说道:   “你说的是湖畔酒家吧?我去过好多次了,湖八鲜是他家的招牌菜,我也想去吃,丁大哥不介意多我一双筷子吧?”   丁巫心想:我介意。   但他是谦谦君子,说不出口。   汪大夏说道:“就这么定了,我们分两路,你们两个先去湖畔酒家,点好菜,我去甜水巷接魏大夫,等我们去的时候,估计刚好上菜。”   三人分道扬镳。   湖畔酒家在积水潭西北角,正好是头条胡同的尽头,靠近湖边。   丁巫和陆缨从头条胡同路过,陆缨看到头条胡同第一家是个买卖南北杂货还有各种洋货的铺子,客人来来往往,生意不错的样子。   铺子匾额写着“万货商行”。铺子很大,占了三间铺面,后面还有库房,各地商人来此送货,有高丽人送来人参,有倭人送来倭国的金扇,也有北边蒙古那边打扮的人送来毛皮等物。   还真是尽有尽有,货物多达万种。   丁巫见陆缨的坐骑放缓了脚步,也跟着拉起缰绳。   “我去买点东西。”陆缨下了马,门口伙计热情迎上,“这位爷想看点什么?”   陆缨说道:“给小孩子的玩意儿,不要拨浪鼓之类的,来点新奇的。”   最后陆缨挑中了一个俄罗斯国的木头套娃,一套足足有九个木偶娃娃。   如今她两个姐姐都有了身孕,这是卖给将来小外甥的,嫁给严世蕃儿子的二姐姐到了秋天就要临盆了。   陆缨拿着包好的娃娃出了万货商行,看到万货商行旁边的铺子已经倒闭了,门口贴着一张红纸,写着“旺铺出租”。   头条胡同只有十来户,除了第一家万货商行靠近主干道新开道街而生意兴隆,其余都一般,因万货商行什么都有得卖,客人就不会继续往下逛了,余下的铺面要么关闭,要么转租,要么就是客栈和茶楼酒楼,和万货商行做着完全不同的生意。   陆缨将头条胡同的状况默默记在心里,头条胡同的尽头是积水潭,湖边就是湖畔酒家。   陆缨要了个特殊的包间——酒家在积水潭里有几艘小画舫,可以撑船到湖里吃,就是要格外掏个租船的钱。   丁巫请客,当然听客人的要求,待湖八鲜依次了上了画舫的酒桌,汪大夏带着魏采薇来了,两人上了画舫,陆缨问:“你们谁会撑船?”   汪大夏本就是来蹭吃蹭喝的,丁巫并没有出言邀请他,有些心虚,举手说道:“我会。”   只要不是读书,汪大夏基本都会一点。他端午节划龙舟第一名呢。   陆缨说道:“你来撑船,要船夫下去。”   陆缨出身高门,就是讲究,吃饭不喜外人在场。汪大夏把船撑到湖中心,湖中凉风习习,很是爽快。   看众人吃的差不多了,只有汪大夏还意犹未尽的啃糖醋鱼的尾巴,陆缨说道:“魏大夫去头条胡同开了个药铺吧,你明日把万货商行隔壁的铺子租下来,我们锦衣卫暗中出钱,你只需出面即可。”   这——丁巫和汪大夏都摸不着头脑,唯有魏采薇猜出陆缨想干什么,那几封指明万国商行是白莲教巢穴、并且仓库地下有火/药库的匿名信就是她写的。   离上一世头条胡同惨案只有五个月了,她要阻止惨案发生。   这一世陈千户被她用毒针所杀,北城兵马司指挥使汪千户即将被京察革职,新上任的指挥使不知是谁,她不能相信。   所以,魏采薇唯一可相信的就是陆缨,通过陆缨追查陈千户父子死亡之迷,还有寻找以及营救丁巫两桩事情来看,陆缨做事细心认真,而且珍惜生命,有悲天悯人之心,她还有陆炳这个靠山,可以随意调用锦衣卫钱力物力人力。   魏采薇相信陆缨有能力解决头条胡同这个大隐患,同时避免无辜之人的伤亡,就给她连续写了好几封匿名信,终于引起了陆缨的注意。   魏采薇心如明镜,面上却装作惊讶,“开药铺需要本钱,而且太累。我顾不过来,还是当个问诊的大夫,只看病,不抓药,轻松一些。”   “不是让你真开,只是一个幌子。”四周都是湖水,不用担心走漏风声,陆缨直言说道:“我近日收到好几封匿名信,说头条胡同的万国商行是白莲教巢穴,仓库地下还有火/药库。白莲教作恶多端,叛国无耻,给蒙古军队带路南下,十年前庚戊之乱,京城郊外百万百姓遭殃,死伤惨重。所以我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万一是真的呢?”   “我怕打草惊蛇,如果真有火/药库,怕殃及池鱼,所以我想要魏大夫去隔壁开药铺,一来方便盯梢,二来借口门店装修,从药铺挖个地道,通向商行商铺仓库地下室,看是否属实。”   作者有话要说:  我所有文的女配一般都是像陆缨这样的事业脑,和女主互相成就。所以鹦鹉CP注定好事多磨,陆密欧还没注意丁丽叶的小心机呢。 第65章 以下犯上   就在陆缨说出自己的计划时, 汪大夏就用力咀嚼着嘴里的糖醋鱼尾巴,用茶水囫囵咽了下去,不等魏采薇回答, 他就抢话说道:   “不可以, 太危险了, 她一个大夫, 别把她牵扯到锦衣卫的事情里去。”   “匿名信未必是真, 只是兹事体大, 万一是真,这个巢穴会威胁京城安全, 后果不堪设想。”陆缨说道:   “再说只是让她出面, 让旁人知道是她开的药铺, 这样才不引人怀疑。装修店铺, 在地下挖地道都是锦衣卫暗探, 她只需隔几天去工地看了一下即可。”   “那也不行。”汪大夏说道:“万一是真的,白莲教这伙人早就背叛了大明,庚戊之乱, 给敌国带路,屠杀自己的国人,丧心病狂, 他们什么烂事都做得出来,将来万一对魏大夫不利,魏大夫又不会武, 如何是好。”   陆缨正色道:“白莲教是全民公敌,人人得而诛之,魏大夫是大明百姓,配合锦衣卫查□□教徒是她分内之事。”   “哎哟, 真是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汪大夏一张利嘴,吵架就从未输过,说道:“有事找她就是分内之事,锦衣卫每个月月底发俸禄有没有她一份?凭什么要她去冒险。”   陆缨说道:“她虽没有拿过俸禄,但是她宫廷女医的身份是怎么来的?”是陆炳举荐,魏采薇才有机会步入宫廷。   汪大夏不顾以下犯上,驳道:“当然是她凭自己本事考出来的!怎么?偌大的锦衣卫还要挟恩图报不成?”   陆缨火爆脾气,站起来拍桌子,“她如今不是普通女医,她是大明宫廷女医,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越要负责。”   汪大夏平日在上司面前溜须拍马、陪笑脸讨好像个孙子,今夜却一反常态,敢和陆缨争执起来,“陆统领也知道她是女医不是锦衣卫啊?纵使有责任,也是救死扶伤,和捣毁□□巢穴有什么关系?不就是开店吗,我去开。”   陆缨说道:“你是北城四害,出了名的纨绔,你去头条胡同开店,就打草惊蛇,你这是帮倒忙。”   汪大夏正要张嘴反驳,被魏采薇一把扯住衣袖,“你坐下,听我说。”   汪大夏乖乖坐下,“你可别答应,一旦粘上□□那帮疯狗,就像狗皮膏药似的甩都甩不掉。”   魏采薇说道:“陆统领,我愿意。”   汪大夏像个弹簧似的再次弹起来,“你别被陆统领画的大饼骗了,什么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你分明什么好处没有,还要惹上一堆危险。”   “你坐下。”魏采薇说道:“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做的决定,与你无关。”   “怎么跟我没关系?我——”汪大夏气得挠头,真是又气又委屈,额前的刘海揉得像一团鸡窝。   人家担心你,你还嫌弃人家。   魏采薇对着陆缨说道:“我虽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了,但庚戊之乱是知道的,我的家人应该死于那场灾难,丁巫也沦为流放者,我们的命运都被那场大难改变,所以白莲教是我们共同的敌人。我愿意加入,如果是真的,就当为不记得的家人复仇。”   汪大夏说道:“白莲教那些疯狗乱咬人,才不管你是不是锦衣卫。”   魏采薇说道:“你是锦衣卫,我信你和陆统领能够捣毁□□巢穴,甚至将来有一天彻底铲除白莲教。有你们保护,我不怕的。”   汪大夏听她说信他,立刻不委屈了,但还是不赞同她的决定,“你不怕,我怕。朝廷搞砸的事情比做成的事情多多了,都只顾自己,谁能管你死活。”   汪大夏在锦衣卫的目的就是混饭吃、混点功劳,将来顺利通过考勋,继承家里千户的爵位,然后就退出锦衣卫,找份清闲的差事,不用每天早起点卯,舒舒服服享受人生。   汪大夏好吃懒做,他觉得锦衣卫,不,是绝大部分衙门的绝大多数官兵也只是想挣碗饭吃,养活家人,很少有人像陆缨这样一腔热血,整天把责任、国家、保护京城等等挂在嘴边,下了衙门都要找事情做。   所以汪大夏觉得锦衣卫护不了魏采薇一辈子——连他都不敢保证。   陆缨听了,自是不服,“你不要以己度人,我不会不管魏大夫的。”   “我相信陆统领说到做到。”一直沉默的丁巫站起来说道:   “锦衣卫库房的差事给别人吧,我来出面开药铺,都知道我是半夏的义兄,半夏出诊,我卖药,兄妹一起赚两份钱,天经地义。即使将来白莲教寻仇,也是来找我。”   “何况,我父亲是因为庚戊之乱而获罪下狱,我愿意为铲除白莲教巢穴出微薄之力。”   汪大夏连忙举手说道:“这个法子不错,我赞同。丁巫虽然不懂医术,但他记性好,会配药,还会做账目,最适合当药铺掌柜了。”   真是计划没有变化快,魏采薇是唯一的知情者,确定万货商行就是白莲教巢穴,地下室藏有火/药库。当然晓得其中的凶险,她本来打算自己出面的,没料到丁巫会放弃锦衣卫衙门仓库保管员的差事,挺身而出开药铺。   魏采薇说道:“还是我来。”   丁巫说道:“不要争了,我来。陆统领,请答应我的请求,我可以为你效力。”   陆缨的目光在魏采薇和丁巫之间流转,终于落在了丁巫身上,“好,就你了。”   只要不是魏采薇就行。汪大夏对丁巫露出敬仰的表情,“丁大哥果然是大哥风范,一片护妹之心,我很是佩服。”   又对魏采薇说道:“你放心,我们锦衣卫会保护丁大哥的。”   魏采薇问道:“你刚才不是说‘朝廷搞砸的事情比做成的事情多多了’,都‘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死活吗’?”   这么快就打脸了,幸亏汪大夏脸皮厚,“那是因为我不在,现在我加入了锦衣卫,自是一股清流,涤荡官场,我会保护丁大哥的——你难道忘记我是怎么潜入衍圣公家的金鱼池别院,舍己为他,当他的替身,把他救出来的吗?有一就有二,有我在,丁大哥准没事。”   那一次被水车水刑折磨得快死了,丁巫一点都不想回忆,他听到金鱼池就觉得喉咙里呛水、呼吸困难,连忙喝了一杯花雕压惊。   陆缨见丁巫听到金鱼池就脸色惨白,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说道:“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丁巫听了,不知是肚子里的花雕还是陆缨的话起了作用,顿时觉得身体一暖,“不怕的,我相信你们。”   这事就这么定下来。   陆缨用手指头蘸水,就在桌面上画出头条胡同的大概地形位置,“药铺就在隔壁,正在招租,从铺子门上贴的‘旺铺招租’红纸的颜色深浅来看,应该是有些日子没有租出去了,红纸褪成粉色,边角的浆糊还脱落了。丁巫明日去谈价格的时候,可以把乘机把价钱压一压,总之一切都做的像一些,像个逐利的商人。”   丁巫点头,“以前在铁岭的时候,半夏的父母也是开药铺的,我经常去帮忙,药铺的一切我比半夏还熟,不会有破绽。”   陆缨说道:“你多多观察,注意万货商行进出的货物,锦衣卫有嗅觉灵敏的山东细犬,它们能够隔着箱子闻出火/药硝石的味道,如果确定有,那么那封匿名信应该是真的。”   丁巫说道:“好,我明天把细犬牵过来,就当做看门狗。”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已经开始办公事了,配合默契。   魏采薇心道:他们两个都是细心人,这一次应该不会出现上一世的悲剧吧。   汪大夏听得心不在焉,还时不时捂着咽喉,瞪大眼睛,喉结上下乱动。   丁巫和陆缨都盯着桌面,没有注意到汪大夏的异常,但是魏采薇发现了,问:“你怎么了?”   “我没事。”汪大夏将已经凉下来的冷饭拔了一碗,往嘴里拔了一大坨米饭,都没有咀嚼,就要生吞。   “停!”魏采薇眼疾手快,一掌拍向汪大夏的后脑勺,迫使他把米饭吐出来。   “你是不是卡了鱼刺?”魏采薇问。   汪大夏点头,指着咽喉,“卡在这里了。就是糖醋鱼鱼尾巴的时候吃的太急,卡住了。”   当时陆缨要魏采薇出面开药铺,汪大夏着急插话,但是又舍不得到嘴的肉,就囫囵咽下去,结果就悲剧了。   魏采薇问:“你刚才怎么不说?”   方才汪大夏和陆缨据理力争的样子,根本不像是被遇刺卡住喉咙的人啊。   汪大夏说道:“我担心你,就没管这根鱼刺。”   魏采薇心下愧疚,刚才不该说此事与你无关的,“你把嘴巴张开。”   啊!汪大夏乖乖张嘴,魏采薇用一根筷子压住他的舌头,举着灯笼细看,鱼刺卡的有些深,她是来吃饭的,随身没有带镊子等工具,取出鱼刺很困难。   魏采薇扫了一眼席面,一道醋藕片里有几根生葱雕琢成郁郁葱葱的景观点缀着,她拿起一根葱,用画舫里的一根鱼线系在葱的中段,然后把葱塞进汪大夏嘴里,“嚼一嚼,吞下去。”   汪大夏听话吞葱,魏采薇提着鱼线,等嚼烂的葱丝吞到咽喉,挂住了断裂的鱼刺,魏采薇将鱼线一提,拉出了葱丝缠绕的鱼刺。   作者有话要说:  你为我以下犯上。我为你……拔鱼刺 第66章 谣言   咽喉的鱼刺没有了, 但是开口说话的话会有一股令人**的葱臭,汪大夏喝了一口酒,想要以毒攻毒去去味, 但是花雕仿佛给葱臭赋予了灵魂, 更猛烈了。   汪大夏有些尴尬, 魏采薇把茶壶的茶叶取出来, 要他含着。   汪大夏含着茶叶, 平日话最多的他难得保持缄默。   待丁巫和陆英秘议完毕, 汪大夏摇着船上岸,此时即将宵禁, 但是以他们的身份, 宵禁对他们而言都是一纸空文, 亮一亮腰牌即可, 而汪大夏则靠脸就行了, 他爹毕竟还是北城兵马司的指挥使。   汪大夏摇着船靠近码头,此时另一艘画舫也驶向码头,两艘船几乎同时到, 汪大夏先跳下船,将绳子栓在石柱上,另一艘船也下来一个人。   此人做外族打扮, 鬓边的碎发全部剃得干净,一头长发编成一根根蜈蚣一样的小鞭子,在脑后归拢, 用红丝带扎成一束马尾。   此人生得高大壮实,圆脸圆眼睛,鼻梁稍微有些扁平,脖子上挂着一个手指粗的金项圈, 在黑夜里闪闪发光,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   那人栓了船,一脚踩在岸边,一脚踏在船上,伸手去扶要下船的女子,“小心点。”   那女子伸出如白玉雕琢的手,搁在男子的手腕上。   这手真好看,好像有些眼熟的样子。汪大夏不禁顺着手继续往上看,看到了女子的脸,哟,还真是个熟人。   那人见汪大夏肆无忌惮的眼神,狠狠瞪了一眼,作势要揍汪大夏,“看什么?”   美人连忙阻止,“多斯,他就是我说的那个仗义疏财、借钱帮我赎身的朋友。”   正是昔日的花魁娘子金莺姑娘。她依然是简素的打扮,青衣幅巾。   多斯听了,立刻收了拳头,对着汪大夏抱拳,行了汉礼,“多谢汪公子。”   汪大夏头一次见这个男子,“金莺姑娘,这位是……”   金莺说道:“这是我的表哥,他叫多斯。”   多斯说道:“我是她表哥,也是她未婚夫。”   多斯就差写了个字条,上书“她是我未婚妻”,把字条贴在金莺的头上了。   面对多斯明显的防备之意,汪大夏回了一礼,“原来是多斯大哥。”心道,我从未听过金莺还有表哥,还订了亲事、还居然是外族人!   不过,既然她表哥那么有钱,脖子上挂着那么粗的项圈,为何还让表妹沦落风尘呢?   汪大夏心中满是疑惑。   金莺说道:“我遭遇歹人,被辗转拐卖到了京城烟花之地,从此失去音讯,亏得汪公子帮忙,得以恢复自由,派人传讯给表哥,才得以联络上。”   原来金莺并非中原人。   再仔细一想,金莺的轮廓有好多人种的特征,黑发雪肤、鼻梁高挺,眼眶深邃,除了外族人,应该也有中原人的。   看样子,金莺应该是番邦外族里有钱人家的姑娘,被歹人盯上了,千里迢迢拐卖到京城。   汪大夏由衷为金莺高兴,“你苦尽甘来,终于与家人团圆,可喜可贺啊。”   金莺倒是很平静的样子,“我运气不好,被歹人拐卖。我运气又是好的,遇到汪公子帮忙赎身。”   多斯说道:“你借给我未婚妻的两千银子,明日我会连本带利,登门奉还。”   汪大夏没想到这么快就还钱了,忙说道:“不用利息,本金即可,帮朋友嘛,不会计较利息。”   这才借了三个月,也没几个利息,不要也罢。若是借到一年以上,我就收点利息。   金莺一瞥画舫,“汪公子今晚也和朋友来吃饭啊。”   画舫里,因外头有外人,陆缨等人不方便露面,想等人散了再出去,现在金莺问起,如果迟迟没有人出去,恐怕会起疑心,魏采薇心想反正金莺见过我,就对陆缨丁巫使了个眼神,要他们不要动,然后往身上洒了一些花雕酒,一身酒气的踏步出舱。   “原来是金莺姑娘。”魏采薇假装喝醉,步伐有些乱,差点掉进湖里,被汪大夏给揽住腰稳稳扶住了。   汪大夏曾经托付金莺,要她帮忙把当时还是嫌疑犯的魏采薇改姓埋名,送出京城,但是魏采薇以“人正不怕影子歪”的理由拒绝了。   现在看到汪大夏和魏采薇有些亲密的举动,晚上还在画舫里喝酒,金莺猜测他们两人关系不一般,似乎有些暧昧。   但,这和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金莺顿首打招呼,“天色已晚,马上要宵禁了,我们要着急赶回家,明日再叙。”   金莺和未婚夫消失在夜色里,陆缨和丁巫才从画舫里出来。   汪大夏救风尘一事众人皆知,都以为他傻,被风尘女子骗了,没想到汪大夏居然慧眼识珠,金莺姑娘有个如此有钱的未婚夫,看来来头也不小,肯定是西域豪富人家。   上辈子,魏采薇从未听过汪大夏讲过年少时的“风流韵事”,金莺这个大美人好像不存在一样。   这一世,丁巫从铁岭来到京城,我们才能在画舫议事,才会巧遇金莺和她的未婚夫,这一世因我之故,好多人和事都发生了变化,未来渐渐变得不可预知了。   不过,魏采薇也由此明白了为何上一世汪大夏遭遇巨变,挥刀自宫,金莺为何没有出手帮他。   因为金莺和未婚夫离开京城,回到了家乡,看相貌应该是西域人,相隔如此之远,当然不知道汪大夏遭遇了什么,也就无从帮忙了。   想到这里,魏采薇释怀了,原来上辈子汪大夏的天真救风尘并不是没有结果。   金莺把钱还给他了,他还无意中给一对失散的表哥表妹再续前缘。   原来他的天真仗义并没有被辜负,真好。   三人在湖边先送别住在中城的陆缨,随后丁巫采薇在甜水巷告别汪大夏,两人回到家里。   丁巫说道:“陆统领一个女人夜里独自回家,要是能送送她就好了。”   魏采薇笑道:“且不说陆统领的爹是谁,就陆统领自己,她一个人起码能打十个丁大哥。你还担心她?”   说的也是,不过大实话不好听。丁巫有些闷闷的,武术和医术他也曾经努力学过,但他在这两方面完全没有天分,努力过也不行,他只会读书,但流放者的身份不能参加科举,只能当个小小书吏。   百无一用是书生,希望我这次能尽我所能帮她铲平白莲教巢穴。   次日,丁巫去头条胡同,揭了“旺铺招租”的红条,跟经纪谈价钱,按照陆缨所观察的这个铺子空了许久都没有找到新主顾,就把价钱使劲压了压,最后以便宜价格成交。   丁巫拿到了钥匙,又是请木匠丈量房屋,好打柜面家具,又是去京城几大生药铺和熟药铺谈进货价格,还借口仓库太小,开始挖地下室。   铺面兴师动众大改造,丁巫还提着礼物造访邻居万货商行老板,“最近我们有些吵闹,日里夜里的赶工,还望邻居海涵。”   隔壁基本上一年换一个老板,甚至一年换两个,都干不长,老板已经习惯了,心想又来个冤大头,收下礼物,客套几句就端茶送客了。   丁巫一走,老板就立刻从和气生财换成疑神疑鬼的面孔,吩咐心腹,“去查查对方的底细,看什么来头。”   几番查访,丁巫的来历摆在了老板面前。   居然是以前兵部尚书丁汝夔之子,落魄子弟,还是个流放者,原本发配在铁岭。   但是丁巫有个寡妇义妹。这个小寡妇不得了啊,本是个江湖游医,却靠着美貌吸引了锦衣卫指挥使陆炳的私生子陆统领。   这个小寡妇孜孜不倦的吹枕头风,陆统领色令智昏,居然把流放铁岭的丁巫给召到京城了!   陆统领被小寡妇迷得死死的,就在端午节护城河划龙舟的时候,小寡妇不知是中暑还是怀有身孕,当场晕倒。   陆统领居然不顾体面,众目睽睽之下抱起了情人小寡妇走进了军帐!   不仅如此,陆统领还包下在场所有卖冰碗的冰桶,一块块昂贵的冰不要钱似的往军帐里运,可谓是一掷千金了。   据说,那天锦衣卫照例得了龙舟赛第一名,但是陆炳接受其他卫所指挥使的道贺时,笑的十分勉强。   后来,本该住在甜水县的小寡妇差不多一个月没有出现过,大门一直紧锁,据说是端午节那天流产了,被陆统领包养,在一个僻静之处调养身体。   一个月多后,小寡妇和义兄丁巫重新回到甜水巷,陆统领再也没有出现过,看来两人已经断绝了关系。   再过了一个月,就有宫里司礼监的人给小寡妇送喜报,说考中了宫廷女医,等候宫廷征召。   据传,推荐小寡妇进宫考宫廷女医的就是陆统领的父亲陆炳。   人们普遍猜测:小寡妇和陆统领分开是陆炳棒打鸳鸯。陆炳提出举荐小寡妇去考宫廷女医,但条件是小寡妇必须和陆统领恩断义绝。   很显然,小寡妇选择了前途,舍弃了情人。因为以她的身份,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嫁入陆家——连做妾都不可能,小寡妇很现实的选择了前途。   所以,陆统领再也没有来甜水巷找小寡妇。   手下双目放光,很是兴奋的讲述新邻居义妹的风流韵事,“……这个小寡妇真有些手段,刚刚踢了陆统领,又和北城四害汪衙内打的火热!”   “听说这汪衙内几乎天天晚上去找小寡妇。据说只吃吃饭,谁信呐,吃的分明是美人。这丁巫就靠着义妹的裙带关系,从流放之地回到京城,还得了钱财,仗着小寡妇是宫廷女医,妇科圣手,就大张旗鼓的开药铺,多赚点钱。他和经纪砍价时的那个精明市侩哟,什么高官之子,就是个寻常生意人。”   作者有话要说:  读者们眼中的魏采薇:复仇女神,励志人生,jj保卫战。   书中吃瓜群众眼里的魏采薇:风流俏寡妇靠睡男人睡出一片天地。   读者们眼中的汪大夏:骚娘贱但很可爱的小狼狗。   书中吃瓜群众眼里的汪大夏:接盘侠。 第67章 出尔反尔   谣言止于智者。   现实并非如此, 绝大部分人并非不智慧,而是谣言八卦的诱惑力太强大了。人们被谣言所摆弄、操纵,而且从中添油加醋, 不用智慧去抵抗谣言, 而是用智慧找出符合自己想象的“细节”补充进去, 去“正确”的解释谣言, 将谣言变得更加真实, 并自得其乐——你看, 我猜对了吧。   造谣和传谣自古以来就是人民群众不可或缺的乐趣之一。   就这样,真实发生的事件和人们强大的八卦想象力串联在一起, 不停的往里头补充“干货”, 谣言越传越真, 如滚雪球似的, 当谣言滚成了一座山, 人们就认为这就是山。   魏采薇和陆缨、汪大夏的关系,经过人们层层加工补充细节之后,从一个漏洞百出的谣言变成了高官子弟纷纷拜倒在风流俏寡妇石榴裙下的香/艳“秘闻”, 人尽皆知。   毕竟寡妇守贞不稀奇,人们对此不感兴趣,一听到风流寡妇就立刻兴奋起来。   何况魏采薇端午节时晕倒、陆缨抱她入军帐、一掷千金买冰桶、小寡妇神秘失踪一个月、小寡妇被陆炳推荐考中宫廷女医, 以及陆缨从此不找小寡妇、汪衙内几乎天天往寡妇家跑等等都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从”逻辑“来看,谣言比真相还真。   而丁巫靠着吃义妹的软饭,从苦寒之地铁岭回到京城, 那里舍得回去?宁可舍弃高官子弟的尊严脸面,也要操持贵人们所不齿的商贾之事,开铺子赚钱,成为京城钉子户——坚决不肯回铁岭。   万货商行的老板叫做赵全, 其实就是白莲教教主。   赵教主听了手下讲述丁巫的底细,目露鄙视之意,“你看,我说的对吧,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什么高官,朝廷,都是纸老虎,和我们老百姓没有什么两样,都是要吃饭的。他们吃饱了饭,就对我们讲什么礼义廉耻,忠孝节义,来控制我们,给他们做牛做马。我呸,若这些朝廷官员每天都饿着肚子,受朝廷欺压,他们还会对大明称臣?”   手下赔笑道:“教主说的对,昔日兵部尚书之子,在苦寒之地熬不过去,吃不饱饭,跟我们没有区别,都是要拉下脸面做买卖的,丁巫甚至靠着女人吃饭,属下看他吃的也挺香的,不知廉耻。一群道貌岸然的人骂我们是明奸,出卖国家,祸害百姓,那是因为他们没饿过肚子。”   赵教主打开丁巫送的礼物,外面包的挺好看,里头只是京城长见的点心桃酥而已,他拿起一块桃酥,咬了一口,酥掉渣,几乎入口即化,但甜而不腻,味道居然比市面上的好吃。   这礼物送的还挺用心。实惠又不贵,还能引人注意。丁巫还真是个聪明的生意人。   赵教主很满意,将桃酥吃完,下巴胡须全是碎渣渣,他拿起象牙小梳子将胡须上的饼渣梳理干净,说道:   “大明朝廷的饭和俺答汗的饭摆在面前?那个是清白的?那个是污秽的?其实都是一样的饭,当然是谁能让我们吃饱饭,我们就效忠谁。那些愚忠之人唾骂我们是明奸,若真把俺答汗的饭摆在他们面前,保管他们端起碗吃的比我们还快。说的都是仁义道德,心里都是男盗女娼。”   手下献策,“不如,我们把丁巫也收进来?如果他能够归顺大汗,定狠狠打了大明的脸面,我们在大汗那里又立了一大功。大汉必定重重有赏。“   桃酥实在太好吃了,赵教主梳完胡子,忍不住又拿起一块继续吃,只不过这次拿了一块茶巾隔在下巴上,边吃边说:   “不要着急,先看看,试探试探。丁巫的父亲丁汝夔当年是判了死刑,但至今还没死,估计丁巫还没彻底对大明死心。如果大明杀了他父亲,估计他能归顺大汗。”   甜水巷。   桃酥是丁巫自己烤的,味道当然不一样。   因炮制各种药片,有时候需要烘焙药材,丁巫来到京城和半夏一起住之后,就在院子里自己用泥巴和砖头垒了一个馒头般的烤炉。   以前在铁岭的时候,丁巫会想起京城里各种好吃的,本来人们的思乡之情大多都只是思念家乡的吃食。   丁巫在武艺和医术上不开窍,但厨艺却是无师自通,铁岭乃流放军屯之地,很多东西花钱都买不到,丁巫就自己琢磨着做吃的,不停的改进配方,做的饭菜和点心有时候比厨师还好。   桃酥是丁巫的拿手点心。他的秘诀就是比点心铺子舍得放油酥和细白糖。   自古以来,高糖高油都是通往美食的捷径。   此外,丁巫还用小火烹煮牛奶,炼出黄油,加在面团里揉搓,烤出来的桃酥酥脆细腻,一点都不口干,咬一口,渣渣就像化在嘴巴里似的。   丁巫将烤炉里的炭火取出来,然后将装着桃酥饼胚的铁板推进去,然后用泥封上炉口,利用里头的高温来烘烤。   魏采薇站在墙头梯子上,兴奋的压低声音说道:“来了来了!那个叫什么多斯的表哥真来还钱了!”   人类都喜欢八卦,谦谦君子的丁巫也不例外。   梯子只有一个,丁巫就趴在后门,偷过门缝看热闹。   戴着金项圈的多斯骑着一匹黑骏马打门前过,后面还有两个人抬着礼物。   多斯下马,叩响了汪府大门。   汪衙内一早就去了锦衣卫衙门点卯,不在家,但昨晚汪千户夜巡,白天在家休息,管家叫醒他,说有个外族人来还钱,足足两千两!   汪千户赶紧起床见客,多斯道明来意,送礼还钱,一沓三通钱庄的银票,“……多谢汪公子仗义相救。”   汪千户刚刚被前妻的娘家坑了四千两银子,见识到了人间残酷,现在多斯替未婚妻还钱,立刻又变成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了。   多斯稍坐了一会就告辞,他虽一副外族打扮,但是熟悉汉礼,谈吐规矩,在汪千户面前感恩但是不卑微,一看就是很有教养的人。   汪千户以礼相待,将多斯送到门口。   趴在墙头的魏采薇说道:“走了走了,汪千户亲自相送,脸上还有笑容,看来真的还钱了。”   丁巫正在做午饭,今天的饭依然是铁岭特色的铁锅炖大鹅,丁巫忙着切大鹅,没功夫趴在门缝看人,说道:“多斯还钱又不是还给你,你怎么比汪大夏还着急?”   因为我想确定汪大夏上辈子没有被人辜负。   魏采薇终于从梯子上下来了,“我就是想看到好人有好报,恶人受到惩罚。好人不应该被辜负。”   铁锅里正烧着水。   丁巫把切好的大鹅放进一个肚大如鼓的锡器里面,往锡鼓子里倒入葱姜大料,并料酒酱油盐花椒以及黄豆酱,一滴水都不加,然后紧紧旋上锡鼓子的圆盖子,放铁锅热水中,往炉膛里塞了一根粗柴火。   锡鼓子密不透风,持续加热之后就像后世里的高压锅,一根柴火就轻松的将难以烹饪的鹅肉煮烂   了。   一个大鹅抵得上两只鸡,丁巫特意留了一半晚上喂给汪大夏,和采薇吃了半只炖大鹅。   吃罢中饭,丁巫又要去头条胡同盯铺面装修,临走时还特意嘱咐魏采薇,“半夏,你记得半个时辰后把烤炉里的桃酥取出来,放凉之后用干荷叶外加油纸包好,晚上要汪大夏明天捎给陆统领。”   魏采薇收拾碗筷,笑道:“我也想吃丁大哥做的桃酥了。”   丁巫说道:“我做了两盘子,另一盘是留给你的,晚上汪大夏来的时候,你别都拿出来招待他,他一个人就全吃了。我最近很忙,好容易抽出时间烤的,做这个又麻烦,下一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烤了。”   丁巫真是太了解汪大夏了。   魏采薇点点头,“我知道了,省着点吃。你出门办事小心一些。”   丁巫出了甜水巷,立刻换上一副市侩生意人面孔,买了个西瓜捎带到头条胡同铺子里,分给刷漆粉墙的工匠们,“来,大伙歇息一会,吃西瓜!”   堆在铺子里的油漆工具等无人看管,但是门口栓着一头山东细犬负责看门,无人敢进去偷东西,更无人会进去偷听。   工匠们去了里间吃瓜休息,其实是说今日监视的结果。   他们都是锦衣卫的暗探。   “今天有一车货物运到万货商行时,细犬很激动,不停的对着车咆哮,好像里头有东西,但不确定是火/药。”   丁巫负责记录,走笔如龙。   另一人暗探说道:“这里土层比较软,容易挖地道,但是地道也容易坍塌,需要用木头加固。”   丁巫拿起尺子绘图,计算挖到邻居家地下仓库所需要挖出来的土方,还做了复杂的计算,一天半挖了十车土,“按照现在的速度,十天就可以挖到对方的地下室。”   “火/药容易潮湿,如果真有这些东西,墙壁一定用石灰和青砖隔绝湿气,我们提前准备这些,将来如果不慎打通,我们可以把墙补上去,以免对方发现。”   在门口刷漆的暗探说道:“今天上午,我看见以前的花魁娘子莺莺姑娘进了商行,与她同行的是个外族人,头上全是小辫子,戴个金项圈,看看气质,又不像是个暴发户。万货商行的赵老板亲自在店铺门口接待,好像和这两个人很熟的样子。”   丁巫继续记录,说道:“金项圈外族人叫做多斯,是金莺的未婚夫婿。金莺以前是花魁,应该经常光顾万货商行,是大客人,故店主亲自接待。”   暗探说道:“赵老板旁边有个留着大胡子的掌柜,我总觉得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丁巫一一记下,等下午收了工,由暗探带到锦衣卫衙门交给陆缨。   晚上,汪大夏毫无悬念的来蹭饭吃,魏采薇把多斯还钱的事情说了。汪大夏淡定的吃大鹅,“还钱也是贴补家里以前继母捅出来的大窟窿,我反正都见不着银子,随便了。”   饭后,魏采薇把桃酥拿出来,刚开始只拿一半,见他吃的开心还意犹未尽,就情不自禁把另一半也给他吃了。   次日,汪大夏把包好的桃酥给了陆缨,晚上回来时说陆统领很喜欢,给了一半陆大人,当天吃完了。   丁巫听了,又点燃了烤炉里的炭火,熬到半夜烤出一盘新桃酥。   魏采薇半夜被香味“惊醒”,看到院子里忙碌的丁巫,心想你昨天还说最近很忙没时间做,下一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烤,怎么突然出尔反尔了?   难道……一个大胆的猜测在采薇脑子里出现。   作者有话要说:  小心思被半夏妹子发现鸟 第68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一直以来, 丁巫都是可靠的义兄形象,心里永远的一抹温暖。甚至魏采薇重活一世,心理年龄都够到当丁巫的老娘了, 她还是把丁巫当成大哥, 像上一世一样尊敬他。   丁巫上一世一直没有成亲, 丁汝夔出狱赐官、赐还家产, 丁巫恢复了国子监监生的身份, 也没有成亲和考科举。   他半生坎坷, 后半生如闲云野鹤般,寄情于山水, 四处游历, 甚至一度出海下了西洋、跟着商队走西域、穿越草原和沙漠。   他后半生都在弥补着前半生困在铁岭、不得自由的遗憾, 后半生到处跑, 到处都留下他的足迹。   就像一个饿极了的人, 下半生的愿望就只剩下吃饱饭,别无他求。   丁巫自由自在,不愿被家室所累, 也不想害得别人家好姑娘一辈子独守空房,所以干脆不结婚。   所以,对于魏采薇选择和汪公公当对食夫妻, 丁巫一点意见都没有。   丁巫经常对她说,半夏妹子自己开心就好,不用在乎别人的议论。   而这一世, 丁巫好像对陆缨有意思?   陆缨上辈子嫁人不久就当了寡妇,最后选择出家清修。   不过,以魏采薇现在对陆缨的了解,她出家清修八成只是一个走出夫家、得到自由的幌子而已, 陆缨才不会坐下来抄经,估计她最后带着心爱的佩剑行走江湖去了。   这样想想,陆缨和丁巫两人上辈子的结局其实是殊途同归呢。   魏采薇半夜闻着桃酥的香气醒来,看着丁巫打着呵欠,用扇子扇着刚烤好的桃酥,快点凉透了好包起来送给陆缨。   反正满脑子都是问题也睡不着,她干脆披了衣服,下楼问丁巫。   “对不起,把你吵醒了。”丁巫有些抱歉。   魏采薇帮着丁巫扇风,“又是送给陆统领的?”   丁巫面不改色,“是的,感谢她救了我。”   魏采薇:“汪大夏也救了你。”   丁巫依然绷得住,“汪大夏几乎每天来蹭饭吃,我都多做一份留给他。”   丁巫还有高官贵公子的矜持婉约,但魏采薇是个爽利的性子,自知绕来绕去肯定绕不过丁巫弯弯肠子,干脆挑明了直说:“丁大哥是心悦陆统领吧?”   丁巫站起来,从水缸里舀水洗脸,“尽说些孩子话。我与她地位天壤之别。”   的确,丁巫和陆缨一直都身份悬殊。现在如此,以后也是如此,等陆炳一死,嘉靖帝一死。陆家被抄家下狱,到时候丁巫已经恢复贵公子的身份,陆缨如果一直不嫁的话,她会是阶下囚。   他们两人的地位,永远都不会对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是你强我弱,就是我弱你强。   魏采薇说道:“咱们不说地位,只问自己的心,丁大哥如何看陆统领?”   丁巫看着铜盆里渐渐平静下来的倒影,“我很佩服她走出闺阁当锦衣卫,还有永不放弃的勇气,若不是那晚在水底识破她的女儿身,我恐怕一辈子都蒙在鼓里。”   “我有时候想,如果当年我爹在兵临城下之时有陆缨这种无畏的勇气,拒绝严阁老死守城门的建议,带着大明军队拼死一搏,或许很多人的悲剧,包括你、还有那个进宫的陈经纪,你们的人生悲剧就都不会发生了。”   丁巫一直都是善良温柔的人,不怨天怨地,甚至能够跳出为人子的天然立场,去反思父亲可能犯下的错误。   无论如何,丁汝夔是兵部尚书,天下兵马大元帅,他都没有试一下就放弃了抵抗。   哪怕陆炳也比丁汝夔强些,当年陆炳违背死守城门的命令,去求嘉靖帝,打开城门,放难民进城。陆炳至少在最坏的结果里做出最后的努力。   魏采薇说道:“不管怎么样,这都不是你的错。”   丁巫摇头,“我一直渴望着做些什么,来弥补父亲的过错,是陆缨给了我机会,不嫌弃我是个文弱书生,大胆的用我,比起知遇之恩,熬夜做点小点心实在太渺小了,不足挂齿。”   魏采薇半信半疑,“只是如此?”   丁巫:“当然。”   桃酥凉透了,丁巫麻利的包起来,当然还没有忘记给魏采薇留两块,“给你明天当早饭——我明天很早就要出门,不能给你做早饭了。”   丁巫的心思,采薇不能看透,其实连他自己也不能。   水底下的“一吻”,其实不算是男女之吻,因为根本无关情爱。丁巫觉得陆缨眼神坚定,她的勇气能够感染到他,原本丁巫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但是陆缨身上仿佛有光似的,照进他晦暗的人生里,他本能的伸手想要抓住这束光。   但是听到陆家和吴家议亲的消息,丁巫觉得陆缨一旦嫁人,夫家恐怕不会容许她继续这样女扮男装的当锦衣卫了,倘若这束光都要熄灭,他又要陷入无边的黑夜。   丁巫知道他地位卑微,不能改变什么,但他不能像当年的父亲一样,兵临城下,不做尝试、不做抵抗,他尽力在陆缨面前表现自己,想把这束光留的久一些。   更久一些。   如此,而已。   次日,魏采薇醒来,丁巫果然一清早就去了头条胡同忙去了。   楼下巷子传来马蹄声和口哨声。   是正要赶往锦衣卫衙门的汪大夏,他每天都特意走弯路,经过这里,路过的时候会吹口哨,如果魏采薇已经起床梳妆了,她会打开窗户,对着他微笑挥手回应。   听到动静,魏采薇开窗说道:“你等会,有个东西要交给你。”   魏采薇下楼,将昨晚丁巫连夜烤的桃酥给汪大夏,“送给陆统领的。”   又把昨晚丁巫留给她的桃酥分给汪大夏一个,“这是跑腿费。”   汪大夏不肯要,“一个桃酥你早饭肯定吃不饱的,两个才够嘛。”   哟,这觉悟,让魏采薇对他刮目相看。毕竟汪大夏这种嗜吃如命的人能够把到嘴的食物放弃,那是相当不容易啊!   吾家有夫初长成。   魏采薇目送汪大夏离去。   汪大夏骑马出了甜水巷,拐到鼓楼西斜街,就放慢了马速,打开包裹——吃魏采薇的早餐他舍不得,但是偷吃陆统领的点心他是一点都不会犹豫的!   魏采薇还是对他过于自信了。   汪大夏打开了包袱皮,里头是熟悉的油纸包,油纸包上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不许偷吃”四个字。   是丁巫写的,他料事如神,晓得汪大夏目无上司,会偷吃陆缨的桃酥。   不过,这并不会阻碍厚脸皮的汪衙内“作案”。   东西是我送的,陆统领不知道里头有几个,我稍微偷吃两块她又看不出来,何况丁巫也不可能为了这一点小事去问陆缨你收到几块桃酥!   所以汪大夏还是打开了捆扎的红绳,打开油纸包,居然还包着一层油纸,上面还写着八个字,“桃酥一包,共计八个”。   丁巫的字迹是漂亮的瘦金体,汪大夏模仿不来。况且纸上还有丁巫那枚不离身的小印章,篆刻的“巫“字。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丁巫太了解汪大夏的德行了,晓得第一张纸条无法阻止他肚子里的馋虫,还有第二道防备等着他。   一切都是为了确保他的心意完完整整的被陆缨收到。可不能被汪大夏分了去。   一块都不行。   汪大夏绷着脸,就像个莫得感情的送货机器,将桃酥给了陆缨。   陆缨交代今天的任务,“你把锦衣卫历年所收集的白莲教教徒画像全部找出来,要画师统统临摹一遍,晚上带给头条胡同们的暗探看。”   锦衣卫的画师们是最有名的,连宫廷画师都是挂在锦衣卫名下领俸禄,所以一天临摹整个白莲教露过脸的教徒不在话下。   汪大夏下去办事。   陆缨打开油纸包,分给父亲一半,命人送给陆炳。   若平时,陆缨一定亲自去送,但自从上次陆炳在吃了丹药后情绪暴躁训斥了她几句,陆缨就一直避免和父亲面对面,父女关系有些僵。   陆炳看到女儿派人送的小点心,连连叹气摇头,这个丫头的脾气和我太像了,她毕竟是个女孩子,将来我若不在了,她该怎么办呢?   与此同时,另一个父亲也为儿女发愁,是父愁者联盟,正是汪千户。   汪千户那天得到了多斯还的两千两银子,这是原配妻子的嫁妆田换的银子,理应交给汪大夏,去把三里屯的嫁妆田重新买回来的。   汪千户是有原则的,如今汪府过紧日子,他也不会拿着妻子嫁妆去填家里的大窟窿。   但是汪千户担心银子一旦交给汪大夏,他又胡乱拿去败家,所以汪千户把银子留下,去了朝阳门外的三里屯,想找到当初的买主,把原配的嫁妆田赎回来。   到了地点,汪千户几乎以为自己记错了,昔日的良田被围墙或者篱笆给圈起来了,建了房屋、祠堂等等,西北边还有好几个大馒头般的坟墓,坟包上还没有长草,四周都种植着有些年头的青松。   原来嫁妆田被改造了成坟地和配套的祭田,祭田祭屋等等即使被抄家,只要不是什么十恶不赦之罪,都属于免除之列,可以不用被抄没充公。   所以有风险意识的大户人家一般会置办祭田祭屋,以防万一,将来子孙们有个退路,片瓦遮身,当做栖身之所,不至于一败涂地。   汪千户一看,就晓得这块地是不可能赎回了——人家都改成祭田,坟都迁过来了,怎么可能还给他!   唉,这个败家子,覆水难收啊。   虽然田是无法赎回了,但是汪千户想要搞清楚到底是谁买了原配的嫁妆田,于是走到墓地看墓碑,分别写着“诰赠一品夫人吴氏之墓”、“诰赠一品夫人黄氏之墓”、以及“诰赠一品夫人张氏之墓”、以及“亡妻赵氏之墓”。   居然有三个一品诰命夫人,这是京城那个豪门贵族?   正思忖着,身后响起守墓人的声音,“这里是锦衣卫指挥使陆大人的家族墓地,闲杂人等速速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很多读者猜到了买主就是陆炳,以及李九宝父兄在三里屯修的阴宅就是给陆炳家修建的,恭喜各位答对了哈!你们很细心。   陆炳的坟墓的确就在北京的三里屯。五百多年后,这里成为酒吧聚集地,每晚都有买醉者在陆炳的坟头蹦迪,陆炳应该永不寂寞。   这是考据了内阁大臣,兼亲家徐阶给陆炳写的墓志铭里记载《世经堂集·东湖陆公墓志铭》:公存时尝卜地于朝阳关外三里屯,至是诸姻故合而谋曰:公之意不可违也。 第69章 还有这等好事!   当初汪大夏被卷进陈大郎被杀的案子, 当做嫌犯在顺天府衙门审问时,购买这块地的张天师以背后买主身份不一般为由,不便当场说出名字, 后来写在纸条上, 给苦主陈千户和顺天府尹王泥鳅过目, 并阅后即焚。   当时汪千户心想一定是陈千户绝对惹不起的大人物, 但万万没有想到居然是陆炳。   陆炳娶过四个老婆, 明朝礼制, 为妻子请封诰命仅限于原配和继室,第三个老婆就无法得到诰命了。   但是陆炳身份特殊, 朝廷屡屡为他开先例, 而且他第三个老婆张氏是安定伯张容的女儿, 名门淑女, 父亲安定伯也走了门路, 为女儿求诰命,娘家夫家都地位高、硬气,所以礼部破例同意了陆炳的请封, 也给张氏封了一品诰命夫人。   到了第四个老婆赵氏,赵氏的父亲赵祖鹏是翰林院编修,还曾经是陆炳的儿子陆绎陆彩的启蒙老师。赵祖鹏官职不高, 且风评不佳,仗着女婿是陆炳,肆无忌惮的贪污受贿、仗势欺人, 类似《红楼梦》里头的给林黛玉启蒙的贾雨村,得志便猖狂。   赵祖鹏所作所为得罪了礼部的人,陆炳为赵氏请封时被拒绝了,由于岳父不着调, 总是给陆炳惹麻烦,所以陆炳在被礼部拒绝后也没有坚持,就放弃了。   所以,墓碑上三个老婆都有一品诰命,唯有赵氏是简单的“亡妻赵氏之墓”。   四个老婆在一处,刚好凑成一桌麻将,都不寂寞。   原来陆炳在第一次小中风之后,感觉到了危机,他是个走一步看十步的人,就提前邀请张天师为他择一处阴宅冲一冲。   张天师精通风水阴阳,拿着八卦在京城郊外测算,在朝阳门外的三里屯选中了一块地,正是汪大夏母亲的嫁妆田。   张天师说这块是风水宝地,能够庇佑子孙后代。   陆炳不方便出面,因为如果他以真身去买地,不等他开口,地主必定不要钱的将田地双手送上,以攀附权贵。   陆炳又不缺钱,不想因此还人情债,所以他躲在幕后,就要张天师和汪大夏做交易,出面买下了三里屯的田地,改造为阴宅。   坟墓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何况陆炳娶了四个老婆,都要一一迁葬过去,加上陆炳在一个月后再次中风,一度动弹不得,陆炳就催促阴宅的工期,把后世准备好,冲一冲,如果冲不过去,至少子女给他办丧事的时候从容不迫,抬过去埋了便是。   李九宝的父兄世代都是瓦匠,父亲李伟还参与过陆炳现在所居豪宅的建设,他手艺不错,所以陆家在三里屯急需用人时,就把李九宝的父兄都招过去了。   如此说来,李伟还是陆炳的掘墓人。   汪千户被守墓人赶出去了,没得办法,原配的嫁妆田成了陆炳的阴宅,肯定赎不回来了,就托了经纪打听京郊何处有地出售。   最后汪千户看中了正阳门外头五里屯的一块地,花了两千两百银子买下来——自己还往里头添了两百两,地契上写的是汪大夏的名字。   待汪大夏下了衙门回家,汪千户把新地契给了儿子,“莺莺姑娘还的银子,我替你收下了,怕你拿了银子胡乱花用,就做主买下了正阳门外五里屯的田地,你收好。原先朝阳门外三里屯的地已经被买主改成墓地,赎不回来了。”   汪大夏一看地契,毕竟是亲爹,如今家里如此困难,父亲还掏了两百两银子的私房钱贴进去给他买田置地。   汪大夏有些恼火父亲总是打着为他的名义替他做主办这办那的,总觉得他是个败家子,手里一有钱就立刻撒出去。   父亲在困境里还贴补了两百两银子,应该是对他好,可是父亲明明做着好事,嘴里却没有一句好话,总是打压他、贬低他,就像仇人似的——父亲和外人说话还知道客气、照顾别人的情绪呢,为什么对亲儿子我就总是一副秋风扫落叶般无情?   做好事,放狠话,图什么呀?   汪大夏收下地契,说道:“五里屯田庄每年的出息就要管家去收,用来贴补家用,不用给我。”   汪千户心下宽慰,儿子终于有些担当了,不过还是板着脸说道:“你如今有了差事,难道还在家里白吃白喝?我秋天就要被革职了,你要担当起养家的责任。”   王大夏一噎,若不是今晚他还有事情,估摸会当场与父亲吵起来。   家道中落又不是我搞出来的!   汪大夏起身说道:“我还有事,先出去了。”   汪千户:“天都黑了,你要去那?又去找邻居小寡妇?寡妇门前是非多,最近已经有很多不好听的谣言,你收敛一下。”   汪大夏忍不住驳了一句,“父亲都知道是谣言了,理他作甚?好好的一个人,岂能被谣言所左右?当谣言的奴隶?”   汪千户说道:“男人成家立业,方能顶门立户,你将来要说亲事、迎娶名门淑女的,现在关于你和邻居寡妇的谣言满天飞,岂有好人家愿意把女儿许配给你?”   汪大夏哈哈大笑,“哎哟,还有这等好事?正合我意!”   言罢,汪大夏扬长而去,心情突然好的不得了!   “你给我回来!”汪千户简直要气的中风了,“逆子!逆子!”   还是木百户过来安慰他,“别生气了,大夏就这样了,好好管教老二大秋,一切都来得及。大秋现在没有母亲了,千户要多关心他啊。”   汪大夏赶去头条胡同,在夜色的掩护下,偷偷从后门进了正在装修的药铺。   陆缨今晚来到了这里,召集手下们议事。   药铺仓房灯火通明,南墙上挂满了一张张白莲教教徒的画像,其中有一副画像用朱笔画了个圈,旁边还写着“吴典用,传头”。   白莲教等级森严,从上而下,分别是一个教主、四个传头(也叫老官,卦主)、八个香长(也叫坛主),以及最底层的教徒,男教徒叫做大众,女叫做叫做二众或者二道——纵使是邪/教,也是女人地位最低。   大众和二众之间互相称呼道亲。   陆缨指着吴大用的画像,“他是白莲教四大传头之一,地位很高,画像是锦衣卫十年前庚戊之乱时,锦衣卫暗探看见他给俺答汗的军队带路,由画师描下来的。”   “此人左边眉毛中间有颗黑痣,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万货商行的掌柜吴典用有一样的特征。但吴典用比此人要胖大,且留着络腮胡,小半张脸都覆盖着胡须,不能十分确定。”   汪大夏说道:“都十年过去,中年发福了呗。”   丁巫说道:“我去给万货商行老板送礼物的时候,吴典用就在场,看来是王老板的心腹。根据我这几天的观察,吴典用管着库房进出,并不会在铺子里出现,每次有大宗货物入库的时候,他都会去亲自抽查清点。”   陆缨说道:“去查一下这个王老板的底细,如果吴典用确定就是四大传头,那么王老板的地位应该不会低。”   丁巫说道:“我最近和头条胡同的几个商铺的老板送礼搞关系,打听到了一些消息。这个王老板一年到头在万货商行的日子并不多,总在外头跑,在济南、天津等地方都有产业和商铺,生意都做到山海关以外了,平日在各地的铺子巡视,基本上每隔季度回来一次,盘一盘账目,住不了十天半个月就走了。”   “这一次王老板大概是八天前来的,他每来一次,都必定去头条胡同尽头的湖畔酒家吃湖八鲜,必点糖醋鱼,舍得给赏钱,伙计们都争着伺候他,这是酒家掌柜告诉我的。”   丁巫这些日子早出晚归,到处打点,还抽空烤桃酥送人情,迅速的打开了局面。   汪大夏笑道:“好一个包打听,幸亏丁大哥没有去看锦衣卫仓库,我看你分明是干锦衣卫探子这块料,我们锦衣卫需要你这样人才啊。”   这话说道陆缨心坎上去了,丁巫确实表现优秀,不禁多看了他几眼。   感觉陆缨的目光,丁巫表面眼观鼻,鼻观心,无动于衷,其实内心很激动:她在看我,她终于正眼看我了,幸亏我今晚出门前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没有一身汗臭。   陆缨说道:“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按照以往规律,两天后王老板就要走了,他在白莲教的身份应该至少在传头之列,但是地道至少需要五天才能挖到万货商行,我们不能就这样放过这条大鱼,得想办法拖住他。”   汪大夏说道:“一路跟踪他呗,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陆缨摇头,“京城还可以,京城之外,天南海北,就不好跟了,而且很容易打草惊蛇。”   汪大夏脑子转的飞快,“我们设个套,去碰瓷,找个理由拖延他几日……”   汪大夏最擅长坑蒙拐骗,很快就想了一个法子。   次日,商行王老板果然开始收拾行李,准备明日出发,按照往日习惯,去了湖畔酒家吃最后一顿湖八鲜。   当日早上,由锦衣卫暗探打扮的香料商人和万货商行做了笔交易,将两车西洋的香水卖给了商行,商行给了二百两银票,当场验货入库,银货两讫。   下午,顺天府衙门的武都头带着差役们来到商行,说道:“有人在顺天府衙门告状,状告你们用假银票。他们拿着你们给的银票去三通钱庄兑银子,当场就被识破了,被钱庄赶出来,还告到衙门里,他们大呼冤枉,说银票是你们万货商行给的,还说可以和你们当场对质,两百两银子是大数目,请你们老板走一趟吧!”   作者有话要说:  汪千户:大号练废,砍号重练。 第70章 卿卿   “绝对不可能!”管事指着店门口“童叟无欺”的招牌, “我们万货商行在京城开了八年了,从来没有用假银票欺骗货主的事情,一定搞错了, 冤枉啊!”   武都头说道:“我就是个捕头, 原告请状师写状纸告了你们, 衙门推官接了状纸, 命我来传人, 要伸冤, 你要推官去。我只是奉命行事。你们老板呢?”   ”怎么能让武都头站着说话?还不快去看茶!“大胡子吴典用闻讯赶来,对掌柜使了个眼色, 然后借着衣袖的掩饰, 偷偷塞给武都头一锭银子, “坐下慢慢说。”   又命人伙计们切几个西域的蜜瓜, 把商行最好的点心摆出来招待衙役们, “大伙辛苦了,天气热,吃点瓜休息一下, 坐会再走。”   吴典用会做人,武都头偷偷把银子袖了,坐下喝茶, “你就是王老板?”   吴典用说道:“草民不是老板,只是这间店铺的掌柜,一应账目、钱财进出都是草民在管, 那四张五十两三通钱庄的银票也是我亲手给原告的。”   武都头喝了一口茶,“你们老板不在京城?”   吴典用不敢撒谎,说道:“王老板在,但是他明日就要启程去别处的铺面看一看, 我们王老板平时不在这里,他除了这间铺子,在各地都有产业铺面。此事与他无关。还请武都头通融通融,我跟武都头去衙门走一趟。”   武都头皱着眉头,“可是推官要我拿王老板,我把你——你贵姓?”   吴典用:“免贵,姓吴,贱名典用。”   武都头说道:“吴掌柜,你们万货商行算是京城叫得上名字的商铺,这八年好像没有在顺天府衙门打过官司吧?”   吴典用连忙摇头,“没有,我们和气生财,童叟无欺,绝对不会欺骗客人,以次充好,我们王老板是想把这家店做成百年老店的,从来没有打过官司。”   武都头说道:“既然你们名声如此之好,又是咱们京城本地人,推官大人肯定不会为难你们,那个贩藩国香水的外地商人八成是诬告讹诈,王老板只需在推官面前对质即可。”   武都头给吴典用支招,“钱货两讫,外地商人当场验过才走的,他上午收了银票,下午去三通钱庄兑银子,这期间他去了何处?见了何人?银票有没有离开眼睛?被人调换?疑点重重啊,王老板过去把事情说清楚,是外地商人自己不谨慎,并非你们给了假银票。”   吴典用陪着笑,“武都头说的及时,草民茅塞顿开,这一趟草民替王老板走一趟,定在推官面前把外地商人驳的哑口无言!”   武都头拿出文书,指着上头名字,“推官指明要王老板,如果王老板的确不在也就罢了,他明明在店里,还是坚持不去的话——推官大人可能觉得王老板心虚、或者看不起推官。”   “不可能!”吴典用连连摇头,“我们做生意的怎么敢得罪当官的?给我一千个胆子——”   “吴掌柜,听说王老板要走了,我来送点程仪,以表心意。这是我们药铺秘制的清凉梅,路上吃着最解暑气了。”丁巫提着一包解暑的清凉梅进来了,看到坐在上首的武都头,面露惊讶:“哎哟,这不是武都头吗。”   武都头站起来说道:“原来是丁老板,我奉推官之命,过来拿人。”   丁巫放下清凉梅,“这不可能吧,我们头条胡同地角不好,万货商行是靠着信誉做起来的,酒香不怕巷子深,怎么惹上官司了?定是有人眼红商行日进斗金,恶意诬告啊。”   有个帮忙说话的,吴典用当然对丁巫的印象大有改观,说道:“正是如此——丁老板,原来您和武都头认识啊。”   “一起吃过饭。”丁巫笑道:“我这不是要开药铺吗?京城三百六十行,就属药铺的官司最多。每年都有好些病人家人上门闹事,说是吃药铺的药死的,要药铺赔钱。我开药铺,当然得和衙门搞好关系,将来遇到闹事的,还得靠衙门主持公道。我有个朋友,把武都头介绍给我认识了,吃了顿饭,将来靠武都头多多关照。”   武都头忙谦道:“那里那里,是丁老板人正不怕影子歪。”   吴典用心想:丁巫所说的那个朋友,肯定就是他风流寡妇义妹的新相好——北城四害汪衙内!   汪衙内的亲爹是北城兵马司指挥使,北城兵马司和顺天府衙门的关系一直不错。   这家伙还真是会钻营,店铺还没开张呢,就已经备好了保护/伞。   吴典用想要借丁巫的势,立刻换了一张嘴脸,把商行目前遇到的麻烦说了一遍,“……丁老板,如今我们两家店铺是邻居,得互相照应啊。”   丁巫拍着胸脯,大包大揽,“那当然,一点小事而已,我这就随着王老板一起去顺天府衙门走一趟,定不会让王老板受一丁点委屈。”   说了半天,教主还是得走一趟。   吴典用词穷了,只得上楼,把目前局势告诉了教主赵全——赵全对外用的化名,将名字“全”拆开了,叫做王仁(人的谐音)。   赵全自从十年前靠着给俺答汗带路攻打京城后,得了丰厚的奖赏——主子吃肉,还得狗分一块骨头呢。   赵全靠着“骨头”作为本钱,四处开店敛财,顺便收集大明的情报,送给俺答汗邀功请赏,以稳住靠山。什么白莲教“普度众生”的教义都是口头上喊一下,愚弄教徒。   自古邪/教最终要的只是生意,所有冠冕堂皇的教义,细细翻看,字里行间不过是“敛财”二字。   赵全从窗户缝里看见丁巫和武都头正在楼下客堂里谈笑风生,关系很好的样子,“这个丁巫还真要钱不要脸面了,和武都头一介武夫称兄道弟,打的火热——能屈能伸,我很是欣赏他啊,有点意思了。”   吴典用问:“教主,现在该怎么办?”   赵全说道:“咱们的银票绝对没问题,怕是外地的香水商人故意讹诈,或者银票真被调换了。倘若我一味推脱,好像我心虚似的。我跟武都头去一趟顺天府衙门,有丁巫伴随,推官不会为难我。”   顺天府衙门在大兴县城内,路途遥远,武都头骑马,丁巫坐上了赵全的马车,马车里有冰,凉爽宜人。   吴典用试探着问道:“丁老板方才说的朋友,是不是汪二少?”   丁巫当然知道市井街坊里盛传风流俏寡妇梅开二度、北城四害汪衙内成为其裙下之臣的谣言。   丁巫点头,“正是,我们是邻居,汪二少经常来我家里……串门。”其实就是蹭吃蹭喝。   赵全,吴典用:是来你家找你妹吧!   当然,看破不说破。靠妹子的裙带关系从流放地来到京城、还能立足做起药铺的生意,吃妹妹的软饭,也是一种本事,不服不行。   赵全说道:“今天过堂之后,我做东请吃饭,想邀请丁老板、丁老板的义妹魏大夫,如果可以的话,丁老板可否叫上汪二少?就在湖畔酒家,包个大画舫,请上红袖招最红的姑娘歌舞助兴,边吃边聊,未审肯命驾否?”   赵全觉得,魏采薇一连倾倒两个高官子弟,一定爱好风月、懂得风月,不是那等溜溜捏捏放不开的女子。   汪衙内既然毫不介意魏采薇跟过他的上司陆统领,魏大夫经历的过的男人,加上死鬼丈夫,至少有三个男人,这说明汪衙内就是喜欢有经验的女人,什么贞洁节操都不在乎了。   所以除了红袖招的歌舞,还得请几个长的英俊的男妓来伺候魏大夫。   赵全想着快点脱身,就得舍得钱财,借用丁巫的保护/伞避避风头。   丁巫不就是靠义妹和汪衙内么?把他们两个伺候好就行了。   丁巫爽快的答应了,笑道:“既蒙宠招,敢不趋命?我正想好好结识王老板这样到处都有产业的豪商,向王老板取取经,学的一鳞半爪,也够我受用一辈子了。”   赵全谦道:“哪里哪里,还是后生可畏啊。”   两人互相吹捧,等到了锦衣卫衙门,俨然是一对忘年之交了。   到推官那里过堂,赵全按照丁巫教的那样,述说他开店八年从无官司的信誉,并连连质问香水商人,银票有无离开过视线,为何上午拿到银票,下午才去兑银子等等。   香水商人支支吾吾的说道:“因遇到了熟人,去酒楼喝了几杯,喝多了头晕眼花,去客栈睡了个午觉才去三通钱庄兑银子。”   没等赵全,丁巫就说道:“遇到外人,喝了酒,还睡午觉,给小偷可乘之机,调换银票,你还蒙在鼓里头呢。依我看,你遇到的那个熟人就很有嫌疑,你把他传到推官大人这里审问,说不定有戏,挽回损失,别总是揪着我们王老板。”   推官看了看天色,“都已经是傍晚了,退堂,明日再审。武都头,今晚把香水商人的熟人带到衙门先关起来,免得他跑了。”   王老板忙说道:“大人,明日我还要启程……您看——”   推官说道:“你就等两天,清清白白,无牵无挂的走多好。本官看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京城专门有贼盯着外地的商人,这种调换银票、甚至用铜镀金来代替金锭偷梁换柱本官都见过不少。明天先审熟人,确定不是熟人作案,那就是贼了。确定是贼干的,你就可以走了。”   赵全一听,不过是一两天的事情,等得起,赶紧答应。   丁巫说道:“一有消息,武都头自会来商行告诉王老板,不会太耽误行程。”   是夜,赵全在积水潭湖上画舫做东,邀请三个贵客。   甜水巷,汪大夏极力反对:“不行,魏大夫不能去。都说好了,锦衣卫的事情,别把她掺和进去,太危险了。”   丁巫说道:“王老板和吴典用都相信那些不堪的谣言,我以市侩生意人的形象示人,也是基于这些谣言。如果半夏不去这个饭局,怕是会引起他们怀疑。这是我接近白莲教最好的机会,我所有的伪装定要无懈可击。要不然,之前的戏就白演了。”   汪大夏正要反对,魏采薇说道:“不要吵了,我一定要去的。不就是演戏吗?端午节我也演过,连鬼才严世蕃都被我们骗过去了,还怕白莲教不成?”   汪大夏:“可是——”   魏采薇问道:“难道你不敢和我演情人?”   “我——”汪大夏被魏采薇卡住了七寸,捏的死死的。他低头嘟囔道:“我有什么不敢的?我保管演的比陆统领好!”   其实汪大夏对端午节陆缨在大庭广众之下抱起魏采薇一事耿耿于怀。明明晓得是为了演戏救丁巫,现在想想,那股醋意还是翻江倒海般涌过来。   这种老陈醋更酸。   魏采薇说道:“既然如此,我们三个同去,一定要演得天衣无缝。让他们信任丁大哥,稳住王老板。”   “你对是吧?”魏采薇蓦地抓住了汪大夏的手,眸中含情,亲热的叫他,“卿卿。”   卿卿是男女私下对爱人的昵称。   上辈子,魏采薇就是这样叫他卿卿,熟能生巧,故,她变脸如翻书,说叫就叫,一秒入戏。   汪大夏就像被雷劈似的,浑身一哆嗦,结结巴巴的说道:“是的,卿……卿卿。”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被采薇撩得不要不要的~下一章就要开始男女主的演技大赏了,求各位读者的评论,往我的热情里添一根柴火呀,我多多燃烧,写的才够劲呢。 第71章 两世夫妻演技大赏   浓浓的夜色笼罩在积水潭湖面上, 就像戏台子换了一张幕布。   一艘灯火通明的两层大画舫犹如一炳利箭,劈开了积水潭的黑暗。   湖面上的水汽和凉风驱散了暑热,烟笼湖水月笼沙。   夜宴开始, 酒过三巡之后, 伴随着丝竹之声, 红袖招的新花魁身穿舞衣, 如蛇一般的长水袖围绕着她的身体旋转着, 水袖还时不时的伸展, 飞到席间去挑逗客人,歌舞助兴。   三丈水袖就像五百年后的海底捞扯面师傅手里的扯面, 眼瞅着又长又宽的扯面就要抚到客人的脸上, 却总能在最后一刻收回去, 纸醉金迷的气氛很快就起来了。   这一次, 水袖往汪大夏脸上伸过去, 还带着淡淡的香气。   汪大夏侧身避过水袖的挑逗,看着坐在身边的魏采薇微笑,一副守身如玉的贞洁烈夫模样。   赵全和吴典用对视一眼:啧啧, 风流成性的汪衙内连红袖招的花魁娘子都不屑一顾,眼中只有小寡妇,可见传闻是真, 汪衙内被小寡妇迷得死死的,已经色令智昏了。   再看这小寡妇,戴着白色孝髻, 耳垂挂着一对一滴泪般的东珠,穿着月白道袍,素着一张脸,只在唇上点了些胭脂。初看时并无惊艳之色, 但是很耐看,越看越有味道。   她清冷雅致,犹如一道白月光,好像从广寒宫里飞来人间的神仙妃子,她本是个女医,悬壶济世,拯救病人,就这样的穿衣打扮,往莲花台上一座,就是一尊万人膜拜的活菩萨!   和她比起来,就连歌舞助兴的红袖招歌姬舞姬都成了胭脂俗粉。   此女奇货可居,难怪陆统领和汪衙内都接连成为她的裙下之臣。   这时舞姬的水袖甩到了魏采薇面前。   采薇没有躲避,她迎袖而上,伸手抓住了水袖,不肯放手,还凑在鼻尖闻了闻,“沉香、龙脑、合欢、龙涎、檀香,依稀还有些**?我猜的可对?”   舞姬早就熟练应对各种场面,被抓住水袖依然能够舞动,她跳着舞步着来到席面上,盈盈一拜,“夫人定是精通配香之人,猜的一点没错呢。”   “好香,好舞,好姿色。”魏采薇放下了水袖,却轻轻抬起舞姬的下巴,“论相貌,你不如以前的花魁娘子莺莺姑娘,但是论歌舞,你比她好,我喜欢。”   赵全做东,见客人喜欢,连忙说道:“你跳的好,我们魏大夫很喜欢,重赏。”   吴典用早有准备,给了舞姬一个金臂钏。金臂钏躺在托盘的红丝绸之上,金光灿灿,亮的晃眼睛。   没等舞姬接过赏赐,魏采薇抢先起来,“把手伸过来,我给你戴上。”   居然要亲手给她戴臂钏。臂钏是一圈圈缠绕的细圆圈,赵全出手大方,这个臂钏差不多有三两重,一共十几个圈。   舞姬脱下水袖,露出如莲藕般的胳膊,方便戴臂钏。   魏采薇将臂钏一撸到底,戴在她的上臂上,舞姬的手臂瘦不露骨,一圈圈的卡出如豆腐脑般细腻的皮肉,赞道:“好一个臂缠金,漂亮。这样的打扮,最适合跳柘枝舞。”   客人有要求,船头奏乐的乐伎连忙换了一曲西域风格的柘枝曲,舞姬就光着雪白的膀子,戴着臂缠金,跳起了柘枝舞。   魏采薇兴起,居然也随着音乐起舞,和舞姬一起跳,跳的居然还不错!   仿佛菩萨走下了圣坛,和人间俗人在一起,感受着红尘的烟火气。   魏采薇纵情舞蹈,唇角微翘,好像很享受和舞姬共舞。   而且从头到尾,她都没有征求情夫汪大夏的意见,问他同不同意这样做。甚至都没有看汪大夏,她毫不掩饰的表示对舞姬欣赏与喜欢。   赵全和吴典用从未见过这种女人,原来“放荡”和圣洁可以融为一体,就像被贬入凡尘的谪仙,恣意感受着人间的七情六欲。   难怪像陆统领和汪大夏这种“见识多广”、阅尽人间红粉的高官子弟会被她迷住,果然与众不同。   从头到尾,汪大夏也从未露出不满的表情,看到魏采薇跳舞,他还兴奋的用筷子敲击酒壶带着节奏,目光也始终黏在魏采薇身上,俨然一副情根深种的样子。   舞姬穿着贴身的舞衣,窈窕的身姿纤毫毕现,还光着膀子。魏采薇则穿着完全遮盖住身形的宽大月白道袍,居然能够舞出飞天魔女之感,圣洁之中带着诱惑,居然不输舞姬,妙哉!   吴典用耳语道:“老板,在一楼船舱里等待召唤的五个男妓就算了吧?我看魏大夫对舞姬比较感兴趣。男妓上来,未免会扫兴。”   赵全说道:“要他们坐一条小船走吧,这里用不着他们了。”客人喜欢美女,要投其所好。   柘枝曲到了尾声,魏采薇和舞姬一起原地旋转,好像较上劲了,舞姬不停,她也不停。   她们都不肯停,奏乐的乐伎也就不敢停,吹笛的那个都快吹断气了!   舞姬的舞衣轻薄,裙子就像莲蓬一样张开了,露出纤细笔直的双腿,裙摆只能勉强遮住大腿以上,舞姬的两条腿就像象牙般光滑润泽,让人忍不住想去摸一摸。   而魏采薇穿着宽大的月白道袍,里头还系着膝裤,遮得严严实实,旋转的时候,道袍就像一张大鼓,笼罩着她的全身,只露出一截皓腕,但却能勾起人的令无限遐想,简直又纯又欲。   舞姬经常跳舞,魏采薇偶尔为之,转着转着,就像陀螺一样快没劲了,开始左右摇晃。   汪大夏放下敲酒壶的筷子,张开怀抱,要去接她。   魏采薇收势不住,轻笑着直接倒在了汪大夏怀里,捂着额头,在他怀中撒娇,“哎呀,头好晕。”   汪大夏就这么打横将她抱起来,放在画舫尾部的一张贵妃榻上,这床榻是预备给酒醉的客人们休息的,和画舫中的酒席隔着一张半透明的绣屏,所以贵妃榻上的动静、连一个翻身都会被酒席上的人听见。   而且绣屏是半透明的,两人搂抱的身影投在屏风上,就像皮影戏似的,身体的轮廓看得一清二楚。   咯吱!   汪大夏将魏采薇放在贵妃榻上,正要起身,魏采薇举着双臂,环抱住他的脖子,“头晕目炫的,给我揉揉太阳穴。”   汪大夏就坐在塌边,俯下身,双手大拇指放在她的太阳穴上,耳语道:“真揉啊?”   刚才搂搂抱抱的都隔着一层衣服,现在这可是肌肤之亲啊!   魏采薇悄声说道:“揉个太阳穴又不会少块肉,你就揉呗。”   汪大夏就开始揉捏起来,还用正常的音调问道:“力道如何?”   魏采薇说道:“轻了,你用点力气嘛。”   汪大夏在手指上使了点劲,问:“现在呢?”   魏采薇说道:“再用点力。”   指腹下,她的肌肤光滑细腻,还有些微汗,就像雨后的荷叶,一滴滴水珠在荷叶上滚动,汪大夏的手指放在她脸上的穴位上,不忍用力揉搓,仿佛稍微一用力,就会弄疼她。   他舍不得,所以魏采薇催促了两次,他才真的使劲。   魏采薇轻叫一声,“哎呀。”   汪大夏立刻停止,“疼了吧,我就说不能太使劲。”   魏采薇说道:“不是,力道刚好,但是穴位不对,你往上一点点。”   “嗯,这样?”汪大夏就像个木偶人似的听从指挥。   魏采薇说道:“在往左边一点。”   汪大夏:“这里?”   魏采薇:“太左了,往右。”   重来一世,心灵手巧的汪大夏明显退步了嘛。连按个太阳穴都笨手笨脚的。   汪大夏移动着大拇指,“这样总可以了吧?”   “就是这里。”魏采薇发出一声荡气回肠的喟叹,“舒服了,不要停。”   听到这一声叹息,榆木脑袋都能开窍,演技稍逊一筹的汪大夏脑子嗡的一声,好像有谁捅破了马蜂窝,脑子里群蜂乱舞。   他耳朵尖瞬间变得通红,像是染了一滴胭脂,连汪小夏都被瞬间唤醒了。   幸亏有半透明的绣屏作为遮掩,否则汪大夏就要当场破功露陷了。   绣屏之外的酒席上,丁巫听到里头的动静,他没有吃过猪肉,也没有看见猪跑过,但是他也懵懂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的半夏妹子啊!你这大半年都经历了些什么?京城花花世界,你也太……   好在丁巫能够稳得住,表面依然淡定,他甚至举起筷子,夹起一片雪白的藕片吃起来,好像这一幕他司空见惯了。   酒席上,饶是赵全和吴典用见识多广,但此时都有些瞠目结舌,这两位居然公然在画舫里你侬我侬的缠绵起来了?   虽然隔着一层绣屏,他们看不清楚贵妃榻上发生了什么,但是他们两个都是吃过猪肉的人,仅凭想象,就香艳的不得了。   还是这些高官子弟和小寡妇会玩啊!   难怪陆炳会以推荐考宫廷女医来迫使魏大夫主动离开陆统领。这样又纯又欲的寡妇,谁能扛得住啊!   小寡妇不放手,陆统领怕是要被缠住一辈子。   这时丁巫若无其事的举杯,“来,今晚好宴好夜色好歌舞,我们同饮一杯!”   赵全和吴典用跟着举杯,心道丁巫一定经常看到汪衙内和义妹在他面前胡天胡地,所以他熟视无睹,司空见惯,否则怎么可能如此淡定从容?   谣言诚不欺我!真相比谣言更刺激!   作者有话要说:  三号技师的技术不太行~~~~~汪大夏同学差点没有接住采薇的戏,再接再厉哈 第72章 添酒回灯重开宴   屏风后面的贵妃榻上, 自从那声令人遐想的喟叹之后,再也没有大动静了,偶尔有衣服摩擦的簌簌之声。   此时无声胜有声。   脑子里什么画面都有了!   丁巫一来是实在受不了了, 二来是想给绣屏背后的两人分散一下注意力, 就对乐伎说道, “来一套新曲听听。”   套曲需各种乐曲合奏, 敲响了檀板、弹起了琵琶、什么阮琴、箫声一起响起来了, 歌姬唱起来一曲《宜春令》, “青阳侯,烟雨淋……”   歌曲的声音清丽婉转, 直入云霄, 加上乐曲伴奏之声, 压过了绣屏背后传来的令人耳红心跳的声音。   乐声一响, 魏采薇低声说道:“你可以放手了。”   揉个没完了是吧。   汪大夏正揉得心花怒放呢, 突然被打断,顿时恨透了丁巫,依依不舍的将手指从她脸上拿下来。   魏采薇依然慵懒的躺在贵妃榻上, 汪大夏也依然保持的俯身的姿势,欲盖弥彰的说道:“不是我不想起来,是我不能起来, 我要是起来了,绣屏上能够看到我们的人影移动。”   汪大夏保持着君子的距离,看起来两人的身影重叠在一起, 其实他并没有压在魏采薇身上,只是衣服连在一起而已,他腰间发力,身体始终和魏采薇有一个手掌的距离, 像一个狭长的U字。   魏采薇问:“你不累吗?”   我愿意!累并快乐着。   汪大夏说道:“我现在每天被陆统领督促着练武,早就练出来,一点都不累。”   其实腰间还是有些酸疼的,   但在这个时候,一个男人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不行。   那必须要坚持呀。   两人距离实在太近了,借着朦胧的灯光,魏采薇就能看见他下巴上有青青的胡茬正要努力的破皮而出。   他正在长大。   上辈子自宫后,汪大夏就不长胡子,连腿毛都快褪干净了,所以魏采薇从未见过汪大夏的胡子。   真想摸一摸他的下巴。   魏采薇是这样想的,但她现在还不敢做,怕吓到汪大夏。她只得退而求其次,轻轻抬起头,往汪大夏发青的下巴吹气。   魏采薇找个理由,“有只蚊子,帮你赶走了。”   “居然有蚊子?”汪大夏说道:“应该不会吧,你是不是看错了,我身上带着你送的驱蚊香囊,一直都挺管用的,何况我们在湖心,这里很少有蚊子的。”   纯情汪大夏现在还不懂风月。   魏采薇是修炼多年的老狐狸了,说起谎话来眼睫毛都不眨一下,“哦,或许是灯笼招来的小虫子。”   汪大夏撑的有些累了,鬓角的汗珠儿滚落在魏采薇的脸颊上。   魏采薇心疼他太累,说道:“我们换个姿势吧。”   汪大夏刚刚降温的耳朵尖又热了,“换……怎么换?这个……姿势就挺好。”   我能撑住。   “你起来,坐在贵妃榻的床头。”   汪大夏的腰都快石化了,坐直身体的时候,腰间的关节卡卡作响,幸亏外头的乐声和歌声掩盖了这里的动静,酒席上的人只能看见屏风后的两个人变了姿势。   魏采薇也坐起来,半卧在贵妃榻上,背脊靠着汪大夏的胸膛——当然,其实并没有靠上去,始终保持着一个巴掌的距离,但是从绣屏外看去,魏采薇正依偎在汪大夏的怀中,两人正亲昵的欣赏着星空呢。   一团团如烟如纱的雾气将原本璀璨的星光柔化了,好一个烟笼寒水月笼沙,此情此景,最适合谈情说爱了!   魏采薇问:“这个姿势舒服吗?”   听到此语,汪大夏通红的耳朵尖要滴出血来!   汪大夏说道:“舒……舒服。”   魏采薇说道:“比刚才那个姿势好多了吧。”   汪大夏只觉得魂魄离体,似乎要乘风归去,“差不多,都挺好,其实我刚才撑得住。”   魏采薇说道:“还是这个姿势吧,陆缨他们怎么还不来?”   这是今晚的目的之一,由于白莲教的画像久远,并不确定,十年看到吴典用给俺答汗军队带路的锦衣卫暗探已经退休养老去了,陆缨派人将他接过来,要他亲眼辨认。   话音刚落,远处驶来一艘小船,船上手持火把之人挥着火把在夜空中画圈,这是自己人的信号。   汪大夏说道:“他们来了。”   乌篷船摇到了画舫旁边,船头敲锣打鼓,立着一个穿着青衣,腰间悬着黄板鞭的壮汉。黄板鞭就是黄衣带,用来在雨雪天气或者蹴鞠的时候把长衫的大摆扎在腰间,不会弄脏衣服,还方便活动。   壮汉嘴里咬着一根木棍,棍子上头立着一个瘦小灵活如猴子般的少年,少年也是一身青衣,衣摆用黄板鞭扎在腰间,他头上顶着一个红色的圆漆盘,圆漆盘上有一只酱猪头。   乌篷船的船夫、敲打锣鼓的两个乐者和顶着酱猪头的少年齐齐大声喊道:“小的们来孝顺大官人!孝顺大贵人!”   只有嘴里含着木棍的壮汉没有开口。   这叫做圆社,是不请自来,强行给酒宴助兴的。他们往往懂一些杂耍、或者是蹴鞠的高手,会说奉承话,带着肉食和美酒孝敬客人,讨些赏钱。   简单说,就是有手艺和本钱的市井混混们,他们消息灵通,使一些钱财来收买各个酒楼的伙计们,专门盯着有钱人开宴会,得到伙计传来的消息,就凑过去送菜讨钱。   因是带着猪头烧鹅美酒等等礼物来的,和只会伸手要钱的叫花子还不一样,所一般请客的人会命下人给点钱,要圆社的人赶紧走。   但有时候遇到客人们想要蹴鞠或者看杂耍,就会接受他们的酒肉,要他们过来表演助兴,这样给的赏钱就多了,远远超过他们送来的酒肉。   赵全对圆社没有兴趣,但他今晚做东,还有求于客人,当然是看客人有没有兴致。   这几个人平日是圆社,在京城各个宴会上穿梭讨钱,背地却都是锦衣卫暗探,专门收集高官大户情报的,其中敲锣的老者正是当年看到吴典用相貌的暗探,打鼓的是个清秀的小厮,都穿着青衣黄板鞭——居然是陆缨假扮的!   陆缨看了画像还不够,想要亲自来看看本人。如果眉心有黑痣的大胡子真的就是吴典用,那么锦衣卫算是网住一条大鱼了。   丁巫也在等着陆缨一行人,他站在画舫上,有些好奇的看着来打秋风的圆社,“在船上还能立的这么稳当,看来有些本事,过来瞧瞧。”   客人都发话了,做东的赵全一挥手,“上来吧。”   圆社敲锣打鼓的端着酱猪头和两坛子酒来到画舫楼上,他们齐齐打了个半跪,“孝顺大官人!孝顺大贵人!”   赵全命吴典用接了酱猪头,切了切,重新摆盘,又将圆社送来的美酒倒进酒壶了,添酒回灯重开宴。   赵全说道:“你们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只要逗得我的客人开心,有的是赏钱。”   瘦猴子说道:“小的最擅长爬杆,无论杆子多么摇晃,小的都能稳得住,不过刚才爬杆的技艺各位大官人们已经看过了,小的不便重复,就给大官人演个走索吧。”   言罢,瘦猴子和壮汉在画舫两头立柱上栓起一根绳子,瘦猴戴上一个猴子面具,壮汉在额头贴了一个眼睛,原来是《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大战二郎神。   两个乐人敲锣打鼓,瘦猴和壮汉两人跳上绳索,一个拿着棍,一人拿着木枪,就踩着绳子打起来了!   两人随着鼓点翻滚互斗,如履平地,打得难分难舍,很是热闹,一旁红袖招的乐伎们拍手叫好,气氛又搞起来了。   赵全轻咳两声,问丁巫,“要不要叫他们出来看走索?”   “他们”当然指的是魏采薇和汪大夏。   赵全说是请丁巫,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想拉拢的是北城四害汪大夏,如今正主只顾着在屏风后面和俏寡妇你侬我侬去了,一副从此君王不上朝的昏聩模样。   丁巫回头看了看那对依偎的身影,说道:“不用,舍妹刚才跳柘枝舞有些累,就让她休息吧。”   魏采薇不回,汪大夏当然不可能要她独自一人躺在贵妃榻上,当然是陪心上人要紧。   演了一回走索,圆社们又陪着客人们行一巡酒令,各种吉祥话、奉承话不绝口,丁巫抽了个酒令,要求有大人,小人,再用两个谚语。   丁巫说道:“伞(繁体写成傘)字有五人,下列众小人,上待一大人。所谓有福之人人人服侍,无福之人服侍人。”   轮到下首的吴典用了,他思忖片刻,说道:“爽字有五人,旁列众小人,中藏一大人。所谓人前莫说人长短,始信人中更有人。”(注2)   轮到赵全,赵全一时想不出来,举杯道:“我才疏学浅,实在行不出,自罚三杯!”   圆社们为了给赵全面子,纷纷跟着举杯,“俺也一样!自罚三杯!”   “我也一样行不出,喝一坛子!哈哈!”   就这样,一直喝到二更,宾主尽欢,赵全见丁巫露出困倦之色,就散了宴席,赏了圆社们五两银子,打发走了。   乌篷船上,陆缨迫不及待的问道:“看清楚了,听清楚了吗,是不是他?”   刚才丁巫提出玩行酒令,就是故意引吴典用说话,好方便辨认声音。   老者点头,“他化成灰我都认得,就是他,这十年来他发福了,但黑痣还在,声音并没有大的变化,他就是白莲教的四大传头之一。”   画舫里,绣屏后,两人相“偎依”,汪大夏往后挪了挪身体,魏采薇低声道:“不要着急,沉住气,等陆缨他们的船走远些我们再出去告辞,不要留下破绽,再坚持一下,把戏唱完。”   汪大夏心想,不是我沉不住气,是我若再不往后退,汪小夏恐怕要碰到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1:圆社的设定出自《金瓶梅》第十五回 。《金瓶梅》在明朝嘉靖末年成书,和《回到老公自宫前》是同一个时代背景,所以我在这个文里的风俗习惯,风土人情,行业百态,包括日常用语,歇后语和客套话都是参考《金瓶梅》。有考据党说《金瓶梅》的男主西门庆原型人物是陆炳……我觉得有点相似,不过我个人觉得正德皇帝最符合西门庆的人设。   注2:出自明朝冯梦龙的《古今谭概》,是韩雍和夏埙行过的酒令。 第73章 负责   汪大夏和魏采薇看到陆缨他们扮成圆社的乌篷船成为一个光点时, 才回到席面上,席面上的人都装作他们一直都在的样子,众人共饮一杯, 宴会方散了, 画舫靠岸。   汪大夏拿出两个名帖, 分别递给红袖招的乐伎和赵全, “现在已经宵禁了, 这是我爹的名帖, 你们遇到巡夜的北城兵马司,把名帖给他们看, 就说我给的, 定能畅通无阻的回家。”   汪大夏刻意表现出他爹这个保护伞可以遮风避雨, 赵全吴典用越发相信自己找对了人, 连忙叠声谢过。   丁巫说道:“多谢王老板和吴掌柜的盛情款待, 他日王老板启程,我就摆酒还礼,给王老板送行。”   王大夏附和道:“加上我一个, 我们两个一起做东,这北城吃喝玩乐的地方我最熟。”   赵全两人连忙应下。   王大夏说道:“你那个官司很简单,武都头跟我爹很熟, 那个推官也认识我爹,明日过堂的时候,你把我爹的名帖, 连同二十两银子一起包在信封里,通过武都头的手送给推官,当然,武都头你也得给点, 辛苦费嘛,这事就解决了,至于以后这个案子怎么查、怎么审,都跟你们万货商行无关。”   赵全今晚的宴会的目的就是等着这句话,连忙说道:“二十两银子太简薄了吧,我送五十两。”   “二十两不多不少刚好,送多了推官嫌手沉不好接啊。”汪大夏一副老油条般油滑的样子,指点王老板官场规则:   “今年又是六年一度的京察,京官们都很谨慎,来历不明的钱财宁可不要,也要先保住官位,别被人找到把柄。老实说,如果信封里没有我爹的名帖,王老板就是给一千两银子,推官也不会要的。一回生,二回熟,我给你们打通了门路,你们以后逢年过节,都给推官和武都头送点礼,长长久久的才好。”   京官们收钱,不是随便什么人的银子都要,都是通过盘根错节的关系来判断能不能收——要收一起收,即使出了事,大家一起兜着,人多力量大。   所以像赵全这样的商人,想送钱都没有门路。   赵全吩咐吴典用,“你要记下,以后我不在京城,一应关系打点都交给你,。有了这层关系,以后再遇到类似假银票之事,你自己就可以应对。”   一时散了,各回各家。   甜水巷,汪大夏要送魏采薇回家,丁巫拦在前头,“都快三更了,明日一早你还要当差,商议收网之事,早点回去休息。我和半夏一起走回家,也就是五十步的距离,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汪大夏还沉浸在画舫相依赏景的暧昧里,回来的路上时不时用眼角的余光看着采薇。哪怕是演戏,是假的,他也如痴如醉,入戏太深,还不能出戏。   可是丁巫在画舫里忍耐已是极限了,觉得半夏女儿家太吃亏了,不想再看到汪大夏和半夏在一起。遂完成任务之后,就赶走汪大夏。   当我是抹布,用完就扔?   汪大夏不肯,说道:“送佛送到西,既然只有五十步距离,为何不能送到底?来都来了,不差这五十步。”   丁巫坚持,指着汪府的侧门,“请。”   汪大夏可怜巴巴的看着魏采薇,“你看,丁大哥又欺负我。”   魏采薇最受不了死鬼老公撒娇,要星星要月亮都恨不得给他摘下来,说道:“那就——”   “都什么时候,还想着睡觉!”一个人从黑暗里走出来,把众人吓一跳,丁巫和汪大夏两人不约而同的把魏采薇拉到后面去保护。   “是我。”那人走到了灯笼的光芒下,正是陆缨。   丁巫立刻和缓了眼神,“原来是陆统领。”   汪大夏打了个呵欠,“都三更了,不睡觉做什么?明日还要早起点卯。”   陆缨说道:“从明日起你们都不用点卯了。”   汪大夏狂喜,“真的啊?我终于可以睡个懒觉了。”   陆缨说道:“从今晚起,我就住在北城,专心捣毁白莲教巢穴,活捉传头吴典用,你们所有人都要随时待命,你现在跟我回暗桩,我们要连夜商议活捉计划,把白莲教连根拔起。”   汪大夏顿时觉得人生晦暗了,“要熬夜啊。”   陆缨说道:“时间紧迫,熬过这一阵,立了大功,我给你们请赏放假。”   丁巫说道:“我也去,我和王老板与吴典用都熟。”   汪大夏最最讨厌积极主动的丁巫,事已至此,无法反抗,只得说道:“好,我跟你们去,不过我要先送魏大夫回家,她今晚为了稳重王老板牺牲太多,可不能再把她卷进去了。”   魏采薇说道:“不用送,你们忙去吧,只有五十步,我又不是小孩子。”   汪大夏说道:“不行,上次周小旗溜门撬锁在你家里等着你,我再也不敢让你一个人回家,以防万一。”   前车之鉴,魏采薇那次差点被周小旗严刑逼供,用蜡油烫瞎眼睛,汪大夏杯弓蛇影,再也不敢让她落单了。   丁巫说道:“我来送她。”   汪大夏挥了挥拳头,“若真出事,丁大哥能打几个?你们先去暗桩商议,我去去就回。”   丁巫不说话了,的确,他是个只会杀鸡宰鹅的文弱书生,一个都打不过。   于是四人兵分两路,丁巫和陆缨一路,汪大夏送魏采薇回家。   陆缨打着灯笼,灯笼偏向丁巫这边,给他照着路——她也觉得丁巫是一般绊就倒、弱不禁风的文弱书生,需要她好好罩着。   丁巫说道:“我来举灯笼吧。”让一个女孩子打着不太好,平日他和半夏走夜路,都是他打着灯笼。   陆缨说道:“不用——汪大夏刚才的话有些伤人,等我回去教训他。”   陆缨觉得她是汪大夏的上司,手下说错话,她有责任。   但是丁巫觉得陆缨是在照顾自己的情绪,一时心头一暖,忙说道:“他才十四岁,一个半大小子,何况他还当我的替身,救过我,我不会往心里去的。”   好吧,心里的确有些不舒服,但,这也是事实,我的确太弱了。   陆缨说道:“他就是有时候嘴上没个遮拦,欠收拾。我会提醒他,要是再不听,扣几次一些薪俸就老实了。”   丁巫:“这个不必了,一点小事而已,人无完人嘛,汪大夏大体还是好的。”   陆缨说道:“你是个宽宏大量的人,希望他将来真的长进。”   丁巫不计前谦,不纠结上一辈的恩恩怨怨,以大局为重,帮助锦衣卫接近白莲教巢穴,这让陆缨对他刮目相看。   陆缨是个追求事业的人,唯有和她志同道合之人才能入她的眼,长的再帅也无用。   丁巫说道:“你是一个很负责的上官……”   两人居然互相“吹捧”起来了,很难想象他们的上一辈有血海深仇。   巷子的另一边,汪大夏终于和魏采薇单独相处了,兴奋的脚步都发飘,“咳咳,那个……画舫里,你演的真好,我还不知道你会跳柘枝舞,你在那里学的?”   上辈子在宫廷学的。那时候尚寿妃为了讨嘉靖帝欢心,给老皇帝“惊喜”,就偷偷的要宫廷舞姬教她,一个人学没意思,寿妃就拉着心腹女官魏采薇一起学。   魏采薇说道:“在铁岭的时候看见有人跳,就学了一点,技多不压身,没想到还能用上。”   汪大夏在衣袖里捏着手指头,“你我那些谣言,有些过分了,其是我们之间清清白白的,我就是偶尔晚上去你家吃顿饭,就传成了我们……唉,谣言可畏。”   魏采薇笑道:“不是偶尔,是经常。没关系,我不在乎的,论谣言,我和陆统领之间的谣言更可怕,连流产都编出来了,还有鼻子有眼的。如果我不是当事人,我都快相信了。”   “再说陆家和你们汪家都是有地位的,谣言传得满天飞,也只敢在背地里议论,当着我的面,无人敢取笑我。我耳根清净,照样过日子。”   汪大夏说道:“丁大哥知道实情,你耳根清净。但是我爹不知道啊,他整天在家里嘟囔,骂我伤风败俗,玷辱门楣,还要我与你断绝来往。”   汪千户:我没有!逆子胡说八道!   汪大夏观察着魏采薇的神色,有心试探,说道:“我爹说这些不堪的谣言把媒婆都逼走了,不敢登门说媒。好人家也不敢把女儿嫁给我,将来我要打光棍,孤独一生。”   魏采薇说道:“京城的谣言一茬接一茬,到明年,不,到了秋天,估计就无人议论了。”   汪大夏说道:“到了秋天,我爹要被革职,就更没有好人家愿意把女儿嫁给我,我还是要孤独一生。”   魏采薇说道:“你在锦衣卫好好干,将来的前途或许会超过你爹,还怕娶不到老婆?”   一时到了门口,魏采薇掏钥匙开门,汪大夏先进去,点燃蜡烛,楼上楼下,连院子都检查了一遍,确定安全。   汪大夏要走了,临走时依依不舍,鼓起勇气说道:“万一我一直娶不到老婆,你是不是得对我负责?”   魏采薇觉得好笑,“我怎么对你负责?把我自己赔给你当老婆啊?”   汪大夏说道:“也不是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开始开窍了,可以期待一下未来大夏,半夏,小夏,三夏合体。另外,前两章看不懂的读者请翻看评论区。 第74章 第一次的告白   这家伙油嘴滑舌的, 得了便宜还卖乖。   魏采薇说道:“谣言又不只是阻拦了你一个人的桃花运,也妨碍了我的。我在外人看来就是个寡妇,在婚嫁上是最弱势的, 现在绯闻缠身, 我就更不好嫁了, 我也没找你负责啊, 难道将来我嫁不出去, 你负责娶我?”   汪大夏重复那句话:“也不是不行。”   “你——”魏采薇终于感受了汪千户的不容易, 这小子一张嘴太厉害,怎么说他都占便宜。   魏采薇开始撵人了, “你才多大, 就惦记着娶媳妇。你以前不是经常说将来定要娶名门淑女为妻么?我既不出身名门, 也不是淑女, 一个小门小户的小寡妇, 可高攀不起将来要继承家里传承五代千户爵位的人。”   这的确是汪大夏的原话,并且对着魏采薇不止说过一次,当他以为魏采薇把他当做亡夫的替身, 救了他、帮他翻墙逃家、甚至顶着身败名裂的危险让他留宿在家里,他敏锐的感觉到魏采薇对他有意思(是真有意思,他的直觉没有错), 就直言警告过她:   不要疯狂的迷恋我。我们没结果,我是不会娶你的,我要继承家里的爵位, 将来必定要娶门当户对的名门淑女为妻。   你千万不要爱上我啊!   然而,短短不到三个月,他与她同生共死,几乎朝夕相处, 就渐渐忘记他和她的身份天攘之别。她的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心,横在中间难以逾越的身份地位就像一只纸老虎似的,消失不见,他看到了她有趣的灵魂,还有美丽的躯壳,他都喜欢,都想要。   所以,当父亲警告他如果继续和小寡妇来往,他的名声臭不可闻,将来必定没有名门淑女肯嫁给他时,他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很开心?   还有这等好事!   可是,魏采薇把他以前说过的话丢出来,汪大夏后悔了,悔得肠子都青了,我当初怎么说出如此绝情的话呢?   这话说的太死,现在不好办了。   汪大夏努力挽回,说道:“此一时,彼一时,我当时跟你不熟,还以为你是个真寡妇,把我当成亡夫的替身而对我好、勾引我,我虽纨绔,但不会乘人之危,所以狠心的拒绝,免得你对我心存幻想。但现在不一样了——”   魏采薇打断道:“现在你我有谣言,你娶不上名门淑女,就退而求其次?婚姻不是这样因为没有其他选择了,就两人凑合过的。”   汪大夏忙说道:“我不是凑合,我其实是——”   “你看你,不到三个月就至少换了三次心意,你年纪还小,心性不定,还幼稚的很,以为婚姻大事一句玩笑话就能决定。”魏采薇一面说,一面将汪大夏往门外推,说道:   “我虽没有真正成亲,但是我觉得如果将来成亲的话,他一定是能够共富贵和能共患难的人;无论世道如何变化,富贵还是贫贱,甚至身体……残疾,也都不离不弃;我和他都能为对方赴死、也能努力的讨对方开心。直到死亡,都不后悔爱过。岂能因一句戏言而定婚姻?”   上辈子,她和死鬼老公就是这样过一生。   魏采薇将汪大夏退出门外,啪的一下关上门,汪大夏还要往里头冲,差点被门撞到了鼻子。   汪大夏啪啪拍门,“你是了解我的,我说话一直都这样,我没有把亲事当玩笑。我是真的……心悦你。我每天晚上厚着脸皮来你家里蹭饭,不是为了吃饭,我就是想看见你,一见你我就觉得莫名开心,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上你了。”   没想到死鬼老公十四岁就表白了,这让门后面的魏采薇脸红心跳,太意外了,少年时的老公太不经撩了,就像马蜂窝似的,一撩就炸窝。   是我的错,是我隐忍太久了,今晚突然假装情侣,一时把持不住,把累积了一辈子的情感放肆的倾泻而出,假戏真做,嘴上那么说,其实眉目皆有情,把他搅合得意乱情迷,故有“也不是不行”之语。   葡萄才刚结果子,青涩的很,还没有成熟,我怎能辣手摧青葡萄,提前把他摘下来呢?   魏采薇隔着门说道:“我并没有恼你,你才十四,心性不定。我今晚为了圆谣言,和你演一对有情人,戏演的太过。你呢,入戏太深,人戏不分,一场戏唱完,你还没有脱戏服,有些疯魔了,故出此言。你回去冷静一下,明天起来,你就改变主意了。我很累了,要上去休息,陆统领他们还等着你,你不要迟到。”   说完,魏采薇就朝着楼梯走去,她故意在楼梯原地踏步,声音由重到轻,好像真的上楼似的。   汪大夏先是拍门,“我是十四岁,又不是四岁,我能够分得清是演戏还是真心。你不要小瞧我,我刚才不是戏言……”   魏采薇坐在楼梯上,抱着膝盖,重生以来,她的目的就是复仇和阻止汪家的悲剧发生,这样汪大夏就不会自宫,像上辈子那样抱憾终身。   但是没有自宫的汪大夏还是那个死鬼老公汪大夏吗?   纵使魏采薇一直刻意逃避这个问题,其实她心里很清楚,没有自宫的汪大夏和死鬼老公的性格完全不同,他会走上一条和上一世截然不同的路。   身体是同一个人,但灵魂是不一样的,其实不是同一个人。   眼前的汪大夏,其实不是她深爱过的汪大夏。只是汪大夏的过去而已。   何况,她占了汪大夏少年轻狂、情窦初开的便宜,因为对他移情,而情不自禁的用了上一辈的手段来撩拨他,这也是一种乘虚而入。   她和他之间是不对等的,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师去撩拨一个青涩的学生,学生的心智未定,等他长大了,成熟了、知道爱情和婚姻意味着什么,成熟的汪大夏未必依然还喜欢少年时的心动之人。   成熟的汪大夏或许会后悔呢。我不能干扰未来他做出选择。   而我,对汪大夏只是移情而已,还是喜欢上了现在的汪大夏?   我喜欢现在的汪大夏,是不是背叛了上一世的死鬼老公?   或者,一个人,可以同时喜欢上两个灵魂吗?   ……   魏采薇陷入了沉思,她连自己都搞不懂自己的心意,一时心乱如麻。   门外,王大夏听到楼梯的声音渐渐变小,以为魏采薇真的回房休息了,已经过了三更,他不能赖在这里打扰她,也就去陆缨他们所在暗哨,商议如何收网白莲教。   这个暗哨很近——就在甜水巷和鼓楼西斜街的交汇处,就是上次陆缨为了监视丁巫而开的茶铺兼卖西瓜的小店。   小店一直没有撤,还因他家的西瓜好吃而有了些名气。   陆缨正在制定计划,“……王老板我们还能拖他五天,五天之内,地道必须打通,必须摸清万货商行所有伙计和掌柜的底细,他们一个个住在何处?至少五个人盯一个人,白天人多,我们晚上收网,各个击破,在同一时刻抓人,尽量要活口。”   “还有,晚上谁住在店里轮值?他们睡在何处?这也要搞清楚,我们定要一举擒获,一起收网,小鱼小虾也不能漏掉。”   陆缨心思缜密,将几个西洋望远镜分给在药铺里监视的手下们,“好好观察,不要漏掉一个细节,此次成败就在细节之中了。”   汪大夏进来了,陆缨说道:“你来的正好,你生在北城,长在北城,最熟悉这里的环境,还有北城兵马司当后台,摸排万货商行每一个人的住所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这是花名册。”丁巫将一个小册子递给汪大夏,“这是武都头借口查假银票案从商行里拿到名册,里头肯定有很多人不是白莲教的,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必须把每一个人都先抓起来。”   情场失意,只得化悲痛搞事业了,汪大夏粗粗翻看花名册,从王老板到普通的挑夫,清洁打杂的,足足有五十几人。   汪大夏说道:“人太多了,我先分个轻重缓急,那些单身的、或者家眷在外地的嫌疑最大、其次是打零工的外地人,几代都在京城的本地人嫌疑最小。先集中查嫌疑最大的几个。不过,咱们人手不够,五个人盯一个人,至少需要两百五十个人。”   陆缨说道:“明日一早,我就将此事告诉陆大人,陆大人会给我们加派人手。”   汪大夏看着花名册的目录,看到有厨子和两个帮厨,便知万货商行是自己开伙做饭,有饭堂的。   汪大夏鬼主意最多,说道:“我觉得夜间抓人,住在外头的人还行,翻墙进去抓人便是。但是晚上值夜守店的容易出意外,他们惊醒之后身边如果藏着火器,同归于尽,就会有大麻烦。”   陆缨敲了敲桌子,“老规矩,凡是提出的反对,自己要准备另一个你觉得可行的计划,否则咱们讨论到天亮也没个结果。”   汪大夏说道:”不如这样分,住外头的人按照原计划行事,在店里头做事的,我们就用药。”   汪大夏指着厨师的名字,“人都是要吃饭喝水的吧?我们就在晚饭里下药,要他们晚上睡的沉一些,就不用担心有人狗急跳墙使用危险的火器,祸害我们的人,你们觉得怎么样?“   丁巫说道:“我觉得可以,头条胡同没有水井,都是挑夫从积水潭挑着湖水送到各家的水缸里,这一路上我们方便在水桶里做手脚。”   陆缨说道:“我们需要一个懂得药性的人能够催眠、最好无色无味的药水。”   陆缨和汪大夏都看着丁巫。   丁巫忙说道:“我不会,我只会按方抓药。”   陆缨和汪大夏齐齐说道:“魏大夫会。”   作者有话要说:  半夏:我喜欢现在的汪大夏,是不是背叛了上一世的死鬼老公?一个人,可以同时喜欢上两个灵魂吗?   大夏:小孩子才做选择,你可以都要啊! 第75章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   且说采薇心中纠结, 转转反侧,难以入眠,快天亮时下起了一场大雨, 听着雨打瓦片的滴答声, 才合眼睡去。   睡得也不安稳, 总是梦境不断。   时而梦到上一世和死鬼老公各种床笫之欢, 汪公公去了势, 但七情六欲并没有被一起切断。   她精通医术人体, 观摩过各种小画册,自学了让他也能纾解**的方法, 两人皆心灵手巧, 懂得取悦对方, 恣意欢爱。   他们是一对非常会玩的对食夫妻, 在红尘里打滚的饮食男女, 人间烟火,太监最擅长工具,切了势, 又不是切掉了脑子,怎么可能真的不行。   因而普通夫妻人到中年之后难以为继的事情,他们两个到老到死都能继续。一对恩爱的夫妻, 能够坦然为对方赴死,也能让对方开心。   她陪着尚寿妃学柘枝舞,学成之后, 关起房门,只跳给死鬼老公一个人看。   她学跳舞,为悦已,也为悦人。   结果一支舞还没有跳完, 她身上轻薄的舞衣基本上都被死鬼老公给扯光了……   鸳鸯帐外,红烛摇,她捧着死鬼老公的脸,却发现有些不一样,他的眼神天真炽热,明镜如洗,没有一丝阴霾,他对她说道:“我是真的心悦你,我应该是喜欢上你了。”   什么?   这不是死鬼老公,这是半大老公!   他才十四岁,心性未定,怎么可以在我的床上,我真是太禽兽了……   魏采薇顿时吓醒了,额头一层细密的冷汗。   她不想回想荒唐的梦,就穿鞋起来,推开窗户,伸出双手接了一捧清凉的雨水,拍在脸上,快点清醒。   冷冷的夏雨在脸上胡乱的拍,把残梦赶走。   魏采薇坐在梳妆台上,拨开蒙在铜镜上红色镜衣——古人觉得镜子会摄人魂魄,不用时都会用布遮盖起来,叫做镜衣。   镜子里,她的眼底有一圈青黑之色,一看就没睡好,一副纵欲无度的样子。   雨滴带着凉气,有些冷,一翻黄历,今天居然立秋,这个夏天就要结束了。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多甜蜜多甜蜜怎能忘记(注1)。   魏采薇对镜梳妆,但时不时忍不住看一眼窗外。   以往的这个时候,汪大夏会骑马绕到楼前,打个嘘哨,风雨无阻,她会从窗户里探出来身来,对他挥手打招呼。   今天他没有来。   是接到新任务去忙了,还是昨晚熬了通晓,正在补觉?   魏采薇心不在焉,连发髻都梳歪了,打散头发,重新绾起一头长发。   重新梳头,手臂酸得像在醋缸里泡过似的。   上辈子,他们两个有时候会互相帮忙梳头,汪大夏会用刨花水,将她的发髻梳得光光的,每一根碎发都服服帖帖,丝毫不乱,苍蝇腿站上去都会打滑。   他可怕的审美,会往她头上插戴各种宝石镶嵌的钗环、可以以假乱真的绢花、他会对着一匣子耳环发愁,一个个的放在她耳垂边做对比,觉得这个也好,那个也漂亮,恨不得给她的耳朵打上十几个耳洞,全都戴上……   不能忘记你,心里想的还是你。   魏采薇好容易梳好了发髻,楼下蓦地传来蹬蹬的骑马声。   汪大夏还是来了吗?   魏采薇霎时忘记了所有的纠结,也不顾外头下着大雨,从窗户探身而去,一个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的人下了马,敲门,“半夏妹子,是我,开门。”   是丁巫。   魏采薇匆忙拿出脂粉盖了盖眼底的青黑,下去开门。   丁巫摘下斗笠,魏采薇吓一跳:这黑眼圈比她还黑!   “丁大哥昨晚没睡觉?”   “时间紧迫,不只是我,大家都没睡。”丁巫脱下湿漉漉的蓑衣,挂在衣架上晾着,“我回来找你有件要事,需要你帮忙配药……”   丁巫把汪大夏的计划说了,“……万货商行的厨房在后院,我们进不去,蓑衣只能在饮水里做手脚,需要尽量无色无味,药性适中,不能一吃就倒,只是助眠睡的沉。”   魏采薇看着门外,“既然是汪大夏的主意……他人呢?”   不会是昨晚表白被拒绝,受了打击,从此不敢登门的了吧?   我是不是说话太重了?伤了他的心?   “陆统领给他安排了很重要的任务,他领了任务立刻去忙了。”丁巫拿出一个油纸包,“我顺便把早点给你买回来了,两个梅菜肉、一个萝卜缨、一个豆腐皮的包子,来,趁热吃。吃完了再忙。”   都是平日她喜欢吃的。   丁巫居然还从怀里拿出一个葫芦,打开塞子,倒出浓浓的豆浆。   魏采薇看着葫芦,觉得眼熟,夏天太热,汪大夏平日会将凉透的茶水灌进葫芦里,挂在马背上,随骑随喝。   “这是……汪大夏的葫芦水瓶?”   丁巫说道:“我们一起吃了早饭才分开做事,包子是我买的,豆浆是他买的装在葫芦里,说给你喝。”   半大老公现在也变得会照顾人了。这是什么意思,他……被拒后还在坚持?   魏采薇把早餐吃的一干二净,都有些撑了,丁巫躺在罗汉床上合了合眼,他和陆缨、汪大夏不一样,他们都是习武的,身体好,熬一晚上能抗得住,他一个文弱书生,有些吃不消。   原本丁巫只是想合合眼睛就起来帮魏采薇配药,结果魏采薇吃完早餐,他就忍不住睡着了。   立秋之后天气转凉,魏采薇蹑手蹑脚的给他盖了一层薄毯,然后独自去了药房,打开她“秘藏”的宝库,开始配安眠的药。   他们算是找对人了。魏采薇无时无刻不忘复仇,早在铁岭跟着魏南山夫妻学医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留意这些药材,剧毒的、催眠的、辣眼睛的、致人昏迷的等等。   早在铁岭的时候,她就炼制好了药丸,封存在蜂蜡和白蜡炼制的硬壳药丸里,然后放在标志为乌鸡白凤丸的药箱子里,在蜡壳上做了记号,混在真正的乌鸡白凤丸里头。   所以上一次陆缨带着锦衣卫来搜索她的家里是否藏有毒物时,锦衣卫并没有发现这其中的蹊跷,让她蒙混过关了。   魏采薇点燃一盏灯,在灯下看蜡丸的暗记,挑出了五颗。   这是象牙山里一种蓝色的菌菇,山里人偶尔误食此物,睡了三天三夜才行,醒来后手脚不协调,说话就像中风似的胡言乱语,词不达意,但是脑子是清醒的,过了几日才好。   魏采薇寻到这种蓝菌菇,晒干磨成粉,封在蜡丸里,取名为“兰柯一梦”。   根据她的经验,在铁岭象牙山跟着义父魏南山和猎人们去除掉屡屡伤人的黑熊时,她将一颗化在豆包里,黑瞎子吃了,五步就倒。   “兰柯一梦”掺在一大缸水里,基本上可以做到无色无味,不会引人怀疑,但是只在熊身上试过,不知道对人的作用如何。   如果掌握不住剂量,吃饭的人说不定吃着吃着就睡了。   魏采薇带着五颗蜡丸去了锦衣卫衙门,要陆缨给她安排十几个暂时没有任务的人。将一颗蜡丸投入水缸里,让厨师使用水缸里的水,按照万货商行的伙食标准一荤一素两菜一汤,米饭饼子管够,外加烧开水泡上大叶子粗茶作为茶饮,看他们什么时候哈欠连天的睡下。   第一批试药的五个人基本上放下筷子就困得不行,趴在饭桌上睡了。   陆缨看了,很是震撼,故意不捅破那层窗户纸,也不问这东西是什么、魏采薇从那里得到的,说道:“这药太猛了,直接减半吧。”   魏采薇点头,减半再试,依然没能撑过半个时辰,试药的五个人上下眼皮就开始打架了。   直到第三次,减到三分之一,撑到一个时辰,正是商铺打烊关店休息的时候。   魏采薇足足忙了一整天,将药量和时间一一记录下来,以及剩下的兰柯一梦蜡丸都给了陆缨,“大概就是如此了,不会十分准确,但能够确保吃过晚饭的人在夜里不会惊醒。”   陆缨把这些都交代给陆炳,“这药厉害了,早上第一批试药的人,睡到现在还没醒,我站在外面敲锣都不曾惊醒。”   陆炳看着蜡丸,“我越来越确定魏采薇就是失踪的禾二小姐了,她并没有失忆,她一直记着复仇,并且在复仇之后就立刻收手,没有再杀人。幸亏我们把她从凶手变成了盟友,否则她将是个非常棘手的对手。”   陆缨说道:“父亲,不要翻魏大夫旧账了。那个王婆子,还有陈千户父子所做的事情活该千刀万剐,他们死的那么快,还便宜他们了。”   陆缨就是嫉恶如仇的性格,和陆炳不一样。   “好,不提了。就当不知道。”陆炳起身,“带我去看看那些试药的人。”   陆炳过去揪耳朵,抠脚底板,那些人没有醒,即使偶尔睁开眼睛,也是瞳孔发散,就像梦游似的,做着一些无意识的动作。   陆炳对此很满意,问魏采薇,“你做的很好,想要什么?”   魏采薇说道:“能够把丁巫的流放者身份改成平民吗?我想还他自由。”   陆炳摸了摸鼻子,“这个……恐怕不行,严世蕃会反对的,目前还是不要触怒他。你说个实际一点的。”   魏采薇说道:“那就请陆大人容许丁巫和丁汝夔再见一面。”   这是魏采薇的策略,她当然知道第一个要求是绝对不行的,也没指望陆炳会答应。但是陆炳一旦拒绝了她第一个要求,在第二个要求上他就会宽容许多,有一种补偿心理。   果然,陆炳点头道:“这个可以做到,等到秋天,八月十五那日,我会命人把丁汝夔带到我的院子里,他们父子两个可以相处一整天。”   作者有话要说:  都是千年的老狐狸了,套路满满。   注1:出自歌曲《粉红的回忆》,这是我小时候家喻户晓的神曲,就像小苹果似的国民度。和魏采薇现在的心情神奇的契合。恰好也有个夏字。 第76章 平平无奇的恋爱小寡妇   暑雨初过爽气清(注1), 立秋这日,从凌晨开始,大雨如注, 驱散了暑气, 带来了阵阵秋意, 到了傍晚魏采薇试药结束也没有停的势头。   魏采薇雇了一辆马车回家, 还特意要车夫从头条胡同绕一圈, 看看丁巫的药铺如何了。   下着大雨, 外面的装修都无法进行,就在内部锯木头, 打柜子, 噼里啪啦的, 魏采薇在马车里都听得见, 隔壁的万货商行因下雨也没有什么生意, 掌柜伙计都喝茶嗑瓜子闲聊,偷得浮生半日闲。   一切都那么平静,只有雨声阵阵, 浑然不觉一场大网正在展开。   希望锦衣卫能将白莲教巢穴一网打尽。不要重复上一世的悲剧。   魏采薇在鼓楼西斜街一个酒楼就下车了,丁巫最近很忙,没时间做饭, 她都是在外头吃。   魏采薇指着酒楼写着菜名的水牌点了几个菜,找了个清净的位置坐下。   酒楼有几桌的食客在背后指指点点,压低了声音说话:   一个穿着粉色襕衫的年轻书生模样的男人指着她说道:“看到没有?就是那个颠倒陆统领和汪衙内的俏寡妇。”   同桌的一个人连忙将一副玳瑁眼镜夹在鼻梁上, 镜框两边是两根细线,细线挂在耳后,来保持眼镜的平衡,此人定睛一瞧:“就是她?平平无奇, 穿衣打扮也太寒碜了,我家佣人穿的都比她好。”   粉襕衫说道:“王兄眼光太高,我觉得此女清丽雅致,那些胭脂俗粉不能及。”   眼镜男不服气,冷哼道:“表面清高,私底下放/荡无耻,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同桌一个五短身材的男子从魏采薇走近酒楼开始,就一直盯着她看,明明眼馋的不得了,嘴上却说道:   “六姑六婆之辈,你还妄想她能有什么节操?纵使挂上宫廷女医的头衔又如何?好女不侍二夫,她至少有过三个男人了吧。”   五短身材的男子一脸猥琐,用手遮脸,压低声音说道:“听说她经验丰富,最懂风月,娼妓所不能及,男子一旦沾上她的身,就知髓知味,馋上了。”   眼睛男摇头晃脑的说道:“‘二八娇女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陆统领幸好和她断了关系,我今天早上包子铺偶遇汪衙内,看到汪衙内神色疲倦、好黑的黑眼圈,走路还打飘,绵软无力,就像被女妖精吸了魂魄似的,定是和俏寡妇纵欲到天明了!小小年纪就被妖女吸了精气,将来定活不长。”   听到此语,魏采薇是又好气,又好笑,汪大夏昨晚熬夜,彻夜未睡,当然是一副黑眼圈走路打飘的样子。   真是无论我们做什么,都有人往坏处想。   店小二唱着菜名过来上菜,“山药炖排骨!葱炒海参!莲子银耳汤!一碗米饭,菜上齐了,客官慢用。”   听到菜名,这一桌又在议论:“啧啧,全是滋阴补肾的菜,看来昨晚……”   魏采薇今日试药,累了一天,现在只想好好吃顿饭,何况今天立秋,正是贴秋膘的时候,就多点了些,好好给自己补一补。   但京城偌大,却容不得一个平静的饭桌。   此时魏采薇多么希望自己像陆缨那样强悍会武,一拳把这些长舌男打趴下。   但她没有这个本事,倘若为了一时之怒动了手,她一个人绝对打不过一桌人,要吃亏的。   好女不吃眼前亏,我忍。   魏采薇拿出半吊钱,说道:“小二,劳烦你跑一趟腿,把饭菜装进食盒里,送到我家里去,我家就在前面的甜水巷魏宅,你走到头就看见了,一盏茶的功夫就能到。”   魏采薇出手阔绰,店小二忙应下,“好咧,小的这就去取食盒。客人慢走,小的马上就到。”   魏采薇去柜台结了饭钱,拿着雨伞离开酒楼。   经过长舌男那一桌时,粉襕衫肆无忌惮的盯着她看,目光就像狗皮膏药似的贴在她的胸口。一副衣冠禽兽的模样。   眼镜男捂住口鼻,还侧脸过去,好像她的经过玷辱了他的身子。   五短身材的男子差不多可以直接去戏台演武大郎了,魏采薇经过时,他暗戳戳的把小短腿一伸,想要绊倒她,要她倒在自己怀中。   但魏采薇早有防备,看到裙下蓦地伸出来的一只脚,是可忍孰不可忍,将手中的雨伞往这只脚上狠狠一戳!   啊!   五短男疼的抱着脚惨叫。   眼镜男闻声本能的一缩,看到魏采薇不过是个女人,立刻指着她的骂道:“小娼妇还敢打人!”   粉襕衫立刻拦住魏采薇的去路,“君子动口不动手,我兄弟受伤了,以后若不良于行,你要如何赔偿?”   “好一个君子动口不动手,你们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头去了,在人背后指指点点,这个矬子还敢伸腿对我使绊子?”魏采薇朗声道:“大家评评理,三个大男人欺负我一个寡妇,还要脸不要!”   魏采薇一面说,一面往东边退,那边靠近大门,待会好脱身。   但眼镜男和粉襕衫步步紧逼,眼镜男骂道:“你的名声早就烂透了,人人都在背后骂你放荡,我们为何说不得?”   粉襕衫说道:“就是,你都做得出,为何我们连说都不行,稍微说几句就狗急跳墙,拿伞戳人家的脚,大家评评理,到底是谁不讲理!”   这两人真是不要脸,被告成了原告。   酒楼食客们也基本都“久仰”魏采薇的大名,传闻中的风流俏寡妇,闻言纷纷过来围观看热闹。   有些食客看热闹不嫌事情大,纷纷站在东边,就像一堵人墙似的,堵住了魏采薇的退路。   他们并不想给任何一方评理,他们也不在乎谁有理,他们只是想看热闹,魏采薇若走了,这戏就没法唱了。   魏采薇退无可退。   捂着伤脚的五短男羞愤不已,指着魏采薇骂道:“你这个荡/妇!你养的汉子有一把小米数目!别人说几句你就恼了?你都不要脸了,要怕别人说?”   眼睛男附和道:“就是,那汪衙内天天打你家门口过,是干些什么勾当,难道你家大门是用烧饼砌的么?”   此言一出,酒楼哄堂大笑,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这就是典型的荡/妇羞辱了,似乎只要给女人按上一个荡/妇的帽子,大家就可以有理由羞辱她,每个人都是主持正义的卫道士。   饶是魏采薇经历了两世,也没有当面受过如此侮辱,这些人和陈千户父子还不一样,他们手上没有人命,不是罪大恶极,但是他们的小恶堆积在一起,对人的伤害也是极大的。   路人的围观和恶意,就像四面八方射来暗箭,无处可躲,每一箭都不会致命,但每一箭都戳的她很疼。   但是她又不能像对待陈千户父子那样激烈的方式去反击路人。   现在如果在酒楼与他们斗嘴,就正中围观者的下怀,他们就是希望荡/妇恼羞成怒,和对手撕吧起来,撕的越响越好,这才热闹呢,足够当一个月的谈资了。   魏采薇无法把自己的原则降低到三个猥琐男平行的位置,用污言秽语和他们对骂。   脱身要紧。魏采薇按动了雨伞里的机括,从扇柄里抽出一根细长的、三面开刃、三棱形状的锥刺!   锥刺寒光闪闪,一捅就是个血窟窿。   防人之心不可无,魏采薇为了复仇而小心谨慎的习惯给她劈开了一条去路,她不会让自己落单时手无寸铁。   魏采薇挥舞着锥刺,“你们一群人欺负我一个寡妇,不仅不要脸,是不是连命也不想要了?”   围观食客见她抽出了兵刃,立刻一哄而散,不敢堵她的退路了——也没有离开酒楼,只是躲的远一些。   锥刺寒光闪闪,眼镜男立刻缩到了粉襕衫的背后,“我看你不仅是个荡/妇,还是个泼妇!”   粉襕衫被眼镜男推到前面,是离魏采薇最近的人,他有些害怕,就举起一个椅子护身,“你别过来哈,刺人是犯法的,你一个寡妇家吃官司,吃不了兜着走。”   魏采薇并不恋战,她势单力薄,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再说。   魏采薇怕三个猥琐男从背后突袭,不敢转身,始终拿着锥刺,正面对着酒楼,一步步往门口退去。   见她要走了,远处围观食客们起哄道:“你们三个大男人就这样被一个女人唬住了?还是不是男人啊?还有那个矮矬子,她戳伤了你的脚,你就这样放她走了?真是个窝囊废。我看你不仅个头矮,那处一定短的还没有我的拇指长!”   酒楼又是一阵哄笑。   五短男听了,羞愤欲死,起哄的食客是个高大的壮汉,穿戴讲究,似乎来头不小,他一看就怂了,不敢冲过去打。   还是娇娇弱弱的小寡妇好欺负。但是现在小寡妇手里有锥刺,五短男也不敢上前直接动手,就顺手拿起桌上的酒壶就往魏采薇方向扔过去。   魏采薇是面向里,往门外退步,一直留意三个猥琐男的举动,所以酒壶砸过来,她立刻闪身避过了。   哐当一声,酒壶砸在门槛上。   五短男还不死心,又搬起椅子朝着魏采薇扔过去。   魏采薇立足未稳,紧接着椅子又砸过来,椅子又大,她手中的细长的锥刺根本抡不走,眼瞅着椅子要砸到她头上,身后突然伸出一双胳膊,有人从身后抱住她的腰,然后往左边旋身,椅子在他的脊背上擦了一下,飞出门外,落在大雨中。   惊魂未定的魏采薇还没来得及回头看此人,就听围观食客们惊呼道:“是汪衙内!”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都在吃瓜第一线的北城键盘侠。今天周六,发100个红包,祝各位周末愉快,先到先得哈,早起的读者有红包拿哈哈哈哈   注1“暑雨初过爽气清,玉波荡漾画桥平。穿帘小燕双双好,泛水闲鸥个个轻。”是明宣德帝朱瞻基写的,他是我未来要写的古言《胡善祥》的男主,已经开放预收,大伙去收一波么。   另外,“养的汉子有一把小米数目”“天天打你家门口过,你家大门是烧饼砌的么”这两句骂人话都是出自《金瓶梅》。 第77章 以人之道,还施彼身   汪大夏今天领了跟踪的任务, 一天一夜没有合眼,到了傍晚终于把万货商行五十四个人的住处全部摸清楚了。   汪大夏在鼓楼西斜街的暗桩里,在地图上标记了五十四处地点, 安排人手, 总算把一张网给布置开了, 任务有了进展。   今天立秋, 贴秋膘, 汪大夏累极, 也想吃顿好的补一补。可是丁巫现在不做饭,回家吃饭父亲汪千户又唠唠叨叨个没完、幼弟汪大秋整天吵着找母亲吴氏哭哭啼啼, 想安静吃顿饭都不可能, 于是就近找了个酒楼对付。   结果, 他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青衣孝髻, 肩上背着一个药袋。尤其是白色的孝髻尤其显眼, 加上这是离甜水巷最近的酒楼,他当即就觉得是魏采薇。   魏采薇的举动很奇怪,她背对着门后, 一步步的倒退,好像十分警惕的样子。   大雨磅礴,汪大夏听不到酒楼里的动静, 但本能的觉得魏采薇遇到了麻烦。   为了跑的更快,汪大夏当即扔了雨伞,往酒楼门口猛地冲过去, 大雨就像泼水似的,瞬间浇透了衣服,汪大夏到了门口,正好看见一把椅子朝着魏采薇砸过来, 他一个跳跃,从后面抱住了魏采薇,就地旋转,用脊背护着她。   感觉右肩猛地一疼,椅子擦着他的肩膀,飞进了大雨中。   汪大夏这才看见,魏采薇手里居然握着一根细长的三棱锥刺!   锥刺的手柄是雨伞的把手。   她刚才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汪大夏将魏采薇护在身后,问魏采薇:“他们欺负你了?”   魏采薇指着粉襕衫、眼镜男和五短男说道:“这三个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当着我的面,骂我是荡/妇,这个矬子还想伸腿把我绊倒,被我用雨伞戳了脚,他朝我扔椅子报复。”   汪大夏听了,眼神都变了,当即杀气腾腾。   身为北城四害,汪大夏“成名已久”,在北城横着走的人物,不好惹。   举着椅子防身的粉襕衫当即吓得双手一松,椅子正好砸在自己的脚上,疼得跳脚。   汪大夏飞起一脚,先踢飞了眼镜男,眼镜男砸在一张酒桌上,眼镜也飞走了,砸在地上,西洋玻璃镜片碎了一地。   汪大夏紧接着提起粉襕衫的衣领,将他提得双脚离地,然后挥着胳膊一轮,将粉襕衫砸在正想逃跑的五短男身上。   哎哟!   两个男人砸在了一起,当即和眼镜男一起在地上翻滚呻/吟着,一时半会起不来了。   荡/妇羞辱和欺软怕硬都是北城键盘侠们的本能。随着地上的声声惨叫,围观食客们害怕被殃及池鱼,纷纷夺路而逃,有的连雨伞都来不及的拿。   酒楼柜台掌柜慌忙过去追人,“喂,还没给钱呢!”   “记在账上,明日再给!”   经常来的食客还能记得住是谁,但陌生面孔掌柜不记得,于是掌柜连同伙计们都追出去要钱,尽量减少损失。   刚刚还热闹的酒楼瞬间差不多人去楼空。   魏采薇刚才紧张应对,肚子还饿着,此时精疲力竭,就找了个椅子坐下来,右手还是握着锥刺的把手,不肯松开。   看到魏采薇警惕的样子,便知她刚才都受了些什么委屈、被什么不堪的污言秽语辱骂。   三个男人当众欺负一个女人,而偌大一个酒楼,无人为她说话,逼得她抽出雨伞里的暗器护身。   汪大夏怒火中烧,当即将滚在地上的三个男人拖了出去,先逼问了姓名、来历,原来这三人都是读书人,顺天府府学的学子,其中眼镜男还有秀才的功名。   汪大夏冷冷道:“好一个读书人,老子记住你们的名字了。你们三个也牢牢记住,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没有好日子过了,一切都是你们自作自受。”   言罢,汪大夏拿出刀,将他们的衣服割得稀碎,一个个布片被大雨冲到了排水渠里,瞬间光溜溜的,连一块遮羞布都没有给他们留!   汪大夏将这三人的手用绳子栓在一起,打了个死结,将他们三人驱赶到了大雨中,还从隔壁乐器行里买了个大铜锣,一边一敲一边大声吼道:   “各位街坊领居快来看啦!来看衣冠禽兽们没有了衣冠遮掩,显出原形,是个什么龌龊猥琐的样子!免费看,不要钱,不看白不看啦!”   三个猥琐男当众羞辱魏采薇,汪大夏发誓要他们千倍、万倍的奉还。   汪大夏深知,如果这次轻轻放过这三个欺负魏采薇的人,不给与严惩,让所有人都长记性的话,那么将来魏采薇会被更多人欺负、羞辱。   因为同样是弱势的群体,欺负老人和小孩会承受道德和舆论的谴责,但是一个女人若被扣上了“荡/妇”的帽子,就不一样了,谁都可以合情合理的踩荡/妇一脚,唾弃她、侮辱她、甚至动手打她。   而且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像酒楼食客那样的普通人,他们都不是大奸大恶之人,甚至可能平日里是好人,但是在荡/妇羞辱上,这种普通人的杀伤力其实是最大的,因为这样的人足够多,只要每一个人骂一句,落在魏采薇身上的就是万箭穿心,千疮百孔了。   汪大夏不会让魏采薇陷于这样的危险中。   三个裸/男栓成一串,被汪大夏驱赶到了鼓楼西斜街的路中心,羞愤交加,要跑到街边店铺里避羞。   汪大夏轮着敲锣的鼓槌,一捶捶砸在肉/体上,将他们驱赶到了路中间,敲锣游街示众。   为了防止他们再跑到街头铺面屋檐下,汪大夏干脆把绳子的另一端系在腰间,拉着后面一串人在街心行走。   今天立秋大雨,又正好是吃晚饭的时候,人们都在家吃饭贴秋膘,鼓楼西斜街闹出这么大动静,街上的居民纷纷抱着碗蹲在屋檐下,边吃边看着难得的三裸/男游街的奇景。   北城四害的汪大夏至少给北城百姓们提供一半以上的热闹,隔三差五的惊爆北城。   妇人家不敢当众看游街的裸/男,但也有大胆的妇人偷偷把窗户打开一条缝。   一边脸红一边看,还一比长短。   当然,也有人不满汪大夏强迫三人游街示众的举动,跑出来指责他,“伤风败俗,有辱斯文!”   汪大夏并不和这些人争执,继续敲锣游街,让更多人看到,“四大缺德事,挖绝户坟!吃月子奶!骂哑巴人!踹寡妇门!这三个读书人当众欺负小寡妇!   四大缺德事就占了一个,这笔账得好好算一算,羞辱寡妇好玩吗?让你们自儿个也尝尝被羞辱的滋味!”   众所周知,陆炳的私生子陆统领和女医寡妇拆散后,汪衙内立刻沦为寡妇的裙下之臣,在屋檐下端着饭碗的围观群众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原来这三个裸/男欺负汪衙内的寡妇情人了!   真太不长眼了!这可不是一般的寡妇,打狗也要看主人呢,京城四害汪衙内是好惹的?   惹了汪衙内,这三个活该倒霉。   上次锦衣卫陈千户的人在鼓楼西斜街围捕汪大夏一人,北城兵马司和锦衣卫当街打起来了,汪大夏一路逃到顺天府衙门,击鼓鸣冤,和陈千户当堂对质。   最后结果是什么?   陈千户就在对质当晚暴亡!   可见汪衙内不仅是个纨绔,他还是个煞星,谁沾谁死。连锦衣卫千户都被他给克死了,何况这三个读书人呢。   汪大夏游街示众,还敲锣报出了这三人的来历,“快来看看啦!府学学子欺负寡妇,堂堂男子汉,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前面是吴莲池!中间的叫做卜尧廉!最后这路仁佳是今年刚中的秀才!就这么个欺负寡妇的玩意儿,真是我朝科举之耻!”   吴莲池、卜尧廉、路仁佳在北城一举成名了。   围观者议论纷纷,“啧啧,路仁佳走路扭腰扭屁股,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秀才。”   “卜尧廉五短身材,那个也短,跟没有差不多,我看他别读书了,进宫当公公更有前途——都不用挨一刀的苦。”   “这吴连池一身白肉,长得人模狗样的,这样的能入府学,怕是靠卖/屁股进去的吧……”   这三人在雨中苦不堪言,被迫游街,一道道从屋檐下、窗户里射过来的嘲笑目光、还有一句句对他们身体和灵魂的羞辱、不堪入耳的猜疑,和他们羞辱嘲讽魏采薇时一模一样,自食恶果。   负责北城治安的北城兵马司被惊动了,立刻冒雨赶来,为首的正是木百户。   看到敲锣的汪大夏牵着身后一串裸/男,看他呱呱落地、牙牙学语、蹒跚学步、慢慢长大的木百户历经“沧桑”,见惯了汪大夏做各种荒唐的事情,此时也不禁惊呆了。   汪大夏真是从不让人“失望”,每次都能带来“惊喜”呢。   若是别人,直接抓起来带走,以免影响北城“市容市貌”,但是汪衙内动的手,手下不敢行动,就问木百户,“现在怎么办?”   木百户闭上眼睛,想了一会,说道:“你们就这样看着咱们汪千户的长子淋雨啊?赶紧过去给他撑一把伞,今天立秋,天气凉了,这样淋下去会得风寒的。”   “那三个人呢?”手下指着汪大夏身后瑟瑟发抖的一串人。   木百户说道:“来都来了,就把鼓楼西斜街走完吧,做事要有始有终。”   木百户心想,反正汪千户在秋天京察结果出来后要革职的,干脆最后一次用权力给这个小祖宗撑一把保护伞吧,反正以后落不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木百户:我为这个家操碎了心。上一章的评论区好多金句啊,很多见解比我深刻多了,有些我都复制到了文档里存下来。 第78章 新欢vs旧爱   北城兵马司的人给汪大夏撑伞, 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小伙子睡凉炕,全靠火力旺, 他也不觉得冷, 就这样一直敲着锣, 拉着后面白花花的一串走到了鼓楼西斜街的尽头, 鼓楼。   过了鼓楼就是大兴了, 汪大夏意犹未尽, 还要继续往鼓楼东街上走,木百户打着伞过来说道, “差不多得了, 顺天府衙门就在大兴, 和咱们北城兵马司关系良好, 你这样招摇过市, 顺天府尹王泥鳅脸上不好看。”   虽然没有游完全城,但是就凭鼓楼西斜街人们的几千张嘴巴,保管明天就能让吴莲池、卜尧廉、路仁佳这三个人名声大噪, 再你一言我一语的添油加醋,什么不堪的谣言都有。   汪大夏还惦记着酒楼里的魏采薇,就扔了铜锣往回走, 木百户拉住他,“那边有个成衣店,你去换身干衣服, 穿湿衣服会着凉。”   汪大夏换了一身新衣服,布鞋下套着装着木齿的木屐以防浸湿鞋子,木屐声音大,走起来路来卡卡的, 能过压住雨水的哗哗声。   只要木屐声所到之处,沿街围观的百姓纷纷端着饭碗回屋,关闭门窗,简直像避瘟神一样。   北城四害,果然名不虚传,好厉害的手段!   经过汪大夏这么一闹,坐实了他和魏采薇情人关系的谣言,但至少没有人敢在魏采薇面前议论,或者明目张胆的羞辱她了。   与此同时,酒楼里,魏采薇从愤怒中平静下来了,有过那样悲惨的童年,目前的状况还能多糟糕呢?都会过去的。   这时伙计提着食盒过来了,问:“饭菜还给客官送到家里去吗?”   “不用。”魏采薇将锥刺放在桌子上,“我饿了,就在这里吃。”   现在酒楼只有她一个食客,终于清静了。   魏采薇说道:“给我来一壶花雕。”   魏采薇喝了一杯花雕,一股暖意从胃里散开,吃到一半,门口传来脚步声,魏采薇立刻放下杯子,握住了锤刺的手柄,但是看到来者是谁,又立刻放下了手柄。   店小二忙迎接过去,“对不住,这位客官,我们提前打烊了。”   “我来找她的。”来者是陆缨,为了方便收网,她就在鼓楼西斜街的三通客栈里要了个房间,这几天都不会回家里住。   傍晚在暗桩里开了碰头会,了解了手下们的进度,两天一夜没合眼的陆缨困极,晚饭都没吃,就倒在床上休息。   可是还没等她睡着,就听到外头的喧哗之声,铜锣声、其他房间也纷纷传来推门声和开窗或者关窗之声。   她立刻抽出枕头下的短刀弹坐起来。   隔壁房间传来男子吼叫之声,“快把窗户关上,别让婆娘们看见。”   陆缨起来,推开窗户,就看到了终身难忘的一幕:汪大夏冒着大雨敲锣,腰间还拴着一根绳子,绳子后面拉着三个裸/男,步行游街。   毕竟是自己手下,陆缨赶紧下楼,看见客栈大堂里人去楼空,客人甚至掌柜的都挤在屋檐下,个个伸长脖子去看这难得一见的奇景,就像一排排挂炉烤鸭。   “好个英雄救美女。”   “是衙内救寡妇吧。”   “饕餮楼这次要认栽,整座酒楼的客人欺负小寡妇,掌柜的也不出来管一管,给了银子就是客,嫌弃人家银子脏,就别收啊。”   陆缨一听就是魏采薇出事,连忙打着雨伞奔去饕餮楼。   客栈的人纷纷议论,“刚才过去的少年好生奇怪,看热闹的都打着伞跟着汪衙内走,他怎么走的相反啊?”   “这后生瞧着眼熟,好像在那里见过似的。”   “啊!我记起来了!那天端午节,正阳门外护城河划龙舟,就是他抱起来那个寡妇女医,他就是陆统领!”   客栈屋檐下顿时油炸锅似的。   “这么说,新欢旧爱都来给寡妇撑腰了?”   “这个寡妇太厉害了!新欢汪衙内也就罢了,旧爱陆统领都来帮忙,这是对寡妇余情未了啊!”   谣言就这样愈演愈烈。   陆缨来到饕餮楼,看到魏采薇还能稳稳坐着吃饭,便知她没有大碍。   “小二,来个杯子,添一副碗筷,再加个菜。”魏采薇招呼陆缨坐下,还问她,“想吃什么?”   陆缨熬夜,只想吃点好克化的,说道:“来碗葱油面。”   魏采薇给她倒酒,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就这样了,我本以为扮成寡妇就好出门做事。端午节那天,我是为了救丁巫而和你演戏,我并不后悔,也想过后果如何,我可以接受。身为女子,抛头露面出来做事,本来就被世间所不容,被人指指点点,我并不在乎别人如何说。但是——”   魏采薇将花雕一饮而尽,“我还是想的太简单了,我并非是个没有感情的铁人,以前没有人敢这样猖狂的当面议论我,我忙于行医,无暇顾忌谣言,觉得无所谓。但是今天真的觉得有被伤害到了。”   魏采薇又倒酒,“女人出来做事真难。”   魏采薇和陆缨直抒胸臆,是因她们是同一种人,都想在这个男主外,女主内的世界里做出和世俗相反的选择,只不过陆缨有亲爹罩着而已。   “好了,喝完这杯就别喝了。”陆缨说道:“吃完饭我送你回去,让谣言传得更凶猛一些,我爹跺跺脚,京城抖三抖,以后这种事情不会出现了。”   魏采薇点点头,把海参拌在米饭里吃起来。   陆缨吃完葱油面,给了掌柜一锭银子,这时掌柜已经通过议论知道陆缨是谁了,那里敢收钱?说道:“这面是送的。”   “这不是面钱。”陆缨将银子搁在柜台上,“这时我补偿你关店的钱。我的朋友给钱吃饭,你们收了她的钱,却让她吃了一肚子的委屈,整个酒楼的人欺负她,食客也就罢了,你们酒楼居然也不管不问,任由那三个畜牲羞辱我的朋友,太不仗义了。”   “从现在起,这家店就关门,京城也没有容纳你们的地方,要是偷偷摸摸的换个地方重新开张,我就带着锦衣卫去砸了你们的店——按上什么罪名好呢?你觉得‘通倭’怎么样?”   听到通倭二字,掌柜当场就跪下了,这是要杀头的罪名。   陆缨说道:“要店还是要命,你自己选。”   陆缨教训掌柜的时候,魏采薇找到了她的伞,原本把锤刺插/进雨伞的紫竹柄就能复原,但是她的伞被围观的食客们踩断了伞骨,已经废了。   于是魏采薇拿着锥刺,走到了陆缨伞下,两人并肩而行。   刚刚出门,就碰到了穿着木屐回来的汪大夏。   三个人三双眼睛,你看我,我看你,再看她。   各种新欢旧爱狭路相逢的名场面,屋檐下围观的路人简直兴奋的要叫出来!   “你……陆统领来了。”汪大夏万万没有想到陆缨来的那么快。   屋檐下的围观群众离他们距离很近,而且纷纷竖起耳朵来听他们三个人的动静。   陆缨使了个眼色,朗声道:“当初我就不该把她交给你,你就是这样保护她的?”   啥?汪大夏一愣,随即明白了陆缨的意思,这是要用锦衣卫,甚至陆炳这个更大的保护伞来保护魏采薇。   虽然明知是做戏,但汪大夏还是萌生了醋意——他不知道陆缨是女儿身,他觉得身边哗哗的不是下雨,而是在下醋。   汪大夏拦住道路,不肯退让,大声说道:“我发誓,不会有下次了!”   路人:哇哇!   陆缨说道:“我不会再相信你了,采薇,我们走。”   魏采薇跟着陆缨走了,但是却回眸看了汪大夏一眼,欲语还休的样子。   “且慢!”汪大夏追过去,伸开右胳膊拦住两人。   陆缨轻蔑一瞥,“她跟着我的时候一点事没有,跟你没几天她就出事了,你还有脸和我争?”   两个高官之子当街争一个俏寡妇?路人们恨不得这一刻镌刻在脑子里——这场面,够吹一辈子了!   “我——”汪大夏脱下木屐,摆在魏采薇面前,“穿上,小心湿了鞋袜。”   魏采薇立刻入戏,她先看看陆缨,陆缨点点头,然后她才穿上木屐。   陆缨举着雨伞,和魏采薇往甜水巷而去,汪大夏也举着扇,走在魏采薇旁边,他个子高,伞也高,盖过了陆缨的雨伞,也往魏采薇这边倾斜,这样魏采薇的衣裙都不会被雨水溅湿。   倒是汪大夏把雨伞倾斜过去,因靠着魏采薇太近,陆缨伞面上的雨水流下来,瞬间湿透了汪大夏的右肩。   但是汪大夏纹丝不动,就这样任凭雨水浇透了他半边衣服。   路人纷纷议论,“哎呀,想不到汪衙内居然如此深情。”   “我觉得旧爱陆统领更痴情。”   “小寡妇会选谁呢?”   有胆子大的路人打着伞,假装逛街,远远的跟在后面,然后,他们看见了三人两伞到了甜水巷魏宅,魏采薇拿出钥匙开门,再然后……陆缨和汪大夏收了各自的伞,几乎同时跨入家门!   门关上了,引来无限遐想。俏寡妇没有选择,她都要!   魏采薇把丁巫的拿出来,给汪大夏,“你的衣服湿了一大半,快换上。”   汪大夏去丁巫的房间换了衣服,两人都是两天一夜没合眼,累极了,几乎一起问道:“我能在你这里睡会吗?”   他们要保护魏采薇,就一定要留下来,并坐到很晚才能走,做出一副很在乎她安全的样子。   魏采薇要汪大夏睡在丁巫的床上,然后带着陆缨去了二楼书房里歇息——总不能让陆缨睡丁大哥的床吧,她是个女孩子。   汪大夏不服,“为什么陆统领就可以去二楼睡?我都没怎么上去过。”楼上两间房,书房旁边就是魏采薇的卧室。   作者有话要说:  永远帅不过三秒的大夏。绯闻继续发酵~ 第79章 换床   汪大夏只去楼上一次——就是那晚他翻墙救被周小旗绑架的魏采薇。之后就再也没有踏足楼上, 毕竟是闺房,私密之地,外男不得入, 汪大夏只能止步楼梯。   他只有每天骑马经过魏宅时, 打了个嘘哨, 看着在二楼梳妆的她挥手回应。   这个令他无限遐想之地, 魏采薇居然要陆缨上去睡觉——书房也不可以啊!   今天汪大夏表现不错, 用智力和武力保护了魏采薇, 陆缨问他,“你想睡书房?”   “我想, 但是——”汪大夏瞥了魏采薇一眼, “我当然是客随主便, 听她安排。”   陆缨对魏采薇说道:“我不介意和他换, 你呢?”   私底下无所谓, 但是有外人在场的话,陆缨不想被特殊对待,希望魏采薇把她当成普通男人, 这样才能避免引人猜疑——虽然以汪大夏的智力,怀疑她是男人的概率还是很小的。   其实魏采薇一直对汪大夏宠溺的很,基本上他撒个娇, 她就会退步,这一次也不例外。   魏采薇顺水推舟说道:“可以。”   陆缨睡在丁巫床上,床上还垫着凉席, 睡着竹编的凉枕,床里头还有个竹编的、如花瓶般的竹夫人,虽然简陋,但擦的很干净, 一床水田格的薄棉被,没有异味。   魏采薇带着汪大夏上楼,书房里有一张罗汉榻,她把榻上的坐垫和案几搬走,就可以睡人了。   “你就睡在这里,我去给你拿点铺盖。”   魏采薇去了隔壁卧室,开了箱笼,抱出被子枕头,去了书房,发现汪大夏已经躺在冷硬的罗汉榻上睡着了,还有微微的鼾声。   他真的太累了。   魏采薇给他盖上被子,秋蚊子厉害,罗汉榻上不像丁巫的床上上有蚊帐,她就点燃了蚊香,放在罗汉榻底下。   放了蚊香,半蹲的她正好对着汪大夏的睡颜,睡着的汪大夏和上一世的死鬼老公一模一样,纵使不是同一个灵魂,他们都在竭尽所能的保护她。   汪大夏没有睡枕头,有些不舒服,脑袋不知觉的像个小奶狗一样拱来拱去。   魏采薇就轻轻抱着他的头,在他脖子后面塞上自己的绣花软枕头,她塞了两个——上一世,汪大夏喜欢睡高枕。   果然,这一世他也是一样的习惯,脑袋下垫了两个枕头,他舒服了,终于不动了。   安顿好“新欢旧爱”。魏采薇去了一楼药房,给定国公太夫人配人参养荣丸。普通人不知道陆缨是女儿身,但是陆炳的亲家们,还有嘉靖帝是知道的,所以不会相信魏采薇和新欢旧爱比戏本子还热闹的谣言,只认她的医术。   魏采薇在司礼监御医会考上的成绩是第一名,发榜的时候名字列在第一个,年纪轻轻就得了御医的认可,京城豪门,尤其是陆炳的亲家们对她非常好奇,就邀请她去御医们不方便看的病症,没病就配些太平方子吃,豪门贵妇,个个都讲究养生。   从华灯初上到敲响宵禁的梆子,外面的大雨一直没有停歇或者变小的趋势,路人也没有看到陆缨或者汪大夏从甜水巷出来。   这是……留了新欢旧爱一起过夜?   这一夜,很多围观群众都兴奋的难以入眠,想象着俏寡妇和新欢旧爱在夜里,三个人都干了些啥?肯定不是在被子下聊天或者学医。   这个俏寡妇被北城四害和陆炳的私生子一起罩着,惹不起啊。   头条胡同的万货商行里,白莲教教主赵全和传头吴典用惊闻鼓楼西斜街发生的“新欢旧爱联手救俏寡妇”的大事件,也是兴奋的不得了。   赵全说道:“昨晚在画舫里亲眼看到魏大夫和红袖招花魁一起跳柘枝舞,见识她清冷外表下颠倒众生的风采,陆统领和汪衙内新欢旧爱都去保护她,也就不奇怪了。”   吴典用拿出一张请柬,“汪衙内约了我们明天在饕餮楼摆送行宴,看来要改地方了。属下听说陆统领不满饕餮楼放任吴连池、卜尧廉和路仁佳这三个府学学子羞辱魏大夫,责令饕餮楼关门,不准他们在京城做生意。这饕餮楼在京城开了一百多年,在京城大大小小有十几个店,居然就这么一夜之间全部关门,陆统领真是权势滔天。”   其实汪大夏约送行宴,也是为了拖延时间,稳住赵全。现在饕餮楼关门歇业,被逐出京城,刚好有借口另外选择酒楼,方便继续拖延时间,真是歪打正道了。   “是他父亲陆炳厉害,京城谁敢惹锦衣卫啊。否则,区区一个私生子,谁会放在眼里。”赵全打开请帖,“换地方也好,我看这大雨得下个好几天,道路泥泞难行,不便出行,干脆在京城多住几天。等雨听了,秋高气爽,正好启程。”   吴典用说道:“一切都听教主吩咐。”   且说“万众瞩目”的甜水巷。   一直到了快三更时,丁巫匆忙赶回家拍门,魏采薇开门,丁巫连斗笠和蓑衣都没有脱,直接问:“陆统领在何处,我有急事找她。”   魏采薇指着他房间,“睡觉。”   “她……睡我床上?”丁巫难以置信。   魏采薇说道:“难道睡地下?”   不对,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丁巫猛地往卧室冲,在门口收住腿,“还是你去叫醒她。”   丁巫是个谦谦君子,陆缨极力掩盖是她是女儿身的事情,把自己当成男人,但是丁巫还是坚持守礼。   魏采薇唤醒了陆缨,这时汪大夏也被楼下的拍门声惊醒了,还以为有人骚扰魏采薇,鞋都没穿,立刻提刀下楼。   见魏采薇递给陆缨一套斗笠和蓑衣,陆缨穿戴起来,对汪大夏说道:“你来的正好,头条胡同那边出了些问题,我们赶紧过去。”   是遇到了大问题。   锦衣卫从药铺挖了一条通往万货商行地下仓库的地道,本来进展很顺利,没有遇到巨石等物的阻碍,土层比较软,好挖。   但是今天立秋,大雨一直下,还没有挖通的地道上面的土层被雨水浸泡,有几处已经开始渗水了。   渗水之后,支撑的土层会变得越来越软,容易出现地陷崩塌,这样就功亏一篑了。   这就是土层软的弊断了,很好挖,但是也非常容易崩塌,如果不下雨的话在短期内之内没问题,但是谁会料到立秋之后天气本该变得干燥却下了大雨呢?   丁巫已经想法子用木头和板壁来支撑地道了,还不停的用小桶来舀出地道里的渗水,以缓解塌陷。   可是,如果到了明天,大雨依然一直下的话,丁巫所做的努力也只是杯水车薪,地道随时可能被泡软崩塌。   所以丁巫半夜跑来找陆缨商议。   陆缨下了地道,果然渗水厉害,丁巫用木架和板壁支撑地道,依然有浑浊的泥水从板壁的缝隙里漏出来,地道里的积水已经淹到鞋面了——这还是锦衣卫不停往外舀水的前提下。   汪大夏说道:“大雨一直下的话,到了明天,地道都可以养鱼了。”   陆缨瞪了他一眼,“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有心情说风凉话。”   丁巫说道:“养鱼不要紧,怕的是地道进水,里外都是水,两面受敌,会加速崩塌。”   陆缨问道:“如果加派人手挖的话,明天晚上可以打通吗?”   丁巫说道:“如果只是打个洞,容得一个人爬行过去是可以的,不需要挖这么深。”   陆缨看着漏雨的地道,当机立断,说道:“那就打洞,地道怕水,□□也怕/水,被水一浸泡就无法使用了,对我们和附近居民都不会构成威胁。”   汪大夏说道:“这样的话,就要提前两天行动,明晚就要动手了。”   陆缨问:“你有问题吗?”   汪大夏说道:“我没有,人都盯好了,何况下雨天晚上不好出门,都窝在家里头,雨声也能掩饰我们翻墙入院,溜门撬锁的动静,就等陆统领一声令下。”   福兮祸兮,一切都有利有弊。   陆缨雷厉风行,“那就明晚开始。”   陆缨和汪大夏都睡过了上半夜,倒是丁巫一直没有合眼,摇摇晃晃,快要体力不支了。   陆缨说道:“我交给你一个任务。”   丁巫暗自掐了掐腰间的皮肉,振奋精神,“丁某听从陆统领驱使。”   陆缨说道:“你的任务就是睡觉。明日还有硬仗要打。”   丁巫回甜水巷睡觉,他躺在床上,薄被依稀还有陆缨的体温,一时心乱如麻,睡梦不断。   汪大夏又写了一封送行宴的请帖,取消了明日饕餮楼之宴,改邀王老板和吴典用后天在三通酒楼里吃饭——明晚就要行动了,必须确保这两人待在商行,那里都不要去,方便锦衣卫瓮中捉白莲。   所以三通酒楼的送行宴永远不会发生。正好可以省点钱。   昔日挥金如土的纨绔汪大夏居然不知觉的开始学会过日子了!   事情情急,事关重大,陆缨连夜赶回家里,把陆炳叫起来,告诉他计划有变,明晚就行动。   陆缨第一次接手如此重大的行动,双目发光,很是兴奋。   陆炳是支持女儿建功立业的,说道:“我把锦衣卫最好的人手都派给你了,一切听你安排,我相信你能够坐镇指挥。”   其实陆炳并不确定陆缨能够完美的收网白莲教,但是箭在弦上,他必须表现出对陆缨的深信不疑,给她信心,不想打击她。   即使搞砸了,陆炳也能给女儿兜住——陆炳其实偷偷派了心腹人盯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白莲教为祸十年,如今有机会捣毁京城的巢穴,陆炳一定不会放过。   所以这一仗,陆炳相信陆缨必胜。   听到父亲如此相信自己,陆缨就不和父亲计较上一次在吃御赐丹药后烦躁冲动骂她的事情了。   陆缨说道:“我会全力应付,定不让父亲失望。还有一件事要拜托父亲帮忙。”   陆炳乘机和女儿和好,笑道:“你我父女之间,拜托就见外了,何事?”   陆缨说道:“就是汪大夏拖着三个府学学子游街示众之事。”   陆炳当然听说过了,“没事,汪大夏是锦衣卫的人,又是我的亲信,府学不敢闹。”   陆缨说道:“这个自然。我的意思是,请父亲给府学和礼部施压,开除这三人的学籍、再革除路任佳秀才的功名,这三人永远都不准参与科举。”   作者有话要说:  陆缨是霸总风范~ 第80章 感同身受   陆炳一听, “这个……他们裸身游街,京城皆知,整条鼓楼西斜街的人都亲眼见过, 这三人已经没脸见人, 躲在府学里舍房里闭门不出。且他们的名字已经京城皆知, 以后参加科举, 是要同科的人互相做保的。就这种名声, 谁敢给他们作保?自己的前途不要了?没有保人, 这种人等于已经被科举拒之门外。所以汪大夏实际上已经断了他们的科举和仕途,你又何必多此一举。”   陆缨坚持, “他们被科举拒之门外是他们的事情, 府学和礼部给不给与当众羞辱寡妇的学子惩罚是另一回事了。我关闭十几个饕餮楼, 还要严惩三个府学学子, 就是想要世人知道, 不要以为随便给女人扣上一个‘□□’的帽子,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羞辱女人、不要以为逃避责任当个看客就能轻易脱身。”   “我就是故意把事情搞大,并非只为魏大夫一人, 我是为了将来若有其他女人被当众羞辱时,那些作恶的人、围观的人能有所顾忌。对于这样的人,教化是没有用的, 只有严惩才能长记性。”   陆缨和父亲、甚至汪大夏都不一样,身为女人,她天然的能够与魏采薇同情, 能够切身感受她当时的恐惧和愤怒。   对于汪大夏而言,是这伙人欺负他的“绯闻女人”,本质上是在挑衅他。谣言不会伤害他,人们甚至会羡慕他, 觉得他风流,更不会出现他在酒楼花钱吃饭时,被另一桌人取笑他是个“荡夫”来欺负他、唾弃他的事情。甚至会热情的邀请他一起吃饭,在酒桌向他取经,如何睡到俏寡妇。   但是对于陆缨而言,她看到的是这个世界对女人的恶意,以及一个女人在被扣上“荡/妇”的帽子后会非常轻易的陷入千夫所指的困境,谁都可以踩一脚,骂一声,还自以为主持正义,维护道德。   陆缨身为千金大小姐,却整天和一群男人一起,甚至她为了陈千户父子被杀案,还和汪大夏一起闯进男澡堂华清池,从一具具白花花的人体中穿梭而过,去后面隐藏的地下赌场抓书童。   如果将来有一天她暴露了女儿身,或者失去父亲陆炳的庇护,她目前所做的一切,都很有可能沦落到比魏采薇更危险的境地。   毕竟关于魏采薇的风流只是传闻,并没有亲眼看到她睡过两个男人。但陆缨所做的一切都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所谓兔死狐悲,只有陆缨才能真正与魏采薇共情,所以陆缨才会提出严惩的要求,连汪大夏都不会想到。   这一切只和男女性别有关,和谁更关心魏采薇无关。   陆炳并不能理解陆缨的要求,“你一定要这么做?”   陆缨点头,“难道这点小事父亲都做不到。”   当父亲的最怕孩子们对他失望。但是陆炳觉得陆缨的要求可以,但没有必要。   陆炳揉了揉额头,“倒也不难,比一夜之间关闭十几座饕餮楼简单多了。反正我每个月都会被参,这个六月比往月多几本参本也无所谓,有皇上在,无人敢动我,我的位置比严嵩严世蕃父子还稳当。你既然坚持,我就派人去做。”   自古以来,餐饮都是暴利,尤其是饕餮楼这种贵的,在京城能开十几个分店,做大生意,必有后台罩着,要不然根本做不下去。饕餮楼每年会给后台一笔不少的分红。   饕餮楼的后台是谁,陆炳门儿清,也算是个大人物,但这个后台绝对不会因为少了一笔分红而和锦衣卫指挥使陆炳作对,为了点小利得不偿失。   而陆炳是个不得罪人、做人留一线的老狐狸,他已经派人给后台打招呼,这个人情他记下来,将来会还。   至于府学和礼部,今年是六年一度的京察之年,吏部和府学学官们担心丢了饭碗,负责四品一下京官考核的是吏部,吏部尚书吴鹏是他的好朋友,且两家正在议亲呢,将来的儿女亲家。   陆炳发话,礼部一定会革除路仁佳秀才的功名、府学学官也会开除这三个学子——谁不想惹上包庇的罪名,被吏部在京察考核里判个“失察”,被革职啊!   所以陆炳动动手指就能做到,比将十几家饕餮楼连根拔起简单多了。   陆缨说道:“多谢父亲。”   这声父亲很是受用,陆炳戏道:“不叫我陆大人了?”前几天父女关系僵硬时一直叫他陆大人。   陆缨说道:“有外人在还是要叫的。”   陆炳摸着下巴,问,“我做这些,你不开心吗?”   陆缨道:“开心。”   陆炳问:“既然开心,为何表情还那么严肃,都不笑一笑?”这个女儿就是太板正了。   陆缨努力露出四颗牙齿,笑了一下。   看到女儿的笑容,陆炳:额,还是算了吧。   陆缨赶回北城,已经四更了,大雨依然没有停下,老天爷好像决定一雨入秋,不把夏天赶走绝不罢休。   锦衣卫们轮流休息,不停的把地道里的水排出去,陆缨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到了早晨,大雨稍微歇了一会,然后下起了小雨。汪大夏亲自登门,送上请帖,改邀在明天晚上摆送行宴。   因昨天傍晚游街的“壮举”,汪大夏一进门,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吴典用连忙把他引去王老板那里。   汪大夏把请帖递给王老板,“……明天三通酒楼,我还请了武都头和丁大哥作陪,定一醉方休。”   王老板一听说请了武都头作陪,那么魏大夫是肯定不会来,看到昨天魏大夫受了惊吓。   但聪明人,看破不说破,所以王老板装作不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样子,双手接过请帖,说一定准时赴约,还亲自送汪大夏到门口。   到了中午,簌簌小雨又变了瓢泼大雨,到了下午,锦衣卫暗探偷偷往送水的车里投入了魏采薇的“兰柯一梦”。   傍晚,万货商行的炊烟在雨中袅袅升起。   因下着雨,生意不好,连万货商行都门可罗雀,天黑就打烊关门,大部分人都回家去了,留下十来个盘账的、看店的和看仓库的。   平时掌柜吴典用住在商行后面的一个小院里,方便管店。但赵老板每次来京城时,吴典用都会把小院让给赵老板住,自己住在头条胡同的一家客栈里凑合几晚。   打烊之后,吴典用踏着木屐,撑着雨伞,没有回客栈,而是去了头条胡同尽头的湖畔酒家,点了一桌子菜。   平日,吴典用晚上也基本在外头吃饭,跟踪的人并不意外。   但是吴典用在上菜之后,没有动筷子,而是要店小二放在食盒里带走。   难道吴典用是嫌弃酒家吵闹,想提到客栈房间里慢慢吃?   但吴典用并没有要伙计去送,而是一手提起了沉重的食盒,一手打着伞出去了。   五个暗探散开跟随,发现吴典用根本没有回到客栈休息,而是返回了万货商行!   怎么回事?   暗探赶紧将这一反常的变化告诉了陆缨。   陆缨蹙起眉头,“他这是什么意思?想给在店里值夜的伙计们加几个菜?”   汪大夏问:“他都点了些什么菜?”   暗探说道:“糖醋鱼、莲子羹、桂花糯米藕、菱粉糕还有一壶温好的米酒——他还叮嘱小二在米酒里额外加了些糖。”   “这些菜,包括米酒,全是甜口。所以不是给店里的伙计,是吴典用专门送给王老板的。”汪大夏说道:“前晚上在画舫的宴会里我就注意到了,王老板喜欢吃甜口的菜,最爱糖醋鱼,不喜欢生冷腥气之物。他没有碰螃蟹,连宴会上最贵的一道菜生吃河豚鱼片他都没有尝试,倒是吴典用喜欢这些生鲜,糖醋鱼碰都没有碰。”   陆缨不解,“吴典用没有动筷子就给王老板送菜,既然他也要吃,陪王老板喝酒,为何不点一个他喜欢的菜?全是甜口的东西,他又不爱吃。”   “就是故意做给人看的嘛。”汪大夏为不知道底下人“疾苦”的陆缨答疑解惑,“比如我请陆统领吃饭,肯定点的都是陆统领喜欢吃的东西,甚至故意点我讨厌但陆统领喜欢的饭菜。目的就是为了让陆统领知道我的良苦用心,宁可恶心自己,也要取悦陆统领。”   陆缨目光有些迷茫,她不能理解汪大夏这种类似自虐的来讨好别人的方式。   汪大夏低声道:“举个例子,过年的时候,陆统领被陆大人带着走亲戚,去了亲家严世蕃家里,是不是要给严世蕃行大礼,跪下磕头接压岁钱?陆统领明明很讨厌严世蕃,却也被逼做不喜欢的事情,跟这个差不多。”   陆缨说道:“我不是为了压岁钱,我只是出于礼节,我二姐毕竟是他的儿媳妇。”   汪大夏说道:“你的礼节和我们这种讨好上官的人一样,都是必须要做的。否则怎么升官发财。”   汪大夏自从前晚第一次表白被拒绝之后,想要努力快点长大,不仅想着节约攒钱,还钻研起了仕途经济,想要升官发财——他已经忘记了加入锦衣卫的初心,他最初只是想将来顺利继承父亲千户的爵位,然后躺在爵位上混吃等死,舒舒服服过一辈子。   汪大夏在锦衣卫也是能混则混,绝对不会早到,每天卡着点去点卯。   白天只做份内之事,绝对不会做多一点点。   中午吃饭最积极,总是第一个跑到饭堂。   傍晚到点就走,绝对不会留下来加班加点,万事都明天当差再说。   但是表白被魏采薇拒绝之后,汪大夏决心改变自己了。魏采薇觉得他幼稚,心性不定,他就成熟给她看,让她知道自己的表白并非不负责的戏言。   如何成熟?在汪大夏看来,就是言简意赅、简单粗暴的四个字——“升官发财”。   如何升官发财?首先要讨好上官,其次要把差事做好。   所以这次白莲教巢穴收网行动,汪大夏一反以往懒散拖延的风格,变得积极敬业起来,陆缨要他干啥就干啥,冲锋陷阵。   汪大夏以陆缨给严世蕃拜年举例子,陆缨顿时明白了吴典用买全是甜口的食物送给王老板的用心。   不过,陆缨想的更深入,她把汪大夏的话反复琢磨了一会,脑子突然像是有烟花闪过,问道:“你刚才说讨好什么?”   汪大夏说道:“讨好上官呀。”   陆缨问:“谁是上官?”   汪大夏:“当然是陆统领你,哦,还有陆大人。我要升官发财,讨好你们父子俩比做事更重要。”   “不对。”陆缨兴奋的指着王老板的名字,“是他。一直以来,我们都猜测王老板最高的身份是白莲教四大传头之一、最受教主宠幸、负责给教主四处敛财的‘聚宝盆’,所以吴典用一直对他陪着小心。”   “但是从今晚吴典用全部点甜口饭食来刻意讨好献媚来看,我们还是低估王老板在白莲教里头的地位了,他不是四大传头之一的聚宝盆,他很可能就是吴典用的上官——白莲教教主赵全。”   汪大夏惊呆了,“陆统领言之有理,如此说来,他不是大鱼,他是一条鲸鱼啊!”   陆缨的脸色却比刚才还严肃,“可是吴典用送了饭食,王老板和他就不会吃商行厨师做的饭菜了,魏大夫的药对他们两个而言毫无作用。其他人好抓,这两人容易横生枝节。”   作者有话要说:  性别有天然认同,晋江是女频网站,所以评论区很和谐,大家都觉得大快人心。如果我把最近三章贴到男频去发布,评论区肯定就炸锅了,觉得陆缨的惩罚太狠,做的太过。女人最终要靠女人,尤其是对政治有影响力的女人才能理解女人的痛苦,去 保护同类。当然,很多女人选择了做男性的伥鬼,用欺负贬低女人、以及要女人做顺从的当奴隶来讨男权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分的一点骨头吃。   下一章就要收网行动了,兴奋! 第81章 收网行动   汪大夏说道:“为时已晚, 食盒都提进去了,我们没有下药的机会。”   陆缨拍着额头,懊悔不已, “我要是早点觉察就好了, 可以在湖畔酒家里找机会下药。”   丁巫安慰道:“这种事谁能想到, 不能全部按照我们计划的走。“   陆缨平复了心情, 吩咐手下, “马上将此事飞鸽传书, 告诉陆大人。”   陆炳收到信,心想幸亏我留了后手, 把头条胡同包围得水泄不通, 插翅难飞, 当即写了回信, 要女儿镇定, 按照原计划行事,他已经准备后援。   到了一更,店里的烛光都灭了, 看店的、守仓库的都在临时搭建的床铺上睡下,或许是大雨天好睡觉,十来个在店里值夜的人今晚比寻常睡的早一些, 大雨敲打着瓦片,很是催眠,连睡前例行讨论了几句女人, 就呵欠连天,几乎沾枕头即睡。   吴典用陪着王老板吃了晚饭,提着残羹剩饭,回到客栈, 给了伙计几个跑腿钱,要伙计把食盒送回湖畔酒家去,他果然不喜欢吃甜口的东西,只是为了讨好王老板,胡乱吃了几口。   陪领导吃饭,当然吃不饱,他就在客栈大堂里坐下,要了一碗鳝丝面、两个蒸螃蟹。果然如汪大夏观察的那样,他长了个猫舌头,喜欢吃生鲜水产。   机会来了。   厨房出菜的时候,汪大夏命暗探往鳝丝面里下了“兰柯一梦”。   吴典用先吃完鳝丝面垫饥,然后慢斯条理的拿起蟹八件拆出蟹肉,享受美食,满足自己的喜好。   吴典用是个吃蟹高手,吃完两只螃蟹,还把分解的遗骸拼在一起,凑出完整的螃蟹。   最后,还喝了一杯温好的黄酒压一压螃蟹的寒凉之气,圆满了。   吴典用打着饱嗝去楼上客房,客栈伙计已经备好了洗澡水,澡盆旁边还有一桶热水备用。   吴典用脱衣,惬意的泡在澡盆里。可能是喝了黄酒的缘故,他觉得眼皮太沉,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他往脖子后面点了一块澡巾,打算在澡盆里小憩片刻。   眼睛一闭,就是失去了意识,回到婴儿般的睡眠中。   这一切都被躲在房梁上的暗探看在眼里。   吴典用中年发福,失去意识的身子从盆沿往下滑,脑袋就浸泡在水里了,还是没有反应。   这个药实在太猛了,下在食水里还能撑一会,直接下入鳝丝面中,一刻钟就放倒了。   暗探怕吴典用被淹死,于是跳下房梁,将昏迷的吴典用捞出来,捆上的绳索。   与此同时,数支穿云箭射向天空,发出绿色的光芒,很快淹没在大雨中,蹲守在北城各处的锦衣卫开始行动,抓捕嫌犯,全部颗粒归仓,无一漏网。   万货商行里,暗探给看门狗喂了几根加了料的肉骨头,放倒了,然后潜入店内,分头去捉值夜的人。   一人捂嘴,四人负责绑人,除了有一个天赋异禀的壮汉惊醒反抗,立刻被控制之外,一切都很顺利,这些值夜的人都在睡梦中。   地道里,几乎全身都浸泡在水里的汪大夏挪开通往库房的最后一个砖头,地道里的水哗哗往库房里流,汪大夏从洞里钻出来,他拿出一块蓝色的萤石来照明,看到库房里的东西,顿时惊呆了——全是各种火器!   而且不是自制的、粗制滥造的火器,木箱子上赫然写着“王恭厂”。   王恭厂就是皇家兵工厂,专门生产火器,专门供给负责京城防卫的军队。   所有的火器都需要火/药来发动,所以王恭厂常年储备火/药千吨,极其危险,因而设在北京内城西南角的棺材胡同里,是一处偏僻之地,四周是定慧寺,承恩寺,护国寺和圆洪寺四个皇家寺庙,闲杂人等不得靠近。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火/药味,汪大夏抹去额头的冷汗,幸亏陆缨细心,考虑到地下库房里很有可能藏着火器,她就要汪大夏扔掉火镰等照明工具,将家中收藏的在黑暗里会发光的蓝色荧光石给他。   万一点燃火镰,稍微有一点火星落在火器上,后果不堪设想啊。   这些火器一旦引燃爆炸,足够将整座万货商行掀翻!   洞里的水对于一仓库火器而言,简直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危险。   虽然提前有所准备,汪大夏还是吓得腿软:我不能死啊,我要是死了,魏采薇将来就真的成寡妇了。   这时候外面传来敲门声,“看仓库的人已经被我们绑住,可以开门的吗?”   汪大夏赶紧跑到门前,说道:“快点把门打开,老子要出去!这库里全是王恭厂的东西,老子一刻都不敢待了,你们不要拿着有火的东西,都退远一点!”   还是命要紧!   门开了,汪大夏像个兔子似的窜出去。   最后要解决的就是疑是白莲教教主赵全的王老板。   王老板住在吴典用的小院子里,陆缨亲自下手,在雨声的掩饰下,带着锦衣卫精锐用抓钩牵着绳子翻墙入院。   陆缨先把在小院子里伺候王老板的老苍头绑走,此人蹲在一个小灶旁边,炉子里烧着水,但是他已经药效发作,倒在地上睡晕过去,没有及时往炉灶里添柴火,此时炉膛的火快要熄灭了。   陆炳派的援兵也将院子层层包围,保管连只苍蝇都飞不出去,万无一失。   王老板的卧室在东厢房,东厢房的窗户里透出灯光!   他今晚吃的是湖畔酒家的饭菜,所以世人皆睡他独醒,是白莲教唯一没有被“兰柯一梦”放倒的人。   要抓活口,陆缨猫腰走到窗户,竖起耳朵听里面的动静,传来噼里啪啦算珠撞击的声音。   王老板正在算账。   王老板的窗户装的是价格昂贵的西洋玻璃,这东西是万货商行现成的西洋货。   玻璃唯一的缺点,就陆缨无法像锦衣卫平时那样割破糊在窗户上的窗纱或高丽纸,来里头散迷/烟。   弄碎玻璃的动静太大,会引起王老板警惕,所以迷/烟没法用。   现在有两个法子,第一是撞开门窗进去抓人,第二个法子是等王老板入睡后,悄悄撬开门窗进去。   陆缨正思忖着下一步,卧室里的算盘声停歇,然后传来王老板打呵欠的声音。   窗户人影晃动,王老板是书桌后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然后大声说道:“李老头,洗澡水怎么还没烧好?我要洗澡睡觉了。”   烧水的李老头已经睡晕过去了,当然不会回应王老板。   陆缨对着一个擅长口技的手下使了个眼色,手下立刻压低了声音,用老人的腔调说道:“已经烧好了,现在就送过来吗?”   大雨磅礴,雨声会让人的声音失真,何况还隔着一扇门。   王老板没有怀疑,说道:“快提过来。”   锦衣卫迅速趴下李老头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然后将炉灶的热水倒进水桶里,左手提着热水,右手提着一桶两手,来到房门前,敲敲门,“老板开门。”   房门两边是两排锦衣卫,就等着王老板开门,就冲进去活捉。   王老板走到门前,没有立刻开门,隔着门问了一句:“这雨没完没了的下,不知明天是晴天还是雨天?”   “李老头”说道:“这个,只有老天爷知道了。”   王老板听了,放在门栓的手立刻缩了回去。   王老板没有立刻开门,陆缨觉得不对劲,从窗户往里看,看到王老板转头跑向架子床。   糟糕!刚才那句话“不知明天是晴天还是雨天”看似聊天的话可能是暗语,“李老头”被他发现了!   陆缨立刻做了个冲刺的手势,手下立刻用大铁锤捶破了门窗,从窗户和大门两处冲进去。   王老板跳到床上,按动机括,床铺塌陷,王老板消失在黑洞里,床板重新翻上来,看上去和寻常架子床没什么两样。   陆缨指着床板,“砸!”   几锤下去,木制的床伴裂开了,却还有一层铁板。   汪大夏轮着一个斧头,猛砍铁板,终于把铁板撕裂出一个口子,用火把往里头一探,是个滑梯般扭曲的黑洞,王老板就是从里头滑下去的。   陆缨第一个往里头跳,汪大夏紧跟其后,手里还拿着一副盾牌,两人滑倒底部,汪大夏举着盾牌走在前面,对追踪的锦衣卫同伴说道:“我在仓库里发现了王恭厂的火器,王老板必定在下面有火器埋伏,千万要小心。”   地道狭窄,只容得一人通过,但是建的很坚固,墙壁皆是用青砖垒砌而成,难怪下雨都不会塌陷。   汪大夏举着盾牌狂追,陆缨则往前方黑暗处射出□□,但地道扭曲,箭都射在了墙壁上,没有肉/体中箭的闷响或者惨叫。   前方有风,似乎要接近出口了,但汪大夏看到前方地道黑暗处有一个火星,就像毒蛇吐信一样扭动爬行着,离他越来越近。   汪大夏想起地库里王恭厂的那些火器,当即明白扭曲爬行的火星是什么了。   跑是来不及了,如今只能赌一把,汪大夏抡起盾牌,将盾牌朝着火星狠狠一掷!   盾牌精准的砸在火星上,把火星砸灭了,地道又归于黑暗。   待众人跑过去,发现火星就是一根长长的□□,尽头是一个拳头大的火炮,一旦引燃,火炮爆炸,就会炸塌狭窄的地道,将追来的人统统活埋!   可恶!   陆缨捡起火炮,以防万一,继续往前追。   汪大夏第一个冲出地道的尽头,这是一个衣柜,衣柜的柜门都是开的,可见王老板逃出地道时,立刻点燃了火炮的引线,以为追踪的人必定会活埋在地道里,所以他都不屑关闭地道的门。   这也是个卧室,床上的被褥一半在垂地上,可见这里的接应的人在睡梦中惊醒。   汪大夏冲出房门,发现这里是个渔民的房子,院子的窝棚里堆着渔网,房子就建在积水潭旁边,看来这个渔民也是白莲教的人,守护地道。   道路泥泞,可见两排清晰的脚印通往湖畔的码头,码头上拴着数只渔船。   正好一道闪电劈过,黑暗的雨夜瞬间被照亮了,如同白昼,汪大夏和陆缨看见一艘渔船冒雨行驶在烟波浩渺的积水潭。   陆缨跳到渔船上,“兵分两路,你们划船跟我追!汪大夏立刻去调动北城兵马司夜巡的人,在积水潭岸边防卫。”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08-10 02:34:02~2020-08-10 18:50:4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第82章 亡羊补牢   汪大夏把北城兵马司、甚至凭着亲爹的面子, 把顺天府衙门的差役都叫来支援,然而这个湖泊太大了,烟波浩渺, 白天都一望无际, 何况是大雨夜的晚上呢?   网是拉起来了, 就是网眼太大, 容易漏雨, 此时又是夏末, 湖边的芦苇荡还有遮天蔽日的荷叶丛都方便藏人。   所以陆缨对汪大夏的这张网并没有抱多大希望,只是试试看的态度, 做了总比不做要强, 她拼命的摇着船桨, 借着一道道闪电, 记住每一次闪电照亮湖泊时渔船的位置, 朝着这个方向包围而去。   锦衣卫的八艘渔船上亮着一盏气死风灯笼,所以能够在也里始终保持包围的阵型,朝着中间逃亡的渔船收网。   终于, 陆缨的八艘船将渔船逼到了一块在湖中心漂浮的如野韭菜般水生植物蔓延成块的地方,船桨被水草的根部绊住了,渔船陷在一根根竖起的水生植物中, 动弹不得。   陆缨说道:“白莲教是邪/教,蛊惑人心,骗取教徒钱财, 我们锦衣卫只诛首恶,不会伤普通教徒。   船夫,你只需把王老板交出来,锦衣卫既往不咎, 还会给你改名换姓,富贵一生。如果你执迷不悟,那就是为虎作伥,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渔船没有动静。   软硬兼施都不行,陆缨下令攻击,“把船篷扒了。”   八艘渔船射来八个虎爪般的铁爪,爪子深深嵌进乌篷船的板壁,再用力一扯,船篷就像一朵莲花似,一片片裂开了。   没有乌篷,这艘渔船就像一只没有壳的蜗牛。   刚好这时老天送了一道闪电,照亮积水潭,陆缨看见船上只有一个人,船夫坐在舱里,低着头,脖子以下全是鲜血,居然割喉自尽了。   除此之外,船舱里还有一双空鞋子。   天雷震震,陆缨意识到对方是调虎离山之计。   原来那两排通往码头的脚印是故意引她摇着渔船去湖里追击的!   王老板根本没有跟着上船,是船夫将一对空鞋子套在手上,像一条狗一样在泥泞的路上爬行,这样一个人就可以留下四个脚印,伪造出两个人一起逃到渔船上的假象。   真是狡兔三窟啊,难怪锦衣卫这十年在剿灭白莲教上都没有大的进展,这伙人实在太狡猾了。   陆缨说道:“飞鸽传书给陆大人,白莲教已经收网,唯有嫌犯王老板逃了,连夜复制他的画像,全城通缉,明日所有城门都要戒严,仔细查每一个人出城的人。”   “还有,乘着现在宵禁,各个坊门关闭,把积水潭附近的街坊全部入户查一次,把王老板的画像给街坊们看,若能抓到此人,赏银千两,提供线索者,也另有奖赏。”   做了亡羊补牢的措施,陆缨精疲力竭的躺在船舱上,她刚才忙于划桨,两条胳膊都快累断了,把一件事做的完美怎么那么难呢?   明明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那封神秘的举报信、魏采薇的“神药”助力、汪大夏一盾牌砸灭火炮引线的运气,一次次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次次化险为夷,结果还是让一条大鱼,不,是鲸鱼跑了。   怎么办?我还可以做什么?   陆缨身体躺下,脑子飞快运转着,想着对策,蓦地,灵光一现,她知道办法了,说道:“上岸之后立刻把昏迷的吴典用抬到魏大夫那里,要魏大夫把他强行唤醒,我们好从吴典用嘴里逼问王老板的藏身之处、还有谁接应他。”   与此同时,丁巫敲响家门,把魏采薇唤醒了。   其实魏采薇今夜根本无法入睡,她晓得今晚锦衣卫收网白莲教巢穴,上一世的惨剧在她脑子里反复闪现:   万货商行被炸翻了,抓捕行动的锦衣卫和北城兵马司近乎全军覆灭。   头条胡同殃及池鱼,京城冬天天干物燥,还有东北风,风助火势,整条胡同被烧成废墟,木百户等人尽力叫醒住户,还是有四个人被活活烧死,人间惨剧。   汪千户被炸断双腿、背部烧伤、还被革职抄家、汪大夏在大雪天里和木百户把重伤的父亲抬出住了百年的汪府,汪千户当晚医治无效活活疼死、汪大夏挥刀自宫……   只是想想就心疼不已。魏采薇宽慰自己,这一世提前了六个月,又是多雨的季节,还做出充足的准备,我要相信陆缨、汪大夏还有丁巫他们,应该不会再发生上一世的惨剧。   虽如此想,一颗心还是七上八下的,希望早一点天亮,结束上一世的浩劫。   听到丁巫的敲门声,魏采薇连忙披衣下楼开门,丁巫是赶着一辆马车来的,他指着马车里的吴典用,说道:   “王老板从小院地道跑了,那个房子平日是他住的,他是白莲教四大传头之一,他一定知道下个藏身的巢穴在何处。现在需要你帮忙唤醒他。”   原来丁巫和陆缨心有灵犀,想到一块去了,不等陆缨来吩咐,他就把昏迷的吴典用运过来求援。   陆缨看丁巫全须全尾,却不见汪大夏陆缨,忙问道:“他们人呢?地下库房里的火器如何了?一定要小心啊。”   丁巫说道:“都没事,库房已经被我们的人控制住了,所有鱼儿都落网,只逃跑了一个王老板。”   魏采薇右手按在胸脯上,长舒一口气,“这样就好,人和火器都没事就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锦衣卫一定能抓到唯一的漏网之鱼。”   这已经比上一世好很多了!没有一个人死亡,火器库也没有爆炸。   至于白莲教,上一世里,在隆庆二年,汪大夏就将白莲教全部铲除,教主和四大传头等首恶全部活捉,凌迟处死,为当年被炸断双腿的父亲报仇了。   逃了又如何?恶有恶报,白莲教作恶多端,这一世也会走上一世的老路。   “半夏,你在想什么?快把解药拿出来。”丁巫心急如焚,连连催促她。   魏采薇从上一世的记忆里回过神来了,说道:“兰柯一梦在象牙山时就无解,按照药理,五步之内,必有相生相克之物,但是我并没有找到。”   丁巫很是失望,“真没法子了?”   魏采薇从药房里拿出一套细若牛毛的针,并一个西洋香水瓶子,“我可以用针和药物刺激他的穴位,强行唤醒,但是非常疼。你们把他抬到家里来。”   “不行,不能让白莲教的人知道你与此事有关,连累你。”丁巫不肯,他用绳子将吴典用的四肢牢牢绑在马车上,还蒙上他的眼睛,“你只负责将他唤醒,其余的交给锦衣卫,你说疼痛唤醒他,正好,疼就对了,他当年给俺答汗军队带路,害得城郊多少无辜百姓家破人亡?省得锦衣卫再用刑逼问。”   魏采薇上了马车,用细针蘸着香水瓶的药水,往吴典用头部的几处穴道刺过去。   效果立竿见影,吴典用尖叫抽搐起来了,只是大雨倾盆的夜里,马车板壁厚实,四周还蒙着隔音的厚被,他的声音被掩盖住。   丁巫对魏采薇做了个手势,两人出了马车,刚好汪大夏骑马赶来传陆缨的话来了。   看到汪大夏无事,魏采薇很是感慨,但现在时间紧迫,无暇他顾,她附耳过去,教给汪大夏细针使用之法,将吴典用留给他来审问。   汪大夏一听:兰柯一梦还不够,你到底还有多少“手艺”是我不知道的?   外头雨大风急,魏采薇打着伞衣服也湿了,汪大夏指着门口,要魏采薇回家里避雨,然后上了马车,揭开吴典用的蒙眼布,吴典用看到是汪大夏,眼睛瞪得如铜铃般大,疼得牙齿打架,“是……你!”   “锦衣卫和白莲教势不两立,不是我是谁?”汪大夏给他照镜子,“看到插在你头上穴位的针没有?想要结束这个痛苦很简单,把针□□就行了。”   吴典用只觉得无数只蚂蚁在啃噬他的脑子,疼得手脚不知觉的抽搐,他已经无法思考疼痛以外的问题了,“我招,我什么都招!求求你放了我!”   为了金钱背叛国家、带领外族人屠杀自己的同族人的“明奸”能有什么骨气?   剧痛之下,吴典用立刻被击溃。   汪大夏拔出一根针,吴典用觉得针附近立刻不疼了,汪大夏问:“你是白莲教里那个头目?”   这个问题的答案汪大夏知道,是故意用来测谎的。   吴典用说道:“我是教主亲信,四大传头之一的军师。”   根据锦衣卫这十年对白莲教的了解,四大传头是教主赵全的臂膀。四大传头真名不知,只晓得他们的称号分别是军师、聚宝盆、**殿和铁牛。   军师多智、聚宝盆管着教中财物、**殿收集大明情报、铁牛以前是武艺高强的山大王,管着教中的死士打手。   现在军师吴典用落网,砍断了教主一根胳膊。吴典用没有说谎,汪大夏问下一个问题:“王老板就是教主赵全?”   “是!”吴典用眼泪鼻涕齐出,“求你再拔一根针吧,他就是我们的教主。”   汪大夏是既兴奋,又着急,“拔什么?还没问完呢,你卧房里的密道通往何处?”   又在测谎,汪大夏知道答案是通往积水潭一个渔民的家。   “什么密道?”吴典用目光茫然,“我房里有密道?我不知道啊,万货商行是**殿负责建的,建好之后,教主要我来打理。我不知道密道,我更不知道密道通往哪里啊!”   看来只有**殿知道逃生之地。   汪大夏问:“**殿在那里?叫什么名字?”   吴典用说道:“不知道,我们四大传头很少碰面,即使偶尔见面,也都带着面具,教主是个很谨慎的人,怕手下们出卖他,或者联手篡位。四个传头每人只做自己的事情,互相都不知道对方做什么,只对教主一人负责。不过,看她窈窕的身材还有听面具里发出的声音,肯定是个女人,应该还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早,舟前几章不是写过魏采薇用一根生葱来掉出汪大夏咽喉里的鱼刺么?今天看个新闻,说有个人吃鱼卡刺,先用吞米饭,后用喝醋等土法子拔刺,皆没有效果,拖到第三天吐血才去医院,结果鱼刺刺破动脉,抢救无效去世,留下妻子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太惨了。   所以舟慎重提醒各位读者,我在书里写的是嚼生葱吊鱼刺是一个医术里的古法,古法需要碰运气以及大夫的手艺,不靠谱,大家如果遇到卡鱼刺,答应我,千万不要模仿我里的古法,马上去医院拔刺,不要拖延,切记切记!   是,科学是科学,大家要相信科学啊,命最重要。希望我不要误导各位。 第83章 打脸   “不知道?”汪大夏双指捏住一根插在吴典用额头的一根针, 轻轻捻动。   啊!吴典用只觉得头盖骨似乎要生生从脑袋上剥离出来,“千真万确!我不敢隐瞒啊!我的确不知,但是知道王恭厂的火器是如何到万货商行地库却没有人发现的——求求你, 不要动针了!我知道的我都说!”   汪大夏停手, “快说!”   火器乃国之重器, 这个比抓捕教主赵全更重要。   吴典用疼得全身是汗水, “把这根针抽出来。”   汪大夏:“讲完再抽, 若有隐瞒, 我再加一针。”   吴典用只得忍痛交代。   王恭厂是大明军队力量的心脏,以此对抗北方的铁骑, 南方的倭寇。   所以火器领用, 需层层审判, 层层检查, 才能发放到各个卫所手中。每个月的数目都必须对的上, 而且上官每个月都会检查手下人的火器状况和数目,一些严格的上官甚至会每天抽查,严防士兵们偷偷卖掉火器还钱, 流入民间或者敌国。   如此严格的监管,互相监督,互相牵制, 白莲教很难撬动墙角。   然而这批火器的确来自王恭厂。   王恭厂每天都日产新火器,平均每日需要耗费两吨火/药。火器需要精细的铸造,稍微不对, 就容易走火炸膛,伤害大明军队,而火器几乎是纯手工活,容易出错, 所以出厂前需要技师们反复测量,一旦出现瑕疵或者缺陷的,就需拿回去修理,一些有重大的缺憾的,就干脆报废,回炉重造。   正常出厂的火器会烙上编号,发放给大明军队,编号都可以追溯到使用的人和制造的人,以方便监管。所以想从王恭厂大批走/私火器相当难,几乎不可能。   这些报废的火器虽然会计入账册,但管的很松,堆在仓库里把零件拆开,扔进炉子里重新铸造。无人过问。   白莲教就盯住了这些缺乏监管的报废火器。他们收买了负责检验火器的技师,在检查的时候指鹿为马,偷偷拆掉一两个零件,把明明可以正常使用的火器当成重大缺陷的废品,送入废品仓库。   白莲教的人经过送钱等等一系列的操作,被雇用在废品库里搬运打杂,看管废品仓库的保管员是个酒鬼,废品库了进了“老鼠” 都不知道,白莲教杂工在“废品”入库后,偷偷把火器带出去。   火器运出去后,技师会将零件归位,变成可以正常使用的火器,然后运到万货商行的地下仓库里。   由于每个月的耗损都有定律,一旦数目过多,会惹王恭厂怀疑,所以白莲教不敢有大动作,每个月就像蚂蚁搬家似的弄上十几件,细水长流。   然而,积少成多,经过快五年的积累,白莲教陆陆续续也积攒了不少,并掺和在货物里运出北京城。   汪大夏把技师和白莲教杂工的名字记下,交给锦衣卫,“连夜逮捕,以免夜长梦多,让这伙人跑了。”   汪大夏抽出了吴典用额头那根针。   吴典用颤抖着声音说道:“多谢。”   “下个问题。”汪大夏问:“这两年一共流出多少件火器?都流往何处?东西都在你的库里,别说不知道。”   吴典用说道:“本来火器出库,就不关我的事了,教主说给谁就给谁,我如何敢置喙?不过,教主赵全是个有大野心的人,他总是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满足白莲教依附俺答汗的现状,他不断挑起俺答汗和大明之间的纷争,他好从中得利,他就是希望有一天大明和俺答汗之间发起十年前庚戊之变的大仗,最好打得天下大乱。”   “然后他带着白莲教欺骗绝望的无知百姓,攻占几个城池,自立为王,甚至一统天下,登基称帝。所以我觉得就凭他的野心,这些火器基本上给了四大传头的铁牛豢养训练的死士们所用,教主有称王称霸的野心,依靠俺答汗,也防着俺答汗,一定不会将这些精良的火器献给俺答汗。”   “所以,我觉得火器必定还在白莲教手中。”   吴典用乞求汪大夏,“求求你,把针□□,我快要疼疯了,一个疯子对锦衣卫毫无用处。只要留我的性命,给碗饭吃,我愿意效忠朝廷,配合锦衣卫,找到铁牛,把所有流出去的火器全部找回来,铲除白莲教。”   吴典用这个“明奸“还真是有奶就是娘,从“明奸”到“白莲奸”的转变,也就是上下嘴皮子一碰的功夫。   饶是汪大夏对吴典用恨之入骨,此时也晓得吴典用对锦衣卫铲除白莲教,追回流失火器的重要性。   但是,汪大夏不敢全信吴典用的话,这家伙两面三刀,也太容易投诚了吧。   马车外,丁巫暗自心算了数目,以每个月十五件火器为例,一年十二个月,就是一百八件,五年至少就是九百件啊!   锦衣卫库房里的火器都没有九百件,如此庞大的数目,一旦正如吴典用说的那样,大明和俺答汗再次发动大的战争,天下大乱,白莲教凭借这九百件火器的确可以攻占城池,占地为王。   教主赵全并非是幻想,真有可能发生这种事情。   丁巫连忙写了个纸条,要锦衣卫交给汪大夏。   汪大夏看了,拔出吴典用头上穴位的细针,说道:“只要你诚心和锦衣卫合作,我们既往不咎,但只要有一句谎言,这些针会物归原主,保管颗粒归仓。”   丁巫在纸条上要汪大夏拔针,不要把吴典用弄疯或者弄残了,留他将来还有大用。   细针离头,立刻就不疼了,吴典用觉得游离于身体之外的七魂六魄归位,手脚也不抽搐了,好舒服啊。   眼前一黑,又陷入昏睡中。   “喂!”汪大夏拍打着吴典用的脸,“这是死了吗?”   丁巫走近马车,试探着吴典用的鼻息,“没死,刚才半夏用银针蘸着药水,刺入穴道,强行唤醒,他已经到了极限,兰柯一梦药效还没过,自然又睡过去了。”   好在已经获得了重要的情报。   汪大夏将笔录交给锦衣卫,连夜送到陆炳手中。   陆炳在半夜被护卫叫醒,得知至少有九百件火器从王恭厂流出,当场就有些不好了!   这比知道王老板就是白莲教教主赵全更加可怕!   九百件火器,成千上万的人会因此而死。相比之下,教主赵全从密道逃亡,成为漏网之鱼,下落不明根本不算是什么大事。   反复中风的人最忌讳熬夜和受刺激,陆炳这次两者都占全了,一时僵在床上,护卫熟练的拿出通窍的药丸化开,喂给陆炳。   陆炳缓了缓,说道:“陆统领在北城,王恭厂在西南角,路途遥远,不要延误时机。王恭厂的技师和在报废仓库打杂的白莲教教徒我亲自带人去抓。”   护卫说道:“可是您的身体……外面还下着大雨。”   “把我常用的药拿上,再把宋御医请过来。”陆炳起床,“快点。”   根据吴典用交代,技师和杂工都住在王恭厂附近的双河庵胡同,两家只相隔五户人家,双河庵胡同的居民基本上都是祖传的手艺,几代人都在王恭厂当差是,子承父业。   技师五代人都在王恭厂,祖宗们也没料到第五代出了个反骨不肖子孙,背叛了王恭厂。   杂工是外来的,五年王恭厂招打杂的,杂工贿赂了招工的,混进了王恭厂废品库。   这两人狼狈为奸,技工指鹿为马把正品报为废品,入库后由杂工偷偷夹带到家里,然后技工借口去杂工家串门,把“废品”修好,再由万货商行的人以送货的名义入了地下仓库。   两个人、四双手、五年、九百多件正统制式火器,就这么蚂蚁搬家似的偷运出王恭厂,威胁大明安全。   陆炳生吞这两人的心都有了。   陆炳坐上马车,指挥抓捕,先命人将双河庵胡同的两头设了路障,全部堵死。然后兵分两路,分别去抓杂工和技师。   杂工自称河北保定人,是个丧妻的鳏夫,无牵无挂,有人给他说媒,他都以思恋亡妻拒绝了,常年独居。   但技师是京城本地人,妻儿老小俱在,是家里的顶梁柱。   陆炳指着技师的名字说道:“只盯着他一人去抓,不要试图用他的家人威胁他。和白莲教同流合污之人,已经没有什么道德人性了可言了。他根本就不在乎家人的死活。”   手下领命而去。   由于两家离的近,为了不打草惊蛇,杂工和技师同时进行抓捕。   大雨磅礴,行动开始,锦衣卫翻墙破门破窗而入,直奔床铺,将睡的正香的杂工和技师从床上拉起来,嘴里塞了麻核,捆住手脚。   技师的家人从睡梦中惊醒,慌忙无措。   陆炳走近杂工的家里,锦衣卫从床铺底下拖出一个柜子,里面赫然就有五支火/枪,而且还是王恭厂最新仿造(山寨)西洋佛郎机国的燧发枪。   以往的火/枪基本都是火绳枪,需要先用火镰点燃引线,然后瞄准敌人,引线烧到尽头才会开火。   最新式的燧发枪没有引线,只需拨动机括,枪膛里有硝石弹片自动打火,发射子弹。   燧发枪产量少,因陆炳和嘉靖帝的关系,目前只有锦衣卫已经全部换成燧发枪了,可见其珍贵。   人赃并获,看来吴典用没有说谎,竹筒倒豆子般全部交代了。   杂工被堵着嘴,双膝被迫跪地,但是他脸上带着笑容,双目满是讽刺,并不惧怕陆炳。   陆炳拔/出杂工嘴里的麻核,冷冷道:“你笑吧,马上你就笑不出来了。带你去锦衣卫监狱,见识一下我们的‘好东西’。你是**殿的人,一定知道**殿的下落,找到**殿,就找到了教主赵全。”   杂工呸了一声,“你们这些朝廷的走狗爪牙,休想从我这里挖出任何消息。”   陆炳说道:“是吗?我很期待。”   半个时辰之后,锦衣卫最有经验的狱卒说道:“他招了。”   作者有话要说:  打脸来的太快。关于莺莺姑娘的身份,大家猜测的方向是对的,但是都猜错了结果。结果没有这么简单。她是个很复杂的人物,命运比李九宝还传奇。 第84章 奔跑吧,爸爸!   白莲教杂工十个手指甲、脚指甲都连根拔没了, 左眼被蜡油糊死,已经滴瞎了,右眼还在。   就在透明的蜡油即将滴在右眼时, 杂工招了, “……**殿是……红袖招的老鸨温四娘。达官贵人们来红袖招谈事, 夹墙有耳, 皆被温四娘手下龟公们记录, 送给教主。教主把大明的情报献给俺答汗, 以求照应白莲教。”   红袖招就在积水潭湖畔!   前晚教主赵全在湖畔酒家画舫上设宴,也是请了红袖招的花魁姑娘表演歌舞!   陆炳说道:“立刻飞鸽传书给陆统领, 要她立刻带人包围红袖招。”   陆缨离得近。   陆炳看着电闪雷鸣和瓢泼大雨, “这种天气信鸽容易迷路, 多放几只, 另外派快马疾驰, 千万不要漏了消息。”   陆炳干了多年锦衣卫,心细如发,手下领命而去。   这时护卫送来了王恭厂技师的口供, 此人贪生怕死,还没用刑就招了。   原来他好色,经常出入低等的风月场所, 找些便宜的暗/娼什么的,总之红袖招那种喝一壶茶都要一两银子的地方不会去的。   五年前的一个傍晚,他在路边被一个面生的妇人拦住了, 妇人穿着寒酸,身体削瘦,但是长的好看,妇人对他说, 只需要给她一顿饱饭吃,就愿意跟他睡一次。   他给妇人买了一笼包子,妇人狼吞虎咽的吃下,把剩下的包在帕子里,果然把他领到了城外一个流浪者聚集的小窝棚。   妇人主动脱了衣服,粗陋的衣裙下,居然是难得一见的美女,他当即就扑过去,给了妇人几个钱,要了妇人三次。   后来不知是太累还是什么原因,他失去了知觉,醒来的时候,他还趴在妇人身上,双手掐着美妇人的脖子,美妇瞪大眼睛,舌头都伸出来半截,已经气绝,身体都凉了。   他慌忙起来要跑,一个男人进来了,将他堵在窝棚里,自称是妇人的丈夫,还要把他拉到顺天府衙门保管,告他奸/杀妻子。   他连衣服都没穿,跪地求饶,额头都磕出血来了,男人终于松口,说只需他配合做一件事,不仅不告他,还会给他钱,让他以后可以坐拥天下美女。   实际上,从那件事情之后,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他连硬都硬不起来,被妻子嫌弃,和他分房睡,怎么找女人?   他按照男人的要求,自称男人是他的远房表弟,家里的人死绝了,来城里投亲靠友,他将“表弟”介绍给了王恭厂招工的人,还给一些钱贿赂,把“表弟”安排到王恭厂废品库里打杂。   这五年来,每个月他都故意把十几件可以正常使用的火器“报废”,送到废品库,然后下工之后,去远方表弟家”串门“,把火器修好。   至于“表弟”到底是谁、火器会送到何处,他胆小懦弱,什么都不敢问。   技师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他给我一些钱财,可是我不敢用啊!何况我已经‘不行’了,花也无处花,我床底地砖下挖了个洞,所有的银子全都放在里头,一个子都没花。”   狱卒简直难以置信,“每个月十几件?持续将近五年?快要一千件?你就是有一千个脑袋也不够砍的!你就这么听话?被人拿捏的死死的?”   技师哭道:“刚开始表弟只是说一年,一年之后不找我了,可是一年之后又一年,两年之后再两年,刚开始拿那个女尸要挟我,后来又拿我反正已经偷了一年,数目足够杀头了来威胁我。”   “就在上个月,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对表弟说,再逼下去我要疯了,我宁可去死。表弟要我坚持一下,到了年底,一定不会再来找我。我就想着,来都来了,就干到年底吧,没想到啊,锦衣卫找上门了!”   “我现在就是非常后悔,我不该控制不住我自己、跟着路边的野女人去窝棚做那苟且之事、做一次就走了或许就没后来的事情,我却好色做了三次、我不该被表弟吓到跪地求饶,这是他们的美人计,那女人应该是被表弟掐死栽赃的,当时我要是冲出窝棚,表弟也不敢拦我的,我就不会被他要挟偷火器……”   后面的供词全是技师的悔恨之词,气得陆炳把供词放案头上狠狠一拍,“身为男人,管不住身上三寸肉,还要他作甚?管不住就不要了!剁了他!”   狱卒领命而去。护卫进来了,手里提着一个笼子,笼子里有两只湿漉漉的鸽子,手里还有两个蜡封的细竹筒。   护卫说道:“我们的人在搜查杂工的房子时,有两只鸽子相继飞到屋檐下的鸟窝中。我们捉住了鸽子,发现脚下有竹筒,这是信鸽。”   护卫打开竹筒,里头是一张字条和一颗白色的药丸。字条上写着:“你的身份已经暴露,教主赐药,帮你升到极乐永生世界。吞药之后立刻放信鸽返回报信。”   另一个竹筒也是一模一样的字条和药丸。   护卫说道:“我们的运气很好,他们的两只信鸽都在暴风雨的夜里迷路了,等到我们捉住杂工才飞过来,要不然,杂工服药自尽,技师一无所知,我们根本问不出**殿就是红袖招老鸨。”   陆炳反复读着字条,眉头紧锁,常年干这一行,他的敏锐和直觉无人能及,外面电闪雷鸣,他的脑子里也是嗡嗡的,突然,就像一道闪电划开夜空,陆炳也猛地意识到这个纸条背后意味着什么,不禁手一松,纸条飘落在地。   护卫以为陆炳中风又犯了,赶紧去叫宋御医。   “停下。”陆炳大声吼道:“立刻飞鸽传书,把身边所有的信鸽都放出去,告诉陆统领,不要靠近红袖招,只需在红袖招附近设立路障,不要进去!不要进去!不要进去!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要靠近!”   “再把所有快马都派出去,传递同样的消息,以防信鸽丢失。”   陆炳这个老狐狸觉察到了白莲教**殿的意图。   既然红袖招的老鸨就是建立万货商行的**殿,那么地道和接应的人她都知道,渔夫在积水潭引开陆缨的追兵时,教主赵全就已经悄悄跑去红袖招找**殿保护。   **殿和教主做最坏的打算,预料四大传头之一的军师吴典用万一受不住严刑拷打,出卖教主是小——反正吴典用也不知道**殿是谁,以及他床下密道之事。就把军师当成弃子即可。   但是吴典用一旦吐出万货商行地下仓库里火器的来源是王恭厂的两人监守自盗,招出杂工和技师,那么杂工就会被锦衣卫逮捕——杂工是**殿的人,他知道**殿就是红袖招老鸨温四娘。而锦衣卫肯定会判断教主就在红袖招藏着。   夜里宵禁,寸步难行,所以**殿只能通过放信鸽的方式告诉杂工,要杂工服药自尽,以灭口。并且在纸条上叮嘱杂工,服药之后立刻放回信鸽报信,表示收到,这样一来,**殿就不会泄露身份。   可是,在雷雨交加的夜里,信鸽容易惊飞或者迷路,信鸽迟到了大概半个时辰,杂工已经被锦衣卫抓走了。   **殿在长达半个时辰迟迟没有等到杂工的回信,一定能够猜到杂工发生了什么。   这些背叛祖国、残害自己同胞、邪/教的人不会相信手下的忠诚,何况锦衣卫的严刑“美名远扬”。   所以**殿会做最坏的打算——那就是杂工招认了红袖招的秘密。   以白莲教的丧心病狂,肯定不甘心束手就擒,那么……此时积水潭旁边的红袖招就是一个陷阱!   等着陆缨他们进去,然后同归于尽!   一想到陆缨要落入陷阱——而且是我亲手放出去的消息,想要她立下大功,命她亲自去捉拿**殿归案,可是此时的红袖招却是一个死亡陷阱,就等着猎物跳进去。   如果出事了,就是我亲手害死了宝贝女儿。   想到这里陆炳心急如焚,无法坐镇锦衣卫衙门指挥了,他站起来,穿上一件夹衣,戴上斗笠、披上蓑衣,“把皇上赐给我的汗血宝马牵过来。”   这是要亲自骑马去积水潭阻止陆缨了。   护卫忙劝道:“外面雨大风急,陆大人的身体扛不住啊,还是坐马车吧。”   “不行,马车跑得太慢,远不如我的宝马。”陆炳提起绣春刀,“我曾经无数次在这样的夜晚被皇上临时征召进宫,为皇上办事,为皇上解忧。哪怕大雪纷飞、道路结冰也照去不误。难道身为人父,我就不能为了亲生女儿的安危雨夜夜奔一回?”   护卫知道陆炳心意已决,便牵来御赐的汗血宝马。京城只有两匹,分别属于嘉靖帝和陆炳。连严世蕃都没有。   汗血宝马体型优美纤细,比普通的大苑战马个头要小很多,她全身都是淡金色,即使在黑夜里也发出金色的光芒,身体除了脖子上的一丛金色的马鬓,其余地方几乎没有毛发,马皮也极其薄弱,举着灯笼细看,都能看见马身上的蓝色血管。   简直是如神物般的骏马,都不忍心骑。   陆炳给汗血宝马喂了一把掺着盐的豆子,然后翻身上马,夹紧了马腹,“驾!”   金色的宝马当即踏着细长的四肢飞了出去,犹如一道闪电,顷刻间就消失在黑夜里。   护卫看呆了,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神驹吧。   陆炳在地上跑,一群信鸽在暴风雨的天上飞翔。   这汗血宝马的速度居然不输鸽子!   天雷阵阵,电闪雷鸣,风更急了,雨更狂了,好像恶鬼在咆哮。   鸽子胆子小,当即就有鸽子吓得心脏骤停身亡,一只只从天空掉落在地上。   不停的有鸽子吓死、离队、迷路、或者干脆降落在屋顶或者树枝上当“逃鸽”。   暴雨夜空的鸽子越来越少,队形紊乱、一层层的往下褪,就像本书作者的发际线,越来越稀薄。   但是夜空的信鸽褪了,地上骑着汗血宝马的陆炳丝毫不退,反而越骑越勇,越来越快!   金色的宝马已经放开跑了,她兴奋冲破重重雨幕,纤细的四肢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交替着、奔跑着、几乎看到四蹄落地。   陆炳就像骑着一道金色的、永远不会消失的闪电,化开夜幕和雨帘,往积水潭劈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汪大夏(委屈ing):瞧瞧!瞧瞧人家的爹!   晋江论坛里,作者叫做咕咕,鸽子的意思。虽然兰舟的更新比月经还要准时,基本没有鸽过读者,但是头发很像暴风雨的鸽群,越掉越多,越来越少。自从走向码字这条不归路,舟的头发们纷纷提出分手,留下的基本上就是真爱了——也不晓得真爱能够留多久。舟需要各位评论安慰一下。 第85章 陷阱   半个时辰之前。   红袖招在积水潭湖畔, 就在头条胡同北面的三条胡同尽头,圈了临水的湖面,搭建一座座花楼, 每个花楼都住着一个红牌姑娘, 十八个花楼用木桥连接, 都有些距离, 保管在这个花楼里听不到另一个花楼的动静。   红袖招的招牌就是湖面上的十八花楼。   如果客人不想让人知道他来过这里, 可以不走木桥, 直接在岸边坐着乌篷船去花楼与心仪的姑娘私会,搞得好像偷情似的, 别有一番滋味。   所以, 红袖招贵是贵了些, 但十八个花楼基本没有空过, 夜夜笙歌。   商人们并不会避讳这些, 当众挥金如土反而会展示他们的财富。所以来红袖招十八花楼的基本都是不便见外人的高官或者家教极严的高官子弟,他们在这里也不全是为了睡姑娘,经常会约在这里谈一些朋党之争、利益交换之事。   这是男人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了, 吃饭喝酒应酬只是开始,睡同一张床、同一个姑娘,才显得有交情嘛。   毕竟, 很少有机会建立一起抗过枪的交情,不如一起嫖/过/娼来的更快更实际一些。交情都在姑娘身上了。   这是这些官员们万万没有想到,看起来最安全的地方其实是最危险的地方。   十八花楼的中间是个二层小楼, 这里就是老鸨温四娘的居所,十八个小桥通往姑娘们住的地方,就像一根根血管,温四娘贪婪的吸着女孩们的青春和血泪, 也吸取着情报。   夜深雨大,十八花楼的客人和姑娘们都沉沉睡去,温四娘的小楼里,用厚布帘遮拦着窗户,里头灯火通明。   风韵犹存的温四娘右手拿着密信,左手里拿着一瓶药丸,她读完了信,将信件凑到蜡烛上点燃,烧成灰烬,“我既加入白莲教,就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只可惜大志未酬,大明未亡,心有不甘。”   信使递过来一个包袱,“教主说,**殿的身份已经暴露,现在整个积水潭都被官兵层层包围,和教主一起逃跑是来不及了,要**殿先去极乐永生世界等教主。总有一天,教主会与**殿在极乐世界重逢,永远相伴。”   “教主要属下把这个交给传头,说有朝一日,白莲教立国,教主登基为帝,必定追封**殿为皇后,**殿是白莲教最重要的传头,也永远是教主最心爱的女人。”   温四娘颤抖着手打开包袱,里面居然是一件深青色的翟衣,展开一看,翟衣上绣着一百四十八对翟鸟。   这是大明皇后的礼服。僭越的不能再僭越了。   温四娘穿上翟衣,在镜子前转了几圈,双目中露出少女般甜蜜的微笑。   信使说道:“这件翟衣是教主为**殿准备将来封后之用的,可惜九龙九凤的后冠还没有做好,不能一起送来。教主说后冠做好之后,会葬入**殿的衣冠冢中。”   “这个就够了。”温四娘摸着翟衣上一只只金线绣的神鸟,“若不是教主相救,招我加入白莲教,给我本钱开红袖招,我还是一个被发配到西北边关的官奴,白天洗着大明官兵堆积如山的臭衣服,晚上还要被一群兵痞玩弄羞辱。我愿意为教主做一切事情。何畏一死乎?”   信使说道:“属下已经完成使命,先走一步,在极乐世界静候**殿。”   言罢,信使拿刀抹了脖子,颈血飞溅,倒地抽搐片刻就死了。   温四娘静静的看着信使咽了气,然后拉动了床帐里的一根绳,这根绳子从地下木板里穿过,连接着**殿八个手下的卧房,绳子的另一端连着八个铃铛。   叮铃!   床板下传来清脆的铃声,手下们纷纷惊醒,有三个龟奴、两个花楼姑娘、其中一个还是刚刚选上的花魁娘子,在积水潭上画舫上和魏采薇一起跳过柘枝舞,以及三个乐工。一共八个白莲教教徒。   温四娘脱了翟衣,去了楼下,将整瓶白色药丸都倒进酒壶里,晃了晃,倒进八个酒杯,静侯八个手下。   人依次来齐,“传头深夜召唤,有何吩咐?”   “有一件急事,需要着急各位坐下来一起商量。”温四娘说道:“我看你们好像没有睡醒的样子,大家先喝杯酒,吃点东西,提提神。”   传头赐酒,教众不敢推辞,举杯共饮,一起吃着桌上点心。   花魁娘子想要先吃点东西垫一垫再喝酒,拿起一块马蹄糕,正要入口,蓦地,粉白的马蹄糕上多出一颗嫣红的东西,花魁娘子以为自己刚醒眼花,拿手指沾了沾,轻轻一捻,热热的,黏黏的,还有一股甜腥之气,好像是一滴血。   怎凭白无故多出一滴血来?正思忖着,又一滴温热的东西滴在她如玉般的手臂上。   花魁娘子抬头,看着天花板,又一滴落下,这一次正中她的美目。   原来是楼上自刎的信使的血浸透了地板,从缝隙里滴下来。   花魁娘子捂着眼睛,眼里入侵异物,会自然的分泌出泪液来冲洗眼睛,泪水冲出鲜血,好容易睁开眼睛,却发现七个同伴有的倒在地上,有的趴在桌上,七窍流血,已是气绝了!   “不要叫,惧怕死亡的人是无法进入极乐世界的。”**殿将一炳刀架在花魁娘子的脖子上,“教主要我亲手送你们上路。”   花魁娘子缓缓后退,身体僵硬,就像个木头人,“是传头把我养大,我视传头为亲娘,从小到大,从无忤逆,传头要我卖艺、卖笑、甚至卖身我都愿意,但是我还不想死,求传头放过我,我什么都不会说出去的。”   **殿眼里露出一丝不忍和挣扎,“可是,你知道郡君的身份和住所,大明若知道郡君的存在,必定会软禁郡君为人质,以要挟大汗,所以教主不能让郡君陷入危险之中,郡君是大汗的外孙女,不可以有事,否则白莲教会失去大汗的支持。”   花魁娘子听了,晓得**殿必定不会放过自己,求生的本能使得她撒腿就往门外跑,然而**殿的刀比她的腿快,挥刀一斩,美人头落地。   **殿看着地上咕噜噜滚动的美人头,闭上了眼睛,然后睁开,摇头叹道:“搞得到处都是血,真麻烦啊。”   **殿将美人头一脚踢到屋里罗汉榻地下藏起来,将无头女尸也拖进去。地上拖出一条血迹,**殿搬出红地毯铺在地板上,遮盖血迹,并在屋子里撒了整整一瓶西洋香水驱除血腥味。   然后,**殿将其余中毒而死的七人放在椅子上坐好,脖子和腰部皆用绳子捆绑在座椅靠背上,每个人都背对着大门,用头巾或者头发来遮掩住绳子,看起来像是一群人坐着深夜议事。   **殿从玻璃窗户还有大门缝隙里看楼里面,觉得还是有些破绽,就熄灭了所有的灯笼,只留下桌子中间一盏昏暗的油灯。   这下就可以以死乱生了,锦衣卫只会觉得他们胜利在望,可以将红袖招的白莲教一网打尽。   做完这些,**殿从二楼暗隔里搬出若干个王恭厂产的制式圆球般的炸/弹。她将炸/弹放在屋子的四脚,以及桌子底下,引线集中在她的座位上。   **殿脱下外袍,将皇后才能穿的翟衣贴身穿在里面,外面穿一件袍子遮掩金光闪闪的一百四十八对翟鸟,然后坐在面对大门的最中间的位置上,葡萄美酒夜光杯,还就着点心,以身为诱饵,默默等待锦衣卫踏入陷阱。   这是教主赵全最后的指示:不能就这么让锦衣卫一夜之间除掉两个传头,否则白莲教的教徒会心生恐惧,丧失对教主和白莲教的信心。   传头可以死,重新挑选两个新的传头便是。   必须要锦衣卫也付出惨重的代价,最好白莲教死多少人,锦衣卫就要死多少人。   如此,方能重振教徒们的信心。   这也是为何**殿明明有机会可以逃跑——大不了半路被锦衣卫阻截后服毒自尽了事,却依然要坚守在红袖招的原因。   教主赵全名不虚传,思虑果然周全。   且说陆缨收到了父亲放来**殿就是红袖招老鸨的信鸽之后,当即命令所有人从水陆两路包围红袖招。   积水潭湖面和路边都设有埋伏,众所周知,红袖招老鸨温四娘住在十八湖楼的最中间。   陆缨通过西洋望远镜看过去,依稀可见楼房玻璃窗有些微弱的光芒。   汪大夏也在看,说道:“就在这里,咱们捣毁了军师的巢穴,连同**殿的一锅端了。”   陆缨说道:“教主赵全很可能就在这里,四大传头互相不知,所以最好活捉教主,抓到他,才能将白莲教连根拔起。”   汪大夏说道:“这个楼有两层,地下是湖水,无法通地道,所以赵全必然在这两层中,我和善于攀爬的兄弟们通过抓钩爬到楼顶,然后从窗户里进攻。陆统领带人去一楼,咱们上下夹攻。”   陆缨不置可否,点头道:“就按照你说的去做。”   汪大夏等人换上夜行衣,扔出抓钩缠上二楼的阳台围栏,然后顺着绳子攀爬上去,他们的动静被雷雨雷声掩盖。   等汪大夏等人都上了二楼,陆缨带人包围了一楼,举着攻城锤就要往里头硬冲。   陆缨即将挥手下令,上下一起进攻时,蓦地,积水潭湖畔响起了震天的枪声。   陆缨回头一看,看见一道金色的光芒直冲而来,一道闪电劈过,犹如白昼,正是骑着汗血宝马的父亲陆炳,陆炳手中拿着一杆王恭厂新产的燧发枪,这种枪不需要点燃火绳,簧片在枪体里点燃火石,可以防水,所以能在雨夜里使用。   刚才那一枪就是陆炳发出来示警的。   陆炳在雷电中也看到女儿,他大声吼道:“撤!撤!撤!”   夏雷震震,又是大雨哗哗砸在地面上,陆缨根本听不到父亲吼着什么,但是父女连心,心有灵犀,看着父亲的口型,陆缨猜到了什么,她也跟着吼道:“撤!快撤!”   听到门外的动静,**殿不能再等猎物跳进陷阱,立刻点燃了引线。   二楼阳台的汪大夏听了,赶紧招呼兄弟们,“来不及爬下去了,大家都往湖水里跳!”   一楼的陆缨等人往岸上跑,二楼的汪大夏等人往水里跳。   就在汪大夏入水的瞬间,轰隆好几声巨响,整个二层湖楼都炸塌了。红的火花、黑的烟尘腾空而起,直击雨夜的天空。   作者有话要说:  炳哥v5~~~~ 第86章 营救   甜水巷, 魏采薇在天快亮时终于入睡,但很快被震天的爆/炸声惊醒。   她光着脚冲下床,打开窗户, 远远看到腾起的红云, 顿时大惊:不是已经控制住万货商行的地下仓库吗?   怎么还是炸了?   汪大夏、陆缨他们如何了?丁巫在不在现场?   魏采薇心急如焚, 当即背着药袋, 戴上斗笠和蓑衣, 骑马朝着红云的方向狂奔而去。   千万不要出事啊!   街上有北城兵马司、顺天府衙门、锦衣卫设的重重路障, 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魏采薇拿出汪千户的名帖还有自己宫廷女医的腰牌, 一个个通过路障。   因汪大夏和陆缨新欢旧爱出面保护她, 如今魏采薇已经是北城名人了, 都“晓得”她和两人的关系, 加上上一次羞辱她的路仁佳、卜尧廉、吴连池三个人下场凄凉, 因而无人敢阻拦她,就怕受到陆缨和汪大夏的双重报复。   “是积水潭红袖招。”在锦衣卫的指引下,魏采薇直冲到火云滚滚的积水潭, 脑子满是疑云。   上辈子头条胡同爆/炸,根本没有听说红袖招的事,红袖招在年底被顺天府衙门下令强行关闭了。   起因是有一位大臣在红袖招花楼死于马上风, 而当时陆炳刚刚暴卒而亡,嘉靖帝很是悲痛,赐祭品十六坛, 大操大办陆炳的丧事,上有所好,下必定效之,群臣个个哭丧着脸, 而这个大臣居然还敢寻欢作乐。   嘉靖帝大怒,直接撸了大臣的官职,顺天府尹王泥鳅察言观色,就关闭红袖招,一把火把十八花楼全烧了,来帮皇帝泄愤。   因得罪贵人,从此红袖招无法在京城立足,从此消失了。   为什么这一世红袖招会爆/炸?   魏采薇虽是重生,但并非什么都知道。她骑马冲到湖畔,看见爆/炸起火的是十八花楼中间的小楼,在瓢泼大雨下还在燃烧,雨水和大火相逢,腾出青烟和白色的蒸汽。   从十八花楼里跑出客人和姑娘,个个衣衫不整,有些连衣服没有穿,光溜溜的往湖畔跑,为了遮羞,干脆从折了几片磨盘大的荷叶遮身。   陆缨和丁巫正在冒雨往岸边拖水里的锦衣卫,一个个都没有外伤,只是有些呛水。   魏采薇来不及问原因,直接问道:“汪大夏呢?”   “目前还没有看到他。”陆缨说完,就又一头扎进湖水里捞人。   丁巫也很着急,嘴上还是安慰魏采薇,说道:“汪大夏水性很好,他一定没事的。”   汪大夏那么好的水性,为什么还没有上岸?   是不是被倒塌的楼房砸到身上,不得动弹了?   魏采薇顾不得自己不会游泳,就这么冲到水里大声呼喊着:“大夏!汪大夏!”   丁巫也不会游泳,见魏采薇蹚水,湖水都淹在胸膛了,吓得赶紧杵着一根竹竿过来,丁巫用力把竹竿扎进水下淤泥中,“你扶着杆子,千万不要再往前走了。”   魏采薇杵着杆子,深吸一口气,往水下一蹲,在水里睁开眼睛。   燃烧的小楼就像一个巨大的火把,照亮着十八花楼的湖面,她能看见一团团在水底挣扎的黑影,被会游泳的同伴拉上岸。   在水底是无法发声的,魏采薇一口气很快用完了,她站起来换气,然后再次杵着杆子蹲下去细看,蓦地她发现左边水草丛里伸出一只手的影子。   魏采薇指着那个方向:“那里有人求救!好像是被水草绊住了。”   立刻有会水的锦衣卫过去救人,还真的救了一个,被淹得半死不活,但是一看脸,不是汪大夏。   丁巫蹚在水里,把此人往岸上拖。   “大夏!汪大夏!”魏采薇站在原地嘶吼了几声,依然没有人回应她,她就再次蹲下去去水底寻人。   可是竹竿倾斜,已经不稳了,一个浪头拍过来,竹竿从淤泥里拔出,魏采薇也跟着一倒,湖水一卷,将她卷到了深水处。   此时丁巫把人拖到岸上,立刻回到看魏采薇。   可是无论是魏采薇还是竹竿,都不见了!   “半夏!半夏!”丁巫当即脑子一片空白,随后蹚水跑过去寻人。   “半夏?魏大夫怎么了?”一个人闻声而来,正是汪大夏,活蹦乱跳的,好得很。   原来汪大夏刚才在另一边救人,把不会水的兄弟们推上岸,雷雨交加,风大浪急,又有十八楼客人和姑娘们的尖叫和哭声,把魏采薇的呼唤他名字的声音掩盖住了。   汪大夏一直救人,和陆缨其实擦身而过好几次,但因水底太黑,只看人形,看不到脸,又无法发出声音,所以一次次错过。   直到汪大夏在水底发现了他跳水后丢失的蓝色萤石,陷进淤泥里,只露出像萤火虫那么小一点的光斑。   汪大夏潜水摸出整块萤石,萤石在水里也能发光,陆缨看到荧光,连忙游过来,借着荧光看到了汪大夏的脸。   陆缨把他拉上去,指着魏采薇大概的方向,“魏大夫来了,到处找你,你去报个平安。”   汪大夏听说魏采薇来了,赶紧放下所有去见她。   采薇没看见,却看见丁巫在快要淹到脖子里的深水处呼喊“半夏”。   汪大夏赶紧过去。   丁巫指着湖水,“半夏被浪头卷走了,你快去救她!”   汪大夏快疯了,将蓝色萤石往腰间一挂,跳进水里寻找半夏。   此时湖水里的魏采薇尽力放松着身体,幸好头上的斗笠和身上的蓑衣、还有手里的长竹竿都有些浮力。   魏采薇在水里浮浮沉沉,浮上来的时候她深吸一口气想喊个救命,但是话没说出口,身子就沉下去,只得闭嘴。   等再次浮上去,依然吸气就没法喊话。   魏采薇决定赌一把,再次浮上去时,来不及换气,她就所剩无几的气息喊了一句,“大夏!”   身体再次下沉,气息用完的魏采薇开始呛水了,身体也无法放松,越沉越深。   完了,明明想喊“救命”的,怎么脱口而出就是“大夏”?   哦,我知道了,因为我能重生,就是为了他啊!   因为对他的不舍和思念,所以重生,为爱而生,由此发生了重生这种不可思议之事。   如今陆缨和丁巫都迟迟找不到他,我叫他那么多次,他也没有回应,肯定已经葬身在湖底了。   既然如此,我重生这一世,也理应结束于此。我为他重生,也为他而死,也算……死得其所。   我阻止了他自宫,却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十四岁就长眠湖底。   是我太贪心了,恩爱了一世,还肖想着下一世也在一起,那有这等好事?   既然如此,那我就陪他一起长眠吧。希望湖水能将我们冲在一起。   魏采薇沉到底了,看到上方燃烧的火焰、漂浮的木板、心中却无比的宁静,她的孝髻在水中泡开了,一头青丝散开,就像湖底的水草,随着水波荡漾,包裹住发髻的白绫布飘到了湖面上。   白色在黑暗的湖水中是最显眼的颜色。   一只手抓了白绫布,然后一个猛地扎进湖水,直冲白绫布下的湖底。   正是寻找她的汪大夏,他看到了漂浮的白色头巾,就朝着头巾的方向游过去。   汪大夏腰间悬着一块蓝色的萤石,在湖水中也能发着光,能够看清湖底的情景。   魏采薇失去意识之前,看到了一团蓝色荧光包裹的人形,朝着她游过来。   依稀就是汪大夏。   果然,他的魂魄来接我了,我们生生世世都在一起。   原来他魂魄的颜色,是蓝色呢。   真好看。   魏采薇用尽最后的力气,对着蓝色的汪大夏伸手双手,然后闭上了眼睛……   汪大夏一把拉住她的手,将她从湖底拖起来,然后踩着水,两人旋转着往上升……   魏采薇醒来时,她躺在自己的床上,衣服和头发都是干燥的,天已经亮了,外面下着大雨。   一切都和她入睡前一模一样。   怎么回事?我没死?难道我沉湖的场面只是一场噩梦?   魏采薇坐起来,她觉得身上没有力气,头有些疼,看来这个噩梦很伤脑子啊。   魏采薇闭目揉了揉太阳穴,觉得眼皮深沉、嘴里发苦、舌头粗糙、浑身难受,难道昨晚受了风寒?   她掀开被子,起身穿鞋,打算去楼下药房给自己配一副药吃,可是双脚踩在床边的脚踏上,没找到鞋子,却踩到一个温热软绵绵的东西。   奇怪,我明明没有养猫啊。   魏采薇终于再次睁开眼睛,看到自己的双足正踩在一个人的小腹上。   梦里寻而不得的汪大夏居然蜷缩在架子床的脚踏上睡着了。   完了完了,我还在梦里,梦中梦。这是上一世才有的景象,刚从内书堂毕业的汪公公放低身段吃软饭,姿态放的很低。   刚开始两人并不同床,汪公公有吃软饭的自觉,做低伏小,第一晚就抱着被子主动睡在脚踏上,方便晚上伺候魏采薇。   不过魏采薇没有让他这么做,要他搬到临窗大炕上睡觉,窗户下夜里有些冷,但是冬天炕里有火,是个温床,睡在上面还是挺舒服的。   这一世,汪大夏已经不自宫了,自然不会睡脚踏,所以我还在做梦,把两世混淆了。   可是脚下的汪大夏先是蹙眉,伸手想要抚去小腹上的重压,但是却摸到了两个温热的、软硬相间的东西,触手弹软。   汪大夏睁开眼睛,看到了苏醒的魏采薇坐在床沿上,一双玉足踩着他的小腹,目光慵懒而迷茫。   他的双手正握着她的赤足。   五个脚趾头排在一起,她脚趾长的很有特点,大拇指、二、三乃至第四根脚趾都几乎并驾齐驱,一样长短,只有小指头小鸟依人般依附这第四根脚趾。   大拇指指腹微翘,其余四根脚趾指腹内扣,就像四个肉垫,踩在他的小腹上,就像按摩似的,还挺舒服?   汪小夏立刻精神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章惊心动魄,舟赶紧疯狂撒糖,来安慰各位担惊受怕的小心脏~ 第87章 还有机会   夏天裤子薄, 苏醒的汪小夏非常有存在感的形成一个轮廓,此时魏采薇低着头,目光正对着脚下, 正好看见了小夏。   上一世汪公公挥刀自宫, 切的干干净净的, 可从来过这样的状况。   难道是我日有所思, 夜有所梦, 想要阻止他自宫, 结果就梦到……这个梦境也太真实了。   做梦嘛,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否则梦岂不是白做了。   魏采薇缓缓挪动着右足, 一脚踩住了汪小夏。从脚跟踩到大拇指, 汪小夏和她的脚长一样。   啊!   汪大夏从脚踏滚到了地上。   魏采薇猛地惊起, 这不是梦!   汪大夏捂着小夏, 泫然欲泣,“你为什么要踩我?”   魏采薇如梦初醒,尴尬的脚趾腹内收, 脚趾头几乎要抠穿地板,“我……你为什么抱住我的脚?还有,你为何睡在我的卧房?成何体统。”   魏采薇闪电似的倒打一耙, 把汪大夏问得哑口无言。   魏采薇低头看着自己白色的寝衣,立刻乘胜追击,“还有, 你给我换衣服了?”   虽然我不是不容许,上辈子两人都坦诚相对无数次了……可是你现在只有十四岁啊!   “不是我!”汪大夏连忙辩道:“是陆统领要一个女锦衣卫暗探给你换的,不过我没见过她,当时丁巫把我叫下去给你煎药, 我端着药上来的时候,那个暗探已经给你换好了衣服走了,身边只有陆统领一人,不信你问陆统领。”   根本没有什么女暗探,是陆缨亲手给她换的,丁巫给陆缨打掩护,以熬药的名义把他叫下去。   汪大夏很是委屈,“我把你从湖里救出来,怕有白莲教余孽找你寻仇,留在这里保护你,你还冤枉我。”   “我——”   劫后余生,原来记忆里最后蓝光普照的汪大夏不是来接她的魂魄,而是汪大夏本人。   他来救她了。   魏采薇一时百感交集,看他刚才的尖叫滚地的动作,一看就没事,没事就好。   “对不起 。”魏采薇说道。   汪大夏看她披散着头发,嘴唇干枯,颜色憔悴,忙指着床铺说道:“地上凉,你还光着脚,还不快躺下。你烧了一天一夜,昏迷不醒。不是我说你,你是个大夫,治病救人就是了。自己不会游泳,跑到水里作甚?杀鸡焉用宰牛刀?用不着你捞人,你差一点点就淹死了!”   两世为人,汪大夏说的这些她都懂,可是事到临头,关心则乱,一想到汪大夏在积水潭里,她顾不得自己的安危,只要有一线生机都不会放过。   魏采薇确实觉得体力不支,乖乖回到床上,“我知道,我错了,下不为例。”   其实若再有下次,她估计也会做出一样的选择。她怎么可能放弃汪大夏?上一世,汪大夏为她挡住了毒箭,伤了根基,饶是她医术高明,想各种法子为他治疗、调理身体,还是四十七岁就病故了。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看着魏采薇这么快认怂,汪大夏有种莫名的窃喜,虽然她拒绝他的表白,但是魏采薇是因以为他溺水了,才冲进湖水里救人的。   可见在她心里,我的分量还是很重的。   这么说……未来我还有机会!   汪大夏顿时有种虽败犹荣之感,说道:“你饿了吧?丁巫给你炖了银耳莲子汤,在炉子上温着,说只要你醒了,就端过来给你吃。”   魏采薇溺水得了风寒,浑身无力,嘴上没味,什么都不想吃,但是身为大夫,知道需要吃些东西才能恢复,说道:“好——丁大哥人呢?”   “和陆统领他们正在议事,白莲教教主赵全通缉了一天一夜,依然没有找到踪迹。”汪大夏冲下楼给她端吃的。   汪大夏用汤盆给她盛了一海碗端上来,还说“锅里还有”。   魏采薇问:“你也是锦衣卫,为什么没有和他们一起商议抓捕赵全之事?”   你不醒过来,我干什么都心神不宁,无心做事。汪大夏说道:“哦,是陆统领要我保护你的。”   汪大夏说谎,魏采薇也假装相信,低头看着一大海碗汤发愁,她没有胃口,吃不完啊。   汪大夏见她迟迟没有动勺子,问:“我再给你加点石蜜(就是冰糖),可甜了。”   “不用,放多了石蜜会反胃。”魏采薇说道:“太多了我吃不下,你也没吃早饭,拿个碗过来,我分你一半。”   汪大夏下去取了碗,往汤碗里分汤羹。两人吃着一锅的甜羹,都从嘴里甜到了心里。   和甜水巷的甜蜜温馨不同,京城连日大雨缠绵,一片清冷肃杀之气,昨晚红袖招的爆/炸震惊京城,全城戒严,描有白莲教教主赵全画像的通缉令贴满了大街小巷,赏银一万两,还能赠千户官爵。   十几道城门严防死守,每一个进出的人都要出示户贴和路引,否则就不给通过,京城围得铁桶似的,但就是没有抓住赵全。   从来没有一个通缉犯能像教主这样有如此高的“待遇”。   除了守住城门,内城也像梳子似的把街道小巷一遍遍梳理。锦衣卫、五城兵马司的人全部出动,冒雨在各个地角巡逻,遇到和周赵全相貌相似的可疑男子,就立刻抓起来,要其家人拿着户贴、带着街坊领居当保人来领人。   自打嘉靖帝登基以来,京城都没有这样戒严过。   锦衣卫衙门。   指挥使陆炳也病了,昨晚顶着暴风雨骑着汗血宝马和信鸽赛跑,居然跑赢了鸽子们,放枪提醒陆缨撤退、莫要中计之后,陆炳再也支撑不住,从马背上摔下来。   幸亏汗血宝马身形比较矮,路上泥泞柔软,这一摔很轻,不至于致命,但是陆炳中风的毛病毫不意外的复发了,半边身体麻痹,右胳膊根本抬不起来。   陆炳一直隐瞒中风的疾病,对外宣称是摔伤,摔了胳膊腿。   嘉靖帝一天三次派人来问陆炳病情,送来各种药材,都堆满了一个房子。   嘉靖帝的关心对陆炳而言其实是一种负担,因为只要嘉靖帝派来的天使一来,宋御医就要取出陆炳半边身体的穴位的银针,然后给他的胳膊腿裹上纱布,做出伤了筋骨的样子。   天使一走,宋御医就赶紧解开纱布,重新施针。   一天三次的折腾,陆炳咬牙坚持忍住,这份君恩只在太沉重了。   锦衣卫诏狱里,经过一天一夜的逼问,陆缨这边也有一些收获,四大传头军师吴典用这一支全部暴露了,除了京城的万货商行,在天津、济南等地的巢穴也相继招认出来,陆缨皆派人去外地擒获教徒,连根拔起。   但是,也有遗憾。   教主赵全迟迟找不到。**殿在红袖招的人全部葬生积水潭,但四大传头彼此独立,吴典用只能交代自己的,其他三支依然存在,**殿死了,肯定会有第二个**殿取而代之,隐蔽在大明各个角落,伺机反扑。   吴典用作为目前生擒地位最高的传头,他被单独安排在一个囚室,醒来后被锦衣卫轮流审问。   说了一天的话,吴典用嗓子都哑了,“……求求你们让我歇一会,我真的什么都招了,不敢藏私,再说下去都是些没有意义的事情,我总不能把自己十岁还尿床的事情也交代吧。”   狱卒递给他一杯胖大海泡的水,“喝了它,一炷香后再来问你。”   狱卒把吴典用的口供交给陆缨,陆缨草草看了一遍,的确价值有限,说道:“从吴典用身上的确榨不出什么东西来了,我们得想其他法子。现在寻找教主赵全倒是其次,关键是王恭厂丢失的九百多件火器,是个大隐患,皇上下了密旨,要锦衣卫一定要彻查,找到火器。目前知道火器下落的恐怕只有赵全和管着白莲教死士的铁牛。但我们现在连铁牛是谁都不知道。”   这就是灭蟑螂似的,如果你发现一窝蟑螂,这意味着你周围还暗藏着更多的蟑螂窝。灭掉这一窝只是开始。   丁巫也翻了一遍口供,观察着陆缨的脸色,试探着说道:“吴典用其实还有价值,我有个办法,可以将他物尽其用,找到教主赵全、找到王公告上将白莲教连根拔起,。”   陆缨问:“什么法子?”这也太神了吧!   丁巫坐到陆缨的对面,拿着纸笔画了几笔,说出了他的计划。   听他讲着计划,陆缨的脸色越来越沉,好几次都想打断他,只是出于涵养和尊重才没有动口。   好容易等丁巫讲完,陆缨当即给否了,“不行,我不能答应。太危险了,锦衣卫又不是不折手段的魔鬼,怎么会让你做出如此牺牲。身体受损不说,还身败名裂,被人唾弃。”   丁巫语速平缓,冷静决绝,说道:“其实这个计划从汪大夏把半夏妹子从水里救出来时就有了,白莲教作恶多端,丧心病狂,教主赵全为了满足私欲,蛊惑人心,让教徒为他卖身卖命,还殃及无辜,半夏差一点点就死了。十年前庚戊之乱,更是祸害无数京郊百姓。陈经纪出身小康之家,本可以走科举仕途的,却父母双亡,家产被烧被抢,祖母带他在马厂胡同栖身,他放弃科举,重操经纪行的旧业,勤奋节省度日,好容易有了转机,却遭遇**,断了子孙根、放弃爱人,进宫当太监。”   “陈经纪只是其中一个,多少人的命运被庚戊之乱改变。半夏妹子也是在这次动乱中和家人走散,差点横死路边。”   丁巫目光坚定,“造成这次动乱,给外族军队带路的白莲教罪无可恕,我父亲……其实也有督战不利之罪。身为丁家子孙,我小时候享受荣华,理应承担父亲的过错。”   “我知道我是在冒险,但现在也没有其他法子了,陆统领不是经常说吗?如果提出反对,就要出一个备选的方法,陆统领否了我的计划,难道心里有更好的办法?如果可以寻回九百件火器、铲除白莲教,弥补父亲的错误,我受些皮肉之苦、名誉扫地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在乎,一切都是我自愿的。”   半个时辰后,失去了价值的吴典用从条件良好的单独囚室被提出来,扔进了脏污一间囚室,一个牢房关着两人以上。   吴典用绝望着拍着铁栏杆,“喂,你们不能过河拆桥啊!问完了就把我扔掉,太不仗义了。”   但是没有人理他。   过了一会,一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人被狱卒像个破布似的扔进牢房。   吴典用爬过去定睛一瞧,居然是丁巫。   作者有话要说:  预知丁巫妙计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晋江规定每一本每个月可以抽奖一次,所以舟在八月也抽一次吧,抽800个在本书订阅率为100%的读者分享16000点晋江币。   原本舟是想设定2000个人,但是晋江抽奖中心新规定是抽奖人数不能超过1000人,并且人数必须在本文收藏的5%,所以我无法设定到这个最先要设定的数目,修改成了目前的样子。但是,舟到了下个月也会抽一次,到时候收藏的5%一定能够长到最高上限1000,到时候舟会设定1000人分享抽奖中心最高上限50000点给大家。   8月18日晚上18点开奖~~~ 第88章 苦肉计   吴典用大惊:“你怎么进来了?”   丁巫想要说些什么, 张口却只吐出一口血沫,就晕过去了。   吴典用看着丁巫身上的伤,好家伙!从屁股以下到大腿, 被打得完全没有一张好皮了!   屁股都打烂了, 大腿肿得老高, 看起来起码打了一百板子的样子。   丁巫犯了什么事被打成这个样子?他义妹不是有汪大夏和路统领当靠山么?   万货商行如何被锦衣卫觉察一锅端?其实吴典用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他怀疑过自己的手下们, 也怀疑突如其来的邻居丁巫, 毕竟丁巫和锦衣卫陆缨和汪大夏都有裙带关系,而且店里恰好是教主要走的时候出了问题。   但是看到丁巫这幅惨样, 吴典用的疑心还是落在了手下身上, 习惯背叛的人, 总觉得别人都是叛徒。   吴典用一直和店里的手下们隔开, 他并不知道目前外面发面发生了什么, 只晓得锦衣卫还没有抓到教主赵全,否则的话,就不会一直追问他了, 看他实在无法吐出有用的情报,就弃之如敝履。   吴典用和教主一样,都是极端自私之人, 如今他失去了利用价值,没有了活路,是谁出卖了白莲教, 吴典用并不关心,他也不关心丁巫怎么落得这个下场。   他只想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如何保住自己的性命……我要不要把最后一点底细都抖出来呢?   还是留着关键时刻用?   吴典用瑟缩到墙角想着如何活命,丁巫趴在床铺一张破凉席上一动不动。。   约过了半个时辰,狱卒过来送饭, 在上一个牢房里,还有肉有菜有白米饭吃,这个牢房每人只有一碗粥,一个粗粝到划嗓子的粗面饼子,一碟萝卜缨咸菜。   吴典用也不敢说什么,乖乖领了饭蹲在墙角吃,狱卒用棍子往丁巫肿胀的屁股上一敲,“吃饭了!”   啊!   丁巫活活疼醒,他根本站不起来,生活不能自理,只得趴在凉席上乞求吴典用,“麻烦吴掌柜帮我把饭拿进来,我现在动不了。”   吴典用不晓得丁巫犯了何事,不敢惹麻烦,没有理他。   丁巫说道:“我只要那碗粥,饼子和咸菜都归你。”   吴典用这才给他拿饭。   丁巫喝了半碗粥,总算有些力气,叹道:“我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不知被什么人胡乱攀咬,说我是白莲教的人,我被抓到这里一阵毒打,非要我招教主在何处?我那里知道什么教主,我就想做点药材买卖发财。”   吴典用不信,“你不是还有汪衙内这个靠山吗?你那个义妹没来求情?”   “求了啊。”丁巫说道:“要不然早就被打死了,在刑讯室,我这些伤算是最轻的,只是打板子,我看你店里好几个伙计都在那里,十个手指甲都被拔光了,还有用蜡烛油滴眼睛的。”   吴典用听了,倒吸一口凉气:幸亏我跪的早啊!要不然就要吃尽苦头了!   不过,听丁巫说她妹妹求情还挺管用,吴典用觉得丁巫是个可以利用之人,当即就变了脸色,将丁巫的饭菜还给他,把粗粝的饼子一点点掰碎了,泡在剩下的半碗粥里化开,添了点咸菜,方便下咽。   “吃吧。”吴典用拿着木勺子给丁巫喂食。   “多谢。”丁巫一边吃,一边抱怨,“白莲教,笑话,我怎么可能加入白莲教呢?当年我爹贵为兵部尚书,都快要入阁当阁老了,就是因白莲教带路,俺答汗的军队长驱直入,我爹奉命死守京城,不得出战,最后才落得个家破人亡的结果。我恨白莲教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加入呢?”   丁巫吃了几口,问道:“吴掌柜也是被攀咬进来的吧?我看你身上干干净净的,没吃什么苦头,应该很快就能放出去了。”   “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吴典用谎话开口就来,“不满你讲,我以前被白莲教蛊惑,加入过一阵子,但是后来我发现白莲教只是欺骗教民,为了敛财,根本不是为了普度众生,救苦救难,我就醒悟了,弃暗投明,和锦衣卫合作,把教主骗过来,本想一网打尽的,结果出了岔子,让教主给跑了。”   丁巫问:“你功过相抵,为何还要将你关押在此?”   吴典用叹道:“没抓到教主,锦衣卫虽然没有拷打我,但怀疑我的诚意。唉,我现在是两面不是人呐。”   丁巫叹道:“同时天涯沦落人,锦衣卫说我和你们万货商行交好,连选药铺都选在你们隔壁,定是加入了白莲教。锦衣卫两个探子扮作的商人去顺天府衙门诬告你们用假银票,目的是找借口查封你们的产业,搜店铺仓库,拖住教主。可是我不知道啊!我还傻乎乎和武都头说情,甚至把汪衙内也叫过去给你们撑腰。其实这就是汪衙内做的局,他怕打草惊蛇,就假装答应了,只是为了拖延时间而已。”   想到这里,丁巫懊悔的双手捶着破凉席,“就因我给你们求情,连汪大夏现在都怀疑我。我跟他解释无数遍了,说我恨白莲教,可是他却说白莲教的人都是朝廷有怨怼之心,觉得朝廷不公。害得我母亲死在流放途中的是朝廷、判我父亲死刑的是朝廷、我从贵公子沦为一无所有的流放者也是朝廷。所以我暗中加入白莲教,报复朝廷。”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那里敢怨恨朝廷,我只想保住性命,留在京城,不回铁岭苦寒发配之地。当然,如果能够发财就更好了,为了把药铺开好,我当然要和邻居把关系处好了,以后大家有个照应。我就想多赚钱,生意兴隆,过点好日子也有错吗?换成他汪大夏做生意,是不是也得和邻居铺子搞好关系?”   “没想到这句话把他惹毛了,说他出身千户之家,才不屑做这些商贾之事。”   “我一身伤都是他打的,若不是我义妹苦苦求请,恐怕要被他打死。”   一提汪大夏之名,吴典用一下子回到了雨夜马车里被一头银针支配的恐惧,他的脑子快被汪大夏用银针逼供给搅合成了浆糊,顿时觉得头疼起来!   汪大夏这个疯狗!这的确是他能够干出来的事情!   那三个府学学子只是言语调戏了他的情人魏大夫,他就脱了三个学子衣服,裸/身游街示众。这种折磨人的“天才”手段,只有他才想得出。   “别提这个人了。”吴典用脸色苍白,捂着脑袋,“他不是人,他是个魔鬼。”   丁巫点头,“可不,此人喜怒无常,纨绔任性,手段毒辣,我义妹无名无分的跟了他,也不晓得将来是个什么结果。所以我经常劝义妹,以色侍人,岂能长久?乘着跟了他多捞些钱财和好处是正经,可别虚度了青春。只要有了钱,将来找个老实人嫁了,过安稳富足的日子。”   丁巫如此实际,毫无廉耻之心,只看利益,坦诚的吃着义妹的软饭,吴典用顿时觉得他是知己,也从丁巫身上看到了希望,说道:“那天在积水潭画舫……他们两人很亲密,隔着屏风卿卿我我,汪——这个魔鬼被你义妹深深迷住了,什么都听她的。你要洗清冤屈脱身,还得靠你义妹和他的关系。现在别和魔鬼搞僵了,受苦的还是你。”   吴典用继续给丁巫喂杂粮饼子泡稀粥咸菜,“丁老板出狱了,不要忘记在下,在下也很冤枉啊,在下比窦娥还冤。”   “我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嘛。”丁巫努力往下咽饭,“咱们也是一起坐过牢的交情了,同患难,共富贵。我很欣赏吴掌柜,将来我们都出去了,药铺开张,你来当我的掌柜,咱们有钱一起赚。”   吴典用忙不迭的应下,心道:我这几年偷偷攒的私房钱够开一百个药铺了,还用得着给你当个破掌柜。我只是想借你脱身而已。   就这样过了一夜,丁巫屡屡被疼醒,趴在破席上哼哼唧唧,一会叫娘,一会叫爹,又不能翻身,很是凄惨。   吴典用从破被子里抠了些棉花堵住耳朵,沉沉睡去,万事都不如自己的身体重要,他吃的不好,再睡不好就要命了。   次日,狱卒送来早饭——只有两碗清澈见底的稀饭,还不知是用了陈了多少年的谷子熬成的,一股霉味。   吴典用取了两个人的稀饭,“兄弟,吃吧,总比饿肚子好。”   两人喝了饭,更饿了,肚子开始造反,咕噜咕噜乱叫。   这时闻得一股要命的肉香,好像是肉包子的气味。   原来是魏采薇过来探监,给义兄送牢饭。   魏采薇递给狱卒一张纸条,“这是路统领特批的,允许我进去给义兄疗伤。”   吴典用:啧啧,这个寡妇真厉害,脚踏两只船。   狱卒不放心吴典用,先开了门,给吴典用上了脚镣,将他拴在牢房角落,不准他靠近别人,才放了魏采薇进去。   魏采薇放下食盒,端出一笼肉包子,一罐子牛乳。   丁巫还没忘记吴典用,“给他分一半。”   魏采薇犹豫,“可是……他是白莲教的,你本就被白莲教的人胡乱攀咬才入狱的,如今瓜田李下,你要避嫌,怎可以食物相赠?汪大夏又要怀疑你了”   丁巫不敢和汪大夏顶嘴,但是面对义妹,他驾轻就熟的拿捏她,“你以前那么听话,我说什么,你做什么。如今你攀上高枝了,我的话不管用了?”   魏采薇只得把牛乳和包子都分了一半,递给吴典用。   吴典用道了谢,尽量斯文的吃起来。   丁巫吃早饭的时候,魏采薇用剪刀剪开他的衣服,不顾男女大防,给他腰部以下,膝盖以上的伤处上药。   “轻点!”丁巫疼得捶床。   魏采薇说道:“你的伤在皮肉,并没有伤到筋骨,看起来很可怕,其实没有那么重,汪大夏是手下留了情的。有口供指认你,你又给白莲教教主说过情,差点坏了锦衣卫的谋划。他要是不打你,如何跟上头交差?听说皇上亲自过问此案。他有他的苦衷啊。”   丁巫阴阳怪气的说道:“哦,那我得好好感谢他。我想感谢他,也得先出去啊,你把他伺候舒服了,他定会答应。”   魏采薇沉默片刻,说道:“他说会想法子把攀咬你的那个人打得改口供,还你清白。”   丁巫问:“要等什么时候?现在就去打啊,打服了就改口供,我就可以出狱了。”   魏采薇说道:“可是……陆统领和陆大人都在怀疑你,怕是没有那么快了结此事。”   丁巫听了,连忙说道:“那你就去伺候陆统领,他对你一直余情未了。”   魏采薇上药的手指一滞,“我又不是娼妇。放我进来给你上药,已是陆统领看在过去的情分上,我不能要求太过分。”   丁巫冷冷道:“你不要忘记,若没有我救你,你就像路边一条野狗般病死了,是我要家仆收养你、教你医术,没有我,你什么都不是。如今,我在这个鬼地方快要疼死了,你就不能为了救我,当一回娼妇?”   魏采薇再也忍不住了,用帕子擦干手上的伤药,“我把你从铁岭苦寒之地弄到京城、你一个流放者能在京城立足,难道是靠你自己?你吃我的、穿我的、住我的房子、把我的男人们当靠山、药铺的本钱也是我给你的,你却把我当娼妇?”   “娼妇京城多的是,比我年轻,比我好看,还有才艺,陆统领和汪大夏是瞎了眼不嫖她们来嫖我?图我年纪大?图我是寡妇?亏你能想得出来!”   “药你自己涂。你好好在牢里反省自己,我已经不是当年卑微如野狗般的任你摆布了,你休得再把我当狗,我是人。”   魏采薇拂袖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回答大家最关心的问题:魏采薇的脚设定是穿三十六码的鞋子,上一章评论区有个神仙读者说人的脚长和上臂,也就是从手腕到臂弯的距离是相等的。舟用自己四十码的大脚去试验了一下上臂,严丝合缝,果然一样长!   奇怪的知识又在增加了呢。所以,穿三十六码鞋子的读者们就明□□神起来的小夏大概是啥样子了。 第89章 软饭硬吃   丁巫趴在破席上叫道:“你给我回来!”   魏采薇头也不回的说道:“我说过了, 我不是那条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野狗。”   丁巫恼羞成怒,正要再叫, 吴典用连忙阻止, “丁老板少说两句吧, 魏大夫正在气头上, 话赶话的, 就吵开了。现在你身陷囹吾, 还需她搭救,忍一忍。”   丁巫听了这才闭嘴。   狱卒过来给吴典用开锁, 解开镣铐, 吴典用忙过去给丁巫喂包子。   丁巫摇摇头, “我没胃口, 你吃吧。”   把魏采薇给气跑了, 下一顿美食还不知是什么时候,吃了上顿没下顿,吴典用不客气, 就自己吃了,“不是我说你,如今不是她求你, 是你求她,求人就得有求人的样子,把身段放低, 万事等出狱之后再算账。”   丁巫说道:“不是我不懂这个道理,但是女人和人还不一样。这女人就得驯服,打十个巴掌,再给个甜枣吃。你得贬低她、要她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把她周围的人都说得一无是处,要她以为离开你她就不能活,别人都不能信,她才能死心塌地的跟着你。给她太多好脸,她反而不信你。”   丁巫胸有成竹的说道:“你不要着急,她一直都这样的,嘴上说不要不要,当她从男人那里受了丁点委屈,还是会跑到我这里哭着喊我大哥,求得我的原谅,回到兄妹相依为命的时候。”   “这几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她早就被驯化成我的掌中之物了。以前养我的那对家仆死后,我这几年其实一直靠她养活,她照样尊我为大哥。我得维护当大哥的颜面,面子垮了,她就不信我了。”   吴典用听了,心道:啧啧,这是吃软饭的最高境界——软饭硬吃啊,高,实在是高。   魏采薇出了牢房,嫌弃脸立刻换成忧郁脸,去找陆缨,陆缨要她坐,命人给她端上父亲常喝的养生参茶,“你还病着,本不该找你来,可是这出苦肉计没有你就演不成,丁巫的板子就白打了,所以要汪大夏把你带过来送牢饭,唱给吴典用看。”   魏采薇的风寒还没有好,有些憔悴,脸上的红润完全靠胭脂擦出来的,她喝了一口参茶,面色稍缓,“这出苦肉计太冒险了,他知道我会反对,所以挨完板子才告知我,生米煮成熟饭,我反对也是来不及了,只能配合他演戏,看到他都被打烂了,我——”   丁巫遭罪,魏采薇心疼,“我难过的要命,嘴上却还要和他争论。丁大哥的性格我是知道的,只要做了决定,就像个石头似的不会回头。陆统领,他已经付出这么多了,不要让他白白牺牲啊。”   陆缨心里酸酸的,面上依然淡淡的,说道:“我们锦衣卫自是会全力配合他‘身败名裂’,这只是开始,还有更痛苦的事情等着他,望你有所准备。”   “还有?”魏采薇将参茶往桌上重重一搁,“他不会武,身上的伤已经是极限,再严刑拷打,他会残疾的。”   陆缨说道:“不是皮肉之苦,是在心上捅一刀。需要你配一副药,让丁汝夔假死。”   “什么?”魏采薇立刻站起来。   陆缨说道:“要得到白莲教和俺答汗信任,苦肉计和你闹翻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让丁巫最后的一点翻身指望也彻底消失,他的叛逃才有充足的理由。这也是为了保护他而不得已为之。”   “要么不做,要么做绝,必须做的绝对真实。陆大人已经同意了,还告知了皇上,皇上没有反对,那就是同意。陆大人会在丁汝夔假死之后,将他远送云南,隐姓埋名,从此脱离牢狱,等丁巫功成之后,皇上会赦免丁汝夔的死罪,让他们父子团圆。”   陆炳会同意这个大胆的计划,除了丁巫决定自毁投敌的决心,还有他自己反复中风,身体每况愈下,随时都有可能彻底倒下的原因。   陆炳是个未雨绸缪的人,第一次中风后就立刻要张天师帮他选择了三里屯的墓地,还在周围建了祭田、祭屋等等,将来即使抄家,后代人也有个栖身之所,因为用于祭祀的田地房产在免抄之列。   严世蕃又发现他每年年底在死刑复核上的让丁汝夔脱险的小技巧,今年他故技重施,怕是难了。可是万一他死了,丁汝夔怎么办?严世蕃要弄死丁汝夔,易如反掌。   但丁巫主动提出自毁打入敌营、建功立业、为父赎罪的计划。   且不说丁巫是否会成功,即使他后来不成功,至少丁汝夔已经“假死”,就不会再死一次了。丁汝夔能够脱离牢狱,继续活下去,不用再担心受到严世蕃的威胁——因为他已经死了。   权衡利弊,利大于弊,所以陆炳秘奏嘉靖帝,嘉靖帝恨透了差点让大明覆国的白莲教,只是暂时牺牲一下丁巫的名誉、把丁汝夔这个蹲了十年监狱的废棋成为死棋,对大明没有损失,这买卖划算,嘉靖帝当然答应了。   魏采薇没想到计划真正的残酷在这里,连连摇头,说道:“不行,丁汝夔绝对不会答应用儿子来换命的。”   陆缨说道:“汪大夏正在和丁汝夔解释此事。不瞒你讲,陆大人这次第三次中风,半边身体麻痹,并非摔伤,不晓得还能撑多久,万一——凭我的力量,是护不了丁汝夔的。毕竟连我也是依附陆大人才能在锦衣卫有一席之地。”   陆缨如此坦率,把困难摆在面前,魏采薇颓然的坐回原位,她是大夫,太明白陆炳在短短三个月时间里三次中风后果有多么严重,这个巨大的保护伞一旦消失,人走茶凉啊,到时候别说丁汝夔了,就连陆缨和汪大夏在锦衣卫能不能干下去都是问题。   而后宫里,陈经纪还在内书堂读书、尚寿妃还没进宫当宫女、李九宝也还没有进裕王府。未来的帮手和靠山们还在萌芽当中,长成可以遮风避雨的大树还早着呢!   地牢里,丁汝夔听到汪大夏的解释,当然反对,“不行,我不能用儿子的性命和名誉来换自己的性命。我宁可在这里坐牢等死。”   汪大夏也很纠结,但身为人子,他能够理解丁巫孤注一掷的做法,说道:“我也有个爹,我爹对我从来没有好脸色,整天呼来喝去的,纵使我做了好事,或者他做了为我好的事情,也非要用贬低讽刺的话语打压我。好像不骂我就浑身不自在似的,我一直很烦他。”   “可是,如果我爹遇到和你同样的问题,我大概也会做出和丁巫一样的选择。去拼一把,总不能睁着眼看我爹等死,如果顺利的话,还能将功赎罪,绝地求生。”   汪大夏说的都是真心话。   上一世,汪大夏是因父亲汪千户被白莲教炸断双腿、背部烧伤,还一个人抗下所有责任,削职丢爵,在大雪天里被抄家,全家被赶出住了百年的大宅。   半夜,汪大夏眼睁睁看着父亲医治无效,活活疼死,悲愤交加,挥刀自宫,走了进宫当太监这条捷径,他进宫的初衷,也是为了弥补父亲的过错,铲除白莲教。   在头条胡同一夜之间被烧成灰烬、四人被活活烧死的人间惨剧上,汪千户和当时的锦衣卫陈千户无疑都有责任。陈千户再次贿赂严世蕃,把所有责任甩到汪千户头上,汪家遭遇灭顶之灾,汪大夏后来也没有放过陈千户,顺便加入了倒严的队伍,成为推倒严家的一把好手。   这就是汪千户和汪大夏的父子关系,看似每天都在崩溃闹翻的边缘,其实坚如磐石,并不比丁汝夔和丁巫父子情薄弱。   为了父亲,上一世汪大夏挥刀自宫,这一世丁巫自侮投敌,身败名裂。   当父亲难,当儿子的也不轻松啊。   汪大夏上一世和丁巫一样走了一步险棋,这一世汪家虽然没有遭遇灭顶之灾,逼得他挥刀自宫,铤而走险。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天然的能够理解丁巫的艰难抉择,也佩服他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勇气。   汪大夏希望丁巫计划顺利,早日成功,所以主动请缨来地牢劝丁汝夔,“……你就当不为自己,是为了成全丁巫。丁巫不能参加科举走仕途,自称草民,嘴上从来不提,其实心有不甘。”   在汪大夏的劝说之下,丁汝夔终于答应配合假死。   且说牢房里,吴典用每天帮丁巫涂膏药,魏采薇的膏药有化腐为肌之效,十天过后,丁巫都可以翻身走两步了。   只是自从和魏采薇吵翻,魏采薇不再来送牢饭,只托付汪大夏捎了两罐药膏和内服的药丸子,丁巫的伤势飞快好转,但每天只能吃着菜里没有一滴油的牢饭,都瘦了。   丁巫一副打肿脸充胖子的得意,和吴典用炫耀,“你看,我就说她不会真的扔下我不管吧。”   吴典用还指望着他脱身呢,附和道:“丁老板御人有术,佩服佩服。”   次日,汪大夏来了,命狱卒打开牢门,“那个攀咬你的白莲教翻供了,你是清白的,可以走了。”   丁巫委屈的很,“我就说不是了!你们非不听!白白受了皮肉之苦,还蹲了这些天的监狱、吃狗都不吃的牢饭,就这么算了?锦衣卫不得补偿我些什么?”   吴典用连忙过去说道:“还有我,汪大人还记得我吧,我该招的都招了,我何时可以和丁老板一起出去?”   汪大夏瞪了他一眼,“你的事情得陆统领发话,我可管不着。”又递给丁巫一套白色缁麻孝衣,“这是魏大夫要我给你准备的,快换上,你爹死了,送他最后一程。”   作者有话要说:  丁丽叶:我明明贡献了影帝级别的演技,而你们只关心半夏的JIO有多大……我有心有不甘啊 第90章 一举成名天下知   汪大夏最终还是说动丁汝夔配合。   魏采薇配了一副药, 丁汝夔面如死灰,一副痨病过世的样子。   陆炳报了个病亡,丁汝夔的死刑拖延了十年, 没死在铡刀下, 却死于疾病, 真是讽刺啊。   老狐狸严世蕃听到死讯, 一块心病落地, 尤不敢相信这么意外就结束了, 亲自来问陆炳,连续七天大雨之后, 天气放晴, 有秋高气爽的样子了, 气候凉爽, 严世蕃终于能出门走动。   陆炳另外半边身体已经能动了, 但走路还是一瘸一拐,严世蕃又是个独眼,两人都有缺陷, 好一对亲家。   陆炳说道:“这回真是得了肺痨死了,怕肺痨传人,就用铺盖裹着尸体, 一起烧了,东厂厂公麦公公派东厂仵作验尸,亲眼见尸体火化才进宫报信的, 东楼不信我,还信不过东厂?”   不信东厂,就是不信嘉靖帝,严世蕃当然不敢, “那有,我是觉得他大小是个人物,想要送他一程,没想到连最后一面都没见。”   这鳄鱼眼泪,说的好像三个月前用丁巫逼丁汝夔自尽的人不是他一样!   死了就好,一了百了,替亲爹严嵩背一辈子的黑锅,永远无法翻身。   丁巫连父亲最后一面都没见着,只看见一坛子骨灰,从牢房出来,来到郊外一处墓地,墓穴都挖好了,石碑也是现成的,就等丁巫摔盆出殡入穴。   这是魏采薇出钱买的坟地,还请了和尚道士做法事超度。   坟前居然还来了十几个丁汝夔生前交好的官员,穿着素服过来送丁汝夔入土,看着昔日的兵部尚书葬礼如此寒碜,个个都哭得声泪俱下。   丁巫没有哭,像个木头人似的摔了盆,将骨灰坛放进墓穴,丧事草草办完。魏采薇给和尚道士们结了余款。   丁巫全程都没有理会魏采薇,一副嫌弃她办丧事不利的样子。   看到送葬的官员们哭泣、烧祭文,他还臭着脸冷嘲热讽:   “虚伪,人都死了,做这些有什么用。我爹在锦衣卫诏狱里坐了十年死牢,你们为他做了些什么?哦,有一桩你们做的很好——袖手旁观。”   “我爹在诏狱撑了十年,你们都没有去救他出去,现在人死了,就这样惺惺作态,恶不恶心?伪君子!”   “还有你,自诩我爹的得意门生。前些日子我张罗开个药铺谋生,你骂我行商贾之事,有辱斯文、有辱丁家门楣。我寻思自打我来京城,你连一个铜板都没给过我。哦,你觉得我喝西北风就能活?”   “斯文、门楣是能当饭吃,还是能让我爹起死回生?别在这里假哭假慈悲了,回家哭你亲母亲去!”   丁巫一张嘴字字诛心,哭一个,骂一个;哭两个,骂一双。   把前来祭拜的官员们全都骂跑了,纷纷指责他“一代不如一代”、“虎夫生出犬子来”、“你所作所为,令你爹地下蒙羞”、“听说你还和白莲教勾勾搭搭,你难到忘记了你爹是入死牢的吗”云云。   丁巫已经放飞自我了,一一驳斥道:“什么虎父犬子,你自比为畜牲,可别我扯进去。”   “是,你家下一代可厉害了,你背信弃义,你儿子就能杀人放火。我就开个药铺谋生,我可比不上你儿子。”   “我要是真跟着白莲教勾搭,我还能出狱给爹出殡下葬?你这老头听风就是雨,别人说什么你信什么,你老糊涂了吧,糊涂成这样就不要当官了,回家抱孙子去吧——哦,对了,得看清楚再抱,别把邻居家老王的孙子抱成了自己的……”   丁巫舌战群臣,一滴泪都没有流,倒是费了不少口水,骂了个痛快。   送葬的官员们一个个气得仰倒,把写好的祭文投进火盆里就走,丁巫抓起燃烧的祭文往地上扔,用脚踩熄了,将祭文残片退回,骂道:   “你们不配来送我爹,我爹不想看见你们这群只晓得自保的伪君子!怎么,袖手旁观了十年,对我们父子不管不问,现在我爹得了痨病活活病死了,你们就写这种感天动地的祭文卖弄文采?你们真是沽名钓誉,连死人都不放过。”   丁巫大声唾弃祭文,“我没有被你们感动,倒是你们恶心到了。”又冷笑嘲讽道:“你们若真诚心来送我爹入黄泉,写着破文酸字有个屁用,有谁带着分资(就是礼金)来的?没有吧,哼,你们谁要是给我一百两银子的分资,我就承认你有诚意。祭文随便烧,烧个一百篇我也不介意。不给分资就滚远点。”   看着昔日翩翩贵公子成了势利眼的泼皮无赖,官员们纷纷表示痛心,一直认为丁巫“自甘堕落”、“无药可救”了。   丁巫抓起刚刚回填的墓土就往官员们身上扔过去,“当我爹的面骂我,我什么时候多出这么多个爹?都滚回去骂自个儿子吧!”   黄土飞扬,逼得官员们抱头鼠窜,表示再也不理丁巫这个败家子了。   丁巫顿时在京城“一举成名天下知”,臭名昭著。   这还不够,办完丧事,丁巫跟着魏采薇回到甜水巷,才一进门,就看到厅堂里有一个箱子和两个包袱。正是丁巫从铁岭带来的。   丁巫冷冷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当着甜水巷里围观路人,魏采薇艰难的吐出早就准备的话,“你我虽是结义兄妹,到底男女有别。以前你没有房子,前来投我,我自会接纳你。如今你在头条胡同已经有了居所,我不方便留你了。你走吧。”   丁巫冷笑道:“你以前指望着我父亲有一天出狱,官复原职,我恢复官家子弟身份,你就成为尚书府的大小姐了,打着麻雀变凤凰的主意,所以事事都顺着我。现在我爹一死,你没得指望了,就赶我走。你还真是个‘重情重义’的义妹啊。”   魏采薇脸都气白了,“我若真打着这个主意,知道你爹死了之后,就干脆撒手不管了,何必出钱出力给你爹办丧事?”   丁巫对魏采薇的付出不屑一顾,“我爹当过朝廷一品大员,葬礼寒碜成这样,你还好意思说,你不过是想要好名声罢了!殊不知以你目前的名声,就是立一千个牌坊洗不干净了!”   魏采薇颤抖的手指着行李,“滚!”   丁巫抱胸坐在罗汉床上,“我不走,这里就是我的家。”   魏采薇拿起一个包袱就往外头扔,差点砸到了一个围观路人,正要扔第二个,丁巫一把按住了,两人正纠缠着,汪大夏“及时”赶来,一掌把丁巫推倒,“你敢对魏大夫无礼?”   汪大夏正要扑过撕打丁巫,被魏采薇阻止了,“住手!他毕竟是我义兄,因无辜冤枉遭遇牢狱之灾,又恰逢丧父之痛,行事说话疯疯癫癫的,连送葬的官员都骂遍了,他现在就是个疯子,你不要为难他。”   汪大夏指着丁巫,“可是他刚才对你粗鲁无礼。”   魏采薇说道:“我没有怪他,无论如何,他当年救过我的命,若不是他,我早就死了。”   汪大夏不再动丁巫,将另一个包袱和箱子搬出去,放在甜水巷里,对丁巫说道:“看在魏大夫的面子上,我不动手,你自己走。”   丁巫欺软怕硬,汪衙内的名声比丁巫更臭,只得背起行李走了,临走时还扬言:“莫欺少年穷!”   魏采薇在屋里嘤嘤哭泣——这次是真哭,为了丁巫自辱而哭。她刚才骂的一字一句戳着她的心,千疮百孔。   汪大夏在外头取笑丁巫,“都二十二岁高龄了,还好意思自称少年呢?我十四岁,是不是得自称童子?”   路人哄笑,北城百姓就是这么喜欢看热闹。   丁巫不敢顶嘴,忍辱拖着行李消失在甜水巷,住进了头条胡同已经停工的楼里。   邻居万货商行被抄,大门贴着封条,头条胡同萧条的很,在秋风中格外凄凉。   丁巫无罪释放,也没有继续装修店铺,他设了个灵堂,为父亲守孝。偶有不死心的官员过来吊唁,皆被他毒舌冷嘲热讽的赶走了。   所谓众叛亲离,不过如是了。   京城在连续戒严十天后,一直没有抓住教主,渐渐放松了,十几道城门不再检查每一个通过之人的路引和户籍,也不会连箱子都要开锁仔细翻看了才放行,只是抽查而已。   一个月后,贴在大街小巷的白莲教教主赵全的海捕文书已经在雨淋风吹日晒之下褪色、画像变得模糊、背后的浆糊也干了,一张张通缉令被风卷走,撕扯成碎片,被路人踏在脚下,好像从来没有贴过似的。   京城取消了戒严,一切恢复如常。   锦衣卫诏狱,吴典用终于盼来了汪大夏,汪大夏递给他一套全新的户籍和路引,“虽然没有抓到教主,但你毕竟配合我们锦衣卫将**殿连根拔起,王恭厂也停止外泄火器。陆统领觉得你有重大立功表现,有功则赏,陆统领决定给你一个新身份,重新开始生活,以后走正道,莫要再搞什么歪门邪道了。”   这是要放我出狱啊!   吴典用大喜,接过户籍就跪下给汪大夏磕头。   汪大夏说道:“我们要把你送到云南去,白莲教在西南没有势力,你以后就在云南生活,只是需要每个月去锦衣卫暗桩里报个信,不可以乱跑,等到锦衣卫彻底铲除白莲教,你想去就去那里。”   吴典用狂喜:“只要不坐牢,去那里都行。我相信锦衣卫这几年就能铲除白莲教。”   汪大夏把换洗衣服还有一封银子给他,“今晚还得委屈你再睡一夜牢房,明日一早就有人护送你去云南。”   次日,吴典用果然出狱了,他向护送的士兵讨一把刮胡刀,把显眼的胡子刮干净,他吃了一个月没有一滴油的牢饭,原本发福的身材迅速削瘦起来,胡子一刮,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更年轻帅气了呢。   只是眉心那颗黑痣不好遮,吴典用戴个斗笠,压的低一些,跟着护卫从朝阳门出城。一直往东走,从三里屯走到五里屯,人烟越来越少,道路越来越荒,几乎没有路可走了。   吴典用心生警惕,“军爷,咱们是不是走错路了?”   士兵说道:“没错,就是这条路,我们走的是捷径。快走!”   吴典用走在最前面,总觉得士兵要害他。边走边回头,果然看见士兵在背后抽刀,挥向他的后脖子!   吴典用吓得就地一滚,躲过一刀,可是士兵再次挥刀逼近,吴典用绝望的闭上了眼睛,但是这一刀迟迟没有落下,倒是听到了一声闷响。   吴典用睁开眼睛,看到士兵的胸膛里穿过一把长刀,刀尖上有血。   士兵松开了手中刀,然后倒下,身后是背着包袱的丁巫。   原来是丁巫背后一刀,“捅死”了士兵。   丁巫说道:“我跟汪大夏混了这么久,知道他们的手段,最最会过河拆桥,把你榨干,确定你没有价值,就会把你干掉,才不会养一个吃闲饭的闲人。这五里屯荒野之地,锦衣卫不知在这里埋过多少冤魂。”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送200个红包,祝各位周末愉快。丁丽叶弃明投暗当卧底,成为陆密欧的……线人。   线人和恋人也就一字之差嘛,所以鹦鹉CP的关系已经突飞猛进了(狗头) 第91章 废物利用   丁巫一边说, 一边解开倒地士兵背上的包袱,“你看,包袱从外面看起来鼓鼓囊囊, 好像背了很多行李, 一副出远门的样子。但里头只有一件大棉袄棉裤, 连一双鞋都没有。而且云南一年四季如春, 根本穿不着大棉袄, 就是做样子给你看罢了。”   摸出钱袋, 数出里头的银钱,“几块碎银子, 半吊钱, 那里够去云南的盘缠?且一路上你们都要住在免费的驿站里, 需要锦衣卫开的堪合, 驿臣才能让你们进去住, 堪合呢?并没有这个东西。若不是我识破了锦衣卫过河拆桥的阴谋,五里屯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吴典用当即跪地一拜,“多谢丁老板救命之恩!我还以为丁老板出狱后忘了我, 没想到丁老板如此仗义,一直没有忘记帮我脱身。”   “不要着急感谢我,我救你其实出于私心, 并不是什么行侠仗义。”丁巫警惕的环顾四周,风声鹤唳,好像处处都藏着敌人, 他一脚将倒地的士兵踢到路边的沟里,又用落叶盖住地上的血迹,“我们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再慢慢跟你解释。”   吴典用此时惊魂未定, 也是草木皆兵,对五里屯道路也不熟悉,除了跟着丁巫逃亡,没有其他选择。   两人脚步声远去之后,滚到沟渠里已经断气的士兵睁开眼睛,爬起来了,徒手拔掉胸口的刀刃,这是硬纸板做的,以假乱真,粘在衣服上,就像一把刀穿胸而过似的,血是狗血,刚才士兵演的不错,被推到沟渠一声都不吭。   丁巫把他推下去,是担心吴典用发现他假死的破绽,毕竟活人都要呼吸的,仔细瞧的话,起伏的胸膛还是能够看出来的。   大鱼已经咬着鱼饵的,士兵立刻回去复命。   丁巫带着仓皇逃名的吴典用穿过林地,来到一片麦田,顺着麦田的一条小河一路向北,小河汇集在一条大河里,正是通州河,他们已经到了通州漕运之地,从南方运来的夏粮不舍昼夜的往通州港运过来,供给京师之用,大明迁都已经有百年了,但北方的粮食一直满足不了庞大的人口,每年都必须从南方走水路运粮。   这一路上,丁巫给吴典用讲了父亲丁汝夔病死狱中、他如何众叛亲离,在京城臭名昭著之事。   吴典用安慰道:“丁老板节哀顺变,是他们有眼无珠,使得丁老板明珠蒙尘。”   丁巫讥讽一笑,“我爹一死,平反昭雪是指望不上了。锦衣卫还要把我遣返到铁岭那个苦寒之地,我的义妹还有些用处,帮忙说合,他们才答应等我爹七七过了之后再遣返。我讨厌铁岭,那里比得上京城繁华,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所以——”   丁巫停下脚步,直视吴典用的眼睛:“我已经想明白了,大明抛弃了我们父子、害死我娘,逼得我无路可走,我还守那些忠孝节义作甚,我要你带我加入白莲教,投奔俺答汗。”   吴典用惊得连连后退,“四大传头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我早就弃暗投明。再说因我之故,**殿那一支全军覆没,教主定不会放过我的,一定在教中下了诛杀令,谁杀我就立了大功、奖励谁。现在朝廷和白莲教都不能容我,我要从此隐姓埋名的过下半生了,我那里敢再现身啊。”   的确,京城百姓最恨给俺答汗军队带路的白莲教,锦衣卫这次一夜捣毁白莲教两处巢穴,虽没抓到教主赵全,但也算是大获成功,那些被生擒的白莲教众,严刑拷打之后,嘉靖帝都用朱笔勾了斩首,走了“快速死亡通道”,根本不用等到年底死刑复核,就在大明门的棋盘街上斩首示众。   行刑当日,围观者人山人海,他们都是在十年前庚戊之乱里失去亲人的百姓。   那天砍了五十七个脑袋,就是没有地位最高的传头吴典用的头颅,教主赵全就是用脚趾头思考,也能猜到吴典用就是背叛白莲教、导致**殿全军覆没的罪魁祸首。   丁巫步步紧逼,“我刚才说过了,不要着急感谢我,我救你是出于私心,这就是我的私心。我要投靠白莲教和俺答汗,和他们一起覆明,以雪我这些年蒙受的耻辱,但是苦于无人引荐,我投靠无门,你不用现身,只需带着我去白莲教聚集之地,指明地点,我自己过去便是,到时候你就可以远走高飞了。”   吴典用说道:“不是我不想帮你,而是我真的已经把所知道白莲教在大明的巢穴和探子全都招了啊,连锦衣卫都榨不出什么来了,他们才会将我弃之如敝履。”   丁巫说道:“大明境内的没有了,在大明境外、俺答汗的地盘总有吧?你带我去西北,我反正要投靠他。”   吴典用还是不肯,“在俺答汗的地盘,白莲教不是邪/教,是汗廷认可的教派,是能公开聚众、开坛做法、招收新教徒的。你跨越边境,随便找个人打听就行了。”   丁巫说道:“你是传头,当然说的容易。我一个杀了锦衣卫、还救了白莲教传头的一个流放者,连顺利过边关都是问题。我现在除了一些银两,什么都没有了——连过关的户贴都没有,一切都需要你帮忙。”   吴典用是个自私自利之人,虽然丁巫刚才救了他,但他也只想自保,连忙说道:“丁老板啊,我很想帮你,可是跟着我很危险的,锦衣卫迟迟等不到杀我的人回去复命,一定会派人去五里屯寻找,他们的细犬厉害,找到被杀的士兵,就知道我已经跑了,定全境通缉我,到时候我的画像贴的到处都是,你我结伴而行,我会连累你的。不如你自己想法子翻山越岭,偷偷出关,不需要户贴和过关文书,那些走/私的商人们就是这么干的。”   丁巫坚持要和吴典用结伴而行,说道:“你全境通缉,我就不被通缉了?我爹的七七就在月底,到时候锦衣卫上门拿人将我遣返铁岭,就会发现我已经卷了细软跑了。”   吴典用更有理由推辞了,说道:“所以我们两个都是通缉犯,危险加倍,就更不能结伴而行了。何况我们两个一起坐过牢,锦衣卫八成也会料到我们两个狼狈为奸——不,是志同道合。我们若结伴,不正好被锦衣卫一网打尽了吗?”   丁巫说道:“吴掌柜、吴传头,以你的本事,这些年定积攒了好些私房、准备好了各种退路、狡兔三窟,什么新户贴、路引、过关文书、易容的工具衣服都一应俱全吧。只是你运气不好,被锦衣卫逮住了,连窟都没有机会用。我救了你,你也帮我一把,给我改头换面,指条生路,否则——”   丁巫指着通州港络绎不绝的行人,“我大声嚷嚷一句,咱们两个的脑袋要一起落在棋盘街。”   吴典用难以置信,“你——你怎么能这样!如此一来,你救我有何用?还把自己给陷进去了——那个士兵是你杀的,和我无关!”   丁巫说道:“我不搏一把,就要被遣返到铁岭。我救了你,和你在一条船上,才能借你的‘船’过河。我杀了士兵,这就是投名状,表示我与你合作的诚意。那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我总不能白白为你惹上人命官司啊。”   两个人都不是善茬,互相利用。   吴典用心道:的确如此,丁巫这种靠吃软饭的人若不图利,他怎么可能平白无故的帮我?   如果他真的是热心肠,无缘无故的出手帮忙,我倒是要怀疑他有什么险恶的居心呢!   既然是利益交换,那就好说了。   吴典用叹道:“你跟我来吧。”   吴典用买了个铁锹,带着丁巫去了京郊的一个乱葬岗,找到山头一个歪脖子松树,树下是个无主的坟包。   两人轮换着挖,里头埋着一个箱子,吴典用打开箱子,里面有一包碎银子、户贴和路引、过关文书,还有几套衣服,男女装都有。   吴典用穿上女装,扮作一个粗俗的农妇,还把两条眉毛剃光了,贴上两条秀气的柳叶眉,正好遮住他眉间的那颗黑痣。   吴典用把新户贴递给丁巫,“我是你娘,是个哑巴,你是我儿子,你爹死了,我们母子二人北上投亲。”   果然,吴典用早就备好的退路,只是没有机会用。   母子结伴而行更加隐蔽,不会惹人怀疑,丁巫看着户贴,佩服不已,说道:“如此,定能蒙混过关。”   吴典用叹道:“估计明天我的通缉令就贴的到处都是了,留在大明很危险,整天提心掉胆的,随时可能被锦衣卫抓住。我还是借道西北,远走西域,当个富商,等老了再落叶归根回来,到时候一切尘埃落定,白莲教说不定都没了,我也老了,没人认识我。”   丁巫赞道:“吴掌柜真是奇思妙想,白莲教发出诛杀令,他们定以为你在大明,所以俺答汗的地盘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谁也不会料到你会反其道而行之。”   吴典用笑道:“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咱们现在是一条船上的人,可不能内讧,否则谁都活不了。你救了我,我送你过关。我们母子两个到了丰州(现在的呼和浩特),白莲教的总坛就在这里,我们母子两人缘尽于此,你去找白莲教,我去西域,分道扬镳。以后,有缘再见。”   两人买马北上,一路向北,路上母慈子孝,蒙混过了一关又一关,终于来到了丰州,这里是俺答汗的地盘,一个繁荣昌盛的大城。   此时正是八月十五,京城吃着月饼赏月的时候,但是丰城已经秋意浓,青草已经开始发黄了。   “我就不进城了。”吴典用说道:“你随便问个路人,他们都知道白莲教总坛所在。”   丁巫买了一壶酒,敬吴典用,“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这一路多亏了‘母亲’照顾,否则儿子早就死了。母亲,儿子敬您。”   吴典用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丁巫说道:“儿子还想借母亲一样东西。”   北方的酒就是烈啊,喝一口就上头了,吴典用觉得有些晕,他揉了揉额头,说道:“借钱就算了,以你昔日兵部尚书之子的身份投靠俺答汗,狠狠打了大明的脸面,定高官厚禄,享受不尽。而我还要去西域行商,都要本钱的。”   丁巫摇头,“非也,不是借钱。”   吴典用问:“你要借什么?”   丁巫说道:“你的命。”   “你——”吴典用想要拔出发髻上簪子——里头藏着一炳细小的锤刺,但浑身无力,从椅子上滚下来,“你暗算我!”   ”我总不能空着手去白莲教总坛见教主吧。那样太失礼了。”丁巫拿出绳子捆住了吴典用,“白莲教发的诛杀令,谁杀了你,谁就可以当传头,赏银千两。你说,我怎么舍得到嘴的肥肉飞了呢?”   “你是我的投名状,也是最好的伴手礼。”   作者有话要说:  丁巫要开始开挂卧底生涯了 第92章 每逢佳节被催婚   丁巫将昏迷的吴典用放在小推车上, 推进丰州城。   看守城门的看过他的户贴,指着小推车上老妇人问:“她是谁?”   丁巫说道:“我老娘,多年瘫痪在床, 神志不清, 听说白莲教教主有神功, 可以起死回生, 我就推着老娘来试一试, 求教主施展术法, 唤醒我娘。”   守卫把户贴还给他,“你倒是个孝子。”   丁巫忙赔笑说道:“初来乍到, 并不知道白莲教总坛在何处, 还望军爷指点一二。”   守卫指着大街, “你一直走, 走到一个门口有很多人跪拜的地方, 就是白莲教总坛了。但是来求教主的人太多,教主逆天改命,要受到天谴, 所以一个月只能发功一次、只能救一个有缘人,就看你娘和教主有无缘分了。”   丁巫谢过,推车进城。   来到总坛, 果然看见门口密密麻麻跪着好多人,就连转角的巷子也满是闻名而来的人,都是来求教主给亲人治病的。   在大明人人喊打的白莲教, 居然在丰城被当做神灵般膜拜。   丁巫推车过来,立刻有穿着绣着白莲道袍的教众来引路,“门口已经没有位置了,你别堵在路上, 后门还有地,去后门跪去。”   丁巫说道:“我不是来求教主的,我是来揭榜的。”   丁巫指着墙上贴着的吴典用的追杀令,“我就想知道,白莲教说话算不算数。”   此话一出,不仅教众变了脸色,就连跪拜的无知百姓也对他怒目而视,想要揍他。   教众说道:“我们教主说话,自是算数,谁人拿着叛教者吴典用的人头,谁就当传头、得白银千两。”   “既然如此,那就……”丁巫将吴典用的假眉毛一扯,露出了标志性的眉间黑痣,“我不仅带了他的人头领赏,还热着呐。前大明兵部尚书丁汝夔之子丁巫,前来领赏!”   此话一出,不仅仅是白莲教总坛,就连整个丰城都惊动了!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锦衣卫衙门的信鸽房。   汪大夏来到这里,还没张口问,照顾鸽子的老苍头摇头说道:“今天没有丰城来的信鸽。”   汪大夏听了,扭头就走,在院门口遇到了陆缨。   “陆统领。”汪大夏恭恭敬敬让出路,说道:“丰城那边还没有消息。”   汪大夏知道陆缨为何而来。   “哦。”陆缨止步院门,“今天八月十五中秋节,衙门放假,你今天又不当值,怎么一早就来了?”   汪大夏反问道:“路统领不也放假?不也不当值?不也来衙门了吗?”   陆缨冷冷的看着他,“你是上官还是我是上官?刚刚升了百户就觉得自己翅膀硬了?是吗,汪百户?”   汪大夏立刻赔笑道:“标下一个小小百户,怎敢当千户大人的上官。这不魏大夫一直挂念丁巫,所以我不管每天有信无信,都会跟她说一声。”   一夜铲除白莲教两大巢穴、抓捕五十七个大大小小的头目、斩首示众,以平民愤,此举大快人心,陆缨汪大夏等人立有大功。   论功请赏,陆缨封了千户,汪大夏从小卒跨过小旗、总旗,连升三级,一跃成为百户,已经是个从六品的武官了。   陆缨问:“魏大夫每天都问你?”   汪大夏说道:“没有,是我每天都会跟她交代一句。”   丁巫和吴典用从乱葬岗挖坟、扮作母子开始,每到一处,都会和当地的暗探接头,暗探放飞信鸽报信。   汪大夏会将最新消息告诉魏采薇,所以魏采薇对丁巫的动向了如指掌,如此一来,虽然担心是免不了的,但至少心里有底,不会胡思乱想。   陆缨看着万里晴空,说道:“算算日程,今天应该能够到丰城。”   汪大夏也顺着陆缨的目光,看着西北方向,“希望他能顺利打入敌营。”   陆缨说道:“他打入敌营之日,就是身败名裂之时,被千万人唾弃,所谓好事不出门,祸事传千里,或许信鸽还没飞来,明奸的臭名就已经传到京城了。”   汪大夏说道:“臭好啊,越臭越好,没有大粪臭,哪来五谷香?”   这话说的,陆缨都不知怎么回他,只得说道:“今天过节,快点回家去,就今天一天假,明日一早还要点卯,一堆事等着要做。”   陆缨满脑子都是事业。汪大夏赶紧跑了,就怕陆缨突然改变主意,拖着他一起加班。   汪大夏一清早为了帮魏采薇讨信,从北城跑到南城,再从南城跑到北城,陪魏采薇过节。   陆缨没有回家,她讨厌过节,因为每逢佳节被催婚,三个姐姐一定会带着夫婿回娘家送礼,三个姑爷陪老丈人陆炳喝茶,三个贵妇姐姐们热衷给她做媒,会聚在一起,把她拖过去,非要给她讲最近京城又有什么出色的青年才俊。   大姐成国公世子夫人:“……你就远远的看一眼,万一看中了呢?”   二姐首辅大臣严嵩的嫡孙媳:“对啊,看一眼又不费事。”   三姐内阁大臣徐阶的儿媳:“咱们这种人家,只要不是皇家,只要你看中了,还怕爹爹弄不到手?”   陆缨最烦这样的话,“我现在不想成亲。”   三个姐姐:“你都十八岁了,别误了花期。”   陆缨说道:“我刚封了千户,正是做事的大好时候。”   三个姐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就是当锦衣卫指挥使也得成亲。咱们爹都结过四次婚了……”   三个姐姐好容易聚在一起,其中大姐二姐都怀有身孕,陆缨不好发火,就找个借口逃也似的从家里跑到锦衣卫衙门来。   唯有工作才能才让她忘记催婚的烦恼,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得片刻安宁。   陆缨来到值房,墙上的巨幅地图描绘着丁巫的行程,她拿着尺比划丈量,喃喃道:“今年肯定到了……”   脑子里浮现丁巫临走前最后一夜的样子。   她给他详细讲解锦衣卫各处暗桩的标记,以及接头的暗语等等,要他牢牢记住,以后方便传递情报。   丁巫虽然武力只够杀鸡宰鹅,但是他的记忆力和悟性极高,半天就全都记在心里,无论陆缨如何抽查问他,他都对答如流。   陆缨说道:“我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剩下就看你的运气。你可以走了。”   丁巫告辞,有些欲言又止,话到嘴边,就咽下去了。   陆缨猜测他的心思,“你是想问你爹在云南如何吧?你放心,他过的很好,云南的天气温暖,还有温泉,对他的风湿有好处,比坐牢舒服多了。”   其实丁巫并不想问这个,这话汪大夏已经告诉他了,他是想对陆缨说……他对她有一点点动心,但是,想到自己的身份和要做的事情,他不好意思开口。   连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活着回来。   所以丁巫把自己萌芽的小心思狠狠掐下去,说道:“知道了。我此次一去,不破白莲誓不还。”   陆缨崇武,崇拜强者,对丁巫这种文弱书生一直无感,但是听到“不破白莲誓不还”之句,瞬间觉得身形单薄的丁巫有着无穷无尽的力量,觉得他是她目前所遇到的青年男子中最顺眼的一个。   陆缨打开丰城地图,目光落在白莲教总坛上,手指按在那个地方,自言自语道:“你一定会成功的。”   北城,甜水巷。   汪大夏骑马飞奔赶来报信,这样他就每天都有理由敲响魏采薇家的门。   魏采薇开门,她穿着围裙,围裙沾着面粉还有黑灰,是丁巫专门用来做饭的旧围裙,穿在她身上有些大了,围裙的下摆快要垂到鞋面上。   丁巫不在,无人下厨做饭给她吃,魏采薇三餐都在外头解决,今天八月十五,阖家团圆的日子,她想尝试自己动手烧顿饭。   汪大夏说道:“今天没有新消息。”   “知道了。”魏采薇低着头,揉搓着手指上半干的面粉。   汪大夏见她情绪低落,连忙安慰道:“干我们这行,没有消息就是很好的消息了,说明一切都很顺,没有横生枝节。”   魏采薇说道:“这些日子麻烦你了,每天都过来报信。以后不必这样了,丁大哥有他自己路,也只能靠他自己走,以后若无大事,不用来告诉我,以免惹人怀疑。”   她也知道丁巫是为了大局,但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很难,总是情不自禁的焦虑,担心。汪大夏每天不管有事无事都来告诉她,缓解了她不少的焦虑。   一个月过去,她慢慢接受了现实。她和丁巫早就长大了,各有各的路要走,有时候没有边际的担心反而会成为对方的负担和束缚。   在自己鞭长莫及、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唯一能做的就是过好自己的日子,做好自己的事情,变得强大起来,将来丁巫若需要我帮忙,我才有能力帮到他。   汪大夏见魏采薇终于想通了,连表情都变得明朗起来,很是开心,一扫她的围裙,“你在做什么好吃的?”   “是月饼,应该烤好了,你快进来尝一尝。”魏采薇邀请汪大夏进屋,两人来到了小院子里,丁巫做的烤炉传来阵阵饼香。   汪大夏吸着鼻子,“好香啊,一定很好吃。”   魏采薇戴上厚厚的棉布套,把烤炉里的铁板端出来,一共九个月饼,用模子扣出来的,饼皮上有着“花好月圆”的字样,看上去还真不错。   魏采薇脱下棉布套,用筷子把月饼夹在盘子上,“太烫了,稍微晾一会就可以吃,你先吃点葡萄。”   汪大夏见炉灶里还炖着鸡,很有眼力见的说道:“我来帮你添柴火。”   魏采薇初次下厨,的确忙不开,她还要去水井那里清洗蘑菇和青菜呢,连忙点点头,“你自便,记得吃月饼。”   只有自己做饭了,才晓得丁巫干活是多么麻利,魏采薇很想他,就凭着记忆,照着丁巫以前在中秋节做的法子来烧菜烤月饼。   汪大夏嘴巴馋,魏采薇一走,他就用手帕叠了两层去拿月饼吃,放在嘴里一咬,就像咬到了一块火炭似的,又烫又硬!   烫的身体一哆嗦,月饼落地,汪大夏低头一看,月饼居然把地面砸了浅坑,但是月饼本身连一点饼皮都没有掉!   这也太硬了吧!这是烤月饼还是炼铁饼?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吃还不不吃,这个是问题。吃了伤牙齿,不吃伤感情。 第93章 铁齿铜牙汪大夏   魏采薇第一次下厨, 不能不给面子。   汪大夏赶紧把铁饼……不,是月饼捡起来,吹了吹饼皮上的浮灰, 特意把月饼靠后, 放在最坚硬的后槽牙上咬。   还是咬不动, 魏采薇烤的月饼比精神了的汪小夏还硬。   汪大夏不禁犯了愁, 他的目光落在盘中八块”花好月圆”月饼上, 想起小时候夫子给他讲过一个“以子之矛, 攻子之盾”的故事。   为今之计,只能以矛攻盾、以毒攻毒了。   我用月饼敲月饼, 总能把月饼敲开吧。   刚才采薇说月饼是五仁馅的, 甭管饼皮有多硬, 里头的核桃仁、花生仁、松子和芝麻肯定可以嚼得动。   汪大夏简直想为自己的机智鼓掌呢, 他从盘子里拿了一块月饼, 放在切菜的砧板上,拿起另一块月饼,狠狠一拍!   嘣的一声, 汪大夏的手掌都拍麻了,两块相撞的月饼居然没破,上面那个月饼的“好”字的“子”少了一横, 变成“女了”。下面的“月”字少了两横。   汪大夏摸了摸砧板上三根从月饼上敲下来的横,就像三根细棍子,这个力度居然只是敲下来, 还没有敲碎,汪大夏不敢以牙试棍,用手使劲掰,才把细棍子掰成两断。   魏采薇自称用的是丁巫的配方烤出来的月饼, 难道这个独门秘方里有铁汁?这也太硬了吧!这是烤月饼还是铸剑?   不过,人类从原始走向文明,源于擅长制作和使用工具,敲击的方法行不通之后,汪大夏拿起了砧板上锋利的菜刀,挥刀就剁。   这一回,终于把月饼给切(剁)开了!   从横截面来看,月饼的确是五仁馅的,只是饼皮实在太厚了,中间的馅料只有薄薄的一层,所以咬不动。   瞧着饼皮的厚度和硬度,汪大夏还没吃就觉得牙疼,他干脆挥刀继续剁月饼,把月饼剁成小块,方便食用。   剁完了两个月饼,菜刀都缺了好几个小口子,汪大夏看着菜刀的缺口发愁,不过这时外头传来“磨剪子咧、戗菜刀”的声音。   汪大夏找到了救星,连忙菜刀拿出去,要走街串巷的磨工把缺口磨平。   待磨工磨好了菜刀,魏采薇也从甜水巷的水井旁洗好了菜蔬回来了。   汪大夏拿着磨得锃亮的菜刀,有些心虚的说道:“菜刀有些钝了,磨一磨。”   “谢谢。”魏采薇提着菜篮子进屋,“鸡汤已经炖好了,我不会炒菜,这些蔬菜蘑菇就涮着吃,我从酒楼里买了配火锅的蘸料。”   魏采薇按照以往的记忆,学着丁巫做火锅。她从厨房拿出一个紫铜火锅,在中间夹了几个木炭,然后把炖好的鸡汤倒进火锅里当做汤底,煮过的那只鸡没扔,拿出来稍微放凉之后,用手撕成鸡丝凉拌着吃。   秋高气爽,小院子里凉风习习,吃火锅也不会觉得热,是一年中最舒服的天气了,紫铜火锅摆在中间,咕噜咕噜翻滚着金黄色的鸡汤,旁边摆着洗好的蔬菜,还有一盘盘菜市场肉铺老板片好的牛羊肉、堆成小山般的鸡丝,以及汪大夏剁好的五仁月饼。   这个中秋节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   两人坐定,魏采薇是主人,希望客人能够吃饱吃好,看着点心盘子的月饼太少,“月饼不够吃吧,我再去拿一块。”   “够了够了!”汪大夏担心她嗑坏牙齿,连忙阻止,“月饼甜腻,吃一点就够了。何况还有一桌子菜呢。”   魏采薇拿起一个切开的月饼,指着里头的馅料,“我最喜欢吃五仁月饼,但五仁月饼里有青红丝。我最讨厌青红丝的味道,以前都是丁巫帮我扯出的青红丝。后来他自学了厨艺,就自己动手烤月饼,只放五仁和冰糖,不加青红丝。我最喜欢他做的五仁月饼,从来不买外头点心铺子里的。”   “今年我学着做一回,刚开始几个总是破皮,馅料露出来了,所以我把饼皮加厚,这样就包住了。”   难怪皮这么厚!   汪大夏假装很有兴趣的样子,问:“你的馅料如此特别,五仁不加青红丝,我还是头一见——那你的饼皮是用什么做的?”   魏采薇说道:“面粉。”   汪大夏:“还有呢?”   魏采薇说道:“当然要加点水,用力揉,把水和到面粉里去。面团可难揉匀了,你这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不会懂的。干面粉粘在手上很难搓掉,我刚才洗蔬菜时,才把手上的面粉洗掉。”   汪大夏的确不懂,但是他总觉得魏采薇的做法哪里不对劲的样子。   可是他也不敢继续问啊!魏采薇第一次下厨,甭管好吃不好吃,应该以鼓励为主。   其实丁巫每次和做月饼的面团时,都会往里头加酥油、猪油、鸡蛋、磨碎的糖粉还有发面的面引子。   不管是做一咬就掉渣的桃酥、还是圆滚滚的月饼,他的秘诀都是多放油以及多放糖,自己吃嘛,不计成本,能放多少就放多少。   点心铺子是要控制本钱的,能放多少就放多少。   魏采薇只管吃,以为饼皮就是面粉与水和成的。   没有油脂和发酵过的面团,还擀得那么厚,经过高温烘烤之后的确是可以当做武器来使用的。   难怪连菜刀都砍瘸了。   “来,你是客人,你先吃。”魏采薇把一小块月饼放在汪大夏盘子里,充满期待的看着他。   上一世,魏采薇没有下过厨房,所以,这是两世以来汪大夏第一次吃到她亲手做的点心。   汪大夏本打算往鸡汤火锅里倒一盘子羊肉的,但是魏采薇如此热情,他不能拒绝。   汪大夏之前已经用菜刀来试过月饼有多硬了,除非他长了一副铁齿铜牙,否则根本嚼不动。   然而,这种小问题怎么会难倒机灵鬼汪大夏呢,他可是连续捣毁白莲教两处巢穴、年仅十四岁就连升三级,成为锦衣卫最年轻的百户的男人啊!   所谓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饼皮再硬,用水泡一泡不就变软了嘛!   汪大夏假装喝茶,抿了一大口热茶,并没有咽下去,然后把剁碎的月饼放在嘴里,含了一会,用舌头抵了抵饼皮,感觉被热茶泡软了,就开始咀嚼起来。   这一嚼下去,感觉嘴里有什么硬物扎了一下,就像长了个口疮似的,有些疼。不过,这点疼算什么,我只是疼一疼而已,魏采薇失去的是她厨艺上的自信啊。   忍住。   汪大夏继续嚼,结果又刺了一下,更疼了。而且嘴里还有一股腥味,好像流血了。   这块饼皮是铁皮做的吧,不仅泡不软,还划伤了我的嘴。   不如干脆咽下去,我的胃一定能够消化掉,就别让嘴巴受罪了。   汪大夏的脑子有时候一根筋,上一次在画舫里吃饭,他被糖醋鱼的鱼刺卡住了,也是往嘴里拔了两口饭团,想要吞饭去刺。   汪大夏正要和着茶水往下咽,魏采薇一手掐住他的咽喉,“你的嘴巴怎么流血了?别咽,吐出来。”   魏采薇充满期待的看着汪大夏吃着自己亲手月饼,却看见两行血从他唇角留下来是什么惊悚的场面?   汪大夏把嘴里东西全吐出来了,秋阳下,赫然看见五仁里有一个闪亮的刀刃碎片!   魏采薇赶紧给他倒了清水漱口,“对不起,是我的错,我在伴五仁馅的时候不小心把异物弄进去了。”   汪大夏吃着吃着就吃出血来,一看碎铁片,一下子就想到他挥起菜刀劈砍月饼时的情景。   “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问题。“虽然很尴尬,但是汪大夏不想让魏采薇从此对做月饼留下心理阴影,连忙说道:“我刚才用菜刀切月饼的时候,把菜刀砍了好几个缺口,没留意碎裂的刀片嵌进五仁馅里。”   “幸亏我第一个吃,否则伤的就是你。”   魏采薇一愣,“所以你刚才要磨工磨刀,不是菜刀钝了,是砍缺口子了?”   汪大夏点点头。   “我做的月饼有那么硬吗?”魏采薇拿起一块完整的月饼,作势要放在嘴里咬一口。   糟糕!要崩掉牙齿的!   ”住口!”汪大夏眼疾手快,挥手拍掉了魏采薇手里的月饼。   月饼飞了出去,砸在院墙上。院墙是今年陈经纪为了赶紧租出去这个屋子,亲手粉过的,月饼砸过去,生生砸掉了一块墙皮,而后反弹落在地上,把地面砸了个浅坑出来,然后咕噜噜滚到了魏采薇脚下。   魏采薇把月饼捡起来,五仁月饼经历了一轮折腾,几乎还是完璧,就像一个立了贞洁牌坊的寡妇,三贞九烈,守身如玉。   看着魏采薇失望沮丧的样子,汪大夏安慰道:“没关系的,你没有白忙活,五仁月饼虽然不能吃,但可以当暗器防身啊。你想想,如果有歹人闯入门户,你用月饼扔他,他以为是吃的,根本不会防备躲闪,结果一个月饼就能砸破他的头,出其不意。”   魏采薇看着汪大夏:我知道你在努力安慰我,可是……说出这样的话,你真的不如闭嘴。   汪大夏永远忘不了嘉靖三十九年的中秋节,因为这一天他和魏采薇吃饭,他因嘴巴里有两处刀片划伤流血了,不能吃滚烫的火锅。   他只能喝着清热降火、寡淡如水的绿豆粥,吃着没有撒盐、也没有任何调料的鸡丝,眼睁睁看着魏采薇坐在他面前涮着鸡汤火锅,吃完羊肉吃牛肉、吃菌菇、吃青菜、吃芋头片,最后在还锅里下了一小把挂面完美收尾。   作者有话要说:  采薇:得让他长点记性,不要瞎吞东西,鱼刺和刀片都很危险啊。没有大夏就不可能有小夏,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第94章 见家长   吃火锅的精髓就在于最后吸纳了各种肉香和菜香的面条。   看着魏采薇捞出鸡汤火锅里最后一根面条, 汪大夏的喉结上下滚动,他正在长身体,是个无肉不欢的人, 吃着寡淡的稀饭鸡丝, 就跟没吃一样, 肚子喝饱了, 但眼睛和舌头还是很馋的。   魏采薇把面条夹在碗里, 却迟迟没有吃, 筷子将面条一次次挑起来,秋风吹散面条上的热气, 变成凉面之后, 她把面碗推到汪大夏面前。   汪大夏喜出望外, “给我的?”   魏采薇点点头, “我已经吃饱了, 面是给你下的。这两天记得不要吃烫的东西,勤漱口。还有,中秋节都吃螃蟹, 但螃蟹这种发物不要碰,也不要碰有葱姜醋的蘸料,这玩意最刺激你口腔那层膜。好好保护好自己, 千万不要溃烂了。”   虽然想给他一个教训,不要往肚子里乱吞东西,但魏采薇看到汪大夏馋馋的样子, 于心不忍,就把火锅最好吃的面条给他了。   汪大夏频频点头,捧着比他脑袋还大的面碗吃火锅凉面,面条吸饱了汤汁, 放凉之后更美味,这是他中秋节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吃完饭,汪大夏照例留下来和她一起收拾、刷碗。魏采薇把他砍碎的月饼都扔了——怕馅料里掺进菜刀碎片,剩下七块月饼没舍得扔,但咬不动,所以她干脆把七块月饼堆成宝塔状,供在了“亡夫汪二郎之灵位”的灵牌前。   饼皮上“花好月圆”四个字和灵牌有种诡异的相配呢。   也不知为何,看到硬如铁饼的月饼供在“汪二郎”的灵位前,汪大夏就觉得牙疼,好像是供给他吃的似的——其实的确如此。汪二郎就是汪大夏。   魏采薇摆好”供品”,又在四周布置了几个捕鼠夹,以防月饼招来老鼠。   汪大夏说道:“我觉得你多此一举了,老鼠啃得动木头,但是它肯定啃不动你做的月饼。”   这倒是事实。   魏采薇收起了捕鼠夹。   汪大夏轻咳两声,“今天八月十五,你有什么安排吗?”   魏采薇说道:“做饭,吃饭,睡个午觉,醒来后给陆府的李宜人配补身子的养元膏,然后再做饭——算了,不做了,做饭好麻烦的,晚上去外头吃。我今天清早起床,忙活一上午,结果也就鸡汤火锅勉强能吃,月饼烤砸了,害得你吃了一嘴的血。看来我和厨房没有缘分,就别互相为难彼此了。”   还真是烤”砸“了,砸墙都不破。   魏采薇挑战厨艺失败,从入门到放弃也就半天时间。   汪大夏乘机提出邀请,”这大过节了,饭馆也要提前打烊放假,都要过节嘛,你晚上未必能找到吃饭的地方。不如……来我们吃顿饭?”   魏采薇不敢相信,“啊?去你家?”   汪大夏点头,“咱们是邻居,远亲不如近邻。本就是个团圆的节日,你一个人过,不如和我们一起过。你知道的,我那个继母已经被休了,家里只有我、我爹、木指挥使,还有我弟弟四个人,人口简单,没那么多规矩,就是坐在一起吃顿饭。”   秋天到了,京察结果也出来了,汪千户毫不意外因前妻吴氏放印子钱、犯了失察之过而丢了官职。   但是陆炳和五城兵马司打了招呼,要汪千户的心腹木百户接替了北城兵马司指挥使一职。木指挥在北城兵马司从一员小卒做起,一步步稳打稳扎,他接替指挥一职,众望所归,很能服众,加上陆炳在背后推波助澜,他就官升一级,成为新的指挥使。肥水不流外人田。   木指挥依然住在汪府,依然对汪千户十分尊敬。   魏采薇说道:“你们家四个男人过节,我一个寡妇过去凑什么热闹?何况你并不是汪府的主人,你父亲才是,他不下帖子提出邀请,我也不好去你家赴宴,当个不速之客。”   你才十四岁,就这么着急带我见家长了?   我同意了吗?你家长同意了吗?   汪大夏向来不拘小节,懒散纨绔惯了,并没有想到礼仪这种细节,闻言拍了拍脑袋,“你说的对。不过没关系,我回去要我爹下一个请帖,他肯定同意。”   自从汪大夏连升三级成为百户,汪千户丢了官,父子两人的仕途发生逆转,汪大夏在家里的气焰越发嚣张了,他自信去爹那里软磨硬泡,还怕弄不出一张请帖来?   强扭的瓜不甜。魏采薇还是拒绝了,“我一个人清清静静的过节挺好。外头馆子关门,我把中午吃剩的热一热也能凑合。”   汪大夏正欲再劝,外头响起敲门声。   自从周小旗半夜绑架事件,魏采薇不会轻易开门,问:“谁?”   “你的邻居,汪千户。”   说曹操曹操到,汪大夏赶紧跑过开门,“爹?您怎么来了?”   儿子果不其然在这里。这大过节的,有家不回,非跑到邻居寡妇家。   不过,汪千户对儿子已经放弃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了,他根本管不住儿子,由得他去吧。   汪千户说道:“我当然是来找魏大夫的。”   汪大夏依然堵在门口,“父亲找魏大夫何事?”   他担心父亲管不住他,就来找魏采薇的麻烦,丢给她几张银票、几亩田地、一栋大房子什么的,要求她离开“我的儿子”、“不要再纠缠了”以及“你和他是没有结果的”之类的话。   话本里不都是这么写的么?   当着魏采薇的面,汪千户不好对儿子发脾气,何况今天大过节的。   魏采薇迎过来了,“汪千户进来坐,喝杯茶。”   “不用,我是来送请帖的。”汪千户拿出一个大红请帖,”我们当了四个月的邻居,互相照应,和睦友好。今日中秋佳节,想着魏大夫独自过,就备了几杯薄酒,特来邀请魏大夫晚上过去吃顿饭,未审肯命驾否?”   汪大夏愣住了,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吧!我爹怎么误打误撞,撞到我心坎上去了?他怎么知道我想邀请采薇一起过节?”   汪大夏一时惊讶之后,对着父亲露出认可的笑容,难得父慈子孝一回,笑道:“送请帖这种事情,等我回家让我来送嘛,父亲还特意跑一趟。”   汪千户顿了顿,说道:“请帖昨晚我就写好了,本来打算早上要你送过来。可是你一清早不知跑那里去了。我在家等你一上午,又等到中午。实在不好继续等,怕魏大夫下午有其他安排,所以就来送帖子、面邀魏大夫,反正我现在无官一身轻,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魏大夫,不知你——”   魏采薇接过帖子,说道:“既蒙宠招,敢不趋命。”遂答应了今晚去汪府赴中秋宴。   汪千户不会无缘无故的邀请她赴宴,肯定有什么话要对她说。   汪千户说道:“太好了,魏大夫有无忌口?我回去吩咐厨房。”   魏采薇刚打算说她没有忌口,什么都吃时,汪大夏插话说道:“我知道魏大夫的禁忌和喜好,我去和厨房说。”   汪千户和魏采薇同时看了汪大夏一眼,目光在他身上碰撞,然后分开。   汪千户心想:魏大夫看我儿子的目光好生奇怪啊!怎么有点像我亡妻看小时候的汪大夏发熊打破花瓶时的那种宠溺和无可奈何?   他们两人的关系……好像并不是市井传言的那样。   汪大夏乐颠颠的跟着父亲回家,直奔厨房,指挥厨师做魏采薇爱吃的东西,”……她不喜欢拆螃蟹,弄得指甲缝都有腥气,影响她处理药材。你把螃蟹蒸熟,把里头的蟹肉蟹黄蟹膏等等全部挑拨出来,用花椒、葱姜蒜末调味腌制,然后裹上一层面粉,回锅炸一次,炸的外酥里嫩,再塞进螃蟹空壳里头,借一借鲜气,然后用香油、酱油和醋调出蘸料,吃的时候蘸一蘸,哦,那个鲜美。”   这是丁巫在的时候经常做的一道菜。魏采薇就是喜欢这种大口大口的吃螃蟹肉的感觉,不用拿着一堆拆蟹的工具摆弄,吃的清爽。   汪大夏跟着魏采薇沾光,也吃过几次。对丁巫的手艺很是叹服。   厨师说道:“这个法子有趣,小的这就试做一道,给二少爷尝尝,看是不是那个味。”   如今汪大夏虽然不是汪府的主人,但是他连升三级,背靠陆炳这个大靠山。而家主汪千户已经是“昨日黄花”。未来汪家是汪大夏的,就连仆人也跟着看脸色,纷纷迎合讨好汪大夏。   汪大夏好容易来厨房指点,厨师自是要好好伺候着,凡是他所要,无不满足。   汪大夏说道:“汤就定下鸽子汤,记得炖得烂一些。“   “好的,二少爷。”   汪大夏吩咐道:“……醋烧白菜、红糟鲥鱼、黄熬山药鸡、熬个栗子粥、凉菜做个玉瓜(黄瓜)拌辽东金虾(金钩虾米),再做个玫瑰鹅油烫面蒸饼。”   全是丁巫做过的菜,而丁巫只做魏采薇喜欢的菜,所以跟着丁巫的菜谱去做准没错。   “好的,都记下了,酒水要什么?”   汪大夏答道:“魏大夫很少饮酒,备点随便喝、喝多少不醉人的果子露即可。”   汪大夏在厨房试菜,那道酥炸螃蟹试了三次才过,“……这个味很相似了,照着做。”   木指挥把汪大夏下午的所作所为告诉了汪千户,当然,是报喜不报忧的那种,“二公子升了百户之后,变得细心会照顾人了,和四个月之前大闹北城的熊孩子完全不一样,未来前途无量啊。”   木指挥打心眼替汪大夏高兴。   汪千户依然愁眉不展,“我是他亲爹,他从来没有这样伺候过我,一顿饭而已,试菜都试了三次,就是预备给皇上接驾也不过如此了。你说,他和魏大夫是个什么关系?他为何关心她更胜过关心我这个爹。”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所有的菜式,包括酥炸螃蟹,都出自《金瓶梅》。   另外,上一章采薇烤的月饼硬度问题,她只有面粉和水,法棍和面时还多一样酵母呢,酵母菌让内部充满气体,蓬松,变得脆一些。而采薇连面都没有发,是一团死面直接烤。加了酵母的法棍都硬成那样了,采薇烤的月饼只能比法棍更硬。   从硬度来看,俄罗斯大列巴&汪小夏&法棍&采薇的五仁月饼。 第95章 “鸿门宴”   如果说下堂妻吴氏是汪氏父子感情的刽子手, 那么木指挥就是他们父子的速效救心丸,每每在濒临崩溃之时抢救一把,药到病除。   见汪千户一副“养儿不如养条狗”的失望表情痛诉汪大夏待他不如照顾邻居家小寡妇细心。   木指挥立刻劝慰道:“在二公子心中, 当然是父亲更重要了。他在邻居家蹭了那么多顿饭, 理应还人家一个席面, 肯定要好好准备了, 可见二公子在人情世故方面进益了。他以前可不会考虑的如此周到。”   木指挥这样一解释, 汪千户觉得挺有道理, 心下稍慰,叹道:“我们汪家虽不是什么钟鸣鼎食的大户人家, 但好歹传承百年, 厨房的家底还是有的, 办的席面也颇有人称道之处, 能拿得出手。”   “你在我们家也吃这些年, 厨子的手艺应该还过得去吧?怎么他就是不喜欢,几乎天天下了衙门就往邻居家蹭饭吃?难道邻居家的饭就是香?你看看他要厨房做的菜单——”   汪千户把菜单递给木指挥,“除了那道酥炸螃蟹有些独到之处外, 其余都是很简单的家常菜。不是我自夸,我们家虽然没落了,但平时吃比这个菜单要好得多, 他怎么就是鬼迷心窍,觉得别人家的饭菜香呢。”   木指挥不是圆规,不能什么事情都能圆的上, 劝道:“这都是一个月之前的事情了,千户何必翻这些旧账。且做饭都是丁巫,如今丁巫不知所踪,正被锦衣卫通缉遣返, 他这个月就很少过去吃了。”   丁汝夔七七之日过后,锦衣卫去头条胡同装修了一半的药铺“拿人遣返”,结果当然扑了空,丁巫跑了,锦衣卫正在通缉丁巫。   “没有吃的,他也没少去邻居家,可见他并非为了一口吃的。”汪千户问道:“北城满天飞的那些不堪谣言我并不相信,我养的儿子我最清楚,他和魏大夫之间应该是清白的,可是他不图吃的,也不图美色,他每天往邻居家里跑到底图什么?”   “这个……”木指挥也被问住了,他同样不能理解汪大夏诡异的行为,根据他的观察和直觉,汪大夏估计还是个处男,说道:“大概是知己吧,我和千户非亲非故,不也在千户家里吃住了这么多年。”   说的也是,不过……汪千户说道:“我跟你都是大老爷们,他和魏大夫毕竟男女有别。男人和女人,如何做得知己?”   木指挥又劝道:“千户别想太多了,所谓不聋不痴不做阿翁。难道二公子和魏大夫不是单纯的知己关系,千户大人就有办法把二公子硬拽回家,不准他踏入邻居家一步?”   不能。从十岁开始,汪千户就已经无法控制住熊孩子汪大夏了,何况汪大夏现在是锦衣卫百户,翅膀已经硬了,汪千户无权无职,就更没有办法制住儿子。   汪千户沉默,过了一会,问:“你说我该怎么办?”   木指挥说道:“骑驴看账本——走着瞧。”   意思就是既然管不了,那就别管了。   邻居家里,因要赴宴,魏采薇不能穿的太简朴,换了一套新衣服,秋香色通袖袍、鸦青色缎面马面裙,把白绫包头的孝髻拆了,梳了个圆髻,插戴一对象牙插梳,戴了一对玉葫芦耳环,这样打扮既符合她寡妇的身份,也不失礼节。   中秋都要赏月,汪府作为沉淀百年的勋贵之家,花园里里当然建有邀月台,专门用来登高赏月,晚宴就摆在这里。   因魏采薇是女子,不好同桌合餐,就干脆效仿古人,每人一个小桌,分散摆在邀约台,大家分开吃。   伺候汪千户、木指挥、汪大夏的都是侍童,伺候魏采薇的是一个侍女,在一旁布菜倒酒。   汪千户还请了乐户来奏乐助兴,乐户行了礼,把乐单递给魏采薇,要宾客点曲。   如今时兴南曲,魏采薇迎景点了个《新水令》“小园昨夜放江梅”。   乐户退下,手持檀板,配乐的丝竹洞箫也随之而起,两个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俏童开始唱南曲,声音缠绵时如清泉石上流、高亢时似乎乘风飞入夜空的明月、清脆时就像初春河道的坚冰开裂,清冷无比。   听着好曲,耳朵像是被情人抚慰过,无比的妥帖,竟然不输魏采薇上一世在宫廷听过的好曲,可见汪千户对这次中秋宴是花了心思和银钱的,并没有因她是个寡妇而有所轻视。   魏采薇本是看在汪大夏的面子上,抱着应酬汪千户的态度来赴宴的,但是分桌而食、以及邀请的乐户水准之高等细节来看,汪千户相当有诚意啊。   一曲终了,魏采薇举杯,敬了东道汪千户一杯。   这一曲只是吃些月饼点心开胃,到了吃正餐的时候了,侍女撤了点心盘,将汪大夏要厨房准备好的菜肴一道道送上。   魏采薇看着醋抄白菜、玉瓜般拌辽东金虾还有酥炸螃蟹这些熟悉的菜肴,顿时一怔:怎么全是丁巫的拿手菜?   魏采薇夹出螃蟹壳子里的酥蟹肉,蘸了调料盘,外酥里嫩还鲜美,味道和丁巫的手艺有九成相似了。   魏采薇赞道:“府上的厨子手艺真是精湛。”   汪千户说道:“这是犬子下了厨房和厨子一起定的菜单,这道酥螃蟹他试了三次味道才定下。”   “犬子”汪大夏使了个眼色,对着她微笑点头:惊喜不惊喜?快来表扬我!   魏采薇顿时觉得嘴里的酥螃蟹不香了:又把我的话叮嘱当耳旁风!你嘴里被刀片划了两个口子,我交代不要吃太烫太油之物、不要吃螃蟹这种发物,尤其是不要沾酱油醋葱姜蒜之类的太刺激口腔薄膜的调料,你就是不听!   还试了三次?你的嘴巴还要不要了!   魏采薇淡淡道:“汪公子用心了。”   汪大夏等着魏采薇表扬自己,但是坐在斜对面的人却没有预料中的惊喜,怎么回事?难道厨子搞砸了,这次炸出来的酥螃蟹不是最后试菜的那个味?   汪大夏赶紧夹了一筷子,蘸了料碟吃了一口,明明就是这个味嘛,为什么魏采薇不高兴?   魏采薇看汪大夏还是不要命的吃,又心疼又生气,顾不得客人的矜持客套了,说道:“汪公子的伤好了吗?”   “啊?”汪大夏这才明白为何魏采薇面色不善,“好……些了。”   以魏采薇对他的了解,绝对是谎话。   不听医嘱还说谎,魏采薇目光比月光还冷,又问:“才过半天就好了?汪公子从何处神医那里得了灵丹妙药?说来听听,我去拜访拜访。”   汪大夏:“我……嗯……”   没等汪千户问话,为了这个家操碎了心的木指挥急忙问道:“你怎么了?何处受伤?重不重?你这孩子怎么受伤都不说一声。”   汪大夏说道:“不是什么很严重的伤,就是嘴巴里头……长了两个疮,有些疼。”   汪大夏说谎是家常便饭,他的真话顶多只有谎话的十分之一,不敢说他是生嚼刀片受的伤。   因为一提起这个,拔出萝卜带出泥,就要牵扯到魏采薇烤的独门暗器——月饼。这样会伤魏采薇的面子。   上一次锦衣卫捣毁白莲教两处巢穴,尤其是红袖招在半夜爆/炸,汪千户一直担心汪大夏的安全,听到只是生了口疮,暗自松了一口气,当即吩咐伺候的小童,“还不快把酒、螃蟹这些酒菜都撤下去,要厨房煮个清火的皮蛋粥端上来。”   木百户加了一句,“泡一壶菊花茶,放在井水里凉了再给二公子喝。”   于是汪大夏眼睁睁看着满桌好吃的全部端走了,中秋节赏月宴,看着别人又吃又喝,只有他桌子上摆着一碗没有一滴油的皮蛋粥,一壶凉菊花茶,真是要饭的都吃的比他好!   汪千户看着儿子吃瘪的样子,心情蓦地大好:小子,你也有今天!   若平时,这小子就不知道“忍”字怎么写,早就大闹中秋宴,拂袖而去了,根本不会坐在这里继续陪客。   哪像今晚这么乖顺,吃瘪了还安静如煮熟的螃蟹般坐着一动不动——以前是活的螃蟹横行霸道。   汪千户难得绽放出笑容,又点了一首南曲《醉太平》助兴。   木指挥察言观色,他有重大发现:魏大夫一个眼神就能制住桀骜不驯的汪大夏,汪千户说一万句都当耳旁风,但是魏大夫一句话就够了。   木指挥心道:他们两个是不是单纯的知己我并不确定,但是我确定他们两个是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的关系。   在汪千户面前,汪大夏是个油盐不进的铁板。但是在邻居面前,汪大夏就是一块柔糯的豆腐,任凭邻居揉圆搓扁。   魏采薇最初以为是“鸿门宴”,她做好了十全的准备,打算在宴会上迎接汪千户的试探和“拷问”,甚至都都做好了可能会挨骂的准备。   可是真正赴宴之后,魏采薇觉得汪千户是个和善、好脾气、懂得尊重人、没有什么架子、话不多、很好相处的人。   汪千户真正把她当成客人邀请,能够看得他有时候欲言又止,但他一直克制的自己,不会在宴会上让任何人难堪。   这对一直忍受外界各种谣言和背后指指点点的魏采薇而言,已是难得了。所以,她放开了自己,该吃吃,该喝喝,玩着酒令,听着时兴的南曲,享受当下。   中秋宴,大家虽然话不多,但宾主尽欢——除了吃不上肉的汪大夏。   宴会过后,喝得微醺的汪千户对木指挥说道:“我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汪大夏晚上喝粥喝茶,别的都没碰,他什么如此听话过?他在魏大夫面前反而懂规矩了,真是奇迹。”   魏采薇喝的是果子露,并不醉人,临走时给了汪大夏一包药丸,要他含嘴里,等药丸慢慢融化,治疗嘴里的伤。   次日,魏采薇刚做好李宜人的养生膏,宫里司礼监来人了,手里拿着黄册,说宫里征召宫廷女医,以备金秋选秀之用,给各地待选的秀女检查身体,看有无隐疾。   魏采薇大喜:终于可以见到未来冠宠后宫的尚寿妃了。   作者有话要说:  温馨了两章,发几块又甜又硬的月饼,就要开始一场腥风血雨的撕X狗血不断的宫斗加夺嫡啦,大家一定要准备好强大的心理,因为接下来的嘉靖皇室各种狗血八卦会不断的刷新各位的底线。 第96章 钓鱼执法   炎热又热闹的夏天过后, 迎来清爽宜人的秋天,就当人们认为终于有了清净日子过后,传出了要选秀的风声。   京畿一带的气氛蓦地紧张起来了。   为什么?因为老百姓一般不愿意自家姑娘选秀。   大明迁都北京后, 选秀基本都在京畿一带, 专吃窝边草。太/祖皇帝朱元璋给皇室定下“选秀畎亩, 联姻民间”的方向之后, 皇室基本上不和勋贵大臣们联姻了, 都是从寒门里选姑娘嫁入皇室。   但纵使寒门, 很多心疼女儿的人家都不想送女儿选秀,因为前几朝的皇帝都有殉葬的陋习, 甚至有些藩王的妃子们也殉葬, 除了有心用女儿的命来换取荣耀的人家, 一般人家都不想让女儿去冒险, 纷纷想法子逃避选秀。   后来正统皇帝废除了殉葬陋习, 民间逃避选秀的情况稍微有所好转。但是,接下来的成化帝独宠比他大十七岁的万贵妃,甚至为贵妃废了皇后!   连皇后都被废, 何况普通嫔妃?万贵妃生的儿子早逝,她也不想看其他妃子生孩子,成为打胎小能手, 多少宫女嫔妃被折磨致死,民间又不敢送女儿去选秀了。   下一朝皇帝差点被万贵妃弄死,决定一生只要皇后一人, 后宫无妃,秀女进宫就是守活寡的开始,一点机会都没有。民间当然也不想把女儿送进去当寡妇,耽误花期。   到了下下个皇帝正德皇帝, 干脆只喜欢人/妻和娼妇,对正儿八经选进宫的秀女没有兴趣,甚至十几年不见皇后,民间更不敢送女儿进宫了,正德皇帝干脆绝嗣,皇位落到堂弟、也就是现在的嘉靖帝身上。   由于大明一代代殉葬的陋习和层出不穷的奇葩皇帝,让京畿百姓们一听选秀就战战兢兢。   现在的嘉靖帝十六岁登基,年轻有为,那时候身体也还好,选皇后和后宫嫔妃时,民间有人家愿意把出色的女儿送来选秀,觉得这个励精图治的年轻皇帝和以前那些奇葩皇帝不一样。   但是,现实狠狠打了他们的脸,让老百姓们觉得送女儿选秀其实是送入了火坑,没有最惨,只要更惨。   嘉靖帝刚开始也还好,后来修仙嗑药,性情大变,无论对皇后还是嫔妃们都刻薄寡恩,接连废了两个皇后。   甚至有一段时间迷信一个叫做陶仲文的道士,用少女的初潮来炼制的仙丹,那一批选进来的秀女们年龄都故意选偏小、还没有来初潮的小少女,选进来之后,被养在一处当成了”药人“,给秀女们喂催初潮的药物,以收集“药材”。   这些药物对秀女们身体伤害极大,死的死,残的残,催出初潮之后,经期还不能吃饭,只能像蚕一样吃桑叶、喝露水,身体经过这样的摧残之后,就像药渣一样被宫廷抛弃。   即使有“幸运的”被家人领回去,后来另外许配给人家,也很少有秀女能够怀孕生子,因为那种催初潮的药物药性极其霸道,会使得秀女们终身不孕。   吃了仙丹的嘉靖帝暴躁易怒,时常鞭打嫔妃和宫人,有个叫做杨金英的宫女忍受不了折磨,就和十几个宫女一起乘着他入睡时,用白绫围住脖子,想要勒死他,但太过慌忙,白绫打了个死结,没能勒死嘉靖帝,这就是震惊朝野的“壬寅宫变”。   十几个宫女连同两个嫔妃都被处死,血洗宫廷。   宫女造反,是历朝历代都没有之事,居然发生在嘉靖朝,可见吃了“仙丹”之后的嘉靖帝有多么暴戾冷血。   “壬寅宫变”已经过去十八年了,当年蛊惑嘉靖帝用初潮炼仙丹的臭道士也死了,嘉靖帝现在服用的丹药以金石为主,吃完之后没那么疯癫暴戾,有所收敛,不再有毒打宫人致死的事情发生。   但是“壬寅宫变”给京畿之地的老百姓们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觉得后宫就是火坑,一听说要选秀了,家里有尚未定亲的适龄少女的人家赶紧想办法逃避选秀。   有的把闺女送到南方亲戚家躲着;没有南方亲戚的人家,就把闺女送到郊外山沟沟的亲戚朋友家躲着;若实在没有可以信任的亲朋好友托付闺女,就只能火速寻一个男人,赶紧把闺女嫁出去。   所以,选秀的消息一经传出,京畿之地吹唢呐的乐工生意蓦地火爆起来了!   到处都在办喜事、喝喜酒,唢呐是必不可少的乐器,各种嫁妆铺子也是生意火爆,赚的盆满钵满。   更有甚者,实在在周围找不到合适的人家,就去大街上逛,看到好像是未婚的少年,就把少年往家里拖,软磨硬泡要少年写婚书,情愿一分钱聘礼不要,白送一个老婆,当晚就拜堂成亲。   这种街头捉女婿的荒诞戏码越演越烈,一些家教严格的家族甚至严令禁止家里未婚男子出门,以免被人捉去当女婿,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纵使娶个村姑、市井泼妇也得认了。   民间如此惶恐,骚乱不断,这下把负责这次选秀的司礼监掌印太监兼东厂厂公黄锦给惹怒了。   照这样下去,能够从京畿之地选出几个秀女来后宫参与复选?   如果秀女一个个歪瓜裂枣,不成体统,没几个拿出手的,岂不是惹人笑话?黄公公脸面何在?   所谓大浪淘沙始见金,如果要选出出类拔萃的秀女,就必须要有足够的“沙子”们淘汰掉,连基本选秀人数都达不到,还选什么秀女啊!   要留下足够多的适龄参选,单是司礼监和东厂是做不到的,于是黄公公请锦衣卫帮忙,想法子平息京畿之地投亲靠友、混乱婚嫁、街头捉女婿的现象。   黄锦是嘉靖帝还在潜邸时的大伴——也就是陪藩王读书的太监,正经司礼监内书堂出身,博学多才,深受嘉靖帝信任,亲切的称呼他为“黄伴”。   这十年嘉靖帝每一次死刑复核的时候,陆炳都会贿赂黄锦和他手下的公公们,帮忙把丁汝夔的卷宗放在最后一个。   所以,黄锦有所求,陆炳当然答应了,命分布在京畿之地的大小探子们按照地盘划分,暗访家中是否有适龄少女,制作成名册,交给东厂。   黄公公分发名册,要手下徒子徒孙们按照名册带人,如此,亡羊补牢,阻止那些打算远走藏起来躲避选秀的少女。   接下来,就是对付街头捉女婿的那些人了,陆炳也只有妙招。   京畿之地,保定府,前门大街,一座茶楼。   锦衣卫要继续“钓鱼执法”。   做平民打扮的陆缨对汪大夏说道:“轮到你上场了。”   咔嚓一声,汪大夏拿着铁夹子夹核桃,“怎么又是我?”   陆缨指着自己,“我试过好几回,没有人拉我。你已经被拉过八次了,是我们当众最抢手的一个,你不去谁去?”   锦衣卫吴小旗附和道:“对啊,我也就两次而已,这里人都喜欢汪百户这样的女婿。我也理解,我若是当爹的,也希望给闺女在街上拉个俊女婿。”   吴小旗就是牺牲的面具吴的独子,父亲被严世蕃手下的死士害死之后,他子承父业,来到锦衣卫当差,他不愿意看守仓库,只想跟着陆缨在外头出生入死。   捣毁白莲教两处老巢行动中,他表现突出,还在积水潭里救了五个不会水的同袍,论功行赏,从小卒升了小旗,都叫他吴小旗。   汪大夏浑身不愿意,指着陆缨,“你长的也俊,为什么不拉你。”   吴小旗笑道:“因为咱们的头儿天生一副生人勿进、莫惹老子的样子,谁敢拉这样的人当女婿,老丈人怕是要被女婿揍一顿。”   汪大夏就不一样了,他目光清澈,笑容灿烂,一副涉世未深,没有经过社会毒打的天真少年郎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很好骗的处男。   而且这里是保定府,不是京城顺天府,这里没有人认识汪衙内。若在京城,东南西北中五城的百姓谁敢拉汪衙内当女婿啊。   汪大夏吃着核桃,叹道:“想不到啊想不到,我加入锦衣卫,不仅仅要出生入死,和对手斗智斗勇斗运气,我还要出卖/色/相!”   生活不易,汪大夏为魏采薇守身如玉这条路走得很是艰辛,有时候身不由己,总要牺牲一下身体。   陆缨为他倒了一杯茶,“你放心,我们一直暗中跟着,只要对方逼你成亲,我们就立刻出现,给你解围。陆大人要还黄公公人情,我们得赶紧刹住民间街头捉婿的歪风。”   汪大夏将茶水一饮而尽,”我这次听你们的,但是,这是最后一次了,我今天就要赶回顺天府。“   我已经快七天没有见到魏采薇了!   陆缨说道:“这是保定府的最后一次行动。明天我们去永定府,到时候你得再牺牲一下色相。我保证,永定府是最后一个地方,震慑完永定府我们就回京城。否则,我们无法向陆大人复命。”   官大一级压死人,汪大夏莫得办法,只得照做,赶紧把事情办完。   汪大夏穿着寒酸,但是很整洁,一副落魄人家子弟的样子,在街上闲逛,喜欢逛价格昂贵的书店,但一本书都买不起,站着白看书,屡屡被店主轰走,“别弄脏我们的书,不卖就别乱翻。”   被轰了两次之后,他被“蓄谋已久”的媒人盯上了:长得帅、目光天真纯洁、年少无知,无钱无势的穷小子,好控制,给点甜头就上当了。   媒人迎上去,“少年,想不想看免费的书?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随便看,你跟我走。”   被捉的汪大夏来到保定府郊外一个三进小院里一个书房里,书房不大,但是藏书不少,里头有个焦急的中年男人,看到汪大夏进来了,顿时一眼看中,命人端来一杯茶,“走了那么远的路,渴了吧,来,先喝杯茶。”   汪大夏喝了,喝完就觉得头晕目炫,连字都看不清了,中年男人说道:“我这里的书可以随便看,但是看之前要立个字据,如果损坏书本,是要原价赔偿的,来,你在签字画押。”   言罢,中年男人递上一张婚书,故意把上面的字折起来,只留下签名的地方。   汪大夏昏头昏脑的写上了一个名字:汪伯达。   他爹汪千户就叫做汪伯达。   汪大夏签完字就晕倒了,中年男人取出印泥,将他右手五个手指头全部染红,啪的一下摁在名字旁边,大功告成,男人说道:“来人,送新姑爷入洞房。”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请叫我坑爹小能手,谢谢~ 第97章 洞房   小狐狸汪大夏阴沟翻船, 中招了,不是假晕,是真晕过去了!   不是他不够小心, 而是这户人家不按常理出牌, 忒心急了。   以他当街拉走八次的经历, 去了女孩子家里, 都是先喝茶吃点心好生伺候, 然后旁敲侧击他有无婚配、家中亲人、籍贯等等, 然后送他一身绸缎衣服换上,故意展示女孩子家如何豪富、如何有地位, 只要他答应当上门女婿, 以后家产都是他的云云。   因为这种心疼女儿、不想让女儿进宫的人家, 家境通常还不错, 不可能随便把一个男人拉到家里当女婿, 委屈女儿一辈子。   就是赶上选秀的特殊时候,我家闺女才屈尊嫁给你。否则,你一个穷小子, 将来做梦都娶不上这么好的老婆!   这么好的机会,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机不可失。   你不答应?快把绸缎衣服脱了,穿上你的布衣快滚!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软硬兼施,哄他入局。   所以,汪大夏觉得那杯茶只是开始,没有料到这户人家居然如此心急, 还没开口打听他的底细、用财富来诱惑他,就直接在茶里下药放倒他了。   汪大夏身体就像被那杯茶抽去了所有的力气,无法反抗,脑子也糊涂了,任人摆弄,和现实世界好像隔了一层起雾的玻璃,朦朦胧胧,如梦如幻。   男人把婚书递过来的时候,汪大夏起初一怔,而后脑子里出现一个熟悉的场景,他在酒楼里喝醉了,老板把账本给他,他写上他爹的名字“汪伯达”,要店主去汪府要钱。   这种事情实在太多,写亲爹的名字都写成肌肉记忆了,在丧失意识时,给他一支笔,他顺手就写下“汪伯达”。   为什么这次的人家如此猴急?直接下/药把上门女婿弄倒,生米煮成熟饭再说?   免费送老婆这种拉郎配并不是随便什么贩夫走卒都能遇到的“好事”。   扮穷小子的汪大夏长相气质完美契合了拉郎配人家的喜好,加上市井疯传有锦衣卫暗探扮作穷小子故意引诱人家去拉他当上门女婿,然后暗探们跳出来制止,结果女儿没嫁出去,还要赔钱赔女儿,当晚就有司礼监的小火者和老太监过来亲自相看,如果觉得符合参选条件,就送到各府衙门里,预备初选。   这下把这户人家给弄急了,乡下种地的穷小子、市井闲汉他看不上,觉得配不上自家姑娘,挑肥炼瘦,拖了些时日,得知来保定府查访司礼监公公们随时可能来看家里相看他家的宝贝女儿,他女儿颇有些姿色,身体康健,一定会被选上的!   当父亲的大急,刚好媒人将新拐来的汪大夏带过来了,一看就是斯斯文文落魄书香门第的少年,被当父亲的一眼看中,就是他了!   因当心采选的公公们上门,当父亲的就出此下策,将汪大夏一杯茶放倒,写婚书、按上手印,马上洞房!   按照原计划,汪大夏进屋,确定对方就是强抢良家少男,就立刻对上空放出信号,陆缨等人闯进来制止,罚款的罚款,拿人的拿人,震慑当地,不准再当街抢男人了。   杀鸡儆猴,如此一来,会让一些欲效仿的人家歇了心思,等候采选。   汪大夏中招了,信号无法放出,整个人就像腾云驾雾般,被几个小厮扶到仓促布置的新房里沐浴更衣,换了一身喜服,胸口还挂着一朵大红花。   “呵呵。”汪大夏对着镜子里的新郎傻笑,我终于娶到魏采薇了,今天就是我们大喜的日子!   “我娘子呢?”汪大夏问。   小厮捂嘴笑道:“在洞房等姑爷。姑爷随小的来。”   汪大夏被扶到洞房,小厮指着坐在床头、头戴凤冠,双手举着团扇遮面的女子说道:“这就是新   娘。”   “娘子。”汪大夏推开小厮,往洞房走去,“对不起,我来迟了,外面总有人拦着灌酒,你久等了了吧。”   小厮见新姑爷如此配合,就笑嘻嘻的关上房门。   新娘挪开遮面的团扇,恍惚中,眼前的新娘就是他无数春梦里的魏采薇。   “你就是我的丈夫?”新娘问。上下打量了他一遍,满意的点点头,“长的还不错。”   汪大夏呵呵笑道:“我何止长的好看,你没见过的地方长的更好,不信你看……”   言罢,汪大夏开始宽衣解带。   “等等。”新娘阻止了,问他:“你喜欢烟花吗?”   汪大夏:“你喜欢我就喜欢。”   新娘说道:“我最喜欢看烟花了,一直想着将来我成亲那也,一定要放烟花到半夜,看个够,可是现在情况特殊,婚礼太仓促,不能放了。”   汪大夏说道:“为什么不能放?你喜欢看烟花,我就放给你看,让你看个够。”   新娘指着窗外的光,“天都没黑,放出来也看不见,就跟媚眼抛给瞎子看差不多,没意思。”   汪大夏说道:“把窗帘子拉上,我们就在屋里放。”   “好主意!”新娘麻利的用竹竿拉上了窗帘,屋子里只有一对龙凤喜烛还亮着,新娘拿出收藏的烟花,“这种烟花叫做地老鼠,不用飞上天,点燃后就放在地上转圈。这是个花筒,用拿着就呲呲往外喷烟花,你记住不要朝着人喷就行了……”   新娘把私藏的烟花拿出来显摆,汪大夏拿着一根香,一口气点燃十个地老鼠,但见一个个圆滚滚的火球在地上乱串,释放着眼花缭乱的烟火,新娘一边笑,一边提着裙摆爬到桌子上,以防被地老鼠喷出的烟花溅到。   新娘拍手大笑道:“好好看啊!不够,再多放一些,多了更好看!”   汪大夏见娘子开心,他更开心,采薇的笑声就是对他最好的奖赏。   他踩在一个小凳子上,把箱子里的地老鼠全给点了!   地上全是一个个喷着烟火、横冲直撞的地老鼠,此时的地板就像一片繁星的夜空,星光闪烁,群星挤在一起窃窃私语,明明灭灭,一闪闪亮晶晶。   与此同时,大宅外头,平民打扮的陆缨焦虑的摸出一块西洋怀表看时间。   这已经是她第三次看表了,“不对劲,以前汪大夏大概五分钟就会释放信号,这次三个五分钟过去,还是没有动静。”   吴小旗说道:“会不会是这家人比较含蓄,弯弯绕绕的,还没有说出口?”   陆缨直觉不对劲,“不等了,我们冲进去,汪大夏的安全要紧,总不能让他真的出卖色相。”   陆缨一声令下,锦衣卫暗探们鱼贯而入,当他们控制住家主,得知汪大夏已经被送入洞房时,陆缨心急如焚,一脚踹开了洞房。   一股强烈的火/药味迎面而来。   陆缨赶紧叫道:“撤!有埋伏!”   然而并没有什么埋伏,撤退后的陆缨从大门里看去,穿着喜服的一对新人手里着花筒放烟花,洞房的地板上一只只喷烟花的地老鼠咻咻乱窜。   汪大夏就像喝醉了似的,手持花筒乱喷,烟花点燃了帷帐,都已经烧了一半了还浑然不觉,新娘子只顾玩烟花,根本没有回头看。   “还愣着干什么?快去灭火!”陆缨叫道。   陆缨第一个冲进去把神志不清,陷入幻觉的汪大夏拉出来,宅子家主则把宝贝女儿背出来了,“要你洞房你玩什么烟花!差点酿成大祸!”   洞房你应该玩新郎啊!亲爹给你挑了这么好看的新郎,把生米煮熟了,你不是处女,就不用去选秀了。   新娘不仅不害怕,还咯咯直笑,“新郎那有烟花好玩,我就喜欢玩烟花。”   此话一出,除了被抬下去救治的汪大夏,满院子里的人都安静了。   此女……与众不同。   家主哭丧着对陆缨说道:“这位军爷,不是我故意欺瞒朝廷。实在我家这闺女从小就被我宠成这种没有心眼、没有眼色的傻大姐。她年幼失母,我怕她被继母折磨,就一直没有再娶,不晓得如何养女儿,也无法教她如何成为一个淑女,想着等她到了十八岁,我给她招个老实听话的上门女婿过日子,不用嫁到夫家看婆母脸色,在别人家里讨生活。”   “就我家这个闺女的性格,不会伺候人,根本不是进宫的料,她什么都不懂,犹如一张白纸,什么都敢说,这要是进宫,不得把贵人们得罪光了啊?估计初选就被刷下来了。”   陆缨也觉得这个家主说的有道理,宫里的人,各个都长着七巧玲珑心,心眼多如蜂巢,这个姑娘长的还行,但在美女如云的宫里,也就是中人以上之姿罢了。谈不上什么令人惊艳的大美人。   陆缨说道:“我们只管保证将适龄的女子送去采选,谁选上、谁落选都不归我们管。从初选到定为保定府送选的秀女们进宫参加复选,得过好几关,你着急什么?说不定明天就被退回了。”   陆缨觉得这个女孩毫无可能。   当天,女孩就被送到保定府衙门去了,女孩临走时,老父亲含泪给她收拾行李。   女孩是个随遇而安的性格,笑着安慰父亲,“女儿就是走个过场,去去就回。剩下那些烟火给我装好了,我回来要玩的。”   老父亲哭道:“你要是被刷下来送回家,我给你买一车烟花庆祝。”   “一言为定!”女孩伸出小指头,“来,我们拉勾,不准反悔。”   两个小指头勾在一起,“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保定府衙门,这里已经集合了第一批参选少女,正在进行初选,有朝廷派来的宫廷女医把关,将体态不匀称、看起来有隐疾的姑娘们先淘汰。   魏采薇刚好被派到保定府。   但是她要先给一个熟悉的人治疗,正是神志不清的汪大夏。   她判断汪大夏是中了类似曼陀罗之类令人迷幻的药,给他配药治疗,次日早上才醒过来。   “你醒了。”魏采薇说道:“你起来走两步,看看有无不适。”   汪大夏却以为自己还在那个和魏采薇洞房的春/梦里,他一把将魏采薇拉到床上,俯身吻过去,“娘子,**苦短,我们放了半夜的烟花,也该歇息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汪大夏:这个春/梦好长。   采薇:我看你是不知阉之将至! 第98章 我不干净了   魏采薇是主动请缨来保定的。   因为尚寿妃就是保定府选出来秀女。   司礼监在京畿各府派出宫廷女医, 每个女医负责一个地方的选秀,女医们当然喜欢离家近,京城五城、宛平大兴最好。   这些宫廷女医中, 魏采薇年纪最小, 她说我年轻, 身体好, 愿意去远一些的地方, 就去保定府吧。   上一世她们两个在宫里相识, 这一世,为了避免出现意外, 魏采薇干脆更早一点认识尚寿妃, 来到了保定府, 只要牢牢抱住这位福大命大的秀女, 即使将来陆炳重蹈覆辙, 他们这些人不至于顷刻间没有了保护伞。   尤其是陆缨。上一世,陆炳死后,陆家败落, 陆缨失去了父亲的庇护,在锦衣卫被人排挤,干不下去了, 脱下一身戎装,回归家里,匆匆嫁人、匆匆守寡、匆匆出家, 从此销声匿迹。   如果这一世尚寿妃愿意拉陆缨一把,陆缨在宫里有靠山,在锦衣卫的位置就能保住了。保住了陆缨,远在敌国当卧底的丁巫才会安全, 因为陆缨是丁巫最坚实的后盾。   所有的这一切,都必须要有后台。名利场就是这么残酷,人走茶凉。   魏采薇此次就是来找靠山、烧冷灶、抱大腿的。重来一世,必定未雨绸缪,保住所有人的周全,并不只是为了自己。   魏采薇万万没有想到,汪大夏会在这里,而且昏迷不醒,身上还穿着新郎官的喜服!   上一世,魏采薇都没有看他穿过喜服。   魏采薇的第一反应是:他穿喜服的样子真好看。上一辈子结为对食夫妻时太仓促了,宫里头不能大操大办,摆了几桌酒,穿得稍微隆重一些,就算是礼成。留下了遗憾。   但来不及感动,第二反应就来了:他为什么穿着喜服?他跟谁拜堂了?   陆缨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魏大夫,他没事吧?”   魏采薇心中好气又好笑,问:“他……是自愿出卖色相的?”   如果是自愿的……我就不救了!另请高明去吧!   陆缨说道:“是我的命令。我手下这些人他长的最好,他已经是第九次被街头捉女婿了,是个最香的诱饵。我们都没有料到这家人会如此心急,一上来就用药把迷得神魂颠倒。”   魏采薇一听,心里咯噔一下,看着他衣衫不整的样子,顿时大急:“这家人也太丧心病狂了,为达目的,下如此猛药,他——他被人非礼了?”哎呀,漂亮的男孩子在外面要好好保护自己啊!   陆缨说道:“没有,他节操尚在。幸好那家人全家都是奇葩,父亲下药,女儿新婚在洞房里和新郎玩烟花,差点把洞房给烧了,我们赶到时,他们已经放了两箱子烟花,里头乌烟瘴气,全是火/药味,就像过年除夕夜似的。”   魏采薇一听,觉得这一幕有些眼熟,问:“此女是不是姓尚?”   也只有尚氏敢这么玩,无拘无束,天真浪漫。   陆缨:“正是,魏大夫怎么知道?”   魏采薇:“哦,我刚才看见一眼刚刚来保定府衙门采选的名册,这个姓氏很少见,又写在前面,就记住了。”   陆缨关心汪大夏身体,更关心她的差事,“汪大夏受伤,就交给魏大夫了,我们还要赶往永平府办事,不等他了。”   作为女儿身,陆缨天然的反感选秀,她天天在锦衣卫衙门等着丁巫的消息,可是身为锦衣卫千户,她又不得不执行陆炳交代的任务,所以赶紧走完过场了事,她还要等丁巫传信。   陆缨就这么把汪大夏踢给了魏采薇,带着手下们奔赴永平府。   一听说是尚氏,魏采薇立刻不介意汪大夏一身喜服了,但一想到这喜服毕竟是为别的女人所穿,她还是有些不舒服,给他配解药的时候,要一个小宦官给汪大夏换了衣服。   汪大夏昏迷的样子,让她想起了上一世他为她挡住毒箭,重伤倒下时的时候,她衣不解带的照顾他,五天后他终于醒过来,但也从此落下病根。   晚上,魏采薇悉心照顾汪大夏,三次喂药,她把他上半身抬高,一勺勺的喂,昏迷的他吞咽缓慢,大部分的药都漏出来了,她就每次多熬几碗药,确保他能喝上足够的药量。   魏采薇一晚上只是微微合合眼,不曾好睡,连衣服都没脱,就趴在他枕边睡了一会,听到窸窣的动静,她立刻睁开眼睛,看到汪大夏醒了。   这说明她的解药有效果,魏采薇高兴极了,要汪大夏起来走两步试试。   但是苏醒后的汪大夏一点都不像有病的样子,精神的很,他还一把抓住她的隔壁,将她扯到了床上,就像做过无数遍似的,娴熟的抱腰翻滚,将她逼到床里头,翻身而上,就像泰山压顶似的压过来,她避无可避,双手又被他轻松控制住了。   他就这么劈头盖脸的吻过来,魏采薇脑子一片空白,明明上辈子做过无数遍的事情,这辈子居然手足无措起来。   这是怎么了?七天不见,他就从乖乖听话的小奶狗变成了见人就咬的大狼狗?   就像冰和火焰同时朝着她攻击而来,她是既期待,又抗拒,心中纠结成了一团麻花。   “娘子,**苦短,我们放了半夜的烟花,也该歇息了吧。”   这一句梦呓般的话立刻将纠结的麻花打碎了,这家伙还在幻境中!   而且,你还幻想着和尚氏放烟花!和尚氏过**!叫尚氏娘子!   魏采薇双手不能动,但是脖子可以动,在那个吻即将落下时,她别过脸去,汪大夏的唇擦过她的脸颊,落在了枕头上。   汪大夏晃动着脑袋,像个小奶喵似的耸动,寻找她的唇,耳鬓厮磨间,魏采薇脑子全是上一世和汪公公亲热的场景,两世的汪大夏似乎要在这一刻合体了,可是一想到汪大夏还在幻境,他想着并不是自己,魏采薇拼命扭动着身体挣扎。   汪大夏犹如泰山压顶,挣脱不动,不仅如此,魏采薇还能清楚的感觉到苏醒的汪小夏膈着她的大腿,越来越来精神的样子。   魏采薇嗅到了危险,只得出了下策,她不再逃避,主动吻着他的脖子,然后……用力一咬!   啊!   汪大夏受痛,终于放开她的手,用手捂住脖子。   魏采薇双手得以解脱,乘机推开了汪大夏,跑下床,拿起昨晚一壶凉透的茶水,兜头浇在汪大夏脸上,“你清醒一点,看看我是谁。”   魏采薇简直要气炸了。七天不见,你梦里就换了人。   疼痛加上凉茶,真实又疯狂,汪大夏都不知是梦境还是现实了,喃喃道:“不一直都是魏采薇你吗?和你成亲、洞房里玩烟花、共度**,你吻了我,怎么又咬我,还朝我头上泼水?我只是做了世上所有新郎会做的事情,你为什么要这样惩罚我?”   到嘴的新娘突然变脸,从柔情似水变成冷若冰霜,梦境从春/梦一下子变成了噩梦。汪大夏觉得脑子里一团乱麻。   魏采薇一听,这才明白汪大夏是怎么回事,原来他中了迷/药后,把尚氏当成了我。   穿新娘服的是我。和他玩烟花的是我。共度**的是我。要亲吻的人也是我。   怒火被瞬间浇灭了。暴雨转晴。   魏采薇拿起洗脸架上的手巾,扔给汪大夏,“把头脸擦干净,清醒一下,你现在不是做梦,这是现实。昨天你被那户人家迷倒,送入洞房,和新娘一起疯疯癫癫的放烟花,差点把洞房给点了。   “什么?”汪大夏如梦方醒,顾不得去擦湿漉漉的头发和脸,当即用被子拦住身体,像个贞洁烈夫似的在被子的遮挡下检查自己的身体。   “啊!我的衣服!连里衣都不是昨天穿的那件!”汪大夏帅容失色,“我该不是被……啊!我不干净了!”   “你没有,你和新娘光顾着放烟花了,没干别的。”魏采薇说道:“衣服是小宦官给你换的。”   魏采薇心想:得亏你遇到了贪玩耍的尚氏,若是其他女子,看上了你的美色,等陆缨等人醒悟过来闯进去救你的时候,你这个生米八成已经成了熟饭。   魏采薇还把他昏头昏脑签的婚书拿出来,“汪伯达?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把你爹的名字写上去,给自己找第二个后妈?”   听说自己贞操尚在,汪大夏由悲转喜,一边擦着湿头发,一边从床上起来,点燃火镰,把婚书烧了,“就是签顺手了,以前在外头欠了花销,就签上我爹的大名,要债主找我爹要钱去。不过——”   汪大夏看着魏采薇脸色,“我现在已经不干这事了。”   魏采薇脸色转好,知错能改,这还差不多嘛,果然比以前有担当多了。   汪大夏颇为得意的继续说道:“我现在在外头都签在锦衣卫的账上,要他们去锦衣卫衙门结钱。若遇到那种没有锦衣卫账目的小店,我就要老板开收讫,拿着找陆统领签字报销。就像你昨晚给我喂的药,我这算是工伤,汤药费归锦衣卫出,等你回去给我写个条,尽量多写点数目,我能多报点钱。”   魏采薇:你这……也太会过日子了吧!   “且住。”魏采薇发现汪大夏擦头发的手巾有血迹,定睛一看,“你的脖子流血了。”   就是魏采薇在床上咬的,没想到汪大夏脸皮厚,脖子皮却薄的很,一咬就透了,留下两排带血的牙印。   刚才汪大夏苏醒后关心的是他是否**的问题,忘记了脖子疼。   魏采薇要汪大夏坐下,她拿出药粉,一点点的洒在脖子上止血,说道:“牙印太明显了,你记得穿竖领的衣服,直到牙印消失。否则,顶着这个幌子出去,我昨晚又和你在一起,外头还不知道会怎么传谣言。”   作者有话要说:  汪大得意的捂着流血的脖子:四舍五入就算吻过了,所以这不是牙印,这是吻痕! 第99章 我家里那块灵牌擦一擦还能接着用   汪大夏不想穿竖领衣服, 锦衣岂能夜行?必须得把吻痕亮出来显摆给大家看啊。   汪大夏说道:”陆统领一年四季都穿着竖领的衣服,我不想学他,看着就热。脖子勒得慌, 无法呼吸。”   其实已经是秋天了, 穿竖领不会热。汪大夏这个借口不怎么样。   真是个磨人的家伙, 魏采薇念及他中毒初愈, 身体尚虚, 不好说他, 选择后退一步,说道:“那你就待在房间, 不准出去。”   又问:“你那个梦……是怎么回事?刚才都把我拉到床上去了。”   别以为我把你的脖子咬出血, 就忘记找你算账了!年纪轻轻的脑子里一天到晚都在想着什么不可描述的东西!   汪大夏脸一红, 身下的绵软还印在他皮肤的记忆里, 他虽没有亲到, 但沾了不少便宜,支支吾吾的说道:   “我……我以为还是那个梦。梦这种事情,天马行空, 我也控制不住的,做梦……不管做到什么荒唐的梦境都不算犯罪吧,别说洞房梦了, 我就是梦到登基皇帝,也不能说我谋反啊,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不过, 汪大夏看着魏采薇渐渐阴沉下去的脸色,立刻改口道:“当然,做梦不能成为我轻薄你的借口,做错了就得认, 我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其实,我对你的心意一直没有变,既然我们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了,我会负责到底,等回到京城,我就和父亲挑明此事,三媒六聘,娶你过门。”   汪大夏居然在第一次表白失败后不到两月后再次表白,颇有越挫越勇之势。   君生我未生,君生我已老。我带着上一世的记忆重生,历经沧桑,深知情为何物,你还是个情窦初开的懵懂少年郎。   魏采薇内心激动,面上淡淡的,“你是中了迷/药才会做这种梦,这药怕是还有催/情的作用。生病就吃药,对症下药,别把终身大事当成解药。就当刚才的事情是一场梦,没有真的发生过,不准说出去,这是你我之间的秘密。”   言罢,魏采薇转身就要走。汪大夏不甘心第二次表白就这么失败了,连忙迈着大长腿跑去堵在门口,“你为什么总是拒绝我?你明明那么在乎我,红袖招被炸的夜里,你不顾性命的走进积水潭里找我,你就是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有情人就应该结为眷属,你为什么就是不肯答应?”   “我——”饶是魏采薇两世为人,此时一颗心也如惊涛骇浪上的一叶扁舟,被浪头扔上去,顶到云端,又打下来,压在浪底,“原因上一次我就说过了,你还太年轻——”   汪大夏打断道:“我已经不是那个好吃懒做、只等着继承家里千户爵位的纨绔了。我已经封为百户,脚踏实地的升官走仕途过日子,我努力攒钱,一应开销全部找各种由头要陆统领签字报销,月俸一分都没动,全攒起来了。我是年轻,但不幼稚了,京城十四岁就成亲甚至当爹的男子有的是,为什么我就不可以?我到底要怎么做你才会点头?你给个准话,我照着去做便是。”   第一次表白被拒绝后,汪大夏自我反省,觉得魏采薇拒绝他是有理由的,是啊,她凭什么答应我。   图我年轻小?图我赚得少?   既然如此,我就改嘛。   汪大夏从混吃混喝继承爵位变成努力升官发财,连瞎子都能看出他的转变。   尤其是升了百户之后,汪大夏自觉是个可以养活小家庭的大男子汉了。   所谓饱暖思老婆,升官发财的汪大夏很快开始第二次的告白,而且这一次,他更加“咄咄逼人”,根本不给魏采薇拒绝的机会。   你可以说不行,但是你得告诉我到底怎么做,你会说行,总有一天你会说行。汪大夏志在必得。   男大十四变,汪大夏成长太快了,还化被动为主动,令魏采薇难以招架。   “你很好。”魏采薇说道:“你这样下去,将来必成大器。我拒绝你,不是你不好,是我自己的问题,与你无关。”   汪大夏急道:”你有什么问题?我未婚,你未嫁,两情相悦,明媒正娶。你是个假寡妇,家里的亡夫的牌位就是个摆设,无所谓要守三年孝期,为什么不能嫁给我?”   汪大夏一直坚定的认为魏采薇是喜欢他的,哪怕第一次表白拒绝他,她也喜欢他,甚至不舍性命的救他,只是嫌他年纪小,还不到成亲的时候。   汪大夏就是这么自信。   这下把魏采薇逼到角落里了,面对汪大夏炽热深情的眼神,和上一世相比,还多了一份天真清澈,没有一丝阴霾,就像秋天湛蓝的天空,这是她努力守护,也为之沉醉的东西。   她无法看着这样的眼睛,对他说出类似“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这种违心之词。   她不忍伤害他一丝一毫。她奇迹重生,就是为了保护他不受上一世的苦难和折磨。   但是,浑然不觉自己和全家都逃过一场大劫的汪大夏却陷入了感情的折磨,他爱而不得,而给他带来爱而不得的痛苦的人正是她自己。   魏采薇左右为难,只得说道:“我有心结(你还太小),只能自己慢慢打开(等你长大),任何人都帮不我(不能拔苗助长)。你现在就很好了,无需改变什么,不要再从你自己身上找问题。”   汪大夏说道:“可是你一直拒绝我,如果不能娶你,我改变有何用?我还不如回到过去,当一个好吃懒做、无忧无虑的纨绔,轻松自在。”   这是大实话,为了娶魏采薇,汪大夏才心甘情愿的走出纨绔的舒适区,不再混日子,开始钻研升官发财、仕途经济、追求上进,他往上爬的很辛苦,出生入死,甚至还被迫出卖色相,累并快乐着,因为这样日子有个盼头,他离娶魏采薇又进了一步。   这下把魏采薇逼得毫无退路可走了,别看她嘴上嫌弃,面上淡淡的,心中却一直在克制自己。汪大夏就是她掌心的宝贝,吹不得,碰不得,小心翼翼的呵护着,万一再拒绝他,他走了极端,重回过去北城四害的样子,破罐子破摔怎么办?   何况,他本处在容易走极端的年龄,上辈子就悲愤之下挥刀自宫了。   不管怎样,今天得给他一个交代。   魏采薇说道:“三年,你给我三年时间解决问题。三年之后,如果你的心意没有改变,无论外人如何议论、嘲笑,我都会嫁给你。”   就像上一世,我和你结为对食夫妻一样,嫁给一个死太监,终身都有人在背后耻笑、讥讽、指指点点,但那又如何?我们两个一世恩爱,甜了一辈子,才不理会外人如何说。   在锦衣卫摸爬滚打三年,汪大夏应该能够长成一个男人了。上辈子,汪大夏也是长到十七岁才吃上她的软饭。   汪大夏:“三年?”   魏采薇:“三年。”   汪大夏狂喜万分,乐颠颠的去翻黄历,“今天是八月二十三,三年后的今天,我就可以带媒人上门?”   魏采薇点头,说道:“如果你还没有改变心意的话。你敢娶,我就敢嫁。”   汪大夏还是不敢相信:“三年之后,我只要提亲,你就答应?万一我像我爹一样被政敌算计,削职为民;或者和白莲教打斗,缺胳膊瘸腿,或者干脆死——”   魏采薇伸手捂住他的嘴巴,“别胡说八道,自己咒自己,你会好好的。我既然许下诺言,定会信守承诺。无论你遭遇什么,我都会等你。即使遇到最坏的状况——我家里那块灵牌擦一擦还能接着用。”   亡夫汪二郎之灵位。一直都是你啊。   还能这样用?被捂住嘴的汪大夏不能说话,只能点头。   魏采薇一直都是爽利果断的性格,说话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可是汪大夏没有想到魏采薇会如此笃定的定下三年之约,那句“我家里那块灵牌擦一擦还能接着用”看似是一句话玩笑话,可是他明白这句话比什么“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誓言更加决绝!   魏采薇放开手,“还有,这三年里,你必须对我以礼相待,发之于情,止乎于礼,可不能像今天早上这样把我拖到床上动手动脚了。”   魏采薇的誓言来的太快,汪大夏都以为自己还在做梦,他咬了咬自己的手臂,很疼,然后像苍蝇似的搓着手,在房间里来回走冻,最后,在书桌旁边停下,铺开纸笔,添水磨墨,说道:   “口说无凭,你得立个字据,写个婚书,三年后的今天,我就拿着婚书上门提亲,你可不能再拒绝我了。”   为了让汪大夏在这三年安心搞事业,不要走极端,魏采薇提笔写了婚书:   “今日与汪大夏定下三年白头之约,一朝缔约,永结良缘,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此证。魏采薇,嘉靖三十九年,八月二十日。”(注1)   魏采薇轻轻吹干笔墨,递给汪大夏,“现在放心了吧。”   汪大夏得寸进尺,说道:“你得按个手印。”   魏采薇心道,我就是平时太惯着你了!心下有些小恼,还是顺着他的意思,寻找红色印泥,这是保定府衙门的驿馆,房间没有印泥,魏采薇就拿出红色唇脂,往手指上沾了沾,正欲往婚书上按手指印,想起了什么,在半空停住了。   汪大夏飞到云端的心猛地坠落,“怎么不按了?你反悔了?”   魏采薇将食指上的胭脂涂在嘴唇上,然后啾的一声亲在婚书上,留下一个完整的红色唇印。   上一世和汪大夏没羞没臊当一对对食夫妻,七情六欲,纵情声色,没有天然工具就创造工具的各种床笫之欢。这一世和尚且稚嫩的汪大夏谈起纯纯之爱,积累了两世的爱情,魏采薇在情/趣上的功力只增不减。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来迟了,送甜甜的一章以及100个红包安慰一下久等的各位。   注1:改自民国的婚书“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第100章 小秘密   “给, 现在满意了吗?”   魏采薇将婚书递给汪大夏。   汪大夏拿着婚书,愣愣的看着红唇印,目光发直, 如梦似幻, 不, 现实发生的一切比他以往任何一个春/梦都要香/艳。   看着汪大夏这幅没见过世面的呆样, 魏采薇暗暗摇头:上一世她和汪大夏可会玩了, 两人玩疯了的时候, 汪大夏还曾经在嘴唇涂上她的胭脂,就像盖章似的, 在她全身都盖了一遍, 连脚趾头上都有唇印。   而且, 还撒娇不准她洗澡, 还数了唇印的数目, 说明天晚上还要数一遍,若少一个,他可不依的。   次日, 她只洗去手脸脖子三个地方的唇印,穿上女官官袍,头戴六翅乌纱帽, 去寿春宫服侍尚寿妃去了——宫里有权势的对食夫妻在宫外都有住所,在宫里当差,不当值就出宫在家里, 和普通官员的府邸一样。   刚好那天尚寿妃心血来潮,要出宫去昌平行宫里泡温泉,她随侍左右,尚寿妃下了温泉, 非要拖着魏采薇一起泡,魏采薇全身都是红唇印,脱了就露馅了,执意不肯。   尚寿妃小孩子性情,乘她不备,将她拖下水,她一泡进去,淡红的颜色就从衣服里流出来,把尚寿妃吓坏了,“哎呀,对不起,早知你来癸水我就不逗你玩了。”   魏采薇见她受了惊吓,只得附耳解释原因,把尚寿妃乐得大笑不止,还给她出馊主意,“……汪公公回去检查不要紧,我帮你亲回去,反正唇印都长差不多。他又不知道是他亲的,还是我亲的。”   这话说的,饶是脸皮厚如魏采薇也不禁脸红,“胡闹,若皇上知道寿妃娘娘亲了我,我们夫妻俩岂不是要被逐出宫廷。”   尚寿妃大笑,“你想得美呐,我只亲你自己亲不到的地方,剩下的地方你自己亲,反正看不出来。”   魏采薇坚决不肯——她都亲不到的地方尚寿妃更不能亲了好吗!   此事便罢了。   不过,泡完温泉没几日,她早上进宫服侍,昨晚侍寝的尚寿妃刚刚醒来,慵懒的躺在床上,叫她过去,她不知何事,尚寿妃掀开被子,露出一截锁骨,但见如玉般的肌肤上盖着一个篆刻的红印,“灵霄上清统雷元阳妙一飞玄真君”。   这是嘉靖帝自封的道号。   尚寿妃低声道:“昨晚陛下高兴极了,拿着章盖得我全身都是。陪皇上玩耍要花些心思,我就是从你身上得来的灵感。以后你和汪公公再用怎么新玩法,你告诉我呀,不准藏私,自己动脑筋琢磨太累了,我就照抄你们的……”   魏采薇和尚寿妃在一起,犹如小姐妹一样,经常交换一些私密的事情,老皇帝和汪公公都不知道。   如今,这个被后来被称为“妖妃”的宠妃尚氏还在保定府衙门待选呢。   魏采薇写了婚书就出去忙着找未来的靠山尚氏了,留下抱着婚书傻笑的汪大夏。   等汪大夏回过神来,房间里已经空无一人。   他贼心顿起,对着嫣红的唇印吻过去,只隔着一张纸的距离时,停了。   不行,对着唇印吻的话,胭脂粘在他的唇上,唇印会越来越淡的,多亲几次就没有了。   不过,这难不倒小机灵鬼汪大夏,他将婚书反过来,对着唇印的背面啾的一声亲过去。   四舍五入就算是接吻了!而且无论怎么亲、亲几次,都不会影响婚书正面的唇印。   真是一个无比美妙的清晨呢。   魏采薇安抚好了未来小丈夫,就立刻忙事业,去了秀女初选的房间。   第一轮就是验身,淘汰掉五官不协调的、牙齿发黄不整齐的、太胖的、太瘦的、身体有明显疤痕的、皮肤粗糙的、胎记明显或者过大、体态不匀称的、身有异指或者附耳的、罗圈腿的、头发枯黄看起来孱弱的,还要凑过去闻身体,有无狐臭等异味,甚至还用尺量身体各部位,记录在册。   第一轮过后,就淘汰了一半的姑娘,司礼监小火者给每个淘汰的姑娘们发放了一些布头,还给了路费,命家人将她们领走,不会让姑娘们白跑一趟。   剩下一半的姑娘们,谈不上大美女,但一个个相貌端正,体态匀称,站在一起时,也有眼花缭乱之感。   接下来,就是魏采薇领着十个保定府本地稳婆来验证她们是否是处女了。   屋里并排摆着十张交椅,交椅的扶手是两根伸出去的木棍,稳婆要求姑娘们脱了裤子,躺在交椅上,双腿打开,加在扶手的两根木棍上,方便坐在小杌子上的稳婆看处女/膜是否完整。   都是十二到十六岁未婚羞涩的少女,第一次在陌生人面前脱裤,还要把双腿高高架起来,露出女人最私密之处,一个个羞涩扭捏不已,你推我,我退你,都不敢过去脱裤躺下。   但尚氏例外,她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第一个主动进去,解开裤腰带,将裤子一脱,没羞没臊的往交椅上一躺,光洁匀称的双腿往扶手棍子上一撩,还催促稳婆,“快点吧,都到了吃中饭的时候,还有一关要过。我饿了,赶着去吃饭,再拖下去,菜都凉了。”   这下把稳婆都逗笑了,“姑娘真是随遇而安的人,一看就是有福的,将来什么山珍海味吃不到啊,不要着急。”   尚氏躺在交椅上笑道,“饭要一碗一碗的吃,上顿吃不到下顿的饭,今天又吃不到明天的饭,我可不管未来什么山珍海味,下一顿能吃饱吃好就行。”   “姑娘真是想的开。”稳婆一边说,一边在手指上戴上一截洗净晒干的羊肠,扒开附身验看,“会有一些不适,姑娘忍一忍。”   因尚氏开了头,姑娘们心想反正也要过这一关,也纷纷横下心来,效仿尚氏脱了裤子,躺在交椅上任由稳婆查看贞洁。   稳婆用戴着羊肠的手指扒开细看,对负责记录的魏采薇说道:“半月形,完整。”   魏采薇走笔如飞,心想果然是未来的宠妃,从开始选秀就与众不同了,这乐天傻乐、活在当下、无忧无虑的性格,对多疑阴戾、孤独寂寞冷的老皇帝而言就是一抹阳光。   尚氏从交椅上起来穿裤子,稳婆将羊肠脱下丢弃在桶里,戴上新羊肠,叫道:“下一个。”   这时另一个稳婆验看其他秀女结果也出来,“我没有看到,她并非处子之身。”   姑娘吓得架在扶手木棍上的双腿都哆嗦起来了,“不可能!你胡说八道,我一直守在深闺,不见外男。”   涉及女子清誉,魏采薇放下笔,戴上羊肠,亲自查验,的确没有。   姑娘留下两行清泪,觉得人生都要毁了,魏采薇说道:“你别着急,有些女子天生就没有,并不是表示你不清白,我有个法子,你来试一下。”   魏采薇命人抬进来一个马桶,马桶地下铺着干燥细腻的香灰。   魏采薇命光着下半身的姑娘坐在马桶上,拿出一个鼻烟壶,让姑娘深吸一口鼻烟,姑娘只觉得一股酸辣气冲鼻腔里,把浑身的七窍都打通了,不由得狠狠打了个喷嚏,连鼻涕口水都喷出来了。   魏采薇要姑娘站起来,查看桶底的香灰,说道:“若是已经越规行男女之事,上气泄,下气已泄,桶底的香灰必然会被下气吹动。若香灰纹丝不动,她就必然还是完璧之身。你们看,香灰不动,她是清白的。”(注1)   姑娘听了,喜极而泣。   魏采薇说道:“我能还你清白,但是进宫还要查验一次,到时候有更高阶的宫廷女医在场,她们未必都会认同我的法子。所以,为了以防万一,到时候你蒙冤受屈,这一关不能让你过,可服?”   姑娘擦干眼泪,“民女心服口服。”反正我也不想选秀,淘汰就淘汰吧。   姑娘穿好衣服出去,魏采薇把她拉到一旁,低声交代:“将来你若嫁人,新婚夜前几天和当天,将草木灰泡水过滤干净,用这种碱水清洗这里,即使没有那个东西,洞房夜也会见元红。只是会很痛,你要吃些苦头,但总比让人误会你不守贞,新婚夜被退婚强一些。”   这世道,女子若被人指责失贞,相遇当于死亡,所以魏采薇宁可指导姑娘弄虚作假。这个女孩幸亏遇到了魏采薇,避免了悲剧人生。   姑娘懵懵懂懂的点头答应了,“多谢魏大夫指点。”   魏采薇进去继续记录其他姑娘,之后查到一个女孩是石女,天生没有孔隙,遂也被淘汰。   待验完所有的姑娘,已经是下午了。魏采薇去吃饭,尚氏自来熟似的蹭到她身边坐下,“魏大夫,那个坐在木桶上打喷嚏的方法是真的可以验证处子之身吗?”   若是一般人,魏采薇随便说点什么糊弄过去就是了,但魏采薇晓得尚氏的喜好,尚氏喜欢直来直去、说真话的人,而且一旦取得尚氏的信任,她就会对这份信任十分珍惜。   魏采薇说道:“女人下面的两个出处,能让桶底的香灰动的其实只有一个出处,那个地方男人女人都有,和是不是处子毫无关系。”   尚氏恍然大悟,直接了当的说道:“那就是说只有放/屁才能吹动香灰了。”   额,不愧为是你。魏采薇点点头,“你不要说出去,这是你我之间的小秘密哦。”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上一章已经发100个红包了,但是本章是100章,必须庆祝一下,所以,舟在本章继续发100红包。   注1:验处子之身的法子,出自明朝话本集冯梦龙做著的《喻世明言》里《李秀卿义结黄贞女》这个故事。三言二拍是舟经常翻看的,推荐喜欢元明背景的世情的读者们去看。   这个故事里,成全女扮男装的女主和男主姻缘的是南京守备太监李公公,没错,又是一个死太监哈哈哈哈,而且结为还用一首诗赞美了李公公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做法:“节操恩情两得全,宦官谁似李公贤?虽然没有风流分,种得来生一段缘。”   “你说怎么验法?用细细干灰铺放余桶之内,却教女子解了下衣坐于桶上,用绵纸条栖入鼻中,要他打喷嚏。若是破身的,上气泄,下气亦泄,干灰必然吹动;若是童身,其灰如旧。朝廷选妃,都用此法,道聪生长京师,岂有不知?当时试那妹子,果是未破的童身,于是姊妹两人抱头而哭。” 第101章 作弊   尚氏见魏采薇好相处, 干脆打破砂锅问到底,“那个姑娘……是真的天生就没有那个东西吗?”   魏采薇没有正面回答,反问道:“如果你身处一个一句话就能改变其他女人命运的位置, 真相什么的, 重要吗?”   尚氏想了想, 说道:“说的也是。不过, 我肯定坐不到像魏大夫这样的位置, 我这样的人是不可能选进宫的, 我爹就住在保定府衙门外头的一家客栈里,就等着我被淘汰, 把我接过家呢。魏大夫, 你觉得我有希望么?”   “这个嘛……”魏采薇说道:“我只负责检查参选秀女的身体, 至于选中或者落选, 我管不着。你呢, 你想要被选中吗?”   尚氏从荷包里摸出一把瓜子,分给魏采薇一半,边嗑边聊, “我当然不想了,听说宫里规矩多,我从小散漫惯了, 在那种地方不适合。不过,我最远只跟爹爹去过京城玩,远远的看过皇宫, 皇宫真大啊,我对皇宫挺好奇的,如果能够撑到进宫参选,长长见识, 最后被淘汰了也值,我这辈子也算是进宫的人了。”   “魏大夫,你是宫廷女医,应该经常进宫吧,宫里是不是好奢华,连路都是金子铺的?宫里的嫔妃是不是特别的美,就像画中的仙女?宫里的人都吃什么?顿顿都有肉吃,山珍海味,想吃啥吃啥?”   魏采薇说道:“实不相瞒,我虽是宫廷女医,但医术尚不如其他女医有名气,至今只给豪门高官的女眷看过病,宫里的贵人们还没有征召过我进宫瞧病。我只进宫去司礼监参加御医的会考,并没有进过东西六宫。不过,我走过的路都是石板路,地上没有金子。”   尚氏拍马屁,“那是因为魏大夫年轻嘛,很多人都觉得年纪大的有经验。”   又问,“我成为保定府送选的秀女,在宫里待选时,可以召魏大夫进宫看病么?”   魏采薇生怕这个尚氏进宫参选后异想天开,做出装病找大夫的事情来,忙说道:“你若真病,就会立刻被逐出宫廷。你若假病,就是欺君之罪,要杀头的。”   尚氏吐了吐舌头,“如此说来,就是我这种秀女根本资格征召女医,只有宫里的贵人们才可以。”   魏采薇点点头,“宫里规矩多,只不过,越往上的贵人,能够约束她的规矩就越少,贵人们是有特权的。”   尚氏懵懵懂懂,“我明白了,要么别进宫,要么就要使劲爬,当宫里最贵的贵人。”   尚氏虽然像个大大咧咧的傻大姐,悟性却是极强的,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魏采薇说道:“最贵的贵人也是一人之下,越不过皇帝的。”   尚氏说道:“哦,当然是皇帝最大。”   一荷包瓜子的功夫,两人就这么聊熟了,末了,尚氏还请教魏采薇,“我今天下巴这里痒痒的,好像长了个疮,这个会影响明天的复选吗?”   魏采薇细看过去,尚氏是个小圆脸,额头饱满,秀眉大眼,一脸福相,双颊就像两个成熟蜜桃,不用施脂粉就有十分的颜色,她低头的时候,下颌是双下巴,有些婴儿肥,更显得幼圆。   那个疮就夹在双下巴皮肉之间,尚氏努力高昂起脑袋,把双下巴扯平了,把疮指给她看。   魏采薇看了疮的形状,又给她把脉,说道:“不用担心,你只是快要来天癸了。天癸过后,红疮自会消失,千万不要手挤压,会留疤的。”   “天癸是什么?”尚氏听不懂。尚氏母亲早逝,父亲独自把她带大,一直把她当小女孩宠着养大,并没有发觉女儿即将成为一个大姑娘了,怎么可能告诉她这些女孩子私密之事。   魏采薇猛地意识到尚氏还是一个初潮未至的十三岁小少女,遂把她带到自己房间,取出一包她备用的陈妈妈来(也就是古代的布质卫生巾),教她使用之法。   尚氏抱着一包陈妈妈,面如死灰,“……每个月都要来一次,一次好几几天,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天啦,我不想当女人了。魏大夫,有没有药吃了之后就不来这个?”   “没有。”魏采薇说道:“等你四十多岁老了,或者怀孕、喂奶的时候才会断。在这期间,别无他法。注意保暖,多喝热水。”   尚氏还不能接受自己长大的事实,蔫蔫的回房,也是巧了,次日就用上了。   当然,这都是后话,且说汪大夏得了魏采薇立的婚书,还一吻盖章,他在房间里偷着乐了一上午,中午换了竖领的袍子床上,要找魏采薇一起吃饭,得知她还在给秀女们验身忙碌,就没去打扰,去了保定府逛了一圈。   回来的时候,魏采薇刚刚送走尚氏,汪大夏请她出去,“我下午打听了保定府好吃好玩的地方,我们出去玩去。”   震惊!锦衣卫百户和宫廷女医利用职务之便公款旅游!   保定虽不如京城繁华,却也有几处景致,他们在鸡距河上泛舟,听上游一亩泉的泉水涛涛汇入河道。   看“新秋凉露湿荷丛”、“晚霞澄锦照芙蓉”,但见“穿帘小燕双双好,泛水闲鸥个个轻”。(注1)   恋爱中的人看什么都是成双成对的,到处都是寓意,比如汪大夏,泛舟的时候专门找并蒂莲,掐下来送给魏采薇。   看岸边的燕子,水面的河鸥也是一对对在天空中追逐嬉戏,连蜻蜓也……啊呸!这一对对蜻蜓也忒不要脸了!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就这么做起了生小蜻蜓的事情来!   汪大夏暗骂又羡慕,蜻蜓真是自由自在,看对眼了就可以立刻洞房。我还要等三年呢。   身而为人,我很……着急。   汪大夏“触景生情”,魏采薇上一世早就见惯了这种场面,他们两个经常一起出游。现在汪大夏看景,她看汪大夏,怎么都看不够,满目秾华,都不及他。   待汪大夏感觉她的目光,回头看她时,她立刻挪开目光,假装看风景。   反复几次后,汪大夏忍不住问她,“你明明可以正大光明的看我,为什么要偷看我?”   因为怕你骄傲,不敢让你知道我其实有多么爱你。魏采薇正色道:“我没有。”   汪大夏:“你就有。”   魏采薇觉得,以他们两个现在幼稚的对话来看,两人年龄加起来应该不超过八岁。   真是越活越回去了。魏采薇说道:“你不要总是问个不停,婚书都写了你还想怎样?黑纸白字的,还盖了我的私印。”   提到婚书,汪大夏立刻解开竖领,把脖子上挂着的一根绳子扯出来,绳子穿着一个如鸽子蛋般大小的铜圆盒,盒子的盖子是一圈圈天干地支的绞盘,这是一个制造精巧的密码盒。   汪大夏把密码盒连绳子一起给魏采薇,“我今天在保定府一个锁铺里买的,京城都罕见,掌柜说这是一个锁匠花了五年时间做的密码盒,是镇店之宝,我砍了半天价,最后五十两银子拿下。我把婚书叠好,塞进密码盒里,用蜡油封住了,设了别人绝对解不开的密码,贴身保管,三年之后,这可是我上门求娶的最重要的凭证。”   “五十两银子,这是我一年的房租啊。”魏采薇把玩着密码盒,尝试着拨动着盒盖上的密码盘,咔哒一声,打开了盒子,露出蜡封的婚书。   仅仅一次就试开了密码。   打脸来的太快,汪大夏顿时愣住了。   魏采薇:“这就是你设定的绝对解不开的密码?”   气氛变的尴尬起来,汪大夏喃喃道:“你……你怎么知道我的生辰八字?”   魏采薇问:“什么人会用自己的生辰八字设定密码盒?最容易被破解。”   “你不要取笑我。”汪大夏真是又羞又委屈,“我……我怕我忘记了密码,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一万三千一百四十个时辰!太漫长了,我连我昨天吃了什么都不知道。”   魏采薇叹气摇头,卡卡拨动密码盘,重新设定了一个数字,关上盒子,还给汪大夏,“这是一个只有我和你知道的密码。就是你我约定的三年之期求亲之日,癸亥年,甲申月,戊戌日。这个数字你会忘记吗?”   汪大夏顿时佩服的五体投地,赶紧接过密码盒挂回脖子上藏起来,“这个数字好记,我当然一直记得,我就是忘记自己的生日也不会忘记这个日子的。”   两人赏玩保定府初秋的景色,又去闻名的大慈阁吃素斋,这里素斋果然不错,用豆腐做成的鸡鸭鱼肉可以以假乱真,无肉不欢的汪大夏吃得正酣时,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为什么知道我的生辰八字?你我又未曾交换过庚帖。”   生辰八字精细到某个时辰,几刻。只有父母才知道,如果生辰八字被泄露出去,很容易招来对手的诅咒。所以男女只在交换庚帖,去阴阳生那里算生辰八字是否相配时才知道对方出生的具体日期。   额……这下把魏采薇给问住了。她是“作弊”了,上一世他们结为对食夫妻,也交换过庚帖,她年年给汪大夏过生日,如何不知?她就是忘记自己生日,也不会忘记汪大夏的生辰啊!   “我……”魏采薇支支吾吾的答不上来,万万没有想到她在细微处露馅了。这个问题她无论如何都圆不上的。   汪大夏追问不止,魏采薇被迫使出三年之约杀手锏,“三年,等到密码盘上的那天,我就告诉你真相。”   次日复选,看秀女们的谈吐、行走体态,又刷下来一大半,留下精挑细选的四十九人,这其中当然有尚氏,众人在保定府衙门差役的护送下一起奔赴京城,魏采薇回到甜水巷,四十九个送选秀女安顿在后宫储秀宫里。   汪大夏刚刚回家,就被陆炳的心腹心腹紧急叫到了锦衣卫衙门。   陆炳屏退众人,将一封刚刚收到的密信给他看。   汪大夏一看,顿时脸色大变:这是丁巫写的密信,说他已经成功加入白莲教,封为传头,成为新的军师。   教主赵全将他带入汗廷,推荐给了俺答汗,他还在汗廷遇到了一个熟人——昔日红袖招花魁娘子金莺姑娘。   但是金莺姑娘在汗廷有另外一个身份:她是奇喇古特部首领哲恒阿哈的女儿,也是俺答汗名义上的外孙女。俺答汗的女儿封公主,嫁给了哲恒阿哈为继室,金莺虽不是公主的亲生女儿,但深受公主喜欢,给她请封了郡君,地位尊贵。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无论是明朝皇宫还是俺答汗的汗廷都是一盆盆疯狂撒狗血了,比还魔幻。 第102章 潜伏   金莺如何摇身一变, 成为俺答汗汗廷尊贵的郡君?又如何被丁巫识破?   这要从锦衣卫一夜之间连捣两座白莲教巢穴开始说起。   且说教主赵全从地下通道跑出去之后,接应的白莲教渔民在手上套上一双鞋,手脚并用, 爬到了河畔渔船, 故意留下两对脚印, 引陆缨他们去追渔船。   其实教主根本没有上船, 他立刻换上一套早就预备好逃生的平民衣服, 头戴斗笠、身披蓑衣, 身上挂着打更的梆子,扮作打更人, 往东边走, 从积水潭走到什刹海得胜桥下的一栋民宅。   因当时锦衣卫和北城兵马司的人基本都布置在积水潭一带收网, 什刹海少有士兵巡逻, 教主赵全又扮作打更人, 一路没有遇到士兵阻拦。   赵全没有敲门,而是走到后门,数着院墙一块块青砖, 找到了暗藏的一块可以挪动的砖头,按动机括,院墙出现一个只容一人侧身通过的小门, 赵全脱下斗笠,就像一只泥鳅似的钻了进去。   这个院子,就是昔日红袖招花魁娘子金莺之所。   金莺和未婚夫表哥半夜惊醒, 迎接赵全。   金莺是奇喇古特部首领哲恒阿哈和王妃之一倬罗斯氏的女儿。倬罗斯意思是“森林百姓”,曾经是草原的王族,还娶过成吉思汗的女儿,血统尊贵。   未婚夫是鄂尔多斯部落首领的儿子。这两个部落都向俺答汗称臣。   中原只能娶一个大老婆, 但草原的部落首领可以娶好几个平起平坐的老婆,部落和部落之间彼此互相通婚,所以金莺和多斯按照中原辈分来排,是表兄妹的关系,从小定有亲事。   金莺在奇喇古特部长大,母亲倬罗斯氏死的早,但从小就有中原老师教导,她对外面的世界有着浓厚的兴趣,不甘心像姐姐们一样嫁给某个男人当其中一个老婆,她渴望看到草原之外的世界,正好她父亲的另一个王妃、也就是俺答汗的一个女儿信奉白莲教,带着她去听教主传道施法,要她“入教避劫”。   白莲教从南宋兴起,经历元,明两朝,至今信徒不断,总坛一次次被灭,却总是春风吹又生,总能够在短时间恢复大量信徒教众,是因它有着自创的经卷和完整的愚民理论体系,极容易蛊惑人心。   其中宣扬劫变,是白莲教最重要的方式。劫是大灾大难,末世浩劫,是天灾。难是战乱、饥荒、火灾瘟疫、甚至女人难产等等。应对劫变的唯一方式,就是加入白莲教,将自己和财富都献给白莲教,这就是所谓“入教避劫”。   如果教众大难不死,就是加入白莲教之功。比如金莺的公主养母,就是在难产中死里逃生,她认为是白莲教救了她和孩子的性命,所以越发虔诚,把最喜欢的继女金莺介绍入教。   如果教众病死、横死,就说他们不够虔诚,避劫失败。   总之,一旦有好事,全是白莲教给的,所谓入教避劫。如果有坏事发生,都是教众自己的问题,不虔诚,和白莲教无关。   金莺地位尊贵,长的又美,教主赵全有心利用她来扩大白莲教在塞外的影响,就故意说她与白莲教有缘分,说她身上有无上老母的血统,遂封她为白莲教圣女。   白莲教有自己的神灵世界观,分为三层。第一层就是无上老母,也就是女娲娘娘,宝卷上记载“古佛出现安天地,无上老母立先天”,女娲造人,也是创世之主。   第二层就是燃灯佛、释迦佛和弥勒佛,他们三个是无上老母,也就是女娲派到人世间解救人类的使者。白莲教教主赵全就自诩为燃灯佛转世。   第三层就是佛教、道教、甚至儒家的孔子,戏剧和话本里的孙悟空等等,都是第三层的神灵。   如果稍微懂一点点佛学和道家甚至儒学,都能看白莲教核心三层神灵观是多么荒唐可笑,丝毫禁不起推敲。   但是对于这个世界最底层、人数最多、目不识丁的普通人而言,白莲教的教义却是通俗易懂,符合他们对神灵世界的想象和理解,所以无论朝廷如何清剿、打压,始终都有信徒追随,生生不息。   金莺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当然不信什么女娲血统、入教度劫之类的鬼话,对白莲教圣女这个位置也毫无兴趣,但是她抵挡不住可以有正当理由看外面世界的诱惑。   身为草原的女子,女人的地位和牛羊差不多,是部落的财产。当上白莲教圣女的金莺可以为白莲教和俺答汗效力,不远万里,执行刺探大明情报的任务,以此来拖延婚期,不要像姐姐们那样早早的嫁人生子。   十四岁的金莺来到了京城红袖招,以一曲胡旋舞惊艳全场,成为花魁娘子,开始她的女间谍生涯,婚期一推再推,一直到鄂尔多斯部的未婚夫忍无可忍,一再去丰城的白莲教总坛要未婚妻回来。   鄂尔多斯部势力强大,家族源于古老的黄金家族成吉思汗的时代,成吉思汗死后,他的遗物分别摆放在八个白色帐篷里,白帐篷的发音就是“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家族世代守护灵账,以成吉思汗的守灵人而闻名。   俺答汗是黄金家族的后裔,所以鄂尔多斯部落的拥戴至关重要,为了稳住这个部落,俺答汗也要求赵全赶紧把外孙女金莺召回来。   两方压力,赵全没得办法,就飞鸽传书,要**殿——也就是红袖招老鸨打着出卖金莺初/夜的由头,让金莺自赎其身,退出白莲教,赶紧回去结婚。   金莺和老鸨都在演恶毒鸨母逼迫花魁娘子卖身的戏码,但是天真的汪大夏不知道啊!金莺原本只是一句戏言、渴望救风尘、得自由的假话,汪大夏信以为真,把亡母的嫁妆田都卖了,借钱给金莺赎身。   鄂尔多斯部这边的未婚夫担心教主再次找借口拖延,干脆和教主一起不远千里来到京城,亲自把未婚妻带走,不想再横生枝节了——虽然草原对女人贞洁没有中原这样看重,但是未婚夫不想让金莺在青楼里做事,当不卖身的清倌也不行!   所以,未婚夫其实和教主先后脚来到京城的,未婚夫来到什刹海找未婚妻金莺、替她还给汪府赎身的钱。教主则来到头条胡同的万货商行,打算带着商行最近从王恭厂蚂蚁搬家出来的火器返程。   他们约定,把各自的事情办完之后结伴而行,回到丰城,却不料教主这边被锦衣卫盯上了,瓮中捉鳖,只有教主一人逃出来。   教主投靠了金莺他们,立刻将早就准备好的翟衣、诀别信和毒/药备好,要信使送到积水潭红袖招,要**殿自尽,一来是为了壮士断腕,保全白莲教,二来,是为了保护金莺汗廷郡君的特殊身份。   当积水潭振聋发聩的爆/炸声一响,所有知情人都被灭口,教主知道他们这群人安全了。   次日,教主的通缉令贴遍全城,但是教主赵全男扮女装,扮作粗使婆子,跟着金莺他们出了城——未婚夫是扮作西域商队进城的,他们有全套真的通关文书,出行没有阻碍。   就在教主顺利出城的同时,锦衣卫还在京城里大海捞针的找他呢。殊不知最大的鱼早就跑了。   商队到了丰城,教主回到白莲教总坛你,继续当教主,同时下追杀令,追杀出卖白莲教的传头军师吴典用,还放了重赏,谁杀吴典用,就赏银千两,并得传头之位。   约过了一个多月,终于有个人揭了追杀令,把活的吴典用带到白莲教总坛。   正是熟人丁巫。   虽然丁汝夔病死狱中、丁巫被怀疑是白莲教、到了众叛亲离的落魄境地、即将被遣返时神秘失踪等等都传到了丰城白莲教这里,起初教主对叛逃的丁巫还是半信半疑。   直到吴典用破口大骂丁巫言而无信、把他当冤大头、利用他的狡兔三窟逃到丰城,却打着过河拆迁、卖友求荣的恶毒主意时,教主相信了丁巫。   因为叛逃的丁巫是靠着吴典用压箱底的本事、千辛万苦来到丰城的。就像孙悟空取经似的,若无九九八十一难,他叛逃的“诚意”就会不足。   何况,丁巫是昔日兵部尚书丁汝夔之子,这样的人背叛大明,投靠白莲教,也显示白莲教教化之功,所以,教主杀了吴典用,用他的人头祭**殿等教众在天之灵,将丁巫封为新传头,并带到汗廷,在俺答汗那里邀功请赏。   丁巫的叛逃无疑是狠狠打了大明的脸面,俺答汗热情欢迎丁巫,赐了官职和宅邸奴婢。   丁巫跪谢赏赐,出去之后,他却看到了金莺走进了俺答汗的大帐!   看着丁巫惊讶的眼神,教主赵全得意的金莺的身世和曾经当过白莲教圣女的往事告诉他了,“……圣女退出,重回凡尘准备婚事。就立刻迎来你这个新传头,我白莲教人才济济,生生不息啊。”   丁巫大骇,遂将此事写了密信,要锦衣卫在丰城的暗桩立刻送到京城。   看到丁巫的密信,汪大夏犹如被人隔空狠狠打了一巴掌,一开始,他本能的否认,“不可能,是不是两人长得相似?或者是双胞胎,对,话本都是这么写的,肯定是幼年离散的双胞胎。”   但是陆炳的回答让汪大夏回到残酷的现实,“她叫做金莺,其实是金鹰,鹰是草原猎人捕猎的工具,从蛋壳里孵出来,自幼就开始驯化,叫做熬鹰。训练好的鹰放出去捕猎,捕猎完毕,就会飞到主人的肩膀上歇息,绝对的忠诚。”   “金莺就是帮助白莲教**殿收集情报的圣女,她身为红袖招花魁,这些年不知从大明探得多少情报。只是因她是郡君的特殊身份,卖色相不卖身而已。所谓找你借钱赎身从良,不过是她婚约将至,必须要回去履行婚约的借口罢了。”   “她就是一只捕猎情报的鹰,你却借钱给她赎身,如果你没有加入锦衣卫,我们对你不了解,很可能会怀疑你里通外国、暗中加入了白莲教。”   无论是通敌还是白莲教,这两个罪名都足够将他抄家灭族。汪大夏不知不觉在鬼门关了走了一遭,侥幸的同时,一种被欺骗、被羞辱的羞耻感给他兜头浇了一盆冷水,他差一点点就自取灭亡了。   陆炳见他这个样子,不好继续批评他,说道:“我是相信你的,你本来为了行善、救风尘,谁曾想是农夫遇蛇,幸好这蛇还来不及咬人,就被我们赶跑了。你要记住这个教训,行善积德是好事,只是以后要摸清对方的底细。这件事我给你兜住,但不能有二,这必须是你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犯这种错误。”   作者有话要说:  俺答汗(借用西游记里的一句话,俺老孙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四舍五入就是俺答,这样一说,是不是就好很好记住了?俺答汗就是一个叫做俺答的部落联盟首领(汗)。   另外,上一章出现陈妈妈,我的老读者们都晓得是什么意思,明朝把姨妈巾叫做陈妈妈。但是我没有考虑到新入坑的读者,没有在文下标注,这是我的失误,所以在这一章和上一章都补充了注释。以方便大家理解剧情。   明·冯梦龙《双雄记·胡船透信》:“[小净]还有两顶巾儿。[内]也没了,做陈妈妈用了。”   《醒世姻缘传》第六五回 :“又将那第三个抽斗扭开……又有两三根‘广东人事’,两块‘陈妈妈’,一个白绫合包。   金莺潜完丁巫潜,大家互相潜伏。 第103章 捞人   幸亏遇到陆炳这种豁达护短的上官, 否则一般上官是扛不住的,最好的结果无非是停职彻查,确定他不是敌国奸细。   即使确定他当初是因天真被金莺欺骗救风尘, 但是从此锦衣卫是不敢用他了, 他会前途尽毁, 别说升官发财, 能够回家继承父亲的爵位自保就已经是阿弥陀佛了。   自打汪大夏加入锦衣卫, 一路顺风顺水, 青云直上,如今遭遇重大一击, 汪大夏毕竟年少气盛, 短暂的挫败之后, 立刻化愤怒为力量, 说道:   “多谢陆大人相助, 标下识人不清,中了白莲教的美人计。全城通缉教主的时候,标下以为金莺和红袖招因赎身之事闹翻, 还借钱给她赎身,所以想当然的以为金莺和**殿无关,就没有去金莺家中搜查, 错失良机。”   “后来她和未婚夫出城回乡结婚时,还曾经写信与我道别,当时魏大夫落水生病, 标下忙着照顾她,就没有理会,派家丁去送了一份程仪。现在想想,我那时又错过一次抓住教主的机会, 如果我亲自去送行,说不定就看出教主就藏匿在她处。”   “两次机会,标下都错过了,求陆大人再给标下一次机会,让标下去丰城,将白莲教圣女金莺抓回京城。”   陆炳问:“你抓金莺作甚?她已经退出白莲教,不再是圣女了。圣女必须保持圣洁,终身不能嫁人。若要嫁人,必定先退出。此时她应该忙着举办婚礼,嫁到鄂尔多斯部。”   汪大夏说道:“金莺是奇喇古特部首领的女儿、她还是俺答汗的外孙女、鄂尔多斯部的未婚妻,她既然如此重要。我们用她作为筹码,来交换白莲教几个首恶,尤其是那个掌管火器的铁牛。”   “万万不可!”陆炳吓出一身冷汗,年轻人就是猛啊,不考虑全局和后果,“金莺身份尊贵,牵一发而动全身,你这样做很有可能会掀起两国的战争,大明现在忙着和沿海的倭寇打仗,已经很吃力了,根本无力一南一北两线作战。”   汪大夏急道:“总不能就这样让教主跑了啊。这样,标下去丰城,假扮教众,找机会刺杀教主赵全,建功赎罪。”   年轻人就是敢想,陆炳说道:“白莲教根基深厚,你杀了赵全,还会有新的教主,那些教众依然会跟随白莲教。”   汪大夏说道:“丁巫已经是四大传头之一了,他也深得俺答汗器重,让他当教主,这样就能掌握王恭厂丢失的九百件火器所在。”   陆炳还是摇头,“你太急躁了,丁巫刚刚当上传头,还是以追杀令的功劳,他立足不稳,如何当得教主?此事不宜操之过急。如今丁巫已经打入敌营,凡事还需听他的意见。他正在查火器的踪迹,你不可以擅自行动,打断他的计划。”   汪大夏三次建议皆被拒绝,急的双拳紧握,“难道我犯下如此大错,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干等丁巫的消息?我良心不安,实在坐不住。”   年轻人虽然毛躁了些,但勇于承担责任,孺子可教也。陆炳说道:“你才干了四个多月,我都干了三十九年,过年就干满四十年整了,很多事情不是着急就能解决的,你需要学会沉住气,静观其变,找准时机再动手,一旦动手,就全力以赴,一击必胜。人不可能永远都不犯错,年轻时犯错,总比年老了犯错强,又刚好有我给你兜着,没事的,你牢牢记住这个教训,以后做事小心一些。”   汪大夏正欲再自荐其他亡羊补牢之法,陆炳的亲卫进来了,“大人,岑港战报!”   大明军队这些年一直与倭寇在西南沿海作战,西北边境和俺答汗时不时的摩擦和小冲突相对于沿海一带倭寇的作乱而言,根本不算什么,大明朝廷在北方以维/稳为主,整个国防开支都往南方歼灭倭寇上倾斜,这是重中之重。   大明军队和倭寇争夺舟山群岛和岑港已经持续多年了,对手从以前的大海盗汪直、徐海,到现在的毛海峰,就像清理虱子似的,一批又一批,旧倭寇除掉,新倭寇又和倭寇残部同流合污,卷土重来,大明沿海百姓年年遭遇倭寇烧杀抢掠,痛苦不堪。   经过多年努力,大明水师也在战争中磨炼出了胡宗宪、俞大猷这样的强将,终于把将倭寇合围在岑港,打算一举歼灭,此时与倭寇的战争已经到了决定胜负的关头。   汪大夏也晓得厉害,遂立刻闭嘴。   陆炳看着岑港的战报,刚开始还算平静,而后越看越连脸色越沉,眼里迸出一股杀气,手里的战报都瑟瑟发抖。   汪大夏虽然不知战报的内容,但是从陆炳的脸色来看,岑港之战,怕是有些不好了。   果然,陆炳看到最后,暴怒,将战报往桌子上狠狠一摔,“胡闹!都这个时候了,还玩什么欲擒故纵!这玩脱了吧,反胜为败,多年心血,毁之一旦!”   陆炳一面说,右手控制不住的抖起来了,这是中风的前兆。   吓得护卫赶紧拿出药丸,汪大夏端来热水化开,喂给陆炳吃药,又去叫宋御医。   陆炳吃了药躺下,汪大夏用魏采薇那里学来的按摩手法,给他按遍全身,还反问来劝道:“陆大人啊,您刚才还反复教育标下不要着急、慢慢来、等待最好时机,怎么教训标下时大人说的一套一套的,到大人自己身上,就急得要中风了呢?大明和倭寇打了多少年了,不差这一战,输了就输了,下次再战,大人莫要着急上火,身体要紧啊!”   陆炳是他们所有人的坚实靠山,不能倒。尤其是汪大夏得知金莺是汗廷白莲教圣女和汉廷郡君之后,若无陆婷给他兜着,他要赔上全家性命,陆炳这个保护伞就更重要了。   陆炳躺在榻上直叹气摇头,“你才干了四个月,大明打了几十年了,耗费军费无数,即将收网之时,却因两个大将指挥失误,让倭寇从岑港跑了。就像你说的,跑就跑了,再打便是,倭寇此次元气大伤,应该不难再打,可是朝廷官员纷纷弹劾胡宗宪和俞大猷两个大将,要治他们死罪。”   “胡宗宪还好,他常年给严世蕃送钱,有严世蕃当保护伞,属于严党,严世蕃给他出了计策,要他责任全部甩给俞大猷。胡宗宪照做了,如今俞大猷一个人抗下岑港之战的所有责任,被夺去官职,被押送到兵部牢房里关着,论罪当斩,大明还没歼灭倭寇,就要处死自己的大将,我如何不急?”   汪大夏听了,暗自腹诽:严世蕃这人真是一招鲜、吃遍天啊。把甩黑锅玩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他把庚戊之乱的责任全部甩给丁汝夔,丁汝夔在死牢坐了十年。现在又教胡宗宪把岑港战败的责任甩给俞大猷。真是个甩黑锅高手,同样的计谋百试不爽。   初生牛犊不怕虎,汪大夏给陆炳出馊主意,“陆大人惜才,不想失去俞大猷这样的将才。大人干脆去皇上里给俞大猷说情去,皇上看在您的面子上,定不会治死罪。”   陆炳说道:“不可能。其一,是皇上下旨将俞大猷问罪,打入兵部死牢。其二,我和俞大猷素来关系就好,我是嘉靖十一年的武进士,他是嘉靖十四年的武举人,他中举时我是考官,当时就对他十分赏识,从此成为知己好友。我和俞大猷关系太好,反而不好说情。皇上会以为我故意偏袒他。”   汪大夏还不放弃,“俞大猷除了您,还有其他靠山吗?大人们联起手来,还怕保不住俞大猷?”   真是那壶不开提那壶,汪大夏不提还好,一提陆炳只觉得中风又要复发了,“你有所不知,俞大猷中武举人之后,我将他引荐给现在的亲家之一、也就是内阁大学士徐阶,徐阶也很欣赏俞大猷,经常提拔他,可以说徐阶就是他的后台。严世蕃和徐阶又在朝堂上经常政见不和,两人有时候形同水火,势不两立。”   “我这两个亲家,最近几年素来不和,严世蕃要胡宗宪把责任全甩给俞大猷,也是想借机斩断徐阶的一个臂膀啊。如果俞大猷不是徐阶的人,恐怕还好一些。”   陆炳的二女儿和三女儿分别加入严家和徐家,两个亲家在朝堂上斗法,殃及池鱼。   这下把汪大夏这种向来乐观的人都说郁闷了,如此说来,俞大猷得罪的人其实是严世蕃,这下必死无疑了。   陆炳正犯愁呢,陆缨风风火火的赶来了,把陆炳吓一跳,“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在永平府协助司礼监选秀吗?”   陆缨说道:“听到我师傅战败、要革职查办的消息,我就立刻把选秀的事情交给手下们去做,独自一人连夜赶回来京城,我回了趟家里,要李宜人(也就是她的生母)给父亲带来一些好东西。”   “把东西抬进来!”   随着陆缨一声令下,十几个陆家家丁抬着五个沉重的箱子进来了。   陆缨把五个箱子全部打开,里头散发出来闪亮的光芒几乎要闪瞎汪大夏的眼睛。   汪大夏揉了揉眼睛,定睛一看,我的乖乖,里头全部都是黄金!   陆缨对目瞪口呆的父亲说道:“这是一千两黄金,李宜人说现在只能拿出这么多,已经把家里的黄金都搬空了。父亲赶紧拿着一千两黄金去贿赂严世蕃,现在只有严世蕃能够救我师傅。”   作者有话要说:  汪大夏还需成长,跟着陆家父女就是长见识,拿着黄金去捞人 第104章 以后一定   陆炳家里当然不止一千两黄金的财富, 只是突然一下子拿出库房里所有可以动用的黄金,可谓是大手笔了。   陆炳问女儿:“你说要用,李宜人就给你了?”   陆缨说道:“我说父亲要用。”原来是拿着鸡毛当令箭, 假传“圣旨”。   “你——”面对这样果决的女儿, 陆炳一点脾气都没有, 叹道:“千金散尽还复来, 俞大猷乃盖世将才, 他的性命何止一千两黄金。我拿着千金暂且一试。”   汪大夏从来没有看到这么多黄金, 犹如梦幻,情不自禁的走到一箱黄金前, 蹲下, 什么都放在嘴里咬的老毛病又犯了, 魔怔般拿起一根马蹄状的金条, 放在牙齿轻轻一咬, 这硬中带软的口感、口腔里满是黄金的味道,是足金!   陆缨拿着剑柄一敲汪大夏的脑袋,“这都是给严世蕃的, 你都留下牙印和口水了。”   汪大夏这才堪堪回过神来,什么是豪门?一掷千金,这才是豪门!我们汪家就是个土鳖。   汪大夏将留下牙印的金条和下面的金条换了个地方, “一千两黄金就这样送人了?”   我要是有一千两黄金,何必等着三年之约,还奋斗啥呀, 早就娶魏采薇过门了。   甜水巷,刚刚到家的魏采薇连打了三个喷嚏。   陆缨反问道:“要不送给你?”   汪大夏勉强能够保持清醒,连忙摆手,“我不敢要, 我看着这些黄金,又喜欢又害怕。以我如今的能力,定是有命拿没命花,就像一个三岁小孩子推着一车珠宝走在大街上,护不住的。”   就像以前马厂胡同里的陈经纪,和马厂胡同一枝花李九宝青梅竹马,互相爱慕,可是有什么用呢?一个卖房子的市井经纪,是护不住李九宝这样的美人的,最后还不是悲剧收场。   陆缨说道:“父亲,事不宜迟,我师傅危在旦夕,赶紧去救他。”   这时宋御医匆匆赶到,给陆炳把脉诊治,“大人偏瘫刚好,又要操劳过度,要注意身体啊。”   陆炳说道:“我一直注意保养,最近事情都交给小辈们去做了,可是有些事情必须我亲自出马,他们做不了,劳烦御医为我扎几针,我把事情办完了就回来休息。”   宋御医没有办法,一边施针一边说道:“我求陆大人别我当神仙,都是肉/体凡胎,本来身体亏损就很难补,现在陆大人还使劲往外耗,我很是担心。”   陆炳说道:“做完手头这件事我就当甩手掌柜了。”   宋御医不信:“这句话我听了不下十回了。”   一时施完针,又给了一些药丸子,“觉得不舒服就吃一丸。”   陆炳吃了药,将一枚百年老参切片压在舌底含着,披上鹤氅,坐上四匹白骏马拉的大马车,带着礼物,去了西城严府。   汪大夏和陆缨骑马护送后面跟着的马车——里头装着一千两黄金呢,可得仔细点。   汪大夏问:“头儿为什么把俞大猷称为师傅?”   “因为俞将军指导过我的武艺。一日为师,终身为师。”陆缨颇为骄傲的说道:“我师傅跟李良钦学剑,还去过少林寺习武,他抗倭之时,少林寺还派出武艺高强的和尚杀倭寇,成为我师傅手下的僧兵。我师傅还自创棍法和剑法,可不是一般的武夫。”   汪大夏恍然大悟,“难怪标下总是打不过你,原来名师出高徒。”   陆缨一瞪,“我平日在早上校场教你们的那些,都是从我师傅那里偷师得来的,一点都没有藏私,你学的和我学的其实是一样的。是你不肯好好学,总是喜欢投机取巧,武艺悟性固然重要,然而勤学苦练必不可少。你这几日在保定府是不是又偷懒了,早上一点没练?”   提起保定府,汪大夏脸上出现神秘的笑容,眼神都变温柔了: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在保定府和魏采薇已经私定终身,连婚书都写了!   陆缨看他露出傻笑,顿时确定了自己的猜测,“明日点卯之后,你比其他人要多练半个时辰。”   汪大夏听了,发出一声哀嚎。   得知亲家来了,严世蕃自是热情迎接,还命人将儿子严绍庭从国子监叫回来陪老丈人,陆炳连忙阻止,“我今天来不是来看他们小儿女的,我找东楼有些私事。”   严世蕃是个圆滚滚的胖子,入秋了还穿着单衣;陆炳则披上了鹤氅,戴着黑色大帽挡风,以免吹着头。   陆炳为谁而来,老狐狸严世蕃心如明镜,他故意装作不知,将陆炳请到书房说道:“东湖从马上摔下来,胳膊腿刚好,别累着,来人,给亲家备一副暖轿,抬到书房说话。”   陆炳晓得自己的身体弱,没有强撑,坐上轿子,陆缨和汪大夏命人抬着“礼物”跟上。   严世蕃还记得汪大夏,问他:“你爹最近还好吗?”   这简直就是当面打王大夏的脸了,严世蕃毫无掩饰他就是小心眼,折腾汪大夏不成,就去搞他爹,随便抬一抬手指头,就能像摁住一只蚂蚁似的捏死他。   汪大夏已非吴下阿蒙,练出唾面自干的厚脸皮来,“托您的福,标下的爹好着呢,无官一身轻,现在又当爹又当妈,天天带标下那个两岁的弟弟玩,已无争名逐利之心了。”   这是反话,一个当了半辈子官的男人,怎么可能甘心在家带孩子。   严世蕃心下暗爽,又问道:“你爹这些年在北城兵马司干的不错,可惜眼光不好,娶妻不贤,居然往外头放印子钱,害得你爹背上失察的罪名,革了职。你有何想法?”   汪大夏一副没心肝的样子,笑道:“塞翁之马,焉知非福?标下和继母素来不合,闹得北城皆知。正好有理由要父亲将她休弃,免得将来成大祸害。标下衷心感谢偷偷去吏部举报父亲的人,真是我大恩人啊。如今继母被休、父亲没了官,也不敢骂我了,过上了清净日子,就是——”   汪大夏由喜转忧,“就是家里被骗了一大笔银子,家道中落,撑不起以前的排场了,遣散了大半仆人,日子过的紧巴一些,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胡乱花钱了。”   汪大夏瞥了陆缨一眼,压低声音对严世蕃说道:“标下现在出差买个擦屁股的草纸都想法子找陆统领签字报销,由奢入俭难,穷日子不好过啊。”   严世蕃听了,心下更爽,看你难过,我就开心了。   汪大夏察言观色,自知方才示弱,逃过一劫,若严世蕃再动手报复,他可撑不住,靠山陆炳又病了,还是不要惹麻烦。   到了书房,陆缨扶着陆炳下轿子,进去之后,又关闭门窗,以免父亲受了风,各种嘘寒问暖,很是贴心,严世蕃羡慕陆炳,“东湖是个有儿女福的人。”   陆炳谦道:“彼此彼此。”   陆炳使了个眼色,屏退众人,“东楼,我知道你忙,就不拐弯抹角了。我此次前来,就是为了俞大猷之事,这是俞大猷托付我给你送的东西。”   严世蕃板着大圆脸,“东湖,俞大猷耽误军机,为了岑港之战,大明耗费多少兵力,灭倭之战,成败在此一举,他却让倭寇跑了,大明多年心血付之一炬,他死不足惜!”   陆炳没有为俞大猷辩解一个字,直接打开了一个箱子,露出黄橙橙的、堆成宝塔形状的金条。   根据严世蕃的目测,大概有二十根,一根十两,一箱子就是二百两,黄金,   严世蕃淡定的喝着茶,“东湖,不是我不想给你面子,而是俞大猷是徐阶的人,我与徐阶最近政见不合,时常有摩擦。既然俞大猷看不上我,去投徐阶门下,你为什么不求徐阁老,反而来求我呢。东湖找错人了。”   陆炳还是不说话,打开第二个箱子,又是金光闪闪,又是二百两黄金。   严世蕃手中的茶杯一顿,“俞大猷现在才知道投错了人?临时抱佛脚,为之晚矣。”   陆炳还是沉默,打开第三个箱子,三箱黄金,就像三个小太阳,将书房照得暖烘烘的,就像夕阳余晖。   严世蕃眯起那只独眼,“东湖,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俞大猷这种朝秦暮楚之辈,我是个有原则的人。”   陆炳终于开口说话了,“抄家、革职、削爵、发配边关为军奴都行,东楼只需要保他一条命,活着就行。”   言罢,打开了第四个箱子。   严世蕃眨了眨独眼,没错他是个有原则的人,他的原则也是明码标价的。比如新科进士需要在吏部排队候补,等候空缺再派去当官。但只要给严世蕃三百两银子,就可以立刻补上七品州判的缺;内部升一品官阶,一万三千两银子可以稳了等等。   严世蕃爱钱,基本上所有的原则都有价格——这就是他的原则。   而俞大猷送的金子,足够买个一品官了!   这时,陆炳打开了第五个箱子。   足足一千两!   严世蕃用盖碗拨了拨碧绿的茶水,“也……不是不行。”   一条命,一千两黄金,这买卖太划算了。何况将俞大猷革职夺爵,发配为军奴,本就是狠狠打了徐阶的脸,严家也算是报复了。   严世蕃进宫,为俞大猷求情,最后俞大猷从兵部死牢里放出来,被押送到大同戍边去了。   临走时,俞大猷还将他近年所著的武学《剑经》一书送给徒弟陆缨,“为师无法教你了,这是我这些年的习武心得,还有自创的剑法棍法,你拿去练习,你天赋异禀,将来必有所成。”   俞大猷在秋风中离开京城,前往大同,临走时还写了首诗《秋日山行》以明其志:“溪涨巨鱼出,山幽好鸟鸣。丈夫不逆旅,何以及苍生。”   俞大猷挥毫泼墨,写完后喝了杯酒就走了。   陆缨拿着手抄的《剑经》和《秋日山行》,目送师傅走远,感叹道:“我自幼喜欢看仗剑走天涯的武侠话本,想要当除暴安良的侠客,长大了之后,才明白像我师傅这样人才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剑经》我也不会藏私,搞成什么武林秘籍,我会让人刻版印成书,你们人手一本照着练,希望将来你我都成为像我师傅这样真正利国利民的大侠。”   “陆统领说的都对,标下以后一定勤加练习。”汪大夏从兜里摸出几张收据,将俞大猷刚刚写诗的毛笔递给陆缨,“这是今天送行的酒还有纸笔的花销,劳烦陆统领签个字,标下好去账房报销。”   作者有话要说:  莫得感情的报销机器陆缨:俞大猷,汪大夏,都是大,差距咋那么大呢?   今天周末,送100个红包,祝各位周末愉快,开心追文,开心过周末, 第105章 自投罗网   家门落魄之后, 汪大夏才知道啥叫花钱如山倒,攒钱如抽丝。   他攒了两个月的钱,一个装婚书的密码盒子就没了, 口袋一下子回到两个以前。   汪大夏掐指一算, 如果除掉母亲留给他的嫁妆, 魏采薇每个月的进项比他当锦衣卫赚得还多。   而且大夫都是时间越长越赚钱, 三年以后, 他怕是要吃魏采薇的软饭。   汪大夏顿时有了危机感, 还不得使劲逮着机会就找陆缨报销啊!就像白莲教从王恭厂偷火器似的,蚂蚁搬家, 积少成多, 每次多报一点点, 一个月积累下来, 数目就不小了。   比如这次在保定府里和魏采薇划船游玩、以及在大慈阁吃素斋, 他都夹在差旅费里头报销了。   陆缨在富贵堆里长大,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根本不知道汪大夏报销的账目里有水分, 报销起来很是爽快,不过,她还是觉得有些蹊跷:“怎么你报销的次数比其他人加起来还多?”   陆缨天生一张冷脸, 手下们都怕她,还没开口就先打怵,有些小数目就干脆自掏腰包, 不敢麻烦陆统领签字,也就汪大夏这样胆子大、厚脸皮的什么都敢报。   反正让汪大夏倒贴钱去做事是万万不可以的。就是一块石头他也要榨出点油水来装进自家钱袋。   汪大夏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能者多劳,承蒙陆统领信任, 大到捣毁白莲教巢穴、小到买酒买纸笔给俞师傅送行,都教给标下去做,标下办的事情多,报销自然比旁人多。”   陆缨看了看收据,“这酒一两银子?”   汪大夏说道:“给俞师傅送行,自是买最上等的女儿红。”   陆缨听了,确实如此,提笔刷刷签上大名。   汪大夏把收据收好,心想一两银子到手了。   汪大夏和俞大猷不一样,俞大猷心怀家国天下,自身荣辱无所谓,国家待他不公,差点杀了他这个功臣,虐他千百遍,他待国家如初恋。   汪大夏是先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再说,心里只装得下魏采薇一人。   与此同时,马厂胡同里,也有一个人,心里只装着一个人。   正是马厂胡同一枝花李九宝。   得知要选秀的消息,正在朝阳门外三里屯忙着修陆炳家的坟墓和祭屋的李伟慌了,虽然他是个大字不识的瓦匠,但也晓得壬寅宫变里杨金英等十几个宫女的凄凉下场,以老皇帝的年龄,估计也没有临幸秀女、秀女得宠封在宫里当贵人。而当宫女又有被服食丹药发疯的老皇帝虐杀的危险。   所以李伟慌忙告了假,回到马厂胡同,给媒人送了个酱猪脸,要媒人赶紧为李九宝寻一户好人家嫁了,以躲避选秀。   李九宝长的美啊,虽有李伟这种烂赌鬼父亲,媒人放出话去,还是有些家境殷实的人家跃跃欲试。   李伟只有这么一个女儿,自是要慎重,他偷偷去打听了这几个待选女婿的底细,挑了两个好的,说给李九宝听,“……一个是鼓楼西街开卤肉铺家的大郎,就是做酱猪脸闻名的那家,他家不是京城本地人,从天津卫来的,但是家里做的好买卖,每年卖卤肉都能有几百两银子的赚头。”   “你嫁过去,就是长子长媳,酱猪脸管够,随便吃,将来还会继承家业。他家大郎个子不高,微微有些胖,一脸福相,不站柜台,是铺子里管账的,算盘打的啪啪响,一看就会过日子。”   “再一个,就是我在三里屯干活时遇到的一个大地主,耕读世家,年纪有些大,先头老婆死了,他想找个绝色的当继室。今年端午节时,你带着粽子和米酒去三里屯给我们吃的,他见过你,从此记在心上了,找我问了几次,我嫌他年纪大,没答应,但现在想想,他是个秀才,你嫁过去,就是秀才娘子,将来生个儿子,好生读书,走科举,将来给你挣诰命也未可知啊。”   以李九宝的出身和家庭条件,这两个备选的男人算是千挑万选出来的。   李伟说道:“你要选那个,赶紧跟爹说,爹去回个准信,这个月就能把三书六礼走完。”   李九宝淡淡道:“一个胖、一个老,要女儿怎么选?还是爹爹做主吧,一个有钱,一个有田有地位,女儿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看起来都能过日子。”   李伟思忖片刻,说道:“那就选酱肉铺的大郎,离家近,好互相照应。三里屯太远了,深宅大院的,万一你受了委屈,我和你大哥都不知道。”   李九宝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全凭爹爹做主。”   李伟松了一口气,李九宝曾经以死相逼,非要嫁给断了根的陈经纪守活寡,他被迫答应了,幸亏陈经纪识相,主动放弃了李九宝,进宫当官宦去了。   李九宝心如死灰,从此不提陈经纪,看来这事就这么过去了,等李九宝嫁了人,生了孩子,估计陈经纪叫什么都忘记了。   李伟站起来身来,“我这就去回媒人。”   “吃了饭再去。”李九宝说道:“我炖了一只鸡,就等父亲回家吃饭。”   李九宝做了一锅小鸡炖蘑菇,用的就是魏采薇送给她的铁岭象牙山榛蘑,清香扑鼻,李伟吃的兴起,李九宝给他买了一瓶酒,上好的花雕。   李伟喝了一口,立刻上头,“这酒很贵吧。”   李九宝给父亲斟酒,“爹爹好容易回家一趟,自是要吃点好的。”   花雕不同于李九宝自酿的米酒,这酒性烈,李伟喝了半瓶就摇摇晃晃。   “好酒就好菜,这酒开了封就不好放了,索性一瓶喝完。”李九宝继续劝酒,李伟本就是个贪杯之人,喝了个酩酊大醉。   “爹爹喝醉了,歇个午觉,醒醒再去找媒人回话。”李九宝将李伟搀扶到卧房,脱了鞋子,问道:“爹爹,家中户贴藏在在何处?”   李伟喝得七荤八素,失去警惕,喃喃道:“就在你娘牌位下的暗格里。”   难怪我一直找不到!   李九宝等李伟发出鼾声,这才关了房门,给亡母灵位上了三炷香,“娘,女儿不孝,实在不能遵从父亲之意嫁人。女儿这辈子不嫁人了,也不妄想生儿育女,只想离那个人近一些、再近一些。”   李九宝上完香,打开灵牌底座的暗格,拿出了户贴,给父亲写了一封简单的信——李九宝的字都是邻居陈经纪教的,信件放在梳妆台上,将她历年积攒的银钱、亡母传给她的几件首饰也都留在那里。   李九宝只带着一套换洗的衣服鞋子,背着一个简单的包袱,拿着户贴,去了顺天府衙门,报名选秀。   别的姑娘都是家人赶车或者雇车送来的,一个个挥泪告别,好像生离死别似的,唯有李九宝靠着一双腿从宛平县马厂胡同步行到位于大兴县的顺天府衙门,额头和鼻尖都有一层薄汗。   李九宝把户贴递给撰写花名册的主薄,秀女必须家世清白,没有户贴、来历不明,是没有资格参选的。   主薄看了户贴,上头写着:   “一户李伟。顺天府宛平县马厂胡同住民,永乐三年入籍,匠籍。本户记今三口。   男子两口:成丁两口:本身,年三十八岁。儿子李大郎十八岁。   妇女壹口:女儿李九宝,年十四岁。   事产:瓦房三间。   右贴付李伟收执,准此。”   主薄看了看她的身后,“你家人呢?户贴上明明写着你有父亲和兄长。”   李九宝说道:“兄长在三里屯做工,不得空。爹爹本要来送我,但是病了,民女自行前来。”   李家户贴写明是匠籍,小户小门的,李九宝荆钗布衣,没有钱坐车马也实属正常。   主薄登记了户贴,递给她一个号牌,“进去吧。”   李九宝拿着号牌施了一礼,走进了县衙大门。   待李九宝经过两轮初选、脱了衣服验明是处子之身时,已经到了黄昏,李伟酒后醒来,不见女儿,倒是看到了梳妆台堆的银钱首饰和信。   李伟不识字,央求邻居看了,邻居说道:“你家闺女选秀去了。”   李伟慌忙跑回家,打开亡妻的灵牌,里头空空如也,户贴被女儿拿走了。   李伟一路狂奔到了顺天府衙门,吵闹着要把女儿带回去,说道:“……我女儿已经定了亲事,就是鼓楼西斜街卤肉铺家的大郎,就差走礼了。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还不知道。”   李九宝今日参选,惊艳全场,顺天府衙门还指望着辖区几个美女被选中,好向上头交差,别说还没正式下聘了,即使真的下聘,只要人没嫁过去,就不算数。   门口的武都头劝道:“一个卖卤肉的敢和皇上抢女人?不要命了,你家闺女好颜色,在我们府尹大人那里是留了姓名的,寄予了厚望,自掏腰包,给她置办了新衣服和首饰,命人好生调/教,必定要选中的,我劝你不要闹了,回去静候佳音吧。”   府尹大人王泥鳅最近也为了选秀之事搞得焦头烂额,大家都不愿意选秀,主动送来的尽是些庸脂俗粉,他都看不上,何况是见惯美女的皇上皇子们呢。好容易“自投罗网”来了个标致的李九宝,他亲眼看过,还真是个宝贝!   遂命人好生照顾她,李伟来要闺女,他当然不肯松口。   李伟一个匠户,没得办法,只得认命了,垂头丧气的回家。   李九宝一路顺利通关,送到了紫禁城储秀宫待选,来自京畿各地的秀女们被打散了,重新分房间,两人一间,李九宝走进房间,看到有个圆脸圆眼睛的秀女盘腿坐在临窗大炕上,咔嚓咔嚓磕着瓜子,喝着红糖水,见了李九宝,自来熟的分了一半瓜子给她,“来,一起吃。”   作者有话要说:  大明后宫创营101正式开始了,看看那个小姐姐能够C位出道 第106章 善缘   尚氏性情活泼随和, 李九宝温柔和顺,两人嗑了一把瓜子后,就混熟了。   尚氏说道:“我十三岁, 你十四岁, 我叫你李姐姐, 你就叫我的闺名青岚即可。”   李九宝赞道:“青岚?青色的林中之雾, 诗情画意, 好姓名。”   “我爹翻了好多本书给我取的名字。”尚青岚说道:“姐姐的名字也好, 九宝,一听就是个有福之人。”   李九宝笑而不语:他爹好赌, 九是推牌九最大的数目, 所以取名九宝, 命苦的很, 那里来的福哦。   小宫女送来四套衣裙鞋袜和首饰, 嬷嬷们要她们换上,所有参选秀女都是一样的打扮,穿着织金交领短袄, 下穿绿色缎面马面裙,裙底还有织金璎珞串珠八宝纹裙襕。   因天气转凉了,在短袄外面还穿着一件短袖素娟比甲, 比甲是对襟的,衣领、袖口还有衣襟都用织金妆花缎滚边,从衣领到下摆, 一共有四对蝶恋花金镶宝石的钮扣。   尚青岚抚摸着衣服上黄金、宝石,还有裙摆上珍珠和宝石串出来的八宝璎珞,原本圆溜溜的眼睛瞪得更圆了,“这黄金、这宝石、珍珠串居然不用来做首饰, 只是衣服上的装饰!天啦,不算衣料和,就算算上面的金银珠宝,就一套衣服就得一两百两银子了吧。”   李九宝也从未见过如此华丽的衣裙,而且是四套!不算首饰,单是衣裙就得五百两银子。   宫里的嬷嬷们催促道:“快把衣服换好,去外头排队,听女官教礼仪,这宫里头坐、行、退、止都有规矩,规矩学不会,直接淘汰出局,没得在贵人面前丢人现眼。”   尚青岚问道:“嬷嬷,如果我太笨,怎么也学不会,被淘汰出去,这些衣裙我能拿回家吗?”   选了这么多年秀女,嬷嬷还是第一次听到秀女这样直截了当的问这个问题,顿时多看了尚青岚:这胆子也忒大了,跟她眼睛一样大。   嬷嬷说道:“紫禁城,天下最富贵之地,谁穿你的旧衣服?如果没有犯过大错,正常淘汰,天家仁慈,一应衣裙首饰都可以带出宫去,不会让你白跑一趟。”   “还有这等好事!”尚青岚抱着一堆新衣服陶醉的闭上眼睛,“这回进宫选秀真是赚到了,等出了宫,我就把衣服一件件的给爹爹看,让他也开开眼!”   瞧着眼皮子浅的,估计撑不到明天。嬷嬷目露轻视之意,“每个人都梳双螺髻,首饰自己选着插戴,一刻钟后在院子里点卯,不准迟到。”   两人赶紧换上新衣服,梳了两个发髻,李九宝插戴一对珠花,尚青岚则只用一对红缎带绑住发髻,说道:“那么多秀女在院子里,人挤人,万一首饰丢了怎么办?我得全部带回家给我爹看呢。”   尚青岚句句离不开亲爹,一听就是平日和父亲关系极好,被父亲深深疼爱着长大的女孩。   李九宝想起自己的烂赌鬼亲爹,唯有叹息,拿起一根红缎带,“我来帮你绑上。”   院子里,二十个秀女为一组,由尚仪局的女官们教习走路和行礼,整整一个下午,除了喝水和上厕所,一刻都没停过。   李九宝一人包下所有家务,有时候还要上房挂瓦,吃苦耐劳,学习礼仪这事累不着她。陈经纪就在宫里,她必须要留下,不能被淘汰出局,学的格外认真。   但是尚青岚明显在家里娇生惯养,扛不住了,频频举手,说要出恭。   她每次都陪着一张笑脸,伸手不打笑脸人,女官都准了,但是次数太多,女官明显不高兴。   李九宝踌躇片刻,跟着尚青岚一起举手,“崔女史,我也想去。”   李九宝的表现突出,学得很好,一直没有举手过,看在她的面子上,女官准了:“你们两个快去快回。”   尚青岚说道:“我是要出大——呜呜。”   李九宝捂住她的嘴巴,把她带走了。   尚青岚连裤子都没脱,坐在马桶上揉捏着小腿和腰肢,“好疼,我从来没有站那么长时间。”   李九宝帮她捏着腿,“你再坚持一下,到黄昏开饭时就可以歇息了。”   “我不行的。”尚青岚看得开,说道:“你不用管我,我会拖累你的。我这样的人,肯定会被淘汰的,早晚的事。我白得四套衣裙和一匣子金银首饰,有了这些,未来我爹都不用给我预备嫁妆了。”   李九宝说道:“你既是为了求利,焉知明天以后没有更多更好的赏赐?”   “说的也是,进宫第一天就得了这些,来都来了,多赚点呗,能撑一天是一天。”想到金银首饰、华丽衣裙,尚青岚顿时有了力量,撑到了黄昏。   两人回屋,小宫女已经提来了食盒,六菜一汤,有荤有素。两人坐下吃饭,尚青岚右手端饭碗,左手拿着一个花卷,“宫里连米饭和馒头都比家里的要白一些、香一些!”   一筷子夹住一个拳头那么大的四喜丸子,咬了一口,“李姐姐,这个好吃!肉嫩弹牙,还一点都不油腻!宫里的御厨就是不一样!”   尚青岚完全是为了感受宫廷生活而来的,随遇而安,根本不考虑结果。   尚青岚吃的开心,感染了心事重重的李九宝,脸上不禁有些笑容,除了那碗汤,两人几乎把菜都吃干净了。   两人吃撑了,歪在炕上不想动,夜里老嬷嬷又来了,带着铺盖,就在炕上睡下。有外人在,尚青岚收敛了一些,加上白天实在太累了,和李九宝说笑几句就沉沉睡去。   次日早上,就有秀女们被淘汰出局,嘤嘤哭泣,她们基本都出身寒门,见识到了紫禁城的富贵,一时舍不得走了。   李九宝看得心惊胆战,问屋里□□的嬷嬷:“嬷嬷,她们到底犯了什么错?昨天礼仪学得不好,今天可以在学啊,难道一次改过的机会都不给?”   嬷嬷笑道:“跟礼仪没关系,谁能一两天就学好?昨天故意累着你们,中途不让你们休息,晚上就睡的深沉。那些打呼噜的、磨牙的、说梦话的、睡姿可怕的、甚至梦游的就显出原型了,这样的姑娘不能要。”   原来不是□□,是监视。   李九宝心有余悸,“嬷嬷,那我们两个——”   嬷嬷说道:“还得过去,双双过关。咱们隔壁屋的那个姑娘,呼噜声差点把房顶掀翻了,我半宿都没睡着。这姑娘要是在御前伴驾,皇上还睡不睡了?”   尚青岚又瞪着大眼,“什么?还要陪皇上睡觉?我素来都是独自卧,不习惯身边有人睡,值夜的丫鬟都在隔壁耳房里睡,我不习惯跟别人睡一个床上的。”   李九宝恨不得把脑袋低到脚底板。   “你——”嬷嬷愣了一会,说道:“就凭你,别想太多了。赶紧吃早饭,今天还要练习。”   这一日学习礼仪,就轻松多了,顶多半个时辰就休息一次,喝茶吃点心。   宫里的点心花样繁多,尚青岚贪食,吃撑了,加上点心太甜口渴,喝多了茶水,茶水泡涨点心,把尚青岚顶的恶心反胃,她忍了好几次,最后弯腰行礼时终于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吐出来。   尚青岚被送回房间,李九宝也回来陪她,尚青岚呕吐不止,负责二人的老嬷嬷连忙禀报储秀宫掌事公公的,请求宫廷女医为青岚诊治。   老嬷嬷说道:“那个叫做魏采薇的女医就很不错,就征召魏大夫进宫吧。”   掌事公公说道:“此人从未被征召进宫,怕是不妥吧。你负责这两个秀女资质都不错,万一有什么事情,宋嬷嬷要考虑后果。”   宋嬷嬷说道:“魏大夫在御医会考时曾经为我治病。那时候我因出宫的老姐妹郁郁而终,兔死狐悲,得了隔气之症,半年都没好转,被送到安乐堂等死,是她为我施针开药,用的是以前很出名的女医谈允贤在《女医杂言》上的法子,还安慰我放宽心思,后来我一个月就康复了,从安乐堂出来继续当差,我信得过她。”   原来是魏采薇在御医会考时结的一段善缘。   掌事公公说道:“行,反正是你自己要宣召她进宫,出了事你自己担着。”   司礼监的人去甜水巷宣召魏采薇进宫。   这是她第一次被征召,不敢怠慢,连忙背着医袋上了马车。   到了储秀宫门口,宋嬷嬷迎接魏采薇,“魏大夫可还记得我?”   魏采薇笑道:“看来嬷嬷隔气之症已经痊愈了。”难怪她会被征召入宫,原来是考试那天遇到的病人找她。   宋嬷嬷说道:“有个秀女呕吐不止,昨天还好好的,今天上午突然呕吐不止,就连早饭都呕出来了,喝水都吐,现在就吐些酸水,魏大夫快去看看。”   魏采薇进了屋,看见临窗大炕上躺着一个梳着双环髻,扎着红缎带的秀女,秀女抱着一个痰盂干呕。   另一个穿着一模一样衣裙,只是发髻上插戴着珠花的秀女坐在旁边,轻轻的给她拍背顺气。   宋嬷嬷说道:“女医来了。”   两个秀女同时转头看门口,三个人都怔住了。   原来是老熟人。   两个秀女齐齐叫道:“魏大夫?”   魏采薇:“李九宝?尚青岚?”   还真是有缘,上一世,她和尚青岚一个屋子,这一世,李九宝取而代之。   上一世,尚青岚练习礼仪时崴了脚,是她治好了青岚。这一世,尚青岚脚没事,倒吐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三军会师尽开颜。三个女人即将把紫禁城搅和得稀巴烂。 第107章 守望者   宋嬷嬷惊道:“原来魏大夫认识这两个秀女啊?”   魏采薇说道:“尚青岚是我在保定府衙门选秀时认识的, 李九宝是我的街坊邻居。”我家屋顶的瓦片就是李九宝给修的呢。   魏采薇一面说,一面放下药袋,她先看了尚青岚的呕吐物, 吐的东西之多, 一个痰盂都装不下!   魏采薇问李九宝:“她拉肚子吗?”   李九宝摇头:“只吐不拉。”   宋嬷嬷说道:“昨天学礼仪的时候倒是经常请假去厕所, 储秀宫的这些个秀女, 就属她屎尿最多。今天还好。”   宋嬷嬷在场, 李九宝不好告诉魏采薇昨天尚青岚借口上厕所其实是为了休息片刻的现实。   但是魏采薇上一世和尚青岚一个屋子, 当然晓得她是什么德行,就是偷懒呗, 现在只吐不拉, 应该不是吃坏肚子了, 而是吃撑了。   魏采薇给她把脉, 问道:“从今天早上开始, 你都吃了些什么?”   尚青岚虚弱的说道:“早上喝了牛乳、鹅油玫瑰饼、糟鲥鱼、鸽子蛋、春不老抄芽菜、鸡蛋饼、还有荤素两个包子。”   魏采薇问:“之后呢?”   尚青岚说道:“练习礼仪时间歇吃了些点心,喝了些茶。”   李九宝补充道:“送来十几盘不一样的点心,每样她都吃过了, 还有茶,宫里的茶花样多,她喝了梅泼卤爪瓜仁泡茶、木樨(也就是桂花)芝麻熏笋泡茶、胡桃松子仁泡茶、蜜饯金橙子泡茶、还有芫荽(也就是香菜)芝麻松仁栗子茶。”   明朝的泡茶就像五百年后现代奶茶里加了各种各样坚果和果酱之类的料, 尚青岚相当于喝了五倍全料奶茶。   尚青岚说道:“吃喝这些之后,觉得有些腻,就又喝了杯六安茶压一压, 可是压不住,吃的东西一直往顶,实在顶不住啊,就吐了。”   魏采薇单是听李九宝报菜名就觉得撑得慌, 印证了自己的判断,说道:“你没别的毛病,就是吃撑了,吐出来也好,我给你针灸一下,也不用吃药。宋嬷嬷,今天午饭和晚饭都不要给她送饭了,只要御厨房送一罐子热米汤即可,养养胃。”   宋嬷嬷问:“明天呢?”   魏采薇说道:“明天早上我来给她把把脉,看看舌头,视身体恢复的情况而定。不过,青岚不可再暴饮暴食了,这样伤身体。”   尚青岚一听,今天吃能喝米汤不能吃东西了,犹如晴天霹雳般,“我平日也不会这样的,我就是想吃遍宫廷美食,这样淘汰出宫之后,我能和别人吹一辈子。”   魏采薇心道:傻姑娘,自打你踏入宫门那一刻,你就注定回不去了啊。   魏采薇说道:“虽如此,你心里要有点数,量力而食,否则就得喝米汤。李九宝,你平时看着点她。”   两人应下。   魏采薇点燃艾柱,给她灸了上脘、中脘、下脘和左右食关,灸完之后,尚青岚立刻止吐,这一天都以米汤代为食水。   宋嬷嬷说道:“明日一早还要为尚青岚复诊,路途劳累,我和掌事公公说一说,留你在宫里过一夜,明日再走,如何?”   魏采薇应下了。   宫里还是比较尊重女医的,掌事公公安排了储秀宫一处清净的屋子给她住下,当天有秀女练习礼仪崴了脚的、或者脸上爆痘着急上火的,都来找她瞧病,魏采薇都一一诊治了。   掌事公公见她年轻虽轻,但是做事麻利,医术不错,就做主将她留在储秀宫,专门给秀女看病,一直到选秀结束。   魏采薇的腰牌只能在宫中行走,要留宿后宫十天半个月的,自是有一番繁琐的程序要走,宫廷女医要从听从司礼监征召,魏采薇就去了一趟司礼监,换了腰牌。   在司礼监的时候,魏采薇留了个心眼,故意磨磨蹭蹭,填完各种名册表格,已经是黄昏了——正是内书堂小宦官们放学的时间。   内书堂的老师都是翰林院的翰林,正儿八经的科举考出来的进士,又从进士中选出出类拔萃者入翰林院搞学问,而大明最高学府的国子监很多老师只是举人甚至秀才,所以能够选入内书堂读书的小宦官都各有各的不凡之处。   内书堂学制三年,三年之内要把经书、律法等等知识全部灌进小宦官的脑袋里,教学是非常严格的,一年到头几乎没有休息的日子,堪比后世的衡水高中。   即使到黄昏下课,小宦官也要在内书堂门外排队,由翰林出题,考他们的诗词。   翰林随手捡起地上的一枚落叶,“今日以此为题,作诗一首,无论寓意用词,只讲对仗韵脚工整。”   小宦官们当场赋诗,做不出来的从队伍中出列,然后两人一队,互相扇了对方一个耳光,都不需要翰林亲自动手体罚,这就是内书堂的规矩。   打的人和被打的人表情都无波无澜,看来已经习惯了。   啪啪扇耳光之后,默默回到队伍,排队走出司礼监。   恰逢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也是宫里地位最高的太监回来,和排队的内书堂学员们在路上相逢。   学员们排班行走如常,倒是黄锦让出了道路,站在过道旁边,并且拱手端让,等内书堂学员们全部走过去,黄锦才开始通过。   这也是宫里的规矩,内书堂的学员们虽然没有官职,但备受尊重,因为宫里二十四监里,包括东厂,几乎所有的掌印太监都是内书堂出身。尤其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司礼监,上到掌印太监,下到一个普通的写字,默认的规矩是必须内书堂出身。   给内书堂学员让路是约定俗成的规矩,黄锦当年在内书堂读书时也是同样的待遇,所以他会主动让路。   学员们排队出了司礼监,各自散去,魏采薇站在司礼监门口,留心观察每一个学员,终于从中看到了一个老熟人,散去之后,他从宽大的袖袍里抽出一卷书,一边走路一边捧读,很是认真。   魏采薇连忙小步跟了上去,叫道:“陈经纪。”   陈经纪闻言一顿,恍若隔世,在宫外的时候,他以祖上的经纪行谋生,大家都叫他陈经纪,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叫什么。但自从进了宫,都叫他的名字陈矩。就再也没有听过“陈经纪”了。   “魏大夫?”陈经纪连忙带着魏采薇去了一个僻静的地方说话,“魏大夫怎么进宫了?是不是李九宝她出了什么事?”   陈经纪自打进宫,就□□爹黄锦推荐进了内书堂,一入宫门深似海,何况是学制严格的内书堂,内书堂三年通过考核才能毕业,否则会被赶出去在宫里做粗笨的杂活,一辈子出头无望。只有读书才能步入青云路。   所以陈经纪只顾着读书,两耳不闻窗外事,不知道魏采薇考中了宫廷女医,更不可能知道李九宝偷了家里的户贴,进宫选秀。   魏采薇三言两语说明了目前的状况,“……事情就是这样,顺天府尹王泥鳅对李九宝寄予厚望,我看她八成会被选中,你要有心理准备。”   上一世,李九宝进宫,八成是为了攀青云路,为了给惨死的陈经纪复仇。魏采薇在选秀时根本不认识李九宝,她也不知李九宝是如何通过选秀、如何在次年被送到裕王府的,她一直和尚青岚在一起,两人几乎形影不离。   这一世,陈经纪没有死,李九宝进宫的原因八成也是为了他,离他近一些。这样就有变数了,魏采薇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但是她很确定,以陈经纪和李九宝过去的关系,将来他们两个任何一人脱颖而出,拦了别人的道,他们过去的这段情缘,一旦被人知道,就是巨大的隐患,会被对手利用。   所以,魏采薇必须想法子见到陈经纪,告知此事,要他有所防备。   陈经纪听道李九宝偷户贴进宫,双手紧紧的捏着手里的书本,手背的青筋都爆出来了。   他净身之后,胡须没有了,喉结也变小了,天天在内书堂读书,不像以前当经纪时东奔西跑、带着客人四处看房子,风吹日晒的,他的皮肤变得白皙细腻起来,有些雌雄莫辨之感——上一世汪大夏就是这样的气质。   陈经纪沉默了一会,说道:“多谢魏大夫相告,我都知道了。我为了她进宫,她为了我进宫,一道宫墙,把我们都困在这里了。劳烦魏大夫转告她,就说事已至此,我尊重她的选择,将来无论发生何事,我都会支持她,不会背叛她,我们有缘无分,无法结为眷属,但在宫里,我们可以互相守望。”   陈经纪在地上手绘了一个简易的地图,“我就住在万寿宫西面的这排房子里,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用到我的地方,尽管去找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魏采薇应下,匆匆赶回储秀宫。   次日,锦衣卫衙门。   点卯之后,陆缨带着手下们练习俞大猷《剑经》里的武功,两两对练,汪大夏心神不宁,连续被吴小旗用棍子绊摔两次。   陆缨恨铁不成钢,把他叫到一边,“你怎么回事?吴小旗这个新人都打不过,昨晚没有睡觉?”   汪大夏顶着两个黑眼圈,点点头,“魏大夫被司礼监征召进宫,一夜未回,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翻来覆去睡不着,陆统领,您手眼通天,能不能把我弄到宫里去,我去看看她?”   作者有话要说:  为陈经纪哭一把 第108章 伴驾   陆缨沉默片刻, 说道:“紫禁城不是我们陆家的菜园子,说进就进。何况,征召魏大夫的是后宫, 能踏入后宫的男人只有太监, 你现在阉了也晚了。”   汪大夏死缠烂打, “锦衣卫不也在大内巡逻的吗?标下就去巡一天, 看看魏大夫就回来。”   陆缨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比划, “这是东西六宫, 简称后宫,嫔妃和秀女住的这里。皇上住在太液池旁边的西苑, 隔得老远, 乾清宫已经空了快二十年, 到处都是尿臊味, 锦衣卫主要是保护西苑的皇上, 并不会在后宫巡逻,而皇上快二十年没有走进后宫。”   “后宫和西苑的距离,是鼓楼西斜街的两倍, 这其中还隔着数道高墙。我动用关系,把你临时调到宫里大内巡逻,你也只能在西苑走动, 不能踏足后宫。”   汪大夏目光放空,他的脑子还停留在上一段,“什么?皇上快二十年没有走进后宫?为什么?后宫留着有什么用?为什么还要选秀?”   陆缨说道:“壬寅宫变听过吧?皇上差点死于宫女之手, 从那天开始,皇上就不去后宫临幸嫔妃。搬到西苑,远离后宫。”   汪大夏惊讶道:“这么说,近二十年来, 六宫嫔妃都在守活寡?”   陆缨低声道:“别胡说八道,皇上会召后宫的嫔妃去西苑伴驾,只是不留宿。”   壬寅宫变,嘉靖帝去后宫临幸两位嫔妃,事/后累得睡沉了,宫女杨金英等人乘机用白绫绞死嘉靖帝,慌忙中打了死结,嘉靖帝被活活憋醒,奋力挣扎,闹出的动静被外头守护的锦衣卫听见了,连忙报给陆炳——因为当时嘉靖帝经常在服食丹药后丧失理智,发狂殴打宫女,宫殿里也会有类似的动静,而此时嘉靖帝呼吸困难,发不出声音呼救。   毕竟是吃同一个人的奶长大的乳兄,陆炳听出不对劲,赶紧带锦衣卫冲进去救驾。   之后,嘉靖帝杯弓蛇影,不再服用用处女经血做的丹药,就很少发疯了,但从此不踏入后宫半步,只是有时候召喜欢的嫔妃去西苑伴驾,而且睡完了就命人送回后宫,绝对不留嫔妃在西苑过夜。   嘉靖帝不相信人,别说宫女了,连枕边人也不信。   汪大夏只晓得壬寅宫变,但是之后的发生了什么,他一概不知,只有陆缨这种经常出入大内的人才晓得真正的宫廷。   汪大夏听了,这才晓得他进宫也见不到魏采薇,耷拉着脑袋,情绪低落。   陆缨见他像一只瘟鸡似的没精神,说道:“我也挂念魏大夫,让宫里轮值的锦衣卫兄弟们传个话,报个平安还是能做到的。”   汪大夏这才有些精神。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陆缨汪大夏等到了魏采薇“我在储秀宫当大夫,一切都好,勿要挂念”的消息时,宫里来了个几个小火者,说皇上传召陆缨。   陆缨赶紧换了一身新飞鱼服,一尘不染的靴子,要汪大夏也做同样的打扮,戴上黑色大帽,和她一同进宫,“我可以带随从,正好带你进宫开眼眼,见一见世面。”   汪大夏离紫禁城最近的一次,是在西门安外送魏采薇进宫考试,如今要进宫了,有些紧张,帽子都戴歪了,“标下要见到皇上了?是不是得三叩九拜的行礼?”   汪大夏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陆缨说道:“就你还没资格见到龙颜,我进去的时候,你得在外头等着,帮我拿着绣春刀——除了我爹,所有人见皇上都要解剑的。”   汪大夏此时依然兴奋,他和李九宝的心情是一样的,虽然见不到,但是想想能够离她近一些,就觉得很满足了。   紫禁城,西苑。   西苑风景优美,太液池、琼华岛都在此地,湖畔堤岸遍植柳树,澡盆那么大的荷叶,还有一丛丛芦苇,群鸟在这里垒巢,啾啾进出其间。   一切都很安静,基本看不见人,汪大夏紧紧跟随陆缨的步伐,就像走进一副巨大的山水画中。   首先到了无逸殿,这里有大臣们的值房,日夜轮值在这里,等候嘉靖帝传召,一共有二十四个值房,有勋贵、武将和内阁大臣。皇上三十多年不上朝,就是靠这些大臣们往外发布政令。   穿过无逸殿,又是另一番景象,眼前居然是一片稻田!   秋天的稻谷已经成熟了,金黄饱满的穗子压弯了腰,在一整整秋风中摇摆着,就像金黄的巨浪。   一瞬间,汪大夏还以为自己来到了江南的水稻田里。   汪大夏低声问道:“皇上还种地?”   陆缨说道:“宦官们种植打理的,皇上喜欢看稻子,皇上的童年和少年都在湖北安陆度过的,那里水田多。”   原来用慰藉思乡之情的。   原来皇帝也是人,也会思恋家乡,怀恋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少年。   汪大夏顿时觉得嘉靖帝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可怕了。   过了稻田,终于到了嘉靖帝修仙炼丹的地方,并没有那么想象中的金碧辉煌,倒像是一座清雅的道观,四处都是八卦香坛,服侍的都是宦官,没有一个宫女,且宦官们都穿着道袍,做道士打扮。   看来十九年前那场宫变,让嘉靖帝对宫女们都有了应激障碍,不敢让宫女靠近了。   嘉靖帝在清一斋。隔着老远就听得见悠扬的击磬之声,陆缨放轻了脚步,就像一只猫似的,缓缓走近清一斋,跟在后面的汪大夏大气都不敢出。   陆缨将刀交给汪大夏,静静在外头等候。待磬声停歇之后,穿着道袍的太监过来带着陆缨进去。   嘉靖帝穿着玄色的八卦道袍,戴着一顶竹冠,没穿鞋子,盘腿坐在宝座上打坐,见陆缨进来,眼中有了笑容,“真是女大十八变,昔日的小樱花长大了。”   樱花是陆缨的小名,出生在樱花飞舞的春天而得名。   陆缨本想以武官的身份行礼的,但是嘉靖帝张口就叫她的小名,她就立刻改了,以女性晚辈的身份,行了一个福礼,“民女见过皇上。”   陆缨穿着男装,行着女子才有福礼,很是滑稽,把嘉靖帝逗笑了,“跟朕客气什么,过来坐。”   太监搬到一个绣墩,放在嘉靖帝的下手,陆缨一撩袍角,双腿打开,就像蹲马步似的,四平八稳的坐在绣墩上,虽然行了女子福礼,但是举手投足都是男性的惯常反应,坐姿也是如此。   嘉靖帝又笑了,仔细打量着她,“你父亲少年时,依稀是你现在的模样,你长的最像他——他现在身体如何了?”   原来是为了这事,陆缨说道:“父亲行走坐卧已是无碍,药已经停了。衙门若无大事,就在家里歇着养身体,精神还不错。”   “这就好。”嘉靖帝很担心乳兄陆炳的身体,“这次为了抓白莲教,他几乎把命折在里头,朕寝食难安,要他好生养身体。这一个多月来,朕都没有征召他进宫,就是怕他太过劳累了,朕的江山,一日都离不得他。”   陆缨说道:“谢皇上关心,父亲恢复的很好,这个月就能进宫给皇上请安了。”   嘉靖帝抬了抬手,“伤筋动骨一百天,还是要他好生休息,莫要挂念朕,朕一切都好。朕不喜欢繁文缛节,连皇子都不要他们来请安,各自安生就好。”   陆缨应下,其实她也不想让父亲进宫,万一嘉靖帝又好心好意赐给父亲仙丹,父亲吃还是不吃啊!   陆缨永远都不会忘记父亲吃了嘉靖帝赐药那□□她发火的样子,双目赤红,在丧失理智的边缘。   当年采处女经血炼制烈性丹药,导致嘉靖帝暴躁,疯狂抽打宫女的臭道士已经死了。现在得宠的道士叫做蓝道行,是内阁大臣徐阶举荐的,他炼制的丹药比较平和。   但陆缨并不相信,嘉靖帝吃了多年丹药,身体已经适应了,类似以毒攻毒,所以不显,但是陆炳不一样,他平日不碰这些邪物,以中风之躯服用丹药,简直就是催命。   嘉靖帝说道:“朕最近做梦,梦到初登帝位之时,在郊外行宫里,宫殿着火了,你父亲把朕从火场里背出来。又梦到朕被那几个贱人用白绫勒住脖子,不能呼吸,也是你父亲进来解围。”   “他就是朕命中注定的护身符,他生病不能进宫,朕有些不安,有时噩梦连连,你是他女儿,长的又像他,这几日就在西苑当值,朕看到你,就像看见你父亲一样,或许就能安心了。”   原来是把陆缨当成门神了,杵在在门口避邪。   只要没父亲的事情,怎么都好说。   陆缨连忙说道:“微臣定不辱使命。”   既然嘉靖帝以她锦衣卫千户的职位要求她做事,陆缨也就立刻改口,以臣子的身份接受君命。   当天,陆缨和汪大夏就留在西苑当值了。   汪大夏身在西苑,心在储秀宫。人心不足,刚开始只是想离魏采薇近一些就心满意足,现在就恨不得见上一面。   陆缨看穿了他的心思,说道:“你给我老实点,待在西苑不准动,否则就滚出宫去。”   也许是心理上的作用,陆缨在西苑当值的第一天,嘉靖帝当晚没有做噩梦,睡的安稳。   选秀这边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每天都有人被淘汰出局。   李九宝经过十天的淬炼,身上没有了初进宫时的局促和小家子气,就像真金似的散发着光芒,容貌惊艳、性格温顺、举止大方有礼,俨然是秀女中的魁首,名声已经传出了储秀宫,在东西六宫嫔妃之间流传着。   李九宝发誓一定要留在宫里,和陈经纪互相守望。   而尚青岚每一次都能以吊车尾的排名,惊险的和淘汰擦肩而过,勉强保持不出局。   到了九月,天气一再转凉,秀女们发了四套夹衣,比上一次更加精致,尚青岚有了八套新衣,更舍不得被淘汰了,她还展望未来:   “下一次分发衣服,是不是有大毛的衣服?我喜欢灰鼠皮(也就是貂皮),等我攒两套皮衣,带回家里,给父亲改成一件大毛的袍子过年的时候穿。父亲穿上给人拜年,到处显摆,让人知道他有个好女儿。”   尚青岚本着尽量从宫里多薅些好处再走人的心态坚持着过了一关又一关。每次摇摇晃晃的要从独木桥上掉下来,却最终还是站稳了。   最后,储秀宫还剩下四十八人,这四十八个秀女要面临最后一关,也就是后宫之主卢靖妃的考验。   嘉靖帝有过三个皇后,陈皇后和张皇后都被他给废了。最后一个方皇后非常蹊跷的死于坤宁宫火灾,据传是嘉靖帝命人纵火烧死方皇后的。   三个皇后皆下场凄凉,用刻薄寡恩来形容嘉靖帝再适合不过了。   卢靖妃是后宫目前活着的嫔妃中位份最高、也是唯一有儿子的妃子,还经常被传召到西苑伴驾,故,嘉靖帝把后宫交给她打理。   皇帝快二十年没有踏入后宫半步,加上皇帝很喜欢卢靖妃所生的景王,对母妃早亡、且只比景王大一个月的裕王十分冷淡,据传皇帝属意景王为储君,所以卢靖妃在后宫一言九鼎,独断专行,在后宫有生杀予夺之权,虽无皇后的名分,却有皇后的权力。   这一日,景王进宫,例行给卢靖妃请安,“母妃,儿子成亲好几年了,王妃和侍妾连个郡主都没能养活。这次选秀,母妃得给儿子选几个好生养的。儿子若能在三哥之前生个儿子出来,这储位就稳当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反派已就位,正式开撕了。 第109章 后宫风云录   嘉靖帝有过八个皇子, 活下来的只有老三裕王和老四景王。裕王其实只比景王大二十五天,两人今年都是二十三岁。   裕王的生母杜康妃很早失宠了,被嘉靖帝厌弃, 而且死的也早, 弥留之时, 裕王请求见母妃最后一面, 但被嘉靖帝拒绝, 葬礼也十分寒碜, 根本配不上皇子生母的身份。   景王就不一样了,他生母卢靖妃算是宠妃之一, 从目前来看, 卢靖妃算是嘉靖朝宫斗的最终胜利者, 就差儿子封太子登基、她封太后来加冕宫斗冠军之位了。   嘉靖十年, 嘉靖帝登基十年一直无子, 于是开始选秀,为了皇嗣,这次选秀规模巨大, 不局限京畿之地,都扩大到了江南,最后, 选了方氏、卢氏和杜氏等九人,封为九嫔。   刚开始,杜氏最风光, 因为接连两个太子都夭折了,只有她生下的三皇子裕王第一个活到成年,第一个从嫔位升到妃位,封杜康妃, 一时风光无限。   仅仅二十五天后,卢嫔生下四皇子景王。但因裕王因早出生二十五天,抢去了所有的喜气和目光,卢氏在嫔位停滞不前,很是落寞。   杜康妃性格耿直,生子之后,时常劝谏嘉靖帝莫要服处女之血炼的丹药,被嘉靖帝厌弃,从此失宠。   卢嫔乘机上位,迎合嘉靖帝,她又生了景王,嘉靖帝就升了她的位份,封了卢靖妃。   紧接着,张皇后触怒暴躁的嘉靖帝,成为第二个废后,后宫无主,当时卢靖妃狂喜,以为自己有了宠爱,又生了景王,一定会被封为继后。   卢靖妃一时众望所归,都以为她会封后。   但是嘉靖帝却破天荒选了和同时嘉靖十年选秀进宫、并且没有生育过的方嫔,封为继后,是为方皇后。   卢靖妃气了脸都变形了,但还是挂着笑脸,跪拜方皇后,但她不甘心到手的皇后之位被半路杀出的方氏夺走,就在方皇后身边留有眼线,寻找机会,把方皇后拉下来——毕竟嘉靖朝都连废两个皇后了,废第三个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机会来了,壬寅宫变,宫女杨金英勒杀嘉靖帝未果,方皇后以肃清宫廷之名,严审宫女,屈打成招,乘机把嘉靖帝宠爱的曹端妃、王宁嫔两个宠妃以知情不报的罪名给处死了。   卢靖妃在方皇后身边的眼线告知此事,但她按兵不动,借着方皇后之手,除掉曹端妃和王宁嫔这两个宠妃之后,足足过了五年,才找机会向嘉靖帝进言,说方皇后以权谋私,冤杀两个宠妃,欺瞒皇帝。   嘉靖帝本就多疑,卢靖妃有证人和证物,顿时暴怒,但是身为君王,不能被皇后欺骗愚弄,传出去是皇室丑闻,所以嘉靖帝命人在坤宁宫纵火,起火之时,不准人进去救火,连宫人都没死,一国皇后居然就这样被烧死在坤宁宫里。   就这样,嘉靖帝三个皇后都不得善终,两个被废,一个被焚。   卢靖妃以为自己上位成皇后的日子终于要到了,但是多疑的嘉靖帝留下心理阴影,从此以后不再封皇后,只是命卢靖妃主理后宫。   卢靖妃在后宫“兢兢业业”,这期间有四个皇子相继降生,但全部夭折;冷宫的杜康妃也抑郁而终,三皇子裕王长大后的性格和他母妃一样,倔强耿直,时常触怒龙颜。   裕王明知父皇不喜欢杜康妃,还坚持在西苑跪下苦苦哀求去后宫见母妃最后一面,当然被暴怒的嘉靖帝拒绝,并狠狠训斥了裕王,还下令以后不准裕王靠近西苑一步。   就这样,裕王连大婚时都没有见过嘉靖帝,被冷落如斯。倒是景王因母亲卢靖妃主理后宫,又会讨好父亲,学着父亲穿八卦道袍、戴竹冠,得了嘉靖帝欢心,能够自由出入紫禁城。   而裕王除了逢年过节和祭祀的日子需要进宫去奉先殿祭拜祖宗,就没有机会踏入紫禁城半步了。   嘉靖帝今年五十三岁,他毕竟还有两个成年的儿子,论理,早就该立太子、定下国本了。   而且按照大明皇位继承法,有嫡立嫡,无嫡立长。裕王比景王虽然只大了二十五天,但按照继承法,别说大二十五天,就是大一个时辰,裕王也是居长的,有天然的继承权。   但,嘉靖帝不喜欢性格倔强冷硬的裕王,比较属意四皇子景王。   为了储位,朝中分为两派,以严嵩为首的大臣们顺从天子心意,推崇景王。以徐阶为首的大臣们以祖宗定下的继承法为由,只认居长的裕王。两党拉锯,争执不休。   嘉靖帝厌烦了争吵,干脆以前头封了两个太子皆夭折,道士说“两龙不得相见”之语,觉得两龙相见,必有一死,父子两个谁死不好,所以干脆不封储君。   按照大明分封藩王的规矩,除了太子,成年后的皇子必须去藩地就藩,如今迟迟不封太子,景王到了二十三岁“高龄”,成亲七年了,还是赖在京城不走,还仗着父皇的宠爱以及母妃卢靖妃主理后宫,在紫禁城畅行无阻。   卢靖妃虽然封继后无望,但也算是无冕之后了,后宫皆以卢靖妃马首是瞻,把景王当未来的储君。   卢靖妃没有把失宠的裕王放在眼里,在她心中,储君之位定是儿子景王的。   但,景王千好万好,唯有一桩不好——成亲七年,至今无子。   裕王的两子两女虽然最终都夭折了,但是他毕竟有过孩子啊,长子还活到了四岁。   而晋王的王妃和侍妾们肚子都不争气,要么怀不上,要么流产,胎死腹中,连个呱呱坠地的活婴都没有见过。   如果景王一直没有孩子,皇上很可能会迫于徐阶等大臣的压力,改变心意,封裕王为储君。   卢靖妃发愁啊,晋王府的女人们肚皮不管用,七年了,连个屁都生不出来,她也想着从这四十八个秀女中选几个送到景王府里传宗接代。   卢靖妃正在看待选的秀女名册,景王就迫不及待的进宫找母妃讨新人了,他也晓得自己唯一的缺点就是子嗣,着急生孩子。   秀女们的身高、体重、三围尺寸、甚至验身时□□的形状都写在里头,景王的眼神不禁往名册上瞟。   卢靖妃将名册一合,“看什么?没规矩!在送进你的景王府之前,这些秀女名义上都是你父皇的女人。”   景王立刻收回目光,眼观鼻,鼻观心,“儿子并非急色之人,这不着急给母妃生皇孙么?景王府里尽是些不能生蛋的母鸡。”   卢靖妃柳眉一竖,“你的王妃侍妾都是本宫选的,你是嫌弃本宫没有眼光?”   景王吓得赶紧跪下,“儿子不是这个意思,儿子错了,请母妃责罚。”   景王性格油滑,会讨好父皇母妃,跪的快,不像三哥裕王那样执着,敢当众顶撞父皇。   卢靖妃母凭子贵,当然不会把宝贝儿子怎么样,说道:“起来吧,我这次是警告你,以后在外头收敛一些,可别让人在小处抓住把柄,阴沟翻船。”   “儿子知道了。”景王笑嘻嘻的过去给卢靖妃捶背捏肩,“这些庸脂俗粉那里比得上母妃风华绝代,儿子都听母妃的,母妃指谁就是谁。”   景王孝顺听话,卢靖妃很是受用,说道:“不要着急,皇家子嗣本就艰难。你今年二十三岁,你父皇二十六岁时才得第一个皇子,后来还夭折了。你三哥虽然抢先生了两子两女,最后不也鸡飞蛋打,一个都没活下来?生了跟没生一样。不要管谁先生儿子,活下来才算数。”   作为接连斗倒宠妃甚至皇后的胜利者,卢靖妃历经沧桑,晓得笑到最后的人,笑的最甜,她虽然着急子嗣,但还能稳得住,上一批母鸡不下蛋,这一批选新的送过去,不行还有下下批,反正天下都是皇家的,有的是女人为皇家繁衍子嗣。   景王看着合上的秀女名册,恨不得长一双透视眼,看清楚这些秀女的名字和私密之事。   为了夺嫡,给群臣留下好印象,他不得已藏着狐狸尾巴,在外面扮演一个端正的藩王,只睡母妃挑选的女人,从不乱来。   但是母妃挑选的女人都太有福相了,大脸盘子大胸大屁股,就像一个模子出来似的,如果穿戴都一样的话,他立刻脸盲,都分不出谁是谁。   这样的后果就是他成亲七年,睡了十几个女人,却就像睡了同一个女人,睡上去没有区别。   景王实在受不了了,对着景王府的女人们,他本着繁衍子嗣的责任和为皇嗣献身的态度去睡她们,就像完成任务似的,时间长了,他差点石更不起来。   他想换换口味,试探着问卢靖妃,“这四十八个秀女,不可能都留下吧,乱花渐入迷人眼,母妃打算如何挑选?”   卢靖妃说道:“本宫在琼华岛摆了菊花宴,把四十八个秀女都请过去,试一试她们的才艺和机变,那些蠢笨的、或者看似不好生养的秀女——”   景王说道:“就被淘汰了,母妃真是妙计。”   卢靖妃冷冷一笑,“不,这些秀女反而会被选中,然后送到裕王府当侍妾。本宫主理后宫,理应关心所有皇子的子嗣。且裕王居长,是哥哥,给你四个秀女,就得塞给他五个凑数。你放心,最好的母妃会给你留着。”   定又是大脸盘子大胸大屁股的。景王听了,留了个心眼,后天早早的找个借口去琼华岛,偷偷相看秀女,若有中意的,就去求母妃赏给他解解馋,母妃向来疼他,这点小事易如反掌。   作者有话要说:  景王:禁止套娃!   今天一章写完了一本宫斗~~~~舟觉得嘉靖朝后宫的宫斗狼人杀是最激烈的,皇上又刻薄寡恩,冷血无情,一群女人厮杀,没有赢家,都是悲凉。 第110章 “大放异彩”   汪大夏和景王有一样想法, 景王肖想的是四十八个秀女,汪大夏想的只是魏采薇一人。   他很想见她,但他也晓得如果擅自跑到后宫, 会有多么严重的后果, 现在的汪大夏已经不是过去肆无忌惮的汪衙内了。   陆缨毫无保留的教他武功, 签字报销还如此爽快;陆大人为他兜住给白莲教圣女金莺赎身一事, 这么好的上官去那里找去?   他不能为了一己之私, 连累陆统领。如今的汪大夏懂得克制自己了。   但是琼华岛属于西苑的范围, 陆缨在此伴驾,汪大夏就在这附近巡逻, 秀女们来参加岛上的盛宴, 魏采薇一定跟着, 到时候我就可以和她见面啦。   汪大夏心急火燎的向陆缨请示, 要求后天在琼华岛巡逻, 陆缨说道:“你要是能够把俞师父《剑经》上棍法完整的演练一套,我就答应你。”   汪大夏有了动力,一改平日心不在焉, 半天就练熟了。   练完之后,陆缨拿着棍子,还要和他对打, 见招拆招,汪大夏提起棍子,全力应战, 两人就在一座座祭坛之间打起来了。   在塔中登高的嘉靖帝看到这一幕,指着汪大夏说道:“他是谁?和陆缨对打,居然不落下风。”   一旁伴驾的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说道:“他就是那个汪大夏,陆大人身边的红人, 深得器重,这次大破白莲教,他立下大功,连升三级,封了百户。”   嘉靖帝一听,还以为是陆炳为陆缨挑的女婿人选,立刻有了兴趣,“他多大,什么出身?可曾婚配?”   黄锦还兼任东厂厂公之职,消息灵通,晓得汪大夏底细,说道:“年十四,尚未婚配,家族从永乐朝得了世袭千户的爵位,算是勋贵之家,家世清白,只不过名声不太好,外号北城四害,人称汪衙内,因协助破获陈千户父子被杀案而入了陆大人的眼,将他召到锦衣卫,连向来严格的四小姐对他也破天荒的欣赏,无论去那里都带着他,是锦衣卫的大红人。”   陆缨今年十八岁,依然未嫁,嘉靖帝有时候对陆炳提起指婚一事,都被陆炳婉言谢绝,说她要自己挑夫婿。   陆缨持才傲物,任凭什么青年才俊她都瞧不上,一直没听说有人入她的眼,现在看来,这个汪大夏好像有点意思?   嘉靖帝端起一个西洋望远镜,仔细看汪大夏,“长的不错,比樱花小四岁,不过只要樱花看得上,年龄不成问题。她的婚事是奶兄的一块心病,看来这个心病要不治而愈了。”   镜头里,陆缨一个挑棍,把汪大夏绊倒了,汪大夏捂着腰,赖着不肯起来,嘴里不知在说些什么,陆缨说了一句话,把棍子伸过去,汪大夏抓住棍子,站了起来,然后两人并肩回去了。   嘉靖帝放下望远镜,笑了,“年轻就是好啊,生龙活虎的。”   值房里,汪大夏说道:“……陆统领就放心好了,标下去琼华岛不会瞎跑、影响卢靖妃选秀,标下只求见魏大夫一面。”   这下连迟钝的陆缨都觉察到不对劲,“你为什么对魏大夫如此上心?”   魏采薇叮嘱婚书之事不可声张,汪大夏含含糊糊,“我们是生死与共的领居嘛,互相照应。魏大夫对我也很上心,那次在积水潭红袖招,她为了找我,差点淹死了。”   陆缨说道:“我从未见过你们这种如此友好的邻居。”   汪大夏摊了摊手,“现在陆统领不就见到了吗?”   陆缨单纯,但是不傻,说道:“你若对魏大夫有贼心,我不会放过你的。我答应过丁巫,会好好罩着魏大夫。”   丁巫临走前对她发誓,“不破白莲终不还”,还将魏采薇的安全托付于她,明明汪大夏对魏采薇更关心体贴,但丁巫就是觉得汪大夏不太靠谱,宁可托给陆缨。   汪大夏心想: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是魏采薇先对我起贼心的!一步一步的让我陷入情网。她搬到甜水巷的第一晚,就收留离家出走的我过了一夜。   汪大夏说道:“陆统领是了解标下的,标下绝对不是那种始乱终弃之人。”我一定会明媒正娶的!   陆缨便不再说什么了,只是对着汪大夏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以示警告。   九月初五,菊花满地,秀女们纷纷换上重阳景菊花补子蟒衣,就连魏采薇也得了一件,尚青岚穿上胸口有菊花补子的蟒衣,爱不释手的摸着衣服上的金蟒,“都是金线绣的呢。等我回家去,拆了这菊花补子,把蟒衣改大一些,留着给我爹做寿的时候穿,多威风啊,乡亲们要羡慕哭了。”   到现在,尚青岚坚信自己一定过不了最后一关,捞够了就走。   穿上蟒衣,裹上黑□□巾,网巾插戴着绢花或者新鲜的菊花,庄重又不失活泼。   众人先坐上青帷小轿,然后在太液池边停轿,上了一艘大船,在琼华岛上岸,太液池烟波浩渺,西苑风光若画,宛若仙境,把这些出身寒门的秀女们震慑住了,原本逃避选秀的人都被眼前的富贵荣华迷了眼,生出了青云之志,暗暗对自己说一定要留下。   当然,除了尚青岚,她已经打算今天在赏菊宴上“大放异彩”,一定要卢靖妃把她淘汰掉,反正她已经捞够了。   而且,她也无需刻意装蠢,保持本色,即可顺利落选。   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把这些天积攒的宝贝们一件件在父亲面前显摆了!   想想就很兴奋呢。   魏采薇晓得她们两个都会选中,因而一点都不担心,她四处张望,寻找着汪大夏的影子。   她也想他了。   魏采薇背着药袋,跟在秀女们的后面,秀女们下船之后,步行出了码头,在菊花园外人等候卢靖妃。   储秀宫的掌事公公说道:“今日靖妃娘娘要驾幸菊花园,与诸位秀女一起赏花,你们都在这里等候,不准擅自离开。”   秀女们足足等了快半个时辰,尚青岚喝了两杯茶,吃了半盘子点心,卢靖妃才姗姗来迟。   一个小火者甩着拂尘快步跑过来,“快起来准备接驾,靖妃娘娘已经下船了。”   掌事公公立刻要秀女们站起来,分为两排,站在夹道两边迎接。   在旁边随侍的小宦官们则全部跪伏在道路两边,头都不敢抬一下。   先是引驾太监走在前面,身后跟着一对对扛着仪仗的宦官,仪仗中间夹着一对对乐人,奏乐吹打着太平曲目,然后是一对对女官,女官们分列两旁,中间簇拥着一顶八人抬的凤轿。   仅仅礼仪随从就有一百多人。   凤轿是金铜珠顶,四角皆有一个金铜飞凤,轿身挥着翟纹,披着红销金罗轿衣,皆用金罗缘边。   尚青岚看到轿子,低声对李九宝说道:“我以为在衣服上堆着金子珍珠宝石就是奢侈了,现在才知道咱们穿的衣服还没有凤轿穿的轿衣华丽。”   尚青岚恨不得把凤轿上的金子刮出来、珍珠抠出来带走!   卢靖妃下了凤轿,众秀女按照排演好的礼仪,齐齐行礼,“恭迎靖妃娘娘!”   卢靖妃扫了一眼秀女们,穿着一模一样的菊花补子蟒袍,戴着网巾,只是插戴的花朵各有不同。   其中有一个圆脸大眼睛、皮肤白皙的秀女,低头行礼的时候,簪在网巾上的一朵绿菊花掉在地上了。   这秀女不仅不尴尬,还朝着卢靖妃歉意的憨憨一笑。   正是一心想要落选的尚青岚,这朵绿菊花是她自己簪上去的,没有插稳当,坐船来琼华岛时候,她好奇的趴在栏杆上看风景,湖上风大,把绿菊花吹松了,故弯腰低头行礼的时候掉下来,并不是她故意为之。   卢靖妃说道:“平身。”对身边的太监低声说道:“把她名字记下来,此次一定选中,预备送到裕王府去。”   反正要凑数,以表现她的贤德,这种愚笨之人就塞给裕王吧,即使怀孕,八成会生出个什么傻子来。   尚青岚浑然不觉,还以为自己要被淘汰了呢,高兴的不得了,把绿菊花捡起来——这可真是我的福星啊!   李九宝以为她是故意为之,还低声说道:“看来你要如愿了。”   尚青岚呵呵道:“我出宫后会想你的。”今天真是太顺了,顺利出局。   卢靖妃先踏入菊花园,身边的女官大声道:“起去!”(注1)   众秀女分列两班,跟在卢靖妃身后,鱼贯而入,菊花宴要开始了。   魏采薇背着医袋,故意落在最后,待所有人都进去菊花园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假山后面走出来,正是汪大夏。   魏采薇:大半个月不见,他好像长高了许多,气质也沉稳了。   汪大夏:魏大夫穿蟒袍的样子真是又威风又漂亮!   两人相视一笑,汪大夏伸手,“很重吧,我帮你背着。”   婚书都写过了,魏采薇没必要再和他客气,将医袋交给他背着,两人并肩走进菊花园。   与此同时,嘉靖帝在清一斋里打坐清修,见陆缨今日独自一个人,就问她:“那个汪大夏呢?”   陆缨没想到皇帝会问起汪大夏这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连忙回道:“今日微臣安排他去巡西苑琼华岛了。”   在嘉靖帝眼里,陆缨对汪大夏的确有所不同,两人看起来有戏,陆缨就像他的侄女一样,希望能够早日把她嫁出去,以了结奶兄陆炳的一块大心病,于是对汪大夏有了浓厚的兴趣。   “朕已经许久没去琼华岛逛过了,那里有个菊花园,全是各种菊花,别无杂花,此时入秋,应该是最美的时候,你陪朕去赏菊。”顺便试试那小子有什么本事,怎么把高傲冷峻的樱花儿打动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兰舟:终于要狂撒狗血了,苍蝇搓手   注1:这一套宫廷礼仪出自明朝话本《明珠缘》 第111章 误伤   卢靖妃带着四十个八个秀女逛了一圈, 在园中坐定,宫人端上美酒美食,大明后宫每个月的衣食都按照季节来, 比如正月, 穿上有葫芦景补子的蟒衣, 吃扁食(也就是饺子), 到了立春要咬春。   到了五月, 要穿五毒艾虎补子的蟒衣, 吃粽子,喝雄黄酒。   现在是九月, 穿菊花补子的蟒衣, 喝菊花酒, 吃重阳糕, 以及迎霜麻辣兔、和糟茄子、腌黄瓜等小菜。   尚青岚本着吃一顿少一顿的打算, 无心在卢靖妃面前表演什么,心思全在一道道宫廷美食上,放开了肚皮吃。   宴会开始。   先玩击鼓传花, 菊花一捧,在秀女们手中传动,鼓声停歇, 落在谁手里,就表演才艺,无论现在写诗词还是作画, 或者歌舞助兴都可以。   宴会正酣,秀女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唯有尚青岚抱着一个迎霜麻辣兔的兔头狂啃, 宫里的兔子肉都比外面的好吃。   兔肉辛辣,尚青岚就以菊花酒解辣味,三口兔肉配一口酒,越吃越多,越喝越多,菊花落在她怀里,她手上拿着啃了一半的兔头,鼓声停歇。   尚青岚不慌不忙,放下兔头,擦干净手指,端起酒杯说道:“我没有什么特殊的才艺,不晓得酒量算不算优点,我就罚酒三杯吧。”   尚青岚举着金爵杯,顿顿顿一连干了三杯,亮出杯底。   一旁宋嬷嬷都没眼看,这没心眼的秀女一定会被淘汰,目前看来,就李九宝表现的四平八稳,她画了一幅墨菊图。   李九宝画画的功底是以前绣花时描花样子学会的,邻居陈经纪送给她一本画谱,她视若珍宝,经常拿出来临摹描画,照着绣在手帕上,送到绣庄里卖钱,贴补家用。   没想到这个谋生的手艺在选秀的时候用上了。   李九宝捧着墨菊图,呈给了坐在主位的卢靖妃。   卢靖妃先看人,好个小家碧玉!身姿如柳,却凹凸有致,该瘦的地方瘦,该肥的地方的肥,额头饱满,一看就是个好生养的,虽然按照卢靖妃的审美,觉得她脸盘子不够大,一张精细小巧的杏仁脸,但是眉若含翠之山,眼若太液池的湖水,波光粼粼,让人一看就挪不开眼去。   卢靖妃的相貌让卢靖妃想起被烧死的方皇后,方皇后是江南应天府江宁人氏,典型的江南美人,李九宝明明是个京城本地人,却北人南相,身子骨却不似江南美人般柔弱,站姿如松。   李九宝都能够上房揭瓦,身体当然比普通闺阁女子康健。   李九宝有江南美人的长相,北方美人的体态,简直完美。   卢靖妃顿时有了兴趣,“过来让本宫仔细瞧瞧。”   卢靖妃的主要目的是给亲儿子景王选侍妾,而不是给皇帝选秀女,她看李九宝的目光,不是看未来的宫中妹妹们,而是看儿媳妇。   李九宝捧着墨菊图,放在卢靖妃面前的桌子上。   卢靖妃一把抓住她的手,美人看手,李九宝的双手从手背看上去还行,但是仔细在手心一摸,就有些粗糙了,手指指腹还隐隐有些薄茧。   看来这个小家碧玉经常做家务,乃是寒门中的寒门了。   这样也好,以后比较方便拿捏,即使生了儿子,也会乖乖听话。   卢靖妃对李九宝很满意,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李九宝说道:“回靖妃娘娘的话,民女李九宝。”   卢靖妃顿首道:“九宝,好吉利的名字。”低头看墨菊图,靖妃阅画无数,觉得李九宝的画作一股匠气,毫无特色,不过,对于一个需要干家务的寒门女子而言,能够画成这样已经不错了。   看来不只是长的漂亮,她还是个极其聪慧的女子,这样的女人才配给我生孙子。   卢靖妃现在对李九宝是十足的满意了,恨不得今晚就送到景王府去,给儿子享用,早点生个皇孙。   卢靖妃赏了她一支金步摇,并亲手插戴在她的发髻上。   且说另一边,汪大夏拉着魏采薇去了菊花园的蓬莱阁,在一个半山腰,可以俯瞰整个菊花园,很是幽静。   登山的时候汪大夏以陡峭为由,时不时拉着她的手上去。魏采薇看破不说破,任由他牵着手,上一世的汪公公和这一世的汪大夏又重合了,汪公公也是这样牵着她的手登山。   魏采薇一时有些恍惚,把根留住的汪大夏和挥刀自宫的汪公公肯定不是同一个人,可是都喜欢上她,她也被眼神清澈又热情似火的汪大夏撩动了心弦,写下了婚书。   难道上一世的遗憾,真的能够在这辈子弥补?   汪大夏邀功,“这里美吧,我昨天来岛上踩过点的,这地方离菊花园近,秀女们若有需要,你可以随时回去,还能清清静静的赏景……还有跟我说话。”   魏采薇心里美滋滋的,嘴上却说道:“选秀马上就结束了,我就可以回家去,在庭院里说个够,何必急于一时,在这里见缝插针、偷偷摸摸的说话。”   汪大夏兴奋的很,“我就喜欢偷偷摸摸的,昨天差点被陆缨看穿了心思。我答应过你,在三年之约之前不会对外嚷嚷出去,这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老实说,这种心跳加快,时刻准备着菊花宴上叫人的感觉令魏采薇也倍感刺激,她几乎忘记自己灵魂的年纪都够当汪大夏的娘了,原来爱情才是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   魏采薇故意撩他:“你叫我来,想对我说什么?”   汪大夏坐在她旁边,屁股一寸寸的悄悄往她身边挪动,就像漂移似的,最终肩并肩的坐下,局促的摸着后脑勺,“就是……聊聊人生理想什么的。”   魏采薇问:“你的理想是什么?”   汪大夏脱口而出:“升官发财,然后三年之约娶你。你呢?”   魏采薇说道:“我的理想也是升官发财,好好效力宫廷,混个女官做做,名义上的就行,不需要什么实权。有了官身,有了钱,外头那些人就不敢明目张胆的欺负我了。”   汪大夏用胳膊蹭了蹭她的衣袖,“你是不是还漏了什么?还有三年之后嫁给我呢。”   魏采薇说道:“这个不矛盾,升官发财攒嫁妆,我不能以一个一无所有、只能依靠你才能存活的小寡妇的身份嫁给你。我要与你并肩而立,堂堂正正的嫁人。真正的门当户对。我不想当一朵莬丝花,成为你的负担。”   为什么一定要三年呢?三年是考验汪大夏,也是考验魏采薇自己。   在饕餮楼受到的屈辱,魏采薇一直都记着,发誓以后不会让此事再次发生。   汪大夏往魏采薇这边又挤了挤,以示安慰。   两人紧紧的靠在一起,默默的看风景,蓦地,蓬莱阁阶梯传来脚步声和踩断树枝的声音。   汪大夏立刻站起来,拉着魏采薇,指着左边一条小路,低声道:“你先下去。”   被人看见女医和锦衣卫在一起私会,终究不好,两人必须分开。   魏采薇从小路往菊花园方向而去,汪大夏则往上走,假装巡逻。   来者是个男子,穿着一身常服,辨不出身份,他走到蓬莱阁里,坐下,取出一个西洋望远镜,看着镜头的方向,正是菊花宴的举办地。   汪大夏停下脚步,此人穿着常服,看不出是大内侍卫。   而且,此人鬼鬼祟祟的趴在栏杆上,藏头露尾,举着望远镜偷窥,引起了汪大夏的疑心,毕竟他刚刚和白莲教交过手、被金莺姑娘欺骗,此人很是可疑。   难道是暗中保护菊花宴的便衣侍卫?   毕竟琼华岛被太液池的湖水包围,外头还有一道道宫墙,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的。   为了避免误伤友军,汪大夏走到蓬莱阁里,朗声道:“什么人?”   其实偷窥菊花宴的男人就是景王,他想从四十八个秀女中挑选几个可心的人。但他一个成年的藩王,只能去承乾宫探望母妃卢靖妃,其余的宫殿都不能进,包括住在秀女们的储秀宫,所以一直有贼心没贼胆。   他从卢靖妃这里打听到今天会在琼华岛举办菊花宴,储秀宫的秀女们都会到场,展现美貌和才艺,心想大好机会来了。   裕王被嘉靖帝厌弃,禁止他进宫,但景王可以自由出入宫廷,他还借口以给母妃请安的名义,来到了琼华岛。   因要偷窥秀女,不好让人知道,登岛之后,他将随从都打发走了,独自一人登山来到蓬莱阁,他在宫廷长大,当然知道这里可以俯瞰整个菊花园,是最好的偷窥地点。   景王趴在栏杆上,举着望远镜,正好看到了李九宝给卢靖妃献图,景王府里看惯了大脸盘子大胸大屁股的女人,咋地看到李九宝这样江南美人气质的美女,顿时酥倒在地,恨不得立刻去求母妃,把江南美人弄到景王府里去,好生怜爱。   景王才二十三岁,正是阳气正旺的时候,眼前的美女加上脑子里的幻想,脐下的小景王抬头了。   景王正意/淫到关键处,猛地背后有人说话,不仅吓得浑身一哆嗦,手一抖,手里的望远镜砸在地上,镜片碎了一地。   汪大夏首先要知道对方身份,一瞥此人腰间没有腰牌等可以证明身份的物件,而且目光朝下,此人腰下“奇峰突起”,且有擎天之势。   汪大夏也是男人,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当然晓得这是什么状况,心想宫里的男人除了太监就是侍卫,这个侍卫居然敢偷窥秀女,还意图猥亵,真是为了色不要命了。   景王回头,看见穿着飞鱼服,知道是锦衣卫的人,此人还大胆的盯着他的龙根瞧,顿时恼羞成怒,扑过去就要打汪大夏。   景王经常进宫,常年在宫里巡逻的锦衣卫当然认识他,景王要打,肯定不会反抗,任由其殴打。   但是汪大夏进宫才半个月,且只守在西苑,根本没有见过景王,当然不知道他是王爷。以汪大夏的性格,别人要打他,他定会还以颜色!   此人偷窥秀女,还要杀人灭口!汪大夏大惊,连忙闪身避过,还按照刚刚从《剑经》里学的招数,提着景王的腰带,顺势下腰,来了一个漂亮的抱摔,将景王狠狠的往地上一摔。   景王身体蓦地腾空,后脑先着地,顿时摔晕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撕起来了哈哈哈哈哈 第112章 海棠春睡   这个人也太不经打了, 一摔就晕,他是怎么当上大内侍卫的?   一定是走后门、送钱疏通关系塞进紫禁城的。   啧啧,这世道, 有钱基本上可以为所欲为, 还能在紫禁城偷窥意淫皇帝的女人!   幸好遇到了嫉恶如仇的我。我最讨厌猥琐男了!   汪大夏搜了他的身, 没有任何一件可以表明身份的东西, 腰牌, 文书都没有, 连身上的衣服也都是素面的,没有什么特殊的纹样。   “醒醒。”汪大夏拍了拍他的脸, 依然没有醒, 幸好呼吸和脉搏是正常的, 只是是摔晕了。   这里没有人, 全是台阶, 汪大夏不可能把他抗下山归案,但是汪大夏下去找几个帮手抬人,又怕他醒来之后跑了。   汪大夏初次进宫, 抓住猥琐侍卫可是一件大功啊。   汪大夏的目标是升官发财娶老婆,立了功才能升官,所以他肯定不会放过这个立功的大好机会。   怎么办呢?   汪大夏灵机一动, 干脆解开此人的衣带,把他的裤子和鞋子都脱了——这是在锦衣卫学的技巧,没有鞋和裤子的人都跑不远。   汪大夏将衣带一分为二, 分别捆住他的手脚,然后把裤子撕成一条条的,绑住他的嘴巴,这样他逃也逃不掉, 也无法呼唤同伴救他,只能等着汪大夏找人将他抬下山去。   当然,如果我带人回来的时候你醒了最好,你就可以自己走路下山了。   汪大夏简直要为自己的机智鼓掌呢。   又要升官了。   汪大夏把人捆成了粽子,然后下山找锦衣卫同伴。   且说菊花宴上,尚青岚干完三杯菊花酒后,就有些不舒服了,胃里的迎霜麻辣兔辛辣之味不停的往上涌,好像要顶翻她的天灵盖。   我好像又又吃吐了。   尚青岚心道不好,总不能吐在菊花宴上扫别人的兴,遂对宋嬷嬷说道:“嬷嬷,我想出恭。”   吐到马桶里得了。   宋嬷嬷已经彻底放弃尚青岚了,对正在把墨菊图献给卢靖妃的李九宝给予了厚望,她若陪尚青岚出恭,李九宝在宴会就无人照应了。   宋嬷嬷四处张望,魏采薇不在这里,据说去了别处休息。   宋嬷嬷就叫来一个小火者,赏他一把小银馃子,要他带着尚青岚去厕所。   此地虽然叫做菊花园,却没有厕所,宫人忍不住的话,一般就地解决——这个一点都不夸张,嘉靖帝搬到西苑二十多年,乾清宫一直空着,居然成了宫人们的天然厕所,屎尿味终年不绝。   贵人们来赏花,自有侍从提着马桶和帷帐,随时随地都可以建了临时厕所。   但是尚青岚只是个秀女,没这个待遇、也不可能就地解决,更不可能借用卢靖妃的马桶,于是小火者把尚青岚带出菊花园,带到了琼华岛的一处宫殿,找了个马桶给尚青岚用,说道:   “咱家还要伺候菊花宴,公公们找不到人会挨骂的,你用完之后就按照来的路自行回去便是。”   尚青岚摆摆手,“劳烦你了,待会我自己回去,这点路我还是记得的。”   小火者走了,尚青岚俯下身呕吐,吐得昏天黑地。   尚青岚深深惋惜:唉,菊花宴又白吃了。   吐完之后,尚青岚用清水漱口,整了整衣服,走出宫殿,这时秋风吹来,尚青岚觉得这风太上头了,吹得她头晕眼花。   其实不是秋风醉人,是人自醉,宫里的菊花酒里兑了花蜜,喝起来甜丝丝的,酒味清淡,就像喝果子露似的,其实十分醉人,因为甜蜜,不知不觉就喝了许多,幸亏刚才吐了些,否则此时的尚青岚怕是要醉倒马桶旁。   所以尚青岚并不觉得是酒的原因,她还以为是刚吐了被风吹的,晕的有些站不稳,刚好路边有个荼蘼花架,架子是刚搭的,一根根青竹插在土里。   尚青岚的父亲是个乡绅,她在乡下长大,对农活并不陌生,也有些力气。她双手握住一根竹子,左右发力,先把竹子拧松了,脱离了泥土,然后身体半蹲,紧紧握住竹竿,全身发力,“嗨”的一声往上猛地一提,把花架里的竹竿□□了。   长短刚好可以当着拐杖,尚青岚杵着竹竿走路,不至于摔倒,按照来时的记忆,跌跌撞撞的往记忆中的回路走。   七拐八弯,走着走着,来到一个亭子下,凉亭上书《牡丹亭》三个大字,旁边有个园子,挂着《牡丹园》的匾额。   “错了错了,我要去的是菊花园。”尚青岚杵着竹竿往回走,却在路口看见三个分岔路,每一条路都是假山翠石,树木成荫,一样的石板路,就像三胞胎似的,不晓得那一条是来时的路。   四周又不见个人影,尚青岚选了中间那条路,拿着竹竿一指,“就你了,可不能让我失望啊。”   尚青岚走在小路上,随着台阶一会上,一会下,就像个迷宫似的,醉眼迷离,路边百合、木芙蓉等等鲜花盛开,她一路走,一路摘,往头上插戴,简直插满头,发髻上群花争艳,很是热闹。   到后来实在走不动了,酒劲上头,走路打飘,连竹竿都握不稳了,前方有一块平滑的巨石,石头被太阳晒得温暖不烫手,尚青岚卧倒在巨石上,心想我就闭闭眼,消息一会,等缓过神来再找路回去。   心中如此想着,可是眼睛一闭,她就立刻醉过去了,不省人事。   晓得卢靖妃在琼华岛东边菊花园开宴会,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就命船夫停在西边的码头,这里清净一些,因为嘉靖帝喜静,加上壬寅之乱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他最不喜被一群女人围着,因而刻意避开,从西边码头上岸,也没有告诉卢靖妃。   卢靖妃喜欢讲究排场,好面子,若知道嘉靖帝来,一定会哗啦啦带着百人仪仗还有四十九个秀女去拜见他。   所以这次嘉靖帝悄无声息的登岛,类似在自家里搞微服私访。   嘉靖帝并不是为了赏景,而是为了观察陆缨和汪大夏的关系,考验汪大夏是否配得上樱花,所以他上岸之后,立刻命人把汪大夏叫来。然后拾级而上,去琼华岛最顶端的广寒宫看风景。   高处不胜寒,确是最最清净之地。   可是嘉靖帝刚走到山半腰,就听见前方有微弱的鼾声,就像冬天暖炉旁边有一只猫打呼噜的声音。   琼华岛养着各种珍禽异兽,陆缨立刻警惕起来,怕动物冲撞了皇帝,她走到最前面护驾,却看到一个鲜花插满头的少女趴在山石上睡觉,呼噜声由此而起。   秋风将酒气吹来,陆缨说道:“皇上,是个喝醉酒的宫女。”   到了九月,宫里人都会换上菊花扑子的蟒袍应景,秀女们都在菊花宴上,所以陆缨以为尚青岚是宫女。   嘉靖帝一瞧,好一个海棠春睡的小佳人!   尚青岚以手臂为枕头,侧卧在石头上,宽大的蟒袍紧紧贴在身上,少女柔美娇俏的身段在蟒袍的遮掩下若影若现,令人无限遐想,三分姿色都成了十分。   满头的鲜花,却不显的粗俗,充满朝气的白皙小圆脸就像一张白纸,可以任意涂抹颜色,就像花中的仙子,承托她的花容月貌。   沉睡的小美人胸膛微微起伏,发出小猫般的鼾声,让“恐女”的嘉靖帝都卸下了戒备,慢慢靠近。   一阵秋分吹来,发髻上木芙蓉的花瓣吹在她的脸上,睡梦中,她觉得脸上有些痒,皱着眉头,鼻子翕动着,呼吸也渐渐急促起来,好像要醒了。   鬼使神差般,嘉靖帝将她脸上的花瓣轻轻揭走了。   脸上不痒了,呼吸又变得平缓起来,尚青岚继续沉睡,她好像有些冷,蜷了蜷身。   山石后面就是悬崖,倘若睡梦中翻滚,摔下去就要粉身碎骨了。   陆缨正要过去叫宫女起来,别摔下去了,随行的司礼监黄锦说道:“这里又冷又危险,不是睡觉的地方,你们几个把这喝醉的宫女抬到广寒宫去睡。”   黄锦是嘉靖帝的大伴,陪着皇帝长大的,简直是嘉靖帝肚子里的蛔虫,嘉靖帝抬抬眉头,他就知道皇帝想要什么。   皇帝明显对这个宫女有了兴趣嘛,居然主动帮她揭开脸上的花瓣。   但是有陆缨这个晚辈在场,嘉靖帝不好说把这个宫女送到龙床上伺候。   这时候,需要黄公公开口,把准备工作做好。   嘉靖帝继续上山,往广寒宫,几个强壮的太监用外袍裹住沉睡的尚青岚,抄近道先去广寒宫。   而山下,汪大夏找到了锦衣卫同伴,正要开口说山半腰抓到猥琐侍卫的事情,锦衣卫吴小旗却先开了口,“可算找到汪百户了!汪百户,皇上在广寒宫秘密召见你,你赶紧去吧,我们找你找半天了!就怕误事!”   汪大夏和魏采薇在蓬莱阁私会,因而锦衣卫找不到他。   汪大夏一听说皇帝召见,立马把猥琐侍卫的事情给忘记了,“什么?皇上来琼华岛了?还要召见我?何事?”   汪大夏虽然在西苑巡逻半个月,但是从未见过龙颜。所以听说皇帝要见他,他脑子嗡的一声,一瞬间连自己姓甚名谁都往忘记了,那里还记得猥琐男。   吴小旗嘘声道:“皇上秘密来此,不想声张。皇上要见汪百户,我们这些传话的那里知道缘由?标下猜测,皇上估摸是想问汪百户白莲教的事情。我们已经找汪百户好一会了,汪百户赶紧去觐见皇上,莫要拖延了,难道还要皇上等百户不成。”   汪大夏听了,拔腿就往广寒宫方向跑。跑到半路,神魂才附体,一拍脑袋,“哟,我怎么把蓬莱阁的猥琐侍卫忘了?要他们去抓也是一样的。”   汪大夏往回走了两步,又停住,“不行,宁可让猥琐男多捆一会,也不能让皇帝等我啊,我还是先去广寒宫,把此事禀告给陆统领,要陆统领另行派人去蓬莱阁抓人。”   汪大夏继续往广寒宫冲去。   作者有话要说:  水越搅越混了 第113章 寻人   且说菊花宴上, 击鼓传花已经结束了,开始行酒令,李九宝见邻座的尚青岚还没有回来, 不禁有些担心, 私下问宋嬷嬷, “嬷嬷, 青岚怎么还没有回来?我看她喝了不少酒、又吃了好多东西, 会不会像上次那样吃撑了?”   李九宝得了卢靖妃的青睐, 宋嬷嬷还指望她争点气,把尚青岚丢的面子挣回来, 一时不能离开李九宝, 怕她人红是非多, 被那些嫉妒的秀女暗算, 要贴身保护李九宝, 但是又不能不管尚青岚。   刚好魏采薇回来了,宋嬷嬷就把尚青岚的事情告诉她。   上一次尚青岚吃撑了,狂吐不止, 魏采薇只给她针灸了五个穴位,立刻止吐。   魏采薇刚刚和汪大夏私会回来,听说尚青岚久出未归, 就立刻背着药袋去寻她。   尚青岚千万不要出事啊!   按照小火者的指引,魏采薇来到了紫霞殿,今天琼华岛的宫人都去伺候菊花宴了, 紫霞殿空无一人,就连尚青岚的呕吐物都没有人及时清理,魏采薇闻着味就找到了这里。   尚青岚不在这里,应该已经走了。   可是她没有回去菊花宴, 想起宋嬷嬷说她暴饮暴食,还在击鼓传花中连喝三杯菊花酒的话语,魏采薇猜测尚青岚是喝醉了,在这附近瞎转悠,走了和菊花园相反的路。   出了紫霞殿,魏采薇看见殿旁边有个新搭的荼蘼花架,花架有个圆坑,应是有人把这里的竹子的拔/出来了。   圆坑里的泥土还是潮湿的,应该是刚拔不久。   魏采薇和尚青岚这一世相处不到一个月,但是在上一世,她们在宫廷里相伴了足足十六年,从宫女到宠妃到太妃,魏采薇一直陪着尚青岚。   直到汪大夏旧毒频发,身体不适,两人有了退意,魏采薇才和尚青岚告别,和汪大夏去了气候温和、适合养生的南都应天府,汪大夏成为南京的守备太监,相当于养老了,不再像京城那样忙碌。   十六年相伴,所以魏采薇很了解尚青岚,这个圆坑一定是她喝醉了,走路不稳,就干脆拔了荼蘼架的竹竿当拐杖用。   尚青岚说话做事不拘一格,干得出这种事情。   为了证明自己的想法,魏采薇也抱住一根竹竿,左右扭动,以鲁提辖倒拔垂杨柳之势,用力一拔,获得手杖一根。   并不难拔嘛,我拔得出,她应该也能拔得出。   荼蘼花架:两位姑奶奶请住手!再拔我就像本书作者一样秃了!   魏采薇杵着竹竿往前走,前面有三条分岔路,尚青岚一直没有回去,肯定是完美的避开了正确路径,选择了错误的两条。   她走了那条路?   都是石板路,看不出脚印,但是中间那条光洁的石板路上,有一个个圆形的圆筒印记,而且印记越来越淡,到最后什么都没有了。   魏采薇用手中的竹竿往石板路上一戳,竹竿底部也形成一个圆形的泥土印记。   一定是尚青岚杵着竹竿行走留下来的印记,魏采薇就选择了中间那条分岔路,一直往前走。   花园的路径蜿蜒如蛇,魏采薇走到尽头,是个牡丹园,牡丹春天开花,现在是秋天,园子已经关门了,落了锁,尚青岚进不去,魏采薇去附近牡丹亭找了找,呼唤她的名字。   “青岚,尚青岚!”   不见人影,也没有任何回应。   这家伙看到前方无路,应该走了回头路。   魏采薇原路返回,然后在道路旁边的一棵树下闻到带着酒味的呕吐物。   还在吐啊,这是喝了多少?   魏采薇用竹竿拨开树下的杂草,查看呕吐物,却发现树林的泥土里有明显的竹竿拐杖印记,一个个圆溜溜的窝窝,通往左边山路的台阶。   原来她是吐糊涂了,误入树林,彻底走岔了,和正确道路完美错过。   魏采薇沿着竹竿的印记从岔路前行,前方是上下的山路台阶,尚青岚的竹竿捅到树林的泥土里,又沾了泥土,所以在路经的石阶上也留下了一个个圆形的泥土印记。   印记是拾阶而上,魏采薇也就是跟着往上走。   走着走着,印记越来越淡,变成没有,然后看见一块平滑的巨石,山石下有一根一模一样的竹竿。   “青岚,尚青岚!”   应该就在这附近迷路了,魏采薇叫着尚青岚的名字,还是没有任何回应。   魏采薇看到巨石和前方台阶上都有一片片脱落的花瓣,这是扔了拐杖,继续向上爬?   魏采薇没得办法,来都来了,继续找吧。   魏采薇拾级而上,来到一个山洞,刚刚踏进去,前方蓦地出现两把长刀拦住去路,原来是穿着飞鱼服的锦衣卫。   锦衣卫喝道:“此乃禁地,速速退下!”   魏采薇被刀锋吓得连连后退,“两位军爷,我是宫廷女医,跟着卢靖妃和秀女们来到琼华岛,菊花宴上有个秀女迷路走失了,我在寻找她。”   这两个锦衣卫常年驻守紫禁城,所以不认识魏采薇,冷着脸说道:“前方就是广寒宫,此地已经戒严,任何闲杂人等都过不来,我们没见到秀女,她定在别处,速速离开!”   嘉靖帝微服来到琼华岛,不准手下声张,但是广寒宫已经被层层保护起来了,锦衣卫守在这条山道。   锦衣卫只知道有个喝醉的宫女被抬到广寒宫,并不晓得那个少女其实是秀女。   魏采薇说道:“可是我一路跟着她的踪迹找过来的,除了这条路,就是悬崖峭壁,她无路可走,劳烦军爷让我进去问一问。”   魏采薇并不知道嘉靖帝就在广寒宫。   两个锦衣卫不耐烦了,用刀锋把她逼出去,“禁地不能擅闯,你若要坚持过去,就得把脑袋留下来。”   魏采薇没得办法,只得在山洞外头大呼:“青岚!尚青岚!”   山洞就像一个传声筒,把魏采薇的声音从洞口传到洞尾。   说来也巧,守在洞尾的锦衣卫不是别人,正是陆缨的手下之一吴小旗——也就是殉职的面具吴之子。   吴小旗平日和汪大夏关系不错,当然认识魏采薇,他听到山洞里传来的声音,觉得耳熟:好像是魏大夫啊!   魏大夫和陆统领和汪大夏的绯闻吴小旗了如指掌。   吴小旗赶紧跑到洞口去瞧,正好看见被锦衣卫驱逐的魏采薇。   “魏大夫?果然是你!”吴小旗连忙过去拦住锦衣卫,“别赶,都是自己人。魏大夫是陆统领和汪百户的……好朋友(绯闻情人)。”   作为一个局外人,吴小旗也不能看穿他们三人的真正关系,反正他也不敢问。   陆统领的好朋友可得罪不起。   两个锦衣卫赶紧放行,立刻变了态度,“抱歉,我们不知道魏大夫是锦衣卫的熟人。”   魏采薇关心则乱,都忘记了搬出大靠山了,说道:“没关系,是我着急找人,没有说清楚自己的来历。”   吴小旗问:“魏大夫找谁?我隐隐听见好像是什么青岚?”   魏采薇说道:“尚青岚,菊花宴上的秀女,她喝了太多酒,说是去方便,但一去不复返,我顺着她的踪迹来寻人,就在这里断了。”   吴小旗说道:“并没有什么秀女,不过,我刚才听同袍们议论——”   吴小旗压低声音,耳语道:“皇上来到广寒宫了,路上遇到一个醉卧山石的宫女,那宫女醉的不省人事,黄公公命人把宫女抬到广寒宫去睡。”   不会那么巧吧!   难道这一世,尚青岚要提前半年承宠?   魏采薇说道:“九月宫人和秀女都穿着菊花补子的蟒袍,他们是不是认混了?你让我进去看看是不是她。”   眼见为实。   吴小旗说道:“我没有这个权力带外人进来,我也不知道哪个酒醉的宫女在宫殿那个房间睡着。不过,陆统领和汪百户都在广寒宫,你在这里等着,我找他们去。”   汪大夏被叫到御前问答去了,陆缨在外头守着,周小旗匆匆赶来,告诉了陆缨,陆缨赶紧去山洞把魏采薇直接带到酒醉宫女睡觉的偏殿。   魏采薇定睛一瞧,心中一块巨石落地,“就是她,秀女尚青岚。”   魏采薇一度担心她酒醉失足掉下悬崖了!   “就是那个在洞房里和汪大夏放烟花的那个保定府秀女?”陆缨仔细打量,“不太像啊,那个玩烟花的秀女好像瘦一些。”   魏采薇说道:“她最近在宫里胡吃海塞的吃胖了,而且那天洞房的时候她穿着大红喜服,化着新娘妆,脸涂得死白,嘴唇涂得血红,故和真人不太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找到你了~ 第114章 矛盾升级   陆缨觉得不可思议, 卧室只有她和魏采薇,所以她大胆的伸手捏了捏尚青岚的脸颊,“不到一个月, 她胖了有三斤吧。”   “五斤二两。”魏采薇说道:“她在保定府选秀第一天称过重了, 昨天又称了一次, 身体圆了一圈, 也长高了些, 她只有十三岁, 癸水初来,正在窜个子, 比别人吃的多, 也长的快。”   陆缨说道:“难怪她醉卧山石上时我没看出来。她真是喜欢玩火, 睡在石头上, 稍微翻个身就会滚下悬崖, 黄公公以为她是个宫女,就命人把她抬上来。”   魏采薇问:“是黄公公要抬的?”难道不是嘉靖帝?   陆缨单纯,还不懂得嘉靖帝的心思, 说道:“是啊,皇上看了,什么都没说, 是黄公公吩咐的。”   黄锦这个老狐狸,最能猜皇帝的心思,一个宫女而已, 顶多命人送到山下去,怎么反而往广寒宫里抬呢?   该来的提前来了,尚青岚注定要当宠妃。   魏采薇说道:“找到她就好了,我回去和宋嬷嬷说一声, 免得她着急。”   陆缨说道:“既然你都找过来了,我把她送下山去,和秀女们一到回去。”   魏采薇心道:大可不必了!皇上看中的女人,你还要把煮熟的鸭子端走啊!   魏采薇说道:“这个……为了区区一个秀女,没必要兴师动众的,等她酒醒了自己走下山。”   陆缨说道:“那就耽误她选秀了,都到了最后一关,怪可惜的。反正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汪大夏在蓬莱阁抓到一个偷窥秀女的淫贼,还绑在在那里,我去抓人,顺便把这个秀女送下山去,或许她还有机会。”   魏采薇心道:她这个人从来不需要抓住机会,都是机会主动往她身上靠,谁都拦不住,胡吃海塞也能成功的引起老皇帝的注意,真不需要你帮忙啊!   不过……淫贼?那个打扰我和汪大夏相会的人是个淫贼?连秀女都敢偷窥,真是好色不要命啊!   陆缨做事风风火火,说干就干,就要用被子把尚青岚裹起来抬下山。   “且慢。”魏采薇飞快的找了个借口,“人毕竟是黄公公要抬上来的,我一路找过来要人,带走的时候总要告知一声。”   陆缨点点头,“说的也是,我这就——”   话没说完,黄锦就匆匆闻讯赶来了:他也晓得陆缨心思单纯,就怕她放人啊!   嘉靖帝正在和汪大夏说话,之后八成要过来看海棠春睡小美人了。   陆缨说道:“老先生来的正好,此人不是宫女是秀女,我正好把她带下去。”   大明官场习惯把有权势的太监尊称为老先生。   黄锦紧张的擦汗:幸亏我来的及时啊,到时候皇上过来扑过空,我怎么交代?   皇上好不容易有个可心的人。   到了这个地步,黄锦也不好掩饰了,说道:”宫女也好,秀女也罢,皇上看中了,是她的福分。”   陆四小姐,你这是横刀夺爱啊。   陆缨听了,立刻闭嘴,对黄锦行了礼,和魏采薇一起离开。   出去之后,陆缨对魏采薇说道:“当时皇上真没说什么,我就没看出来。”   魏采薇问:“皇上做了什么?”   陆缨想了想:“一阵风把花瓣吹到尚青岚的脸上,皇上顺手把花瓣给拂走了。”   “就是这里了。”魏采薇眨了眨眼睛,“如果汪大夏要把落在你脸上的花瓣拂走,你觉得正常吗?”   陆缨立刻脱口而出:“他敢!”   将心比心,话一说出口,陆缨就懂了皇帝那个动作确实暧昧。   魏采薇来到广寒宫的时候,汪大夏正在面圣,他初生牛犊不怕虎,绘声绘色的和嘉靖帝讲述捣毁积水潭红袖招的场面:   “……陆统领一声令下,微臣就扔虎爪爬到屋顶,从上往下攻,正要动手,陆大人骑着汗血宝马赶来了,朝天放枪,我们陆大人和陆统领上阵父子兵,陆统领一听枪声,就马上明白里头有埋伏,要我们快撤。”   “微臣是陆统领的人,虽然当时不明白为何陆统领要中止计划,但陆统领下令,就是赴汤蹈火,微臣也在所不辞啊,就带人往湖里跳,轰隆一声,那二层小楼就炸了!”   “那场面,浓烟滚滚,火光四溅,幸亏陆统领反应快,要微臣快撤,若慢一步,微臣就要被炸成碎片了。”   亲身经历之人的口述肯定比干巴巴的奏疏来的生动,嘉靖帝只看见密报里说锦衣卫无人身亡,轻伤九人,这是一场大捷,但听汪大夏细细讲来,就是惊心动魄,九死一生。   嘉靖帝关心陆缨的终身大事,汪大夏的确长的一表人才,智勇双全,还不怯场,在朕面前还能谈笑自如,难怪陆炳陆缨都会对他另眼相看。   不过,听汪大夏的意思,他似乎还不知道“木兰是女郎”?   汪大夏不敢以功臣自居,晓得嘉靖帝偏爱陆大人父子,就着重描述陆炳雨夜骑马狂奔力挽狂澜,以及陆缨如何与父亲心有灵犀、感天动地父子情。   但是老皇帝的内心岂是他能看透的?无论汪大夏如何讲,嘉靖帝的表情都没有任何变化。   待汪大夏讲完,嘉靖帝说道:“锦衣卫人才辈出,朕心甚慰。”   汪大夏赶紧说道:“都是陆大人和陆统领的栽培。”   嘉靖帝心道:以汪大夏的出身,能够攀上陆缨,他就是个吃软饭的,吃软饭还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这碗饭是谁给的,吃水不忘打井人,看起来不是个白眼狼,知道受谁的恩惠,这吃软饭的姿态端正,陆炳目光不错。   也不晓得陆炳何时开口挑明陆缨的女儿身。   在嘉靖帝看来,只要陆炳开口,汪大夏除了感恩戴德,娶了陆缨,不可能有其他反应。   陆炳对汪大夏满不满意不知道,但是嘉靖帝觉得汪大夏是可以的,说道:“你是锦衣卫这一代的青年才俊,少年得志,只是加入的时间尚短,尚需磨炼,勿骄勿躁,将来必成大器。”   可千万不要辜负奶兄对你的托付啊!   将来若负了樱花儿,朕杀了你。   汪大夏浑然不觉嘉靖帝这句话的警告之意,还以为皇帝夸他呢,连忙说道:“微臣谨记皇上教训,为我大明出生入死,赴汤蹈火(升官发财)。”   嘉靖帝赐给汪大夏一套飞鱼服、一副盔甲、两匹布、一炳剑。   汪大夏跪谢,喜滋滋的领着赏赐走了。   刚出大殿,吴小旗就迎过来,“汪百户,方才魏大夫找到广寒宫来了……”   吴小旗把经过说了一遍,“……魏大夫跟着陆统领一起下山抓淫贼去了,应该没有走远,汪百户还能够追的上。”   汪大夏听了,拔腿就追,在尚青岚醉卧的那块山石边追上了两人,他不可能错过任何一个和魏采薇在一起的机会。哪怕只是下山就要分开。   广寒殿,动了心思的嘉靖帝来看醉美人,尚青岚还在酒醉中,嘉靖帝自持身份,虽然很想尝一尝这个青涩的果子,但还不至于乘人之危,在醉美人毫无意识的状态下偷尝。   嘉靖帝看着娇憨的醉美人,提笔信手写下苏东坡那首《海棠》:   “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五十三岁的嘉靖帝身体早就力不从心,已经有个把月没有宣后宫的嫔妃来西苑伴驾了,即使有时候宣卢靖妃等妃子伴驾,大部分也是问问子女们最近的状况,并不上龙塌雨露恩泽,纯粹聊天而已。   但是今日或许是早上服用了丹药的缘故,嘉靖帝觉得身上发热,写到那句“故烧高烛照红妆”时,许久没有反应的老蜡烛居然点亮了!   唉,这醉海棠什么时候能醒?   就在嘉靖帝这枝老梨花琢磨着如何压倒龙塌上粉嫩嫩的海棠时。东边的菊花园里,菊花宴已经到了尾声,即将散去,李九宝迟迟不见魏采薇和尚青岚回来,到底年轻,露出焦虑之色。   卢靖妃心里已经把她当成了未来孙子他生母,所以一直关注她,将她神情紧张,就把她叫过去,问:“你怎么了?何事如此慌张?”   说吧,怕害了尚青岚。   不说吧,卢靖妃这边如何交代?   宋嬷嬷见她为难,就上去解围,“回靖妃娘娘的话,是——”   “娘娘,锦衣卫陆统领求见。”一个太监慌忙跑来,打断了宋嬷嬷。   陆炳的女儿当然比一个老嬷嬷重要。卢靖妃说道:“传。”   太监连忙把宋嬷嬷和李九宝带走。   陆缨和魏采薇一前一后走过来了,秀女们见到外男,纷纷低下头,或者用纨扇遮面,唯有李九宝看到了陆缨身后的魏采薇,目露轻松之意,终于回来了!   可是魏采薇走过去了,却迟迟不见尚青岚,李九宝一颗落下的心不禁又提上来了。   连宋嬷嬷都站不住了,“怎么魏大夫都回来了,还不见尚青岚人影?这姑奶奶不会闯祸了吧?”   陆缨对卢靖妃施了一礼,卢靖妃笑颜以对,“陆统领坐下说话。今日菊花酒不错,给陆统领倒一杯。”   陆缨坐下,婉言谢绝:“谢娘娘赐酒,只是微臣还有差事要办,现在不能饮酒,改日再领娘娘赐酒。娘娘,微臣过来,是替黄公公传一句话,秀女尚青岚已经在御前伴驾,靖妃娘娘不用等她回来了。”   什么?皇上看中了那个只晓得吃喝的傻姑娘?我还打算把她塞给眼中钉裕王呢!   卢靖妃大惊:“皇上……就在琼华岛?”   陆缨说道:“微臣保护御驾,不便直言皇上行踪,娘娘,微臣话已带到,告辞。”   这下,不仅卢靖妃哑口无言,整个菊花宴都安静了,众秀女听说尚青岚已经伴驾后,纷纷化为石雕,太不可思议了,那个一点才艺都不会,只晓得“自罚三杯”的吃货,居然抢先一步睡到了皇帝!麻雀变凤凰了!   宋嬷嬷看着太阳:这太阳今日从西边出来的吧!   李九宝:青岚不能回家乡和七里八乡的乡亲们显摆了。   陆缨交代了尚青岚的下落,立刻带着汪大夏等人来到蓬莱阁抓淫贼。   走进阁楼,淫贼还在,而且已经醒了,只是浑身都是灰尘,还有点点斑斑的血迹,灰尘和鲜血混合的脏污糊了一脸。   原来景王苏醒之后,发现自己手脚被捆,无法走动,嘴巴也堵了布条子,无法呼救。   幸好地上还有望远镜上砸破的玻璃镜片,景王忍痛滚到了一地碎玻璃镜片处,身上扎进去好几块碎玻璃,脸上滚了一层灰,成了灰皇子。   他用唯一可以活动的十个手指头,捡起一块大一点的玻璃碎片,然后用碎片慢慢的磨捆住手腕的腰带。   只是,想的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   由于汪大夏捆扎的太紧,景王十指麻木,用尽所有的力气拿起玻璃碎片,却磨不动,好容易磨了几下,十指脱力,玻璃片掉下来。   景王试了好几次,始终无法拿起玻璃片,干脆豁出去了,坐起来,用双脚夹住玻璃片,然后把手腕的腰带凑到双脚中间的玻璃片去磨。   这一次他的脚不用动,固定玻璃片,只是手腕上下磨动而已,比上一个法子要容易些。   只是玻璃片时不时松动割伤双足,景王一边割,脚上一边流血,一个得宠的亲王,何时吃过这种苦头?   景王疼到眼泪鼻涕齐出,糊在沾满灰尘和血迹的脸上,更加不像个人样了。   景王终于忍痛割断了手腕上的腰带,双手得获自由,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解开封住嘴巴的布条子,大声呼救。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就在这时,陆缨带人赶到了,汪大夏见淫贼已经挣扎着解开双手,立刻飞身过去,狠狠一个飞踢,将淫贼踢翻在地,“淫贼!休想跑!”   汪大夏用膝盖压住淫贼的脊背,将他双手反剪在腰后,捡起腰带,重新将双手捆好,然后把淫贼提起来,“既然醒了,就自己走。”   景王看到陆缨,立刻呜呜嘶吼,他和陆缨打小就认识,这个面生的锦衣卫不认识他,但陆缨肯定会认出他!   可是陆缨本来就有些脸盲——尚青岚胖了五斤,洗净新娘妆的铅华,陆缨就认不出醉倒山石的她了,何况此时景王脸上糊着灰尘血迹还有黏糊糊的鼻涕,面目全非,又被堵着嘴,陆缨如何认得出眼前的淫贼其实是景王?   而且,汪大夏这个机灵鬼担心淫贼逃跑,就脱了他的裤子和鞋子,藏在他处,这样淫贼即使跑也跑不远,景王现在只穿着袍子,下半身什么都没有穿,陆缨是个女人,她怎么可能一直盯着一个没有穿裤子的男人仔细看呢?   所以,陆缨大手一挥,“将淫贼带走!押进地牢严刑拷问。”   作者有话要说:  嘉靖帝:是心动呀糟糕眼神躲不掉对你莫名的心跳~   早上好,各位最近评论有点少,不够看啊,一大早肥更送上,求评。 第115章 矛盾激化   景王被捆了手, 堵了嘴,双腿上的绳子倒是解开了,方便他行走。   汪大夏为了防止他乱跑, 就将腿上的绳子绑在他反剪的手上, 就像栓狗似的, 牵着他走。   他的裤子和鞋子被汪大夏脱了, 扔下悬崖, 只能光溜溜的, 汪大夏说道:   “山下卢靖妃开菊花宴,宴会上都是娇滴滴的秀女, 我们就这样下山, 淫贼下面全是空的, 什么都没穿, 凉快的很, 万一惊扰了靖妃娘娘,可就不好了,标下建议, 从山半腰绕路,到了西面再下山,和菊花宴错开。”   这小子越来越细心了。陆缨说道:“就依你所言。”   景王一听母妃就在山下, 连忙光脚走过去对着陆缨呜呜呜:你应该认识我啊!我是景王!靖妃的亲儿子!   虽然景王外面穿着圆领袍,遮住下半身,只露出脚踝以下部分, 但陆缨毕竟是女子,想到他没穿裤子,脸上又脏,本能的厌恶, 哪里会仔细看他的脸?举起绣春刀,“走开!”   汪大夏将绳子一扯,强行把景王拽到自己身边,一巴掌拍在景王的脑后,教训道:“都这个时候还不老实,偷窥秀女不够,还想骚扰我们英明神武、锦衣卫、不,是京城最帅的陆统领!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汪大夏捡了一根树枝,往景王肩膀上抽打,“走错了,去西边。”   景王那里受过如此奇耻大辱?遂对着汪大夏怒目而视,嘴里呜呜呜:本王记住你了,本王要折磨你、弄死你,灭你九族!   汪大夏又用树枝抽打景王:“还敢朝老子吼,臭淫贼!快走!”   景王吃痛,好王不吃眼前亏,只得忍辱往西边而去。   一路虽然都铺着石阶,但从未光脚走路的景王走了几十阶石阶之后,还是被磨得脚板都出血了。   真是一步一个脚印。每走一步,就像无数根针扎着他的脚,简直疼得要升天了!   景王脚下吃痛,下山的速度稍有些慢,汪大夏就在背后挥动树枝抽打。   走吧,脚疼。不走,肩膀抽的疼。   走不走都疼,然则何时而解脱耶?   景王在心里把汪大夏骂了无数遍,活剐了千万刀,这一路,从未觉得如此漫长。   且说琼华岛东边菊花园,天色不早了,卢靖妃宣布宴会结束,众秀女齐齐拜谢靖妃娘娘赐宴。   四十九个秀女领过来,四十八个秀女领回去。最愚笨贪吃贪喝的那个却早早的飞向了枝头,麻雀变凤凰。   卢靖妃心不在焉,还停留在震惊中:那个尚青岚到底好在那里?皇上怎么喜欢这种上不得台面的玩意儿!   按照礼仪,卢靖妃先行,秀女们跟在后面。   卢靖妃上了八人抬的凤轿,一百个仪仗吹打着慢慢往东边码头走去,秀女们步行跟在后面。   到了码头,卢靖妃即将登船,一个中年太监匆忙赶来,“靖妃娘娘!老奴求见娘娘!”   此人正是景王的大伴、以及晋王府的掌事太监卫太监。卫太监是正经内书堂毕业,学识不错,在司礼监当写字,景王出阁读书时,由嘉靖帝指给景王,伺候笔墨,当景王陪读。   亲王的大伴会跟着王爷一辈子,一生荣辱起伏皆由王爷的前途而定。现在的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就是嘉靖帝当年的大伴。   卢靖妃见卫太监张皇失措的表情,心下不妙,遂屏退众人,问道:“何事如此慌张?”   卫太监说话声都带着颤音,“娘娘,晋王他……失踪了。”   “什么?”卢靖妃大惊,她一生的指望都在儿子身上,在后宫多年经营,她才不甘心止步于妃位,太后才是她的终极目标。   可是没有儿子,她是无法圆太后梦的,卢靖妃问:“他在那里不见的?你怎么不早说!你们都是一群废物吗?”   卫太监匍匐在地上,“今天景王进宫,说是给娘娘请安。得知娘娘在琼华岛,就坐船来此,但是上岸之后,景王说想要自己一人走走,把老奴还有侍卫们都赶走了。”   “景王走的时候,命令老奴不准派暗卫远远的跟着,都在码头这里等王爷回来。老奴心想,琼华岛四面环水,是个清幽的地方,虽有些珍禽异兽,都不是猛兽,景王自小在这里逛,不至于迷路,就没有派暗卫保护。”   “老奴在码头左等右等,就是不见景王回来,派人去菊花宴打听,却说景王从未在菊花宴现身,也未给靖妃娘娘请安。”   “老奴以为景王贪玩山水,忘记了时间,就派人在附近寻找,依然没有找到景王,但老奴在山半腰的蓬莱阁找到这个——”   卫太监颤抖的手打开一个包袱,里头是一个破碎的西洋望远镜,还有碎裂的玻璃片,不经如此,有些玻璃片上还有血迹!   “娘娘,这是景王的爱物,老奴不会看错,铜制的镜铜还有一个飞鹰的烙印,这是景王的标记。”   卢靖妃拿起残破的望远镜细看,果然如此。   卢靖妃急忙说道:“景王一定出事了!你们为什么不早说,要岛上的侍卫宫人一起搜!”   卫太监说道:“景王上岛时,并没有告知琼华岛的侍卫,说是要给靖妃娘娘请安,却一直没有出现,何况这里还有秀女们的菊花宴,情况复杂,老奴岂敢自专?手下刚刚发现此物,就立刻拿过来请靖妃娘娘做主。”   卫太监怕担当责任,他只是一个藩王府的掌事太监,不是皇宫的人。   这里属于紫禁城的西苑,皇帝住的地方。景王作为藩王,不请自来、来了还不告知,这让本来就多疑的嘉靖帝怎么想?   所以卫太监宁可拖延,把难题甩给卢靖妃。卢靖妃毕竟是主理后宫的宠妃,她发号施令,总比卫太监这个藩王府的掌事太监明言正顺。   卢靖妃爱子心切,不顾身后还跟着四十八个秀女,当即下令:“所有人等,不管是本宫的侍从还是岛上的侍卫,皆从山下围成一圈,拉网似的往上搜查,寻找景王!”   卫太监说道:“若在山下围成一圈,怕是人手依然依然不够啊。”   卢靖妃看着玻璃镜片的血,心急如焚,怒道:“加上你,还算上本宫,将四十八个秀女和她们的随行嬷嬷们全部拉过来!一起寻找景王!”   卢靖妃不顾宠妃的体面,换上软底的绣鞋,亲自上山来寻儿子。   所有人,包括宫廷女医魏采薇都在内,上山搜景王。   魏采薇纳闷了:这是怎么回事?景王怎么来琼华岛了?还失踪了?这么大的事情,怎么没听陆缨他们提起过?   纵使魏采薇重活一世,她也想不到景王就是陆缨汪大夏他们还要抓的淫贼!   什么藩王能够干出偷窥父皇们女人的极品事情来啊!这也太急色了!   魏采薇穿着轻便的羊皮小靴,方便行走。   这下苦了秀女们,来的时候为了身材和走姿好看,从人群中脱颖而出,嬷嬷们要秀女换上木头底的高底鞋(类似现代的摇摇底松糕鞋,中间高,是平底,脚尖和脚跟两头是翘的,鞋底就像一艘弯弯的小船)。   这种鞋子走平路没有问题,步履轻快,还能显得个子高,但是走山路就不行了,摇摇晃晃,绝大部分秀女分到的搜索之地根本没有平滑的台阶可走,穿着高底鞋在山石树林的爬山,实在危险。   秀女们很快就有崴脚的、摔倒的。魏采薇是大夫,连忙背着药袋去给崴脚摔倒的秀女们正骨诊疗。   最倒霉的一个秀女踩在一个松动的石头上,一下子失足,居然从山半腰滚下去了。   啊!   秀女在山坡尖叫着翻滚而下,途中还撞倒了两个爬山的秀女,三个秀女一起往下滚。   那场面,所有秀女都不敢动了,死死抱着树木,或者抱着石头。   宋嬷嬷年纪大了,爬了一会就头晕,眼瞅着要被翻滚的秀女撞到。   “嬷嬷小心!”李九宝一把拉着宋嬷嬷的手,将她拉到自己抱着的一颗松树下。   三个秀女滚下去,两个中途被松树拦腰阻挡,最倒霉那个一直滚到山下,狠狠往一个石头上撞去,一声闷响,秀女当场就不动了,鲜血从脑门流出,飞溅在蟒袍和胸口的菊花补子上。   “出人命了!救命啊!”秀女们纷纷尖叫呼救,到底是在同在储秀宫住了大半个月的交情,看到秀女如此惨状,兔死狐悲,纷纷停下来,不顾卢靖妃搜山的命令,纷纷脱下碍事的高低鞋,只穿着袜子,往三个滚落的秀女们走过去救人。   李九宝从小上房揭瓦做家务,身体康健,她第一个脱鞋跑下山,去救撞在石头上的秀女,试探着秀女的鼻息:“还有呼吸!”   魏采薇放下轻伤的秀女,跑来抢救撞晕的秀女,当即拿出止血的药粉,洒在秀女的额头上,然后纱布捆扎严实。   卫太监还在上面催:“景王还没有找到,不能停!都给咱家回来!”   秀女们只得停下,仅仅穿着袜子就往上爬——没办法,穿高底鞋怕是要命。   魏采薇一听卫太监如此自私冷漠,顿时怒火万丈,上一世宫廷红人魏女官的气质立刻被逼出来了,对着卫太监吼道:   “卫公公是景王府的掌事太监。俸禄从景王府账上支。她们是储秀宫的秀女,是司礼监从京畿之地千挑万选出来的秀女。难道景王府的公公可以随意指使紫禁城的秀女?”   卫太监怒道:“你一个小小女医懂什么!这是靖妃娘娘的命令!”   魏采薇立刻驳道:“此一时,彼一时也。如今都要出人命了,三人重伤,五人轻伤。靖妃娘娘仁慈,怎么可能明知山有虎,还要秀女们一个个去白白送命?”   卫太监见魏采薇伶牙俐齿,有理有据,辩驳不过,就指着她骂道:“大胆女医,敢在这里蛊惑人心,挑拨离间,来人,将她拿下!”   “谁敢动我!”魏采薇举起腰牌,“我是锦衣卫指挥使陆大人亲自举荐到司礼监的女医魏采薇!我的责任就是保护储秀宫秀女,你们景王府的人不把陆大人放在眼里,还敢在紫禁城对我动粗,这是要造反吗?”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事情越搞越大,狂撒狗血 第116章 开战   魏采薇永远记得上一世和汪大夏情深不寿的罪魁祸首是谁。   正是景王, 还有他的鹰犬爪牙们。   上一世,裕王居长,只比景王大二十五天, 但也有天然的继承权。   但是嘉靖帝和裕王父子之间的隔阂比海更深, 裕王还坚持不肯顺着父皇。嘉靖帝不喜欢不听话的裕王, 但是身为帝王, 也不能无视祖宗们定的宗法。   况且, 四皇子景王一直无子, 只有裕王的李侧妃(也就是李九宝)生了唯一的皇孙还有皇孙女,裕王儿女双全。   从子嗣计, 裕王是嘉靖帝唯一的选择。但是嘉靖帝为了搞平衡, 扼制裕王, 无论群臣如何劝谏要景王立刻去藩地就藩, 离开京城, 他也不回应,也不肯立裕王为太子,就一直拖着, 父子两个互相折磨。   导致后来嘉靖帝病危,宫里的卢靖妃孤注一掷,和景王里应外合夺储, 而汪大夏魏采薇包括尚寿妃早就暗中和李九宝结盟,阻止了景王逼宫,然后景王府藏着严嵩父子豢养的死士, 景王垂死挣扎反击,绑架了魏采薇,用来策反汪大夏。   他们这对对食夫妻恩爱,早就闻名宫内外了, 魏采薇的确是汪大夏的软肋。   汪大夏去救魏采薇,两人逃脱时,一支毒箭射来,汪大夏推开了魏采薇,自己中箭了,魏采薇全力救治,也从此留下病根,导致汪大夏四十来岁就旧病复发去了。   卫太监是景王的狗头军师,绑架魏采薇威胁汪大夏就是他一手操纵的,所以,这一世,新仇旧恨,魏采薇面对草菅人命、色厉内荏的卫太监,自是毫不退让的还以颜色,和卫太监正面交锋。   卫太监没想到区区一个小女医就敢当着众人的面不给他面子,顿时气急败坏,“你休得往咱家乱扣帽子,咱家对皇上忠心耿耿,否则也不会被选为景王的大伴,你这样挑拨天家父子,其心可诛!”   魏采薇笑道:“明明是卫公公以靖妃娘娘和景王的名义在琼华岛横行霸道,迫害秀女。倘若是靖妃娘娘和景王在此,见三个秀女受重伤,上天有好生之德,定会下令停止搜山,以安全为计,才不会不管秀女们的死活,一味盲干。所以你才是离间皇上和靖妃娘娘、皇上和景王的人!”   “你——”卫太监指着魏采薇,“还不快将她堵嘴拿下!”   景王府的侍卫向魏采薇逼来,魏采薇暗自将药袋里防身的“催泪辣眼”粉摸出来,打算自保之用。   李九宝见魏采薇有危险,连忙站在前面拦住侍卫,“她昏迷不醒,另外两个秀女也快疼晕过去了,魏大夫要救人,你们要抓人,这是何道理?”   魏采薇治好了宋嬷嬷的隔气之症,见李九宝都为魏采薇出头了,浑水蹚都蹚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也过去保护魏采薇,说道:   “我在宫里干了半辈子,今年年过五十,从未见过那个藩王的侍卫赶在紫禁城里撒野!这里是西苑琼华岛,不是你们景王府的后花园!”   见李九宝和宋嬷嬷都站出来了,刚刚魏采薇治疗的几个崴脚的秀女,也一瘸一拐的走过来,她们什么都没说,只是站成一排,不准侍卫碰魏采薇。   魏采薇在储秀宫当了半个月来的大夫,秀女们无论是月经不调还是脸上爆痘都找她,她一视同仁,都会给予帮忙,人缘极好。   如今魏采薇为了不让秀女们去返险得罪了卫太监,这四十八个秀女差不多一半都自发站出来围着魏采薇,另外一半站在原地,处于观望态度。   景王当然管不了紫禁城,可是景王他娘卢靖妃主理后宫啊!将来若留在宫廷,还不得在靖妃娘娘手里讨生活?   但景王府侍卫也不敢碰秀女——这是皇帝的女人啊!要掉脑袋的!   双方僵持,魏采薇乘机给了卫太监和侍卫一个台阶下,说道:“我劝卫公公以正事要紧,景王还没有找到,公公却和我一个小小女医起了冲突?若靖妃娘娘知道,岂不是会怪公公办事不力?公公是来寻人呢,还是吵架的?”   “你们这群废物!”卫太监没有办法,景王还没找到,他不能这在这里拖延时间了,“还不快上去找人!”   终究还没有让秀女们去冒险寻人。   卫太监等人走后,魏采薇连忙去看被松树拦住的两个秀女,一人已经疼晕过去,另一个全身冷汗,蜷缩成一团,说胳膊动不了的。   魏采薇一摸,“不好,你的胳膊撞断了,不要动。”   魏采薇手里还有那根从荼蘼花架□□的竹竿,干脆拿刀砍断,劈成几根竹片,把衣服撕成一条条的,要几个秀女牢牢按住断臂的秀女,“我没有带麻沸汤,接骨会很疼。”   魏采薇用接骨,用竹片固定断裂之用,用布条缠紧,秀女疼得浑身抽搐,幸好有秀女们按住她。   就在魏采薇紧张为重伤秀女们治疗时,卢靖妃临时组的三百人搜救队惊动了山顶广寒宫的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   此时嘉靖帝还在卧室围观海棠春睡的尚青岚,黄锦不好打扰——他还以为嘉靖帝已经开始宠幸了醉美人呢!   黄锦深知如果这个时候炸呼呼的跑进去打扰嘉靖帝的“雅兴”会有什么可怕的后果。   所以,黄锦没有禀告嘉靖帝,命人牢牢守住广寒宫的各个入口,任何不得靠近,然后自己带人下山去问到底发生了何事。   与此同时,卢靖妃那边已经有所发现了,“娘娘!西边的台阶看到血脚印!”   正是被脱了鞋袜裤子的景王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   卢靖妃看得触目惊心,“快顺着脚印去找!”   走在西边山道汪大夏眼睛最尖,觉得不对劲,“停!东边山下怎么有好多人往山上走?那里明明没有路。”   由于相隔太远,看不清楚来者何人,陆缨说道:“是有些蹊跷,我们不能为了这个淫贼下山去地牢了,毕竟我们的任务是保护皇上,皇上在山顶的广寒宫,我们赶紧回去。”   汪大夏扯着绳子,指着景王,“淫贼怎么办?”   陆缨大手一挥,“一并带走,广寒宫有储酒的地窖,可以用来当囚室。”   于是众人下山走到半山腰了,又开始登山往回走。   陆缨的锦衣卫和卢靖妃的随从以及晋王府的侍卫两方人马在西山缥缈峰狭路相逢!   陆缨看到本该已经宴会结束离开的卢靖妃居然来到了琼华岛的西面,还以为她是得知皇上登岛,要穷追不舍来邀宠呢,连忙上前行礼,“靖妃娘娘何故到此?”   景王看到亲娘,不顾自己狼狈的模样,疯狂扭动身体,对着靖妃呜呜直叫。   汪大夏怕淫贼冲撞了宠妃,赶紧拉紧了绳子,不准景王扑到前面去。   卢靖妃没有回答陆缨的话,她直愣愣的看着前方披头散发、嘴巴被堵住、脸上糊满了灰尘血迹和鼻涕等脏污,形容疯癫的男子。   疯子甚至没有穿裤子和鞋袜,脚底板都磨出血迹。   母子连心,卢靖妃立马就认出了这个疯子就是儿子景王。   卢靖妃走进过去,浑身颤抖:“儿啊?”   呜呜!景王疯狂点头!   卢靖妃伸手解开堵嘴的布条,景王当即就扑到了卢靖妃怀里,哭出两行热泪,“母后!这个叫做汪大夏的欺负我!脱我的衣服,羞辱我!折磨我!快打死他!灭他九族!”   淫贼居然是景王!锦衣卫都震惊了!   陆缨从声音里听出是景王,她看着汪大夏,汪大夏连连摇头,“不可能!他就是偷窥秀女的淫贼!手里拿着西洋望远镜,神情猥琐,就连那家伙都竖起来了,我看得千真万确!不仅如此,淫贼见我撞破之后,还要打杀我灭口!此话字字属实!”   景王当然不会承认自己偷窥皇帝的女人啊,反咬汪大夏,死死咬住,今天若不咬死汪大夏,我恐怕要失宠于父皇了!   景王说道:“你莫要含血喷人!本王什么女人没有,跑来偷窥秀女?明明是你在蓬莱阁偷窥秀女,是你起了色心,被我瞧见了,就污蔑我是淫贼!”   汪大夏晓得今天捅了马蜂窝了,连忙辩道:“我一个小小锦衣卫百户,根本没有西洋望远镜这种珍贵的物件,每次行动都是陆统领借给我用,用完就还。蓬莱阁离菊花宴那么远,肉眼看人,就像看蚂蚁一样,我怎么可能对一群蚂蚁发情!”   景王正要还辩,卢靖妃了阻止了他,说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此人偷窥秀女、殴打亲王、还污蔑景王清白,样样都是死罪,还不快将此人就地格杀!”   卢靖妃经历了太多阴谋,景王这幅惨样,她坚信儿子是无辜的,以为是裕王的算计,目的是利用汪大夏来栽赃陷害儿子,让儿子从此失宠于皇上,裕王好乘虚而入。   汪大夏能够干出这种大逆不道之事,肯定是裕王的死忠,无论怎么严刑拷打都无用,不如直接将汪大夏格杀,已还儿子清白。   “是!”卢靖妃的侍从和景王府纷纷拿出兵刃砍向汪大夏。   “且慢!”陆缨将汪大夏护在身后,“靖妃娘娘,人命关天,还是查清楚再说。”   卢靖妃冷冷道:“锦衣卫的责任是保护宫廷,保护皇室,如今景王被此人残害,差点丢了性命、还留下污名,本宫岂能饶他!你让开,莫要和此人同流合污!动手!”   对方兵刃再次逼近,陆缨不肯让,还拔刀防护,“汪大夏是微臣的下属,微臣对他十分了解,以他的秉性,他的确有可能做出这种事情——可是原因呢?他没有理由伤害栽赃景王殿下。他这个人懒散的很,从来不做无意义之事。何况,微臣是他的上官,他如果犯错,微臣也有失察之罪,靖妃娘娘要杀他,先过微臣这一关。”   卢靖妃没想到陆缨会为了一个无名小卒和自己死磕到底,可是为今之计,她和晋王都骑虎难下了,如果汪大夏不死,那么儿子储位危矣!   卢靖妃决定快刀斩乱麻,“格杀此人,赏银千两,加官进爵。”   我的人数是你的十倍!我就不信杀不了他!   几十个高手强攻而来,锦衣卫吴小旗等人跟着陆缨出生入死,自是都是听她的,遂齐齐亮出兵刃对战,一起保护汪大夏。   双方居然就在缥缈峰开战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次是北城兵马司为了汪大夏和锦衣卫当街混战,从大兴追打到宛平,这一次是锦衣卫为了汪大夏和大内以及景王府侍卫开战。   所以,汪大夏就是倾国倾国的男颜祸水啊!去那那打仗 第117章 针锋相对   保护我方大夏!   陆缨一声令下, 手下莫不跟从,有这种为了下属据理力争、甚至拼命的上官,手下们明知对方不好惹、人数多, 也都横下一颗心, 拼了!   因只是来抓个淫贼, 陆缨带的人数不多, 只有七个人, 七人对抗对方七十多人, 还个个都是高手,实在艰难。   好在缥缈峰地方狭小, 这七十多人一哄而上, 连站的地方都没有, 其实能够真正和陆缨他们交手的只有十几人, 开始轮番车轮战。   陆缨他们是拼了命的保护汪大夏, 但是卢靖妃和景王府的侍卫却是留有一手,都不敢对锦衣卫下死手。   因为陆缨身为上官,却一直冲在最前面, 一步不退,死死的保护手下们,如果要放箭, 陆缨就是个人形的“盾牌”,先放倒她,才能射到后面的汪大夏。   杀汪大夏或者其他锦衣卫无所谓, 但是杀了陆缨,谁能兜得住这个责任?   卢靖妃和景王也兜不住啊!   陆缨也晓得如今凭借武力,他们输定了,所以故意耍赖, 带着手下们且战且退到两个巨石夹的狭窄通道处,她一娘当关,万夫莫开。前来追杀汪大夏的侍卫们都没有法子。   眼瞅着僵持不下,景王着急了,不杀汪大夏,偷窥秀女的丑闻怕是要传出去,他一把拉过身边的卫太监,低语道:“必须杀了他,不能放他走,这是命令,否则,你就去南京孝陵当净军去吧。”   净军是委婉一点的说法,扫厕所的意思。在宫廷被贬斥南京孝陵里太监最惨下场中排名第一,第二是种菜,第三是上香。   卫太监还指望将来景王登基,他当司礼监掌印太监,成为太监之首呢。   富贵险中求,卫太监豁出去了。找了没能轮上的晋王府侍卫,耳语了几句。   侍卫们一惊:“真要用那个吗?太险了。万一误伤到陆统领——”   卫太监用树枝在地上画着缥缈峰的复杂地形,“陆统领守在石缝最前面,无法强攻。但是汪大夏在最后面,你们在在腰间拴上一根绳子,从悬崖峭壁荡到下面去,然后从后面偷袭,汪大夏就会第一个倒下,即使误伤其他锦衣卫也没有关系,除了陆统领,其他锦衣卫的命都不值一提。这是晋王殿下的命令,你们赶紧去办。”   侍卫们领命,拿起□□,五个人在山上松树上固定了绳索,就像猿猴似的荡下去。   汪大夏看上官和兄弟们都为自己拼命,很是感动,他晓得这场大祸因自己而起,他们不会杀陆缨,但是汪大夏不能让兄弟们为他一个人陪葬,一旦陆缨力竭被钳制住,侍卫们涌过来,五个兄弟们都会死的。   吴小旗他爹面具吴在端午节枉死护城河,吴小旗和老祖母相依为命,总不能连孙子也死了吧。   汪大夏当机立断,在后面对吴小旗说道:“陆统领一个人扛的太艰难,下面有一条小径,我悄悄下去,找个地方躲起来,再把帽子和腰牌往下面抛,做出已经下山逃跑的假象,然后你们让开道路,让他们去追我。等他们都走了,我就从藏身之处出来,与你们会和。”   吴小旗点点头,“你自去,快藏起来,我们能拖一会是一会。”   汪大夏遂蹲下/身来,立刻从武二郎的身高变成了三寸丁武大郎,他紧紧贴着石头蹲身走路,隐藏身形,往山下“滚”去。   汪大夏将头上的黑色大帽往下抛,还使劲踩落几块石头,做出下山的假象时,蓦地前方出现五个侍卫朝着他包抄而来。   正是景王府来偷袭后方的侍卫。   汪大夏刚好脱下帽子,露出正面,还落了单,真是瞌睡遇到枕头,立功的大好机会来了!   侍卫们举起弓/弩,对着汪大夏射来。   嗖嗖!   几支利箭射过来,汪大夏赶紧藏身在一颗石头后面,山下的逃生路已经被拦截了,汪大夏以一敌五,对方还有弓/弩,他无法突围,只得以蛇行的姿态往山上跑。   箭矢紧追不舍,幸好山上多石头和树木,汪大夏跑的路线是“之”字形,身形如鬼魅,箭都没射到他身上。   吴小旗一直观察着汪大夏的动静,看到山下他被五个侍卫追杀,立刻示警:“陆统领,他们从山下包抄,朝着汪大夏射箭,真是阴险歹毒!”   陆缨一听,立刻转头去救汪大夏。   汪大夏怕连累同袍,一直往山中密林的钻,冷不防被脚下的树根绊倒,侍卫立刻将泛着蓝光的箭对准了汪大夏。   陆缨瞧着箭头的颜色不对,知道淬有剧毒,即使没有射中要害部位也会中毒而死,遂捡起一块石头,朝着射箭的侍卫狠狠一掷!   这一掷,打中了侍卫的手臂,一箭射偏了,插入树根,离汪大夏的腿只有一张纸的厚度。   汪大夏也看见蓝色箭头,知道这玩意儿有毒,吓出一身冷汗,这时另一个侍卫放箭,汪大夏来不及爬起来,就势双手撑起身体,同时将双腿一瞪,就像一只青蛙似的往后跳动。   这一箭射在他的靴尖。   侍卫们正要再射,陆缨等人已经赶到,一个人逮住一个打起来了,弩/弓被打落在地。   然而后面的侍卫也涌到了这里,几乎十个打一个,陆缨等六人孤木难支,被制服在地,陆缨怒吼道:“谁敢杀他,我就杀了你!我以我父亲的名义发誓!你们杀了他,无论金银财宝还是加官进爵,你们统统都拿不到!”   陆缨把父亲陆炳搬出来,侍卫们皆开始犹豫,,汪大夏乘机爬起来,往林子跑。   “陆统领好威风啊。”景王走过来,他刚刚脱了一个侍卫的裤子和鞋子给自己穿上,只是脸上依然很脏,他捡起地上掉落的弓/弩,对侍卫们说道:“本王也以自己父亲的名义发誓,诛杀此贼者,封晋王府侍卫统领,赏银千两,一生荣华富贵!”   皇上大还是陆炳大?   当然是皇上大啊!   闻言侍卫们伸手鼓舞,纷纷捡起弓/弩继续追杀汪大夏。   汪大夏就像一头摘了蜂巢、偷了蜂蜜的狗熊,被一群带着毒刺的黄蜂追杀,他一头扎进了密林,这里的树木枝繁叶茂,还有爬藤植物攀附其上,汪大夏揪住藤蔓,爬到树上去,然后像个猿猴似的,在各个树木中荡漾攀爬。   另一边,陆缨等六人被摁倒在地,依然痛骂不止,景王命人塞住他们的嘴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不敢塞陆缨的嘴巴。   景王不动陆缨,陆缨却不放过景王,“我父亲才病了几日,你们就敢这样欺负我、殴打锦衣卫。景王龙子龙孙,好生威风啊!”   “可怜我父亲年老体弱,生病了,不中用了,你们就这样糟践我、欺负我。我父亲为大明、为皇帝陛下出生入死,跑进火场里救主,那时候景王殿下还没出生吧。”   陆缨轻蔑的看着景王,“若没有父亲背着陛下出火场,殿下焉有今日?殿下今日就敢这般对我,他日还不知如何羞辱我父亲!”   景王怒道:“我向来是尊敬陆指挥使的,你莫要含血喷人!若不是你失察,执意和本王作对,包庇手下作恶,陷害本王,本王岂会逼不得已将你钳制?一切都是你自作自受,本王并没有伤到你!”   事已至此,陆缨索性豁出了,“殿下以为杀了汪大夏就能灭口?应该殿下偷窥秀女的丑闻?哼,殿下未免太天真了,只要我活一天,我就会告诉所有人殿下做的丑事!”   景王额头的青筋都气出来了,“你敢!”   “我有何不敢!我刚才做的一切,都在证明我敢!”陆缨说道:“除非殿下连我一起杀,否则后患无穷啊!”   “你——”景王正要拔剑,一只手伸过来,按住他腰间的剑柄,正是卢靖妃。   卢靖妃对他摇摇头,“不要把事情搞大。”   陆缨是陆炳最爱的女儿,陆炳可不是吃素的。   陆缨说道:“靖妃娘娘,如果想要今日的丑事不被张扬出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收回对汪大夏的格杀令。我们各退一步,坐下来好好谈谈,把今日之事圆过去,这是个巨大的误会,是要消除误会,还是将错就错,把事情越搞越大,全在娘娘掌控之中。”   “母妃,不行的。”景王说道:“现在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唯有杀了汪大夏一条路。陆缨毕竟是个女人,我又没碰她一根汗毛,到时候我上门给她赔礼道歉,负荆请罪都行,陆指挥使也不敢把我怎么样,只是死了个无名小卒而已,这事就慢慢淡了。”   卢靖妃也是这个意思,陆缨是女孩子,且已经十八岁“高龄”,女人嫁人生子,回归家庭,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热血沸腾,敢和宠妃亲王作对,将来还是要臣服的。   于是卢靖妃没有理会陆缨和解的提议。   陆缨见卢靖妃不理睬和解提议,她闭上了眼睛,钳制她的侍卫以为她已经黔驴技穷,不再挣扎了,就放松了警惕,压制她的力道减轻了些。   陆缨乘机一脚狠狠踩住左边侍卫的脚背,又一头撞在右边侍卫的头上,两人受痛,不禁放开了她的胳膊。   陆缨乘机挣脱,追上去救人,后面的侍卫穷追不舍,就像这时,陆缨看到前方山头出现一对长长的雉尾,尾羽在夕阳下呈现五彩斑斓之色,霎时好看!   或许是被阉割去势的原因,出于补偿心理,割了一个小“尾巴”,就要弄个人工的尾巴按在身上。宫里许多有地位的太监许多喜欢在帽子上插戴一对长长的雉尾,这个原本在戏台上的装饰品流行于大明宫廷——戏台上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头上就有一对长雉尾。   阉割一根小尾巴,插戴两根长长的、华丽的、晃晃悠悠的雉尾来心理补偿身体的缺陷。   汪大夏当公公那些年,帽子和头冠上的雉尾都是最高的、毛羽最丰满、最闪亮夺目的,隔着老远,不见其人,就见其两根雉尾,就知道是汪厂公来了。   现在,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也有同样的爱好,喜欢用雉尾装扮自己,他是品级最高的太监,雉尾也是紫禁城里最长的,简直高耸入云!   所以,虽然在逆光之中,陆缨无法看清楚来者的长相,但是从这对夸张的雉尾看,她猜测来者就是黄锦。   陆缨对着山头大呼,“老先生!救命啊!他们要杀我!”   黄锦怕打扰刚得了醉美人的嘉靖帝,就亲自下山看到底发生何事,然后就看到了山半腰的陆缨朝着他跑来,大呼求救,后面一群侍卫穷追不舍。   黄锦大惊: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敢杀陆炳的宝贝女儿!   黄锦连忙命令大内侍卫去接应陆缨,由于隔着一座悬崖,暂时无法近身护卫陆缨。幸好嘉靖帝的大内高手都配备王恭厂研制的最新式的燧发枪,他们立刻摆出了三连发的阵形,最前面一排半蹲,瞄准了陆缨身后追逐的侍卫,扣动了扳机。   呯呯呯!   枪声响彻山谷……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大撕~ 第118章 一枝梨花压海棠   琼华岛, 广寒宫。   尚青岚酒醒了。她毕竟年轻,身体扛得住,恢复的快, 且喝的菊花酒大多都吐出来了, 睡了将近一个时辰后, 她就睁开了眼睛。   尚青岚最后的记忆, 是躺在一块像床那么大的石头上, 四周都是花香, 醒来后却在被窝里头,一股龙涎香, 床上挂着金色的龙帐, 尚青岚数了数, 一共九条五爪金龙在头上帐子上盘旋着。   宋嬷嬷曾经教过秀女们宫里规矩, 只有皇帝才能用五爪金龙的纹样, 其余藩王,包括太子都是四个爪。   难道我喝醉之后到处乱逛,悄悄睡到皇帝的龙床上了?   我不是故意要睡在这里的!   尚青岚吓得光着脚就下床了, 她发现身上的菊花补子蟒袍不见了,穿着一件簇新的银红长袍,披散着长发。   这袍子不知是用何种材质做成的, 穿在身上柔软如云朵般,轻得就像没穿,可是却温暖的很, 无处不服帖,好像是织女将夕阳的红云朵剪裁而成,穿在她身上,她都感觉不到缝线的存在!   这长袍得值多少钱啊!   肯定比菊花补子蟒袍要贵好多。   想到这里, 尚青岚立刻不心疼失踪的蟒袍了,这件袍子才贵重呢,换了衣服,我一点都不亏。   尚青岚稀罕的摸着袍子傻乐,隐隐听到外头有声音,她寻声而去,拨开一层层金黄幔帐,看到一个梳着道髻、穿着玄色八卦图道袍的道士在蒲团上打坐。   他闭着眼睛,嘴里念念有词,一边念经,一边拿着一个小锤子,击打一种像长尺一样的铜制法器,发出悠扬的声音。   尚青岚有些慌张,但是听到念经声和法器的声音,一颗心不禁渐渐平静下来了。   她缓缓走近,坐在道士对面的蒲团上,学着道士打坐,轻咳一声,“老神仙,请问这里是何处?你知道菊花园怎么走吗?我好像迷路了。”   这个道士正是嘉靖帝,醉美人还在睡,他已经心猿意马,欲念顿生,但出于帝王的尊严,他还不至于乘人之危来行男女之事,所以干脆打坐念经,以压制欲念。   他一边念经,一边击磬,到了忘我的境界,却听到了醉美人叫他“老神仙”。   嘉靖帝猛地从经文中惊醒,手中的小锤子敲错了地方,打在了挂着铜磬的木架子上。   声音立刻从悠扬变成笨拙的“咚”的一声。   尚青岚觉得有趣,咯咯直笑。   蹲在墙角当隐形人的内侍立刻训斥道:“大胆秀女,敢耻笑皇上!”   原来这个老神仙是皇上!   尚青岚初生牛犊不怕虎,眼前清隽优雅、仙风道骨的“老神仙”形象已经先入为主了,尚青岚觉得他通体一股仙气,好像随时都能乘风归去,得到成仙似的。   在尚青岚眼里,神仙都是像观世音菩萨那种无所不能、救苦救难的形象,而皇帝,应该最能够接近于神的人了。   所以,尚青岚并不害怕,反而越来越兴奋,惊叹道:“原来皇帝长这个样子啊!”   内侍又训斥道:“大胆秀女!敢妄议龙颜!”   嘉靖帝说道:“出去。”   “哦。”尚青岚站了起来。   “不是你。”嘉靖帝对伺候的内侍说道:“你们都下去。”   黄锦人呢?怎么身边伺候的尽是些没有眼色的东西!   内侍悄无声息的退下,大殿只剩下尚青岚和嘉靖帝两个人。   嘉靖帝问道:“你觉得朕应该长什么样子?”   尚青岚被父亲宠溺长大的,内心盲目自信又强大,不晓得什么是害怕,直言说道:“我以为是白胡子老头,穿着龙袍,啥都不用做,每天就是盖章,身边跟着百来个人伺候,像靖妃娘娘一样,不用自己剥葡萄皮,甚至都不用自己吐葡萄籽,自有人剥好果肉、剔掉葡萄籽,放在碗里,任凭取用。”   嘉靖帝所见女子,要么唯唯诺诺、要么媚宠黏人、要么要用白绫掐死他,这种天真胆大还不畏惧龙威的女子第一次见,她的话简直胡言乱语,但是却很真诚,这是她的真心话。   她就像涓涓流淌的清澈小溪,一眼就能看到底下的游鱼,连一个根根水草都纤毫毕现。   此时嘉靖帝还是打坐的姿势,尚青岚忘记了行礼,站着说话,嘉靖帝反而还要仰视她。   黄锦晓得龙心大悦,今天怕是要临幸这个秀女,所以在尚青岚被抬到广寒宫时,就做好了承宠的准备,命宫里的嬷嬷给她擦身,换了衣服,穿着一身银红羽袍,这个袍子是取白天鹅最柔软的毛羽捻成线织成,所以轻柔无比,羽袍若溅上一些雨水,就像露水荷叶上似的,轻轻一抖,就会滚落下来,不会沾湿衣袍。   除此之外,袍子下面什么都没穿,方便嘉靖帝宠幸,别累着皇上,毕竟皇帝吃葡萄时也从不自己剥皮。   嘉靖帝看到她十个微翘的脚趾头,指甲泛出粉嫩建康的色泽、精致的脚踝,脚踝之上被羽袍遮盖,看不清楚。   嘉靖帝用击磬的小锤子撩起羽袍,抬头一看,空无一物,沉寂已久的老蜡烛点燃了!   还是黄锦这种从小就陪伴朕的老人懂朕啊!已经全部准备好了!   亮起来的蜡烛迫不及待的要照红妆,嘉靖帝扔了小锤子,扯着尚青岚的手,将她一把攥进怀里。   尚青岚一声惊呼,“别……我……我不习惯坐在男人腿上。皇上,我还是坐在蒲团上吧。”   嘉靖帝看着怀中的小美人,“那里都不准去,朕就是你的肉/蒲团,你就坐在这里。”   言罢,嘉靖帝撩开了她的袍子,露出肉肉的双下巴。尚青岚这些天没白吃,十五天不到胖了五斤多。   坐在老皇帝腿上,后知后觉的尚青岚这才反应过来她没有穿裤子,难怪刚才走路好像漏风!   嘉靖帝轻轻抚摸她的脖子,将夹在双下巴里的碎发撩到耳后,“看来宫里的饭食很对你的胃口。”   这个年纪的少女,微胖而不壮,稚气未脱,就像一锅刚刚炼出来的丹药,粉红饱满,仙气围绕,令人忍不住想吃一颗。   被刚刚认识的老神仙这样抚摸,尚青岚顿时紧张起来,身体哆嗦,“皇……皇上,我……臣妾什么都不会啊,宋嬷嬷还没来得及教臣妾如何侍寝。臣妾瞧着天色已晚,已经是黄昏,臣妾还没吃晚饭,等改日臣妾练熟了,定施展毕生所学,好好给皇上侍寝,包您满意。”   尚青岚还不知男女之事,她以为侍寝就像在储秀宫练习礼仪一样,多加练习,就会熟练。   嘉靖帝一怔,随后大笑。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顿时老夫聊发少年狂,一把将尚青岚抱起来,放到龙塌上,“如何侍寝,朕亲自来教你。名师方能出高徒。”   唯恐夜深花睡去,故烧红烛照红妆。   梨花即将压倒海棠之际,蓦地外头传来阵阵巨响。   尚青岚不仅不怕,还兴奋得从床上爬起来,“好像有人放烟花爆竹,我最喜欢看烟花了。”   紫禁城规矩森严,这不年不节的,谁敢乱放烟花爆竹?   嘉靖帝向来多疑,他虽不知道外面发生什么,但直觉是枪声,老蜡烛当即就灭了。   嘉靖帝说道:“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朕去办些事情,等朕回来。”   嘉靖帝大步走出卧室,吩咐内侍,“速速飞鸽传书,宣陆炳进宫护驾!”   嘉靖帝年过半百,一共遭遇两次极其凶险的血光之灾,一次是行宫火灾,一次是宫女用白绫勒死他,都是陆炳冲进去救了他。   嘉靖帝视陆炳为一员福将,只要有他,再糟糕的局面都可以控制住。   广寒宫迅速戒严,各个通道全部封死,嘉靖帝端坐大殿,静静的等着消息。   表面上平静,内心其实如暴风雨里的大海,惊涛骇浪。   发生了什么了?嘉靖帝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裕王逼宫!   一定是裕王这个逆子!记恨朕不肯让他见生母最后一面、记恨朕不准备进宫、记恨朕不管祖宗家法,偏爱景王,迟迟不肯封他为太子!   正思忖着,黄锦的人回来了,“黄公公派奴婢回禀陛下,枪是黄公公命大内侍卫放的,为的就是救陆统领,惊扰了皇上,请皇上赎罪。”   黄锦猜测嘉靖帝这根老蜡烛正在照红妆,可是情况他又不得不放枪扫了皇帝的兴致。   原来不是逼宫,嘉靖帝一颗心放下,又悬起来,“是谁那么大胆要害陆统领?”   奶兄的宝贝女儿可不能在紫禁城出事啊,朕如何向奶兄交代。   太监回道:“看服饰,像是景王府的侍卫。”   嘉靖帝连问道:“景王进宫了?他来做什么?他为何要对陆缨动手?”   太监回道:“属下也不知,放枪之后,黄公公担心皇上,就先派奴婢过来和皇上解释。”   万万没有想到向来乖顺听话的景王会做出如此疯狂的行为,陆缨这些日子都在西苑当值,替父亲来保护嘉靖帝。景王的人追杀陆缨,难道是他要逼宫谋反不成?   嘉靖帝本就多疑,对亲儿子也是如此,说道:“将景王府所有侍卫解除武器,全部押下去关起来,还有,紫禁城从现在开始戒严,关闭各宫大门,命锦衣卫还有御马监的壮士营赶到琼华岛支援。东厂的人立刻去景王府,掌控王府各个出口大门,不准任何人进出。”   作者有话要说:  五十三年的老梨花树压倒十三年的海棠花,相差四十年!   不过,大家不要先惊讶,将来还有更瞠目结舌的一对君生我已老cp呢。 第119章 兵不厌诈   峡谷之战, 以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所带的御马监壮士营开枪射击,迅速结束了战斗。   密集的枪声过后,不仅把嘉靖帝刚刚点燃的蜡烛给浇灭了, 还惊动了山脚下正在给秀女疗伤的魏采薇。   魏采薇看着枪声传来的方向, 一颗心突然狂跳起来, 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这时御医们已经赶到琼华岛, 魏采薇将病人交给御医, 骑上一匹马, 往西山方向奔去。   西山密林,枪声响起, 追逐陆缨最前面的的几个侍卫已经中枪倒下——御马监的壮士营都是从大内各个卫所挑选出来的精锐, 枪法精准, 也是大内唯一一支由太监领导的军队, 他们只负责保护皇帝。   中枪倒地的侍卫们震慑得后面的侍卫都不敢动, 卢靖妃和景王也都惊呆了。   陆缨找到了靠山,乘机命侍卫放开吴小旗等五个手下,六个人一起往汪大夏藏身的密林跑去。   气急败坏的景王命手下去密林格杀汪大夏, 可是这些侍卫奔跑的方向和陆缨他们一致,黄锦以为这些人在追陆缨,就继续命御马监放枪。   呯呯呯!   又一排枪声响起, 这次距离比较远,且有山石阻拦,无人中枪, 但是震慑力起了效果,无论景王如何催促,侍卫们都停在原处。   景王只能眼睁睁看着陆缨等六人跑去救汪大夏。   且说汪大夏像一只猿猴般攀附着爬藤,在密林里荡漾, 以躲避弓/弩的射杀,枪声响起,密林的侍卫们并不知道是御马监的人开的枪,所以他们并没有停止追杀,继续将箭头对准猎物汪大夏。   十几个人合围,已经用箭头将汪大夏一步步逼出了密林。   密林之下就是琼华岛山脚下了,那里地势平坦,只有沿岸一排柳树,汪大夏无处遁形,猎人们胜利在望。   被逼到绝处,汪大夏依然满满的求生欲:我和魏采薇还有三年之约呢,我死了,魏大夫就成真寡妇了。   汪大夏被一支箭逼出密林之后,朝着湖畔柳树猛冲,打算拼一把,跳进太液池里逃生,他水性不错。   然而猎人们也看出他的意图,举起□□朝着他齐齐射去,汪大夏只能翻身到一块石头后面躲避箭矢,一动不动。   逃,会被当场射杀;不逃,等猎人们围过来,也是等死。   怎么办?汪大夏陷入两难境地。   这时从东面传来马蹄声,汪大夏趴在地上看过去,一个人骑着一匹白马,踏着七彩晚霞而来,夕阳西下,将她飞扬的发丝都镀上了一层炫目的弧光。   正是魏采薇。   魏采薇看见汪大夏从密林里狂奔出来,犹如丧家之犬,后面侍卫紧追不舍,射箭将他逼到一块石头下,正在合围,汪大夏已是人为刀俎,他为鱼肉。   死鬼老公危矣!即将被乱箭射杀!   魏采薇根本不晓得汪大夏到底做了什么导致被侍卫追杀,她只晓得汪大夏不能死,要不惜一切代价救他。   情急之下,魏采薇顾不得那么多了,大声吼道:“皇上有旨!刀下留人!”   魏采薇为了救汪大夏,不惜铤而走险,连假传圣旨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   猎人们都是景王府的侍卫,陆缨、甚至陆炳的话都不管用,但是皇帝的旨意,谁敢不听?   抗旨就是谋反,谁都担待不起,就连景王殿下和卢靖妃也兜不住他们。   所以,猎人们闻言,都放下了手中的弓/弩,没有把汪大夏射成汪刺猬。   魏采薇骑马赶到,为了哄住众人,她假装淡定,放慢马速,对猎人们说道:“我奉皇上口谕,带汪大夏去御前问话。”   猎人们打量着魏采薇,看到了肩上的药袋,顿时生疑:“你是宫廷女医?皇上怎么可能要一个女医来传口谕?”   魏采薇上辈子在宫廷待了十六年,很能编瞎话,说道:“我是储秀宫征召的宫廷女医,有一个储秀宫的秀女今日伴驾御前,她喝多了,传我去给她开醒酒的药,所以我今日也在御前,皇上见山下一片混乱,众说纷纭,就命人将相干人等一律带到广寒宫问话。至于为何派我来——你们晋王府的侍卫,是不是管的太宽了?”   魏采薇不知道今日混乱是因汪大夏把晋王当淫贼而起,她只能半真半假的说,含含糊糊,不能自圆其说的部分,就用皇权来压人。   选秀尚未结束,就有一个秀女抢先得了皇帝的青睐,得了宠爱,四十九个秀女参加菊花宴,四十八个回去,已经传得沸沸扬扬,这些侍卫基本都听过。   对魏采薇的疑惑稍减,但是侍卫们并不敢直接放汪大夏走,说道:“此人栽赃污蔑晋王是淫贼,罪大恶极,其罪当诛,你一个女人如何对付得了这个狡猾的大汉?我们要亲自将他押解到广寒宫。”   魏采薇扮的太像了,连汪大夏都被骗了,连忙争辩道:“我污蔑?我亲眼看到景王用望远镜偷窥菊花宴的秀女,连——”   汪大夏顾忌魏采薇是女人,不好直呼那根祸根,改口说道:“连玩意儿翘起来连袍子都遮不住,被我发现,还要杀人灭口,被我一招制服,堵了嘴巴绑起来。可是景王非不承认,还反咬一口,说我才是淫贼,我一个无名小卒,那里来的望远镜?真是原告成被告,这官司打到御前我也有理。”   魏采薇一听,便知了个大概,原来汪大夏口中的淫贼就是景王!景王失踪,是被汪大夏捆绑起来了!   难怪景王府的侍卫要追杀他。   魏采薇强行平复心情,故作镇定的说道:“是非黑白,自有皇上圣裁。我只是一个传话的人而已,你们愿意跟着就一起去广寒殿。”   反正这伙人不敢在御前动手。   魏采薇在前面带路,十来个侍卫裹挟着汪大夏上山,正好遇见了来救汪大夏的陆缨。   看到魏采薇淡定的骑在马上,汪大夏虽然被生擒,但是还没死,陆缨松了一口气。   陆缨看着侍卫们手里的弓/弩,依然不放心,说道:“司礼监的黄公公来了,所有人放下武器,不准再战,以免惊扰御驾,你们可以跟上去,但必须马上放下兵刃。”   箭头散发着幽幽蓝光,陆缨不得不防。他们一旦上山,就是把后背给人,都走到这一步,越是最后,就越要防备,不能大意了。   侍卫们不相信陆缨,“你们为什么可以带着兵刃?”   陆缨说道:“我们效力御前已经有半个月了,你们景王府的人如何得知?保护皇上当然需要兵刃。”   侍卫们相视一眼,说道:“到了广寒宫,我们自会放下兵刃。”   陆缨指着密林说道:“皇上已经派了黄公公过来平息事端,听到刚才的枪声没有?那就是黄公公手下的御马监壮士营开的枪。黄公公下令除了我们锦衣卫,所有人都必须马上放下武器,你们要违抗黄公公的命令?”   其实陆缨只顾着跑来救汪大夏,根本来不及听黄锦说了些什么,她和汪大夏相处久了,近墨者黑,向来板正严瑾的她也学会说谎了。   侍卫们放下弩/弓,接下佩刀和佩剑。   汪大夏有了靠山,立刻得意起来,一扫刚才如丧家之犬的狼狈,说道:“还有暗器呢?别以为我不知道。”   侍卫们有哗啦啦抖落出一小堆铁莲子、飞刀等等暗器,还从靴筒里摸出短刀。   陆缨使了个眼色,手下将所有的兵器收缴在自己身上。   放下武器,队伍前行,这时密林里已经传来御马监的人呼唤陆缨的声音,黄锦担心陆缨出事,不好向陆炳交代。   侍卫们听了,又起了疑心,问道:“刚才这个女医说,奉皇上口谕,所有将相干人等一律带到广寒宫问话,为何御马监的人还要来寻找陆统领?我们不是正要上山吗?”   皇上口谕?陆缨听懵了,只见到黄锦来了,那里有什么圣旨?   陆缨看着魏采薇,魏采薇用口型默默说了个“假的”。   陆缨顿时大惊!魏采薇刚才假传圣旨!倘若被捅到御前,景王以此为把柄反咬一口,魏采薇就是欺君之罪,要死的!   陆缨做了一个决定。   她停下脚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左手一刀将刚才质疑的侍卫封喉,右手握着刚刚收缴的短刀,捅向另一个侍卫的心脏。   一口气杀了两人。陆缨挥刀劈向第三人,同时对震惊的手下说道:“快动手,一个都不能留!”   汪大夏头一个反应过来,举起弩/弓,对着侍卫们连连射杀,吴小旗等人也随之反应过来,虽然不懂的陆缨为何要这么做,但是他们选择相信自己的上官。   等黄锦带着壮士营赶到这里时,看见十几具尸体倒在地下,陆缨正在用帕子擦去绣春刀上鲜血,收刀入鞘,对黄锦行了一礼,“老先生,这些景王府的侍卫不听我的劝阻,一再追杀汪大夏,我们只能将他们就地格杀。”   汪大夏把弓/弩呈给黄锦看,“老先生,这些人好生歹毒,他们在箭头淬了剧毒,见血封喉,幸亏我先抢了武器,反击他们。否则,刀剑无眼,伤了我无所谓,若误杀了陆统领,我就没脸见陆指挥使大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送200个红包哟,祝福各位周末愉快~要开心哦,。知道大家最近被一盆盆狗血浇得有些受不了,不过,更狗血的还在后面,狗血十级预警,大家要做好心理准备哈。 第120章 对质   锦衣卫衙门。   有女万事足, 女儿替自己在御前伴驾,陆炳终于能够放松的休息一回,偷得浮生半日闲, 可这样的好日子也就过了半个月, 几只飞鸽相继到了锦衣卫衙门, 上面用密语写着要陆炳速速去琼华岛护驾。   陆炳头一个想到的是嘉靖帝又又遇到危险了, 其后是他女儿正在宫里给嘉靖帝当“门神”, 嘉靖帝有危险, 我闺女岂不是也身陷险境?   陆炳赶紧骑上他金色的汗血宝马,一路狂奔, 漂亮的宝马就像一道白日闪电, 在鼓楼大街一路驰骋, 沿路经过景王府, 陆炳看见东厂包围了景王府, 心下猜测:莫非景王图谋不轨?   景王已经二十三岁了,一直赖在京城,不肯去藩地就藩, 意图储位,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东厂只听命于皇帝, 东厂包围景王府,虽然对外宣称是有奸细潜入王府,但是骗不了陆炳这样的老狐狸, 其实就是老子防备儿子的意思。   不愧为是吃同一人的奶长大的,陆炳和嘉靖帝想到一块去了。   陆炳一路跑,每跑到一个路口,他就朝天放一朵红色的烟花, 在天空中爆开,这样琼华岛广寒宫的嘉靖帝就能看见那朵红云离自己越来越近,嘉靖帝有了安全感,奶兄来了,再乱的事情都能压得住。   嘉靖帝多年来自困于西苑修仙,他对陆炳的依赖不亚于丹药。   陆炳的汗血宝马就是身份的象征,一道道宫门为他提前打开,陆炳就像一支金黄的利箭,所到之处畅通无阻。   陆炳的宝马直接跳进太液池的小舟里,船夫升起船帆,还没靠岸,陆炳就催马一个飞跃,如天降神驹似的,跳到了码头之上,陆炳催马直上,从盘旋的山路直接骑到了广寒殿。   然后,陆炳看见殿中跪着两个人,最醒目的就是景王,一改以往风流倜傥小王爷的形象,他披头散发,衣服脏污,穿着明显不合脚的鞋子,直挺挺的跪在没有蒲团的坚硬地面上,哭得是一把鼻涕一把泪。   景王一边哭,一边说道:“……父皇您要相信儿臣!”   另一边正是汪大夏,汪大夏也是衣冠不整,飞鱼服被撕扯成一条条的,露出的胳膊腿上一道道豁出来的血口,头发上还有树叶和草根,不知他从那里剐蹭过,不过并没有伤到要害部位。   怎么又是你!   这次又闯了什么祸?   汪大夏一身伤,哈市挺直了腰杆跪着,“……皇上,微臣所说千真万确,微臣发誓,若有半句假话,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景王怒道:“你污蔑本王,本就应该不得好死。说,是谁在背后指使你的?”言下之意,就是裕王指使汪大夏毁他的名声。   面对景王的反咬,汪大夏寸步不让,“景王殿下,微臣吃朝廷俸禄,身为锦衣卫,保护皇上和西苑的安全是微臣职责所在。微臣所做一切,都是职责所在。如果非要说有人指使,那就是微臣的上司、锦衣卫千户陆统领,陆统领天天教导微臣忠君爱国,当大明的栋梁。”   “微臣眼里只有皇上,至于其他人,都不是微臣效忠的对象。微臣奉陆统领之名,在琼华岛巡视,这是发生在前天的事情,微臣又没有未卜先知的本事,怎么看能知道景王会来琼华岛?微臣看到了微服的景王殿下鬼鬼祟祟的用望远镜偷窥秀女,秀女是要进宫的人,是皇上的女人,身为人子、人臣,岂可目无父亲、君主,企图染指秀女?”   景王冷笑道:“你莫要以为有陆统领当靠山就可以污蔑本王,含血喷人,你口口声声说本王用望远镜偷窥,证据呢?望远镜呢?拿出来!”   景王知道破碎的望远镜就在母妃吕靖妃手中,所以有恃无恐,身为被告敢反咬原告。   汪大夏依然丝毫不退,“蓬莱阁有残破的镜片为证。且望远镜是铜身,不可能就此消失。既然景王自称无辜,要微臣拿出证据,那就请皇上下旨,搜查整座琼华岛并所有登岛之人,包括靖妃娘娘,一定能够找到。”   景王:“如果找不到呢?”   汪大夏说道:“微臣甘愿赴死!如果找到,景王是否愿意领罚?”   晋王说道:“有什么不敢,你们有什么手段,尽管朝本王使来,父皇定会给儿臣一个公道!”   陆缨站在旁边,手握绣春刀,纹丝不动,就像一座雕像,一言不发。   陆炳听着两人争论,大体了解了事情经过。   嘉靖帝在宝座上打坐,闭着眼睛,单手支着额头,一副头疼的样子。   陆炳没有理会景王和汪大夏的争执,也没有问女儿到底发生何事,他径直上前,给嘉靖帝行礼,“皇上,微臣来了,您没事吧?”   嘉靖帝终于睁开眼睛,淡漠的看着阶下唇枪舌战对质的景王和汪大夏,“你们都退下。”   “臣等告退。” 陆缨和汪大夏走了,景王还想说什么,被掌印太监黄锦拦住了,“殿下,请去偏殿,等候传召。”   景王说道:“儿臣告退。”   人都走了,大殿终于归于平静,嘉靖帝说道:“黄伴,把今日之事详细告诉陆指挥使。”   黄锦将原告被告的供词都细细道来,连陆缨和景王与卢靖妃之间的冲突也一一告知。   陆炳听得心惊肉跳,闺女啊,你这火爆的脾气是随了谁!这下我们和景王结了仇了。   待黄锦说完,嘉靖帝疲倦的问道:“你相信谁?”   陆炳当然相信汪大夏和自己闺女了。   陆炳说道:“请恕微臣直言。微臣相信汪大夏。汪大夏乃是微臣一手招募进的锦衣卫,悉心栽培,他只办锦衣卫交代之事,从没有和任何藩王或者朝廷其他大臣有过牵扯,背景干净。所以,微臣觉得汪大夏没有理由用全家性命为赌注去污蔑景王殿下。”   “不过,微臣的女儿已经参与其中,微臣是父亲,心中未免有所偏袒。此事应该避嫌,为了公正起见,微臣和锦衣卫还是不要插手此案,就交给东厂去查。微臣赶来琼华岛的时候,已经看见东厂在‘保护’景王府了。”   至于关键证据望远镜,陆炳百分之百认为被卢靖妃藏起来了。卢靖妃当然不会承认,东厂不敢把她怎么样,但是她身边服侍的一百来个人,东厂是不怕的。   东厂刑房的手段,比锦衣卫诏狱的花样还多,只需撬开一个人的嘴巴就够了,所以这个案子看似复杂,查起来却很简单。   陆炳这个老狐狸,口口声声说公平公正,他的话太主观都是出于私心,要嘉靖帝不要被他干扰,还是要东厂去查,可是这样一来,就差把“景王说谎”四个字写在脸上了。   嘉靖帝多疑,尤其是人到晚年,各种各样的事情都力不从心了,对年轻力壮的儿子们本就有防备之心。陆炳可以说自己相信女儿,可是在天家,身为父亲,最最不相信的就是自己儿子的话,赌场无父子,皇权更无父子。   而奶兄陆炳就不一样了,两次将他救出危局的人。句句发自肺腑,嘉靖帝相信陆炳,也就相信陆炳的判断。   嘉靖帝问他:“朕老了吗?”   老到儿子景王都企图染指他的女人了!   陆炳笑道:“微臣比皇上还年长三岁,微臣还觉得自己至少能为皇上再效力十年,微臣不敢言老,陛下如何会老?陛下永远都比微臣年轻。”   嘉靖帝怔怔的看着陆炳,从他幼年记事开始,奶兄陆炳就陪着他了,那时候还在湖北安陆藩王府,地方偏远,父王又去世的早,宗人府发放的俸银时有拖欠,而且发放不足,在外人看来,是孤儿寡母苦苦在藩王府支撑。   可是年幼的他并不觉得苦,反而觉得藩王府和奶兄相伴长大的日子是唯一快乐的时光,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当皇帝,登上龙椅那一刻开始,他就没有快乐了,和张太后宫斗、和群臣斗法,年仅十六岁就深谙帝王心术,牢牢掌控了皇权。   他不是张太后的傀儡,也不是群臣的傀儡,他是一言九鼎的君主,为了让他坐稳皇帝的位置,陆炳手上沾了很多人的血,甘愿当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   嘉靖帝说道:“没有你,朕该怎么办?朕不许你老。”   陆炳说道:“臣遵旨。”   当晚,陆炳陪着嘉靖帝用晚膳,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还兼任东厂厂公,嘉靖帝听了陆炳的建议,把案子交给东厂去查,黄锦能够爬到今天的位置,手段心机都是有的,他快刀斩乱麻,晓得此事虽然千头万绪,但是只要找到证物望远镜,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   天已经黑了,搜索全岛太难却容易遗漏,黄锦就先从人下手,把晋王仅存的几个侍卫以及卢靖妃一百多个侍从全部关起来,丢到东厂刑房,一阵鬼哭狼嚎,哭爹叫娘之后,立刻有了线索。   黄锦带着东厂的人来到广寒宫的后殿东舍,卢靖妃被软禁在此,身边伺候的都是西苑的人,黄锦的心腹。   看到黄锦,卢靖妃冷冷道:“老先生要对本宫严刑逼供吗?”   最坏的结果还是来了,皇帝向来对后宫刻薄寡恩,一连废了两个皇后,还烧死了第三个方皇后。   只要皇帝发怒,昔日的恩宠都成了过眼云烟。   卢靖妃觉得皇帝做得出对宠妃用刑之事,皇上眼里只有皇位,没有恩爱。任何威胁他的性命和皇位的人,他都会毫不留情的给予严惩。   皇帝发起怒来,连子嗣都不会顾忌,怀孕的陈皇后被厌弃废后,最终流产而死。张皇后被废,暴卒冷宫。方皇后死于他的纵火,死的最惨。   现在,轮到我了。   有三个皇后悲惨结局的前车之鉴,卢靖妃对嘉靖帝不报以任何幻想,她暗自下定决心,如果黄锦对她动手,她就干脆用簪子戳穿咽喉自尽,以保护儿子景王。   她是绝对不会招认的。   黄锦说道:“娘娘多虑了。”   言罢,黄锦继续往后殿走去,这里有个水池,水池上方有两个石笋,从石笋里伸出两个石头雕刻的龙头,两股清泉从龙头里喷出来,落在水池里,水池里有假山浮萍,还有一个个像桃心一样的睡莲荷叶,里面养的全是都是白色的睡莲花,有红色的锦鲤在一盏盏睡莲花之间穿梭。   黄锦命手下跳进水池,在睡莲荷叶下面摸索着,很快,一个黄铜西洋望远镜被打捞上来,没有镜片,只有镜筒,上面烙着一个老鹰的图样。   卢靖妃看了,立刻面如死灰,晕倒在地。   作者有话要说:  裕王或成最大赢家,昨天红包没抢到的读者,本章发100红包安慰一下,不过一定要早起哟 第121章 狗血   卢靖妃万万没有想到, 她喜欢讲排场的爱好“害”了她,随便出行就带着一百多个侍从,这一百多人不可能人人都忠心耿耿, 伺候的人越多, 漏洞就越大, 只要有一个人开口, 她的秘密就藏不住了。   黄锦命魏采薇给昏迷的卢靖妃诊治, 然后将望远镜残骸包起来, 呈给嘉靖帝。   黄锦身兼司礼监掌印太监和东厂厂公,办事爽利劲不亚于陆炳, 只是一顿饭的功夫, 嘉靖帝和陆炳吃完晚饭喝茶的时候就找到了证物。   嘉靖帝只看了一眼, 其实不需要证据, 他就觉得是景王偷窥秀女, 被汪大夏撞见了,他对景王很失望,以前的孝顺都成了居心叵测, 简直比裕王还可恶!   这两个儿子,没一个好的,都目无君父。只是裕王直接表现在言行上, 景王深藏在心里,半斤对八两而已。   现在证据确凿,昔日的父慈子孝都成了算计, 嘉靖帝说道:“琼华岛今日的风波,一律封口,对外就说岛上混进了白莲教奸细,乘机作乱, 杀害无辜。将储秀宫所有秀女都留在宫里伺候,并好生安抚受伤的几个秀女,无论是断腿的还是脸被刮伤毁容的,一律留下,宫里养她们一辈子。”   嘉靖帝不容许任何人走漏风声,唯一的办法就是四十九个秀女全都留下来,无一落选。   黄锦连忙应下。   “卢靖妃身体不好,就让她从此在承乾宫静养,若无朕的口谕,不得出入。”   等于是将卢靖妃禁足了。   “景王今年二十三岁,且已成婚七年,男人成家立业,无论国法家法,都该去藩地就藩。就让他搬去朕以前的潜邸、湖北安陆的王府居住。朕一直想念那里,把那块地交给他,朕是放心的。”   居然把景王赶到湖北去了,远离京城!   嘉靖帝的确对安陆有深厚的感情,甚至把西苑太液池湖畔圈出一块地,用来种植南方的水稻,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新建一座藩王府,最快也得三年,嘉靖帝等不及了,不想再看见景王在他面前晃,干脆以就藩的理由,将他贬斥。   反正湖北安陆的王府都是现成的,空着也是空着,尽有尽有,景王一家子拎包入住,也不算苛待子女。   “告诉景王,不必进宫谢恩,乘着九月秋高气爽,赶紧去湖北安陆就藩,由锦衣卫一路护送。另外,所有景王府先有的侍卫、侍从全部留在京城,由黄伴另行挑选伺候的人去藩王府。”   琼华岛风波,三十七死,九人伤,就这样在嘉靖帝的轻描淡写中了结。   对汪大夏,陆缨等人,没有赏也没有罚,在陆炳看来,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他暗暗下了决心:以后绝对不会派汪大夏进宫了!这家伙就是个祸水,去那那出事!   嘉靖帝见陆炳明显比以前消瘦,说道:“奶兄今日劳累了,事情已经解决,奶兄早点回家休息。”   陆炳行了一礼,“微臣告辞。”   “且慢。”嘉靖帝想起一件事还没办,“汪大夏是奶兄中意的女婿人选吧?朕看樱娘和他情投意合,经常在一起切磋武艺,今日更是几次为了汪大夏出生入死,樱娘年纪不小了,早日把婚事办了,奶兄也少一桩心事。”   孩子都是别人的家好,嘉靖帝和裕王互相折磨,现在又厌弃景王,但喜欢陆缨。   其实按照嘉靖帝一贯冷酷的手段,无名小卒汪大夏触及皇室丑闻,虽然这不是他的错,但这次也是必死无疑的,只不过看在陆缨喜欢他,手下留情罢了。   这是嘉靖帝最后的一点点柔软。   在男女八卦这个问题上,嘉靖帝和北城普通没有区别,都是恋爱脑,眼中看到的一切都男女之情上靠拢,自圆其说。   如果不是情郎,陆缨怎么可能几次舍身救汪大夏呢?甚至不惜和卢靖妃、景王撕破脸。   陆炳一听:这那跟那啊!我怎么可能舍得把宝贝女儿嫁给这个祸水!   但是多年君臣,陆炳深知汪大夏这次闯了大祸,倘若没有陆缨庇护,他不知死了多少回了。   为了保住汪大夏的狗头,陆炳只得默认了此事,说道:“汪大夏的确不错,只是他年纪还小,少年心性不定,微臣还不敢以女相托,还有待考验。毕竟是樱娘一辈子的大事,她的性格和普通女子不同,微臣还在考量中。”   婚姻大事,还是父母之命为主。嘉靖帝点头说道:“汪大夏确实有些毛躁,让他多多历练。”   陆炳说道:“他们两个都太冲动了,不适合在皇宫禁地,都尚需磨炼,微臣把他们先带出宫去,等调/教好了,再送进来伴驾御前。”   今日之事,多亏了卢靖妃景王母子一错再错,触怒了皇上的底线,皇上本就多疑,一连废了三个皇后,防备皇室骨肉亲情比防备大臣尤甚,所以陆缨和汪大夏才能在捅出这么大一个篓子后还能全身而退。   但以后恐怕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以汪大夏闯祸的本事和陆缨火爆的性格,迟早有我也兜不住的时候。   嘉靖帝同意了。   陆炳赶紧把几个小的拧回去,祸水汪大夏还不肯走,“魏大夫还在宫里呢。”   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陆炳差点气得中风,一巴掌呼在他的后脑勺上,“你别连累魏大夫,赶紧给我滚!”   陆缨说道:“爹您有话好好说,不要动手,他全身都是伤。”   汪大夏四个月前被锦衣卫追了鼓楼西斜街一路,从大兴县追到宛平县,差点在顺天府衙门被锦衣卫周小旗当场射杀,现在又被景王府侍卫满山追着喊打喊杀,处境越来越危险,身上的飞鱼服都扯成破布条子了,衣不蔽体,现在也就一张脸能够勉强看一看。   “你也给我闭嘴!”陆炳吼道,警告陆缨:“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怕是明天就要嫁给汪大夏了。”   汪大夏、陆缨齐齐说道:“什么?万万不可!”   陆炳终于找到了两人的死穴,“不想结婚就立刻跟我回去,不准在宫里磨磨唧唧。”   两人被捏住了七寸,乖乖听话,和陆炳一起出宫。   琼华岛,广寒宫。   又是心力交瘁的一天。嘉靖帝目送奶兄下山离岛,黄锦给皇帝披上一件鹤氅,“皇上,岛上夜里雾气重,回去吧。”   嘉靖帝说道:“朕看奶兄身子有些虚,吃的也没以前多,明日去朕的内库翻一翻,把那些珍惜的药材都给他送去。”   黄锦应下,见他心情不好,想要取悦龙颜,说道:“尚氏还在寝宫等着皇上。”   哎哟,看到奶兄,差点把那个小美女给忘了。   嘉靖帝遂起驾回宫,走进寝宫,嘉靖帝闻到一股饭菜的味道,压制住了惯常的龙涎香。   尚青岚还是穿着银红色的羽袍,盘腿坐在龙塌上,床上摆着一个案几,尚青岚抱着一个饭碗,正在吃饭。   尚青岚吃的很香,胃口好的很,简单的四菜一汤,都只剩下一半,她正在拔碗里最后几个饭粒,将嘉靖帝来了,连忙放下饭碗,学着宋嬷嬷教的礼仪,站在床上一拜。   嘉靖帝问:“你怎么在这里吃饭?”   尚青岚说道:“皇上临走时吩咐臣妾,要臣妾就在此地,不要走动,皇上去去就回,臣妾不敢抗旨,到了晚上,实在太饿,就要宫人把饭摆在这里吃。”   是个听话的姑娘,嘉靖帝问:“你吃饱了吗?”   尚青岚说道:“吃饱了。”   嘉靖帝牵着她的手,“下来伺候朕沐浴。”   尚青岚光着脚,被嘉靖帝牵到了黄锦早就准备的浴池,嘉靖帝张开双臂,“给朕宽衣。”   尚青岚从未给人脱过衣服,不由得紧张起来,她先给嘉靖帝解衣带,可是由于太紧张,衣带被她抽成了死结,越来越紧,越不好解,手指头无法把死结打开。   尚青岚着急了,额头和鼻尖有些微汗,她干脆半跪,用牙齿咬住,把衣带上死结解开了。   嘉靖帝的老蜡烛同时被点亮了,要照一照红妆。   终于过了第一关,尚青岚把衣带一抽,然后站起来,解开嘉靖帝腋下的衣带,双手刚刚碰到衣结,双腿蓦地悬空,尚青岚一声轻呼,已是被嘉靖帝拦腰抱起来。   温泉水滑洗凝脂,一枝梨花压海棠。一阵疾风细雨后,一朵朵嫣红的海棠花瓣落在温泉池中。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与此同时,漠北,丰城,汗廷。   闻得养母找她,正在打理嫁妆、准备出嫁的蒙古第一美女郡君金莺步入大帐。   大帐空无一人,母亲并不在这里,金莺正在出去,却发现帐门已经被人从外面反锁了。   身后传来脚步声,金莺回头,赶紧半跪行礼,“外祖父。”   正是左翼蒙古的首领俺答汗,他的女儿嫁给了金莺的父亲,是金莺的养母,公主的女儿封郡君,金莺深得养母喜欢,也由此得了郡君的封号,所以俺答汗算是金莺的外祖父。   俺答汗亲手把她扶起来,却迟迟没有放手,“以后不要叫我外祖父了,做我的哈屯(妻子的意思)吧。”   南北两个年华老去的一代雄主,嘉靖帝和俺答汗,不约而同的拜倒在美少女的石榴裙下。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要的十级狗血剧情泼上来了,可还受得住 第122章 爱情买卖   俺答汗说的是要求, 不是请求,他志在必得。   金莺无法拒绝,慌乱的她只能把婚约搬出来当挡箭牌, “可是……我有婚约在身, 我即将嫁到鄂尔多斯部。”   俺答汗说道:“我会取消你的婚约, 给鄂尔多斯部的未婚夫另寻一个出身高贵的女子。你将是我的第三个哈屯, 成为最尊贵的女人。”   哈屯是正妻, 俺答汗前面两个哈屯都去世了。   他是部落首领, 他正在衰老,却无法将目光从青春美丽的、名义上的外孙女身上挪开。   他和老对手嘉靖帝皇帝一样, 越是衰老, 越是喜欢青春鲜活的灵魂、还有身体, 好像这样就能弥补他们逝去的青春和活力。   他们是站立在权力顶端的两个男人, 权力、疆土、万民臣服, 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欲/望了。   他们都站在权力的顶端太久太久了。只有时间才能打败他们,他们越是衰老,越是靠近死亡, 就越喜欢年轻漂亮的少女,好像可以从她们身上吸取活力,让自己变得年轻。   抢了儿媳妇杨玉环的唐明皇是如此、沦陷比自己小四十岁的尚青岚嘉靖帝是如此、强取比自己小五十岁的外孙女金莺的俺答汗也是如此。   权力, 是最好的春/药。让人的欲/望变得无穷大。   可以冒天下之大不韪来得到普通男子得不到的女人,女人的身份越是特殊,儿媳妇、可以当重孙女的花季少女、甚至已经订婚的外孙女, 这种占有的执念就越强,靠着权力可以冲破一切规矩和伦理的约束,这本身就是一种和情/欲极其相似的禁忌体验。   所以老蜡烛们都纷纷点燃了光芒,去照他们心仪的红妆, 他们并不会在乎女人身份的禁忌,也不在乎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因为这本就是权力的最好奖赏,他们拥有独一无二的特权。   被俺答汗推倒在雪豹皮的那一刻,金莺觉得自己灵魂出窍了,仿佛对外界都没有了感觉,那些触碰和吻都不存在。   她仿佛回到了积水潭红袖招当花魁娘子的日子,她用美貌来刺探情报,自以为做着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让她觉得自己除了当一个妻子,还能干点别的。   婚约推无可推,她必须回到家乡嫁人了,为了掩人耳目,红袖招假装要出卖她的身体,价高者得。   虽然知道是假的,她最终会以自赎的方式离开烟花之地,可是她心里依然觉得悲哀,她觉得自己其实不算是个人,她是个物品,一个精致的花瓶,谁出的钱多,谁就能得到她。   只有一个人觉得她是个人,愿意借钱“帮”她赎身,要她以后掌控自己的人生。汪大夏,那个有北城四害之称的纨绔,他顶着别人的嘲笑去救风尘。而她却注定要背叛他。   但汪大夏太渺小了。他只是激流中的一颗石头,看似把水顶住了,其实毫无用处,滚滚长江东逝水,并不会被一颗礁石改变方向,她的人生依然是价高者得——只不过把金钱换成了权力。   权力最大的男人就可以拥有她,哪怕她刚刚叫他一声外祖父。她逃过了京城的价高者得,却还是被同样的规则安排了人生。   金莺看着帐篷的穹顶,似一口锅盖,身下的珍贵雪豹皮就是一口锅,她就是锅里的羔羊,被锅盖牢牢扣在里面,被一寸寸的烹食干净。   还是……没能逃脱价高者得的命运呢。   金莺再次觉得自己变成一个物品,只是从待售变成了已售。   那些流传千古的忘年恋,不过是一场青春换地位的交易。   与此同时,汪大夏、陆缨都坐在陆炳像个小房子似的豪奢马车里,陆炳瞧着汪大夏到处都露肉的破袍子,简直有碍观瞻,就像自己的大氅抛给他,“穿上!成何体统!”   汪大夏蹲在马车角落,远离陆炳和陆缨——尤其是远离陆缨,把大氅严严实实的裹在身上,瑟瑟发抖,他震惊了很久,现在终于可以稍微平静下来说话了:   “陆统领,标下一直崇拜您,感激您数次舍身救了标下,知遇之恩加上救命之恩,您要标下用什么报答都可以,但是以身相许这种事情,标下做不到啊,标下早已——”   汪大夏和魏采薇有三年之约,但是此事要保密,汪大夏改口道:“标下和陆统领都是男人,标下喜欢女人——当然,陆统领长的很好看,在锦衣卫我只能自封第二,可是我喜欢的是女人——”   “闭嘴!”陆炳陆缨齐齐对着汪大夏吼道。   陆炳暗自后悔,在广寒殿里,他情急之下说漏嘴了,威胁再不走陆缨就要嫁给汪大夏。   万万没有想到,陆缨扮男人实在扮的太像了,哄得汪大夏到现在还没有转过弯来,以为陆缨有断袖之癖,想要把兄弟变成契弟(就是古代男子之间结为夫夫,把对方叫做契弟)   汪大夏弱小可怜又不能说话的蹲在角落。在广寒殿的时候,陆炳说“你们再不走就要就地成亲了”着实把他吓坏了。   汪大夏本就喜欢瞎想,身为热爱八卦的北城区群众的一员,他擅长自我想象:为什么皇上要把我和陆缨凑一对?肯定是陆缨要求的啊!   不可能是陆炳,陆炳是个父亲,天下所有的父亲都想要儿子传宗接代——否则他生儿子干什么?不就是为了抱孙子么?和男人结婚是抱不了孙子的。   所以只能是陆缨。   难怪陆缨十八岁都不肯结婚,连弟弟陆绎都刚刚和吏部尚书吴鹏的女儿定亲了,陆缨依然还没有传出婚讯。   原来陆缨喜欢男人。   好吧,喜欢男人不是错,朝中断袖之风一直很风行,但是你不能喜欢我啊,我已经有喜欢的女人了,我还有婚书呢。   陆炳被汪大夏的反应惊呆了:我到底招募了一个什么奇怪的东西进了锦衣卫?这也太过分自信了吧!别说陆缨是女人,她就是个男人,我不会同意这门婚事啊!   陆缨见汪大夏误会大了,事到如今,不能再瞒他。   陆缨说道:“你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汪大夏摇摇头,把身上的大氅裹得更紧了。   我把你当上官,你却想要睡我。   陆缨说道:“你不过来,我就过去。”   汪大夏只得从壁角一步步挪到陆炳身边去,“陆大人,您得管管您儿子,怎能强抢良家男子。”   陆炳捂住耳朵,不想听他说话,怕气得中风发作。   两人中间隔着不聋不痴不做阿翁的陆炳。   陆缨说道:“我其实是女儿身,是陆家的四小姐,不是传闻中的私生子。我一直女扮男装,在锦衣卫做事。我对你并无男女之情,只是把你当成下属,希望能够培养你成才。”   “因为身为女子,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够在锦衣卫干多久。能够干一天是一天,所以我对自己要求更苛刻,沐休日节庆日子也在锦衣卫衙门的办事。我对手下要求也苛刻、每天点卯之后,带着你们一起练俞师父写的《剑经》,风雨无阻,因为我走之后,你们是我留在锦衣卫衙门唯一的痕迹,证明我来过这里。”   “我对你寄予厚望,所以对你最严格,时常找你切磋,逼你上进,我又几次救你,所以皇上误会我心仪你,有赐婚的念头。”   “不过你不用担心,婚姻大事,自是父母之命,我父亲会压住此事。只是,你以后不能疏远我,要记得保持现状。否则,就凭你今天搅和出来的大祸,卢靖妃失宠禁足、景王被贬就藩、你还能毫发无损的从宫里出来?皇上若不是看在我‘喜欢’你的份上,早就将你灭口,以掩盖皇家丑闻。”   “现在,你明白了吗?”   汪大夏听懵了,陆缨话的干货太多,他此刻就像生吞了魏采薇亲手烤制的、可以把地上砸个洞、把墙壁上的墙皮砸掉、可以当成暗器的月饼。   而且一吞就是十个月饼,硬生生在塞进肚子里,他实在消化不来,快要撑死了。   于是汪大夏又保持了长时间的沉默,脑子几乎处于停顿状态,眼前的陆炳陆缨都消失了,连马车也是,他就像坐在一片虚无中。   我咋没想到呢?   我带她去华清池的地下赌坊,穿过全是裸/男的澡堂子,她目不斜视,我取笑她“都是男人,他们有的你都有,你紧张什么”,她找借口说“他们长的太丑”。   她总是穿着竖领的衣服,扣子一定要扣到咽喉,三伏天也是如此。   她中暑晕倒,抬到魏采薇那里救治,魏采薇把我赶走房门,我还吃醋,其实现在想来,是魏采薇发现了她是女儿身,所以把我们都赶走!   还有魏采薇在积水潭里溺水晕过去,应该也是她给采薇换了干衣服……   汪大夏回忆过去,桩桩件件都对的上,暗骂自己太迟钝,出了大丑。这下尴尬了,如何收场啊!   马车停下,陆炳说道:“下车。”   汪大夏裹着大氅,挪动僵硬的步子下了马车,下去之后,发现不对劲,知道陆缨是女儿身后,他就不敢直视陆缨了,问陆炳,“陆大人,这里不是锦衣卫衙门啊。”   陆炳说道:“这是我家。”   居然是陆府!汪大夏心慌,“我还是回锦衣卫衙门值房睡觉去。”   陆炳说道:“你要找死吗?你闯出这么大的祸,景王会放过你?他背后攀附的大臣们会放过你?为今之计,只有将错就错,让世人误会我和陆缨都中意你,才能勉强保住你的狗命。你这些天就在我府里养伤,那里都不准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月底了,求营养液。另外再求个作者收藏,喜欢兰舟的文读者们去专栏收一下,离一万还差一百,大家支持一波,兰舟坑品极好,入坑不亏。   舟今天看见一个科普,说英国只用水和面粉烤制硬性饼干会自动行走。因为这种饼干极硬,硬到里头生了蛆虫,蛆虫都钻不出堪比石头的饼皮,所以只能在里头蠕动,看起来就是行走的饼干。   魏采薇烤出来月饼饼皮比饼干更厚实,所以她的月饼过了几个月之后应该也可以行走 第123章 在八卦这件事上所有人都是相通的   陆炳句句似乎都在嫌弃汪大夏闯祸, 其实句句都在为保住他的狗命谋划着,汪大夏识得好歹,乖乖住了陆府的客房。   但是在陆府其他人看来, 就是向来不沾男色的四小姐带了个男人回家了!   虽然汪大夏被安排在外院居住, 内宅里的人还是按捺不住一颗躁动的心, 找各种理由来看他。   首先就是陆府的掌家娘子李宜人。李宜人是陆炳继母李氏的堂侄女, 为陆炳生下五个女儿, 陆炳一连死个四个正妻, 在阴间凑成一桌麻将后,就不再续娶了, 给侍妾李氏请封了五品宜人的诰命, 打理家务。   李宜人前三个女儿都是豪门贵妇, 轮到四姑娘陆缨, 陆缨一直不肯嫁人, 拖到了十八岁,眼看成了老姑娘,无论李宜人如何催婚, 陆缨就是不肯点头相看人家。   最近李宜人看中了南京礼部尚书孙升的幼子孙镶。孙家是江南名门望族,书香世家,孙家人才辈出, 孙升考科举是第二名榜眼,孙升的哥哥是武状元。   孙升一共有五个儿子,全部都是江南才子, 前头四个儿子都考中了进士,将来必定都是高官(事实上后来有三个官至尚书),最小的儿子孙镶年纪还小,是国子监贡生, 还没有参加科举,但才华有目共睹,将来是必中的。   满门清贵,孙家也从不参与朋党之争,保持中立,这样的人家枝繁叶茂,将来陆缨嫁过去,无论朝廷如何动荡斗争,她一辈子都会富贵安宁,是个最好的归宿。   何况孙镶是最小的儿子,陆缨嫁过去不用当家、去操心琐碎的家务事,不用管人情来往,清清静静享福就行了。   李宜人觉得,从实惠舒心的方向来看,四姑娘是嫁的最好的。   原本李宜人打算带着三个出嫁的女儿齐上阵,软硬兼施说服陆缨同意这门婚事的。如果陆缨不同意,她也要做主定下婚事。   反正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也是为了女儿好,女人都要嫁人的,孙镶是最好的人选,女儿或许会恨我自作主张,但是将来她会感激我的。   就在李宜人都绝望的打算强逼女儿嫁人时,陆缨却带个男人回家了!   李宜人顿时热血沸腾,四姑娘终于情窦初开了?晓得为自己的终身大事打算了?如果她自己喜欢最好不过了,我不用冒着母女之情破裂的危险逼她嫁到孙家当小儿媳妇。   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李宜人是个半老徐娘,并不怎么避讳男女之防,当即就命丫鬟捧着几套男人换洗的衣服,带着丫鬟婆子心急火燎的去外院,以长辈的身份看客人。   小厮刚刚给汪大夏擦拭身体,上了药,梳了头发,换了一件月白袍子,汪大夏坐下吃着迟来的晚饭——他就是这种心大的人,今天在鬼门关蹭了无数次,惊心动魄,都丝毫不影响他的食欲。   吃到一半,李宜人就来了。   汪大夏赶紧放下筷子,上前施礼。   所谓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汪大夏长的帅,目光清澈,身材挺拔,相貌在锦衣卫可以排第一名,是锦衣卫第一美男子——因为陆缨是女子,放弃参与排名。   仅仅凭长相,李宜人就满意了,觉得配得上四姑娘,遂坐下来细细问了他的家庭出身。   汪大夏老老实实一一道来,连因放印子钱而被休的继母吴氏都没有隐瞒——他不敢啊,这可是陆缨的亲娘!   汪大夏北城四害之名,京城皆知,李宜人略有耳闻。但是汪大夏在加入锦衣卫之后立的功绩,也是有目共睹了,四个月连升三级,从小卒凭本事升到了百户。   而传得满天飞的汪大夏、魏采薇、陆缨什么流产三角虐恋情深,李宜人当然不会相信,陆缨是女儿身,所有的风流韵事都是为了方便锦衣卫连破大案。   至于放印子钱的吴氏被休、汪千户被削职,在京城是丑闻,家门之耻。   但是对于李宜人而言,反而是一桩好事:没有婆婆,女儿陆缨嫁到汪府,不用伺候婆母。公公又无官职,也无法摆出威风,反而要讨好陆家人。   如此一来,陆缨将来在婆家可以横着走,不用受到拘束。   关键是,陆缨她自己喜欢啊,这比什么都重要。   李宜人对汪大夏更加满意了,恨不得明天就把陆缨嫁过去。   李宜人点点头,又问:“你今年多大?”   汪大夏:“十四岁。”   居然比我们家樱娘足足小四岁……四岁好啊,女大四,福寿至嘛!李宜人像天下所有催婚的父母一样,看个稍微齐整一点人选就觉得好得不得了,那那都是优点,都是绝配,都是缘分刚刚好。   李宜人说道:“你就安心在这住下,我们家老爷说要你这几天别出门。男人又不是闺阁小姐,在家闷不住。你想要玩什么、吃什么,尽管跟伺候的小厮说,他们会给你买回来。若伺候的人不尽心,你就跟我说,我来教训他们。”   汪大夏忙道:“他们都挺好的,晚辈这段时间要叨扰宜人了。”   李宜人笑道:“多双筷子的事,你就放心住,把伤养好。哎哟你看这脸,长的这般标致,却划了好几个血口子,万一留下疤就不好了,这是宫里的秘方膏药,记得要小厮至少一天三次的给你抹上,保管不留疤痕。”   我家四姑娘眼光高,你要是破了相,怕她不愿意。   汪大夏双手接过,忙不迭的感谢。对李宜人自是要以礼相待,不得半点怠慢,否则会被陆缨打的,我本来就打不过她,现在知道她是女人,我都不好意思还手了。   看着传闻中的北城四害汪衙内这样谦虚有礼,李宜人心道,真是浪子回头啊,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分明是个不错的孩子。   陆府内宅,陆缨正在洗澡,她泡在浴桶里,她今天几乎打了半天群架,浑身酸疼,身上好几处清淤,泡在热水里有利于她放松肌肉。   陆缨洗澡,浴桶里没有花瓣之类的香氛玩意儿,桶里有一包包活血化瘀的药材,是药浴。   五妹陆小妹闻讯,迫不及待的来找她,“四姐姐,我听说你带个男人回家了?连母亲都去前院相看他去了。”   陆小妹年纪最小,娇憨可爱,她已经熟悉了四姐姐浴房里的药味,搬了个小杌子在浴桶边坐下,熟练的给陆缨捏肩按摩。   陆小妹待字闺中,不好去外院围观外男,只好来找姐姐直接问。   “用点力,”陆缨闭着眼睛,靠在浴桶边缘,“汪大夏,北城四害听说过吧。”   陆小妹乖巧的点头,“听过,北城第一纨绔,北城未婚少女们的噩梦嘛。”   陆缨说道:“就是他,我把他带回家了。”   “什么?”陆小妹双手一滞,“四姐姐,婚姻大事,是一辈子的事情,你千万不要被母亲和姐姐们逼得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啊。”   陆缨沉默,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承认她就得出嫁,不承认汪大夏会死的,所以干脆不说话。   陆小妹不知道内情啊,短暂的惊讶之后,说道:“四姐姐是脂粉堆里的英雄,打小就与众不同,我相信四姐姐的眼光,如果汪大夏真的是个一无是处的纨绔,他也不会那么快升百户的。姐姐喜欢他,还直接把他带回家,他必定有过人之处,不过——”   为了帮助四姐姐有情人终成眷属,陆小妹连压箱底的秘密都抖露出来了,“四姐姐下手一定要快。我前些日子偷听母亲和大姐、二姐、三姐商议你的婚事,说是实在不行,就干脆先斩后奏,给你和南京南京礼部尚书孙升的幼子孙镶把婚事订上。”   “孙家满门进士,是大明最会考科举的人家,家学渊源深厚,满门清贵,听说还长的斯文俊秀。以母亲和姐姐们的眼光,他们肯定觉得孙镶比汪大夏强一百倍,四姐姐若喜欢汪大夏,一定要早做谋算啊。”   还有这种乱点鸳鸯、逼上花轿的事情?   陆缨睁开双眼,拍了拍五妹的手,”谢谢小妹告知,我知道怎么做了。”   陆小妹点点头,说道:“四姐姐可以去求父亲成全,父亲最疼你了,又是一家之主,只要他一开口,母亲和姐姐们都得听父亲的。”   陆缨洗了澡,已经二更天了,九月的秋天夜里已经有了露水,陆缨换了衣服——这次是女装,去了外院。   汪大夏吃饱喝足,正要上床睡觉,服侍他的小厮神情诡异的说道:“汪百户,我们家四小姐请你去邀月台。”   不得了了!四小姐居然穿了女装见一个外男!   汪大夏心道:不会吧,我都伤成这样,晚上还要监督我练武?你是什么魔鬼吗?   汪大夏没得办法,如今寄人篱下,只能听主人家吩咐。   汪大夏疲倦的拖着一根长棍去和陆缨对招。   小厮看着棍子惊呆了,“这个……不合适吧。”那有带着长棍去约会的?   汪大夏以为带的兵器不够,哦了一声,将绣春刀也带上了,练了棍法还要练习刀法,这怕是要练到三更半夜。   汪大夏就这样腰挎长刀,肩背长棍去了邀月台。   他看见一个身形婀娜的美人站在高台上,秋风吹拂着她的长发,腰间的环佩叮咚作响。   汪大夏:“劳烦姑娘去通报你们家四小姐,汪大夏已经来了。”   美人转身回头。   汪大夏当场就像坠入冰窟般冻住了,手里的长棍落地,砸在脚背上都不晓得疼。   陆缨说道:“有件事需要你配合一下,我们两个算是各取所需。你可以保住性命,我也不用被逼嫁入孙家。”   作者有话要说:  陆缨这辈子的命运也被改变了,不用嫁过去几个月就死了老公,青春守寡,遁入空门啦 第124章 今夜无人入睡   还有这等好事?   汪大夏的眼睛不敢直视陆缨, 故作深沉的抱着绣春刀,举头望明月——不对,今晚没有月亮, 连星星都没有, 夜空就像蒙着一块黑布。   汪大夏装淡定失败, 倔强的看着夜空, 就当自己是个瞎子, 说道:“陆统领说说看, 我考虑考虑。”   陆缨说道:“我家里人一直催婚,但是我根本不想嫁人。如今有一户人家, 他们想要先斩后奏, 给我定下。我肯定不会嫁的, 到时候大不了逃婚, 从此浪迹江湖。可是逃婚是下下之策, 我不想离开锦衣卫,因为——”   陆缨顿了顿,看着北方, 好像冲破黑幕能够看到某个人似的,说道:“因为丁巫还在白莲教潜伏,他发誓不破白莲誓不还, 我是他的上线,一直和他暗中联络,给予配合和支持。如果我退出锦衣卫, 去浪迹天涯,丁巫怎么办?我不放心把丁巫交给任何人。”   汪大夏指着自己,“连我都不信?”   陆缨说道:“我不放心别人,包括你, 你觉得自己很靠谱么?你今天差点死了一百次了,朝不保夕,对自己的能力没点数吗?你不行。”   陆缨毫不留情,一席话说得汪大夏羞愧不已,有些事情他很行,但这事他真不行。   没错,他如今自身难保,还要靠陆炳陆缨父女两个罩着,根本保护不了丁巫。   不过,陆缨如此为丁巫着想,顾全大局,一下子点燃了汪大夏的热血,顾不得装冷静了,拍着胸脯说道:“陆统领为了手下都是不惜两肋插刀,标下佩服,只要陆统领吩咐,标下照着做便是。”   陆缨说道:“从今晚开始,你跟我的关系,就像当初我跟魏大夫一样,看起来是暧昧的一对。我们不需要正面承认,我们只需沉默,让别人往有情人的方向猜测而已,如此一来,我家人不会逼我嫁到孙家,你也不会因得罪了景王,而被人打击报复,丢了小命。没有人敢动我陆缨的男人。”   陆缨,魏采薇,汪大夏,三个人,居然就可以组成三对绯闻男女,两对是普通老百姓认为的那种。一对是知道陆缨是女儿身的王公贵族们以为的有情人关系。   汪大夏再次被冻住了,幸亏绣春刀是悬空在腰间的,否则这一刀砸下去,怕是要砍断他的脚。   啥?我也未免太有桃花运了吧!   我借钱给敌国郡君、白莲教圣女赎过身、魏采薇刚刚进京城时伪装小寡妇收留我过夜,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后来又和皇上的新宠尚氏在洞房里玩烟花,现在又被美女上司强行传绯闻?   原来长得太帅也是一种错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都怪我长的太帅了,好生烦恼啊。   汪大夏顾影自怜,陆缨催促道:“行不行你给个准话,我不会强迫你的。”   汪大夏摸着脑袋,“也不是不行,但是……”但是我和魏采薇有三年之约啊,婚书都写好了,就藏在我胸前挂着的秘盒了。   陆缨救过他多次,汪大夏欠她太多,何况陆缨这样做是为了丁巫的安危,汪大夏心中天人/交战,说道:“此事我需要问一个人,她同意我就我同意,我可以晚点再回复你吗?”   陆缨点点头,“好,但是在你给我答复之前,你要配合我,装作很在乎我的样子,但是不准说破,要留有余地,明白吗?”   汪大夏说道:“我懂,我其实只需保持原样就行了,毕竟我平时只要有空就夸赞你、谄媚你、拍你的马屁,好升官发财。”这样想想,讨好上司其实像极了爱情,盲目又热情。   “不过……”汪大夏问道:“我们要演到什么时候?”   陆缨说道:“先把目前这一关过去,那个大明第一科举书香门第孙家我一点兴趣都没有,我若嫁到过去当小儿媳妇,以孙家的家风,必定不准儿媳妇抛头露面当差,要我退出锦衣卫,谁去接应丁巫呢?”   “等孙镶另聘其他女子,我就找个借口把你踹了。”   汪大夏问:“什么借口?”   陆缨打量着他,“像你这种浑身都是臭毛病还喜欢闯祸的人,找个借口还不简单?”   汪大夏心想,我并非一无是处,我也是有女人欣赏的好吧!   于是两人定下此事,互相为对方打掩护。   分别之时,陆缨一脚将地上的长棍踢起来,舞动一个起手式,说道:“来都来了,武器也带了,切磋一下再走吧。”   女人,你是什么魔鬼?都假装暧昧了还和我动武?   汪大夏正要拒绝,陆缨手中的长棍已经挥过来了,汪大夏迫不得已,拔刀反抗。   两人一棍一刀,居然在三更半夜的邀月台上打起来了。   台下,陆缨的丫鬟、汪大夏的小厮都看呆了。   两人切磋完毕,肩并肩的走下邀月台,然后告别,陆缨把棍子抛给汪大夏,“你身上有伤,早些睡。”   知道我有伤还真打啊!汪大夏接棍,“我会永远记得今晚和陆统领约定之事,不会反悔。”   陆缨说道:“在我家里,你不用叫我陆统领,你可以叫我……樱娘。”   汪大夏:“晚安,樱娘。”说完,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幸亏夜太黑,灯笼光亮有限,看不见他的反应。   陆缨:“晚安,大夏。”   两人分道扬镳,陆缨走了几步,定住,回头吩咐小厮,“汪公子不吃香菜,跟厨房说一声,所有菜肴都不准放香菜。”   当晚,这句话就传到了李宜人耳中,李宜人翻来覆去睡不着,恨不得把陆炳推醒仔细问这两个孩子到底到了什么地步了。   但是陆炳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李宜人不好吵醒他,强行憋在心里,当晚就失眠了。   与此同时,睡不好的还有琼华岛广寒宫的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   黄锦在偏殿打了个盹,问手下,“皇上叫人把尚秀女抬出去了吗?”   自从十九年前的壬寅宫变、嘉靖帝在睡梦中差点被宫女用白绫勒死以来,嘉靖帝召宫妃伴驾,就再也没有留宿女人睡在身边过夜。   每一次都是拔那啥无情,睡完就命人把宠幸的嫔妃裹在被子里抬走,嘉靖帝十九年来都是独自就寝。   但是这一晚似乎要例外了,尚秀女在浴室承宠之后,嘉靖帝意犹未尽,把她抱到龙塌上去了,始终没有叫人把新欢抬走。   这太反常了。   所以黄锦不敢大意,打个盹就问。   手下说道:“没有叫人抬,倒是叫了一回水。”   老蜡烛居然点燃了两次!   黄锦打了个呵欠,说道:“明天膳食多安排一些大补之物。听着点动静,以备皇上叫人。”皇上您悠着点啊,毕竟一把年纪了。   然而一直睡到天亮,嘉靖帝都没有叫人把尚秀女抬走,十九年来第一次和女人共度一整晚。   次日就封了尚氏为美人,得了嘉靖帝的专宠,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咳咳,反正嘉靖帝已经三十多年不上朝了。   当然这都是后话。   今夜还有人无法入睡,那就是刚刚接到要求他立刻去湖北安陆就藩的倒霉景王。   此时景王悄悄命卫太监抬了一箱箱黄金,送到严世蕃府上。   景王被东厂监视,无法出景王府半步,东厂已经驻扎在景王府,督促王府赶紧收拾行李,尽快搬到湖北安陆去。   景王当然不甘心一辈子只当个藩王啊,所以要卫太监去贿赂严世蕃,要严世蕃帮忙出主意,如何挽回圣眷。   严嵩严世蕃父子两个本就是支持景王的,但是严世蕃听到卫太监讲了景王今天因好色而功亏一篑之事后,顿时对景王大失所望,“天下美女何其多,想要漂亮女人,我府上多的是,随便挑,为何非要窥觊皇上的女人?”   卫太监把一箱箱黄金全部打开,“现在只有严侍郎能够拉我们王爷一把了,求严侍郎指点迷津。”   至少一千两黄金。   严世蕃看到黄金,连那只瞎眼都快复明了,一来,看在钱的份上;二来,严家一直都是支持景王的,支持裕王的是严家的政敌徐阶等大臣,如果裕王翻身,立了储君,那么严家就要倒了。   严家和景王已经捆绑在一条船上,无法置身事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何况景王还送了好多黄呢。   严世蕃沉吟片刻,说道:“也不是没有办法,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晋王这次失了圣眷,但是皇上也早就厌弃了裕王。两个儿子接连被厌弃,半斤对八两,皇上又只有两个儿子存活,没有孙子,未来储位只能在晋王和裕王之间选择。”   “如果,我是说如果,裕王没有了呢,景王就成了为唯一,到时候景王做出悔过的样子,皇上不原谅也得原谅,毕竟是唯一的儿子,皇上总不能选旁支、没有血亲的藩王来继承皇位吧。”   卫太监眼睛一亮,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严侍郎果然妙计啊,奴婢这就去回话。”   “等等。”严世蕃拦住了,“你是不是傻?这个时候动裕王,最大的嫌疑就是景王,你们不要着急,皇上身体还算康健,这次还选秀了,万一生个小皇子出来怎么办?不能让皇上怀疑景王。你转告景王,要他安心去湖北就藩,将来裕王出事,千里之外的他可以洗脱嫌疑了。”   “然后,找个机会除掉裕王,栽赃给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白莲教,死无对证,裕王一死,晋王居长,即使新宠生了小皇子,也威胁不了景王的地位……”   作者有话要说:  Nessun dorma! Nessun dorma!感谢各位的支持,本章送100个红包   嘉靖帝的皇位也是躺赢得来的,他本是个旁支藩王,无奈大明正统皇室太能作死,两代皇帝把子嗣给作没了,才轮到嘉靖帝上位。 第125章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严世蕃是很单纯的人——只要给足了钱, 他就给人办事。如果不给钱,甭管你是谁,他都懒得动。   景王是自己人, 也要给他钱, 他才肯出谋划策, 当狗头军师, 无钱免谈。   俞大猷是敌方阵营徐阶的人, 打了败仗, 严世蕃想乘机弄死他,可是陆炳抬了一千两黄金贿赂他, 他就立刻进宫给俞大猷说情, 从斩首改判为流放。   严世蕃以诚信为本, 绝对不会出现了收了钱不办事的情况。乃杀人放火、甩黑锅陷害忠良、死牢捞人、说情夺嫡之必备大神器。   卫太监带着严世蕃的锦囊妙计回景王府复命, 景王听了, 往宝座上一瘫,“这么说,还要去湖北安陆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就藩?本王不想去。”   景王前二十三年顺风顺水, 以为储位志在必得,没想到因色心而阴沟翻船,被汪大夏这个无名小卒撞破, 一步错,步步错,连母妃卢靖妃都搭进去了。   见景王心灰意冷, 卫太监赶紧鼓励主人,“安陆虽然偏远,但毕竟是龙兴之地。可不是什么随便藩地。当年皇上在安陆住了十五年,对安陆感情深厚, 视为第二故乡(大明皇室老朱家的故乡是中都凤阳府),安陆稍微受些水宅等天灾,皇上就下旨免税,极力安抚。”   “皇上要殿下去安陆就藩,这表示对殿下依然寄予厚望啊。殿下去了安陆之后,做出一副洗心革面的样子来,造福藩地,虽千里之外,皇上还是能看到殿下的好处。殿下慢慢的赢回圣眷,待我们留在京城的死士们找机会除掉裕王,皇上肯定会派人将殿下从安陆接回来的。”   卫太监一阵安慰,说未来可期,景王慢慢缓过来,找回了一点希望,“父皇不让我进宫,母妃也被软禁了,本王跌入低谷。不过,严侍郎说的没错,皇上现在厌弃我,也同样厌弃裕王,我们都一样,算是打平。这一切都因汪大夏而起,他差点毁了我的前途。”   景王咬牙切齿,“一定要将汪大夏碎尸万段,方能解我心头之恨。等将来本王翻身,那个不可一世、执意包庇汪大夏的陆缨,我也要一并毁掉。她不是高傲冷漠,世上一切男子都不能入她的眼,自以为比男子更强吗?待我登上至尊之位,就将纳入后宫,让她穿回红妆,和其他女人一样为了我的宠爱争风吃醋,不过是个女流之辈,装什么热血英雄。”   卫太监听了,唯唯诺诺的称是,“汪大夏是个小人物,除掉他不难,但是殿下,这次景王府和陆缨闹得不愉快,得罪了陆炳。陆炳平时对殿下和裕王不偏不倚,一视同仁,从未表现过立场。皇上又器重他,奴婢劝殿下给陆炳赔个不是,冤家宜解不宜结,莫要把陆炳往裕王怀里推啊。”   如今两个亲王,徐阶一派支持裕王,严嵩严世蕃父子支持景王,景王这个西风压倒东风裕王,现在风向变了,景王这个西风被赶到湖北安陆去,西风和东风持平,如果陆炳支持景王,那就是东风首次要压倒西风了。   景王只要色心不上头,他的智谋还过得去,说道:“陆炳是父皇心腹,他只忠于父皇,不会参与储位之争。他两个女儿,一个嫁给严世蕃的儿子,一个嫁给徐阶的儿子,不就是为了搞平衡嘛。这个老狐狸不会因为陆缨与我不和而投向裕王。不过,我还是要防范裕王乘机拉拢他。我现在不能出王府一步,明天你带着厚礼去陆府替我登门道歉。”   卫太监应下,次日一早,卫太监就登了陆家的门,陆炳热情接待了他,好像并没有因景王和陆缨的冲突而疏远景王。   九月秋高气爽,最适合登高远眺,陆炳邀请卫太监逛花园,去了邀月台。却看见台上已经有人了,穿着女装的陆缨和汪大夏正在喝菊花酒,吃迎霜麻辣兔,陆缨好像喝多了,双颊飞上一朵绯云,眼神微微发散,唇角勾起,似笑非笑。   卫太监从未见过这样盛装娇羞的陆缨,一时愣住了。   见父亲和卫太监上来了,陆缨连忙站起来行礼,她穿男装习惯了,此时穿着女装走路,脚下还是一双像一艘小船似的木头高底鞋,走路摇摇晃晃,好像一个偷穿了姐姐衣服的臭弟弟。   陆缨头戴薄如蝉翼的金纱冠,穿着红织金缠枝牡丹妆花纱对襟衣,下着绿织金喜上眉梢纹襕裙,里头一定还有马尾衬裙,所以裙摆就像莲蓬一样被撑开了。   马尾衬裙是从高丽国传来的,大明开国时,洪武帝和永乐帝后宫多高丽国嫔妃,她们把蓬蓬的、犹如伞盖般的马尾衬裙带到大明,一时风靡大明,有很多大臣都喜欢在袍子穿马尾裙,显得自己高大雄壮。   盛装的陆缨坐下不动时俨然就是个大家闺秀,但是她平日行走坐卧皆是男子姿态,一走路就露馅了。   她此时穿了女装,拖着沉重蓬松的马尾衬裙,努力学着闺秀走路,夹着双腿,走着小碎步,成了个四不像,像一只绿企鹅似的摇摆着下了台阶。   走下最后一个台阶时,陆缨高底鞋踩到宽大的裙摆,差点要摔倒,危急时刻,陆缨自然而然的扶住了身边汪大夏的胳膊,汪大夏也默契的一把揽住她的腰,将她往身边一带,“小心!”   汪大夏稳稳扶住了陆缨,两人还相视一笑。汪大夏脸上还有伤,但是不掩俊美之色,陆缨穿上女装,只要不走路,看起来也是个俏佳人,两人并肩站在一起,看起来是一对佳儿佳妇。   “咳咳!”陆炳实在看不过眼了,轻咳了两声。你们两个适可而止吧!   刚才汪大夏揽住陆缨的腰时,陆炳恨不得亲手撕了他。   从今天起,陆炳开始了吾日三省吾身:我为什么会招募这个祸水到锦衣卫?他到底那里好?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卫公公。”陆缨和汪大夏一起行礼,好像昨天在琼华岛你死我活的场面根本不存在。   反正只要我们不尴尬,尴尬的就是你们。   卫太监脑子里晴天霹雳般:难怪昨天陆缨几次舍身救汪大夏!她一连杀了十几个晋王府侍卫,像个拼命三娘,原来是为了救情郎!   果然女人就是女人!陆缨也不例外,为了爱情飞蛾扑火,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救汪大夏!   这样就说的通了,怎么可能真的有为了保护手下不惜和亲王翻脸、手上沾满人血、几次深入险境的上官。   原来是因为爱情。   陆缨说道:“女儿就不扰父亲和公公登高雅兴了,女儿告辞。”   汪大夏:“属下告辞。”   两人走下邀月台,穿着蓬蓬裙和高底鞋下山比上山难多了,撑开的裙摆会遮住视线,陆缨笨拙的下山,汪大夏时不时伸手搀扶,以防她摔跤。   爱情真是能够改变一切,只穿男装的陆缨为了汪大夏,居然穿上了女装示人。   卫太监回到景王府后,将见到的一切告诉了景王,“……我们的死士还不能动汪大夏,以陆缨和汪大夏的关系,她必定一护到底。为了打老鼠伤了玉瓶,不值得。”   晋王还幻想着将来登基成为皇帝,把陆缨纳入后宫呢,这下幻想破灭了,陆缨和汪大夏居然是一对!   晋王目露讥讽之意,说道:“陆缨今年十八岁了吧,都是老姑娘了,还和比自己四岁的小白脸勾勾搭搭,真是臭不要脸。”   晋王根本不去想他都二十三岁了,还拿着望远镜偷窥平均年龄只有十四岁的秀女,他比秀女们大九岁呢。   内心龌龊的人看谁都是脏的,晋王说道:“陆缨这个豪放女必定已经将汪大夏收入裙下,我才不捡别的男人用过的女人。等将来我登上大宝,定叫陆缨汪大夏这对狗男女不得好死。”   卫太监劝道:“杀鸡焉用宰牛刀?王府豢养的死士不要用在汪大夏这种蝼蚁身上,以免打草惊蛇,还是除掉裕王要紧。”   于是乎,汪大夏以和陆缨的绯闻侥幸逃过了生死劫。   紫禁城,后宫。   后宫之主卢靖妃一夜之间倒台,被禁足承乾宫。嘉靖帝下旨,命文敬妃掌后宫大权。   文敬妃没有生育过子女,性格老实敦厚(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在宫里向来与世无争,卢靖妃当权时,她也没有凑上去讨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嘉靖帝用她,也正因她没有子女,无牵无挂,就不会有所偏袒护短。性子恬淡,就不会嫉妒刚刚得到盛宠的尚美人。   文敬妃不负期望,接到嘉靖帝给的凤印之后,立刻行动起来了,把毓德宫收拾出来,安排给尚美人居住,一应给挑最好的给尚美人送去,一口一个妹妹,叫的可亲热了。   尚青岚初次承宠,海棠花娇嫩,禁不起狂风大浪的摧残,身体有些不适,就召了老熟人魏采薇给她看看。   魏采薇给她涂抹上清凉消肿的膏药,命要宫人去告诉彤史女官,至少三日之内,尚美人都不能侍寝,。三日之后,看尚美人恢复的情况待定。   尚青岚是个随遇而安的性格,上了药之后,在床上翻来覆去躺不住,就兴致勃勃拉着魏采薇逛起了自己的新居。   安顿好了皇帝的新宠。文敬妃开始安排储秀宫里的秀女,嘉靖帝的口谕,所有秀女都要留在宫廷。文敬妃先把受伤的九个秀女安排在翊坤宫,要宫廷女医和御医们一起会诊,好生治疗,然后和剩下三十九个秀女见面,态度和蔼可亲,嘘寒问暖,将每个人的相貌性格记在心里。   接下来要分配三十九个秀女,文敬妃不敢自专,特意向皇帝请示,两个亲王尚无子嗣,为子嗣计,得分几个送到亲王府里开枝散叶,绵延皇嗣。这是文敬妃作为庶母的责任。   嘉靖帝一听这个就来气,“景王就不必了,他即将去藩地就藩,要造福一方,带这么多女人作甚。”   文敬妃心里有了底,景王一个不给,那就多给裕王送几个,反正这次中选的秀女多。   选谁呢?   文敬妃看着秀女名单,受伤的九人肯定不能送,只能从健康的三十九人里挑选。   文敬妃回忆三十九个秀女的相貌,头一个在脑海里呈现的就是李九宝。李九宝的长相是最出挑的,气质娴雅端庄,给文敬妃留下深刻的印象。   李九宝还是尚美人的同屋,据宋嬷嬷说,两人感情很好,情同姐妹。   但文敬妃在宫廷摸爬滚打多年,深知后宫游戏规则。如今后宫尚美人独得皇上恩宠,粥少僧多,女人在争宠夺爱之下,是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姐妹情谊的。   李九宝相貌如此出众,皇上图个新鲜,睡个一次两次,不会像尚美人那样盛宠,但是尚美人毕竟被分去了一些宠爱,心里定不快。   她们两个又是同屋,我若把李九宝留下,尚美人怕是要误会我嫉妒她,故意要李九宝分宠。   我初掌后宫大权,需要拉拢新宠尚美人,可不能一开始就树敌啊,万一尚美人在皇上那里吹枕头风,我岂不是要落得卢靖妃一样的下场?   所以,为了后宫安宁,李九宝必须送走。   于是,文敬妃把李九宝的名字写进了送往裕王府的名单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命运还是回到了上一世的起/点。 第126章 破戒   魏采薇得知李九宝要被送到裕王府的消息, 并不吃惊,尚青岚和李九宝兜兜转转,都走向了各自的归宿。   只不过尚青岚很快接受了她不能带着从宫里薅的“财富”一起出宫的事实, 把东西都赐给了亲爹, 然后逛起了自己的宫殿, 她的性格无论到了那里, 都会尽力让自己过得舒服一些。   但是李九宝不一样, 上一世李九宝进宫是为了有朝一日找到凶手, 给惨死的陈经纪复仇,但这一世, 李九宝进宫是为了离陈经纪近一些, 然而裕王府和紫禁城隔着好几条街, 且裕王被皇帝厌弃, 连进宫都不能, 李九宝就更没有机会了。   魏采薇知道李九宝这一刻很绝望,她去了储秀宫开导李九宝。   李九宝坐在临窗大炕上发呆,屋子里堆满了各种赏赐, 要她早日为皇室开枝散叶。   宋嬷嬷从一开始就看好李九宝,以为尚青岚会落选,没想到结果反过来, 落选的得了盛宠,仅仅封个美人,就拥有单独的宫殿, 成为一殿之主。   李九宝却要被送出紫禁城了,唉,真是没得天理。   宋嬷嬷正要安慰李九宝,魏采薇来了, 临窗大炕的炕几上放着熏香用的炉瓶三事,分别是香炉,香盒和香瓶。   魏采薇指着香炉说道:“这是紫禁城,香盒是裕王府。”她把香瓶里用来添加香料的铜火铲放进香炉里,“这是他。”   就是紫禁城里的陈经纪,他一直在司礼监内书堂刻苦读书,内书堂十天一小考,一月一大考,如果被淘汰出局,就没有机会出人头地,只能在宫里干些粗活了。   且内书堂远在二十四监,离储秀宫远的很,隔着一道道宫墙,李九宝进宫一来,两人从未见过面。   被戳中了心思,李九宝猛地抬头看着魏采薇。   魏采薇将炉瓶的香箸放进象征裕王府的香盒里,“这是你。火铲和香箸分隔一方,已成定局,无法改变。但是并不影响火铲和香箸互相守望。火铲三年学成之后会领差事,平步青云。香箸也会在三年之后助香盒到这里——”   魏采薇将香盒放在香炉上,火铲和香箸自然靠在了一起,“所以,希望一直都有。你有勇气偷了家里的户贴来报名参加选秀,想必未来的事情也难不倒你。开弓没有回头箭,唯有一步步往前走,才能从荆棘之地踏出一条路来。”   李九宝定定的看着香炉和香盒,然后将炉瓶三事摆回原位,将火铲和香箸放回瓶子里,“多谢魏大夫,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只有裕王当了皇帝,她才能重回紫禁城。   当天,李九宝和八个秀女齐齐被送到了裕王府为侍妾。   李九宝相貌出众,毫不意外的当晚就得了裕王的宠。   紫禁城,西苑。   入夜,嘉靖帝例行打坐,却迟迟无法入定,脑子里全是昨夜在广寒宫的缠绵,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这种欢愉了,仿佛回到了年轻的时候,一口气封了九嫔,夜夜当新郎。   嘉靖帝心猿意马,索性不打坐了,吩咐道:“召尚美人伴驾。”   白天魏采薇已经派人告诉专门记录皇帝性/生活的彤史女官,尚美人三天都不能侍寝,彤史女官告诉了黄锦,黄锦连忙回话道:“尚美人身体不适,宫里的女医给她上了药,说三天之后再看看能够侍寝。”   嘉靖帝老脸一红,“哦,这样啊,那算了。”   过了一会,嘉靖帝满脑子还是尚青岚娇憨的样子,坐立不安,说道:“摆驾毓德宫,朕去看看她。”   “什么?”黄锦以为自己听错了。毕竟嘉靖帝已经十九年没有踏入后宫半步了。   嘉靖帝说道:“朕要去看尚美人。”   黄锦怕嘉靖帝到了宫门口心惊胆战不敢进去,到时候不好下台,劝道:“西苑到毓德宫太远,又夜深雾重的,皇上要保重龙体啊。奴婢派人去接尚美人,只是来伴驾,不侍寝便是了。”   不能睡觉,拉拉小手,说说话还是没问题的。   嘉靖帝说道:“天色已晚,尚美人又有伤在身,不便远行,就让她歇着,朕去看她。”   昨晚刚刚破了十九年不留宿宫妃的规矩,今晚又要破十九年不踏入后宫的戒?   这个尚美人要火啊!   短暂的震惊之后,黄锦立刻命手下安排车驾和护卫,嘉靖帝想了想,又道:“尚美人喜欢烟花,带几箱烟花送过去。”   黄锦一一照办,嘉靖帝的御驾到了后宫,这下整个后宫都沸腾了!   十九年!宫妃们从少女熬成了老妇,多少宫妃十九年都没有见过皇帝,望眼欲穿,昔日横波目,今做流泪泉,等了十九年,流泪泉都干涸了。   快要入睡的宫妃们纷纷起床盛装打扮,期待与皇帝阔别十九年后,能够复宠。   然而打听消息的小内侍们回去告诉各自的主子,“皇上去了尚美人的毓德宫。”   不仅如此,毓德宫上头还升起了绚丽的烟花,断断续续放到半夜才消停。   是夜,嘉靖帝搂着尚美人单纯的只是睡觉,留宿在毓德宫,也是十九年来头一回在后宫里睡觉。   只是这一晚,除了嘉靖帝和尚美人,所有的宫妃都失眠了。   两天后,魏采薇复查尚青岚的伤,已经好了,魏采薇附耳过去,教了几个不容易受伤的法子,听得尚青岚脸红心跳,娇嗔道:“哎呀,魏大夫怎懂得这些,都把我教坏了。”   魏采薇说道:“民妇是个寡妇嘛,过来人,又是妇科圣手,当然懂得。床笫之事,女人本就比男人容易受伤,要保护好自己。”   尚青岚说道:“魏大夫一定很想念亡夫吧。”要不然魏大夫那来那么丰富的经验传授给她,想必以前魏大夫和亡夫一定琴瑟和谐,如鱼得水。   这下把魏采薇给问住了。   刚刚重生那会,她的确如此,几乎无时无刻的想着上辈子的死鬼老公汪公公,甚至会梦到和汪公公的各种玩法。   可是好像从积水潭那晚,她奋不顾身跳进湖水里救汪大夏,却反过来被汪大夏所救开始,无论是白天想、还是夜里做梦,汪公公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汪大夏渐渐在她脑子里肆无忌惮的扩张开来,压倒了汪公公。   看着魏采薇发怔,尚青岚忙说道:“对不起,我不该提到魏大夫的伤心事。”   魏采薇说道:“哦,没事,与美人无关,只是想起了一些往事,有些感慨而已。民妇进宫快一个月了,如今储秀宫的秀女各有归宿,美人身体也康复,民妇该出宫了。”   虽然分别才三天,魏采薇十分想见汪大夏,也不知道他一身伤恢复的如何、景王会不会打击报复他。   尚青岚脸色大变,“魏大夫要走?不行不行,李九宝去了裕王府,我在宫里就你一个熟人了,你要出宫,我怎么办?”   魏采薇说道:“皇上是美人的依靠,美人宫里的日子不会难过。何况民妇的名字还挂在司礼监,美人若需要,随时都可以征召民妇进宫。民妇觉得宋嬷嬷这个人不错,美人可以将她调入毓德宫。”   尚青岚有些犹豫,“可是宋嬷嬷一直嫌弃我吃得多、话还多、吐的多,给我取外号叫做尚三多。她不喜欢我,只喜欢李九宝,她来毓德宫伺候我,心里会不会不高兴?”   魏采薇说道:“怎么会?你如今是宠妃,独得皇上恩宠,许多人挤破头都进不来。宋嬷嬷是宫里的老人,她明明不喜欢你、看不惯你,但是对待你和李九宝,她一直公平对待,凡是李九宝有的,你也有,从不会拿你的东西去贴李九宝。宫里的人大多都是势利眼,捧高踩低,像宋嬷嬷这样厚道的人不多了。”   尚青岚听从了魏采薇的建议,还送了魏采薇好多东西,什么缂丝衣料,大毛的袄裙,头面首饰,珍贵药材,东西多到一辆马车都装不下,宫里另外派了辆马车跟在后面,一直将魏采薇送到了甜水巷。   两个小内侍还贴心的将礼物搬到家里,魏采薇一一打赏了车夫和内侍。   快一个月了,家里蒙了一层灰,魏采薇打开门窗透气,用帕子包住头发,清理屋子,客堂香案上“亡夫汪二郎之灵”的灵牌前面摆放的供品月饼居然还没有坏,饼皮完好,只是比一个月前更硬了,成了石头月饼。   魏采薇收拾屋子累了,还用月饼砸了几个核桃吃。   魏采薇一边做清洁,一边竖起耳朵听着门口、尤其是后门的动静,她回家了汪大夏肯定会来找她的。   果然,在她扫楼梯的时候,后门传来敲门声。   魏采薇连忙放下扫帚,拿出荷包的里尚青岚送给她的西洋水银小镜子照着脸,发现下巴有些灰尘,擦干净了脸,才跑去后院开门,“汪——”   “汪千户?”不是汪大夏,是大夏他爹。   汪千户右手提着一个食盒,左手牵着小儿子汪大秋。   汪千户将食盒递给魏采薇,“听说邻居回来了,就给你送些吃的过来。”   “多谢。”魏采薇接过食盒。汪千户说道:“你继续忙,我还要带着大秋去街上逛一逛,消消食,他中午吃撑了。”   魏采薇毕竟是个寡妇,汪千户为了避嫌,就牵着小儿子过来当灯笼,免得别人说闲话。   汪大秋津津有味的吃着手指头,看到魏采薇,终于把啃得亮晶晶的手拿出来的,歪着脑袋,看着魏采薇身后,“我哥哥呢?”   连汪大秋都知道哥哥不见了,定在魏采薇这里!   汪千户赶紧瞪着眼睛教训儿子,“别胡说八道,你哥哥还在宫里当值,怎么可能在魏大夫家里。”   魏采薇一听,觉得不对劲,汪大夏三天前就出宫了啊,怎么他一直没回家?也没跟家里说一声?他出了什么事?   魏采薇心下疑惑,面上还是保持镇定,“没事,童言无忌。”   汪千户赶紧告辞,把家里的熊孩子牵走了。   魏采薇吃着汪千户送来的午餐,脑子里却一直想着汪大夏。饭后,把碗筷洗干净了,装进食盒里还给汪府,然后雇了车马,去锦衣卫衙门找汪大夏。   作者有话要说:  采薇:三天不打,就给我戴绿帽!割了吧,赶紧滴。半夏挥着三十米大刀即将到达现场。   看评论,有读者把陈经纪写成陈经济,甚至陈经理!杨经理!他叫陈炬,火炬的炬。因祖上都是经纪行当的商人,所以都叫他陈经纪。经纪行就是中介意思。房屋或者货物,甚至古代奴婢买卖也是经纪行的生意范围。 第127章 从西施到西楚霸王   锦衣卫衙门在南城江米巷, 从北三环到南三环,路途遥远。   魏采薇走出甜水巷,来到鼓楼西斜街, 打算去骡马行雇一辆马车, 如今她有钱了, 不再是转着虎撑走街串巷讨生活的游医, 不用顾忌金钱, 舒服就行。   刚出巷子口, 就有一辆空马车经过,车夫吆喝着招揽生意。   正是瞌睡遇到枕头了。   魏采薇拦住了马车, 谈好了半吊钱的价格去锦衣卫衙门。   魏采薇上了马车, 车厢干净, 没有异味, 座位还铺着羊毛垫, 钉死在车厢里的案几上还摆着茶壶茶杯,一摸茶壶,还是热的, 很是贴心。   不过魏采薇是大夫,有些洁癖,不会喝车里的茶水。马车摇晃, 收拾了一上午的屋子,有些累了,马车摇晃, 她歪在柔软的座位上打瞌睡。   魏采薇心里牵挂着汪大夏,没有真的睡着,半梦半醒,迷迷糊糊的, 一会回忆前世汪公公,一会是现在的汪大夏,琢磨着快到锦衣卫衙门了,她坐起来,欲打开车厢窗户,看到了那里。   但是她睁开眼睛,眼前一片漆黑,窗户不知何时被关严实了。   魏采薇摸索着找到了窗户,但是无论她怎么推,窗户都打不开。   魏采薇以为窗户卡住了,就去推车厢的门,但是门也打不开,似乎从外头反锁了。   糟糕!这是个陷阱!   魏采薇立刻从迷糊中清醒过来。   她从口袋里摸出火折子点燃,微弱的光线下,她先是用脚踢踹门窗和板壁,踢上去发出一声声闷响,魏采薇发现这个车厢是双层木板,中间还夹着棉花,用来保暖隔音的。   且按照路程判断,外头应该是京城闹市区,马车在街上疾驰,车轮碾压在地上凹凸不平的石板路,无论魏采薇如何呼喊,都被车轮行驶的噪音和街头的喧嚣之声掩盖了。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魏采薇发觉这样闹腾下去是不行的,徒劳无功,遂安静下来,找其他脱身的法子。   此时马车应该还在京城,如果行驶到郊外无人处,她就要被瓮中捉鳖,任人摆布了。   必须在京城里脱身。   怎么办?   借着火折子微弱的光芒,魏采薇目光落在案几上的热茶壶上,想到了一个办法。   案几为了防滑,是钉死在地板上的,魏采薇拿出防身的匕/首,将案腿上的钉子一颗颗从地板上撬开。   撬出钉子后,露出一个圆孔黑洞,魏采薇用匕/首从黑洞继续往下挖,掏出木屑还从外层木板上凿穿一条缝隙。   只是一页纸的缝隙,但足够自救了。   魏采薇挽起衣袖,露出如玉般的胳膊,她打开尚有余温的茶壶,倒出一半茶水,然后将胳膊放在茶壶上,用匕/首在胳膊划了一道,给自己放血。   鲜血流进半壶茶里,即将接满时,魏采薇在伤口上洒了止血的药粉,用帕子包裹严实了,然后提起茶壶,将里头温热的血水往车厢地板缝隙里慢慢倾倒。   血水从缝隙里低落,就像一条殷红的细线,随着马车的疾驰,在满是黄土灰尘的大街上画了一条似乎无穷无尽的红线,格外醒目。   红线还散发血腥气,绝对不是朱砂等染料。   外面的行人听不见马车里动静,但是可以看见车厢底部正在流血。   有热心的路人开始在路边呼停,“快停下!车里的人流血了!”   前方就是朝阳门了,车夫刚开始还想蒙混过关,假装没听见不仅没停,还催马速行。   但是他今天欠缺了一些运气,好巧不巧,遇到了巡街的顺天府衙门武都头。   武都头看到大街上清晰的一条血迹,赶紧拍马直追,终于在朝阳门之前逼停了马车。   “停车!你车上装的什么东西?你是个聋子吗?叫了半天不答应!”武都头骑马拦住去路。   车夫一副如梦方醒的样子,“哦,一头刚宰杀的猪,主人家催的紧,小的着急送货,就没听见军爷的话。”   武都头常年解决各种各种犯罪,当然不会轻易相信,问道:“你运一头猪而已,为什么把车门窗户都关得死死的,还上了锁?”   车夫解释道:“军爷有所不知,今天没有人押车,全靠小的一个人。小的担心有人从后面翻到车里去,随便割几块肉偷走,小的在前面赶车,背后没有长眼睛,小的赔不起啊,所以干脆把门从后面锁死了。”   武都头指着窗户:“窗户又钻不进人,为何也要锁死?”   车夫说道:“小的怕有熊孩子往车窗里扔脏东西,把猪肉弄脏了,小的更没法交差。”   与此同时,魏采薇感觉到车不震动了,应该是已经被路人发现,被迫停下,虽然听不到外面的对话,但是魏采薇在车里拼命的踢踹板壁,大声叫道:“救命!”   板壁虽然双层夹棉隔音,但是马车停下来之后,还是有些许动静传到了武都头耳边。   武都头下了马,把耳朵贴在板壁上细听,他听不到呼救声,但是能够感觉到马车板壁的震动,正是魏采薇在里头猛踹板壁。   武都头觉得里头是个活物,并非是一头宰杀的猪,除非死猪能够复活,对车夫说道:“你下来,打开车门看看。”   车夫见实在糊弄不过去了,当即从车辕子纵身一跃,直接跳上了武都头的马,拍马狂奔,钻进了旁边的巷子口。   “追!”武都头指挥手下捕快去追车夫,他去沿街的一家饭馆里借了一炳劈柴火的大斧头,呸呸两声,往手心里吐了两口唾沫,然后挥着斧头往铜锁上一阵猛砍。   哐当!   铜锁被斧头生生从中间劈断了,锁头落地,武都头打开像墙壁那么厚的车门。   骤然强光从车门里杀进来,魏采薇不禁闭上了眼睛,武都头闻到一股血腥气,然后看见了一个熟人——这不正是陆统领和汪衙内的绯闻情人魏大夫吗!   幽闭空间、美人、鲜血……武都头见过世面,晓得其中厉害,当即把车门又关上,隔绝围观路人视线,然后把车窗从外头劈开,他跳上马车,贴身保护魏采薇,然后命手下捕快把车赶到顺天府衙门,同时派人去锦衣卫衙门通风报信。   手下问:“告诉谁?”   武都头想起北城各种传闻,说道:“陆统领和汪衙内都告知一声。”新欢旧爱,一个都不能少。我区区一个都头,谁都得罪不起啊。   魏采薇渐渐适应了车窗里的光芒,说道:“多谢武都头相救。”   武都头看着魏采薇胳膊白帕子渗出的血、地板凿出来缝隙、茶壶里残留的血水,顿时明白方才马车里发生了什么。   魏大夫果然名不虚传,不是一般人,难怪一连倾倒了陆统领和汪衙内。   武都头问:“是谁要绑架魏大夫?”   魏采薇茫然摇头,“我不知道,事情发生的太突然。”   魏采薇细心想,如果说结仇,我的仇人可多了,上到严世蕃严侍郎,下到已经被我弄死的王婆子,哦,还有白莲教。   不过,我最新结的仇人是景王府的卫太监,在琼华岛时,我为了保护秀女们,和卫太监吵了一架,难道他们要为了这个杀我?   至于我假装圣旨保护汪大夏,当时除了锦衣卫,景王府的侍卫们全部被陆缨等人灭口,晋王和卫太监应该不知道啊……   这事都不能和武都头讲,所以魏采薇干脆装作吓懵的样子。   武都头说道:“不要紧,你现在安全了,外头太危险,不知道什么人盯着你,我们先去顺天府衙门。”   魏采薇静坐,细想自己的仇人。武都头有职业习惯,东翻翻,细看看,连座椅上的羊皮垫子都掀起来细看,还用鼻子闻了闻,“这个羊皮垫子是新的,还有一股羊骚味,应该是刚买的。”   武都头用刀割开羊皮的背面,看有无夹带,发现里头有一个葵花纹样的标记,当即就把垫子给了手下,“拿着这个去皮货铺子问一问,这是那个商号卖出去的。”   武都头搜完垫子搜座位,他用手敲了敲,里头咚咚作响,应是空的。   “麻烦魏大夫让一下。”武都头挥起斧头劈砍,只需两下,就把座位砍成了两半,里头果然藏着东西,是一卷卷的书。   武都头抽出一本,封皮是《全唐诗》,但是翻开一看,里头却是经文,上面写着:“想当初,无天敌,元无一切,无山河,无人伦,混沌虚空。老混元,来立世封,出上下,立三才,分四相——”   武都头念着念着,激动起来了,“这是白莲教的宝卷,用来蛊惑人心、拉拢教徒的邪物。”   魏采薇打开一看,虽然她不知道白莲教的宝卷里写的什么,但是那句“元无一切”露馅了。大明之前,原来都写作“元来”。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觉得元来就是元朝卷土重来,不吉利,于是将“元来”改为原来。   大明建国已经有一百过年了,新出的书籍都将元改为原,只有一百多年前的老旧书籍依然没有变,但从这本书的油墨香味来看,是新印刷出来的,只有白莲教这种反抗朝廷的□□才会继续沿用“元”字。   武都头说道:“从这个证物来看,是白莲教动的手。”   魏采薇心道:如果白莲教要动手杀我,丁巫一定会提前通风报信啊,难道此事丁巫不知道?   锦衣卫衙门,自从在卫太监面前演出暧昧情人的大戏后,汪大夏就安全了,伤口还没好,就被工作狂陆缨拖到衙门继续当差,汪大夏如弱风扶柳、西施捧心般趴在堆满案牍的书案上,哼哼唧唧的,“不行了,标下重伤未愈,求陆统领批一天病假吧。”   可是陆缨签报销单痛快,批病假却难于上青天,“大夫说过了,都是皮外伤,又没要你出外勤,你就把这些公文处理一下。”   汪大夏颤颤悠悠拿起毛笔,“陆统领请看,标下写字都打颤,委实不中用了。”   正好武都头的手下去报信,“不好了,魏大夫出事了。”   汪大夏当即弃笔从戎,提起绣春刀,一个跟斗从案后翻到案前,从西施成了西楚霸王,“出了什么事?她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  半夏:我狠起来的时候连自己都割 第128章 她爱她,她爱他,他爱她   汪大夏从病西施立刻怒发冲冠为红颜。   顺天府衙门差役看着害怕, 说道:“我们武都头发现端倪,救了魏大夫,此刻正在顺天府衙门。”   陆缨立刻提刀, 大手一挥, 带着心腹, “我们走。”   顺天府衙门围捕逃跑的车夫时, 也惊动了中城兵马司——朝阳门那一带属于中城兵马司管辖, 可是顺天府和中城兵马司联手, 最后还是让车夫给跑了,消失在街头, 淹没在人山人海中, 空手而归。   陆缨汪大夏等人赶到顺天府衙门, 顺天府尹王泥鳅亲自在门口迎接, “陆统领, 汪百户,好久不见。”   其实也就五个月没见,上一次汪大夏来到顺天府衙门时, 还是陈千户父子被杀案,汪大夏被锦衣卫周小旗等人一路追捕到此,当时汪大夏只是个白身, 过堂问审还需要跪在蒲团上回话。   如今汪大夏成了百户,王泥鳅自是以礼相待。   汪大夏并不在乎这些虚礼,回了一礼后, 问道:“魏大夫人呢?”   王泥鳅说道:“魏大夫并不大碍,就是流了好多血,我给魏采薇送去红糖水、红枣还有桂圆,都是补血的。”   汪大夏一头冲去找魏采薇, 陆缨对王泥鳅施了一礼,“劳烦府尹大人带下官去看那辆绑架魏大夫的马车。”   魏采薇为了对外示警,割破胳膊,流了大概有六个月月经那个量的血,血气亏损,身体有些受不住,脸色发白,唇色也淡淡的,身上一阵阵发冷,王泥鳅送的红糖水暖得了胃,暖不了身,她双手捧着茶杯取暖。   汪大夏冲进来,旁边保护的衙役们都认识北城四害,当然也知道汪衙内和魏大夫的传闻,连忙识相的跑了。   没有外人在,汪大夏胆子大了,坐在她的身边,还握着她的手,“王泥鳅还有脸说你没事,你的手怎么这么凉?”   “没事,养一个月就好。”魏采薇打量着他,“你的伤还没有好,别再这样心急火燎的瞎跑了。”   年轻就是恢复的快,短短三天汪大夏就恢复了元气,说道:“我没事,我皮糙肉粗,就是你……用鲜血示警,亏你想得出。”   活了两世,历经沧桑,魏采薇才能在危机下寻找破局,“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只是流点血。倘若马车出了城门,走了人迹罕至的小道,后果不堪设想。”   汪大夏说道:“一定是有人早就盯着你,否则也不会那么巧等你雇马车时凑上去绑架你。是宫里有征召吗?你早上刚刚出宫,尚美人又叫你回去啊。”   “不是美人。”魏采薇说道:“我是打算去锦衣卫衙门找你,看看你伤情如何。”   汪大夏听了,一股暖流涌到心头,又涩涩的,说道:“对不起,我们锦衣卫千防万防,还是把你卷进了与白莲教的斗争之中。看来是白莲教的死士们要对你动手。”   魏采薇蹙眉说道:“我感觉不太对,以前你们一连捣毁两处白莲教巢穴,可曾发现白莲教的经书宝卷?”   汪大夏想了想,摇摇头,“没有,红袖招那个地方是直接炸飞烧了,什么都没有找到。但是万货商行好几个仓库,包括教主赵全住的地方都没有发现宝卷。”   魏采薇说道:“我以前也没有听过丁巫说过发现宝卷的事情,所以一直疑心。白莲教行事极其隐蔽,否则锦衣卫不可能十年都没有觉察这两颗毒瘤。白纸黑字的东西最容易落人口实,我听丁巫说,白莲教在外头传宝卷,愚弄信徒,大多是口述的行事,口口相传,一来方便传播,二来白莲教信徒基本上都是大字不识的底层老百姓。”   “所以绑架我的人为什么冒着偌大的风险夹带宝卷?万一失手,岂不是人和宝卷两失?这和白莲教平日谨慎的态度截然相反,我怀疑绑架我的车夫并不是白莲教。”   汪大夏沉思,“庚戊之乱,京城多少百姓失去亲人,白莲教在京城犹如阴沟里的老鼠,人人喊打,名声最臭。如果绑架你的不是白莲教,那么就是故意栽赃白莲教,这样即使绑架失败,东窗事发,他也有替死鬼,让锦衣卫怀疑不到他身上。”   魏采薇吃了一颗新鲜的脆枣,“是不是白莲教动的手,要丁巫在丰城白莲教总坛那里查一下就知道了。我最近得罪过的人,只有景王府的卫太监才能有本事做到如此精细的绑架,难道是他?”   汪大夏说道:“景王昨天就已经举家迁往湖北安陆了,卫太监是景王府掌事太监,当然随行,他们都不在京城。”   景王被厌弃,嘉靖帝都不准他进宫辞行,所以魏采薇还不知道景王已经去了安陆。   排除了白莲教,又排除了景王,魏采薇问:“陈千户家里已经绝嗣,他们还有什么厉害的亲戚朋友吗?”   汪大夏说道:“树倒猢狲散,陈家不成气候。”   魏采薇环顾四周,附耳说道:“难道我那天假传圣旨救了你,有漏网之鱼找我报复?”   汪大夏说道:“以我和陆缨的身手,不可能留有活口。他们执意追杀我,就得付出代价。即使报复,也会先报复到我头上,怎么会盯上你呢?”   说得有道理,魏采薇说道:“那就是严世蕃了。”   汪大夏说道:“严侍郎若要动你,早动手了,他的目标还是我,不是把我父亲的官都搞丢了吗。”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魏采薇想了想,“会不会是饕餮楼羞辱过我的陆仁佳、卜尧廉和吴连池?”   汪大夏拍案而起,“他们敢!”不过,这三人的功名皆被削去,终身禁考,绝了前程,难道气急败坏,铤而走险,报复魏采薇?   汪大夏遂出去命吴小旗带人去查三个人最近的动向。   魏采薇提笔,将白莲教、卫太监景王、严世蕃、还有猥琐三人组都写在纸上,“我觉得凶手就在这四股势力中间。白莲教可能故意露出破绽,让我们觉得他们被人利用。卫太监和景王也是同样的道理,他们离开的第二天我出事,让人怀疑不到他们,可是天知道景王府里这些年都养了多少死士,万一他们就留在京城呢。”   “严世蕃以为你我关系亲密,就绑架我来威胁你——”   “不,他现在不会这么想了。”汪大夏突然出言打断。   “为什么?”魏采薇问道。   “这个——”汪大夏就像做错的孩子,低着头说道:“陆缨要跟我做个交易……”   汪大夏把陆缨是女儿身,为了保护远在白莲教当卧底的丁巫,想尽一切办法留在锦衣卫当差的事情说了。   “……我们两个各取所需,只是演戏,但是连皇上都误会我和陆缨的关系,严世蕃当然也会这么想,我现在是陆大人的准女婿,严世蕃一定不会因为我一个小人物而惹得陆大人不快,他不会再针对我了,所以更不会用你要挟我,因为我现在算是陆缨的人。”   “啊?”魏采薇万万没有想到,她在宫里仅仅多待了三天,外面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成了她爱我、我爱她、我流产和她分手、他爱我、我爱他、他因攀附她家的权势和我分手、她爱他、他爱她、他和她在一起了、我一个人单着了的三角恋爱情故事。   汪大夏说道:“当然,我和你有三年之约,得看你的意思。”   “我同意这门婚事。”魏采薇立刻说道:“陆缨是为了顾全大局,我没有她的心胸和格局,只是想要保护丁巫。不过,我的心胸也没有那么狭窄,你和陆缨随便演,你只需——”   魏采薇往汪小夏那里一瞥,“男孩子在外面做事,要好好保护自己。我的要求不高,处男之身尚在就行了。其余的,我都不会介意的。”   魏采薇欣然同意,是因此事不仅能够保护丁巫和汪大夏,还能让陆缨避免嫁都江南望族余姚孙家的幼子孙镶,不会重蹈青春守寡、从此青灯古佛的覆辙。   真是一箭三雕,还有这等好事!   汪大夏没想到魏采薇会如此直白,脱口而出就同意了,还要他注意保护贞操,一张俊脸刷一下就红了,“我……你……你怎么能这么说,你还没有出嫁呢……你要矜持一点。”   看到面红耳赤、清纯如斯的汪大夏,魏采薇心中涌起一股怜爱之意,重来一世,汪大夏、丁巫、陆缨都能过得比上一世要好,那么重生之路再艰辛、危险也是值得的。   魏采薇说道:“我若是矜持之人,怎么会写婚书,定下三年之约?”   汪大夏尴尬的摸着后脑勺,“那你……你也不能直接说什么处男之身。”   魏采薇打趣道:“你做不到吗?”   汪大夏当即举手发誓,“我当然能做到,打死我也不能从了陆缨,我到现在也把她当出生入死的兄弟、上司的,我怎么可能和上官睡——再说陆缨她也看不上我。你要相信我啊!”   “我信。”魏采薇说道:“你靠近一点,我还有话要交代。”   汪大夏把脸凑过去。   魏采薇说道:“近一点。”   汪大夏像个乌龟似的把脑袋从壳子里努力向前伸。   魏采薇:“再近一点。”   汪大夏又伸了脖子,这已经是极限了,他和她之间只隔着一层窗户纸的距离。   唉,和上一世一样,都听不懂我的暗示。   魏采薇主动突破了一层窗户纸的距离,就像上一世那样,吻住了他的唇。   被亲吻的瞬间,汪大夏化作一座石雕。   她的唇,好甜!   刚刚喝了一杯红糖水,当然甜了。   等汪大夏回过神来,要扑过去回吻她时,魏采薇如蜻蜓点水般结束了这个吻,“好了,你的初吻已经给我了,以后可以放心大胆和陆缨演戏。”   作者有话要说:  omega大夏被Alpha半夏标记了 第129章 隐秘的角落   初吻来的太快, 就像龙卷风。结束的也太快,就像夏日的雷雨。   汪大夏砸吧砸吧嘴,意犹未尽, 他本就不是什么规矩人, 四周又无人, 胆子变肥了, 就像蛇一样的般缠上去了, 要再来一次。   魏采薇立刻用手掌挡住自己的嘴唇, 汪大夏吧唧一口,亲在了她的手背上。   汪大夏当即觉得自己亏了一百亿黄金似的, “这样不公平, 我头一个主动的初吻给了你的手。”   魏采薇说道:“你的初次不照样给了你的手?”   啊!汪大夏当即后退三步, 不可思议的看着魏采薇, 就像端午节许仙看到了喝了雄黄酒之后现出原型、变成一条大白蛇的白素贞!   魏采薇显露出了上一世欢场高手的原型, 不再是过去那个高冷禁欲的小寡妇了。   汪大夏吓坏了,心想,我还不如许仙呢, 许仙当场就吓晕过去了,我为什么还站着?我好想也晕过去。   极度尴尬之下,汪大夏的脑子瞬间放空了:我是谁?我在那里?我在说什么?   她又是谁?   “采薇你……你……你好……”汪大夏嗫喏了半天, 实在说不出口,就像一个被衣冠禽兽骗了身子、搞大了肚子的大家闺秀,有苦难言。   你怎么知道的!你是不是偷窥我!   魏采薇心道:因为是你上辈子亲口告诉我的啊。   上一世, 去了势的汪公公有时候会和魏采薇回忆有汪小夏的青葱时光,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汪公公回忆过去时,虽然口口声声说无所谓,不在乎, 如果留着汪小夏,他就不可能和魏采薇在一起了云云。   但是魏采薇能够看出来,汪公公其实想要小夏和老婆两全,其实他也很很喜欢小孩子,尤其是到了三十岁之后,汪大夏和魏采薇的目光经常停留在天真无邪的孩童身上,露出慈父和慈母笑。   如果……如果都有,他们两个是不是就更好了?   汪大夏还曾经试探着说去抱养一个,魏采薇不肯,她其实也想要个孩子,可是,如果这个孩子不是他和她爱情的结晶,她宁可不要。   因为失去了小夏,所以珍惜,汪公公记得关于汪小夏的一切,并都坦白的将小夏和五姑娘亲密的经过告诉了她,活在记忆里的汪小夏曾经如此的活跃过。   汪公公还是很怀恋有汪小夏的时光,也幻想过如果汪小夏还在,他和魏采薇会……   不仅如此……魏采薇的目光落在汪大夏的右手上。   这是她的五姑娘情敌。汪大夏是个很专一的人。汪小夏只认右手,左手一直独守空房,不得宠。   心中最隐秘的角落被大中午的阳光照进来,汪大夏就像被火烫了似的,下意识的将右手藏在身后。   不打自招。   魏采薇笑了,下午遭遇绑架差点丢命的凶险瞬间消失。重来一世,无论遭遇多少艰辛,能够保护汪大夏五肢俱全,看到尚且青涩的他,值得。   看到魏采薇的笑容,汪大夏就像看到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她仿佛知道一切,为什么?   她就是那么突然的闯进我的生活,仅仅五个月,我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五个月前的我,可曾想过成为锦衣卫百户、和皇帝侃侃而谈?把景王当做登徒子绑起来?还和高不可攀的陆统领传绯闻?   “你……你是神仙还是妖怪?”汪大夏问。   汪大夏甚至开始回忆过去他救了什么小动物,“我在香山打猎的时候,曾经放过一只狐狸,你是不是狐狸精变的,化成人形来报恩?”   汪大夏听过太多狐狸精报恩的故事,都是帮助恩人考中状元、加官进爵、还赔上身子,红袖添香,甚至为恩公生孩子。   魏采薇看着汪大夏惊异的表情,知道他被吓坏了。汪大夏有个致命的弱点——他怕鬼,非常怕鬼,他相信那些玄而又玄的鬼神妖魔之说。   冷静,淡定,不要心急,他还小,他还无法承受上一世我们共同的过去。   魏采薇遂收起她的白蛇尾巴,恢复了往日高冷淡漠的表情,“我当然是人了。你忘了,我是个大夫,精通妇科,对男科也略知一二,反正男人的身体都是一样的。陈经纪被伤了根本时,就是我亲手切掉的残肢,缝合敷药的。我晓得这些有什么奇怪的。”   魏采薇不动声色的把话圆回来了。   汪大夏轻舒一口气,不过,他还有疑问,“你怎么知道我用……那只手。”   此时汪大夏的右手还藏在身后的腰间,右手五姑娘就像和正房太太狭路相逢的外室,羞羞怯怯,不敢见人,唯恐被正房太太抓花了脸,惨遭毒打。   魏采薇说道:“猜的,你只有两只手,我有一半的几率猜对,看来猜对了。”   汪大夏明明穿着飞鱼服,却觉得自己什么都没穿似的,被魏采薇看透了,右手就像冻在后腰上似的,一动不动。   魏采薇坐在罗汉榻上,拍着身边的坐垫,“过来坐,我又不会吃了你。”   汪大夏乖乖的坐在她的旁边。   魏采薇说道:“麻烦挪一下——你坐到我的尾巴了。”   啊!   汪大夏一声尖叫,屁股下就像按了一个弹簧,蹦的三尺高。   魏采薇从未见过这样的憨萌的汪大夏,捂嘴狂笑,“我早说我不是什么狐狸精了,看来你还是不相信我。”   外头的翻检马车的陆缨听到动静,赶紧跑过来,“什么人!”   屋里只有笑弯腰的魏采薇,和右手背在身后的汪大夏。   陆缨瞪了汪大夏一眼,“你瞎叫叫什么?我还以为你出事了。”   保持绯闻关系好麻烦啊,要时时刻刻关注对方。   汪大夏摇头,“我没事,我就是……是……”   魏采薇给汪大夏解围,“我刚才和他玩笑,说马车里有鬼。”   汪大夏怕鬼,陆缨带人在雨夜挖禾大小姐的坟墓时,汪大夏就躲在马车里不敢出来,还全身挂满了寺庙的护身符,甚至还偷了寺庙的一个铜佛防身!   所以陆缨相信了魏采薇的鬼话,“青天白日的,那里有什么鬼。我跟王泥鳅打过招呼了,此案交给锦衣卫衙门去查,证物马车也一并送到衙门去,我们再仔细查,走,回去吧。”   说到正事,汪大夏终于从尴尬里走出来了,“在查到凶犯之前,魏大夫一直有危险,万一绑匪卷土重来怎么办?就交由我贴身保护她。”   陆缨说道:“你如今也不太安全。反正你已经住在我家里,魏采薇也一起过去暂住吧,无论幕后真凶是谁,他们都不敢把手伸进陆府。”   这样最安全了,汪大夏附和道:“陆统领真是细心,处处为受害者考虑,属下佩服佩服!”   汪大夏吹捧陆缨,陆缨不为所动,一心惦记着案子,“我们兵分两路,你护送魏大夫去陆府,我得尽快赶回衙门飞鸽传书给丁巫,还要命人快马将马车里藏的白莲教邪书宝卷捎过去,看是不是白莲教所为。”   陆缨风风火火的走了,魏采薇再次向武都头和王泥鳅道谢。   武都头看见陆缨和汪大夏以此从魏采薇房里出来,就当啥都没看见,客套道:“都是应该的,我正好巡街。”   汪大夏和魏采薇上了马车,马车旁边有锦衣卫骑兵护送,两人对坐,汪大夏沉默了一会,把屁股挪到了魏采薇身边,胳膊贴着胳膊,说道:   “你是人也好,狐狸精也罢,我都接受,三年之约,不许反悔、即使我以后功成名就,也不许变回狐狸回到深山老林、不许生下小狐狸、传宗接代就跑了。我救你就是救你,不需要你报恩。”   魏采薇简直不知说什么好,“你到底看了多少妖魔鬼怪话本?我是人,不是狐狸精,不信你请个道士作法,撒撒黑狗血,看我现出狐妖原形?”   汪大夏说道:“你要是个狐狸精,定有九条尾巴,是九尾天狐。”太狡猾了!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魏采薇后悔忍不住露出欢场老手真面目,只得把衣袖撸起来,露出上臂渗血的帕子,自证清白,说道:“你看,我的伤,我若是个狐狸精,怎么可能毫无反抗之力,被迫放血示警求生?我就是个普通人。”   看到魏采薇如玉般的膀子,汪大夏眼睛立刻亮若星辰,目光一寸寸的在她的胳膊上游走。   魏采薇也不害羞,还主动把胳膊靠近过去,“你可以摸摸,看是狐狸毛还是人皮。”   汪大夏脸又红了,艰难的别过脸不看她,“你不要过来,我怕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做出伤害你的事情。”   魏采薇问:“现在相信我是人的吧。”   汪大夏赶紧点头,“相信了。”   魏采薇放下袖子,哎呀一声。   汪大夏忙转过脸,“你怎么了?是不是伤口还疼?”   魏采薇故技重施,指着他的脚,“你踩到我的尾巴了。”   汪大夏正欲抬脚,随即忍住,差点中计了!   魏采薇点头道:“看来你是真的不胡思乱想、以为我是狐狸精了。”   汪大夏看着她,突然目光一滞,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魏采薇问:“怎么了”   汪大夏指着她的耳朵,“你的耳朵……怎么长毛了。”   魏采薇下意识的双手摸着耳朵。   汪大夏当即跳脚狂笑,“哈哈,你也上当了!”   作者有话要说:  紧张刺激了好多章,发颗糖安抚一下~ 第130章 左拥右抱   什么叫做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此时魏采薇至少有一万字的心得体会要讲。很好, 这小子学会以人之道,还施彼身了。   看着魏采薇哑口无言的样子,汪大夏终于扳回一局, 更开心了。   “哼, 幼稚。”魏采薇说道。   汪大夏说道:“是你先骗我。”然后缠过去, 凑近细看, “让我看看你把九条尾巴藏到那里去了。”   魏采薇气急败坏, 恼羞成怒, “你再这样我就把你中间那根尾巴给切了。”   汪小夏吓得瑟瑟发抖,遂消停起来。   果然是近墨者黑, 跟汪大夏在一起混久了, 也被他感染得年轻起来, 告老返童似的, 和他一起玩这种幼稚游戏。   她改变他的人生, 他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她。她和他,都渐渐变得不是以前的她和他了。   马车安静下来,魏采薇提笔给自己开了个益气补血的方子, 要汪大夏就在沿街找个药铺抓药。   汪大夏拿起方子,看到她的字迹柔弱潦草,不似以前飘逸飞扬, 方知她气血亏损严重,体力不支,不敢再逗她完了, 赶紧要她躺下,脱了外袍给她盖上。   临近陆府时,陆缨在路口等候,汪大夏跳下马车, “陆统领日理万机,怎么从衙门来了?不放心我保护魏大夫啊?”   陆缨说道:“这是我家,我请魏大夫去家里做客,自然要亲自送进门。家里人多,什么人都有。我迎接魏大夫进门,没有人敢轻慢她。”   陆缨此人,看似冷血无情,是个莫得感情的工作机器,其实内心也有柔软细腻之处,汪大夏都没有想到的,她考虑到了。   汪大夏改为骑马,和陆缨并辔而行,从左侧门进入陆府。   陆缨特地把魏采薇安排在自己的读书习武的院子里住着,其宽敞豪奢,比汪大夏的客房至少阔气一百倍。   陆缨此举再次轰动陆府。   三天前带个受伤的男人回家,两人举止眼神皆是暧昧,每天同进同出。   三天后又带个受伤的女人回家!魏采薇下了马车后,陆缨见她面色苍白如纸,嘴唇毫无血色,又命人抬着软轿来接她。   陆缨的书房在后宅,外男止步,汪大夏把抓的药交给小厮去熬。   软轿直接抬到了书房门口,魏采薇下轿,身子虚脱,双腿发软,陆缨亲手搀扶着她进屋,进去之后,魏采薇就直接躺下了。   陆缨出去,吩咐丫鬟婆子,“魏大夫是我的好友,把我那些做好的、还没有上身的秋装给她拿过来穿,不能怠慢贵客。”   又找了内厨房的总管,问,“吃什么东西补血?”   总管说道:“自是以形补形,以色补色。干红枣、枸杞、新鲜的猪肝、瘦肉、猪血鸭血等等,那些名贵的食材,鲍鱼鱼翅燕窝干贝等等,反而不如这些粗陋的红色食物管用。”   陆缨说道:“那就照你说的安排菜谱。”   陆缨如此关心魏采薇,陆府皆惊,尤其是中风过的陆炳,叹道:“我生病你都没有如此妥帖周全过。”   陆缨说道:“她不会武,流了好多血,又孤身一人的。我感觉她被绑架之事还是与我们锦衣卫有关,我们有责任保护她。”   陆炳试探着说道:“她跟汪大夏的关系好像不一般啊。你……不介意?”   陆缨来了一句,“我见犹怜,何况汪大夏乎?”   陆炳听了,当即喷出一股参茶,“胡闹!还没成亲,就想着左拥右抱!享齐人之福!”   陆缨说道:“父亲您是知道的,我和魏大夫什么流产绯闻都不是真的。”   陆炳感觉自己中风又要犯了,“我说的不是你!是汪大夏!汪大夏何德何能,要同时有你还有她。一个上门女婿,还敢把外头的女人带进来,成何体统!”   陆缨说道:“魏大夫是我亲自带进来的,跟汪大夏没关系。何况那些不知情的人都以为我和她才是一对,我把他们两个同时带到家里,就是欺男霸女。京城的衙内不干这种事情,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衙内。我只是犯了天下衙内都会犯的错。”   “魏大夫正得尚美人的青睐,那些知情的人,比如景王、严世蕃他们,会以为我是故意结交魏大夫,为了前途混个好人缘而已。大家都是女人,比较好说话。”   “你——”陆炳把茶碗一放,“你毕竟是个女人,这种剪不断理还乱混乱关系,会影响你的名誉,将来——”   “将来不好说好婆家。”陆缨替父亲把下半句话说出来了,“这正是我想要的,难道我这一生,就是为了找个好婆家?我宁可选择建功立业。”   陆炳问:“你到底遇到什么样的男人才肯嫁?你给个准话,如今你的婚事比我的中风还要令我头疼。”我就是海底捞针都要给你找出来!   陆缨想到了丁巫那句“不破白莲终不还。”说道:“不是遇到什么人,是取得什么样的成就。父亲已经把白莲教这件事交给我了,等我将白莲教斩草除根,建功立业,我在锦衣卫做成一桩大事,就甘愿功成身退,考虑婚事。”   陆炳问:“要是破不了白莲教呢?”   陆缨说道:“不可能做不到,我对我自己、还有我的人充满信心。在这之前,您别催我,催我也没用。”   看着女儿坚定的眼神,陆炳安慰自己:好歹有个准信了,总比以前坚持不嫁要好很多。   陆缨退下,忙着寻找绑架魏采薇的车夫,要锦衣卫的画师去顺天府衙门找和车夫对话过的武都头,详细描绘此人画像,贴的到处都是,全城通缉,还出了高达五百两的赏金。   陆缨应付完父亲,晚上母亲李宜人和五妹又来找她,李宜人问:“你带个男人回来也就罢了,带个女人是怎么回事?”   陆缨耐着性子解释道:“办案所需,母亲不要多虑。”   陆五妹有些吃味,“四姐姐的书房,平日连我都不让进,姐姐居然让一个女医登堂入室了,是她亲还是我亲?”   “当然是妹妹亲。”陆缨说道:“是我之前的案子把她牵扯进去了,自是要负责到底,否则以后谁还敢跟我做事?”   陆五妹说道:“可是我听下人说,汪大夏和她不清不楚的,姐姐怎能上赶着将一顶绿帽子戴在头上。”   陆缨和汪大夏演的太好,单纯的陆五妹已经将汪大夏视为准姐夫了。   陆缨说道:“传闻不可信。传闻还说魏大夫为我流产呢,多少人对此坚信不疑。难道你不相信我?”   李宜人和陆五妹只能选择相信陆缨。   于是魏采薇就这么堂而皇之的陆府住下调养身体了。期间毓德宫的尚美人通过司礼监征召过她一次,司礼监的人先去甜水巷,当然扑了个空,然后打听到魏采薇差点被当街绑架,如今住在陆府。   司礼监的人去了陆府请她,看到魏采薇一副无精打采的病容,不敢请她,怕她进宫过了病气给尚美人。如今皇上几乎天天都要尚美人去西苑伴驾,可不能生病,扫了皇帝的兴致。   司礼监的人空手而回,尚青岚听说魏采薇受伤了,赐了一堆名贵药材、还有一箱子过冬的毛皮给她。   尚美人所赐之物浩浩荡荡送到了陆府,魏采薇当众跪谢了赏赐,陆府的人才知道她在后宫新宠尚美人那里如此有体面。   魏采薇在陆府休养半月,恢复得差不多了,丁巫的飞鸽传书也到了锦衣卫衙门,陆缨将密语翻成正常用语,得到了答案。   经历重创之后,白莲教教主赵全最近韬光养晦,主要在丰城搞什么妙手回春的骗局骗取教众钱财,并没有派人去杀魏采薇。   另外,教主最近忙得很,因为俺答汗要迎娶第三个哈屯了,娶的正是他的外孙女、以前白莲教的圣女金莺,教主最近一直斋戒做法,为金莺祈福,祈祷她早生贵子。教主所谋甚大,不可能为了魏采薇这种小人物兴师动众、自伤臂膀。   以及,白莲教的宝卷在中原基本都是口口相传,很少有印刷出来的,因为教民基本都不识字。即使有书籍宝卷,也基本上用佛经的封皮来隐藏宝卷内容,不可能用《全唐诗》。   最后,丁巫千叮万嘱,要保护好魏采薇,早日找到真凶。   陆缨把密信给了汪大夏和陆炳看。   汪大夏一看金莺是这个结局,当即骂道:“俺答汗也忒不要脸了。一把年纪,还肖想自己外孙女。”   陆炳轻咳一声,“我幸亏把你这个祸水从紫禁城带出来了,否则就凭你这句话,就可以杀头了。尚美人如今正得宠。”   陆缨说道:“丁巫排除白莲教,那么就是有人以白莲教的名义混淆视听,通缉到现在都找不到绑匪,一定有人接应窝藏。能够做出如此周密计划的只有两个人,要么是景王,要么是严侍郎。可是严侍郎没有足够的理由对付魏大夫,何况魏大夫还是后宫新宠尚美人跟前的红人。”   “严世蕃素来会讨好顺从皇上,皇上喜欢尚美人,严世蕃讨好献媚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让尚美人讨厌他?道理说不通,所以我觉得景王嫌疑最大。”   陆炳提醒道:“可是景王远在湖北安陆。”   陆缨说道:“景王府在京城还有房产、田产、皇店、林地、草场,这些都是王府的人打理,这些地方都方便藏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我们可以从这些地方盯梢,看有无车夫相貌的人出没。”   汪大夏主动请缨:“标下去查。标下认为陆统领的判断是对的。”   陆缨说道:“是你把景王弄到藩地上去的。估计整个景王府的人都认识你,对你恨之入骨,你记得乔装打扮,别打草惊蛇。”   “没问题。”汪大夏应下,当即去换装。   陆炳说道:“虽然已经排除白莲教,但是你明面上还是要继续散播是白莲教闹市行凶的传闻,以麻痹真正的幕后黑手,让他们以为锦衣卫上当了。”   陆缨说道:“我明白的,就是明面上找白莲教,暗地里查景王底细。”   陆炳顿首:唉,这么高的悟性,为什么偏偏是个女孩子呢?   汪大夏穿上了陆缨的女装,扮作一个娇俏活泼、笑容明媚的少女,走路的姿态比陆缨更像女人,他还在陆炳陆缨父女面前转圈圈,“认不出来了吧。”   陆炳简直没眼看,又开始无数遍反省自己:我到底把什么奇怪的东西召到锦衣卫来了?   汪大夏延续了上一世可怕的审美,陆缨指着他的发髻,“把花摘下来。”   汪大夏照做,取下一朵玫瑰。   陆缨:“继续摘。”   汪大夏摘下一朵昙花。   陆缨干脆站起来,把汪大夏满头的纱花珠翠薅个十之八/九,只留下一对应景的茱萸,“不要把脑袋当花瓶,什么花都插戴进去,你不觉得头沉吗?”   穿戴成这样,的确认不出他是汪大夏——但是也太引人注目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丁巫:不破白莲誓不还。   陆缨:不破白莲不结婚。   庆祝鹦鹉cp成团成功!送100个红包庆祝一下, 第131章 变天   汪大夏的监视并不顺利, 因为此时京城已经到了晚秋十月,夹衣都扛不住冷风,得穿棉衣, 怕冷的有钱人甚至早早穿上了大毛衣服, 人们变得臃肿起来。   更麻烦的是, 每天秋冬季节, 草木逐渐枯萎, 万物凋零, 天气干旱,西北风一起, 满城都是风沙!   在漫天风沙下, 为了在外出的时候保护眼睛, 不吹进沙子, 京城百姓, 无论男女,都风行在眼睛上蒙上一层眼纱。   眼纱,也叫做眼衣, 类似现在的防风墨镜,用极其轻薄的绢布做成,眼色多以黑青色为主, 后面有两根带子绑在后脑勺上,以固定眼纱,不被风吹走。   中原本无此物, 这是是从元朝传下来的东西,蒙古黄金家族在草原和沙漠上发迹,作为马背的家族,需要在骑马的时候遮蔽烈日以及防止风沙入眼, 风沙大的时候,甚至给马眼都蒙上一层眼纱。   元朝在北京定都,一统天下,虽然从建国到大明灭元朝只有短短九十八年,但元人的眼纱却因方便实用而留在了北京,每天秋冬风沙天,几乎人手一块眼纱,就像后世疫情期间的口罩似的,乃是出门必备之物。   甚至明朝的京官被贬斥到外面当地方官,无论是什么季节、无论有无风沙,也必须戴着眼纱离开京城,形成一个不成文的官场规则。   可是人人都蒙上眼纱,汪大夏和监视的锦衣卫们就是火眼金睛,也看不清出入之人的长相啊。   有诗云:“短短一尺娟,占断长安色。如何眼底人,对面不相识”(注1)。   戴上眼纱之后,就是晚上同眠共枕的夫妻站在对面,也够呛能认得出来彼此来,何况要从无数个蒙着眼纱的路人中把绑架魏采薇的车夫认出来呢?   所以汪大夏几乎没有机会穿女装、戴他喜欢的珠翠纱花,因为这种天气穿着男装蒙着眼纱,晋王府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汪大夏。   当然,汪大夏也认不出凶手,大家都成了睁眼瞎子,每天都在朦胧的眼纱里看着模糊的世界。   汪大夏在各个蹲守地点吃了几天风沙后,垂头丧气的找陆缨,“头儿,这活在风沙天根本没法干,兄弟们在外头监视,风吹日晒还要受冻吃灰,一个个咳嗽起来,吴小旗昨晚还发烧,听说肺都差点咳出来了。”   “何况这几天风沙大,人人都带着眼纱,甚至面衣(就是口罩),凶手走在面前也认不出,即使遇到轮廓相似的,我们总不能强行揭开嫌犯的眼纱看他长什么模样,这样就打草惊蛇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   陆缨看着灰蒙蒙的窗外,到了深秋,沙尘遮天蔽目,看不见太阳,如果没有打更人敲梆子报时,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时辰,好像只有黄昏和黑夜这两个时候。   “这次老天爷不给面子啊。看来要等到冬天下雪,冰雪把沙尘盖起来,就不会被风吹得扬沙满天了。”   冬天天寒地冻,但是空气反而变成干净澄澈起来,只有狂风天才会从漠北吹来些许沙尘,比深秋天天都是扬尘天要好得多。   汪大夏说道:“按照往年,怕是要再等一个月才能下雪,难道要等一个月?”   陆缨果断下令,“那就再等一个月,魏大夫住在我家里,暂时性命无虞,兄弟们每天这样喝掺着风沙的西北风,徒劳无功,还把身体熬病了。现在除了有店铺做幌子的暗哨,其余在外头蹲点的都撤了吧。”   陆缨护短,爱惜手下,不会贪功而不顾手下人死活。   汪大夏照办,把手下召回修整。但是他本人并没有退出,去了正阳门外一条街,专门批发零售眼纱的铺子里进了一批货,扮作货郎,还租了一个独轮车,打起一个眼纱的幌棋,专门卖眼纱,每日推车独轮车,在晋王府的房产田庄等地转悠,守株待兔。   原因也很简单:路人只有在购买新眼纱的时候,才会主动解开旧眼纱,试戴新眼纱,这样货郎汪大夏就能看清楚客人的相貌。   这是个笨办法,几乎完全靠撞大运。但是汪大夏担心魏采薇安全,一心想早日把绑架她的凶手找到,被动的等待下雪天不是他的做事风格。   外头风沙大,他在上面戴着眼纱,鼻梁上还蒙着面衣,几乎把整张脸都蒙起来,头发包裹着黑色头巾,早上出去的时候头巾是黑色的,晚上回来的时候,头巾都变成灰白色,至少能抖出二两灰尘来。   并且汪大夏每天都从汪府下人进出的后门偷偷遛进来,还要陆缨保密,不准告诉魏采薇,怕她担心、阻止他用守株待兔的笨办法。   汪大夏每次都是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才去见魏采薇等人。   这下使得陆缨对汪大夏的看法大有改观,对陆炳说道:“我一直以为他只晓得投机取巧、油嘴滑舌,没想到他还肯下一番苦功夫。我还是小瞧他了。”   陆炳却对此有相反的看法,“此事完全可以交给手下去做,他却要身体力行,所谓慈不掌兵,他将来可能会是个优秀的探子,但不适合当杀伐决断的大官或者将领。他在锦衣卫快半年了,但他的心居然比我初见他的时候要柔软。”   “我锦衣卫的名声在京城几乎可以止儿啼,当初他以北城四害的纨绔衙内名声加入锦衣卫,现在却变成了有同情心、关心别人的好人,锦衣卫居然把一个黑炭般的纨绔洗白了。”   陆炳能够有今天的地位,绝对不是一个仁慈的人,凭着智慧和手段,在灰暗的边界里游走,亦正亦邪,好事坏事都做过。他最初以为汪大夏是同类人,所以悉心培养他,可是他好像看错了,或许受到了陆缨的影响,汪大夏越来越仁慈。   其实陆炳并没有看错。上一世的汪大夏历经磨砺,的确成为了另一个陆炳,杀伐决断,当了令人闻风丧胆的东厂厂公,在灰色地带游走,最后还能带着妻子魏采薇全身而退,得以善终。   这一世,魏采薇不仅保住了汪大夏的根,还改变了他的性格,让他在十四岁之后,依然是个眼神清澈的少年。   陆缨坚持自己的想法,“仁慈不是弱点。什么慈不掌兵,都是老掉牙的说法。一个人拿起武器,苦练武艺,不是为了杀人,是为了保护想要保护的东西,小到保护一个人,大到保护一个国家,对自己人仁慈有什么错?我觉得汪大夏比以前好。”   陆炳叹道:“我还想着好好培养他,给他把路铺平了,将来他能接替我的位置。有他当保护伞,你,还有整个陆家的日子都能好过一些,现在的汪大夏已经不是最好人选了。”   陆缨说道:“如果要坐在这位置就要变得冷漠无情,无视手下人死活,还不如不当。”   陆炳说道:“荣耀背后本来就是孤独,你外冷内热,即使是个男孩子,也无法继承我的位置。”   “哼,顽固,我才不稀罕。”陆缨拂袖而去。   汪大夏在宵禁之后回到汪府,用了五桶热水,才把身上的尘土洗干净,他擦干头发,陆缨来了。   陆缨刚刚和父亲争执,心下不快,隔着门听见汪大夏的咳嗽声,敲了敲门,“我给你带了清肺的汤药。”   汪大夏开门,陆缨和沙尘一起进来了,汪大夏猛咳起来。   陆缨立刻关门,将食盒放在案几上,拿出一壶药,“吸了一天尘霾,赶紧喝了它。”   汪大夏对着壶嘴咕噜噜喝药,觉得从咽喉到肺一片清凉,不咳了,说道:“也不是一无所获,我今天生意不错,卖了五十几片眼纱,我将来要是不干锦衣卫了,还能当货郎养活家人。”   汪大夏强打精神,苦中作乐,还问陆缨,“魏大夫今天身体如何?要她千万别出门,满嘴风沙,太呛人了。”   陆缨说道:“今天宫里派人来接,尚贵人征召她进宫,还没回来,看来被尚贵人留住了。”   “尚贵人?”汪大夏惊道:“和我一起玩烟花的那丫头这么快就升了贵人?”   陆缨警告他,“尚贵人正得宠。皇上本就喜怒无常,要是皇上知道你和她孤男寡女,单独相处玩烟花,你轻则被贬,重则被杀。”   汪大夏说道:“我有分寸,也就和陆统领私下说一说。”   次日,汪大夏又扮作货郎、顶着风沙出去卖眼纱。尚贵人派人将魏采薇送回汪府,采薇刚刚进屋,摘下眼纱,裕王府的管事嬷嬷来请,说裕王妃请她去王府问诊。   明明是裕王妃来请她,魏采薇头一个想到的却是在裕王府当侍妾的李九宝过的如何了。   这次进宫,魏采薇和陈经纪见过面,还把他介绍给了后宫新宠尚贵人,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要尚青岚圣宠不衰,陈经纪就能比内书堂其他学员升得快,前途似锦。   就像当年她提携汪大夏一样,从寂寂无名的小人物,立刻成为宫廷红人。   只有陈经纪早日变得强大,才能和李九宝互相守望。否则,他们两个就是无根浮萍,处处都身不由己,只能随波逐流。   采薇换了一片干净的眼纱戴上,口鼻还蒙上面衣防尘,登上了裕王府的马车。   作者有话要说:  “短短一尺娟,占断长安色。如何眼底人,对面不相识”是明朝后七子之一王世贞写的。   眼纱,眼罩,眼衣,都是一种东西,叫法不同。金瓶梅里,西门庆每次去外头偷腥,几乎都会戴眼纱,除了骑马时防尘,还有掩盖面容的作用。   面衣,脸衣,都是口罩的意思,明朝版画里,宴请嘉宾时,端茶送水的小厮经常会戴上面衣遮掩口鼻,保持食物清洁。 第132章 借钱   由于上一次被绑架的经历, 魏采薇杯弓蛇影,留了个心眼,哪怕是裕王府的人拿着裕王妃的帖子来接, 她也要陆府的管家派出了一队侍卫跟车。   见惯了紫禁城的金碧辉煌, 裕王府的破败简直不像个亲王府。   嘉靖帝厌弃裕王, 从裕王的童年就开始了, 不过亲王们的童年都是在乾清宫东西五所度过的, 待遇相同, 日子还能过得去,但是亲王成亲之后要搬出紫禁城, 开府单过, 裕王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户部管着发放亲王公主等皇室宗人的俸禄, 管这块钱粮发放的正是严世蕃严侍郎。   而严侍郎是支持景王的, 他发给景王等皇室成员的俸禄从不拖欠, 痛痛快快的,但是轮到裕王,严侍郎总是找各种理由拖欠, 弄得裕王府经常入不敷出。   晋王因得宠,除了俸禄,还有嘉靖帝时不时赐给他盐引、皇庄、皇店等等钱财, 卢靖妃也是各种贴补,所以晋王贿赂严世蕃,一出手就是一千两黄金, 他有钱啊。   但是裕王除了俸禄,什么都没有,还经常被严世蕃克扣拖欠,日子过的紧巴, 可以说是明朝有史以来最穷的亲王。   景王府是新建的,裕王府则是以前老藩王们去藩地就藩后空出来的旧王府,已经快一百多年了,房屋多有毁损,但是一直没有钱修,裕王就干脆把那些破到不能住的房屋贴上封条,关起来。   封起来的破房子就成了野猫们的天下,甚至还有狐狸窝、野兔子窝,搞得裕王府就像一个小动物园。   两个王府一对比,就知道嘉靖帝的心都偏到胳肢窝里去了。   魏采薇的马车从西侧门进王府。门口守着的侍卫推开门,拆了门槛,让马车直接进去,大门的朱漆黯淡无光,而且一片片的暴起、脱落,斑斑驳驳,就像长了牛皮癣似的,侍卫推门的时候,干裂的油漆碎片在大门的震动掉下来,然后被西北风卷到空中。   王府的道路坑坑洼洼,马车行驶而过,颠簸的厉害,坑得太厉害之处,就用烧过的煤炭敲碎后垫起来,大风起兮,黑色的炭灰吹的到处都是,扫都扫不干净。   马车经过之处,还时常有一根根树木撑着的围墙,围墙一看就有些年头了,在西风下摇摇欲坠。   魏采薇经过时,都不禁担心围墙会塌下来,砸到马车。   到了王府后院,裕王妃的正房,才稍微好一些。   因为正房在两年前由宗人府出钱,刚刚修过一遍,以迎接新的裕王妃。   裕王和原配嫡妻李氏结发夫妻,感情甚好,有一子一女,可惜两年前长女夭折。   论理,亲王之女,应该封郡主,何况此女乃是嘉靖帝第一个孙女,所以裕王亲礼部和宗人府按照郡主的礼节下葬爱女,但是嘉靖帝不肯,说 “未请封,无例,而且下殇也用全礼?非是”,最终以郡主一半的礼仪下葬。   女儿早逝,丧礼又如此寒碜,裕王妃伤心过度,一并去了,不多久,长子也夭折。   丧子丧女又丧妻,裕王伤心不已,请求将裕王妃以亲王妃的礼仪风光大葬。但是嘉靖帝不许,连王妃的“薨“字都不给裕王妃用,改为普通的“故”,草草举办葬礼,仅仅五个月后,卢靖妃以繁衍子嗣为理由,将陈氏塞给裕王为继室。   新的裕王妃要嫁进来,要修缮新屋,迎接新人。可是裕王还沉浸在丧妻丧子丧女之痛中,如行尸走肉,没有钱,也没有心情装修新房。   眼看着皇室要出丑,裕王又漠不关心,爱妻爱女的葬礼如此寒碜,心灰意冷,不在乎面子上的事情了,反正到时候丢人不至他一个,整个皇室一起丢人,颇有破罐子破摔之意,宗人府就出钱把正房修缮一新,勉强举办了婚礼。   正房装修只有两年,所以还能过得去,只是细节处仍旧能够看出破败来,花开富贵缂丝幔帐上的金线已经不亮了,半旧不新,看起来灰扑扑的。   风沙雾霾天,门窗紧闭,裕王妃陈氏坐在罗汉床上,屋里烧着红罗炭取暖,摆着一盆盆水仙花应景,只是水仙花还没有结苞,就像一根根蒜苗。   裕王妃穿着家常袄裙,松松的绾了个圆髻,发髻只有一支金步摇。裕王妃生得一团和气,一看就是个软和性子,好拿捏,否则当年卢靖妃也不会“千挑万选”选中了她。   李九宝则满头珠翠,媚色撩人,穿金戴银,盛装坐在罗汉床旁边的绣墩上。   好一对贤妻美妾啊。   魏采薇行礼,“民妇拜见王妃娘娘,李选侍。”选侍是王府侧室最低的等级,九个送到裕王府的秀女都是选侍,有生育才能抬身份。   不过选侍品级再低,地位也比魏采薇这种平民百姓高一大截,所以魏采薇需向李九宝行礼。   裕王妃指着身边的小杌子,“魏大夫请坐,久闻魏大夫医术高明,连宫里的尚贵人都指明让魏大夫进宫。今日请魏大夫来王府,是想请大夫开个进补的方子,调理身体。”   裕王妃嫁到王府两年了,肚皮一直没有动静,说是调理身体,其实就是求子。   魏采薇给裕王妃把脉,又看过眼睛舌头,说道:“王妃身体康健,且正青春,不需要进补,只不过有些忧思过度,夜不安眠,民妇给王妃开个养气宁神的方子,帮助王妃入眠。”   裕王妃柳眉一挑,“魏大夫真是神医,都能诊出我睡不好。”   魏采薇心想:我若在你的位置,手里没钱,丈夫是个撒手掌柜,只顾着和亲爹置气,家里万事都不管,我被迫撑起这个破败之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照样愁得睡不着觉。   魏采薇开了药方,裕王妃指着一直沉默赔笑的李九宝说道:“李选侍是魏大夫的故交,听说还是街坊领居,你们故友重逢,应有好多私房话要讲,李选侍,你就带着魏大夫去你院子里转一转,说说话,天色不早了,快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就留魏大夫在府里吃顿饭。”   没想到裕王妃如此通情达理,魏采薇连忙道谢,她正好有话和李九宝交代呢。   裕王妃客套道:“别客气,王府粗茶淡饭,委屈魏大夫了。”   李九宝和魏采薇坐了轿子,来到正房的西跨院,一座精巧的四合院,地方不大,却很是幽静。   魏采薇暗暗吃惊,因为上一世,李九宝生了第一个儿子之后才搬到这里,之前都和十几个王府选侍挤在一个院子里住着,每人只有一个小房间、一个丫鬟伺候,连地主家的小姐都比她们过的舒服。   这一世,怎么李九宝提前搬到过来了?   两人进了屋子,李九宝屏退伺候的人,和魏采薇说私房话,“实不相瞒,王妃找魏大夫来开太平补身子的方子,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有求于魏大夫。”   魏采薇一愣,“不会是找我借钱吧?”   裕王府是众所周知的穷。   只一句,就把李九宝逗笑了,“怎么会,不是找魏大夫借钱,不过的确和钱有关,裕王府家大业大,开支多,却好几年都没有进项。这次我们九个秀女被送到王府,裕王妃布置九个屋子,办了一桌酒,还是靠着偷偷典当了一套金镶嵌红宝石头面首饰,才勉强办了这桩喜事。”   魏采薇更惊了,“裕王妃怎么连这种伤面子的事情都告诉你?”   李九宝说道:“马上就是年关,过年又需要一大笔钱,裕王妃实在山穷水尽了,有求于你我,不得不抹开脸面,和我道出实情,说我如今是王府一员,少不得要操心王府开支一事,要我一起想办法,共度时艰。”   魏采薇无奈摊了摊手,“是户部拖欠裕王府的俸禄,王府才落魄如斯。可是我一介女医,如何影响得了户部?”   李九宝说道:“王妃听说魏大夫和宫里的宠妃尚贵人交好,又知道了我和尚贵人选秀时住一间屋子,还打听到魏大夫如今住在陆大人家里,和陆统领、汪百户他们……嗯,关系不错。就想托付魏大夫走陆大人和尚贵人的门路,要户部把拖欠的银米发下来。”   李九宝指着小院,“我前天才刚搬进来,之前都和其余八个选侍挤在一个院子里,一人一间屋子,有时候侍寝……的动静大一些,隔壁的选侍都能听见。其实王府有的是房子,但皆年久失修,不能住人。”   “王妃对我另眼相看,就是想要借魏大夫的门路,找户部要拖欠的俸禄。”   李九宝又指着头饰和缂丝袍子,“这是王妃的首饰衣服,借给我见客穿的,到了晚上要收回去。还有这屋里的红罗炭,王妃节省,平日只用普通木炭,只有见客时才换上昂贵的红罗炭撑面子。”   “我们九个选侍平日连炭盆都不烧的,只在火炕里烧最便宜的煤,白天黑夜的坐在炕上取暖做针线,王府养不起绣娘,一应针指都是王妃带着府里的人自己动手做的。如今过了一个多月,迟迟不发月钱,我们也不敢问王妃。”   魏采薇听得目瞪口呆:我只知道裕王府穷,但却不知裕王府穷到了这个地步!   魏采薇低声问:“王妃想要利用你弄钱解燃眉之急,裕王对你如何?”   李九宝羞怯的低着头,“先头的裕王妃走了两年,王爷对结发妻一直念念不忘,把先王妃的东西都搬到前头书房里,时常睹物思人,连王妃都不让进,我一个妾,就更没有立足之地了,只是我颜色稍比别人好些,有些宠爱。”   李九宝说的有些谦虚了,裕王还沉浸在丧妻丧女丧子的悲伤里没有走出来,很少宠幸妃嫔,她在裕王府的侍妾从算是“盛宠”。   李九宝对自己的处境并不乐观,“以色侍人,岂能长久?新鲜几日,若一直没有子嗣,怕是要丢开了。”   魏采薇赶紧安慰她,”你才十六岁,不着急,这个年龄生孩子,你辛苦受罪,孩子也容易站不住。你先把身体调养好,过个两年,一定会有好消息的。“   孩子身体不好夭折,还不如不生。   魏采薇给李九宝把脉,发现她气血耗散,下元亏虚,问:“你不是在月经期经常小腹冷痛,严重时疼到不能自已?”   李九宝连连点头,“正是,尤其是天气冷的时候,我要在冷水里洗菜洗碗洗衣服,就会很疼。不过,马厂胡同的女孩子大多都是如此,没那么娇贵,疼得厉害时,忍一忍就过去了,没有谁会为了这个看大夫。”   李九宝出身寒微,母亲早逝,一人包揽所有家务。   魏采薇说道:“你子宫虚冷,此时不易孕育胎元。”   李九宝听了,面色惨白。   魏采薇询问了她的经期,得知这个月快要来了,忙要李九宝躺下,用艾条灸了她的气海、关元、中极和气冲四个穴位(注1)。   艾灸完毕,魏采薇给她开了何首乌丸,要她在每次经期用温酒化开服用,说道:“以后每月经期之前五到十天,我就来为你艾灸一到两次,经期就不会那么难受了。身体亏损不是一朝一夕,治好也需要时间,要放宽心。”   给李九宝治病,魏采薇说道:“要户部还钱一事,我回去和朋友商量,想想法子,只是我人言微轻,不敢打包票的。若真能办成此事,你在裕王府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魏采薇安慰受到打击的李九宝,其实自己对此挺悲观的:严世蕃是个贪婪钱串子,送钱容易,要从他手里抠钱,难于上青天!   作者有话要说:  注1,出自谈允贤《女医杂言》不孕一节,何首乌万字也是。   严世蕃瞪着独眼:听说有人找我要钱?   魏采薇:我,女主,打钱!   本章送100个红包,祝各位周末愉快,要开心呀 第133章 误打误撞   裕王妃盛情相邀, 魏采薇就在李九宝房里里吃了晚饭,裕王府如此艰难,居然还凑了十个菜, 两个汤, 还有一个暖锅, 配着切片的牛羊肉片还有蔬菜菌菇。   当然, 论吃食奢侈肯定不如陆府, 陆府到了深秋, 还能吃到暖房里种植的小黄瓜,裕王府的蔬菜只有白菜和地窖里种植的韭黄。但魏采薇也晓得, 这已经是裕王妃能拿出来的极限了。京城普通人家只能吃大白菜。   裕王妃平日吃饭, 菜从不过五味。   魏采薇的筷子只碰了暖锅和两种菜, 其余鸡鸭鱼肉等皆没有动, 寂然饭毕, 李九宝要送魏采薇出去,被她拒绝了,“外头天冷风沙大, 你经期将至,要注意保暖。”   魏采薇走后,李九宝把没有动过的菜装在食盒里, 要丫鬟送到以前同院的八个选侍房中,大家一起改善生活。   魏采薇蒙上眼纱,系上面衣(口罩), 还戴着一顶面纱一直垂到脚踝的帷帽,把全身都包起来,以防风尘,走出内院, 上了马车再一一摘下来。   马车里已经摆着裕王妃送给她的诊金,五两银子、一筒松江三梭布。这个诊金和她看过病的豪门贵妇比起来是最低的,不过,裕王府穷到给九个选侍摆酒都需要裕王妃偷偷典当头面首饰来撑场面,估计这个诊金拿出来也不容易。   魏采薇将五两银子给了保护她的陆府侍卫首领,“今天辛苦了,拿去和兄弟们喝酒。”   魏采薇如今寄人篱下,出手当然要阔绰一些,不然会惹人嫌。尤其是在这种风沙天出门,她又不是陆府正经主人,要有所补偿。   侍卫收下了,马车出了裕王府,行驶在阜成门大街上,陆府的马车豪奢,车窗还有玻璃,魏采薇靠在车窗,看着风沙刮过玻璃窗。   市井百态,人间烟火。甭管是什么恶劣天气,人们都是要挣饭吃的,路边店铺都开着,只留出一扇门,门口挂着厚厚的夹板门帘,方便客人进出。   路上行人比平日少些,但从未断过,都戴着眼纱,捂住口鼻,猫腰弓背,形色匆匆,忙忙碌碌的讨生活。   途径白鹿观时,寺庙门口有小贩推着一辆独轮车,挂着“眼纱”的幌子,小贩戴着黑色眼纱,蒙着面,戴着灰色头巾,穿着黑色大棉袄,双手交叉笼在衣袖里,蹲在幌子旁边等生意。   虽然小贩的打扮像一块黑炭,看不到脸,但是魏采薇总觉得眼熟,她凑近玻璃窗细看,黑炭小贩也转过头,似乎也看着马车。   但是马车跑的快,很快蹲在独轮车的黑炭小贩身形越来越小,消失在漫天风沙中。   黑炭小贩正是汪大夏,陆府的侍卫们打着陆家的旗帜开道疾驰,所以侍卫们虽然都戴着眼纱蒙着面,汪大夏也能看出是陆家人,只是不晓得马车里的人是魏采薇。   汪大夏今日在白鹿观蹲守。白鹿观是景王出钱修建的道观,嘉靖帝崇尚道教,三十几年不上朝,窝在西苑修仙炼丹,还自封为飞元真君,迷信各种祥瑞。   景王为了投其所好,派人四处搜罗什么白龟、白鹿等祥瑞来献给嘉靖帝,讨得父皇欢心。   景王觅得一头罕见的白鹿,嘉靖帝龙心大悦,将白鹿养在西苑,觉得这个儿子孝顺又懂事,给予不少赏赐。   裕王就从来不干这种讨好父皇的事情,性格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又丑又硬。   可惜白鹿不到一年就死了,嘉靖帝很难过,景王又拍马屁,说白鹿在西苑天天听父皇念道教经文,得了感悟,羽化成仙去了,并不是死去。   这下戳中了嘉靖帝的心思,修炼成仙是他的梦想,于是又高兴起来,景王乘机又献“好主意”,要给成仙的白鹿来个风光大葬,并且在白鹿的坟墓周围圈了一块地,建了一个道观,取名为白鹿观。   为了讨好父皇,景王时常去白鹿观打醮。这个道观属于景王府的私产,私家道观,只接待景王府和景王的亲朋好友,一般老百姓是进不去的。   如今晋王失宠,举家去湖北安陆就藩,白鹿观还在,也依然靠着景王府供养。所以汪大夏把白鹿观列为监视对象。   太冷了,汪大夏冻得瑟瑟发抖,蓦地隔着面衣闻到一股香气,他转过头,看见对面巷子口有个小贩推着大炉子,炉子上面放着一口大锅,锅里是粗砂炒的板栗。   汪大夏不饿,但是他冷啊,就走过去买了两大包热栗子,塞进棉袄里头的,啊!这个舒服哟!   汪大夏终于不用缩腰弓背取暖了,胸膛塞进去两包热板栗,冻僵的身体满血复活,回到自己的小摊。   一个蒙着眼纱的道士骑马进白鹿观,看到门口有卖眼纱的,就下了马要看货,看来了客人,汪大夏连忙从蹲姿改为站姿,挺直了胸膛。   风沙天都是蒙着头脸,穿着大棉袄,厚棉裤,雌雄莫辩,道士的目光落在汪大夏胸口上,“这位……嫂子,眼纱怎么卖?”   汪大夏的胸膛塞着两包热栗子取暖,因而胸部鼓鼓囊囊的,看起来像是硕大的两坨肉。   他是少年人的身板,天天习武,腰肢纤细,没有一丝赘肉,黑布大棉袄里,两包热栗子双峰突起,更显得他蜂腰纤背,丰满又窈窕,像个已婚已育的少妇,所以道士叫他“嫂子”。   汪大夏尴尬的看着胸前的两座山峰,哭笑不得,他将双手从拢着的衣袖里抽出来,从箱子里抽出几片黑、灰色、青等颜色比较稳重的眼纱,“一片二十三个钱,一百钱五片。”   他戴着面衣说话,声音有些瓮声瓮气,加上少年人的声音本就清朗悦乐,道士一听,依然认为他是个大胸少妇。   好一双白生生、骨节分明的素手,指甲修剪的整齐,指甲缝里也干干净净的。   道士心下一荡,死死盯着蒙面蒙眼的大胸少妇,双手接过眼纱,手指头却偷偷在少妇手心里勾了勾,划了一圈。   汪大夏只觉得一股酥麻从手心直传到脚尖,哟,这是个风云老手,见人就撩拨。   冷静!我在这里守株待兔,不是来打架的!   小不忍则乱大谋,汪大夏反复告诫自己,强忍住将臭道士揍一顿的冲动,故作娇羞的扭了扭腰肢,捏着嗓子说道:“客官试着戴一戴,奴家的眼纱是上好的绢布做成,防风防尘还能看得清楚。”   若是烈性的良家妇女,被客人在掌心里撩拨时就会羞着脸跑开了,但是眼前的大胸少妇不仅不躲,还嗲声嗲气的和他做生意,看来是个懂得风月的少妇。   臭道士色心顿起,他故意伸手,假装解开绑在脑后的眼纱,却故意打了个死结,放下来,又出言试探,“我的眼纱不小心打个死扣,解不开,不如嫂子替我解开?”   说完,臭道士转过身,把后脑勺给了汪大夏。   老子只卖眼纱不卖身!   汪大夏恨不得一拳把后脑勺打个洞出来,他才没有性子解开死结,一手拉住带子,往上一提,将整个眼纱从脑袋上方扯下来了。   臭道士转过身来,将一片新的黑色眼纱递给汪大夏,“劳烦嫂子给我戴上,若真的好用,我就买五片。”   汪大夏一看到了臭道士的半张脸——他鼻子以下还蒙着一张黑色面巾,面巾一直垂到胸膛,以防止吸入尘土。   汪大夏觉得臭道士的眼睛和额头很熟悉——和通缉画像上绑架魏采薇的车夫有些相似,左眼单眼皮,右眼双眼皮,看上去有些大小眼,粗黑、且短的浓眉,额头高且方,从面相上看,是个刚直方正和善的面孔,一点都不像是坏人。   汪大夏激动起来了,他迫切想知道面衣之下的下半张脸是否能够对的上,于是又捏着嗓子说道:“奴家看客官的面衣都旧了,奴家除了眼纱,还有面衣,都是好料子。”   说完,汪大夏热情的拿出两片黑白的面衣,“面衣和眼纱,奴家都替客官戴上。”   臭道士见大胸少妇如此主动,还有什么不乐意的,“若好用,面衣和眼纱我都买五片。”   汪大夏解开了臭道士的面衣,露出了整张脸。   高鼻阔口,颧骨凸起,和画像上的车夫起码有七分相似了!   因外头有风沙,臭道士的眼睛被吹得微微眯起来,汪大夏先给他戴上眼纱,然后蒙上面衣,“客官如何?”   戴眼纱和面衣的时候,汪大夏还故意挺着胸脯,用胸前两包热板栗去蹭臭道士的后背。   臭道士只觉得后背被两团东西磨蹭着,一股麻痒从后背传到全身,颤抖着说道:“很好,我都要了。”   汪大夏说道:“五片眼纱一百钱,五片面衣一百五十钱,一共二百五十钱。”   臭道士从钱袋里摸出一锭差不多有三两的银子给大胸少妇。   汪大夏不肯接,“奴家小本生意,找不开。”   臭道士将银子强行塞进汪大夏手里,还乘机用手背蹭了一把高耸的山峰,低声说道:“我把你的货包圆了,不用找钱,你去我的禅房,我要亲自验验‘货’。”   作者有话要说:  兜兜转转,汪大夏还是靠着女□□敌 第134章 约吗   白鹿观其实就是景王府暗中豢养死士的地方, 是景王将来夺嫡的一把利刀。位处阜成门大街,大街的尽头就是紫禁城西安门,将来近水楼台先得帝位, 有道观的幌子做掩护, 死士们平日里以道士的面目示人。   景王去藩地后, 他们继续在京城留守, 并且接到了一个绝密的任务:杀了裕王, 然后栽赃给白莲教。   除此以外, 景王府的卫太监还交给死士们一个小任务:杀了魏采薇。   一来,魏采薇在琼华岛当众驳斥他, 阻止秀女搜山, 让卫太监颜面全无。   二来, 魏采薇似乎得了宫中新宠尚美人的青睐, 而景王府和魏采薇因搜山的冲突, 已经结了仇,如果将来魏采薇借着尚美人的势头和景王府作对,那就麻烦了, 不如赶紧把这个隐患除掉,栽赃给白莲教,一了百了。   三来, 魏采薇以前的情人和保护伞汪大夏已经投入了陆缨的怀抱——卫太监在陆府亲眼所见。所以杀了魏采薇,并不会引起汪大夏的追查和报复。   况且,先杀魏采薇, 还可以给死士们先练练手。   一开始,死士们的计划还是顺利的,私印了封皮为《全唐诗》的白莲教宝卷,藏进马车座位下面, 也骗得魏采薇上了马车,准备运到郊外杀掉。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魏采薇会想出凿穿底板放血示警这一招,绑架失败,车夫还露了脸,被全城通缉。   车夫行动失败后,京城到处都是他的画像悬赏,他一直窝在白鹿观,不敢出门,以免被人发现。   道观藏了一个月多,车夫快憋坏了,直到最近风沙天,路人出行都戴上眼纱和面衣,遮蔽真面目,站在对面都不识。   白鹿观的其余死士都出去跟踪裕王,计划刺杀一事,无人管车夫。   车夫觉得应该没有危险了,又无人监督,就乘机出门,他已经快两个月没有碰女人了,他想出去找个娼妓睡一觉再回道观,这种风沙天,全程干脆戴着眼纱办事,反正娼妓只认钱,不认人,对客人长什么模样不敢兴趣。   刚一出房门,眼纱就灰扑扑的,车夫在道观门口看到一个卖眼纱的摊子,就过去买新的。   没想到和小摊老板娘看对眼了。   禁欲许久,看个母猪都眉清目秀的,何况老板娘还是车夫最喜欢的类型:胸大,声娇,懂得风月。   于是车夫用三两银子撩眼纱老板娘和他睡觉。   按照他的经验,三两银子睡暗娼已经是天价了,老板娘没有理由拒绝,何况刚才两人还当街**,互相都有意思。   臭道士要用三两银子睡了我。汪大夏内心当然是拒绝的,但是此人和通缉令上的画像太像了,而且刚刚好是晋王府的人,这条线索不能断啊。   **汪大夏也不是不行,为了查案牺牲一下色相无所谓,反正胸口只是十个钱买来的两包热栗子。   他无师自通,如鱼得水,是个**高手,可是臭道士要脱了衣服“验货”,这就麻烦了。   别说脱衣服,就是露摘下眼纱面衣,露出真面目,臭道士看到他的喉结,就晓得他其实是个男人。   跟着臭道士进去“验货”,会露出男儿身。不进去,臭道士会不会起疑心?明明**时还很主动,互相矛盾。   怎么办?   臭道士的手再次向他的胸口袭来,汪大夏轻轻拍开了他的手,娇嗔道:“死鬼,忒猴急了,奴家跟你进道观,被你师兄们发现怎么办?奴家是有丈夫的,改天我们出城去,找个客栈,奴家再好好伺候道长。”   到嘴的肥肉岂有放走的道理?臭道士说道:“我的师兄弟们今天刚好都有事出去了,道观只有我一人,估计他们会宵禁之前回来,够我们办完正事。”   臭道士觉得大胸少妇是上天的安排,他不需要出去找女人,就自动送上门来了,机会难得。   汪大夏心道:都出去了?出去干什么?白鹿观是景王府的私家道观,连景王都去了湖北安陆,白鹿观的道士们去给谁家做法事?   汪大夏心中疑点重重,臭道士又催她进去验货,汪大夏灵机一动,说道:“可是天快黑了,奴家要赶紧收摊,回家给丈夫做晚饭去,若做的晚了,轻则一顿骂,重则一顿打,奴家明日再来。”   臭道士拦住去路,“那怎么行?钱都收了,你快进去,我很快的,不会耽误你做饭。”   “奴家住的远,还要走好长一段路呢。”汪大夏把三两银子还给臭道士,“道长放心,就是看在挣点私房钱的份上,奴家明日是必来的。”   臭道士还是不肯死心,“你家住那里?我有马车,办完事就送你回去,晚不了。”   汪大夏说道:“露水夫妻,就别问来历了。若是被奴家醋坛子丈夫发现,他叫嚷着闹到白鹿观来杀奸夫,街坊领居不好看,没得玷辱了道长名声。”   臭道长也担心和有夫之妇偷情被丈夫追上门吵开了,会暴露他是通缉犯的真相,连累师兄弟们,色心再大也只能忍住,他塞给汪大夏一吊钱,说道:   “给你买胭脂水粉,明日你不要来这里了,我的师兄弟们应该都在,这条街一直往西走,有个三通客栈,你在三通客栈买壶茶坐着等我,咱们装作不认识,我会去客栈里要个房间,拿钥匙之后,你就远远的跟在我后面,等我进了房间,你再敲门进去。”   汪大夏拿了钱,将胸脯一挺,“知道了,明日我做了早饭打发丈夫出门做工,就去三通客栈会道长。”   汪大夏瞥了一眼臭道士的荷包,“咱们丑话说在前头,道长的人奴家要,银子也要,一次三两,可不能少了。奴家不是那种被人骗身骗心的傻姑娘,有情不能当饭吃,当衣穿。奴家看到银子,才肯脱衣。”   臭道士说道:“这是自然,我也怕麻烦,还是做买卖放心。”   言罢,伸手抓向汪大夏的胸,想要沾点便宜,这一抓一捏,恐怕装着热栗子的纸袋要被抓破了,从衣角下撒下一地的栗子。   汪大夏身手敏捷,侧身避过,低声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明日在三通客栈让道长吃个够。”   汪大夏推着独轮车走了,还故意把蜂腰扭啊扭,直到身影消失在漫天风沙里,臭道士才收回目光,回到了白鹿观,也不去找其他女人了,一心想着明日和大胸少妇之约。   也不晓得在**的胸脯之上,是什么样一个风骚入骨的□□呢。   汪大夏推着独轮车,越走越快,一直推到了锦衣卫暗桩,换了装,罩上眼纱回到陆府,来不及洗去头脸的尘土,就去找陆缨汇报情况,安排明日的计划。   汪大夏赶到陆府时,刚刚下了衙门的陆缨正在和魏采薇说话,魏采薇说起她今日在裕王府见闻、裕王妃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难处、还有李九宝的处境,“……户部的严侍郎一直扣着裕王府的俸禄,这银子当真是拿不回来了?”   陆缨出身高门,又在锦衣卫,自是晓得一些秘闻,“严世蕃和景王交好,自是要给裕王使绊子。裕王成亲开府搬出紫禁城之后,每年的俸禄不是晚发就是找各种名目克扣,最长的一次,是连续三年,一次都没发。”   “那时候先裕王妃、小郡主、小郡王都还活着。裕王身为人夫、人父,自是不能眼睁睁看着妻儿受委屈,过的紧巴,就拼凑了一千五百两银子,贿赂严世蕃,还低头说了好些软和话。”   “严世蕃收了银子,就命户部把三年的俸禄都给裕王补齐全了,还得意的说,就是天子的儿子也照样要送我银子,我看以后谁敢不给我送钱。”   “什么?”魏采薇真是开了眼了,“按照你的意思,是裕王必须先凑钱贿赂严世蕃,才能拿到本来就应该属于他的俸禄?”   陆缨说道:“以前是这样的,现在裕王妻儿子女全都死了,裕王心灰意冷,得了忧郁之症,得过且过,靠着吃老本度日,消极厌世,已无心再凑钱去贿赂严世蕃。故,裕王妃嫁过去这两年,户部一分钱都没发,足足扣了两年,王府就衰败成这样了。”   魏采薇顿时明白了:其实如果裕王拉下脸面出面出钱,贿赂严世蕃,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如今的裕王妃就是个丧偶似的王妃,裕王万事不管,对继妃没有感情,逼得裕王妃典当头面首饰撑门面。   魏采薇说道:“看来我是帮不了这个忙了,解铃还须系铃人,此事裕王亲自出手才能解决。”   陆缨说道:“只是现在的裕王都不屑向皇上低头,就更不可能向严世蕃低头了,反正户部也不可能真的饿死一个亲王,只是亲王身边的人要吃一些苦头,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所以这个问题基本无解。   魏采薇想了想,问:“如果裕王妃凑了银子去贿赂严世蕃,严世蕃会不会发放克扣两年的俸禄?”   陆缨刚刚张口,汪大熙就腾地顶着脏兮兮的脸、灰扑扑的头发、还有胸脯双峰突起的两团板栗闯进来了,嚷嚷道:   “我守株待兔,终于找到通缉令上的车夫,白鹿观的一个道士和他长得七分相似,此人还是个色胚,他以为我是个放荡的女人,给了三两银子就把我道观里拖,要跟我睡觉。我找借口拒绝了,约他明天在三通客栈再——魏大夫?你怎么在这里?”   魏采薇好奇的站起来,走到汪大夏对面,纤纤玉指往他胸脯的高峰上一戳。   怎么比我的还大两倍?这是什么东西?   油纸包再也撑不住了,里头的板栗哗啦啦洒落,砸在地板和汪大夏的脚背上,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咕噜噜滚了一地。   魏采薇和陆缨相视一眼:真他娘的是个没有色相创造色相也要靠出卖色相来搞情报的天才!   汪大夏忙道:“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你们听我解释啊!”   作者有话要说:  采薇:出师未捷先出轨,趁热,把栗子捡起来吃了 第135章 仙人跳   汪大夏胸口两个大球顷刻瘪了一个, 真是横在成岭侧成锋,远景高低个不同。   汪大夏干脆把手伸进怀中,将另一包热板栗拿出来, 胸口立刻一马平川, 看着魏采薇和陆缨惊异的目光, 说道:“你们不要以为我是变态, 都听我解释……”   魏采薇和陆缨都不是那种传统话本里的女人, 男人要解释, 就捂着耳朵摇头尖叫:“我不听我不听!”   她们两个坐下来,喝着茶, 吃着热板栗(没错就是汪大夏刚刚拿出来的那包, 趁热吃才香)听汪大夏解释他如何将错就错, □□臭道士。   讲到臭道士自称“我很快的, 不会耽误你回家做饭”时, 风月老手魏采薇正吃着板栗,差点呛住了,用了半杯水才顺下去。   倒是陆缨一脸茫然, 不晓得这是什么意思。   魏采薇已经抢了汪大夏的初吻,同意他和陆缨扮演有情人,并且大方的承诺, 除了要保持处男之身,其他的事情随便做,她不会介意的。   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汪大夏被绑架她的人占了便宜。摸了手, 还摸了腰。   如果是被陆缨摸了倒也无所谓。   严重双重标准的魏采薇涌出一股杀气:看我不剁了这臭道士的手!我都没摸过他的腰!   陆缨听完汪大夏的解释,“这么说,是景王府的人对魏大夫不利?”   魏采薇说道:“八成是卫公公这个死太监,我那天在琼华岛的时候让他难堪了, 他伺机报复。他又亲眼看见你们两个在一起情投意合,以为我失宠,没有保护伞,就派人绑架我。”   想到那日魏采薇放血求生的惊险,汪大夏恨不得将臭道士和卫太监剁了,“明日在三通客栈,我和他进房间,将他当场擒获,逼他招认幕后主使卫太监,反正景王已经失宠,卫太监也跟着失势,我们锦衣卫还怕一个藩王府的掌事太监不成。”   陆缨想的比汪大夏更深,“臭道士说他的师兄弟都出门了,去干什么?他们是不是在谋划另一次针对魏大夫的行动?单是抓了臭道士一个人没有用的,白鹿观所有的道士都很可疑。”   汪大夏立刻说道:“那就都抓起来,往刑房里一扔,撬开一个人的嘴就够了。”   陆缨提醒道:“景王毕竟还是亲王,白鹿观是景王私产。你以为锦衣卫可以为所欲为,擅闯亲王的地盘?”   汪大夏急躁的团团转,“那怎么办?难道拿这个死太监没有办法?”   陆缨说道:“魏大夫的仇是必报的、该查清楚的疑点也要捋清楚。还有,你确定那个臭道士就是通缉令上的人么?慎重起见,还需和他打个照面的人亲自验看。”   魏采薇说道:“我去,我在搭车的时候和他讨价还价过,记得他的相貌,还能够听出他的声音。”   汪大夏不想让魏采薇冒险了,“除了你,顺天府衙门的武都头也见过他的相貌,和他说过话,我还是去请武都头帮忙。反正风沙天,大家都戴着眼纱,站在对面不相识,让武都头去三通客栈指认臭道士。”   魏采薇的身体刚刚恢复,脸上稍微有些血色,不能再折腾,陆缨也认同汪大夏,“那就赶紧把武都头叫来,我们一起商议明天三通客栈的计划,要确认他的身份,还不能打草惊蛇。”   魏采薇见没她的事情了,就回去琢磨那件几乎不能完成的事情:要户部侍郎严世蕃把拖欠裕王府两年的俸禄吐出来。   根据陆缨的提醒,此事需要裕王贿赂严世蕃,如今裕王消极避世,那么裕王妃给严世蕃送钱行不行?   虽然裕王妃如今也穷的很,可是烂船还有三斤钉呢,典当首饰凑出一笔钱,贿赂严世蕃,用小钱换大钱,等克扣了两年的俸禄到手,再把首饰赎出来,这日子也能凑合过……   陆缨汪大夏等人连夜部署了一个仙人跳计划,联合武都头反复演练,到了半夜方休。   次日,汪大夏起床,陆缨已经命人将穿戴之物准备妥当了。有一件女子穿着用来包裹胸脯的主腰,只不过主腰前面有两个兜,兜里缝进去两个山东硬面大白馒头,这馒头用料足,一个起码有半斤重。   汪大夏光着膀子,把主腰贴身穿在身上,胸口托着一共一斤重的大馒头,就像两团盔甲。   奇怪,这玩意明明不重,穿着怎么觉得有些累?   主腰后面有两排束缚带,以固定前面乱晃的两坨肉,汪大夏双手背在后面,手指勾着带子,怎么都系不紧,不一会,双手像是在老陈醋里泡过似的,都酸了。   咚咚咚!   有人敲门,一个声音响起,“是我。”   正是魏采薇的声音,汪大夏连忙披了件衣服开门。   魏采薇提着自己的妆奁,“我帮你梳个妇人头。”   四周无人,汪大夏胆子肥了,把外袍一敞,露出红艳艳的主腰,“想帮我穿上这件小衣服吧,我在背后系不上。”   少年人的身体略显得削瘦,但是脱衣有肉,魏采薇的手指抚过汪大夏如蝴蝶翅膀般的肩胛骨,轻柔的将主腰两排带子抽平了,然后扯住两根带子,用力一抽。   “啊!”   汪大夏发出一声令人容易想歪的呻/吟,“好闷人也,捆的太紧了,我觉得呼吸困难,松一点吧。”   魏采薇说道:“不行,再松走路会摇晃的,会被人指指点点说是勾引男人的淫/妇。”   “不行不行,我受不了,我不能呼吸了。”汪大夏说道:“我本就是个卖眼纱也卖身的荡/妇嘛,晃一点才符合我这个人——符合我要假扮的这个人。”   魏采薇一听,觉得还挺有道理,就稍微松了松带子,在背后打结,还把汪大夏的手放在稍长的那根带子上,“要脱的时候只需把这根带子一扯,就解开了,千万不要扯错带子,会越来越紧的。”   上一世,汪公公只要在家,每天早上都帮她系主腰上的带子。   重来一世,居然变成我帮你了,魏采薇很是感慨。   穿上主腰,魏采薇给他穿上一件竖领的白绫袄,竖起来的衣领包裹着脖子,遮蔽了喉结,脖子上还有两排铜扣子。   汪大夏抓着脖子,“竖领衣服穿着真难受,我转头都累得慌,脖子发硬。陆缨春夏秋冬都穿着这种衣服,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魏采薇说道:“只要穿惯了主腰,竖领衣服这种难受算什么。”   汪大夏感叹:“做女人真难。”   穿上白绫袄,又在外面罩了一件青色的比甲,穿上时兴的马尾裙撑,在裙撑上面系上一件深青色的马面裙。马面裙的裙摆被裙撑撑开了,汪大夏的腰又细,蜂腰蓬蓬裙,整个人就像一尊青花瓷瓶。   居然还挺好看!魏采薇欣赏着死鬼老公。   汪大夏在镜子前转圈,“还不错,就是素淡了些。换一件银红比甲试试。”   魏采薇不肯,“你家境贫寒,否则不至于卖身贴补家用,银红布料太贵了,小心穿帮。”   汪大夏这才作罢,魏采薇给他梳了个圆髻,戴上一顶半旧不新的灰兔子毛做的卧兔儿。   拿出剃眉刀,把浓眉修成了弯弯的柳叶眉,在他脸上拍了一层铅粉,用簪尾挑了一点胭脂在手心,涂在他的唇上,剩下的胭脂合掌一搓,然后轻轻拍在他的双腮上。   汪大夏闭上眼睛,享受着魏采薇两只手在他脸上摸来摸去。   “好了,你自己看看。”   汪大夏睁开眼睛,镜子里的人粉面桃腮,眉目含情。   “满意吗?”魏采薇问。   汪大夏将镜子一扣,“不看了,再看下去我恐怕会爱上自己。”   魏采薇:“……”   最后是戴眼纱,汪大夏毫不意外的选了一片桃红色的眼纱,“这个好看。我是个男人,平时不好意思戴这种艳丽的眼纱,今天扮女人,好容易有一次光明正大戴红眼纱的机会,你们就成全我吧。”   都说道这份上,魏采薇和陆缨都默许了。   汪大夏兴奋的戴上红眼纱,“好看吗?”   魏采薇、陆缨:好看是好看,就是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女人,倒也误打误撞,正是臭道士喜欢的样子。   三通客栈,陆缨等人都乔装到此,汪大夏要了一壶茶,一份最便宜的茶果坐下。臭道士好像有什么事情被绊住了,到了快中午时才匆匆赶到客栈。   他是戴着黑眼纱进来的,一眼就看到大堂里独坐、磕了一地瓜子皮的大胸妇人。   虽然昨天没有看见妇人的芳容,这个妇人还戴着银红的眼纱,但是臭道士确定就是她!整个大堂就没有几个单身妇人,况且她的胸最大最挺,就像两团发面馒头,桌子上还摆着一叠眼纱,这是他们约定相认的暗号。   臭道士走过去,借着衣袖的掩饰,将三两银子给了汪大夏。然后去了柜台,要了一间房。   臭道士拿着钥匙上楼了,汪大夏扭着小蛮腰,远远的跟在后面。   两人相继进了房间,臭道士将汪大夏按在房门上就要啃,汪大夏侧脸避过,“你个死鬼,让奴家等了那么久,奴家喝了两壶茶,现在饿的慌,叫一桌饭菜,一壶好酒,奴家吃饱了好办事。”   臭道士只好叫店小二马上送一桌好酒好菜上来。   臭道士又要动手动脚,说道:“你把眼纱解了,房间里头没外人,让我好好看看你的俏模样。”   汪大夏说道:“要戴一起戴,要解一起解。昨天奴家又不是没见过你的脸,还遮遮掩掩干什么。”   臭道士心想也对,便摘下黑色眼纱,让地上一扔,“轮到你了。”   汪大夏格格笑道:“你来追奴家呀,追到了奴家,别说解眼纱了,道长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臭道士满屋子追汪大夏,两人嬉戏玩闹,围着桌子转圈,这是有人敲门,”客官,酒菜备好了。”   “这么快?”臭道士有些疑心。   汪大夏催促道:“赶紧开门要他们送进来,吃饱了好办事,奴家饿了。”   臭道士开了门,冷不防被来者踢了个窝心脚,倒在地上。   武都头戴着眼纱,一身酒气,穿着油腻腻的脏棉袍,举着一把杀猪刀,装扮成市井屠夫,过来捉奸,大声喝道:“好个奸夫淫/妇!今日让堵门我捉奸在床!”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大家应该明白我为何把武都头这个NPC叫武都头了吧。因为他是武大郎和武松的集合体,就是为了仙人跳这场戏出场。汪大夏是男版小潘 第136章 看胸识女人   武都头是练家子, 还是打虎英雄,还是在朝阳门外五里屯当猎户的时候,就一人打死过一只老虎, 孔武有力, 被顺天府尹王泥鳅看中, 聘为都头, 平日带着差役们巡街, 缉拿强盗, 故,他一记窝心脚踢的极重, 臭道士疼得灵魂出窍, 捂着肚子, 蜷缩在地, 武都头只需一招, 臭道士就失去了反抗之力。   武都头这一闹,周围房间的房客纷纷出来围观捉奸,论八卦看热闹, 中城的百姓丝毫不亚于北城百姓。   “快来看呀,捉奸在床!”   “女的长的不错。”   “我见过她,刚才还在大堂里喝茶嗑瓜子, 骚首弄姿,恨不得把两个胸脯拿到男人面前晃,果然是个**。”   “我也见过她, 难怪一直戴着眼纱没有解下来,原来是个有夫之妇出来偷情,怕人认出来。”   “这个女的好认,你看她的胸, 就像刚出锅的大白馒头,这么大胸,腰身如柳,这身子一看就记住了。”   “兄台厉害,看胸识女人。”   围观的越来越多,都不怕被武都头手里的杀猪刀误伤。   汪大夏缩在墙角,用手帕遮着脸,瑟瑟发抖,胸脯两个大馒头也跟着花枝乱颤,“大郎误会了,我们之间清清白白的,没有奸情,这位客人要买眼纱,我是来送货的,你看桌子上有一沓眼纱。”   武都头啐了一口,“你这个臭婆娘,到处给我戴绿帽子,平日又懒又馋,嫌贫爱富,老子杀猪赚的钱还不够养活你啊,你口口声声说卖眼纱贴补家用,好端端的在楼下大堂里卖不成,非要跑到客人的床上卖?你以为我是傻瓜吗?都卖到床上去了,还能是卖眼纱吗?老子又不靠你卖身养我!”   这一下把汪金莲骂得抬不起头来。   “我等会找你这个贱妇算账!”武都头一把提起地上像一只熟透的虾般蜷缩身体的奸夫臭道士,仔细看他的脸,听他的声音。   就是他!   武都头对着混在围观群众里的陆缨比了个确认的手势,然后举着砂锅般的拳头一拳揍过去,正中臭道士门面。   这一拳下去,臭道士脸上就像开了个果子铺,头破血流,汁水乱溅。   武都头一边打,一边骂道:”你敢睡我老婆!也不打听一下我胡屠夫的威名!老子一天能杀十头猪,今儿不差你一个!”   做生意的最怕出命案,三通客栈的掌柜连忙赶过来劝架,“这位胡英雄,有话好好说,莫要再打了,再打出了人命,这房间以后谁敢住啊。他睡了你老婆,自是不能白睡,这位客官,你赶紧赔些银子给胡英雄,花钱保命啊。”   臭道士呸了一口,连血带牙的吐出被武都头打落的两颗牙齿,“我没睡你老婆,壮士饶命啊。”   汪大夏也嘤嘤哭泣,“相公,奴家衣服齐整,连眼纱都没解,掌柜那只眼睛看见奴家和客人睡觉了?你们看看床上被褥齐齐整整的,根本没有睡过,奴家冤枉,求各位主持公道!”   众人的目光立刻从大胸少妇的胸转移到床上去,床上的被子叠的有棱有角,齐齐整整的,的确不像是春风一度的样子。   武都头又淬了一了口,“你这个人尽可夫的淫/妇!你们还没睡,是因老子来的早,撞破了你们的好事!老子要是来迟一会,你们两个早就脱光了在床上叠成一处!”   围观路人纷纷称是。   “这腰身、这大胸,谁能把持的住哟。”   “都捉奸在房了,还死不承认。”   “死鸭子嘴硬。”   掌柜又劝臭道士,“你别死在这啊,赶紧给钱了事。”   武都头抓着衣领将臭道士往外面拖,“我带这对奸夫淫/妇见官去。”   一听说见官,臭道士立刻从疼痛中惊醒,无比庆幸自己满脸血,被打得鼻青脸肿,围观路人都不可能出他是通缉犯,连忙求饶:“这位胡英雄,要多少咱们可以谈,不要吃官司。”   武都头放手,狮子大开口,“我要五百两,这婆娘到处给我戴绿帽子,我也正好不想要她了,你给我五百两银子,她就归你了。”   这话说得围观路人都看不过眼了,纷纷说道:   “这又不是黄花大闺女,怎值这么多钱!”   “鞋子再好,被穿过了就是旧鞋,这双旧鞋太贵了。”   “这种狐狸精女人要不得!买回家去,迟早会勾引其他男人。”   这下把汪大夏给惹火了,他站起来,双手掐腰,做泼妇状,晃着胸脯两个大白馒头骂道:   “睁开你们的狗眼瞧瞧,老娘在南京秦淮河当红的时候,包月都不止五百两,就是老大嫁做商人妇,被家中大娘子不容,远远的卖到京城,给了这个杀猪的当老婆。你们嫌弃老娘不值五百两银子,哼,老娘当年赎身的银子足够把你们这些穷鬼砸死!”   汪大夏一边骂,一边往门口围观的路人群众凑,挺着乱晃的大胸当武器,“你们这群臭男人,是不是都想摸一把,来来来,摸,快摸,摸一下十两银子,少一分都不准走!”   围观路人都被汪大夏的无耻惊呆了:都捉奸在床了还敢如此嚣张!   不过也对,从南方秦淮河这种风月之地出来的红姑娘,自是身价高一些。   武都头还举着明晃晃杀猪刀,谁敢碰汪大夏的十两一个的大馒头?围观路人纷纷后退,怕误摸之后,被汪大夏碰瓷。   很显然,汪大夏的胸比武都头的杀猪刀更有威慑力。   为今之计,只能消财免灾了,臭道士说道:“我没有带那么多银子,只有十几两碎银花销之用,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回去取钱。”   武都头自是不肯放手,“我呸!别当我是傻瓜,放你放回去,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怎么办?我老婆白白陪你睡了?”   臭道士欲哭无泪,“我没睡你老婆!真没睡!”   武都头当即又举起砂锅般的拳头,对着臭道士的面门晃了晃,“给钱还是给命,你自己选。捉奸拿双,有外头那么多客人作证,我待会割了奸夫淫/妇的头去顺天府衙门投案自首,顶多判个流刑,老子还是赚了。五百两银子,你要不要?”   武都头这是强买强卖。   吓得臭道士立刻改口道:“好,五百两就五百两,我给胡英雄写个字条,胡英雄拿着字条去要钱,他们看到我的信,一定会带着银子过来赎我回去。”   武都头单手提着臭道士,将他按在凳子上,“快写!”   臭道士拿出自己的一方白手帕,掌柜的赶紧递上笔墨,臭道士在手帕上写了几行字,要观长立刻拿钱赎人,末了,臭道士将手帕递给武都头,“把帕子送到阜成门大街的白鹿观。”   武都头接了帕子,一把扯下臭道士的钱袋,从里头抠出约二两的银子,连银子带帕子在路人面前晃了晃,“我要看着这对奸夫淫/妇,没工夫去送信,你们谁去跑趟腿,这是跑腿钱。”   路人们想着,来看热闹,还有钱拿,何乐而不为?纷纷举手道:”我!我跑的可快了!”   陆缨扮作的路人也高高举着手,“我!我来给你捎信!”   武都头假装随机的从围观路人挑出陆缨,“就你了,快去快回。”   陆缨接过银子和信,“我去客栈借匹马,马上就回来。”   精心设计的仙人跳有两个目的,第一是汪大夏骗臭道士摘下眼纱,方便武都头确认臭道士是否是绑架魏采薇的车夫。   第二个目的是确认绑匪就是白鹿观道士之后,就用送勒/索信的幌子,找个正当理由走进白鹿观,试探那些道士们,这个任务就交给武功高强的陆缨。   这时厨房将做好的酒菜送过来了,“这……你们还要不要?”   武都头扔给店小二一角银子,“怎么不要?给老子摆上!”   武都头在房间里大吃大喝,臭道士一声都不敢吭,汪大夏蹭到他身边去,“道长,奴家以后就指望你了。”   说完,汪大夏还用大馒头去蹭他。   武都头在场,臭道士避若蛇蝎,连忙侧过脸去,“我无福消受嫂子的美貌,我与嫂子顶多只能有露水情缘,求嫂子以后别去道观找我了,嫂子青春貌美,还是趁年轻,找个老实人嫁了吧。”   汪大夏用帕子捂着脸,泫然欲泣,“你……你好狠的心。”   武都头将酒壶往桌上一顿,“除了我,那个男人敢娶你?还不快过来给我倒酒!”   汪大夏乖乖给武都头倒酒,武都头喝着酒,说道:“你偷过的汉子,有一把小米的数目。我睡过的女人,也有一把盐的数。咱们两个算是扯平了,你发个誓言,以后再也不出去不偷汉子,你就还是我的浑家。我马上有五百两银子了,你跟着我吃香喝辣,定不会亏待你。”   汪大夏当即身子一软,跌坐在武都头的大腿上,抱着武都头的脖子呜呜哭,“只有你不嫌弃奴家出身烟花之地,奴家以后定死心塌地的跟着你。”   围观路人看了,面面相觑:我们是来看捉奸在床的,怎么一下子变成夫妻破镜重圆?果然是渣男配贱女啊。   有路人说道: “这是玩仙人跳吧?这对夫妻什么都没有少,还白得了五百两银子。”   “对!就是仙人跳!这个奸夫连裤子都没脱,屠夫就进来捉奸,这也来的太巧了。”   “就是,中了仙人跳,有苦说不出,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了,不认也得认。”   “真是得了夫人又得钱,好厉害的仙人跳!”   汪大夏听了,当即从武都头怀里跳出来,掐着腰,摇晃着两个馒头出去骂道:“是谁说仙人跳?老娘日你个仙人板板!有种对着老娘说!”   围观路人是来看热闹的,不想引火烧身,纷纷闭嘴,有几个男人被汪大夏晃到头晕,不敢睁眼瞧他。   汪大夏舌战群雄时,陆缨骑马到了白鹿观门口,晃动门环。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没有人比我更懂玩仙人跳。 第137章 连环计   哐哐哐!   陆缨反复敲了三次门, 才有人从门缝里不耐烦的说道:“瞎敲什么!这里是王府私家道观,闲杂人等免进!”   陆缨说道:“是志平道长要我来捎信的,道长在三通客栈遇到一个小麻烦, 要观长过去一趟。”   “三秒”道士道号叫做志平。   门开了, 一个带着黑纱帷帽的道士, 挥手要她进去了。   白鹿观地方不大, 但有股尊贵的皇家气象, 过道上有两尊白鹿的雕像, 栩栩如生,院子中央是个八卦祭台, 台中有一盏海灯, 上头有琉璃灯罩, 无论风雪还是风沙, 都常年不灭。烧得都是昂贵的蜡油, 每天至少耗费二十斤蜡油,可见白鹿观之豪奢。   陆缨一边走,一边默记道观的方位和布置, 回去好默画图纸,跟着道士走进白鹿堂,这里坐着两排玄衣道士, 一个个长得颇为强壮,陆缨将写在帕子上的信递给坐在中间鹿角椅上的道观观长,还将志平道长被胡屠夫捉奸在床的事情讲了一遍。   “……事情就是这样, 志平道长被胡屠夫扣在三通客栈里,一手交银子,一手交人。志平道长给了我一角银子,我过来跑趟腿, 捎个信。去不去,劳烦观长给个准信,客栈那边还等着我回话。”   “混账!”观长看完手帕上的求救信,将帕子狠狠拍在案几上,“这个志平一次次栽在女人身上,还没有教训!死不悔改,我看他将来要死在女人身上!”   陆缨心道:从观长的反应来看,看来这个志平道长好色误事不是一天两天了,   两排道士纷纷开口,各抒己见,有劝和的:“观长息怒,为今之计,赶紧出钱把志平师兄救回来要紧,可别因小失大啊。”   有主张硬碰硬的,不要妥协,“不能给钱,这明显是仙人跳,志平师兄中了圈套,被捉了个现行。那些市井流氓见景王殿下去安陆就藩去了,景王府没落,以为咱们上头没人,这么快就设了圈套欺负咱们白鹿观,倘若今日乖乖交了钱赎人,此事一传十,十传百,都以为白鹿观是软柿子,谁都可以捏一捏,后患无穷啊,今日来个胡屠夫,明日来个李屠夫,难道一直被人讹诈。”   有人开始站队了,“是啊,咱们白鹿观这些个道士,还怕一个市井屠夫不成?师兄弟们一起去三通客栈救志平师兄,再把那屠夫狠狠揍一顿,看以后谁敢惹咱们白鹿观。”   “算我也一个,我也去。”   也有反对的,“此一时,彼一时也,这都什么时候了,咱们帮不了景王殿下,也不能给殿下添乱啊。志平师兄就是在色字上栽了跟斗,经过此劫之后,定会吸取教训,修身养性。不会再惹事了。”   “附议,风沙天大街虽然没有几个行人,但是三通客栈围观者甚多,到时候传出去,只会说一群道士欺负一个屠夫,那屠夫捉奸拿双,有目共睹,屠夫若去衙门告志平道长与妻子通奸,他也有理,还有证人,等衙门派衙役过来拿志平道长去过堂对质——岂不是更麻烦?”   “对,小不忍则乱大谋,必须要保护志平师兄。这次师兄吃了大亏,他将来定不敢再犯了。”   有人冷笑,“志平师兄若不爱女色,母猪都会上树了,他好几次把娼妇从后门带进来嫖/宿,搞得禅房乌烟瘴气,我住在隔壁都听到声了,他还死不承认,把娼妇藏在柜子里。他就是个祸害,迟早把咱们白鹿观祸害干净了!我看不用拿钱赎人,就让那个什么胡屠夫砍了脑袋,咱们以后才能过清净日子。”   言下之意就是灭口,借胡屠夫之手杀了隐患。   立刻有人骂道:“你这个狼心狗肺的白眼狼,当年若不是志平师兄把你从大街上捡回来,你现在估计还端着破碗在城隍庙要饭呢!”   “养我的分明是景王殿下,不是志平师兄,如今殿下被此人拖累,为了不甩了这个累赘?”   双方为了保还是弃开始口水战,若不是陆缨在场,八成要打起来。   看来景王去藩地之后,储位渺茫,人心浮动,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啊。   “别吵了!”观长站起来,一锤定音,“把人捞回来再说。”   观长拿了银票,带着同门,浩浩荡荡跟着陆缨去了三通客栈,武都头居然和汪大夏相对而坐,举杯同饮,志平道长鼻青脸肿的蹲在墙角,“观长救我!”   看着眼前的猪头,若不是声音熟悉,观长都认不出他来。   武都头见对方来了六个人,将浑家往旁边一推,拿着杀猪刀横在中间,“哟,这是交钱还是抢人?来这么多人,以为胡屠夫怕你们这群臭道士不成?”   观长见武都头和汪大夏都戴着眼纱,“你们夫妻两个至今不以真面目示人,怕什么?是不是做惯仙人跳,怕其他苦主认出来,去衙门吃官司?银票可以给你,先把眼纱取下来。”   武都头是顺天府衙门的招牌都头,打虎英雄,很多人都认识他,为了掩盖相貌,他还故意在下巴贴了一圈络腮胡,但是若摘下眼纱,怕是会被人认出来,所以武都头坚持不肯,找个借口,说道:   “你们别以为我傻,我捉奸之前打听了,你们白鹿观是景王府的私产,你们都是王爷的人,而且人多势众,如果被你们看清楚相貌,被你们找到,将来你们打击报复我们夫妻,我们夫妻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看来就是赤/裸裸的仙人跳了。观长问:“所以你并不姓胡?”   武都头嘿嘿笑道:“那当然,今日除了我浑家那对大奶/子,就没有一个是真的。”   汪大夏还配合武都头的话,把胸脯示威似的晃了晃,“道长要不要来验验货呀?”   到这个时候,就需要博弈了,谁胆子大谁赢。   惊得白鹿观一众道长纷纷低下头,不敢直视:这个骚浪劲也太大了,难怪志平师兄会中了圈套,换成我也……咳咳!   进来的时候,描有车夫志平画像的通缉令还贴在客栈墙上呢,幸好这个莽夫把志平打成猪头,一群人围观都没有人看出他就是墙上通缉犯。   通缉令上写的很清楚,抓到此人,一千两银子的赏银。   这个玩仙人跳的莽夫自以为赚了五百两银子,却不知他明明可以合理合法赚双倍的!   眼大漏神的蠢货,观长轻蔑的把五张一百两的银票拍在案几上,“放人。”   武都头拿起银票,塞进怀里,拉着汪大夏的手,“我们走。”   志平道长见武都头远去了,忿忿道:“哼,一对贼公贼婆!”   啪!   观长扬手就是一巴掌,“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我们白鹿观的脸都被你丢尽了!来人,将他抬回去,按门规处置。”   志平道长晓得自己错了,挨打也不敢做声,何况比起刚才武都头的窝心脚和毁容拳,观长这一巴掌就像蚊子咬一口似的,不算疼。   掌柜的赶紧追上去,“那个……房钱和酒菜钱麻烦结一下。”   其实应该找武都头,毕竟志平道长没有真的睡觉,东西也不是他吃的,但是武都头手里那把锋利的杀猪刀太可怕了,掌柜不敢追上去要钱,就捏起了软柿子。   所谓树倒猢狲散,景王这棵树还没真的倒下,昔日高高在上的白鹿观就被玩仙人跳的贼公贼婆、还有三通客栈的掌柜给讹上了。   观长一心把志平这个祸害先弄回去,不好节外生枝,忍了又忍,只得给了银子。   做戏做全套,武都头和汪大夏一路招摇过市,从阜成门出了城,消失在漫天风沙里,做出一副玩一次仙人跳就换个地方的架势来,以混淆视听,其实在郊外立刻换了一身行头,变装完毕后,从正阳门回到京城。   回到京城时,天已经黑了。各回各家,武都头回到顺天府衙门,汪大夏去了锦衣卫衙门。   汪大夏屁股刚挨着板凳,陆缨就甩给他一套绣着白鹿观标记的玄色道袍,“今晚要潜进白鹿观打探,快换衣服,观中有人接应咱们。”   原来,陆缨送信要白鹿观去三通客栈捞人,是为了乘虚而入,等观长带着大部分道士出门去三通客栈,观中只有两个人看门,防守空虚,锦衣卫暗探就悄悄□□进去,偷了几件白鹿观道袍,方便今晚夜探白鹿观。   查案不易,大夏叹气,“就让我歇口气吧,我还没吃晚饭呢,一桌酒菜都是武都头吃的,我还要在一旁扮作小媳妇给他斟酒夹菜,累死了。”   陆缨说道:“武都头帮了咱们大忙,你伺候他是应该的。你若是饿了,不是还自带两个山东大馒头吗?时间不早了,就在车上吃。”   汪大夏只得换了衣服,梳了个道髻,拿着比他脑袋还大的馒头啃起来,边吃边问:“今天魏大夫身体如何?”   陆缨说道:“尚贵人又征召她进宫了。”   汪大夏心疼魏采薇太劳累,一个月前流了半壶血,这才刚恢复,怎能如此来回折腾,问:“前天刚从宫里回来,今天又召?这尚贵人事真多,魏大夫的身体又不是铁打的。”   陆缨说道:“听宫里巡逻的兄弟们说,宫里出现黑眚(念省,一团黑影的意思),冲撞了尚贵人,尚贵人吓坏了,高烧不止,就召了魏大夫进宫。”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我吃我自己   黑眚,读音为hēi sh吻g,古代谓五行水气而生的灾祸。五行中水为黑色,故称“黑眚”。在北宋灭亡之前,出现过此物,嘉靖皇宫也多次出现,至今都是迷据《明史》记载:同年“七月庚戌,京师黑眚见,民间男女露宿,有物金睛修尾,状如犬狸,负黑气入牖,直抵密室,至则人昏迷。遍城惊扰,操刃张灯,鸣金鼓逐之,不可得。帝常朝,奉天门侍卫见之而哗。帝欲起,怀恩持帝衣,顷之乃定”。   意思是说,这个怪兽有金色的眼睛,长尾,长得像狗或狐狸,带着一团黑气登堂入室,看到的人都昏迷。整个京城都被惊动了,但捉又捉不到。最后甚至想闯入皇宫。吓得皇帝都想起身逃跑。 第138章 驱邪祟   这山东大馒头用料十分实诚, 汪大夏吃了几口,就干得口水都无法顺下去,只得一边喝水一边吃, 水在胃里将馒头泡发了, 汪大夏只啃了十口, 就觉得胃里撑得慌。   他放下啃了一个缺口的大馒头, 从怀里拿出几张收据, “这是和武都头买了换装的衣服鞋子等物、还有雇马车回京城的车费。劳烦陆统领签字, 我好明天去衙门报销。”   陆缨连价格都没看就签字,“今天任务完成的不错, 演活一个出身风尘的荡/妇, 你不去演戏, 在锦衣卫真是屈才了。”   汪大夏嘿嘿笑道:“我也觉得自己挺美的。”   陆缨签完字, 把手一伸:“给我。”   汪大夏将签了字的收据叠好, “没了,就这几张。”   陆缨勾了勾手指,“我说的是五百两银票, 白鹿观观长给你们的五张一百两三通钱庄的银票。”   汪大夏身子一缩,“这……我牺牲色相换的银子,陆统领也要收上去充公?这是我的卖身银啊。”   陆缨:“这是赃款。”   要从汪大夏手里抠银子, 比从严世蕃手里抠钱还难,汪大夏不肯归还赃款,还振振有词说道:   “锦衣卫贴了一千两悬赏告示, 是我每天顶着风沙出去卖眼纱守株待兔,天天喝沙子,我容易吗?人是我最先发现的,这不能否认吧?虽然我们一起设计了圈套抓人, 但我厚着脸皮说一句,此事我当立首功,对不对?”   “当然,此事武都头还有兄弟们都出力了,我不能贪功,我要的不多,赏银的一半就是五百两,剩下五百两交给陆统领去分,这不过分吧?横竖都要给我五百两银子,何必收缴了五百两赃款再给我五百两赏金?左手出,右手进,多麻烦啊。”   汪大夏和魏采薇有三年之约,他只有三年时间赚老婆本了!因而比谁都看重钱。一改以前的懒散敷衍的歪风邪气,变得工作积极,卖力干活,以前是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现在是干啥啥都行,尤其是报销第一名。   陆缨说道:“锦衣卫的悬赏肯定是论功行赏,你分五百两也不是不行,但是一码归一码,赃款是脏款,赏金是赏金,不能混淆,账目会对不上的,把银票给我。我要交给脏银库。”   也只有陆缨这种较真的上司(主要是汪大夏打不过她)能够制得住汪大夏这种滑头。   汪大夏就像割肉似的,把怀里捂热的五张银票掏出来。   陆缨接过银票,但是汪大夏不肯放手,银票都被拉直了。   陆缨说道:“你若再不放手,银票扯成两半,损失你来赔。”   汪大夏立刻放手。   言谈间,马车到了阜成门大街白鹿观附近,此时虽然还没有正式宵禁,但街上已经没有人了,店铺也都提前打烊关门。   马车停在小巷子里,两人穿着白鹿观的道袍走在道观围墙下,这里已经垂下两根用于爬墙的绳子,正是混进去接应他们的暗探提前准备好的。   两人戴上了手套,扯着绳子,脚踩着围墙往上爬,爬到墙头时,汪大夏感觉冰冰凉凉的东西砸在眼纱上,眼纱瞬间湿了。   然后,一滴滴雨水和像撒盐般的细雪随之落下,雨夹雪,冰雪会冻住浮土,持续了快一个月的风沙雾霾天终于要结束了。   就在陆缨和汪大夏夜探白鹿观时,魏采薇也到了紫禁城的毓德宫,她戴上防沙尘的、面纱一直垂到脚踝的帷帽下了马车。   一个同样戴着帷帽的嬷嬷扶了她一把,“魏大夫小心,下雪了,路上有些湿滑。”   终于下雪了,明天就不用捂得严严实实,空气也不会永远都是有些呛人的土腥味。   魏采薇走进毓德宫,发现毓德宫灯火通明,到处都悬挂着气死风灯笼,甚至在正殿门口还立着两排至少挂着五十个灯笼的灯架,魏采薇戴着眼纱、还垂着帷帽都觉得灯光亮的刺眼。   除此之外,正殿门口还搭建了一个高大的祭坛,坛上有十几个道士顶着冰雹和细雪正在转圈颂着经文,还有一个黄袍道士开坛做法,将一炳木剑舞得虎虎生风。   这个黄袍道士不是别人,正是嘉靖帝目前最宠幸的道士蓝道行。   风越狂,雨加雪越急,蓝道行稳如泰山,将手中木剑的剑尖沾上一片鬼画符般的黄符,在火炉里点燃,然后左手结着法印,右手舞着火剑,脚踏北斗七星,嘴里念着北斗大神咒:   “北斗七元,神气统天。天罡大圣,威光万千。上天下地,断绝邪源。乘云而升,来降坛前。降临真气,穿水入烟。传之三界,万魔擎拳。斩妖灭踪,回死登仙。(注1)”   念完之后,蓝道行将火剑往北方一点,大声喝道:“天地玄宗!敕妖灭行,急急如律令!”   话音刚落,闻得北方啪啪啪三声爆响,并喷出火花。蓝道行剑尖的火也随之熄灭。   蓝道行左手捂住胸口,右手以木剑杵地,吐出一口血,“黑眚已除。”   一旁的宫人们纷纷对着蓝道行伏地跪拜,“蓝神仙显灵了!邪祟黑眚已除!“   蓝道行说道:“黑眚不止一个,除掉这个,将来恐怕还有,黑眚最怕光,白天不出来,你们今晚要守着这些灯,只要灯光彻夜不灭,黑眚就不会闯进宫里害尚贵人。”   宫人连忙应下,轮流当值,随时填补灯油。   宋嬷嬷也遥遥对着蓝道行一拜,她佛道不分,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皇上要蓝神仙来毓德宫升坛做法,驱除邪祟,看来我们贵人的病快要好了。”   魏采薇沉默不语,其实蓝道行刚才只是变了个戏法,他往北方扔了三个摔炮仗而已,可不就啪啪炸开了嘛,只是他身处高高的祭坛,宫人们都看不见他做的小动作。   但是魏采薇心如明镜,对蓝道行的把戏了如指掌。上一世,蓝道行失宠之后,下了东厂大狱,审问他的正好是汪大夏汪公公,重刑之下,蓝道行对自己招摇撞骗的把戏一一招认,汪大夏将此事告诉过魏采薇。   眼看他烈火烹油、被万人拜服、在祭坛上俯瞰众生,形同神仙,谁能预料几年后他会蹲大狱,被一手捧他起来的嘉靖帝赐了一杯鸩酒自尽了呢?   大明名利场中心的紫禁城,盛宠容易,只要皇帝愿意,别说活人了,就连一只猫都能封伯爵,但是想要全身而退,得到善终难啊!   上辈子,魏采薇用尽了心机和人脉,才帮助傻白甜尚青岚在盛宠之后,还能全身而退,在后宫安享一生,活得比她和汪大夏都长——反正她死的时候,尚青岚还活的好好,已经是太后的李九宝在宫里对她照顾有佳。   魏采薇进了屋,摘下帷帽和眼纱,清洗了手和脸,换上一套干净的外袍,就连鞋子都还了,才步入尚青岚的寝宫。   嘉靖帝居然也在!坐在病榻前握着尚青岚的手,神情疲倦。   尚青岚还在发烧,昏迷不醒。   魏采薇连忙给嘉靖帝行礼,嘉靖帝抬手说道:“免礼,你快过来给尚贵人看病,她烧得说胡说,都有你的名字。”   尚青岚的身上很烫,尤其是额头,皮肤鲜艳,色如赤丹,还微微肿胀,就像画里面的寿星翁似的。   魏采薇给她把脉,脉大如极数,说道:“这是吓坏了,惊吓过度,郁结于心,成为丹毒,丹毒发作在额头上,叫做抱头丹(注2)。”   嘉靖帝急道:“既然知道患结所在,赶紧给贵人医治。”   魏采薇开了两贴治疗丹毒的药,“熬两碗药送过来”,随后又拿出一把细若牛毛的针,说道“陛下,抱头丹需要在额头点刺放血消肿,这样好的最快,只是点刺之后,肌肤需要时间恢复,至少半个月不能在御前伴驾了。”   嘉靖帝看着尚青岚寿星翁般肿胀的额头,“你只管放手去治,破相都不要紧,朕喜欢的又不是她的皮相。”   魏采薇先用火烧红细针,等凉透后再用针刺放出丹毒毒血,放血之后再灌了药,到了半夜,尚青岚终于不烧了,嘉靖帝这才去了隔壁房间休息。   次日早上,尚青岚在睡梦中尖叫着坐起来,“是黑眚!不要过来!不要吃我!我的肉一点都不好吃!”   嘉靖帝闻言,穿着寝衣,光着脚就跑过来安慰宠妃,“不要怕,朕在这里,昨晚蓝道行已经开坛做法,收了那黑眚妖怪,不会再出来害人了。”   惊魂未定的尚青岚扑到嘉靖帝怀里,还伸手到处乱摸,“符呢,蓝道行的护身符呢?臣妾以后一定要随身带着。臣妾错了,不该取笑蓝神仙装神弄鬼,蓝神仙是真神仙,为臣妾驱除邪祟,臣妾要好好赏他。”   一旁值夜的魏采薇昨晚时不时起来查看尚青岚身体情况,没有睡好,双眼都熬红了,心想那里有什么黑眚,其实并没有什么妖怪,都是**而已。   一切就是蓝道行自编自演的把戏,目的是让皇帝的新宠妃对他感恩戴德,用他的符咒,喝他的符水,成为他的靠山。   尚青岚这个大腿太粗了,不止我一人想抱住,多少人争着抢着要抱上这个大粗腿,其中就包括蓝道行。   不过,有我在,我不会让你得逞的。   上辈子都没让你得逞,送你一杯鸩酒,这辈子就更不能了。   作者有话要说:  采薇:保护我方傻白甜青岚,我用科学战胜迷信。   汪大夏的假胸是山东胶东大馒头,真的比脑壳还大,超级饱腹,我吃过好几次。另外,汪大夏晃得令人头晕的胸也是真的,你们去我的胃波,就是我的笔名暮兰舟,有黄v认证的那个,里看前面几条信息,有个泳衣模特走秀,第一个出场的模特就是汪大夏晃胸的原型,真的晃到你头晕,不信你就去看看,我真没夸张。   注1:两个咒语都出自道教的《早晚功课经》   注2:关于丹毒和抱头丹的病症和治疗方法,均出自谈允贤的《女医杂言》 第139章 十年繁华梦   尚青岚这一世机缘巧合之下比上一世提前一年承宠, 而且,和这一世一样,初次承宠, 便承宠不衰, 嘉靖帝沉迷于她的娇憨年轻单纯不设防, 和她在一起就像吃了仙丹似的飘飘欲仙, 甚至觉得自己变得年轻起来!   每个人时间都是有限的, 嘉靖帝身为皇帝, 也不可能比普通人多出十二个时辰,毕竟时间管理大师只是少数人, 嘉靖帝在陪着新宠玩耍的时间长了, 留给修仙炼丹的时间不多了。   并且, 嘉靖帝毕竟是皇帝, 他虽然三十几年不上朝, 可是每天都要处理国家大事,还要牢牢将皇权和统治权把握在手里,这个不上朝的帝王从来没有被大臣给架空过, 其中付出精力和时间不言而喻。   嘉靖帝的日常就从治国和修仙炼丹变成了治国和陪尚青岚玩耍,蓝道行很快发现自己被冷落了。   上一世,蓝道行还能忍一忍, 觉得嘉靖帝是一时新鲜,过阵子就丢开了,重新投入修仙的怀抱。   但是他没有等到那一天, 尚青岚的风头越来越盛,每隔一段时间就升一次职,美人,才人, 贵人,婕妤,昭仪,嫔,听说还即将封妃,宫里人都趋炎附势,捧高踩低,纷纷去奉承尚青岚,甚至她身边的掌事女官魏采薇都成为宫里的新红人,权势都要盖过蓝道行了。   蓝道行觉得这样下去他会彻底失宠,他决定利用幻术和戏法重新得到恩宠,而这一次,他不仅仅想要得到圣心,他还想要宫中新宠尚青岚对他感恩戴德,坚信不疑,从此多一个虔诚的信徒。   于是,蓝道行在宫里制造黑眚出没的假象,利用尚青岚贪玩的弱点,在八月登高赏月的夜里,开始了他贼喊捉贼的计划。   他每日用尚青岚用过的手帕来训练一只被毒哑的细犬——因为传说中的黑眚大部分都是犬形,以确保细犬熟悉尚青岚的气味,找到目标攻击。   行动那日,他将细犬毛发上涂上掺着绿色荧光粉的颜料,这个颜料在白天看来平平无奇,但是一到晚上,就会发出幽幽绿光,就像鬼火一般。   尚青岚那晚夜游兔儿山,黑眚现身,朝着尚青岚冲过来,与此同时,蓝道行收买的内应偷偷用湿布捂住口鼻,点燃令人昏迷致幻的黑色烟雾。   按照传说,黑眚都是伴随着一团黑气出现的。   细犬所到之处,黑烟漫天,无论大内侍卫还是伺候的宫女太监,皆吸入黑烟中招,要么晕倒,要么致幻,陷入幻觉的人能够看到了各种幻想中的妖魔鬼怪,吓得落荒而逃,无人去救尚青岚。   黑眚出现时,魏采薇当机立断,把尚青岚推进一个山洞里,要她从山洞里绕路下山,和侍卫们会和。   尚青岚吓傻了,没有想太多,拔腿就跑,魏采薇看着眼前由远及近的一团绿光,并不信鬼神之说、见惯了大风大浪的她立刻镇定下来,心想,奇怪,兔儿山至少有一百来人来夜游,为何黑眚独独追着尚青岚不放?   魏采薇把心一横,撇断了两根树枝,拿在手里当武器,守在洞口,阻止黑眚进入山洞追尚青岚,一娘当关,黑眚莫开。   就在黑眚越来越近,魏采薇要挥着树枝和黑眚搏斗时,她听见了一声嘘哨,黑眚蓦地半途停下,然后追随着嘘哨的方向而去。   魏采薇觉得奇怪,就拿起树枝,反过来去追黑眚,但是突然一阵黑烟迎面而来,魏采薇吸到一股就像雨后青草气味的气体,然后就中了迷/烟,陷入了幻觉。   幻觉中,她变小了,回到了心中永远的梦魇之地:姐姐难产而死的产房,姐姐的鲜血浸透了被褥,双目圆睁,瞳孔已经散了,嘴巴大开,发出无声的呐喊。   小小的她却无能为力,王婆子和陈大郎还要杀了她灭口,魏采薇拔足狂奔,一直跑到了兔儿山最高处的旋磨台。   另一边,尚青岚从山洞里跑下山,刚出洞口,就看见发着绿光的犬形黑眚朝着她冲过去来!   “救命啊!”   尚青岚大呼,抱头又要跑进山洞里,可是脚下不知被什么东西一绊,她摔倒在地,眼瞅着黑眚越来越近,她几乎要绝望的闭上眼睛。   “大胆妖孽!”   蓝道行穿着道袍及时赶到了,他舞动着桃木剑,手持符咒,口中念念有词: “天地玄宗,万炁本根!鬼妖丧胆,精怪亡形。内有霹雳,雷神隐名。洞慧交彻,五炁腾腾。金光速现,覆护真人吾身。天之光,地之光,日月星之光,普通之大光,光光照十方,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注1)   说完,从蓝道行的木剑里迸出一股金光,直射向黑眚,立刻火光四溅,闪得尚青岚闭上了双眼。   睁开眼睛时,黑眚已经消失了,蓝道行扶起尚青岚,“娘娘没事吧,娘娘放心,妖物黑眚已经被贫道除去,不会再害娘娘了。”   尚青岚正要感谢蓝道行,突然闻得山顶一声凄厉的尖叫,尚青岚抬手望去,一轮满月下,一个女人的身影正在山顶旋磨台上狂奔,手里挥着树枝,虽然看不清相貌,但是听声音就知道是魏采薇。   魏采薇挥舞着树枝,嘴里还大声呵斥着,“我不怕你们!你们害死了我姐姐!就是化作恶鬼,我也不惧你们!你们敢来缠我,我就打死你们!”   原来,中了幻术的魏采薇内心依然坚强,再被王婆子和陈大郎一路追到旋磨台之后,激发了她心中的战意和永不言败的精神,居然稳住了,在噩梦中绝处求生,发起反攻。   幻境中,魏采薇挥着树枝抽打两个恶鬼,恶鬼们被她打得连连后退,魏采薇反败为胜,紧追不舍,可是这并不都是好事:幻觉里,她身处京郊五里河的平原之地,到处都是田地,她追杀两个恶鬼,可现实是,旋磨台位于紫禁城兔儿山的山顶,她即将要跌落山崖了。   尚青岚吓出一身冷汗,顾不上给蓝道行道谢,挥舞着双手尖叫道:“快停下!不要前行!不要前行!不要前行!”   可是幻境中的魏采薇听不见尚青岚的呼喊声,正在乘胜追击的她怎么可能放过害死她姐姐的恶鬼?   当年我亲手杀了你们两个,为姐姐复仇。现在我也可以再杀你们一次。   胜利就在前方!   就在疯癫的她即将从旋磨台失足跌落山崖时,对食夫妻汪公公闻讯赶来,将她死死抱住,从悬崖边缘拉了回来,这才逃过一劫。   汪公公将怀里扑腾着像一条大鲤鱼的魏采薇抗下了兔儿山,一直闹到半夜,精疲力竭的她才昏睡过去。   醒来之后,尚青岚一直陪着她,眼睛都熬红了,“你可算醒了,昨晚你差点从旋磨台上掉下来,旋磨台虽然不高,可是下面全是假山岩石,摔下来可就没命了。”   魏采薇身上无一处不酸痛,好像和汪公公荒唐了一夜之后的清晨,看到尚青岚无事,心下稍安。   后来和汪公公说起她的遭遇时,魏采薇就提出了疑问:“在失去意识之前,我听了一声嘘哨,黑眚就朝着嘘哨声方向而去了。你不觉得奇怪吗?一个妖物怎么像一条狗似的,听到嘘哨就跑?我觉得其中有蹊跷。”   汪公公当时是东厂的人,他虽然怕鬼,但是他选择相信妻子,既然魏采薇觉得有疑点,他就仔细调查,几乎把整个兔儿山都掀起来找证物,终于,在尚青岚跌倒的地方不远处,猎犬对着一处地疯狂吠叫,还用两个前掌扒拉地上的落叶。   汪公公几乎掘地三尺,挖出了一只发着绿色荧光的细犬,这就是传闻中的黑眚。   蓝道行自称施展法术,除掉黑眚,救了尚青岚,可是黑眚却是一条死狗。   汪公公不敢直接动蓝道行,就抓了他几个徒弟,一套拷问下来,召除了蓝道行为了争宠监守自盗,贼喊捉贼的计划。   汪公公将人证物证呈给嘉靖帝,嘉靖帝勃然大怒,蓝道行居然敢把宠妃尚青岚置于险境,罪无可恕,遂将蓝道行下了东厂大狱。   就这样,蓝道行近十年的恩宠,就此消散,十年繁华梦,如过眼云烟。曾经连内阁首辅严嵩都要尊敬的称呼蓝神仙的道士,就这么倒下。   蓝道行是嘉靖帝一手提拔上来的,君不能出错,错的只能是臣,为了遮掩皇帝“有眼无珠,识人不清”的事实,嘉靖帝赐了一杯鸩酒,了结了蓝道行。   魏采薇亲自送上鸩酒,“所有害我的人,都没有好下场,蓝神仙,上路吧。”   追求富贵权势并没有错,这宫里,谁人没有追名逐利之心?但害人就不对了。   这一世,尚青岚提前承宠,蓝道行也提前用黑眚吓唬她。   上一世,事发地点在兔儿山。这一世,外头刮了一个月的风沙,尚青岚不能出去玩耍,黑眚就在她的藴德宫出现了。   这一世没有魏采薇保护她,尚青岚被活活吓得晕过去。   毓德宫身处西六宫,蓝道行在西苑侍奉君王,他不能踏足后宫。   所以藴德宫里有蓝道行的内鬼。那条伪装成黑眚的死狗说不定还在毓德宫。   是谁干的?死狗埋在何处?魏采薇的目光在毓德宫伺候的宫人们之间流转。   作者有话要说:  舟码到兔儿山捉妖时,突然书桌狂抖,电脑和键盘也随之震动,持续了五秒,就像闹鬼似的,吓得舟出了一冷汗,赶紧去查,原来崂山区三级地震。求各位安慰抚摸,保护兰舟脆弱的小心脏。   采薇两世都是狠人,遇人杀人,遇鬼杀鬼。要是汪大夏就不行了,他超级怕鬼,连自己的牌位都怕 第140章 点兵点将   尚青岚醒来之后, 命人把毓德宫所有门窗上都贴了蓝道行进献的符咒,见魏采薇为了给自己诊治,熬得双目通红, 赶紧要她下去休息, “我不烧了, 现在又是白天, 黑眚只在夜里出没, 你就放心去睡。”   魏采薇一心想揭穿蓝道行的真面目, 就必须想上一世那样,尽快找到犬尸, 她没有睡, 问尚青岚遭遇黑眚的经过。   一个月风沙天气, 困在屋里无能出门, 笼中鸟似的, 这下把尚青岚憋坏了,嘉靖帝要玩杂耍的、傀儡戏等消遣的班子轮番进宫为新宠表演取乐。   尚青岚新鲜没几天,就觉得无趣, 嘉靖帝又每日送她烟花玩耍,每到天黑,她就坐在室内的玻璃窗下, 看着一朵朵升起的烟火。   但是,烟花要自己放才有趣,尚青岚每晚都会戴上眼纱和面衣, 去外头自己放几个玩。   昨晚,她照例出去放烟花,刚刚点燃一个花蝴蝶,就听过有人尖叫说“有妖怪!”   她转头一看, 果然有个绿色荧光的犬形妖怪,双目泛着金光。   宋嬷嬷当场大叫“护驾!”,众人纷纷保护尚青岚回到屋里,可是黑眚快如闪电,很快袭来,众人都被妖怪吓坏了,内侍陈矩挥着火把阻止黑眚,可是一股黑气随之而来,大伙都被笼罩在这股黑气里,倒的倒,疯的疯,尚青岚也中招了,当场晕过去。   外头巡夜的锦衣卫听到动静,连忙进宫救驾,来时不见黑眚,只看到院子里一群倒的倒,疯的疯的宫人。   “等等,陈经纪为何在你这里?”魏采薇连忙问道。她还是宫外的习惯,把陈矩叫做陈经纪。   尚青岚说道:“上次你介绍他给我认识之后,我觉得他这个人挺机灵的,字写的好看,还会写诗,酒令说的也不错,我和皇上行酒令时玩不过,就要他偷偷写字条帮我作弊。反正他晚上内书堂有没有功课,我就把他叫到毓德宫来看烟花写诗应应景。没想到出事了。”   魏采薇忙问:“现在他如何了?”   宋嬷嬷端来一杯参茶说道:“他站在最前面,离黑气最近,当场晕倒,抬到了偏殿,刚才已经醒了。”   宋嬷嬷年纪大了,受不得风沙,一直在屋里子待着,刚好躲过一劫。   尚青岚无奈摊开双手,“之后我也晕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宋嬷嬷说道:“之后贵人被抬进来,高烧说胡话,皇上闻讯赶来,蓝神仙在藴德宫正门外顶着风雪开坛做法,收了黑眚妖怪。再后来魏大夫就来了。”   魏采薇喝了参茶,振奋了精神,然后穿着灰鼠皮披风,在绣鞋外头穿着一双防水防滑的锯齿底木屐,抱着一个手炉去了院子。   今天出门就不用戴眼纱和面衣了,昨完雨夹雪下了一晚,雪水把空气中的灰尘压在来了,涤荡了空气,魏采薇闻到一股雨后的土腥气,好多天没有这样畅快的呼吸过了。   毕竟还没有到冬天,雨夹雪下到凌晨时,就变成了小雨,空气越发洁净清澈。天亮后雨停了,因皇上还在毓德宫陪着尚贵人,这里有御马监的壮士营,还有锦衣卫重重把守。   宫殿正门外,蓝道行捉妖的祭台还在,点着一盏长明灯灯。   魏采薇在毓德宫走了一圈,每个路口、拐角都有侍卫站岗巡逻,守得跟铁桶似的。   防守如此严密,门里门外都盯着那么多双眼睛,魏采薇猜测那条伪装成黑眚的死狗应该还在宫里。   毓德宫里,火墙、地龙、炭盆都烧起来了,温暖如春,所以死狗不可能在殿内,否则散发的臭味就暴露了位置,死狗应该埋在殿外的院子里。   和上一世一样,蓝道行事先挖好一个深洞,装神弄鬼除妖之后,毒死细犬,扔进深洞里回填,掩人耳目。   然而,毓德宫不是到处都是土的兔儿山,大明自从南京迁都到北京,第一年新建的皇宫就遭遇火灾,差点烧没了。所以,为了防患火灾,嫔妃聚集的东西六宫里是禁止种树的,都铺着石板或者石子路,不见浮土。   后宫的绿色是一盆盆从花房里搬来的盆花或者盆树,根据四季的更迭来更换。   初冬万物凋零,菊花都撤了,院子里唯一的绿色,是一一盆盆四季常青的松柏,花盆都有水缸那大。   魏采薇心想,如果是我,我就把提前把花盆挖个洞,把死狗埋在里头,等到事情平息,外面没有那么守卫巡逻,我就把把死狗挖出来带走。   反正已经到了冬天,死狗冻在里头又不会发臭。   可是,魏采薇转了一圈,藴德宫里的水缸那么大的花盆足足有三十个,死狗会藏在那一盆里?   况且,魏采薇并不确定花盆就是埋尸之地,一个个去挖的话,宫人会以为她疯了。   怎么办呢?   魏采薇在外头转了第二圈的时候,她看见正院里站着一个宦官,这个宦官也穿着一身华贵的大毛衣服,正是陈经纪。   陈经纪目前只是内书堂的一个小学员,无官无职,他这一身富贵的穿着,一定是尚青岚赐给他的。   还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   昨晚尚青岚遇险,慌乱之中,只有陈经纪举着火把迎战黑眚,虽然并没有什么用,但是勇气可嘉,嘉靖帝都记住了这个还在内书堂读书小内侍的名字,以后定是尚青岚跟前的红太监——上一世则是汪大夏汪公公。   冥冥之中,陈经纪重走一遍汪大夏走过的路。   两人相视点头打招呼,陈经纪指着脚下说道:“我昨晚闻到一股很奇怪的香味,就倒在这里了,醒来时已经是现在,就过来看看。”   魏采薇问道:“你眼中的黑眚长什么模样?”   陈经纪闭上眼睛想了想,“不怕魏大夫笑话,我觉得跟狗差不多,当时我举着火把,因而看得比别人要清楚一些。可是黑眚全身散发着鬼火般的绿光,狗并没有这样的颜色,而且,我挥着火把,狗都是怕火的,那黑眚并不怕火,还是直冲过来了。”   魏采薇说道:“狗经过训练,也有不怕火的,你看街上玩杂耍的就有狗钻火圈。”   陈经纪说道:“魏大夫怀疑是狗?”   魏采薇低声道:“只是怀疑,此事不要声张,你还得现场都有那些人吗?”   陈经纪以前是做中介生意的,自有记人记事的本事,他写了一个名单给魏采薇。   魏采薇拿着名单,找宋嬷嬷去核对,有那些人是当场晕倒,那些人发疯,陷入幻想,四处乱串的。   晕倒的人当场被就锦衣卫抬进屋子里去了,所以那个藏起犬尸的内鬼一定是假装疯癫,跑开把死狗埋起来了。   疯癫的宫人一共有五个,内鬼就在这五人当中。   查到这一步,已经中午了,昨晚几乎通宵熬夜,魏采薇精疲力竭,她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深感自己现在势单力薄,举步维艰。   如果在上一世,有汪大夏在,她的任务到现在就已经结束了,动脑子的活她来做,剩下的就放心大胆交给汪大夏,她可以休息了。   汪公公会将这五人带到东厂审问,手下们也会一哄而上,三十个花盆马上就能查完,双管齐下,找到证据,蓝道行倒台。   可是现在,汪公公没了,汪大夏身在锦衣卫,有自己的路要走,他不再是那个吃软饭的汪公公了。   魏采薇找到了宋嬷嬷,指着名单中的五人说道:“尚贵人并无大碍,我反正也是闲着,这五人看到黑眚后疯癫,我给他们瞧瞧病,看是何物导致他们发狂、最好能够治好他们。”   宋嬷嬷说道:“怕他们发疯伤人,都绑在床上,像条鱼似的挣来挣去,一会说鬼,一说喊妖的,折腾了大半天,天快亮时实在没力气了,就都昏睡过去,这会子还没醒。”   魏采薇拿出一套寒光闪闪的针,“没事,我会叫醒他们的。你们若听到什么了不得的动静,不要进去,我在给他们治病。”   宋嬷嬷将魏采薇带到关着五个发疯宫人的厢房,“当然不会打扰魏大夫治病。魏大夫医术高明,心地善良,不辞辛苦给普通宫人治病,是他们的福气。”   魏采薇谦道:“嬷嬷过奖了。”   魏采薇把门关上,眼前五张小床上绑着五个人,从谁开始呢?   许久没有休息,魏采薇脑子发木,就像生锈似的不太灵活了,她干脆用手指点着五个沉睡的嫌犯,唱起了童年时候的歌谣,“点兵点将,点到谁谁就是我的小兵小将。”   点到最后一个字,魏采薇的手指落在中间那个人的头上,缘分啦,就从你开始吧。   与此同时,阜成门大街,白鹿观。   魏采薇在宫里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汪大夏和陆缨也是通宵没睡。   且说他们两个□□进了白鹿观,吴小旗在里面接应,三人潜入白鹿堂,听了大半夜的三堂会审,众道士商议如何处置志平道长。   有保他的,有要处死他的,吵到激烈时,两派动手打起来了。   “停!成何体统!”观长气得跺脚,“你们难道都忘记了,我们还有正经事要做吗?你们就这样回报景王殿下的?”   观长指着鼻青脸肿趴在蒲团上请罪几乎要睡过去的志平道长,“先罚他守丹炉,不得走出丹炉房半步,等我们把殿下交代的事情做完,再来商议如何惩罚他。”   炼丹的炉火昼夜都不能熄,也就是说这段时间志平道长都不能睡个安稳觉,的确是个蛮不错的精神折磨。   等守完了丹炉房,估计志平道长就只想睡觉,不想睡女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送100个红包,感谢各位的安慰。舟本人的胆子和汪大夏一样小,怕鬼,容易脑补,想得很可怕。不敢看恐怖,看恐怖电影和电视剧时必须开满屏的弹幕才敢看。所以昨天独自在家里平生第一次遇到地震,哪怕只有三级,心里也是怕怕的。 第141章 我什么都没看见   志平道长被抬到了丹炉房, 陆缨和汪大夏想继续探听这群臭道士商议做“回报景王”的“正经事”,但是观长没有继续,要道士们回去休息, 说明天大家还有事情要做。   凌晨时, 道观鼾声震天, 陆缨和汪大夏在白鹿观溜门撬锁, 检查各个房间, 看有无私藏兵器或者印有《全唐诗》封面的白莲教宝卷等等证物, 但皆无发现。   汪大夏打着呵欠,还打起了退堂鼓, “头儿, 这群臭道士狡猾的很, 一定是藏在什么密室暗房里头, 或者在外头另有宅院, 就是防着抄家搜查露了馅。寺庙道观的产业不用交税,景王府很多铺子田产都在白鹿观名下,家大业大, 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他们肯定不会在家里做坏事。”   陆缨蹙着眉头,“他们口口声声说要完成景王交代的事情。景王都去湖北就藩了, 千里之外,他在京城还有什么事情要做?我觉得景王所谋着甚大。”   汪大夏困得睁不开眼了,“那就放长线钓大鱼, 我们盯着他们。”   次日早上,一夜冰雨过后,道路泥泞,但空气新鲜, 大街小巷的路人都摘下眼纱和面衣,神清气爽,说话的时候嘴里喷出一股股白气,冬天到了。   白鹿观的道士们穿着常服从后门出去,锦衣卫的暗探远远的跟在后面,发现他们去了北城鼓楼西斜街的广化寺——离汪大夏的家很近。   广化寺正面朝着鼓楼西斜街,后门就是什刹海,是一座皇家寺庙。但是由于嘉靖帝信奉道教,大兴各种道观,广化寺这些年和其他寺庙一样都没落了,得不到皇室供养,不仅建筑年久失修,连佛像上贴的金箔都纷纷脱落,已不复过去的辉煌。   为了传承香火,广化寺早就放下了皇家寺庙的体面,想法子弄钱自给自足,不仅放开了普通百姓来寺庙上香,到处都摆着方便香客们施舍的功德箱,还将庙里空出房间对外出租。   进京赶考的各地举人、生意人、鱼龙混杂,甚至还把整个后院都租出去,租给一个酒楼,酒楼把寺庙的后门改成了大门,酒池肉林,还有乐伎唱歌跳舞助兴,佛门已不是清净之地。   道士们来到熙熙攘攘、犹如菜市场般喧闹的广化寺,有的去上香,有的闲逛,有的去了酒楼要了间包厢,但是他们的视线都盯住一个人。   一看见此人,暗探们大惊失色,连忙放飞信鸽。   锦衣卫衙门,汪大夏正趴在案头呼呼大睡补觉,陆缨推了他两次,都没能将他叫醒,遂放弃,拿起一件大毛大氅,披在汪大夏的肩膀上。   然后去找父亲陆炳,递上最新情报。   “白鹿观的道士正在暗自跟踪裕王殿下。今天是裕王妃的祭日,裕王在广化寺给亡妻做法事。我怀疑这些道士对裕王图谋不轨。”   嘉靖帝和裕王父子关系恶劣。嘉靖帝大兴道教,自封上君,修仙炼丹。裕王就信佛教,时不时去寺庙里诵经吃斋做法事,破罐子破摔,和父皇对着干,无声的反抗。   陆炳淡定的看完情报,说道:“两个亲王之间较劲,不是一天两天了,咱们锦衣卫千万别掺和进去。锦衣卫只负责保护国家和皇上的安全,不要卷入储位之争,否则,连我也会失信于陛下。”   陆炳对嘉靖帝绝对效忠。从皇权的独一无二来看,步入衰老的皇帝肯定会防患两个年轻力壮的儿子,两个儿子暗自较劲斗一斗,总比两个儿子联合起来斗老子要强。   作为一个生性多疑的皇帝,如果儿子们兄友弟恭,他反而会害怕,儿子们关系疏离,争一争,斗一斗,他的皇位才会稳当。   吃同一个人的奶水长大的,陆炳太了解嘉靖帝了。   陆缨被父亲兜头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到脚透心凉,她为了跟这条线索,昨晚通宵没睡,眼底一片青黑之色,自以为有了重大突破,父亲却要她别管闲事,不要惹祸上身。   陆缨深吸一口气,没有放弃,继续说道:“这不是藩王之间的互相监视和争斗,这群道士十分狡猾,差点害死了魏大夫,行凶时还伪装成白莲教,可见心思深沉。汪大夏吃了一肚子风沙才侥幸蹲守到了凶犯,难道锦衣卫要放任不管?魏大夫放的血、汪大夏吃的风沙都白受罪了?”   陆炳叹道:“你现在还年轻,不懂这里头有多么复杂。储位之争是非常的敏感的事情。魏采薇和景王府的卫太监是私人恩怨,卫太监要借着白莲教的幌子杀让他丢了面子的魏采薇,这事没做成对不对?而且你们有人证,没物证,伪装白莲教宝卷的书册搜到了吗?”   “景王府完全可以反咬你们一口,把私人恩怨变成储位之争,说你们串通起来污蔑陷害景王,是为了帮助裕王。他们把事情搞大,这事闹到皇上那里去,皇上肯定不会偏向你们,皇上厌弃裕王久已,你们陷害景王帮裕王,皇上会将你们一同厌弃。你和汪大夏都要丢官的,吃鸡不成蚀把米,何必呢。”   陆缨不服气,据理力争,“魏大夫和卫太监之间怎么可能是私人恩怨?魏大夫是替那些秀女们鸣不平才和卫太监对抗,秀女是皇帝的秀女,她又不是为了自己。明明是卫太监漠视秀女们的性命,不顾她们的安危,他丢了面子,就拿魏大夫泄愤。魏大夫为了公事被卫太监打击报复,说到底还是公事,不是私人恩怨。”   陆炳反问道:“你觉得皇上会听你解释吗?皇上看到的只有你们帮助裕王。锦衣卫是皇上办事的亲兵,不是裕王府的府兵。”   陆缨问道:“可是裕王是皇帝的儿子,如果白鹿观的臭道士对裕王不利,我们袖手旁观,什么都不管吗?”   陆炳说道:“大庭广众之下刺杀裕王?景王没有那么蠢。”   陆缨说道:“如果白鹿观道士是监视,记录裕王行踪,动手是另一批从来没有露面过的死士呢?他们对魏大夫动手时,是借用了白莲教的幌子,如果对裕王也故技重施呢?锦衣卫对此漠视不管,岂不是玩忽职守。”   陆炳说道:“一切都是你的猜测,没有任何证据,仅凭白鹿观的人跟踪裕王,你要猜测他们要裕王动手,命锦衣卫把这些臭道士都抓起来,你以为景王的人会袖手旁观?严侍郎会第一个站出来为景王说话,反咬你们一口,到时候为父也保不了你们。”   嘉靖帝厌弃裕王比厌弃景王更甚。景王只是偷窥秀女,裕王却是一直默默的消极反抗父皇,父皇信道他就偏偏信佛,没有父亲会喜欢专门和自己对着干的儿子。   陆缨还是不服,“难道就放任绑架魏大夫的臭道士不管?”   陆炳说道:“不要急,要有耐心,肯定不会放过他,秋后再算账。现在不能动,一动就会被动卷入储位之争,如果锦衣卫和我们陆家被皇上认为是支持裕王的人,我们就全完了。”   陆缨当然不会把全家和锦衣卫的前途都赌上去,她沉默了一会,问:“父亲要我收回广化寺的探子吗?”   陆炳说道:“继续盯着,静观其变,不要冲动,你要像一个猎人一样,等待时机。”   “我知道了。”陆缨告辞,陆炳叫住她,问:“昨天又熬了一夜?”   陆缨顶着黑眼圈说瞎话,“没有。”   陆炳说道:“我在这里都能听见汪大夏的呼噜声。”   陆缨竖起耳朵,果然听到了一阵阵像猫一样的咕噜声。   陆炳说道:“你不要太拼命了,不要走我的老路,广化寺那边,我替你盯着,我虽然不会拉偏架帮助任何一个藩王,但也不会坐视亲王被人刺杀,你赶紧回去睡觉。”   毕竟是亲生女儿,陆炳晓得她执着的脾气,要她完全放弃是不可能的,只能顺着她,让她放心的去休息。   陆缨被父亲浇了一盆凉水,最后又暖了一下。打个巴掌,给个甜枣吃,陆缨最终记得的都是甜枣的甜。   陆缨回到值房,汪大夏还趴在案头上睡觉,嘴唇微张,透明黏稠的口水糊在桌面打开的卷宗上,随着呼吸一抽一抽的。   陆缨觉得一股倦意涌上心头,不是身体的疲倦,而是精神的疲倦,原来在皇权之下,什么公正、什么公平、真相等等,其实都无所谓的。   魏大夫遭遇的险境、汪大夏吃的风沙、武都头配合演的完美仙人跳、她和手下们的付出等等,在皇权之下,都渺小如尘埃,不值一提。   陆缨推了推汪大夏,“别趴着睡了,会着凉,躺着睡去。”   汪大夏正是长身体的年龄,盹急了,天打雷劈都醒不了。   陆缨推了几下,总不是叫不醒,心想算了,别打断他的美梦,就干脆蹲了个马步,把汪大夏当麻袋似的扛在肩头,将他背到了值房床榻之上,还帮他脱了鞋,盖上被子。   刚好吴小旗经过值房,无意间从窗户看过去:了不得了!陆统领和汪千户好像在床上……   吴小旗捂住嘴巴,放轻脚步,像只猫似的蹑手蹑脚的离开了,我什么都没看见!刚才是幻觉!以上重复一万遍!   与此同时,魏采薇通过小时候点兵点将的童谣,选中了中间的一个宫人,是个内侍,她拿出银针,要强行唤醒他。   可是她的手刚刚触到他的脸,就发现不对劲,他已经没有呼吸了。   此人已被灭口。   作者有话要说:  三个人,六角恋,BL和BG都有 第142章 否认三连   魏采薇立刻试探了其余四个人的鼻息, 都还活着,她当即开门出去找宋嬷嬷,“有个人已经死了, 有谁进过这间屋子?”   宋嬷嬷没有想到会出人命, 短暂的震惊之后, 摇头说道:“门没有锁, 但是他们五个昨晚发疯, 甚至抽搐, 就像中邪似的,都不敢靠近这里, 应该没有人来过。”   这时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闻讯赶来, 当即命御马监壮士营的人把四个活人和一具尸体都都抬走, “为了保护贵人和皇上的身体, 病人和死人都不能留在宫里, 这四个还喘气的送到安乐堂诊治,病好再回来当差,尸体立刻从□□运出紫禁城, 不得留在这里。”   魏采薇急道:“此人死因不明,可否留在安乐堂验尸后再火化。”   “不行。”黄锦说道:“蓝神仙说过,被邪祟害死的人身上不干净, 要立即火化。中邪而死的人,还验什么身。”   一听这个,魏采薇顿时明白一切都在蓝道行的算计之中, 杀人灭口,再毁尸灭迹。   黄锦的命令,魏采薇一介小小女医无从辩驳,不过, 她并不会轻言放弃,她还有机会揭穿装神弄鬼的骗局。   魏采薇连灰鼠皮披风都来不及穿,拿着用来铲木炭的铁铲出去,情急之下,只能拼一把运气了。   她猜测当时锦衣卫听到动静赶到出事地点,假装疯癫的宫人根本无法跑远掩埋犬尸,所以最有可能的埋尸地点应该就是离事发地点最近的松柏花盆。   魏采薇走出宫殿,来到大院,却发现院子里的松柏花盆全都不见了,换成了一盆盆正在结花苞的腊梅!   魏采薇问扫地的宫人,“什么时候换的花盆?谁要换的?”   宫人说道:“蓝神仙说松柏盆景的方位影响藴德宫风水,容易招来邪祟,梅开五福,现在是冬天,腊梅花又应景,就把庭院的松柏都换成腊梅了。”   魏采薇握着铁铲的手在发抖,脸上却努力扯出一抹笑意,“蓝神仙还真是……考虑的周到啊。”   来迟了。   这一世,我一个人独木难支,陈经纪目前还不成气候,蓝道行在宫里的势力盘根错节,我斗不过他。   难道要和上一世一样,要等到四年之后,陈经纪羽翼已成,有能力配合我,才能把蓝道行送到西天?   一阵北风呼啸而过,魏采薇的心比北风还凉。   “魏大夫,为何拿着铁铲出来?”蓝道行拿着一叠刚刚用朱砂写好的符篆献给尚贵人,在院中看到了对着一盆腊梅沉思的魏采薇。   此时不宜暴露自己知道蓝道行装神弄鬼一事,魏采薇说道:“行医的老毛病了,看到草药就想去采,否则总觉得自己错过了好东西。我早上出来散步,看到松柏花盆根部有寄生的茯苓,茯苓的根是常用的药材,通常寄生在松树的树根下,我就拿着铁铲出来挖,不料来迟一步,换成腊梅树了。”   蓝道行赞道:“医者仁心,一心想着治病救人。魏大夫小小年纪,医术就如此了得,尚贵人昨晚转危为安,就是魏大夫施针开药,贫道甚是佩服。”   魏采薇笑道:“惭愧惭愧,是蓝神仙功力深厚,升坛做法,降妖除魔,从根源收了黑眚这妖怪,尚贵人才转危为安的,我的医术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   两人互相吹捧,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蓝道行给尚贵人送完符篆,回到西苑道观,问了一个太医,“野茯苓长在松树下面吗?”   太医顿首说道:“茯苓抱木而生,的确如此。”   蓝道行听了,方放下疑心,不再怀疑魏采薇。   魏采薇在毓德宫待了快一个月,直到尚昭仪——没错,尚青岚又连升了两级,嘉靖帝为了安慰受到惊吓的宠妃,直接跳过了婕妤的位份,封为昭仪。   尚昭仪彻底康复、甚至还长了两斤肉,恢复红光满面的样子,魏采薇才出宫,这一个月尚昭仪与她几乎无话不谈,关系又密切了。   魏采薇目前势单力薄,斗不过蓝道行,就先稳住尚青岚的信任,和她说笑玩耍,只要尚青岚喜欢她,来日方长,她还有机会。   幸好尚青岚心大,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性格,黑眚事件之后,她的确比以前更尊敬蓝道行了,把符篆放进荷包里,随身携带,但是尊敬不是喜欢。   蓝道行要扮作清心寡欲的活神仙,他虽有意讨尚青岚,但性情活泼的她对这位除掉黑眚的活神仙是敬而远之,蓝道行没有办法控制住她。   尚青岚又给了许多赏赐,说道:“本宫也不知道为什么与魏大夫特别投缘,本宫只晓得跟你说话一点都不费劲,你比本宫的爹还懂我,本宫还没张口,你就知道是什么意思。本宫想过把你留在宫里当个女官,永远陪着本宫,可是……”   “你有自己的人生,总在宫里锦衣玉食也挺腻的,不自由,你在外头有朋友,说不定将来会遇到喜欢的人,结为夫妻,你若在宫里,就只能和太监结为对食夫妻啦。马上要到腊月,要过年了,你回去置办一些东西,热热闹闹过个年,外头市井有什么好玩的新鲜事,下次进宫讲给本宫听。”   尚青岚并不是真的傻、一味索取,她其实懂得好多了,她甚至改掉了不符合礼仪“我”的称呼,习惯了自称本宫。   魏采薇心下感动,“娘娘是个有运道的人,尽可能的开心过每一天,一生顺遂。”   尚青岚大大咧咧笑道:“借你吉言。”   魏采薇扫了一眼尚青岚腰间的荷包,“蓝神仙的符篆,娘娘一要一直戴在身上,尤其是在外头,切记。”   理由很简单,黑眚是蓝道行人为制造出来的,符篆也是他画的,只要尚青岚一直带着符篆,那么蓝道行就不会再放出另一个黑眚吓唬尚青岚。   因为这样的话,就说明蓝道行画的符篆不灵,不是神仙了。   尚青岚拍拍荷包,“本宫省的,你放心回去。”   这一次,因魏采薇救醒了尚青岚,连嘉靖帝都有赐,足足装了五辆马车,她挑了最好的几件礼物送给陆府当家的李宜人,顺便告辞,“感谢李宜人收留,年关将至,我要回家去了。”   如今魏采薇是尚昭仪跟前的大红人,李宜人对她的态度自是不同往日,何况李宜人已经把汪大夏当成准女婿了,当然不好留她这个“绯闻旧情人”住在家里过年,寒暄了几句,就端茶送客。   魏采薇辞别李宜人,并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命马车改道去了裕王府——她上个月就和李九宝约好了,每个月月经前几天她都会上门给李九宝针灸,来治疗她的宫内虚寒、不易受孕之症,帮她调理身体。   无论是她,陈经纪,甚至汪大夏和陆缨,以及现在风头正盛的尚青岚,将来都要指望李九宝的庇护。   到了裕王侧门,她将自己的宫廷女医名帖递给了门口侍卫,“劳烦交给王府李选侍。”   李九宝区区一个小选侍在王府内宅做不得主,她要先征得裕王妃同意,才能传魏采薇进来看病。   由于要等一些时候,马车里坐着冷,侍卫请魏采薇先下马车,去升了炉子的值房里等候传唤。   魏采薇道了谢,抱着金嵌宝石手炉——这种奢侈之物当然是尚昭仪送的,跟着侍卫跨进西侧门。   刚刚跨进去,魏采薇就觉得不对劲:门不一样,上次来的时候,侧门的油漆许久没有涂上新的了,一片片红漆在风沙里干化脱落,就像一片片头皮屑,飞的到处都是。   而现在,西侧门用砂纸磨去了旧油漆,涂上了殷红如血的朱漆,就像新的一样,有了一些亲王府的气派。   这是怎么回事?裕王府不是穷得要靠裕王妃典当首饰度日、甚至被迫急病乱投医,求到我头上吗?怎么有闲钱刷新漆了?   或许是因为要过年了,咬咬牙,又典当了首饰把门刷一下,图个体面?   等待传唤的时候,魏采薇还想着如何向裕王妃道歉,她实在没有能力帮助她要户部侍郎严世蕃把拖欠裕王府两年的俸禄放出来。   连陆缨都说不可能,除非裕王亲自用金钱贿赂严世蕃,然而魏采薇连裕王的面都见不着,更无从去说服已经心灰意冷的裕王向严世蕃低头行贿。   至少魏采薇现在还没有这个能力,她对此无能为力,就像现在还无法揭穿蓝道行的真面目一样,她太弱了。   不一会,就有管事嬷嬷来接魏采薇,管事嬷嬷挂着笑脸,很是热情的请魏采薇上了王府的马车。   魏采薇心想:等我向你们王妃道歉,估计你们就笑不出来了。   马车上居然升着一个火盆,火盆里还是昂贵的红罗炭!   魏采薇心道:这个接待也太隆重了吧!连你们王妃都不舍得用的红罗炭,为何给我一个小小女医用?   王妃不会以为我是来告诉她一个好消息的吧?   完了,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正思忖着,马车开动了,不一会,魏采薇听到了叮当之声,她拨开车厢里的棉帘,看到一群群工匠正在修补歪斜或者倒塌的院墙。   不仅如此,还有工匠举着长长的竹竿,给刚刚修好的院墙刷上石灰,一堵堵粉墙就像新的一样,有点皇家亲王府的气派了。   如果刚开刷大门油漆是为了面子,那么修补里面夹道围墙就是为了里子。   以裕王府目前穷得靠典当度日的处境,用得着顾忌里子吗?   魏采薇带着疑问到了王府内宅后院,李九宝居然穿着一身崭新的狐裘在院门口迎接她!   这个规格也太高了吧!魏采薇没能带钱来,心虚的很,下了马车后贴着李九宝交头接耳说私房话,“这是怎么回事?王妃怎么要你屈尊来迎接我?还有,你们王府坑坑洼洼的路怎么修平整了,不到一个月,裕王府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魏采薇懵,李九宝更懵,“因为魏大夫是裕王府的救星啊,你和严侍郎打了招呼,户部就立刻把拖欠两年的俸禄都送到王府了,王妃有了钱,自是要好好过个年。”   魏采薇惊道:“不是我,我没有,不可能。且不说我人言微轻,根本说不上话。我这个月一直在宫里,连严侍郎的面都没见着,怎么可能是我说动了严侍郎还钱。”   李九宝笑道:“魏大夫就别自谦了,除了你,王妃就没拜托其他人。”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可以猜一猜严侍郎为何一反常态,上章有读者没看懂作话,为啥是三个人,六角恋呢?我给你们掰着手指头数一数:汪大夏和魏采薇,男装陆缨和魏采薇,女装陆缨和汪大夏,男装陆缨和汪大夏,男装陆缨和汪大夏与魏采薇(欺男霸女都有)以及女装陆缨和魏采薇,所以,三个人可以凑成六对CP,包括了BL,BG,Gl,还有np。当然,只有一对是真的,其他都是谣言。现在你终于……看晕了吗? 第143章 铁公鸡拔毛   魏采薇说道:“真没有。我这次来除了给你针灸, 还是来给裕王妃回个准话说我做不到的。看到王府重漆了大门,粉了院墙,马车里燃着红罗炭, 我很吃惊。”   李九宝看着魏采薇认真的表情, 知道她不是自谦, 心下疑惑, “可是这也太巧了, 王妃刚刚要我拜托你, 第五天户部把就俸禄银米都送到王府了,王妃本来备了重礼感谢, 打听到你进了宫, 就先搁下, 等你出宫了再送。”   魏采薇说道:“我去王妃解释, 无功不受禄, 不是我帮的,不敢要谢礼。”   去正院的路上,魏采薇看见有一堵临时搭建的围墙把一个大院圈起来里, 里头也是叮叮咚咚的响,还有工匠们抬木料的号子声。   魏采薇问:“王府在修房子?”   李九宝说道:“王妃说我们九个选侍一起送到王府,只有我一个人在正房单门独院里住着, 她们八个都挤在一处,未免不公。如今有了钱,就把一处园子重新收拾出来, 分成九个小院,每人都分一个小院,住的清净,还把重新修的房子改名为石榴园, 工匠们连夜赶工,到时候过新年,搬新居,图个喜庆。”   石榴多籽,寓意多子多福、开枝散叶之意,是个吉利名。裕王妃了绵延子嗣操碎了心。   魏采薇给李九宝针灸完毕,立刻就有守在外头的管事嬷嬷来请她去王妃正房说话。   裕王妃的正房也是焕然一新,一应幔帐桌衣椅衣都换了,连地毯都是新的。   裕王妃有了钱,连精气神都不一样了,她插戴着刚刚从当铺赎回来的全套金嵌红宝石首饰,一副扬眉吐气的模样。   大明中后期的嫔妃都出自寒门,本来没有多少见识,裕王妃毕竟才当了两年王妃,尚不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穷了两年,突然得了两万多银子,裕王妃比睡了裕王还开心,金钱才是女人最好的朋友。   魏采薇抱着金嵌宝石手炉给裕王妃行礼。   裕王妃的目光落在她的手炉上,一个女医的手炉都比她的好,可见传闻是真的,魏大夫是宫廷宠妃尚昭仪跟前的红人。   宫廷风向突变,主理后宫十几年的卢靖妃倒台,十三岁的尚昭仪俨然是后宫最有权势的女人了。   嬷嬷端了一个绣墩预备给魏采薇坐下。   但是裕王妃看到手炉后改变了主意,拉着魏采薇到临窗大炕上对坐。   裕王妃是亲王妃,魏采薇目前只是平民,如今两人平起平坐,这对于一介民妇而言,是莫大的抬举。   魏采薇晓得裕王妃是为了感谢她,忙不迭的推让,不敢坐。   “哎呀你就坐吧。”裕王妃非要她坐,对于王妃而言,魏采薇是一个能够治愈穷病的神医,别说平起平坐了,就是供起来当财神爷也可以。   魏采薇哭笑不得,推来推去不好看,只得坐下说道:“民妇想和王妃借一步说话。”   裕王妃屏退众人,“这次户部补发俸禄的事情,还多亏了魏大夫帮忙。”   “不是民妇。”魏采薇说道:“真不是,民妇这个月都身处后宫,为尚昭仪治病,根本没有见过户部严侍郎。”   裕王妃一愣,随后笑容如常,“我明白魏大夫的难处,不想卷入争斗,做好事也不想留名,我懂的。不过,我还是会记着魏大夫的好,我早就备下了礼物。你放心,就当做你给李选侍的诊金,外头知道也摘不出什么把柄,看病给钱,天经地义。就以魏大夫如今的身份,一次百两诊金也不为过啊。”   上一次来是五两银子,这次翻了二十倍。   魏采薇真是有一百张嘴都说不清了,她否认,裕王妃就觉得她是不想卷入储位之争,置身事外,她又不能承认。   本就不是她的做的啊!   魏采薇走之后,马车里放着一百两银子的红封,身后还跟着两个骡车,车里装着裕王府送的腊肉腊鱼凤干鸭子各种南北干果虎眼窝丝糖等等,她连年货都不用置办了,王府一切都挑最好的送了全套。   吃食倒也罢了,就当是诊金。一百两银子实在太烫手,无功不受禄,魏采薇将银子存在三通钱庄,换成一张轻飘飘的银票,打算等真正的大功臣水落石出时还给裕王妃。   反正现在无论她怎么解释,裕王妃都听不进去。   魏采薇回到家里,积累了一个月的灰尘,走进去真是一步一个脚印,后院还堆着好几堆御赐以及裕王府送的礼物。   魏采薇去外头雇了几个做短工的仆妇,把家里收拾干净,幔帐被子也拿出来洗净晾晒,屋里升起炭盆驱除潮气,还烧了火炕。   等她去花市买了几盆腊梅摆在家里,房子已经收拾停当,终于恢复了人气,就连供奉在灵牌前的月饼上的灰尘都用抹布擦干净了,就像刚烤出来似的,只是硬若顽石。   魏采薇脱了鞋,往火炕上一躺,四肢惬意的摊开,宫里虽好,但不如家里自在。   魏采薇看着天色,等到了黄昏,汪大夏应该下了衙门回家了,他看到擦洗干净的门窗,就应该知道自己回来了,我从酒楼买了腌好的肉,晚上就在院子里喝酒烤肉吧。   带着对汪大夏的思念,魏采薇睡着了。   到了黄昏,魏采薇被敲门声惊醒了。她赶紧起来,擦了把脸,在唇上涂抹了点胭脂,才去开门。   魏采薇:“你……都来了。”   果然是汪大夏……还有陆缨。   虽然魏采薇也喜欢陆缨,但是此时此刻,她只想和汪大夏在一起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魏采薇春心荡漾,汪大夏却一脸急切,陆缨保持着日常面无表情的表情。   两人进了屋子,汪大夏啪的一声关门,落门栓,“我和陆缨来保护你,以防那人继续加害与你。”   魏采薇搞不懂的了,“你那天男扮女装,不是已经把他认出来了吗?凶犯跑了?”   怎么进宫一个月,外面的世界就像沧海桑田,出来全变了,裕王府是这样,凶犯也是如此。   陆缨把锦衣卫目前按兵不动的原因解释了一遍,“因涉及储位之争,没有真凭实据,我们还不能动手抓人,现在还在监视。所以,你现在并不安全。我们是过来保护你的。”   原来如此!   汪大夏问:“你今天是不是去了裕王府?”   你怎么知道?魏采薇点点头,“对啊,给李选侍看病,我们约好每个月去一次。”   “你别去了。”汪大夏连忙说道:“裕王府现在不干净。”   魏采薇蹙眉,“你这样说人家不太好吧。”   汪大夏急的语无伦次。   陆缨说道:“裕王府现在大肆翻修,混进去了景王的人,这些人有白鹿观的道士,还有一些连我们都不知底细的工匠,鱼龙混杂,我们猜测景王欲对裕王不利,但没有证据,而且我父亲不准我们参与两个亲王之争,只能旁观。”   “我们锦衣卫的探子也混进去了几个当工匠,方便监视,他们有人认识你,所以我们才知道你已经出宫了,还去过裕王府。”   “对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汪大夏急切说道:“现在的裕王府漏洞百出,各方人马都有,就像火/药桶似的,随时都可能爆/炸,裕王府比你家还危险。”   “我们不可能一直陪着你。”汪大夏指着隔壁自己家,“不如你搬到我家去住,我家有看门护院的,木指挥使也在我家里住着,北城兵马司的人也时常来巡视,想必凶徒不敢擅入,你在我家里是安全的。”   魏采薇没有想到局面已经失控,说道:“去你家不行。一来我是个寡妇,没道理搬到邻居家去住——我不是怕自己的名声,反正我已经声名狼藉了,但是你爹,还有木指挥使都是单身汉,且在北城有名望,你也知道外面的谣言多么厉害,我不能抹黑他们。”   汪大夏指着自己,“我也单身未婚,为什么不提我?”   魏采薇发问:“你我的名声有区别吗?一个纨绔,一个荡/妇。”   汪大夏遂闭嘴。   魏采薇继续说道:“二来,我住你家,那些人是景王的人,琼华岛一事就晓得他们有多么丧心病狂了。天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铤而走险的事情来,我不想连累你的家人。你弟弟才三岁,不行的。”   不等汪大夏反驳,魏采薇问陆缨,“我有个疑问,爱财如命的严世蕃突然把拖欠裕王府两年的俸禄吐出来,是不是为了方便景王的人去裕王府监视?”   要铁公鸡拔毛,除非有比钱财更大的企图。   作者有话要说:  看上一章评论,大家都好厉害啊,看明白了铁公鸡拔毛的原因,你们人人都是干锦衣卫的料,赶紧加入组织吧。 第144章 什么特么的叫做惊喜   如此, 方能说得通严世蕃为何突然还了两年欠款。就连亲家陆炳找他有事帮忙,也得先给银子贿赂他,否则免谈。失去妻小的裕王还在悲伤之中, 根本不过问王府的庶务, 不会像上次那样东拼西凑一千五百银子贿赂严世蕃把俸禄要回来。   严世蕃从来不做赔本买卖, 这次还钱不要裕王的贿赂, 他这是要裕王的命啊!   陆缨也仔细考虑过此事, “以严家父子和景王的关系, 八成就是了。但严世蕃这个老狐狸一向很谨慎,即使裕王府出了事, 也跟他无关, 揪出了卫太监和景王, 也查不到他头上去。对他而言, 补发俸禄, 只是例行公事而已。”   汪大夏也认同,“严家父子支持景王久矣,这个时候改弦易辙, 放弃景王,改投裕王?太晚了吧!”   陆缨说道:“总之,你在家里不安全, 又要避讳,不能住邻居家。不过,我们家在什刹海有一座别院, 每年冰封的时候,我们姐妹兄弟们都会在别院住一段时间,每天在结冰的湖面玩冰嬉,父亲也会陪我们玩耍。”   “如今我们都大了, 姐姐们都出嫁了,弟弟也和吏部尚书吴鹏家的小姐定了亲要学着稳重,父亲身体又不好,所以今年我们不会搬过去暂住,屋子空出来,看门护院,丫鬟婆子都是现成的,他们再猖狂,也不敢碰我们家的产业,我跟父亲和李宜人都打了招呼,在事情尘埃落定之前,你搬过去暂住。明天一早我带你过去安顿下来。今晚我们两个都在这里保护你。”   陆缨心细又霸道,不容魏采薇推辞。   魏采薇没想到自己回家睡一晚上又要搬家躲灾,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啊。   但是她如果不搬过去,陆缨和汪大夏肯定不放心她,他们又要忙着盯裕王府那边,她帮不了什么忙,不能给他们拖后腿。   魏采薇点头道:“好,我明天跟你走。”   “你们家到底有多少房产啊?”汪大夏掰着手指头,“西城的陆府、金鱼池的别院——跟衍圣公孔家还是邻居、什刹海的别院,就已经是三座大宅了。”   陆缨淡淡道:“我也不清楚,我住过的大概有二十几处,出嫁的姐姐们都有房产田地铺子当嫁妆。不过房子多了也没什么意思,就是个睡觉的地方。我觉得魏大夫这里就挺好,清静自在,自己做主,大门一关,没有人天天催婚烦我。”   魏采薇和汪大夏相视一眼:我们并不太懂得高官弟子的苦恼。   魏采薇说道:“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不管怎么样,日子还得过。一个月不见,我挺想你……们的,我备了肉和美酒,明天要搬家,索性痛快吃喝,天大的事明天再说。”   自从陆缨和汪大夏大闹琼华岛之后,把陆炳搞怕了,根本不准两人进宫,所以这个月他们都没有见过魏采薇。   一听说有肉吃,汪大夏嘴巴都湿润起来了,“对,天大地大,吃喝最大。”   三人在院子厨房里烤肉吃,腌制好的牛羊肉、排骨等等在铁丝网上滋滋冒油,外面北风呼啸,他们吃得鼻尖冒汗,大碗喝酒,什么烦恼,担忧,统统抛到一边去。   三人最后都有些微醺,吃完之后,魏采薇安排住处,“一楼炕上最暖和,陆缨睡在这里,汪大夏睡丁巫那屋。”反正汪大夏火力壮,不怕冷。   陆缨听了,说道:“我不喜欢睡炕,我和他换。”   汪大夏也乐意,因为躺在一楼火炕上能够看到二楼魏采薇房间的房门……还方便我晚上敲她的房门,说几句私房话。   如果睡在丁巫房间,他鬼鬼祟祟摸出来,必定会惊醒陆缨。   汪大夏立刻说道:“换就换,我喜欢睡炕。”   陆缨举着一盏灯,到了丁巫房间,一切都没有变,只是凉席收起来了,换成了厚棉被褥,打开衣柜,丁巫的衣服整整齐齐叠在里面,最下面一排是鞋子,半旧不新的布鞋摆在那里,等着主人归来。   只是主人归期不定。陆缨脱下齐小腿肚的长靴,热水泡脚,洗干净之后,莹白如玉的双足穿上了丁巫的布鞋,后脚跟和鞋帮空出一根拇指的距离。   陆缨把布鞋当拖鞋穿,还挺舒服,她穿着拖鞋端着盆出去泼洗脚水,厅堂里汪大夏已经躺在火炕上了,看到她雪白的脚跟,连忙扯住被子蒙面,”我什么都没看见。”   陆缨说道:“你别真的睡着,你守上半夜,过了子时,就把我叫醒,我负责守下半夜。”   下半夜是最困的时候,陆缨总是最难的事情交给她自己。   汪大夏依然蒙在被子里,瓮声瓮气的说道:“知道了,我就躺一躺,不会闭眼的。魏大夫正在烧水泡一壶浓茶,我喝了就精神了。”   陆缨说道:“别喝太多,小心下半夜走了困睡不着。”   陆缨泼了洗脚水,回到丁巫房间,睡在丁巫的床上,这里似乎还留有他的味道,让她莫名觉得安全,放松,眼睛一闭,很快就入睡了。   魏采薇泡了茶回来,在茶壶外面套上棉套子保温,又把裕王妃送的干果蜜饯等等年货各抓了一把,放在八宝攒盒里,给值夜的人当零嘴。   汪大夏见丁巫的房门紧闭,胆子肥了起来,一把抓住她的手,凑在她的耳边呢喃,“我想你了。”   魏采薇只觉得一股热气吹进耳朵里,麻痒之意从就像闪电似的,从耳孔一直窜到了脚尖,别提多舒爽了。   身上明明很快乐,嘴上却说道:“你靠的太近了,好好坐着说话。”   魏采薇不是怕汪大夏对自己怎么样,她是担心自己把持不住,把汪大夏扑在火炕上行不轨之事。   如今的汪大夏只有十四岁,眼神清澈,笑容和煦,美好的就像晨间的露珠、春天的青梅、腊梅的花苞,她不忍触碰采撷,她和他的三年之约,其实是用来约束自己的。   她要等他真正的长大。   汪大夏对着丁巫的房门勾了勾下巴,“嘘,就是要靠近一点小声说话,以免被陆缨听见。”   你别这样贴着我了!再这样贴下去我就要把你推倒了!   魏采薇咽喉微动,说道:“既然如此,你跟我上楼去我房间说话。”   “什么?”还有这等好事!汪大夏以为自己听错了,“去……去你房间?”   汪大夏脑子立刻充满了各种不可描述。   魏采薇说道:“去我楼上的书房。”   书房也不错啊!汪大夏赶紧起来穿鞋,魏采薇说道:“你不要穿鞋,穿着袜子就行,爬楼梯的动静太大了。”   汪大夏穿着羊毛布袜,做贼似的跟着魏采薇身后,魏采薇走楼梯的时候故意加重步伐,踩得蹬蹬响,就是为了掩盖汪大夏的步伐。   只不过他们这是多此一举,此时陆缨已经进入了梦乡,她梦到丁巫卧底成功,打破白莲教,找回了丢失的火器,还抓到了教主赵全,荣归故地……   两人到了书房,关上门,汪大夏着急要抱着她,魏采薇侧身避开,拿出一根缎带,“把眼睛蒙上,我要给你个惊喜。”   汪大夏猛地回忆起上一次他是如何在魏采薇的引导之下,一步步的被她夺走了初吻。   顿时狂喜。初吻都有了,初夜还会远吗?这次她要玩什么?反正一定是初吻更刺激的东西!   汪大夏乖乖的绑好缎带,成了个瞎子,满心期待着惊喜,“你快一点。”   耳边听见布料窸窣之声,汪大夏幻想着她在干什么?是脱衣服吗?这个惊喜是不是太大了?   “好了。”魏采薇踮起脚尖,亲手为他解开缎带。   眼前的魏采薇还是穿着刚才的衣服,什么都没有变。汪大夏问:“惊喜呢?”   魏采薇移开脚步,指着案几上的西洋望远镜,“这就是啊,这个还可以伸缩,比景王那个看得更远。你每次都是借用陆缨的,不是一直想要一个吗?尚昭仪给我弄了一个,是西洋传教士进献的贡品。”   就这?汪大夏虽然喜欢这个礼物,但这不是他现在想要的惊喜啊,他还是很失望。   魏采薇说道:“明天就是你的生日,送给你的寿礼,明天就十五岁了,祝你逢凶化吉,一生幸福平安。”   这一世,换成我来守护你,你一定要好好的呀。不求像上一世那样大富大贵,希望你永远都有这样清澈的眼神,不染一丝阴霾。   十五岁生日?汪大夏忙得昏天黑地,自己都忘记了,魏采薇还记得,还为他精心准备了礼物。所以提前一天出宫,就是为了赶回来给他过生日。   汪大夏的心情从失望转为感动,语无伦次,“我好喜欢你……自打你出现,我的人生就不一样了。如果没有你,我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不敢想象。”   就是十几天之后要挥刀自宫的样子。   汪小夏将不复存在,精神起来时和我的脚一样长的汪小夏啊,上辈子你是怎么舍得割掉的。   其实真正的生日礼物就是汪小夏,刚好望远镜也是圆筒的,还可以伸缩,正好寓意汪小夏。这个生日礼物真是煞费苦心了。   魏采薇哽咽的说道:“其实我应该感谢你,如果不是租到这件房间,遇到了你,没有你一直帮我,我的人生也是不敢想象,可能会走了一条更崎岖的路,其实我……”   事到如今,魏采薇决定不瞒着他了,说出了自己的身世,“我就是失踪的禾二小姐,我没有失忆,我来京城是为了复仇,陈千户父子、王婆子都是我杀的,我一直在骗你。”   虽然早就猜出这个结果,但是听魏采薇坦白承认,汪大夏的心还是深受震撼,他一把抱住了魏采薇,没有任何欲念,只是安慰的轻拍着她的背,“我知道,我一直知道,你是个善良的人,我不会在意你杀过恶人,你以前吃的那些苦,将来都会变成甜的。”   作者有话要说:  按照之前规律,每一次恶战之前都要需要撒点糖,双夏CP今晚关系更进一步了。 第145章 统统火化   半夜, 子时一刻。   陆缨睁开了眼睛。   她是个极其自律的人,和汪大夏约定轮值,她守下半夜, 为了确保下半夜能够醒来, 她睡前故意喝了半壶水, 如此一来, 不用汪大夏叫醒她, 她就会被尿憋醒。   陆缨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块西洋怀表, 对着窗外的雪色看了看时间,比约定的子时迟到了一刻。   陆缨当即起床, 用冷水洗了脸, 立刻精神起来, 她提刀走出丁巫的房间, 要和汪大夏换班。   但客堂里的蜡烛已经烧到了尽头, 正在苟延残喘,案几上摆着装满了干果零食的八宝攒盒。   火炕上没有人,由于火炕一直都是温的, 被窝里当然也是热的,不能判断汪大夏离开这里有多长时间。   难道是去上厕所了?   当时火炕下面有汪大夏一双牛皮长靴,外面雪花飘飘, 北风萧萧,他不可能光脚出门。   一定发生了什么!   想起周小旗曾经在这里绑架魏采薇,和汪大夏一场恶战。陆缨全身开始警觉起来。   客堂的蜡烛奄奄一息, 大堂里只有墙和前后门,没有窗户,所以也没有雪光照进来,只有半明半昧的幽幽烛光, 还即将熄灭。   幸好香案上“亡夫汪二郎之灵位”的灵牌前面就摆着两个烛台,烛台上两根蜡烛都是新的。   陆缨端起案几上快熄灭的残烛,去点燃两根新蜡烛。   但是烛光移到香案上,陆缨恍惚觉得灵牌前面供奉的月饼正在自己动!   三更半夜的,真是邪门了。   陆缨心中坦荡,偏不信邪,她拿起月饼,闻了闻,还敲了敲,当当作响,病了像石头一样坚硬,并没有什么异样。   或许刚才眼花了,陆缨放下石头般的月饼,继续举着残烛去点蜡烛。   可就在检查月饼的时间,蜡烛彻底烧尽了,新蜡烛没点燃,一股青烟腾起,烛火熄灭。   大堂一片黑暗。   陆缨想起丁巫房间的案几上有火镰,她就放下烛台,打算摸着黑返回丁巫房间。   就在这时,一阵破空之声来袭,不好,有刺客!难怪汪大夏不见了!   多年实战的本能,陆缨有着听音辨位的绝技,她闪身避过,并且凭着记忆,顺手将供在灵前的月饼端起来朝着来袭方向扔过去。   嗖嗖嗖!   七块石头砸过去,咚咚砸在楼梯上,其中一块是砸到□□的闷响,随即还传来压低声音的呼痛之声,以及人体从楼梯滚下来的声音。   砸中了!   魏大夫厨艺不行,做暗器的手艺还不错。陆缨心中一喜,随即拔/出暗藏在靴筒里的薄片飞刀,朝着楼梯口方向掷去!   刺客此时应该已经滚到楼梯口了。   剁剁剁!   这是刀刃入木地板的声音,没有刺中。   奇怪,难道刺客还没有滚下来?   正思忖时,又一股破空之声来袭,直击陆缨面门,陆缨蹲下,此物砸在了灵牌上,连同灵牌一起从香案上掉到地下,砸的哐当直响。   暗器落地时,还有咕噜噜的声音,应该是她砸过去的石头月饼,被对方砸回来了。   靴子里的暗器已经用完了,陆缨惦记着二楼魏采薇的安全,不顾危险,抽刀抹黑往楼梯方向攻去。   刚刚踏上楼梯,二楼卧房的门开了,一丝光亮从门缝里倾斜而出。   陆缨大急,叫道:“不要出来!”   和她的声音同时响起的还有刺客的声音,刺客也说着同样的话:“不要出来!”   陆缨一听,这不是汪大夏的声音吗?难道……   陆缨遂收刀,虽然依然看不清,对方也听出她的声音,“陆……陆统领?”   听到两人的声音,被惊醒的魏采薇举着灯笼,打开房门,看到陆缨拿着刀守在楼梯口,汪大夏则像个猴似的蹲在楼梯中间,手里拿着两个月饼。   原来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   上半夜,魏采薇送给汪大夏生日礼物,激动之下还对他倾述身世,压抑许久的情感全部爆发,她一边哭,一边说,汪大夏抱着她、第一次像个成熟男人似的安慰她。   魏采薇有了安全感,索性痛快发泄了个够,把汪大夏半边肩膀的都哭湿了,最后精疲力竭睡去。   汪大夏把她从书房抱到卧室,借着窗外的雪色,静静的看着她的睡颜,反正他要值夜保护她,不能睡觉,索性就守在她的身边。   她比浓茶更提神,她是蜜饯更香甜,她就是脱困的解药,他离不开她。   一直到隐隐听见鼓楼西斜打更的敲响了三更鼓,过了子时,本该到了和陆缨换班轮值的时候。   但是汪大夏舍不得离开魏采薇,他宁可在她的床头坐一夜,也不想回到温暖舒适的火炕睡觉。   汪大夏心道:陆统领最近也很累,心情也不好,可谓是身心俱疲,就让她睡到天亮吧,听说女孩子熬夜容易变老,陆缨还不知什么时候能够嫁人,得好好保养。   于是汪大夏打定主意继续值夜,就没有下去叫醒陆缨。   可是,没过多久,汪大夏听见楼下有动静。在他看来,子时是睡的最熟的时候,雷劈都不醒,何况临睡前陆缨还嘱咐过他,到了子时把她叫醒,所以应该不是陆缨。   那就是刺客了!   汪大夏只穿着羊毛袜,所以走路没有声音,他顺手拿起魏采薇用来防身的短刀,悄悄出了房门,楼下有微光,隐约可见香案处有个人影。   他正欲定睛瞧过去,蜡烛蓦地熄灭了。   上一次也是这里先有动静,他以为是鬼,结果是老鼠,现在他看到一个人影,而且他一出来,这个人影就把蜡烛弄灭了,一定是刺客!   汪大夏记住了人影的方位,将手里的短刀甩出去,一击即中。   但是刺客身手了得,闪身避过,还朝着他投掷像铁饼一样的暗器,其中一个砸在他的腿上了,他受痛跪倒滚落,幸亏滚到一半,他抓住了楼梯的扶手,才不至于滚到楼梯口。   楼梯口传来咄咄暗器刺入木地板的声音,汪大夏吓出一身冷汗,若不是他抓住扶手,恐怕这会子暗器已经扎进他的身体了。   屁股下正好膈着一个铁饼,他顺手抓住,往香案处砸去,可惜没砸中。他听到对方的抽刀之声,也能听见脚步声,他摸索着抓到了两个铁饼,正欲朝着对方狠狠砸过去,被惊醒的魏采薇打着灯笼出来,才发现是自己人打自己人。   确认过眼神,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他手上不是铁饼,而是月饼。   汪大夏立刻扔了月饼,抱着自己的大腿大声呼痛,“陆统领,你为什么三更半夜一声不吭的摸黑跑   出来?我以为是刺客潜进来了!”   陆缨收刀,“不是故意摸黑,是蜡烛恰好燃尽了——你为什么不在楼下守着,三更半夜跑到楼上魏大夫的卧房?到了我轮值的时候,看到你不在火炕上,连鞋子都没有穿,我还以为你出事了。”   这下把汪大夏给问住了,他和魏采薇的地下恋情不能说,不过他脑子转得快,说谎就像呼吸一样,“我在值夜时候,听到书房里有动静,有些疑心,走楼梯声音太大,就没有穿鞋,只穿着袜子就上去了,原来是书房的窗户没有严实,北风吹动了案几上的书页,虚惊一场。”   陆缨把扎在地板里的如树叶般轻薄的刀片拔/出来,插/进靴筒里,“幸好你我身手和运气都不错,否则就同归于尽了。”   魏采薇见汪大夏捂着大腿呼痛,就回去拿了把剪刀,剪开他的裤子,被月饼砸得一片清淤之色,又伸手摸了摸他的大腿,“没伤着骨头,只是皮肉伤。我去给你拿点药。”   魏采薇去了楼下药房,汪大夏已经感觉不到腿疼了,满脑子都是:啊!她摸了我的大腿!她还又摸又捏!她一定是故意的!   过了子时,我就十五岁了,所以这才是最好的生日礼物吧。   陆缨看着他,“你笑什么?”怕不是被月饼砸傻了吧。   汪大夏又找借口,“因为我今天生日啊,生日当天就在陆统领手里死里逃生,想必这一年运气都不错。”   “你生日啊?”陆缨说道:“等早上把魏大夫送到什刹海别院,我要家丁给你煮一碗长寿面吃。”   “就这?”汪大夏指着自己一片清淤的大腿,“这是被陆统领打的,头儿总得补偿一下。”   陆缨看着身残志也不坚的手下,“那就在生日这天休息,今天不用去锦衣卫衙门当差了。”   今天可以和采薇过一天了,我们去什刹海玩冰嬉去。汪大夏狂喜:“多谢陆统领放假之恩!”   陆缨没有理会他,目光落在他大腿旁边的月饼上,“你觉不觉得月饼在动?”   她再次看到月饼在自我蠕动,不可能两次都出现同样的幻觉。   “怎么可能会自己动——”汪大夏定睛一看,呀的一声尖叫,当即一瘸一拐的跑下楼,躲在陆缨身后,“月饼成精了!这里有妖怪!是月饼精!”   “这世上那有什么鬼怪。”陆缨不信邪,当即抽刀砍向蠕动的月饼。   她的刀是陨铁锤炼而成,锋利无比,削铁如泥,刀刃将坚硬的月饼砍成了两段,成为两个半圆。   两窝如头发丝般粗细的白蛆虫从切割的斜面里一扭一扭的拱了出来。   这是个五仁月饼,饼皮坚硬如铁,但是里面的核桃仁瓜子仁芝麻之间是有孔隙和油脂的,搁置了四个月,里头都生蛆了,只是外皮依然坚硬如铁,蛆虫的生命力也足够顽强,努力往外面钻,以破茧成蝇。   慢慢的,饼皮被蛆虫越钻越薄,里头有无数蛆虫日以继夜的拱来拱去,所以看起来就像月饼在自己动一样。   魏采薇拿着药出来,看到这一幕,脊背发凉,“额,我去外面生一堆火,把月饼火化。”   汪大夏指着地下“亡夫汪二郎之灵位”的牌位说道:“魏大夫,你以后不要下厨,你再下厨我就要变成它了。”   三人在院子里举行月饼火化仪式的时候,裕王府也爆发了一场“灵异”事件。   王府值夜的侍卫看到雪夜里有一团绿光,绿光朝着他们直奔而来,是一团犬形的绿光,这不正是传闻中的黑眚吗?刚刚在宫里闹过黑眚,据传把宠妃尚昭仪都吓病了!   “是黑眚!快跑!”侍卫们落荒而逃。   作者有话要说:  我猜你们都能猜到这其中玄机 第146章 老公和老板   “王爷?王爷醒醒, 王府出事了。”   裕王还没醒,枕边人李九宝睡得轻,被账外的呼喊声叫醒了。   李九宝现在在裕王府, 就像尚青岚在紫禁城一样, 都是独得恩宠。她长得漂亮, 温柔小意, 不管遇到什么事情, 眼神都波澜不惊, 就像一片平静的湖泊,很能治愈裕王死全家的伤痛, 裕王经常在这片湖泊里停泊。   裕王除了初一、十五的正日子住在王妃的正房里、母妃、妻儿的生辰和忌日住在寺庙或者书房, 其余夜里几乎都歇在李九宝的房间。   尽管他每天都表现出很丧很消极一切都无所谓的样子, 可他毕竟只有二十三岁, 还是血气方刚的青年, 身边有如此美人,他在床上还是很积极的,晚上李九宝要了两次热水, 方歇下了。   积极之后的裕王很累,故账外的人叫了两次都没有醒,反而把李九宝叫醒了。   李九宝在家里做惯了, 经常天没亮就起床操持家务,做一家人的早饭,她睡眠浅, 闻言坐起来,低声问道:“是李公公吗?”   裕王的大伴叫做李芳,内书堂出来的优秀学员,学富五车, 裕王还在宫里是个小皇子开蒙读书时,嘉靖帝选了李芳作为裕王的伴读,伺候笔墨,答疑解问,从此一生荣辱沉浮都和皇子在一起,绝对忠心,是皇子最亲密的伙伴。   元朝皇室把这种人叫做伴当(比如射雕里郭靖就是成吉思汗四王子拖雷的伴当),明朝皇室沿用这个说法,称为大伴。   卫太监是景王的大伴。李芳是裕王的大伴,也是裕王府的总管太监。   李芳说道:“奴婢是李芳,王爷还没醒吗?”   李芳精的很,明知故问,裕王的呼噜声清晰可闻,但是他从裕王五岁起就开始伺候了,深知这位王爷古怪冷硬偏执的脾气,若是睡的好好的被人吵醒,肯定会恼怒的。   李芳心想,我叫醒裕王不如你叫醒他,王爷看在美人的面子上,说不定就不发脾气了。   李九宝见裕王睡得深沉,说道:“王爷有些劳累,还没醒,李公公有什么急事吗?”   李九宝又不傻,她才不会背这个黑锅呢!有要紧的事情你自己回话啊。   李芳说道:“据几个巡夜的侍卫说,他们在王府看到了黑眚,吓得落荒而逃。现在府里人心惶惶,王妃也醒了,现在府里所有的灯笼都点亮了,摆在外面,正院的门口也架起中秋节时的灯山,以防黑眚闯进来来。”   黑眚畏惧强光,只在夜里出没。   裕王当甩手掌柜久了,裕王妃这两年都一直过着丧偶式婚姻,生活已经将她磨炼出了治家的本事,不需要裕王这个近乎隐形的顶梁柱吩咐,她就已经把事情安排的妥妥当当了。   李九宝不信鬼神,问道:“可有人受伤?”   李芳说道:“并没有。黑眚出现后,他们跑到了最近的值房,关了门。”   李九宝说道:“一个月前皇宫闹黑眚,都有所耳闻。是蓝道行做法收复此物。但是咱们的王爷喜好李公公是知道的,最讨厌这种神神道道的东西。若是把王爷叫醒,王爷怕是要气得拿着刀剑,冒着风雪,到处去寻那妖物。这天寒地冻的,王爷伤了身子怎么办?”   裕王最厌恶道士,甚至为了表示他厌恶道士而信了佛,专门和老子对着干,觉得道士妖言惑众,外头的人都把蓝道行尊称为蓝神仙,裕王一听神仙二字就反感,所以李九宝都是直呼其名。   裕王是王府所有人的指望,当然也是李芳的指望,李芳也担心这个偏执的王爷暴走起来有什么严重的后果——他可是连父皇都敢直面顶撞的亲王啊,李九宝的担心不无道理。   李芳说道:“如此,那就静观其变,有什么新消息奴婢再进来通传。”   李九宝说道:“好,我听公公的。”李九宝肯定不能担这个责任。   李芳:明明是你说的,怎么变成我拍板了?看来这个李选侍并非以色侍人,脑子和嘴皮子都很灵活,难怪裕王喜欢她。   李芳去了正房回话,这里灯火通明,如同白昼,裕王妃望眼欲穿,家里的顶梁柱依然是个隐形的,还是没有来。   李芳说道:“王爷……还没醒。”   裕王妃动怒了,“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李选侍没有把王爷叫起来?”昨晚到底是有累啊!   李芳说道:“王爷向来最厌恶鬼神之说,强行叫醒,怕是要恼,若冲动之下,开门去寻那黑眚真相,这风雪交加之夜,万一有什么闪失……”   裕王妃心道:这一天天的,老娘这日子过的还不如丧偶呢!   但是身为妻子和王妃,不能对王爷有怨怼之心,裕王妃强忍着怒火,说道:“知道了,吩咐下去,值夜的人一定要及时添灯油,今晚人人都是点七星灯借命的诸葛亮,灯就是命,所有的灯都不能灭。能熬到天亮再去睡。”   李芳应下,不一会,李九宝来了,给裕王妃问安。   裕王可以不来,但是她一个小小选侍得听王妃的话。   裕王妃见她眼底淡青色,一脸疲态,看来晚上没少折腾,不禁生了些醋意,“你回去吧,我这里有人伺候,王爷在你房里,万一中途醒来要茶要水的,没个可心的人伺候可还行?”   “是。”李九宝退下。   李九宝仿佛没有听出裕王妃话里的讽刺之一,她不自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听话的很。   但是在裕王妃看来,她的听话,却是一种无声的反抗。   一旁管事嬷嬷说道:“王妃平日太抬举李选侍了,一个妾而已,王妃把她接到正院来住,人心不足蛇吞象,她就想飞到枝头了。”   裕王妃当然也不想跟一个妾住在一起,说道:“等石榴园修好了再把她挪过去,她的院子一定要是九个选侍中最大最漂亮的,毕竟,这修园子的钱,她也出了一份力。若无魏大夫的关系,严侍郎也不会这么快放银子。”   “以后王爷爱去她那里,一天去十回也碍不了我的眼,我还能清清静静的过日子。只要她安守本分,我不会亏待她,我并非过河拆桥之人。否则,将来谁敢帮我们?”   管事嬷嬷听了,再也不敢言语。   裕王妃今年其实也只有十八岁而已,嫁入皇室两年,残酷的现实就已经将她从一个对爱情婚姻和未来还有些憧憬的天真少女,变成了把王妃当成一份工作,每天都是在给裕王府打工、得过且过的沧桑妇人。   只是,裕王妃也是人,心里有起波澜的时候,偶尔也有些嫉妒。但是她运气不好,来的不早不晚,偏偏是在裕王连续死了儿子、妻子和女儿之后两个月被塞进来当王妃的。   裕王不能拒绝赐婚,但是默默为原配嫡妻守了一年孝期满才和她圆房。   裕王妃叹道:这都是命啊!除了接受,还能怎样,日子得过。   到了天亮,始终不见黑眚,终于熬过来了。   裕王妃看着账单上的灯油钱,心疼不已:哎呀,真是花钱如流水,我得省着点花了。   李九宝伺候裕王洗漱,李芳隔着帘子,轻描淡写的说着昨晚黑眚之事。   裕王果然不当回事,“这种神神道道的事情,越是大张旗鼓的应对,就越人心惶惶,无事生非。传令下去,王府禁言,不准再传什么黑眚。什么妖魔鬼怪,都抵不过人心险恶。”   裕王去了正房,裕王妃慌忙迎接丈夫,今天是死去长女的冥诞,论理,裕王一早就要去寺庙里给长女做法事,晚上回来,一个人在书房里过夜。   裕王妃没有想到丈夫回来正房,连忙说道:“我昨天已经命人把王爷的早饭摆到李选侍房里,我这就要他们摆到正房。”   裕王说道:“昨晚的事情,我已知晓,以后王妃遇事莫要像昨晚那样慌张,这种鬼神之说不可信,多是**,自己吓自己。最近王府大修,很多工匠都住在府里,人多眼杂,上个月宫里刚刚出过黑眚之事,我们王府立刻就有了,这也太巧了,怕是有人兴风作浪。从小到大,这种事情我看得多了。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王妃不怕,下人就不会怕,凡事冷静应对,那些魑魅魍魉便不会近身。”   裕王妃忙应下,“我听王爷的。”   裕王又说道:“再吩咐厨房,晚上一律不准吃酒,给值夜的人准备羊汤和热汤面暖身。酒喝多了有幻觉,一个人说看见了,其余人没看见也会说看见了,一传十,十传百,谣言就是这么来的。”   裕王妃给一旁管事嬷嬷使了个眼色,“还不快去厨房!”   裕王又叮嘱了几句,裕王妃鸡啄米似的点头,不是“是是是”,就是“对对对”,把老公当老板。   裕王最后说道:“我今日去一趟广化寺,天黑之前就回来,晚饭就在家里吃,把李选侍她们都叫过来,大家聚一聚,稳住人心。白天你们无事,就抄写佛经,积福报,还能修身养性。”   裕王妃说道:“王爷说的对,每人抄金刚经一百遍。”   与此同时,京城北城,什刹海陆府别院,魏采薇一早搬到了这里,今天是汪大夏十五岁生日,三人坐在一起吃了汪大夏的长寿面。   饭后,汪大夏今天在这里休息养腿伤,陆缨要踏雪去锦衣卫衙门,汪大夏打趣道:“我今天生日,陆统领不送点礼物?”   陆缨环视一圈,“这房子不是我的,是我爹的。”   把汪大夏吓得一哆嗦,“你给我我不敢要啊——今天要是能够把那五百两银子的赏金兑现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陆缨想了想,“此事尚不能公开,但是赏金可以提前给你,不过这种情况我做不得主,得去衙门要我父亲签字。”   汪大夏拖着伤腿撒娇,“拜托了。”我着急赚老婆本啊!   陆缨说道:“你给我等着,问题不大。”   陆缨翻身上马,魏采薇想起了什么,赶过去说道:“千万要看紧陆大人,不要喝酒,不要喝酒,不要喝酒,每天至少重复一万遍。”   按照上一世的进程,离汪大夏自宫只有十七天。离陆炳酒后猝死只有二十五天。   这一世,汪大夏自宫的患结已经彻底根除了。但是陆炳这边魏采薇一直放心不下,他有过两次严重中风,尤其是到了年关,应酬最多的时候,就怕碍不下面子喝了酒。   作者有话要说:  箭在弦上,一触即发。又到周末了,本章送100个红包,祝各位周末愉快~早起的读者有红包拿哈哈哈哈哈哈 第147章 穷王   陆缨当然比魏采薇更关心父亲的身体。   锦衣卫衙门, 陆缨先问候父亲的身体,“……魏大夫说了,父亲千万不能沾酒, 喝酒神仙难救。”   “我省得。”陆炳说道:“上个月你弟弟和吴家小姐订婚宴我都没喝酒, 以果子露代替, 你放心, 我还想活着看你弟弟结婚、抱上孙子、如果能看到你结婚生子我就——”   “停。”陆缨打断道, “怎么我无论和父亲说什么事情都能扯到我的婚姻上去?现在说的是父亲戒酒的问题。”   陆炳指着她青黑的眼圈, “你昨晚又熬夜了?夜不归宿,睡在寡妇家, 寡男寡女的, 成何体统?”   陆缨说道:“汪大夏也在。我们轮着值夜。”只是下半夜打了一架。   陆炳听了, 觉得中风要复发, “两女一男, 更是荒唐,你和汪大夏做做样子就行了,可别假戏真做。等开了年, 为父再给你寻几家好的。”   陆缨不想和父亲说这些,她拿出申请领五百两赏金的文书,“父亲盖上大印。”   陆炳一看, 又事关汪大夏,说道:“你也太宠着他了,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你忘记我教的驭下技巧吗?要恩威并施,你总是满足他所有要求,光顾着施恩了,上官的威严何在?”   陆缨说道:“本就是他该得的, 他喝了一个月风沙守株待兔,还牺牲色/相演一个荡/妇。何况他是个人,又不是狗,何必像驯驴似的去对待一个人,在他前面吊一个吃不到的萝卜。他是人,不是驴。”   陆炳打量着陆缨,“你不会真的喜欢上了他了吧……其实,你要是真的认准了他,爹爹这里……也不是不行。”   陆炳和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面对不肯结婚的女儿,他退而求其次,只要女儿肯嫁,对女婿的要求越来越低,最后低到只要是个男的就行。   “父亲真是走火入魔了,跟您说不清楚。”陆缨干脆拿起父亲的印,啪的一下盖上文书上,“谢谢父亲。”   陆缨拿着盖章的文书要去账房拿银子,陆炳又叫住她,“昨晚裕王府出事了……”   陆炳把巡夜侍卫看见黑眚一事告诉陆缨,还递给她一叠符篆,“这是蓝神仙亲手所绘,买都买不到,是皇上给我的,你随身带着,以避邪祟。”   陆缨昨晚看到会动的月饼都不害怕,一刀把月饼砍成两断,才不会迷信符篆,她摸了摸佩刀,“不用,我比较相信我的刀。”   陆炳坚持把符篆递给女儿,“要么拿着,要么把领赏金的文书给我。”   这是汪大夏的生日礼物呢。陆缨只得把符篆揣在身上。   陆缨去账房领了五百两银票,中午去见了个人——伪装成粉刷匠的吴小旗。   两人在裕王府附近一家炙子烤肉馆子里接头,腌制好的羊肉片在圆形的铁条烤盘上滋滋冒油。   吴小旗飞快的用筷子拨弄着烤盘上的羊肉片说道:“……千真万确,标下睡的很警醒,听到外头侍卫的尖叫声就出去了,远远看到雪夜里的犬形绿光,确实就是传说中黑眚的模样。”   “标下不信邪,就去隔壁工棚看几个伪装搬砖工白鹿观道士,有两个人不在,标下等了大概一刻钟,才等到他们回来,据说是结伴上厕所了。”   “陆统领,这不符合情理啊,这大冬天的蹲这么久的坑,屁股都要冻掉了吧,标下觉得是臭道士装神弄鬼,吓唬裕王。”   几句话说完,炙子烤盘上的羊肉片也烤熟了,吴小旗最近干的都是重体力活,顾不得在上司面前客气,大口大口的吃肉。   陆缨想着上个月尚昭仪遇到黑眚,宫人吸入黑色的妖气,最终四伤一死的事情。   黑眚不可怕,黑妖气可怕,轻则晕倒发疯,重则致死。   紫禁城和裕王府的黑眚到底有什么关系?   蓝道行从不参与储位之争,他和白鹿观的臭道士有什么关系?   陆缨问道:“裕王今天在王府吗?”   吴小旗说道:“一大早就去广化寺做法事去了,今天是王府大小姐的冥诞。”   原本亲王之女应当封郡主的,但裕王和父皇关系恶劣,导致宗人府和礼部迟迟没有批准大郡主请封,大女儿夭折之后,裕王请求追封郡主,以郡主礼仪下葬爱女,嘉靖帝不同意,最后仅仅以郡主一半礼仪规格下葬,所以大女儿到死都只是大小姐,而不是大郡主。父子关系雪上加霜。   陆缨心道:广化寺就在什刹海,离我家的别院很近,要不要和裕王制造一场偶遇?暗示他有人装神弄鬼?   陆缨结了账,还格外买了十斤烤肉,“拿回去分给裕王府的兄弟们加个菜,晚上多费心盯着点。”   裕王妃抠门,工匠们吃倒是都能吃饱,但是没啥油水,到了半夜就饿了。   陆缨又道:“如果真是臭道士们捣的鬼,那个黑眚一定是人为的,王府到处都是年久失修的破房子,可以藏的地方太多了。你把咱们养的细犬糊上泥巴,弄得脏一点,当做流浪狗牵进王府。如果今晚黑眚再出现,就牵着细犬去追。人畏惧妖孽,狗不怕。”   吴小旗一一应下。   陆缨部署完毕,匆匆赶往什刹海。   与此同时,什刹海,广化寺。   上回书说到,因嘉靖帝崇道抑佛,昔日的皇家寺庙早已破败不堪,被迫将部分庙产对外出租创收,以勉强维持香火供奉。   其中靠着什刹海的后院改造成了一座大酒楼,每日觥筹交错,酒池肉林,佛门净地,变成万丈红尘。   汪大夏过生日,他这个陀螺屁股根本在家里坐不住,就带着魏采薇来什刹海玩冰嬉,他的大腿受伤,不能滑冰,租了一辆羊车,两人坐在五头羊拉的雪橇在什刹海冰面上滑行。   两人玩够了,就去了广化寺大酒楼吃午饭。   汪大夏下了羊车,杵着拐——这幅拐还是他亲手做出来送给魏采薇的,后来丁巫也杵过,现在轮到他用了,算是物尽其用。   汪大夏杵着拐,一瘸一拐的走进大酒楼,“这家炙子烤肉最好吃,我最多能吃五盘。”   魏采薇晃了晃鼓鼓的钱袋,“寿星放开了吃,我请客,我如今飞黄腾达,不再是走街串巷的游医,你吃不穷我的,我养得起你。”   汪大夏笑道:“那我就成吃软饭的了。”   上一世你就是吃软饭的,两世软饭,汪公公和汪大夏渐渐融合,魏采薇也笑了,“我就乐意给你吃。”   走进大堂,一股浓郁的香菜味扑面而来,炙子烤肉的腌料都有香菜,差点把最讨厌香菜的汪大夏熏了一个跟斗,连忙对店小二说道:“我要个有窗户的单间,肉要现腌,不要放香菜,我受不了这个味。”   店小二说道:“我们后院有暖亭,一桌一亭,绝对不串味。”   于是两人跟着店小二去了暖亭,隔壁广化寺佛号之声声声入耳,就像给烤肉们超度似的。   第一盘肉片烤好了,汪大夏埋头吃肉,几个人路过暖亭,魏采薇不经意间看了一眼:了不得了!这不是皇上——不,是裕王吗?   裕王也是来另一个暖亭吃饭的,他穿着常服,就像个普通的公子,身边跟着李芳李公公,以及三个侍卫。   堂堂大明亲王,没有排场,没有仪仗,甚至连个像样的卫队都没有。   因为裕王根本养不起卫队,他虽叫做裕王,却和富裕不沾边,是个穷的叮当响的穷王。   裕王府本来有千人卫队,但户部拖欠两年俸禄,裕王付不起卫队的饷银,就干脆把卫队的名额卖给富人,富人每年给裕王府纳十几两、几十年不等银子的官钱,就可以得到一张空白的告身札付(注1),得到裕王府校尉等等低级小军官的官阶,就可以免去一年徭役,提高社会地位,见官可以不跪,光宗耀祖。   王府告身札付一年到期,每年交一年官钱,就延续一年官身。   这是一种合法的公然卖/官。如此一来,裕王不仅不需要付出千人卫队的饷银,还能用富人们每年缴纳的官钱赚点零花钱,来养活王府为数不多的典吏和护卫们,不至于真的揭不开锅。   所以,裕王的安保几乎等同于无,他来广化寺给大女儿做法事,身边只跟着三个侍卫,一个太监,随意的很,根本看不出他是个大明亲王。   魏采薇低声道:“大夏,别吃了,裕王来了,就在我们左手边的暖亭里。”   大夏用眼角余光看过去,“来就来了呗,穷王没有亮出身份,咱们就不用去行礼,各吃各的。就当不知道。”   汪大夏暗中监视裕王府一个月了,私底下他们都把裕王戏称为穷王。   话音刚落,店小二引着陆缨找过来了,指着汪大夏说道:“客官要找的长相俊秀、杵着拐棍、身边有个美女、还不吃香菜的瘸子,是不是就是他?”   店小二声音大,正欲走进暖阁的裕王李芳等人都听见了,闻言看了一眼,李芳低声道:“王爷,店小二身边那个少年,是陆家四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和大夏有两个共同点,怕鬼和不吃香菜。   注1:空白靠身札付,出自《金瓶梅》三十二章:蔡太师说道:“既无官役,昨日朝廷赐了我几张空白告身札付,我安你主人在你山东提刑所,做个理刑副千户,好不好?”来宝儿慌忙磕头,蔡太师在告身手札付上写上西门庆的名字。 第148章 三人行   其实陆缨是来龙华寺找机会与裕王“偶遇”, 从龙华寺一直暗中跟到酒楼,正在苦于找借口时,刚好看到汪大夏和魏采薇吃烤肉, 于是把店小二叫来, 打着寻找汪大夏的幌子, 以引起裕王的注意。   好一个围魏救赵之计。   果然李芳眼睛最尖, 认出来陆缨, 提醒裕王。   裕王平日只和王府的属官长吏们打交道, 虽然内阁大臣徐阶等文臣总是以早立国本、无嫡立长的理由上奏本,请求嘉靖帝立庶长子裕王为太子, 但是裕王为了避讳, 并不与外臣结交, 陆炳是皇帝的亲信, 裕王对他更是疏淡。   所以, 裕王只是对着陆缨点头示意打了个招呼,就步入暖阁吃饭。   今日是大女儿冥诞,裕王不吃肉、不杀生, 桌上摆着一个紫铜火锅,清汤寡水,盘子里全是各种素菜蘑菇和豆腐。   广化寺也有素斋免费招待客人, 但是免费的午餐往往是最贵的,吃了寺里的罗汉斋,就要出至少五十两以上的香油钱, 而酒楼的素火锅一套吃下去不到二两银子,当然吃酒楼划算。   严世蕃补发的两年的俸禄,裕王一分钱都没拿,全给裕王妃贴补家用去了, 他依然是个靠变卖王府告身札付艰难维持生活的穷王。   李芳晓得裕王喜好,先把菌菇夹到火锅里煮。   裕王正要吃饭,但是,陆缨岂会放过天赐良机?她拉着魏采薇和一瘸一拐的汪大夏去了隔壁暖阁,李芳在里头伺候裕王吃饭,三个护卫守在门口。   陆缨说道:“既见到裕王殿下,岂有不拜之礼,微臣来行礼。”   护卫进去通传。   裕王看着沸水里浮沉的蘑菇,摆了摆手,“跟她说免礼,不用行了。”   李芳说道:“陆缨身后两人大有来历,一个是大闹琼华岛的北城四害,另一个是尚昭仪最宠的女医魏采薇。”   “哦?是他们。”裕王立刻有了兴趣,说道:“就是把景王赶到藩地去的那个北城四害?”   汪大夏这个祸水,早就流淌出北城,祸害到紫禁城了,祸水专流外人田。   李芳说道:“正是,不过,他们三个人的关系比较复杂……”   李芳把三人一团乱麻的情感经历讲一遍,把裕王听晕了,他指着盘子里一窝丝般的手擀面说道:“他们的关系怎么比这面条还乱?有趣,让他们进来。”   陆缨带头行了礼,介绍了汪大夏和魏采薇。   裕王一扫拐杖,“汪百户似有腿疾?李芳,让他们三个都坐下说话。”   三人谢过,汪大夏讪笑道:“昨晚走夜路,路上滑,摔了一跤。”其实是被会自己动的月饼砸的。   陆缨立刻借用话头,“现在天寒地冻的,宫里宫外都不太平,闹什么黑眚,走夜路以后要小心些。”   魏采薇一听,“宫外也闹起了黑眚怪?”   “这个——”陆缨看着裕王,不好把亲王家事当谈资。   裕王倒是坦坦荡荡的说道:“昨晚我的府里有几个巡夜的侍卫也说看到了一团绿光的犬形黑眚。”   魏采薇大惊:怎么裕王府也有人装神弄鬼?蓝道行明明从不参与夺储之争,只关心自己在嘉靖帝面前的地位啊!   关于魏采薇说动了严世蕃还钱一事,裕王妃已经告诉裕王了,但是裕王半信半疑,李九宝也跟裕王说过魏大夫一再坚持说不是她的功劳,裕王也一头雾水,不过,魏采薇和自己的宠妾李九宝关系好,每月都来给李九宝做治疗,这让裕王对她大有好感,见她如此吃惊,就说道:   “我并不相信什么妖魔鬼怪,许是巡夜的侍卫为了驱寒多喝了酒,宫里黑眚的传闻闹得满城风雨,所以出现幻觉,不打紧的,我已经命王府的人不要信谣传谣了。”   不过,陆缨关心裕王安危,魏采薇挂念的另有其人,问道:“王爷,李选侍昨夜可受过惊吓?”   裕王心下有些难为情,昨晚她和我睡一起,说道:“魏大夫放心,李选侍安然无恙。”   可是魏采薇并不能放心啊!因为她亲眼见过黑眚释放黑烟的杀伤力,晕倒疯癫甚至死亡,昨晚黑眚现身就消失了,只是开胃小菜,“正餐”还没上呢。   黑眚真的闹起来,宫里尚青岚被层层保护最后都被吓到晕厥,万一伤到李九宝怎么办?   我们这些人将来都要指望李九宝这个大靠山啊。   魏采薇说道:“王爷,关于黑眚一事,民妇在宫里亲历过,心中有许多疑问。民妇自幼学医,也不信妖魔鬼怪。民妇这个月给毓德宫五个中了黑眚妖气的宫人们诊治过,他们都出现发热、皮肤发红、瞳孔放大、抽搐、说胡话等症状,迷信的人说中了妖气,或者鬼上身。但民妇以为,他们的症状和中了曼陀罗花之类令人陷入迷幻的药物一模一样,除了一人死亡外,其余四人皆在十二个时辰之后恢复了神志,已经回毓德宫当差,并不是什么鬼上身。”   “所以,民妇斗胆毛遂自荐,去裕王府看看昨日黑眚出没之地,再看受惊的侍卫们是否有相似的症状。”   魏采薇一席话很对同样不信邪的裕王的胃口,裕王说道:“好,等下午本王做完法事,魏大夫跟着本王一起回王府。看到底是妖孽还是**。”   陆缨立刻抓住机会,说道:“魏大夫与王府,下官也要跟着去保护魏大夫……”   陆缨把魏采薇当街遭遇绑架,被迫放血求生的往事说了,“如今凶手还没有找到,目前魏大夫住在下官家里什刹海的别院,有家丁保护,以免再遭不测。魏大夫出门,一直是下官们贴身保护的。”   汪大夏也赶紧点头,“是啊,下官也要跟去。”   裕王的目光又落在拐杖上,“可是你的腿?”   汪大夏把拐杖一扔,站起来一瘸一拐走了两步,“王爷请看,伤的并不重。不用拐杖也能走路。”   裕王饶有兴致的看着汪大夏:这睁眼说瞎话眼睛都不眨的本事,难怪把景王都逼到藩地去了。   裕王说道:“好,下午我们同去,你们先去吃饭。”   三人告退。   李芳把煮好的蘑菇夹到裕王碗中,加了半勺子蘸料拌匀,“王爷,您素来不与外臣结交,以免瓜田李下,被人捏住把柄,今日同意一个女医进王府就罢了,怎么汪大夏和□□小姐也来者不拒?奴婢想不通啊。”   裕王吃完蘑菇,说道:“他们两个是去保护尚昭仪跟前的红人魏大夫的,与我何干?又不是保护我。何况王府防守空虚,我们就养了五十个侍卫,还要分散到东南西北四个大门里看守,夜里轮值巡府的只有不到十个人,我身边只有三个贴身护卫,加在一起都只有十三个人,如果真有人存心算计我们,我们还要分兵保护后宅一屋子手无缚鸡之力的妇人,太吃力了,能够有机会借力就借一点。”   景王府的府兵鼎盛时期有近五千人,去了藩地就藩,也至少带着千人卫队,浩浩荡荡出发,谁敢惹这落地的凤凰?   裕王府削减开支,靠卖官养兵,也只能养得起五十来个人,李芳听了,心里难受,王爷太苦了。不过,越是苦,就越不能说,李芳连忙转了话题,“三人行,王爷看出来什么没有?关系还乱不乱?”   裕王回忆三人的表情,“陆缨和汪大夏都很关心魏大夫,如果陆缨和魏大夫都在争汪大夏,两人是情敌的话,心高气傲的陆缨怎么可能容忍魏大夫住在陆府的别院里?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可见传闻不可信。”   另一边暖阁,三人坐下烤肉,陆缨把五张一百两的银票给汪大夏,“给,你的生日礼物。”   汪大夏欢呼雀跃,“多谢陆统领。”   魏采薇也为大夏的收获高兴,“寿星十五岁第一天就得了大笔赏金,升官发财,指日可待啊。”   陆缨说道:“要升官发财,得再立新功才行,眼前裕王府就是揭穿白鹿观的大好机会,我怀疑是白鹿观的臭道士欲对裕王不利,所以一直监视找机会动手,上个月藴德宫刚刚闹黑眚,没几天严世蕃就无故还钱,裕王妃拿钱修房子,刚好臭道士混进来做坏事。”   “昨晚的黑眚,怕是他们故意放出一个假的吓唬侍卫,如此一样,裕王之后被黑眚所伤,中了黑雾疯癫,甚至死亡,就顺理成章了,无人怀疑,这个计谋比栽赃给白莲教更方便,是黑眚伤了裕王,此时景王在湖北安陆,谁都觉得他是清白的,而如果没有裕王,皇上就只剩下景王一个儿子了,皇上没得选。”   汪大熙听得脊背发凉,“这可不成,我已经死死得罪过景王了,他若当了皇帝,恐怕要将我碎尸万段。”   魏采薇说道:“保护裕王和李九宝,就当是为了自己。我也深深得罪了景王府的卫太监,我们都没有第二条路可选。”   陆缨说道:“我是为了真相,虽然父亲一直都说我幼稚,但是我觉得搞清真相比政治利益重要。”   于是三人目的不同,还是达成了共识。   到了下午,三人的马车紧紧跟着裕王的车,进了裕王府。   冬天天黑的越来越早,加上道路结冰,湿滑难行,车队走到半路就黑了,打了了灯笼。   裕王府。   由于裕王今日走之前吩咐过王妃,要晚上把小妾们都召集在一起,吃饭聊天,稳定情绪,不要信鬼神邪说。裕王妃很听话,命厨房备了暖锅,等裕王回家一起吃饭。   管事嬷嬷问:“天黑了,正院门口的灯架还点不点?”   裕王妃说道:“还点什么,赶紧撤了,王爷不喜欢。”   其实裕王妃的意思要点,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但是她必须听丈夫的。   裕王的马车进了王府,到了内院门口,刚下了马车,一只散发着绿光的犬形黑眚从一个大雪人身后跳出来,向裕王直扑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它来了!它来了!它带着绿光走来了! 第149章 必有诡计   “护驾!”李芳尖叫起来, 阉人特有的尖细高亢的声音在呼啸的北风中杀出一条路,直入飘着鹅毛大雪的夜空。   眼看着那道绿光如闪电般劈过来,裕王一时愣住了。   来不及躲进院子里, 李芳干脆把裕王推进马车, 哐当一声关门, 自己守在车门口, 三个护卫抽刀守在马车前, 刀尖不禁颤抖起来, 他们也怕啊!   没有车夫,裕王府穷到护卫兼职车夫, 一个人打两份工, 那一份工资。   在裕王府的清水王府里当差, 每月除了那点死工资, 什么都没有, 并不值得他们为之卖命。   可是,若裕王出事,他们都得死。   就在绿光即将冲到跟前时。轰隆一声巨响, 一道金色的火光在绿光前面爆开了,飞溅的冰屑和雪花就像一朵盛开的白莲,在空中绽放。   轰鸣声居然阻止了绿光黑眚进攻, 黑眚停在原地,发出咕噜之声。   “你们把裕王送进正院,这里交给我们!”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   三个护卫回头一看, 汪大夏和陆缨两人一人拿着一杆燧发枪,对准了黑眚,汪大夏的枪口还冒着烟,刚才就是他开的枪。   这个不吃香菜的瘸子枪法还挺准。   李芳反应最快, 打开车门,把裕王扶下车。魏采薇也从后面的马车里下来了,她不会武,但是有上一世和黑眚交手的经验。   黑眚出现时,她将提神醒脑的药汁倒在一沓夹棉的厚面衣(口罩)上,药汁浸透了里面的棉絮,这是她这个月在宫廷调出来的方子,甚至亲自戴上这种湿面衣,点燃迷/烟熏自己,做过测试。   亲测有用,能够抗一阵子。   黑眚不可怕,只是一条狗,但是有致幻作用的黑烟可怕,魏采薇这个月一直在寻找应对之法。   做好准备之后,魏采薇拿着浸着药汁的面衣下了马车,她将面衣分别系在正在端着燧发枪和远处一团绿光的黑眚僵持的汪大夏和陆缨的脸上,严严包裹住了他们的口鼻。   魏采薇不能把上一世的经历讲述出来,只得说道:“不要太紧张,就把黑眚当成一条疯狗对付,这个面衣可以防止你们吸进去黑气,保持清醒。”   不要紧张对是对着汪大夏说的,陆缨不惧鬼神,汪大夏怕啊!   在给汪大夏系上湿面衣的时候,她能够感觉他的脸瑟瑟发抖,甚至能够听见牙齿相撞的声音。   魏采薇自取一个备用,把剩下的几片面衣塞进了陆缨和汪大夏的甲衣之下。   燧发枪放一枪之后就要重新装填火/药和子弹,汪大夏装填完毕,正在用通条把火/药和子弹压严实,他怕鬼怪,不过未婚妻就在身边,他不能怂啊,所以故作镇定的说道:   “你速速跟着裕王进院子躲避,我们来对付黑眚,就是一条发绿光的狗,我不怕的。”   魏采薇假装相信他的鬼话,“好,我这就去。”   魏采薇朝着裕王等人奔去,黑眚见裕王往院门口移动,也朝着门口飞奔而去。   陆缨一直盯着它,枪口随着绿光的移动而动,放枪。   轰隆!   又一声枪响,绿光停止冲锋,还发出一声呜咽。   此时汪大夏已经用通条将火/药和子弹压严实了,对准了雪地里里不动的绿光。   正在这时,一声尖细的嘘哨之声响起,绿光不在追击裕王,而是掉头往嘘哨声方向奔去,钻进了光秃秃的林子。   魏采薇和裕王等人也跑进了正院,关上大门。   汪大夏一听嘘哨声,心想这不是唤狗吗?打个嘘哨就去了,遂不怕不怕黑眚了,他一边重新装填火/药和子弹,一边和陆缨走进黑眚中弹之处,借着火把和雪光,雪地里明显有几滴殷红的鲜血和……几撮散落的毛发!   方才陆缨那一枪,伤了黑眚的皮毛。   毛发还散发着绿色荧光,陆缨用手指捻动绿毛,手指上也粘上了绿色的荧光。   “是萤石磨成的粉。”陆缨说道,“果然有人装神弄鬼,借着黑眚传说对付裕王。”   汪大夏摘下湿面衣,用食指沾了沾殷红的血,用舌头一舔,“一股腥甜的味道,妖怪的血都是黑的臭的,这是分明是动物的血。”   陆缨看得恶心想吐,“你能不能改掉什么都往嘴巴里尝一尝的毛病,君子动手不动口,万一这动物有病怎么办?魏大夫给你系上面衣都没能阻止你动嘴巴。”   呸呸呸!汪大夏当即吐了出来,还抓了一把树下垂下来的冰溜子在嘴里嚼了嚼,吐出一口冰水,重新戴上湿面衣。   陆缨把绿毛收集起来,“这是证物。”   汪大夏看着雪林,“也不晓得黑眚跑那去了。”   汪汪!   狗吠之声响起来,原来是吴小旗等五个伪装工匠的锦衣卫过来接应了,吴小旗听了陆缨的安排,下午把锦衣卫衙门里精心喂养调/教的山东细犬涂上黑灰、剪了几撮毛,将一条通体没有杂毛、漂亮帅气的堪称狗中汪大夏的纯白细犬搞得灰头土脸,成为一条卧底流浪狗,牵进了裕王府的工棚。   听到枪声,吴小旗立刻牵着细犬小汪过来支援上司。   陆缨把黑眚掉落的绿毛给小汪闻着,摸着小汪的头,“就是这个,找到它。”   小汪嗷的一声,咆哮着朝着雪林冲过去,陆缨等人连忙跟上细犬,踏入了雪林。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且说魏采薇跟着裕王进了正院,院子里一群丫鬟婆子听到动静,个个吓得瑟瑟发抖。   裕王妃勉强保持镇定,和九个选侍一起围在大圆桌上坐着,今天是大小姐的诞辰,裕王妃命厨房做了一桌子素菜和几个火锅,按照裕王的要求将九个选侍召集在一处,等他回来一起吃晚饭,以稳定“军心”。   外头枪声迭起,饭桌上的火锅咕噜咕噜冒着热气,裕王妃纹丝不动,九个选侍动也不敢动,害怕也只能坐着。   裕王妃说道:“大家别害怕,万事有王爷顶着,王爷若顶不住,咱们也撑不住,担心害怕都无用,就在这里静观其变。”   裕王妃心想:黑眚再可怕,也没有没钱可怕!   穷最可怕!   这么一想,裕王妃慢慢淡定了,盘算着她手里还剩不少俸禄,倘若裕王被黑眚害了,宗人府和礼部不会不管裕王的葬礼,不需要她一个寡妇掏钱。   裕王一走,王府一个孩子都没有,就没有这一项开支,再把什么典吏长吏辞退,以及用不着的仆人打发出去,开支更小,剩下的银子,足够她和九个选侍养老了。   反正,怎么着日子都能过。我丧偶和不丧偶没有很大区别,过的都是寡妇日子。   裕王妃正思忖着,裕王在李芳和侍卫们的簇拥下来到大堂,最后一个走进屋子的是蒙着面衣的女子,只露出一双眼睛,进了屋子也不摘下来。   裕王妃连忙站起来,带着九个选侍迎接丈夫,“殿下,您没事吧?”   看到十个女人都能淡定的坐在饭桌前等自己回家,总不能连女人不如吧。裕王慌乱的心静下来,也假装从容,伸开双臂,让李芳给他解开厚棉袍的衣结,“没事,有人装神弄鬼,用黑眚吓唬我,那东西害怕□□,已被赶跑了,他们正在追。”   只有李九宝从女子肩上的药袋里认出了刚刚进门的蒙面女子是魏采薇,“魏大夫?你怎么来了?”   魏采薇一扇扇检查着窗户,说道:“我在广化寺遇到了裕王殿下,听殿下说起来昨晚王府的黑眚,我在宫里治疗过被黑眚所伤的宫人,就跟来看看,没想到真的撞上了黑眚出没,被保护我的人开枪赶跑了。”   这魏大夫还真是王府的救星啊!她从严世蕃里那里搞到了钱,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让我有钱修房子,今晚还误打误撞的赶跑了黑眚!裕王妃热情邀请魏采薇上桌吃饭。   黑眚不除,魏采薇就不敢摘下湿面衣,说道:“我已经吃过晚饭了,你们慢用,我要去后殿看一看。”   裕王说道:“李芳,你带两个侍卫和魏大夫过去。”   “是。”李芳比了个手势,“魏大夫这边请。”   与此同时,陆缨等人跟着细犬小汪跑出了雪林,不用小汪指引道路,就能看见雪地里一排人的脚印和一个个雪窝子般狗的足印。   细犬也果然沿着一个个雪窝子往前追,最后在一处紧闭的院门前停下,对着院门狂吠,还用爪子刨门,将刚刚新漆的朱红大门刨出一道道爪印。   汪大夏惊道:“不好!裕王府有内鬼!放了黑眚进了正院后门!魏大夫还在里面!”   “开门!”汪大夏用脚疯狂踹门。但是没有人应。   陆缨将魏采薇做的湿面衣分给吴小旗等五个手下,“看门人已经被控制了,我们□□过去。大家小心迷/烟。”   吴小旗等人戴上湿面衣,甩进拴着绳子的虎爪铁钩,攀爬上了围墙。   七人□□进去,看见雪地躺着看门的两个侍卫,外表没有任何伤痕,陆缨试探了鼻息,“没死,只是迷晕过去了。”   “快去救魏大夫。”汪大夏跟着细犬小汪冲在最前面。   作者有话要说:  遇到这三个人,算黑眚倒霉 第150章 巴斯克威尔的猎犬   汪大夏一边跟着细犬往正殿跑, 一边大声叫道:“有内鬼放黑眚进来,快保护裕王!”   但是后院空荡荡的,并没有人回应或者跑去传话。   汪大夏的腿还瘸着, 路上的脚印一深一浅, 踩到了结冰的路面, 脚下一滑, 摔了个嘴啃雪。   幸好陆缨追上来把他扶起, 汪大夏急道:“偌大王府怎么连个巡逻的士兵都没有!”   陆缨说道:“裕王养不起, 仅有的四十几个侍卫都去看四个大门去了。”   细犬小汪跑的最快,它已经闻着味到了正殿后门, 这里门窗紧闭, 小汪又用爪子刨门, 疯狂嚎叫。   正殿里, 裕王和娇妻美妾们故作淡定从容的吃素宴, 掌事太监李芳带着魏采薇来到了殿后。   他们都听见了后门传来狗叫声,隐约间还能通过窗棂看见狗的身形。   黑眚来了!李芳和两个侍卫开始打怵。   魏采薇觉得不对:用来装神弄鬼的狗为了防止现出原形,都会毒哑嗓子, 顶多发出咕噜声,不会狂吠,刚才在雪地里, 陆缨开枪,黑眚也没有叫唤,怎么现在叫的如此带劲?   这条好像是真的狗?   正思忖着, 魏采薇听见左边传来猫打呼噜般的声音,她侧身过去,绿色的黑眚正瞪着两只金色的眼睛看着她。   从体型来看,这是一条精心饲养的大狼狗, 比真狼的个头还大!   李芳和两个侍卫也看见了,李芳吓得捂住了嘴巴,就怕出声后被黑眚盯上,两个侍卫缓缓抽刀。   魏采薇看见后门的门栓是拴上的,狗不会开门,更不会关门,所以正殿里有内鬼,是内鬼开门把黑眚放进来的。   魏采薇不会武功,肯定打不过一条经过训练的大狼狗,怕是要葬身犬牙之下。   不过,魏采薇早有准备,她把食指竖在嘴唇上,朝着李芳三人比了个嘘声的手势,然后,将挂在臂弯处的一件棉袍举起来,对着黑眚晃了晃,“找我吗?来呀!”   言罢,魏采薇将棉袍狠狠往前方一扔,那大狼狗闻到棉袍的气温就开始发疯了,奔跑后一个跳跃,在空中咬住了棉袍!   这是裕王进屋时脱下来的棉袍,沾满了他的气味。   训狗的时候是攻击有这种气味的稻草人或者木头人,狗是闻味而去的,根本不管是衣服还是活人。   乘着黑眚撕咬棉袍的间隙,魏采薇连忙和李芳他们往回跑,一边奔跑,一边呼喊,“有内鬼,快离开这里!”   与此同时,素宴上,两个内侍端着炭盆过来了,对一旁给裕王妃布菜的管事嬷嬷说道:“火锅里的炭快烧成灰烬了,添个炭吧。”   管事嬷嬷见火锅煮的慢,确实火力不足,于是命内侍往火锅里头添炭。   内侍拿起长火钳,夹着一截红罗炭就要往锅中间的炉火里放,就在这时,众人听见了李芳尖叫“有内鬼,快撤的”的呼声。   裕王一听,赶紧把筷子一放,站起来,“我们走!”   护卫先护着裕王先走,裕王妃紧随其后,九个选侍也纷纷站起来走在最后。   错过这个机会就来不及了!两个内侍对视一眼,将“红罗炭”添进了火锅里,然后快步离开。   只闻得轰隆一声炸响,紫铜火锅被当场炸飞了,一股黑烟腾起!张牙舞爪,犹如一条乌龙!   魏采薇跑过来了,看到饭桌之上的大乌龙,大声道:“捂住口鼻!不要呼吸!黑烟有毒,快出去!”   侍卫拉着裕王已经到了门口,闻言赶紧开门跑路,裕王妃次之,在宫人和管事嬷嬷的保护下安全撤离。   但是跟在后面的九个选侍已经晚了,她们有的被爆/炸的紫铜火锅碎片刮伤或者被锅里的滚烫的汤汁烫伤,剧痛让她们反应迟钝,被黑烟缠上,来不及屏住呼吸,吸入黑烟之后,浑身无力,瘫倒在地。   魏采薇戴着湿面衣,不惧黑烟,她跑过去,将一个个选侍拖到门口,再由侍卫们拖出去转移到安全的房间。   李九宝千万不能出事啊!   但是黑烟之下,看不清人脸,魏采薇看到人形就往外拖,祈祷着李九宝吉人自有天相,已经被她拖出去了。   一共九个选侍,魏采薇拖到第五个时,她听见身后有咕噜声,不用说,一定是黑眚被内鬼赶到这里来了,黑眚要跳出门口找裕王。魏采薇刚好拖着第五个选侍到门口附近,挡住了黑眚的路。   魏采薇放下选侍的手,拔/出了藏在靴筒里的短刀防身,转身和黑眚对持。   绿色荧光黑眚一跃而起,扑向魏采薇的咽喉。   就在这时,两声枪/声几乎同时响起,黑眚呜咽一声,哐当砸在地上,当场气绝。   正是踢烂了窗户钻进来开后门的陆缨等人,汪大夏和陆缨一起开枪,解决了黑眚。   魏采薇此时精疲力竭,指着地下昏厥的选侍们说道:“快救人,黑烟吸多了会疯癫,甚至致死。”   他们七人都戴着湿面衣,将其余选侍全部救出去。   汪大夏最后把荧光黑眚拖出去了,魏采薇抓起一坨雪往黑眚的绿毛皮上使劲摩擦,露出了灰色的皮毛,“诸位请看,就是一条狗,有人利用黑眚传说在裕王府兴风作浪,图谋不轨。”   陆缨则带人搜正殿,找到了在火锅里“加料”的两个内侍,他们都死了,跪在地上,一炳锋利的尖刀就像穿糖葫芦似的,将两人穿膛而过。   两人手里还紧紧攥着银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正殿的门在北风呼啸下开开合合,疯狂拍打着门框,陆缨追出后门,看到五个人站在雪地里,围成一团,其中一人往夜空放了一支烟花,白色的烟花在雪夜里炸开,形成一朵白莲花。   陆缨冷冷道:“任务失败,你们在通风报信。给谁报信?招出来,我饶你们不死。”   那人冷笑一声,“朝廷连杀我们白莲教两大传头,我们就杀皇帝的儿子报仇,可惜我们缺一些运气。”   说完,五人共同念起白莲教宝卷里的焚香赞:“法界无边,诸神佛降道场。南无香云盖菩萨摩诃萨!”   然后,轰隆一声巨响,五人点燃绑在身上的炸/药,引火自爆,残肢遍地,就像在雪地里盛开了一朵红莲花。   看到满地残肢,陆缨大概猜出白莲花焰火是向谁示警了,连忙上马,往白鹿观奔去。   刚刚跑出裕王府,就听到阜成门大街方向传来震耳欲聋的轰鸣声,火光冲天。   白鹿观成为一片火海,巡街的西城兵马司赶紧把沉睡的居民叫起来扑火。   陆缨赶到时,就听见左领右舍议论纷纷:“道观炼丹房的炉子炸了,风涨火势,可怜这些道士一个都没逃出来。”   还是来晚了一步。不是没有逃出来,是这些死士们选择了以死保护景王不受牵连。   陆缨想起琼华岛上,景王府的侍卫对景王也是忠心耿耿,明知不合理也为景王不顾一切,飞蛾扑火般冲锋陷阵。   景王的驭人之术厉害,这么多人都愿意为他付出生命。   白鹿观的爆/炸将刚刚睡着的陆炳也惊醒了,他不顾身体不适,赶到了白鹿观,看到了围观救火的女儿,心下稍安,但是走进过去,看到陆缨身上有血,不禁又提心吊胆。   陆缨随着父亲的目光看过去,“不是我的血,父亲,裕王府出事了……”   陆缨这次救了裕王,立了大功,但高兴不起来,“……裕王府空中的白莲花、绑架魏大夫查到的白莲教宝卷、臭道士在炼丹房里炸了,这下真的死无对证,把裕王府闹黑眚一事全都推给白莲教,死了这么多人,景王依然能够在湖北安陆好好当他的藩王。父亲,这世道为何如此不公?”   陆炳将手炉递给女儿,“这世道从来就是不公的,从投胎开始就不公了。”   陆缨疲倦的登上父亲的马车,“景王就一直这样逍遥法外么?”   “夺储的事情咱们陆家不能沾上任何一方,”陆炳说道:“不过,白鹿观的大火和裕王府闹黑眚接连而起,你以为裕王是个傻的?裕王不会相信是白莲教要杀他。将来两个亲王还有的斗,还会死很多人。”   陆缨问道:“闹出这么大动静,皇上当真不管吗?明眼人一瞧就知道景王不对劲,皇上就坐视景王杀裕王?这是他亲骨肉啊!”   陆府家中七个兄弟姐妹友爱,陆缨当然不会懂天家的无情。   陆炳一直很谨慎,说道:“天家的事情,就不是我们外人可以置喙的,静观皇上如何处置吧。”   紫禁城,西苑。   嘉靖帝收到了陆炳的秘奏。陆炳只讲有证据的事实,不负责推测,但是白鹿观和裕王府闹黑眚一事前后脚,嘉靖帝岂能不疑心远在湖北的景王?   千里之外还能够把手伸得如此之长,儿子,你还真有本事。   嘉靖帝当即下了口谕,说景王已经去湖北就藩,景王府空着也是空着,如今裕王府破败不堪,需要大修,就要裕王一家先搬到景王府去住。   此外,嘉靖帝还要陆炳从京城十二卫里挑选出两千壮士,作为裕王府的卫队,卫队的开支从锦衣卫的账目上走,不用花裕王的一分钱。   作者有话要说:  景王:你到底做了什么让父皇给房又给兵?   裕王:我什么都没有做——我就是和娇妻美妾吃了顿火锅,第二天就喜迁新居了。 第151章 摇号   裕王人在家中坐, 房从天上来。   除了景王的豪宅之外,还空降了两千护卫,而且, 不需要他掏钱养活, 走锦衣卫的帐——这个最关键。   所以, 嘉靖帝并不是不知道裕王是穷王, 也知道严世蕃故意克扣裕王的俸禄, 他什么都知道, 他就是冷漠的坐视裕王陷入穷困的境地。   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亲自来裕王府传口谕,裕王听了, 难以置信, 嘉靖帝不准他进紫禁城, 父子两个最后一次见面都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 连父皇的脸都在脑子里变得模糊起来。   裕王又不傻, 短暂的惊讶之后,马上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父皇这是用他来敲打景王,要他老老实实在藩地, 不要把手伸到京城来。   他只是父皇敲山震虎的工具而已。   裕王木然的对着紫禁城方向行了跪拜大礼,“谢皇上恩典。”   裕王心如止水,裕王妃不一样啊, 不用自己掏钱就能住新房,太划算了,跪拜之后, 裕王妃问黄锦,“老先生,我们什么时候搬?”   黄锦说道:“钦天监算了日子,后日是乔迁的吉日。钥匙已经送到府上, 一切用不着的东西今日就可以搬过去了。”   送走了黄锦,裕王妃就像一只花蝴蝶似的满屋子穿梭,“……这个幔帐取下来,装箱带走,所有的桌衣、椅衣都揭下来带走。”   “吩咐厨房,今天中午开始就不用做工匠的饭了,你们马上把工匠的工钱结清楚,按手印打发出去。”   “按几天结?当然是截止到昨日了,今天什么活都没开始干就领工钱走人,早上还白吃了一顿早饭,昨晚还免费住一宿,王府对他们仁至义尽了。”   “那些没有用完的油漆,石灰,都退回商家去,反正用不着了……”   破家值万贯,裕王妃过了两年紧巴日子,突然多出个豪宅,她也是能省则省,能抠则抠,并没有松懈。   她连厨房的咸菜坛子都要搬过去。把裕王府搬得就像用舌头舔过似的干干净净。   裕王照例当了甩手掌柜,什么都不管,又去了龙华寺,给死去了妻小做了一场**师,甚至破例抠出了五十两银子,捐了香火钱。   裕王觉得,昨晚能够狗口脱险,除了陆缨汪大夏魏采薇三人的鼎力相助以外,一定也有他的老婆儿子女儿在九泉之下保护他的原因。   裕王跪在佛像前,看着眼前金帛脱落的如来佛祖,心想,如果……万一……我一定会复兴广化寺,重雕金身。   裕王的淡定,裕王妃的忙乱,李九宝此时还躺在床上,噩梦缠身。   她这次比较倒霉,是最后一个被陆缨拖出去的选侍,吸入了致幻的黑气,拖出去时已经昏迷了。   魏采薇留在裕王府给她治疗,灌了解毒的药。   恍惚中,李九宝回到了马场胡同,炊烟渺渺升起,家里穷,她的晚餐是清粥配咸菜。   有人敲门,李九宝开门,邻居陈经纪端着一碗酱猪脸来了,“祖母要我给邻居们分一分,这是给你家的。”   “多谢。陈大哥等一会。”李九宝没有什么可以回赠的,打开酱菜坛,夹了一碗腌萝卜给陈经纪,“我自己做的,早上配粥吃。”   “我祖母最喜欢吃你做的酱菜。”陈经纪小心翼翼的端着碗回家,就像捧着什么金贵宝贝似的。   那一碗酱猪脸真香啊,什么山珍海味都比不上。   恍惚中,她穿着嫁衣,被绑在花轿里,要被迫嫁给赌场老板当小妾了。   “九宝!你们放开她!”陈经纪跑来救她,当街拦住花轿。   一群混混把他拖走,围殴。   李九宝在轿子里动弹不得,想喊都喊不出来,那些混混一脚一脚的踩着陈经纪的下/体,嫣红的鲜血流淌出来,整个街道都是红的……   啊!   李九宝终于叫出声了,眼前渐渐变得清晰起来,一点点或明或暗的光点,拼成一张脸,是魏采薇。   “你醒了,刚好,把药喝了。”魏采薇递给她药盏。   李九宝伸手要接,可是胳膊不听使唤,笨拙的差点打翻了药盏。   魏采薇扶起药盏,“你中了迷/烟,余毒未清,身体暂时不听使唤,好好休息,过几日就好了。”   魏采薇给李九宝喂药,李九宝配合的一气喝完,“多谢魏大夫,王爷、王妃、还有其他选侍如何了?”   魏采薇说道:“裕王和王妃没事,九个选侍六个轻伤,三个比较重,她们两个半夜就醒了,你是伤的最重的。”   李九宝听着院子里传来嘈杂的动静,身体立刻又紧张起来,双手不停的颤抖。   魏采薇扶着她躺下,“有人用猎犬伪装黑眚,要害裕王殿下,首恶已经伏诛。皇上把景王府赐给了裕王,王府正在搬家,你不用担心,把身体养好。”   噩梦还有片刻残存,李九宝怔怔的看着窗外的雪光,心道: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王府搬家,是不是到了否极泰来的时候?   从裕王府搬到景王府,下一次搬家,是不是就要到紫禁城?   我和陈经纪下一次见面,怕是物是人非了……   魏采薇给三个选侍治疗,也和李九宝坐上同一辆马车,搬到了新居继续治疗。   王府大门的“敕造景王府”匾额已经被摘下来放进库房吃灰去了,挂上了裕王府的门牌。   比起破坏不堪的旧裕王府,新裕王府那是相当气派啊!   尊享·盛世繁华。位居京城西一环黄金地段,靠近紫禁城政治中心,一万平米的奢华开阔工作和生活空间。纳五十个妾、生一百个孩子都有地方安置,都可以享受私密空间,和紫禁城只隔着一条西安门大街!半刻钟就能从王府到紫禁城(骑马)。   品味·贵族艺术。工部能工巧匠专为皇室设计,雄浑大气的建筑和雍容华贵的家具摆设,乃是皇室亲王府设计典范,连马桶圈都贴着金箔,能让你出恭都是贵族的优雅姿态。   风水·青云直上。世界上最难走的路,是通往皇位的路。住在新裕王府,就是踏入皇位的快速通道。   新·裕王府,开盘既售罄,不要期待,因为你摇不上号。   裕王全家搬进了新家,裕王也就罢了,裕王妃做梦都笑醒,省了一笔修房子的钱,还白得一栋几乎全新的豪宅,当了两年王妃,终于要过的像个王妃了。   魏采薇在新裕王府住了五天,直到所有选侍都康复,她才告辞。   王妃手里有钱后,补发了拖欠选侍们的月钱,还每人打了两套头面首饰,做了四套衣服好过年。   大家手头都宽裕了,三个重伤的选侍都给了魏采薇一半月钱当诊金,李九宝顾忌其他选侍,没有多给,都是一样的数目。   当然,最大的一份来自裕王妃,给了五十两一封的银子。   白鹿观团灭,威胁魏采薇的危险解除,就不用搬到什刹海陆府别院,她又搬回家了,来来回回的折腾。   这一日,正好是腊月初八,嘉靖帝赐了群臣腊八粥,不仅如此,嘉靖帝还赐给裕王府腊八粥了。   上一次王府喝到御赐的腊八粥是先裕王妃去世前一年,因裕王不满嘉靖帝对妻儿葬礼的简薄对待,加上多年前嘉靖帝不准裕王进宫见冷宫里的母妃最后一面,“新仇旧恨”,父子矛盾爆发,大吵一场,嘉靖帝就断了裕王府的腊八粥。   如今,嘉靖帝虽然依然没有收回禁止裕王进入紫禁城的命令,但是裕王“鸠占鹊巢”搬到景王府、突然多了两千侍卫,现在又赐给裕王府腊八粥,这让群臣嗅到了动向,纷纷猜测父子八成要冰释前嫌。   一直支持裕王的内阁大臣徐阶等人欣喜若狂,又写了折子,提起立国本之事。   嘉靖帝对立储依然没有回应,但是,朝野上下盛传,今年皇上要召裕王进宫过年。   以往都是景王一家人陪嘉靖帝过年。   陆府当然也收到了御赐的腊八粥,先拿去祠堂供祖宗,陆炳也以最快的时间从京城十八卫里挑选了两千壮士,送到裕王府,办完事之后,陆炳进宫复命。   嘉靖帝正在看蓝道行炼丹。   裕王府黑眚事件,嘉靖帝依然没有怀疑蓝神仙,以为刺客借用了宫廷黑眚的传说,用大狼狗伪装黑眚。   嘉靖帝对吓晕尚青岚的黑眚依然坚信不疑。   听完陆炳的交差,嘉靖帝的目光始终不离炼丹炉,问道:“他接受了两千护卫,对你说了些什么。”   陆炳说道:“裕王没有和微臣说话,只是对着紫禁城方向三拜,谢父皇隆恩。”   嘉靖帝暗道:哼,装,我就看你装到什么时候!   蓝道行熄灭炭火,打开了盖子,霎时从丹炉腾起如白龙般的蒸汽,异香扑鼻。   蓝道行取出九颗品相上等的仙丹,进献给嘉靖帝。   嘉靖帝随手拿起两颗仙丹,赐给陆炳,“近日辛苦奶兄,朕赐你仙丹,好好补一补。”   嘉靖帝最近有了宠妃尚青岚,有时候晚上会力不从心,幸好有了蓝道行的仙丹,吃了之后夜里收放自如,就像年少新婚时,不至于在新宠面前丢脸。   好东西,自是要和好兄弟一起分享。   君所赐,不能辞。陆炳谢过,像往常一样拿起药丸,和水吞服。   仙丹入肚,陆炳觉得一股热气在五脏六腑之间散开,他先是觉得很舒服,腾云驾雾一般,好像减了十斤肉,而后觉得这股热气在身体里不受控制的横冲直撞起来,就像一条狂舞的巨龙,在他的身体里腾挪流转。   他觉得不舒服,心下不好,赶紧告辞回家找宋御医看一看。   “皇……皇——”他想说皇上,微臣要回家过节,微臣告退。   但是他的舌头已经不听使唤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只鞋子落地了 第152章 千刀万剐   陆炳词不达意, 言语含糊,嘴角抽搐,引起了嘉靖帝的注意。   “皇……”陆炳伸手, 搭在嘉靖帝肩膀上, 他扯着嘴唇, 用尽力气, 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陆炳靠在嘉靖帝身上, 他快要撑不住了, 一旁伴驾的黄锦赶紧过去搀扶陆炳,不准他碰天子的御体。   “你不管, 快去叫太医!”嘉靖帝双手抱着陆炳, 将他扶到榻上躺下, 不抱不知道, 这一抱, 嘉靖帝才发现奶兄其实比他瘦,“奶兄,你怎么了?那里不舒服?”   从来都是陆炳救他, 曾经把他行宫里的火场救出来,曾经把他后宫宫女的白绫之下救出来,奶兄一直都是他最坚实的盔甲, 为他冲锋陷阵,赴汤蹈火,可是今天奶兄不能再背着他了, 而是他抱着垮掉的奶兄。   但是陆炳已不能回答他,他全身不由自主的抽搐起来了,嘉靖帝怕他咬着舌头,情急之下, 就把手指竖着放下他的嘴里,任他咬,“奶兄!你要撑住,太医马上就来了!”   陆炳立刻把嘉靖帝的手指咬出了血,身体打着摆子,差点要从榻上挣下来,嘉靖帝一个人都按住不,对着吓呆了的蓝道行吼道:“你愣着干什么?赶紧过来按住他!”   蓝道行跪在床前,紧紧抱着陆炳的双腿,喃喃道:“皇上,不关贫道的事情,贫道炼了这么多年的丹药,一直没有出事,陆大人突发疾病,和贫道没有关系啊!”   不说还好,一说嘉靖帝立刻怀疑蓝道行,“你说最近改良了丹方,你究竟在里头放了些什么!”   蓝道行声音颤抖的说道:“就是一些壮/阳补肾之物,全是好东西啊!皇上若不信,贫道亲自试丹。陆大人吃了两颗,贫道也吃两颗。”   蓝道行拿起两颗药丸,也和水吞进去,“皇上您看,贫道没事,只觉得身上发热,暖烘烘的。”   这时黄锦把太医院判大人连同几个医术高明的太医召过来了,太医们一看陆炳的症状,一致判断,“不是中毒,这是中风了。”   太医连忙给陆炳施针抢救,嘉靖帝急忙说道:“奶兄是吃了这个丹药突然发病的。”   太医们交换了一个眼神,身为大夫,他们当然知道丹药就是慢性毒/药,但是皇帝偏偏相信这个,他们不敢说啊!一旦说出口,就得罪了皇帝宠幸的道士们。   道士们随便在御前上点眼药,太医就要掉脑袋。   但是,看到平日仙风道骨的蓝神仙跪在地上静若寒蝉的模样,太医们心下暗爽:你也有今天!   宋御医是晓得陆炳有中风的病史,说道:“把丹方来来看看。”   蓝神仙找来丹方,还一再解释:“陆大人吃过好几次贫道炼的丹药,都无事。”   宋御医拿着丹方一瞧,麻黄、鹿茸、莬丝子等等强行催发、壮\阳之物,顿时找到了患结,“这东西寻常男子吃了无事,但是给中风的人吃了,无疑吃砒/霜,会诱发中风。”   这玩意比喝酒还厉害!   “中风?”蓝道行一僵,“贫道并不知道陆大人有隐疾。若知道,绝对不敢把丹药给陆大人吃。”   嘉靖帝也是疑惑,中风这么大毛病,怎么从未听奶兄提起过?   这是陆炳的亲卫闻讯赶过来了,跪地大哭:“皇上,我们大人确实中风过几次,但是大人担心皇上会担心,就一直隐瞒病情,强打精神当差。”   宋御医见实在兜不住了,也跟着跪下说道:“陆大人第一次中风是初夏之时,微臣一直给陆大人治疗中风,陆大人恢复的不错,微臣千叮万嘱,不要喝酒,不要熬夜,不要太操心,可是日防夜防,万万没有想到蓝道行改变了丹方,在里头加了太多中风病人忌讳的虎狼之药。”   嘉靖帝听了,先是暴怒,一脚将蓝道行踢飞了,而后是铺天盖地的愧疚和恐惧,他无法想象没有奶兄的日子会如何。   他一把揪出宋御医的衣领,把他往病榻旁边拖,“你救了他好几次,你这次也一定救他对不对?”   宋御医吓得满头冷汗,“微臣不敢确定。”   嘉靖帝:“不要在朕面前说不字!快救他!”   “至于你……”嘉靖帝看着缩在墙角的蓝道行,以前有多么信任他,甚至崇敬他,这个自称能够帮助他得到成仙的道士,此刻看起来是多么獐头鼠目,面目可憎。   嘉靖帝冷冷道:“黄伴,将他下东厂大狱,抄家,严加审问,他一定在丹药加了什么禁忌之物,绝对不止丹方上的东西。”   奶兄绝对不是能是为了给朕壮/阳而加的药物而死。   不是朕害死奶兄的,不是!   黄锦兼东厂厂公,此时看到嘉靖帝失魂落魄的样子,很是担心,他害怕嘉靖帝出事,不敢离开他身边,就吩咐手下去做,“……多找个稳妥的人,掘地三尺,细细的翻。”   朝夕之间,蓝道行就跌落神坛,沦为阶下囚。   东厂去抄家,果然在蓝道行家里发现了好家伙!   两只涂抹着荧光粉的“黑眚”就关在地下室里,差点把东厂的番役吓出魂来了,还在他的炼丹房里找到了黑迷/烟,这东西往往伴随着黑眚而出。   原来藴德宫的黑眚就是蓝道行监守自盗、演出一场降魔除妖的大戏。   证据确凿,黄锦连忙提审蓝道行,只是鞭了十几下,还没有上烙铁,蓝道行就受不住痛,把如何用人造黑眚吓唬尚昭仪等等,全都招认了,以求速死。   这两只是他养着打算过年的时候,在京城放出来,惊吓百姓,然后他站出来斩妖除魔,以骗取百姓的拜服,提升“神仙”的声望。   此时已经是黄昏了,嘉靖帝今日滴米未进,就坐在一旁看太医们抢救陆炳。   黄锦把供词递给嘉靖帝看。   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的刺眼,都在嘲笑嘉靖帝信错了人,导致奶兄吃错了药,甚至害得宠妃被惊吓。   一个个字,就像一个个巴掌打在嘉靖帝脸上,一直痛到心里。   嘉靖帝暴躁的把供词捏在手里,“他做了这些事,还想求速死?将这妖道凌迟,割满一千零一刀,割最后一刀之前,不准他死。”   嘉靖帝把所有的怒火和愧疚全部发泄到蓝道行身上去了。   蓝道行就像一个为了快速提高修行走了伤天害理捷径的修道者,最终走火入魔,被恶果反噬,粉身碎骨,和上一世一样,都被千刀万剐凌迟了。   还提前了三年。   蓝道行被拖出去凌迟,用他的死祭天,但对陆炳的病情毫无用处,他已经是第四次中风了。   天寒地冻,血气淤塞,中风过人本来就怕冷,故多在冬天发作。陆炳为了养生,平日都待在温暖如春的室内里,但是前几天嘉靖帝要陆炳挑选两千壮士给裕王府当侍卫。   陆炳做事,向来认真负责,他拖着病躯去校场亲自看着十二卫比武参选,校场北风呼啸,无论他穿多厚的衣服,怀里还藏着小手炉,都不甚管用,屡次被陆缨催到帐篷里取暖。   受冻之后,陆炳身子本来就有些不适,吞服蓝道行的虎狼之药,立刻就诱发了第四次中风。   太医院全力救治,陆炳的情况却毫无好转之意,他不再抽搐了,但是静静的躺在那里,就像一具没有感觉的尸体,手脚开始肿胀起来了。   嘉靖帝拿着帕子,擦去陆炳无意间流出来的口水,奶兄的嘴稍稍往左边歪斜,昔日威风凛凛、永远站在他身后默默守护的人居然脆弱无助的像个婴儿躺在他面前。   “皇上,您吃点东西吧。您吃饱了,才有力气照顾陆大人啊。”黄锦端着燕窝粥第六次劝食。   嘉靖帝毕竟是五十三岁的人,此时头晕眼花,眼冒金星,他木然的把燕窝粥吃完,说道:“奶兄总是不醒,朕跟他说话,他也没有反应,宣陆缨进宫,她是奶兄最疼的孩子,要她来试试。”   黄锦应下,说道:“皇上,听宋御医说,陆大人第二次中风,多亏了魏大夫处理及时,才撑了这么久,要不要把她也征召进宫试一试?”   急病乱投医,嘉靖帝本看不上女医,但是如今陆炳这个活死人的样子,别说是女医了,就是听闻一条狗能治病,嘉靖帝也会把狗弄来,说道:“将她也召进宫来。”   今日腊八,合家团聚,同吃腊八粥,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过了腊月,就要开始备年货好过年了。   对陆缨而言,无论什么节日都是催婚日,每逢佳节被催婚,今年爹爹一早进宫去了,一直没有回家,家人都在男主人回家过节,闲来无事都来催婚,陆缨正不堪其扰时,宫里来人了,要陆缨进宫。   怎么陆炳不回家,还把女儿也叫进去?陆家人都隐隐有些不安,给了传话的太监丰厚打赏,也套不出话来。   毕竟,陆炳是国之栋梁,执掌锦衣卫,他的暴病的消息是绝密,还不能张扬出去。   陆缨狐疑的进宫。   北城,甜水巷。   汪大夏在家宴里胡乱应付了一碗腊八粥,就跑到邻居家过节,魏采薇摆了火锅招待,锅里的牛肉刚刚烫熟,司礼监征召的人就到了。   汪大夏放下筷子,“我送你去。”   琼华岛风波,汪大夏已经是宫里无人不识的“祸水”了。内侍连忙说道:“无召,外人不得进宫。司礼监只召了魏大夫一人。”   “我不进去,我就送她到西安门门口。”汪大夏坚持要送,这大过节的,他不想采薇孤身一人。她全家都死的那么惨,他希望可以温暖她的余生。   到了西安门门口,刚好遇到赶到紫禁城的陆缨,陆缨看到汪大夏,忐忑的心开始平静下来了,一起出生入死的同袍,她绝对莫名安心,“他是我的手下,我要他跟我一起进宫。”   还是陆缨面子大,司礼监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意,三人再次结伴,前往西苑。   作者有话要说:  去北京三里屯酒吧喝酒的读者们,有空敬我们炳叔一杯,叔一直长眠于此,夜夜笙歌,永不寂寞。大家都舍不得炳叔,我也是,写到他第四次中风,我想起年初写《大晋如此多娇》里嵇邵嵇侍中之死,大家也是多方为嵇侍中求情,但,一来是大的历史进程舟不会随意乱改,二来是两人的死亡,前文早有铺垫和暗示伏笔,比如本文的开头第一章 就写了陆炳的墓地。他们的结局符合他们的人设和故事逻辑。所以,“此乃嵇侍中之血,勿去也”终究会发生,陆炳的暴卒,也是如此,过程不一样,结果是一样的。   雏鹰终究要跌跌撞撞学会独自飞翔,没有一个人是在做好万全的准备才开始迎接成长,成长通常是在触不及防下就发生了。 第153章 最初的誓言   寒冬腊月的紫禁城, 屋顶的雪遮盖了黄/色琉璃瓦,一座座恢弘的建筑像是戴着一顶顶纯白的雪帽子。   西苑的稻田早就被收割了,一簇簇枯黄的稻杆从雪地里顽强的探出头来, 等待春耕重生。   陆炳暴病的消息被封锁了, 但是皇上突然把奉为神仙的蓝道行下了东厂的厂狱, 还是给正在过腊八节的宫里蒙了一层阴影。   三人行从西安门到西苑, 都能感觉到空气里似乎被凝固的紧张感。   陆缨面色凝重, 父亲不是那种不顾家之人, 天都黑了,父亲还没回家, 蓝道行被下了厂狱, 难道是蓝道行欲对君王不轨, 父亲抓了个现行后受伤了?   琼华岛风波之后, 陆炳严禁陆缨进宫闯祸, 现在嘉靖帝偏偏召她进宫,这是为何?   魏采薇算着日子,上辈子陆炳在一场宴会后暴卒, 是因饮酒诱发中风导致暴卒,这一世陆炳应该滴酒不沾了,不应该走上一世的老路, 于是她出言劝慰陆缨:   “我猜应该是皇上怀疑宫里闹的黑眚和裕王府的黑眚有关联,陆大人暗中查蓝道行,蓝道行名为神仙, 实为欺骗君王的妖道。所以蓝道行今日被抄家,下了大狱。”言下之意就是出事也是蓝道行出事,你爹没事。   汪大夏也安慰陆缨,“就是如此, 陆统领参与破获裕王府黑眚的全部过程,所以皇上召陆统领进宫对质。”   陆缨晓得两人出自好意,可是进宫那一刻,她的心莫名狂跳,她努力做出淡定的表情,嗯了一声。   但是三人来到寝殿,一股浓烈的药味,还有针灸用的艾柱灸烤的味道扑面而来,三人的心都猛地起来了!   陆缨不顾礼仪,快步跑起来了,汪大夏紧随其后,魏采薇脚步微微一滞:怎么回事?难道皇上要陆炳喝酒了?   黄锦催促道:“魏大夫,这边请。”   魏采薇快步跟上,来到寝殿,见陆缨半跪在龙塌旁边,躺在龙塌上的却是陆炳。   陆炳面如死灰,身上几处大穴都扎着针,一动不动,僵直的就像个木头人,若不是胸膛微微翕动,那就是个死人。   魏采薇赶紧过去,先扒开眼皮看瞳孔,然后把脉。   陆缨紧紧握住父亲的手,对魏采薇说道:“你快快救他,父亲那次中风,就是你及时相救,你可以的。”   魏采薇看了太医院给陆炳灌进去的药方,皆是对症下药的良方,无可挑剔,事已至此,只能辅助以放血加针灸的疗法,剩下的,就只能看老天今天收不收人了。   一通操作下来,魏采薇的额头起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陆缨感觉到自己的手心像是有蚂蚁在爬,她摊开手心,发现父亲的手指在微微拨动。   再看父亲的脸,眼皮也在微微翕动着,眼睫毛似乎有风在吹,“父亲有反应了!”   嘉靖帝冲过去呼唤陆炳,“奶兄!没事的!陆缨来了,你最爱的女儿,你会没事的!”   床前挤满了人,魏采薇识相的退下,刚才又累又紧张,汪大夏问她要不要吃点东西,她摇头,“我出去静一静。”   汪大夏给她披上大氅,抱着手炉,两人一起走出大殿,站在廊下,外面又飘起了大雪,北风倒是停了。   雪落无声,汪大夏问:“陆大人……是不是救回来了?”陆炳对他有知遇之恩,陆缨更是大明好上司,汪大夏也无法接受现实,幻想着陆炳康复。   魏采薇是大夫,深知连续四次中风意味着什么,很多人第二次中风就去了,她看了一会雪,说道:“怕是回光返照,你心里要有个准备。”   “那——”汪大夏低声道:“陆大人若不在,陆统领在锦衣卫怕是待不住了,她一直都那么投入的做事情,能力和品行在锦衣卫都是独一份,她还发誓必定要破白莲教,这可怎么办?”   “所以你要做好准备。”魏采薇说道:“父母过世,大明文臣必须辞官丁忧三年,除非皇上下旨夺情,但武官要保家卫国,不需丁忧,办完丧事就能继续当差,你在锦衣卫混了半年,你们得把陆缨拥戴起来,防着有人乘虚而入,夺权夺职。破白莲教可是个大功劳,万一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想要摘桃子,锦衣卫衙门就没有陆缨立足之地了。”   汪大夏拳头捏得咔吧作响,“他们敢!来一个我打一个。”   上一世,陆缨应该是在陆炳死后几退出了锦衣卫,因为她为父亲守了三年孝期后出嫁了,没几个月就守了寡,谣言说她是个克父克夫的扫把星。那时候魏采薇只是听说过可怜的□□小姐,但由于不认识,她并不能体会陆缨被迫离开自己喜欢的事业的痛苦和挣扎。   这一世,魏采薇尽力救陆炳,每次都提醒陆炳不要喝酒,却因君命如山,还是无法改变陆炳暴卒的命运,反而还提前了十几天出事。   魏采薇深深有种无力感,却又不甘心!皇帝要赐药,她无法预测,也无力阻止,但是陆缨的事业应该还可以抢救一下!   这样绚烂夺目的带刺玫瑰,就应该绽放光彩,而不是在失去陆炳这个□□之后,又在短暂的婚姻中迅速凋零,连遭摧残。   魏采薇说道:“你冷静一点,好好想想如何在陆缨的丧期里保住她的职位,不准任何人染指。”   汪大夏说道:“你放心,目前陆统领做的最重要的一件大事就是白莲教,此事并非朝夕就能完成,所有的暗桩,布置线人的联络都在陆统领那里,通信的暗语和线人名册也只有我们几个心腹和陆统领知道,掌握住了核心机密,外头想要插个人进来,我们也能想法子将他架空……”   魏采薇提醒,汪大夏来不及酝酿即将失去陆大人这个□□的悲伤了,先保住陆缨的差事要紧。   寝殿里,陆炳的手脚都有了反应,嘴里还时不时发出吼吼之声,这让陆缨和嘉靖帝都了期待。   这一夜,陆缨衣不解带的陪着父亲,和他说话,盼着父亲睁开眼睛,嘉靖帝和衣在太师椅上躺了躺,太医们忙忙碌碌,不是灌药吊命,就是针灸按摩。   过了子时,正是人最的困的时候,陆缨的嗓子都要说哑了,陆炳终于睁开了眼睛。   他的瞳孔已经微微发散了,眼前一片模糊,就像隔着一层窗户纸看人,而且眼前的一切都失去了色彩,变成写意黑白水墨画,而且墨色淡淡的,就像在墙上挂了千年的画。   他也听不清楚,就像潜在水底,听着岸上的人声。   就这样,在半聋半聋之下,他还是凭着本能认出了陆缨,手指轻轻抠着女儿的手心。   嘉靖帝从太师椅上猛地站起来,差点眩晕倒地,被值夜的黄锦、汪大夏一左一右撑起来,到了龙塌边,大声叫道:“奶兄!”   陆炳只能看见模糊的人影,他认出嘉靖帝了,努力的发出吼吼之声,他的舌头僵直,已经无法说出“皇”字,但是吼声就有些像“黄”,所以嘉靖帝还是听出陆炳在呼唤自己,连忙说道:“朕在这里!我在!”   陆炳用尽所有的力气,全身的力量都在陆缨握住的右手上,时长时曲,只有右手可以动。   嘉靖帝哽咽道:“我明白奶兄的意思,奶兄放心不下她,我会把樱花儿视为己出,好好照顾她,像你一样宠着她、由着她。”   陆炳其实听不清楚眼前淡墨色的人影在说什么,但是他的心莫名安静下来了,手指头也停止了拨动。   陆炳闭上了眼睛,但是他却能神奇的“看见”了,眼前的世界从淡墨变成了浓墨,又慢慢恢复了色彩,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   眼前飞快闪过好多画面,时间由近及远,庚戊之乱他求皇帝打开城门放灾民进来。   长成少女的陆缨和他比武,第一次打赢了他。   他不顾礼仪冲进后宫,将快要被活活勒死的嘉靖帝救出来,割断白绫,皇帝的咽喉已经伤不能说话了,他紧紧抓着他的手,在他的怀里,像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孩子似的呜咽哭泣起来。   他抱起刚刚满月的陆缨,亲了亲女儿肥白可爱的胖脚丫。   他忍着被灼烧的剧痛,冲进燃烧的行宫,将躲在桌子底下瑟瑟发抖的青年皇帝拖出来,背在肩膀上,冲出了火场。   他一身戎装,作为护卫,看着穿着龙袍的少年少子登基为皇帝,和群臣一起跪拜,三呼万岁。   他变小了,成了个十五岁的少年,他牵着一个十二岁小少年的手,穿着平民的衣服,偷偷溜出小小的安陆城,去了大城市荆州玩耍,藩王无旨不得出藩地,否则视同谋反,他心下不安,但小少年看什么都新鲜神奇,是那么的开心,他就觉得冒险是值得的。   他又变小了,变成三岁男童,他吃母乳吃到三岁,还意犹未尽,想要再吃,但是被迫断奶,他由此养成了吃手指的习惯,食指都啃得变形了,日夜哭叫吵闹找娘。   亲娘被迫带着他一起进了献王府,他像个小尾巴似的跟在母亲身后,来到一个神仙窝般美好华丽的地方,有个小婴儿睡在摇篮里,他吃着手指头凑过去了闻了闻了小婴儿,好香啊,和娘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是他喜欢的味道,他终于肯抽出嘴里美味的手指头,在小婴儿肥嘟嘟的脸上吧唧亲一口。   母亲对他说:“他是你的奶弟,你看他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连撒尿都要人帮忙,什么都不会呢,你要好好保护他。”   他复又吃着手指头,点点头。   摇篮里的小婴儿醒了,不哭不闹,还朝着他笑,呀呀朝着他挥舞着奶白的小拳头。   陆炳脑子里的画面就在这一刻停止了闪回,且永远停留在这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送炳叔 第154章 不负少年   陆炳的遗体在天亮之前送到了陆府。   之前陆缨已经传信给了家里, 当家的李宜人彻夜未眠,焦急的等待丈夫和女儿归来,却不料等到了丈夫暴卒的噩耗。   李宜人虽是侍妾, 但是掌家夫人, 短暂的震惊之后, 忍住悲伤连夜安排丧事, 丈夫才五十一岁, 之前一点迹象都没露, 李宜人毫无准备,家丁们三更半夜的敲店门买元宝蜡烛、白布幔帐, 甚至缁麻丧服都需要现做。实在太仓促了, 李宜人持家有道, 还是力不从心。   幸好已经出嫁的三个女儿都是豪门大族的贵妇, 家底厚实, 半夜娘家人来报丧,大姑奶奶的婆家成国公府、二姑奶奶家的婆家内臣大臣徐阶的徐府、还有三姑奶奶的婆家内阁首辅大臣严嵩的严府半夜都惊起来了,纷纷送来家里做白事的存货, 来解陆家的燃眉之急。   尤其是亲家严世蕃,他正搂着刚纳的美妾在被窝里酣睡,闻言像个球似的从床上滚下来, “东湖!东湖!你瞒得好严实啊!连我都被你哄住了!”   严世蕃换了丧服,赶往陆府,此时京城还在宵禁中。陆炳其他三个亲家相继赶到。   内阁大臣徐阶。成国公朱希忠。以及刚刚为儿女定下婚事的吏部尚书吴鹏。   对于亲家陆炳突然中风复发暴毙的噩耗, 四个亲家都没有准备,互相观察对方脸色,确认对方是不是也刚刚知道。   确认过眼神,大家都不知道。   严家和徐阶是政敌, 但是他们也都是陆炳的亲家,陆炳暴卒,两人放下政见,合力办好陆炳的丧事——陆炳的长子陆绎只有十四岁,刚刚和吴鹏女儿订婚,还是个懵懂少年,尚不能顶门立户。   严世蕃这个只进不出的铁公鸡这一次慷慨的很,带着自家修园林的工匠来的,一来就帮着陆家搭起孝棚,一挂挂白灯笼吊起来,亮若白昼。   徐阶文笔最好,他还是嘉靖二年的探花郎,就主动揽下为亲家撰写墓志铭之事。以徐阶的文笔和政治地位,他写的墓志铭千金难求。   吴鹏是吏部尚书,有着天下第一官之称,所有文官的任命调遣考核都归他管,陆炳长子陆绎是他的准女婿,他就手把手带着未来女婿负责迎来送往前来吊唁的客人。   成国公朱希忠是京城老牌勋贵,祖上是靖难之役的功臣,他也是个有作为的武将,执掌神机营、提督十三团营和五军营,手握一半京城防卫的兵权,京城勋贵和武官人家的吊唁就归他接待。   陆炳的亲家,一个个都是各自圈子里最顶级的大人物。   就这样,在四个亲家的鼎立协助之下,毫无准备的陆府在陆炳遗体送到家里的时候,一切都准备停当了,哀而不乱。   一声“举哀”,陆府的哭声几乎要撕裂漫天飞雪。   嘉靖帝送了奶兄最后一程,悲痛的无法入睡,他要宫廷画师把以前陆炳的画像拿出来,将一副骑马的大影(全身像)和一副半身挂在墙上,默默垂泪,然后提笔亲自写下追封陆炳为忠诚伯的诏书,还赐给谥号“武惠”,赞美他“折冲御辱,施勤无私”,赐祭品十六坛——公侯之爵才有十六坛,祭品已经超过他一个追封伯爵的身份(注1)。   赐斋粮麻布五十石匹,并命令工部给陆炳打棺材,建造坟墓,陆炳生前已经是大明第一个太师、太保、太傅兼少师、少保、少傅的官员,死后又赐给这些哀荣。   赐给这些,嘉靖帝觉得还不够,又封了陆炳的长子陆绎为锦衣卫指挥佥事,将来好子承父业。   一旁黄锦战战兢兢的说道:“皇上,忠诚伯突然离世,现在当务之急,是锦衣卫没了首领,陆绎只有十四岁,尚无经验,作为承嗣的长子,他还需守三年孝期,他还远不到能够掌兵的时候。”   嘉靖帝叹道:“可惜陆缨不是男儿郎。”   选谁接替奶兄呢?一定选一个能够帮助陆家、并会毫不藏私的培养提携陆绎的人当锦衣卫指挥使,嘉靖帝想了想,写了那个人的名字。   朱希孝。   朱希孝是成国公朱希忠的亲弟弟,朱希忠是陆炳的亲家之一,他的嫡长子、也就是成国公世子娶了陆炳的大女儿。   成国公老牌勋贵,两兄弟都是能干的武将,能力、地位,以及和陆炳的亲密关系,由朱希忠来接替锦衣卫指挥使之位最合适不过了。   于是乎,追封陆炳为忠诚伯的诏书和封朱希孝为锦衣卫指挥使的诏书几乎同时从西苑发出。   写完了诏书,嘉靖帝又对着陆炳的画像哭泣,不思茶饭,人都憔悴了,黄锦没有办法,只得请宠妃尚昭仪过来劝食。   还是尚青岚有本事,她晓得嘉靖帝心情不好,就穿着素淡,脂粉不施,并不一味劝食,而是拉着老皇帝聊陆炳。   “忠诚伯是皇上的小时候的玩伴,你们小时候都玩些什么?”   嘉靖帝正向找人倾诉,看到年轻的尚青岚,想起了和陆炳的青葱时光,在湖北安陆的童年……   黄锦再来时,嘉靖帝不哭了,他和尚昭仪两个都脱了鞋子和外袍,只穿着短衣和裤子,两人皆是金鸡独立,双手抱着另一腿的脚踝,在地上跳来跳去,用弯曲的膝盖去撞击对方。   这是市井小巷里小男孩经常玩的一种叫做“对拐”的搏击小游戏,谁先被撞到摔倒或者放下悬空的左脚就输了。   尚青岚虽是女子,但一看就是个“对拐”高手,灵活的单跳腾挪,避开嘉靖帝的撞击,然后跳到背后偷袭。   嘉靖帝毕竟是快五十岁的人,加上没吃东西,底盘不稳,被尚青岚撞得赶紧撒手,把搬起的左脚放在地上站稳,否则就要跌跤了。   “我赢了!”尚青岚脸上汗津津的,“认赌服输,输的人要受罚。”   嘉靖帝气喘吁吁,“罚什么?”   尚青岚说道:“就罚皇上吃一碗饭,一粒米都不准剩下。”   嘉靖帝还真的就上桌吃饭了!   旁观的黄锦心道:黑眚是蓝道行做出来的假妖怪。尚昭仪才是真正的狐狸精啊!   就这样,嘉靖帝在青春无敌娇憨的宠妃尚青岚的治愈下慢慢的接受没有奶兄的余生,他依然修仙问道,但是他不再碰丹药,也不再独宠某个道士。   宫外,得知陆炳的亲家朱希忠的亲弟弟朱希孝成为新的锦衣卫指挥使这个消息,汪大夏立刻告诉了魏采薇,“……这下就不用担心陆缨的位置被人占了,皇上选朱希孝当新的指挥使,除了他的本事,不就是希望他多多照顾陆家嘛。”   魏采薇是重生,她当然知道下一任指挥使是谁,可是,“……皇上封了陆缨的弟弟陆绎为锦衣卫指挥佥事,比陆缨的官大一等,应是希望陆绎将来能够子承父业,而且皇上在诏书里要朱希孝照顾提携的人是陆绎而非陆缨。你们依然不能掉以轻心。”   汪大夏比较乐观,“陆缨是女人,对外还是忠诚伯的私生子。所以,皇上不好在诏书里明说,但是朱希孝肯定知道的——这个位置怎么来的他心里没数嘛,怎么敢得罪陆缨?”   “你不懂。”魏采薇说道:“世俗对男人和女人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对一个男人好,就是给他铺路、助他上青云,升官发财。所以皇上会在诏书里点名新指挥使朱希孝好好提携陆绎。可是女人呢,世俗觉得对一个女人好,跟她本人升官发财一点关系都没有,而是嫁给一个能够升官发财的男人。”   魏采薇将一盆水仙花挪到离火盆近一些的位置,助它早日开放,“世俗认为,女子是藤萝、是莬丝花,必须攀附高大的树木才能直冲云霄,而不是像男子一样可以靠自立成材。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们啊,觉得陆缨嫁个好男人、找一个所谓的好归宿,比她自己建功立业要幸福。所以,朱希孝当指挥使,对陆缨是好处还是歹处,都还未知。”   “我担心的是,他们会自以为是的‘为你好’,而劝她放弃前程,回归家庭,守完三年孝期后给她找好个男人,十里红妆的嫁了。”   “‘‘都是为你好’,哼,多少毁掉女孩子前程的行为都是假汝之名。”   扪心自问,如果在半年前,汪大夏还没有认识魏采薇、没有了解陆缨雷厉风行、体恤手下的为人,他也会和周围的人一样,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读书习武都无用,赶紧找个好婆家当一生的归宿是最好的结果。   现在,汪大夏已经悄然改变了对女子的看法,他抱胸在前,“我不管,我只听陆缨的话,只要陆缨回到锦衣卫衙门,我们就任凭她差遣,在这之前,谁都别想碰她的位置。”   看着坚定的汪大夏,魏采薇心有所触,“希望你们和陆缨能够互相成全。”   停灵十五日后,陆炳葬在了他选定的家族墓地,朝阳门外的三里屯,长眠于此。从此清风明月以伴君。   这里正是汪大夏亡母的嫁妆田、李九宝的父兄参与修建祭屋和祠堂,冥冥之中,皆有因果。   办完丧事,就过年了,因陆炳之死,这个年草草的过去,没有丝毫喜庆之意,连魏采薇这样的外人也没有心情过年,只是贴了窗花和对联,三十夜里和初一早上放了一挂鞭炮。   过了正月十五,这个年才算过完了。   到了正月十六,京城各大衙门要取出封起来的官印,要开始当差了。   天还没亮,陆缨早起,束胸、洗漱,把头发梳成男子模样,穿着一身素服,提着绣春刀出了闺房。   “站住。”母亲李宜人叫住她,“你父亲已经走了,你一个女孩子在锦衣卫还怎么做事?连你弟弟都要在三里屯读书习武,守孝三年,以寄托哀思,你重孝都未除,就要出去抛头露面?”   陆缨说道:“我的对手难道因我在孝期就不会兴风作浪吗?白莲教有了新动向,我要出去做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保卫战一文在九月的※抽奖活动※开始了。抽订阅率在90%以上的1000个读者,随机分5万点晋江币哟!!!18号开奖。   注1:出自徐阶《世经堂集·明故太保兼少傅后军都督府左都督掌锦衣卫事赠忠诚伯谥武惠东湖陆公墓志铭》:"……于是上有诏曰:炳予忠国之臣,赠忠诚伯,谥武惠。赐祭十六坛,斋粮麻布五十石匹。命工部具棺造莹,兵部荫子绎为锦衣都督指挥佥事。已,又念绎幼,命掌卫事都督朱公保视之,并经纪其家事。“   也就是说嘉靖帝把陆绎托孤给了锦衣卫指挥使朱希孝。 第155章 巧舌如簧   李宜人拦住她, 哭道:“你到底有没有心?你父亲过世才一个月,你就要出去,什么白莲黑莲, 有比孝道更重要吗?你一个女子, 背上不孝的名声, 将来如何嫁的出去!”   陆缨说道:“要不然呢?和您一样在家里哭?哭能够把父亲哭回来吗?白莲教为祸大明, 多少人家破人亡。铲除白莲教, 乃是父亲毕生所愿, 身为女儿,继承父亲的遗志, 有什么不对, 这才是最大的孝。”   李宜人把陆缨往闺房里推, “你是个女孩子啊!所谓子承父业, 你弟弟才是继承父亲遗志的人, 铲除白莲教还轮不到你一个闺阁女儿去做。何况皇上已经封你弟弟为锦衣卫指挥佥事。你无论做什么,将来不过是为你弟弟做嫁衣罢了,所有功劳都将属于他。”   “到头来, 你落个不孝的名声,还要遍体鳞伤,甚至付出生命, 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罢了!你怎么还不醒悟!”   李宜人早就准备,她把陆缨推回去之后,哐当一声上了锁, 将反锁在房中,并令家丁拿起早就准备的木板,将窗户钉死,以防女儿跳窗而出。   陆缨在房里大声说道:“母亲, 您知道这样是锁不住我的,为何多此一举。”   李宜人命人搬了一张椅子,靠着房门坐下,“你别想着破门而出,我就坐在门口,你要出去,就踏着我的身体走吧。”   李宜人这次下定了决心,必须把女儿“掰回来”,当一个正常的女人,相夫教子。所有的女人都是这么过的,为什么你就做不到?我不是害你,我是为你好。   没了丈夫,李宜人对未来更加惶恐。她给陆炳生了五个女儿,陆绎和陆彩两个儿子都是其他两个侍妾所生,虽然平日两个弟弟和姐姐们相处融洽,但毕竟隔了母。   两个弟弟年纪还小,尚未娶妻,也还没有当差立业,如白纸一张。可是将来呢?承嗣的陆绎即使守完三年孝期再成家立业,也只有十七岁,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当了差,踏入名利场,官场黑暗,能够一直不忘初心的人少之又少。人,是不变的啊。   到时候,我老了、死了。那个当弟弟的不头疼家里有个嫁不出去的老姐姐?人心易变,多少亲弟弟都会嫌弃家里有个不肯出嫁的老姐姐碍眼,何况这是个隔了母的弟弟。   李宜人一想到将来陆缨要面临嫁不出去、又被家里人嫌弃的困境,就焦虑的睡不着觉,这比丈夫的过世更令她痛苦。   所以李宜人下定决定,一定要陆缨学会服从。   母亲就坐在门口,陆缨不敢踹门。她急躁的在屋里转圈,觉得浪费时间,干脆练起武功来。   李宜人听见房间里头霍霍的声音,心如刀绞。   到了中午,李宜人命工匠把房门从底部切开一个可以传递食盒的小洞,把午饭送过去。   李宜人说道:“你不要想着绝食,你吃我就吃,你不吃我也不吃。”   看谁能耗得过谁。   陆缨总不能让辛苦操持家务的母亲挨饿,只能照常吃饭。   陆缨味同嚼蜡的吃着午饭,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的笼罩在心头,如果母亲一直这样用性命要挟,我该怎么办啊?   她下过刀山,闯过火海,曾经在琼华岛上一娘当官,万夫莫开,保护手下汪大夏逃跑,甚至不畏惧景王的权势,据理力争。   可是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母亲,她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陆缨觉得自己陷入一个名为孝道和女德的沼泽地,她被拖了进去,越是挣扎,就陷的越快,越深,无法自拔。   论武功,她一个人可以打十个陆绎弟弟;论谋略,弟弟也远不如她;可就是因为她是女人,就要给弟弟让位,还要把功劳让给他,家里所有的资源都要用来扶植弟弟,就因为他是个男人,他要继承陆家的香火。   连亲娘不站在她这边!觉得她无论多么努力,都只是为人做嫁衣。   甚至母亲用生命来要挟她,成为一个驯服的女子,把功劳给弟弟,不要和弟弟争,乖乖的带着一份嫁妆嫁出去,生儿子,然后用毕生的精力相夫教子,帮助丈夫和儿子出人头地。   我明明凭自己本事就可以出人头地,为什么非要把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弟弟,丈夫,儿子,为什么非要为了他们?为什么我不可以为了我自己出人头地?   陆缨不甘、愤怒、又悲哀,她就像一个困兽似的,在精致的闺房里焦虑的游走。   到了下午,李宜人歪在房门椅子上打盹,管家来报,“宜人,汪百户来了。”   李宜人眼睛立刻睁开了,问:“他来做甚?若是来找四小姐,你就跟他说,四小姐病了,需调养身体,要他走。”   管家表情古怪,说道:“不是来找四小姐的,汪百户还带着他爹汪千户,以及北城兵马司木指挥一起来的,说是要给伯爷上一炷香。”   李宜人当即从椅子上站起来,“他爹汪千户都来了?他娘为何没来?”   管家说道:“宜人真是贵人多忘事——汪千户的那个继室放了印子钱,导致丈夫丢官,而被休弃了么。”   京城一年到头各种热闹,李宜人一时没记起来,“哦,也对。”   管家问道:“请不请他们进来?”   陆炳生前是大明唯一凑齐三公三孤第一人,死后追封伯爵,还用公侯的礼仪下葬,这等尊崇,像汪千户和木指挥这种中低级武官是没有资格来陆府给陆炳上香的。   当然,汪大夏是陆炳亲信,不用拘泥官职身份,早就来陆府里磕头拜过了。   李宜人想着是陆缨和汪大夏的暧昧关系,但是因陆缨一直没有亲口承认,以及汪大夏的家里人没有来陆府提亲,陆缨又在孝期,三年都不能谈婚嫁,所以李宜人就将汪大夏丢开了。   没想到,汪大夏居然上门了,还带着他的亲爹!   不过,带亲爹可以说得过去,那个木指挥是何方神圣?怎么汪大夏把他也带来了?   李宜人想不通,就隔着门问陆缨。她是个内宅妇人,并不晓得木指挥其实是丈夫陆炳为了弥补汪千户而刻意提拔上去的北城兵马司指挥使。   陆缨听到汪大夏来了,焦灼的心渐渐冷静下来,“木指挥原是汪千户的亲信,丧妻之后一直住在汪家,把汪大夏视为子侄,一直生活在一起。汪千户去年京察考核没过,丢了官,就把木指挥推上去了。”   当着母亲的面,陆缨不敢说严世蕃搞的鬼,毕竟母亲要叫严世蕃一声亲家。   原来如此,木指挥算是汪大夏的家人。   这就有点意思了……汪大夏把亲爹、叔叔都叫上了,莫非是结亲之意?   管家递上汪家和木百户送的奠礼,李宜人看着长长的礼单,这已经远远超过中低层武官所能送的礼物了,实在是过于丰厚。   李宜人收了奠礼,“请他们去灵堂,上香之后,你请汪千户和木指挥喝茶吃素点心,好生接待。再把汪大夏叫过来,我跟他说说话。”   男女有别,李宜人年纪和汪千户差不多,不好见面。家中承嗣的长子陆绎已经去三里屯祭屋里守护父亲的陵墓,幼子陆彩不到十岁,还不会接待客人,只能管家出面接待男客。   但是汪大夏不一样,他年纪小,是晚辈,李宜人可以和他见面。   隔着门,陆缨听到了管家和李宜人的对话,她和汪大夏同袍半年,出生入死,已有些默契了,汪大夏鬼点子最多,八成是见她新年第一天迟迟没有去锦衣卫衙门当差,猜出原因,就把父亲和木指挥拖过来“救她”。   奇怪,汪千户和木指挥怎么会听他的安排?   陆缨心下疑惑,还是配合着汪大夏演戏,她假装急切的拍着门,“母亲!您不要为难汪大夏!有什么事情冲我来,他是我的……手下。所有的事情都是我要他做的。”   李宜人听女儿如此关心汪大夏,心中不怒反笑,女儿也有春心萌动的时候啊。   李宜人说道:“你放心,我又不会吃了他。”   李宜人在暖阁见汪大夏,汪大夏行了晚辈礼。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过了年,汪大夏又长高了,还越发俊俏,若女儿和他真能成……倒也艳福不浅呐。   汪大夏恭敬的问候了李宜人的身体。李宜人问道:“今天为何带着令尊和木指挥来了?”   汪大夏说道:“父亲和木指挥对忠诚伯敬仰已久,无奈一个无官无职,空有个千户爵位;另一个官职低微,两人都不敢和达官贵人们一起来祭拜忠诚伯,就挑了个人少的日子,过来投帖子试一试。”   李宜人捧着茶碗,拨了拨飘在上面的茶叶,轻轻抿了一口,“哦,只是如此吗?”   “当然不是了,其实还有……但是……”汪大夏难堪的抓耳挠腮,好像头上长了虱子似的,眼神还总是往陆缨的房门瞟,欲言又止。   李宜人明知故问,“怎么了?”   “这个……忠诚伯刚刚仙去,晚辈现在还不敢说出口,何况,此事还轮不到晚辈开口,得晚辈的父亲才有资格。”汪大夏站起来,扑通一声跪在李宜人面前,“晚辈的心意,宜人应该知道的,晚辈就在忠诚伯灵前发誓,此生定不会负了陆缨,若有违誓,天打雷劈,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李宜人心道,汪大夏这小子倒挺有诚意,孝期不能议婚,但是他已经尽量证明自己的心意了,何况今日连陆千户都上了门。   “你起来说话。”李宜人说道,“我并非嫌贫爱富、攀龙附凤之人。只是,三年过后,陆缨都二十一岁了,你能等吗?”   汪大夏说道:“有什么不能的,三年之后,晚辈刚好十八岁,正是成家立业之时。到时候陆三爷(就是陆绎,排行老三,前面两个哥哥夭折)过了孝期,去锦衣卫衙门当指挥佥事,晚辈正好羽翼丰满,可以当陆三爷的左膀右臂。”   李宜人心想:这样也不错,汪大夏就相当于上门女婿,是陆家在锦衣卫的帮手,忠诚自不必说,他在陆家眼皮子底下做事,想必不会有什么花花肠子,懂事听话长的又帅,遇到这样的女婿就收下吧。   汪大夏见李宜人神色有所松动,赶紧“煽风点火”,“只是,晚辈现在在锦衣卫毫无根基,不能服众,也不晓得新来的朱指挥使是什么脾气。晚辈还需请陆缨出山,忠诚伯虽去了,但是锦衣卫的人很多人还是想着忠诚伯,陆缨回去衙门,大家有个主心骨,自会向着陆家靠拢,人心不至于散了。”   “晚辈发誓,一定不让陆缨累着,如果有什么危险,晚辈冲在前面,绝对不会让陆缨以身犯险。三年之后,孝期一到,陆三爷去锦衣卫当指挥佥事,到时候还请李宜人成全晚辈和陆缨。”成全晚辈和陆缨各自的选择。   对于汪大夏把陆缨请回锦衣卫衙门当个吉祥物般的存在,李宜人心动了,只要陆缨不要总是以身犯险,愿意孝期满后肯乖乖嫁人,这个条件并不过分。   “你在这等一等。”李宜人出了暖阁,拿出钥匙,打开了陆缨的房门。   作者有话要说:  宁可相信天下有鬼,也不能信汪大夏的破嘴。看评论,有些读者还不知道如何参与抽5万晋江币的抽奖活动,统一回复一下,只要截止到9月18日零点,本文订阅满90%的读者就自动参与抽奖,会有1000个读者中奖,金额是随机分配的,看谁运气好啦。   定下90%,是因为有时候系统会延迟,导致明明订阅率为100%却无法参加抽奖的情况,所以我把订阅调到了90%,这样基本上就不会误伤了。 第156章 开工啦   陆缨终于被放出来了。   她就像逃离魔窟般急切的和汪大夏假装暧昧的出了门。   李宜人看着两人的背影:好般配啊, 一对佳儿佳妇。   其实汪大夏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只是他的不负陆缨和李宜人所理解的不负完全不一样,所以怕鬼的他也敢对天发誓。   陆缨低声道:“你怎么知道我被困在家里了?”   汪大夏说道:“魏大夫猜的, 她一直很担心你的差事保不住, 昨天就对我说如果你一上午都没有去锦衣卫衙门, 八成就是被扣在家里学女红强扭性子准备三年后当贤妻良母了, 这并非你所愿。所以她要我过来, 不惜一切代价救你出去, 包括牺牲色/相。不就是逼你嫁人吗,我可以给你挡三年, 这三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总有转机的, 魏大夫说了, 永远不要丧失希望, 一定有转机。”   原来是魏采薇!果然还是女人最懂女人的困境。   陆缨又问:“你是怎么把你爹和木指挥都骗过来上香的?”   汪大夏说道:“不是骗,是稍微引导了一下。我就对父亲说,若不是忠诚伯出手帮忙, 父亲的千户爵位怕是保不住。我又对木指挥使说,若不是忠诚伯跟吏部尚书吴鹏打招呼,您就当不了指挥。忠诚伯去世, 你们得送上一份丰厚的奠礼,去陆府祭拜。他们两个都说有心来上香,但无奈官职低微, 不敢上门,我说自己在陆府有几分薄面,我来引荐,他们就跟着我来了。”   汪大夏这张油嘴, 两边都信以为真。反正孝期不能论婚嫁,都无法说破。   看着陆缨紧绷的脸,汪大夏想要轻松气氛,打趣道:“没想到天不怕地不怕的陆统领怕娘。”   陆缨说道:“你不也照样被你爹满大街追着打,你敢还手吗?”在汪大夏还是北城四害纨绔时,汪千户是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汪大夏摇头,“不敢,我还怕我爹闪腰,明明是他打我,我还要背负不孝的罪名。”   陆缨叹道:“我们都一样。”   陆缨骑马狂奔,将不开心甩开,汪大夏拍马都赶不上,两匹马一前一后进了锦衣卫衙门,陆缨飞身下马,把缰绳扔给马夫,看到阔别一个月的值房,陆缨顿时神清气爽,吩咐道:“把他们都叫过来,商议一下接下来的差事安排。”   “是!”汪大夏拿了一面铜锣,边敲边吆喝,“陆统领回来啦!”   铜锣洪亮,汪大夏嗓门大,两者相加,不一会,清冷的值房嘈杂的就像哄闹的菜市场,吴小旗等手下们都闻声而来。   陆缨头戴白色四角唐巾,穿着素服,脚踏麻鞋。若要俏,一身孝,陆缨把素服穿出了翩翩少年郎超凡脱俗之感。她瘦了,但是眼神依然坚定。   回来就好,原本人心浮动的众人终于松了口气,因为除了汪大夏,所有人都以为陆缨是陆炳的私生子。如今陆炳一死,私生子当然不会受到家族待见,又听说陆炳的嗣子陆绎封了指挥佥事之职,守完孝期就要来当差,到时候正统嗣子一来,锦衣卫那里有私生子的立足之地?   陆缨有本事又护短,爱护手下,他们都愿意跟着她干,并不介意她是个私生子,可是如果陆缨退出锦衣卫,他们又能效忠谁呢?   陆缨回来了,一切照旧,众人一个个兴奋不已,齐齐拜道:“标下见过陆统领!”   这一声“陆统领”差点逼出了陆缨的眼泪,陆缨咬了咬唇,将眼泪逼回去。还好我没有放弃!   “各位请坐。”陆缨抬了抬手,“我请了一个月的丧假,这个月多亏各位替我分担差事,才不至于耽误公事,各位辛苦了。”   众人齐齐道:“不辛苦!”   陆缨说道:“马上要到月底,账房要清账,你们有什么需要报销签字的,都拿过来,我先把此事处理完再说正事。”   还有这等好事!一来就报销!跟着这种体恤手下的统领办事就对了!   汪大夏第一个举手,“我有,我攒了好多。”   就在陆缨签字签到手软时,新来的锦衣卫指挥使朱希孝也在值房里处理公务,他听到了喧哗声,问亲卫,“外头什么事情?”   亲卫出去打听,说道:“回大人,那个私生子回来了。”   朱希孝笔触一滞,别人不知道陆缨的真正身份,但是他作为陆炳的亲家的亲弟弟,他当然知道陆缨是□□小姐,“她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护卫说道:“私生子就是私生子,没有名分,他不配为忠诚伯守孝,所以就回来继续当差了。”   朱希孝将笔搁在笔架山上,“她也是陆家骨肉,不得轻视。以后要把她当成陆绎一样尊重。”   护卫赶紧说道:“是,标下知错了。”   朱希孝本来想要陆缨过来聊聊,可是,她是个女子,唉,真麻烦,朱希孝吩咐道:“你去看她在做什么。”   护卫转了一圈,回答道:“陆统领一来就签压了一个月的报销收据,案头上都堆成小山。”   小山的一半是汪大夏的“功劳”。   这姑娘有些本事,一回来就晓得稳住人心,看来是没打算推出锦衣卫,要接着干了。   朱希孝想起嘉靖帝的叮嘱,要他照顾陆缨,只要不伤及她的性命和陆家门楣,由得她去,莫要拘束她。   唉,我这是来当指挥使还是来带孩子的。   朱希孝说道:“若陆统领有事来找,直接报与我知道,莫要阻拦。”   陆缨终于签完了报销单据,开始说正事。   汪大夏轻咳两声,“年前,忠诚伯入葬的时候,我们收到了丁巫的飞鸽传书,发现教主赵全和倭寇有来往,白莲教从王恭厂偷的火器,部分已经流入倭寇海盗之手,白莲教与倭寇狼狈为奸,一北一南,祸害我大明。”   “丁巫说,白莲教四大传头之一、专门豢养训练死士的铁牛之所以一直没有在丰城白莲教总坛找到他的踪迹,也没有在北方发现失窃王恭厂火器的踪迹,他其实混在倭寇里面。白莲教伪装倭寇,利用从王恭厂偷窃的火器来打劫海上船只,走/私货物,以谋钱财。”   汪大夏把一摞子货单摆出来,“这是我们从白莲教万货商行里抄检出来的货物单。东洋的、西洋的货物无奇不有。万货商行以出售洋物为主,这里其实是一处销赃地点。只是过了一遍万货商行的账目,就把赃物变成了货物,如此一来,教主几乎没有什么成本,走/私或者打劫就是进货,在各地商行里卖出去,由此敛财。”   汪大夏把去年下半年所抄没的白莲教在各地的店铺都在地图上标记出来了,“仅仅是我们找到的,就有二十七家商行,都以出售洋货为主。此外,在松江一带,还有绸缎铺和瓷器店。”   汪大夏铺开一张海图,“绸缎和瓷器是倭寇们走/私运到海外主要的货物,得十倍,甚至百倍的利润,然后从海外贩运洋货进来,又十倍百倍的利润出售。还有什么比走/私利润更大呢?换成是我,如果我手上有一批精良的火器,肯定不舍得放在家里落灰,一定要物尽其用才行。”   “我累积至少偷了九百多只火器,这些足以组建一支对抗大明军队的队伍,把头发剃成阴阳头,然后穿着木屐,不穿裤子,裆下挂一块遮羞布,扮作倭寇行走/私之实,实在太赚钱了。”   陆缨定定的看着他,汪大夏缩了缩脖子,“如果,我是说如果。来钱快的活计谁不喜欢啊。有了钱,招兵买马,起兵谋反,没钱谁给他们出生入死,都要恰饭的嘛。”   陆缨指着地图,“倭寇在福建沿海,还有江浙云间县一带都有,白莲教铁牛伪装的倭寇在何处?”   汪大夏说道:“尚且不知,不过丁巫在丰城已经得了教主赵全的信任,他跟着倭寇的信使一路南下,途中多次发暗号,我们锦衣卫各个暗哨一路换人盯着。根据最新的消息,丁巫和信使已经到了临清,投宿客栈,这几天天气变暖和,临清一带运河的冰面就要化开了,乘船南下,看他们去何处。我们只需盯着鱼饵,就能摸到白莲教伪装倭寇的巢穴,从而歼灭他们,寻回丢失的火器。”   “等等。”陆缨难以置信,“丁巫在临清?不是说白莲教四大传头互相不认识,只做自己的事情吗?丁巫已经是传头之一的新军师,赵全怎么可能轻易让他知道铁牛和火器的秘密?还有他敛财的方式?会不会有诈,是赵全用来试探丁巫的?”   汪大夏说道:“教主赵全的确有这个规矩,但是如今白莲教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曾经的白莲教圣女金莺现在已经是俺答汗的哈屯了,俺答汗很宠爱小娇妻,听之任之,甚至要小娇妻参与政事,如今汗廷都尊称她为钟金哈屯。”   “钟金哈屯欣赏丁巫,要丁巫南下为她挑选海外珍宝,赵全不敢不答应。白莲教去年在中原遭遇大创,被我们挖得七七/八八了,赵全必须依附俺答汗才能保全白莲教,而丁巫一直鼓动钟金哈屯将白莲教收为己用,削弱教主赵全的影响力。”   陆缨很是感慨:原来这半年丁巫已经做了那么多事情了。卧底尚且如此拼命,我还有什么理由放弃。   作者有话要说:  限于篇幅,丁巫在汗廷的经历不会详细写,点到为止,交代大概过程。重点还是在大明。 第157章 故技重施   汪大夏在说钟金哈屯的时候面无表情, 好像过去他为了帮助她赎身换得自由而卖了亲娘在三里屯的嫁妆田之事根本没有发生过,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汪大夏说道:“钟金哈屯是俺答汗第三个哈屯,我们大明把她称为三娘子。根据丁巫的情报, 三娘子是个有野心的女人, 并不甘心在大帐当哈屯, 她喜欢参与政事。”   陆缨问道:“三娘子与表哥鄂尔多斯部的首领之子阿多斯有婚约的, 阿多斯就任凭未婚妻被俺答汗霸占?鄂尔多斯部对此没有反应?”   汪大夏说道:“鄂尔多斯部效忠俺答汗, 一个未过门的儿媳妇抵不上对俺答汗的忠诚, 阿多斯一人并不能左右整个部落,不过丁巫现在已经和阿多斯称兄道弟了, 两人关系不错, 丁巫一直在鼓动阿多斯将来夺部落首领之位, 把三娘子抢回去。”   简单的说, 是鄂尔多斯部为了大局, 捏着鼻子认了。但是阿多斯被俺答汗抢了草原第一美女未婚妻,心下不服,但是他人言微轻, 这顶绿帽子不戴也得戴。丁巫乘机过去拱火,等将来阿多斯掌控了部落,再带兵和俺答汗算账。   鄂尔多斯部是大部落, 以守护装着成吉思汗遗物的白帐而闻名,如果阿多斯真能如愿,一个内部分裂的敌人无益对大明是有利的。   除了利用三娘子的野心来渗透白莲教, 丁巫还利用汗廷的矛盾,四处拱火,真是把卧底做到极致了。   陆缨本就佩服丁巫,闻言佩服加倍, 人的能力不能完全凭武力,丁巫的力量只够杀鸡做个小鸡炖蘑菇、宰鹅做个铁锅炖大鹅,但是他却精通纵横之术,以己之手,搅动汗廷风云。   陆缨看着地图上的临清县,丁巫就在这里,等待春暖运河水融化。   京城依然寒冷,陆缨却时热血上头,说道:“我们不能一直被动的等丁巫的消息再确认披着倭寇皮的白莲教在何处。我们把王恭厂失窃的部分火器送给和倭寇交手最多的俞师父手里,看他是否在战场上见过类似的火器样式,如此一来,我们可以提前锁定在那个海域。”   “此外,我亲自去一趟临清,乔装卖药材的商人,暗中接洽丁巫,有些事信中不能说的太细,我还有很多疑问,要面对面问他。”   陆缨实在不想在家里面对家人,尤其是母亲,干脆找机会出一趟远差。   俞师父就是传授陆缨《剑经》的俞大猷,上回书说道,俞大猷和倭寇战败,下了兵部死牢,就要问斩了,是老朋友忠诚伯陆炳自掏一千两黄金贿赂严世蕃,严世蕃帮俞大猷说情,从死刑改判为流放西北边关,从将军变成小卒。   但是,是金子到那里都会发光。俞大猷去了山西大同戍边,大同巡抚李文进如获至宝,西北边关屡屡和俺答汗军队交战,正急需俞大猷这样善战的人才。   俞大猷一到大同,就在几次和敌军交锋中设计了能够和敌军骑兵抗衡的独轮车,他用一百辆车前绑有尖刀的独轮车在安银堡大破敌军,保护边关。   俞大猷戴罪立功,李文进将俞大猷的战绩上报朝廷,并且建立大明车兵营,嘉靖帝遂下旨,恢复了俞大猷的爵位和官职。   今年嘉靖四十年,刚刚开春,大明就不得安宁,广东有一个叫做张链的人起兵造反,建立了飞龙国,自称飞龙王,短短时间居然召集了十几万军队,一路攻城略地,广东大乱,剿匪的军队一次次失利,嘉靖帝就把俞大猷调到广东讨伐飞龙国去了。   吴小旗说道:“我爹以前就是看管锦衣卫火器库的,我对火器有所了解,把火器送到俞师父手里辨认火器的事情就交给我,我带着火器去一趟广东。”   吴小旗的爹就是惨死在严世蕃死士手里的面具吴,面具吴看管火器库多年。因陆缨传授手下的武功都是以俞大猷《剑经》为主,大家都把俞大猷尊称为师父。   大家分头行动,双管齐下。此事已经天黑,衙门的锦衣卫都走得差不多了,指挥使朱希孝正要出门应酬,护卫来报,说陆缨来了。   陆缨是个工作狂,没有下班收工的概念,朱希孝以前就听说过陆炳的这个不爱红妆爱武装的“拼命四娘”,没想到真人比传闻更拼。   朱希孝碍于嘉靖帝的吩咐,就放下应酬,见了陆缨。   陆缨没有废话,一上来就是把他们这个负责白莲教小组的最近进展和下一步的安排跟朱希孝讲了一遍,“……一旦确定了假倭寇真白莲的位置,仅凭我们这几十个人是无法收网的,俞大猷将军忙着在广东讨伐飞龙国,不可能分兵协助,所以标下需要拿着李指挥使的符牌和手令去临近卫所里借兵。”   现在顶头上司不是亲爹了,一切都要走程序,不再有方便之门,陆缨凡事不能自专,需要向朱希孝借力。   朱希孝并非尸位素餐之人,他深知丁巫提供的这两个情报有多重要,闻言给了符牌,当场签发了手令。   不过,朱希孝有些犹豫,“这次行动和往常都不一样,王恭厂被盗的将近九百多火器都在他们手中,你从未遇到过如此强劲的对手,且□□在手,无论武功多么厉害的高手都无可奈何。我担心你的安危。”   陆缨已经和母亲“交过手”了,知道长辈们担心的是什么,讲道理是根本说不通的,他们根本不相信她一个女人能够勇敢的冲锋陷阵,总觉得她是去送死。她越是据理力争,他们就越觉得她幼稚可笑,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就越不肯点头。   近墨则黑,陆缨跟着汪大夏“学坏”了,也开始说谎,“刀剑无眼,标下必定会保护好自己,父亲刚走,没得让李宜人白发人送黑发人,遭遇双重打击。李指挥使放心,标下手下皆足智多谋,骁勇善战,到时候还有当地卫所兵马相助,必定早日凯旋归来。”   其实陆缨每一次打仗都是身先士卒,冲在前面,从来不把手下当炮灰使,现在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学会了变通。   果然,陆缨的承诺有了效果,朱希孝把令牌和手令都给了她,再三叮嘱,“不要莽撞、不要贪功、不要冒进。切记莫要单打独斗,一旦发现白莲教巢穴,先按兵不动,悄悄从卫所借兵包围,围而歼之。”   陆缨收起灵牌和手令,“标下谨记朱指挥使之令,莫不敢忘。”   陆缨拿到了想要的东西,立刻准备去临清,她选择扮作药材商人,就去了甜水巷,找魏采薇帮忙,问她需要采买那些药材南下贩**较令人信服。   魏采薇说道:“自是人参和鹿茸,都是从北方运到南方,运多少卖多少,利润丰厚,且货物又不十分笨重,便于搬运,最适合伪装。”   魏采薇好奇,“怎么突然要去临清?”   陆缨有些犹豫,事关锦衣卫机密,又和白莲教有关系,不能把再她牵扯进来了。   陆缨说道:“临清有白莲教巢穴。”   陆缨去了京城各大生药铺里进货,顺便了解行情。   然而魏采薇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她注意到陆缨说话的时候,眼神总是往丁巫的房间瞟。   陆缨守口如瓶,魏采薇知难而退,但有个人守口如竹篮——全是破绽,她决定从竹篮那里突破。   早上,汪大夏去锦衣卫衙门的时候,像往常一样经过她的房子打了个嘘哨。   魏采薇闻声打开窗户,“你进来,有话和你说。”   汪大夏赶紧下马,魏采薇刚刚起床洗漱,还没来得及对镜理红妆,她披散着一头青丝,往嘴唇上点胭脂,轻轻一抿,再往颈部滴了一滴尚昭仪送的西洋香水。   把交领的衣襟往下一扯,然后故意将一缕头发塞进衣襟之下,乌黑的头发就像一条小黑蛇蜿蜒而下,从颈脖到锁骨,再到“夹山”中间的峡谷,令人浮想联翩。   上一世的汪公公就很吃这一套。   魏采薇算是故技重施,一副海棠春睡,睡眼朦胧的模样,打着呵欠开了门。   汪大夏目光果然被白花花胸脯上的一缕蜷曲的黑发给死死“缠绕”住了,根本挪不开眼看魏采薇的脸。   胭脂白涂了。   正月里,京城的冰雪还没有融化,一阵北风袭来,汪大夏赶紧把魏采薇往屋里头推,“外头冷,小心着凉。”   汪大夏算是发之于情,止乎于礼的人,他并不会对魏采薇动手手脚,他伸手一推,是虚推,并没有真的碰到她的胸,按照往常的默契,他伸手的时候,魏采薇自会同时往后退一步。   但这一次,未婚妻突然没有默契了,魏采薇好像没有睡醒,反应迟钝,直直的站在原地。   汪大夏只觉得掌心触到一片柔软,他知道是什么,但是又舍不得放手。他不是小人,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君子。他无疑是个有底线的人,但他的底线比寻常男子要低很多,他的底线是地下室。   汪大夏顿时浮想联翩:   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真不是我先动的手!   果然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这触感……起码比山东大馒头好一万倍!   再过三年就可以随便摸了。   还要等三年,唉。   “呀呀呸!你干什么!”魏采薇碰瓷成功,猛地拍开汪大夏的手,恼了,扭身就要走。   汪大夏赶紧拉住她的衣袖——不敢拉手,“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会后退。”   魏采薇说道:“那你还抓住那里不肯放手。”   汪大夏哑口无言,“我……我错了,对不起,你原谅我好不好,我马上就要出一趟远门,你不要生气了。”   魏采薇:“去那里?”   汪大夏:“先到临清,再然后我也不知道。”   魏采薇:“跟谁一起?”   汪大夏:“当然是陆统领他们。”   魏采薇:“就这?”   汪大夏说道:“对,都是自己人,没有外人。”   魏采薇指着丁巫的房间:“丁巫是自己人还是外人。”   汪大夏说道:“丁大哥当然是自己人了。”而且是个很厉害的自己人!   魏采薇心中激动起来了,“这么说,丁巫就在临清。”   汪大夏慌忙道:“没……没有的事。”此次太过危险,他也不想把魏采薇扯进来。   魏采薇佯装生气,“哼,又骗我,你此去之后,不要来找我了。”   汪大夏赶紧说道:“在在在,丁巫在临清。”   魏采薇又将衣襟扯的更开了,转身,她刚起床,还没来得及穿束胸的主腰,两个大苹果随着步伐晃来晃去,几乎要破衣而出,把汪大夏晃得头晕,理智丧失。   魏采薇:“带我去见丁巫,我就原谅你。”   汪大夏刚长出来的喉结上下滚动,根本没有思考就说道:“好。”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馒头虽好,我有半夏 第158章 诚信危机   半夏的两个苹果是人间利器, 一下子就冲破了汪大夏本来就低到地下室的底线,他怎么看都不嫌多,点燃了他所剩无几的理智, 全都烧没了, 缴械投降。   半夏还嘟着唇问他, “我今天的胭脂好不好看?”   汪大夏生来就有爱红的毛病, 更无法拒绝这个诱惑, 只得任她摆布, “好看的。”   魏采薇又问:“明天从那个门出发?”   汪大夏:“朝阳门。”   “你的唇今天有些干,小心脱皮。”魏采薇用唇给他涂抹了一层护唇膏。   得到奖励的汪大夏守口如篮, 这个篮子还布满了破洞, 洞口大得都可以塞进去一个精神起来的汪小夏了, 汪大夏不问自招, “我们卯正就出发, 你早些起来,不要错过了。”   魏采薇说道:“哦,我记住了。”   汪大夏站在原地不动, 还想要些奖励。   魏采薇说道:“到了临清,我再给你尝一个胭脂膏子。”   汪大夏:生命诚可贵,忠诚价更高, 若为半夏故,啥都皆可以抛。   次日,陆缨扮作贩卖人参鹿茸的商人, 汪大夏等人扮作护送货物的镖局镖师,卯正在朝阳门会面,一起出了京城,中午在一处驿站歇脚吃饭时, 他们听到了门外传来玲玲之声。   这是游医转动虎撑的声音,意在招揽生意。   声音停歇,游医收了虎撑,进来吃饭,此人背着一个竹编的药箱,箱子上方挂着一根旗幌,上书“妙手回春”。   陆缨觉得妙手回春四个字似曾相识,如果再挂一个“妇科圣手”的旗帜就更配了。   游医放下药箱,摘下头上的大帽,“小二,来一碗素面,半斤牛肉。”   是魏采薇。虽然她穿着竖领的袍子,脸上不知被什么东西给涂得脸色微微黄黑,头戴黑色/网巾,做男子打扮,但是陆缨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她们两个实在太熟悉了。   陆缨随即把目光转向隔壁桌的汪大夏:是你小子泄露了我们此行的目的!   汪大夏假装感受不到陆缨灼热的目光,他好像饿极了,低头猛地扒饭,看这个吃饭的劲头,就像刚刚捧起饭碗似的,一点都看不出这已经是他吃的第三碗饭了。   陆缨不准汪大夏装死,她拿起一根没有用的筷子,做出一副倨傲的模样,戳汪大夏的后腰,“我有些不舒服,把那游医叫来给我瞧瞧。”   汪大夏只得放下饭碗,腆着脸去请魏采薇,“我们的东家身体不适,请你过去看病。”   魏采薇提着箱子来到了陆缨的桌子,“老板那里不舒服?”   两人看似病人和大夫在问诊,其实并不是,陆缨劝道:“这次行动有危险,你还是回去吧。”   魏采薇说道:“越是危险,我越是要去临清见丁巫,我很挂念他,我就想见见他,亲耳听到他说话。况且,我参与你们锦衣卫好几次行动,那一次是拖后腿的?让我去,我对你们有用。”   魏采薇还用激将法,“这次出京,你的家里人也担心你的安危,关心归关心,该做的事情还是得做,你会因为有危险而放弃吗?既然如此,就不要来劝我回去了,我意已决,即使不跟你们同路,我也要去临清。”   一旁汪大夏当好好先生,“你就同意魏大夫与我们一道吧,她孤人一身当游医走路,太危险了。”   陆缨只得答应。   魏采薇装模作样把脉问诊,给了陆缨几个药丸子,要了七十个钱,刚好付了今天的饭钱。   且说陆缨一行人赶到临清县,朝廷也起了一波不大不小的风浪。   陆炳死后,陆炳和严世蕃共同的亲家(严家女嫁给吴鹏的其中一个儿子)、吏部尚书吴鹏突然提出养老辞呈,老友的暴卒让吴鹏心生退意,嗅到大厦将倾之感,赶紧辞职脱身。   吴鹏的确年事已经高,嘉靖帝两次拒绝后,第三次同意了。吏部腾出了空缺,内阁首辅大臣严嵩大力举荐工部尚书欧阳必进担任吏部尚书。   吏部掌管天下官员调遣,所以有天官之称,虽然都是尚书,从工部到吏部尚书,算是升职了,将来有望入阁,成为内阁大臣。   欧阳必进是严嵩的小舅子,他亲姐姐欧阳氏嫁给严嵩,严世蕃是他外甥。   严嵩为何敢明目张胆的任人唯亲?   因为欧阳必进是个能臣,正经两榜进士出身,担任过刑部尚书和工部尚书,当刑部尚书时,肃清冤狱。当工部尚书时,改进设计图,节省成本。   在当巡抚时候,当地闹牛瘟,耕牛大量病死,影响农作,欧阳必进博览各种古农书,发明了通过滑轮绞动绳索来推动铁犁的人力耕地机,解决当地燃眉之急,避免了闹饥荒。   欧阳必进的官声和民间的声望都极佳,严嵩推荐小舅子当吏部尚书,连对手徐阶都挑不出毛病来。   嘉靖帝同意了。   欧阳必进就这样当了吏部尚书。这下把外甥严世蕃高兴坏了,有了亲舅舅管着官员的调遣,他就更加方便收钱卖官了。   官员纷纷求到严世蕃这里,送钱求升职、求调遣。严世蕃是个有原则的人,收钱就要办事,他拿着名单和礼物,登门造访舅舅欧阳必进。   欧阳必进招待外甥,礼物和名单都收了。   但是没过几天,严世蕃傻眼了,名单上的人不仅没有升职或者调到心仪的位置,连官都被撸走了!   这是怎么回事?   严世蕃收了钱,第一次办不成事,失去了他诚信为本、明码标价、童叟无欺的口碑,急得赶紧去找欧阳必进,“舅舅,那个名单不是要您摘了他们的官帽,是要升官啊我的好舅舅,您肯定是误会了,不是要整他们。”   欧阳必进摇头,“我摸清了他们这些年的政绩,都不太行,尸位素餐,要这种官员有何用?白白浪费国家俸禄,我是吏部尚书,负责官员调遣,自然要挑选适合人去填坑。”   外甥看钱,舅舅看人,明显不是一路人。   无论严世蕃好言相劝还是撒泼打滚,舅舅欧阳必进就是不肯松口,顽固的像个石头,还劝外甥,“你把钱退回去不就行了吗?反正你有的是钱。”   严世蕃:不可能!我就是个貔貅,以四面八方之财为食,吞万物而不泻,只吃不出,我怎么可能退钱!   我一个钱都不退!   欧阳必进还把上一次外甥送的礼物全部搬出来,“你把礼物拿回去吧,我反正用不着。”   外甥送给舅舅的礼物岂能就这么退了,严世蕃还是要脸的,遂告辞,“舅舅留步,不要送外甥了。”   严世蕃马不停蹄去找父亲严嵩,正月春寒天居然都出了一身汗,把欧阳必进拒绝他的请求的事情说了,“……以前的吏部尚书吴鹏多么听话,儿子说什么,他就做什么,比狗还听话,他突然说因诚意伯暴亡而蒙生退意,辞官养老,父亲举荐了舅舅,儿子还高兴了几天,以后朝廷依然是我们严家的天下,可是舅舅根本就不给儿子面子啊。”   吴鹏在任时,“凡百官进退,悉听命于严世蕃,无敢自专,实充位而已,中外人心,无不鄙薄”(注1)。   习惯了吴鹏的温顺听话,从来不说一个不字,严世蕃向父亲求援,“父亲,您赶紧换个听话的当吏部尚书吧,把舅舅弄下去,儿子受不了了,失去了信誉,儿子还怎么做生意?赶紧换个人当尚书,儿子好把送钱的人安置妥当了。”   严嵩正在一件玄色道袍上用金漆抄写太上道君的三千言真经,这是预备送给嘉靖帝的,他走笔如龙,“你这些年捞的钱足够我们严家千秋万代,荣华富贵,是时候收手了。”   严世蕃连连摇头,“不行,银子那有赚够的时候。”   严嵩搁下金笔,“你没有发现自从忠诚伯去世,很多事情都变了吗?景王看来无法翻身了,裕王渐渐得势,破天荒的进宫过年,要皇上早立国本的奏折天天都有。春江水暖鸭先知,吴鹏这个机灵鬼先开溜了,还打着缅怀忠诚伯的名义,皇上赠了若干礼物送他归乡。”   “你我父子掌控朝政多年,树敌无数,还屡屡与裕王结怨——你克扣裕王府的俸禄好几回了吧。忠诚伯去世之后,皇上一夜之间生了白发,老了好多,未来的权势属于新皇帝。你我父子都不能像吴鹏这样说退就退,我们若退,会被人撕得粉碎。所以,你不要总是想着赚钱,要想法子给严家找退路了。”   严嵩常年伴君,危机意识极强,如果裕王当皇帝,严家肯定会被清算。   严世蕃听了说道:“门路有的是,儿子这就安排下去。”   严世蕃把心腹幕僚罗龙文叫来,“你熟悉海外各地,你带着一些金银珠宝南下,买几艘大船,收买几支死士武装,放着备用。飘扬过海,找几个安全的地方把财富藏起来,买房置地,多备几个,狡兔三窟,以防万一。把京城到海外的一条逃生路打通了,将来不至于措手不及,平时可以做一些走/私货物的买卖,岂不两全?”   罗龙文本来是制墨高手,后来以帮助抗倭名将胡宗宪劝大海盗徐海投降而闻名,有过与海盗倭寇斡旋的经历,所以罗龙文对大明沿海一带以及海外了如指掌,得到了严世蕃的欣赏,成为其幕僚。   “定不辱东翁使命。”罗龙文领命而去,带着严世蕃的部分财富南下,到了临清驿站投宿。   陆缨等人先到,正在吃饭,罗龙文走进驿站,吴小旗首先将他认出来了,低声道:“头儿,罗龙文来了。”   吴小旗的父亲死于严世蕃之手,他发誓复仇,严世蕃身边所有的幕僚他都认识。   作者有话要说:  欧阳必进这个舅舅,比较费外甥。   注1:出自《明代吏部尚书考论》 第159章 轮到我了   陆缨等人顺着吴小旗的目光看过去, 一个面白有须、文质彬彬、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玳瑁腿眼镜、看起来像个文人模样的中年男子走进客栈,身边还跟着几十个壮汉,打着三通镖局的旗帜。   三通镖局是中原最大的镖局。   汪大夏质疑道:“看起来平平无奇, 长得就是普通路人, 眼睛还老花了, 你确定他就是传闻中风流潇洒、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博取名妓信任、在海盗中斡旋、挑起内讧的抗倭名士罗龙文?都说鸨爱钞, 姐爱俏, 他这个长相, 不太像啊。”   连陆缨和魏采薇都觉得不像,她们也认为罗龙文应该至少有汪大夏一半的帅。   这下把吴小旗给逼急了, “真的是他, 如假包换, 他这几年老的厉害, 留了胡须, 戴上眼镜,人就变了样子,可是我绝对不会看错, 我一直盯着严世蕃的门客。”   也不能怪汪大夏等人以貌取人,实在是罗龙文太有名气了。   严世蕃除了豢养死士,精通其他特殊技巧的门客也颇多, 罗龙文擅长制墨,连嘉靖帝都十分喜欢他的墨,不过令他“名声大噪”, 成为严世蕃第一门客的是因为一个女人,王翠翘。   王翠翘出身书香门第,宦官人家之后,家道中落, 沦为娼门豢养的瘦马,后以才色成为江南名妓,当时最大的海盗头子徐海攻破县城,将她掳走,成了压寨夫人,王翠翘精通文墨,徐海来往文书皆是夫人代笔。   徐海麾下有真倭寇和假倭寇,兵力过十万,经常把抗倭大将胡宗宪打的落花流水,只得智取,刚好罗龙文和徐海是同乡,罗龙文还精通倭国语言,就派他去谈判。   罗文龙是制墨大师,晓得王翠翘喜好风雅,便投其所好,以墨赠之,劝说王翠翘给徐海吹枕头风,接受朝廷招安,将来徐海封官,她封诰命夫人。   王翠翘本就是官宦人家的女儿,被迫入风尘、成海盗压寨夫人都身不由己,走正道从良、当诰命夫人对她而言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于是吹起了十级枕头风。   正好徐海和手下的真倭麻叶等人分赃不均,有利益冲突,徐海就杀了麻叶等真倭,献给胡宗宪,当做投名状,表示他改邪归正,接受招安。   胡宗宪看徐海海盗集团自杀自起来,实力削弱,反手就是一炮,和徐海打起来了,最终徐海兵败自杀,王翠翘万念俱灰,跳海殉情。   比起血淋淋的战争,人们更愿意去传播爱情故事,尤其是美惨强的悲剧爱情故事,其实徐海不止王翠翘一个女人,他还和真倭寇为另一个女人争风吃醋,但口口相传中,人们徐海和王翠翘的故事越来越完美,成为彼此唯一,抗倭有功的罗龙文成了人人唾弃的反派人物。   如今,距离王翠翘跳海殉情已经过去五年,罗龙文担心被余下的倭寇追杀,就去了京城投奔严世蕃,过了五年清净日子。   严世蕃为家族未雨绸缪打通一条逃生路,没有谁比罗龙文更懂得沿海一代的环境,派他去最合适。罗龙文担心被故人认出来,就故意蓄须,其实他的眼睛并没有老花,戴上眼镜,人的相貌气质都会变,上面水晶打磨的镜片其实是平面的。   此外,他还雇佣了三通镖局来保护严世蕃给的本钱,做好万全的准备才出发。   入住客栈都要实名登记,罗龙文走到客栈柜台,拿出户籍和路引,“章山,古董商人。”   陆缨等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吴小旗见大家都不相信,就去了外头看三通镖局保护的货物。   马车周围皆有镖师层层守护,不过临清的冰雪已经开始融化了,道路泥泞,吴小旗看着两条深陷淤泥的车轮印,跑回去对陆缨说道:“他们车上装的东西可重了,比我们的车轮印要深一半去,怎么可能是卖古董的。”   陆缨说道:“你去抄关打听一下,这叫做章山的古董商人是怎么过的抄关、交了多少税。”   临清是大明贯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最重要的城市之一,商船进京出京,只要走水路,就必定要过临清的抄关纳税,所以临清是八大抄关之首,每年的纳税额是两大抄关杭州和扬州加在一起的七倍。   陆缨这次过关,就在抄关交了三十多两的关税。   吴小旗领命而去,这时从楼梯下来一个人,一下子吸引了魏采薇的目光,正是丁巫!   久别重逢,魏采薇紧紧抓住了桌子腿,才不至于冲动的跑去相见。   丁巫不是一个人,他身后还有一个中年男子,应该是就是教主赵全的亲信。   两人走到柜台前,丁巫问掌柜:“明天船到底能不能开?我们都等了好几天了。”   京杭大运河临清段中间的冰已经化开了,但是两岸还有砖头那么厚的冰面,一艘艘大商船就冻在冰面上,不得动弹。   掌柜说道:“连日都是晴天,应该差不多了,实在不行,抄关的人会用火炮朝着冰面开炮,船能开动就行,再往南边越来越暖,就都是水了。”   丁巫看似松了一口气,两人坐定吃饭,这时如花蝴蝶般来了一群红粉胭脂,招揽生意。   临清是大明第一抄关,来往都是商贾大户,因而风俗行业发达,不亚于南京秦淮河,这里号称“三十二条花柳巷,七十二管弦楼”。   丁巫他们下榻的这座谢家酒楼,是临清抄关最大的一家酒楼,楼上楼下一百多个包厢楼阁,楼体刷成正朱色的红楼,窗户刷的绿油油的漆,推开窗看去,大运河就像一条白练,穿过群山叠叠,两岸皆是大商船,一眼望不到边。   冬天冰雪封河,行商变少,生意不好做,所以这些青楼女子就来谢家酒楼揽客。   这些姑娘们盛装打扮,都颇有些姿色,只是粥少僧多,还需要使一些手段抢客人。   陆缨长的最帅,看起来很有钱,风流倜傥,很快就成为姑娘们的猎物。眼瞅着要被花蝴蝶围攻,陆缨自有对策,她淡定的倒了一杯酒,对身边的汪大夏说道:“契弟,满饮此杯。”   汪大夏一愣,陆缨已经端着酒杯搁在他的嘴唇上了,十分亲昵。   汪大夏猛地意识到陆缨为了避免被青楼女子的骚扰而选择骚扰自己。   汪大夏就着陆缨的手,顿顿顿把酒喝干净了。   用眼角余光观察这里的丁巫和魏采薇简直没眼看,丁巫摸着下巴,魏采薇抚着额头。   姑娘们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了,一看就晓得陆缨有特殊的癖好,不能碰,纷纷窃窃私语,“哼,又是个卖屁股的”、“生意本就清淡,男人还来和我们抢生意”。   姑娘们退而求其次,奔向了丁巫。   丁巫已经熟悉这种的场面,呵呵笑着向姑娘们抱拳,“对不住各位姐姐,家有河东狮,被河东狮发现,怕是要打进花楼,抓花姐姐们的花容月貌,那就不好看了。”   丁巫指着身边的伙伴,“倒是我这位花兄弟想和各位姐姐聊聊风月。”   此人身形矮壮,穿着一身皮袄,拇指套着一个麻将块般的大金扳指,看起来像个暴发户,姑娘们一哄而上,把这位再矮个椅子腿的距离就是武大郎在世的花兄弟夸成了一朵花。   花兄弟挑了两个胸大体软腰细声音娇的姑娘上了楼。   谢家酒楼声色犬马,只有魏采薇扮作的江湖郎中无人问津,酒楼皆是巨贾豪商,她衣着朴素,桌上只有一碗米饭,一叠佐餐的五方豆豉,一碗山药肉丸子,连酒都没有。   穷酸成这样,姑娘们都不理她,都要恰饭的嘛。   魏采薇把豆豉拌进米饭里,埋头吃饭,热闹是他们的,她只觉得吵闹。   花兄弟已经被打发上楼步入温柔乡了,丁巫走过去,坐在魏采薇对面,“这位大夫,把个脉多少钱?”   魏采薇放下饭碗,“二十文,开药诊疗另算。”她面上平静,内心潮涌,一股气往上升,把饭给噎在咽喉了,不上不下,连忙倒了一杯茶才顺下去。   这杯茶出卖了她的激动,面对一起长大的义兄,她做不到淡定自若。   丁巫数出二十文钱,把手腕放在饭桌上。   魏采薇紧紧按住丁巫的手,她一个大夫比“病人”的脉搏还快,四目相对,唯有关切,怎么看都看不够。   魏采薇挂念丁巫,丁巫何尝不是,他们两个在铁岭生活了十年,就像一对亲兄妹,他得知有人伪装白莲教当街绑架半夏妹子时,恨不得立刻回到京城。   如今两人看起来都挺好,一时感慨万千,周围的热闹仿佛都消失了,只剩下彼此。   这个脉搏把的时间有些长。于是众目睽睽之下,陆缨把汪大夏牵过去,“大夫,我这位契弟最近身体不适,你给看看。”   汪大夏早就看魏采薇按着丁巫的手不放不顺眼了,立刻撸起袖子,露出白花花的胳膊,往饭桌上一横,“轮到我了。”   魏采薇面无表情:“看病也要先来后到。”   汪大夏拿出一锭银子,“够不够插个队?”   魏采薇正想找个针灸拔罐的机会和丁巫去房间里说话,见汪大夏非要要搅局,她烦的很,就收了银子,给他把脉,没过多久,就放开手,大声说道:“恭喜夫人,贺喜夫人,您有喜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女装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注1:出自《金瓶梅》第九十二回 。金瓶梅的时代背景是嘉靖末年,和本文一样,所以本文关于临清的描写都来自于金瓶梅,西门庆潘金莲的故事在这里发生的,谢家酒楼也是金瓶梅里临清县最大的酒楼。西门庆的女婿陈敬济就是酒楼第一大股东。 第160章 老公有喜   魏采薇也没有料到, 她回到老公自宫前,却当众宣布老公有喜。   这个“宫”一下子变成了子宫的“宫”。   喧嚣的谢家酒楼突然一片静默,大堂的目光都焦距在汪大夏身上, 尤其是肚皮上, 并互相交换了一个了然于心的眼神:难怪这个少年长的唇红齿白, 眉眼比刚才的□□治疗师们还好看, 原来是女扮男装, 方便跟着丈夫出门做生意。为了掩人耳目, 所以丈夫把女扮男装的夫人叫做“契弟”。   都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喜当爹的陆缨也只得将错就错, 激动的握着汪大夏的手, “我要当爹了?哎呀, 我刚才不应该喂你酒, 大夫, 会不会伤了胎气?”   汪大夏是崩溃的:我是谁?我在哪里?我怎么还怀孕了?我分明还没成亲啊!不对,我就是成亲了,怀孕的也不能是我呀。   魏采薇装模作样又摸了一把脉, “无事,夫人身体康健的很,只是以后莫要饮酒了。”   说完, 转头丁巫说道:“你最近是不是经常腰酸背痛?”   丁巫点头,“正是。”   魏采薇举起一个巴掌,说道:“给我五十文, 我给你针灸拔罐,疏通经脉,效果立竿见影。治不治?”   丁巫说道:“治。你要是能够让我不疼了,我给你双倍价钱。”   魏采薇匆匆拔了几口饭, 背起药箱,“走,带我去你房间,针灸要脱衣服的,大堂不方便。”   丁巫摸了摸下巴,“这个……我的房间就在花兄弟隔壁,他刚才带了两个姑娘上去,房间板壁太薄了……”   丁巫面上淡定,内心其实和汪大夏一样崩溃:啊!我怎么能对自家妹子说出这种话!   魏采薇说道:“没关系,那就去我房间——要加二十文钱。”   魏采薇带着丁巫去了房间,为了方便保护她,她的房间就陆缨汪大夏等人的中间位置,都是地字号房。   魏采薇和丁巫上了楼,陆缨就拉着汪大夏的手,“夫人,你有了身孕,快回去歇息。”   还吩咐店小二,“跟厨房说炖个老母鸡汤,我夫人晚上要喝。”   好一个温柔体贴的丈夫。   汪大夏为了诱捕臭道士,曾经演过□□,现在赶鸭子上架要演个孕妇,驾轻就熟,他慢慢的站起来,右手自然的放在小腹上,被“丈夫”牵着上楼。   大堂又恢复了喧嚣,纷纷议论:   “小媳妇屁股又圆又翘,一看就是好生养的。”   “面阔腮圆,一副易男相,必定一举得男。”   “做生意为什么把媳妇来带身边?多不不方便呐。”   “你看那小媳妇小腰扭的,一看就不安分,这么漂亮的媳妇你敢留在家里?还不知便宜了什么人。”   “兄台说的有道理。”   听到这样的话,汪大夏顿时火起:一群背后乱嚼舌根的臭男人!说老子是个荡/妇,信不信老子掏出的家伙比你们大!   两人上了楼,都迫不及待进了魏采薇的房间。兜兜转转,四个人又在一起了。   魏采薇正在述说她学着他烤制月饼的事情,“……里头生蛆了,外皮还是完好无损,我再也不做饭了。”   丁巫眼睛溢满了笑意,“等一切都结束了,我回去年年中秋都烤给你吃。”   汪大夏走进房间,立刻放下小腹上的右手,恢复了男子的姿态,“不知我们有没有份。”   见两人进屋,丁巫立刻站起来一拜,“多谢两位保护我妹子的安全。当然都有份。”   丁巫开口就道谢,如此高风亮节,把汪大夏刚才那句酸话都比到泥里去了。   汪大夏又羞又愧又怒,他明知魏采薇把丁巫当亲大哥,两人是家人之间的亲情,他就是忍不住……他看到魏采薇关注别人比他多,他就难受,浑身都不舒服。   陆缨一上来就说正事:“你们买的那艘船的船舱?那艘船要开到何处?还有没有空位?我们最好坐一艘船。”   丁巫打开窗户,指着运河挂着“顺风”旗帜的五个船帆的大货船,“就是那艘,开往杭州,现在冰面还没化开,船多商人少,应该还有空位。”   陆缨立刻命手下去找顺风船谈搭船的价钱,又问丁巫这半年的经历。   丁巫说道:“就是把自己当成一个真正的叛逃者,把家族败落、母亲父亲之死都推到大明朝廷头上,希望汗廷能够打败大明朝廷,为丁家恢复名誉,光宗耀祖……”   “……如今的阿多斯,就跟伪装的我一样,对汗廷有怨恨,一直念念不忘三娘子。不过,三娘子对未婚夫阿多斯没有眷恋之意,一心谋权,俺答汗宠她,几乎不会拒绝她的要求。”   汪大夏脱口而出,“那不就像宫里的尚昭仪一样吗?看来老男人都喜欢年轻貌美的小姑娘。”   丁巫定定的看着汪大夏,“三娘子经常和我说起你,她对你赞口不绝。”   什么?魏采薇没来由的心中涌出一股酸意,看着汪大夏,“赞他什么?赞他太好骗?赞他没心眼?”   卖了你母亲的嫁妆田给她赎身,当天却把付了租金的我赶出家门,这账我还没找你算呢!   汪大夏警惕的双手抱胸,做出防卫动作,“你没凭没据不要瞎说,我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若不是忠诚伯隐瞒了三娘子就是金莺姑娘的情报,我就被她害得背负通敌的罪名。从头到尾,我都是受害者。”   丁巫说道:“三娘子说,以后无论白莲教和你有任何冲突,都要不要伤你和你的家人朋友。”   魏采薇听出这句话的分量,酸意更浓了。   汪大夏慌忙摆手道:“别,她能够装作是陌路人,我就谢天谢地了,我不需要堂堂三娘子的保护。”   丁巫说道:“教主赵全对你恨之入骨,三娘子却要我保护你,他们两个有矛盾,而你就是我得到三娘子信任的关键,所以我能那么快在汗廷和白莲教打开局面,都是因为你啊。”   魏采薇:哎哟,想不到你还是个倾国倾城的男颜祸水,都能挑拨汗廷和白莲教的矛盾了。   看着魏采薇越来越冷的目光,汪大夏疯狂撇清关系,“结果是这样的结果,我无法改变三娘子对我的看法,但是我对三娘子没有任何感情,她是我的敌人。”   陆缨托腮沉思,“你这样说不对,对手的对手就是暂时的盟友,在白莲教的问题上,三娘子不是敌人,是帮手。”   汪大夏赶紧说道:“此话仅仅代表陆统领的观点,与我无关。”   看着一脸警惕的汪大夏,魏采薇猛地明白了为何上一世她从来没有听说过金莺这个人,因为扯出萝卜带出泥,里头的事情太复杂了,汪公公干脆闭口不谈。   汪公公连汪小夏活着的时候只喜欢右手五姑娘的私密之事都跟她说了,但是金莺姑娘一直藏在心底不肯示人,默默独自承受。   想到这里,魏采薇释然了,端起茶壶,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茶,“说了那么多话,渴了吧,喝茶。”   汪大夏看着有自己那份,稍稍放心:幸亏我咬紧牙关,死不承认。   说完正事,丁巫对陆缨说道:“惊闻忠诚伯去世的噩耗,换了指挥使,我一度担心自己在汗廷会被遗忘,想了各种不好的结果,怕卧底计划失败。但是看到你在孝期就出现在临清,我……很羞愧,我还是低估了你做事的决心,猜测你会因为没有忠诚伯庇护而退出锦衣卫,与我失去联系。”   其实陆缨心下也觉得羞愧,当时母亲李宜人以死相逼的时候,她真的想到了放弃,她总不能看着母亲去死。   原来一念之差,就能改变自己的人生,还会影响到别人的命运。不知不觉中,他们这些人的人生已经交织在一起,牵一发而动所有。   陆缨说道:“你孤身一人在汗廷,每日的压力可想而知,有些许动摇是正常的,无需愧疚,老实说,我也差点被母亲逼得放弃了,是汪大夏和魏大夫一起想办法把我从宅门里救出来。每个人都会有动摇脆弱的时候,熬过去之后,我们会变得更强大,请你放心,我会一直在后方撑着你的。”   “我也是。”魏采薇说道,“虽然我不是锦衣卫,我也会竭尽所能帮你,我等你回来给我烤月饼、烤桃酥、做小鸡炖蘑菇、铁锅炖大鹅,我们还会去铁岭,给义父义母扫墓,看东北的雪。”   说道最后,魏采薇的声音都哽咽了,一滴清泪滑过脸颊,丁巫用拇指擦去她的泪水,“会的,一定有这么一天。”   汪大夏本能的拿出帕子,要给魏采薇擦泪,到半途猛地意识到现在不行,帕子拐了个弯,搁在魏采薇手中,说道:“我也要去。”   陆缨瞥到这一幕,哟,有情况。   四人正说道动情处,吴小旗从临清抄关打听消息回来了,双目兴奋的放光,“那个自称章山的古董商人就是罗龙文,他带着这么多货物过抄关,全部免税,因为他手上有户部侍郎严世蕃开的免税通关文书。”   严世蕃是个貔貅,只进不出,要他交税,还不如要他的命,所以签发免税通关文书给罗龙文,却也泄露了罗龙文的来历,改头换面都藏不住。   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汪大夏说道:“鬼鬼祟祟的样子,准没好事。”   这时去运河定船的手下来复命,“跟顺风的船家谈好了,现在就能把货物装船,冰面已经有了裂痕,最快明日早上就能出发。还有,那个古董商人也定了那艘船,他们已经把货物往底下货仓里搬运,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死沉死沉的,一个箱子得六个挑夫才抬得动,船家当场要求加钱。”   吴小旗与严世蕃有杀父之仇,遂主动请缨,“把我装进箱子里当做货物抬进船底货仓,等关了舱门我就出来,看看他们箱子里藏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开奖了,没有抽到的读者也不要灰心,本章送100个红包,祝大家周末愉快,另外下个月还有5万晋江币抽奖,还有机会呀,摸摸哒。   另外说个暴露年龄的剧,舟小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叫做《草莽英雄》,讲述罗龙文,王翠翘,徐海的三角恋,电视剧美化了海盗徐海,搞成逼上梁山的样子,当时我啥都不懂,还为徐海和王翠翘的悲剧结尾落泪来着,恨不得把拆散情侣的罗龙文给宰了。现在舟终于可以在自己的把罗龙文宰一次。君子报仇,二十年都不晚,就是这么小心眼哼~ 第161章 一箭双雕   到了傍晚, 抄关的人果然对着冰面开炮了,一片轰隆之声后,原本布满了蜘蛛网般的运河冰面发出咔哒咔哒冰裂之声, 这对生意人而言, 无疑是一首《招财曲》, 大家都趴在酒楼栏杆或者窗户下, 急切的看着冰层崩溃的那一刻。   砖头厚的碎冰有的大如床, 有的小如浮萍, 被底下的暗流裹挟着涌动,刚开始碎冰迟缓得像是便秘了三天, 慢慢越来越快, 越流越急, 哗啦啦顺畅起来了, 两岸的大商船终于挣脱了冰封, 在运河码头晃动,那一刻,船体就像有了灵魂, 开始一年复一年穿梭运河南北。   商人们举杯共饮,期待今年财源滚滚,就像涛涛运河水。   上楼“休息”了一下午的药材商人陆缨小心翼翼的牵着夫人的手下楼吃晚饭, 鉴于汪大夏已经被“识破”了女扮男装,干脆都不屑掩饰了,穿着女装下楼, 眉飞色舞,粉面桃腮大红唇,上着绿袄,下穿红裙, 发髻插戴一对紫色藤萝纱花,把鲜艳的颜色都往身上堆砌,娇艳欲滴,幸亏他年轻貌美,能够压得艳丽的颜色。   丁巫请江湖郎中魏采薇吃饭,摆了一桌子酒席,赞她妙手回春,针灸之后,果然腰部酸了腿不疼了。魏采薇借机大吃一顿。   清河县青楼女子又来揽客,陆缨当然是第一目标,但是坐在她身边的汪大夏太过明丽了,还瞪着两个眼珠子,一副“谁敢跟老娘抢男人老娘就撕了谁”的河东狮的模样,众妓都不敢靠前,怕被河东狮抓花了脸。   陆缨避免被骚扰,给汪大夏舀了一碗鸡汤,“这是老母鸡汤,我要厨房特意为你做的,放了人参一起炖,最补了。”   汪大夏笑靥如花,“谢官人。”居然就这么愉快的接受了男扮女、女扮男、又恢复女装还大了肚子的复杂人设。   汪大夏食量惊人,比老公吃的还多,不过,考虑他现在是一人吃两个人的饭,也能说得过去。   至于丁巫的那位花兄弟,得知明日就能开船,差不多一个月都碰不到女人,干脆连房间都没出,屋里歌舞声到了半夜方休。   夜里,顺风大船货仓里有三通镖局的人值夜看守货物,不过,魏采薇在他们的饭食里下了上次用在白莲教身上助眠的药物,夜里睡得死死的。   吴小旗人扮货装,在箱子里听到鼾声,钻了出来,活动了蜷曲的筋骨,从自家货舱到了隔壁货仓,箱子上着锁,不过这难不倒他。   他从包里拿出一把钥匙,一把把的试着,寻了一把相似的,用钢锉和小锯改造钥匙,终于打开了箱子。   箱子打开的瞬间,一股耀眼的金光从箱子里射出来,就像孙悟空从仙石里蹦出来似的,差点闪瞎了吴小旗的眼睛。   是黄金!五十两一根的金条整齐的码在箱子里,吴小旗粗略的算了算,差不多有五千两!   五千两黄金,相当于五万两银子,是什么概念?举个例子,大明成化二十年,杭州总税额是两万三千两白银(注1),也就是说顺风号商船上搭载了杭州两年多的总税额。   吴小旗把金条放回去,上了锁,从货仓出去,回到上层住人的客舱,“头头,罗龙文的货物全是黄金,大概有五千两,他一个制墨的文士,那来这些黄金,肯定是严世蕃的。”   这五千两黄金八成就有我父亲为了救俞大猷行贿的一千两,陆缨百思不解,“不对头,严世蕃爱财如命,他怎么把舍得把大量黄金流出京城?物即反常必为妖。”   要严世蕃的钱,如同割他的肉,这五千两黄金相当于卸了他一条胳膊,从来只有别人给他送黄金的,没有他送给别人黄金,他这是要做什么?   陆缨卡在这里了,“如果父亲还在,他定能指点迷津,他很了解严世蕃,可惜……”她想父亲了。   丁巫说道:“罗龙文也是直接到杭州,中途不停靠港口,所以他和我们拼一条船,路到桥头自然直,到了杭州,再跟踪他便是,总能钓到大鱼。”   陆缨问汪大夏:“你怎么看?”   汪大夏的脑子还停留在五千两黄金上,“我还从未见过这么多黄金,真是的,有这么多钱,还在朝廷当官干什么?如果是我,早就辞官养老去了,我就是每天吃黄金,一辈子也吃不完。”   见汪大夏一副没出息的样子,陆缨真是恨铁不成钢,“我问你接下来要怎么做?”   汪大夏眼睛放着金光,急不可耐的搓着手,“我们玩个掉包计,把五千两黄金掉包偷走怎么样?反正都是不义之财。我们就杀富济贫,把钱分给穷人,自己取一点点辛苦费,不多,每人一根金条就可以了。”老婆本多了一块金条,这可是天降之财啊。   陆缨放弃了,“你回客舱睡觉做梦去吧。”   汪大夏说道:“头头,你考虑一下——”   陆缨:“滚!”   汪大夏对黄金垂涎欲滴,“你对我客气点,我肚子里还有你的骨肉呢。”自从被魏采薇诊断出“喜脉”,汪大夏一直以女装示人。   陆缨听了想打人,丁巫听得眼皮抽搐,吴小旗听了直摇头,“严世蕃爱财如命,若不是万不得已,他怎么可能把这么多黄金运到杭州去?这分明是转移财产,难道他遇到了什么麻烦?”   汪大夏说道:“不可能,吴鹏致仕养老之后,严世蕃的舅舅欧阳必进刚刚当了吏部尚书,严世蕃卖官就更方便了,那么多官排着队送钱。”   在外人看来,就是如此。严家依然风光,甚至越来越有权势,似乎永远都不会倒。   陆缨这个月都在家里守丧,也不知道严世蕃阴沟翻船、第一次收钱不办事、亲舅舅欧阳必进不肯配合他卖官之事。若是陆炳还在,早就看出了这是严家大厦将倾的前兆。   丁巫说道:“严世蕃会不会是罗龙文带着黄金去做买卖?为权,严家已经到了顶峰,再往上就是当皇帝了,权力终有终点。但是钱不会,钱永无止境,教主赵全就是偷了王恭厂的火器,命铁牛带着死士们拿着火器,伪装倭寇走/私赚钱。”   陆缨灵机一动,“想要赚快钱,必定是与海盗走/私走买卖,罗龙文五年前一直在东南沿海,认识黑白两道,和海盗头子徐海称兄道弟,还能和抗倭名将胡宗宪诗酒应答,五年过去了,难道罗龙文拿着严世蕃给的本钱要重操旧业不成?”   汪大夏一拍大腿,“通倭!严世蕃要通倭!”这大帽子扣的,精准无误。   吴小旗激动起来了,“对,就是通倭,通倭是死罪,倭寇祸害沿海多年,皇上最厌恶倭寇,如果我们拿到严世蕃和倭寇狼狈为奸的证据,他爹他舅舅也保不住他。”   汪大夏问道:“如果我们捉贼拿脏,抓到罗龙文和倭寇交易,能拿多少赏金?”   汪大夏满脑子都是黄金和老婆本。现在他每月的俸禄只是魏采薇的零头,心虚的慌。   吴小旗说道:“我那份给汪千户,我只要严世蕃偿命,为我爹报仇。”   陆缨说道:“此事我会写密信告诉二姐夫(内阁大臣徐阶的儿子),他们和严党斗了二十多年了,如果你们真的能够帮助他们绊倒严党,将来前途无量,岂是赏金可以比的。”   汪大夏一想,升官发财,财发不了,升官也不错,“好,这次不虚此行,一箭双雕。”   众人商议对策,手下敲门,说道:“罗龙文请魏大夫给他看病,魏大夫已经背着药箱去了。”   什么?众人立刻严阵以待,交换眼神。   罗龙文是真的病了,他在沿海一带生活多年,经常跑海船,嗜好海鲜、生鱼片,如今到了五十来岁,痛风的毛病就来了,发作的时候就像有无数针扎他的关节,他在严府养尊处优五年,看病的都是御医,本来看不上魏采薇这种江湖郎中,但是最近在船上生活,环境湿冷,运河上的风大,痛风发作,他捣磨的时候连铁杵都握不稳了,不得不求助于江湖郎中。   罗龙文审视的目光看着魏采薇,问:“和大夫同船多日,不知大夫贵姓?何方人氏姓?师承何人?”   魏采薇不卑不亢说道:“鄙人姓禾,走街串巷,命如浮萍之人,医术靠师傅口口相传,偶尔看些医书,大夫和病人也看缘分,客人不相信我的医术,在下告辞。”   她已经向汪大夏袒露身世,外出就用了本姓“禾”。陆缨一直怀疑她就是失踪的禾二小姐,见她自称禾大夫,心下越发笃定,只是看破不说破,禾氏父女死的太惨了。   罗龙文伸出手腕,“劳烦禾大夫给我看看。”   魏采薇一瞥,他的手指关节粗大红肿、耳轮、指腹有黄白色芝麻粒般溃口,没有把脉,当即有了判断,说道:“脱下鞋袜,我看看你的脚。”   罗龙文一听,就晓得遇到内行的了,露出了最疼的病足。   魏采薇看他的脚趾头关节已经开始畸形了,问,“痛风有些年头的吧。此病海边的病人居多,以后海鲜、鱼汤、肉汤都不要喝了,禁酒,我先给你在患处施针放血。”   魏采薇打开药箱,点燃一盏灯,拿出三棱针刺手足患处放血,罗龙文见她的手法和认穴和御医差不多,放下心来,原来还真有些本事。   施针完毕,罗龙文的手脚各大穴都插/着留置的银针,魏采薇提笔开方子,“等到了港口停泊,立刻要你的镖师骑马去药铺抓药。越到南边,春雨绵绵,痛风会越来越厉害。”   此次南下,刚好遇到江南的梅雨,对痛风不利,罗龙文岂能不知,可是东翁有求,他不能推辞,必须把事情办成了。   魏采薇取针收钱告辞,罗龙文就觉得关节疼痛,尤其是手脚缓和了不少。   魏采薇回到船舱,丁巫等人等待已久,魏采薇说了罗龙文的病情,“他的痛风已经很严重了,手脚关节皆已经变形,发作时生不如死。”   陆缨说道:“这是个机会,你好生为他医治,取得信任。”   快一个月的航行,魏采薇几乎每天都会为罗龙文针灸,两人关系不算亲近,但成了熟人。   大船在一个雨夜到了镇江境内,魏采薇半夜里被一阵锣声惊醒,船夫敲锣大叫:“倭寇!有倭寇船!大伙把家伙都亮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大家应该能够猜出这帮倭寇是谁 第162章 危机边缘   陆缨汪大夏等人都是初次遭遇倭寇, 闻言不仅不怕,还异常兴奋,在衣服里面穿上甲衣, 去外头看热闹。   运河上, 他们遭遇倭寇前后夹击, 倭寇们驾着十几艘轻舟小帆船, 挂着蓝边白底, 中间挥着火红的太阳, 围绕太阳周围是三片云朵。这代表着扶桑国,即太阳升起的地方, 这是一面常见的倭寇旗帜。   虽打着倭寇的旗帜, 但是只有几个人剃着阴阳头, 腰间挎着长刀, 江南的春天夜里还是很冷, 他们光着腿穿着一件袍子,连鞋袜都不穿,就这么直挺挺的站在小帆船上。   大部分倭寇都是大明普通男子的打扮, 看来这一批是以假倭为主,真倭为辅,专门打劫商队的倭寇团伙。   顺丰号商船忙而不乱, 对倭寇的侵扰司空见惯了,水手立刻变成炮手,这艘船一共有十个炮口, 船体的两边各四个,前后各两个,黑黝黝的炮口捅了出去,严阵以待。   罗龙文反应最为激烈:他带了五千两黄金啊!倘若黄金被倭寇抢了, 他有何面目去见东翁严世蕃!   罗龙文当即命令三通镖局的镖师们加入保护商船的队伍中,镖师们装备精良,他们手里有官府特批的火绳枪和□□,这东西民间原本是禁止的,三通镖局使钱打通关系,贿赂了严世蕃,得到了使用批文。   罗龙文痛风,腿脚不便,他戴上眼镜,杵着拐出了舱门,问船老大,“你打算怎么打这群倭寇?”   船老大说道:“往前方开炮,炸开一条水路,把五张船帆都升起来,冲过去,那些小船如螳臂当车,无法阻止我们的大船,等行驶到了镇江港,那里有大明水军驻扎,倭寇不敢追,自是脱困。”   罗龙文五年以前都一直和各种倭寇打交道,深知倭寇的狡猾凶残,“没有那么简单,倭寇不会打无准备之战,这些小船怕是诱敌之计,以放松我们的警惕。我们走了一个月的水路,每次去港口补给,怕是被倭寇在港口的眼线盯上了,他们确定这艘船满载着贵重货物,所以这个航段等着我们。”   船老大一听,觉得这个文质彬彬的古董商并非寻常生意人,“依你看,商船如何脱困?”   罗龙文环顾运河两岸,说道:“如果我是倭寇,前方岸边必有炮台,等我们船冲过去,就开始开炮,炸穿船帆,打断桅杆,我们船满载货物,太重了,动弹不得,到时候倭寇犹如群蚁般爬上来,强行登船,他们人多,我们武器再精良也寡不敌众,打不过。”   罗龙文一席话,把陆缨都说动了,觉得他的话有道理,倭寇如果那么容易对付,也不会在大明闹腾了百年都不灭。   罗龙文说道:“船家,安全起见,我们还是转舵,把船开回上一个港口停泊,等白天再走。这夜路太凶险了。”   “这个……”船老大有些犹豫,他觉得罗龙文过虑了,即使案上有炮台,开炮怎么可能那么准,我们的船顺风顺水,跑的快,只要咬牙坚持穿越火线,就能撕开倭寇的埋伏,逃生升天。   但是,万一呢?到时候船毁人亡。   多年跑江湖的经验,船老大把所有商户都叫过来了,把罗龙文的建议讲了一遍,“来的都是客,事关大家的利益,你们怎么看?是进还是退?”   陆缨说道:“我支持章老板,小心驶得万年船,我夫人还身怀六甲,受不得惊吓。”   汪大夏配合着抚摸着隆起的小腹,“就是,伤了胎气怎么办,我这条贱命不算什么,我得给西门家生儿子。”好一个三从四德、娘道典范汪大夏!   陆缨化名是西门英。   魏采薇说道:“我也一样,安全第一,救一条命可难了,死一个人再简单不过。”   丁巫说道:“我总不能让家里的河东狮独守空房,我也同意折返。”   白莲教的花兄弟却极力反对:“我不同意,出来做买卖,岂可因噎废食,被一小戳倭寇吓唬住了?船家,往前冲。”   客人的船费付了一半,另一半要到了港口卸货时再给,看在钱的份上,船老大决定少数服从多数——尤其是罗龙文给的船费最多,陆缨次之,丁巫和花兄弟算是散客,给的钱少,用脚趾头想一想,也知道应该听谁的。   船老大立刻吩咐,“转舵!掉头!往回开!”   水手们听令,开始忙活起来了,倭寇见猎物要跑,也是一声令下,船上的倭寇也驾驶着小帆船,朝着大商船齐齐发起了冲锋。   陆缨等人看了,纷纷疑惑:明明是螳臂当车,小船撞到我们他们要翻船的,为何还要冲过来送死?   还是罗龙文最了解倭寇的,大声吼道:“小帆船上有炸弹!他们撞过来之前就点燃引线,他们跳水游走,我们的船体会被自杀的帆船炸出窟窿的!赶紧对着小帆船放枪,提前引爆!”   倭寇真是歹毒,得不到,宁可炸穿船底,沉入水底,谁都得不到。   已经到了生死关头,水手、镖师、陆缨的家丁护卫、丁巫还有花兄弟都纷纷拿起火/枪,对着撞击过来的小帆船一通射击。   就连汪大夏都挺着肚子,拿着一杆枪瞄准了小帆船。   唯有魏采薇把药箱当做盾牌蹲在墙角,自我保护,眼睁睁看着众人开火,与倭寇搏斗,她不会舞刀弄枪啊。   就连看起来病蔫蔫的罗龙文也端起火/枪,开枪就射,手法娴熟的很,一看就是老枪手了。   轰隆!   爆炸声此起彼伏,一艘艘帆船在撞击大商船之前被□□引燃自爆,就像一朵朵盛开的白莲花。   倭寇见自爆攻船的诡计被罗龙文识破,看来今夜踢到铁板去了,倭寇并不恋战,纷纷提前跳下帆船,游到岸边逃生,消失在春雨绵绵的黑夜里。   倭寇的出现和消失都那么猝不及防,若不是运河上飘着一艘艘燃烧的小帆船,好像刚才命悬一线的瞬间就像一场噩梦,醒来还是很后怕。   头一次和倭寇交手,陆缨和汪大夏都感受到了倭寇的狡诈狠毒,来的快,跑的更快,难怪像俞大猷这样的猛将和倭寇交手也会打败仗。   船老大指挥若定,调转船头,往来时的瓜州港行驶而去。   众人都纷纷感谢罗龙文慧眼识敌,如若不然,今夜不是被倭寇抢,就是被倭寇炸穿船只沉船喂鱼,总之凶多吉少。   船老大把私藏的美酒拿出来与众人分享,用来驱除春寒、庆祝脱险。罗龙文以正在吃药为由,没有喝酒;汪大夏也以有身孕为理由,喝的是白开水。   船老大赞美汪大夏,“西门夫人巾帼不让须眉,几乎枪枪皆中,佩服佩服。”   汪大夏熟练的吹了吹滚烫的枪管,“奴家是军户出身,都是家学渊源,从小就耳濡目染,什么刀枪棍棒奴家都耍的有模样,什么兵器最擅长就是□□,奴家每次随相公进山打猎,猎物都比相公多。”   陆缨感激的拍了拍汪大夏的手,“别人带老婆都是累赘,我的老婆就不一样了,还能充当保镖。”   丁巫赞道:“得此贤妻,真是羡煞人也。”   危机解除,众人喝了酒后纷纷散了,回舱睡觉。汪大夏回到客舱,坐在梳妆台卸妆的时候,才发现他发髻上一对金雀翠翘只有一支了,另一支八成在开枪对付倭寇时落在甲板上。   汪大夏遂提起灯笼去找翠翘,却看见甲板上有一人凭栏眺望,看着无尽的黑夜,此人穿着是客舱客人里最寒碜的一个,正是游医“禾大夫”魏采薇。   看着她柔弱的肩头,汪大夏好想从她身后抱过去,环着她的腰,用胸膛温暖她的脊背。   但也只能想一想,看得找摸不着,汪大夏牢记自己是个有夫之妇,不能太露骨,于是他提着灯笼走过去,在距离一尺的地方站定,“禾大夫,你有没有见过一根翠翘?”   今晚太刺激了,魏采薇睡意全无,干脆到甲板上透透风,闻言转身说道:“并没有看见翠翘,我帮西门夫人一起找吧。”   汪大夏打着灯笼,魏采薇猫着腰,在甲板上寻找翠翘,还问他,“西门夫人,你可记得刚才都到过那里?”   看着魏采薇一本正经的样子,汪大夏心里痒痒的,瞥见四周无人,胆子肥起来了,他也蹲下,假装找翠翘,脑袋却假装不小心碰了魏采薇的头,他侧过脸去,往魏采薇脸上蜻蜓点水般亲了一口。   汪大夏说着情话,“我那里都没去,一直都在你的心里。”   魏采薇蓦地一愣,看着汪大夏的背后。   汪大夏浑然不觉,还继续说着骚话,“我明明喜欢的人是你,却不得不瞒着所有人,在所谓丈夫面前逢场作戏,我——”   “章老板。”魏采薇站起来,打断了汪大夏的情话。   汪大夏听了,顿时身体一僵,糟糕!罗龙文到底听了我多少话?   要不要杀人灭口?抢了五千两黄金,然后嫁祸给倭寇?   汪大夏萌生了杀意,他缓缓站起来,看见罗龙文手里拿着一根翠翘,正是他丢失的那根,原来是拾金不昧,来还翠翘的。   魏采薇牵着汪大夏的手,把他拉到身后,用自己单薄的身子拦在前面,说道:“其实,西门夫人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罗龙文:这个江湖郎中做了我当年想但不敢做的事情。   看评论,大家猜对了倭寇的身份,但是猜错了倭寇的目的,这是个局中局,套中套。晋江实名制之后评论变得好少啊,舟还是希望能够和读者们多交流,大家方便的话多多留评哦 第163章 朋友妻,就是香   “你……你们……”看到半夜在甲板偷情的“狗男女”, 罗龙文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且说时隔五年,今晚再次亲历和倭寇的战场,在阎罗殿里走了一遭又回来了, 罗龙文一时回忆起过去多次代表朝廷和海盗头子徐海谈判招安一事。   因罗龙文和徐海是老乡, 两人青年时期, 徐海是当地黄赌毒俱全的有名的花和尚, 其叔叔徐淮学是大海盗汪直的心腹, 徐海负责在内地打点关系销赃。罗龙文是风流倜傥的制墨大师, 两人臭味相投,是好朋友。   后来, 徐淮学和汪直闹掰了, 把侄儿徐海抵押给了日本鹿儿岛的领主, 借了十万两银子的本钱另起炉灶, 做海上走/私贸易。   徐海身为人质, 在日本自称是大明“活佛”明山和尚,备受日本佛教徒的推崇,外来的和尚好念经, 捐给他许多香火钱,徐海拿着香火钱造大船,招募日本流浪武士和大明假倭寇, 组建了足以和大海盗汪直抗衡的海盗集团。   而罗龙文因制墨手艺成为了名士,得到了抗倭大将胡宗宪的赏识,成为了军帐谋士。胡宗宪是严世蕃的人, 也属于严党骨干人物,为了讨好严世蕃,胡宗宪经常给严世蕃送礼物,其中罗龙文制作的墨备受严世蕃的喜欢, 献给了嘉靖帝,嘉靖帝也赞不绝口,罗龙文从此在御前留名。   就这样,两个好朋友因各自的机缘巧合,走向了截然不同的道路,一个在海盗路上越陷越深,一个通过胡宗宪的提拔引荐,步入了青云路。   徐海的海盗集团一边走/私,一边打劫,队伍很快壮大起来,和抗倭大将胡宗宪时有冲突,胡宗宪打的很吃力,就派出徐海老乡罗龙文去谈判。   和倭寇的谈判不是停战,而是一边打一边谈,谈判就像掰手腕,是双方实力对等,势均力敌,都无法把对方掰下来,打得双方都十分难受,手都快掰断了,还是不分胜负,都必须分出输赢,双方才会尝试着谈判。   打的赢谁去谈判啊!   所以,徐海被胡宗宪打的也很惨。老乡罗龙文带着礼物来海盗巢穴找他,其中就有罗龙文手制的墨,深得徐海的压寨夫人王翠翘的喜欢。   海盗窝子没有什么男女之防的规矩,徐海设宴招待罗龙文,妻子王翠翘慕名而来,感谢他的赠墨。   一个名士,一个是是曾经的雅妓,都见识多广,谈吐不凡,两人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有知己之感。   朋友妻,不可戏。但朋友妻,就是香啊。   罗龙文多次来谈判,他也搞不清楚是为了见徐海,还是为了见王翠翘,他说服王翠翘给徐海吹枕头风,接受朝廷招安,洗脚上岸,过官夫人的生活。   当妓/女、压寨夫人都不是王翠翘所愿,美貌和才情对于一个身如浮萍的女子而言,更是一种灾难,她的人生都是被金钱和暴力摆布,她没得选。   王翠翘渴望从良,她相信了罗龙文,从良是她人生唯一一次的自主选择,她努力给徐海吹枕头风,劝他接受朝廷招安,不要和倭寇混在一起了。   刚好徐海和海盗集团内部的真倭寇麻叶等人因利益问题起了冲突,于是徐海就砍了麾下真倭寇的人头,交给胡宗宪当投名状。   徐海内耗,变得虚弱,敌弱我强,胡宗宪有把握打的过他了,自然不需要再谈判招安。徐海再杀了真倭寇之后,也嗅到朝廷不会真的放过他,没等胡宗宪打过来,他就主动攻击了。   真打起来的时候,无论是罗龙文还是王翠翘都无能为力,徐海兵败自杀,王翠翘作为战利品被抓住带走。   罗龙文跟胡宗宪打过招呼了,击溃徐海海盗集团,他什么奖赏都不要,只要王翠翘。   他幻想着将来金屋藏娇,和王翠翘琴瑟相合,定能让她回心转意,再也不去想什么徐海。一个女人嘛,总得有个男人,她若不跟我,会被胡宗宪当做战利品赏给手下立功的兵士当老婆。   她不是一直想要从良吗?跟了我就是从良了。   罗龙文对王翠翘志在必得,但是大船靠岸,战利品里却没有王翠翘。   王翠翘已经在大船途径徐海兵败、投水自杀的地方跳了海。   未必是殉情,她是被海盗掳走,被迫委身徐海的,否则,她会被变成营妓。她死于绝望,死于一生都不由自主、如流水浮萍的绝望。   徐海残部宣称要杀了罗龙文复仇,他就离开沿海,北上投了严世蕃门下,成为其幕僚门客。   一眨眼,五年过去了。   罗龙文在运河镇江段和倭寇有短暂交锋,他想起了徐海、王翠翘,凭栏眺望,一时百感交集,众人都回了舱,关节在春天刺骨的寒风里疼痛起来了,他才转身离去。   脚下踩到一物,捡起来一看,是女子的头饰,叫做翠翘,是点翠工艺做的一只雀儿。   又是翠翘,和那个思而不得的王翠翘同名。   顺风号商船只有一个女人,那就是枪法了得的西门夫人。   清理炮膛的水手说看见西门夫人来寻一件首饰,往船尾去了,罗龙文就拿着翠翘寻过去,物归原主。   然后,他就看见西门夫人和江湖郎中蹲在甲板上……接吻。   又听见西门夫人说着缠绵的情话:   “我那里都没去,一直都在你的心里。”   “我明明喜欢的人是你,却不得不瞒着所有人,在所谓丈夫面前逢场作戏,我——”   比起西门夫人的惊慌失措(并不是,汪大夏正想着如何杀你灭口,抢五千两黄金跑路),禾大夫淡定从容,他护着西门夫人,坦白承认:“其实,西门夫人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   一瞬间,他居然好羡慕这个清贫的江湖郎中!翠翘是西门官人的,他一个郎中却挖墙脚成功,拥有翠翘!   汪大夏反应飞快,唯有承认奸情,刚才两人的举动才有合理解释,否则就要露陷了。   汪大夏说道:“商人重利轻别离,我相公常年在外做买卖,是我耐不住寂寞,先勾引禾大夫的,要羞辱打骂还是沉塘冲我来,他是无辜的。”   肚子里搞大了还无辜!   罗龙文拿着翠翘,中风的手剧烈颤抖起来了,同样都是翠翘,怎么性格如此不同呢,一个主动投怀送抱,一个宁可投海自尽也不愿意跟我走。   魏采薇一拜,“求章老板不要说出去,他现在怀有身孕,事情若闹开了,八成要一尸两命。”   罗龙文恍然大悟,“难怪你一个穷大夫不肯坐便宜的客船,非要花三倍的船钱坐大商船,西门老板去那里,你就跟着去那里,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为了西门夫人。”   瞧瞧,高明的谎言不需要撒谎者努力解释,路人就会自动用个人掌握的线索,把谎言圆起来,甚至比撒谎者圆的更完美。   魏采薇赶紧补充道:“章老板猜的没错,深宅大院诸多不便,此次西门夫人非要跟着丈夫出门做生意,一来是肚子大了,掩饰不住,二来就是想着外头海阔天空,我们可以找机会私奔,大不了漂洋过海,从此不回大明了。”   若是寻常商人,定觉得魏采薇和汪大夏是一对偷情的狗男女,势必要唾弃之。但是罗龙文不一样,他有一段难以言说的单相思情,他爱上了兄弟的女人,兄弟的女人却不爱她,求之而不得。   所以,罗龙文不仅不厌恶,还被穷大夫和美艳不可方物的西门夫人的爱情深深打动了。   罗龙文把翠翘递给汪大夏,“西门夫人放心,今晚之事,我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汪大夏:幸好你识时务,要不然,今晚我就弄死你,抢了黄金、再嫁祸给倭寇。   心上如此想,面上汪大夏感激涕零,双手接过翠翘,还福身感谢。   魏采薇说道:“你赶紧回船舱,在外头逗留的时间长了,怕是西门官人要疑心。”   汪大夏点点头,乖巧的回去了。   甲板上只剩下罗龙文和魏采薇四目相对。   魏采薇一扫罗龙文颤抖的手脚,知道他痛风又发作了,说道:“今晚风邪入体,章老板身上怕是不好过,我给章老板拔个火罐,关节能够舒服一些。从此以后,我分文不收,免费给章老板瞧病,感谢章老板为我们保密。”   罗龙文回到舱里,魏采薇取了火罐艾柱等物,给罗龙文拔罐,将关节湿气□□。   拔罐之后,罗龙文紧蹙的眉头舒展开来,魏采薇收拾东西告辞,罗龙文叫住了她,“我看西门夫人的肚子已经显怀了,时间紧急,你们到了杭州之后,打算从何处私奔?船定好了?走那条海路?沿海不太平,到处都是倭寇和海盗,处处都在打仗,你们即使逃出大明,也会遭遇倭寇和海盗,以西门夫人的美色,怕是要被抢走当压寨夫人,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连火/枪都不会用的江湖郎中,如何护得了这样的美人?”   魏采薇眉头深锁,“这个……并没有深想,我连南方都没去过,不晓得当地是什么情况,走一步算一步吧。”   罗龙文说道:“你若信我,我来给你们安排。”   作者有话要说:  躺赢了 第164章 我可是正经人   魏采薇听了, 先是狂喜,还有这等好事?而后是怀疑,觉得天上掉下来一块馅饼, 是不是罗龙文在试探她?   但是, 无论罗龙文是虚情假意还是诚意, 魏采薇目前能够选择的只能是感谢, “多谢章老板成全我们!我们人生地不熟, 一切听章老板安排。”   罗龙文摆摆手, “当年我没能成全自己,现在能够成全别人, 也是一桩美事。”   于是, 魏采薇对罗龙文的病越发尽心。   汪大夏回到船舱, 丁巫正在和陆缨一起看着地图, 灯光晦暗, 两个脑袋几乎凑在一处,门吱牙一响,两人明明没有什么越轨的举动, 却不由自主的把脑袋挪开了。   丁巫掩饰的摸着下巴,陆缨喝了一口凉透的茶水。   汪大夏一进来,就把手伸进衣襟里, 掏来掏去,掏出一个塞着棉花的小枕头来,他把还有体温的枕头往陆缨这边一抛, “接着,这是你们西门家的儿子。”   陆缨听风辨方位,不用回头,伸手接住了“儿子”, 把“儿子”放在汪大夏的床上。   丁巫告辞,“天快亮了,先睡一会,白天还有的忙。”   因陆缨和汪大夏是“夫妻”,两人睡一个船舱,陆缨睡上铺,汪大夏睡下铺,两人现在的感情相当于是上下床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汪大夏坐在下铺脱靴子,他伸出光溜溜的脚拦住了丁巫,“别走。”   丁巫无端有些心虚,“什么事?”   汪大夏往下铺一躺,拿起小枕头儿子,“我宣布一件事情,从今晚开始,这孩子从此改姓禾了……”   汪大夏把他去甲板找翠翘一事告诉两人,还编了个谎言,“……当时船遇到了,甲板有水太滑了,魏大夫眼瞅着要摔倒,我冲过抱住了她。刚好罗龙文捡了我的翠翘过来还,看到我们两个搂在一起,以为我们两个在偷情。”   “情急之下,魏大夫就编了个谎言,说我肚子的孩子其实她的。”   “你——”丁巫和陆缨都很无语,这运气简直了!怎么那么巧!   丁巫问:“他信了?”   汪大夏说道:“当然相信了,我说是我不甘寂寞,主动勾引了魏大夫,怀了野种,实在掩饰不住了,就借口和丈夫一起出门做生意,实则是打算和野男人私奔。我给你们提前说一下,免得对质穿帮。”   陆缨想了想,“这个借口还行,并不会影响大局。还能够给魏大夫一个向罗龙文打听如何远走海外的正当理由,歪打正着了。”   顺风号大商船折返的途中,遇到了好几艘同样赶夜路的商船,船老大大声吆喝示警:“前方有倭寇埋伏!我们打了一场恶战折返!不要往前走了!”   于是商船都开始中途折返,回到上一个港口——扬州府的兴化县停泊。   船老大们连夜聚集在一起商议,把各自船上的武器和人数统计了一遍,能够与倭寇抗衡了,决定天亮之后,商队结伴一起走运河,互相照应。   日上竿头,顺丰号大商船和兴化港口的十来艘货船再次出发。   雨停了,艳阳高照,站在甲板上,入眼处全是金黄的油菜花,这时候京城百姓的大毛衣服还没有收到箱子里,江南已经是春意盎然的景象,怕热的已经穿单衣了。   吃罢早饭,陆缨和汪大夏这对恩爱夫妻正手挽手在甲板上消食,汪大夏低声道:“天气热了,我胸口和肚皮一共有三坨棉花包,都快要捂住痱子来了,你说怎么办?”   陆缨正举着望远镜看周围的船只情况,并没有仔细听汪大夏说话,脱口而出道,“多喝热水。”   “什么?”汪大夏拍着小腹,“你就这样对待亲骨肉?”   “又不是我的。”陆缨低声道:“你没有听从我和魏大夫的建议,非要把假胸塞进去太多棉花,搞得和上次山东大馒头一样大。那时候天气冷,你说胸口有两个大胸这样暖和,不听女人言,现在后悔了吧,以前有多暖,现在就有多热,都是你自找的。”   汪大夏说道:“我不知道有这么麻烦啊。我回去把胸里头的棉花掏出来一些,把大胸缩小,缩成魏大夫那么大,应该就舒服了。”   还是采薇的好看,就像枝头上挂着的两个苹果,随着微风轻轻晃动,晃到他的心里、梦里。   “你说什么?像魏大夫?”陆缨把望远镜放下来,“你的想法很危险,你为什么要用魏采薇为标准来比较?”   上一次在临清县谢家大酒楼里,在魏采薇的追问下,汪大夏一再撇清他和三娘子的关系,陆缨就觉得两人似乎有些不对劲了,那种感觉,怎么有点像姐姐姐姐夫拌嘴斗气时的样子?   陆缨的三个姐姐都嫁的很好,无论是勋贵之子、奸臣之子还是忠臣之子,三个姐夫都是正派人,一心和姐姐们过日子,没有什么侍妾通房,不二色。三个姐姐婚后过的大体不错,所以轮番劝她嫁人。   而且,昨晚汪大夏所说的那个甲板滑,魏采薇不小心要摔倒,他抱住了采薇,被罗龙文误会之事,陆缨细细想来,觉得有些蹊跷,一来,魏大夫是个谨慎小心的人,不会轻易跌跤,二来,昨晚下着小雨,甲板滑溜,即使两人拥抱,在当时蛮可以说实话解释就是路滑的原因,为了这个意外的拥抱编这么一出“出轨偷情”的瞎话,还要众人配合圆谎,感觉不值得。   所以,陆缨心中的疑云越来越大,现在又听汪大夏要把胸缩到“魏大夫那么大”,这让陆缨嗅到了一丝暧昧,有情况啊!   “我……”汪大夏眼神跳脱,“我就这么一说,你别想太多。”   陆缨是个较真的人,可不会轻易放过,继续逼问,“你为什么非要用魏大夫来比较形容?为什么不用我?”   汪大夏往旁边挪了一步,双手抱胸,“哎呀,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我可是正经人,我把你当睡在下铺的亲兄弟,你把当我什么人了?我对你没有一丝一毫的邪念。”   “谁不是正经人呐。”陆缨又抓住了汪大夏话里的漏洞,他就是个守口如篮的人,“你对我没有邪念,我是相信的,我们两个上下铺睡了一个月,越睡越像兄弟。但是你对魏大夫绝对有邪念。”   汪大夏矢口否认,“我没有,你胡说,别瞎想。”   陆缨步步紧逼迫,“你若对她没有邪念,为什么知道她的胸长什么样子,你一定偷偷观察她很久了。”   汪大夏:“我没有偷看。”是她主动的!那天为了引诱我说出丁巫的下落,她没有穿主腰就下了楼,两个苹果在里衣里头晃,都能看见形状,她还要我吃她唇上的胭脂……   陆缨问道:“你敢对天发誓不喜欢她?对她没有邪念?”   “我——平白无故我发这种毒誓干什么?”汪大夏说道:“就是衙门治罪,也是衙门找证据给犯人定罪呢,你说是就是?还逼我发誓,你先拿出证据来嘛。”   陆缨更加确定了,“我在锦衣卫时常虽不长,审过的犯人可不少。凡是叫嚣着要我拿出证据来的人,通常就是他干的。”   汪大夏死不承认,“随便你怎么想,别说出去就成,否则会影响魏大夫名誉。”   陆缨说道:“放心,我不是那种长舌妇,我也没打算用这件事情要挟你。我只是觉得,你未娶,她未嫁,你和她一起出生入死多次,在积水潭捣毁白莲教巢穴时,她以为你落水了,不顾自己不会游泳就去救你,这已经远远超出一个邻居对邻居友善态度。”   “你真的对她有意,我并不觉得意外。虽然你年纪小、烂桃花多、人又风骚、官太小、赚的还少,但是,你是个好男人,勉强也能配得上魏大夫。”   陆缨这一席话说的,汪大夏都不知道是损他还是夸他,一时无言以对。   陆缨说道:“只是,你要注意分寸,发之于情,止乎于礼,别总是盯着人家的胸看,太猥琐了。”   汪大夏真是跳进大运河也洗不清了,“我真没有偷——”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远处出传来枪声和火炮的轰鸣声!   陆缨连忙举起望远镜看去,但见前方的河道来了好多大大小小的船只,岸边也有骑着马的人,都打着倭寇的旗帜!   从船只和行兵来看,倭寇人数起码过万啊!   船老大也看见了,赶紧又指挥水手,“快!调转船头,我们不回港口了,我们直接把船开到兴化县城里去!那里有城墙还有驻守的军队!”   其他船只也纷纷掉头,去县城寻求庇护,不敢和大批倭寇交锋。   陆缨一直通过望远镜观察倭寇,发现倭寇并没有攻击商队,因为他们也在四散逃窜,如丧家之犬。   很明显,这群如一盘散沙般的倭寇不是昨晚组织严密、攻击有条有理有谋略的那支。   这又是那个山头的倭寇?   再观察时,陆缨发现了倭寇逃窜的原因:她看到“戚家军”的旗帜,原来是另一个抗倭名将戚继光正在灭倭寇。倭寇被打得落花流水,四散逃命。   顺风号商船从运河到护城河,再驶入县城,河道立刻关闭,防止倭寇的船只闯进来。   倭寇先是试图攻打兴化县城,以获得栖身之所。商船上会使用火器的人,陆缨汪大夏丁巫还有罗龙文和三通镖局保镖们纷纷拿出火器,爬上城楼击退倭寇,保护城门。   原本心怀鬼胎的各方势力暂时联合起来了抗倭,否则,大家都要倒霉。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会解谜了, 第165章 现原形   五年前, 胡宗宪用招安分化了徐海海盗集团,徐海自尽。   三年前,胡宗宪用同样的办法, 去招安另一个海盗头目汪直。汪直走了徐海的老路, 接受招安后封官, 衣锦还乡, 光宗耀祖, 得意忘形, 结果还是被砍了头。   两大海盗头子一死,主要势力和海盗巢穴被摧毁, 再也没有第三个像徐海汪直这样有号召力和凝聚力的大海盗出现, 都不成气候, 剩下的倭寇海盗纷纷四散逃命, 为了躲避官兵的围捕, 他们分散集结成一小撮势力,最多五百人,最少六十多人, 如鸟兽状分散逃跑,一边跑一边抢劫,甚至一度深入内陆, 抢到了江西!   倭寇化整为零,从沿海一带扩散到了全身。大明就像一头打翻的蜂巢、被蜂群袭击的大熊,虽然熊爪一挥就能拍死一大片, 但是身体各处也被蜜蜂蜇伤了。   抗倭从大型战争变成遍地开花的游击战。   大明承平日久,尤其是内陆的卫所官兵只晓得种地屯田,无力和过着刀口舔血的凶悍倭寇们抗衡,甚至出现六十四个倭寇就能攻破一座城池打劫的场面。   抗倭大军首领胡宗宪忙着到处“灭火”, 按住葫芦浮起瓢,虽然捷报连连,但倭寇小团伙实在太多了,胡宗宪的抗倭大军无法兼顾所有。   而另一个抗倭大将俞大猷又被弹劾进了死牢,后来虽有陆炳用一千两黄金贿赂了严世蕃得以保命,但被发配到西北充军去了,后来俞大猷虽发明了独轮车抗击蒙古骑兵立了大功,官复原职,但是广东张链造反,建立飞龙国,嘉靖帝派俞大猷去讨伐反贼,抗倭大军暂时失去了俞大猷这个良将。   幸好,天不绝大明。第三个抗倭名将戚继光出现了,戚继光最初在山东登州、即墨等地抗击北方的倭寇,有丰富的经验,后来俞大猷被投入死牢,西南急缺大将,戚继光就来到了南方,在金华义乌等民风彪悍之地招募军队,建立了戚家军,专门围捕各地的倭寇团伙,颇有成效。   戚家军之凶悍,堪称倭寇猎人,倭寇们刚开始还负隅顽抗,后来干脆打都不打了,看到戚家军的旗帜拔腿就跑,戚家军在后面穷追不舍,倭寇们就像赶鸭子似的,被赶到了一处,一举歼灭。   这一次,几处倭寇被戚家军追到了兴华城郊外。   倭寇为躲避戚家军,开始攻城,想要进城躲避戚家军的围剿。兴化县军民一心,连同过路的商贩都自发登上城墙抗击倭寇。   就连魏采薇这种江湖郎中也加入了抗倭大军,她成为了军医,医治受伤的官兵百姓。   外头炮火、枪声震天,魏采薇从未有过这种打仗的经历,她在帐篷里用铁钳子抠出伤员身上的血淋淋的子弹,耳边全是各种惨叫,仿佛身陷地狱。   魏采薇投入的治疗伤员,努力忘记在城头和倭寇交战的汪大夏等人,默默祈祷他们都不要出现在帐篷里。   不知过了多久,魏采薇在给一个伤员缝合的时候,听到外头有人叫道:“倭寇退了!戚家军来了!”   兴化城一片欢呼,打开城门,有百姓出城给戚家军送饭食,闻到饭菜的香气,   魏采薇这时才发现自己汗流浃背,饿得快要站不稳了。   战争已经结束,伤员还在增加——一些轻伤不下火线的人终于放下枪来到这里。   魏采薇匆匆灌下一碗粥,继续给轻伤员治疗。   “禾大夫,快,过来看看我家官人!”一个熟悉的声音声音响起,是汪大夏,不,是陆缨有事!   魏采薇回头一瞧,见丁巫扶着满脸都是血的陆缨。   丁巫忧心重重,陆缨糊着一脸血还安慰众人,“没事,死不了,皮外伤而已。”   陆缨的左颊被流弹擦伤,从左边颧骨到耳朵一条豁口,连皮肉都卷起来了。   魏采薇赶紧洗了手,给陆缨清理缝合伤口,缝了二十几针,左边的侧脸就像爬了一条黑蜈蚣,已经破了相。   丁巫问道:“会留疤吗?”   魏采薇点点头,“我有生肌祛疤的伤药,会减轻疤痕。不过,想要彻底消除是不可能的,用脂粉遮盖,应是看不出来。”   陆缨说道:“没事,有疤更好,家里人就不会总是催嫁了。”   丁巫看着陆缨受伤的脸,心疼不已,他捏紧拳头,“都怪我……”   原来众人在城墙和倭寇激战的时候,白莲教的花兄弟乘人不备,调转枪头,把目标对准了丁巫!   丁巫此时正在墙头对倭寇放枪,陆缨已经放了一枪,蹲下来装填火/药和子弹,看到了要放暗枪的花兄弟。   来不及装填子弹,也来不及提醒丁巫了,陆缨一跃而起,扑倒了花兄弟,枪声响起,子弹打在了城墙上,而陆缨的脸也在跃起之时,被倭寇的流弹擦脸而过,破了相。   陆缨忍痛将花兄弟生擒——不能杀他,杀了他就钓不出白莲教铁牛这条大鱼了。   与此同时,汪大夏正把花兄弟拖到油菜花田里,用魏采薇掏子弹的钳子施展酷刑,严审花兄弟,为何对丁巫放暗枪。   在生生用铁钳子拔掉第四颗牙齿之后,花兄弟终于招认了。   原来,白莲教教主赵全对有三娘子当靠山的丁巫不满,觉得这样下去迟早会被丁巫夺去教主之位,于是假装答应丁巫来江南为三娘子收罗宝物,暗中吩咐心腹,在混乱时找时机杀掉丁巫,然后栽赃给真正的倭寇。   汪大夏听了,反手就是一个巴掌,“难怪昨晚商船遭遇倭寇的埋伏,大家都要往后退,回到兴华城,只有你坚持要往前头走,你认识那帮倭寇对不对?甚至埋伏也是你暗中和倭寇勾结设下的,昨晚用在小帆船里藏雷撞击我们船只的倭寇就是铁牛,是不是?”   花兄弟矢口否认。   汪大夏又拔了四颗牙齿,鲜血喷溅到金黄的油菜花上,花兄弟终于含血承认了,“是他,那个剃着阴阳头、腰间挎着长刀、不穿裤子的就是铁牛,他是个假倭!这几年拿着教主给的本钱和火/器,做着海上走/私和打劫的买卖,把货物弄到万货商行等店铺销账,是教主最大的财源。”   “我在扬州港的时候就与他的手下暗中接头了,告诉他教主要借刀除掉丁巫这个眼中钉,还有顺风号商船里有人参、鹿茸和古董这种珍贵的货物,在大船开到镇江段时设下埋伏,把商船引到埋伏圈里,在岸边用火炮攻击商船,然后我与他们里应外合,在船沉没之前,把货物抢走,杀了丁巫,反正到处都是倭寇,即使三娘子怀疑丁巫死因,她也没有证据,无可奈何。”   “但是我们都没有料到顺风号里的古董商人章老板是个熟悉倭寇的高手,他看穿我们的埋伏,要船老大把船开回兴化县港口,他还识破了小帆船藏着炸弹,要你们对着船只开火,我们两个计划都没有得逞。”   想不到啊,罗龙文居然是我们的大救星!差一点点就栽在铁牛这个假倭手里了。   只是,连花兄弟和铁牛没有想到,罗龙文的货物不是古董,是五千两黄金。   因昨晚行动失败,今天在城墙抗倭,机会难得,花兄弟就朝着丁巫放冷枪,假装被倭寇击中,却不料被通行的西门老板发现了。   汪大夏扬了扬拳头,“铁牛现在的倭寇团伙多少人?多少条枪?都在那里活动?”   拔了八颗牙齿的花兄弟怕了怕了,不打自招,“最初只有两百多死士,教主给了铁牛五百多条枪,一万多银子的本钱,但是经过几年摸爬滚打,铁牛应该至少有一两千人、火/器至少翻倍了。”   “我一直在北方丰城,只是通过教主和铁牛的书信来往才知道这些,具体人数武器如何,我也不清楚,教主这次派我来,一来是借刀杀人,除掉丁巫,二来是铁牛近年翅膀硬了,天高教主远,不服教主管束,报上来的账目多有不对,要我来摸清铁牛的家底。”   利益动人心,白莲教也并非铁板一块。   汪大夏的身份已经暴露了,干脆把花兄弟敲晕,装进麻袋里,扛到了陆缨临时在兴化城租的一栋民居里藏起来,继续审问。   兴华城外,戚家军正在追四散逃命的倭寇,兵荒马乱,众商人都不敢立刻出发,先在兴华城躲避战乱,等戚家军取得大捷,运河安全了,才能继续赶路。   由于同舟共济一个月,罗龙文和陆缨丁巫等人都熟悉了,就租了旁边的民居落脚,把黄金也抬进了民居,他有痛风的毛病,不能长时间待在潮湿的船上,战乱不知何时结束,还是先搬到岸上去住。   魏采薇治疗了伤员,又来给罗龙文施针,去了兴化县的药铺里抓药,悉心照料——她和汪大夏“私奔”还得看罗龙文的本事。   陆缨带着脸伤继续商议对付白莲教铁牛,“……凭我们几个肯定打不过,现在看来,不要指望当地卫所了,六十四个倭寇都能打败他们,要借用戚家军的力量,明天我们出城,打听戚家军所在,找到了戚继光将军,灭倭寇就是灭白莲教。”   汪大夏点头,“魏大夫留下——盯着罗龙文。”外面太危险了。   众人议定了计划,回去歇息。   半夜,兴华城外。   一队人马赶到城下,一共八个人,他们打着抗倭大将刘显的旗帜、穿着大明军队的服饰,拿着刘显的手令。   八个人被埋伏的倭寇用绊马索拉下马来,全部都杀了,假倭铁牛命手下剥了官兵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用头盔遮掩阴阳头,扮作大明官兵,往兴化城而去。   来到城门之下,铁牛大声叫道:“大将军刘显命我们八人支援兴化城!快开城门!”   说完,还把手令放进吊着绳子的竹筐里。   城头的守军看到刘显的手令和虎符印记,核对无误后,命令放下护城河上吊桥,放八个人进来。   铁牛骑马进来之后,当即砍断了牵拉吊桥的绳索,并且杀掉了城门的官兵,往天空放了红色焰火,埋伏的倭寇蜂拥而至,从吊桥冲进城门,兴化城陷落。   魏采薇半夜被喧哗声惊醒,“倭寇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一场恶斗开始鸟,激动的搓手手。   历史上兴化城就是这么被倭寇攻下来的,舟一点都没夸张。 第166章 借刀杀人   其实一开始, 守城的军队还在抵抗,争夺失守的城门,但是有个传令兵太过慌张了, 骑马去搬救兵, 大声喊道:“来了来了!”   三更半夜, 经过白天半天作战, 人们都累了, 睡的正香, 骤然听到马蹄声、交战声、城门的方向还火光冲天,神经高度紧张, 把“来了来了”幻听成了“倭来了!”   半夜突然遭遇袭击, 倭寇和守军还在城门口拉锯着了, 人们紧绷的精神纷纷崩溃, 以讹传讹成为“倭入城矣!”(注1)   于是乎, 城门的士兵还在与倭寇浴血奋战中,城里的驻军和百姓却都以为倭寇已经入城,大势已去, 信心全无,逃跑的逃跑,投降的投降, 守在其他城楼和箭台纷纷丢盔弃甲而逃,如“奔鼠如蚁”,纵使有上官坚持不降, 阻止手下逃跑,也被崩溃的战士们推倒,根本不听指挥。   兴化城还有白莲教的内应,见守军崩溃, 纷纷跑到大街上,对着夜空放烟花,一朵朵盛开的白莲花在夜空中炸开了,大呼白莲教的“明王出世!普度终生!投降不杀!入教避劫!”   魏采薇推开窗户一条缝,看到街上崩溃的大明守军弃城逃跑,变故来的太快了。   汪大夏敲门,说道:“白莲教和倭寇同流合污,大势已去,兴化城失守,你快去地窖里藏起来,我们在屋里守着,以防倭寇滋扰。”   魏采薇指着夜空里绽放的白莲花,“你听见没有,明王出世,入教避劫,这个铁牛已经自称明王转世,比教主赵全自称弥勒转世还厉害,他借着倭寇之势,已经在南方自立门户了。”   汪大夏其实这时候心里慌乱如麻,深深有种无力之感,这是血淋淋的战场啊!上午还打了胜仗,把倭寇赶跑了,晚上就被另一波倭寇打进来,反胜为败。   这不是在京城里的行动,锦衣卫无论人数还是武器都占了上风,而且每一次行动都有计划、有支援,即使每一次都有风险,但是也有把握啊。   战场就不一样了,无论成败,都不是他一个小小锦衣卫百户能够决定的,他汪大夏在京城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力挽狂澜。   但是,在魏采薇面前,他不能慌。   汪大夏故作无所谓的说道:“没关系,大不了明天我们全部加入白莲教,入教避劫,这是明王自己说的,他扩张势力,收买人心,欺骗信徒,就不能杀我们。”   这个明王铁牛一点都不“牛”,相反,他聪明的很,用胡萝卜加大棒、一软一硬,用倭寇来吓唬百姓,然后用白莲教的身份“保护”百姓,入教避劫,只要加入白莲教,就能避免被倭寇杀掉,免除灾祸。   如果不肯入教,那就活该遭遇劫难了。   魏采薇不肯躲在地下室,说道:“我去隔壁问罗龙文,看他打算如何应对,好容易骗取他的信任,越是危机关头,越要关心他。”   兴化城城中河网密集,密密麻麻的河流如一个蜘蛛网,楼房聚水而建,从后门码头就可以去邻居家里。   罗龙文手下二十几个镖师还不够给倭寇塞牙缝,当然也不会负隅顽抗,说道: “昔日韩信都能忍□□之辱,我们权宜之计,加入白莲教也未尝不可。”   大家都决定先投降再说。   屋里地窖被囚禁的花兄弟隐约听说白莲教攻进城了,终于可以翻身了,哈哈大笑,“识相点,你们立刻放我出去见铁牛,我还能给你们一个活命的机会。”   他的八颗牙齿已经被汪大夏拔了,说话漏风,嘴巴就像个无穷无尽的黑洞。   汪大夏冷笑道:“是吗,你怕是没有机会说话了。”汪大夏要杀他灭口。   陆缨和丁巫齐齐说道:“且慢!”两人相视一眼,心有灵犀,都看出了对方的意思。   丁巫说道:“我来解释,你脸上有缝线,说话的时候会牵动伤口。”   陆缨点点头,不再说话,安心养伤。   丁巫对汪大夏说道:“现在还不能杀他,因为他已经向铁牛泄露了顺风号商船的货物和商人,铁牛知道我们就在兴化城。今日我们找经纪租了房子,铁牛只要稍微一打听,他就知道我们住在这里,到时候他上来要人,却看到一具尸体,必会疑心,我们都会遭殃。”   汪大夏一听,是这么个道理,“可是这个花大郎已经知道我们是锦衣卫的人了,一旦他向铁牛叫破我们的身份,我们还是死路一条。”   丁巫说道:“我有一个办法,既能向铁牛交出花大郎,还能要花大郎永远闭嘴,保守秘密。”   汪大夏:“什么法子?”   丁巫拿起棍子,先把花大郎敲晕了……   到了清晨,倭寇白莲教已经全面占领了兴化城,有两三千真倭寇,还有约七八千假倭寇——也就是打劫同胞的大明人(注2)。   加在一起,一共一万多倭寇,这个数字在如今一盘散沙、群“龙”无首的倭寇界已经算是大的了,加上有了富饶的兴化城当做地盘,附近被戚家军打得满地找牙的倭寇纷纷“慕名而来”,加入了这一支倭寇,迅速发展壮大。   真倭寇和白莲教一个□□脸,一个唱白脸,真倭寇打家劫舍,白莲教过去阻止,然后百姓感激涕零,当场加入白莲教,献上吃穿或者财富给白莲教,算是入会的会费。   白莲教在城中大街小巷都设了神坛,方便百姓加入,神坛上供奉着白莲教的经书宝卷,有穿着白衣戴着素冠的教徒念念有词。   为了保命,百姓们纷纷“入教避劫”,主动献出礼物,凡是皈依之人,神坛上的白衣教徒会在其姓名和住址写在一张黄纸上,表示已经是教中人。   百姓出行时拿着黄纸,这就是一张护身符,回家后贴在门上,倭寇看到有白莲教标记的黄纸,便不会上门侵扰。   但是如果不肯“自愿”加入白莲教、不肯献出给“明王”的礼物,这户人家就被会被倭寇抢得连裤子都不放过,还要沦为奴隶,在军营里打杂做苦工。   这就是不入教要遭遇的劫难。入教避劫,不入教就会被折磨。   神坛上的礼物源源不断的运到倭寇大本营,众倭寇对首领“明王”铁牛佩服不已:原来自创一门宗教比打劫走/私还能赚钱啊!打劫还要自己费力费心思上门一家一户的翻检,但是宗教只需要设一个神坛,教众就会自投罗网,乖乖的把东西送上来。   铁牛分文不要,全部分给手下和倭寇了,并且以明王的身份下令,兴化城所有的店铺、集市必须正常开门营业,不得关店,白莲教会出来维护秩序,没有人□□,大家照样做生意。   只不过,税收也必须照常缴纳,税银交给白莲教,因为现在,是白莲教保护他们,而不是朝廷了。   铁牛叮嘱手下倭寇:“不准再干杀鸡取卵的事情,鸡每天都会下金蛋,杀鸡就是自断财路。你们只需守好城门,阻止官兵打进来,每天去收金鸡蛋即可。”   铁牛说到倭寇心坎上去了,自从徐海、汪直两个大海盗相继死亡,倭寇们一边抢劫,一边被朝廷军队、尤其是戚家军追着打。   抢劫的确能够抢不少好东西,但是戚家军打过来的时候,只能丢东西逃跑,狗熊掰玉米似的,掰一个,扔一个,抢了好几年还是很穷,经常有时候饭都吃不上。   铁牛占领兴化城,给倭寇们喘息之机,终于能够睡个安稳觉了,这种不需要自己去抢,躺在床上就能把钱给赚了的好事情谁不想要?   于是乎,疲于奔命的倭寇都拥护明王铁牛,称赞他就是下一个徐海、汪直。连真倭寇都加入了白莲教,大家都想舒舒服服的躺着赚钱。   谁都不敢和来势凶猛的戚家军正面交战,传统的打家劫舍和走/私行不通了,铁牛打算龟缩在兴化城里,用白莲教来麻痹和收刮民脂民膏,等把兴化城吸干,敲骨吸髓之后,就攻打另一座城市,用同样的法子吸血,这个来钱最快。   控制住了兴化城,铁牛拿起刮刀,把模仿倭寇的阴阳头剃了个精光,并且穿上了一件白色的袈裟,戴上一顶白色莲花毗卢帽,摇身一变,从假倭寇变成了白莲教明王转世,来人间普度众生了。   明王铁牛在白色莲花台上打坐,看起来居然是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夕阳西下,好像佛光普照,菩萨下凡。   看到这一幕,无论真信还是权宜之计假信教,纷纷跪下来膜拜明王,大呼:“明王出世,普度众生!入教避劫,往生净土!”   铁牛看着众生匍匐在他脚下,心下得意:谁掌握枪/杆子,谁就掌握权势。我的力量已经远高于教主赵全,再也不用每年把辛辛苦苦赚的钱送到教主那里去了。还有什么比创教更赚钱的买卖呢?你是教主,我是明王,明王比教主大多了。   正思忖着,手下来报,“明王,您要找的那个丁巫自己送上门了,还带着给我们通风报信的花大郎。顺风号上的古董章老板、贩卖人参鹿茸西门老板都一起带着钱财献给明王,求加入白莲教,得到明王庇佑。”   昨晚用计谋加武力打劫都抢不到手的肥肉,今天主动送上门来了。   明王不动声色,“要他们过来。”   花大郎被丁巫打晕之后,又被魏采薇配了一副药毒得又聋又哑,他听不到声音,也说不出话,他之前被关在地下室,只隐约知道白莲教来了,但是他并不晓得铁牛已经自称明王,背叛了教主赵全。   所以,花大郎看到白莲花台里打坐的铁牛,还以为是自己人,连忙快步跑过去告状,告诉铁牛丁巫是诈降,后面的人参商队其实都是锦衣卫。   但是花大郎嗓子哑了,说不出话来。倭寇们大声喝道,要他立刻停步,不准靠近明王,但是他根本听不见,还是继续往莲花台跑。   丁巫乘机大吼一声:“明王小心!他不能接受明王比教主大,怕是要对明王不利!”   一旁的倭寇们见花大郎双目兴奋的放光、腰间还挂着一炳刀、一言不发、还不顾一切朝着明王跑过去,一副要与明王同归于尽的样子,纷纷抽刀保护明王,一人一刀,把花大郎捅成了花窟窿。   花大郎倒地,死不瞑目。   丁巫带着陆缨章山等人跪拜道:“明王有神光护体,百邪不侵,凶徒暴毙一丈之外,吾等佩服,愿意为明王效犬马之劳。”   明王心头大悦,再看西门老板身边一个红衣绿裙的美人,跪拜的时候,沉甸甸胸都快要垂到地面的尘土了,顿时心中一荡。   作者有话要说:  三人行加上丁巫,谁碰到谁倒霉   注1:出自明朝《云间据目抄》,从”来矣来矣“以讹传讹成为”倭来矣“导致全城崩溃,是明朝正德年间云间县闹倭寇的真事,自己吓自己。   注2:关于兴化县倭寇的数目,俞大猷的《兴化灭倭议》:“今贼有二三千,从贼有七千,且人人皆欲死斗。”。贼是指真倭寇,从贼是假倭寇,也就是大明人,十个倭寇只有两个是真倭寇,其余都是大明的土匪海盗。 第167章 虎入虎口   汪大夏这一次根本没有想过施展美人计去勾引明王铁牛。   他只是按照自己的审美和喜好穿衣打扮而已, 胸是他自己塞成这样的,衣服是他自己搭配的,首饰也是他自己插戴的, 陆缨忍无可忍, 每一次出门都要从他发髻上薅几支五颜六色的珠花纱花等等, 避免让他把脑袋当成花瓶那样插的花枝招展。   头饰陆缨可以控制, 但是衣服和胸她无可奈何, 她总不能给汪大夏脱衣服或者把他的胸抠小一点。   陆缨是有底线的, 不能以职务之便骚扰下属。   男人和女人的审美不一样,男人更懂男人, 汪大夏这种丰胸肥臀小蛮腰、眼神如蝴蝶翩翩飞、红衣绿裙、烈焰红唇吸引目光, 这种浓油赤酱似的美人对没有什么学识的糙汉子而言, 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好像是按照他们的幻想而生的。   以前的臭道士也好, 现在的明王铁牛也罢,都吃他这种美人。清雅如山谷幽兰般的美人,例如王翠翘这样的雅妓, 更符合罗龙文这种文士的胃口。   汪大夏他跟着“丈夫”陆缨站起来,步入神坛参加入教仪式。   神坛挂着一幅画,画的是一株龙华树, 除了丁巫——丁巫本来就加入了白莲教,众人都跪在龙华树下受戒。   汪大夏感觉有一股灼热的目光盯着自己,他顺着目光看去, 正是坐在白莲花台上的明王铁牛。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何况,女装的汪大夏并没有什么节操, 他迎着铁牛的目光看过去,两人目光相撞,汪大夏嘴唇微微上挑,妩媚一笑。   好一个烟视媚行的风骚已婚妇人!   好像……还挺容易得手的样子。   明王的心被汪大夏的笑容勾得如潮水中小舟,荡来荡去,简直停不下来。   “我来为他们授戒。”明王铁牛走下白莲花神坛,他烧了一把香,将手里的一炷炷香分给入教的教众,并唱起了焚香赞:“宝鼎焚香,灌满四方,周流普赴到灵山,奉请法中王。法界无边,诸佛降临道场。南无香云盖菩萨摩柯萨。”   铁牛把香递给汪大夏时,悄悄用小手指往他手心一拨。   汪大夏虔诚的接过香,不仅不含羞带怒,还以明艳一笑:哎哟,这个明王和臭道士一样,六根不净呐。   看到汪大夏的反应,铁牛心中不再是潮水了,变成了龙卷风,他的世界已狂风暴雨。   汪大夏等人拿着香,对着白莲教的宝卷三拜,将香插/入宝鼎之中。   宗教是一门说唱的艺术,刚才是唱焚香赞,现在要说入会词了,铁牛说道:“……经板果完成。募化诸贤圣,共同发真心,捐资成圣事,万古注芳名,末后龙华会,个个续莲宗。”   仪式已成,明王铁牛亲手执笔,在黄纸写下道众的姓名,作为入教凭证。   轮到汪大夏了,明王问:“请问二众姓名?”白莲教内部把男人叫大众,女人叫二众。   汪大夏:“西门夏氏。”   原来这个风骚夫人娘家姓夏,铁牛写下名字,把黄纸递给汪大夏,这回胆子更大了,借着黄纸的掩饰,偷偷捏了汪大夏的手三下。   汪大夏又报以一笑。   从初次见面开始,汪大夏对明王笑了三次,三笑之后,明王彻底拜倒在他的石榴裙之下。   明王对美艳少妇的丈夫陆缨说道:“西门老板有慧根,且捐资丰厚,就封你为香主。”   陆缨感激涕零,接受了香主之位。   明王铁牛一瞥陆缨右脸上蜈蚣般的缝合伤口,说道:“西门香主身上有伤,若行动不便,夫唱妇随,西门夫人可以代掌香主之位,为白莲教做事。”   “这个……”陆缨心头一惊:汪大夏什么时候勾上铁牛了?   魏采薇也十分震惊:怎么回事?这一切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不过是是上了一株香的时间,铁牛怎么看中了汪大夏?   罗龙文则观察着魏采薇的表情:瞧瞧这急切的样子,这两人的奸情是真的。   见陆缨“犹豫”,汪大夏说道:“多谢明王抬举,相公的脸需要静养,还是奴家来吧,奴家会些武艺,还能写会算,承蒙明王不嫌弃奴家是女儿身,奴家定能为白莲教做些力所能及之事。”   力所能及的灭了白莲教、   汪大夏一席话把明王撩得心花怒放:我的美人,你不需要做任何事,你只需要躺平即可。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陆缨反应过来了,说道:“你要听明王的吩咐,不可忤逆明王。”   眼瞅着美人要到手,铁牛将一个香主符牌给了汪大夏,“凭此牌可以出入白莲教总坛。”   汪大夏狂喜,双手接过符牌,明王又偷偷在他手心里挠了三下。   众人告退,唯有丁巫留下。明王对丁巫说道:“你和花大郎不一样,花大郎是教主的人,死就死了,反正我自立明王,已经和教主决裂。而你是三娘子的人。我刚刚起事,不想处处树敌,得罪三娘子。所以我会放你回去,你回去之后转告教主,以后我和他一南一北,各自掌控白莲教,井水不犯河水。”   明王把玩着罗龙文捐出来的一根金条,“之前每年给他钱财,就当从他手里买了五百多的火/器,我是靠这些火器起家的,不会赖账。但是,从今年开始,他休想从我这里拿到一分钱了。将来我要南面称王,徐海、汪直之流算什么?眼皮浅的很,朝廷招安,封个小官就满足的衣锦还乡,结果被官府砍了头,我不会那么傻。”   丁巫行了一礼,“多谢明王不杀之恩。”   明王指着堆成小山的的教徒献礼说道:“你既然是奉三娘子之名来江南的,总不能让你空手回去,这些东西随便你挑,只要看中了,只管拿去,献给三娘子。”   丁巫说道:“我会告诉三娘子,这都是明王送的礼物,我只不过是借花献佛罢了。”   明王见丁巫如此知趣,如果能够通过他来拉拢三娘子也不错,便将他也留下,“教主封你为传头,我也能封你为传头,你回到汗廷之后,只需在俺答汗和三娘子跟前为我美言几句。”   丁巫自是答应,“我初加入白莲教时,教主还对我不错,后来见三娘子赏识我,教主就开始疑心我有取而代之之心,处处防备,不让我插手教中大小事务,这次甚至要借着别人的手杀了我灭口。我和他已经离心离德了,明王要封我为传头,我岂能不识抬举,都是当传头,在那里当都一样。我与明王一见如故,若不是惦记着汗廷的三娘子要用人,我就留在这里辅佐明王南面称王了。”   丁巫一席吹捧的话说道明王心坎上去了,明王说道:“我岂敢和三娘子抢人才,将来我白莲教发展壮大了,从南方打到中原,和朝廷的军队作战,还需要三娘子在北方同时起兵,南北呼应,朝廷就这些军队,难以兼顾,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我们联合起来,拖都能够把朝廷军队给拖死。”   丁巫又拍马屁,“明王有如此远大的志向,还深谋远虑,佩服佩服。明王之谋,教主拍马都赶不上。”   明王越发得意,“我与教主决裂,真是忍无可忍才自立门户。教主只晓得给自己敛财,对手下苛刻无情,**殿一心一意为教主出生入死搞情报,忠心耿耿,甚至出卖色相,这样的大功臣,说舍弃就舍弃,听说炸得血肉横飞,连全尸都保不住。”   兔死狐悲,明王感叹道:“这几年我带着兄弟们和五百条火/枪闯四海、抢地盘,在汪直徐海这样的大海盗的手下夹缝里求生存,真是不容易。兄弟们死伤过半,教主不管不问,只晓得跟我要钱、要珍贵的西洋货物。跟着这样一味吸血的教主,能有什么前途?到最后被吸干,换了一个听话的铁牛接替我的位置,我岂能甘心?我就不一样了,这些财物我都分给兄弟们,从不藏私。只有他们过的好,我才能好。”   丁巫马屁连连,“明王高风亮节,先教众之忧而又忧,后教众之乐而乐,明王将来定能心想事成。”   明王今天得了财富、谋士和美人,心下快意,觉得里自己正在攀登人生巅峰,甚至离京城那张龙椅都不远了!   另一边,陆缨和汪大夏夫妻双双把家还,魏采薇也搀扶着腿脚不便的罗龙文回去,罗龙文说道:“你赶紧找个借口去看看邻居的西门夫人吧,我觉得那个什么明王对西门夫人垂涎三尺,明面上封西门老板为香主,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是看中了西门夫人的美色。”   怎么一个个都喜欢西门夫人这种俗不可耐的妖艳妇人!   魏采薇装作大惊:“这个……真是如此吗?”   罗龙文点头,“我都看见明王摸他的手了,他肚子里是你的骨肉,万一……羊入虎口啊,你过去想想办法,找个借口把差事给退了。”   魏采薇遂过去商议汪大夏“羊入虎口”之事,其实应该是“虎入虎口”。   陆缨正在教训手下,”你怎么能自作主张,施展美人计,去勾引铁牛?事关重大,你至少跟我们商量一下。”   汪大夏真是百口莫辩,“我真没有勾引男人!我是无辜的!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我有什么办法!”   魏采薇看着眉飞色舞、花枝乱颤的汪大夏,想起上一世性格截然不同的汪公公,他眼神忧郁,面无表情,甚至在床上有时候也严肃的很,上床就跟上坟似的,爽利极了也就像个小猫似的呜咽两声,发出哭音,哪像现在这样风骚入骨啊。   作者有话要说:  失去了汪小夏的汪公公也割掉了他部分的人格,这辈子终于是个全乎人了,身体和灵魂都是。 第168章 卿本佳人   情人眼里出西施。   这句话并不完全符合魏采薇对汪大夏的看法, 男装可以,女装不行。   真的不行。   魏采薇觉得女装汪大夏美则美矣,就是太过艳俗了, 就像一碗油汪汪的红烧肉, 需要搭配清淡的米饭和蔬菜才能吃下去, 单吃一碗红烧肉她吃不下, 太腻了。   可是一个个男人都吃得下汪大夏这种浓油赤酱的红烧肉, 一看就垂涎欲滴, 大家口味不同。   宝剑配英雄,糙汉子喜欢红烧肉, 又不是红烧肉的错。   魏采薇说道:“王八看绿豆, 看对眼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   汪大夏如获救星, “还是魏大夫了解我。铁牛偷偷抠我的手心, 抠了三下,还捏了三下,我又不好叫嚷出来, 就对他三笑,没想到他如此直接,以为我对他三笑留情, 直接封了陆缨为香主,想要近水楼台先得我。”   “我觉得这是个打入敌营的机会,等戚家军把外头那些散倭寇歼灭了, 迟早会打到兴化城,到时候我做内应,杀了铁牛,倭寇贼心心必溃, 你们再里应外合,灭倭灭白莲教两不误。”   陆缨说道:“话虽如此,但风险太高了。在京城三通客栈设的诱捕臭道士的仙人跳,有武都头帮忙演戏,还有兄弟们在场外扮作客人保护你,你怎么浪都行。但是在兴化城,你孤身一人去虎穴,万一被铁牛轻薄,露出破绽,你死路一条。”   陆缨并非贪功冒进、把手下推出去当炮灰的人。安全始终是她最先考虑的,如果真有危险,她宁可自己冲在前面。   汪大夏满不在乎,“你放心,我知道如何与男人周旋,再说,我并非一个人,不是还有丁巫嘛。他现在可厉害了,足智多谋,他会帮我的。”   汪大夏把肚皮一挺,“再说了,我还有孩子护体,明王再急色,也不会至于跟一个孕妇那啥吧。”   由于汪大夏丰胸翘臀,今天的大红通袖袍宽大,所以看起来不像孕妇,挺多有些吃撑了。   陆缨和魏采薇相视一眼:没想到“有喜了”还能这样派上用场,真是误打误撞了。   魏采薇哭丧着去隔壁找罗龙文,把明王抠汪大夏手心的事情说了,“……原来是真的。他说为了保护我们,不好当场叫开,就对着明王三笑留情,他也是身不由己,并非水性杨花,见一个爱一个。”   罗龙文听了,想起如空谷幽兰般的王翠翘,也是被海盗头子徐海掳走,被迫当了压寨夫人。   唉,又一个以身饲虎的翠翘。   罗龙文问:“她的丈夫怎么看?”   魏采薇说道:“西门老板脸上的伤都没有拆线,他要我保密,不准告诉他丈夫。”   罗龙文道:“这么说,她对丈夫还有情。”   “是有愧。”魏采薇说道:“西门老板对他并无亏欠,我们背后偷情,已经伤害他了,不想再让他连养伤都不得安生。现在只希望明王看在他有身孕的份上,不会碰他。”   罗龙文说道:“倭寇凶残,他们没有什么道德人伦,你们不要太天真了。”   “那怎么办?”魏采薇满脸愁容,“我手无缚鸡之力,根本打不过一万多倭寇。”   若是以前,罗龙文不会把一万多倭寇放在眼里,他连徐海这种大海盗头子都诱捕过,可是现在大海盗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海盗们化整为零,他虎落平阳被犬欺,自身都难保,如何帮得了一对有情人?   罗龙文叹道:“对不起,我帮不了你们了。”命运是如此的相似,美人终究被海盗霸占。   魏采薇在一旁配合着长吁短叹,真情流露:卿本佳人,奈何男儿身。   不过,魏采薇还是有解决的法子,她配了药,手把手教汪大夏如何应对。   次日一早,白莲教的人就找上门来了,咚咚敲门,陆缨顶着着右边蜈蚣脸开门,“我们昨天就加入了白莲教,门口贴着黄纸,我还是明王亲点的香主,你们为何一早上就来骚扰?不是入教避劫吗?”   教众被陆缨的蜈蚣脸吓一跳,说道:“明王有令,要道亲西门夫人去帮忙料理教中事务。”白莲教同等级的教徒互相称为“道亲”。   终于要来了。陆缨堵在门口说道:“我夫人身体倦怠,此时还没起床,怕是要晚些过去。”   教众说道:“没关系,明王派了马车来接西门夫人,很快就到了。”   陆缨把教众请进来,“各位道亲请坐,我上去叫他起床。”   汪大夏故意拖拖拉拉,几乎过了半个时辰才梳妆完毕,今天换了一身桃红,发髻簪上刚开的两支海棠花,愈发娇艳了。   临走时,汪大夏还叮嘱陆缨,“相公在家好好养病,伤口可千万别碰水了,我去去就来。”   汪大夏到了白莲教总坛,也就是以前的县衙门,丁巫作为谋士、魏采薇作为军医,都已经早早到了衙门,两人看见汪大夏妖妖娆娆的扭着小蛮腰进了院子,都为他担心——太风骚了,怕是明王扛不住啊。   果然,汪大夏一进县太爷的值房,明王啪的一声,把门关上,还用门栓锁死了!   明王要抱汪大夏,汪大夏隔着一个圆桌和他玩转圈圈,你追我赶,好不热闹。   明王急不可耐的搓着手,“美人,我昨天要你三更过来找我,你怎么地一直不来?”   “啊?”汪大夏一愣,“明王何时说过要奴家三更与你私会?”   明王解释道:“我抠你的手心三下,还摸了三次手,就是三更私会的意思。昔日五祖传佛法给慧能大师,就是敲击慧能大师手中石舂三下,意思就是要慧能大师三更入室。《西游记》孙悟空里头,菩提老祖传授孙悟空本事,也是连敲他的头三次,要他半夜去找他学本领。你怎么不明白我的心意?”   汪大夏是真的没有往这个方面想,这个铁牛居然还有这么多弯弯绕绕的心思,说道:“就是听懂了,半夜也不行的,奴家毕竟有相公睡在枕边,家里还有一堆保镖住在楼下,晚上不方便出来。”   明王大手一挥,“这不是事儿,只要我一声令下,今天他们就能全部消失,不会打扰你我了。”   汪大夏心一揪,笑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奴家与明王萍水相逢,露水情缘,要的就是偷情的刺激,若没有丈夫,还有甚情/趣?明王休得再说这些吓唬人的话,奴家不依的。”   看着美人撒娇,明王说道:“好,就依你。过来,让我亲一下。”   汪大夏把帕子一甩,“明王需发个誓。”   明王举天发誓,不会伤了陆缨,又伸手要抱他亲他。   汪大夏看差不多了,就捂着额头,坐在凳子上,“哎哟。”   明王忙问:“美人怎么了?”   汪大夏绞着帕子,“奴家早上走的太匆忙,还没吃早饭,头晕的慌。”   “你怎么不早说,吃的我这里有的是。”明王开了门,命人端来点心和美酒。想把美人灌醉,早点成事。   就这样,明王看着汪大夏吃了一碗馄饨面、一碟子桂花米糕、一碗红豆汤圆、酒粮丸子……我的天,这个美人吃的比我还多。   汪大夏喝酒的时候,明王又要讨亲,汪大夏就把印着自己大红唇印的酒杯搁在明王唇边,“来,先吃奴家三杯。”   明王就贴着大红唇印,连吃了三杯,脚下就有些晃了,可能是昨晚半夜等美人,美人一直不来,他没睡好的缘故,今日似有些不胜酒力,三杯就有些晕了。   三杯下肚,唇印都印在明王唇上了,汪大夏用帕子捂着嘴,笑得发髻上的海棠花花枝乱颤,一朵朵粉红的花瓣被笑声震下来,落在美人的肩膀上。   明王顿时有种乱花渐入迷人眼之感,脚也软了,眼也花了。   明王往美人身上扑去,可是美人像个猴子似的反应灵敏,避开了他的拥抱,还将大长腿一撩,把脚搁在酒桌上,粉裙下,是一截白生生、如筷子般笔直的小腿!   美人今日居然没有穿裤子!就像一株任君攀折的细杨柳,撩拨得人春意盎然。   真是遇到宝了。明王往大长腿扑过去,想要啃一口。   可是汪大夏收腿,一个漂亮的旋转,顺便大红绣鞋脱下来,将酒坛的美酒全部倾倒到鞋子里,“明王只要能再吃我一鞋,您对我就想怎么着,就怎么着,绝无二话。”   明王一看这大红鞋,就像个船似的,美人的脚好像比我的还大?   汪大夏大红唇一撅,“不喝就是嫌弃奴家,奴家要走了。”   “喝,我喝。”明王捧着大红绣鞋,一口气喝干了。   酒里有魏采薇配的药,明王喝完之后,往汪大夏身上一倒,当即就断片了,他最后清晰的记忆,是脑袋埋在美人如山丘般的双峰里,温软香浓。   汪大夏轻而易举的把明王扛在肩上,进了卧房,放在床上,然后用蛮力把明王的衣服撕扯下来,自己的衣服也是如此,然后拿着破衣鞋子等物,从客厅酒桌一路撒到了床上,做出一副花天酒地的模样,伪造酒后偷情现场。   这还不够,汪大夏看着光溜溜的明王,想起昨晚魏采薇的叮嘱,伸手把明王 的胸膛,尤其是脊背挠了好几道血口子。   魏采薇还说过,最好在明王肩膀上咬几排牙印。   可是,汪大夏看着明王壮硕的肩膀,实在下不了口,抓花身体就已经是他所能做的极限了。   仅仅是手抓印就让汪大夏浮想联翩,若是牙印,那就……   魏采薇明明未婚,她怎么好像很懂的样子?   咱也不敢问,唉。   作者有话要说:  半夏:别问,问就是睡过。 第169章 浪打浪   昨晚, 魏采薇为了保住汪大夏的贞洁,想出了另一种仙人跳,就是做出已经睡过了的假象。   为此, 魏采薇还要汪大夏刮了蚊子飞进去会迷路的浓密腿毛, 汪大夏起初是拒绝的, “我大老爷们刮什么腿毛。”   但是魏采薇拿出剃刀, 说我亲手给你剃时, 汪大夏就没有原则了, 他躺倒在太师椅上,把双腿高高撩在伸出去的一左一右扶手杆上, 方便魏采薇动刀子。   感觉到魏采薇的指腹抚过他的小腿, 汪大夏顿时觉得坐着太师椅要原地飞升了, 幸好大红通袖袍够宽大, 能够遮住苏醒的汪小夏。   剃完之后, 魏采薇详细叫他如何伪造偷情现场,此时江南的石楠花有一些已经开了,魏采薇连夜采摘, 提取了石楠花纯露,次日塞给汪大夏,要他洒在卧室, 尤其是床上。   奇怪,为什么要撒这个?   汪大夏虽不明白魏采薇的用意,但是他相信她, 按照她的法子伪造现场之后,汪大夏拿出小葫芦瓶,在床上抛洒石楠花纯露。   这一抛不得了,汪大夏闻到一股浓郁的、有点酸气、有点石灰碱、有点腐臭, 又有点像放馊了的豆浆的气味。   总之,很不好闻,而且,这个味道还有些熟悉。   汪大夏耸动着鼻子,猛地从回忆里找到了这个味道,颅脑中发出一声长啸:啊!   他俊脸一红,就像被毒蛇咬了似的,从床上跳下来,赶紧把幔帐放下来。   但是厚厚的幔帐也遮不住这股子味道,叫嚣着以床为中心,四散开来。   汪大夏把剩下的纯露往卧室里一撒,然后逃也似的跑出去卧室,关上门。   魏采薇!你怎么懂得那么多!   院子外头,丁巫和魏采薇轮流盯着门口把守的两个倭寇。   丁巫说道:“他们一直没有进去,汪大夏应该已经得手了。你的药效到什么时候?”   魏采薇说道:“那要看汪大夏给铁牛灌多少酒了,一般三杯酒能够睡大半个时辰,足够用了。”   魏采薇万万没有想到,汪大夏调皮,玩的过火,把大脚上的大红绣花鞋脱下来,逼着明王吃了一杯鞋酒。   鞋者,谐也。有鱼水和谐之意,脱了鞋子劝酒,男人拒绝的话,就是承认自己不行——这怎么行!必须得喝啊!   汪大夏的一只鞋子起码抵得普通女人的三只鞋子,明王睡了一觉,春梦绵绵不绝期,从早晨睡到中午,还没醒。   汪大夏这下意识到自己玩大了,但是没有办法,院子外面防守严密,魏采薇和丁巫都进不来,没有办法给他解药,就只能在书房里干等——他不敢进卧室,那个味道简直太邪恶了。   正无聊时,有倭寇提着食盒,过来送中午饭,小心翼翼的敲门,“明王?我们来送饭了。”   汪大夏赶紧捏着鼻子回到卧室,粗着嗓子学着明王说话,“你们快点把饭摆上。”   倭寇推门,先把饭桌上的残羹剩饭收拾了,然后摆上热腾腾的中饭。   倭寇走进房门,隔着门问道:“明王还有何吩咐?”   汪大夏在卧室憋着气,不想吸入卧房里令人窒息的石楠花纯露的气味,此时都快要憋断气了,只想赶紧把倭寇打发走,他好出去透透气。   老子豁出去了!   汪大夏使用摇着屋里一张竹塌,发出有节奏的吱呀吱呀声音,先是捏着嗓子,发出几声娇嗔“哎呀轻点”,然后粗声粗气的低声喝道:“滚!”   汪大夏无师自通进化了,从男扮女装,变成了一人分饰两角。   倭寇听见里头忙着热火朝天的样子,赶紧提着空食盒跑了。   倭寇出去之后,汪大夏终于逃出生天,大口大口的喘息。   可是卧室里的石楠花气味如跗骨之蛆般粘到的头发和衣服上,汪大夏恶心欲吐,就干脆把外袍和裙子都脱了散味道,只穿着里衣和短裤坐着吃中饭。   他一个人要吃两个人的饭、用两幅碗筷,幸好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双份对他而言很轻松。   院子外,魏采薇忧心忡忡,“他怎么还没出来?不应该啊,这都大中午了。”天知道汪大夏会突发奇想,用他四十五码的绣花鞋灌酒!里头即使不加料也会醉倒!   丁巫说道:“怕是喝多了,还没醒,如果有什么意外发生,明王早就叫人进去了。”   正好,两个提着食盒的倭寇进去,就急冲冲跑出来。   丁巫嘴上淡定,其实心里也没有底,他拿起一张拟定送给三娘子的礼物单子,假装要去问明王的意见,中途“巧遇”送饭菜的倭寇,“明王现在有空吗?我有事情请教。”   倭寇相视猥琐一笑,右手大拇指和食指连成一个小圈圈,往左手食指上一套一套的,“明王正在和西门夫人忙着呢,都忙得茶饭不思了,丁传头别打扰明王的雅兴,男人这事打断不得,断了要脾气的,别去触这个霉头。”   丁巫一副心领神会的样子,塞给倭寇两锭银子,“多谢二位指点迷津,我明白了。”   丁巫回去,告诉魏采薇,“汪大夏还在演,真是灌酒灌多了。”   魏采薇这才放心,丁巫观察她的神色,“你好像很关心他,从京城时,对他就对别人不同。在铁岭时,你习惯独来独往,不喜与人结交,但是在京城,他天天来我们蹭饭吃,你从来没有拒绝过。”   魏采薇死不承认,“丁大哥想多了,我在京城找个靠山而已。”   丁巫说道:“你现在有尚昭仪做后台,汪大夏这个锦衣卫百户还那么重要吗?”   魏采薇说道:“他又不是一块抹布,用完就扔。相处快一年,我们现在是朋友了。”   丁巫紧追不舍,“什么样的朋友?”   魏采薇想了想,说道:“就像丁大哥和陆缨那样的朋友。”   丁巫听了,一声没言语。这个妹子从小就机智,一不小心就被她反客为主。   魏采薇见丁巫突然沉默,心中隐隐的猜想有了应证,但,现在不是谈儿女私情的事情,一来白莲教还没破,二来陆缨还在热孝中。   魏采薇只得说道:“陆缨为了救丁大哥破了相,别说女人了,那道疤痕,恐怕连男人都难以接受,我会全力帮她减轻疤痕。她在热孝期出来做事,付出了很多,她虽出身名门,父母宠爱,兄弟姐妹友爱,但压力却不比丁大哥少。”   “她家里母亲又时常逼婚,目前是汪大夏出卖色相当幌子暂时稳住李宜人,三年之后,这个问题还是要面对的,希望丁大哥和陆缨能够早日破了白莲教,到时候立了大功回到京城,论功行赏,大哥恢复名誉,陆缨能够用功绩证明自己的价值远高于当贤妻良母,事情就有转机了。”   三年。丁巫暗自捏紧了拳头。   聪明人之间说话,不需要捅破那层窗户纸。   魏采薇看着丁巫的表情,衷心希望天下有情人能够是卧底和接头人,也能成眷属,陆缨不用被迫出嫁、守寡出家。丁巫这辈子也能有个家,不再一个人浪迹天涯。   这辈子,我们都要好好的。   一直到了黄昏,明王铁牛终于醒了,他浑身光溜溜的,又是光头,常年在海上扮作真倭寇风水日晒,裤子也不穿,晒得皮肤黝黑,像个光滑的泥鳅。   明王起床了,刚一站起来,就觉得腿软,站不稳,赶紧扶着床柱子,感觉到胸膛和脊背有些疼,他对着镜子一照,好几道血口子,就像猫抓了似的,空气弥漫着一股事/后**的气味,这股气味极冲,闻起来上头。   床上全是点点斑斑散落的海棠花瓣,从枕头到床尾,许多都被揉成了花泥,可见这里被狂风暴雨席卷过,花瓣被雨打风吹去。   西门夫人今天就插戴着两朵海棠。   明王捡起一朵残花放在鼻尖闻了闻,嘿嘿一笑,今天棋逢对手,好久没有如此畅快过了,还是人/妻有意思,那些娇滴滴的黄花大闺女只晓得哭,实在扫兴。   地上散着好几件撕破的衣服,每一件能穿的,明王去衣柜里取了一件袍子,穿上身上,打开窗户散散味。   “美人!我的美人呢?”明王呼唤着汪大夏。   “在这呢。”汪大夏在书房慵懒的说道。   明王推门去了书房,“美人怎么在这里?不陪着我睡觉。”   “明王太勇猛,人家腰都要断了,那里敢惹火。”汪大夏揉着腰,熟练的给自己绾了一个圆髻。实在是魏采薇炼制的纯露味道太邪恶了,他一刻都待不住。   汪大夏扮了一个多月的女人,化妆梳头都是自己来,手艺练的不错,给自己画了个桃花妆,看起来就是刚刚风流过的样子。   看到这样的美人,明王很想重温温柔乡,但是他走路的步伐都打飘,就像踩在云朵上,心有余而力不足,总不能在美人面前露了“怯”,得将养两日再重整雄风。   于是,他送了汪大夏一炳玉如意、两套金镶宝石头面首饰、一匹蜀锦,“今日,辛苦西门夫人了。这是我的小小心意。”   汪大夏都收下了,看到他安然无恙走出院门,魏采薇和丁巫才真的松了一口气。   回去之后,汪大夏把今日房中之事告诉众人,“……今天这一关是过去了,就不知道明王什么时候再对我起色心。”   “应该不会了。”魏采薇说道:“我下了猛药,伤了他的肝肾,从此以后,他想立都立不起来的,休想再祸害其他姑娘。即使想要再纠缠你,也没有作案工具。”   作者有话要说:  论凶残,还是半夏,又是一招割以永治 第170章 汝妻子吾养之   魏采薇话音一落, 丁巫和汪大夏都觉得□□一凉:还是半夏厉害!以及,得罪谁也不能得罪她。   魏采薇总是会给人带来“惊喜”,陆缨问:“这个药叫什么名字?”   魏采薇说道:“我取名叫做极乐散, 极乐之后就散了。”   这名字跟药效一样, 都是……简单粗暴。   汪大夏说道:“下回给我一剂猛药, 将他弄死算了, 这家伙欺男霸女, 做过多少伤天害地的事情。”   魏采薇摇头, “不行,一来你会被怀疑, 二来, 有他掌控白莲教, 兴化城的百姓还起码暂时可以花财免灾, 倘若他在城破之前死了, 这些倭寇没有约束,怕是要把兴化城杀光抢光。”   明王是打着养金鸡生金蛋的主意,但是手下们尤其是真倭寇很多只想赚一笔大钱就回国或者跑路。   汪大夏听了, 便没有轻举妄动。   另一边,罗龙文身陷贼窝,身负巨额黄金, 担心被白莲教和倭寇盯上,不好和东翁严世蕃交代,就飞鸽传书给抗倭大将胡宗宪求援。   胡宗宪也是属于严党, 一代名将,投靠严家父子,实属无奈之举,严家保持朝政三十多年, 若不紧紧巴结严家,他就无法主持东南沿海旷日持久的抗倭之战,如今徐海、汪直两大海盗已除,再无成气候的倭寇出现,灭倭正在收尾当中,他并不贪权,把戚继光这个灭倭新秀扶植起来了。   胡宗宪收到老朋友罗龙文的消息,当然,罗龙文没有明说五千两黄金一事,只是说来南方为严侍郎办事。   胡宗宪赶紧调兵遣将,先收复兴化城,把老朋友解救出来再说。   抗倭大将刘显第一个收到命令,本来兴化城就是因为他八个手下去城里支援的时候,被倭寇杀了,夺了衣服和军令,伪装大明军队而哄骗守城士兵开门。   兴化城失守,刘显要付主要责任。   听闻刘显带兵讨伐,明王铁牛亲自坐镇,带兵出征。   铁牛一大早起床,对着马桶站了半天,明明膀胱涨涨的,感觉有尿,但是尿不成线不说,还像挤牛奶似的,一点一点的往外头排,管子像是被堵住了,出水不顺畅。   铁牛烦躁的提起裤子,一脚把马桶踢翻了。   距离上次和人/妻西门夫人风流快活十来天了,铁牛觉得身体发虚,纵欲过度,总会有那么几天不舒服,他就躺倒休息,可是之后还是有些无力。   叫了大夫,大夫把脉,说他肾不好,要好好补一补,期间一定要禁欲,尤其是不能碰女色。吃了一堆温补的药,铁牛觉得有劲了,能够正常管着兴化城各项事宜,但是以前早上起床时小铁牛通常雄风大振,从那时候起,小铁牛就没有起来过,再也顶不起来了。   铁牛病愈之后,念念不忘西门夫人的风骚,几乎命人给汪大夏送礼物,可是他这个样子,看得到吃不到,还不如不看,在妇人面前丢了面子。   铁牛寻了几个偏方,一天三顿的吃烤羊腰、抄韭菜、还有蒸牡蛎,希望早日重整雄风。   但是吃了十几日,一点用都没有,反而落得个尿频尿不尽小腹胀痛的毛病。   铁牛感觉到了中年危机,偏偏刘显又来讨伐他,只能忍住身体不适,打完仗再说。   铁牛暴躁的踢翻了马桶,一身戎装的出门,先闻到一股浓郁的西洋香水味道,顺着气味看过去,汪大夏穿着一身大红袄裙,发髻上插着樱花,手里拿着他送的符牌跑过来。   他一路跑,高耸的胸一甩一甩的,铁牛不禁舔了舔嘴唇,但是该死的小铁牛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汪大夏把手里的帕子往铁牛身上轻轻一甩,“死鬼,那日之后,怎么不找奴家了?是有了新欢吧。奴家不得已放下女人的矜持,主动来找明王。”   真不是!不是不想,是不能。铁牛一把抓住汪大夏的手,“你等我出征回来。”   汪大夏一双媚眼勾魂摄魄,“就带着奴家一起去,奴家会些拳脚,会开火/枪,奴家不会拖累你的,奴家只想和你在一起。”只想从你这里搞点情报通风报信给刘显的讨伐军。   铁牛不肯,“我手下兵精粮足,火器比刘显还多,不需要一个女人帮忙,你留下,莫要胡闹,乖乖等我回来。”   铁牛走了,留下汪大夏独自伤神。   汪大夏回去,一关门就把胸口两个棉花包扯出来,“热死我了!这次不成,铁牛铁了心不肯答应我跟着去,美人计失败了。”   魏采薇蹲在院子里,拨弄着她偷偷从县衙门带回来的药渣,这是近日铁牛喝过的药,都是壮/阳之物。   看来我的药起了作用。魏采薇表示很满意,“不要着急,铁牛身体已经亏损了,虚不受补,近日吃了这么多大补之物,着急重振雄风,其实越补越亏,我猜他现在尿尿都困难,身体会很快垮掉的,这病痛慢慢的折磨他,却不会致死,下/体疼痛比痛风还难受,估计骑马都难,会影响他的谋略判断。”   汪大夏听了,不由得捂住小夏,“果然女色是大忌,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慢慢把他耗死。”   可惜,天不遂人愿,明王出征,半路设伏,不仅没有失败,还大获全胜,杀了都指挥,占据了平海卫,扩张了地盘,更多的倭寇来到兴化城投靠明王铁牛。   明王是坐着船回到兴化城的,他不敢骑马,小铁牛受不了马鞍的撞击,一天比一天疼。   可是庆功宴还是要参加的,不能放过振奋军心还有出风头的机会。   明王举杯痛饮,在酒精的作用下,暂时忘记了病痛,倒头就睡,第二天早上,被尿憋醒了,床下有接尿的虎子,明王还在宿醉中,就坐在床上,闭上眼睛,用虎口接住小铁牛,就这么尿出来。   这一次,不仅尿的慢,还忒特么的疼!每挤出来一点点,就像小刀子刮过似的,疼痛赶跑了宿醉,明王烦躁的举起虎子,往地上猛地一摔!   哐当一声,瓷虎子破碎,明王觉得闻着味道不对,低头一瞧,居然尿血了!   明王吓得赶紧命人把兴化城的好大夫全部叫过来,给他看病。   十几个大夫战战兢兢围着明王的小铁牛看,肿胀成了刚刚灌进去、还没来得及风干的腊肠,连两个鸡蛋都肿成了大鹅蛋。   大夫们一致认为,是脱阳之症,肾气枯竭,身体太虚——简单的说,就是身子被掏空了。   “我——”明王难以启齿,“我都快一个月没有碰女人了。”   大夫们问:“之前呢?喝酒吗?”   明王不说话了,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灵魂都麻木了,唯有女人的身体能够安慰自己,只要不打仗,几乎夜夜笙歌,一夜数女,至于喝酒,水上潮湿,他经常把酒当水喝。   明王说道:“昨晚庆功宴喝了两坛子。”   大夫们都叮嘱莫要碰酒了,荤腥海鲜一概不碰,只喝些清粥,等消了肿再吃其他。女色更是想都不要想!   大夫们都有些本事,放了血,扎了针,开了药,到了晚上,肿胀消了一些,就是尿尿还是疼,但不尿更难受。   终于尿完了,明王疼得衣服湿透,身体虚弱,走路都需要有人搀扶。   明王有病,是个秘密,一直瞒着手下倭寇,但是瞒不过丁巫的慧眼,他看到一群大夫出没,还偷偷把药渣偷走,给魏采薇看,明王的病到了何种地步。   魏采薇用筷子拨弄药渣,眉头紧锁,“奇怪,他的病情恶化的太快了,从大夫们下的清热解毒猛药来看,他现在应该已经尿血了。”   汪大夏懊恼的拍了拍脑袋,“是我的错,我不应该用自己的鞋装酒给他喝,我那只大鞋盛了半坛酒,鞋子漏水,我中途还往鞋子里加了酒,他喝了太多,中毒太深。”   众人都低头看汪大夏的大脚,确实够大的。   陆缨问:“依你看,明王还能活几日?”   魏采薇摇头,“这个说不准,有人心硬,索性把这祸根给割了,或许还能活下来。舍不得的留下这祸根,快则五天,慢的拖延一两个月也是有的。”   丁巫指着药渣,“吃药都救不了?”   魏采薇说道:“我调制的毒,我心里有数,何况汪大夏喂得太多了,明王之后又大吃大喝大补,越发催发毒/药腐蚀全身,没救了。”   陆缨说道:“城破之前,明王绝对不能死。明王病重一事,抗倭大军并不知道,我们要将情报传给戚家军。”   丁巫说道:“我有一个计划……”   次日,丁巫将魏采薇这个江湖郎中推荐给了明王,“……我腰肌劳损的老毛病就是禾大夫治的,同行的古董商人有痛风之症,也是禾大夫治疗,虽然痛风无法治愈,但是在这梅雨季节,古董商人痛风都很少发作了。”   明王今天早上坐马桶,又是经历了万箭穿鸡般的痛苦,生不如死,急病乱投医,明王也顾不得是个江湖郎中了,让魏采薇给他看病。   魏采薇把脉验看完毕,做沉思状,“大夫们开的药都是对症的,无可挑剔,学生不敢画蛇添足,只是学生偶然看过一个古方,说长在冰缝之中的天山雪莲对脱阳之症等绝症有奇效。但是此药太过珍惜,类似扬州扬州这样无奇不有的繁华之地应该能够买得到,兴化小城难以寻觅。”   明王一听,就像抓住救命稻草,“我派人送你出城,你速速去寻。”   魏采薇说道:“外头有朝廷官兵,到处抓倭寇,我出去怕是回不来了。不如让同行的西门老板和她保镖跟我一起去,我们都是有户籍的良民,我们买到天山雪莲就回来。只是,西门老板一走,西门夫人独自在家里,西门老板怕是不放心。”   明王赶紧把陆缨叫来了,说道:“西门香主跟随禾大夫为我求得灵丹妙药,你就放心的去,汝妻子吾养之。你把她送过来,我会好好对待她的。”   于是乎,陆缨和魏采薇出城,去给戚家军通风报信。丁巫和汪大夏留在敌营,只要戚家军开始攻城,就砍了明王的脑袋,里应外合。   作者有话要说:  曹操:是那个龟孙在说我的台词?月底了,舟例行求评论,求营养液,虽然目前离入围还差五万多票……但是,万一呢,还是觉得自己可以抢救一下。 第171章 双夏合围   外面兵荒马乱, 求药(搬救兵)路上凶险,汪大夏和丁巫都极力要求陆缨带着所有锦衣卫护送魏采薇出去,他们两个在城中与明王斡旋, 汪大夏最后施展美人计, 砍了明王头颅。   但是, 魏采薇依然担心两人在城中孤立无援, 于是她又去说服罗龙文帮忙, 他手下三十几个三通镖局的镖师们一个人至少可以干掉两个真倭寇。   魏采薇一副荆轲刺秦王的决绝表情, 开口就道:“那天西门夫人去伺候明王,……”   魏采薇对着桌面狠狠一拳, 好像被明王戴了绿帽子, “明王那个畜牲, 明知他已经显怀, 还玩弄他整整一天。”   喜欢的女人都被倭寇霸占, 罗龙文同情魏采薇,“倭寇就是这样的,冷血凶残, 毫无道德良知,不顾人伦。幸好西门夫人身体康健,并没有出人命, 就当贝狗咬了一口,你好好为她调养身体,等将来出了城, 我必定鼎立帮你们私奔。忘掉这些不愉快的,以后好好过日子。”   罗龙文至今都不后悔配合胡宗宪劝降徐海,佯装招安,倭寇就是倭寇, 不用和强盗讲什么道理,打不过就招安,打得过了就往死里打。   魏采薇说道:“事到如今,我就不瞒章老板了,其实西门夫人伺候明王那天,我要他把一包药悄悄下入了酒水之中……明王现在脱阳之症已经病入膏肓,都开始尿血了,急病乱投医,连我这个江湖郎中都请过去给他看病,我谎称有天山雪莲可以治疗百病,出城为明王求药,其实是去搬救兵,告诉朝廷军队明王快死了,贼心必乱,早日收复兴化城,西门老板也不能忍夫人被侮辱之仇,愿意带着手下伙计们一起护送我出城搬救兵。”   罗龙文大喜:“明王当真要死了?”   “千真万确。”魏采薇说道:“我与西门老板马上就要出城,明王又不傻,担心我们向官兵通风报信,告诉这个绝密的消息,就把西门夫人扣在营中,当做人质,来要挟我们。”   罗龙文气得关节又开始疼起来了,“这个畜牲!”   为了丁巫和汪大夏的安全,魏采薇毫不犹豫的扑通跪地,“我知道此事难为章老板,但是我人生地不熟的,只认识章老板。我和西门老板是一定会去找戚家军通风报信的,到时候打起来,还请章老板尽力保护西门夫人。我们现在已经不敢奢望私奔了,只求杀了明王,为西门夫人报仇雪耻。”   罗龙文扶着魏采薇起来,“想不到你一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江湖郎中还有荆轲刺秦的勇敢和计谋,我向来痛恨倭寇,上一次我寡不敌众,只能眼睁睁看着西门夫人受辱,这一次,无论如何都不能坐视旁观了,我会鼎立协助你们里应外合。”   魏采薇说道:“丁老板也是我们一条船上的人,他最近游走在顺丰号的船老大和被困兴化城几十条商船之中,将来都会协助打倭寇,应该能够集结几百个人。如果我能顺利带着戚家军攻打兴化城,会在天空放红莲花的焰火,那就是起兵的信号。到时候章老板就带着镖师去城门接应,大呼‘明王已死,城门已破’的口号,贼兵必溃。”   当初倭寇攻克兴化城,就是从“来了来了”,以讹传讹为“倭来了”,导致兴化城守军信心全无,军心溃散,几乎不战而逃,白白将兴化城送到倭寇手中。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个计划听起来还不错?   罗龙文感叹道:“我老了,还是你们年轻人有血性,我还在这里干等援军破城,你已经毒倒了倭寇首领明王,后生可畏啊。你放心的去搬救兵,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搏,我会鼎立协助你们的。”   魏采薇不仅会用毒,统战工作也做的也极好,连死敌严世蕃的人都被她争取了一条船上。   出城之前,魏采薇再三叮嘱汪大夏,“你收敛一点,不要太浪太风骚,保护好自己。”   汪大夏翘着兰花指,猛摇着团扇,催促道:“你快走,赶紧把这场仗打完,等到了夏天,我就要热死了。”   胸口两个棉花包每天晚上卸下来的时候都会变重——因为吸纳了汗水。   魏采薇塞给他一包痱子粉,“里头我加了四倍的冰片。”   汪大夏涂上特制的痱子粉,顿时觉得胸下生风:还是老婆最疼我,呜呜。   汪大夏身上舒坦了,给明王端上药盏都眉开眼笑,身上香气扑鼻,像个花蝴蝶。   明王躺在床上,看的着,吃不着,着实难受,就伸手去摸。   汪大夏侧身避开了,娇嗔道:“现在不行。”   明王说道:“我那个现在不行,但是手可以,你就让我摸一摸。”   汪大夏把肚皮一挺,“不是说明王不行,是奴家不行——奴家怀孕了。”   明王惊得当场喷药,“不会吧,这么快,才一个多月你就有了?不是我的吧?”   “奴家的丈夫受伤了,从来没有碰过奴家,除了明王还能有谁?”汪大夏轻柔的抚摸着小腹,“明王那天如此勇猛,一击即中,奴家也是这个月癸水迟迟没来,有了疑心,请了禾大夫给奴家把脉,他摸出了喜脉。“   明王把药盏一搁,“你丈夫知道吗?”   汪大夏点头,“她当然知道了,禾大夫诊出喜脉时她也在场,她说等孩子生下来,如果孩子长的像她,就一切如常。如果孩子长的像明王,就与我和离,放我和孩子投奔明王。其实孩子根本不是她的。但她要和禾大夫去外头为明王求得仙药,我担心她心生怨怼,就没有告诉她真相。”   明王一听,狂喜万分,他没有子嗣,以前觉得无所谓,等将来他南面称王,甚至打到京城去,当了皇帝,什么女人没有?天下最好的女人为他生孩子。   现在大病一场,不知未来生死,他假装镇定,其实心里发慌。   如今突然得知自己要当爹了,明王觉得这是否极泰来的吉兆,连忙要汪大夏坐下,“你如今有了身孕,这种端茶送水的活就不要做了。你能写会算,就帮我料理教中事务,你肚子有我的骨肉,是我最相信的人,将来孩子无论男女,都要叫做泰来。否极泰来,等禾大夫为我求的仙药,我一定能重整雄风,到时候我会明媒正娶,你就是我的明王妃。”   汪大夏入戏太深,“夫贵妻荣,奴家和泰来的终生都靠明王,明王一定要早日康复。”   因汪大夏有孕,明王对他有了三分敬重,不再对他动手动脚、视为玩物了,还把印章都交给他管着。   小铁牛疼的厉害的时候,他躺在床上如牛般吼叫,眼睛都疼花了,一应军务财务都是汪大夏口述,他做出决定,汪大夏抄录,盖上大印传下去。   于是乎,明王在兴化城内外的布的防线、各个海路的船只等等,汪大夏都一清二楚。   汪大夏牢牢把持了白莲教,明王的病情继续恶化,从鸡蛋肿到魏采薇离去时的大鹅蛋,这时候已经肿成了两颗紫茄子。   更要命的是,小铁牛也肿起来了,就像一根铁棍子,昼夜不倒。   不知疲倦,屹立不倒,除了胀痛,这简直是明王梦寐以求之事,可是他却不能用,别说睡女人,就是稍微用手指碰一碰,就痛得像有人用刀戳他。   明王暴怒,命人将大夫们拖下去打板子。   汪大夏不想连累无辜,抱着一床被子,走出院子,对执掌棍刑的倭寇说道:“明王一时之气,若打坏了,就无人给明王医治,到时候明王会迁怒你们,你们会治病?所以请各位手下留情,做做样子。大夫们也配合一下,该哭哭,该嚎嚎,让明王出出气。”   倭寇一听,的确是这么个理,于是抡起棍子,打在被子上,发出的闷响和打屁股很相似。大夫们鬼哭狼嚎,呼爹叫娘,就像真打一样。   明王躺在床上,连裤子都不敢穿,把一块薄如蝉翼轻纱撑得老高,不得动弹,当然看不见外面发生的事情,以为是真打。   汪大夏端过来一碗药,“明王疼得彻夜未眠,未免会暴躁。此药添了助眠之物,明王喝了,能够安心睡一觉。”   明王晓得喝下去之后会不省人事,但是时时刻刻万箭穿鸡的痛他实在受不了,只能用昏睡来对付疼痛,遂把手下召集起来,脑袋以下摆着一张屏风,说道:“我前些日子不慎摔断腿,要卧床休养几日,这段时间一切都要听夫人的,不得有违。”   众人只能看见明王的脸,看不见他脖子以下的尴尬,心下虽有些狐疑,但是明王余威尚在,都不敢违抗,纷纷退下听令。   汪大夏“母凭子贵”,赫然已经成为倭寇之首。   汪大夏得了权力,第一件事就是以加强防守为理由,把顺风号等各大商船船老大的水手、罗龙文手下的三通镖局镖师等等调入倭寇巢穴、以及城楼箭楼等关键位置,就等着魏采薇陆缨搬来戚家军里应外合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明可以靠武力却靠美色取胜。 第172章 搬救兵   魏采薇和陆缨等人寻援军, 一路上,莫不是一副十室九空、民生凋敝的景象、只有野花热热闹闹的开着,乡野百姓为了躲避战乱, 纷纷往内陆逃难, 或者去扬州杭州等大城市避难。   无论是大运河还是其他支流, 几乎随处可见漂浮的尸体, 大部分都是倭寇, 已经鼓胀起来了, 辨不出形貌。   无人捞尸,都在等着这些尸体从运河飘到入海口, 入汪洋大海, 自我洁净。   为了避免沾染瘟疫, 魏采薇只许众人喝煮沸的雨水、山泉水、或者井里没有异物的井水, 不准碰河水, 就连洗脸都不许。   陆缨等人看惯了京城的繁华热闹,看到原本江南被倭寇祸害成这样,恨不得加入抗倭大军, 手撕这些作乱的倭寇。   其实在胡宗宪连杀徐海、汪直两个大海盗之后,抗倭在现在接近尾声了,只剩下一些逃亡的杂兵四处作乱, 抗倭新秀戚继光带领着戚家军几乎杀光了福建和广东的倭寇,倭寇闻戚家军之名,闻风丧胆, 一路逃到了江浙,祸害这里的百姓,戚家军步步紧逼,不知疲倦的追杀, 短短一个多月,就杀了六十多支倭寇队伍。   戚家军太猛了,他们边杀边追,一次次的闪电战,杀完就奔赴下一个战场,从不停歇,导致魏采薇等人在后面追都追不上,总是扑空,每一次都来迟了,然后看到倭寇的尸体几乎要堵塞河道。   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纵使最后的收尾,也打得如此艰难,好像没有尽头的样子。而现在,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众人刚开始看见肿胀得像一头肥猪似的漂尸还会恶心呕吐,后来都麻木了,能够坐在小船上,撑着竹竿,在一具具飘尸中划出一条水路来。   这一天,又是来迟了。   不过,魏采薇在手指上戴上处理过的鱼鳔,在尸体上试了试余温,“还是热的,没有凉透,戚家军应该没有走远。”   “看这里!”陆缨指着河道东边的一个支流,正飘来一股血水。   众人调转船头,逆流而上,寻找血水的源头。   行了约两里地,小船到了戚家军和倭寇的战场。   支流的河道中间竖着竹竿、渔网、还有一艘艘加了石头、可以凿沉的船只,以堵塞河道,阻止倭寇乘船逃跑。   夹岸两边是皆是已经开始开是结出细长的油菜荚的油菜田,油菜田里隐藏着一尊尊虎蹲炮,炮火已经停歇了,前方河道满是炸飞的尸体和船只残骸。   原来这里是个埋伏圈,就等着倭寇逃到这里,然后堵塞河道开炮。   倭寇们被炸死一部分,血液把河道都染红了,剩下的倭寇游到岸边逃生,被埋伏在此的戚家军围剿。   倭寇挥舞着倭刀,凶猛无比,戚家军立刻变阵,用十二人一队的鸳鸯阵配合绞杀倭寇,双方正在酣战。   陆缨等人在船上,对着岸上的倭寇放火/枪,支援戚家军。   魏采薇不会武,就缩在乌篷船里,听着外头杀声震天。   倭寇不穿裤子,顶多系一块兜裆布,陆缨熟视无睹,用完火/药和子弹之后,开始弯弓射箭,几乎箭无虚发。   陆缨就像没有个感情的射箭工具人,刷刷倒下了一排倭寇。   “八嘎!”   “杀了他!”   “把船推翻!”   有倭寇跳进河里,要潜水推船,魏采薇拿着鱼叉,趴在船舷上,往水下狂刺刺大白鱼般的倭寇。   如此残酷的战争下,没有人能够偏安一隅。   就在魏采薇感觉双手已经脱力之时,这场战争已经到了尾声,倭寇们见实在打不过,也跳不掉,就有人举手投降。   倭寇跪下,声泪俱下,“求军爷饶小的一命!小的是大明人,家里被倭寇抢光,家人杀光,小的实在没有活路了,迫不得已,投了倭寇,小的知错了,饶——”   陆缨放箭,终结了倭寇的性命,她向来嫉恶如仇,冷冷道:“倭寇杀你全家,你不投军为家人复仇,反而和倭寇同流合污,该死。”   所有的倭寇都被处决,鸣金收兵,炊事兵推来一桶桶吃的,三千戚家军就在尸堆里吃饭,稍作休整,就要赶往去灭下一窝倭寇。   他们从福建、广东一路打到江浙一带,杀倭寇就像杀鱼似的顺手。胡宗宪负责大片“收割”,戚家军负责“颗粒归仓”,将这些漏网之鱼全部清缴干净,方能还江南安宁。   无论外邦的真倭寇还是大明人假倭寇,只有死去的倭寇才是好倭寇。   没有什么逼不得已,既然选择把屠刀对准自己的同袍,即使是曾经被暴力侵害的人,不去反抗暴力,反而去打劫杀害比自己更弱小的人,并不值得同情和原谅,都要付出血的代价。   陆缨等人也分了一桶饭,还有一桶煮熟的鱼。   想到这些天活鱼都有可能吃了什么东西,魏采薇没有要鱼,只接受了干饭和蒸熟的梅干菜,匆匆吞了几口饭,陆缨亮出锦衣卫的身份和指挥使朱希孝写的调兵手令,向戚家军打听首领戚继光所在。   戚继光一边啃着饭,一边用筷子指着地图,和手下商议清缴下一处的倭寇。   陆缨道明来意,魏采薇也交代了明王病重的情报,请求戚家军去收复兴化城。   戚继光反复核对了陆缨的符牌和锦衣卫请求调兵支援白莲教的手令,半信半疑——他当然不会忘记兴化城是如何陷落的,就是八个倭寇杀了大明军官,换了衣服,拿着军令,骗开了兴化城的大门。   魏采薇惦记着城里的汪大夏和丁巫,急道:“我们真是锦衣卫的人,若非如此,我们怎么能在船上全力支援你们戚家军?最后的一点子弹都用光了,没有一丝保留。”   戚继光说道:“不是我不信你们,你们的话实在有太多可疑之处,比如一个男人怎么能扮作女人,把明王迷惑得昏聩,还没发现他是男儿身?快要死了,还没有觉察是他下毒?他下的不是毒/药,是**汤吧。世上竟然有如此奇男子?”   魏采薇说道:“此事千真万确,等戚将军见到他本人就明白了。”   戚继光不信。   陆缨指着自己问戚继光:“戚将军觉得我是男人还是女人?”   戚继光回忆陆缨在船上箭无虚发的支援,以及看到她右脸从颧骨到耳朵的伤疤,更添了几分彪悍之气,说道:“你当然是个男人。”   陆缨当场把脖子上系着的一块红巾解下来,伸展双臂,对魏采薇说道:“为我卸甲。”   魏采薇帮忙解开皮甲。因穿着硬邦邦的甲衣,陆缨就没有束胸,刚才酣畅淋漓打了一仗,里衣全湿,紧贴在身上,显露出了女人身。   陆缨常年习武练功、又常年束胸,导致胸缩得像煎过的荷包蛋,但,女人的胸和男人的胸毕竟不一样,加上她没有喉结,女儿身无疑了。   陆缨对目瞪口呆的戚继光说道:“其实,我是个女人。女人可以骁勇善战,男人当然也可以倾国倾城。我流血流汗,他牺牲色相,我们都是在为大明效力。”   戚继光赶紧将一件战袍递给陆缨遮蔽身体,还转过头、背对着她说道:“对不起,虽然这一战你们帮了我,但是攻打兴化城是事关重大,明王有一万多倭寇,戚家军只有三千,如果按照你们所说,明王手下还有五百多从王恭厂偷出来的优良火/器,我们就更不能冒进了,我需要确认诸位身份再斟酌此事。”   戚继光如此坚决,众人都没有法子,只得跟着他,一路帮忙合围倭寇,一路劝说。   直到下一战,陆缨等人和倭寇正面对决,挥着兵器拼杀,戚继光看见他们的搏击之法似曾相识,师承抗倭名将俞大猷,这才有七分信了。   陆缨一个回马枪,将两个倭寇穿在一起,钉死在一颗树上。何等勇猛彪悍,戚继光都暗自佩服,果然不让须眉,可是为何从未听俞大猷提起他收过一个如此厉害的女徒弟?   陆缨等人用本事赢得了戚继光的尊敬,戚继光说道:“俞将军在广东讨伐飞龙国,你们给个信物,或者几句话,我让斥候八百里加急传令捎给俞将军,俞将军证明你们的身份,我才能信你们,我手下三千弟子兵,我必须要对他们负责。”   陆缨顿了顿,说道:“将军就在信中写,一个叫做樱花的姑娘问他,她爹用一千两黄金贿赂严世蕃,救了他一命,打算何时还钱?”   戚继光写了书信,加急送到广东。   广东,俞大猷刚刚平定了飞龙国的叛乱,飞龙国国主张涟被迫带兵飘扬过海,远渡重洋,占领了三佛齐岛(现在的苏门答腊),在此地再次建立了飞龙国,并自立为帝。   俞大猷再立新功,刚有喘息之机,就收到了戚继光的来信,问他收没收过一个特别能打的女徒弟,女徒弟还问他什么时候还一千两黄金的救命钱。   俞大猷一看就知道是陆缨来了!从信里来看,她还受伤了,赶紧点兵,连夜奔赴兴化城方向,去帮助恩人之女,和戚家军一起攻城。   作者有话要说:  死亡四人组加上号称俞龙戚虎的两个抗倭大将,这是王炸组合啊 第173章 大郎,该喝药了   入夜, 兴化城。   汪大夏蹲着汤药,“明王,该喝药了。”   明王从昏睡中醒来, 这一次, 似乎没有那么疼了, 低头一瞧, 他的双腿之间围着一圈用帕子包裹的冰块, 把两个要快撑破的紫茄子和中间的金刚杵冰镇住了。   冰敷并没有让他消肿, 但是能够麻痹疼痛。   明王艰难的说道:“夫人真是心灵手巧,想出这个法子来。”   汪大夏心道:其实是大夫们的建议, 说天气变暖, 如果不用冰块镇一镇, 怕是要生蛆了。   汪大夏用勺子喂明王, “奴家和肚子里的孩子都指望着明王, 当然是急明王之所急,痛明王之所痛,就想出这个办法。虽说治标不治本, 但能缓解明王之痛。”   从临清县开始,汪大夏肚子里的孩子就陆续有了陆缨、魏采薇、明王这三个爹,真是一个娃娃三个爹, 人尽可夫了。   明王不想喝药,只要进食水,就会排尿, 每次排尿都带着脓血,疼得死去活来,恨不得剁了这祸根,可是不喝药的话, 会死的更快,所以,在求生的**之下,他还是配合着喝下了药。   汪大夏拿出帕子,给明王插去漏到嘴角的药汁,“痛在你身,疼在我心,明王要早些好起来。”   明王握住他的手,“只有你,一直盼着我好。也不知求药的西门老板和禾大夫什么时候回来。”   无论多么英明神武的人,到了自己和亲人濒临死亡的时候,精神最为脆弱,都未免被包治百病的说辞欺骗,寄希望于谎言,甚至自欺欺人。   汪大夏比明王更盼着她们回来,说道:“应是快了,只是路上不太平,奴家担心她们被朝廷官兵或者其他海盗所劫持,就自作主张,派了一些人出城接应。”   明王问:“你都派了谁?”   汪大夏掰着兰花指,“什么千叶、明真、树下小二郎——”   总之,全是骁勇善战的真倭寇,汪大夏就是故意把他们支出去,并将行踪告诉了罗龙文,罗龙文派出镖师带着情报出城,告诉了胡宗宪,胡宗宪命人在必经之地设下埋伏,此时已经将他们全部在城外歼灭,一个个有去无还,一步步削弱明王之力。   “是松下次郎吧。”明王纠正道。   汪大夏一脸懊悔的样子,“哎呀,奴家太笨了,连名字都记不住清楚。”   明王安慰他,“倭人的名字,本就不好记,不是你的错,你做的已经很好了。若不是你,我岂能安心养病。”   汪大夏说道:“是昨天晚上派出去的,一共一百多人,现在天黑了,他们还没有回来。奴家担心他们和禾大夫他们走散,方才又派了一队人马出去接应,如今这个时候,什么都比不上为明王治病重要。”   明王大赞:“你真是我的贤内助,我——”   正说着话,外面起了喧哗之声,明王面沉如水,“怎么回事?”   汪大夏将一颗虎眼窝丝糖塞进明王嘴里,“奴家出去看看。”   汪大夏走出房门,柔情似水的眼神蓦地变得冷漠尖刻,他拿着明王给的符牌,叉腰走出大院,院门口一群光腿真倭寇群情激奋,吵着要见明王。   明王的护卫在院门设了路障,不准他们进来。   “瞎叫叫什么!你们想造反不成!”汪大夏叉腰骂道,瞬间从美妇变成泼妇,指着真倭寇的鼻子骂道:“你们这群梧桐叶落,浑身光棍的行子货!欺负老娘是个妇人家,就打上门欺负老娘。”   这群倭寇在大明久了,也能听懂人话,连忙说道:“我们不是来闹事的,我们只是想面见明王。”   汪大夏一翻白眼,“你说见就见?你以为你是谁?哦,我记起来了,你就是那个什么毛栗子——”   倭寇忍不住纠正道:“我叫毛利小五郎。”   汪大夏合掌一拍,“对,就是你,我已经派你带着手下出城接应禾大夫和西门老板,你们怎么还没有动身?”   倭寇说道:“昨天派出的百人队还没有回来,我认为在还没有搞清楚他们下落之前,不能冒进,又把另一批人填进去。”   汪大夏举起令牌,“怎么?连明王的命令都不管用了?你们一个个想要造反啊!”   倭寇讨厌这个刻薄愚蠢还喜欢揽事逞能、除了一张脸和一副大胸之外,一无是处的妖艳贱货很久了。   倭寇们群情激奋,“这是夫人的命令,不是明王的命令。”、“明王才不会让我们出城白白送死。”   汪大夏的声音立刻被一群人淹没了,不过,越是这种场面,他越是兴奋,他拿起一个从出嫁到出殡都必须用的乐器唢呐,鼓起腮帮子,使劲一吹,唢呐杀鸡似的一响,立刻压过所有的质疑之声。   汪大夏放下唢呐,“明王将符牌托付给我,我的命令就是明王的命令,你们不服也得服,不服就造反,造反是要杀头的。我最后说一遍,你们速速出城,按照我指定的路线去接头!”   毛利小五郎说道:“出城之前,我们要面见明王。如果明王亲口吩咐,无论刀山火海,我们都会去。”   汪大夏杏眼一翻,“我怀疑你们要造反,来人,将他们拿下!”   众人护卫一拥而上,倭寇们纷纷反抗,这时候双方都有所克制,还没有亮出兵刃,汪大夏立刻又变脸,哭得梨花带雨,用帕子捂着脸往院子里跑去,尖叫道:“杀人啦!造反啦!”   明王听到动静,实在躺不住了,就强忍住疼痛,坐在一个底板被掏空、类似马桶般的步辇上,由八个壮汉抬出来。   “明王!”汪大夏扑倒在明王怀里,“他们都欺负奴家,明王要为奴家做主啊!”   倭寇们看见明王终于现身,纷纷停止反抗,跪下说道:“夫人两次派人去接应大夫,第一队尚无音讯,就要派我们出城,我们觉得不妥,就来与夫人商议,可是夫人非要说我们造反、欺负她。明王明鉴,我们并无不轨之意。”   三千真倭寇是兴化城的主力,明王不想在虚弱的时候和他们翻脸,说道:“我相信各位的忠心。只是,第一队还没有回来,我很挂念他们,你们现在出城,去寻找他们的消息,与他们会和,然后一起接应求药的大夫,结伴回城,确保安全。”   明王开了口,倭寇们虽还是有些不愿意,但也不好说什么了,全副武装出城寻人。   汪大夏双手捧在胸口,崇拜的看着明王,“还是明王厉害,同样的话,明王说了就管用,奴家说的他们只当耳旁风。”   明王说道:“夫人受委屈了,现在还用得着他们,不能翻脸。”   汪大夏懊恼,“是奴家操之过急了。”   而明王已经疼得无力安慰美人,“快,抬我回去冰敷,好疼!”   这支百人队出城,照样落入了埋伏圈,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明王喝了药,再次昏昏睡去,汪大夏收到了一封密函,打开一瞧,是魏采薇的字迹:“今夜子时,杀明王,攻城。”   汪大夏心中大喜,把密函放在蜡烛烧了,拿着鸡毛当令箭,把丁巫还有顺风号船老大等自己人安排在城门和岗哨上。   子时,正是人最困的时候,江南春天多雨,哗啦啦下起来,更加催眠。   兴化城外来了一彪人马,打着白莲花旗帜,为首的正是求药的魏采薇陆缨等人,身后跟着两百多个倭寇,他们都戴着斗笠遮蔽风雨,看不清相貌,但是从一个个白花花的光腿来看,都是昨天和今天派出去接应求药队伍的倭寇们。   原来他们已经“三军”会师了。   魏采薇和陆缨摘下斗笠,举着令牌,亮出脸和身份,“我们为明王求药归来!开门!”   丁巫赶紧命人放下护城河上的吊桥,“快,明王要还等着用药。”   吊桥放下来了,魏采薇和陆缨领着众“倭寇”进城,待所有人马都进来之后,陆缨吹了个嘘哨,所有人抽刀,砍人的砍人,砍绳的砍绳,几乎在一瞬间占领了城门。   魏采薇朝着天空放了三朵烟花,一朵朵红色莲花在雨夜的空中爆开了。   看到红莲花信号,埋伏在城外的俞大猷和戚继光齐齐带着军队从吊桥处冲进来。   汪大夏没有睡,坐在窗边,听着冷雨敲窗,直到夜空爆出三朵红莲花,抗倭大军进城了!   烟花声、枪声、喊杀声声声入耳,将明王惊醒了,睁开眼睛,看见一张明丽的俏脸,“外面发生了何事?”   汪大夏说道:“我想借明王一件东西。”   明王摸着俏脸,“我的就是你的,命都给你啊。”   汪大夏说道:“真的?”   明王点头。   汪大夏说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汪大夏挥刀。一瞬间,明王觉得身体所有的痛苦都奇迹般的消失了,然后,他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无头尸体,死都死了,金刚杵还是像个旗帜般撑起一片薄纱。   作者有话要说:  明王的病,是效仿了金瓶梅里的西门庆之死。明王和西门庆一样,都因长期纵欲有慢性前列腺炎,半夏的药伤及肝肾,身体亏损,导致炎症加剧、尿道感染,尿不尽直至尿血,然后红肿,大如紫茄子,金枪昼夜不倒,没有抗生素,出现败血症,最终全身器官衰竭而死。 第174章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汪大夏把明王的头挂在早就准备好的大明旗帜上, 然后对着天空放了三朵红色烟火,表示已经得手。   看到信号,外头接应的人们纷纷高呼:“明王已死!光复兴化城!”   就连被痛风折磨的罗龙文也杵着拐杖, 在大街小巷里高呼, 点燃了大大小小的白莲教神坛, 到处放火, 一把老骨头也跟着热血沸腾, 好像回到了年轻时。   这一次, 城中的倭寇就像上一次兴化城的守军一样,听到城破的消息, 纷纷溃退, 毫无战意。   汪大夏把挂着明王头颅的旗帜升在箭楼的最高处, 点燃了下面的大海灯, 灯光之下, 明王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俯瞰着兴化城,光头在灯火下锃光瓦亮的反光。   明王已死,白莲教铁牛已死。   真倭寇和明王只是短暂的合作关系, 看到明王已死,并不恋战,只顾着突围逃走, 但是这一次想跑没那么简单了,戚家军和俞大猷的军队紧追不舍,合围歼灭, 不放过一个倭寇,撞到了帝国双壁手里,无人生还。   白莲教的死忠信徒们纷纷如飞蛾扑火般朝着箭楼涌过来,来抢夺明王的头颅。罗龙文借给汪大夏三通镖局的镖师们开枪, 保护大明旗帜。   然而这些被邪/教洗脑的信徒并不怕死,一排人倒下,另一排人踏着尸体继续前行,无论弓箭还是子弹,就当是雨点打在身上。   信徒顶着枪林弹雨来到了箭楼,操起兵刃,和镖师们近身肉搏,这些信徒就像木头一样,不怕疼不畏惧死亡,甚至明知肠穿肚烂也要扑过去牢牢顶住兵器抱住镖师,好让同伴刺死镖师。   这些信徒就是一只只人形的飞蛾,明知会死,还是义无反顾的扑向烈火,好几排信徒倒下之后,守在箭楼的三十几个镖师也都壮烈牺牲了。   看到这一幕,在箭楼最顶端的汪大夏震惊了!   现在跳楼逃生是来不及了,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来,会摔死的。   可是信徒们已经冲上了来了。他或许能够打得过十个人,可百来个涌过来,他会被打死的。   怎么办?   危急时刻,汪大夏灵机一动,想了一个法子,他把裙摆撕成一条条的,自己绑住了自己的双手和手脚,然后躺在海灯旁边,大呼救命!   信徒们冲上来了,汪大夏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用下巴指着明王的头颅,“不要管我!先把明王救下来!”   好一对夫妻情深(奸夫淫/妇)!   信徒有的去救头颅,有的指着汪大夏大骂道:“明王被杀,都是你这个红颜祸水害死的!你把这些镖师当成好人,提拔重用,他们却砍了明王的头,亲小人,远贤人,明王被你这个贱人蒙蔽,和倭人离心离德,还疏远了我们这些从北方跟他到南方讨生活的死忠,都是你的错!”   山河破碎,都习惯找个女人来给亡国之君顶罪,皇帝是好的,都是女人不好。什么苏妲己、褒姒、赵合德、杨贵妃,汪大夏,全是迷惑君王的妖艳贱货!   汪大夏也不争辩,哭道:“事已至此,随便你们打骂,我不会反抗,我本该以身殉了明王而去,可是,我有了明王的骨肉,我这条贱命算什么,我还没有给明王生儿子呢!等生了孩子,我就去死。”   众信徒又是惊又是喜,难怪明王如此宠信这个有夫之妇,原来她怀孕了,母凭子贵啊。   汪大夏碰头抢地的哭泣,信徒们连忙解开他手上脚上的绳索,扶着他起来,“小心伤了胎气,你命不足惜,若连孩子都保不住,我们就把你一把火烧了,去地下伺候明王。”   汪大夏哭着点头,“我也是被奸人蒙蔽。”   有信徒说道:“就是这个祸水的丈夫和那个什么大夫骗开了城门,焉知祸水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把自己绑起来哄骗我们?”   汪大夏哭道:“你莫要含血喷人。我丈夫天生好嫉,平日里我和外男多看了一眼,或者说一句话,他表面不说什么,回去之后毒打饿饭是常有的事情,我备受折磨,直到遇到了明王。”   “明王要了我,我丈夫若敢不从,明王叫他坐着死他不敢睡着死!他见我受明王宠爱,妒火中烧,借口去外头求药,把朝廷军队引过来了,我和他一刀两断,如今我怀着明王的孩子,他一定不会放过我的,我们怎么可能是一伙的?”   众人一听,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于是护送着汪大夏赶紧撤离,逃出兴化城。   这些人把汪大夏塞进一辆马车里,护送着马车往北城突围。   汪大夏为了保命,只能顺水推舟,被当成小明王的“生母”。   俞大猷和戚继光灭倭寇,陆缨的目标是灭白莲教,一个都不能放过,隔着老远看见白莲教信徒簇拥着汪大夏上了马车,还以为他们是把汪大夏当人质,心中大急,连忙指挥手下去拦截,在街尾设置路障,阻止马车通行。   陆缨和信徒们开始激烈的雨夜巷战,雨一直下,火/药和引线被淋湿了,火/器失灵,箭羽潮湿,也失去了准头,大家都用冷兵器搏斗。   汪大夏听见马车外兵戈之声,恨不得冲出去加入战斗,可是马车里有五个壮汉死死保护着他,和他肚子里的孩子,不准他出门。   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汪大夏不可能一下干翻五个壮汉,只能智取。   汪大夏娇弱的用手扇着风,“马车里好闷,我不能呼吸,你们出去两个,或者让我出去透透气。”   壮汉轻蔑的说道:“留你一条贱命就不错了,还敢挑剔。”   呕!汪大夏卡住嗓子,开始干呕起来,“不行了,我好难受,我恶心想吐,女人孕吐,想忍都忍不住。”   “你别吐在马车里。”壮汉说道:“要吐出去吐。”   汪大夏捂着胸脯,走出了马车,然后把车门关严实了,放上门栓,再拔/出绑在小腿上的短刀,和车夫搏斗,一刀刺死了车夫,然后甩着鞭子,赶着马车,一路冲撞,终于冲到了我方阵营。   信徒们见汪大夏得意的样子,才知道上当了,纷纷手持兵刃,砍杀过来。   汪大夏回来了,陆缨不在顾忌,她双手一挥,“开炮!”   手下推来数辆独轮车,独轮车上是戚继光设计改良过的虎蹲炮,炮声四起,残肢飞溅,街道两旁的房屋纷纷倒塌,还没炸死的信徒也被活活砸死了。   真是天时地利人和,与白莲教铁牛的战斗就这么干净利落的结束了。   逃出生天的汪大夏第一句话就是问陆缨:“魏采薇人呢?”   与此同时,魏采薇到了罗龙文租居的小楼里,罗龙文正对着一箱箱黄金发愁,三通镖局的镖师们全部战死了,攻破兴化城的人是俞大猷和戚继光,他们两个人的后台,一个是内阁大学士徐阶,另一个是裕王府的讲官,也就是裕王的老师张居正,而张居正又是徐阶的学生。   只有胡宗宪是严世蕃的人,和他一样都属于严党,可是偏偏攻进兴化城的两位大将都属于徐阶的人,徐党和严党势同水火。   现在该怎么办?我一个人是无法保护五千黄金的,东翁嘱咐我办的事情,我连目的地都没有到,就成了孤木难支一个人。   罗龙文白头搔更短,听到门口有动静,当即端起火/枪防备。   “是我。”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原来是江湖郎中,罗龙文放下火/枪,打开门。   正是风尘仆仆的魏采薇,外面还时不时传来交战之声,她一进屋就门反锁,“我把戚家军和俞将军的军队都引过来,两个最厉害的将军,定能将倭寇歼灭。”   罗龙文问她:“西门夫人呢?怎么没听隔壁的西门老板和夫人回家?”   魏采薇说道:“西门夫人无碍,西门老板在保护她。”   罗龙文递给她一根金条,“你收好,将来和西门夫人私奔用,我如今自身难保,无法安排你们私奔了,好在有钱能使鬼推磨,我不出了力,就只能出钱。”   魏采薇看着熟悉的金条,不肯接,问:“为什么?镖师已经战死,但是不还有我们吗?反正我们也要去杭州,大家一起。”   “你不懂。”罗龙文说道:“明日一早,你跟着西门老板的商队立刻坐上顺风号商船离开兴化城,我不能跟你们一起,会害了你们的。”   魏采薇明知故问:“为什么?我不懂。”   罗龙文指着屋顶的两根房梁说道:“两根房梁相斗,一个塌下来,看似只是房梁输了,下面却有一片蝼蚁压在房梁之下,死都死的静悄悄的,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这个道理,我只是把你们都赶走,不会成为池鱼。”   关键时刻,罗龙文居然还想着自己的安危,这让魏采薇更加坚定了她暗自做下的决定。   她把金条塞进罗龙文手中,“不,应该拿着金条跑路的人是你,不是我们,你现在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魏采薇说道:“戚家军和俞将军怎么可能相信一个商人、一个游医的一面之词呢?其实,我们都是锦衣卫的人,我们一路跟着你,你不是什么章山,你叫罗龙文,是严世蕃的门客,你带着严世蕃的五千两黄金南下,我们至今都没有搞清楚你的目的是什么,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   “兴化城是倭寇的地盘,严世蕃五千两黄金会在倭寇的巢穴里出现,‘恰好’被俞大猷将军发现,俞大猷会将此事告诉内阁大学士徐阶,徐阶借题发挥,一定会给严世蕃扣上一个通倭的罪名。”   罗龙文手中黄金哐当落地,“你……不,不可能,严侍郎怎么可能通倭,他靠卖官就能赚得盆满钵盈,怎么可能去通倭赚钱,通倭纵使可以通过走/私赚钱,可是论来钱快、赚得多、风险小,还是卖官比较好,严侍郎不可能干这种事情。”   魏采薇说道:“严党把持朝廷多年,无论多少人弹劾都岿然不动,可是花无百日红,我觉得这一次能成。实不相瞒,我的亲人因严世蕃收受贿赂,给坏人出谋划策,当□□,导致我的亲人被间接害死,且死状之惨,至今难忘,是我的噩梦,我盯着严世蕃很久了,一直都在找机会绊倒他。我是绝对不会放过这一次机会的。”   上一世,严世蕃就是被徐阶罗织“通倭”的罪名,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朝廷还是迅猛的倒严风潮,将盘踞在朝廷二十多年的严党连根拔起。   这一世,阴差阳错,魏采薇等人亲手制造了新机会,将“通倭”提前了约一年,   罗龙文说道:“你这是明目张胆的栽赃。”   魏采薇呵呵笑道:“是的,当年严世蕃就是用同样栽赃陷害的方法,害得我父亲身败名裂,死后都要背负骂名;害得我姐姐沦为官奴,被人践踏欺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轮到严世蕃尝一尝什么叫做自食恶果。”   魏采薇把落地的金条捡起来塞给他,又递给他一套全新的户籍文书,“你帮我,我就帮你。你走吧,找个地方隐姓埋名,不要过问朝政,以免房梁塌下来,砸到你这只蝼蚁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这就是为啥第五卷 明明写的内容核心剧情是灭倭寇和白莲教,却取名叫做“倒严”的原因,严世蕃从现在开始就要倒霉了。 第175章 敢问女侠尊姓大名   上一世, 罗龙文在严党倒台后抄家被杀,和严世蕃在一个断头台上掉了脑袋,其实罗龙文并没有做什么穷凶极恶的事情, 相反, 他冒险深入倭寇巢穴, 招安徐海, 抗倭有功。   所以, 于公于私, 魏采薇都觉得应该救他一命。   罗龙文颤抖的手接过金条和户籍,“请问禾大夫尊姓大名?你放我一条生路, 我不能连你真实姓名都不知。”   魏采薇苦笑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禾’的确是我的真姓, 至于名字, 我父亲去世的早, 还没来得及给我取一个大名。”   罗龙文说道:“我信你。”   罗龙文背着简单的行李,戴着斗笠,杵着拐杖, 边走边吟:“建旗海上独称尊,为妾投诚拜戟门。十里英魂如不昧,与君烟月伴黄昏。”   竟是王翠翘的绝笔, 只不过,王翠翘殉情,罗龙文并不想以身殉了东翁严世蕃, 他再度登上了顺风号商船,一路顺风到了杭州,从此杳无音讯了。   魏采薇目送罗龙文的身影消失在雨夜,正要转身离去, 急切的马蹄声从悠长的雨巷里传来,汪大夏红衣白马,拍马赶来,他的发髻已经凌乱,几缕发丝散开,被雨淋湿了,随着马匹的起跃而纷舞飘扬。   快一个月不见,甚是想念。魏采薇快步迎过去,两人在一架小桥上相会,汪大夏飞身下马,两人相拥在一起,身边的战火就当是放烟花了。   短暂的温存之后,汪大夏正要倾述衷肠,却闻得河道传来喊杀声,正是戚家军和俞大猷的军队追逐着倭寇合围。   兴化城河网密集,居民逐水而居,倭寇们划着小船,拼命逃窜,正往小桥方向而来。   魏采薇立刻推开汪大夏,说道:“你想想办法,不能让他们跑了。”   汪大夏扶着栏杆探身看去,这个时候,最好的法子是炸桥,截断河道,可是他没有炸/药——没有人会随身携带炸/药来约会。   汪大夏抽出双刀,翻身过了栏杆,看着前方倭寇船只即将穿过小桥时,直接从桥上跳下去!   戚继光和俞大猷两个将军骑马在岸边追倭寇,他们远远看见一袭红衣从桥上坠落,以为是被侮辱的妇人自杀投水,心下越发愤怒。   汪大夏跳船的瞬间,倭寇们正要动手,但是看到他的相貌,顿时大惊:“是夫人!”   “夫人!都是自己人!你怎么对自己人动手!”   “明王死了,是内鬼干的,我们也没有办法救他,只能先跑了。”   汪大夏冷冷一笑,一言不发,根本不解释,刷刷两刀,收割了两个划船倭寇的头颅。   见夫人先动手了,众倭寇回过神来,原来夫人也是朝廷内应,好一出美人计!   众倭寇纷纷抽刀,砍向汪大夏。   “我早就怀疑这个妖艳贱/货了!”   “她一直在明王身边,明王八成就是她杀的。”   “杀内鬼!为明王报仇!”   汪大夏这一年经过陆缨的调/教,武功大有进展,不再是街头打群架的三脚猫身手了,刀刀见血,身形如鬼魅般在狭小的船舱之间辗转腾挪,就像一个冷血无情的杀人工具,双刀如闪电般收割着生命,一个个倭寇犹如韭菜般倒下。   待这艘小船通过了小桥,汪大夏已经将船上八个倭寇全灭了,他立刻收刀,拿起船舵,调转了船头,将小舟横在了河道之上。   城中河道狭窄,不如运河宽阔,这个小舟拦在河道上,后方的倭寇船只无法及时掌舵从河道两边通过,最前面的一艘船直接撞在了小舟中间。   撞击的瞬间,横舟上的汪大夏收起双刀,撑起一根竹篙,扎进河底的淤泥里,从船上翻到了河畔,跳进齐腰深的水中,他双手推翻了身边的小船,船上八个倭寇落水。   这下两艘船都翻了,彻底堵住了河道,后方倭寇船只见水路走不下去了,就靠岸逃生。   戚继光和俞大猷的军队骑马赶上,合围歼灭上岸的倭寇,汪大夏也提着双刀加入,红衣所到之处,“倾倒”一片,其勇猛善战,令早就杀红眼的戚家军都大开眼界。   原来刚才的红衣女子不是跳河自尽,而是跳船杀倭寇,阻止倭寇从水路逃跑。   汪大夏一身红衣,舞着双刀,犹如传说里的夜叉,美艳又可怕,鲜血让他的红裙更红,三步杀一人,十步杀一串,所到之处,刀光比闪电还亮,刀锋如霜电。   待河畔战事结束,汪大夏已精疲力竭,双刀都砍缺了好几个豁口。   汪大夏勉强用双刀支撑着身体,不至于累得倒下,魏采薇在桥上看得心惊肉跳,赶紧拍马过来看汪大夏的伤势。   汪大夏累极了,双腿发软,大口大口的喘息,胸前两个棉花包吸饱了雨水,缩小了些,但也变硬了些,随着呼吸颤颤巍巍的,犹如雨夜里湖畔的两个饱满的大莲蓬。   发髻上的钗环也在恶战中甩得不知在何处,一头黑发如瀑布般散开了,垂在腰间,雨水将衣服紧紧贴在身上,纤腰翘臀必现。   好个杀人如麻的大美人。   戚继光佩服不已,上去问道:“敢问女侠尊姓大名?”   汪大夏如牛喘,“我……我……其实我……我是……”   汪大夏弯腰含胸,胸口两个棉花包被雨水浇成了大水球,起码有两斤多重,他嫌弃两坨水球是个累赘,当即脱了外袍,把手伸进里衣里抠水球。   戚继光和手下们看见红衣女侠当场脱衣摸胸,都楞住了,纷纷侧目,不敢直视。   汪大夏把一个吸满雨水的棉花包掏出来,又伸手去掏另一个,两个大水球咕噜噜从脚下一直滚到河水中。   一下子减轻了五斤的负担,汪大夏的气才顺过来,发出舒坦的喟叹:“这下舒服了,做女人真累。”   戚继光猛地想起陆缨说过男扮女装、□□明王的手下汪大夏,试探着问道:“你可是汪百户?”   汪大夏将贴在脸颊的两缕长发撩到耳朵后面,撩头发的时候还不知觉翘起了兰花指,对着戚继光行了一礼,“正是,标下锦衣卫汪大夏见过戚将军。”   戚继光:果然闻名不如见面!陆缨一点都没夸张!原来天下真有这等男颜祸水啊!   魏采薇骑马赶到,看着汪大夏身上好几处刀伤,心疼不已,连忙向汪大夏伸出手来,“快随我回去清理伤口,你还在流血。”   汪大夏对目瞪口呆的戚继光抱拳,“标下告辞。”   言罢,汪大夏飞身上马,坐在魏采薇后面,两人同乘一骑,消失在战火之中。   两人回去,魏采薇当即剥了汪大夏的衣服,只穿着短裤,将伤口止血缝合,他浑身上下有十几伤,双臂和胸口、以及右大腿有四处皮肉都卷起来了。   天知道他是如何带着这些伤战斗的。   魏采薇说道:“打的时候不觉得疼啊?”   汪大夏说道:“疼,但我不能退,你还在桥上,我知道你不会一人走的,索性留下来协助戚家军把倭寇杀光,这一个月,这些倭寇天天在我眼皮子底下晃悠,我忍他们很久了。”   魏采薇心疼不已,将皮□□起来,汪大夏一声不吭,任由魏采薇摆弄。   魏采薇说道:“疼就喊出来,没什么大不了的,这里又没别人。”   汪大夏躺在凉床上,连手指头都懒得动,“喊什么呀,叫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我,我还是认命吧,你想就干什么随便,我反正早就是你的人了。”   魏采薇心道:都伤成这样了还有心情开玩笑,看来并无大碍。   作者有话要说:  九泉之下的陆炳踢翻棺材板:我这是收了个什么东西进来了? 第176章 留恋处,兰舟催发   陆缨等人在黎明时分回来了, 听见屋里有动静。   魏采薇:“我要拔了,你忍着点,这东西入的太深。”   汪大夏:“你轻一点。”   魏采薇:“你还是含着湿帕子吧, 我怕你疼得厉害, 咬伤舌头。”   汪大夏:“好, 听你的。”   陆缨要推门, 被吴小旗阻止了, “……头儿, 我们等会再来吧。”这动静,太令人遐想了。   陆缨一扫互相搀扶、受伤的手下们, “为什么要等一会, 你们的伤要紧, 被雨水浇透了更不容易恢复。”   陆缨推门而入, 看见汪大夏躺在竹床上, 光着两条大长腿,右腿在还搁在一个箱子上抬高了,魏采薇坐在小凳上, 正在用铁夹子夹出来插/进大腿根部的一个像回旋镖般的暗器。   暗器拔/出来还带着血肉,汪大夏咬住帕子呜呜惨叫,身体不由自主的抽搐, 差点撞到了魏采薇手上用来缝合的银针,陆缨等人一哄而上,纷纷按住汪大夏, 让魏采薇赶紧缝合伤口。   缝完之后,汪大夏疼得眼神涣散,打仗的时候太投入了,感觉像是被蜜蜂蜇了一下, 不觉得怎么疼,没想到“后劲”如此之大,也晓得害怕了。   这地方伤的刁钻,再往一点点就是屁股了。   如果回旋镖是往前射进去的,那么伤的地方就正好是汪小夏的头部。   太险了!汪大夏心想:幸亏是从后面射进去的,否则将来魏采薇怕是要守活寡。   痛在汪大夏的身上,但是他脑子里想的还是魏采薇。   魏采薇把一颗药丸子化开,要他服下,“你一身伤我都处理的差不多了,没有伤筋动骨、伤及内脏肺腑就已经很幸运了。”   汪大夏喝了一口,眉头抽动成蠕动的毛毛虫,“好苦。”   魏采薇拿出一块虎眼窝丝糖,“快喝,喝完了有糖吃。”   汪大夏开始撒娇,“一颗不够,人家还要嘛。”   原本看着浑身都是伤的汪大夏,陆缨心生怜悯,这些个手下,汪大夏的伤最重,但是见汪大夏入戏太深,美人计任务完成之后,还沉浸在祸国妖姬的世界里乐此不疲,顿时觉得肉麻。   陆缨端起药盏,捏着汪大夏的下巴,强行打开他的嘴巴,咕噜咕噜灌药,灌完之后,把一颗虎眼窝丝糖塞进他的嘴巴里,“苦有什么可怕的?和你一身伤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睡一觉起来,明天又是一条好汉。”   汪大夏嚼着糖,不敢言语。   魏采薇去给其他锦衣卫疗伤,乘着陆缨去换干衣服,偷偷将一把虎眼窝丝糖塞进了汪大夏的枕头下面,低声道:“在被窝里偷着吃,不要让陆缨看见。”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撒娇男人最好命。汪大夏偷偷把魏采薇的手抓进被子里,揉了又揉,低声道:“你就是医奴的药(注1),甜我嘴巴的蜜糖。”   魏采薇轻轻掐了一把他的痒痒肉,“放手,身边都是人,小心露馅。”   这时丁巫从隔壁过来,说道:“罗龙文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他已经跑了。”   陆缨换了衣服出来,问:“黄金还在不在?”   丁巫说道:“大部分应该都还在,罗龙文轻装出发,带走的东西很少。我还在箱子里发现了严世蕃给他开的过钞关免税文书、密函,还有几封来往的书信,以及他制作了一半的香墨。”   一旁治疗的魏采薇竖起耳朵细听,陆缨说道:“如果罗龙文只是逃跑还算好的,怕就怕他回到京城,找严世蕃说我们一路跟踪他,盯着他的金子不放。严世蕃此人,爱财如命,我们扣下他的黄金,就是要他的命,他岂能轻饶了我们?为今之计,我们只能好人先告状了。”   陆缨提笔,“我给二姐夫写信,就说严世蕃派心腹罗龙文和倭寇联络,以五千两黄金资助倭寇,意图在走/私中得利。严世蕃的免税文书,书信密函,还有这五千两黄金都是证据。”   汪大夏捶床说道:“对,要不然带五千两黄金来江南做什么?肯定是来通倭的。”   汪大夏掏出明王的大印来,这一个月来,一直是他管着章,幸亏魏采薇和陆缨及时搬救兵,否则,明王病死,汪大夏恐怕要当新明王和海盗头子了。   汪大夏把大印抛给陆缨,说道:“请几个书法高手模拟明王字迹,制造几封严世蕃和明王之间应答分赃的信件,反正我这里有现成的印章,盖上就是了,以假乱真。明日就把这些信塞进明王的书房里,让俞将军和戚将军发现,他们都是徐阶的人,自会将证物献上去。如今到了这个地步,不是严世蕃死,就是我们亡,还顾忌什么!有什么手段全部往他身上招呼,乱拳打死师傅,咱们不用怕他。”   “好主意。”丁巫挽起袖子,“我会模仿字迹,我来写。”   大家都忙着咬死严世蕃,无人提出去追消失的罗龙文,魏采薇放心了,东边出现第一抹亮色,虽然下雨的天空依旧黑暗,黑夜似乎无穷无尽,但长夜将明,黑暗终有尽头。   次日,众人按照计划行事。汪大夏烧起来了,烧的时候身上都是红的,就像煮熟的螃蟹。冷的时候,盖了两床被子,还冷得打摆子,牙齿格格直响。   魏采薇验看他浑身的伤口,其他伤口还好,唯有大腿根里中了倭人回旋镖的地方开始溃烂。   回旋镖怕是事先沾染过什么不洁之物。魏采薇将青蒿捣成碎末,覆在患处,又用蒲公英,大青叶等清热解暑的药材阻止溃烂蔓延。   汪大夏烧糊涂的时候,戚继光和俞大猷都来探望过他,看着病榻旁边穿着素服,戴着孝髻的魏采薇,两人还纳闷怎么找了个寡妇治病。   直到魏采薇站起来行礼,两人才发现寡妇的长相与禾大夫神似。   戚继光问:“你大哥禾大夫呢?”   魏采薇说道:“没有什么大哥,我就是禾大夫,我本就是个女人,哦,还是个寡妇。”   戚继光第三次被震撼住了:怎么锦衣卫都是雌雄颠倒?还都那么有本事!   足足十天,汪大夏才好转起来,不发烧了,缝线也拆掉了,可以下地走动。魏采薇如释重负,放下心来。   陆缨将白莲教偷走的火/器一一清点,寻回了约两百多件,拿了几件当成证物,剩下的都给了戚家军和俞大猷的军队,用着这些火/器继续灭倭寇。   众人结伴北上,在运河走了约一个月的水路,大船到达他们来时的临清钞关,众人依然入住了当地最大的酒楼——谢家酒楼。   来的时候是冰雪封河的正月,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听取蛙声一片的夏天了。临清运河两岸,都是南来北方的生意人,谢家酒楼热闹红火。   一个临河的楼阁里,丁巫,魏采薇,陆缨,汪大夏四人就像来时一样坐在一起,只不过上一次是相会,这一次是离别。   陆缨他们一直坐着大船到通州,然后进京。丁巫则要上岸,买马往西北方向而去,大家分道扬镳。   至此,灭白莲教的任务完成一大半,教主赵全手下四大传头灭了三个,还切断了白莲教一条重要的钱财来源,追回了大部分丢失的火/器。   接下来,丁巫要回到丰城白莲教总坛,继续以三娘子为靠山,对付白莲教。   这一别,下次见面,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淡淡的离别愁笼罩在楼阁里,魏采薇先红了眼眶,默默吃菜。   陆缨还在孝期,不能喝酒,她以茶代酒,打破了沉默,敬了丁巫一杯,“祝你一路顺风,马到成功,早日破了白莲教,我……我们都等你回来。”   两人对饮之后,丁巫先拿起茶壶,给陆缨斟茶,又给自己倒满了酒,敬汪大夏一杯,“我妹子是你的邻居,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我远在丰城,鞭长莫及,一些还要拜托你这个近邻。”   再过两年就不是邻居啦,你得叫我一声妹夫。汪大夏端起酒杯,“丁大哥放心,魏大夫是个有本事的人,其实是魏大夫一直关照我……还有锦衣卫,她虽不是锦衣卫的人,但立下不少功能,是我们锦衣卫的朋友。除了我,陆统领也一直很关心她。”   两人对饮,轮到魏采薇了,她将眼眶里打转的泪水逼退,端起酒杯,“我在京城,一切都还好。有朋友,有一份有前途的差事,事情都在往的好的方向走,丁大哥不用担心。倒是丁大哥孤身一人在丰城,过着两面人的日子,要打探情报、还要防着身份泄露,我什么都帮不了你,一切都需要你自己小心。”   丁巫说道:“我会的,我一定会完成使命,回到京城,到时候我们一起回一趟铁岭,把义父义母的遗骨迁到京城来,叶落归根,以后的日子长长久久,方便每年祭扫。”   丁巫画的这个大饼真香,魏采薇被泪水洗过的眼睛格外明亮,重重点头。   汪大夏说道:“我也去!”   三人都看着他:关你什么事?   汪大夏说道:“我还没去过东北,我就是想到处走走看看,这一次江南之行,我就长了许多见识,总是在京城就像井底之蛙。”我为什么不能去?那时候说不定我已经是半夏的丈夫了,一个女婿半个儿嘛。   次日,三人在船上,目送丁巫骑马上西天。魏采薇回到船舱,忍了许久的泪水落下,不一会,舱门响动,“是我。”   是陆缨的声音,魏采薇擦干泪开门,陆缨进来问道:“你能不能教我化妆?就要到家了,我要把脸上的疤痕遮一遮。”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周日,但是大家都要上班上学,发100个红包安慰一下。 第177章 无处可逃,无可奈何,无计可施   陆缨右脸从颧骨到耳朵根的伤黑痂脱落之后, 从黑蜈蚣变成一条白蜈蚣。她长期练武、风吹日晒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这条新长出来的白蜈蚣看起来有些醒目。   魏采薇把她用来女扮男装时把脸色涂黑黄的颜料取出来, 用细笔把白蜈蚣染色成了灰蜈蚣, 又把颜料把她平时用的铅粉从白色染成小麦色, 拿着粉扑子层层遮盖, 把镜子递给陆缨, “你看看。”   陆缨揽过镜子一看, 如果不是仔细看的话,能够蒙混过关。   魏采薇教她化妆之法, “要有耐心, 多次少量的涂抹, 不要一下往脸上怼那么多, 粉太重看起来就是一张假脸。”   陆缨问:“要是流汗的话是不是就成大花脸了?”   魏采薇猛地想起现在是夏天, 船上很凉爽,人也活动不开,很少流汗。但是到了岸上, 像陆缨这种整天东奔西跑,还要穿着竖领衣服女扮男装的,怕是一出门就露馅了。   魏采薇点头, “只能在家里哄哄李宜人。不过,你在外头顶着这条疤,肯定有人传到李宜人那里, 瞒不住。”   陆缨拿起手帕沾水,把脸上的粉擦没了,“算了,早晚要面对的。”   魏采薇说道:“到了京城, 要汪大夏先送你回家。”   陆缨说道:“我要先去锦衣卫衙门向朱指挥使复命。”   魏采薇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汪大夏也会跟你一起去衙门,你们复命完毕,他送你回家,要他在李宜人面前忏悔,说你脸上的疤痕都是他保护不周所致,他会为之负责。”   “这样李宜人会觉得,反正你已经破了相,不好给给你找其他婆家,而汪大夏又如此有诚意,这件事情板板钉钉了,你至少能过两年半清净日子。”   一提到婚事,陆缨就皱眉头,催婚比白莲教、倭寇更令人头疼。偏偏是自己亲娘,父亲又走了,不能把亲娘给逼死,只能出此下策。   不过……陆缨看着魏采薇:“我把汪大夏当成挡箭牌,你不介意么?”   魏采薇心虚,“我介意什么?我只是他的邻居而已,这个法子还是我和他一起想出来的。你应该是在鹰击长空的那种人,岂能被婚姻关在笼子里。你这次破了白莲教和杀倭寇,立了双重功劳,前途无量,希望李宜人能够看到你的价值,慢慢改变。不要再以死相逼。”   陆缨目光入炬,容不得魏采薇逃离,“如果,我说是说如果,李宜人这两年半丝毫没有改变,就等着我孝期一到,就备好嫁妆,要我和汪大夏成婚呢?”   如果说以前汪大夏和魏采薇之间有些似有似无的暧昧,这次江南之行,就是个瞎子也能看出两人之间有意思。   陆缨不会为了自己的前途去拆散这对有情人,哪怕是名义上拆散也不行。何况,现在提到成婚,她的第一反应不是厌恶和逃避,她脑子里会浮现另一个人的身影——此人绝对不是汪大夏。   陆缨发现,她并不是恐惧婚姻,只是恐惧和她要过一辈子的人,如果换成和他共度余生,婚姻就不再是面目可憎了。   魏采薇被问住了,“这……这个,两年半会发生很多事情,何必杞人忧天,会有办法的。”   看到魏采薇的反应,陆缨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你说的对,是我想太多了,你和汪大夏为我背负了太多,我将来会补偿你们的。”   魏采薇说道:“这跟我没关系,我就是出出主意,都是汪大夏一人之功。”   陆缨见魏采薇死不承认,也没有强迫,笑了笑,“你说得对,这次江南之行,汪大夏的表现令人惊艳,戚总兵和俞总兵都对他赞不绝口,我会在朱指挥使面前细述他的功劳,这次升个千户应该没问题。”   十五岁就能凭自己本事成为正五品的武官。汪大夏这一世不用自我阉割就能走一条青云路,魏采薇着实为他高兴。   就在两人讨论如何敷衍李宜人时,陆府的李宜人正急的焦头烂额,没有心情管四女儿的事情:她二女儿抱着孩子回娘家了,二女婿严绍庭将妻子的嫁妆箱笼等等,一并送回岳家,一看就是要常住的。   严绍庭把妻儿安顿好,跪下给李宜人磕头,“近日女婿家里有些事,一切都拜托李宜人照顾,女婿先回去了。”   严家最近发生了什么,李宜人心知肚明:她的三女婿徐瑛的父亲徐阶发动了朝中御史弹劾严世蕃,列了三条罪状:   第一就是通倭。严世蕃和倭寇勾结,用五千两黄金资助倭寇。   第二是豢养私兵。   第三是以下犯上。在一片有王气的土地上盖房子,意图不轨。   这三条罪状看起来有些可笑,严世蕃所犯的大罪,收受贿赂,公然卖官;陷害忠良、逼死忠臣等等一字未提,但是嘉靖帝却将此事交给东厂和锦衣卫去彻查。   这个厉害了,以往严嵩严世蕃父子被弹劾,最后都不了了之,束之高阁,尤其是在嘉靖三十一年,刑部员外郎杨继盛列举了严嵩“要贿鬻官、沽恩结客、妒贤嫉能、阴制谏官、擅宠害政”等等十大罪,且都有证据,结果都被严嵩反咬一口,不仅没事,嘉靖帝还把杨继盛给斩首了。   而这一次,仅仅三条罪状,嘉靖帝却大怒,先以严嵩以治家不严,管教儿子不利的理由,勒令堂堂首辅大臣自请辞职。   然后,把案子交给东厂和锦衣卫联合追查,这两个决定这就已经表明了嘉靖帝对严家的态度。   严世蕃怎么都没有料到,他交给罗龙文用来给严家铺一条退路的五千两黄金,居然是送人头,亲手把证据交在了对手手中,自毁长城。   严世蕃后悔啊,人都瘦了。东厂和锦衣卫今天来搜书房,明天来搜园子,严家乱成一团,人人自危,有种大厦将倾之感,严绍庭就把妻儿送到了岳家避祸。   严嵩被迫辞职后,按照内阁顺位排序,李宜人三女儿的公公徐阶就成为了新的内阁首辅。   亲家打亲家,而且是毫不手软,往死里打的这种。李宜人明知如此,但无能为力,之前丈夫陆炳给女儿们选婆家的时候就曾经说过,他把二女儿和三女儿分别嫁入严家和徐家,其实都是为了保护陆家。   不要管亲家和亲家之间如何斗,到最后,无论谁赢在最后,陆家都没事,陆家的女儿们也都能得以保全。   李宜人扶起二女婿严绍庭,说道:“你自回去,我会照顾好女儿外孙,将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陆家始终都会欢迎你过来。”   李宜人说的很清楚了,女婿可以投奔陆家,陆家的权势庇护一个女婿没问题,但是除了女儿女婿和外孙,其余严家人陆家就管不了了。   严绍庭也知道岳父大人去世之后,陆府在走下坡路,他此次送妻儿来岳家,本来有所期待,可是李宜人这句看似安慰的话却彻底打破了他的幻想。   严绍庭强忍住失望,拜别了岳母。   “绍庭!”陆二小姐抱着孩子追上去,儿子刚刚会走路,跟他爷爷一样都白白胖胖的,很是可爱。   严绍庭当丈夫还是不错的,陆二小姐从闺门嫁入另一个豪门,未嫁从父,出嫁从夫,父亲陆炳用儿女的政治联姻保住家庭,但是对陆二小姐而言,婚姻不是手段,而是她的全部。   别人认为严绍庭是奸臣之子,她只认为这是她的丈夫。   严绍庭说道:“外头暑气重,你快抱着孩子回去,等家里的事情平息了,我就来接你们。”   言罢,严绍庭逃也似的走了,他姓严,这种时候,他不能躲在岳家,只能和父亲祖父共同面对。   陆二小姐去追,她抱着孩子,那里追的上?被李宜人和未出嫁的陆五小姐拦下,陆二小姐再也忍不住了,扑到李宜人怀里哭泣。   儿子感觉到气氛紧张,也哇哇大哭,陆五小姐把小外甥抱到花园里哄着。   陆二小姐哭道:“母亲,能不能……能不能……拉一把严家。”   李宜人到底是个管家的夫人,晓得有些事情绝对不能碰,如今看皇帝对严家的态度,怕是要把陆家也拖进去,只得硬着心肠说道:“朝廷的事情,妇人家岂敢干涉。你放心,有陆家一口饭吃,就饿不着你们这个小家。”   陆二小姐哭道:“既然如此,当初为何要把女儿嫁到严家去,女儿若知道有今日离别之痛,还不如一辈子守身不嫁,剪了头发当姑子去,还落得个清净。”   李宜人抱着女儿,痛苦又茫然,女人不都是要嫁人吗?反正都要嫁人,那时候严家如日中天,人人都说是一门好亲,难道我们当父母的做错了?   看着痛苦的女儿,李宜人无能为力。   陆二小姐就像抓住救命稻草般抓着李宜人的手,“母亲去求三妹,三妹是徐家妇,要她去求她公公徐阁老,我公公三条罪名都是徐阁老推波助澜所致,求徐阁老高抬贵手,放过我公公。”   都是亲生女儿,李宜人左右为难,“不行,你妹妹是徐家儿媳妇,她怎能左右公公的政见,我不能为难她。”   陆二小姐说道:“母亲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呢?就当我欠她的,连四妹妹(就是陆缨)这么刚强的人都被母亲说动答应嫁人了,母亲去找二妹妹说一说。手心手背都是肉,求母亲疼疼女儿。”   这下李宜人设身处地的尝到了她以死相逼时陆缨的感受,真是身处蒸笼,下是烈火,上是蒸汽,无处可逃,无可奈何,无计可施。   作者有话要说:  风险对冲的效果来了 第178章 眼看他楼塌了   陆二小姐哭闹, 李宜人一点办法都没有,她又舍不得把女儿外孙送到郊外田庄里静养,只得要五小姐去徐家告诉她三姐姐, 最近不要回娘家了, 免得两个女儿见面, 陆二小姐像现在这样又哭又求的, 三小姐为难。   这种两面夹击, 左右为难的痛苦她当娘的一个人受着就行了。   陆三小姐闻言只能叹息, 公公高升内阁首辅,全家都高兴, 唯独她乐不起来, 但又不能表现在脸上, 她毕竟是徐家妇。   尤其是, 听丈夫的意思, 公公这么快捏住了严世蕃通倭的把柄,四妹妹陆缨“有奇功”,二姐姐若知道了, 还不知会如何闹起来,说两个姐妹合起伙来欺负她一个。   “知道了。”陆三小姐说道:“五妹妹回去叮嘱母亲,不要让人在二姐姐跟前乱嚼舌根, 离间我们姐妹。”   不管怎么样,姐姐是自己人。   且说严府,昔日门庭若市的家族, 现在门前冷落车马稀,严绍庭回到家里,严世蕃忙问,“李宜人如何说?”   严绍庭说道:“陆家大门永远为我敞开。”   又一个希望破灭了, 严世蕃大怒,脸上的肥肉颤抖着,“这个胆小怕事的无知妇人,若忠诚伯(陆炳)还在,定说不出这样的话!”   亲爹骂丈母娘,严绍庭不敢说什么,倒是刚刚从首辅大臣的位置下来的严嵩阻止儿子说亲家的坏话,“都到了这个时候,别把亲家变成仇家,能够护住绍庭就已经很不错了。你别为难孩子们。”   严世蕃说道:“父亲,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么?什么通倭,我们严家还用得着通倭?倭寇给我提鞋都不配!分明是徐阶栽赃陷害,罗龙文失踪了,我的五千两黄金莫名其妙出现在兴化城,攻下兴化城的戚继光和俞大猷都是徐阶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巧。”   严嵩问:“你说不是就是不是?皇上认为是,不是也是,皇上说不是,是也是不是,你我父子失去了圣心,做什么都是错的。”   从来只有严世蕃栽赃陷害别人的,现在轮到自己成为受害者,严世蕃岂能甘心?   严世蕃说道:“只要证明我是被诬陷,通倭的罪名就不攻自破。”   “我看你平日聪明,却还是当局者迷。”严嵩八十多岁了,脑子依然很清楚,“你和倭寇的通信、五千两黄金,都是戚继光和俞大猷献上的。戚继光这次平倭有功,皇上封他为福建总兵官;俞大猷讨伐飞龙国,把造反的张涟赶到南洋小岛上去了,封了广东总兵官。你的意思是,大明东南沿海两大总兵联合起来诬陷你?皇上会为了你,去惩罚东南两员大将?”   自是不能。   严世蕃快要气成青蛙了,“胡宗宪是我一手提拔的,这些年若没有我,他能稳坐抗倭大元帅的位置?他却不知恩图报,把机会给了戚继光和俞大猷这两个外人,我出事了,他连个屁都不放,真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严嵩说道:“树倒猢狲散,你不要怨别人。别说胡宗宪,你出事之后,你亲舅舅欧阳必进可为你说过半句好话?血亲尚且如此,何况外人。”   不提还好,一提严世蕃更气了,“当初爹爹就不该举荐舅舅当吏部尚书,他当尚书之后,专门和我唱对台戏,我要提拔某人,他非要贬斥,我讨厌谁,他非要提拔。别人给我送钱买官,他就是不肯听。我拿钱办事的良好信誉被亲舅舅毁掉,那些官员就不相信我,墙倒众人推,破鼓众人擂。我出事了,他们更不会为我说话。”   严嵩终于冷了脸,“你连我都怪上了?”老实说,严嵩也后悔啊!一步错,步步错,谁知道小舅子是这种油盐不进的人呢?   严世蕃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不是,我就是怪舅舅不近人情。”   严嵩叹道:“你舅舅不落井下石,就仁至义尽了。把嘴闭上,别把亲家亲戚们得罪光,为今之计,只能以退为进。”   严世蕃不肯:“退,怎么退?我们以前得罪人的太多了,退一步万丈深渊,多少人等着我们严家败落了,扑上来把我们撕得粉碎。”   严世蕃已经不记得他收钱做过多少缺德事情了,仇人数都数不过来。   而严嵩,成为内阁首辅,他就是靠着踏着无数尸骨坐上那个宝座的,父子两人的手都不干净。   严嵩也怕啊,但是,严嵩说道:“我们没得选。先活着,将来未必没有翻身的机会。”   严世蕃闻言大喜:“什么机会?”   严嵩说道:“景王继位。”   就这……严世蕃的心情真是大起大落,“景王远在湖北安陆,上次刺杀裕王计划失望,皇上也警惕起来,把景王府邸赐给裕王,还给他安排了两千护卫,我们无法近身。”   严嵩说道:“只要皇上一天不立储位,景王就有机会,你要有耐心,两个王爷都还没有子嗣。倘若景王生了儿子,皇上说不定就叫他回来了。”   又道:“你放心,以我多年对皇上的了解,皇上多疑,从来不喜欢朝政出现一边倒的局面,徐阶刚刚当了首辅大臣,戚继光俞大猷都是他的人,手握兵权,朝中大臣多有归附之意,皇上必定要用我们来牵制徐阶,皇上不会让我们死的。”   亲爹都这么说,严世蕃心有不甘,也没有比亲爹更好的法子了,于是不再反抗了,一副凭天由命的样子。   严嵩这个老狐狸都成了精,赌对了。   父子两个以退为进,不辩驳、不鸣冤、看起来似乎任人宰割。朝中大臣们纷纷摇旗呐喊,推倒严家这面大墙,控诉严家父子的奏疏如雪片般到了嘉靖帝手里,请求严惩严家父子。   可是,大臣们骂的越凶,嘉靖帝就越觉得这些大臣是不是都受了新的首辅大臣徐阶的指使?投入了徐党门下?   大明只可以有一个一言堂,那就是皇帝。   而徐阶现在一呼百应,风头太甚,令嘉靖帝深为忌惮。所以,纵使通倭的证据确凿,嘉靖帝也迟迟没有下令如何处置严世蕃。   嘉靖帝很矛盾,一方面,严世蕃的胆子已经大到用白莲教和黑眚的幌子来刺杀裕王——奶兄陆炳虽然没有明说严世蕃突然发放拖欠三年裕王的俸禄、景王的白鹿观的大火道士全部烧死和裕王在破败的裕王府遭遇“白莲教”用假黑眚刺杀这三件事有什么关系,但是多疑的嘉靖帝一看明白是何意了。   嘉靖帝虽然讨厌裕王,但是大臣要协助景王谋杀裕王,他绝对不会坐视不管,我的儿子,我可以随意折磨他,但是外人要碰他,那就是无视皇家的尊严。   皇帝怀疑一个大臣,根本不需要证据确凿,他只是缺一个契机。所以徐阶列举严世蕃三条罪状,恰好撞到了嘉靖帝心坎上,乘机把严家父子连根拔起。   但是另一方面,徐阶的风头太盛了,将来又是一个严嵩,这让嘉靖帝很不舒服。如果杀了严家父子,朝政就是徐阶的一言堂,要架空我这个皇帝。   遇事不决,修仙练丹的嘉靖帝喜欢搞迷信活动来帮助自己做决定。   蓝道行的丹药害死了奶兄陆炳、被嘉靖帝凌迟处死之后,嘉靖帝不再独宠任何一个道士了,西苑里有蓝田玉、胡大顺、罗万象等等道士随时待命。   嘉靖帝要蓝田玉和罗万象两个道士用扶乩术问神仙们这件事该怎么办。   扶乩是占卜之法,就是在簸箕里堆上沙子,在上面架起两根根子,两根棍子下方悬着一支笔,然后由两个道士一左一右操纵两根棍子,笔在沙盘里画出符号或者写出字,给予上天的指示。   嘉靖帝沐浴更衣做法事,问道:“自打朕继位以来,天下为何总是不太平?南边闹倭寇,北边蒙古频频犯边,内有白莲教作乱,一刻都不得安宁。”   蓝田玉和罗万象操纵棍子,在沙盘里写到:“奸臣。”   这两人深知帝王的心意,反正不能是皇帝的错,错就错在大臣或者是女人。但是他们两个不敢得罪盛宠的尚昭仪,所以只写“奸臣”。   嘉靖帝又问:“既然神仙们认为是奸臣作乱,为何不降下天谴,惩罚奸臣?”   两个道士又写道:“皇帝乃是天子,天子锄奸。”   刚好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把最新的奏疏搬过来给皇帝预览,嘉靖帝随手打开最上面的一本,正是御史邹应龙弹劾严嵩严世蕃的奏疏。   嘉靖帝觉得,这是天生的神仙们给他的启示,于是下令,将严家抄家,家产充公,勒令严嵩严世蕃父子立刻离开京城,贬回原籍江西原州府。   黄锦去严家传抄家圣旨,严家父子当场被剥了丝绸衣服,只穿着粗布囚衣,被押解到囚车上,即日就要送到通州港,坐船从京杭大运河南下,然后经过长江时再一路往西,到江西老家。   严绍庭一路跟随囚车到了通州港,严家父子登船之时,严世蕃对儿子说道:“你去投奔岳家,好好当陆家的女婿,不要管我们的事情了。只要你们过的好好的,我和你祖父就心无挂碍。江西老家祖坟那里还有祭田祭屋,不属于抄家之列,我们有房子住,有粮食吃,你不要担心。”   话音刚落,一艘大官船靠港,一群人嘻嘻哈哈的下了船,为首那人居然是半年不见的陆缨。   陆缨身边有个俊秀的少年,穿着目前京城正流行的骚粉色襕衫,左手拿着一炳羽毛扇,右手举着一炳遮阳的油纸伞,抱怨着天气,“京城的夏天又闷又热,太阳还毒,把我的皮肤都晒黑了,还是江南好啊,尤其是兴化城,天天下雨,凉快的很。”   作者有话要说:  我猜严世蕃现在很想踩爆汪大夏的狗头 第179章 常羡人间琢玉郎,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   那粉色襕衫少年, 颜如玉、眼似漆,阳光穿过一把樱花飞舞遮阳油纸伞,更神衬得他粉面桃腮。   常羡人间琢玉郎, 万里归来年愈少, 微笑, 试问京城好不好?却道, 要把我的皮肤晒黑了(注1)。   正是汪大夏, 他出走半年, 归来……添了几分少女感。   陆缨也是半年不见,归来……脸上有疤, 仍是少年, 只是多了几分彪悍之气。   汪大夏手中的遮阳伞往右边倾斜, 大半个肩膀都在太阳暴晒之下, 倒是把身边一个青衣素颜、戴着孝髻的寡妇遮得严严实实, 所以看不清她的相貌。   但是严世蕃猜测这个寡妇应该就是魏采薇了。   从汪大夏抱怨天气的话里来看,原来消失大半年的三个人去了江南,也恰好去过兴化城。   这让严世蕃猛地醒悟过来:罗龙文失踪、五千两黄金出现在倭寇巢穴, 一定是这三个人捣的鬼!   严世蕃肠子都悔青了:我当初就不该听忠诚伯的话,放过了汪大夏这个臭小子!景王做的对,小寡妇是个祸害, 必须死!可惜那个臭道士没能弄死她。   还有陆缨——   严世蕃气急败坏,快步走过去,唾沫横飞的质问陆缨, “你还有脸回来!你回家之后,有何面对你的二姐和外甥!”   在官船上航行了一个多月,几乎与世隔绝,他们只晓得徐阶取代了严嵩成为内阁首辅大臣, 严家要倒台了,但是没有想到会倒得的如此之快。   直到上岸的时候,陆缨三人都没有注意到码头上两个穿着囚服、一胖一瘦两个老人是严世蕃和严嵩父子两个。   甚至都面对面走过来,也没有认出眼前的囚犯是谁。人在落魄之后,相貌气质都会发生变化,严嵩本来就是八十多岁的老人了,以前红光满面像个寿星翁,现在须发灰白、脸色黯淡,眼皮耷拉下来了,把眼睛遮得只留下一条细缝。   而严世蕃差不多暴瘦了二十斤,缩水了一圈,甚至勉强能够看见他有脖子了,两队宿敌纵使相逢应不识,面目全非。   一个老囚犯突然对陆缨咆哮,陆缨先是莫名其妙,然后看到了来拉走父亲的二姐夫严绍庭,这才意识到老囚犯就是严世蕃。   汪大夏反应过来了,他先将魏采薇往身后一扒拉,然后将手中的油纸伞当做盾牌横在严世蕃和陆缨之间,“你们严家丢官,关我们陆统领什么事情?我们此去江南,是捣毁了白莲教的一大巢穴,我带回来的箱子里还有石灰腌的白莲教四大传头之一铁牛的人头,不信我拿出来给你瞧瞧。”   “大可不必。”严绍庭将父亲拉回去,“父亲,时辰已到,押解的人已经开始催促了,上船吧。”   严世蕃狠狠用眼睛挖了一眼三个人,“你们等着,总有一天,我严世蕃会重镇旗鼓,回来找你们算账。”   “算账?”一直沉默的吴小旗问严世蕃:“你还记得面具吴吗?他是锦衣卫看守火/器库房的保管员。”   严世蕃眼神茫然,有些耳熟,但记不起来了,他害死的人太多了,面具吴渺小如尘埃。   吴小旗说道:“你们这些大人物把我们视为蝼蚁。蝼蚁也有父母子女,也有感情,我父亲死于你手,家里的顶梁柱没有了,祖母悲痛也一病去了,家里只有我孤零零一人。如今你们严家有今天,都是你作恶的报应,与我们陆统领何干?你要有脸指责别人,撒泡尿照照自己都做过多少亏心事!”   吴小旗一席话打动了魏采薇,她也何尝不是被严世蕃间接祸害的只剩下她一个人?   严世蕃连去年端午节刚刚弄死的面具吴都不记得了,当然不会记得十一年前惨死的姐姐。   魏采薇说道:“善恶有报,因果循环。你若依然执迷不悟,以为全天下人都对不起你、亏欠你,非要报复回来的话,相信我,你目前发配原籍的境地还算好的。”   严世蕃冷冷道:“你一个小寡妇,还敢威胁我?”   魏采薇说道:“我在京城静候你的结局。”   我们知道你们父子打什么主意,不就是指望景王将来夺嫡当皇帝吗?   放心吧,我不会让你们得逞的。   眼看着闹得越来越僵,严绍庭把父亲扯开,“走吧,祖父已经上船了。”   严世蕃登船,严绍庭给了押解的军人每人一个厚重如砖头般的的红封,“一路上拜托各位军爷照顾我的父亲和祖父,我祖父年纪大了,父亲体胖怕热,行动迟缓,还望各位多多包涵。”   严绍庭是犯官之子,但也是忠诚伯的女婿,说话和气,彬彬有礼,押解的军人们不敢轻贱他,虚虚推脱了几次,勉为其难收下来。   等大船离开通州港,军人们偷偷打开红封一瞧:我滴乖乖!是一块约五十两重的金砖!   他们就是干一辈子也赚不了这些钱。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军人赶紧把严家父子从潮湿闷热的船舱最底层升舱,升到了最高层第三层的大舱房里。   严世蕃得意洋洋的往床上一躺,笑道:“父亲,您总是嫌弃儿子是个财迷,只晓得赚钱。现在知道钱的好处了吧?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够东山再起,有钱——”   严嵩打断了儿子,“你别光顾着得意,皇上留我们父子性命,是担心朝中徐阶大权独揽,需要有人   牵制,不是因为你有钱,赶紧想一想下一步路怎么走。”   严世蕃从床上咕噜滚起来,“父亲,我已经想了两条路,第一,就是扶持景王继位,第二,如果景王是个扶不去的阿斗、皇上这一脉绝嗣,我们还有一条路可走——益王一脉就在江西,到时候,我们严家争一个从龙之功,照样风风光光的回到京城。”   益王朱厚炫是嘉靖帝朱厚熜的堂弟。嘉靖帝是因上一任皇帝正德帝绝嗣,皇室正统无人继承,按照无嫡立长的规矩,捡了个大漏,从湖北安陆的小藩王变成了大明皇帝。   如今,裕王和景王都没有存活的儿子,如果嘉靖帝这一脉也绝嗣,那么按照继承顺序,就轮到了益王这一脉,益王的藩地就在江西建昌府。   严嵩父子被发配原籍江西,正好近水楼台先得月。   实在不行,就干脆另起炉灶的法子,只有严世蕃这种鬼才才想得到,并不拘泥于景王一人。   严嵩恍然大悟,对儿子说道:“看来你脑子里还是有点东西,装的不仅仅是钱财。”   这一边,严家父子满载着东山再起的希望回到江西老家,这一边,陆缨等人踏上了回京城的归途。   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汪大夏送陆缨回陆府。   陆府还在守孝中,汪大夏把风骚的粉色襕衫脱下来,换了一身素服,轻佻的眼神也变得稳重了,往丈母娘喜欢的样子打扮,比陆缨还细皮嫩肉,一看就是吃软饭的。   尴尬的是,二姐夫严绍庭也正好同路返回,在门口相遇。   陆缨问心无愧,眼神不躲不闪,道:“二姐夫先请。”   面对这个彪悍的小姨子,严绍庭心情复杂,说道:“上一辈的事情,我们晚辈管不着。为了避免有人在你二姐姐耳边闲言碎语,我明天会带着你姐姐还有外甥去三里屯里住,安心读书。”   陆炳的长眠之地,陆家的祭田祭屋都在三里屯,是一块清净之地。   陆缨回家,李宜人看到陆缨脸上醒目的疤痕,抱着女儿大哭不止,将近日承受的压力统统发泄出来,“你可算回来了。”   汪大夏扑通跪下谢罪,“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有保护好陆统领。”   陆缨说道:“不管他的事情,都是白莲教太过猖狂,此次我们能够全能全身而退,汪百户从中斡旋(牺牲色相),功不可没。”   李宜人见这对有情人互相维护,便知汪大夏没有因陆缨破了相而嫌弃,愈发喜欢这个准女婿,还特地留了他吃晚饭。   晚宴上,男人一桌,女人一桌,汪大夏坐在严绍庭的下手,和汪府两个男丁陆绎、陆彩一个桌子,丧期不便谈笑,也不能喝酒,寂然饭必,一顿饭吃的很是沉闷。   汪大夏应付了一顿饭,拍马赶回北城,过家门而不入,径直来到了甜水巷魏采薇的家,此时京城正值满天柳絮,骏马奔腾之时,卷起千堆雪。   汪大夏从后门进,魏采薇坐在院子里乘凉,刚切开了一块西瓜,就等着他来,石桌上还放着一锭五十两银子的元宝。   汪大夏不请自来的坐下吃瓜,“这银子是什么回事?”   魏采薇拿出一张租房契约,“租约今天到期,我要续租一年,这是今年的租金。”   一年匆匆过去,一年前的今天,汪大夏这个纨绔拒绝把房子租给魏采薇,要把她赶走。   一年后,魏采薇不仅没有走,汪大夏还把自己的心赔给她了——身体还有两年半。   汪大夏把元宝往魏采薇这边一推,“不行,这么好的地段和房子,我要加点东西。”   魏采薇:“加多少?”   汪大夏扑过去,加了一个绵长的、西瓜味的吻,“成交。”   作者有话要说:  纯情房东俏房客,所以,想谈甜甜的恋爱要先有房……   注1:出自苏东坡的《定风波》:常羡人间琢玉郎,天应乞与点酥娘。尽道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万里归来颜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第180章 天上掉下的大馅饼   房租只涨了一个吻, 良心价了。遇到这种好房东就续租吧。   那五十两的房租汪大夏最初还不肯收,魏采薇说道:“将来你我成婚,我不想和公公还有小叔子一起住, 你攒够结婚另立门户买房子的钱的了吗?”   远远不够。汪大夏不说话了, 默默收下租金。   汪大夏回家, 他大半年音讯全无, 汪千户几乎以为他死在外头, 见长子回来, 又是怒又是喜,破天荒忍住没有骂他这半年死那去了, 要他去祠堂里给生母和祖宗们上一炷香。   木指挥今晚在北城兵马司当值, 闻言汪大夏回来了, 当即要手下代值, 赶到汪家, 一见面,就把汪大夏紧紧抱在怀里,“你这孩子半年不见, 都长的比我高了。”   木指挥抱够了才放手,上下打量,“还比以前更俊了。汪千户, 我就说这孩子将来差不了是,定能出人头地。”   汪千户习惯性的谦道:“哪里哪里,也就一张脸还过得去。”   人比人, 气死人,从汪千户和木指挥的反应来看,好像木指挥才是他的亲爹。汪千户就是个恶毒后妈!   汪大夏心下恼火,嘴上却没心没肺的说道:“父亲猜的很准, 儿子这次在外头做事,主要靠的就是这张脸,靠脸立功、靠脸吃饭。”   一路上男扮女装,还色/诱明王,肚子里的孩子有三个爹,若长的一般,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这下轮到汪千户恼火了,“你这个——”   “孩子大半年没着家,还站着说话作甚,我们喝茶去。”木指挥熟练的冲出来当和事佬,一左一右拉着父子两个走出祠堂。   三人在凉爽的花架下坐下喝茶,汪千户问:“你这半年去那里了?”   “这个……”汪大夏有些为难,“反正是公事,没有在外头花天酒地的玩耍。”   汪千户指着隔壁,“你们锦衣卫做事,怎么魏大夫也走了半年?”   老实说,汪千户天天盼儿子回家而不得,甚至幻想过儿子是不是和隔壁小寡妇私奔了!否则怎么这么巧两人一起消失!   汪大夏烦躁的放下茶杯,“不要什么事情都扯到魏大夫,能说我早就说了,我没心情和父亲打哑谜。我们真是出门办正事,有陆统领作证。”   木指挥赶紧出言表示理解:“臣不密则**,不好说就别说了,他们锦衣卫跟我们这种巡大街的不一样,动不动就要保密,汪千户别逼孩子了。”   汪千户说道:“我不是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是前些日子,五军都督府突然要重新启用我,目前我在等候授官,听说快了。我觉得很奇怪,自从革职之后,我一直在家里带孩子,一不使钱,二不托关系,怎么有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我托人去五军都督府打听,人家只是说回去问问你儿子就知道了。”   “原来我这次启复,是托了你的福,想必和你消失的这大半年有关系,就问问你都做了些什么。”   都说母凭子贵,现在汪千户是父凭子贵。   汪大夏不便明说,无论是白莲教还是栽赃陷害严世蕃通倭,都不能让父亲知道,知道的越多越麻烦,说道:   “去年父亲丢官,是因为儿子得罪了严世蕃。现在严家倒台了,自是要清算一批人,腾出空位来,将蒙冤的官员顶上,以示补偿。”   汪千户说道:“可是我去年治家不严、放印子钱是事实,并不是冤枉。被严世蕃整治的家破人亡之人比比皆是,我的下场还算好的,为何偏偏启复我?”   汪千户有自知之明,他是个快五十岁的武将,体力和武力都在走下坡路,又不是文臣可以干到七八十多岁,又不能熬夜了,还能干什么呢?   汪大夏含含糊糊的,“有官做还不好吗?您就甘心从此以后在家里带弟弟?我如今在锦衣卫混的还不错,将来官位爵位我自己去挣,家里的爵位我不要了,让给大秋。”   汪大夏觉得,将来他和魏采薇结婚,父亲这个老顽固未必答应,反正不管家里答不答应,他都要娶了她,搬出来单过,不想让大家庭控制小家庭,最好就是不要利益上的瓜葛。倘若靠着家里,就得家里的话。   爵位和钱都自己挣,腰杆才挺得硬,有我行我素的资格。   汪千户恼了:“为父需要你教我做事?是你的就是你的,你弟弟不会和你抢,你何必说这种反话来试探我。”   汪大夏再也忍不住了,“我说不要就是不要,父亲若不信,我现在就写个放弃家产爵位的字据。”   见父子两个又要吵起来,木指挥连忙把汪大夏拉出去,“一路风尘累了吧,赶紧回去洗洗睡了。”   汪大夏回房,把他积攒的银子还有地契拿出来翻了翻,田地不能卖,将来过日子要用,银子只够买一座普通的民居,也太委屈魏采薇了。   老婆本真是难赚啊。   次日,兵部的调令就来了,汪千户得了一个外放,去江西都指挥使司当副指挥使。   比以前的官还升了两级,虽然是外放,不在京城,但对于汪千户而言,是个莫大的机会,连忙准备行李,把小儿子汪大秋也带着一起赴任。   没想到自己刚回家,亲爹就要外放当官了,汪大夏忘记了刚回家和父亲的不愉快,特地请了一天假,去送父亲和弟弟去通州港坐船。   锦衣卫指挥使朱希孝叫住他,说道:“知道你父亲为何这么快就启复吗?”   汪大夏说道:“因为标下这次江南之行立了大功。”   朱希孝没想到汪大夏如此自我感觉良好,往自己脸上贴金,自信过头,一噎,说道:“你出生入死立大功,当然是你自己受益,下个月你就能够升千户。是李宜人对我大哥说,你父亲是个人才,被前妻拖累才丢官,刚好五军都督府有几个空缺,我大哥就把他调到江西去。”   大明所有的卫所都归五军都督府管辖。   汪大夏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根本就不是他的面子!是李宜人把父亲当成了未来的亲家,跟亲家李希忠打个招呼,父亲才得以这么快启复!   李希忠是老牌勋贵成国公,执掌五军都督府,是陆大小姐的公公,原来父亲启复靠的是裙带关系啊!有权有势就是不一样,谈笑间,就决定了普通武官的仕途。是生是死,都是别人一句话的事情。   汪大夏感叹万千,李希孝说道:“你父亲性格比较直,有些话我就不弯弯绕绕的说了。你回去转告你父亲,他在江西最重要的任务是确保江西都指挥使司听五军都督府的话,不能被当地势力架空,要留心培养自己的人。另外,要监视严嵩和严世蕃父子的动向。”   汪大夏说道:“标下明白了。”   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严党被推翻,但是余威尚存,尤其是严家的家乡,势力盘根错节,嘉靖帝把两人贬回原籍,也担心放虎归山,并没有放任不管。   既然要监视严嵩严世番,就必须和这两人有仇怨,不能被其控制。汪千户的官职是严世蕃给弄没的,严世蕃还威胁过汪大夏的性命,所以派汪千户去江西最适合不过了。   果然这个三十多年不上朝还能牢牢把握住权柄的老皇帝不是一般的昏君啊,他是个极聪明之人。   汪大夏回家,魏采薇居然在他家里!   魏采薇是来送行的,她送给汪千户一匣子药丸子,“听闻汪千户高升了,要去江西,听闻那里潮湿多瘴气、虫蛇鼠蚁出没,就赶制了一些药,有驱虫蛇的,有外敷的,有避开瘴气含在嘴里的,还有擦在皮肤上蚊虫不咬的,都用标签标注了,这是所有药物的配方,用完了可以自己抓药配制。”   魏采薇还把一个香包挂在汪大秋脖子上,“戴上身上不准乱扔,小心虫蛇咬你的鼻子。”   汪大秋惊恐的用白胖的小手捂住整张脸。   这真是雪中送炭了,汪千户自是忙不迭的感谢。   魏采薇说道:“江西人生地不熟,汪千户一切要小心。”因为有上辈子的经历,她知道多疑的嘉靖帝怀疑一切,包括回到原籍的严氏父子。   不同的是,上一世里,嘉靖帝要汪大夏所在的东厂派人去江西秘密监视,现在是逃过一劫的汪千户到江西肩负这个责任。严家父子在老家的势力不容小觑,不好对付啊。   所以,魏采薇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汪千户。   汪大夏送魏采薇回家——其实就隔着一道墙而已。   关了院门,汪大夏就不老实了,捏着她的手,调笑道:“媳妇还没过门,药先进了门,就这么迫不及待啊。还有,你送给汪大秋的香包,我也要一个,我也怕蚊虫叮咬。”   “你先给我五十文。”魏采薇说道:“朝廷派你爹去江西,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严氏父子也。你提醒你父亲,严家两个老狐狸很难对付的,不要掉以轻心,有任何风吹草动,务必秘奏给五军都督府大都督朱希忠。”   汪大夏惊讶不已:“你怎么知道?我是他弟弟朱指挥使告诉我,我才晓得这里头的缘由。我还以为兵部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启复我父亲呢。”   “我是……”魏采薇找理由搪塞,“那天我们下船,刚好遇到严家父子上船回江西老家,留了个心眼。你父亲外放江西,我就想到这一层。”   美色当前,汪大夏色令智昏,不做他疑,他抱着魏采薇,“我媳妇是天下第一聪明人。随便一猜就中了。”   又在她耳畔低语:“你猜我现在想做什么?”   就这道行,就想调戏老娘?魏采薇说道:“你想剥了我的衣服,连袜子都不留,推倒在葡萄架下的竹塌上,用袜子把我的腿绑在……”   说了不到一百个字,汪大夏面红耳赤,落荒而逃,怕了怕了!   魏采薇躺在葡萄架下的竹床上乘凉,唉,上辈子做的驾轻就熟的事情,这辈子听都听不得了,看来我得从头开始教他,心累。   作者有话要说:  骑带着辅助轮的自行车的汪大夏和开高铁的魏采薇,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人。   下一章要猛拉时间轴了,大家要有个心理准备哈 第181章 三年之约   魏采薇在葡萄架下打盹, 恍恍惚惚回到了上一世,她和汪公公在葡萄架下胡天胡地时的情形,葡萄架子都快晃倒了, 一颗颗熟透的葡萄落下来, 砸在她的身上, 皮开肉绽, 飞溅出汁水, 都进了汪公公的嘴里……   敲门声将魏采薇从春梦中唤醒, 听到宦官特有尖细的声音,知是宫中传召, 魏采薇用冷水泼了泼脸, 打开大门。   是尚青岚。   魏采薇怀疑自己还在做梦, 皇帝的宠妃应该在毓德宫, 过着神仙般的日子, 怎么可能出现在她家的大门。   半年不见,尚青岚长高了,胸脯也高了, 从去年青涩的青梅变成蜜桃,双目涟涟如波,一看就是宠妃的神采。   魏采薇揉了揉眼睛, 尚青岚拉着一个人走进屋子,“我们出宫玩耍,听说你回家了, 就来看看你。”   一看那人,魏采薇更加觉得这是梦中梦:居然是微服私访的嘉靖帝!   我的天!嘉靖帝三十多年不上朝,二十多年不进后宫,宅在西苑修仙炼丹, 对外界有一种“总有人想要害朕”的恐惧,怎么被尚青岚拉到宫外玩耍?   接下来,是不是得学正德皇帝下江南啊!   嘉靖帝所到之处,皆有暗卫保护,霎时安静的甜水巷里多了好些“路人”和“商贩”,有推着独轮车卖冰碗的,有挑着担子卖温室早熟西瓜的,有磨剪子戗菜刀的。   魏采薇赶紧行礼,嘉靖帝僵硬的挥了挥手,“朕微服出来,免礼平身”。他似乎是首次出来玩,对外界还是觉得陌生和恐惧,整个人都是紧绷的。   尚青岚摇着嘉靖帝的胳膊,“我走累了,就在魏大夫家里喝杯茶嘛。”   “是你非要出来逛的,现在又嫌累了。”嘉靖帝嘴上这么说,却还是跟着尚青岚进了屋。   室内闷热,魏采薇把两个贵人请到葡萄架下凉快凉快,先上了西瓜和红糖炸糕,把去年尚青岚赐的好茶拿出来,待她匆匆烧开了水,泡好了茶,端过去给贵人时,尚青岚已经累得在葡萄架下的贵妃榻上睡着了,嘉靖帝端坐在椅子上,翻看着魏采薇最近看的闲书《西游记》,正看到大闹天宫处。   魏采薇蹑手蹑脚的把茶摆上,知趣的退下。   上一世,嘉靖帝再宠爱尚青岚,也只是容许她和魏采薇结伴出宫玩耍、泡个温泉什么的,但从没有跟着尚青岚一起出宫过。   这一世,她去了江南,不在毓德宫与尚青岚为伴,尚青岚不甘寂寞,居然说动了老皇帝陪她出来玩。   果然老年人谈恋爱,就像老房子着火,一发不可收拾了。   尚青岚能吃能睡,没心没肺,她就这样在葡萄架下睡了一下午,嘉靖帝也没有催她,直到黄昏时尚青岚睡到自然醒,两人才结伴回宫。   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对魏采薇说道:“今日之事,魏大夫需保密,不能让任何人直到皇上和尚昭仪来过这里。”   魏采薇连汪大夏都没有告诉。   另一边,汪大夏和木指挥把汪千户和汪大秋送到了通州港码头,一艘大官船在等着他们。   木指挥依依不舍,“我自打从军就在汪千户麾下,从来没有分开过。如今汪千户去了江西,我在京城,各奔前程。”   汪千户说道:“你我都有老的一天,到时候孩子们都大了,成家立业,我们一起解甲归田,去乡下采菊东篱下,一起养老。”   木指挥和汪千户击掌为誓。   “冰碗!卖冰碗了!”   汪大秋听到冰碗叫卖声,馋馋的跑过去,吵着要吃冰碗,汪大夏拿出钱来给商贩,“来一碗。”   商贩却低声说道:“不要钱。”   感觉声音有些熟悉,汪大夏定睛一瞧,居然是前继母吴氏!   吴氏洗净铅华,用蓝布包头,依然娇俏,她在乡下听说汪千户外放到江西,儿子也要跟去,这一别还不知何时回来,就扮作卖冰碗的,推着独轮车在通州港口守株待儿子。   吴氏被休时,汪大秋还不会说话,他已经不认识母亲了,只是馋馋的看着冰碗。   汪千户看见长子给幼子买冰碗,忍不住教训道:“你弟弟年纪小,脾胃弱,吃不得冰,小心拉肚子。你小时候就贪吃拉过,连拉五天,都廋脱相了。”   汪大夏挪开身体,让汪千户看清楚小贩是他前妻。   吴氏尽量少放冰沙,给儿子做了个冰碗。汪大秋埋头吃冰碗时,吴氏拿出一个大包袱,期期艾艾的递给前夫,“孩子费鞋,我给大秋做的鞋袜,有大有小,能够穿到十岁。”   汪千户从革职到启复,还升了两级,对吴氏已经没有多少怨恨了,这个无知妇人是被贪得无厌的娘家所累,歪了心思。不过母亲挂念儿子,人之常情,汪千户默默接过包袱。   曾经的恩爱夫妻,已是相顾无言,吴氏定定的看了一眼吃冰碗的儿子,似乎要把他镌刻在心里,又拿出一封银子,“这是我这一年赚的,用来偿还家里的损失。虽只有二十两,还远远不够,但我每年都还一些,还上一辈子,若还还不完,下辈子做牛马也要还上。”   到底当过几年夫妻,汪千户不肯要,吴氏非要给,推搡之时,木指挥出来和事佬,说道:“你这些银子杯水车薪,不如拿去当本钱,买些地,坐点买卖也行,钱生钱才赚得多、还的快。汪千户,要她十年一还可好?”   汪千户点点头,吴氏这才罢休,推着独轮车走了。   汪大夏和木指挥目送大官船出了港口才回京。   与此同时,山东曲阜,衍圣公孔府。   严世蕃的大女儿严氏嫁给了这一代衍圣公孔尚贤,是衍圣公夫人。在曲阜惊闻娘家倒台了,严氏昏厥过去,醒来时,她已经被挪出了正房,衍圣公甩给她一纸休书,以妇德的理由休弃。   除此之外,还把严氏所生两个嫡子也从孔氏家谱里除了名,他们母子三人从此与孔家不相干。   衍圣公说翻脸就翻脸,但因他是孔子后人,天下读书人都禁言,不敢议论,更无人指责他无情无义。   严氏连造重击,越发病重,衍圣公还不准她看大夫,饮食上也多有克扣,严氏不到一个月就被活活折磨死了。   两个被逐出家门的儿子去京城找舅舅严绍庭做主,严绍庭本人都寄人篱下,靠着陆府的庇佑置身事外,面对翻脸不认的衍圣公,他也没有办法,只得去了曲阜给姐姐收尸,把两个外甥带到了陆家。   李宜人接纳了两个不是孤儿更似孤儿的亲戚,并且派人将严氏的棺材送到江西老家安葬。   对比孔家的冷酷和陆家的乐善好施,京城纷纷议论,说陆家人厚道,将来必有福报。   看到女儿的棺材,白发人送黑发人,严世蕃万万没有想到,他精心挑选、看起来最稳妥富贵的一门亲事,居然是女儿的催命符!   并不是所有亲家都像陆府这么厚道,把女婿全家接到家里保护起来。衍圣公见亲家出事,就迫不及待的划清界限,逼死妻子,驱逐儿子,冷血无情。   严世蕃抚棺大哭,发誓复仇。   世间的悲欢离合并不相同,严家丧女,严世蕃差点哭瞎了仅存的一只眼睛。紫禁城里,老皇帝正在享受着和小姑娘谈恋爱。   那一次出宫后,尚青岚上了瘾,端午节护城河划龙舟、中元节什刹海里放河灯、重阳节香山登高、隆冬什刹海冰嬉、上元节赏花灯……反正一年四季各种应景的节日、好吃好玩的地方、尚青岚都拉着嘉靖帝出来玩。   嘉靖帝刚开始还有些抗拒和不适,慢慢得了些民间的趣味,愿意和宠妃一起共赏滚滚红尘了。   甚至到了第二年,尚青岚异想天开说要去看海,嘉靖帝也冒险陪着她去了一趟秦皇岛听涛。他以前在湖北安陆当藩王,后来到京城当皇帝,虽为天子,去的地方还没有魏采薇多,嘉靖帝在旅途上依然害怕,但是到了地方,看到如蓝宝石般开阔的大海,嘉靖帝还是脱了鞋子,和尚青岚在沙滩上留下成双成对的脚印。   尚青岚就像一个顽强的战士,一次次打破嘉靖帝各种禁忌,把老皇帝强行拖出了寂寞孤寒的龙椅,虽然每一次都很短暂,但还是让老皇帝枯竭的心灵里注入了一丝活气,就像枯木里发了一株新芽。   就这样,两年过去了,到了嘉靖四十二年,八月十五,中秋节。   汪千户拖家带子去江西赴任,一直没有回来,汪大夏就干脆和魏采薇一起过节。   三年前,魏采薇亲手烤制的月饼成了铁饼之后,她就放弃了厨艺,摆上尚青岚赐的宫廷月饼。   两人刚刚碰杯,大门就被拍的震天响。   是裕王府的掌事太监李芳。李芳急的满头汗,说道:“魏大夫,李选侍在中秋宴上见红,要生了。”   李九宝要生下未来的皇帝,魏采薇赶紧背上药箱就走。   作者有话要说:  时间轴一拉就是两年半,到了三年之约啦 第182章 牵线   李九宝这两年经过魏采薇的悉心调养, 治愈了宫寒之症,在去年腊月时,李九宝癸水未至, 魏采薇过去摸出了喜脉。   裕王府好几年都没有听到婴儿的啼哭声了, 裕王和裕王妃都盯着李九宝的肚子, 希望她能一举得子, 这样皇家主脉就有人承嗣了。   裕王府, 李九宝气色红润, 躺在床上,裕王妃这个治家好手已经准备好了一切, 还在各个门上挂上了弓箭, 迎接新生命。   魏采薇摸了她的肚皮, 看了产道, 说道:“不要着急, 还早,都回去休息。”   由于魏采薇叮嘱李九宝克制饮食,不要吃太多, 经常散步活动,将来好生一些,李九宝除了肚子大了, 胸脯和屁股多了二两肉,并没有发胖,她抱着大肚皮, 说道:   “王府的孩子接连夭折,王爷因孩子的葬礼不体面,和皇上多有争执,惹怒了皇上, 如今我快生了,王爷也不敢进宫告诉皇上,我生的这个孩子,怕是要等到坐住了,皇上才知道。”   每一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受到欢迎和祝福,可是生在帝王家,连这个成了奢侈。   魏采薇安慰道:“你不要想太多,这又不是你能管的了的事情,你只安心睡下,明日要生的时候,想睡都睡不着了。这个时候,什么都比不上母子平安。”   快生的孕妇都睡不沉,连翻身都困难,还要一次次从隐隐的疼痛中醒来,到了次日中午一阵阵抽疼得频繁起来,魏采薇还“狠心”的要两个健壮的仆妇扶着李九宝在屋子里走动。   李九宝疼的里衣湿透,魏采薇要她赶紧洗头洗澡,众人看得揪心,若不是裕王妃和李九宝都坚信魏采薇,她这个女医怕是要被赶出去。   到了夜里,李九宝走不动了,魏采薇要她不用克制,敞开了吃,真正的战斗要来了。   刚开始,李九宝还能忍不住不叫,后来哀嚎阵阵,疼得灵魂都被要挤出肉/体。   魏采薇为她擦汗,安慰她:“第一胎不好生,都是这样的,第二胎,第三胎就好了。”   嘴上这么说,魏采薇上辈子没有做母亲的经验,她也不知道啊,看着李九宝在产床上挣扎,她不禁带入了自己,这辈子,她应该能够生下自己的孩子……无论男女,孩子可以长的像汪大夏,性格就不要了吧。熊孩子想想就头疼。   过了子夜,明月当照,一声啼哭划破了夜空。   裕王府迎来了一个男婴。   裕王一直在祠堂里,对着妻儿们的牌位祈祷,听到这个好消息,他先是高兴,而后惶恐,接连失二子一女的悲痛笼罩在心头,只是看了几眼,就要奶娘把儿子抱下去。   刚出生的婴儿无论男女都长的差不多,裕王一看到儿子,脑子就出现夭折的儿女们,万般酸楚涌上心头。   他面上淡漠,内心一直默默祈祷:这个孩子一定要站住啊,我不能又失去一次。   裕王妃说道:“李选侍诞下皇孙,绵延皇嗣有功,该给她提一提位份了。”   裕王想着死去的儿女们的遭遇,说道:“要提位份,就得告诉宗人府李选侍生育皇嗣一事,宗人府定会报给皇上,再行册封,到时候皇室朝廷都知道了,朝廷一些大臣必定以本王已经有了子嗣,又提出立国本一事,可是皇上一直以二龙不得相见为由,不肯立储君,朝臣必定又有人直谏,皇上必定震怒,朝廷动荡,皇上最后还是会迁怒于我,无论我做什么,他都会驳回。”   “我以前的儿女们,因皇上不喜,我几次按照祖规给他们请封郡王和郡主,宗人府看皇上的眼色,最后都不了了之,迟迟得不到册封,都是因我这个不受宠的父亲连累了孩子。”   嘉靖三十四年十月,裕王的第一个儿子,也是嘉靖帝第一个孙子出世,朝廷上下,弹冠相庆,一派喜气,礼部按照规矩,请告于太庙、郊庙、社稷、文武百官穿着吉服朝贺,并昭告天下。   但是嘉靖帝驳回了礼部的请求,说不必告太庙,不必昭告天下,不要百官朝贺,去奉先殿和极宝殿告诉祖宗们即可。   后来,裕王又得了个儿子,有个伺候过裕王母妃杜康妃的老宫女斗胆向嘉靖帝贺喜,说皇室又添新丁。   嘉靖帝不仅不喜,还大怒,训斥宫女无礼,宫女吓得双腿打颤,幸亏那时候嘉靖帝停止服用“红丸”那种烈性丹药,不再发疯打骂宫人了,否则老宫女怕是要命丧当场。   此事过后,皇嗣成了禁忌,宫中无人敢提裕王府之事。   裕王妃跟着犯愁,“生了儿子还得瞒着,可是皇嗣满月有剪发仪式,头发要送到奉先殿告知祖宗的皇家有后,咱们不能自己剪,礼仪不可废啊,李选侍辛辛苦苦生下儿子,总不能得不到承认。”   皇孙满月剪发仪式相当重要,宫里会派出一位德高望重的高等女官来藩王府给皇孙剪发,表示皇帝确定孙辈的血统。当年嘉靖帝对孙辈们淡漠如斯,甚至暴怒,最后还是在满月的时候派了女官来裕王府给孙子孙女们剪发。   裕王想了想:“那就先不要剪发,等皇上什么事情心情好了再说。”   裕王妃说道:“你我都进不了宫,天知道皇上心情如何。”   裕王把目光落在了正在洗手的魏采薇身上,“魏大夫和尚昭仪交好,听闻宫里,只有尚昭仪才能逗皇上开心。”   素来不理庶物的裕王为了儿子的身份,破天荒的给魏采薇包了个大红包,一亲王之尊,厚着脸皮说了裕王府目前的难处,“……还望魏大夫多多费心。”   这个红包着实沉手。嘉靖帝只要听见裕王府子嗣的消息就暴怒,是人人皆知的事情。   不过,魏采薇还是收下了,说道:“此事需要时间还有机缘,还请裕王静候。”   魏采薇知道,此事有风险,但是给御王府和尚青岚之间建立良好关系最好的契机,嘉靖帝老了,按照上一世来看,嘉靖帝的皇位只剩下三年了。   三年之后,尚青岚只有十八岁,未来的路还很长,她要在后宫继续过的恣意,就必须和后来的皇帝们处理好关系才行。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都是人情往来,等价交换,如果尚青岚想要未来的日子好过,就必须先为裕王府做些什么。   裕王以为魏采薇至少会推托一下,没料到她如此爽快收了红包——这一看就是很有把握啊!看来找对人了。   李九宝母子平安,次日,她能够扶着走动了,魏采薇教她用布带缠绕腹部,以快速缩腹,恢复体形之法。又教她如何运动,尽快抚平小腹的褶皱赘肉。还配了外涂的药水,擦在脸上的妊娠斑上,快速淡斑。   总之,想尽办法让李九宝再次得宠。   裕王的爱情早在结发妻先裕王妃去世后以极其惨烈的方式烧没了,现在和妻妾都没有感情。   李九宝目前是妥妥的以色侍人,生了儿子就像做贼似的还得瞒着,位份都升不上去,还是得靠美色继续博第二胎,否则她会被裕王遗忘。出身底层的女人,只有美貌和子宫是本钱。   就在魏采薇忙得团团转时,汪大夏也没闲着,他摆了一桌子酒菜,请木指挥吃饭。自打汪千户带着小儿子去了江西外放,汪府就只有这两个大男人住着,如父如子,亦师亦友。   木指挥玩笑道:“无事献殷勤,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求我帮忙?晚了,中秋节那晚你去陪邻居过节不陪我,我不高兴了。”   汪大夏嘿嘿笑着给木指挥倒酒,双手把酒杯递过去,“中秋节中午不是陪您先吃过了嘛。还是您最了解我,我确实有事相求,事关我的终生大事。”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父亲远在江西,他人又古板,我怕他不肯答应,就想请木叔叔当个媒人,一来说服我父亲点头,二来帮忙提亲,三书六礼,总得弄齐全了,”   把木指挥吓一跳,差点酒杯失手,脱口而出:“隔壁小寡妇怀孕了?”   自打汪千户走后,汪大夏出入邻居家愈发肆无忌惮,亲眼看着长大的孩子,木指挥对他的心事心知肚明,只是,汪大夏突然主动捅破窗户纸,让木指挥不禁往歪处想。   汪大夏先是一愣,而后又羞又怒,“木叔叔说些什么呢,我们都是正经人,并无越礼之举,我今年十七岁了,正等婚龄,这三年攒了些钱,够买一座三进的房子,也升了千户,就差娶老婆了,我和魏大夫两情相悦,我要娶她过门。”   木指挥沉吟道:“这个……魏大夫的人品和本事自不必说,唯一的缺点是个寡妇,外头风评也不好,你娶了她,怕是很多人指指点点,不得安宁。”   汪大夏说道:“世人如何看,我们都不在乎,反正他们都不敢在我们面前说出来,我们关起门过小日子,管他春夏与秋冬。”   上一次公然羞辱魏采薇的三个人,吴莲池,卜尧廉和陆仁佳已经被汪大夏剥了衣服,在雨中游街,“美名远扬”了。   汪大夏说一不二的性格,木指挥最清楚了,说道:“你父亲那边,我写信为你们说和,其实你和邻居来往密切,他早就有了猜疑,以为你年少轻狂,图一时新鲜,过阵子就没事了。你既然决意要娶,纵使诸多不满意,你父亲应该不会用父子决裂的代价来反对这门婚事,反正他人在江西,眼不见心不烦,应该会同意。”   汪大夏当场跪下了,“谢木叔叔成全。”   作者有话要说:  三年之约,八月二十三日到期,快了。 第183章 上天安排的最大啦   由于汪大夏催的急, 木指挥假公济私,将说家事的信件以百里加急的军事情报送到了远在江西的汪千户手中。   汪千户正在鄱阳湖上操练水军,自打他两年前外放到此, 就狠抓军事, 把只晓得屯田的卫所士兵召集起来训练。   汪千户此举得罪了很多人, 江西乃是内陆地区, 不像西北边境蒙古连连进犯、也不像东南沿海闹倭寇, 这里承平日久, 只在四十多年前,江西南昌的宁王谋反时乱过几个月, 那时候大明的皇帝是正德帝, 正德帝御驾亲征, 从北京来到江南。   但那时候大明有个叫做王守仁的能臣横空出世,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平定了宁王的叛乱, 此时御驾亲征的正德帝还在半路上。   所以,这里安逸太久了,江西都指挥使司所辖的十几个卫所四十多年都不见血, 只晓得屯田种地,和普通农夫差不多,毫无血性, 刀剑都生锈了,连盔甲都没有。   结果就是两年前被戚家军追杀的倭寇们逃到江西,九个倭寇就能拿下一座小县城, 你说气人不气人?   汪千户是个脚踏实地的武官,被外放到了江西当指挥同知,除了监视严嵩严世蕃父子的动向,他还大刀阔斧的革新弊端, 把士兵们从农田里赶到校场里操练,教授拳脚武功、训练阵型,让士兵有起码的战斗力。   士兵们叫苦不迭,原本他们只需要把地种好,交给卫所一部分,其余都是自己的,加上军饷,一起养家糊口。现在又要种地,又要抽空训练,实在太累了,地也种不好,各大卫所收入减少,怨声载道。   但是,汪千户的后台是五军都督府大都督、成国公朱希忠,谁都不敢惹他,怨归怨,只要汪千户召集士兵,各大卫所还是要士兵们放下锄头,拿上刀剑去练兵。   现在八月,正值秋收农忙的季节,汪千户又在鄱阳湖训练水战,一支支箭绵软无力,射到湖水里的箭比射到战船上假象敌稻草人身上的还要多。   轮到火炮攻击了,无一命中,一个个炮/弹射进水里,不是打仗,倒像是在炸鱼。   这样下去只会浪费弓箭和火炮,汪千户看得心头火起,命令手下提前鸣金收兵。   几声锣响,演习结束,士兵们纷纷跳进湖水里抢炸出来的大鱼,毫无求胜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游戏。   看到这糟心的一幕,汪千户无可奈何,正好传令兵将加紧的信件送过来了,汪千户还以为是大都督李希忠有什么新的指令,赶紧打开一看……   额,更糟心了!儿子铁了心要娶邻居家的小寡妇。   汪千户先是要撕扯信件,把碎片,扔到鄱阳湖里喂鱼,但撕到一半,停下了,对着鄱阳湖长吁短叹,自己生的儿子,他知道如果反对这门亲事,按照儿子的脾气,怕是要背出家门。   如果这样的话,儿子将来的仕途就不好走了,一顶不孝的帽子扣上来,革职都有可能。   儿子出生入死换来的千户之位,年仅十七岁,前途无量,他娶个小寡妇顶多被人背地嘲笑、指指点点、寡妇改嫁,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合情合理合法。   但是忤逆不孝,出走家门,会影响儿子的前途。   木指挥在信中劝他,汪大夏是个有主见的孩子,他对小寡妇长情执着,你当父亲的若不成全,万一汪大夏走了极端,到时候你会后悔的。何必为了外人的闲言碎语来牺牲儿子的前程呢。   嘴在别人身上,儿子是自己生的,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木指挥太了解汪千户了,他对汪大夏很少有好话,即使出于关心,话到嘴边,莫名其妙就成了尖酸刻薄、鸡蛋里挑骨头的找毛病,保持着严父的形象。   但是汪千户内心里还是希望儿子好好的,也为他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成就而骄傲,汪千户再不喜欢小寡妇当儿媳妇,他也不想毁了儿子的前途。   汪千户左思右想,提笔回信,在写废了一纸篓信纸之后,终于写成,加急送到京城。   信是写给汪大夏的,汪千户表示同意这门亲事,要木指挥当媒人。   但是,汪大夏作为汪家嫡长子,是承嗣之子,纵使要娶的人不是什么大家闺秀,是个无父无母的民间小寡妇,但礼不可废,女子出嫁从夫,汪家必须以迎娶宗妇的盛大礼仪来娶魏采薇过门,不可简慢,不可因她出身低微而草草举办婚礼,她是汪家的大少奶奶,不能让人轻视了去,丢的可是汪家的脸面。   如今,他远在江西,不能亲自操持长子婚事,烦请木指挥帮忙走三书六礼,一项都不可少。请钦天监的人帮忙和两人八字,定下正式婚期,尽量定在今年腊月,到时候他会请假回来,参加长子长媳的婚礼,在家里过完年后再回江西。   汪大夏反反复复看了三遍,确定父亲同意,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乐颠颠的去隔壁找魏采薇。   不料魏采薇刚刚回家,就进宫去了,不知何时回来。   汪大夏冷静下来,好像一件事没有办完……对了!   汪大夏匆匆去找陆缨,陆缨正在埋头看案头的情报,是丁巫收集的白莲教和俺答汗汗廷、以及蒙古各个部落的情报。   这两年来,她和丁巫没有见过面,但是见字如面,两人已成为对方最密切的人了。   两年过去,她右脸的疤痕淡了许多,只是还有个长蜈蚣般印子在,用脂粉遮一遮就看不见了,不过,她并在乎,一直素面朝天。   她的的外号是锦衣卫“疤面俏郎君”。人长的好看,连疤痕都好看。   汪大夏蹭了过去,“头儿,跟您商量个事。”   陆缨头也不抬的往桌面敲了敲,“有报销的放在这里,我看完情报就给你签。”   “不是要报销。”汪大夏搬了个椅子,坐在陆缨对面,“过些天我要向魏大夫提亲,李宜人那边,我会给个交代,就说我移情别恋了。”   听到此语,陆缨并不意外,早在两年前她都洞悉一切,她终于从卷宗里抬起头来,说道:“你十七,魏大夫二十,也应该到了成亲的时候,原来你前些日子买下什刹海的房子是为了娶老婆——此事告诉丁巫了吗?”   “啊?”汪大夏一愣,随即说道:“他应该不会反对。”   陆缨板着脸说道:“丁巫毕竟是魏大夫的义兄,长兄如父,婚姻大事,岂能先提亲后告知?他这个大舅子就是你半个丈人,不管他态度如何,事先得打个招呼,礼仪不能出错。你还没成亲就得罪了大舅子,将来日子还过不过了?”   每个人都有立场,汪千户的立场是面子、宗法和人情,陆缨的立场很简单,就是丁巫。   汪大夏赶紧起来:“时间来不及了,我这就去鸽房,传书给他。”   陆缨说道:“急什么?魏大夫在京城又跑不了,婚姻这么大的事情,岂能仓促?我母亲那边我自去说,不是你移情别恋,我会给她一个理由,不用你操心,你把婚事安排好,莫要草率。”   汪大夏急道:“不是我着急,是时间不等人,我与她三年前定了白头之约,约定三年后的八月二十三日上门提亲,这日子后天就要到了,来不及告诉丁巫。”   三年前,魏采薇写的婚书汪大夏倒背如流:“今日与汪大夏定下三年白头之约,一朝缔约,永结良缘,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此证。魏采薇,嘉靖三十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三年前?”陆缨打量着汪大夏,“你们还真能瞒着住。既然你们早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按时提亲,履行承诺。不过婚礼要精心准备,也给丁巫为魏大夫准备嫁妆的时间,他就一个妹妹,岂能委屈了她?肯定想要风光大嫁的。”   真是几经波折,还好一切顺利,好事多磨。汪大夏高兴得原地翻了个跟斗,“多谢陆统领成全。”   紫禁城,毓德宫。   魏采薇从裕王府回家,立刻进宫,当然是为了李九宝所生皇孙满月剪发一事。   她直言不讳的对尚青岚说了李九宝生了个儿子。   尚青岚闻言开怀笑道:“真是太好了,我们那一批秀女终于有一个开花结果的。”   尚青岚选秀的时候,和李九宝在储秀宫里是同屋,真心为她高兴。两年了,天真已经成为她征服帝王心的“武器”,尚青岚越发年轻貌美,但不再是不谙世事的傻白甜,她明白送去藩王府当选侍的秀女,唯有生子一条出路。   魏采薇把李九宝之子剪发的难处说了,“……皇孙诞生是好事,但是皇上最忌讳这个,一听裕王府有子就发怒,无人敢提,我厚着脸皮求到尚仪这里,无论如何,先剪发、承认这孩子的血统再说,至于取名封号什么,不敢奢望。”   “这样啊……”尚昭仪沉吟片刻,老皇帝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她当然懂得,裕王居长,将来最有机会成为紫禁城的新主人。何况,三年前琼华岛的选秀风波,她已经被景王深深恨上了,结了仇,她的将来只能依仗裕王。   尚青岚想了想,说道:“此事十分棘手,你看我这三年无论怎么闹腾,都不敢触龙之逆鳞,都是顺势为之,哄皇上开心,所以一直圣宠不衰。”   “不过,也不是没有法子。皇上修道已久,最信上天,遇事不决,就用扶乩术问苍天,两年前把严氏父子遣返原籍江西,就是扶乩得到的启示,其实背后是内阁首辅徐阶买通了扶乩的两个臭道士而已。你先等着,等皇上什么时候再升坛做法扶乩,就通过扶乩把这事说出来,皇上总不会责怪上天。上天安排的最大啦。”   作者有话要说:  三年了,大家都成长了,连傻白甜都成了白切黑啦,宫廷生活真是锻炼人 第184章 两害取其轻   尚青岚做事, 魏采薇是放心的,看来嘉靖帝这三年来身体日渐衰弱,就连枕边人都在考虑“琵琶别抱”了。   陈经纪送魏采薇出宫, 他在内书堂读了三年书, 以优异的成绩从内书堂出来领了差事, 因干爹是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 他又得了尚昭仪的青睐, 他被选入了司礼监当一名写字, 负责抄录公文,效力御前, 算是宫里的红人了。   两人走在西六宫的长街里, 这条街也叫做永巷, 紫禁城后宫南北各有一条, 贯穿南北。   漫长的永巷里, 四周无人,初秋的凉风吹着永巷两边排雨水的暗沟里努力探出头的野草,陈经纪低声问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不用明说, 也晓得这个“她”是谁,魏采薇说道,“她八月十七凌晨已经生了, 是个男孩,我亲自接的生,母子平安, 她第二天就能下床走动。”   陈经纪脚步微微一滞,随即跟上了魏采薇的步伐,说道:“那就好……她当母亲了,真好。”而他永远没有可能当父亲。   魏采薇说道:“我今天来找尚昭仪, 就是为了她儿子满月剪发的事情,宫里避讳,都不敢跟皇上说,怕皇上发怒,唯有尚昭仪有办法一试,如果儿子不能得到承认,她就无法母凭子贵提升位份,裕王和裕王妃的意思,等孩子剪发祭告祖宗之后,就请封她为侧妃。”   陈经纪听了,心中五味杂陈,“我在内书堂苦读三年,现在人言微轻,还是帮不了她。”   魏采薇安慰道:“连尚昭仪都要借用天意,何况是你,你好好在司礼监当差,将来日子还长。”   上辈子,汪大夏同样也是走宦官这条捷径,只不过他去了东厂,办了几件御案,升的快,迅速掌握权势。但也有弊端,那就是杀戮太多,毁誉兼半,富贵险中求,四十七岁就毒发病逝了。   而陈经纪不会武,他目前的学问、书法、品德就连嘉靖帝这么挑剔的人都无法挑剔。   他遭遇那么多挫折,心中毫无怨恨,本性纯良,不是拍须溜马之辈,很显然不适合去东厂,在司礼监和公文打交道是最好的出路。   虽然升的慢一些,但脚踏实地,风评良好,手上干干净净的,未来前途无量。   陈经纪把魏采薇一直送出了后宫,一辆青帷马车送她回到甜水巷。   汪大夏有她家门的钥匙,早就在家里等她,一上来就邀功,“陆统领还有我爹那边都说通了,咱们说好的,三年后,也就是后天八月二十三过来提亲,你不可以反悔哦。”   魏采薇在院子里升了一堆火,把“亡夫汪二郎之灵位”的灵牌烧掉了,还加了好多纸扎的元宝进去烧。   这是习俗,寡妇决定改嫁,就不能继续供奉亡夫的灵位了,要烧掉。   汪大夏说道:“你又不是真寡妇,灵位是随手写的,为什么还要烧纸钱,多此一举。”   因为,上一世的老公汪公公真的死了啊,我是烧给他的。   重来一世,汪大夏从性格到身体都不是汪公公,她像是爱上了两个人,有了今天的汪大夏,就不可能有汪公公。   不过,魏采薇现在已经不纠结了,汪公公的阴郁、汪大夏的开朗,她两个都爱,那就嫁两次好了。   魏采薇烧完纸钱烧房子、烧衣服、甚至纸扎的月饼都烧了一盒子五仁的。   汪大夏说道:“我最喜欢吃五仁月饼了。”   我知道,所以我只烧五仁月饼,不烧香菜月饼。   待一切都烧成了灰烬,红色的篝火都变成黑色,魏采薇说道:“你看,这就是我嫁给你的诚意,牌位都烧了,没退路了,除了接受你的求亲,我没其他路可走。”   三年之约即将实现,就像梦一场,汪大夏做梦都笑醒。   与此同时。西城陆府。   陆缨照样很晚才回家,回家第一件事情必定是给父亲的牌位上一炷香。母亲李宜人也和往常一样,等她回来才去睡觉,自从陆缨脸上有那道疤痕开始,李宜人就为女儿提心吊胆,除了陆缨外出办差,她每晚都要看到女儿之后才能安心入眠。   这一晚比较特别,陆缨主动叫住母亲,“母亲,我有事情与您说。”   李宜人心一揪,“你又要出远门?”反正只要陆缨和颜悦色的开口,定没有好事。她很了解女儿,小时候陆缨比男孩子还调皮,如果她在房间里瓶里哐啷还好,一旦她安静下来,听不见动静,一定是在作大妖,不是爬房顶就是上树下河,那里危险那里跑。   “不是。”陆缨扶着母亲,将李宜人按在罗汉床上坐下,怕她承受不住,万一摔倒就麻烦了。   奇怪,今儿太阳明明打东边出来的呀?女儿越是乖巧,李宜人越是害怕,总觉得有大事发生,“樱花儿啊,你都干了些什么,跟娘说,只要不是抄家灭族的事,娘都给你顶着。”   陆缨嗫喏片刻,好像在思索怎么说合适,“母亲,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就这……李宜人轻舒一口气,“差点把你娘吓坏了,娘一直都知道,娘同意这门婚事,要不怎么把汪千户推荐给了亲家成国公,要他提拔一下呢。这婚姻大事,门当户对很重要,汪千户如今是江西指挥使司同知,三品的武官,成国公还赞他踏实肯干,将来还能往上升呢。”   陆缨说道:“汪大夏是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女儿鬼使神差,喜欢上了这种小白脸。三年过去了,女儿对小白脸不再有兴趣,喜欢儒雅老成的男人。”   “什么?”李宜人大惊失色:“你跟汪大夏断了?什么时候断的?”   陆缨说道:“今天刚跟他断的,我说我喜欢上别人了,他很生气,把报销单都撕了,还说什么‘你不要我,别人抢着要’,气呼呼的就走了。”   李宜人急道:“你这孩子,怎么能这样!汪大夏这孩子长的俊俏、嘴巴又甜、又是你父亲亲手招募进锦衣卫的、你们一起历经生死磨难,三年的感情怎么说断就断?”   陆缨说道:“正因我们一起在一处当差、一起查案、出生入死的,我们在一起不像情侣,感情越来越像兄弟了,我能喜欢甚至嫁给弟弟吗?不能够啊,我现在对他只是兄弟情,没有儿女情。我们出差时候有时候没房间了,睡一个屋子里,他就睡在我对面的塌上,我对他一点想法都没有。”   李宜人花容失色,“什么?你们都睡一个屋了?”   “就是睡觉,没干别的。”陆缨说道:“有时候露宿,我们搭了帐篷,挤在一起取暖,也没感觉。他对我也一样没有感觉,把我当成兄弟、上司,没有像情侣那样情不自禁,动手手脚——”   “他敢!”李宜人打断道,“如果汪大夏不喜欢你了,他怎么可能气得说出‘你不要我,别人抢着要’这种气话?”   陆缨说道:“他自己没有意识到我们缘分已尽的问题,我身体不舒服了,他就说一句多喝热水,我和别人的男人单独相处,他一点醋意都没有,我们这两年在一起也只谈差事,曾经也风花雪月过,分明就是不爱了。我如今看汪大夏,就像看弟弟陆绎一样。我不能嫁给陆——”   李宜人赶紧捂住女儿的嘴,“你别胡说八道,你和陆绎同父异母,小心别人说闲话。”   陆缨重重点头,李宜人才放开手,问道:“你现在喜欢的人是谁?父亲何等官职?什么家族?母族是那里?多大年纪?那个衙门的?长相如何?我见过吗?”   陆缨说道:“母亲没见过他,但是父亲生前是见过的,很欣赏他,就连皇上也知道他。长得不输汪大夏,但不是汪大夏这种小白脸长相。他足智多谋,冷静自持,气质儒雅,年纪不大,但成熟稳重,我和他互相信任。”   “只是,目前他是锦衣卫暗探,身负重任,任务完成才能功成身退,由于涉及朝廷机密,我现在还不能告诉母亲他的具体身份,连名字都不能说。”   “你——你们——”李宜人急道:“连名字都不能说,他如何与你成亲?”   陆缨说道:“任务完成之日,就是我们成亲之时,女儿发誓,此生非他不嫁。母亲若不同意,女儿就一辈子都不嫁人了。”   李宜人说道:“不行!女人那有不嫁人的。”   终身不嫁和任务完成后嫁人,李宜人都不喜欢,但是,如果非要做出选择,两害取其轻,还是后者能够勉强接受。   陆缨就这样说服了李宜人。到了第三日,李宜人惊闻汪大夏和隔壁小寡妇魏大夫定了亲,立刻想起那句汪大夏那句“‘你不要我,别人抢着要’的气话。   哎呀,年轻人就是冲动,樱花儿移情别恋了,汪大夏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速定了亲,来表示他也有人喜欢,原来这个“别人”就是魏大夫。   汪大夏好大的气性啊,居然拿婚约大事赌气,来报复樱花,幸亏我没有把樱花儿嫁给他,太幼稚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三年时间,近墨者黑,陆缨说谎技术不亚于汪大夏。   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的中国~发100个红包给祖国庆生,生日快乐,祝大家国庆节玩的愉快。 第185章 我们玩个游戏   李宜人惊闻失恋的汪大夏要娶小寡妇, 魏采薇成了接盘侠,她对汪大夏和魏采薇都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   她叮嘱陆缨:“好聚好散,汪大夏毕竟还是你的手下, 他订婚了, 你补送一份厚礼, 毕竟是你甩了人家, 他才负气要娶隔壁寡妇的, 也不知将来这两人能不能把日子过好。”   真是作孽哟。   李宜人代表着普通路人的观点, 都不看好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   李宜人将礼物都打点好了,把两份厚厚的礼单递给女儿, “两人订婚, 一份送给汪大夏, 另一份送给魏大夫, 她以前救过你父亲。”   陆缨打开礼单一瞧, 确实丰厚,母亲这回是心中有愧,订婚送一次, 到时候结婚还要送一次。   不过,陆府有钱,礼物再丰厚也是九牛一毛。   陆缨去北城送礼, 身后挑着用红纸铺陈的箱笼就有十几抬,浩浩荡荡,她又穿着男装, 骑着大马,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上门给姑娘家里送聘礼。   甜水巷,巷子口涌出一股硝烟之气,就像刚刚打完仗似的, 鞭炮的碎屑铺满了巷子的石板路,两家住的近,比赛似的放着炮仗,此外,还准备好了烟花,预备晚上再放。   总之,怎么热闹怎么来,怎么喜庆怎么来。   陆缨先送汪府,祝贺手下定亲,把礼单送给汪大夏,汪大夏打开一瞧,见钱眼开,乐得嘴角几乎都要扯到耳朵根了,“李宜人真大方啊,你是如何说服李宜人的?她怎么对我比以前还要好?”   汪大夏还以为李宜人会气得大骂他移情别恋,甚至亲爹汪千户在江西指挥使司同知的位置都有可能保不住,毕竟是靠着莫须有的裙带关系上去的。   为了避免露馅,陆缨实话实说:“我就说是我变了心,把你甩了,你气得连报销单都撕了,说‘你不要我,别人要我’,负气娶了魏大夫。如此一来,李宜人不仅不怨恨你,也不会影响你父亲的仕途。”   汪大夏笑道:“陆统领真是太了解我了,连报销单都撕,这是真的动了怒气。”   陆缨接着去隔壁家送礼,来看热闹的街坊见大名鼎鼎的疤面俏郎君才出汪府门,又进寡妇门,当面不敢说什么,背地里,鼓楼西谢姐的茶馆酒楼炸了锅的议论:   “瞧见没有?昔日情人们相见一笑泯恩仇!当年小寡妇为疤面俏郎君流过产,现在疤面俏郎君还招摇过市给两边新人送礼,这是在乎呢还是不在乎旧情?”   “嘘,汪衙内和疤面俏郎君都不好惹,别说了。”   “魏大夫就好惹了?宫里头宠妃尚昭仪身边的红人呢。”   “所以,他们三个人现在到底是什么关系?”   “依我看,定亲的太突然,八成是奉子成婚。”   “依我看,疤面俏郎君两边都送了厚礼,魏大夫肚子里头的未必是汪衙内的种。”   “有道理!疤面俏郎君还在孝期,孝期搞出个孩子来,就是大不孝,但是肚子大了遮不住,必须给孩子一个名分。所以有了这门亲事。”   “我觉得不对,汪衙内不是那种愿意给人当便宜爹、给别人养孩子的人。”   “哼,你觉得汪千户从革职到连升两级去江西当大官是因为什么?还不是靠巴结疤面俏郎君的缘故?”   “真知灼见,佩服佩服!”   “真相了!”   “就是如此!”   三年了,北城区百姓们的八卦能力、想象力和逻辑自洽能力依然是京城第一名。   三年了,汪大夏,魏采薇和陆缨这个铁三角依然是北城百姓茶余饭后的猛料,   嗑最猛的料,输出最猛的传闻,说服全京城的百姓,这,就是真相。   路人再看汪大夏,都会自动在他头上幻想一顶绿帽。   传闻到了西城李宜人耳边,李宜人越发愧疚,都是自家女儿造的孽,就把将来要送的结婚礼物加倍,用来补偿一对新人。   陆缨出手大方,她的礼物一送到,魏采薇的小楼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宫里尚昭仪送来贺礼,送礼的正是陈经纪。   刚好裕王府也派人给魏采薇送来贺礼,狭窄的甜水巷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寡妇再嫁,连订婚礼如此隆重,北城罕见,又引来不少路人围观,足足闹了一整天,直到夜幕降临、天上飘起了凉飕飕的秋雨,才把路人给驱散了。   沙——沙——沙   甜水巷里传来大扫把清扫地面鞭炮屑的声音,魏采薇撩起裙摆,抬高脚步,艰难的从屋里堆积如山的礼物中穿过,去后院烧水。   汪大夏撸起袖子抬箱子,清出一条过道,“明日要人把东西抬到什刹海新房子那里去,三进的大院,足够放你的箱笼。”   魏采薇今日定亲,脱下穿了三年的素服,换上大红通袖袍和大红裙,施了脂粉,戴上马尾编制的假髻,再插戴上圈套的金嵌宝石头面首饰,一天下来,脖子都压得酸疼。   她把头上的首饰全撸下来,汪大夏说道:“挺好看的,干嘛不戴了。”我想戴还戴不上呢。   “头沉的慌。”魏采薇摘下假髻,将一头青丝松松的绾在头顶,用一根红发带扎束起来,闻闻身上全是鞭炮的烟味,有些受不了,就去了浴房,“我去洗澡,炉灶上烧着水,待会水凉了我叫你,你把热水提进来给我添上。”   “什么?”汪大夏正在搬箱笼,差点失手砸到自己的脚。   魏采薇说道:”秋天了,税凉的快,要添热水。“   “不不……不是。”汪大夏心慌如麻,语无伦次,“我我……我送?”   魏采薇环视一圈,“不是你,还能是谁?我们今天定亲,你是我的未婚夫,送个热水很为难吗?要不算了。”   汪大夏赶紧放下箱子说道:“不不不,不为难,一点都不为难。水凉了就得及时添热水,小心得了风寒。”   虽然吃不到嘴里,看得到也是好的。   魏采薇去浴房洗澡。听着隔壁哗啦啦的水声,汪大夏用蒲扇扇着火炉,炉火直往上窜,心火也成了燎原之势。   由于他扇得太快,一壶水很快就烧开了,蒸汽顶着壶盖哐当哐当直响,就像他的心跳一样快。   “水凉了,添点热水过来。”隔壁传来魏采薇慵懒的声音。   “这就来。”汪大夏把开水倒进木桶里,兑进去一些凉水搅合,用手腕试了试水温,提着热水过去,敲门。   “进来,门没关。”   魏采薇背对着他躺在浴桶里,只露出个美人头,浴房氤氲的水汽里有一股玫瑰花香。   汪大夏拖着僵尸般的步子,提着热水缓缓走近,浴桶里泡着平日用来泡茶的干玫瑰花,此刻吸饱了水,一朵朵重新绽放,就像刚摘下的一样,一朵朵玫瑰把未婚妻的身体遮得严严实实。   难怪屋子里香香的。   汪大夏说道:“我……我要加水了,你试试水温如何?”   从水里出来一节如刚挖出来的新藕般的胳膊,手伸进热水桶里,“嗯,可以,倒吧。”   汪大夏提起水桶,往浴桶里倾倒。   哗啦啦!   热水注进了浴桶,把漂浮的玫瑰花冲开了,显露出晋江文学城里绝对不可以描述的所有部位。   汪大夏赶紧别过脸去,却忍不住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瞟着那些不可描述,还一边安慰自己:不是我的错,是热水动的手,要怪就怪热水。   为了多看一会,汪大夏故意倒得很慢,就像山谷溪水的涓涓细流,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然而,热水毕竟有限,总有倒完的时候。   流水从哗啦啦变成滴滴滴,最后一滴都没有了。   汪大夏恋恋不舍的放下木桶,“你先泡着,炉子还在烧热水,等觉得凉再叫我。”   送水工汪大夏就要走。   唉,还是和上一世刚开始一样不开窍,不懂风情,我都这样露骨的暗示了,还是看不懂。魏采薇心中叹息,只得像上一世一样先主动,一把拉住了汪大夏的手腕。   汪大夏:“你……你还有什么吩咐?”   魏采薇从漂浮的玫瑰花里选了一朵大的,递给汪大夏,“喜欢吗?”   汪大夏接过玫瑰花:“喜欢。”我最喜欢花儿粉儿的。   魏采薇问:“你想把这朵玫瑰插戴在我身上那个地方?”   汪大夏不假思索的将玫瑰花插戴在魏采薇绾在头顶的一窝青丝上!   魏采薇:“……”   汪大夏浑然不觉,还以为自己做对了,赞道:“鲜花赠美人,真好看。”   榆木脑袋就是不开窍,魏采薇放弃了引导,简单粗暴的单刀直入,她把发髻上的玫瑰花拔下来,藏在身下,“我们玩个游戏吧,很简单,找到刚才那朵玫瑰。”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中秋,送100个红包吧,祝福各位都成为富婆。 第186章 三夏合体   汪大夏面红耳赤:“你……藏那了?”   魏采薇说道:“告诉你还有什么意思, 你来找啊。”   汪大夏:“是你让我找的啊……我真伸手进去找,你可别后悔。”   魏采薇说道:“玩个游戏,有什么好后悔, 我都输得起, 难道你赢不起?”   对付汪大夏这种榆木脑袋, 就需要用这种拙劣的激将计, 否则根本敲不开。杀牛就应该用宰牛刀。   汪大夏把手伸进浴桶里摸, 就像两条鱼儿, 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 鱼戏莲叶西, 鱼戏莲叶南, 鱼戏莲叶北。   鱼儿游到中间, 低头弄莲子, 莲子清如水。   脖子以下都捞过了,都没有发现玫瑰花的踪迹……不对,只有一个地方还没有摸到, 难道……   如果我猜的没错,你也太会藏了。   汪大夏一颗心都要跳进浴桶里,他明知只有一个地方, 但就是不敢,双手在玫瑰花旁边徘徊。   不行,今天只是订婚, 还没有到洞房花烛夜。   可是,是她要我找的。   稳住!这可能是她对我的考验!考验我的定力!可千万别在最关键的时候控制不住自己,三年的等待化为泡影啊。   想到这里,汪大夏就以上辈子挥刀自宫的毅力, 把双手从热水里拿出来,“你还有什么考验的手段,尽管使出来,我对你是真心的,发之于情,止乎于礼。”   魏采薇:“……”   魏采薇面沉入水,心里刮起了风暴:你不是纨绔吗?你不是远近闻名的浪荡子、衙内、京城少女们的噩梦嘛?你怎么比陆缨还正经了?还真是近朱者赤啊!我现在就是想要你对我无礼!   放弃吧,等洞房花烛夜再手把手教他。   可是,魏采薇又舍不得,她今年二十岁,压抑了三年,对汪大夏垂涎已久,她是个正常的、有**的、年轻女人,还经常会做上辈子的春梦。刚来两条调皮的小鱼恣意嬉戏,到处点火,还火上浇油。   汪大夏忍住了,她没有。她的意志力太薄弱了,就像拿着一块煮得刚刚好的熟透了、香气扑鼻、不老也不柴、也不油腻的肉,对着饿了三年的人嘴边晃来晃去,这简直是凌迟般的酷刑。   所以,魏采薇觉得汪大夏还可以抢救一下。   魏采薇说道:“我洗好了,把我的袍子拿过来。”   汪大夏拿着一件棉长袍递给她,魏采薇没有接,直接从浴桶里迈着长腿走出来,跨步的同时,那朵玫瑰花没能抵得过地心引力,扑通掉进了浴桶里。   我猜对了,果然就在那里!她……她还真敢藏!   汪大夏脑子就像喝酒喝断片似的,一片空白,一切都靠本能,等他恢复意识时,他和魏采薇已经从院子里的浴房到了二楼的卧房。   也不晓得是怎么上去了,腾云驾雾一般,他现在和魏采薇刚刚出浴时一样,明明外面秋雨敲窗,床帐里却像燃着一团火,将所有的理智烧没了。   “等等!”汪大夏回光返照般恢复了一丝理智,“我爹腊月才能回京城为我们主持婚礼,到时候你要是挺着肚子——”   “不会的。”魏采薇拿出早就泡制好鱼鳔,穿在汪小夏身上,“还有,请你以后不要在床上提到你爹,不合适,太扫兴了。”   这一世,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什么都要教,真心累。   她曾经无意间用脚量过汪小夏精神时的样子,鱼鳔是按照她的脚长买的,绝对合身。   最后的顾忌也被打破了,汪小夏三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一刀见血,不杀个丢盔卸甲不罢休。   三夏合体,汪大夏、汪大夏和半夏终于胜利会师了。   秋雨,无昼无夜,滴滴霏霏。西风稍急宣窗竹,停又续。(注1)   睡美雨声中,香添暖被笼,心如捣,身如捣。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直到凌晨,秋雨初歇,红叶满阶。   汪大夏这三年一直早起去锦衣卫当差,从不睡懒觉,已经成为骨子里的习惯,昨晚汪小夏试剑,试得累极了,还是准时醒过来。   汪大夏将缠绕他脖子上的青丝拨开、压在小腹上的光腿也撩开了,悄悄起床,怕惊醒累极了的未婚妻,连鞋子都不穿,就穿着袜子,抱着鞋子走出房门。   走到门口,突然觉得不对。   晚上行夫妻之实,早上不见人影,好像不是大丈夫作为。   所以,汪大夏去了隔壁书房,提笔写了几行字,放在卧房的梳妆台上,压在胭脂盒下面。   汪大夏下了楼梯,才穿上鞋子,出了门,在鼓楼西斜街找了家馆子,要了一碗腰花面,昨晚试剑三次,得好好给汪小夏补一补。   正好晚上夜巡的木指挥收队,请大伙吃早饭,看到汪大夏埋头吃面,“早饭怎么不在家里吃?跑外头来了?”   汪大夏闻言,差点噎住了,“哦,我昨晚没回家,锦衣卫临时有事,我办完刚回来,饿了,就进来吃点东西。”   木指挥说道:“定亲不能多给两天假吗?你们陆统领也太严格了。连定亲晚上都不放过你,锦衣卫又不是离开你不行。”   汪大夏含含糊糊的说道:“就是我一直跟的事情,没有我还真不行。”   木指挥探头过去,细看汪大夏的脸:“哎哟,都熬出黑眼圈了,吃完面赶紧回家补个觉。”   汪大夏说道:“您也熬了一宿,您先回去睡觉,我吃完给魏大夫带一份,这家的面好吃。”   刚刚定亲,汪大夏惦记未婚妻可以理解,木指挥就先回家了。   汪大夏给魏采薇送早饭,等到日上三竿,魏采薇才醒,面都坨了,汪大夏就要家里的厨房现做好送过来。   魏采薇揉着酸疼的腰,“今日不用去锦衣卫当差?”   “我来给你揉,你躺下。”汪大夏把早上遇到木指挥编的谎言说了,“……现在不休息也得休息一天,要把谎言圆过来。”   魏采薇噗呲一笑:“这么说,你今天一天都有空了。”   汪大夏说道:“嗯,我们出去玩,最近香山红叶最好看了。”   魏采薇问道:“出去好玩还是家里好玩,红叶好看还是我好看?”   昨晚剑出鞘,汪大夏的榆木脑袋终于裂开一条缝,立刻捕捉到了魏采薇的暗示,立刻说道:“当然是你好玩——不不不,是你好看。”   唉,尚需磨炼。于是乎,魏采薇一下午都没有让汪大夏有机会下床,熟能生巧嘛。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练习。   上辈子,汪大夏吃软饭没有筷子,就造了一把筷子,现在自身就带着筷子,软饭吃的更顺溜了,阴郁的表情也消失了,不再出现过去有时候上床就像上坟似的样子,入目处,是一张洋溢着青春和亢奋的脸,双目都有光。   次日,汪大夏回锦衣卫衙门当差,虽是秋天,他却满面春风,同袍们纷纷恭喜,汪大夏拱手回礼,狂发请帖,说道:   “腊月二十七就是我们的好日子,大家一定要来我家喝杯喜酒,份子钱意思一下就行了哈,不要太破费。”   给少了你们试试!哼!   众人也都听闻街坊的传闻,说魏大夫奉子成婚——陆缨的子。但是今日看汪大夏连头发丝都透着喜气,不似给人当便宜爹的样子。   而且,婚期定在年底,再过三天就是大年三十过年了,如果魏采薇真怀孕,那时候肚皮都大了,岂不是成了笑话?   这么说来,传闻不可信,如果真有孩子,应该在两个月内就把婚事给办了。   吴小旗仗着平日和汪大夏关系好,斗胆问道:“这个婚期有什么讲究?我们还以为这两个月就能喝上你们的喜酒。”   汪大夏说道:“我父亲要回京城参加婚礼,他远在江西,为了我的婚事告假回京,把时间留得充裕些,免得赶不上好日子。”   众人一听,确实是这么个道理,真是流言可畏啊!   李宜人也接到了请帖,一看日子,腊月二十七,正好那时候陆府守孝三年整,除了服,可以出去参与热闹的喜事了,本着对汪大夏的补偿心思,到时候亲自去喝一杯喜酒。   李宜人问陆缨:“你去不去喝喜酒?”   陆缨扬了扬自己的请帖,“我当然去啊,我还是汪大夏的伴郎,负责挡酒、接新娘、阻止别人闹洞房、听壁角什么的,任务艰巨。”   有陆缨这个疤面俏郎君在,没有人敢给汪大夏灌酒,也无人敢瞎闹腾,可谓是镇宅的一把好手。   李宜人简直不知该从何处说起,“你……你是女人,如何当伴郎……你还甩了汪大夏,汪大夏怎么会请你做他的伴郎?”莫不是气疯了吧!   陆缨说谎张口就来:“他就是故意气我,得意洋洋的宣战而已,我甩了他,他却在我之前成亲,还要我亲眼看见他娶亲的经过,想要醋一醋我。我拒绝的话,就表示对他还有旧情。所以,为了表示我真的不在意、真的和他一刀两断、移情别恋,我必须接受给他当伴郎的邀请,母亲您说是不是?”   李宜人:的确是这么理。叹道:“这孩子气性真是太大了,心眼也有点小。幸好你们两个没成,要真成了一对,一个个都心高气傲,不肯退让,还不得天天吵。”   作者有话要说:  在这个喜庆的日子,舟请求各位用营养液来给三夏合体随个份子钱意思一下就行了哈~   注1出自·秋雨》作者】阎选 【朝代】五代   秋雨,秋雨,无昼无夜,滴滴霏霏。   暗灯凉簟怨分离,妖姬,不胜悲。   西风稍急喧窗竹,停又续,腻脸悬双玉。   几回邀约雁来时,违期,雁归,人不归。 第187章 风月   江西南昌, 汪千户又收到了木指挥以权谋私用百里加急送来的家书,婚期定在了腊月二十七。   汪千户当场回信,说汪大夏毛毛躁躁的, 他不放心, 遂将中馈托付给木指挥, 家里的账面上银子随他支取, 务必把婚礼办的热闹体面云云。   写完家书, 又写密信给上司、五军都督府大都督朱希忠, 说严氏父子回到原籍之后,严嵩大肆结交当地官员, 时不时举办文会来笼络当地读书人。   严世蕃则大肆扩建宅院, 用极少的钱财强迫邻居搬迁, 如今两年过去, 现在江西严家的大宅和京城被炒的严宅一样奢侈。   汪千户认为, 严家在抄家之前就往江西老家里转移了大部分的财产,朝廷抄没严家的财物恐怕只有其真实家产的三分之一。   这还不包括兴华城里已经充公的五千两黄金。   总之,严氏父子在江西很不老实, 小动作不断。   密信写到一半,手下来报,说严世蕃求见同知大人。   三年前, 严世蕃动一动手指头,在京察里做手脚,就革了汪千户的职。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严世蕃革职为民,汪千户成了三品同知。   不晓得这次严世蕃要搞什么鬼,汪千户说道:“让他进来,上好茶。”   抄家革职, 发回原籍都没能打击到严世蕃,但女婿衍圣公背信弃义、抛妻弃子,逼死了长女,白发人送黑发人,严世蕃这三年瘦了许多,不过他底子厚,从巨胖变成大胖,弱视的左眼彻底瞎了,干脆蒙上了一个黑色眼罩,另一只独眼有些老花,看人看物的时候总是眯着眼睛,把脖子往后缩。   汪千户客客气气的请严世蕃坐下,为官多年,知道一些规则,那就是在彻底摁死对方之前,不要撕破脸。   来江西三年,每逢重大节日,严世蕃都会给汪千户送一份礼,汪千户也给予回礼,假装都忘记了京城的矛盾。   严世蕃这次又是来送礼的,“听闻汪家大公子年底就要成亲了,娶的还是宫里的女医魏大夫,一对佳儿佳妇,这是我的小小心意。”   汪千户看着礼单,推让道:“这礼物太厚重了,我不敢收。”   严世蕃又把礼单推过去,“小小薄礼,如何收不得?莫不是嫌弃我落魄了,故意不和我通人情?”   上司朱希忠给汪千户的命令是:无论严氏父子做什么,都不要干预,只要人不出江西,就不要限制他们的自由,这两个秋后的蚂蚱跳的越欢越好。   汪千户以前一直是底层武官,巡大街的,连皇帝都没见过。他并不了解朱希忠为什么这么做,但是他是军人,上司有令,他就得听,所以汪千户在严氏父子强拆民宅时没有吭声,只是如实上报给朱希忠知道。   严世蕃送礼,他觉得礼物太贵重了,但也必须接受。虚虚推了几句,还是接了礼物。   严世蕃送了礼,拱手告辞,以汪千户目前的地位,不用他亲自相送。   严世蕃出了都指挥使司衙门,脸上的笑容蓦地收起,一只独眼寒光闪闪。   汪千户要手下把严世蕃送的所有礼物都拆开检查,并没有发现异常。   不过,谨慎起见,汪千户并不会真的收下严世蕃的礼,他把幕僚把礼物分了分,全部当成操练卫所军队时的彩头,奖励给获胜方,以鼓励这些习惯种地的卫所士兵们训练的士气和好胜心。   幕僚为汪千户不值,“大人,三年了,这些卫所士兵烂泥扶不上墙,就知道种地捞钱,早就没有军人的血性,大人训练他们,他们还怨声载道,背地里议论大人多事,耽误他们秋收干农活,现在又把私产拿去当奖赏,何必呢。无论大人做什么,都捞不着什么好话。”   汪千户有他的坚持,“不能因为他们错了,我们就跟着一起错,还是要做对的事情。这三年东南倭寇灭了又生,生了又灭,虽说一年比一年少,但不能掉以轻心,倘若倭寇再次流窜到此,犯我江西。至少这一次,我们有所防备,别在出现三年前七个倭寇就能攻下一座县城的悲剧。”   幕僚听了,晓得汪千户铁了心,不再劝说,把礼物搬到校场上去当彩头。   汪千户写完了信,幼子午睡醒来,找父亲玩耍。汪大秋快六岁了,汪千户亲自为他开蒙,每天教五个字,他提笔写了个“嫂”字,“你就要有大嫂了,年底回家,嘴巴甜一些,开口叫大嫂,大嫂给你压岁钱。”   汪大秋问:“大嫂是谁?”   汪千户有些难以启齿,“就是……隔壁的魏大夫。你见过很多次的,应该还记得她。”   “我记得。”汪大秋把胸前挂着的驱虫蛇的香包拿出来,“大嫂送我这个,说不能摘,摘了会被虫蛇咬鼻子。”   魏采薇把香包里的药物配方都交给了汪千户,要他至少每月替换一次,这东西还真有效果,江西潮湿多虫蛇,有一次一条长蛇游进了汪大秋的被子里,楞是没咬他。   汪千户自我安慰,这个长子长媳虽然出身寒微,还是个寡妇,但有一门手艺傍身,脑子清楚,并非一无是处……再差也比前妻好。   有了前妻作比较,汪千户渐渐觉得魏采薇顺眼了不少,自己说服自己。   信件来来往往,两个月就这么过去了,到了初冬十月,京城像往常一样刮起了漫天的风沙,白天永远都是黄昏,只要出门,人们都戴上眼纱和面衣,以避风沙。   紫禁城也笼罩在风沙之下,嘉靖帝这三年身体明显衰老衰弱,看着暮气沉沉的天空,不见天日,心情越发阴郁,伴驾的尚青岚也无精打采,“什么时候下一场大雪,把这风沙给盖住。”   通常天气这种事情,应该问钦天监,但是嘉靖帝信道,遇事不决,就问苍天,在尚青岚的暗示之下,嘉靖帝就把最擅长扶乩的两个道士胡大顺和蓝田玉叫来,要他们施展扶乩术,问上天风沙什么时候停。   三年前,两人得了内阁首辅徐阶的贿赂,在扶乩上做手脚,把严氏父子逐出了京城。如今,尚青岚又贿赂了他们,故技重施,在扶乩上说破裕王府皇孙诞生的消息。   可怜小皇孙出生两个多月了,还没有满月剪发之礼,血统都没有正式得到承认。   簸箕上铺了一层金沙,嘉靖帝问:“什么天降雨雪,驱散风沙?”   胡大顺和蓝田玉一左一右,拿着两根棍子来牵引垂下的竹笔,金沙上出现一行字:“天赐麟儿,即降甘露。”   嘉靖帝又问:“麟儿在何处?”   扶乩答曰:“裕。”   嘉靖帝只有两个儿子存活,裕王和景王,但是两个儿子他都不喜欢,尤其讨厌裕王,“裕王?他一直都在。”   扶乩继续写到:“裕王之子,花月佳期麒麟儿。”   嘉靖帝问众人:“裕王有儿子了?”   裕王府得新生儿,已经传得人尽皆知,但是没有人敢告诉嘉靖帝,闻言纷纷跪下,瑟瑟发抖,就是不敢出声,都不想当出头鸟。   还是“心直口快”的尚青岚说道:“听闻八月十七日,中秋节两天后,裕王得了个儿子。扶乩上的花月佳期,应该就是指中秋节。”   嘉靖帝有后了,但是脸上并无欢喜之意,说道:“他都生了两个月多,为何还是风沙不断?”   尚青岚说道:“或许是因迟迟没有剪发,做满月庆生之礼的缘故?”   皇室的孩子如果没有血统确认,生了就跟没生一样,宗人府不会花钱养。   嘉靖帝最忌讳这个,但是,既然是苍天的指引,他不能逆天而行,对尚青岚说道:“剪发一事,你尽快安排下去,把事给办了。”   尚青岚应下,她琢磨的嘉靖帝的意思,并不想大操大办,昭告天下,草草走个过场了事,以顺应天意。   既然如此,我就做个顺水人情吧。   尚青岚拿着鸡毛当令箭,以给裕王府小皇孙办剪发礼为理由,封了宫廷女医魏采薇七品典药的官职,要魏采薇作为宫廷女官,去裕王府给小皇孙剪发。   魏采薇人在家中坐,官从天上来。赶紧进宫谢恩,虽然官职不高,但她从此不是平民了,是个官身。   尚青岚赐了座,“这是本宫送给你的嫁妆,你当了官,那些人就不会指指点点说你和汪大夏门不当户不对,说你高攀汪家了。”   魏采薇领了官袍官帽官靴,以及一年四季用来替换胸口上的补子,冬天是阳生补子,魏采薇把补子缝在蟒衣上,戴上官帽,穿给汪大夏看,“缝的正不正?我明日要穿着这件官袍去给小皇孙剪发。”   汪大夏第一看见她穿着官袍、戴着官帽,神色肃穆,一副凌然不可侵犯的样子,高傲又禁欲。   越是这样,他是要撕毁这层伪装,逼她暴露天性,外头风沙漫天,床帐里雷霆雨露,春意盎然。   ……半个时辰之后,魏采薇已经褪去了热情,索然无味,汪大夏还在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虽然说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但是,没有技巧的耕耘,大地也会疲倦的。   老黄牛们都觉得勤能补拙,但事实并非如此,根据边际递减效应,过犹不及,拙就是拙,时间短是拙,长也是拙。   魏采薇发现,自古事难全,上辈子汪公公没有筷子,但是他心灵手巧啊。这辈子汪大夏有筷子,但是只晓得一味蛮干,毫无技巧。   这又不是比武打架,一力降十会。   魏采薇想要结束,但是汪大夏还没有吃饱的意思,强行断粮不太好,万一再也不能吃就亏大了。   幸好,魏采薇是重生的,技巧还在,一点没忘记。上辈子汪公公没有筷子,魏采薇研究了多本医学书,还观摩了市井里男男图,无师自通了男子没有筷子也能吃饱的法子。   她拿起床头用温牛奶泡制的羊肠,套在手指上,抱着汪大夏,顺着他的脊梁骨往下摸。   汪大夏还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只觉得手指滑到尾椎骨时又麻又痒,还有种异样的感觉。   但是,魏采薇的手指一直往下,没有停下的意思。   汪大夏感觉到了危险,“你要做什么?”   “你要相信我。”魏采薇凭借上一世的技巧找准了角度,毫不犹豫的一点。   汪大夏像前世汪公公一样发出猫般的呜咽之声,汪小夏城头的霸王旗被砍断,宣布投降。   作者有话要说:  半夏:此事古难全,唉 第188章 预言成真   只需找准地方, 汪大夏瞬间变成了汪大喵,发出猫般的哭音。   床帐里瞬间全是石楠花的味道,汪大夏羞得把脑袋埋在枕头里不起来。   魏采薇推着他, “起来, 烧水去, 我要洗澡, 我明天还要给小皇孙剪发。”   汪大夏自觉没脸见人, 隔着枕头瓮声瓮气的问道:“你怎么懂得那么多?”   魏采薇说道:“我博览医书, 对人的身体了如指掌。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哪像你, 上一次读书是什么时候?”   汪大夏也不记不起来了, 反正是很久很久以前。早知道读书还有这个用处, 我都能考状元了!   次日, 魏采薇穿着官服, 作为紫禁城女官,奉尚昭仪之名,给裕王府的新生儿剪发。   小皇孙的胎发生来就浓密, 长了两个多月,都成了齐耳短发,冬天干燥, 一根根胎发炸得竖起来,就像戏台子上的孙悟空。   魏采薇等小皇孙睡沉了,举着剃刀, 把胎发剃干净了,成了个小光头。然后裕王捧着儿子的胎发去了奉先殿告祭祖先们,他有了子嗣,乞求祖宗们保佑这个孩子能够平安长大。   至于别的, 不敢奢求。   按照礼仪,皇孙出生,除了剪发,还要百官朝贺,昭告天下等等,皆因嘉靖帝忌讳而免了。   拖延了一个多月的剪发之礼礼成,剪发当日,裕王府大宴宾客,给孩子庆祝一个迟来的满月宴,这孩子总算是有了名分。   母凭子贵,裕王也向宗人府提出册封李九宝为侧妃。   魏采薇去藴德宫复命,说裕王一家人都会记住尚昭仪这次相助。   尚昭仪看着昏暗的天空:“这孩子若有运道,那就按照扶乩的预言天降甘霖吧,皇上信这个。”   当晚,北风大作,先下冰雹,大如鸡蛋,小如米粒,后来下起了雨夹雪,果然天降甘霖,驱除风沙。   下冰雹的时候,冰粒把窗户敲得咚咚作响,尚青岚正在伴驾,听到声音,连忙跑去推开窗户,一股寒气裹挟着冰雹砸了进来。   “你小心砸到脚。”嘉靖帝将兴奋得又蹦又跳的宠妃拉过去,关上了窗户。   尚青岚撒娇道:“窗户都关了快一个月,憋死了,打开嘛,我想呼吸一下外面的空气。”   嘉靖帝等到变成了雨夹雪才命人开窗,两人都穿着厚重的狐裘,并排站在窗边听雨雪。   尚青岚说道:“扶乩真准,果然天降甘霖。”   奶兄陆炳死后,唯一得到全部信任的人没有了,嘉靖帝疑心更重,但是人都需要有个精神支柱,所以嘉靖帝对术法苍天越来越依赖。   他抱着尚青岚,说出了压在心底多年的秘密,“朕以前立过两个太子,长子刚刚满月,朕就立他为储君,百般宠爱,但是两个多月就夭折了。另一个是朕的次子,他母妃怀孕的时候,梦到星冠羽衣仙人携一仙童送子,果然生了儿子。”   尚青岚心想:谁人不知皇上就信这个啊,是为了讨好皇上才故意这么说的。就像我用扶乩的借口捅破裕王府生了小皇孙一样,所有人都有弱点,天子也不例外。   嘉靖帝看着满天风雪,回忆过去的不堪往事,“朕这些子女,最喜欢的就是他,从小聪明纯孝,喜静不喜闹,不喜欢奢华的东西,小小年轻就清心寡欲,真是个谪仙人。朕担心他年纪小受不住福,等他到了三岁,养住了才立为太子,当时方士陶仲文曾经警告朕,说二龙不得相见,相见必有灾祸,劝朕不要那么早立太子。”   “但当时朕都三十多岁了,朝臣和朕着急立储君,以定国本,以稳定江山,就立他为太子。他长到十三岁,要出阁读书,朕当时心急,就干脆在出阁读书之前给他行冠礼,加冠之后,就是个成年男子了。陶仲文又向朕进言,说太子年纪还小,不宜早行冠礼,等到十四五岁选太子妃之前再行冠礼即可。”   “朕太喜欢太子,也太满意这个太子了,觉得那时候把大明江山交给他,朕都无怨无悔。脑子一热,没有听劝,执意为他加冠。结果……”   说到最后,嘉靖帝鼻子塞住了,咽喉仿佛也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说不出话来。   在宫中三年,尚青岚当然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   太子三月十五日行冠礼,首辅大臣严嵩赞冠、次辅徐阶宣圣旨。十六日,文武百官在奉天门外朝贺,庆祝太子加冠。   这两天太子的身体一直好好的,并无异样,但是到了十七日凌晨,太子突发发病,御医们会诊,都诊断不出个所以然来,药石无效,一天之间就病入膏肓。   到了夜里,太子突然从床上起来,对着嘉靖帝所在的宫廷拜了拜,说“儿去矣!”   然后在床上打坐去世,年仅十三岁。   尚青岚现在才明白,太子之死,方士陶仲文曾经两次提醒过嘉靖帝,所以嘉靖帝之后对“二龙不得相见”深信不疑,无论群臣如何劝谏,都坚决不立储君了。   到了晚年,身体衰弱,连儿孙的面都不想见。连续两个太子死亡,两龙相见,必定要死一条龙。以前儿子们年纪小,容易夭折,父亲强,儿子弱,所以死的都是“小龙”、是儿子们。   现在老皇帝弱,成了老龙,裕王居长,身体强壮,还刚生了儿子,可见是一条年轻的、不听话的、桀骜不驯的大龙。   如果两龙相见,很显然死的会是虚弱的、早就没有生育能力的老龙。   老龙不想死。   哪怕已经失去了唯一相信的奶兄陆炳,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帝位上,他也愿意啊!   宁可在龙椅上哭,也不想死。   何况,老龙枯木逢春,有了爱情的滋润,宠妃只有十七岁,老皇帝更加舍不得。   直到这一刻,尚青岚才明白老皇帝的真实想法,简单的说,就是怕死。   谁不怕死呢?尚青岚也怕,她还怕没有依靠,盛宠之后老死冷宫,现在多风光,以后就有多凄凉。   所以,皇上啊,我不是不喜欢你了,我只是要为自己铺后路,我将来还要活很久很久,我还想一直都这样过着好日子,安逸一生。   风月夜,窗前下,老夫少妻,同窗异梦。   鹅毛大雪从窗外飘进来,落在嘉靖帝的眉毛上,融化,脸上不知是雪水还是泪水,他想念失去的太子,自责自己当初不肯听陶仲文的劝告。   尚青岚拿出帕子,擦去老皇帝脸上的湿润,“庄敬太子梦仙人携仙童而生,可见就是个神仙托生,自是从小就清心寡欲,和我们凡人不一样。仙人下凡,都是来历劫的,历劫之后,自然要飞升,重新位列仙班。皇上不要太伤感,您看着夜空,说不定庄敬太子正看着您呢。”   嘉靖帝顺着尚青岚指引的方向看去,“爱妃说的对,人生在世,诸多苦楚,做皇帝也是烦恼不断,还是当神仙好,朕潜心修炼,希望将来也像庄敬太子这般超脱肉/体凡胎,飞升成仙。”   尚青岚环着嘉靖帝的腰,把脑袋埋在皇帝怀中,“臣妾的想法很自私,希望皇上能够长命百岁,在凡间多陪陪臣妾。”   嘉靖帝摸着宠妃齐腰长发,“这是自然,你是朕在凡间唯一的念想。”   尚青岚心想:其实龙椅才是吧。不过,身为宠妃,是不能戳破皇帝的谎言的。并且,还要做出相信皇帝的样子。   尚青岚撒娇:“皇上可不许反悔哟,明日若雪下的厚,皇上陪臣妾堆个大雪人吧,臣妾还要在雪地里烤肉吃。”   嘉靖帝宠溺的刮了刮尚青岚的鼻子,说道:“都依你。”   因扶乩的天降甘霖得以灵验,嘉靖帝虽依然还忌惮刚出生的小皇孙,没有给皇孙取名字、百官朝贺等等。但是,嘉靖帝为了表示顺应天意,次日宣布将裕王府小皇孙的出生昭告天下。   昭告天下比剪发浓重多了,剪发就在裕王府举行,昭告天下,就要登在大明通政司官方印刷的《邸报》之上,《邸报》相当于报纸,每隔一段时间发行一次,上面印有重要的公文,地方官们都是通过《邸报》来知道朝廷最近发生了些什么。   所以裕王府生下天赐麟儿小皇孙,还给被风沙困扰的京城带来甘露的消息立刻传遍全国,天下皆知。   这其中当然包括江西的严氏父子和远在湖北安陆的景王。   小皇孙的出生,裕王就是无冕太子了,这对严氏父子和景王而言,是个坏消息。   严世蕃拿着还有油墨香的最新一期《邸报》给老父亲看,“父亲,咱们暗中派出去的人屡屡向益王示好,皇室把藩王们当猪养,一个个都被养废了,除了享乐,什么都不懂,也不敢有野心,益王一直含含糊糊不肯给个准话。就等着我们给他抢了皇位,他把屁股挪到京城龙椅上,他一点都不肯付出,一心吃白食。”   “我看还是得和景王合作,景王有野心有手段,也肯听我们的话,湖北江西离得又进,只需扫清几个阻碍,我们和景王就能通力合作了。”   严嵩看完《邸报》,裕王众望所归,又得了儿子,景王一屋子妻妾连个郡主都没生,越发和储位无缘,觉得到了必须要动手的阶段,说道:   “那就依计行事,把事情做得干净点,不要留下把柄线索,汪大夏是锦衣卫的人、最不好惹的一个混蛋。”   到了十一月,连江西都下雪了,汪千户告了假,乘着江水还没有结冰,赶紧带着儿子登上官船,赶往京城。   官船行到芜湖时,大雪纷纷,和两艘看起来像是逃窜的倭寇船只相逢。   倭寇船对着官船放炮,汪千户下令开炮反击。   长江中下游水面开阔,三艘船互相放炮,都没有命中,打在了江水中。   汪千户下令:“不要和他们纠缠,调转船头,我们回江西去召集水军包抄围堵,不能让这些倭寇打进江西。”   幕僚说道:“再不走,即使江水冻不住,运河恐怕要冻住,赶不上大少爷的婚礼了。”   汪千户正色道:“军情当然比婚礼重要!快回去!”   话音刚落,船体发出一声剧烈的动静,船长慌忙跑来说道:“船底被混进来的奸细炸了个洞,已经进水了,大船正在沉没,大家赶紧换小船逃生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文,有点费父亲。简称父愁者联盟。 第189章 渡劫   汪千户问:“船上有几艘逃生船?”   船老大瑟瑟发抖, 说道:“两……两艘。”   汪千户又问:“一艘船最多能装多少人?”   船老大说道:“挤一挤,能够装八个人。”   汪千户匆匆算了一下船上的人数,对众人说道:“逃生船只能坐十六个人, 我们有三十个人。我会留在这里, 剩下的人抽签决定谁上船。”   当即有五个心腹和船老大决定放弃抽签。   剩下的人排队抽签, 轮到五岁半的汪大秋, 他懵懵懂懂的把手伸进箱子里。   汪千户心如刀绞, 侧过脸去, 不敢看幼子。   抽到上船资格的幕僚一把拉住了汪大秋,对同伴说道:“诸位, 小孩子不占地方, 他只有四十几斤, 我抱着他一起上船, 算一个人, 如果船行在水上,实在载不了,我跳长江, 把位置给他,如何?”   汪大秋就这样上了逃生船,汪千户对幼子说道:“你还记得捉迷藏吗?不要哭, 坏人就是喜欢哭声,你一哭坏人就找到你了。去京城,甜水巷, 找到你大哥。”   汪千户给幼子一炳短匕,“拿着防身,扎坏人不算做错事。”   汪大秋咧嘴要哭,但是想到父亲第一句叮嘱, 双手捂住嘴巴,不敢出声,只是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汪千户忍痛转身,不再看幼子,去了甲板炮台,甲板上十三个人调整炮台的方位,护送两艘救生船逃生。   汪千户所在的大官船正在沉没中,不得动弹,就像一个活靶子,倭寇船只兵分两路,两艘大船对着不能动的大官船猛开火炮,同时放下六艘小船去追逃生船,不停的朝着逃生船放枪射箭。   船体正在沉没,就像一个被翻了壳子的乌龟,四脚朝天,任人宰割。下有江水,上有炮火,大官船屡屡遭遇炮击,残肢和木头的碎片糊在汪千户的身上。   倭寇船越来越接近了,船上的倭寇摩拳擦掌,大吼道:“快点!这可是一条大肥鱼!再慢一点船就沉了,我们什么都抢不到!”   汪千户在北城兵马司当指挥使的时候,缉盗维护北城治安,还没有遇到如此强大的敌人,他调整着火炮口,点燃引线,开了一炮。   轰隆!   这一次终于打中了。   汪千户赶紧用墩布擦干净炮筒残留的火/药,填充弹药,继续放炮。   一声枪响,汪千户觉得脖子有些痒,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他的企管,他瞬间不能呼吸,手里点火的火把落地。   他双手不由自主的在脖子上抓挠,想要把堵住气管的东西抠出来。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脖子被子弹贯穿,鲜血流进了气管,无穷无尽。   又一声枪响。这一次打中了胸膛,汪千户仰面倒在甲板上,透过桅杆之间的缝隙,他看见了一艘逃生船在涛涛江水中翻船了,另一艘船还在前面努力逃生,后面有六艘船追逐着,越来越远。   他的目光变得模糊了,逃生船就像一只飘在水面上的落叶,江面起了一阵白雾,眼前变成了黑色。   倭寇如一窝窝跳蚤般跳上了船只,“不要掏死人身上的荷包,一群蠢货!去货仓,快点搬!线人说这是三通钱庄借用的官船,看起来是一艘载着归乡官员的船,其实挂羊头卖狗肉,货仓里全是现银。”   “不对啊,如果都是银子,箱子不可能这么轻,打开看看!”   “都是些衣料和江西的土物,风干的鸡、干笋,一箱银子都没有,咱们被线人骗了!”   “老大,这里有一颗官印!这不是银船!这就是官船啊!”   “对啊!这他妈的还是个清官!一点油水都没有!”   “老大,咱们抢错船了!”   “贼不走空,不能白来,搬上去再说,船要沉了。甲板上的火/枪捡起来,咱们攻县城的时候用得着。”   京城,腊月初八,又到了喝腊八粥的日子。   沾小皇孙的光,裕王府今天得了嘉靖帝的赐粥。虽然嘉靖帝一直不见皇孙、也不给皇孙起名字、连个应该有的郡王爵位都没有,但是,赐粥表示嘉靖帝还记得自己有个孙子。   朝臣们纷纷上书立储,但是奏疏到了司礼监这里,掌印太监只要负责文书的陈经纪抄录留档,一封都没有送到御前。   眼不见为净,只要我看不见,就是没有。嘉靖帝到了年底,病了一场,他这个年龄,生病再寻常不过了,但是他坚持认为是小皇孙诞生的缘故,越发反感立储。   黄锦晓得皇帝的脾气,如果看到十本奏疏就有八本是立储的事情,估计会大发雷霆,打板子革职,这大过年的,不要多事。   何况,腊月初九,是奶兄陆炳的祭日,嘉靖帝脸上的阴郁比乌云还深,谁敢触龙之逆鳞!   黄锦见嘉靖帝心情不好,就去毓德宫求见尚昭仪,想请她出山安抚嘉靖帝,也只有她有这个本事了。   谁知一进大殿,就闻到一股药味,尚青岚居然也病了,把七品掌药魏采薇召进宫里医治。   尚青岚躺在床上,额头贴着一张膏药,“老先生来的正好,这两天不知为何头疼,不能去御前伴驾,怕过了病气给皇上,皇上身体才刚好。劳烦老先生转告皇上,不要来看本宫了,待本宫把身体养好,就去陪皇上过年。”   黄锦问魏采薇,“昭仪娘娘得了什么病?”   魏采薇把刚刚填写的脉案给黄锦看,“郁气郁结,头疼。估摸是前些日子皇上病了,娘娘忧思过度所致。如今皇上身体已经恢复,娘娘不用操心,过几日就能好了。”   打发走了黄锦,尚青岚把额头的膏药撕下来,“我知道黄公公又要来找我‘灭火’去,就征召你进宫帮我‘作弊’。这紫禁城里,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皇上心情不好,我又不是神仙,次次都能让皇上开心。”   “伴君如伴虎,黄公公也害怕皇上发怒,就把我推过去,我就推病,等过了忠诚伯的祭日再说,你得在宫里给我打掩护。”   魏采薇的七品官身都会尚青岚投机取巧送给她当嫁妆的,她当然鼎立协助尚青岚“养病”,配合开了药方,只是一碗碗药都偷偷倒掉了,看起来是真病。   尚青岚的“病”了五天,听说嘉靖帝有心情出去赏腊梅,她就“病愈”了。   尚青岚又厚赐了好多礼物,“再过几天你就要出嫁,本宫不会再征召你进宫,你安心在家里备嫁。   等过了年,正月十五上元节逛花灯,我会拉着皇上出宫,到时候会‘正好’经过你的新家,进去喝杯茶、烤烤火,你们新婚夫妻可不要睡的太早哦。”   魏采薇听出了尚青岚话里的打趣之意,装作听不懂,“上元节没有宵禁,彻夜不眠,狂欢一夜送年,我们不至于玩到天亮,但肯定会早睡的。”   尚青岚心想:你是这么想的,你的新郎可不会这么想,这个年龄的小伙子……   魏采薇出了宫,街上道路泥泞,脏脏的雪混进土里,被采买买年货的路人踩来踩去,脏且热闹。   魏采薇就像所有待嫁的新娘一样,在脑子一遍遍的盘着自己的嫁妆,总觉得少了什么东西,想要一切都做到完美。   马车到了鼓楼西斜街的时候,干脆提前下了马车,沿街走一走,逛一逛,看有什么可心的东西就买下来。   不一会,身上就多了三个纸包。路过一家胭脂铺,魏采薇正要进去看看,突然闻得马蹄声、呵斥声、还有哭声。   即将过年,到了京城五城兵马司“清理”街道的时候了,这个清理不是打扫街道,而是驱赶在城中没有居所的流民,他们大多以乞讨为生,每到过年的时候,为了让官老爷们眼不见为净,五城兵马司都会奉命把流民驱赶到城外。   北城兵马司也不例外,他们巡街除了维护秩序,就是把流民抓起来,关在囚车里运出去,城外有人施粥,还有搭建的善棚来安置流民,吃不饱也饿不死。   有个蓬头丐面的小流民凭着身躯瘦小,被抓到后,居然从囚车栏杆的缝隙里挤出来了!   他扑通一下摔进了脏雪混和的淤泥里,然后爬起来,拔足狂奔。   “抓住他!”北城兵马司的人拍马去追,小流民穿着两只不一样大的破鞋,明显是捡来的,两根麻杆般的细腿根本跑不过四条腿的马。   好在他反应灵活,瘦小的身躯在人群里闪转腾挪,骑兵追了半条街,愣是没能抓住他。   幸好同伴过来支援,三匹马将小流民逼到了一家胭脂铺门口。   小流民要跑进去躲避,商铺老板怕惹事,赶紧把门关上了。   骑兵单手提着小流民的裤子,要把他横放在马背上带走,小流民被举起来的时候拼命挣扎,嘴巴发出啊啊之声,好像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挣脱之时,一个香包从领口里掉出来,香包末端系着一根脏成砖红色的绳子,在空中晃晃悠悠。   香包的外观都差不多,绣着蜘蛛蝎子等五毒,但是魏采薇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这是用来驱虫蛇的,一般在端午节到夏天的时候佩戴,冬天万物归寂,没有虫蛇,也就没有人会戴这种香包。   魏采薇打量着小流民,他脸上全是污泥,脏兮兮的,穿着破袄破棉裤,棉裤裤腿的线都扯烂了,脚踝处的棉花已经漏空了,纤细的脚踝几乎一捏就要碎掉。   小流民看到她,越发激动起来,四肢乱舞,嘴里的啊声变成了尖叫。   魏采薇心中一动,说道:“放开他。”   北城兵马司的人就没有不认识魏采薇的,闻言放开了小流民。   小流民蹲在地上,伸出鸡爪般的脏手在泥浆地里写了一个“嫂”字,指了指魏采薇,然后又写了个“秋”字,指了指自己。   魏采薇心头一震,连忙买了一壶热茶,用手帕蘸着茶汤,擦干净小流民的脸,汪大夏有些男生女相,弟弟汪大秋从婴儿时期就长的像父亲汪千户。   魏采薇声音颤抖:“你是……汪大秋?”小流民疯狂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汪千户借了三年的命,还是要走的。大秋是病了,不是真哑巴,大家放心,我是亲妈 第190章 卡斯特梅的雨季   汪大秋不记得他是怎么从倭寇手中逃出来的, 因为他在逃生船上的时候,全程都被父亲的幕僚抱在怀里,耳边是枪声和箭声, 有人中箭, 有人掉进江水里。   幕僚身中数箭, 倒在船舱, 将他压在身下, 临死前叮嘱他不要出声。   汪大秋很听话, 父亲要他不要哭,哭会被坏人发现, 他就不哭。   幕僚要他不出声, 他吓得尿裤子了, 还是一声不吭。   后来, 倭寇看逃生船上的人全死光了, 汪大秋身形小,又没有哭,倭寇不知道船上还有一个小孩子, 本打算追上去将船推翻,毁尸灭迹,但是后方倭寇船上的首领要他们赶紧去官船搬东西, 官船快要沉了,就作罢,任由小船在江水中漂游。   也不知飘了多久, 小船被推到岸边,汪大秋爬出船舱,遇到一个路人求救,路人不是好东西, 见小孩子穿的是上好的大毛衣服,起了歹念,跟着他去了岸边找尸船,想从尸体上摸到更好的东西,可是小船已经被江水再次冲走了。   路人骗汪大秋,以进城报官为理由,把他拐走,卖给了人贩子。   人贩子见他长的漂亮,骨相好,就卖给一个戏班子,汪大秋本来想跑,但是听闻戏班子要去京城唱戏,就暂时栖身在此。   新人入戏班,都要经过打骂调/教,给孩子们洗脑,要他们忘掉过去,世上只有戏班子对他们好。   汪大秋被路人拐卖,吃一堑长一智,留了个心眼,谎称自己被拍花子的带走,不记得家里人了,愿意跟着戏班子过活。   如果汪大秋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世,恐怕要被人贩子和戏班一起杀人灭口,以免惹祸上身。   汪大秋一路舟车劳顿,还要在戏班子打杂,小小年纪,吃尽苦头,快到京城时,汪大秋得一场风寒,咽喉肿痛,喝水都疼,嗓子哑的说不出话,班主见小小年纪就倒了嗓子,就要把他转卖出去,他就偷偷的跑了,成为流民,和一群乞丐进了城。   他离开京城时太小,根本不记得家的具体位置,但是汪千户一直告诉他不要忘本,汪家在北城鼓楼西斜街甜水巷。   他嗓子嘶哑不能说话,但已经开蒙读书,会写几个字了,就用木炭把甜水巷写在胳膊上,向面善的路人打听到了家的方向,一路走来,遇到了北城兵马司抓流民。   就在他走投无路之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隔壁的女邻居,父亲说过,女邻居是他大嫂了,还手把手教他写“嫂”字。   幸好大嫂认出了他。   汪大秋再也撑不住了,眼前一黑,倒地。魏采薇摸着孩子的身体,烫的厉害,发烧了,连忙借了北城兵马司的马匹,将汪大秋送回家。   汪府。   家里大厨房把婚礼那天要摆出来待客的席面做了一桌,给木指挥和新郎官汪大夏品尝。   这已经是第五次试菜了。厨师心想,大少爷要是再挑,我就不干了,婚期将近,菜单还没有定、材料也没有买齐,就是个神仙也为难。   汪大夏尝了一口狮子头,“嗯,还行,就是有些淡,我们的客人基本都是武官,平日习武,口味重,这个多加点盐。”   又夹了一筷子海米拌嫩黄瓜,“味道正好,不过,现在的黄瓜都是温室出来的,比燕窝鱼翅还贵,流水席起码要准备一百席,咱们收的份子钱还不够卖一百盘黄瓜,亏大了。把这个凉菜换个便宜一点的。”   厨师说道:“要不换个海带丝?”   汪大夏摇头,“不行,这个有些寒碜。”   厨师说道:“那就炒个韭黄,韭黄是地窖暖房里长出来的,也是一道贵菜,但没有黄瓜贵。”   汪大夏还是摇头:“不行,韭菜味道太冲了,又是冬天关着门窗,还烧着火盆地龙,热气一熏,满屋子都是韭菜味,多尴尬。”   厨师听了,气得要摘围裙。木指挥终于开口了,“我看不用换了,就照着来。狮子头咸淡刚好,若做的口重,客人们渴了要喝茶喝酒,茶叶不要钱?十年陈酿的花雕不要钱?你这孩子怎么算不过账来呢?”   “还有这海米拌黄瓜。黄瓜太贵,这道菜黄瓜的量减半,放点亮晶晶的海蜇进去一起拌,好看又好吃,端上桌又体面。”   又道:“算算日子,你爹应该这两天就要回家了,看到你连婚宴都没有定好,是不是又会嫌弃你办事不利?”   汪千户就是他的紧箍咒,汪大夏当即同意了。   定了婚宴,汪大夏又去检查新房的布置,他们婚后会去什刹海的新房单过,但是结婚前三天还是住在汪府。   虽然这间房子只住三晚,而且他和魏采薇已经提前半年渡过了“新婚之夜”,对对方的身体了如指掌,但仪式上还是追求完美。   管家慌忙跑过来,连鞋都跑掉了一只,“不……不好了!小……小少爷他——”   话没说完,魏采薇骑着马径直跑到了后院,将一个除了脸、浑身都是脏污的小乞丐抱进了汪大夏的卧房。   一看到那张熟悉的脸,木指挥脑子嗡的一声,大敢不妙。   魏采薇将现成的药丸化开,可是她无论怎么灌都灌不进去,直到她用筷子压住汪大秋的舌头,看到红肿化脓的咽喉,才明白原因。   汪大秋高烧不退,昏迷不醒,十分凶险,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一看就能猜到汪千户遭遇不测了。   汪大夏当即拍马赶去了五军都督府,找大都督朱希忠。   朱希忠当即派人沿路去查,“你父亲请了两个月的假期,开了春就回江西,我批了假期。一个官船消失,地方上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你先回去照顾好弟弟,等他醒过来,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汪大夏心急如焚,他没有回家,心想我又不懂医术,回家也是干等,不如做点什么看能够挽回,就径直去了锦衣卫衙门找陆缨。   陆缨给他批了婚假,正月十五日之前都不用来当差了,俸禄照拿,见汪大夏失魂落魄的突然来到衙门,第一反应就是:“新娘子不见了?谁捣的鬼?”   “不是她,是我父亲……”汪大夏把弟弟以乞丐的身份出现在街头的事情说了,“……父亲最疼这个小儿子,捧在手心里养,陪大秋这几年的时间远远超过他陪我十八年,他不可能扔下小儿子不管,他一定出事了。”   陆缨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慌张无助的汪大夏。   虽然汪大夏嘴上总是嫌弃父亲偏心、多疑、古板,还总是找各种理由打压他,当众奚落他,以前还时不时在北城表演当场教子,追在他的屁股后面挥起鞭子抽打。但汪大夏从未真的怨恨过父亲,也从未想过父亲会永远离开他。   看弟弟汪大秋的惨样,父亲怕是凶多吉少。   在未婚妻魏采薇面前,汪大夏努力装成一个镇定的大丈夫,无论任何事情都打不垮他。   但是在上司陆缨面前,所有坚强的伪装瞬间都崩溃了,只有一个害怕失去父亲的男孩。   父亲说好要来参加我的婚礼,我准备了半年,他却不能来了么?   汪大夏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在朱希忠面前,要表现出为人嫡长子的从容不迫,内心再慌乱,也要表现出一副汪家顶梁柱的模样,不能让外人小瞧了去。   只有在陆缨面前,汪大夏才敢露出自己所有的弱点,就像一个没有壳的蜗牛,在狂风急雨中瑟瑟发抖。   她强行将汪大夏摁在椅子上坐下,给他倒了一杯热茶,“我失去过父亲,我能理解你的心情。天都塌下来了,什么安慰的话都是苍白的,你现在也不想听,我就不说了。我会鼎立协助你寻找你父亲和同行人的踪迹,一艘大官船不可能平白无故的消失,总能查到什么。”   茶还那么烫,汪大夏一气喝下去都没有感觉,浑身都是木木的,他甚至都不想哭。   陆缨立刻召集手下心腹,把汪大夏父亲和弟弟的事情说了,众人群策群力,纷纷表示“这个年不过了,一定要找到汪伯父他们。”   尤其是同样失去父亲的吴百户——三年了,他从小旗升了百户。当年父亲面具吴的尸体从护城河里捞出来送到家里的时候,他也和现在汪大夏的表情一模一样。   吴百户说道:“我现在就带一部分兄弟赶到江西,从源头查起,有什么消息我会百里加急送到京城。”   吴百户当场就出发了。   看到同袍都放弃了过年帮自己,汪大夏心头涌起一股暖意。   汪府这边,汪大秋高烧不止,由于咽喉红肿,喂的药大部分都吐了,治疗很是艰难。   木指挥去了汪家祠堂,给汪家列祖列宗上香,祈祷汪千户化险为夷、汪大秋早日康复。   三天后,汪大秋的咽喉好了些,可以下咽一些流食,但是烧得有些神志不清,尤其是夜里,惊得呼爹叫娘。   爹还没找到,汪大夏就派人把弟弟的生母陈氏接过来照顾。   或许是母子之间的默契,陈氏接手之后,汪大秋夜里安静多了,只要儿子尖叫,闭着眼睛双手乱抓,陈氏把儿子抱在怀里,像小时候给他拍奶嗝一样,抚摸着他的脊背,哼唱着幼年时期的歌谣。   江西那边传来加急信件,说汪千户在南昌登船之后,除了有一小股流窜的倭寇攻打九江县城未遂、败退散去,一直很太平,就没有发生过其他大事件,更没有听说过汪千户大官船的有什么意外发生。   还赞多亏有汪千户这三年辛勤练兵,卫所士兵有了一些战斗力,抵挡住了倭寇的攻击。   否则的话,倭寇八成能攻进九江县城,就像三年前倭寇在江西流窜作案一样,七个倭寇就能拿下一座县城,抢够了才走。   收到信的那天,汪大秋终于退烧了,嗓子依然嘶哑,但勉强能够表现自己的意思,讲述了那天的事情。   听到弟弟说船只要沉没了,救生船有限,父亲自发第一个自愿留在官船上时,汪大夏的心就像沉入了深渊,无穷无尽的下沉:遇到了穷凶极恶的倭寇,父亲没有生还的可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标题出自权游,《卡斯特梅的雨季》音乐一响,热闹的婚礼秒变成一场屠杀。 第191章 暴发户   一年后, 嘉靖四十三年,腊月,大雪纷飞。年年岁岁雪相似, 岁岁年年人不同, 有些人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什刹海, 日忠坊, 李皇亲宅院。   天刚亮, 一辆马车驶进了这座三进的宅院, 到了后院,马车停下, 车厢里传来呼噜声。   呼噜声震天响, 几乎要掀开马车的顶棚。   两个小厮敲了敲车门, 低声道:“员外, 到家了, 去床上睡吧,车里冷,小心着凉。”   反复敲了好几次, 车里的呼噜声终于停止,一个披着狐裘的中年男人冒着腰从马车里出来,小厮赶紧打着雨伞遮拦风雪。   正是裕王府侧妃李九宝的父亲李伟。   母凭子贵、父凭女贵。李九宝封为裕王府侧妃之后, 她的家人就不能再住马厂胡同这种贫民窟了。   裕王买下了这栋宅院,送给李伟和儿子儿媳居住,还给李伟和儿子捐了个员外郎的虚职, 从此不再是平民了,一家子都是体面人。   裕王妃从王府拨了十几个官奴,伺候李伟一家人。李伟和儿子不用出去当瓦匠,从此过着饭来张口, 衣来伸手的富足日子。   李瓦匠摇身一变成为李员外,他们又是大明唯一一个存活皇孙的外祖家,皇家的亲戚,所以这栋宅院俗称李皇亲宅。   这一年,李伟的体型从干瘪的窝头成为白面馒头,宽大的狐裘都掩盖不住发福的肚皮,下马车的时候,踩得脚下的凳子吱吱乱响。   李伟吩咐下人,“车上有好多宝贝,全都搬进来,我亲手点一点再抬进库房。”   像李伟这种暴发户,眼皮子浅,以前穷怕了,把钱财看得格外重要,总觉得下人手脚不干净,库房和箱笼的钥匙都在自己身上,就连入库也要亲自点数,贴上封条,才放心要下人抬走。   李伟回了家,守了父亲一夜的李大郎连忙跑来看父亲,李伟一见儿子就躲,“你来这么早作甚?我还没有洗漱。”   “父亲!您一夜不归,去了那里?”李大郎拦住去路,凑过去吸着鼻子,“一股汗臭味、还有劣质胭脂味、旱烟的臭味、炙子烤肉味——是不是又在赌场玩一夜!”   这几年李九宝出钱给哥哥李大郎娶了媳妇,哥哥嫂嫂老实本分,在家里老老实实当暴发户,保持低调,从不出去惹是生非。   但是父亲李伟暴发之后陋习难改,忘记了过去信誓旦旦许下的“再也不赌了”的诺言,又去赌场重出江湖了。   李九宝经常叮嘱哥嫂要盯着父亲,阻止他去赌场,可是李大嫂是儿媳妇,李大郎是儿子,不好强行把李伟绑在家里,日防夜防,还是时常被李伟找了机会溜出去。   李伟不好女色,多少想要攀龙附凤的官宦人家想把自家的黄花大闺女嫁给他当续弦,媒人几乎踏破李皇亲宅院的门槛,李伟都没有点头。   家里没有夫人,也没有侍妾,也不仗势欺人,为非作歹,甚至逢年过节,李伟都会要儿子儿媳准备丰厚的礼物,送给昔日马厂胡同的邻居们,不忘根本。   领居们红白喜事,送了请帖,李伟也会出份子钱去坐席喝酒,一点皇亲的架子都没有,还是过去的李瓦匠。   偶尔领居们有事情相求,李伟能够做到的,都尽量相帮,从不推脱。   除了一样,李伟就是个完美的皇亲国戚——那就是赌。   连女儿李九宝的名字都是从赌场推牌九里得来的,赌这个恶习,剁手都戒不掉,何况如今李伟有本钱去赌场。   李伟是皇亲了,今时不同往日,赌场的人不敢让他输太多,有时候还故意让他赢几场,以稳住这个常年的“客户”。   李伟以为自己终于“转运”了,轮到他赌场得意,刚开始只是玩几把就走,后来连续赢了几次,赌的时间越来越长,半个时辰、一个时辰、半夜、乃至一赌就是一整夜。   时隔三年之后,李伟赌瘾复发,并一发不可收拾。   昨晚,李伟打着去马厂胡同给某个邻居祝寿的名义出了门,李大郎没有怀疑。李伟在宴会之后没有回家,改道去了赌场,又赌了个通宵。   本来打算赌到半夜就回家,可是昨晚运气奇好,李伟每次说赌完这一把就不赌了,赢了之后还像多赢一次,偶尔输一次又想把上一次的赢回来。   李伟这个年纪已经不太能熬夜了,但是赌场里的人免费送好茶、送羊汤、炙子烤肉、吃吃喝喝的,又极度兴奋,不知不觉赌到天亮。   李伟是今晚的大赢家,马车里装满了赢回来的钱财,还有赌客们输得急了,临时拿出来当赌注的宝贝。   李伟坐上马车回家,坐拥这些金钱宝贝,马车晃动,他累极了,在车里睡着,做梦都是赢钱。   李大郎责怪父亲赌瘾发作,唾沫横飞的堂前教父:“……父亲把侧妃的话当耳旁风,儿子如何向侧妃交代?如今侧妃正在孕中,听到父亲赌了一夜,气的伤了胎气怎么办?我们李家的富贵前途全在侧妃娘娘的肚皮上啊!”   又道:“我们匠户人家,本来就寒微,无力帮助侧妃什么,唯一能够做的就是不拖后腿,父亲怎能如此糊涂,在侧妃孕中干出这种事情!”   李伟被儿子骂得抬不起头来,连忙把箱笼打开,转移话题,“我又没输钱,你看,这是我一晚上赢的东西,银票、散碎的银子金子、还有鼻烟壶、玉佩。这些都运到库房去,够咱们家过一年了,又不是我一个人享用。”   李大郎看都不看箱笼一眼,“咱家又不缺钱!咱家缺的是安宁!”   李伟把箱笼扒拉几下,翻出一个红绸布包裹的东西,“就你一个人对侧妃用心?我就忘记自家亲闺女了?你看看这是什么?”   李伟把红绸布一揭,里头是个白玉雕的观音送子雕像。   玉质上乘,雕工堪称完美,观音大士衣服的褶皱都一清二楚,栩栩如生,一看就价值不菲。   李伟小心翼翼的把观音送子雕像放在香案上,上了三炷香,“这个雕像是名僧开过光的,十分灵验,凡是拜过这尊观音的孕妇,后来都生了儿子,我昨晚把所有的本钱都押上去了,孤注一掷,好容易才赢到手的,我不是为了自个,是为了侧妃这一胎再生个儿子,她有两个儿子傍身,在裕王府的地位就稳当了。”   李九宝前年八月十七生了儿子,时隔一年,今年八月,魏采薇又为李九宝诊出了喜脉,如今裕王府恨不得把李九宝当成宝贝供起来。   李大郎不屑一顾,“赌到手的东西,好的也是歹的,就是赢了金山银山又如何?父亲不听儿子劝,儿子实在没办法,只能告诉侧妃,让侧妃亲自劝父亲了。”   “万万不可!”李伟连忙拉住儿子,“侧妃挺着大肚子,听说这一胎来的艰难,初怀时孕吐,都吐出黄水来,怀了五个月才止吐,别人怀孕变胖,她怀孕都瘦了,本来胎气不稳,你又跑去告状,侧妃被气到了,万一伤了胎气,出了意外,你就是害了她!”   李大郎岂敢担当伤害皇嗣的责任,止步了脚步,跺脚道:“明明是父亲犯错,为何要指责我!”   李伟说道:“你不说我不说,侧妃如何知道?我发誓,这是最后一回了,我以后再也不去赌场,每天上香拜佛,祈祷侧妃娘娘这次也一举得男,母子平安。”   李大郎见父亲信誓旦旦,半信半疑,“从今日起,父亲不要出门了,一应应酬都交给我。如果非要出去,儿子必须在旁边跟着。”   李伟说道:“这都年底了,裕王府赐给咱们许多东西,咱们虽不算是正经岳家,但总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我打算把这尊玉观音送给娘娘,让娘娘经常拜一拜,再生个儿子。”   “你写个帖子,送到裕王府,就说我挂念侧妃,想要年前见一见女儿的面,当然,如果能看小皇孙一眼就更好了。看王府什么时候得空安排一下我进王府的时间。”   李九宝封了侧妃,但依然是个妾,娘家人要进王府看她,必须先通过正室裕王妃的同意。   李伟和李大郎父子两个原本都不识字,是个文盲。富贵之后,李伟只想赌博,不思进取。李大郎还有些上进心,请了夫子开蒙,些许认识几个字了,虽然没有文采,但写迎来送往的帖子没问题。   李大郎说道:“父亲要见侧妃,父女天伦,太正常不过。但是,要见小皇孙就不符合礼仪了,您又不是什么正经外祖父,小皇孙的外祖家是裕王妃的娘家,您有什么资格要求见他?不妥不妥。”   裕王府小皇孙已经一岁多了,嘉靖帝依然没有给唯一的小皇孙赐名。   李伟嘟囔道:“我以前又不是见过小皇孙。”   李大郎连连泼冷水,说道:“那是裕王妃脾气好、是侧妃在王府一直守本分,让您见过几次。别把例外当常态,咱们李家在皇室眼里还是不入流。”   李大郎写了帖子,只说父亲想见侧妃,不提小皇孙。   裕王妃定了腊月初四,李伟如期而至,从西角门入,到了李九宝的院落,把刚得的玉观音献宝似的给了女儿,谎称道:“……这是得知侧妃怀孕之后,我买了一块好玉,要巧匠赶工完成的,请高僧开了光,最灵验不过,侧妃每日拜一拜,定能一举得男,母子平安。”   李九宝这一胎怀向有些不好,魏采薇精心调养才保住了,瘦的厉害,怀孕五个月,肚皮才刚开始现怀,裕王也为了这一胎求神拜佛,后来果然保住了,裕王和李九宝都觉得菩萨显灵,如今看到李伟请的玉观音,正中了李九宝的心。   李九宝接受了父亲送的礼物,还留父亲吃中饭。   李伟眼睛瞥向门外,“小皇孙今日不在侧妃这里啊。”   李九宝说道:“他近日有些咳嗽,我身体又不太好,王妃就把他接到正院里照顾。”   李伟忙问:“小皇孙没事吧?”   李九宝说道:“无事,魏大夫来看过来,说冬天屋里太暖和干燥,有些上火,连药都不必吃,炖了雪梨水给他喝,王妃说他好多了,就夜里咳嗽两声。”   李伟放心下来,吃了中饭,李九宝打发他回家,裕王妃也赏赐了一些东西。   李九宝把玉观音拜上,每日都拜一拜,求孩子能够顺利生产。   过了两天,腊月初六,李九宝夜里睡觉,觉得身上发痒,痒到受不了,起床点燃蜡烛对着镜子仔细一看,吓得一哆嗦:她身上起了一个个小脓包般、半透明的疱疹,以几乎肉眼的可见的速度扩散开来,已经蔓延到颈部了,身上还开始发热。   啪的一声,镜子落地,李九宝惊慌失措后很快镇定下来,“快,把魏大夫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时间轴又拉了一年,真凶即将付出水面,又要开始复仇啦。老实说,舟这个文发盒饭还真不多,遥想舟的胡善围、斗起来的时候经常团灭,没几个人活到最后。还有大晋如此多娇,写八王之乱、亡国公主、衣冠南渡什么的,盒饭多到令人发指。相比而言,这个文死的人是最少的,就是太费爹了。 第192章 见招拆招   子夜, 北京北城,鼓楼西斜街,甜水巷。   魏采薇依然住在汪府隔壁的小楼里, 只是不用给未婚夫交房租了。   一年前, 她和汪大夏婚期将至, 却传来噩耗, 汪千户生不见人, 死不见尸, 处于“失踪”状态,且凶多吉少, 八成要守三年孝, 所以婚礼没有如期举行, 婚期推迟。   所以, 魏采薇和汪大夏虽有夫妻之实, 却依然没有夫妻之名,还是定亲的未婚夫妻关系。魏采薇本来在什刹海有大房子,但是为了方便治疗受惊的汪大秋, 也为了等汪大夏,她一直住在这里,没有搬家, 只是把所有的嫁妆都般过去了。   汪大夏在弟弟汪大秋醒来后,得知父亲的船只遭遇倭寇袭击,当即就辞别了未婚妻, 只身南下,去走访经常和倭寇打交道(打仗)的戚家军和俞家军,海底捞针般寻找抢劫官船倭寇的踪迹。   这一寻就是一年,汪大夏时不时捎信来京城报个平安, 交代一下最近的进展,一年都不曾回京城。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甚至南澳都有他的足迹,最远还去过琉球岛,像个猎人一样有耐心的追逐着自己的猎物,绝不放弃。   魏采薇怎么也没有料到,她费心心机、匿名给锦衣卫写举报信,提前捅破白莲教巢穴所在,结果只是延长了汪千户三年的寿命。   上一世死于白莲教的炸弹,这一世死于倭寇的枪下,每一世都死于非命,就像宿命一般。   汪大夏辞别她南下追凶寻仇时,魏采薇痛心疾首的看到他眼里的光消失了。   魏采薇知道,他表面放诞不羁,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内心其实在乎父亲的。上一世,目睹父亲被炸重伤、获罪革职被抄家,在风雪中被逐出家门,活活疼死,不治而亡,受到打击的他愤而挥刀自宫,发誓复仇。   这一世,虽未亲眼目睹父亲的死亡惨状,但这种生不见人,死不见的尸的状态更加折磨人。   只不过,这一世父亲再出事,汪大夏无论身心还是权力地位都变得强大了,他不需要挥刀自宫走极端,也能凭借以前积累的功劳和人脉,去追查打劫官船的倭寇们。   但是那一抹天真有邪、无忧无虑、总是傻乐的光在他眼底消失了,魏采薇保护了三年的那一束光,还是因父亲之死而消失了,她又心疼,又愤怒,恨不得把压箱底的家伙全部亮出来,将倭寇毒死一百遍!   杀千刀的倭寇!杀我公公、毁了我丈夫眼里的光、毁了我的婚礼!   临行前,汪大夏抱着她,狠狠吻了她的唇,说了句“等我回来结婚”,然后头也不回的拍马前行,消失在茫茫大雪中。   月黑风雪夜,魏采薇睡得正沉,她梦到自己泡在热水桶里,水凉了,她正在出去把炉子里烧的热水加进来,一只手提着铁皮水壶走过来,“你往后退一点,小心烫。”   魏采薇又惊又喜,“你回来了?”   未婚夫汪大夏点点头,不仅人回来了,眼底的那一束光也回来了,还是以前的汪大夏。   汪大夏缓缓将热水注入浴桶,然后也脱了衣服,扑通跳进去,抱住了她,还在她耳旁呢喃,“让我看看这一次把玫瑰花藏到那里去了……”   “魏大夫!魏大夫开门!我们家王妃有请!”   春梦被拍门声截断,魏采薇睁开了眼睛。   魏采薇上了马车,赶往裕王府。此时李九宝连脸上都出现半透明的脓包了,大美女瞬间扮成丑女。   魏采薇当即命人关闭院门,连同她自己,所有人不得出,之前出入的仆人也都关在另一个院子里隔离起来。   魏采薇隔着门给裕王和裕王妃传话,说道:“李侧妃是出痘了,一般小孩子出痘,大人很少见,通常的冬天和春天发病。大人出痘,通常不会危及生命,半个多月就能好,但是一岁多的小孩子本就体弱,会比较危险。”   “赶紧把小皇孙抱出王府,不要住在这里,身边伺候的人,凡有直接或者间接接触过李侧妃或者院子里其他人的,都不能跟着小皇孙一起出府。”   小皇孙是裕王府的命根子,真真家里有皇位要继承的天选之子。裕王和裕王妃赶紧照做,连夜将小皇子送走。。   魏采薇小时候在铁岭的时候出过痘,而且是和丁巫前后脚出痘,养父母魏南山夫妻精心照顾他们,两个都挺过来了,而且一点疤痕都没有留。   出过痘之后就不会再出了。但是身上若沾染了脏东西,一旦出去,会传染给没有出过痘的人。所以魏采薇留在院子里照顾出痘的李九宝,她将李九宝的双手缠上纱布,以免她忍不住痒,抓破了脓包,留疤毁容。   李九宝痒的浑身难受,但是她现在怕的不是痒,怕的是肚子里的孩子是否会受到影响,用包裹着纱布的手指着肚皮,“魏大夫,这孩子自打入怀,就多灾多难,我这次出痘,会不会伤到孩子?”   魏采薇并无把握,上一世,她一直在宫里,只晓得李九宝第二胎是个小公主,母女平安。至于这第二胎经历了什么艰辛的过程,魏采薇一无所知。   因为在紫禁城,嘉靖帝忌讳“二龙不得相见”,导致关于裕王府的一切话题都是禁忌之词,无人敢议论,魏采薇只晓得结果,不晓得过程。   不过,从陆炳和汪千户的死亡来看,生与死是很难改变的。陈经纪是救回来了,但是付出了阉割的代价,几乎变成另外一个人。如此说来,小公主这一世最终应该也会平安降生。   当大夫的不能慌,要给病人信心。   魏采薇轻轻抚摸着李九宝的肚皮,目光坚定,“好事多磨,孩子不会有事的,你要相信她,也要相信自己。”   李九宝孕期备受孕吐折磨,吃吃不好,睡也睡不好,情绪本来就有些忧郁,现在全身几乎都有黄豆大的水痘,最大的利器美貌没有了,她更是低落,素来坚强的她也不禁流下泪来:   “都怪我,是我身体不好,连累孩子跟我一起吃苦遭罪,幸亏小皇孙这几天咳嗽,养在王妃那里,他若留在我这里……他只有一岁多,如何受得住这种苦。”   魏采薇安慰道:“所以说吉人自有天相。小皇孙天生就有化险为夷的运道,既然如此,侧妃又担心什么呢?不要自责,孩子们的命都是你给的,身体好不好,又不是你能说了算,你怀孕生产就已经很辛苦了。”   魏采薇“巧舌如簧”,排解李九宝的忧愁,一张嘴比开药方还管用。   魏采薇调配药方,为了尽量不用内服的药,改为用大黄、薏米、薏米、虎杖、黄柏、地榆等泡制出“祛痘水”(注1),用来涂抹脓包创面,帮助创面快速结疤、脱落,还能缓解水痘的痛痒之感。   又用蒲公英、金银花、黄芪、板蓝根等等药材来泡花草茶,用来代替可能会伤害胎气的药物。   李九宝喝着花草茶、涂着药水、一颗颗“成熟”的水痘结疤脱落,娇嫩的肌肤也恢复如初,又听说养在外面的小皇孙无事,一颗悬着的心慢慢放下来。   只是全部脱落还需要时间,旧的脓包脱落,新的脓包长出来,就像一年四季发生在了人类的身体上,有才刚刚发芽开花、有的已经长大结果、有的瓜熟蒂落、有的已经化作春泥更护花了。   魏采薇观察着李九宝出痘,治疗水痘对于她的医术而言,简直是杀鸡用宰牛刀,若不是为了安慰孕期的李九宝,她就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脱掉扔进火堆里烧掉,然后用醋和苍术洗头洗澡,穿上新衣服就可以回家了。   送人送到底,送佛送到西,何况李九宝是将来的靠山和□□,魏采薇必须守到最后。   魏采薇整天在东跨院这方寸之地,闲得慌,走走串串,发现一个小佛堂,供着一尊玉观音。   奇怪,上一次给李九宝安胎,还没有这个东西。   魏采薇问了侍女,方知是烂赌鬼李伟送来的礼物。   魏采薇仔细看着玉观音,以她半生在宫里养成的毒辣眼光,这尊玉观音无论是玉质还是雕工都是上好的极品,价值千两白银。   李伟那来这么贵重的东西?   就连只够温饱的裕王府也拿不出这种极品的玉器——纵使有人送给裕王,裕王也不敢收啊!   魏采薇觉得玉观音不对劲,再打听侍女,得知最近李九宝除了李伟,就没有见过外人。   魏采薇疑心更大了,她回想起李九宝说过的话——“幸亏小皇孙这几天咳嗽,养在王妃那里”。   小皇孙自打出生,就一直养在李九宝身边,如果他不咳嗽,那么……才一岁多的婴儿出水痘是非常凶险的!   魏采薇拿起玉观音,观世音大师抱着一个胖娃娃,一块温润的白玉雕成,毫无瑕疵,用西洋放大镜观察,也没有看出裂缝等等蹊跷。   但是,玉观音下面是个木雕的莲花台底座,魏采薇用放大镜的木柄敲了敲底座,有清脆的回响,这说明莲花底座里头是空的。   魏采薇双手合十,对着玉观音说了句“得罪了”,然后把玉观音拆卸下来,这个盒子用放大镜也找不到开暗盒的机关,魏采薇干脆拿起铁锤和凿子,强行把最下面的莲花花瓣敲断了,露出底座暗盒。   魏采薇从暗盒里倒出一小撮类似皮肤疤痕碎屑般的东西。   魏采薇隔着一扇玻璃窗,给裕王讲这东西是什么:“这是痘种,是痘师给七八岁健康的小孩子种痘用的。取出痘孩子身上的疤痕碎屑,然后竹筒吹进孩子的鼻孔里,或者揉进药丸里,搓成枣核的样子,塞进鼻孔,隔一夜再取出来。如果种痘成功,孩子会发烧出痘,但症状都比较轻,结疤之后,痘师收集痘疤,放在潮湿温和的地方,保持痘种存活,然后给下一个孩子种痘。”   “这样循环起来,痘种质量会越来越好,痘种的毒性越来越轻,种痘孩子的症状会越来越轻,并且再也不会出水痘了。”   裕王听了,十分惊讶,“我怎么没听说有这种东西?”   魏采薇说道:“种痘并不会对所有孩子有效,也有死亡的风险,皇嗣子嗣贵重,谁敢给皇室的孩子的种痘?达官贵人的孩子身边奴仆成群的照顾,很少种痘防疫。只有平民百姓,生的孩子多,不好养活。如果家长开明,通常会请痘师乘着孩子身体好、容易愈合的时候种痘。”   “痘师们种痘之前,都要家长提前签生死状,如果孩子受不住,不准追求责任。我的养父母在铁岭行医的时候也兼任痘师。”   裕王说道:“魏大夫的意思是,如果孩子健康,接触这些只有轻微症状,就像穿上了水痘盔甲,从此安全了。但是孩子若身体虚弱,这东西会致死?”   “是的,尤其是小婴儿,不会说话,也不懂事,只晓得身体不舒服就哭闹不休,哭到没有力气为止,这样即使身体健壮,也很难熬过高烧和水痘奇痒无比的折磨。”魏采薇说道:“七八岁到十岁最适合,尚且还有风险。再小一些,给钱痘师都不会动手的。王爷,有人要害小皇孙。”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大夏就要闪亮登场了。明朝中期,大夫们就发现了这种痘种一代代传递,减毒灭活、类似疫苗的原理。   注1:“祛痘水”出自论文《中药内外治疗成人水痘五十七例》 第193章 好宝贝   裕王失去过三个孩子, 都不是死于水痘。   谁要害小皇孙?   当然不是送玉观音的李伟。没有了小皇孙,李伟还是个给人做工为生的瓦匠。   这是要断裕王府的根啊。裕王脑子里第一个出现的嫌疑犯就是景王。   景王这几年依然一无所出。他没有儿子,还要夺走我的儿子!   裕王捏紧了拳头, 激发了斗志。   玉观音通过李伟的手送到裕王府, 谁都不会怀疑他, 何况, 水痘本就是冬天和春天频发的病症, 又不是下毒这么明显, 小皇孙感染水痘,抵不过高烧和脓包奇痒而死, 也会以为是寻常的夭折, 不会觉得是有人故意投水痘痘种所致。   若不是遇到魏采薇这种胆大心细的大夫, 恐怕痘种会一直藏在玉观音底座里。   裕王愤怒之下, 写了密折, 说有人谋害皇嗣,呈给了嘉靖帝。他不能直说怀疑弟弟景王。   密折先到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手里,嘉靖帝一提到裕王就皱眉头, 裕王府的一切在紫禁城都是禁忌,所以一般没有什么重要内容,黄锦只是命人将裕王的上书抄录存档, 不会呈给嘉靖帝。   但是今天的密折不一样,一开头就是“儿臣泣血上书皇帝陛下……”   涉及谋害皇嗣,黄锦不敢压, 呈给了嘉靖帝。   嘉靖帝不喜欢裕王,但是,孙子是自己的孙子,是皇嗣, 谋害皇嗣,就是谋反,就是对皇室不尊。   嘉靖帝再嫌弃裕王,也不可能对谋反置之不理。快要过年了,闹出这么一出,嘉靖帝大发雷霆,“传朱希孝。”   锦衣卫指挥使朱希孝接到了这个烫手山芋。   嘉靖帝要朱希孝秘密追查此案,要裕王府保持原状,就当没有谋害皇嗣的事情发生,以免打草惊蛇。   凶手费尽周折用这种手段害皇孙,就是打定了瞒天过海、不会被人发现的主意,神不知鬼不觉的除掉皇孙。   如今敌在暗,我也在暗,大家都在黑暗里。   老实说,朱希孝的第一反应也是景王动的手。可是景王远在湖北安陆,想要找到直接指向景王的证据很难。   然而,也有可能是裕王“监守自盗”、“贼喊捉贼”的苦肉计。毕竟,小皇孙在玉观音送到裕王府前几天被接到了裕王妃那里养着,恰好不在李侧妃身边。   而且,皇帝老了,迟迟没有立储。裕王和景王两人的年龄只差二十三天,朝中的首辅大臣徐阶是公开支持裕王的,为了在两个皇爷之间搞平衡,嘉靖帝迟迟没有对江西的严家父子动手,甚至一度有传闻说皇上要重新启用严嵩!   嘉靖帝为了牵制徐阶和裕王,不要他们的势力壮大到威胁他的唯我独尊的权柄,默认这个传闻,导致朝中许多墙头草倒向了景王。   嘉靖帝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在我彻底咽气之前,我就是大明帝国唯一的主宰,任何人,包括我的亲儿子,都不能与我分享权柄。   涉及到两个亲王的储位之争,真相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查到真相之后,自己能不能从里头脱身,不被任何一个亲王记恨。   这个难度太大了,无论是什么结果,都至少会得罪一个亲王,甚至,两个都可能会得罪。   怎么办?皇上把事情交给锦衣卫暗中查访,不能推脱,必须要查。   锦衣卫最能抗事的人是谁?   朱希孝脑子出现的第一个人就是陆缨。别看她是个女人,比她弟弟陆绎强百倍,陆绎一年前孝期结束,娶了前吏部尚书吴鹏的女儿,成家立业,来到锦衣卫当指挥佥事。   陆绎是忠诚伯的承嗣之子,嘉靖帝下旨亲封的官职,要点名要朱希孝指点陆绎。朱希孝恨不得把陆绎供起来,不敢让他干危险的活,整天在文书堆里打转。   但是陆缨就不一样了,对外是陆炳的私生子。一开始,朱希孝还觉得她是个女人,出去办事不方便,想劝她辞官回家嫁人生娃。   但是一旦用了她,发现“疤面俏郎君”真的很好用,上不惧权贵,下不嫌琐碎,还从来不和上司争功,任何棘手的事情交给她,她眉头都不皱一下的接手,做的漂漂亮亮的。   锦衣卫一时还真少不了她,所以,这一年朱希孝明知她孝期已经过了,可以嫁人了——连她弟弟都结婚了,还装糊涂不知道,根本不提要她离开锦衣卫。   陆缨凭实力站稳了脚跟,成为锦衣卫不可或缺之人,连亲弟弟都不能替代她的作用。对于这对姐弟,朱希孝是有事找陆缨,无事找陆绎。   还有谁比陆缨更适合接受这个棘手的案子呢?   朱希孝一回锦衣卫,就把陆缨叫过去了。   陆缨先去裕王府,隔着窗户看了价值不菲的玉观音。这绝对不是李伟能够买的起的,来路不正。   李伟赌瘾复发并不是什么秘密——只瞒着孕中的李九宝一人而已。   陆缨扮作赌客,轻车熟路的摸排了几家地下赌坊,寻找李伟去过的踪迹。   其中,表面是澡堂子华清池、里头是赌坊那间,陆缨也没漏下,李伟这个人十分“怀旧”,就喜欢钻当贫民时经常去的又脏又臭的赌坊,闻到熟悉的味道就来劲儿,只不过现在“转运”了,赢的多,输得少。   那种有美女陪伴、陈设奢侈、赌客都是有钱人的高等赌坊李伟是从来不去的,他就是喜欢和穷赌鬼们打成一片。   陆缨来到华清池,第一次来到这里是四年前,查陈千户父子被杀案。是汪大夏把她引到这里,揪出了陈千户之子的书童,逼问出了关键线索。   汪大夏的“惊艳”表现,父亲陆炳将他招募到了锦衣卫。   要到里头的赌坊,必须经过全是各种裸/男的澡堂子。汪大夏当时不知道她是女人,径直带她走进来。   为了查案,为了不暴露身份,她硬着头皮穿梭澡堂,就当身边那些人是一块块会呼吸的肉。   四年后,再次经过男澡堂,她更加淡定从容,把身边的裸/男当空气了。   到了地下赌坊,她熟练的借着袖子的掩饰,将一锭银子塞进跑堂的手里,“赏你的,一个问题,那个瓦匠李员外前几日来过没有?”   这手法一看就是□□湖了,陆缨再也不复以前板正的模样,沾了些汪大夏的痞气和市井之气。   跑堂紧紧将银子捏在手里,“来过,先是泡澡,然后赌了一夜,要了几次茶水,一盘子炙子烤肉,还是和以前一样抠门,赢了那么多钱,一点打赏都不舍得给小的,小的辛辛苦苦去跑腿给他买烤肉,论理,找的钱归小的当跑腿费,他全要走了,一个铜板都不给……”   根据跑堂的描述,那晚李伟和一个南方口音的商人赌红眼了,两人一对一摇骰子,赌大小,输输赢赢,打了个平手。   赌徒都是越赌越急、越赌越气、打个平手也不可能点到为止,握手言和。刚开始都是少数目的慢慢押,热一热手气,后来越赌越大,最后干脆就是全押了。   全押的那一场,轰动华清池赌坊,所有赌徒都停下来,围观这场豪赌。   李伟赢了,将南方商人全部身家扒拉过去。   商人不服,拿出一件压箱底的宝贝,一尊玉观音,据说极其灵验,拜过的孕妇都生了儿子。   商人指望玉观音翻盘。   跑堂的讲得唾沫横飞,“……玉观音绝了!就像身上镀着一层佛光,一看就很值钱。可是,李员外家里飞出一只金凤凰,攀上高枝了,区区一个商人,运气还能盖过李员外不成?”   “南方商人连玉观音都输了,当场大哭,说来北京做做生意赚的钱都输光了,没脸回家过年,还要撞墙自尽,我们把他拉住了——做生意的,最忌讳血光之灾,这大过年的,不吉利啊。老板要我们把他拖出华清池,扔到外头雪地里去,冻死饿死就不关咱们的事了。”   陆缨问:“南方商人后来去了那里?”   跑堂的说道:“说是回广东老家过年去了。李员外这个人,你说抠门吧,也不全是。他一个铜板都舍不得给小的打赏。但是他出去看见南方商人在雪地里痛哭,就送了五两银子,说是回家的路费,还安慰商人要他不要灰心,自己以前也这样赌得一无所有,现在不也熬出头了。”   “那商人收了银子,在雪地里给李员外磕了头,走了。不过,按照常理来看,这些赌鬼都不会改的,商人拿着银子肯定没有回老家,应该去其他赌场碰运气了,裤子都输了也是有的,您去别家打听打听,保不齐就找到了。”   陆缨要画师根据跑堂的描述,画了商人的肖像,先去广东商人云集的广东会馆打听,查无此人,连续找了几家地下赌坊,查无此人。   陆缨甚至去了顺天府衙门专门负责收纳每晚冻死、醉死街头的尸骨所在地,一具具男尸对比,查无此尸。   排除了所有的选项之后,陆缨将调查过程和结果禀告给上司朱希孝,“从证据来看,这是专门给李伟设的一个局,目的是小皇孙。朱大人,标下请求增加监视景王的人手,并亲自去一趟安陆。”   其实陆缨接到案子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但是,身为接手御案的锦衣卫,必须抛开自身的立场,要以证据服人。否则,即使查到景王头上,嘉靖帝也不会相信的。   说不定,还会被景王倒打一耙,诬告她离间天下骨肉。   陆缨耿直但不傻,她知道查案之前,要先保护好自己。   朱希孝同意了,“……一切行动,都必须提前告诉我,不可自作主张,一切听我命令。”   陆缨应下,年都不过了,启程要去湖北安陆。   刚刚动身,就有朝臣上书,说皇上身体不好,建议在湖北就藩景王去一次武当山,代天子祭祀,求苍天庇佑皇上早日康复。   武当山就在湖北,是道教胜地,当然也是嘉靖帝心中的神圣之地。嘉靖帝信这个,就下旨要景王代天子去武当山祭天。   陆缨听到消息,把目的地改为武当山。陆缨到了临清,像一年前一样下榻谢家酒楼,刚刚走进大堂,就看见一个江湖郎中对着她举杯。   魏采薇居然提前到了临清!   “你怎么来了?”   魏采薇说道:“从这次对小皇孙用痘种来看,他们是孤注一掷,要动狠手了,必然是怎么毒辣怎么来,我虽不懂武功,但是擅长辨毒解毒,我对你有用处。”   陆缨带着魏采薇顶着风雪去武当山。   中原大地,白雪茫茫。千里之外的广东南澳岛,却还是夏天的样子。   南澳岛四面环水,像个世外桃源,远离内陆。   南宋皇室曾经逃难在此,在南澳岛建立了南宋小朝廷,至今还留有小朝廷的建筑。   如今,东南沿海一带的倭寇在戚家军和俞家军的铁血清理之下,变得越来越少,东南局势趋于稳定,被驱赶的倭寇们陆续逃到南澳岛,这里是倭寇的天堂。   一家酒馆里,蒙着红面纱、穿着红舞衣的舞娘跳着胡旋舞。她身姿高挑窈窕、大胸蜂腰,腰肢扭动如蛇,大胸颤颤巍巍的,像两个大椰子。   她旋转、跳跃,手腕的细铃“不小心”甩到了一个倭寇头上。   倭寇被砸,捡起手铃铛手串,盯着舞娘颤抖的两个大椰子,色眼迷离,“美人,让我亲一下,手串就还你。”   蒙着面纱的舞娘跳下舞台,在他耳边低语道:“我们去外面,给你看个好宝贝。”   作者有话要说:  从大馒头进化成椰子了。直男就喜欢这个,你们看那些直男们玩的游戏里女性的造型,一个个比椰子还大 第194章 牡丹花下   舞娘牵着倭寇的手, 出了酒馆,外面风大,椰树在月光下疯狂轻摇, 就像无数个魔爪。   倭寇见四顾无人, 伸手就要摸两个大椰子, 被舞娘一个旋身避开了。   “你别心急啊, 我们找个僻静的地方, 给你看个够。”舞娘拉着倭寇去了海滩的一堆礁石丛, 礁石上面爬满了寄生的贝壳类生物,稍大一些的被赶海人敲去外壳, 直接拨出贝肉, 倭寇都是光脚没有穿鞋, 踩在裸露的残壳上, 膈得有些疼。   倭寇说道:“大美人, 这里不合适的,你不嫌膈的慌吗?连我的脚都受不了,你穿的又轻薄, 到时候咱们两个办正事,你的脊背会划出血口子的。”   舞娘娇嗔道:“真是个呆子,涨潮海浪的声音会遮住咱们办事的动静, 免得有人闻声过来打扰,扫了兴,至于疼不疼的——躺在下面当肉垫的人是你, 我在上面跳舞给你看。”   还是个上去自己动的极品,倭寇心花怒放,也不嫌礁石上的贝壳硌人,跟着舞娘往礁石丛深处走去。   “好了, 就是这里。”舞娘蹲身,从一块石头下拿出一圈绳子来,“我们玩个游戏,你先躺下,照我说的去做,我就给你看好宝贝。”   倭寇躺在一块巨石上,“来吧。”   舞娘一展开红裙,骑在了倭寇的肚皮上。   哟,这大美人还挺直接!就是……太重了。   舞娘用绳子捆住倭寇的手脚,中间的绳子相连。舞娘从倭寇的肚皮上站起来,然后用力一收,倭寇的身体猛地蜷缩,手脚被捆在了一起,就像中秋节被捆扎的螃蟹,以免螃蟹上蒸笼时乱跑。   倭寇顿时动弹不得,手脚腰背也蜷的难受,“大美人,我都听话照做了,宝贝了,快给我看,看完赶紧松绑。”   “你等着。”舞娘坐在旁边,松开衣襟,还把手伸进里衣里,掏来掏去,两个胸开始乱晃,倭寇的眼睛享受着一场盛宴:果然是好宝贝!   舞娘掏出一个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左边胸口立刻瘪下去了,是个椰子。   又掏出一个东西,右边胸口也迅速干瘪,也是个椰子。   倭寇惊讶的长大嘴巴,嘴巴几乎可以塞进去一个椰子。   舞娘轻舒一口气:“终于可以把两个椰子掏出来了,又硬又重还硌人,岛上不产小麦,没有馒头,只能用椰子凑一下。”   舞娘摘下面纱,露出一张漂亮的脸,正是汪大夏,他今年十九岁了,喉结越发明显,南澳岛很热,没有人穿竖领的衣服,所以一直蒙着面纱,是为了遮掩男儿身。   “你是——男人!”倭寇张口就叫:“救命啊!有人打劫!”   汪大夏拿起一个椰子,往倭寇胸膛狠狠一捶,“你叫啊,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听见的,正在涨潮,海潮掩盖一切声音。”   咔嚓一声,倭寇感觉胸口剧痛,应是被椰子活活砸断了一根肋骨,“这位英雄!我的钱袋你尽可拿去!我只求保命!”   汪大夏说道:“我说过,我是来给你看宝贝的,不是要你的命,如果你配合的话,我就放你走。如果你拒绝交代,我就用椰子一根根敲断你的骨头。”   倭寇疼得冷汗直冒,“配合!我一定配合!”   汪大夏拿出一个约有半个手掌那么大的金印,这是一颗官印,上面有“江西都指挥司同知”的字样。   “这个东西,见过吧。”汪大夏说道。   倭寇摇头,“没见过。”   汪大夏拿起椰子,捶向倭寇的脚,倭寇发出惨叫,他的脚趾头被砸烂了三根!   汪大夏放下带血的椰子,“我这个人没有什么耐心,说好一根根砸断,我一口气砸断了三根。你别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撒谎,激怒了我。”   “这颗金印,是你在澳门的时候,和一个佛郎机商人换的,你用金印换了十支□□,和一箱子□□。”   “这个佛郎机商人做非法贸易,贩了一船青花瓷,装作运粮船,被俞总兵的人(就是俞大猷)扣押了,佛郎机商人以钟表等礼物贿赂俞将军,其中就有这颗金印。”   汪大夏放下金印,又拿起椰子,“你看,我都帮你回忆一遍了,你是不是得配合我,把金印的来历说清楚,对不对?”   “我说!你别砸了!”倭寇哭道:“这不是我的!是吴老板吴平给我的!他要招兵买马,需要武器,就给了我一堆金银珠宝,要我去澳门找佛郎机商人以物换武器。”   吴平是近一年兴起的大海盗,福建人,给真倭寇当伥鬼起家,他每次都给倭寇带路,或者作为内应打开城门,等倭寇抢够了,就随手分给他一些东西打发走,下次再合作。   后来积累一些钱财,就招募一些亡命之徒,当了倭寇,每次都是乘火打劫,吃其他倭寇剩下的,由于他能够苟,不当出头鸟,就一直都没有被戚家军或者俞将军当成重点倭寇团伙给灭掉。   徐海、汪直等大海盗接连被灭之后,“剩者为王”,吴平在今年年中时壮大起来了,占了南澳岛,大肆购买船只和武器,吸纳被戚家军和俞家军打散的倭寇们,一时召集了快两万人,四百多条船,成了南澳岛的无冕之王。   戚继光和俞大猷就是喜欢打出头鸟,吴平在南澳岛坐大之后,就联手清剿,但是南澳岛四面环水,易守难攻,双方已经交战三个月,各有胜负。   汪大夏要找的人就在南澳岛,他就跟戚家军和俞家军的探子们一起扮作采珠人混进了南澳岛。   倭寇们成群结队,汪大夏不好动手,只好“重操旧业”,扮起了美人,使用美人计把倭寇引出来单独问话。   得知是海盗头子吴平给的,汪大夏拿起椰子反复敲骨,这个答案也一直没有变过,看来是真的。   倭寇哭道:“现在可以放我走了吧,我真的一点都没有隐瞒。”   “好,我这就送你走——送你上西天!”汪大夏拿起椰子,往倭寇头上一砸,倭寇被砸晕了,此时潮水已经涨到了石头上,一个浪头拍下来,将捆绑的倭寇卷进了大海。   汪大夏找到了戚家军和俞家军的探子们,“我要留在南澳岛和你们一起打海盗,什么时候行动?海盗头子吴平麻烦留个活口,我有要紧的事情要问他。”   汪大夏是戚继光和俞大猷都亲□□代过要重点“照顾”的人,要手下尽量配合他。   俞大猷的关系就不用说了,自是看在陆缨的面子上,陆缨的父亲陆炳还动用私产贿赂严世蕃救了他的命,俞大猷要报恩。   至于戚继光。一年前,攻破兴化城,汪大夏这个男颜祸水用美色迷住了明王,还砍了明王的头。戚继光还亲眼看到红衣美人从桥上径直跳到海盗船上,三步杀一人,刀刀见血,围追堵截逃跑的倭寇。   因而汪大夏来找戚继光帮忙,戚继光和俞大猷一样鼎立帮助,有了众人的帮忙,汪大夏才能够海底捞针,找到了关于的线索,这颗属于父亲的官印就是重大进展,并以此为线索,追到了南澳岛。   三天后,戚家军和俞家军发动总攻,杀南澳岛倭寇一万五千多人,吴平欲坐船逃到安南,被汪大夏带人活捉了。   汪大夏将吴平绑在一张椅子上,将金印摆出来,大白天的,居然点燃了一根蜡烛。   汪大夏举着烛台,先用蜡烛把吴平的两条眉毛给燎没了,问:“想起什么没有?”   这下吴平不仅没有“平” 了,他连眉毛都没有了,无眉吴平摇头,“没有。”   汪大夏不紧不慢用蜡烛给吴平烫睫毛,一根根眼睫毛发出焦糊味,就像一根根烧红的细针刺着吴平的眼睛。   烫了大概十根眼睫毛,吴平再也受不了了,招出了金印的来历。   吴平从带路党到组建自己的小团队,生不逢时,倭寇们被戚家军和俞家军压着打,戚家军在福建江浙,俞家军在广东。   为了生存,以及躲避这两股强大得令人发指的朝廷军队,吴平剑走偏锋,不在东南沿海活动,乘着过年,家家都有余钱,远赴江西打劫。   根据倭寇前辈们的经验,江西卫所都是一群只会种地的农民,战斗力差,七个倭寇就能拿下一座县城,随便抢,还能全身而退。   而且,还有个线人主动上门来,告诉他从江西南昌开来一艘大官船,打着官府的名义,其实是钱庄用来运银子的船,抢到了就是赚到了。   吴平立刻在长江上拦截,去抢银船。但是他错信了线人,这真是一艘官船,而且是穷官,最值钱的就是这枚金印。   汪大夏竭力忍住将蜡烛插/进吴平眼睛里的冲动,问:“船上的人呢?”   “都死了。”吴平说道:“那个清官还敢对我们开炮反击,最后被我们两枪打死,幸存者都被我们杀了,和船一起沉入长江,杀了当官的,我们不可能留活口。”   虽然早就猜到了这个结果,亲耳听到凶手讲出来,汪大夏的心还是锥刺一样疼。   握着蜡烛的手剧烈颤抖着,一滴滴蜡油滴在吴平的脸上。   汪大夏用蜡烛点燃了吴平的衣服,“最后一个问题,线人是谁?你们在那里碰面、长什么模样、何方口音?你快说,说完了我就帮你灭火。”   一年的仇恨下来,汪大夏已经无师自通了上一世东厂厂公汪公公的手段。   作者有话要说:  铁三角又要相会了 第195章 他乡遇故知   南澳岛到了冬天, 就像是比较凉快的夏天,一件单衣就能过冬,火焰所到之处, 衣服化为灰烬, 皮肤先是烤红了, 随即蹦出一个个透明的燎泡, 大如鸡蛋, 小如黄豆, 从衣领一直往下烧。   听到惨叫,看到吴平疼到扭曲的脸, 汪大夏并没有感受到复仇的畅快, 只有确认父亲已经死亡的痛。   长达一年的漫漫追凶路, 汪大夏无数次想象着父亲有一线生还的可能性来安慰自己, 现在最后的希望都没有了——父亲早在一年前就葬身在冰冷的长江, 尸骨无存。   凌虐杀父仇人也不能治疗他内心的痛苦。吴平发出凄厉的惨叫声,汪大夏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觉得吵闹。   烧到小腹时, 连胸毛都一根根被烧掉,眼瞅着火势要马上蔓延到肚脐以下,要成烟熏鸡了, 吴平受不了,“我招!我什么都招!求给个痛快吧!”   吴平不止杀过汪千户一个朝廷命官。早在嘉靖四十一年,他给倭寇带路, 为了赚些“中介费”,他作为内应,帮助倭寇攻陷了自己的家乡诏安,乡亲父老被烧杀抢掠, 驻守在此的千户周华也被倭寇杀害。   血债累累,吴平知道自己活不了,只求速死,少一些痛苦。   汪大夏泼了一桶水灭火。   线人是江西宜春江边一个码头客栈的老板。这是一家黑店,做的不是正经生意,无论白道黑道都消息灵通,吴平带着人手和家伙想故技重施在放手薄弱的江西抢一波钱财好过年,就找这里,向老板打听当即的富户,方便他们下手,有的放矢。   那老板头一个说的就是宜春本地袁州府最有名的人——致仕归乡的严氏父子。   严氏父子回乡之后,扩建宅邸,兴修祖坟,马桶都是金的,听说下葬被衍圣公休弃的女儿极尽奢侈,就是去挖陪葬品也够好几辈子花用了,是宜春最富有的有钱人。   吴平谨慎,先去严家踩点,发现严家巨富不假,但是豢养了一千多看门护院的家丁,名义上是家丁,却是按照比军队严格的标准招募,兵强马壮,要抢的话有些难度。这块肥肉虽然诱人,但骨头也够硬,吃不了兜着走。   吴平遂放弃。老板给他第二条路,说从南昌要过来一艘大官船,表面上是官员回乡,实际上是钱庄打着官员的名义转运银两,因为山匪路霸只敢抢民船和商船,都怕当官的。   从严家的巨富来看,客栈老板的话是靠谱的。吴平就召集人手和船只对官船围追堵截,这一回,船是顺利攻下了,却发现官船就是官船,不是银船,而且底下的货仓还被炸了个洞,江水灌进去,他们来不及搬走所有的箱笼,船就沉了。   这一趟买卖亏本了,所以吴平决定攻打九江县,以弥补这次行动的损失,曾经七个倭寇就能攻下一座县城,他觉得这次应该没问题。   但是不料他又打错了算盘,三年之后,守城的卫所士兵战斗力依然差到令人发指,但至少会射箭、开火/枪等等基本技能,不像以前那样被倭寇强攻几下就吓得弃城逃跑。   吴平又失败了。   “等等!”汪大夏打断道:“官船底舱被炸了个洞,不是你的人混进货仓里干的?”   吴平说道:“当然不是,我们临时起意抢劫,那里有机会在官船上安排自己人?何况当时我们以为是银船,银子那么重,船炸个洞,沉的快,银子都喂鱼去了,我们什么都捞不着。”   汪大夏拿出短刀,戳破了吴平身上烫出来的水晶燎泡,“谁炸的?”   吴平拼命摇头:“不知道!船上的人死光了,或许是觉得反正逃不出去,就干脆破釜沉舟,把船炸沉了也不让让我们占便宜,同归于尽!”   “我们攻打九江县城失败,就立刻退回去,途径宜春,我去找客栈老板,要打听消息的钱要回来,我们被他的破消息坑的太惨,但是去的时候,客栈已经化为灰烬,据说是客房客人取暖的时候炭火引燃了幔帐,把客栈给点了,客栈老板那晚喝了酒,睡的太沉,没有听到呼喊声,烧死在里头。”   人死了,钱肯定要不回来,吴平只得带着倭寇回到广东,重操旧业,招兵买马,那颗从官船打劫而来的金印,他不敢用,就给了手下远去澳门,专门找外国的商人交易,外国商人喜欢收藏这种官员标记的东西,一颗有字的官印比融化成一根平平无奇的金条要值钱多了。   一个“贪”字,居然成了汪大夏寻找杀父仇人的唯一线索。始与贪婪,也终于贪婪。   兜兜转转,线索又指向了严氏父子。   这是一个借刀杀人的局,一步步将汪千户推向死亡。吴平是严家的老家的黑店里得到的消息,他还先去过严家踩点、官船在遭遇倭寇袭击时船底货仓被炸了个洞,明显官船上有内鬼——这个内鬼还不是倭寇的人。   这个内鬼晓得汪千户的随从们有抗击倭寇的能力,担心大官船冲破倭寇的包围,所以先炸了船,让大官船无法逃离。   里应外合之下,汪千户必死无疑,还借着倭寇的手,根本猜不到这里头居然还有幕后黑手的操纵,连穷凶极恶的倭寇都是他的棋子而已。   黑店客栈老板应该是被幕后黑手灭了口。   这种熟练的手法、缜密的计划、事后杀人灭口、绝对不留任何证据的手段、对父亲除之而后快的恶意,只能是严世蕃!   汪大夏眼里杀气腾腾,把吴平给戚继光和俞大猷处置,当天就赶往江西。   汪大夏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杀了他!纵使天王老子要保他,我也要杀了他!   汪大夏昼夜不停的骑马,每到一个驿站,马匹都累得倒下,汪大夏换了一匹新马,继续骑行,连吃饭都是在马背上解决。   赶到长江,南方暖和,隆冬的长江只有岸边结着一层薄冰,江水并没有冻住,还能够行船,他买舟往江西而去,刚上船,就累得眼前一黑,睡过去了。   恍恍惚惚,响起了《凤求凰》的吉乐,唢呐声尤其悦耳,几乎要把天上飘荡的鹅毛大雪撕扯成碎屑。   汪大夏听到陆缨敲门,“喂,你好了没有?吉时快到了,别耽误接新娘子。你别再照镜子了,还能照出个花儿不成?新人最大,你今天肯定是最俊的男子,连我都甘拜下风。”   汪大夏穿着大红吉服开门,问上司兼伴郎陆缨,“我的帽子正不正?”   陆缨也穿得一身红,头戴黑色/网纱,网纱上一左一右插戴一朵大红绢花,疤面俏郎君名不虚传。   陆缨从来不在帽子和网纱上簪花,这回给汪大夏当伴郎,破了例,图个喜庆。   汪大夏在左肩上挂了一副大红缂丝花开富贵的蜀锦,一直垂到袍角,这是结婚的习俗,新郎要披红挂彩,迎娶新娘。   汪大夏戴着一顶乌纱帽,帽顶两边插戴两朵金花,还有一对五彩斑斓、有胳膊那么长的孔雀毛。   陆缨说道:“帽子戴的很正,就是头饰太多了,一对金花即可,为什么还要画蛇添足插一对孔雀毛?”   “好看啊。”汪大夏原地转了一圈,“而且还足够醒目,采薇一眼就能看见我。”   陆缨不由分说就把帽子上的孔雀毛薅下来了,“你戴着这两根高耸入云的孔雀毛,进房门都要低头,孔雀毛扫到门框,万一扫下来的,岂不尴尬?况且,新娘子一路都是双手捧着羽扇遮面,她就看见扇子,看不见你的。”   汪大夏只顾着自己漂亮,忘了还有这一茬,于是作罢,戴着一对金花出门。   新娘子就住在隔壁,路程短,但是礼数不能省,汪大夏骑着白色骏马,伴郎陆缨骑着一匹枣红马,去了隔壁接新娘。   堵门、索要红包、一关关的过,还要现场做催妆诗,汪大夏那里会做诗?都是陆缨出来解围,流利的背诵她家幕僚们捉刀写的诗。   终于,新娘魏采薇穿着大红嫁衣出来了,双手捧着羽扇遮面,上了花轿。汪大夏高兴得唇角都要裂到帽子上的金花,从今天起,我和采薇就是正头夫妻了。   两人走到喜堂拜天地。   司仪唱道:“一拜天地!”   两人对着门外一拜。   “二拜高堂!”   两人转身,对着正座上的汪千户一拜。   但是,转过来的瞬间,原本活生生的汪千户却变成了一块灵牌,上面写着“顕考汪公讳伯达之灵位”。   这是怎么回事?   汪大夏连忙跑过去,手指刚刚触到灵牌,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喜堂变灵堂,喜服变丧服,只有唢呐高亢的乐声的不变,从《凤求凰》变成了《大出殡》。   “不!不!”汪大夏在梦中也不能接受父亲的死亡,大声从梦中惊醒了。   醒来时,他身如火炭、咽喉就像沙纸打磨过似的、浑身骨头都疼,刚一坐起,眼前天旋地转,砸在枕头上,居然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了。   船上的伙计端着一碗粥,“客官,你生病了,喝碗粥吧。”   汪大夏没有胃口,嗓音沙哑:“到宜春了吗?”   伙计说道:“还没有,现在外头下着大雨,长江大风大浪,又是夜里,不敢夜行,都开到港口码头停船。我们现在在码头客栈里,客官病了叫不醒,我们就把客官抬到客栈里歇着,等大雨停了再启航。客官,您病的很重,得赶紧请大夫看看,别小病拖成大病。”   汪大夏浑身无力,实在撑不住了,便不再逞强,掏了一角银子给伙计,“快去请最好的来,剩下给你当赏钱。”   他必须好起来才能找严世蕃复仇。现在这副身体杀鸡都难。   伙计得了钱,去找大夫,刚下楼到了大堂,就看见“妙手回春”的旗帜,一个江湖郎中正在埋头吃鱼面,饭桌上还搁着一个虎撑。   作者有话要说:  双夏重逢 第196章 圆梦   外头风雨大作, 既然有现成的大夫,就不要舍近求远了。   伙计下楼,对吃面的江湖郎中说道:“我家客人生病了, 请大夫上去看看。”   江湖郎中拿起醋壶, 往面碗里头倒醋, 谁知这醋壶就像前列腺出了问题的男人, 滴了两滴就没有了。   “小二!加点醋!”江湖郎中解决了醋了问题, 对伙计说道:“我坐了好几天船, 晃的头晕,只想吃碗面去客房休息, 麻烦另请高明。”   伙计说道:“离这里最近的药铺至少二里地, 又下着大雨, 大冬天的, 药铺大夫估计不会出诊, 还望大夫行个方便,给我家客人看看。”   言谈间,店小二将醋壶加满, 江湖郎中不要钱似的顿顿顿往面碗里倒醋,酸香四溢,“我今天真不舒服, 怕诊断有误,你找客栈掌柜的打听打听,应该有其他的跑江湖的郎中。”   江湖郎中继续吃面, 伙计再次被拒绝,只得去找掌柜打听附近的大夫。   掌柜的说没有,今天只看见这个吃面的江湖郎中入住客栈。   伙计只得厚着脸皮折返,他拿出钱袋子, 往饭桌上一扔,啪的一声,吓得吃面的郎中差点掉了筷子。   “要多少钱?开个价。”伙计说道。   话音刚落,伙计感觉到后脖子一凉,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你是请大夫,还是恐吓大夫?”   伙计不敢回头看,“当……当然是请。掌柜的说大夫独此一家,没有其他郎中入住,我家客人病的很重,上船时还生龙活虎,现在都起不了床了。”   掌柜的连忙过来说和,“这都是真的,别误会、别打架,小本生意,经不起折腾。”   随着刀剑入鞘之声响起,后脖子的凉气没有了,伙计壮胆回头一瞧,是个颇为俊俏的游侠,刚才就坐在江湖郎中旁边的饭桌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正是陆缨,江湖郎中就是魏采薇,她还是自称“禾大夫”。   他们的目的地是湖北武当山,也是在江西被风雨困在港口了。   伙计连忙向魏采薇一揖赔罪,“对不住,刚才小的一时心急,拿钱砸人,怪不尊重的,小的错了。”   舟车劳顿,魏采薇胃口不好,加了醋,把面调成重口味,也只是勉强吃了几筷子就放下了,说道:“问诊先给二十钱,开药方针灸推拿另算钱,我今日精神不好,提前说清楚,若诊错了,概不负责。”   魏采薇并不想赚钱,但是听伙计说如此着急,医者父母心,能救得一个是一个。   伙计给了半吊钱,一共五十个钱给她。她只收了二十个钱,跟着伙计上了楼。客栈为了省钱,房间只有一盏昏暗的油灯,油灯的灯芯小的像米粒似的一点,真的就是一灯如豆,昏暗之下除了人影,什么都看不清。   魏采薇只看见床上侧躺着一个人,披头散发,身形偏瘦,被子下的身体扁平没有起伏,是个瘦长的男子。   男子面朝着外面,但是散发遮住大半个脸,看不清相貌,听见他的呼吸声很重,夹杂痰音和颤音,果然是病重。   病人很高,客栈的被子都盖不住他了,因发着烧,病人现在处于昏睡状态,求生的本能还是不知觉蜷缩着身体,尽量把身体裹在被子里,只是被子太小了,他露出一只大脚和半截小腿。   小腿还挺白的,比油灯还亮。   魏采薇对伙计说道:“你去找掌柜要两床被子来。被子太小了,没病都要冻出病来。”   伙计赶紧下楼。   魏采薇先给病人把脉,捏着的手腕就像一截火炭,脉象紊乱急促,初次是诊断是得了风寒。   诊脉是第一步,还要看舌头和瞳孔,但客栈的油灯就是个睁眼瞎,什么都看不清楚,魏采薇从药袋里取出一截蜡烛点燃,客房立刻亮堂起来了,一看就是有行走江湖的经验。   魏采薇一手举着蜡烛,一手拨开了病人覆在面上的散发,一看吓一跳!身体一晃,蜡油都滴在病人脸上了!   病人面部轮廓神似汪大夏,虽然他下巴的胡须都有指甲那么长了,短短硬硬的挺立,就像一块刺猬皮,上一世的汪公公,这一世恣意飞扬的少年郎都没有留过胡子,但同眠共枕多年,魏采薇还是能从烛光里辨认轮廓。   可是汪大夏在东南沿海寻找去年袭击汪千户的倭寇,怎么到江西来了。   魏采薇推了推病人,“快醒醒!”   病人昏迷不醒。为了确认他的身份,魏采薇拿出一炳锋利的小刀,给病人刮胡须,刮到一半,陆缨敲门,催促道:“还没看完?你该休息去了。”   魏采薇说道:“快进来,你看看他是谁!”   陆缨推门而入,看到了刮了一半胡须的男子,“这……好像汪大夏。但是他应该在东南沿海,会不会只是长的像?”   魏采薇刷刷几刀,刮完了胡子,越来越像,又掀开被子,伸手去解开病人的衣带。   陆缨:“你干什么?”   魏采薇说道:“我知道汪大夏身上的疤痕形状、他的膻中穴有一颗红痣、尾闾穴有一个巴掌般的青色胎记。是不是汪大夏,脱衣服看看就知道了。”   陆缨虽然不懂医术,但是她习武,晓得基本穴位所在,膻中穴位于双胸的正中间,尾闾穴被人背后腰窝和肛/门的中间,这两个私密之处,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看见的。   除非……   陆缨也不敢开口问啊!只得说道:“万一那两处没有红痣和胎记怎么办?”   魏采薇麻利的解开衣结,“反正他晕了又不知道……退诊金,看病不收钱。”   魏采薇扯开了衣服,果然在膻中穴看到了熟悉的红痣!   魏采薇朝着陆缨勾了勾手,“过来帮忙翻个身,我看看他的尾闾穴。”   这个尾闾穴要把裤子脱到臀尖处才能看到。   非礼勿视。陆缨用个布条蒙住了眼睛,两个女人合力给昏迷的男子翻身,魏采薇一扯裤子,青色巴掌胎记清晰可见。   魏采薇经常用孔雀毛骚这个巴掌印,这一招比咬耳垂还管用,轻轻一骚,汪大夏就会变成暖炉旁边打盹的猫,乖顺的趴在原地享受着,脚趾头时而蜷曲,时而放松。   啪的一声,门开了,抱着两床被子回房的伙计看见这一幕,当即大叫:“放开我的客人!你们两个色胚!乘人之危、臭不要脸!”   伙计惊动了跑堂的和左领右舍的客人,纷纷来围观色胚。   魏采薇反应飞快,拿起一根银针,“你们别要想歪了,我是大夫,要给他针灸治疗。”   伙计半信半疑,指着陆缨,“那他呢?一个游侠,跑进我客人的放假做什么?”   魏采薇说道:“是我要她进来的,是为了——”她指着床头的半截蜡烛,“屋里的油灯太暗,看不清楚,我怕扎错了穴位,就找她借了蜡烛照明。”   陆缨叹道:“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伙计知道自己误会了,连忙把被子放在床上,再次作揖道歉。   确认过身体,就是自己的未婚夫。魏采薇在舌底压了一片人参,强打精神,给汪大夏治疗,开了药方。   陆缨冒着冬天的冷风冷雨去了二里外的药铺里抓药。   魏采薇亲手熬药,又和陆缨联手把药汁灌进去,折腾到天亮。   到了中午,汪大夏的烧褪了,终于睁开了眼睛,魏采薇衣不解带,在他身边和衣而卧。   汪大夏以为自己在做梦,赶紧闭上了眼睛,让美梦延续。   可是闭上眼睛,却看不见未婚妻了,他又睁开眼,浑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他艰难的伸出手,粗粝的手掌轻轻划过她的脸。   触手柔软,温热,甚至能够感受到她的鼻息在他手掌上吐纳,好像春天和煦的微风。   这个梦太真实了。汪大夏但愿长睡不愿醒,一旦醒来,就要面对那些糟心事、悲伤事、还有复仇的巨大压力。   他希望这个梦长一些、更长一些。所有的烦恼都暂且抛在现实世界里,这里只有他和魏采薇两个人,两两相对而卧,感受着她的呼吸和心跳。   而且,在梦里,他还可以做一些现实世界不能做的事情。   他吻了她。   汪大夏高烧过后,嘴唇干枯爆皮,就像砂纸一样,睡梦的魏采薇感觉到脑门硌得慌,蹙了蹙眉头。   这个表情汪大夏很熟悉,就是嫌弃的意思,感觉把嘴巴缩回去。   外面有人说话:   “风雨变小了,可以出发了。”   “这是船钱,你的客人是我们的老熟人,他跟我们一起走。”   这个梦也太真实了,连陆缨的声音都那么清晰!   “不行,我得进去先问问客人,客人要我把他送到袁州,还没到地呢。”   伙计啪啪拍门:“客官!你醒了没有!你跟我们走还是跟你的朋友走?”   拍门声把魏采薇和汪大夏都给惊醒了,她睁开眼睛,看到了醒来的汪大夏眼睛直愣愣的看着自己,“噫?怎么我醒了还能看见你?难道这是个梦中梦?”   魏采薇用自己的额头碰了碰他的额头,确定他不烧了,刚才说的不是胡话,只是来的太突然,一时分不清梦境还是现实。   汪大夏烧过之后,眼睛亮晶晶的,宛若星辰,魏采薇怎么都看不够,一把紧紧抱住他,“以后不准离我这么久了,不管什么事情,我们一起扛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双夏合体,鼓掌撒花 第197章 蛇鼠一窝   汪大夏紧紧的回抱着她, 他还在长个子,又风餐露宿、忙于奔波寻仇,瘦的厉害, 腰和腿比魏采薇还细, 胸前的两排肋骨就像搓衣板似的, 膈得魏采薇的胸都有些疼。   当然, 此时魏采薇的更加心疼, 她抚摸着汪大夏的脊背, 两扇突出的肩胛骨就像藏着一双翅膀,这一年定是吃了不少苦头。   阉割后的男人身体会更为健壮、高大、长寿而且不会秃头, 因而上一世的汪公公比现在的汪大夏壮很多, 在她面前总是以一副遮风挡雨的姿态。   现在的汪大夏瘦弱还生了病, 惹人怜惜, 他本来打算独自去江西的寻仇的, 无论什么后果,他一人承担,可是魏采薇说不准他离开, 不管什么事情,都要一起扛下去时,孤注一掷的血勇和决绝瞬间融化在她的缠指柔里。   就像一个遍体鳞伤、心力憔悴的游子在暴风雨里的夜里看到了前路一盏明灯, 凑过去一看,正好是他的家,家门早就打开了, 迎接游子归来。   “是严世蕃,又是他捣的鬼。”汪大夏的声音又哑又抖,牙齿咯咯作响,“他借刀杀人, 倭寇就是他的刀。打蛇不死,后患无穷,我这次不会放过他了。”   魏采薇这下明白了汪大夏为何出现在江西,“你要找严世蕃对质复仇,你差点走错地方了。皇上下旨,要景王去武当山代为祭天,严家父子作为景王邀请的陪祭,都赶往武当山。我和陆缨也是去武当山,调查小皇孙被投痘种一案。”   汪大夏听了,愤愤道:“蛇鼠一窝,他们就知道耍这种不入流的阴损手段!”   门外,陆缨和伙计拍门都不得回应,陆缨担心出事,干脆一脚强行踢开了房门。   啪的一声巨响,却看见魏采薇和汪大夏两人在床上紧紧相拥!   非礼勿视,陆缨赶紧背过身去,伙计看到两个男人衣冠不整拥抱的场面,就像养在深闺不谙世事的黄花大闺女被风流恶少骗了身子似的,“你……我昨晚就觉得你对我家客官居心不良!你还用针灸掩饰,现在捉奸在床!你还怎么解释!”   这个伙计还算心善负责,若不是他坚持请大夫,汪大夏恐怕要报仇未捷先病死在他乡,汪大夏气若游丝的说道:“不是你看的那样……其实我们——”   魏采薇不方便暴露女儿身,打断道:“其实我们两个失散多年的兄弟,昨晚针灸治疗时,发现他身上的痣和胎记我弟弟很像,但是不能确认,今天他醒来,我问他小时候的事情,兄弟相认,抱头大哭。”   汪大夏配合默契:“就是这样,接下来我要跟着兄长回家乡祭扫,船我不用了。”   最后伙计拿着二十两银子的赏钱回家过年,好心有好报,魏采薇也因她一时的善举和未婚夫意外重逢。   乔装平民的锦衣卫们将虚弱的汪大夏抬上船,同袍相逢,自是一番唏嘘,经过汪千户出事的长江九江段时,汪大夏挣扎着起了床,在甲板上烧香,抛洒纸钱,并牛羊猪三牲祭品,皆投入滔滔江水之中。   众人皆穿缟素,燃香三拜,送别前辈。   武当山。   武当山是道教胜地,也是明朝皇室的家庙。位居燕北的燕王朱棣发起靖难之征。南朱雀,北玄武。朱棣账下第一谋士道衍禅师献计,要燕王以玄武神自居,只要出征,就披发仗剑,模仿玄武神神像的打扮,赋予造反藩王的神性,表示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   燕王朱棣成为有历以来第一个、也是唯一以藩王身份造反成功登基的第一人,   夺了侄儿朱允炆的皇位称帝,年号永乐。   为了巩固权柄,永乐帝将道教作为手段,干脆将玄武神封为护国家神,并派了驸马沐昕来武当山大修道观和皇室建筑,以表示自己的正统地位。   驸马沐昕是个聪明人,他晓得岳父永乐帝的心思,雕刻玄武神的雕像时,故意把永乐帝的相貌融入了神像,和皇帝有三分相似,神人合一,表示君权神授之意。   当年大周皇帝武则天也做过类似的事情,将自己的相貌融入佛像,龙门石窟里的佛像就和她有三分相似。都是将“篡位”神化的常规手段。   永乐帝一脉从此成为大明的统治者,之后所有的皇帝继位,都会派钦差大臣去武当山祭真武神,来表示自己继承祖宗基业的天子地位。所以武当山除了道教,更赋予了其他道教圣地所没有政治地位。   到了嘉靖帝,常年在西苑修仙练丹,自己就是个道士,比祖宗永乐帝还要崇拜神物神,再次派大臣修缮道观和宫殿,武当山百里之地皆是道场,五里一庵,十里一宫,大小建筑五百多处,房间有两万多间!   须知北京的紫禁城也只有八千多间,武当山是紫禁城的两倍多。   如今,武当山有道士五百多人,另外还养着一万多工匠、士兵和道众,每天来武当山朝圣的香客不断,就像一座掩映在大山里的仙境城市。   武当山,天柱峰,太和宫,金殿,这里是武当山最高峰,此时武当山白雪皑皑,时不时还有云雾缭绕,太和宫就像神仙府邸。   金殿的中间供奉着玄武神铜鎏金的雕塑,依稀和紫禁城奉先殿里的永乐帝有三分相似。   景王看着玄武神像出神,问身边的严世蕃,“我长得和玄武神像不像?”   严世蕃拍马屁,“像!像极了!起码有五分相似!”   在湖北安陆就藩四年,不用在京城时时刻刻看父皇脸色,挖空心思讨好父皇、算计哥哥裕王,景王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他今年只有二十八岁,身材就已经微微发福了。   圆润的脸庞、为了延续子嗣,常年沉迷女色的景王眼神浑浊,精气神都比哥哥裕王差了不少,那里有玄武神的霸气的气质?   景王谦虚道:“五分相似不敢当,我的祖宗世宗皇帝也只有三分相似。我嘛,两份相似足矣!”   严世蕃说道:“世宗皇帝以藩王之身,起兵靖难,打下大明江山,臣看殿下更似世宗皇帝。”   景王差点把一个“篡”字写在脑门上了,眼神立刻变得阴郁起来,“可惜这次我们费尽心机,裕王的那个小孽种还活的好好的,挡了我的路。”   严世蕃说道:“这次欠缺一些运气。不过,殿下也即将抱上自己的儿子了,等殿下祭拜玄武神之后,正好诞下龙孙,这孩子就是玄武神给的。”   是的,经过景王四年的辛苦耕耘,终于有个小妾成功怀孕了,只不过嘉靖帝素来不喜欢听到这种消息,所以景王一直没有合适的时机告诉父皇。   严世蕃献策,暗中要朝中党羽以嘉靖帝生病为借口,要景王代父来武当山祭拜玄武神,乞求玄武神保佑嘉靖帝身体早日康复,长命百岁。   祭天之后,小妾差不多就要生了,景王再找借口,自称玄武神托梦送子,借机给孩子正名。   本来,按照原定的计划,裕王府的小皇孙染水痘夭折,景王得子,就占了上风。   然后再找机会弄死裕王,做成受不了丧子之痛、跟着一病呜呼去了的假象。景王作为唯一的儿子、又生下唯一的孙子,龙椅就只能是景王的。   可惜,天不遂人愿,那个小孽种运气好,居然逃过了一劫。   小妾还没有生,不晓得是男是女,但是大夫和稳婆观肚子,都说是个男孩。   必须是个男孩!   景王已经暗中准备好几个待产的孕妇,只要生儿子,小妾生下的即使是个女孩,也要把儿子抱过去,谎称是龙凤胎,先弄个有资格继承皇位的儿子再说。   假的不要紧——将来,景王再有了自己的儿子,他有一百种办法弄死前头那个“野种”!   景王已经连过河拆桥都盘算好了。   世宗能够从藩王变成皇帝,我也能。   景王虔诚的跪在玄武神前祈祷,希望神仙保佑自己复刻祖宗的成功,他甚至已经幻想自己登基之后,一定要重塑玄武神像,把自己的相貌融入神像里——就按照我的形貌刻好了!   景王已经忘记了给父皇祈祷身体康复,此时他心中只有自己。   祈祷祭告完毕,接下来要打七天七夜的大醮,才算礼毕。   景王从蒲团上站起来,对严世蕃说道:“把你那个下痘失败的死士叫过来,我要好好赏一赏他。”   景王留在京城的死士基本都是白鹿观的道士,这些道士利用白莲教和宫里闹黑眚,借刀杀人,刺杀裕王,被魏采薇汪大夏和陆缨戳破了诡计,化险为夷。为了保护景王,白鹿观道士都自爆殉主,不留证据,都死光了。   这次扮作商人,假装在华清池赌坊把玉观音输给李伟的人是严世蕃豢养的死士。   死士完成任务后,立刻出京,不留痕迹,本以为在路上就能听到裕王府小皇孙夭折的好消息,赶到武当山邀功请赏,但是如此缜密隐秘的计划还是出了纰漏。   严世蕃说道:“臣这就要他上来。”   景王看着脚下烟雾缭绕的悬崖,身在武当山最高峰,把人推下去,肯定摔得粉身碎骨,再被野兽吃掉,好一个杀人灭口之地,都不需要脏了自己的手!   手下去传话时,禅房四个侍卫皆倒在地上,口吐白沫,饭桌上还有吃到一半的酒菜,侍卫们看管的死士已经不见了,窗户是开的,窗台上还印着半个脚印。   道士打扮的死士匆匆走下天柱峰,消失在一片云雾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这次要蛇鼠一窝端了。驸马沐昕封永乐帝之名去修武当山那段,以前我在《胡善围》里详细写过了,这次就一笔带过,《胡善围》已经是两年的作品了,时间过的真快啊,感觉她昨天才完结似的。 第198章 智勇大闯关   投毒的死士在景王派了四个侍卫“保护”他时就有了要被灭口的直觉。死士拿钱卖命, 干了这行命就不是自己的了,是主人严世蕃的。   但是这次任务虽然没有完成,并不是他的原因, 他的表现是完美的, 就是欠缺运气。   严世蕃惜才, 并不想弄死他, 这个人以后还有用, 但是景王怕出纰漏, 要求灭口,严世蕃不能违了景王的意思, 就当少了一条狗。   就这样被灭口了, 死士不甘心啊, 他擅长下毒, 外号是追命毒师, 能够想出在玉观音的底座里放痘种,神不知鬼不觉的弄死小皇孙得法子,可见其心思之深。   追命毒师在酒里下了药, 将四个侍卫弄倒了,然后翻出窗外,偷了一套道士的衣服开溜。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偌大的武当山,他以为能够很快就逃跑, 浪迹天涯。   但是,景王的人发现追命毒师逃跑之后,立刻吹响了号角,一声声号角经过岗哨里的侍卫传下去, 各个道观、宫殿的门都轰然关闭,连山门都关了,来个瓮中捉鳖,一定要弄死他。   景王和严世蕃都如临大敌——倘若此人“投敌”,他们的夺嫡的计划就要泡汤了。   所有的门都关上了,通道也设了关卡,要验明真身才能通过。追命毒师背着好些毒物,也不能一下子把护卫全部弄倒,这大冬天,武当山被冰雪覆盖,若没有栖身之地,怕是要活活冻死在外头!   怎么办?追命毒师进退两难。过关卡就不指望了,他没有符牌,除了束手就擒或者跳崖自杀来个痛快,唯一的办法就是走野路,绕过关卡出去。   武当山太大了,是各个山峰一个个建筑群落组成,并没有围墙。建筑群之间有石阶相通,上下石阶就行了。   如果不走石阶,那就要在冰雪天里爬没有道路的野山,一个不慎,就会掉下悬崖。   追命毒师不敢走野路,正躲在一块石头后面发愁时,听见前方关卡有士兵叫道:“停下!你们的符牌呢?”   追命毒师从石缝里望去,见有十来个道士被两个士兵拦下来了。   为首的道士说道:“我们在武当山修道多年,从未听说在路上走要随身带符牌。这里是太岳武当山,不是你们景王府的后花园!走开!”   侍卫说道:“景王殿下丢了件东西,正在捉贼,还请各位道长配合。”   “唉哟。”一个身形瘦长的道士阴阳怪气的说道:“我们武当山的道士什么没见过?还稀罕你们那些破玩意儿。哦,你拦的没错,我们这些道士都是贼,我就是头一个贼主,道爷我出门从不带符牌这玩意儿,你是不是要把我抓起来呀。”   “既然你们说丢了东西,那就搜啊。”瘦道士一把捏住了侍卫的手腕,把侍卫的手贴在自己的胸脯上,“来来来,给道爷搜身,从头到脚的搜,把道爷偷的东西搜出来,道爷认打认罚。若没有,你们赶紧放行!”   侍卫一摸一把骨头,别说赃物了,连块多余的肉都没有,赶紧把手缩回去,心想上头说的是抓一个五短身材、面黑无须的中年男子,并不是一群道士,说道:“你们是那个观的道士?快回去取符牌,即使过了我这一关,下一关的侍卫还是要见符牌才能通过,无牌寸步难行。”   瘦道士往山上一座红墙壁、绿色琉璃瓦、建筑挺秀,外形就像椅子般的宫殿说道,“就是那里。”   侍卫一看,正是紫霄宫,顿时一愣:“你确定?”   瘦道士顿首道:“当然,我在此地修行有十年了,我怎么可能不记得自己的住处。”   侍卫仔细打量着臭道士,再回味刚才搜身的手感,脊背出了一层冷汗,他强作镇定,对同袍说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放行,让道长们过去!”   同袍让出了道路,瘦道长笑道:“算你识相,我们走。”十几个道士就这么大摇大摆的通过了石阶。   暗中观察的追命毒师心想:居然还可以这样?想想也对,武当山是皇家道场,每个皇帝继位都会派钦差大臣来祭玄武神,嘉靖帝更是几次派太监来主持武当山道场的修缮,这里的道士自然眼高于顶,不把区区藩王府的侍卫放在眼里。   我不能怂,要学着像这个武当山道士一样牛气,用气势压倒侍卫,就能一路过关了。   想到这里,追命毒师挺起了胸膛,给自己打气,从山石后面绕出来,想要学刚才的道士。   岂料他刚出来,就看见关卡侍卫将一个竹哨放在嘴里,正要吹动竹哨,一支箭射过来了,从脖子穿过,射断了气管。   不能呼吸,侍卫吹了个寂寞,竹哨落地,侍卫双手捂着穿喉而过的箭,拔也不是,不拔也不是,翻身倒地,气绝。   这都发生在瞬息之间,追命毒师赶紧又躲藏起来,透过石缝,他看见另一个侍卫被当胸射穿,正要呼喊,瘦道士抓了一团雪,朝着侍卫的张开的大嘴巴投掷过去,精准的封住了侍卫的嘴。   然后瘦道长迈着仙鹤般细长的腿,就像飞似的跑来,就像摘白菜似的,咔嚓!徒手扭断了侍卫的脖子!   这都是些什么人啊!追命毒师吓坏了,躲在石头后面瑟瑟发抖,觉得脖子好疼,好像被扭断的是自己的脖子。   瘦长道士就是汪大夏,刚才放箭射穿欲吹口哨示警侍卫的就是陆缨,十几个道士都是锦衣卫暗探乔装而成——除了被众人夹在中间的魏采薇。   他们一行人到了湖北上岸,然后来到了襄阳府,打扮成道士混上武当山,本来计划是去武当山锦衣卫暗桩里接头的,才走到半路,突然号角声四起,所有建筑的大门都关闭了,山门关闭,他们退无可退,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此时他们心情忐忑不安,心想是不是景王和严世蕃的人发现我们的行踪?正思忖着,前方石阶设有关卡,岗哨侍卫找他们要符牌。   汪大夏大病初愈,力气还是不如从前,但是没有伤到脑子,依然灵活机变,几句话就把侍卫们唬住了,被迫放行。   本以为这一关过了,可是心细的陆缨发现刚才汪大夏所指的那个叫做紫霄宫的道观居然走出来了一个女道士!   再回想起刚才侍卫反复确定汪大夏要去之地的脸色,陆缨立刻反应过来:紫霄宫应该是武当山女道士们修炼坤道之地!那里都是女人!   所以,侍卫应该看出破绽了。   汪大夏的运气似乎都用来和未婚妻有缘千里来重逢上了,武当山五百多处建筑,两万多个房间,他却指向了唯一的一个专门给女道士提供修行之所的紫霄宫。   这运气真是太“好”了!   陆缨当即回头,对着正要吹竹哨示警的侍卫射出袖箭,一箭毙命。汪大夏出手解决了第二个。   不能让尸体就这么白雪在中倒地淌血,这样会引起巡逻士兵警惕。   众人赶紧把两具尸体就近抬到附近一块巨石后面,打算找个悬崖扔掉。   追命毒师眼瞅着自己的藏身之处要被这群来历不明的人发现了,赶紧拔腿就逃。   众人刚刚来到石头后面,陆缨就举起右手,“听!有脚步声!”   众人一听,果然如此,汪大夏说道:“刚才有人在石头后面偷窥我们。”   陆缨举着袖箭去追,她常年习武,很快就追上了前面的道士,将追命毒师逼在一个悬崖处。   悬崖下雾气缭绕,不晓得有多深。追命毒师往悬崖扔了一块石头,根本听不见回响!   穷途末路,逃不掉了。   追命毒师心想,敌人的敌人就是盟友啊,虽然不晓得这帮人是什么来历,但是他们刚刚杀了两个景王府的侍卫,一定和景王有仇,所以,被他们追到,未必是坏事?   反正也没有其他路走了。   追命毒师赶紧高举双手投降,“各位,实不相瞒,刚才武当山突然封山封路,全因在下得罪了景王和严世蕃,他们在武当山搜索,想要弄死在下,没想到这么不巧,打扰了诸位。”   “我和诸位应该都是景王的敌人,既然如此,我们彼此放过不好吗?咱们各走各的路,你们上山,我下山,井水不犯河水。”   陆缨冷冷道:“你说的话,有什么可以证明?”   汪大夏追问道:“还有,你因何得罪了景王和严世蕃?本事不小啊。”   我以为只有我汪大夏才能干出这种所有人都想弄死我的事情来呢!   追命毒师心想:我不能把现在就把差点害死裕王府小皇孙的事情交待出来啊!   正左右为难时,陆缨说道:“你转过来。”   追命毒师奔跑还要差点掉下悬崖都背对着众人,陆缨没见到他的脸。但是,此人的耳朵有一点招风,像两个蒲扇似的张开,而且此人说着一口带着广东广西那边南方人口音的官话,这个相貌和口音的描述有些熟悉。   追命毒师缓缓转身。   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脸,陆缨心中大惊:这不就是华清池伙计和锦衣卫画师交代的南方商人长相吗?   招风耳、厚嘴唇、断且肥厚的鼻子、皮肤微黑、脸上有大大小小的痘坑、眉毛稀疏看起来有五分相似。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陆缨强忍住喜悦,怕此人跳崖,线索中断,假装没看见,说道:“你先过来,我们的人要从这里把尸体扔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最后一天国庆长假了,大家都是怎么过的。舟这七天都在感冒中,就没出门,在家里养身,看了八部哈利波特电影,龙门飞甲,一集半妖夜叉姬,变形金刚1到4,第5实在太烂没看完,写了大概五万字。 第199章 不如跳舞   刚才在隔得太远, 看不清相貌,现在面对面了,追命毒师发现人群里有一张脸很面熟。   就是那个投掷一捧雪堵住侍卫嘴巴的瘦长道士, 神似锦衣卫升职最快的汪大夏, 因主人严世蕃好几次被汪大夏坑过, 经常大骂他为臭小子, 诅咒他早死, 但是汪大夏后台太硬, 有上司陆缨和女医魏采薇——陆家虽然没落了,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魏大夫有宫里的尚昭仪撑腰, 一直都不好下手。   汪大夏太有名了, 追命毒师见过他, 只是这个瘦道士比汪大夏要瘦很多, 苍白的一张小脸, 下巴瘦得削尖,还微微发青,一看就是刚刮完胡子。   气质也完全不一样, 汪大夏总是嬉皮笑脸,没心没肺的样子,这个瘦道士目光阴郁, 气质冷硬。   难道只是长得相似?追命毒师并不确定,他不敢上前,只是往左边让了让, ,方便这群人抛尸。   追命毒师立刻警惕起来了,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何乔装道士来武当山?”   汪大夏冷哼一声:“现在你求我们,不是我们求你, 你少废话!”   追命毒师看汪大夏目露杀气,更加不确定了。记忆里的汪大夏是个笑面虎,捅人一刀子还面带笑容。   陆缨为了稳住这个关键证人,临时编了个谎言,说道:“我们是来求财的,听说景王祭玄武神要打七天七夜的大醮,单是用来写字的黄金就有千两之多,我们发一笔横财好过年。刚才听侍卫说,景王丢了东西,故关闭山门抓贼,想必你也同道中人,来武当山求财的。”   打醮时要用拳头那么大的斗笔抄写祭文,削金为屑,化为金墨,每写一个字,至少费一两金子,真是字字如金,一篇千字祭文,花费千金并不为过。   近墨者黑,如今陆缨说谎的本事都堪比汪大夏了。   两具侍卫的尸体抛下悬崖,连个落地的回声的听不见,追命毒师信了陆缨的鬼话,慌忙跑过来,说道:“对,我也是个梁上君子,就是运气太差了,只是偷了一件祭品就被发现了,若不是遇到各位同行,恐怕已经被侍卫识破抓走了。”   陆缨看破不戳破,问:“你偷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居然惊动了景王。”   汪大夏也说道:“拿出来看看,让我们长长眼。”   追命毒师的包袱里全是各种毒,根本不敢打开,说道:“一个金香炉,我怕侍卫搜身,就扔下悬崖了,逃命要紧。”   陆缨假装相信了,说道:“我们赶紧走,等巡逻的侍卫发现岗哨的两个护卫都不在就走不了了。”   陆缨带着众人继续上山,追命毒师迟疑道:“我已经被人发现了,为何不往山下逃走,反而还要上山?”   陆缨又扯了个谎,“你以为只有我们想偷东西?武当山的道士也想从中捞油水,里应外合。你放心,有人接应我们,所谓贼不走空,来都来了,总得偷点东西带走,不能空手而归,坏了行里的规矩。”   还真是个有原则的惯偷!汪大夏心道:陆统领,你学坏了。   除了跟着这伙盗贼一起走,别无退路,追命毒师只得紧紧相随。   陆缨使了个眼色,手下们会意,走石阶的时候将追命毒师裹挟在中间。   陆缨一行人匆匆赶到了紫霄岩的大圣南岩宫,这是一座凿穿岩石,在悬崖上建的宫殿,两面都是绝壁,就像一座从岩石里长出来的宫殿。   宫门口有景王府的岗哨,看到一群道士过来,自是要求看符牌,验明真身。   陆缨朗声说道:“我们奉观长之名下山办事,并不知道山上突然要验看符牌,没有准备。‘我在目前人不识,为留一笠莫沉埋’,请观长出来,你们不认识我们,观长认识我们。”   话音刚落,吱呀一声,宫门打开,大圣南岩宫的观长手拿拂尘走出来了,呵斥道:“你们这些孽徒!怎么现在才回来!明天就要打醮了,你们还有心情在外头玩耍!”   观长就是锦衣卫的人,‘我在目前人不识,为留一笠莫沉埋’是接头的暗语,是唐朝著名道士吕洞宾写的一首诗,当年吕洞宾就在武当山大圣南岩宫里修行过。   侍卫见观长亲自出来领人,就放行了,叮嘱道:“下不为例,下次出来,一定要记得带符牌。”   陆缨等人就这样大摇大摆的进了宫门,这里相传是玄武神得道飞升的地方,所以叫做大圣南岩宫,自古以来就是道教胜地,经过几百上千年的扩建,这里单是房间就有九百多间。   观长将他们引到一处僻静的宫殿栖身,刚到安全的地方,陆缨使了个眼色,众人一哄而上,将追命毒师捆在椅子上了。   追命毒师此时还蒙在鼓里,大声叫道:“我真的把金鼎扔到悬崖里了,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几幅保命的药丸。”   魏采薇把追命毒师的包袱打开了,里头全是各种“好家伙”!有她认识的毒物,也有不认识的,其中有一个油纸包,里头是一朵朵干蘑菇,蘑菇伞上有一个个像药材甲骨上的远古人雕刻的简笔小人,姿态各异,有种诡异的没敢。   魏采薇认识这种蘑菇,她拿起一朵蘑菇,放在追命毒师的嘴边,“你自称是保命的药丸,那么请你吃一朵试试,看有什么奇效。”   追命毒师被捆在椅子上动弹不得,只有脖子能够动,他把脸别过去,不碰蘑菇。   陆缨问道:“这是什么东西?很危险吗?”   魏采薇说道:“以前在铁岭的时候,有萨满教的巫师,萨满巫师们每次做法事,都要不吃不喝连续跳几天几夜的舞蹈,就像有仙人附体,一般人是无法做到的。其实内有玄机,就是服用这种蘑菇,吃下去之后会情不自禁的跳舞,忘记疲惫,直到精疲力竭,之后巫师们会连睡好几天。”   汪大夏觉得有趣,“只是跳舞,不会死?”   魏采薇点点头,“跳到昏厥,此物极伤身体,一般萨满巫师一年只跳一次。”   汪大夏:真有这么神奇?怎么有种想尝一尝的冲动……   魏采薇晓得汪大夏有什么都嘴里放的老毛病,警告道:“这东西会让男人不举,千万不要碰。”其实并不会。   汪小夏瑟瑟发抖,汪大夏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魏采薇继续翻检包袱,从一个竹筒里头倒出了皮痂碎屑,“这就是痘种。陆大人,人赃并获,他就是给玉观音做手脚之人。”   听到最后一句话,追命毒师立刻明白了他们是什么人,“你们根本不是盗贼,你们是裕王的人!”   陆缨说道:“我们是锦衣卫的人,千里追凶到武当山。你戕害皇嗣,我们要带你回去。”   才出龙潭,又入虎穴,追命毒师顿感绝望,索性豁出去了,“我招,我什么都招,我只求保住一条贱命!我是受了严世蕃的指使才这么做的。如今景王要杀我灭口,旧主严世蕃又不肯保护我,我走投无路了,愿意配合你们锦衣卫,指认真凶!”   一听又是严世蕃,汪大夏眼里迸出一股杀气,“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受了严世蕃指使?证明你是他的人?”   “我——”追命毒师急忙说道:“真的是他,否则我一个普通百姓,和裕王无冤无仇,怎么会去害皇嗣?你们听我说,景王已经有个侍妾怀孕了,他和裕王比赛生儿子,一直处于下风,严世蕃就帮助他除掉裕王的儿子,他们蛇鼠一窝,下一步就是对裕王动手,除掉裕王父子,景王就是唯一的儿子,他即使不封太子,将来也会登基为帝。我说的句句属实,若有半句谎言,让我死无葬身之地!”   追命毒师发毒誓,陆缨听了,并不惊讶,景王是什么人,早在紫禁城琼华岛时间她就看穿了。现在把证人带回京城,有痘种证据在手,嘉靖帝即使不会立刻发落严世蕃和景王,但绝不会把江山传给景王。   只要裕王登基,将来不用我们出手,新帝自会找景王清算。   汪大夏听了,沉默不言。他早已不是过去对政治一无所知的少年,证人和证据在手,皇帝为了平衡朝野,还是不会将严世蕃如何。   此刻,杀父仇人严世蕃就在武当山顶峰的金殿,我一定要想办法手刃仇人!   错过了这次机会,他又要害人!   是夜,众人在大圣南岩宫里休息,明日观长会给他们符牌,将他们送出武当山。   子夜,汪大夏悄悄起床,像一只猫似的走出房门,他要去金殿刺杀严世蕃。   刚刚出了大圣南岩宫,就看见山顶金殿火光冲天,一个个火把如璀璨的星星,听到有人大呼:“闹鬼!闹鬼了!他们中邪了!”   汪大夏不明所以,一个人咕噜噜从石阶上滚下来,是景王府侍卫,这个侍卫摔得满脸是血,扶着一颗树站起来,看到了汪大夏。   汪大夏抽刀,正要要灭口,但是侍卫就像瞎了眼似的,对汪大夏手里的兵器没有反应,他张开双臂,手舞足蹈,搔首弄姿,围着汪大夏疯狂舞动。   一边跳舞,额头的鲜血还不停的流淌,就像一具没有知觉、鬼上身的尸首。   有鬼!真的有鬼!汪大夏素来怕鬼,见到这诡异的一幕,一时吓得冻在原地。   他怕鬼,当年就连魏采薇家里香案上灵牌被老鼠撞到,他都怕得要命,何况现在有鬼围着他跳舞。   一只温暖的手将汪大夏抽出的刀推进刀鞘里,“不要怕,跟我来。”   是魏采薇的声音!   这个声音就像护身符,驱散了汪大夏的恐惧,汪大夏缓缓回头,看到了罩在一袭黑袍下的魏采薇。   魏采薇说道:“我把跳舞蘑菇下到夜宵里,吃过夜宵的侍卫都在跳舞。”   陆缨将一套景王府侍卫的衣服盔甲扔给目瞪口呆的汪大夏:“穿上,你要一个人行动?想都不要想,我们一起做掉严世蕃。”   作者有话要说:  跳舞的蘑菇是真的哈。世上之大,无奇不有。大家不要吃来历不明的蘑菇。 第200章 我们仨   汪大夏大病初愈, 精瘦憔悴的样子,魏采薇和陆缨都舍不得他半夜行动,所以先瞒着他, 陆缨甚至说明天就要押送追命毒师进京。   没想到汪大夏也有同样的打算, 作为下属, 他不能当众顶撞上司的决定;作为未婚夫, 他不想让魏采薇一起冒险, 所以, 他决定孤军奋战。   三个人就这样殊途同归了。   看到魏采薇和陆缨把刺杀严世蕃的计划安排得明明白白,手段又猛又狠又精准, 独自在东南沿海追凶一年汪大夏鼻子涌来一股酸意:   我汪大夏何德何能, 拥有这么好的老婆和上司!   汪大夏穿好了侍卫的衣服, 魏采薇也脱下黑袍, 穿着一件背部有八卦图案的道袍, 扮作武当山的道士,她将一截白布巾扎在汪大夏的颈脖间,“这是我们自己的人标记。侍卫打扮的挂在脖子上, 道士打扮的会扎在腰间,像我一样。”   陆缨和汪大夏都是侍卫,魏采薇是道士, 她甚至还装模作样的背了一把驱邪的桃木剑。   陆缨打开武当山的地图说道:“我们的人分散在各处必经之路,一旦发现严世蕃逃下山,就以红色焰火为信号, 告知严世蕃方向,我们一起做了他。目前还没有发现焰火,看来严世蕃还缩在金殿的太和宫,我们上去以营救之名找他。”   今晚只有一个目的, 那就是杀了严世蕃,为汪千户复仇。   当然在魏采薇心里,也是为惨死的姐姐和蒙冤而死的父亲复仇。   严世蕃,马上就是大年三十,要过年了,咱们的账可不能再拖了。   三人拾阶而上,沿路皆是一片胡乱,武当山的冬夜寒冷,在寒夜里值夜的侍卫们就没有不吃夜宵的,魏采薇把蘑菇磨碎,投到热汤面和取暖的酒里,侍卫们觉得今晚的汤面格外鲜美,还越吃越精神,越吃越兴奋,连汤汁都喝尽了。   还没放下碗,他们就觉得心情莫名的愉悦起来,集体陷入了幻象,仿佛耳边起了一阵仙乐,四周变得不再寒冷,春暖花开,群鸟鸣唱,有仙人从云间飞来,翩翩起舞,他们情不自禁的跟着仙人一起跳舞,扭腰摆臀,瞳孔放大,目光呆滞,露出傻笑。   这下把送饭的武当山伙夫们吓坏了,赶紧去值房把睡觉的侍卫们叫醒,侍卫们在梦中惊醒,还以为进了刺客,慌忙冲过去,却看见同袍们一个个放下兵器,在寒夜里起舞,怎么叫都叫不醒。   他们那里见过这种场面?都以为中了邪或者鬼附身,纷纷拍开各个道观的门,要武当山的道士们起床做法驱邪。   武当山五百多个道士们赶鸭子上架,纷纷使出各自的本事,有画符的、舞桃木剑的、杀雄鸡喷鸡血的、杀黑狗取狗血的,一盆盆传说中纯阳之物的鲜血泼向跳舞的侍卫,皆是无用。   一个个陷入幻境的侍卫们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舞照跳,不如跳舞,干啥都不如跳舞。   有的处男道士甚至不顾羞耻,当场脱裤,朝着妖孽附体的侍卫呲童子尿!   三人从紫霄台出发,一路上山,穿过黄龙洞、爬上百步梯、进入分金岭、到了太和宫。   沿路皆是一片混乱,到处都飘着朱砂绘制的黄符、鸡血和黑狗血的血腥味、童子尿的尿骚味,堂堂道教圣地,乱哄哄的就像菜市场。   不过,幸亏武当山够乱,三人的上山路几乎畅通无阻,无论是放飞自我、尽情舞蹈、把自己摇成乘风破浪的海草的侍卫,还是忙于施展法力降妖除魔的道士、还是被这一幕吓得惊呆的侍卫都没有留意逆行上山的三人,还以为他们仨是去救驾的。   更何况,魏采薇还模仿当年道士蓝道行在紫禁城里装模作样除黑眚的架势,挥舞着桃木剑,学着脚踏七星的步伐,一边走路一边念着北斗大神咒:   “北斗七元,神气统天。天罡大圣,威光万千。上天下地,断绝邪源。乘云而升,来降坛前。降临真气,穿水入烟。传之三界,万魔擎拳。斩妖灭踪,回死登仙。天地玄宗!敕妖灭行,急急如律令!”   魏采薇手中桃木剑所指之处,汪大夏就配合着往那个方向扔一个摔炮仗,啪啪啪炸的直响,还有火光四射,好像真的在做法,场面很是漂亮,看起来比泼鸡血、呲童子尿要“仙”的多。   就这样,三人一路“施法”,来到了天柱峰的太和宫。太和宫的顶端也就是武当山的最顶端——金殿,玄武神供奉之地。   武当山顶太冷了,原本严世蕃和景王在金殿祭拜玄武神之后要下山去驿馆休息,明日打醮时再上来,但是追命毒师突然逃跑,还一直没有抓到,严世蕃和景王都担心下山路上不太平,就干脆夜宿太和宫。   由于太和宫要簇拥金殿,宫殿的东西北三个方向皆依山而建,修筑高大的围墙,围墙之下全是悬崖峭壁,没有落脚之处,除非插上翅膀才能飞进来,只有南门一个入口,是武当山最高、也是最安全的宫殿。   严世蕃和景王都是惜命之人,都不想发生一点闪失,两人龟缩在太和宫。   到了半夜,太和宫突然闹来了,严世蕃和景王都被“闹鬼”的喧哗惊醒——他们是贵人,都不用值夜,所以都没吃到魏采薇加了料的夜宵,都早早睡下做各自美梦。   两人都是坏事做尽之人,乍一听到闹鬼的动静,心下害怕,赶紧要太和宫里里的道士驱邪。   道士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种朱砂描绘的符篆在太和宫上空飘扬,可是无论道行多深的道士,都无法让侍卫们停止跳舞。   所有的符篆都失灵了。   这一群侍卫就像集体穿越到了五百年后的京城三里屯里的夜店里,追寻着心里的声音舞动着肢体,跳个不停,好像有个无形的DJ在金殿之上不知疲倦的搓着碟片。   环绕着太和宫的围墙成了震耳欲聋的音响,跳舞的侍卫除了音乐,对外界的一切都没有反应,就像被乐符控制的牵线木偶,不由自主的摇摆着身体,集体蹦迪。   严世蕃和景王躲在一个楼阁里,通过窗户看着太和殿发生的一切,景王对着金殿防线跪拜道:“玄武神!我的好祖宗!求祖宗显灵,驱除邪祟,救救你们的后人吧!”   严世蕃年纪虽大了,但头脑依然灵活,他观察到道士们百般做法驱邪无用,跳舞侍卫们对符咒毫无反应,但是也没有发狂去主动攻击人,脑子里立刻有了主意,他把跪地求神的景王扶起到窗台前,告诉了自己的发现:   “……殿下不必慌张,这些侍卫除了跳舞,并没有干点别的,他们手上连兵器都没有,微臣建议殿下下令将这些跳舞的侍卫驱逐出太和殿,把门一关,由得他们跳去,等到了天亮,太阳一出,或许这些附身的邪祟就走了。”   景王慌得六神无主,严世蕃说什么,他就信什么,说道:“就依你说的行事。”   严世蕃打着景王的名义下令。清醒的侍卫和道士们一起驱赶跳舞侍卫,这些侍卫都在原地起舞,对外界毫无反应,无论怎么呵斥,甚至用刀剑相逼,他们都不往南门挪动。   直到有个杵着长矛的侍卫情急之下,捅穿了跳舞侍卫的脖子。   颈血喷涌而出,跳舞侍卫倒地,身体抽搐,断气,终于不动了。   严世蕃大喜,赶紧向景王邀功:“殿下看到没有?他们并不可怕,就是一群只会跳舞的愚物,长矛戳上去都不会躲避。”   景王一看,的确如此,立刻有些信心,吩咐手下:“你们用绳子绑住他们的腰,一个个往外拖出去。”   手下们照做,不再用言语和兵器驱赶,就像牵狗似的栓在绳子上,慢慢的南门牵引。   这一招还真管用!   侍卫们顺着牵引之力,且舞且走,舞步一个比一个妖娆,偶尔有几个摔倒了,立刻爬起来继续跳。   严世蕃狂拍马屁,“殿下真是妙计啊!微臣佩服之极!”   能够被有“鬼才”之称的老狐狸赞美,景王得意洋洋,觉得自己就是天选之人,注定会继承皇位。   因要将跳舞侍卫驱赶出去,关闭的南门打开了,三人组乘乱溜了进去。   可是,太和宫是武当山最宏大的一处建筑群,有五百多间房屋,到处都是亭台楼阁,严世蕃究竟在藏身何处?   这个难不倒三人组,魏采薇抓了一把地上的血水泥土,往脸上和衣服上一抹,看不清相貌。   侍卫打扮的陆缨和汪大夏撕扯着魏采薇身上的道袍,还把她头上的帽子都弄歪斜了,现在的魏采薇就像刚刚和人打了一场架,道袍扯的稀烂。   陆缨和汪大夏一左一右,抓着魏采薇的胳膊,把她拖到一个侍卫跟前,说道:“严大人要找的贼已经被我们抓住了,请问严大人在何处?我们要把贼人送去复命。”   这三个人,魏采薇的身材和追命毒师最相似,容易蒙混过关。   侍卫遥指凌云阁,“就在那里,挂着着两盏红灯笼的地方。”   三人组往凌云阁奔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什么?居然这么快就两百章了?发200个红包庆祝一下! 第201章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凌云阁, 汪大夏和陆缨拖着魏采薇,到了入口,两个侍卫用长矛拦住去路, “此乃禁地, 非召不得入!”   汪大夏说道:“我们抓住了偷东西的贼, 押到严大人那里处置。”   侍卫一瞥满脸是血水和泥水的“贼”, “你们先等着, 我上去通传。没有景王殿下下令, 任何人都不得擅入。”   汪大夏说道:“来不及通传了,此人擅长用毒, 今晚这些跳舞的侍卫都是食用了某种会使人跳舞的蘑菇所致, 他就是想乘乱逃跑, 被我们逮住了。用毒的都会解毒, 时间紧迫, 咱们这些同袍能不能恢复清醒就全靠这个贼了。你先带我们一起进去,到了门口再通传不迟。”   侍卫一听,确实是这么道理, 说道:“你跟我来。”   凌云阁防守严密,几乎十步一哨,三个人跟在带路的侍卫后面, 到了阁楼楼顶。   顶楼门口也守着两个侍卫,带路的侍卫进去传话时候,陆缨和汪大夏乘其不备, 用蘸着迷/药的帕子捂住了他们的口鼻,将其放倒,拖到拐角处。   凌云阁里,景王和严世蕃听说已经抓住了追命毒师, 而且今晚的混乱就是毒师下的毒蘑菇所致,景王怒斥严世蕃:   “这就是你悉心调/教的死士!别人的养的狗指谁咬谁,你养的狗连个吃奶的娃娃都咬不死,专门咬自己人!还把我的祭天都搅合乱了,父皇怪罪下来,你来担当这个责任?”   景王就藩四年来,除了体重,毫无长进,心浮气躁,遇事就慌,推脱责任。   严世蕃当即跪在地上,“都是老臣的错,求殿下给老臣一个将功折罪的机会吧。”   阁楼里,景王府的掌事太监卫公公一直都贴身伺候景王,景王去那里,他就跟去那里,卫公公的脑子还算清醒,晓得景王要顺利登基,必须得借用严世蕃的力量,现在还不是撕破脸的时候,连忙劝道:   “殿下,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何况严大人年事已高,有些疏漏,情有可原,何况那毒师已经找到了,逼他配出解药,给侍卫们灌下去,一切迎刃而解。反正中毒的又不是道士们,明日照样开坛打醮,把仪式做全乎了,今晚的风波下封口令,按住不表,皇上岂能知道,就当无事发生,天下太平。”   严世蕃晓得卫公公在给自己台阶下,连忙说道:“就是如此,老臣死不足惜,殿下奉旨祭天要紧。”   景王听了,怒火稍平,大手一挥,“把他拖进来!”   侍卫出去通传,自是又在门口被汪大夏和陆缨弄倒。两人一左一右架着魏采薇的胳膊进屋。   进屋之后,两人把魏采薇往地上用来打坐的蒲团上一扔,魏采薇面朝地倒下。   听到未婚妻摔出一声闷响,汪大夏心疼不已,乘着景王严世蕃卫公公的目光都在摔倒的“毒师”身上,汪大夏和陆缨朝着晋王和严世蕃的后颈扎了两针,两人就像瞬间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轰然倒地。   正在把地上的魏采薇翻过身来,掏出帕子擦去她脸上的血污,要验明正身的卫公公听到动静,刚刚回头,就被汪大夏一个纵身扑过去,按在地上,往他嘴巴里塞进蘑菇粉,然后捂住了嘴巴。   卫公公先是像一条搁浅的鱼般挣扎,过了一会,双手双脚一软,目光呆滞,汪大夏放开了他,还脱掉他的鞋子,卫公公从地上爬起来,穿着袜子跳起了古怪的舞蹈。   汪大夏放倒卫公公的时候,陆缨过去把倒地的魏采薇扶起来,瘫软在地的严世蕃和景王这才看清楚了这两个无名小卒还有假毒师居然都是熟人!   而且是三番五次给他们使绊子、当拦路虎的死对头。景王和严世蕃两个从得宠的亲王到贬黜京城去湖北安陆当藩王、从大权在握的严世蕃到削职为民归乡养老,全都和这三个死对头有关。   可谓是宿敌了。   景王怒目而视,想要大呼救命,可是却没有力气,声如蚊呐般说道:“你们三个好大的胆子,敢谋害堂堂亲王,你们这是谋反,我要禀告皇上,灭你们九族。”   原本的计划,只杀严世蕃,景王留给将来继位的裕王除掉,但是严世蕃和景王寸步不离,狼狈为奸,只得临时改变计划,一窝端了。   “灭谁九族?又不是我们干的。”汪大夏拿起打醮用的斗笔,沾满了金墨,在楼阁墙壁上写下“淤泥源自混沌启,白莲一现盛世举”十二个簸箕那么大的金字!   这是白莲教最经典的一句口号。   景王和严世蕃都愣住了:他们要将今夜谋逆之事栽赃给白莲教!   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陆缨将几朵纸扎的白莲花摆在香案上,伪造现场,“景王殿下,严大人,四年前,你们借着白莲教的幌子,在裕王府里伪造黑眚,来刺杀裕王。事后用白莲教推的一干二净,那时候,两位可曾想过有今天?”   魏采薇揉着自己摔疼的肩膀,为了演好这场戏,为自己和汪大夏复仇,她豁出去了,说道:   “今天的一切,都是你们素年来的积恶被反噬而已,一切都是你们自食恶果。你们以前怎么算计别人,别人就会用同样的法子算计你们,到今天我才终于相信,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今晚就是清算一切罪孽的日子。”   魏采薇缓缓走近两人,就像复仇的女神,“我从七岁起,就盼着今晚了,为此,我等了整整十四年。我姓禾,父亲是锦衣卫禾千户,四年前,陈千户父子是我杀的。我也想同时杀了你,可是那时候势单力薄,一个卑微的游医,你是高高在上的严侍郎,我连你衣角都碰不到。现在,我终于可以复仇了。”   汪大夏知道魏采薇的身世,陆缨也猜出她就是消失的禾二小姐,为了保护她,一直装聋作哑假装不知道,这是第一次看到魏采薇亲口承认自己的身份和杀了陈千户父子。   若是过去孤高冷清、古板耿直、不知变通的陆缨,恐怕很难接受魏采薇用私刑来解决仇恨。但是现在的陆缨变了,她会说谎、她有了肝胆相照的朋友、她知道有些事情,是律法和典狱都不能解决了。   因为这个世界人生来就不平等,高官、皇族都有赦免的特权。低等军官、平民百姓的命根本就不是命,被人随意生杀予夺。   如果律法能够适用于所有人,所有人在律法面前人人平等,那么,陆缨无疑会阻止汪大夏和魏采薇私下复仇,要用律法来审判严世蕃和景王的罪行,明正典刑。   但是,在锦衣卫这几年,种种风波的结果表明,律法只是用来约束普通人,高官和皇族可以践踏律法,甚至用律法作为武器去害别人,在他们眼里,律法就是一块擦脚布,对他们毫无约束。   既然律法不公正、不平等、不能保护无辜的人、为什么还要维护这个堕落的律法?   所以,陆缨“背叛”了加入锦衣卫的初衷,有些人,是不能用律法来处置的。   听到魏采薇自称姓“禾”,还有什么陈千户父子之死,严世蕃眼里一片迷茫,他根本不记得魏采薇说的这些人,他收了太多钱,害了太多人,禾千户一家的悲剧,他根本就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在乎。   如今虎落平阳被犬欺,严世蕃知道自己不能硬碰硬,一心求和,说道:“魏大夫,以前多有得罪,你想要什么,尽管开口,我只求保命。”   魏采薇打开追命毒师包袱里的“好东西”,“我只想要你的命。”   汪大夏提着金斗笔写完了字,栽赃给白莲教,“我也一样。严世蕃,你最擅长借刀杀人,用白莲教害裕王不成、又借倭寇的手杀我父亲,只因我父亲严密监视你们严家,挡了你的谋逆之路,你就要害得他尸骨无存,沉尸长江。你老谋深算,不会天真的以为我会放过你吧。”   严世蕃见求和无用,立刻转移目标,目光落在陆缨身上:“贤侄女,我们严陆两家是亲戚,你二姐是我的长子长媳,你二姐的骨肉,是我的亲孙子。我亲眼看你长大,与你父亲交好,我字东楼,他字东湖,我们两个就像亲兄弟,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陆缨说道:“我们陆家会护住自家的女儿女婿和外孙,连你两个被衍圣公逐出孔府的外孙都一并养在家里,无人敢欺负他们。我们陆家对得起亲戚情分,严大人不必用亲戚身份来要挟我。”   “又道:善恶终有报,你若当年能够听我父亲劝告,做人留一线,凡事不要做的太绝,给自己留条后路,你都不会有今天这个下场。你有今日,都是自食其果遭报应。别说我一个凡人了,就是神仙要出手救你、也会因逆天而行,遭仙劫被雷劈。”   严世蕃听了,一股从来没有的感觉笼罩其身,原来这就是绝望。被嘉靖帝下旨抄家,被贬回原籍江西都不曾有过的绝望,居然被三个只有二十出头的晚辈逼到了死路!   后生可畏!严世蕃不甘心,但是身边的景王却有自己的打算,说道:“既然你们两个都是来找严世蕃寻仇的,与我不相干,把我放了,我不会把你们供出去的,全都推到白莲教头上便是。”   “是吗?”汪大夏指着正在跳舞的卫公公,“你们指使白鹿观的臭道士把我未婚妻骗到马车里,拖到郊外想要弄死她,还栽赃给白莲教。这事忘记了?”   汪大夏脚踢一国亲王,“我未婚妻被迫割破了手臂,流了好多血示警才得以得救。你要我们放了你,你害人的时候可曾想要放别人一条生路?”   作者有话要说:  魏采薇在第一集 就除掉所有直接害死姐姐的凶手,半夏一出手就是必死的 第202章 死有余辜   景王见汪大夏和魏采薇不打算放过自己, 只得和严世蕃一样,将最后的希望放在陆缨身上,“我父皇最信任的人就是你父亲, 我是父皇唯二的儿子, 你不能不管我!”   陆缨冷冷道:“我父亲只忠于皇帝一人……况且, 我父亲死于皇帝的赐药, 我知道他虽死无悔, 这是他的选择, 我尊重他的选择,但我不会重复他的路, 我有自己的原则。而你, 根本不配得到忠诚。”   魏采薇配好了药, 汪大夏灌给了景王, 景王抓着咽喉, 似乎想将药抠出来,“你们给我吃了些什么?”   魏采薇说道:“求仁得仁,你不是一直想要当皇帝吗?甚至不惜对一个婴儿下手, 这个药会满足你的一切梦想,乖乖睡觉,在梦里什么都有, 皇位美人、千里江山,你想要的都会得到。”   景王只觉得有一股无形的力量的撕扯着自己的灵魂,脑子就像被一个怪物吞噬, 他本来就不多的智慧和情感被一个黑洞吸走,然后一切归于寂静。   汪大夏试了试景王的鼻息,“魏大夫,他还活着。”媳妇的医术怎么可能退步呢?这不符合常理。   魏采薇说道:“活死人而已, 他会永远沉睡,到死为止,大概还能活一个月。我需要他活着。皇上是个爱面子的人,即使我们栽赃给白莲教,如果大明亲王死于刺杀,太和宫所有的侍卫和道士恐怕都要被处死。景王只要有口气在,这些人会有惩罚,但不至于去死。”   “至于你——”魏采薇目光转向严世蕃,她把追命毒师的包袱收起来了,“我不想在你身上浪费这些‘好东西’,我不想让你死的太容易,我的姐姐是活活疼死在产床上的。”   “所以……”魏采薇拿起一炳匕/首,一刀一刀捅向严世蕃的身体,一气捅了三十几刀,她精通人体,刀刀都避开要害,都不致命,边捅边道:   “这一刀是我姐姐给你的、这一刀是我父亲的、这一刀是面具吴的、这一刀是丁巫的,你差点将他活活淹死、这一刀是我公公的、这一刀我小叔子的,这孩子至今半夜都会惊醒尿床、这一刀是船上的幕僚……”   魏采薇捅到手腕脱力,握着刀柄的手发抖了,才把短匕递给汪大夏,“你来最后解决,追凶一年整,就此了结。”   严世蕃感觉自己都要被戳成筛子了,浑身上下,无一不痛!鲜血不停的往外涌,他觉得好冷,生命随着鲜血的流出而迅速湮灭。   严世蕃不甘心的瞪着独眼,“我不要死,我还没有当上首辅大臣、位极人臣;我还没有给女儿报仇,杀了衍圣公这个伪君子;我父亲还活着,我还没有给他养老送终,我怎么能让白发人送白发人;求求你们救救我,我还有好多金银,分散藏在各地,我把藏宝图给你们,我的全都是是——”   严世蕃的说话声戛然而止,汪大夏一刀刺穿了他的心脏,“你到死都不曾忏悔、你到死都认为金钱能够解决一切,那些钱你带到地府去花吧,看阎罗王会不会被你贿赂、放你回阳间多活几年。”   严世蕃气绝。   现在,还有最后一个跳舞的卫公公。这个卫公公是用来帮助他们逃脱的。   汪大夏把卫公公扛到了窗台上,要魏采薇和陆缨先撤。两个女人跑到了楼梯口,魏采薇脱下一个昏迷的侍卫的衣服盔甲,换下了道士服,陆缨将真侍卫拖到隐蔽处藏起来,然后两人假侍卫一起躺倒,假装也被弄晕了。   见陆缨和魏采薇准备好了,汪大夏放手,卫公公在窗台上跳着跳着,就失足掉下了去,五层楼告,下面是坚硬的石阶,当场脑袋都拍扁了。   这一声闷响惊动了守在楼下的侍卫们,一看是卫公公,知道凌云阁上头出事,一拥而上,去救驾。   侍卫们只顾着往屋里冲救景王,没有人会去确认门口倒地的四个侍卫。   人冲进去,魏采薇等三人立刻爬起来往楼下冲,一边冲还一边大呼,“景王晕倒了!严大人被杀了!大夫!大夫呢!快去叫大夫救救景王!”   三人贼喊捉贼,假装去请大夫,侍卫们一个个着急往里涌救驾,怕景王出事,因而没有人对三个同袍生疑。   三人就这么冲出了太和宫,按照计划,一旦得手,就往天空放三朵绿色的烟花,以示意大家都回到紫霞殿暗桩里藏起来,不用再找严世蕃的踪迹了。   回到大圣南岩宫,陆缨召集手下统一口径,今晚武当山发生的一切,都是白莲教所为。南岩宫的观长是陆缨父亲陆炳的心腹,名为锦衣卫暗桩,其实是安排在这个清净远离政权之地养老的——陆炳向来就会做人,成全别人就是成全自己,观长早已厌倦争斗,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戳破陆缨。   汪大夏指着隔间被绑在椅子上的吃了自己的药晕过去的追命毒师,“他怎么办?跳舞的蘑菇是他的,只要朱指挥使大人审问他,我们就露陷了。”   陆缨说道:“他没有机会见到朱指挥使。他在被我们追逐的时候服药自尽了,我们从他身上找到了行凶的痘种。”   汪大夏说道:“如此一来,就只有证据,没有活证人了。”   陆缨年轻的脸露出一丝和她年龄不符的厌倦之意,“这个并不重要,即使我们把活证人带到皇帝面前,坐实了皇室骨肉相残,为了皇室颜面,投痘种一事不会公布于众,皇上反而会帮景王遮掩。”   我们千里迢迢跑一趟,只不过为了证实皇帝的猜测,他其实什么都知道,他就是为了稳稳抓住自己的权柄,平衡朝野和两个儿子的势力,装作不知道。   都说伴君如伴虎,君其实还不如虎,猛虎尚且不食子,君为了皇位,牺牲儿孙算的了什么。   陆缨等人将“服药自尽”的毒师装进满是冰块的棺材里,回到京城,连过年都是在路上度过的。   回去的路上,汪大夏将捅死严世蕃的短匕扔进滔滔江水中,以慰父亲在天之灵,以及全船枉死的冤魂们。   严嵩看到严世蕃残破的尸首,八十多岁的他丧失了所有斗志,只剩一副躯壳,这一次,严家是真的倒了。   正月初九,一直昏迷不醒的景王咽气了。嘉靖帝为了掩盖皇室丑闻,果然没有追究景王意图谋害裕王府小皇孙一事,要宗人府按照亲王之礼,好好操办景王的葬礼,就葬在湖北。   葬礼期间,景王一个小妾生了,是个女儿,但此女先天不足,没几天就夭折,宗人府的人就没有告诉嘉靖帝知道。   景王一脉,由此断绝。由于目前裕王也只有一个儿子,不能过继儿子给弟弟延续香火,嘉靖帝心中其实也恼火景王的恶行,拒绝了宗人府从其他旁支藩王里挑选儿子来给晋王当嗣子的建议,直接以无子的理由,废除了景王一脉的封地。   此外,嘉靖帝还给景王挑选了一个谥号——恭。   兄友弟恭的“恭”。是为景恭王。   裕王听到弟弟的谥号,真是欲哭无泪:父皇,杀人诛心,您这一招比诛心还狠!兄友弟恭,真是讽刺啊,弟弟要害我的儿子,死有余辜,您还说他“恭”,往我心口上捅刀子!我又做错了什么!   裕王并没有做错什么,有嘉靖帝这样多疑自私的父亲,他是不幸的,日日夜夜都活在惶恐、愤怒、不忿、和悲伤之中。   可他又是极其幸运的,他就这么躺着就赢了储位,什么都没有做。没有使用任何阴谋诡计、就成为唯一活着的亲王。   夺嫡?不存在的!他不争不抢,就成为独一无二的储君,尽管嘉靖帝一直拒绝正式册封裕王为太子,但是全天下都已经把裕王当成了储君。   由于景王已经死了,且无子嗣,严家作为牵制裕王的势力,已经失去了意义。狡兔死,走狗烹。年老多病的嘉靖帝为了将来政权能够平稳过度,不出任何纰漏,下令清算严家。   以严家豢养死士、霸占邻里土地,私藏金银,在一片有“王气”的土地上扩建私宅等等理由,甚至把严世蕃以前“结交”倭寇的旧账都翻出来了,再次派了东厂去江西抄没了严家的老家。   只是看在多年君臣的份上,嘉靖帝没有处死严嵩。   严嵩被赶出豪奢的家,孑然一身,到了祖坟的祭屋里栖身——按照律法,除非下旨挖坟鞭尸,其家族坟产都不在抄没之列。   虽然有祭屋祭田,严嵩的日子还能过下去,但是一生叱咤风云的他无法接受现实,犹如行尸走肉,万念俱灰。   次年,也就是嘉靖四十五年,四月,八十七岁的严嵩去世,坟产皆被家乡亲戚们霸占,死的时候连一副棺材都没有,一副破席卷了尸体,随便点了个穴埋葬,连个墓碑都没有立。   紫禁城,嘉靖帝听到太监黄锦传来严嵩已死的消息时,正在和宠妃尚昭仪在太液池里泛舟欣赏小荷才露尖尖角的美景。   他今年时常生病,已经无法陪着宠妃出宫玩耍了,就在宫里待着,尚昭仪抓了一把鱼食,看着锦鲤过来抢食,玩的不亦乐乎。   黄锦低声说道:“……在陆府寄住的严绍庭听说祖父无人收葬的死讯,跟李宜人还有当家的陆绎说要一趟江西,李宜人和陆绎都准了,还准备了船只奴仆相送。”   嘉靖帝又想起了奶兄陆炳,叹道:“忠诚伯为人厚道,他的家人也是如此。严家之事到此为止,不要再追究其他严家人了。”   有人悲伤有人喜。景王无子除藩,香火断绝。裕王府,去年侧妃李九宝顺利生下了一个女儿,儿女双全,地位越发巩固,到了这一年的四月,李九宝月经迟迟不来,请魏采薇去把脉。   魏采薇又诊出了滑脉,李九宝怀上了第三胎。   作者有话要说:  一章又一个三年过去了,三年孝期结束,汪小夏就能重出江湖,汪大夏也能和魏采薇结婚了,这个婚真是几经波折,三年之后又三年。 第203章 捶   魏采薇来裕王府给李九宝诊脉的时候, 魏采薇看见内花园里飘着好些风筝,一群丽人嬉笑玩闹,一个个姿容都不亚于李九宝, 看来王府又新纳了一批侍妾, 用来开枝散叶, 现在裕王已经是事实上的储君了, 户部和宗人府都上赶着讨好, 不像严世蕃那时候克扣俸禄银米, 裕王府财大气粗,养得起诸多美人, 也不需要裕王妃典当首饰撑门面了。   裕王就像一头勤奋耕耘的老黄牛, 不停在各种田地上耕地播种, 他不知道那块田地能够开花结果, 就尽可能的多耕几块地, 现在一双儿女远远不够,万一再夭折,他就没有子嗣了, 所以,孩子多多益善。   论理,裕王作为一国事实上的储君, 应该要学习料理政务了,历代储君都是皆是如此。但嘉靖帝越老越病就越多疑,防着唯一的儿子, 连见都不见他,裕王也不敢干政,整天无所事事,白天读书, 晚上吭哧吭哧辛勤耕耘。   李九宝第二胎女儿从发动到出生只有半天,生的顺利,母女平安,但是怀孕的过程十分艰难,经历了孕吐和水痘的折磨,身体虚的厉害。   魏采薇要李九宝好生调养身体,最好两年之内不要再怀孕。结果李九宝却三年抱俩。   虽诊出了喜脉,魏采薇并不高兴,婉言提醒:“侧妃保重身体要紧,你还有一双儿女,将来的路还长。”   意思是说,你的好好活着,你要是死了,你真的就是给别人生孩子了。   李九宝低着头,就像做错的事的孩子,嗫喏道:“我没有忘记魏大夫的叮嘱,尽量不往王爷身边凑,可是王爷非要来我这里……我不能拒绝王爷。”   裕王觉得李九宝这块地最好,长势喜人,就频频来耕,李九宝虽然升为侧妃,生下一对儿女,但在裕王眼里,她和王府女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生育的工具——一个好用的工具。   生育工具除了生孩子还有什么用处?   如果李九宝难产,裕王绝对不惜伤害母体也要保孩子。   而且,所有的人都不会觉得裕王这么做有什么不对。   对此,魏采薇也无可奈何,怀都怀上了,只得叮嘱她调理身体,不要碰外头的任何东西——送子观音事件之后,裕王府就没有再容许李伟进王府探望李九宝。   送走了魏采薇,奶娘抱着刚刚睡醒的二姐儿进来,小姑娘长的白胖壮实,看到了母亲,张开双臂就要抱。   二姐儿也是魏采薇剪的发,一双儿女都还没有得到赐名,也无封号,就这么低调的养在王府。   李九宝抱着女儿亲了亲,香软的一团在怀里,令人爱不释手,不过,她还是狠了心还给奶娘,“你们抱她去花园玩,我还有事。”   李九宝听见女儿咿咿呀呀的声音消失在门口,去了书房,翻开案头看了一半的书,还时不时提笔做着笔录,字迹和刚刚进王府时有了云泥之别。   以色侍人,岂能长久?人人羡慕的李九宝却一直有深深的危机感,她并不甘心只当一个床上用的工具,其他侍妾学弹琴唱歌、跳舞按摩,各种温柔小意,李九宝一直没有停止读书练字。   她也不知道学这些有什么用,但是,总比什么都不做,当一个被人豢养的宠物、浑浑噩噩的过要强。   贫民窟瓦匠出身,李九宝家里唯一一本读物就是历书,青梅竹马的邻居陈经纪教她把历书上的字认全了,能够记账、看懂契约,不当睁眼瞎子被人蒙骗罢了。   给她一本圣贤书,书上的字大多看不懂,更别提其中的意思了,李九宝在王府六年,孩子一胎胎的生,书一本本的慢慢啃,加上有名师指点,现在起码能够读懂《邸报》上那些政令是何意。   “李侧妃,张先生送来了新字帖。”侍女抱着一摞字帖。   “快拿过来。“李九宝面露笑意,这比裕王和裕王妃赏赐衣服首饰更珍贵。张先生叫做张居正,湖北荆州人,堂堂两榜进士出身,是国子监的司业,有诸多学生,也是裕王府的侍讲学士。   李九宝出身低微,几乎是个半文盲,她努力上进,尊敬有学问的人,自学期间,多得张居正指点,进步飞速。   故,小皇孙只有三岁时,李九宝就将张居正力荐给裕王,给小皇孙开蒙读书。张居正对小皇孙竭尽全力,甚至亲手画画,制作绘本,寓教于乐,给小皇孙启蒙,   小皇孙今年才四岁,就认识好几千字,能够自己读书了。   李九宝打开张居正的字帖,是其亲笔写的模板,要小皇孙跟着描红。   李九宝极其重视长子的教育,她拿着字帖,亲自送到小皇孙的书房,督促儿子好好练字,却发现书房空空,只有伴读的太监在清洗小皇孙用过的毛笔。   “三郎人呢?”李九宝冷了脸。这个时辰,儿子正是午睡醒来,在窗下读书的大好时光。   太监连忙回道:“方才王妃领着去放风筝了。”   裕王府后花园,隔着老远,就听见儿子的笑声,开心极了。   小皇孙太小,还放不动风筝,天上飘着大蝴蝶、蜈蚣、美人、大鱼等等风筝都是侍女和太监所放,呼啦啦飘在空中,把湛蓝的天空装扮的五彩斑斓,很是热闹。   花园有一处草坪,绿草如一块碧玉,上面有各种彩旗小旗和孔洞,裕王妃把一根底部弯曲的棍子递给小皇孙,教他打捶丸。   捶丸的规则和后世高尔夫球很相似,将鸡蛋大小的圆球击打进草坪的洞里,反复击打,所以叫做“锤”。   裕王妃将一个捶丸放在小皇孙脚下,指着距离最近、插着红色彩旗的洞口,“你用这个棍子把捶丸拨到洞里就赢了。”   裕王妃一面指点,一面虚虚挥着手里的棍子。   四岁的小孩子就没有不爱玩的,小皇孙学着裕王妃的样子挥杆,一杆进洞。   “进了!王妃,我打进了!”小皇孙举着棍子欢呼。   裕王妃命人将另一个球放下来,指着稍远的一个插着红旗的洞口,“你再试试这个。”   小皇孙兴奋得再次挥杆,这次用力过猛,方向也不对,小球和红旗擦肩而过,嗖嗖从滚上坡,然后滚下坡,一直滚到一个茄花色水波纹双膝织金马面裙前停下。   一看到母妃李九宝,小皇孙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手中木棍落地。   李九宝走过来,给裕王妃行礼。   裕王妃亲手扶起李九宝,“你又有了身孕,要好好保重身体,咱们裕王府的希望,全都在你的肚皮上。今儿风大,不在屋里休息,怎么还出来了。”   李九宝说道:“下午去书房看三郎写字进展如何,谁知三郎不在,我就出来找他。”   李九宝一面说,一面看着逃课的儿子。   小皇孙自知理亏,受不住母妃的凝视,本能的躲在了裕王妃身后。   裕王妃伸手摸了摸小皇孙的头,以示安慰,笑道:“是我要他出来的,想着他喜欢风筝,今天是放风筝的好天气。他见我打捶丸,很是好奇,我就教了他几下,不是他的错,是我耽误他学习了。”   李九宝怎么敢指责裕王妃,连忙说道:“王妃寓教于乐,何错之有?”   裕王妃见李九宝身后的侍女捧着一摞字帖,说道:“你不要把孩子逼的太很,他这个年龄,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多睡多跑跑晒晒太阳,身体才健康。没有什么比建康更重要的了。”   “何况,三郎才四岁就认识几千字,还能读书给我听,书香门第的孩子都不如他,他已经学的很好了,咱们这种人家,将来又不指望他去考状元。学累了就放他出来玩耍,劳逸结合。”   裕王妃发话,李九宝作为侧室只有听的份,不敢反驳,“是。”   李九宝是底层打拼上来的,她希望儿子受到最好的教育,读圣贤书,亲贤臣远小人。   而作为已经放弃了生育的裕王妃,小皇孙健健康康的活着最重要,作为嫡母,裕王府的子嗣繁茂,都是她的功劳。她并不介意小皇孙学识浅薄平庸——平庸的人才好控制。   况且,小孩子天性都爱玩,一个整天逼着学习的庶母,和一个将他从繁重的课业中“解救”出来玩耍的嫡母,孩子更喜欢谁?   李九宝有天然的生恩,她永远都比不过,唯有养恩可以与之抗衡。   裕王妃指着旁边的凉亭,“你去那边歇着,我教三郎玩几个球,你再带他走不迟。”   “是。”李九宝温顺的退到凉亭,坐在防风的帷帐里看着儿子和王妃打捶丸。   李九宝缓缓的抚摸着自己还没有显怀的小腹,裕王妃明显想要插手儿子的教育,把儿子养的和她亲近,和生母离心。作为王妃,也完全有权力这么做,名正言顺。   可李九宝真的不甘心只当一个生育工具、忍受数次生育之痛,给王妃生儿子啊!十月怀胎,一朝生产,坐一个月的月子都不能恢复,她至少要用一年的时间完成一个孩子的生育。   她付出了那么多,却只是一个可以随时抛弃的代孕母亲,就像捶丸一样,被打进洞了,还有好多捶丸期盼着被捶。   作者有话要说:  《李太后,一个底层代孕母亲的逆袭之路》 第204章 烽火戏诸侯   李九宝不是坐以待毙之人, 裕王听到宠妾怀了第三胎的好消息,美人都不睡了,赶紧过来看她。   李九宝仗着肚里的龙种, 大胆进言:“……妾身出身低微, 没读过什么书, 至今也就是认得几个字。如今怀了第三个孩子, 更是感觉精力不如从前, 何况三郎是长子, 总不能让他长于妇人之手,是时候要他搬到外院去住, 出阁读书了, 亲近之人皆是有学问的贤德之人, 将来方能成大器。”   在内宅, 裕王妃随时都能把小皇孙叫出去玩耍, 但在外宅,小皇孙正式出阁读书,身边至少有十几个讲学围着, 轮番授课,谁都叫不走。   李九宝不想把长子当成争权夺利的筹码,想要他远离后宅的勾心斗角, 专心学业,读书方能明理,留她和裕王妃之间在内宅撕扯就够了, 不要牵扯到孩子。   裕王闻言犹豫,“三郎才四岁,会不会太早了。”   李九宝扑到裕王的怀里,眼眶一红, “他四岁了,早就启蒙读书,识的数千字,能读圣贤书,却连个大名都没有取,至今还没上皇室的宝册。他生来就与别人不同,危机四伏,自是要付出远高出常人的努力。殿下放心,妾身会每日过问他的生活,照顾好他的身体,妾身只能够给他一条命,学业和见识得王府的大学士们给,妾身希望他能够早日成才。”   裕王从小就被父皇冷落,十二岁才正式出阁读书,李九宝一提,他瞬间想起自己在紫禁城里受到的冷遇,既然能够现在就给儿子最好的教育,为什么不呢?儿子又不是普通孩童,他天资聪明,勤奋好学,是个神童,现在的学问和十岁的孩子差不多,就让他提前读书吧。   裕王安抚着李九宝,“那就依你所言,我以前没有的东西,我儿子得有啊,我会把最好的都给他。就让张先生管着他读书,张先生管着国子监,手下学生无数,等三郎长大,这些学生都成了人才,皆为三郎所用。”   和坚持“二龙不得相见”的父皇不同,如果可以,裕王恨不得现在就请封三郎为世子,确定储位,将来继承他的一切。   但他做不到,一旦册封就必须先取个大名,嘉靖帝迟迟不赐名,三郎就当不了世子。   出于补偿心理,裕王要给儿子他所能给的一切。   就这样,小皇孙被挪出了内宅。他纵使是个神童,毕竟只有四岁,对母亲有天然的依赖,他不想搬出去,不想离开母亲,母亲对他虽然严厉,但总有温柔的时候。   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小嘴瘪了又瘪,还是忍住了没哭出声,从小母亲和夫子就教育他要坚强,不能哭鼻子,要他听话。   小皇孙忍住了,李九宝没忍住,她一把将儿子小小的身躯搂在怀里,“你虽搬到外院住,但是每天早上都来给王爷王妃请安,请安之后,你就过来看看你妹妹,看看……我,教妹妹说话,陪她玩一会,然后再回去读书,和平日是一样的,只是住的稍微远一些。”   “我跟张先生说过了,读书每十天就休息一日,你的房间我会一直留着,休息那日,你就回来住一晚。”   小皇孙懂事的点头,可是情感上依然受不住,离开的时候,紧紧攥着李九宝的裙角。   李九宝心如刀割,她没有硬拽儿子的小手,任由他攥着,抱着他,就像婴儿时期哄睡一样,拍着他的背。过了好一会,小皇孙终于自己放开裙角。   让一个四岁的孩子接受离开母亲的现实,实在太残酷了,可是留在后宅,他就成为李九宝和裕王妃博弈的筹码。   没有好的选择,就只能选择一个不那么坏的。   李九宝牵着儿子的手,亲自送他出了后院,侍讲张居正站在垂花门等候已久了,他中等身材,相貌端正,留着漂亮的胡须。   李九宝把儿子交给他,“以后就拜托张先生了。”   张居正牵着小皇孙的手,“臣定不辱使命。”   因李九宝第三胎来的太快了,魏采薇担心她的身体受不住,故每隔十天就来为她请脉一次,这次来,得知小皇孙已经挪到外院单过去了,心下久久不得平静。   回到甜水巷的家里,魏采薇跟汪大夏说了今日在裕王府的见闻,“……我以前听一个故事,说两个妇人为了争夺一个孩子打官司,对簿公堂,都自称是自己生的。县太爷就判把孩子分为两段,一人一半。其中一个妇人放弃了,说她不要了。县太爷就把孩子判给她,只有母亲为了孩子的性命而选择放弃孩子。”   “我一直以为这是个胡编乱造的故事,没想到会活生生发生在我身边。”   魏采薇很是惆怅,“越是在红尘俗世里打滚,就越觉得这世上多无可奈何之事,快意恩仇是极少的。”   汪大夏还停留在小皇孙四岁出阁读书那里,连连咋舌,“我五岁的时候还在玩泥巴,我的名字‘汪大夏’,只会写中间那个“大”字。七岁开蒙读书,每个夫子都坚持不了一个月就气跑了。我们将来的孩子,可千万别随我啊!”   顿了顿,汪大夏改口道:“读书随你就行了,其他的都可以随我,我们将来的孩子,一定是聪明可爱又漂亮、肤白貌美大长腿、文能写药方,武能打架,上马能开弓,下马能耍大刀,若为男,就是全京城少女们的梦,若为女,就是全京城少男们的梦——呸呸呸!那个敢梦到我的闺女,我就杀了他!”   汪大夏还没结婚生娃,就已经自动带入了老丈人的情绪里,要杀了敢肖想他女儿的臭小子们。   成功为父亲复仇之后,汪大夏眼里的阴郁渐渐消失了,熟悉的那束光渐渐回来,偶然也有波动,但   至少回来了。   “你清醒一点,三年孝期还没过呢,就想那么多。”魏采薇将配好香料的香包系在汪大夏腰间,以驱除蚊虫。   魏采薇嘴上嫌弃,其实她还挺高兴听到汪大夏信口开河的,人不能总是背着过去的种种苦痛负重前行,展望未来是个不错的、慢慢丢掉苦痛包袱的法子。   何况,她和汪大夏都不是独自前行,他们会一起走完余生。   柔软的手指在腰间抚动,戳到了汪大夏的痒痒肉,他不禁心猿意马起来,“只有七个月零十二天就结束了。”天天倒计时数着日子。   过了孝期,就可以张罗迟到三年的婚事、做汪小夏最喜欢做的事情了。   汪大夏是真的孝顺,这个以浪荡轻浮闻名于世的纨绔,在父丧三年期间一直规规矩矩的禁欲,不越雷池一步,魏采薇都暗自佩服,心想将来孩子的毅力最好随爹。   “好了。”魏采薇整了整汪大夏的衣领,“你赶紧去锦衣卫衙门当差,别迟到了,陆缨要扣钱的。”   一提钱,汪大夏立刻不磨蹭了,他一把抱住魏采薇,把鼻子埋在她的颈脖间,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未婚妻真香啊!”   七个月零十七天就可以再次“吃到”美味了。   时间就在汪大夏一天天期盼的孝期倒计时、裕王府李九宝渐渐隆起的肚皮、小皇孙一本本临摹的字帖中过去了。   京城又在一片风沙漫天中入冬,路人行人都戴起了眼纱和口罩,紫禁城里,尚青岚在毓德宫里不能出去,憋的难受,睡觉的时候辗转反侧不能入眠,一旁嘉靖帝年纪大了,睡眠更少,问:“爱妃怎么了?那里不舒服?”   尚青岚说道:“没有,就是觉得无聊。”   嘉靖帝索性坐起来,“爱妃觉得做什么有意思?朕陪你玩。”   嘉靖帝老病已久,身体已经垮了,玩就是玩,干不了别的,而尚青岚只有十八岁,正青春,嘉靖帝想补偿宠妃,一切都由着她。   尚青岚灵机一动,“外头风沙大,我们就在宫殿里头玩烟花吧。”   嘉靖帝和宠妃起床点燃了一箱又一箱的烟花,看到宠妃的笑容,嘉靖帝觉得值得。   一只点燃的花蝴蝶飞到了床上,火星引燃了幔帐……   魏采薇半夜被喧闹声吵醒,她推开窗户看去,凌冽的北风裹挟着风沙差点将她吹倒,紫禁城方向火光冲天,空气中除了风沙的土腥味,还有烟尘的味道。   这熟悉的景象、这熟悉的味道。魏采薇关了窗户,看了一眼案头上的黄历,上一世的事情又在同一时刻发生了。皇帝和尚青岚在毓德宫里玩烟花,把宫殿给点了。   这种干燥的大风天气,最助火势,就是龙王爷在紫禁城上天呼风唤雨,也是救不过来的。   半夜之间,毓德宫烧成一堆焦土,黑灰飘得全京城都是。尚青岚这次玩了个大的,把整个毓德宫当成烟火给放了。   有朝臣上书,把尚青岚比作祸国殃民的苏妲己,要求严惩尚昭仪。   嘉靖帝把上书的官员打了板子,削职为民。尚青岚若是苏妲己,朕岂不是昏君?   所以,嘉靖帝不仅没有惩罚尚青岚,还给她提了位份,从昭仪封到妃位。因嘉靖帝最近身体一直不好,总是生病,他最期盼的就是长寿,所以,给尚青岚取了个充满期盼和祝福的封号——寿。   尚青岚成为了尚寿妃,比以前更加荣宠。   作者有话要说:  老年人谈恋爱真把老房子谈的着了火,这也是帝王最后的浪漫啦 第205章 最初的美好   紫禁城里最年轻的嫔妃、年仅十八岁的尚青岚却封了个“寿妃”, 真是讽刺,尚青岚不喜欢“寿”这个封号,私底下在魏采薇面前抱怨说“太老气”, 暮气沉沉的, 好像她要躺进棺材里似的。   她明明正值妙龄啊!   不过, 看在老皇帝封了她爹为骠骑将军、右军都督佥事的份上, 尚青岚还是接受了这个封号——须知紫禁城里位份最高的文贵妃, 其父也只是封了个指挥同知, 比尚父的官小一级呢。   嘉靖帝感觉到了死亡的降临,他惧怕死亡, 这张龙椅坐了四十五年, 他还没有坐够呢, “寿”这个封号, 其实给自己的, 宫人们整天“寿妃”的叫,就像是祝福他长寿一样。   嘉靖帝惧怕死亡,更害怕皇权旁落, 他命令锦衣卫加强了对裕王府的监视,要求每天都要上报。   除了裕王一家子的一举一动,汪大夏干脆连守卫裕王府的校尉吃了什么夜宵都写进密报里, 先送到陆缨那里过目。   陆缨打开厚厚一摞密报,后面还贴着一张今天裕王府采买菜蔬的单子,密密麻麻的看的头疼, “你不用写的这么详细吧,看完这些流水账得半天。”   汪大夏说道:“越是这个时候,就越要避嫌。裕王已经将自己软禁在王府里,大门不出, 二门不迈,就怕有人栽赃陷害。”   “拿去给朱指挥使。”陆缨匆匆翻了翻,合上密报,“裕王自有分寸,他从来就没有争过什么。倒是李皇亲那边,你得盯紧了,千万不要让烂赌鬼再生事。可别再出现上次玉观音的幺蛾子。”   汪大夏说道:“我们的人就在李皇亲宅,每天换三班,不舍昼夜的贴身‘保护’李伟,上厕所都一起去。”   陆缨说道:“辛苦了,忙完这一阵,给你放个长假,你安心回去和魏大夫结婚。”   嘉靖帝的身体状况很不好,不仅如此,他还拒绝不顾太医院的劝告,天天吃道士们献上来的“仙药”,把仙丹当药吃,正经的汤药抛到一边。   太医们苦劝无用,还被皇帝训斥,就纷纷闭嘴,不敢开药了——万一吃死了,就要给道士们背这口黑锅。   道士们为了哄骗怕死的老皇帝,要他相信玄术能保命,纷纷制造各种“祥瑞”,将一颗黄灵芝粘在宫殿柱子上,嘉靖帝就改名为“玉芝宫”,还告祭太庙——他连亲孙子孙女都没有赐名。   道士们又在老皇帝的书桌和床上放仙丹,谎称是上天所赐。这些鬼把戏尚青岚不相信,但是老皇帝坚信不疑,还要百官进贺表,尚青岚见老皇帝疯魔如此,不敢触龙鳞、逆圣听,随便道士们折腾。   皇权,这种高度集权的庞然大物,当掌控者只愿意相信他相信的、看到他想看到的、听到他想听的,把所有反对的声音都当成“总有人想要害朕”时。   那么,周围的一切就会顺着他的心意,只呈现出他想要的。而这些又证明了他的做法是“正确的”,用谎言来证明幻想,幻想就变成现实。   嘉靖帝以藩王之身继位,十六岁就坐稳皇位,三十多年不上朝还能牢牢掌控皇权,所有人的都是他的棋子,却在人生最后的时刻像个傻子似的被道士们愚弄,相信天降灵芝、天赐仙药这种拙劣的谎言,讳病忌医,迷信丹药,不仅不能长寿,还加快了自己的死亡。   所以,除了嘉靖帝本人,所有人都觉得嘉靖帝命不久矣,无药可救,都在等待那一刻的到来。   汪大夏也在等,不过他希望这一刻晚点来,他和魏采薇的婚期依然是十二月二十七日,只是因守三年孝期,推迟了三年。   汪大夏双手合十,对天祈祷,“希望老天保佑,皇上至少能够过了这个年。”   否则,守完家孝守国孝,啥时候能够结上婚啊,他今年二十一,魏采薇都二十五岁了!   从十四岁就开始盼着这一天,我太难了。   腊月初九,正是奶兄陆炳的祭日。嘉靖帝心情不好,对着陆炳的画像伤神。他年老体弱多病,又拒绝治疗,把丹药当饭吃,吃药之后亢奋,皮肤发红,鹤发童颜,有仙人之态,好像康复了。   但药效一过,立刻萎靡不振,躺在床上的时候,连被子都觉得重,压得他呼吸困难,就又取了药丸来吃。   反复如此,身体就被掏空了,只剩一副皮囊。   有蓝道行凌迟处死的前车之鉴,所有道士都不敢在陆炳的祭日这天献药。嘉靖帝对着画像静坐,回忆和奶兄的往昔岁月,耳边只有窗外北风呼啸的声音。   嘉靖帝在蒲团上打坐,连坐都坐不稳,身上无处不痛。道士们不敢在陆炳祭日献药,但是嘉靖帝还有不少“存货”。他打开药匣子,用冷水服了一丸。过了一会,感觉没有多大的作用,还是疼,又连服了两丸。   三颗药的药性散发出来,一股热流从丹田注入五脏六腑,驱赶疼痛,嘉靖帝觉得身上发热,就脱去了外袍,连束发的竹冠都觉得扯着头皮,就把竹冠摘下来,披头散发,灰白的长发垂到腰间,终于舒服了。   恍恍惚惚,嘉靖帝听到马蹄声,推门远眺,一个人身着雨披,头戴红毡帽,骑着快如闪电的汗血宝马疾驰而来。   正是奶兄陆炳。以前嘉靖帝召他进宫议事,无论什么节庆,天气,时辰,甚至半夜,只有皇帝传召,陆炳定然会立刻赶到,风雨无阻。只要奶兄一来,什么棘手的事情都能解决,什么危机都能度过。   嘉靖帝不顾外头的风雪,跑了出去,那一刻,衰老和病痛都消失了,白发、皱纹、驼背、老寒腿、松弛的皮肉等等也都不见了,变成一个黑发红唇、皮肤水润的青葱少年郎。   他还是那个湖北安陆的十五岁小藩王,最大的梦想就是什么时候能够走出藩地,去看看外头的世界。   两人在大雪纷飞的宫道下相遇,陆炳在汗血宝马上伸出手,“殿下,我来接你回家。”   这是个梦吧。湖北安陆的献王府是嘉靖帝少年时一直想逃离的地方,到了暮年,却是他最想去的地方。   回家吧,回到最初的美好(注1)   嘉靖帝握住了陆炳的手,身体腾空而起,坐在了陆炳身后,像往常一样,紧紧搂住了奶兄的腰。   陆炳策马扬鞭,一日千里的汗血宝马如风驰电掣,跑着跑着,马蹄下冰冷的积雪慢慢变成安陆的稻田,空气中是淡淡的稻香,大雪天变成了夏天的夜,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四处都是绿光闪闪的萤火虫。   嘉靖帝伸手一抓,萤火虫在拳头里闪耀,从手指缝里透出绿色的光芒。   陆炳问,“殿下抓了几只萤火虫?”   嘉靖帝松开手,三只萤火虫从掌心里飞出去了。少年嘉靖帝和陆炳一起跳下马去追萤火虫,追着追着,他们从少年变成了两个幼童,互相往对方脸上糊泥巴,糊成了两个泥人……   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许久都没有听见里头嘉靖帝叫人,也不敢打扰,等到了中午,该吃饭了,还是没有动静。   不能让皇帝饿着,黄锦斗胆推门进去了,看见嘉靖帝只穿着一件单衣,披头散发,连鞋袜都脱了,就像过夏天似的,仰面躺在蒲团上。   这一幕黄锦司空见惯,服药之后,身体发热,皮肤敏感,触之即痛,需脱衣送发,以发散药性。   黄锦赶紧扶起嘉靖帝,“皇上,地上冷。”   但这一次,嘉靖帝没有任何回应。黄锦意识到了不对,赶紧叫太医。   太医们对嘉靖帝的病情束手无策,油枯灯尽,神仙难救,都不敢放手去治疗,怕担责任。   内阁首辅徐阶把所有道士献药的道士们都关起来了,安慰太医们:“你们尽管放手去治,皇上的身体是这些妖道折腾坏的,与你们无关。”   有了内阁首辅的保证,太医们施展其能,救治嘉靖帝。治活了有功,治死了有道士们担责。   徐阶要保住老皇帝的性命,是因为国不可一日无君,皇帝昏迷不醒,裕王作为事实上的储君,要开始监国之职。   一旦裕王监国,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发布命令,掌握权柄,让皇权顺利的过度。所以嘉靖帝现在还不能死。   裕王在锦衣卫的护送下进宫了。   汪大夏怕出纰漏,命手下把景恭王的生母卢靖妃(是的,她还活着)牢牢看住,就像看管烂赌鬼李伟一样,连上厕所都跟着,确保裕王在紫禁城的安全。   还有十八天我就要结婚了,老皇帝你千万要挺住啊!   倒是甜水巷的魏采薇保持淡定,从尚寿妃告诉她老皇帝开始滥用丹药,她就知道这一世嘉靖帝会重蹈覆辙,活不过今年。   好在作为臣子,国孝是一百天,婚礼差不多要推迟三个月。三年之后又三年都等了,就不差这三个月了。   紫禁城,西苑。   “裕王殿下,遗诏起草完毕,请殿下过目。”内阁首辅徐阶将嘉靖帝的“遗诏”给裕王看。   嘉靖帝还没有断气,像个活死人般沉睡,他到昏迷也没有立唯一的儿子裕王为储君,怕分走他的皇权,当然没有提前留下所谓的遗诏。   嘉靖帝如今是个任人摆弄的娃娃,遗诏写了什么,他做不了主。   裕王打开“遗诏”初稿,“朕以宗人,入继大统,获奉宗庙四十五年……皇子裕王,仁孝天植,睿智夙成,上遵祖训,下顺群情,即皇帝位。”   这是一份遗诏,说明自己的正统地位,指出皇位继承人是谁,简单明了。   但是,对于裕王而言,这还不够。看着龙塌上柔弱无助像个婴儿般的嘉靖帝,裕王隐忍了三十年的委屈和愤怒喷薄而出,他提笔在草稿上走笔如飞,先是以嘉靖帝的口吻,把老皇帝狠狠痛骂了一顿,写道:   “……追求长生,遂致奸人乘机诓惑……郊庙之祀不亲,朝讲之仪久废……每思维赠悔恨……”   骂完之后,裕王又写道:“自继位至今,建言得罪诸臣,存者召用,殁者恤录。见监者释放复其职;方士人等,查照情罪,各正刑章;斋醮采买等不经劳民之事,悉皆停罢。”   意思是说,嘉靖帝继位之后的冤狱,全部释放,官复原职,要做好平反工作;臭道士全部处死;所有关于修仙修道的工程全部停止。   写完之后,裕王把修改好的遗诏给徐阶,“按照这个润色一遍。”   徐阶打开一看,前面儿子把老子骂了一顿,是为了发泄多年怨气。但是后面的三条新政厉害了。第一条是平反昭雪,起用旧臣,收买人心。第二条是严惩为非作歹多年的道士,顺应民心。第三天是废除紫禁城里各处道观道场,节省开支。   这三条出来,天下归心啊!这个裕王,有点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注1:回家吧,回到最初的美好——周杰伦《稻香》   本书陆炳走的那章标题是“最初的誓言”。嘉靖帝走的时候是“最初的美好”,可以遥相呼应。 第206章 前世今生   嘉靖帝病危, 虽然紫禁城封锁了消息,普通百姓不知道宫里发生了什么,但是五军都督府大都督朱希忠、锦衣卫指挥使朱希孝已经加强了京城防卫, 连五城兵马司巡夜都加派了人手, 政权交替之前的紧张感还是笼罩在京城。   恍惚中, 魏采薇来到紫禁城的玉熙宫, 是这里的掌事女官。上一世藴德宫被尚寿妃和嘉靖帝在床上放烟花, 夷为平地, 她跟随尚寿妃搬到玉熙宫里住。   嘉靖帝在陆炳祭日那天病倒,昏迷不醒, 尚青岚第一个发现昏迷的嘉靖帝, 立刻要东厂厂公汪公公赶紧把这个消息告诉裕王和内阁首辅徐阶, 做好继位前的准备。   汪公公封锁了西苑, 尚寿妃假装无事发生, 每日饮食依旧,晚上还在西苑放烟花,好像嘉靖帝还陪着她玩耍。   但纸包不住火, 宫里的卢靖妃收买了西苑的道士们,埋有眼线,道士们发现他们每次进献丹药, 都看不到嘉靖帝本人,发觉了破绽,偷偷告诉了卢靖妃。   卢靖妃当即以自己生病为由, 要景王进宫看她,其实母子两个密谋夺嫡。   因为按照宗法,裕王是长子,而且裕王有李九宝给他生了一对儿女, 景王没有后代,首辅大臣徐阶一直都是支持裕王的人,最后肯定是裕王继承皇位。   卢靖妃和景王做最后一搏,他们收买了一个东厂的小档头,拿着汪公公的信物,来到玉熙宫找魏采薇,谎称汪大夏有急事与她商量。   魏采薇心里有个声音告诉她“别去!这是个圈套!”但脚步还是鬼使神差般跟着小档头走了。   魏采薇来到圆明阁,汪公公不在这里,却看到卢靖妃和景王。   景王用利益和威胁游说,软硬兼施,说道:“听魏尚宫是汪公公心尖上的人,魏尚宫指南,汪公公绝不往北。魏尚宫骂鸡,汪公公绝对不打狗。我们想与汪公公合作,设计让裕王做起兵逼宫谋反的假象,我和汪公公及时救驾,杀了叛军和裕王,将来魏尚宫和汪公公地位不变,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你们对食夫妻反正都要继续效力宫廷,谁坐龙椅都一样,都是我们老朱家的人。裕王能够你们的,我景王给十倍!魏尚宫考虑一下。”   魏采薇假装惜命,答应了和景王合作,“……不过,我与他不过是露水夫妻,宫里的对食夫妻,能够长长久久的能有几对?你们以我为筹码,分量怕是不够。不如放了我,我说服尚寿妃与你们合作。”   景王有些犹豫,但是卢靖妃不相信魏采薇,“尚青岚这个迷惑君王的狐狸精,咱们母子两个加起来都玩不过她,别节外生枝了,按照原计划来。”   于是景王用魏采薇的生命要挟汪大夏,名义上合作,其实是逼着汪大夏就范,否则就杀了魏采薇。   汪大夏将计就计,假装答应景王,然后与尚青岚合作,用一个和裕王长相相似的替身,演了一出“逼宫”戏,要景王带兵过来救驾。   景王中计,果然带兵前往去“救驾”,然后真正的裕王出现,带着锦衣卫和御马监壮士营救驾,将景王和叛军瓮中捉鳖。   最终,景王死于“乱军”之中,卢靖妃吞药自尽。   这是调虎离山之计,汪大夏带着东厂的人去防守薄弱的圆明阁救魏采薇。   魏采薇被灌了药,浑身无力,汪大夏把她抱到马上,要她坐在前面,用身体给她当盾牌,骑马疾行。   晋王府的卫公公绝望的朝着汪大夏背后放带毒的弓/弩。汪大夏中了箭,强忍住疼痛继续往前跑……   魏采薇心中的声音又叫起来:“快要他停下!他中了毒!赶紧把毒血吸出来,否则后患无穷!半辈子都要和药罐子绑在一起,病痛不断,寿止四十七!”   “醒醒!你在做什么梦?额头都出汗了。”魏采薇从噩梦中醒来,汪大夏正拍着她的脸。   汪大夏活生生的就在自己面前,朝气蓬勃,他刚刚从紫禁城当值回来,连盔甲都没有脱,就来看她。   汪大夏捏了捏她的鼻子,“你真能睡,午觉都睡到天黑了,晚上走了困怎么办。”   魏采薇一把抱住他,脸贴在冰冷的盔甲上,却感觉到了心安。   这一世,卢靖妃提前倒台,禁足冷宫,像个活死人、景王就藩湖北安陆,且已经死了两年、用毒箭射汪公公的卫公公已经吃了跳舞蘑菇,跳着舞摔死了。   裕王登基没有任何阻碍和悬念,只需等嘉靖帝咽气,汪大夏不会再次因保护她而被毒箭射中,身体慢慢被余毒侵蚀、英年早逝。   所有的隐患都被提前解决掉,再也没有谁可以伤到汪大夏了。   “你怎么了?梦到什么了?我的盔甲像冰块一样冷,别冻着你。”汪大夏捧起魏采薇的脸,大手覆在盔甲上,将她的脸颊贴在手背,这样盔甲就冰不到她了。   魏采薇挨着手背说道:“不记得了,好像梦到你有什么危险,我却无能为力。”   汪大夏很少见到魏采薇还有脆弱害怕的一面,安慰说道:“梦都是反的嘛。我还梦到我娶不到媳妇,孤独终老,但是现实是我有你这样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妻子。”   魏采薇摇头,“不是你打着灯笼找我,是我费尽心机找到你、结交你、要你爱上我。你是我来到这个世界最大的理由。”   因为上一世的执念,才能回到你自宫之前。   汪大夏听不懂她的话,还颇为得意,“你为我而生,我也为你而生,我们天上是一对,难怪我第一次看到你,就觉得你面善,好像在那里见过似的。”   魏采薇说道:“我真的在遇到你之前就认识你了,我刚来京城第一天,搬到这栋房子之前,就……做了个梦,梦到进宫当女官,和一个自宫的太监结为对食夫妻,相濡以沫,太监为了救我中毒,英年早逝,我在他灵前追随而去。”   “我第一次在馄饨摊上看到你,就觉得你脸熟,你和梦里的太监长的好像——”   “不可能!”汪大夏听了,觉得裆下一凉,汪小夏好像没有了,他不禁伸手摸了摸,还好,还在!   汪大夏指着汪小夏说道:“我怎么舍得割掉这个如此奇伟的大宝贝?我汪大夏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什么困难,都不会割掉自己传宗接代的家伙。我要是割了他,你岂不会要守活寡?别胡思乱想,快起来吃晚饭。”   魏采薇见汪大夏震惊的样子,心道:果然还是不能告诉一个怕鬼的男人前世今生这种事情,他会崩溃的。   隔壁汪府的人送来食盒,汪大夏脱了沉重的盔甲,和魏采薇一起吃饭,又提起了嘉靖帝的病情,”……今天还是没醒,太医说凶多吉少,礼部的人已经偷偷开始准备后事冲一冲。我希望皇上能够活到除夕,好让我们把婚给结了。”   自打嘉靖帝病危以来,汪大夏就一直处于焦虑状态,一怕皇权过渡交接时出幺蛾子又要经历厮杀——他不怕上阵杀敌,但是他讨厌新婚时手上沾血,不吉利;二怕皇帝死在他和魏采薇结婚之前,婚期又又要被迫推迟。   看到汪大夏紧张的样子,魏采薇烫了一壶酒,饭后小酌几杯,放松一下。   汪大夏无心喝酒,惆怅的很,“我现在就是很后悔,一时高兴,早早的把喜帖发出去了,覆水难收,现在不好改日子。倘若请帖还没发出去,我们就提前几天,把婚给结了。”   上一世,魏采薇和汪公公早早成亲,结为对食夫妻,没有这种焦虑,但是上辈子有上辈子的烦劳和惊险,结婚容易,相伴一生难。   这一世,恰好反过来,结婚困难,或许相伴一生就容易了。   魏采薇晓得这次必定要推迟一百天,反正汪大夏已经除了服,没有家孝了,将来国丧三个月结不了婚,但可以提前干点别的啊。   魏采薇一言不发的就把汪大夏按倒在榻上亲,汪大夏有没有振奋起来她不知道,但是汪小夏已经兴奋起来了,迫不及待的要利剑出鞘,再试锋芒。   半个时辰之后……   魏采薇再次觉得,就从床上的滋味来看,汪大夏还不如自宫呢。时隔三年,这把剑外观尚可,就是不太好用,总是戳不准,不能命中要害,就像左手搓右手,隔靴搔痒似的,搓得时间再长有什么用?又不靠这个取暖!   食之无味,弃之……也并不可惜。魏采薇想要结束了,把手伸到了床头柜上泡发在温水里的羊肠上。   “不要!”汪大夏猛地想起了过去羞耻的一幕,顿生警惕,把魏采薇不安分的手给捉住了。   魏采薇十分想念过去心灵手巧的汪公公,真是有得必有失,就像盲人看不见,听力就异于常人。汪大夏五肢俱全,就疏于技巧。三十六路剑法逐一耍过,都是花架子,没有“杀伤力”。汪公公和汪大夏要是能够合二为一就好了……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做人不能太贪婪。魏采薇无奈,只得手把手的教他,“你先出来,看我自己来。”   作者有话要说:  汪公公、汪大夏:你到底喜欢谁?   半夏:两个都喜欢。 第207章 一朝天子一朝臣   比“你不行”更伤人的是“我自己来”。   汪小夏当即就无精打采, 耷拉着脑袋。汪夏硬件上完全过硬,但是操作完全不行。就像用人类最古老的运算系统——算盘,来运行超级计算机。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起源于制作和使用工具, 汪小夏的自称奇伟的外形优势, 完全可以用一个灌进热水的角先生取代。   魏采薇拉着他的手, 真正的手把手的教, 汪大夏才终于开了窍, 领悟到什么, 到了下半夜,虽还是不如上一世精妙, 却也不再是隔靴骚痒般无聊了。   汪大夏趴在枕头上, 双颊潮红, 欲言又止, 最后还是鼓起勇气问道:“那个……画眉深浅入时无?”   洞房昨夜停红烛, 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汪大夏进步了,不仅仅是技巧, 还会用他所知不多的古诗来委婉征求未婚妻的意见。   汪大夏也偷偷看过一些书和画,里头全是说女人如何喜欢奇伟和最好能够到战到天明云云,他照着书画里的去学, 没想到走了弯路,被魏采薇嫌弃了。   汪大夏决定回去把藏在床底下的一箱子书画统统烧了!   我要这些没用的玩意儿有何用!照着做结果自取其辱。   这些书画和魏采薇教他的那些完全不一样!   魏采薇一言难尽,“深浅还行。” 其他的就不行了。   汪大夏又不傻, 一看就晓得魏采薇的意思就是不太行,就像吃饭似的,吃饱了但是没有吃好。   汪大夏顿感挫折,立刻推脱责任, “不是我的错,我是看了那些书……被误导了,书上全是胡说八道。”   魏采薇终于明白为何明明是一个人,汪大夏比汪公公差许多了,说道:“那些书都是男人写的,也只写给男人看。写来写去就那些东西,为了增加噱头,就越写越夸张。在这些书里,女人和一个枕头、一张床没有区别,都是一个物件罢了,被男人随意摆弄,谁在乎一个物件的真正的感受?”   “这些书的女人,只是男人的一个挂件,也只晓得取悦男人,明明不舒服也要说官人好厉害,其实都是男人在自欺欺人。你把这些书当成武功秘籍般照着看、还照着练,不走火入魔、误入歧途才怪。”   一个敢写,一个敢学,汪大夏在岔路上越跑越远。   汪大夏定定的看着魏采薇,“你怎么知道的如此详细?你好像比谁都懂,你肯定看不过不少。”顿了顿,又道:“你肯定看得比我多。”   “我——”魏采薇心道:那是上一世琢磨如何取悦自宫的你,把市面上有关的书籍都买了些总结出来的,看的其实不算不多,不到一百本。   魏采薇说道:“我是个好学的大夫,多知道一些总没有坏处。”   汪大夏双手捶床,恍然大悟,“难怪你懂得那么多!在兴化城的时候要我给明王设局仙人跳,就像个老手。”   同样是看书,魏采薇越看越明白,我越看越看越糊涂,我们将来的孩子可千万不要像我啊。   实践出真知,在魏采薇这里,免费试学,名师一对一教学,理论和实践并行,包教包会,不收任何费用,就是一块顽石也能开窍了。   腊月十四,紫禁城敲响了云板,嘉靖帝去世,五城兵马司走上街头,命家家户户撤去红灯笼等装饰之物,悬挂白布,开始国丧。   京城各大寺庙,撞钟三万杵。京城上空的钟声起此彼伏,不舍昼夜。雪花在钟声中飘荡飞舞。   国丧期间,禁止屠宰四十九日,普通百姓皆素服,女人素服不得妆饰,二十七天之内不能婚嫁奏乐,二十七天之后可以恢复常服,正常婚嫁。   官员一百天内禁止嫁娶等喜事,此时距离汪大夏和魏采薇的婚期还有九天,婚礼必须按制取消。   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一百天,汪大夏欲哭无泪,却也无计可施,连忙写帖子取消婚礼,婚期等过了国孝之后再定。   就连木指挥都同情他,安慰道:“好事多磨。等国孝一过,马上为你娶妻。”   世上的悲欢并不相通,汪大夏被迫推迟婚期,压在裕王头顶的大山轰然倒塌,裕王就像五指山下被压了五百年的孙悟空,顿时神清气爽,一身轻松。   不过,在人前,裕王还是表现出悲伤的样子,第一日,群臣劝他登基,他哭着拒绝;第二日,皇室宗人劝他登基,他哭着拒绝;第三日,名门望族、百岁老人、各国在京的使臣,僧道等等宗教界人士跪请登基,裕王还是哭着拒绝。   三请三辞是从太/祖皇帝朱元璋就开始约定俗成的规矩,到了第四日,之前所有人等集体上表,劝进帝位,裕王终于点头了,登基为帝,年号隆庆,是为隆庆帝。   隆庆帝登基后,发布登基诏书,提出了三十条革弊施新的政令,最重要的两条就是平定父亲嘉靖年间的冤案,平反昭雪,官场为之振奋,得到官员的拥护。   然后免除了隆庆元年一半的田赋,以鼓励农桑。还下令将嘉靖四十三所有没有收齐的赋税,无论何种税种,统统都不追收了!一笔勾销!这个免税政策一出,天下农民和商人对新皇帝更是感恩戴德。   仅此两条,就天下归心,万民敬仰,百官臣服,其余二十八条,也皆有可取之处,隆庆帝一上台,就立刻以革新者的姿态,坐稳了皇位。   位置坐稳之后,隆庆帝立刻追封了自己的母亲杜康妃为孝恪太后,以弥补当年杜太后临死前,父皇都不准他见最后一面的遗憾。   追封了原配嫡妻李氏为孝懿庄皇后。还把夭折的两个儿子和女儿,分别追封为宪怀太子、靖悼王,蓬莱公主和太和公主。还分别赐给了名字,孩子们生前没有做到的,死后统统给补上。   追封了死人,又封了活人。   封继室嫡妻陈氏为皇后,封了侍妾李九宝为贵妃——封妃当月,李贵妃生下了小公主,这下她就有了两女一子,母凭子贵。   其余尚未生育的侍妾都按照年龄和进府的年岁各封妃嫔等位份。   此外,隆庆帝还要礼部为唯一存活的儿子取名字,礼部精心挑选了好多名字供隆庆帝选择,最终取名为朱翊钧,寄托了隆庆帝对儿子的美好祝愿,以弥补儿子五岁了都没有取名奏告、编入宗室玉牒的遗憾。   除了册封,隆庆帝还“逆行”,把祖父朱佑杬的牌位从明堂里挪出来了,停止了祖父明堂配享的资格。   须知,当年嘉靖帝以旁支宗室继位,原本他的父亲只是亲王,但是嘉靖帝力排众议,违背祖宗礼法,在朝中宣起“大礼议”之争,非要把父亲追封为皇帝,还加谥号,牌位列入了宗庙,和以前所有皇帝一样明堂配享。   为此,嘉靖帝打杀、贬斥了所有反对他父亲配享名单的官员,朝中腥风血雨多年。   如今,隆庆帝一上台,就把父亲费劲心力搞的“大礼议”之争给推翻了,把祖父的牌位挪出来,各种祭祀规格也随之降等。一切都打回原形。   什么“父丧,三年不改其政”的规矩,统统被隆庆帝抛到脑后,父亲支持什么,他就反对什么。   父亲建道观,宠道士,他就拆道观,杀道士,连正规道教龙虎山的张天师都被夺了世袭正一真人的大印,不准参与政务。   父亲祖父牌位强行塞进明堂配享,他就把牌位搬出来。   三十岁的隆庆帝就像一个叛逆期推迟的熊孩子,把以前想做但不能做的事情统统干了一遍,以发泄多年的压力和委屈。   嘉靖帝若知道唯一的儿子一上台就否定了自己几乎所有的政令,怕是棺材板都压不住了。   但,人死灯灭。一朝天子一朝臣。新帝上台,老皇帝的政令成了过眼云烟,不管用了,人们纷纷为新帝欢呼。   甚至,隆庆帝在正月大朝会上出现,许多老臣当场痛哭流涕!   三十多年了!皇帝终于上朝了!老臣能够在死前看到皇帝上朝,就是死了也能闭眼。   隆庆帝登基就削减赋税,但是国家运转需要用钱,削减的赋税税,就要从其他地方开源了。   隆庆帝宣布开海禁,以福建漳州的月港为试点,逐步放开沿海一带的城市,允许开战还海外贸易。嘉靖时期,朝廷海禁最严格。无论为了更多的税收还是和父亲作对,开海禁都是隆庆帝喜闻乐见之事。   况且,在胡宗宪、俞大猷、戚继光等抗倭名将的努力之下,沿海的倭寇基本灭绝,海上贸易的安全有了保障,也是时候开海禁了。   听到要开海禁,都晓得这个赚大钱,京城富户跃跃欲试,纷纷凑钱入股,去月港做正经海外贸易。新的皇帝,新的政令,一副万象更新的繁忙景象,人们对隆庆朝给予了希望。   唯有汪大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为办婚礼,不去凑这个热闹,待国孝一百天结束之后,他就发出了第三封结婚请帖,日子定在四月初六。   结一次婚,送三次请帖,还真是好事多磨。   汪大夏把新请帖送到陆缨手中,“这一次,陆统领还愿意当我的伴郎吗?”   这是第三次邀请,前两次答应了,都没有当成。   陆缨笑着接过请帖,“永远。”   作者有话要说:  陆缨:always!   写完更新,舟就抱着保温杯去小区广场排队核酸检测,希望今晚能够排上号。大家要注意身体啊,口罩不能摘 第208章 有情人再成眷属   隆庆元年, 四月初六,喜神在东,宜嫁娶, 开灶, 开市, 大吉大利。   汪大夏天没亮就起床了, 反复看了床头的日历, 确定不是做梦, 他真的等到了三年之后又三年又三个月的大好日子。   经历了家孝和国孝,他终于今天要和魏采薇结婚了。   汪大夏抹黑去了祠堂, 他自己的家, 闭着眼睛都能走过去。祠堂里燃着灯, 木指挥居然比新郎官起得还早, 给汪千户烧了一炷香, 并端上三牲供品。   汪大夏进来的时候,木指挥对着汪千户的牌位发怔。   两年前,确认汪千户葬生长江, 尸骨无存后,汪大夏等人在祖坟里给他立了一个衣冠冢,木指挥操办丧事, 为汪家操碎了心。上一世,也是由木指挥最终承担了一切。   听到推门声,木指挥猛地从回忆中惊醒, “你来了?这么早,新郎官要多睡会,今天你有得忙,家里的事情交给我, 你上完香,回去再睡会。”   汪大夏给父亲母亲上香,告诉爹妈他今天要结婚了,插香的时候,看到香炉里有一炷香都快烧尽了,不用说,肯定是木指挥上的香,“木叔叔,您是整晚没睡吗?”   木指挥说道:“也不是,睡到半夜,想着你要结婚了,睡不着,索性起床过来,给你父母说一说今天的安排。”   汪大夏的婚事,全靠木指挥为他操持,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又当爹来又当娘,只因汪千户信中的一句“我把大夏的婚事托付给你”,信守承诺。   汪大夏像小时候那样抱着木指挥,把脑袋歪在他的肩膀上,“多谢木叔叔,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将来我们给您养老送终。”   木指挥一掌把汪大夏的脑袋推开,“我有的是俸禄,不需要你养。你只需乘着我还干的动,早点为你们老汪家开枝散叶,我还能帮你把孩子带大,教他们武艺,再晚些,我就带不动了。”   汪大夏一听这话,一溜烟跑了!他还没有做好当父亲的准备,他连给人当丈夫都还在“学习观摩”当中,唯恐半夏不满意又要他出去,她自己来。反正鱼鳔羊肠等等还是要继续用!   木指挥对着汪大夏的背影摇头苦笑,转头对汪千户的牌位说道:“你看,这孩子二十一岁了,还像个毛躁的少年,你说我怎么敢老去?牵挂的事情太多了,我得晚几年再去地下找你。”   作为伴郎,陆缨是第一个来到汪家的客人,她穿着御赐的大红蟒袍,黑色头巾上插着一对火红的石榴花,象征着多子多孙。   疤面俏郎君头一次戴花,怕是又要倾倒好些京城少女,成为这些少女们的梦中人。   陆缨问他,“我身打扮怎么样?今天新郎官最大,你说行就行,不行我就换,都听你的。”   汪大夏摸着下巴,围着陆缨转了一圈,“好是挺好看的,我就担心你太好看,会抢了我的风头。不过——”   汪大夏叉腰大笑,“凭多少女子喜欢你,采薇只喜欢我一人就够了。”   汪大夏披红挂彩,去接新娘,两家住的近,是邻居,汪大夏的屁股在马鞍上还没坐暖和,就到了魏采薇的楼下。   门口聚了一群拿着擀面杖以及扫把等物的妇人,都是街坊邻居,京城习俗要打新郎,并不是真打,意思一下就行了,其实就是堵在门口凑热闹找新郎官要钱。   当然,如果新郎小气,给的少了,也会结结实实的挨几棍子。   今天不是斗勇斗狠的时候,北城第一纨绔汪大夏也要赶紧下马撒钱,毫不含糊。   陆缨作为伴郎护着汪大夏进门,妇人们看到陆缨俊俏,又得了钱,都舍不得打她,汪大夏得以轻松过关,身上一棍子都没挨一下。陆缨这个伴郎太值了。   到了房门口,乐声大作,尤其是唢呐声几乎要将屋顶掀翻,陆缨念催妆诗:“不知今夕是何夕,催促阳台近镜台;谁道芙蓉水中种,青铜镜里一枝开。”   门开了,魏采薇穿着大红喜服,戴着全套金镶宝石头面首饰,双手举着一炳绿孔雀毛做的扇子遮面。   汪大夏垫着脚,想站在高点看新娘,被陆缨拉走了,“外头要钱的邻居越来越多,你就是金山银山也撒不起。赶紧把新娘接回家,到家里你看个够。”   魏采薇举着羽毛扇上了花轿,几步路就抬到了汪家门口,媒人捧着一碗饭,唱道:“鼓乐喧天响京城,今朝织女配牵牛。本宅亲人来接宝,添妆含饭古来留。”   唱罢,媒人用勺子舀了一口热腾腾的米饭,走到魏采薇旁边,说道:“新娘,张嘴接饭。”这个习俗的意思就是新娘从此吃上了夫家的饭。   魏采薇吃了一口,媒人将一根中间是同心结的红绸带的一端绑在她拿着扇子的手腕上,另一端给了汪大夏,“新郎牵着新娘过门。”   汪大夏的弟弟汪大秋把一个马鞍搬到门口,汪大夏先过,然后守在马鞍前面,对身后举着羽毛扇遮面的魏采薇说道:“小心抬脚,前面有马鞍。”   围观者哄笑,新娘子以扇遮面,一直低着头,她当然能够看见脚下有个马鞍,新郎真是多此一举。   羽毛扇后面的魏采薇会心一笑,稳稳的跨过了马鞍,是为一生平安之意。   拿着擀面杖、扫把等物的围观妇人们都是过来人,纷纷议论:“新郎一看就是惯会疼人的,温柔小意。”   “可不是,当年新郎在鼓楼西斜街牵着三个男人游街示众忘了吗?就是为了给新娘子出气的。”   “嘘,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好日子,咱们刚才得了不少钱,就不提那些事。”   汪大夏牵着同心结的红绸引着魏采薇往喜堂里走,新娘脚不沾地,一路都铺着红毯。魏采薇有些紧张,觉得这红毯好长,好像永远都走不到尽头似的。   虽说前世今生都嫁给了汪大夏,结了两次婚,但宫里结为对食夫妻就是摆一桌酒席宣布两人在一起的事,魏采薇并没有经历过民间盛大的婚礼。   她如今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偏偏汪大夏在前面牵着红绸,一步三回头,不停的提醒她慢点走、注意拐弯什么的、前面有个门槛什么的,惹得围观的宾客哄笑。   魏采薇自觉是个脸皮厚的人,此刻听到笑声,觉得脸烧的慌,心道:   你快走!别磨磨唧唧的!老娘前世今生加在一起活了五十几年!老娘难道连走路都不会!   连向来严肃的陆绎都忍俊不禁的笑了,催促汪大夏赶紧去喜堂拜堂,别误了吉时。   终于到了喜堂,魏采薇松了一口气,就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在西天取得真经的师徒三人——汪大夏无疑就是猪八戒。   到了拜堂的时候,两人皆无活着的父母,汪大夏就请了木指挥上座,当成父母拜见,木指挥看着这对新人,又想起了汪千户,热泪盈眶。   拜完天地,汪大夏牵着同心结和魏采薇入洞房,媒人唱道:“新人挪步过高堂,神女仙郎入洞房。花红利市多多赏,五方撒帐盛阴阳。”(注1)   要开始撒账仪式了,两人并排坐在床上,陆缨念一首却扇诗:   “莫将画扇出帷来,遮掩春山滞上才。若道团圆似明月,此中须放桂花开。”   魏采薇将遮面的羽毛扇挪开了,犹如一朵盛开的芙蓉面,煞是好看。   汪大夏侧着脸,看着魏采薇痴笑,“我家娘子真好看。”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羞得魏采薇恨不得重新拿起羽毛扇遮面!太尴尬了!   媒人忍住笑,将盘子里的喜钱、五谷,红枣花生等等撒在床帐的各处,还念念有词:“撒帐东,帘幕深围烛影红。佳气郁葱长不散,画堂日日是春风……”   媒人一边念,一边撒,将床帐的东南西北中前后全部唱了一遍。床帐里,一对新人宽大的衣服裙摆承接五谷和果子,盛得越多越好。   撒到中间时,有几个花生要落在魏采薇头上,皆被汪大夏眼疾手快给抓住了,怕砸到她。   众人又是笑,洞房里,笑声一浪高过一浪,从未见过汪大夏这样的新郎,简直把新娘子当成豆腐做的般疼爱珍惜。   魏采薇一下子忘记了尴尬,心中只有温暖。   撒账仪式结束,众人识趣离开,只留一对新人。   魏采薇把手腕的红缎带解开了,“我要卸妆了,你快去敬酒。”今天新娘妆的粉起码有二两,她觉得闷的慌。   汪大夏依依不舍的放下同心结,“我敬一圈就回来。”   宾客都想灌新郎,陆缨上去挡酒,还偷偷命人在水里掺酒,有酒味即可,汪大夏配合默契的装醉,吴百户等等同袍把他抬到洞房门口,“新郎别装了,都是自己人,你自己走进去,我们实在抬不动了。”   汪大夏给同袍们发红包表示感谢,回到洞房,空无一人,侍女们已经床上的五谷喜钱收拾干净了,梳妆台上摆满了魏采薇卸下来的首饰,浴房传来哗啦啦的水声。   娘子在洗澡。汪大夏把乌纱帽一摘、脚上靴子踢飞、喜服扯掉、苍蝇搓手似的走进浴房,最近三个月他勤家练习、仔细琢磨技巧,自信今晚洞房夜,他绝对能够出师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结婚肯定要甜甜的一章!为两人的婚礼撒花吧各位!   注1:本章结婚的习俗参考明代嘉靖年间洪楩编刻的《清平山堂话本》里《新编快嘴媳妇李翠莲记》。感觉从年代上会比较贴切。   催妆诗是贾岛的,却扇诗是李商隐的。 第209章 捡肥皂   浴房里满是玫瑰的芬芳, 如今是初夏,都是现摘的玫瑰,泡在水里, 可以润泽肌肤。   汪大夏脑子嗡的一声,像千万只蜜蜂在脑子里飞舞。还是熟悉的场景!还是熟悉的套路!他和魏采薇第一次就发生在这里!   那个时候他还不懂风情,魏采薇和他玩找玫瑰的游戏,他明明知道她把玫瑰花藏在何处, 就是不敢动手去拿。   现在, 这个游戏已经难不住熟能生巧的汪大夏了。他就像把科举试题提前做了一遍的举子,在考场里遇到了同样一道题,简直胜券在握。   汪大夏立刻撸起衣袖,把手伸进浴桶里, 往魏采薇上一次藏玫瑰花的地方探过去。   嗯……什么都没有。   泡在浴桶里放松的魏采薇发出一声惊呼, 气得一拍水面, “你干什么?快出去!”   魏采薇昨晚也是兴奋了一夜, 没有睡好, 早上起来,眼下都有一圈黑眼圈,梳头的娘子至少在她脸上拍了二两脂粉, 才遮盖住眼底的青黑之色。化妆用了一个时辰、繁重的头饰和婚礼礼服,婚礼仪式等等。   魏采薇累了一天,筋骨酸疼, 只想泡在热水里好好休息一下,就在她最放松的时候, 然后有个东西蹩进来,把她吓一跳!   水珠溅到汪大夏的脸上,他讪讪的把手缩出来, 不敢擦水珠,“原来不是……找玫瑰花啊。”   魏采薇猛地想起三年前她把汪大夏的处男之身弄到手的那个夜晚,哭笑不得,“你还真是刻舟求剑,同一个招数,玩两次有什么意思?”   汪大夏尴尬的很,他刚才在外头摩拳擦掌,本想洞房夜好好表现的,却在开局就“失手”,败下阵来。   不过,汪大夏没有那么容易服输,仗着脸皮厚和魏采薇喜欢他,从水面上拿起一朵玫瑰花凑过去说道:“玩两次也挺有意思的,我想再玩一次。这一次,我藏,你找。”   哎哟,榆木脑袋居然会调情了。   魏采薇笑道:“你把想把这玩意儿藏在你身上那个地方?哦,我知道了,你嘴上总是说不要不要,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汪大夏再次遭受痛击:完了,这种事情不能生搬硬套,男女身体不一样,魏采薇藏的地方他根本没有啊,如果要藏的话,就只能藏在……   不行!不能让她在戳那里了——起码新婚夜不可以,事关我新郎的尊严。   汪大夏耳朵尖红若胭脂,还打肿脸充胖子,说道:“你的想法太邪恶了,我并没有打算把玫瑰花藏在那里。”   魏采薇说道:“所以,你打算藏在鼻孔还是耳朵眼里?”   为了面子,汪大夏豁出去了,把玫瑰花塞到嘴巴里。   魏采薇赶紧伸手掐着他的下巴, “你这个呆子,快吐出来,玫瑰花在我的洗澡水泡过。小心吃坏肚子。”   新婚夜串稀,恐怕要留下一辈子心理阴影。   汪大夏只得把玫瑰花吐出来,连续三次痛击之后,他觉得今晚怕是又要被老婆嫌弃了。   魏采薇见他沮丧的样子,于心不忍,说道:“你把香胰子拿过来。”   汪大夏照做,递给她一块香胰子,“给。”   此时魏采薇已经从做姿改为趴在浴桶里,露出大半个脊背,意思是要他帮忙用香胰子擦身体,总是藏玫瑰花没意思,换个玩法。   但是,汪大夏很明显没有弄懂她的意思,就这么把香胰子塞进她手里。   这个呆子,老娘的背白露了。魏采薇接过香胰子,假装手滑,香胰子哐当落在地板上。   汪大夏蹲身去捡香胰子,趴在浴桶上的魏采薇乘机解开了他的腰带,汪大夏只觉得下身一凉,裤子滑到了脚踝。   汪大夏要是再不懂,他就是个傻子了,心花怒放的撩着大长腿跳进浴桶,浴桶的水哗啦啦倾斜而出,犹如两只鸳鸯戏水,久久不能平静。   鸳鸯交颈舞,翡翠合欢笼。眉黛羞频聚,朱唇暖更融。气清兰蕊馥,肤润玉肌丰。无力慵移腕,多娇爱敛躬。汗光珠点点,发乱绿松松。(注1)   这边鸳鸯帐里交颈情,恨鸡声,到天明。千里之外的丰州,蒙古俺答汗的地盘,板升之地,则是另一幅景象。   初夏的西北的清晨还是很冷,丁巫一清早就穿着皮袄,骑马来到郊外的一处麦田。   原本游牧民族没有田地,只有草场,但是自从白莲教教主赵全带着信徒们投奔俺答汗,一切都不一样了。   赵全的信徒绝大多数都是大字不识的农民和工匠,被他用信仰洗脑,骗到此地,扎根在此,开荒种地,建立了一个个和中原一样的村落。   十几年后,这里成为一片沃野,遇到丰收年,白莲教的粮食甚至可以提供给俺答汗各个部落。   信徒里还有木匠,铁匠和瓦匠,在这里烧砖建屋,固定居所,互通有无,渐渐形成一个个类似中原的集市,部落再也不用去中原买铁锅了。   俺答汗从中得到好处,他虽然信仰的是喇嘛教,但是对白莲教这个邪/教并不排斥,这几年教主赵全在中原的力量一条条被大明锦衣卫找到、一一斩断,就干脆在丰州发展教徒、开垦土地,巩固当地势力。   现在,丰州已经有五万多白莲教教徒在这里扎根,已经成为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教主赵全可以直接求见俺答汗。   白莲教在中原闹不起来了,但是在丰州越来越壮大,这不是丁巫想看到的结果。   天空出现一丝曙光,今天义妹魏采薇新婚的第一天。   她过的开心吗?汪大夏婚后会不会一直对她好?我什么时候能够当上舅舅……   丁巫在麦田里看着曙光,默默的想着心事,待曙光彻底从黑暗中挣脱,太阳从东方蓬勃而出,闪耀得眼睛都睁不开时,丁巫闭上眼睛,翻身下马,走进了麦田。   这里比中原寒冷,因而不能播种冬小麦,都是在开春之后,冰雪融化时种植春小麦。   初夏的麦苗郁郁葱葱,还没有出穗,就像一根根韭菜。丁巫蹲下身,看着麦苗,今年雨水太少,天气干旱,人工引来的河水远远不够麦田所需,小麦长的不好,一个个就像营养不良似的,软塌塌。   田地由于干旱,已经龟裂成一块块乌龟壳般的纹路,如果再不下雨,恐怕今年麦田会绝收。   麦田需要水,游牧牲畜的草场也需要水,这一场大旱,不仅仅是白莲教颗粒无收,草原的牲畜也会大量死亡,一到秋冬,没有肉和粮食过冬,人就活不下去。   这里的人一旦觉得活不下去了,就会起兵去大明边关掠夺,白莲教熟悉家乡的地形,负责在前面带路,蒙古骑兵在后面烧杀抢掠,掠夺足够的物资过冬,并分给白莲教一部分,作为带路的报酬。   白莲教被教义和现实洗脑,出主意祸害自己的家乡一个比一个积极,毫无羞耻之心,见到家乡百姓葬身蒙古铁骑之下,也毫无怜悯之心。教主赵全一遍遍告诉他们,这是这些人拒绝加入白莲教而遭受的“天劫”。   入我圣教,入教避劫。他们不肯入教,那就活该遭遇天谴去死。   你们都入了教,即使遭遇颗粒无收的灾荒年,靠着教里的救济,你们也能吃饱穿暖,避过灾年,避过“天劫”。   在教主赵全的蛊惑之下,信徒们都甘愿给蒙古兵带路,以当伥鬼为荣。   丁巫骑马围着田地逛了一整天,确定绝收无法避免,写下了今年草原大旱,到了秋冬俺答汗必定派兵掠关,大明必须做好准备,加强边关的防卫,以应对敌国大规模攻击的情报,并在后面强调,今年必有大战,若不好好准备,恐怕要重复嘉靖帝年间的庚戌之乱,蒙古大军围攻京城。   情报通过暗桩送出去了,丁巫依然悬着一颗心,他们丁家的悲剧是庚戌之乱造成的,这一次大明会渡过劫难吗?   丁巫到了丰城的白莲教总坛,求见教主赵全。   三年前兴化城,给教主赵全谋财路的四大传头之一铁牛背叛白莲教,自立门户,被戚继光和俞大猷联军铲除,赵全失去了中原最大的一笔财富,他就怀疑上了丁巫。   因为丁巫一去,铁牛就叛教自立,自称是明王转世,被明军歼灭——这一切都是丁巫回来告诉他的,并没有真凭实据,铁牛脑袋都被砍下来了,死人不能说话,当然是丁巫说什么就是什么。   但是赵全也没有证据怀疑丁巫,何况丁巫有三娘子当后台,他不敢对丁巫严刑逼供。   从此以后,赵全就疏远了丁巫,惹不起还躲不起嘛。   赵全不见丁巫,丁巫就赖在总坛不肯走。   打狗也要看主人,看在三娘子的面子上,赵全终于现身了,“丁公子今日怎么有空来我圣教。”   丁巫说道:“教主忘了?我是圣教的四大传头。我今日在板升之地逛了一圈,田地的庄稼长的不好,我关心圣教五万教徒将来的的生计,就来与教主商量,五万教徒如何过这个冬天。”   赵全一点都不担心,说道:“干旱天灾没有什么好怕的,即使颗粒无收,白莲教五万教徒也饿不死,我自有法子养活他们,度过干旱天灾。入我圣教,入教避劫,可不只是一句口号,圣教说到做到,不会让任何一个教众饿肚子。”   言下之意,就是重操旧业,给蒙古兵带路,去大明抢夺粮食财富。 第210章 谍战   我从来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丁巫恨不得手撕了赵全, 面上却道:“教主为了养活教众,殚精竭虑,属下佩服。只是西北边境刮了又刮, 恐怕没有多少油水了。天下最富有之地,莫过于京城,这一次教主不妨再带着俺答汗的军队去攻打京城,即使拿不下京城, 京郊那些也够咱们吃的了, 还能重现教主庚戌年的风采。”   丁巫敢如此怂恿赵全,是因为俺答汗老了,经年信了喇嘛教,性格已经不像过去那么暴戾, 且沉迷与年轻的妻子三娘子的爱情里, 斗志不如从前。   攻打京城, 赵全敢说, 老年的俺答汗未必敢做。   如果俺答汗老夫聊发少年狂真的第二次攻打京城, 丁巫作为内应,这一次一定会“好好”给俺答汗军队带路,把敌军带到大明军队的埋伏圈。   与其让大明被动挨打, 不如请君入瓮,制定里应外合的计划,把俺答汗军队带到死局里。为此, 丁巫决定冒险豁出去性命,只有与狼共舞, 才能找到狼的弱点,把狼弄死。   赵全半信半疑,“你真就那么痛恨大明?你投靠汗廷七年, 从未跟着军队去抢大明的东西。”   丁巫面露鄙夷之色,“从手无寸铁的百姓里掠夺算什么功劳。我恨的是大明王朝,又不是普通百姓。弄死我父母的是朝廷,是昏君,如果不打到京城,我如何为父母复仇?”   赵全说道:“昏君已经死了,现在是什么隆庆皇帝,这个皇帝一上台就给好些老臣们平反正名,据说是个明君。”   丁巫呵呵冷笑:“平反又没有我父母的份,我们丁家还是囚徒。”   其实隆庆帝要给丁巫的父亲丁汝夔平反的,但是,陆缨秘奏皇帝,丁巫还在敌国潜伏,如果给丁汝夔平反,丁巫的忠诚必然会遭遇质疑,会有危险,所以隆庆帝作罢,等丁巫完成任务回京后,再给丁家平反。   赵全目光如炬,问道:“现在后悔了吗?如果早知新君登基,你们丁家就会重回以前的荣华富贵,你还会叛逃大明,投靠俺答汗?”   丁巫反问:“教主可曾后悔在庚戌年给俺答汗带路,攻打京城?”   赵全哈哈大笑,“我从不后悔,这是我一生的荣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一个普通百姓差点颠覆了大明朝廷,才有我今天白莲教五万之众和板升的千里沃野。我如今过的日子,和大明的王爷差不多。”   丁巫说道:“我也不后悔。我的目的就是毁掉大明,上一次攻打京城,教主是大赢家,如果这一回教主与我一同说服俺答汗再一次攻打京城,还不知能获得多少的利益。我什么都不要,只要大明亡。”   真是个疯子!赵全警惕的盯着丁巫,“你在教我做事?我是教主,你是传头,你要搞清楚自己的身份!”   丁巫不怕赵全,冷哼一声,“我以为教主是个有鸿浩之志的英雄!没想到是个只想着守着五万信徒和板升之地的井底之蛙!”   丁巫拂袖而去,留下赵全沉思:或许……可以一试?西北边境已经我们薅的差不多了,榨不出多少油水,今年遭遇大旱,还有什么地方能够比京城富有呢?   丁巫回到汗廷,求见三娘子,说有要事相告。   三娘子金莺宣召,如今她在汗廷独得俺答汗恩宠,地位巩固,唯一尴尬之处就是她是俺答汗名义上的外孙女。   她的父亲既是女婿也是岳父、母亲既是女儿也是丈母娘。但强权之下,无人敢提,三娘子是汗廷地位最尊贵的女人。   三娘子在众人面前都是佩戴牛角头饰的贵妇人,私底下穿着道袍,头戴幅巾,做大明女子的打扮,清雅美丽。   晚年的俺答汗就像嘉靖帝一样,被年轻貌美的女人迷住了,给予无尽的宠爱和宽容,三娘子私下如何打扮,都随她的心意,她开心就好。   自从白莲教在板升之地开垦荒地,收获粮食,俺答汗就是丰城安定下来,要白莲教里的工匠烧砖建城,撤了大帐,建立了砖石木制结构的宫殿,三娘子喜欢中原的高足家具,一应书案床榻,和中原别无二致。俺答汗满足她所有的要求。   三娘子捧着一卷书,目光没有离开书本,问:“你有何事禀告?”   丁巫说道:“开春以来,天气干旱,外头的牧场、板升的田地皆受灾,今年的收成怕是不好了。今日微臣试探了赵全的口风,赵全的意思是今年肯定南下狩猎(就是抢的意思),就干脆围猎中原最大的猎物——京城,以重现庚戌年的风光,狩猎一次,能够吃好几年。”   赵全:我不是,我没有,你胡说!   但是三娘子是不会听赵全解释的。   丁巫在白莲教煽动点火,转头就来三娘子这里告赵全的黑状。如果俺答汗真的再次带兵攻打大明京城,那就是赵全干的,与他无关。   原来是送情报的。三娘子终于把目光从书卷上挪开,问:“大汗知道吗?”   丁巫说道:“微臣探得消息,就立刻来报哈屯知道。”   三娘子在汗廷的尊称是钟金哈屯。   三娘子也知道,今年旱情严重,如果一直旱下去不下雨的话,今年秋冬的战争不可避免。   又要攻打京城……三娘子想起京城里那个眼睛有光的少年,到时候,各为其主,免不了要杀个你死我活吧。   想到这里,三娘子心中烦闷,她在京城住过几年,那片繁华富饶之地,其实绝大部分都是过着小日子的普通百姓,一场战争下来,最先死亡的也是他们,权贵们自有办法保命。   这场战争真的永无休止么?   丁巫回去,赶紧又送了一份情报,说俺答汗秋冬可能要再次进犯京城,到时候他会将俺答汗军队情报设传出来,大明要早做应对,设置陷阱。   紫禁城,锦衣卫指挥使朱希孝得到了丁巫的情报,连忙送到御前。   隆庆帝当皇帝,是勤勤恳恳,日理万机,准时早朝,天天和大臣们会面商议国事,跟他三十几年不上朝闭关修仙的爹截然不同,看到丁巫在情报告诉西北边关即将遭遇危机,隆庆帝当即召大臣,商议对策。   隆庆帝刚刚当皇帝,还没有变成油腻老油条,他知道要脸,害怕庚戌之乱重演,成为遗臭万年的一代昏君,“……各位爱卿,该如何是好?”   几乎所有大臣都经历过庚戌之乱,晓得其中厉害,顿感恐惧,纷纷献策。   首辅大臣徐阶说道:“北方缺骁勇善战的名将,如今东南倭寇之乱已平,开了海禁,沿海一代,已无大患,微臣以为,将戚继光和俞大猷调到西北练兵,严阵以待。”   名将都是实战中打出来的,这些年戚继光和俞大猷的名字令凶悍的倭寇闻风丧胆,而且两个人背后的后台都是徐阶。除了保护西北,徐阶还给自己人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   内阁大臣高拱说道:“东南沿海倭寇虽平,但是隐患犹在,而且最先开海禁的月港还在建立中,万一有倭寇海盗骚扰作乱,会影响开海禁,功亏一篑。微臣建议,戚继光和俞大猷调一个去西北即可,至少留下一个名将镇守东南。”   徐阶是两朝首辅大臣、绊倒严嵩的朝斗胜利者。但高拱是隆庆帝的恩师、裕王府的讲官。   隆庆帝最终选择相信恩师高拱的判断,于是钦点了戚继光去西北戍边,要俞大猷留在东南。   徐阶见高拱和自己唱反调,还深得皇帝偏爱,最终用了高拱的建议,心下不悦:我才是首辅大臣,我不要面子啊。   而高拱觉得,你是嘉靖年间的首辅大臣,我是当今天子的老师。一朝天子一朝臣,按照内阁的潜规则,改朝换代,首辅大臣就得换成皇帝心腹。你看今天皇帝就接受了我的建议。   你若识相,就应该辞官归乡,急流勇退,退位让贤,我会保你富贵。你却一点都没有辞官的意思,赖在不走,着实碍眼,非要我高拱亲自动手把你拱走吗?   两个内阁大臣各有盘算,为了权势,开始明争暗斗起来了,刚好隆庆元年恰逢三年一度的京察考核,两人利用京察,互相剪除对方的羽翼,朝中腥风血雨的派系斗争即将开始。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且说戚继光接到调令,当即赶往西北,预备抗击俺答汗的军队。隆庆帝还是不放心,召锦衣卫指挥使李希孝议事,说道:   “锦衣卫的情报太重要了,若真的打起来,俺答汗有白莲教带路,我们有锦衣卫情报破局设伏。两军的交战,其实就是白莲教和锦衣卫的情报之战,速速往汗廷和西北那边增加人手和暗桩,这一次,我们一定要赢。不能让俺答汗再次军临城下,否则,朕有何面目去见列祖列宗。”   隆庆帝当了皇帝,所有的政令都和父亲嘉靖帝反着来,瞧不起自己那个修仙炼丹的父亲,觉得自己比父亲厉害。   父亲败给了俺答汗,他一定不能败!否则,他和父亲有什么区别?他一定要超越父亲、把父亲狠狠按在地上碾压!   皇帝提出了要求,李希孝连忙献出他解决问题的法子,“这些年和白莲教打交道最多的就是陆缨和汪大夏,丁巫顺利在汗廷潜伏,也是他们一起演的苦肉计。派他们去西北铺开间谍营刺探情报,有他们在,定事半功倍。”   隆庆帝对这两个名字熟悉的很,当年景王利用黑眚和白莲教去旧裕王府刺杀他,就是这两个锦衣卫杀了黑眚,破解了阴谋。   这是两员福将,没有他们做不了的事情,隆庆帝同意了。   接到命令时,汪大夏正放着大假,和新婚妻子魏采薇在泛舟呢。他们已经搬出汪府,搬到什刹海的新家居住,单门独院,自在逍遥,新婚夫妻泛舟院里的荷塘,魏采薇把裤腿卷到膝盖,坐在船头,小腿以下都泡在水里。   汪大夏潜在水底,用手挠着她微翘的脚趾头。魏采薇嬉笑着躲过,用脚踹他的手,被汪大夏一把捉住了裸足,往水里面拖。   魏采薇被他拖下水,这个夏天,老公终于教会了她憋气游泳,游什刹海有些困难,但是游自家池塘没问题,两个人影在水里纠缠,如胶似漆。   陆缨接到命令,过来找老搭档,就看到了鸳鸯池里鸳鸯游这一幕。 第211章 重操旧业   汪大夏在水底看到了陆缨, 赶紧现掐了一张脸盆大的荷叶盖住肚脐眼以下不可描述部位,“陆统领?你怎么进来了?”   魏采薇则游到了汪大夏身后,把汪大夏当成遮羞布。   为了方便撑船, 汪大夏只穿着无袖的对襟褂子和齐大腿的裤子,魏采薇穿的差不多,两人的衣服紧紧贴在身上,穿了和没穿差不多。   汪大夏手里的荷叶只能遮住汪小夏, 胸口和小腹一块块肌肉欲盖弥彰, 几乎要破衣而出。   朋友夫,不可戏。   陆缨啪的一声打开扇子,遮住眼睛,“因有西北有军机急事, 就来找你, 你家仆人说你们池塘钓鱼, 我就进来了。”   结果不是钓鱼, 晚来一步, 就是鱼水之欢了。   汪大夏听了,心里咯噔一下,“陆统领, 咱们不是说好结婚就给我放个大假,好好休息一下么?这才不到半个月!怎么说话不算话。”   陆缨说道:“丁巫传来情报,西北大旱, 一个月没下雨,今年怕是个荒年, 蒙古俺答汗必定举兵犯边,皇上要我们去西北边境,配合丁巫盯住俺答汗军队, 在半路上解决,不能让他们再打到京城。”   一听说和丁巫有关系,魏采薇从汪大夏身后游出来了,主动请缨:“我也要去。”   临清城与义兄一别,已经过去四年了。魏采薇甚是挂念丁巫。   汪大夏和陆缨对视一眼,两人都觉得边关危险,不想让魏采薇跟去。   魏采薇上岸,披上外袍,“就这么定了,我去收拾行李。这一次我要在边境开个药铺,得装上好几车的东西。”   没有任何拒绝或者商量的余地,老娘去定了!   汪大夏看着风风火火的魏采薇,对陆缨怒目而视:“说好的婚假呢?这下连老婆都赔进去了。”   陆缨转身就走,装聋作哑,说道:“明日在什刹海租一个画舫商议西北这场硬仗怎么打,不要迟到,迟到要扣钱的。”   汪大夏仰天长啸:“一入锦衣卫深似海,从此休假是路人!”   人世间的悲欢不尽相同,但是古往今来社畜们的悲欢是一样的。汪大夏提前结束了婚假,带着老婆起出差工作。   魏采薇临走前,进宫辞别了尚青岚。嘉靖帝驾崩后,尚青岚被隆庆帝封为太妃,移居万寿宫,过着平静的日子。   起初,还有大臣要求严惩尚寿妃这个红颜祸水,以清算她和老皇帝在床上放烟花烧了毓德宫的往事。   隆庆帝知恩图报,他还记得尚青岚在太子出生两个月后用扶乩之法提醒老皇帝还有个孙子没有行剪发之礼的功劳,没有理会这些奏疏,对尚青岚十分敬重,皇后对这个年轻的庶母也不错,一应供养都是最好的。   因此,尚青岚年仅十八岁就过上了汪大夏羡慕的悠闲的退休生活,每天莳花弄草,养了几只猫,还有几条狗,过上了猫狗双全的日子。   不管处于什么状态,她都有本事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好,顺势而为,随遇而安。   得知魏采薇要离开京城一些时日,尚青岚坐在秋千架上晃晃悠悠,怀里还撸着一只打瞌睡的波斯猫,“我这辈子是不能出紫禁城了,你去外头,当我的眼睛,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等你回来,听你讲外面的故事。”   辞别尚青岚,魏采薇来到承乾宫。承乾宫是东六宫之首,承乾宫主位也俗称东宫娘娘,李九宝封了贵妃,入主承乾宫,在后宫地位仅次于陈皇后。   李九宝连续怀孕,生下第二个公主,也是隆庆帝登基以来的第一个孩子,自是格外恩宠。   只是,三年抱俩几乎掏空了她的身体,生下二女儿后,她坐了双月子才恢复过来。   然而,当魏采薇来辞行的时候,李九宝正抱着唾壶呕吐。   做完双月子之后,她紧接着怀上第四胎了。   魏采薇心头一凉,低声道:“这是什么回事?微臣说过,至少要等上一年,娘娘的身体受不住的。”   皇帝是天子,要为皇室播撒雨露种子,开枝散叶,不用像汪大夏这样守孝禁欲三年。   李九宝用香茶漱口,“本宫也不想的,但是那天,皇上吃了这个东西——”   李九宝从锦囊里到处一枚红色的药丸,“皇上吃完之后,异常亢奋,根本不顾本宫一再拒绝……那一次就有了,魏大夫,这是什么东西,怎么如此邪门?”   魏采薇把药丸切出一部分,碾成粉末,,放在鼻尖细细嗅着,顿时觉得身上发热,她立刻用清水洗了鼻子,“这就是民间男子服用的春/药,用来治疗不举之症的,但是药性太过强烈,这是那个太医制的药?简直是虎狼之药!”   李九宝目光迷茫,她一搬进紫禁城就生了二女儿,之后坐双月子,没有迈出承乾宫一步,根本不知道宫里的事情,现在又怀孕了,这一年她又要深居简出,在承乾宫里养胎。   后宫一切都是陈皇后做主,她就是个生育机器。   她曾经无比期待的生育,现在变成了束缚,困得她动弹不得,除了生孩子,她什么都做不了。   倒是一旁服侍的陈经纪早就留了个心眼,暗中调查此事,说道:“魏大夫,这是御膳监掌印太监孟冲所献。”   上一世,嘉靖帝驾崩,一朝天子一朝臣,曾经风光无限的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全身而退,自觉去了南京当守备太监养老。   尚青岚成为太妃之后,魏采薇就和她一起淡出了宫廷,关在万寿宫里过清闲日子,刻意回避宫廷里的明争暗斗,以免惹火烧身,魏采薇因而对这些宫廷秘闻并不知晓。   御膳监是二十四监之一,管着宫廷膳食,魏采薇觉得匪夷所思,“一个厨子出身的太监懂什么医术?他献的药皇上也敢吃?无人阻拦?掌印太监李芳也不劝一下?皇后也不管?”   陈经纪说道:“孟冲御厨出身,没有去过内书堂读书,为人粗鄙。但是擅长溜须拍马,讨好上意,做了一些大补的食物献给皇上,得了皇上的喜欢。皇上今年过了三十岁,又日理万机,体力大不如从前,宫里现在只有太子一个儿子,着急生育,想要多添几个子嗣,御医们用药谨慎,皇上觉得无甚大用,孟冲乘机献上此药,龙心大悦,皇后和李芳都不敢阻止,怕失了圣心。”   李九宝终于重回紫禁城,昔日的青梅竹马再见面,一个是宠妃,一个是司礼监的太监,终于能够互相守望。陈经纪是李九宝的帮手。   陈经纪怜惜备受生育摧残身体的李九宝,自是对献虎狼之药的孟冲深恶痛绝。   魏采薇马上要去西北了,对宫里的事情鞭长莫及,叮嘱李九宝和陈经纪,“新帝登基,什么魑魅魍魉都争相讨好皇帝,互相争宠,现在贵妃娘娘又有孕,索性借着身孕深居简出,在承乾宫里安心养胎,不要理会外头的风雨。皇上想要做什么,你们都不要理会。”   “连皇后和李芳都不劝,一心自保,你们有谁比他们的面子更大?鸡蛋碰石头,由得他们为了争圣宠狗咬狗,出了事情,跟你们无关,你好好照顾贵妃娘娘的身体,没有什么比娘娘的身体更重要。”   魏采薇的想法很现实,隆庆帝不怜惜李九宝的身体,那么李九宝就没有必要去管为了生孩子而乱吃虎狼之药的隆庆帝。   反正李九宝已经怀孕了,隆庆帝折腾自己的身体,祸害不到李九宝,他爱吃啥就吃啥吧。   隆庆帝继位才几个月,就不知不觉变成了他曾经最讨厌的人。他当裕王的时候,无比厌恶炼丹修仙的父皇,觉得自认为吃仙药就能成仙的父皇愚昧可笑。   现在他当了皇帝,把炼丹炉全砸了,但有人把现成的春/药献给他吃,已满足他对生育的崇拜,但春/药的毒性比丹药更厉害!更伤身体,他却对此欲罢不能,他取笑父皇,真是一万步笑一百步,还不如他父皇呢。   陈经纪牢记魏采薇的叮嘱,把承乾宫护得水泼不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帮助李九宝养生安胎。   初秋,丰城。   一家胭脂铺盛大开业,店主是个女人,刚开业,生意清淡,老板娘无聊的坐在门口嗑瓜子,嗑了一裙子瓜子皮,看起来泼辣又风骚,丰胸细腰大长腿,不像什么正经良家妇女,倒是有些像洗尽铅华、从良的风尘女子。   因此,路边行人里女人都不太敢进店看货,倒是吸引了一些男子打着为家里婆娘买胭脂的名义,进去看胭脂水粉,想要沾些小便宜。   但是老板娘是个没有什么耐性的泼辣货,客人稍微多看几样货,就不耐烦了,把胭脂往柜台一扔,杏眼圆睁:   “你有完没完,我这里全是好货,随便买一个回去,你家婆娘就会喜欢。你不买就别看,老娘可是正经人,想要打情骂俏,出门左拐,下一个路口就是。”   这一天,丁巫走进胭脂铺,老板娘从一副“看破红尘”的厌世脸,立刻变成笑脸,亲亲热热的叫道:“大舅子来了。” 第212章 夫道   丁巫拒绝有这样的妹夫!   虽然在兴化城里打倭寇的时候, 丁巫见过汪大夏更妖娆风骚的样子,甚至很佩服汪大夏甘愿为了铲除白莲教和倭寇牺牲色相的精神,觉得他太敬业了。   但是, 那个时候半夏和汪大夏没有名分,丁巫也没有把他当妹夫看的想法,事不关己,刀不砍在自己身上是不觉得疼的, 现在汪大夏一口一个“大舅子”, 丁巫浑身都不愿意,觉得他配不上自家妹子。   丁巫问:“你都跟我的半夏妹子结婚了,身为人夫,定当顶天立地, 怎么又扮成这个样子了?”   汪大夏轻轻一叹, 一副“逼良为娼”的无奈模样, “我也不想这样, 可是, 陆缨说教主赵全见过我的脸,万一被看破,你会有危险的。我要是扮成女人, 就是走到赵全跟前他也不知道我是谁,不容易惹人怀疑。”   听说是陆缨的要求,丁巫就没有意见了, 问:“我妹妹呢?”   丁巫是个有原则的人,他的原则就是陆缨, 陆缨的判断准没错,汪大夏就应该扮作女人。   汪大夏也想念着自己新婚的老婆,他被强行剥夺了婚假, 被迫接受新任务的,说道:“她说要来丰城开药铺,我强烈反对,这里终究是敌国的地盘,太危险了,就说服她暂时留在戚将军身边当军医,等我和你约好时间,她就由陆缨护送,扮作贩卖胭脂水粉的商人来丰城的药铺和你见面。”   戚将军就是戚继光,已经被紧急调到北方戍边。   丁巫听了,心下稍有安慰,“你做的很好,这里的确是是非之地,我虽然很想见她,但,最好少让她过来。”   汪大夏翘起兰花指,一撩鬓角的碎发,“这是自然,谁的老婆谁疼。”汪大夏总是嘴上不要,内心其实早就入戏了,一颦一笑皆是风情万种。   丁巫假装瞎了眼没看见,说道:“我出来一趟,总要买些东西回去交差,你帮忙挑几个,我送给三娘子。”   汪大夏回想金莺的相貌,眉若远山、肤若高岭之雪,唇色浅淡,如初春的樱花,就柜台里拿出画眉深灰色的青雀头黛、用来润泽肌肤加美白和提亮的杏仁膏——这是用杏仁油添加紫茉莉花粉、磨细的云母片、蛤粉、龙脑香等等调制而成,一盒加了金银箔的芙蓉粉,并两瓶用来涂手的沤子壶。   丁巫不懂妆容,他指着柜台里标价最贵的螺子黛,“这个应该是最好的吧,为什么要送价格次一等的青雀头黛,那可是见多识广的三娘子。”   汪大夏不肯换货,“螺子黛颜色太黑了,适合半夏,但不适合三娘子,这个青雀头黛的颜色偏灰,比较适合她的长相。还有这个杏仁膏已经加了粉,保持肌肤润泽还能红润提亮肤色,涂这个之后就不要再擦粉了。这盒芙蓉粉不要涂全脸,当成胭脂扫一扫脸颊即可,最显气色。”   印象中,金莺总是冷着一张脸,略显惨白。   丁巫听汪大夏说得头头是道,心里越发不是滋味:我妹子怎么会看上他!自我安慰道:“看来你为了潜伏在丰城做这一行,提前学了不少东西。”   汪大夏说道:“这些年从易容得到了一些好处,经常扮女子,慢慢琢磨出一些心得体会。这三年来,我经常给半夏梳头化妆,再复杂的发髻我都会梳,我给半夏画的妆容都说好看,兄弟们办事要易容,也都找我帮忙,每个人的皮肤底子不一样,用的胭脂水粉就不一样,所以我开了胭脂铺——我除了打架,就会这个。”   汪大夏存心在大舅子面前炫耀自己的本事,“这东西可赚钱了,我算了一下,比开药铺还赚钱。将来我不在锦衣卫里头混,也能靠这个本事养家糊口,多条本事多条路,半夏嫁给我,一辈子不愁吃穿。”   丁巫无语片刻,努力让自己往好的方面想:好吧,就当这是你的优点,谁叫我妹子偏偏喜欢你呢?嫁都嫁了,我只能接受你这个妹夫,不能给半夏添堵,让她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汪大夏熟练的裁剪颜色材质匹配的绸缎,把这些化妆品一一包好,交给丁巫。   丁巫问:“今天生意如何?”   汪大夏坦诚相对:“算大舅子这单,刚刚开张。”   这还养家糊口!这是喝西北风吧!   丁巫忍不住指点了几句,“你别在门口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嗑瓜子了,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家女子,正经女子谁来你这里买东西。”   汪大夏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说怎么最近几单大生意都是街角的姑娘们扎堆过来买的,还有几个居心不良的臭男人,旁敲侧击问我以前在那里做生意,原来此生意非我现在做的胭脂水粉生意,是皮肉生意。”   丁巫问他,“你是如何回答的?”   汪大夏说道:“我就说‘莫问奴归处’,只谈生意,不谈别的。”   好么,汪大夏无意中基本坐实了自己以前做的不是什么正经买卖。   汪大夏见丁巫脸色难看,连忙指天发誓,“我以后再也不这样的迎客了,乖乖的站在柜台后面等生意便是。大舅子一定要相信我,我一直为半夏守身如玉。”   丁巫说道:“你整天在脂粉堆里打滚,望你不要胡来,我妹子的手段想必你最清楚。你若敢伤害她,我是不会为你说情的。”   从陈千户父子双杀案开始,到武当山跳舞蘑菇巧杀严世蕃,魏采薇一直保持着绝杀的战绩。敢给我妹戴绿帽,你的人头要不保。   来自大舅子的威胁,汪大夏连忙对天发誓表忠心,“我一定恪守夫道,人在花丛过,片叶不沾身。”   丁巫和汪大夏约了后天与半夏见面,提了礼物去了汗廷。   陆缨护送着半夏到丰城,两人经过板升之地,看到五万白莲教教徒们开垦的田地,深挖掘水井、兴建水渠,努力缓解旱情对庄稼的摧残,以及建立的一个个戒备森严的土堡村落,亲眼所见白莲教在丰城的实力,方知丁巫那句“不破白莲誓不还”的誓言是多么的沉重。   这真是太难了!   若不亲眼所见,她们无法感受到丁巫在敌国每天需要面对的近乎绝望的压力,一路上大开眼界,深受震撼,尤其是魏采薇,见面之后,她无法压抑自己的担忧,“丁大哥,白莲教的力量在这里根深蒂固,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你要等什么时候才能回去?”   难道丁大哥一辈子都要赔在这里么?   看到丁巫过的如此艰难,魏采薇都没有理会汪大夏在桌子底下的小动作:他脱了绣花鞋,正在用脚勾缠着她的腿,这个法子是他从胭脂铺的大客户——的姑娘们身上学到的。汪大夏还在新婚的热情中,两地分居了好些天,他馋老婆了。   汪大夏的心在魏采薇身上、魏采薇关心丁巫、丁巫的目光则落在陆缨脸上浅浅的疤痕上,说道:   “你们也看到了那些在田地的劳作的教众,大多都是些在中原失去了土地的农民,被白莲教欺骗到此地开荒谋生,都是为了生存,他们老老实实种地,自给自足,不偷不抢,不是坏人。像教主赵全这样坏事做尽,给鞑靼军队带路侵犯自己家乡的毕竟是少数,白莲教也并非都是坏人。”   陆缨一脸杀气,说道:“那就只诛首恶,把带路的那些坏人干掉,剩下的普通教众不足为惧。你列一个名单,我们锦衣卫来动手,除掉这些祸根,就没有人带路,鞑靼军队再犯边关,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倒也……是个法子。鞑靼军队骁勇善战,负责边关防卫的戚继光虽然是盖世名将,但他初来乍到,手下没有熟悉的戚家军,要重新整顿、操练军队,都需要时间。   丁巫在白莲教潜伏七年了,对教中恶人恶事了如指掌,他提笔写名单,用了一沓纸,装订成册。   陆缨粗粗一数,居然有一百多个!这些人背叛了国家和家乡的乡亲们,其罪当诛。   汪大夏活动脖子和手指,发出咔吧咔吧的声音,“终于不用调脂弄粉,有正经事干了,我们一起做掉这些逆贼。”   陆缨说道:“就叫做蝗虫行动,灭掉这些祸害国家百姓的害虫。”   魏采薇说道:“算我一个,我这次带了很多‘好东西’。早点除掉这些蝗虫,丁大哥就能早点回家。”   不能光顾着自己和汪大夏美满幸福,魏采薇一看丁巫,就觉得心酸。上辈子的这个时候,丁家已经平反了,官身家产皆返还,丁巫从流放地铁岭回到京城,和释放出锦衣卫诏狱的父亲丁汝夔父子相逢,恢复了官家子弟的身份,他终于自由了,从此在各处游历,逍遥自在。   重来一世,丁巫承担了灭白莲教的责任,身在炼狱,心向人间。魏采薇决定这一次一定要将丁巫从炼狱里解救出来,这一世,我们都要幸福,一个都不能少。   丁巫拿着名单一个个详细讲着蝗虫们在白莲教的职位和住处,听到有人拍响了大门,汪大夏说道:“有客人买东西,我出去看看,把人打发走。”   汪大夏走到大堂,隔着门说道:“对不住,本店今日盘点,明日再来。”   门外的人恶声恶气的说道:“快开门!查大明奸细!” 第213章 我与大舅子的那些事儿   汪大夏隔着门缝看外面, 的确是丰城巡街的官兵,但是一个个衣冠不整,隔着门都能闻到一股酒气, 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自打开张以来, 天天坐在门口磕瓜子观察丰城, 这些巡街的官兵就像土匪似的, 打着各种名义去店铺里收保护费, 抓大明奸细就是其中的理由之一, 见他开业之后有了生意,就上门打秋风。   这群人欺软怕硬, 若一次屈服了, 每个月都会打上门来找茬, 汪大夏叉腰骂道:“放你爹的臭屁!你们就是看上老娘生的好看, 上门占便宜, 滚!”   官兵听了,疯狂踹门,“快开门!你窝藏明奸, 还敢辱骂我们!”   门板被踢开了,灰尘和木头的碎屑飞溅,官兵们冲进去, 看见风骚的老板娘正在往里间跑。   “追!别让她跑了!”   但是老板娘只是打开里间的门就站在原地,一个男人从房里出来。   官兵们将男子团团围住,“屋里果然藏着野男人!定是明朝奸细!”   男人拿出一个刻着白莲花的象牙牌, 还有一个犀角质地、可以出入汗廷的官符,“我是白莲教的传头、汗廷里的枢密院院判丁巫,说我是明朝奸细,呵呵, 你们敢跟我去钟金哈屯面前对质吗!”   丁巫把头上的三朵□□全部搬出来了。   这些官兵只是来打秋风收保护费的,没想到一个卖胭脂水粉的风骚娘们的靠山如此之大,连忙收起武器,转头就走,“都是误会,还望丁院判海涵。”   “慢着!”丁巫指着门口像缺了一颗牙齿的破门板,“你们当街骚扰店主,把人家的门都踢破了,就这么走了?还不快把修门的钱赔给人家!”   今天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官兵扔下钱就跑了。   汪大夏盈盈一拜,“小女子多谢丁院判相助。”   丁巫说道:“你我之间,何必客气,赶紧找木匠过来修门,以免进来野狗。”   围观路人对英雄救美百看不厌,议论纷纷:   “这个丁院判好生俊俏!”   “我好想看他是从里屋出来的。”   “你没有看错,老板娘今天一早就关着店门,挂着‘今日盘点’的木牌,没想到店里有人。”   “孤男寡女的,莫非……”   “这个老板娘有点东西,敢一个人开店、嚣张的骂官兵,原来有贵人撑腰。”   “何止有点东西,你看那胸,就像两个大甜瓜。”   “你看这个瓜,它又大又圆,啃起来定又甜又香……”   塞外民风彪悍,不似北京城的含蓄,话语奔放,经过口口相传之后,新开业胭脂铺的女老板和白莲教的传头、枢密院的院判丁巫的绯闻传得满天飞!   就街角怡红院的姑娘们都过来向汪大夏取经:“西门大姐是怎么和丁院判勾到手的?我们姐妹们努力了好几年,丁院判都没看我们一样。”   对于和自己大舅子传绯闻这种事情,汪大夏已经麻木了——反正老婆魏采薇又不反对,甚至还对他笑!   汪大夏指着柜台里的胭脂水粉,“女为悦己者容,男人都喜欢看好颜色,每天要都把自己收拾的美美的,谁知道梦中的情郎什么恰好走进你的大门?随时随地都要美,我这里新到了好货,要不要看看?”   姑娘拿起一盒锡盏包装的唇脂,“要!我就要这个老板娘唇上的这个颜色,好显皮肤白。”   “什么眼神呐。”汪大夏把唇脂夺回去,从柜台拿出另一盏颜色相近的,“这个才是。”   另一个姑娘看上了杏仁蜜粉,“我要这个,涂上去又白又滑还闪闪发亮。”   汪大夏说道:“这里面有云母片,你脸上的毛孔太大,涂上这个显得毛孔比针鼻还大,吓死人了,这个没有云母片的适合你……”   汪大夏爱红的毛病居然成了优势,无师自通,又和单身多年的丁院判传绯闻,几乎一夜之间,丰城爱美的女人们都知道了“红妆”脂粉铺。   当然,红妆这个简单粗暴的名字就是汪大夏自己取的,无心插柳柳成荫,红妆在丰城迅速火起来了。   汪大夏乘机在丰城盘下好几个铺子,开了分店,其中两个分店就在白莲教和汗廷斜对面,方便监视,传递情报。   随着门店的铺开,灭蝗行动也随之开始,汪大夏白天是妖艳风情女老板,晚上是冷血无情的刺客。   死亡名册上的白莲教带路党一个个被清除,用朱笔画上了一个勾,就像生死簿里头被黑白无常勾了性命。   秋天的丰城已经很冷了。   有人“醉倒”街角、在醉生梦死中冻死。   有人走着夜路,看到一个幽深的小巷子里有女子招手,“过来玩,一角银子,奴就是你的人。”然后第二天被人发现捅了十几刀,倒在血泊里,钱袋子没了,打劫杀人。   有人在家里猫着,闭门不出,早早笼了暖炉睡下,半夜卧房起火,死于火灾。   白莲教总坛,秋天就下起雪,教主赵全又收到了一个教众去世的消息,这一次的死法是在骑马时候马匹突然受惊狂奔,把教众摔下马来,一只腿不知为何卡在马镫上了,在地上活活拖拽了半里路,沿路都是皮肉残肢。   赵全负手叹道:“今年的秋天很邪门啊,教里死了十七个人了。”   白莲教第二号人物、副教主李自馨说道:“今年旱灾,板升的粮食欠收,留下种子粮,剩下的过冬都勉强。草场上也荒凉,为了防止大量牲畜饿死,那些牧民提前宰杀了好些牲口腌起来风干,只保留少部分牛羊,遇到这种荒年,打家劫舍的事情自然就多了,世道不太平,就要死人,教主不必多虑,粮食不够就去大明抢,人数变少了,就去大明抢女人来分给教里的男人们生娃娃,我们白莲教生生不息。”   李自馨是白莲教最仇恨大明的山西大同人,他甚至为了讨好汗廷,给自己娶了个蒙古名字,叫做汗笔写契(蒙古语‘小书吏’的意思),他不仅仅给蒙古鞑靼军队带路四处烧杀抢掠,还回到大同家乡,把三百多乡亲父老全部忽悠到了板升之地,集体迁徙。   赵全和李自馨都是极其冷漠自私之人,教中人口和粮食减少,能想到的解决的方式就去抢,赵全心想,反正都是去抢,干脆一笔大的。   天凉了,该去大明收割人头了。   于是赵全去了汗廷,向俺答汗献策,再去京城捞一把油水。   今天是个荒年,各部落献给汗廷的牲畜远不如从前,大家都面临过冬的问题,俺答汗正要找赵全要粮食呢,赵全就“自投罗网”了。   俺答汗说道:“今年牲畜死了个大半,肉不够吃了,你板升之地的储粮有五万石,拿出救急。”   赵全赶紧说道:“板升之地本就是大汗的地盘,粮食也是大汗的,微臣只是为大汗保管而已——只是,板升也有五万人要养活,若把五万石粮食都拿出来分给各个部落,他们都饿死了,明年开春,谁来给大汗种地产粮食呢?那些牧民只晓得放牛羊,又不会种地。”   俺答汗问:“你能分出多少粮食?”   “顶多能分出一万石。”赵全卑微的伸出一根手指头,“五万教徒要熬过冬天,还要熬过青黄不接的春天,剩下四万石存粮,还要留下明天开春播种的种子粮,他们每餐顶多吃个半饱,不至于饿死罢了。大汗,白莲教真的尽力了,还望大汗怜悯。”   俺答汗不满,“才一万石粮食,匀下去各个部落,塞牙缝都不够。”   赵全说道:“节流不如开源,大汗,今年冬天,无论放养的牧民还是种地的农民都要勒紧裤腰带,大家都吃不饱,不如……”   赵全指着地图上的北京,“微臣愿意带着大汗的军队,再走一趟,去南方狩猎,我们白莲教愿意在前面带路,效犬马之劳,狩猎的猎物,白莲教只要一成即可。”   俺答汗没有想到赵全有如此大的“志向”,“去京城狩猎?”   赵全顿首道:“正是,大汗手下的热血军人,宁可拼一把南下狩猎,也不愿意在帐篷里窝囊的饿肚子,我们白莲教不善打仗,但熟悉当地地形,庚戌年那一次白莲教和大汗合作,获得大丰收,够我们吃了十几年。现在那些老本都吃光了,一个旱灾就使得我们饿肚子,是时候再走一趟了。”   俺答汗听了,跃跃欲试,本来只打算在边关打几场小仗,抢些东西,够今年过冬就行了,但是赵全说的有道理,小打小闹没意思,吃了上顿没下顿,京城才是奶与蜜之地,抢上一次,够吃十几年。   赵全见有戏,继续煽风点火,“现在的大明皇帝只有三十岁,刚刚登基,立足不稳,正是我们直攻京城的大好时机啊,错过这次机会,下一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庚戌年南下攻打明朝,差一点点就拿下了京城,但是俺答汗在京城外围抢了一个月,虽有遗憾,但最后满载而归,成为蒙古最强大的大汗。   俺答汗看着地图上的北京城,顿时老夫聊发少年狂,勾起了他的斗志和热血,他一拍案几,正要召集手下商量,一个侍女匆匆进来,“钟金哈屯有请大汗。”   小娇妻相邀,俺答汗立刻抛下赵权,去见娇妻。   金莺摸着尚平的小腹,迎接俺答汗,“大汗,我要当母亲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丰城顶流美妆带货博主汪+7和绯闻男友枢密院五品院判丁大人。奇怪的CP又增加了呢。感谢在2020-10-15 03:09:09~2020-10-15 19:52:0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九岭杉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雾、Sonia220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吉祥天 40瓶;九岭杉、泡沫 20瓶;起名废s、雾、季廿 10瓶;何时复西归 5瓶;小叶子 2瓶;华少、水杯瓶子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14章 借力打力   俺答汗一生妻妾无数, 三娘子金莺只是他第三个正妻,他一共有八个儿子,连重孙都有好几个了。但是, 三娘子肚子里的这个孩子让衰老的俺答汗重获青春和自信, 明朝的老皇帝和他一样年纪, 去年就蹬腿死了, 而他还能再当父亲, 这说明什么?   老子比明朝的皇帝厉害啊!   俺答汗将三娘子肚子里的孩子视为珍宝, 舍不得挪开眼睛,一直陪着小娇妻, 把教主赵全抛到脑后, 忘了这回事。   赵全在俺答汗大帐里等啊等, 奶茶喝了三壶, 恭房都跑了一趟, 还是不见俺答汗回来。   到了黄昏,被大帐里的侍卫强行送走,赵全不甘心, 塞了银子给侍卫,“劳烦给大汗通报一声,我有要事上商量。”   如今到了荒年, 谁的日子都不好过,侍卫收了银子,却不给赵全办事, 说道:“钟金哈屯有孕,大汗正高兴,谁敢凑过去扫兴,你赶紧走把, 改日再来。”   赵全一听,连忙赶回白莲教总坛,给钟金哈屯送礼物。   钟金哈屯怀孕的消息传遍丰城,万民狂欢,朝野振奋,大汗即将老年得子,看来大汗的身体好好的,天佑我鞑靼部落联盟。   大明守军戚继光这边,初来乍到,经过几次操练和军演之后,戚继光对这些新的部下有了新的认识——他们太弱了!   东南的戚家军是在和倭寇无数次的交战中锻炼出来的神勇之师。   西北的军队就是在无数次失败中被鞑靼军队捶到毫无信心的认怂之师。   嘉靖年前,兵部一直以平息东海沿海一带的倭寇为主,西北这边几乎是自生自灭,时常拖欠军饷,为了混口饭吃,甚至有些大明士兵们沦落到给鞑靼部落放牧的地步!   这里的士气、武器、士兵的战斗力远远不如熟悉的戚家军。   戚继光临危受命,来到这里操练军队,期待早日练出另一支戏本戚家军,但,他需要时间,目前就是赶鸭子上架,根本就不能打。   戚继光对陆缨说道:“你们定的请君入瓮计划很好,但是我们做不到,即使你们能够把俺答汗军队引到埋伏圈里,我们的军队也打不过他们,目前能够防守就不错了。”   陆缨恨铁不成钢,也毫无办法,这是嘉靖年间多年的沉疴,即使遇到戚继光这种名将,也无法立刻把一堆豆腐渣变成金刚钻。   陆缨赶紧去丰城找丁巫沟通,计划有变,必须阻止俺答汗今年攻打京城,大明西北防线犹如鸡蛋壳,一戳就破。   丁巫紧蹙眉头,“知道了,我来想办法。”   丁巫这七年熟悉蒙古鞑靼各个部落的状况,立刻计上心来,他从汪大夏的红妆脂粉铺买了好些东西,冒着风雪策马赶到草原的鄂尔多斯部,和部落首领阿多斯见面。   阿多斯就是三娘子的前任未婚夫,即将成亲的时候,被俺答汗夺走了草原第一美人未婚妻金莺。   这几年阿多斯成为了部落首领,他的妻妾众多,丁巫送的胭脂水粉、绫罗绸缎很得妻妾们的喜欢,丁巫来到鄂尔多斯部,受到了热情的招待。   一口羊架在篝火上,用胡椒孜然等香料腌制过,烤出的油脂落在木炭上,勾出一道道火光,阿多斯切了一块羊肉,放在丁巫面前的盘子上,“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丁巫用刀切成小块,蘸着少数盐巴吃了一口,说道:“肉质有点柴。”   阿多斯将羊肉片下来,包裹在烤馕里卷起来吃,“有的吃就不错了,今天草场干旱,羊都吃不饱,今年的羊都不肯长肉。你们白莲教在板升之地种粮食,得空给我弄几车,这个冬天不好过,,把粮食学着你们中原人的法子,加水熬成粥,每天分一碗,吃不饱也饿不死。”   丁巫说道:“板升之地的农田虽然挖深井、引沟渠灌溉挽救了一下,秋天收获了一些粮食,但是前几天俺答汗找教主要粮食,教主送了四万石,只留下一万石当口粮,五万板升之民辛辛苦苦劳作大半年,也要挨饿,我实在弄不出来。”   一听俺答汗之名,阿多斯狠狠的咬了一口馕夹肉,“他这次下手够早的。”   丁巫观察着阿多斯的神色,说道:“汉廷即将多一张吃饭的嘴,俺答汗自然要早些准备。”   阿多斯停止咀嚼,心中隐隐有个猜想,但觉得不太可能,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丁巫说道:“钟金哈屯怀孕了。”   这个老色胚!   阿多斯气得把一口酒把嘴里的食物顺下去,破口大骂:“真是臭不要脸!抢了自己的亲外孙女当老婆!还弄怀孕了!将来这孩子生下来,是他儿子还是他重外孙子!”   “当然是儿子了。”丁巫拿起锡壶,给阿多斯续杯,“你和钟金哈屯的婚约早就不作数了,钟金哈屯又有了身孕,木已成舟,你生气也无用,别把身体气坏了。”   阿多斯一口一杯,借酒消愁,被别人抢了老婆,是很没面子的事情,可是对方是俺答汗,鄂尔多斯部的祖先就效忠俺答汗的父亲小王子,他无可奈何。   丁巫乘机进言,“不过,钟金哈屯的确和你有过婚约,这事你有道理。现在机会来了,钟金哈屯怀孕,你们鄂尔多斯部遭遇旱灾,你就去丰城找俺答汗,向他要些过冬的粮食,用粮食换老婆孩子,这个要求一点都不过分,俺答汗本就理亏,他不会拒绝你的,多少都能给点。”   阿多斯身为阿尔多斯部落的首领,有责任养活族人,度过这个严冬,觉得丁巫说的有道理,次日便跟着丁巫去了丰城,在丰城现买了一些礼物,献给怀孕的钟金哈屯。   阿多斯求见俺答汗,说道:“今年牧草都干死了,牛羊没有吃的,还没长大就提前宰杀,没有几块肉。马上就是冬天,部落族人要饿肚子,求俺答汗赐些粮食,我们鄂尔多斯部对俺答汗的忠心永远不变。”   俺答汗作为部落联盟首领,这次旱灾,受灾的是整个草原,各个部落都开口要粮食,俺答汗刚刚从白莲教接来的四万石粮食肯定不够分。   但是,毕竟抢了人家的老婆,总要给些补偿,俺答汗拨了两千石粮食给阿多斯。   阿多斯很失望,他以为以钟金哈屯的面子,能够要到一万……最起码给个五千石吧!   可是到手只有一个零头。丁巫安慰他,“你们鄂尔多斯部已经是分的最多了,赶紧把粮食运走,以免被人抢了去。”   “这些依然不够吃。”阿多斯说道:“丁院判深得钟金哈屯信任,你带我见见她,我去求她帮忙多弄点粮食一并带走,听说钟金哈屯的话在俺答汗那里有分量,她能说得动。”   丁巫摇头,“使不得啊!你和钟金哈屯是表兄妹,又定过婚,中原有一句俗话,叫做李下不摘帽,瓜田不系鞋,要避嫌疑,钟金哈屯是不会见你的。”   阿多斯脸上愁云惨淡,丁巫又有一计,“实在不行,我帮你找门路去中原换粮食,草原的狐狸皮羊皮等毛皮,还有良马都是中原急需,有多少卖多少,但因俺答汗和大明频频战争,能够和中原做交易的马市牛市都被明朝廷取消了。有钱能使鬼推磨,明面上不行,暗地可以走/私贩运,我有门路,用毛皮马匹换粮食,只是得瞒着俺答汗,私通中原的罪名我可担当不起。”   阿多斯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般握着丁巫的手,“好兄弟!咱们一言为定,我不会让你白忙活,此事若能成,我给你一成利。”   丁巫说道:“事不宜迟,等大雪封路,什么都弄不了。你把毛笔马匹准备好,我打通明朝边关的门路把东西弄出关交货,你的人就在边关等着接应粮食,今年冬天,保管你们部落一个人都饿不死。”   阿多斯赶紧回部落备好货物,毛皮马匹他都有,反正马匹没有粮草喂,也会饿死,还不如牵出去换粮食。   就在丁巫一步步把阿多斯引入圈套时。另一边,汗廷,由于三娘子有孕,俺答汗沉浸在爱情和再次为人父的喜悦里,牵挂小娇妻的肚子。   对于当母亲,三娘子既兴奋,又忐忑,她是一个年轻漂亮的继母,俺答汗的八个儿子和孙子们都不喜欢她。   三娘子越受到俺答汗宠爱,来自继子们的敌意就越重。现在,三娘子怀孕了,这个孩子将来必定要分去大块的土地、奴隶、牛羊和各种财富——我们都不够分好吗?   而如今,白莲教教主赵全天天来汗廷撺掇俺答汗南征明朝的都城,这让三娘子更感到不安。   丁巫向三娘子献策,“女人生育,身体的一半躺在棺材里头,太危险了。以前我的义妹是大夫,她就说过,女人生孩子就是过鬼门关。一块不干净的布、没有烧开的水、一把生了锈迹的剪刀都会要了产妇的命。”   “这样大规模的战争,俺答汗必须亲自率领各个部落的军队出征,且至少要打大半年多,哈屯独自在汗廷生孩子,万一有人乘机发难,哈屯如何是好?”   三娘子听进去了,不准赵全进入汗廷,还今天腰疼、明天肚子疼,后天做噩梦,把俺答汗急的团团转,只顾着小娇妻和肚子,根本脱不开身,就召集手下,要他们派兵去西北打一圈秋风,就近抢一些战利品好过冬。   至于带兵亲征,俺答汗已经歇了这个心思,等着三娘子平安生下孩子再说,他还有生育能力,以后有的是机会。   这一次,白莲教的带路党盯上了山西大同这片富庶之地,带着鞑靼军队往大同进军。   与此同时,丁巫要阿多斯准备去取粮食,“粮食已经运过来了,买通了大明边关守军,放他们进关,交易地点就在山西大同的边境,你多带人手,小心半路被人截胡。”   阿多斯大喜过望,整装出发去接粮食。   作者有话要说:  腹黑的丁巫和陆缨最配啦,高举鹦鹉cp大旗不动摇。另外,各位看在舟这么勤快的份上,撒撒花留个评论,舟很喜欢看大家评论剧情和人物感谢在2020-10-15 19:52:07~2020-10-16 02:28: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宅女都都、二三金啊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tue□□amr 30瓶;q、图样图森破2.0 10瓶;蓝喵喵儿 7瓶;二七、lulby、碎影沙 5瓶;苏逝舟、小喵三千、孔孔不是孔、华少、小幽的主人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15章 内讧   交货那天, 下着雪,丁巫引着阿多斯来到一个山谷处,交易的中原人摸着脑袋上狐狸皮做的帽子, “你们的皮子的是最上等的皮料, 大冷天戴着头上还出汗。咱们明年再做交易。可惜今年出货太晚了, 等运到京城富庶之地转卖, 人家冬衣都做好了, 买的人少。”   哼, 这些狡诈的中原人,就是想乘机压价。   当阿多斯已经不抱希望时, 中原商人打了个嘘哨, 运粮的车队从隐蔽处出来, 几乎一眼看不到头!   阿多斯的人去车队随机检查货物, 里头的五谷杂粮什么都有, 品相一般,但没有什么陈芝麻烂谷子之类的东西滥竽充数,都能吃。   这已经超出了阿多斯的预期, 部落今年有救了,节省一点吃,还能抠出一点口粮去喂牲口。   阿多斯命令手下车里搬运粮食, 中原商人噼里啪啦打着算盘,“……我做生意,向来以诚信为本, 做长远买卖,否则丁先生也不会看上我。这是今年秋天的粮食价格,明年你早一点把皮货卖给我们,最好初秋就交货, 那时候粮食刚刚丰收,价格比现在便宜。同样的皮货,你至少能多得四分之一的粮食。有钱大家一起赚。”   阿多斯对中原商人保持警惕,没有往长远处想,只想做个一夜情买卖,“你们中原人为了钱,把粮食买给我们,就不怕担上通敌的罪名?”   中原商人正是吴百户假装而成,他拿出一锭雪花银,往嘴里轻轻一咬,“真香啊!难道大明的银子就是香的?蒙古的银子就是臭的?在我看来,都他娘的香!银子是我爹,金子是我娘,只要能赚钱别说帮你们买粮食,就是龙袍我也给你买过来。”   “大家并非一直都是敌人。”丁巫指着前面空旷的地,“大概两百年前,这里是一处通商的榷场,大明和蒙古的商人们在这里做着正当买卖,互通有无,大家有得赚。后来战事频起,榷场就没落了,到现在成为一处荒地。如果是以前,我这样牵线搭桥的掮客根本就不存在,你们不用偷偷摸摸的做生意。”   阿多斯说道:“俺答汗多次要求重开牛市马氏,你们的皇帝不肯答应,庚戌年,俺答汗一路打到京城,逼着老皇帝答应开榷场,老皇帝答应了才退兵,可是刚回来,老皇帝皇帝又反悔不开了,出尔反尔,毁掉榷场的是你们的朝廷,我们都希望开榷场。连连打仗的责任在你们昏庸的朝廷。”   吴百户毕竟是个大明军人,忍不住说道:“两百年前,你们在土木堡把我们的皇帝给活捉了,简直奇耻大辱,从那个时候开始,榷场就没了。庚戌年,俺答汗在京城郊外抢了一个月,几乎是把刀架在我们老皇帝脖子上,逼老皇帝重开榷场。   “我们有句俗话,强扭的瓜不甜,老皇帝是个最好面子的人,迫于围城的压力答应了,等你们退兵,他肯定反悔不肯重开榷场,若真开了,榷场时时刻刻提醒这次耻辱,老皇帝面子往那搁?”   ”何况开了榷场,榷场的交易对你们而言很重要,可以换粮食盐铁等等没有的东西,但是对大明的税收还不如南方一个小城,开关还要加强边防,这笔买卖不划算啊,别说是老皇帝,就算是我,我也不开榷场,没有什么利润。”   阿多斯站在蒙古部落这边,自是不忿,“你们叫做土木堡之变,我们叫做土木堡大捷。两百年那一战,是你们的朝廷先挑起来的,你们的小皇帝被一个叫做王振的太监蛊惑,年少气盛,血气方刚,以为自己多么了不起,非要御驾亲征来打我们,都杀上门来了,我们能不反抗?我们打败了你们,活捉小皇帝。”   “你们中原人都狡诈,嘴巴会说话,小皇帝当了俘虏还不消停,巧舌如簧说服了我们的小王子放他回去了,他回去重新夺回皇位,根本不提开榷场的事情,转头又派兵打我们。就这样来回打了两百多年,战争又不是我们挑起来。如果能活吃饱穿暖活下去,谁愿意打仗。”   吴百户不服气,“你们吃不饱穿不暖,也不能来抢我们的啊,我们就活该被抢?”   阿多斯说道:“你们大明不也只要有机会,就烧我们的草场、断我们的水源、驱赶我们牧民,叫做烧荒,我们也死了很多人。”   吴百户说道:“你们抢我们,我们就不能打你们?”   阿多斯说道:“你们的朝廷不给我们活路,朝廷又远,打不到朝廷就只好打你们。”   眼瞅着两人要争起来,丁巫从中说和道:“大家做买卖,和气生财,莫谈国事,明年继续合作。货物搬卸的差不多了,赶紧走吧。”   阿多斯上马,对丁巫说道:“跟我回部落吧,你是我们部落的大救星,这次挑最肥的羊招待你。”   丁巫说道:“你们先回去,我还要给守边的大明军队结清另一半的钱,放这么庞大的运粮队伍入关,得先把他们喂饱。”   “改日再请你做客。”阿多斯领着运粮队消失在风雪中。   阿多斯走后,丁巫对吴百户说道:“你前面演的还不错,后面差点就露馅了,你一个只顾赚钱的商人,管什么国家大事。”   吴百户摸摸头,“我就是忍不住……你这些年是怎么做到一直心静如水的?”   丁巫说道:“我脸上这张面具,已经有七年没有摘下来了,怕是已经戴到灵魂上。”   吴百户问:“两边你都生活过,你觉得阿多斯和我,那个更有道理?”   丁巫想了想,说道:“人家能够打得过你,何必和你讲道理?拳头就是道理,草原生活残酷,弱肉强食,那个部落衰弱,就要被强者吞并,部落的人沦为奴隶,天经地义,这里几乎所有人都认同这个想法。阿多斯在各个部落首领中算是性格比较温和的人,好好的和你说话,没和你当场打起来就很不错了。”   吴百户面露不屑,“哼,蛮夷之地。”   话音刚落,丁巫感觉到脚下白雪震动,他赶紧爬到高处,打开西洋望远镜看着远方,白莲教李自馨带路的蒙古骑兵和阿多斯的鄂尔多斯部果然狭路相逢,已经打起来了!   丁巫这招以夷治夷的计策甚是“歹毒”,白莲教李自馨就是山西大同山阴人,对这里的地形最熟悉,也不是第一次给蒙古骑兵带路来打大同了,丁巫就和阿多斯约在这里交易粮食。   风雪天,视线受阻,根本看不清对方,骑兵远远看到牛马骆驼拉的货车,狂喜万分,以为是去西域做生意的商队,还没攻城就遇到了大肥羊了,立刻去抢夺。   阿多斯带着人护送粮食,听到四面八方的马蹄声,以为是其他部落埋伏在这里,专门来抢粮食的,当即暴怒:俺答汗抢了我的老婆也就罢了,谁叫他是大汗呢?绿帽子戴得整个草原人尽皆知,现在连其他部落也敢来抢老子的粮食,真以为我阿多斯好欺负啊!谁都可以来踩一脚!   阿多斯热血沸腾,抽刀一呼,“粮食就是我们部落的命!今日宁可流血,也不能丢下一粒粮食!”   士气大盛,众人跟着首领,冲杀而去,双方就在风雪中拼杀,以骑兵对起兵。   李自馨是带路党,和蒙古骑兵的关系就像鳄鱼和牙签鸟,只吃鳄鱼嘴里的残生剩饭,打仗不关他的事情,早早就躲后面去了。   若是以前,厮杀声很快就会平息,变成求饶和惨叫声,那时候他再出来拾捡起一些战利品。   但这一次不一样,李自馨躲在大后方等啊等,短兵相接之声就像打铁似的,久久没有平息。   后来渐渐停止了,却没有听见熟悉的求饶声和搬运战利品的笑声,只有风雪呼啸之声和车马碾压积雪的嚓嚓声,李自馨觉得邪门,但他不敢动,直到只剩下风雪声,他才骑着骆驼来到战场。   尸横遍野,积雪已经将尸体埋了半截,人都死了,连战马都被人牵走了,之前看到的商队也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商队不可能有如此厉害的战斗力,一定是大明的陷阱!   李自馨慌忙骑着骆驼逃离,回到丰城白莲教总坛,教主赵全纳闷了,“怎么那么快?你这次抢了多少东西?”   李自馨趴在骆驼背上快要冻僵了,恨不得抱着火盆取暖,“什么都没有,全死了。那个新来的戚继光将军名不虚传,他们在塞外设了埋伏,用商队引诱我们,我们的人全部战死。”   “你——”赵全气得一脚将李自馨踢飞,“废物!教中一万石粮食快吃完了!就等着你抢的东西糊口,他们要是饿死了,谁会相信入教避劫?我的威信何在?”   “何况,这次你带军队去你家乡抢掠,军队全死了,你一个人回来,我如何向俺答汗交代?”   “两边失信,我在丰城三十多年的基业,就要被你这个废物全毁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谋士的嘴,杀人的刀感谢在2020-10-16 02:28:44~2020-10-16 17:59: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云声。、宁弯勿折的小草酱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sashumalu 70瓶;大_萌妹、君以外害、忠忠犬、小时光、又能吹胜出了、蜻蛉 20瓶;团长我想切焚影、瓶色魔、自己的世界、xiaopingzi、西葫芦99、谷元苡 10瓶;桃源涧、梦岚、一帘媚阳、奥斯卡妈妈、何时复西归 5瓶;华少、清风薰儿 3瓶;小叶子、小牧 2瓶;起名无能星人、Lince、粉龙花、夏虾饼冰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16章 像极了爱情   李自馨抱着赵全的大腿求饶, “求教主给属下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吧!”   赵全烦躁的踢踹李自馨,“我给你机会有个屁用!俺答汗的手下全死了,你一个人回来, 你自己提头去见俺答汗吧!”   李自馨拿着鞭子去汗廷, 任由抽打, 只求留一条命。   俺答汗自从和明军交手, 就没有遇到这样强悍的对手, 居然全军覆没!   俺答汗没有抽打李自馨, 先要他带路,派人跟着他, 给手下们收尸。但为时已晚, 今年大旱, 挨饿的不仅仅是人类和牲畜, 还有狼群、乌鸦还有老鹰。   战争过后, 这里是群狼的盛宴。   等李自馨带人原路返回时,尸横遍野已经变成遍地白骨了,几乎没有一具完整的骨架, 都被撕碎了,细巧些的骨头已经被嚼碎吃掉了,大腿骨和头骨这种硬实的骨头上还留有啃噬的牙印。   一个惨字了得!   李自馨被愤怒的俺答汗判了五十下的鞭刑, 若不是他花重金贿赂了行刑人,恐怕连命都不保了。   李自馨醒来的时候,受刑的脊背一片清凉, 丁巫正在给他涂药,见他醒了,把一盏黑乎乎的药递给他,“喝了它, 这是中原名医配置的专门治疗棒疮的药,就是有些苦。”   李自馨口渴得像是刚刚吞了一颗炭,那管苦不苦,一口气全喝了,嘶哑着嗓子说道:“多谢,真没想到是你救了我。”   丁巫又给他倒了杯水,“你这次太冒进了,没有搞清楚明军新来统领戚继光的底细就带人去南下狩猎,这回踢到铁板了吧。全军覆没,教主也担待不起,只能你自己扛。你别怪教主,换成我是教主,我也管不了你。”   丁巫和教主素来不合,李自馨还以为丁巫会乘机离间自己和教主的关系,没想到恰好相反,丁巫居然说教主的好话!   李自馨有怨气,说道:“教中缺粮食,教主把四万石粮食全给了俺答汗,我们果腹的食物没有了,是教主要我想办法,我就充当猎犬,南下狩猎。我一心为教,没有私心,却连性命都差点丢了,我这个伤要一个冬天才能好起来,再要我带路,怕是不能了,饿就饿吧,反正我不缺粮食,饿不死,我不管了。还是让教主施展仙术,点石成金,喂饱教众。”   丁巫假装听不出李自馨话里的讽刺,“那一年我去兴化城,铁牛自立为明王,脱离白莲教,也是因教主总是只顾着自己,不能容人之故。我九死一生逃回来,跟教主说了,教主还不信,还怀疑我借着明朝抗倭大军之手,吞下他的财源,我真是百口莫辩,从此就晓得跟着教主没有前途,一门心思追随钟金哈屯。”   李自馨一听,赶紧说道:“我也想效忠钟金哈屯,只是没有门路,求你帮忙引荐。”   丁巫做为难状,“不行,我在教中没有势力,空有四大传头的名号。你在板升之地有田地,还有三百多个老乡追随你,教主不会同意的。你莫要再提此事了,教主会以为我来挖他的墙角,岂不更厌恶我?况且你的老乡们都是白莲教的教民,教主一句背叛圣教的帽子扣上来,你那些老乡就不会相信你了。”   李自馨哑口无言,当年打着白莲教入教避劫的名义哄骗全村的人迁徙到板升,一个个把赵全奉为神灵,他若和赵全撕破脸,以前说的那些话都是打自己脸,自取灭亡。   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为了利益,必须捆绑在白莲教这条船上。   不过,此事过后,李自馨和教主赵全貌合神离,开始离心,倒是和丁巫交好起来。   俺答汗首战失利,向丁巫打听新对手戚继光,因为丁巫是唯一在兴化城见过戚继光和倭寇交手的人。   丁巫为了稳住俺答汗,唾沫横飞的讲着戚继光如何厉害,操练戚家军、发明虎蹲炮、把倭寇杀的干干净净,东海沿海一带持续几十年的倭寇之乱最终结束于戚继光之手。   俺答汗问丁巫,“我和戚继光谁更厉害?”   这是一条送命题,丁巫斟酌片刻,说道:“论打的胜仗之多,当然是大汗厉害。”   经过七年的了解,丁巫晓得俺答汗爱面子,倘若说戚继光厉害,俺答汗怕是要当场点兵,攻打大同,会一会这个福建来的将军了。   俺答汗对这个回答很满意,丁巫告退,被三娘子传召。   三娘子的肚皮已经现怀了,小腹微凸,正在作画,丁巫上前行礼。三娘子搁下画笔,从梳妆台里拿出一盒杏仁蜜粉,“这次你送来的蜜粉和上次味道不一样了。”   丁巫说道:“微臣跟老板说给孕妇用的,老板就现调了蜜粉,配方和之前一样,就是没有放麝香之类的香料,说这些香料孕妇闻过之后,容易胎动,故味道比以前要清淡一些。”   三娘子说道:“哦,这个老板还挺细心,难怪生意这么好。听闻丁院判和红妆老板关系不错,还英雄救美。”   就连身处汗廷的三娘子都听到了丁巫和汪大夏的绯闻。   对于妹夫成情人这种事情,丁巫也是头一回,向来淡定的他也露出一些不自在,但在旁人看来,这种不自在就是羞涩!   你还说和女老板是清白的!   丁巫的双手不禁笼在了腰前,做防御状,说道:“只是偶尔进去这家脂粉铺子看看,觉得东西做的精致,买些送给哈屯当做礼物,没想到哈屯很是喜欢,微臣就经常去店里看看,有没有新货到,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那天恰好遇到一些巡逻的兵士上门闹事,想要讹钱财,微臣就上前说了几句公道话,这事一传十,十传百,就渐渐变了味道,说什么英雄救美。美人是美人,英雄其实不是英雄,微臣在大明声名狼藉,岂敢玷污了英雄这两个字。”   三娘子看见丁巫紧张的样子,觉得有趣,“路不见不平,拔刀相助,丁院判此举在红妆女老板和路人眼里,就是英雄。这个女老板心灵手巧,调弄的胭脂水粉甚得我意,那天你带着她来汗廷给我瞧瞧。”   丁巫都二十九岁了,还没有妻室,对外声称是不灭明朝不结婚,要等给父母平反昭雪之后再考虑娶妻,以孝道的名义婉言拒绝了俺答汗许配蒙古贵族少女。   三娘子觉得,丁巫对这个胭脂铺女老板有些什么难以言说的感觉,像极了爱情。丁巫从来没有为一个女人紧张成这样。   万万不可!   丁巫脊背一凉:“这个……此女出身低微,言语粗鄙不堪,怕是要在哈屯面前失仪。”   三娘子听闻,红妆女老板媚眼如丝,总是浓妆艳抹、穿红着绿、头上插戴的首饰至少值一座大宅院,不像个正经女人。勾引得很多男人想一亲芳泽,但因此女极其泼辣,什么脏话都骂得出来,又惧怕丁巫这个大后天,至今没有男人敢碰她一根头发丝。   越是如此,三娘子越是有兴趣,说道:“听说她出身风尘?我也在风尘里走过一遭,还当过红袖招的花魁。深知风尘女子也有许多出类拔萃之人。她若不泼辣一些,怕是都活不下去。我不会嫌弃她粗俗的。”   但是我嫌弃啊!我觉得他配不上我妹妹!   丁巫暗怨汪大夏:你太不知收敛了,风骚之名都传到了汗廷,三娘子好奇想见你,万一露馅了怎么办?这个三娘子在京城的时候,可是你的红颜知己啊!   红妆脂粉铺,汪大夏正甩下像小船那么大的大红牡丹绣花鞋,往床上一扑,今天魏采薇过关来看他了,两人一个在丰城,一个在大同,如牛郎织女般两地分居,好容易夫妻团聚,**一刻值千金。   “慢着,你先停下!”魏采薇推开了丈夫。汪大夏着急,松开了马面裙的裙带,“这种时候,男人怎么停的下来。”   魏采薇起床,提起炉子上的铜壶,倒出热水,“你先把妆卸了、把头上的首饰弄下来,衣服改为男装,你这个样子,我总感觉在和一个女人上床,实在太奇怪了。”   汪大夏**一刻都不能等,拿出一根红发带把魏采薇的眼睛蒙起来,“你看不见不就行了?我卸了妆,和你办完正事还得去几个店面走一圈做做样子,出门又要化妆、盘发髻,好麻烦的。你就体谅我这一回。”   他把蒙着眼睛的老婆抱走了,全程都没有揭开眼罩。   失去了视觉的魏采薇陷入了被动,却感觉别有一番滋味,她就像惊涛骇浪里的一艘船,浪拍到那里,她就到了那里,完全失控了,这一波浪头冲上巅峰,又狠狠的抛下去,就像坠入没有底的深渊,却又被另一个浪头接住了,再冲上去,浪头撞在小船的底部,托举着船急剧向上。   当她觉得已经到了顶点,就要往下坠落的时候,却感觉还在上升,要冲入云端了。   那一刻,前世汪公公的心灵手巧,这一世汪小夏的奇伟融合在了一起,魏采薇一口气吃下了鱼和熊掌,很是满足。   成年人才不要做选择,一定要凭本事都要弄到手,谁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偏要兼得!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不被嫌弃了感谢在2020-10-16 17:59:44~2020-10-17 03:12:0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云声。、清秋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啾啾君子 50瓶;duoduo11、安全感 10瓶;一帘媚阳 4瓶;猫头鹰 3瓶;君司夜 2瓶;恬逸幽兰、36852301、华少、今晚打老虎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17章 反击   红妆脂粉铺总店。   丁巫来找妹夫, 要他收敛一些,现在他的风骚已经“成功”引起了三娘子的注意,想要见一见这个“奇女子”。   锦衣卫女暗探扮作的看店女掌柜拦在门口, 暗世道:“今天‘老板’来了。”魏采薇以男装示人, 汪大夏是老板娘。   丁巫一听妹妹来了, 原来来教训风骚妹夫的严厉目光变得柔和起来, “正好, 我们一家人坐下来一起商量。”   并不是, 是坐下来给妹夫开批/斗会,让妹妹认识到妹夫的真面目——他不是被迫女装, 他就是嘴上说“哎呀没办法”, 其实内心很享受调脂弄粉!   妹妹啊, 你该好好管管你老公了。   女暗探守在门口, 不肯让路, 支支吾吾说道:“那个……小别胜新婚,如果不是很着急的事情,麻烦你在外面等一等。”   汪大夏现在人前人后都是妇女之友, 交流化妆心得、还情感问题,所谓近墨者黑,女暗探同情汪大夏同情突然中断的婚假、夫妻两地分居, 自是站在他这边。   丁巫今年二十九,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 但他知道女暗探的话里是何意,他恨不得立刻冲进房间把汪大夏拖出来。可是……这样一来,妹妹好不容易过关来丰城一趟,不好打扰妹妹的兴致。   丁巫内心天人/交战, 在教训妹夫和心疼妹妹之间反复横跳,最终还是后者占了上风,他终究是个内心柔软的人。   “我去楼上喝杯茶。”丁巫选择后者。茶越喝越淡,小夫妻还在忙,没有出来,丁巫越喝越不是滋味,起身要走,打算去白莲教找李自馨下一盘棋后再回来。   楼梯在响,陆缨也上来了,当然也是被女掌柜“请”上来等的。   两人相见,分外尴尬,都知道对方为何上来喝茶,而此时真正应该尴尬的小夫妻正蒙着眼睛没羞没臊的各种不可描述。   丁巫喝的是红茶,见陆缨来了,立刻换成她爱喝的龙井,借着烧水泡茶来缓解尴尬。   陆缨手上没有忙的事情,对摆着的胭脂水粉也毫无兴趣,只得没话找话,说道:“丰城的雪真大。”   丁巫冲茶,“年年皆是如此,一直下到二月,甚至三月飞雪也是有的。”   两人喝茶,又是尴尬的沉默,不约而同的心道:那两人怎么还不出来!   陆缨无聊的拿着盘中的核桃,徒手一捏,咔嚓裂开了,她干脆一门心思剥核桃,把褐色核桃皮搓开,果仁放在盘中,问:“吃核桃吗?”   “吃,多谢。”   陆缨的大力金刚指徒手捏核桃,丁巫烧水添茶,总得做点什么,要不太尴尬了。就在两人吃茶点都要吃撑时,汪大夏和魏采薇终于忙完了。   魏采薇春风满面,汪大夏鬓微松,额头垂下几缕碎发,双颊微红,看着魏采薇的眼神都打飘,还时不时的痴笑,就像一只偷到油的老鼠。   丁巫看不过眼,轻咳一声,“你的名声连三娘子都知道了,还点名要见你。”   “我不去。”汪大夏脑袋摇得连发髻上的钗环都要甩出来,“就说我病了。”我老婆就在跟前,我怎么可能去见那个和我传过绯闻的女人。   果然,魏采薇脸上的春风不见了,成了寒冬,“是应该谨慎些,你曾经仗义疏财,为三娘子赎身,她一定牢牢记住你了,你的样子就是化成灰她都认得。”   汪大夏如临大敌,“没有的事。”赶紧把话题扯开,“陆统领,现在板升白莲教农民缺粮,教主赵全把大部分粮食都送给了俺答汗,李自馨带路进关抢粮食,全军覆灭,现在板升白莲教教徒开始饿肚子了,昨天在大街上,我看见白莲教教徒沿街乞讨自救,我施舍了一小把高粱米,他们跪在雪地里磕了十几个响头。若不是实在活不下去了,谁会为了一把米卑微成这样。”   陆缨说道:“我此次前来,也是为了此事。白莲教因缺粮而分化,所谓入教避劫的鬼话,已经被饥饿所破,教主的威信狂跌,教众的信仰正在崩塌,乘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在丰城和板升散布‘脱教避劫’的传言,只要脱离白莲教,回到故国,就能在这个冬天吃饱,不被饿死。”   “西北边境连连征战,好多田地荒芜了,成为无主之地,我已经上书皇帝,建议将这些田地分给脱离白莲教,逃回故国避难的教徒,将些这些无主之地分给他们耕种,五年内不收赋税。”   “教主救不了他们,朝廷可以让他们免于饿死,还能有一条活路,我相信在现实面前,白莲教那些蛊惑人心之词定不攻自破。”   丁巫简直对陆缨佩服的五体投地,“此乃釜底抽薪之计,今天冬天的饥荒,对教主赵全而言是危机,对我们而言是大好的机会,正好让那些被蛊惑的教民看清楚教主的真面目,他为了讨好俺答汗,宁可让自己的教民挨饿受冻,沿街乞讨,这是什么入教避劫,分明是入教遭劫。”   汪大夏说道:“我这就在密室里印发传单,乘着夜里偷偷在丰城和板升之地散发出去,告诉教众这个大好消息,他们不用沿街乞讨,饿死街头了。”   丁巫反对,没有人比他更懂白莲教,“绝大部分教众都是大字不识的农民和工匠。白莲教中上层是不会饿肚子,挨冻受饿的都是这些不识字的底层百姓,你印发传单没有用,媚眼抛给瞎子看,还是要靠口口相传,编几个朗朗上口的歌谣。”   要煽动底层百姓,就要走群众路线,要不识字的百姓也能听明白,文绉绉的话是打动不了人的,什么“大楚兴,陈胜王”、“苍天已死,黄天当道;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等贵贱,均贫富”、“莫道石人一只眼,此物一出天下反”等等,皆是是通俗易懂的歌谣开始。   这四个人出自各种阶层,陆缨是豪门贵族、丁巫落魄官家子弟、魏采薇市井游医、汪大夏纨绔衙内,皆见识多广,他们斟字酌句修改到半夜,终于编出一首歌谣:   白莲教,丧天良,终年劳作饿肚子,粮食全给大汗了。   回故国,开荒地,吃喝不愁有余粮,五年免税不纳粮。   没有生僻字、没有典故,比戏文还直白,一听就懂。   锦衣卫暗探们分头行动,买了好些糖果,先哄着市井小童传唱,再教给街头流民,一个烤馕就能收买一张嘴,不过半个月,这首歌谣就迅速串红,扩散到板升之地。   饥饿比死亡还折磨人,一刀刀的,犹如钝刀子割肉,慢慢的收割生命,这首歌谣就是最后的救命稻草。   说好的入教避劫,成了镜花水月,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农活,在干旱搏斗,没日没夜的打井灌溉田地,到头来却要饿肚子,粮食被教主送了人情。   不少教众在饥饿中觉醒,看清了教主赵全的真面目,携家带口纷纷出逃,唱着歌谣,去故国寻求一口救命粮。   板升之地每天都有分不到粮食、饿肚子的教众逃跑,一户户人家空了,五万教徒在急剧减少,教主赵全从来没有如此慌张焦虑过,召集手下商议对策——所谓急病乱投医,这回连最讨厌的丁巫都请过来了!   赵全问手下:“最近教众弃教,奔逃关内,诸位有何良策?”   白莲教第二号人物李自馨在丁巫赠送的中原神医(我妹的)神药治疗之下,背疮已经愈合,但是心里的创伤还在,他吸取上次带兵抢粮、全军覆没、自背黑锅的教训,一声不吭。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这是李自馨从这次失败中得到的深刻教训,你看丁巫自打加入白莲教,什么都没做,他就一直好好的,还得了三娘子的赏识。   李自馨不说话,赵全就点名要他回答,“你是副教主,你出个主意。”   李自馨一点都不慌,反正他从家乡骗来的三百多户人家粮食是够的,这是他的“嫡系”,以他的能力养活这群人没问题。   李自馨说道:“归根到底,是粮食不够吃的原因,留不住人,教主只需解决粮食问题,就能把教徒留在板升。”   这话说了没说一样,谁不知道问题出在粮食上。赵全耐住性子,继续问道:“怎么解决缺粮的问题?”   李自馨说道:“去弄点粮食。”   赵全:“怎么弄?”   “我不知道。”李自馨摊了摊手,“您是教主,神通广大,手眼通天,您一定有办法的,我对教主有信心。”   信心有个屁用,能吃吗?李自馨这个滑头薅不出一丁点油水,赵全把目标转向丁巫,“丁传头,我们白莲教之前借给俺答汗四万石粮食,现在教中实在困难,好多农民饿的逃跑了,你去找俺答汗要点粮食回来,好歹熬过这个冬天,等到开春,才有人给俺答汗继续种地。”   丁巫直接拒绝,“这……不妥,粮食又不是我借出去的,我不好开口要。”   赵全说道:“你请三娘子出面说说情,三娘子心善,她以前还是教中的圣女,有责任保护教众。”   丁巫再拒,“三娘子正在孕中,要少思少虑,俺答汗为了三娘子,这次都没有亲自出征南下狩猎,我可不敢劳烦三娘子,万一有什么差池,我人头不保。”   赵全暴躁的掀桌,“这不行那不行,我要你们有何用!你们每人交出一千斤粮食,三日之内交清,用来应急,若教不出……我就升坛,将你们从白莲教当众除名。不要告诉我你们没有,你们的底细我最清楚,这些年都攒了不少钱,是时候拿出来回馈圣教了。”   赵全笃定他们都没有退路可走,一个个都是带路党,在大明都是通缉犯。朝廷接收底层的教民,分给他们田地,但是不会原谅这些给鞑靼军队带路,掠夺自己家乡的人。   至于丁巫,虽然没有带过路,但在大明的名声比带路党们还臭。   散会之后,李自馨问丁巫,“你交不交?”   丁巫说道:“要交大家都要交,不交大家都不交,所谓法不责众,只要我们都不交,教主就不能把我们都开除圣教。他一个人是无法撑住整个白莲教的。何况,论有钱,我们的钱加起来也没有教主多,教主不掏钱,全指望我们,这可不成。”   三天之后,赵全在总坛等着收粮食,到了天黑,一粒粮食都没看见。   作者有话要说:  遇到这样的四人组就投降吧感谢在2020-10-17 03:12:07~2020-10-17 19:38:4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苍白bt的人、Sonia220、敏敏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qiefangbailu 36瓶;枝枝家的小可爱、巴旦木 10瓶;碎影沙 6瓶;yiiiiiiii 5瓶;蓑衣人 2瓶;不亦、忙碌中的陀螺、夏虾饼冰、小叶子、华少、水杯瓶子、恬逸幽兰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18章 情有独钟   赵全万万没有想到, 苦心经营了二十几年的白莲教从今年旱灾开始,就像滚雪球似的,短短不到一年时间, 越滚越大, 到了冬天的饥荒, 犹如雪山崩塌, 一发不可收拾了。   五万教众, 被饥饿逼走了一半, 明年垦荒种地的人手都不够了。树未倒,猢狲散了一半。   他的信誉、名声、权威、统统在这次饥荒里崩塌, 他坐在白莲花椅子上, 大堂空空如也, 手下一个都没有来, 这明显是事先串通好的, 都不交粮食。   不知不觉中,堂堂教主已经被架空了。   掌握财富的中高层教众都把白莲教当成敛财的工具,他们顿顿都有肉吃, 不会挨饿,根本不信白莲教的教义,所以在这个时候, 教主要他们拿钱出来维系白莲教,他们就集体反叛教主,甚至想把教主变成傀儡。   所以, 唯一能够让赵全再次掌控白莲教的,只有底层正在挨饿的教众。一半人已经被“回故国,开荒地,吃喝不愁有余粮, 五年免税不纳粮”的歌谣蛊惑得放弃信仰,回到关内当良民去了,剩下一半忠实信徒如果再没有粮食,就得饿死,或者饿到怀疑信仰。   赵全没有退路,他拿出钥匙,打开了自己的小金库,咬咬牙,吩咐道:“全部拿出去买粮食,告诉我们的教众,入教避劫,没有饭吃,就来找我要,我不会让任何一个信徒饿死的。”   赵全豁出去,拿出所有的身家,就像二十多年前他成立白莲教,被朝廷围剿、逼得他带着教徒出走关外、来这里投靠俺答汗一样。   破釜沉舟,不成功就成仁。   除了自掏腰包买粮食,赵全没有其他办法,“借给”俺答汗的四万石粮食肯定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还了。如果白莲教继续饿死人、丰城的大街小巷都是白莲教乞讨者,白莲教就完了。   教主赵全救济教民的事情传出之后,李自馨又找到丁巫,“你猜的对,我们所有人的财产加起来只够教主的零头,他明明那么有钱,还要我们掏钱。”   丁巫悠闲的喝茶,“他是教主嘛,拔一根汗毛比咱们的腰还粗,只要大部分教众还信他,他的地位就无法撼动。只要坐稳教主的位置,千金散去还复来,明年板升田地的出息大部分还是会落入他的小金库,咱们这些人恐怕捞不着什么。”   李自馨担心将来教主会打击报复,“现在怎么办?咱们已经把教主得罪了。教主恐怕会把咱们排出教外。”   丁巫说道:“把自己家粮食拿出来一部分,跟教主一起施舍给教众,咱们也沾一沾教主的光。我之前说过了,不交都不交,要交一起交,这次饥荒是所有人白莲教人一起扛过去的,可不是教主一人之功。他当教主,需要我们抬轿子。我们对他还有用处。”   李自馨听了,竖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于是乎,所有白莲教中高层跟着教主一起开粥棚,施舍粮食,赵全简直要气炸了,他把压箱底的钱拿出来赈灾,结果这些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半路杀出来和他分享名声!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啊。赵全恨的牙痒痒,但是又不能和手下们撕破脸,心想等老子将来慢慢提拔新人,把你们这些老油条全部挤下去!   红妆脂粉铺总店。   今天来个稀客,白莲教教主赵全。女老板汪大夏大冬天的挥着一炳绿色孔雀毛的羽扇亲自迎接贵客。   “哟,赵教主来了,真是稀客,教主想看点什么?我们店里新到了专门保养胡须的油脂,还有梳理胡须的玛瑙小梳子,坚持用一个月,胡须会变得又黑又亮,不打结不分叉。”   汪大夏用羽毛扇遮面,凑到赵全耳边低声道:“这样的胡须亲姑娘,一点都不扎人,不惹姑娘们嫌,教主要不要试试?”   赵全真是大开眼界,久闻红妆女老板风骚入骨,没想到真人比狐狸精还骚,满头珠翠,穿着出风毛的貂皮袄、洒金的湘妃裙,脖子间还围着一块没有一丝杂毛的白狐围脖,这皮子白的就像堆着一层厚实的雪。   狐皮围脖丰盈的毛皮,衬得女老板小小巧巧的一张鹅蛋脸皮,嘴唇红扑扑、油汪汪的,脸上擦的粉有云母片,逆光看上去,整个人闪闪发亮,漂亮得有些凶悍,让人不敢直视。   真是财色逼人啊,果然是奇女子,难怪连丁巫这种心思深沉如海的人也被她迷住了,三天两头往这里跑。   赵全说道:“那个胡须油和琥珀梳子都包起来,一起多少钱?”   汪大夏热情似夏天,“赵教主头一回来,怎么好意思要钱,送您了。您真是个好人呐,市井都传遍了,说赵教主散尽家产,到处买粮食,救济教民。”   事到如今,只能打肿脸充胖子了,赵全说道:“这是我应该做的,也是上天的意思,若遇荒年,入我圣教,即可避劫。西门老板,我这次来要和你谈一笔买卖。”   汪大夏笑道:“脂粉中看不中吃,赵教主走错地方了。”   赵全说道:“不是买脂粉,就是想买一条门路。红妆胭脂铺的货都是从中原来的,汗廷和明朝朝廷久不通商,你一来就能打通关节,货物畅通无阻,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你也晓得我最近到处买粮食救济教民,丰城粮食价格疯涨,都想赚我的钱,我就计划从关内买些便宜的粮食回来,但是我在那边是赏银千两的通缉犯,没有人敢跟我做买卖,你能买到胭脂水粉,就能买到粮食,救济灾民,也是功德一件,想请老板帮个忙,用你的门路买些粮食回来。”   汪大夏面露难色,“不满赵教主。我这生意看起来红火,其实赚的钱大多用来铺门路了。两国不通商,我做个小买卖要打点两处关卡,汗廷这边,是丁院判帮忙,明朝边关那边,我有几个旧日的相好……不过,该给的好处一点都不少,大家都要吃饭的嘛。”   “况且,胭脂水粉又不是什么涉及军国的大宗货物,粮食就不一样了,还有铁器,这些是明朝严令禁止的,动不动就是通敌的罪名,我那几个相好不敢冒着丢官风险让粮食过关。赵教主,对不住,这个忙我帮不了。”   赵全一听,好个风骚的女老板,居然睡出了一条门路!两边都有相好。   赵全还不死心,送给汪大夏一匣子珍珠,“初次见面,这点上不了台面的东西送给老板把玩。老板考虑一下我的请求,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这个女人爱钱,重赏之下,必有勇娘们。   汪大夏心想,不要白不要,就“勉为其难”收下了。   送走了赵全,来了丁巫,汪大夏把赵全的礼物给他看,“下一步怎么办?”   丁巫说道:“你的形象是个爱财胜过一切的贪婪女人,所以不管他送什么,你都收下,他要你办事,你就说明朝边关的几个老相好怕惹祸上身,都不肯松口。把他榨干。”   汪大夏狂喜,”这一匣子珍珠我给采薇做个珍珠衫,夏天穿在身上,可凉快了。“   丁巫实在受不了汪大夏的品味了,“半夏不喜欢珠光宝气,她喜欢简单天然的。”   ”不可能。”汪大夏揽镜自照,“她就很喜欢我的盛装打扮。”   丁巫一针见血,“她只是喜欢你,对你百般纵容。”   这话说的,汪大夏瞬间柔情似水,“等破了白莲教,你和丁家得以正名,回到京城,我就离开锦衣卫,和魏采薇找个繁华处隐居,她开药铺,我就在对面开个胭脂铺,长相厮守,养育子孙。在锦衣卫永远都有做不完的事情、数不尽的纷争,人活一世为了什么?我比牲口还忙碌,永远不停歇,结婚就像没结,夫妻不像夫妻,总觉得对不住她对我的深情。”   丁巫心道:你们的确不像夫妻,你们更像好姐妹!我妹妹怎么偏偏对你情有独钟……   关内,这大半年来,魏采薇凭借精湛的医术,在大同已经名声鹊起,依然打着禾大夫的名头行医,尤其擅长妇科,经她之手,就没有产妇胎死腹中的。   这一日,又有一户人家来请,说妇人难产,魏采薇背着药袋去救人,老远就听见房里妇人惨叫之声,魏采薇赶紧推门进去,看到屋里有个女人尖叫,肚子确是平平。   她一进去,房门背后的藏人立刻扑过来,将她制服……   魏采薇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处宫殿里,四处雕龙画凤,恍惚回到了紫禁城了,但这里的龙凤要粗矿一些,她推开窗户一看,居然也有九重宫阙,就像一个缩小版的紫禁城。   有人进来了,魏采薇背靠着窗户,将一枚簪子笼在袖子里,伺机而动。   依然是那个模仿产妇尖叫的女人,只是女人穿着蒙古的圆领袍,头戴着一串串绿松石璎珞。   魏采薇问:“这里是……汉廷?”   女人行了一礼,“对不起,不得已冒犯了禾大夫,没有经过大夫的同意,就将您请到汗廷。我们的哈屯有身孕,过几个月就要生产,大汉不容许有任何闪失,命令我们去各处请来妇科圣手,等候生产。待哈屯产下孩子,必定给予重赏,送禾大夫回家。禾大夫是我们的贵客,若有任何需要,叫我即可,只是不能出汗廷。”   魏采薇说道:“我爱洁净,每天都要洗热水澡,两天洗一次头发。你去脂粉铺,给我买这些东西——”   魏采薇提笔写了一行清单,“把这个递给掌柜,她们会如数配好。”   清单上的东西只有红妆脂粉铺才有,且藏有暗语,锦衣卫一定看得出来,知道她被绑架到汗廷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绯闻女友和正牌老婆见面了,汪大夏你怕不怕!感谢在2020-10-17 19:38:45~2020-10-18 03:22: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接触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小蓝 110瓶;接触 20瓶;熙熙晴煦远 17瓶;楚洛辞 10瓶;华少、暖暖、好好学习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19章 追妻火葬场   大同, 魏采薇离奇失踪,陆缨快要找疯了!   本以为把她留关内就会安全,但是偏偏在陆缨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陆缨最近忙着安置逃回来的两万多白莲教的教民, 这些人的吃喝拉撒住都归她管, 忙得脚不沾地, 得知魏采薇入夜还没回来的消息, 陆缨向戚继光借兵, 梳子似的满城搜索, 最后得知魏采薇被一户孕妇家请去接生。   找到此处,已经是次日凌晨, 陆缨彻夜没睡, 把房东揪出来, 房东说房子前几天刚刚租出去, 昨天房客说老家有事, 匆匆退租走了,搬家的时候,箱笼装了好几车, 是个大户人家。   一听“箱笼”二字,陆缨心道不好,魏采薇定是被人装进箱子里绑走了!   怎么办?怎么向丁巫和汪大夏交代?   一时间, 陆缨连提头去见两人的心思都有了。   红妆脂粉铺,汪大夏看到了陆缨飞鸽传书,霎时心比外头的冰雪还凉, 瞬间坠入了四年前在结婚之前得知父亲在长江上失踪的恐惧。他不能再次承受亲人失踪的痛苦。   汪大夏当即把铺子交给掌柜,仗剑上马,赶往大同。那一刻,什么都不顾了。   出了丰城, 冰雪茫茫,汪大夏心中满是悲怆:我想和老婆在一起过平静的生活,怎么就那么难?我等了七年才娶到的老婆,就怎么失踪了。我一定要找到她,再也不放手。   老婆,你一定要等我。   汪大夏在心里不停的默念着这句话,不敢停下,因为一旦停下,各种可怕的念头就会乘虚而入,攻击他的信心、吞噬他的灵魂。   父亲失踪的第一年,他独自去了东南沿海追凶,整天的杀戮和暴戾为伴,他变得倭寇还凶狠,连自己都记不清杀了多少人。   复仇的过程并不会治疗伤痛,心中那道血口子久久不能愈合,只要爱才能治愈痛苦。   而现在,治愈他的那个人也失踪了。   汪大夏在心中咒骂苍天是个王八蛋,天上飞来一只鹰,追随着他的踪迹,汪大夏弯弓射箭,北风强劲,将箭吹偏了。   一匹淡金色、闪电般的骏马跟随着猎鹰的方向追过来了,汪大夏弯弓射人,骏马上的人摘下防风雪的面衣,叫道:“妹夫!停下!”   居然是大舅子丁巫。丁巫骑着一匹和陆炳相似的汗血宝马追上了汪大夏,天上飞翔的猎鹰也降落在丁巫肩膀上。   丁巫掏出一张脂粉清单,“找到半夏了,她在大同有妇科圣手的名声,被俺答汗的人绑架到了汗廷,给三娘子待产。她以采买之名,捎了消息给脂粉铺。我已经去汗廷打听了,确实有个大同来的禾大夫。我会想办法把她弄出来的,你不要着急。”   汪大夏一把薅过清单,差点将单子揪成两半,上面果然有魏采薇戒指上暗藏的篆刻“禾”字印章。   心中一块石头落地,汪大夏调转马头,返回丰城,问道:“他们有没有欺负她?发现我老婆真实身份没有?三娘子见过我老婆,不能让她们见面。”   又扫了一眼丁巫的坐骑,“你什么时候有这么名贵的马?汗血宝马价值一座城池。”   丁巫说道:“当然是找三娘子借的,要不怎么追的上你?现在京城盛传我和你闹了别扭,你负气出走,三娘子成人之美,把爱马借给我,在冰天雪地追美人回去。这次若不把你追回去,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交代。”   丁巫为了阻止汪大夏扑空,也是豁出去名声不要了,默认了和红妆女老板的绯闻。   丁巫骑着汗血宝马回城,汪大夏蒙着大红面衣,只露出一双眼睛跟在后面,全城都看见丁巫把负气出走的风骚女老板追回来了,还送到了家里,顿时心满意足,看来有情人要终成眷属了。   其实早就是亲戚关系——妹夫和大舅子的关系。   红妆脂粉铺。   丁巫和汪大夏商议如何把魏采薇救出来,丁巫说道:“俺答汗极其看重三娘子的安危,这次或请或掳来的妇科高手们有十来个,有本族人也有汉人,都在汗廷奉为贵宾养着,只是不准出去,汗廷戒备森严,强攻不可,只能智取。”   汪大夏烦躁的把脸上的红面巾取下来,“你就说怎么办吧,我现在心里很乱,除了冲进去救她,什么法子都想不出来。”   事发突然,丁巫脑子转的飞快,说道:“我有一计,需要你配合,你就装作身体不适,把这个消息散播出去。我去汗廷求三娘子,借一个妇科圣手给你看病,只要采薇出了汗廷,再制造一个逃跑的假象,给个理由即可,汗廷十几个大夫,不会引人注意的。”   汪大夏一听,计划严丝合缝,激动得一把抱住了丁巫,“大舅子!你可真是诸葛转世啊!没有你我该怎么办?听说外甥都像舅,将来我和采薇的孩子有你一半聪明就够了,我们都不用操心孩子的将来。”   丁巫的“初拥”就这样被妹夫给夺走了——我连陆缨都没有抱过啊喂!   丁巫僵在原地,一动不动,没有回抱,“从现在开始,你生病了,生病了就不要这么生龙活虎了吧。”   汪大夏立刻一副西子捧心的样子,倒在榻上,“哎哟我肚子疼,快请大夫!”   为了做戏,汪大夏故意叫了一个庸医来瞧病。   他把脸刷成了白墙,唇色浅淡,一副病容,怕露出喉结,狐狸皮围脖从来不摘下,卧床不起,屋子里一股药气,都盖过了脂粉的香味。   庸医给他把脉,没摸出个所以然来,就问他,“西门老板那里不舒服?”   汪大夏揉了揉绣着四季锦的抹额,随手指着小腹,“肚子疼。”   庸医问:“怎么个疼法?”   汪大夏回忆起老婆每个月不舒服的那几天,就照葫芦画瓢的说道:“就是……坠坠的疼,里头好像有个人是不是扯我的肚肠。”   庸医初次判断是妇人月经前的不舒服:“冒昧问一下,西门老板上一次来月信是什么时候?”   “啊?”汪大夏一怔,随口说出了魏采薇的日子,“上上个月初三。”   他记得清清楚楚,那是魏采薇离开丰城的前夜,他本想抓住机会让老婆好好见证他的长进,以慰夫妻两地分居的相思,晚饭吃了一砂锅山药炖羊排大补一回,待晚上早早吹灯上了炕,轮到汪小夏大展身手的时候,魏采薇突然把他推开,取了一块陈妈妈去了隔间。   迫不得已,汪大夏时隔多年,再次宠幸了老情人右手五姑娘,敷衍了汪小夏一次。   算算日子,我们又快两个月没见面了。这牛郎织女的日子到底要熬到什么时候!   庸医问:“那上个月呢?”   汪大夏说道:“上个月?没有。”上个月没见到老婆。   莫非是怀孕了?庸医再次把脉,但没有摸出孕妇如滚珠般的滑脉,他医术不精,不晓得是病人是怀孕了还是月经不调。   如果是怀孕了,就要吃保胎丸。如果是月经不调,就要开红花一扫光等活血的药物来调理经期。两个药物截然相反。误食会造成严重后果,搞不好要闹上门来,砸了药铺。   这个女老板据说是未婚,但是有个做大官的情人,在汗廷有靠山。但是,又不好直接问病人有没有行过房事。   当大夫真难啊,当妇科大夫更难。   庸医只好开了一副什么病都治不了的养生方子,收诊金走人。   红妆脂粉铺整天都有一股药味,短短几天,好几个大夫上门瞧病,门口倒掉的药渣子都堆成小山了。   枢密院的丁院判天天来看望女老板,剑眉深锁,一副心情不佳的样子。   前几天女老板突然离开丰城,蒙着红面纱一骑绝尘,随后,丁巫骑着名贵的汗血宝马,还有驯养的海东青追逐而去,半天将女老板追回来了。   传闻这对情人不知为何闹了别扭,又和好如初。且女老板一回来就病倒了,再也没有在柜台接待客人。   丰城百姓的八卦欲不亚于北京北城的吃瓜群众,一时间什么传闻都有,有说女老板珠胎暗结怀孕的,因丁院判嫌弃她出身低微又风骚,没有给她一个名分,而负气出走。   有说女老板出走时骑马颠簸,寒气入体,导致流产,不得已卧床休息。   还有人说女老板没有流产,正在卧床保胎。门口的药渣子都是补身体的药材。   连汗廷里的三娘子都听到了丁巫和女老板虐恋情深、千回百转、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的爱情悲歌。   三娘子正要找丁巫问个明白,丁巫主动来到汗廷,说道:“微臣想请哈屯帮个忙,微臣有个朋友……病了,请了好几个良医、吃了十几副药都不管用,病的都下不了床,听闻汗廷聚集了天下闻名的妇科圣手,微臣想请一个圣手给这个朋友看一看。”   三娘子笑道:“你说的这个朋友,就是红妆脂粉铺的西门老板吧。上次来借我的汗血宝马追的人,也是她。”   丁巫面露局促之意,“正是。”   作者有话要说:  汪大夏,一个走到哪里就是那里的顶流,靠炒作和炒作cp狂吸流量的网红感谢在2020-10-18 03:22:44~2020-10-18 16:44:1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王嫣、云声。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犽 70瓶;鲫鱼汤豆腐 20瓶;zjeva 10瓶;貓的太太 7瓶;华少、朝露待日晞、钝刀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20章 惊变   三娘子有成人之美之心, 爽快的说道:“我这里有的是妇科圣手,随便你挑选,救人要紧, 一个不行就换另外一个。”三娘子也觉得女老板怕是有了身孕。   丁巫拜谢, 到了软禁大夫的地方, 点名要来自山西大同的禾大夫。   哥妹重逢, 都竭力压制住激动, 装作淡漠的样子, 直到魏采薇登上丁巫的马车,两人才歇下伪装, 丁巫握着魏采薇的手, 从头到脚打量, “有没有受伤?害怕吗?”   魏采薇摇头, “没有, 我很好,这次拖累你们了,没想到在关内也不安全。”   丁巫说道:“你不要说这种话,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而来西北的。”当然,还有汪大夏。   又给她讲逃亡计划,“一切都安排好了, 你到了红妆胭脂铺,假装给汪大夏诊疗,然后借口亲手去药铺挑选药材, 把跟随你抓药的药铺掌柜放倒,偷她的钱袋,实则坐着锦衣卫的马车回到大同。”   魏采薇问:“可是,汗廷的大夫逃跑, 都因你的缘故,三娘子会不会找你追责?”   丁巫说道:“汗廷十几个妇科圣手,少你一个不少。何况三娘子性情温和,不是那种动不动就喊打喊杀之人,她不会因这个责怪我。”   丁巫摊开一张手绘丰城地图,“……那时候我和汪大夏都不能在你身边,只有你和掌柜,你要记住路,在这条巷子放倒她,她是我们自己人,假装中了你的迷/药。你拿着钱袋从巷子口出来,往南街走,那里人多,都是目击证人,会看到你一个人出来。”   “你往北走,是个牛马市,买一匹马,顺着这条东长街一直骑出丰城,丰城一里地这里有一片丘陵,接应你的马车就在这里等你,陆缨就在马车里,她会护送你回大同。”   魏采薇顿首道:“我记住了,这次回去之后,只在军中为军户家属和逃出白莲教的开荒百姓们看病,不了解底细的病人一概拒绝。”   到了红妆胭脂铺,夫妻相逢,汪大夏不医自愈,从床上跳起来,连鞋子都没穿,光着脚紧紧抱着魏采薇。   他再也受不了第二个亲人失踪了。丁巫识趣的退出房门,还体贴的关上房门,想了想,还是提醒小别胜新婚的小夫妻,“你们只有一刻钟时间。”   时间紧迫,可不能像上一次那样让我和陆缨在楼上喝茶吃核桃吃到撑了,你们两个还没“结束”啊!   赶紧的!   两个月没见,汪大夏争分夺秒,魏采薇也没时间蒙眼睛了,接受女装的汪大夏牢牢把她的腰牢牢掐在桌沿上了。   她一半身体悬空,全靠着汪大夏支撑,好像随时都要坠落,身后就是悬崖,她只能牢牢抓住悬崖边的一颗独松。   这一株松树在强风中剧烈晃动着,树根似乎随时能够从岩石缝里□□,坠落悬崖,她提心吊胆,却又极度沉迷这种失控。   咚咚!外面丁巫鼓起勇气敲门,“好了,时间到,快出来,要走了。”   隔着一层门,丁巫听见桌子腿擦在地板上的咔嚓声,就像搬家似的,响个没完,上一次是尴尬,这一次是羞耻,丁巫干脆扯了两团棉花堵住耳朵,眼睛盯着西洋怀表,几乎要把灵魂注入怀表,努力不想其他。   现在唯一庆幸的就是陆缨不在这里,她在城外一里地里等着魏采薇接头。我一个人羞耻就够了。   汪小夏已非吴下阿蒙,基本上可以做到收放自如了,敲门之前的动静就像装修房子,敲门之后很快就安静了,魏采薇出来的时候,屋里传来一股浓郁的西洋香水味,就是为了掩盖那股石楠花的味道。   见魏采薇出来了,丁巫才取下堵住耳朵的棉花球。   魏采薇心虚,不敢看义兄的眼睛。丁巫也一样,默默送她下楼,只说了一句,“保重。”   汪大夏趴在窗前,从窗缝里看见魏采薇和掌柜的身影消失在街头,这一别,下次见面不知何时,经过这次风波,魏采薇恐怕来的次数更少了。   我恨两地分居!   赶紧把白莲教灭掉,做完这个,老子就不干了。   计划很顺利,魏采薇沉着冷静,按照逃亡路线,一丝不苟的进行,骑马出城。   黄昏,红妆脂粉铺。   汪大夏对着地图看怀表,地图里就像有个蚂蚁般的小人,在大街小巷里穿梭,脑子里想象着魏采薇此时到了何处。   丁巫看着天色,说道:“这时候她和陆缨应该见面了。”   汪大夏被上一次父亲失踪惨死整怕了,此时依然紧张,不敢掉以轻心,“但愿如此。可是,按照计划,陆缨接到了采薇,会派出暗探来报信,现在此人还没来。”   丁巫看着怀表时间,“没有那么快,路程有点远。”   入夜,胭脂铺打烊关门,信使还是没来。   汪大夏紧张的在屋子里团团转,“怎么还没来?丰城就要关闭城门宵禁了。”   这下连向来淡定的丁巫都坐不住了,“我出城去看看,我有通行的腰牌。”   丁巫披上狐皮大氅,戴上风帽,骑马出门,几个人突然出现,拦住了他的去路,正是三娘子的亲卫,说道:“丁院判,钟金哈屯要召见你。”   丁巫着急找魏采薇,“现在天色已晚,哈屯要早些休息,如果不是很紧要的事情,我明日一早就去汗廷。”   亲卫说道:“钟金哈屯要见你,现在,立刻,马上。”   丁巫骑在马背上抬头,看见红妆胭脂铺二楼窗户有个婀娜的身形,知道汪大夏正看着街上的动静,看到他被钟金哈屯传走了。   丁巫只好跟着亲卫赶往汗廷,等解决三娘子的事情,再立刻折返回来。   汗廷。   丁巫听到里头传来乐曲声,是《海青拿天鹅》一曲,猎鹰海东青如何穿云破雾、在湖边寻找了猎物天鹅,经过一番搏斗后,抓住了天鹅,满载而归。   丁巫不敢打扰三娘子雅兴,待琴声停止,听到三娘子宣召,才进去见她。   三娘子今晚开了盛大的宴会,十二部的乐伎,还有刚才随着乐伎跳舞的舞姬,一个饰演海东青,一个跳天鹅。   三娘子的宴会只为招待一个人,丁巫看到了本该逃走的魏采薇坐在宾客席上,心中大惊!   三娘子重赏了乐伎和舞姬,命他们统统退下。宴会只剩下她和丁巫、魏采薇三个人。   “坐。”三娘子指着魏采薇对面的位置。   丁巫脑子里刮起了暴风雨,一艘小船努力的风头浪尖调整着舵位,寻找应对之法。   怎么回事?半夏怎么没能逃走?难道三娘子不放心出宫的大夫,一直派人暗中盯梢?三娘子现在到底知道多少?她看破我是锦衣卫的人了吗?   丁巫猜的很准,魏采薇是俺答汗的人绑架来汗廷的,算是大汗的“贵客”。三娘子不想看到俺答汗的贵客在她眼皮子底下出事,有损她的贤妻形象,就在丁巫借人之后,派出亲兵远远监视,以防出意外。   结果,还真出事了。   亲兵将意图逃跑的魏采薇在丰城门口拦住,带到汗廷邀功请赏,三娘子一看“禾大夫”的脸,很是震惊:这不是就是汪大夏以前的邻居、现在的新婚妻子魏大夫吗?   宴会上,三娘子明知故问:“你们两个认识吗?”   丁巫说道:“她是半夏,微臣的义妹,在山西大同化名禾大夫。”   三娘子问:“她为何在大同?”   丁巫观察着魏采薇的表情,凭着多年兄妹的默契,答道:“因为她一直没有放弃微臣,总是幻想着要微臣弃暗投明,大明新皇帝登基,宽厚对待老臣,很多前朝被打压的官员平反昭雪。如果微臣回去,表示悔改,就能够为丁家平反,重归荣耀。”   魏采薇露出肯定的眼神,看来她也是这样回答三娘子的,这一关算是过了。   三娘子又问:“她放弃了新婚丈夫不管,跑到千里之外的西北找你,恐怕没有这么简单吧。”   三娘子居然连半夏嫁给了汪大夏都知道!丁巫扫了一眼魏采薇,“是的,没这么简单。她想说服微臣借着枢密院院判的身份,给明朝朝廷送情报,以抵消我叛国的罪名,将功折罪。微臣拒绝她,她一直不死心,总是纠缠微臣,微臣不堪其扰。”   “但是,她毕竟是微臣的义妹,从小和微臣共甘共苦,在铁岭苦寒之地相依为命,微臣不能不管她死活。听闻她被绑架到汗廷当大夫,哈屯以前在京城的时候认识她,微臣怕哈屯认出她的身份,所以就借口红妆脂粉铺女老板有病,把她借出宫,放她走了。”   “微臣欺骗了哈屯,微臣有罪,微臣认罚。但是微臣从来没有出卖过汗廷和哈屯。一片忠心,日月可鉴。”   我只是一门心思捶白莲教。   三娘子指着魏采薇,“依你看,我该如何惩罚你的义妹?”   丁巫跪求道:“一切皆因微臣而起,微臣愿意替愚妹受罚,一人承担两人的惩罚。”   三娘子却说道:“女子出嫁从夫,她既然嫁给了汪大夏,就是汪家妇。论承当责任,你这个义兄要退一射之地,她的丈夫才应该为她的言行负责。你把汪大夏叫过来,要他亲自来领自家的媳妇。”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拿着晋江玛丽苏女主剧本的起/点杰克苏万人迷配置的男主感谢在2020-10-18 16:44:18~2020-10-19 02:32:5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akuita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46663525 30瓶;蔓蔓紫兮 20瓶;小时光、北极北、大龄女青年 10瓶;EVA 6瓶;糯米团子、我选择狗带 5瓶;suzuran、默 2瓶;起名无能星人、恬逸幽兰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21章 揭穿   “这……”丁巫面露难色, “她的丈夫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城,现在外头天寒地冻,千里冰封, 如何赶的过来?”   三娘子说道:“你莫要哄我, 汪大夏是锦衣卫的人, 锦衣卫日常做些什么事情, 我很清楚。我在你们的都城, 也做过类似的事情, 收集情报,送回自己的国家, 大家各为其主。”   “何况, 魏大夫身为人/妻, 还是新婚燕尔, 不可能因为你一个义兄而突然来边关要你回国去, 我猜测,她是顺路,跟随执行任务的丈夫到了大同。汪大夏一定就在边关锦衣卫的暗桩里, 说不定,此刻他人就在丰城。”   “我若早知道如此,就不会要侍卫把她从城门抓回来, 一路跟踪,她在路上必有人接应回大同,我猜, 接应的人就是汪大夏。”   好个聪明的三娘子!除了猜错接头人,其余全对!   丁巫心中惊涛骇浪,努力保持冷静,想着如何应对。   此时如果要汪大夏来到汗廷领走魏采薇, 必定会暴露锦衣卫在丰城的暗桩,红妆胭脂铺好容易铺开的情报网会被打乱。   可是,如果汪大夏不来,魏采薇会受到钟金哈屯的惩罚。   怎么办?丁巫左右为难。一边是国家利益,一边是妹妹的安危。   魏采薇开口了,说道:“此事因我一人而起,与我丈夫无关,我一人承担罪责。哈屯既然知道我嫁给了汪大夏,应该对京城动向了如指掌,会有情报送到汗廷。也应该知晓当今皇上的太子和两个公主都是我接生的,李贵妃也一直是我负责为她调理身体,女人生孩子,身体一半是躺在棺材里的,我自愿留在汗廷,照顾哈屯生产。”   好个一心护夫的妻子。三娘子摸着隆起的肚皮,玩味的看着魏采薇,“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与众不同。你是陈千户父子双杀案的嫌犯,汪大夏把你托付给我,要我帮你逃出京城,你却逆流而上,主动自投罗网,去锦衣卫澄清了自己的嫌疑,不用一辈子过东躲西藏的生活。”   “后来,就听闻你和锦衣卫的陆统领有私情,没过多久,你就和邻居汪大夏公开成双入对,就连教主赵全邀请汪大夏赴宴,也要顺带叫上你,你们两个在画舫宴会上卿卿我我,就连红袖招的歌姬舞姬都隔着屏风,听得面红耳赤,那时候我觉得很奇怪,因为汪大夏只是贪玩耍,不喜世俗约束,表面离经叛道,其实并非好色风流之人,怎么一遇到你,他就变了一个人。”   “现在想想。”三娘子的目光在丁巫和魏采薇之间流转,“这一切是一个精心算计的局中局。你和陆统领、汪大夏三人行的不堪传闻、万货商行突然陷入假银票官司、丁巫和汪大夏犹如天降神兵,解决万货商行的官司,连同万货商行和红袖招两大白莲教暗桩一夜之间覆灭,还有丁巫被当做勾结白莲教的嫌犯被关在锦衣卫诏狱备受折磨、丁巫叛逃故国,来投靠汗廷,皆是一场又一场的戏。”   丁巫立刻跪下,扯开衣襟,露出脊背可怖的伤疤,“微臣被锦衣卫鞭打侮辱、微臣的父亲被关在锦衣卫诏狱十年,暗无天日,一病呜呼,这都是铁打的事情,并非演戏,微臣对汗廷的忠心,日月可鉴,绝无半点异心。”   三娘子现在怀疑一切,“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苦肉计而已,你的伤疤是真的,我很佩服你的毅力和勇气。至于你的父亲……把一个活人做成死人的样子,不正是魏大夫擅长的吗?”   眼瞅着丁巫也要被拖下水了,魏采薇心中大急,“我与汪大夏早就生情,与陆统领的私情子虚乌有,只为演戏,那个端午节丁大哥被严世蕃抓走了,我要救他,不得已和陆统领演戏。我的两段感情,只有和汪大夏是真的,我们历经波折,七年才得以成婚,真情难断,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并没有欺骗世人。”   三娘子听了,心里莫名涌出一股酸意,“是吗?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汪大夏对你用情至深,他应该会不顾一切来汗廷找你。”   三娘子对丁巫说道:“你可以下去了,汪大夏迟迟等不到他的妻子,自会来找你这个大舅子打听消息,你就对他说,要接回老婆,就来汗廷找我。他若不来,他老婆就留在汗廷,一辈子当我的御医。”   丁巫正要再出言为自己澄清,三娘子又道:“你把进出汗廷的符牌留下来,以后若无召,你不可以进出此地。”   三娘子怀疑丁巫,虽然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猜测,但是,她是汗廷最尊贵的女人,她不需要证据,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她不可能在怀疑丁巫的情况下再继续容他自由进出汗廷了。   这是丁巫“叛逃”以来,遭遇的最大的危机,他摘下犀角做的符牌,双手捧给三娘子,“多说无用,微臣会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忠诚。”   三娘子用犀角指着魏采薇,“如果我要你杀了她,以证清白呢?”   魏采薇藏在衣袖里的手指头都要生生绞断了。   丁巫答道:“微臣不会对义妹动手。微臣虽然在锦衣卫诏狱遭遇鞭刑逼供时,对她有过怨恨,怨她没能及时救微臣出去,但鞭打微臣的是锦衣卫,不是她、囚禁微臣父亲十年的也不是她。她从来没有做过害微臣的事情,也没有做过任何对哈屯有威胁的事情,微臣无论如何都不会伤害她。”   “很好。”三娘子点头道:“你还真是个有情有义的义兄,既然如此,从明天起,枢密院就不要去了。”   三娘子一刀刀劈砍下来,把丁巫的官职都砍掉了,貌若天仙的她,也有雷霆手段。   丁巫被逐出汗廷,魏采薇如坐针毡,宴会只剩下两个女人。   魏采薇思考着如何努力挽回,说道:“如今我不再是昔日街头无权无势的游医了。李贵妃对我信任,我无召也能可以进宫,自由出入宫廷,当今太子是我给他剪的发,凭我的能力,完全可以帮助义兄恢复过去高官子弟的身份。无论我如何劝说,他都不肯答应跟我回去,铁了心要留在汗廷,为三娘子效力。”   “可是……”魏采薇讽刺一笑,“三娘子却并不相信他的忠诚,觉得非我族类,必有异心,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逐出汗廷、还夺去官职,他一片忠心,终是错付了!这样也好,一个小小考验下来,义兄应该对哈屯从死心塌地变成死心,他应该看清了自己的处境,一个汉人,是不可能真正得到信任的,在哈屯这里没有前途。”   三娘子冷了脸,“你在讽刺我没有容人之量?你不要忘记,你现在是我的囚徒,生死只在我一念之间。”   魏采薇站起来,双手高举,肩膀耸动,学着刚才《海青拿天鹅》的舞步,大鹏展翅,独自跳舞,她原地旋转,裙摆涨成一面鼓,就像一个陀螺似的永不停歇。   魏采薇突然起舞,三娘子摸不着头脑,心想她莫非是被我逼疯了?汪大夏要是来汗廷,看到一个疯婆娘,怕是……   魏采薇脚尖一点,旋转截然而止,回眸笑道:“我是哈屯的囚徒不假,但是哈屯又何尝不是汗廷的囚徒呢?哈屯嫁给自己的外祖父,难道是哈屯所愿?哈屯和我一样,都是苦中作乐,反正逃不出去,索性在囚笼中尽量让自己舒服一些,其实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放肆!”三娘子气得拿起杯子,想要砸向魏采薇,举到半空,理智让她停止了。   三娘子捏着杯子的手背都凸出淡蓝色的血管,几乎将牛角杯捏碎,最后,她轻轻放下牛角杯,“差点中了你的激将计。你要寻死,我偏不成全你。”   魏采薇说道:“我不是在寻死,我是寻求与哈屯合作。我是大明人,哈屯是汗廷的人,我们都不会为了任何人背叛自己的国家。我义兄是哈屯最得力的人,哈屯怀疑他的忠诚,也是说弃就弃了,可见叛国是哈屯的底线。”   “我们两国虽然讨厌对方,但都没有能力将对方覆灭。锦衣卫的行动至今为止,也只针对白莲教,并没有对汗廷如何,更没有伤害过哈屯。况且,我们都是女人,有些事情,只有女人才懂得女人的痛苦。”   “中原有句俗话,以色侍人,岂能长久?即使俺答汗会一直沉迷哈屯的年轻貌美,永远宠爱哈屯,但是俺答汗六十多岁了,还能活多久?我们的老皇帝去年就驾崩了。我知道草原有继承婚的习俗,哈屯将来会像一个物件一样,被继承汗位的大继子所继承,会沦为继子众多妻妾中的一员,也就是说,哈屯在被迫嫁给自己的外公之后,会再嫁给自己的舅舅。”   三娘子听了,再次被勾起了怒火和暗藏在心里的恐惧,“你闭嘴!”   到了这个地步,锦衣卫面临着功亏一篑的危险,魏采薇索性豁出去了,“哈屯的大继子辛爱黄台吉已经年过五十了,听说他沉迷酒色,身体不太好,这样的人不能长寿,所以,哈屯的大继子、也就是大舅舅死了,依然年轻美丽的哈屯会嫁给自己的孙子、也是外甥,像个物品一样身不由己,在男人之间传递着。”   魏采薇缓缓走近暴怒的三娘子,“男人们觉得继承婚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家产,肥水不流外人田,从来不觉得这样的婚俗有问题,因为他们是利益的获得者,但从来如此,那便对吗?”   “他们不会去想改嫁给自己儿子、甚至孙子的女人们是什么感受,去体会被当成一件可以继承的物品是多么可怕可悲的事情,但是我知道哈屯并不甘心,对吗?”   作者有话要说:  女人同盟。意犹未尽的话,大家可以去看上一章的评论区,灰常精彩,奇怪的知识又又增加了呢。感谢在2020-10-19 02:32:51~2020-10-19 19:45:3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半夏、Sonia220、云声。、清秋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kylie是我的宝贝 40瓶;教授不知、zz 20瓶;温柔的小姐姐、半夏、月明星稀 10瓶;47541317 6瓶;夏虾饼冰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22章 游说   三娘子有俺答汗的宠爱, 实际并无多少权势,反而有种四面楚歌之感:七个继子和这个年轻继母面和心不和、朝臣和各部落表面尊称她为钟金哈屯,其实背地里不齿她这个外孙女嫁给自己了外公。   人们敬畏强者, 欺凌弱者。事实上是俺答汗强娶了外孙女, 但是没有人敢说俺答汗的不是, 却背地里指责三娘子为了富贵, 勾引了自己的外公, 不知羞耻。   这就是现实。女人被男人强占, 尤其是被有权势的男人,这个男子只需有权势或者钱财, 无论这个男子多么老、多么丑, 女人多么年轻美丽, 那么舆论都会为男子的罪行开脱, 而不是同情被害女性, 反而会谴责她爱慕虚荣、为了钱财权势去睡老丑的男人。   男人无论多老多丑多猥琐不堪,都是被心机女人“欺骗”的傻白甜。   起初,三娘子是崩溃的, 她被外公欺负霸占,还要背负为了权势毁掉和表哥的婚约的压力,甚至, 她想过寻死。   可是当刀锋割破手腕的肌肤时,她停下了:为什么?我明明没有错,为什么要去死?   老男人为了弥补她, 把她宠上天,三娘子如行尸走肉般被老男人摆弄,明明盛宠加身,却如同凌迟了她的灵魂, 所有人劝她接受老男人,不要不识抬举,甚至她的亲生父亲也要她服从这个老男人,乖乖当一个小妻子。   渐渐的,三娘子接受了外公变成丈夫的事实,甚至,还很享受被草原最有权势的男人宠爱的滋味,为了生存下去,让自己尽量舒服一些,不让自己陷入崩溃,她无数次给自己催眠:   他强占了她,是为太爱她了。   他不顾伦理坚决要娶她为正妻,是因为真爱。   她要用真情来回报他的爱。她必须学会爱他……因为一旦爱上他,她就不会那么痛苦了。   爱情就像麻沸散,让她感受不到切肤之痛,让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快乐的、满足的、幸福的、一直被宠爱的小娇妻。   可是魏采薇尖锐的一番话就像一缕阳光,把三娘子努力遮掩、藏在床底下里不能见光的东西统统照亮,迫使她从麻沸散中清醒过来,来面对接下来更加不堪的未来。   嫁给外公只是开始,她还要面对嫁给舅舅、嫁给表哥、甚至嫁给外甥的痛苦,每一次婚嫁,她都要痛一次、一次次麻痹自己、接受现实。   这个女人好残忍!   三娘子双手抓紧了案几的边角,努力克制自己不要掀桌,“继承婚是蒙古各部落的规矩,凭我一己之力是无法改变,我不甘心没有用,你们明朝朝廷也无法改变我们的习俗。”   只要你不甘心,我们的机会就来了。魏采薇坐在三娘子对面,“我听义兄说过,哈屯并非随波逐流之人,继承婚的婚俗无法改变,但是可以改变实质内容,假如哈屯掌握了权势,就可以把丈夫变成傀儡,名义上的丈夫只是哈屯统治草原的工具。只要哈屯对我们明朝称臣,不再起干戈,我们就全力支持哈屯统治草原。”   三娘子目光一亮,但是很快就黯淡下去,“你们中原有句俗话,叫做画饼充饥,你是个有胆识的女人,居然敢给我画大饼。”   魏采薇说道:“只要敢想敢做,一切皆有可能,我们中原也是男尊女卑,但出现过一个女皇武则天,她也是先嫁父亲,又嫁给继子,服侍了父子两代人,之后的几个皇帝都是她的傀儡,她说立谁就立谁,直到她废掉所有的皇帝,登基自立为帝。”   “你们草原也有一个类似武则天的女人——”   三娘子立刻接话道:“你说的是满都海哈屯。”   草原无人不知满都海哈屯这个伟大的女性。   满都海哈屯是大明成化年间蒙古草原的一颗明珠。那个年代,大明成化帝疯狂爱慕比他大十九岁的万贵妃,开始了一场旷世奇恋。同一时期,另一对姐弟恋的故事也在草原上发生,而且年龄相差二十五岁。   草原满都鲁大汗去世了,还绝了嗣。大汗晚年时,妻子满都海哈屯掌控了权势,这一年,满都海哈屯只有三十二岁,正当壮年。   按照草原继承婚的婚俗,丧夫的满都海哈屯嫁给谁,谁就是草原之王,所以草原各个部落的首领纷纷向满都海哈屯求婚,争抢着吃绝户。   满都海哈屯最终选择了成吉思汗的第十五世孙、黄金家族的后裔、年仅七岁的延达汗——也就是现在俺答汗的祖父。   三十二岁的满都海哈屯嫁给了七岁的延达汗。   当然,这是一门典型的政治婚姻,和爱情无关。满都海哈屯选择七岁的男童当丈夫,一来是男童的血统高贵,容易服众。而来是男童年纪小,好控制,在男童十六岁摄政之前,满都海哈屯可以继续掌控权力,是草原实际的主宰。   满都海哈屯后来和小丈夫延达汗生了七个儿子——厉害的女人连生育有极其有效率,她生了三对双胞胎,只需怀孕四次,就能生出七个儿子。   其中,她所生的长子就是现在俺答汗的父亲。满都海哈屯是俺答汗的祖母。   所以,魏采薇只需稍做提醒,三娘子立刻明白她说的就是自己的祖婆婆满都海哈屯。   魏采薇说道:“正是,满都海哈屯丧夫之时,就是她成为草原真正主人的开始,继承婚对她而言,只是使用权力的一个工具。只有拥有了绝对的权力,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能掌控政治婚姻的主动权。”   “哈屯改变不了继承婚的传统,不能选择,只能接受。但是成为这桩婚姻的支配者,还是沦为一个被对方控制的牵线木偶,这是哈屯可以选择的。我们可以帮助哈屯做主选择。”   三娘子目光变幻,阴晴不定,脑子里有千百个念头在左右互搏。   魏采薇不容她逃避,握住了她的手,“我们想当哈屯的盟友,俺答汗正在老去,哈屯要为自己的将来考虑了。老男人的宠爱是靠不住的,权势和金钱才是女人最好的朋友。”   “多一个盟友,还是多一个敌人;成为满都海哈屯这样伟大有权势的女性,还是当一个物件在祖孙几代人里被继承,都在哈屯的一念之间。”   三娘子的手在魏采薇的掌心里出汗、颤抖,过了好一会,她的手终于不抖了,问:“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话?明朝皇帝会认你对我的承诺吗?我和你们暗地里接触,一旦被人捅出去,说我里通大明,我就真的完了。”   能够问出这几句话,就说明三娘子已经将我的提议听进去了、打动了她的心。   根据魏采薇当江湖郎中的经验,嫌货者才是买货者,如果不感兴趣,客人才懒得劳心费力讲价还价,扭头就走了。能坐下来讨价还价,买卖才有希望。   魏采薇说道:“我不能为了自己脱身而随口说大话,欺骗哈屯,胡乱许下承诺。老实说,我不能保证皇帝会认同和哈屯暗中结盟,以上仅仅代表我个人、以及作为一个女人对女人的同情和提议。但是我保证,我会尽全力去说服皇上暗中与哈屯结盟。”   “明朝和蒙古断断续续打了两百多年的战争,相信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厌倦了征战,希望两国和平,能够重开榷场通商。我觉得隆庆帝很有可能答应这个提议,隆庆帝是个开明的皇帝,他甚至不顾祖宗规矩,开了海禁,容许百姓自由做海上贸易,东南沿海已经开始了,也该轮到北方开始自由通商。”   “至于里通大明的风险……钟金哈屯,做什么没有风险呢?风险越大,利益越大,哈屯想要四两拨千斤,就得冒险一试。再说如今除了我们,草原那个部落会支持哈屯当权?恕我直言,连哈屯的亲生父亲都不会支持你。”   魏采薇最后一句话真是太诛心了,但偏偏是残酷的事实。外头提到钟金哈屯,想到的是草原第一美女、红颜祸水、抛弃表哥、魅惑君王等等,绝不会认为她是个政治家,能够统治草原。   三娘子心道,重开榷场,会有很多草原人得利,民心所向,就像今年的旱灾,如果榷场在,就不会饿死这么多人了。如果我能够得到大明皇帝的支持,有重开榷场的功劳,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必定能够使得一部分人支持我,从这里开始,慢慢像满都海哈屯一样掌握权力。   掌握了权力,就能改变像物件一样任人宰割的命运。   想到这里,三娘子眼睛里有了光,心里有了希望。   三娘子问道:“汪大夏是不是就在丰城?”   现在,要努力把三娘子对丁巫崩塌的信任重新建立起来,不能再骗她了,任何一个错误,都能让本就不确定的三娘子发生摇摆。   魏采薇顿首道:“是的,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明天一早就会在汗廷门口求见哈屯,接我回家。”   看着自信笃定的魏采薇,三娘子从未如此嫉妒过一个女人,她拥有真正的爱情,七年等待,至死不渝,她确认他会来,没有一丝怀疑和动摇。   三娘子又问:“他在丰城那里?”   魏采薇说道:“涉及锦衣卫的公事,我不能说。他来接我,也是以丈夫的身份,和他官职无关。”   事实上,汪大夏都没有等到明天。   魏采薇话音刚落,就有侍女进来禀告三娘子,“丁院判在宫外求见哈屯,他带着一个随从,自称姓汪,要进宫接他娘子回家。”   丁巫进出汗廷的腰牌已经没收了,要进来必须先通传。汪大夏来的真早!   三娘子静了静心,说道:“宣。”生死相许的爱情固然令人羡慕,可是,注定无法拥有美好的爱情,拥有权力也是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老婆,我来救你了!   半夏:不用,我自己搞定了。   成化时期的万贵妃和成化帝相差19岁的姐弟恋。同时期草原是满都海哈屯和延达汗相差二十五的姐弟政治婚姻。   嘉靖时期嘉靖帝迷恋和孙女同龄的尚寿妃,同时期是俺答汗迷恋外孙女钟金哈屯。   万历初期,李太后李九宝成为摄政太后,是大明实际的统治者。同时期俺答汗死了,草原三娘子改嫁继子,孙子,成为草原实际统治者。两国都是女人天下。   真是非常有趣的巧合呢。感谢在2020-10-19 19:45:34~2020-10-20 03:17:4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yin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cc 15瓶;醋溜土豆丝、夜舞琅嬛 10瓶;一帘媚阳、我是你爸爸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23章 风云再起   时隔半年, 汪大夏第一次穿男装,习惯当妇女之友、在脂粉堆里打滚,现在为了救老婆, 汪大夏穿我战时袍, 着我旧时裳。当窗拆发髻, 对镜卸红妆。磨刀霍霍向汗廷。   穿着圆领袍的汪大夏提剑出门, 从风骚美娇娘变成了武士, 丁巫问:“你考虑清楚了?”   汪大夏点点头, “我的老婆,拿什么都不换。”   大舅子第一次觉得这个妹夫还是有可取的一面。   丁巫连夜带着汪大夏来到汗廷, 得了三娘子的传召之后, 汪大夏身手所有的武器都被搜走了, 就连发髻的簪子也被抽出, 换上一根发带束发。   三娘子为迎接稀客, 添酒回灯重开宴,时隔七年,再次见到汪大夏, 他居然还是过去在红袖招打架的少年模样,好像除了身高,基本没有什么变化。   三娘子也依旧美貌, 只是添了一份上位者不怒自危之感。   不过,汪大夏的目光并没有在三娘子的容色上停留,问:“我老婆呢?”   好一个夫妻情深, 为了找回老婆,龙潭虎穴也要闯进来。三娘子说道:“恭喜你和隔壁女邻居有情人终成眷属,你老婆刚刚和我达成了一笔交易,不知道你们认不认?”   丁巫和汪大夏一起说道:“认。”   三娘子心中又开始发酸, 一个市井游医,却有毫不保留爱她的家人和丈夫,这是何等的幸运。   三娘子说道:“你们还没有问是什么交易。”   汪大夏说道:“我老婆说的都对,她总是能够另辟蹊径,出奇制胜。”   丁巫说道:“我信她。”   这样的信任,令三娘子羡慕不已,看来魏采薇的话是有分量的。   三娘子扯动了桌下的机括,隔壁房间的铃铛响起来,侍女将魏采薇带过来。   夫妻相见,没羞没臊的拥抱起来。丁巫已经司空见惯,三娘子强压住心中的酸意,说道:“魏大夫给两位说一下我们的交易。”   魏采薇把大明支持三娘子掌控权力、两国停止延续两百多年的征战、开互市,恢复和平的计划说了。条件是三娘子要庇护锦衣卫在丰城的暗桩,支持两国和平。   妇唱夫随。汪大夏对老婆和三娘子的交易双手赞成,赶紧结束吧!否则这种不人不鬼的潜伏间谍生活永远没完没了。   事到如今,丁巫也揭下了面具,“我还有一个条件,哈屯要协助我们铲除白莲教。一来白莲教是个毒瘤,欺骗无知教众,教民眼里只有教主,没有哈屯,只听教主的命令,迟早是个隐患。”   “二来,白莲教在大明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明廷不可能宽恕白莲教所作所为,两国要和平共处,白莲教绝对拦在中间的绊脚石,如果三娘子协助明廷铲除白莲教,那么明廷会相信三娘子的诚意。”   到了谈判环节,都要讨价还价,三娘子说道:“你们对我的要求太多了。白莲教对汗廷是有用处的,俺答汗需要白莲教当走狗来牵制你们,这次旱灾,板升之地的粮食对我们大用用处,否则会饿死更多的人和牲畜。目前我们八字还没有一撇,我不会打压白莲教,与俺答汗作对。”   丁巫说道:“如果没有白莲教,板升之地就是汗廷的地盘,对汗廷交税纳粮,哈屯将来就不用通过白莲教来借粮食,直接统治板升,教民都是哈屯的子民,哈屯有牧地、有耕地,互相补充,没有白莲教这个中间人,岂不更美?”   魏采薇也说道:“哈屯,除掉白莲教,对我们都有好处。”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两方达成战略性合作意向,接下来,要等隆庆帝的答复。   三娘子把刚刚没收的犀角符牌还给了丁巫,他依然可以自由进出汗廷,但是,三娘子对汪大夏说道:“今晚你带不走她,我不能为了一纸空文放了她,在你们的皇帝给我答复之前,她就是汗廷的贵客,要在汗廷为我待产。”   汪大夏不答应,“不行,你不能把她当人质。”   三娘子说道:“我们彼此都还不能信任,我必须留下一个人。她是个女人,又是大夫,留在身边不会惹人怀疑。汗廷里头各方耳目众多,我也需谨慎行事。”   汪大夏正欲再驳,魏采薇捂住了他的嘴,“我能理解哈屯的不安,我自愿留下当人质。”   汪大夏:“呜呜(不行)!”   魏采薇听出丈夫的意思,说道:“难道换成你穿女装留在汗廷?”   汪大夏点点头:“呜呜(是的)。”   魏采薇否了丈夫的提议,“这样我更不放心了,你给哈屯赎身这事我不会忘记的,瓜田不系鞋,李下不摘帽,我这个人就是小心眼。”   三娘子的脸色有些难看,她没想到魏采薇会如此直白。   其实魏采薇不怀疑汪大夏的忠诚,但是他毕竟是个男人,女装又是风骚入骨、招蜂引蝶的那一款,一旦被识破,或者被俺答汗看中了,强行霸占,结果扒了裤子掏出来一个奇伟的汪小夏,大夏和哈屯都有危险。   丁巫从中斡旋,说道:“哈屯,他们毕竟是新婚夫妻,相隔两地,被宫墙阻隔,有违人伦,大家各退一步,每隔十日,魏大夫可以以采买药材的借口出宫,和汪大夏团圆一次,一定会在关闭宫门之前回到汗廷,而且全程都有微臣陪同,绝不给哈屯添麻烦。”   丁巫为了成全妹妹妹夫,心甘情愿看着新婚夫妇在他眼皮子底下恩爱缠绵。   至此,交易正式达成。   丁巫说道:“此事会由锦衣卫陆统领亲自赶往京城,秘奏给皇帝,到时候皇帝秘赐文书和信物,以示两国合作诚意。”   “陆统领?”三娘子回想过去,“就是陆炳的那个私生子?”   魏采薇等三人对视一眼,事到如今,有些迟早要捅破的事情,不必在三娘子跟前隐瞒。   魏采薇说道:“她不是私生子,是诚意伯的女儿,陆府的四小姐陆缨。以前我和她的种种传闻,自然都是假的。”   不知陆缨是女郎。   三娘子听了,一时无言。原来世上还有这么多不服天命的女子,打破桎梏,突破世俗的偏见,努力追求着理想。   三娘子说道:“我见陆统领一面。”   陆缨穿上女装,由丁巫带进了汗廷,与三娘子、魏采薇见面,三个女人在屋里秘议了一上午。   陆缨下午就出发赶往千里之外的京城,一场风波,以合作互利平息。   来自山西大同的“禾大夫”从诸多妇科圣手中脱颖而出,成为钟金哈屯的心腹。禾大夫喜好调脂弄粉,经常去红妆脂粉铺,每一次都是女老板亲自接待,引到楼上介绍新货,半天都不下楼。   禾大夫出手阔绰,一买就是一马车,挑出孕妇可用的献给钟金哈屯,其余都分给汗廷的侍女们。   就这样,寒冬过去,春天终于到来,冰雪开始融化,万物复苏。   不过,这是青黄不接的季节,冬天的储粮几乎吃完了,青草还没有长出来,无法喂牲口,春天的饥荒比冬天更厉害,草原各部落每天都有饿死的人。   饥民开始打劫,拼命哄抢食物,人类就像动物一样,到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角逐。   丰城驱散所有的流民,夜里戒严,城门驻守着军队,禁止饥民进入丰城乞讨。   丰城之内,歌舞升平,粮食肉奶价格飞涨,也饿不了有钱和有权势的人,一切如旧。   丰城之外,为了生存,强大的部落吞并弱小的部落,杀掉男人和老人,孩子留下来当奴隶,女人留着当生育机器,粮食掌握在强者手中。   某天夜里,魏采薇被汗廷里的动静惊醒了,匆匆赶到三娘子的大殿,三娘子即将临盆,她摸着大肚皮,看着窗外,说道:   “鄂尔多斯部的首领阿多斯联合了好几个部落带兵包围了丰城要粮食,俺答汗连夜召集群臣,商议对策。我听说,我的继子们都建议俺答汗将我物归原主,还给阿多斯,用我来抵粮。”   魏采薇听得心惊,“俺答汗……答应了?”   三娘子说道:“俺答汗还没有做决定,但是,许多人都支持去母留子,孩子归俺答汗,我归阿多斯。”   丰城外,一个人坐在箩筐里,被吊着绳子放出城门之外,正是枢密院的院判丁巫,丁巫高举双手,表示自己没有带武器。   丁巫大声叫道:“我叫丁巫,是鄂尔多斯部的老朋友,我要见阿多斯!”   丁巫长的文质彬彬,看起来像个弱质书生,没有什么杀伤力,被带到了阿多斯的大帐。   阿多斯对丁巫以礼相待,用乳饼和奶茶招待他,“这一次没有烤羊给你吃了,上次从中原用皮子换来的粮食已经吃完,再这样下去,就要人吃人。我们这几个部落不想走别人的老路,通过自相残杀来抢夺粮食,与其自己人杀自己人,不如联合起来找俺答汗要粮,他们都说丰城有储粮,我们不想要杀戮,我们也没有背叛俺答汗,我们只想活下去。”   丁巫说道:“但是汗廷正在商议把钟金哈屯还给你,再随便搭一些粮食当嫁妆,打发你们退兵。”   作者有话要说:  又撕起来了感谢在2020-10-20 03:17:46~2020-10-20 20:19:3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云声。、二三金啊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眉秀 20瓶;wholeheart、陌离在即 10瓶;微微 8瓶;ry、小狗吃肉包、阿云、花点点 5瓶;朝露待日晞 3瓶;小叶子、lisawyj123 2瓶;夏虾饼冰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24章 交易   阿多斯没有料到来要粮食变成了要老婆, 忙不迭的澄清,“我要钟金哈屯干什么?我现在七八个老婆、十几个儿女都养不过来,那里养得起草原第一美女, 何况钟金哈屯怀孕了, 我本来就缺粮食, 怎么有余粮给别人养孩子!”   三娘子必须是俺答汗的三娘子, 否则她根本没有和大明合作的资格, 丁巫此时前来, 是为了保护三娘子和大明的利益,他当然不愿意看见三娘子被迫离开汗廷, 成为某个部落首领的妻室, 这样合作还没开始就要流产了。   丁巫说道:“可是钟金哈屯得宠七年, 树敌太多, 现在想要乘机咬死她, 俺答汗虽然宠爱她,但在现实面前,怕是要放手, 你能不能先退兵?”   阿多斯若是“怒发冲冠为红颜”的性格,早就在七年前被俺答汗戴绿帽的时候造反了,七年前, 他为部落没有反抗俺答汗,七年后,他同样不会为了钟金哈屯而放弃寻找粮食。   阿多斯摇头, “对不起,我做不到,我的部落在挨饿,每天都有人饿死, 何况,这次我们好几个部落联合起来找俺答汗要粮食,我一个人说了不算。要不到粮食,我们只能互相残杀。”   阿多斯又不是汪大夏,为了老婆可以什么都不顾,他脑子始终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丁巫从未遇到如此棘手的情况,短时间内,他也无法从关内弄到可以养活好几个部落的粮食,来解决危机,远水解不了近渴啊。   丁巫脑子转得像风车一样快,说道:“你莫要中了汗廷的离间计,你是部落联盟的首领,你们一起来要粮食,唯独你得到了钟金哈屯,其他几个部落首领怎么想?中原有个典故,叫做两桃杀三士,搞不好其他部落会和你打起来。”   阿多斯表示无所谓,“我对草原第一美女没有兴趣,我只要粮食。其他几个部落首领谁想要钟金哈屯,爱谁谁要,得到钟金哈屯的部落就必须少分粮食。”   阿多斯也把三娘子当成了一个用来分配的物件。   “你——”丁巫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挑战,巧舌如簧的他居然找不到说服阿多斯的理由了!   丁巫无奈之下,只得用过去的交情来拉拢阿多斯,“我效忠钟金哈屯,她不愿意改嫁,我要为她排忧解难。我和她都愿意尽力帮助你弄粮食,请你给我们一些时间。现在钟金哈屯在汗廷四面楚歌,都想看她从云端跌落,踩她一脚。我请求你手书一封给俺答汗,明确说要多少石粮食,我再从中斡旋。”   阿多斯迟疑道:“我写多少,就能给我多少?”   丁巫说道:“并不是,只是让俺答汗明白,你主要目的是粮食而不是美人。钟金哈屯再美丽也不能当粮食吃。为表示感谢,我和钟金哈屯会筹钱去大同买粮食补偿你的。”   一听说有粮食,阿多斯眼睛都亮了,“当真?最快什么时候能够弄到?大概能有多少?”   别说给粮食,就是给一座金山,丁巫也必须先把这个饼画圆了,说道:“跟和上次你用毛皮换的粮食差不多,我在关内有门路,飞鸽传书过去,最快五天能够给你一个答复,这五天,请你咬住要粮食不要美人,你得给我们时间。”   阿多斯按照丁巫说的提笔给俺答汗写信,“你得快一点,我的部落每天都在饿死人。”   丁巫将信件放在怀里,“我和钟金哈屯会永远记得你这个人情。”   阿多斯苦笑,“什么人情不人情的,你们不记仇就不错了。稍微有条活路,也不至于到今天这个地步,我实在被逼的没办法。”   丁巫拿着信件回到汗廷。此时群臣议论,已将钟金哈屯推出去抵粮食达成了共识,先把她嫁出去,等孩子生下来再送会汗廷,以保护俺答汗的子嗣。   俺答汗听得糟心,中途离场,去看三娘子。   三娘子斜倚在熏笼上,看着笼子里的雀儿清洗羽毛,表情悠闲淡然,和寻常一样。   她就像中原人烧制的甜白瓷,精致、纯洁、漂亮、易碎。他恨不得把她供起来。她是他最珍贵的收藏。   见俺答汗来了,三娘子托着大肚子,挣扎着从熏笼上起来给丈夫行礼,被俺答汗快步过去按在熏笼上,“今天孩子乖不乖?还闹腾吗?”   三娘子侧躺在俺答汗身上,拿一个南瓜引枕托着沉甸甸的肚皮,“这几天安静多了,大夫说即将临盆,孩子长的很大,在肚子里活动不开,故动的少。”   俺答汗怜惜的摸着小娇妻如玉瓷般的脸颊,“不要理会外面的风言风语,安心养胎。”   三娘子蜷缩着身体,像是尽量把自己蜷在俺答汗怀中,说道:“不管什么结果,我都可以接受,我生是俺答汗的人,死是俺答汗的鬼,如果可以为俺答汗解忧,我连命都可以给,当然愿意被安排改嫁给别人。”   俺答汗瞳孔猛地一缩,抚摸着小娇妻脸上的力道不禁变大了。   三娘子忍住脸上的痛,尽量在双眸里催逼着眼泪,可以看出眼泪在眼眶里打着滚,但强行憋着不肯流下来,看上去一片深情,又楚楚可怜,说道:   “只是,我有个请求——我希望能够在汗廷生完孩子后再改嫁。我快生了,突然从汗廷搬出去,挪到新地方,在车马里颠簸伤了胎气,我一条贱命算什么,我得给大汗生儿子。”   俺答汗再也无法忍受了,他安慰小娇妻,“没有人能够夺走我的妻儿,你安心养胎,外头的事情交给我,不要胡思乱想。”   俺答汗猛地站起来,顿时觉得天旋地转,扶着桌角才站稳,六十多岁的人,常年征战,这几年身体衰老的的厉害,体力也远不如从前,从半夜起来议事到早晨,他没有合眼,此时体力不支了。   俺答汗匆匆吃了吃了几块小娇妻这里的点心,回到乱哄哄的大殿。   俺答汗一走,三娘子就起来了,拿起一块湿帕子,使劲擦拭丈夫刚刚抚摸过的脸。美丽深情是她的伪装,她厌恶这样的自己,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但是又不得不做。   大殿上,丁巫回来了,拿着阿多斯的信,正在舌战群臣。   俺答汗的长子黄吉台的口水都喷到了丁巫的脸上了,“……这里没有你这个两姓家奴说话的地方!”   黄吉台年过五十了,身材高大威猛,天生好斗,年轻的时候是蒙古五勇士之一,跟着父亲俺答汗四处征战,战功赫赫,但是年纪大了,渐渐打不动,嘉靖四十四年时,他进攻宣府,马失前蹄,被明军击溃,还受了重伤,至今腿脚都一瘸一拐,不良于行,因而对大明恨之入骨,丁巫来自大明,又讨好钟金哈屯,黄吉台讨厌丁巫,骂他是两姓家奴。   丁巫优雅的拿出帕子,擦干黄吉台喷在脸上的口水,“我在明廷并无官职,只是一个流放者。在汗廷枢密院当院判,是大汗给我封的官,我吃着汗廷的饭,早就和明廷划清界限,两姓家奴从何而来。”   “我是汗廷的官,就得为汗廷办事,为大汉分忧,这是我刚刚从阿多斯手里拿到的信件,阿多斯明确写的要三万石粮食,每个部落分一万,并没有提要女人的事情,大家为何要议论用钟金哈屯取代粮食呢?”   黄吉台说道:“从那里弄三万石粮食?三千都没有!阿多斯本就和钟金哈屯有婚约在先,先把她嫁过去,稳住阿多斯,我们再想其他办法。”   丁巫说道:“围城的军队不止鄂尔多斯部一个部落,阿多斯一个人做不了主。我去大帐看过了,普通士兵一个个饿得眼睛冒绿光,看样子离吃人不远了。我们要解决的是粮食问题,送一个女人出去,一点用都没有,赔了夫人又折兵,何必多此一举。”   黄吉台一把拉住丁巫的衣领,“你说这个法子不行,那你告诉我,你怎么解决粮食的问题,弄到三万石粮食,要阿多斯他们退兵?   丁巫说道:“当然是真金白银了,有钱能使鬼推磨,我有门路,贿赂边关守军,从中原弄粮食入关,只要有足够的银钱,弄不到三万,也能凑出两万。春天已经到了,再熬过两个月,牛羊吃牧草肥了,有肉吃,谁还吃五谷。”   黄吉台说道:“黄金白银从那里来?你说运粮就运粮?万一被明廷的守军扣了怎么办?等到你的粮食运过来,阿多斯就已经打进丰城了!”   丁巫针锋相对,“黄吉台英勇善战,自不会让阿多斯他们打进来。”   黄吉台已经被明廷军队打残疾了,战斗力不如从前,总觉得丁巫这句话是讽刺他,举起砂锅那么大的拳头就要揍丁巫。   “住手!”俺答汗坐在一张铺着白狼皮的椅子上,冷冷的看着长子。   黄吉台放下丁巫的衣领,轻轻一推,丁巫就像一块破布似的被摔在地毯上,引起一阵哄笑。   丁巫早就练出唾面自干的本领,马上站起来,将阿多斯的信献给俺答汗。   阿多斯虽然起兵围城,有些“兵谏”的意思,但是在信中言语诚恳,对俺答汗很是尊敬,表示自己迫不得已,部落里很多人等不到牧草丰美的时候了,他需要粮食救命。   至于曾经的未婚妻钟金哈屯,他只字未提。   对于俺答汗而言,汗位当然比小娇妻重要,他起初也有跟长子黄吉台同样的想法,但是从阿多斯信中来看,怕是要赔了老婆还赔上粮食。   俺答汗吩咐长子,“ 黄吉台,你守城去。”   黄吉台急道:“可是父亲——”   俺答汗拍案而起,“我是你的父亲、是大汗,我的话你不听了吗?”   黄吉台见父亲发怒,只能照做,离开了明廷。   刚才丁巫和黄吉台吵架,群臣都站在黄吉台这边,黄吉台一走,刚才乱哄哄的大堂立刻安静下来,仿佛一切以黄吉台马首是瞻。   这个场面令俺答汗对长子心生忌惮,他老了,儿子残疾,但总比他活的长,本来应该为我分忧的群臣,成了黄吉台的人。狼王老了,另一头狼会对狼王发起挑战,咬死咬伤老狼王,成为新王。   这一刻,俺答汗终于明白为何中原那个老皇帝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儿子还活着,依然不肯册封唯一的儿子为太子的原因了。   权力,与人分享,那有自己一个人掌控来的痛快!   黄吉台迫不及待的要把钟金哈屯送给阿多斯,他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根本不想我会失去什么、不考虑我的尴尬和他未来弟弟妹妹的安全。   我偏要将老婆孩子留在身边!若真打起来,我未必会输。   作者有话要说:  老年危机的男人最多疑,嘉靖帝和俺答汗都是一样的心理。感谢在2020-10-20 20:19:34~2020-10-21 03:03:4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云声。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就这 66瓶;何时复西归 5瓶;碎影沙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25章 榨干   俺答汗决定不考虑用老婆抵粮食, 但是,他身为大汗、蒙古鞑靼部的首领,有庇护地盘子民的义务, 他的人在饿死, 如果只是靠打仗平息阿多斯的军队, 他会失去身为大汗的威信, 在狼群里, 当狼王不能为狼群觅得食物时, 就会不停的有其他强壮的狼来挑战狼王的位置。   要彻底解决此事,单是靠武力镇压是不行的, 还需要解决根本的问题——粮食。   可是, 大家都缺粮, 从那里弄粮食?   把汉那吉、俺答汗的孙子站出来为爷爷分忧, 说道:“大汗, 白莲教还有余粮,教主在冬天时几乎把丰城的粮食买空了,最高的时候, 价格涨了五倍,连肉干都涨价,现在我的部落也在挨饿, 没有那么金银买粮食,都是白莲教哄抬粮价造成如今这个局面,就应该要白莲教把粮食吐出来。”   把汉那吉今年十八岁, 是个俊秀的青年,他的父亲不彦台吉是俺答汗的三儿子、巴岳特部的首领,但是英年早逝,把汉那吉是他唯一的儿子。   俺答汗可怜这个孤儿孙子, 就把他带到汗廷里养着,由第二个哈屯——一克哈屯照顾。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孙子,自是和其他孙子不一样,把汉那吉是俺答汗最最疼爱的孙子。   同样的,把汉那吉也是唯一一个不赞同把钟金哈屯送给阿多斯抵粮食的孙辈。他觉得钟金哈屯是爷爷的女人,爷爷和她在一起就很开心,作为爷爷最喜欢的孙子,他当然要维护爷爷的尊严。   但是,把汉那吉辈分太低了,又没有父亲撑腰,人言微轻,他刚一开口,就被大伯父黄吉台怼了回去,要这个侄儿闭嘴,他年纪轻轻的懂个屁。   现在,黄吉台被爷爷轰出去看守城门去了,把汉那吉才敢站出来献策。   丁巫听了,简直要为把汉那吉的主意鼓掌呢,又捅了白莲教一刀,真是一箭双雕。   丁巫说道:“把汉那吉说的对,白莲教受大汗庇护,把肥沃的板升之地给他种地,现在到了回报大汗的时候了,这是最快弄到粮食、要阿多斯退兵的办法。”   俺答汗有些心虚,早在去年冬天的时候,产粮最多的板升之地已经在被我榨干了,教主赵全给汗廷进贡了四万石粮食,只留下一万石的口粮,冬天的时候,白莲教饿死人,有一半教民叛教,逃到了关内,为了稳住浮动的人心,赵全散尽家财购买粮食过冬,现在又向他伸手,恐怕……   俺答汗正思忖着,朝臣一个个站出来说道:“臣附议!”   “就应如此!白莲教制造的麻烦,就该白莲教解决!”   “咱们谁都有没有白莲教的粮食多,他不出谁出?”   所有人都支持把汉那吉的提议——死贫道不如死道友,只要不从自己粮库里掏粮食,谁不愿意呢?往自己身上割肉多疼啊,还是割白莲教去吧。   俺答汗心想:白莲教有教无国,教民只忠于教主一人,他们才跟着赵全背叛故国,迁徙到板升之地耕地子给自足,连故国都说抛就抛,更不可能忠于我。他们不是我的子民,不效忠于我,榨干他们的粮食,饿死他们,与我何干?   俺答汗做了决定,说道:“把赵全叫来。”   丁巫奉命去了白莲教总坛,阿多斯大军围城,赵全召集了白莲教一批年轻的教民组成敢死队,打算献给俺答汗,充当马前卒。   丁巫看着这些年轻的面孔狂热的背诵着白莲教的宝卷,慷慨激昂,甘心赴死,心下悲哀又愤怒,大骂赵全厚颜无耻,面上还要强作镇定,“教主,俺答汗要见你。”   赵全已经做好了准备,说道:“是要我出兵解围吗?放心,我已经准备好了,这一千个人随时待命,去极乐净土享福。”   丁巫说道:“板升的壮劳力已经不多了吧,马上就耕地播种了,人手不够怎么办?”   赵全无所谓,“几场仗打下来,必定有不少战俘成为奴隶,我从大汗那里要两千个年轻力壮的奴隶来板升干活,奴隶干活多,吃的还少,这笔买卖是划算的。”   赵全混到今天,自有他的生存智慧。人命在他眼里,和货物没什么区别,都可以拿出来做交易。这些教民被他蛊惑,甚至还很期待去死,到了极乐净土,远离一切苦厄。   丁巫强忍住打爆赵全狗头的冲动,还赞道:“教主算无遗策,佩服佩服。”   赵全又问:“俺答汗到底找我所为何事?他要多少兵?我好有个准备。”   丁巫含含糊糊的说道:“你去了就知道了,反正和阿多斯围城有关系。”   赵全到了汗廷,一进去就觉得不对劲,所有人都盯着他看,就像看着一块滋滋流油的烤肉,这种群狼环视的感觉让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赵全回头看丁巫,丁巫早遛的没人影,去三娘子那里避风头。   把汉那吉堵在门口,好像怕这块肥肉长翅膀飞了。   赵全硬着头皮行礼,俺答汗给他一个座位,说道:“我需要两万石粮食——”   赵全屁股还没挨着座位,就站起来扑通跪倒,“大汗,白莲教的粮库早就空了,况且之前就借给大汗四万石粮食,白莲教一直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实在没有余粮可借啊!”   把汉那吉年轻冲动,血气方刚,骂道:“你没有粮食?全丰城的粮食都被你买到粮库里去了,粮价飞涨,都是你一个人闹的,你还胆敢欺骗大汗,说没有余粮!”   众人也纷纷附和,控诉赵全买下丰城所有的粮食,让别人无粮可吃。   赵全真是欲哭无泪,他不偷不抢,把积攒多年的小金库全部搬出来买粮食,他有什么错?   现在他高价买的粮食又要被俺答汗征用,白莲教那些教民怎么办?   入教避劫成为入教挨饿,教主威信何在?剩下两万五千教民岂不是要跑光了?   赵全没有办法,跪地求饶,“使不得啊,大汗,马上就要春耕了,需要人手,教民要是都饿得跑到关内去了,谁来给大汗种地?粮库里一部分粮食是用来当种子的,饿死老子娘,不动种子粮,不能动用这些粮食。”   俺答汗说道:“我不是来和你商量的,我命令你今天拿出两万石粮食,把汉那吉会跟你去粮库运粮。至于春耕的人手和种子粮,还有一个月,我会让人从关内运来当种子的粮食、要奴隶去板升之地种地,不会耽误播种收割。”   意思是说,教民要跑就跑,反正跑的不是我的人。土地是我的,教民不种,我的人去种,没你白莲教什么事。   以往板升是一片荒芜时,丰城吃粮基本都要通过边关走/私,这二十多年来,板升出产的粮食能够满足白莲教和丰城的需求,年年都有余粮,甚至还有余粮圈养牛羊,喂猪喂鸡,鼎盛时期有五万匹马、三万头牛,多余的粮食和周围牧民交换肉类,日子过的不错。   粮食多了,人口暴增,一场旱灾,粮食骤减,大汗占去大部分,就到了饿死人的地步,为了充饥和节省粮草,教中只留下一千多用来耕地运输的牛马和用来繁衍的种牛种马,剩下都宰了吃肉,本以为春天一到,危机解决,没想到来个比冬天还冷的“倒春寒”,俺答汗不顾赵全死活,要把白莲教榨干了。   赵全膝行到俺答汗脚下,抱着他的腿,苦苦哀求,“不行啊大汗,两万石粮食没有了,白莲教会崩溃的,树倒猢狲散,教民都跑了,耕地需要手艺,奴隶们不可能一下子会,不能说种就种,牧民和农民,隔行如隔山。”   把汉那吉怕赵全狗急跳墙,伤到爷爷,就抓着赵全的手,强行把他从俺答汗腿上撕开,“你莫要吓唬人,牧民不会种地,留下几个农民在旁边指点就行了,都是力气活,谁干不是干,休得在这里危言耸听。粮食是从我们的田地里种出来的,本就属于我们,这二十多年来,大汗都没有找你们收租,现在到了回报大汗的时候。”   把汉那吉半拉半拖,把赵全弄走,去板升粮仓运粮。   赵全还不死心,被拖在地上还不停的大吼:“粥都喝不饱了,两万多教民怎么办?大汗!我愿意出一万石!不要都运走!给白莲教留一点吧!”   没有理会赵全的乞求,教民是赵全的人,饿死还是逃到关内,关我屁事——我们自己族人都在挨饿呢。   无人同情赵全,把汉那吉嫌赵全太聒噪,砂锅般的拳头砸下来,打晕了他,扛在肩头,塞进马车,出了汗廷。   丁巫看着把汉那吉肩头的赵全,像极了喂得肥硕的猪到了过年的时候,平日给它吃、给它住、把猪养肥了,猪满足的哼哼,等到主人把它绑到屠宰场,才恍然大悟,拼命挣扎嚎叫,已经晚了。   赵全把无知的教民当猪养,随时随地拿出来献祭,俺答汗也把赵全当猪养着,关键时刻拿出来宰了吃肉。   真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不要觉得这场狗血已经到了尾声,并没有哈,狗血才刚刚开始呢,感谢在2020-10-21 03:03:40~2020-10-21 19:48:2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沐随风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小西红柿子 30瓶;吴山居有客 10瓶;安柠 3瓶;郝帅 2瓶;ja□□ine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26章 撒狗血   红妆脂粉铺。汪大夏正在热情给女客推荐胭脂水粉, 客人出身贵族,正在置办嫁妆,她肤若牛乳, 一对大眼睛秋波流转, 好个大美人。   汪大夏赞道:“姑娘天生的好皮肤, 不需要施脂粉就很美。若人人都长得像姑娘这样, 我的脂粉铺就要倒闭了。”   女客有些腼腆, 双颊微红, “我要你唇上的口脂,还有钟金哈屯涂的杏仁蜜粉, 有云母片的那种, 看上去闪闪发光。”   汪大夏从柜台里拿出了一堆妆粉, “钟金哈屯用的就是我家的东西。蜜粉、口胭、胭脂、沤子壶, 我这里都有。还有俺答汗用来保养胡子的精华油, 也是我们家的,现在店里回馈客户,满五十两银子就免费送精华油和胡须梳。”   女客连价格都没有问, 说道:“我都要,给我包起来。”   真是有钱。汪大夏给女客包胭脂,外面街头起了一阵喧哗, 女客看着街面,突然跑了出去,大声叫道:“把汉那吉!”   把汗纳吉骑着马, 押着教主赵全,后面跟着数不到尾的空马车,正要出城去板城之地运(抢)粮食,听到有人叫他, 声音有些耳熟,回头看去,居然是他的未婚妻,哈斯图雅。   阔绰的女客叫做哈斯图雅,美玉的意思,是蒙古最常见的名字之一,类似中原的“素贞”、“翠蛾”之类,女客人如其名,是蒙古贵族著名的美女,她即将成为俺答汗最喜欢的孙子、把汉那吉的第二个老婆。   草原是多妻制,两个老婆平起平坐,都称为比吉,把汉那吉十二岁就大婚了,娶了大成比吉,到了十八岁,还没有儿女,俺答汗就为最爱的孙子挑选了蒙古贵族兔扯金的女儿、美女哈斯图雅当第二个老婆,繁衍子嗣。   赐婚之后,哈斯图雅进宫见三娘子,看见三娘子的美貌,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哈斯图雅打听到了红妆脂粉铺,就过来采买嫁妆。   把汉那吉出身高贵,长的高大英俊又年轻,哈斯图雅对未婚夫很满意,草原的女子没有那么腼腆,看到情郎,就跑出来打招呼。   把汉那吉也很喜欢这个漂亮的未婚妻,年轻人嘛,都喜欢在爱人面前显摆自己的权势和魅力,他居然在百忙之中下了马,和未婚妻说话。   把汉那吉说道:“我去板城之地运粮食给阿多斯,收到粮食他们就退兵,我们就可以如期举办婚礼了。”   看到这么美丽的未婚妻,把汉那吉恨不得今晚就洞房。   两人就在大街上你侬我侬起来,汪大夏包好了一堆东西,哈斯图雅还没给钱呢,他怕客人不要了,连忙把大包小包送到街上,“姑娘,一共五十七两银子,谢谢。”   虽是嫁妆,既然自己遇到了,怎么好意思让未婚妻掏钱,把汗纳吉大手一挥,替未婚妻付了钱,“把东西放到马车上,我要他们送你回去。”   陷入爱情的哈斯图雅只想和未婚夫多呆一会,说道:“你去板升运粮食,我要跟你一起去。”   把汉那吉毕竟只有十八岁,未婚妻所求,且又不是出征,没有什么危险,头脑一热,就答应了,牵来一头温顺的老母马给未婚妻当坐骑。   丁巫拿着俺答汗的答复,再次出城找阿多斯谈判退兵,“……两万石粮食马上就从板升运过来,拿到粮食,你们必须马上退兵,不得再滋扰丰城。”   “这么快?”阿多斯这次破釜沉舟,反正活不下去了,都已经做好打仗的准备了,没想到向来强悍的俺答汗做出了退让,几乎没有讨价还价就答应了阿多斯的请求。   丁巫说道:“你应该感谢钟金哈屯,要不是因为她马上要生孩子了,汗廷里的人又对她虎视眈眈,俺答汗若出征,会担心汗廷的小娇妻有什么闪失,就杀了白莲教这头养了多年的猪来解围,恐怕你这次没有这么容易得手。”   阿多斯对天狂笑:“天佑我阿尔多斯部!我们部落有救了!”   丁巫心道:多亏有了你起兵要粮食,否则白莲教不会倒得这么快,看来来老天都看不下去赵全愚弄教民、把教民不当人看,逼着教主现出原形啊。   看你还怎么装神弄鬼。   板升之地。   把汉那吉带人横扫各处的粮仓,无视教民的乞求,连种子粮都不放过,统统搬到车上去。   教民去求教主赵全,要把汉那吉手下留情,给教民一条活路,哪怕天天只有一碗清粥喝也行啊!   但是平日滔滔不绝的赵全面如死灰,闭口不言,无论教民如何跪下乞求,赵全都面无表情,就像一尊泥胎的菩萨,无动于衷。   他不是不想留粮食,而是没有本事把粮食留下来,他如果反抗,年轻气盛的把汉那吉或许当众砍掉他的脑袋!   赵全此刻就是僵死的状态,任人摆弄。   教民见粮库清空、牛马被牵走、教主一言不发,多年的信仰在一瞬间崩溃了。   愤怒、失望、悲伤,一腔热血,跟着教主叛逃故国,来异国他乡开荒种地,过新生活,他们坚信信仰使得他们变得纯净,洗清罪孽,死后能够去极乐世界。   甚至在去年冬天一半教众被“回故国,开荒地,吃喝不愁有余粮,五年免税不纳粮”所蛊惑,逃回故国,他们也坚持守在板升,坚持自己的信仰。认为自己入教避劫,饥荒也是劫难的一种,不到最后,他们绝不放弃。   教主赵全果然不负众望,散尽家财,用殉道者的决绝来保护教民免于疾苦,避过饿死的劫难。   可是万万没有料到,才过了三个月,教主赵全就亲自带着把汉那吉来到板升,把教民剩下的余粮全部搬空了。   这一次,把汉那吉可不会给任何人面子,连白莲教第二号人物李自馨家的粮库也统统搬走。   李自馨自是不肯,“你们不能这么做!我为你们带过路,汗廷的财富,一大半都是我作为向导,带着你们的骑兵去大明抢过来了!你们不能过河拆桥!”   说完,李自馨就去马车把粮食往下搬,把汉那吉在未婚妻面前丢脸,好不恼火,徒手将李自馨从马车提起来,摔到了刚刚化冻的田地里。   李自馨摔了个仰八叉,半天都起不来,眼睁睁看着粮食被征用(抢走)   离春耕播种还有一个月,离秋收还有半年,而他们顶多熬十天不吃饭就要饿死了。   饥饿打败的白莲教。锦衣卫都没能做到的事情,饥饿做到了。   看到教主赵全冷漠、副教主李自馨狼狈,犹如丧家之犬,那里还有平日在神坛上的风采?   教民们哭求到最后,泪流干了,对白莲教彻底死心,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收拾一下,拖家带口,投奔故国,一路上,还唱起了锦衣卫编的歌谣:   “白莲教,丧天良,终年劳作饿肚子,粮食全给大汗了。   回故国,开荒地,吃喝不愁有余粮,五年免税不纳粮。”   回故国去!故国就像老母亲一样接待离家出走的游子,有热饭吃、有衣服穿,有热炕睡,叶落归根。   一个个教民和教主赵全擦身而过,有的甚至撞到他了,不复以往的恭敬——赵全的威信在鼎盛时期,甚至有教民亲吻他脚下的泥土。   赵全就像一尊雕像般站在路上,把汉那吉得了粮食,就迫不及待的找阿多斯交粮,就把他扔在板升,就像榨干油脂的油渣子般丢弃。   被扔到田地里的李自馨艰难的站起来,掰了一根树枝,一瘸一拐的走到赵全身边,嗫嚅片刻,终究什么都没说,回到自己家,要家人拿出金银,去丰城换粮食去。   白莲教土崩瓦解,只有个虚名了。金银才是永远的神。   教主赵全痛苦的反思这二十几年的得失,他创立的白莲教依靠俺答汗而崛起繁荣,也因过度依赖俺答汗而被反噬。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俺答汗和白莲教就像鳄鱼和牙签鸟,鳄鱼吃大肉,牙签鸟用嘴剔干净鳄鱼牙齿缝的肉,互相依存。谁知鳄鱼饿极了,干脆把牙签鸟给吃了。蚊子腿也是肉,牙签鸟的肉就更是肉了。   普通教民可以回到故国,重新开始。但是赵全和李自馨这样的大明重赏通缉犯想回都回不去。   难道真要一败涂地?赵全陷入绝望。   另一边,围城的阿多斯看到大量游民,不明所以,连忙带兵布阵,严阵以待。   丁巫赶紧阻止,“这都是白莲教的人,手上的铁器都是农具,不是武器,他们的粮食全部被把汉那吉搬走了,要回故国谋一条生路,都不容易,你别堵路,大家互相放过。”   也是为了填饱肚子的人,阿多斯命人让出一条路,容许白莲教流民通过。   把汉那吉带着粮食来了,身边还有一个顾盼生辉的红衣美人,正是未婚妻哈斯图雅,嘴上涂的是汪大夏的烈焰红唇。脸上擦了和三娘子一样的杏仁蜜粉,里面掺着磨碎的云母片,整个人闪闪发光,令人挪不开眼睛。   所谓饱暖思淫/欲。阿多斯有了粮食,不用挨饿了,立刻有了更高层次追求——女人。他对把汉那吉身边的红衣美人一见钟情,想要弄回去当第九个老婆,给他生孩子。   阿多斯给俺答汗写了一封信,要把汉那吉捎给俺答汗,说道:“请务必交给俺答汗,鄂尔多斯部会永远记得大汗给了我们救命的粮食,永远效忠俺答汗。”   把汉那吉毕竟年轻,不懂得中年男人的贪欲和诡计,傻愣愣的充当信使。   其余几个部落拿到分到的粮食,立刻撤兵回到自己部落,唯有鄂尔多斯部还在城外驻扎。   汗廷,俺答汗打开阿多斯的信,除了感谢并发誓继续效忠他之外,还提出要娶兔扯金之女哈斯图雅为妻,信中老调重提,说钟金哈屯原本是他的未婚妻,都要结婚了,结果嫁给了俺答汗。   大汗欠我一个老婆,您只要换给我一个老婆,把哈斯图雅嫁给我,以后我就再也不提这事了,别人也不会在背地里议论俺答汗夺妻之事。   难怪鄂尔多斯部还没有退兵!等着把哈斯图雅带回家呢。   作者有话要说:  屠龙武士终成恶龙,被抢老婆的终究要抢别人的老婆感谢在2020-10-21 19:48:29~2020-10-22 03:14:0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Sonia220、苏佾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20809976 30瓶;41883057 10瓶;恬逸幽兰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27章 棒打鸳鸯   鄂尔多斯部是黄金家族的祖先、成吉思汗的守陵人, 无论是实力还是地位都是蒙古鞑靼部不容忽视的力量,所以阿多斯才会被推举为要粮大军的首领、俺答汗也尽量选择安抚而不是武力对抗,以免鞑靼部被撕扯得四分五裂, 被瓦剌或者大明乘虚而入。   俺答汗看到阿多斯的要求, 刚开始有些愤怒, 他明明知道哈斯图雅是我孙子的未婚妻, 还敢开口要人。   但是转念一想, 阿多斯的要求也不过分, 我抢了他的老婆,他不服气, 但不敢抢我的老婆, 退而求其次抢我孙子的老婆, 男人嘛, 都爱面子, 阿多斯想一雪前耻,可以理解。   不过是个女人,给他便是了, 还能从此了结一段恩怨,我再也不欠鄂尔多斯部什么了。   俺答汗把孙子把汉那吉叫来,说道:“阿多斯要娶哈斯图雅, 我同意了。我会为你挑一个更漂亮、出身更高贵的女子当你第二个比吉。”   把汗纳吉万万没有想到他给爷爷分忧,去板升搜刮粮食,留住了钟金哈屯, 爷爷却要把他的未婚妻当做当年强抢人/妻的补偿!   把汉那吉从小受爷爷的宠爱,要星星不给月亮,他崇拜爷爷,觉得爷爷是最伟大的大汗, 但是这一刻,爷爷伟岸的形象崩塌了。   崩溃的把汉那吉当场暴走,“不行!哈斯图雅是我的未婚妻,我们马上就要合帐了,阿多斯想要美女,汗廷有的是,给他十个八个,打发他走!”   俺答汗把信件拿出来,“阿多斯点名要哈斯图雅。”   把汉那吉抢过信件,撕了个粉碎!“我不管!我就是不给!哈斯图雅是我的女人。”   把汗纳吉一面说,一面怒气冲冲走出宫殿,“我今晚就要与哈斯图雅合账,在她的身体种下我的种子!阿多斯小气,不会给别人养孩子的,死了这条心吧!”   “你给我停下!”俺答汗大怒,拿出鞭子,往案几上狠狠一抽,杯盘纷纷落下,稀里哗啦摔了一地。   把汉那吉不敢违抗俺答汗的命令,他缓缓转身,半跪在地,扯开上衣,露出赤/裸的脊背,“我不会把哈斯图雅让给阿多斯的,爷爷打我吧,把我打死了,我就放弃了。”   俺答汗握着鞭子的手青筋暴起,几乎要将鞭炳捏碎,把汉那吉是他最疼爱的孙子,三儿子死的早,只留下把汉那吉一个儿子,他白发人送黑发人,岂能不痛?把汉那吉越来越像他的父亲,三儿子的灵魂仿佛在孙子身上复活,所以他疼他,爱他,把最好的都给他。   俺答汗手中的鞭子颤抖着,“把汉那吉,你要为了一个女人忤逆你的祖父吗?”   把汉那吉只有十八岁,正是血气方刚、热血上头、爱情和面子在他眼里还非常重要的少年郎,说道:“孙子不想一辈子被人耻笑,连自己的女人都保不住,还算什么男人。从小到大,孙子什么都听您的,但是这一次,孙子要保护自己的女人。您就是把强行把哈斯图雅送到阿多斯的帐房,孙子也会带人去大帐里把哈斯图雅抢回来!”   呼啦!   俺答汗扬起了鞭子,长鞭犹如一条毒蛇,啪的一声,在把汉那吉的胸膛和脊背上留下一道紫红的鞭痕,当场就肿胀起来了。   把汉那吉强忍住剧痛,连哼都没有哼一声,也不肯让步求饶,就这么直挺挺的跪在原地,等待祖父再赏几鞭子。   把汉那吉和俺答汗在博弈,俺答汗逼把汉那吉改口,把汉那吉也在用自残身体来逼爷爷改变心意:要么打死我,要么成全我。   打在孙儿身上,痛在俺答汗心上。   但是,这一次不能惯着孙子了。俺答汗再次扬鞭,他年轻时武艺高强,到现在也宝刀不老,鞭子完美的打在了第一次的鞭痕上,将肿胀的部位炸开了,皮开肉绽,鲜血喷溅,洒在洁白的羊皮地毯上。   啊!   这次把汉那吉再也忍不住了,嗓子里发出一声闷哼,胸膛和脊背就像被浇了一层滚油,烫得他肌肉一块块不由自主的抽搐。   俺答汗心疼孙子,暂停了抽打,问:“你考虑清楚了没有?要女人还是顾全大局?”   把汉那吉趴在地上剧烈喘息,“考虑清楚了,孙子只要哈斯图雅。”   俺答汗挥鞭第三抽,三娘子进来了,抱着俺答汗的手臂,鞭子抽歪了,打在地毯上,羊毛乱飞。   三娘子吩咐众人:“你们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他抬下去疗伤!”   俺答汗顺着台阶下,“把他关起来,不准出去!”   把汉那吉要挣扎,无奈身上有伤,很快被六个侍卫制服了,抬到了偏殿治疗。   魏采薇背着药箱去给把汉那吉医治鞭伤,上药止血,还拿出缝线缝合开裂的皮肉,密密麻麻缝了五十多针。   把汉那吉缝合之后,门外传来女子凄厉的呼喊声:““把汉那吉!救救我!俺答汗要把我送给阿多斯当老婆!”   把汉那吉一听,就像打了鸡血似的往门外冲:“哈斯图雅!我来救你了!”   十来个侍卫将他团团围住,好容易按倒在地上,把汉那吉就像上了岸的鲤鱼,拼命蹦跶,“你们放开我!我要杀了你们!杀了你们!”   鲜血再次浸透了衣服,把汉那吉将魏采薇好不容易缝合的伤口又撕拉开了!   再这样闹下去要出人命的,魏采薇没有办法,给把汗纳吉喂了一点“好东西”,将他迷晕。   把汉那吉终于安静了,魏采薇拿出针线修补伤口。   做完这一切,魏采薇累得额头都是汗,背着药箱出门,几个侍女慌忙跑来说道:“禾大夫去看看哈斯图雅,她晕倒了。”   哈斯图雅气急攻心,魏采薇几针扎下去,哈斯图雅就苏醒了,醒来就寻死觅活,要见把汉那吉。   侍女们只好拿着绳子,将哈斯图雅捆起来,看着被当做物品般对待、送来送去的可怜女人,听着少女凄厉的哭声,魏采薇心下不是滋味,但是身为一个番邦大夫,她对此无能为力。   魏采薇心情烦闷,丁巫来找她,“跟我去红妆脂粉铺——陆缨回来了。”   时隔三个多月,陆缨终于从京城带来了隆庆帝的答复。   隆庆帝虽然力排众议开海禁,容许民间搞海外贸易,但是他对西北的互市没有兴趣——很简单,开海禁大明能够得到丰厚的税收,互市赚不了多少钱。   但是,内阁几位大臣都不想再打仗了,主张休养生息。   内阁首辅大臣李春芳甚至利用隆庆帝的习惯——跟亲爹对着干,说嘉靖皇帝一直不肯开互市,两国边境频频交战、人烟凋敝,良田荒芜,开互市不仅仅是得税收,还能带来和平,有助西北恢复农耕。   隆庆帝一听,父亲要海禁,我偏要开海禁。父亲不准互市,我偏要互市。便同意了与三娘子合作,两国停战、开互市。   陆缨带来了隆庆帝的密函、还有陈皇后赐给三娘子的衣服首饰,装了满满一箱子。   “等等。”魏采薇问道:“内阁首辅什么时候变成了李春芳?不是徐阶徐阁老吗?”   陆缨说道:“内阁起了内讧,徐阶和高拱不和,徐阶是前朝阁老,高拱是天子老师,两人斗的厉害,指使手下官员弹劾对方,那个当官没有把柄?两人互相捅刀子,结果两败俱伤,都被对方揪住了小辫子,前后辞官,回家养老去了。山中无老虎,老好人李春芳捡了漏,就成了内阁首辅。”   魏采薇立刻起了警觉,看来这一次官场的更迭和上一世几乎一模一样,徐阶和高拱角逐,猛虎相斗,两败俱伤,两人都以年迈为理由,乞骸骨归乡,以求一个体面的退出。   但是,徐阶归乡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到朝堂,小儿子横行乡里,霸占良田,被大明骨头最硬、最清廉的的文臣——海瑞奏到御前,徐阶差点晚节不保。   而高拱走后,隆庆帝追忆在藩王府艰难岁月、苦苦煎熬时,是老师高拱不离不弃教育鼓励,念及旧情,便下旨将高拱启复,重新回到了内阁,一块老肉再次下锅,成了“回锅肉”。   内阁首辅李春芳这个老好人晓得自己拦住了高拱的位置,与其被抓住把柄挤下去,像徐阶一样晚节不保,不如主动退出,让出位置,就乞骸骨回乡了。   李春芳一走,“回锅肉”高拱成为内阁首辅大臣,然后……   魏采薇问陆缨:“徐阁老辞官归乡,你三姐也跟着去了华亭?”徐阶是松江府华亭县人(今上海市松江区)。   陆缨说道,“徐阁老一退,我三姐夫也要跟着退隐,去了南京的刑部当差,清水衙门一个,远离京城官场是非,我三姐带着外甥随三姐夫去了南京。这样也好,自从三姐全家定居南京,我二姐不再怨她当初不肯帮严家了,姐妹和好如初,时常通信。怎么了?魏大夫觉得有何不妥?”   徐家已经全面退出了官场,陆缨的家族失去了最大的□□,将来……魏采薇心想,该来的还是会来,这一世,陆缨和陆家起码还有我们。   山雨欲来风满楼,而此时只有魏采薇一人知道。   汪大夏浑然不觉,他现在很兴奋,迫不及待的向陆缨邀功请赏,“陆统领,你去京城的这些日子,我们已经把白莲教连根拔起了,五万教民基本跑的差不多,都在关内开垦荒地,过上新生活,再也不相信白莲教的鬼话。现在教主赵全、副教主李自馨等一些头目都成了无牙的老虎,对大明已经没有威胁,成了废物,锦衣卫找机会把他们抓起来,带到大明受审,公开处刑,以告慰庚戌之乱死去的冤魂。”   陆缨也没有料到胜利来的如此之快,一场大旱天灾就改变了一切,即将大功告成,陆缨激动的看着丁巫:“你来丰城之前许下誓言,不破白莲誓不还。现在理想即将成真了,我带你一起回去。”   丁巫也定定的看着陆缨,双目含笑,说道:”好,我跟你回去。”   两人的目光就像被胶死死粘住,永远都断不了。   简直天造地设的一对,魏采薇和汪大夏两人会心一笑,汪大夏不老实,悄悄脱下大红绣花鞋,在桌子底下伸出大脚,去勾缠魏采薇的腿,就像一条蛇似的,越缠越紧,还越来越上。   魏采薇享受着甜蜜,脑子里却不停的闪现着哈斯图雅凄厉的哭声,只有女人才能够感同身受女人的痛苦,她现在多么幸福,哈斯图雅就有多么绝望。   想到哈斯图雅明天就要被迫换上嫁衣,被捆绑着抬进马车里,当做一件礼物送给阿多斯,魏采薇坐不住了,说道:   “各位,我有一个想法,反正赵全他们已经是废物了,我们来个废物利用怎么样?”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你们都觉得把汉那吉会看上追出来的大夏?我家大夏有这么玛丽苏吗?哈哈哈哈   冬天要到了,舟要送温暖,又要抽奖了各位!下周四,也就是29号开奖,订阅90%以上的读者自动进入抽奖,抽1000个读者,随机分50000点晋江币!!! 第228章 私奔   汗廷。   魏采薇带着隆庆帝的密函回到了三娘子身边, 说道:“……还有陈皇后赐的衣服首饰等礼物,但是太过显眼了,我不能带进来。”   三娘子对衣服首饰没有兴趣, 打开密函看了三遍, 这才确信大明皇帝要与她合作, 和平互市, 这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三娘子将每一个字都记在心里, 把密函还给魏采薇, “为安全起见,先寄存在红妆脂粉铺, 那些继子对我虎视眈眈, 我不能出错。”   魏采薇应下, 乘着三娘子高兴, 说道:“哈斯图雅不想改嫁给阿多斯, 哭晕过去了,明天就要被送到阿多斯的大帐。”   三娘子的心情从兴奋跌落谷底,哈斯图雅的遭遇让她不得不回忆起七年前她努力想要忘记的一幕, 她和哈斯图雅一样在准备嫁妆,被俺答汗召见,她在一张白虎皮上失去了贞洁, 她不敢反抗,就像一只受惊的小鸟,被人捏在手心里, 稍微用力,就能将她捏死。   在权势面前,她微不足道,除了接受现实, 就只能去死,可又不是她的错,她为什么要去死?   哈斯图雅走了她的老路,她会慢慢接受的。   三娘子说道:“每一个女人都是这样过来的,习惯与痛苦为伴、与痛苦和解,如果念念不忘、幸运的话,她还能逆风而起,打败痛苦。但是现在,她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接受命运的安排。”   魏采薇说道:“她只是一个十四岁涉世未深的少女,她当然无法反抗,但是,有人已经变得强大了,可以帮她,让她免于重走自己的老路,就看她愿不愿意出手了。”   三娘子一笑,“你说的她就是我吧。抱歉,我现在也没有本事去推翻俺答汗的决定,爱莫能助。”   “不需要哈屯去说服俺答汗改变决定,哈屯只需这么做……”魏采薇附耳说了自己的计划,“俺答汗不会怀疑哈屯。而且,此事对哈屯也有好处。把汉那吉会感激哈屯,将来成为哈屯的得力帮手,以他的血统出身和武力,将来会弹压族里不听话的人。哈屯现在在汗廷没有多少助力,将把汉那吉收为己用,这是最好的机会。”   魏采薇动之以情,还诱之以利,说得三娘子动了心。   三娘子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番邦女子兴师动众?我记得你都没有和她说过话吧?”   魏采薇说道:“我和哈斯图雅最近的利益关系,大概就是她从我老公的脂粉铺里买了好多东西。我帮她,只是出于女人对女人的同情,我们女人总是被当成一个物件,被人随意摆弄,送来送去,我其实有个亲姐姐,她……”   魏采薇艰难的说道:“她被坏男人霸占,我亲眼见她死在产床上,那个时候我还很小,无能为力。”   一听这话,三娘子下意思的捂住了自己的大肚皮,感觉到肚皮一阵阵的缩紧。对死在产床上充满着恐惧。   魏采薇说道:“兔死狐悲,听到哈斯图雅无助的哭声,我就想起了姐姐、想着当年如果有人救她该多好?如果有一天,我也被当成物件一样送给某个男人当礼物,我会怎么办?物伤其类,就想帮一把,刚好我也有这个能力,何乐而不为?”   三娘子问:“只为是女子?”   魏采薇顿首道:“只为是女子。”   三娘子说道:“好,我会照你说去做。”   入夜,哈斯图雅已经哭累了,像个木偶一样任人摆弄,试穿明日嫁人的礼服。她的父母已经进宫,齐齐劝说她听俺答汗的安排,莫要寻死觅活,连累家里人。   哈斯图雅和七年前的三娘子一样,都在痛苦的决定接受现实。   把汉那吉还在昏迷中,魏采薇借口检查他的伤势,偷偷给他灌了解药,并施针将他唤醒。   把汉那吉一睁开眼睛就要吼,魏采薇捂住他的嘴巴,在他耳边低语道:“想娶哈斯图雅,就闭嘴。”   把汉那吉记得她,是三娘子身边贴身女医,来自大同的妇科圣手禾大夫,据说是被爷爷俺答汗强行绑架到汗廷的。   难道她想和我们一起跑?把汉那吉点点头。   魏采薇解开束缚他手脚的绳索,“我很同情你和哈斯图雅,愿意帮你们这对苦命鸳鸯逃离这里。但是,你要想清楚,一旦离开,怕是再也回不来了,开弓没有回头箭。”   把汉那吉问:“禾大夫是什么意思?要我叛国?”   魏采薇说道:“你认识丁院判,应该知道他的来历。他是因家人被明廷不公平对待,全家都死绝了,才愤然来到汗廷,投靠俺答汗。但人心是复杂的,他口口声声说痛恨大明,其实并没有做出对大明不利的事情,俺答汗也一直对他以礼相待。你出身高贵,是黄金家族的后裔,去了大明,大明绝对不会亏待你,奉为上宾,将以郡王之礼招待你。”   “不行。”把汉那吉立刻摇头,“我宁愿去死,也不可能背叛我的祖父。荣华富贵,并非我所愿。”   “可是哈斯图雅明天一早就要被送到阿多斯的大帐,要为阿多斯生儿育女了。你一身鞭伤,还被困在这里,什么都做不了。”魏采薇说道:   “你带着哈斯图雅先逃到大明去,此乃权宜之计,等这件事情淡去,你们两个在大明生儿育女,孩子是俺答汗的重孙,你们再抱着孩子回来,看在重孙的份上,俺答汗会原谅你们的。”   把汉那吉有些犹豫。魏采薇说道:“哈斯图雅为了你流干了眼泪,你就眼睁睁看着她走进阿多斯的大帐吗?这一去,就不能回头了,你看看现在的三娘子,就像失忆似的,好像这世上根本没有阿多斯这个人,你希望将来哈斯图雅也这样看你吗?一个连自己女人都保护不了的懦夫?一个被草原取笑了七年的窝囊废!”   “我不是懦夫!”把汉那吉低声喝道:“禾大夫,你打算怎么帮我们?你一个大夫,那来的本事把两个大活人弄出汗廷?还要安全出丰城?”   把汉那吉毕竟只有十八岁,血气方刚,正是怒发一怒为红颜的年龄,平日被俺答汗宠习惯了,要什么有什么,对于哈斯图雅,他也是志在必得,不能接受未婚妻给别人生孩子,受不了一丝挫折,魏采薇再用一些激将之法,立马就勾得他做出了决定。   魏采薇打开汗廷的地图,“你要做的,就是相信我……”   魏采薇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把汗纳吉听说连三娘子都愿意成全他和哈斯图雅,顿时逃亡充满了信心,把随身带的一根狼牙雕刻的信物给了魏采薇,说道:“我有几个从小陪着我长大的伴当,忠心耿耿,你把信物给他们看,他们会帮我脱身。”   魏采薇接过狼牙,“哈斯图雅没有看错人,你是个真男人。”   把汗纳吉更加坚定了和哈斯图雅私奔的决定。   半夜,三娘子住的宫殿突然起火,火助风势,不仅如此,着火宫殿上空还放起了烟花,烟花是一朵朵盛开的白莲。   以往白莲教各种庆典活动,都是放这种烟花,汗廷的大火一看就是白莲教不满被俺答汗夺去的最后一点粮食而放的。   三娘子等人逃出宫殿,俺答汗怕火烧过来,命令汗廷绝大部分侍卫都去灭火,看守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的侍卫只剩下两个,皆被把汉那吉的几个伴当打晕了,还剥了衣服。   这对鸳鸯换上了侍卫的衣服,乘乱被丁巫带出汗廷,来到了红妆脂粉铺,衣服脱下来烧掉,毁衣灭迹,两人藏身在此。   三娘子动了胎气,刚好发动了要生,俺答汗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小娇妻的肚皮上,没顾得上问孙子的状况,直到天亮了,被捆绑还堵了嘴巴的侍卫被发现,才晓得孙子和哈斯图雅私奔了!   一边是三娘子宫缩时痛苦的尖叫,一边是是最宠爱的大孙子乘乱逃跑的消息,俺答汗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怎么还没生?全城戒严,所有通过四道城门出城的人都要一一检查,两个大活人想要逃出城,除非长了翅膀!还有,把白莲教那些人全部抓起来,审问昨晚到底是谁指使人在钟金哈屯的宫殿放火!”   白莲教稳稳的背住了这口黑锅,算是废物利用。   这时侍女怯生生的问:“哈斯图雅已经跑了,阿多斯派来接新娘的人还在宫外等候。”   真是所有糟心事情全部堆在一起了,哈斯图雅没有了,换那个女人顶替她呢?俺答汗正思忖着,丁巫主动站出来,为大汗排忧解难,“大汗,微臣愿意去找阿多斯,劝他放弃这门婚事。”   另一边三娘子又疼得叫出来了,俺答汗心乱如麻,“你快去,能说服他放弃最好。他已经有了八个老婆还不知足。”   丁巫作为俺答汗的信使出城,汪大夏的马车故意走在丁巫前面,到了南门,每个人都要下车检查,连箱子都要打开翻过,戒备森严。   轮到汪大夏,一双洁白的手打开车帘,指甲还用凤仙花汁染成红色,好生精致,随后露出一张烈焰红唇、乌发雪肤的芙蓉面。   满头珠翠,几乎将一千头牛插戴在头上。脖子围着着狐皮围脖,丰盈的毛皮之下,是更加丰硕的胸,差不多有蜜瓜那么大,丰满的胸更衬托她柳腰欲折,担心她的胸过于沉重,细腰是所不能承受之重。   守城的侍卫看呆了,不禁舔了舔唇,“下……下车,我们要检查。”   “哎哟,还要搜身啊!”汪大夏拿出一炳绿孔雀羽毛扇遮住了半张脸,嫌弃的打量着侍卫,“想要摸我、占我的便宜就明说,你们这些臭男人何必打这个幌子。”   侍卫忙解释道:“西门老板,我们不搜女子的身,请老板下车,我们要搜马车,若有箱笼,也请一并打开。”   红妆脂粉铺的风骚西门老板“享誉”丰城,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侍卫认识他。   汪大夏翻了脸,“我呸,贪图我的美色,还想偷我的银钱,不要脸。”   侍卫说道:“这是大汗的命令,还请老板配合。”   在汪大夏背后几步远的丁巫拍马过来了,拿出象征身份的犀角符牌,问:“怎么回事?把路堵住了,我奉俺答汗之命要出城一趟,还不快让开!”   侍卫连忙驱赶路人,让丁巫先通过城门。   “丁院判!”马车上的汪大夏假装巧遇绯闻情郎。   丁巫回眸,看到明艳的丽人,“这么巧,你也出城啊。”   汪大夏熟练的男人**,说道:“要不怎么与丁院判有缘呢,就这么碰上了,丁院判,这些臭士兵要搜我的身——”   侍卫:“我们没有!”丰城无人不知红妆脂粉铺的西门老板和丁院判有风流债,甚至还有西门老板为丁院判流产的传闻,侍卫赶紧撇清自己。   丁巫对侍卫说道:“我以我的官职保证,西门老板是个正经商人,绝对不可能窝藏逃犯,就让她跟我一起出城,以后有什么问题,我来担当责任。”   “你们若不信,就请丁院判亲自搜我的身给你们瞧瞧。”汪大夏放下羽毛扇,摇晃着两个蜜瓜走过来,吓得丁巫连连后退:你乱加什么戏?计划里根本没有这一出!   侍卫赶紧道:“大可不必!我们信得过丁院判。两位请过。”   丁巫一直是彬彬有礼的模样,说道:“多谢了。”遂带着汪大夏的马车一起出城。   马车里,正是汉人衣着打扮的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汪大夏要送他们去大同投奔大明。   两人结伴而行,即将在歧路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时,阿多斯远远看到丁巫,还有后面一辆马车,隐隐能够看见马车上坐着一个身穿红衣、蒙着红面纱的女人,还以为这是他的新娘,连忙带人过来接亲。   汪大夏驱赶着马车去大同,却被阿多斯接亲的队伍给包围了。   阿多斯昨天对哈斯图雅一见钟情时,对方也是一袭红衣。汪大夏素来喜欢穿红,戴红面纱遮住喉结,他坐在车辕子上赶着马车,阿多斯以为他就是哈斯图雅。   “看哪!这就是我的新娘,赶着一马车嫁妆来嫁给我了!”阿多斯高兴极了,拍着马背疾驰过去,和马车擦身而过时,舒展着双臂,一把将赶着马车的汪大夏从车辕子抱到了马背上!   作者有话要说:  撒狗血,我是认真的。感谢在2020-10-22 19:24:25~2020-10-23 03:21:2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bazinga、二三金啊、云声。、Sonia220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碎月 72瓶;皎皎月华 48瓶;茜子君 20瓶;千秋墨雪 14瓶;44368853、羊几二代目、cecilia、二汪喜欢天气好 10瓶;25580293 8瓶;hong 6瓶;掌缘生灭、教授不知、阿黛2 5瓶;唯伟 4瓶;彼岸曼殊沙华 3瓶;suzuran、Lince 2瓶;myadam11、不亦、期宜、蓑衣人、华少、龙升药业 朱亚平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29章 兄弟妻,不可戏   上一世汪大夏自宫, 身体比这一世要高大健硕许多,现在的汪大夏由于婚后长期两地分居,没有婚后发福, 还是少年人长手长腿的身材, 身上没有一丝赘肉, 腰比魏采薇还细, 两条仙鹤般又长又瘦的大长腿, 腿上的肉加起来的重量和胸脯的两个蜜瓜差不多, 体重也就一百斤(大概是现代的一百二十斤)。   阿多斯是个壮士,每年叼羊节的时候, 他骑着马, 能够徒手轻松的把地上八十多斤的肥羊抢到马背上。   现在, 汪大夏坐在马车的车辕子上, 阿多斯骑着马, 像个老鹰似的张开双臂,借着骏马的俯冲之力,把毫无戒备的汪大夏提得在空中飞起来, 往马背上一甩。   汪大夏只觉得身体腾云驾雾般,幸亏他今天穿的主腰带子束的紧,否则胸口兜子里装着的两个蜜瓜怕是要从衣襟里甩飞出来, 砸个稀巴烂!   汪大夏是习武的,赶紧在空中变幻姿势,双腿张开, 坐在马背上,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一倾,两个蜜瓜往阿多斯宽厚的脊背一撞。   阿多斯简直爽飞了,托载着新娘大声吼道:“我又娶了个老婆啦, 今晚烤十只羊庆祝!”   马车里的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面面相觑:赶车的人被当成新娘抓走了,我们怎么办?   骏马飞驰,汪大夏若此时跳马下来,怕是要摔死,所以他只能搂着阿多斯的腰,摸到腰间有一把短刀,立刻抽刀,抵住阿多斯的后腰,冷冷道:“停下!放我下来!”   感觉背后一凉,阿多斯立刻勒住了缰绳,原地停马,为了老婆被捅坏了腰子不值得。   汪大夏一手拿着刀稳住阿多斯,一手扯动缰绳,调转马头,回到马车旁边。   从车窗缝隙看到这一幕,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悬起来的心落地。   周围的部落士兵看到首领被红衣新娘制服了,立刻亮出兵器,将马车和马团团围住。   当着部下的面,阿多斯不想丢面子,说道:“你逃不掉的,嫁给我是俺答汗的命令,我的新娘。”   汪大夏一个漂亮的旋身,回到马车车辕子上站着,将红色面纱扯到脖子上,露出全脸,说道:   “睁开你的狗眼仔细看看老娘,老娘是红妆脂粉铺的老板西门金莲,不是你的哈斯图雅。赶紧让开路,老娘还要去进货。”   阿多斯定睛一瞧,果然不一样,但是这个风骚迷人还泼辣的红衣美人比哈斯图雅更得他的喜欢,尤其是刚才马背上的那一撞,撞得他心花怒放,想着今晚洞房夜里,一定要好好把玩,那里舍得放手?   阿多斯使了个眼色,手下们立刻将马车围得水泄不通。   汪大夏恼了,”你要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你真是个禽兽。“   阿多斯说道:“我要娶你当老婆。”   马车里的哈斯图雅:禽兽!   汪大夏叉腰大笑,“想要睡老娘的人要绕丰城一圈,还轮不到你,滚!”   越是如此,阿多斯越喜欢,这个女人有点意思,“我看上你了,今晚我们合账时,你就知道我的好处。”   说完,就要伸手拉汪大夏,汪大夏拍开阿多斯,讽刺道:“草原著名的绿帽子部落首领,你的好处就把未婚妻拱手让人吗?”   打人不打脸,汪大夏一下子戳中了阿多斯的短处,阿多斯收了笑容,面色铁青,“女人,你不要考验我的底线。”   汪大夏说道:“男人,你丢了一个老婆,就是抢一百个老婆也弥补不了面子,何必祸害别的女人。”   阿多斯的脸色更难看了,手下们爬上马车,要把汪大夏扯下来,谁知这个红衣美人不好惹,挥起鞭子就抽,旁边不得近身。   “住手!”丁巫骑马赶来了,“阿多斯!要你的人走开!”   阿多斯说道:“这个女人对我无礼,我要给她一点教训。”   汪大夏一边挥着鞭子,一边说道:“丁院判,阿多斯要抢我做老婆,你管不管?”   怎么又是你!丁巫看着这个处处留情、不守夫道的红颜祸水,他在马车上和一群男人打架,红裙翻飞、娇喘连连、满头珠翠在打斗中纷纷落地,发髻松开,披头散发,妩媚动人。   但是没办法,他是我的妹夫,我妹妹就是喜欢他,我不管谁管?   “阿多斯,要你的人退下。”大明最宽容的大舅子丁巫说道:“都是误会,这个女人我认识,给我个面子。”   丁巫来说情,阿多斯一挥手,命手下退下,汪大夏一头秀发在风中狂舞,胡乱绾了个发髻,要跳下马车找簪子,阿多斯捡起一只金凤簪递给他,算是和解。   汪大夏还惦记着马车里藏着的两个人,任务还没完成,不是置气的时候。   汪大夏耐住性子,接过金钗,插戴在发髻上。   够爽快!阿多斯越看越觉得这个女人有意思,“我的心意依然不变,你跟我走吧。”   汪大夏无奈的看着丁巫,“丁院判,我只是出城去进货,什么都没有做,是阿多斯突然冲出来抢我当老婆。”   不是我勾引他的,是他先动的手!   丁巫说道:“阿多斯,你不能带他走。”   阿多斯:“为什么?”   看来真的避不开这一天,丁巫为了妹妹、为了顾全大局、豁出去了,说道:“因为……她是我的……”   丁巫用尽所有的力气,艰难的将最后两个字吐出来了,“女人。”   想不到人生第一次当众表白,是对着自己的妹夫,他还没有对陆缨说过这样的话!   “啊?”阿多斯看看丁巫,又看看汪大夏,“你喜欢这种女人?我以为你爱的是中原那种娇娇怯怯、风雅脱俗的女子,所以一直未婚。”   已经走了八百步,不差这一千步了,丁巫握住汪大夏的手,“我也以为自己是这样的人,但是自从遇到他,我才知道对自己并不了解,他是我喜欢的人,我一直把你当兄弟,兄弟妻,不可戏。阿多斯,是我先遇到他的,放手吧。”   汪大夏:好感动,想不到大舅子如此擅长说情话!   阿多斯看着明艳动人的汪大夏,有些不舍,还是命手下让路,“你走吧,你我今生无缘,我不会碰兄弟的女人。”   汪大夏赶着马车走了,阿多斯看着一抹红衣消失在天际,才侧身问丁巫:“哈斯图雅什么时候来?”   男人呐,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还以为你对汪大夏有多喜欢呢。   丁巫轻咳两声,“这事有了变故,昨晚白莲教在汗廷里放火示威,把汉那吉乘乱带着哈斯图雅私奔了,俺答汗全城戒严,正在寻找他们。”   碗里的飞了,锅里的跟别的男人跑了,阿多斯颓然坐在刚刚冒出绿意的草地上,“为什么她们看不上我?我就那么差劲?”   丁巫坐在阿多斯身边,递给他一袋子中原的烈酒,“你有八个老婆了,还不满足?非要娶别人的未婚妻,逼得把汉那吉带着哈斯图雅私奔,中原有句俗话,叫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忘了这次来丰城的目的了?是粮食,不是女人!”   “你把粮食带回去,就是拯救部落的大英雄,谁敢说你差劲?你吃饱了肚子,就想女人,把正事给忘了——你的部落还在挨饿。”   话虽如此,但是……阿多斯说道:“俺答汗欠我一个女人,就这么算了?”   丁巫说道:“事情不能做的太绝,你这次又是粮食,又是女人,把七年的帐结清了,下回要是再遇到草原大旱,牲畜死亡,部落又断粮了怎么办?你都没有借口找俺答汗再要粮食了,你就让他永远欠你一个人情,将来好再张口。”   丁巫这张嘴能把死人给说活了,阿多斯一想,确实是这么个理,就让俺答汗永远欠自己的。   阿多斯遂退兵,临走时还试探丁巫的口气,“那个西门金莲……我实在喜欢,将来你要是不要她了,就把她送到我的大帐,我会好好待她。我阿多斯从来不亏待自己的女人。”   总有男人和我妹妹抢男人。丁巫对此已经麻木了,说道:“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你赶紧把粮食送回去。”   解决了此事,丁巫回汗廷复命,三娘子已经生下了一个儿子,俺答汗六十多岁,老来得子,喜出望外,他抱着襁褓里的胖儿子,和新生命的喜悦比起来,最近一些烦心事那都不是事了。   听说阿多斯已经退兵,这是第二个好消息,时来运转,这个儿子真是有福气啊,俺答汗如获珍宝,抱着儿子,想起了自己最疼爱的孙子,说道:“把阿多斯退兵的消息散播出去,城门也不必戒严,哈斯图雅不用改嫁给阿多斯,把汉那吉和她的婚约依然有效,他们两个会主动回来的。”   但是,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已经被汪大夏送到了大同,史载,把汉那吉扣关时说道:“我祖欺孙,夺孙妇与人。吾不能为若孙,吾行矣。”(注1)   戚继光将军奇货可居,将两人奉为上宾,好生伺候,送到了京城。   隆庆帝热情接待了把汉那吉,以郡王之礼待之,住在郡王府里,陈皇后也赐给哈斯图雅郡王妃的冠服,两人从未见过北京城的繁华,几乎要乐不思蜀了。   消息传到了汗廷,已经是初秋了。   四个月没有大孙子的消息,俺答汗还以为私奔的小夫妻已经葬身狼腹或者被土匪流寇杀死,得知大孙子还活着,俺答汗赶紧写了国书,说自己思恋大孙子,要大明把大孙子送回来,有什么条件我们可以谈。   隆庆帝本就打算借此两国休战,写了回信,只提了一个条件:把白莲教的首恶赵全,李自馨等人送到国内受审清算,以平民怨。   俺答汗看到回信,简直不敢相信!他以为大明会提出用城池或者土地交换把汉那吉,没想到大明只要赵全、李自馨这几只落水狗!   简直就像白送的一样!   俺答汗把隆庆帝的回信给三娘子看,说道:“大明皇帝是不是使诈,另有所图?用把汉那吉交换几个废物,这也太便宜我们了。”   自从上次长子要把小娇妻送走,汗廷群臣附和,俺答汗就防备着兵强马壮的儿子们,一应政务都和小娇妻商量,因为小俏妻和幼子太弱了,只能依靠自己才能存活,没有任何威胁。   三娘子一看,就晓得隆庆帝是什么意思,说道:“大汗,大明皇帝很明显是向我们示好啊,把汉那吉是个人情,就像白送的,表示两国和平的诚意。以前的老皇帝不肯开互市通商,现在的年轻皇帝和他父亲不一样,他开了海禁,现在也有开互市的意愿。”   当年俺答汗一路打到了北京城,也是为了逼着嘉靖帝在边关开互市榷场,结果嘉靖帝在兵临城下时答应了,等俺答汗一退兵,立刻反悔不干了。   现在新皇帝主动示好,开互市,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也是巧了,今年的春夏依然干旱,牧草枯死大片,板升之地的粮食比去年还不如,又是一个荒年,如果开了互市,用皮毛交换粮食,刚好能度过这个冬天。   在三娘子的撮合之下,俺答汗写了回信:“……三堂启奏皇上,我乞讨把汉那吉并哈斯图雅,你若与我,你问我要甚么,并不阻隔。你把我孙子送出来,我后边与赵全、李自馨、刘四等三人送给皇上……”(注2)   作者有话要说:  打了两百多年的战争,却因一场狗血婚姻纠纷而平息了,都不敢这么写。   注1:出自《蒙古史》   注2:出自《少保鉴川王公督府奏议》卷3感谢在2020-10-23 03:21:24~2020-10-23 19:49:1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冬香、云声。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苏小生 65瓶;芃芃幽草 30瓶;亭亭净植 17瓶;小玉汤sll、夜舞琅嬛、猫宁、馆竹 10瓶;xiaoniao 8瓶;喵喵阿九、ynizi、d、lulby、我独自去远方 5瓶;安柠 2瓶;蓑衣人、粉龙花、任性的二毛、孔孔不是孔、小臭屁、亓祁七爷、不亦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0章 和议   俺答汗老了, 英雄迟暮,晚年只想安安稳稳的守着小娇妻和幼子,不想再打仗了。   隆庆帝虽然还年轻, 但是被压抑许久的叛逆爆发出来了, 几乎所有的国策都和死去的老皇帝相反。嘉靖帝关闭互市, 他偏要开。   不过, 两国互殴多年, 朝臣中多有反对和议的, 一片反对之声,首辅大臣李春芳又是个老好人性格, 隆庆帝一个人扛不住巨大的压力, 想起了老师高拱。高拱入阁之后, 和首辅大臣徐阶打擂台, 两败俱伤, 都辞官回老家养老去了。   现在,隆庆帝十分想念老师高拱,当年还是裕王被父皇冷落打压的时候, 就是老师一直陪着他,不离不弃。于是隆庆帝就下旨把老师请回朝堂,替他压制不听话的官员。   高拱卷土重来, 首辅大臣李春芳晓得高拱得圣心,便识相的告老还乡,让出首辅的位置, 高拱成为新的首辅大臣。   高拱名如其人,特别能“拱”,谁不听话就拱谁。   隆庆帝无论是开海禁还是重开互市,都是和嘉靖帝, 乃至之前的大明诸多皇帝的国策背道而驰,自是引起许多守旧派大臣的发对,高拱晓得隆庆帝为何要“退休返聘”自己这个老臣,就是想用自己的能力推行这些新政。   高拱兼任了吏部尚书的职位,谁不听话就“拱”谁,将反对与俺答汗合议、重开互市的叶梦熊等等官员贬黜出京城,排除异己,在他的雷霆手段之下,反对合议之声停歇,大明和俺答汗开始互通使节,谈判合作的细节。   汗廷这一边,和明廷差不错,刚开始俺答汗宣布和议,也是有诸多反对之声,不过,各个部落首领也有支持互市的,比如这几年深受丁巫影响的阿多斯,鄂尔多斯部渴望和大明做正当的交易。   俺答汗的长子黄吉台反对合议——他的瘸腿就是在和大明的战争中受伤的,还说父亲为了一个不孝的孙子把汉那吉而付出太多。   气得俺答汗甩着鞭子抽打长子,“把汉那吉是你的侄儿!他的父亲是你的三弟,你的三弟去世的早,只有一个儿子,你不怜惜他、早日把他接回家,你还要骂他!”   每当父子两个有所争执时,三娘子就冲过去当好人,跪下劝俺答汗住手,不要打孩子了。   把黄吉台恶心坏了,骂三娘子虚伪、伪善,结果……当然被老爹揍的更厉害啦。   黄吉台越是如此,俺答汗就对他越失望,越发器重三娘子,一应关于与明朝合议谈判的部分,皆交给三娘子代为处理,将长子抛到一边去。渐渐连兵权都交给三娘子了。   三娘子由此开始成为一个独当一面的政治人物,部落里主张合议互市的首领们纷纷向三娘子靠拢,希望将来正式互市时,能够分一杯羹。   月明星稀,丰城,明朝使馆。   几个黑影扔给看门的猎犬两块肉,猎犬吃下之后就回到狗窝里呼呼酣睡。黑影悄悄□□,进入使馆,一路潜行到了大明使节的屋子里。   捅破窗户纸,往卧室里吹迷/烟,约一盏茶后,感觉里头的人应该迷昏了,遂破窗而入,拨开床帐,往被子里的人形疯狂捅刀子。   一刀下去,觉得手感不对,点燃火折子定睛一看,刀上没有血,再看枕头,上面是个纸扎的假人!   这是个圈套!   刺客赶紧撤,但为时已晚,从房梁落下一张铁丝网,将他们统统罩住,刺杀失败,刺客们赶紧服药自尽,但铁丝网越收越紧,就像蝉蛹一样困在里头,动弹不得,被人抓住了活口。   汪大夏和陆缨一起抓着绳子,从房梁上跳下来。   汪大夏打了个呵欠,“好家伙,终于等到你们了,老子把自己绑在房梁上睡了三个晚上,你们怎么不早点来!”   刺客:“……”   陆缨命手下将三个刺客带走,严加审问。还问汪大夏:“使节现在现在怎么样了?”   汪大夏呵欠连天,说道:“在我的胭脂铺里睡的香——陆统领,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我在外头保护大明谈判使节,采薇在汗廷保护三娘子,我们夫妻两个也就比牛郎织女好一点。”   陆缨说道:“等和谈完了就给你放长假。”   “停——”汪大夏伸出右手,“这句话似曾相识,我结婚之前陆统领就是这么说的,结果呢,就是画个大饼,我新婚不到一个月,就在奉城当了三年脂粉铺老板娘,跟采薇聚少离多。”   “我这次回去,升官加爵,我就退出锦衣卫不干了,和采薇离开京城,找个清静之地开个脂粉铺子,人生短暂,反正怎么都能养家糊口,我不可能一直为锦衣卫卖命,连家都顾不得,我结了婚跟陆统领单身没有区别,对采薇不公。”   陆缨问:“你真要退出?”   汪大夏点头,“我退出,丁巫回到大明,由暗转明,他会成为你新的臂膀。”   陆缨心道,我曾经在母亲面前发誓,说破了白莲教就结婚……这回把丁巫带回家见母亲。如果非要结婚,与一个男人共度余生,丁巫是我唯一的选择。   以锦衣卫的手段,天亮就撬开了刺客的嘴巴,是俺答汗长子黄吉台收买的刺客,目的是刺杀大明使节,破坏两国和谈。   陆缨将刺客交给三娘子,三娘子砍了刺客的右手,送给了黄吉台,并告诉他“这是我最后一次包庇你,如果你敢再破坏和谈,我就告诉俺答汗,证人在我手里,一切后果,你自己承担。”   三娘子握住了黄吉台的把柄,黄吉台不敢再轻举妄动。   就这样,两国都在处理各自内耗中开始艰难的和谈,持续将近一年,两国终于达成了合议。   两国在边境开十一个城市开互市,共同维护秩序,停战和平。   俺答汗向大明称臣,隆庆帝封他为“顺义王”。并将他的儿子,各个部落首领封为郡王,指挥使,千户等等,还赐给对应等级的大明衣冠袍服。   三娘子在和谈出力最多,大明封她为“忠顺夫人”,并表示边境十一个互市都交给三娘子管理,就连三娘子所生的儿子不他失礼、还是个吃奶的小娃娃,也破例封了指挥佥事。   俺答汗召集蒙古鞑靼各个部落首领,说道:“从今日起,若有带兵入关为非作歹,削减兵马,夺部落首领身份,有的是人要当新首领。若有人私下滋扰边关,破坏互市,就夺其人口,牛马家产,全部分给遵守和平协议的部落。”   鄂尔多斯部的阿多斯第一个站出来拥护俺答汗的新政,众首领或被互市利益打动、或迫于俺答汗的权势,皆随声附和。   就这样,经历两百多年的战争之后,边境迎来了来之不易的和平,史称“隆庆和议”,与以往短暂的休战不同,这次的和平将持续很久,很久,就像过去的汪小夏。   两国签署和平协议之后,陆缨将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送过来,同时,俺答汗亲自押送着赵全、李自馨等白莲教头目,两拨人马在大同边境交换“人质”。   教主赵全已经白了头发,呆呆的坐在囚车里,像一句行尸走肉。   把汉那吉看到祖父,像一头豹子似的狂奔而来,半跪在地下,抱着俺答汗的腿哭泣,俺答汗想起早逝的三儿子,安抚的摸着把汉那吉的头,血浓于水,立刻原谅两人私奔大明的叛逆行为。   俺答汗爱孙心切,一心想要留住孙子,不要再想着去大明,他指着身后的肥沃的板升之地说道:“从今往后,板升就归把汉那吉了。”   板升是草原最肥美的一块肉,自从白莲教分崩离析之后,多少人盯住这块肥肉,这其中就包括长子黄吉台,俺答汗始终没有松口,原来打算给念念不忘的孙子把汉那吉。   现在,这块肥肉终于尘埃落定,大家又惊讶又觉得顺理成章,果然是大汗最疼爱的孙子,就是背叛逃到大明,大汗也没有责备他,反而加倍安抚。   什么?坐在囚车里的像个木头人的赵全终于有了反应:我辛苦经营二十几年的板升,居然归了这个叛逃到大明的不孝孙子?   还有天理吗?我一生心血,就是给了这么个东西做嫁衣?   为谁辛苦为谁忙?赵全对着苍蓝的天空狂笑不止,我这一生,真是太可笑了,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得不到。   把汉那吉谢过祖父,从此与哈斯图雅治理板升,成为最富有的领主。过了十四年,把汉那吉在一次狩猎中坠马身亡,由于没有子嗣,加上三娘子的支持,哈斯图雅继承了丈夫的地盘,成为板升之地赫赫有名的女领主。   有钱有权有地的寡妇谁不爱?各个部落首领对寡妇哈斯图雅展开了剧烈的竞争,就连三娘子的儿子不他失礼也要娶这位比他大十五岁的女领主。   最终哈斯图雅选择了实力最强的部落首领——当时已经是第二代顺义王黄吉台的儿子扯力克。此时俺答汗已经死了,三娘子已经嫁给了继子黄吉台,但是兵权和财权都在牢牢掌握在三娘子手中,黄吉台不过是个傀儡。   再后来,第二代顺义王黄吉台死了,论理,长子儿子扯力克应该成为第三代顺义王,妻子哈斯图雅应该是新的忠顺夫人。   但是,大明朝廷只认三娘子一人,如果扯力克要得到大明的册封,就必须与哈斯图雅离婚,然后再娶三娘子为妻。   扯力克当然选择当第三代顺义王,与哈斯图雅离婚,与三娘子举行了合账大礼,结为夫妻。三娘子在改嫁给继子后,又嫁给了自己的继孙,依然是掌握大权的忠顺夫人,草原的无冕女王。   离婚的哈斯图雅依然是抢手的香饽饽,因为板升之地依然属于她,三娘子的亲儿子不他失礼第二次竞争这位比他大十五岁的女领主,这一次,他终于成功了。两人还生了一个儿子。   哈斯图雅和忠顺夫人三娘子一样,两次改嫁,毕生都致力于两国和平,维护边境和互市的秩序,哈斯图雅最终被大明朝廷封为“忠义夫人”。   当然,这都是很久以后的后话了,草原的故事在这里结束,丁巫终于实现了“不破白莲教誓不还”的誓言,押送着教主赵全等人,回到京城接受审判,最终判了凌迟处死,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行刑那日,菜市口人山人海,在二十年前庚戌之乱失去家人的百姓将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哭声震天,连树上都是人。   丁巫势必要亲眼看到赵全割完一千零一刀还活着喘气,然后被刽子手砍下恶贯满盈的头颅才放心。他一个文弱书生根本挤不进去,陆缨就提前在菜市口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要他在楼上观看行刑。   看到赵全人头落地,丁巫关上了窗户。十年卧底,大仇得报,终于结束了。   陆缨问他:“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丁巫说道:“去云南,把父亲接到京城。”隆庆帝已经恢复了丁汝夔的名誉和官职,归还抄没的家产和宅邸,要丁汝夔安享晚年。   陆缨又问:“然后呢?你……有没有结婚的打算?”   陆缨今天破天荒的穿了女装,还诚心向汪大夏请教了化妆的技法,决定今天就把丁巫弄到手。   作者有话要说:  民政局都给你们搬过来了,鹦鹉CP加油啊!   本章交代了草原故事线的尾声,其实就是三娘子和哈斯图雅两个女人的传奇历史,将来章节不会再拧出来单独写,本章一次□□代完毕。我们觉得狗血到瞠目结舌的剧情,却是两个草原女人的真实人生。感谢在2020-10-23 19:49:19~2020-10-24 03:35:5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山荷叶 3个;橙子圆滚滚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年少不知愁滋味 30瓶;蝉鸣浮夏 28瓶;5079565、心非不语 10瓶;他和他相爱 5瓶;接触 3瓶;小臭屁、亓祁七爷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1章 一个叫做丁巫的男人决定去死   陆缨今天精心打扮过了, 她穿着大红织金凤穿牡丹通袖袍,下着绿色闪缎洒金马面裙,裙子里头还有朝鲜传过来的马尾裙撑, 把裙子撑得蓬蓬的, 就像一朵绿莲蓬。   这乱花渐入迷人眼的大胆配色, 一看就是汪大夏亲自操刀, 陆缨觉得过于艳丽杂乱, 想要把裙子换成素色, 被汪大夏阻止:“相信我,男人都喜欢这样的, 没有人比我更懂男人。”   陆缨心想, 就凭汪大夏女装所向披靡、斩获无数男人心的“光辉岁月”, 他的话应该靠谱, 就这样吧, 忍一忍就过去了。   汪大夏端详着陆缨的脸,拿出一块锋利的刀片。   陆缨职业的本能举起一个西洋把镜拦在前面,“你要干什么?”   “给你修眉毛。”汪大夏问道:“你不会从来没有修过眉毛吧?”   “怎么会。”陆缨放下把镜, 其实真没修过。   汪大夏看破不戳破,给陆缨刮掉眉毛上的杂毛,拿出店里十几种画眉的墨, 一一涂到手背上,对比着陆缨的眉色,挑了一个最相近的颜色, 给她画眉。   陆缨常年风吹日晒,皮肤较黑,汪大夏试了一堆脂粉,都偏白了, 涂上去就像木偶娃娃的假脸,遂放弃,抹了薄薄的一层杏仁蜜,好么,以前只是黑,现在黑的闪闪发光了。   汪大夏拿出一根针,陆缨再次举起把镜,”你又干什么?“   汪大夏:“穿耳洞。不怕,我穿的快,就像蜜蜂蜇了一下,我的耳朵眼就是自己动手穿的。在丰城的时候,姑娘们都找我穿耳朵眼,再配上采薇的膏药,我穿过的耳朵眼都没有流脓烂掉,是丰城一绝。”   汪大夏为了卧底事业牺牲太多,自学成才,无心插柳柳成荫,误打误撞开辟了一项新事业。   陆缨刀山火海都闯过无数次了,但是被区区一根绣花针劝退,“我不要,我不戴耳环。”   汪大夏还是不肯放弃,他剪了一块呵胶——一种有黏性的树脂,用口气吹软,粘在花钿上,再贴在面颊上,因贴之前都要呵几口热气,所以叫做呵胶。   心灵手巧的汪大夏的将两颗淡金的上好珍珠粘在呵胶上,然后贴在了陆缨的耳垂上,看上去就像戴着一对珍珠坠子,还不用穿耳洞。   发饰上,经过三年胭脂铺老板的锤炼,汪大夏终于改变了过去把脑袋当花盆、胡乱将一堆首饰插满头的可怕审美,给陆缨挽起头发,戴上一顶莲花冠。   陆缨对镜一照,华丽的衣裙配上清雅素淡的发饰……看起来还不错。   汪大夏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去吧,祝陆统领今天旗开得胜,早日抱得美男归。”   陆缨脑中轰的一声,问:“你是什么意思?”   汪大夏心想,这三年来你和我的大舅子眉来眼去的,早就被我和采薇看透了,但婚姻毕竟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我们不好插手。   陆缨突然找汪大夏求助,汪大夏心知肚明,按照相亲的标准打扮陆缨,现在就不用装作不知道了。   汪大夏说道:“快把我大舅子带走吧,免得我老婆总是惦记他。交给你,她就放心和我一起退隐。”   原来汪大夏今天如此卖力的打扮陆缨,是出自私心。   陆缨今年二十八岁,丁巫三十岁,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在他们这个年龄已经有人当祖母祖父了,他们还是光棍一条。   丁巫对陆缨有意,但是以他知书达理的性格,必定要先把父亲丁汝夔从云南接到京城,先告知父亲,然后一步步拜托官媒上门说媒,弯弯绕绕,各种繁杂的礼节一个都不能少。   然而陆缨的性格就是一根射出去的箭,单刀直入,一往无前,行不行就一句话,绝对不磨磨唧唧。   窗外就是菜市口,刚刚凌迟了赵全、李自馨等白莲教九个头目,还砍了头,血气冲天,只隔着一层窗户纸,陆缨主动开口,问丁巫想不想结婚。   陆缨,不愧为是你。   好像被陆缨打了一闷棍,丁巫脑子空空如也,就像耳鸣了似的,耳边至少有一百只蝉在鸣叫,知了知了!   但现实是他不知不知!乱了手脚的丁巫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丁巫呆坐原地,身为男子,他总觉得这种事情应该自己先开口,陆缨把他的话都说了,搞得他无话可说,不晓得如何应对。   丁巫先是一愣,等脑子恢复思考时,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如何汪大夏在就好了,我可以问问他该怎么做,他那么多的手段,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能轻松应对”。   丁巫摇头,要把这个荒诞的念头从脑子里甩出来。   陆缨求助汪大夏,丁巫也想求助汪大夏,但汪大夏不在身边,求助无门,一时间两人都僵在远处,好像时光凝固了。   陆缨久久等不到丁巫的回应,心中一把火渐渐熄灭,冷却,开始自我怀疑:难道以前丁巫的那些眼神和感觉都是我错意了?是我自作多情?   她是个爽快人,你若无情我便休,大不了一辈子就不结婚了。   虽然万般不舍,陆缨还是站起来,抱拳说道:“对不起,这个问题让你为难了,以后我不会再问,我们一切照旧。再会。”   陆缨转身就走,丁巫这才回过神来,情急之下,也不顾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礼节了,一章拍在陆缨的右肩上,想要拉住她。   陆缨是什么人?能够走路时就学蹲马步了,是个武学天才,早就练成了肌肉的本能反应,作为一个习武之人,突然有个东西搭在肩膀上是极其危险的,根本不能回头,回头就会把人体最脆弱的脖子送给对方袭击。   所以,陆缨没有回头,本能的双手抓住右肩上的手,然后矮身,腰部发力,侧身一个漂亮的抱摔,将袭击者按倒在地。   丁巫根本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他就被陆缨压在地板上了,动弹不得,四目相对,脸和脸之间只隔着一拳的距离。   陆缨的动作比脑子更快,把袭击者制服了,才看清按倒的人是谁,送了手,“记住,永远不要在背后去拍一个习武之人的肩膀,若是习惯用兵器的人,你早就没命了。”   丁巫的脑袋被摔木了,一时半会起不来:“对不起,我有话对你说,一时着急,碰了你……的肩膀。”   陆缨见他摔成这样,有些心疼,伸手将他扶起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还是不要说了,被拒绝第一次已经很难受了,我不想再听一遍。”   陆缨又要走,丁巫连忙伸手,想要抓住她的手腕,可是想到刚才的教训,他把手缩了回去,忙道:“我不是……我是想……不,是我以前从未想过此生会与一个女子结婚,本打算一个人过一辈子的,完成破白莲教的任务之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然后浪迹天涯,好好的看一看这个世界,我以为自己不配拥有爱情和家庭。”   “我十岁的时候,家道中落,父亲入了死牢,严世蕃故意折磨我们,将母亲发配到最南方的交趾,路上一病死了。将我发配到了最北边的铁岭,母子南北相隔,也阴阳相隔。幸好有忠仆夫妻一路照顾我,路上还遇到了流浪的半夏妹妹,我们一起到了铁岭,相依为命,才不至于像我母亲一样病死。”   “背负着上一辈的恩怨,忍受着从世家公子到流放者的落差,我一直活的很累,其实我其实不开心、也不甘心,但是为了让养父母放心、让妹妹安心,我一直装作知命认命、性格恬淡、苦中作乐,一直自欺欺人,表面有多么光明,内心就有多么阴暗,一直戴着面具生活,我很想去死,可是我死了,养父母和妹妹会伤心的,他们是这个世界唯一牵挂我的人。我灵魂早已扭曲不堪。我其实是个坏人,我曾经有过好多可怕的想法,连我自己都很害怕,我——”   丁巫从未将自己见不得人的一面示人,但涉及婚姻,他不想欺骗对方,必须完整的坦白自己,“养父母接连死亡,我并不觉得悲伤,我只是觉得快解脱了,甚至一度把那个长睡的蘑菇全部扔进了鸡汤里,我和半夏妹妹一起吃下去,在睡梦中死去,这样我就可以无牵无挂的去死,解脱自己。”   虽然丁巫此刻就活生生的站在眼前,也晓得魏采薇没有死,陆缨还是觉得脊背生凉,眼前的丁巫就像个陌生人,不复以往的儒雅有礼,他目光晦暗,脆弱不堪,好像轻轻一碰就破碎了。   看到陆缨的反应,丁巫退回到椅子坐下,“你害怕了对吗,你走吧。”   陆缨没有走,反而坐在他身边,“你并没有这么做,想一想而已,你对半夏一直很好,半夏也一直把你视为亲大哥。”   丁巫摇头,“我不是想想而已,我真的这么做了。那时候我读了好多书,却不能考科举、走仕途,书院其他人学识远不如我,却中了秀才,选入府学深造。而我空有一肚子诗书,却只能去铁岭县衙门当一个整理户籍的小书吏。我一辈子都要困在铁岭,我不能接受,我想结束这一切。”   “那天,我炖了一锅小鸡炖蘑菇,温在炉灶里,和半夏一起将养父母下葬,打算晚上回来吃,永远沉睡,但是熊瞎子闻到味道,闯进了厨房,把锅打翻了,把里头的东西吃光了,最后睡死厨房。半夏妹子还以为是她误把毒蘑菇放进了食物里,愧疚的要命,不停的对我道歉,我却没有勇气承认是我做的,我……”   丁巫垂下头,“我实在是畜牲不如,我亏欠她太多了,就动用仅有的那点职权,给她立了个女户,可以免去赋税和徭役,她以后能够靠自己的医术生存下去,将来我一个人寻死,也不用再牵挂她。她提出离开铁岭当游医,我表面挽留,其实很高兴她能离开这个我视为牢笼的地方,等她在外面安身立命,我就可以去死了。”   “其实你们锦衣卫来铁岭将我带到京城对质时,我已经再次在象牙山找到了长眠的蘑菇,都铁锅里都炖熟了,正准备吃的时候,锦衣卫来了,我才知道半夏在京城遇到麻烦,是陈千户父子双杀案的嫌犯,要我进京城确认她的身份。”   “那次我又没有死成,跟着锦衣卫来到京城,洗脱她的杀人嫌疑,本以为之后再次押解到铁岭我就可以去死时,端午节那天被严世蕃的人抓到了,用我的命威胁父亲自尽,从此一件事接着一件事,认识了你,有机会亲手摧毁白莲教,再也没有机会回到铁岭,走上了不一样的人生。”   “这就是真正的我。”丁巫说道:“其实我自侮、骂半夏妹子、与她决裂,在父亲疑冢前发疯,痛骂父亲以前的朋友门生、身败名裂、叛国投奔俺答汗,控诉大明对我全家不公等等,并不是都在演戏,很多时候都是我真正的想法,半真半假,所以看起来格外真实,骗过了很多人。并不是我骗术多么高明,而是我真的有魔鬼的一面。真正和风霁月性格的人,是做不到卧底的,更不能成功。”   官场多年,陆缨已经成熟了许多,不再以非黑即白来评价一个人,每个人都有阴暗面,可是她也万万没有想到丁巫的阴暗面能黑成这样。   魏采薇能够活到现在,真是运气太好了。   压抑了二十年的真话说出来之后,丁巫感觉那股无处不在的压力消失了,摘下面具的感觉真好,就像重获新生。   “我其实很早就对你有意,从你在水车湖底把我救起来开始,但我一直很自卑,觉得配不上浩然正气的你,一直刻意的无视自己的情感,不敢触碰。现在一切终于结束了,我不再是困在铁岭的囚徒,能够与你并肩而立。”   “坐在你的面前的人,曾经是个魔鬼。”丁巫整了整衣服,端坐在椅子上,“结为夫妻,应该坦诚相对,你现在收回刚才的话还来得及。”   这次轮到陆缨沉默了,她脑中回溯着从现在的丁巫到初见丁巫,重新认识了一遍眼前的男人。   丁巫见她许久无话,站起身来,“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对不起,让你失望了,再见。”   丁巫转身离开,失望吗?失望。后悔吗?不悔。她值得得到更好的男人。   “且住。”陆缨站起来,快步抓住了丁巫的手,“一个成魔的人,最后决定成佛,余生我们两个在一起,你不会有堕落成魔的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标题很致郁,内容很治愈。本章标题来源于《一个叫做欧威的男人决定去死》,电影和原著都相当好看啊,看起来很丧,其实很温馨感人的故事,强烈推荐!感谢在2020-10-24 03:35:54~2020-10-24 21:26:2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宅女都都、太好看啦!!!、橙子圆滚滚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KIM 56瓶;略略略略、阿默 30瓶;江边一碗水 23瓶;静芯、与君成霜 20瓶;人间已荼靡、羊几二代目、最愛言小、八斋树 10瓶;貓的太太 5瓶;hong、酒窝 4瓶;小喵三千 3瓶;花点点 2瓶;不亦、粉龙花、ye、夏虾饼冰、旧南子、山风岚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2章 定情   丁巫三十岁那年, 陆缨牵住了他的手,从此再也没有松开。   丁巫今天从大仇得报的舒心、到被陆缨主动表白的震惊、到把自己最不堪的一面的撕开,血淋淋的给心上人看的忐忑不安、到自以为没戏了的黯然伤神、再到被陆缨牵住手的惊喜, 一会上天, 一会入地, 一会下地狱, 一会直冲云霄, 真是几经波折。   陆缨握着他的手, “在喜欢你之前,我很讨厌结婚这件事。一直在各种推脱、逃避, 一想此事就头疼。但是, 在喜欢你之后, 我发现其实并不讨厌结婚, 我只是还没有遇到喜欢的人。能够和你共度余生, 我很期待。”   陆缨平时沉默寡言,能打绝对不会说。丁巫则巧舌如簧,纵横捭阖, 一张嘴巴能够把死人说活了,可是到了关键时刻,都是陆缨主动出击、表白, 丁巫反而没有了言语,只会跟着陆缨说道:“我也很期待。”   “那么……”陆缨说道:“我们两个坐下来把婚事定一下。”   陆缨今天盛装打扮,准备充足, 而丁巫完全没有料到今天要定情,一点准备都没有,他摸了摸身上,除了钱袋, 就只有一炳折扇。   丁巫打开折扇,提笔在扇面上写了一首情诗,“山深未必得春迟,处处山樱花压枝。桃李不言随雨意,亦知终是有晴时”。   樱花当然是指陆缨,此时丁巫的心就像春天的深山,处处山樱压满枝。晴者,情也。两人终是有情时。   丁巫细细将扇面的墨汁吹干了,送给陆缨,“这是我的定情信物。等我从云南把父亲接过来,两家就议婚,今年一定成亲。”   陆缨解下佩剑,“你要远行,我的佩剑送你防身,早些回来。”   丁巫接剑,陆缨拿扇,相视一笑,定下终身。   北京北城,甜水巷。   魏采薇和汪大夏婚后搬到什刹海单过,甜水巷的房子给了大舅子丁巫住着——丁家被抄没的大宅子因常年没有人居住,年久失修,都成了鬼屋,丁巫雇了工匠修缮旧屋,一时半会还搬不回家。   正好,丁巫把自己以前住的院子改造成新房,等待着他的新娘,跟工匠敲定了图纸,丁巫匆匆回到甜水巷,半路还在菜市场买了一只鸡,他今天要做小鸡炖蘑菇,魏采薇最爱吃的一道菜。   魏采薇回到京城之后,几乎天天来甜水巷蹭饭吃,享受着丁巫的手艺,今天她又来了,隔着门就闻到味,嘴巴都湿润了。   丁巫穿着围裙开门,“来了?坐,马上就好。”   魏采薇坐在葡萄花架下,此时正值初夏,葡萄开始结了一簇簇青涩的果子,不禁想起了她还住在这里时,和汪大夏在花架下……呀呸呸,早上才见过他,怎么大中午的就想起他了?   魏采薇不敢看葡萄了,在院子里转悠,院墙有一处砸痕,砸破了粉刷墙壁的石灰,露出了里头的青砖,这是被我烤制的硬皮月饼砸成这样的,把汪大夏吃了一嘴的血……怎么又又想他了?   幸好饭熟了,丁巫将铁锅搬到葡萄花架的桌子上,两人开始朴实无华的午餐,就像在铁岭无数个三餐一样,丁巫先举筷,把两个鸡腿都夹到魏采薇碗里。   兄妹两个都有不能对对方倾述的秘密,总是把最良善的一面给对方看,魏采薇如此,丁巫也是如此。   丁巫不知道魏采薇一开始就要复仇,魏采薇也不知道有只熊默默承受了一切,她差点在吃自己最喜欢的菜之后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不会遇到汪大夏!   她的性命,曾经只在丁巫一念之间,差点一念成魔了。   魏采薇低头看着碗里的两个鸡腿,“哥,一个就够了,这个给你。”养父母魏南山夫妻在时,每次炖鸡,都是他和采薇一人一个鸡腿,并不因采薇是路边捡来的而苛待她。养父母去世之后,兄妹在铁岭相依为命,也是如此。   丁巫低头扒饭,“你都吃了吧,明天我要去云南,回来的时候就到了秋天,你起码三个月都没得吃。”   寂然饭毕,魏采薇去井边洗碗筷,回来的时候,丁巫已经泡好茶了,说道:“坐下,我有话和你说。”   每当丁巫这个语气、这个表情,妥妥的五百年后现代社会里教导主任的形象,魏采薇都心虚的很,开始反省自己最近犯了什么错误。   他们刚刚回到京城,魏采薇还来不及犯错,如果真有什么错,那就是最近太放纵,她和汪大夏终于像一对正常的夫妻,不用两地分居,关起门来,单门独院,胡天胡地。   丁大哥是怎么知道的?他不可能跑去听壁角吧!一定是汪大夏叫的声音太大了……魏采薇忐忑不安的坐下,抿了一口茶压压惊。   丁巫说道:“我今天和陆缨定情了,我们决定今年就结婚,以后你要把她当成嫂嫂看。”   噗!魏采薇当场喷茶,“咳咳,你说什么?这么快?丁伯父还没有回京城,以大哥的性格,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和陆统领挑明?”   你还真了解我,丁巫说道:“是她先向我求婚的,你看——”   丁巫把陆缨的佩剑拿出来,“这是她送我的定情信物。”   虽然丁巫的话语一如既往的淡定,但是这幅明显是显摆的举动以及激动的表情,还是让魏采薇看穿了丁巫内心的欣喜。   “真的!”魏采薇抱着陆缨的佩剑,“我就知道她喜欢你,她怎么开的口?都说了些什么?你们……嗯,就只是互赠了定情信物?没……别的?”   没干点别的,比如拥抱亲吻什么的。只是当着丁巫的面,魏采薇问不出口,毕竟像汪大夏这种没羞没臊的人是极其罕见的。   “看过就行了,还给我,别嗑坏了。”丁巫拿过佩剑,用一块红绸布小心翼翼的包好。   看着丁巫珍视的样子,对这门婚事很是期待。魏采薇为大哥高兴,“恭喜哥哥和陆统领——不,未来嫂嫂有情人终成眷属。”   丁巫把裹着红绸的剑放进木匣子里,锁在柜中,“汪大夏什么时候离开锦衣卫?你们要去那里?”   魏采薇说道:“也是今年,他还有些事情要交差,朱指挥使大人想要挽留他,目前我们还没定下去那里,不过,今年应该不会离开京城——我们肯定要参加你们的婚礼才走。”   汪大夏蒙生退意,想离开永无休止的纷争,过平静的日子。上一世失去过老公的魏采薇深知人生苦短的道理,两人在一日,就少一日,支持他的决定。   反正宫里李九宝现在已经两子三女,是宫里最能生的嫔妃,地位巩固,今生今世还有陈经纪在紫禁城里互相守望,魏采薇觉得不用担心什么,是时候夫妻两个全身而退了。   魏采薇说道:“大哥放心去云南,这三个月我帮你盯着丁府的修缮,等你回来时一定全部修完,可以搬回家住。以及,稳住嫂嫂,要她不要太想你了。”   锦衣卫衙门。   陆缨表白成功之后,如愿把丁巫弄到手,就脱了衣裙,恢复男装,一头钻进书案堆积如山的公文里。   汪大夏一直盯着陆缨值房里的动静,比自己表白还上心,不请自去,“怎么样?丁巫点头了没有?”   陆缨把丁巫送给她的扇子拿出来。汪大夏打开扇子一看,念道:“山深未必得春迟,处处山樱花压枝。桃李不言随雨意,亦知终是有晴时。这是什么意思?说你告白来迟了?他拒绝你了?”   陆缨一听,横眉冷对不学无术的手下,“你读书少就不要胡说八道,这分明是知道有情之意。扇子是他送给我的定情信物。等他去云南把丁大人接回来,我们今年就结婚。”   汪大夏又来邀功请赏,“我就说妆容、那套衣服还有首饰适合你吧,整个人闪闪发光,男人就没有不喜欢的。”   陆缨说道:“可惜你已经结婚了,不能给我当伴郎。”   汪大夏沉默了一会,说道:“陆统领,我就是未婚,也是给丁巫当伴郎啊。”   陆缨习惯把自己当男人,还曾经给汪大夏当过伴郎,所以一下子转不过弯来,一想是这么个理,说道:“那到了结婚那天,你给我画新娘妆吧。我的标准很低,好看就行了。”   汪大夏拍着胸脯,“包在我身上。”   晚上,一到了下衙门的时间,汪大夏第一个骑马冲出去,回家找老婆。陆缨依旧雷打不动的留在衙门处理公事,一直到万家灯火熄灭才回去。   次日一早,汪大夏起床习武完毕回房,用他的方式把魏采薇叫醒,“起床了,今天要去甜水巷,给丁巫送行。”   “我昨天晚上就请他喝了杯送行酒。”魏采薇卷着被子翻了个身,睡眼迷蒙,“他今天早上最想见到的人,不是我们,是陆缨。他应该乐意和陆缨单独相处,而不是一群人给他送行。”   汪大夏一听,的确是这么个理,“如此说来,今天早上陆缨给丁巫送行,不在锦衣卫衙门了。山中无老虎,猴子满山爬,哈哈,我今天可以晚些去衙门,反正没人管。”   汪大夏脱了鞋子,钻到床上,昨晚**苦短,还没尽兴,今天早上一定要补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本书618开文,一共八卷,写了四个多月,终于到了最终卷定风波,四人组在一起走过的最后一个故事,这一卷里,爱情,友情,亲情都将面临考验,且看他们如何施展智谋过关,争取到幸福。感谢在2020-10-24 21:26:20~2020-10-25 03:33:5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二三金啊、云声。、教授不知、Sonia220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草莓柠檬啊 50瓶;什么阿鸟 30瓶;小A 29瓶;可乐加冰三块钱、大_萌妹 20瓶;Sweet、Johnny大鱼鱼、绿竹猗猗、乙希、 钟小豆的陈小蛋 10瓶;sarbrina、奥斯卡妈妈 5瓶;粉龙花、小喵三千、叶、阿蕖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3章 榨干   魏采薇想睡个回笼觉, 汪大夏偏不让她睡,她也不让汪大夏睡,结果是谁都睡不成。   芙蓉帐里, 结婚三年的夫妻分离太久了, 尚需重新磨合。   另一边, 陆缨送情郎丁巫, 从未告过假的她破天荒请了假, 震惊锦衣卫衙门, 指挥使朱希孝还以为她生病了,派人送了补品去陆府慰问这个最得力的下属, 嘘寒问暖。   陆缨凭实力让朱希孝忽略了她的性别, 作为破白莲教和隆庆和议的幕后推手之一, 将来两国的十一个互市和关系都需要维护, 加上蒙古三娘子也是女人, 女人和女人说起话来更方便一些,朱希孝已经命陆缨专门负责对蒙古鞑靼部的关系。   收到礼物的陆府的当家主母李宜人莫名其妙,女儿今天早晨和往常一样, 都是早早的出门了,并没有生病啊。   李宜人心下生疑,等女儿回来, 得好好的问她。   陆缨一大早去了甜水巷,给丁巫送行。丁巫着急接父亲回来结婚,只提着最简单的行囊, 背上背着一个剑匣,正是陆缨给他的定情信物。   陆缨见他如此珍视自己的东西,就像早上吃了一罐子蜂蜜,甜蜜蜜。   陆缨徒手把丁巫的行囊系在自己的马背上, “我送你出城。”   陆缨把丁巫送到了朝阳门,意犹未尽,“我送你到前面的长亭。”   长亭外,驿道边。陆缨还是不舍,“我送你到三里屯,顺便拜祭一下父亲。”陆炳长眠于朝阳门的三里屯。   不知为何,一遇到陆缨,能够信口雌黄的丁巫就词穷了,只会一遍遍的重复陆缨的话,说道:“我也拜一拜。”岳父大人在上,请受小婿一拜!   两人一起拜过了陆炳,要分别了,陆缨依然舍不得,“都已经到这里了,我干脆送你去通州登船吧。郊外驿路不安全,万一遇到劫匪打劫,我可以保护你。”   丁巫求之不得,不过,丁巫问:“锦衣卫的差事怎么办?”   陆缨说道:“我今天请了假,若有紧急之事,汪大夏可以代为处理,他能靠得住。”   与此同时,锦衣卫衙门,今天姗姗来迟的汪大夏见陆缨迟迟不来,干脆拍拍屁股回家了。   汪大夏已经决定退出锦衣卫,便恢复了刚来锦衣卫时的懒散敷衍,是个吃饭下班积极分子,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没有陆缨的管束,他不仅迟到,他还早退!重新成为锦衣卫的混子。   “汪镇抚使!”吴千户拍马追上去,“且慢!”   大破白莲教和促成隆庆和议,吴百户升了正五品千户,汪大夏从千户升为从四品镇抚使,陆缨升为正四品指挥同知,每个人都官升一级。   汪大夏偷懒未遂,“都说过好几遍了,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就不要找我啦,先放着,等陆佥事回来再处理,我要回家了,明儿见。”   吴千户生怕汪大夏跑了,拉住缰绳,“汪镇抚使是不是忘记了?今天要教大伙易容术和变装术。”   汪大夏一拍脑袋,“哎呀,还真搞忘记。你就跟他们说,先学其他的,跟踪术、追踪术什么的,明儿我来教易容术。”   吴千户不肯放手,“汪镇抚使在昨天就是这么说的,今天又这么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不能再拖了。”   汪大夏说道:“明日再说,你看我都出来了。”   吴千户生拉硬拽,还把陆缨搬出来震慑汪大夏,“再拖我就告诉陆佥事,我们都等你三天了,天天扑空。”   如果汪大夏是孙悟空,那么陆缨就是紧箍咒,吴千户一念就管用。   汪大夏只好调转马头回去,“顶多教半个时辰,我娘子还在家里等我吃饭。”   吴千户立马戳破了汪大夏的谎言,“魏大夫今天进宫了,家里没人等汪镇抚使吃饭,等易容术教完了,我请大人喝一杯,地方随便挑。”   汪大夏滑不溜丢似泥鳅,吴千户今日非要逮住他,把所有后路都堵死了,汪大夏只要回到衙门带徒弟们。   紫禁城,承乾宫。   魏采薇给贵妃李九宝诊治。   李九宝美貌依旧,眉眼间还多了以前没有的威压之感,只是她瘦了,病后洗净铅华,没有施胭脂水粉,脸色苍白如纸,嘴唇没有血色。没有戴首饰,额头包着一条素锦抹额,一头长发散在腰间。   李九宝的身体被生育拖垮了,六年一口气生了五胎!   两男三女,一个个养的白白胖胖的,身体健康,简直是皇室生育的奇迹,李九宝的身体滋养着五个孩子,身子就像被嚼了又嚼的甘蔗,快被榨干了。   魏采薇把脉完毕,“娘娘连生五胎,气血两虚,不容乐观。”   魏采薇去西北,一走的就是三年。当然,宫廷御医和女医都是出类拔萃之人,都尽力为李贵妃精心调养身体,但是生育对母体伤害太大了,就像一个池子,水渠往里头拼命灌水,另一头开了个口子,不停的往外放水。   放水比灌水快,最终这个池子快要干涸见底了。   别说魏采薇,就是神仙来了也就这样。   去年年底,李九宝生了第五个孩子瑞安公主,产后恶露不尽,淅淅沥沥持续了三个月,到了今天开春才有所好转,几乎把李九宝身上的血换了一遍。   李九宝连走出承乾宫的力气都没有,无力养育教导孩子,五个孩子除了已经出阁读书的太子,其余四个都被陈皇后抱去坤宁宫抚养。   李九宝舍不得,也向隆庆帝争取过,但是隆庆帝也认同陈皇后的做法,要李九宝安心休养身体,莫要操心孩子的事情,等康复了,还要为皇室开枝散叶。   陈皇后是个贤德良善之人,悉心照顾四个孩子,宫里所有最好的东西都往承乾宫里送,生怕委屈了大功臣李九宝,承乾宫是出名的人间富贵乡。   李九宝以前无比期待期待怀孕生子,现在却一听到“开枝散叶”就身体打颤,充满了恐惧!   她也抗争过,但是没有用,皇上皇后压下来,她必须服从,所有的小聪明在绝对的权威面前不堪一击。   陈经纪也无可奈何,他已经升为司礼监随堂太监,是能够参与奏折披红、左右政事的有头有脸大太监了,但是对于李九宝,他除了心疼,毫无办法。   陈经纪说道:“魏大夫,贵妃娘娘为了止恶露,吃了三个月的药,真是把药当水喝,上个月好容易止住了,就是身子一直虚弱无力,平日连殿门都不出。到了这个月,吃饭没有胃口,每餐吃了一两口就说累,摇头不肯吃了。”   “若强行吃几口,就克化不动,下顿饭一口都不吃,只喝些汤汤水水的,宫里的御医、女医都来看过,开了消食开胃的药,并没有什么效果,不得已,不顾魏大夫刚刚回到京城,舟车劳顿,还是召了魏大夫进宫给贵妃娘娘瞧一瞧。”   李九宝躺在床上,只在魏采薇刚刚进来行礼的时候说了句“免礼平身”,就再也没言语,虚弱的她连说话都费劲,一切都是陈经纪代为传话。   魏采薇看了李九宝的舌苔,也瞧不出有什么不对,遂要陈经纪把产后半年来所有的药方、食物、点心、水果、甚至喝了什么茶,一切入口的东西都拿过来给她瞧。   幸好陈经纪照顾的极为细心,都留有存档,魏采薇要李九宝先歇息,她移步偏殿,去看堆积如山的药方和食谱,当天没有出宫,一直半夜才歇息,次日又早早的起来看。   魏采薇渐渐发现了一些端倪。李九宝产后恶露不尽,量大的时候,每天替换扔掉的陈妈妈(今卫生巾)要扔掉两箩筐,流了三个月,别说一个身体本来就不好的女子,就是一个强壮的男子,连续失血三个月也要虚脱了。   给李九宝开的药方没有问题,都是温补止血的,但吃进去的食物就有有点意思了。   食物有以形补形之说,什么东西虚就补什么,李九宝的日常饮食里,哈士蟆油(雌性林蛙的输卵管)、紫河车(人类的胎盘)几乎天天都有。后来李九宝胃口不好,就添了什么猪肚(就是猪的胃)牛肚等等,全是大补特补之物。   这些食物,尤其是哈士蟆油和紫河车魏采薇一直不相信能有大用,但是因其十分难得,就成了珍贵的补品。至于猪肚等等大荤之物,的确有进补之用,可是李九宝身体太虚了,不仅克化不动,还伤了脾胃,李九宝的胃口越来越差,到了现在每顿只强行咽下一两口的地步。   而御膳房每日往承乾宫里的东西依然是哈士蟆油、紫河车、猪肚羊肚之类的以形补形、荤腥油腻之物,看起来一顿饭所耗费的银两是皇上皇后的数倍之多,是宫里饮食最精细的人,谁都挑不住毛病来,其实是李九宝的催命符。   找到了患结所在,魏采薇对陈经纪说道:“你去御膳房挑几个可以信任的人,在承乾宫开个小灶,贵妃娘娘入口的东西,除了汤药,一应吃食点心零嘴都自己做,我给娘娘开了食谱,都是最简单的吃食,要小灶照着做。”   陈经纪脸色大变,低声道:“有人要害娘娘?在吃食里动手脚?”   魏采薇摇摇头,“东西都是好的,只是吃的太好并不是好事,人吃五谷,娘娘缺乏水谷之资。那些油腻荤腥之物,尤其是紫河车,好了也别碰这种邪物。等我为娘娘调理好了脾胃再吃荤腥。”   以陈经纪如今的人脉关系,做到这些并不难,当天就安排上了。   魏采薇按照李九宝的身体状况,亲自配置了消积导滞的阿魏丸,用山楂、连翘、半夏、麦芽、把阿魏捣成糊状,用醋蒸之,做成丸子,并附以二陈汤、四物汤来调理身体,吃了两日,李九宝渐渐有了食欲,奇迹般吃了一碗加了肉沫和猪肝粥饭,晚上吃了鱼肉也不再反胃恶心了。   吃了饭,稍微歇一会,魏采薇就命宫人扶着虚弱的李九宝走动,只要不刮风下雨,她都要李九宝去承乾宫的小花园里晒一晒太阳,不要整天不见日光。   半个月后,李九宝一餐能吃半碗饭,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不需要人时时刻刻扶着了。   这期间魏采薇一直住在承乾宫,把修缮丁府一事交给了汪大夏。   汪大夏在锦衣卫衙门教了易容术,兴冲冲回家,却发现老婆又没了,又要和采薇两地分居。   这种日子何事是个头啊!汪大夏无奈,听老婆的话,每天去一趟大舅子的家里当监工。   承乾宫私自开小灶一事,轰动紫禁城,传到了陈皇后那里,陈皇后红着眼睛找隆庆帝,说道:   “……我一心照顾贵妃,宫里开销最大都是承乾宫,从不吝啬银钱,却不晓得贵妃是何意,把御膳房的食盒拒之门外,开起了小灶,且不说烟熏火燎的伤身子,生明火太危险了,昔日尚太妃和先帝在床帐玩烟火,把毓德宫烧成了废墟,前车之鉴,不可掉以轻心,我都是为了贵妃好。”   前面还好,隆庆帝觉得无所谓,李贵妃为他生了五个健康的孩子,宫里这么多嫔妃,他每晚辛苦耕地播种,至今颗粒无收,他还期盼着李贵妃养好身体,他再去播下龙种呢。   别说开小灶了,就是把御膳房搬到承乾宫,隆庆帝也没意见。   但是陈皇后在后面提到嘉靖帝和宠妃在床上玩烟花把毓德宫给点了,戳中隆庆帝的死穴——所有嘉靖帝做过的事情,他都讨厌。   隆庆帝正要开口要陈皇后取缔危险的小灶,太监冯保急匆匆来报,“皇上,贵妃娘娘求见。”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来迟了,发100个红包安慰一下各位感谢在2020-10-25 03:33:54~2020-10-25 20:58:1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Sonia220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910002 142瓶;小西红柿子 30瓶;霁、幼儿园扛把子、糯糕、?LW?、nini 20瓶;信青峰a不挂科 15瓶;小鲸鱼啊 14瓶;3291524、泡沫、猫宁、懒惰的砂糖、猫、拾级、脑洞大开喵、高端端啊、窗前的小豆豆、起名字这么难 10瓶;猫眼儿绿、我不是武士 5瓶;小眼睛溜圆、一块冰坨 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4章 觉醒   前些日子都卧床不起, 现在居然这么快就能下床走动吗?   隆庆帝和陈皇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隆庆帝甚至跑到了殿外,去迎接宠妃——宫里那么多地都是绝收, 李九宝是他收成最好的一块地, 不能弄坏了, 要好好保护起来。   李九宝当然没有力气走那么远, 她是坐着贵妃行制的凤轿过来的, 十二个强壮的内侍抬着, 金铜珠轿顶,四周有铜鎏金飞凤凰各一只, 红销金的轿衣。   除了轿子, 还有全套的仪仗, 轿子前面有行障一对, 坐障一叶、红仗一对, 清道旗一对,戈氅一对、戟氅一对,并仪刀, 红绣圆伞,青绣圆扇等等,呼啦啦跟着约一百来个。   浩浩荡荡到了到了乾清宫, 要下轿子了,陈经纪将一个间抹金银脚踏放在地上,扶着李九宝下轿。   下了轿子, 李九宝依然不走一步路,改为坐在一张间抹金银的交椅上,由四个太监抬进宫去,头顶还有内侍举着一顶华盖遮蔽阳光。   庞大的仪仗在宫门口停下, 并不跟着进去,在宫外等候,改为一对对宫女内侍捧着唾壶、唾盂香炉、水罐、水盆、拂子等等李贵妃可能会用到东西鱼贯而入。   陈皇后是个贤德良善之人,节省低调,出行简单,从来不用如此盛大的仪仗,宫里除了陈皇后,自是李贵妃最大,因而李九宝今天的排场震惊后宫,前些日子还暗传李贵妃水米不进,快要死了,今天突然来这么一出,宫人们才知道李贵妃不仅没有病入膏肓,她已经康复了!   李九宝坐在交椅上,一直抬到了隆庆帝面前,瘦成纸片人般的她坐在宽大的交椅上,似乎一阵风就能吹走了。不过她今天画了眉,涂了腮红和唇脂,看起来气色不错。   李九宝在陈经纪的搀扶下走下交椅,正要行礼,隆庆帝上前,扶起李九宝,“爱妃免礼,外头风大,莫要吹着了,快进去歇着。”   李九宝往隆庆帝身上一靠,低哼一声,隆庆帝赶紧搂住她的腰,抱住她才不至于摔倒,“爱妃怎么了?”   李九宝捂着额头,“坐了好一阵凤轿,突然站起来,有些头晕。”   李九宝弱不胜衣,隆庆帝轻松抱起她去了殿内,李九宝知道殿内有陈皇后,但是她假装不知,闭着眼睛,将头埋进隆庆帝怀中,没有给陈皇后行礼。   陈皇后正告状呢,没想到“被告”“自投罗网”来了。她不爱皇帝,她爱皇后的位置,隆庆帝和李九宝搂搂抱抱刺激不到她,但是李九宝不给她行礼,这让陈皇后很不爽。   隆庆帝抱着李九宝放在榻上,李九宝睁开眼睛,看到了陈皇后,依然没有行礼,顿首说道:“妹妹大病初愈,身体不适,请皇后恕妹妹失礼,不能给皇后行礼问安。”   李九宝向来柔顺,从不敢僭越,礼数从不出错,只要有口气在,都会下来行礼,今天太反常了,简直就是持宠而娇,仗着隆庆帝的宠爱,对陈皇后无礼。   陈皇后能够有今天,绝对不是个善茬,不软不硬的顶了回去,“妹妹既然身体不好,就不要出来,安心在承乾宫养病便是,为何要明知故犯。”   李九宝说道:“妹妹想皇上、皇后、还有五个孩子,我们许久没见面了,妹妹甚是想念,最近康复,就想出来走一走,看一看。虽身子有些乏累,心情却甚好,这一高兴啊,今天怕是要多吃半碗饭呢。”   隆庆帝大体是个有作为的明君,前朝事务繁忙,忙完之后还要在后宫嫔妃里耕耘播种,没时间看李九宝。   陈皇后贵为皇后,不能自降身份去一个嫔妃的宫殿。   至于五个孩子,陈皇后皆以怕过了病气为理由,没有带着孩子们去看望生母。   李九宝这次兴师动众的出来,就是想告诉所有人:她还活着、她是贵妃、太子和四个孩子的生母、她是个有分量的嫔妃、她已经康复,再没有什么“过病气”的理由阻止她看到自己生的五个孩子。   隆庆帝担心宠妃累坏了,“你就在朕这里,那都不要去,皇后,今天把太子和孩子们都叫过来团聚,我们一家人坐下来吃饭,一次看全。”   除了还在吃奶的瑞安公主,其余四个孩子都能够上桌吃饭了。   陈皇后去安排,李九宝把莲子糕等吃食呈上来,“皇上,这是臣妾小厨房做的,魏大夫不让臣妾吃甜腻之物,怕伤了好容易恢复的脾胃。臣妾嘴馋,小厨房将糖油减去大半,反复试做,终于有所成,臣妾吃着觉得还好,能够克化动了,就带来献给皇上尝尝。”   隆庆帝吃了一块,感觉没甚滋味,少糖烧油太清淡就不能叫点心了,可见大病初愈之人的口味和正常人的确不一样。   可是看着李九宝期待的目光,隆庆帝还是给面子赞道:“味道不错,小厨房用心了,朕重重有赏。”   既然有赏赐,那就默认了承乾宫小厨房的存在。隆庆帝还期待李九宝这块地还能再大丰收。   李九宝并不在意口腹之欲,只是小厨房象征着她独一无二的恩宠,对于一个妾而言,男人宠爱就是权力,纵使正妻也要给几分薄面,她当然要保住。   宫里的规矩当然是皇后为尊,贵妃也只是一个地位高一些的妾,但,规矩之上还有规矩,那就是男尊女卑——这是最终极的规矩,皇帝和皇后实质上是不平等的,皇后必须顺从皇帝的意愿和喜好。   皇帝的宠爱为宠妃撑腰,来弥补嫔妃面对皇后时的天然弱势,而宠妃的“宠”,必须靠着妃子的“作死”和“骄纵”才能体现出来。   所以,身为一个妾、一个妃子、一个生育工具,如果想要借助皇帝的势,变得强大,不容外界欺负她,就应该要作、骄、甚至不停的打擦边球挑战皇后的权威,来显示自己的“宠爱”,这种“宠爱”就是权力的象征。   当一个温柔贤惠、贤德良善之人,这是正室或者皇后该有的面具。   身为一个侍妾、生育工具,如果也戴上这个面具,不作、不争、不时不时刺激一下皇后,那就会将自己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任皇帝压榨她的生育能力、任凭皇后宰割,把她辛辛苦苦孕育生出来的孩子占为己有。所有宫人都会以为她好欺负,因为她毫无攻击性,像个面团似的任人揉圆搓扁。   民间有句俗语,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就是这个道理。一个太讲道理的人,在弱肉强食的规则之下,会被所有人忽视甚至欺负,反正得罪她又不会受到报复,不踩白不踩。   李九宝是在被夺去五个孩子、脾胃虚弱,不思茶饭,差点自己饿死自己、濒临死亡之时才想明白了这个道理。   她没有把宠爱变成权力、没能借用皇帝的权势,学着什么贤妃典范,把自己框在规矩里头,就是自掘坟墓,心甘情愿当一个没有感情的生育工具。   没有人会尊敬一个物件。   晚上皇室家宴,七岁的太子见到久病的生母出现,稚嫩的双目仿佛若有光,看得出他和李九宝还是有感情的。   而其他四个孩子由于年纪太小,被抱到陈皇后那里养育时候还没有记事,尚且懵懂,对生母很陌生,虽然有天然的血缘想要亲近生母李九宝,但碍于规矩,都只是按照礼仪行礼问安,没有撒娇等亲昵的举动。   而年纪最小的瑞安公主刚刚会爬行,出了娘胎就没见过生母,看到李九宝就哭,死死拽着陈皇后的衣服,不让李九宝抱。   陈皇后把哭泣的瑞安公主交给奶娘下去喂奶。   李九宝心下难过,面上还是挂着笑容,“皇后真是会养孩子,一个个白白胖胖的,皇后辛苦了。”   陈皇后说道:“养自家的孩子,不辛苦。”   陈皇后把孩子们当成自己的,悉心调养。在一妻多妾的环境下,无论律法还是世俗,都认为生恩不如养恩,嫡母才是庶出孩子们的母亲,侍妾们不过是借腹生子。   晚饭后,李九宝回到承乾宫,已是累极了,今日兴师动众的出去一趟,就像宣战似的,身体虽虚,阵势要做足,靠着毅力强撑下来。   魏采薇熬了补气的参汤,早早就备下了,李九宝喝完参汤,说道:“陈皇后今日已经命彤史女官把本宫的名字重新写进去了,等待皇上诏幸。但是,本宫不想再生孩子,你给本宫调一副绝孕的药。”   李九宝决心当一个强势宠妃,而不是乖顺的生育工具,够了!   这么快就恢复了侍寝?真是禽兽啊!以及,李九宝居然自断生育能力,可见她此时对生孩子的恐惧之深。   魏采薇说道:“药倒是有,但是,以贵妃娘娘目前的身体,还不能服用此虎狼之药,会将好不容易调理的身体弄挎的。微臣会和彤史女官打招呼,贵妃要恢复月信,直至规律起来,才能再生育。在这之前,只可以伴驾,不能侍寝。”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是电视剧,那么从这一集开始,李九宝就要画烟熏黑化妆了感谢在2020-10-25 20:58:11~2020-10-26 03:50:5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橘居星海 3个;云声。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年少不知愁滋味、乐淘子 50瓶;枝枝家的小可爱 16瓶;嗷嗷嗷嗷、自己的世界、r=a(1-sinθ)、沧海难为水 10瓶;d、何时复西归、阿生、陈欢喜 5瓶;薛老爷的猫 4瓶;不想去饭局、ye、叶修修的小娇妻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5章 矛盾   曾经无比期待的怀孕成了噩梦, 多少嫔妃羡慕李九宝都来不及,李九宝却要绝育。   关于绝育的药是绝对不能带进宫的,魏采薇要回去配药, 还要藏着掖着夹带进来, 魏采薇写了菜单, 交代给陈经纪, 要他按照李九宝的身体慢慢添加荤腥, 想起草原那些强悍的女人, 要李九宝早中晚都要喝一盏温牛乳。   交代完毕,魏采薇登上一辆青帷车出宫, 进宫时是初夏, 出宫已经是盛夏, 天气闷热, 阴沉沉的, 压得燕子低飞,憋着一场暴雨。   马车刚出了东六宫,路口早早有人候在那里, 正是皇后身边的太监,说皇后召见她。   皇后是君,魏采薇下了马车, 去了坤宁宫。   第一次见到陈皇后时,还在为了维持裕王府的生计偷偷典当首饰的穷王妃,现在成为皇后, 她依然穿着简朴,发髻的首饰不超过三种,这是为了讨好丈夫隆庆帝。   隆庆帝素来节省,龙袍破了, 补一补继续穿,因为一件龙袍的造价要万两白银,他舍不得。   楚王好细腰,一国皆有饥色。吴王好剑,而国士轻死。隆庆帝要节约,夫唱妇随,为了贤德的名声,陈皇后就要比隆庆帝更加节省。   魏采薇行礼,陈皇后对她还算客气,赐了座,屏退众人,明显有私房话对她讲,但就是迟迟不开口。只有她们两个人,陈皇后不用扮演贤后了,恬淡的眉眼里露出了威压之气,企图震慑魏采薇。   你太多事了,若不是你,李九宝活不过今年夏天。   女人在后宫里的手段,杀人不用刀,李九宝的肚皮让皇室有了两个建康的继承人,这就够了,她不会容许一个生育工具将来有机会凌驾于她的头上。   大明成化年间,成化帝的生母周太后就把钱太后压的死死,钱太后死了,她还鼓动儿子成化帝,不准钱太后和丈夫英宗合葬,她将来要和英宗葬在一起。   明英宗在土木堡事变后被蒙古鞑靼部俘虏了,弟弟登基为帝。钱皇后跪地,求新帝把丈夫救回来,眼睛哭瞎了,腿脚也跪瘸了,成了残疾,最后明英宗奇迹般回来,成功复辟,朝臣们对残疾的钱皇后很是敬重。   钱皇后身子垮了,无法生育,周贵妃生的长子封为太子。明英宗死后,周贵妃之子登基为帝,是为成化帝。两个月后,钱太后悲伤过度,也跟着去了,结果周太后却不准钱太后与英宗合葬,英宗身边的位置要留给自己。   闹得的群臣激愤,以死劝谏,一个妾怎么能把原配嫡妻挤走,和丈夫合葬?祖宗家法何在!成化帝刚刚登基,只得让步,在英宗的皇陵左右开了两个墓室,三人葬在一起。   周太后还不死心,居然把本来与英宗合葬的钱太后的墓室里和英宗墓室中间的路修成一条死路,墓室无法相通,魂魄永隔两地。给自己准备的墓室与英宗的墓室有一条足以走一辆马车的宽阔通道。   在墓穴通道做手脚的事情后来被捅出去了,满朝哗然,不齿周太后的做法,但是如果打通钱太后和英宗之间的通道,又会破坏风水龙脉,所以此事不了了之,钱太后的魂魄永远无法与英宗相会。   不仅如此,在供奉列祖列宗的奉先殿里,周太后将英宗旁边供奉的钱太后的画像和牌位撤下来,堂堂原配嫡妻、一国皇后、太后,居然连享受后人香火的资格都没有。   有了周太后打压钱太后的前车之鉴,同样不能生育的陈皇后当然将李九宝视为隐藏的对手,乘她在产后最虚弱的时候做手脚,用昂贵的大补之物活活将她补死。   对手死了,她还能得到贤名,一箭双雕。陈皇后发誓此生绝对不会走钱皇后的老路。   只是这一切都因魏采薇的到来而化为泡影,李九宝不仅活下来了,还变强了,从温柔和顺的小白兔变得持宠而娇,陈皇后不好再拿捏她了。   因为隆庆帝对李九宝的肚皮还有期待,一切都惯着她,宫里那些捧高踩低之人也纷纷去讨好,承乾宫颇有与皇后的坤宁宫分庭抗议之势。   陈皇后不忍也要忍,因为她是贤后,要能容人。贤德的面具一旦戴上去,就摘不下来了。   魏采薇喝着茶,陈皇后不开口,她就不说话,活了两世的人,什么场面没见过,魏采薇并不惧怕陈皇后的威压,想要她跪地求饶,那是不能够的!   阴沉的天空有了轰隆隆的滚雷之声,一丝带着土腥味的风吹进来,陈皇后终于开口了,“快要下暴雨了,魏大夫得找个能遮风避雨之地,都说大树底下好乘凉,可是若天降大雨,大树可庇护不了魏大夫,得找个结结实实的屋顶。”   又是良禽择木而栖这种老调,逼魏采薇做选择。   魏采薇放下茶盏,“快下雨了,微臣要赶紧出宫回家。明人不说暗话,微臣就不和皇后娘娘弯弯绕绕了。微臣所做一切,不过尽医者救死扶伤的本分。若是皇后娘娘病了,微臣也会尽全力救治。”   “皇后娘娘的顾虑,微臣明白,毕竟前头有下场凄凉的钱太后前车之鉴,娘娘身为正宫皇后,要防微杜渐,将来不至于步入钱太后之后尘。可凭心而论,娘娘觉得李贵妃是当年周太后那种蛮横无理之人吗?娘娘这次的手段……微臣斗胆说一句,实在步了下成。”   魏采薇是女人,上辈子在宫廷,她早就厌倦了女人之间的猜忌和争斗,斗得跟乌眼鸡似的,争来争去其实都是一场空,最后还是得看紫禁城里唯一一个男人的心意,女人又何苦为难女人。   “大胆!”陈皇后怒斥道,“你区区一个女医懂什么?我看过起居注,周太后还是周贵妃的时候,和李九宝一样,也是温柔和顺之人,不敢对残疾的钱皇后无礼。英宗一死,周太后母凭子贵,立刻变了脸,钱太后又瞎又瘸,两个月之后就死了——天知道她是悲伤过度去世,还是被周太后折磨死的?”   “现在我是皇后,后宫之主,四个孩子都在我的宫里养着,她当然不敢对我如何,你敢保证将来她不会变成第二个周太后?身前身后都折辱我!”   魏采薇站起来回话,“知人知面不知心,微臣不敢给别人的人品做保证。但是,微臣认为,人皆有光明和阴暗的一面。皇后娘娘如此,李贵妃也是如此,娘娘决定用那一面对待李贵妃,李贵妃也会用那一面对待皇后娘娘。今时今日,李贵妃变了个样,这都是娘娘亲手把她揉捏成这样的。”   陈皇后冷哼一声,“是她本性如此,狐狸尾巴现在藏不住了,你又何必扯到我的头上。”   魏采薇不想夹在皇后的宠妃之间,无论帮谁,都是女人为难女人,劝道:“微臣现在无比怀恋穷困潦倒的裕王府。那时候,皇后娘娘典当了自己的首饰,为李贵妃以及送来的八个秀女搬酒席庆祝。那时候裕王府的困难人尽皆知,严世蕃连续三年克扣裕王府的俸禄。”   “娘娘即使不做这些,也无人诟病娘娘不知礼数。可是娘娘还是去做了,冒着被人耻笑的风险,典当了头面首饰,给李贵妃她们八个秀女做脸。李贵妃平日也是女红不断,做针指到半夜方休,从无抱怨,和娘娘共赴时艰。那个时候的裕王府安贫乐道。”   回想过去,陈皇后目光微动,还是说道:“从来都是共患难容易,共富贵难,李贵妃现在恨不得骑在我头上,要与我决一高下。”   魏采薇说道:“李贵妃六年生五胎,没有人比微臣这个当大夫更知道其中凶险,她若运气稍微差一点,坟头草都有人头那么高了。她九死一生挺过来了,却差点被皇后娘娘每日送去的大补之物给活活补死,拼死生的四个骨肉也和她生分了。皇后娘娘,泥菩萨尚有半分土性,您要李贵妃去死,稍有些血性的人都会反抗,反正都是一死,不如争一争。”   陈皇后怒道:“是她忘记了自己的本分!不过是个妾!所有侍妾生的孩子都是我的孩子!我借腹生子,把四个庶出的孩子视为己出,悉心照料,从无一日懈怠,难道是害孩子?我分明是在抬举他们!李贵妃只是在肚子里揣了他们十个月,我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落草之后,我要照顾孩子们一生一世,养恩大于生恩,她李九宝凭什么和我争!身为一个生育工具,这就是她的命,不服也得服。”   魏采薇说道:“娘娘把李贵妃视为生育工具,觉得有天然有生杀予夺之权。可是娘娘,您最初被选为裕王的继妃,在先帝和裕王眼里,您又何尝不是一个生育工具呢?工具何必为难工具。”   陈皇后说道:“我是继妃,我是皇后,你胆敢将侍妾李九宝与我相提并论!”   魏采薇说道:“皇后是一个地位更高的生育工具。只是皇后身处的位置,在您不能生育的情况的下,有权利掠夺别人的子宫。除了太子,李九宝的四个孩子都在皇后手里,都与皇后亲近,您若不知足,非要把此事做绝,没有不透风的墙,将来总有人为了名利,会告诉太子和其他四个孩子,是您弄死了他们的生母。到时候,娘娘何以为继?”   陈皇后双目露出危险的光芒。   魏采薇淡定自若,“娘娘若要人不知,狠下心想要灭口,彻底堵住将来五个孩子的耳朵,手上至少要沾上万儿八千条人命,把此事做绝。但是皇后娘娘,您目前没有这个手腕,既然做不到,那就从一开始就别做。做人留一线,事后好见面。皇后娘娘若有意与李贵妃握手言和,微臣愿意当中间人。”   “我若不愿呢?”陈皇后说道,“你在威胁我。”   魏采薇说道:“皇后娘娘从嫁给裕王当继妃开始,就一直是个聪明人,即使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苛待过手下人,大家一起过穷日子,微臣敬佩娘娘的人品。富贵迷人眼,娘娘当了皇后之后,对未来的日子心怀焦虑,一时走了歧途。但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是东风和西风斗个昏天暗地,还是云淡风轻;是你死我活、玉石俱焚,还是相视一笑名恩仇,握手言和,都在娘娘一念之间。”   “像周太后这样的极品毕竟是少数,以李贵妃的性格,人敬一尺,她敬一丈,还望娘娘慎重考虑。”   魏采薇在一片大雨滂沱中离开紫禁城。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李九宝生的孩子是陈皇后的吗?不是,都是老朱家的孩子。   如果说李九宝是个生育工具,那么陈皇后就是个育儿工具。   两个女人都是隆庆帝的工具,她们没有权力选择生或者不生,养或者不养。   她们只能生、只能养,因为千百年来,所有的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她们不能拒绝。   女人的矛盾根源其实在男人这里,男人要繁衍子嗣,尤其是家里有皇位要继承,隆庆帝的皇位需要健康的继承人。为此,他期望妻妾能够分工合作,生的生,养的养。   但是,一妻多妾本来就是违背人性之事,男人们只管要继承人,给出一点好处,让女人们去争抢。   魏采薇希望李九宝和陈皇后能够和解,都是工具,工具何苦为难工具。争来争去,孩子都不是自己的,工具自杀自起来,隆庆帝身后还有一大把工具等待着取代她们的位置,何苦便宜了别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以和为贵,感谢在2020-10-26 03:50:50~2020-10-26 20:20:5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Sonia220 2个;流风覆尘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neva 70瓶;两块 30瓶;流风覆尘 20瓶;哈不了欠、酥酥榴、ちひろ、尔萨、克劳迪娅 10瓶;酒窝 4瓶;放飞自我 3瓶;ye、起名无能星人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6章 投名状   紫禁城, 承乾宫。   陈经纪穿着雨披回来复命,“……魏大夫在坤宁宫坐了半个时辰,此事已经安然出宫了, 魏大夫要奴婢转告贵妃娘娘, 皇后并没有为难她, 不用担心。另外, 魏大夫说她已经和皇后明言, 两宫和则双赢, 斗则双输,希望两宫放下前嫌, 和好如初。”   李九宝喝着温热的牛乳, 沉默不语, 握手言和?谈何容易!皇后欲置我于死地, 怎么可能轻易放手。   陈经纪问:“接下来娘娘如何应对?”   李九宝说道:“该斗的还是要斗, 不能回到过去软柿子的时候。如果对手弱小,能够直接踩死,为何还要费劲与之妥协合作?卧榻之侧, 岂容他人鼾睡。只有我们变得强大,让皇后心生忌惮,没有把握赢, 她才会退而求其次,采取魏大夫的建议。”   “人性如此,这宫里弱肉强食, 但凡能够一口吞下的对方,怎么会与之合作,都是嚼也嚼不碎、硌牙齿、咽也咽不下去,才会真正尊重对方。”   李九宝的想法和五百年后的红军领袖毛/主席十分相似, “以和平求和平则和平亡,以斗争求和平则和平存”。和平来之不易,要先打一架,旗鼓相当,谁都没法弄死谁,再打下去都要死,两败俱伤,才会谈和平。   暴雨初歇,已是夜晚,李九宝身子乏累,早早歇下了,隆庆帝料理完国事,已经是深夜,来瞧大病初愈李九宝,期待着早日再次播种收获。   李九宝瘦成了纸片人,还不能侍寝,陪着隆庆帝说了会话,把近日频繁来承乾宫捏肩捶腿讨好她的魏美人召来,要她吹箫助兴。   魏美人抓住这个机会,当晚睡到了皇帝,接连几日,隆庆帝都召她侍寝,着实宠了一阵子,升为魏昭仪。   宫人们讨好李贵妃能够得到实惠,纷纷往承乾宫里跑,坤宁宫倒是门可罗雀了。   李九宝又向隆庆帝举荐了秦昭仪,隆庆帝又吭哧吭哧开垦这块新地,他国事繁忙,又急于求子,未免力不从心,每每宠信妃子之前,都要服用红丸。   以往李九宝还规劝隆庆帝不要吃这等伤身体的药物,现在李九宝不管了,隆庆帝不爱惜她的身体,她也就没有必要那么在乎龙体。   隆庆帝想要更多的孩子,她必须要满足呀,反正宫里这些嫔妃抢着排队的睡皇帝,红丸管够,随便吃。   说来也怪,李九宝举荐的魏昭仪和秦昭仪居然相继怀孕了!都说李贵妃是个有“孕气”的福运之人。   承乾宫越来越热闹了,嫔妃们知道跟着李贵妃有机会睡皇帝,得到宠爱,运气好的话还能怀孕生孩子。   讨好李九宝的除了嫔妃,还有想找门路升官的太监们。   这一天,东厂厂公冯保给李九宝献了一件珍珠衫,一颗颗全是罕见的黑珍珠,价值连城,最适合夏天,穿上身上隔汗凉爽。   李九宝随手给了陈经纪,“我太瘦了,穿着沉的慌,把黑珍珠衫和今天三娘子进贡的西域蜜瓜一起送到魏大夫家里去。”   收了人家的东西,就要给人办事,诚信为本,信誉第一——李九宝这一点和严世蕃非常相似。   李九宝召见了厂公冯保。   冯保是嘉靖年间的老太监了,和陈经纪一样都是内书堂优秀毕业生,写的一笔好字,学识渊博。李九宝出身市井草根,天生佩服有学问人,并不是谁送的礼物她都收,也看人,将来能不能提拔起来。   李九宝很看好冯保,觉得他是个大可用之才。   隆庆帝的大伴李芳死后,本来轮到冯保接替李芳去当司礼监掌印太监的,但是首辅大臣高拱举荐御马监掌印太监陈洪,冯保遗憾败北。   后来,陈洪无力管束飞扬跋扈的手下们,尤其是有个去了南京办公差的太监,谎称皇帝要在江南选秀女,吓得南直隶许多没有定亲的人家纷纷到大街上“拉郎配”,匆忙把姑娘嫁出去,以躲避选秀。   这个死太监还向未嫁姑娘家里索贿,谎称要把姑娘的名字报上去,以此威胁富有人家,大把大把的捞银子。   败北的冯保是东厂厂公啊,耳目众多,立刻搜集证据,密报给了隆庆帝,隆庆帝暴怒,他最恨有人打着他的名义收刮民脂民膏,将这个死太监处以极刑,砍了头,还把有监管之责的司礼监掌印太监陈洪给撸下去了,打发到了南京孝陵扫厕所。   冯保以为,扳倒了陈洪,应该就轮到他当掌印太监了。   但是,首辅大臣高拱偏偏不喜欢冯保,上次推荐陈洪,这次推荐了尚膳监掌印太监孟冲。   尚膳监管着宫中膳食,是二十四衙门中地位较低的衙门。孟冲以前是个厨子,没有在内书堂读过书,认识的字仅限于菜谱,按照规矩,司礼监的太监必须内书堂出身,就像内阁大臣必须是翰林院的庶吉士一样。   但是,高拱宁可打破规矩去捧一个厨子,也不肯举荐实力和资历都足够的冯保。   隆庆帝宠信后宫嫔妃所服用的红丸都是厨子孟冲弄来的,所以深得皇帝喜欢,高拱又是皇帝的老师,老师的话有分量,隆庆帝就同意了孟冲接替司礼监掌印太监之位。   冯保再次惜败,又怄又气,不甘心一辈子止步于东厂厂公之位。但高拱是首辅大臣,一直拦着他的青云路,只能另辟蹊径找门路。   冯保把目光放在了太子的生母李贵妃上。   一来,李贵妃的话管用,她举荐的嫔妃都如愿睡到了皇帝。二来,隆庆帝常年服用红丸,无人敢劝,身子已有些不好了,即使在隆庆朝当不了司礼监掌印太监,若太子登基之后呢……那时候李贵妃的话就有分量了。   冯保熟读史书,历朝历代,庶出的太子无论之前和嫡母皇后多么亲近、母慈子孝,最后当了皇帝,都会和自己的生母皇太后亲近,更听生母的话,而非嫡母太后。   所以,权衡利弊,冯保愿意在李贵妃身上下注,而非从不过问政事的陈皇后。   冯保送了李九宝一件黑珍珠衫,李九宝召见了他,回赠他一炳玉如意,如意如意,一切如意,表示已经猜到了冯保的意图,两人由此结盟。   李九宝觉得,冯保掌管东厂,消息灵通,将来一定用得上。   冯保得了玉如意,心下欢喜,当即交给了李九宝一个“投名状”,“娘娘,您提醒一下魏大夫,高拱即将就要‘供’陆家了,要魏大夫告诉丈夫汪镇抚使,早日和陆佥事割席,莫要被牵连其中。”   东厂负责监视文武百官,比锦衣卫消息更灵通。何况冯保已经把高拱视为政敌,自是监视的越发严密。   李九宝心下一惊:“当真?高拱为何要对陆家动手?”   冯保说道:“千真万确,高拱正在召集党羽收集弹劾陆家的证据。高拱深恨以前的内阁首辅徐阶,两虎相斗,曾经两败俱伤,都退休致仕回老家养老。如今高拱被皇上启复,东山再起,成为内阁首辅,自是要好好整治老对手徐阶。”   “陆家是徐阶的亲家之一,当年陆家的当家人忠诚伯陆炳当锦衣卫指挥使时,抓过不少人下了诏狱,本就有些人对忠诚伯不满,如今忠诚伯早就死了,陆家这一代只有锦衣卫的陆佥事成气候,但毕竟年纪还小,只会低头做实事,在朝中没有势力党羽,高拱要清算陆家,剪除徐阶的势力,一个陆佥事犹如螳臂当车,小小佥事,如何与内阁首辅大臣抗衡?”   “这次陆家肯定要完。奴婢知道贵妃娘娘和魏大夫交好,魏大夫的丈夫汪大夏一直追随陆佥事,鞍前马后的效力,但这一回城门之火,殃及池鱼,以高拱以往的雷霆手段,陆家必定要倒,要提醒汪大夏赶紧抽身而退。”   李九宝知道情况紧急,来不及召魏采薇进宫细说了,当即派了陈经纪出宫,去魏采薇家里示警,要陆缨早做应对之策。   陈经纪去了北城什刹海魏采薇和汪大夏的宅邸,得知男主人一早去了锦衣卫衙门当差,女主人去了丁府监督修缮的情况,夫妻两个都不在家。   丁府位于权贵云集的西城,丁府的工匠告诉陈经纪,魏采薇待了一下午,刚走,据说去锦衣卫衙门接她老公下衙。   真是几经波折,陈经纪改道去锦衣卫衙门,又来晚一步,看门的锦衣卫说夫妻两个已经回家了。   陈经纪心想,路上那么多人,找到这对夫妻犹如大海捞针,反正已经来锦衣卫衙门了,不如先告诉陆佥事。   陈经纪问:“陆佥事在不在?”   作为一个工作狂,陆缨当然留下来加班,从来没有准时回家过。   陈经纪见到了陆缨,直接道明来意,“……话我已经传到了,还请陆佥事万事小心,早做打算。”   陆缨听了,再无心思加班,谢过陈经纪,赶回陆府。   陆府里,陆缨的生母李宜人、三弟陆绎和媳妇吴氏、四弟陆彩和媳妇、以及六年前就投奔岳家的二女婿严绍庭一家五口都坐在一起吃晚饭。   看到陆缨,大家都觉得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陆缨居然不加班,准时回家。   李宜人赶紧命人添一副碗筷和椅子,就摆在自己身边,“过来坐,我要厨房加几个你爱吃的小菜。”   看着一家人其乐融融,浑然不觉危机降临的样子,陆缨鼻子眼睛都涌来一股酸意。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弄死皇帝专业户的舟已经金盆洗手,现在逼得舟要重出江湖了感谢在2020-10-26 20:20:51~2020-10-27 02:58:3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接触 2个;云声。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气质流氓、猫宁、喵喵一米八、接触、小可爱 10瓶;fan 8瓶;曛、我选择狗带 5瓶;何时复西归、蓑衣人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7章 大厦将倾   大厦将倾, 陆缨那里吃的下去?说道:“宜人,让两个弟妹和二姐带着孩子们继续吃,其他人跟我去祠堂说话。”   陆家有十来个孩子, 除了陆家的侄儿侄女们, 还有二姐二姐夫带来的严姓儿女, 以及两个被亲生父亲、衍圣公孔家逐出家门的外甥——他们都改为母姓, 姓严了, 十年来, 这些人都陆府的庇护下过着宁静的日子。   一听这话,李宜人, 陆绎, 陆彩两个弟弟, 二姐夫严绍庭都放下筷子, 惴惴不安的去了祠堂。   陆缨先给父亲上了一炷香, 定了定神,说道:“内阁首辅高拱要对我们陆家动手了。”   满座皆惊。   三弟弟陆绎第一个站起来说道:“四姐姐,这个消息从何而来, 我在锦衣卫怎么没有听过,就连朱指挥使也从未向我示警。”   四弟陆彩不敢相信,“四姐姐是不是搞错了, 还有谁比锦衣卫更消息灵通呢,朱指挥使不会不管我们的。”   陆炳死后,陆绎被嘉靖帝封为锦衣卫指挥佥事, 在锦衣卫指挥使朱希孝做事,陆绎资质平庸,朱希孝不敢让他担当大任,怕他出事, 这几年都只要他做一些文书工作,名义上是陆家的顶梁柱,其实心性上还是个不知疾苦的贵公子。   最小的弟弟陆彩也是富贵乡里的公子。不过,像陆家这种豪门,两个男丁虽无多大出息,但洁身自好,从不闯祸,知书达理,已经算是家门之幸了。   两个天真的弟弟质疑陆缨的消息来源,倒是经历过家族由盛转衰的二姐夫严绍庭相信陆缨的话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严绍庭说道:“当年我们严家也是在烈火烹油的时候被人弹劾,那时候我从未想过严家会倒,弹劾之事经常发生,我父亲已经习惯了,况且那时我的舅爷爷欧阳必进受我祖父举荐,刚当了吏部尚书,一切好像会越来越好,可是后来……”   父亲祖父都被夺了官职,驱赶到原籍江西,严家被抄家,抄家的物品清单还被取名为《天水冰山录》,意思是“太阳一出冰山落”,把扳倒严家的徐阶比喻成太阳,把严家比喻成冰山,并结集刊印,仅仅记录财产的抄家单子就有六万多字,一举成为大明各大书坊的畅销书,举世皆惊严家之豪富。   文字的力量是无穷的,《天水冰山录》流传于世,严家怕是要遗臭万年了。   生活不易,严绍庭叹气,说道:“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严家一溃千里,再无翻身之日。偌大的家族,看起来铜墙铁壁,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其实变故往往来的悄无声息,四妹妹说的没错,要早做打算。”   严世蕃恶贯满盈,儿子严绍庭却教的很好,富贵不淫,落魄不屈。陆家把这个姑爷当成自家人,并不像衍圣公那样对亲家落井下石。   李宜人只在后宅理事,对政局变化毫不知情,一时慌了手脚,她拉住陆缨的手,“樱花儿,现在怎么办?高拱是天子之师、内阁首辅,他要对我们陆家动手,岂不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虽然面前有三个大男人,陆绎陆彩和严绍庭,但李宜人本能的觉得女儿最可靠,第一个求助也是女儿。   这十年来,女儿在事业上一步步取得的成就、吃的苦头、脸上的疤痕她都看在眼里,陆缨今年二十八岁,京城这个年龄的女人当祖母的都有,李宜人没有像以前那样以死相逼,逼她嫁人,因为陆缨虽然叛逆,但是她走出了一条其他女人没有走过的路。   李宜人已经把给陆缨准备好的嫁妆都变成了可以直接收租的田地和房产,将来陆缨可以靠这个养老,李宜人相信陆缨即使白发苍苍,也能保护好自己,不要男人。   内宅的女人都是莬丝花,需要攀附男人和家族生存,陆缨是不一样的。   陆缨回握着母亲的手,“宜人莫慌,我们陆家也并非任人宰割。三弟,你速速写信,要家丁快马送到松江府江宁的徐家,徐阁老虽然已经致仕回老家了,但是门生故旧依然在朝廷,徐阁老能够帮上忙。”   陆绎听了,立刻铺开纸张写信。徐阁老背后是文臣的势力。   陆缨说道:“四弟,你立刻去成国公府,就说李宜人身体不适,把大姐姐和大姐夫请到家里来,切记不能外泄高拱即将要对陆家动手一事,我们自己人知道就行了。”   陆家大小姐是成国公世子夫人,成国公朱希忠是五军都督府大都督、顾命大臣、成国公的弟弟朱希忠就是锦衣卫指挥使。朱家背后是武将和老牌勋贵家族。   陆彩立刻出发,去请大姐大姐夫。   祠堂里的男人只剩下严绍庭一个了。   严绍庭说道:“李宜人,四妹妹,我是犯官之后,严家在官场和民间都臭名昭著,严家有诸多把柄,如果留住我继续在家里,高拱必定会借机发难,以我为由头来攻奸陆家。祸不及妻儿,三娘和孩子们留在陆府,我还是回江西老家吧。严家的罪孽,我一人承担。”   “万万不可。”李宜人和陆缨齐齐说道。   李宜人连忙说道:“你这孩子,怎么说这种话。我一生无子,向来把你当做亲儿子看待,我们陆家不是衍圣公孔家那等胆小怕事之人,有难一起当,没有过不去的坎,这不是正在解决吗?你不要着急。”   陆缨伙同魏采薇汪大夏在武当山杀了严世蕃,但是对严绍庭毫无恶感,她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说道:“二姐夫,天网恢恢,你即使独自一人回到江西,和我们陆家割席,划清界限,高拱这样老谋深算的人,难道就找不到把柄了吗?”   “不仅如此,你贸然回江西,万一落入高拱之手,严刑逼供,纵使你能够熬过刑法,待你昏厥过去,被人在口供按了手印都不知道。”   这种手段,没有人比身在锦衣卫的陆缨更懂了。   陆缨说道:“所以,二姐夫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在家里闭门不出,带着孩子们一起读书。”   陆缨一步步安排妥当,积极应对,李宜人就像找到了主心骨,慌乱的心慢慢平静下来了,“樱儿说的对,我们不能慌,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我们一家人要齐心协力,稳住阵脚。”   陆缨安慰母亲和姐夫,“高拱虽然位高权重,但是我们上头也有人,这个绝密的消息来源我现在不能说,将来你们就明白了。”   来报信的人是李贵妃身边的陈公公,陈公公的消息来源是东厂厂公冯保。   而冯保两次落选司礼监掌印太监,都是高拱的原因。冯保把这个消息透露出来,是因为对手的对手就是盟友,既然大家都是高拱的对立面,那就可以合作了。   且说魏采薇接汪大夏下衙门,夫妻双双把家还,去了积水潭湖畔酒家吃了当季的河鲜,盛夏炎热,两人租了画舫在积水潭上泛舟,湖泊凉风习习,轻雾缭绕。   汪大夏提着酒壶自斟自饮,魏采薇的手按住他,“别喝了,明天还要去衙门当差。”   汪大夏未能尽兴,“我早就不想干了,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朱指挥使一直不肯放人,我就是要懒懒散散的,今儿迟到,明日早退,让所有人都看出我的退意,消极应付,朱指挥使才会相信我是来真的——你就让我再喝一壶嘛。”   魏采薇还是不肯放手:“等陆缨和丁巫结了婚,我就给你配一副药,谎称有病,我再以寻医问药之名带你出京,远离京城,朱指挥使还能不放过一个病人?”   “娘子神机妙算,救为夫脱离苦海!”汪大夏乘机倒了两杯酒,“来,我敬娘子一杯。”   这杯酒不喝不行。魏采薇说道:“就此一杯,不能再喝了。”   两人都喝得微醺,回到什刹海的家里,陈经纪要赶在宫门落锁之前回宫,不能一直等待,就写了密信,由管家转交给这对夫妻。   魏采薇展信一看,原本昏沉沉的脑袋立刻清醒了!   这一世,高拱还是要对陆家动手!   汪大夏也看了信,说道:“要我与陆缨割席自保,那是不能够。诚意伯对我有知遇之恩,陆缨更是没话说,救了我好几次,我的杀父之仇她也帮忙报了。如今她的家族有难,我岂能袖手旁观?”   “何况,高拱再厉害,能有严世蕃可怕?那么多难关都过来了,这一次也可以。”   魏采薇将密信搁在烛火上烧了,说道:“莫要轻敌,高拱比严世蕃更难对付。以前绊倒严世蕃时,至少嘉靖帝的立场居中,不会拉偏架。而且,嘉靖帝因诚意伯之故,一直对陆家照顾有佳。严家倒台,嘉靖帝也默许严绍庭一家投奔陆家。”   “但是现在龙椅上的皇帝是偏向老师高拱的,而且,隆庆帝被嘉靖帝打压太久了,有逆反的心思,凡是嘉靖帝喜欢的,他都不喜欢。嘉靖帝如此厚待陆家,隆庆帝偏要听老师的把陆家推倒。”   汪大夏急得跳脚,“不会吧?裕王府闹黑眚的时候,是陆缨和我们一起救了他的命!太子幼年时被玉观音投痘毒,也是陆缨一手查清了真相,还有这次大破白莲教,隆庆和议,边关恢复和平,陆缨都立了大功,隆庆帝怎么会翻脸不认人,打压功臣?”   魏采薇叹道:“天家无情,会跟你讲道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的早,求表扬感谢在2020-10-27 02:58:30~2020-10-27 18:14:5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沐随风、Sonia220、(??_?`)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亲爱的 46瓶;年少不知愁滋味、吉祥天 40瓶;艳阳 20瓶;羊几二代目 10瓶;42981990、蹲蘑菇 5瓶;怀明 2瓶;任性的二毛、小仙女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8章 动手   汪大夏气得满屋晃悠, 末了,握住魏采薇的手,“抱歉, 我这次要食言了, 我还不能离开锦衣卫。当年我父亲被严世蕃所害, 陆缨一直是我的强援, 现在她遇到麻烦了, 我不能坐视不管。”   魏采薇说道:“我也留下来, 陆缨是我嫂嫂,我们一家人要共克时艰。”   魏采薇嘴上这么说, 心里没有底。   因为上一世, 汪公公就是在现在急流勇退, 带着魏采薇去南京当守备太监, 汪公公年纪轻轻, 前途正好,将来有希望当司礼监掌印太监,都说他可惜了。   但是夺嫡之时, 汪公公为了保护魏采薇中了剧毒,之后魏采薇悉心治疗,余毒一直无法无法断根, 一点点的蚕食着汪公公的生命。   东厂事务繁忙,若一直熬下去,汪公公没有几年可活, 去南京休养延长了汪公公的寿命,两人双栖双飞,共度了十几年的好时光。   由于魏采薇一直在南京,远离宫廷朝堂, 对这段时间发生的政事只是通过邸报来了解大概,细节全部都不知道。   她只晓得隆庆帝在两年后因过量吃红丸耗尽精血死了、把太子托孤给给首辅大臣高拱,高拱在新朝依然掌握权柄,对只有十岁的小皇帝十分倨傲,是在乾清宫听政的李太后联合内阁大臣张居正把高拱给拱下去的。   她只知道这些结果。上一世,陆家的结局是汪公公当成谈资讲给她听的,那时候的陆家对汪公公和魏采薇都是事不关己的陌生人。   陆家也是被高拱给拱了,被抄了家,女婿严绍庭、以及陆绎陆彩三个成年男丁皆下了刑部大狱,陆绎陆彩由于从小养尊处优,没有吃过苦头,还没熬到审判结束,就病死在里头。   经历了家道中落的严绍庭熬过来了,由于陆绎陆彩之死,朝中受过陆炳恩惠的大臣们对高拱有不满,最终唯一活下来的严绍庭被发配到了泉州当兵。   陆家的女人和孩子们。女眷,李宜人和女童们被罚没为官奴,送到功臣家为奴。男童们,包括孙子和外孙皆被发配到了铁岭。   罪不及出嫁女,陆家出嫁的五个女儿都无事,陆炳很有眼光,亲家们没有因陆家的败落而苛待陆家女,还都给与了力所能及的帮助。   陆大小姐把二妹妹接到了成国公府,并且用金钱,还有成国公的权势,把罚没为官奴的李宜人和侄女外甥女们都买下来,养在自己的嫁妆田庄里头。   发配到铁岭的男童们有陆绎的亲家之一吴鹏派人一路护送照顾,都活着到了铁岭,还安然度过了寒冷的冬天。   后来内阁次辅张居正绊倒了高拱,成为新的内阁首辅,张居正是徐阶的学生,高拱为了搞徐阶而将陆家连根拔起,张居正上位,立刻给陆家平反,退还了家产,女人都脱了奴籍,男童们被接到京城,一家团聚,陆家经历劫难,终于复苏。   被发配到泉州的严绍庭杀倭寇立了功,最终官复原职,儿子严从云还考中了武进士,最后还官居一品,严家也重新振奋起来   那时候的汪公公惊叹陆炳选择亲家的眼光,败落之后,没有一个亲家落井下石,可以说是靠着亲家们保护陆家大部分的人。   上一世当故事听,偶然感叹几句,这一世,她和汪大夏都走进了陆缨的人生里,陆家会有什么不一样的结局?   次日,魏采薇递了牌子进宫见李九宝,汪大夏去锦衣卫衙门找陆缨商议对策。   陆缨的脸色不好看,“成国公还有朱指挥使都说高拱不好对付,他是天子之师,皇上信他,成为内阁首辅后,他虽行事专横独/裁,但颇有政绩,皇上更加器重他。如果他们贸然出言顶撞高拱,会失去圣心丢官的,这样他们将来都无力救我们。”   汪大夏一听,心都凉了半截,说道:“那怎么办?任人宰割不成?”   陆缨说道:“我们陆家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什么财富,官位都尽可以舍弃,保命要紧,只要家人都活着,有亲戚们照应,苟住性命。高拱已经七十岁了,天知道他能活多久,看谁能熬得过谁。”   陆缨一边说,一边把手头和三娘子联络沟通、西北通商的十一个互市等等事务都交给了汪大夏,“我这次怕是凶多吉少,官位肯定保不住了,但是我们与蒙古鞑靼部的和平来之不易,打了两百多年,总算消停了,维护和平的任务就交给你,抱歉,这次不让让你提前退休,等你培养出来合适的接班人再走,只能交给你,交给别人我不放心。毕竟你和三娘子最熟。”   汪大夏简直不可思议,低声道:“紫禁城那个忘恩负义的昏君要整挎你的家,你还惦记着给他做事!早知如此,当年就让黑眚咬死他得了,咱们都别管。”隆庆帝真是个白眼狼!都忘记当年救他的人是谁!   陆缨说道:“我不是为了他,我是为了和平。我在边境安置那些从白莲教的骗局醒悟过来的百姓,把荒芜的土地分给他们耕种,那些土地也曾经都是良田,因多年战乱而荒废了。”   “战争的太残酷了,从东南沿海的抗倭,到西北的年年扰关,当官的和有钱人可以跑去安全的地方,靠天吃饭的老百姓太苦了,只能当流民去要饭。我以前的目标的是破白莲教,已经完成,现在只希望维护和平,无论我在不在,都要和平,你可明白?”   陆缨就像托孤一样,把对西北边境安全交给了他,汪大夏心下难受,别过脸去,“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诚意伯已经走了十年,你又不在,我在锦衣卫还有什么意思!”   陆缨说道:“你其实已经明白了,你就是嘴硬。你既然提起我父亲,也应该明白我父亲是什么人,他在天之灵也希望你能有所作为。”   汪大夏没有办法,区区一个指挥佥事,他的力量太小,他幽幽的看着南方,“也不晓得丁巫什么时候回来,我只求他快一点,你们两个赶紧结婚,罪不及出嫁女,到时候你有丁家这个□□,就不用吃那么多苦头了。”   丁巫。陆缨在心中默念了一遍未婚夫的名字,“从云南到京城,往返最快也要四个月,看天命吧。是高拱动手快,还是丁巫回来的快。”   陆缨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她是陆家五千金里没有出嫁的女儿,大厦将倾之时,她的处境堪忧,丁巫是个巨大的援手。   至始至终,陆缨都没有动摇对丁巫的信任,无论她身处何种境地,她都相信丁巫会信守诺言。   陆缨一直都是如此自信,她信自己,也信丁巫。   很快,高拱就动手了,但是动的不是陆家,而是陆家的亲家徐阶。高拱当然不会亲自出面打压上一任首辅大臣,他用了借刀杀人的法子,把徐阶的子弟和家奴在松江府江宁老家为非作歹、霸占田地的事情捅到大明以清廉出名的海瑞那里。   海瑞是应天府巡抚,刚直不阿,根本不管徐阶是当过内阁首辅的老臣,说抓就抓,把犯事的徐家人抓进应天府衙门监狱吃牢饭。   朝中言官们纷纷弹劾徐阶治家无方,徐阶无奈,筹了三万两银子打点关系,乘着徐阶自顾不暇,高拱对陆家动手了。   高拱指使御史张守约弹劾已故的诚意伯陆炳,说:“当先帝时,结纳严世蕃,窃弄威权,播恶流毒,其罪有十。世蕃既以就戮,而炳乃得保首领,以当厚遗子侄。宜追戮炳尸,逮治其子绎、侄绪、家人佐,籍其家。”(注1)   意思是说,陆炳和严世蕃勾结,结为亲家。严世蕃死后,陆家接纳庇护严家子女。   张守约建议将陆炳的遗体从坟墓里挖出来戮尸!并抄没陆家的财产,抓捕陆家人受审。   此话一出,亲家成国公朱希忠第一个站出来反驳,说道:“诚意伯与严世蕃结为亲家不假,可是与严家结亲就是严党吗?按照你这么说,严世蕃的女儿还曾经嫁给衍圣公,难道衍圣公孔家也是逆贼?严世蕃的儿子是定国公的孙女婿,定国公也是贼?还有,你们都知道我与诚意伯是亲家,你是不是也要指责我也是严党?”   定国公的祖先是徐增寿,开国功臣徐达的次子、仁孝徐皇后的弟弟,老朱家的皇帝都有徐家的血缘,定国公是大明最老牌的勋贵家族。   成国公这段自编的话一出,逼得本想置身事外的定国公和衍圣公都站出来澄清自己绝对不是严党。   这就是姻亲的力量,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   张守约见这一条被好些勋贵家族反驳,就找了第二条理由,说道:“严绍庭逃到陆家时,带着严家财富,那时候严家已经抄家了,严家所有的家产都应该上交国库,陆家明知是赃物,还帮着隐藏,这些赃物就在陆府,被陆府私吞了,抄家便知。”   果然,高拱还是利用了严绍庭来攻奸陆府,说道:“此案涉及国库财产,应一查到底。”   看在老师支持彻查陆家,隆庆帝说道:“锦衣卫指挥使朱希孝是陆家的亲戚,理应规避,此案就交给刑部来办。”   刑部是高拱的地盘,高拱指那打那,当即就命士兵包围了陆府,开始抄家寻找严家藏在陆府的“赃物”。   作者有话要说:  四人组,陆缨的格局一直都是最高的   注1:出自《明穆宗实录·卷四十九》感谢在2020-10-27 18:14:59~2020-10-28 03:21:3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gingkotree 58瓶;半开莲塘 40瓶;青冥、年少不知愁滋味、微笑、骤雨 30瓶;呜呜呜呜我好想瘦 20瓶;agan、绿水弯弯绕、大鱼小雨、太好看啦!!!、晓燕姐、洛丽塔、我真好看、26445351、起名废s 10瓶;袖花袖 9瓶;墨墨 8瓶;守护神、EVA、貓的太太、近三千万年 5瓶;lisawyj123、Lince、Sweet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9章 抄家现场直播   前来抄家的刑部李侍郎是高拱的亲信, 他先命令士兵们将陆府大大小小的门堵住了,凭谁都不能出入。   豪门贵族,最重要的是体面, 不能辱了父亲的名声。即使要蹲监狱, 也要体面的进去。   陆府的当家人陆绎强忍住恐惧, 穿着一身素服, 命家丁打开大门, 带着弟弟陆彩和二姐夫严绍庭迎接李侍郎。   李侍郎举着圣旨说道:“本官奉皇上之命, 来查看陆家的家产。”   陆绎听了,带着弟弟和姐夫一起跪在地上, 对着紫禁城的方向三呼万岁, 谢主隆恩。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李侍郎又说道:“有敕!锦衣卫指挥使佥事陆绎、百户陆彩, 擅侵威里, 搜匿守财, 隐世蕃之赃,匿严绍庭于家,辜负先帝恩赐, 现革去世职,钦此。”   陆绎和陆彩早就准备,将朝服官印等物捧给李侍郎。从现在开始, 他们两兄弟和严绍庭一样,都是平头百姓了,按照规矩, 平民见官要跪,陆绎陆彩和严绍庭一起直挺挺的跪在李侍郎面前。   不愧为是世家子弟,跪也跪的好看,就像三根修竹一样, 在狂风暴雨中摧残也宁折不弯。   李侍郎看得刺眼,冷哼一声,“来人,将三人拿下,上枷!”   士兵们搬着二十五斤的重枷,咔嚓三声,分别套在了三人的脖子和手腕上,脖子突然多了重物,几乎要被枷锁给生生压断,自然无法保持挺直的跪姿,一个个低着头、弯下腰来,以缓解疼痛。   李侍郎见了,心头大悦,大手一挥,“你们分头行动,去各房抄家,先把家奴驱赶到人市发卖,要一一搜身,不得夹带陆府家财出府。请女眷去祠堂回避,等候发落,你们登记账本,所有珍贵器物都要入账,不得遗漏!”   “是,大人!”手下领命而去,这个李侍郎有丰富的抄家经验,首先要驱除闲杂人等,以免奴仆为了救主,引起扰乱,陆家所有的家奴都被驱赶到人市里甩卖了,无论以前多么体面的管家、管事婆子,皆被当做牛马牲口一样买卖——价格还不如牲口呢!   陆家女眷和孩子们皆被圈禁在祠堂里,男丁陆绎陆彩兄弟,以及女婿严绍庭戴着二十五斤的沉重枷锁,跪在庭院里听命。   所有人都被控制住了,无法偷藏家财。李侍郎再命人分房抄没财物,一件件清点,比较方便估量价格的金银器皿都现场称重装箱,登入抄家名录。家具幔帐,珍贵的缂丝、毛皮衣料衣服,以及名人字画等等分门别类,在专门的账本里入账。   抄了半日,各房财物清单皆在李侍郎手中一一汇总。   陆炳有权势会弄钱、李宜人会当家理事,家里子弟虽无多大出息,但都是省心听话的孩子,没有生出个败家子掏空家底,所以陆家在陆炳死后十年,在京城也数得上的豪富之家。   当年陆炳急需用钱贿赂严世蕃,买下俞大猷的性命,陆缨打着父亲的名义向李宜人骗钱,当天就把库里两千黄金抬到了严世蕃面前,可见陆家的血有多么厚。   因此,最后登在抄家本子上的单子虽然不如严世蕃的家能够写六万字的《天水冰山录》,但也四万字了——这还不包括住的豪宅,外头的田地、房产等等。   李侍郎翻看厚厚一本抄家单子,第一本自然是黄金:   “金元宝三百五十一锭,共计三千八百六十九两。金条四百根,共计八千零四十七两。金饼九十个,共计九十七两。金叶子九包,共计八百五十七两。沙金六包,共计七百两。碎金五包,共计四百五十九两。”   以及各种金质地的家居器皿,金香炉、杯子、盘碗勺子筷子唾壶等等,一共有两千多件,共计八千多两!   单是黄金就抄出许多,还没查看白银、玉器皮毛家具等等汇总的数目,这些黄金就足以将陆家绊倒。   李侍郎拿到了厚实的抄家单子在陆绎等人面前晃了晃,“还说你们家没有窝藏过严家的财富,就凭陆炳的俸禄,能够积得偌大的家业?”   真是笑话,这朝中官员,除了以清廉出名的应天巡抚海瑞,谁家靠俸禄过活?   此时正值八月十九,秋高气爽的日子,秋老虎着实厉害,陆绎等人到头戴重枷跪在毒日头下,很快汗水湿透了衣服,三个男人几乎要脱水休克了,摇摇欲坠,陆绎听到李侍郎的话,情绪激动,正欲开口反驳,却因中暑而晕倒在地。   “三弟!”   抄家人群中突然起了一阵喧哗,一队人马突破重围闯到了抄家现场,除了为首的陆缨,其余皆穿着锦衣卫的服制,佩着绣春刀,陆缨身后有个俊秀的青年,李侍郎也非常熟悉,正是陆缨的第一狗腿子、北城四害、曾经的京城纨绔第一、现在的浪子回头金不换、锦衣卫镇抚使汪大夏。   陆缨对外是陆炳的私生子,律法上不属于陆家的人,不过也已经被解职,成为普通百姓,所以她做平民打扮。   陆缨骑着骏马,犹如利箭般直冲过来,跳下马背,拿出一个装水的皮袋,里头是魏采薇配的加了盐和蜂蜜的水。   陆缨给昏倒的陆绎喂水,汪大夏和吴百户也下了马,给陆彩和严绍庭喂糖盐水,另有锦衣卫打着黑伞,给他们遮住太阳。   喂水之后,陆缨又拿出魏采薇配置防中暑的药丸,要他们含在嘴里。   陆缨拿出一大把钥匙,一把把的试,打开弟弟和姐夫脖子上的的二十五斤重枷,其余锦衣卫打伞的打伞,里三圈外三圈的围着陆家人,不准刑部士兵靠近。   这群人把李侍郎视为无物,气得李侍郎拿起圣旨,大声喝道:“你们要干什么?本官奉旨抄家,你们胆敢擅闯抄家重地!你们这是对圣旨不敬,对皇上不敬!”   汪大夏阴阳怪气的说道:“哟,李侍郎好大的官威啊!”   都说汪大夏是个极其难缠的人物,当年的景王、严世蕃等大人物皆在他身上碰过壁,李侍郎立刻警惕起来,对着紫禁城的方向拱了拱手,“本官奉皇上之命,代表着天家之威,严惩贪官污吏。”   啪啪啪!汪大夏拍着巴掌,“说得真好,来来来,让我们一起为李侍郎的清廉如水,刚直不阿鼓掌!”   锦衣卫的人都跟着鼓掌,掌声震天。刑部的士兵面面相觑,都不敢动,锦衣卫恶名在外,动不动就煽风点火,大兴冤狱,李侍郎和锦衣卫对着干,就让李侍郎和汪大夏斗吧,咱们当差能躲就躲。   李侍郎被汪大夏捧到了云端,一时不好下台,说道:“汪镇抚使,你们锦衣卫朱指挥使和陆家有姻亲关系,按律要规避,所以陆家贪腐、以及窝藏严党赃物一案归我们刑部彻查,不关你们锦衣卫的事,你们贸然闯到这里,破坏刑部抄家,我劝你们马上离开,否则,本官必定在高阁老面前告你们一状!”   李侍郎把内阁首辅高拱搬出来了。   “这不抄完了嘛,就知道李侍郎抄完了我们才来的,怎么会耽误你们抄家?”汪大夏指着李侍郎身边厚厚的抄家清单说道:   “我读书少你不要哄我,这白纸黑字的,难道不是抄家清单?你去告我吧,别说高阁老,你就是告到皇上面前我也不再怕的。人被你关押了,家产也被你抄完了,我们锦衣卫过来旁观一下又怎么了?锦衣卫是天子耳目,每天菜市场鸡蛋多少钱一个我们都会编写成册报给皇上知道,抄陆府这么大的事情,我们当然不会遗漏。”   李侍郎被汪大夏的指鹿为马惊呆了,“你们锦衣卫何止旁观?你们破坏枷锁,给犯人喂水打伞,这是旁观?”   汪大夏说道:“皇上要你们刑部查案,不是要你们虐杀犯人。这三个人还没有经过审判,你区区一个侍郎不经调查,就能判他们三个人死刑?晒太阳、戴重枷虐死?何况,此案是御案,刑部只能调查证据,提出判刑建议,唯一有裁决权的是皇上,皇上说怎么判就怎么判。难道李侍郎要越俎代庖,替皇上做主?李侍郎,你好大胆子!”   汪大夏将一顶顶的帽子往李侍郎头上扣,李侍郎觉得二十五斤的枷锁压在了自己的脑袋上,压得他无法思考,只能被汪大夏的鬼话牵着走。   李侍郎咬了咬舌头,恢复了半分清明,拿出一本抄家清单说道:“这一本记录都是御用的物件,乃违禁之物。单凭这个,陆家就是死罪!”   汪大夏瞥了一眼,“这些东西有些我见过,都是先帝御赐之物,连这栋宅院都是先帝御赐的,陆炳死后,先帝怜惜一屋子孤儿寡母,逢年过节皆有赏赐,年年赏赐,在宫里的御用监都有出库的账目记录。今儿正巧,我从御用监拿到了账目。”   汪大夏取出好几本砖头那么厚的账本,”这是我从御用监里抄录的,李侍郎不用和我客气,尽管拿去和陆家的禁用之物做对比。你看,我们锦衣卫多么配合刑部查案,连证据都帮你们找到了,李侍郎不谢谢我?”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抄家的过程参照了《红楼梦》第一百零五回 贾府被抄家的片段。重看这本书,发现带头抄贾府的的叫做赵全!是锦衣府的堂官。太巧了,老公这个文的里的一个大BOSS就是白莲教教主赵全。   红楼梦一百零五回:”有锦衣府堂官赵老爷带着好几位司官说要拜望……”感谢在2020-10-28 03:21:30~2020-10-28 19:39:0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资深潜水员、钟离傕柠、冥火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42137874 60瓶;半夏、2912716、李秋娘 20瓶;芸齋、微酸青芒果 15瓶;钟离傕柠、无事三宝 10瓶;薛老爷的猫、安柠 4瓶;夏虾饼冰、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滚吧、阿蕖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40章 抄家现场第二集   李侍郎心中骂道:我谢你八辈祖宗!   李侍郎又拿出一本抄家清单, “这是从严绍庭的院子里抄没出来的东西,正是严家的赃物,陆府窝藏赃物, 证据确凿, 还敢狡辩?”   兵来抢挡, 水来土掩。汪大夏拿出一本红色的嫁妆单子, “严绍庭院子的财物, 不是他从严家带来的, 全是陆二小姐当年的嫁妆。这是出嫁时的嫁妆单子,每一个物件都能对的上。按照大明律, 嫁妆是儿媳妇的私产, 夫家抄家都抄不到儿媳妇的嫁妆头上, 严家被炒时, 陆二小姐将嫁妆带回娘家, 有何不可?还是大明律已经变了,我孤陋寡闻?”   高拱能够找什么借口污蔑陆家,陆缨等人都做好了计划, 什么私藏违禁之物、窝赃赃物,都一一提前做出了应对。   李侍郎看着嫁妆单子,哑口无言。按照大明律, 陆二小姐是可以保留自己的嫁妆的。   严绍庭当年是净身出户,投奔岳家,他是懂礼知礼的人, 怕连累岳家,除了身上穿的衣服,什么都没有带,陆家宽厚且有钱, 并不在乎女婿空着手,照样把女婿当成娇客养活着,初次之外,还帮他养活两个被衍圣公孔府赶出来的外甥,一应吃喝用度和陆家儿女一样,从不亏待。   严绍庭的谨慎和陆家的宽厚救场,让对手无法栽赃。   李侍郎抢过嫁妆单子,撕成碎片,“这个嫁妆是假的,谁知道陆二小姐当年配送了些什么,无凭无据,也没有印章,你们把严家赃物抄在嫁妆单子上,就想蒙混过关。”   “你撕吧,反正不是原件,我还有好多呢。”汪大夏拿出一张一模一样的,贱贱的笑道:   “我要师爷抄录了好多本,原件就在我家里,他日刑部要过堂审问,我就把原件拿过去,当年陆二小姐十里红妆嫁给严绍庭,如此盛大的婚礼,万人空巷围观,见过陆二小姐的嫁妆的人可不少,小到贩夫走卒,大到勋贵子弟,我能够找一把小米数目的证人。”   李侍郎被怼得节节败退,栽赃陷害不成,就玩起了攻心计,对汪大夏说道:“汪镇抚使可否借一步说话。”   汪大夏苍蝇搓手,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李侍郎要和我说悄悄话吗?太荣幸了。”   李侍郎把汪大夏带到屋内,说道:“明人不说暗话,我背后的人是谁,想必汪镇抚使清楚的很,别说是你,就是你们锦衣卫的朱指挥使在高阁老面前也要点头哈腰,低了几分,你若执意包庇汪家,你可曾想过引起高阁老的雷霆之怒,高阁老若要对你,简直小菜一碟。”   汪大夏说道:“我就是小菜,也是一盘呛口辣椒,高阁老若想把我吞下去,他的肠胃和屁股得受点罪。高阁老年过七十的人了,不知受不受得住这份罪。”   “你——”李侍郎双目圆睁,“你简直有辱斯文!”   “就咱们两个人,李侍郎就别装了。”汪大夏双目含笑,说了一个地址,“朝阳门外的二里屯,枫叶山庄。”   李侍郎一听,立刻变了脸色。   汪大夏靠近过去,围着李侍郎转圈圈,“好个金屋藏娇,枫叶山庄里有一对双胞胎姐妹花,人间尤物,李侍郎和姐妹两个大被同眠,一龙二凤,好不快活,简直神仙日子。”   “姐妹两个其中一个还生了个孩子,不晓得是姐姐还是妹妹,我看过,两个长的太像了,我也不分不清是谁,不过——”   汪大夏附耳道:“且不说李侍郎的夫人一直不同意纳妾,枫叶山庄是见不得人的外宅,咱们单说那个孩子的年岁,快四岁生日对吧。也就是说,李侍郎是在父亲孝期、还有先帝孝期间播的种子,啧啧,国孝家孝两重天呐,李侍郎还睡的下去,真想为李侍郎的勇敢鼓掌呢。”   啪啪啪,汪大夏又开始鼓掌,“这种事情,高阁老不知道吧?他若知道你有这个大把柄,说什么也不会重用你,要你来抄陆家。”   秋老虎的天气,李侍郎只觉得脊背发凉:锦衣卫简直太恐怖了!没有他们发现不了的秘密!   李侍郎问:“你是在要挟我?”   汪大夏连忙摆手,“那有,我就是想和李侍郎做个交易,李侍郎受命督办此案,肯定要给高阁老一个交代,我也是给人当差的,能理解李侍郎的心情,当然想要让上官满意,这样才好加官进爵嘛。可是李侍郎得为自己的后路打算嘛,李侍郎今年才四十出头,两榜进士出身,正当壮年。高阁老呢,年过七十,首辅的位置也不晓得能够坐几年,可是李侍郎的前途还很远啊。”   “我老婆是谁,想必你应该知道,宫里头李贵妃跟前的大红人啊,太子是李贵妃生的,宫里现在五个孩子都是李贵妃生的,我老婆当年还给太子剪过发呢。”   汪大夏毫不避讳自己的立场,“实话给你说了吧,我不想努力了,将来就打算吃我老婆的软饭,李侍郎把目光放长远一点,陆家该罚的罚,该关的关,该抄的抄,你好向高阁老交差,李贵妃那边也会记住你的名字,这个我绝对不会为难你。我只有一点要求,不能出人命,再就是照顾一下女眷和孩子,别发配到什么铁岭苦寒之地,都是娇生惯养的人,温室里的娇花,去了那种地方,活不下去的。”   李侍郎伸出两根手指头,“这已经是两点要求了。”   汪大夏自来熟似的一把搂住李侍郎,“钱不要、命留下。做人留一线,事后好见面。要是闹出了人命,那就不好意思了,我会把李侍郎的外室和孩子捅出来,国孝家孝睡美人,一来不孝,二来不忠,三私德不休,这三个罪名下来,李侍郎的下场恐怕比陆家还惨。”   汪大夏摸出一个孩子玩的拨浪鼓,“拿着,你家孩子玩过的。别想着转移外室一家,我的人都盯着呢。”   李侍郎本想威胁汪大夏,却反被汪大夏给威胁了,两人出了房屋,李侍郎命人把陆绎等三个男丁带到囚车里——这次没有要他们戴枷锁。   至于女眷和孩子们,李侍郎将他们逐出陆府——陆府作为宅邸,也属于抄没之列,他们被送到了朝阳门外的三里屯陆家的祭屋里圈禁起来。   按照大明律,用于祭祀的祭屋和祭田可以免于被抄——除非墓主人被判了挖坟开棺戮尸,这样的话,墓地会为夷为平地,所有的祭屋祭田都会没收。   陆炳目前还没有被判开棺戮尸,所以目前三里屯的祭屋依然属于陆家人,他们也可以从祭田的出产中养活自己,此时正值金秋,刚好是粮食收获的时候,被圈禁在此,可以自给自足,不会挨饿。   李侍郎清点着女眷和孩子的人数,发觉少一个人,“陆家四小姐人呢?她一直未嫁,就在府中,怎么不见人?”   没有人回答李侍郎。   被汪大夏敲打之后,现在的李侍郎没有刚才的官威了,以商量的语气说道:“你们不要让我难做,我也是奉命行事,名单在此,陆家成年的女眷一共有三个人,李氏(李宜人已经被夺了宜人的诰命),回到娘家的严绍庭之妻陆二小姐、以及一直云英未嫁的□□小姐,少一个人我如何交差?”   “你们不开口,我只能往上头报四小姐已经私自逃跑,刑部就要发通缉令,到处通缉四小姐,只要上了通缉令,一旦被抓住,就要送到刑部大牢审问。是去刑部蹲监狱,还是去祭屋和家人一起,等候朝廷发落?你们要想清楚了。”   话音刚落,在汪大夏的帮助下快速变成女装的陆缨从拐角处走出来,“抱歉,人有三急,我刚刚入厕去了。”   李侍郎定晴一瞧:这个□□小姐怎么和陆炳的私生子陆英长的如此相似!简直是孪生双胞胎!   看来当年陆炳把私生女认回家里,私生子养在外头。   难怪这个□□小姐一直嫁不出去,成了老处/女,原来是个上不了台面的私生女呀。   李侍郎吩咐手下,“来人,将他们带上车,送到三里屯祭屋圈禁起来。”   陆缨和二姐一起搀扶着面如死灰的母亲李氏上马车,李氏刚刚上车,前方又起了一阵喧哗,又有人擅闯抄家现场。   李侍郎气得脸都白了,低声对踮起脚跟看热闹的汪大夏说道:“你们什么意思?一次次捣乱,不给我面子,要我如何向高阁老交差?戏都演的不像了。”   王大夏一脸无辜,“真是不是我们的人。”   来者正是丁巫!   丁巫拍马直闯过来,“且慢!莫要带走我的夫人!”   丁巫不是一个人来的,后面有他亲爹丁汝夔,丁汝夔已经平反了,恢复了官职。   丁汝夔是昔日的兵部尚书,差点入了内阁的大官。李侍郎不敢得罪,忙命人让出道路。   “夫人?”李侍郎以为自己听错了,“丁大公子的夫人是谁?这里只有三个女囚。”   “是她。”丁巫指着满脸惊喜和激动、嘴唇微颤的陆缨,“陆家四小姐就是我的夫人。”   “不可能!”李侍郎反复看着抄家名单,“□□小姐分明一直云英未嫁。”   “我和□□小姐一直是隐婚。”丁巫说道:“我和夫人早就在十年前就秘密结婚了,那时候我要去汗廷投奔白莲教当卧底,所以不便公开,只有双亲知道此事。”   丁汝夔慢吞吞的下马,他年纪大了,最近一直风尘仆仆的和儿子赶路,颜色憔悴,胡须都是灰尘。   丁巫赶紧过去扶着自家老爷子,怕丁汝夔摔下来。   丁汝夔说道:“□□小姐的确是我们丁家的媳妇,十年前,我喝过她端的媳妇茶。”   作者有话要说:  一如既往的狗血哈哈哈哈哈感谢在2020-10-28 19:39:09~2020-10-29 03:04:2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云声。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你们倒是干啊! 66瓶;42469105 30瓶;西西、水水 20瓶;zz、白菜猪、半晌贪欢、qrilian 10瓶;眉秀 9瓶;闲客、小也、包子兄、阿黛2 5瓶;小喵三千 4瓶;小牧 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41章 鹦鹉合体   陆缨清楚的记得, 十年前,她的确端了一碗东西去诏狱的死囚牢房给丁汝夔喝过。   但是那玩意儿不是媳妇茶。   是魏采薇配的假死药。吃了之后昏厥不醒、呼吸平缓、身体僵直、往脸上抹一些粉,就像一具尸体。   丁汝夔非说是媳妇茶……你说啥就是啥吧!   陆缨努力做出温柔贤淑的姿态, 缓步上前, 给丁汝夔行了一个礼, “公公来了, 一路舟车劳顿, 公公身子可好?”   丁汝夔一把老骨头都快在马背上颠散了, 此刻觉得脚下的地面的都在此起彼伏波动着,幸亏有丁巫搀扶, 才不至于摔倒, “我很好, 丁巫此去云南接我, 路途遥远, 委屈儿媳妇了。”   十年前,陆缨板正刚直,不会说谎, 十年来受到谎话精汪大夏耳濡目染,学坏了,谎话张口就来, “儿媳不委屈,公公和相公及时赶到,营救儿媳, 儿媳感激不尽。”   这时目瞪口呆的李氏缓过神来,原来丁巫就是女儿说的那个执行秘密任务的男人!   可是,十年前女儿喜欢的人明明是汪大夏啊!   李氏看着笑嘻嘻的汪大夏,好像很乐意戴绿帽子的样子。   唉, 年轻人的世界,我们老年人看不懂。不过,陆缨成为丁家妇,罪不及出嫁女,她可以获得自由,不用被娘家牵连了。   李氏轻咳一声,说道:“为了保护女婿,十年前的婚礼很简单,只有我,我丈夫,亲家三人在场,这十年来也一直瞒着,如今女婿立功回来,我们本想着补办一次婚礼,丁巫去云南接亲家回来,一家团聚,再张罗婚礼,不料我们陆家犯了事,唉,天意如此,我女儿的婚事太坎坷了。”   为了女儿的自由,李氏也跟着说谎,说道动情处,还拿出帕子擦泪,在场的各位,除了汪大夏,所有人都以为丁巫和陆缨的隐婚是真的!   奉旨抄家抄出个女婿来,李侍郎始料未及,这个陆炳找亲家的眼光也太准了吧!   这种只有你知我知的婚事,只需丁家翻脸不认,陆家四小姐身为隐婚的媳妇,谁都不知道,犯官之女,弃就弃了,陆家四小姐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丁家却当个大宝贝似的赶路回来认媳妇!   这是什么精神?这简直就是神经!   丁巫一手扶着老父亲,一手牵过陆缨的手,对李氏说道:“岳母,小婿来接娘子回家去,小婿来的时候,已经命人去收拾三里屯的祭屋,一应幔帐床褥,油盐酱醋茶柴火等等过日子的东西都搬过去了,此时应该能勉强住人。”   到了抄家的时候,李氏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四女婿,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丁巫的长相和气度本就是上乘,亲家丁汝夔也官复原职了,丁巫一举跃为李氏最喜欢的女婿。   李氏对陆缨说道:“你回夫家去,娘家这边不用惦记,你父亲高瞻远瞩,祭屋修的结实,祭田年年派人去打理,这些年庄稼长的很好,田地都没有荒废,我们能够自给自足。”   坚强如陆缨,此时也不禁热泪盈眶,她很想和母亲二姐一起去祭屋共甘同苦,可是她也明白,她被圈禁在三里屯祭屋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被动等待朝廷的宣判,但是她在外头以丁家媳妇的身份获得自由,至少还能为自己的家人奔走、去刑部探监——陆绎陆彩和严绍庭还在坐牢呢,天知道高拱会用法子折磨他们,严刑逼供。   陆缨含泪顿首,“母亲保重,女儿去了。”   此时分别,是为了将来更好的重逢。李氏舍不得女儿,还是狠狠心上了马车,带着二女儿和一群孩子去了三里屯祭屋。   上了马车,李氏热泪滚滚,陆二小姐说道,“母亲瞒得女儿好狠,原来四妹妹嫁了十年,这样也好,起码四妹妹能够获得自由,她天生无拘无束的性格,若是困在祭屋,其实不是要憋坏了。四妹夫是个正人君子,没有落井下石。四妹妹有了好归宿,母亲应该为她高兴才是,不要哭了。”   李氏心道:女婿是好女婿,可是我为陆缨积攒多年的嫁妆田地房产全都被抄没了,陆缨除了身上简单的衣服首饰,别无他物,这就这光着走进夫家的大门,一点傍身的嫁妆都没有,太寒碜了。   李氏等人走后,丁巫牵着新得的老婆陆缨告辞,夫妻双双把家还。   除了汪大夏,锦衣卫们看到几乎和上司陆英一模一样的陆家四小姐时都惊呆了,但这是陆英的妹子,非礼勿视,他们都不敢直视陆家四小姐,更不敢议论。   李侍郎命人把陆府所有门窗都贴上封条,大门挂上大锁,并查抄的箱笼也一一上锁,贴上封条,汪大夏在旁边监督,以防止有人栽赃陷害,并一路把李侍郎“送到”刑部衙门,这才带着手下离开。   都是自己人,吴千户第一个忍不住了,问汪大夏:“那个陆/四小姐和咱们的头儿长的好像,头儿若穿上女装就是这个样子。四小姐是李夫人生的,头儿是私生子,不是一个娘,长的也太像了吧?”   汪大夏瞎编,“其实他们就是双胞胎,私生女不好说婆家,陆大人就把女儿抱到家里,认祖归宗,男孩子就无所谓了,能不能出头,主要看自己本事。何况陆大人向来谨慎,不认咱们的头儿,也是预备着将来万一家族遭难,至少还能保住一个。”   原来如此!众人都相信了。吴千户还有疑问,“咱们头儿去那里了?陆/四小姐一出现,他就不见人影。”   汪大夏说道:“哦,忘了告诉你们,她临时被成国公叫走了,好像有什么急事。”   汪大夏立刻转移话题,“你们最近都抓点紧,把刑部那些官员的底细全部挖出来,当官的除了海瑞,那有真正清廉如水的?要不是钱财,要不是女人,或者男人,每个人都有软肋。还有,司礼监掌印太监孟冲要重点查,把他三代之内的亲戚、干儿子什么的都不要放过了,多找点黑料,我们将来好下锅。”   吴千户等人应下,分头行动。   汪大夏回到家里,要把丁巫“隐婚十年”之事告诉魏采薇,家里却来个不速之客——东厂厂公冯保。   “厂公!”汪大夏赶紧行礼,冯保给了他一个大箱子,“咱家来给汪镇抚使送份大礼,我们东厂的消息还是灵通的。”   汪大夏致谢。   “不用客气,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冯保戴上眼纱遮住真容,“东厂和锦衣卫互相牵制,咱家要避讳,不便久留,告辞。不要对人说咱家来过。”   汪大夏送别冯保,魏采薇打开了箱子,里头全是与司礼监掌印太监孟冲以及亲友干儿子的黑料,且证据确凿。   魏采薇说道:“冯保两次求掌印太监的位置而不得,堂堂从内书堂毕业的优秀学生,却被孟冲这个御膳房出身的厨子给占了位置,岂能不恨?估计早就盯上了,冯保又执掌东厂,耳目众多,估计孟冲一日三餐吃的什么都一清二楚。”   陆家有救了!汪大夏狂喜的翻着一箱子宝贝,把其他事情抛在脑后,晚上睡觉时,感觉有像什么事情对魏采薇说,但今天去抄家现场太劳心劳力,他没有深想就睡着了。   与此同时,丁府。   丁巫一路牵着陆缨的手回府,宣布是他隐婚十年的妻子,要府里的仆人都称呼陆缨为少奶奶。   丁汝夔也很配合,把家里的账簿和钥匙都交给陆缨,要她主持中馈。   三人吃了一顿团圆饭后,丁巫和陆缨步入新房。   四下无人,终于可以说私房话了,陆缨问道:“你父亲答应我们的婚事了?”   丁巫点点头,“我父亲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虽然他被你父亲抓到诏狱死牢里蹲了十年,但他也晓得,是严世蕃背地里捅刀子,给严嵩背黑锅才被抓的。判了死刑,十年都没有死成,是你父亲年年贿赂宫里的太监,把我父亲的死刑复核卷宗压在最底下。你父亲救了他,他以德报德,答应我配合演戏去救你。”   陆缨今日经历了大悲大喜,身心俱疲,想要放松一下,短暂的忘记烦恼,看着心上人在身边,又已经是公认结婚十年的老夫老妻了,当即摘下犀角发簪,往蜡烛投掷而去,发簪将蜡烛的灯芯切断,烛火熄灭,屋里漆黑一片。   屋子里传来解衣服的窸窣之声,还有男女喘息之声。来送洗澡水的侍女听了,识趣的提着水桶走了。   丁汝夔在书房里等儿子过来说话,久久等不到,就要书童去催,书童过来回话,“老爷,少爷和少奶奶已经歇下了。”   “什么?”丁汝夔惊得从座位上站起来,不是说只是演戏吗?怎么成真的了?   书童说道:“已经歇下了,房间灯都灭了好久,大概是路途劳累之故。”   丁汝夔掐指一算,按照灭灯的时间来看,生米这时候已经煮了熟饭,他一个当公公这时候跑过去阻止实在不像话。   已经这样了,还能不认账?我们老丁家可干不出这种缺德事。就捏着鼻子认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鹦鹉CP合体啦,求营养液给鹦鹉随个份子~~~~感谢在2020-10-29 03:04:26~2020-10-29 20:01:2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清秋、Sonia220、云声。、苍白bt的人、七道茗、橙子圆滚滚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糊糊糊 95瓶;空白 90瓶;啦啦啦抓到我就让你嘿 80瓶;我爱女超人 60瓶;陌上咲 50瓶;miao、豆瓣宝贝、懒慢带疏狂 30瓶;xlm、Joymomo 29瓶;猫宁 28瓶;ty、一块冰坨、17526700 20瓶;二和五在一起 19瓶;zz 15瓶;悠然的吃货、啾啾君子、圈圈4EVER、毛树、墨墨、qiefangbailu、姹紫嫣红、KIM、起名字这么难、何以解忧,唯有暴富、难书、皮皮 10瓶;26948756 6瓶;摩羯羯、我独自去远方、卿卿、芥肉、闲客 5瓶;sweet 2瓶;孔孔不是孔、恬逸幽兰、活着、24083452、蓑衣人、夏虾饼冰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42章 覆巢   都说三十而立, 丁巫今年三十岁,终于“立”起来了。   陆缨二十八岁,两人都是能够能够祖父祖母的年龄, 却都是头一回煮饭。不过, 他们两个在丰城的时候, 隔着一道门或者一堵墙或者一层楼板听汪大夏和魏采薇两个煮饭已经有三年了。   所谓名师出高徒, 陆缨和丁巫很快就掌握了煮饭的诀窍, 一晚上煮了好几锅。   次日一早, 陆缨多年的习惯打败了疲倦,睁开眼睛, 丁巫还睡的正香呢。   陆缨除了冬天, 都是洗冷水澡, 冲了两桶冷水, 疲倦一扫光, 陆缨去庭院打拳练剑——她刚被吵了家,净身出户,穿的是丁巫的衣服, 耍的剑是她送给丁巫的定情信物。   出了一身汗,又冲了两桶冷水,换了干净的衣服出来, 丁巫才醒过来,“你怎么穿着我的衣服?”   陆缨说道:“昨天侍女把我的衣裙拿去洗了,还没干。”她就这么一套女装!   丁巫猛地记起陆缨什么都没带, 一拍脑门,“现裁衣来不及了,我去半夏妹妹那里借几套女人的衣服首饰。”   丁巫早饭都没有吃就出门了,赶到魏采薇的家, 汪大夏为了陆家的事情四处奔走,天亮就出门了,魏采薇还在睡懒觉,侍女叫醒她,说丁公子来了。   我大哥从云南回来了?为何不找陆缨,一大早寻到我这里?魏采薇还以为出了事,丁巫却满面春风的向她借衣服首饰,“……给你嫂子用,她昨天跟我回家,一应嫁妆都被抄没了,现买衣料裁新衣服还要等几天。”   “等等。”魏采薇还没反应过来,“丁大哥昨天就回来了?陆缨昨晚就住在丁府?你们……”   你们洞房了?当然,这句话魏采薇脸皮再厚也说不出口。   丁巫更纳闷了,“昨天妹夫没告诉你?”   昨天汪大夏回来,一进门冯保就把一箱子“大礼”送给他,然后汪大夏就只顾着埋头看这些宝藏……   魏采薇:汪大夏!   锦衣卫衙门,汪大夏正在和手下部署一下个行动,突然脊背发凉,后颈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无端打了个冷颤。   什刹海民宅,魏采薇强忍住把汪大夏叫回家狠狠教训一顿的想法,翻箱倒柜,把自己没有穿过的好衣服和首饰拿出来,说道:   “……我平日穿戴简单,这些都是宫里李贵妃赏赐的,都没上过身,全是新的。嫂嫂进门,休要提一个借字,这些当是我随的礼物,给嫂嫂平日做脸用的,京城大多是势利眼,免得被那些捧高踩低的人轻贱了去。”   丁巫看到魏采薇把一件名贵的黑珍珠做的珍珠衫都拿出来了,连忙阻止道:“太贵重的就不要了,免得惹人眼红。”   魏采薇装了满满一个箱笼,差点连箱盖都盖不上了,还是魏采薇坐在箱笼上,用身体使劲压了压才勉强上锁。   丁巫满载而归,说道:“晚上摆了家宴,你和妹夫早点过去。”   看着眉飞色舞的丁巫,魏采薇猜测哥嫂应该洞房了,委婉的问道:“你和嫂子现在打算要孩子吗?”   丁巫说道:“此事还没和你嫂子商量。”   魏采薇心道:这就是已经洞房的意思啦!如果没有的话,丁巫应该会摆出兄长的架子,正色教训她莫要胡说。   看这丁巫的背影,魏采薇感慨万千:上一世,陆缨被迫放弃事业嫁人、青春守寡、出家清修;丁巫云游四海,从来不在一个地方住着超过一个月,来去如风,终身未婚。   这一世,两个孤寂的人走到了一起,有情人终成眷属,真好。   丁巫带着魏采薇的礼物回家,给陆缨换上,陆缨不会梳发髻,还是丁巫帮的忙。   小夫妻给丁汝夔问安,看着他们甜蜜的样子,丁汝夔心中那点不平也平复了:就当是报恩吧,陆炳,我可是把亲儿子都赔给你了。   为了确认这门婚姻,丁巫带着女装的陆缨去拜访亲戚们,当然,都是陆缨的姐妹们的夫家,一家家的走动,故意把“隐婚十年”的婚姻张扬出去,一时间轰动京城!   人们纷纷感叹:陆家怎么可能有嫁不出去的女儿呢?原来早就成亲了。   丁巫的人品太好了,名副其实的君子,为了复仇不惜自辱,和新婚妻子分隔两地,十年后归来,妻子家道中落,丁家崛起,丁巫却主动认下这门亲事,救妻子于水火。   丁巫对爱情的忠贞,十年来初心不改,大丈夫定当如斯。一时丁巫和陆家四小姐的传奇婚姻传为了美谈,远远盖过了陆府抄家事件。   八卦是人类的本能,人们对男女之间那点事儿的热爱远远超过政治。   高拱本以为以陆府的豪富,上到朝野,下到百姓,都会讨论陆府数目巨大、长达四万字的抄家单子,就像人们至今还对严世蕃家的抄家单子《天水冰山录》一样津津乐道,以此在舆论上给陆家制造压力,激发人们对陆家的仇恨。   毕竟仇富也是人类的本能。   但最终男女那些事儿的的影响力能够战胜一切话题,几乎没有人谈论陆府的抄家单子,都在聊丁巫和陆家四小姐十年隐婚。   高拱原以为点了个大炮仗,却是个哑炮,一点动静都没有,气得胡子都白了,丁巫不给首辅大人面子,让高拱很不自在,丁巫和魏采薇是义兄妹,魏采薇又和李贵妃走得近……   这样看来,李贵妃是倾向陆家人,岂不是与我作对?不行啊,太子是李贵妃生的,我不能让李贵妃被魏采薇拖到陆家的阵营里去。   得想法子把李贵妃弄到自己这边来。高拱心生一计,对隆庆帝说道:“陆家的宅邸建的不错,如今已经被依法查封没收,成为官家的产业了。这宅子闲着也是闲着,若没有搬进去住,不到几年就荒废了,不如将这座大宅院赐给李贵妃的娘家李皇亲。”   “皇上每次要给李皇亲赐爵位官职,都被李贵妃劝止了,说给李皇亲财帛即可,官位就不要了,以免外戚干政。李皇亲一家人至今都住在什刹海一栋三进宅子里,与李贵妃的身份不配——哪怕是看在太子的面子上,也太寒碜了。微臣建议,将七进七出的陆府赐给李皇亲,以显皇恩浩荡。”   李九宝一直不准父兄当官,对娘家人管束严格,隆庆帝有心补偿,加上高拱还提到了太子的面子,毕竟是太子的外公……想了想,隆庆帝同意了高拱的建议,大手一挥,将陆府赐给了李九宝的父亲李伟,门口的匾额换成了李府。   紫禁城,承乾宫。   “什么?把陆府赐给了我父亲?”李九宝深蹙蛾眉,“高拱太阴毒了,故意离间我和陆家,还有魏大夫他们。如今陆家的案子还在审理,陆府将来有可能还给陆家人,结果未明就把陆府赐给我父亲,将来断然没有退还的可能,高拱在挑起陆家和我父亲的矛盾。”   来传消息的陈经纪说道:“高拱还有拉拢贵妃之意,以为送一份大礼给贵妃的娘家人。奴婢会去找丁夫人(就是陆缨)解释赐陆府一事,不是贵妃娘娘所求,而是高拱背后捣鬼,丁夫人是聪明人,定不会中了高拱的挑拨之计。”   陈经纪去了丁府拜会陆缨,说了陆府变李府一事,“……此事非贵妃娘娘之意,都是高阁老挑拨离间。”   陆缨听说家没了,一时有些的惆怅,这是她出生的地方,有太多美好的回忆,与父亲的点滴,如今连个念想都没了。   陆缨说道:“我家家产被抄,房子早就空了,只剩下一句皮囊,我们一家都看淡财富,房子没有就没有吧。只是陆府祠堂里还有我父亲等先人的牌位,还望陈公公转告李皇亲一声,将牌位收好给我,我拿到三里屯祭屋继续供奉。”   陈经纪说道:“丁夫人放心,咱家这就去李皇亲宅,亲手收纳牌位交给丁夫人。”   李贵妃的父亲李伟接到了赐豪宅的口谕,高兴坏了,赶紧带着儿孙们过去看房子,一路感叹:   “当年修陆府的时候,我和大郎还是瓦匠,陆府好些个房子屋顶的瓦片都是我们挂的,当时我顶着烈日在屋顶挂瓦片,还幻想过,此生若能够在这栋房子住一晚就值了,没想到啊,我们亲手挂的屋顶成了我们李家的新家。”   小人得志,李伟兴奋的恨不得在陆府满地打滚。   一家人游玩到陆家祠堂处,李伟看见自己的屋子里居然供奉着别人家的牌位,顿时觉得晦气,当即命人撕开封条,把牌位收起来劈了当柴烧,以驱除晦气。   “且慢!”陈经纪气喘吁吁赶过来,把牌位从厉斧和火光中抢救出来。   刑部大狱。陆绎陆彩和严绍庭不可避免的受了些皮肉之苦,只是有了汪大夏丑闻警告的李侍郎暗地照顾,三人被安排在通风不错的囚牢,还偷偷给他们魏采薇配的医药和食物,三人被打的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肉,却都无性命之忧。   这也是暗中交易的一环。李侍郎要向高阁老交差,不可能不打,否则高阁老会怀疑,换个人来查案。所以严刑是必须的,不弄死他们仨就行。   无论刑部如何审问,他们三个都咬紧牙关,都不承认窝藏严家赃物。   高拱可不管那么多,他命令刑部立刻结案,李侍郎被逼的没法子,就出了结案陈词:“……搜匿守财,庄房田地岁入万计,珠宝金土动至数千。信王法所不容、人心所共愤……隐世蕃之赃,匿严绍庭于家,狡猾不道。”   “……三法司问议,开棺戮尸、削夺官爵、籍没其产、追赃还官。陆绎陆彩永远戍边。严绍庭徒杖,永远充军。”   李侍郎的意思就是要开棺把陆炳弄出来鞭尸,陆绎陆彩严绍庭都充军——汪大夏说要保住活人的性命,我做到了!而且我还放过了陆家所有的女人和小孩子,他们不用受到惩罚,继续在祭屋里待着便是。   至于鞭尸陆炳,陆炳是死人,汪大夏只说活人,没有提死人的事。   这是御案,刑部的判决只是作为参考,仅供御前。按照办事流程,刑部的上书要先送到内阁,内阁成员作出批示,然后再送到司礼监,由司礼监对内阁成员的批示再做出批示。   也就是说皇帝在处理政务时,分别由内阁和司礼监提出意见,给皇帝作参考,皇帝再做最后的决定。   刑部的判定送到了内阁,高阁老不满意,批示说陆绎陆彩严绍庭之罪,按律当斩。   高拱的批示送到了司礼监,司礼监掌印太监是厨子出身的孟冲,轮到孟冲做出批示了,汪大夏找上门来。   作者有话要说:  历史上,李伟就是给陆炳修豪宅当瓦匠,陆家被抄后,隆庆帝把陆家的房子赐给了李伟。感谢在2020-10-29 20:01:21~2020-10-30 03:02:2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花嗨嗨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接触 3个;什么阿鸟 2个;更新了没、霁、小喵三千、浪里个浪、木落雁南渡、资深潜水员、云声。、一佐一佑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白日清焰 110瓶;26249091 103瓶;半夏 90瓶;6839427 85瓶;18738989 70瓶;和菓子、索娜 69瓶;旧城旧梦旧情人、潭水深深球不见 66瓶;啊、紋綿、昳佳 60瓶;一川烟絮 56瓶;iwhiw 50瓶;a.moxa 44瓶;==、余笑笑 40瓶;1090280 37瓶;沐炅Carol、皮皮瓜、郭松松、花嗨嗨、涣_若凌释、是你的文彧、顾喧归、清霜遥遥、年少不知愁滋味 30瓶;兔兔要有兔兔的觉悟 29瓶;□□□□□□q 23瓶;琅琊、我想静静、作者有话要说、小桃、轻罗小扇、panpan、zoey、灵毓、32861788、daskey、自己的世界、心非不语、brenda、新生 20瓶;沙场看书 19瓶;陌上花开与谁享、噗嚓哩、小玉汤sll 18瓶;巴音布鲁克的月光 17瓶;卖萌的大胖砸、宁静 16瓶;喵星人爱吃肉、包子兄、艳阳、青岚、水云沐、绿木头、飙膘的小白羊、红包不要停、吴山居有客、zoeou2005、....、5079565、吃什么是个问题、西葫芦99、zz、山有木兮木有枝、橙子圆滚滚、於是天清日宴、沙控、半晌贪欢、永远的露茜、涂涂画画、温柔的小姐姐、大鱼小雨、皮皮、巴旦木、快哉风、momo、看戏嘻嘻、二汪喜欢天气好 10瓶;瞅瞅、CC 9瓶;卡片狐 8瓶;yuki、阿聘、无从 7瓶;栀橙 6瓶;闲客、rose宁宁、Kim、清风薰儿、阿凉、小也、他和他相爱、木落雁南渡、无痕、窗前的小豆豆、红绳鱼、蓑衣人、唁三、精分的花痴少女言大圆、日久自生情 5瓶;作者哭着伸出舌头舔上、期宜 3瓶;扑倒郎君、酒窝 2瓶;好好学习、阿寻想去火星、⊙?⊙!、蛋黄酱、起名无能星人、孔孔不是孔、小喵三千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43章 票拟和披红   孟冲是个颠勺的厨子, 没去过内书房读书、胸无半点文墨,只看得懂火候、菜谱和粗浅的话本,听得懂戏文, 连奏本都需要有人给他翻成白话, 他才晓得是什么意思。   紫禁城里的宦官们分别二十四个衙门里当差, 以司礼监为首, 御膳监最末, 而且按照默认的规矩, 厨子是伺候人的,整日灰头土脸, 不清贵, 备受歧视, 而司礼监服务御前, 是皇帝心腹, 整日和文墨为伴,做的是军国大事,所以历代御膳监的监的掌印太监都不可能坐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位置。   执掌御膳监, 就意味着仕途到头,一辈子就这样了。   结果孟冲这个厨子靠着献红丸、解决了隆庆帝下半身耕地播种的问题而得了圣心,在高拱和徐阶政治斗争两败俱伤, 都辞官回老家养老时,京城有个游侠,叫做卲方, 应天府丹阳县人,乐善好施,交友广阔,黑白通吃, 人称丹阳大侠,通常叫他邵大侠。   邵大侠先去江宁找徐阶,说可以帮助他重回内阁,徐阶不相信一个游侠,敷衍了几句就端茶送客。   邵大侠觉得受到了侮辱,就去高拱老家拜访,高拱那时候正落魄,年纪又大了,以为自己复出无望,邵大侠拍着胸脯说可以帮高拱重回内阁,高拱虽然也不相信区区一个游侠儿能够做到,但……万一呢,高拱本着试一试的态度,给了邵大侠一些金银,要他去京城疏通关系。   邵大侠拿着钱到京城,拜访了当时还是御膳监掌印太监的孟冲,重金贿赂孟冲,要他在隆庆帝面前说高拱的好话。   孟冲是个厨子,他只会做饭,不会制药,红丸是他从宫外烟花之地买的,邵大侠交友广阔,认识制药的人,所以孟冲和邵大侠早就有过来往。   孟冲收了钱,经常在隆庆帝面前提起高拱,并时不时说徐阶的坏话,刚好隆庆帝在老师和徐阶离开内阁后感觉到处理政事太吃力了,内阁缺能干的人才,高拱又是深得信任的老师,于是将高拱启复,回到了内阁。   高拱没有想邵大侠还真的把事给办成了!要感谢邵大侠,邵大侠“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说这都是孟冲的功劳,我一个游侠是无法和皇上搭上话的。   原本高拱瞧不上进献红丸的厨子孟冲,觉得伤害龙体邀宠,手段低劣,为人不堪,但是,一听说孟冲将他捞回内阁,立刻变了态度,和孟冲成为了“莫逆之交”。   当上一任司礼监掌印太监陈洪犯事被贬斥到南京孝陵当净军扫厕所之后,高拱力排众议,不顾司礼监必须出自内书堂、以及御膳监不能入司礼监的两条规矩,大力在隆庆帝面前举荐孟冲当司礼监掌印太监。   高拱此举,引起宫中冯保等出自内书堂有文化学识的太监们的不满。   物不平则鸣,这好比五百年后,国家公务员考试,一个岗位要求是本科以上学历,笔试面试之后,却录取了一个小学学历的人。   因为坏了规矩。如果孟冲当了司礼监掌印太监,那么这些曾经在内书堂发奋读书、功课不好做不出诗来还要互相扇耳光、三年以上寒窗苦读的努力就成了笑话!   就跟入内阁必须是翰林院庶吉士出身一样,都是大家默认的游戏规则,高拱打破了规则,宫里二十四衙门的大太监多是内书堂出身,对高拱破格抬举孟冲之事不满。   孟冲当了掌印太监,却无法实际控制二十四衙门,被架空了,更是被东厂厂公冯保摸清了底细,一堆黑料送给汪大夏。   孟冲也晓得自己没本事坐稳这个位置,去掌控内书堂出身的太监们,就更加依附于高拱。   原本司礼监和内阁是平起平坐,处理同一件政务时,内阁的意见叫做票拟,司礼监对内阁票拟的意见批示叫做披红,披红和票拟互相牵制,是皇权平衡权术的重要手段,以防止皇帝被司礼监或者内阁架空。   但自从孟冲担任司礼监掌印太监以来,只要是内阁高拱出的票拟,孟冲的披红永远都是类似“同意内阁意见”的话,从来不会和高拱对着干。   孟冲成了高拱的傀儡,高拱由此大权独揽,越来越专横,更加觉得自己推荐孟冲是明智的。   如今,陆家的案子由刑部上书,内阁的票拟是“挖坟戮尸,陆绎陆彩严绍庭斩,女眷和未成年流放铁岭”   孟冲打算和往常一样,提笔要写“同意”两个字,汪大夏求见。   司礼监在紫禁城,汪大夏是锦衣卫,孟冲的笔尖悬在空中,“汪大夏并不效力御前,怎么进宫来了?”   手下说道:“说是送妻子魏大夫进宫,给贵妃娘娘请平安脉,汪镇抚使一到进宫,说得了什么大宝贝,要与老先生共赏。”   宫中有权势的老太监不喜欢被人叫公公,都尊称老先生。   看在李贵妃的面子上,孟冲把朱笔搁在笔架山上,“让他进来。”   汪大夏说道:“我妻子给贵妃娘娘诊完脉就要出宫了,时间紧急,我就不和老先生卖关子了,我今日要送给老先生一个大宝贝。”   汪大夏拿出一张驾帖,“老先生看看这个。”   孟冲一看,脸色顿时大变,伸手要夺驾帖,汪大夏眼疾手快,驾帖塞进了衣服里,孟冲只抓到了他的胸。   “哎呀。”汪大夏一声娇喘,“老先生要臊我呢。”   这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孟冲缩回爪子,“这是我司礼监出的驾帖,你是怎么拿到的?”   驾帖就是抓捕文书,是司礼监奉皇帝之命,开具驾帖,送到刑部盖章生效,凭驾帖可以直接拿人,若有阻止,就是抗旨,格杀勿论。   但是,汪大夏手里的驾帖是假的。   孟冲的干儿子、尚衣监的少监黄雄敛财有道,长期在外头放印子钱,有了孟冲这个干爹当□□,愈发肆无忌惮,收账的时候巧取豪夺,结果和当地的百姓起了冲突,互相斗殴,闹到了巡城御史杨松那里,朝廷严禁印子钱、黄雄的人又将多个百姓打成重伤,杨松是个耿直的官,当即将黄雄关押审问。   黄雄着急了,派人求干爹孟冲救他,孟冲平时得了不少干儿子的“孝敬”,一旦被查,他也撇不开干系,孟冲执掌司礼监,有许多空白驾帖,就开了一个假驾帖,用萝卜刻了一个刑部的假章,盖在驾帖上,要御史杨松放人。   见驾帖如同见皇帝,杨松不敢质疑,立刻放了黄雄。   所有的驾帖都要回司礼监存档,假驾帖和假传圣旨差不多,孟冲本想找个机会毁掉假驾帖,却不料驾帖出现在汪大夏的手中。   孟冲问:“你想要什么?升官?发财?我都可以满足你。”   汪大夏指着书案上待披红的刑部奏疏,“我记得老先生和陆家无冤无仇吧。老先生也应该晓得陆家的四小姐现在是我老婆的嫂子了。前天晚上,我们两家人还坐在一起吃了饭。总所周知,我汪大夏怕老婆。有人惹得我老婆不高兴,我老婆就要找我的霉头,我就没好日子过了。我不敢得罪老婆,我还不敢对别人动手?”   “所以,冤家宜解不宜结,做人留一面,事后好见面,老先生给我一个面子,事成之后,我把假驾帖还给老先生,皆大欢喜,如何?”   汪大夏拿出胸口捂热的假驾帖晃了晃,“别抵赖不认账哦,假传圣旨这事若捅到御前,皇上是相信老先生的话呢,还是相信李贵妃的话?贵妃娘娘平生最恨的就是放印子钱的人。”   孟冲声音颤抖,“贵妃娘娘知道了?”   “现在还不知道。”汪大夏就像说绕口令似的,“至于将来知不知道,就看老先生的披红怎么写了。好了,我老婆大概要出宫了,告辞。”   孟冲在所有事情都顺着高拱的意思来,但是这一次,孟冲的披红和高拱的票拟截然相反。   隆庆帝觉得有趣,就找了孟冲问他是怎么回事。   伴君如伴虎,孟冲靠着巧言令色上位,深知隆庆帝喜欢什么,讨厌什么,说道:“回皇上。先帝识人不清,纵容陆炳贪腐,有抄家单子为证,铁证如山,本该戮尸服法。但是陆炳的子女一心为皇上解忧,潜邸闹黑眚、太子被投以痘毒、乃至大破白莲教、促成隆庆和议,皇上是不同于先帝的明君,恩怨分明,陆家有过也有功,若赶尽杀绝,岂不是被人诟病和先帝无异?”   “故,奴婢以为,给陆家一个将功折罪的机会,陆炳贪腐的钱财尽数上缴国库,儿子女婿充军,为国效力,继续弥补父辈的过错,父债子还,天经地义。方能昭现皇上圣明宽厚,远比先帝英明。”   隆庆帝最讨厌父亲,逢父必反,一定要和父亲不一样,孟冲拿捏住住皇帝的心思。   隆庆帝下旨:“炳负国擅权,播弄威福,戕害无辜,本当戮尸尽法。第身故既久,姑削其官职,追夺诰命。绎、彩革职,发配铁岭充军。余如拟资产赃物,如数籍入。绍庭发口外为民,佐边卫,永远充军。”(注1)   作者有话要说:  出自明实录,隆庆实录,但是根据有所删改。邵大侠也是真人真事,内阁首辅的命运居然被一个游侠儿决定,也就是明朝干得出这种奇葩事情。感谢在2020-10-30 03:02:21~2020-10-30 18:35:2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草原土拨鼠 3个;danni、清秋、云声。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Lyx-S 100瓶;尼古拉斯赵犀牛 98瓶;粉红蛤 90瓶;雾 40瓶;小特 36瓶;风之声、丁不三、胖菊 30瓶;似夏 28瓶;绿江一枚小书粉、猫宁 20瓶;甜面酱 17瓶;小行星、不要瞪我、何大仙仙君、微微、13764605、我不是武士、Heiim、眉秀、貓的太太、刺方猬知数 10瓶;安柠、小幽的主人 8瓶;爱睡觉的枕头 6瓶;mst、叶、微酸青芒果、ling3810 5瓶;夏虾饼冰、cecilia 2瓶;小臭屁、加尔、恬逸幽兰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44章 骨髓枯   在汪大夏的斡旋之下, 陆炳总算在三里屯安眠,不用被挖出来戳个稀巴烂了。   陆绎陆彩兄弟去了铁岭戍边,和当年丁巫的遭遇一模一样, 陆绎的老丈人是前吏部尚书吴鹏, 吴鹏和陆炳关系最铁, 吴鹏的幼子还娶了陆炳最小的女儿陆五小姐, 两家亲上加亲。   吴鹏一路派人跟随女婿和陆彩, 多有照顾, 一直到了铁岭,就住在丁巫和魏采薇以前的故居里, 闲置十年的房子重新升起了炊烟, 又开始新的轮回。   严绍庭去泉州充军, 陆二小姐与他夫妻情深, 不忍他一个人孤苦伶仃, 就带着孩子们和两个外甥也跟着去了泉州定居。严绍庭从此弃文从武,人到中年,居然从零开始学起了拳脚武功, 从不叫苦,居然有所成,还杀倭寇立了功劳, 洗脱了流放者的籍贯,成为平民,又升为武官。   严世蕃能生出这么个品行优良、性格坚强的儿子, 真是鸡窝里飞出个金凤凰。   李氏和孙子孙女们安然无恙,继续守着祭屋过活。陆缨要把母亲和侄儿侄女们接到郊外别院里住着,李氏拒绝了,说道:   “你父亲把身后事都早早的安排好了, 我们陆家虽败落,现在还有祭屋祭田免于抄没,过日子是没问题的,不用依靠你们这些出嫁的女儿。何况孩子们还小,从小经历一些波折也好,我看四女婿丁巫就是这样过来的,他十岁就流放到铁岭,这些年的苦头都没有白吃,不是我偏心,这五个女婿,我最喜欢他。”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李氏生了五个女儿,却最欣赏最晚来的四女婿丁巫。   陆缨拗不过母亲,时常来三里屯看亲人。   陆家一案,终于在年底下雪的时候尘埃落定。   高拱没有想到孟冲这次会不听他的话,居然为陆家开脱,高拱独断专行惯了,对孟冲大发雷霆,“……你坏了我的好事!”   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呢,何况孟冲是正儿八经的司礼监掌印太监,孟冲擦去高拱喷到他脸上的口水,冷冷道:“高阁老在这个位置坐的久了,似乎忘记了是谁把高阁老从老家请到这里来,我是高阁老的恩人,不是你的傀儡,凭什么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掌权太久的人都觉得自己无所不能,高拱说道:“你似乎也忘记是谁大力举荐,把你从厨房弄到司礼监,扪心自问,你觉得自己配吗?你没去过内书堂读书,稍微识得几个字,我顶着多么大的压力坚决要你坐在这位置上,你不知感恩,还反过来讽刺我,想要过河拆桥,没那么容易。”   高拱威胁孟冲,“你以后要听话,我所有的票拟都不准驳斥,否则……我怎么把你捧上去,就能把你怎么拉下来。”   言罢,高拱拂袖而去,孟冲气得脸都白了,他能怎么办?他除了做饭,就是献红丸,二十四衙门里内书堂出身的太监、甚至普通宫人都瞧不起他,他是有史以来最窝囊的司礼监掌印太监,除了依附于天子之师高拱,他没得其他办法坐稳这个位置。   孟冲心有不甘,却也无可奈何。汪大夏信守承诺,把假驾帖给了他。孟冲当即就把这个要命的东西投入了火盆烧了。   交易完成,汪大夏却不肯走,“老先生,这次合作愉快,我们出去喝一杯庆祝一下?”   孟冲刚刚被高拱威胁,没心情应酬,端茶送客,说道:“我还有事,贵客请便。”   汪大夏脸皮厚,对逐客令熟视无睹,赖在那里,“老先生好像心情不好,我带老先生去找找乐子?”   吃一堑,长一智,孟冲警惕的说道:“然后又被你抓住把柄要挟?我不会走老路的,汪镇抚使请回吧。”   汪大夏生拉硬拽,“一起出去玩嘛,最近有个新戏,叫做《鸣凤记》,讲的是夏言、杨继盛斗大奸臣严嵩的事,用的都是真人姓名,听起来可带劲了,戏园子人满为患,许多人席地而坐,我弄了一个包厢,咱们一饱耳福去。”   《鸣凤记》是两榜进士出身的王世贞所写,论理,《鸣凤记》这种政治斗争戏剧会被朝廷禁止。但是这部戏里,嘉靖帝是个不辨忠奸的昏君,隆庆帝就是喜欢看到亲爹被骂,所以没有下令禁止,反而当成反腐倡廉的戏剧推行下去,一时成为了风靡大明的新戏。   汪大夏会玩,孟冲被拖到戏园子包厢后,各种溜须拍马,孟冲忘记了在高拱那里受到了憋屈,心情愉悦。   汪大夏总是有意无意的提起妻子魏采薇如何在李贵妃面前得脸,暗示可以走李贵妃的门路,撩拨得孟冲心痒痒,心想高拱你不要太得意,除了你,我还可以把李贵妃当靠山。   两人“你有情来我有意”,互相利用,由此开始来往,成了“好”朋友。   承乾宫,李九宝的身体终于恢复如初,隆庆帝迫不及待的要彤史女官安排她侍寝。   魏采薇把给李九宝配置的绝孕之药藏在乌鸡白凤丸标记的蜡丸里带进宫,化开端给李九宝,“贵妃娘娘考虑清楚,这碗药一旦喝下,就像西游记里女儿国里的落胎泉,喝下就不能反悔了。”   李九宝端着药咕噜全喝干净,“六年五胎,够了。”   院子里传来小孩子们的嬉闹之声,魏采薇透过窗户,看到皇子皇女们正在堆雪人,惊讶道:“皇后把孩子们都送来了?”   “送来三个。”李九宝半是甜蜜,半是落寞,说道:“最小的瑞安公主对我很陌生,陈皇后一走她就哭,不让我抱。这孩子落了娘胎就养在皇后那里,跟皇后亲近,情同母女,我这个亲娘反而要退一射之地。不过,有三个孩子回来,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人呐,不能太贪心。”   魏采薇说道:“看来皇后已经想通了,握手言和,不再与贵妃为敌。”   李贵妃说道:“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她把孩子送过来,我就不与她计较过去的仇怨,一笔勾销。”   女人的互助是魏采薇最愿意看到宫斗的结果,而不是为了男人施舍的那一点点宠爱而互相厮杀,争个你死我活。   魏采薇出宫,回首看到大雪纷飞里的紫禁城,那么的安静、庄重、美丽,大雪掩盖了脚下肮脏的冻泥,就像紫禁城用独一无二的权势掩盖着无数个千疮百孔的心。   下雪了,有些事情要尽快了解。要不然,等到春暖花开,那些“脏东西”无处藏,都要重新冒出来恶心人。   高拱刚愎自用,傲慢独断,顺他者猖,逆他者亡。陆家逃过了生死劫,高拱肯定会改为对付陆家其他的亲戚,比如成国公、或者丁汝夔、吴鹏等等,不能总是被动的等高拱发难,疲于应付,现在要主动出击了。   高拱地位坚如磐石,是因为他有隆庆帝撑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   魏采薇拿着一枚孟冲献给隆庆帝的红丸,走进了自家药房,开始闭关,整整一个冬天,除了睡觉,几乎都不出来,连吃饭都在药房里。   到了开春,魏采薇抱着一匣子无论颜色大小,还是气味都和红丸一模一样的药丸子出关了。   魏采薇拿出一丸给汪大夏:“你看看和孟冲献的红丸有无区别?”   汪大夏不肯接,还幽怨的看着老婆,“我用不着这个东西,我那家伙好使的很,你又不是不知道!可惜英雄无用武之地,整整三个月,只用过两次,真是屈才!”   魏采薇闭关,心无旁骛,仅有的两次还是汪大夏求爷爷告奶奶得来的。   魏采薇说道:“不是给你吃,是用来替换孟冲献的红丸。我在里头加了些东西,取名为骨髓枯。吃了骨髓枯,保管三个月就肾水枯竭,精尽而亡。”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明里不见人头落,暗地使君骨髓枯。   汪小夏听了吓了一哆嗦!幸亏我不用这玩意儿!万一吃错了药……   魏采薇是个干净利落的人,重生三天之内,就把所有仇人都给弄死了,然后专心把汪大夏搞到手,把根留住,改变他的人生。   现在魏采薇厌倦了永无休止的漫长政治斗争,不解决高拱,汪大夏就永远无法脱身退隐,陆缨也永远无法重回锦衣卫,保护边关和平。   这半年来,陆缨虽然爱丁巫,但是对于当豪门贵妇很是厌烦,这么优秀的女子,不应该困于内宅。   汪大夏也厌倦了政治斗争,夫妻两个一拍即合,开始行动了。   汪大夏利用最近和孟冲的良好关系,拿着美酒,把孟冲灌醉了,把红丸换成了骨髓枯。   孟冲把红丸献给隆庆帝。   隆庆帝为了生育子嗣,吃了六年红丸,虽然有太医一直进献补药,但是灌水的速度总是赶不上放水的速度,隆庆帝的身体被妃子们掏空了。   骨髓枯这种虎狼之药,根本不用三个月,只过了一个月,隆庆帝就病倒了,他是在临幸妃子的时候,突然从美人身子上一头栽倒了,人事不省。   这一病,就是两个月,隆庆帝卧床不起,年仅十岁的太子监国。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要正文完结啦,还有约两万字的番外,舟会休息四天,集中精力修改正文,好多错字要改。从11月5日开始更新番外,然后在11月11日全部完结。   这个文是6月18号开文,从618写到双11,嘿嘿。   感谢在2020-10-30 18:35:25~2020-10-31 03:02:3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Sonia220 3个;云声。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晴小诗 223瓶;留得残荷听雨声 170瓶;21854183 50瓶;阿云 31瓶;年少不知愁滋味 30瓶;花开瞬间倾城、墨阳、薯片才是究极正义、Doris.、请叫我去学习、芝士蛋糕范特西 20瓶;溯光 13瓶;棱镜、叶莲娜、一筐柿子、早濑未莎 10瓶;饼饼子、安柠、daskey 8瓶;叶修修的小娇妻 6瓶;猫头鹰、与子宜之 5瓶;半夏、璃惟 4瓶;嘤嘤嘤 3瓶;sweet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45章 正文完结   太子只有十岁, 不能料理国家大事,名义上是监国,其实一切都听首辅大臣高拱决裁。   司礼监孟冲是高拱的应声虫、皇帝病倒、太子年幼、高拱的权势在这两个月里达到了顶峰, 越发专横跋扈。   高拱是太子师, 应该参与东宫讲学, 但他独霸内阁, 大权独揽, 没有时间去东宫给太子讲课, 每月逢三、六去问了个安而已。内阁大臣张居正被他排挤得无事可做,整日在东宫里陪着太子学习, 和李贵妃关系越发密切。   太医院的御医不是吃素的, 这两个月来, 悉心为隆庆帝调理身体, 吃药就像吃饭似的, 隆庆帝毕竟只有三十六岁,正当壮年,两个月后, 能够下床走动,脸上也有些血色。   隆庆帝好了伤疤忘了疼,两个月没有碰女人, 素了两个月,他想开荤了。   之前马上风,在女人肚皮上晕倒, 宠妃李贵妃闻讯赶来,把所有红丸都搜罗起来扔了(销毁证据)。   隆庆帝找孟冲找新的红丸,孟冲吓得腿软,跪在地上, “皇上,您就饶了奴婢吧,上次皇上晕倒,奴婢差点性命不保。太医说过,不能再碰红丸了。”   不吃红丸就碰不到女人,就不能生儿子,隆庆帝说道:“不要紧,朕觉得身体好多了。先帝在西苑修仙练丹,服用丹药,也不活到了六十多岁?论毒性,红丸肯定不如丹药。朕还年轻,难道还活不过先帝?把药拿来。”   孟冲只得把存货献给隆庆帝,“殿下大病初愈,要节制啊。”   隆庆帝迫不及待的吃了一丸,传召了一个鲜嫩的美人,……半刻钟后,隆庆帝命孟冲再进一丸,或许是病了太久,他吃一丸起不来,需要加量。   孟冲胆战心惊,“不可以啊皇上,吃两丸怕是要伤身。”   隆庆帝说道:“朕又不是为了自悦,是为了给皇室生儿子。”他现在心有余而力不足,都耕不动地了,当然无法播种。   孟冲是个傀儡,高拱都能轻易拿捏他,就更无法反抗隆庆帝的旨意,给了隆庆帝第二丸。   隆庆帝服下,不久,浑身发热,重振雄风,他又可以了!   次日,隆庆帝时隔两个月去早朝,起床的时候有些腿软,勉强走到龙椅上坐下,百官三呼万岁,隆庆帝抬手右手,“众卿平身。”   右手似乎有千金重,隆庆帝耗尽了全力,眼冒金星,他不仅看不清百官的脸,也看不清坐在右手边监国的太子的脸,眼前的一切就像被泼了水的画卷,所有的人都被水泡得颜色浅淡,分不清谁是谁。   高拱正在上奏,隆庆帝什么都听不见,双手控制不住的颤抖,靠着意志强撑,然而毕竟是肉/体凡胎,最终病躯战胜了意志,隆庆帝脑袋一歪,当场昏厥。   这下,百官们都猜测皇上不行了。   隆庆帝病危,这下他认清了现实,提前安排后事,召了十岁太子,最信任的老师高拱、太子之师张居正,还有另一个内阁大臣高仪到了病榻跟前。   他先给了三位顾命大臣托孤诏,后给太子继位诏,叮嘱年幼的太子,说道:”   “朕不豫,皇帝你做。一应礼仪自有该部题请而行。你要依三辅臣并司礼监辅导,进学修德,用贤使能,无事荒怠,保守帝业。”   高拱一听,遗诏对我有利啊,司礼监就是我的一条狗,我同时掌控内阁和司礼监,就是掌握了大权。   高拱心中狂喜,面上还是要装一装样子的,哭道:“十岁天子,如何治天下?微臣定肝脑涂地,死而后已,辅佐太子!”   高拱沉浸于即将真正大权独揽的喜悦中,根本没有注意到司礼监掌印太监孟冲根本不在托孤现场!   孟冲去哪儿?   他被陈皇后传召到了坤宁宫。刚一进门,汪大夏就把大门关上了,里头居然有李贵妃,东厂厂公冯保和宫廷女医魏采薇!   孟冲本能觉得不对,连连后退,但是汪大夏堵住门口,他退无可退。   向来慈眉善目的陈皇后喝道:“孟冲,你好大的胆子!一再进献红丸,害龙体,你可知罪?”   孟冲吓得跪倒,“奴婢……奴婢只能听皇上的,奴婢做不了主啊。”   李贵妃给冯保使了个眼色,冯保站出来说道:“传皇上口谕,孟冲害朕,夺其司礼监掌印之位,赐死。由东厂掌印太监冯保兼任司礼监掌印太监,保护太子,钦此。”   魏采薇把药递给孟冲,孟冲不肯喝,“奴婢……奴婢要见皇上,奴婢不想死。”   汪大夏拿起药强灌下去,孟冲很快就没有动静了。   汪大夏将孟冲的大印交给冯保,“恭喜冯公公,得偿所愿。”   隆庆帝并没有赐死孟冲的口谕,一切都是假的。   孟冲到死都先想不到,他假传圣旨,用假揭帖救了放印子钱的干儿子。冯保伙同李贵妃、陈皇后等人,也用了假传圣旨这个法子除掉了他。   隆庆帝的托孤遗诏,是要内阁三位阁老和司礼监共同辅佐小皇帝。弄死孟冲,用冯保代替,就是把司礼监这个重要筹码搞到了自己这边,司礼监的人因孟冲是个粗鄙的厨子出身,早就对他不满,如今东厂厂公冯保接任了司礼监,可谓是众望所归。   孟冲一死,陈皇后和李贵妃立刻去乾清宫,隆庆帝已经陷入的昏迷,为了防止隆庆帝奇迹发生醒过来,要找孟冲,这样就露馅了。   李贵妃将藏在指甲里的药粉洒进了人参汤里,亲手喂给隆庆帝——自是又是魏采薇的“手艺”。   一碗参汤下肚,隆庆帝再也醒不来了,当天,隆庆六年,五月二十六日,隆庆帝驾崩。   皇帝驾崩,当务之急是办国丧,拟定大行皇帝(皇帝在去世和确定谥号之间的短暂时间里都称为大行皇帝)的谥号。   高拱按照往日那样提笔写了一个谥号,根本不和另外另个顾命大臣张居正和高仪商量,就命人送到司礼监走个过场,要孟冲盖个印章就可以启用了。   皇帝托孤遗诏是内阁和司礼监一起辅佐太子,那么皇帝的谥号需要内阁和司礼监一起决定。   但是,司礼监将谥号驳回,说寓意不好,重新拟定几个,以供陈皇后和李贵妃参考。   这是怎么回事?孟冲这个糊涂虫喝高了吗?连我的话也敢驳回!高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去司礼监找孟冲兴师问罪。   然而,值房里的人不是孟冲,而是冯保。   而且,冯保此时还兼任着东厂厂公的职位,东厂的番役们将司礼监层层保护起来,他们都不怕冯保。   高拱惊讶道:“你怎么在这里?”   冯保终于坐到了梦寐以求的位置,面对高拱的威压不卑不亢,“咱家奉大行皇帝口谕,赐死危害龙体的孟冲,接任司礼监掌印太监之位。”   “不可能!”高拱暴跳如雷,“大行皇帝要赐死孟冲,怎么可能瞒着我?定是你假传圣旨,杀人灭口!”   “高阁老何出此言?”李贵妃的心腹、司礼监秉笔太监陈经纪过来说道:“大行皇帝的口谕,皇后娘娘和贵妃娘娘都在场听见了,只是此时事关机密,没有公开。难道高阁老怀疑皇后娘娘和贵妃娘娘?”   高拱忙道:“微臣不敢。”   陈经纪说道:“皇后娘娘和贵妃娘娘都在催大行皇帝的谥号,内阁三位阁老和司礼监赶紧商定下来,可不能误了国丧。”   内廷已经被两个女人和半个男人(冯保)牢牢控制住了,高拱没有办法,只得忍辱回到内阁,和张居正、高仪商议,他们三个人每人写了两个谥号,一共六个,送到司礼监以供挑选。   冯保不敢自专,送到坤宁宫,请皇后贵妃定下来,陈皇后现在找准了自己的位置,说道:“哀家觉得都好,一时看花了眼睛,妹妹来选一个。”   李九宝拿起朱笔,勾了一个“穆”字,“就这个吧,不折腾了,大行皇帝的葬礼要紧。”   冯保一瞧,顿时觉得这个平日柔顺的贵妃娘娘其实绵里藏针:所有人都知道隆庆帝是吃红丸这种烈性春/药,肾水枯竭,精尽人亡,死在女人身上的,李贵妃偏偏给隆庆帝挑选了肃穆的“穆”为谥号,这可真是讽刺啊……   隆庆帝若地下有知,估计气得棺材板都盖不住了。   冯保暗暗告诫自己:宁可得罪皇后,也不要得罪贵妃,这个女人一旦发起狠来,杀人诛心不见血啊!   六月初十,十岁太子继位,年号万历。   十岁的万历帝登基,封李贵妃慈圣太后,封陈皇后为仁圣太后,两宫并尊。   因万历帝年纪太小了,慈圣李太后李九宝搬到了乾清宫,一切政事都为小皇帝代为打理,大明帝国的皇权其实掌握在李九宝手中。   每天李九宝都要万历帝去慈宁宫给陈太后请安,风雨无阻,两个太后相处融洽,情同姐妹,一起维护着后宫的平静。   高拱正要以后宫不得干政为理由,发动党羽将李九宝从乾清宫里赶走,李九宝先下手为强,干掉了高拱。   六月十六,万历皇帝登基仅仅六天,高拱入内阁办事,刚刚进宫,就被锦衣卫控制住了,汪大夏守在东华门,命人关闭宫门,将高拱的车驾团团围住。   高拱大怒:“汪大夏!我是内阁首辅,你区区一个锦衣卫镇抚使敢挡我的路?”   汪大夏说道:“我封慈圣太后懿旨,守住东华门,任何人不得擅动。”   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拿着圣旨出来说道:“传仁圣太后、慈圣太后懿旨,皇帝圣旨,今有大学士高拱,专权揽政,把朝廷威福都强夺自专,不许皇帝主管,不知他要何为?我母子三人惊惧不宁,高拱便着回籍闲住,不许停留!”   高拱听了,当即面如死灰,汗如雨下,趴伏在地,久久不能起来,还是内阁张居正命侍卫将他扶到马车上休息。   圣旨说“不许停留”,就是立刻驱除出京的意思,回家匆匆收拾行李,次日一早就在锦衣卫的监督下,直接送到老家。   高拱一走,张居正成为内阁首辅,冯保和李九宝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三人推行新政,大明步入中兴之年。   李九宝知恩图报,掌控权柄之后,给陆家平反,赐回部分财物,陆绎陆彩从铁岭回来了,陆缨官复原职,成为锦衣卫指挥佥事。   只是陆府已经成李皇亲宅,无法返回。但是陆家也看透了名利场,一家人搬到了三里屯乡下,从此归隐,不问世事了。   此时,蒙古鞑靼部的三娘子和俺答汗决定在西北边境建立一座城池,建成之后,无论蒙古人还是大明人都可以在城中自由贸易,三娘子写信求助大明,协助建城,这是一个青山围绕的城池,就叫做呼和浩特,意思是青色的城。   李九宝答应帮忙,并以小皇帝的名义,把呼和浩特赐名为“归化城”。   除了求赐名,三娘子还给李九宝写了一封密信,说俺答汗身体不行了,几个儿子虎视眈眈,她需要大明的帮忙,以在俺答汗去世之后还能继续掌权。   陆缨和丁巫决定去归化城帮助三娘子,以维护来之不易的和平。   汪大夏和魏采薇决定归隐,过平静的日子。魏采薇送给大哥大嫂好几车急救的药物。汪大夏呵呵笑道:“这次我们真的要分道扬镳了,你们都是做大事情的人,我和采薇已经厌倦了这种日子,只想找个地方,大隐隐于市,不想太操心,以后每隔十年,我们四人在京城团聚一次。”   丁巫和魏采薇拥抱了一下,两人都红了眼圈。   陆缨对汪大夏说道:“虽如此,你也要时刻准备着,如果我遇到实在解决不了的麻烦,还是会派人找你帮忙,锦衣卫需要你,还有魏大夫这样的人才,天下兴亡,匹夫——”   陆缨“有责”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汪大夏就把魏采薇拉到马上,躲瘟神似的策马狂奔,还大声叫道:“你说什么?我听不见!我最近耳朵不好使!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正文完结,双更了四个月,容我休息四天,从11月5号早上六点十八分开始连载番外,每天一更,一直到11月11日早上六点十八分,从618到双11。这是一本我全程姨母笑码字的,有时候写着写着就笑了,打字的手都发抖。这是一本轻松愉快的,复仇不是重生的目的,是为了让每一个善良的人得到更好的人生,是一个治愈众生的过程。希望大夏和半夏的故事能够给各位带来开心和温暖。   新文《胡善祥》,会在2021年1月1日元旦早上6点18分开始连载,依然是舟用诙谐幽默二人转笔法写的历史言情的,轻松幽默节奏快,用不一样的角度来解读山东大妞胡善祥跌宕起伏的一生,超好看!!!!!速速去专栏收藏一下嘛。你们收藏越多,舟就写的就越带劲儿。感谢各位的支持,舟会一如既往的给各位讲故事。   感谢在2020-10-31 03:02:38~2020-10-31 20:47:0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胖菊 2个;清秋、云声。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陌上咲 100瓶;人间已荼靡 64瓶;一苇 50瓶;泡泡de天空 38瓶;哒哒的脚步声、32798323、阿默 30瓶;猫宁 25瓶;莲蓬点点、大饼吃不了两三天、小土豆、丁湘、胖菊、24751900、月之皎皎 20瓶;白阿白白骨 13瓶;桃子不长腿 12瓶;槐花韵、容容小饭团、Eva、lulby、Athena、madee、2912716、去你的荞面、世界树之葉、水无香、抱着加菲看童话、asyura、Amy、虎皮青椒、有头有脑、微云 10瓶;22740920、皮皮瓜 8瓶;芸齋、忙碌中的陀螺、tue□□amr、尽欢、甜品?、姹紫嫣红 5瓶;阿生 4瓶;最愛言小 3瓶;小臭屁、加尔、云林子 2瓶;起名无能星人、不想去饭局、叶修修的小娇妻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