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长子》 作者:邈邈一黍 作品简评: 男主穿越到古代,还是七品知县的庶长子,前十年顺风顺水,一直等到嫡母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从大少爷的小可怜,从一介白身到官居一品。男主一路走来,初心不改,前期主要写的是科举立命,后期则是为官做宰那些年。无论是作为读书人,还是作为官员,男主始终极其自律,以极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本文描述了一个不受宠的庶长子一步步做到正一品的故事,人物刻画真实用心,无论是主角,还是配角,都具有其多面性,能够给读者带来真实感。 第1章   过年之后的第一场大雪,下了整整一天一夜,外面的世界已经是银装素裹的一片,屋内,魏时的心里头同样冰冷异常。   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年了,从一个刚刚从母胎里生出来的小婴儿,到一个十岁的少年,重新走一遍人生路,他好像也没有长进多少。   上辈子的时候,他家庭美满和乐,自己又是独生子,一直到大二那年出车祸一命呜呼,也都没经历过什么勾心斗角的事儿。   这辈子情况就复杂多了,他是家中白姨娘所出的庶子,却占了长子的名分,打从一生下来开始,就被抱到了嫡母身边。   要不是他生而知之,怕是都不知道生自个儿的是姨娘,而并非母亲。   是的,在嫡母生下自个儿的亲儿子之前,魏时一直都是被当成嫡子教养的,周围所有的人,包括父亲在内,都告诉他,他是夫人的亲儿子,而非被抱在身边教养的庶子。   他不是不知情,只是不管是母亲,还是自幼带大的奶嬷嬷,还是一直都对他退避三舍的白姨娘,都让他不得不揣着明白装糊涂。   不过去年年初,母亲被诊出孕事,他这个假嫡子就被冷落了不少,等真嫡子生出来之后,假嫡子就打回原形了。   一团乱麻,理都理不清楚。   “你明天就要去学堂读书了,好好收一收心思,别想家里的事儿,读好书才是要紧的。”哪怕多年没有养过这个儿子,甚至在夫人生下嫡子之前,她都没有跟这个儿子说过几句话,但是白姨娘这会儿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语气可以说是相当熟稔。   魏时也不想让自个儿一直沉浸在悲伤的情绪里,母亲如今见都不肯再见他了,过年那两天是没法子,不过每次瞧他,基本上都是视而不见,好像多往那些关心,真的就是只是做样子而已。   魏时自认不是个死皮烂脸的人,母亲养育他多年,如今这情分虽不是说断就能断的,但他也不愿意用自个儿的热脸贴人家冷屁股,更不愿一腔情谊被人弃若敝屣,谁离了谁还不能活了。   “姨娘放心,我都已经想明白了。”看父亲和母亲的态度,日后为了嫡弟,不把他往泥里踩就算是好的了,还能指望什么,人活一世,总得立的起来才行吧,读书是他最优的一条出路了。   “夫人的性子,你以后慢慢就知道了,别对她抱太大的希望,你老老实实的读书,自己挣出路,别碍了她的眼,更别挡了少爷的道儿。”   白姨娘对自己的儿子是有什么说什么,一点都不藏私的,反正夫人有了亲生的儿子,不可能再跟自己的儿子亲近,难道还不允许她亲近自己的儿子吗。   “嗯。”魏时低头瞧着自己的书本,真想赶快去学堂里头读书。   作为文科生,大学学的是古汉语,魏时从小就喜欢古诗词,所以穿过来之后,对‘之乎者也’这些东西,并不感到烦闷,反而如鱼得水,在现代可学不到这些东西。   不过,在读书上,魏时只能被人称赞聪慧,算不得什么‘神童’,一来,他确实不是神童,没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只能说天资尚可,二来,他也无意出这样的风头。   有成年的思想和自制力,魏时确实比同龄的小伙伴们更用功一些,学习的方式和方法上更多,更适合自己,学到的东西,自然也比学堂里的其他小伙伴更多。   真要是卯足劲儿了表现自己,倒是也可以博一个‘神童’的美名。   不过,神童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在没有神童能力的前提下,早晚有一天,会被人发现,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甚至有可能会更惨,直接从‘神童’泯然众人。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做一个普通人吧,年少时过高的赞誉,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一件好事情。   难得的,今晚,魏仁晚膳之前就到了白姨娘这边,陪白姨娘母子俩用膳。   三个人围坐在一张桌子上,这还是头一次。   “你也大了,日后好好读书,平时不用去正院请安,你母亲她忙,就别打扰她了。”魏仁开门见山的道。   他夫人不是好脾气的,在得了嫡子之后,就把嫡子当成了碰不得、伤不得的心肝宝贝,魏时虽被夫人养了十年,可到底只是庶出,以防家里日后闹出什么事儿来,还是把两个人隔开的好。   魏仁是燕县的知县,虽说只是个正七品的小官,可在这巴掌大的地方,知县就是官衔最高的了,县里头的事情,基本上就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魏仁还是挺满足的,一辈子待着这燕县不挪窝也挺好的,燕县虽算不上是什么大县,可也不是什么贫困之地,算不错的了。   就知道父亲会这么说,魏时也不觉得失望,更不觉得伤心,这么些年,父亲在家基本上都是不管事儿的,没为哪个人出过头,他不觉得自己在父亲这儿是特殊的。   家和万事兴,这话是父亲常说的,所以在他们府上姨娘是不需要去跟夫人请安的,免得相看两相厌,生出祸端来,这些于父亲而言,都是麻烦。   如今,他也是一样的待遇。   唉,还是去学堂读书好,没这么多烦心事儿。   魏仁向来心大,嘱咐完儿子,就该吃吃该喝喝了,本来嘛,他现在年纪就已经不小了,十八岁跟李氏成婚,二十二岁才得了第一个孩子,他的嫡长女——蓉娘,如今都已经订亲了,二十七岁才有了长子魏时。   之所以把庶长子抱到夫人那边做嫡子教养,还是夫人主动提出来的呢,他们两口子都已经对有个嫡子不抱什么希望了,哪成想三十七这年,夫人都已经三十五岁了,居然又有了嫡子。   若他儿子生的早,孙子差不多都要跟他的嫡子差不多大了,这个年岁能得一孩子,还是他心心念念大半辈子的嫡子,比他当年中举的时候都高兴,都快活。   长子虽伴他多年,人也聪颖孝顺,但是终究在身份上差了一大截,比不过嫡子。   比起夫人李氏,白姨娘还算年轻貌美,生魏时的时候,才不过十六岁而已,不过生完头一个孩子,就被灌了绝子汤,所以多年来,也就只这么一个孩子,指望也就这一个。   ——   魏时之前是知县家唯一的少爷,对外也是嫡子,上的自然是县城里头最好的学堂,不过燕县就这么大,拢共三个学堂,教书的都是秀才公,不过秀才也是有区别的,考院试时名次的高低,教书的时间长短,以及教出来的学生成绩如何。   魏时读书的学堂是何秀才所开,老人家已经五十有一了,不过教书的口碑在整个燕县都是一等一的,而且学堂里的学生始终不会超过五十个人,哪怕再多的人上门求学,也始终坚持这一点。   别看魏时没有‘神童’之名,但是在何秀才的学堂里头,成绩也是位列一等的,以聪颖和勤奋颇得何秀才看重。   魏知县真正的嫡子出生,在整个燕县都是一件大新闻,魏府也没想着要隐瞒,不过是过了个年,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就都已经知道了。   因此,魏时这次一进学堂就收到了比之前更多的关注,好在,比旁人多了一世的记忆,又早就清楚自己的身世,不然的话,换做一个真正的十岁小儿,用不到来学堂,光是这段时间在家里头的经历,就够受的了。   “你功课做的怎么样了?依着夫子的习惯,待会儿肯定要检查咱们的背诵,好好准备准备。”黄学林不太自然的道。   以往这样的事儿都是魏时提醒小伙伴的,毕竟他的心理年龄到底是长了将近二十岁。   不过,这么别致的安慰,他收下了。   “我准备的差不多了,这段日子一直都有读书,你别担心,我没事儿。”魏时没多说什么,只是单纯的想让小伙伴别再替他担心。   没什么大不了的,庶子又怎么样,他又没做什么亏心事儿,照样坦坦荡荡的立于天地之间。   这气魄,黄学林都想给好友拱拱手了,佩服佩服,若他碰上这样的事儿,眼睛都得哭肿了,甚至有可能会因为怕被人笑话,而不想出门。   反观好友,太能稳的住了,心疼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真挺让人佩服的。   哪怕是庶子,那也是知县家的庶子,跟普通的小平民百姓不一样,在各方面都不突出的燕县,没有世家,没有大族,知县差不多就算是整条食物链的最顶端了。   就算是要议论魏时,那也是在私底下,不会摆到明面上来,更不会让魏时听见。   所以除了在府上之外,出了门以后,魏时收到的注目有很多,但还算清静,最起码比在府里头清静。   何秀才很快就过来了,不着痕迹的瞧了一眼得意学生,这才放下心来,甭管现在的境况如何,精气神起码还在。   只要一个人精气神还在,就不至于被现实压弯了腰,而就此颓废下去,魏时在读书上是有天分的,人也肯用功,这个学生不应该倒在内宅之事上。 第2章   何秀才虽然年纪大了,但是对学生一直都很严格,布置的功课是必须要完成的,完不成直接用戒尺打手心,魏时四岁入学,六年里,哪怕自制力远超同龄人,也是挨过打的。   何秀才注重因材施教,所以在布置功课方面,并不是一刀切,而是分出层次和等级来,至于划分的依据,也不完全是根据成绩,依着魏时分析,多还是根据学生的潜力。   天赋这种东西是确实存在的,在读书上也尤为明显,聪慧的人,可能读上几遍,就可以把一篇文章记下来,愚笨的人,可能读上几十遍,仍然不能够把一篇文章记全。   当然大部分人是处在这两者之间的,何秀才也多是根据学生的潜力来布置功课。   魏时的功课向来都是属于比较多的那一类,甚至何秀才私底下还会单独给他布置功课,和同窗比起来,他的优势还在于有一个中举的父亲在。   作为燕县的父母官,他父亲虽然两次参加会试都没能考中,只能止步于举人,但是对于小小的燕县来说,能够考得举人功名就已经够稀罕的了,没瞧在私塾里做先生的都只是秀才功名吗。   魏时有些拿摸不准的东西,或者是不太能够看懂的地方,甚至是跟先生理解相悖的地方,都会找机会去问父亲。   不得不说,父亲能够考中举人,内里还是有真材实料的,只不过于民事上,实在是惫懒了些,连他一个小人家都知道,燕县的父母官不爱管事儿。   何秀才逐一考校学生,压根儿就不需要拿书本,一只手拿着戒尺,一只手捻着胡须,背诵过程中有一丁点的错,就立马能够听出来,当即指出,然后……戒尺就派上用场了。   很多学生刚到何秀才这儿来上学的时候,压根就适应不了,被中途打断,手心儿挨了一棍之后,很多能背下来的东西,后边也忘得七七八八了。   不过,短则三五天,长则几个月,慢慢的总能适应过来,某种程度上,也算是锻炼了胆气。   魏时上辈子大考小考经历了那么多,高考那种大场面都经历过了,如今不过是小意思,丝毫不受影响,当然这跟他基础打的好也有关系,毕竟四岁入学之前,他就已经把三字经背下来了。   一番考校之后,向来严肃的何秀才难得露出个笑模样来,“不错,好好保持。”   若不是魏时的身份突然变得这么尴尬,他本来都想着让这个学生明年下一场去试一试呢,童生功名应当是十拿九稳的,就是不知道能排到什么名次。   但是现在,他虽然不懂官宦人家的弯弯绕,可也是听说过的,为了嫡子打压庶子的例子比比皆是,知县一家未必不会如此,太早冒头了,对这个学生未必就是件好事。   魏时可不知道自家先生已经为他考虑的这么长远了,自己的水平在哪个位置上,他心里头也是有数的。   明年,最迟后年,他一定回原籍参加考试。   别说什么藏拙的事情,他不过就是比旁人多了将近二十年的记忆而已,这让他比大多数同龄人更有自制力,但是也仅此而已。   资质在一个水平线上的,自制力强的人,学到的东西可能会更多,但是资质比他高出一截的呢,快马加鞭都不知道能不能追上人家,再把时间和精力耗费在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上,那就更追不上人家了。   说到底,要想藏拙,真的是要有一方面远胜于常人,但是现在的魏时还没有这个资格。   至于母亲会不会为了嫡子打压他,他只能抵抗,不能预防,否则的话,就要心甘情愿平庸,活在嫡弟之下。   嫡弟若是日后能成为一品大员,他自然没什么不乐意的,毕竟这个上限够高,可若是嫡弟日后成为一介农夫,难道还要他去做乞丐吗。   把自己的上限放在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奶娃娃身上,魏时不只是意难平,而是压根就接受不了。   “中午要不要去我家酒楼吃,我请客。”黄学林憋了半天,才哼哼哧哧的道。   小伙伴摊上的这事儿,他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安慰的好,又怕提起来,惹得魏时伤心,所以……还是去吃好吃的吧,吃到美食,心情就好多了。   魏时去他家酒楼吃饭,他爹一定让大厨准备最好的饭菜,他也顺便跟着沾光了。   “不必了,刚过完年,好东西吃太多了,对鸡鱼肉的没什么胃口,还是在学堂里头吃点清淡的。”魏时拒绝道。   这份心意他领了,但是出去吃饭就算了吧,比起走那么远的路出去吃顿好的,还不如把节省下来的时间用来练字。   魏时的字之前是下苦功夫练过的,府上笔墨纸砚不缺,他想用多少都可以,而且一开始拿笔写字的时候,并不是先生教的,而是父亲握着他的手开始的,六年以来,每天他都至少要练两个时辰的字。   就连嫡弟出生的那一天,他也在姨娘担忧的目光下,完成了每日必须完成的任务。   现在魏时还想再给自己加加码,时不我待,府内府外所有的变化,都给了他一种紧迫感。   如果说以前是稳稳当当的往前走,那他现在更像是被人抽了一鞭子,或者说是打在身上的鞭子一直没停,让他不断的加快速度,飞奔起来。   “行吧,你不去,那我也不去了。”黄学林恹恹的道,肯定是因为知县那个刚出生的小儿子,小伙伴才会连出去吃饭的心思都没有了。   他家里是开酒楼的,他爹虽然纳了姨娘,但是家中并没有庶子,而且他还是他们老黄家的独苗,对于嫡庶之争这些事儿之前没怎么关注过,但是小伙伴碰到的这事儿,实在是尴尬。   要是之前没被当做嫡子教养还好,可是在正儿八经的嫡子出生之前,整个燕县的人,都以为魏时就是魏知县的嫡长子,而且还是独子,恐怕魏时自己也被蒙在鼓里了。   但是魏知县真正的嫡子出生以后,立马就放出话来,魏时不是正室夫人所出的嫡长子,而是姨娘所出的庶长子,刚刚出生的这个,才是名正言顺的嫡子。   这就很尴尬了,要不是马上学堂就开课了,黄学林都想着去知县家里走一趟。   说实在的,学堂里的饭菜虽说是相对清淡了一点,但绝对不简陋,有鸡蛋、有豆腐、还有萝卜和冬笋,除了味道寡淡一些之外,没别的毛病,大多数学生都会选择中午留在学堂吃饭,而不是大老远回家一趟。   跟后世学生吃饭的时候一样,也都是三三两两的搭伴,很少会有人落单,也不会全都挤在一块儿。   魏时和黄学林交情好,基本上都是他俩搭伴,不过这次刚端着饭菜坐下,陆陆续续就围过来了不少人。   “一块儿吃吧,我功课上有个问题想要请教魏兄。”   “先生老是嫌我这字练不好,魏兄也给我提点意见呗。”   “过年这么长时间没见面,我都想魏兄了。”   “今日学堂的小炒做的不错。”   ……   何秀才教书并不是把所有的学生都放在一个班里,毕竟大家年龄不同,基础也不一样,魏时所待的这个班级,相对而言是基础最好的一个班级了,同样人数也不多,总共才只有十三个人而已。   但就是这十三个人,之前用午膳都是三三两两的坐着,如今却是以魏时为中心,整个围成了一个小圆圈。   圣人言,食不言寝不语,对于这些半大的少年来讲,在学堂里倒是没必要遵守这个规矩,用膳的时候,聊天是常有的事情,但是也没像如今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压根儿就没有停歇的时候。   大家颇有默契,谁也不提魏知县嫡子出生的事情,有讨论圣人言的,有把过年的乐事儿拿出来说一说的,甚至还有把自己被爹爹打手心的事情拿出来说的,卖惨图人一乐。   在这样的氛围里,魏时积攒了很久的烦闷,突然就消散了不少。   之前他总把这些同窗当做是小朋友,如今却是这些小朋友们在使劲儿安慰他。   魏时眼眶发热,整颗心又酸又涩,好像都要冒泡泡了。   努力压制住自己的情绪,魏时尽量语气自然地跟他的同窗们交流,没什么大不了的,没什么是不能过去的。   显然,魏时控制情绪的能力是不过关的,最起码在这一群关心他的同窗们眼里是不过关的。   眼眶微红,哪怕声音已经极力压制了,也仍旧带了一点点的哭腔。   同窗多年,谁瞧见过魏时这副模样,样貌好、学问好、家世好、性情好,这样的人应该没有人会不喜欢。   在这个小小的学堂里,哪怕没有什么神童之名,魏时也照样‘虏获’了一大批人的心。   这群半大的少年都还是小萝卜头的时候,就进了学堂。   不乏有哭鼻子的小家伙,尤其是在何秀才相当严厉的情况下,更不乏调皮捣蛋、喜欢打架斗殴的小家伙,还有在家里头做惯了小少爷,什么都不会,吃个饭都会把瓷碗打碎的小家伙。   魏时在学堂一开始给人的印象就是‘小大人’、‘老好人’,哄孩子可比严肃的何秀才顺溜多了,再加上颜好,哪怕刚上学堂没几天,大家人都没有认全呢,就都已经记住了魏时这个乐于助人的小哥哥/小弟弟。   等小萝卜头们慢慢长大,魏时的天资和自制力让他的功课在何秀才这儿是最好的。   学生时代,成绩应该是大部分学生都看中的,更何况魏时不只是成绩好,对大家还不藏私,什么不懂的都可以去问他。   至于家世,不得不说这也是一个闪光点,在燕县哪还有比知县更大的官儿。   如今,所有人都知道了魏时是魏知县的庶长子而非嫡子,十岁左右的少年们,已经晓得人情世故了,知道这对魏时来说,影响有多大,倘若嫡母不慈的话,未来就更不好说了。   甭管是比魏时年龄大的,还是比魏时年龄小的,这些年来,魏时在他们心里头都已经是大哥哥一样的存在了,出类拔萃、德才兼备,是榜样,也是一座让人仰望的高山。   所以大家才都不知道要怎么安慰魏时,只能用这样笨拙的方式希望魏时可以高兴一点。 第3章   魏时的心情确实有转好,他毕竟多活了一世,又早在出生之时,便明晓了自己的身世,不管是对父亲,还是对母亲,感情上都是有所保留的。   不可能像是在上一世一样,对父母双亲的感情毫无保留。   现在看来,谨慎一些,确实是能够让自己少受到些伤害,倘若他没有前一世的记忆,这会儿指不定崩溃成什么样了呢。   白姨娘住的院子很小,而且还不是单独住一处院子,而是同周姨娘一起,不过周姨娘的年岁比魏仁还要大上一岁,也没能生下个一儿半女,所以这些年来在府上一直活得都像个透明人一样,很容易被人忽略。   魏时都已经十岁了,自然不可能跟姨娘住在一块,六岁之前他都是住在母亲的院子里,六岁之后就有了自己的小院子,紧挨着前院,方便去找父亲讨教功课,也方便出府。   自打嫡弟出生以后,他一应的待遇都从嫡子降成了庶子,好在,那处院子没被收回去,否则的话,待在犄角旮旯里没什么,就是怕待的地方不清静,也不自在。   哪怕重活一世,在学习方面,魏时也大都沿袭了上一辈子的习惯和方法,写文章、练字、看书……这些都要在相对比较安静的环境下,才能够集中注意力。   当然不是说过于喧杂了,就没办法进行这些事情了,而是效率天差地别。   至于背书,魏时还是习惯性的要放声读出来,让他不出声去记忆这些东西,记得不牢固不说,关键是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太多了。   所以魏时还挺庆幸可以保留住自己的那处小院子,既清静又自在。   母亲那边,在父亲已经发话的情况下,魏时也没有跑过去自讨没趣,不过姨娘那边儿却是要常去的。   虽然他多年来一直都是被养在嫡母的膝下,但这也并非是姨娘可以选择的,不过是身不由己的可怜人罢了。   “姨娘给你做了一身内衫,等会儿你拿回去试试。”白姨娘这还真是头一次给儿子做衣服,以前儿子是养在夫人膝下的嫡子,跟她没什么关系,不管是为了自个儿,还是为了儿子,她都不可能去亲近魏时。   如今,夫人应当不在意这个了吧,满心满眼都是刚出生的少爷。   可怜她的孩子,成了这府上的小可怜。   白姨娘心里恨极,这么多年,他不是没想过夫人可能会再生出一个儿子来,但时哥儿到底也被夫人养过,就算不能占了嫡子的名分,也不应该一点情分都不讲。   可是夫人呢,自从生下了少爷以后,先是把‘魏时不是嫡子而是庶子’的消息在府内府外传播开来,一应的待遇,不管是吃穿用度,还有是每个月的月银,还是身边伺候的下人,无一例外,全部都削减了。   时哥儿以前的乳母、丫鬟、书童全都被调到少爷身边去了,不过这些人原本不是夫人身边的旧人,就是跟夫人身边的人攀亲带故的,调回去也算是合理的。   可这么多人被调回去了,没见夫人再安排别的人过去照顾时哥儿,除了一个干杂活的仆妇之外,时哥儿那处院子就再没旁的下人了。   连个书童都没有。   白姨娘这么多年来也算是老实,她原是夫人身边的丫头,当年也是夫人把她赐给老爷的,一开始便是为了借腹生子,只是她……背主了。   在怀了孩子之后,她就求着老爷把自己从通房提成了姨娘,从下人到半个主子。   可因为自己孩子被养在夫人膝下,这么多年来,她可从来都没有想抢过夫人什么东西。   夫人却真的是一点情面都没留。   魏时接过姨娘手里的内衫,这还真是他第一次收到长辈亲手做的衣服,针脚细密,料子柔软,瞧着就比从外边买来的成衣舒服。   母亲的针线活也不错,时常会动手做衣服、帕子、荷包,只不过母亲之前都是给姐姐和父亲做针线活,没有因为他动过一针半线。   或许在母亲心里从未把他当过儿子吧。   其实换位思考,如果他是母亲,也很难会把妾室生的孩子当做是自己的孩子教养,就像他也没有办法完全对母亲毫无保留一样。   大家彼此彼此,如今这样也算是好的,省得心里始终存着一个疙瘩相处,母亲倘若没有嫡子,他一年到头连跟姨娘见面的机会都没有几次。   生恩养恩,用不着他纠结,结果已经出来了。   魏时是留在这儿跟父亲和姨娘用完膳才走,倒不是他非要挤在中间当个电灯泡,而实在是迫不得已,这十年来他虽然不能说是锦衣玉食,但真的是没受过什么苦。   但是如今,下人大都被撤走对他来说倒是还好,毕竟他从一开始,穿衣、洗漱、磨墨、整理书桌和书架……这些能自己动手的事情,他大都不会让旁人去做。   院子里唯一留下的那位老妇人,平时除了打扫房间和院子之外,还要给他浆洗衣物,剩下的事情就要他自己做了,不过没人跟在身边,倒是比之前更清静了,更能够沉得下心来读书。   唯独膳食是他没法忍受的,清汤寡水,吃饱是能吃饱,但是先不说口感,就是没有油水这一项,他就受不了。   毕竟正是在长身体的年纪,他每天用来读书做功课的时间至少七个时辰,饭菜没有油水,一开始还行,时间长了是真受不了。   早上不可能吃的很油腻,学堂那边准备的午膳本身也比较清淡,一整天就指望晚膳补充点营养了,结果还没出正月呢,厨房那边送过来的饭菜就清淡到一点肉腥都没有了。   魏时在这方面可不会亏待自己,毕竟他还是要长个子的,营养跟不上,长不高怎么办。   所以每次父亲要过来的时候,他都会厚着脸皮留下来,只要父亲在,晚膳绝对丰盛,三个人是绝对吃不完的,关键是有油水啊。   至于父亲不在姨娘这儿留宿的日子,魏时也不可能专门出府去吃东西,只能是在回来的路上,用自个儿攒的银子买点儿吃食,什么烧鸡、肉饼的来者不拒,有时候还会给姨娘买一些糕点回来。   父亲在姨娘这边留宿的日子都是固定的,一个月里有十多天都是在姨娘这儿,比在正房那边留宿的时间要多得多。   但是除了来的时候晚膳丰盛点之外,对白姨娘而言,并没有什么用处。   府里所有的事情都是夫人做主,老爷压根就不管,平日里也很少会送她什么东西,所以做了十年多的姨娘,她手里头仍旧没能攒下什么银子,否则的话,也能补贴儿子一二。   这孩子瞧着她都心疼,夫人连膳食都要苛待,全然不顾往日的情分,她又没有银钱可以贴补儿子,平日里的饭菜也没比儿子那边好到哪里去,只能是老爷留宿的时候,把儿子留下一块儿用晚膳。   白姨娘这辈子就吹过两次枕头风,一次是让老爷把自己从通房提成了姨娘,另一次是把孩子生下来之后,求老爷保住她的性命,哪怕喝绝子汤也无所谓。   头两次都是为了自己,这第三次枕头风是为了儿子,夫人太心狠了,她不能指望老爷和夫人什么时候能够良心发现。   要想让从来都不肯管事的老爷发作一次,这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成的事儿,不是掉几滴眼泪,说几句好话就能哄得动的。   白姨娘铺垫了得有十几日的功夫,蜜里调油十几日之后,再来一招大的。   给老爷做了十年多的姨娘,儿子也不在身边,她所有的事情都是围着老爷转的,所有的心思也都是基本放在老爷身上。   别看夫人和老爷是年少夫妻,但是对老爷的性子和脾气,夫人肯定没有她捏得准。   十年的时间去了解和讨好一个人,白姨娘已经不像是刚被夫人送给老爷做通房那会儿了,她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儿,也知道老爷的弱点在哪儿。   接连好几日,魏时都瞧着姨娘似乎是哭过,眼睛稍微有些红肿,面色有些苍白,甚至整个人看起来都有几分羸弱,不过还是美的。   而且最近食欲也不太好,不光是晚膳吃的很少,连他买回来的点心和小吃,都不怎么吃了。   明明前段时间,姨娘心情还挺好的,跟父亲也是……甜到腻牙,也没听说府上有别的事儿发生,要说最大的事儿,那就是嫡弟取名字的事儿了,父亲给这个弟弟取名为‘达’,有通达之意。   名是好名,可他都不觉得有什么,姨娘就更不可能因为这事儿伤心了。   至于姨娘的娘家人,压根儿就寻不到,姨娘是自幼被卖到府里的,从来就没跟家里人联系过,府上也都默认姨娘根本就没有娘家。   可以说姨娘跟府外的人压根就没有什么联系,认识的人全都在这府里头。   父亲好像是知情的,也跟着心情不太爽快,不过不管是他问谁,两个人都不回答他。 第4章   “这些碎银子你拿着,晚膳没必要一定回家吃,找个小饭馆,叫几道自己喜欢的菜,或者是去你同窗家里,把银子给他们家做伙食费,要不跟着何秀才吃也行。”   魏仁直接塞给了长子两荷包碎银子,白姨娘最近哭的他都难受了,美人落泪,美则美矣,瞧着还是挺让人心疼的。   算了,魏时好歹也是他的长子,白姨娘又跟了他多年,温柔小意,最是体贴不过了。   他不想让夫人闹事儿,尤其是在有了嫡子的情况下,夫人的底气可是比以往更足了。   所以让他直接找夫人改善长子的膳食,那是不成的,到时候免不了又要争吵,还不如他直接出些银子给长子,想吃什么直接就在外边吃,他也不差这点儿银钱。   两荷包的碎银子,在燕县的购买力还是很惊人的,普通的农户,五口之家一年的开销也就这些。   魏时毫不客气的就收下了,有银子难道还怕买不着吃的吗。   “孩儿谢过父亲。”   如果他所料不错,这银子应当是姨娘求来的,不知流了多少眼泪呢。   “你也大了,有些事情能自己安排的就自己安排,你弟弟还小,需要更多的照顾,这些银子你花完再找为父拿。”   魏仁对长子倒是挺放心的,性子仁善稳重,不会克扣下这些银两做私房,也不会挥霍无度。   除了不是正室所出的嫡子之外,这孩子可以说是没有别的缺点。   不过现在,既然有了嫡子,不管是祖宗规矩,还是为了让府里头平平稳稳的,别闹什么事儿,这孩子都必须要为魏达让路。   府上的资源基本上都会放在魏达身上,哪怕刚满月没多久的魏达现在根本就用不到这些。   不过他这个做父亲的,也不至于去挡儿子的路,能有多大的出息,就全靠魏时自己了,依靠不了别人。   拿着两荷包的碎银子,魏时第一时间就去了姨娘那里。   “男人最怕女人流眼泪了,尤其是在蜜里调油的时候,你就好好读书,有姨娘在,旁的不敢说,吃好喝好总是能做到的。”   白姨娘穿了一身素衣,她的相貌穿这样浅色的衣物,最是惹人怜惜了。   时哥儿也是老爷的儿子,光是吃好喝好可不行,丫鬟不该有吗,书童不该有吗,夫人身边的下人再是尊贵,也没有越过主家少爷的道理。   这些她都会替儿子一一讨回来。   魏时一时间不知道从何说起,因为有后世的记忆,所以他一直都不是很能够接受妾室的存在,尽管他也知道妾室在这个时代是合法的,而且有一部分妾室也确实是身不由己,跟后世心甘情愿破坏人家家庭的小三不一样。   但固有的观念是很难改变的,但他的父亲不光有姨娘,他自己还是姨娘所出的庶子,还被当作嫡子教养了多年,身份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   魏时有时候都恨不得自己没有出生在这个家里头,哪怕去做一个乞丐之子,好歹心理上是没那么多负担的。   不过转念一想,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都没有经历过,还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够忍受得来。   如今这般境地,他只希望自己可以早早的取得功名,离开燕县,离开这个让他尴尬不已的家,最好……可以一并把姨娘也带走。   魏时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告知姨娘,说不如做,日子还久着呢。   ——   魏时没找同窗,直接找了自个儿的先生,出伙食费吃饭这事儿说起来也简单,他不是口味多挑剔的人,也不会占旁人便宜。   何秀才没多考虑,一口就应下了,原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对于得意弟子,能帮的话,他自然是很乐意帮一把的。   平心而论,魏时的生活过得不算差,学堂中有家境不好的同窗,平日里还需要抄书赚钱,甚至家里困难的时候,连中午的饭钱都交不上,只能从家里带饭。   魏时虽说碰上的事儿糟心了点儿,但是从来都没有饿过肚子,之前晚膳油水不够,如今父亲给了银钱之后,在先生这儿,晚膳吃的挺好,请教学问也方便。   不得不说,不管是在哪个时代,银子真的是能解决大部分问题。   不过,魏时能攒下来的银子并不多,他的月例只有一两,这一部分是可以省下来的,至于父亲给他的银两,算是专款专用吧,吃的喝的都从里边出,时不时他也会买些零食回去给姨娘,不过大家都进了父亲的肚子里。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佩服姨娘十年如一日的身材管理了,真的是一点儿发胖的迹象都没有。   以前他还没注意,天气渐暖之后,才发现姨娘真的是很喜欢穿浅色束腰的裙子,小腹平坦,腰肢纤细,外人应该很难想象,姨娘已经有一个他这么大的儿子了。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很快大半年就过去了,再过几日,魏蓉就要出嫁了。   魏蓉是魏家的嫡长女,比魏时大了五岁,她的亲事不是魏仁和夫人李氏相看的,而是魏家大房,也就是魏蓉和魏时的大伯,魏仁嫡亲的兄长,柳州城的知州魏成做主定下来的婚事。   男方是柳州城从七品判官的长子,跟魏蓉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了,而且未来公公又在大伯手底下任职,嫁过去也不会受欺负。   只是燕县和柳州成距离实在是远了些,坐马车过去的话,少说也得要三五天才行。   魏仁到底是知县,不能够离开燕县太久,尤其不是因为公事,而是儿女之事的情况下。   再说了送嫁从来都只有娘家兄弟,哪有父亲送嫁的。   魏达虽是嫡子,可如今不过是个还在吃奶的娃娃罢了,不能够去送亲。   能去给魏蓉送亲的人,只有魏时一个。   但问题是魏时已经在准备明年二月份的县试了,年前就得回到原籍,如今距离过年也就只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如果去送嫁的话,一来一回的,魏时连休整的时间都没有,就得立刻启程去原籍。   更别说,中间得有半个多月的功夫,是没法静下心来复习功课的。   不过眼下如果他不去送嫁,府上还真没有合适的人了。   自打魏达出生以后,魏时基本上就不去正院了,几乎见不到母亲,连同这个姐姐,哪怕在同一个府里头住着,也碰不上面。   都说女大十八变,魏蓉这大半年的时间里变化确实挺大的,整个人文静了不少,看上去甚至可以说是稳重,不太像只有十几岁的人。   魏时也听说了,向来疼爱嫡姐的母亲,这大半年以来严厉了很多,女红、管家、琴技样样都抓紧了,关键是在这之前,母亲对嫡姐管教特别松泛,甚至可以说是娇宠,要什么给什么,刚开始学琴的时候,嫡姐一哭,就可以歇上好几天。   突然抓得这么紧,别说是大半年的功夫了,就算是一两年,也很难把之前那么多年没学到的东西全都补上,母亲连戒尺都用上了。   松的时候太松,严厉的时候又太过严厉了,也难怪会把小姑娘给逼成这个样子,离开之后,怕是也要用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慢慢恢复。   魏时并不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一套,只不过小姑娘还是自信大方一些更好,而不是像现在嫡姐这样,先不说这大半年来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十几岁的少女连个笑模样都没有,整个人都是绷着的。   “大弟,我的东西都已经收拾好了,随时可以出发,母亲叫你去正院一趟。”魏蓉面无表情的道。   当年这个弟弟抱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记事儿了,当然知道魏时不是母亲生的,而是白姨娘所生。   白姨娘虽然出身差,之前只是母亲身边的丫鬟,可是颜色好,所以生的这个弟弟模样也俊俏,小时候瞧着甚至有些雌雄莫辨,等长大了,却是多了几分硬朗,便是以往她日日都能瞧见,也看不厌烦。   她的相貌就差了许多,所以母亲给她准备了好几个貌美的陪嫁丫鬟,就是用来收拢未来夫君的。   可见跟容貌比起来,还是出身更重要,白姨娘再是貌美,也和母亲说的一样,不过是个用来生孩子的玩意儿罢了,倘若母亲可以早一点生下小弟的话,白姨娘连孩子都生不了。   小弟如今脸蛋稍稍展开了些,她虽然已经忘了大弟几个月的时候长什么模样,没法把两个人放到一块做比较,但是小弟是单眼皮,鼻子随了母亲,嘴巴却又随了父亲,尽挑缺点长,长大以后是什么模样可想而知。   不过,相貌对男儿就更不重要了,出身才是更重要的。   现如今小弟还小,可能还看不出来,等长大了,两个弟弟之间的差距就能一目了然了,就像母亲和白姨娘一样,一个是正儿八经的女主子,一个身上始终带着‘奴字’。   魏时只负责送嫁,赶马的车夫、护送车队的护卫、做饭的厨娘、伺候人的丫鬟,这些都是母亲安排的人,也都只听嫡姐的话,他这一路上没什么发言权,基本上就是一个吉祥物。 第5章   嫡姐的嫁妆册子,魏时自然不可能见到,不过嫁妆就在车上装着,有多少一目了然。   比他想象中的要少一些,毕竟母亲的私库可是要比公中的库房还要丰盈,当年母亲嫁给父亲算是低嫁了,李氏一族在本朝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底蕴了,虽然一直没出过什么高官,跟祖宗比起来,子孙也一直处于下滑的状态。   但哪怕是如今,外祖父一家的权势是也要高过魏家的,一样是从五品,大伯是在柳州城做知州,大舅舅却是在京城做官,礼部从五品员外郎。   嫡姐这份嫁妆,不能说是简陋,但是依着嫡母的家财,不该只是这些。   不过,这就跟魏时没什么关系了,他现在跟嫡姐也说不上几句话,母亲的私库有多丰盈,也与他无关。   魏时都知道母亲的私库有多丰盈,魏蓉能不知道吗,事实上在小弟出生之前,她一直都把母亲的私库当成是自己的私库。   毕竟大弟不是母亲亲生的,她才是母亲生下来的孩子,母亲的东西自然会留给她。   但是现在,她这些嫁妆全都是公中出的,母亲自个儿私库里的东西是一点都没往舍得往外拿,跟亲儿子比起来,她这个女儿又算得了什么。   不好受的时候,魏蓉就想想大弟,有人比她更惨。   忙着做最后冲刺的魏时,还真没多少时间胡思乱想,他虽然会骑马,但是比起骑马,还是在马车上坐着更舒服。   只不过,哪怕走官道,马车里头仍旧颠得慌,看书是甭想了,肯定对眼睛不好,还不如背书呢。   书本就放在一边,闭着眼睛开始背,实在想不起来的时候再瞧一眼。   魏时背书可不是默背,当然也不会扯着嗓子特别大声的背书,出声,但是声音并不大,背起来不费劲儿。   离魏时坐的这辆马车近了,还能听见点动静,离的稍微远一些,那声音就直接被马蹄声和车轮的滚动声给掩过去了。   其实于魏时而言,不管是读书,还是背书,还真有点儿享受其中的意思,上辈子的时候他就很喜欢古文,之所以会选文科,也大都是因为这个原因。   不过那时候背书、读书和现在不一样,那会儿很多东西都是不解其意,只是喜欢古文带来的感觉。   但是现在系统的学了将近七年的时间,要是再不解其意,那也太不上进了点。   读出道理了,明晓意思了,感觉又是不一样的,甚至在不断重温的过程当中,有些之前不太能够完全理解的地方,真的有迷糊灌顶之意。   所以背了一路的书,魏时还是很能够自得其乐的。   相比之下,魏蓉就有些惨兮兮了,她坐的马车里面的布置要比其他马车好的多,也要更舒服一些,整个车队的人也全都听她的。   但是条件再好,也压抑不住那股恶心头晕的感受,自幼她就有这个毛病,甭管是坐马车,还是直接坐在马背上,只要马匹动起来,身体肯定是不舒服的。   正是因为如此,她几乎没怎么出过远门,仔细算算,也就当年陪父亲到燕县这边上任的时候,坐了好几日的马车。   平日里,她都很少去城外郊游,燕县附近有个名气特别大的南山寺,这么多年她都没去过一趟。   如今走这么一遭,实在是没法子,蜜饯备下了,药也备下了,但是效果都不怎么样。   马车走的已经够慢了,正是因为考虑到魏蓉的情况,所以特意早出发了几天。   饶是如此,等到达柳州城的时候,魏蓉整个人都快虚脱了,哪怕擦着胭脂水粉,也掩不住难看的气色。   魏时这还是第一次到柳州城,特意从马车上下来,改换成骑马。   不得不说州城确实是比县城要繁华的多,也比县城大的多,街上人来人往,哪怕已经入冬了,也影响不了街贩们赚钱的心情,更影响不了柳州城百姓买东西的心情。   知州府外,已经有人在等着了。   “二弟一路上过来辛苦了,祖母和母亲都在里面等着呢,快请进来吧。”   说话的是魏家大房唯一的子嗣——魏定,也是正房所出的嫡子,不得不说,魏家两房子嗣都不丰,长房这边多年就只得了一个魏定,已经二十岁了,书读得不错,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考取了秀才。   至于二房,倒是要比大房好上一些,一双嫡出的儿女,再加上魏时这个庶长子,先不看质量,数量上绝对是胜了。   魏时头一次见堂兄,从善如流的行了个礼,“有劳大哥久等了,姐姐路上有些晕车,需要稍微缓缓才能下来。”   “无妨,等一等就是了。”   说着,魏定便牵起小堂弟的手,关心人家一路上顺不顺利、身体能不能够吃得消,书读到什么地方,这次过来能不能在柳州城多住一段日子。   魏家长房这边打从一开始就知道魏时庶出的身份,魏定也知晓,但哪怕是庶出,同样也是血脉至亲,还是一个十岁的小人家。   魏定自然不可能去欺负人的,更不可能去冷待这么一个小孩子,但是也没想着会有多亲近,毕竟之前从来没有见过面。   不过,等见到这位堂弟之后,怎么瞧都觉得顺眼,不光是相貌,当然这位小堂弟的相貌着实出色,便是放到柳州城的官宦子弟当中,也应当是数一数二的。   除了相貌之外,小堂弟身上的气质也很得他眼缘,不笑的时候有些清冷,但并非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而是自带着一股精气神儿,特别有气场。   笑的时候,那股清冷劲儿就散开了,才像是十几岁的小少年。   总之,魏定越看就越觉得舒服,这大概就是因为血缘关系吧,哪怕之前从来没有见过面,第一眼见到,就觉得舒服和顺眼。   之前交朋友可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魏定作为长房的独苗苗,根本就没有和兄弟姐妹相处的经验,男孩还好,不管是读书,还是外出交际,他接触的都是男孩。   但是女孩子就不一样了,除了母亲、妻子和家里的下人之外,他压根就没有接触过其他的女孩子。   所以在得知堂妹身体不舒服,需要稳一稳再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他压根儿就没想着亲自去瞧一瞧堂妹,毕竟他也没有跟女孩子相处的经验,而且也就小时候在一块玩过,之后就再也没见过面,凑在一块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但是跟堂弟愉快的交流了一番之后,魏定改主意了,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到底跟外人是不一样的,天生就合眼缘。   魏定可以说是抱着一种相当期待的心情,掀开马车上的帘子。   “蓉娘,你还好吗,要不要去请个大夫过来。”魏定在诧异和失望之后,迅速调整好自己的表情和情绪。   眼缘跟血缘好像还真没多少关系。   堂妹的气色看起来真的差的很,一路上肯定没少吃苦,不过一个人的相貌和气质,跟气色好坏关系不大,虽然把堂妹和堂弟放在一块儿比较不太好,但魏定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头有了一个比量。   只能说一个远高于水平线,另一个则是勉强停留在水平线上。   魏定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赧,不应该以貌取人的,尤其这还都是他的亲人。   “多谢大哥,我已经好多了,咱们这就进去吧,别让祖母和大伯母久等了。”   魏蓉这会儿已经缓过劲来了,但是并没有注意到堂兄刚开始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惊诧,不过她倒是有好好打量堂兄一番,一样是魏家子弟,不管是堂兄,还是大弟,都生了一副好相貌。   当然前者和后者并不是在一个水平上。   如果可以的话,魏蓉都不想挨着这两个人走路,谁乐意当衬托红花的绿叶呀。   不过今天这样的场合,不是她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   想要分开是不太可能,魏蓉只能‘两害取其轻’,走在大哥旁边,大哥的另一边儿则是大弟。 第6章   老太太魏母已经五十八岁了,早年吃过不少苦头,为了让自个儿夫君读书,没少绣了东西,不过她夫君到底也没能考上进士,反倒是长子,二十八岁便已经成了二甲进士。   老人家身子骨还不错,唯独眼睛看不太清楚了,大抵跟早年熬着做绣活有关系。   所以哪怕孙儿、孙女就在跟前,她却也是看不清楚的。   不过这并不妨碍老太太对两个孩子表示亲近,一手拉着一个,一口一个心肝儿,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过了好久,才松开两个孩子,脸上还带着泪呢。   也是,到了这个年岁,都向往天伦之乐,偏小儿子任职的地方远,而且又多年不得晋升,想挪个地方都不行,连带着这两个孩子,平时也跟她远隔千里,如今好不容易见面了,情绪难免激动了些。   魏大伯的夫人孙氏劝了许久,魏母这才止住眼泪。   “好孩子,便是嫁了人,也要常回来看看我这把老骨头。”   魏母最舍不得的还是这个孙女,老魏家人丁单薄,孙辈儿里头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孩,又跟着老二去了燕县,走的时候还是个小豆丁呢,再见便是要嫁人了。   魏蓉对着老太太很是恭敬,这也是母亲再三叮嘱过的,孝道大于天,老太太作为魏家的长辈,有时候说句话比大伯父还要有用。   不过到底是没有讨好过人,不太能够把握中间的分寸,对老太太恭敬有余,而亲近不足。   但是作为大房和二房唯一的女孩儿,魏蓉原本就是被捧到手心里的,就连婚事也是再三思量过的,不是用来收敛人心,也不是用来巩固地位。   未来公公是柳州城的从七品判官,顶头上司便是魏家长房的魏大伯,但凡是个稍微有些成算的人家,就必定会善待魏蓉。   至于魏蓉的夫婿孙行川,算不上是青年才俊,在读书上只能说是资质平平,今年才刚考中了秀才,想要中举的话,恐怕还有的熬呢。   但是性情温和,人又孝顺,没那么多花花肠子,是一个老实到近乎憨厚的人。   这样的人,日后不指望能有多大的出息,但是守住家业还是可以的,等中举以后,也可以像孙大人一样在柳州城谋个官职。   柳州城不乏青年才俊,比孙行川条件好的不难找,但是挑来挑去,魏大伯还是觉得孙家的长子更适合侄女。   蓉娘也是在柳州城出生的,长到三四岁才去了燕城,都说‘三岁看大,八岁看老’,性格方面可能日后还会有变,但是模样基本上就是定了型的。   连圣人都说,知好色,则慕少艾,魏大伯也是男人,知道容貌对于女子来说有多重要,正室夫人把日子过得苦巴巴的多的是,他不希望自家侄女儿也是如此,所以宁肯低嫁,也不能高嫁。   再者二弟的性子他也明白,就不是个爱管事儿的,能得一会儿清闲,便得一会儿清闲,儿女的教养上肯定不会上心。   至于二弟妹,就那性子,能把后院理好就算是不错的了,不指望教出一个蕙质兰心的才女来。   魏大伯这个做伯父的几乎是操Ⅰ了当父亲的心,二弟妹多年来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他不可能把人接到柳州城来教养,只能是在婚事上下功夫,已经是尽可能面面俱到了。   魏蓉嫁到孙家去没有人会苛待她,想要多风光不太可能,但起码不会受苦,不至于受人磋磨,真要是闹出什么事儿来,他这个做伯父的也能压得住。   连魏大伯都知道李氏的性子,魏母这个做婆婆的就更不可能不知道了,所以对孙女的接人待物,老太太还真没有太高的期盼,所以也就没什么失望可言。   相反老太太挺知足的,这门婚事定的好,几乎就相当于是在眼皮子底下,婚后有什么事儿她们都能帮衬,孙女儿的性子也能掰一掰。   至于远道而来的二孙子,老太太虽说也心疼,毕竟她就这几个孙辈儿,物以稀为贵,哪一个都是宝。   但她对这孩子的了解实在不多,老二两口子写过来的家信上很少会提到这个孙子,如今见了面说不上几句知心话,翻过来覆过去的还是老生常谈的那几句。   魏时倒没觉得失望,安安静静的站在一旁,老太太提到他了,就应几句,没提到他,也不上赶着。   在魏蓉看来,这就是安分老实了,她在大伯家里头呆不了几天,自然不想有人跟她在老太太面前争宠,好在她这个二弟还算是有眼力劲儿。   老太太毕竟年纪大了,时间一长就露出了疲态,孙氏这才告明两个人要住的院子。   魏蓉就要出嫁了,日后就是旁人家里的人了,轻易不能回来,所以院子就跟老太太紧挨着,也让祖孙俩好好亲近亲近。   魏时已经十岁了,自然不可能跟长姐住在一个院子里,孙氏干脆把长子旁边的院子腾出来了,原本那地方是用来待客的,不过应该没有比这亲近的客人了。   而且那地方离前院也近,方便老爷教导功课。   足足待了有一个多时辰,一直到魏大伯从衙门回来,婆媳两个这才打发魏定带着弟弟妹妹去见魏大伯。   不同于和魏时交谈时的轻松和风趣,也不同于面对祖母、母亲时的温润和依赖,一入前院,还没进书房呢,魏定整个人都比之前显得有精神了。   腰杆儿挺得直,步子迈得紧,关键脸上崩的也很紧,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仿佛不是进自家父亲的书房,而是赶赴考场。   相比之下,明明是客人的魏时和魏蓉,还没这么紧张呢。   魏大伯刚刚从衙门回来,换上常服之后,本来是打算喝杯茶再去后院的,多年不见,母亲肯定舍不得这么快就把人放走,还得是他往后院走一遭,没成想,这几个孩子倒是先过来了。   比起魏蓉这个即将要嫁出去的侄女,魏大伯更多的注意力还是放在了侄子身上,几个人一进门,便忍不住眼前一亮。   二弟的品性和才识只能算是中庸,早些年要不是他逼着,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中举呢,正是因为了解自家二弟,魏大伯才没对侄子抱有多大的期望。   但是还没考校学问呢,瞧见了真人,魏大伯就已经觉得惊喜了,人身上的气质是装不出来的,远比相貌更能够去判断一个人品性和修养。   他为官多年,各种各样的人都见过,有骄傲自矜者,也有猥琐不堪之辈,有傲慢自大者,也有胆小懦弱之辈,有坦荡荡的君子,也有长戚戚的小人。   魏大伯不说是练出了一双慧眼,但识人的能力还是有的。   这个从未见过的侄子,虽然面容稚嫩,但整个人看上去却是稳重的很,颇有几分‘君子不动安如山’的气度。   内敛且沉稳,但又让人无法忽略,像一块儿绝佳的璞玉,只要细细打磨,总有一天会成为惊世美玉。   自家的子侄,原就天然带了几分好感,再瞧侄子这一身的气度,魏大伯心里头别提多高兴了,脸上也带出了几分笑意。   可是把魏定给吓了一跳,自家老子向来是板着一张脸,过年的时候都很少见到个笑模样,面对他们这些小辈儿的时候就更是严肃了,甚少会像今日这般……欢喜。   可不就是欢喜吗,匆匆询问了侄女了几句,魏大伯便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到了侄子身上。   书读到什么地方了,明年二月份的县试有没有把握,一路上过来可是遇见了什么稀罕事儿。   魏时倒是不含糊,也不怯场,一一作答。   魏大伯捻着胡须不住的点头,最后干脆考校起了学问,作为正儿八经的二甲进士,哪怕做官多年,也没把学问抛之脑后,魏定这孩子就是他亲自启蒙的。   县试考试内容还是比较简单的,既不考策问,也不考算学,除了诗赋之外,墨义、帖经、经义全都是四书五经里的内容,而且也不会太难。   魏大伯提问的基本上也都是四书五经里的东西,难度逐次递增,甚至是已经超出了县试的难度。   这个让他眼前一亮的侄子在学问上也没有让他失望,功底相当的扎实,四书五经涵盖的内容还是很多的,在时哥儿这个年纪,能够把四书五经全部背诵下来的,就已经算是资质不错的了,而且还得是勤奋刻苦才行。   能把四书五经里的释义全都记得差不多的,还真没几个,反正他在侄子这个年纪就做不到,他儿子魏定当年也没有做到,至于二弟那就更别提了。   不过碍于教书先生的水平,时哥儿对于很多句子的理解还停留在比较浅的层面上,当然,读书原本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较之同龄人,时哥儿已经是出类拔萃了。   魏定坐在一旁,全神贯注的听下来,对这个堂弟就更喜欢了,同是读书人,谁不喜欢品学兼优的,难不成还喜欢不学无术的。   同样坐在一边的魏蓉,基本上就是在听天书了,作为官家小姐,她也是识字的,但是仅此而已,四书五经是男人要学的东西,于女子无益,她自然是没有学过,所以压根就听不懂。   大伯也真是的,问起来没完没了,大弟也是个爱显摆的,就不知道藏拙,这都已经到饭点儿了,还一个劲儿的在那儿答题。 第7章   除了头一日之外,一直到出嫁前,魏蓉和魏时这姐弟俩也没再见面,前者要备嫁,还要忙着跟老太太交流感情,基本上就在后院呆着了。   后者则是跟着大伯和堂兄在前院读书,堂兄是秀才,也有应试的经验,很多事情上都可以提点一二。   大伯是二甲进士,学问高深,一句他都已经听腻了的圣人言,在大伯那里,有着好几种不同的释义,一句圣人言,能讲上整整一个时辰,贯穿古今,旁征博引。   魏时这会儿是真心庆幸往柳州城走这么一趟了,虽说路上耽误的时间有些多,加上嫡姐的为人处事,确实是让人心里不舒服,但是相比之下,收获更多。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这话放在这儿虽说是夸张了些,但意思是相通的,大伯在科举上的造诣远胜他不知多少,和学堂里的先生比起来,也不在一个水平上。   魏时就像是一块放到水里的海绵一样,拼了命的吸收水分。   大伯有差事在身,堂兄也不是无所事事之人,不可能随时随地的教导他,魏时更多的时间还是用来自己理解吸收,光有人指导是不够的,饭都送到嘴边了,总得自个儿嚼碎了咽下去才行。   魏时一点都不敢放松,就像是一根绷紧了的弦,毕竟他自己也清楚,等到嫡姐出了门儿,他也要启程回燕县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来柳州城。   这么好的机会,如果不抓紧的话,他都对不起自己。   后院的女眷自然不会插手前院的事儿,光是魏蓉出嫁的事情就够忙的了,毕竟是魏家这一辈唯一的女孩,从燕县带过来的嫁妆又如此……寒酸。   真要是这么干巴巴的把嫁妆送过去,孙氏这个做大伯母的都觉得丢人。   以前只觉得二弟妹性子不好相处,没想到十多年不见,人还变得吝啬了,尤其还是对亲生女儿这么吝啬。   孙氏是万般看不上这个弟妹,难怪李家这些年一跌再跌,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可是瞧着这正儿八经教养出来的嫡女这般性情,就知道李家日后会如何了。   自家老爷是这柳州城的父母官,便是为了老爷的面子,她也不能让侄女儿就带着这么点东西嫁到孙家去,到时候流言传不到老二那边,还不是让柳州城内的人看笑话。   不过这些东西也不能一声不吭的白白拿出去,长房和二房毕竟已经分家多年了,就算是给侄女儿添礼也添不了这么多。   所以往外拿了多少东西,必须得让老爷和老太太知道才行,没有当冤大头的道理。   老太太暂且不提,魏大伯倒是没把这点东西放在眼里头,甚至他压根儿就没在意这事儿。   比起侄女儿,魏家的男儿才是家族兴衰的根本,定哥儿身子骨不好,于科举上不敢强求,两个侄儿,小的那个还是包在襁褓里的娃娃,大的这个,才是他们魏家第三代的领头羊。   有天分,性子稳,关键是肯下功夫,在柳州城的这段时间,天还没亮便起床读书,听下人说,魏时用完晚膳之后,还要在灯下看将近一个多时辰的书。   因着这个侄儿,魏大伯这段时间看上去年轻了好几岁,哪有闲心管侄女嫁妆的事儿,有这个功夫他还不如多给大侄子讲几句经文呢。   “明日蓉姐儿就要出嫁了,我看之后你也别往回赶了,就在柳州城过年吧,以前都是陪着你父母亲过年,今年也陪陪祖母和大伯,而且眼瞅着县试没多长时间了,与其把时间都浪费在路上,还不如安下心来在大伯这里学习。”   魏大伯出言劝道,除夕是阖家团圆的日子,时哥儿年纪还小,从来都没离开父母在外边过过年,他也怕孩子心里头不踏实。   但是这一来一往的折腾人不说,关键是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对于有志于科举的书生而言,最不能浪费的就是时间了。   更何况时哥儿在柳州城这边,他还能指导一二,回到燕县,且不说二弟的水平如何,就那惫懒的性子,也指望不上。   魏时哪能不明白自家大伯的好意,他也不想考前这段时间全都把精力折腾到路上,再者,想想去年时在家过年的境遇,他对回家过年还真没什么好期待的。   事情定下来之后,魏大伯便直接给自家二弟写了封信,道明缘由,不止如此,在信上还直接将大侄子的教导权给夺过来了。   哪怕县试结束之后,时哥儿也过来柳州城跟着他读书,二弟那边要是有什么不放心,可以把时哥儿姨娘安排过来照顾。   这么好的苗子,魏家下一代的领头羊,不能在燕县那个地方被耽搁了,还得是到柳州城来,就在他眼皮子底下,定哥儿是什么待遇,时哥儿就是什么待遇。   当然了,倘若达哥儿长大以后也有这个资质,那也是一样的待遇,在这上面他不会有失偏颇的。   ——   魏蓉出门那天,是被魏时背到花轿上去的,在外人看来温情脉脉,但姐弟两个对此都没什么感受,不过是走一个过场罢了,彼此都没有把对方当做是亲人。   最激动的当属魏老太太了,几度落泪,怕老人家情绪太过激动,魏大伯母连大夫都请到府上来了,免得喜事变丧事。   好在老太太身子骨还是不错的,没出什么事儿。   连面子情都不剩几分的嫡姐嫁出去了,剩下的跟魏时就更没什么关系了。   他要做的便是好好读书,争取早日取得功名,才能从家里的泥潭子里挣脱出来,省得这样一直受制于人。   不得不说,对于魏时而言,在柳州城的生活要远胜于在燕县时,不只是待遇和读书上受到的教导,连心情也是如此。   最起码他在这里听不到什么闲言碎语,也不必处处压抑着自己性格,甚至有时候还可以跟堂兄去街上逛一逛,不必担心回去晚了没饭吃。   魏蓉三朝回门的时候,姐弟两个也不过是说了两句场面话而已,甚至都不如魏时同孙行川这个姐夫说的话多。   同是读书人,单就明年二月份的县试就能说上好久,压根儿就用不着提那些家事,毕竟这两边的关系确实是有些尴尬。   庶子和嫡女多见的很,但是关系处成这样的实在不多,大婚短短三日,已经足以让孙行川对新婚妻子有所了解了。   简单概括就是两个字——拧巴。   孙行川资质平平,但绝对不是一个偏执的人,相反在同龄人里显得有些圆滑,好像天生就少了些少年意气,沈甚少同他人起冲突。   他的新婚妻子则是跟他恰恰相反,短短三日的功夫,先是跟他房中的丫鬟处的不愉快,在父母和妹妹那里也没能落下什么好印象。   也不能说是她是故意得罪人,而是得罪人不自知,甚至是言行举止都不太讨喜。   好端端的一句话,从旁人嘴巴里说出来还有可能是句好话,从自个儿新婚妻子嘴里说出来,怎么听怎么不对味儿,神情加上语气,哪哪都不对劲。   天知道他这三日是怎么过来的,本来他对这个妻子的期望值确实不高,早在订婚之前家里人就去燕县打听过,相貌普通,也没有传出来什么才名。   不过这门婚事原本就是奔着人家的家世去的,而不是奔着这个人,都说高门嫁女低门娶媳,倘若魏蓉是个样样拔尖儿的,压根就不会用来低嫁。   所以孙行川也算是有这个心理准备,知道自家妻子不是个貌美的,各方面也都不算突出,但只就家世这一点,便足够了。   只是没成想相处下来才知道,这性格真的是……一言难尽。   但如今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了,孙行川只能把利益最大化,魏家长房是必须要结交的,毕竟人家是这柳州城的父母官,他们一家老小都在人家手底下生活。   魏家二房最值得交好的不是他的岳父,而是李家出身的岳母,其次便是妻子的这个庶弟了。   嫡出的幼子实在太过年幼,能不能长成还两说呢,更遑论日后的成就,但是这个庶弟就不一样了,年龄上的优势是一回事儿,更重要的是颇得魏知州看重。   这也是他最近才得到的消息,据说是学问不错,准备参加明年二月份的县试,而且是十拿九稳,在这个年纪算得上是出色了。   魏蓉回门这顿饭吃的相当不爽,跟自己最亲最近的母亲还在燕县呆着呢,她压根就见不着,夫君却是跟他最瞧不上的大弟聊得畅快。   明明来之前她都说了,同这个弟弟没什么交情,无需太费心思,这人怎么就不听呢。   大弟也是奸猾,难怪这么讨大伯喜欢,就这打蛇随棍上的本事,什么人讨好不了,连夫君都受他迷惑。   魏蓉不想承认,除了这讨好人的本事之外,大弟这副皮囊也很能唬人。   魏时可不知道嫡姐心中所想,否则的话,大概能笑喷了去。   古人早熟,十四五岁便可以成婚,在接人待物上的进步也更快,只有几岁的小娃娃,才会信奉‘喜欢就搭理,不喜欢就不搭理’。   哪怕相看两相厌,见了面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的,换句话说,该给的尊重也是要给的,说几句场面话,装装样子、充充门面也算是一种尊重,总要好过无视。   毕竟他们又不是什么生死仇敌,尽管有些利益冲突,也没必要处的跟仇人似的。   这也是魏时对嫡母和嫡姐最无奈的地方,他既没有觊觎家产,也没有出手害过哪个人,甚至就他现在这个年纪,在后宅里头,压根儿就不可能造成什么威胁,何至于对他如此呢。   但是魏时也庆幸,嫡母没有对他下狠手,既没有出手要了他的命,也没有阻断他去读书、去考科举,日子虽然不好过,但有希望在,有挣脱开的可能。 第8章   柳州城的大年夜要比燕城热闹的多,烟花绚丽夺目,爆竹声阵阵响起,魏府里面也是热闹的很。   魏时难得一整天都没有翻书本,先是跟着堂兄里外忙活,之后又跟着大伯他们祭祖,除夕还要守岁。   老太太年纪大了,作息一向有规律,熬不了夜,哪怕除夕这样的大日子也是一样,早早的便去睡了。   堂兄则是因为身子骨不好,生来便体弱,须得好好保养,向来也是不守岁的。   所以往年长房这边陪着魏大伯守岁的,除了自个儿的夫人之外,后来又多了个儿媳妇,只不过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魏大伯都深觉说不到一块儿去。   他平日里跟人聊天儿除了官场上的事儿,就是书本上的事儿,这两样哪一个都不适合跟自家夫人聊,跟儿媳妇那就更不合适了,原就是应该避嫌的关系,有的聊都不能聊太久,更何况压根儿就没得聊。   所以这几年,基本上每年的除夕夜魏大伯都是干熬着,一盏又一盏的茶水喝进肚子里去,嘴皮子也就在喝水的时候才能动一动,相当之无聊。   好在今年情况不一样了,有大侄子陪着,为人处事可以教一教,书本上的知识可以串一串,考试时的禁忌可以讲一讲,便是官场上面的忌讳也可以提前说一说。   总之能聊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别说是一整个夜晚,就是给他放一个月的假,那也是说不完的。   魏大伯母看着自家老爷喝了比以往更多的茶,嘴皮子就没闲着过,不光她跟儿媳妇是倾听者的角色,就是大侄子也没说几句话。   基本上都是自家老爷在说,大侄子不是点头,就是沉思,偶尔的时候才会提出几句疑问来。   看得出来,今儿这个除夕夜,老爷是真的高兴,她倒是希望这个侄子能多在这边待一待,不光是老爷高兴,自家儿子也多了个伴儿。   因着魏时二月份就要考试了,所以除了大年初一那一天,魏大伯带着见了族人之外,其他时候都是自个在院子里读书,过了初六,才正式启程去老家。   之前从燕县带过来的护卫和下人,一部分是魏蓉的陪嫁,跟着进了孙府,还有一部分就回燕县去了,剩下的寥寥无几。   如今带到老家方山县去了这些下人,都是大伯亲自安排的,其中有两个还是曾将陪着堂兄参加过县试的,在这些事情上都有经验。   就连方山县那边的事儿,大伯都已经给安排好了。   要知道科举是整个国家的大事儿,容不得滥竽充数,所以在最早报考的时候,身份上的审核还是相当严格的,所有的考生必须回原籍参加考试,很大一方面也是基于这个原因。   而且在报考的时候还要提供互结和具结,前者需要五考生互相保单,一人作弊,五人连坐,所以对互结者的选择是相当慎重的,万一碰上个作弊的,自己的题目答的再好那也没用了。   后者则是请本县的禀生做保,保证考生不冒名顶替籍贯,提供的身份信息全部正确,不是替身,不是假名,身家清白,自身也没有案底在身。   这些如果不是大伯出面帮忙的话,全都是要魏时自己去当地请人,所耗费的时间暂且不提,关键就怕哪个环节出了差错,或是与人互结的时候找错了对象,被人连累作废成绩。   这些不是不可能,方山县虽说是魏时的原籍,可他压根就没去过那里,跟魏家的族人更是从未见过面。   他爹那边别说是找个人出面帮忙了,就是书信都没交代一份,完全让他这个儿子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自生自灭’,这份‘信任’也是够了。   魏时本来都已经做好了出银子、担风险的打算,到了柳州城,才峰回路转,有大伯帮忙,自然是可靠,也能节省下来更多的时间复习功课。   恩恩怨怨,魏时全都在心里的小本本上记着呢,他不是圣人,更不做白眼狼。   住的是大伯的院子,做饭的厨子也是从大伯那里带过来的,报名的事情更是从头到尾都已经安排好了,魏时要做的不过是出面见几个人,在一同去县署礼房报名。   县试总共考五场,每场一天,每天都需要起个大早。   魏时住的地方离考舍很近,走路过去也就是半炷香的功夫,饶是如此,也是大半夜里就得起床。   考试外面有衙役维持秩序,考生排成两条长队,约有几百人,再加上陪考的人群,还是相当浩大的。   魏时自个儿提着考篮,排的位置不前不后,差不多在中间,里面除了笔墨纸砚和考试证件之外,还有食物,毕竟要在里面待一天呢,哪怕是吃了饭过来的,在考试里边儿也得吃一顿。   天儿这么冷,魏时可不敢带馒头、包子一类的东西,半天的功夫在考舍里边就得冻得梆梆硬了。   魏时带的是含水量极少的糕点和肉干,全部都是这几日新做出来的,味道不错,也很能够果腹,关键是不会被冻成硬疙瘩,冬日里吃冰疙瘩,这可不是什么好的体验。   本来考舍里边就冷,四处漏风,也没有什么取暖设施,考生们大都手不能提肩不能扛,会冻成什么样子可想而知,这样的情况下,把冻成硬疙瘩的馒头吃进肚子里去,嘴和胃都受罪。   在进入考舍之前,由门口的两个衙役负责检查,跟后世的标准一样,无非就是两个内容,一是核实身份,不允许替考,二则是不允许作弊,检查全身看有没有带小抄的。   跟后世比起来,现在的检查方法就颇为……简单粗暴了。   核实身份,一是看考生自带的文书,也就是所谓的考试证件,后世称之为准考证,二就是衙役手里头的简易画像,是真的相当惬意。   本身古代画画追求的就是神似而不是形似,哪怕是用来校验身份的画像,也没有办法特别的写实,不过具体的相貌特征还是有的,脸上有没有皱纹,有没有痣,在哪个地方,大致的五官,还是能够看出不来的。   至于身高几许,年龄几何,那就全是文字描述了。   核实完身份之后,就要检查带没带小抄了,要么说古代没有人权呢,士农工商,读书人是最金贵的了,而所有要参加科举的读书人,都要经历这么一遭——脱衣检查。   春寒料峭,把全身的衣服都脱掉,冻的人全身发抖,衙役倒是不慌不忙,一个人负责检查衣物,看有没有夹带的小抄,另一个人则是负责检查考生全身,头发里有没有纸条,鼻腔和耳朵里有没有塞东西,嘴巴里有没有藏东西。   哪怕活了两辈子,魏时这会儿脸红成了大西红柿,一是冻的,二是羞的。   一想到接下来还有四天要被这样检查,县试这五场考试过后,还有院试,还有府试……   魏时真的是想哭的心都有了。   如今这才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以后的路还远着呢。   等考生全都进入考舍之后,天这才大亮,但是考试里的人可没觉得有比之前暖和,全都冷的不行,搓手的搓手,跺脚的跺脚,往日读书人的形象现在全都没了,不过谁也不嫌弃谁就是了。   方山县的知县便是主考官,一入考舍,便能见着,在落座之前,考生还需要向主考官作揖致敬。   魏时的运气不错,没有分到臭号附近,他可没有在厕所旁边多待的经验,更何况中午还要在考试吃一顿饭的呢,这要分在了臭号附近,肯定影响食欲,也影响心情。   一间间考舍是用木板间隔开的,每一间的面积都很小,里面只有一套桌椅,关键是还全都是灰尘,可能从去年的二月份到现在,一整年的时间都没有人擦洗。   魏时是用事先准备好的抹布把桌椅板凳擦干净,这事儿不管是大伯,还是堂兄,都跟他嘱咐过好几遍,下人那边不用他说,就已经备着了。   收拾干净之后,魏时这才把要用到的东西从考篮里拿出来,一一摆在桌子上,趁着还没发考卷,魏时一边搓手跺脚,一边暗戳戳打量了一番对面的几个考生。   跟他的考舍正对着的那个考生,瞧上去年纪已经不小了,至少也得有三十岁,很是清瘦,下巴都是尖的。   也不知道对方这是第几次参加县试,瞧着还是很镇定的,稳稳当当的坐在椅子上,既没有像他一样搓手跺脚,也没有哈气捂耳朵。   靠左的这边,考生应该没比他大几岁,看上去高高大大的,也不像其他人一样那么怕冷,应该体格不错。   靠右的这边,跟他一样,都快冻成一条狗了,压根就没坐在座位上,直接在考试里边跳高,两只手缩进袖子里,脖子也是能缩多短就缩多短。   得,众生百态,在这考舍里头,也不外如是。   不等魏时继续发散思维,考舍里的衙役就已经开始分发试卷了。   魏时赶紧坐正,收回思绪,再怎么觉得自己十拿九稳,也得是正常发挥才行。 第9章   发下来的试卷有二十二张,上面有用红色的横直线划成的格子,每页有十二行,每行有二十个字,除了二十二张试卷之外,还有十张白纸,是用来打草稿的。   但是根据规定,即便是草稿,上面也需要写楷书,之后也会收上去,考官大抵是不会看的。   魏时经历过应试教育,大大小小的考试加起来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场,早就形成了一套固定的模式。   发下试卷来,首先就是把所有的试卷都检查一遍,看看有没有破损遗漏的地方,确认无误后,将试卷从头到尾看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这两个步骤加起来,也用不了多长时间,不会影响到答题。   看完之后,魏时也是这才开始研磨,不得不说他还是很怀念后世的钢笔和签字笔,拿起来就能用。   他上辈子也是练过毛笔字的,而且相当喜欢,一撇一捺,都有独特的韵感,对看字的人来说是一种享受,对写字的人来说也是一种享受。   但是在考试这种争分夺秒的事情上,他还是更喜欢签字笔。   第一场考试是正场,考的是帖经,也是五场考试当中录取最宽的一场,换言之就是涮下来的人最少。   这就跟中学考试基本上先考语文是一个道理,不会拉开太大的差距,大多数人都能过,也算是一个最基础的门槛。   帖经主要就是在四书五经当中出题,不考释义,更不拓展,只要背得下来,默得下来,这一场就没问题。   背书默书,这属于基本功,要的就是下苦功夫。   在最开始学习四书五经的时候,先生都会要求背诵默写的,像魏时他们学堂,何秀才管得严,背不下来,就要用戒尺拿手心。   所以四书五经学过一遍,基本上学堂里的大部分学生都曾经背下来过,但是背下来的东西很快就会忘记,温故而知新,真是很少有人能做到的。   而且现在也不讲究学习方法,课堂上跟着老师的节奏来,课堂下边儿,自己想怎么学就怎么学。   有的学生喜欢提前学习新的内容,老师还没布置呢,就已经把下一篇的内容背下来了。   有的则是死扣释义,尽可能的把每句话的意思都记住。   还有的也会复习以往的内容,只不过比较笼统,没有具体的方法,今天背这一篇,明天背那一篇。   魏时跟绝大多数读书人不一样的是,他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并且曾经用过很多年。   在背诵方面,魏时是相当有计划的,人的遗忘是有规律的,并且在后世有人把遗忘的规律总结出来了。   早在初中的时候,魏时就有接触过这个,根据遗忘曲线来制定自己的计划,坚持执行下去,绝对是事半功倍的事情。   同样是学习,今生和前世没什么不同,魏时也就把那套方式方法用到了今生,而且是从一开始启蒙一直坚持到现在。   除了定时记忆之外,魏时还会经常给自己考试,四书五经全部打散了,每一句写成一个个的小纸条,卷成长条状,就放在笔筒里头。   每天随意拿出几条,句子出自哪个篇章,从头到尾背一遍或者默一遍,时间充盈的话,还会把相关的释义,自己讲一遍。   因此,基本功可以说是相当扎实。   四书五经里的哪一个篇幅抽出来,他都是会背会写的,在考帖经的时候,有一些甚至都不用想,条件反射就已经把答案写下去了。   所有的试卷填完,来来回回检查了三遍,这才到中午,魏时一趟臭号也没去,准备好的糕点和肉干也一点都没动。   不过放下试卷,紧绷着的神经松了松,肚子也开始觉得饿了。   魏时干脆唤衙役过来,把试卷交上,自个儿收拾考篮出去吃,左右也检查不出错误了,与其在这耗着,还不如出去好好休息休息,准备下一场的考试。   有了魏时打头交卷之后,陆陆续续的也开始有人交卷走人,能够一直待到傍晚的考生太少了,一则是因为第一场的难度不大,二则也是因为这考舍的实在是太冷了,万一冻出病来,后边的考试可怎么办。   回到住处之后,魏时先是喝了一大碗姜汤,这才要开始用膳,晚上临睡前又喝了一碗预防风寒的药。   第二天就要复习下一场的内容了,并不是马上考试,而是要等到第二场的考试结果出来之后,才会进行第二场。   第一场被淘汰下去的考生,是没有资格参加第二场的,同理第二场淘汰下去的考生,也没办法参加第三场考试。   如此一场场淘汰下去,最后一场剩下的就没多少人了。   身边下人多,魏时不需要自己去看榜,在家里等着就行了,除了最后一场考试之外,其他的四场考试发案都不写姓名,只写座号。   不出所料,这一场魏时拿下了第一,写试卷的时候就很有把握,出来之后也翻了翻书,没发现有什么错误,应当是没有问题的,这个第一名在他的意料之中。   在发案后的次日,便要考下一场。   第二场考的是墨义,也就是四书五经每一个句子的释义,表面上看这属于理解类的题目,实际上跟帖经差不多,考的也是记忆。   魏时有做笔记的习惯,而且在课堂上他一般都是用羽毛笔做笔记,用毛笔写字太麻烦了,速度提不起来,想把字写得很小也有难度,还是羽毛笔更适合用来写笔记。   魏时一开始用毛笔在课堂上记笔记的时候,压根就跟不上先生讲课的速度,手忙脚乱的不说,一不注意就很容易让墨汁滴在纸上,渲染成一大片,本来已经写上去的字儿也看不清楚了。   但是羽毛笔就没有这个麻烦了,被先生单独找出来谈了一次话之后,先生也默认他在课堂上用羽毛笔做笔记了。   记下先生对每一句话的讲解,课堂下就找时间背呗,不管是背句子,还是背释义,都是慢功夫,得慢慢磨,因为很多东西记住了,还会忘记,忘记了再去背,背了再忘,忘了再背……一直到牢牢的记住为止。   这主要靠的还是耐性,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毕竟他不是过目不忘的天才,看过一眼的东西就可以牢牢的记在脑子里。   一连四场,魏时的座号都在第一名的位置,因着方山县没几个人认识他,更没人关注他的座位,再者每一场的座号都是不一样的,在最后一场考试结束之前,倒是也没有考生知道他已经接连斩下四个第一。   不过叹惋他倒是没少听。   “就差最后一场了,刘兄一个第一都没能拿下来,今年这竞争也太激烈了。”   “我本以为帖经的第一名肯定是宁兄的,没想到宁兄居然才第二,这第一名到底是哪个学堂的,我都已经打听过了,那个座号也不是刘成宇的。”   “我最有把握的一场,居然还是被人压过去了。”   ……   最后一场是诗赋,要求是写一首与元宵佳节有关的事。   小意思,魏时没想过剽窃那些历史名人的诗句,这么多年他也是一点一滴慢慢学过来的,就跟写作文一样,慢慢练就是了,没必要去抄满分作文,更不能去抄文豪留下来的传世巨作。   早在学习诗赋之后,魏时每十天就会拿出一个题目来练习,春夏秋冬四季,各色花卉,山川河流,各种节日,还有常见的树木,这些全都是反复练习过的。   能够保证题目不跑偏,水平不滑落,偶尔的时候有些灵感,也能写出一些让自己觉得不错的诗句,当然跟那些大诗人们是没得比,只能说他还在进步。   这辈子难得经历一场这么正式的考试,也是科举的第一个台阶,五场考试结束之后,魏时也松了一口气。   也算是对自我的一次检测吧,这些年他是把能用的方法都用上了,能花的时间和精力也都花进去了,虽然没有拿出高三的劲头来,但也算是卯足了力气。   县试肯定是能过的,第五场的诗赋如果不是特别不得主考官的心,县案首差不多就稳了,毕竟前四场考试已经登顶,最后一场只要不是特别差,就应该可以把案首拿下来。   不过成绩如何这都是考官的事儿了,魏时用完了午膳,也没急着读书,带着人在这方山县城溜达起来了。   方山县可是正儿八经的老家,虽然他是第一次来,很有可能近几十年都不会再过来了,趁这个机会是得要好好逛一逛。   各色美食尝一尝,反正考试已经结束了,不怕吃坏了东西拉肚子,美景得要去城外看了,城里头人来人往的,没看到有很特别的建筑,富庶程度跟燕县差不多。   “二少爷,要不要回去歇一歇,明天咱再出来逛。”身边跟着的小厮劝道。   他记得大少爷刚考完县试那会儿,上马车都得让人扶着,回去直接就睡下了,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要不是大夫说没事儿,非得把他们吓死不可。   到了二少爷这儿,考个试怎么那么轻松,要不是已经拿下四场第一了,他都怀疑二少爷在里面有没有认真答题。   “好不容易放松放松,晚膳就在外头吃,不着急回去。”魏时不觉得累,虽然结果还没出来,但是对他来说现在就像是爬上了一座小山,已经站在山顶上了,当然要伸伸懒腰,吹吹风,好好享受享受。 第10章   魏时一直等天色完全暗下去,这才回府,一觉睡到大天亮。   考完试的人轻松惬意,但是远在千里之外的燕县知县府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夫人李氏的心尖子,整个魏家二房的宝贝疙瘩,得了风寒。   这可不是小事情,小孩的夭折率高,轻易病不得,不是吃了药就能好的事儿。   李氏已经让人把燕县顶顶好的郎中请回府了,还派人去了州城请郎中,什么药材都不缺,伺候孩子的下人也精心,房间里烧的也是上好的无烟炭。   总而言之,李氏已经把能做的全都做了,最好的东西全都给自家儿子用上了,但是高热一直未退,生生愁死人。   魏仁对这个嫡子还是很看重的,一开始没少过来,但是随着李氏的脾气越来越差,魏仁干脆借着县衙有事躲了。   县衙有没有事,李氏还不知道吗,自家老爷是个惫懒的,连百姓都知道,知县不管事儿,就是个白领俸禄的,儿子病了,倒是积极起来了。   魏仁躲在外面不敢回来,府里的其他人可躲不出去,下人哪有不服李氏的,被骂、被罚甚至被打,都不敢吭一声。   府里头的两个姨娘,按理来说也算是半个主子,可照样被迁怒了,捡佛豆的捡佛豆,抄经书的抄经书,连点儿缘由都没有,就直接被罚了,上哪儿说理去。   总之一句话,夫人不好过了,整个府上谁也别想好过。   好在,州城的郎中到达之前,达哥儿的病总算是控制住了,高热已退,风寒虽然还没有好利索,但不发热了总归是没那么吓人了。   等收到魏时考取县案首的信时,魏达的风寒已经好了。   双喜临门,魏仁心里头高兴,面儿上却是不发一言,对他来说是双喜临门,对夫人来说就是一好一坏了,好不容易消停几天,他才不想再去招惹那个母老虎呢。   大哥上次来信,不光要让时哥儿长期留在柳州城那边读书,还要把白姨娘也接过去,这事儿他还没跟夫人说呢。   说实在的,时哥儿留在大哥那边读书,魏仁心里头是一千个一万个愿意,大哥学问比他好,柳州城也比燕县要繁华的多,关键是时哥儿不在府上呆着了,夫人也能气顺几分,他能不乐意吗。   但是把白姨娘接过去这事儿就不行了,他拢共就收了两个姨娘,一个周姨娘,比他还要大一岁呢,早就不去那边了,另一个就是白姨娘了,二十七岁,还是好时候,长得好,性子柔,颇得他喜欢。   关键是把白姨娘送走了,夫人也未必肯再给他一个通房,他总不能一直去夫人的正院吧,那非得把他逼疯了不可。   所以让白姨娘去柳州城这事儿,能拖就拖,实在拖不下去了再说,他就不信,大哥堂堂一个知州,府上还能缺了照顾时哥儿衣食起居的人,非得把白姨娘弄过去。   魏达得风寒这事儿就算是过去了,整个府里都是李氏管着,所有人都觉得魏达这场风寒是意外,毕竟天气冷,哪怕屋里头烧着炭,开门关门的也会把寒气带进去,小孩体弱,得病是很正常的。   不过李氏还是对儿子更上心了,伺候的人又加了好几个,除非魏仁留宿,否则的话,她都跟儿子待在一个房间里,自己瞧着才能放心。   当然了,魏仁是绝对比不上儿子在她心里头的分量,之所以哪怕把儿子送到隔壁,也要让魏仁留宿,还不是因为想再生一个嘛。   她虽然年纪不小了,可小儿子生下来也才一年多,未必不能再怀一胎,自个儿亲生的儿子,谁还会嫌多。   魏时只写了四封信,一封是给自家父亲的,一封是给姨娘的,一封是给大伯的,还有一封写给的是自家堂兄,压根儿就没有母亲的。   所以李氏根本就没有收到庶子考中县案首的消息,当年她有了自个儿亲生的儿子,便直接放弃了从白姨娘那里抱过来的庶子,下人基本上全都抽借掉了。   但是她不屑于在庶子身边安插人,爱怎么着怎么着,她不管也不问,这孩子是好是坏随便,对于她来说都无所谓,反正二房这些东西都是她儿子的,她手里的这些东西更是她儿子的,跟姨娘所出的庶子没有一丁点关系。   李氏从来都不觉得庶子可以压过她的嫡子去,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命,从出生就决定了,从白姨娘肚子里出来的庶子会读书,那从她肚子里出来的嫡子就更会读书了。   以后她再让哥哥给达哥儿请位名师,达哥儿的将来岂是魏时可以比的。   总而言之,李氏是没把魏时这个庶子放在眼里。   同样收到消息的魏大伯,直接跑到后院跟母亲报喜去了,魏家下一代的领头羊,就得是这个样子,光指望定哥儿不行,达哥儿太小,现在还使不上劲儿。   “案首好哇,咱们家还从来没出过案首呢。”魏老太太喜不自禁,老魏家读书是从老头子开始的,从老头子到两个儿子都没给她拿过案首回来。   “准备准备,待会儿去给你爹上柱香,告诉他这个好消息。”老头子就盼着家里的小辈儿会读书,这要是还活着,听到这个消息,怕是要乐的跳脚了。   “应该的,应该的,是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爹。”魏仁乐得直捻胡须。   大侄子去赶考之前,他就觉得有可能会考中县案首,但是没敢跟孩子说,就怕有压力,再者,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万一出个什么天才神童,他也怕这案首没了。   好在,他怕的那些事儿都没发生。   “父亲这是也收到时哥儿的信了吧。”   魏定看了信之后,就立马去了前院想跟父亲分享这个好消息,听父亲来了祖母这儿,他又慌着往这边赶,瞧两个人高兴的,应该是知道消息了。   “你也看到了,时哥儿再有几天就过来了,回头让你娘好好准备准备,到时候咱们一大家子坐在一块庆祝庆祝。”   二房那边,二弟和二弟妹不可能过来,但是可以把白姨娘接过来,以后就留在这儿照顾时哥儿的衣食起居,蓉姐儿那边儿一家人倒是可以过来。   其实要不是时哥儿还要准备四月份的府试,他还想多请几位下属,好好庆祝一番。   魏大伯满面春风的回了衙门,不到半炷香的功夫,衙门里头的人就全都知道了——魏知州的侄子考中了县案首。   县试虽说只是科举的第一个台阶,可并非是所有的人都能迈上去,而且这迈上去的人里也分三六九等,最好的自然是案首。   更何况魏知州的侄子今年才十一岁,就已经是县案首了,以后妥妥的是个举人,考中了举人,那可就能当官儿了。   再好一点儿,考个进士,跟知州大人一样,光宗耀祖。 第11章   因着自家大伯已经做了安排,魏时都不需要回燕县,直接赶回柳州城就可以了。   当然,县试的结果除了告知家里人之外,他也写信给了先生和交好的同窗,只是不能够在一块庆祝了。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没有比这更好的时节了,魏时一路上心情都很好,当然这跟他考中了县案首不无关系。   比旁人多了十几年的记忆,在学习上,魏时也算是开了挂的,虽然有那么一点心虚,但他还是很感激自己的这个优势。   如果他没有上辈子的记忆,怕是这辈子都不可能参加科举,不管是有嫡弟之后,还是在那之前,府上的环境都不太适合让人奋发向上。   他被养在母亲膝下的时候,吃喝不愁,享受的待遇自然不是现在可以比的,但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在读书上对他都没有过多的要求,相反很是宽泛。   现在想想,还好那时候他有严格要求自己,不然的话一朝从嫡长子变成庶长子,这个落差不是一般的大。   科举相当于是他的救命稻草,若是没有这个稻草,在那样压抑的环境下,他真怕自己心理出现问题。   嫡弟出生以后,一切回归原位,他不会去跟母亲和弟弟抢东西,该是他的就是他的,不是他的,他自然不会觊觎。   他有自己的路要走,没必要抢别人的道。   “大弟,你这次真的是太争气了,咱们家还从来都没有出过县案首呢,父亲都高兴坏了,就等着你回来呢。”魏定拉着自家堂弟往里走。   以往他参加考试的时候,别提有多羡慕那些考中第一的人了,早知道堂弟这么争气,他就应该陪着堂弟一块儿过去,也沾沾堂弟的喜气。   关键是自己陪考的人考中案首,这滋味想想就觉得爽,四月份的府试他是一定会跟过去的。   魏定已经考取了秀才功名,不过乡试还差些火候,所以父亲压根不打算让他参加今年的乡试,如果是其他人,即便是火候不到,也可以去考场上试一试,积累经验。   但是他不一样,乡试不同于县试,每一场只有一天的时间,当天就可以出来,乡试总共分为三场,每场有三天的时间,这就是说,每次他都得在考场里待三天才能出来。   就他这小体格,参加乡试真的是冒着风险的,要是有把握也就算了,没有把握的话,何苦去折腾这么一遭呢。   所以他是打算参加下一届的乡试,这样算一算还有三年半的时间呢,瞧堂弟这势头,可能三年半以后,他们兄弟俩可以一起去参加乡试了。   “大伯今日怎么没去衙门?”今儿也不是休沐日啊,大伯可不是父亲,时常从衙门里溜号,据他所知,大伯还是相当恪尽职守的。   “估摸着你要回来了,下午衙门那边也没什么事儿,父亲就干脆直接回来了。”   不得不说他爹对堂弟是真的很看重,这也难怪,有天分,还肯努力,性子也好,不像一些读书好的人,眼睛长在头顶上,他就很喜欢自家堂弟,应该没有人会不喜欢吧。   还真别说,明明是只住了一个月的地方,魏时这会儿却是觉得跟回家一样,相反在燕县的家,他是一点都不想回去。   只是有些放心不下姨娘,父亲是个不会护人的,母亲的性子又惯来一言难尽,府里的日子可是不好过的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把姨娘接过来住。   大伯虽有跟他提过这事儿,可说到底做主的还是父亲和母亲,只有燕县那边肯放人,姨娘才能过来。   ——   说好了要庆祝一番,但因着四月份的府试,并没有怎么大办,除了府里的人之外,只请了魏蓉夫妇过来。   依着嫡姐以往的性子,魏时本来以为她会不怎么高兴的,不管是母亲,还是嫡姐,不乐意都是挂在脸上的,没学过怎么收敛。   甭管是真高兴还是假高兴,嫡姐脸上倒是有个笑模样,不过对他仍旧是爱搭不理。   正好,他也不想搭理这个姐姐,他又不欠她的,干嘛要热脸贴着冷屁Ⅰ股。   “城外白马山的寺庙很是灵验,大哥和大弟若是得闲了,咱们可以约着一起去,拜拜菩萨,以显诚心。”孙行川很是自然的道。   既然已经成了亲戚,那就得多多来往,这样才能亲近得起来。   他可不能跟夫人一样,一手好牌打的稀巴烂,跟谁都不亲近,张嘴就得罪人,这算怎么回事儿。   孙行川用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虽没让自家夫人改了脾气,可也是有效果的,出门不能随意跟人使脸子,可以不说话,笑一笑意思到了就成。   他不求着夫人出面给他攒什么人脉,只求不得罪人,既然图的是夫人的家世,其他的也得一并受了。   新婚头几日,孙行川还想着慢慢的把夫人的性子掰过来,但是如今他已经没有这个妄想了,能达到现在这个效果就费了老鼻子劲了,想让夫人长袖善舞,那太难了,他宁可下苦功夫去读书。   魏时对求神拜佛没什么兴趣,哪怕是经历了穿越这种神之又神的事情,他骨子里也仍旧是个唯物主义者,不信神佛,但如今这个时节,他倒是很乐意去爬山,在寺庙里逛一逛。   魏定倒是没少去了白马山,小的时候是家里人求神拜佛保他平安,长大了之后,他自己每年也是要去拜拜的,对那里可以说是相当熟悉了。   两个人都没有推诿,相当爽快的应下了,魏蓉有一瞬间表情差点就绷不住了。   她就纳闷了,魏时有什么好的,不管是堂兄,还是夫君全都上赶着。   她也知道大家都是亲戚,关系得处起来,但是要上赶着的那也得是魏时才对。   事实却是掉了个个儿,不管是堂兄,还是夫君,对上魏时之后,脸上那个笑,她看着都觉得腻歪,就跟被下了蛊一样。   就连自家大伯,也对魏时颇为看重,这是她来柳州城之前从来都没有想过的。 第12章   一直到月末,魏时三个人才约出去一块爬山,当然不可能不带着下人。   魏时身边带着的就是他前几日才选出来的书童,上次陪他去方山县考试的那些人,回来之后,大伯把大部分人的奴籍都拿过来给了他,这些人以后就跟着他了。   元宝就是他从里边挑出来的书童,今年十四岁,比他大三岁,人挺机灵的,微微有些圆润,看上去挺讨喜。   这一批人,说是及时雨也不为过,大伯家里的下人和他的人,还是有些区别的,而且他也到了必须要有一个书童的时候。   原本在来柳州城之前,他没指望母亲会给他安排书童,甚至都做好了没有护卫送他去考试的准备。   大伯对他确实是恩重如山,这些事情于大伯而言,可能没什么负担,但是对他来说,恩惠却是实实在在的,既少了风险,也节约了时间。   倘若大伯不管的话,他就只能自己去找人牙子挑书童,可能还要挑几个护卫,这些开支哪怕父亲可以报销,但是他还真不怎么信任自己挑人的眼光,更不知道如何管教一个新人。   怕他手里的银钱不够用,大伯已经给他塞过好几次银票了,拒绝都拒绝不了。   这哪里是当大伯的,他父亲都不曾有过这份心意。   总之这些琐碎的事情如果没有人管的话,真的是让人头大。   “过几日你们就要出发了吧,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说话。”孙行川很是热情。   妻弟是个有能耐的,别看年纪小,又是第一次参加府试,可光看魏大伯和堂兄对这个妻弟的态度,就知道绝非是泛泛之辈。   更何况人家已经取得了县案首,府试不出意外的话,肯定能过,过了府试便是童生,十一岁的童生,还是挺让人稀罕的。   不过,孙行川在知道魏定这位堂兄要跟过去陪考的时候,惊的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柳州城谁不知道知州府的独苗苗身子骨不好,虽然没有到整天吃药的程度,可也是经常生病,能陪人去考试,来回走这么一遭,足见交情。   这人跟人还是不能比的,他夫人跟人家还是姐弟呢,就没有这份本事,知州府里头也就老太太因着血缘关系,平日里会惦记着他夫人,时不时的把人喊到府里去。   这其中的缘由,孙行川再清楚不过了,还不是因为自家夫人那个脾气,他都没法想象岳母是什么样的人物,才能把女儿教成这样。   明明除了家世之外,什么优势都没有不是吗,何必傲成那个样子呢,在他们家这样也就算了,在知州府同样傲气,那就是傻了。   白马山还是挺热闹的,爬山的人很多,大都是冲着上面的白马庙去的,求平安的、求子的、求金榜题名的、求财源滚滚的、求一帆风顺的……   这世上倘若真有神佛,大抵是忙不过来的,信徒太多,愿望更多。   魏时随大流跟着在佛前拜了拜,压根儿就没许什么愿望,比起神佛,他还是更相信自己。   ——   因为魏定身子骨不太好,一行人出发的要比魏时之前的计划早两天,一路上走走停停,累了就歇着,绝对不在野外过夜。   “我哪有这么娇气,这都已经四月份了,还能得伤寒不成。”   堂弟在这方面太过小心翼翼了,魏定有些哭笑不得,他又不是泥捏的,哪用得着这么仔细。   “小心无大事,反正时间来得及,停下来的功夫还能安静看会儿书。”   魏时不是急性子,早几天到和晚几天到也没什么区别,左右误不了事。   明明自己才是当哥哥的,魏定却觉得有种当成弟弟被照顾的感觉,虽然被比自己小九岁的人照顾有些奇怪,但是这感觉还不赖。   “相信我,别人说是府试了,就是殿试对你来说也不在话下,日后肯定可以骑着高头大马在御街游行。”   这期望可不是一般的高,本朝能骑着高头大马在御街游行的只有一甲进士才可以,每三年一届,一届只有三个人,状元、榜眼、探花。   这三个不管是哪一个,拿出来都是天下读书人向往的目标。   魏时还真没敢这么想过,他上辈子在高中卯足了劲儿,也就只考上了一所985高校,那所学校在省内还是数一数二的,但是放到全国就不够看到了。   状元、榜眼、探花可是从全国里头筛选出来的前三名,这么宏伟的目标,实在是不太敢想。   他的榜样一直都是大伯,二甲进士已经很厉害了,每三年才出那么几十个人,他削尖了脑袋卯足劲儿往里钻,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达成。   一甲,离他太远了。   并非是魏时妄自菲薄,天底下从来都不少聪明人,有一些有生在底蕴深厚的书香世家,接受的教育更早也更深刻,他卯足了劲儿的同时,人家有可能也卯足了劲儿。   他本来以为自己给自己定的目标已经足够宏伟了,没成想堂兄对他的信心这么足。   魏时摇头又摆手,“这期望太高了,我都没敢想过,大哥可别对我抱这么大的信心。”   刚刚启蒙的小孩子可以信誓旦旦要考状元,但是读过几年书之后,就很少再有人觉得自己能考状元了。   难得见堂弟有这么孩子气的时候,魏定倒是乐了,“有什么不敢想的,路是人走出来的嘛,不到那个时候,怎么能知道自己的潜力有多大。”   他是真的看好自家堂弟,他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要说的基本功,还真不如比他小九岁的堂弟扎实。   而且比起天资,在自律方面他是远不及堂弟的,在堂弟这么大的时候,若不是父亲要求严格,他是很难坚持日日读书的,偶尔还会躲懒。   但是堂弟不一样,在柳州城的这段时间,自律的都不像是一个十一岁的少年,近乎严苛,除了重大的日子之外,堂弟每天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读书上,剩下的也就是吃饭和睡觉了,像今天这样腾出时间来爬山的情况,基本上是没有过的。   一甲进士,虽然听起来遥远飘渺,但如果连堂弟这样的人都不能考取的话,他很难想象还有更自律更优秀的人。 第13章   堂兄对自己这么有信心,魏时虽然高兴,但并没有起骄矜之心,天大地大,什么样的俊杰没有,他可不认为自己一定是那个佼佼者。   正是因为多了一辈子的经历,魏时不可能像一个真正的十一岁小孩子一样,被周围的人夸几句,便不可一世了。   他太明白自己现在的优势是怎么来的了,跟真正的天才比起来,他差的还远着呢,如今不过是仗着有上辈子的记忆,自幼读书就很用功,学习上又有着自己的一套方式方法,说句不太好听的话,不过是笨鸟先飞罢了。   如今也不敢歇下来,只能是扑拎着翅膀,使足全身的力气,能比旁人飞得多远就飞多远。   府试的报名跟县试比起来是差不多的,唯一不同的是,要多找一名禀生作保,当然了,只有通过了县试,才有报名参加府饰的资格。   这些事情就不需要魏时操心了,大伯早就已经找人帮他安排好了,他只需要好好待在院子里复习。   魏定虽说已经是秀才了,但是这会儿能帮上的忙实在不多,除了让下人照顾好堂弟之外,便是一再嘱咐堂弟,考试的时候千万不能紧张。   “府试跟县试不同,不允许带任何东西进去,笔、墨、特用的纸张都是由考场提供,第三场需要考两天,过夜所需要的棉被也是考场提供,到时候有什么不合用的东西,一定要及时提出来才行。”   魏定说起来还心有戚戚,“当时跟我一个考场里的考生,发下来的笔就出了纰漏,笔尖不顺,写起字来费神,压根就没能把考卷做完,出了考场,才抱着家里人哭诉。”   “试卷都交上去了,人也出来了,这时候再哭有什么用,这种情况,一定得早早的告知巡场的衙役,万一出了纰漏,一年的功夫可就糟蹋进去了。”   若是实力不济,考不过也就罢了,问题出在笔墨纸砚上,非得把人憋屈死不可。   魏定就挺替那人可惜的,不过是换纸笔的事儿,衙役肯定不会不管,动动嘴皮子,便不会因着这样的事情落榜,堂弟可不能犯这样的错误。   这事儿魏时还真是头一次听堂兄说起,按理来说,考场上的东西一般都是不会出问题的,在拿到考场上去之前,肯定会经过多番检查,所以碰上文具不合适的情况,几率大概等同于喝凉水塞牙。   虽说碰到的概率小,但真要是碰上了,也没必要犯怵,哪怕没有堂兄提这个醒,魏时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本身经历过高考的人,考前检查就已经练习了不知道多少次了,习惯都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府试总共分为三场,第一场便是帖经,考察的内容还是记诵,这一场魏时是完全不犯怵的。   同县试比起来,府试的难度确实是有加深,考试内容里甚至还包括了左传和公羊传。   之前的县试内容可完全没有超出四书五经,不过左传和公羊传对于大多数学子而言,也算是必读的书籍,只不过来参加府试的学子,多数是还没有读的。   魏时算是沾了自家大伯的光,左传他是曾经背诵过的,只是还不能通晓其意。   但是公羊传里考察的这一段,多亏了大伯曾经跟他讲起过,他素日里又有记笔记的习惯,复习时总会翻看,事情也算是凑巧了,关于公羊传,大伯给他讲过最细致的一段便是在府试当中考到的这一段。   天上掉馅饼砸脸上了,这不能让人不高兴,魏时脸上的笑容别提有多灿烂,在一众垂头丧气的考生当中尤为显眼。   魏定远远瞧着,便知道堂弟一定发挥的不错,能让平日里一直稳重的堂弟这么高兴,他也算是开眼了,到底是小孩子,平时再怎么稳重,如今也免不了露出几分孩子气。   魏定总算是找到做人家哥哥的感觉了,“这才是第一场考试,稳住心思,后面还有两场呢。”   考试的难度从来都是逐次递增的,第一场的帖经是最简单,后面两场分别是杂文和策论,前者考察的是辞章,后者考察的则是政见时务,一场比一场难,轻乎不得。   周围全都是考生,魏时纵是高兴,这会儿也不能大大咧咧的把原因给说出来,公羊传里的那道题目,可以说是第一场考试的压轴难题,他侥幸能答出来,也算是走了大运了,这会儿还是闷声发大财的好。   不过,这雀跃的心情一时半会儿是难以平复了。   魏定只劝了一句,也没太打击堂弟的自信心,在他看来,这一场府试于堂弟而言,本就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如今也算是提前乐呵乐呵了。   第一场和第二场都是当天考完,难度最大的还是第三场,考试时间是两天,需要在考舍里过夜不说,关键是如厕也是个问题。   前两场的时候,魏时尽量的少喝汤水,做题速度又不慢,完全可以撑完全场,等出了考试以后再如厕,但是第三场就完全不行了。   一下子要在考舍里边待十几个时辰,除非已不是凡人之躯,否则的话,压根就坚持不了。   再说了,魏时只能是让自己尽量少喝汤水,不可能滴水不沾,自然免不了要去臭号如厕。   人生最悲惨的经历不过如此了,那么小的一个房间,又不怎么透风,关键是在考试期间,不会有人去清理臭号,就这么积压起来,别说是进到臭号里面了,十米之外都能闻到味道。   魏时憋着气如厕之余,也就像自己没有分配到臭号附近,不然的话,真不一定能受得了这个。   头一天还没结束的时候,臭号附近就已经有两个考生被抬出去了,被熏到快要把胆汁都给吐出来了,人怎么能撑得住。   当然了,大部分还是能够坚持得住的,魏时怀疑,一开始的时候这味道肯定是受不了,时间久了,许是习惯了,也就不受干扰了。   除了如厕的问题之外,在考舍过夜,对魏时来说算不上什么,床板再硬,被子再薄,房间再是简陋,也总比在马车上睡觉舒坦。   魏时本来以为自己在考舍里头可能需要很久才能睡着,没成想自个儿躺在床上,一边想着考试题目,一边迷迷糊糊的就睡过去了,压根儿就没用多长时间。   什么紧张不紧张的全都抛之脑后了,第二天醒的时候也很早,完全是按照自己的生物钟来的,天都还没亮呢。   左右是睡不着了,魏时干脆把昨天晚上用剩的半根蜡烛点起来,接着昨天的思路继续答题。   等把策论写完的时候,天这才大亮,那半截蜡烛也已经燃光了,魏时来来回回检查了两遍,左右也没什么要改的地方了,直接交卷走人。 第14章   魏定在外边等着,连郎中都已经预备上了,他当年考完府试的时候,几乎是被下人架到马车上去的,回去之后差点发烧,还好有郎中在。   不过,饶是如此,也在府城修养了半个多月,才启程回家。   堂弟的身子骨比他强多了,不过也得预备着郎中,读书人的身子大都比常人弱一些,科举又是件耗费心神的事情,有的甚至直接在考场里就晕过去了,压根就撑不完。   魏时被扶上马车,紧跟着便有郎中把脉。   “魏小公子身子骨不错,没什么大碍,好好休息休息就成了。”   不光是不用吃药,连后面‘好好休息休息’这话都有些牵强,这脉象同他前几日摸的没什么区别。   显然这场考试对魏小公子而言,身体上肯定是没有妨碍的,连休息都不成耽搁,就是不知道成绩如何。   不过听魏家的下人说,这位小公子二月份是拿了县案首的,想来府试不管名次如何,应当是可以过的。   同样是十多岁,自家的小儿子别说是考科举了,连点儿刻苦用功的劲头都没有,就知道疯玩儿,管都管不住。   瞧瞧人家,要不是场合不对,他都想叹气了。   因着有大公子在这儿,元宝这个刚上任没多久的书童,压根儿就派不上什么用场,最起码在接人送人上没派上用场,不过,当下人的也不能跟大公子争不是。   元宝一边无奈,一边又暗戳戳的盼着发榜,不管是公子,还是大公子,肯定不可能亲自挤进人群里去看榜单,这差事可算是没人跟他抢了。   “如今考完了,也不急着回去,你好好休息几日,在发榜之前,我们哥俩也在这府城好好逛一逛。”   魏定不着急回家,在哪儿读书不是读呢,当年他来府城考试的时候,因为身体不适,虽说考完逗留了大半个月,可压根就没出去逛,如今也算是弥补当初的遗憾。   魏时也想出去逛逛,这辈子他还真没去过几个地方,有这个机会,自然也不想一直闷在宅子里读书。   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还是有些道理的,他也没想把自己变成一个书呆子。   魏时知道自己身体什么情况,用完了午膳,睡了场午觉,便要约着堂兄一块出去逛。   “人郎中不是嘱咐了让你好好休息吗,出去玩儿也不急在这一时半会儿,咱们等到发榜之后才走呢。”魏定劝道。   再怎么少年老成,堂弟也还是个小孩子呢,十一岁的小孩子,迫不及待的想要出去逛逛,也是正常的。   “已经睡了一觉了,刚考完试,现在也看不进书去,还不如出去走走呢,放空一下自己。”   魏定没听说过什么‘放空一下自己’这种话,不过也大概能明白堂弟是什么意思,刚考完试确实是很难看得进书去,不光堂弟如此,他也是这样。   “那就在附近转转,别往远处走了。”堂弟精神头瞧着还不错,不过也不能走太远了,别到时候坚持不住,把人给累坏了。   魏时也没想着走太远,他倒没觉得自己会撑不下来,就是怕堂兄这身子骨不好硬撑。   辖属方山县的府城是阳州城,跟柳州城比起来,要稍微小一些,繁华程度也比不上柳州城,不过城里却是别有一番意趣。   两地也没有离得太远,但是建筑上有很多方面都不同,各有各的特色,处处都能瞧得见巧思。   街上的叫卖声也不同,两处的方言,有很大的区别,跟官话比起来差别就更大了,但听着并不让人觉得拗口,反正是挺有意思的,像是在唱歌,又像是在逗趣。   两个人不可能单独出来,后边还跟着三个下人呢,各自的书童,还有一个是当向导的,原本是阳州城的人,后来跟在魏大伯身边做事,他对这阳州城熟悉的很,时不时的讲解几句。   “这家酒楼,打小人爷爷那辈的时候就有了,是一家百年老店,里面有几道菜做的尤为不错,来到这阳州城,要是不去他家吃上几道特色菜,那可真就太遗憾了。”   魏时来了兴致,这古往今来,美食都是人类的一大追求,现代有游客打卡的网红店,在这古代也有不吃就遗憾的百年老店嘛。   “都有什么特色菜?明儿咱也过来尝尝。”   今天就算了,晚上还是想回府吃点清淡的。   “咱这边水多,养鸭子的也多,这名气最大的一道菜就是桂花鸭,现在也有,但是桂花盛开季节制作的鸭子,那是最美味的,所以被称为是桂花鸭。”   桂花盛开,那得到中秋节了,魏时兄弟俩颇为无奈,既说是桂花盛开的时候做的鸭子最好吃,自然是想吃那时候的,如今能做,但肯定是差了些味道。   “除了桂花鸭还有旁的特色菜吗?”   “有啊,红烧鱼骨、醉虾、串炸鲜贝,都是这家店里的特色菜,滋味好极了。”   滋味好是好,可价钱也是真高,他就吃过一次,攒了半年的钱,当然也不是光图口腹之欲,去酒楼吃饭的那天是他母亲的四十大寿。   “听起来倒是不错,待会儿你去里头定个位置,明儿我们去尝尝。”魏定安排道。   刘叔是父亲跟前的人,这事儿还得是他来指派,堂弟大概是不好意思的。   除了这家百年老店之外,阳州城有意思的地方还很多,不过魏时他们只是在宅子附近转了转,没怎么走远,左右还得在这儿待上七八天呢,不着急。 第15章   几天的功夫,足够魏时兄弟俩逛完这座府城,当然是仅限于城内,城外诸多的风景就没办法在几天之内看完了。   不过这几天两个人也没有完全将书本放下,兴起之时,做几首诗,无话可聊之时,也可以把那些圣人也拉出来,一层一层的剖析,也算是件美事。   魏时仍旧保持着往日的生物钟,早起时要放声朗诵或背诵,晚上躺在床上,脑子里也会把当天背的内容过一遍。   都说二十一天养成一个习惯,他这习惯都养了这么多年了,自然不可能放下,什么时候不需要读书了,什么时候才会改一改这习惯。   放榜那一日,天还没亮呢,元宝就已经跑到贡院门口待着了,势必要抢一个好位置。   虽说已经是四月中旬了,但是清早外面还是挺冷的,更何况这会儿离放榜的时间还早着呢,少说也得一两个时辰,有这个功夫,魏时还不如在家里看看书呢,一点都不乐意早早的过去。   元宝那边他也劝了,或早或晚都能得到消息,赶得早的跟赶得晚的可能相差都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何苦早早的过去在贡院门口候着呢,不差这点时间。   元宝倒是积极的很,他刚刚起来的时候,元宝都已经把早膳用过了,着急忙慌的要去抢占好位置,只等着跟他说一声了。   魏时和魏定倒是不慌不忙,离放榜时间还有两柱香的时候,这才出门,刘叔早早的就已经在茶楼里头订好了位置,一边喝茶,一边等着元宝过来报喜。   “元宝肯定是跑到前面去了,也难为他这么小的个头,咱们在外边都瞧不见他的影子。”魏定调侃道。   少有读书人会自己挤进去看榜单,贡院门前挤挤压压那么多人里头,没有几个读书人,不是下人,便是家里人,元宝年纪小,又并非是壮硕之辈,在里头还是挺不起眼的,也难怪瞧不见。   “少爷,中了,中了案首!”元宝挤开人群,一路跑,一路喊。   饶是之前有这个心理准备,魏时也仍旧激动不已,整个人都有点懵,被堂兄拉了一下才缓过神来。   “你小子可以呀,阳州城的案首。”   魏定的兴奋一点儿都不比当事人少,他虽然认定了自家堂弟日后绝不是平庸之辈。   可现如今毕竟年纪还小嘛,只有十一岁,考场上几乎没有年纪更小的了,大多数都是十七八岁,在往上那就不好说了,二三十岁的有,四五十岁的也有,白发苍苍过来考试的老人家,他不是没见着。   正因为如此,才让他觉得震撼和惊喜嘛,堂弟的水平府试是肯定能过的,这个案首就没那么十拿九稳了,堂弟压过那么多年长的人,一举夺得案首,绝对是个大惊喜。   魏定想的还要更远一些,堂弟已经是府试的案首了,那么一年以后的院试,只要不出大纰漏,秀才功名那边是板上钉钉的了,毕竟是案首,如果过不了院试的话,阳州城的知州也没面子。   一年后堂弟顺顺利利的拿到秀才功名,等到下一届乡试,他们堂兄弟二人就可以一块去参加乡试了。   这么一想魏定还真有些紧迫感,尽管堂弟天资聪颖,又勤奋刻苦,可毕竟他们差了九岁呢,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赶上,他这个做哥哥的脸上也不好看。   魏定下定决心这几年要好好用功,别到时候堂弟成了举人,他却落榜了,那可真就太难看了。   府案首的光环挺厉害,不光让茶楼免了茶水费,魏时和魏定这兄弟俩还被贺喜的人里三层外三层的给围起来了。   他们俩都是生面孔,在阳州城名声不显,魏时先是拿了方山县的县案首,如今又夺了阳州城的府案首,也难怪会一茬又一茬的人过来套交情。   一方面是过来打听打听,便是成了手下败将,那也总得知道打败他们的是什么人吧。   另一方面也是交个朋友,虽说是文人相轻,但多条朋友多条路的道理,大家还是都知道的,更何况魏时小小年纪就已经是府案首了,显而易见的潜力股,这时候不交好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去。   过来的人都比魏时年纪要大,张兄、李兄、宋兄、刘兄……大家笑脸相迎,魏时也不能驳了谁的面子去,喊谁都是兄长。   半个多时辰下来,魏时都有一种梁山好汉的感觉,只不过人家是叫哥哥,他这边儿是各种兄长。   不过这么多人围在一起,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的全都是场面话,留下的也基本上都是面子情,很难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魏时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可以把这所有的人都记住,毕竟人实在是太多了,之前又完全没有过交往。   不过能不能记住也无所谓了,若是有缘,日后必然还会再有交集,若是无缘的话,名字记得再是牢固,也派不上用场。   等兄弟二人从人群里出来的时候,太阳都已经升到头顶上去了,眼瞅着就要用午膳了。   “回去简单吃点儿,还不知道晚上知州那边会不会把你们叫过去,中午就别吃的太丰盛了。”魏定嘱咐道。   他当年参加府试的时候,知州大人就有安排宴席,不过跟他没什么关系,人家只宴请前十名,他还在十名开外呢。   阳州城现在的知州已经不是之前的那个了,每个父母官都有各自的习惯,他也不太确定如今这位会不会宴请考生。   魏时这会儿心情好,吃什么就不重要了,哪怕杂粮馒头,这会儿进了嘴里也能吃出蜜糖的甜味来。   “让下人收拾收拾吧,不出意外的话,咱明天就启程回去。”   再在这儿待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知州大人若是有安排的话,今天肯定会给通知,人家若是开宴,他肯定过去,若是没有,那就趁早回去,左右阳州城都已经逛完了。   接连拿下两个案首,纵使魏时不觉得自己在乎虚名,这会儿也想着向小三元冲击了,县试、府试、院试,这三场每一场都拿下案首的话,那便是小三元了。   虽然只是个名头,没有太多实际的意义,但就算是名头,听起来也好听不是,更何况已经是拿下两个了,最后这一个由不得魏时不动心。   当然,院试的难度又比府试和县试高出来,要想再拿下一个案首,魏时清楚他现在肚子里的这点东西是不够的,好在还有一年的时间做准备,使使劲儿加加油,说不定还真能有个小三元的名号。   想到这儿,魏时就不能不感谢自家大伯了,在柳州城他可以安心读书,而且不管是大伯,还是堂兄,对他都不藏私,能教他多少就教他多少,拳拳心意,让人感动。   在柳州城学习功课,可比在燕县好多了,唯一让魏时挂心的便是姨娘了。   父亲万事不管,母亲又是那么个性子,连粉饰太平都做不到,全由着自个儿的心意来,姨娘吃亏是肯定的,就怕是吃大亏。   也不知道姨娘什么时候能到柳州城,大伯虽然发话了,但最终能拿主意的还是父亲和母亲。   想想魏时就觉得心里发苦,少年不知愁滋味,那是对极少数人而言的,事实上更多的人,早早的就已经明白人世艰苦了。   知州那边儿到底是没有任何通知,第二天一大早,魏家的车队便启程出发了,同来时一样,走的时候也慢慢悠悠的,路上一点也不着急。   魏时和魏定各坐各的马车,各拿各的书本,进度不一样,要学的东西自然也不一样。   一开始魏定还有些不好意思放声朗诵和背诵,毕竟是在路上嘛,尽管官道上人烟稀少,可也怕别人笑话。   不过看堂弟大大方方的,该背书的时候背书,该默念的时候默念,声音大小完全不受干扰,在马车上就跟在自家院子里一样自在。   魏定也就没那么不好意思了,反正又不是深更半夜里扰人清静,在路上背书,说不定还能给周围人提提精神呢。   这兄弟俩算是卯上劲儿了,一个比一个用功,魏定怕三年后堂弟中举,自己却落榜了,招人笑话,所以积极性是空前的高涨,魏时则是想着再拿一个案首,也享一享‘小三元’的美名。   等回到柳州城的时候,魏时才收到消息,姨娘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你得府案首的消息,我让人一并送回燕县了,你姨娘她们一行人没几天就要到了。”魏大伯这让人拿着信去接白姨娘的。   二弟那边儿迟迟没有回应,他就知道是不乐意把白姨娘送过来的,所以这才去了第二封信,把时哥儿中府案首的消息也第一时间传了过去。   二弟好歹也是做人家父亲的,自己不能过来帮衬儿子,难道还舍不得一个姨娘过来吗。   魏大伯了解自家弟弟的性格,就像是要接白姨娘过来这事儿,二弟心里不乐意也不会拒绝,一开始想着能拖则拖,拖到他不提这个事儿了最好,但如果拖不下去了,那肯定就麻溜的给办了。 第16章   魏时都已经11岁了,白姨娘虽然是过来照顾孩子的,但肯定也不能住在一个院子里,不过魏大伯母给白姨娘安排的院子紧靠着魏时这边儿,方便照顾。   这两处院子的管家权,自然也是交给了白姨娘,大房的院子,大房的下人,吃喝用度也都是大房这边来出,这两处小院儿管家却是由白姨娘来,不得不说白姨娘母子俩是占了大便宜了。   不过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她们母子俩一个比一个穷,过来的时候,魏仁压根就不往外掏银子,打定主意让自己的姨娘和儿子吃大哥的、喝大哥的、用大哥的。   魏时能做的不过是把这份情谊记在心里,日后再还回去,现在的话,他不能不接受这份情谊,没有承担他和姨娘两个人独立生活的能力。   这种无可奈何的感觉冲淡了取得府案首带来的喜悦,魏时不得不正视现在的自己,说的好听点儿,他是靠着伯父的疼爱生活,说难听点儿,这也算是一种施舍吧。   魏时上辈子已经成年了,已经建立了自己的三观,对他来说,在已经分了家的大伯家里住着,并且是白吃白住,心里头实在不怎么自在。   但凡是父亲往外拿些银子出来,或者是让人从燕县送些东西过来,他都不至于这么尴尬。   事实情况是他和姨娘不光在大伯这里白吃白住,还领着大伯发的月银。   在读书上,教导他的除了大伯之外,还有堂兄的先生,束脩也是大伯往外拿。   抛出这些身外之物,大伯一家在他身上费的心思可不少,大伯亲自指导他读书,大伯母没少让厨房给他开小灶,一季三套衣服,所有的待遇都跟堂兄一样。   堂兄待他就更不用说了,柳州城的山山水水,都是堂兄带着他观赏的。   私心里,魏时已经把大伯一家当做是自己真真正正的一家人了,反倒是父亲那边,越来越疏远,除了每月问候的信件之外,再没有什么来往了。   一年的时间说快也快,似乎眨眼就过去了。   “大夫人让人送过来两套衣服,你待会儿试试合不合身。”   白姨娘仍旧是柔柔弱弱的样子,不过这一年日子过得畅快,人也比以前显得恬静了,不再带着一股子轻愁劲儿。   远离了老爷和夫人,这寄人篱下的日子,反倒是要比在府中过得好,自己住的小院儿和儿子这一处院子,都是她管着,没什么烦心事儿,不去想燕县的那一大家子,大半的精力都放在了儿子身上。   活了这么多年,白姨娘到这个岁数才觉得有些滋味儿。   “过几日我便启程去参加院试,大伯都已经安排好了,差不多得一个多月吧,您在家里头要好好照顾自己,没事儿的时候去看看祖母。”   大伯母就算了,祖母没什么事情要忙,巴不得有人陪着说说话呢,大伯母的事情就多了,里里外外都得忙活,何苦去耽搁她的时间呢。   “你安心考试,我这边你就别担心了。”白姨娘知道自己是因着儿子,才有了如今的日子,大老爷和大夫人之所以善待她们母子二人,必然是有所图的。   她一个后宅女子,什么本事都没有,没什么可让人图的,儿子就不一样了,她不止一次的在府里听说大老爷赞她儿子会读书,想来图的便是她儿子日后能有个好前途吧。   自家老爷什么都不上心,不管是子嗣,还是官途,还是家族,在老爷那边都不如他自个过得舒服重要,大老爷显然不一样,还是很看重家族荣耀的。   等将来儿子考出名堂来了,超过了老爷,保不齐老爷和夫人还得看她的脸色过活呢。   姨娘在大伯府上,魏时确实是没什么好担心的,这一次去参加院试,堂兄就不跟着去了,该带的人都已经安排好了,一回生二回熟,也没什么好紧张的。   ——   燕县这边儿,魏仁并没有白姨娘母子俩想象的那么凉薄,又或者说,在嫡子不怎么康健的情况下,对比越来越出色的庶长子,他已经不能像之前一样完全割舍掉了。   自打得了一次风寒之后,魏达两三个月就得病一次,两岁的孩子,光药都不知道吃了有多少了。   魏仁是看重这个儿子,但也怕这孩子立不住,养到四五岁夭折的孩子多着呢,达哥儿现在才两岁多,身子骨弱,时不时的就要生场病,那么多下人照看着,连点凉风都不让吹,就这还能生病。   这孩子能不能养大,魏仁实在是不敢抱太大的希望。   他这前半辈子靠兄长,可兄长总不能靠一辈子,老了之后还不得是靠儿子。   嫡子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比庶子更有出息的。但是现如今他们府上,庶长子十一岁就已经取得了童生功名,马上就要去参加院试了,板上钉钉的秀才,十二岁的秀才公,这在以前他想都不敢想,兄长当年也没这个成绩。   不出意外的话,长子的前程还在后头呢,便是达哥能养成,又有李家帮衬,可一个病弱的孩子,怎么让他去考科举。   不能考科举,入了官场那只能从末流做起,便是有李家在又能如何。   魏仁已经思量许久了,长子放在兄长那边他是放心的,嫡子是李氏的心尖子,能不能养活就看李氏的了,但是这两边有必要平衡一下。   长子那边下回让人送几张银票过去,从他自个儿的私库里出,只要不让夫人知道,也闹不出什么事儿来。   同样是待在柳州城,魏仁已经把嫡亲的女儿抛之脑后了,本来嘛,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更何况这个女儿还跟他不怎么亲近。   李氏也惶不多让,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小儿子身上了,没生病的时候,千防万防,生怕这孩子生病,生了病那就得更精心了,魏仁那边她都没心思管了,更何况是已经嫁到柳州城的女儿。   不过李氏之所以一点儿都不关心女儿,还不是因着有魏大伯在,不担心婆家会欺负她女儿。   至于从小在她跟前长大的魏时,这小子去了柳州城就没再回来,还把白姨娘给接过去了,可见就是个小白眼狼。   还好她有了自个儿的儿子,否则的话,指望这小白眼儿了,日后保不齐要把白姨娘那狐媚子给弄到她头顶上去呢。   不是亲生的就是不是亲生的,肯定是隔着心眼儿,更何况还是从白姨娘肚皮里生出来的贱种。   ——   堂兄没有跟过来,魏时自然没必要放慢速度,不说风雨兼程,但路上也没怎么耽搁过,比去年少花了将近一半的功夫。   有大伯安排的人在,不管是住处,还是报名,都用不到魏时操心。   不过对这阳州城,魏时也算是熟悉了,这次便没让刘叔跟过来。   临考前两天,魏时也不敢在外面吃东西,不过当时出来逛了逛,遇到了好几个熟人。   “院试准备的怎么样?能不能一鼓作气拿下小三元?”   “上次你怎么没多留几日,我跟刘兄本来还打算邀请你参加诗社呢,去了才发现你都已经回柳州城了,这回可不能如此了,看完榜单之后,多在咱们阳州城留几日,多认识点人总没坏处。”   “不知道这次还考不考公羊传里的内容,上次就是吃了这个亏,考完之后,专门去请教了先生。”   ……   瞧着挺面熟,听说话的语气也挺熟,但魏时已经很难将这些人的脸同名字联系到一块儿了,只能哼哼唧唧的糊弄过去。   院试只有两场,一场正试,一场复试,但是该考的内容一点都不少,帖经、策论、诗赋、墨义,题量没比之前少,时间却是比之前少了,一场下来,很多人都没写完。   院试的时候,考察了有关于公羊传的默写,所以备考的这一年里,不少考生都冲着公羊传下了不少功夫,但是这一次的试卷,一点有关于公羊传的内容都没有,最后一道题目是让默写圣谕广训百数十字。   客观来说,默写圣谕广训要比默写的公羊传简单,但是公羊传毕竟是这些考生这一年专门攻克的一本书,圣谕广训可没多少人专门下这个功夫,这就到了要考察基本功的时候了。   要背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很多人都觉得自己已经准备好了,殊不知一些记忆是会被慢慢淡忘的,再把精力放到策论、诗赋、杂文上的时候,往往就忽略了基本功。   所以不管是去年的公羊传,还是今年的圣谕广训,都着实是坑了一批考生。   当然了,今年的情况还要好一些,圣谕广训毕竟不如公羊传偏门不说,参加院试的也都是已经考过了府试的童生,考生的水平都不在一个层次上。   这一次诗赋倒是出了一个中规中矩的题目,以花为题,但凡是学过诗赋的人,必然练过这个题目,把以前的拿出来写上就是了。   当然了,如果这诗作已经对外人展示过了,那可就不能往上写了,万一真有人把自己曾经的诗作拿来用,两边相撞,谁也讨不了好去。   基于这个原因,魏时也不太乐意参加什么诗社,省得把存货耗光了,自己在考试的时候犯难。 第17章   四季各色的花卉,数不胜数,魏时并没有特别偏爱的花儿。   不过像牡丹这种颇受国人喜爱,甚至能称为是国花的花卉,魏时当然有拿出来练习过,除此之外,无数诗人曾经咏诵过的花中四君子,被众人赞叹高洁的莲……   这些魏时全都拿出来练手过,写诗不像是做文章,后者还有模板可循,前者要想出彩往往就是灵光一现,在考场上,在狭小闷堵的考舍里,很难会出现灵光乍现的时候。   魏时也不为难自己,与其绞尽脑汁的重新做一首诗,还不如把往日的诗作拿出来,好歹也还有那么一丝丝灵气,当然跟大诗人是没得比。   大靖朝,在魏时上辈子的记忆里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的,前朝的国号为周,改国号的便是大名鼎鼎的武则天,这位把大唐朝改为大周朝的女皇帝,在魏时两辈子的记忆里都是改写历史的能人。   只不过,上辈子的记忆里,武则天再把国号改为周之后,又重新改了回来,大唐还是大唐,皇族仍旧是李氏。   但是这辈子,这位大名鼎鼎的女皇帝,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位女皇帝,把国号改为周之后,便没有再改回来。   而大周朝虽然开国的第一位皇帝是女皇,但在接下来三百年多年的历程里,再没有出现过一位女皇帝。   历史就是在武则天这里拐了弯儿,大唐之后便是大周,大周之后,便是如今的大靖朝,再没有宋元明清。   不过这也说不准,谁知道大靖朝之后又会有什么样的国号,保不齐就会出现宋元明清呢。   魏时脑子里确实记得不少后世的名人诗作,那些流芳百世的名人,他都不知道还会不会再出现,不过,这都不是他能把旁人的诗作拉出来作弊的理由。   再者,他又没想过去做流芳百世的诗人,多活一世,他更想着眼于现在,活着的时候活得舒心,死后的名声倒是不怎么重要,没必要为了一个盛名,让自己良心不安。   在把试卷做完之后,魏时难得的没有提前交卷,哪怕试卷已经翻来覆去检查了十几次,最后交卷的时间也越来越近。   不只是魏时如此,其他的考生同样也是如此,有的像魏时一样翻来覆去的检查试卷,有的虽没有写完,可瞧着已经完全写不出东西了,抓耳挠腮,好不可怜。   可就算是如此,在这最后一天里,也没有人提前主动交卷,衙役也甚是能够沉得住气,来来回回的巡场,接近臭号的时候,捏着鼻子也要走一趟。   一直到考试结束,大家这才任由衙役把试卷收起来,不在考舍里头消磨时间。   魏时是看着衙役把自己的试卷收上去之后,这才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跟进来时的井然有序不同,走出考舍的时候,可就没什么秩序了。   人挤人不说,紧挨着臭号的考生,身上还散发着不可言语的味道,莫说是挨着走了,靠得近一点儿,就能够熏着人,偏偏人这么挤,想往旁边挪几步都不成。   魏时几乎是憋着气走出来了,到了外面,长吸一口气,可算是解放了,不光是鼻子放松,身心都放松了这种考完试之后独有的愉悦感,真真是妙不可言。   这两场考试,最幸运的地方大概在于每一场都离臭号有很长一段距离,做试卷的时候不至于受折磨,当然如厕的时候,那就不可避免了。   过了院试,便是正儿八经的秀才了,跟童生比起来,秀才才是真真正正跨越了阶级的,才是‘士’这个阶级当中的一员。   当然了,魏家有知州、有知县,从这方面来讲,魏时哪怕不读书,托父辈的福,也在‘士’这个阶级里头,只不过拿了秀才功名,就更加的名正言顺了。   虽然考试结果还没出来,魏时不确定自己是否可以拿下小三元,但秀才功名,他势在必得。   魏家的下人早就已经在外面等着了,元宝带着人过来,直接上手把少爷搀起来,架的人往马车那边儿走。   不独魏时是这个待遇,周围多的是有这般待遇的考生,还有被背过去的呢。   在考舍里头待了这么久,再好的身子骨,这会儿也觉得累了,更何况,读书人大都体弱,身子骨健壮的可没几个。   托院试的福,魏时在古代也经历了一场交通堵塞,外边来接考生的马车牛车实在是太多了,还有抬轿子的,全都是大家伙,再加上挤挤压压的人群,硬是把街道给堵上了。   没车没轿的人还好,一个人好歹还能挤出去,车马轿子可就真真是陷在这里头了。   没有衙役管控秩序,也没有排场大的勋贵人家能派出人手来清理街道,只能是等着人群散了,车马轿子慢慢的往前走。   这年头可没什么交通规则,更没有什么红绿灯,谁都想着早点回去,见缝插针,谁也不让谁,魏时一开始还有兴致坐在马车上看稀罕,后来干脆卧在马车里睡着了。   甭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堵车都是件消耗人耐心的事情。   魏时是被饿醒的,醒过来的时候没在马车上,已经是躺在自个梨花木的大床上了,屋里还燃着助眠的熏香,要不是腹内空空,大概能睡到明天去。   “少爷醒了,厨房的粥正热着呢,这就给您端过来。”元宝赶紧道。   厨房那边是早早的就已经吩咐好的,熬到糜烂的粥一直在炉子上温着呢,并非是魏家没有银钱了,吃不起鸡鸭鱼肉,单单熬一锅粥出来。   而是大夫早先吩咐过的,在考舍里头吃不到什么好东西,人又紧张,所以这头一顿饭不宜吃得过于油腻,一碗素粥下去,也能清清肠胃。   等到晚膳,就能好好吃一顿了。   说是素粥,里面的东西却不少,枸杞、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山药、桃仁,不知道熬了有多久,已经完全炖烂了,配料和米融到了一起,都快分不清楚哪样是哪样了。   魏时三口两口的把一碗粥喝进肚子里,慌着去沐浴换衣,另一边也没忘了让人把床被换了。   他虽然闻不到自个身上的味儿,但是想想也知道,这么几天的功夫,肯定是酸臭难闻了,再者,身上也着实是腻的慌。 第18章   跟上次参加完府试不一样,院试结束之后,魏时四处闲逛之余,没少收到同届的帖子。   文人嘛,考完试都喜欢放松放松,名头也是五花八门,有办文会的,有约着要出去一块儿踏青的,还有要在放榜之前去寺庙里拜一拜的,最夸张的是,还有以乐会友的,不拘是什么乐器,自个儿备着,到时候展示一番。   啧啧,文会魏时是不爱去的,其余的请帖,倒是挑挑拣拣去了两三场,不过参与的人大半都是相同的。   文人的圈子说广也广,但凡是读书人,坐在一块总有能聊的,可要说小也真小,真正能聊到一块儿去的,还真没几个。   正是因为知己难寻,所以才有了酒逢知己千杯少。   魏时没想着可以找个知己,他和这些同年相处的时间都太短了,交谈的时候根本就不敢交心,何谈知己。   瞧着别人亲密交谈的时候,魏时还真有些想燕县的那些小伙伴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同窗,感情总归是不一样的,如今虽有书信往来,可想要见一面却太难了。   他没时间回燕县,燕县的小伙伴也不可能千里迢迢跑到柳州城来。   而且在众多的同窗里头,他是唯一一个取得童生功名的,一步错过,步步错过。   乡试、会试、殿试,终有一日,他会去到京城,燕县那个地方,哪怕有那么多同窗在,能不回去,他也不想回去。   参加了几次聚会之后,魏时的情绪反倒是低落下来了,以至于连身边的下人都谨言慎行了不少。   放榜之日,元宝都不敢表现的特别积极,虽说也是早早的在榜单前面等着,可态度却是小心翼翼的,一点儿都不敢声张。   榜单前面是挤挤压压的人群,魏时站在茶楼里,连榜单的边边角角都看不到,肖想了将近一年的小三元,如今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魏时反倒是没有那么期盼得案首了。   左右该使的力气都使完了,尽人事,听天命,他这会儿除了稳住心态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元宝没有像上次一样大喊,但面上仍旧是掩不住的喜色。   得,肯定是中了,但绝不是案首。   “恭喜公子,一甲第二名。”元宝说这话的时候都不敢嬉皮笑脸,腰弯下去,脸上的喜色收不住,可声音却是严肃的。   公子接连拿下县试和府试的案首,旁人不知道,他这个做书童的却晓得,公子这一次的院试,也是奔着案首来的。   一甲第二名,仅次于案首,对旁人来说,可能是个不得了的好成绩,但是对奔着案首来的公子而言,恐怕并不美满。   尘埃落定,魏时确实觉得结果不怎么美满,若是拿了案首,便能成就小三元的美名,但一甲第二名,就差这么一点点,就跟小三元无关了,跟榜单上的最后一名也没多大的区别,同是秀才,可不影响下次乡试。   攒足了力气,一拳头挥出去,却没能把目标打倒,这滋味儿着实郁闷。   但要说后悔也没有,这段时间他确实是做了充足的准备。   一年里能达到的水平也就是如此了,他总不可能,为了小三元的美名,硬等上两年,参加下一届的院试,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案首是谁?”   败就败了,总得知道败在谁手里吧。   “云贵县刘子成。”元宝是做足了功课的,四周还有旁人,这会儿只能压低声音,“已经二十三岁了,因守孝耽搁了四年。”   自家公子今年才十二岁,比刘子成小了差不多一半,也不能算输。   魏时抿了抿唇,“去年的府试,他应该是没参加吧?”   去年的榜单上,一甲之列可没有刘子成的名字,一甲也就是前十名,能在院试拿案首的人,不可能府试连前十名都进不了。   “是,据说刘子成五年前就已经拿到了童生功名,因为守了四年的孝,所以今年才来参加院试。”   也说不清楚谁更倒霉一点,守孝四年,最起码两位亲人过世,其中的悲痛之情暂且不提,光是这四年的大好时光,就够让人痛惜的了。   自家公子也倒霉呀,若不是碰上刘子成,这次肯定又是一个案首,十二岁的小三元,放哪儿都得让人惊叹一番。   自打去年拿了府案首之后,魏时在阳州城可就不再是籍籍无名之辈,最起码在这一批考生里头,名声还是挺响亮的。   没能一鼓作气拿下院案首,固然让人觉得可惜,但是12岁的秀才,而且在榜单上还是一甲第二名,这名次若是还丧着一张脸,那可就说不过去了。   魏时也不想惹得众怒,虽心里也憋闷,面上还是欢喜的,笑盈盈的跟周围人道谢、贺喜。   不多时,便瞧见了此次的案首刘子成。   跟大多数文质彬彬,甚至称得上文弱的读书人不同,刘子成天生一副大骨架,个子高,肩宽胯也宽,人虽然不胖,可一眼瞧过去,绝对称得上是人高马大,所以在人群当中相当的显眼。   魏时的审美观跟时下百姓不太相同,比起他这个文弱的身板儿,他还是更欣赏像刘子成这样满满的男子气概,瞧着威武,看着俊朗。   他这手腕没比女子粗多少的身子骨,跟‘威武’这两个字一点都不搭边,有赞他俊美的,也有夸他俊秀的,但说他俊朗的人还真不多。   魏时从来都不觉得自己长得女气,但过于白皙的皮肤,不够粗犷的五官,着实是影响到了他男儿气概的体现。   “恭喜刘兄,取得案首。”魏时大大方方的道,输就输了,没什么输不起的,以后的路还长着呢,没必要计较一时之得失。   压着少年得意的魏时得了案首,刘子成并无骄矜之色,“侥幸而已,倒是魏弟,小小年纪就已经是秀才了,让为兄叹服。”   读书人之间,多以‘兄’相称,这也算是个敬称了,相熟之人才以年龄论兄弟,不过刘子成和魏时的情况又不一样,虽是同年的秀才,可年龄却差了足足十一岁,孰兄孰弟,一目了然,连算都不必算。   魏时自个儿知道自个儿的情况,不能以寻常人论之,比旁人多了一世的记忆,比普通的小孩要自律一些,算是占了很大的优势,如果这样仍旧泯然众人矣的话,那也太不争气了点儿。   如今这样,只能说是没对不起自个儿的优势。   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份优势也在逐渐的减弱。   两个人正聊着呢,便有好几个声音插了进来。   “恭喜刘兄,喜获小三元。”   “恭喜刘案首。”   “恭喜刘小三元。”   得,自己肖想了一整年的小三元,如今已是别人的囊中之物,偏偏这人还是绊住他拿小三元的‘罪魁祸首’。   再怎么宽慰自己,魏时心里边也忍不住有些不舒服,虽然知道刘子成没有任何的错处,他也没有理由迁怒人家,可比起刚刚,这会儿确实是瞧着刘子成不太顺眼。   唉,本以为是自己地里的小白菜,没成想居然是别人家的,还长了这么水灵,如今瞧了主人家,倒觉得人家是拱了白菜的大野猪。   啧啧啧,心里不平衡的魏时面无表情的瞧着众人来向刘子成贺喜,十句话里有九句会提到小三元。   不甘心、羞恼、难堪……百般滋味杂糅到一起,魏时心里越发的不服气,对方虽比他年长了十一岁,可自己的优势也是明显的。   如今院试败了,但两个人的差距未必就很远,两年后还有乡试,到那时,孰高孰低,还有的比呢。   只有独孤求败才会有棋逢对手的愉悦感,魏时是没有的,尤其第一次交锋,他还是败者,比起愉悦感,他内心充盈的是挫败和不甘。   仿若一团熊熊烈火,在心里燃烧,周围这些贺喜的人,有意的,无意的,都是往里添柴倒油的人。   其实还真不是魏时多心,过来跟刘子成贺喜的人,无意者少,有心者多,甚至好多跟刘子成都没什么交往,这会儿过来跟刘子成贺喜,也讨不到什么面子情。   不过是瞧见魏时在这儿,‘小三元’这三个字一出口,便可以在少年得意的魏时伤口上撒一把盐,损人也不利己,但是痛快呀。   比你优秀很多的人,如今却是跌了一个大跟头,哪怕人家跌了个跟头的成绩,自己也考不了,但是不妨碍他们觉得痛快。   少年得意者,往往最让人羡慕,因为少年得意就意味着天赋好,意味着未来有更广阔的前程,意味着自己年少时跟人家比起来是失败的。   跟大器晚成者比起来,还能自己骗自己,等到了人家的年纪,自己指不定会有更大的成就,但是跟少年得意者比起来,未来暂且不提,以前肯定是比不过人家的。   如今能有一个在伤口上撒盐的机会,还真有不少人挺积极的。   刘子成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可读书人到底心思细腻,很快就察觉到了这些人的不怀好意。   拿下了小三元,自己也高兴,可这还不至于在魏时面前得意,又不是殿试,日后在科举上没了较量的机会,区区一个院试,若是现在就得意忘形了,日后可怎么办。   刘子成没留下来听更多人的贺喜声,统一告别之后,直接带着书童走人了。 第19章   “公子,您这才十二岁,刘公子十二岁的时候,连童生都不是呢,要是这么算,您可比他厉害多了。”回去的路上,元宝不断宽慰道。   秀才和秀才不一样,当然是年龄越小越好,让魏时憋闷的原因是,他距离小三元就只差一个名次而已,而占了这个名次的人,恰恰就是被孝期耽误了四年的考生,阴差阳错,才让人觉得叹惋。   依着元宝的算法,自家公子,十二岁学到的东西跟刘子成二十三岁学到的东西,只差了一个名字而已,那再过两年,乡试之上,自家公子十四岁学到的东西,肯定要比刘子成二十五岁学到的东西要多。   这逻辑也不能算错,但一点儿都不科学,魏时有些哭笑不得,但不得不说,信心确实更足了些,脚下的路还长着呢,你追我赶,谁走在前面还不一定呢。   魏时不知道的是,在他离开茶楼之后,茶楼里头有关于他的讨论还不少呢。   “小小年纪就好高骛远,第二名已经够好的了,还不高兴,让那些落榜的人怎么想。”   “人家心气儿高呗,你拿两次案首,你心气儿也高。”   “这要是我拿着第二名回去,我爹娘肯定高兴到开祠堂祭祖,搁人家这儿,就成不满意了,这人跟人差的也太远了。”   “有本事考过人家,没本事就别在这说酸话。”   ……   魏时的不满意,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虽没有丧着一张脸,可在榜上有名之后,还面无表情,肯定就是不满意了。   早在放榜之前,众人对魏时的讨论就不少,有人觉得他能拿下小三元,也有人觉得魏时年纪过小,能中秀才,但小三元未必。   比起魏时,刘子成在放榜之前就没那么受众人瞩目了,因为虽然也曾经拿下两个案首,可那都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了,考生都已经不再是之前那一批了。   如今信息流通又不怎么发达,好多考生压根就不知道有刘子成这个人。   不过在榜单发布之后,刘子成的生平事迹,就已经迅速流传开来,不管是他曾经拿下了两个案首,还是他守了四年的孝,连是否婚嫁,众人都晓得了。   刘子成考中童生的时候,已经十八岁了,孝期虽然耽误了他的考试,但是并没有耽误他的婚嫁,十八岁之前他就已经成婚,并且育有一子,也算是幸运了。   比起刘子成,其实明眼人都知道,魏时的前程更远大,毕竟年纪小,跟刘子成在学识上也没差多少,不过一个名次而已,假如换一个主考官,谁是案首,谁是第二名还说不定呢。   更何况魏家还有魏大伯这个知州在呢,别小看了这个正五品的官职,很多读书人穷极一生,都讨不到一官半职,还有的能在正八品,甚至正正九品的官位上待一辈子,不得寸进。   魏大伯如今已经是正五品知州,日后未必没有可能再进一步,调进京城,自然显贵,依旧在地方上,权力可大着呢。   也怨不得那么多人今日特意跑过来在魏时伤口上撒盐,自个得不到的东西,于旁人而言却是唾手可得,心里又怎么会平衡。   不管怎么着,魏家这边总是欢喜的,榜上有名和名落孙山差距我不是一般的大,相比之下案首、小三元,这些都是锦上添花的东西,对下人来说,听着光荣,但实际用处并不大。   中了秀才,哪怕心里头并不怎么舒服,魏时也仍旧发了赏钱,这么多人辛辛苦苦陪他走一遭,月钱还是跟以往一样,没中秀才还好说,既然中了秀才,当然得给人家发点赏钱。   魏时这一次并没有写信,在放榜第二日,便带着人往柳州城赶,说‘赶’这个字真的一点儿都不为过。   路上除了天气不好的时候之外,其余时间,基本上一赶路就是一整天,有时候天色暗下来了,都还会再走一段路。   想想刘子成,魏时这次并没有坐在马车里背书,反而是在外头骑马,他还打算回去之后拜托大伯给他找个拳脚师傅,骨架就这么大了,个子总得往上长一长,别等到成年之后,跟刘子成站在一块儿,再比别人家矮半头。   至于读书,底子已经夯实了,乡试不同于以往的考试,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加了两门。   一门是律学,考察的是本朝的律例,这一点,巡场的举人先生一定比不过自家大伯。   另一门是算学,也就是算数,这应该是魏时最有把握的一门学科了,说着金手指都不为过,别看上辈子他是文科生,但是数学基础一点都不差。   更何况跟后世的数学比起来,如今的这些算术题目,他也瞧过了,真心……不算难。   乡试的算学题目就更简单了,跟高中数学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儿科,在往上会试可能会难一些,不过魏时也没有看过会试的题目。   但是就市面上的算学书来说,虽然读起来晦涩,但实际上的内容并不复杂,知识点都很简单。   对魏时来说,把题目理解通透,难道是比练习知识点更重要,前者他还不太能够掌握其中的规律,后者完全是游刃有余了。   下一阶段的学习,背书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不需要天天背诵,每十天背一部分就可以了,反正都是早就已经背得滚瓜烂熟的内容。   重点还是在策论、杂文、算学和律学上,尤其是律学,他之前没有接触过,也算是从零学起,在这一方面他也没什么优势。   甚至跟刘子成比起来,他是有劣势的,在家守孝这四年,刘子成不可能没有接触过律学,人家的起点可能跟他不一样。   在算学占有优势的情况下,魏时仍旧是充满了紧迫感。   柳州城知州府,谁也没有想过魏时会回来的这么快,毕竟这里放榜之日也没有过去几天。   那还是头一次,大家不是从信上,而是在当事人口中得知好消息,姑且算是个好消息吧,榜上有名,而且还是一甲第二名。   若是魏定当年拿到的是这个成绩,知州府肯定要大摆筵席庆祝一番,但魏时是拿过两个案首的人,不只是他自己想着冲击小三元,魏大伯和魏大伯母,还有魏定,都想过这事儿。   如今就差这么一小步,就差这么一丁点儿,再好的成绩,让人觉得遗憾。   又听元宝说,这次取得案首的刘子成,若不是上次被耽搁了,原本不该在这一年参加院试的,这不是阴差阳错了吗。   “已经很好了,你才十二岁,能考中秀才,大伯就已经很为你骄傲了。”   魏大伯是把大侄子当做自己儿子来带了,有这样的子侄,他真心觉得骄傲,这次院试虽有遗憾,可也算不上是什么大事儿,小三元的名头虽然好听,但也只是好听而已,重要的还是以后。   拿了小三元,最后却没有考中进士的人也有,反倒是遭人耻笑,可见这中途再是花团锦簇,也比不过目的地重要。   考中了秀才,就相当于是跨越了一个阶级,各方面的待遇都不一样了。   按照本朝律例,秀才名下可以有二十亩的田产免税,不过对魏家来说,不差这二十亩的税银。   但魏大伯还是往侄子名下放了20亩的水田,都是上好的水田,原本在他自个儿的名下放着,如今给了侄子,一来,也算是一份奖励,二来,也算是安一安侄子的心。   二弟那么个情况,对时哥儿有时候比谁都大方,有时候又抠抠搜搜的连寻常亲戚都比不得,实在是指望不上,东西自然是捏在自己手里头才最安心。   时哥儿中了秀才,也算是借着这个名头,把田产放在时哥儿的名下,东西不多,不足以发家致富,可也意味着一份安稳。   魏定这边也送了东西,上好的笔墨纸砚,还有几本关于律学和算学的书,这回算是跟自家堂弟站在一个起跑线上了,两年的时间,一起备考乡试。   魏大伯母送了布料和首饰,布料深色浅色都有,既有魏时能用的,也有白姨娘可以用的,首饰就全都是白姨娘用的了。   说实在的,一个姨娘,不能穿戴隆重,可也不能太过寒酸,不知道的还以为他魏家没有银钱了呢。   老太太这边出手比谁都大方,人家直接拿银锭,整整五百两,阔绰极了。   自家人就已经收了这么多礼,很是抚慰了魏时内心的郁闷,接下来还要宴请客人,不过人情往来都是知州府的,魏时实在不好意思收礼,至于嫡姐那边,拿了东西,他也怕烧手。   知州府大摆筵席的时候,燕县那边才刚刚收到信件,魏时昔日的先生和同窗,自是为这个弟子/同窗高兴,知县府却是陷入了一片寂静之中。   下人们小心翼翼,谁也不敢高声说话,更不敢出什么差错,唯恐惹着夫人。   李氏抱着体弱的儿子,心情实在不太爽快,她可没有收到庶子的来信,是老爷兴冲冲的跑过来跟她报喜。   这算哪门子的喜事儿,她亲生的儿子十天一大病,三天一小病,她都已经不敢想让儿子日后读书了,只要能好好的活着,安安稳稳的活着,留下个后代,她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白姨娘生的庶长子呢,十二岁的秀才,哪怕顶着一个庶出的名头,也不会让人小瞧了去,长房那边儿对魏时又是爱护有加,甚至连女婿家里,也都看好这个庶子。   她的手伸不到柳州城去,老爷是指望不上的,女儿已经完全被婆家拿捏住了,如今能靠着的也就只有娘家了。 第20章   李氏倒是没想着让娘家阻挠魏时科举,长房那边都不会同意,真要硬顶起来,兄长那边未必会愿意为了她得罪长房。   她想做的是让魏家早早的分家,把该属于她儿子的东西留下,不至于被庶子占了去,至于长房那边儿,愿意扶持魏时,那就让他们扶持去。   反正分了家,白姨娘也是要跟在这边的,魏时哪怕日后显赫了,也仍旧被拿捏着,若是混不出什么名头来,也不能在家产上使心眼。   李氏在娘家那边是唯一的嫡女,嫁给魏仁也是下嫁,从来都是依着自个儿的脾气来,要说动心眼儿,对她来说是没必要的。   如今,也算是破了例了。   当务之急,不只是把家分了,而且是不能留给魏时多少东西,反正她的嫁妆一分都不会给魏时,至于公中的东西,二八分,嫡子占八分,庶子占两分。   还有白姨娘,必须得接回来,不能放在长房那边。   李氏一封信,写了撕,撕了写,花了两天的功夫,才把这信给寄出去。   燕县离京城远着呢,又不是派下人专门去送一封信,靠驿站传送,这书信一来一回得小半年,且还有的等呢。   李氏素来是个没什么耐心的人,在没收到消息之前,脾气确实不怎么好,魏仁几乎是不怎么回后院了,没有白姨娘的那朵解语花不说,夫人一点就炸,他宁可在前院一个人睡,也不想回后院。   ——   魏定一直都知道自家堂弟颇有天分,否则也不会在十二岁的时候就中了秀才,而且差一点儿就是小三元了。   但在算学上,他才知道自家堂弟的天分绝对不能用‘颇有’这两个字来形容,简直是太有天分了。   明明是刚接触算学的人,就算以前翻过算学的书,可从来都没人教导过呀,他知道堂弟的启蒙先生是个秀才,肯定不会在学堂上教人算学。   所以,现在应该是堂弟刚刚开始学习算学,结果太打击人了,他好歹也学了三年了,两三天的功夫,都被堂弟在算学上全面压制了。   当哥哥的有苦难言,还好堂弟在律学上的天分没这么惊天动地,不然的话,他都需要调整心态了。   魏定已经算是心态好的了,堂弟虽然比他小了九岁,可在背诵方面,堂弟的底子夯的要实。   杂文、策论也不输他,诗赋就不太好比较了,如果在限定时间内做一首诗,那他做出来的诗大都要比堂弟强,但是如果不限定时间的话,那他的诗跟堂弟的诗,谁的水平更高就不好说了。   他有时候在考场上还会即兴作诗呢,但据他所知,堂弟这几场考试所写的诗赋,都是平日里准备好的,挑的自然也都是精品。   算学和律学,他比堂弟早学三年,三年的功夫,按理来说肯定是拉开差距了,但事实却是,律学确实有一定的差距,算学却是两三日的功夫就被赶上来了。   这样来看,乡试的这几门考试里头,他只在律学这一门功课上比堂弟要优秀。   这也太打击人了,九岁的年龄差,三年的乡试准备,甚至在启蒙方面,他受到的教育要远高于堂弟,父亲曾教导过他,教他的先生也是举人,方方面面都要优于堂弟。   这样的情况下,他都被堂弟轻而易举的追赶过去了,魏定这会儿还能只羡慕不嫉妒,心态已经非常好了。   魏时从来就没有想过藏拙,在燕县的时候,不藏拙是怕自己被打压到一点出头的可能都没有了。   在柳州城,则是没有这个必要,不管是大伯,还是堂兄,待他都极好,藏拙无异于是藏心眼儿,何苦跟对你好的人藏心眼儿呢。   除非是能藏拙一辈子,否则不会被人发现不了的。   魏定羡慕魏时,殊不知魏时也在羡慕着自家堂兄,他并非是什么胸有大志的人,甭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没有想过要做出一番大事业来,如今这般上进,不过是逼不得已。   在燕县,若不是姨娘卖了一回惨,他都不知道还要吃那些残羹冷饭多长时间,夜里还得要饿着肚子。   大多数人都喜欢挑软柿子捏,一旦确认,你是一个没人帮、没人问、自己又立不起来的软柿子,指不定被糟蹋成什么样了,食物被克扣应该只是开始,后续肯定有更多的手段。   魏时不想吃这样的苦头,也不想一辈子都受制于人,十岁之前,他的上进,有一部分是基于对未来的惶恐,但更多的还是因为他喜欢,这些韵味儿十足的东西,这他上辈子就喜欢的,否则也不会去学文科。   十岁之后,他的上进更多的是不得已,不得已把自己逼成一颗陀螺,只有不断的旋转,才有逃出去的可能。   若他和堂兄一样,没有这样的烦心事儿,不至于被逼迫到这样的程度,谁不想高高兴兴的读书,张弛有度,不是强打起精神,而是游刃有余。   魏时明显的可以感觉到,他已经没那么喜欢这些文字了,上辈子可以为了它们熬夜,可以忘记吃饭,但是现在这些东西更像是他往上爬的阶梯,每踩上去一阶,都踩掉了内心对这些文字的喜爱。   互相羡慕着的兄弟俩,在算学和律学这两门功课上,可以互相作为对方的老师,魏时在算学上的水平,不比先生差,也不比魏大伯差。   魏定的律学是跟着魏大伯学的,再加上从小耳濡目染,水平也是可以的,最起码应付乡试足够了。   魏大伯更多的是在策论和杂文上帮助这兄弟俩,出题目、改文章、讲文章。   最重要的还是这最后一项,阅历越是多的人,知识储备量越是多的人,往往大局观更强,能够看到事物的方方面面。   相比之下,魏时和魏定还有的练呢。   在李家的书信到来之前,知州府是欢快的,后人争气,再没有比这更能够让家族和睦的了。   李家的书信是直接写给魏大伯的,跟魏李两家当年定亲的时候相比,两边的差距已经没那么大了。   昔日魏家是高攀,如今差不多也算是可以平起平坐了,李家底蕴深厚,在职的又是正五品京官,可奈何家族的颓势明显,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耐不住这骆驼一直在削减。   相比之下,魏家正处于上升期,底蕴虽不深厚,但是后人争气,魏定是秀才,若不是身体不好的话,可能早就已经中举了。   魏时就更不用说了,十二岁的秀才,接连拿下两个案首,院试离案首又只差了这么一点。   便是放到世家大族,这样的成绩也是值得称道的。   李家一代不如一代,人丁倒是挺兴旺的,小辈儿里头,年长的二三十岁都已经成家有子了,可这一串儿的人里头连个秀才都没有,也不是能安下心来过日子的人,在京城里头小打小闹,欺负平民百姓。   如今这两家再放到一块来比较,说平分秋色,都是看在李家列祖列宗的份上。   所以魏家对上李家,是一点都不怯的,对于这封千里迢迢来自京城的信,魏大伯在打开之前并没有放在心上。   如果说之前两家定亲的时候,他还想着李家人能够提携自个儿弟弟一把,现在是完全不敢有这个奢望了,李家又折腾了十几年,在地方上已经完全说不上话了。   再者,他这个弟弟,就是一个扶不起来的阿斗,再怎么提携都没有用,虽然不贪不腐,可他也不管事儿呀。   一个燕县知县的位置坐了这么多年,吏部考评从来就没有得过优,所以屁Ⅰ股也从来都没离开过知县那个位置。   跟李家的联姻,基本上算是一步废棋,李家江河日下,魏仁不求上进。   这婚事真要论起来,还是李家沾了光,当年李家愿意把嫡女下嫁给魏仁,可不是为了投资魏家,而是李家的嫡出姑娘被养坏了性子,真要嫁进门当户对的人家里头,谁能容得了这个。   自家弟弟在仕途上不求上进,对于后院之事儿那也是能不管就不管,基本上全由着李氏说了算,这在大户人家也算是少见了。   李氏那性子也就是能在自家弟弟的后院里能过的是自在点,放别人家里头,可没这么舒服。   李家的来信照例是文绉绉的,满纸的圣人言,开篇压根就不用读,直接略过去就成,这也是魏大伯早就已经总结出来的经验了,一直到书信的末尾才提到‘分家’这两个字,为什么分家,这个家要怎么分,一概不提。   魏大伯都不知道,这个‘分家’是要长房和二房分家,还是让二房内部分家,人家在信上压根就没提,云里雾里的,通篇就只有两个字有意义——分家。   不用想也知道是李氏蹿腾的,否则,几千里之外,李家干嘛眼巴巴的送这么一封信过来。 第21章   魏大伯心里头着实气恼,这是他魏家的家务事,哪里有李家插手的余地,更何况这满纸的废话,连一个像样的理由都没有,甚至连怎么分这个家都言语不详。   都说揣测上意,可他跟李家的掌家人乃是同级官员,对方虽为京官,可他们压根就不是一个体系的,谁也管不着谁,凭什么让他来揣测李家人的意图。   今时不同往日了,往前数三代,李家是大族,魏家不过是泥腿子,如今已然平分秋色,魏大伯心里头早就已经有这个认知了,可如今看来,李家人还未清醒。   因着这封信,魏大伯一连好几天都心情不畅,连带着魏府气氛都不太好,不过,这其中的缘由,魏大伯就只告诉了老娘一个人,连夫人都没说,左右他也不会听李家人的,稀里糊涂的分了这个家。   不过魏老太太的意见却跟魏大伯不同。   “我知道李家跋扈,分家这种事情怎么也不该是由李家来提,但是这对老二家的两个孩子来说未必不是好事,时歌虽然年幼,可以已经是秀才了,又有咱们帮衬着,不至于立不起来,如今这样,又跟分家有什么区别。”   “再说了,名正言顺的分了家,虽然名声上不好听,但至少也避免了兄弟之争,时哥儿那孩子争气,老二家那一亩三分地压根就不够他瞧的,还不如现在分个干脆,免得李氏多做纠缠。”   魏老太太虽然年纪大了,可心里清明的很,她是经历过丈夫读书中举之后家里天翻地覆变化的,知道功名能够给人带来什么,时哥儿比他祖父强,甚至比老大都强,又何须盯着老二那点儿东西。   可惜老二媳妇连这一点都看不明白了,这么早就急着要分家。   魏大伯也明白母亲说的有道理,只不过,“李氏想分家就分家,还以为是我们怕了她们李家呢,日后保不齐会更过分,李氏毕竟是时哥儿的嫡母,本朝以孝治天下,哪怕是分了家,很多事情上,李氏照样有插手的余地。”   旁的先不说,单就婚姻这一项,李氏就有足够大的分量,等到时哥儿成了婚,李氏若想要搓磨儿媳妇,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所以分家不分家的,对于大侄子来说,压根儿就没有多少区别,别指望分了家以后李氏就插不了手了。   “这倒也是,别让老二媳妇儿尝到甜头,以后更加肆无忌惮。”   魏老太太也是对这个儿媳妇没法子,就跟着刺猬似的,放在那里碍眼,想要挪动一下又扎手。   分家这事儿,到底是搁置下来了。   非但如此,魏大伯还让夫人停了给李家的年礼,原本两家是当亲戚处的,虽然柳州城距京城路途遥远,可这年礼千里迢迢的还是会送过去。   今年就罢了,不能让李家觉得他们魏家好欺负。   从头到尾,魏时压根就不知道自家大伯为什么心情不好,更不知道李家来信说分家这事儿。   不过若是他知道的话,也没什么用处,对于他来说,现如今分不分家都没什么区别。   他的心思都放在乡试上了,姨娘如今又跟着他一块儿住在大伯这里,燕县已经没有什么他惦记的人了,别看父亲不爱管事儿,那可不是个能吃亏的主儿。   似乎是一眨眼的功夫,近两年的时间就过去了,离乡试越近,魏时兄弟俩就越紧张,学习的时间也不断延长。   魏时还好说,身子骨原就不错,这两年把上辈子做过的眼保健操和广播体操又拾起来了,哪怕最近睡觉的时间越来越晚,也只是脸上多了俩黑眼圈而已。   魏定就不行了,他跟堂弟差的年岁挺多,按理来说不该放到一块比较,可两个人都在备考乡试,很难不放到一块儿做比较,尤其年幼的堂弟功课比他更出色。   所以魏定的日常作息跟堂弟是差不多的,堂弟什么时候起床,他便什么时候起床;堂弟什么时候读书,他便什么时候读书;堂弟什么时候睡觉,他便什么时候睡觉。   甚至连做那什么眼保健操和广播体操的时间,都是一致的,说起来这两个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还是堂弟教给他的,说是对眼睛好,对身体好。   后者他倒没什么体会,前者的效果他确实是体会到了,每次做完这所谓的眼保健操之后,眼睛确实没那么干涩,想来是有用的。   不过他身子骨到底是弱,一样的起居作息,堂弟还好好的,他却是生了病。   “你呀,自己的身体自己不知道吗,都已经是做父亲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不知轻重。”   魏大伯母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儿子,旁人家都是劝着孩子多用功读书,可她们家就不一样了,甭管是儿子,还是侄子,读起书来,一个赛一个的用功刻苦。   她也知道,这么大的孩子都是自尊心强的时候,所以儿子才会这么用功,硬照着侄子的作息时间来,心里头有一股子不服气的劲儿。   这也正常,只是身子骨不争气。   魏定这会儿也说不清楚自己是后悔,还是懊恼,就快要乡试了,他本来就觉得自己准备的不充足,如今又生了病,可谓是屋漏又逢连绵雨。   简直是倒霉透顶了,对乡试就更没把握了,尤其是算学,他跟堂弟的水平差得远着呢,也不知道其他的考生都是什么水平。   他本来水平就不高,又赶上生病,脑子都快成浆糊了,现在再做算术题,把题目读明白都要废功夫。   “谁让我这么倒霉,实在不行,今年我就不去了。”说完这话,魏定心里头仿佛是松了口气。   他是真觉得自个儿没准备好,到时候跟堂弟一块过去,一个中举了,一个名落孙山,家里头是庆祝,还是不庆祝,怎么着都不好看。   若是他侥幸能中举,那名次肯定也是在堂弟之后,他自个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反正早早的就已经认清楚现实了,但是夫人可是对他寄予厚望。   还不如再准备三年,等他准备充足了,名次到时候也能高一些,再者,他跟堂弟不是同一届的考生了,也就没那么多比较了。   得,知子莫若母,儿子想什么,当娘的还能一点儿都察觉不到。   “看看再说吧,身体实在撑不住,那就只能再等三年了。”   身体当然是更重要的,她也还是希望儿子这次能去试一试,从中秀才到现在已经整整五年了,准备了五年的乡试,也该去验一验成果了。   这事儿她也问过老爷了,虽没有必中的把握,但也在两可之间,跟三年前比起来,这一届乡试值得下场一试。 第22章   魏定到底是没去考试,乡试再重要也比不过身体,更何况这一次乡试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早先还好端端的,到了这紧要关头人,反倒是病了。”魏定的夫人絮絮叨叨的道。   心里头难免有些意不平,一同读书的两个人,夫君的堂弟都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明日出发了,自家夫君却病殃殃地躺在床上,只能再等三年。   人生有多少个三年可等啊,这倒霉事儿怎么就落到自家身上了。   已经做了决定,魏定这会儿倒是平和的很,“天灾人祸原就不是人可以预知的事情,再说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这还是件好事儿呢。”   他这副身子骨经不起折腾,在把握不大的情况下,去乡试折腾这么一遭,实在是不划算。   堂弟倒还好说,文章已经到火候了,很大的概率能够中举,就算是这次中不了举,那也算是攒经验了,反正堂弟又不像他,在考舍里头呆九天,半条命都没了。   魏定这会儿比谁都能想得开,之前跟堂弟较着劲儿熬夜读书的是他,这会儿心平气和能耐得住性子的,也还是他。   他夫人可就没这么好的心态了,就算是心里明白这些事儿跟魏时没关系,也免不了有些迁怒。   魏时同大堂嫂压根儿就没怎么接触过,哪怕是家宴,女眷和男眷也分桌而食,打照面的机会少,能说话的机会就更少了。   是以,魏时压根儿就没发现大堂嫂对他的迁怒。   马上就要出发去赶考了,临行前的头一天晚上,他还在苦哈哈地被大伯考教学问。   “背诵肯定是难不倒你的,这些书册我看你都快要倒背如流了,还是考你几道律学的题目吧。”魏大伯一边说着,一边抽出一张纸来,上面是已经出好的律学题目。   他为官多年,不管是写文章,还是诗赋,跟年轻时比起来,老练了不少,但灵气也少了不少,这么比较起来,还真说不好哪个时期的作品更好。   不过律学就不一样了,他是一州的父母官,所学的所有学问里头,最离不开的便是律学,可以说律学里头的知识他每日都在践行。   水平跟年轻的时候比起来,那绝对不在一个层次上。   这些律学题目也不是随随便便出的,他也是费了一番功夫,前几道都是基础题目,没什么弯弯绕,后两道牵扯到的知识点就比较多了。   他这也是有心想要考校侄子一二,最后这两道题目说难也不难,就是牵扯到的律法条文过多,想要写出来一部分很容易,但是想要把这些全都写全,那可就难了。   乡试毕竟是头一个把算学和律学加进来的考试,难度不会太大,考的都是最基础的内容,就看能不能掌握全面了。   魏时也不瞎矫情,大伯能出题指点他,他高兴还来不及呢,哪管是什么时候,别说是临行前的头一天了,便是临考前的头一天又如何。   就这么几道题目,连做题带讲题整整用了一个半时辰,等爷俩忙活完,晚膳时间早就过了。   “也别回后院了,咱们直接在书房吃算了。”魏大伯是个不拘小节的,他还想着趁人吃饭的功夫,再给大侄子讲几个案例的。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嘛。   “那成,侄儿就在这儿吃了。”   魏时巴不得能在这儿多留一会儿呢,大伯公务繁忙,平时很少能抽出时间来教导他和堂兄,离乡试就这么点儿功夫了,比起自个儿看书,当然是听大伯讲几句更有用。   “你们这次乡试的主考官跟我还是同年呢,他向来是喜欢那种辞藻华丽的文章,所以遣词造句你就得注意了,不能太过朴实,尽量华丽一些,看起来有美感。”   对于这方面,魏大伯还真有点不放心,大概是因为他们魏家底蕴不深的缘故,他爷爷那边儿还在地里头刨食呢,所以不管是父亲,他是他跟二弟,写文章都偏重务实,到了小一辈儿也还是如此。   魏定和魏时这小哥俩文章的遣词造句也都偏朴实,辞藻华美的文章不是他们欣赏不来,而是不习惯写这个,更不擅长这个风格。   主考官若不是他这个偏爱华丽的同年,定哥儿中举的概率能有五成,但主考官的喜好跟定哥儿擅长的风格恰恰相反,那中举的概率可就不到五成了。   这也是他没逼着儿子非去赶考的原因之一,实在是把握不大。   魏时的文章也偏务实,不喜欢用一些过于浮华的词,相反,钉是钉,铆是铆,写文章的时候经常会引入数据,严谨是相当严谨,很有说服性。   但句子一板一眼的,能让考官看到能力,但文采就不好说了,最起码,真要比起文学性来,是不够出彩的。   作为考生,哪能不关注主考官的喜好,不过朝廷的任命下来也没多久,魏时都还没打听到主考官是哪一位呢,更别提人家的喜好了。   不过也真是够巧的了,主考官居然是大伯的同年。   “那这位主考官有写过什么书吗,或者有什么流传在外的文章?”魏时皱着眉头问道。   只说偏爱辞藻华丽的文章,这未免太过笼统了,还得是瞧一瞧这位主考官自个儿的文章,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书倒没怎么听说过,他的文章应该有几篇流传在外,毕竟是状元郎嘛,不过我这边还真没收录,我已经着人打听了,等把文章找好了之后,再让人快马给你送过去。”   虽然是同年,但人家是一甲状元郎,他不过是二甲,还是掉在了二甲的尾巴上,彼此并没有什么往来。   文风也不同,比起状元郎精致华美的句子,他更欣赏的是当时的榜眼,言之有物,没那么空洞和浮华。   所以这位状元郎过往写过什么书,又有哪几篇文章流传在外,他还真不太清楚,刚一得到消息,就派人去打听了。 第23章   主考官的喜好固然重要,但最终决定考试成绩的仍旧是学识,主考官的喜好更像是书面成绩,一个人字写得好,肯定会比字迹一般的多几分印象分,但也仅此而已了。   若是暗合了主考官的喜好,名次或许会比原本的往前提几个,若是跟主考官的喜好相悖,名次也不会掉落太多,二十几个名次就顶天了。   所以最需要注意主考官喜好的是两类考生,一类是坠在尾巴上的,最容易落榜,几个名次之差,便会名落孙山,务必得好好注意主考官的喜好。   另一类的考生则是剑指榜首的,其实在乡试的榜单上,第二名和最后一名没什么差别,都只是中了举而已,但是第一名就不一样了,乡试的第一名为解元,较之以往的案首,更加荣耀。   读书人嘛,谁不向往着金榜题名,骑着高头大马走在御街上,乡试的解元虽不能跟状元相比,但也是这科举路上的一座小高峰了,谁又不想着站在这处高峰上,一览众山小。   魏时也是俗人一个,心中自然也向往着这份独属于读书人的荣耀。   所以主考官的喜好于他而言,还真不是一件可以忽略的事情。   乡试在八月份举行,又被称之为秋闱,今年的中秋节肯定是在家里过不成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七月十五的时候,魏时就吃到了大伯母让人送来的月饼。   这会儿月饼还不叫月饼,而是‘小饼’,不过这里的历史从武则天开始就有了巨大的转变,没有了大宋朝,自然也就没了苏东坡,也就没了‘小饼如嚼月,中有酥与饴’这样称赞小饼的诗句。   不过,不管是在哪个时空里,这圆圆的小饼,都象征了团圆美满。   魏大伯母在七月十五就让厨房把这小饼送过来,也是想让魏时在家里头提前过一过中秋节。   已经十四岁的魏时,早就没这么多敏感的心思了,这几年在柳州城的日子,在外人看来虽是寄人篱下,可魏时却是快活的紧。   成长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魏时现在远比之前要洒脱,心思不像之前那么敏感细腻,多了些少年人独有的意气。   所以这次也是奔着解元去的,较之以往,他不再一味地追求结果,也想追逐这路上的美景。   ——   走到一半,大伯派来的人就已经追上了,不光拿来了主考官的文章和诗集,连生平经历都有。   主考官白石景生于书香世家,祖父和父亲都曾在翰林院任职,也都是进士科出身。   白主考官也是一样,二十八岁高中状元之后便进了翰林院,至今也没挪地方,官位从从六品一直做到了正五品。   半辈子可谓是顺风顺水,喜欢的文风也一直都没怎么变过,这一点从白石景发表的书和文章上就能看出来。   从拿到这些文章起,一直到开考,魏时旁的什么事儿也没做,拿出全部的精力,仔仔细细的研读白主考官的这些文章。   现在让他改变文章的风格不可能,不过写文章的时候,从选题到文章结构,到遣词造句,都可以参照着白主考官的风格注意一二。   ——   乡试的头一天,天上下着淅淅沥沥的秋雨,带来一阵阵寒意,魏时同大多数考生一样,穿的很是厚实,连并不属于这个季节的夹袄都拿过来了。   没办法,若是得了风寒,那可就麻烦了,分到的考试还不一定是什么情况呢,万一漏风漏雨,晚上光靠着一床官服准备的薄被子可不管用。   管理考舍的衙役可不会管考生会不会被冻到,只要不是在考舍里直接被雨淋到,那就绝对不会插手。   所以哪怕下着淅淅沥沥的秋雨,排队的时候魏时身上仍旧是捂出了汗,到了检查的地方,一如既往的严厉,查文书、查户籍,重点还是查有没有夹带小抄。   幸好还单独找了一间房子,免得这些秀才公赤Ⅰ身Ⅰ裸Ⅰ体站在大街上丢人。   现在还比冬天的时候要好一些,最起码被扒光了衣服检查的时候,不至于冻到打哆嗦,但也不是什么好滋味儿就是了。   魏时本以为在乡试的考场上,应当查不到夹带小抄的考生,毕竟大家都是一场一场考下来的,知道入考场前的检查有多严格。   在场所有的考生都已经取得了秀才功名,一旦被查出来作弊,之前考取的功名可就没了。   出乎魏时的意料,跟他同一批被检查的一个考生,相搁了没几个人,魏时这边刚穿上衣服,那边儿就被检查出来了。   不知道应该说这个考生太大胆了,还是太倒霉了,小抄是在肛Ⅰ门处被发现的,应该是用油纸写成的,裹成了长条,也就两个指节那么长吧,即便是展开里面也写不了太多的东西。   也不知道身体里还有没有别的,反正对于检查的衙役来说已经无所谓了,有这么一个,就足以证明该考生作弊。   乡试的检查程序跟之前是一样的,检查肛Ⅰ门不是新多出来的一项,更不是衙役突然灵机一动另增加出来了一项。   魏时觉得那位考生在入考场之前,或许真的已经做足了准备,心里头笃定不会被衙役检查出来,只是藏小抄的那个地方太特殊了,一紧张或许就……露出了边角。   不过他一个人作弊倒霉也就罢了,与他结保的其他四个考生也跟着倒了霉,虽不至于被取消功名,但这一次的考试资格是没了。   这才真真是无妄之灾。   魏时一时之间也有些紧张,这作弊连坐的规则可是把自己能否考试的决定权,放在了其他人身上。   他固然相信大伯安排的人足够可靠,这会儿也不由得暗自祈祷,千万别出什么岔子,别有大胆心粗的人,一把把他拽下去。   好在,一直到所有考生全部入场,也没再有被检查出来夹带小抄的考生,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也就只有一开始的那五个倒霉蛋。   因着乡试是提前一天入考舍,所以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众人才拿到第一场的考卷。   考试向来都是从最基础的开始,乡试也是如此,所以第一场考的是帖经和墨义,相比院试,乡试的难度无疑更大,题目有的出自最基本的四书五经,偏门一点的像公羊传、左传、谷梁传……这些也都略有涉及。   当然了,偏门的书籍就不可能再出偏门的内容了,考察的都是经典篇目。   不过越是这最基础的内容,越是容不得半点旁门左道,策问、杂文,实在不懂还能胡诹几句,诗赋便是得不到灵感,文采平平的诗句也能写得上去。   便是律学,就算是真不记得了或弄不明白,填上几条最基础的,未必不得分。   只有帖经、墨义,还有算学这三项,那是蒙也蒙不上去的,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一点白得的分都没有。   除了算学之外,魏时最有把握的就是这两项了,说他死读书也好,说他没灵气也罢,他最拿不准的杂文和诗赋,才是最受当下读书人推崇的。   时下的读书人最不缺的便是写诗赠友人,这就跟过节送礼一样,礼到了,情义才到,倘若不给至交好友写上几首诗,便对不起‘至交好友’这几个字。   ‘君子之交淡如水’,这话是万万不能用到诗作上的,情到浓时,便成了诗句。   相比之下,杂文还比不上诗赋受欢迎,不过平日里心有所感,要记录、要抒情、要咏志,杂文又有着诗赋没有的优势,颇受文人推崇。   魏时好友实在不多,也算是给他省下了不少诗,以备考试的时候随时拿来用,至于杂文,原谅一个功利性极强的人,写文章的时间向来是有规划的,策问的重要性远高于杂文。   毕竟朝廷考试也是这样,杂文写的再好,诗赋再有灵气,朝廷选拔的又不是文学家,而是能干事儿的官员。   魏时的时间安排,完全是跟着朝廷考试的侧重度来的,中间没夹杂半点个人感情。 第24章   在考舍里头待了整整四天三夜,这第一场考试才算是结束,因为题量大的缘故,压根就没有提前交试卷的考生。   魏时也是如此,虽然做完试卷的时候还剩下一个多时辰的功夫呢,但是来回检查要费时间不说,大部分人都在奋笔疾书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提前交卷走的,也是突兀的紧。   毕竟又不是剩下了半天,甚至大半天的时间,四天三夜都过来了,一个多时辰难道还等不得。   索性也不急在这一会儿。   休整了没两日,便又到了第二场考试的时间,这一场考的是杂文和算学。   两份试卷也是一块发下来的,秉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魏时先做的是算学,拢共就只有十道题。   前七道在魏时看来应该算是送分题了,设置的陷阱都很明显,没多少弯弯绕。   虽然有的题目牵扯到的计算比较多,数值比较大,但心算不行,笔算总是可以的。   又不是没给发草稿纸,这些东西可不光是用来使试笔锋的。   像魏时这样把算学放在前面的考生,考舍里面实在没几个,大概都是秉承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比起算学,杂文才是众多考生已经练熟了的。   当然也并不是每一个考生都如此,魏时是托了上辈子的福,还有的考生天生就在算学上开了窍,还有商户出生的考生,有的也精通于算术之道。   本朝允许商人子弟参加科举,而从乡试便有的算学考试,对于商人子弟来说,也算是小小的开了个挂。   教育从来都做不到绝对的公平,资源最好的应当是书香世家的子弟,其次便是耕读世家,再次便是这些商户子弟了,最难的莫过于农家子。   家中没有底蕴,求学困难,想摸个算盘珠子,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魏家算不得书香世家,从发家算起不过三代而已,但在耕读世家里头,绝对是排在前列的。   人丁并不兴旺的情况下,出了两个举人,一个进士,第三代里头,除了刚满四岁的小娃娃,剩下的两个都已经是秀才了。   可以说,除了年幼的稚童以外,魏家两代的男丁都没有白身。   耕读世家能做到如此,也算是不错的了。   后面这三道算学题目,就没前面那么浅显直白了,陷阱一个接一个,把很多的知识点串在了一块,若是有哪个地方没搞明白,或是学的时候没学通,那牵一发而动全身,这题目就不能完全被解出来。   幸运点儿的,可能只是后半部分没法完全解出来,倒霉的考生,后面的知识点掌握的再是熟练,前面没搞明白,那就整道题目都白瞎了。   魏时是做过往届乡试题目的,而且不止一套,算学试卷的水平向来是起伏不定的,赶上考官擅长算学的时候,题目可能出的更全面一些。   赶上考官对算学研究不多的时候,那可就不好说了,要简单是真简单,要难也是真难。   如今这情况应当是后者,后面这三道题目,一道比一道难,甚至其中有一套还比较偏门儿,设计到了几何。   当然了,在如今的大靖朝并没有几何的概念,在近现代,几何是数学的半壁江山,但是在如今,一个正五边形大家都不会画。   所谓数学,即是指算学,所研究的方向基本上都是算术。   在魏时以往做过的试卷里头,归根到底也都是算术题,只是难易程度不同,涉及到的现实问题不同,但是这有关几何的题目还真是头一次见。   是一个有关于三棱柱的题目,魏时好歹是连圆锥、圆柱都学过的人,更何况是棱柱,尤其是最基本的三棱柱。   于他而言,这还真算不上是什么难题。   因此,这算学题目一路做下来,倒也还算顺手。   杂文的题目并不算是有新意,而是以花为题,算是已经被大家写烂了的一个题目。   不过越是这样的题目,才越是难写,没有人会干巴巴的用一篇杂文是赞美一种花,借物抒情,以花咏志,才是文章的关键。   魏时写的是兰花,刚好他园中就养了两盆兰花,说起来也是趣事,本来以为这花娇贵,养起来需得多多注意。   要湿润,也不能太湿,要稍微干燥,但是却不能暴晒,要时常通风,但又不能太过寒冷。   总归刚得了那两盆兰花,魏时伺候的别克有多精细了,虽说大多数时候他都只是动动嘴而已,可对这两盆兰花也算得上是用心了。   但这么娇贵的养着,两盆兰花儿长得却不怎么样,叶子越来越萎焉,都快要枯死了。   之后问了专门的匠人,直接用粪水灌溉,借两盆兰花反倒是茂盛。   魏时的杂文里写的就是这事儿,其中还引用了离骚的句子: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   意思是说,兰芷变得不芳香了,荃蕙变成了茅草。   夫其脆弱骄蹇,炫芳以自贵,余固以忧其难养,而不虞其易变也。   这篇文章说的便是,实践的重要性,不管是种植兰花,还是别的什么事情,切不可道听途说,自以为是,需得要在实践当中得出真知。   说到底这篇文章还是偏务实,魏时曾就这件事情写过练笔,现在写在试卷上的文章,也是将当初的练笔之作,经过修改之后得来的。   跟之前那篇文章相比,写在试卷上的这一篇,大意是没有变的,主要还是风格,尽可能的偏向于主考官的喜好,只是从本质上讲,这篇文章也还是务实风。   两场结束,虽然没有公布成绩,乡试也还没有到结束的时候,但是被这场连绵不断的秋雨所赐,已经是淘汰了很多人。   从第一场到现在,十整日的功夫,这天气就没放晴过,好的时候,灰蒙蒙的一片,差的时候,那就来吧,小雨淅淅沥沥,连绵不断,大雨也不是没有,经常给人来个突击。   因着天气不好,连蜡烛都多发了两根,没法子,天黑了要用蜡烛,天亮的时候看不清楚,仍旧要点蜡烛,否则的话那不是耽误工夫吗。   主考官也算是体恤他们这些考生了,真要遇上个墨守成规、不管不顾的主考官,那也没处说理去,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考舍漏雨的地方不多,但漏风的地方却不少,再加上原本就阴暗潮湿,直接病倒在考舍里,人事不省的考生可是不少。   这种情况只能是被衙役直接抬出去,总不能病死在考舍里。   不得不说,科举入仕,不光是一件苦差事,还是一件极具风险的事情,甚至攸关生命,但其中的收益也是巨大的,否则又怎么会吸引天下读书人孜孜不倦的走上这条路呢。   魏时纵然年轻,身子骨又一直不错,这两场考试下来也是疲惫的很,出了考场,什么姜汤、御寒药膳……基本上就是家常便饭。   好在,这阴雨连绵的十天里,身体没出什么岔子。   第三场考试的时候,天已经放晴了。   瞧着难得一见的晴天,魏时的心情都跟着变得晴朗了,不过该考的还是要考。   第三场考试考的是律学和策问。   魏时照例是把律学放在了前面,还真别说,这次有足够幸运,最后一个大题的案例,跟他临行前大伯讲给他的其中一个案例大致相仿。   大伯给他讲案例,那可谓是剥茧抽丝,细致到不能再细致了,魏时都有些遗憾堂兄不能跟着过来一块儿考试了。   不过一想到之前的天气,还是觉得不来的好,那么多考生都病倒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乡试三年一届,总归是不会取消的,但是这身体可是一切的根本。 第25章   此次乡试策问的题目是有关于礼和法的,礼所以辨上下,法所以定民治。   对魏时来说,这两者都相当重要,但相比之下,法比礼更重要。   所以魏时的这篇策问,着重阐述了法的重要性,礼所占的篇幅不过四分之一,当然了礼和法对于这个国家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一场考试结束,魏时几乎是被人架着抬上马车的,倒不是被染上了风寒,实在是太累了。   三场考试,每一场都需要在考舍里呆四天三夜,不止身体疲惫,心更累。   考试的时候神经都是紧绷着的,精神高度集中,骤然间松了那口气,可不就连路都走不动了吗。   考完之后的一天一夜里,魏时除了吃都是睡,半点不担心自个儿的成绩,现在也顾不上这个,考的都已经考完了,身体还没缓过劲儿来呢,哪有心思担忧成绩。   一直到第三天的早上,魏时这才提笔给家里头写信,也是在这一日,才把书本拿出来,甭管能不能拿到解元,还得继续往下考不是,乡试并不是终点。   魏时把这次考试能记住的题目全部都默下来,寄给远在柳州城的堂兄,这也算是真题了,如果不是他现在没什么时间的话,还真想出一本古代版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肯定赚大发了。   这年头,除了女人的钱好赚之外,剩下的就是读书人的钱了。   不管是书籍,还是笔墨纸砚,都不是便宜货,上学堂要交的束脩也不便宜,总之读书就是一件耗费银子的事情,大家都相当舍得。   出钱买一份这样的‘真题集’,相信绝大多数读书人都是乐意的,恐怕到时候还会供不应求,洛阳纸贵呢。   ——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这话绝对不是书生白日做梦,也不是自我安慰之语,在这个年代想要跨越阶层,读书是最好也是最快的捷径,而那条登天的梯子便是科举。   乡试也算是小登天梯了,只要中了举,便有了做官的资格,而且可免丁役,算是一只脚踏进了官场里头。   另一方面,在‘士’这个阶层里头,也不再是最低的了,最低的是秀才。   总算缓过劲儿来的魏时出门闲逛,竟遇到了上次院试压了他一头的刘子成。   刘子成比魏时大了整整十一岁,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早就已经娶妻生子了,不像魏时出门闲逛带的是书童,人家出门闲逛除了书童之外,还带了夫人和儿子。   “小家伙儿有两周岁吗?看着好小啊。”一番寒暄之后,魏时忍不住盯着人家儿子问道。   真的是太小了,比堂兄的儿子澄哥儿要小得多,胖乎乎的,又呆又萌,比姨娘养的猫还要讨人欢喜。   “刚刚一岁半,咱们乡试之前都不会叫爹爹,这几日才学会。”说起儿子,刘子成是满满的骄傲,连带着跟魏时都觉得亲近了几分。   实际上两个人还真不怎么相熟,院试之前压根就没说过话,也就是在院试的榜单发布之后,两个人经其他的考生介绍,才算是认识。   如今异地相逢,虽是竞争者,但也算半个同乡人,还真比旁的人要亲近几分。   围绕着孩子聊了几句,两个应届的乡试考生,不免就要聊到考试了。   “最后那道算学题,魏兄可做出来了?我在考场上实在是拿这道题目没辙,这几日没事情做,别把这题目拿出来重新做过,硬是想不明白。”刘子成真的是被这道题目搞得一个头两个大。   算术就算术,把图形弄上干什么呀。   魏时不好说自己在考场上做出了那道题目,直截了当的开始讲题,从题意到牵扯到的知识点,再的每一个步骤和结果。   一道题目讲下来,就已经口干舌燥了。   没办法谁让刘子成是个虚心好学好问之人呢,一个问的,一个答的,倒是把后面跟着的一群人完全忽略了。   所有参加乡试的考生都在这府城聚集着呢,在大街上遇到实在不是一件小概率的事情,更何况这两个人一问一答的是困扰众人的一道大难题。   于是乎,魏时和刘子成两个人反应过来的时候,身后已经跟着七八个考生了,炯炯有神的看着他们,更准确的说应该是看着魏时,毕竟他才是答题解题的那个人。   魏时拱手笑了笑,还没来得及互通姓名,就有数个问题打过来了。   得,本来是看书累了,出来逛逛街放松心情的,现如今反倒是讲起了算术题。   也罢,一个也是讲,两个也是讲,七八个也是讲,就当是开一小班教学了。   小班慢慢变成了大班,一中午的时间全都耗在了这道数学题目里,讲到最后,他的不少‘学生们’都可以讲这道题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得以从这场教学里逃脱出来,跟众人一块儿去酒楼用膳。   大家虽然是竞争者,但也没到互成仇敌的地步,同一年参加乡试的考生,某种程度上也算是zhengzhi资源了,多来往总是没有坏处的。   年仅十四岁的魏时,因着最后一道数学题颇受重视,尽管他并不是院试的案首。   说来也巧了,除了刘子成之外,在座的还有两个院案首,甚至其中一个还是小三元。   十八岁的小三元郑家逸,可谓是春风得意,虽说也败在了最后这一道数学题里,但是对乡试解元仍旧抱有信心。   毕竟据他所知,做出这道题目来的就只有魏时一个人,再说魏时其人,今年方才十四岁。   而且据他所知,魏时也并不是院案首,就算算学学的好,可乡试又不止算学这一门科目,仅算学一科考得好,还不至于对解元的位置构成威胁。   作为同一年参加乡试的考生,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打听一下竞争者的实力。   不过在这个信息并不发达的年代里,不可能把所有的考生都打听个遍。   除了姓名和籍贯之外,也没办法把所有的考生拢到一个表里排名次,毕竟院试都不是在一个地方考的,不一样的考题,不一样的考官,根本无从做比较。   所以大家一般能打听到的,除了跟自己沾亲带故的考生之外,就是院案首了,每一个院案首都是一整个州里的获胜者,同时也是乡试解元最有力的竞争者。   除了院案首之外,除非是什么来头大的考生,否则的话,在乡试的大多数考生眼里,也不过是籍籍无名之辈。   像魏时,除了出自阳州城的考生,来自其他地方的,压根就不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人家也没把他当成回事儿。   倘若不是这最后一道算学题目,他可能都捞不着坐在最前面这一桌。   这也就不难奇怪郑家逸为什么不把魏时看在眼里了,算学这个科目同其他科目不同,甚至牵扯都不太大,天下闻名的博学之士,有的都不是精通算学。   相反,一些连功名都未考取的子弟,对算学倒是精通的很。   如果魏时是策问或者杂文特别出彩,那郑家逸或许还会担忧一二,算学就算了。   作为还在苦苦等待成绩的考生,聚在一块儿除了讨论考题,大概也没什么旁的事情可以做了。   魏时不喜出头,再加上他年纪小,很少会有人主动向他请教,所以酒席之上,大都是三个院案首在说话,没法子,谁让请教他们的人一波又一波呢。   魏时也就顶多被问上一两个算学题目,这又不像策问和杂文,引经据典能说一大堆,就算是把算学题目的步骤都说出来,那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不过,魏时还真因为算学,在同年的考生当中迅速积攒了一波名气。   最后这一道,让众人难到一点思绪都没有的大题就不说了,旁的题目,魏时讲起来也头头是道,用两个字来概括的话,那就是简洁。   原本一道复杂晦涩的算术题目,经过魏时这么一讲解,说是拨开云雾见天日也不为过了。   把复杂的东西简单化,好像这乡试的算学题目也没那么难。   这种迅速抓住重点,并将其简单化的本领,着实是让一众的考生大开眼界,先生讲算术题都没这么简单明了。   考生们忽然发现还有这么一种解题方式,就像是剑客得到了一套招招都是杀招的剑术,简直不能再实用了。   一个人有了名气,旁的事情也就慢慢被挖掘出来了,什么县案首、府案首、院试的第二名,差这么一丁点儿,那也是和郑家逸一样的小三元了。   说起来也倒霉,像刘子成这样被守孝一下子耽误四五年的考生可不多,偏偏被魏时给遇到了,差不多板上钉钉的小三元,就这么没了。   都是读书人,对于小三元的渴望,大家都是一样的,所以这事儿也都觉得魏时倒霉。   倒霉就倒霉了,左右这家伙已经足够得天独厚了,十四岁在参加乡试的考生里头虽然不是最小的,但年纪比他小的考生不超过三个。   而且冲现在这情况,甭管是小三元郑家逸,还是旁的考生,谁都不会觉得魏时对解元这个名头没有一争之力。   差点儿就成了小三元的人,水平跟几个院案首比起来,应该也不差多少,更何况较之院试,乡试又多了算学和律学这两个新的科目。   能答出算学最后一道大题的人,本届考生里头就只有魏时,先不说别的,这一科就把分数给拉上去了,只要律学不拉后腿,十四岁的解元,未必不会有。   这样的情况下,魏时好像一下子就成了考生里头炙手可热的人。   出门闲逛总会遇到几个打招呼聊天的同年,文会的帖子收了一封又一封,就算是闷在家里头读书,也会有上门探望的友人。   姑且称之为‘友人’吧,魏时还真没经历过这阵仗,一起吃过饭、聊过天儿,讨论过文章和考题,关键是人家特意给他赠过诗,还不止一首。   就算是相识的时间不长,也差不多算是友人了吧。   朋友里头也有点头之交嘛,能不能更进一步,还要看将来的相处。 第26章   柳州城,知州府内,魏定还没收到堂弟的来信,身体已经差不多痊愈了,连作息安排都已经恢复到了生病之前的样子。   那叫一个满满当当,错过了这一次的乡试,虽然不觉得遗憾,但却增加了魏定的紧迫感。   三年又三年,乡试是不会终止的,可他能有多少个三年,真要是耗到七老八十,那便是中了举又能有什么用,那家的朝廷会任命一个七老八十的举人去做官。   所以科举还是要趁早考,他也不是能耗得起的人。   魏定的夫人赵氏这段时间心情就没好过,服务局要真是火候没到,去了考场没考上也就算了,可真是生病给耽搁的呀,压根就没去成考场。   之所以生这场病,还不是因为暗地里跟魏时较劲,不然的话,夫君也不会日日熬夜,不断的给自己加砝码,硬生生的熬出了病,耽搁了这次乡试。   赵氏心里头的这一股子火气全冲着魏时去了,哪怕他知道这事儿也不应该全怨怪魏时,可除了魏时之外他还能怨谁,总不能怨自个儿夫君身体不好吧,更不能怨公公把侄儿接过来住。   至于远在千里之外的魏二叔夫妇,她见都没有见过,又怎么去怨怪。   所以这股子怨气可不就冲着魏时去了吗。   魏定这段时间也劝了好几次,但他要治病,要读书,上要孝敬祖母和父母,下要教导年仅五岁的儿子,哪有那么多时间挤给妻子,还是为了这狗屁倒灶的事儿。   所以劝了几次之后,魏定就不提这事儿了,反正现在管家的是母亲,夫人就算是心里头对堂弟有怨气,也做不了什么。   等到日后,看着吧,金Ⅰ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   到时候,夫人的怨气会自个儿消的。   有感于白主考官这事儿,魏大伯也给儿子多加了一项任务,文章多尝试其他的风格,不管是什么样的都要试一试,真到能用得着的时候,也能直接拉出来,省得干瞪眼。   其实只要能够把一种风格练到极致,那在科举考试上也是稳妥的,只是儿子不比侄子,无论是基本功,还是算学,都不算是出彩。   唯独律学这一项是厉害的,可也不能光指望着律学呀,整体水平不怎么高的情况下,方方面面都得注意,包括主考官的喜好,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下一次能够中举。   往远了想,乡试之后还有会试,会试之后还有殿试,多注意一些,不只是为了乡试。   不过,因着儿子的身子骨,他也不敢布置太多的功课,只能是慢慢来。   读书是件辛苦事儿,做官又何尝不是这样,除非是个清闲的衙门,否则的话,做官可不比读书轻松,甚至要更加辛苦和劳累。   儿子这身体,他是实在不敢指望太多,只能是把希望寄托于侄子,魏家的下一代需要有一个顶门立户的领头羊。   ——   金秋九月,正是桂花飘香的时候,乡试每次也是在这个时节放榜,因此这榜单又被称之为是桂榜。   和以前一样,这一次也是元宝早早的去榜单下面等着。   魏时起的没比元宝晚多少,事实上,放榜前的这一晚上他压根儿就没睡踏实,睡了醒,醒了睡,迷迷糊糊还做了好几个梦,每个梦都跟榜单有关。   一个梦是挤在人群里去看榜单,明明也没多少人,可是怎么都挤不进去,明明离那张纸也没有多远,可就是看不清楚上面写的什么字,差不多是从梦里给急醒的。   还有一个梦是瞧见榜单了,也瞧见自个儿的名字了,跟院试的时候一样——第二名,离目标又只差这么一丁点,说不上来是难受,还是憋屈。   最后一个梦就更古怪稀奇了,直接梦到自己坐在乡试的考场上,做的还是算学题目,可都快要到收卷的时间了,硬是一个字儿都写不出来。   一整个晚上就没做一个好梦。   魏时起床的时候,眼下都带着轻微的黑眼圈,脑袋还昏昏沉沉的,早饭也没吃几口,便直接出门了。   贡院旁边有好几处酒楼,位置都是早早的就已经定下的。   魏时到的时候,天亮了还没多久呢,可这几处酒楼差不多都已经坐满了,看来紧张的不止他一个人。   除了实在性子急的,秀才很少会屈尊降贵挤在榜单前面,毕竟也是有功名的人,而且几乎不会有人单独过来赶考的,不是带着亲属,就是带着书童。   挤在人群里看榜单这种事情,自然也轮不上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公。   定位子的时候,一般都是相熟的人一块儿定,魏时和刘子成的位子就是相邻的。   两个人也没要包间,就在楼下的大厅里坐,榜单还没出来呢,就已经足够嘈杂了。   不过很少有人会猜测或者展望成绩,聊什么的都有,连家长里短都摆上来了,既是兴奋,也是紧张。 第27章 一更   魏时跟刘子成聊的也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只是稍微有一些奇怪。   “魏兄可定过亲事了,家中有什么安排吗?”   “还不曾。”   “也是时候该考虑了,像我们家,小妹方才十三岁,家里头就已经物色起来了,只是这人选不好找呀。”   提了婚事,又特意提起了十三岁正在物色人选的小妹,如果这还不能让魏时多想的话,那接下来,刘子成时不时的提及自家小妹,从相貌到品性到才学,这提及的概率大概也太多了点。   魏时就不得不多想了。   他如今这个壳子才十四岁,上辈子十四岁的时候,还只是个初中生呢,高中生谈恋爱都是早恋,更何况是初中。   作为随大流的一个,魏时一直到上大学才谈恋爱,这一场还没来得及分手的恋爱也就只谈了一周而已。   虽然说他现在的心理年龄已经足够成熟了,但顶着十四岁的壳子,家里边又是这么个情况,他是真的不觉得需要早早的考虑这事儿。   至于刘兄的小妹,十三岁呀,就是个小女孩,甭管有多优秀,他也实在是不敢想象自己跟人家订婚。   要说刘子成向来也不是个急躁的人,尤其是在小妹的终身大事上,这一次他确实是看好魏时,哪怕对方是庶出小,嫡母又据说是不太好相与。   倘若嫁给魏时的话,后宅肯定是不太和乐的。   但不管怎么样,也压不住人好呀,十四岁几乎就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举人了,成为进士也不是那么不可想象的事情。   男人只要立得住,后宅之事又算得了什么,保不齐将来魏时的给母还要反过去讨好魏时呢。   更何况他对自家小妹也有信心,性子强硬,不会一味的被恶婆婆欺负。   所以今日才会跟魏时提起这事儿,不过一再的提起,也是因为此时等待放榜的心情太过急躁了,否则的话,不至于如此。   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儿,尤其他这边还代表女方,哪能这么上赶着。   不过他瞧着魏时好似还是个没开窍,大概是没听懂他言中之意。   这也不奇怪,真要是个开窍早、有花花心肠的人,也就不会小小年纪书读得这样好了。   考生们虽都坐在酒楼里,或是在榜单正前方来回踱步,看上去似乎也没失了分寸。   不过真听他们的谈话,较之以往,那可真就是不同了,众生百态,莫过如此。   聊的东西五花八门,有时候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甚至连逻辑都说不通。   可能不管是说者,还是听者,都没把这心思放在上面吧。   在众人全都心浮气躁的时候,几个衙役总算把大红榜贴上去了。   这张黑字红底的纸,仿佛也因着特殊的使命而熠熠生辉,让人打心眼儿里觉得它不一样。   元宝已经站的够靠前了,毕竟他来的够早,身体灵活,又有看榜单的经验,蹿在第一排,而且还是头榜的位置。   毕竟自家少爷的水平不一般,定然是在这头榜之上,而且肯定是头几名,看榜的时候也就不需要把所有的榜单看个遍。   不过想要看到名字容易,想要出来报喜,面对着越来越挤的人群,就是件困难事儿了。   魏时还没等到元宝出来呢,就先在人群一阵阵沸腾的声音当中,得到了自个儿高中解元的消息。   没法子,榜首的位置总是引人注目的,大抵没有考生会不注意这个。   今年关于榜首的位置,在这榜单还没有张发出来之前,争议还是挺多的。   不管是作为小三元的郑家逸,还是因守孝耽搁了几年的刘子成,还是其他几个州的院案首,都是极有可能问鼎今年榜首位置的。   魏时虽没得过院案首,可算学好也算是在这一届考生当中出了名,再加上他当年也算差一点就是小三元了,虽年纪小,可是对于解元也有一争之力。   总之在榜单没张贴出来之前,关于解元的人选是众说纷纭。   这也就导致不少人在看到自家人的名字之后,甚至连自家人的名字还没见着呢,就下意识的去看榜首的位置,瞧瞧到底是哪一位力压群雄。   魏时的眼睛原本就盯着榜单的方向瞧,几乎是那榜单刚刚贴好,就听着人群当中一阵一阵的“魏时~解元~”   好嘛,元宝都还没赶回来呢,这消息就已经先得到了。   魏时虽心里觉得,这解元的位置已经十成十了,但是元宝还没回来呢,报喜的衙役也还没来,这心就不能落下去。   不过,周围的考生已经在恭喜他了。   刘子成自认为心态已经够好的了,也做足了心理准备,但是在听到消息的时候,也忍不住一愣,笑容要多苦涩有多苦涩。   老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可如今方才过了两年,他跟魏时就反过来了。   院试的时候,他是案首,魏时是第二名,如今到了乡试,人家是解元,他能不能得第二都还不知道呢。   其实从院试那时候,他就知道魏时一定会赶上来,便是两个人可能做不了同一届的进士。   可是人家年纪小,他已经二十多岁了,倘若一些顺利的话,三十岁之前能中进士。   但魏时却有可能在二十岁之前就中进士,十年的差距,哪怕他曾经压了魏时一头,日后也是会被赶上来的,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不过两年而已。   哪怕他自己也很看好魏时,甚至起了让魏时做他妹夫的心思,可是两个人名次的转变,再加上九岁的年龄差,实在是有些意难平。   元宝的发髻都被挤歪了,这才从人群当中挤出来,一路狂奔而至。   “少爷高中榜首,恭喜少爷,贺喜少爷……”元宝有些语无伦次的道。   作为书童,哪怕他并没有入奴籍,可前程和性命也都绑在了自家少爷身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少爷高中,他这个做书童的也跟着水涨船高,这些里头的欢喜之情不下于任何一个人。   尘埃落定,魏时态度谦和的谢过众人,又等着相熟的几个人成绩出来,一一道喜。   第二名是小三元郑家逸,第三名便是刘子成了。   这样的排名倒也不算出乎意料。   参加乡试的有两千八百六十三人,榜上有名的不过一百一十人,这样的淘汰率,能够榜上有名就已经算厉害的了。   等待放榜的考生,虽然紧张急躁,但是好歹还能端得住,榜单张贴出来之后,狂喜的、痛哭的、击掌的、拥抱的……   已经取得了功名的读书人和寻常百姓也没什么不同。   魏时也不过是俗人一个,出乎意料,又在意料之中得了解元,自然是踌躇满志。   哪怕依着规矩,乡试放榜第二日便是鹿鸣宴,由考官宴请新科举人,到时候是免不了要饮酒的。   可这头一日,魏时还是应了刘子成和郑家逸的邀约,在酒楼吃酒,好好庆祝一番。   除了刚开始知道成绩的时候,情绪明显之外,很快就又都稳下来了。   就算是郑家逸这个乡试之前一直顺风顺水的小三元,这会儿也瞧不见低落,很是能够稳得住。   其他人或许没有这么好的养气功夫,但也着实见不到范进中举的癫狂之态。   三个人也没换地方,还是在酒楼的大堂里,不过桌子倒是换了张大点儿的。   本次乡试的前三名坐在了一块儿,原本就是件引人注目的事情,更何况这最后一波来报喜的衙役,地方都不用挪动,先恭喜了解元,再恭喜第二名,再恭喜第三名,赏钱也收了三波。   也算是个奇景了。   大家好歹还顾忌着明日的鹿鸣宴,即便是叫了酒水,也不敢敞开了量喝,只能小酌。   不过哪怕是小酌,对于没怎么喝过酒的魏时来说,也实在是不适应的很。   前世今生他都没怎么喝过酒,对于酒的度数也没什么太大的概念,就只知道——不好喝。   带着一股子无法言说的辛辣感,还不比白开水呢,大概在他把这白酒喝习惯之前,是感受不到酒水的美妙了。   每喝一口酒,都得吃好几口菜压一压嘴里的味道。   “习惯就好了,不过你现在年纪小,酒水还是少喝为好。”刘子成忍不住开口道。   倘若不是为了友人间的应酬,他也不会饮酒的,不过酒喝多了,确实能够咂摸出其中的味道来。   只是很难理解那些嗜酒如命的瘾君子们到底是怎么想的,酒再好难道还比得过性命。   郑家逸没比魏时的情况好多少,少年得志,纵然天赋好,但也少不了自己的努力。   所以过往那些年,他没多少闲情逸致与人饮酒,心思都放在读书上,如今还是不甚习惯这酒水的味道。   不过今日中举,虽只是第二名,甜酸苦辣百般滋味儿都在心里头,倒正好配上了这酒水的味道。 第28章 二更   参与鹿鸣宴的官员除了考官之外,还包括有本地的父母官——知府。   江佑府年产粮食二十万石以上,是本朝的粮仓之一,也是税款的主要来源地之一。   知府刘言按照官阶是正四品,但却简在帝心,幼年曾做过当今的伴读,可以说是一位满朝皆知的人物。   本届乡试的主考官白石景,虽然是京官,又是在翰林院那么清贵的地方任职,但不管是帝心、官阶,还是家世,都比不得当地的父母官刘言。   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本次鹿鸣宴的主角都是知府大人,当然了,在考生里头备受瞩目的是前三名,尤其是头名解元魏时。   魏时这个解元,年龄是永远都绕不开的,同样的功名,年龄越小的往往越受重视。   因为那就意味着走上官场的年纪也小,不说才能,便是慢慢往上熬资历,那都是有优势的。   新科举人总共有一百一十人,能跟这些官员们坐在同一桌的就只有前三名,剩下的按照名次依次往后排。   看起来似乎是有些功利,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安排却足够公平,不看家世,不看品貌,单纯的按照成绩来排位次,应当是最让人服气的了。   不过,不管位次前后,新鲜出炉的举人们都是高兴的,这也是他们第一次正儿八经的跟朝廷的官员们一起用膳,同时有了举人的功名之后,他们自己也有了做官的资格。   每个人都穿着纤尘不染的衣服,虽然有些紧张和拘谨,但言谈举止都是得体的。   第一次见到比大伯还要官高两级的知府,尤其还是一位简在帝心、身世不凡的知府,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但也没那么紧。   上辈子在电视机上什么样的官员,他没见过呀,越大的官儿,在电视上出现的频率才越多。   跟上辈子不同的是,这一次是坐在同一张桌子上用膳,而且还极有可能会被问话。   魏时的心思一点儿都不在面前的饭菜和酒水上,哪怕厨房的人已经用了心思,桌上的饭菜色香味俱全,盛酒的杯子也细腻柔滑。   但魏时整颗心都是提着的,两只耳朵竖着,随时准备被提问。   “诸位都是此次乡试考出来才子,本官已经看过你们的文章了,不过只看了策问这一项,今日不妨做几首诗,大家一起品鉴。”   在鹿鸣宴上作诗是常例,哪怕刘言不喜诗赋,也不愿打破这个常例。   至于乡试的策问,在榜单出来之后他确实有翻阅过,但是中举的考生有一百多人,哪能全部看过,只挑了前十个人的而已。   还真别说,现在的年轻人一代比一代强,虽然有些句子过于浮华了些,但文章里是有东西的,不是花团锦簇的一大片,只瞧着好看,内里空虚。   魏时作为解元,他的策问刘言看的就更仔细了。   大概是因为白主考官喜好华丽的缘故,从遣词造句上来看,很是扬葩振藻,但文章的内容却是务实的,而且纵观全文,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很是能够说服人。   抛开词藻,他就是喜欢这样实实在在的文章,言之有物,条理清晰。   至于那些个卖弄文采的东西,那就私底下写嘛,不管是为了抒情,还是为了扬名,都不会有人管的,考场上还是要让主考官看到能力。   “那就请刘大人说个主题,也让咱们江佑府的才子们好好发挥嘛。”白石景捻着胡须道。   做诗好哇,考场上就只能写一首诗,哪里能展现出全部的才情来,在这鹿鸣宴上,考生们轻轻松松没有压力,做出来的诗句可能比在考场上还要有灵气。   “无需主题,今日大家都随意,想作什么诗,便作什么诗。”   刘言并没有给众人规定主题,反正这又不是考试,写出来的诗作也不用排出名次来,不过是大家共同欣赏品鉴而已,没有以共同的主题,又有何妨。   白石景捻胡须的手顿住了,这已经不是他头一次做考官了,年少时也是跟这些考生们一样一步步考中进士的。   但不管是以往哪一次的鹿鸣宴,还是他过往参加过的哪一场文会,都没出现过这种情况。   没有共同的主题,怎么做比较,别说什么淡泊名利的话,文人之所以喜欢参加文会,大多都是为了扬名,没有优劣之分,又如何扬名。   底下的考生也多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本来嘛,鹿鸣宴要作诗这是常例,大家都做好了准备,各种常见的主题,随时都能够从脑子里扒拉一首出来。   但是没有主题,那准备好的这么多诗,从中选出一首来,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好在是大家都有存货,再怎么难以选择,到了时间总归是能拿出一首来。   当然了,这么多考生里头,或许也有那么几个人是临场发挥的,这就不好确定。   已经得了解元,魏时就算是为了对得起这个名头,也不可能随意拿出一首诗来敷衍,所以他呈上去的也是自己的得意之作。   是一首咏竹的诗,竹作为花中四君子之首,不知被多少人咏诵过,很多文人都爱竹的品格,魏时也不例外。   不过比起前人的传世佳作,他这首咏竹诗就没那么出彩了,格式是对的,用词也是准确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了竹上。   但诗作和策问不一样,是讲究灵气的,有灵气的诗,读之便让人会心一笑,没有灵气的事,遣词造句再怎么精准,也打动不了人心。   前三甲的诗作不可避免的被放到一起做比较,显然,科举不是只考诗赋这一项,不然的话,头名解元也不会是魏时。   白石景作为主考官,对于这三首诗感触是最大的,如果没有算学这一科的话,这三个人综合的水平其实是差不多的。   郑家逸在诗赋上有灵气,刘子成的杂文更胜一筹,魏时不管是诗赋和杂文都比不上前两个人,但墨义、帖经和律学这三项却是排在前头的。   只是这一次算学的难度可能是太大了,考生之间也拉出了差距,差不多可以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个梯队是魏时自己,算学水平足够高,这种难度硬是一个题都没错。   第二个梯队是算学成绩还不错的,一些基础分是拿到了,十成里差不多能得七成,虽然有可能是拉了总成绩的后腿,但那是相对于魏时来说的,总的来看,算学对他们来说不能算是拉后腿的。   第三个梯队就是算学基础不怎么样的了,不光是难题拿不了分,基础的题也一样拿不了分,大概是心态乱了,一些简单的部分都没能答出来,整张试卷的分数低到令人发指。   也就是因为算学这一科目,他不需要纠结在这三个人里头选谁做解元了,魏时的分数是高出来的。   但就是这诗赋,不管是考场里,还是考场外,魏时的水平都明显比不过郑家逸和刘子成。   让人可惜呀。   在座的除了官员,就是举子,诗作方面都有一定的鉴赏能力,自然能够看得出来,本届的解元诗赋并不是特别出彩,在前十甲里头,都是处于中下的。   魏时已经可以预想到鹿鸣宴之后,他不善诗赋的名声,大概是要跟擅长算学的名声一样传播开来了。   刘言倒是越发觉得此次的解元跟他是同一路人,不是说瞧不上诗赋,只是不喜欢罢了,而且也并不擅长,在他当年的科举路上,诗赋绝对是拉后腿的存在。   好在他现在已经为官一方,在江佑府,只有他让别人作诗的份儿,不会有人让他作诗。   刘言索性拉着魏时说话,聊的都是些读书上的小事儿,他的长子只比魏时小了两岁,之前一直在京城,今年年初才过来。   虽然只差了两岁,可他那儿子连秀才都没考上呢,人压根儿就在书房坐不住,对比人家解元,可真是差远了。   刘言一来是喜欢这个高中解元的小举子,二来也是想取取经,看看日后怎么教导自家孩子。   魏时一开始还有些紧张,但聊的都是生活和读书上的小事儿,知府大人态度又一直很和蔼,不像是一方父母官,倒像是自家的长辈,渐渐也就不紧张了,还把自个儿总结出来的学习方法告知。   不过这学习方法于他虽然有用,但旁人未必愿意学,毕竟习惯不是一朝一日养成的,想要改变已经养成了习惯,那就更困难了。   他也曾把自己的学习方法告知堂兄,但堂兄试了几次之后压根就没坚持下去。   知府大人家的公子也不知会不会用,他倒是没有把这些学习方法藏私的意思,只是这东西贵在坚持,时间久了才能看出成效来。   倘若他是当世大儒,那教的几个学习方法再难,也会有人坚持的,可他不过只是一个举人,实在没什么说服力。   白石景见知府大人无意点评诗作,更无意亲自写诗,他也就不用收敛着自己,怕抢了知府大人风头了。   评诗、写诗可都是他擅长的,尤其郑家逸和刘子成这二人,确实是有几分诗才,一起写诗、品诗也是乐事。 第29章 三更   鹿鸣宴快要结束的时候,前十名无一例外都得了白主考官的奖赏——一套上好的笔墨纸砚。   知府大人就吝啬多了,独独赏了魏时一个人,是他随身带着的一块玉佩。   魏时也看不出这玉佩的品相来,不过这样的物件象征意义要远高于它的价值。   鹿鸣宴上,有父母官,也有考官,举子们再是踌躇满志,也不敢开怀畅饮。   结束之后,干脆三三两两的约着一块儿去吃酒,魏时作为解元也接受到了不少的邀约。   不过他一个也没接受,接连两日饮酒,就算是饮的不多,这胃里也不怎么舒服。   更何况他已经让下人收拾行李了,打算明日就启程回柳州城,今日还得回去好好休息才行。   “既然魏兄打算明日就启程,那我们也就不强求了,日后书信来往便是了,再过几年,咱们就能在京城见了,同朝为官相处的机会还多着呢,也不急在这一时。”刘子成拱了拱手。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到底是没提自家小妹的事儿,魏兄现在还没开窍呢,他提了对方也未必会明白,反倒是让周围人瞧了热闹。   等日后在书信上提一提也就是了,左右小妹才不过十三岁,魏时虽然少年得意,可有个不好相与的嫡母在,亲事可能不会过早的安排。   魏时也行了礼,“刘兄说的对,咱们来日方长,定会有再见面的机会。”   ——   燕县,在魏时报喜的书信到达之前,魏仁先收到的是这个月的邸报,随着的还有本府乡试的举子名单。   当然了,这份名单上并没有自家儿子的名字,燕县又不在江佑府的治下,自然是拿不到江佑府的举子名单。   不过瞧着这份名单,魏仁当时想起了将近三年未见的长子。   依着兄长对自家儿子的信任,中举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只是名次不好说。   遥想当年,他考乡试的时候,可从来都没有板上钉钉过,考了好几次,才得了举人的功名,也算是有了做官的资格。   在那之后,不管兄长怎么劝,他都不打算进京去参加会试了。   读书难,考试难,越往上考越难。   反正他是没有兄长那份雄心壮志和能力,没想到他的儿子都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兄长在时哥儿这个年纪还都只是秀才呢,时哥儿都已经去参加乡试了。   这么一想,还真有些恍惚。   兄长自幼是被父亲严管着,他是被兄长一直严格要求,但是时哥儿,甭管是养在夫人膝下的时候,还是养在白姨娘那里的时候,他这个做父亲的可都没怎么操过心。   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   魏仁叹了口气,时哥儿争气对魏家来说是好事儿,可对他来说,恐怕又会带来不少的麻烦事儿,夫人怕是又要闹着分家了。   魏仁不是不硬气,李家江河日下,早就不能同日而语了,魏家对上李家并不怯。   他只是怕麻烦,清清静静的过日子不好吗,总闹出这么多事情来,实在是让人心累。   别看这几年长子去了兄长那里,连带着白姨娘也跟着过去了,李氏在后院一家独大,按理来说不该有什么烦心事儿。   可达哥儿时不时的闹病,李氏心情不好就要闹一闹,他实在是烦了。   恐怕更让他烦心的还在后头呢。   魏仁这个做父亲的没收到喜报,但魏成这个做伯父的,已经是收到名单了。   江佑府的举子名单,又不是什么不能外传的东西,治下的衙门都能收到,托邻近的知县差人快马送过来一份儿就是了,自然是比魏时的信件来得快。   打头就是侄子的名字,魏成乐得嘴都咧到耳朵根上去了。   “好好好,不愧是我魏家的麒麟儿。”魏成大笑,亲自拿着名单往后院儿报喜去。   母亲那里当然是由他亲自来说,夫人和儿子那里他也能走一趟,但是二弟的白姨娘那边儿,可就不是他能过去的地方了。   魏老太太最近这一年身体越发不济,白日里躺着的时候比坐着的时候都多,便是偶尔出去走一走也要人搀着。   魏成过来的时候,老太太正躺在床上听人说书呢,她眼睛虽花了,但听力还不错。   不能出去听人唱大戏,更不可能日日把戏台子请到家里来,请个女说书先生在边上,既方便,又能打发时间。   一直到魏成走近了,老太太这才瞧见自家儿子。   “母亲,时哥儿中举了,而且还是头名解元。”魏成掩饰不住的高兴。   老太太脸上的皱纹都笑开了,精气神儿仿佛也跟着一下子都好起来了。   “好孩子,真是个好孩子,快扶我起来,准备香案,我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你父亲去,等时哥儿回来咱们再开祠堂。”老太太一边忙着下床,一边不断的吩咐道。   她已经很久不曾这么开心过了,身体越来越不听使唤,两个孙儿虽然懂事听话,但也都是可怜的,一个身子骨不好,一个是出身不好。   庶出的身份原就比嫡出的矮出一截来,更何况还摊上那么一对父母。   白姨娘瞧着倒是个心思浅的,这几年来也是安分守己,不是总想着争抢,不然的话,光是这家里头的事儿,就得把这孩子给拽进泥里了。   不过,现在十四岁的解元,就算有这么一个身世,也足够魏时找一个可靠的岳家了,找一个不会被李氏压制的姑娘做夫人。   日后小两口去京城,老二两口子在燕县,若是能井水不犯河水那对谁都是好事儿。   魏成可不知道老太太已经盘算了这么多了,连魏时的婚姻大事都已经操上心了。   他就没这么多想法了,魏时如今已经是举人了,若是一年后可以再进一步,或者是再多等三年,四年后的会试也方才十八岁而已,那时候再定亲也不迟。   男子和女子不一样,不怕被耽误年龄,只要是有前程,那便多的是选择。   都说‘成家立业’,但是过早的成家立业也不好,被儿女之事占住了心思,对于科举不也是一种耽误吗。   所以他一点儿都不着急侄子定亲的事儿,与其找岳家,还不如找师父。   魏成这边扶着老太太烧香跪拜,那边儿得到消息的白姨娘可以说是喜极而泣。   老爷在做官之前也不过是考中了举人,自个儿的儿子年纪轻轻便也考中了举人,这可意味着日后就能做官了。   夫人在后宅顺风顺顺,与其说是靠着李家,倒不如说是靠着老爷,老爷不管不顾,才有了夫人的无所顾忌。   可是这日后,她靠儿子,不比夫人靠老爷差。   更何况夫人还有一个病殃殃的小儿子,日后若想要前程,可能还得扒着她儿子呢。   白姨娘一想到那位嫡出的少爷,痛快的同时,也有些心虚,当年就是她使人半夜里给窗户开了条缝儿,让那位少爷得了风寒,这才落下了体弱的病根儿。   她不后悔这么做,夫人对她们母子做的事情可比这严重多了,就是想起这事儿的时候总觉得心虚,有些愧疚,但更多的是怕这事儿被查出来。   ——   魏时寄过来的试题,魏定早就做过了,得亏他没过去,去了很大的可能也是白跑一趟,白白糟蹋身子骨。   这算学题目太难了,出乎他的意料,再加上他的风格又跟主考官相悖,能中举的概率实在不大。   因着这位白主考官,他本来以为堂弟肯定是无缘榜首了呢,瞧见这寄过来的算学题才又多了一丝希望,题目越难,对于擅长这一科目的考生来说越好。   千盼万盼,总算是把这成绩给盼来了,乡试解元,啧啧,便是再给他三年他都没把握能拿下。   自从堂弟来了之后,一方面激励着他不断进取,另一方面也给他减了压,这个压力不是学习方面的压力,而是整个魏家给他的压力。   作为长子嫡孙,尤其是在魏家两房人丁都相当单薄的情况下,他自幼接受的教育就是要担起魏家来。   可就他这副身子骨,甭管是少时,还是长大后都有心无力。   但堂弟的出色,让他可以把大半的家族担子卸下来,虽然更加努力的去读书,但不像以往那样,一座沉甸甸的山压在背上。   魏定瞧了瞧年幼的儿子,这孩子还没开蒙呢,等到日后也要考科举,也要进官场的时候,父亲可能都已经致仕了。   二叔就算是没有致仕,那也万万是指望不上的,他这个身子骨,日后如何且还不好说呢。   儿子到时候大抵是要靠着堂弟了。 第30章   赶考路上着急忙慌,回去的时候就没那么着急了,魏时甚至还有心情可能下来四处逛逛。   倒不是他一朝中举,便得意忘形了,而是他现在这个年纪继续往上考实在是有些尴尬。   明年就是会试,倘若他真的去应试,依着实力一甲肯定是没有可能的,若是运气好,中个二甲,朝廷又能怎么安排的。   十五岁的人,在朝上也没一个什么靠山,只能是被扔进清闲衙门里熬着,三年、六年、九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不容易做出成绩不说,被遗忘了的话,那大好年华可就在清闲当中被消磨掉了。   所以明年不管能不能中,去参加会试都不能算是太好的选择。   还不如多等上三年,到十八岁的时候再去京城参加会试。   十八岁跟十五岁比起来,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儿。   而且多了三年的功夫,他也想往更高的方面冲刺,既是做了读书人,谁又不想着状元及第。   这样算起来时间便没有那么紧迫了,因着乡试,他的作息一直都是高度紧张和稠密,如今也算是松快松快。   未免家里人担心,魏时在出发前就已经写了信,说路上可能要耽误些时间,没有一两个月是回不去的。   一路上走走停停,桂花盛开的时节开始启程回家,但到家的时候梅花都已经开了。   得,开祠堂祭祖这事儿也不用单独来一次了,马上就要过年了,到时候一块跟老祖宗说呗。   “你这一路走了可得有两个多月,怕是玩高兴了吧。”魏定满眼的羡慕。   因着他的身子骨,哪次出行都得小心翼翼的,如果不是为了赶考的话,恐怕也不会出这柳州城。   所以别看他年长魏时九岁,可这般逍遥自在,在外边儿游玩上一两个月的经历,从来没有。   尤其还是在堂弟已经中举的情况下,心情轻松愉快,想想也能知道这一路上玩儿的有多痛快。   魏时这一路走走停停,住过客栈,也曾在乡间富绅那里借助过,住过简朴的农家院,甚至在荒郊野外的破庙里都留宿过。   见过的景致,尤其是接触的人,也和往日大有不同。   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魏时还真觉得这话有些道理,当然现在让他出去游学肯定是不成的,且不说这路上没有请教的人,功课会不会被耽搁,就是这一路上的安全问题,他自个儿心里头就没底。   毕竟是住在大伯家里头,出去赶考多带些护卫和家丁也就罢了,留学的话,哪能带那么多人,顶多也就是带着元宝一块儿。   可元宝瞧着虽然有些富态,真要是打起架来,怕是还不如他呢。   所以游学是万万不成的,魏时可是相当爱惜他的小命。   但总在大伯府上,也不是回事儿,不是他跟大伯生分,而是总在这四四方方的宅子里,能够潜心向学不假,可也不能总是闭门造车。   还是应当走出去,不管是多交几个良师益友,还是吃几个亏,又或者是接触一些跟平时迥乎不同的人,对魏时来说都是一份历练。   前世今生他就没走上过社会,上一辈子大学上了没多久,这辈子又基本上都在读书,在人情世故方面的历练还是太少了。   但不管是做官,还是做人,光有学问是远远不够的。   游学不可能,魏时是打算出去求学,本朝不是没有知名的书院,在这样的书院里头,往往更容易寻找到良师益友。   既不耽误求学,也不耽搁历练。   总比一直闷在这宅子里强。   魏时只是有这个想法,倒还没有跟大伯说呢,不过想来大伯应该也不会反对,所以这一会儿也没必要瞒着堂兄。   “出去求学?这倒是个好路子,不过要去哪家书院,你可得好好斟酌斟酌,这事儿还得是去问问父亲,他老人家知道的多。”   魏定也知道全国知名的书院是哪几家,依着堂弟现在取得的功名,想要进去念书并不是难事儿,不过他对这些书院并不了解,自然也就不清楚到底哪一家书院更适合堂弟。   其实如果不是他身子骨不好,堂弟年龄又小,再加上附近确实没有比较好的书院,其实早该去书院读书了。   比起往家里请一两个先生,当然是书院里的先生更专业,专门教算学的先生、专门教策问的先生、专门教四书的先生……   俗话说的好,术业有专攻,像父亲,虽然是二甲进士,但是并不擅长上学,教学生的话,不能说有心无力,但肯定不像教策问和杂文一样轻松。   不过越是知名的书院,管理就越是严格,要在书院里头住宿不说,一个月才就只有一天的假期,有的书院甚至不让学生带书童。   不管是叠被铺床,还是磨墨擦桌,除了不用自个做饭以外,什么都得是自己动手。   这意志力不强的人还真去不得。   “我这一路上倒是也有打听,比较倾向于江南的白鹿书院,或者去京城的国子监也成。”   江南文风兴盛,书院众多,而白鹿书院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管理严格、文风好、门槛高,关键是里面的先生,那可都是有真才实学的,甚至还有一位大儒坐镇。   不过白鹿书院距离柳州城并不近。   另一处就是京城的国子监了,这也是朝廷的机构,里面的配置就不用说了,但凡是官方要扶持的东西,配置就没有不好的。   魏时已经中举了,自然也就有入国子监进学的资格。   但国子监离柳州城就更远了。   倘若他不能把姨娘带过去的话,那姨娘就只能回燕县了,于情于理都不可能一直在大伯这边儿呆着。   “这两个地方都不错,但是白鹿书院要求可严格着呢,不能带书童,一个月也只有一天能出来,关键那里罚学生可是罚出了花样,国子监的话,里面不光有举子进学,还有靠着家族余荫进去的勋贵子弟,那可都不是好相与的。”   先生罚学生要么是抄书,要么是罚站,要么是打手板,白鹿书院的花样可就多了,跑步、扎马步、打扫教室、打扫厕所……   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在那里面读书,可真得时时刻刻都小心注意。   国子监是朝廷机构,里面的人五花八门,就像白鹿书院罚学生的手段一样多。   关键是里面惹不起的人太多了,真要是碰上几个纨绔子弟,吃了亏都没地方说理去,更别提给人家还回去了。   所以这两个地方好是好,但缺点也不容忽视。   “反正是进去读书的,管得严一点儿,或者是人员复杂一点儿,都在其次,重要的还是教书的先生嘛。”   其实他更倾向于去国子监,一来,这样就可以待在京城了,几年不回来也是可以的,也免去了‘赶考’这事儿。   二来,国子监的人员再复杂,又哪能比得上朝廷的人员复杂,早晚都是要经历这么一遭的,早一些总要好过晚一些。   至于勋贵子弟,人家是不好惹,当然他也不是惹事儿的人,真要是遇上了纨绔子,不能正面抗,难道还不能暗地里用软刀子吗。   就算真遇上了怎么都扎手的硬茬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道理他还是懂得的。   白鹿书院最大的特点,不是配备的先生足够好,而是管理的足够严格。   不管是不允许带书童和下人进书院,还是各种各样的惩罚手段,归根到底,都是让学生意志力更强,能把心思都放到学习上去。   他要是在学习上态度松散,或是一朝中举之后,便得意忘形了。   那去白鹿书院,必是有所得的。   可他并非是这种情况呀,在学习方面,他自问已经足够自律了,没怎么松懈过,也是尝过‘人间疾苦’的人,这锻炼意志力的法子,对他来说用处不大。   与其把时间浪费在整理内务上,还不如多读几本书,或是多出去走一走呢。   但是对他来说,白鹿书院跟国子监比起来,有一样不可比拟的优势,那就是离柳州城没那么远,每个月那一天的假期,肯定是不够回去的。   但是过年总是可以回去一趟的,这样一来,姨娘也就用不着去燕县了。   他已经数年未曾见过母亲了,每次遇到什么大事儿也会写封信过去,不过从未收到过回信。   但母亲的性子,他也是了解一二的,尤其是他那位嫡出的弟弟,好似身体不太好,姨娘回去,肯定是出气筒,日子且不好过着呢。   还是尽可能的留在大伯这边,不管对谁都好。   两边虽然还没分家,但在魏时心里头已然泾渭分明,能不牵扯就不牵扯。 第31章   当然,最好的结果是姨娘同他一起去京城。   这事儿谈何容易,再怎么互不牵扯,毕竟是没有分家,就算是分了家,父亲在世的情况下,姨娘也不太可能跟着他分出去。   能为这事儿做主的,也就只有大伯和祖母了。   但这两位长辈为他做的事情已经够多的了,他也不想过多的去麻烦两个老人家。   “既然你已经想好了,那就早做准备吧,不管白鹿书院,还是国子监,离柳州城都不算近,要过去读书,怎么着也得先置办个宅子。”   总不可能一个人孤零零的去读书,书童、小厮、婆子、丫鬟、护院,要带的人多着呢。   魏定是没法儿给堂弟出主意,不管是国子监,还是白鹿书院,优缺点都很明显,他是不知道该如何取舍。   ——   “那便去国子监。”魏成斩钉截铁的道,“虽说路远了些,但是白鹿书院离的也不近,京城好歹还有与我相熟的同僚,你过去了,他们也能照看一二。”   “不过就你一个人过去也不行,借住在别人家里不是长久之事,单独置办一处宅子的话,若是没个管事儿的,那还不乱了套。”魏成思忖道。   这要是侄子已经成了亲,那就不用犯愁了,小两口直接一起去京城,哪还用操心有没有管事儿的。   可侄子这不是还没成亲吗,更何况他还想着让侄子拜个师父,到时候也得有个能做主的长辈在场。   按理来说,李家是大侄子正儿八经的外家,哪怕并非是李氏所生也一样,去了京城,借住在李家,也是名正言顺的事情。   可李家的家风实在是一言难尽,太让人糟心了。   他可不敢让他魏家的麒麟儿借住在李家,那可真就是白玉入泥潭里了。   但是能跟着魏时过去的,也就白姨娘一个人,一个从来就没管过家的姨娘,哪怕是生了魏时,身份也不太能够上得了台面,最起码在拜师这种事情上,说不上话。   他不觉得让白姨娘跟过去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到底是魏家人丁单薄,想从自家挑个人过去不容易,想从族里挑个人过去也不容易。   “侄儿都听大伯的。”魏时恭敬道。   别看他已经十四岁了,可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读书上,处理这些事情既没有经验,也没人教过。   不如一切听大伯的,总归是不会害他。   魏成重重地叹了口气,“也罢,就让你姨娘跟你过去吧,遇到你不方便出面的事情,就去找我的老朋友沈舟,他跟我,还有你这次乡试的主考官——白石景,都是同一年进士。”   “白石景是状元,我这位老朋友是当时的榜眼,两个人的文风大不相同,白石景偏华丽,沈舟则是偏务实,到时候你可以好好请教他。”   最适合收魏时做徒弟的便是他这个老朋友了,不过交情再怎么好,他也不可能强逼着人家的收徒弟,还得是人家乐意才行。   未免侄子这一路上患得患失,这事儿便不必告诉他了。   倘若这事儿成了,白姨娘的身份可以出面,但是还不够,必须得让李家派个场面上的人才可以。   能让姨娘跟着去,魏时喜不自胜,甚是郑重的朝自家大伯一拜。   还是个孩子呢,魏成免不了觉得有些好笑,但同时又有些感动。   这世上多的是不知恩的人,他自个儿嫡亲的弟弟,以前就没少埋怨过他管的严,做了官之后,那是能离他多远,就离他多远,每年写过来的书信,就跟背书似的,他都怀疑是不是直接照着一份模板写。   他这个侄子虽然年纪小,但是知道感恩,哪怕他不图这个,心里也总是舒服的。   人跟人之间的差距,不用等到什么关键时刻,在这些微末的小事上便能够看得出来。   不过。   “这事儿先别着急,京城那边得先安排好,你过去要带哪些下人,也得好好安排,最快也要过了这个冬天才行。”   马上就快要过年了,事情一大堆,今年跟往年不同,魏时中了举,开祠堂祭祖自然少不了魏时,再者,白姨娘毕竟是他二弟的姨娘,要跟着侄子去京城,这事儿得先告知二弟才行。   “都听大伯的,侄儿还有一事儿,过了年我想先回燕县看看。”   “也成,你跟你父亲也好几年没见过面了,是该回去瞧瞧了。”魏成没什么意见。   孩子想父亲了,这也是人之常理嘛。   魏时知道大伯误会了,但也没解释什么,他要回燕县可不是因为父亲,多年不见先生和他那一群小伙伴儿,他想的是这一群人。   虽然一直有书信往来,但是自从他来到柳州城,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面,日后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   ——   魏时中举的消息,虽然要等到过年开祠堂祭祖的时候,一块儿把这个消息告知祖宗。   不过这么大的喜事儿,哪怕是年节临近,也要好好庆祝庆祝,得让大伙知道魏家有麒麟儿,而且一代更比一代强。   受邀的除了柳州城的官员,就是望族,很多人打破了头都想过来参加呢。   魏成毕竟是柳洲成的父母官,而且已经不是一两年的事儿了,他在这里的威望可想而知。   魏时这个年仅十四岁的解元,不管是放到哪儿,那都是受人追捧和称赞的,现如今虽然没有‘潜力股’这个词,但是这不代表大家没有这个概念,聪明人多的是。   家世一般的,只想着巴上柳家这条大粗腿,家世好的,那想法可就不是一般的多了。   魏解元年纪轻轻,要能力有能力,要家世有家世,虽然是庶出,但也无伤大雅,而且据说那长的也是玉树临风、仪表堂堂。   啧啧啧,金疙瘩就在地上,哪怕抢的人多,也都乐意试一试。   魏大伯母这段时间接到的帖子,别提有多多了。   光是手抄的佛经和绣品就没少收,有亲自带着自家闺女上门的,也有明里暗里透露嫁妆数额的,一家女百家求,男子又何尝不是。   不过这事儿,她这个做大伯母的终究做不了主,老爷已经说了,时哥儿不着急定亲,更不着急在这柳州城定亲。   “这事儿别怪我没给你提过醒,我这边可以不给时哥儿定亲事儿,但是二房那边呢,二弟跟二弟妹才是人家正儿八经的父母,若是他们要给时哥儿定亲,你这个做大伯的,就是说破大天去,也不能把人家这婚约给搅和了。”   从来都是父母之命,就没听说过伯父之命的,就算是长房,那也不占理儿。   “这事儿我早就跟二弟通过气儿了,他不会管的。”魏成对这是一百个放心,二弟惯会偷懒,巴不得不管这事儿呢。   “至于二弟妹,她哪有心思管这事儿。”   不是他瞧不上李氏,而是李氏这个人脑子实在不好使,从来就没使对过地方。   要不然的话,魏时现在还是二房的嫡长子呢,又哪会闹出这么多事儿来。   “二弟妹没心思管这事儿,不代表李家就没有这个心思,你不是打着让时哥儿去京城的国子监进学吗,既然去了京城,难道还能不去拜访李家吗,到时候,那不是羊入虎口是什么。”   别看李家现在江河日下,可肚子里的那些歪歪绕和心眼儿一点儿都没少,也不知道怎么养出李氏这个没心眼的来。   “能有什么事儿,时哥儿又不是借住在李家,只要立身正,又哪会被算计了去。”魏成并不担心这个,李家再怎么后继无人,也不是那种下三滥的人家,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   人家李家不要面子呀,比谁都要面子好不好。   得得得,夫妻俩这事压根就没想到一块去,不过最终拿主意的还是魏成。   ——   魏蓉是跟着丈夫带着孩子一块儿来了,她成亲三年多了,跟父母不一样,子嗣上并不艰难。   成亲的第二年便怀了孕,如今儿子都半岁了,小家伙长得虽然瘦了些,可没病没灾的,也算健壮。   如果因着生这个孩子,魏蓉本人却是发了福,而且一直都没能减下来。   自打魏蓉生了孩子之后,魏时还是头一次见他这个嫡出的姐姐。   有些富态。   这是魏时的第一反应。   可能是因为做了母亲的缘故,魏蓉瞧着倒是比以前柔和多了,当然了,自打她嫁入孙家之后,环境改变人,魏蓉的性情,也跟当年未出阁的时候大不相同了。   没出嫁以前,魏蓉瞧见魏时,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好像两个人之间有多大的仇似的。   成了亲之后,态度却是慢慢变得缓和了,从不搭理到给个面子,如今竟也能亲亲热热的打招呼了。   魏时胳膊上的汗毛都快立起来了。   他这个素来就没多少感情的嫡姐,不光亲切热情的问候他,还把半岁的小娃娃放在怀里,让他抱着。   就不怕他一失手,把这孩子不小心摔下去。   当然魏时跟这孩子没仇没怨的,犯不着出手,只是他也确实没有抱孩子的经验呀。   整个人僵硬的像一个石雕像,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大姐还是把这孩子给接过去吧,别摔着了。”魏时苦笑道。   这都什么事儿呀,他自问两个人的感情真没到这份上,同父异母的姐弟,实际上连个普通朋友都不如,也不知道嫡姐哪儿来这么大的心,没出嫁之前可不是这样的。   魏蓉眉头轻蹙,又很快舒展开来,扬了扬下巴,示意奶娘把孩子接过来。   就跟她真稀罕似的。 第32章 一更   甭管魏蓉稀不稀罕,她丈夫孙行川是真的稀罕。   原本这桩婚事是冲着魏知州才定下的,没想过夫人的弟弟会如此有出息,算得上是意外之喜了。   而且这喜还不是一般的小。   说句不太好听的话,魏知州虽是一方父母官,但什么时候调走还不知道呢,如果调走了,那对他们孙家来说,助益将要小得多。   但是横空出世的魏时,不过短短的四年时间,就从一介白身成了乡试解元。   整个柳州城都还没出过这般人物呢。   若不出意外的话,魏时日后的前程远比其大伯要远大。   作为姻亲,孙家收到的助益也会更多。   虽说夫人同魏时感情不怎么样,可关系在这儿摆着呢,能接触的机会必定比旁人多。   这几年他也一直努力缓和夫人同魏时之间的关系,问题还是主要出在了夫人身上。   魏时还真没多少功夫跟他夫人计较。   想要把一个性情执拗的人变得稍微温和些,并非是一件易事,孙行川也是费了很大功夫的。   当然了,效果也很明显。   最起码在外人看来,魏蓉和魏时这姐弟俩的感情貌似还不错。   “都说外甥像舅,我们家顺子这眉毛和下巴可是像极了大弟。”孙行川乐呵呵的道。   孙行川和魏蓉两个人的儿子单名一个‘顺’字,小名就叫顺子,不过这眉毛和下巴长得像魏时,纯属就是在硬拗了。   孙行川的相貌算不得俊逸,魏蓉就更不用说了,两个人的孩子也随了父母,没有好看到哪里去。   不过这孩子的舅舅,可跟他父母不一样,也算是这柳州城里出了名的美男子,若不是不常出门,也不常参加文会、诗会什么的,这美男子的名声必然更胜。   小孩子还没长开,但是五官已经清晰可辨了,不管是眼睛、鼻子,还是嘴巴,实在不能硬说长得像魏时,也就是这眉毛和下巴还能往那边拗一下。   要让魏蓉说,她这孩子长得可不像大弟,更像她嫡亲的弟弟魏达。   花花轿子向来都是众人抬,这个当口谁也不会说甥舅两个人长得不像。   除了魏蓉的儿子之外,在场的另一个小孩子便是魏定的儿子了。   小家伙都已经五岁了,不管是祖父,还是父亲,都没有多少时间可以亲自教导他,所以府里边是专门请了个先生给他开蒙。   这名字是祖父亲自起的,魏鹏,鹏程万里,可见魏成对这个孙子的期望有多重。   没办法儿子的身子骨不好,在侄子没到柳州城之前,他一直都以为光耀魏家门楣的担子,只能是放在孙子身上。   不过短短的四年时间,魏成就已经在下一代人身上看到了希望,相对来说,下下代人的担子就会轻一些。   魏时同小家伙的交集不太多,毕竟年岁上差的太多了,这几年来他又一直忙着读书,作息时间都跟旁人不太相同。   不过魏鹏对这个堂叔却是濡慕的很,他都已经开蒙两年了,也算是一个小小的读书人,也向往着万千读书人全都向往的金榜题名、状元及第。   堂叔虽然没有状元及第,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也并未金榜题名,可已经中举了,而且是十四岁中举,十四岁的解元。   在此之前,真的就差那么一点点,便是小三元。   这一路过来的成绩,不止远超他的开蒙先生,连他的父亲、他的祖父也比不得。   他就希望等到自己长大以后,也能像堂叔一样,一路过关斩将,拿案首、拿解元。   今日这样的场合,魏鹏不能跑过去给堂叔添乱,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一双眼睛随着堂叔转。   可爱呆萌,又带了些濡慕的眼神,魏时整个心都快化掉了。   天知晓,他这辈子不过十四岁,怎么会突然一瞬间想要做父亲。   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他在孙顺身上没有办法感受到的亲缘关系,在魏鹏身上却是感受了个十足十。   自家的孩子自然是同别人家的不一样,怎么看怎么好看,怎么看怎么顺心如意。   ——   这个年节对于魏时来说,大概是过的最热闹的一个年了。   上门拜访的人络绎不绝,收到的帖子数不胜数,就连今年的拜年祭祖,也是站在前头的。   好在,接下来这几年,他不打算继续待在柳州城了,否则光是这人情往来,就不知道要占多少功夫,哪还有时间进学。   这样的迎来送往,实在是让魏时厌烦,来的人多数是他不曾认识的,见都没有见过。   可又不能说完全没有关系,有同族的人,有大伯下属的子侄,还有一些七拐八拐的亲戚。   全都拒而不见,大伯面子上也不好看,而且他也免不了被人说是轻狂。   可见了这个,不见那个,又有厚此薄彼之嫌。   所以还是离开的好。   魏时连元宵节都没过,就带着人回了燕县,当然了,他只是回去看看,姨娘就没必要跟着了,捎了两幅绣品回去,一幅是给父亲的,一幅是给母亲的。   这不识字也有不识字的好处,否则的话,还得写封信,还不如绣幅东西省心呢。   多年不回燕县,如今看到燕县的城门都觉得陌生了。   魏时是坐马车回来的,天气寒冷,又不着急赶路,当然是坐在马车里,拿着手炉更舒服了。   不出所料,知县府是没有人来接的,来接他的是昔年的小伙伴。   而且来的人比魏时预计的要多。   不是厚此薄彼,而是一个班上的同窗,也有远近之分,这一点从书信上就可以看出来。   有的早就已经没有联系了,有的还保持着一两个月就写一封信的频率,还有一年才写封信问候一下的。   魏时要回来的消息,也就告诉了五个同窗,还有给他开蒙的先生何秀才。   但是城门口迎接他的,有先生的长孙何志远,有一直跟他玩的好的黄学林,有其他三个知道他要回燕县的同窗,还有班上的其他同窗以及他不认识的一些人。   要知道,他们班是基础最好的一个班级,人数也是最少的,一共也就十三个人而已,这还带着魏时呢。   他的这些同窗加上先生的长孙何志远,全部也就十三人。   如今却是来了三十多个人。   得,在柳州城被人群支配的恐惧又来了。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话是一点儿都不假,当年他走的时候,可没这么多人送行,四年过去了,跟很多人的感情实际上已经有些疏远了,见过却来了这么一大群人接他。   这么看,还是他那位嫡母始终如一,‘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   “还以为你元宵节就能赶回来呢,结果就差了一天,本来还想跟你一块去逛灯会。”见面之后,黄学林颇为遗憾的道。   因为幼时两个人玩的好,这些年书信又从未间断过,黄学林跟魏时两个人是毫不见外的,交情一如当年。   其他人跟当年比起来,或多或少感情都要疏远一些,毕竟联系不频繁,甚至已经不联系了。   见了面也只能说一些客套话。   过来接他的人里,除了他的同窗们跟先生的长孙以外,其他人跟他还真没多少关系,都是他这些同窗的兄弟、堂兄弟、表兄弟。   见面报了名字之后,寒暄几句,就再也没别的话可说了。   这样的情况,魏时是没办法做到游刃有余的,不可能完全不搭理人家,但是态度也不能太过亲近了,不然的话,那就来吧,在燕县这几日都别想消停了。   所以这时候还真不能面面俱到。   因着多了这么多计划之外的人,魏时跟交好的同窗都没能多说几句话,要把全部的人认下来,就费了不少功夫。   这么多人冒着寒风出来接他,总不能让人家喝一肚子西北风就回去,但是带回知县府,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儿,母亲是绝对不会让人招待的。   别看他现在中了举,但是想在府内摆宴席,也得是母亲点了头,厨房才敢上菜。   “你们家酒楼还有位置吗?现在能不能定个地方?”魏时轻声问道。   黄学林家里就是开酒楼的,而且是整个燕县最好的酒楼。   “成啊,早就备下了。”   好友是什么情况,他还不知道吗,知县夫人不是个宽和的,魏时不可能把他们带回府去。   这么多人,要全都是相熟的也就罢了,关键是生面孔占了一大半,魏时不可能让人家白白的在寒风里站这么久,没有半点表示。   这些人不就是因为知道魏时的脾气性格,所以才敢把家里的兄弟带过来嘛,知道魏时不会为这种小事儿生气,也不会把带来的人晾在一边儿。   但是说实话,黄学林压根儿就没办法理解,这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就算是魏时请吃顿饭,也不过是混个面熟而已,可能过不了多久就忘了,何必呢。   都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同窗,纯粹一点儿不好吗。 第33章 二更   旧友重逢,可这顿饭吃的确实不怎么样,除了魏时这个饥肠辘辘的人之外,没有人把心思放在吃饭上。   如果真的像往常一样交流感情也就罢了,关键是恭维和讨好的声音居多。   好像无形之间,魏时跟众人已经分成了两拨。   当然,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   只有考中秀才,才真正算晋身‘士’这个阶级,而在这一众的同窗里头,魏时已然是遥遥领先,除了他以外有五个童生,秀才却是一个都没有,更遑论是举人了。   不得不说,这饭吃的压抑的很,也就黄学林待他的态度还一如往常。   其他人,包括先生的长孙在内,态度上都跟以往大有不同了。   魏时倒是能够明白大家的态度转变,只是作为当事人,这感觉实在不怎么样。   好不容易吃完了饭,魏时跟何志远定下了去拜访先生的时间,这才告别众人,回知县府。   ——   “这是姨娘托我给您带回来的。”   魏时把装有绣品的锦盒呈上去,这里面到底绣了什么,他也没翻看过,毕竟也算是姨娘同父亲之间的隐私了。   本以为是迫于规矩的严谨之作,肯定看不出什么毛病来,但要说心意,应当没有几分。   分别的这几年里,姨娘很少会提到燕县的人和事儿,对父亲,他不觉得姨娘有多少感情。   不过出乎意料,父亲在打开锦盒之后,却是有些失态。   表情要哭不哭,要笑不笑,仔细瞧着,眼圈儿似乎是红了,甚至眼睛里还隐隐泛着水光。   魏时都有些疑心自己是看错了,父亲说好听点儿,叫心性淡薄,什么事儿都不爱管,说难听点儿,就是凉薄,心里头除了自个儿,谁也装不下。   可如今,一幅绣品竟让父亲眼睛里泛起水光。   还真是难得一见。   “你姨娘还好吗?前段时间你大伯来信,说准备送你去京城的国子监进学,还打算让你姨娘也跟着过去照顾你,都这么大的人了,哪儿用得着你姨娘千里迢迢的跟过去,还是让她回来吧。”魏仁淡淡的道。   兄长决定了的事情,一般是很难改变的,而且他也不想跟兄长起争执,闹出些麻烦事儿来,如果时哥儿自己不乐意,那兄长应该也不会强求。   依着为人对兄长的了解,把家族看得比什么都重,时哥儿俨然已经成为了下一代的领头羊,甚至可以说,魏家能不能再进一步,就看时哥儿的了。   可想而知,时哥儿在兄长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最起码他这个弟弟是比不了了。   魏仁自觉在长子面前,还是有几分做父亲的威严的。   更何况少年人大都不乐意被管着,时哥儿中了举,年少得意,就应该更不想被管着了,大概也不想带着白姨娘过去。   魏时有些讶异的抬了抬眼,不是惊讶父亲为什么提出这种要求来,而是不明白,姨娘为什么送上这样一幅绣品。   她知道父亲会是这样的反应,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吗?姨娘送上这样一幅绣品,到底是为了什么?   是也想着回燕县吗?   不不,如果姨娘想回燕县的话,直接同他讲就是了,犯不着绕这么大的圈子。   “大伯已经在京城置办了宅子,儿子要去国子监进学,无暇分心,宅子还得有人管才是,而且儿子年纪还小,离弱冠之年还差了六年呢,怎么能算是长大了,再说了,在您跟姨娘面前,我永远都是小孩子。”魏时不卑不亢地道。   到底是翅膀硬了,魏仁瞧着面前的少年,已经很难同当年那个连口热饭都吃不上的小孩子,联系到一块儿去了。   今非昔比,确实是今非昔比了。   十四岁的解元,放到哪个家族里头,都是才俊,都是不可忽视的栋梁之材,兄长在信里说,魏时是魏家的麒麟儿。   这话不假,也难怪这孩子跟以前不一样了,人有底气了,说话也就硬气了。   魏仁从来就不是一个严父,他为人处事的准则就是不惹麻烦,能得清静,便得清静。   换句话说,这又何尝不是‘柿子挑软的捏’,硬的柿子捏了会惹麻烦,清静也就没了,只有捏软柿子,才惹不出麻烦,才能得清静。   当年还没有任何功名的魏时,不受重视,也没有底气,在魏仁这里,可不就是一块软柿子。   魏仁的后退,相当自然,没有一点儿愤怒和忸怩,“那便听你大伯的,去了京城,别惹你姨娘生气。”   “儿子谨遵父亲吩咐。”魏时态度恭恭敬敬的道,甭管心里头是怎么想的,面子上总要过得去。   提出的要求都被撅回去了,魏仁到底是有些意兴阑珊,摆摆手,“到后院看你母亲去吧。”   啧啧啧,魏时在后院这边儿,同样是先把绣品呈上去。   母亲的脸色同父亲当时一样,精彩纷呈。   魏时这还真是头一次见,几息之间,人的脸色由青转白。   这得是生了多大的气呐。   也不知道姨娘绣的这两幅绣品,到底有什么样深意和渊源,让两个人见到之后都如此失态。   李氏差点儿没压住心里头的火气,瞧着下边跟白姨娘长了有三分像的魏时,都想把手边的茶盏砸过去。   白姨娘那个小贱蹄子,压根就没按什么好心,这上面绣着的交颈鸳鸯,不论是配色,还是样子,都跟当年她从魏仁那里查出来的荷包上绣的一模一样。   就为这么个破荷包,魏仁破天荒头一回跟她发脾气,想起来她就一肚子的火。   那个破荷包儿,当年早就被她扔到火里烧了解气,白姨娘居然又敢绣出来扎她的眼。   这小贱蹄子,真是皮痒了。   “你姨娘这躺怎么没跟过来,她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当家主母,怕是连本分都忘了吧。”李氏僵着脸道。   白贱Ⅰ人就是打量着她手伸不到柳州城去,所以才敢这么扎她的眼。   但她又确确实实拿远在柳州城的白姨娘没法子,柳州城离燕县太远了,大房那边,她压根儿就插不上手。   蓉姐儿倒是嫁去了柳州城,可自打嫁了人之后,就跟她越来越不是一条心了,完全就被孙行川给笼络去了,整个就是一没良心的。   魏时没吭声,恭恭敬敬的站在下边,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说话,甭管是解释,还是告罪,说了话,那才麻烦了呢。   不被损个狗血淋头,那就不是坐镇后宅数年的知县夫人。   默不吭声,就在一边站着,反倒是容易得清静。   李氏坐在上边,又骂又损,没有半点儿官太太的仪态,泼妇骂街,不外如是。   魏时呢,全当听不见,修起了‘毕耳功’,甚至还在心里头默背之前在路上看过的史记。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对魏时来说,读百遍,不如把这些东西全都背下来。   一拳头砸进棉花里是什么感觉,李氏今儿个是体会到了。   她坐在上边发再大的火,把话说的再难听,人家压根就不当回事儿,左耳朵听了,右耳朵冒,保不齐还乐的看她在这边搭台子唱戏呢。   “行了行了,赶紧回吧,没事儿别出来瞎转悠,就在你院子里老老实实的呆着。”   别让她看见,看见就窝火。   魏时麻溜的就撤了,至于他那个三年多都未曾见面的弟弟,反正他是不想的,也不想见。   还是原来他住的那处院子,应该是刚收拾出来没多久,而且收拾的也不精心,角落里还有枯枝和败草没收拾干净呢。   下人更是一个都没给安排,好在,他从柳州城带了人,不至于自个儿亲自动手再把这院子收拾一遍。   厨房那边儿就更别提了,还是老样子,别说妥帖一点了,可能压根儿就没把他当正经主子照看,呈上来的饭菜虽然不寒酸,可都是凉的。   经不经心,可见一斑。   左右也在燕县待不了多长时间,没必要在院子里弄个小厨房,不过这凉了的饭菜也不能吃,不光是他不能吃,他带来的这这些人也不能吃。   这寒冬腊月的,吃凉了肚子可不是小事情。   魏时索性让人从外边酒楼里叫饭菜,记得是知县府的账,而且是让人大大方方的把饭菜送进来,不用遮着掩着,反正这事儿究其根本,丢人现眼的又不是他。   不用花自个儿的钱,魏时虽然秉着不浪费的原则,没点太多的菜,可点的菜样样都是精品,蘑菇炖鸡、清蒸鲤鱼、红烧狮子头,还有一道青菜——菠菜炒蛋。   最后一道菜,没比前边儿那三道便宜出来,大冬天里,菠菜可是个稀罕物,比鸡鱼肉都精贵。   反正花的不是自个的银钱。 第34章 一更   因为帐是记在知县府上的,魏时原本以为父亲和母亲会对此表示不满。   但没成想,这两个人压根儿就无视了这件事儿。   不过到时候结账肯定是父亲的事儿,便是为了落个清静,父亲也是愿意自个掏这份银子的。   魏时到燕县的第二日,便去拜访先生了,除了年礼之外,还带了自己抄写的一套四书五经。   上面很多的地方都做了标识,有他自己的理解,也有听大伯和其他的先生讲课讲到的见解。   想来,比起年礼,何先生应当更喜欢这份礼物。   魏时不是自己一个人去的,而是约了好友黄学林一块儿。   两个人书信来往一直都很频繁,所以对彼此的近况也都知之甚详。   黄学林考了两次才考中童生,自觉在读书上没有多少天分,又管不住自个儿,索性连秀才也不考了,直接回家继承家业。   说起来这人在做生意上,还真有点天分,在黄父手把手的教导下,已经把酒楼的摊子全都接过来了,而且做的是有模有样。   “你说我去府城开家酒楼怎么样?燕县就这么大点儿地方,生意能做多大,你都要去京城了,我也不能总困在这燕县。”   黄学林早就已经有这个想法了,从他曾祖父起就是在燕县开酒楼的,都这么多年了,酒楼虽然已经做到了燕县最好,可规模撑死也就这么大了。   他才十多岁,总不能就守着这点家业过日子,还是得拼,还是得干。   燕县的府城可不是柳州城,魏时没去过,了解也不多,关键是他对做生意也无甚了解,根本就没法出主意。   “这事儿你还是跟黄伯父好好商量商量,我压根儿就不懂生意怎么做,府城那边我也没几个认识的人,想给你助益也给不了,你还是找懂行的问问。”   他在做生意上就是个外行,可是不敢拿主意。   “我爹说都随我,他在燕县给我守着家业,让我出去闯荡闯荡,他还说让我问问你的意见呢。”   他当时就说,他爹这主意不靠谱,魏时书读得好,去过的地方也多,长得好,人品好,是个做夫君的好人选,但跟做生意没半文钱关系。   “伯父让问的。”魏时思忖道,“你要是去柳州城,我还能托大伯和堂兄关照几分,不用担心被地头蛇欺压,但如果是在别的地方,那我就伸不上手了。”   想想也知道,开酒楼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更何况还是从小地方到大地方发展,黄伯父要守着在燕县的家业,就意味着黄学林不可能带着很多的人和钱财,去开拓新的生意。   想想他都觉得不容易,还是读书好,只要肯用功就差不了,不像做生意,太多的不可预知,而且无处着手。   做生意的脸皮都厚,更何况这还是他的至交好友,黄学林没半点不好意思,当然心里头还是感激的。   “那我回去再跟父亲商量商量,看看到底是去哪儿开酒楼好,到时候定下来才通知你。”   “成啊,最好这几天就定下来,你也知道我在燕县呆不了几天就得回柳州城,距离出发去京城也没多长时间了 ”   何秀才知道得意弟子今日要过来拜访,所以连课都给停了,学生们放假一天,他就在家里头等着。   一别多年未见,何秀才倒还是老样子,不过他的这个学生变化却相当大。   个头就不用说了,关键是整个人的感觉,也跟之前很不一样了。   如果说之前是一块璞玉,那现在已经开始初现风华了。   他做了这么多年的先生,教了这么多的学生,魏时绝对是其中最为出色的。   想到这儿,何秀才免不了有些脸红,这么多年他虽然在教书,但是也没放弃过参加乡试,只不过一次都未中罢了。   反倒是他这个学生,年纪轻轻就已经中了举,而且还是头名解元。   这说明在学问上,他这个学生已经远胜于他了。   虽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可他们师徒二人这胜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儿,主要是年岁上的差距太大了。   何秀才对此是又骄傲,又有些羞愧。   也难怪魏时能够中举,这么多的学生里头,他就没见过哪个人比魏时更自律。   他这把老骨头也一样,论起读书来,他不如魏时每日花进去的功夫多,也不如魏时专注。   读书是讲究天分的,但每一年的学生里头,都不乏有几个有天分的学生,但勤奋、自律和专注却比天分更为稀罕。   “你如今也长大了,切记中了举之后要稳住心态,不得轻狂,不得怠慢,老夫还想要个状元郎做学生呢。”何秀才一脸严肃的道。   少年得志,最怕的便是一朝变得轻狂,于学问上有所怠慢,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魏时如今,可还没到能把学问放下的时候。   “学生谨记。”魏时脸上的表情同先生如出一辙,一样的严肃。   他明白先生这话的意思,不是亲近之人,不是有心之人,谁会说这个。   他父亲就没管过这事儿,同往年一样,什么都不管,什么也不问。   黄学林惯是个会嬉皮笑脸的,尤其是在回家做生意之后,那就更会说话,也更爱说话了,不过在向来严厉的先生面前,连点儿小动作都不敢有,更别提吱声了。   要不是邀请他一块儿来的是魏时,他铁定不走这一遭。   魏时见惯了先生严肃的模样,所以先生板起脸来说话的时候,他倒是不觉得有什么,突然变得温和慈祥起来,他反倒是不太适应了。   大概是已经阔别多年未见的缘故,也有可能是因为何秀才现在已经不再教两个人读书了。   除了刚见面那会儿,何秀才还能板着脸,之后的时间,就彻底变成了一个温和慈祥的老爷子。   黄学林对先生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当初打他手板的时候了,不怒自威,瞧着就让人觉得心里生怯。   跟着何秀才读书的时候,魏时是很少挨手板的,不过即便是作为得意弟子,也没有得过几个好脸色。   并非是做先生的苛待弟子,而是性格和教育理念使然,面对学生的时候,总是严肃的不能再严肃了。   如今,魏时和黄学林在严格意义上,已经算不上是何秀才的学生了。   作为曾经的先生,何秀才也就不必再那么严肃,更何况这两个人里,有一个还是他最最得意的学生,这脸色自然就不能一直严肃下去了。   ‘温和慈祥’,当这四个字放在何秀才身上的时候,魏时浑身都不太自在,总觉得有些违和感。   黄学林觉得先生更吓人了,板着脸的时候,他心里头就怯,脸上带笑的时候,心里头更怯了。   有个词怎么说来着,‘笑面虎’,先生笑起来的感觉,就跟这差不多。   别说魏时和黄学林了,就是何秀才的家里人,也不太适应他这副模样,长孙何志远一直跟在何秀才身边待客,脸上的表情初时也是不自在的。   好在,何秀才不知道他的学生们和家里人,心里都是怎么想的,否则的话,都不知道是检讨自己平日里太过严肃了,还是怪这些人没怎么见过世面。   魏时送的那套四书五经,被何秀才郑重地接过去,就放在书架最显眼的位置上。   “我会好好读的,这里面的内容能放到课堂上去吗?”何秀才不确定这些是不是需要保密,学生对他大方,但不代表他自个儿就可以传授给别人。   “能,您教给谁都成。”魏时笑道。   这些又不是不能够外传的东西,不管是大伯,还是曾经教过他的几位先生,都看过他抄写的这套书,没有不让往外传的。   魏时这次回来,就是为了跟幼时的先生和同窗们见一见,如今该见的人都见到了,自然也就没有继续留在燕县的必要。   这饭菜都要从外头叫的日子,虽然解气,但着实不怎么舒心。   来的这一天加上走的那一天,总共加起来,在燕县也就只待了五天而已。   不过这五天里头,他跟魏达一次也没见过,连打个照面都不曾有。   一方面是他住的院子比较靠近前院,出出进进压根儿就不需要出通过后院。   另一方面也是在有心避着他吧,还不到五岁的魏达肯定没有这个心思,有这个心思的只有可能是母亲。   也罢,本来他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年纪尚小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不过,跟来时比起来,走的时候身边又多了四个人,黄学林最终还是决定去柳州城开酒楼,身边跟了一个账房和两个大厨。   不得不说,黄伯父胆子还真挺大的,学林没比他大几岁,尚未加冠,也未娶亲,就敢放出来,仅带着三个人闯荡。 第35章 二更   明明只是多了四个人而已,但因着黄学林的缘故,这队伍可不是一般的热闹。   魏时仍然保持着在马车里念书、背书的习惯,而且是一定要放出声音来的那种。   黄学林呢,闲来无事,又不喜念书,自从放下书本儿经营生意之后,他已经许久没有翻过这些东西了。   如今听起来,倒还是挺怀念的,虽然好友背的一些句子,他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不知道是被遗忘了,还是压根就没有读到过。   一个人忙的时候,就显得另一个人有些无所事事了。   黄学林索性整理起了菜谱,就是他们家酒楼的菜谱,刚去柳州城,摊子肯定不可能摆得很大,菜谱自然也就没必要弄得那么全。   势必得删减一部分,但删减哪一部分,这绝对不是可以随意选择的,既要体现出他们家的特色来。   另一方面,食材也不能特别稀罕,毕竟他们人手不够,本钱又有限,前期不时的要投入银钱多少进去呢,等到开张以后,银钱上肯定就没有那么凑手了。   魏时有时候也会过去跟他们商量,一份儿看似简单的菜谱,要定下来还真不是易事儿。   不过是旁听了几回,魏时连市面上常见食材的价格都知道了,比如鸡蛋,品相好的能卖到三文钱一个,差一点儿的也就是两文钱。   大米就更便宜了,这几年年景好,斗米才不过五文钱。   当然了,这只是一般的大米,寻常百姓家基本上就是买这种大米,但到了富裕之家,可选的大米就多了,价格也是水涨船高。   不过,如今的米价可以说是开国以来的最低价了,没有战乱,又经历了百余年的休养生息,再加上政Ⅰ治清明,没有那么多的贪官污吏。   百姓的日子自然是好过。   只有粮食富裕了,粮价才会低嘛。   当初在燕县的时候,魏时没什么机会得到朝廷的消息,朝政上的大事儿也没有信息来源。   当然了,他当初只是一介白身,知道那么多的朝政大事儿,用处也不大。   不过在去了柳州城之后,大伯每个月都会把邸报带回府中,供他和堂兄阅读,有时候甚至会跟他们讲解和讨论。   他因此知道的也就更多了。   不得不说,只有了解的多了,才能对朝廷有更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当今是开国后的第五个皇帝,颇有明君之相,自继位起,就办了不少有利于民Ⅰ生的事情,治水、劝课农桑、厉行节约,同时对商业也颇为重视。   ‘士农工商’是早就已经定下来的阶级层次了,但是从前朝起,准确的说是从武则天时起,商人的待遇就一直不错,这一点从商人子弟可以参加科举上,就能够看出来。   跟本朝之前的几个皇帝比起来,当今要更重视科举一些,每三年一届的殿试都是亲自出题,而金榜题名的进士们也大都能一展所长。   正是因为了解到这些,魏时也对未来有了更多的期待,当今皇上今年才四十岁,能够在他的治下考科举、做官,不得不说是一件极其幸运的事情。   一路上,魏时和黄学林两个人各办各的事情,倒是谁也没耽搁。   进了柳州城,魏时反倒是觉得比燕县要亲切的多,他十一岁才来到这里,可却比燕县更像是他的故乡。   在燕县的时候,魏时连宴请同窗都不能放到府里,只能去外面的酒楼请客,连自个儿吃饭都是直接从外边叫菜。   但是到了柳州城,魏时却是可以把好友请进府,见一见大伯和堂兄。   有这份面子情在,到时候真要是遇到事儿,黄学林也可以直接递帖子到府上来。   他能帮的也就这么多了,京城那边大伯都已经安排好了,过不了几天他就要启程出发。   不在柳州城待着,自然也就帮衬不到好友什么了,还不如托给大伯和堂兄。   ——   魏成几乎可以说是已经给侄子安排好了一切,京城的宅子已经置办好了,要带过去的下人,卖身契也早就已经给到侄子了。   好友和李家那边儿也都已经写过信了,魏时只要到了京城,就有人接,也有人看顾。   甚至连国子监那边的情况,他都已经托人打听过了,魏家从来没有人在国子监进过学。   里面有什么约定俗成的规矩、有哪些人不能惹,又有哪几位先生学问高深、品性高洁,这些一一全都打听过了。   京城大不易居,指的可不仅仅是物价,里面的达官显贵太多了,有些看着不起眼,可能就是哪个皇亲国戚。   魏家连三代的积累都还没有呢,放到京城去,跟之前的泥腿子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所以万事还需得小心谨慎才行,那边可不比在柳州城,他使不上多少劲儿。   魏时当然明白自己去京城是干什么的,他可不是要过去闯祸的,国子监那个地方人员复杂,虽然不能被人欺负了去,但万事最好也别节外生枝。   这不是魏时第一次出远门了,虽然去的是京城,而且他是打算最近几年都不再回来了,离别之意是有的,但心里头却不怎么激动。   最激动的是白姨娘,跟在燕县的时候比起来,在柳州城的日子虽说是寄人篱下,可是却舒心多了,也自在多了。   但毕竟也是在人家府上住着,有当家的大夫人,分管一部分事物的少夫人,还有大房的姨娘们,各方面总归是有所顾忌的。   但是去了京城可就不一样了。   主子里头就只有她和儿子两个人,剩下的全都是下人,去了京城,到时候就由她来管理整个宅子。   甭管是前院,还是后院,只要儿子还没成亲,这些事儿都得由她来管。   她就从来没想过还能有这么一天,哪怕她知道自家儿子有出息,可她一个姨娘,只要有夫人在,儿子再怎么有出息,也没有她出头的时候。   管家,她真的是不太敢想。   或许等到日后分了家还有可能,但现在才到什么时候,儿子才十四岁,老爷的身子骨头还好着呢。   她虽然盼着老爷早死,让二房早早的分家,可是也知道,那人有多爱惜自个儿的性命,没病没灾的,且还有的活呢。   如今能跟着儿子一道去京城,到了地方又能管家,对她而言,无异于是天大的惊喜。   以至于临出发的这几日,都兴奋到有些不能自已,行李拿出来点了又点,院子的每个角落打扫了一遍又一遍,连个死角都没有,可是把伺候的下人忙得不轻。   晚上又熬夜做针线活,要不是瞧见那两只眼睛里的红血丝,魏时都不知道姨娘把自个儿忙成了这样。   “您说咱这马上就要赶路了,您要是病倒了,那咱们是不是又得拖延上一段时间,哪儿有这么多要收拾的东西,京城那边大伯都已经安排好了,咱们只要人过去就成了。”   他都不知道姨娘对这事儿这么激动,原本瞧着一遍遍清点行李的时候,他还以为姨娘只是对这事儿太紧张了,所以想要尽可能的做到妥帖,他也就没拦着。   可是对这事儿再紧张,那晚上做针线活可就说不通了,做再多的针线活,跟他们搬家这事儿压根就没什么关系呀。   这也太激动了点。   白姨娘有些不好意思的往后挽了挽头发,“我这不是晚上睡不着嘛,干躺着也没事儿做,还不如起来做些针线活呢。”   都一把年纪了,还跟小年轻的一样,有点儿事儿就惦记得睡不着觉,她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尤其是在儿子面前。   “睡不着觉,您就让人在屋子里点一些助眠的熏香,或是让大夫开些助眠的药,放在枕头和荷包里,总比您大晚上的在油灯前熬夜好吧,这眼睛还要不要了,我还指着您给我儿子做衣服穿呢。”   “这孩子,说什么呢,现在说这话也太早了。”白姨娘都不知道儿子是随了谁,按理来说,这个年龄的孩子,说起跟女子有关的话题,都会害羞。   可她儿子呢,一点感觉都没有,都已经想到下一代的事情了。   得,说话的还没怎么着呢,听话的人脸颊就已经微红了。   魏时一个大老爷们儿,就算壳子嫩了些,可上辈子那也是一直活到了成年,连女朋友都交过了。   电视上什么没有呀,大家平日里说话也不像这个年代的人,跟情字沾上点边的都羞于说出口。   他是真没觉得,刚刚那话有多大的问题,天知道他的重点是让姨娘保护好眼睛,跟他的未来的儿子没多大关系。就是姨娘这反应也太大了点儿。   一时之间也觉得有些尴尬。 第36章 一更   好说歹说,姨娘总算是同意每晚入睡前,在房间里点一些熏香助眠了。   魏时面上大方自然的走出房门,实则内心里也是有一点害羞和郁闷的。   啧啧啧,不成亲就是小孩子,不过他现在这个壳子,确实是嫩的很。   魏时可不想这么早就成亲,他实在没办法想象,自己跟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谈情说爱,这也太突破他的底线了。   所以还是在这大靖朝做一个晚婚晚育的大龄青年吧,正好父亲和母亲都没有心思管他的亲事,他的身份如今又不上不下,大伯也没有要为他定亲的意思。   还可以再‘浪’几年。   从柳州城到京城,路途遥远,就算是国泰民安,这一路上也不得不小心。   所以光是家丁就带了二十个,这些人到时候也是直接安排在京城的宅子里,不必再往回赶了。   按照大伯的话来说,在柳州城,从人牙子那里买几个下人,都比在京城容易。   京城之大,不易居。   大伯曾经在京城呆过一段时间,也是年轻赶考那会儿的事情了,对京城的情况,可以说也算是有一番了解,最起码比他们这些没去过京城的人强。   天子脚下,连很多的寻常百姓,都有可能跟哪家的王府、跟哪个官员扯上关系。   连七八品的官员在京城里都显不出来,更何况是举人。   总之,京城跟柳州城是大不相同的,魏时这个举人去了,也得不到多少重视。   这一路上虽然没有耽搁,但是路途遥远,也不能疲于奔命,所以用的时间也不短,正月末出发,到达京城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份中旬了。   会试又被称之为是春闱,一般都是在二月份到三月份举行。   魏时到达京城的时候,这一届的会试已经结束了,虽然榜单还没出来,但是结果已定。   大街上随处可见穿着长衫的读书人,魏时瞧着哪个,都像是此次参加会试的举人。   这种围观别人考试的感觉,对魏时来说还是挺新奇的,自从他参加县试开始,中间就没有耽搁过,府试、院试、乡试,只要考过了上一场,就立马开始准备下一场。   但是这次不一样,他是主动放弃了今年的会试,下一次便要再等三年。   如今围观前辈们考试,让他不免联想到三年后的自己,是不是在等待成绩的时候,也如此焦灼,还是已经胜券在握了。   因着有人来接,魏时只能让姨娘带着下人先回自家的宅子里,他自己则是跟着接人的家丁,去李家。   李家,也就是母亲的娘家,就算是知道大伯曾经写信给李家,告知他要到国子监来进学。   可他也没想到,李家会被派人到城门口迎接,毕竟母亲对他的态度可是相当强硬,李家应当是跟母亲站在一条线上的才对。   京城东富西贵南贫北贱,李家的祖宅在西城,不过已经卖出去了,如今的宅子是在东城。   魏家置办的宅子也在东城,不是不想在西城的地界买,而是根本就买不到,有钱也买不到。   那地方不是谁都可以买的,就算是身份上够了资格,也很少会有人往外卖。   达官显贵可都住在西城,能够在西城居住,既是身份上的象征,同样也有利于交际,同僚们都住在西城,交际圈子不外如此,谁还会想着往外边儿搬。   李家也算是难得一见的败家子了,好好的祖产硬是贱卖给了旁人。   说是‘卖’,都对不起‘卖’这个字儿,那宅子基本上就是送的,只是象征性的收了几个银钱罢了。   既不是送给皇亲国戚,也不是送给哪个一二品的大元,更不是送给李家哪个人的顶头上司。   而是送给了在宫里当差的副总管——崔太监。   那会儿当今还是皇子呢,在位的是先帝。   先帝性情宽和,两边一个买,一个卖,虽然把西城好好的宅子卖出了白菜价,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这事儿也就没管。   不过,这事儿这么多人都知道了,等同于摊开来放在太阳底下,崔太监虽然占了大便宜,但是却不敢给李家办事儿。   等到了当今继位,一朝天子一朝臣,先帝时的宦官就更是给替换的没影了。   如今哪儿还有什么崔太监呀,李家原来的那处宅子,也被作为无主之物,成了朝廷的。   子孙不肖,祖上留下来再好的东西也能给败坏了,这套祖宅倒还在其次,重点是祖辈积攒下来的名声,那才是千金不换的好东西,都给一点儿一点儿的败坏掉了。   基于这些事儿,不管魏时同母亲亲近不亲近,他对李家都没什么好感。   不过李家虽然把祖宅给败了,但是在城东的这座宅子,也是够气派的,整条街上,就没有比李家的宅子更大的了。   魏时先被领去见李家的当家人,母亲嫡亲的哥哥,朝廷从五品礼部员外郎——李子成。   这位虽然做到了从五品,但却不是进士出身,而是在考取了举人之后,就直接进官场做官了。   不过那会儿李家的气势要比现在强,哪怕不是进士,出入官场的李子成也是顺风顺水。   只是随着李家江河日下,哪怕李子成不在衙门里跟同僚们争抢些什么,日子照样也不太好过。   在六部最清闲的衙门里头,又没有多少上进心,李子成的工作量就可想而知了,闲来无事,自然也就有时间,也有精力,亲自瞧一瞧这魏家的麒麟儿。   “你长这么大,我这个做舅舅的还是头一次见呢,颇有乃父之风,这块玉佩你拿着,算是见面礼。”李子成随手从身上解下来一块玉佩。   这玉佩的品相还不错,少说也得百十两银子,不过对于李子成来说,这只是他众多玉佩中的一块儿,平日里也就是系在腰上压衣角,算不得什么。   不是什么贵重的礼物,魏时也不忸怩,道谢后便接过玉佩,不过,‘颇有乃父之风’,这评价听起来总让人觉得怪怪的。   无论是性格,还是长相,他同父亲相像的地方实在不多,也不知道大舅舅是怎么得出来的这个结论,还是只是顺口一说而已。   “你父母和弟弟还好吗?相隔甚远,他们也没法儿过来,等你日后出息了,在这京城定居,到时候也把他们接过来。”   魏仁那个小小的七品县令,不做也罢,这么多年都没能挪个窝,死守在那么个小地方,让他妹妹和外甥也跟着吃苦。   李子成从未去过京城之外的地方,在他眼里,除了京城,其他皆是贫寒之地,都是些小地方。   “父亲同母亲一切都好,我来京城之前,特意回了燕县一趟,给父亲和母亲请过安了,不过,小弟已经开蒙了,这次回去时间不凑巧,也就没能见上面。”魏时不卑不亢的道。   自家妹妹是什么脾气性格,当哥哥的哪能不清楚,他要不是就这么一个嫡亲的妹妹,也早就厌了那臭脾气了。   肯定是妹妹拦着这兄弟俩见面。   愚蠢!   这庶子要是没什么出息也就罢了,犯不着理会,可一个十四岁的解元,将来考中进士,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这可不是拖后腿的累赘,这是日后的助益,不赶紧让他们兄弟两个培养培养感情,反倒是拦着两个人见面,这不是愚蠢是什么。   什么都由着自个儿的小性子来,鼠目寸光,愚不可及。   李子成气到都想骂人了。   他的举人功名也是一步步考出来的,别看三年一个状元、几十个进士,可读书科举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他要早知道魏时有这个天分和能耐,绝对不会同意妹妹把养在膝下充作嫡子的庶子,给扔出去不管不问。   那孩子可是从一生下来就养在妹妹膝下,可以说长到十岁,就不知道自己不是嫡出的。   这和亲生的孩子还有什么两样,只要能管住众人的嘴,那就是自个儿亲生的,再把孩子的生母了结了,这就是他李子成嫡亲的外甥。   这会儿来了京城,哪还用魏家再置办什么宅子,直接在他们家住下就成了。   日后也是跟他们李家亲近。   好好的事情,就坏在妹妹的小心眼儿里。   还好当年分家那事儿,他在给魏成的信里头言语不详,没说的太明白,魏家二房也到底是没有分家,两边这关系才没有更远一步。   远在千里之外的妹妹做错了事情,除了在信里头不痛不痒的骂几句之外,李子成还真没什么旁的法子。   不过,魏时既然来了京城,那两边的关系就还有弥补的可能。   就算这魏家的麒麟儿,日后前程远大,可现如今不还只是一个举人吗。 第37章 二更   想要拉近关系的途径有很多,送人、送钱、送物,甚至是送人脉,这些对李家来说并不困难。   不过最长远的路子,还是结为姻亲,若魏时娶了李家的姑娘,那利益就绑到一起去了,若夫妻感情好的话,那枕头风也足够李家受益了。   这事儿李子成琢磨了不是一时半会儿了,自打收到了魏时高中解元的消息之后,他就已经开始盘算了。   李家人丁兴旺,甭管是丫头,还是小子,那都不去,多着呢。   魏时如今眼瞅着是个有前程的,值得他们李家往上压一注,即便是看走了眼,那李家也能输得起。   这也就是人丁兴旺的好处了,虽说小子个个都不成器,可这么多丫头却不是没用的,嫁出去之后,那关系网可就织上了。   李子成想着靠女儿,而不是靠男儿,虽说是有些歪门邪道,但是不得不说,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另辟蹊径了,李家的男儿,这一代还真没能拿得出手的。   李子成的子侄加起来有十多个,可是却没一个成器的,读书读书不成,庶务庶务不中,当然了还没人往做生意和种地上使劲儿。   不过就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样儿,除了在吃喝玩乐上精通些之外,其他的就别提了。   男儿不能给门立户,撑不起家业来,可不就得往女儿身上想办法了。   反正是孩子多,李子成一点都不带心疼的。   魏时瞧着是个有前程的,不过现在终究只是一个举人,李子成不打算把自己的嫡幼Ⅰ女许出去,庶女的话,又好似是怠慢了人家。   好在,他的弟弟们还有未出嫁的嫡女,选出一个模样和学问都好的来就是了。   不是他自吹,他们李家的姑娘,他这一代虽然不怎么样,尤其是他那嫡亲的妹妹,模样、脾气、品性都不行,但是下一代,那是个顶个的好。   要不是李家已经败落了,进宫做皇妃都使得。   魏时还不知道他这个大舅舅打了什么主意,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也不怯就是了。   见过了一家之主,后边儿就好说了,魏时名义上的外祖母已经去世了,外祖父就更不必说了。   虽然两位老人去世之后,李家并没有分家,但是产业早就已经分了,虽在一处住着,可实际上跟分了家也没什么区别。   他只需要去见一见名义上的管家人——大舅母,其他人见不见那就无所谓了。   所以这一躺倒是也轻松的很,只要见了大舅和大舅母就行。   魏时跟着仆妇去后院的时候,没什么心理负担,不过到了地儿才发现,满满一屋子女眷,虽然都是已婚妇人,不过这辈子他还真没见过这样的‘大场面’。   除了舅母,就是姨母,再要不然就是嫂子,反正都是李家人。   一圈的人认下来,魏时不得不承认,李家的确是人丁兴旺。   里面有长辈,也有平辈,一一见过之后,魏时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都是第一次见面,两边的关系也可以说也挺尴尬的。   毕竟他并非母亲所出,跟李府的关系也不过是名义上的,并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   这也不光代表着疏远,也代表着很多地方都需要避讳。   魏时觉得尴尬,李家的女眷好似并没有同样的体会,有凑在一块儿说小话的,也有抬眼打量他的,还有紧盯着一处当摆件的。   总归是没一个人搭理他。   气氛一下子就冷下来了,魏时也由尴尬变得羞恼。   谁还没点儿脾气不成。   “初到京城,宅子那边还有不少事情要处理,我就不打扰了,改日再前来拜访。”魏时不卑不亢的行了个礼道。   说完,起身就要走。   坐在上手的是李子成的夫人,也是整个李家名义上的管家人,刚刚把人晾在一边儿不管不问,这会儿倒是出言挽留。   “也不差这点儿功夫,你头一次来李府,怎么着也得留下来把午膳用了,你大舅舅那边早就嘱咐过我了,过会儿你们爷几个就在前院用膳,我们就不去打扰了。”   确实是一副好相貌,就算是没有魏达,由小妹一直抚养着这孩子,怕是长大了以后,也会引起怀疑。   毕竟这相貌上的差距太大了。   小妹在李家,不管是跟男儿比,还是跟姑娘比,那都是垫底的。   反观这魏时,跟男儿比,俊秀非凡,风度翩翩,跟姑娘比,竟也不失精致,精致之外,又带着一股子英气。   不得不让人叹一句,好相貌。   这样的两幅相貌,说是母子,实在是有些违和,虽然不排除‘歹竹出好笋’的可能性,但这可能性毕竟是太低了。   “那晚辈就先回前院了,免得大舅舅多等。”   魏时一刻都不想多待,站在这儿,就跟个耍猴的一样,让人瞧、让人看,实在是不自在。   ——   魏时一走,李家的厅堂里就热闹了,你一句我一句,喧闹程度跟市集没什么差别。   “模样是好模样,可就是底子太薄了,魏家能有多少积蓄,二房分到的本来就少,魏时作为庶子,又顶多只能分到二房的三成,咱们家姑奶奶是什么脾气性格,那三层能拿到一半就算是不错的了。”   说话的是李三夫人,庶女尚且能嫁到富贵人家,她嫡亲的女儿凭什么嫁给一个庶子。   就算是前程好,可有那么个姑奶奶做婆婆,日子且有的熬呢。   再说了,李家的女儿从来都是娇养大的,嫁给魏时,虽然可以吃喝不愁,但养尊处优的日子未必维持得下去,总不能跟那位姑奶奶似的,把嫁妆拿出来维持体面吧。   “我倒觉得还好,书读得好,等日后做了官,哪还在乎那些个银钱。”   李六夫人持相反的意见,李家的库房是从前朝就积累下来的,实际上,做官,尤其是往高了做官,是很难富贵的,最起码很难像李家一样这么富贵。   但是人家清贵呀,走出去都让人高看一眼,只要位高权重,管你富不富贵,日子照样过得好,出去也处处得人恭维。   不像她们李家,富贵着实是富贵了,可祖上传下来的富贵又能维持多久呢,子孙跟散财童子似的,拿不出钱来就维持不了体面。   这日子她可算是过够了,万不能让她女儿也过下去,还不如找个有前程的,哪怕衣食上不如往日富贵,可心里头是踏实的,也是有奔头的。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么多个女人聚在一块儿,各有各的心思,真要是搭台子唱戏了,那指定是一场大戏。   魏时是不知道这些娘子军们在背后议论什么,对他来说,初来京城,是不得不到李家来拜访一趟,但是往后,他绝对会离这地方远点,能不来就不来。   不过,眼下还是要用顿午膳才能走。   到了地方,除了大舅舅之外,一块用膳的还有大舅舅的两个儿子,跟他年纪相仿,算是大舅舅的两个幼子。   李家也是书香世家,甭管男的,还是女的,打小就要读书,这两个人也不例外。   只不过同样的年纪,魏时都已经中举了,这俩人还是白身呢,今年参加了县试,没过。   “跟你们表弟好好学学,人家都已经是解元了,你们俩还一点儿功名都没有,丢人不丢人。”李子成近乎咬牙切齿的道。   魏仁的儿子,都能长成这样,他的儿子这么多,反倒是个个都不顶用,上哪儿说理去。   两个人一声不吭,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不过对着魏时,感官就复杂多了。   既羡慕,又有些埋怨,更多的是无所适从。   别看大家都是读书人,可读书人也有读书人自己的圈子,这些圈子是不同的。   书读的好的,跟书读的差的,这两边儿基本上就可以分成两个圈子,各自跟各自圈子里的人玩儿。   这俩兄弟平时就很少能够接触到读书好的同窗,尤其魏时跟他们已经不是一个阶层的了,书读得最好的同窗,如今也不过是考取了秀才而已。   他们这个表弟,却已经是举人了。   没有接触过这样的同龄人,这兄弟俩自然是有些不能适应,不过当着父亲,全都老实的跟鹌鹑一样,再怎么无所适从,也不敢表露一二。   只把自己当成木头人,免得被教训。   一个心情复杂的,两个把自己当成是木头人的,再加上魏时,这顿饭大概四个人都没吃出滋味来。   魏时走出李府大门的时候,步子都肉眼可见的变得轻快了。   往李府走了这么一遭,他算是知道李家为什么慢慢败落了。   光是他今日见的这些人,衣着光鲜亮丽,不管是做主子的,还是做下人,都好像比旁人家里要体面几分。   那满屋子的女眷,打扮上更是各个争奇斗艳,不像是在家里头,倒像是去参加个什么重大的宴会,非得把压箱底儿的首饰都给带上才成。   李家父子呢,做父亲的,态度严苛,用膳的时候光顾着数落了,可既没有检查儿子的功课,也没有安排他们学习的时间,甚至都不曾过问。   做儿子的,面对父亲连声都不敢吭,脊背都是弯的。 第38章 国庆节快乐(三更合一)   白姨娘虽然没有管过家,可在柳州城的时候,她自己住的那处院子,是归她自个儿管的,也算是有些经验了。   再加上从柳州城那边带过来的下人,大多也都是她原来那处院子的,都是用熟了的人。   如今不过是地界更大了点儿,倒是也没有手忙脚乱。   最起码,魏时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井井有条,行李和人员都已经安排好了,院子早先就是已经打扫好的,如今再做打扫,也不费什么事儿。   “多亏了你大伯母,刚上手管家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临行前她专门嘱咐过我,这才没出什么乱子。”白姨娘满心欢喜的道。   她就怕跟着儿子到京城,没帮上什么忙不说,反倒是添了乱子。   好在,这最容易出岔子的头一天,已经是稳稳当当的‘渡’过来了。   “是要好好感谢大伯母,不过那也得是姨娘您这个学生虚心好学、聪慧灵敏、一点就透,才能把这些本事都学到,一点乱子都不出。”魏时赞道。   其实他真觉得姨娘已经很厉害了,一手好的绣活,那么多年都没有放下过,而且在很多花样上推陈出新。   虽然不会画画,可图案已经在脑子里了,不断的琢磨出新的花样来,绣出更精致更美观的绣品。   在管家这事儿上,那就更不用说了,一开始管理自己住的小院子都有些不敢上手,但是磕磕绊绊,在大伯母的帮衬下,也把事情做好了。   而且就像今日一样,姨娘做事情都是尽可能的做到最好,这种追求尽善尽美的性格,固然显得有些执拗,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也是负责任的体现。   总要好过父亲,不管是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都负不起责任来要强。   大概是因为有上辈子的记忆,所以魏时才能这么冷静克制的去评价自己的父亲,有对比,才有伤害嘛。   魏时在到京城的第二日,来不及休整,便直接带着大伯的书信去了沈府。   沈舟沈大人,是跟大伯同年的榜眼,如今已经是工部正三品的右侍郎了。   升官能升得这么快,固然有一部分家世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功绩。   这位沈大人,据说是在考中进士后的第四年,便进了工部,多次参与治水建堤,功绩是实打实的,所以才能做到如今的位置。   有真本事的人,总是让人敬重的。   魏时虽然未曾见过大伯这位旧时的好友,不过已经仰慕许久。   沈宅跟魏时昨天去过的李宅比起来,可以说是相当简朴,面积也就是李宅的三分之一,里面的装饰就更不用说了,李宅瞧着便让人觉得富贵,沈宅则是让人觉得雅致。   要知道沈家的底蕴可一点儿都不比李家差。   而如今,沈家仍旧是蒸蒸日上,除了有沈舟这个正三品的工部右侍郎之外,还有个正二品的户部尚书。   虽然依着年龄快要致仕了,可后边沈舟能顶的上来,沈家子弟据说也都是好学上进之人。   把金玉挂在衣服上,并非显贵,真正的显贵应该是能够立得起来。   魏时不是个喜欢闷声发大财的人,不过把库房里头的好东西尽可能的摆放出来,这跟大金链子挂满身有什么区别,既不好看,也拉低了自身的气质。   沈家的规矩是极好的,不光是比李家好出来,跟魏家比,那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这才是能够体现底蕴的地方。   世家大族,连下人都是从小培养的,不是从外面买来的,也就是所谓的家生子。   而家中的规矩,那也是经过一代一代人不断完善定下来的,这些东西不可能外传,顶多也就是由出嫁女带到夫家去。   不过很可惜,哪怕是休沐日,沈大人也没有在家。   “我家老爷出京去了,今儿是回不来了,他嘱咐过小的,您要是来见他的话,就明天中午过来,他明天中午一定从衙门里赶回来。”   似乎是怕魏时误会,这人又赶着多解释了几句,“您也知道,我家老爷在工部做事,他向来是喜欢亲力亲为,经常出去勘查工事,休沐日一般都不在家呆着。”   得,还是个喜欢下基Ⅰ层的,魏时很是敬佩这样的官员,不过,原本他是打算明天就去国子监报道的,这样看来只能是再多等一天了。   虽然没见到想见的人,不过魏时是也不是空着手走的,是带了功课走的。   这面还没见着呢,任务就已经先布置下了,魏时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大概沈大人是受了大伯所托吧,要在京城看顾他的功课,免得他没人管了,会有所懈怠。   沈大人布置的功课是一篇策问,而且是治水方面的策问,关于黄河的治理。   果然,不管朝代如何更迭,困扰大家的自然灾害却是没有改变的。   黄河最大的问题就是连年溃决,导致海口淤塞,漕运方面也受到了影响,一部分良田也被河流掩埋。   如今大靖朝国泰民安,黄河溃决影响不到整个国家,但是对两岸的百姓来说,这影响可不是一星半点儿的了。   本朝采用的一直都是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方式来治理河道,而且已经初见成效,淮河、运河这两条河道就已经得到了治理。   不过黄河的治理要更困难,工程也更为浩大。   魏时还真没研究过治水的问题,一来是他没有时间,二来这也并非是他亟待要解决的问题,不管是柳州城,还是燕县,都没有水患。   至于上辈子,他就没接触过这些,家乡没患过水灾,他所学的专业也跟治水八竿子都打不着。   是以,他对治水的了解并不多,只是在邸报上看到过一些而已。   要在明天中午之前写出一份相关的策问来,最重要的也是最花费时间的,就是查阅资料了。   可是他刚刚到京城,从柳州城带过来的书籍里头也并没有跟治水相关的。   原本考察他的就是治水方面的专家,他要是腹内空空一点儿东西都没有,那不叫人贻笑大方了。   大伯托好友看顾他,他可不能给大伯丢这个脸。   魏时连家都没回,直接吩咐元宝回去多找几个人,去全城的各个书肆问一问,看看有没有治水方面的书籍,统计一份名单出来,照着名单买。   他自个儿现在就去临近的书肆瞧瞧,总得心里有个数才成。   现在书肆里头畅销的是什么,四书五经、史书、诗集、游记、话本子,治水方面的书籍除了专业人员,谁会去看这个。   反正魏时连跑了好几家书肆,都没买到想要的书。   元宝他们那边儿倒是还有些收获,总共就只买了三本相关的书籍。   魏时拿到书的时候,都已经是中午了,他也分不清楚哪个更重要、哪个基础性更强一点儿,只能随意从中间挑了一本。   压根就没有精读,只是把每句话理顺而已,就这样,午膳、晚膳都没吃,到了半夜子时,也方才读完了这一本书而已,还有两本连页都没翻呢。   不过这一本书读是读完了,只是囫囵吞枣,什么味儿都没咂摸出来呢。   要想运用到自己的文章里,谈何容易。   魏时不想直接把里面的句子抽出来,不懂装懂的堆砌出一篇策问。   可也不能什么都不写,再怎么样态度总是要拿出来的。   魏时也是没法子了,干脆避重就轻,不写如何治理黄河水患,而是写黄河水患会给朝廷和百姓带来什么样的危害,以及怎样尽可能的去解决这些危害。   首当其冲的就是两岸的百姓,良田被河水掩盖、冲灌,不能耕种,这已经不是减产的问题了,而是赖以生存的根基都被动摇了。   这部分百姓必须得到妥善的安置才行,同样他们也是对黄河水患最为痛恨的人,如果筑堤防水的话,朝廷出银两聘请这些人做工再合适不过了。   一方面,这些百姓通过筑堤做工可以赚得银两,这也算是朝廷赈济灾民的一部分,而且比起直接拿银子施予,这样以工代赈的法子应当更为合适一些。   另一方面,这些饱受黄河水患痛苦的百姓,在筑堤做工的时候,可能比负责的官员都要尽心尽力,不光可以缩短工程时间,另一方面也可以保障工程的质量。   除了两岸的百姓之外,另一个深受影响的就是航运了,隋朝有大运河,到了唐周时期,也开凿了不少的小运河。   到了本朝,便形成了以黄河和南北大运河为主的航运体系。   黄河泛滥,这些航运自然也就受到了影响,走船的商人受到了影响,需要走河道运送商品的商人,同样也受到了影响。   而不管是这些商品原产地的百姓,还是要出售商品地方的百姓,也都受到了影响,前者收入锐减,后者生活不方便。   最后受到影响的就是朝廷了,农民失去土地,向朝廷缴纳的税也就少了,商人流通的货物减少,朝廷方面的税收也跟着减少。   为了赈济灾民拿出来的银子,这些也都得算到朝廷的损失里面去。   故此,黄河水患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牵扯到的不只是两岸的百姓,整条商道的百姓都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整个朝廷。   魏时把这篇策问改了又改,说实在的,他本人并不怎么满意。   毕竟沈大人给的题目是关于黄河的治理,而并非是黄河水患带来的危害。   他这基本上就属于跑题了,要是真放到科举考试上,这篇策问得不了多少分的。   但是如何治理黄河,他实在是没有头绪,也一点都不了解,与其硬着头皮胡诌,还不如就……跑题了吧。   魏时再次到沈府的时候,是顶着俩黑眼圈去的,熬了一整夜,早上吃了点东西之后,又接着改文章,从昨天到现在还没睡过觉呢。   再加上,他从柳州城一路赶到京城,中间没有做停歇,到了京城之后,也没怎么修整,就直接到了沈府。   再怎么年轻,这会儿精神上也有些不济了。   不过,拿着这手里头跑了题的策问,魏时内心实在忐忑,既怕被斥责,又怕惹得人家连斥责的心思都没有了。   沈大人跟魏时想象中的不太一样,甚至是跟大多数官员都不太一样。   黑瘦。   除了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打理得当的胡须之外,跟种地的老农民似乎也没什么区别。   露在外面的皮肤黝黑,整个人干瘦,虽然是那种特别精壮的瘦,但是似乎没有哪个官员是这样的,也没有哪个富家老爷是这样的。   最起码魏时之前从未见到过。   不得不说,一见面魏时就被震住了,如果不是风雨里雨里的在外面跑,这位已经官居正三品的右侍郎也不至于如此黑瘦。   跟美丑没有关系,魏时心里头涌现出来的是敬重、震撼以及向往。   他这些年拼了命的读书,就是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做官,能够彻底父亲和母亲弄出的烂泥里挣脱开来,不必终日再过那种连吃饭穿衣都要看脸色的日子。   但是等到做了官之后呢,汲汲营取,不断的往上爬吗,就好像打怪升级一样,一级一级的往上蹦,一直到最高点。   这样的志向没什么不对,只是跟魏时本人的理念不太相符。   他不是一个向往高位的人,就像上辈子,选择古汉语专业,也只是因为喜欢,没想过去做官。   这辈子之所以会选择这么一条路,更多的是情势所迫。   但是如今看着沈大人,他好似是为之后找到了另一种活法,哪怕辛苦一些,但是能够这样兢兢业业的做一些实事,能够为后世留下一些东西,真的比汲汲营取的谋求高位要强。   魏时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纸张递过去了,满脑子都是未来的打算。   “不必叫我大人,我同你伯父是多年的好友了,虽然分隔两地,久未能见面,但时常有书信往来,你也叫我一声伯父吧。”沈舟态度很是宽和的笑了笑。   “沈伯父。”魏时从善如流,比起‘大人’这样的称呼,当然是‘伯父’要更亲近一些,只是未经允许,他也不能上赶着往上爬。   “这就是你写的策问?我得慢慢看,你先在我这书房里找本书,坐到一边翻翻。”   好吧,就像是一个亲切的邻家大伯一样,一点都不像是出那么难策问题目的一个人。   沈伯父书房的书架够大,里面摆满了书,大多数都是魏时没有见过的,看名字不光有治水相关的书籍,还有手工作坊、种植、喂养家畜……各种各样的书。   涉猎可以说是相当广泛。   魏时昨天,一本治水的书看到半夜,如今想起来脑子还觉得有些混沌呢,有些句子,字个个都认识,句意也能弄得通顺,但不代表着就能理解了。   这就跟算学题一样,能够看得懂题意,然,不会解,能有什么用。   所以今日魏时刻意避过了这些,他没怎么接触过的相关书籍。   只拿了一本论语,这属于入门级别的书,开蒙的头一年就要学,魏时早就已经倒背如流了,看这个总不会让他觉得头大。   时人都有在书页上批注的习惯,因此不出意外,这本论语上也做了密密麻麻的批注。   圣人曰,温故而知新。   但这论语,魏时不知道翻看过多少遍了,在有限的年纪里,想要再自己品会出新意来,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了。   但是看旁人的批注,总会发现一些自己没想到过的点。   有些他可以接受,有些他不能接受。   但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对他而言都有所裨益。   很快,魏时就沉浸在这本做了批注的论语里了,没注意到沈舟频频抬头看向他。   原本出这个题目,沈舟就存了为难的心思,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光是看科举有关的书时间都不够用,根本就不太可能了解过治水。   自然也不可能写得出来他想要的策问。   跟作诗、写杂文不同,策问最主要的还是要解决问题,要言之有物才行。   依着老友在信里的意思,是想让他收魏时做弟子,他当然要好好考察一番了。   不仅仅是要考学问,更重要的是品性,他可不希望自己唯一的弟子,是一个会弄虚作假的人,是一个品性有暇的人。   不得不说,魏时的这一篇策问是讨了个巧,能够让他看到人品、能力和学问。   但是最大的问题在于这篇策问它跑了题。   也真是够让人哭笑不得了。   一个乡试的解元,审题的能力还是有的,不可能审错了题目,从而将文章写跑了题,只能说是有意为之。   不过这文章确实言之有物,从写的文章里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性。   他这么多年都没有收过一个弟子,一方面的确是因为跟着他做学问太苦了,很多出身好的子弟即便性子能够耐得住,身体也是靠不住的。   另一方面,是他收弟子的要求确实高,学问和能力就暂且不提了,这两样是万万不可缺的,另一方面就是品性,他不只希望自己的弟子品性高洁,还要踏实才行。   学问好、能力强的人,得志早,收到的恭维也多,往往都是不怎么踏实的,说难听点就是好高骛远,这山看着那山高,非得吃点苦头才行。   他可没这么多心思去调Ⅰ教一个人的品性。   是以,这么多年来他是一个弟子都没说。   魏时年纪轻轻就中了举,学问应当是不错的,再加上他的身世,能够做到如今的程度,不管是学习能力还是心性都是拔尖的。   如今再看这篇文章,还算踏实,没说什么不现实的话,不管是分析问题,还是解决问题,都是基于现实来的。   这就很难得了,他最怕的就是年轻人说大话、说空话,如同空中楼阁一般,看着漂亮舒心,实际上虚无缥缈,没有半点的可行性。   “你这篇策问从头到尾也没说怎么治理黄河呀?”沈舟这会儿表情严肃了,语气淡淡的问道。   魏时立马站起身来,没撒谎,“晚辈确实不知道怎么治理黄河,事实上,有关治水的书我是昨天才开始看,一直看到半夜子时,也才将将把一本书看完,里面的东西都还没弄明白呢,如何写得出来治理黄河的文章,所以就只能写别的了。”   不是他要偷懒,而是时间和能力不允许。   “也罢,那你就好好看几本书,什么时候能不跑题把这篇策问写出来,我什么时候再给你布置些别的功课。”   想要拜师哪是这么容易的事儿,不拿出点真东西来,他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得嘞,看来是要好好读几本书了,不过他让人从书肆里买回来的那三本,什么批注都没有,都说隔行如隔山,读起来的时候自然晦涩难懂。   “您能借我几本儿书吗?一些词我实在是弄不明白,书肆关于这方面的书籍也太少了。”   “自己挑,一次别拿多了,什么时候看完了,什么时候再过来拿,真要是有弄不明白的问题,也可以过来问问我。”   沈舟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这会儿又成了邻家的大伯。   不过挑书这种事他是不会干的,想看什么书,自己挑。   魏时写的那篇策问被留下了,走的时候,除了自己挑选的两本书之外,还带了一整套的四书五经,这些上面都有沈伯父的批注,也是送给他的见面礼。   这可比一块儿玉佩,让人喜欢多了。   写策问的事儿不急,眼下魏时最主要的事情还是去国子监报道,这可是他未来三年进学的地方,当然需要好好准备了。   依着国子监的规矩,平时必须住在学舍,每十日才有一日的假,只允许带一个下人进去。   魏时自然是要带着元宝一块儿了,不过两个人的衣服,却是要多准备几套。   他不觉得他们到时候还有功夫和心思洗衣服,不如把脏衣服攒下来带回府,反正有专门负责洗衣的婆子。   除此之外,要看的书、用惯的笔墨纸砚、用来打赏的碎银子……这些一一都得备好。   到时候,国子监不允许随意外出,他可是要等到下个休沐日才能回家的。   白姨娘的兴奋劲儿似乎还没过,不管是打扫卫生的活计、做针线的活计,还是灶上的活儿,每日三问,有时候甚至要亲自去瞧一瞧。   不过有一处是她没法儿管的,那就是账房,既不识字,也不会算术,又哪里能看得懂账本。   好在,她现在已经开始学了,账目上能用到的字有限,倒不必把所有的字都学全。   人到中年,还能有这个劲头,已经很是值得钦佩了。   ——   国子监虽然是朝廷机构,连里面的先生也都是授了官的,但是在管理上并不是特别的严格。   比如说住宿,学生们都是自由选择学舍,反正都是交一样的银子,学舍的配置也都是一样的,一个内间,一个外间,带来的下人人基本上都是在外间住着,不会再另外配备下人房。   这些学舍大致上被分为一个一个的小院子,每个院子能住六个学生。   因为有自主选择的权力,所以能住在一个院子里头的,不是相熟的好友,就是有点亲戚关系,反正在还没有正式开学之前,都已经开始有‘小团伙’了。   魏时属于远道而来的,上哪认识人去,而且他来的又晚,就只剩下一处院子还没有住满了,压根儿就没得选。   魏时起初没在意,毕竟像他这样从外地过来,专门到国子监进学的人应该也有,自然也就容易找不到伴,所以就一定会有还没有住满的院子。   应该跟脾气性格没多大关系,主要是在这认识的人少,背景关系又不够硬,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不过,进了院子才发现压根就不是这情况,一个院子里头有六个套间,现在就只剩下一套了,也就是魏时要住在这一套。   按理来说,应该已经有五个学生入住才对,但实际上这里面只住了两个学生,其他的三个套间儿,全部都是用来放东西的。   而他要入住的这一个套间,应该是刚刚才把东西搬出去,魏时整理床铺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子特别浓烈的香料的味道。   不知道放了多少熏香在这儿,香味才能在这张空荡荡的木板床上久聚不散。   得,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能占用四个套间放东西的人,那来头肯定不小。   “这学舍还有别的空地儿吗?”魏时又专门找到管理这块儿的官吏,他是到这儿来进学的,可不是过来找气受的,也不是过来抱大腿的。   清静最重要。   “要是有别的空地儿,早就给你安排了,这不是都住满了吗,只能让那边儿给你腾出一个套间来。”   当今重视科举,国子监的配置也是越来越好,所以这学舍都有些不够用的了,就只有这几个空地儿。   也不知道这小子是走运了,还是倒了大霉,所有的空学舍都集中在这处院子里,可不是凑巧,而是上头专门这么安排的。   住在这里头的两个小祖宗自然是不好伺候,在一个院子里住着难免磕磕碰碰,碰上这两位,那基本上就只有吃瘪的份了。   看来是没得选择了,魏时在心里微微叹了口气,“那您能告诉我住在这处院子的是什么人吗?”   总得知道是哪家的大佛吧。   “啧,这倒也没什么不好说的,你没来之前,这处院子就只住了两个学生,一个是肃王府的世孙,一个是刘唐将军的幼子,都是靠着府里的名额进来的。”   本朝政三品以上的官员,都有一个可以入国子监进学的名额,也是基于这部分原因,国子监的人员才会如此复杂。   不管是肃王府,还是刘唐将军,不用官吏介绍,魏时也清楚,这两个基本上都是全国文明的。   肃王府的当家人跟当今皇上乃是堂兄弟,位高权重算不上,肃王并非是个爱揽权的,而他之所以出名,不仅是因为出身皇家,还因为他子嗣艰难。   艰难到何种地步呢,儿子是根独苗,孙子也是根独苗,两代单传的情况下,儿子还早早的就去了呢,相当于偌大的肃王府就只有孙子这一个继承人。   没有了世子,就只剩下世孙了。   这稀罕程度,比正儿八经的皇子更甚,毕竟皇上不缺儿子,哪怕龙子凤孙,多了也就不稀罕了。   不像肃王府,万亩良田一根苗,能不好好护着吗,捧手里怕摔了,含嘴里怕化了。   至于刘唐将军,本朝已经多年没有战事了,自然也就没有武将建功立业的机会,刘家世代都是武将,刘家的先祖是跟着太祖皇帝打过江山的。   刘唐将军之所以在没有战事的大靖朝出名,靠的不是祖上遗风,也不是练兵的手段高超,而是畏妻之名。   刘唐娶的不是大靖朝的公主,岳父也并非手握大权的重臣,他的夫人不管是容貌,还是文采,都算不得一等一。   然而,刘唐却是个满朝皆知的耙耳朵,不只是不纳美色这么简单,后宅之事皆听他夫人的,后宅以外的事情,夫人对他的影响也颇深。   总之,刘家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女主人做主。   魏时没关注过刘唐将军的幼子,自然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不过长孙幼子,向来都是极为受宠的存在。   既然知道是哪家的大佛,魏时心里头倒是放松了些,肃王府名声向来不错,刘府亦然。   他的这两位舍友,可能并不是那么的难以相处,不过是享受一些特权而已,不管是什么世道,只要有人在,那就是有特权的。   能少吃些苦头,谁不乐意,只要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没损害其他人的利益,那就是合情合理的。   学舍这边还是很好收拾的,虽然床铺上还是萦绕着一股子香料味儿,但是并不影响睡眠,魏时也没那么多讲究。   书架是他自己收拾的,哪本书要放在哪个位置,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一直到下午,魏时这才瞧见他的两个舍友。   曹安,刘钰。   两个人是肩并着肩一块儿走进来的,边走还边聊着天儿,看上去关系很是亲密。   魏时的第一反应就是——白嫩,像刚刚出笼的白包子,散发着腾腾的热气,每个褶皱里都透着可爱。   魏时下意识就觉得这两个人应该比他的年纪要小很多,还不属于少年的行列,应该是儿童才对,而且还是尚未褪去婴儿肥的儿童。   小脸蛋肉嘟嘟的,让人很有想要捏一把的冲动。   两个人显然已经知道学舍有新人搬过来了,瞧见魏时主仆俩在院子里也不觉得奇怪,但是也未做理会就是了。   两个小人儿旁若无人的走开了,全当看不见魏时主仆俩。   瞧不见就瞧不见吧,魏时看着这两个白白嫩嫩的小同窗,实在是生不起恼怒的心思来,就是两个小孩子。   说起来,魏达也有五岁了,只是多年不曾见过,他还在燕县那会儿,能见到这个弟弟的机会就不多,如今想来,便是连模样都已经淡忘了。   不知道是不是也生得白白胖胖的,小脸肥嘟嘟的,瞧着便让人心生欢喜。   跟两个舍友完全打不着交道,其他人就更不认识了,教室里的座位基本上已经占满了,魏时只能在唯一有空位的最后一排里挑个位置。   不过,现在授课没有板书,采取的又是小班授课,教室的面积并不大,坐在最后一排也能够听清楚先生讲课的声音,因此不管是坐在第一排,还是坐在最后一排,差别并不是很大。   魏时右手边的座位是空的,再往右就到门口了。   左手边的位置倒是有人,不过打从一开始,这位就趴在桌子上睡觉,先生都走了,人也没起来。   魏时一整堂课的时间,手里头握着的笔就没放下过,听到比较新颖的内容,或者是比较难以理解的知识点,就迅速的记到自己的笔记上。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话一点都不假,魏时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还是记到笔记上,下课后再去整理记忆,对他来说更为靠谱一些。   不过整堂课上,也就魏时一个人拿着笔,双眼炯炯有神地盯着讲课的先生,虽然是在最后一排,但是也很醒目。   夏先生在国子监授课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一个上课像打仗一样的学生,手里的笔就像武器一样,一刻都不放下。   一双眼睛那叫一个有神,透过眼睛,都能知道这个学生的注意力有多集中,神经绷得有多紧。   这不是打仗,是什么。   而且手里头的那笔也不是不动的,他讲到重点的地方,有好几次,笔动的那叫一个快呀。   就跟打仗冲锋一样,拼的就是一个速度。   夏先生在讲课的时候,特意在教室里头转了几圈,也细细瞧了这学生的笔记。   得,龙飞凤舞的一大片,压根儿就看不清楚写的是什么,就跟小孩子刚拿到笔,什么字都不会写,只会胡乱画道道一样。   啧啧啧,他还以为是个好学生呢,不曾想……怪不得坐最后一排。 第39章   魏时在课堂上写的笔记,应该也就只有他自己能认识了。   别说是没见过简笔字的古代人了,就算是现代人也大概是认不清楚的,有的字几乎就是用一个符号带过,除了他以外,就没人知道这符号代表什么意思。   这么做最大的优点就是速度快,毕竟先生不可能因为哪个学生记笔记而放慢语速,尤其是在这几乎不记课堂笔记的时代里。   魏时的课堂笔记基本上不会保存,保存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可能隔不了多长时间他自个儿都不认识这笔记上的字儿了。   每天的课堂笔记,他都会在当天整理出来,用的自然是大家都认识的是字迹,这才是学习和复习时的重要材料。   而这些东西,魏时全都好好保存着呢,一份儿都没丢过,等哪一日他金榜题名了,这些资料也就能卖出去了。   总不能一直靠大伯接济不是,这宅子,这些下人,包括魏时和姨娘的日常用度,全都是从大伯那儿出银两。   魏时现在是没法子、没能力,但总不能一辈子都这样,没有谁天生就欠了谁的,大伯的看重,不是他可以一直‘啃老’的理由。   不管是在地位上,还是在钱财上,都得立得起来才是。   不过现在的魏时没想到,他手头的这份资料固然珍贵,但是想赚钱却没那么容易,盗版从古至今都是存在的,更别提现在压根就没有什么律法保护正版。   想要靠这份资料小赚一把,那是可以的,要是想大赚一笔,或者是做个长长久久的生意,那可就困难了。   所以靠资料富裕起来的想法是行不通的,不过也并不是一点儿用处都没有,只是这用处现在的魏时还没有想过,也难怪,连婚都没成呢,又怎么会想到日后给小孩子启蒙的事情。   如果就学习态度来划分的话,国子监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人。   一类是相当刻苦勤奋的,像魏时,不管是课上的时间,还是课下的时间,都抓得特别紧张。   一类是压根儿就没有把心思放到学习上的,比如魏时的两个舍友,曹安和刘钰,上课的时候还算老实,不过等到下了课,连书本都是不带的。   因为住在一个院子里的缘故,魏时很清楚这两个小孩私底下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干嘛。   喜好相当的接地气——吃东西,也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贿赂的食堂,又或者说家里头是怎么打点的食堂上下,正餐跟大家伙吃的是一样的。。   但是这零食基本上就没有断过,不是糕点、蜜饯之类的小东西,而是可以用来果腹充饥的硬饭。   比如烤肉、卤鸡腿、红烧狮子头……连火锅都在学舍里头吃过,不过因为味儿大的原因,两个人不是在屋子里吃的,就是直接把家伙事儿置在了院子里头。   那味道简直了。   别说同住一个院儿的魏时了,就是隔壁几个院子的同窗,也肯定能闻得到。   要说值班的官吏们不知道这事儿,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只是不会过来阻拦就是了。   跟这样两个同窗住在一块儿,真的是一种‘折磨’,人家吃着食堂送过来的额外加餐,他这边儿就只能啃干巴巴的糕点。   而且糕点也就只能啃头几天,没有防腐剂的日子里,带过来的食物也就是能撑到五六天,剩下的那四五天就没法给自己加餐了。   最后一类学生,就是处于中间的了,既不想着拔尖儿,更不想是垫底。   私底下不少时间花在了各类的文会上,别以为住在学舍就不能开文会了,就没有学生们办不到的事情。   地方不大,那就开小文会,没有酒水,那就喝茶,桌椅板凳不够,那就把好几个院子的凑到一块去。   既没有喝酒闹事,也没有打架斗殴,文会上不是写杂文,就是写诗赋,半点儿都没有违背国子监的规矩,自然也就没人管。   魏时不过在国子监住了八天,整个人瞧着都比往日消瘦了,脸上的棱角愈发分明。   跟往日比起来,读书的辛苦程度倒是没有增加,只是这伙食水平下降的有点多。   国子监只提供一日三餐,但魏时这个年纪的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的消耗量又很大,只有一日三餐的话,是远远不够的。   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那两个舍友,可没有要消瘦的迹象,脸上依旧带着婴儿肥。   魏时还真是头一次羡慕人家能保持住两腮上的肉,连下巴都肉嘟嘟的,一瞧就知道没饿着,不像他糕点吃没了,晚上的夜宵就只有白开水,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不过,住在同一个院子里整整八天,两边打了无数个照面,但就是没打过招呼。   魏时不是必须得别人搭理他,他才搭理别人的性子,只是人家明显装看不见了,他又何必上赶着。   跟胡搅蛮缠的极品舍友比起来,他这就已经足够幸运的了,两边相安无事,各得清净。   曹安和刘钰确实是有意装看不见的,本来嘛,他们两个人占了一处院子,本来以为这一年可以消消停停的吃个独食。   哪成想,都开课这么长时间了,居然还有人过来报道,其他的学社都已满了,就只能是安排在这个院子里。   需要腾出来一个套间不说,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怕麻烦,去年接连换了好几个舍友,但总有人在他们吃东西的时候围过来,十分影响食欲。   所以,为了免得这位新舍友也犯一样的毛病,还是不认识的好。   不过没几天,曹安和刘钰又很快有了别的心酸,别看他们俩喜欢吃,立志吃遍天下美食,可作为正在茁壮成长的小树苗,还是挺注意外貌的。   理想当中的相貌是什么样的呢,在两位小小少年心里头,要高、要瘦,不能偏女气,但皮肤必须足够白皙,不能过于硬朗,但必须英气勃勃。   总之,这要求一点儿也不低。   作为两个——矮胖,高和瘦是所有条件当中最为重要的。   新舍友刚好是满足了这所有的条件,关键是在国子监住了几天之后,瘦了,也显得更高了。   瞧着自个儿又矮又胖的身材,颇为圆润的脸,再看看人家,已经够高够瘦的了,关键是还在变高变瘦,而且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   这滋味儿,哪怕吃着新舍友吃不到的独食,也像是站在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醋海里头,除了酸,还是酸。   为了这份酸气,两个人还特意吩咐下人打听了新舍友的情况。   得,更酸了,江佑府乡试的解元,十五岁,啧啧啧,这下见了面就更不可能打招呼了。   跟两个舍友关系不亲密的情况下,魏时也还是交到了朋友。   算学课上,解题速度把老师都给惊到的学生,无疑可以引起很多的关注,哪怕月考还没有来临,很多人也都知道那位刚刚到国子监来报道的新同窗,实力不容小觑。   好学生有好学生的圈子,入圈的要求便是成绩了,魏时虽然没有参加过国子监的考试,但毕竟是乡试的解元,算学课上又小小的露了一手。   这入圈的敲门砖也算是有了,谁也不排斥魏时跟她们一块儿讨论问题,相反还会主动拉着他参与,尤其是算学上的问题。   不过只能等到月考之后,才能确定他在这个圈子里的地位。   曹安跟刘钰在院子里吃独食的时候,魏时不是自个儿埋头苦读,就是跟几个同窗畅谈圣贤之道。   大家的见解各有各的不同,但是又殊途同归,既能找到不同点,也可以找到相同点。   读书人嘛,辩论起来经常是引经据典,上下几千年的历史好似都已经熟记于心,各朝各代的名人,就跟自家的亲戚邻居一样,生平事迹别提有多了解了。   偶尔被辩论声吸引到的曹安和刘钰,大多数时候都是一脸的懵逼,这话没听过,不知道什么意思;这人没听说过,写诗的,还是作词的;这书没看过,有这本书吗。   两个立志吃遍天下美食的少年,难得因为功课的事情有些失落,成绩垫底不要紧,关键是连人家说的话都听不懂,这就不太舒服了。   比他们高,比他们瘦,比他们俊秀,比他们更有英气,比他们功课更好,这本身就已经很气人了,还说些他们压根就听不懂的话,咋不上天呢!   吃到嘴里的肉都快尝不出滋味来了。   魏时第一次从国子监回家休息的这一天,正好是会试榜单张发的时候。   明明考生里头并没有他认识的人,他自个儿更没有参加这次的会试,可连家还没回呢,就已经不由自主的走到了张发榜单的那条街。   比乡试榜单张发的时候,更为热闹,整条街上人头攒动,魏时想要挤进去相当不容易,好在他也没想看那张榜单上到底有哪些人的名字,只是过来凑个热闹罢了。   就跟上高二的时候,看高三学长学姐们能被哪一所大学录取一样,虽然跟自己没多大关系,可也是想来凑这个热闹。 第40章   比起乡试放榜时的众生百态,会试放榜显然就要可乐多了,榜下捉婿从前朝时就有了,本朝也从未断过。   不过,每届也就这么几个而已,能成的概率更小,一来,能考到会试,并且高中的考生,大部分早就已经娶亲生子了,还有的是已经订了婚的,只有极少数的部分,既没有娶亲,身上也没有婚约。   二来,达官显贵自然不会到榜下捉婿,就算是一些普通的官员,也不会来这儿,既没这个必要,也丢面儿,能来的都是一些富商,提前早就打听好了,知道哪个人能‘捉’,哪个人不能‘捉’。   不过,会试都已经过了,就算是家境贫寒,日后也不会缺了银钱,比起商人之妻,更向往的自然是官宦小姐。   所以便是被捉婿去了,男方也是不一定同意的。   所以这榜下捉婿虽然热闹,可能成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有时候一连好几届一对儿成的都没有。   魏时还是头一次瞧见这场景,一个富家老爷带着十几个仆从,目标打一开始就相当明确,奔着人就去了,扛起来就往外跑。   至于这能不能成的,就不好说了,甚少有人会关注后续,在场的像魏时一样都是看个热闹罢了。   不过,甭管能不能成,被几个人直接这么扛着走,不说丢面儿,但不舒服是肯定的,坐八抬大轿尚且晃呢,更何况一点儿工具都不借助,直接把人抬起来呢。   这么一想,还是在会试前成了亲才好,最起码避免了被榜下捉婿的风险。   别说是被富商捉婿了,就算是达官显贵,成亲也远远不是只看家世和钱财的,最重要的还是男女双方本身。   别看魏时没经历过婚姻,可也懂得‘什么锅配什么盖儿’的道理,齐大非偶不成,低娶也未必是件好事。   性情合得来,三观合得来,才是最最重要的。   相比之下家世、相貌、才学,不是不重要,只是一个好的家世、一副绝美的容貌、一身令人佩服的才学,对婚姻来说,这些都是锦上添花的东西,绝非必需品。   魏时想娶得自然是可以相知相守一辈子的人,性情和三观尤为重要。   不过,在这个没有自由恋爱的年代,男女双方见一面不难,但想要在婚前相知,那可就是一件再困难不过的事情了。   魏时纵然向往,可也知道这大概只能是自己的妄想了。   这CaoDan的世界,真的是让人忍不住要爆粗口。   不过比起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他已经算是幸运的了,最起码不需要在温饱上挣扎。   瞧见了放榜后最为热闹的场景,魏时也就无心再多做停留了,毕竟是旁人的会试,不是他的会试,这激动也是浮于表面的。   头一次休假,魏时最想解决的还是零食问题,这饿肚子的滋味儿可不好受,他素来不怎么爱吃点心,饿的时候自然也就不管这些了。   可点心压根就放不了几日,在国子监的头几日还能拿来充饥,可后边这几天就不行了,没有小厨房的情况下,就只能想些能搁得住的东西。   比如说肉干,牛肉是稀罕东西,一时半会儿很难弄得到,猪肉倒是好弄,自打前朝起,这猪肉就不再是上不了桌面的肉了。   牛肉稀罕,朝廷是不允许无故杀掉耕牛的,羊肉倒是比不上牛肉稀罕,只不过这玩意儿贵呀,比猪肉贵了好几倍。   所以,时下寻常百姓吃肉,除了鱼肉,便是猪肉了。   这肉干的做法倒是也不难,这可是魏时上辈子从小吃到大的东西,也见父母做过无数次,早就牢牢的印在脑子里了。   先把猪肉切成长条,然后放上酱油、酒、胡椒粉腌制上一炷香的功夫,用冷水焯一焯,控干水分之后,再用小火炸,颜色变深的时候捞出来,最后放油,放酱油、盐、辣椒粉各种调味品,加一勺清水,等没了水分就能出锅。   最后再撒上些芝麻,这就算是齐活儿了。   魏时虽然知道相关的做法,但是却没有亲自动手操作的能力,只能是告知厨房的大师傅,让他们来做。   一连做了四分,才定下来最后的用料配比。   魏时将这四份全都尝过了,没有一份儿难吃的,只是他已经想不起上辈子的猪肉干是什么味道了,也就无从对比,到底哪一种配比更接近上辈子的猪肉干。   说心里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只不过失落之余,又有些释怀。   上辈子终究是离他渐行渐远了。   ——   魏时这一次去国子监,带了一兜子的馒头,还有两兜子的猪肉干,水果却是没有的。   这个季节,也就只有去年冻好的水果可以吃,可现在温度已经零上了,在地窖里搁着还成,若是拿到上面来,不出两日的功夫,这水果肯定就烂了。   所以拿来也没用,好在,国子监虽然不提供零食和夜宵,但一日三餐还是很丰盛的,既不缺肉食,也不缺蔬菜。   馒头、猪肉干,再加上热水,总比干巴巴的糕点强,不过闻一闻隔壁传过来的炒菜香,魏时竟觉得自个儿有些心酸。   这人就是怕对比,猪肉干再好,每天吃也就这样了,更何况它压根儿就比不过刚出锅的炒菜,更别提火锅、烤肉之类的了。   住在这个院子里,还真真是应了古人那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身……’   魏时从两个舍友在一处院子里整整住了半年,那篇治水的文章都已经写出来了,可三个人连句话都没说过。   不过,两边儿都不强求就是了,见了面就互相装作看不见的样子,不见面的时候,不管是饭菜的香气,还是朗朗的读书声,倒是没法忽视。   “我还以为你这篇文章交不上来了呢。”沈舟含笑道,都已经过去半年了,他这个世侄往府上来了也得有四五趟,治水相关的问题倒是问了不少,可这文章他还是头一次见。   “治水牵扯到的知识颇多,一时半会儿,晚辈实在是写不出来,如今呈上来的这一篇,可能里面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魏时苦笑道。   黄河的治理,这命题实在是太大了,再加上没有系统的学习过,想写出一篇策问来,实在是太难了。   呈上去的这篇,已经修改过很多次了,以他现在的水准也就是这样了,可其中的问题必然不少。   沈舟知道魏时在治水上是什么水平,很多问题都是他亲自解答过的,能把策问写成这样,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看得出来着实是下了一番苦功夫的。   他刚刚接触治水的时候,别说是半年了,便是一年半载,也到不了这个水平。   “你可知道,我为什么给你布置这篇策问?”   “应该是为了考察晚辈的求学之心吧?”这问题魏时早就想过。   沈伯父出一篇他当时不太可能写得出来的策问,总不可能是刻意刁难他,最为合情合理的理由便是考察他的求学之心了。   “你说的倒也不错,不过这只是其一,这其二嘛,老夫在工部为官多年,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治水上,比起科举,老夫觉得还是在治水上更适合为人师。”   这话的深意可就大了,‘为人师’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甭管是不是魏时自作多情,但这么好的机会放在眼前,不赶紧抓住,顺杆儿往上爬,那肯定是睡迷糊了。   不过昨晚,魏时一夜好眠无梦,此刻头脑清醒的很。   “晚辈这半年来,虽然对治水没琢磨出来太多的门道,但勉强也算是入了门,对此事不缺乏兴趣,而且晚辈也想像伯父一样,做一个踏踏实实做实事的官。”   魏时没说谎,这确实是他心中所想,入仕之后,他就算是完成了十岁那年定的目标,也算是从困境当中摆脱出来了,无所谓做什么官,无所谓做什么大官。   就想踏踏实实做点实事,不拘是外放做知县,勤政爱民,造福一方百姓,还是像沈伯父这样,入六部做官,把一项技术,或者说是学问,做到精之又精,并且付诸于实践。   一个踏踏实实做实事的官,沈舟暗自点头,倒是也合了他这个世侄的性子。   跟他的理念虽不完全相同,可也殊途同归。   “晚辈仰慕伯父许久,这半年来,更是为伯父的才学品性所折服。”魏时深深的拜下去,“不知晚辈可有荣幸能追随伯父进学。”   顺杆往上爬到这种程度,魏时忍不住有些面皮发热,要不是怕此时下跪有逼迫之嫌,他都想立刻跪下磕头全了这拜师礼。   莫说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的话,除却龙子凤孙之外,这年头谁拜师不需要双膝下跪呀。   本以为是个面皮儿薄的,没成想……也好,大丈夫能屈能伸,他最怕的便是魏时自幼生活在那般境地下,自尊心过强,须知,过刚则折。   “老夫当日给你出那篇策问,便存了考教的心思,如今看你呈上来的这篇文章,算是过了这关。”沈舟抿了抿唇,“你可愿意拜老夫为师?”   哪儿能不愿意,魏时废话不多说,膝盖利利索索的就下去了,行云流水般的行完了这拜师礼,这才抬起头来。   “学生拜见老师。”   这利索劲儿,沈舟一边笑着,一边从匣子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玉佩,“见面礼给过了,这是拜师礼。”   魏时对玉佩没有研究,不过长者所赐,象征意义远大于它的价值。   “应该是学生准备拜师礼才对。”话虽这么说着,可这玉佩却是毫不含糊的接过来了。   这可是老师给的,怎么瞧怎么觉得好看,颜色大气,造型古朴,一看就颇有深意。   “你的拜师礼不着急,等下个月初六吧,那天是个好日子。”   这话魏时哪还有不明白的,拜师从来都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如今他虽行了礼,师徒两个人把这名义给定下来了,可是于世人而言,必须得挑个好日子,请上见证了宾客,郑重而且隆重的举行拜师礼。   不过,对魏时来说,比较困难的是他没有至亲之人出席拜师礼,姨娘虽说是他的生身之母,可如今这世道,他连句‘娘亲’都唤不了。   姨娘可以出席拜师礼,可若魏家只有姨娘出席,那就是对老师的不敬了。   下个月初六,如今就算是写信给柳州城的大伯,怕是也来不及了。   魏时无法,只能老老实实的把原因告知老师,“……为今之计,只能是再往后拖上几个月,等家中来人,才能行这拜师之礼。”   不是他要在乎这些礼节,而是世人在乎,他总不能让老师因着他这个学生,被人暗地里嘲笑。   “这事儿,你大伯早先给我写过信,他跟你父亲都不能过来,你大伯母跟母亲也不方便来京城,但是不代表没有旁人,你大伯有几个老友就在京城任职,到时候由他们代表你大伯,代表魏家过来就是了。”   “正好我也同他们相熟,我来告知他们就是,你只要把位子准备好就成了。”   哪儿来的这么多好友呀,不过是当初的同年,平日里很少有往来,不过也算是有当年的一份儿情谊在,魏时过去或许不受重视,不知道会不会吃闭门羹。   还是他亲自去,这份面子,想来应该会给他和魏成的。   事情解决了,魏时自然高兴,不过大伯为何会跟老师说起这事儿,难道他拜师这事儿是大伯特意求了老师的?   “想什么呢,老夫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收徒,挑的不知道有多仔细,怎么会为一份人情选徒弟呢。”   不过,魏成确实跟他提过这事儿就是了,不然,他也不会存了考校的心思。 第41章 一更   拜师礼轻忽不得,魏时固然这半年来跟李家没太多的交往,可这样的场合也必须要请李家人过来才行。   魏时可没指望着大舅舅,也就是李家的当家人可以过来,毕竟交情不深,人家日理万机的,他哪好意思强求。   只是万万没有想到,李家不光是当家人要来,半个李家的人都要来。   光是便宜舅舅来的就有四个,加上三个舅母,以及十几个表兄,还有五六个外甥,加起来差不多二十个人。   这场面还真给撑住了。   魏时不是不识好歹的人,拜师礼人太多了不好,可太少了更不好看,魏家除了大伯那几个好友之外,压根就没有旁人来,加上姨娘,人数也不超过五根手指头。   这么点儿人,虽不至于失了礼数,可还是挺不好看的。   李家老老少少这么多人过来,甭管是存了什么心思,可这场子人家是给撑起来了,这一份情他得领。   沈舟第一次收徒,而且依着他的标准,很有可能也是这辈子唯一一次收徒,当兄长的哪能不到。   沈家这边,不光是做户部尚书的沈家家主来了,沈舟而特意请过来好几位族老,儿子、侄子,还有族中的子弟也不少。   他不缺儿子,大半辈子才收的这么一个徒弟,反倒成了稀罕的,比儿子还稀罕,所以很多人都是主动过来的,压根儿就不用请。   白姨娘在这样的场合是很难坐到主桌的,世情如此,主桌上坐的都是正五品往上的官家夫人。   白姨娘纵然是今日这主角的生身之姨娘,可一个正七品知县的姨娘,说是做到主桌,那便是打这些夫人们的脸了。   白姨娘自个儿也清楚这一点,本来嘛,这拜师礼的里里外外基本上都是她安排的,纵然人不是她请来的,可哪个人是什么身份,跟自己儿子又是什么关系,她一清二楚。   座位自然也就是依据这些来安排的,包括她自个儿的位置。   既做了旁人家的姨娘,那就得有这个觉悟,别看白姨娘现在掌了权,可她自己心里清楚,哪怕儿子官至正一品,也改变不了她姨娘的身份。   不过儿子走的越远,爬的越高,她们母子俩的日子才能越好过。   所以得罪人的事儿,她是绝对不会干的,不坐主桌便不坐主桌,又没什么妨碍,就是坐的靠后一点,也照样可以见着儿子的拜师礼。   总好过远在燕县的老爷,那份拜师的家信,都不知道现在有没有送到,若是没有,那连信儿都还没得到呢,更别提亲眼见证了。   白姨娘是一点都不觉得心里边委屈,相反她希望这样的场合越多越好,于儿子有利的事儿,就于她有利。   比起父子,亲生的母子才更像是利益共同体。   这样的场合,魏时也邀请了两个国子监的同窗过来,都是跟他聊得来的,不过接触并不是很多,一来是住的远,二来嘛,则是他不喜参加文会的缘故。   只能算是普通朋友,不过比起两个至今一句话都没讲过的舍友,这也算得上是亲近了。   拜师礼要比魏时想象中的场面更为浩大,魏家过年祭祖都没来过这么多人,老师的故交好友着实是超乎想象的多。   他原以为老师一直待在工部专心治水,交好的同僚也应该大都是工部的,万万没想到,他小瞧了老师。   朝廷的各个衙门几乎都有人来,甚至还有兵部的刘唐将军携夫人和幼子前来。   刘唐将军的幼子也就是魏时如今的舍友之一,刘钰。   两个人见面才真正是大眼瞪小眼。   “你们都是同龄人,可以趁这个机会多交流交流。”刘唐将军不知道这是小儿子的舍友,也不知道魏时如今就在国子监进学。   不过能让沈舟收为徒弟的人,必然不容小觑。   要知道这家伙这么多年挑来捡去,他都以为这辈子不可能收徒了呢,没想到今儿竟收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郎为徒。   啧啧啧,钰哥儿要是能多从人家交往交往,耳濡目染,也能学学人家的长处。   所以今儿钰哥儿说要来,他立马就同意了。   做父母的,向来如此,做老师的,对学生的用心,有时候是不下于父母的。   沈舟多年来才收了这么一个弟子,自然是百般上心。   刘钰虽说是养得娇惯了些,可本性不坏,魏时和刘钰两个人能多些来往的话,双方都受益。   他这个做老师的,自然是乐见其成。   “没想到我也会过来吧,行啊你,把这事儿捂的够严实,一点儿口风都没在国子监漏。”刘钰得意洋洋的道。   他要不是今天早上听父亲说,都不知道他这个舍友竟入了沈大人的眼。   国子监里头,芝麻大小的事儿都能立马给传开了,他没听到风声,想必是魏时没往外露口风。   原谅刘钰,压根就没有认出来,在场的竟还有两个国子监的同窗。   国子监的大部分人对他来说都是生面孔,如果魏时不是跟他分在了一个院子里头,如今也是个生面孔。   交友都是看圈子的,不是他看不起比他身份低的人,而是之前遇到过太多顺杆往上爬的,谄媚的很,瞧的让人眼睛疼。   魏时既是拜了沈大人为师,也就算是半只脚跨进这个圈子里了,既是圈子里的人,那当然可以大大方方的来往了,脾气合的来,就做朋友,脾气合不来,那就只能是点头之交了。   总之,是不可能再像之前一样,互相装作看不见对方。   这态度转变的够快,光是从语气里,魏时也能察觉出一二来。   实在想不明白刘钰是什么路数,难不成沈刘两家关系深厚,所以作为老师的学生,他也在刘钰这儿得到了优待?   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了,他跟刘钰之前也没有什么恩怨,人家不理他,他也没理过人家。   “刘兄这边儿请,咱们国子监不止你一个人来了,还有两个同窗在。”魏时是一边说着,一边引路。   长辈们说话,小辈轻易是插不进去的,还不如跟同窗坐在一块儿自在。   不过,瞧着那两张相当陌生的面孔,同窗?还两个?他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刘钰对旁人没有印象,但是作为这一届国子监背景深厚的学生之一,就没有不认识他的。   “刘兄也来了,早知道你过来,我们就约着你一块了。”   都是魏时的同窗,一起约着过来也是合情合理的,再说了,这可是金灿灿的大腿,就算不图人家的家世背景,难道还不能想想国子监的那些美味佳肴吗。   刘钰向来不怎么喜欢交友,也就是要跟曹安玩的好,跟其他的人连说句话都少见。   如今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就是不知道魏时跟刘钰什么时候交情这么好了,整个国子监里,被魏时邀请过来的,也就他们三个人而已。   “哪儿来这么多早知道,我是今天早上父亲要过来,才知道这事儿的,你们要早约我,那肯定是约不到的。”刘钰懒懒散散的道,魏时在他这儿,还没这么大的面子。   刘钰的父亲,满朝皆知,刘唐将军嘛。   魏时的身份背景,早在来国子监的头一天就被扒干净了,刘唐将军跟魏家没有关系,那就只能跟沈家有关系了。   啧啧啧,这拜师还真就如同第二次投胎,拜个好老师,就什么都有。   两个人没法儿不羡慕,以前只知道沈舟是正三品的工部右侍郎,不知道这位连正二品的兵部尚书刘唐将军都能请过来。   此时两个人再看这满院子的宾客,只觉得哪个都不简单,搞不好刘唐将军还不是最厉害的呢。 第42章 二更   魏时作为这场拜师礼的主角之一,压根就没有时间跟几位同窗多聊几句,在座的多数是他不认识的,需要老师为他一一介绍。   把这一圈的人给认下来,就已经废足了功夫,而拜师所需要的礼节,也相当的复杂。   别看他当日利利索索把头给磕了,相当于是把师徒名分给定下来了,但是这年头,师徒关系亲密程度堪比父子关系,马虎不得,于礼节方面更是相当的郑重。   等把所有的事情都忙完,才到了可以吃吃喝喝的时间,不过对魏时来说,今儿怕是没有安稳时间能吃东西了。   在座的大都是长辈,有他的老师,有他众多舅舅们,有老师的兄长,有他当年乡试时的主考官,还有他老师的同僚好友们。   哪个都比他长了一辈,辈分低就意味着要被教导,也意味着倒酒、敬酒这样的事情都得他来做。   魏时长这么大,很少喝酒,突然间喝这么多,又没吃多少饭菜,到最后,胃里面火焦火燎的,面上还没失态呢,身体就先接受不了。   男女是分开坐的,隔着一道长长的屏风,所以白姨娘是瞧不见的。   等沈舟发现学生状态不太对劲的时候,这孩子头发边缘都已经被打湿了,要知道这可是三月天,大家也就是刚刚把夹袄换下来,天气还冷得很呢。   也不知道是急的,还是喝酒喝的太快了,满头的汗,瞧着就让人觉得心疼。   “天色也晚了,今天差不多就到这儿吧,大家伙明天都还得去上朝呢,赶紧回家休息休息,别误了正事儿。”   也让他这个学生好好休息休息,本来以为都十五岁了,酒量应该是练出一点来了,但是瞧今天这情况,平时应该没怎么喝过酒。   这拜师礼本来就是休沐日办的,所以大家都有空过来喝杯喜酒,不过明儿个,该上朝的可就都得上朝了。   李子成虽然是李家的当家人,也是李家目前官职最高的人,可他只有正五品,只有四品以上的京官才需要上朝。   所以大朝会是跟他没什么关系,但作为朝廷官员,也还是要到衙门里去上班的。   之所以把半个李家都带过来撑场子,一来是图魏时这个人,前路一片光明,日后对李家来说,肯定是一大助力。   二来,就是奔着这沈家来的,一个户部尚书,一个工部右侍郎,都是颇有实权的位置,李家若是能有这么一个官位,也就不至于这些年来一直往下走了。   官员上朝的上朝,上班的上班,做学生的,明日也是要去国子监进学的。   就像魏时跟刘钰之前的关系一样,三个同窗这儿,刘钰跟另外两个人是泾渭分明,哪边都互不搭理。   刘钰还好说,仍旧是白胖的面包子一个,脸上说是孩子气也好,说是桀骜也好,虽然没有个笑模样,但是跟他往日没什么区别。   另外两个同窗可就不一样了,脸色真的是不太好看,说青不青,说红不红,又或者是青红交加,哪怕跟魏时告辞,脸上的笑容也都是僵硬的。   魏时不招痕迹地瞧了瞧刘钰,他敢打赌,肯定是这位惹的,虽然长了一副白包子的模样,可这性子比刺猬都扎手。   他日后还是少招惹为妙,依旧保持之前的相处模式,谁也瞧不见谁,彼此才能相安无事。   不过,刘钰好似不是这么想的。   在国子监里见面打招呼不算最惊悚的,最惊悚的是对方居然还邀请他吃小灶。   “都是住在一个院子的,总不能我们吃香的喝辣的,你在那边光闻香味儿,那多不好意思,咱们一块吧。”   之前怎么不见你不好意思,他们可是都已经做了大半年的舍友了,这饭菜的香味儿他也闻了大半年了。   想想罐子里面那些干巴巴的猪肉干,这样的便宜不占,那可真真是王八蛋了。   不过这事儿,魏时还是很谨慎的,“曹兄知道吗?”   可千万别等进去了,再被‘打脸’,为了口吃的,他还真有点犯不上。   “知道知道,今儿我一大早就跟他说了。”刘钰不太耐烦的道。   别以为之前那大半年就魏时一个人别扭,一个大活人在院子里杵着,想要一直装看不见,也挺考验意志力的。   更何况他这位舍友,每天早上都要读书,他和曹安每次都是伴随魏时的读书声,穿衣、起床、吃东西的,别提有多准时了,他这边刚醒,那边读书声就开始了。   虽然没打扰他们的睡眠,但也是……神烦,谁TMD想听着读书声起床。   不熟的时候不好说,熟了就好了,等吃了他们的饭,拿了他们准备的夜宵,再提要求。   老话不是说了嘛,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   不得不说,这俩人吃的是真好,按照时间算,这顿饭姑且称之为下午茶吧。   闻得到香味儿的是烤猪蹄、挂炉山鸡、红烧鱼骨、烧羊肉,闻不着香味的是虎皮花生、蜜饯青梅、小豆糕、芝麻卷,再加上小半锅的稀珍黑米粥。   魏时知道两个舍友私底下的伙食好,就是没想到居然好到了这种程度。   两个人这么多菜,关键这可不是正餐,而是午餐和晚餐之间的一顿加餐而已。   这两家得往国子监的食堂里送多少银子呐。   魏时看这俩小白包子,就跟看俩败家子一样,再怎么能吃,这一大桌子也太多了点吧。   “我们平时也没这么丰盛,这不是想着第一次请你吃饭嘛,就让他们多准备了点。”刘钰赶紧道。   他们是不差钱,可也没有抛费到这种程度,魏时那是什么眼神呀。   “怪不得,我说你们两个人也不可能吃这么一大桌子菜呀,原来是为我准备的,不胜荣幸。”魏时笑道,今儿算是有口福了。   甭管这两个小白包子为什么突然变了态度,可美食无罪,不吃白不吃。   两个人不光准备了饭菜,还准备了酒。   “昨儿喝的实在是太多了,早上胃还不舒服呢,今儿是不能再喝了,这样,我以茶代酒敬二位。”   他这酒量,在同龄人里实在是个渣渣。   “你这就不够意思了,男子汉大丈夫,喝杯酒能怎么样?”   “是不是不给面子,这情全都在酒里头呢。”   “就这么一壶酒,咱们三个人喝,一个人能喝到多少,是男人就痛快点。”   ……   两个小孩儿强装大人劝酒,小词一串一串的往外蹦,看着倒是挺可乐的,但魏时怀疑……这俩人分明就是使坏要灌他。   昨天醉酒的经历实在是太难受了,今天他是一滴酒都不想喝。   “吃菜,吃菜。”   “这羊肉烧的好啊,几乎吃不到那种膳腥味。”   “这虎皮花生很是酥脆,两位仁兄尝尝,喝酒有什么意思,还是菜好吃。”   “这粥是养胃的,赶紧喝,别凉了。”   ……   不愧是住在一个院子里的舍友,这自说自话的本事都很了得,两个劝人吃酒的,一个劝人吃菜喝汤的。   就跟之前默契的装看不见对方一样,现在两伙人也挺默契的,装听不见对方说什么。   一来二去的,刘钰和曹安也觉得没意思了,这人看着是个端方君子,实际上,性子相当的……无赖,跟他们哥俩一模一样,连耍赖的方式方法都相同。   得,谁也别耍无赖了。   “行了,把酒都撤下去吧,客人不喝,那我们也不喝了。”曹安很是无奈的道。   多少人盼着能到他们这儿来喝杯酒呢,结果,他们主动了,这位倒是不领情,而且还跟他们一样的耍赖。   要么说人都是贱骨头呢,上赶着的不稀罕,来了个不领情的,倒是另眼相看了,连这耍赖的处事风格,都让人觉得亲切。   如出一辙的处事风格,能不亲切嘛。   ——   在吃了大半年的肉干之后,眼瞅着夏天就快到了,天气也会越来越热,肉干都放不了太久了,魏时出乎意料的抱上了两个舍友的‘金大腿’。   从此,一天三顿加餐,食堂的小灶别提有多丰盛,不夸张的说,比在家里头吃的都好,连燕窝都有,魏时一直都觉得这是女子吃的东西,所以之前从来就没有尝过,这次倒是尝了个鲜。   甭管曹刘两家是往里头搭了关系,还是搭了银子,或者说是这两者都搭了,总之,这不是白白得来的东西。   魏时也不想白白的在人家这里蹭饭吃,拿银子伤感情,拿别的……他还真不知道拿什么好。   既然吃了人家的小灶,不如他也给这两人开个‘小灶’,好歹他现在也是个举人,比起尚未取得任何功名的曹安和刘钰来,书本上的东西要懂得稍微多点。 第43章 一更   学霸给学渣开小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大概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折磨。   魏时没把他整理的四书五经的注释拿出来,而是拿出了昔年的课堂笔记,从小到大的课堂笔记他都收着呢。   这一份还是当初在何先生那里听讲,记下来的呢,没有特别晦涩难懂的内容,但是四书五经基本上都已经通讲了一遍,只要读通了这一套书,去考个童生还是不在话下的。   当然了,该下的基本功还是要下的,有些内容背不下来、写不下来,对四书五经理解的再好,也是考不了童生的。   “我们也没想着通过科举入仕,来国子监不过是打发时间而已。”曹安瞪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道。   他们来国子监不过是为了应付事儿而已,不是真来学习的,也没想过去参加什么科举,甚至于都没想过入仕。   曹安是肃王府的世孙,日后也是有爵位继承的人,就算承袭爵位的时候降个一两级,那也是个国公或者侯爷,在大靖朝,照样是不好惹的存在。   刘钰是没有爵位继承的,可是作为幼子,身上也没有什么责任,现在靠爹,长大以后靠哥哥们,这辈子就算是不入仕途,也不会被外人欺负。   总之,这俩人根本就没想过入仕,就算是要入仕,那也绝对不会走科举这么艰辛的路子,到了年龄,真的想入仕,家里头可以直接给安排个官位,不比科举入仕的那些人差。   别看当今注重科举,可朝廷的官员并非全都是通过科举上来的,只能说科举只是入仕途的一条路子而已,争着往这条路上奔的,绝大多数都是寒门学子,不是没有官员子弟参加,只是官员跟官员也是有区别的。   官位的大小,家族的底蕴,有没有爵位这个还得另算着。   总之,这跟魏时一直以来的认知有些不同。   在他看来,科举固然是做官的一条路子,达官显贵家的子弟不缺这么一条路子,可就像上辈子一样,家里的权再大,孩子也得上大学了不是。   这属于必经之路,就跟往身上镀成金一样,别人都有,不能自个儿没有。   所以达官显贵家的子弟可以不考举人,不中进士,但是最起码也要去考个童生或者秀才吧,这就跟有个学历是一样的,而且这可是官方发的学历。   怎么听曹安和刘钰的意思,这玩意可有可无呢。   “实话跟你说了吧,有个童生或者秀才的功名,当然是比没有好,但是我们哥俩压根儿就没想着入仕,自然也就用不到这东西。”刘钰有些不好意思的道。   做官有什么好的,整日殚精竭虑,朝九晚五,家里又不需要他出那份力。   得,魏时瞧着自己的课堂笔记,就跟闷头喝了一口醋一样,虽然这是他自个儿选的路,可还是瞧着羡慕,羡慕人家一点压力都没有。   “那行吧,你们要是有需要随时跟我说。”魏时有些恋恋不舍的抱起书本。   无功不受禄,他这边什么都给不了人家,自然也就不能厚着脸皮蹭吃蹭喝了。   魏时真的是舍不得那些美味佳肴,养叼了的舌头和胃,现在又得吃那些干巴巴的肉干了。   好在夏季水果多,大多数也都能放得住,用来加餐还是可以的。   曹安和刘钰也都是爱面子的人,邀请了魏时好几次都被拒绝,自然也就不会再上赶着了。   大概那人是觉得,他们不爱读书,更不走仕途,将来也不会是一路人吧。   啧啧啧,突然觉得自个儿是被嫌弃了。   从来没被人嫌弃过的两个小祖宗,有种被‘渣’了的感觉,用过就扔,更为准确的应该是:还没用的就被扔了。   虽然他们不爱读书,也不准备走仕途,可一个有爵位继承,一个有父母和哥哥们护着,更不要提家族的那些人脉了。   是个人就知道他们的价值有多大,哪像魏时,就跟瞎了眼睛、迷了心智一样,素日里只知道埋头苦读,连顿饭如今都不肯陪他们再吃了。   太蠢了,蠢得让人觉得抓心挠肝,不甘心呐。   “你上次拿回来的那些书呢?拿出来让我们瞧瞧,看上面写了什么好东西。”刘钰有些别扭的道,明明是两个人的意思,曹安那家伙不肯来,让他自个儿打前站。   魏时这一段时间忙的都快脱发了,一方面是国子监的功课比较多,他也算是下一届会元的有力竞争者。   国子监和白鹿书院相互竞争多年,勉强势均力敌,每一次的会试都会暗地里做比较,进士的数量重要,会元的归属更是重要。   所以先生们给他布置了相当多的功课,当然也给予了他足够大的关注,这等厚爱,让他需要拿出更多的时间来,放在国子监的功课上。   另一方面他可是拜了师的人,虽然还在科举的路上,尚未入仕,可是老师已经正儿八经的开始教他治水了。   水利方面的知识颇为复杂,足有几千年的历史,要学习治水,可以说是一件非常漫长而且繁重的事情。   当初在拜师的时候,魏时就已经下定决心要学了,这会儿当然不可能敷衍,更何况他还拜了这个年代的治水名臣为师。   有这样一个老师倾囊相授,他要是不好好学,那才是傻子呢。   老师忙的时候,也就只能给他画画重点,不懂的讲一讲,如今,好不容易老师不忙了,除了画重点之外,还要做作业。   两头兼顾,而且两边都同样重要,魏时可不就忙成了狗。   所以他不再去隔壁吃小灶,一部分原因确实是因为不好意思蹭吃蹭喝,更多的原因还是这段时间太忙了,晚上睡觉的时间都往后推了一个时辰,哪还有功夫去隔壁吃小灶。   魏时脑子这会儿都有点僵,也没问这俩人怎么就出尔反尔了,之前明明说不看的,现在又跑过来要。   左右不是什么大事,课堂笔记上的内容,他早就整理成注释标注好了,这些笔记就算是丢了,也没什么。   他之所以不直接拿标注好得四书五经给刘钰和曹安,是因为那些标注实在是太多了,有一部分内容过于复杂,初学者很难能够理解。   利利索索的把那些课堂笔记给拿出来,一整摞都放在书案上。   “都在这里了,有什么看不明白的随时可以过来问我。”   就这样?刘钰看着一摞本子有点傻眼。   “你最近好像挺忙的,都没怎么过来吃饭,如果有问题能找得到你吗,我总不能拿着这些本子去找先生吧?”   “下了课之后,我大部分时间不都在学舍嘛,住在同一个院子里,怎么能找不着。”魏时轻笑,“怎么,又改主意了?”   呲,就知道会这么问。   刘钰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答案,“还不是我爹,总盼着我们家出个读书人,我这一时心软,就答应他了。”   天知道他是怎么鬼迷心窍了,跑过来拿这玩意儿,不过想想考个童生的功名也不错,他爹不就想让他在国子监里多读些书嘛,若是考得了童生,说不定就不需要在国子监继续待着了。   别看刘钰可以在国子监里开小灶,上课走神没先生管,功课不交也没人问,可跟他以前比起来,这国子监里的日子也不好过。   每日需要早起就不说了,关键是国子监就这么大,什么好玩的东西都没有,甚至连跟他能玩到一块的人也就只有曹安,最多再加上一个能吃饭吃到一块去的魏时。   总之,日子是要多闷有多闷,如果可以的话,他是真不想在这地儿待了。   “那行,什么时候读书都不算晚,你在我这边看书也行,把书拿回去也可以。”魏时除了早上会出声读书和背诵之外,其他时间一般都是很安静的,所以也打扰不到旁人。   刘钰随手拿了一本,仔细翻了翻。   “我要是想考中童生的话,把这几本书都看完,并且全都弄明白,这样就成了吗?”   好像也不是特别难,给他半年的时间,差不多应该就可以了?   “哪儿这么容易呀,要想考中童生,必须通过县试和府试,除了要把我给你的这些东西弄明白之外,关键是该背的东西得背下来,该写的字儿也得会写,这些是应付墨义和帖经的,除了这两样之外,策论和诗赋也得要平时多加练习才可以。”   后两项并不比前两项容易,有的人考一辈子,都考不上童生。   “这么麻烦?”刘钰立马就起了退缩之心,他又不是考状元,不过是一个童生而已,犯得着下这么多功夫吗。   “这世上就没有哪条路好走的,你之前说不入仕途,日后的生活自有家族帮衬,可不管什么东西,放在别人手里,哪有放在自己手里头安心,你这一辈子可以靠着家族的帮衬衣食无忧,也不会被外人欺负,可你的孩子呢,你孩子的孩子呢,也指望别人提携吗?你的兄长们难道就没有自己的孩子需要提携吗?跟侄子比起来,难道不是儿子更亲近。”   “古人说的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你倒是自由自在了,想干什么干什么,可旁人却要为了你的自由付出努力。”   魏时不认为人一定要走仕途,谁不想活成衣食无忧、自由自在的‘小公主’,但是对绝大多数人来说,甚至是对所有人来说,这都是不太可能的。   刘钰还是小孩子心性,纵然出身武将世家,家族底蕴深厚,可跟刘家的兄长们迟早是要分家的,刘钰早晚要成为一家之主,庇佑妻儿。   如果不入仕途,追求平生所爱也就罢了,可刘钰压根儿就没什么喜好,喜欢吃美食,在这个年代可不能作为职业。   “我是父亲的幼子,上面……”   刘钰说不下去了,他上面有四个哥哥,他又是爹的老来子,所以爹娘向来是疼爱他的。   就像魏时所说,迟早有一天是会分家的,到那时他也会成为一家之主,就像……就像爹一样。   刘钰不是没有想过未来的事情,只是没从这个角度想过,爹可以护着他,哥哥们也可以护着他,可他竟也是要护着别人的。   魏时叹了口气,他本来也不想说这么多的,只不过瞧着刘钰,十四岁了,还是一团孩子气的模样。   没长大,也没想着长大,整日就这么浑浑噩噩的,日子是过得足够开心了,可也不能只盯着眼前。   别像他十岁之前一样,以为生活真就这么安逸。   一棒子打在刘钰脑袋上,希望这孩子真能觉出点什么来。 第44章 二更   魏时忙的一个头两个大,恨不得连吃饭睡觉的功夫都用上,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刘钰,日常可就要清闲多了。   下了课是基本上不翻书本的,上课的时候,翻不翻书本,全看心情。   是以,有着大把的时间和精力。   他也没想着现在就开始写策问、写诗赋,也没有开始着手背那些必考的书籍,就只看从魏时那边拿过来的课堂笔记,而且是只在课堂上看,课下还是老样子。   不过这也够让曹安惊奇的了。   几乎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两个人,兴趣爱好大致相同,这每天的日常也都是差不多的。   结果小伙伴在魏时那里打了个转儿,拿来了一整摞的本子,就跟往日不一样了。   一直用来睡觉、发呆、看话本的课堂,什么时候也用来看正经书了。   他是想着让刘钰把魏时拉回来,还跟以前一样,三个人一块吃吃喝喝,还能在一起聊聊。   不得不说,魏时跟他以前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外貌俊秀,说话温文尔雅,像是端方君子一般,做事情却不拘一格。   关键是他能感觉到魏时对他和刘钰的好感,不是出于价值和利益,而是……怎么说呢,是一种天然的好感,像哥哥对弟弟,又像长辈对晚辈。   总之,这个只比他和刘钰大了一岁的少年,很多地方都迁就着他和刘钰,但有时候也会格外的有底线。   如果他有兄长的话,应该就是魏时这样了。   不过,就算是这样,在他心里头,魏时也是排在刘钰后边的,从小玩到大的小伙伴,可不能被魏时拐了去。   不就是看几本书嘛,还是魏时幼时在课堂上记的笔记,肯定没什么难度。   要么说是好朋友、好兄弟呢,一整摞的笔记,就算时间上有个先后顺序,可是里面的很多内容并不具备连续性,两个人完全可以一人看一本。   偏偏这俩人非要挤到一块儿去,座位挨着座位,左胳膊挨着右胳膊,两双眼睛盯着同一本书,这样就高兴了。   魏时也见着了这奇景,还真是两个小孩子,瞧着还挺可爱的。   虽然是魏时幼时的笔记,但这里面的内容,毕竟是把先生的讲课总结概括了,记录在这上面的,对没怎么用功读书的曹安和刘钰来说,也不是那么简单,也会遇到些理解不了的。   所以两个人课下干脆就跑到魏时这边来了,反正是住在一个院子里,顺腿的很。   人来了,那食堂提供的加餐也得跟过来,除此之外,惯用的器皿、茶叶、糕点、笔墨,也都跟着搬过来了。   魏时瞧着自个儿这小小的外间,除了书架和书案这两处地方,没有被侵占之外,其他的各处都有了这两个小朋友的东西。   着实无奈。   “光是看课堂笔记还不够,还是得参照着原文一块来,先把句子读熟,然后再将其背下来,安排一个复习的时间,你们两个人可以相互监督嘛,这可比我当初自己读书要强。”   别管什么样的学习强度,有伴和没伴的区别可大着呢,他这要不是被逼的没办法了,又比旁人多了十几年的经历,不然肯定坚持不下来。   刘钰这回不像之前那么抗拒了,看了小半个月的课堂笔记,也算是咂摸出了点味儿,这些东西没他想的那么难,当然也没有话本子那么有趣。   只是,看完这些东西之后,心里头觉得踏实,不像之前一样,心都是浮着的。   曹安喝了一口竹青茶,完全不把这当回事儿,反正刘钰背,他就背,刘钰不背,他也不背,没什么好纠结的。   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这俩人还是挺让人羡慕的。   不过,魏时自觉跟堂兄的感情也差不了多少,他们虽是堂兄弟,在一块也就只待了几年而已,可感情也堪比亲兄弟了。   虽然两个人一个在备考乡试,一个在备考会试,可这中间的来信从未断过。   大伯和堂兄的信总是一块儿到的,千里之外能收到家信,让人觉得暖心。   而他到京城这么长时间了,父亲那边只写过来一封信,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   “李家那边送来了帖子,你大舅母生辰,正好也赶上休沐日,请你过去喝杯酒,礼已经给你备好了。”白姨娘语气淡淡的道。   这是必要的人情往来,她虽然心里不太自在,可还是希望儿子能过去的,李家是书香世家,多少年积累下来的底蕴,不是魏家可以比的。   如果可以的话,她倒真希望,李家家主能把儿子当成是嫡亲的侄子待。   不过,趁着夫人不在京城,两边多些来往总是有好处的。   魏时接过帖子,倒是也不觉得烦闷,他虽然不喜欢这样的场合,但是之前之所以选择国子监,而非白鹿书院,不就是为了提前适应这些事情嘛。   “麻烦姨娘了,既然明天要去李家,那我今儿就得把功课交给老师,就不回来陪您用晚膳了,您也别等我,早点睡。”   魏时嘱咐了一句,也没急着走。姨娘看账本,他就帮着在一边算账,连算盘都用不到,心里一合计,数字就出来了。   要么说是读书人呢,白姨娘真真是觉得这读没读过书就是不一样,她这一年来也学了算术,也学了一些做账时要用到的字。   可一页的帐,得来回扒拉好几遍算盘珠子,一炷香的功夫能算完,那就算是不错的了。   学的这些字,认是认得出来,可要把这些字写出来,那就是为难她了。   瞧瞧儿子这算术的速度,写出来的字这个漂亮劲儿,白姨娘万分骄傲。   这可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   白姨娘现在已经不爱穿素衣了,都说‘女要俏,一身孝’,她年轻的时候,或者说是在燕县的时候,最爱穿的便是一身白衣。   但是在柳州城,住在人家家里头,再穿一身白衣,可就不合适了,不过还是偏爱浅色,浅紫、浅蓝、浅绿。   但到了京城之后,就慢慢的开始穿深色的衣服了,深紫色、藏青色,甚至于是她之前最讨厌的褐色。   做了管家人,人情往来很大一部分也是由她负责,自然要穿老成持重的颜色,不能让人看轻了她儿子去。   正如同这身上穿的衣服一样,白姨娘很多方面都在下意识的做着改变,她的身份不能改变,能变的只有她这个人。   ——   白姨娘只去过李家一次,她自己不乐意过去,李家同样也不太欢迎这个人。   不过倒是挺欢迎这个人的儿子。   生辰宴的规模要比魏时想象的小很多,可以说就是一个家宴,来的都是李家关系比较近的亲戚。   就是因为关系亲近,大多都有血缘关系,就算没有,那名份上也是有的,所以男女虽然是分开的,可中间也只隔了两块遮的并不严实的屏风而已。   李家人丁兴旺,既不缺女儿,也不缺男儿,瞧着好不热闹。   魏时对这样的场合向来经验也不多,再加上周围没有相熟的人,不免有些拘谨,敬了几杯酒之后,便老老实实的坐在一旁,认真吃东西。   这幅模样,不光屏风这边的人瞧得见,另外一边的人也能瞧见。   老实是真老实,要是换个长得丑的、气质猥琐的,那就是木讷无趣了,但人长得好,旁人瞧着也好似加了一层滤镜。   总有那么几个人,会为皮相所惑。   更何况这位还是乡试解元,拜了工部的沈大人为师,李家好歹也是书香世家,女儿哪有不知道这分量如何的。   这么一想,那庶出的身份也没什么,就算是摊上大姑姑做婆婆,也是可以忍受的。   魏时可不知道自个儿是送上门来给人家相看的,主要是李家人一点口风都没透,那两扇屏风,虽摆放的有些奇怪,可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他压根儿就没往深了想。   自然也就不知道,大舅母的生辰宴之后,李家写了两封信,一封是给他父亲的,一封是给他母亲的,说的便是两家定亲的事,而且连人选都已经定下来了。   十五岁的魏时,十六岁的李雪,也就是李子成的嫡幼女。   魏时没有拜师之前,李子成并没考虑过把自己的嫡幼女跟魏时牵扯到一块。   甚至那时候,他都已经给这个小女儿看好了人选,并且两家已经有了默契,只是还没有把话说开。   魏时拜了沈舟为师之后,他就没再搭那一家的话茬,要不是怕显得太过功利和急切了,拜师之后,他就想把魏时叫到家里来了,让小女儿瞧瞧。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把婚事定下来,自古婚姻便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魏时的父母都不在京城,所以跟魏时说了也没用,还是得写信到燕县去。 第45章 一更   日子是要照样往下过的,魏时忙着在国子监进学,忙着跟沈大人学习治水,闲暇之余还要指点曹安和刘钰的功课。   还真没多少精力关注李家,李家倒是又给他下过几回帖子,哪个表兄的生日、府里头的赏花宴……总之,都是这种可去可不去的宴会。   魏时自然不想过去白白耽误功夫了,而且那个场合着实让他不怎么自在。   秋去冬来,一场大雪不期而至,魏时虽然瘦,但是也一直没有放下过锻炼,并不畏惧这样寒冷的天气。   反倒是刘钰和曹安这两个小胖孩儿,脂肪层好似一点儿用都没有,在大雪天里都快冻成狗了,一层一层的棉衣往身上套,远远瞧着就跟两个球一样。   “既然这么怕冷,那就不要出门了,反正过了休沐日,咱们就又能在国子监见面了,何必急在这一时。”   他看着都觉得费劲,就算是坐马车过来,可穿这么多衣服,迈个步子都艰辛。   “嗨,这不是在家呆着无聊嘛,就想着过来找你,先说好,今天是休沐日,我们可不是来找你看书的。”曹安道,让人伺候着一层一层的把棉衣脱掉。   房间里燃着炭火,跟外面比起来还是挺暖和的。   彼此相熟了,魏时说话都比往日不客气,“这到底是穿了多少,你们俩这完全是虚胖呀,身上的肉一点用都没有,连御寒都不行,得好好锻炼锻炼了,这一身的虚肉。”   瘦子怎么能懂胖子的痛苦,两个人眼睛瞪的溜溜圆,怒视魏时,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是说真的,身上的肉虚成这样,不说减下来,但是练的稍微结实点儿,就比这显瘦。”   魏时是真挺纳闷儿的,曹安也就算了,刘钰可是出身武将世家,据他所知,刘钰上边儿四个哥哥一个姐姐,那可是个顶个的厉害,自幼就跟着刘唐将军习武。   如果不是本朝不允许女子入仕的话,刘钰的姐姐很有可能也成为他们大靖朝的将军。   “真的吗?”刘钰低头打量着自己,要不是隔着厚厚的衣服,都想上手捏捏肚皮了。   他小时候也跟哥哥们一样,三岁就跟着父亲练武,只是没坚持下来,实在是太苦太累了,对那时候的事情,他已经记不太清楚了,但是练武这事儿,在那之后,就没在他生命里出现过。   所以这是他长了一身虚肉的原因吗?   “你想想,你的肉都是软的,要是练的结实一点,身上的肉也就紧了,瞧着自然也就瘦了。”魏时早就想劝劝这两个人了。   大家一样吃饭,一样加餐,但是体型不一样,可不就是因为这俩人平时的消耗小吗。   小时候长得胖乎乎的,讨人喜欢,长大了若还胖乎乎的,那就影响颜值了。   就算曹安和刘钰不靠颜值娶妻,可这也不只是娶妻的事儿。   “你看我每天都是在院子里做操的,你们俩要是愿意,可以跟着一块儿。”魏时热情邀请道,身体是革Ⅰ命的本钱,没了身体,就什么都没了。   “还是算了吧。”   刘钰和曹安脸上如出一辙的……嫌弃,就那些奇古怪的动作,他们私底下很是怀疑,这可能就是魏时胡乱编出来的。   既不好看,也没什么实用性,重点是瞧着太奇怪了。   “你也别练这个什么操Ⅰ了,还不如练练我们刘家养生的拳法,要是想学个棍法、枪法之类也行,正好我们三个可以一块练。”   让他一个人练习,肯定是坚持不下去的,众生皆苦,他才觉得自个儿不苦。   刘家的武术,魏时当然是想练了,不过,“这些东西不应该不允许外传吗?”   这属于家传的绝学,莫说是外人,应该还有个什么‘传男不传女’的说法,   “是有不能外传的东西,但那都是很少的一部分,很多都是没这个避讳的,爹他们带兵有时候都会教给下属,不过我得给你们俩提个醒,练武真的是一件特别特别辛苦的事情,你们可得做好心理准备。”刘钰心有戚戚的道。   他也不没想能练到哥哥们的程度,连姐姐也不敢比啊,只要能减下肉去就行。   要说娇生惯养,曹安可不比刘钰差什么,但就是因为两个人太像了,而且做什么东西都一块来,所以但凡是刘钰要做的事情,他也会跟着尝试。   至于魏时,他是真想去刘府学,只是实在分不出时间来了。   “你们俩学完再教我吧,我的功课有多重,你们俩也知道,真抽不出太多的时间来,就指望你们了。”魏时苦笑。   行吧,小伙伴太凄惨了,曹安和刘钰也不忍心说什么。   大约是事儿都赶到一块来了,这边魏时刚送走了两个小伙伴,那边老师就派人过来叫他。   “李家有意跟你联姻,这事儿知道吗?”   沈舟稳稳当当的坐在太师椅上,瞧上去好像也不是特别烦恼的样子,甚至说话的语气都不太严肃。   哪儿跟哪儿的事儿呀,魏时老实的摇了摇头,“学生不知,是大伯在信上说的吗?”   他都不知道的事儿,按理来说,大伯也应当不知道,除非是李家写信到燕县那边说了这事儿。   而大伯肯定是从父亲那里得到的消息,又告知老师。   只是为什么不跟他说呢?好歹他也是当事人不是,还是怕他会因为这事儿分心。   “是李子成的嫡幼Ⅰ女,大你一岁,模样我没见过,不好说,你要是有这个想法的话,可以去打听打听。”   “不不,弟子没这个想法。”魏时不是对李家的姑娘有什么偏见,而是怕麻烦。   这李家姑娘是母亲的亲侄女,他跟母亲的关系又那么尴尬,姨娘和母亲之间也是各种纠结,所以娶哪家的姑娘都不能娶李家的姑娘。   双方都麻烦,何苦呢,你不高兴,我也不高兴的。   沈舟瞬间就笑了,“老夫跟你大伯就知道你小子会这么说,所以这事我们俩都没同意,你父母那边还拖着呢,但你也知道,一旦私底下交换了庚帖,那事情就不好处理了。”   魏时也不是完全‘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一些婚嫁上的常识他还是知道的。   所谓庚帖,是写着姓名、籍贯、生辰八字和祖宗三代姓名的帖子,一般是有意向定亲,但是还没有走定亲这个仪式的男女,才交换庚帖。   交换完庚帖,双方合一合上面的八字,下一步就是定亲了。   生辰八字对古人来说何等重要,只要交换了庚帖,在两家人这里,那就等同于是把亲事定下来了。   魏时皱了皱眉头,父亲和母亲确实是有这个权利给他交换庚帖,有权利给他定下亲事,哪怕他本人并不乐意。   且不说母亲怎么会同意这种事情,关键是这事儿要怎么解决。   “拖是拖不了太久的,要想从根子上解决这个问题,那就只能是你跟旁人定亲,有了名分,其他人就不能在这个事情上做文章了。”   这事儿沈舟和魏成早就想过了,就是没想到李家这么快动手,而且魏仁夫妇也这么痛快的就应下来。   “这确实是从根子上把问题解决了,但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我虽然没想过娶李家姑娘,但是也没想过草率的同另一个人定亲。”魏时有些头痛。   这件事儿上他确实有些偏理想主义了,总觉得就算不能谈恋爱,但是在定亲之前,总也得有些了解,两个人的性情合得来才行。   这年头,女子的名节何等重要,他自娶了亲,就断然不会同人家合离,更不要说休妻这种事情了。   打定主意要从一而终,那总得找一个彼此有好感的吧,不然的话,日子要多难过。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两害取其轻,就看你自己怎么选了,不管是老夫,还是你大伯,我们都只能说是一些意见,最终下决定的还是你自己。”   沈舟不了解李家姑娘,但是对李家还是有些了解的。   一个江河日下的家族,名声和家风都不怎么样,除非出一个惊才艳艳之人,否则的话,这颓势是改不了的。   魏成也颇反对这门亲事,而且态度非常的坚决,在写给他的信里头就表明:不惜跟李家撕破脸,也不想让魏时娶李家的姑娘。   这就有意思了,他相信老友不会无缘无故如此,李家有可能比他认为的还要……差。   “这事儿大概有多久了?我没听大伯在信里提起过,是最近的事情吗?”   “那倒不是,得有两个多月了,一开始没告诉你是怕你分心,想着往后拖一拖的,这段时间,我也请你师母好好的琢磨了一番,看哪家的姑娘合适。”   沈舟顿了顿,这种类似于保媒拉线的事情,他还是头一次做。   “夫人那边确实有个比较合适的人选,不过这事儿有些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法?”   “得你们俩见个面,聊聊天,稍微熟悉一些,才能做决定。”   这要是别人家的姑娘,沈舟肯定就让夫人给拒了。   哪有提这种要求的,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儿,男女双方就要见面聊天,彼此相处之后才决定是否定亲。   但这姑娘是他好友的女儿,同时也是他很喜欢的晚辈,除了年龄之外,跟他这个学生,倒也是很相配。   “应该的,没什么问题,这样对双方都好。”   魏时立马就应下来了,不知道这是女方长辈提的要求,还是本人的要求,但都合了他的心意。   学生这么爽快利落的就答应了,沈舟反倒是觉得有些过意不去,这条件确实是有些荒谬,魏时约莫是看他的面子吧。   既然已经开了口子,那就只能继续往下说。   “是刘唐将军的女儿,这你应该也听说过。”   刘唐将军就一个女儿,哪怕不认识刘钰,魏时也听说过这个人。   闺阁里有名气的女子,多数是因为才学,琴棋书画,有一项或者几项是特别能拿得出手的。   但刘小姐就有些不走寻常路了,出身武将世家,自幼跟着父兄习武,据传这位可是捅过土匪窝的。   也不知道那二虎山上的土匪,是怎么打听的消息,还是压根就没打听,居然敢截刘家的车队。   虽然里面没有刘家男儿,可照样没讨了好去,刘小姐非但把这些截车的人给留下了,剿匪的时候也跟着去了,悍勇程度不下于刘家男儿。   刘小姐那会儿应该刚好是议亲的年纪,因为这事儿所以被耽搁下来了。   算一算现在应该有十七八岁了,在后世,也就是刚刚成年,还是个花骨朵,但是搁到现在,就属于大龄了。   “那丫头大你三岁,是个实心肠的人,世人愚昧,所以婚事才被耽搁下来,你性子素来温和,又对女子颇为包容,所以你师母才想着给你们俩牵牵线,当然了,婚姻大事强求不得,这事儿全凭你自己的心意,就算是见了面了,彼此相熟了,也可以不同意这门亲事。”   沈舟把话讲得明明白白,刘家那边儿也是这个意思,刘枫是刘家唯一的掌上明珠,她若是真想嫁人,也不是嫁不出去,只是不愿意将就罢了。   魏时除了出身以外,可以说是样样都合乎了刘家的要求,长得好、有才气、性子也好,心思细腻,关键是并没有小瞧了女子,也不认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   也无怪夫人和刘家夫人会起这个心思,这俩孩子对对方来说不能算是最好的,但很合适,难得的合适。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魏时心里面还真挺乐意的,比起由老师或大伯为他订一门亲事,他还是觉得这样更好,也不算是盲婚哑嫁了吧。   如果刘小姐对他不满意,或者他对人家不满意,这事儿也就算了,总好过做一世的怨偶。 第46章 二更   对于魏时来说时间不等人,燕县那边不知道大伯可以阻拦多久。   于刘家小姐而言,时间也很紧张,毕竟婚事都已经拖了好几年了,一开始是父母着急,后来她自个也开始慢慢着急了。   宜早不宜迟,女方时间自由,那就只能依照男方的时间来了。   见面的时间就定在魏时下一次休沐。   事关女儿家的名节,再加上这事儿成不成的还两说着呢,所以魏时也没把这事告知姨娘。   这应该就算是相亲了吧,即将经历这样的阵仗,魏时还是蛮紧张的,第二天一大早在学舍碰到刘钰,表情都不太自然。   刘钰倒是兴致昂扬,“等下了课,我就把昨天学的拳法教给你,你可做好心理准备。”   要想学他们刘家的拳法,首先得要扎马步,这第一天,先扎上两刻钟的马布。   这可是四哥说的,虽然四哥给他和曹安放了水,两个人加起来一共扎了两刻钟的马布。   但他和曹安是绝对不会给魏时放水的,该扎多长时间的马步,就扎多长时间的马步。   其实他的训练也是如此,作为武师傅,他们可是很严格的。   面对极有可能成为他小舅子的白包子,魏时实在没办法以平常心对待,搁在往日,肯定要调侃几句,但是今天,抹不开这个脸呀。   “行行行,时间快来不及了,赶紧走吧。”   千万别说了,也别拿这张脸继续对着他,他实在没办法透过这张脸想象刘家小姐长什么模样。   不过瞧刘钰这反应,应当还不知道相亲的事儿,也难怪,他都没把这事告诉姨娘,刘家那边也会尽量不把这个消息告诉其他人。   刘钰完全不知情,魏时自个儿尴尬了一会儿,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过这样一来,他也不可能向刘钰打听人家姐姐的事儿了。   就是不知道,刘家会不会从刘钰这儿打听他的情况,也不知道这小子会说什么。   事实上,刘夫人可没有向小儿子打听过这些事儿,但是早在这件事情有苗头之前,小儿子就跟她提起过住在一个学舍里的同窗。   有褒有贬,总的来说是趋向于褒义的,能让小儿子和肃王府的世孙都觉得不错,甚至因此开始翻书本学习的一个人,还是沈舟的学生。   就不是一般人。   刘夫人为了自家女儿的婚事都快魔怔了,几乎是听见一个适龄的男子,就下意识的往这个方面想。   跟自家小儿子能处的好,说明性子好,能引导小儿子和肃王世孙向学,说明品性好,能被沈舟收为学生,说明确实是个有才能的。   再来听听小儿子抱怨的,总结出来就六个字,‘长得俊,个头高’。   除了年龄稍微小一些,再加上出身不是特别好之外,其他样样都好。   就是不知道家中有没有定下亲事,她也不用问旁人,直接去找了魏时的师娘——沈夫人。   这不是赶巧了吗,男未婚,女未嫁,而且都急于定下一门亲事来。   两个人达成初步的意向,剩下的就是孩子们的事了,她那闺女也是个死心眼的,不是自个儿瞧上眼的人,拖到多大年纪都不想嫁。   这十天的功夫,几乎是眨眼就过,魏时明明觉得自己已经调整好心态了,但是临了,到了要见面的时候,仍旧是紧张激动。   这大冬天的,魏时就算是想给人家留下个好印象,也不可能穿着一身单衣过去,那不成大傻子了,还是像往常一样,又是夹袄,又是袍子。   一如既往的臃肿。   不过比起曹安和刘钰那里三层外三层的架势来,他这还算是好的了。   见面的地点就安排在沈府,魏时顺便还把自己的功课带过去了,毕竟早晚都是要交给老师的,与其之后再多跑一趟,还不如一块捎着呢。   魏时被引入后院的一处亭子里,这个地方早先他也来过,附近种了大片的菊花,百花当中,老师最喜菊,是以,园子里种了不少的菊花。   不过如今已是一副枯败之色,莫说之前花团锦簇的美景了,就算是绿意,如今也见不着。   这四周灰突突的,还真说不上什么美意。   女子的衣衫就格外显眼了,魏时这辈子很少能见到闺阁里的小姐,夫人们倒是没少见。   一袭红衣,火一样的红色,除了鞋子之外,全都是红的,连外面披着大氅也是红色的,耀眼,夺目。   从一个女生脸上看到凌厉,眉宇之间都带着一股子英气,像个……女战士。   这样一种很特别的气质,反倒是很容易让人忽略模样如何。   五官说不上精致,但是很舒服,很耐看,魏时本以为会看到一位小麦色的肌肤的女子,毕竟是练武之人嘛。   出乎意料,英气勃勃的女战士,皮肤却很是白皙,能压得住正红色的衣服。   说不上心动,也说不上失望,紧张过后,魏时这会儿倒是挺平静的。   “在下江佑府魏时,如今在国子监间进学,跟令弟住在同一个院子里……”   魏时简单的把自己的情况介绍了一下,鬼知道相亲的时候应该说什么,若是读书人家出来的女儿,他还能说几句诗词,但是武将世家的女儿,他总不能跟人家谈论武学吧,关键他也不会呀。   礼尚往来,刘枫说话也相当爽利,丝毫不逊色于男儿。   “我们家世代都是武将,我也是从小就跟着父兄练武,琴棋书画那些东西我没怎么学过,也不擅长……”   先把话说明白了,别等日后相处的时间长了,发现她不通文墨,再离心离德。   刘枫始终相信,她这般不爱文墨,只爱舞刀弄枪的女子,也不是没人喜爱。   总会有个识货的,不过,这识货的人得先让她瞧上眼才行。   魏时的皮相确实是没得说,而且相当加分,现在主要就是看内在了。   见惯了爹娘平日里的恩爱,她可不希望自己的婚姻是相敬如宾的那种。   对这个时代来说,两个人的想法确实非寻常人,寻常人哪里会把现代的相亲模式搬到古代来。   爱看什么书、爱吃哪道菜、爱玩什么游戏、爱穿哪个颜色……   两个人很快就发现……真没什么契合点。   魏时爱看的是游记,刘枫喜欢的则是话本子,魏时爱吃辣,刘枫喜欢的则是咸口,魏时爱玩投壶,刘枫喜欢的则是打猎,魏时爱穿青色,刘枫喜欢的却是正红……   总之,两个人的喜好不说天差地别,但这么多喜好里头硬是找不到一条一样的。   也真是凑了巧了。   孤男寡女,就算是出来相亲,也不能单独待太久,差不多也就是半个时辰,魏时就被喊走了,到老师给他讲作业的时候了。   ——   “怎么样,枫儿?”刘夫人一把拉过女儿,其实在来这儿之前,女儿就已经见过魏时本人了,只是魏时不知道而已。   自己家女儿是个看脸的,从前她也挑过几个人,基本上都是偷偷见了一面之后,就直接被女儿给拒绝了。   还有的一个是身边不太干净,没有纳姨娘,可提了身边的丫头做通房,还跟表姐表妹们黏糊不清。   想要找个好夫婿,何其困难。   难得,魏时是这两样都过了关的,不然的话,也不会有这次见面。   这八字已经有一撇了。   “还成吧,就半个时辰能聊出什么来。”话虽这么说着,可刘枫脸上却带着笑意。   虽然没找到什么共同的爱好,但是人看着赏心悦目,说话有条理,温文尔雅,还有点傻乎乎的书生气。   瞧着倒是很成熟,就比自家小弟大了一岁而已,比她还小三岁呢,可刚刚与之交谈,对方不像是比她小三岁,反倒像比她大三岁的,说话间都有照顾到她。   说实在的,她也知道自己的年龄太大了,很难再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的男子,当然她是不想嫁给鳏夫的。   但就算是年长,就算自己性子强硬一些,素日里就喜欢舞刀弄棒,可也不希望日后有一个处处都需要自己相让的夫君,不说被对方照顾,最起码也应该是同等的吧。   “你要觉得还成,那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当娘的哪能不了解自己女儿,一看这样子就知道是满意的。   “不是说等彼此相熟以后再说吗?这么着急干嘛?”   这才哪儿到哪儿。   “都见过面聊过天了,还耽搁什么,你沈伯父这么多年来就只收了一个学生,品性和才能都是考察过的,他的眼光我跟你爹是信得过的,再说你也了解你弟弟,他虽然爱胡闹了些,可看人还是很准的,他既然能跟魏时成为好友,又因此知道读书上进了,前段时间还要练武,由此也能看出魏时的性子和品格来。”   “知足吧闺女,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这个店了,你以为就咱们家看上了。”   刘夫人真觉得这孩子很适合自家闺女,虽然出身不是那么好,伯父和父亲官职都不高,家里头也无甚底蕴,还是庶出。   但自家闺女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性子直、不会说话、喜欢舞刀弄棒,悍勇的名声都传遍京城了。   再加上有她们这一对爹娘,一个有名的河东狮,一个是出了名的惧妻。   敢娶自家闺女的人还真不是很多。   多好是好呢,合适才是最重要的。   刘枫对魏时这个人没意见,她以未来夫君的标准来看,都不觉得这个人讨厌,甚至还挺可爱的。   可这跟说好的不一样,之前说的好好的,等两个人相熟了之后,再谈婚事与否。   这才见了一面,聊了半个小时而已。 第47章 一更   在相亲这件事情上,众人的办事效率可以说是相当的高,魏时刚刚应了口,就要交换庚帖了。   这边儿把庚帖交换完,进入了十二月中旬,国子监不同于其他的朝廷部门,年假放的比较早,年后开工也比较晚。   这年前年后加起来,足足有一个多月的年假。   按照老师的话来说,这是最适合办定亲、成亲的时间了。   大伯给魏时的来信里也说了,让他一切都听老师的,家里边儿准备的聘礼,早就已经在路上了,不日就可以到达,大伯母也已经启程出发,他早日成婚,大伯母就可以早日回去。   这效率确实是快的很,跟科举考试的节奏完全不一样,乡试等三年,会试等三年,他和堂兄都在这苦苦的等待里呢。   收拾东西从国子监回来之后,魏时可没少往外跑,成亲之事颇为繁琐,很多事情姨娘都不适合出面,只能是他亲自来。   这新郎官也不是好做的,尤其是爹不管、娘不疼的情况下。   ——   燕县,魏仁已经收到了兄长的来信了,瞧着信上的日子,儿子已经跟人家姑娘交换过庚帖了,他这个做父亲的才知道。   固然有山远路长的缘故,送封信过来也要费不少时间,可他还没有应口的事情,是兄长代他做了主,做了他儿子的主。   虽说是少了一件麻烦事儿,可兄长和儿子如此,他这心里头多少有些不自在。   而且兄长和时哥儿是如意了,夫人和李家这边的算盘可落空了,同样也是个麻烦事儿。   翻过年来,定哥儿就五岁了,这两年身子骨慢慢也调养好了,基本上已经不怎么生病了。   李家上次来信,说要定下长子跟大房嫡幼Ⅰ女的亲事,两家亲上加亲。   他这边是无可无不可,而夫人之所以会同意,是因为李家允诺,等这亲事成了之后,可以让李氏带着定哥儿去京城,到了地方之后,定哥儿就可以去李家读书。   这燕县的教书先生,除了县学里的之外,功名最高的也就只是秀才了,魏时当初也是在何秀才的私塾里读书。   但是京城就不一样了,举人、进士都不稀罕,大舅兄也是进士出身,有时间也能指点一二,再说李家乃是书香世家,家中请的先生起码也得是个举人吧。   也难怪李氏动心,这人素不来瞧不上燕县,弹丸小地,民众粗俗,万万比不得京城。   如今可以离开了,定哥儿也能跟着在李家读书,就算读不出什么道道来,日后也有李家扶持,多好的事儿,怎么会不答应。   按理来说,长子带着白姨娘去了京城,如今夫人又要带着小儿子去京城,他在这燕县,基本上就成了孤家寡人,应当心里空落落的,不怎么舒服才对。   但并没有,在最初得知夫人要带着小儿子离开时,魏仁心里头更多的是轻松,仿佛压在身上的一座大山被移开了。   孤家寡人好啊,没人管,没人问,怎么舒服怎么来。   只是这兴奋劲儿还没过去呢,自由生活还没开始呢,兄长的书信便到了。   夫人带定哥儿去京城这事儿怕是没指望了。   不过跟李家比起来,当然是刘家更好了,那就不是一个层次上的,而且李家子嗣兴旺,甭管是男儿,还是女儿都不缺,自然也就不怎么稀罕,哪怕李子成的嫡女也一样。   但刘家就不一样了,刘唐将军可就这么一个女儿,虽然名声不是很好,悍勇了些,年龄也大了些,可称斤论两,那肯定是要比李家那边贵重的。   一想到未来会有这样的亲家,魏仁甚至都觉得在夫人面前的底气都比以往更足了。   这事儿李家怕是还不知情,不过很快就知道了,兄长在信上说,预备过年前后就让时哥儿跟刘家小姐成亲,同在京城,时哥儿成婚,也是要邀请李家人过去的。   到时候怕是会写信过来兴师问罪,也罢,能得一日安生,便得一日安生,夫人反正能从李家那边得知这消息,也就用不着他巴巴的过去送信了,省得平白惹一身麻烦。   魏仁的算盘打得精明,冷眼看着夫人不断收拾去京城的行李,尤其是给小儿子带的东西,那都是亲自张罗的,因为觉得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连请到府上的教书先生都给辞退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行李收拾好了,还能再放回去,教书先生辞退了,还能再请回来,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要他说,小孩子读书好不好全凭个人,时哥儿当年也没人管,一开蒙就在何秀才的私塾里,不也中了举人。   ——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   赶着在年前走完了这五项,六礼就差亲迎最后一项了,跟往日读书做功课的辛苦比起来,做这些事情更多的是要跑腿儿,越是到年节的时候,路上的人就越多,坐马车耽搁事儿,魏时基本上都是骑马。   这天寒地冻的,这些礼节走到一半的时候,魏时就把露指的手套给苏出来了,各种厚衣服往身上加,骑在马背上冷,可是下了马跟人谈事儿的时候又觉得热。   还不如读书的时候舒服呢,不过这样的人生大事,一辈子也就这么一遭而已,不光是两个人的事儿,还是两家子的事儿,魏时也不想留下什么遗憾,努力往尽善尽美的方向去使劲儿。   未来女婿是如何辛苦的,刘将军跟刘夫人看的再清楚不过了,他们四个儿子定亲成亲,加起来也没魏时自己受的累多。   真的是连个帮衬的人都没有,婚期已经定下来了,就在正月十六,但魏时的大伯母还在路上呢,估摸着得正月初几才能到。   这么一大摊子事儿,大部分都是魏时自己弄的,即将成为一家人,这门亲事也是他们两口子看好的,瞧着未来女婿累成这样也挺心疼的。   可有些事情他们不能帮,也不能主动提出来一切从简,女儿家的颜面都是从这些事情上体现出来的。   枫姐儿本来就被耽搁了好几年,属于大龄了,越是这样,外人才越会去看这些表面上的东西,魏时都能给自家女儿做面子,他们老两口就更不能在里边‘捣乱’了。   “这一段时间好好缓缓,也没什么事儿了,等你大伯母到了京城,剩下的就都是我们长辈们的事情了,你也好好松快松快,这段时间累坏了吧。”刘唐颇为慈爱的道。   按理来说他是做岳父的,俩孩子成亲之前,不说使几个‘小绊子’,也该板着脸,让未来女婿知道他女儿不是那么好娶的。   可魏时这孩子,这段时间他也看出来了,比老友说的还要老实,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心诚。   没想着压女方一头,也没什么可笑的‘自尊心’,为人处事落落大方,样样都尽量做到最好。   真没什么好挑剔的了。   而且瞧着这孩子没人帮没人问的,大伯远在柳州城,做老师的又忙的一个头两个大,压根就顾不得管。   他是真觉得心疼,这要是自己的孩子,他可舍不得,不过等成了亲,也就成自己孩子了,现在只能算是半个。   刘唐脸上是满满的慈爱,魏时也觉得窝心。   别看这些事情都是他忙里忙忙的在跑,可这原就是男方应该做的,自古的规矩就是这样。   刘家很多事情虽然不能插手,可暗地里也是给了照顾的,魏时请的媒人,就是刘家一开始准备好的,是京城里边儿出了名的媒婆,等闲人家都请不去。   有些事情没做到位,刘家也没计较,甚至还宽慰他。   魏时现在是真心把未来岳父、岳母当成是自个儿的长辈了,就像大伯和大伯母一样的长辈。   这父慈子孝的,刘钰怎么瞧都觉得别扭,他不过是在外祖母家中小住了半个多月,快过年了,就从灵州城赶回来了。   一来一回这才多久,舍友就要当他姐夫了。   他刚回京城那会儿,还没到家呢,曹安就跟他说这事儿,他当时真以为曹安是在开玩笑,没想到竟是真的。   他倒不是觉得魏时不好,只是魏时跟他姐姐,感觉就好像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两个人,唯一跟两边都有关系的就是他了。   可关键是他也没使劲儿呀,怎么就成了呢,而且速度还这么快,连婚期都定下了,再有半个月,姐姐就是魏家人了。   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更别提亲眼瞧着了。   不过,这两人能在一块儿也好,姐姐确实是年龄大了,不能再在家里待下去了。   魏时远比同龄人成熟,甚至比他几个哥哥都要成熟,应该不会喜欢娇里娇气的小姑娘。   魏时娶了他姐姐,两个人应该也算是相得益彰了,很是合适。 第48章 二更   还有一天就是大年三十,魏时总算是从这些忙碌的琐事当中脱身开来了。   原本他是打算从刘府回来之后,就痛痛快快睡一觉的,这段时间功课都赶到晚上去做了,睡眠时间可以说是压缩了不少。   可从刘府回来,后边还跟了个眼巴巴盯着他瞧的刘钰。   这孩子几乎是一放假,就跑到灵州城外祖父家去了,昨天才刚刚回来。   之前对他和刘小姐的事情概不知情,出去玩了一趟回来之后,他和刘小姐就只差最后亲迎这一项了,也就是说他已经成了刘钰板上钉钉的姐夫。   一时转不过这个弯来,也实属正常。   魏时是骑马过来的,刘钰却是坐马车来的魏府,堂堂刘家后人,不至于连马都不会骑,只不过这大冬天的,凛冽的寒风吹着,跟其他三季的滋味儿实在不一样,刘钰从来都不在冬日里骑马。   不过这不妨碍他瞧上魏时的手套,跟普通手套不一样的是,魏时骑马时所戴的这幅手套手指部分全都短半截,十指全都露出半截来。   虽然看上去奇奇怪怪的,但明显是这样更加灵活,冬日里吃个烤肉、磕个瓜子、喝杯热茶,带着这样一副手套总比光着手强吧。   冲未来姐夫要东西,刘钰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更何况这还是住在一个院子里的舍友,关系就更亲近了。   魏时是有几副备用的手套,但这手套就像是衣服一样,都是量好了尺寸才做的,很显然他的尺寸跟未来大舅子不一样。   魏时偏瘦,十指也又瘦又长,骨节明显,刘钰呢,这一段时间减肥是有些成效了,脸瞧着不似往日圆了,不过仍是一个胖乎乎的白包子,手也是一样,细看的话,手背上甚至还有肉窝窝在呢。   可爱是可爱了,但他带不下去这副手套。   这就有些尴尬了。   “我拿着这副回去,让针线房照着这个样子给小爷做上十套八套。”刘钰有些气恼的道,一副手套做那么紧干嘛,就不怕勒手指头吗。   “行行行,你高兴就行,等瘦下来之后,我这套就能直接拿着用了,你还是好好锻炼吧,我看伯父伯母,还有几位兄长都挺瘦的,可见是你平日里吃的太多,又不好好锻炼的缘故,才会导致这婴儿肥至今都没减下去。”   这么大的人了,再说‘婴儿肥’,魏时都有点不好意思。   不过刘家人除了刘钰之外都挺瘦的,可见没有什么肥胖的基因,如果能管住嘴、迈开腿,还是可以瘦下来的。   刘钰比谁都想瘦下来,只是家里人对他向来娇惯,尤其是外祖父和外祖母,所以这去灵州走了一趟,体重非但没有继续往下减,而且还胖了点。   瞧瞧自律到‘令人发指’的未来姐夫,刘钰觉得自个儿减肥的希望还在这位身上,等大婚之后,他就搬过来住,小舅子住在姐夫家里头,也是合情合理的事儿。   不过,“国子监没放假之前你就跟我姐见过面了,怎么一点儿都没提听你提过这事儿,是不是好兄弟,藏那么严干嘛?”   他当时是一点异样都没看出来,这也太能沉得住气了,除了是好友之外,他好歹也是小舅子嘛,这事儿跟他说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又不会往外传。   事实却是,不光魏时没有跟他说,家里头对他也是守口如瓶。   去灵州走了这么一趟,全家人,不对,应该说是全京城,他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魏时这会儿分外想念他两米宽的大床,小舅子这些哼哼唧唧的问询,纯粹是闲的,他能守口如瓶,为的还不是女儿家的名声。   既然这么闲的慌,那就背书吧,课堂笔记看了那么多了,早就应该开始背书了。   以前是好友、是舍友,有一些事情他只能劝,不能管,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身份上不一样了,姐夫管小舅子读书,那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   魏时塞了一本论语给刘钰,让人家从第一页开始背,他自己呢,仗着关系比之前更亲近了,直接在书房的大床上倒头就睡,连待客之道都不顾了。   也是,这关系谁跟谁,用不着当客人对待。   一页页背书的刘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听话,不过他也习惯了,魏时就这臭德行,经常拿他和曹安当小孩子管。   只不过之前没这么明显,也没这么……亲密。   像魏时这样的端方君子,关系得亲密到什么程度,才能这样不见外、不拘礼。   不得不说,除了曹安之外,几乎没什么朋友的刘钰,还是有点高兴的。   ——   正月初六,从柳州城过来的魏大伯母,终于在这一天抵达了京城。   魏时一大早就带人跑到城门口去了,等着迎接大伯母。   看起来就好像是个面子工程一样,但魏时真的有在真心诚意的做这件事情。   可能是他比旁人多活了一世的缘故,所以对家族并不是特别的有认同感,父母应当才是孩子最至亲之人,哪怕是嫡亲的大伯和大伯母,那也是要远一层的。   所以就算是大伯待他如同亲生儿子一般,魏时感激归感激,但很多事情他并不想麻烦大伯和大伯母,因为这些事情原本就不是人家的责任,也不该归人家去做。   正的是因为受之有愧,所以魏时尤为注意,早早的到城门口等着,其实这么做的意义并不大,可能在旁人看来是傻子,是在装模作样,是心思敏感。   但是不做这些事情,魏时心里头不安,做了这些,心里头才能好受点。   一路风尘仆仆的赶过来,魏大伯母又是一介女流,这么多年来一直养尊处优,没吃过什么苦,所以这会儿看起来有些狼狈。   当然着装没什么问题,头发也一丝不苟的绾着,只是气色不太好,看上去很是疲惫。   魏时眼圈有点发热,拱手,深深的拜了下去,“大伯母一路辛苦了。”   “好孩子快起来,这算什么辛苦的,我早就想来京城了,只是你大伯这么多年都没有调过来,我这也算是沾你的光了,将近二十年都没看过京城了。”魏大伯母伸手把人给拉起来。   自家孩子,这不是应该的吗,成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儿,她们这边要是一个人都不过来,那也说不过去。   想想还在燕县的二弟和二弟妹,这俩人不来也在情理之中,可又不是不知道消息,好歹给新媳妇儿捎份礼过来呢,也算没失了礼数不是。   这算什么,不管不顾不问,聘礼是她们大房出的,过来照应婚礼的,也是她们大房的人。   也难怪自家老爷气恼,哪有这么做父母的,要不是时哥儿已经不小了,又是举人之身,老爷真能办得出来把孩子过继到自个儿名下的事儿。   反正二弟和二弟妹又不是没有孩子,早知道这俩人这么对时哥儿,早在五年前,就该过继过来的。   不过想想白姨娘,时哥儿向来重感情,应该不会同意。   从正月初六到正月十六,就只有十天的功夫,魏大伯母过来这么一趟,可不是只参加婚礼这么简单的事儿。   初七,就亲自备了礼去刘家,一来是在婚前看看人家姑娘。   二来,也算是赔罪,时哥儿毕竟是小辈儿,办这些事儿虽没出了岔子,可对刘家也有怠慢之嫌,人家不计较,她们也不能当做没这回事儿。   说实在的,她还真没想到魏时能有这样一门亲事,先不说刘氏家族在大靖朝多有名望,刘唐将军可是正二品的兵部尚书,自家老爷做官这么多年才到正五品而已,二弟就更别提了。   这门婚事怎么看都是高攀了。   是以,她才会特别担心,刘家小姐的一些事情她也听说过,刘唐将军跟夫人的相处,那也是跟寻常夫妇不同,刘唐将军的惧妻之名都传遍大靖朝了。   她也怕侄儿成婚之后被人欺负了去。   虽然木已成舟,但她也想见一见,看是个什么性情的,时哥儿信里边夸的再好,可也是个没经事儿的少年郎,这么多年光顾着读书了,这些事情上连个皮毛都未必会懂。   魏大伯母是拿看儿媳妇的标准去看刘枫的,模样个头肯定是过关的,家世就更不必说了,瞧着一举一动,规矩也是学过的,听说话,也是知礼之人。   她这心算是放下去一半了,另一半只能是看日后小两口怎么过日子了。   刘夫人瞧的也是性子温和之人,可不还是满朝皆知的悍妻吗,她可不想让侄儿也像刘将军一样,背上惧妻的名声。 第49章 三更   魏大伯母不仅去拜访了刘家,还去了沈家、李家,一个是侄子的老师,一个是二弟妹的娘家,另外还有老爷的几个故友家里也去了。   总之,这十天就没闲着。   侄子大婚就更不可能闲着了。   早在大婚的头一天,刘枫的嫁妆就送到魏府来了,整整六十四担,可以说是大手笔了。   跟未来夫人比起来,魏时就是个穷光蛋。   要说起来,他现在的吃穿用度,包括姨娘的用度,都是大房出的银子,等同于他现在还在伸手冲着自家大伯要银钱花。   等成了亲以后,这府上的用度也不知道该如何,让大伯接着出银子养他们一家人,他心里头发虚,如果用夫人的嫁妆,他这心里头也虚。   总归就是个吃白饭的。   再怎么想着等日后中了进士之后,再把这恩情还回去,可现如今也不是回事儿。   百无一用是书生,这话他算是体会到了,因为用的是自家大伯的银子,所里这一年府上的开销并不算大,他跟姨娘都有这个意识,该有的体面要有,但能省的就省。   可夫人进了门,人家也是千娇白养长大的,总不能成了婚之后,生活水平下降好几个层次吧。   这要是自己的女儿碰上这样的事儿,他都能动手,将心比心,也不能这么要求人家。   魏时都有些后悔去年没有参加会试了,就算因为年纪小不被重用,好歹也是有俸禄的,而且去个清闲的衙门,也能腾出手来赚些赢钱。   不过,如果他去参加会试了,可能就没办法拜沈大人为师,也可能就跟刘小姐没有这段姻缘了。   又是件难以两全的事情。   大婚的头一天晚上,魏时压根就没能入睡,一直想这些有的没的,半夜直接就被叫起来了,穿上朱红色的喜服,胸Ⅰ前还系着大红花,连用来束发的发带都是朱红色的。   再瞧瞧他平日里骑惯了的枣红马,在昏暗的夜色里,也精神的很,昨天就给它洗刷过了,今儿脖子上又系了个大红花。   一人一马都相当喜庆。   这一忙就是一整天的事儿,魏时早膳不免要吃的多一些,好在是冬天,衣服穿的厚实,吃的再多,也瞧不出来,不影响观感。   等所有人都来了,迎亲的队伍才敲锣打鼓的出发。   新郎官骑着高头大马在最前头,忽略掉后面的队伍,跟进士们打马游街还真挺像的。   刘枫有四个哥哥一个弟弟,背她上轿的是大哥。   刘枫以为自己这样的性子一定不会哭,就像大婚的头一日,也照样可以睡个好觉,若不是娘过来喊她,她是没办法这么早醒过来的。   可趴在大哥的背上,脑子还有些懵呢,眼泪就已经不由自主的掉下来了。   一路喧喧嚷嚷,唢呐声,马蹄声,街上行人的说话声,伴随着这些声音,刘枫进了魏家。   头发扎得很紧,紧到连头皮都不太舒服,再加上,头上的凤冠太重了,这一连串的流程走下来,坐在洞房里的时候,刘枫头都有点儿疼了。   “夫人,这是少爷让厨房备一下的,您先吃点东西,时间还早着呢。”   还真别说,这些吃食预备的都很用心,应该是考虑到她的妆容,所以端上来的都是好嚼用的东西。   小巧的水晶饺,一口一个,油饼也是切成小块儿状的,熬到软糯的八宝粥。   最夸张的是,居然还有两罐子的肉干,一罐是牛肉的,一罐是猪肉的。   新娘子在洞房里吃肉干,刘枫有些哭笑不得,她可能是大靖朝的头一人了,不过之前的伤感却是冲淡了不少。   夫君这么贴心,她在新房里呆着,都觉得比之前自在。   刘枫索性让人把凤冠摘下来了,又看了看镜子,这妆是不防水的,出门子的时候一哭,就把脸上的妆给冲开了,如今瞧着两道泪痕甚是明显,还有几分滑稽。   索性把脸也给洗了,免得吓到新郎官,不过,倒是辜负了这份膳食上的用心。   魏时早先就留了个心眼儿,让人给他的酒里掺了水,几乎是一比十的比例往里加的水,所以他杯子里的酒水也就是闻着有个酒味儿而已,喝到嘴里很是寡淡。   得亏多了这么个心眼儿,否则大婚当日非得让人给喝趴下了不可。   李家的舅舅和表兄那实在是来的太多了,而且就跟约好了一样,个个端着杯子要跟他喝酒,好话说着,人家又是来贺喜的。   魏时能怎么样,总不能装傻充愣吧。   酒喝了有一圈了,魏时红着脸往主桌上走,还没到地方呢,就又被李家的几个表兄拦住了。   得,这是不装醉不行了。   其实刚刚喝进去的那些酒,还不至于让魏时有醉意,但量实在是太多了,就跟一个人不断的往肚子里灌水一样,这胃里能好受吗。   魏时对装醉没有经验,但是他没少见过喝醉的人,说话有些大舌头,走路稍微晃一晃,眼神再稍微迷离一下,这就妥了。   魏时只管做一个好演员,李家几个表兄还不依不饶地想敬酒,还没说几句话呢,就被人拦下了。   这婚宴可才进行了一半儿,后半辈儿,魏时就安安静静的坐在席上,有人跟他说话,就大着舌头回人家,没人说话,就搁在一旁发呆。   没办法,他要是离场了,连个帮他待客的人都没有,就算是一句话都不说,就坐在一边儿,也不能提早离场。   好不容易把所有人都送走,魏时这才站直身子,神清气爽的往后院走。   郑重地掀开盖头,新娘子比他还要神清气爽,脸已经洗过了,妆也就全没了,不过瞧着还挺有精神的。   头发应该是解下来,所以才会松松散散的用发带扎在后面,他相信新娘子的发型绝对不会这么简单,肯定是刚刚解下来的。   松散的头发上带着金灿灿的凤冠,上面还有几颗红宝石,瞧着就让人觉得异常……沉重。   魏时早就已经把丫鬟和婆子打发出去了,这会儿只能亲自把酒端过来。   喝了合卺酒,两个人便各自用剪刀剪下了自己的一缕长发,刘枫手指灵巧的将这两缕头发绾结起来。   “夫人甚是手巧。”魏时忍不住赞道,他还以为自家夫人喜欢练武,应该对这些手工上的事情不太熟练呢,如今看来,倒是他小瞧了夫人。   刘枫清咳了一声,“还好,还好。”   母亲可是拘着她练习了好几日呢,不过这个确实要比绣花简单些,再怎么练习,指头都快扎成马蜂窝了,也绣不出个花儿来。   她的嫁衣已经准备了好几年了,都是绣娘做的,她也就是意思性的动了两针而已。   在女红上,她还真是头一次被夸奖,刘枫很是怀疑,这可能是最后一次了。   大婚之夜,两个人竟还有心思,想这些有的没的,也是够了。   魏时很快反应过来,这可不是比赛发呆的时候,他紧张,夫人应该是比她更紧张。   “刘钰这段时间看着瘦了不少,个子也见长了,之前还说等咱们大婚之后,就搬到这边来住,索性等回门的时候,带着他一块儿回来算了。”   “我爹娘还说,让他在咱们这儿住上一年半载的呢,说就你管得住他,以前哪儿这么听话过呀,又是练武,又是背书的,就跟长大了一样。”   “也是时候该长大了,他都多大的人了。”   ……   新婚之夜,新郎官跟新娘子不憧憬未来,也不聊聊对方的过去,更没介绍家里头的情况,反倒是聊起了小舅子。   不过,有刘钰这个纽带在,两个人都没那么紧张了,也慢慢觉得亲近了。   洞房花烛,正经事儿还是要做的。   新手上路,谁也不嫌弃谁。 第50章 一更   魏时醒过来的时候,夫人已经起来了,正坐在梳妆台前,任由小丫鬟给她绾发。   实在是睡得太沉了,他竟然一点儿动静都没觉出来。   魏时不太习惯当着旁人的面穿衣,但是这会儿又不能让人家避开,打定主意,今儿就在内间安上两扇屏风,放在床前两步远的位置,好歹也遮一遮。   不过,这内间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内间了,还是要跟夫人商量的。   这成了亲,很多方面就跟之前不一样。   天色尚早,魏时舒舒服服的躺在被窝里,压根就没有要起来的意思,这么惬意的时光,还挺少见。   刘枫今日打扮的很是……温婉,橘色的衣裳,头发已经全部绾起来了,戴了好几枚簪子,还带了耳坠、手镯,脸上也搽了胭脂,弱化了眉宇之间的凌厉感。   但魏时瞧着,却觉得还是昨日清清爽爽的模样,甚是好看,今日这妆容,温婉大气,可是不太适合夫人。   “夫君,既然醒了,怎么还不起床?”刘枫的语气里带了几分熟稔,倒是压过了那股子害羞劲儿。   魏时瞧了瞧捧着衣服的小丫鬟,旁边还有一个大概是等着给他穿衣的。   这些事情还是早些说清楚为好。   “夫人不知,我不太习惯下人近身伺候,平素都不需要人守夜的,更别提是穿衣、洗漱这样的小事儿了,夫人还是让她们下去吧。”   他可是能自己给自己束发的男子,便是直接去白鹿书院(白鹿书院不允许学子带下人)读书也无妨。   刘枫挥手,忙叫人下去了。   这习惯好哇,最好是一直都能保持下去,她也可以跟着来,不过,衣服自己穿没问题,绾发可就不行了,她做不来这个。   夫君不喜下人近身伺候,想来应该也不喜这些人在内间待着,实在不行,就把这内间隔开,或者把梳妆台挪出去。   魏时自己穿衣的速度,可比刘枫快多了,洗漱就更是如此了,动作敏捷,瞧着虽然不慌乱,可真的就跟打仗一样,太利索了。   刘枫自觉也就是舞刀弄棒的时候,她才有这个利索劲儿。   两个人收拾齐整了,下一步就是去拜见长辈。   正厅里,魏大伯母坐在首座,白姨娘则是坐在下手,正等着两个新人过来呢。   “大伯母请用茶。”刘枫双手把茶碗递上。   话音刚落,手里的茶碗就给接过去了。   魏大伯母无意要打压侄媳妇,尤其是在敬茶这种事情上,他虽然怕侄子被欺负,可人家做了初一,她才能做十五。   万万不能因为忧心,就先出手。   喝了茶,给了见面礼,就算是认可了这个人。   白姨娘的态度魏大伯母还要温和几分,她素来聪明,虽然早就想明白了,怎么做才是最好的。   她的身份注定了对上夫人没有半点胜算,真到了有一日,跟夫人针尖对麦芒似的对上了的时候,这个小家里头,能护着儿子的也就是儿媳妇。   谁跟谁是一个阵营的,她心里都分得清清楚楚,管家的那些东西她都已经准备好了,待会儿就交给儿媳,以后她就做做针线活,多识几个字,也省得跟儿子和儿媳没话说。   总之,日后她是要享清福了。   ——   新婚的第二日,在陪着大家伙用完早膳之后,魏时就把自己的功课全都拿到了夫人院子里,一边做功课,一边儿……陪着夫人。   刘枫是又感动又好笑,这人,有时候真的傻兮兮的。   国子监的年假,早三天前就结束了,魏时特意提前又跟先生请了一个月的假期,毕竟是大婚嘛,总不好没几天就直接搬到国子监去进学。   不过,这假是请来了,但是也抱回来了一大堆的作业,按照几位先生当时的打趣,那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双管齐下。   得,这样也挺好的,起码有些事情做,不至于两个人对着发呆。   刘枫在翻看家里的账本,就在刚刚,姨娘已经把管家全交给她了,这账本也被一并送过来了。   夫君他们搬到京城才只有一年的时间,魏府人少事少,开支也少,这账本也薄,很快就翻完了。   一方面是因为这里面的内容确实少,另一方面,这账本记得也确实是很清晰,特别的有条理,一个个的长格子里面,把各项开支都罗列得清清楚楚,让人一目了然。   刘枫疑心,这或许是夫君想出来的法子,姨娘应当没这个本事,更不会是魏家祖传下来的记账方法,毕竟据她所知,往上数三代,魏家还没发迹呢。   大伯母也不会把从娘家带过来的记账方法外传,至于李家,那就更不可能了。   刘枫只觉得这样的方法好用,以后府上管家,完全可以继续沿用这样的方法,并没有往远了想。   “这些是我名下的产业,都是大伯给的,虽然产出不太多,但夫人日后要管家,这些东西也一并管着吧。”   魏时也是有产业的人,只是这些产业没有哪一处是父亲给的,而且也不足以供给府上的开支,只能说是聊胜于无吧。   想想都觉得有些不甘心,这些东西不是大伯该给的,可大伯给了,也不是父亲可以推卸责任的理由,说到底他是父亲的儿子,之后也是要为父亲养老送终的。   作为未成年,哪怕已经娶妻了,可还在进学的阶段呢,父亲供给他家用,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比起向大伯要银钱,或是让自家夫人养着,魏时宁肯写信跟父亲要钱,反正,父养小,小养老,原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夫君家里头是什么情况,早在两个人见面之前,刘枫就已经清楚了,不用看她也知道,这些产业应当没有多少产出。   作为刘家唯一的女儿,她带过来的东西,可不只是那六十四担的嫁妆,产业也不止面上的那些。   这么多代的积累,别看她们刘家是武将世家,可最不缺的就是古董和孤本了,如今盛世太平,海晏河清,最值钱的就是这些东西。   还有开国那会儿,祖宗们在京城附近置办下来的庄子,如今也都是买都买不到的好多,每年的产出就更是不必说了。   刘枫名下有整整六个庄子,其中还有一个是温泉庄子,有两个庄子在江南那边,除此之外,还有一千亩的良田,两个铺子。   祖宗们当年大概都觉得手里有地比较踏实,所以置办产业的方式基本上就是买庄子、买地,商铺是一个都没买,家里现在有的商铺,都是各代主母们的嫁妆带来的。   刘枫名下的两个铺子,也都是母亲从嫁妆里拿的。   不夸张的说,整个魏家,大房和二房加起来,也没有刘枫一个人的嫁妆多。   东西多了,也就看不眼里了,刘枫都想给自家置办个大点的院子。   给夫君弄个气派点的前院,再挖个池塘,让夫君也可以在自家后院里垂钓;给姨娘弄个花房,四季的花卉全种上,也就有打发时间的东西了;再给她自己弄个演武场,骑马、射箭、练武就都齐活了……   总之,现在住的这套宅子实在是太窄太小了,遛个马都不行。   可没出嫁之前,娘也嘱咐她了,凡事儿都不能着急,日子得慢慢过,这条件也得慢慢改善。   她要是突然置换个大点儿的宅子,怕是夫君一时半会不能适应。   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富婆’,刘枫还真没把夫君拿出来的那些产业放在眼里,府里的这些开销就更不用说了,她养马的费用都比这些多。   不过,夫君能把这些东西给她,也代表了信任,刘枫还是挺高兴的。   ——   魏时也不是完全不懂风情的人,上午做功课,下午便带着夫人出去转了转。   正月里的京城,可是热闹的很,尤其是东城,这边住的官员不是很多,但是有钱人家太多了,除夕夜的烟花,有一半都是来自东城。   这会儿家家户户都挂着大红灯笼,很是喜庆,开门做生意的就更别说了,酒馆茶楼几乎是座无虚席,街上还有玩杂耍、唱皮影的……卖身葬父的小姑娘。   京城这边,卖身葬父这样的事儿还真挺多,魏时这种不太出门的人都碰到过好几次了。   基本上都是女子,穿的虽然不是什么好衣服,但也没瞧见哪个衣服上是带着补丁的,不过瞧着也是真伤心,脸上还带着泪。   魏时无从判断这到底是做戏,还是真孝顺,这样的事情,他向来是避而远之,反正又不是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   作为一个不太纯粹的古代人,他实在没办法理解,一副好的棺木对一个故去的人来说,有什么重要性可言,难道还比得过儿女的自由。   一旦入了奴籍,再想恢复良民的身份,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刘枫对这种事情也是见怪不怪了,拉着自家夫君往一边走,十个里头九个坑,大都是没安什么好心思,骗人钱财的倒不多,多的是那种想攀高枝的。   小夫妻俩在这事上还是挺有默契的,到了逛街的时候,默契就完全没了。   魏时今日是特意不去逛书肆的,专挑首饰店、布匹店、成衣店、脂粉店,虽然说他手里都没多少银钱,可好的买不了,稍微差一点的总能买吧,反正是份心意。   逛街的路上,还买了两串糖葫芦,这应该是属于久吃不厌的零食了吧。   跟圈子里的其他小姐妹们比起来,刘枫出门逛街的次数算是多的,有时候是跟着娘亲一起,有时候是约着小姐妹,有时候她也自己出来逛。   夫君找的那些店面,都是她娘和她那几个小姐妹喜欢逛的,她真的是去过很多次了。   她自个儿喜欢逛的地方,还真是书肆,不过不是进去买正经书的,而是买话本子。   至于这糖葫芦,天知道,她十岁之后就再也没吃过这东西,太酸了,哪怕裹着厚厚的糖浆,只要把山楂咬开,也足以酸倒牙。   刘枫忍着嘴巴里的酸水,才勉强吃完半串糖葫芦,好歹也是夫君头一次买给她的东西,酸不酸的,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   过日子嘛,哪怕是心向着心,也总要有个磨合的过程。   ——   三朝回门,魏家这边已经把前院收拾出来了,就等着刘钰搬过来住。   魏大伯母计划是明日就要启程,住的院子也是明天才可以腾出来,而且那地方紧挨着白姨娘的院子,刘钰住过去不太合适,只能是安排在前院了。   魏时没有大婚之前,在府上大多数时候都是住在前院的,所以配备的东西都比较齐全,除了随手就能摸到的书之外,安置的床也足够大。   沾自家夫人的光,魏时这次不用骑马去了,而是坐在温暖的马车里,喝着热茶,吃着点心,还能跟夫人聊聊天,好生惬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魏时多想了,还是压根就这么回事,进了刘府,还没见着岳父岳母呢,就先瞧见几个舅兄比试了。   谁也没拿兵器,近身肉搏,拳拳贴肉,一脚踢出去的那个力道啊,直接就把一棵小腿粗的树给踢断了,斜斜的倒在湖里。   魏时倒是腿不软、心不跳,毕竟他不觉得自己哪一日会被几个舅兄教训,身正不怕影子斜嘛。   只是,这也太剽悍了点吧,夫人好像也是自幼习武,学的也是刘家拳法,而且睡觉还挺不老实的,这要是晚上梦到打架,一脚踢出来,怕是要断几根肋骨。   魏时觉得,家里的床,还是不够大,怎么着也得三米宽才行吧。 第51章 二更   一脚踢断了一棵树和大舅兄,收回脚之后,跟没事的人一样,脸上还带着和煦……的笑。   瞧着更吓人了。   “走吧,爹娘都等着呢,娘昨天就开始准备今天的午膳了,有好几道菜都是她老人家亲手做的,你们算是有口福了。”   这话也就是能糊弄糊弄魏时,刘枫哪能不清楚娘每次做饭都是什么情况,做碗面,也就是亲手把面条放锅里,包个水饺,也就是往馅料里洒洒盐而已,炒菜就更逗了,把锅里炒好的菜盛出来放盘子里,或者是在大厨做饭之前,挑挑食材。   这也算做饭,也就是爹每次都能闭着眼睛瞎吹,她这个做女儿的,实在没这份功力。   菜色还是挺丰盛的,里面还有魏时喜欢吃的几道辣菜,因为不知道哪道菜是岳母的手艺,魏时一一都尝了,生怕错过,辜负了岳母的心意。   不过,桌子上的这些菜水平还是挺一致的,都很好,是以,也没办法判断出哪道岳母做的来。   岳父就相当厉害了,吃到一半,所有的菜基本上都尝便了。   “这份樱桃肉做的好,味儿特别正。”   “清蒸鱼的食材选的实在是太好了,特别新鲜。”   “这豆腐丸子的料调的也太好了,今个晚上还吃这个。”   ……   魏时又不是眼瞎,当然能看得出来,岳父夸的这些菜应当全都是岳母的手艺。   虽然他不太习惯当面夸人,当然这是长辈,而且确实好吃。   “几颗樱桃叶上红,这颜色搭配的实在是好,把翠绿的豆苗摆在樱桃肉周围,越发显得其艳红欲滴。”   “色泽淡雅悦目,吃起来的味道很像是蟹肉,清蒸的应该是桂鱼吧。”   “香而不腻,外酥里嫩,而且大小是刚刚好。”   ……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魏时这么一夸,就显得刘唐将军夸得特别不真诚。   刘钰特别不仗义的笑出了声,就冲着自家亲爹,这次玩翻了吧。   可不就是阴沟里翻了船,这么多年来,这样的场合,儿子们和女儿都抢不了他的风头,今天反而被女婿压了一头,而且还是踩着他往上压的。   要不是他先夸了一遍,魏时哪里知道哪道菜是夫人做的。   刘唐夸夫人那是老三套了,味儿正、食材新鲜、下顿还吃。   是个人都能听到审美疲劳了,更何况有了魏时的对比,你听听人家说话,一道菜有一道菜的夸法,很显然不是套路。   刘夫人越发坚定要让小儿子去魏府住了,这读书人就是不一样,说出来的话都甜,老刘家从男到女,好几代了,就没出过在读书上特别有才气的人,想武转文,那也是无从谈起。   她就不指望小儿子能挑起武转文的担子了,能养一些文气出来,就足够满意的了。   “不是老夫说,你们读书人虽然脑子里装的东西多,但身体不锻炼也是不行的,你既然已经做了我们刘家的女婿,那就不能跟那些文弱的书生一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算怎么回事,让人瞧了也笑话。”刘唐甚是严肃。   “回头就让枫姐儿教你几套拳法,要是有兴趣的话,枪法、剑法、骑术、棍法随你选,老刘家最不缺的就是这些东西了。”   当然了,祖传的没几套,这不是乱世的时候,多收集了些嘛。   魏时和刘枫还没说什么呢,刘夫人就先不乐意了。   “说什么呢,时哥儿还有两年就要会试了,哪有功夫练什么拳法,还枪法、剑法的呢,又没有仗要打,不着急学这些东西,等日后有了时间,再慢慢也琢磨也不迟。”   凡事都要分个轻重缓急,时哥儿要走的是文官的路子,能在会试上拿什么名次,就看这两年的准备了,大靖朝多少年都没打过仗了,没有军功,升迁何其困难。   当今虽然没有重文轻武,可这武将现如今确实是没什么用途,要是她这几个儿子能在读书上稍微开点窍,她是绝对不会让几个儿子当武将的,这不是没开窍吗。   得得得,夫人说的对,刘唐将军是一点气都没有,是他心急了,考虑的不周全。   这两口子,还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瞧惯了前世的妻管严,魏时倒不觉得有什么,又不是原则上的问题,谁服软不行呢。   这一幅镇定自若的姿态,也让刘家人觉得欢喜,起码是不排斥的,要知道很多人受不了这个,那惧妻之名就是这么传出来的。   但刘家人自己不觉得有问题,这算哪门子惧妻,明摆着是夫妻恩爱。   “这几日在魏家如何?时哥儿的姨娘好相处吗?”用过午膳,刘夫人拉着女儿的手问道。   女婿已经被老爷他们拉到演武场上去了,说是要一块活动活动筋骨。   跟自个儿娘亲没什么好隐瞒,刘枫一五一十的把这事儿都说了。   敬茶的时候,不管是姨娘,还是大伯母都没有为难她,连停顿都没有,就直接把茶接过去了。   管家的事儿,姨娘也已经全都交给她了,魏家的家务事还是比较简单的,开销不多,账目也很清晰条理。   夫君第二天就把自己名下的产业交给她代为管理了。   “他们家能有多少产业,府里的花销也不能全从这些产业里出,左右你也不差这些,从嫁妆里头拿出点来就是了,两口子过日子没这么多计较,也别存着谁要压谁一头的心思。”   刘夫人就怕女儿性子太直了,又管不住嘴,别到时候出了力还不讨好。   “至于白姨娘,现在瞧着应当也是个明白人,以后多敬着点,反正你公婆也不在京城,就当正经长辈对待,毕竟是魏时的生身之母,不看僧面还要看佛面。”   “行了,娘,这些话您都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我知道该怎么做。”   刘枫素来嫉恶如仇,爱恨分明,她是不太喜欢给人家做姨娘的人,但是也知道,没有一竿子打死的道理,这世上多的是身不由己的人,尤其是女人。   她对白姨娘是得敬着,可是也得远着,不然还真不知道怎么相处。   至于公公和婆婆,那么多年都没能调到京城来,以后就更难调过来了,除非公公致仕,不然的话,她们两边应该不会在一起生活。   不知道多久才会发生的事情,刘枫现在可不会发愁。   瞧着尚有几分天真的女儿,刘夫人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今年可都十九了,她十九岁的时候孩子都生俩了,女儿现在还跟个孩子似的。   魏时在某些方面也带了些孩子气,但是不得不说,虽然人家才十六岁,可远比女儿要成熟。   老爷曾说,沈舟评价他这个徒弟,极有韧性,像竹节、像青松,怎么压都压不倒。   这样的大毅力之人,心中自有沟壑,别看有些事情上傻乎乎的,但心里头清明着呢,什么未来、底线、原则,心里一条一条的,人家早就想清楚了,知道该干什么,要干什么。   不像她这几个孩子,没经过什么风雨,脑子里也是糊糊涂涂的,要没有长辈指点着,都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使劲。   别看女儿比魏时大了三岁,真要论起心性来,在魏时面前,那就是个小孩。   刘夫人自诩也是有一颗玲珑心的,只是生的这几个孩子,个个都随了老爷,想事儿做事儿都太糙了。   刘枫可没觉得自个儿‘糙’,虽然才嫁出去三天,但是比起以往在娘家的日子,还是蛮自在的。   住的地方是小了些,可怎么布置、怎么改装,夫君全由着她,府上又没有正经的婆婆,也不需要她早起去请安,立规矩就更是没影的事儿了。   关键夫君全由着她,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用膳,什么时候可以出门,在家吃,还是在外头吃。   她就没过过这么自由自在的生活,这两天除了把后宅的事理了理,把嫁妆安排好,什么正事儿都没干。   这可比她想象中的婚后生活好多了,唯一不太好的就是,夫君还有二十几天就得回国子监上课了,往后一个月才能休息三天,把年假除去,这一年才有多少时间待在家里头。   再说魏时,他是头一次到刘府的演武场上来,面积实在是大,铺上草坪都能当足球场用了。   刘钰的四个哥哥,也是魏时的四个舅兄,身材全都随了刘唐,高大魁梧,胳膊足有魏时小腿粗。   这几个人一瞧就是一家子的。   刘钰跟魏时显然就是另一个行列的了,一个又白又胖,一个瘦的快成麻杆儿了。   这会儿两个人也算是难兄难弟了,人家活动活动筋骨,把一套拳法打的虎虎生威,用起兵器来就更不用说了,大靖朝这么多年没打仗了,可刘家男儿能在兵营里立足,靠的也是真本事。   他们活动活动筋骨,连点气势都没有,刘钰好歹是能顺畅的把整套拳法打下来,魏时的动作根本就衔接不上,有时候直接就停下来了,得等刘钰提醒完之后,才能接着打拳。   别人瞧了都觉得尴尬,可他们自己不觉得尴尬,能面不改色的把拳打完,还能在别人发挥的时候喝彩。   两个傻小子,刘唐大手一挥,都别在演武场上呆着了,这俩人完全就理解不到他们的意思,真把自己当成观众了。   榜样没能竖起来,该有的震慑力也没发挥出来。   刘唐哪里知道,早在用午膳之前,他那大儿子就给人表演了一招脚踢树桩,直接踢断了一棵树。   拳法打的再是凌厉,也没有一脚踢断一棵树来的让人震撼。   ——   刘钰早就已经收拾好行李了,装了整整六辆马车,浩浩荡荡的跟着搬进了魏府。   先是夫人的嫁妆,后是小舅子的这些东西,魏时头一次觉得这宅子小了些,光是放东西,都快有些放不下。   不过要搬家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了,他也就是能从父亲那里抠出点养家的银子来,置换大宅子的银子,别说他抠不出来了,父亲还真的未必有这个家底。   刘钰一点儿都不嫌地方小,当然他也不管自个儿的这些行李是怎么安排的,兴冲冲的跑到自己要住的地方。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他头一次来这里了,魏时没有大婚之前,基本上就住在前院,读书是在前院,用膳是在前院,睡觉也是在前院。   好歹在成为小舅子之前,他也是魏时的好友、舍友、同窗,勉勉强强还能算是师徒,毕竟他正儿八经的学四书五经,还是在魏时这边。   “知道你的新婚,我就不多做打扰了,你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管我。”   刘钰话说的倒是干脆,可说着不打扰,人都已经搬进来了,更别说这人也在国子监请了一个月的假期。   魏时知道这事儿的时候也是哭笑不得,他大婚,请一个月的假期情有可原,刘钰请假能用什么理由,姐姐大婚,还是好友大婚?   整个就是一小孩子。   就不能跟小孩子一般计较。   “既然搬过来了,那也别浪费时间,你这两天准备准备,正月二十一的时候,我看看你这段时间背诵情况怎么样。”   今天是正月十八,而且已经是下午了,两边都算上,满打满算也才就只有四天而已。   刘钰呈‘大’字型,整个摊在书房的大床上,早就知道魏时这性子惯会较真儿,但是没想到成了他姐夫之后,这么的……变本加厉。   之前不管是看课堂笔记,还是背诵,什么时候说过要检查了。   结果,成为他姐夫的第三天,就对他下了‘毒手’。 第52章 三更   伴随着刘钰的入住,大伯母的离开,魏府也慢慢找到了新的节奏。   严以律‘妻弟’的同时,魏时也在严以律己。   不在国子监进学,并不意味着学习效率的下降,先生们单独给他出的功课都很有针对性,而且也都允诺,便是在请假期间,也可以拿着功课上门请教。   翻过了年,老师那边又忙起来了,为了巡查工事,人都不在京城,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   所以水利方面,魏时现在基本上是自己看看书。   相对而言,也还算轻松,最起码既有时间给夫人算账,也有时间检查刘钰的功课,还有时间陪姨娘用膳。   一整天的时间都安排好了,这日子过得也充实。   比魏时还觉得充实的是刘钰,背书、练拳、跑步、看课堂笔记,好不容易争取来的玩乐时间,还得听曹安抱怨。   是的,就是抱怨。   之前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三个舍友,如今仍然坚持在国子监上课的就只剩下曹安自己了,不是他不想跟着请假,是他消息知道的太晚了。   在他想要请假之前,先生们就已经三令五申,新的一年开始了,年假已经过去了,要好好收收心,不允许再有请假的,尤其是请长假的。   作为肃王府的世孙,曹安可以说是国子监里的特权阶级,先生们平素也是不怎么管他的,很是给他面子,自然他也要给人家面子。   “你说说你,人家大婚,你请什么假?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你去大婚了呢?”   曹安就纳了闷了,这人瞎起的什么哄,巴巴的跟着人家把假给请了,紧跟着又住进了魏时府上,知道你们俩现在是亲戚了,也用不着这么黏糊吧。   关键是人家新婚之喜,刘钰在里面掺和个什么劲儿,怎么没被亲姐姐跟亲姐夫给打死。   一块玩耍的小伙伴儿突然把他撇下了,曹安早就憋了一肚子的气,学舍空荡荡的院子里,就他一个人住着,别提多孤单了。   刘钰请假的时候也是一时兴起,压根儿就没想那么多,自然也就来不及通知旁人,关键是他请完假之后,也没想起来这一茬,这会儿倒是觉得心虚理亏了。   “我不是一有时间就过来找你了吗,你是不知道,魏时这家伙成了我姐夫之后,又是给我布置任务,又是给我检查进度,我这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自由时间。”   刘钰上面有四个哥哥,但是从来没被这么管过,当然了,他那四个哥哥平时就喜欢练武,四书五经是不通的。   活该,自己送上门去的,被压着读书也是活该。   曹安仍旧是有些愤愤不平,他在国子监这十天,连个说话聊天的人都没有,自己一个人吃小灶,肉都觉得不香了。   尤其是这次见面,他比之前胖了,刘钰却瞧着比之前瘦了,魏时那家伙他虽然没见着,可就算这几天长胖几斤,那也是个瘦子。   “你既然在你姐夫那儿过得这么累,那回国子监好了,先生又不是不会同意。”   “我都已经请好假了,这么快回去干什么,再说了,我在那里也学不到什么东西,平白耽误功夫。”   瞧瞧,这像是刘钰说的话吗,这人什么时候怕耽误过时间。   被严加管教的这几天,不,更准确的说,在刘钰开始看课堂笔记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思考这些人生大事了。   “我想去考个童生试试,反正在国子监里混日子也就那样,还不如学点儿东西去考个童生呢,日后如果真的走仕途,也不至于连同僚说话都听不懂。”   理儿是这么个理儿,关键是这话从刘钰嘴巴里说出来,怎么那么像是在做梦呢。   “魏时对你的影响也太大了。”曹安喃喃道。   在认识魏时之前,他们俩的理想可是吃遍大靖朝,什么时候想过做官的事儿。   小伙伴好像是突然就长大了,自己还停留在原点,这感觉确实不太舒服。   曹安和刘钰各方面都挺像的。   倍受长辈疼爱,也没什么来自家族的责任和压力,一生就算是碌碌无为,也能比绝大多数人过得好。   但两个人又是不一样的。   刘钰若真的不入仕途,一辈子吃遍大靖朝,那终其一生,都只是一介白身,只能靠旁人庇佑。   曹安若是不入仕途,却还可以继承爵位,要么是国公,要么是侯爷,皇室宗亲,只要这大靖朝没改了姓氏,基本上就不会被人欺负了去。   跟刘钰比起来,曹安的起点要更高,哪怕站在原点一动不动,也是让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存在。   ——   燕县这边,魏仁还没有收到长子要银子的信,但是夫人已经收到了来自李家的信。   从定亲到大婚,也就是一个月的功夫,再没有比这更快的速度了。   这火急火燎的,怎么看怎么都像是在躲他们李家的姑娘。   刘唐是正二品兵部尚书,魏时呢,又拜了沈舟为师,所以心里头这股子气在京城是撒不了的,只能是写到燕县来撒气了。   李子成完全是抱着一种‘我不好过了,你老子也别好好过’的心态,一连给自己嫡亲的妹妹去了三封信,如今收到的不过是头一封而已。   燕县山高路远,别说是刘沈两家了,就是在柳州城的魏成也鞭长莫及,魏仁那性子生来就是个受气的,这几封信寄过去了,他都能想象到燕县的知县府有多热闹。   李氏也确确实实不负兄长所望,她才是对这件事情最失望的人,本来嘛,要不是兄长允诺,可以让她带着达哥儿去京城,她是绝对不会同意魏时娶李家姑娘的。   结果,她捏着鼻子应下了,魏时却是嫌弃她们李家,另攀了高枝。   兄长如今正在气头上,连她这个嫡亲的妹妹都被迁怒了,在信上多有责骂,绝口不提让她们娘俩去京城的事儿。   李氏这暴脾气,要是能压得住火,那才奇怪了呢,当即就冲到了前院。   “魏时跟刘家的婚事,你是不是知情?”   一家子合起伙来瞒着她一个人,就为了一个奴婢所出的贱种,当初她就不应该放任孩子长大,不,应该是在达哥出生之后,就立刻动手才对。   东窗事发了,魏仁这会儿倒是不慌不忙,左右麻烦已经来了。   “我也是事后才知情的,大哥不让我管时哥儿的事儿,包括婚事都被大哥一手包办了,我知道这消息没比你早几天,算算日子,京城那边婚宴都办过了,我再跟你说这些事还有什么意义。”   千错万错,都是长兄的错,本来嘛,这些事情都是长兄包办的,庚帖是长兄写的,亲事儿是长兄定的,连聘礼都是长兄出的。   跟他真没多少关系。   李氏要是个能听人说理的,这些年来,魏仁的性子也就不至于越来越往偏了走。   本来就是个怕麻烦又软弱的人,遇上性子强势又不讲理的夫人,可不就是遇到天敌了嘛,变得越来越怕麻烦,也越来越软弱,就跟背着壳的蜗牛一样,稍微有点儿风吹草动,就能憋回壳里呆半天。   甭管魏仁怎么解释,李氏都笃定了,魏仁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除了她儿子之外,这魏家就没有好东西。   书房里的东西全被砸了一通,反正公中的钱都是魏仁的,跟她的嫁妆无关,花没了,她是不会往里补的。   若是魏仁的私房钱若是全都填进去了,那也不是没办法,就让魏仁写信给他那爱管闲事儿的兄长呗,孩子都能替弟弟养,给点家用又算什么。   书房只是个开始,整个前院儿就跟遭了土匪似的,连个完整的瓷器都见不着,木头家具也都被砍出了口子,能拿着菜刀挥舞的官夫人,也是不多见。   魏仁早就去衙门了,夫人发疯,他何必在这儿待着受牵连。   这样的日子得过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府里头连个贴心的人都没有,全都是向着李氏,就连他亲儿子,那被李氏教的也是只认娘不认爹。   魏仁想想一直照顾关爱他的兄长,对于他有着濡慕之情的长子,还有温柔小意的白姨娘。   真想立刻辞了官,不在这燕县待了,他还就不信,去了柳州城,李氏还敢这么对他。   便是到京城那边去,时哥儿的岳父是刘唐,老师是沈舟,还能怕了李家去。   不过这也只能是想想,他要是真敢辞官,兄长第一个就饶不了他,保不齐还会动用家法。   如今只能是慢慢熬日子了,等致仕,等李家哪天又松了口,愿意让李氏带着达哥儿去京城求学,他这苦日子才算是熬完了。 第53章 一更   二月的京城,依旧冷的很,每天清晨,外面都结着一层冰霜。   跟已经去国子监的夫君和弟弟不同,刘枫每日都是睡到自然醒,练练武、查查账、看看话本,就没旁的事情要做了。   闲也是真闲。   魏时和刘钰可就不行了,一个相当自律,早起晚睡都已经成为习惯了,另一个呢,上课的时间要看姐夫给他的课堂笔记,还要练习策问和诗赋,下课的时间要背诵、要锻炼、要减肥。   总之是忙得团团转,曹安是院子里最闲的一个人,他跟刘钰从小就玩的好,可刘钰已经下定决心要去考童生了,他一个皇室子弟,有爵位继承的人,考童生有什么用处。   他要是真想上进,现在就能跟祖父讨个差事,头几年的时候,祖父还想着让他进宫跟皇爷爷的那些孙儿们一起读书呢。   他才不去呢,在肃王府他是宝贝疙瘩,进了宫里不是皇子,就是皇孙,他这个肃王世孙能显出什么来。   在朝廷办差跟进宫读书又有什么不同,是皇子皇孙少了,还是皇亲国戚少了,还多了不少皇爷爷倚重的臣子呢,他要再想这么悠哉悠哉的,哪这么容易。   曹安尚且不能够做出抉择,不然的话,他也就不必在国子监待着了。   要想上进,那就去跟祖父讨个差事,若想安逸的生活,那也不必在国子监待着,毕竟能跟他一块玩的小伙伴已经‘叛变投敌’了,他再呆着有什么意思。   时间不会因为哪个人的苦恼而停留,更不会为哪个人的迫切而变得飞速。   魏仁收到长子来信的时候,刚刚从私房里掏出去一大笔银子,前院被夫人砸成那个样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都换一遍,直接把公中的银子都给用完了。   整个知县府的人要吃、要喝、要花、要用,都是公中的银子养的,换言之,也就是他的银子养的,这些人明明都是李氏的狗腿子,花着他的钱,听着别人的话,也真是不要脸至极。   可公中没了银子,李氏拿着账本过来问他要银钱,他还真不能不给。   他要是敢不给的话,这人能宣扬的满燕县都知道,连家都养不起,他这个做知县的,还要不要面子,以后还怎么做这一地的父母官。   魏仁在燕县待了这么多年,政绩平平,朝廷是不可能再给他调任的,当然了,他自己也不想调走。   燕县的一切都是自己熟悉的,衙门里的人都是他用惯了的,本地的望族跟他也有着多年的交情。   总之一切都已经磨合的不能再磨合了,换个地方哪还能这么顺,所以在致仕之前,燕县他是离不开的,自然也就不能在燕县丢这个面子。   被李氏捏着鼻子往外掏了一大笔银子,魏仁也心疼呐,不总说李家富裕吗,那就从嫁妆银子里往外掏呗,总惦记他这点私房银子做什么,再说了,这些东西不都是李氏自己砸的吗。   谁砸的,谁出银子呀,跑过来讹他算怎么回事。   这会儿接到长子的信,魏仁还真感到了一丝慰藉,幸好他还有另一个儿子,不然的话,等到老了也得被李氏气得死死的。   魏时的信,一如既往的长,先说了自个儿成亲的事情,又聊了聊自己的功课,看的什么书,写了哪几篇策问,一整天的安排又是如何。   魏仁越往下看就越觉得痛快,当年便是兄长逼他考举人那会儿,他也不像长子这么忙,一整天的时间都安排的满满当当的。   这种过来人看后来人更辛苦的心态,也还是挺微妙的。   一方面,这不是别人,是自个儿亲儿子,而且自打魏时考上举人之后,他就已经打算日后跟着长子养老了,可以说这个儿子虽然是庶子,但是这两年在他心里的分量已经超过了嫡子。   另一方面,自己当年受过的苦,被别人再受一遍,而且是比他更辛苦,这幸灾乐祸的心情就怎么也忍不住。   接着往下看,就是婚后的开支了,看来长子是跟他一样,娶了带着丰厚嫁妆的夫人,可人家一毛不拔,家用还得靠他们这些‘穷人’来出。   儿子在信上说了,兄长那边出了聘礼,所以也不好意思再开口,而且要论亲疏远近,也觉得应该是向他这个父亲开口,哪怕是知道,他这个父亲在燕县的日子也不容易。   是挺不容易的,私房里刚刚被拿出去一笔银子,关键是还花不到自个儿身上,去填的是李氏打砸破坏出来的大窟窿。   跟夫人比起来,长子好歹也是贴心的,虽然又得贴一笔钱进去,可是这钱他拿的乐意。   兄长又是留他儿子在身边亲自教导,又是给他儿子出聘礼,可到了分亲疏远近的时候,儿子不还是跟他亲近。   可见这父子天性是改变不了的,最起码做大伯的改变不了,做母亲的那就另当别论了,就跟魏达一样,明明是他一开始更为重视的嫡子,结果只跟母亲亲近。   魏仁爽快的从自己的私房里拿了……三百两银票,要给长子寄过去,省着点儿还是能花上个一年半载的,毕竟他这私房里刚刚掏出去一大笔,这点钱他还是要留着养老的,实在是不能给太多。   在燕县,知县府每个月的开销是一百两左右,而刚刚拿到公中的那笔名字整整九百两。   李氏让人过来,点名是要一千两的,魏仁不想惹麻烦,但是也不想让李氏太痛快了,所以就不疼不痒的在一千两里扣下去了一百两。   私房钱可以说是锐减,如果不是刚刚掏出去了这九百两,为人怎么着也得给儿子寄五百两过去,现在就只有三百两了。   在燕县的开销都如此,更何况是京城,且不说魏时收到这些银票是什么反应,魏仁这会儿却是相当的心安理得。   别不把三百两银票当钱,他这也是给长子出了力的,然后养老自然得尽心尽力。   就这么点小心思,能瞒得过谁呀,魏仁虽然怕李氏,但是也一直都觉得李氏愚蠢,能把好好的牌面打成如今这样,她不蠢,谁蠢。   但谁也不能把谁当成是傻子,一起生活了半辈子,李氏很清楚枕边人是个什么样的德行。   以前她从来都没这么霍霍过院子,把瓷器打了,把家具砸了,对她来说有什么好处,公中的银子是从魏仁那里出的,可整个魏家二房的财产将来那都是她儿子的。   可是随着魏时中举、拜师、成亲,她就知道事情没那么十拿九稳了,与其让魏仁把银子拿出来,去供养那母子俩,还不如她直接就给糟蹋了呢。   反正她宁可是把这些银子扔池塘里听个响,也不想便宜了那两个贱Ⅰ人,魏仁更不要想着现在再去充当什么好父亲。   魏仁不高兴了,她这心里头就觉得痛快。   别指望李氏会往长远了想,她要是真能有这份心思,魏时肯定就不是现在这样了,要么早就魂归黄泉了,要么还在做着正儿八经的嫡子。   ——   国子监。   魏时现在基本上已经不听课了,明目张胆的在课堂上做自己的事情,跟刘钰一样。   倒不是他一朝成了刘家女婿,就变得轻狂了,而是先生们这么要求的。   魏时是很有希望冲击下一届会元的,连状元也是有可能的,乡试、会试、殿试,一个是这三场都能拿下榜首,那便是大三元。   本朝小三元出过好几个,不怎么稀罕,但是大三人还没有过。   魏时若是能够把这个名头拿下来,那他们国子监就可以压白鹿书院一头,这比好几个状元都重要,毕竟是本朝第一例。   其实,有这个特殊待遇的,不光是魏时一个学生,国子监不可能把宝压在一个人身上,万一出点什么状况,就算不能赢白鹿书院,那也不至于输人家太多吧。   所以还得是广撒网,多捕鱼。   奈何,偌大的国子监,水平能够冲击会试前十名的,也就三个人而已,三个人里又以魏时的水平为最。   所以这三个人都是重点教授对象,按部就班的跟着课堂上的节奏走,那太耽误工夫,还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必须得有针对性的来。   像魏时,算学尤为突出,国子监的先生都已经教不了了,那平时就不要耽误太多的功夫在这上面,做几道拔高题也就罢了,跟算学老师相互探讨探讨。   律学、策问、墨义、帖经,这几项也属于魏时比较擅长的,但是这几项里,策问是最重要的,殿试的时候只考策问,可以说,策问是决定了最终的名次,当然得多些练习。   魏时最大的短板就是杂文和诗赋,灵气这种东西不是想能培养就可以培养出来的,魏时临场发挥的能力绝对比不上私底下细磨出来的东西。   既然如此那就得多练习,尽可能的把各种题目都做一遍,到了考场上,可以直接拿来用,或者改一改就直接能用,这些作品的水平,肯定是比在考场上临场发挥出来的要强。   所以不管是在那一个月的假期里,还是现在回到国子监进学之后,魏时吃的都是先生们单独给开的‘小灶’。   还还真是赶上好时候了,如果不是国子监跟白鹿书院这几年一直都想压对方一头,魏时绝对没这个待遇。   毕竟如果不是跟白鹿书院相争的话,他就算是如先生们所期待的得了‘大三元’,但是对国子监的先生们来说也只是名声上好听一些。   又不是亲传弟子,人家犯不着这么费心费力,单独给他开小灶耗费的精力和时间,都赶得上直接带一个班了。   但是国子监和白鹿书院两边针尖对麦芒,不光是先生们,两边的学生也都鼓足了劲,想着在会试上压对方一头呢。   这种情况下,被寄予了厚望的魏时几个人,自然也就得到了特殊照顾。   不光是教学上的‘小灶’,还有真真正正的小灶,来自国子监的食堂,特意给他们三个人的加餐。   功课布置的多,体力要跟得上,这吃食自然也得供给上。   在这方面,国子监还是很阔绰的,每日送到魏时这边的饭菜,跟刘钰和曹安那边的家才是一模一样的,连菜单都没换。   刘钰和曹安素来都是自己点菜吃,那菜单自然也都是自己安排的,食堂居然直接照搬了这菜单,有点偷懒嫌疑的同时,也不得不让人叹一句财大气粗了。   要知道刘钰和曹安这俩人吃东西可是相当挑剔,贵的、鲜的、稀罕的、精巧的,这菜单上的食材都不怎么便宜。   跟魏时一块在先生们那里吃小灶的两个人,貌似也是这份菜单。   因为不住在一个院子,又不在同一个教室上课的缘故,被重点教授的三个人,交情还是挺一般般的,也就是偶尔才会聊几句。   魏时是年纪最小的,只有十六岁,但却是对被先生们看中的学生。   洪瑞是最年长的,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据说连孩子都有两个。   纪风锦是三个人里唯一没有娶妻的,而且也没有定亲,今年十九岁,不过也确实不用着急,就算是等到两年后的会试,那也才二十岁。   这年代,男子跟女子不同,男子耽搁多少岁都没事儿,五六十了也照样娶妻,不过能不能生孩子那就两说了。   女子就不一样了,世人包括女子自己,都对女子颇为苛刻,像刘枫,十八定亲,十九岁成亲,中间跨了个年,就已经属于极为大龄的女子了。   耽搁到这会儿,有她自己名声的缘故,也有她自己挑剔的缘故,当然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挑来挑去,年龄也越来越大了,能挑的人连之前都不如了,那就更不想将就了。   年龄大有时候对女子来说,就是原罪,有那倒霉的,接连守孝,误了花期,明明德行品貌都没有差错,可就因为年龄,只能低嫁,或是嫁给鳏夫,给人家做继室。   碰到魏时,可以说是非常幸运了。   魏时也属于幸运的那一个,既绝了李家那边的念想,也娶了一个能够立的起来的夫人。   就他家里的情况,真要是个娇娇弱弱的小姑娘,怕是一听说这些事儿就要望而却步了,更别说把这些事情撑起来了。   而且,就算名下有些产业,有处宅子住着,但是跟这些官家小姐们比起来,尤其是跟他夫人比起来,魏时也觉得自己是真穷。   当然了,要是跟国子监的同窗的比起来,魏时就算是中间水平的了。   在一块吃‘小灶’的三个人里头也是如此,这一点从用的笔墨上都能看出来。   别以为国子监有统一的衣服和鞋子,就看不出贫富差距了,笔墨纸砚、玉佩发簪、荷包发带,那都是不一样的。   原谅魏时也是俗人一个,即便不刻意,也能发现这些事情。   不过因为从来不参加文会的缘故,身边又常常跟着刘钰和曹安这两个权贵子弟,魏时甚少能听人家说八卦。   所以对于这些同窗,他认识归认识,出自哪一家的,背后有什么倚仗,就全然不清楚了。   不像他这些同窗们,对他的事情很是清楚,不管是在柳州城做知州的大伯,还是他的老师沈舟,还是他跟刘家的婚事,这些都知道,碰面说话的时候,不免带出来一二。   这种别人对你了如指掌,你自个儿却一无所知的感觉,魏时差不多已经习惯了,之前在燕县、在柳州城也差不多是这样。   不过,等日后入了仕途,大概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第54章 二更   有夫人和没夫人的区别确实是挺大的,婚后的第一个休沐日,回到府上,变化可谓是天翻地覆。   后花园被重新改造了一番,以前里面种的多是树,花儿实在不多,毕竟府里头没有专门的花匠,不管是魏时,还是白姨娘,也压根就不懂这些,自然也就没想过要养多少花。   现如今这后花园里头,花花草草还是挺多的,树大多都已经被移出去了,魏时是真不太懂这些。   以前为了做诗、写杂文,像梅兰竹菊、牡丹、莲、荷花、芍药……这一类的花卉,是仔细观察过的,能分得出来谁是谁,也了解大致的习性。   但是要说到具体的种类,名贵与否,他就弄不明白了,这跟笔墨纸砚还不一样,日日都用着的东西,有时候不用上手,瞧一眼就知道品质好坏了。   但花就不一样了,他觉得好看的未必有名气、有价值,瞧着不好的,也未必就是凡花。   如今瞧着自家府上这后花园的花花草草,也看不出个一二三来,也就是能把兰花、菊花这些给认出来。   后花园是彻彻底底的改造了一遍,那马厩应该也是拆了重建的,面积硬生生的比之前扩大了三倍,占的地方是原来的杂物间。   前院后院,屋里屋外,家具全都换了一遍,以前的普通家具全部都换成了紫檀的,而且瞧着都是整整齐齐的一套,尺寸样子也都合适,不太像是直接从库房里搬出来的,倒像是定做的。   他那书房,书架、书案、椅子这些都还是原来的样式,东西以前摆放在哪个位置,现在就还摆放在哪个位置,只是木料不一样了,做工瞧着也比之前精细。   喝茶用的茶盏也换了,什么材质的,魏时是看不出来,不过这样式改了,以前置办这些东西的时候,魏时压根就没管过,不过依着府里的情况,置办的时候,肯定是根据实用性来的。   如今这新换的茶盏,手感细腻,颜色是奶白的,图案很是少女心,有的茶盏完全是粉色的花瓣,有的是红色的鲤鱼,有的直接勾勒出了一个蓝色的小猫……   好看是真好看,哪怕作为男子,魏时也不得不承认,这些满满少女心的小东西都还蛮可爱的。   只是,“这些私底下拿来用可以,待客的话,还是要严谨些,另外姨娘那边,两套都备着,随她喜欢。”   在家中待嫁好几年,刘枫也不是把时间都花在舞刀弄棒上了。   这些个精巧的瓷器,样子全都是她琢磨的,画了图纸让工匠去做,好看的自然保留下来,那些不好看的也就没有再做的必要了。   “已经给姨娘送过去了,待客用的茶盏也都是原来那种比较大气的。”刘枫笑道。   在娘家的时候,这般模样的茶盏只有她和娘用,爹和四个哥哥跟这样的茶盏实在不搭,手放上去都觉得突兀,更别说气质和风格了。   至于钰哥儿,本来就满满的孩子气,要是用了这个,那就更显得孩子气了。   瞧现在不就知道了吗,自家弟弟手里的那个茶盏上画着蓝色小猫,轻瞥一眼,一股‘孩子气’就扑面而来。   不是哪个男子都能像夫君一样,气质卓然,貌美如画,拿古朴的茶盏,让人觉得清雅,拿这样粉嫩的茶盏,一点也不突兀,更不会让人觉得娘气,反而能体现些出男子气概来。   原谅刘枫还不知道未来会有‘性感’这个词,既能够用来形容男子,也可以形容女子,描述的就是男性和女性身上一种独特的魅力。   这样萌萌哒的形象,魏时上辈子没少见,不说他儿时看的那些动漫,就是那满大街的卡通形象,也足够让人印象深刻了。   魏时在画画上没有灵气,当然他在这上面也没花多少时间,不过要画出几个卡通形象来,还是不难的。   从来就不会过时的kitty猫,深得孩子们喜欢的小黄鸭,眯着眼睛的流氓兔,还有人人都想要的机器猫。   他果然还是适合画这种画儿,只追求形似,而不追求神似的东西。   跟茶盏上的花瓣、鲤鱼、小猫比起来,这种经过了艺术加工的形象,真的是很能够戳中少女心了。   刘枫已经嫁为人妇,而且十九岁在这里已经不能被称之为是少女了,但是一点都不影响她有颗少女心。   小心翼翼的把这几张画摊好,怎么看都看不够。   “等画儿干了,我就让他们送到工匠那里去,做一批新的茶盏出来。”   不只是茶盏,还可以绣在荷包上、手帕上,衣服上也是可以有的。   刘枫甚至打算在自己的马鞭上,都刻一个小猫头像在上面,颜色就不必染了,光是有个样子就可以。   魏时把笔放好,果然,不同年代的人,审美上还是有一定相同性的,就好像他上辈子也喜欢这样古朴的家具,也喜欢竹子做出来的小桥,喜欢慢慢研磨出来的墨香。   都说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赚,要是能在京城专门开一家店卖这些东西,应该能赚不少,在他入仕之前,维持家用应该是没问题的吧。   不过,瞧着夫人欢喜的模样,魏时到底是把这个主意打消了,女生都怕撞衫,好多物件儿都希望自己是独一份的,他还是别在这事儿上动脑筋了。   左右父亲的救急应该已经在路上了吧。   刘钰瞧瞧画儿,再看看人,他刚才就不该跟进来,老老实实找个角落去背书才对。   这还是他那个整天舞刀弄棒的姐姐吗,这还是他那个整天只知道死读书的舍友吗,黏糊到一块去之后,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看着他牙都酸了。   “你们慢慢聊,我去背书了。”   他就住在前院,躲也躲不过去,不过这书房是待不下去了。   等人走远了,刘枫这才低声问道,“钰哥儿在国子监也这么用功吗?还真是想去考个功名?”   真跟做梦似的,钰哥儿不是那种淘气的孩子,但更不是上进的孩子,以前不管是让他去读书,还是练武,那就跟压着他去上刀山下火海一样,肯定是不会听的。   没想到居然还能有主动去背书的一天。   “确实是比之前用功了,现在学的都是最基本的东西,倒是不需要另外请先生,再过上三五个月,差不多就得专门请个先生教教了。”   用功不用功也是相对而言的,刘钰跟之前比起来那绝对是用功了,但是跟国子监里的大多数人比起来,还真算不上用功。   刘钰现在学的这些,只能说是基础的部分,看看课堂笔记,有问题来问问他,也就行了,不过等到再学的深一些,就需要专门请个先生了,他现在可没有这个时间专门教个学生。   弟弟肯上进,哪怕只是想去考个童生,刘枫心里头也是高兴的,请先生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只要出得起银钱,莫说是秀才、举人了,就是进士也能请得来。   只不过这请来的先生,是没法在魏府住下了,府上是一点空地方都没了,之前大伯母过来住过的那个院子,也被她收拾出来了,用来放惯用的东西。   宅子还是太小了。   只是,这换家具、改造宅院也就算了,这些都是夫君允了她的,但是想要换一处宅子,就未必会同意了。   魏时可不知道,自家夫人打从嫁进来的头一天起,就想着换院子了,不过瞧着被改造一新的宅院,他发现自个还真有些低估了夫人的财大气粗。   “这些个家具都是定制的?这么快就能做出来吗?”   且不说这么多的木料是从哪处买过来的,光是这木匠做工,那也得费老鼻子劲儿了,他们大婚到现在也才一个多月。   “多找了几处的工匠,这些都是分开做的,倒是也快。”   刘枫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她等着用这些家具,就直接从庄子上选了一批打磨好的木料,找了好几处工坊,分开做的家具,而且都是加急要的,也就是多些加急费而已。   魏时无言以对,他也分不出紫檀木的品相来,只知道这玩意儿不便宜,关键是这宅院小哇,虽然是在西城,但在西城属于比较偏的位置。   换言之,这宅院的价值未必比得上这些家具和瓷器。   就像一辆破马车里铺了块完整的虎皮毯,里面瞧着是够精致了,可总让人感觉有些不伦不类。   可不就是不伦不类嘛,这么小的宅子,谁会建一个那么大的马厩。   魏时倒是无所谓,只要舒服自在,宅院怎么装修都无所谓,就是觉得两个人差异还是挺大的,比他原来预想当中的还要大,   他这边为了点养家银子,都只能是向父亲开口讨要,夫人这边呢,好生阔绰。   刘府他也去过不止一次了,连夫人未出阁时的院子他也进去过,就光夫人那一处院子,就差不多是这个宅院的三分之一。   魏时倒是没觉得愧疚,他现在就是这个条件,不是不努力,只是还要有个努力的过程。   只是替夫人觉得有些心酸,从来都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让一个睡惯了双人床的人,去睡单人床,当然会觉得又小又窄了。   女子出嫁之后怎么生活,基本上就全由着夫家了。   这世道,他日后要是有孩子,最好不要是女儿,他不希望他的孩子遭受这种不公平的待遇。   想到孩子,魏时忍不住瞄了瞄夫人的小腹,他们可从来都没做过什么措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一个跟他血脉相连的小生命。   魏时还是很期待的。   刘枫其实已经在调理身体了,娘特意私底下给她请了太医,开了药膳,平时吃的饭菜也有很多助孕的食材。   不光是她吃,夫君也吃,反正除了在国子监的时候之外,她们夫妻俩都是一起用膳的,除了药膳粥,她们吃的食材都是一样的。   只不过夫君是男子,也没有研究过医理,应当是没发现这些事儿。   夫君不问,她自然不会说,左右都是对身体好的东西,至于自个儿想怀孩子这事儿,那就不必宣之于口了吧。   ——   曹安最终还是决定要离开国子监,他原本过去是为了混日子的,如今虽然没有想好将来要做什么,但是也已经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了,看着两个好友各忙各的,他自个也觉得无所适从。   “我又不是离开京城,伤感什么呀,等你们考到了功名,也是要离开这儿的,我就是比你们先走一步。”曹安是特意跑来魏府说一声的。   国子监里的那些东西,自有人去收拾,所以也就不需要他再跑一趟了,在所有人都知道之前,他这两个好友总应该先知道吧。   说实在的,不管是魏时,还是刘钰都有这个心理准备,曹安没有考科举的必要,留在国子监没什么意义,玩也玩不好,学也学不到,平白耽误功夫。   “这样也好,想玩就痛痛快快的玩,想学的话,随时都能回来接着学。”   魏时一直都没办法理解在国子监混日子是个什么想法,被拘在这么一个大院子里,也要早起,也要上课,虽然课堂上并不听讲,但是这哪有在外边玩的痛快。   国子监又不给发毕业证,就是在这待上一辈子,自己不去考功名,也没什么用处。   魏时一直都觉得自己活得很现实,也有些功利,他在国子监交的这两个好友,就要天真烂漫多了。   刘钰这会儿都快哭出来了,他跟曹安的交情那可是要追溯到穿开裆裤的时候,进了国子监,那也是住在一个院子里的,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   就算是有这个预感,到了要分开的时候,也还是觉得难受。   魏时本来以为,曹安会接着宽慰刘钰几句的,没想到这两个人居然……抱头痛哭。   魏时无奈的捂住眼睛,至于吗,这顶多也就是不做同窗了而已,又不是真正的分别,这两家都住在西城,位置隔的不算远,想见面休沐日随时可以见。   而且刘钰也不是打算要十年苦读,等考中童生之后,人家就不打算再读了,顶多也就是在国子监待上两三年。   在人的一生当中,两三年的时间又算得上什么。   而且这哭声也太小孩了一点,大人哭和小孩子哭最明显的区别就是会不会嚎,小孩哭的时候,一般就怕人听不见,所以扯的嗓子嚎,泪没掉几滴,那声音就已经传到很远了。   曹安和刘钰现在就是这情况,声音凄厉,且非常的震耳,就是脸上没几滴泪。   魏时都有些怀疑这是不是塑料兄弟情,还是这俩人都太能演了,表演欲爆棚,但演技没跟上。   小孩子扯着嗓子嚎哭,除了生理上的不适之外,大多都是为了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如果一直哭都没人注意,那慢慢也就不哭了。   曹安和刘钰也是这样,魏时非但没有上来劝,还一副不忍直视的模样,鬼才能哭得下去。   “行了,我暂时没有出京的打算,你们俩有事给我捎个口信就行,被人欺负了就言语一声,没事儿也可以去肃王府看看我。”曹安掏出帕子擦擦眼泪,这一会儿又跟没事儿人一样。   刘钰也惶不多让,变脸的速度极快,“好兄弟,以后有好吃的、好玩儿的多想着我们点儿。”   准确的说是多想着他点,姐夫时间安排的那么紧张,他就不一样了,每天都还是能抽出一定的空闲时间来的,尤其是休沐日,去京郊玩也无妨。 第55章 三更   以往,休沐日的晚膳,魏时一般都是陪姨娘一起用,如今有了夫人,刘钰也在这儿,用晚膳的就从两个人变成了四个人。   尤其是有刘钰这个活宝在,房间瞧着都没以往那么冷清了。   当然了,这里面的家具、摆件也被更换一新,瞧着越发古朴大气。   白姨娘这段时间算是知道了,真正兜里有银子的人才不会整天挂在嘴上炫耀,人家一出手那就见真章。   夫人以往总是夸耀李家有多气派,跟魏家比是如何如何。   李家有没有魏家富贵,她不知道,可夫人的嫁妆跟儿媳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夫人哪儿有过这么大的手笔,家具、瓷器说换就换,后花园说改就改,这可都是银子砸地上砸出来的气势。   白姨娘真觉得以往自个儿没见过什么世面,她以前觉得夫人富贵、可怕,李家更是不得了,若不是仗了李家的势,夫人怎么可能把老爷治得明明白白。   可到了京城这地界,瞧见了沈家、刘家,才知道李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厉害,夫人在李家也没有那么重要。   不然的话,李家干嘛要给她儿子下帖子,夫人可向来都是对她儿子不理不睬的。   白姨娘现在腰杆子可硬了,底气也比之前足了,有沈刘两家在,李家就不能在外头为难她儿子,夫人和老爷若是不把家产分给她儿子,她们娘俩也照样有好日子过。   儿媳妇从手缝漏点出来,都比魏家二房的东西多。   基于这种种原因,白姨娘对儿媳妇的态度,比之前还要和蔼几分。   敲打了两个说儿媳妇坏话的丫头,要不是她已经不管府上的事儿了,她非把这俩丫头撵出去不可。   好不容易过上好日子,她可不想闹腾,也不知道这俩丫头是安了什么心,还是压根就没什么脑子。   旁人有没有脑子不要紧,她自个儿有脑子就行,这会儿,不对,应该是以后,以后她都会跟儿媳搞好关系的。   她对人家好,人家也会对她儿子好,儿子好了,她才能好。   至于老爷和夫人,她倒是不想着再见面了,最好是能永远这样分隔两地。   白姨娘或许在别的事情上不行,但是揣测人心这种事儿,是她用将近二十年的时间练出来的。   魏时一直有刻意留心姨娘和夫人之间的关系,他这个小家的人员已经够简单的了,他可不希望再闹出什么矛盾来,最好是就将其扼杀在萌芽里。   矛盾倒是没发现,不过这婆媳关系还是挺微妙的。   夫人对姨娘应该说是敬而远之。   姨娘对夫人呢,不远着,但也不热切,态度还是挺平淡的,但对夫人提出来的各种事情,都是支持的。   比如说改造后花园这事儿,还有置换家具这些事情,如果不是姨娘同意,夫人肯定是不会动手做这些的。   正是因为这样,夫人对姨娘好似也多了几分亲近。   人与人之间微妙的关系,一块儿吃顿饭就能察觉,当然,这仅仅是指有心人。   刘钰就从来没关注过这些,说傻人有傻福也好,说憨吃迷糊睡也罢,反正他是压根就没有过这个意识,单纯的叫人羡慕。   就算是曹安,也曾经暗地里羡慕过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父母健在,嫡亲的兄弟姐妹一大堆,作为老幺,个个都疼他。   能不让人羡慕吗。   ——   魏时收到父亲来信的时候,已经是四月初了,天气开始慢慢变热,国子监的学子们都已经换上了长衫。   打开信封,魏时先瞧见的是银票,三百两。   比他想象中还要再少一点,没成婚以前,府上一个月的开支大概也就是五十两左右,三百两银子就够花半年了。   再加上他名下有些产业,最起码可以糊弄过去一年。   但是成了婚以后,府上一个月有多少开支,他也不太清楚了,不提那些改造宅院花的银子,就是日常的消费支出,魏时估摸着一个月没有一二百两也下不来。   夫人带过来的丫鬟婆子足足有十几个,这只是在正院伺候的,除此之外,厨房做饭的师傅,针线房里的绣娘,伺弄花草的匠人,专门喂马的小厮,这些又是一批人。   据他所知,下人房里根本就住不下这么多人,很多都是早上进来当差,晚上再去别处休息的。   其实就算是父亲寄来三千两银子,恐怕也是不够花的,但瞧着这单薄的三百两银票,魏时心里头还是不可抑制的有些失望。   最近这两个月,魏时把表格记账的方法整理了出来,顺带着还有阿拉伯数字。   本朝民间其实已经有阿拉伯数字了,从西域那边过来的商人,把阿拉伯数字也带过来了,因为便捷实用,本朝的很多商人也跟着用了。   不过算术书里是没有的,朝廷也没有用过,总体上来说,阿拉伯数字并不太为人知,也就是商人有可能知道。   表格配上阿拉伯数字,可以说是大大提高了记账的效率和条理性。   魏时也没别的了,就脑子里的这些东西还能挖出来,称斤论两,看能不能卖出个好价钱。   “方法是好方法,可以在工部推行,只不过工部用到的不会太多,最需要这东西的应该是户部。”沈舟一眼就看出这套方法的价值所在了。   也不为难学生,魏时什么性子他还是知道的,不是那种目光短浅之人,这套方法如果等到入了仕途之后再拿出来,更准确的说是亲自去推行它,那获得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现在这么着急就拿出来,肯定是有事儿。   朝廷最能用到这个方法的就是户部了,而他大哥,则恰好是户部尚书。   “这些东西的价值,不用老夫提醒,你也应该知道,你要是进了户部,这完全能当块敲门砖来用。”   别以为敲门砖是好找的,多少人即便是当了官,在衙门里头也摸不到半点儿核心的东西,若是有块儿敲门砖,那便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更何况这东西本身也代表了一部分政绩。   沈舟还不至于把这东西放在眼里,毕竟他已经官至正三品,但是对于他这个学生来说,便是日后取得了状元之名,进了朝廷,也是要从六七品的小官做起。   作为文科生,哪怕这辈子,算学已经成为了魏时所有科目当中最十拿九稳的科目,可他仍旧没打算这辈子去做跟算术相关的东西。   一方面是因为兴趣,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算账记账在他这儿没有什么成就感。   不像是工部,完成一个工程,想想就觉得成就感爆棚,或者外任做一个地方官,那做出来的功绩也是实打实的,能看到治下的百姓安居乐业,这成就感就更厉害了。   所以,对于他来说,这东西的价值也就这样了,真没老师说的那么厉害。   如果这会儿能换些银钱的话,他是相当乐意的,偌大的朝廷,奖励一些银钱给有功者,也不算过分吧。   魏时颇为含蓄的跟老师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含蓄个鬼,说来说去,不就是拿这方法去换钱吗。   沈舟这辈子就没为银钱发过愁,包括衙门里的事儿也是这样,他手里的工程那都是当今亲自批过的,户部尚书也是他亲哥哥,哪个人敢卡他的钱。   是以,他就有点没法理解学生了。   哪怕是想拿着方法换名呢,也别比那些铜臭强啊。   “你是想换处宅子?还是家里哪里有需要?这东西你先留着,不着急把它拿出来。”   着急要一大笔银子干吗,除了换宅子之外,他还真想不到别的可能。   从来都没管过家的沈舟,对自己名下的产业也就有些大致的印象,城西他就现在这处宅子,城东那边,应该是还有一处七进的宅子,学生真想换地方住,也不用找别的地儿,直接去那儿就行。   至于银钱,他还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不动公中的,几万两还是可以拿出来的。   魏时可不知道自家老师这么嚎,可关键是他不想吃夫人的软饭,难道就能伸手拿老师的银子了。   “不是宅子的事儿,就是……”魏时有些不好意思,照旧是相当含蓄的表达,表达自个儿不好意思花夫人的银钱养家。   “这有什么,你就是在国子监里待的太久了,连带着把那些迂腐气也学会了,花夫人的嫁妆怎么了,你现在花了,以后又不是不能补上,再说了这点钱算什么,两口子何必分得这么清楚,说句不好听的,甭管是你的,还是她的,等百年以后都得留给孩子。”   魏时当然明白自己这是什么心理,就是因为自个儿没有,所以才会计较这些。   他要是产业无数,银钱一大堆,又怎么会在意这些小钱,花了就花了,他可以给夫人更好的。   前世今生,都没有过暴富的经历,在银钱上的小心计较,可以说也是这么多年养出来的吧。   魏时真觉得这是在占夫人便宜,如果角色颠倒过来,他是出银子的那个,这一会儿就不会这么纠结了。   “学生这一时半会儿还调整不过来,您就当我是给自己弄个心安吧。”   魏时也觉得自己这种小市民的心态也真是够了,但这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改变,此时就求个问心无愧。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舟还能说什么,连自己夫人的嫁妆用着都觉得不好意思,他那些银钱也就不用拿出来了,拿出来也是白拿。   “行了,把这些东西都收着,跟老夫走一趟,路上好好想想,见了户部尚书该怎么说。” 第56章 一更   沈涛年长了沈舟十多岁,到了他这个年纪,户部尚书其实已经干不了太久了。   就算是这几年不致仕,也在户部待不了太久,这个衙门毕竟管着全国的财政,工作力度可想而知。   换言之,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可以养老的衙门,沈涛估摸着再有上一两年,就得给新人腾地方了,至于他,不管是去礼部,还是直接致仕,反正对他来说,也都差不多。   一两年的时间,还是可以把这法子推行下去的,说不准还可以在户部多待上一年半载的。   跟弟弟喜欢水利,所以在工部待了二十多年一样,沈涛对户部同样爱的深沉,几十年就没挪过地方,从员外郎一直做到尚书。   若是多挪几个地方的话,他或许还真能摸到从一品的门槛,但是在户部待了大半辈子,到了这把年纪,也就是停留在正二品上了。   他本人倒是没觉得有多可惜,就是亲人朋友不少替他叹惋的。   “这方法好是好,但是具体能不能推行,怎么推行,还有怎么奖励,还得看圣上的决定。”沈涛比弟弟更容易接受把这法子拿来换钱。   全国上上下下哪个地方离了银钱都转不了,于家,于人,同样也是如此,再说了,凭真本事拿钱,无可厚非,天经地义。   兄长这么干脆利落,倒是让有心替学生描补的沈舟无话可说。   得,这事儿反正是托付给兄长,要是兄长办不了,那应该也没旁人能办得了了。   而且他素来信任兄长,定是能够把这些法子在圣上面前卖个好价钱。   魏时作为沈舟的学生,当然不是头一次见师伯了,不过这应该是最有存在感的一次。   “这法子你是怎么想出来的?阿拉伯数字,老夫倒是知道,就是没想过能这么用,平时在家也接触过账本吧。”   这不只是接触过的问题,没认真钻研过,也不可能提出新的方法来。   魏时确实是接触过账本,但这东西可真不是他琢磨出来的,上辈子的经历不能提,就只能是往下编了。   “学生之前看过家里的账本,也帮着核算过账,能想出这些方法,也算是误打误撞。”   “误打误撞?”沈涛沉吟,这世上可没那么多瞎猫碰上死耗子的事情,想来必是自谦之词,“算学怎么样?算了,老夫给你出几道题吧?”   他也懒得听那些自谦之词了,有没有真学实才,做几道题就能见真章了。   魏时的算学水水平如何,沈舟这个做老师的当然清楚了,他虽然不教学生有关科举的内容,只教水利工程方面的,但里面也涉及到了大量的计算。   不得不说,学生的算学水平是在他这个老师之上的。   就是不知道跟兄长比起来如何。   沈涛也算是算学爱好者,这一点跟时下大多数的读书人都不太相同,主流圈子实际上还是把算学排除在外的,哪怕这一个科目已经进入了科举。   算学也有自己的小圈子,只不过比较小众。   沈涛早年的时候,也是想过成为一代算学大师的,只是能共同交流难题的人太少了,更重要的是他在户部一待就是那么多年,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把官职做到了正二品,在算学圈子里头就没多大的名气了。   对魏时来说,最十拿九稳的就是算学题目了,还好,师伯没有像老师当年一样,直接给他出个策问题。   老师当年给他出的题目是关于黄河的治理,换到师伯这儿,那可能就是全国财政如何开源节流了。   想想身上的汗毛都快立起来了,更别提写这么一篇策问出来。   好在是算学题目。   最近这小半年,国子监的先生们给魏时出的算学题目,大都是比较难的,节约时间嘛,先生们已经觉得,做简单的题目对他来说,已经是在浪费时间了。   但是跟面前这几道题目比起来,国子监先生们出的题目又显得要简单一些了。   一共五道题目,涉及到的知识点都不一样,按照顺序来看的话,难度也是在逐渐增加的。   魏时可没有遇到挑战的欣喜若狂,上辈子他数学成绩虽然还不错,可不照样还是去选了文科,对数学可不是真爱。   这辈子也一样,别看他在考试当中碾压了同窗、同年,乡试能考中解元,很大程度上就是沾了算学的光,谁让那一年的算学题目出的刁钻呢。   但对于算学的喜爱程度跟成绩不是成正比的,这会儿瞧见了这些题目,魏时略略的有些……头疼。   沈舟,沈舟压根就没看这些题目,不是他缺乏猎奇心理,而是有这个自知之明。   看恐怕也是看不懂的,何必费那个脑子呢,有这个时间和精力,他还不如想想安排谁去巡视淮河的工事。   整整一个时辰,用来打草稿的纸用了都得有二十多张了,魏时这才算是把自个儿的答案交上。   最后两道题目实在是答不出来,而且是一点头绪都没有,第一道题还是蛮顺利的,这道题并不是特别难,就是牵扯到的计算量太大了。   至于那答出来的第二道和第三道,写是写上了,对不对的那就不好说了。   做题难,改题倒是挺容易的,不到一炷香的功夫,沈涛就已经把纸上的答案看完了,而且还翻了翻那些草稿纸……太乱了,根本就看不清楚到底写了什么。   五道题算是答对了两道半,已经是出乎他的意料了。   沈涛看完题目,再看人,他早就说,能发明出新的记账方法来的人,绝对不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不过这么个好苗子,在户部才能一展所长,去工部的话,就有点屈才了。   不是说水利不重要,它也确确实实能用到算学,但毕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用不着把整个人都拴在那吧,需要计算的部分,算一算不就可以了,他这些年就没少帮二弟的忙。   这孩子就应该拜他为师了,这才对路子。   沈涛越看越觉得可惜,二弟就收了这么一个学生,可他一个学生都没收过呢,一来是没有这个时间,二来也是没太有兴趣。   好不容易找到个有兴趣的,他这也在户部待不了几年了,很快就能清闲下来,可是人家已经是二弟的学生了。   君子不夺人所爱,他这个当哥哥的,也不太适合跟弟弟抢唯一的徒弟。   沈涛实在是觉得可惜,就二弟那个算学水平,可教不了这个学生,这不是误人子弟嘛。   沈舟要是知道自家兄长是怎么想的,这会儿都能跳起来不可,他收魏时为徒,又不是要教人家算学的,再说了,兄长再是眼红,这块璞玉也是他发现的。   更关键的是,水利工程重要着呢,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以后要是算学生有什么不懂的,尽管可以过来问老夫,你老师没太钻研过这些,就别过去问他了,要是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尽管可以来找老夫,老夫就在京城待着,不会整天往外跑。”   这话说的,沈舟都不想搭理兄长,他是没怎么研究过算学,可也是考中过榜眼的人,算学水平那还是过关的,至于往外跑这事儿,爱岗敬业还有错了。   魏时倒是乖巧,一段话拆成两部分,该听见的和不该听见的。   “行了,知道工部忙,你先回去吧,这事儿交给老夫来办,魏时留下,咱们再合计合计这方法,别有什么漏下的部分。”   明日就是大朝会,他今天晚上就得把折子写出来,把这方法给呈上去。   依着圣上的效率,最迟后天晚上,就得单独召见他了。   把事情交给兄长,沈舟就放心了,这事儿不管怎么样,兄长是不会让他这个学生吃亏的。   魏时这会儿信心也比刚来的时候足了,师伯明显就是行家,而且瞧这意思,还想亲自在户部推行这样的方法。   沈涛压根就没想过要收徒,但今儿确实是动心思了,跟擅长算学的人在一起讨论记账方法,这感觉太……爽快了。   一点就通,一说即透,可比户部那两个侍郎在这方面机灵多了。   关键是,魏时在这方面的天赋,让他觉得自己就好像是在看昙花开放,太让人激动了。   新意,脑子里好像有很多新的想法,乍听起来,还有些奇怪,因为从来就没有过,但是仔细想想,又确实有其中的道理。   当然有时候,魏时自己都没法解释,没办法自圆其说,但是能提出一个新的想法和概念来,哪怕是模糊的,就已经足够让人欣喜的了,剩下的那些自然可以慢慢验证。   沈涛相信,如果是自家弟弟听见同样的话,压根就没这个感觉,必然捕捉不到这些有用的信息,听了也是白听。   看明珠投暗是什么心情,他现在算是体会到了,这么一个算学天才,一个最适合去户部任职的学生,拜到他弟弟名下,真的是浪费了。   沈涛在心里头叹惋自己下手晚了。   终于把这表格记账和阿拉伯数字的问题交流完了,魏时松了口气,离开沈府时的心情,相当的迫不及待。   幸亏他不是师伯的学生,不然的话,老底儿现在应该都给掀没了。   他上哪儿跟师伯解释那些定理是怎么来的,多说多错,根本就圆不过来。   下次见了师伯,还真得少说点。   ——   把事情交给行家,魏时也没彻底放下心来,反而更紧张了。   这跟‘直达圣听’也差不多了吧,帮他走这么一遭的可是户部尚书。   而他提出来的这东西,直接就在圣上那里挂了钩。   想想还是挺不可思议的,万一到时候圣上召见,他可不能出差错。   魏时抽出时间来,把进宫面圣的礼节恶补了一番,自己私底下又偷摸的练了练。   事实证明,是他想多了。   圣上压根就没有要召见他,连封圣旨也没有,只是给了一道口谕,外加一千两黄金。   皇上口谕,赏一千两黄金,以兹鼓励。   这口谕是师伯传的,黄金也是直接送到了师伯府上。   要不是这年头假传圣旨是株连的大罪,他都怀疑,这些黄金是不是师伯从自己私库里拿的。   还真有一种花钱买断的感觉。   在本朝,一两黄金大概可以换十三两的银子,一千两黄金,就是一万三千两白银。   王爷一年的俸禄也就才一万两而已,当然除了银子之外,俸禄还包括粮食和各种供给。   “皇上虽然没召见你,也没特意发一道赏赐的圣旨,但是这些金子都是从国库里拿的,瞒不过别人,也不需要瞒着,这就相当于是提前进入了朝廷官员的眼里,从此之后你小子就算是挂上号了。”沈涛解释道。   比起实实在在的一千两黄金,这背后的意义才是更重要的。   当今大方的时候是真大方,小气的时候,那也是真小气,从来都不赏赐无功之人。   有这么一道赏赐在,不仅仅是在朝臣那里挂了号,更重要的是在皇上那里挂了号。   朝廷这么多官员,刚刚入朝的六七品小官,哪怕是状元,几年做不出成绩来的话,都有可能被忘到一边去。   但魏时就不一样了,皇上已经决定在整个朝廷推行这种记账方法了,以后看见各个衙门的账目,总有几回是能想起这记账方法的发明人吧。   对沈涛来说,这事儿于他,也大有益处,户部事关全国财政,这里的记账方法轻易是不能改的,所以就算是要在整个朝廷都推行,也不能先动户部。   等别的部门都推行的差不多了,卓有成效,没什么问题了,才能动户部。   这样一来,最起码有一两年的时间,户部的记账方法是不能改的,而到改的时候,必须得由他这个老户部尚书坐镇才行。   这样算起来,他最起码还要在户部待三年,甚至四年。   这对依然想坚守在岗位上的沈涛来说,这就是最大的益处了。   沈涛有一点没跟魏时提起,他在圣上面前,大赞了魏时在算学上的能力和天赋,很是适合在户部当差。   依着圣上人尽其用的习惯,魏时很可能在殿试之后就被安排进户部,那应该还得有一年多,接近两年的时间,到时候他还能带一带。   至于自家弟弟,少说还能在工部干上十几年呢,就不用这么着急把看家本领教给学生了。   他没直接把人抢走做自己的学生,就已经是看在一母同胞的份上了。   毕竟是一千两黄金呢,哪怕是在城内,沈涛还是派了十多个家丁,把人和金子一块儿护送回魏府。 第57章 二更   魏时算是感受到皇家出手有多阔绰了,一千两黄金,真要是等他入了仕途之后,一辈子的俸禄加起来还不知道有没有这么多。   未来的事儿暂且不提,备考这两年,总是没有问题了,他就不信,一千两黄金花不了两年。   管家的是夫人,魏时把名下的产业都交给夫人了,这些赏赐得来的黄金自然也不例外。   说实在的,魏时这段时间也已经意识到了,现在住的这套宅子太小了,小舅子挤在前院住,府里的很多下人都是早上来晚上走,因为下人房根本就住不开。   有了金子之后,按理来说,这头一件事情就应该是换处大点的宅子,毕竟现在也换得起了。   但礼记有云,父母在,无私财。   他名下的产业,真要到了分家的时候,也是可以充做公产来分配的,就看当父母的怎么选择了。   魏时对此可并不抱希望,到时候真要是把这宅子作为公产来分配,可能这里边的一砖一瓦都分不着。   所以花大价钱买一处宅子,要么是记在夫人名下,跟夫人的嫁妆一样,就算是分家也没有分这些的道理。   要么就是干脆租一处宅院,他就是担心京城没有大宅院出租,显赫富贵人家,那宅院就算是没主人家住,也照样养着下人,根本不会往外出租。   “所以这些金子全都是圣上赏的?”刘枫有些难以置信,别看她爹是朝廷的兵部尚书,可大靖朝压根儿就没有战事,没有战士,武将自然也就没有战功。   皇上不是没有往家里赏赐过东西,但腊八节的时候赏腊八粥,过年节的时候赏幅对联,全部都是这种很应景,但是又不贵的东西。   跟黄金比起来,甭管是什么象征意义,当然是这种实实在在的金子更有吸引力,也更能表现皇上的重视。   那记账方法确实好使,管家的时候,她也把这套方法延用下来了,并且她名下的那些庄子、铺子也都慢慢换成了这套记账方法,查起账来不那么费劲儿。   虽然知道这东西好用,但她从来都没想到过,这些东西能从圣上那里讨了赏,而且还是整整一千两的黄金。   她名下的那些庄子、铺子、田产,杂七杂八加起来,一年的产出也就是这个数。   果然,书中自有黄金屋,这话不是老祖宗说出来骗人的。   魏时这会儿心情倒是不像刚刚那么激动了,一锤子的买卖,有这回就没下回了,一千两黄金总有花完的时候。   “这些金子就放在公中吧,夫人若是想买什么东西,尽可以从这里边拿。”   魏时也知道,跟夫人比起来,他就算是得了这些赏赐,那也算是半个穷人,可知道是一回事儿,养家又是另一回事儿。   他倒不是大男子主义,若是放到后世,男女共同养家,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是现在这个时代不同了,夫人要替他管着家,替他上孝父母,下养儿女,替他积攒人脉,基本上就被困在四四方方的宅院里头,养家合该就是男子的事情了。   魏时若是不担起这一份责任来,他自个心里头也觉得不舒服。   夫君既然有了银钱,那就一切都好说了。   “不如我们换处大点的宅院?也不拘是在东城,还是在西城,面积最好比现在这个大上两倍,现在咱们家人口少,还能住得开,等以后人多了,这点儿地方肯定就住不开了。”   没孩子还能凑合,真要有了孩子,总不能委屈了孩子吧。   刘枫说完,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她刚才的用词是不是不太委婉,有些太过直接了,但瞧着夫君的面色,好像也没什么,挺正常的。   魏时倒是也没留心这些,他不是一个喜欢琢磨人话的人,而且这段时间也足以让他了解夫人了。   别看夫人已经嫁为人妇,而且一般的女子,在这个年纪大都有孩子了,总之,以这个年代的观点来看,夫人已经算不上是年轻的小姑娘。   但是这心性脾气,还真真就是个小姑娘。   刘家的环境应该是真的清静单纯,不然的话,也不会养出夫人这样的性子,想的少,脑子里边压根儿就没那些弯弯绕。   这样的性子,既有好处有坏处,跟夫人相处自然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不必考虑那么多,遣词造句也不必那么讲究,因为知道,夫人不会把他的话来回咀嚼,最终理解出另一层意思来。   而且这样的人,要对一个人好,这种好真的是特别的让人感觉到……窝心,她嘴上不会说,不会邀功,全都体现在行动上。   像是换家具、改造宅院这些事情,这中间费了多少功夫、砸了多少银钱,夫人一概是没有提过的,送他的孤本、古董字画,直接就大大咧咧给他放书架上,提都没提过一句。   若不是他认出了其中一幅前朝的名画,恐怕都没想过,也不会去验证,他书架上多出来的那些东西,全都是价值连城的好东西,足以传家。   怎么妥帖安放都不为过,就那么随手放在书架上,做惯了穷人的魏时真的是后怕不已。   跑过去问夫人,夫人倒是淡定,只说是整理嫁妆的时候整理出来的,当时他还在国子监读书,不在家中,所以这些收拾出来的古董字画、孤本就全都放到了书架上。   一副完全没把这些东西当回事儿的样子,魏时可不觉得,一个大家千金会不懂这些东西的价值,这样随意的赠予,好似让这些东西的价值也变得不再那么贵重了。   又或者说,跟他比起来,这些足以作为传家宝的东西,并不值一提。   对比父亲寄过来的三百两银票,这一冷一热的,魏时心里头的滋味就别提了。   被人视若珍宝的感觉,莫过如此。   比起夫人的纯粹炽热,魏时觉得自己对待这份感情并不够真诚,于夫人,他之前更多的是一份责任,而这份责任在夫人的感情面前,就显得太过板硬了。   当然了,夫人这个性格,因为想的太少了,所以一些事情上总是不够全面。   比如说送到柳州城的礼物,一开始夫人准备的东西,贵重是够贵重了,但是家人之间赠礼,还得是有些亲近的物件不是。   好在夫人身边还有嬷嬷、丫鬟们,什么事情都有个提醒,不至于出纰漏,也不至于显得不够妥帖。   这世上就没有完美无缺的人,自然也就没有完美无缺的性格,两世为人,魏时很清楚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性格。   小市民的心态妥妥的,在感情上计较得失,在金钱上小心翼翼,不是一个磊落到可以把内心的一切放到阳光下摊晒的人,同样也不是一个会损人利己的人。   跟夫人比起来,他就显得有些市侩了。   自觉市侩的魏时,想问题的角度确实是跟刘枫不太一样。   “父母在,无私财,到时候还不知道分家的时候怎么分呢,我的意思是,咱们可以买一处宅院放在你名下,或者干脆租一处,你觉得呢?”   刘枫还真没往深了想过这些事儿,她就是从新婚的第一天开始,就想着换个大点儿的宅院,之前因为银钱的事情不好跟夫君提起,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这个机会。   甭管是把宅院放在她名下,还是直接租一处,她都是乐意的。   “那我托人打听打听?看有没有合适的地方,租房子的话,大一点的宅院不太好找,小的话,也就没有搬家的必要了,若是买一处宅院,那还是只能在东城买,西城很难有这个机会。”   不是哪家的子孙都会跟李家人一样,把西城传下来的祖宅贱卖出去。   东城这边的宅院,她一直没派人打听过,但是西城那边,早就托人留意着了,就算是没有这一千两黄金,一旦有要出售的宅院,她也会出银钱买下来的,就算是空着不住呢,日后早晚也得往那边儿搬。   魏时本来还以为,夫人可能对把宅院放在她名下这事儿有不同的异议,所以才又提出租房子的想法,既然夫人能够接受,那买肯定是比租好了,毕竟是要长久住着的地方。   “那就看看哪里有宅院出售吧,也省得租了人家的宅院,不敢动手改,住着也不舒坦。”   关键是买下来之后,这也是能留给子孙的恒产。   两个人达成一致意见,那事情就好办了,一千两黄金在东城买个好地段的大宅院,那是绰绰有余。   如果是西城的话,那就不好说了,关键是出售的宅院难找,刘枫托人打听这么久了,也没听说哪家要把宅院卖了。 第58章 三更   “夫人也知道,这几年大伯一家对我可以说是恩重如山,这一千两黄金的事情,我也不太想瞒着他们,至于其他人,就不必再提了,也免得惹出麻烦来。”   这个‘其他人’,不用说刘枫也知道,自家夫君指的是燕县那边儿的公公婆婆,京城这边,官场上的消息都灵通,别看皇上没有旨意,把这些黄金送过来的也非宫里的人,可照样也是瞒不住的。   当然是京城之外的官员,基本上就很难得到消息了,燕县就是更不必说了。   “是这个道理,我让人备些礼,连带着书信一块儿送过去。”   虽说皇上赏赐下来的是黄金,可这金子上也没印着皇家的标志,跟民间的金子没什么不同,关键是千里迢迢的,哪有给人送金子的,还是备些礼合适。   至于燕县那边,如果李家不说,那就应该没人知道,刘枫思忖着,李家人都未必可能知道这事儿,毕竟掌家人都是在一个清闲的衙门做小官,消息上肯定是要闭塞一些的。   做事情就要做全面,尽量不要留下给人说嘴的余地。   “燕县那边也备上一份吧,不必太贵重,面子上过得去就成。”   给了大伯,也不好不给父亲和母亲送一份儿,不过这黄金的事儿还是要捂死了,不必透露过去。   不过,就算是透露出去了,那也无妨,反正到时候金子已经换成了宅子,还不是放在他的名下,而且在收到这些赏赐之后,他也不是一点表示都没有,不是送了一份礼过去嘛。   魏时把金子交上去之后,怎么花,买什么宅子,这些事情就没太管过,他自认在这方面的眼光应该是比不过夫人的。   这一点从改造过的宅院就能看出来,夫人让人重新修建的马厩,在他看来,就是大了一点,好用了一点而已,至于用的什么材料,做的什么设计,还真说不出个道道来。   一直到六月份,天气已经很热了,现在住的这处宅子面积不大,不管是前院,还是后院,也没处有水的地方,连处小池塘也没有。   冰块今年都是够用的,谁让夫人阔绰呢,好几个大庄子,在冬天就已经储存了足够多的冰块。   有冰块的话,房间里其实就不是特别热了,外边没有池塘,也是可以忍受的。   但这不是情况特殊嘛,夫人刚刚被诊出了身孕,才一个多月,冰块儿是用不得了。   魏时对这个孩子是一直都有期盼的,之前也做好了夫人怀孕的心理准备,毕竟什么措施都没做,但真的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算算日子,这孩子应该是在他们大婚四个多月的时候怀上的。   魏时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就跟在梦里一样,恍恍惚惚,感觉特别的不真实。   整个人都呆呆傻傻的。   刘枫倒是迅速就进入到了准娘亲的状态,武也不练了,衣服让针线房重新做了十几套出来,都是比较宽松的,不至于勒到肚子。   头发不是插根玉簪,就是用几根发带、几朵绒花,反正那些有重量的首饰都不带了,连两个手腕上都是空荡荡的。   就现在这情况,哪还能再让夫人操心什么选宅子的事儿,魏时一口就把这事儿给包揽下来了。   “我去问问师伯,他老人家就在户部当差,看看朝廷最近有没有要往外卖的宅子,托人给咱们买下来也成。”   这样的宅子一般都是抄家抄来的,朝廷要那么多宅院也没什么用,全都空着也不能往外租。   本朝的皇帝,怎么说呢,除了龙子凤孙之外,一般都不会赏赐宅院,什么状元府、驸马府、将军府……这些通通都是不存在的,反正皇上是不会赏赐,要是把自家宅院的门匾拿下来,换成这样跟身份相当的门匾,那朝廷也不会管。   跟前朝的皇帝们比起来,跟历史上的那么多皇帝比起来,本朝的皇帝可以说是尤为小气了。   魏时能从当今这里拿回来一千两黄金的赏赐,一方面是因为那方法确实能用,而且优点很明显,另一方面也是沈涛在中间起了作用。   这些抄家抄来的宅院,总是要被处理出去,皇家再小气,脸面还是要的,不可能大肆的把这些宅院在民间卖出去,还得是官员内部消化,价钱相对来说,是要比市价低一些的。   这也算是官员们的一项福利。   魏时之所以前边儿没想着去找师伯,就是因为不想占这个便宜,他还没有入仕呢,自然不是朝廷的官员,那也就不能享有这项福利。   但是现在,此一时彼一时,夫人怀孕了,现在才一个多月,坐胎还不稳呢,怎么能让她再去忙这些事儿。   若是让他自个慢慢选,从各处打听消息,他一个月可就只有三天的时间能在外边,那得到什么时候才能买上宅院。   等肚子里的孩子七八个月了,难道还让夫人挺着大肚子搬家吗。   要是等到孩子出生以后,府里的下人就更多了,那就更住不开了。   与其这样,还不如去求一求师伯,也走一回后门,当一回特权阶级。   至于为什么不去找老师,魏时是觉得就算他去找了老师,老师也肯定要把这事儿托给师伯去办。   毕竟跟师伯比起来,老师真的是一个特别纯粹的‘技术人员’,治水大家,一概的俗物都是不理的,这些买宅院的流程未必清楚。   已经是准娘亲的刘枫,这会儿当然不可能大包大揽了。   “过去问一问也行,主要还是看西城那边儿的宅院,如果暂时没有的话,那等一等也可以,东城这边,除非是地段特别好,宅院也比较大,才考虑要不要买。”   朝廷往外卖这些宅院,都是交由户部负责的,问师伯,算是问对人了。   像她爹,就很难提前得到内部的消息,文官和武官不是一个圈子,别看她爹是兵部的尚书,武官这边有什么事儿都门儿清,但是文官那边负责的东西,就不太容易摸清楚了。   魏时一一记下,“等有看好的,我把图纸拿回来给夫人瞧,现在你就别操心这些了,要是实在觉得热,去刘府住段时间也行,有岳母照看着,我在国子监也放心。”   夫人正怀着他的孩子呢,但魏时一个月就只有三天的时间能在家里呆着,剩下的都是在国子监。   既愧疚,这心里头也觉得不放心,天气这么热,夫人不光是不敢用冰块儿,凉一点的东西都不敢吃用,别说是在冰窖里放过的瓜果梨桃了,就是用井水过一遍的,那也是不敢用。   府里头确实是闷热了一些,光靠丫鬟打扇子用处并不大,这扇出来的风都是热的。   而且夫人和姨娘虽然没什么矛盾,但要说关系亲密,还真没有,而且姨娘虽然生养过,可也毕竟只生养了他一个人,不比岳母在这方面有经验。   五子一女,这个年代,在民间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在官宦人家,可就算是稀罕的了,更何况这些孩子全都养住了。   热成这样,刘枫还真不太想回娘家,一则,两边虽然一个东城,一个西城,但是也不算太远,婚后跟爹娘也是经常见面,见面的次数多了,自然也就不存在想不想娘家人的问题了。   二则,回去之后,有娘管着,她上头还有四个嫂嫂,已经出嫁的小姑子回去,跟以前还是不太一样的,还真不比在自己家里头待着自在。   “也还没热到这种程度呢,有下人打着扇子,屋里虽没放冰块儿,可院子里边儿放着呢,多少也能起点儿作用,你就安心在国子监读书吧,我身边这么多人,赵嬷嬷以前是伺候我娘的,怀孕期间这些事儿,赵嬷嬷有经验,能照顾好我的。”   成吧,人家大夫也说了,夫人身体底子好,胎儿的情况也好,没什么问题。   就是这天气太热了,这几日要是能下场雨就好了。 第59章 一更   就算是不回娘家住,这样的喜事也该第一时间去告诉一声。   怀孕不到三个月,就不适合往外说,这传统魏时还是知道的,可岳父一家也不是外人,关键是他时常不能够在家里呆着,岳母知道这事儿,也能有个照应的,他这心里头也能踏实点。   安排好夫人,魏时就直接打马去了刘府,彼时岳父岳母老两口正在后花园垂钓呢,刘府的后院里头直接挖了一个湖,这面积绝对是厉害了,也难怪夫人一直觉得家里的宅院小。   听闻女儿怀孕,刘将军还没什么反应呢,刘夫人这边就已经站起来了。   “身体怎么样,大夫是怎么说的,有没有什么反应?”刘夫人是既惊又喜,女儿虽然大婚才半年,但年纪已经不小了,还是早早的怀上为好。   她也知道女儿的心思,连之前的太医都是她亲自让人请过来的,这半年来药膳用上了,助孕的食材也都备着呢。   如今总算是得偿所愿了。   “夫人身体向来不错,大夫也说,没什么问题,大人孩子都好,还没有什么孕期的反应。”魏时一一答了。   他是今日才知道,夫人每个月都要请大夫到府上来一趟,把一把平安脉,不光是夫人有这个待遇,姨娘那边也是如此。   好吧,一个积极备孕的,一个上了点年纪的,在这方面是得多注意些,以前他是没考虑到这些。   “那就好,天气这么热,要是反应再强烈点,那人也太遭罪了。”刘夫人心疼道。   魏府,老两口都是去过的,面积不大,住是住得开,但是里面连处池塘都没有,后花园以前多是树木,还能有些遮阴的作用。   自家女儿嫁过去之后,把那后花园改的呀,基本上瞧不见什么树了,全都是花花草草,这玩意儿好看是好看,关键是遮不了阴呀,想想都觉得热。   “要不然,把枫儿接回家来住段时间,这刚怀上,胎还没坐稳呢,夫人亲自照料着,魏时你在国之间也能放心些。”刘将军干巴巴的道,也知道这把刚怀孕的女儿接回娘家不太好。   可这不是天公不作美吗,天气这么热,而且一点要下雨的迹象都没有。   魏时还要去国子监上学,比去衙门办差时间都紧张,去衙门办差晚上能回来呢,去国子监可就直接要住里边。   他也知道魏时现在是关键时候,别说是不好请假了,就算是能把假请下来,也不该耽搁。   岳父眼巴巴的看着,岳母虽没什么表示,可瞧这样子也是同意的。   魏时实在不知道怎么说才好,这事儿他早就跟夫人提过了,只是……夫人不乐意。   天大地大,孕妇最大不是。   “来回折腾也不太好,夫人说,赵嬷嬷有经验,在府里头照应着应当没什么事儿,晚辈这次过来,一则是过来报喜,二则也是想拜托岳母,多去看看夫人,这头一次怀孕,肯定紧张。”   府里头有那么多下人,像赵嬷嬷一样有经验的不只是她一个,肯定是能照顾好夫人的。   只是女子怀孕,它不光是衣食起居上的事情,心态也很重要,太紧张或者是太惶恐,对娘亲和孩子都不好。   这大热天的,让岳母来回跑,确实是不太好,但魏时也拜托不到别人了,就只有这么一位能拜托的。   听话听音儿,刘夫人哪还能不明白,这肯定是自家闺女不乐意回来住,连赵嬷嬷都给搬出来了。   这死孩子,别人想怀孕的时候回娘家住都还不容易呢,她可倒好,娘家这边欢迎,魏时更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这多好的事儿,整日烧高香都未必能遇得到,结果本人不乐意回。   这还钓什么鱼呀,老两口把家伙事儿都扔下了,在木桶里游着的鱼也不管了,备马车,去魏府。   从西城赶到东城,刘夫人这会儿已经稳下来了,走路的步子有条不紊,不像刚刚上马车的时候,真的是一会儿都等不及了。   刘将军纯粹就是陪着夫人过来的,倒不是他不关心女儿,只是怀孕生子这种事情,对女子来说,不是最正常不过的了,他孙子孙女都好几个了,对小辈也没那么渴望。   魏时这会儿背上的衣服都已经被汗浸透了,在大太阳底下骑马,带起来的风都不觉得凉快,而且东西两城的距离并不算近,来回两趟,真的是能把人热的不轻。   刘夫人一进门,就瞧见闺女舒舒服服的躺在塌上,两个丫鬟在旁边打着扇子,还有个专门剥葡萄喂葡萄的小丫鬟,闺女连手都不用动,这葡萄就进嘴巴里了。   不过,个头这么小的青葡萄,一看就是还没成熟呢,瞧着就让人嘴里头冒酸水,这吃进嘴里还不得又酸又涩的,果然是怀了孕的人,这口味都跟正常人不太一样。   “也别吃太多酸东西了,小心倒了胃口。”刘夫人忍不住道,既然没什么剧烈的反应,那吃点酸东西开开胃口也就行了,用不着当饭吃,看这一桌子的青葡萄皮,房间里都有葡萄味了。   刘枫眼睛都笑成了月牙状,“爹娘你们来了,快坐,我都挺好的,原本一点感觉都没有了,要不是大夫到府上来把脉,都不知道怀上了,刚刚夫君出去给你们报喜,我就突然想吃点酸东西了。”   赵嬷嬷说,孕妇不能多吃山楂,她这不就想起了青葡萄吗,让人从葡萄架子上直接摘下来的,压根就没熟,不过也没那么涩,还是酸味比较重。   刘夫人摆摆手,“行了,又不是外人,不用起来了,赶紧躺着吧。”   这糟心孩子,倒是舍得用冰块儿,院子里头摆了不少,连后花园的花花草草都比人金贵,旁边就搁着冰块呢,连带着这屋子里头都有点凉快了,也难怪能忍住不想搬回娘家。   刘将军也就是进来瞧了一眼,话都没说,跟夫人和女儿点了点头,就直接出去了。   一来是这青葡萄的味儿太重了,他这个大老粗受不了,二来也是没什么话好说,这女人家怀孕的事儿,母女俩聊呗,他再掺和进去就有些不伦不类了。   坐到正厅里,一口绿茶送进嘴里,把那股子酸涩劲儿压下去,刘将军这才想起来,还没瞧见小儿子呢。   “刘钰哪去了?不会是在前边儿读书吧?”刘将军不太确定的问道,这么热的天气,这孩子能坐得住吗。   事实证明,并不能。   刘钰早就跑到自家姐姐在城郊的庄子上去了,那可是避暑的好地方,不过并不是一个人去的,还带着前几天请过来的先生。   国子监那边,他已经派人过去请过假了,整个六月,不对,是在天没凉快下来之前,都不打算再回国子监了。   这魏府没有池塘,树也不多,都觉得热,殊不知国子监更热,尤其是学舍,这么多院子挨着,离花园太远了。   关键是压根儿就不供给冰块,这玩意儿又不像是冬天的木炭,还能从外头往里带,而且冰块儿就算是带了,那也是搁不住的,学生们只能是生熬着。   刘钰去年这天气就是请了假的,今年也不例外,更何况家里还给他请了先生,他现在的功课都是跟着先生来,在国子监压根就不听课的。   想听也听不懂,同窗的绝大多数都是举人,这基础跟他就不一样。   “刘钰昨天一回来就直接去庄子上了,之前请的那个先生也带回去了。”魏时干巴巴的解释道。   这个当爹的也是心大,儿子在国子监那边都请假了,这边还什么都不知道呢。   “我说呢,这趟过来怎么没瞧见他,按理早该高兴到上蹿下跳了,想忽略都忽略不了。”刘将军笑道。   这只有一个孩子的时候,不放在眼皮子底下,心里头都觉得不踏实,但是孩子多了吧,也就这样,管也管不过来,更没这份精力。   另一边,刘夫人正在‘责问’闺女呢。   “怎么不想着回去住,时哥儿也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你回去住,他心里头还能踏实些,省得他在国子监还得记挂着你这头,这不是添乱吗。”   她可就这么一个闺女,怀孕生子就相当于在鬼门关上走一遭,甚至可能不只是走一遭的事儿,不亲自看顾着点,她这个老人家心里头都不踏实。   “要不,娘你搬过来住一段时间?我不能用冰块儿,你又不是不能用,在这边住也不是很热,而且还清静,还能照顾我。”   “你这边儿哪还住得开?钰哥儿可以跑到前院儿去住,你娘难道还能住在前院,那刘魏两家还要不要见人了,净说傻话,早知道你这么快就怀上了,就应该早点儿买宅院才对,哪怕是在东城呢,到时候等西城有了宅子,再把这边的卖出去又不是不行。”   女儿一心想在西城买处大宅院,她当初也是赞同的,一步到位嘛,所以这房子挑挑拣拣都两个月了,硬是没买,现在想想还真是后悔。   “大伯母之前过来住的那处院子,被我用来放东西了,娘你要是来住,把那些东西挪出去就行了,跟我这院子还是挨着的。”   至于那些原本的东西放到哪儿,这附近有座小宅子是她的,比她们现在住的这套还要小,那些早来晚归的下人们就是住在那套宅院里头,一些不太常用的物件儿,也都是放在那边。   如今不过是多放点儿东西而已,反正两边离的不远,真要是用得着了,再让人去取就是了,也不是什么麻烦事儿。   “你倒是安排的明明白白。”刘夫人好笑道,“也行,等你坐稳了胎,我再搬回去。”   自从女儿出嫁以后,她就把府里的管家权全部交给了大儿媳,就算搬过来住上一两个月,也无妨,误不了什么事儿。   刘夫人自顾自做了决定,颇有大将之风,完全不需要跟自家老爷商量,反正又不是老爷过来住,她自己的事情,自己还做不了主了。   不过,今儿还是要回去的,收拾收拾行李,跟大家伙说一声,再带几个用的惯的下人过来。   “娘,你让宋太医再过来给我瞧瞧吧,哪天都行。”刘枫摸了摸尚未显怀的肚子,让太医瞧瞧,也觉得安心,在怀上这一胎之前,本来就是吃的人家提供的药膳方子。   也不是什么难安排的事儿,刘夫人当即就应下了,具体什么时间就得是看宋太医的了。   太医院的太医们都是可以出来赚外快的,当然赚的只能是他们这些官宦人家的外快,并不是随叫随到,也得是排着队来。 第60章 二更   不知道是不是想太多了,魏时总觉得,在得知岳母要搬过来住的时候,老岳父瞧他的那一眼……阴恻恻的。   可不就是阴恻恻的吗,自己夫人自己不照顾好,还得把岳母请到家里来,他和夫人生了五子一女,就没有一个麻烦过岳母。   刘将军还不至于厚着脸皮也跟着搬过来,更不至于拦着自家夫人不让搬,就是情绪不太好,女子怀孕可是需要整整十个月呢,女儿这刚刚才怀上一个多月,以后还有的熬呢。   “我明日就搬过来,你在国子监就安下心来好好进学吧,这头我帮你照应着,绝对出不了事儿。”刘夫人温声道,这门亲事从现在来看还真是结对了。   魏家没什么底蕴,在朝廷里没什么根基,也没有多少私财,但她们结这门亲事,图的就不是魏家,而是魏时这个人。   那一千两黄金的赏赐,就足以证明魏时的能力了,跟女儿大婚后,这件件事情,说实在的,老爷当年也做不到如此。   刘夫人这会儿是真拿魏时当半个儿子来看了,尤其是她那五个儿子个个都讨嫌,不似魏时这般乖巧。   “岳母能搬过来,那真的是太好了,我之前还犯愁呢,夫人第一次怀孕,没有经验,免不了要紧张,有岳母在,夫人也就不会胡思乱想了。”魏时真心诚意的道。   他对这个孩子多有期待,对夫人也是相当担忧,但他现在这情况,可以说真的是分不出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这些事情也只能是仰仗岳母了。   “你也别太担心了,女子怀孕本就是寻常事,有这么一大堆人看着呢,出不了什么岔子。”刘夫人出言安慰道。   她算是看出来了,比起女儿,对这事儿更紧张的应该是女婿才对。   这就难得了,老爷待他也好,她生了六个孩子,可都没见老爷这么紧张过。   这么一想,心里头还真有点儿发酸。   在女婿家里头不好算账,还是得等回到自家以后再说。   莫名其妙就中枪的刘将军,实在是闹不明白这俩人干什么这么紧张,女儿又不是身体不好,家里更不是吃喝供给不上,请不起大夫。   舞刀弄棒的时候比男儿都厉害,家里头更是不缺银钱,想吃什么都有,大夫便是日日来瞧都可以,都能把太医请到家里来看诊,还有这么一大群丫鬟婆子照应着,能出什么事儿。   送走了岳父岳母,魏时又赶着骑马去了师伯家里,这买宅院的事情也是宜早不宜迟,最好是在怀胎三个月以后,七八个月之前,就能搬到新宅院里去。   知道魏时过来,沈涛本来还以为是过来请教算学题呢,颇为高兴。   没成想是为了宅院的事情,也罢,之前他早就说过,有什么问题都可以过来找他,如今这学生不见外,他这个做师伯的也只有欣慰的份儿。   买宅院的事儿,放到他这儿,还真算不上是什么大事儿。   “具体有什么要往外卖的宅子,老夫现在也没瞧过,这样吧,你把要求说一说,老夫明日就去查查,要是有合适的,就先把名额留下来,要是没有,那就让人留心着点,碰到合适的也好下手,买宅院这事儿不能太着急,得住一辈子的地方呢,搬家也不是易事,得看好了才下手。”   京城大,不易居,这一点从房价上就能看出来,真要是用来买宅院,那一千两黄金可不算多。   “最好是在西城,五进或者是七进的宅子,如果实在没有的话,东城的宅院也可以,地段要好一些,要七进的宅子。”魏时道。   别看他们家人口少,日后也不会添太多,可是下人多呀,而且依着夫人的布局规划,有池塘,有花房,有演武场,有几处客院,还得单独在后花园规划出一块儿供小孩子玩耍的地方来。   这些东西要想都添置上,最起码也得是个五进的宅子。   魏时这会儿也觉得一千两黄金并不是那么经花了,不过,当初绞尽脑汁想要赚钱不就是为了花吗,如今有了,又何必畏畏缩缩当守财奴。   这种条件的宅院,说实在的,朝廷肯定是有的,就是往外卖的时间不确定,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名额不好拿。   好的宅子,大家自然是都想要,更何况朝廷出的价格要低于市价。   不过一般这种宅子,在大多数人得到消息之前,名额就已经在户部定好了。   沈涛再怎么想帮学生,也不至于去抢别人既定的名额,有合适的宅院,抢先占个名额倒是可以,但这是需要时间的,他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承诺究竟需要多久。   “老夫得看看档案再说,具体的等下次休沐日你再过来,咱们到时候再商量。”   魏时没什么不能同意的,“那学生就在这儿先谢过师伯了。”   总觉得他这一路遇到的都是好人,就好像是转了运一样,也不能这么说,除了父母之外,他遇到的大多都是极好的人,有小时候给他开蒙的何先生,有从小一起长大的黄学林,有大伯一大家子人,有老师,有师伯,有曹安,有刘钰,有夫人,有岳父岳母……   如今连孩子都快有了,他已经没什么不满足的了,十岁那年尝到的所有滋味,现在似乎都已经微不足道了,最起码,他最近已经很少再想到燕县的知县府了,也包括住在那里边的人。   从沈府回来,魏时让人把他的枣红马牵到马厩里,跟他转悠了大半天,可真是受罪了。   要知道外边的天气热,府里头虽没有水源,可夫人舍得用冰块儿,各处的院子里都放了不少,就连马厩里的马儿,也因此沾了光,不像跟着他在外头,风尘仆仆,日头高照。   烛光是暖色的,而烛光下闭着眼睛听人念话本的夫人,瞧上去也好似多了一层暖光,让魏时心里头觉得十足的温馨。   “夫人这是打从娘胎里就开始给孩子们讲故事了?”魏时打趣道,声音低沉,近乎是哑着嗓子。   刘枫不知怎的,就是觉得耳朵发热,脸颊似乎也要跟着热起来了。   “孩子还小呢,怎么可能听得到?如果现在这会儿就能听得到外面的声音,那我肯定不让她们读话本子,应该读四书五经才对,从肚子里就开蒙,等落地了,还不得直接跟着爹爹读书呀。”   刘枫自个儿说的都觉得好笑,纵然是神童,刚落地的娃娃也是不会说话的,只会哭闹,更别提读书了。   不过在肚子里的若是个女孩儿,那就不能读太多的书了,不需要去科举,哪能打娘胎里就这么用功,女孩子嘛,书读的好再好,武练的再好,也不能够入朝为官,既是如此,那还不如轻轻松松的呢,要知道一旦嫁人了,能不能活得轻松可就不由自己了。   刘枫纵然喜爱自己的孩子,可也知道,夫君这般的人,万中无一的罕见,得多幸运才能遇得到。   魏时这会儿远不如夫人想的长远,一想到孩子,他眼前浮现的便是白白胖胖的小婴儿,握着拳头,打着哈欠,抱着的时候稍微用力,都能把小家伙给弄哭了。   想到这儿,魏时的目光忍不住看向夫人的腹部,目光柔柔的。   “既然是个小生命,又怎么会感知不到,就算是记不住,那对孩子也是有影响的,就像母亲心情愉悦,对肚子里的孩子也是好的,母亲心情不好,难免也会影响到肚子里的孩子。”   这话说的有几分道理,刘枫也听说过一些其他人家的阴私,这怀着身孕的时候,情绪过于激动,孩子就有可能流产,有的虽然能保住,可生下来也会较其他的孩子体弱。   可见哪怕孩子在肚子里,不会哭闹,没有动静,那也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小生命,跟母体相连,连母亲的情绪都能将其影响到,或许真能感觉到外界的声音也不一定。   “既然如此,那就不读话本儿了,省的养出来一个爱看话本的儿子,还是读四书五经的好,再请个琴师,隔三差五的弹琴给孩子听听。”   刘枫一想到儿子看话本子,那模样活脱脱的就是另一个钰哥儿,白白胖胖,不爱武,不爱文,不是吃就是玩,也就是这大半年来,算是收了心。   万一是个女儿的话,那四书五经不能读多了,听听琴音,不求日后长成一个小才女,可自娱自乐都是可以做到的吧。   为人父母的心,大都是一样的。   魏时自然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从小就赢在起跑线上,不过拔苗助长也是要不得的,更何况夫人压根儿就不爱这些东西,听听话本子,还能得点趣儿,要是换成四书五经,那大概整日都要昏睡了。   “那倒也不必,待在肚子里也听不懂我们说什么,最多也就是起些熏陶作用,话本子想听就听,要是听厌了,叫个说书的女先生到府上来也行,或者是听听琴声,四书五经这些东西,还是等我回来,再读给夫人和肚子里的孩儿听吧。”   “我听什么四书五经呀,你读给孩子听就好了。”刘枫小声嘟囔道。   是得让夫君来念一念,若肚子里的是个男孩,那还是要多些阳刚之气的,整天只听丫鬟们念话本子、听女先生说书、听琴师弹琴,那可不成。   魏时还真开始琢磨读什么书了,对肚子里的小孩来说,内容深奥或者简单,应当都没什么分别,真就只是起个熏陶作用而已,顺便也让孩子在肚子里就多听听他爹的声音。   这内容,与其说是念给孩子的,不如说是念给孩子他娘亲的。   《论语》可以读一读,顺便还可以把里面的大意通一通,从刘钰看夫人,魏时觉得,这不说一说大意,夫人还真未必能听得明白。   四书五经里其他的书籍便不必读了,一个月只有三天休沐日,能把这一本《论语》读完就算是不错的了。   等再有下一次的机会,再读一读《礼记》或者……《诗经》。   总归是不可能只要这么一个孩儿,古代不同于后世,家族亲缘关系太重要,一个孩子,形单影只,想找个彼此帮扶的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他跟堂兄,关系堪比亲兄弟,但这样的事情并不多见,他跟堂兄的关系也算是机缘巧合,魏家人丁单薄,堂兄并没有嫡亲的兄弟,他倒是有,可母亲防他跟防贼似的,他自己对这个弟弟的想法也很微妙。   再加上,他在大伯那里住了那么久,不管是大伯和大伯母,还是堂兄,都对他帮助良多。   彼此性情相合的情况下,他跟堂兄关系能处成这样,也就不意外了。   但这么多机缘巧合的事情,下一辈就未必能遇得上了。 第61章 一更   有了孩子之后,好像整个心都定下来了。   魏时本来以为自己在国子监会比较容易走神儿的,毕竟家里有怀着身孕的夫人,但出乎意料,白天读书的效率好似是比以往更高了,注意力集中,很难分神。   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学舍的小床上,不像以往一样,头沾枕头就能睡着了,翻来覆去,脑子里除了夫人,就是孩子,想象孩子出生以后的模样,又担心夫人这会儿身体不适应。   生孩子的风险,哪怕他不曾做过调查,也知道在不能动手术的古代,风险必然是不会小的。   只要这么想一想,魏时都觉得头疼,他是真不知道,民间有的妇人一连生十几个孩子,都是怎么做到的。   不过反过来想,有太医,有经验丰富的嬷嬷,有大夫,到时候接生也会把京城最好的几个稳婆请过来,应该能够把危险规避到最小。   六月十八,太子立,开恩科。   恩科在前朝就有了,也算是前朝众多的创新举措之一。   依照科举制度,乡试、会试都是每三年举行一届,一个在秋天,一个在春天,被称之为正科。   遇到重大的喜事或者是吉庆,朝廷特别开科考试,那就不按照原本的时间来了,相当于是特意增加的考试,称之为是开恩科。   对于学子们来说,这无疑是多了一次机会。   当然了所谓开恩科,也不是所有的科举考试全部增加一次,而是特指乡试和会试这俩场。   魏家就有两个中标的,一个是要准备乡试的魏定,另一个就是在准备会试的魏时了。   依照往年的常例,乡试一般都是在九月份举行,而会试则是在乡试之后的第二年二月份。   但是开恩科就不一样了,时间上就不会再按照以前那样安排,今年这次开恩科尤甚,居然把会试和乡试都安排在了九月份。   也就是说这一次乡试中举的举人们,是没有办法参加开恩科的会试,还得多等一年半的时间,参加正常每三年一届的会试。   也难怪朝廷会这么安排,太子立,东宫的属官就得安排下去,不管是直接从朝廷抽调,还是从这一次的进士科里选人出来,开恩科取士都是很有必要的。   毕竟朝廷的官员和官位向来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突然增加了这么多官位,当然需要多提拔些人上来,等不到一年半后了。   魏时不关心皇上是立了哪位皇子做太子,这还不是他能够关心的上的事儿,如今已经是六月十八了,距离会试连三个月的时间都不到了。   这个时间安排,可以说是把他原本的复习计划全部打乱了,还需要重新做调整。   先生们也是一样,以前除了各项练习之外,四书五经又拿出来,一个字一个字的抠,如今都已经进行了一小半了。   接下来要么加快速度,要么就是直接把这一部分跳过去,三个月的时间肯定是来不及的,必须有侧重点。   “这虽然是个挑战,但更是个机会,所有人都是按照原来的时间进行安排的,朝廷突然开恩科,相当于是把所有人的节奏都打乱了,越到这个时候,才越得稳的住。”夏先生如是说道。   被嘱咐的不光是魏时,被重点培养的三个人都在,魏时,洪瑞,纪风锦。   魏时是当中年纪最小的,但是不得不说,他是对这次开恩科最为激动和满意的。   在乡试中举之后,他之所以没有参加会试,选择多等三年,就是因为觉得自己当时年纪还小,即便是中了进士,几年内也不会得到重用,时间久了,在清闲的衙门里呆的久了,也就被当权者遗忘到一边儿去了,再想升迁,就不容易了。   归根结底,魏时当年选择多等三年的原因,就是怕在朝廷里一直坐冷板凳。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当年他可没有想过会拜沈舟为师,也没想过会认识这么多的大人物,更没想过把记账之法拿出来,在当今那里挂个号。   可以说魏时之前所担忧的问题,现在已经是迎刃而解了。   那早一年和晚一年参加会试又有何妨,便是不能够一甲及第,可只要中了进士科,那就可以顺利的进入仕途了。   再说,今年最大的变化,不光是他娶了夫人,而且夫人还有了身孕,早一点参加会试,也能早一点把时间腾出来,陪陪尚在孕中的夫人。   所以对魏时来说,朝廷这次突然开恩科,绝对是一件好事情。   对于学子们而言,朝廷开恩科,是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   但是除了这些学子之外的人,最惊天动地的事情莫过于立太子。   当今皇上今年不过四十二岁,没病没灾的,瞧着最起码还得有十多年的活头,再加上膝下皇子众多,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要选继承人的话,怎么着也得好好挑一挑吧。   大家都还没怎么站队呢,暗地里观望哪位皇子更得这位陛下的喜爱,谁能想到这么快就立太子,而且不立长子,不立身份最为贵重的皇三子,而是直接越过前面四个皇子,离皇五子为太子。   五皇子的母妃不过是一个嫔位,要说不得宠,那也不会有这个孩子,要说得宠的话,那比这位得宠的还多着呢。   五皇子的外家,也无甚权柄,世代都是读书人,任职的地方也都是像翰林院这样清贵,但没多少权力的部门。   总而言之,不管是拼宠爱,还是拼外家,五皇子都拼不过别人。   要说本人多有才能,那只能问问这些皇子们的先生了,五皇子今年可才十六岁,刚刚入朝参政,还没发挥出多少才能来呢。   今天不知道有多少人私底下揣测,那个连封号都没有的白嫔,可能就是当今皇上的真爱了,其他都是挡箭牌。   不过这些跟魏时就没什么关系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他还不是朝廷的官员呢,何必操心哪位是未来的主子,更何况就算他操心,朝廷百官都操心,这也不是他们能说了算的事情。   归根结底,太子到底是谁,皇位的继承人到底是谁,都是当今一个人说了算。   没几个月就要会试了,这才是头等大事。   ——   柳州城这边,消息传过来的要晚一些,但毕竟是举朝震动的大事情。   六月二十日,在新一期的邸报上,魏成就看到了朝廷立太子、开恩科的诏令。   前者跟他没多少关系,毕竟他也没站过队,而且官职确实是够不上掺和这些事儿。   后者可就是大事情了,魏家唯二长成的两个男丁,一个备考会试的,一个备考乡试的,可不就是切身相关的大事情嘛。   依照他对侄子的了解,应当会参加这一次的恩科,毕竟当年担心的事儿,如今差不多都已经解决了,既然如此,早一年入仕途总比晚一年好。   至于自家儿子,他当然是希望定哥儿可以去参加,都已经二十五岁的人了,就算是身体不好,那也不该再这么拖下去了,大不了等考中举人之后,就直接入仕途,也不再往上考了,省得多受那几年的罪。   魏家已经有能够顶起担子的人了,魏成不自觉的对儿子的要求也就放松了些,毕竟这身体情况也得要考虑的,比起功成名就,当然更希望自己孩子能平平安安的,多活几年。   “这事儿我也不逼你,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觉得有把握就去,觉得没有把握再等上一年也行。”魏成也是不得不说这个话。   儿子参加过恩科之后,真要是中不了,那一年后,正常三年一届的乡试怕是也很难再参加了。   整整九天的乡试,待在里边吃喝拉撒,按照儿子的身体情况,一年半载的怕是养不回来。   就算是能撑着去参加,也未必能把实力发挥出来。   总之这两次的乡试,也就是能参加一次。   魏定跟父亲的想法是一样的,比起再多等上一年,他还是更想参加今年的乡试。   依着堂弟的水平,今年是肯定能中进士科的,眼看着比他小九岁的堂弟都要入仕了,他也不想在科举上再蹉跎下去,就是为了备考,他连给儿子亲自开蒙的时间都没有。   作为父亲,魏定心里头很难不感到遗憾。   “堂弟虽然去了京城,但是也没少给我寄资料回来,尤其是算学方面的,儿子觉得这一次起码有八成的把握,还是去试试吧。”   真要是成了,那他就干脆利落的入仕途,不会再考下去了,这要是没成,那就不是一年的事情了,起码还要四年。   本朝这才是第二次开恩科,能碰上一次就算是幸运的了,很难再有第二次。   “那行,这一个月我也抽出些时间来,亲自抓你的策问,咱们争取这一次就过。”魏成也是为儿子操碎了心。   儿子也就是能在家里再呆上一个多月,之后就得去赶考了,他作为本地的父母官,是不能擅自离开的。   燕县离京城还要更远一些,更何况知县和知州收到邸报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所以魏仁在邸报上看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几号,都快进入到七月份了。   朝廷立太子,跟他一个小小的知县没什么关系,朝廷开恩科,跟他也没什么关系,毕竟他已经为官了,不再是苦兮兮参加考试的学子。   至于儿子和侄子,说句实在话,早一年半载参加和晚一年半载参加,真的没多少区别,反正肚子里的墨水就那么多,有就考得上,没有就考不上,时间或早或晚,那都是无所谓的事。   魏仁这边还能从邸报上看到消息,李氏压根就没这么个途径,她连朝廷立太子的消息都不知道,更遑论是开恩科了。   李氏现在就只有两件事情可做,一件是好好的教养自己的儿子,之前辞退的先生又被重新请回来了。   她原本还想着去把给魏时开蒙的何秀才请过来的,结果人家不愿意,不想就只教一个学生,还是更喜欢在外头开私塾,哪怕束脩很高,也不同意。   得,有银子都不知道赚,也是迂腐。   另一件事情就是好好的花公中的银子,不断的从老爷那里抠钱,她要是不花,那就是留给旁人花,不管是白姨娘,还是魏时,都惯是会哄人的,偏偏老爷还就吃那一套。   以前她是没把这些钱放在眼里,也没想着魏时能成气候,所以才没管这些事儿。   但现在不一样了,她宁可老爷变成穷光蛋,她一点光也沾不到,也不想旁人沾到。   这世上就没有花不完的银子,更何况魏仁的私房钱也不是很多,李氏就想着先把那些私房钱挖空了。   然后再每月挖一次,也就是魏仁每个月的俸禄,都不必往私库里放了,在手里头捂不热就得给它抠过来。   每回看见魏仁肉疼的那模样,李氏这心里头,啧啧,别提有多舒服了,这可比以前又吵又闹的时候痛快多了,她要是早能想到这招,那府里头一个姨娘也不会有的。   至于外人怎么看,李氏就不管了,毕竟在这小小的燕县,知县就是最大的官,多的是奉承巴结她的人,至于以往的故人,大多都是在京城,在她儿子没出息之前,怕是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了。   所以,她一点也不怕旁人看笑话,反正就算是看笑话,更丢脸的也是魏仁。   只要魏仁不舒坦,她就舒坦了。   李氏的快乐现在就这么简单,建筑在魏仁的痛苦之上。   活的比以前哪个时候都痛快。   ——   休沐日,从国子监回来,魏时是带了一大堆功课的,至于老师先前给他布置的那些水利作业,这些只能暂时搁置了,毕竟事儿有轻重缓急。   他打算明日就去老师府上,把接下来几个月的计划禀告一声,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就是会试了,会试之后,紧跟着就是殿试,时间上着实是有些紧张。   魏时到家的时候,厨房已经备好了饭菜,岳母和夫人也都还没吃呢,就等着他回来。   “岳母呢,菜都已经上齐了,还不开始用膳吗?”魏时问道。   今儿陪夫人和岳母用膳,明儿晚上就去姨娘那边,夫人去不去的,就看她自己的意思了,毕竟现在也是特殊时期,避讳比较多,真要是弄出点什么事来,对两边都不好。   “娘喜欢吃辣的,我现在闻不得辣味儿,所以都是分开吃的。”刘枫解释道。   其实夫君不在,她们娘俩都是一块用膳的,几天不吃辣,对娘来说,也不是什么不能够忍受的事情,这不是夫君回来了吗,娘才会想着避开,怕打扰她跟夫君聊天说话。   魏时,也是喜欢吃辣的,不过夫人既然闻不了这个,那他也就不吃了。   桌子上的饭菜可以说是相当的清淡,除了青菜,还是青菜,连点肉末都没有,包括鱼虾都没有。   得亏是在夏天,不缺青菜,要是放在冬天,想做这么一桌子菜出来,那可真有点困难。   “是有反应了吗?除了辣味之外,其他的什么肉味、鲜味是不是也闻不了?”魏时关心道。   夫人以前可是个无肉不欢的,除了不太能吃辣以外,口味也是挺重的,连不太能端得上台面的咸鱼,都是夫人的心头好。   可以前爱吃的东西,现在桌子上都没有。   说起这事儿,刘枫也是无奈的很,“现在是一点肉味儿都闻不了,闻见就想吐,反倒是挺想吃这些青菜水果的。”   她疑心这肚子里怀的是个女孩,所以才会想着吃一些青菜水果类的东西,生出来肯定皮肤很好。   “能有吃得下的东西就好,左右现在也不缺青菜水果,这些也都是对孩子好的东西,大夫是怎么说的,这么下去是不是还得补些别的东西。”   说实在的,魏时真不太懂这些,以前也没关注过,但也知道孕妇必须要营养均衡,好像还容易缺钙,必须得补钙才行。   可夫人连肉味都闻不得,还怎么补钙。   “太医和大夫也都说,现在能吃得下东西就好,不用吃药,也不用强制的吃一些肉,等以后反应慢慢就没这么强烈了,现在我也不是只吃青菜和水果,娘让人熬的骨头汤,里面放了不少配料,完全压得住那个腥味,还是能喝得下的。”   她这反应不算强烈的,还有什么东西都吃不下的人呢,相比之下,肚子里的孩儿还是很乖巧的,越发的让人觉得是个女孩了。   刘枫倒是无所谓男女,反正又不是只生这么一胎,不过娘一直都觉得头一胎还是生个男孩比较好,也不知道夫君是怎么想的。 第62章 二更   虽然闻不得荤腥,但夫人的胃口瞧上去还是不错的,食量并不比他小。   “朝廷要开恩科的消息,想必夫人应该早就有所耳闻了,我是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已经打算报名了。”   立太子,开恩科,这事儿刘枫怎么可能没听说过,这两天京城里全都是议论这些事情的,当然跟开恩科比起来,立太子才是大家更为关心的。   “这些事情我也不懂,夫君既然已经想好了,那就放手去做吧,我等着夫君金榜题名。”刘枫笑盈盈的道。   她对自家夫君还是很有信心的,保不齐还会是一甲头名呢,打马游街的时候,走在最前面。   “你倒是有信心。”   “那当然了,我还得感谢朝廷这次开恩科呢,那就是让夫君提前一年多金榜题名,我虽不能抱着儿子去一睹夫君打马游街的英姿,可赶在孩子出生之前,夫君就已经摘得了天下所有读书人都梦寐以求的荣誉,是个好榜样。”   刘枫没说的是,她虽然不能抱着孩子去看新科进士打马游街,但怀着身孕同样也是可以去的,并不影响她参与夫君这一生最为重要的时刻之一,只是肚子里的孩子参与不进去了。   这话说的,魏时也确实是有这个信心能够金榜题名,不过寒窗苦读多年,到了今天这个份上,他心里已经不光想着金榜题名了,还想往一甲上冲一冲。   状元及第,这才是所有读书人都梦寐以求的荣誉。   哪怕魏时明白,他如今已经不需要削尖脑袋往一甲上奔了,就算是二甲进士,对未来的官途,也不会再是惶恐不定的了。   但人总是这样不知足,总想好上加好,魏时也没办法免俗。   原本依着刘夫人的意见,女儿既然怀了身孕,如今月份又小,胎还没有坐稳,夫妻俩合该分房睡才对,左右魏时又不是有那种花花肠子的人。   可刘枫压根就不同意,夫君的睡相一直很好,板板正正的,基本上不怎么动,所以不太可能会压到孩子。   基于这个理由,刘枫不光是拒绝了娘亲的提议,而且这事儿连提都没跟夫君提过。   魏时上哪知道这些去,他脑子里能想出来的东西,基本上都是上辈子道听途说来的,根本就没有切身的经验,而且时间久远,也记不了多少了。   是以,两口子仍旧是同榻而眠,不过,还好这床够大,虽然没有三米宽,可二米五是有的了,整个内间基本上被床占了有一半。   也不知是老天爷开了眼,还是众人的祈祷奏效了,半夜时分,睡的正熟的时候,就听外边儿打起了雷,紧跟着便刮起了大风,光是听这风声,也知道即将会有一场大雨来临。   刘枫一下子就被雷声惊醒了,声音还迷迷瞪瞪着呢,“怎么了这是?”   “打雷了,起风了,马上就要下雨。”魏时一边说着,一边儿从床上下来穿上鞋。   屋子里面还是有些闷热,留下几扇开着的窗户,剩下的全都关上,也免得外边的声音太响,让人睡不着觉。   因为魏时不喜下人近身伺候,所以有他在的日子,刘枫基本上是不安排丫鬟守夜的,不管是关窗户,还是半夜里起来想喝杯茶了,基本上都是自个儿亲自动手。   刘枫从来都不怕下雨天的打雷声,不过可能是因为这些天睡的太多了,这会儿被雷声吵醒之后,是一点儿困意都没有。   闭上眼睛数数,从一数到一百,硬是睡不着,心情反倒是比之前更浮躁了。   魏时在一旁睡的倒是踏实,好像刚刚起床关窗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他一样,头沾枕头就睡着,这瞬间入睡的能力,也是够让人羡慕的了。   已经酣然入睡的魏时,大概也没有想到,在学舍里辗转反侧,很难入眠的自己,回到自家府上,躺在怀了孕的夫人身边,真就什么烦心事儿都没了,瞬间就能睡着。   都说孕妇的情绪捉摸不定,刘枫这会儿瞧见夫君睡得这么香,自个儿却迟迟未能入睡,忍不住用脚去踩人家的小腿。   “怎么了?”魏时含含糊糊的道,眼睛都没睁开,人也好似根本就没清醒。   侧过身子,一只手搭在在夫人背上,轻轻拍打,就像是在哄小孩子入睡一样。   刘枫疑心这人真拿自己当小孩子哄了,又好笑又感动,不过心里头的烦躁感一下子就去了很多,慢慢竟也跟着睡着了。   夏日的天气永远都是这么的善变,几乎是下了半个晚上的瓢泼大雨,可清晨乌云散去,又能看见太阳了。   魏时今儿可是早就已经有安排了,一是去老师家里头,把自己这几个月的计划禀告一番,再就是去师伯府上,之前就约好了,这次过去商量商量宅院的事情。   “这一次开恩科取士,主要还是为了补充东宫的属官,皇上已经允了太子殿下,可以在新科进士里挑一批人,直接授官入东宫,当然了,阶品还是有要求的,正五品往上就不要想了,最多也只能是个正五品,你可要想好了,到底要不要参加?”沈舟也没办法替学生做决定。   太子初立,虽然没出什么差错,可日后如何谁也不知道,这历史上被废的太子还少吗。   可另一方面,这又是一个绝佳的机遇,正常的科举入仕,只有一甲才能被封为从六品,二甲进士皆是七品官员。   可这一次入东宫做属官,真要是入了太子的眼,正五品也是可以的。   而且这也是一次赌博,真要是赌对了,跟在太子身后的属官可不就是得了从龙之功吗。   这些事情不需要沈舟细说,魏时自个儿也能把其中的利害想明白。   一旦参加朝廷这一次的开恩科,就有可能被迫站队,入东宫做了属官,那就相当于是绑在了太子的船上。 第63章 一更   沈舟来是不掺和这些事儿的,他也有足够的底气,不被任何人拉拢。   他这个学生就不一样了,一旦做了东宫的属官,那再想从太子的船上下来就不容易了。   太子立,前面四个皇子也是不会老实下来的,只是确实没之前那么大张旗鼓了,可见立太子还是对稳定朝政有一定作用的。   魏时如果这一次不加入太子的阵营,然后入了仕途,也不未必不会被其他皇子拉着被迫站队。   这些事儿还真不好说,沈舟一直都把他这个唯一的学生视为自己衣钵的传承人,自然希望学生可以清清静静的搞学问,日后调来了工部,他也可以护着,不会被人打压了去。   可当今昨日已经亲自允诺太子了,而且是当着文武百官的面,他纵然有再多的想法,也是枉然。   毕竟没有哪个新科进士,是从一开始就直接调入工部,他又年富力强,远不到急需把一身本领传承的时候,压根儿就找不到理由去虎口拔牙。   事关重大,魏时一时半会儿也拿不定主意,“这事儿老师还容我回去想想,想明白了,再给您答复。”   好不容易赶上朝廷开恩科,结果太子亲自从里头挑人入东宫,不是魏时不知道谦虚,他是真觉得若太子挑人的话,自己十有八九是必然会被挑中的。   魏时可从来都没想过掺合到皇家里面的事儿,尤其是在官品不高的情况下,稍有不慎就做了人家的炮灰。   而且这些事情对他来说,也无甚意义,他又没想着高官厚禄,就像跟老师一样踏踏实实的做点实事而已。   辞别老师,魏时可谓是心事重重,哪怕到了师伯这儿,脸上的表情仍带着几分凝重。   沈涛一瞧就知道是为何犯愁,“可是去过你们老师那儿了?”   “师伯猜的对,学生刚从老师那儿过来,没想到这次开恩科是为了给东宫补充属官。”   这一波一折的,好事儿竟也成坏事儿了。   不过还好,他早早的就来了京城,而且还拜了师,否则的话,这会儿可能还不知道消息,应该在骑着马往京城赶的路上呢,甚至有可能,一直到殿试结束,太子亲自挑人了,才知道朝廷这次开恩科的目的。   如今早早的知道了,会试都还没报名呢,也可以早一点的做打算。   “这样不好吗?做了东宫的属官,就相当于是太子的人了,授官的阶品都有可能比你正常入仕途来的高,更别提有这么一座大山靠着,日后不管是升迁,还是在官场上被人欺负了,都有人帮着。”   “师伯是在说笑吗。”魏时苦笑,“我就算真的因此做了东宫的属官,可东宫人才济济,除了我们这些新科进士之外,肯定还有不少的大臣,其中也应当不乏德高望重之辈,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学生算是哪根葱啊,真有升迁的好事儿未必想得到学生。”   相反,需要跑到最前面摇旗呐喊的时候,到了必须要损兵折将的时候,不拿他们这些新科进士填,拿谁去填,总不会是那些资历比他们更深、官品比他们更高的大臣吧。   不管太子德行如何,夺嫡之争总是避免不了牺牲的,更何况当今不缺皇子,好好的人他不做,何必去做炮灰。   魏时是不太乐意去东宫做属官的,但错过了这一次的开恩科,再等便又是一年多,更重要的是,他也怕下一届没了太子挑人,其他几位皇子跳出来怎么办。   还真是没有赶上好时候,早知道,早知道上一次就该参加会试,不该再多等这几年。   “你倒是已经先把最坏的结果想清楚了,可想过最好的没有,一旦真有那么一日,可能就是泼天的富贵。”沈涛提醒道。   说这话的时候,板着一张脸,让人也瞧不出到底是在想什么。   “学生想过,但是跟其中的风险比起来,还是觉得不妥当。”   “怎么个不妥当法?”   “学生自认为这个脑子掺和进这些事儿里头,为官就想做些实事。”魏时这话说的斩钉截铁。   他做官不是奔着高官厚禄去的,当然了,但凡是做了官的,这又会拒绝高官厚禄,不过就像是老话说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高官厚禄也是如此,有能者居之,而不是靠推着哪位皇子上位,靠着从龙之功得来。   魏时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很天真,可能在这些成熟的官员们的眼里,像孩童的稚语,听了发笑。   但有些初衷是不能改变的,也没想过去改变。   “你觉得户部怎么样?”   户部,这话听起来就像是有玄机的,一想到全国各地的账本,没日没夜的计算,魏时很想说,不怎么样,他宁肯外放到比较偏远的小县城,去做个知县。   不过比起东宫的属官,比起被拉拢到其他几位皇子旗下,不得不说,户部还是一块儿清静之处。   全国的财政都要交由户部处理,自前朝起,一直到本朝,两朝全都鼓励商业发展,农业虽然仍旧是朝廷的根本,但是并不抑制商业的发展,这一点从允许商人子弟参加科举就能看出来。   正因为如此,户部的重要性在六部当中尤为明显,甚至已经超过了原来作为六部之首的吏部。   而吏部和户部,也是唯二两个没有安排过皇子进入的部门。   魏时虽然不知道,日后户部会不会被牵扯进来,但现在肯定是没有的,更别说师伯还是户部尚书,一手紧抓全国财政大权的人,也是当今的心腹之臣。   “你曾经提出过新的记账之法,在皇上那里是露过脸的,太子他们也必然知道这些事儿,老夫还曾经在皇上那边儿夸你,说你很适合在户部当差,你如果愿意的话,开恩科之后,若是榜上有名,可入户部。”   把弟弟的学生拉到户部来,这事儿沈涛想的不是一天两天了,如果是参加正常三年一届的科举考试,那魏时想入仕途还得一年多。   按照惯例又得在翰林院待上三年,真到了可以调入户部的时候,他这个老家伙恐怕已经从户部调离了,或者直接就已经致仕了。   但这次开恩科好呐,皇上允了太子亲自挑人,他这个户部尚书,也跟着挑一个早就看好的人,这不为过吧。   任谁应该也说不出别的来,哪怕是太子,那也是知道他对这记账之法的推崇,他把这琢磨出方法的人要到户部来,那也是有情可原的事情。   太子非但不会有旁的想法,甚至还会帮着推一把。   毕竟这太子新立,别说立威了,还在收拢人心的阶段,他这个做不了几年的户部尚书,也算是比较好的施恩对象。   比起入东宫,当然是去户部更好了,只是他一介文科生,居然要去户部待上几年,打算盘,查账册,真的是太难了。   更难的还在后头呢。   “你要是来了户部,也方便我们在算学上的讨论,别看老夫在算学圈子里没什么名气,但实在是因为没时间,并非是能力不济,等日后你就知道了。”   沈涛抛出个好处,小小的引Ⅰ诱一番弟弟的学生,他可跟沈舟不一样,做水利工程需要的计算,还得拜托别人,自己压根就算不了。   还等日后呢,魏时这会儿本来都已经衡量好的天平,又有波动了。   求您了,真别说了。   “学生自然是乐意入户部的,麻烦师伯您了,还得为学生的事情筹措。”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虽然这路不是他一开始就打算想走的路,这村庄也并非他的理想之地,可总好过去送人头、做炮灰吧。   好歹在户部他也是能做些事情的,而且瞧师伯的态度,怕是没什么清闲日子可以过,也就没精力搅和到这些有的没的里了。   “好说,好说,既如此,你这段时间就好好备考,殿试成绩出来之前,老夫就会提前把这事儿给办了,你若是可以状元及第,那也证明老夫慧眼识人。”   可千万别想着藏拙,怕他不好跟太子抢状元,在上位者眼里,状元跟探花、跟二甲进士,根本就没什么不同,这名头不过是听着好听而已,重要的是才能,是背后跟着的关系脉络。   可对读书人自己来说,这名头可就重要了,十年寒窗苦读,这最最至高无上的梦想,不就是状元及第吗。   沈涛也不希望因为自己横插一杠子,就让魏时改了主意,科举考试大概是读书人的一生当中,最为公平的一场考试了,哪怕它并做不到绝对的公平。   可因为能力不足、身体不适、运气不济而拿不到状元,这行,刻意藏拙,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实力来,不管是拿到什么样的一个名次,都不行。 第64章 二更   说完了会试的事情,紧跟着就是宅院的事儿了。   沈涛已经翻看过档案了,“有符合条件的宅院,但是名额该占的已经占上了,东城的宅院随时都可以安排上,西城这边,要想买一处五进或者是七进的宅院,差不多得等到冬天了,你要是想要,什么时候有名额了,老夫可以先给你占上。”   冬天,那年前恐怕是搬不了家了,到年底的时候,夫人都已经怀孕六七个月了,再搬家,精力肯定不济,虽然到时候不出意外的话,他已经入仕了,不必像现在这样,一个月没几天在家的时间,肯定是能够帮上一些忙的。   但计划比不上变化快,谁知道那会儿又是什么情景呢,而且真不是他妄自菲薄,让他教小孩子们读书轻而易举,让他组织这么多人搬家、修整宅院,那还是算了吧,他是真没这个信心。   如果连师伯这边,时间最近都只能安排到冬天的话,那旁人应该也没法子安排的更早了。   也就是说,在夫人坐完月子之前,甚至是在小孩子几个月大之前,那都是没法搬家的。   既如此,还不如好好选一选,也就不着急买宅子了。   “那你要这么想,就不着急拿这几份图纸了,老夫再去找些别的来,也不急在这一时半会儿,等你考完以后再说吧,到时候你也进了户部,什么都好操作。”   自己人还不能给些便利吗,再说了,买卖这些宅院的事情,也不是什么大事,左右不管是卖给谁,价格还是那些,不会让朝廷蒙受损失。   要说当今也是泾渭分明,自个儿的内库和国库分的那叫一个明显,中间就没有任何的钱财流通。   当然了他这个户部尚书,手也伸不到皇帝的内库里去,自有旁人管着。   不过管钱财的嘛,就是喜欢这种清晰条理的态度,哪边都不沾哪边的,省得黏黏糊糊,到最后理都理不清楚。   跟先帝比起来,当今行事果断有条理,不用下边人揣测上意,只要踏踏实实的办差事儿,那就绝对亏不了。   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赶上好时候了,古往今来,多少有抱负的读书人,是因为君主不贤明,所以才没法施展才能的。   相比之下,他可就太幸运了,先帝可以说是守成之君,并非昏庸之主,当今要比先帝还像是位明君,他一直都想在户部多干几年,也是为了这样的君主。   既然一时半会儿搬不了,魏时也就不着急买宅院的事儿了,就是等到来年夏天再买,那也是来得及的。   夫人如今的法子也挺好,物件儿多都放到别的宅院里头,用的时候再遣人拿过来,左右这距离近,下人又多,并不耽误事儿。   沈涛看魏时,就像是看自家子侄一般,虽然他老人家不缺儿子,更不缺侄子,不过大都不在身边,有外放出去做官的,也有出去求学的,明明国子监就在跟前,非得去什么白鹿书院,真不知道现在的孩子是怎么想的。   沈家的家风向来开明,不管是沈涛,还是沈舟,对自家孩子都没那么多刻板的要求,很多事情都是随孩子自己选择。   对魏时也是如此,就像是这次的事情,谁也没有替魏时拿主意,利害说清楚,能想的方法想了,最终怎么做决定,还得魏时自个儿来。   说实在的,魏时真的很庆幸自己是拜沈舟为师,师徒之间的相处模式更像后世,而跟现在大多数的师徒相处模式不同。   不管是之前给他开蒙的沈先生,还是后来国子监的先生们,在很多事情上态度都是比较强硬的,比如,下一阶段怎么复习,主要研读哪本书,策问主要练习什么方面……   基本上是不跟学生商量的,自己就做了决定,而且要求学生是得一丝不苟的执行。   虽说术业有专攻,老师指导学习,不管放到哪去都有道理,更何况不管是在何先生那里,他是在国子监的众多先生这里,魏时都没少吃了小灶,小灶对于学生而言,基本上都是有针对性的了。   但比起这种完全被主导的师徒关系,魏时还是更喜欢现在跟老师这种,有商有量着来。   师伯也是这样,没有以长者的身份要求他必须做什么。   魏时从师伯这边离开之后,又去了老师府上,他既然已经应了师伯,这事情就算是做了决定,不管怎么样都要先告知老师一声。   ——   刘枫虽然一直都在心里头嫌弃这处宅院小,但是已经住了这么久了,倒也不觉得有什么了,在庄子上都能一住小半个月,这宅院再怎么小,东西再怎么配备的不够齐全,也总比庄子上的好吧。   既然一时半会儿搬不了,那也就不强求了,与其买东城的宅院,还不如多等上半年甚至一年,要买就直接买西城的大宅子嘛。   “这样也好,怀着孩子呢,我也不想费太多的心思,等孩子出生了再准备这些,也能准备的更周全一些。”刘枫忍不住开口劝慰道。   当初说要买宅院的是她,但是这会儿瞧着夫君为这事奔波了好几趟,甚至还去求了师伯,心里头又酸又甜又麻的还是她。   说到孩子,不管是刘枫,还是魏时,目光都是柔和的,这两个字在心里头仿佛都带着一种虔诚。   “对了,你走之后,三哥来过,爹让你今天抽空过去一趟,也不知道是什么事儿,瞧着还挺匆忙的。”   刘枫问过三哥,可三哥刚刚从兵营回来,什么也不知道。   “我大约知道是什么事儿了,也罢,等用过午膳,就去刘府一趟。”   夫人还怀着身孕呢,魏时也不想说这些事儿让夫人烦心费神,左右都是可以解决的事情。   刘枫也没往下问,用娘的话来说,刘家人就不适合想这些弯弯绕的事儿,好在是傻人有傻福,要是换个朝代,早就被人吃的连骨头都不剩了,哪还有这武将世家。   别说刘枫了,就是她爹刘唐都赞成这话。   刘枫还是挺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所以从来就没想过选秀入宫,也没想过嫁到哪个世家大族里头去,千挑万选,别人挑剔她,她也挑剔别人,最终才觅得良人。   良人·魏时,休沐日还是挺繁忙的,午膳反倒是成了一天里最惬意的时候。   讲规矩、讲礼仪的年代里,吃饭像打仗一样,那可不是什么褒义词,也不是中性词,活脱脱的贬义,细嚼慢咽,有条不紊,这才是正确的用膳态度。   魏时自个儿吃饭的时候,虽然也是细嚼慢咽,但总体来说,速度还是挺快的,不至于在吃饭上耽误太多的功夫。   但是跟旁人一起用膳,哪怕是跟夫人、跟姨娘、跟老师、跟好友,魏时都必须得注意着用膳礼仪,用能吃完两顿饭甚至三顿饭的功夫,吃一顿饭。   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是没有的,魏时基本上也是看人下菜,人家有这个规矩,他便守着这个规矩,人家没有,他便也没有。   是以,魏时和刘枫这小两口一开始在一起用膳的时候,还是挺老实规矩的,一句话都不说,秉承着‘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   但是没过多久,‘蜜月期’都没过呢,魏时当初跟国子监请的那一个月的假还没过完呢,彼此就知道彼此是什么‘德行’了。   都不是重规矩的人,张三不嫌弃李四,谁也不用嫌弃谁。   所以这很多的规矩也就没了,内间和外间基本上瞧不见下人,用膳的时候可以讲话,躺在床上也可以聊天。   至于这请安的规矩,就算是想有也没那个条件,姨娘并非是刘枫的正经婆婆,她要真的是初一十五去跟白姨娘请安,那才是没规矩呢。   刘枫平时是很少跟白姨娘接触的,也就是休沐日的时候,会跟着夫君一起陪姨娘用膳。   她娘搬过来住之后,也就只去白姨娘的院子里小坐了一会儿,平素是没什么往来的。   长一辈的不需要她过去请安,至于这平辈儿的,夫君跟世间大多数男子都不同,莫说是通房姨娘了,都不用丫鬟伺候,多数事情都喜欢亲力亲为,身边跟着他的一般都是书童元宝。   自然也就没人需要过来,给她这个正室夫人请安。   这主子宽松,下人就跟着松泛了,为此,刘枫哪怕怀着身孕,也挨了娘一顿好训,连带着她身边的嬷嬷和大丫鬟都没逃过去。   所以这几日,她也没光顾着养胎,也给府里头的下人们紧了紧弦,立了立规矩。   ——   刘府还是老样子,魏时过去的时候,岳父还在演武场练武呢,应该已经在收尾阶段了,后背上的衣服都已经被汗水浸湿了,额头前的两缕头发也都再往下滴汗。   三箭齐发,全都正中红心。   还真是老当益壮。   魏时从来都没小瞧过自己这位岳父,能居高位者,少有无能之辈,能坐到今天的位置,可不光是凭家世。   但,此时此刻,魏时瞧着一把年纪仍然在坚持练武的岳父,还真有些替对方惋惜,生不逢时。   大靖朝国泰民安,海晏河清,已经多年没有战争了,内乱没有,边疆也没有战乱。   岳父这般身手,可并没有实打实的军功,名满京城甚至大靖朝的原因,居然是因为‘惧妻’。   不得不说,对于一个武将而言,这何尝不是一种讽刺。   武将的生不逢时,对文臣,对百姓,倒是一种幸运。   刘唐将军的鬓角已经有白发了,而且甚是明显,不过这体力可比一般的年轻人要强的多,魏时瞧着岳父胳膊上隐约的肌肉,真觉得要是掰腕子的话,几个自己加起来,可能都掰不过岳父一个人。   “朝廷开恩科,太子可以从新科进士当中选人,这事儿你应该听你老师他们说过了吧。”刘唐接过汗巾子,胡乱擦了几把脸,就扔给旁边的家丁了。   “是已经听老师说过了,晚辈还是决定要参加这一届的恩科。”   魏时没说要去户部这事儿,师伯虽然没有不让他往外说,但在事情没办之前,他觉得还是少些人知道为好。   哪怕是岳父也一样,毕竟是同朝为官,魏时虽然不觉得岳父会有什么坏心思,可这里面的分寸他还是要注意的,避免惹出事端来。   大多数人都是挺怕麻烦的,魏时也一样,能不招惹的麻烦就绝对不招惹,但是麻烦来了也不怕,真要是像他爹魏仁一样,成天躲着麻烦走,那只能是得到源源不断的麻烦。   刘唐也没有问人家师徒密事儿的意思,既然是打算参加会试,那肯定是人家已经商量好了,他又何必再问。   事实上如果早就知道,魏时已经去找沈舟了,他就不让老三传这个话了,这不是担心沈舟那家伙又跑到城外去视察工事了,没人跟女婿说这个事儿,再稀里糊涂的报了名,那不就不好了。   一个东城,一个西城,把人大老远的叫过来一趟,问这么两句话就把人放走,刘唐也觉得这事办的不对劲,只能是硬着头皮往下多问了几句。   他也不问科举的事儿,左右这些东西他也没了解过,不太清楚,也问不出个道道来。   问的全是自家女儿的事。   “这几日瞧过大夫了吗,没什么大问题吧?”   “食欲好不好,能不能吃得下东西?”   “没闹脾气吧?妇人这时候情绪跟平时不太一样,咱们做男人的要多包容。”   ……   魏时一一答了。   刘唐哼哧了半天,最后一问,“你岳母这几日还好吧,在那边住的习不习惯?”   魏时疑心前面所有的问题都是为这最后一问做铺垫的,最后这个问题才是岳父真正想问的。   可他上哪儿知道答案去,昨天傍晚才回来,今儿用过早膳之后,才见了岳母一面,不过是说了几句话而已。   “正好今儿是休沐日,不如岳父同我回府,一起用顿晚膳再回来?”   他那宅院要是再大一些,有个客院能住,肯定就邀请岳父过去住段时间了,可这不是面积太小吗,能把小舅子打发去前院住,可总不能把岳父也打发去前院吧。   刘唐面无表情,“也行,既然你都提出来了,那老夫就给你这个面子。”   魏时:…… 第65章 三更   也不知道老将军是真喜欢骑马,还是想见夫人的心过于迫切了,总归是没坐马车,骑着马从西城跑到东城。   论骑术,魏时是比不上岳父的,哪怕街上无人,也不敢放开了跑,骑马的速度也就是比坐马车稍微快一点,所以这会儿只能是跟在岳父后头,不被他老人家溜太远。   ‘蜜月期’去庄子上小住的时候,魏时见识过夫人的骑术,那确实是有将门之风,这一点不服不行。   岳父在城区骑马的速度,在他看来已经是快了,但是到了行家那里,应该就已经是收着跑了。   一直都觉得没被溜太远,还能瞧见岳父身影的魏时,等下了马,进了自家府上,才觉得不是这么回事儿。   岳父比他早到了应该不是一时半会儿,丫鬟已经在给岳父换茶盏了,这说明手旁的那盏茶已经喝完了。   甭管是一口闷的,还是细细品的,都摆脱不了人家一盏茶已经喝进肚子里的事实,而且自打从马上下来,一直到进屋子里来之前,连身影都瞧不见岳父的,可见是被落远了。   岳母站在一旁,岳父坐着,仰着脸,双腿并在一起,两只手就放在膝盖上,瞧着竟有些乖巧。   魏时特别想伸手敲一下脑门,他是如何在这么魁梧的人身上,看到‘乖巧’这两个字的,而且还是一位两鬓都已经斑白的老人。   恩爱的两个人都是自带气场的,旁人站到一边儿,轻易就能感知到里面的酸臭味儿。   刘枫属于经历多了的,已经不受影响了,坐在椅子上,特别自在的嗑瓜子。   魏时就不行了,最是正经不过的场景了,他脑子里出现的却是圣人的话: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瞧瞧自己,再看看夫人,魏时自觉还是有待‘磨练’的。   不过小两口都没在正厅待多久,毕竟岳父/父亲大老远过来,也不是为了看他们的,又何苦杵在一旁。   依着刘唐将军的意思,这晚膳也不用女儿女婿过来陪着,可惜这俩没眼色的,就不知道分开准备晚膳。   魏时倒是也不愿打扰旁人夫妻恩爱,可是礼数如此,岳父大人头一次留在他府上用膳,就算不是奔着他和夫人来的,那也没有单独开一桌的道理,他这个当女婿的不作陪,可就太说不过去了。   不管是为了刘家人的体面,还是为了自家姨娘的体面,魏时和夫人亲自走了一趟,把姨娘也请过来一起用晚膳。   比起在燕县的时候,白姨娘这些年可是丰韵了不少,体态的改变,何尝不是心态的改变。   宝蓝色的夏装,发髻梳的并不是很精巧,更不复杂,简简单单的插了几枚白玉簪,其中有一枚还是儿媳送她的。   单这一枚簪子,就比夫人那满头的金簪还要值钱。   她往日也喜欢带金饰,总觉得这样富贵华丽,彰显身份,只不过她没多少金饰,而且这满头的金灿灿,也跟她一贯的风格不符,所以不能像夫人那样带那么多,满眼的富贵华丽。   不过,现在白姨娘并不喜欢满头的金灿灿,跟金饰比起来,这上好的玉件儿,才是难得又值钱的,满头的金灿灿,富是富了,贵就不见得了。   都说‘居移气,养移体’,这话不假,如果不是搬到京城来之后,就没再怎么跟姨娘分开过,魏时可能也会被吓一跳,这变化着实是不小。   倘若父亲和姨娘还有再见面的一日,怕是都要认不出来了。   人一多,同桌的人也并非全部都是跟自己完全相熟的,自然也就讲起了‘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落座之前聊了几句,用晚膳再聊几句。   就到了……老将军回家的时候了。   好吧,让一把年纪的岳父岳母承受两地分居之苦,魏时自觉,这个女婿做的还是挺不厚道的。   可岳母若是真走了,他还真放心不下家里头,好在朝廷开恩科,离考试那天已经不远了。   ——   山中无历日,寒尽不知年。   刘钰从城郊的庄子避暑回来,就发现这‘世道’变了。   出嫁还未满一年的姐姐,怀孕了,如今光看身形都能够看出来了,据说已经坐稳了胎。   这话刘钰还是能听懂的,妇人坐稳了胎,基本上就是怀孕已经三个月,说明姐姐肚子里的孩子起码有三个月了,至于究竟几个月份,他就不好问了,不过他去庄子上满打满算都不到三个月。   刘钰都怀疑,是不是他还没离开的时候,姐姐就已经诊出了身孕,只是没告诉他。   这第二件大事便是朝廷开恩科,是紧跟着力太子的旨意来的。   立太子一事,他是知道的,这事儿就连城郊的普通百姓都知道,他又怎么会不知。   不过开恩科的事情,就没人跟他聊起过了,曹安跑过来跟他小住了几日,一点都没提过这事儿。   不过开恩科对他和曹安来说,确实没什么用,曹安不关注这些也实属正常。   可姐夫给他的来信当中,只字都未提开恩科的事情,也没说过姐姐怀孕的事儿,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   “你在庄子上准备县试,我跟你说朝廷开恩科的事情,一来是没什么用,二来那不是打击你吗?”   “怀孕未满三个月,是不能往外说的,这是大家伙都约定俗成了的规矩,又不是要刻意瞒着你一个人,这也能赖我?”   魏时如是解释道。   这话说的,也太噎人了,一点儿都不像刚认识时的魏时,之前明明瞧着是一个挺端方大气的人,现在说话是越来越噎人了。   偏他这被噎了话的人,一点都不生气不说,心里头还挺高兴的,这也是没谁了。   “行行行,你说的都有道理,看在你就要去参加考试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这些了。”刘钰摆摆手。   读了书才知道读书有多苦,科举有多难,同是天涯沦落人,何苦要相互为难。   这在庄子上待了两个多月,还真跟以前不太一样,除了皮肤晒黑了,瞧着不像之前那么白嫩了之外,人也瘦了,看上去跟之前的形象有了很大的不同,当然,更重要的是这性子好似变得更活泛了。   本来以为读书可以定定性子的,现在看来,这两个多月在庄子上怕是要玩疯了吧,魏时还真有些怀疑,小舅子在庄子里到底有没有好好读书。   “说说看,庄子上有什么好玩的,等下次我带你姐也去那儿。”   “好玩的多了去了,上树摸鸟蛋,下河捉鱼,晚上还可以去草丛里捉蝈蝈,但是你们俩谁能玩这些,去了那边也就是吃些野味,顶多就是出去打打猎。”   每年都打猎,一点心意都没有,哪比得上他这两个月玩的花样好。   得,好玩的地方是挺多,这俩月是一点都没闲着。   刘钰要是七八岁的年纪,他指定不能说什么,小孩子嘛,尤其是无忧无虑的小孩子,那上房揭瓦的都有,摸个鱼鸟蛋捉个鱼算什么,可刘钰就比他小一岁,前段时间还信誓旦旦说要考童生的,到了庄子上就去疯玩儿了。   好在这不是自个儿孩子,这要是自个孩子,魏时非得把人拉去……劳动改造,就去庄子里头干那最苦的活,看能不能记住教训。   把自己的孩子拉过去劳动改造,无可厚非,要是把小舅子拉过去劳动改造,那他就是脑子抽了,没事儿找不痛快。   刘钰现在这情况,除非他自己上进,或者是岳父和几个舅兄下狠手管,否则的话,怕是考童生都难。   当然了,刘钰本人也未必想从文,刘家人向来都是从武的,刘钰可能也不例外。   若是放在以往,魏时还会好好检查检查刘钰这段时间的功课,但是现在,都已经八月二十八了,没几天就要会试了。   就连国子监那边,都不需要他们这次参加会试的学生去了,他哪还有这个心情检查小舅子的功课。   从庄子上过来,就一直怕被姐夫检查功课的刘钰,虽然是躲过一劫,他一开始是真打算去庄子上好好学习的,四书五经还有姐夫给的课堂笔记,他全都带上了,准备要闭关苦修整个夏天的。   奈何诱Ⅰ惑太多,而且庄子上的人都不敢管他,包括教他读书的先生也是一样。   自己管不住自己,又没人敢管他的情况下,自然就把功课放到一边去了。   好在这两个多月也不是什么收获都没有,体重可是减轻了不少,在庄子里头漫山遍野的跑,比跟着父兄练武的效果还要好。   以前是胖,现在只能说是微胖了。 第66章 四更   会试和乡试虽然都赶在了九月份,但并不是同一时间,会试从初一就开始了,而乡试则是排在了会试的后面。   金秋九月,天气不冷不热,绝对比二月份考试要宜人的多,这一届参加会试的考生们,单从天气上来看,也算幸运了。   考试的前一天,魏时可以说是什么事情都没干,一页的书本都没有翻,除了在院子里闲逛,就是跟夫人聊天。   晚上也是特别早的就躺在床上,虽然过了很久才睡着,可应当也是有效果的,这会儿魏时就觉得神清气爽。   这次会试的主考官,也算是老熟人,正是魏时当年乡试时的主考官——白石景,同样也是大伯和老师的同年。   当年那一届的学子,白石景是状元,沈舟是榜眼,魏成则是二甲进士,而且还是挂在尾巴上的。   两年前,白石景虽然是在翰林院这种清贵的地方任职,可毕竟只是正五品。   魏时也不知道到底是立太子之前,还是立太子之后,这位就从正五品升到了从四品,作为太子的亲舅舅,白大人还是比较低调的。   虽说是老熟人,可魏时是真不想在会试的考场上遇到这个老熟人,白大人文风偏华丽,喜好也是如此,魏时当年能在那届乡试上拿下解元,真的是沾了算学的光。   如果不是那一年的算学题出得特别难,这解元的名头是谁的,还真不好说。   是以,文章比较偏务实的魏时,是真不太想遇到这位老熟人。   在最初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魏时真觉得这一届恩科跟他有些犯冲,好在他的去处已经是被提前预定了,就算是进不了一甲,那也是可以去户部的,用不着入东宫,跟众人抢职位。   不过,魏时倒是也能够理解,为什么皇上会钦点白大人来做这一次考试的主考官。   毕竟这一次开恩科的初衷,就是为了给太子选拔属官,那让太子的舅舅来做主考官,也是合情合理的安排。   只是他作为考生,摊上跟自己风格完全不同的主考官,真是倒了大霉了。   会试的检查要比之前那几次考试更加严格,毕竟是天子脚下,又差不多算是最高规格的考试了,真要是入了考场,才发现有作弊行为,那这脸可就真丢大发了。   有考试资格的,全都是从各地考上来的举子,也都算是体面人了,但到了要检查是否夹带小抄的时候,这份体面也就荡然无存了。   衣服、鞋袜全都脱下来,被一件一件的检查,光着身子,一览无余的情况下,衙役照样也是要上手检查的,头发被散开,被拨乱,鼻子、嘴巴、耳朵……这些有可能藏东西的地方,都要被上手检查一番,连肚子都被按了好几下。   好在这些都是在房舍里进行的,除了做检查的衙役之外,待在这间房舍里的,都是有同样命运的考生,谁也用不着笑话谁。   不必被更多的人看去这狼狈的模样,大概是考生们唯一的安慰了。   这会儿就考察自理能力了,没有下人,衣服自己穿,头发自己绑,最后还得自个儿把考篮整理好,提进考舍里头去。   这也算是固有的流程,所以人人都会,也就是熟练度不同而已,魏时在考生里头算是熟练度比较高的了,毕竟他一直都习惯这些事情自己做。   不过这考前的检查过程,可是不会被列入成绩的,自理能力再好也没什么用,顶多就是狼狈的时间比旁人短一会儿。   可丢脸这种事情,在同样的人面前,一炷香的时间跟两柱香的时间又有什么不同。   这头一天是不发考卷的,等所有的考生都进来,找到对应的考舍,把自个儿的东西收拾齐整了,天色差不多也就暗下来了。   这样的天气也不用在房间里烧炭,哪怕是晚上,盖一层薄被子也足够了,不过为了预防变天,魏时的考篮里照样准备了木炭,真要是遇到天气骤变、气温下降的情况,也可以拿出来派上用场。   被褥、枕头都是考舍里直接提供的,瞧上去也不脏,不过闻起来总觉得有股怪味儿,魏时一开始躺在这床上压根就睡不着觉,鼻翼之间萦绕着这股子味道,总觉得这身下铺的、身上盖的都不太干净。   明明乡试那会儿,用的也是考舍提供的被褥枕头,当时他可没这么矫情,睡觉睡的那叫一个踏实,压根儿就没注意到有什么怪味儿。   可见,这两年来,他是享福享惯了,都已经不习惯吃苦了。 第67章 一更   会试分为三场举行,每三天一场,不过场次只代表了科目,每一场考完,考生们是不能出考场的,等到第二天再发新的试卷出来。   也就是说考生要在考场里呆足九天九夜,中间是没有间隔的,这一点跟乡试是不一样的。   乡试虽然也是分三场进行,每场的时间也都是三天,可每一场考试结束,考生都是可以出来的,在外面修整上一两日的功夫,才到了下一场考试进行的时间。   会试的题量大,难度更大,从全国的举子当中,筛选出百名左右的人,如果试题不难的话,又怎么拉出差距来。   同乡试一样,这第一场考的还是帖经和墨义,到了会试,帖经和墨义考察的就不仅仅是基本功了,还有考生的阅读量。   从古至今,这儒家的经典可太多了,更何况本朝的科举虽然是以儒家为主,但是也吸纳了道家、法家的内容,这三家的经典著作加起来,绝对不少。   最基本的四书五经,只能在里面占到很小的一部分。   帖经,纯粹考察的就是背诵和默写的能力,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很难有胡诌的余地。   墨义倒还有考生自由发挥的可能性,遇上实在没见过的句子,字都是认识的,释义就那么几种,大差不差的也还是能顺下来的。   当然了,句子本身的释义是不可能脱离开文章的,这就看考生的理解能力了,曾经读过整篇文章的,那肯定要沾光,倘若没有,那一部分看能力,另一部分就要看……运气了。   魏时在墨义题目当中,就有两道是自己把意思顺下来的,原来的文章他是没读过,所以只能是发挥想象力,努力让自己的解释靠上点边儿。   这在以往的考试当中,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魏时一开始底子打的就牢,基本功可以说是相当扎实,墨义和帖经,是除了算学之外,他最有把握的科目了。   还真没遇到过这次的情况,两个句子一点印象都没有,既不知道出处,也不知道作者。   第三天的下午,魏时把这两个科目的试卷检查了好几遍,实在是检查不出什么东西了,索性就直接喊来衙役,让人把试卷收上去了。   考舍是用木板间隔开的,左右两边的考生都是瞧不见的,但是为了方便考官和衙役们巡查是否有作弊者,因此正前方是空着的,没有墙,也没有门。   所以魏时轻而易举看见正对着的考生,左前方和右前方也能看到两个,加起来在他视线范围之内的考生就有五个。   交上了自个儿的试卷,魏时也就有闲心观察别人了。   正对着他的考生,愁眉不展,应该也是到了最后查缺补漏的阶段,试卷翻得特别快,但是下笔的次数却不多。   也对,就跟他一样,第一遍做试卷的时候,基本上把会的都写上,再来第二遍的时候,既是做检查,也是把不会的题目能邹的就邹上,真要是一点都邹不上的,那也就只能空着了。   左前方两位考生,瞧着应该都是他叔伯辈的了,头上都有了不少白发,一位是集中在鬓角,另一位满头都依稀可见白发。   这把年纪了还来考试,考场里头九天九夜的日子可不好熬,魏时一方面表示敬佩。   另一方面也,是为这二位叹惋,人生匆匆几十载,除了金榜题名之外,还有旁的嘛,何苦把大半辈子的时间都蹉跎在科举上,明明只要考中了举人,就可以做官了,就算是不想做官,那也可以专心做学问。   不得不说,科举制度要筛选出来的还是全能型的人才,阅读量要足够丰富,读书的基本功要打得扎实,诗赋、杂文要写的好,还得精通律学和算学。   最后的策问,不光是考察写文章的能力,更重要的还是洞察世事的能力。   总而言之,在全国那么多人里,选出一百名左右的进士,这样的淘汰率实在是太高了,有一个科目跟不上,就基本上注定了没办法被择优录取出来。   魏时一直都知道诗赋和杂文是自己的短板,所以从来都没放弃过练习,除了策问之外,花费时间最多的就是这两项了。   哪怕他一直都认为,真等到入了仕途之后,最最派不上用场的就是这两项了。   右前方的两位仁兄,有一位貌似还是熟人。   魏时先前没有注意过,这会儿仔细瞧着,倒觉得有几分熟悉。   郑家逸,小三元,跟他同一年乡试,当时魏时是解元,第二名就是郑家逸。   因着郑家逸比魏时大了三岁,所以他一直都以为郑家逸会在乡试之后,直接参加第二年的会试,不必像他一样多等三年。   不过当年会试放榜的时候,他也是亲自过去瞧了的,上面既没有郑家逸的名字,也没有刘子成的名字。   这也就是说,江佑府乡试的前三名,不管是不是都没有参加会试,但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全都不在那一年会试放榜的名单上。   魏时当时就觉得,知府刘大人若知道这情况,心情肯定不怎么样。   不管是熟人,还是之前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表情要么是眉头紧锁,要么就是一脸的严肃,总之就没有一个特别轻松愉悦的。   在考场上,别的考生苦大仇深,魏时也就放下心来了,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觉得这题目难。   在考场上的头两天,心情过于激动,哪怕是做一整天的题目,到了晚上也很难像平时那样,躺在床上,头沾枕头立刻就睡着。   更何况被褥上还带着一股子怪味儿,魏时头几日入睡,靠的全部都是默背,也不拘是哪一本书,想起什么来就背什么。   反正这些试卷上的题目实在是太杂了,哪怕是四书五经,一本书上也抽不出几个句子来,大都是一本书就出上一两句,全部混杂在一块。   是以,在这种情况下,晚上用来催眠的背书,也就没什么挑选的必要性了。   不过第一场的考试结束之后,在这个考舍里的第四个晚上,魏时却是倒头就睡。   一方面是来自身体上的疲惫,题量实在是多,胳膊都是酸的,另一方面是来自精神上的疲惫,做题的时候要集中注意力,整个神经都是绷着的,好不容易完成了一场,松懈下来,自然也就觉得累了。   不过,魏时对第二场的考试还是很期待的,算学和律学,这两个科目,前者是他擅长的,后者则是他喜欢的。   魏时一直都觉得,在这所有的科目里头,若论到实用性,当首推律学。   关键是朝廷的这些刑法、律令,也都是有规律可循的,能够形成一个逻辑在里面。   纵使是文科生,背政史地的时候,那也是讲究逻辑的,大脑把这些东西储存下来,如果没有一个逻辑链在里头,容易遗忘不说,更重要的是不容易提取。   作为文科生,最擅长的应该就是把一个一个的知识点打碎了,然后重新杂糅在一起。   这对于律学的学习来说,还是很实用的。   在期待中来临的试卷,难度和题量都是能够让魏时满意的,自己尤为擅长的科目,当然是希望更难一些才好,这样才能跟人拉出差距嘛。   算学题目就只有最后一道是拔高的,难度明显,特别凑巧的是,跟这道题目类似的题,魏时曾经做过,就是在师伯那里。   当时并不是他跟师伯第一次见面,但确实是第一次有求于师伯,也是头一次跟师伯说那么多的话。   师伯当时总共是给他出了五道算学题,一道比一道难,其中的第三道,跟试卷上的最后一道题目是差不多的。   当初这道题,魏时仅仅做出来一半。   之后,感谢师伯,这五道题里边,第三道题是师伯给他完完整整讲过的。   前两道他做出来了,后两道实在是太难了,师伯尝试着跟他讲过几次,但没有特别整的时间,再加上他空间思维的能力实在是差,所以至今后两道题目也没有完完全全的讲过一遍。   魏时兴奋的都有些想尖叫,这到底是什么逆天的运气,难不成他的金手指就是这个,运气特别好,好到连他自己都难以置信。   接连三天,魏时都是在亢奋当中度过的,试卷检查了一遍又一遍,不过这次他倒没有提前交卷,毕竟他附近的这么多的考舍,貌似还没有一个考生交卷的,他也就不做这个出头鸟了。   第三场,考的是策问和诗赋。   跟以往的考试一样,诗赋也是指定了主题,这一次的主题,魏时不知道是应该赞主考官返璞归真,还是应该暗地里吐槽主考官不用心。   以‘春’为主题,这应该是古往今来的诗人们都已经写腻了的主题,也是所有读书人从接触诗赋开始,就一定会练习的题目。   春天可写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魏时写的是春雨,‘蜜月期’的时候,他跟夫人曾经去庄子上小住过几日。   那时还是冬天,自然不会有春雨,不过却是有一场冬雪不期而至。   农人脸上欢欣的表情,连小孩子都是高兴的,这一场雪是他们期盼了很久的。   想必一场及时的春雨,能带给农人的喜悦感也是如此。   魏时的诗,写的便是春雨和农人。   策问题目,出乎意料的大,如何看待全国财政重心逐渐向南偏移的原因和影响。   魏时很是后悔,之前怎么没去跟师伯多讨教几次,这天下难道还有人比户部尚书更清楚全国财政吗。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这话虽然放在这里不太贴切,但是却能完美的诠释出魏时现在的心情。   不过沮丧归沮丧,策问该写还是要写的。   全国的财政中心逐渐南移,这不是从本朝就开始的事情了,前朝起,就已经有这个趋势了。   魏时没研究过经济,但是作为文科生,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加起来总共六年的历史课可不是白上的。   上辈子,在没有发生过偏移的历史上,全国的经济中心也发生了南移,这原因和影响都是分析过、背过的,如今也能依稀想起几条来,关键是这分析套路是不变的。   虽然朝代不一样了,历史从武则天时期便转了一个弯儿,导致经济难移的原因和影响也就不太一样了,不过,分析的层次和条理,照样是可以拿来用的。   魏时打了两遍的草稿,写了改,改了写,在最后一天的中午,才开始把文章誊写到正式的卷面上。   卷面整洁不整洁,也是会影响到阅卷者对考生的印象,魏时丝毫不敢懈怠,一口气写下来,停笔的时候,背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汗了。   魏时很庆幸自己手上是不太会出虚汗的,不然的话,光是停笔用帕子擦汗,也是件麻烦事儿。   不过,热总比冷好,会试没开始之前的整个八月,京城附近的寺庙香火旺盛,求保平安的、求高中的,还有一群求……不变天的。   不管是神佛显了灵,还是这一届的考生运气好,这天公还真作美,一连九天,全都是好天气,没有阴雨连绵,也没有气温骤降。   从考场上出来,魏时走路的步子都是虚的,不止他是这样,考生们瞧上去精神头大都不怎么好,步子虚浮,谁也不抢着往出口去,慢悠悠的往前走,特别像是一群已经年过古稀的老人家。   出了考舍之后,没走两步,便被赶过来的元宝搀住了。   到今天,这一百步,已经走了九十九步了,就差最后一步。 第68章 二更   马车就停在不远处,不过因为过来接考生的不轿子子,就是马车,这里三层外三层的已经把考舍的门口给围上了。   乌压压的车盖和人群,瞧着就让人头疼,怕是要在马车上多待一阵子了,一时半会儿的肯定没办法离开。   魏时是被元宝一路搀着走到马车前的,不过到了上马车的时候,干脆让元宝松开了手,自个儿扶着车辕,抬腿使劲儿往上去,靠腿长爬上的马车。   双脚刚刚站在马车上,前面的帘子就已经掀开了。   瞧见坐在马车里的夫人,魏时真是有些哭笑不得,他虽然不觉得孕妇脆弱的像瓷娃娃一样,碰一下、摔一下都不行,可到底跟平时还是不一样的。   夫人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怀像一直都很好,一开始还闻不得肉味和辣味,坐稳了胎之后,情况就已经有明显的好转了,这一点从每日的膳食上就能看出来,不再是全素宴,而是有荤有素的‘营养均衡餐’。   什么时候都不能小瞧了古人的智慧,虽然现在还没有什么营养成分的概念,但是从太医和郎中给夫人的建议就可以看出来,膳食上的安排还是挺均衡的,有荤有素,有补充维生素的,也有补充钙和铁的食材,总归是挺均衡的,更多的他也看不出来了,毕竟上辈子不是专门学这个的。   “夫君,觉得怎么样,累不累,身体还好吧?”刘枫一叠声的问道。   马车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除了在外头准备赶马的车夫之外,连元宝和刘枫身边的大丫鬟都是待在另外的马车里。   刘枫问完,赶忙把用木炭温着的食盒打开,扑面而来的香气夹杂着淡淡的药草味。   细腻的白瓷碗里盛着褐色的汤汁,是夫人亲自盛的,里面还飘着几个红色的枸杞。   “这是太医开的药膳方子,在炉子上煲了两个时辰,算着时间做的,先趁热把它喝了。”   她倒是想要把太医一并拉过来,给夫君把把脉,可惜自家跟人家没这么大的交情,一向都是拿银子办事儿,这药膳方子也是如此,一手交钱,人家一手给开方子。   太医院的太医可都是大忙人,除了当值的时间以外,剩下的时间都会提前规划好,要想请人家诊脉,头好几天就得下帖子、掏银子约上。   像过来接考生把脉这事儿,太医们一般是不接的,毕竟浪费的时间太久了,当然了真要是有这个交情在,那就没什么接不接的了,只要不是在当值的时间,其他的还不好安排嘛。   可惜,刘家在武将圈子里吃得开,出去这个圈子就不太行了。   光是闻着汤的味儿,魏时就觉得应该不难喝,果然,入口之后,很是香醇,并没有药材的苦味,但又确确实实能吃到药材独有的味道。   一口气把汤喝完,好似身上的力气也回来了,魏时自个儿就把这些东西给收拾了,不用身怀有孕的夫人亲自动手。   “怎么想着过来接我了?这至少也得在外头待两三个时辰,你这身体吃得消吗?”   魏时大手抚过夫人的小腹,这么小的肚子里居然有着一个小生命,想想还真是挺神奇的。   哪怕在备考的日子里,魏时也一直坚持做胎教读书,一本《论语》已经读了有四分之一了。   刘枫浑身轻松的靠在后塌上,倒不觉得身体如何不舒服。   “先前来的时候已经问过大夫了,而且在马车里也不缺吃喝,就是等人的时候,也有点煎熬。”   为了能让夫君早些到马车上来歇歇脚,她们特意出发的比较早,过来抢到了比较靠前的位置。   不过这位置越靠前,就意味着出去的顺序越排在后面。   在外面等考试结束、夫君出来的时候,考场里头曾经抬出过一个考生,也不知道试卷都做完了没有,到了最后关头,居然晕厥过去了。   刘枫从那会儿起,心就是揪着的,家里人一直都说,这几天天气好,夫君他们是赶上好时候了,不用遭什么罪,在考场里待九天,但不至于生什么病。   可到了这考场外头,她就眼看着一个考生从里边儿抬出来了。   这得是难受到什么程度,才会人事不省的晕厥过去。   刘枫真觉得不应该听娘和姨娘的话,该把大夫一道带过来才是,太医请不过来,普通的大夫重金难道还请不来吗。   不过,瞧见了夫君,这悬在半空的一颗心就算是放回去一半了,虽然憔悴了些,但并不像是生了病的样子,还有力气喝汤说话,可见应当是没什么大问题的。   随意聊了几句之后,两个人就都不在开口说话了,相互依偎着靠在后塌上,明明有更宽敞的地方可坐,却偏偏要挤在一处。   等外面的车马渐渐散开,等自家的马车从考舍赶到府里,魏时都已经睡醒一觉了。   天色也已经完全暗沉下去了。   “可算是回来了。”白姨娘直接在前院等着了,旁边还跟着早就已经请过来的大夫,“赶紧把把脉,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以往儿子考试,她从来都没去陪过,没去接过人,也压根就没经历过这阵仗,明明儿媳走之前,自个儿还挺镇定的,可这等待的时间越久,就越是急躁,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想。   每三年就得接这么一回差事,这次还不到三年呢,老大夫已经对这事儿很是熟练了,仔细诊了脉。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累很了,今儿晚上好好休息休息,明天一早醒过来就恢复了。”   这位身子骨不错,今年赶上的时候也好,金秋九月,老天爷也特别给面子,一点都没变脸,都快赶得上和煦温暖的春天了。   会试考完的当天晚上,大约就在半夜子时,一场秋雨不期而至,淅淅沥沥的一直下到第二天。   这雨虽不大,可带来的寒气却是明显的,一场秋雨一场寒,这话可是经验积累出来的,不是随口说说而已。   魏时晚膳只吃了个半饱,就没什么胃口往下吃了,晚上躺床上,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不见太阳高照,从昨天晚上就开始下起的秋雨,到现在还淅沥着呢。   刘钰前些日子已经打包回家住去了,今儿到魏府来,等了姐夫整整了一上午,连午膳都在这用过了,这才把人等过来。   “你不知道,现在外头不少人都说,太子爷是天命所归,所以这一届恩科才这么顺顺利利,一连九天都是艳阳天,让考生们把平生所学都发挥出来了,太子爷也就能从中好好的挑人才,这会试结束了,秋雨紧跟着就来了,可见之前是特意让了道的。”   刘钰一脸的嘻嘻哈哈,一看就没把这些当回事儿。   也的确是这样,真要说天命所归,那也不该是太子,应当是坐在皇位上的当今才对。   以前的会试那都是给当今选拔人才,就今年这一次开恩科,基本上就是为太子办的。   今年的天气好,那太子就是天命所归,往年的天气不好,难不成当今这个皇帝做的就有问题了。   这样的话也就是骗骗傻白甜,偏偏最底下的民众。   魏时倒时觉得,即便是不怎么关注政事的平民百姓,怕是也不会有太多人相信这话,这世道有几个能活成傻白甜。   不过小舅子,大智若愚也好,芝麻馅儿的白包子也罢,总归不是傻白甜就好。   “怎么跑到我这边躲难来了?”魏时尽管这段时间都在备考,可是也知道岳母在忙什么。   刘钰整张包子脸都是苦的了,本来人就瘦下来不少,一个夏天在庄子上又晒黑了很多,以前是白皮儿的胖包子。   现在这样,不管是胖,还是白,都跟他不沾边了,再做出这种把整张脸都挤成一团的表情,出来的那就不是白包子的褶了,是饺子褶才对,还是杂粮做成的饺子皮,一点也不白。   “要不我还是再搬回来住段时间吧,我保证在殿试之前,都不打扰你准备考试,你在前院儿随便给我找间房,有张床我就能睡,再要不然,让我去我姐庄子上也成啊,你去跟我姐说说呗。”   他姐现在是跟娘亲站到一边儿去了,他要过去求,肯定不会同意的,现在也就是姐夫说话管用。   说起来也是一把辛酸泪,在没有分家之前,兄弟姐妹六个里,姐姐是最富有的,庄子一大把,轮换着住都成。   不像他们哥几个,都只有眼巴巴看着的份,想去哪个庄子上住,还得跟爹娘说,所以他也就只能求到姐姐、姐夫这儿了。   魏时瞧了瞧小舅子,并不搭话。   刘钰就比他小一岁,今年十五,现在相看亲事也是时候了,但多等两年也不是什么大事,男子跟女子在婚姻上还是不一样的,世道没那么严格。   岳母突然火急火燎的要给刘钰看亲事,而且还非得压着刘钰说出个择妻的道道来,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人家教育孩子,这事儿于情于理他都不适合掺和进去。   关系再是亲近,难道还比得过人家母子之间亲近吗。   刘钰在亲近的人面前惯来是放得开的,尤其是在庄子上小住了两三个月后,那就更放得开了。   好话说着,又是端茶倒水,又是捏肩捶背的,把魏时缠歪的实在是没法子了,虽没有把这事儿应下来,可也给指了条明路。   “你现在主要是没什么正经事儿做,不管是学文考童生,还是学武走从军的路子,只要你能有件正经的事情在忙,让岳母看见你在求上进,又怎么会拿这些事情再烦你。”   魏时也是快做父母的人了,虽说还没正式上任,可已经是准父亲了,岳母对刘钰的心思,他多多少少能体会些。   可怜天下父母心,刘钰这孩子确实需要有人时刻在后边给他紧紧弦。   这话说的是有几分道理,可刘钰做事情向来都是三分钟的热度,要是有人管着还好,没人管的情况下,三分钟的热度都未必能维持的下去。   他自个儿心里头也明白,要不然之前也不会巴巴的跟着姐姐住到这魏府来,还不就是希望姐夫能多管管他。   “那要不然我还是接着学文吧,都已经开了头了,还是先把童生的功名考下来再说。”刘钰语气也就透着几分不太确定,尤其是说到‘先把童生功名考下来’的时候。   接触过才知道有多难,别看他姐夫一路跟将军打仗似的,过五关斩六将,十四岁就已经是乡试的解元了,如今十六岁又参加了会试,不出意外的话,那肯定是板上钉钉的新科进士了,连状元都是极有可能的。   可就姐夫那读书的劲头,跟自虐一样,他看父兄练武都没这么累。   就他现在的进度,要想把童生的功名考下来,且还有的熬呢,他可不想跟那些一辈子都在考科举的书生似的,皓首穷经,方悟读尽诗书无所用。   魏时对这小舅子也是头疼,一个童生的功名有那么难考吗,真要是肯用功,两三年足矣,这样拖沓着,多浪费时间。   就是官N代,一辈子不愁吃穿,好歹也拿个最小的功名,就跟结业拿个毕业证一样,不管是日后入仕途,还是相看亲事,也算是能拿得出手的一项。   他是真盼着岳母这一次能把刘钰给治住了,要是这回还不行,他也不知道他这个当姐夫的该不该再插手,毕竟这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儿。   刘钰不是那种’你指条路子,他就能顺着往下走’的人,一管至少就是两三年的事情,刘钰也是要成亲生子的人,未来的变数有多大,现在谁都不好说。   如今只能是看岳母的了,希望她老人家威武。 第69章 三更   柳州城这边,一个多月以来,魏大伯母几乎是有时间就要出城去寺院上香。   一是替家儿子求,二是替侄子求。   算算日子,侄子在京城的会试已经结束了,儿子在江佑府的乡试才刚刚开始。   她这颗心就没放下来的时候,现在比之前还要紧张,毕竟侄子再怎么乖巧听话有出息,可到底是比不上血脉相连的儿子。   魏成也跟夫人一样,替两个孩子担心,但是这样的事情,他着实是使不上什么劲儿,也就是休沐日的时候,能陪夫人一起去寺庙上上香。   往日他也不信这些,来寺庙的次数屈指可数,自己会试来过一次,弟弟乡试来过一次,如今不过是第三次而已,希望诸天神佛不要觉得他不够虔诚。   “我就是盼着定哥儿考试的时候,千万别下雨,可得要顺顺利利的才行。”   到了这时候,魏大伯母反而不再一心期盼着儿子中举了,身体好好的才重要。   当然了,老天爷不下雨,气温不变冷,定哥儿把实力都发挥出来,榜上有名那才是最好的。   若这些都实现了,让她省吃俭用几年,给菩萨镀座金身都成。   “定哥儿那边准备的已经很充分了,预防风寒的药让他带过去了,考前是一定会喝的,就算真的下起了雨,可能也没什么问题,再说了,可是跟过去两个大夫呢,还能照顾不好。”   魏成只能这样宽慰自己的夫人,可这话说的,他自个心里头都不觉得踏实,真要是考试的时候下起了雨,预防风寒的药可能还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可待在外边的大夫又能顶什么用呢,又不能闯进去。   来回靠驿站传信,在柳州城的魏家老两口实在很难得知京城和江佑府这两地的天气情况,柳州城这边,九月份已经下了三场秋雨了,一场秋雨一场寒,身上的衣服都已经加了好几件了。   越是不知道情况才越着急,尤其是江佑府那边,儿子比侄子更亲近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儿子的身子骨要比常人弱,气温骤降,影响的不光是实力的发挥,还有那原本就不怎么样的身子骨。   说起来,定哥儿比时哥儿考中秀才还要早,但今年却是定哥儿头一次参加乡试,已经等了很多年了,这才下场一试,颇有些厚积薄发的意思,只要不是身体出现状况,中举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   等待的滋味总是难熬的,殿试只考策问,因此魏时这段时间也不需要翻阅更多的书籍了,甚至连用来读书的时间都很少。   每天雷打不动的写一篇策问,照例是送到国子监的夏先生那里去。   老师是当年的榜眼,策问的水平自然不低,只是他老人家实在太忙了,魏时的去处也算是板上钉钉了,前途明朗,他实在是不忍心占用老师原本就不多的空闲时间。   至于师伯那里,每次去那边,基本上都要讨论一两道算学题目,好不容易考完了,魏时实在是不想再费那个脑子了,好歹让他这段时间先歇歇脑子。   不过,会试的答案,一式三份,不管是老师、师伯,还是国子监的夏先生那里,全都送过去了。   各方的回复都还……不错。   这也给了魏时一定的信心,不过这信心随着时间也是逐渐在流逝的,一开始自信满满,觉得自己能拿下会元,后来又不太确定了,可能棋差一着,颇为遗憾的拿个第二、第三,再后来又觉得可能也就是保住前十。   总之离放榜的日子越近,这心情就越复杂。   可能夫人也瞧出来了,最近这几天,在他面前都不会提及会试的事情。   想着自己的事儿,魏时也没忘了远在江佑府考乡试的堂兄,跟大伯和大伯母一样,他担心的也是天气问题,对堂兄的实力并不担心。   本来当年他考乡试的时候,堂兄就也该跟着过去试一试的,并非没有中举的可能性,如今又过了两年,水平自然是比之前更高。   他和堂兄常有书信往来,在信里头也讨论了不少题目,算学、律学、诗赋、杂文,甚至连策问的文章,堂兄都曾经夹在书信里给他看过。   他的水平比堂兄也没高出来太多,但是有国子监的先生们,这些大人可都是专业的,指出来的一些问题一针见血,这些意见他也都从书信里头反馈给了堂兄,堂兄的进步,他是能感觉到的。   总而言之,有两件大事同时在心里头坠坠着,这日子着实不好过。   终于,熬了一个多月,十月十五,会试放榜。   天气转冷已经很久了,稍有些体弱的都已经换上了夹袄。   夫人不属于体弱的行列,不过现在也怀着身孕呢,衣服穿的自然是比他厚一些。   怎么也算是人生最为重要的时刻之一,所以在放榜这一日,是全家人一起出动的,除了夫人和姨娘之外,岳母和刘钰也跟着过来了。   今日并非是休沐日,所以不管是岳父,还是老师、师伯,就算是想来也没法来。   魏时提前半个月就让人在酒楼上订了雅间儿,若是没有女眷,他和刘钰随便在一楼的大堂找个位置就成,但是有女眷在,待的地方就要讲究私密性了。   元宝照例是起得比众人都早,大半夜就跑过来站位置,想来在前面挤挤压压的人群里头,元宝已经是站在前头了。   其实到了会试这个时候,跟以往的考试都不太相同了,表现之一便是:考生们比较能够沉得住气。   别看这雅间是提前半个月订的,可魏时让人过来定的时候,二楼和三楼的雅间基本上在这一日都是空着的,可随意挑选。   如今再看,这挤在前面看榜单的人是不少,大都是下人,读书人更少有亲自钻进去看的,另一方面附近的茶楼客栈,等待人不少,可也没那么多,目测应该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是在府里头等消息的。   左右下人看了,也会立刻回去报喜的,更重要的是,真若是中了,还会有衙役大张旗鼓的去送喜报,府上必须得要有可以主事的人。   别看魏时他们在酒楼订了雅间,待会儿得到了消息,可不能在酒楼用膳,也是要赶回府上的,衙役过来报喜,府里头鞭炮、大红绸缎,还有赏钱都要预备上。   下人固然可以做这些事儿,但如此喜事,主人家岂有不参加的道理。   元宝也算是经历过大阵仗的书童了,跟着少爷这么多年,这些重要的榜单都是他去看的,这流程他都已经相当熟练了。   提前一天或两天过来踩点,放榜的前一日,半夜就得爬起来,早早的把这位置给占上。   仅仅占上还是不够的,得有能力护住这个位置才行,就算是没有发布榜单之前,那也是人挤人,想要伺机把他从旁边挤开的那也不少见。   把靠前的位置从一开始保留到榜单发布,基本上就可以了,反正自家少爷的名字一般都是在最前面,不是第一个,就是第二个,而且是前者的情况居多。   这也就意味着,他只要瞄准了最前面的位置去看,一两眼基本上就可以确定了,少爷他到底是拿了第一,还是第二,也就不用跟这些人挤来挤去了。   业务熟练的元宝,打从官差们一出来,那红色的榜单还没展开呢,眼睛就已经紧盯着那片红色不放了。   官差要贴榜单,这贡院前面自然要空出位置来,挤着看榜的人群被迫往后,元宝艰难的保住了自己的位置,并且在官差们贴完榜单之后,迅速向前,目标也是相当明确。   在一片鲜红当中,自家少爷的名字,清清楚楚的摆在了首位。 第70章 一更   “中了,中了,少爷中了会元。”   一路小跑进了雅间,元宝连礼都来不及行,便已经匆匆忙忙的喊出来了。   可真的是憋死他了,怕待会儿出去的时候里三层外三层,少爷夫人们不方便走动,所以他这一路都把喜讯憋在嗓子眼里,不敢喊出来,一直到了这雅间。   魏时整个人已经处在一种懵懵的状态里,不知今夕何夕,从解元到会元,真就像是一场梦一样,不过这两个榜首都已经拿到了,状元还会远吗?   魏时之前不是没有想过今天这一幕,但是到了真正来临之际,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巨大的喜悦里、如释重负的轻松感,还有对未来的憧憬,这三种美好的感觉交织在一起,心情简直不要太舒爽了。   一旁的白姨娘已经掉起了眼泪,儿子这些年来读书有多努力,她是都看在眼里的,如今总算是快要熬到头了。   许是孕妇情绪敏感,几乎没怎么流过眼泪的刘枫,这还是在大婚那天之后,头一次掉眼泪。   就三个女眷在屋里头,两个都哭了,刘夫人一边轻抚女儿的背部,免得情绪过于激动影响到肚子里的孩子,另一边,欢喜的同时,也觉得有些尴尬。   鼻头不酸,眼睛不涩,欢喜归欢喜,可她真是没有要流泪的感觉。   刘钰还是满满的孩子气,又蹦又跳,要不是刘夫人手疾眼快的把儿子拉住,这孩子大概就要蹦到他姐夫背上去了。   这是姐夫,不是爹。   刘夫人也是无奈,女婿是标准的书生,纵然是学过她们的刘家拳,可也就是能流畅打下来的程度,要说力度那是没有几分的,猛不丁的一大小伙子跳背上去,那还不直接把人给压倒了,这大喜的日子里,再摔个好歹的。   魏时醒过神来,瞧着这屋子里的老老少少,心也算慢慢落回实地了。   贡士,从今日起他就是贡士了,而且是接连拿下解元和会元的贡士,本朝还没有大三元,如果殿试能够正常发挥的话。   魏时估摸着,他可能就要成为本朝的第一个大三元了。   “现在就回去吧,报喜的官差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过去,另外还得派人跟岳父、老师、师伯他们报声喜才是。”魏时开口道。   他大概是这个房间里除了刘夫人之外,最为淡定的一个了,最起码看上去是这样,说话的声音都是平静的,跟往常没什么不同。   刘钰觉得,‘大将风范’这四个字,同样能用在读书人身上,将军可以面对来犯之敌面不改色,他姐夫也丝毫不逊色于说书先生口中的将军嘛。   他都这么激动了,姐夫本人反倒是表现的跟没事儿人一样,境界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很快,刘钰就知道了,还真不是他跟姐夫的境界差距有多大,而是情绪外露的方式不同。   他们过来的时候,原是乘坐马车来的,现在到了要回去的时候,姐夫居然要步行走回去。   从贡院走到东城的魏府,少说也得一个多时辰吧,哪怕就是现在买匹马,直接骑着马回去呢,也比走路回去靠谱吧。   “你们先坐马车回吧,我在路上溜达溜达,用不了多久也就回去了,让元宝陪着我就成。”   知道若是不留个人下来,众人应该是不放心的,既然如此,那就把元宝留下。   魏时现在就觉得精神比较亢奋,特别想沿街跑一跑,当然了他自个儿知道,直接在大街上跑步是不可能的,他这还穿着读书人的长衫呢,真要是不顾礼仪,直接在大街上跑起来,大概会有人觉得他是犯了癔症。   就跟上辈子他看的那课文里一样,范进中举,狂喜之下,就直接疯癫了起来,那不就是得了癔症吗。   他可不希望,自己丢人现眼至此。   所以也就是沿街走一走了,从贡院门口一直走回家,脑子里的亢奋劲儿应该也就能下去了。   回去还能陪大家伙一块用个膳,然后专心备考殿试。   脑子亢奋但是并不影响思考问题,魏时已经把行程安排得明明白白了。   不过,走回去?   这一听就觉得不太正常,不过这样的表现才是正常的,才十六岁,就已经中了会元,而且极有可能就是本朝的第一个‘三元’,激动一些那才是正常的。   要是跟刚刚一样,反应平淡,那大家伙就算是现在不担心,回头想想也会觉得担心。   “要不我也留下来陪你吧?”刘钰他真从来没尝试过跑这么远的路,而且还是在城内。   “不用,你还是护送岳母她们回府吧,我不在,你也不在,这怎么能行。”   “怎么不行啊,这又不是在荒郊野外,不会出什么事儿的,还是让刘钰跟着你吧,你们俩谁要是走累了,直接买两匹马骑回来也行,或者是让元宝回去报个信儿,府里里头再派辆马车来接也行。”   刘枫安排的也是挺明白的,她这是怀着身孕,如若不然的话,哪轮得着刘钰跟元宝陪夫君在外边儿溜达,她一个人陪着就行了。   行吧,天子脚下还真没那么多事儿,魏时早些预备着来京城的时候,还挺怕在京城碰到哪个不讲理的官N代,就跟水浒传里的高衙内似的,老爹权高位重,还不讲理,那被人欺负死了都没人处申冤去。   不过当今治下的京城,真的是挺好,至今他也没见着哪个仗势欺人的混账恶霸。   曹安应当是他遇到过最有权势的子弟了,不光沾着‘官’字,还沾着‘皇’字,可跟混账恶霸扯不上什么关系,连纨绔都算不上,也就是不求上进而已。   不求上进的王府世孙,也就是吃吃喝喝玩玩,莫说是草菅人命了,连仗势欺人都没兴趣。   魏时原本是想着能清清静静的走回府,没什么想说话的欲Ⅰ望。   元宝是足够安静的,刘钰这孩子大概是要攒足了劲儿走回府,也没什么要说话的意思。   不过这往回走的路上,出乎预料的遇到了好几个熟人。   有他在国子间的同窗,也有曾经一起参加乡试的同年。   交情算不上有多深,但既然遇到了,再怎么不想说话,也得停下来跟人家聊一聊。   边聊着边等来了熟人,很快两个人的交谈就变成了四五个人。   刘子成,郑家逸,纪风锦。   这三位可以说都是会元的有力竞争者,不过魏时急于知道自己的成绩,也就没让元宝再看其他人的,这会儿见面聊天,还真是挺尴尬的。   人家恭喜他喜中会元,他能说什么,恭喜回去吧,不知道人家的名次,关键这也并非板上钉钉的事儿,万一中间出了什么岔子,人家没考上,或者压根就没参加,他再开口说‘恭喜’,那不是找茬吗。   魏时只能万分尴尬的解释。   “方才太过激动了,就想着出来在路上走一走,也没来得及看其他人在榜单上的位置,不知道诸位兄长考的如何?”   刘子成最为年长,之前还想过撮合魏时和自家妹妹,不过这事儿就提了一嘴,之后便不了了之了,如今怕是更高攀不上了。   “上榜了,在榜单中间。”   具体的名次,不说也罢,这一次会试总共录取了九十六人,他排第四十九名,关键也不是发挥失误。   考试的时候天气很好,他中间也没觉得身体不舒服,会答的题都答上了,能蒙的也都蒙上,可这成绩着实比他当初预计的要低一些,真没什么好说的。   当年院试的时候,他还压了人家魏时一头呢,如今一个排在榜单最前头,一个已经跌落到中间了,还真是世事无常。   刘子成说的含含糊糊,郑家逸也不好说的太明白,不然的话,就跟他上赶着炫耀一样。   “二十名左右。”   实际上是第十八名,多等了两年,没参加上一届的会试,原本就是冲着前十去的,如今再看,真的是小觑了天下英雄。   纪风锦跟其他两个人都不认识,就认识魏时一个,以前他和魏时,还有洪瑞,三个人是一起在先生们那里吃小灶的。   三个人里原就以魏时的水平最高,如今看会试的成绩果然如此。   “第六名。”   纪风锦对这个名次还是挺满意的,在先生们那里,他和洪瑞都是有能力冲击前十的,如今他也算是完成了任务,洪瑞可在二十名开外呢。   更重要的是,魏时已经拿了解元和会元,不出意外的话,那肯定就是板上钉钉的状元了。   他虽然是第六名,但是年龄长相还是有优势的,没了魏时跟他抢,他就极有可能会是这一届的探花郎。   自古以来,科举考试最引人注目的功名,一个是状元,另一个就是探花了。   夹在中间不上不下的榜眼,反而还比不过落后一个名次的探花。   得,总共四个人,就他年纪最大,还就他成绩垫底儿,刘子成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关键是就他现在的名次,如果殿试发挥不好的话,很有可能一脚就掉进三甲同进士里头去。   如夫人,同进士。   他可不想这么倒霉,可这些年来,倒霉事儿总是往他身上来。   一一恭贺之后,魏时还是挺好奇的。   “咱们江佑府乡试的前三名是都没参加上一次的会试吗?”   就算是刘兄,能在这一次会试拿到中间的名次,倘若两年前参加的话,也应当不会落榜才是。   “我这不是想着往前冲一冲名次嘛,所以就多等了一届,本以为要三年的,没想到正好赶上朝廷开恩科。”郑家逸苦笑道。   早知道是第十八名,他就应该再多等上一年的,这次恩科录取走了这么多人,一年以后的会试,竞争肯定就没有现在这么大了。   郑家逸能等,魏时也能等,但刘子成这个年纪是真等不了了,他比魏时大了十一岁,比郑家逸大了七岁,今年都已经二十七岁了,就算上一次过来考,有可能是同进士,他也是会过来的。   可他不是过不来嘛,就没有比他更倒霉的了。   “乡试回去之后,不小心扭到了脚,没办法到京城来赶考,这就又耽误了几年。”   刘子成都怀疑他这些年是不是命犯太岁,没少往寺院跑,香烧了不少,菩萨拜了不少,香油钱也没少往外捐,好在这一次是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到了京城,也参加了会试,没出什么岔子。   伤筋动骨一百天,尤其是现在这样的医疗条件下,当然要好好注意了,真要是落下什么的毛病,就算是考中了进士,那也是入不了仕途的。   这还真挺让人同情的,刘子成原本就是被守孝耽误了多年,要不然也不可能‘横空出世’,夺了魏时的院案首,现在又被脚伤耽误了两年。   这运气也真是简直了。   同情刘子成的同时,魏时也有些同情他自己,毕竟从县试一路考过来,除了尚未进行的殿试之外,唯一一场没有拿榜首,而是拿到第二名的便是院试了,还就是败在了刘子成手里。   倘若对方没有被接连的孝期耽误,那院试两个人是万万碰不到一起去的。   如果真那样的话,那可就不是大三元的事情了,魏时现在都可以展望六元了,小三元,大三元加起来可不就是六元嘛。   不过这事儿,魏时还真没法儿怨过人家,毕竟这位刘兄真的已经够倒霉的了,当年也是他棋差一着,学识不够。   皆是金榜题名之人,或许心里头多多少少都有些遗憾,可这会儿依旧是难掩喜悦。   不过谁也没像魏时表达喜悦的方式这么奇葩,非得要一路走回家。 第71章 二更   等魏时带着刘钰和元宝回去的时候,官差已经过来报过喜了,爆竹也已经放过了,宅院门口留下一地的红色碎屑,两颗石狮子上挂着大红绸布做成的花。   瞧着就可以想象当时有多热闹,魏时这会儿亢奋劲儿已经消下去了,多走几段路确实有醒神的功效,还好他在外头多溜达溜达,不至于回来之后直面这热闹的场景。   说实在的,高兴归高兴,可是特别喧杂的庆祝方式,尤其是又有很多外人在场的情况下,他还是挺不能适应的。   不过等进了府,一家子居然还没吃饭,就等他和刘钰回来了,魏时也是哭笑不得。   “万一我跟刘钰在外面用膳,你们岂不是要等到晚上了,下次别这样,又饿不着我们俩。”   还好是回来了,没被昔日的同年和同窗拐过去吃酒,不然的话,这三个人岂不是要饿肚子,岳母和姨娘都是长辈,夫人可是还怀着孕呢。   “这才多长时间,再说了,你以为就你一个人兴奋,需要一路走回来醒神,我们大家伙也兴奋着呢,还不得聊聊天、说说话,也跟着醒一醒神,这不就等到现在了。”   刘枫说的也是实在话,她们三个也没刻意的要等人回来用膳,只是太过兴奋了,即便是回来就坐下,面对满桌子的饭菜也吃不下。   “报喜的人可遣派出去了?”   “放心吧,该去的都已经去了。”   娘家,老师家,师伯家,国子监的几位先生那边,包括李家,她都让人过去报喜了,当然人家觉不觉得这是喜事儿,那就不一定了。   这一顿迟来的午膳,还是蛮丰盛的,心情轻松愉悦的魏时敞开肚皮吃了不少,以至于饭后,都需要去散步消食了。   刘夫人则是带着刘钰回去了,这宅院实在是不大,每次过来住,都得拉好几车的行李过来,等搬回去的时候,再把这些东西都拉走,是以,想要在魏府留宿,还真不是一件随便就可以决定的事儿,得提前把东西收拾好才行。   刘钰这段时间可以说是相当老实,该读书的时候读书,该打拳的时候打拳,今儿算是好不容易才有个机会出来的,他要是不听话,就得立马被盘问,心里头有什么择妻的标准。   他能有什么标准,这才哪儿到哪儿,姐姐都能十九岁才大婚,他一个男子汉急什么。   “老师也该散值了,我得亲自过去跟他老人家报喜,师伯那边也得去一趟,晚膳就不用等我了,也别让厨房的人准备了。”   不嘱咐这一句不行呐,让身怀有孕的夫人饿着肚子等他,实在是于心不安,而且他这边要是不给个准话,厨房那边的人就一直会准备着,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先不说浪不浪费食材,关键是太熬人了。   夫人是如何管家的,他不打算插手,这些规矩应该已经是刘家好几代积累下来的,也可能这京城的官宦人家都是如此,他没必要把后世的规矩拿过来,免得这规矩也跟人一样水土不服。   只不过,说他矫情也好,说他小市民心态也罢,能少给人添些麻烦,他就尽可能的少添,这么做可能也没多少意义,就是图个心安吧。   ——   魏时到沈府的时候,正好赶上老师散值回来,师徒俩是在大门口遇上的,不同的是一个骑着马,一个坐着马车。   沈舟高兴呐,连马车也不坐了,让下人把学生的马匹牵到马厩里去,拉着学生的手,就往府里头走。   “老夫在衙门就知道你的喜报了,好好好,真的是太争气了,头段时间看你誊写出来的答案,老夫就知道差不多稳了,如今,果不其然,真的是太给老夫争气了。”   学生的兴奋劲儿过去了,老师的还没过去呢。   沈舟这辈子就收了这么一个徒弟,在这之前,挑来捡去的,硬是一个都没收,大家表面上虽然不说什么,可是私底下也是议论过的,尤其是在他破例收了魏时为徒之后。   ‘挑来捡去的,最后都没人过去请他收徒了,只能收了一个庶子当徒弟’   ‘以前还觉得他眼光高,现在看来,什么眼光高啊,分明就是老糊涂了’   ‘有他后悔的那一天’   ……   诸如此类的话,沈舟也是听说过的,几个儿子在信里头也提起过这些事儿。   可现在,这些人傻眼了吧,十六岁的会元,放在哪都是绝对的天之骄子,更何况他这个学生还极有可能成为本朝第一位大三元。   在衙门的时候,他听着同僚们恭贺的话语,心里头别提多舒爽了,他并没有要求学生要考个会元、考个状元回来,毕竟他也不是专心做学问的大家,修建水利工程这种事情,那些‘之乎者也’的句子还真用不上。   这不,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了不是。   看得出来,老师难得这么高兴一回,不光让人上了菜,还拿了酒。   “今天这大喜的日子,必须得喝点儿。”   沈舟自己也不是个能喝酒的人,所以平日里也很少喝酒,不过有些话,不喝酒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学生说,不管是为了今日的大喜事儿,还是为了把那些话说出口,今儿都得喝点。   事实上,魏时在家中已经是喝过酒了,只不过没喝多少,出门之前又换了衣服、漱了口,这会儿身上应当是闻不到什么酒味儿。   老师要喝,那就喝吧,难得这么高兴,师伯那边,明天去也成,老师跟师伯这关系,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除了开头,沈舟说了不少‘高兴’、‘争气’之类的话,紧跟着就开始聊他手头的水利工程。   魏时为了备考会试,已经有差不多半年的时间没有翻看过水利方面的书籍了,原本他在这方面的水平跟老师比起来,就很不怎么样,这会儿听起来还是有些吃力的。   说着说着,忽然就切换了内容。   “世人都喜欢酸言酸语,从一个方面比不过人家,就会从另一个方面去抨击他,去恶意的揣测他,这样的事情太常见了,就算是遇到了,也不用管这些个跳梁小丑,任他们说去,说破了大片,也不过是把自己内心的丑恶揭露开来……”   沈舟有些语无伦次,他很想跟学生说明白,但有些话又不好说的太明白。   不过魏时确实是听明白了,老师大概还以为国子监是一个真正的清净之地,听不到什么酸言酸语。   实则不然,别看他入国子监两年来,一直都是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样子,可是群体生活,总是免不了要跟人接触的。   再加上国子监就那么大,里面的学生又那么多,很容易就在不经意间听到很多自己不想听的话。   这些话大概就是老师所说的酸言酸语吧。   大家攻击他的几个地方都很一致。   首先,就是庶出的身份,当然这个年代,庶出也是合理合法的,嫡出也并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就是觉得庶出低贱罢了,上不得台面,言语之间颇有些高高在上的意味。   另一点就是他的岳家,正七品县令庶出的儿子,能娶到正二品兵部尚书的嫡长女,说他会钻营呗,削尖了脑袋往上爬,吃相太难看了。   再有就是老师,老师这么多年来就收了他一个徒弟,除了解元的功名之外,其他并没有可能拿得出手的地方,在文圈里也没多少名气,换句话来说,就是才情不够,只会死读书,能被沈大人为师,也是他会钻营的表现之一。   最后一点就是曹安和刘钰,这两个跟他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好友,都是权贵子弟。   而在他还没有跟刘家结亲之前,就已经同这两个权贵子弟交为朋友了,而曹安和刘钰呢,除了他之外,压根就不理会国子监里的其他同窗。   这就又成了他会钻营、爱巴结人的证据。   反正翻过来覆过去的就那些话,魏时一开始也会因为误解觉得心情不好,甚至还会逐一报复回去,但是这样的话听多了,也就没有力气和时间跟这些人置气了。   这压根就不是什么误解,是偏见才对,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误解还能被解开,偏见,那就是他们只相信自己想到的东西,根本就不管看到什么。   跟这样的人置气,真的是白白浪费自个儿的宝贵时间,左右都是一些见不得人好的红眼病,就像是待在阴Ⅰ水沟里的臭老鼠,只能是用自己阴暗的心理去揣测别人,见不得天日。   不过,他没想到老师会特意给他提这个醒,算是提前给他打个预防针。   只是老师没有想到,国子监跟其他地方没什么不同,甚至还要更为残酷,毕竟这里面的人走出去之后,未来的际遇天差地别。   “我知道,您就放心吧。”魏时把酒给老师斟上,又把自己面前的酒杯倒满,一饮而尽。   “说这些话的人,大都是出于嫉妒,他们说的越酸,说明嫉妒的就越厉害,心里头就越难受,也说明您学生越优秀,我有什么好不高兴的,他们那些酸气的话,在我心里头那就是夸奖,夸的越是厉害那才好呢。”   这话说的,洒脱是洒脱了,可怎么一点都不像他的学生,他的学生魏时以前是一个多么谦虚恭敬的端方君子。   这话一开始听着境界还是挺高的,可是说着说着,到了最后,怎么有点像耍无赖的样子。   不过这‘无赖’耍的好,人就怕想不开,要是能把这些酸言酸语都转化成夸奖自个儿的话,那生活肯定是没什么烦恼了,这日子也就过得和顺了。   可要练就这样的本领,之前得经历过多少呀。   沈舟都不敢往下想,别看他活了一把年纪,最小的儿子都要比魏时年长,可知道别人私底下对他不好的议论,心里头也是窝气的。   所以学生出息了,算是一巴掌打回到这些人的脸上,今儿他才这么爽气。   “就是得这么想,让那些人发酸去,最好是发一辈子的酸,那说明这辈子他们都赶不上你。”沈舟端起面前的酒杯,同样也是一饮而尽。   这方面他还真得跟自己学生学习,都说人言可畏,可若是自己不在意了,那这些不堪入耳的话就没多大的杀伤力了。   师徒俩难得喝次酒,还都喝醉了,沈舟喝醉酒之后,话特别多,絮絮叨叨的,把清醒的时候不好意思说的话,这会儿全都说出来了。   “你的性子踏实,老夫就没见过比你性子更踏实的年轻人,太适合到工部来任职了,比去户部合适,你先在户部待几年,觉得哪里不自在了,或者更想到调到工部来,到时候咱们再调回来,不用怕你师伯,他没几年就要退了。”   “你是不知道,今天收到你的喜报之后,王大人脸上那个表情真的是太酸了,他以为老夫不知道,背地里说老夫的小话,还想着看老夫的热闹呢,这下好了吧,会试的榜单一张布,‘啪’一巴掌就打他脸上了。”   “老夫那几个儿子,一个个都是不着家的,非得去外头,在京城有什么不好的,在六部当差能做的事情多了去了,难道只有做父母官才能为百姓谋福吗?狭隘,你可别学他们,他们跟你不一样,心不踏实,没办法做水利,你师伯也嫌弃他们,在算学上没天分。”   ……   红着脸的魏时,也不知道是酒气上头,还是被老师夸的上了头,这些话一句一句的,不管从哪个角度听,都像是在夸他。 第72章 三更   喝醉酒之后的夫君特别乖巧。   刘枫挺着个大肚子,让下人把夫君搀回房的时候,还怕醉酒的人脑子不清晰,万一有个什么动作,再不小心打到肚子上,伤到孩子那可就不好了。   但不管是擦脸,还是换鞋,夫君都特别听话,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脸颊红彤彤的,就像个小孩子。   所以换衣服这事儿,还是她来吧。   据她所知,别看元宝给夫君做了这么多年的书童,这些起居上的事情,夫君可从来都没让元宝插手过。   这近一层,远一层的关系,都明明白白放着呢。   作为近人,刘枫还真不太想在这些事情上使唤元宝。   ——   宿醉带来的头疼,真的很让人痛苦,魏时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瞧着厨房送来的早膳,准确的来说,应该是迟来的早膳,谁让他起晚了呢。   小米粥,鸡蛋羹,酱黄瓜,萝卜条。   全都是他点名要的。   胃里现在实在是吃不下油腻的东西,也就是能来些清淡爽口的了。   刘枫已经用过早膳了,而且是相当丰富的早膳,哪怕她也就是能吃掉其中的六分之一,可厨房该上的饭菜还是要上。   这一点她跟夫君是不太一样的,以前还没有怀孕的时候,她倒是也有尝试着让三餐都稍稍简单一些,不那么铺张。   但是怀了孕之后,那可就不行了,一切都要以肚子里的孩子为主,膳食上都是听太医、大夫和赵嬷嬷的,自然没办法节俭就来了。   不过这些饭菜也不会浪费,主子吃完了,下人还可以吃,不会被直接倒掉。   魏时没在家里头待太久,就直接忍着头痛去了师伯那边,本来嘛昨天就该去的,可是跟老师喝酒一直喝到晚上,这才耽搁了,趁着今日是休沐日,当然得要早早的过去了。   沈涛早就在府上等着了,瞧见了魏时就笑。   “两个不能喝酒的人凑在一块还都喝醉了,真是有出息。”   不过也是可以理解的,大喜事儿嘛,高兴就容易把酒喝多了。   让他觉得生气的是,这俩人谁也没想着喊他一块过去,他这把老骨头了,过去喝杯酒,难道还能打扰到两个人师徒情深吗。   说起这事儿来,魏时也觉得不好意思,当然不是因为跟老师一块儿喝醉酒不好意思,而是老师醉酒之后说的那些话,酒醒了之后他还记得呢,怎么想都觉得是在夸他,而且各种角度,特别清奇。   “醒啦,老夫昨天就收到你的喜报了,一直等你,你也没过来。”   沈涛说起来还有些委屈呢,他可是特意准备了一道算学题目,就打算拿出来,跟魏时好好庆祝庆祝呢。   结果,第一天没把人等过来,沈舟绝对是故意的,就知道他在这等人,所以拉着魏时在那边喝酒,打击报复他把学生给弄到户部去了。   第一天没把人等过来,第二天这兴奋劲儿就过去了,所以原本准备好的算学题目也没拿出来。   “你去户部的事情,老夫已经跟圣上提过了,当时太子也在场,安心准备殿试,到时候旨意就会下来。”   跟圣上说这事儿的时候,他也是觉得面上有光,自己看好的人,弟弟唯一的学生,在这一次会试当中一举拿下会元,他开这个口,也是满含着骄傲的。   “让师伯费心了,学生会好好准备殿试的。”   “你的能力老夫还是放心,也别太紧张,放轻松,只要正常发挥就没什么问题。”   当今最注重实干之人,这一点从他弟弟和太子的舅舅白石景两个人身上就能看出来。   同年的进士,一个是榜眼,另一个却是状元。   在这之后的仕途可就大相径庭了,自家弟弟在翰林那里就待了三年,之后便进了工部,一干就是许多年,已经是正三品的右侍郎了。   白石景一直待在翰林院,如今才是从四品,而且从正五品升至从四品还是沾了太子的光。   沈涛不是觉得翰林院不好,那地方清贵,专心做学问的人去那地方待着再合适不过了,只不过若想干实事儿,翰林院就不能呆了。   当今注重实干,对有实干之人颇为善待,仕途上的升迁就很能体现这一点。   想来魏时的状元之位,三元之名,当今是不会刻意卡着不给的。   想要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不过魏时好歹也有过多次大考的经历,自认为就算是紧张些,到时候也是可以发挥出水平来的。   殿试跟会试放榜隔了不过六日,时间还是挺短暂的,魏时除了练习策问之外,也有关注这一届榜上有名的同年。   朝廷的邸报上,这些都有刊登,再夹杂一些民间的小道消息,七七八八也就凑全了这些贡生们的生平事迹。   国子监这边,前十名就考进去两个人,一个是他,另一个就是纪风锦。   第二名和第三名全都是出自白鹿书院,对于他们国子监来说,这一次还真挺险的,万一他要是在考场上出了什么情况,没发挥好,那这头两名可就全被白鹿书院的人给包揽了。   洪瑞只考到了第二十五名,原本他的水平跟纪风锦是不相上下的,这次应当是没有发挥好。   虽说不是一考定终生,可这样的考试,只要中了,那就没有重新再来的机会了。   所以真要是没能发挥出应有的水平来,还真是挺遗憾的。   依照往年的惯例,殿试最终出来的名次跟会试可能会有小幅度的调动,但大体上名次是不变的。   在忐忑和激动的等待中,终于到了殿试的日子。 第73章 一更   进宫的各项礼仪,魏时在自家府上,就已经提前学过了,不过在殿试正式开始之前,九十六名贡士都被领着教了一遍规矩。   作为会元,魏时是站在最前头的,正式开考之后,并不见皇上,几位主考官倒是站在一边,魏时的座位也是最靠前最中间的位置。   最前面这一列,便是此次会试的前十名,左右两边都是魏时不认识的人,应该就是白鹿书院的两位同年了,看上去也是还是挺年轻的,也就是二十岁左右的样子,这些座次就是按照成绩来排的。   想来就算是不看书案上贴着谁的名字,习惯这样排序的人,也可以轻而易举的推算出考生在会试当中的名次来。   殿试是只考策问,所以不管是试卷,还是官方提供的纸张,加起来都不是很多,不像之前会试的时候,量太多了,需要仔细记住顺序,免得到时候慌里慌张的把顺序给放错了。   殿试的题目跟会试的大气磅礴比起来,要‘小’很多,让贡士们做这样的策问题目,应该说要更务实一些,更能够考察出水平来。   如果要管理一县之地,要从哪几个方面着手?   这一批贡士虽然大部分都会进入东宫做属官,但是将来也是有可能被外放做父母官的。   不过俗话说的好,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尚未入仕途的贡士们,在此前的很多年都致力于读书考科举,就算有想要日后为一地百姓谋福的人,没入仕途之前就想这些,未免有些太早了。   最近这十几年来,在当今继位之后,策问题目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不管是教书先生,还是应考的学生,都根本就摸不着朝廷的脉络。   各个方面的都有,跟以往很大的不同就是不再拘泥于书本上的东西,不再辩证的问什么礼与法的关系,也不会问本朝哪位皇帝的政绩如何,避免了写一些歌功颂德的文章出来。   策问题目出的都很切合实际,学生们私底下练习的时候,自然也就是偏这个方向的。   不过实际要解决的问题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而想要真正解决一个问题要研究的东西也太多了,根本就不可能做足万全的准备,可能把每一个题目都练到。   就像这次出的题目,那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治理一县之地,所需要的官职不过是正七品知县而已,对这些贡士而言,并非是什么遥不可及的事情。   而且这里面有一部分人初入仕途,官位就要高过正七品,即便是外放,那也是比知县品阶更高的官。   这看起来似乎并不是一个难题,怎么都能写出几条道道来,但是谁也没有十足的把握,毕竟谁也没有真正的管理过一县之地,在此之前也甚少有人研究过这些。   有朝廷的邸报和民间各种小道消息,足以让贡士们对本次会试的前十名有所了解。   所以坐在魏时左右和后面的这些人,全都知道今年新出炉的会元,乃是一位七品知县之子。   虽说现如今在国子监读书,可这才来了几年,幼时肯定是跟在父亲身边长大的,耳濡目染之下,了解的东西也会比旁人多。   这运气,也是没谁了,想羡慕也羡慕不来。   被羡慕的魏时,实际情况也没有比大家好多少,就算是充做嫡子教养的那些年,他也没有耳濡目染接触过这些。   一来,父亲从来都不会把公务带回家中的,二来,他从未去过县衙,自然也就不可能接触到这些。   在燕县的时候,他连朝廷的邸报都没有看过。   如果这次的策问题目是如何管理一州之地,那魏时还是稍稍有些把握的,因为他在柳州城的时候,是真的曾经见到过大伯处理一些简单的公务,而这些事情大多也从来都不会避着他和堂兄。   只不过这一次的题目是关于一县之地的治理,而并非是一州之地。   虽说这两者之间一定有异曲同工的地方,但是差别还是很大的,县一般都是隶属于州的,管理一个州要注意到的问题更多,可管理一个县,问题虽然不多,但要非常的细化才可以。   魏时对这方面也是门外汉,他既没有真真正正的管理过一个县,之前也没怎么收集过这方面的资料。   只能是把之前看大伯管理柳州城的经验照搬过来,然后筛选一部分,再慢慢的细化,最终将条理化的能够形成一个整体的方案拿出来,写出一篇策问。   这应该是魏时写策问,用稿纸用的最多的一次了,草稿确实没有打的,因为时间实在是来不及了,再把一个完整的方案罗列清楚之后,魏时都直接在正式卷面上答题了。   因为事先已经想的足够细化和全面了,所以落笔的时候就没有多少迟疑了,行云流水,这句话还没有写完,下句话在脑子里就已经出来了。   停笔的时候,距离最终的交卷时间,只剩下一炷香的功夫了。   魏时抬头,明晃晃的两个人影就立在正前头,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过来的,更不知道这二位刚刚有没有下场巡视。   能穿明黄色的人,还可以到贡士们考试的保和殿来,也就只有当今和太子二人了。   魏时早在先前就有这个心理准备,一则是当今注重科举,据说每次殿试都会亲自过来一趟,当然,待的时间长短就不一定了。   二则,这次恩科,毕竟是为太子选人,太子新立,东宫需要的人手不仅多还要精,从会试的题目上来看,太子是真打算从这一批的新科进士当中选出人才来。   是以,当今和太子会来,应该说是在众人的意料当中。   只不过魏时刚刚实在是太过专注了,以至于忽略了外界的环境,也就没注意到这两位大boss是什么时候来的。   这会儿赶着时间写完了策问,魏时心里头的轻松愉悦感要远大于见到皇帝的激动。   看到题目的时候,心里头还有些踯躅,但是当这篇文章完完整整的写完,反倒是有了信心。   他提出的这些条条道道,还是有依据的,并非是凭空杜撰而来,而且也颇具条理性和完整性,应当还算是一篇不错的策问。   从来都没有亲自治理过地方的魏时,这会儿当然是信心满满了,多少年后,当他终于被外放做父母官的时候,治理一府之地,再回头看自己的这篇策问,还真是……惨不忍睹。   实际上,皇上和太子已经来了有大半个时辰,在这九十六名贡士当中,转了右转,哪个人的文章都看了,尤其是前十名的。   太子这会儿还是比较兴奋的,终于可以完整的组建自己的班底了,而且底下的这些都是惊才艳艳之辈,难怪昔日唐太宗会发出‘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的感概,他现在站在贡士们前边儿,也有自动感慨。   皇帝脸上的表情还能端得住,但心里边着实是有些一言难尽,这次殿试的题目是太子出的,他也不能说什么,毕竟这事儿他已经放权给太子了,又基本上是给太子挑的人。   可这题目,不是说考察不出贡士们的水平来,问题是太能够考察出水平来了,一些大的题目上,这些故事们说些治国之策,还能侃侃而谈。   越是这种看似比较小的题目,暴露出来的问题就越多,太子年纪轻,又是刚刚入朝堂参政,看不出来这些问题很正常。   但是他和那些即将要阅卷的大臣们,除了一直待在翰林院没怎么管过事儿的白石景之外,这样的文章放在眼前,哪哪都是漏洞,哪哪都是问题。   总之是一言难尽,看这样的策问,本身就是一种折磨。   当然了,要是忽略掉内容,只看文采的话,那绝对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太子现在不就如此,他在下边溜达了一圈,太子也跟着溜达了一圈,看到的东西是一样的,想到的东西就肯定不一样了。   终于把试卷收上去了,贡士们是饿着肚子走出的保和殿,这会儿身上除了饥饿感,就是精神高度集中后带来的疲惫感,哪怕已经走出了宫门,也实在是没什么精力聊天讨论了。   略了说了几句话,跟大家伙告辞之后,上马车的上马车,上轿子的上轿子,总归是没什么力气再折腾了。   魏时这会儿就想睡一觉,完全不似会试放榜那日,还要在街上走一走,醒醒神。   考完的人都轻松了,虽然还有些等待成绩的忐忑,但该使的劲儿都已经使上了,这会儿真没什么可做的了。   留在宫里头批改试卷的大臣们,可就真真是难过多了。   策问,不同于诗赋和杂文,比起文采,更重要的是内容,尤其是在科举考试当中。   当今注重实干,科举选士的基调也早就已经定下来了,那就是选能干事儿的,这一点要比能写锦绣文章更重要。   所以他们不能只看文采,要说文采,但凡是能被选进来的贡士,那就没有差的,最主要的还是要看内容。   治理一县之地,要从哪几个方面着手?   这策问题目太过具体了,还真是为难大家伙了,远要比会试的策问难得多,这些学生们练的大都是这种宏观上的大题目,遇到太过具体的策问题,可不就傻眼了嘛。   如今他们这些人也只能是从矮个子里拔将军。   魏时就是那个从矮个子里头挑出来的将军,本来嘛,在接连拿下解元、会元之后,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的状元,不管当今喜不喜欢这么个好兆头,当臣子的,自然都乐意在锦上添这么一朵花。   更何况,这一次的文章,魏时虽然写的不够出彩,但是跟其他人比起来已经是佼佼者了,把他列为头名,大家也是都同意的,包括太子之舅白石景。   谁都知道白石景的文风偏华丽,不过,这次做主考官,个人风格倒没那么明显,排出来的名次,还是跟众人比较相符的。   作为太子的舅舅,哪怕明面上只是官升一品,可带来的好处却不止这些,能以从四品的官职做会试的主考官,可不就是沾了太子的光吗。   因此他很清楚自己为什么做这个主考官,太子要选什么样的人,他就以什么样的标准来选人。   太子更喜欢务实的官员,那他就要尽量克制住自己了,评卷的时候不能被自己的喜好所左右。   因此不管是会试,还是殿试,他选出来的头名都是魏时。   当然了,殿试最终的名次,还是要交由圣上和太子裁决。   也算是缘分了,当初魏时的解元,就是他点的,他是那一年江佑府的主考官,会试又是他,这次殿试的评卷他也有参与。   接连三次,若魏时真得了三元,那跟他这个考官也是颇有渊源。   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渊源,不仅是在这几次的考试上,他跟魏时的老师,还有大伯,可都是同一年的进士。   日后等魏时去了太子的东宫做属官,也算是一个阵营的人了。   白石景现在还不知道,这位跟他颇有渊源的小辈儿,在皇上和太子那儿,已经是户部的人了,等到殿试的成绩一出来,旨意就跟着下来了。   九十六名贡生的文章,按照诸大臣评判出来的顺序放好,呈递到皇案之上。   皇帝这次是没什么仔细看的心思了,就只看了这头一份,剩下的全拿给太子了。   沈舟的弟子,沈涛特意开口要的人,还曾经提出过记账之法,在他这边,还真是挂了号的人。   皇帝是觉得哪篇文章写的都不够好,太子呢,则是觉得哪篇文章写的都挺好,所以原先这文章呈上去是什么顺序,最终定下来的就还是什么顺序,一点改动都未做。 第74章 二更   考都已经考完了,魏时筋疲力尽的回到府上,压根就没有心情把在殿试上写的策问再重新默写一遍,反正第二天成绩就出来了,也就不需要再急轰轰的拿过去给老师们瞧了。   刘枫在这些事情上向来都是极为贴心的,跟她大大咧咧的性格还真不太相符,回到府上,一句殿试相关的话都没问,说起的是肚子里的宝宝。   “今天肚子里的孩子踢我了,还挺有劲儿的。”   刘枫满脸的温柔,以前她总觉得是个女孩,可是今儿这么大的力气,她又觉得应当是个男孩子。   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快要六个月,胎动也越来越明显,魏时曾经将手隔着衣服放到夫人的肚子上,那时候胎动还不太明显,肚子里的宝宝动作特别的小,但是隔着娘亲的肚子和衣物,又能够很明显的感受到。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神奇了,神奇到在碰触的那一刻,魏时都能够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可用过膳食了?肚子还饿不饿?”   魏时之所以有此一问,是因为随着肚子显怀之后,夫人的饭量是越来越大,而且还经常的会感觉到饿,太医和大夫都说是正常的反应,不过还是建议每顿饭不要吃得太多,要少吃多餐。   刘枫自个儿也是无奈,她现在一天至少要吃五顿饭,这饭量跟她往日比起来长了将近一倍。   肚子也跟吹气儿似的,一天比一天大。   赵嬷嬷说,娘怀她们的时候也这样,怀孕的时候胃口好,生出来的孩子也健壮。   她们兄弟姐妹几个是挺健壮的,在练武方面,最好是随了她们刘家,读书方面呢,最好是随了夫君,如此文武双全,想要在世间立身那可就太容易了。   刘枫纵然已经用过晚膳,可还是陪着夫君吃了一顿,算是夜宵。   这种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安逸是挺安逸的,不过有时候也会挺让人恼火,以前的衣服全都不能穿了,从前她就不爱胭脂水粉,可多少会往唇上抹些口脂,现在也都不用了,至于那些个首饰,在自个家里头是能不带就不带。   另一方面随着饭量的增长,哪怕她的口味儿已经恢复到了怀孕之前,顿顿吃肉都不会腻,可太医也说了,这几个月最好还是以素食为主,多吃些青菜水果。   就为了这事儿,她特意让人在庄子上建了暖房,不是用来种花的,而是用来种菜的,至于水果,只能是放到冰窖里冻着了,等到了冬天,也不至于没得吃。   总之怀孕的过程,也不像她之前想象的那般,全然都是美好的,还是有不少辛酸。   事实上,刘枫这一胎的怀像已经算是很好的了,身体既没有浮肿,也没有腰酸背疼,而且整个人胖的还挺匀称的。   不只是肚子的,其他地方也长肉了,瞧着还是挺均匀的,若单单只胖个肚子,那家里人瞧了也会觉得心惊胆战。   到了现在这个月份,太医其实已经能够诊出来是男是女了,不过,不管是魏时,还是刘枫,都没想过要问这个事儿,府里头一应的东西,都是备了两份,一份女孩儿用的,一份男孩儿用的。   夫妻俩,一个是被殿试弄的筋疲力尽,一个怀着孩子精力本就不太够用,晚膳之后,就在后花园里头溜达了一圈,连半炷香的功夫都不到,就准备要洗洗睡了。   自己的事儿就等着明天出结果了,算算日子,堂兄乡试的结果也应该出来了,就是不知道书信什么时候才能到,希望是喜讯吧。   ——   第二天一大早,贡士们又得进宫,不过这一次去的就不是保和殿了,准确的说,他们只是在议政正殿门口等待。   跟昨天一样,也是按照会试的成绩排成的长队,魏时是打头的。   众人的心情自然不可能平静,哪怕知道结果已定,这会儿也忍不住在心里暗自祈祷。   没让他们等太久,礼部的大人就已经出来了,手里头拿着的就是此次殿试的排名。   宫外也会有榜单张布,不过若论时间早晚的话,还是这边更早一些。   这应该是让所有读书人最惊心动魄的时刻之一了,寒窗苦读数十年,绝大多数人为的不就是这一刻吗,金榜题名,御街游马,在迈入仕途之前,这就是最高的理想和目标了。   当然了,金榜题名也分名次,御街游马也有先后顺序,一届的新科进士,备受瞩目的就是一甲了。   状元,榜眼,探花。   前三名的归属绝对是万众瞩目的存在。   “此次新科进士,一甲前三名,状元魏时,榜眼杨梓昱,探花石简。”   一切尘埃落定。   三元及第,念念不忘的事情终于达成了,可大概是因为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魏时并没有多么激动,至少赶不上会试放榜的那一日心情激动。   跪谢皇恩,甚至还有心思想这一次的榜眼和探花,殿试的前三名和会试的前三名居然是一样的,名次一点儿都没有改动,这两位都是白鹿书院的学生。   国子监跟白鹿书院杠了这么多年,一开始的时候国子监是落后于白鹿书院的,后来慢慢的,变成了棋逢对手,各有输赢。   今年这一届的恩科,应当是国子监赢了吧,一个状元的分量跟榜眼和探花加起来的分量相比,可能还不好判断,但是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人,这一项上就具有了压倒性的优势。   不过,可惜的是纪风锦,他本来是剑指此次探花的,这次是没戏了。   紧跟着是宣布二甲的进士。   果然是跟会试的排名没有差太多,纪风锦虽然没能考中探花,却是此次的传胪,二甲头名,放到所有的新科进士里,也就是第四名。   这样看来此次恩科的前四名,就全被国子监和白鹿书院包揽了,不管这两家胜负如何,从总体上看,都是这次恩科的赢家。   郑家逸名次未变,依旧是第十八名。   刘子成这次不知道应该说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名次要比会试略低一些,之前会试的时候是第四十九名,这次却是跌到了第五十三名,可运气不错的是,刚好卡在了最后一个二甲的名额上。   要是再往后一个名次,那就跌到了三甲里了,成了有如夫人之名的同进士。   除了这几个人之外,魏时还关注了洪瑞的名字,这次应当是发挥出水平了,第十二名,一下子就冲进了前二十名里头。   不过,并非是魏时站着说话不腰疼,而是世情如此,二甲头名和最后一名,还真没多少区别,也就是现在还能排出个名次来,等到了日后,就算是跟旁人提起,那也就是顶多说个二甲,谁还会具体到多少名。   所有的名次都公布完,紧跟着就是传胪大典,这一系列的礼仪,早在殿试之前,众人都是已经学习过的,虽然没有经过什么所谓的彩排,可一点儿岔子都没出,动作整齐又利落。   金榜题名之际,大多数人的精神都是昂扬的,动作做出来,也带着一股子爽利劲儿。   等出了宫门,这还不算完,御街打马,还有那琼林宴,这才是新科进士们最为快意的时候。   魏时俗人一个,自然也向往这虚荣又得意的场景,他自觉骑术还算不错,又是走在最前面的新科进士,胸腔里这股子心潮澎湃的劲儿,可比听礼部官员公布名次的时候,还要激荡。   魏时都怀疑,自个儿到时候就算是骑着马,也能够走出‘六亲不认’的步伐来。 第75章   新科进士所骑的马,都是朝廷提供的,并非是自个儿自备的马匹。   魏时分到的是一匹白马,全身没有一点杂色,瞧上去甚是俊逸丰朗。   魏时一直以来骑的都是自个儿的枣红马,这倒是无关对马匹颜色的喜好,而是当初选择马匹的时候,觉得枣红色更容易收拾干净,也更耐脏一点。   他当初要四处赶考,身边虽然有跟着的下人,可毕竟是大伯给的。   说句伤人心的话,哪怕大伯在他心里,就好像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一样,但他比谁都清楚,并不是这样的,所以不管是用大伯的下人,花大伯的钱,还是住大伯给的宅院,魏时都觉得自个儿是在占便宜。   既然是觉得在占人家便宜,魏时自然是能不麻烦旁人,就不麻烦旁人。   事实上,单就颜色而论,比起枣红色,他还是更喜欢白马。   后来,等他自个儿娶了夫人,又得了朝廷的赏赐之后,已经是骑惯了那匹枣红马,也养出感情来了,便没在买另外的马匹。   在这方面,他还是挺‘专一’的,不像夫人,光是府上的马厩里就养了七八匹,庄子上那就更多了。   马脑袋和脖子上还带着大红绸缎做成的花,瞧着很是喜庆。   朝廷发的进士服本就是以红色为主,这样的一人一马,不知道的人瞧了还以为是迎亲的呢。   所谓‘御街’,并不是特别长,如果快马加鞭,一炷香的时间就能溜达完,但新科进士们御街打马,可不是赛马,比谁更快的跑到终点。   比起终点,更重要的是这过程才对。   有朝廷的官兵亲自护卫,沿街全都是百姓,人挤人,就跟大型明星见粉丝现场一样。   春风得意马前蹄,一日看遍长安花。   如今虽说是秋日,而且天气并不怎么好,秋风带来的是萧瑟的冷意,可这中了进士之后,喜悦得意的心情却是一样的。   三楼的一处雅间,刘枫、姨娘、刘夫人,还有好不容易逮到机会出来透透气的刘钰,全都从窗户口往外远眺呢。   “怎么还没过来?刚才就在那儿了,这么长时间才挪动了这么一小段儿的距离。”刘钰小半个身子都挂在窗户外头了,就这么一段路,磨磨蹭蹭的,倒是走快点呀,他都替这些人着急。   “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急性子,读书是最要耐得住性子的事情了,从这点上来看,你还有的磨呢。”刘夫人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教育小儿子的机会。   以前都是太过溺爱这小子,所以现在才会文不成,武不就,哪样都拿不出手,相看亲事都不上不下的,但凡是身上有个功名,可挑选的余地就会大很多。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她也就是管上这两年,不拘是文,是武,能拿一个微末的功名来就成。   刘钰真是怕了他娘了,一声不吭,好不容易才有个机会溜出来,他可不能再让人给压回去。   娘亲怎么教弟弟的,刘枫向来都不管,聪明人做聪明人的事儿,她自觉不算聪明,这会儿只要好好听着就是了,更何况刘枫现在的心思全都在底下呢,哪怕连那人的身影都远到没法辨认。   马匹走得再慢,也仍在缓步前行,魏家早在头几日就订好了雅间儿,这地方在哪儿魏时也是知道的。   不光是刻意的把马往右偏了偏,骑行的速度还更慢了,好在他是新科进士的领头人,他慢下来,后边的人也跟着慢,不知内情的人,必然是看不出来的。   可知道内情的,这点小心思那可就藏也藏不住了,尤其是到了这个地方,他一直仰着脸,一只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还冲着三楼的方向挥了挥。   刘枫也跟着用力挥动自己的右手,若不是怀着身孕的话,今儿她肯定不可能在雅间儿上呆着,当然是去下边了。   一个十六岁的状元,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人,另一个已经怀胎六个月了,怎么都还跟孩子似的。   如果说魏时和刘枫是欢喜坏了,以至于露出了几分孩子气,那白姨娘今儿在亲家这边是真的失礼了,从能看清楚儿子的身影开始,就已经泪眼朦胧了,到了现在这时候,那泪真就跟断了线的玉珠子似的,不断的往下落,而且还真没什么……美态可言。   脸上擦的胭脂都被泪水给冲开了,留下一道一道的……特别滑稽的痕迹。   刘钰今儿表现的还算不错,很是镇定,如果能忽略他扯着嗓子喊姐夫的声音,那就能离稳重更近一些了。   坐在高头大马上的魏时,几乎是笑成了一朵花,他觉得自个儿是在傻笑,但是在围观的众人看来并不是这样的。   这些年来,新科进士越来越年轻化,很难再看到有两鬓斑白的进士在御街打马了,不过,年轻与否,都是比较出来的,更何况京城百姓还特别的看脸。   以往最能够吸引众人目光的,除了最前边的状元之外,那就是探花郎了。   一般来说,状元和榜眼那都是负责才情的,探花郎才是负责门面的。   早些探花跟名次是没有关系的,而是在每次科举取士的时候,都要选出此次进士当中最年轻且英俊的两个人作为探花使,探花时不光要在赋诗,还要采摘鲜花来迎接状元。   不过,探花使在前朝就已经没有了,而是演变成了一甲第三名探花郎,依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探花郎未必是此次进士当中最年轻且英俊的人,但在前十名里,这门面担当是稳的。   但是今年的恩科,情况跟往年大有不同。   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面的,不是已经留着胡须的中年人,也不是相貌平凡但气质出类拔萃的才子,更不是那种一眼扔到人群里找都找不出来的普通面孔。   今年的状元郎,不仅面容俊逸,还特别年轻,气质温润如玉,笑起来的样子尤为好看。   百姓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但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这句话足以来形容今年的状元郎和探花儿了。   平心而论,今年的探花年纪也不大,不过二十出头,称得上是年轻有为了,但是对于百姓而言,探花是新科进士当中最有看点的一个功名,众人对探花的要求可以说是相当高。   可瞧见了状元郎,这探花郎就不能入眼了。   不光如此,比不过状元郎也就算了,后边的第四名传胪也比不过,这学问高不高,百姓不知道,可这相貌如何,大家都是有眼睛的,自然是可以评判。   “今年的探花是什么来头,皇亲国戚,还是哪家的勋贵子弟?不应该啊,当今圣明,以前可从来没出过这些事。”   “听说好像是江南那边的人,这后边跟着的传胪,倒是咱们京城人士,可能这里头有讲究吧。”   “这能有什么讲究,拿状元、拿榜眼、冲进前十名靠的是真才实学,探花的话,光有真才实学那还不够啊。”   ……   石简坐在马上听得脸都黑了,他也不是冲着探花来的,要是前面那位状元郎愿意跟他换换,他求之不得呢。   至于排在他后面那人,果然,他们白鹿书院就是跟国子监犯冲。   本来他和杨梓煜这次是卯足了劲儿想把状元和榜眼都摘回去,可现在不光失了头名状元,关键是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人,出自国子监,而不是他们白鹿书院。   这一次算是败的厉害。   纪风锦虽失了探花,可这会儿倒是美滋滋的,没有比百姓的赞美更妥帖入心的了,可惜这次皇上没有召见他们前十名入内,不然的话,他这个名次怎么着也得往上提一个。   探花可不是只有写文章排在第三就行,年龄和相貌同样重要,他这次败就败在了皇上没召见他们,才跟探花失之交臂。 第76章 一更   快马加鞭一炷香就能走完的一段路,新科进士们硬是用了将近一个时辰的功夫才走完。   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这也可以说是他们一生的一个转折点,从今日开始,就要由学生转入仕途之路了。   即便是真心热爱读书的人,恐怕也会想要早早的结束这么多场考试,尤其是像会试这样的,一待就直接在里面待九天,但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   科举四宴,分别是鹿鸣宴、琼林宴、鹰扬宴和会武宴,其中后两者属于武科,前边这两个才是文科的宴会。   乡试放榜之后,魏时曾参加鹿鸣宴,如今便到了参加琼林宴的时候了。   原本依着规矩,参加琼林宴之前,新科进士们必须要头簪杏花,可如今已经是秋末了,跟往届的殿试不一样,如何去找杏花。   是以,新科进士们头上戴着的都是用绸布做成的假花,也就是女子们常爱戴的绢花。   比起真花来,绢花的色泽要更为娇艳,形状也更为齐整一些,这戴在头上的效果,那也是有区别的,更加的考验新科进士们的……相貌。   留着胡子的美髯公可不适合如此娇艳的花朵,皮肤暗黑发黄者,头戴娟花就更为辣眼睛了,面容精致者,那带上这花儿,可能真就雌雄莫变了。   魏时没敢带太多,只在发髻上插了一枝杏花而已,而且花朵不是那种特别深的红色,是那种粉白的浅色。   只不过配上他今日大红色的进士服,还有正红色的发带,这喜庆之感一点都没有往下减退。   魏时仔细打量着铜镜里的自己,虽然看不太清楚,可就这么一枝花,应该难减他的……英气。   魏时相貌随了白姨娘偏多,五官精致,以前特别瘦的时候,脸上的棱角都已经出来了,以至于带着一种特有的凌厉感。   但是现在的魏时,虽然不能说胖,但是已经不像之前那样,瘦到脸上的棱角都已经出来的程度了,自然也就没了那份凌厉感,至于眉宇之间勃然的英气,这也不是分男女的,男子有,女子也可以有。   再加上魏时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温润如玉,不带有攻击性。   是以,穿着这大红色的进士服,头戴粉白色的杏花,头发一丝不苟全都梳了上去,整张脸都是露在外面的。   这样的魏时瞧着,还真有些雌雄莫变的样子。   不用过这些新科进士们,谁也不用笑话谁,张三没比李四好到哪里去。   雌雄莫辨用另一个形容词来说,就是面若好女,那可不是什么贬义词,而是用来形容男子俊美的褒义词。   相比之下,跟杏花儿气质不符的,不管是插一枝,还是插几枝,都免不了有些滑稽可笑。   本朝并不流行男子往头上簪花,敷粉搽胭脂那就更是女子专有的事情了,与男子无关。   是以,大家的审美标准也是跟着流行走的,并不觉得男子簪花有多好看,而这从前朝就留下来的规矩,到现在也没人改,不管是真花,还是假花,每一届的新科进士都是硬着头皮往上插。   反正丢人也是一块儿丢。   琼林宴上,当今并没有出现,太子倒是在开宴之前过来了一趟。   太子跟魏时同岁,今年也是才十六岁,一身的气度再怎么尊贵,面容也是改不了的,在一众的考官和新科进士里头,显得嫩生生的。   魏时在里边也属于嫩茬子,而且抛开太子和考官不说,在所有的新科进士里头,也算是众星拱月的存在。   位置比其他所有的新科进士都靠前,也更能够跟太子和考官们说上话。   这不是魏时第一次见太子,但却是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位新立的太子。   他不知道一国储君应该是什么样的,但是跟想象中的比起来,面前的太子未免太过温和了些,礼贤下士也好,本性如此也罢,除了开场时跟众人喝的三杯酒之外,跟几位主考官喝杯酒也就算了,可端着酒杯到他这儿来算怎么一回事儿。   别说是一国太子了,就算是普通的龙子凤孙,魏时这会儿也不可能没事儿人一样坐着不动。   赶紧起来是一回事儿,另一方面他得赶在太子之前敬酒,哪有让未来大boss给他敬酒的道理,现在自个儿几斤几两,他还是知道的。   “学生敬太子,先干为敬,您随意。”   甭管酒量如何,一口闷了也就是了。   这性子,不像是少年得志的,倒像是读书读傻气的老学究。   太子倒是觉得挺可乐的,不想着跟他多说几句话,就先把这酒给干了,看来倒是个直性子的人。   “你是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人,而且年纪轻轻,跟孤一般的年纪,可以说是年少有为了,若不是早有安排的话,还真想直接点你入东宫。”   说完之后,太子还特别给面子的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给一个正五品的官职又如何,许是年纪相同的缘故,也可能是确实为魏时的才华所折服,反正他还是挺想让这人到东宫做属官的。   ‘早有安排’,魏时和太子自然都心知肚明,这安排是什么,不过其他人听着就云里雾里了,包括这些考官的在内,也不知道太子跟魏时打的什么哑谜。   不过应该也快知道了,一般琼林宴进行到最后,皇上封官的旨意就该到了。   不是哪个人都像魏时一样这么怕麻烦,新科进士里头也有想抱住太子这个金大腿的,听太子这话的意思,状元郎是不能去东宫了,那正好啊,正好少了个压在他们上头抢官职的。   跟魏时略说了几句话之后,太子便端着酒杯往后走了,从榜眼到探花儿,再到传胪,一直往后,很是礼贤下士的样子。   不过这说话是说话,杯子里的酒就没再换过,说到高兴了,便抿一抿,没什么感觉,酒杯就一直端着,不往嘴里巴里送。   虽说是差别待遇的有些明显,不过,众人还是可以理解的,三元及第到底是跟旁人不一样,更别提魏时还是这一届进士当中年纪最小的一个。   有这份荣誉和能力在,得了太子另眼相待,旁人也说不出别的来,总好过靠着裙带关系,得太子厚待来的好吧。   太子并没有待到最后,一圈走下来,就连三甲的进士都一起略问了几句,这才放下酒杯。   “孤在这儿你们也都放不开,再加上前面还有事情,就先告辞了。”   太子告退,跟他来时的阵仗一样大,尚未授官的进士们仍要跪拜,几位考官只要拱手行礼便可以了。   这跪来拜去的,魏时着实是不太习惯,魏家规矩小,祖母年长,平日里已经很少再见小辈了,除了过年的时候开祠堂祭祀之外,平时基本上是不会行跪拜之礼的。   这几日猛不丁的跪拜了这么多次,不管是从心理上,还是就身体上来说,都很难适应。   可以想见,做了官之后,这些跪拜礼是必不可少的,不过官身总好过白身,一介白身,见了七品知县都需要下跪,那才不舒服呢。   既是文科的琼林宴,酒过三巡,作为此次的考官之一,会试的主考官,白石景便提议要赋诗,不光是新科进士要赋诗,他原本是打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都是科举出身,他们这些考官也应当参与进来。   不过除他以外的几位官员,全都推辞了,弄得他也不好参与进去了,否则显的就跟他要卖弄自文采似的,只得作罢。   白石景是破例才作为这次的考官,其他几位就不一样了,虽都在翰林院待过,可压根就没呆几年,走的主要还是实干的路子,官位都比白石景要高。   不过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刚刚入仕途那会儿,让他们做几首诗,也并非什么难事,可到了如今这时候,再让他们赋诗,不是写不出来了,而是心境不一样了,到了干事儿的时候,几首酸诗顶什么用。   不是真爱诗文的人,很难在忙碌的情况下,也保持作诗的习惯。   关键是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读书科举不过是入仕途的踏脚板,真心喜爱者寥寥无几。   魏时应当是随了大部分人的,上辈子的时候,他很是爱这些之乎者也的古文,但是寒窗苦读十几年之后,这份喜爱之情就剩不下多少了。   今儿回去他就改变作息,不用再早起晚睡了,以前用来科举的书籍,最近几年都不想再翻了,当然给孩子做胎教的时候例外。   他现在自个儿想读的书,除了一些游记,就是市面上流行的话本子了,等把这些都看厌了,再找些史书来看,总归是不会再去看什么诗集、题册了。   今儿就当是最后一次作诗吧。   会试的时候以春为题,今儿琼林宴上,则是以秋为题。   秋风、秋雨、秋果、秋鸟、秋日的丰收,能写的东西太多了,魏时从前练习过不少,现在随随便便就可以从脑海里抽取一首写出来。   这样的事情他做多了,别指望一个于诗赋上没多灵气的人,可以随手写出来多么优秀的诗篇,每一次考试上的诗赋,他写上去的都是自己私底下练好的,已经修改过很多次的诗赋。   当然,也不光他一个人这么做,只要诗作没有外泄,这就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只不过要想回回题目都是自己练过的,那私底下要费的绝对不是一时之功。   既然是最后一次,魏时就没有从脑海里,随便扒拉一首精修过的诗出来,而是现场发挥。   左右这名次都已经出来了,诗作的水平如何已经影响不了什么了,以后他就可以像今日的这些考官们一样,只看着别人作诗,自己作为品鉴者。   事实上,等把诗稿都交上去之后,这些考官们连评诗的活儿都不做,而是全都给了白大人,这里面可没有什么阿谀奉承的成分在。   白大人虽然是太子的舅舅,可太子只是储君,并非真正的一国之君,而且白大人的官位也放在那儿了,不如旁人高不说,关键那也并非什么实权位置,清贵但不显贵。   白石景并没有把这些诗作排出个名次来,不过仅从他的点评之语,众人也能够听得出来,拔得此次头筹的并非状元郎,甚至连前十名都不是,而是会试和殿试都拿了十八名的郑家逸。   结果也不算是出乎意料,上行下效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当今注重实干,底下人自然也都跟着,甚至连科举考试的评判标准都会受到影响。   不过,在这些诗作里头,状元郎没有拔得头筹不说,而且瞧上去还有些泯然众人矣的样子,放在二甲的诗作里头也是挑不出来的,这一点倒是有些出乎众人意料。   魏时对自己的临场仓促之作,还算是满意,如果有时间的话,几个词还是值得推敲替换的,精修过后,未尝不是一首能够拿得出手的佳作。   琼林宴接近尾声,众人才终于等到了期盼已久的圣旨。   原本往届的殿试,一甲都是安排到翰林院,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官职为从六品,榜眼和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官职为正七品。   二甲进士,若想留在京城,只有翰林院可以选择,必须要通过朝考,才可以进入翰林院,在翰林院待满三年之后,可以选择调往京城的其他衙门,或者是直接选择外放,这些都是要看三年内的政绩。   三甲同进士,没有朝考的资格,除非是走别的路子,否则的话,就只能是被外放,等哪一年再被召回京城。   往年的规矩众人都知道,没什么好期待的,可是今年不同,今年的恩科是为太子而开,也就是说在九十六名进士当中,可以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不用通过朝考,也能留在京城。   而且官职最高据说是能达到正五品,也不知道这一届里进士里头,会不会直接出一个正五品的官员。   状元郎是没这个可能了,刚刚太子就说,这位是早有安排,那就肯定是不在东宫了。   让众人失望的是,看起来很好说话的太子,仅仅收了二十四个人入东宫,而且官职最高不过从六品,只有榜眼和探花得了从六品的官职,剩下的大都是正七品和从七品,连正八品的都有。   而且这二十四人,不是出于一甲,就是二甲,总归是跟三甲同进士没什么关系。   状元郎,不愧是状元郎,哪怕未入东宫,官职也要比其他人高,户部正六品主事,这虽然跟太子扯不上关系,可却是在实权部门,远比入翰林院要好。 第77章 二更   这官职确实有些出乎魏时的意料,如果依照的是往年的惯例,他在翰林院按部就班的待上三年,政绩评优的话,调到户部去,也差不多才会升到正六品。   这基本上就相当于省了整整三年的时间,魏时虽然年轻,熬资历也是熬得起的,可是能节省三年的功夫,一入仕就是正六品,应该也没人会不乐意吧。   虽说入了户部之后,面对的就是繁多的账本,魏时这会儿也不觉得压抑了,万分感谢自家师伯,别看他是本朝第一个三元,又曾经提出过记账之法。   可这些在皇上眼里都是不够看的,能顺顺利利的调到户部,而且还是正六品主事的位置,大部分靠的都是师伯在其中周旋。   赐官的圣旨将琼林宴带向了高潮,被赐了官的人高兴,未被赐官的人,其中有一部分是二甲进士,他们若想要留在京城的话,必须要去参加朝考,一下子提出去了这么多人,也就意味着跟自己竞争名额的人少了。   至于三甲同进士,这个中滋味儿就只有自己清楚了,没有门路的,基本上就只有外放这么一条路了。   但是在场的人里,不管是得意者,还是失意者,都是金榜题名的人,总要好过那些名落孙山,继续备考的人。   之前坐在一块儿,还仿佛相差无几的进士们,如今俨然已经被这道赐官的圣旨分成了三派。   一派是归属于东宫的,前程已定,日后走马上任就是了,不需要再做更多的筹算。   一派是属于未被认领的,同是进士出身,旁人已经被赐了官,他们严格来说,身上半点官职都没有,进士只是功名,而非官位。   剩下的一派是属于魏时自己的,他既不属于东宫那个小圈子,也不属于没有任何官职的进士,自成一派。   好在是宴会已经进入尾声了,不至于让找不到同圈人的魏时尴尬。   酒气上头,魏时直接就把簪在头上的粉白色杏花给忘了,微红着脸跟着众人往外走,上了马车,都没把那娟花给摘下来。   刘枫还是头一次瞧见夫君头上簪花,跟骑着高头大马在御街游行的时候不一样,那时的夫君整个人是温润的,现在却是傻兮兮的,像个还没长大的小孩子。   “也算是巧了,这真花存放不了太久,假花就没这个顾虑了,这枝杏花得好好留着,等日后咱们的孩儿开蒙,便拿这花给他看,让他像爹爹学习。”   刘枫一边说着,一边抬起胳膊来,将那枝杏花儿从发髻上抽出来。   魏时酒气还没散呢,原本是想着换过衣服洗漱完,再去后院的,可没想到回到府上,夫人已经在前院等着了。   怕夫人闻见他身上的酒气,引起妊娠反应,大人和肚子里的孩子都受罪,可这会儿魏时也不敢动,别闪着了夫人。   只能是把呼吸放缓,一动都不动的等着夫人把杏花枝拿下来。   这跟女子平素带的娟花真没什么不同,魏时在夫人那里见过更精巧、更逼真的,不过,这一只杏花儿代表的意义不同,于是被夫人放在了一个特别精巧的匣子里。   魏时瞧着镶嵌在匣子盖上的红宝石,总算是明白为什么有人会买椟还珠了,把几文钱就能买到的娟花儿,放进镶嵌着红宝石的匣子里,今儿他也算是长见识了。   一枝娟花都有这样的待遇,那魏时带过来的圣旨就更不用说了。   作为一个正六品的小官,还能单独得一道赐官的圣旨,不得不说,真是挺荣幸的。   这应该是魏时第一次收到圣旨,之前圣上赏那一千两黄金的时候可没传什么圣旨,顶多也就算一口喻,还是师伯传的话。   户部正六品主事,这可比刘枫之前预想到的官职要高,毕竟本朝状元授官一般都是从六品,这几乎都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轻易是不会改的。   不过也对,这一届恩科很多地方都跟往届不同。   “还有一件好事儿你不知道,猜猜看?”   她可不是平白无故就跑到前院来了。   这个时节的好事情,魏时眼睛一亮,“莫不是大伯他们来信了?”   “今儿早上才到的信,这是大伯和堂兄写给你的,大伯母在写给我的信上,就已经说了,堂兄这次中举了。”   这下可不用惦记着了吧,去寺院求个平安符,都得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堂兄一块求着,亲兄弟也不过如此了。   “中举了?”   魏时狠狠松的口气,他并不担心堂兄的学识,就是怕因为身体原因没发挥出水平来。   而且考试的确是太过耗费心神了,能少折腾一次,还是要尽量少折腾一次为好。   魏时先打开的是大伯的信,开头就写了堂兄中举的喜讯,名次还不错,江佑府这次乡试总共录取了八十七人,堂兄是第十九名。   紧跟着就是对他的祝贺了,大伯他们已经在朝廷的邸报上看到了他高中会元的消息,应当是写这封信的时候,还没有收到魏时报喜的信。   看来,朝廷的邸报是比私人信件要更快一些。   那他连中三元的消息,大伯他们将来也应该是在邸报上先看到,尔后,才能收到他报喜的信。   柳州城能看到的邸报,燕县也应当能看到。   再往下来,就是魏时要回家祭祖这事儿了,既然考取了会元,先不说状元是否板上钉钉,一个进士的功名肯定是跑不了了。   而高中进士之后,就相当于是光宗耀祖了,依着惯例,朝廷都会酌情给上几个月不等的假期,让进士们可以回家祭祖。   魏家的根不在燕县,也不在柳州城,而是在江佑府那边。   魏家子弟从县试一路到乡试,都是要回江佑府那边考试的,不过跟族里的人,联系实在不多。   大伯在信上说,堂兄也会在江佑府逗留上两三个月,一则是休养休养身体,等养好了身体再启程出发,二则便是他回家祭祖这事儿,堂兄在那里,兄弟俩也好有个照应。   江佑府肯定是要回的,魏家的祖陵都在那儿,真要是祭拜祖宗还得回到那地方去。   不过,夫人如今已经怀孕六个多月了,他要是一去就是两三个月,这未免有点太说不过去了,很有可能,在他还没有回到家的时候,孩子就已经出生了。   若是把夫人一路带过去,那就更不现实了,这一路上沟沟坎坎的,万一出个什么事儿,后悔药可没地方买。   魏时本来是想着往后延期一年的,跟着下一届的新科进士们一块儿请假,左右今年这一届恩科是特事特办,很多地方都不同于以往,也不差多一点。   而且一个正六品主事请假,还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尤其户部的顶头上司还是他嫡亲的师伯。   可现在大伯这边已经有安排了,他要是现在给大伯去信,再等到大伯去通知堂兄,怎么着也得耽误一两个月的功夫,也就是说这一两个月,堂兄是肯定要只待在江佑府的了。   既然如此,那还不如他回去,左右不管是今年,还是明年,都是要走这么一遭的。   心里头既然已经下了决定,魏时也不想瞒着夫人,不过夫人的反应,倒是显得他有些杞人忧天了。   “考中进士之后回家祭祖,这原就是应有之事,夫君就算是不说,我也会妥善安排的,至于这一来一往的,夫君能不能赶上孩子出生,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夫君就算是在这儿,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要别错过了孩子的满月酒和百日宴,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刘枫早就有这个打算了,她虽然也想着夫君能在身边,可就算是不在,她又不是生不了了。   再说了,她怀孕六个月,夫君就算是出去三个月才能回来,那到时候她怀胎才九个月,只要不是早产,还是能赶得上的。   就是眼瞅着这天儿越来越冷了,大冬天里赶路真不是一件好差事儿。   堂兄信里的内容跟大伯差不多,只多了一项,那就是对天气的抱怨,三场考试,头两场都进行的顺顺当当的,偏偏这最后一场,考到一半了,天公不作美,又刮风,又下雨的。   幸好是最后一场,这天气才作起了妖,虽然出了考场之后,人就大病了一场,可好歹在考场里头是发挥出来了。   不过,不管是大伯,还是堂兄,乡试之后,都不打算让堂兄接着往下考了,秋闱难熬,春闱只会更难熬,二月份可比九月份冷多了,天气也更难琢磨,谁知道下一次开恩科是什么时候,又会赶上什么天气。   与其这样,那还不如提早入仕途。 第78章   魏时要回乡祭祖的手续还是很好办的,去户部报个到,申请几个月的假期就可,毕竟谁都知道他是沈舟的弟子,户部尚书是他的师伯,在户部一般是不会有人难为他的。   不过,在临走之前,还有几件大事要办。   首先就是夫人和孩子的事情,不管是姨娘那里,还是刘府那边,他都有亲自去拜托过。   按理来说,越是亲近的关系,越是不能够把这些话说出口,有些话说了反而显得客套,不够亲近。   可这两边的关系,他还真是不得不打个招呼,姨娘跟他够亲近,可是出于身份的原因,很多事情他不开口,姨娘是不好插手的。   刘府这边呢,关系处得再怎么好,可他跟夫人成亲毕竟还没有一年,远还没有到连客套话都不用说的时候。   所以这两边他都得亲自去拜托一番。   除此之外,国子监的先生们要去看,此次会试的主考官白石景大人要去拜访,老师跟师伯也是要去看的。   不过不凑巧的是,老师已经离开京城了,就在他中状元的当天下午,得知了他中状元的消息之后,人才走的,只言片语都没有留下。   这要不是那日喝醉了酒,老师当着面将他大夸特夸,他大概都要以为老师对他这个学生不甚满意了,毕竟老师的挑剔是出了名的。   师伯这边直接准备了三道算学题,给他好好庆祝庆祝,魏时笑着进的沈府,出来的时候却是一脸的菜色,作为一个中状元当天就立志,不再写杂文和诗赋的人,却在三天后,做了大半天的算学题目。   这其中的滋味,绝对不是用‘酸苦’这两个字就能形容得了的,得是‘凄苦’才行。   关键是以前做这些题目,他还能用‘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勉强安慰自己,可是现在这会儿呢,这科举已经走到头了,人生也应当掀开崭新的篇章,而不是在苦巴巴的算题。   天知道,上辈子和这辈子加起来,他已经算了多少年的数学题目了。   也不知道,魏时是不是中了状元之后,就踌躇满志了,居然觉得白石景大人应该对他也是颇有好感的,否则的话,也不可能把他选为会元,毕竟在主考官不同意的情况下,他是很难成为会元的。   然,是他想错了。   压根儿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儿。   魏时并非是单独上门的,一来,他跟主考官真没多少交情和往来,二来,白大人毕竟是太子的亲舅舅,说起来可能有些谨小慎微了,但魏时真的不想跟皇家夺嫡的事情掺合上任何的关系。   所以他是邀着相识的人一块去的,请了这一个,就不好不请另一个,于是乎,魏时把这一届进士里头算的交情的人,全都请过来了,一起去登门拜访白大人。   不过跟他有交情的,原也没几个,国子监认识的,加上之前乡试认识的刘子成和郑家逸,总共加起来也才只有六个人。   但到了约定的时间,在白大人府上那条街的巷门口,新科进士却是来了足足二十七个人。   如果他的记忆没有出错的话,这里面除了受他邀请而来的刘子成、董毅,还有王炳谦之外,剩下的二十四个人全部都是这次被选入东宫做属官的新科进士。   得,甭管这些人为什么这会儿约着一起来了,而不是二十四个人单独聚在一块,来拜访白大人。   来都来了,这会儿他要是掉头就走了,剩下的那三个受他邀请而来,但并不在东宫属官之列的人怎么办。   就算是心里头不太舒服,这会儿都不能打退堂鼓了。   白大人的府邸并不能算大,面积也就跟魏时现在住的那处差不多,如果是作为朝廷的从四品官员,那还不至于让人吃惊,但是作为太子的舅舅,住这么小的宅子,就免不了让这些学生们惊讶了。   后院学生们是不能瞧的,可是在前院这一路走过来,虽说这样的步行速度,有走马观花之嫌,可大致的景观也还是收入眼底了。   处处都可见花草树木,有瞧起来甚是名贵,栽种在花盆里的牡丹,也有一小片的竹子,还不能被称之为是竹林,也有完全都不认识的花草,就栽种在小路两旁,虽然瞧着应该是被仔细的修剪过,但瞧着模样,真就是乡间田野里的那些花草。   在偏厅略说了几句话,白大人就引着新科进士来了他的院子,别出一格的开了一场文会。   “诸位都是科举考试从各地选拔出来的俊杰,自当赋诗一首,相互品鉴,才不负如此良辰美景。”   白大人都已经开口了,作首诗出来又不是什么大事儿,底下的新科进士们没有不应的,魏时心里头再是不乐意,也没出这个风头。   不过他真没这秋风瑟瑟、黄草枯枝的季节里,感受到‘良辰美景’的存在,白大人这院子布置的真不能称得上是雅致,花草树木太多了,显得繁多而杂乱,尤其是在这秋季,很多草木不可避免的黄了、枯了。   要说野趣吧,人工雕琢过的院子,又怎么能比得上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总之这良辰没有,美景也不见得。   魏时只得装模作样地沉思了一会儿,这才写下自己从前备好的诗作。   白大人今儿可算是逮着机会出手了,一连写了三首诗,作品最多的是他,作品评价最高的是他,受到赞扬和恭维最多的也是他。   当然了,白石景的诗句,不管是从数量上来说,还是从质量上来说,都当得起起大家的评价。   自古文人相轻,说的可不光是同水平的文人,水平差距较大的文人也有这样的。   文人之间,这样大型的吹捧场面,可是相当不多见。   对于这些新科进士来说,白大人也算是上位者了,上位者一般都是不讲究礼尚往来的,这会儿就是如此。   该怎么评的还怎么评。   互相吹捧,那是不存在的。   作为新科状元的魏时,虽然没想过能在这样的场合出什么风头,但是也没想过这么尴尬。   白大人夸人的时候是真会夸,不夸人的时候也真是词穷,一句‘尚可’就把魏时给打发了。   好吧,瞧瞧自己写出来的诗,再看看白大人写出来的诗,能得个尚可的评价,也算是……过分真实了。   做算学题让人脑子疼,被迫作诗,水平又不够,魏时离开京城之前,接连受到了两波‘打击’,总算是把摆正态度,认清自我了。   上辈子,初高中的老师总说,现在好好学,上了大学就轻松了,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玩到你不想玩。   真正上了大学之后,魏时才清醒了,压根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儿。   这辈子跟上辈子没什么差别,本来以为金榜题名、考中进士、连中三元,就可以不写诗赋和杂文,也不用再一脑子钻进复杂的算学题里了。   然,并不是这样的。   生命不息,学习不止。   ‘苦命’的魏时,告别姨娘和怀着身孕的夫人,带着一大队的人马,踏上了回江佑府的路。   跟来时相比,车队的主子虽少了一个,但是下人却多了不少。   夫人出手向来都大方,尤其是对他,所以光是护卫就给他添了八个,食材装了三大马车,行礼又装了四马车,还有备下要送给堂兄和当地族人的礼物,这些又装了两马车,增加的马夫再加上做饭的几个厨子,加起来又多了十几个人。   魏时十一岁,送嫡姐去柳州城出嫁的时候,那会儿还要押送嫡姐的嫁妆呢,都没有这阵势。   时隔五年,他已经不太记得当初的心境了,不过有一点应该是相同的,这赶路的心情都是极为迫切的。   当初送嫡姐出嫁的时候,怕耽误去县试的时间,所以总想着路上能快一点再快一点,只不过那会儿车队根本就不听他的。   现在魏时是想着能赶回来,亲眼见证孩子的出生,这是他跟夫人血脉的延续,是他在这个世上最为至亲之人。   赶路的心情自然也是极为迫切的,车队要怎么安排,赶路还是歇息,用饭还是烧水,皆听他的安排。   是以,原本计划二十三天才能到达的路程,仅仅用了十八日。   如果回程也能这么短的话,应该用不了两个月就能赶回京城。   堂兄弟俩已经快要两年没有见面了,不过书信从未停止,所以见了面也不觉得生疏。   不过两个人的变化都是极大的。   “大哥身体现在如何了,这么冷的天儿到城门口来做什么,赶紧上马车,我又不是不知道咱魏家的宅子在哪儿,哪里用得着你出来接。”   魏时几乎是将堂兄拉上马车的,堂兄素来身子骨弱,瞧着就比旁人要瘦上几分,如今瞧着比他走时还要瘦,脸上的颧骨都瘦到有几分凸起了,而且这气色瞧起来实在不怎么样。   看来乡试后得的这场病,远比堂兄在信中描述的要严重的多。   “不妨事,我自己的身体自己还不知道吗,以前要读书,不得不耗费心力,这回好了,总算是考中了举人,以后都不必再读书耗费心力了,也不用再去考场上遭那些罪了,身体慢慢也就变好了,还没恭喜你呢,本朝第一个连中三元的人,你小子可是给咱们魏家光宗耀祖了。”魏定宽慰道。   想起在京城时接连遭受的两波打击,魏时也不知道是否应该提醒堂兄,必须得端正态度,认清现实,走入仕途并不意味着学习的结束,不过相对来说,还是要比之前轻松的。   魏定瘦了,但是在魏定眼里,堂弟高了,也比之前胖了,脸颊不再那么瘦,下巴较之以往也稍稍圆润了些,敛去了一些英气,比之前更多了几分温润,真就像是一块儿暖玉一般。   果然,相貌上得天独厚的人,不管是胖了,还是瘦了,都甚美,堂弟之前偏瘦的时候,脸上棱角分明,并不难看,反而是英气勃勃。   如今比之前稍胖一些,身条长了,肩膀不再那么瘦削,像一颗挺拔的翠竹,脸上不再棱角分明,却多了几分温润之色,翩翩公子应如是。   哪里像他,偏瘦的时候,还能说得过去,如今瘦得厉害了,脸上并不是像堂弟那样棱角分明,而是颧骨特别突出,他照着铜镜看的时候,总觉得这样的面相会给人一种刻薄之感。   在江佑府这段时间,每顿膳食都要多用些,顶着这副相貌见了堂弟没什么,总不能回家见儿子也这样。 第79章 一更   江佑府还是老样子,除了燕县和柳州城之外,这里是他第三个最为熟悉的地方,当然了,京城绝对是后来者居上。   一个过了乡试的,一个过了会试的,堂兄弟俩再次见面,两个人的状态都相当之……惬意。   不需要整日惦记着读书,看见朵花想着如何赋诗,看见棵树想着如何写杂文,看见众生百态联想到圣人言。   总之,备考的日子虽然充实,但也着实辛苦。   现在就不一样了,兄弟两个一人一个躺椅,喝喝茶,晒晒太阳,秋日的暖阳在没有风的日子里,照在身上是最最舒服不过的了。   “那照你这么说,你日后还是有可能从户部转到工部去的,或者是外放出去做官?”   “应当是如此,你也了解我的性子,我还是更适合去工部,哪怕日日出去督造工程呢,或者外方做父母官,也为一地的百姓做些实事。”   魏定自然是了解堂弟的,科举里面最擅长的科目是算学,但最不喜欢的科目也是算学,也真是够奇怪的了。   “也别这么早做打算,日子还长着呢,你在户部一天都没干过,怎么知道不适合你,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顺序在这放着呢,而且本朝注重发展商业,户部的地位俨然已经超过了吏部,当为六部之首,你还是惜福吧,想调出去容易,想再调回来可就难了。”魏定劝道。   又不是没有能力留在户部,何必去别的地方自讨苦吃呢,他这是没有法子,没有资历去京城做官,否则的话,才不会想着在外面做官呢。   结果还有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这不是亲堂弟,他才懒得管呢,有的是后悔的时候。   将来后不后悔,魏时这会儿不知道,不过,他很怕堂兄如果真听了大伯这次的安排,将来有可能会后悔。   在本朝,举人想要做官途径有三。   其一,就是举人亲自向呈请,参与朝廷的考核,任职负责教学方面的官职,不过可不是国子监这种地方,而是在地方上,比如说县学的教谕。   这样的官职,虽然受朝廷认可,但是想要再进一步就太难了,清水衙门,而且既做不出太多的功绩来,一般也不会出什么大的纰漏。   其二,就是所谓的捡选制度,举人参加会试三次不中,那就可以补授知县,一次不中的,就跟第一条一样,可以任职教育方面的官职。   其三,那就是不走朝廷的门路,作为地方官员,还是有一定权限的,比如正九品县主簿的任命,举人本身就有做官的资格了,正九品这样的官员任命,只要人选是已经取得了举人功名的。   同时该县的知县以及所隶属的州城的知州,这两级官员都同意的话,就可以任命,并且得到朝廷的认可。   当年,魏成就是给自家弟弟魏仁,走的第三条路子,先做正九品主簿,然后正八品县丞,最后是正七品知县。   这一路上魏成所费的功夫,绝对不比当初督促弟弟考科举的时候少。   往里边搭银钱倒还是其次,最主要的是搭人情,他请别人扒拉了自家弟弟,日后自然也是要把这一份人情给还回去的。   李家在其中也是起了作用的,哪怕李家人自己没有出手,但是在魏成还没有坐到今天这个位置的时候,当年也是需要扯着虎皮当大旗,为二弟办事情,这面虎皮大旗自然就是李家。   这也是多年来他跟母亲都对不插手二弟家事的原因之一,若是受了委屈,他们还能敲打二弟,可现在是李氏跋扈,二弟自己又立不起来,他们也不好说话。   等到魏仁做到正七品知县的位置之后,他自个儿就满意了,一点儿上进的心都没有。   魏成呢,正七品知县的升迁,他可就真插不上手了,李家的大旗就更扯不上了,更何况这么多年了,他再是想着兄弟齐心、振兴家族,到这会儿也有些觉悟了。   那就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做多的再多又有什么用。   所以也就歇了要继续扶持弟弟的心思,把更多的精力放到自己的仕途和儿子的学业上。   魏成如今给儿子的安排,也跟当年魏仁一样,不走朝廷的门路,知县和知州两级官员同意,就能安排到正六品主簿的位置上,之后再慢慢来。   二弟都能被他扒拉到正七品知县的位置上,儿子就更不用说了。   这想法好是好,本来嘛,通过举人做官,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第三种方式,扒拉自家人,不算什么,主要是朝廷放宽的权限很小,到了正七品的位置上,就插不了手了,自有朝廷的选拔制度。   只要不是作奸犯科之辈,本身有举人的功名,或者家族得势,也是可以迈入仕途的,这也算是整个朝廷都约定俗成的规矩了。   让魏时担心的是,大伯打算把堂兄安排到燕县去做主簿。   亲属关系上这没什么好避嫌的,毕竟这也不违反朝廷的律令,更不会有人把这一茬拿出来攻击。   只不过,魏时了解父亲的为人,绝对不会为难堂兄,更不会使什么绊子,唐僧若想要在燕县从主簿升到正八品县丞,还是会很顺利的。   但是作为堂兄迈入仕途之后第一个顶头上司,父亲肯定是不合格的,虽然他老人家不贪污,也不实行什么baozheng,对待百姓也能做到公平公正,但是他老人家不怎么管事儿呀,这个惰性就足以给后来人留下一个特别不好的影响。   另一方面,仕途上的顶头上司又何尝不是一条人脉,堂兄又何必耗在父亲这里,一个政绩始终为中等的人。   这要是换到个富庶一些的县城,父亲正七品知县的乌纱帽早就被摘了。   能保住这顶乌纱帽,还多亏了燕县位置偏远,产量又不是很多,算不上什么大县。   魏时始终觉得人跟人是相互影响的,堂兄值得跟着更好的顶头上司,而不是跟着父亲。   子不言父之过,魏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堂兄解释他这些顾虑,堂兄并没有跟父亲相处过,自然不知道父亲的为人处事如何。   “这事儿先不急,你瞧我现在这个样子,怎么着也得好好养几个月,做官的事情还可以跟父亲慢慢商量,倒是你,现在时间紧张,弟妹怀孕已经七个月了,你这个快要做父亲的人还不得抓紧时间。”   魏定并不排斥去燕县做官,当然了,即便没有跟二叔相处过,他也知道这个人的性情凉薄,这一点从堂弟身上就可以看得出来。   当年只有十一岁的堂弟过来送堂妹出嫁,燕县距柳州城路途遥远,连个贴身伺候着的丫鬟、小厮都没有,行李简简单单,除了衣服和书之外,就没多少东西了。   这么些年了,二叔对堂弟,不管是从银钱上,还是从平日的关怀里,都仿佛是已经将二弟过继给了父亲一样。   用‘不闻不问’来形容,未免刻薄了些,毕竟二叔也还是写过信的,可这写信的次数,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做父亲的人。   从这一点上来看,就足以见其凉薄。   不过也并非是狠毒之人,毕竟是血缘至亲,又是父亲唯一的弟弟,去燕县那边,不管是带着妻儿安家,还是处理差事,都要方便一些。   堂弟毕竟是年纪小,虽然也是为他考虑,但是也隐约带着对二叔的怨恨吧。   比起堂弟,他当然是更信任父亲的眼光,毕竟父亲已经在官场待了多年。   回家乡祭祖,并不是一件特别难办的事情。   有大伯派来的人,很轻易就能找到当地的族人,领着他们去魏家的祠堂和祖陵,甚至连用来修建进士牌坊的银子,族中都包揽了,一文钱都不让他出。   魏时还真是头一次觉得自己的家族家大业大,兜里不差钱。   “父亲当年的进士牌坊,据说也是族人出钱修的,父亲银票都拿出来了,族人们硬是不收,来回推拒了好几次,父亲才把银票收起来,那时候族人的生活远没有现在宽裕。”   族中出一个进士,村子里有一块进士牌坊,对这些人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魏时也是头一次见到大伯的进士牌坊,高大约有十米,宽的话应该也有五六米,全部都是用细麻石雕刻而成的,左右两边的柱子上还雕刻有石狮子。   看得出来,这一处见了有二三十年的牌坊,当年的造价并不低,最起码对族人来说是这样的。   作为曾经坐拥一千两黄金的新科进士,就算是现在花出去了一部分,但是跟所有族人们的产业比起来,他绝对算得上是富户了。   进士牌坊不能出银子,魏时便拿了三百两银子用于族学,希望族中可以有更多的小孩子可以读书,就算是不走科举之路,多识几个字总归是没有害处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给族学出银子的缘故,老族长拿过来的图纸上,进士牌坊要比大伯的那一处更加宏达,高度达到了十二米,宽度也到了六米六。   “这如何使得,我是小辈儿,大伯是长辈,我的牌坊就比照着大伯的进士牌坊做,只能比大伯的小,不能大,三叔公还是再请族人好好商议一番吧。”   好在是没有动工呢,现在把比例改了,也是来得及的。   “你说的也在理,只不过你是状元,还是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人,老小儿之前读过几本书,知道这分量有多重,这进士牌坊自然要比普通的进士更宏大一些。”   老人家虽然头发已经花白了,可精神瞧着还是矍铄的很。   “您老人家严重了,不过是个虚名,我自幼多蒙大伯照顾,没有他,也没有晚辈的今日,于情于理,这进士牌坊都不能越过大伯去。”   这要是朝廷有具体的规定也就罢了,关键是朝廷并没有哪条规矩说,状元的进士牌坊一定要比二甲进士的牌坊大,既然如此又何必呢,而且劳民伤财。   老族长还真不怕劳民伤财,一来,族里的人现在日子过得富裕了,二来,魏氏一族,在出了一个进士之后,又出了一个三元及第的状元郎,日后这整个家族肯定比之前还要蒸蒸日上,合该让外人都知道这事儿。   不过这状元郎说的也有道理,亲侄子越过大伯去,确实是不太好看,既然不能在大小上做文章,那就只能是从地方上花点心思了。   要建的更醒目才行,最好是来往的行人,只要抬头看看他们的村子,就能瞧见这一处状元牌坊。 第80章 二更   要建牌坊,必须得经过朝廷的恩准才行,除了进士牌坊之外,官员建牌坊,一般都是有重大的功绩,皇上才会特意下旨。   魏时的进士牌坊,不到半个月的功夫就已经建成了,十几个匠人同时赶工,不说夜以继日,但是一天起码要干五六个时辰。   如今已经是冬季了,天短夜长,若是夏天的话,可能完工时间还要更早一些。   魏定看着父亲和堂弟的进士牌坊,哪怕心里头早就已经释怀了,可到底也是遗憾的。   也不知道这辈子他有没有可能拥有一座牌坊。   “事情赶得凑巧,我就不在江佑府这边多留了,大伯和父亲那边也不去了,左右该办的事情已经办完了,我实在是放心不下在京城的夫人,就先早一步启程出发了。”   早一步启程出发没什么问题,事情赶得巧,他又何必让堂弟在这儿耽误工夫。   只不过,这才刚刚成婚大半年的弟弟,连一年之数都不到呢,怎么就能大大咧咧的说出‘放心不下夫人’这种话来。   他都已经成婚这么多年了,孩子都七岁了,这样的话都羞于跟旁人讲,都连对着自家夫人,也是说不出口的。   魏定疑心是民俗问题,可能京城那边跟柳州城不太一样,堂弟在京城呆了这么久,许是受影响了,反正不可能是堂弟天生就这么……‘没皮没臊’。   “父亲和二叔想必应该已经从邸报上看到了你高中的消息,回不回去都这么一回事儿,以后又不是没有机会再见面了,不过你最好还是尽快写信跟他们解释一下,别让老人家误以为在路上出了什么事。”   魏定知道,堂弟是一定会给父亲写信的,对于二叔,他就不敢担保了,这父子俩的感情确实是有些疏远,故此他才要提醒一二。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做子女的,也应该有所包容。   魏时点头应下,倒是没有察觉堂兄的深意,于情于理,他都会写信跟父亲和大伯解释的。   而且,堂兄要去燕县做官这事儿,他在信上也会跟大伯提一提,除了显而易见的益处之外,还有诸多不益之处存在,切不可草率决定。   如果大伯和堂兄都坚持的话,那他就没什么法子了,也或许真的是他在父亲的事情上过于狭隘了,没有权衡好这其中的利弊。   归心似箭的魏时,在江佑府呆了总共不过十七日,便踏上了归途。   魏定则是继续在江佑府养病长肉,素来口味清淡的人,现在才开始讲究荤素平衡了,力争回到柳州城的时候,恢复到原来那般的相貌。   朝廷的邸报确实是传播消息的好途径,柳州城这边早就已经收到了消息,燕县虽然要晚一些,可收到消息的日子也没迟到太久。   魏仁在最初看到邸报名单的时候,都觉得跟做梦似的,先是会试,再是殿试,还有之前的乡试,三元及第。   出息到都不像是他的儿子,更不像是他跟白姨娘所生的儿子。   而且这孩子一入仕途,就入了户部,而且还是正六品主事,比他这个做官多年的父亲,都要高出两级来。   说不自豪是不可能的,但是自豪过后也就那样了。   他在燕县,长子在京城,再怎么出息也不能回来帮他处理公务,还不如侄子呢。   大哥已经跟他通过信了,等侄子修养好身体之后,就到燕县这边来做个主簿,反正之前那个老主簿也该换了,早就到年纪了,只是这人自己不想着致仕,他之前也就没怎么管过。   大哥的儿子,他还是信得过的,到时候肩膀上的担子肯定可以松一松。   是以,魏仁翘首盼望的是侄子的到来,而非儿子。   李氏这边呢,是在鞭炮声中得知的消息,而不是在娘家的书信上。   要说魏仁这次也真是够得瑟的,之前魏时跟兵部尚书家的女儿定亲这事儿都瞒着她,如今高中状元了,倒是不瞒他了,而且还得瑟的放鞭炮、撒铜钱。   看来私房里还是有银子,要是一文钱都没有,指定嘚瑟不成这样,还是得让这人出出血才行。   一想到魏仁心疼到说不出口那模样,她这心里头就痛快,不过想想魏时,又觉得满心无力。   魏时当初养在她膝下的时候,她压根就没怎么管过,都是底下人在管,是以从来都没想过这人能有今日的出息,跟他的父亲,太不一样。   早知道如此,当初要么斩草除根,要么就该笼络一二才对,她不指着白姨娘生的儿子孝顺她,但是自个儿的儿子日后还需要一个提携帮衬的人。   现在怕是晚了,这人都已经不在她这一亩三分地里待着了,她还怎么施恩。   跟庶子示弱、摇尾乞怜这样的事情,她是做不到的,更不屑于去做。   再说了,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这句话放到她自己身上,她不乐意听,但是放到魏时身上,还是有几分道理的,越会往上爬的越高,日后就会跌得越惨。   现在都不需要朝臣们出手,等魏时来这燕县得瑟的时候,她就能先泼一盆冷水上去,就算是中了状元,到了她这一亩三分地儿,也得要收敛着些。   李氏已经做好了准备,反正在这燕县她又不在乎什么名声,魏时来了之后,以前厨房上什么饭菜,现在就还上什么饭菜,不想吃的话就从外边的酒楼叫菜呗,左右花的又不是她的银钱。   当初住的那处院子已经被她安排满了下人,到时候再让下人出来呗,先挪个地,等人走了,再让这些下人都搬进去。   还有这公中的花销,总不能在府上白吃白住吧,也是娶了媳妇要做官的人了,怎么着不得往公中交上几百上千两银子,魏时没钱不要紧,柳州城的大伯子有钱,京城的亲家有钱,魏时从哪儿都能抠的到。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跟她一样爱恨分明,没被有些人的皮囊、言语蒙蔽了五官。   总之,李氏没打算服软,而是卯足了劲儿要给庶子一个下马威。   只是从十月等到十一月,从十一月等到十二月,从过年等到第二年的开春。   身上的劲儿是卯足了,可拳头压根儿就不知道该往哪儿挥。   魏时赶回京城的时候,恰好是大年夜,城门都快关了,一行人才风尘仆仆的进来。   本来是计划的好好的,大年三十的头一天赶回京城,行程已经是安排得很满当了,只是被一场雪耽搁了,这才拖延到了现在这会儿。   夫人怀孕就快要满八个月了,说是十月怀胎,可很少有准的时候,据太医和大夫所言,似乎都是在九个月左右就会发动,头一胎时间就更不准了。   在进府之前,魏时心里头还是捏了把汗的,赶不上孩子出生尚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母子/女平安。   “老爷现在怎么赶过来了,夫人已经睡下了,昨天以为您会回来,晚上熬得很晚,今儿就有些熬不住了。”春柳小声替自家夫人解释道。   这大年夜按理是应该守岁的,可夫人昨晚睡得太少了,身子又这么笨重,压根儿就熬不住。   而且如今都已经快到半夜子时了,谁能想到老爷这会儿赶回来了。   魏时带着一身的寒气,并不敢往寝卧去,倒是也没急着换常服,冻得通红的手放在炭盆上面烤烤。   “先不用吵醒夫人,这段时间夫人的身体如何?腹中的胎儿可好?”   春柳屏息站在一旁,“回老爷的话,太医每隔半个月过来请一次脉,大夫一日过来一次,夫人的身体状况还算不错,只是多有辛苦,而且总是挂记着您,腹中的小公子一切都好。”   “没什么事儿就好,替我拿套常服出来。”   手和脸似乎都没那么冰冷了,这会儿换上常服,去寝卧瞧瞧夫人,之后便陪姨娘守岁,左右如今的时间宽松,不似以往。   魏时换衣服,向来都是亲自动手,不爱让人伺候,也不爱留人在屋子里呆着。   所以此时也无人跟着,这衣服应当是根据两个多月以前的尺寸做的,这会儿稍稍有些肥大了,没法子,冬日里赶路着实是一言难尽。   魏时放轻了脚步,打开寝卧的房门,从外间走到内间,掀开床幔。   夫人侧躺着,一只手露在了被子外面,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魏时觉得心情就像是此时的夜一般静谧,而且是嘈杂过后独有的静谧。   轻轻把被子往上拽了拽,盖住夫人露出来的手,魏时自己都不知道,这会儿他的目光有多柔软。 第81章 三更   新年新气象,这话丝毫不假。   魏府迎来了出远门的男主人,连下人的精气神儿好似都跟着不同了,更别提是两个女主子了。   白姨娘照例是不怎么爱管事儿,不过但凡是儿媳妇开口让做的事情,她一般都不会推辞的。   刘枫也不是爱找事儿的人,如今满心满意都是夫君和孩子。   因此,在魏时离家的这两个月里,婆媳俩的关系处的还是挺融洽的。   这是三个人第一次一起过新年,只可惜大年夜的团圆饭魏时没能赶上,不过这新年的第一顿早膳,还是可以一起用的。   俗话说,初一饺子,初二面,初三合子团团转,初四烙饼卷鸡蛋。   这样的习俗一般的官宦人家都是不管的,基本上是在平民百姓当中流传,魏家往上数三代,那就是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而这样的习俗也就一直留在了魏家,准确地说是魏家大房。   燕县这边儿,府里头如何过年都是李氏来安排,更多的也就是依了李家从前的习俗,而非魏家。   魏时也是到了柳州城之后,才开始过这样的习俗。   大年初一要吃饺子,而且是素馅儿的饺子,除了韭菜鸡蛋之外,还有胡萝卜馅、白菜馅、干豆角馅、芹菜馅、莲藕馅和豆腐馅的素饺子。   总之,一大桌子的早膳,就是一桌饺子宴。   刘枫还真是头一次同时吃这么多口味的饺子,而且其中的有好几种馅,都是她从来没有尝试过的,有的味道尝起来确实是怪怪的,尤其是豆腐馅儿,很难想象居然会有人把豆腐做成馅料包在饺子里头。   原本团圆饭里的水饺都是要往里包金锞子的,只是昨晚吃年夜饭的时候,魏时不在这儿,也就没花这么多心思,如今倒是把这套路放在了大年初一的素饺子上。   魏时饭量最大,这新一年的财运瞧起来也是最好的,整整吃出来十个金锞子,第一个差点没把牙给崩了,之后就小心多了,在豆腐水饺里吃出金锞子的感受,绝对是爽快的,轻而易举地就能察觉到。   刘枫和白姨娘也不错,两个人都吃出来六块,六六大顺也是个好兆头。   新的一年,确实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不管是魏时的仕途,还是刘枫肚子里的孩子,都让人充满了希望。   大年初一是不能出去串门的,吃饱喝足之后,三个人索性在温暖的房间里聊起了天,仿佛是在弥补大年三十没有守夜一样。   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魏时到现在还没歇过来呢,坐在太师椅上,后背完全倚着靠背,一只手搭在扶手上,一只手搭在自己膝盖上,就好像上半身没骨头一样,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婆媳俩说话。   明明有那么多东西可以聊,这两个人却是聊起了卫视小时候的事情。   小时候学走路时的窘态,第一次去学堂穿了什么衣服、样子瞧上去有多高兴,三伏天里手腕上绑着沙袋练字……   一个说的认真,一个听的认真。   魏时本来还觉得挺困倦的,这会儿却是慢慢清醒了,十岁那样,母亲有了嫡亲的儿子,他才回到姨娘身边,在此之前,他几乎没什么机会跟姨娘碰面,却是不曾想,他十岁之前的事情姨娘都清楚,而且到现在都还记得。   想来,十岁之前,他没怎么见过姨娘,但是并不代表姨娘没怎么瞧见过他。   ——   从初一到初七,基本上就是走亲访友的时候了。   跟去年比起来,魏时今年要走的亲访的友可是多了不少,刘府,在国子监结识的友人,跟他一样探亲回来的郑家逸,还有师伯那边。   去年的时候,他跟师伯并没怎么相处过,过年也就只去拜访了老师那边,并没有去师伯家中,但是今年关系亲近了这么多,再不过去拜访,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正月初八,魏时就换上了正六品的官服,骑着跟了他多年的枣红马,在晨曦的微光里,出发启程去户部衙门。   品阶低一点,也并非全然都是坏处,这不用去大朝会,也就不需要半夜三更就爬起来去宫里头,还是可以睡到破晓的。   就是这冬天早上骑马的滋味儿,不太好受,不过他一个六品的小官儿,要是坐着马车或者是轿子去衙门办差,未免太过招摇了些。   早在前两天去师伯家的时候,他老人家就简要介绍了户部的情况。   户部顶头上司就是他的师伯了,正二品的尚书,左右侍郎皆是正三品,正五品的郎中有三十二人,从五品的员外郎有三人,正六品的主事,包括他在内,总共有二十四人,照磨和提举都是正八品,各有一人。   除此之外,检校、副提举、大使、副使、这些从八品、正九品、从品的官员加起来又有三十几个人,就一些连品阶都没有,未入流的小吏又有几十人。   整个户部,足足有百十人,管理着整个大靖朝的财政,里面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   就如同他一般科举入仕进来的,也有靠着祖宗的余荫进来的,还有进来历练的皇亲国戚,当然了,里面一些未入流的小吏,有的也是拖了门路才进来的,这还没有家显赫的亲戚。   这里面占据比例最大的,还是科举入仕的比较多,进士为主,不是没有举人,只是数量稀少。   而且照师伯的意思,这些人固然有才能,但也是托了关系才能进入户部的,毕竟以举人的功名,哪怕是在外地熬了多年的资历,也很难做京官,更何况还是入户部做京官。 第82章   要管理全国的财政,何其繁琐,户部又被分为多个小部门。   大靖朝有十三府,便设有十三个清吏司,除此之外,还有砂纸局、印钞局、广汇库、广积库、脏罚库、广盈库、承运库……   不管是正二品的尚书,还是正三品的侍郎,都是负责统管大局的,具体管理这些小部门的,还是底下的官员。   十三个清吏司,是所有部门里的重点,但是其中又有先后之分,安排的官员也不一样。   比如江南府清吏司,不管是粮食,还是税额,在全国都是排得上名号的,里面不光有正五品的郎中一个,还有四个正六品的主事呢。   再比如云南府清吏司,虽然产量算不上多,税额更不算多,但是面积大,涉及到的财政也比较复杂,里面虽然没有正五品的郎中,可是却也安排了五个正六品的主事。   在来户部之前,师伯就已经给他透了风儿,他这次分到的地方是羊丰府清吏司。   羊丰府在大靖朝属于比较偏远的地方了,边疆地区之一,物产不丰富,粮食不多,人口也少。   所以整个羊丰府清吏司正六品往上的官员一个没有,正六品的主事倒是有一个,年前的时候已经光荣致仕了。   魏时便是接班人。   也就是说,初入仕途,魏时也算是一个小部门的头头了。   在户部,除了尚书和侍郎之外,比他官职更高的郎中和员外郎,因为是负责不同的部门,所以压根就管不到他身上去。   虽说羊丰府确实是偏远了些,连带着羊丰府清吏司都不太受重视,不过好歹也是十三府之一,突然把这么大的一个担子交给他,魏时还是挺惶恐的。   本来嘛,依着他的打算,入了职以后,肯定得先有一个前辈带带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几乎是空降成了一个小头头。   跟想象中不太一样的职位,魏时还真有点发愁,说一晚上睡不着可能有些夸张了,但是知道这个事儿之后,确实是没怎么睡踏实。   不过,车到山前必有路,虽说这个职位是凑巧了,可师伯又不会害他,有什么事儿他都可以直接去问顶头上司,想来就算是有什么难题,也就是多折腾折腾,不至于解决不了。   魏时是头一天过来办差,户部的同僚们今年也是第一天到衙门里来办差事,顺便欢迎新同僚。   本朝第一个大三元,顶头上司沈涛的师侄,一入仕途便是正六品,而且还是当今亲自点的将。   但凡有点心眼的人就不可能为难新人,能在官场里头混下去的,没几个是傻白甜。   “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更比一代强,我当年十七岁的时候,还在书院里头读书呢,咱们的状元郎都已经入仕途了,真是不服气都不行。”   说话的是江南府清吏司郎中,柳城言,已经四十岁有余了,留着一撮小胡子,同样也是科举入仕,比魏时早了七八年。   不过是七八年的时间,便已经从正七品爬到了正五品,仕途可以说是顺风顺水。   “柳大人过奖了,下官初入仕途,需要向诸位大人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魏时拱手。   “魏大人太谦虚了,大家都是同僚,共同学习,互相为师,圣人不是说了嘛,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我看在咱们户部个个都可为师。”江佑府清吏司的张郎中道。   说起这个张郎中,跟魏时七拐八拐的还真有些亲戚关系在。   魏时的嫡母是如今李家家主李子成嫡亲的妹妹,而这个张大人,张子清的母亲同样也是出自李家,是李子成和李氏的庶妹。   只不过就像魏时跟李家来往不多一样,张家同样也是如此,所以在此之前,双方压根就没见过面。   魏时之所以知道这事儿,还是听师伯说的呢,天知道他老人家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朝事就先不说了,正二品的户部尚书要是不知道,那才怪了呢,可不管是庶务,还是这些歪七扭八的关系,竟也清楚。   师伯和老师在这方面真的是恰恰相反,大抵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兄长,才会养成老师不明俗事的性子。   没受什么刁难,同僚们要么给予他如沐春风般的关怀,要么点头微笑,态度也是颇为可亲的。   至于差事,简直是再轻松不过了。   刚刚过完年,去年的账目都已经检查总结过了,今年才刚刚开始,这要办差事的头一天,还真没什么事儿让他办。   之前致仕离开的那位老大人,把去年的账目整理的很是条理,因为户部还没有实行新记账法的缘故,所以这些账目还是按照老方法记录的。   闲着也是闲着,魏时索性让人把去年羊丰府的账目拿了过来,总得先要了解了解吧,别等真有了差事,再忙手忙脚。   事实上,不只是魏时这边儿清闲,十三府清吏司都挺清闲的,这也算是规律了,年前最清闲,年尾最为忙碌。   魏时差不多看了十几天的账本,看不懂的就记下来,等下了衙门之后,再去请教师伯,这小半个月的工夫竟也将账本儿看完了。   “新记账法在礼部、工部这些部门实行的都很好,所以圣上已经决定要在户部也执行,正好趁着刚刚过年,是户部一年当中最清闲的时候,不过,户部的账本关系到全国的财政,牵一发而动全身,就算是决定要实行新记账法,也不能贸然行事,老夫的意思是先从你负责的羊丰府开始,你这边没问题了,再向整个户部推广。”   沈涛不是轻易下的这个决定,这小半个月以来,他不只是给魏时答疑解惑了,也清楚的认识到了这孩子的天分和努力,本来新记账法就是魏时提出来的,如今又赶上这么一个时机,合该这份功绩就是魏时的。   “师伯,这样会不会不太好?学生毕竟是刚来,对于很多东西都还不太熟悉,实行新记账法应该是交给户部的老人比较合适。”魏时拒绝道。   他当然知道这是个机会了,这件事情办好了,就算他接下来三年都没有其他的什么政绩,也足够三年之后升迁了。   而且这事儿朝廷的其他几个衙门都已经实行过了,有经验可循,也没弄出什么麻烦,可见是个捡便宜的差事,   可刚入户部,就捡了这么个便宜差事,魏时也怕旁人背地里议论师伯偏心。   马上都要致仕的老人家了,名声一向都很好,何苦最后这两年因为他被人私底下议论呢。   “有什么不太好的,咱们户部向来是有能者居之,新记账法是你提出来的,还能有谁比你更了解,把羊丰府清吏司作为试金石,并不是老夫偏心眼儿,而是圣上亲字点的名,一来是想试试你的能力,二来也是因为羊丰府在全国的财政确实是排倒数的,不从它开始,从哪开始,你这也算是赶上了。”   沈涛绝口不提,他当初之所以直接让魏时去羊丰府清吏司,而不是调配官员,让魏时去更为重要的部门,就是因为一开始也存了这个心思。   魏时这会儿若是呆在江南府清吏司,肯定是拿不到这差事的,就算是拿到了,功劳也只能占小头,毕竟里面还有一个正五品的郎中和其他三个主事呢。   不过这些筹谋就没必要跟师侄说了,都是官场里头司空见惯的事情,谁不提拔自己人,只要是个有能力的,就算是提拔自己人,那也是慧眼识人,圣上是不会追究的。   当然了,若是被提拔之人不争气,就只能是被带累了。   圣上亲自点的名,魏时还真有些惶恐,他知道自个儿在皇帝那里是挂了名的,但也没想过他老人家会想起自己来,这其中或许有一部分是师伯的关系,或许还有一部分是因为自己殿试时的……那篇策问。   毕竟他可是凭着那篇策问拿了状元的,想来应该就是这篇策问入了皇上的眼。   唉,像他这样的,就应该被外放出去做父母官,哪怕是七品知县呢,也能一展所长。   不能被外放出去做父母官,魏时也只能是捡了这便宜差事,就算是为了师伯的名声,为了自个儿日后能够被外放,他也得把这事儿给办好了。   瞧魏时应下了,沈涛也就没再说这事儿,真要是连这差事儿都办不了,那也就不值得他重用了,趁早踢去工部,跟着二弟修河堤去。   “近来又有要往外卖的宅院,还没对外说呢,老夫已经跟脏罚库的人打过招呼了,你直接过去挑就行,真要是没有中意的,那就再等下一批。”   当今是个眼睛里不揉沙子的,这些年可没少抄了贪官污吏的家,以至于现在海晏河清,想查出来个贪官都不太容易了,没有贪官污吏,上哪抄家去。   所以这些宅院也是卖一处,少一处,趁早下手为好,省的到了最后,想买都买不着了。   “多谢师伯,明儿我就去瞧瞧。”   还是早些定下来为好,夫人现在随时都有可能生产,等孩子几个月大的时候,就能搬家了。 第83章   比较幸运的是,这次魏时还真找到了一处不错的宅院,位置就在西城,不过并非是特别繁华的地段,但面积却是够大,七进的大宅子。   完全符合夫人的要求,而且价格也是合适的,七千两白银,换成黄金的话,也才不过五百多两黄金。   如果是在西城特别好的地段,两倍的价钱都未必能拿得下来。   但他相中的这处宅院就不一样了,皇上给他赏赐现在花了还不足一成呢,买这处宅院绰绰有余。   家里头又不是要做生意,要特别好的地段其实用处也不是很大,与其去跟勋贵们做邻居,还不如跟清流做邻居来的好呢。   买宅院不是一件小事情,魏时还特意调查了一番,这处宅院周围都住着什么人家,免得日后摊上恶邻居。   “这宅院跟岳父那边只隔了两条街,左右邻居都是文官,一位是现任的大理寺少卿,还有一位是都察院的御史,我都打听过了,这两家名声都还不错,做邻居的话应该不难相处。”   魏时也是出入官场,户部的人已经认全了,里面的人和事儿,师伯也都跟他讲的七七八八了,但是放眼整个朝廷,他不如认识的官员、不熟悉的内情可就太多了。   已经怀孕九个多月的刘枫,这会儿精神头和体力居然还不错,连太医和大夫都称赞她身体好,对新宅院的事情也是兴致勃勃。   “那感情好啊,想在西城买处宅子可不容易,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各方面都不错的话,就尽快定下来吧 ,买下来之后就着手改造,孩子的百日宴可能还能赶在新宅院里办呢。”刘枫很是高兴。   虽说大多数官员都不喜欢跟御史做邻居,可夫君既然觉得好,那想必应该是没什么妨碍。   行得正,坐得直,就算是跟御史做邻居,也没什么好心惊胆战的。   反正贪赃枉法的事情又不会做。   刘枫没把这当回事儿,魏时同样也是如此,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算是要养活一大家子人,朝廷发放的俸禄远远不够用,可也没打算贪污受贿。   “那明日我就去把名额定下来,不过孩子百日宴怕是赶不上了,这一批宅院要到三月份才开始往外卖呢,不过抓周礼肯定是能赶上的。”   魏时轻轻摸了摸夫人隆起的肚子,依着太医的话,夫人生产也就在这几天了,他是既紧张又期待。   《论语》已经读完了,也不知道这肚子里的宝宝有没有听进去。   这几天,夫人的身体一直都很好,但是心情却不怎么样,特别容易急躁,急躁起来就容易发脾气。   比如现在。   刘枫的眉头已经皱起来了,孩子抓周礼是在出生一年后,要是连这个都赶不上,那这宅院买的也太晚了。   她几乎是从一嫁进来就开始做准备,一拖再拖,本以为孩子两三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搬家了,可三月份才能买到宅院,改造宅院又得花上两三个月,搬家差不多要等到六月了。   一年里头最热的时候,想想她都觉得烦。   “就不能快一些,反正把名额定下来了,宅院是板上钉钉要买的,咱们可以先规划一下怎么改,把材料家具什么的先准备下来,到时候先动主院和前院,搬进去之后再改到别的,省的一直在这边等着。”   实在是太小了,孩子出生了光是乳母和嬷嬷就得配好几个,关键是还不能打发去外边住,就得住在她这院子里,时时刻刻都得陪着孩子才行。   这么小的院子住这么多人,天冷的时候还好说,等天气越来越热,这哪能受得了,必须得早点儿搬,春天就得搬过去,不能等到夏天了。   刘枫的语气很是不耐烦,这段时间脾气上来了就控制不住,事后自己想想也觉得难受,可等到下一次还是控制不住自己。   魏时一只手轻轻拍着夫人的背部,慢慢给她顺气儿,好声好气的道,“这也是个法子,把名额定下来之后,我就把图纸誊抄一份,你看看怎么改,咱们争取把家具什么的在三月份之前都做好,到时候把宅院买下来,直接就能把这些东西搬进去,孩子先跟你在主院住着,他/她的院子,咱们得好好想想,若是个男孩儿的话,就不能种太多的花花草草,最好是空地多一些,方便玩耍,若是个女孩儿的话……”   魏时原本是为了转移夫人的注意力,才说的这些话,但是说着说着,他脑子里还真涌现出来了不少想法。   不管是女孩,还是男孩,等过了百日宴,就能出来转转了,做个小推车,把孩子放里头,即便没有下人,他跟夫人也可以推着孩子在院子里转。   等过了抓周礼,那就要开始学走路了,再做个学步车,省心省力,关键也能让孩子少摔跤。   再大一些,就可以骑小木马了。   再然后是滑滑梯、翘翘板。   ……   如果不是跟老师看了那么多图纸,自己也尝试着画过,他一个文科生,还真不敢想把这些东西画出来,让工匠去做。   当然了,跟在老师身边画的最多、看的最多的都是水利工程图,并非是这些小孩子的东西。   不过,这些东西都还是有共通之处的,只要大体上的数据是对的,做出来应该不是很难。   这些东西现在还不好跟夫人说,但是这不妨碍魏时越想越兴奋,连说话的语气都是激昂欢快的。   刘枫这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有时候她自个儿都觉得莫名其妙,就像现在,本来是特别急躁,急躁到连骂人的心都有了,转眼又眉开眼笑,什么事儿都没了。 第84章   二月初一,在衙门里头办差的魏时,很是不在状态,一下午的功夫,走神儿了五六次。   说不上来到底是心慌,还是心不在焉,总之是没办法集中精神。   在此之前他还真没出现过这种情况,改用新记账法,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困难的差事,羊丰府清吏司更不会有人给他使绊子,所以在户部这段时间,也算是顺风顺水了。   今儿也不知是怎么了,人明显不在状态。   魏时之前是不太相信有心灵感应这种东西,但是在这样的日子里,突然开始频频走神,很难让他不联想到夫人。   依着太医的话,夫人生产可就在这几日了,以往他只觉得紧张,可从来都没像今儿一样,连注意力都集中不了。   几乎是一到时间,魏时就立马从衙门里出来了,因为是在城内,骑马不敢骑快了,可是速度也不慢,在能控制住的情况下,速度已经是尽可能的放快了。   往日要两刻钟才能走完的路程,今儿也就花了一个半刻钟。   “夫人呢,夫人可是要生产了?”魏时一叠声的问道,边说着边往后院走。   “已经进去一个半时辰,夫人没让小的们去通知您。”   一个半时辰,魏时来不及多想,步履匆匆。   产房外边,白姨娘正在外头守着,儿媳妇生产是大事,就算是帮不上什么忙,她也得过来守着,真要是遇到点什么情况,还有可能搭把手。   “时哥儿回来了,亲家母在里头呢,先前稳婆也说了,胎位很正,先别太担心。”   话虽这么说着,可在这二月天里,白姨娘头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一层汗了。   魏时的情况没比一年好多少,考试等成绩的时候都没这么心焦过,这会儿压根儿就稳不下来,在院子里来回的踱步,时不时还跑到产房窗户口去听着。   岳母和稳婆的声音倒是清清楚楚。   “吸气,使劲儿,吸气,使劲儿……”   可是压根听不到自家夫人的半点声音,没有呼痛的声音,也没有呐喊声。   在这个节骨眼上,魏时是半点动静都不敢发出来,他倒是想给夫人加油鼓劲儿,可又怕一出声反倒是分了夫人的神,卸了夫人这会儿攒起来的劲儿。   不管是产房里,还是产房外,都熬着。   终于,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夜幕上已经缀满了星辰,产房里终于响起了婴儿的啼哭声。   而产房外,随着这一声婴儿的啼哭,魏时的眼泪瞬间就跟着掉下来了,想攥紧拳头,可两只手就好像一点力气都没有,连攥拳的力气都没了。   脑子是懵的,脚步也是沉重的,根本迈不开,这一刻,好像全身上下都不听使唤了一样。   白姨娘顾不得看儿子,三步并作两步走,早就跑到了产房门口,这会儿也顾不得什么仪态了。   “恭喜亲家母,是个男孩,有孙儿了。”刘夫人抱着刚刚出生的小外孙,别提多乐呵了。   女儿这一胎生的还算是顺利,这期间没受什么罪,母子平安。   不过对于孩子的性别,闺女小两口不知道,白姨娘也不知内情,她可是早早的就问过太医的,几个月前就知道是个小外孙了。   这会儿并不觉得惊喜,高兴的是母子平安。   刚刚生下来的小孩并不好看,皮肤皱巴巴的,比老人家的皮肤褶皱还要多,看上去湿乎乎的胎毛,就更说不上好看。   总之,哪怕是血脉之亲,白姨娘也不能昧着良心说好看。   可就是觉得亲近,怎么都看不够,当年儿子一出生就被抱到了夫人身边,整个月子里,她一眼都没瞧见过。   这会儿看着孙儿,她倒是可以想象儿子当年的模样了,也是这个样子,皱巴巴的,湿乎乎的,眼睛瞧着还有些肿,在没有长开之前,是真的很丑,丑到人心眼儿里头去了。   魏时这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眼圈是红的,脸上还带着泪痕,好在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外面的烛光不足以照亮脸庞,因此应当是没人发现他这会儿的失态。   这么小的娃娃,魏时都不敢上手去抱,说话的声音都忍不住放低了,就像是哑着嗓子一般,“夫人可还好?”   “瞧了眼孩子,就睡过去了,先让她好好休息吧,瞧瞧这孩子,眉毛眼睛都像你,鼻子也有一些像你,长大之后定也是位翩翩君子。”   刘夫人是越瞧外孙就越觉得喜欢,她生了五子一女,孙子孙女们刚出生的时候她也抱过,小孩子长得是美是丑,她已经很有经验了。   怀抱里的这个小娃娃,还真是挺会挑着长的,专挑父母好看的地方长,眉眼和鼻子都随了爹爹,嘴巴倒是随了娘亲,脸上的轮廓现在还不太好说,不过大体上是随了魏家这边。   脸长得好也是老天厚爱,这就跟脑子聪明一样,是强求不来的,若得之,可不就是老天厚爱嘛。   小外孙头脑和性子到底是随了爹爹还是娘亲,这一点还不好说,不过单从这相貌上,就已经远胜于绝大多数人了。   魏时实在是看不出来,儿子这张皱巴巴、丑兮兮的小脸,哪里像他了,不过爹不嫌儿丑,小家伙长成这样,魏时心里头都是喜欢的。   恨不得把他能想到的、能拿出来的好东西都给儿子,甚至这会儿都想从岳母怀里把儿子接过来。   魏时先前也是拿着枕头练习过的,就是为了之后能自个儿上手抱孩子。   不过现在他还真不敢上手,这么小的娃娃,脸颊他都不敢碰,更别说抱起来了。   “外边天气还是太凉了,岳母还是把孩子抱屋里头去吧,别让风给吹着。”   二月份,天还是挺冷的,不过今儿白天可是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到了晚上,天上也是星辰满布,不见乌云,更没有一丝风。   一层层的小棉被包上,依着刘夫人养孩子的经验,肯定是冻不着的,不过女婿头一次当爹,紧张一些也是在所难免的,当下也不拒绝。   “成,那我就先把孩子抱进去了,这会儿还不饿,让这小家伙再睡一会儿。”   两个乳母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不过也不知道这小两口是怎么想的,非得要让孩子先喝过亲娘的nai水之后,才能喝这两个乳母的。   她是做外婆的,养孩子的经验一大堆,不过也拗不过这俩人,准确的说,是拗不过自家亲闺女,在这个问题上只能退让。   因着要喝亲娘的nai水,所以孩子又被重新抱回了产房,而不是事先早就准备好的婴儿房。   魏时是不敢进去的,倒不是怕被什么血腥之气冲撞了,而是他从衙门里回来之后,站在这门口就没挪过窝,既没有换衣服,也没有洗澡,身上不知道从外边带来了多少细菌,这会儿可不敢往产房里头去。   “姨娘先回去休息吧,儿子也回去换身衣服,您就别等着了,明儿一早再过来,还不知道这母子俩什么时候能行呢。”   其实瞧见了孙子,白姨娘这会儿已经没什么不满足的了,这大半年来,小家伙的衣服、香囊、围嘴、鞋子、帕子,她不知做了有多少。   因为不知是男孩,还是女孩,所以两样都准备了,不过还是以男孩的为主,当年儿子没能穿上她准备的这些东西,这会儿免不了要寄希望于孙子。   “你也早些回去吧,厨房应该备着饭菜呢,用完膳就早点歇着,都在衙门里忙了一天了,又在外头守了这么久,再是年轻,也不能这么熬。”白姨娘嘱咐了几句,这才离开啊。   她倒没觉得儿子会再回来陪儿媳和孙子,毕竟这母子俩还在产房里头呆着呢,不管是官宦人家,还是平民百姓,就算是入了奴籍的男子,一般也是不会入产房的,这产房里的血污之气可是不吉利的很。   魏时还真不觉得饿,洗了澡,又洗了头,还换了衣服和鞋袜,就差往身上喷醋了。   这才小心翼翼地往产房里走。   “你这孩子怎么进来了,哪有男人进产房的,赶紧的出去。”刘夫人板着脸道。   看来是没人跟女婿说过这事儿,也对,整个魏宅就俩女主子,一个是自家闺女,另一个就是白姨娘了,这俩人要么不把规矩当回事儿,要么应该就是没怎么学过这些规矩,所以也没人告知女婿这事儿。   她一个做岳母的,虽然没少往魏府这边跑,可是跟这个女婿见面的机会还真不多,说的话那就更少了,更何况又是这种事情。   魏时倒是不太在意这些规矩,好歹也是学过马列的人,向来都是把这些事儿当做是封建迷信,哪怕是经历过穿越这种科学没办法解释的事情之后,也照样如此认为。   “不妨事儿,进都进来了,又不是旁人。”   自己的夫人,自己的儿子,真要是有血污之气,也不会冲撞他。   得,刘夫人一直都觉得读书人家比武将要规矩更多一些,可现在看来是她想多了,这也是因人而异的,读书人照样可以不拘小节。   自家老爷还谨守这男子不进产房的规矩呢,一个大老粗还比不上女婿这个读书人洒脱。   进都进来了,这话说的一点都不错,刘夫人也不打算再把人劝出去了。   “这母子俩都还睡着呢,也不知道会是谁先醒。”   刚出生的小孩觉多,睡醒过来要么是饿了,要么就是尿了、拉了,都是说不准的事儿。   自家闺女呢,这头一次生产绝对算得上顺利了,她从一开始就在旁边守着,没让闺女大哭大嚎,力气都攒着生孩子用了,这会儿虽说是累得睡晕过去了,但是也不会睡太久。   厨房那边她早就让人准备了小米粥,米里的油得慢慢熬才能熬出来,坐在炉子上少说也得一个时辰。   什么时候闺女醒了,什么时候那熬出米油来的小米粥就端上来。   还有这小家伙,得等着吃了亲娘的nai水,才能吃旁的口粮。   满心满意都是闺女和外孙的刘夫人,这会儿压根就没想起来,女婿从衙门回来到现在还没吃半点东西呢。   瞧着自己的孩子,魏时怎么看都觉得看不够,小家伙睡觉还会吐泡泡呢,眼皮虽然有些肿,但是瞧着还是挺可爱的,小拳头半握着放在胸口,丑萌丑萌的。   魏时一颗心都要被萌化了,光是站在一旁看着,眼睛都舍不得眨。   在儿子这边待了许久,魏时才怀着愧疚感挪步去看夫人,跟生产后第一时间就去看孩子娘的好男人比起来,他这个把孩子放到第一位的人,真不能算是一位好夫君了。 第85章   生孩子不光是一件痛事,还是件累差事,躺在床上的刘枫脸颊上的汗已经被擦干了,可额头上的碎发还是湿的,样子瞧上去很是憔悴。   魏时侧坐在一旁,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来,生怕吵醒了夫人。   一只手就搭在棉被上,一动不动。   男女之间的感情还真是奇妙,新婚之夜,两个人就从陌生人变成了夫妻,而小孩子的孕育,则是让两个人心贴得更近。   如今孩子生下来了,魏时不光是心里有一种圆满感,跟夫人的感情好似也更加契合了。   好像原本的夫妻之情又得到了一次升华一样。   魏时不知道是不是天底下所有的夫妻都是这样,还是说只有像他和夫人这样,亲情的比重远大于爱情的夫妻,才会在孩子这件事情上有这种感觉。   又或者是只有他才有这种感觉,毕竟这个继承了他血脉的孩子,让他对这个世界更多了几分真实感和依恋感。   刘夫人没去打扰小两口,哪怕自家闺女还睡着呢,这样静谧的时光,对于夫妻俩而言应该都是不可多得的。   至于这躺在襁褓里的小外孙,小家伙还挺能睡的,看样子,一时半会儿怕是都醒不了。   ——   明明是熬到半夜才睡,亲眼瞧着孩子醒过来,夫人喝了大半碗米粥,又喂孩子吃了奶水。   魏时应当是全家人里最后一个睡的,不过第二天却醒的比往日还要早,瞧过了熟睡的妻儿,这才打马去衙门办差。   沈涛昨晚上就收到了师侄那边的喜信儿,这会儿是特意过来贺喜的,虽说是在当值的时间里头,可说几句话的功夫也是不碍什么事儿的。   “你这该不是欢喜的一晚上都没睡吧,黑眼圈都出来了,昨儿还没有呢。”沈涛哭笑不得的道。   他收到喜信儿的时候可不晚,连夜宵都还没用呢,因此,师侄肯定不是因为守着孩子出生熬出两个黑眼圈来,怕是欢喜到睡不着觉了。   到底是年轻人,如今又已经顺顺利利的步入仕途了,才可以在家事上放那么多的心思。   当年他第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那会儿也年轻的很,不过整日忙着备考科举,对第一个孩子的出生,欢喜是欢喜,但也着实没放多少心思在上面,该学的学,该睡的睡,没什么影响。   说到孩子,魏时脸上立马就露出了笑容,半点都没觉得不好意思。   “还是师伯懂我,放榜的时候都没这么亢奋过,但是瞧见了自个儿的孩子,感觉心跳的速度都比平时快了。”   这也太夸张了点,沈涛头一次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人生四喜,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   这里边可不包括第一次瞧见自个儿孩子,怎么着,这初次看到自己孩子的喜悦,也不应该放在金榜题名的前头。   做了父亲,也做了祖父的沈涛,这会儿还真不能完全理解师侄的心情。   师伯不说话,但是并不影响魏时的谈性,“岳母昨儿瞧了孩子,说孩子的眉毛眼睛都像我,鼻子大体上也随了我,小家伙哭声还挺响亮的,一开始的时候吓我一大跳,就跟那晴天打雷一样……”   往日在当值的时候,魏时可不会跟师伯巴拉巴拉的说这么多私事,今儿算是头一回。   刚出生的小孩子,沈涛见过,真心算不上好看,当然了自家孩子,就算是不好看,瞧着也会觉得顺眼,在师侄这儿大抵是尤为顺眼。   不过,哪怕沈涛的年纪已经快要致仕了,一心也仍旧扑在户部的差事和算学上,真没几分饴含抱孙的心思,不管是对着自家子孙,还是对着师侄的孩子,都是如此。   所以魏时说的这些话,他老人家真是提不起兴致来听,有这个功夫,还不如琢磨道算学题呢。   有子万事足,说的大概就是魏时了。   除了当值的时间之外,就是回府围着妻儿转,一开始还不敢上手抱孩子呢,到了洗三的时候,已经抱着孩子在屋里头来回晃悠了。   这孩子在娘亲肚子里的时候,还是挺老实的,不怎么折腾人,可出生之后,才发现是个小霸王的性子。   哭声响亮,而且相当难哄,一旦醒了,若是还躺在小床上,那肯定是要哭起来没完没了的,哪怕吃饱了也是一样。   须得人抱着,晃着,来回在屋里转悠着,嘴巴里还得哼个歌谣,才能慢慢把这小霸王给哄好。   魏时是乐意做这事儿的,耐心好到简直不像是十七岁的人。   连孩子他娘,有时候听着哭闹声都会觉得烦,可又舍不得把孩子单独放一个屋子里。   两个乳母,还有两个嬷嬷,能派上用场的时候还真不是很多。   夫人坚持要亲自喂养小少爷,最起码在白天如此,老爷呢,状元郎出身,堂堂朝廷正六品主事,回到府里抱着孩子不撒手,连换尿布这种事情都能亲自来。   百姓家养孩子,男子都未必做得到这样。   刘夫人在闺女生子第二日就回去了,这孩子生都生下来了,也就没什么风险了,那么多丫鬟婆子在,根本就不需要她搭手。   所以在洗三礼这日,刘夫人瞧着熟练抱孩子的女婿,才会相当讶然。   ‘熟练’这两个字,真的不太应该出现在头几天连孩子都不敢抱到女婿身上。   可这会儿呢,抱孩子的动作熟练,来回踱步的样子熟练,哄孩子的童谣哼的也熟练。   让人瞧了简直不敢相信。   自家老爷,五子一女,到现在抱孩子的姿势都还生涩着呢。   洗三礼,又被称之为三朝洗儿,为的是给出生第三日的婴儿洗涤污秽、祈求平安、消除灾难。   对于婴儿来说,这绝对是个大日子。   闺女在月子里,不能出门儿,做外祖母的当然得全程跟着了。   是以,刘夫人只能按捺住心里头的疑惑,跟抱着外孙子的女婿一块儿出去。   魏家就只有魏时一个小家在京城,不管是柳州城,还是燕县那边儿,洗三礼都是赶不过来的。   过来捧场的,除了刘家和沈家之外,剩下的基本上都是魏时的同窗和同年。   文人参加洗三礼跟武人大有不同。   在本朝,洗三礼应当是最不炫富的一个礼了,武人过来庆贺,基本上只需要带两样东西——葱和铜钱。   量不必大,有这么个意思就行,为的是祈祷孩子聪明、有财源。   文人是真不好意思拿着葱进门,拿铜钱就更不好意思了,在绝大多数文人眼里,书墨的香气跟铜臭味儿都是相悖的。   所以洗三礼上,文人大都是赠诗。   一人一首诗,这心意就全在诗里头了。   《贺友人得子》   《庆魏家小儿洗三之喜》   《赠状元郎》   ……   不管是题目,还是诗句,都还是挺应景的。   魏时看着友人所赠的诗赋,高兴的同时,也有些犯愁,他以前没参加过婴儿的洗三礼,因此也不知道文人都是这样贺喜的。   亏他还以为金榜题名之后就不用再作诗了呢,现在看来,除非孤家寡人一个,不跟任何人家来往,否则的话,这诗赋还是要作下去的,而且是绵绵无绝期。   洗三礼主要是由收生姥姥来主持的,先是要祭拜十三位神像,然后就是‘添盆’了。   往前数几百年,添盆添的都是贵重的物件,什么金银长命锁,什么玉如意,什么凤血石……反正是怎么贵重怎么来。   但是从前朝开始这股风气就没了,到了本朝,可谓是相当的朴实。   这盆里添的除了铜钱之外,就是喜果,像是桂圆、红枣、莲子这一类的东西,有个喜庆的意思,但真算不上是贵重。   这也就意味着不管是达官显贵,还是平民百姓,洗三礼的规格都是差不多的,顶多也就是用来添礼的盆儿不一样,穷的用铜盆、用木盆,富裕的人家用银盆、用金盆。   魏家子用的便是大金盆。 第86章 一更   之所以被称为魏家子,是因为出生已经三天的小婴儿,到现在还没有名字。   大名不曾起,乳名也未曾起。   在孩子出生之前,魏时就想出了十几个名字,想着等孩子出生以后,在这十几个名字里选一个出来。   但事实却是,孩子出生以后,这些费尽脑子想出来的名字,又都不能让初次为人父的魏时满意了。   至于乳名,他跟夫人也商量了好多次,至今也没能定下来。   一般情况下,新手父母是没有权利给孩子取名字的,大都是长辈来,不过魏家的情况不一样,长辈是帮不上什么忙的,刘家在这方面也不好越俎代庖。   因此只能是小两口自己想了。   反正纠结来纠结去,洗三礼上的名字取不出来,等到了满月酒,名字总得出来了吧。   添盆之后,收生姥姥便拿着棍子将金盆儿里的东西搅拌来搅拌去,嘴里还得念叨着,“一搅二搅连三搅,哥哥领着弟弟跑……”   然后才能给孩子洗澡,一边洗一边念祷词。   魏时压根就顾不得听收生姥姥到底在念什么,自己家孩子哭的实在是太过响亮了,小拳头攥着,小腿儿蹬着,闭着眼睛哭嚎,眼泪都还能流满脸。   为人父母者,在一边听着看着实在是不忍心。   可规矩又是如此,‘响盆’就是婴儿哭的声音越响亮,才越吉祥,身体才会越好。   好不容易走完了一系列的流程,魏时满脸心疼地把孩子抱在怀里,一边晃一边哄,“不哭不哭……”   得,任谁都看得出来,这绝对是个宠儿无度的父亲,不过孩子才这么点,谁也不能说什么。   刘夫人算是晓得女婿这抱孩子的姿势为何‘一日千里’了,抱孩子抱的时间久了,三天抵人家三个月,自然也就熟练了。   只是今儿这么多人过来庆贺,说到底还不是为了魏时这个女婿过来的,光抱着孩子在一边晃悠算怎么回事儿,这也太过失礼了。   “我来哄吧,顺便把孩子抱进去给他娘看看,刚刚哭的这么响,肯定担心坏了。”   小家伙这会儿已经不哭了,不过因为刚刚哭的太用劲儿了,这会儿还一抽一抽的呢。   小可怜鬼。   魏时轻轻把孩子递过去,怕小孩不适应,还慢慢的在襁褓上拍了两下,以做安抚。   刘夫人不愧是抚养过五子一女的人,抱孩子的手法相当娴熟,哄孩子也相当的熟练。   魏时就瞧着自个儿孩子,在岳母怀里,从小鼻子一抽一抽的,到闭上眼睛酣然入睡,整个的过程可以说是相当快,岳母不过跟周围人说了几句话,提脚准备离开的时候,孩子就已经睡过去了。   真是让人服气了。   殊不知,今日魏时自己也很让人服气。   刘钰作为小舅子,一开始都没敢过来,小外甥哭声震天,就跟城郊庄子里的小牛犊一样,瞧着就惹不得。   自家姐夫呢,不愧是中了状元的人,连哄孩子都有一套,就是瞧着太违和了。   他从来都没想象过,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抱着孩子来回哄是什么样子。   如今亲眼瞧见了,绝对是大跌眼镜。   等孩子被娘抱走了,刘钰这才过来,“姐夫,你哄起孩子来还挺厉害的。”   一样都是当爹的,他爹跟姐夫差了可不是一星半点儿。   只比自己小了两岁的小舅子,是真的到了该把婚事提上议程的时候了,但是不看年龄的话,刘钰瞧着身上还是有些孩子气的。   不够稳重,似乎也不足以支撑起一个家庭的担子。   更何况这信誓旦旦要考取功名的人,现在的火候还不够呢。   成家立业,立业成家,这里边的先后顺序因人而异,还是不能够一概而论的。   没说几句话呢,曹安也过来了。   跟刘钰不一样的是,这位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要考取功名,以前浑浑噩噩不知道该做什么好,如今却是已经有了计划。   “婚事已经定下来了,等走完了六礼,把新娘子娶回家,祖父便安排我入朝堂,我都已经想好了,到时候就去户部,你可得照看着我点儿。”   曹安的路子已经安排得明明白白了,以前他是不想做官,如今想明白了,这仕途还是要入的。   曹安相看亲事这事儿,不管是魏时,还是刘钰都是知情的,连已经定下来的女方他们也都知道。   能跟肃王府的世孙结亲,自然不是等闲人家,承恩公的嫡长孙女,当今太后的侄孙女。   这身份在京城贵女里也是排得上名号的了。   “等你大婚那日,我们必然是要去吃一杯喜酒的,至于去户部这事儿,你还是跟你祖父好好商量商量,看看怎么于你的仕途更为合适,可别是奔着我就去了户部,这么重大的责任,我可是承担不起。”魏时笑道。   说实在的,哪个部门都有闲人,但是户部在众多衙门中算是比较忙的了,这也就意味着,在户部的大多数官员都是比较忙碌的,升迁的机会就那么几个,大家都争,平均到个人,这机会也就小了。   曹安固然是肃王府的世孙,可入了仕途也是要守规矩的,在户部想要得到升迁并不是易事,可让曹安踏踏实实的办差事,跟户部的其他官员一样忙碌,显然又不是一件现实的事情。   所以,他不觉得户部是个好的选择,如果曹安真的是奔着他来的,日后必然会后悔。   言尽于此,曹安哪还能不明白好友的意思,这事儿确实是他自己的想法,还没来得及跟祖父商量呢,不过也就是说一声的事儿,去哪儿当差都无所谓。   原本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三个舍友,魏时所有的事情都赶在了前头,娶妻、入仕途、生孩子,曹安原本是落在他后头的,如今却是赶超过去了,马上也要娶妻、如仕途了,等成了家以后,生孩子的事儿还远吗。   就他一个人,两年了,好像还是在原地,被自家姐夫落的很远,马上又要被曹安甩在后头了。   非‘憋屈’这两个字不能形容他此时的心情。   这都什么事儿呀。   去年,娘要给他相看亲事的时候,他还不乐意,总觉得自个儿还小,但是今儿又觉得往前走一步也是好的,一步落后步步落后,在仕途上他已经落后了,娶妻生子上可不能再落后太多了。   一想到多年以后,小外甥都已经读书了,曹安家的小孩子也开始启蒙了,他的孩子还没影呢,就忍不住的心酸。   相看亲事,必须得让娘给他相看亲事了,不能被昔日的两个舍友落的太远才行。   在曹安和刘钰这里,魏时是所有都走在前面的兄长和姐夫,但是到了同年和同窗这边,就又成了小弟弟。   最为年长的刘子成,别看被守孝耽误了那么长时间,可人家孩子都已经三岁多快要四岁了。   这人之前那么倒霉,自打殿试开始,好像就否极泰来了,先是成了最后一名二甲进士,之后朝考又顺利地留在了京城,在翰林院任职。   依着刘子成在会试和殿试的名次,往年能够留在翰林院的概率真是不大,但是这一次的恩科,直接被东宫那边挑走了二十多个人,基本上是按名字挑的,全都是靠前的那一部分,朝考这边的压力就小了很多。   魏时每一次看到这个老乡,就不可避免地想到当年的院试,平生唯一一次拿第二,刚刚好就绝了他小三元的梦想,也留下了不能成为六元的遗憾。   时也,命也。   纪风锦虽然比他大了几岁,可是如今还在相看亲事呢,能把婚事拖到现在这个时候,这位的心理素质也是相当厉害了。   洪瑞早就已经做父亲了,而且已经有了三子一女,只有次子是嫡出的,余下的皆是庶出。   他大抵是在场所有人里最不能理解魏时的了,只会哭闹连话都不会说的小孩子,有必要付出这么大的耐心去哄吗,又不是没有下人婆子,何苦要亲自上阵。   国子监一起吃小灶的前三名,彼此之间的关系还是挺微妙的,魏时属于后来者,跟两个人的关系都不太熟。   纪风锦和洪瑞呢,两个人与其说是有些面子情,还不如说只是不想撕开脸皮,实际上是互看对方都不太顺眼。   在公开的场合里,宁肯跟魏时这个不太相熟的同窗说话,也不想要彼此交流。   自从入了仕途之后,魏时也算是有这份闲心听别人说八卦了。   小道消息里一度传闻,纪风锦之所以把婚事拖到了现在,就是为了待价而沽,自个儿中了进士,身份上水涨船高了,自然也就能相看到出身更为贵重的女方。   这个消息的真实性,魏时还真没办法验证,不过无论真假都无妨,人家又不是骗婚,也不是什么渣男负心汉,就算是有这样的考量,那也是无可厚非的。   洪瑞的消息就不能算是什么小道消息了,十五岁就娶了商家女,据说好像还是当地有名的富商,也就是在娶妻之后,洪瑞一家才搬到京城来,去国子监进学。   洪瑞的三子一女,包括庶长子,都是在大婚之后出生的,出生地也都是京城。   这一点也是挺让人诟病的,在本朝,商人的地位有所提升,当然士农工商的顺序仍旧不变,商人也还是排在最末的。   可不管是商家女,还是世族女子,大婚之后,都是随了夫家的规矩,让庶子出生在嫡子之前,对于读书人来说是乱了规矩的。   而且,洪瑞家的庶长女也是出生在了嫡子之前,也就是说在正室夫人生子之前,洪瑞就已经有了庶出的一子一女。   可不就是乱了规矩吗。   魏时固然是庶长子,可他上头还有个嫡姐,而且他的出生也是在父亲和母亲大婚多年以后,觉得嫡子无望了,才有了他这么个庶长子。   另一方面,魏仁尽管是高娶,可并不是个吃软饭的,魏时呢,算是吃了一段时间的软饭,可紧跟着就拿了圣上的赏赐,如今也算是养家糊口之人。   洪瑞是家中的长子、嫡子,自然不会像魏时一样,分不到家中的东西,连日常的花销所需都困难。   可洪瑞的家境还真比不上魏时,父亲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举人,多年都未能再进一步,亲眷族人也大都是普通人。   不然的话,洪瑞也不至于娶商户女子。   娶了人家,才搬来了京城,而且是一大家子都搬来了京城,在没有田产和铺子的情况下,一大家子可都是靠着夫人的嫁妆生活,包括庶子和庶女。   尽管洪瑞专心读书,也没有闲着,是为了一家人的前程在争在奔,可在生活上确确实实是吃了夫人的软饭,却没有维护人家的体面。   不管是在读书人里,还是普通百姓里头,这样的做法都挺让人不耻的。 第87章 二更   铁一般的事实,又不是大家臆想出来的东西,在最初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魏时着实是挺惊讶的。   洪瑞给人的感觉一直都是比较憨厚,不管是面相,还是气质,都比较偏憨厚那一挂,打眼一瞧就觉得是老实人的那种。   可见不管是什么时候都不能以貌取人。   旁人的家务事,自然没有他插手的余地,不过因着这件事情,魏时在心里头对这位同窗和同年是敬而远之,对妻子都尚且如此,难道还能指望对其他人有什么道义可言吗。   魏时觉得大多数知道内情的人选择应当都跟他差不多。   趁着其他人都在外头呢,刘夫人抱着小外孙也跟闺女说几句贴心话。   “纵然是时哥儿喜欢孩子,也不能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大好年纪正是做事的时候,哪能把时间都浪费在这些小事上,你是做妻子的,有时间好好劝劝他。”   十七岁的正六品主事,前途一片光明,只能做这些事情,抱抱孩子也就算了,可听婆子说,连孩子的尿布都亲自换。   别说是朝廷官员了,就算是普通的百姓之家,也没有男子做这种事情的。   两个孩子初为父母,很多事情不懂可以理解,但是做长辈的必须得把道理讲明白。   “我劝了,可是夫君说的也有道理,孩子一点点长大,可无论哪个时期,都是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的,我们现在还能抱抱孩子,给他换换尿布,一两年之后,两三年之后,哪还有这样的机会。再说了,衙门里的事情夫君又没耽搁,也没把孩子抱到衙门里头去,既然没有耽误公事,多陪陪孩子又有何妨。”   刘枫已经完全被自家夫君说服了,她这是在月子里使不上劲儿,等出了月子之后,也是打算要亲自带孩子的。   反正平时的事情又不多,并非是真的没有时间和精力自己带孩子。   她不是魏家的宗妇,甚至整个魏家就只有她们这一个小家待在京城,人情往来是真不复杂,要管的事儿也不多。   没怀孕之前,她可是日日睡到自然醒,每天也就是有半个时辰的时间用来处理家事和账目,剩下的全都自由安排了。   养了那么多孩子,刘夫人和自家老爷都没想过这么的亲力亲为,不过刘家跟魏家的情况确实不一样,家大业大的刘家,光是在京城的分支就有好几个,老家那边更多。   人情往来是麻烦事儿,要管理族人、提携族人、帮衬族人也是麻烦事儿。   不像自家闺女,闲的出嫁没多长时间,就把这魏府里里外外改造了一遍。   “你是没什么事儿,时哥儿在衙门里忙了一天了能不累吗,回到家里头不让他好好歇着,还得照看孩子,有你这么做人夫人的吗。”刘夫人没好气的道。   刘枫真不知道该怎么跟自家娘亲解释,父爱如山,她从来没觉得自己是没爹娘疼爱的小可怜,但是爹爹对她、对哥哥们、对钰哥儿的父爱,还真没魏时对小家伙的父爱来的沉重。   沉重到让她这个做娘亲的,都有些无所适从。   “夫君可能是因为小时候的原因吧,对这孩子相当看重,我怀孕那会儿,除了考试和不在家的时候之外,夫君日日都要对着肚子里的孩子念书,孩子出生这几日,晚上睡觉前,早上去衙门之前,夫君都得要过来看望孩子一眼,好似不看这一眼,就不安心一样。”   对孩子来说,这绝对是一份甜蜜的负担,当年钰哥儿出生那会儿,也没见爹爹和娘亲如此。   这么夸张,刘夫人不爱打听小两口的私事儿,怀孕期间日日念书这事儿,她还真是头一次知道。   哪个备考的举子,不都得是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拼了命的挤出时间来读书,这位居然还有心思给还没出去的孩子念书。   一方面,这样的自信心和能力是很让人钦佩的,另一方面,对于这个孩子,在没出生的时候感情就已经如此厚重了,出生以后,较之以往,肯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说是因为小时候的原因,那刘夫人倒是可以理解,在两家定亲之前,准确的说是自家闺女跟时哥儿见面之前,那些过往,她就已经都打听到了。   即便是被充作嫡子教养的那十年,日子都不算好过,只不过是吃穿不愁罢了,可照样不得父母疼爱。   而在十岁之后日子就更艰难了,哪怕是庶出,也不应当是这样的待遇。   小时候的经历确实是可以影响人的一生,这应该也不算是一个坏影响吧。   刘夫人在心里自我安慰道,太多的精力放到孩子身上,也就意味着在朝事和人情往来上花不了太多的心思,仕途或许依然坦荡,但同样的路可能要花更久的时间。   一得一失,总归都是公平的。   瞧着傻闺女,刘夫人就知道这孩子肯定没想那么多。   送走了众多的宾客,魏时瞧着睡得正香的小娃娃,又开始为起名字这事儿犯愁了。   “要不然这样吧,我来想大名,你来想乳名,今儿晚上咱就定下来,不能再拖了。”   过了今晚,小娃娃出生都第四天了,总不能连一个正式的名字都没有,一直‘小娃娃’、‘小孩子’的喊。   已经入仕途的魏时,虽然还未到加冠之年,按理也该到了要起表字的时候,也方便与人来往。   但他自个儿是一点儿都不着急,师伯是已经选好了好几个表字,可这事儿上并不能越俎代庖。   老师给学生起表字合理,父亲给儿子起表字合理,可当师伯的总不能越过老师和父亲去。   魏时可没指望父亲能给他起表字,更不希望用来体现德行的字,让不了解他的父亲来取。   老师这边呢,真是太忙了,到现在都还在外面呆着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京城,连孩子洗三礼都未能来参加。   好在魏时不着急取表字,他现在着急的是给孩子取名。   刘枫早就给孩子想了好几个乳名,看哪个都觉得好,立马就要决定的话,还真不知道怎么取舍,索性就用了抓阄的方式。   当然了,是由她这个做娘亲的抓阄,孩子这么小可不会抓阄。   阿鲤、福娃、盼盼、虎头、丑奴。   五个名字,最终被握在刘枫手心里的是——丑奴。   “那乳名就叫丑奴吧,看来是天注定,这孩子日后长得肯定好看。”   现在是还没长开呢,可依着她娘的意思,这孩子可是专挑父母的优点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么简单粗暴的方式,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魏时则是在十几个名字里来来回回的犹豫,最终还是选择了当初写下的第一个名字——魏远。   堂兄的儿子单名一个‘鹏’字,到了他儿子这儿也得顺着这个来,只能是取单字。   魏鹏,里面的‘鹏’取自鹏程万里。   魏远,里面的‘远’,则是取自宁静致远。   三国时期诸葛亮的《诫子书》里,曾言,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他希望这个跟他血脉相连的孩子,性子平稳沉着,无论是做学问,还是做事情,都可以专心致志,终有一日可以厚积薄发,有所作为。   这大概是一个父亲对孩子最朴实、也最沉重的希望了。   魏远,丑奴。   也不知道等这孩子长大了,会不会喜欢这两个名字。   既然已经把名字定下来了,在给燕县和柳州城的信上,魏时便又多添了几笔。   自打这孩子出生,喜信还没往两边送呢,一则是路途遥远,早几天和晚几天没什么区别,二则,也是想着可以把名字一块儿送过去,这才耽误到了现在。   不过头几日,在孩子没有出生之前,魏时就已经收到了堂兄在燕县寄过来的信。   堂兄到底是去了燕县,做了燕县的正九品主簿。   一个人一个想法,魏时也无从评价,更没有办法预言堂兄日后会不会后悔,不过从信上来看,堂兄对燕县的一切还是挺满意的,还去拜访了他当初的开蒙先生何秀才。   堂嫂和魏鹏也跟着搬去了燕县,正是因为一家三口都搬过去了,所以才没有住在知县府,而是另买了处宅子,跟知县府毗邻。   这么近的亲戚关系,按理来说就算是住到一块去,那也是应当应份的,尤其是他在柳州城大伯府上住了好几年,有这个情分在,堂兄一家就算是住在父亲那里,两边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只不过,他实在很难想象母亲怎样做一个好婶母,真要是两边起了什么摩擦,父亲也不知道会不会抛弃一贯的原则,在其中调停。   这两者,都是他担心的。 第88章 一更√   冬去春来,在魏远满月酒之前,做父亲的总算是有了老师亲赐的表字——子和。   ‘子’在表字里头属于尊称,没什么特别的含义,‘和’则是代表了适中、怡当。   这也算是沈舟给学生的寄语,仕途不比考科举,一味的争尖取上反倒不好,生活也是如此,能够做到‘和’,也是为人处事的智慧之一。   魏时还挺喜欢自己的表字,子和,还真符合他为人处事的一贯原则。   儿子满月酒的时候,羊丰府清吏司新记账法的试用已经全部完成了。   这件事情关系到整个户部,所以是由户部尚书和左右侍郎亲自来检查的,其余十二府清吏司的官员也过来围观取经。   如此浩大的阵势之下,魏时在户部的第一件差事总算是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   没检查出来什么纰漏,而且新记账法的确可以给户部带来极大的便利。   “羊丰府清吏司已经带了头,其余十二府清吏司和各局各库也都照着这个来,争取在六月份之前,改革全部完成。”沈涛捻着胡须甚是满意的道。   把这个差事交给魏时那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没有人比这个师侄更了解新记账法。   不过,改革新记账法的事情远比他想象的要顺利,速度也更快,这也就意味着他这把老骨头很有可能待满这一任的任期,就要换到别的部门去了,又或者是直接致仕。   沈涛身子骨不错,自觉再干上几年也没问题,可若是当今真不让他在户部干了,那去别的地方也没什么意思,养老他回家养就是了,何必待在清闲的衙门里头养老。   瞧着嫩生生的师侄,这孩子不要看入了仕途,可还在长个子呢,年轻真好。   羊丰府清吏司开始改革记账法的时候,魏时没闲着,作为里边唯一一个挑大梁的正六品主事,就算是对新记账法足够了解,可这些东西也得一点一点的做,账目上的东西容不得出一点差错,底下的人也得一点一点的教,好不容易这头一件差事办完了。   可等到整个户部都开始改革记账法的时候,魏时反倒是比之前更忙了,没法子,‘学生’太多,一拨又一拨都是过来请教问题的,有比他官职低的,有跟他同一个官职的,当然了,也有官职比他更高的。   不过,不管官职高低,都比他年长,有的头发都已经花白了,比师伯更像是需要致仕的人。   好在是,大家不会跑到他府上来问问题,再怎么忙碌,也是在衙门里头忙,顶多也就是当值的时间延长一会儿。   从三月份初,一直忙到五月份末。   小家伙百日宴都已经办过了,要说跟之前最大的不同,不只是身长的问题,主要还是脸长开了。   不像刚出生的时候那么丑了,现在小脸蛋白白嫩嫩的甚是可爱,也能称得上是好看。   不过岳母之前夸这孩子,专挑父母脸上的优点长,眉毛眼睛连同鼻子都随了他。   但是现在来看的话,这赞誉是有些过了,哪怕是带着父亲看儿子的滤镜,魏时也没觉得小家伙称得起岳母这样的赞誉。   好看也是分等级的,丑奴应该属于普通的好看。   不过孩子还小呢,脸跟刚出生的时候相比是张开了,可日后日子还长着呢,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说不定。   在全年最热的六月份,魏家就换了府邸,举家从东城搬到了西城。   原本是想着先把前院和主院改了,再把姨娘要住的院落改了,剩下的等搬进去之后再慢慢改造。   不过一直拖到了六月份,不光是一水的家具都已经做完了,整个府邸也都改造的七七八八了,房屋大都是没有变的,主要是各处院子里的景致,还有带着池塘的后花园儿,改动的地方比较多。   唯一没来得及改造的地方,就是挨着前院的两处客院了,左右现在也没有客人过来住,等搬进去之后再慢慢改就是了。   魏时还是头一次住这么大的地方,当然了,柳州城的知州府面积也不小,只不过里面属于他的就只有一个小院子罢了。   再怎么亲近,可到底也不是自个儿家,他去那里的时候已经十一岁了,不可能一点当客人的自觉都没有。   已经四个月的丑奴,现在比刚出生那会儿乖多了,尽管醒过来的时间比之前更久,小胳膊小腿儿也比之前更有劲儿了,不过不像刚出生的时候,那么爱哭爱闹腾了。   魏时早在孩子出生之前,就按下决心要做一个小推车出来,到时候可以推着孩子在院子里转悠。   衙门里边的事情忙,新府邸要改造也忙,杂七杂八的事情也不能说没有就没有,因此一直到现在,魏时也是刚刚把图纸画好,什么时候做出来,就得看工匠的本事了。   改造新府邸的时候,魏时就跟工匠们打过交道,这里边儿有从外边花银子雇来的工匠,也有奴籍在自家夫人手底下的工匠。   一日为奴,终身为奴。这话可不是说假的,这些工匠从祖上的时候就已经卖身进了刘家,后世子孙,世世代代,只要不被放出奴籍,那就只能是为奴为婢。   这些匠人的工艺都是不错的,要不然也不会做工匠这活儿,就算是被放出了奴籍,也照样可以在京城生活。   魏时也曾跟其中的一个工匠聊起过这事儿,在他看来,对方的手艺就算不是大师级,也能称得上一声师傅了,为奴,总归是不好听,也不好受的。   真要是能出银子赎身,应当是一件幸事。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这位手艺很好的匠人,并不想赎身。   “在府里头,给夫人做活,算得上是轻巧了,每个月月银拿的又足,真要是放了奴籍出去,看人的脸子生活,猫猫狗狗都能过来踩一脚,身体好的时候还能多挣一些,万一出个什么意外,养家糊口都不行了,而且不瞒您说,我这一大家子不是跟在夫人这边,就是在刘家那边,兄弟、堂兄弟、表兄弟、叔表兄弟、岳家……有一个算一个,我这一个小家放了奴籍出去,又有什么意思。”   平民百姓有平民百姓的好处,可入了奴籍也并非全然都是坏处,最起码赶上一个好的主家,这日子过得远比平民百姓要有滋味的多。   两者在三观上有着巨大的鸿沟,魏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会儿心里的感受,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吾之蜜糖,彼之砒霜,谁也不必强求。   自家有工匠,的确是一件方便的事情。   魏时连府门都不用出,就能直接拿着图纸跟人商量,这小推车儿该如何打磨。   后续的事情,自然就交给专业的人来做,魏时的动手能力就不指望了。   在这炎炎夏日里,曹安终于走完了六礼,完成了人生一大事——大婚。   魏时也去参加婚礼了,不得不说跟他当年的婚礼比起来,肃王府世孙的婚礼要隆重的多,不光是太子来了,太子的那四个哥哥也亲自过来了,包括身份最为贵重的皇三子。   皇家的事情,甚少有人不关心的。   魏时也悄悄打量了这五位皇子,颜值都在水平线以上,经过多代的基因改良,想要长的丑,怕也是一件难事。   远远瞧着也就只能是看看颜值了,更深的东西就看不出来了,不过光是太子那一身的明黄色,就已经足够显眼了,余下的四位皇子,在一旁站着,真就好像是陪衬一样。   作为本朝的第一个大三元,初入仕途就是正六品,可在这么多龙子凤孙、达官显贵里头,还真是不起眼。   不得不说,投胎真的是一门极为重要的技术,有的人生来就显贵,有的人生来却是奴籍。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还真没什么好不甘心的。   昔日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三个人,已经有两个先后完成了自己的人生大事,刘钰那边也提上日程了。   跟四个哥哥不一样,刘钰不想要找武将家的姑娘,也不求对方有多高的门第,他想求的是才女。   “琴棋书画,不求精通,怎么着也得略懂吧,最主要的是性情,娴雅,淡泊,空灵……总之就是那种特别有才情的女子,平日里煮煮茶、写写诗、弹弹琴,说话柔声细语,就跟那杨柳枝一样。”刘钰如是说道。   这个孩子怕是话本子看多了。   刘夫人这会儿的心情真的是……一言难尽,略懂琴棋书画,性情娴雅、淡泊、空灵,平日里还得煮茶、写诗、弹琴。   这确实能称得上是才女,可这般的女子又怎么是小门小户能养出来的。   还不求门第高低,单是后边的要求,就已经把门第圈死了。   更为重要的是,人家都有如此才情了,嫁什么人不好,堂堂大靖朝是青年才俊少了,还是达官显贵少了,要嫁一个武将家的幼子,身上半点功名都没有,就算这辈子衣食无忧,可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她这个小儿子就是前程未卜。   嫁人就相当于是女子第二次投胎,慎之又慎,不是小孩子闹着玩儿,想要娶什么样的姑娘,就有什么样的姑娘嫁给他。   自家孩子,脸上还带着稚气呢,刘夫人到底是没把‘痴心妄想’这四个字说出口。   不过,说出来的话也不好听。   “你要是有一个这样的女儿,你觉得你会给她找一个什么样的夫婿?”   儿子,能不能别跟活在梦里似的,现实又不是话本子,就算是能娶到那般的姑娘,这大婚之后,两个人总是要过日子的,自家孩子是能整日煮茶写诗,还是可以咬文嚼字,把日子过得跟诗儿一样。   女儿跟女婿,当初应该算是两边都捡了漏,可俩人的性情是相合的,时哥儿虽然是读书人,可跟话本子里的才子还是不一样的,更务实,也更不重规矩,不是吃花喝露就能饱的人。   女儿呢,天真到都不像是深宅大院里能养出来的,在魏家能过得舒服又自在,夫婿又是个疼人的,真要是嫁进什么大家族,骨头都能被人嚼成渣给咽进肚子里去。   这俩人阴差阳错,也算是一桩极好的姻缘。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事儿,所以才让刘钰异想天开。   娘亲的话说得重,刘钰不是没听出来,他要是有闺女的话,要嫁肯定是嫁姐夫那样的,人长得好,又顾家,肚子里有学问,性子还好。   可姑娘再有才情,也不代表父兄就争气,他又不在乎门第,有那家道中落的姑娘,若是有才情,模样长得又好,照样也是一桩良缘。 第89章 二更   虽然觉得不太可能,可私底下刘夫人还是按照小儿子的标准相看人家。   怕小儿子被人家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所以这所谓的才女标准,也就只有她一个人知道,连自家老爷都没有说,省得多一个人烦心。   依着这样的标准,高门大户是不用看了,门当户对也不太可能,只能从三种人家里找。   一种就像小儿子说的,家道中落,父兄不争气。   另一种是商户女子,才情一方面是环境的熏陶,另一方面也是天生的,有的人生来便多愁善感,商户的日子一般都不会太难过,有足够的金钱堆养出不善俗物的才女。   还有一种,就是刚刚发迹的人家,祖上没多少底蕴,书墨传家,日子过得就算不那么宽裕,可这样也能养出才女来。   刘夫人更倾向于最后一种,刚刚发迹的人家,就算是日后也没能爬到什么高位,可一个蒸蒸日上的家族,总好过江河日下的。   而且这种人家养育出来的女子,就算是琴棋书画皆有涉猎的才女,也不会一点儿俗物都不懂。   日后分了家,她们留给小儿子的家产,也足够富裕一生了,可也不能光抱着让小儿子富裕一生的打算,不说看到子子孙孙那么远,总得给孙子那辈留下点东西吧。   在已经有明显倾向的情况下,这合适的人选仍然不是那么好找的。   刘夫人倒是也不着急,左右男孩跟女孩是不一样的,没什么花期可言,不怕被耽搁。   正好小儿子不是想娶才女吗,自个儿先加把劲儿把童生的功名考取了,她这个做母亲的,就算是相看亲事也能多一分底气。   刘钰向来都是三分钟的热度,这也就意味着他并不是没有用功的时候,只是不长久罢了。   熟悉的人都知道他的秉性,所以再次看到刘钰奋进,除了稍许的欣慰之外,大多数人都觉得坚持不了几天。   魏时也是这么想的,岳母为了让小舅子上进,萝卜加大棒什么都用了,一松一紧的,到底是没能把读书人寒窗苦读的劲儿给逼出来。   希望这次刘钰能坚持的久一些。   不就是一个童生功名吗,又不是去考举人,咬咬牙使使劲儿,考下来不就完了。   他作为旁观者,都觉得心急。   不过就算是心急,也使不上劲儿,这种东西,总不能把人的脑子撬开了,把要学的东西灌进去。   不管是魏时,还是刘枫都不知道,刘钰这次奋进是为了相看亲事。   明明去年的时候,还因为不想相看亲事,奋进了一阵子呢。   ——   在大靖朝做官,也算是件幸福的差事了,最起码跟读书比起来是这样。   这么热的天气,衙门里边不光备了绿豆汤和凉茶,办公的地方还放了冰块。   跟在国子监读书的时候比起来,现在这小日子过得再舒服不过了。   魏时现在主要做的还是本职工作,羊丰府虽然财政排在全国排在尾巴上,可是一府之地,户口、钱粮、所属文武官员的俸禄,还有当地的盐课、钞关、分民、度支……   要管的事情多着呢,而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不是羊丰府清吏司独管的,还需要跟其他的部门协同合作,也就是说差事交叉的部分有很多。   这就不仅仅是个人能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了,旁人不买账,这才是一拖再拖,照样会砸在手里。   魏时觉得自己还挺幸运的,一方面,师伯是户部的顶头上司,另一方面,他是皇上亲自下旨放在这个位置上的,并非是随着旧例来的。   应该是基于这两点原因,所以上上下下都没有刻意为难他的人。   他自觉自个儿也是挺低调,就像老师给他取的表字一样,子和,里面就暗合了儒家推崇的中庸之道。   过了炎热的夏日,迎来金秋,户部也来了两位极不低调的主儿。   一位是大婚了没几个月的曹安,这位本来说是大婚之后就要入仕途的,可是因为炎热的天气,硬是推迟到了现在。   不过,朝廷这么多衙门里头,他还真就选了户部。   肃王府世孙,正儿八经的皇亲国戚,一入仕途,就跟魏时是一个阶品——正六品主事。   魏时是寒窗苦读多年,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读书人,所以年仅十七岁,就已经是户部的正六品主事了。   曹安呢,比魏时还要小两岁,读书的功名身上是没有的,不过肃王府的世孙,日后继承爵位,不管是国公,还是侯爷,都是超品。   十五岁的正六品主事。   这根本就没处说理去,父辈们留下来的荣光,子孙后代自然是有享受的资本。   另一位的来头比曹安还要大,三皇子,当今所有皇子当中出身最为贵重的皇子,母妃是贵妃,刚满弱冠之年。   二十岁的三皇子,比太子整整大了三岁,可太子已经入朝堂快要一年了。   三皇子才刚刚有机会参与朝政,比三皇子更苦的是四皇子,还未到弱冠之年,至今都还在皇宫里读书呢,怕是等到可以参与曹政的时候,太子都已经在朝廷站稳脚跟了。   皇子入户部,就算是户部尚书,那也是要行礼的,再给个什么官职,就有些虚了。   所以三皇子入户部办差事,地位在户部是最为尊贵的,办差的地方也是最大最豪华的,手里头有多少权利现在还不好说,没有官职,却比任何的官职都能震慑人心。   两个‘空降兵’对户部来说,造成的影响还是挺大的,皇子当然是比王府世孙带来的影响较大。   不过,对于魏时而言,他这个层面上的小官儿还是没什么机会能接触到三皇子的,曹安就不一样了。   一则,他们是好友,二则,曹安是被安排进了羊丰府清吏司。   一直以来,羊丰府清吏司因为财政落后的原因,都是只有一位正六品主事,如今算是加塞儿又多安排了一位。   一样的官职,魏时为主,曹安为辅,在羊丰府清吏司倒是也耍得开。   在一个衙门里头办差,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魏时倒是没少瞧见三皇子,不过也只是瞧见而已,偶尔才会说上那么几句话,大多数时候都是搭不上边儿的。   “金秋九月,这么好的天气不出去打猎就太可惜了,反正我在这儿也帮不上什么忙,待会儿就去跟左侍郎请几天的假,去庄子上住几天,差事就麻烦魏兄了。”曹安笑盈盈的道。   他要是不在这儿,魏兄或许还能轻松些呢,不用教他了,自己办差事肯定更顺利。   金秋九月是不假,这位仁兄可是八月中旬才过来办差事,如今刚刚是九月初,算算日子连半个月都不到呢,这就要溜了。   “你好歹再坚持坚持,凑足了一个月再请假,面子上也能好看一些。”魏时劝道。   夏天嫌热,冬天嫌冷,九月多好的天气,不冷不热的,也没下雨,一年当中最好的时候了,用来打猎那不是可惜了。   三皇子可都还没说要请假呢。   没多少上进心,只想混日子的曹安,还真不在乎面子上好不好看。   “我顺便问问刘钰去不去,说起来我们哥俩也很长时间没在一块打猎了,你跟嫂夫人休沐日有空也去我那儿,好好松快松快,要说起打猎来,可能嫂夫人比咱们仨都强。”   面子不面子的不重要,反正他在官场上靠的也不是面子。   “刘钰可是在发愤图强用功读书,你现在邀请他过去打猎,他可不一定过去。”   当然了,小舅子要是这趟跟着曹安去了城郊的庄子上,也就意味着‘三分钟的热度’过去了。   “试试看,刘钰不去也没事,夫人可以跟着我一块去。”   这就是成了婚的好处,左右不会没人陪着。   魏时哑然,合着兄弟不过去,退而求其次才会选择夫人。   这兄弟情也是够深的了。   曹安到底是去请了假,不过没去成庄子上,皇上今年要去皇家猎场围猎,不少人都会跟着去。   太子、皇子、几位重臣和武将,还有一些皇亲国戚,像是曹安,都在伴驾的名单上。   魏时的岳父刘唐,也在伴驾之列,这也不奇怪,就算是边疆太平,没有战事,将军之位也不是祖上传下来的,而是靠资历和武力慢慢熬出来的。   武将能熬到正二品兵部尚书的位置上,就算是可以了,在还没有致仕的武将里头,论资历也没人能跟刘唐将军相比。   所以伴驾名单上有刘唐不奇怪,奇怪的是,上面居然还有魏时这个小小的正六品主事。   大抵是沾了三元及第的光吧。 第90章 一更   皇家围猎,阵仗向来都很大,浩浩荡荡的一条长队,头不见尾,尾不见头,魏时这官职只能是待在尾巴上了。   骑马打猎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不过真要是来个排名的话,魏时觉得,怕是也要跟他在队伍里的位置一样,呆在尾巴上。   骑马走了将近一天的时间,才到地方,天色已经很暗了,自然不适合出去打猎,皇家猎场并非是草原,而是一大片山林,大大小小的山有十几座,相当之嚎气。   而在猎场的不远处,修有一座行宫,众人晚上便是在这里歇息。   不过这行宫的面积是没办法跟皇宫相比的,魏时被分到一间只有十平左右的小房子里,不光是他住,元宝也要在这儿住。   床并不大,也就一米五宽,元宝晚上要睡的脚踏那就更窄了。   房间里除了用来放行李的箱子之外,就只有一套桌椅和茶具。   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了,魏时都有些怀疑这压根儿就是间下人房。   不过他这个阶品的官员,都是这个待遇,跟他住处紧挨着的几个大人,都是翰林院的,有六品官,也有五品官。   翰林院清贵,户部有实权,谁也不比谁高贵。   白大人也在这次伴驾的名单当中,而且跟魏时住的还挺近,但是不想跟太子和皇子们扯上什么关系,可白大人毕竟是他两任的主考官,于情于理,都不能装没看见。   白大人的住处要比魏时的宽敞,但是也没宽敞到哪里去,面积上也就是大出来一倍半吧。   “猎场的风景很好,明儿别光顾着打猎,也多到处看一看,能写首诗或者是做篇杂文出来那最好了。”白石景很是能够明白自己的职责。   他作为文臣,骑马打猎的事情不擅长,想去争什么彩头,那就痴心妄想了,文臣的价值都在笔杆子上,赞美这大好山河,夸赞勇者矫健的身姿,或是歌功颂德,哪样都成,这才是文臣该做的事情。   魏时早就已经认清楚现实了,一日作为文人,就免不了要写诗做文章。   而且他对自己打猎的水平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运气好了,一天下来或许能打到两三个猎物,运气不好,那就极有可能空手而归。   拎着两三个小猎物回来,稍微有些丢人,真要是空手而归的话,那可就太丢人了。   白大人这法子也好,作首诗、写篇杂文也算是有个由头,打不到猎物并非是技术太渣,而是把精力用来做别的事情了。   告别白大人,魏时回去就开始琢磨诗篇,伴驾的人里武将多,文臣也多,还有是像白大人这样出自翰林院的文人,文采不是一般的高。   鲁班门前耍大斧,关公面前耍大刀。   就算是献丑,也得把斧刀磨得更亮一些,最起码能看得过去。   在这个十平米的小房子里,魏时在用来吃饭喝水的桌子上,一直待到半夜子时,总共就写了两首诗,改了又改,从家里带的纸张都用的差不多了,方才满意。   把这两首诗记下来,明儿骑着马在山上四处转转,回来之后,只要把这两首诗默背出来,就算是能交差了。   问题得以解决,晚上睡觉也睡得踏实,就算是半夜子时才上床睡觉,大早上起来照样神采奕奕。   ——   就算是打猎,当今也仍旧是一身的明黄色,太子倒是没有身着明黄,而是穿了一身青衣,在众皇子里头并不显眼。   正红色,宝蓝色,柳绿色,熏紫色。   为首的六个人里头还真没有撞衫的,连衣服的颜色都不曾撞上。   虽说无巧不成书,但是这么巧,恐怕还是人为的概率比较大。   魏时既没这个能耐,也没必要打听其他人穿什么,怎么低调怎么来,倒是无意中跟太子撞上了,也穿了一身的青衣,而且男子的骑装样式都是差不多的,乍眼一看,两个人的衣服几乎没什么区别。   不过挂在腰上的配饰总是不一样的,待的位置就更不一样。   打猎一般都是有彩头的,皇家围猎出彩头的自然是皇上。   “得头名者,这一柄玉如意便是他的。”   太监总管手里端着的托盘上,放着一柄莹白的玉如意,吸引着大家的注意力。   既然是皇上拿出来的东西,那必然不是凡品,而且这东西象征意义要远大于本身的价值。   只要是皇帝拿出来的彩头,就算是块鹅卵石,也能让众人争抢。   这第一箭,自然是皇帝射出去的,三四百米的距离射中一头鹿,而且中箭的地方刚好就是脖子。   这箭法就算是可以了,反正魏时是拍马不及,再给他几年的时间,怕是也练不到这程度。   等到把那头射中了的鹿拿上来之后,众人这才打马进入围场。   单打独斗的人不多,基本上都有搭伴的人,魏时这会儿自然是跟在岳父身边。   曹安的圈子跟他基本上没什么交际,凑过去也是尴尬,倒是还不如跟在岳父身边。   但凡是男人,哪还能没有个金戈铁马的梦,大靖朝四海升平,武将派不上什么用场,但是这并不妨碍魏时对武将的好感。   岳父身边倒是没跟着旁人,除了准备捡猎物的侍卫之外,也就他们翁婿两个人而已。   “这还是咱们爷俩头一次一块打猎,放轻松,没什么难的。”   要不是骑着马,刘唐就去拍拍女婿的肩膀了。   早在启程出发之前,夫人就已经嘱咐过他了,时哥儿这是头一次跟着皇家围猎,什么经验都没有,让他多帮衬一点。   这还不好说,年轻那会儿,他围猎可也是拿过头名的,猎场上照顾个人还不容易,要不是现在年纪大了,不好意思跟年轻人争了,这头名指定落不到旁人那里去。   昨晚上偷摸准备了两首诗的魏时,这会儿倒是并不紧张,就算是空手而归,也不至于给岳父丢人,当然了,要是能打到几只兔子、山鸡之类的,那就更好了。   “您就放心吧,不用管我,早就听夫人说您打猎利害,晚辈这次也算是有机会瞻仰一二。”   瞧岳父现在的体格,还是宝刀未老,就算是跟鼎盛时期不能相比,但是光凭武力就得能收拾五六个自己这样的,更别提是打猎这种技术性的活儿了。   读书人就是会说话,自家那几个埋汰小子,说话就没女婿这么中听。   得嘞,低调这么些年了,也该让这些年轻人见识见识老一辈儿的利害,今年就拿一柄玉如意回家。   围场够大,很快众人就分开了,各猎各的。   魏时也是打过猎的人,但是在猎物密度如此大的山头打猎,真的是头一回。   ‘目不暇接’这词儿,魏时头一次用在猎物上,箭搭在弓上,还没射出去呢,瞄准的兔子就已经跑了,没关系,射程范围之内还有一头黄羊。   大多数时候,射程范围内都是有好几只猎物,惊跑了也不要紧,往前走走又有新的。   而且也不知道是他疑心重,还是事实如此,反正他是觉得这些猎物们集体速度都有问题,都比他曾经见过的那些猎物速度慢。   不得不说,这么打猎实在是太爽快了,就跟开了挂一样。   小半天的功夫,魏时这么渣的水平,都打到了两只黄羊、四只兔子,还有一只野鸡。   英姿飒爽,威武雄壮。   这时候还管什么诗不诗的,感觉人生都达到了新的高度。   当然了,一山更比一山高,岳父比他厉害多了。   什么黄羊、兔子、野鸡,这些都是小意思,数量再多也不显眼,野猪、鹿、狐狸、豹子这些才是重点,甚至众多的战利品里还有一头熊瞎子。   一开始瞧见熊瞎子的时候,就算是隔得很远,魏时都有些腿软,岳父却是来了精神,眼睛就像会发光一样,炯炯有神,一箭射在熊瞎子眼睛上,另一箭直接插在了肚子上。   饶是这样,都没能把这头熊瞎子给弄死。   他们五六个人一块儿放箭,这头熊瞎子差不多算是乱箭射死的,整个都被射成了筛子。   那熊皮自然也就不能用了,可熊瞎子照样能作为猎物,作为战利品去争取头名。   一大堆的猎物,可谓是相当的显眼,能把它们带回去就费了不少功夫。   魏时嘴上虽然没说,可心里头觉得这头名非岳父莫属了,这又是熊瞎子,又是豹子的,不算数量,光是靠质量就能取胜。   事实上,还真不是如此。   等到众人陆陆续续都带着猎物回来,魏时才发现皇家猎场有这么多宝贝。   有猎到熊瞎子的,还有猎到老虎的,更有甚者,皇长子直接带回来了四匹狼。   光看猎物的质量,还真分不出上下来。   刘唐将军,在知天命的年纪,靠着猎物的数量,一举夺下围猎的头名,赢得了皇上拿出来的彩头。   “将军还真是宝刀未老,朕记得你上一次拿头名,还是朕登基那年,一晃这么长时间都过去了,是该让这些年轻人们瞧瞧,老一辈儿的人还壮硕着呢,现在可不能就把尾巴翘到天上去。”   这事儿史官必然会记下来,传到后世说不定也是件奇闻。   他对此是乐见其成的,后世之人,最好是都能够了解到他治下的大靖朝,了解他这个皇帝,了解他的臣子,了解他的儿子。   名垂青史,千古留名,这才是作为帝王的野望。   被皇上夸了,一把年纪的刘唐脸上居然露出了些羞赧。   “臣担不起圣上的赞誉,只盼着这把老骨头还能有点用。”   就算是一辈子都上不了战场,他也能做圣上手里的刀,能做大靖朝手里的剑。 第91章 二更   魏时带来的猎物,真就只能排在尾巴上,不过也还好,还有空手而归的人呢,总归不是最差的。   再说了,他还准备了两首诗呢。   围猎,一开始是武人的平台,比的是谁打到的猎物多,后来就是文人的舞台了,一人一副大作,不管是夸人的,夸景的,还是夸赞朝廷的,反正是一堆的花式彩虹屁。   魏时的文采自然不是最好的,但是在写诗的文人里头,却是年纪最轻的,再加上周围都是老面孔,独他一个,对于在座的大多数人而言,都是再新鲜不过的面孔了。   是以,还真吸引了不少目光。   魏时疑心跟他今日这幅打扮也有关系,跟太子撞衫的不止他一个人,但是这些人里头唯独他跟太子身形相仿,而且还是同龄人。   虽说能够在伴驾之列,就意味着他在皇上那边还是挂了号的,没被抛之脑后,不过一连九天的围猎,魏时倒是借此机会认识了不少人,但是从来都没被皇上单独拎出来过,一句话也没说上。   还是挺让人失落的,原本他是以为会被圣上问道的,哪怕只是无关紧要的几句话呢,可一直到结束,都只是他自个儿的臆想罢了。   也不知皇上为什么要让他过来伴驾,真要是对他有什么好印象,那就不应该一直把他晾在一边儿了。   魏时百思不得其解,只能把这个疑问埋在心底,没想着去问旁人,不管是岳父,还是老师,这两位都是直性子,问了怕是也一样想不明白。   至于师伯,他老人家是真的已经开始准备致仕了,今年是仕途生涯的最后一年,到了年底,大靖朝的官场上就没有沈涛这个人了。   他又何必在这个节骨眼上去问师伯,左右也不是什么非要知道不可的问题。   这次围猎,除了岳父之外,大皇子可谓是出足了风头,头一日就猎回来四匹狼不说,余下的八天里,有五天都拔得了头筹。   可谓是悍勇非常。   太子还是那般温和,打猎的本领自然是比他要强,但是较之大皇子,就要逊色一筹了。   也不知道当今选太子的标准是什么,不过在他看来,这些皇子们都被教得很好,个个气宇轩昂,也并非是什么跋扈之人。   作为储君的太子并不傲慢,对待他们这些新科进士态度温和,像一棵正在茁壮成长的白杨树,瞧着就能够感觉到其中的生机勃勃。   在户部的三皇子,虽然接触的机会不多,可是据师伯而言,这位三皇子是一个十足的算学爱好者,而且水平还不低,很是能够钻研得进去。   大皇子在围猎当中大出风头,可并不见其自得,至于脸上的骄傲之情,就更不会让人觉得生厌了,青年人的骄傲,自带一股子灵气。   魏时反正是挺佩服当今的,朝事认真,教育后嗣同样认真。   他虽然不知道这些很是优秀的皇子们,日后会不会引发夺嫡之争,但是同样作为一个父亲,他也希望自家丑奴能如此优秀,宁可养子为狼,不愿养子为狗。   丑奴还是个只有半岁多的小娃娃,站都站不起来,也不会说话,但是这并不妨碍‘丧心病狂’的爹娘给他读书弹琴。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这是魏时跟夫人商量好的事儿,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践行了,生下来头几个月,小婴儿睡的时间长,哭闹起来又不好哄,才将其搁置下来。   现在好了,天气没那么热了,丑奴也比之前好哄多了,每天听小半个时辰的琴音,再听半个时辰的论语。   魏时相信,音感和对古文灵气,都是可以培养出来的。   他这辈子最遗憾的地方,就是在诗文上没有灵气,在音乐上也没有灵气,和大部分家长一样,自己的遗憾,总是希望孩子可以补上。   刘枫算是被迫跟着儿子再度接受教育,时间一久,说话都带了几分文气。   刘夫人还是挺惊讶的,女子再嫁就相当于第二次投胎,如今看来,这话一点都不夸张,自家闺女嫁给时哥儿之后,连气质和说话的语气都不太一样了,还真有些书香气了。   “钰哥儿如今也到了相看亲事的年纪,我这次过来,就是想让你跟时哥儿打听打听,纪家那孩子怎么样?”   夫君的同窗,有一些刘枫还是知道的。   “娘可是看上了纪家的姑娘,是纪风锦纪大人的妹妹吗?”   “对对对,就是这位,我这也是寻摸了很久,钰哥儿既然打算考科举,那就说明不想走武人的路子了,跟武将家结亲,对钰哥儿来说用处不大,倒不如跟文臣家里结亲,日后多少也算是有个帮衬。”   在自家老爷那儿,刘夫人也是这套说辞,小儿子那套标准,她实在是不好意思说出口,只能是找个别的理由糊弄了。   刘枫倒是没听出什么问题来,娘的打算也合理,不找武将,那就只能找文臣了。   “等夫君从衙门回来,我再问问他这事儿,娘你也别太着急,小弟才十五岁,便是再等上两年也使得,而且依着女儿的意思,钰哥儿最好还是先把功名考取了,再相看亲事更为合适。”   说句不太好听的话,相亲原就是一件极为功利的事情,家世、功名、才能、钱财、相貌,性情,这些东西几乎是称斤论两的放在心里做权衡。   多一项,就能重一些。   “我也是这么想的,到年底就送他回老家,甭管能不能考中,也得先试试,这次不行,那就再等一年,反正年年都有,又不像乡试、会试,三年才能等到一次,耽误不起。”   考科举不容易,但真要是做武将也不容易,在没有战事的情况下,想要升迁,真的是一点一点往上熬资历。   绝大多数百姓都希望天下太平,刘夫人年轻那会儿也是这么想的,可这些年却忍不住会冒出一些可耻的念头来,要是敌国来犯、边疆起纷争,大靖朝要打仗了,老爷才能到真正的战场上去建功立业,几个儿子才有大放异彩的时机。   可是蒸蒸日上的大靖朝,不缺兵,更不缺银子,边疆的万里之外,都有大靖朝的商队。   或许再过些年头,大靖朝真的会迎来万朝来贺的盛世。   那时候就更不需要武将上战场了。   较之武将,文臣才更有前途。   更有前途的文臣·魏时,就快要忙成狗了,出去围猎这段时间,差事可全都积累着呢。   而且清吏司的差事,按照一般的规律,忙碌程度在一年里都是逐次递增的,越是接近年底,就越忙。   这也就意味着,魏时不可能再把差事往后拖了,因为后面的差事会更多。   一旦忙起来,不忙的人就会显得特别突兀,比如曹安,这位现在都没能完全上手呢,不忙的时候,魏时还能教一教、带一带,忙起来也就顾不了这个了。   三皇子也是挺闲的,居然还有闲情逸致跑过来问他算学题。   头一次被皇子找上,不是因为差事,而是因为一道跟户部差事完全没什么关系的算学题目,也是够荒谬的了。   别说魏时现在已经忙成狗了,就算是他不忙,也不乐意做什么算学题,师伯那边儿就已经够他应付的了,而且师伯好歹是在私底下跟他讨论算学题,三皇子可倒好,当值的时间就过来了。   “殿下也瞧见了,下官这边积累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一时半会儿根本抽不出时间来,而且自打入了仕途之后,下官就已经不太看算学题目了,这东西太绕脑子了,以前是不得已才学的。”   魏时先是假笑,尔后,又是苦笑。   作诗,算题。   即便是入了仕途,这两样进也成了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事情。   “吾听沈大人说,魏大人对于算学颇有研究,而且水平极高,在他致仕之后,吾可以过来跟魏大人商讨算学题。”   呵。   年纪轻轻,就已经有一股学究气质的三皇子,实在让人升不起来恶感,不过这也不是能拉着他讨论算学题的理由,更何况他压根就不想跟这些皇子接触。   做官就做官,既然不想着飞黄腾达,又何必牵扯上这些事情。   “不瞒殿下,当初为了考科举,下官在算学上是真下了功夫的,会试考完的那天,下官可算是松了口气,再也不用做那么难的算学题了。”   总而言之,他学算学就是为了应付科举,科举考完了,就不想再做算学题了。   这学完就扔的态度,着实是让人气恼。   三皇子不光是气恼,还觉得特别可惜,能让沈大人都赞一句水平极高的学生,在算学上肯定是有天分的,可结果呢,就把算学当成往上爬的梯子,一点儿热爱之情都没有,还弃之如敝屐。   太让人失望了,一块美玉,非要汲汲营取往上弹,丝毫不在意磨掉了身上的光泽。 第92章   看着三皇子失望又无奈的眼神,听着重重的叹息声,魏时也挺无奈的。   暂且不说三皇子的算学水平如何,不过光是这态度就比他强出来一大截。   应当跟师伯很有的聊吧。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三皇子也不好强人所难,他只是痛惜这样一个有天分的年轻人,不知道好好珍惜自己的天分,只把算学当成往上爬的梯子。   还是沈大人好,就算是已经做到了正二品尚书的位置上,也仍旧不放弃钻研算学。   想来等到沈大人致仕以后,就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算学当中去了,到时候他再上门拜访,既能够讨论算学,也不招人忌讳。   只可惜魏时,明珠投案。   要知道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之人,在天下读书人中还是颇受关注的,如果魏时能推崇注重算学,或许算学的圈子还能再扩大一些。   跟儒学、道学、法学、诗词……这些个熠熠生辉的圈子比起来,算学圈子简直就是后娘养的,甚少有人注意,要不是因为科举里头有算学这一项,怕是都组建不起这么一个圈子来。   总之,要想将算学发扬光大,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三皇子早就有这个准备了。   ——   “纪兄人还是不错的,我虽与他相交不深,可也做了一年的同窗,是个上进的,品行上也没什么污点,不过他妹妹我就不太清楚了。”   魏时对纪风锦还是很有好感的,这是一个有上进心而且不加掩饰的人,时下这种风气,大多数士大夫跟纪风锦的为人处事大不一样。   心里头再怎么上进,也不愿意表现出来,面上还得做出一副淡泊名利的样子。   纪风锦言行就一致多了,一颗向上的心赤裸裸的展现在众人面前,不加掩饰。   因此,被不少人私底下评价为功利。   但是一个人功利到面上,又没做什么龌龊的事情,行得正,坐得直,堂堂正正地去争。   魏时反正是挺欣赏这种人的。   至于纪风锦的妹妹和纪家的家风,没了解过的事情,他也不敢过多的评价,婚姻大事,还是慎重一些为好。   “你和娘的眼光,我是信得过的,说不准钰哥儿这婚事还真能成,我就是怕他不争气,都要谈婚论嫁的人了,身上半点儿功名都没有。”   她也是从待嫁那会儿过来的,女儿家的心思自然也是了解的,两家结亲,女方主要看的还是男方这个人,而并非家世。   “我看他这段时间还是挺用功的,你也别太担心,各人有各人的缘法,钰哥儿日后未必就比旁人差。”   小舅子缺点一大堆,可优点也是不容忽视的,心诚、心善、容易满足,再怎么着这辈子也吃喝不愁,跟这样的人过日子,还是挺轻松的。   若是女子的性情能跟小舅子相和,那婚后的日子必然和和美美,反之,如果嫁过来的女子心大,总想着往上奔,那锅和盖儿就不匹配了,日子自然也就没办法过的顺心了。   自己亲弟弟,刘枫自然也是盼着他好,奈何这傻孩子总是不争气,有时候她都觉得老幺该是个妹妹才好,就这性子,实在是担不起担子来。   “娘还想着让钰哥儿今年年底就回老家参加县试,能不能中的,好歹先试一试。”   这一来一回的,三四个月的功夫就折腾进去了。   要是中了还好,没中的话,往后还得这么折腾。   作为差生的姐姐,刘枫也是头疼。   相比之下,魏时的思维方式就发散多了,从小舅子身上就可以看出来,教育得从娃娃抓起。   小时候不抓的紧一些,长大了大人孩子都犯愁。   当然了,也不能光知道学习,就像三皇子这样沉迷算学无法自拔,瞧上去还是挺‘自虐’的。   户部那么多的差事要忙,居然还有心思讨论算学题,这精神和态度,也就师伯能与之有一拼了。   丑奴的教育在不满一岁的时候,就开始往‘科学严谨’的方向上走了,每天除了听琴、听读书声,小游戏也是必不可少的,从拨浪鼓到小玩偶,要不是年纪太小了,九连环和鲁班锁都能拿上来。   望子成龙,老父亲确实是心急了些。   刘枫早就不记得自个儿三岁之前的事情了,不过弟弟那会儿是怎么养的,她可还有个大致的印象。   憨吃迷糊睡,这五个字可谓是囊括了钰哥儿四五岁之前的生活,就算是请先生开蒙之后,也没多少明显的改变,要么逃课,要么在课堂上睡觉,能把字认全,还全亏了先生有耐心,没真放弃这个学生。   跟弟弟当年比起来,连抓周礼都没过的儿子,着实是辛苦了些。   一天的时间被安排得很满,什么时候吃奶,什么时候听人念书,什么时候出去逛,什么时候入睡……除了大小便没法控制以外,其他的基本上都是按点儿来。   刘枫不得已把注意力从弟弟的婚事上转移过来,“丑奴还小,是不是先让他松快几年,制定这么多条条框框,是不是不太合适?毕竟连一岁都不到呢。”   在孩子没出生之前,她是个睡觉都要睡到自然醒的人,用早膳的时间也是随心所欲。   换位思考,要让她跟儿子一样把时间划分的这么细致,那感觉就跟手脚戴上镣铐一样,让人太不舒服了。   前世今生,魏时都是一个很有时间规划的人,从上幼儿园的时候起,时间就已经被划分的很细致了,起床、睡觉、吃饭、上课、玩耍……有一样算一样,基本上都有固定的时间。   好习惯能让人受益终生,这也是从小舅子身上总结下来的,现在实施也不算太早。   “又没有让他读书写字,更没让他做超出这个年龄阶段的事情,只是把每天的事情做一下规划,而且这规划也不是那么死板,钰哥儿真困了,也一样可以小憩一会儿,小孩子养成习惯慢慢就好了。”   魏时已经开始给儿子喂辅食了,这一点是问过太医和郎中的,食量上把控的特别细致,一天吃多少,什么时候吃,食材如何调换,过多长时间再加量。   别看魏时是文科生,但是也一样学过数理化,把做实验的标准都拿出来了。   他没有养孩子的经验,更没有系统的学习过这些,只是想把自己认为好的东西给孩子,但是绝非摸着石头过河,衣食起居上的事情他都是专门请教过人的。   至于合理的规划好时间,他本人就是受益者。   而且作为一个胎穿人士,婴儿时期的事情他可都还记着呢,小孩子是脆弱的,但也没有脆弱到像瓷娃娃一样的程度。   魏时的这套理论,显然并不能让自由散漫的刘枫理解,她当然知道夫君有多自律了,能够三元及第,跟高度的自律是脱不开关系的。   但夫君能做到自律,也是在长大懂事儿之后,不到一岁的小娃娃,真没必要如此。   随着年关将近,魏时在衙门里头可以说是越来越忙,刘枫并非是不知道体贴,如果不是实在看不过眼,她也不会大晚上的把这个拿出来说事儿。   教育孩子,原本就是夫妻俩关起门来自己的事儿,所以刘枫也没去请教过娘,她不希望自家儿子日后养成自己这般自由散漫的性子,但是也不能太过苛刻,两者能够中和一下最好。   魏时可没有要中和的打算,远哥儿显然已经开始慢慢适应这样的时间规划了,现在虽然还看不出来其中的益处,但他心里都是有数的。   小孩子养成固定的时间睡眠、吃东西,对于身体来说也是好的,而潜移默化养出来的习惯,也是可以影响到将来的。   当然了,这样的时间规划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魏时可是问了不少人,连夫人身边的赵嬷嬷都请教过了,根据婴儿睡眠吃东西的习惯,规划表随着时间往前内容也在改变。   魏时不是一个喜欢发脾气的人,就算是跟夫人意见不合,也不会与之吵架,更不会提高声量,试图从气势上压倒对方。   讲起道理来的时候,还是挺耐心细致的,压根就不像是两个人在争辩,倒像是老师在给学生讲题。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足以让刘枫惊讶的了,成婚快要两年了,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夫君态度这么强硬。   是的,态度强硬。   说话再怎么有耐心,脸上的表情再怎么温和,道理掰开了、揉碎了慢慢往外讲,也不能够掩盖一个事实——夫君在儿子作息这件事情上寸步不让。   这要是生了双胞胎,夫妻俩还能一人养一个,按照自个儿的法子养,可孩子就这么一个。   按照夫人的法子养,魏时觉得那是耽误孩子,按照夫君的法子养,刘枫心疼孩子。   成婚将近两年的时间,小两口别说磕磕绊绊了,脸都没红过一下,互相都能包容,但是在孩子的事情上却是起了纷争,谁也说服不了谁。   以至于连‘冷战’都出来了,准确的说,应该是刘枫单方面发起的‘冷战’。   同一张桌子上用膳,同一张床上睡觉,硬是能做到一句话都不说,魏时也是服气了。   但明明下人的身契都在夫人那里,管家的事情也是夫人的,夫人单方面发起了‘冷战’,他在下人那里的待遇倒是一如既往,没什么不妥帖的地方。   更重要的是远哥儿还是按照他制定的时间表教养,半分未改。   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还有那么几分可爱。 第93章   这场冷战持续了整整五天,最后消弥于在傻儿子身上。   魏时除了抱孩子之外,还会亲孩子,左右也就是这么几年的时间,等大了,哪怕是父子之间也做不出来这么亲密的举动。   小孩子的模仿力强,不到一岁的远哥儿被抱在爹爹怀里的时候,先是被他爹亲了一下,之后又礼尚往来,回给了他爹一个湿漉漉的吻。   小娃娃身上还带着奶香味儿,口水也是真多,这一口糊脸上,当爹的不光觉得被亲的地方湿乎乎的,而且还听到声响了。   得,这也就是小孩子,非但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反而打心眼儿里欢喜。   不过再怎么欢喜,脸上带着口水的感觉也是不太舒服的,魏时一边把儿子递给夫人,一边拿出帕子来擦脸。   远哥儿早就伸着小手揽住娘亲的脖子了,刚刚亲过爹爹,这会儿又去亲娘亲的脸颊了。   这孩子。   魏时瞧着夫人脸上的口水印,直接就笑出了声,原本是拿出来给自己擦脸的帕子,转了个弯,先把夫人脸上的口水擦掉。   刘枫脸都是红着的,一边笑着,一边捏了捏儿子的小脸蛋。   “都跟着你爹爹学坏了。”   这话魏时可是不认,小家伙亲人是跟着他学的,但跟‘坏’扯不上关系。   而且托这小子的福,他跟夫人之间的气氛总算是没那么僵硬了。   雨过天晴,不过,下过雨的地方,总是有痕迹存在的。   夫妻相处,即便是双方都没有要争强好胜的意思,可有时候也会像下棋博弈一样,有人退就有人进,有人进便意味着有人退。   大婚之后,魏时几乎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很好说话,买宅院、送礼、管家……这些基本上都是刘枫说了算。   唯独这一次在儿子身上,一步都不肯退让,两相僵持之下,刘枫先退了一步。   这就不光是远哥儿接下来一年多的时间安排了,不管是魏时,还是刘枫都清楚,这基本上就意味着儿子未来的教养,基本上都是当爹的做主,连衣食起居都要把控。   刘枫也知道,儿子还是由当爹的来管更好,她现在就盼着什么时候再生一个女儿,女儿的衣食起居总不能再像儿子那么严格了吧。   看着这父子俩每天定时定点的日常饮食起居,她都觉得累得慌。   尤其是夫君,读书的时候忙也就算了,做了官竟也不得空闲,自个儿的事儿向来都是亲力亲为,不爱让旁人伺候,照顾儿子也是这样,能自己动手的地方就不用旁人。   除了每日当值的时间之外,还要翻看医书,跟着老师学习水利,儿子每日吃多少、吃什么东西、睡了多长时间……这些都要过问,还有那隔三差五的画作,儿子还未满一岁呢,画像就足足已经有百十张了。   要知道她和夫君大婚两年,夫君亲自给她画的画像,才不过十二幅而已。   跟儿子比起来,时间上多了一倍,画像却少了十倍,其中还有一部分是沾了自家儿子的光。   哪怕是亲儿子,也让人有些意难平啊。   同为家人,魏时还是尽可能的想要做到公平的,除了给夫人和儿子画画之外,也给姨娘画过几幅画像。   还有一张全家福,是他把另外三个人画上去之后,单独留了个位置,对照着铜镜,再把自个儿画上去的。   要说意境,还真没有几分,万万不能拿出来给旁人瞧,追求的不过是神似,留给自家人翻看,尤其是儿子,长大以后再看自个儿小时候的画像,别有一番意趣。   今年年底,跟去年比起来,对百官来说还是不一样的,每三年一次考评,每三年有一次可以调职的机会,今年年底就到了要考评的时候。   魏时入职满打满算也就一年,可他们这一届新科进士相当特殊,是开恩科录取进来的,任职的时期上跟其他人对不上,但是也要跟着考评,总不能为了这一届的进士,单独弄一个考评的时间。   所以哪怕入职只有一年,也照样是要接受上司和吏部的考评,而且跟其他官员一样,也拥有调职的机会,不过调职的可能性还是不大的。   就只有这么一年的功夫,立马换个位置,升迁或平调都不太可能。   魏时已经打算再在户部呆三年,三年之后再想着走走关系,从户部调出去,就算是师伯今年年底就致仕了,也得要如此。   在吏部的考评没有出来之前,沈涛就已经上了致仕的折子,年迈致仕,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过这样的事情皇帝一般都是要挽留一二的,这也算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了,是君主给臣子的一份体面。   倘若皇上一点都不挽留,直接就把致仕的折子批了,那要么是做皇上的不懂俗礼,要么就是皇上对要致仕的臣子厌恶至极,以至于一点体面都不留。   沈涛算得上是皇上的心腹了,所以皇上要挽留他,也在意料之中,致仕的折子打回来之后,沈涛又重写了一份递上去,再次被打回来。   好吧,君臣之谊就体现在这些事情上,皇上要多给他一些体面和荣耀,沈涛自然是承情的,这样的事情,不光是文武百官看在眼里,连史书上都会记一笔。   没人会不乐意。   沈涛是真以为这是皇上给他的荣耀,直到第三份致仕的折子呈上去之后,再次被打回来了。   再一再二不再三,看来皇上不是在做面子情,而是真不打算让他致仕。   但是在此之前,皇上又确确实实给他透过口风,依照他现在的年龄和精力,已经不适合在户部继续干下去了。   去个清闲的衙门养老,还真非沈涛所愿,至于户部这一块,也不知道皇上打算把谁调过来,毕竟有三皇子在,资历浅的人怕是压不住。   ——   刘钰临行前,刘纪两家的婚事就已经相看的差不多了。   纪家在本朝也曾经兴旺过,只可惜子孙不肖,虽没出什么纨绔子弟,也没出什么败家子儿,可就是没有读书的天分和定性,到纪风锦爷爷辈儿的时候,家里连个做官的人都没有了,好在是并不缺少家财。   纪风锦也是担负着全家人的希望,他这一辈的纪家人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重振家族。   男孩儿如此,女孩儿也是如此。   三岁开蒙,而且都是把先生请到家里来,女孩儿也是如此,幼时跟着兄长一块念书,再大一些便有女先生教导。   琴棋书画都是学过的,当然称不上精湛,但也可以拿出来充充门面。   纪风锦是嫡长子,也是纪家唯一的儿子,下边有三个妹妹。   大妹妹只比他小两岁,男子的婚事能拖,女子的婚事就不能拖了,所以纪家的长女已经出嫁了。   跟刘钰相看的是纪家的嫡幼女,只比刘钰小了两个月。   在正式定亲之前两个人还真没见过面,但是对方的画像却是瞧见过的。   刘钰能应下这门亲事,也是因为相信自家娘亲,按照他娘的话来说,纪家不是那种江河日下的家族,也不是一两银子都要掰开花的农家,多少还是有些底蕴的,纪家的女儿便是娇养出来的。   懂诗书、会弹琴、会画画、会下棋,如此便能称得上是才女了。   刘钰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女子的画像他也瞧见了,相貌清秀耐看,身材纤细,很像是话本子里描述的才女。   当娘的也挺满意,纪家姑娘她是亲自去瞧了的,也跟小姑娘坐一块聊过。   跟儿子想象中的才女还是有挺大的区别,琴棋书画确实都学过,说话很是文雅。   但是绝非那种吃花喝露就能饱的清高女子,言语之间还是挺务实的,必然是办不出来整日煮茶弹琴这种事儿。   不过,配小儿子是绰绰有余了。   自家孩子什么德行当娘的能不清楚吗,纪家姑娘已经是他能挑到的最符合标准的了。   人家能跟刘家结亲,一方面也是因为刘钰出生刘家,一辈子都不会缺少家财,同样也有人护佑,在这京城里头不至于被旁人欺负了去。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魏时,武将跟文官走的不是一个路子,在仕途上刘家能给纪风锦的帮助不多,但是魏时就不一样了,同年的进士,一个状元,一个传胪,还是可以守望相助的。   更何况魏时后边还跟着沈家。   刘夫人心里明白,这门亲事能够结成,一部分也是沾了女婿的光。   她倒是很看好纪家,老一辈的人虽然读书不怎么样,但是脑子清明,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在没落的情况下守住家财,纪风锦也是个心里头有成算的。   不怕人心里头有成算,怕的是那种庸庸碌碌,上赶着给人扯后腿的亲家。   两家算是口头上有了约定,不过年前这段时间实在是太赶了,刘钰又得回老家参加县试,所以才把六礼定在了年后。   也就是县试结束后的三四月份里,那会儿不光是县试结束了,新一届的会试和殿试也结束了,不管是魏时,还是纪风锦,都不能再顶着新科进士这个名号了,只能算是往届的进士。 第94章   京城魏府,人气是一年比一年旺了,有了小孩子之后,大年夜三个大人光是围着孩子就能说上一整夜的话。   因着魏时已经入仕途的原因,今年不光是要给柳州城送年礼,燕县那边也是如此。   有来有往,说的是平辈儿,而非长辈和小辈之间。   所以就算是燕县那边没有回礼,在规矩上外人也不能说什么,不过是看热闹罢了,家族不和,本就是丑事。   只不过不管是京城这边,还是燕县那边,魏家人都没把这当回事儿。   真正把这个当回事儿,还专门写信斥责的是远在柳州城的魏成。   魏家本就没多少底蕴,起家不过两三代人,越是如此,才越该谨慎,不能让旁人瞧了笑话去。   以往侄子未入仕途,关注的人不多也就罢了,可如今不一样了,三元及第,还参加过皇家围猎,已经是入了上位者的眼,颇受关注。   如此便不能由着二弟和二弟妹的性子来了。   不管是对着儿子、侄子,还是弟弟,魏成都是‘大家长’。   所以给这三人的信,一般来说,语气都是比较强硬的。   魏仁也习惯了如此被兄长教导,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兄长的话,大部分他都还是听的。   只是送年礼这事儿,他心里头同意也没用,一则是没有银钱,别说是库房了,朝廷发的俸禄还没暖热呢,就被夫人给抠出来了。   二则,就算他回去跟夫人说,这是兄长的意思,也未必有什么用,年礼是必然送不到京城去的,说不定还要冲他大发一通脾气,何必呢。   魏仁的爱面子是在外人面前,在姨娘和儿子面前,在兄长面前就没必要如此了。   在给兄长的信上,魏仁深度剖析了,不能给京城送年礼的两点原因,发自肺腑,情真意切。   不过信送到柳州城,在魏成这儿,原因大可总结为两点,一是无能,二是懦弱。   在没去燕县做知县之前,在魏仁还没有娶李氏之前,二弟还不是这样的,虽然不爱管事,但是绝非无能懦弱之辈。   更何况堂堂正七品知县,连给儿子送年礼的银钱都没有,这话说出去谁能相信。   再想想同样也待在燕县的儿子,魏成气就不打一处来。   作为‘大家长’,魏成已经习惯了收拾烂摊子,先是以二弟的名义往京城送了一车年礼,之后,又拜托自家夫人去燕县瞧一瞧。   瞧瞧儿子,瞧瞧二弟,再以长嫂的身份管管二弟妹,就没这么欺负人的,何至于扣银子扣到这种程度,李家也是富裕之家,李氏作为嫡女嫁妆更是不少,养家是二弟的事儿,李氏能有多少花销。   看二弟的信,那真是一把辛酸泪,他都怀疑这孩子写信的时候,是流着眼泪写的。   能把四十多岁的魏仁称之为孩子,这位‘大家长’也是可以了。   魏大伯母跟小叔子也就是面子情,跟妯娌那更是相看两相厌了,可燕县除了这两个人之外,还有儿子和孙子,能过去走一趟看看,也是挺乐意的。   时哥儿这孩子在燕县日子能过成那样,就可见老二两口子的心性,自家孩子在那边,她还真放心不下。   所以老爷一提这事儿,当场就应下来了,等过了年,祭拜完祖先就过去。   ——   凭借着改革新记账法这事儿,魏时的各项政绩综合起来评了个‘优’,除了他之外,同为羊丰府清吏司正六品主事的曹安,政绩也是‘优’。   翻过年后,很快一部分官员就迎来了调令,在文武百官当中,被调动的官员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出乎意料,魏时本以为可以在户部继续呆着的,没成想竟平调去了兵部。   兵部的官员绝大多数都是武将,话语权也掌握在武将那边儿,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兵部对于文臣来说,真算得上是个清闲的衙门了,是个养老的好去处。   曹安的位置倒是没有挪动,羊丰府府清吏司这边又调来了一个正六主事,毕竟谁都知道只有十六岁的肃王府世孙,在羊丰府清吏司的这大半年里,都充当了一个‘吉祥物’的角色,挑不起大梁来。   而原本想着致仕的沈涛,则是被调去了礼部,六部当中最为清闲的衙门,相比户部,那就是个养老的好去处。   从户部尚书到礼部尚书,身上的担子肯定是没那么重了,但那只是相对而言,作为官员,尤其是当今治下的官员,想在衙门里头纯粹的养老是不可能的。   几位皇子也有了新的安排,大皇子被安排去了兵部,二皇子则是去了礼部,原本被安排在户部的三皇子,待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被调到了工部。   有了自己属官的太子,相当于已经有了自己的一个小朝廷,可这次也照样被安排进了六部之一的刑部。   皇上的心思谁都别猜,反正猜来猜去猜不明白。   要么说习惯成自然呢,对魏时来说,兵部这边的情况,跟在户部那边比起来,还真差不多。   顶头上司都是自己的至亲,老师和岳父,根本就没法判断哪个人更亲近,部门里头都有一位天潢贵胄,之前是出身最为贵重的三皇子,现在是当今的长子——大皇子。   而且还都是正六品主事。   户部有十三府清吏司,兵部只有四个清吏司,分别是营缮、虞衡、都水、屯田。   跟在户部差不多主管羊丰府清吏司不一样,魏时在兵部被分配到了都水司,上头有郎中、有员外郎,还有四个跟他一样的正六品主事。   这也就意味着自主的权利不大,兵部原就不是一个容易出成绩的地方,里面又以武将居多。   魏时想来想去,都觉得这一次平调对他来说,算不上是什么好事儿,很是吃亏才对。   不过还算幸运的是,自打他入了仕途,不管是在户部,还是在兵部,顶头上司的都是自己的至亲,能不能做出成绩来先两说着,但是最起码不至于被旁人欺负了去。   至于对算学是‘真爱’的三皇子,骁勇善猎的大皇子,此等天潢贵胄,跟他这个小官吏就没什么关系了,只要不殃及池鱼,管人家是什么心思呢。   就目前来看,当今是一点儿都没打算把哪位皇子养废,太子也好,几位已经加冠的皇子也罢,能安排到六部里边儿来,就不是照着米虫的方向培养。   跟入职户部的流程差不多,作为衙门里头最年轻的官员,魏时还是颇受欢迎的。   场面话谁都会说,但是文臣和武将的表达方式有很大的区别。   文臣更会夸人,内敛又含蓄,可该有的意思都有,甚至要比普通人更为夸张,前提得是能听得懂才行。   武将不是说不来之乎者也的话,人家跟文臣一样上奏折,绝非是莽汉,不过水平上还是有差距的。   具体就表现在,态度很热情,但是语言干巴巴,简单来说,就是只会说一些夸人的套话,没有创新,不会花式表示善意。   跟文臣比起来,就显得不够真诚了。   也难怪历史上天下太平之后,大多数文臣都会比武将混的更好,大靖朝至今都可以不重文轻武,全赖几代帝王的支撑。   魏时从未上过大朝会,但是也能想象的,论嘴皮子、论逻辑思维的能力、论语言的艺术,文臣跟武将压根就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   就算大靖朝没有重文轻武的政策,可是在朝堂上能说话的人绝大多数还是文臣,武将没有上战场立的军功,就跟文臣不是走科举路子入仕途的一样,腰杆子终究不够硬。   在入了兵部之后,这样的观感就更为明显了,兵部跟户部比起来真的是有点儿……闲。   并不是没有差事做,也不是可以闲到每天喝茶的程度,而是这效率实在不太高,时间全都浪费在了上下请示上。   明明半个时辰就可以做好的事情,这个人请示,那个人拖延,真能耗上半天的功夫。   但在户部的高效率比起来,这情况实在让人又窝火又着急。   若是效率可以提升上来,兵部的官员完全可以只当值半天,另外半天就不用来了。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大把的时间耗进去了,办出来的差事跟所用的时间并不成正比。   魏时总觉得,有些像是在磨洋工,但要说清闲这又算不得清闲,所有人手头上都有事情要忙,只不过要忙的很多事情都是人为增加出来的,自己人给自己人找活儿干。   要是父亲在这儿,恐怕早就一肚子的火了,居然会有人想不开故意找事儿做。   比起能力上的锻炼,初入兵部,魏时觉得更像是对他心性和耐性的磨练。   如果说户部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上面所有的螺丝钉都懈怠不得,那兵部就像是一匹年迈的老马,速度极慢,但是又没有停下步伐,连带着坐上这匹马的人,都得要收一收急性子,缓着来,慢慢来。   魏时就在适应这样的节奏,在不能改变环境的情况下,只能去适应环境。 第95章   远哥儿的抓周礼并不隆重,只是邀请了几户关系比较近的人家而已,交情浅的,并没有请过来。   时人常有让小孩子提前练习抓周的习惯,魏时两口子倒是没有这么做,他们也想看看自家孩子能抓到什么。   不过放在桌子上的全都是好意头的东西。   书本、毛笔、印鉴、小弓、算盘……   怕下人忙中出了差错,这些东西临摆上桌之前,魏时还特意检查了一遍呢,可千万别出现胭脂水粉这样的乌龙。   全都是好意头的东西,不管能不能代表将来的志向,总归不会被人拿出来取笑,父母能做的也就是这些了。   远哥现在已经能自己站住了,但是走路没人借力是不敢的,所以被抱上桌子之后,移动完全是靠爬的。   桌子上这么多物品,没有色彩斑斓的物件,也没有含着香味儿的物件,书墨的香气那是于大人而言的,对小孩子来说可算不上是什么香味。   魏远在桌子上足足爬了有两圈,才慢吞吞的握住一只毛笔,准确的说,应该是握住毛笔的笔锋,整个拎起来,脸凑过去,一副很是好奇的样子。   傻孩子。   围观的大人已经开始夸起来了,抓周抓到织毛笔,那可是个好意头,子承父业,书墨传家,或许十几年后,魏家还真能一门两状元。   好话不要钱的往外撒,就算是作为外祖父的刘唐将军,也对外孙抓到的东西很是满意,做武将不容易,还是做文臣更好。   只可惜老刘家一大家子,脑子里就没有这根筋,没有读书的天分,小儿子已经打发去老家参加县试了,算算日子这成绩也该出来了,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是……中不了。   权当是积攒经验了,好在孩子还小,不是哪个人都能像时哥儿一样年少有为。   而且大多数年少有为者,从前的日子都过得不会太轻松,少年人倘若没有外界环境逼迫,再是有天分,也会有几分玩心。   魏时能够三元及第,何尝不是因为家庭的缘故。   所以他尽管盼着儿孙都有出息,可也不希望小辈的人受这样一份苦。   能把小儿子宠成梦想吃遍天下美食,可不光是刘夫人一个人就能做到的,从这方面来看,刘唐将军在宠孩子上也惶不多让。   尤其是在年纪大了以后,人越老就越心软,对儿女如此,对孙子和外孙子更是如此。   能把远哥架到自个儿脖子上,捏住两个小脚腕子,来来回回地跑着哄孩子,哪怕被抓住头发都不恼的。   除了魏时这个做父亲的之外,也就是刘唐了。   没有外人的地方,这位老将军就是如此率性,一点都瞧不见在衙门里头的威严,更不像魏时刚刚见岳父的时候那样,严肃而刻板,满足他所有对于武将的想象。   让远哥骑着脖子的老岳父,像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老人,除了身板壮一些、力气大一些、气势足一些之外,真还是挺普通的。   魏时在书生里头并不能算文弱那一卦的,但是跟老岳父比起来,‘安全感’还是不够足。   除了能把孩子架到脖子上之外,老岳父还能把远哥抛上抛下,小孩子的笑声欢快又响亮。   做父亲的是着实羡慕,他之前也幻想过这场景,只是苦于力气不足、准头不够,一直不敢实践罢了,这要是当中出一点意外,老父亲的心脏都能骤停。   如果说魏时只是觉得惊讶,那在刘枫这儿就是满满的羡慕,这样的待遇只有第三代才能享有,反正她最小的弟弟都不曾有过这个待遇,更别提是她了。   要么老话总说‘隔辈亲’呢,甭管是孙子,还是外孙子,在爹那儿都是亲的,儿女反倒是要往后退一步。   魏时正儿八经的父母都不在京城,就连长辈也就只有白姨娘这么一个,有坏处,但是好处更多。   起码对于刘家来说是如此,上门看外孙子比较方便,头天走了,第二天抬脚就能过来。   同住在西城,距离上真不是问题,连马车都不用坐,精神头足的时候,可以直接走着过来,没什么精神的时候,坐着轿子来也费不了多长时间,而且远比坐马车要舒服得多。   刘唐将军还好,毕竟是还没有致仕的人,十天里头有九天都在衙门里头当值,能抽出来的时间不多,刘夫人就不一样了,自打小儿子的婚事相看好之后,这空余时间就多了,府里的事情不用她管,有大儿媳呢,也就是每个月查查账本,清闲的不得了。   儿子们跟老爷一样,那都是要当差的,儿媳妇们呢,相处的时候肯定是不够自在的,不说处处比照着规矩来,可说句话之前也要在心里头过一过,不可能像亲母女一般。   所以刘夫人既有时间,也愿意多往女儿这跑几趟,带带小外孙,多给小外孙选几套衣服上的花样子,自家就养着工匠呢,刘夫人和魏夫人都不会画首饰图纸,但是这并不代表两个人不会看、不会挑。   到了如今这把年纪,刘夫人已经不想着再给自己打什么首饰了,但是闺女还年轻,嫩生生的就像二月份的迎春花一样,小外孙的就更需要好好打扮打扮了,别看现在小家伙头发还不长,可连日后束发要用的发簪和发带,刘夫人都给准备上了。   人清闲起来,总要找些事情打发时间,但也有的人,在这春寒料峭的二月份里,仍旧要巡视黄河堤坝,冰凌融化,天气乍暖还寒,对黄河堤坝还是有一定冲击的。   沈舟作为主管水利的工部右侍郎,这样的事情几乎已经习惯了亲力亲为,这也是他跟大多数官员都不同的地方,比起朝政,这位真的是把绝大多数精力都放在水利工程上了。   如果出身不高,或是赶上另一位皇帝的,怕是做不到正三品的位置上。   但是跟往年不同的是,沈舟不光带了手底下的侍郎和员外郎们,还带了三皇子一块。   魏时很难想象,细皮嫩肉又相当之矜贵的三皇子,要如何冒着着寒风走在黄河边上。   与之相比,正在往回赶的妻弟吃的苦头就不算是苦头了,马车里头有炭盆、有手炉、有点心,算什么苦,真要是说苦,那应当是精神上和心理上的痛苦了。   毕竟依着刘钰的水平,任谁也会觉得这一次必然败北而归。   败北而归的刘钰,小日子过得远比姐夫想象的还要惬意,不差钱又没什么心理负担的人,完全能在辞冬迎春的日子里找到乐趣。   坐在马车里吃点心,在野外烧烤,撒把粮食在筐子下捉麻雀……这些通通都不算什么。   把好好的马车撤去顶,人就站在马车里头,外边照样有车夫赶车,风筝飞扬在上方,借着马车的速度把风筝带起来,放飞到天上。   还好是在没什么人烟的路上,真要是跑到城里头搞这处,怕是要引得众人围观。   这操作,简直不能用语言形容,十六岁的人能做出这样的事儿来,还真称得上是‘孩子’了。   在城郊的庄子上住,严格来说并不能算是离家,去灵州城的外祖家住,也照样有长辈管着。   唯独这一次,离京城远不说,身边还没有长辈,家人们都不会违逆他,自然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了。   当初想着要吃遍天下美食,这梦想怕是很难实现了,如今也就是只能尝一尝从京城到老家的美食了。   作为初次县试就折戟沉沙的失败者,刘钰比中举之人过得都要快活。   中举一年多的魏定,在顶头上司不管事儿,并且着力培养他,大手笔给他放权的情况下,要忙的差事还是挺多的。   另一方面,他不光要指导自个儿的儿子,已经九岁的魏鹏,还要顺带着一块儿教导被二婶塞过来的小堂弟,已经八岁了的魏达。   叔侄俩仅差了一岁,还是侄子比叔叔大,这情况在大家族并不少见,但也确确实实的证明了,这个嫡子确实算是二叔二婶老来得子。   有时哥儿朱玉在前的情况下,魏时对这个小堂弟的感情还是比较复杂的,至亲的血脉,按照父亲的话来说,那是荣辱与共,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存在。   但同样也是因为这个孩子,让堂弟受了不少委屈,虽然做这些事儿的是二叔和二婶儿,跟小孩子没关系。   可人要是能把感情分得干干净净,那基本上得是圣人的级别了,多少年、多少人里才出一个圣人,魏定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人了,难免会有几分迁怒在里头。   尤其是小堂弟的长相,稍稍有些……埋汰,都不用跟堂弟比,站在自家儿子面前,那就不是一个水平上的。   长辈教导不能以貌取人,但是相貌和气质确实是能够影响到人的第一印象。   小堂弟不光是相貌稍显埋汰,气质上也有些一言难尽,富贵疼宠出来的小孩子,若只是娇蛮一些,并不会惹人生厌,甚至还会有那么几分可爱。   但是若上升到跋扈的程度,那就跟可爱没什么关系了,小小年纪就能打罚下人,还是以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说话近乎刻薄,天真里透着狠辣,而且不服管教。   魏定能察觉到,这个年仅八岁的小人儿,对他是有着敌意的,虽然表现的不是那么明显,但小孩子,尤其是被养成这样的小孩子真是没多少城府,轻而易举就能被旁人察觉到心思。   这么一个简直不能被称之为‘孩子’的血缘至亲,让人无处下手,管不了、罚不到,甚至瞧着就气不打一处来。 第96章   魏定小两口不光是拿这个小堂弟没办法,也是拿二婶没法子,孩子塞到这边来之后,想退都退不回去。   两边的住处本就临着,魏定跟二叔又是上下级的关系,偶尔会一块出发去衙门,大多数时候,魏仁都要比侄子晚走上一阵子。   李氏每次都是用过早膳之后把孩子送过来,快到晚上的时候再把人接回去。   这样的亲戚关系,太生硬的话不能说,可委婉一些的话语,人家不是装听不懂,而是直接怼回来,以长辈的身份怼回来。   魏定的夫人赵氏,也不是好脾气的人,但是跟这位二婶最大的不同就是要面子,不会当场把脸皮撕破,心里头再是恼火,也不至于口不择言。   当初她就对住在柳州城的时哥儿心存芥蒂,白吃白喝白住倒还是可以接受的,关键是这么一个小了夫君九岁的人,在科举上后来者居上,倒显得夫君有些平庸了。   难免让人心里头不爽。   可即便是如此,当着魏时的面儿她也没说什么,更没有做过什么过分的事情,顶多就是在夫君那边发泄一下自己的不满。   这样的赵氏对上李氏,那基本上等于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一肚子火全压着,想发发不出来,瞧着李氏母子,印象也从一开始的平庸无奇,变成了面目可憎。   实在是让人火大的很。   “要不什么时候你去跟二叔说说,他那边不也是请了举人做先生吗?也不必你亲自来指导,魏达整日在咱们府上待着也不是回事儿,学不到多少东西不说,关键是容易影响到鹏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要早知道燕县是这样,还不如让他留在柳州城陪爹娘呢,明明咱们都在燕县待了快一年了,之前一直好好的,也不知道二婶最近是怎么想的,突然要把魏达送到咱们这边来。”   赵氏自己是没办法让二婶儿主动把孩子领回去了,只能寄希望于夫君,只要二叔能开口,这事儿不就结了吗。   魏定眉头紧蹙,不知道该如何跟夫人解释,他对小堂弟的不满不比夫人少多少,八岁的孩子基本上已经定性了,他既没这个能耐,也没这个精力去教导小堂弟。   自然也就不想小堂弟留在他府上,吃喝是小事情,他跟夫人担心的点是一样的,鹏哥儿还小,正是读书的好时候,万万不能被影响移了性情,也不能被耽搁了读书的时间。   所以早在十多天之前,他就已经跟二叔提过这事儿,二叔当时的表情他现在都还记得。   苦涩,无奈,又有些避之不及,完全不想插手的样子。   连遮掩都没有遮掩,直截了当的告诉他,无能为力。   不光是在这件事情上无能为力,怕是在二婶所有的事情上都无能为力。   说实在的,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并不奇怪,他来燕县已经一年了,衙门里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由他来处理,二叔是一点儿都不怕被人架空了去,恨不得旁人把差事全都揽了才好呢。   这得亏是没有心大的下属,不然的话,二叔早就被人架空了,只能是在衙门里当个摆件儿。   衙门如此,后宅其实也如此。   二叔这样的态度,在后宅被二婶钳制,真的不奇怪。   魏家的男人不争气,连妻儿都管不了,尤其这还是一位长辈,魏定真不知该如何跟夫人说。   “衙门最近事情还挺多的,就别先拿这事儿打扰二叔了,娘不是快过来了吗,让她老人家来跟二婶说。”   这事儿也只能是交给娘来处理了,二叔指望不上,他跟夫人就更别提了,论嘴皮子和气势是真赶不上二婶。   “什么事儿都要麻烦娘,她老人家又不可能一直待在燕县,总还是要回去的。”   赵氏不是很乐意,这事儿还要婆婆来帮忙,也是够丢面的了。   说实在的,她压根就没想到婆婆能过来,毕竟夫君十七岁的少年,而是已经二十七岁了,再过三年就要到而立之年了,没这么离不开父母。   可婆婆能过来,一则是母子情深,二则,不也是不信任她这个做儿媳的,不认为她能够把夫君照顾好。   心眼从来都不是很大的赵氏,在很多地方就是容易想的多。   还是魏时两口子好啊,远在京城,压根儿就不用被这些长辈管,更遇不到糟心的亲戚。   想想魏时,再想想魏达,同父异母的兄弟俩,一个是庶子,另一个还是嫡子呢,这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无论容貌、性情,还是才能。   在一家三口的期盼下,钱氏来得还是挺快的,在燕县,正五品的知州可不就是大官吗,知州夫人自然也就是大官夫人,比知县夫人还要高好几级呢,不容小觑。   许是分别的太久了,初见面时,钱氏瞧着不光儿子和孙子饱含热泪,就连儿媳那眼睛里也是泛着泪光的,她都能从中看到几分期盼。   果然是远香近臭,一块儿在柳州城住着的时候,婆媳俩的感情可不怎么样,如今分开才一年,儿媳妇就想她想到眼泛泪光了。   虽然有些不自在,可作为长辈,心里头还是欣慰的,不负她千里迢迢赶过来。   “鹏哥儿可是比之前长高了不少,快过来让祖母瞧瞧,这都一年没见了。”   比起快要而立之年的儿子,老太太更稀罕的当然是孙子了,尤其这还是她唯一的孙辈。   老魏家果然是子嗣单薄,老爷就只有定哥儿这么一个孩子,到了第三代,仍旧是独苗。   儿子这都二十七了,大孙子都已经九岁了,弟弟妹妹的影子都还没见着呢。   要不是自家儿子身子骨不好,她都想做主给儿子纳一房妾室了,不图别的,就为了为了老魏家开枝散叶,这代代单传,风险实在是太大了。   自家的老爷那也是纳了妾的,只可惜一个有用的都没有。   不似老二那般好运,儿女双全,一嫡一庶两个儿子,不过对李氏来说,就未必是什么好事儿了,妻妾之间少有和睦的,庶子争气,就算是能够带来足够的利益,于正妻而言,也到底会有些意难平。   老太太一手拉着孙子,另一只手则是拉着侄子,这还是她头一次见二弟的嫡子,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见面的时候仍旧挺吃惊的。   人的相貌是爹娘给的,没办法选择,可气质就是慢慢养出来的了,一个人的性情如何,有时候看脸就能看出来。   魏达,比不过兄长,连他父亲都比不了。   仔细问过了儿子和孙子的近况,又关心了一番侄子,这才到了婆媳俩聊天的时候。   赵氏何止是眼睛里泪汪汪的,心里头的苦水都开始往外翻腾了,把儿子和魏达打发走,这才开始攥着帕子跟婆婆诉苦。   “早先到时还好好的,夫君虽说是忙了一些,可儿媳也能理解,一县之地这么多事儿呢,但二婶最近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把魏达送过来了,您没见过这孩子,不知道他虽然跟时哥儿是亲兄弟,可两个人实在是不一样,两个孩子待在一块,会耽误鹏哥的功课不说,关键是儿媳还怕因此沾染上不好的习性……”   瞧着泪汪汪的儿媳妇,钱氏一开始还有些不习惯呢,之后就越听越是愤慨,很快就跟儿媳妇站到一条线上去了,同仇敌忾。   母亲对儿子,祖母对孙子,心都是诚的。   “这事儿就交给为娘吧。”钱氏说完之后,还抿了抿唇。   她这次过来,私心是过来看儿孙的,可老爷却是让她过来好好教育教育李氏的,别欺人太甚。   原本她还是不太想管呢,如今新账旧账一起算。   不管是作为长嫂,还是作为正五品知州夫人,钱氏都要压李氏一头,自家儿子在二弟手底下当差,可二弟在官场上还要依仗着自家老爷。   不论从哪个方面,钱氏对上李氏都有着压倒性的优势。   这边厨房里的饭菜刚呈上来,钱氏就已经派人去知县府请二弟和弟妹过来了,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的。   “达哥儿这孩子也不小了,我记得时哥儿去柳州城的时候才十一岁,小小年纪就已经很有风范了,而且在送嫁的路上还能妥善照看长姐,这一点就已经胜过了很多同龄人,你们夫妻俩不能只管长子,幼子也得好好养,做父母的可不能偏心眼儿,把孩子送到魏定这边儿来算怎么一回事儿,他就只有一个儿子,还没养出个条条道道来呢,不像你们两口子,可是养出来了个三元及第的状元郎。”   赵氏为了说这么一长段话,连手里的汤匙都放下来了,刚吃上口热饭,就得停下来处理这糟心事儿,她这长嫂当的也真是够难的了。   “做父母的,管生就得管养,这样的道理不用我说,你们两口子也应该明白,老来得子,就更得好好教养了,说句不好听的话,你们能陪他到什么年岁,还不一定呢,得让孩子自个儿早早的立起来才行。”   “我跟弟妹这么多年没见了,一上来就说这个,我心里头也是不愿意的,可是子嗣关系到整个魏氏家族,我不能眼看着你们忽视幼子不说,有当状元郎的哥哥,当弟弟的若是混不出个头来,那旁人肯定议论你们做父母的,没尽心。”   钱氏说话,把的是弟妹的脉,处处把优秀的庶长子带出来,可不就是戳了嫡母的心嘛。   做女人的,一则是比夫君,二则就是比儿子了。   前者只能比上十几二十几年,后者可是要比上半辈子的。 第97章 一更   李氏被噎的都已经到了脸红脖子粗的程度了,一双眼睛都快要瞪出火来了。   她要是再不明白大嫂是什么意思,那就白吃这几十年的饭了,不就是想让她把达哥领回家去嘛。   还话里话外指责她和老爷偏心,魏时在柳州城白吃白喝那么多年,连娶媳妇的聘礼都是大哥两口子出的,到了达哥儿这里,帮着看几天都不成了。   到底是谁偏心。   大嫂自个儿都没能把一碗水端平,有什么资格过来说她。   “这一个孩子是教,两个孩子也是教,更何况叔侄俩就只差了一岁,学的内容也都是差不多的,放在一块儿也不耽误事儿,魏时当初不也是在柳州城读的书吗,他一个庶子,大哥大嫂都愿意帮忙照应,更何况是达哥儿。”   嫡庶有别,孰轻孰重,有规矩的人都应当明白。   要不是瞧着魏时确实是有出息,她才不会上赶着把儿子送到这边来呢,别家府上怎么着都不如自家府上舒服自在,为了儿子的前程,她这才算是忍下了。   可哪里想得到这一个两个的都推三阻四,小的不懂规矩,老的……为老不尊。   “二弟妹怕是没好好管过孩子,这叔侄俩的确只差了一岁,但学习的内容可差了不少,我孙子四书五经都已经快过一遍了,达哥儿如何?你这个当娘的知道吗?”   对这样的人就不能手软,自己给人家留面子,人家根本就不想要脸,何必呢。   魏达四书都还没有读完呢,他小时候身体不好,开蒙要晚一些,后来身子骨养好了,可各方面都颇为注意,晚上不能熬夜,早上也不能起太早,读书的时间是间断着来的,不能太累。   跟侄子的功课比起来,魏达确实落下了很多。   可他毕竟是小一岁,又是出于小时候体弱的原因,并非是不聪明,反正魏达是不觉得有什么,他就是还没来得及学,有时间要把这些书都学完,肯定能超过那个在京城的庶子。   小孩子不觉得有什么,当大人的就不行了,这话比什么都戳心窝子。   就算是之前没怎么管过魏时,可是稍微打听打听也知道,魏时八岁的时候,四书五经都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了,而且从小到大,都当得起‘勤勉’二字。   相比之下,自个儿嫡亲的儿子,虽然脑子聪明,可这身子骨不争气,小时候生病真是把她给病怕了,再怎么想上进,可身体还是放在头一位的。   在这一点上,李氏想的很是明白,什么都比不上儿子的身体重要。   可虽然已经做出了选择,但也不是别人能说她儿子功课不好的理由。   李氏气性上来了,一句话都不说,拽着孩子直接走人。   魏仁没跟着妻儿离开,满脸羞愧,向大嫂致歉,“都怪我,没管教好她们,让大嫂跟着操心受累了。”   操心受累倒不至于,这一通怼,她这心里头也痛快,尤其是瞧见李氏的脸色。   敢为难她儿子儿媳,敢耽误她孙子的功课,怼一通都是轻的。   而且想想时哥儿那孩子,她也觉得李氏这个嫡母做的过分了。   至于二弟,还真没什么好值得同情的,能被女人辖制成这样,护不住自个儿的孩子,也保不住自个儿的银子,男人做到这份儿上,也真是够让人瞧不起的了。   反正这两口子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是真不想插手管什么了,只要李氏老实点,别打她儿孙的主意,也别冲着好不容易熬出头的时哥儿使劲儿,她也不想继续跟这样的人打交道。   魏仁用完了午膳才离开,难得是休沐日,平日里当值的时候都早退晚归,今儿倒是自个儿溜达着去了衙门。   不去也不成啊,夫人在大嫂这儿受了一肚子的气,回去指不定冲谁发火呢,他还是不往这刀口上撞了。   钱氏的到来,对于魏定一家三口来说,真是及时雨一般的存在。   魏达送回去了不说,李氏在府里头搅风搅雨,可不往他们这边冒头了。   连天气都慢慢变好了,一日比一日暖和。   钱氏的儿子、孙子就不说了,肯定是希望母亲/祖母能够留下来,儿媳妇竟也是舍不得婆婆走。   婆媳俩的关系,在这段时间算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主要原因还是在赵氏这儿。   婆婆过来不光是解决了她的难题,这人也是怕对比的,跟二婶比起来,她嫡亲的婆婆真是越看越觉得可亲,性情、品质、相貌、为人,无一不好。   这要不是夫君日日都要回府,她都要拉着婆婆抵足而眠了。   知州夫人就算是不用处理差事,可柳州城那边人情往来也还有一大堆的事儿呢,更别提府里头除了已经上了年岁的婆婆以外,连个能顶事儿的人都没有。   再怎么舍不得儿孙,还有愈发亲近她的儿媳妇,她也是不能够在燕县呆太久的,父子俩不在同一个地方当官,这天伦之乐她就享受不了太久。   小住了十多天,魏定一家三口的住处都变得温馨了,钱氏挪了不少花草在里头,一些景致也都做了改动,瞧着院子是越发有人气儿了。   离别之日越近,钱氏就是越放心不下她那个妯娌,就怕这人旧态复萌,她这一走,可就没了能压制李氏的人。   儿媳妇是指望不上的,小心思挺多,可是太要面子,嘴巴上抹不开。   二弟就更别指望了,被人欺负的死死的,连借势都不会。   她不能留在这儿,只能找个能留在这儿的人了,还有谁能比自幼就跟在她身边的芳嬷嬷更放心,之前是她身边的丫鬟,后来成了亲之后,就做了她身边的婆子,而且定哥儿幼时也是由这人来照看的。   这次她来燕县,府里头的事情就先暂时交给芳嬷嬷照管,等回去之后,干脆让芳嬷嬷来燕县长住,既能压一压李氏,另一方面,也能多帮衬帮衬儿媳。   打定主意,钱氏就着人开始收拾行李,这边行李还没收拾好呢,那边驿站上的信就到了。   是柳州城那边的来信,有一封是给她的,还有一封是给二弟的。   老太太去了。   ——   京城收到消息要比燕县那边更晚一些,魏母走的那天是二月十七,而魏时接到来信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二十一了。   祖母的身体早就已经不太好了,最近这几年一直缠绵病榻,病情时好时坏这么长时间了,死讯也在意料之中。   六十五岁的年纪,在现在这个时候,已经算是活得久的了。   魏时内心的惆怅要远大于伤悲,他跟祖母接触的机会不多,时间更不长,感情自然也就算不上有多深厚,比起祖母,他现在更担心的是大伯。   本朝官员父母去世,按规矩是要丁忧三年的,除非圣上夺情,否则的话,不会有例外。   而三年期满之后,原本的官位肯定让人给占了,能不能起复,倒不是麻烦事儿,麻烦的是就怕到时候没有一个好的位置,毕竟不可能空着一个官位等一个人。   大伯的年岁也不小了,在知州的位置上干了这么多年,不出意外的话,这两届就该动一动了,如今赶上这样的事儿,实在让人没办法不怅惋。   祖母的儿子不止一个,父亲也是要丁忧的,不过父亲那个官儿做不做的也无所谓,父亲本人就没那么喜欢,对燕县的百姓来说,不是坏官,也算不上好官。   至于他和堂兄,作为孙子是要为祖母守孝一年的,但是并不在丁忧的范畴里。   也就是说,在守孝的这一年里,他们照样可以去做官,只是要遵守孝期的规矩罢了。   祖母去世,就算是不丁忧,于情于理,做孙子的都得请假回去送祖母一遭。   连同夫人和儿子都要一块回去,姨娘倒是不必了,一则是身份原因,二则,姨娘同父亲和母亲,这三个人最好还是别见面,关系乱的跟一团麻线似的,见了面说不定又要吃亏。   母亲对上姨娘,身份上就有着天然的优势,而且这优势还是压倒性的。   作为魏时的顶头上司兼岳父,刘唐知道一家三口回乡送一送老人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也按照规矩和实际情况批给了魏时四个月的假。   可是瞧着小外孙,这么小一点的人,就得来回遭这个罪,实在是不忍心。   外祖父不忍心,外祖母就更不忍心了,临走前收拾行李这两天,白天基本上就在魏府待着了,陪着小外孙。   对闺女也是嘱咐了又嘱咐,跟魏家长辈怎样相处倒还在其次,主要还是如何照看小外孙的事情。 第98章 二更   魏时一家人启程离开京城的时候,都已经二十五号了,去老家参加乡试的刘钰还没回来呢。   将军和将军夫人已经准备磨刀霍霍向儿子了,早先出发的时候就已经嘱咐过了,中没中不要紧,主要是过去积攒经验的,放榜之后就赶紧回来。   毕竟跟刘家姑娘的六礼还一步都还未走呢,而且早些回到家里来,也就可以早些准备明年的县试,总不能一直在这块儿干耗着。   可这小子倒好,不说急急忙忙往家里赶,反倒是一路上游山玩水,半分都不像个落榜之人。   魏时一家三口已经踏上了离京的路,两个大人身体素质好得很,就算是生完孩子一年多的刘枫,也没什么不适,前段时间还去庄子上踏青、放风筝、打猎来着。   魏时跟入仕途之前比起来,强健了不少,尤其是在参加过皇家秋猎之后,作为一届文臣,指不定什么时候又要去骑马打猎了,平日里不多多练习,到时候可就要丢人了。   最让人操心的还是远哥儿,小家伙现在还不会走路,可已经爬得很顺溜了,卧房的里间外间都铺着毯子,家具的棱角也都包上了,就是怕孩子磕着碰着。   跟卧房比起来,这马车真就只是方寸之地,大人一直坐在里头憋屈,小孩子何尝不是如此。   魏时两口子只能在日头高的时候,把孩子抱出来,架着胳膊在外面走走,晚上若是住在客栈或者是驿站还好说,借宿在农家的话,那就真不成了,总不能把干干净净的毯子铺在泥地上,那下次还要不要用了,这路上又不方便清洗。   因为带着孩子,这路赶的也不是太急,遇到下雨的时候,都要找个地儿歇歇,什么时候雨停了,什么时候再走,大人扛得过这样的风雨,小孩子就不一定了。   远哥儿早就已经开始吃辅食了,现在基本上是以食物为主,奶水反倒是辅助的了。   比起蔬菜水果,远哥儿更喜欢的还是肉羹蛋羹,只不过依着规矩这两样东西现在都不能吃。   作为曾孙,远哥儿要为曾祖母守孝五个月,而守校期间是要如素的,不能吃荤腥,肉类属于荤,鸡蛋就属于腥了,两者都不在能吃的名单上。   好在是不能不让小孩子喝奶,这营养多多少少还是有的,只不过确实是亏了嘴。   远哥儿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些无肉不欢的意思了,5个月不能吃肉,对小孩子来说也真是够残酷的。   大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想想要守孝一整年,确实是有些难熬。   魏时并非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所以对守孝这样的事情少了几分敬畏,人活着的时候好好孝敬,才是根本,人死之后,后人守孝一年、三年、十年又能有什么用,规矩再是严苛,对于已经故去的人来说,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但既是有这样一项规矩,哪怕心里头不赞成,魏时也是会守的,人相悖于大环境,那绝对是自找麻烦。   一家三口里头,沿途当中最为轻松惬意的就是刘枫了,她向来是随性而为,在府里头如此,在外头也差不多。   魏时和魏远这父子俩就不行了,日常作息都有规划的两个人,到了赶路的时候就没法照着规划来了,已经养成的生物钟要被打乱,其痛苦也就只有当事人能理解了。   足足走了差不多一个半月,才抵达江佑府,他们是最后一波到达的亲属了,大伯一家,父亲母亲和小弟都已经将祖母安葬了。   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京城同柳州城和江佑府的距离都不近,送信的时间和赶路的时间加起来太久了,不可能一直等着他过来。   夫人和儿子是头一次来这边,但是这里对魏时而言,这里并不陌生,一年多以前,他就来此地祭过祖,属于他的那座进士牌坊就是在那时候建的。   还没进村子的时候,一家三口就已经瞧见了,这座进士牌坊的大小并不能算是特别突出的,但是地理位置着实优越,让人一打眼就能看见。   虽看不见碑文,可瞧着新旧程度,刘枫也知道那是自家夫君的进士牌坊,而非是大伯的。   刘枫克制住自己,没有让人在附近的进士牌坊处停下马车,她虽然想仔细瞧瞧,可到底也要在这边呆上一段时日,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去祭拜从未见过面的祖母。   在这方面,刘枫这个孙媳妇儿,反而是比魏时更为虔诚一些。   远哥儿还懵懵懂懂什么都不知道呢,小家伙连爹娘都不会喊,只能咿咿呀呀的说一些大人不懂的话,这些事情就更没办法理解了。   一行人,数十辆马车,光是护院就有三四十人,这排场不可谓不大,先柳州城知州大人一家来此的时候,也就是这站着,很难不引人注意。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还没到祖宅的家门口呢,魏时就见到了阔别一年多的堂兄,旁边站着的小男孩,应当就是魏鹏了,算一算也有三年多没见了,长高了不少,模样变化也挺大的,只是依稀还有几分以前的影子。   魏时时隔三年多才见到大侄子,可对于魏定来说,这可是他头一次见侄子,也是头一次见弟妹。   兄弟俩的关注点都不在对方身上,反而是都在对方孩子身上。   魏鹏长大了,九岁的孩子,很多事情上都可以独当一面了,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都跟堂兄挺像的,一看就是性格很是温和的孩子,让人很有好感。   第一次见魏远,做伯伯的有些失望,小孩子好看归好看,可爱归可爱,可论相貌,跟堂弟还是差了几分的,母亲当年回来,明明说这孩子是挑着父母优点长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如今亲自瞧了,才发觉母亲的话赞誉过高了。   虽然有些失望,魏定还不至于对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苛责,更何况这还是堂弟的儿子。   侄子可以大大方方的看,弟妹可就得多几分避讳了,魏定谨守君子之礼,没聊几句话,就试探着把小侄子抱起来起来了,小家伙看着身量不长,体重倒是不轻。   原本魏定是打算把孩子一路抱回家的,上手就知道不太可能了,抱着孩子颠了颠。   “小家伙还挺沉的。”   魏时哪能不了解自家堂兄,笑着把孩子接过来,“能吃能睡,跟小猪崽子似的,可不得沉着呢,我当年第一次去柳州城的时候,鹏哥都已经两周岁了,也无从比较,这兄弟俩谁比谁更胖一些。”   “那还真不好说,鹏哥儿生下来的时候倒是不胖,可饭量大,小身子就跟吹气儿似的就长起来了,我还记得他那会儿,小胳膊小腿都跟莲藕一样,一节一节的。”   小孩子嘛,胖了也好看,大了可就不行了,好在是长个子的时候,人也跟着抽条了,如今半点都瞧不出小时候的胖样子了。   魏时还记得自个儿小时候的事情,三岁以前他还是挺瘦的,因为不能吃辅食,奶水吃起来味道并不怎么样,而且时间长了也就没什么营养了,他又就只有一个奶娘,连挑都没得挑,周岁之后,基本上就是不饿肚子就行,想吃撑那就太难为他的舌头了。   不过他儿子这也挺可怜的,尝过了肉和蛋的味道,这突然要守孝五个月,惦记得不行,小家伙虽然不会说话,可是总有一些特定的动作,旁人不了解,做父母的还能不了解吗,为了吃肉粥和蛋羹,小家伙都已经闹过好几回了。 第99章 一更   既是已经进了村子,魏时一家三口干脆也都不上马车了,魏时抱着儿子跟堂兄并排走在前面,刘枫则是跟在后头,旁边还有个九岁的小家伙。   “祖母年纪大了,这几年身体也不太好,堂兄应该看开才是,多多保重自个儿的身体才应当是祖母希望见到的。”魏时忍不住劝慰道。   堂兄确实是比上次见面的时候一样瘦,上次见面的时候,乡试兄参加完相识不久,身子熬的厉害又得了病,人自然也就消瘦了。   如今都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按理来说,也应该养回来了,可眼前的情况却是人跟之前差不多瘦,想必是因为祖母的事情心里头难受。   堂兄毕竟是自幼就跟着祖母一块长大的,感情自然不必多说,可再怎么样也要好好保重身体,作为孙儿,守孝可是要守一整年的,若故去的人真的在天有灵,也应该不愿看见儿孙因此熬垮了身体。   魏定苦笑,“放心吧,我心里头都晓得,你这次来能呆多久?”   如此消瘦,一部分原因确实是因为祖母去世,哪怕有这个心理准备,也觉得难受异常。   更多的原因是因为劳累,周徒劳顿就不说了,在燕县当差的时候也没闲下来,二叔实在是个不爱管事儿的,他虽得到了历练,可确实也挺累的。   兄弟俩边说边走,周围看热闹的人却是不少,年轻力壮的大都下地干活去了,围过来的大部分都是小孩子,还有一小部分是已经年迈的老人。   远哥儿头一次瞧见这么多小孩儿,很是惊奇,小脑袋晃过来晃过去,一会儿瞧瞧这边,一会儿看看那边,眼睛都快要忙不过来了。   嘴巴里还咿咿呀呀的说着,口水都流下来了。   这也就是自家孩子了,什么模样瞧着都不嫌弃,还得拿出手帕来擦口水,连自己的衣服都顾不得。   堂弟这幅模样,在魏定看来还真是挺……违和的,从来都温文尔雅的人,如今忙手忙脚的照看起小孩子来,多了几分人间烟火气,瞧着还让人有几分忍俊不禁。   果然是成了亲做了父亲的人,跟以前不一样了。   也不知道二婶瞧见这幅场景会作何感想,在燕县呆了一年多,他也算是对二婶有几分了解了,那可不是个能维持面子情的人。   魏家这边的祖宅已经被修缮过了,在整个村子里头应当算是最大最好的一处宅院了,倘若只是住魏家人,那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可眼下还有这么多下人呢。   魏时瞧着面前的宅院,也不知道里面还能有几间空房子,带过来的下人实在安排不开,就只能借住到族人家里去了,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儿。   大伯和父亲都是一身的青衣,样子瞧上去也比往年要憔悴,尤其是父亲,头上依稀可见白发,不说话的时候还好,说些话来,眼角的鱼尾纹就特别明显。   这样的场景,反倒是比祖母去世的消息更能够触动魏时,鼻子一酸,眼泪就要落下来了。   把怀里的儿子放下来,魏时直接跪在泥土地里,“孙儿回来晚了,未能见祖母她老人家最后一面……”   三个响头,与其说是磕给祖母的,倒不如说是磕给大伯、大伯母和……父亲的。   “你这孩子,快起来,这怎么能怨你。”魏成边说着,边把人扶起来,向来威严的‘大家长’也有慈祥的时候,尤其是面对这个最让他得意的子侄。   正儿八经的家长,倒是有些无措的站在一旁,孩子大了,许久未见,准确的说,七年里头,儿子就只回过燕县一次,平时书信来往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如今再次见面,却是觉得陌生了。   目光不由自主的被旁边的小孩子吸引了过去,这应当就是他孙子魏远了吧,小家伙长得还挺胖乎,似乎是没反应过来,紧靠着娘亲,眼睛却盯着魏时。   小孩子眨眼都已经这么大了,魏仁不得不感慨岁月的流逝,倘若不是母亲的丧事,一大家子人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聚到一块儿。   出嫁女已经算不得是魏家人了,所以这一大家子里头自然没有魏蓉,也没有孙顺这个外孙。   李氏压根就没出来,连带着她嫡亲的儿子也没出来,眼不见心不烦,时至今日,她也知道这个庶子已经不是好拿捏的了,更何况还有大哥大嫂在,这两个人惯来都是护着那个小崽子的,她要是欺负了那小崽子,还能讨了好去。   李氏不在,魏达也不在,气氛倒是不错,钱氏之前就跟刘枫见过面,还同住了几日呢,两个人光围着孩子就有的是话题可聊。   魏成则是更关心侄子的仕途,信上很多事情都不能写明白,哪有当面询问来的仔细,从户部一下子调到了兵部,也不知道这孩子能不能适应。   “还可以,兵部的差事要比户部少一些,同僚们都很和善,不懂的地方,也有可以请教的人。”   成吧,侄子在算学上颇有天赋,去了户部肯定是能够如鱼得水,但是并不也不差,虽说武将居多,而且能混到里头的都是老兵油子,可顶头上司是亲家,想来应该不会有什么人难为侄子。   除了摊上一对糟心的父母之外,其他方面,他这个侄子的运气都还不错。   魏时跟大伯有的是话可说,亲亲热热的更胜过亲父子,魏定跟堂弟聊了一路,这会儿倒是不着急,安安静静的站在一旁听着,也颇有受益。   魏仁这会儿却是别扭极了,他从未想过兄长跟儿子是这么相处的,向来严厉的兄长竟还有这般慈爱的一面,自个儿的亲儿子呢,面对他这个父亲的时候,应该都没这么真心真意。   魏仁一直都觉得长子对他是有几分濡慕之情的,跟小儿子不一样,小儿子是被李氏教坏了。   可瞧了儿子跟兄长的相处,还真让人心里头不断地往外冒酸气,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俩人是父子呢,他倒像是个外八路的二叔。   ‘二叔’心里头难受又别扭,不自觉地对李氏、白姨娘,甚至兄长和长子都有几分迁怒,自己也有几分懊恼。   漫长的心路历程,酸涩到眼泪都快要挤出来了,却被兄长突然打断。   “想什么呢,你们父子俩好不容易见一面,还不好好说几句话,端什么‘严父’的架子。”   还说呢,儿子只去了京城三年,但是在柳州城却足足呆了四年,他们父子俩之所以见面不容易,如今搞得这么生疏,也是有兄长一部分责任在的。   “这不是看大哥跟时哥儿聊得开心吗,我寻思着先让你们聊,我无所谓。”   这话说的,词儿不对,语气更不对。   魏成下意识就皱起了眉头,兄弟俩这么多年没见面,如今不过相处了几天,他这眉头都快打成死结儿了。   一个大男人,阴阳怪气的出这种话,怎么听都不顺耳,更别提那副苦大仇深的表情了。   这就是欠管教,原本母亲去世,他心里头是伤心的,可自打跟二弟见面的这几天以来,心里头的火气就压过了郁气。   二弟这么些年身边没人管教,果然是飘了,正好三年守孝他们都得在老家呆着,飘到天边去也得给他拽回来,长歪了的枝芽都剪了。   都已经是做祖父的人了,要是这么不着四六的,那还怎么教育孩子。   二弟总会有致仕的那一天,万一到时候去京城投奔侄子了,就算是帮不上什么忙,可万万也不能去拖后腿。   魏家好不容易能出个人物,不能被自家人拽到泥里去。   心怀着整个家族的魏成,眼光从来都是往远了、往高了看,是以,亲自带大的弟弟,分量上反倒比不过只在身边呆了四年的侄子。   魏仁对上兄长严肃的脸,到底还是有几分胆怯的,瞬间就知道自己失言了,可又有几分不服气,在燕县,也就李氏能‘欺负欺负’他。   可是跟兄长的管教不一样,李氏也就是只能钻些空子,仗着他不喜欢惹麻烦,把府里头的权和钱都握在自己手里,最过分的时候也不过是做出一些泼妇行径来。   兄长可是实实在在的管教他,就像老子管儿子,先生管学生那样,这让做了多年父母官的魏仁很是不自在。   更不自在的还在后头呢,当老子的有些窘迫,当儿子的却站在一旁无动于衷,又或者说,在大伯和父亲两个人之间,当儿子的是站在了大伯那头,而非父亲这边。   魏仁今儿这心情是没法好起来了。 第100章 二更   一下子见这么多生人,远哥儿这会儿非得要挨着父母其中的一个才行,其他的人谁抱都不让。   血缘关系也没那么神奇,嫡亲的祖父伸出手来,小家伙也照样拒绝。   这让魏仁很是挫败,长子小时候可不是这样的,伸手就让抱,别提有多听话了。   事事都不顺心,魏仁脸也是丧着的,当然了在这样的日子里,哪怕是久别重逢,魏家也没有人会欢天喜地。   钱氏早就给侄子一家留好了一处空院落,不过这么多的下人肯定是不能全都住进去的。   “先尽量安排着,有挤不开的人报到我这边来,我让人把他们安排到附近的族人家里去。”钱氏对侄媳妇还是很和善的,不用对方开口,自己就先把问题解决了。   刘枫自然是承这个情,她初来乍到,还真摸不清楚这边儿的情况,夫君应当是没有管过这些事情的,而且这远也不该男子出手。   祖母的灵堂还没有撤去,魏时带着妻儿前去磕了头,晚些时候还要再去坟前祭拜。   不过在没有用午膳之前,实在是没有这份力气走到陵墓那边去了。   在魏家老宅,嫡母不可能一直带着魏达避开,魏时本以为,要等到从坟前祭拜回来之后才能见到的,没成想到了用午膳的时候,一大家子人就已经整整齐齐的聚在一块儿了。   都是自家人,男女也就用不着分桌而食,围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彼此之间的间隙并不大。   魏时同夫人一块儿跟母亲见了礼,前者拱手作揖,后者屈膝弯腰,都算不得是什么大礼,李氏也只是淡淡的应下了,没拉着许久未见的长子寒暄几句,也没给头一次见面的儿媳妇拿出一份见面礼来。   气氛还真是挺尴尬的。   赵氏原本还会想着二婶跟弟妹会不会一见面就掐起来呢,毕竟一个不讲理,另一个又是出自高门大户,肯定不受气。   倒是没想到两边见面会这么平静,连呛呛几句都不曾,行礼问安之后,两边就当彼此不存在。   就连魏达这么喳喳呼呼的性子,都没出声,不过她可都瞧见了,二婶的宝贝疙瘩翻了好几个白眼儿。   好歹也是读书人,这样的作态,不能让人看轻了去。   魏时是刻意不去关注母亲和小弟,免得更尴尬,也省得让母亲怀疑他对小弟有不好的心思。   所以哪怕见了面,这两个人他也根本就没仔细瞧过,自然发现不了小弟眼中的不忿和鄙夷。   刘枫倒是有不经意的往那边撇过几眼,原本就不怎么好的印象,就更是跌到谷底了。   看孩子养成什么样,就能看出几分婆婆的品性了,果然是如同她想象中的一般,小气又无脑,还有几分执拗。   现在这种情况,但凡是有理智的人,都不会梗着脖子坐在那边儿,瞧着很是硬气,一句软话都不说,挽回的态度也没有。   有理智的人,绝对不会把手里的一把牌打成这样,夫君跟小弟是嫡亲的兄弟,在仕途上是天然的同盟,别说两个人关系好了,只要关系不差,夫君日后都会愿意扒拉魏达一把。   可婆婆现在的态度,魏达眼睛里明晃晃的不忿和鄙夷,夫君又不傻,肯定不会扒拉一条伺机要咬自己的毒蛇。   魏时何止是不傻,在大部分人眼里,尤其是在李氏母子眼里,简直是精明过了头。   一个小孩子,一个府里头根本就没有精心教养的小孩子,借着给嫡姐送嫁,硬是留在了柳州城,没几年就成了举人,进了京城之后,先是拜沈舟为师,之后又娶了刘唐将军的女儿,还成了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状元郎。   不精明、没算计的人哪能做到如此地步,简直就是卯足了劲往上爬,功利至极,一肚子心眼儿。   这样的人,李氏不觉得她和儿子能讨了便宜去,连白姨娘这个曾经握在手里头的把柄都去了京城,那就更是一分成算都没了。   可李氏也不打算低这个头,眼不见心不烦最好了,反正这一家也在这边呆不了多久,就得收拾行李滚回京城去了,她又何必在大哥大嫂眼皮子底下找不痛快。   李氏作为大人,还是有几分理智在的,可只有八岁的魏达就不成了。   母亲多年的教导,让他并不把父亲放在眼里,这个去京城做官的兄长,也让他瞧不起,一个姨娘所生的庶子,按照母亲的话来说,生来就比他低一截。   魏时第一次遇到对他有敌意的小孩子,去陵墓的路上,已经被踩了好几脚了,他走前面,魏达走后面,山路虽然不是特别狭窄,是上面坑坑洼洼的,还有不少石子儿,并不怎么好走。   小孩子一脚踩在他脚后跟上,说实在的并不是很疼,古代穿的又是靴子,踩一脚也不用停下来提鞋。   但就算是这样的,他好好的在前面走路,还得抱着孩子,平白无故被踩脚,万一不注意,把孩子摔了怎么办。   距离墓地还有五分之四的路程呢,魏时就已经被踩了三次了,路不好走,又不是天色暗了,八岁的小孩子总不可能视力出了问题。   “达哥儿,你走前面,再踩下去,你哥哥就不一定能走到地儿了。”魏时抱着孩子侧过身去。   前面走着的魏成兄弟俩也都回过头来,听这话的意思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熊孩子又使坏了呗。   魏成眉头皱起好大一个疙瘩,魏家就没出过这样的孩子,就算是二弟,小时候也没这么淘气过。   小孩子长歪了,那就得掰回来,他鞭子都已经准备好了,还没来得及派上用场呢,守孝的这三年,不光是要把二弟的性子改一改,魏达更得好好教教。   熊孩子是被拧着耳朵给扭过去的,哭声那叫一个震耳,魏时忙着把小家伙的耳朵捂上,却见这小子看热闹看得正起劲儿呢,一点儿都不害怕。   魏达被拧着耳朵,虽然看不见脸上到底有没有泪,可是这哭嚎的声音够响亮,两只手握住大伯的胳膊,想要将其拽开,使了半天劲儿都没用之后,居然敢用脚踹大伯。   这还得了,魏仁和魏定慌着把踢出去的腿按回去,一个训小孩子不听话,另一个劝父亲先把手放下来,今儿还有事儿呢,教育孩子等回到家再教育,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   气头上的魏成哪能听得进去,这孩子如此不知礼数,不明孝悌,要不是念着今儿还有这么长的一段路要走,就算是不用鞭子,他用手也能动用家法。   魏家的家法,就是打屁股,在没有发迹之前就是如此了,孩子不听话,那说明是没挨过打,没被打疼,可也不能奔着打伤了去,所以身体的其他部位是不能打的。   魏定小时候身子骨不好,素来又听话,加法自然用不到他身上。   魏时呢,伪小孩一个,父亲也不是严父类型的,自然是也没受过这家法,不过在读书那会儿,也是被何先生打过手心的。   女眷都没跟过来,祖陵一般都是不允许女子过去祭拜的,是以,李氏没跟来的情况下,魏达可不就没人护着了。   从小到大都没吃过这样的苦头,耳朵被人拧着,手被父亲攥着,腿压根儿就踢不出去,踢出去就被堂兄给摁回来,只能随着大伯的力道往前走。   本来还是假嚎呢,这下成真哭了,既疼又委屈,还带了些愤恨。   这些都不是好人,仗着母亲不在,就欺负他。   不用大伯问,知道疼了,知道没人帮了,魏达自己就服软了。   “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该故意踩哥哥的脚,大伯你松开手吧,我保证听话……”   魏达开口还带着哭腔,说起话来抽抽噎噎的,小孩子嘛,听着这还怪可怜的。   魏成心一软,就把手松开了,可这孩子倒好,拔腿就往回跑,后面这么多家丁,难道还能拦不住一个孩子,只看想不想来罢了。   跟过来的家丁,没有李氏的人,自然也就没人会怕得罪喜欢打罚下人的小少爷。   没跑几步,熊孩子就被家丁扛回去了,在人家肩膀上又是蹬腿,又是挥胳膊打人,也都无济于事。   反倒是看得魏成越发火大。   不是想回去嘛,成,那就不用拧耳朵了,也就不用吝惜这一顿家法了。   顾及魏达已经八岁了,又是在外头,所以也就没扒裤子,隔着裤子,手劲儿还不得稍微使大点儿。   以暴制暴可还行。   前边大伯挥着巴掌,魏时怀里的小家伙两个巴掌也没闲着,不断的拍着手,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瞧着前面,看得还挺起劲。   早先还觉得儿子怕生胆子有些小,这会儿倒是不小了,还有些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劲头,也不知道是随了谁。 第101章 一更   打完了,魏达直接被两个家丁扛回了老宅,那哭闹声,可是吸引了不少人。   刘枫原本在安排人收拾行李,听见这声音,也着急忙慌的出来了,这肯定不是儿子的哭闹声,拢共就只有三个孩子,不是自家儿子,那就只有可能是魏达和魏鹏了,前者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她出来的还算晚呢,婆婆已经指挥人把魏达送进房间里头去了,一边让人去县城请大夫,另一边也没闲着。   “哪有这么欺负小孩的,魏达长这么大,我就没动过他一根手指头,旁人人凭什么打他……”   伴随着婆婆恼怒的声音,瓷器落地摔碎的声音,桌椅板凳砸到地上的声音,那叫一个嘈杂。   刘枫都没敢上去劝,那么大个椅子,万一砸自个儿身上怎么办,跟她没什么关系的事儿,何必去冒这个风险。   她就是不太能够理解这个婆婆的想法,孩子伤了,心疼归心疼,该上药的上药,该劝的劝,不就得了,在屋子里打砸一通,自个儿心里头的气倒是出了,也不怕把小孩子吓到。   魏达在这么嘈杂的声音当中,慢慢止住了哭声,这要不是身上还疼着呢,他指定就要把斧子参与进去了,早先就跟他说过了,他们现在住的这处地方是大伯的。   刚才打他打的那么用劲儿,这些属于大伯的东西全都毁了才好,那才痛快呢。   刘枫已经可以想见,接下来这段时间有多热闹了,总归这些都轮不到他们一家三口插手,只要别为殃及吃鱼就成。   打定主意要在儿子身边多配几个人,别到时候无辜挨了打去。   这边祭祖的一行人,还是挺沉默的,打发走了熊孩子,可谁的心情都没法儿平静,离着墓地越来越近,无奈沉闷的心情又转化成了哀痛。   跪在祖母坟前,魏时依稀能够回想起老人家的面容,这是一位很是慈爱的老人,平时的存在感不高,因为眼睛花了的缘故,辨别儿孙都是靠摸的,让人心酸的同时,又有几分温暖。   愿老人家一路走好,无痛无忧。   ——   “你们两个在这边休整几日,就回去赴任吧,假期是有限的,路上别赶的太紧了,这边的事儿你们俩别操心,有我呢。”魏成沉吟道。   家里头的糟心事儿还真不少,何苦让两个奋进的孩子在这边跟着操心呢。   一行人回去的时候,老宅已经安静下来了,在没瞧见各自的夫人之前,都不知道李氏到底是怎样发的火。   “砸就砸了,反正是他们现在住的房间,要想有的用,就自己补齐,反正咱们是不做那冤大头。”   钱氏提前跟老爷通个气儿,谁砸出来的窟窿谁去补,反正她是不会惯着李氏的。   魏成表示赞同,二弟的私房钱就是被这么一点点抠出来的,李氏不拿旁人的银钱当回事儿,哪还能个个都惯着她。   “魏达这孩子是得好好教教了,左右这三年我都是要在老家守孝的,就让魏达跟在我身边念书,该罚的罚,该教的教,不能光让李氏管着,再管下去,这孩子就废了。”   得,这大家长的习性是一点儿都没变,什么都喜欢大包大揽,从魏时的魏达,二弟恐怕都没能费这么多的心思。   不过这样也好,李氏跟魏达呆在这边,最起码不用担心儿子儿媳被人欺负了。   这么一大家子人,头一次聚到一块儿来,各方面都得要磨合,饮食习惯、日常作息、脾气性格。   人总是避免不了下意识的比较,李氏尤甚,她一直都怕老爷把家产便宜的庶子,所以宁肯挥霍无度,把银子花在没必要的地方,也不想日后被魏时占了便宜去。   可如今瞧着人家穿的衣服、用的东西,处处显贵,连带过来的下人都要更懂规矩。   这么一比较,她舍不得分给人家的那些银子,可能人家压根就没看在眼里吧。   没什么比这更打击人的。   大哥大嫂那边也是软硬都不吃,跟魏仁完全不一样,砸坏了再多的东西,人家都不带管的。   老爷现在虽说是没了俸禄,可名下还是有一些产业的,倘若拿出去变现,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如果是以前,她肯定就逼着老爷把产业卖出去一部分,可现在,魏时两口子压根就不把这些产业放在眼里,这要是白白霍霍掉了,人家不心疼,她为自个儿儿子心疼。   李氏自掏腰包把打砸的那些东西补齐了,可花出去的还是没有抠出来的多,她没让老爷把产业卖出去,可还是抠出来了一部分产业放在自己名下。   自个儿的东西,百年之后想给谁就给谁,一文钱不留给庶子,那也只是名声上不好听而已,没人能强迫她。   分家产的时候,可就不行了,就大哥大嫂现在的态度,族里人的态度,到时候肯定会向着魏时,不可能不分家产。   李氏难得在银钱上聪明了一次,更聪明的地方还在于,她并没有阻止魏达跟着大哥读书,魏时能有今日的成就,肯定跟老爷没什么关系,更多的还是倚仗了大哥。   不过读书归读书,可不兴打人的,反正大家都是住在祖宅,有什么动静,她立马就能赶过去。   银子不银子的,魏时不清楚,但是母亲把魏达送到大伯身边读书这件事,还真是挺让人刮目相看的。   多少年了,他都觉得母亲脑袋里装了不少水,所以才能把一手好牌打坏,如今看来,也没有蠢到家。   大伯教魏达读书,而且老师还是一送一,大伯是一个,父亲是另一个,全都参与其中。   魏时饶有兴致地抱着儿子去围观过几次,这哪里是两个老师教一个学生,明明是大伯在教父亲如何教魏达读书。   别说还真挺有意思的,现在可没有什么师范大学,做老师也不需要考试,没什么标准可言。   能听一堂如何做老师的课,新奇又稀罕。   毕竟他也是做了父亲的人,早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怎么教远哥儿读书了。   要不是这次突然回乡祭拜祖母,他给儿子做的识物卡都差不多应该要完成了。   一面是字,一面是图,整个的拓到木板上,之后还涂上了颜料,这么有技术含量的工作,他自然是做不来的,还得是交给专门的工匠,他只负责把字画写在纸上。   都是一些常见的动植物和日常用品,也是想借着这个东西教儿子说话,没打算准备太多,列在名单上的总共也就只有四十二件,他只来得及画了一半儿,便接到了祖母去世的消息。   一家人着急忙慌往这边赶,也就把这事耽搁下来了。   教一岁的小孩子跟教八岁的小孩,还是不一样的,前者可没有体罚。   蹲马步,跑步,罚站。   大伯不用家法了,也照样是严师,父亲则是严格的执行大伯这一套,一点儿都不带打折扣的。   当然了,比起体罚,魏达受到更多的惩罚还是罚写大字。   原本还活蹦乱跳、四处闯祸的熊孩子,整个的都焉下去了,一开始魏时过去围观的时候,还总是遭这孩子的白眼儿,后来别说是翻白眼了,眼风都不带扫过来的。   管教熊孩子,大伯还是很有一套的。   临出发前的头天晚上,魏仁专门找了儿子一趟,拿出来一间商铺的房契。   “这是在江佑府置办的一处商铺,还是你祖父当年置办下来的呢,拿着吧,算是我给孙子的见面礼。”魏仁也觉得心疼。   反正他手里头就这么点东西了,夫人不断的往外抠,兄长呢,则是帮着长子往外扣。   他就是好欺负的那一个。   没求救,也没诉苦,父亲突然这么大方,想想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肯定是大伯出手无疑了。   既然是祖父给孙子的见面礼,魏时收的一点都不手软。   “我替远哥儿谢谢您,下次见面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您也多多保重身体。”   也不知道父亲还打不打算再起复做官,他倒是觉得,父亲还是一直跟在大伯身边最好,有人管,有人问。   拿都已经拿出去了,魏仁也就不想他手里产业缩水这事儿了,期期艾艾的问道,“你姨娘在京城还好吧?这一趟怎么没见她跟着回来。”   上次一别,已经有五六年未见了,他还以为这次可以见到人呢。   李氏越是凶悍,就越是让他怀念白姨娘,那是个如水一般温柔的女子,最爱穿一身白衣,只看外观和脾气,要比李氏更像是书香门第出来的女子。   当然了,跟着魏仁的那些年,白姨娘一直都是个目不识丁的女子。   跟着儿子搬出去之后,才开始识字算账。 第102章 二更   听父亲问起姨娘,魏时还是挺惊讶的,不曾想,父亲竟还是一位长情之人。   只是这表达长情的方式,跟普通人不太一样,不写书信,不寄礼物,只是在与儿子临别之前问一句罢了。   这样的‘长情’未免有几分廉价。   不过,自从搬到京城去之后,姨娘可从来都没有提过父亲一句,而且人也是越来越轻松快活,离了父亲,反倒是像风筝离了线,可以飞得更高更远了。   这样想来,两个人谁也不算辜负了谁。   “姨娘一切都好,只是京城那边终究要有人照看,这才没有跟过来。”   姨娘若是也跟着一块过来了,这祖宅肯定就更热闹了,那还不得闹到把房顶都掀开了。   魏仁就算是有话,也不可能跟儿子说,是以,这几年他从未给白姨娘寄过书信,毕竟白姨娘不识字,信上写了什么,还不得是儿子来念。   老父亲还是要面子的。   要面子的魏仁,到底是在儿子这边一无所获,他不能跟到京城去,白姨娘也不可能抛下儿孙回来。   下次见面,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魏时跟魏定两家是一块儿出发的,出了县城,就不顺路了。   但是这并不妨碍两家人腻歪到一块儿去,准确的说,应该是这堂兄弟俩腻歪,各带着自个儿的儿子,挤在同一辆马车里头。   有对长辈的离别之情,但更多的还是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   “当初我们出发的时候,朝廷派人来接替二叔的官员就已经到任了,这位大人乃是进士出身,如今不过而立之年,只比我大了三岁,却是我现在的顶头上司。”   啧啧,羡慕呐。   每每这种时候,魏定都会怨恨自个儿的身子骨不争气,次数多了,竟也慢慢习惯了。   三十岁的正七品,自然能称得上是人才了,可自家堂弟,十八岁的正六品,那不是更厉害。   这山望着那山高,人总归是不会满足的。   魏时很是能够明白堂兄的心情,曹安比他还小两岁呢,半分功名都没考,可也跟他是一样的阶品。   这种事情就不能多想,看开了也就没什么了。   “慢慢来吧,都是一步步升上去的。”   跟读书那时候比起来,现在不已经是很轻松了。   魏定的想法跟堂弟有些不一样,他这身子骨不好,科举没能走完最后一步,仕途上的前程也有限,肯定迈不过不过正五品的台阶。   如今做官兢兢业业,也是不想辜负从前那二十载的寒窗苦读。   可要说到他在科举上和仕途上的野望,那就只能寄托在儿子身上。   把压力转接给孩子,不让下一代继续上一代的遗憾,这是大部分家长都会有的想法。   魏时同样深有感触,望子成龙,这心愿说朴素也朴素,说宏大也宏大,谁不希望自家孩子可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都是做父亲的,哪怕孩子的年龄相差有些大,可照样不影响两个人交流经验教训。   作为新手的魏时自然是受益匪浅。   ‘严父’这个角色还是要拿捏好,当着孩子的面儿不能嬉皮笑脸,但是也不能太过生硬。   更重要的还是陪伴,鹏哥儿小的时候,堂兄还在读书准备科举,是以,孩子的开蒙都是交给先生来的。   魏时就不一样了,都有闲情逸致隔三差五的给孩子画画像,开蒙这么重要的事情当然得亲自来了。   不过,现在更重要的还是教孩子说话。   远哥儿半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发出各种咿咿呀呀的声音,可是现在都已经一岁零三个月了,连声‘爹娘’都不会喊。   据堂兄回忆,鹏哥儿那会儿刚满周岁就会喊娘了,小孩子的三个月跟大人的三个月,可不是一个概念,三个月的时间都足够小孩子长好几颗牙了。   远哥儿乳牙长得倒是挺快,小胳膊小腿也挺有劲儿的,现在不用人扶着,也能走两步了,可就是在说话上没什么天份。   可能脑子里还没有模仿的概念,教他喊‘爹’‘娘’,就知道咿咿呀呀的一通乱说,活泼是挺活泼的,还特别的捧场,哈喇子都流出来了,可压根就不是在模仿大人的声音。   也是够让人心累的了。   新手父母在这些事情上尤为有耐心,冲着远哥儿不知道喊了多少声爹娘,终于在抵达京城之前,听见远哥儿喊了一声‘娘’,过了有两三日的功夫,当爹的对着儿子喊了那么多声‘爹’,才终于如愿以偿。   就跟开了窍一样,学会了喊‘爹’‘娘’之后,其他简单的音也开始往外吐。   小孩子一旦掌握了模仿的技能,就算舌头和嗓子不是那么的灵活,教起来也不再费劲,就是会常常闹笑话,声音不会拐弯儿,个别的字词说出来就很是滑稽。   可惜了,不能录影,也没有能够记录声音的仪器,不然的话,魏时还真想录下来,跟儿子的那些画像放到一块,长大了再给他瞧。   三月末离京,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七月初了,天气热的不行,而且这回来的路上,就没碰到过一场雨,也不知道是赶巧了,还是今年的夏天缺雨。   没做过农人的魏时,在这方面到底是不够敏锐,他光觉得天气热了,阳光焦灼,酷暑难熬。   倒是没往别的地方想,毕竟一路过来,庄稼都还是绿油油的,没看到哪块地里的禾苗干旱枯死了。   地上的庄稼绿油油的,可是土层已经能感觉到干旱了,如果魏时有种地的经验,就会发现地里的泥土已经是干巴巴的了,只是这缺水的状况还没能反馈到庄稼上。 第103章 一更   提前回兵部销了假,照样不怎么忙碌,时间都花费在了上下扯皮上。   哪怕适应了有一段时间了,这样的氛围也仍旧让人待得不怎么自在。   闲着的人无聊,忙的人,几乎连家都不回了。   因为身在孝期的缘故,魏时这次回来并没有去拜访长辈亲友,但是也知道老师离京已经一个月了,到现在都还没回来呢。   明明是京官,每年呆在外边的时间倒比在京城更久。   真是让人既心疼又羡慕。   已经一岁零三个月的远哥儿,前面的十几颗乳牙都已经长全了,现在基本上已经不需要乳娘了,盛夏来临,瓜果成了小家伙的最爱。   打从娘胎里就喜欢吃水果,出生以后这喜好也没变,都不用人喂,自个儿抱着块小甜瓜,就能一点一点的啃完。   魏家基本上是不用从外边买食材的,全部都是由自家庄子上供应,全都是挑精细的来,品种也颇为齐全。   府里头也不缺果木树,甚至正院还特意搭了个葡萄架子,不过多是图这些东西好看,吃的话吃不了太多。   除了天气太热,老天爷迟迟不下雨之外,今年的盛夏好像跟往年也没什么不同。   魏时虽然喜吃荤腥,可这么热的夏天也没什么胃口,所以守孝期间忌口这事儿,在夏季还不算难熬。   没用上学步车的远哥儿,已经学会走路了不说,小家伙还挺热衷于往外跑的,穿着大红肚兜,比谁都清凉,走起路来,腿肚子上的肉一抖一抖的。   以至于老父亲画性大发,一连画了十几幅,给儿子的黑历史又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魏时光觉得可乐了,刘枫可是心疼儿子辛苦,自打回了府上以后,休整了没几日,夫君便又替远哥儿规划出了新的作息表。   起床睡觉的时间,看图学说话的时间,出去放风走路的时间,听琴听读书的时间,连吃瓜果的时间都是特定的。   儿子的时间安排,比马上就要成亲的小弟还要满当,着实辛苦。   刘钰跟纪家姑娘的婚事一定下来,十六岁的少年就不能再当成个孩子看了,哪怕这人依旧是孩子心性,每次过来魏府,都能拿着玩具逗远哥儿好半天,不知到底是陪孩子玩,还是自个儿玩。   刘钰的婚事就定在八月中旬,中秋节过后的头一天,到时候天气不冷不热的,不管是新郎新娘,还是客人都不会遭罪,十足的好日子。   漫长的七月,很是难熬,天气有阴有晴,可偏偏就是不下雨。   到七月末的时候,就连兵部里的大老粗们,都觉出来有些不对劲了。   “今年京城周边该不会赶上大旱了吧,这么多天都没下雨,休沐日的时候去城郊,那庄稼好多都枯死了。”   “可不是嘛,前年的时候也特别热,可到底不跟今年似的,入了夏季就没下过雨。”   夏日的天气最是阴晴不定了,热的时候,日头是十足的晒,可转眼之间,就能给你来上场狂风暴雨。   所以众人不怕夏天的日头晒,怕的是雨,下的少了容易旱,下的太多了又会造成洪涝。   想要风调雨顺,那还得是看老天爷的心情,并非易事。   好在是大靖朝国土辽阔,每年总会有地区收成不好,可也会有地方丰收,两相平衡之下,每年朝廷还是能储备下不少粮食的,以备战争和灾情。   所以提及京城周边的旱情,这些大人们并不是特别的愁眉苦脸,毕竟他们又不是农人,不看这一亩三分地的收成。   刘枫的嫁妆还是以良田为主,而良田又是以京郊的为主,京郊出现了旱情,就意味着这一年的收入大打折扣。   好在是底子厚,承担得起这样的损失。   可对于农人来说就不是这样了,初春耕地、种地,伺候了土地半年,庄稼都已经长出来了,眼看着就要成熟,却是遇到了旱天。   原本长势挺好的庄稼干枯了,已经长了些粮食的谷穗就这么完了。   夏季的干旱,往往又被称之为是掐脖旱,没有比这样的旱情更让人难受的,原本都要长成的庄稼,在临近收成的时候出了问题。   满心的期待,半年的努力,埋进去的种子,全都成了泡沫。   更重要的是没了收成,接下来一年多的日子要怎么过,家里固然存着粮食,可普通的百姓之家,谁又会得存一整年的粮食在家里头。   有那机灵的,已经趁着粮价没上涨,开始偷摸的往家里买粮了。   可商人远比农人要更精明,粮价未涨,人家把压仓底儿的陈年旧粮拿出来卖,之前这可都是基本上卖不出去的粮食,近两年收上来的新粮呢,则是压着不卖,压根就不在粮店上货。   八月初的大朝会上,各地的奏章都已经送到了,今年有可能遇到旱灾的可不止京城,大靖朝有十三府,报上来要做旱灾准备的已经有五府之多,牵扯到百十个县。   而且这些地方还都不是西南荒凉之地,人口密集,良田众多,一旦真的颗粒无收,不光是这五府百十个县的百姓要受到影响,整个大靖朝都要震一震。   谁也不知道老天爷什么时候会下雨,钦天监算不出来,只能是把祈雨的仪式拿出来,能不能管用就没人敢打保票了。   旱灾已经露出了端倪,究竟能有多大,就只能取决于老天爷什么时候下雨,下多大的雨。   朝廷没有降雨的能耐,如今能做的就只有救灾和预防,人为的对一小部分庄稼进行灌溉,或许可以抢回来一些收成,更多的精力还是要放在预防上,预防天灾过后的人祸。   大靖朝国库丰盈,各地的粮仓不说全都是满的,但也差不多都应该装得七七八八了,本来就是为了战争和天灾做的准备,等到了有需求的时候,自然要拿出来赈济灾民。   可也要得保证这些粮食能到灾民的肚子里,不能中间被官员贪污了去,更不能被暴民抢了去。   粮价也要管制住,不能够在这个节骨眼上上浮太多,商人重利,什么样的银钱都能赚。   粮食是重中之重,另一方面,真的出现了大面积的旱灾,朝廷还必须要控制流民,不能让其在整个大靖朝随意流窜。   面对已经到来的旱灾,整个朝廷都相当重视,但实际能参与到其中的只有三个部门,掌管钱财和粮食的户部,负责水利工程的工部,还有便是都察院。   都察院的职责是督查百官,设有十三府监察御史,官员贪污受贿、徇私枉法、以逸待劳都归他们管。   兵部,还是老样子,顶多也就是官员私底下讨论讨论,说几句忧国忧民的感慨,赈灾的事情实在是参与不进去。   真有心要帮一帮灾民,那就只能等到最坏的结果出现之后,让人给灾民施粥了。   魏时跟着老师学过很长时间的水利,水利工程不只是治水,还要用水,河水泛滥的时候,要将河水阻隔,而当旱灾来临,又要把水引出去灌溉。   是以,魏时对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旱灾和洪灾,也曾经简略地翻阅过。   大旱来临,尤其是夏季的旱灾,往往都会伴随着蝗灾。   蝗虫这小东西不起眼,可一旦泛滥成灾,别说粮食庄稼了,所过之地,寸草不留。   朝廷不乏有对旱灾比较了解的能人,想必会提前想到这一点的,好歹做一些预防。   当然了,旱极才会出现蝗灾,如今旱灾才刚刚开了个头,未必就是大旱,也有可能天公作美,下上几场甘霖,这灾情也就解了 。   天公也有打瞌睡的时候,旁的地方魏时不知道,但是京城一直到中秋节,也就只下了一场小雨而已,用农人的话来说,不过是下了个地皮湿。   就像是极度干渴的人,用水沾了沾嘴唇而已,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   今年的中秋节压根就没有丰收可庆祝,但,到底还是要过的。   魏时为了哄儿子,头一个月前就已经画好了图纸,让工匠专门做的月团模子。   都是食物卡片上的东西,有鲜花状的、有小兔子型的、小狗型的、胡萝卜样子……   五花八门,反正都是用来哄孩子的东西。   孩子会不会被哄到,尚且不知,但孩子娘是被哄到了,看见这些模具,基本上没怎么下过厨房的人,居然要亲自动手做月团。   这跟小学生做高考题有什么区别,都是越级挑战。   魏时并没有提醒,乐呵呵的打算在一边看热闹,跟儿子的黑历史一样,他还打算给夫人画一幅作月团的场景图出来,以作见证。 第104章 二更   笔墨都已经准备好了,魏时打算就在夫人动手的时候作画,以捕捉到手忙脚乱的‘灵气’。   不过在看到厨房端上来的东西之后,魏时就知道不成了,他想象中的做月团,跟夫人的做月团显然是不一样的。   厨房呈上来的是已经调好的馅料,夫人要做的不过是把这些东西放到模具里头,压成形,再让人端下去弄熟。   这么简单的事情,三岁的小孩都会,夫人又哪里会手忙脚乱。   远哥儿离三岁还差一半,所以他现在只能拿着模具玩儿,没法儿像夫人一样‘亲手’做月团。   不过两个人坐在一处,一个玩的开心,一个仔仔细细往模具里放馅儿料,还得分心看着旁边的孩子。   魏时整颗心都化成了一滩水,如水一般平静又壮阔。   画不成夫人的黑历史,画一画母子二人的同框图也挺好。   一个人的心情真能够体现到画作上,事后再看这张图,连魏时都能够感觉到那笔触里的温柔。   月团之所以被称之为月团,很大一方面原因就是因为这东西是圆的。   但一家三口今年吃的月团,那可就是奇形怪状的了,什么样子的都有,少数能跟圆扯上关系。   儿子的口味随了夫人,喜欢吃咸口,对甜腻一些的食物倒不怎么喜欢。   小家伙尚在孝期,还不能吃荤腥,这段时间虽然用了不少的豆制品和奶制品,可跟之前比起来,还是不够胖乎。   中秋夜的月团也没吃多少,光拿在手里玩儿了。   各种形状的月团,没让儿子食欲大开,但在夫人这儿是成功了。   半个手掌大小的月团,整整吃了四个,这里边儿好多都是不容易消化的食材,大晚上的,也不怕积食。   魏时一个大男人,也才只吃了两个而已,剩下的全都分给下人了。   “去院子里看看月亮,八月十五不出去看看月亮怎么行。”魏时把小家伙抱到推车里,跟夫人一块儿推着往外走。   八月十五的月亮,跟其他月份也没什么不同,主要还是出来溜达溜达,消消食。   吃的时候还不觉得,这会儿刘枫倒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吃撑肚子是小孩子才会做的事儿,她一个做了娘的人,怎么算都不是小孩了。   “明儿就是钰哥儿大婚的日子了,咱们虽然不能过去,可也得派人送份礼。”   说起来也是够遗憾的,孝期里,既不能走亲访友,也不能参加喜事,穿红带绿那也是不成的。   刘钰大婚这样的事情,他们一家三口也没法参加。   魏时都已经觉得如此遗憾了,当姐姐的,心里头这个郁闷劲儿就更别提了。   一辈子就只有一回的大事儿,错过了可没有再来的机会。   “赶上旱天,原本还准备大办的,这回算是不行了,钰哥儿要是能早一点回来,也就不至于拖到现在了。”   非要在回来的路上耽误那么久,婚事往后拖,就赶上今年夏天这么个情况,谁也不知道旱情会怎么样,可在这样的节骨眼上,婚事大办肯定会惹人非议。   不管是为了刘家,还是为了纪家,都不能出这个风头。   八月十六是刘钰跟纪家姑娘大婚的日子,八月十七,京城就迎来了一批蝗虫。   乌压压的一大片,速度极快,而且围墙是挡不住这些小东西的,人只能是退到屋子里头去。   一只两只的蝗虫,并不可怕,小孩子抬脚也能将其碾死,但是这数以万计的蝗虫同时飞过来,就真拿它们没办法了。   魏时彼时还在衙门里头当差,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向窗外望去,那简直是……密集恐惧症都要犯了。   慌着把窗户关上,又跟几个同僚,手忙脚乱的把飞进屋子里的蝗虫打死,身上的官服都已经不怎么洁净了。   主要还是心理上一时接受不了,犯恶心不说,总觉得身上有蝗虫趴着,或者有蝗虫遗留下来的残骸没清理干净。   总之是恶心又别扭。   关键是他也没想到,居然真的引起了蝗灾,而且还来得这样快,也不知道家里头怎么样了,夫人、孩子,还有姨娘有没有被吓到。   蝗虫来的突然,门窗关的不及时,以至于让不少的蝗虫都飞进来了,像魏时他们这样亲自动手上脚弄死蝗虫的官员也不少。   兵部大多都是武将,上战场杀敌都不怕,更何况是小小的蝗虫,只是这玩意儿着实有些恶心。   “今儿特殊情况,都先回家去吧,好好休整休整换身衣服。”刘唐作为兵部的领头上司,在跟大皇子商量过后,才通知众人这个决定。   今儿再呆下去也没心情办差了,又得惦记着家里的老老少少,还不如提前回去呢。   兵部能这么干,很大一方面的原因也是因为差事真的不多,官员们胆子又大,蝗虫刚从衙门这边离开,谁也不知道街上是什么情况。   六部当中,论胆子,还是兵部的人大一些。   同住西城,魏时跟老岳父顺路,这会儿自然是结伴一起走。   两个人都是骑马过来的,没马车,更没轿子,坐在高头大马上,可以把街上的情形全都收入眼底。   蝗虫过境,何止是寸草不留那么简单,树皮这玩意儿都吃,没了树叶,又被吃掉了一部分树皮,也不知这些树还能不能活。   还有摊子上用来盖顶的茅草,也都被吃得七七八八了。   很难想象,那么点儿小东西,一脚就能踩死的小东西,居然有这么大的杀伤力。   也不知道,城郊原本就可能没什么收成的庄稼,现在还有没有余留,而这么多的蝗虫,又是从哪儿飞过来的,过境之地,除了京城还有哪儿。   翁婿俩脸上是如出一辙的凝重,旱灾还不知道要发展到什么程度呢,蝗灾这又来了。   刘唐原本还担心女婿是一介文人,见了这样的场景会害怕。   现在看来倒是他想多了,这不还是挺镇定的,听几个下属说,灭蝗虫的时候,女婿可是眼明手快,身手一点儿都不逊色于他们这些武将。   魏府可就女婿这么一个顶梁柱,剩下的全都是妇孺,魏时能稳得住,他就能放下心来了。   可想想昨儿刚刚大婚的小儿子,也替这孩子叹气,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刘钰也想知道,他怎么就这么倒霉,赶上旱灾,婚礼不能大办了不说,成婚第二日就赶上蝗灾,任谁瞧了也得觉得不是个好兆头。   菩萨保佑,明儿陪夫人三朝回门,可千万不能再出事儿了。   还有心思操心运气的,就已经算是幸运的了。   蝗虫过境,不光是吃了粮食、秸秆、绿叶、树皮……把这些人能吃的、畜生能吃的东西,通通吃了个光,连住处都给人家毁坏了,有的茅草屋连顶都没了,还有的纸窗户,全都被蝗虫给挤坏了。   小孩子被吓哭,大人脸上愁云惨淡,今年的收成是彻底没指望了,养的鸡羊没了现成的草可吃,总不能把好好的粮食拿出来喂,人都不知道能不能撑过今年去呢,被毁坏了的房子,还得重新修。   魏时回到府里的时候,也被自家的场景给震了一下,花花草草全都没了,放眼过去,那后花园就是泥土地,瞧着荒凉又落寞。   正月儿的葡萄架,是被下人精心照养的,哪怕是在旱天,也照样没缺水,枝头早就已经挂满了葡萄,只是还没成熟。   如今也就只剩下人工搭成的葡萄架了,之前缀满了的葡萄全都没了,叶子没了,藤也没了。   下人已经在院子里清理打扫了,可也不过是把蝗虫撞坏的地方收拾出来,再敛一敛这些蝗虫们的尸首,想要恢复如初是不太可能了,再来上一年的时间都够呛。 第105章 一更   蝗虫来临的时候,夫人和儿子都还在睡午觉,一觉醒来才知道蝗虫过境的事情。   院子里的变化虽然有些大,但是有下人收拾着,倒还不算可怕。   姨娘才是被吓着的那个。   “怎么突然一下子冒出来这么多蝗虫,今年怕是个灾年,还好你们已经从外边回来了,府里头要多备些粮食,没事儿千万别出城,可别像往年一样去庄子上打猎。”   一想到那黑压压的蝗虫,白姨娘心里头就发怵。   她活了这么大,还是头一次经历这阵仗,饿极了眼的人什么都能做得出来,京城遭了蝗虫,周边怕是也落不下,还是少出城为好。   魏时安抚性地拍了拍姨娘的后背,这么一说,他也有些后怕,如果祖母去世推迟几个月的话,这会儿他跟妻儿还是还在外头呢,这样的天灾不至于让他们没命,怕的是人祸。   “姨娘放心,儿子都明白,朝廷储备了那么多的粮食,就算真的是灾年,也出不了大的纰漏,京城戒备森严,就更出不了什么事儿了。”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警醒些为好,你也别每天都骑马去衙门了,坐马车去,到了时间再让他们去接你,这样除了车夫以外,还能再带两个下人。”   本来还挺严肃的,一听这话,魏时就有些哭笑不得了,何至于此,这才哪到哪。   朝廷虽然已经派人灌溉农田、预防人祸了,可还没到赈济灾民的时候,由此可见,百姓也还没有到饿肚子的程度。   人只要有吃的,一般就不会铤而走险。   不过就像姨娘说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作为家里的顶梁柱,魏时还挺珍惜自个儿这条小命的,他要是没了,留下这些老弱妇孺,可怎么存活。   蝗虫的速度要比人快得多,在京城肆虐了一番的蝗虫,全都跑到北边去了,而南面的信件才陆陆续续传过来。   蝗虫过境,遭到侵扰的地方要比想象中的大得多,旱灾区大部分都被光顾过了,而旱灾区之外,还有两府受到了袭扰。   这些蝗虫并非来自一地,而是从多个地方冒出来的,时间相差不多,最终汇成了好几股。   从京城往北的只是其中一股,而在南边,还有两股大的蝗虫,正在啃食所有能吃的东西。   各地的官员都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衙役都跑到大街上去拍打蝗虫了,对蝗虫恨之入骨的百姓,也都没闲着,尽可能的去驱赶这些东西。   但是蝗虫的数量实在太多了,繁殖速度又特别快,而且百姓对于蝗虫,大部分都是尽量将其驱赶出自己的领地,很少有人愿意费更多的功夫将其杀死。   数量多、繁殖快、速度又快,把能吃的东西吃完了就换地方,也难怪南方诸府都拿这些蝗虫没办法。   受旱灾影响的只是大靖朝的一部分领土,可要是让蝗虫这么吃下去,可就不是一部分的事情了,而且这玩意儿还不光只吃粮食,草皮吃、稻草吃、树皮都吃。   放任下去的话,百姓不光是今年收不到粮食,取暖住房都成问题,而且还会影响到未来的生活。   朝廷的重点已经从灌溉农田转移到了治理蝗虫上,这玩意儿不是没有天敌,鸡鸭都能吃,甚至有的飞鸟也吃。   关键是现在根本就没那么多时间养一大批鸡鸭出来,而且蝗虫这东西行踪不定,总不能让大靖朝遍地都是鸡鸭吧。   关键还得在人上,大靖朝遍地都是人。   光靠衙役是不行的,还得是把百姓组织起来。   朝廷在这方面还是挺大方的,京城这边很快就张布了告示,一百只蝗虫的尸体可换一文钱。   而被送过来的蝗虫尸体则被集中烧掉。   其余各地也都张布了告示,奖励措施不同,这也是因地制宜,富庶程度不同,同样是一文钱,代表的意义也是不一样的。   轰轰烈烈的除蝗运动,很快就在整个大靖朝形成了一股热潮,参与者男女老少都有,尤其是被蝗虫肆虐过的地区,庄稼都已经被毁了,没了秋收,也就没了收入,有精力也有必要投入的捉蝗虫的运动当中去,毕竟这可是能换银钱的。   而蝗虫的处理,一开始是集中焚烧,后来则演变成了贩卖,再后来朝廷就收不到蝗虫了。   京城这边一百只蝗虫才给一文钱,其他地方的价格就更低了。   泱泱大国从来都少不了吃货,令人恨之入骨的蝗虫被搬上了餐桌,烤着吃、炸着吃、煮着吃、蒸着吃,竟还做出了花样。   不少富裕人家直接出银钱从百姓手中购买蝗虫,价格也要更高一些,而且还有死活之分,活着的蝗虫价格要更贵一点。   魏时两口子尚在孝期,是不能够吃荤腥的,这等佳肴自然也就跟他们没关系。   不过就算是能吃,魏时也接受不了这个,他在吃食上一般没什么讲究,动物的内脏也都敢吃,蝗虫这玩意儿它实在是下不了口,哪怕被炸了以后,已经面目全非了,可也知道这是蝗虫,魏时脑子里全是那天在衙门里头拍蝗虫的场景。   看着别人吃,自己胃里头都翻腾。   刘钰拿着炸好的蝗虫来,是给小外甥献宝的,姐姐和姐夫没出孝期,可小外甥五个月的孝期已经过了,这等好物,一般人他都不会拿出来与之分享。   小外甥这不是不一样嘛,娘亲是他亲姐,爹爹是他好友,小家伙自个儿长得又喜人。   他这才眼巴巴的过来献宝。   “你赶紧自个儿解决了吧,光是看着,我这胃里就不太舒服,你就别让远哥儿吃了,他一个小孩子不一定能消化得了。”   闻起来是挺香的,可一想到这是什么东西,就全然没了胃口。   姐夫一脸嫌弃,姐姐还特意往后退了几步,得,又是俩没眼光的,跟爹娘和兄长们一样‘以貌取人’,蝗虫长得丑,但是一点都不妨碍人家尝起来美味。   瞧着还不怎么会表达的小外甥,刘钰只能一脸遗憾的捏了块美食放自己嘴里,年纪小就是不好,吃什么都得由人管着。   几只蝗虫下肚之后,脸上的表情就由遗憾转变成了享受。   都已经是成了亲的人了,怎么还跟个孩子似的,一点变化都没有。   爹娘可是连产业都已经分了,也算是另一种形式上的分家,只不过一家人还都住在一块儿罢了。   跟当舅舅的不一样,远哥儿的小表情倒是挺严肃的,孩子的模仿力不容小觑,而影响远哥儿最深的就是魏时了,少年老成的父亲,大概也要养出来一个少年老成的儿子来。   不过再怎么模仿父亲的表情,小家伙仍旧还是小家伙,做什么都萌萌的,故作老成的样子,反而有一种反差萌在里头。   别说当父母的了,就连刘钰这个仍有一些孩子心性的已婚之人,都有些心动了,都已经大婚了,孩子还会远吗。   刘钰在熟人面前,还是老样子,跟以前没什么不同,但是一旦跟夫人同时出现,那形象可就不一样了。   曾经的纪姑娘,如今的刘纪氏,是一个没什么孩子气的女子,言行举止落落大方,喜诗书,好下棋,说话都有一些文绉绉的,吐字很轻很慢,与人说话之时,自带气场。   许是还不太熟悉的缘故,刘枫总觉得跟这个弟妹颇有些距离感,她素来随意,生活里头通常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弟妹竟然要比她严谨的多。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很重规矩的人,自从大婚以来,晨昏定省,日日不缺,明明几个嫂子也只是初一和十五这两日才去给母亲请安,而且还都是早上去,晚间肯定就不去伺候着了。   弟妹反倒是把这些规矩都做足了。   除此之外,从每次见面和一块用膳的时候来看,弟妹也是个讲究人,规矩和礼仪一丝不差,用膳的时候要先漱口,饭后也要漱口净手。   哪怕是下一盘棋,也必须净手之后,才肯碰棋盘和棋子。   据小弟说,弟妹出来做客都不算讲究的,在府里头的时候,那才是真讲究,无论是看书、下棋,还是弹琴,用来净手的水里是放了香料的,不光是洗干净的事情,还要泡一会儿,使手上有了香气,才足够虔诚。   好吧,是挺虔诚的,刘枫去寺院拜佛都没这么虔诚过,每个人的习惯都不一样,这没什么好置喙的,只是习惯相差太大,才会让人觉得有距离感。   跟重规矩的人在一块,怎么着也得稍微注意一下自个儿,无形之中,就多了一种束缚。 第106章 二更   刘钰跟新婚妻子的相处看起来还挺契合的,带着孩子气的刘钰,到了纪氏面前,可就是端方君子了,说话有时候都会刻意放慢。   素来喜欢穿宝蓝色的人,现在穿衣服大都是青色、白色这种比较素雅的,小两口瞧着还挺养眼,将来生出的小孩也必然好看。   不过已经成了婚的刘钰,现在还在死磕书本,童生的功名未能考取,还得明年再战。   跟大婚前不一样的是,以前读书是他一个人的事儿,现在读书倒是成了两个人的事儿,夫人是书香门第出身,自幼也专门请了先生教导。   在四书五经上的见解还不如刘钰呢,毕竟是没有正儿八经的学过,但是在诗赋上,人家要远超刘钰,甚至可以作为刘钰的先生了。   诗赋上,纪氏可以教刘钰,而在四书五经上,纪氏要比刘钰更加的虚心好学。   提升自己的同时,还不忘监督夫君读书。   刘夫人这段时日别提多高兴了,哪怕小儿媳整日晨昏定省,弄得她睡不好觉,都不计较了。   这门亲事结得太好了,不负她精挑细选这么久。   蝗虫在人力面前,也成了脆弱不堪的存在,不是被烧成灰,就是进了人的肚子里。   但是在蝗灾和旱灾的双重打击下,神州大地今年收到的粮食也就是往年的零头,原本能够温饱百姓,存粮都已经消耗殆尽了,原本就饿肚子的百姓,早就已经没得吃了,在朝廷的赈济粮没有发放之前,除了借粮,就只能乞讨了。   往年不够吃的时候还能挖些野菜,如今连草根儿都找不到了,树皮也没得吃。   一直到九月中旬,各地才开始陆续发放赈济粮,按人口来,每日提供的口粮并不足以让人吃饱,只能说是吃个半饱,不至于饿肚子。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朝廷虽然储备了粮食,数量还挺多的,可是跟人口比起来,还是不够多。   更何况百姓今年秋收没收到粮食,要挺到来年的秋收,这时日也是够长的了,所以这些赈济粮必须得慢慢给、算计着给。   除去用来赈灾的粮食之外,朝廷还有一部分粮食——军粮,但那是万万不能动的。   谁也不能保证明年就是一个丰收年,军粮一旦断了,那是要出现大事儿的。   兵部主要负责的还是各地的军队,民生跟他们没什么关系,是以,不管是蝗灾,还是旱灾,兵部的人都插不上手。   这也没什么不好的,虽说有些‘干瞪眼瞎着急’的意思,但最起码证明事情还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真要等到兵部都上场了,那事态可就严重了。   熬过了秋冬,进入初春之后,朝廷又得发放粮种,让百姓进行新一年的耕种。   冬日里下了过几场大雪,土地得到了润养,早已不复去年的干涸。   而且跟往年不一样的是,初春里刚刚出现的小蝗虫,还没怎么长呢,就已经被小孩子捉去了,这玩意是能换银钱的,冬季没有蝗虫,以至于这东西断了货,连价格都涨上来了。   京城也迎来了第一场春雨,细细绵绵,很是惹人欢喜。   已经两岁的远哥儿,开始拿着识物卡认字儿了,原本做这东西的时候就是一面画、一面字,一岁的时候能用,两岁还能用。   除了这些之外,魏时还教了一些童谣给儿子,论语太过晦涩了,对于这么大的小孩来说,念都很难念下来,还不如学些简单的。   古代的童谣也挺有意思,有一部分就是根据诗经来的,什么‘硕鼠硕鼠,无食我黍’,既好念,又不失韵味。   魏时吃够了没有‘灵气’的苦,所以打从一开始,就要培养儿子的语感。   只可惜,《三字经》这样的经典启蒙书籍,在这个朝代还没有,日后也不知道还会不会有,毕竟历史已经发生了转折,很多上辈子同一时期的名家大作,在这个时空里都没能出现。   尽管也涌现出了一些新的经典巨作出来,但仍旧让魏时觉得可惜。   但无论怎么觉得可惜,他也不想把那些东西拿出来,尤其是以自己的名义拿出来,哪怕转换时空,这也跟剽窃没什么区别。   魏时教给儿子的童谣,都是这里土生土长原汁原味的童谣。   在春雨降临的好日子里,魏时接二连三收到了好几封信,还都是喜事。   再次回老家参加县试的刘钰,这回终于榜上有名了,这封信便是报喜的信。   果然是娶妻娶贤,成了婚的刘钰,旁的不说,在读书上下的功夫确实比往日多了,能考中童生,绝对不只是好运而已,也算是攒够了实力,虽然在榜单上的名次有一些靠后。   还有一封信是堂兄写过来的,倒也没什么大事儿,他们兄弟俩也习惯了互相通信,把生活里的琐事儿都写进去。   堂兄这次打算把十岁的魏鹏送回江佑府,由大伯亲自教导,以参加来年的县试,作为曾孙辈的魏鹏,跟魏远一样,也都是只有五个月的孝期,并不影响科举。   最后一封信是父亲的,这半年来,他已经收到父亲三四封信了,寄信的频率确实是比往常高出来不少。   这封信勉强算是封报喜的信吧,在大伯的教导下,父亲不光是学会了如何做先生,还体会到了做先生的乐趣,如今不只是教魏达一个人了,而是在魏氏族学里做起了先生。   很难想象,那么怕麻烦的一个人,有朝一日居然也会做先生,而且这字里行间,竟也不觉得烦恼,还挺喜欢这教书的日子。   没怎么跟父亲深入交流过的魏时当然不知,比起做知县,做先生要容易得多。   尊师重道可不是说说而已,小孩子们一个赛一个的听话,课堂上就没有捣乱的,而教小孩子读书,对于举人出身的魏仁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轻松的不能再轻松了。   除了束脩比较少之外,没旁的毛病,可这银子再多,能花在他身上的实在有限,还不都被夫人挖了去,既然如此,多多少少对他来说也无所谓了。   魏时心里清楚,依着父亲的政绩,孝期之后想要起复,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到了之后无非就只有三种选择。   一是留在江佑府老家,做一个富贵闲人,二就是跟着大伯一块上任,最后一个选择便是到京城这边来投奔他这个儿子,享受天伦之乐。   魏时真怕父亲选择最后一种的,若父亲真的带着母亲和小弟一块儿来京城,就可以想见日后的日子是如何鸡飞狗跳了。   父亲能找到自个儿的乐趣,能在老家找准位置,不得不说,魏时是松了一口气的。   喜事连连的情况下,魏时一连十多天心情都是好的,闲暇之余,也开始琢磨琢磨生财之道了,毕竟圣上赏的那一千两黄金总有花完的时候,而且离这一日已经不远了。   他之前是想着做教辅的,毕竟学生的钱好赚,他自个儿又是科举出身,结果拿了一本试水之后,才发现市场比他想象的要残酷。   正版盗版几乎分不出区别来,而且买的人太少了,抄书的人居多,有那直接在书肆里抄书的,只要花钱买纸就成,还有买回去一本,一整个学堂相互传看的。   总之是没能赚到多少银钱。   做教辅这条路子是走不通了,在蝗虫这件事情上,魏时看到的是泱泱大国对于美食的追求和包容,蝗虫的价钱在秋末的时候就已经上涨了,今年初春的价格更高,当然了,随着春天的步伐走近,蝗虫的价格势必会降下来的。   可单从这一件事情上就能证明,大靖朝并不缺吃货,而且也不缺舍得花银子的吃货。   这好说呀,夫人带过来的厨子水平够高,让他脑子里对一些美食的记忆得以复现出来。   什么凉糕、凉皮、冰皮月团、鸭脖、凤爪……等天气再热一些,还能做各种口味的冰棍出来,这东西跟冰碗可不是一个概念。   唯一让人觉得可惜的就是现在还没有辣椒,能够尝到辣味的也就是像胡椒、葱、芥、姜这些东西了,如果有辣椒的话,百种美食都不带重样的。   魏时打算开一家小酒楼,经营方面暂时交给夫人,他负责提供各种新奇美食想法。   不过,这事儿急不得,得慢慢张罗,怎么着也得先准备上十几样新奇的菜吧,争取一炮打响,府里头的大厨也得要筛选出几个来,再多培养几个帮厨。   最重要的是,这事儿得跟夫人商量。 第107章 一更   想赚银子的心谁都有,哪怕刘枫已经是个富婆了,也照样是起了这个心思。   她陪嫁里头原本就有两个铺子,是用来卖粮食和瓜果蔬菜的,毕竟拥有那么多的良田和庄子,与其让别人把这份钱赚了去,还不如放到自家铺子里去卖。   可去年大旱,又遭了蝗灾,粮食也成了稀罕物,虽然朝廷一再控制粮价,这价格还是有所上升的,以往积攒的陈年旧粮都被卖出去了。   如今留下的差不多都是前年收的粮食,还有去年收的一小部分,早春种下的那些,在蝗虫来临之前就已经收完了,虽也受到了干旱的影响,但还没到颗粒无收的程度。   手里头有钱不算什么,有粮心才不慌,世家大族哪个不得存上几窖的粮食。   所以打从今年正月开始,两家铺子就已经关门了,她这还没琢磨好往外卖什么呢,只是租出去的话,有点可惜了。   这一次,跟夫君倒是有点儿心有灵犀的意思。   “开酒楼是没什么问题,你倒是也帮我想想那两间铺子卖什么?”   卤味、果脯、熟肴、点心……   夫人那两间商铺位置都不错,如今既然不准备再卖粮食和瓜果蔬菜了,那就不如干脆换条路子。   “女子和小孩的银钱是最好赚的,不妨在这上头花些心思,像是远哥儿以前用的小推车,时下里并没有,若是拿出去卖的话,还是比较新颖的,就是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除此之外也可以卖首饰嘛,家里养了好几个匠人,手艺都不错,我这边还能出一些新鲜的花样子,保证跟其他首饰铺子里的不同。”   远哥儿的小推车,毕竟是新鲜事物,众人能不能接受,魏时没这个把握,但是首饰就不一样了,审美都是共通的,夫人就很喜欢他画出来的花样子,他对首饰的推广还是很有信心的。   “要不然就试试,首饰铺子倒是个长久之道,但是卖小孩子的东西,光有小推车可是不够的。”   说白了,这些东西也很容易仿制,哪怕不明白这些原理,可只要买一辆回去照着打磨,很多工匠都能够仿制出来一模一样的。   一般人家,如果是自己用的话,肯定不会费这么大的功夫,但总有闻到铜钱味的商人,这些人的鼻子可比猫鼻子都要灵。   奇货可局,才能卖得出来价钱,满大街都是了,那也就只能赚个工钱了。   “不着急,一时半会儿也定不下来,咱们再好好想想,看有什么东西好卖。”   经历了卖书那一遭,真有些打击到魏时在这方面的信心了。   小孩子的东西可太多了,吃的穿的肯定是不能卖,要卖只能是卖用的,小推车是一种,虽然不长久,但是足够新颖,能够让人留心这家店铺。   除此之外,还能够作为商品的就是小孩子的玩具,尤其是益智玩具。   现在小孩子把玩的东西莫过于七巧板、鲁班锁、九连环、拨浪鼓、毽子。   像七巧板、鲁班锁、九连环这些东西,七八岁的孩子有时候都耐不下性子来玩,七八岁以下的就更不用说了。   真的是好大一片市场,白花花的全都是银两。   魏时想到的是可以上弦的玩具,这东西他小时候常玩儿,什么小青蛙、小兔子,上完弦之后,就能一蹦一蹦地往外往前跳。   关键是这东西不容易仿制,能够跑动靠的是内部的发条。   不过要把这些东西研究出来,也得费老鼻子功夫,他虽然明白这其中的原理,但是从未上手试过。   假如这东西能够研制出来,那真不用愁银子了,所谓一通百通,这些发条玩具的原理跟时钟差不多是一样的,倘若可以研究出发条玩具,那时钟还远吗?   这不是白花花的银子,是黄澄澄的金子才对。   作为一介文科生,发财致富的路子竟全在理工科上,魏时自个儿也是挺无奈的。   不过想想倘若他读的真是理科,什么水泥、玻璃、镜子,分分钟就能致富,若是再发明个什么蒸汽机之类的,都能够改写人类的历史。   可惜了,作为文科生,魏时连做个发条玩具都得花大量的时间画图纸设计,再花更多的时间解释给工匠听。   慢慢把一个东西磨出来的感觉,既有些磨人,又充满了成就感。   一家酒楼,两间铺子,准备过程都是十分漫长的,率先开起来的还是首饰铺子。   魏时是不参与经营过程的,只知道夫人尚在闺阁时的手帕交们是头一批买家,价格上给了优惠,人家也投桃报李,在京城的太太圈里起到了‘活广告’的作用。   仅头一个月,魏时就收到了三百两的分红。   拿着银子没处花说的就是魏时了,他实在是没什么好添置的,府里头什么都有,送给家里人的礼物,也基本上都是画个图纸、做做设计,府里头自有人把成品做出来,连基础的材料都不用他去外头买。   开酒楼的地方他也还没找好,太偏僻的地方不行,稍微繁华一些的地段,人也舍不得往外卖。   捂着银子花不出去,还真让人稍稍有些郁闷。   甜头已经吃到了,对于还没有开起来的酒楼和另一间商铺,魏时的信心更足了一些,尤其是发条玩具已经设计的差不多了,现在剩下的主要是他跟工匠慢慢磨的过程。   ——   如果说,二月中旬的春雨,给了所有人希望,那到五月份的时候,这份希望已经消耗殆尽了。   又是干旱,不同于去年的掐脖旱,今年的干旱来得要更早一些,在还没来得及长粮食的时候,这些仅能称之为禾苗的庄稼,就已经熬不住了。   同样熬不住的还有旱区所在的百姓,以及朝廷的粮仓。   京城这边还好一些,确实出现了干旱的情况,但并不是重灾区,没那么严重。   北地的好几府,接连朝廷告急,赈灾的粮食快要见底了,而地里的收成今年又没了指望。   不要说秋收了,能不能熬得到秋收还难说着呢。   时至七月份,京城已经出现了从灾区过来的流民,而灾情比较严重的几府,流民遍地,只能以乞讨过活,能拿出粮食施粥的人家太少,而且跟粮食比起来,要吃饭的人太多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盗贼、土匪开始增多,人饿极了,道德底线也就没了。   天灾开始酝酿出了人祸。   这下连朝廷都慌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谁都懂,流民作乱,北地几府已经是乱了,放任下去,继续让这些人流窜,怕是其他地方的安宁也要被打破。   去年大面积的旱灾,已经让原本储备的赈灾粮食消耗殆尽了,朝廷已经拿不出多余的粮食再去赈灾,毕竟军粮是不能动的。   工部在这次的旱灾中起到的作用有限,能够灌溉到的农田太少了,而且老天爷不下雨,河里的水位下降,甚至是干涸,能够引出来灌溉的水也不多。   户部呢,在调不出多余粮食的情况下,银钱倒是能拿得出来,可朝廷不能向粮商买粮,陈年旧粮在去年一年基本上都已经被卖出去了,现如今留下的基本上都是前年的粮食,这也就意味着,即便是粮商那里,粮食也不多。   今年未能受灾的地区,在收成有望的情况下,还能维持一个平衡,一旦出手打破了这个平衡,这些地方可能也要乱起来,到时候就更收拾不过来了。   朝廷不可能将几府的百姓置之不理,但又确实是拿不出更多的粮食来。   流民已经形成了,惟今之计只有移民就食。   移民就食,在本朝和前朝,甚至再往上数个几百年,都基本上已经不太用了,汉魏时期用的是最多的,魏之后,再用这个政策的朝廷就已经很少了。   能把这项政策提出来,朝廷看来也是没法子了,可另一方面,这也代表了朝廷的决心,不会放弃那些流民,不会对旱灾区不管不顾。   流民不加以管束,四处乱窜,哪儿都能去,有不少都是奔着京城来的,谁让京城这边高门大户多呢。   移民就食跟流民的区别就在于这是在朝廷管制下的,每个人的户籍,每一家的户籍,要去什么地方,要走什么路,要在哪安置,这些都得要听朝廷的。   到了地方之后,或去打零工,或去乞讨,也必须照着规矩来。   三府之地,牵扯到的流民有上百万,这绝对不是一个小工程。   而且又有盗贼、匪患作乱,这些也得一一去清除才可。   一项大工程,兵部已经不得不动了,除了兵部之外,户部、工部也都参与进来。   魏时在这里边儿只能算是小卒子,被派往东原府,此次受灾面积最大的府,人口在三府当中也是最多的。   在兵部的大皇子也在随行之列,不过领头人可不是他,而是之前被安排在刑部的太子。   这的确是个锻炼能力、收买人心的好机会,也难怪当今会让太子前去。   不过除了太子和大皇子之外,其余的几位皇子并没有被安排进来。   队伍里有太子,有大皇子,有兵部右侍郎石大人,户部郎中许大人,工部还派来了两个员外郎,官品皆在魏时之上。   说实在的,他也挺奇怪自个儿为什么会在随行之列,毕竟除了太子和大皇子之外,就他一个在三十岁以下的,没多少办差的经验,而要去办的事儿,难度很大不说,还不能出差错。   不过既是被点了名,魏时就得要好好准备一番。   首先就是药材,不为旁人,为了自个儿,也得把药材备足,还得请个大夫一块跟着去,他不知道太子会不会带着太医一块,但就算是带着,真要是出现了什么紧急情况,太医也轮不着他来用,还是自己带个大夫放心。   其次便是衣物和食物,官服要带着,平日里穿的常服也要带,以轻巧方便为主,外穿的衣袍颜色则以青灰为主,不能太扎眼,还得方便动作。   食物拿的都是易储存的,当年他去国子监时带的猪肉干和牛肉干,这次就准备了不少。   路上肯定是不能够随意开小灶的,这些他是打算肚子饿的时候用来充饥的。   发条玩具的图纸都已经画的差不多了,现在就只能暂时搁置下来。   想一想北地的百姓,魏时心里头也不好受,食不果腹,这滋味儿不光是难受,也是能要人命的。   男儿有泪不轻弹,魏时虽然情绪低落,但面上的表情还能维持得住,现在这个时候,他既不能表现得太沉重,也不能太过踌躇满志,不然的话,这些都会家里人更担心。   刘枫就不成了,一边收拾行李,一边眼泪就掉下来了,止都止不住。   跟孩子似的嚎啕大哭比起来,夫人这样无声的流泪,要更戳心一些。   “没几个月就回来了,带着这么多兵呢,当地的驻兵到时候也会调过来一部分,不会遇到什么危险的,再说还有太子和大皇子在呢。”魏时开口劝道。   以前在兵部的时候,总觉得是磨洋工,去年大旱也没帮上什么忙,虽说有些出乎意料,但今年总算不是在一边看着了,可以帮上一些忙。   魏时在爱惜自个儿小命的同时,也想着去东原府多做些事情,做一些实事出来。   哭的时间长了,哪怕尽量压抑着,刘枫的声音仍然有些抽噎。   “尽量走队伍中间,这回就别让元宝跟着去了,护院里头,我让赵嬷嬷挑几个身手好的,让他们跟着你一块,除了肉干以外,你也带些瓜果,这么长时间不吃瓜果怎么行……”   魏时一一应下,拿出帕子来轻轻给夫人擦眼泪,不光是夫人放心不下,他也放心不下这府里的老老少少,尤其是远哥儿。   “我走之后,夫人要保重好身体,远哥儿接下来半年的时间规划表我都已经做好了,就照着这个来,除非是生病、来客人这样的特殊情况,不然的话,可不能心软,隔三差五带着远哥儿陪姨娘用顿膳,或者是去刘府看看岳父岳母,首饰铺子先开着吧,其他的先不着急弄,护院在家里头守好,出门的时候一定要带着人,哪怕是在西城,也不能单独出去。”   流民固然可怜,但是也怕这些人饿急了眼,暴起伤人。   小小年纪的远哥儿还不懂什么是离别,临行前的头一天晚上,躺在父母中间,就知道傻乎乎的乐,一会儿亲亲爹爹,一会儿亲亲娘,糊了两个人一脸的口水。   再是严肃高冷范儿的小孩子,在面对亲近之人时,也是绷不住的。   “真傻。”魏时拿手指头戳了戳小孩的脸,小家伙乳牙已经长齐了,不挑食,吃的又多,虽说是严肃高冷范儿的,可还是个肉嘟嘟的小娃娃。   肉嘟嘟的小娃娃现在已经能够听得懂好赖话了,爹爹说他傻,小家伙可是不高兴了,两只眼睛瞪得溜溜圆,跟小老虎似的,还真有些气势。   就是没什么攻击性,最狠的招也就是爬过来压他身上,用额头来顶他的额头。   这报复的方式也相当亲昵,让人心里头柔柔的、软软的,还有点甜,跟棉花糖一样。   抚摸着小家伙的脑袋瓜,魏时还是顺着夸了几句,“爹爹,说错话了,咱们远哥儿一点都不傻,聪明着呢。”   是挺聪明的,被说傻,就拿额头顶他,夸一夸聪明,就用小手捏他的脸,小家伙劲儿还挺大的。   自家孩子,闭着眼睛都能总结出一百条优点来,睁着眼睛那就更多了。   当娘的乐得在一旁看热闹,哭肿了的眼睛这会儿仍然泛着水光,饱含温柔。 第108章 二更   队伍出发离京这一天是在六月初五,天气又闷又热,出了京城之后,一路上很少有阴凉,不管是坐马车的人,还是在外头骑马的,都热得不行。   正午过后,太阳没那么毒了,魏时就直接改骑马了,在马背上好歹还能带起些风来,马车里是真闷得慌,撩起帘子来也挡不了什么作用。   在外面骑马的后果就是一身的黄土,脸上、衣服上、鞋子里,全都灰扑扑的,落满了灰尘,没一处干净的。   鼻子也不太舒服,干不说,而且是真觉得堵得慌。   差事赶得紧,路上不能耽搁,所以这行车的速度也特别快,连太子都没说什么,其他人就更不能说什么。   从京城到东原府境内,快马加鞭总共也才只花了十日。   一路上遇到了不少流民,皆是一脸的菜色,瞧见队伍,一般都不敢靠过来,毕竟有这么多穿军甲的士兵在,行军的速度又特别快。   但也有人颤巍巍的过来讨吃的,基本上都是老人和孩子,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头了,这模样绝对不是一两个月饿出来的,怕是这一年里头都没能吃个饱饭。   队伍里上到太子,下至普通的士兵,都不会把粮食拿出来,即便是给了这些人,他们也护不住。   若队伍在做暂时的停歇,那还可以给一些做好的干粮和米粥,若还在行军的过程当中,别说给干粮了,连停都不会停的。   能逃出去的流民,再怎么饥饿,可还是有力气赶路的。   东原府境内也有不少流民,从这个县城逃到另一个县城,从这个州城逃到另一个州城,也分不出来哪个地方的旱情更严重一些,就这么四处流窜,仿佛连目的地都没有,像无头苍蝇一样,盲目的跟着其他人到处跑。   这是魏时生平第一次看到有饿死的人,而且还是小孩子,看样子已经七八岁了,死在一棵大树底下,那树上连片叶子都没有,树皮也被人抠掉了不少,看上去伤痕累累的样子。   魏时都不知道这孩子到底是饿死的,还是因为吃了树皮不消化,所以才会……   趁着的队伍还在修整,魏时干脆带着几个家丁把尸体给埋了,不必立碑,也不必堆起多高的土堆,灾害严重到了这种程度,把尸首埋了,防的是人。   东原府的府城几乎已经没有施粥的地方了,连衙门都不再施粥,走动着的,跪在一边的,躺在一边的流民,脸上的表情都是麻木的,眼睛发直。   人间惨剧,莫过如此。   明明是六月天,魏时却是手脚发凉,震惊大过于同情,心酸无奈大过于踌躇满志。   东原府其实还有赈灾粮,只是不多了,这些粮食不是用来现在发的,而是用在移民救食的路上,在没有把这些百姓移到目的地之前,路上就靠这些粮食了。   魏时一行人是从京城带了口粮出来的,用不到赈灾粮,可也没有多余的粮食能分给这些灾民。   东原府的知府,是因为已经胡子花白了的老大人,在这儿已经当了十多年的知府了,对这个地方,对这里的百姓都是有感情的。   见了太子,跪下的同时眼泪就出来了,头磕的那叫一个响,若不是被太子扶起来了,老大人的额头怕是都要磕出血来了。   “您来了,我就放心了,东原府几十万的百姓就有救了。”   声音颤巍巍的,再配上那一脸的眼泪,已经磕红了的额头,连魏时都觉得鼻子酸酸的。   老大人这话自然是对着太子说的,有太子的地方,大皇子就要后退一步了,就像现在这情形,几乎跟他们这些小官员一样,站在一边没什么存在感。   “孤奉旨前来,为的便是这一地的百姓,老大人也别太过伤心,您已经把该做的都做了,此为天灾,非人力可以强求。”   老大人确实是把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赈灾粮都已经清点好了,也都已经准备好了,连马车、士兵什么的都已经安排好了,随时都能装粮走人。   户籍也都已经找出来了,一县一州都放好了。   如今,太子他们要做的便是把要迁走的流民登记在册,把户籍都找出来。   “布告在路上就已经写好了,通知各州各县,如果有愿意按照朝廷的安排移民就食的,就到府城这边来,只等十日的功夫,来多少就走多少,逾期的路上遇到的,可以跟着队伍走,但朝廷不负责提供粮食。”   说这话的时候,太子的面色甚是冷硬,朝廷没有放弃这一地的百姓,但是必须要做出割舍,人人都想救,反而救不了人。   他们的时间不多,粮食也不多,更不可能带着这些户籍资料走,为了方便管理,也为了减少时间的浪费,十日之后都不会再收留其他的流民了。   这一点,在还没有离开京城的时候,他就已经清楚了。   老大人张了张嘴,到底是把话咽下去了,道理谁都明白,如果没有去年的大旱,今年便是受了灾,也不至于此,可事情就是赶得这么巧,屋漏又逢连绵雨,总要有人被放弃。   布告的内容是魏时写的,并且还是太子亲自找到他,让他把内容加以润色写出来的。   润什么色呢,就算是有文采也不该在这时候卖弄,灾民流民里有几个是家底厚的,能识字就不错了,布告自然是写得越简单越好。   大白话谁不会说,魏时上辈子的作文可都是大白话,写这份布告可比写作文浅显多了,什么修辞手法都不用,直截了当,言简意赅。   朝廷决定把东原府的灾民往北迁,路上有朝廷提供粮食,随行的百姓必须要在府城登记,必须要服从安排,决定要去的百姓,都到府城门外进行登记,时间从六月十七日一直到六月二十七日,六月二十七日之后,无论什么原因,无论什么人,无论在哪个地方碰到,都不再进行登记,愿意者可随行,但未登记者不提供粮食。   这布告写得够大白话了,希望不会有人耍小聪明,故意等在从东原府往北的路上。   作为兵部的一员,魏时本来的职责应该是负责管理这些士兵的,但是作为新记账法的提出者,魏时被太子安排去负责登记这事儿。   照样还是表格,清楚明了,方便查找。   这么多的流民,但是负责登记的只有魏时自己,后边跟着的十几个官员,都是负责查找户籍的,一府的户籍,哪怕是按照一州一县分的清清楚楚,找起来也不是个简单的事儿。   尤其是这些流民各地的都有,这个县的,那个村的,根本就没什么逻辑规律可言。   所以魏时这个下笔的人并不是很累,毕竟他并非是一刻不停的在那里写,总是要等人把户籍找出来。   流民里头很少有单独一个人的,不是说拖家带口一大家子,但基本上都有亲人作伴。   这在户籍上一查就能知道,而在登记的册子上也都记录着呢,方便管理说的就是这个,身家底细都在官员这边儿可以查看,本身对于流民来说就是一种制肘。   谁还能是天生地养出来的,总有亲人朋友吧。   东原府的人口统计在户部那里,将近有五十六万人,但这些人里也不全都是灾民,底蕴足的人家还不至于到饿肚子、没存粮的程度,又有产业在此地,自然是不会搬迁到别地去。   还有一部分流民早就已经走出东原府了,涌进京城的那么多灾民里,应该有一部分就是东原府的,京城有其他地方,肯定也有,说不定已经有人往北边去了。   整整十日的功夫,被登记在册的流民只有十一万人。   得,就带着这些人走,对于剩下的人来说,也算是减轻了负担。   从东原府往北走,到未受灾的地方,跟往南走比起来,其实要更近一些。   但是再近,带着这么多的人,又都是流民,身体不好,没有马匹骑,没有马车坐,只能步行。   这速度就可想而知了。   光是做饭都得费老鼻子劲了,那么多口大锅同时煮,都是粥饭,里边什么粮食都有,杂七杂八的能吃就行。   厨子全都用起来了,官员们也没什么好讲究的,除了跟灾民用的不是同一口锅之外,吃的东西都是一样的,就连太子也不例外。   有的粗粮糙到咽下去都拉嗓子,可照样也得吃,总不能把这些东西挑出来,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浪费粮食,那是要遭天谴的。   魏时是头一次跟太子面对面坐在一个地方吃东西,明明两个人之前也没什么来往和交情,论官职,魏时在这里头更不能算是高的。   可好像什么事儿,太子都更喜欢安排他去做,连用膳都能凑到一块去。   大抵应该是因为他跟太子是……同龄人吧,同一年出生的,他十九岁,太子也是十九岁。   喝着极为简陋的粥,魏时不免有些庆幸,自己也算是有先见之明,来的时候准备了不少的肉干,不然的话,光靠这些粥,是真吃不饱。   太子和其他的官员应该也有准备吧,出行要带的东西,除了日常用品之外,就只能是吃的了。   太子的碗筷都是从宫里带出来的,碗是明黄色的,花纹精致,筷子是银色的,应该是用银子做成的,吃东西的同时还能验验毒,也算阔气。   这么精致阔气的碗筷,吃的却是糙米粥,看着太子从容淡定、一点都不为难的样子,魏时也是挺佩服的。   他一个小官宦家的庶长子,吃起这样的粥来,都觉得有些难以下咽,人家天潢贵胄,看起来倒还是没什么负担的样子。   许是注意到了魏时的打量,太子还颇为贴心的解释了一番,“孤幼时也吃过糙米饭,跟这也差不了多少,所以倒也不觉得有什么。”   这话魏时是信的,因为在吃完一碗糙米粥之后,太子又让人去盛了一碗。   说实在的,十八九岁正是能吃的时候,所以太子连吃了三碗糙米饭,也不能算是让人特别惊讶的事儿,让人惊讶的地方在于,太子可能真没打算私底下下开小灶。   魏时捏了捏荷包里的牛肉干,不太确定是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带了吃食,或者是只有他一个人带了耐存放的吃食。   虽说没有‘见面分一半’的规矩,可是瞧着已经连吃了三碗糙米粥,好像还不觉饱的太子,魏时忍不住有些心软。   和后面跟着的灾民不一样,人数太多了,魏时同情不过来,更没办法把自己带过来的肉干分出去,但太子只有一个,他给了太子,也照样可以不给别人,除非这些人亲自跑到他面前来讨要。   半荷包的牛肉干儿,魏时不确定,在太子吃之前是不是要有人先试毒,所以他也没说让太子现在就尝尝的事儿。   “从家里带来的炮制好的肉干,饿的时候可以拿来垫垫肚子。”   糙米粥可不光是难吃的事儿,这东西没多少油水,吃到肚子里去不扛饿。   看起来风光霁月的魏大人,竟还有随身携带肉干的习惯,从家里带些吃食,也不算什么,他也带了,就是路上吃完了而已。   三元及第的状元郎,如今看起来是越来越随和了,先是大白话的布告,后来又有这半荷包的牛肉干儿。   十九岁,不管是他这个做太子的,还是状元郎,身上都有着普通年轻人都有的样子。   “那孤就先谢谢魏大人了。”   是挺想吃一颗的尝尝,不过但凡是吃进他嘴巴里的食物,都得先让试菜的太监尝尝才行。   他刚刚喝过的那三碗糙米粥就是如此,在端到他这里来之前,就已经被试过毒了,手里的银筷子不过是个摆设而已。   十一万人的流民,后头又开始慢慢坠起了小尾巴,就算是不给吃的,可跟在后头最起码不怕有土匪,更何况既然是朝廷选定的迁移之地,就必然是适宜容纳灾民的,总比像没头的苍蝇一样瞎转要强。   除了不断消耗的粮食之外,另一个棘手的问题就是生病。   糙米粥并不能让所有人都吃饱,只能说是让大家都活着,其中不光是油水少,提供的营养也少,这些灾民一整年都没能吃到什么好东西了,甚至是一整年都没能吃到过几顿饱饭了,身体素质可想而知。   生病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人挨着人的往前走,有的还好几个人共用一副碗筷,一个人得了病,旁边的人就很容易被传染。   太子跟大皇子带过来的太医,还有魏时这几个官员从家里请过来的大夫,都忙起来了,而且是越来越忙。   药材也都拿出来不少,这跟肉干不一样,魏时没有藏私,如果多一份药材就能多救一条人命,那全都拿出来,他也是乐意之至的。   仗着自个儿身子骨好,魏时也跑到后边看病诊脉去了,他毕竟也是看过医书,学过医理的,对于一些普通的病症,也知道开什么药方好。   病人无疑会拖慢前行的速度,看病、诊断、熬药,能做的就只有这些了,粮食拿不出来的情况下,药材倒是还好,毕竟这东西都是分年份的,能够储存的时间也要比粮食更久,哪怕遇上接连两年的旱灾,影响也不大,所以从京城那边带过来不少药材。   哪样药材缺了、少了,还可以直接去附近的药铺买,朝廷只是没有多余的粮食了,并不是没有银钱,拿着银票,哪里会缺了药材。   一路治病,一路往前走,有时候熬粥的时候还会放一些预防疾病的药材进去,连后边跟过来的没有登记在册的灾民,也能分到点儿药材。 第109章 一更   抵达目的地,已经是大半个月以后的事情。   不只是从东原府带过来的赈灾粮没了,从京城带过来的粮食也被掺合在其中用没了。   这也就是说,无论是已经到了安置地的灾民,还是身上带着银票的太子一行,都没有米下锅了。   好在,权贵的身份还是相当好用的,落难至此,太子同平江府的肖知府暗地里举行了一场‘募捐’,面对的不只是江平府的世家大族,还包括商户。   不要银票,也不要古董字画,只要粮食,细粮、粗粮无所谓能吃就行。   想让人家往外掏比银子都珍贵的粮食,不拿出点儿东西来肯定是不行的,太子亲自允诺,这次募捐量最大的家族,将会获得朝廷颁发的忠义牌坊。   其余参与募捐的家主,也会进行统一的奖励,名单会出现在朝廷的邸报上。   若不是赶上接连两年的灾年,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奖励,尤其是忠义牌坊。   魏时作为官员,即便是初入仕途,也知道想要获得一处牌坊有多难得,最容易的牌坊应当就是进士牌坊了,除此之外,官员想要获得忠义勇武的牌坊,必须要做出大贡献才可。   开国至今,除了进士牌坊和贞节牌坊之外,朝廷所颁发的忠义勇武之牌坊,不过十多处而已,因募捐粮食而获得此牌坊,更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更让魏时惊讶的是,太子居然会拥有这样的权利,一国之储君,毕竟不是君,更何况太子尚且年轻,能开口允诺一处牌坊,哪怕极有可能是出发前圣上说过的,也足够让人吃惊了。   相比太子,同样在出行之列的大皇子,真的是没什么存在感,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是太子在拍板,更为年长的大皇子仿佛并没有拥有什么决策权,倒更像是负责保护太子的将军。   这份不争和顺从,可以说是让队伍少了很多麻烦,但作为旁观者,还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兄弟阎墙,从来都不是少有的事情,普普通通的百姓之家,嫡亲的兄弟都能为了几间茅草屋、几亩薄田争的面红耳赤。   像魏家,魏时同嫡出的弟弟是没打过几分交道的,但立场天然就不同,母亲处处防备他,不也是为了小弟,为了家中不多的产业和资源。   皇家富有天下,只会更容易让人产生觊觎之心,魏时自觉倘若身在局中的话,恐怕也没办法像大皇子这般佛系,偌大的江山,很难不让人动心。   不过作为不想着攀什么从龙之功的臣子,魏时虽然不解,但这样的局面更能够让他欢喜。   不争不抢的大皇子,沉迷算学的三皇子,论长论贵,这两位最为出彩者真的是太过佛系了。   虽说跟这二位都在同一个衙门里呆过,但魏时对此了解并不是很多,反倒是太子,不过是出来办个差,几个月的功夫,他跟太子竟也能算得上是相熟了。   一开始,只是太子频频安排他做事儿,还基本上都是‘露脸’的活儿,后来基于半袋牛肉干的交情,慢慢就演变成了一同用膳的交情。   不得不说,看着天潢贵胄跟自个儿吃一样的糙饭,魏时在心里头就平衡多了,本来嘛,好不容易熬到出了孝期,一整年的时间都没吃过荤腥了,结果顿顿糙米饭,还不如在孝期吃的好呢。   再是同情灾民,也不影响魏时自个儿的口腹之欲。   世家大族的底蕴还是要比商户足一些,列出来的名单里,前五名皆是当地的世家豪族,最多者捐赠了三万石粮食,虽说里边细粮和糙粮都掺着呢,可依然不容小觑。   要知道贫瘠一些的县,一年的粮食产量都不到三万石,而粮食产量到三万石以上的县,最起码也得是个中等县了。   拿出这些粮食来的,不过是当地的一个世家豪族罢了,旱灾能影响到的果然都只是贫苦的百姓,富裕之家依旧富裕。   名单足足列了有三张纸,捐献最多者三万石,最少者八百石,林林总总加起来,竟达到了二十万石之多。   魏时曾经在户部待过一年,主管的便是羊丰府清吏司,在没有大面积受灾的情况下,羊丰府一年所产的粮食也才就只有二十万石。   当然了,羊丰府的粮食产量和税收一直都是排在尾巴上的,南方富庶一些的州城,财政收入都要超过羊丰府。   忠义牌坊算是没白给,一个名头引来了一处粮仓,倒也算是互赢。   “咱们路上带个百十石的粮食就够了,剩下的都留给这些流民,不过这么下去不是个法子,粮食发完了,这些人难道还要去乞讨、去打零工吗?”   用膳礼仪合乎典范的太子,并不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这会儿拿着筷子,照样能同人聊天儿。   跟在路上的膳食比起来,在平江府这边,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有肉、有菜、有汤、有饭,而且总算不是大锅饭了,小抄才更有味道。   魏时也不知自个儿怎么就莫名其妙跟太子相熟了,表面上‘少年老成’,实则嫩壳子里装了一个老灵魂的魏时,跟同龄人其实是不太能够聊到一块儿去的,哪怕是刘钰和曹安,能够成为朋友,完全是因为三个人都不怎么重规矩,且都有着对美食的一腔热爱和赤忱。   其他的方面,为人处事的态度,对各种事物的看法和见解,就完全是南辕北辙的两拨人了。   太子应当是真正的少年老成,而且是一个极富有人格魅力的人,与之交往,哪怕身份上有着巨大的鸿沟,也仍让人觉得处处契合。   很舒服,说句有些大言不惭的话,真就如同找到了知己一般。   魏时原本就不算怎么谨小慎微,相熟之后,说话也就更能放开一些了,太子敢问,他就敢答。   “平江府的面积几乎是东原府的两倍还要多,人口却不及东原府,还有不少地方能够被开荒,整理出不少良田来,不如效仿去年治蝗虫的办法,把灾民安排去开荒,这次不发银钱了,改发粮食,灾民手里的粮食积累多了,可以自行找块地方去开荒,或者拿粮食跟官府换地。”   勤劳饱肚,总比只伸着手讨饭要强。   “不过,这些事儿肯定要交给当地的官府来办了,怎么着也得再花上几个月的功夫,而且哪块地方适合开荒,也都只有当地人才清楚。”魏时补充道。   “确实是个法子,就是粮食的比例有些难以捏拿,有的人家劳动力多,可能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挣足口粮,等这些粮食都发完,银子和良田都有了,有的人家只剩下老弱妇孺了,压根儿就攒不下粮食来,等官府把粮食都发完了,这些人不还得要以乞讨为生。”   太子揉了揉眉头,头一次出门办事,又是关系到十几万人生存的问题,总是想着要尽善尽美。   魏时倒不觉得这是个问题,不管什么样的规则都有空子可钻,粮食的比例拿捏的再是精准,这些开荒的灾民也照样会分出三六九等来,而且是必须分出三六九等。   否则的话,干不一样的活,拿一样的粮食,这又何尝公平。   这些灾民在东原府的时候,家境也不都是一样的,可能有的人家坐拥十几亩粮田,有的人家只能四处打零工,移居到平江府,又何必强求要一样的产业。   魏时的大胆之处就在于,他是真敢把这些话捏碎了、揉开了说给太子听,大概是皇权意识不够强烈,就好像他的诗作和杂文永远都没有灵气一样,这种需要潜移默化的东西,对于他这个‘老灵魂’而言,太难了。   这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态度,对太子来说还是相当新奇的,早年间的先生和如今的太傅,在教导他的时候,很多话都是不敢说的,很多事情也都不敢提。   父皇确实是尽心尽力的在教他,作为一国之君,几乎是没什么可禁忌的话题,但父皇绝对是属于话不多的,‘点到为止’是父皇一贯的风格,倘若他不能体会其意,那就只能是跌个跟头、吃些苦头了。   像魏大人这般,敢说话,而且这般细致的,堂堂一国之储君,竟还是头一次遇到。   更别说作为同龄人,他跟魏大人的成长经历还是有些相像的。   少年老成从来都不是天生的,他十七岁登上太子之位,魏大人则是在十七岁成为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状元郎,从前的辛苦自不必多说,站在人前的风光和辛酸,也少有人能够理解。   这大概是他和魏大人,连为人处事的态度都颇为相仿的原因吧 第110章 二更   魏时只负责提供一个点子,具体的事情还得由太子和肖知府商议。   不得不说,作为一国之君,太子的能力确实是让人叹服的。   事情要比魏时想象的还要顺利,劳动量和粮食比例的商定,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人,荒山荒地的划定,负责监督的巡查御史……   灾民们都按照原籍地进行了划分,各有各的小头目,有之前就当过里正的人,也有被众人推选出来的。   集体就是这样,总要有个打头的。   负责移民就食的小集体,打头的人自然是太子,别人服不服气魏时不知道,反正他自个儿是挺服气的。   这也让他对未来、对朝廷有了更多的信心,灾难总是能够给人带来教训,并使之深省。   魏时这一路上就想了很多,老天爷不下雨,那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就算是未来有人工降雨的技术,可那也是有先决条件才能操作的。   他这段时间也问过不少灾民,所种植的作物大多都是粟,而柳州城、燕县这两处地方种植的都是水稻,土生土长的水稻,对水的需求和要求都是挺大的。   倘若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在曾经学过的历史书里,某个朝代好像是大面积推广过占城稻,之所以能被朝廷大面积推广,原因就在于其耐旱性、生长期短、适应性强,尤为显著的一个特点便是稻穗要比之前种植的水稻长。   魏时还记得,占城稻就是从周围的小国家引进过来的,好像是越南,也可能不是。   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如今的安南国就应该是将来的越南。   魏时无法确定传说中的占城稻是不是就在这个地方,更没有办法确定在历史已经发生转折的情况下,还有没有占城稻这种作物。   但既然想起来了,知道这种作物的特性,总还能过去找一找,也算是尽一份绵薄之力吧。   比起曾经写在历史书里的占城稻,魏时更怀念的还是玉米、红薯、马铃薯,还有……辣椒,这些从海外传过来的植物。   前者产量是真的高,后者能带来的美味更是妙不可言。   大靖朝是包容的,来自于境外的商人不少,还有黄头发、蓝眼睛的白种人,但那只是对于陆地而言的,深不可测的海洋对于大靖朝而言,还是陌生而渺远的,就算是有船只,那也不是可以用来远航的船只。   想想那些高产的作物,味道奇妙的辣椒,魏时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努努力,当今他连见一面都难,更别说是影响到了,但太子就不一样了,既然都已经是熟人了,也就不妨碍他说些有的没的了。   直截了当的说总是缺乏说服力的,对于高产作物的迫切,魏时相信太子应该比他更为心急。   包容的中原,数千年以来,可是已经引进过不少植物了。   “像是胡豆、胡葱、香菜、核桃、胡萝卜、胡麻、西瓜、无花果……这些不都是在胡人之地引进过来的,胡人生长的地方才那么大点儿,就能有这么多中原没有的食物,往南往北往东往西,地域不知道有多辽阔,哪怕人口不多,但也有可能生长着中原没有的植物,甚至是比粟和水稻更能够产粮食的植物。”   “往南往北往西也就算了,东边可都是海,那地方是够大的了,可难道还能下海去找植物吗?”太子打趣道,魏大人总是有一些出人意料的奇思妙想,远不同于常人。   去别的地方找找能够产更多粮食的庄稼,听起来确实不错,如果能找到,那可是能惠泽万民的好东西,若是找不到,也没浪费多少人力,差不多算是个一本万利的好主意。   “河跟河之间有对岸,海不过是比河大了些,应该也是有对岸的吧,在海的另一边,或许是处面积并不逊色大靖朝的地方,也或许是一个个的小岛,谁知道呢,没亲自去看过之前,根本就没办法判断海的那一边是什么。”魏时尽可能云淡风轻的道。   作为也没去过海对岸的人,他说话的语气可不能太过笃定了,一切都是猜测,一切都是想象。   太子的眉头已经皱起来了,作为一国之储君,哪怕大靖朝四海升平,但仍旧有着常人不具备的忧患意识。   未知的东西才是最可怕的,海的另一边如果真的有一处面积不逊色于大靖朝的地方,也拥有像他们一样多的人口,甚至更多。   那可就不仅仅是什么稀罕植物的事儿了,临近的几个小国家都不成气候,那海对面的国家呢。   虽然不知道魏大人的猜测是否准确,但也确有其合理处,一条河能有对岸,海应该也是一样的。   这事儿必须得要告知父皇,作为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国家,也该去看看海的那一边到底是什么,最好是处无主之地,幅员辽阔,土壤肥沃。   太子仔细看向魏大人,这样的头脑待在兵部实在是可惜了,而且朝廷如果真的准备要出海的话,如果海的那头真的是一大片可以被征服的土地,那父皇之前针对兵部的计划就必须要改一改了。   大靖朝的兵力强壮,四周又没有什么能够威胁得到的国家,关键是这些武将,上战场打仗或许可以,但是上朝堂,尤其是辖制一个部门,就太不合适了。   父皇一直都不满兵部做事的效率,练兵、打仗是武将的事,但是具体的管理和安排,还是文臣更合适。   依照父皇的推测,几十年内,边疆怕是都不会有大的战乱,趁着这个机会,也要把开国时立下的规矩改一改。   不管是兵部,还是军队,都不能再是武将的一言堂,文臣不单单是要在其中分得一席之地,甚至在练兵和打仗之外的事情上都要占主导地位。   文臣和武将的圈子都是排外的,父皇之所以把魏大人掉进兵部,一来确实是存了历练魏大人的想法,二来也是因为魏大人的身份,三元及第的状元郎,如假包换的文人和文臣,但同时也是刘唐将军的女婿。   刘家在武将当中的地位举重若轻,魏时去兵部当差肯定是不会被为难的,只要打开一个缺口,有一个文臣能够在兵部里头说得上话,挤进核心的圈子里头,后续就没那么困难了。   这些心思不足为外人道也,也就是一国之君能跟储君说一说。   不过一切都是在变化的,如果真要出海的话,还是要用武将,也不知道父皇会不会把对兵部和军队的改革延后。   魏时当然无法知道天家父子的心思,所占的高度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就不同。   魏时除了想赚些银子养家糊口之外,所求的不过是无愧于心,既要对得起身上的这身官服,也要对得起自个儿的良心。   这并不能算是无欲无求的圣人,但跟大多数人比起来,也确实是淡泊了些,这大概也是他对太子的态度一直都很自然的原因之一吧,既然无所求,也就不会纠结太多。   太子喜欢听魏大人各种各样的奇思妙想,魏时呢,也确实愿意把自己的想法拿出来,他做不到的事情,太子可以做到,两个人相处起来感觉也确实舒服畅快。   因此,在回京的路上,两个人不是骑马以错开一个马头的距离并行,就是坐在同一辆马车上,畅所欲言,从救灾抗旱谈到海外世界,从造船技术聊到工匠待遇……   较之兢兢业业但是存在感不高的大皇子,魏时反倒更像是太子的兄弟。   不过,魏时之所以敢同太子来往的这么亲近,一方面,确实是受到了太子人格魅力的影响,那更重要的还是大皇子和三皇子的态度,两个皇位最强有力的竞争者,竟然都这么佛系。   这说明太子的地位还是比较稳固的,而且当今总共就六个皇子,除去一个太子之外,再加上两个不争的,这就已经占了一半了,剩下的三位皇子真的是没什么优势可言。   二皇子出身太低,四皇子听说是个爱读书的,跟酷爱算学的三皇子不同,这位喜欢诗词,民间都有几首四皇子的诗词流传在外,人家那真真是富贵诗书堆养出来的灵气。   六皇子年纪最小,跟太子差了整整十岁,等到加冠之年,还有十一年呢,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十一年后谁当皇帝还不一定呢。   去掉这个,再去掉那个,也没哪个人跟太子争位了,这国之储君的位置还是挺稳当的。   隐患不断的减小,魏时这个爱惜小命、珍惜时间的俗人,也就不再避着太子了。 第111章 一更   一行人离开的时候是六月初五,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份了,十月十三日。   离夫人的生辰只差两天了。   二十岁左右的人,一般都是不怎么过生辰的,女子尤甚,往年的时候,夫人这儿可就只能收到他一个人的礼物,最有仪式感的事情也不过是吃完长寿面而已。   同样作为二十岁左右的人,魏时自个儿的生臣也相当简单,一碗长寿面,两份分别来自夫人和姨娘的礼物,仅此而已了。   倘若今年他没有赶回来的话,夫人怕是没有礼物可以收了。   哪怕是办完了差事,回来的路上也照样匆匆忙忙,魏时真没精力准备什么礼物,在路上想了很久,总算是想到了一个比较讨巧但是又不失心意的礼物。   只剩下不到两天的时间了,倒也还是能来得及准备。   之前涌入京城的灾民已经得到了疏散和安置,如今京城又恢复了往日的繁华,当然了,再怎么繁华,也免不了有行乞讨饭之人,各个年龄段的都有,有孩子,有老人,也有正值青壮年之人。   无论是在哪个地方,这些都可以说是司空见惯了的事情,赶上灾荒年会多出来很多,但即便是风调雨顺的年岁了,也同样少不了这些人。   大抵是做了父亲的缘故吧,青壮年的乞讨者没办法引出他的同情来,但是面对穿的破破烂烂的小孩子,就没法不心软了。   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魏时也不想为了救助旁人散尽家财,更何况天下的乞儿这么多,哪怕是散尽家财,又能救得了多少。   跟个人比起来,朝廷显然能够做得更多,这也是他这次出差最大的体会心得了。   就像这两年的旱灾,倘若没有朝廷,那这些受灾的百姓可能早就已经饿孚遍地了,一个家族我就算是把全部的粮食都拿出来,也救不了多少人。   魏时不知道此前朝堂上的诸位大人们有没有关注过这些乞儿,还是如他往日一般,因为司空见惯,所以就没把这些放进心里。   但总是要有人提出来的。   一路风尘仆仆的赶回家,魏时可以说是怀着满腹的心事,可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需要做的事情更多。   四个多月未见,夫人和姨娘还是老样子,岁月在刻意保养的女子脸上总是缓慢的,在小孩子身上,则是被放大了许多倍。   已经两岁半的魏远,像个小炮弹一样向他奔过来,一脑袋扎在他的大腿上。   这孩子,魏时刚刚进府,连衣服都没换,赶路的途中,地上扬起的灰尘沾满了衣服和脸颊,可以说脏的很,别说是抱孩子了,魏时还得拎起小家伙脖口处的衣服,把人给拎开。   魏远一边嘴里喊着爹爹,一边疑惑不解地看着他,胳膊还胡乱扒拉着,可爱的要死。   刘枫把儿子抱起来,耐心的解释道,“爹爹要去换衣服,换上干净的衣服才能抱远哥儿,远哥儿乖乖等爹爹换完衣服。”   小家伙还是挺听话的,得益于从他不会说话的时候起,爹娘就已经开始给他讲道理了,很多事情都会跟他解释一二。   远哥儿也习惯了跟父母的对话,说的有道理,还是要听的嘛。   “那爹爹快去换衣服。”   这小奶音,澄澈黑亮的眼睛,魏时来回奔波的疲惫都好似消除了大半。   在没进家门之前,他最害怕的事儿就是儿子已经不记得他了,还好还好,小家伙不光记得他,还跟他特别的亲昵。   对于做父亲的来说,没什么比这更让人欢喜的了。   “姨娘您也先回去吧,我去换身衣服,待会儿一块去您那边用膳。”   吃吃喝喝不光是每日必备的行程,而且跟喝茶比起来,用膳还多了一项用处就是避免尴尬,想说话的时候,可以不避讳规矩随时聊起来,不想说话的时候,低头吃口菜喝口汤,有事情做,也就不显得那么尴尬了。   魏时跟姨娘真没那么多好聊的,所以一直以来,两个人相处的时间更多是在一起用膳上,夫人同姨娘也差不多,甚至是尚不及他。   如果说,一开始跟姨娘没多少话可聊是因为不习惯,后来大概就是因为太习惯了,所以才会很难做出改变,姨娘表达疼爱的方式基本上是做衣服,他呢,就是多抽时间陪着姨娘用膳了。   很想把那些针线细致的衣服夸出花来,但是又总觉得这样反而失了亲近,亲近之人是不需要这么多客套的。   魏时有时候也会刻意找些话题聊,但是结果只是让两个人都觉得累,所以没几次就放弃了。   事实证明,换身衣服要准备的还挺多,先洗个澡,再把头发擦干,最后才是穿衣束发。   等魏时出来的时候,小家伙等的都有些不耐烦了,拿着一个挂着小铃铛的九连环玩的高兴,不断的发出叮铃叮铃的脆响声,不过魏时瞧着这九连环一个还没解开呢。   现在这个年纪,玩九连环确实是早了些。   也不知道他临走之前拿给工匠的图纸,如今看得怎么样了,到底有没有把发条玩具做出来,就算不拿出去卖,他两岁半的小儿子也到了急需玩具的时候。   远行归来,家里人最大的热情就在劝他吃饭上,午膳、晚膳也就罢了,在午膳和晚膳之间还加了一顿‘下午茶’,而晚膳之后又多了一顿夜宵。   魏时看着面前的老母鸡汤,虽然只能够看得到汤,但是闻闻味道就知道里面加了不少药材,难喝肯定是不难喝的,就是补的有点太过了。   夜宵是老母鸡汤,之前那顿勉强可以称之为‘下午茶’的加餐,可是八宝鸭和鱼汤,午膳和晚膳那就更丰盛了。   坐月子都不带这么吃的。   对于无肉不欢的魏时来说,他倒是没觉得这些鸡鱼肉腻怪,就是有些承受不来,哪怕知道这些东西也不会浪费,吃剩下的都会由下人分食,甚至据他了解,很多的下人都是以此为荣的,并不觉得膈应。   但这未免也有些太过……隆重了吧,刚刚参与了赈灾的人有些承受不来。   “其实也没必要弄这些加餐,晚上不熬夜读书,就不是那么容易饿了,还是跟以前一样,咱们两人用一样的膳食就行。”   在回兵部交差之后,他和右侍郎石大人都被安排了十日的假期,好好在家里头休整一番。   没什么要忙的,对食物的需求也就没那么大了。   灯光昏暗,魏时并没有注意到夫人突然红了的眼眶,只能听见其低语声。   “出去了这么久,回到家中来当然要好好补补了,用一样的膳食怎么行,那我还不是要变成一个大胖子。”   夫君原本就夫君守孝受了不少,这次去赈灾就更不必说了,脸都比往日小了,午睡的时候,胸膛上的骨头都硌人,可是遭了大罪了。   夫人的语气算不得轻快,但更算不上沉重,是以,魏时也没察觉出什么不对来,乖乖巧巧的捧着鸡汤喝,面对这样沉重又甜蜜的负担,也只能是应下来了。   反正他也没觉得这些吃食腻味,更重要的是跟担心长胖的夫人不一样,他这真是易瘦不易胖的体质,前世今生都是如此。   前世今生都尚未迈过二十岁坎儿的魏时,在多年以后才明白,所谓易瘦不易胖的体质也是看年龄的,年少轻狂时的认知总有可能会被推翻。   刘枫已经是明白这个道理了,在没生远哥儿之前,她可也是吃肉不怕胖的,生了远哥之后可就不行了,好不容易把生孩子长的肉减下来,之后也不敢胡吃海塞了,因为一不注意,就容易长胖。   这样安静又静谧的时候,如果不是睡醒了吵着要来找爹娘的远哥儿,怕是夫妻俩还有的聊呢。   但是抱着小枕头的儿子过来了,注意力就全被小孩子吸引了,一会儿要尝尝爹爹的鸡汤,一会儿又要娘亲一块泡脚,忙得不亦乐乎。   看孩子高兴,魏时也不忍心打断,按照他制定的时间规划表,远哥儿现在应该在睡梦中才对。   许久未见,难得有这么一次,魏时也很难充当起严父这个角色来。   不过远哥儿今儿是真兴奋,闹腾了小半天,躺在床上,右边是母亲,左边是父亲,一只手拉住一个人的胳膊,怎么都不肯睡。   好吧,孩子也到了该听睡前故事的年纪了,魏时正式把这事给安排上。   童话故事不能就这么讲,事先得改改才行,魏时讲的是寓言故事,比起历史上的少年英雄,两岁半的孩子应该更喜欢小动物的故事。   魏时给孩子讲的是一条老猎狗的故事,名字稍微改了改,本土化且通俗易懂——大黑。   年轻力壮的大黑在森林里头是所向披靡的,魏时尽可能的用孩子话的语言,描绘出大黑有多厉害来,但是年迈的大黑,在遇到一头野猪之后,哪怕依旧英勇,但由于牙齿老化的原因,终究是没能把野猪咬住,因此被主人狠狠斥责了一番。   说惯了大白话的魏时,在给儿子讲故事方面还是颇有天赋的,不光是把语言简单化了,而且还会刻意模仿主人和猎狗说话,掐着嗓子,捏着鼻子,声音逗乐无比。   没把孩子哄睡不说,倒是把人讲得越来越有精神了。   “那个猎人也太坏了,怎么能这么对大黑。”   “我要是也有大黑,肯定不会这么对他的,爹爹,咱们把大黑买过来好不好?我肯定不会训他的。”   “爹爹,我想要大黑。”   ……   说话还有一些颠三倒四的魏远,已经可以表达出自己的意思来了,魏时在耐着性子把所有问题都解释完之后,更大的问题来了,儿子想养一条叫大黑的猎狗。   小孩子的关注点果然跟大人不一样,魏时万万没想到儿子听完故事的想法居然是这样的。   得亏他是没把美人鱼的童话故事拿出来改改讲给儿子听,不然的话,让他上哪儿去找美人鱼。   美人鱼找不到,猎狗还是能找到的,只是远哥儿现在太小了,养猎狗不太合适。   “你现在又不会打猎,有了猎狗只能被拴在家里,那它岂不是很可怜,爹爹改天给你找条小狗,你可以陪着他一块玩,等长大了,你再去自己挑一条猎狗回来。”   魏远隔了许久,才颇为慎重地点了点头,小家伙认真的模样别提有多可爱了。   魏时不讲寓言了,哼起以前哄孩子睡觉的童谣,半炷香的功夫就把人给哄睡了。   好吧,两岁半听睡前故事可能还是小了点儿。 第112章 二更   既然已经答应了孩子,魏时第二日早早的就起来了,带着人去花鸟市场上买狗。   没法子,京城里边养狗的人并不是特别多,真有那种喜欢的,也用不着到市场上去买,像他们这种头一次养狗的人家,倘若没有亲戚朋友可寻,就只能到花鸟市场来撞撞运气了。   魏时选狗,纯粹是看颜值和眼缘,跟狗的品种和价格没什么关系,从街头溜达到街尾,总共也只有两处卖狗的,魏时最终选中了一只浑身雪白的狮子狗。   也不知道是怕生,还是性格比较高冷,呆在笼子里的小家伙对着他几乎没什么反应,不过长得实在是好看。   “掌柜的,给个实在价,要行的话就选这只了。”魏时是怎么瞅怎么都觉得这狗得他眼缘儿。   他不是很喜欢太过闹腾的宠物,如果不是儿子指名要狗的话,真要让他自个儿来选宠物,肯定就选猫了,时而高冷范儿,时而撒撒娇的小猫,总体而言是比较安静的。   “一口价,五两银子,这可是正宗的狮子狗。”   正宗不正宗的,魏时不知道,他之前也没了解过相关的品种和价格,不过买东西吗,既然不是明码标价的商品,那就说明有讲价的余地。   魏时努力回想上辈子从旁人那里听说的砍价经验,“二两半吧,下次买宠物还来你这儿。”   先是对半劈,掌柜的肯定不乐意,按照一贯的套路,应该是要报出一个在二两半到五两之间的价格,到时候他在这个价格上稍微往下降点儿。   这不就齐活了。   身边没跟着下人,魏时这么些年还是头一次单独买吃食以外的东西。   “成,那就二两半。”掌柜的很是爽快利落,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朵根子后头去了。   如此喜形于色,魏时哪能还不明白自己的价格报高了,早知道他就应该从一两银子的价格开始讲,不过好在跟人家讲了讲价格,没直接放下五两银子抱着狗走。   掌柜的这边已经把铁笼子打开了,正要把狗抱出来呢,魏时赶紧道,“不用往外抱了,我直接拎着笼子走。”   他可是骑马过来的,没有一只手抱狗一只手握缰绳的本事。   “笼子也是五两,您瞧这可不是木头的,正儿八经的铁笼子。”   这铁笼子是挺正经的,几乎没什么装饰,纯粹是用来关狗的笼子而已,样子丑的很,还不如木头的呢。   魏时可不想被当成冤大头,就这么一破玩意儿还想要他五两银子。   不想多浪费口舌,魏时直接把狗抱过来,还好这小家伙虽然看着高冷,但是抱到怀里并不怎么挣扎。   得,这是第二笔生意没得做了,不过在这狗上也赚着银钱了。   掌柜的倒也痛快,找还了银子,也没多说什么。   可怜抱着狗的魏时,要一路从花鸟市场走回家,马匹只能待会儿让下人过来骑了。   这小白球只有两个月多一点儿,而且并不是长得肥嘟嘟的那种,虽然毛发够长,但也没多少重量,抱在怀里暖烘烘的。   当爹的喜欢,当儿子的应该也喜欢。   魏远确实是挺喜欢这比他还小的小家伙,抱着不撒手不说,还只嚷嚷着要把狗窝安在自个儿的小床上,陪着小狗一起睡,明明昨晚上还闹着要跟着爹娘一起睡呢,这么快就‘变心’了。   “你给它起个名字?总不能一直‘狗狗’‘狗狗’的喊它。”   刘枫看着雪白的小家伙,到底是没说什么,这么小的小狗,如今又已经是十月份了,可不敢给它洗澡,待会儿让人拿热帕子来把爪子擦擦也就算了。   “就叫大黑吧。”魏远小心翼翼的抱着小狗,两只手压根就腾不出空来,说话的声音都透着欢快。   魏时和刘枫两口子面面相觑,儿子还真挺执着于昨晚那故事的,这明明就是一只白的不能再白的小狮子狗了,起名叫‘大黑’,真是哪儿哪儿都不沾边儿。   不过,人起名向来都是反着起,小狗也完全可以享受跟人一样的待遇,远哥儿的乳名叫丑奴,这小白团子的名字叫大黑,两者倒是相得益彰。   大黑正式‘落户’在魏家,全名魏大黑,也是魏家现在年纪最小的成员。   魏时虽然不会唤大黑为‘儿子’,不过还是下意识的把大黑当作是下一辈。   一只狗所能享到的最高待遇是什么样的呢,在大黑身上,魏时不光是看到了小孩子的耐心和想象力,还看到了一只小狗所能享受到的至高待遇。   夫人竟然让人单独腾了两间屋子,用来安置大黑,一间是在正院,另一件是在给儿子预备好的院落里。   也就是说等儿子搬离正院的时候,大黑也要跟着一块儿办,人家要住的小房子现在就已经安排下了。   而且还专门有两个人是来照顾大黑的,一个负责大黑的饮食,另一个则是负责大黑除了吃喝以外的所有事情,打扫卫生、放风、剪毛……   这待遇,还真挺让人羡慕的。   魏时可没这么多时间陪着大黑,明儿就是夫人的生辰了,生辰礼他还没做呢。   这个颇为讨巧的生日礼物,是早就已经准备好的,如今不过是再整理出来罢了。   成婚已经三年多,快要四年了,魏时少说也给夫人画了有四五十张画,如今便是把这些画做成一个画册,送给夫人。   说是画册,也不尽然,毕竟这些画的面积都不小,不能像书页一样做成书本,与其说是画册,倒不如说是一个挂本,魏时把这些画全都按照顺序粘起来,最后被粘起来的部分又用青色的缎带包起来,在中间流出一个小扣绳,到时候可以直接挂在钉子上。   这份礼物的心意全在从前的准备上,毕竟要花这么多幅画出来,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但是于眼下而言,真有那么几分敷衍的心思在,魏时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干脆提笔默写了一本诗经,随着画册一起赠与夫人。   诗经里边有不少的篇章都是用来表达感情的,魏时选择默写诗经,而不是旁的,便是基于这个原因,毕竟她文采有限,没有办法才思泉涌,做出一首可以表达心意和心境的诗来。   这一点,他不得不对刘钰及其夫人表示敬佩,这俩人真的是把日子过成了诗画,赠诗给予对方,而且都是自己写的诗,其心意可见一斑。   人家夫妻俩之间互相赠予的诗,魏时当然是没见过的,依着他对诗赋的天分,真没办法对这样的相处之道表示羡慕,但这并不妨碍他一腔敬佩之情。   两个勇士。   生活的勇士,总是敢于克服自己,尝试不同于常人的生活方式。   刘钰就是一个这样的勇士,除了写诗看诗之外,这位已经怀着一腔的热血在备战府试和院试了,这两日特意过府来,借走了魏时当初的课堂笔记。   没有成亲之前,这位还对考试深恶痛绝,目标一直都是把县试攻克,然后直接入仕途。   成亲之后,上进心确实是比往日要足了,而且活的也更有奔头了。   爹娘没能做到的事情,成亲才一年多的妻子就做到了,绝对是让人出乎意料。   同样是做父亲的人,魏时可不打算之后留给儿媳妇这样的机会,教育孩子上进的事情,他们当父母的就包了。   睡前故事不行,魏时干脆把诗经里的不少内容,按照童谣的调调来哼唱,反正都是培养‘语感’,他就不信培养不出来一个在诗词上有灵气的儿子。   作诗有没有灵气,对魏远来说,那是以后的事儿了,不过眼下,收到夫君生辰礼物的刘枫却是发现,夫君好似是跟诗经杠上了。   昨晚上哄孩子睡觉,夫君哼唱的就是诗经里的内容,今儿送她的生辰礼物,除了一本厚厚的画像之外,便是手抄的诗经了。   字是真好看,看起来赏心悦目,不过,送一本画像,她是能理解的,这里面画的全都是她,一颦一笑,皱眉抿唇,哪怕之前这些都翻看过,可装订到一起,重新来看,也照样觉得美好和幸福。   至于这一本手抄的诗经,夫君大概对诗经是‘真爱’了吧,她是不是也要好好研读一番,万一夫君哪一日跟她聊起诗经里的内容,她若是一问三不知,岂不是不太好。   好的感情总是能催人进步,刘家姐弟全都印证了这句话,一个读书作诗,整日里忙得不亦乐乎,一个也读起了诗经,不懂的地方,还会过去请教夫君,甚至在夫君的指导下也做起了笔记。 第113章 一更   魏时重新回到兵部当差,已经是十月中旬的事情了,原本已经适应了的地方,如今又有些不习惯了。   赈灾的时候求快,越快越好,效率也是越高越好,关键是那会儿的确上下一心,看不到磨功夫扯皮的。   但是兵部就不一样了,别看这里头热热闹闹的,说起话来一个比一个的嗓音大,但是真到了办差事上,魏时就能感受到这其中的死板,甚至是死气沉沉,像一滩死水,里面没有鱼不说,连水都是不流动的。   人若是想要在其中游泳,不只是要耐得住性子,还得要能够坚守得住初心才行。   魏时的初心,大抵就是做一些实事了,而不是白白的浪费时间,白白的拿朝廷的俸禄。   离开京城四个月的时间里,魏时跟太子可以说是从陌生到熟悉,如果抛开身份之别的话,已经能算得上是朋友了,但是跟大皇子,曾经是怎样陌生,如今就还是怎样陌生,四个多月的时间里,并没多少接触。   但好像只有魏时自己是这么想的,在兵部过了半天的‘老日子’,魏时手里头就突然被安排了好几件差事,全都是大皇子给安排的,而且是当众定下了交差时间的那种。   如果是刻意为难的话,大皇子完全没必要做的这么明显,更何况这几件差事并不算难办,只是按照以往的习惯,上下一扯皮,拖延的时间就长了,最起码在大皇子规定的交差时间里是完不成的。   魏时虽然不明白大皇子的意图是什么,但他确实没感知到大皇子对他的敌意,更为重要的是,大皇子没有要害他的动机。   ‘拿着鸡毛当令箭’这事儿对魏时来说,还是比较新鲜的,不过在兵部管用就行了,原本需要上下扯皮的事情,只要把大皇子的旗号拿出来,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毕竟谁也不乐意在这样的小事上开罪大皇子,这差事又是明确规定了交差时间的,就算有人要说魏时的小话,那也只能是在背地里说,面上是不敢说什么的。   魏时可不在意同僚们背地里说什么,就算是跟兵部的大环境有些格格不入,但是作为可以狐假虎威的人,这点格格不入也算不上什么。   高效率的办差,丝毫不拖沓的风格,这才是魏时熟悉并且喜欢的环境。   大抵大皇子也是很喜欢吧,有了开头,就有了后续。   魏时一个小小的正六品主事,竟成了兵部最忙的人,差事不光是涉及本司的,还涉及到三个司。   如果现在有秘书这个职位,那他更像是大皇子的秘书,负责大皇子跟兵部尚书和两位侍郎,以及其余四个司的交流与沟通,很多事情都要在他手里头过一遍。   作为一个正六品的小主事,这差事办的着实让人惶恐,但惶恐之余,也很充实就是了。   充实到魏时压根就没工夫准备酒楼开张这事儿了,好在是地方还没买,除了让大厨琢磨着做了几道他记忆中的好菜之外,也没更多的投资了。   发条玩具的制作也慢下来了,他现在每天也就只能抽小半个时辰的功夫,跟几个工匠聊一聊这其中具体的原理,这几位工匠呢,则是需要不断的实践,不断的打磨。   相比他已经中途夭折的酒楼,还有正在艰难完成当中的玩具铺子,夫人全权经营的首饰铺子,势头是越来越好,尤其是临近过年,十二月底,魏时当月收到的分红高达五百两。   夫人能拿到的银钱可比他整整多出来三倍,名副其实的小富婆,就快要富得流油了。   富得流油的夫人,又把之前压箱底的药膳方子拿出来了,当初他们新婚后不久,夫人就照着这药膳用,不到半年的时间,便怀上了远哥儿。   如今又把这方子拿出来用了,用脚趾头想想,魏时也知道夫人打的是什么主意。   远哥儿还差两个月就要三岁了,要说这中间间隔的时间是够了,可魏时一腔父爱已经是有主儿了,这会儿倒是不着急再有个小儿子或者乖乖巧巧的女儿。   也不知夫人怎么想起这茬来了,是银子不够芳香了,还是一觉睡到自然醒不够舒服了,亦或者是诗经已经学出名堂来了?   “远哥儿一个人到底是太单了点儿,而且这事儿得早做准备,越早越好,赶早不赶晚嘛。”刘枫有些语无伦次的道。   她总不能跟夫君说,自个儿是幡然悔悟,在听了几个小姐妹的话之后,才知道孩子不是想有就能有的。   固然,夫君不会像大多数男子一般纳妾,就算是纳了妾,依着夫君的品性,也绝做不出宠妻灭妾这种事情来。   但魏家三代的教训都在这放着呢,子嗣单薄,甚至是艰难。   就像这一辈,堂兄和堂嫂这么多年来才只得了魏鹏一个儿子,而且跟远哥儿一样,魏鹏也是在堂兄和堂嫂结婚没多长时间就怀上的。   两者一开始这般相像,血淋淋的例子就摆在前头了,让人不信都不行。   ‘幡然悔悟’的刘枫这才意识到,这事儿不能按照规划来,夫君再怎么全能,也做不了送子娘娘的主。   所以,这些以前用来调理身体求子的药膳,便又安排上了,不只是她的饮食起居需要注意,夫君亦然。   得,需要饱受十月怀胎之苦的人都愿意,魏时也不好再说什么,他原本就打算再要一胎的,如今时间刚好也合适,又有太医帮忙调理夫人的身体,应当是没多大的危险。   瞧着在一旁堆放积木的远哥儿,魏时还挺难想象这孩子当哥哥该是什么模样的,也不知道能不能拿出长兄的范儿来。   魏时也是做人兄长的,只不过他这个兄长显然做的不合格,跟小弟的关系颇为尴尬,怕是终其一生,都没办法做一对毫无芥蒂的兄弟。   不像夫人同家中兄弟的关系,那是真要好,刘钰到现在还时常过来串门呢。   要知道,这位可是发狠备战府试和院试的人,大部分时间都闷在屋里头读书,魏府算是刘钰不多的落脚点之一吧。   不过在他心里头,最有长兄范儿,最好的兄长还是堂兄,不知道远哥儿能做到其中的几分。   “既然是已经决定了,即便太医和大夫没有诊出来,平日里也得多注意一些,先别抱远哥儿了,反正孩子也大了,可以多走走。”魏时嘱咐道。   远哥儿尽管听话,但也有闹脾气的时候,万一不小心打到或者是踹到夫人肚子上,真出了什么事儿,对谁都不好。   刘枫摸着肚子点了点头,尽管有‘血淋淋’的例子摆在前头,她内心里也还是觉得在她跟夫君身上不会出现这事儿。   魏家人丁单薄,刘家可旺盛的很,两相中合,不至于出现难求子的情况。   刘枫对此是有一些信心的,魏时的信心就更足了,大概是头一胎来的太快太顺利了,所以他对这事儿根本就没犯愁过。   如今夫人刚开始备孕,他就已经想着让夫人小心注意了,显然是认为夫人很快就会怀上。   翻过了年,魏时在整个兵部的地位显得更特殊了,不光是充当大皇子‘秘书’的角色,而且在他手里经过的差事,这些大致的流程和所用的时间正在形成固定的模式,推广开来。   也就是说即便是比魏时官职更高的人,再办同样的差事时,也要依着魏时曾经的流程和时间来。   这要不是大皇子强压着,兵部这帮大老粗肯定不会听话,魏时要不是刘唐将军唯一的女婿,去衙门的路上就得被人套了麻袋揍一顿,在衙门里头肯定也会受到诸多的刁难。   魏时作为将军的女婿,特权就是这儿了,在兵部里头‘搅风搅雨’,哪怕不是其中的主导者,也够遭人恨的,能够全身而退,只遭几个白眼,真是得要感谢岳父老人家,感谢夫人,感谢兵部的诸位将军们如此守规矩。   尽管已经是大皇子的‘秘书’了,但两个人的关系还是不远不近,私底下几乎没什么接触。   还不如太子呢,百忙之中两个人还会约着一块喝喝茶、钓钓鱼,二十岁的年纪,五六十岁的生活方式,同样都好此道的两个人能聚到一块儿,也算是老天爷不薄了。   更厚道的还在后头呢,年初的时候,第一只发条青蛙就已经做出来了,还没投入量产呢,远哥儿都已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条大黑。   索性原理是一样的,只不过外壳不同而已,一点都难不过手艺精湛的几位工匠,不光是做出了发条大黑,十二属相除了龙和蛇都做出来了,毕竟蹦蹦跳跳的龙和蛇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大靖朝首间玩具铺子,没几天就风靡整个京城了,不给孩子买个发条玩具,就跟兜里差了银钱似的,有那财大气粗的,一口气打包十几套,而且想要的都还是最贵的那种。   发条玩具的原理虽然都是一样的,但也分贵贱,一是看木料,二是看工艺。   便宜的四五两银子就能买到,最贵的要上百两。   一夜暴富,莫过于如此了。   跟首饰铺子比起来,那简直是大巫见小巫。   只可惜手底下的工匠还是不够多,哪怕只需要做最核心的部分,外壳部分全都外包出去,也照样是供不应求,玩具铺子基本上一天只开张半天,后半天就直接关门了。   毕竟这里边只有发条玩具能卖得出去,一块上架的小推车,无人问津,推销都推销不出去。   可就算是这样,银子也搂了不少。 第114章 二更   发条玩具的利润已经如此大了,钟表能够带来的利润简直让人没有办法想象。   也是基于这个原因,魏时并没有急着研制钟表,就算是能够把这东西做出来,这其中的利润也绝对不只是他一家可以吃得下的,甚至单单只是其中的技术便足够惹人觊觎了。   魏时有心把太子拉进来,‘扯着虎皮做大旗’简直再好用不过了,可也怕日后这利润分不清楚,不是他信不过太子,是他对钟表所带来的利润太信得过了。   太子本身并非重利之人,到时候未免不会起将其充入国库的心思,倘若太子这么做了,他这个做臣子的难道还能在一边当没这回事儿。   魏时并非圣人,且跟圣人的距离还远着呢,所以是真办不出来辛辛苦苦忙一场却半点都捞不着的事情。   因此,在不确定自个儿能守住的情况下,魏时并不想早早的把钟表研制出来,左右今时不同往日了,他已经不再是三年多前那个急需银钱养家的人了。   太子可不知魏大人心里头的这些小九九,相处的时间越久,便越是敬重魏大人的人品,魏大人属于极少数活得坦荡荡那种人,说话做事都光明磊落,就仿佛所有的心思都能够被晒在太阳底下。   在太子心里头,魏大人便是这般的君子。   与这样的君子交往,不仅是受益匪浅,还让人身心都能感受到愉悦,说话的时候不用反复咂摸,彼此之间的关系不需要被特别的维系,哪怕多日不联系,再见面也无甚生疏感。   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他还从未在旁人身上见到过。   坦荡荡的君子魏时,如今在兵部是越发的如鱼得水了,有大皇子在前头顶着,顶头上司又是自个儿的岳父,哪怕他把自个儿忙成陀螺,又让同僚们跟着一块儿忙,也不会被群起而殴之。   顶多就是在一块聚餐的时候,被大家灌酒。   岳父在这方面可从来都不护犊子,有时候还会跟着起哄,向来不爱酒的魏时,酒量也开始慢慢练出来了,虽然他并不觉得这酒量大了有什么用。   国人都喜欢在酒桌上谈事情,但是于他而言,就没什么必要了,该应下来的事情,不喝酒也会应下,不该应下的事情,即便是喝的酩酊大醉了,也绝对会守住底线。   如果是与友人交际,那感情深不深,也不在酒里,反正他的友情全都不是通过喝酒得来的。   除了必要的应酬之外,魏时基本上不太出门做客,京城各大酒楼里更是基本上见不到他的身影,除了休沐日之外,大体上就是衙门和家里两头跑,两点一线,跟在国子监读书那会儿没什么差别。   俨然是一副远离‘江湖’的样子。   人虽不在‘江湖’飘着,可‘江湖’处处都有其传说。   魏时能知道这些,大部分来源还是曹安,在他为数不多的友人当中,曹安应当是最为清闲自在的了,是以,才有那么多的功夫听八卦。   “你是不知道,他们好多人都觉得你运气十足的好,能够拜沈大人为师不说,出去赈灾,还能够跟太子和大皇子搭上关系,还说今年的秋猎肯定有你的份儿,行啊你兄弟,在兵部混的可是风生水起,我之前还担心你适应不了那个环境呢。”   曹安颇有些没心没肺的笑道。   运气嘛,也是实力的一种,更何况他兄弟作为三元及第的状元郎,实力那也是足的。   魏时手里拨弄着棋子,等着远哥儿把下一枚棋子放下,当然不可能是围棋,而是最简单的五子棋,五星连珠就算赢了。   对于曹安的话,魏时是真没什么想法,说他运气好是一部分人,还有一部分人肯定私底下嘀咕他会拍马屁、会钻营,以前就是如此,今年又加上了太子和大皇子,在那些人眼里可不就又是铁证。   无所谓了,不过是一些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人。   “你要是有时间也别听他们说这些有的没的,陪陪孩子不好吗?”魏时真心真意的建议道。   曹安虽然比他小了两岁,可早就已经做父亲了,一嫡一庶,已经有两个儿子了,当然了,最大的那个嫡子也才只有一岁多,一个多月以前,他才去参加了曹安嫡长子的抓周礼。   一样都是做了父亲的人,在孩子身上,魏时凡事尽可能亲力亲为,曹安则恰恰相反,明明是不怎么重规矩的一个人,偏硬是要守着‘抱孙不抱子’的规矩,也真是让人奇了怪了。   曹安可没觉得自个儿奇怪,奇怪的是好友才对,三岁多的孩子,交给先生开蒙不就完了,好不容易出来玩儿,还得带着孩子一块出来,下这劳什子的五子棋,一个三岁多的小孩,能懂什么呀,下棋还不够生闲气的。   魏时就是太过重视孩子了,几个月大的时候就专门坐了一小推车出来,之后又是积木,又是实物卡,甚至还专门做了可以蹦跳的玩具出来,那叫一个精巧细致,以至于拿到铺子里去之后,没几天就风靡整个京城了。   再想想魏府后花园的那个什么滑滑梯,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这玩意儿,小时候更不可能玩过了,哪里像魏远,玩儿都玩儿出花样来了。   还真是挺让人……羡慕的。   他也想有这么一个父亲,但是万万做不了这样的父亲,要让他这么哄小崽子,非得英年早逝了不可。   魏时只是太重视孩子了,这倒还算是好的,刘钰那可就太过分了,那人就是太注重妻子了,十足的重色轻友。   穿开裆裤一块长大的交情,以前还畅想着一块儿吃遍大靖朝的美食,结果等到这人大婚了,见个面都困难,一个月也就才只能见上一次,既不能跑到庄子上打猎,不能到跑马场里跑马,只能在一块儿用顿膳、喝个茶而已。   一块长大的兄弟,还比不过成婚没多长时间的女人,实在太伤人心了。   重重的叹了口气,曹安真是觉得道不同不相为谋,跟魏时如此,跟刘钰就更是如此了。   “这大好的青春年华,不该好好享受享受吗,整天围着家里人转有什么意思,以后不有的是机会,何必急于这一时,你想想你都多久没出去玩过了,咱们可都还年轻着呢。”曹安语重心长的道。   上个休沐日,刚刚带妻儿去庄子上放过风筝、吃过烤肉的魏时,一时之间无语凝噎。   “我现在不也看着风景、下着棋吗?还要怎么玩儿?”魏时落子并不是很快,并且尽量模仿跟儿子同样的下棋水平,棋逢对手才有意思嘛。   他既是不能觉得有意思,那就让儿子觉得有意思好了。   曹安瞧着这俩人辣眼睛的棋术,是真觉得没办法再劝什么了,把自己当成三岁的小孩去下棋,偏偏还不能敷衍,他都不知道其中的乐趣是什么。   交情最好的两个朋友,一个忙着哄妻子,一个忙着哄儿子,彼此之间的来往真的少了不少。   “算了,这事儿咱们俩是聊不到一块儿去了,我就不白费这个心思了,等远哥儿长大了,我就带着他到庄子上跑马去,那才是适合带孩子的时候。”   现在这么一个小不点儿,走路走的时间长了都要人抱,说一些规则也听不明白,干什么都是累赘。   魏·累赘·远这会儿心无旁骛,全部的心思都放在棋盘上了,别看人家人小,可是已经能背下千字文的人了,被爹爹的童谣所赐,诗经里的不少篇章也都能背下来,已经算是个小神童了。 第115章 一更   魏时养孩子那可是正儿八经的精养和细养,连玩儿的玩具都弄出花样来了,更不用说是别的了,孩子还没出世的时候,都已经开始听论语和琴音了。   不到两岁就开始玩各种颜色的积木,以此来培养动手能力和对色彩的敏感度,三岁就开始握笔了,握笔姿势有多重要,会写字的人都知道,魏时是手把手教的,光是握笔的姿势就练了有将近一个月。   如今又多了一项内容,下五子棋,围棋的规则对小孩子来说还是太难了,只能先从简单的来。   魏远三岁多的人生学的东西可够多的了,早上起来还要在院子里跑步,跟着武师傅学打拳。   小家伙也是够听话的了,让学什么就学什么,关键是还真能学得进去,当父亲的恨不得把看家本领都使出来,全都教给儿子。   这样的父与子,也是够少见的了,按照刘枫的话来说,没见过这么用心的父亲,也没见过这么听话的孩子。   备孕从年初到秋末,药膳没少用了,人都有几分丰韵了,可孩子还没影儿呢。   太医给两个人都把了脉,什么问题都没有,只是缘分未到罢了。   那就不是人力可以扭转的事情了,缘分这东西玄之又玄,什么时候来谁也说不清楚。   魏府这边努力尚未成功,刘府就是双喜临门,二舅兄又喜得一子,小舅子刘钰呢,也传出了喜讯,刘纪氏怀孕满三个月,已经是坐稳了胎。   数数刘府第三辈的人数,真是让人不服都不行啊。   相比整个魏家,甭管是京城这边的,还是燕县那边的,亦或者是留守在江佑府的,人丁单薄啊。   魏时不过是感慨了几句,就把这事儿抛之于脑后了,他已经有了孩子,倒是并不怎么在乎能不能再来一个了。   可刘枫在乎呐,试问天下女子谁不想要个‘小棉袄’,她这儿子已经有了,女儿还遥遥无期呢,更何况就算是儿子的数量,她也没满足呢。   药膳还得继续吃着,只不过必须得多活动活动了,这么胖下去可不行。   魏府很快就又多了一项娱乐活动,魏远也多了一项要学的东西——踢毽子。   小短腿学习这个来还是挺费劲的,刘枫则是此种的高手,魏时特意替夫人数过,在场地够大且没有人干扰的情况下,夫人可以连续踢上一百多个毽子。   这方面他是真不行,十个都坚持不了,那毽子就得落地儿。   远哥儿这一双小短腿,学的再怎么认真也是不成的,顶多也就是踢俩,那还是运气好的情况,就是不知日后如何,这踢毽子的天分是否随了夫人。   魏时不知道旁的父母是不是也如他这一般,反正这感觉是挺奇妙的,他虽然不能算是一个特别争强好胜的人,但也是有胜负心的,什么事情都希望能做得更好,也会在心里头跟旁人比较,想赢。   但是到了自家儿子这里,却是想输,希望孩子能够比自己更优秀,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样的心态,大概只能是父母对孩子才能有的吧。   同辈的友人基本上都已经或者是快要晋升为父亲了,不过魏时并没有找到同盟的感觉,很少会有人像他这样把孩子带出来,交流育儿心得更是几乎没有的事情。   跟曹安比起来,他确实是属于有别于大众比较奇怪的。   跟之前那两年比起来,今年的秋收算得上是丰收了,不只是粮食如此,瓜果也是如此。   重新被移栽进魏府的葡萄藤,今年可是结了不少的葡萄,由青转紫,葡萄架下满是诱人的味道。   今年的中秋节,一家四口就是在葡萄架下过的,夫人‘亲手’做的月团,他跟儿子亲自采摘的葡萄、石榴、苹果,还有姨娘亲自下厨整的几盘小菜。   望着葡萄架上的月空,感觉确实是很好,尤其是在不用作诗的情况下,要知道以往在柳州城时,无论是堂兄,还是他,都要被要求赋诗一首。   虽然听起来有些没良心,但魏时依然觉得还是在自己家里头轻松。   不过想一想正在被大伯教导的父亲,被父亲教导的魏达,江佑府今年怕是也热闹的很。   他虽信不过父亲和母亲,可对大伯却是相信的,魏达这个熊孩子或许能被教好。   “转眼远哥儿就三岁多了,这日子过得可真快,老爷那边最近可有来信儿,有说之后怎么安排吗?”白姨娘语气淡淡的问道。   事实上,在离开燕县之后,她就已经很少谈及老爷和夫人了,这一次问及,也是因为老祖宗的孝期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老爷能不能重新回去做官还不一定呢,她怕老爷和夫人携着嫡出的小少爷一块到京城来,那这府里头怕是要不消停了。   父亲的来信,这两年魏时还真收到了不少,在大伯的教导下,父亲俨然是在往‘慈父’的方向发展,信是越写越长,里面有关切之语,也有父亲平日里遇到的很多小事和当下的心境。   做了这么多年的父子,哪怕是当初他还在做‘嫡子’的时候,父子俩好像都没这么亲近过,最起码没亲近到可以说这种话。   “之后如何安排父亲还没拿定主意,不过现如今正在族学里教书,听说还挺受族里人喜欢和爱戴的,父亲自个儿也觉得不错,日后未必不会留在族里教书。”   魏时自然是知道姨娘在担心什么,不只是姨娘担心,这也是他担心的地方,如果可以,谁不愿意清清静静的过日子。   刘枫虽没看过公公写给夫君的信,不过这事儿倒是知道的,就是挺奇怪夫君之前居然没把这事儿告诉姨娘,而是等姨娘现在问了才说。   提及燕县那边的人和事,白姨娘是打心里就抵触的,脸上虽不见厌恶之情,可神色总是淡淡的,明明刚刚赏月吃月团的时候,脸上还一团的和乐呢。   “那也挺好的,做个教书先生,倒是也没什么麻烦事儿。”   魏时也不知姨娘这话到底是讽刺,还只是说说而已,不过总归是不好接的,子不言父过,他虽然对父亲在心里头有诸多的抱怨,但还没上升到可以在人前评判父亲的地步。   更何况,他也确确实实是父亲和母亲抚养长大的,倘若他不是父亲的儿子,大伯跟堂兄那也就跟他没什么关系了,自然也不会管他的。   他能有今日,与父亲也是有关的。   白姨娘也没再多说什么,对燕县的人和事儿,能不踢就不提,不光是因为她对老爷不满,对夫人憎恨,还因为那嫡出的小少爷。   当年她使了心思,让人夜里给小少爷那间屋子的窗户开了个缝,以至于这金贵的小少爷得了风寒,身子骨弱了,头几年的时候没少折腾了。   当年下手的时候倒是痛快了,但事后想想却也总觉得不踏实,虽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更没让老爷和夫人抓住什么小辫子,但做过的事情总是会留下影响。   儿子对此是一无所知,可那般坦坦荡荡的一个人,就像一朵太阳花一样,永远向着光和热,她这心里头隐秘的黑暗和龌龊,总归是不堪的。   是以,不管是在柳州城,还是在京城,这么多年了,她自己在面对儿子的时候都觉得隔了一层,不敢太靠近,也不敢戳破。   她这辈子若真要享受天伦之乐,除非是把那些事情都忘了,或者是寄希望于孙子,对于燕县所有基本上都不清楚也不知道的孙子。   不过这孩子时间安排的也太紧张了,她也就是隔三差五能在用晚膳的时候哄哄孩子,这孩子更亲近的当然还是父母了。   中秋节的夜是热闹而美好的,神州大地,不少地方都在庆祝丰收,而魏时之前安排去安南国的人,已经带着画和稻种在奔往大靖朝的路上了。   不过这样的热闹和美好只是大部分人的,还有一小部分人,无论丰收,还是灾年,都活在温饱堪忧的日子里,相比灾年,丰收的年景更容易能够讨得到饭,怎么也是能让人高兴的。   魏时现在根本就腾不出手来,又或者说是根本就没有能力管这些事儿,京城里的乞儿有很多,除了西城不太常见之外,其他三城随处可见。   魏家的玩具铺子已经走上正轨了,但还是供不应求,在没有办法仿制的情况下,不少商人选择进货,然后运往别地去卖,照样能从中赚到不少的利润。   自己吃肉,也给别人喝口汤,魏时对此是乐见其成的,只是能进到货的商人不多。   在把核心技术以外的东西外包出去之后,人手照样是不够用的,京城这边的市场都还没有饱和呢,能让其他商人运往别处去的发条玩具实在是不多。   魏时有心开两个作坊,从京城十几岁的乞儿当中选出十多个来,有那个天分的就学木匠,没有的便是在作坊里打个杂,也总是能糊口的,总好过做乞丐。   只是他去南城和北城转了一圈儿,南贫北贱真不是说假的,这两个地方贫民多,乞儿也多,从而也滋生了不少犯罪和暴力。   父母打孩子,孩子之间相互打架、打群架,这些在南城和北城仿佛已经是司空见惯了的事情,还有一些十几岁的少年就已经做扒手的。   不讲卫生、说脏话在乞儿当中,甚至在一部分贫苦人家里,这已经是最浅显的问题了。   前世今生,魏时也没跟这样的人打过交道,十几岁的人,生活习惯是可以改的,但是品性改已经很困难了。   来回溜达了一圈儿,魏时不得不打消自个儿的想法,想要招人进来,还真不是随随便便贴张招聘的单子就能完事儿的,真要是把品行恶劣者招进来,就不是养个人那么简单的事儿了。   所以就算是缺人手,就算是想要帮一帮这些年少的乞儿,在没想出好的办法来之前,这些都暂时不能安排。   倘若朝廷能将这些人管理起来就好了,能力如何,品性如何都能查得到,那也就好招人了。   现在只能是从奴仆里边招人了,没办法,只开一家作坊,需要的人数是有限的,而手底下的工匠们,已经多代都是奴籍了,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也都在奴籍里头,真要让他们招人,全都推荐的是自个儿亲戚。   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都是夫人嫁妆里带来的奴仆,在府里头打杂,在庄子上伺候土地,真不如做工匠舒服。   毕竟男主子有多重视工匠,众人都是听说过的,据说第一个发条玩具做出来的时候,那五个工匠每人都得了十两银子的赏银,平时的月银就要比大多数下人高出来,隔三差五又有赏银赚,所以也都不嫌弃做工匠苦和累了。   魏时在管人和挑人这方面是真不成,经营方面那也是个门外汉,这些基本上都是夫人来管,夫人想安排谁就安排谁,他一般都是提出个设想,然后夫人帮他去达成。   这第一个作坊也是如此,如果说魏时之前还想着招乞儿和贫民,只是实地考察之后,觉得不合适,才打消了想法,那夫人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用奴籍之外的人。   这么重要的工艺,玩具铺子的流水那么大,成本又不是很高,这中间的利润已经远超她名下的那些良田和铺子了,这就是个挖不尽的金矿,当然得要好好守着了。   用奴籍之人,那才放心,不怕人跑了去,也不怕把这样重要的工艺泄露。   倘若用乞丐或者是贫民的话,风险就大多了,万一被人给收买了,万一眼红这么大的利润,跑出去自己也做发条玩具卖,那这‘金矿’可就守不住了。 第116章 二更   从安南国带过来的稻种,光是看米粒的大小,就跟大靖朝现有的稻米不同。   “小的在安南国呆了整整一年,正如同老爷之前听胡商说过的,安南国确实有一种稻米较为抗旱,产量也要更高一些,跟我们大靖朝的稻米比起来,光从外观上看,安南国的这种麦穗要更长一些,米粒也要更细一些。”   呈上来的不光是从安南国带来的稻种,还有不同时节稻子的画像。   “安南国当地种植这种水稻的农人可有带过来?”   “依照老爷的吩咐,已经带来了两户人家,总共十八人,其中能下地干活有经验的农人有十三个,身世清白,只是家贫,名下没有耕地,但是也没有入奴籍,知道咱们这边可以给他们安排良田之后,就痛快的过来了。”   挑的都是本分人家,日子过得艰难,给些甜头,就敢举家冒险搬过来了。   魏时还真是个只能负责提供思路的,要想安置这两户人家,想试验种植这种水稻,还得是要倚仗夫人。   魏夫人对这些事情已经得心应手了,多亏她从娘家带过来的奴仆够多,庄子和良田也够多,安排十几个人,划出百十亩地,完全不成问题。   夫君的点子经常是一个接着一个,她别的忙帮不上,这些小事还是好说的。   从娘家到婆家,刘枫从来就没尝过缺钱是什么滋味,尤其是嫁给夫君之后,刘家的产业是多代积累下来的,并非一日之功,夫君赚银钱那可真就是眨眨眼的时间了。   不管是圣上之前赏赐的一千两黄金,还是之后的玩具铺子,在夫君那里,好像都没费什么功夫。   不得不说,能力确实是能够为男人增添很多的魅力,越发的可靠稳重,能够给予人安全感。   儿子在夫君的教导下,日后俨然也会成为这样一位能给人安全感的君子。   如果说她现在还有什么烦恼的话,那大概就是怀孕这事儿了,出孝期都已经一年多了,半点都没有要怀孕的迹象,这所谓的缘分左等右等,偏就是不来,有时候真挺让人恼火的。   而且转眼又到了夫妻离别的时候了,因为旱灾,皇家已经连着两年没有去秋猎了,今年赶上丰收,自然不可能再取消,夫君这次又在随驾之列。   刘枫一边苦恼,一边又有些小骄傲,看吧,即便是夫君的官职还不能上大朝会面圣,也照样是在皇上面前挂了号的人,同等家世的,谁能有夫君这份待遇。   夫妻离别,顶多也就是一个月的事儿,快些的话,也就半个来月。   所以这离别之情还真不算浓烈,远哥儿倒是拽着父亲的袖口舍不得松开,三岁多的人已经知道分开是什么意思了,对时间也有了模糊的概念,还好小家伙不是个爱哭的,纵然不舍,也没掉金豆豆。   魏时时常在‘严父’和‘慈父’两个角色里来回转换,这会儿就是‘慈父’了,舍不得拽开儿子的手不说,自己的眼眶已经微红了。   “远哥儿乖,爹爹下次回来送你一件兔皮大氅,纯白色的,到时候远哥儿穿上肯定特别好看。”   魏时能许诺的也就是如此了,尽管皇家猎场的猎物出奇的多,而且也都不够敏捷,但猎物还是有等级之分的,他能对不同颜色的兔子挑挑拣拣,能有信心给儿子做一件纯白色的兔皮大氅,可没信心给儿子做一件狐皮大氅,杂色的也不成。   刘枫特别想闷头笑几声,又怕惹得这父子俩恼羞成怒,就这腻腻歪歪的劲儿,显得她跟夫君的夫妻关系不是很一样,明明她这也牵肠挂肚着呢,就是还没到父子俩这份上。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也离开上十天半个月的,儿子会不会也依依不舍的拉着她的衣角。   不能想,不能想,再想下去,她的眼眶怕是也要跟夫君一样红了。   看着这父子俩腻腻歪歪,从正院门口送到府门口,车轱辘话说了得有小半个时辰,怕耽误了随行的时间,夫君这才上马,儿子呢,眼巴巴的瞧着夫君骑马的身影转角消失,这才往回走。   一步一个脚印,小小的身影看上去莫名有几分寂寥和哀伤。   老母亲心里头五味杂陈,这父子俩可以单独唱一出戏折子了,她肯定是连句台词都没有,只能当观众。   周围不止刘枫这一个观众,但最郁闷的肯定是她,就连跟她最亲近的赵嬷嬷,这会儿也只是感慨父子俩的感情好,丝毫没想到她这个做夫人的、做母亲的,心里头也有那么一点点酸涩。   ‘小棉袄’什么时候才能投胎到她肚子里来呀。 第117章   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伴驾秋猎的魏时,对很多事情已经有经验了,赶路的时间安排、住处、饮食,这些跟三年前差不多都是相同的,就连住的地方也还是原来那个间。   跟以往不同的地方是他跟太子的相熟,而且对兵部的人来说,他身上几乎就打着大皇子的烙印。   这让他要比三年前更受欢迎,但众人的态度也更加的微妙一些,即便是坐在角落里不参与聊天儿,很多人也会因着他的存在,言语之间多了几分讲究。   魏时本来就不是一个热络交际的人,面对这样的情况就更是能避则避了,旁人太热情了,他不习惯,自个儿太有存在感了,也不太舒服。   没有大集会,也不用出去打猎的日子里,魏时都是猫在自个儿房间里画图册,他可是有把颜料画笔都带过来,儿子大了,虽然识的字不多,但也到了可以看书的时候。   因着大黑的事情,他可不敢把那些西方的寓言故事搬过来了,还是照着本土的来,根据实际上的一些小故事,把内容简化了,然后再画出来,配上较为简单的文字,远哥儿现在这个年纪也是可以看懂的。   曾经为儿子发明玩具的魏时,如今又要为儿子画一本书出来,可能还不止一本。   就连这么多年一直跟着他的元宝,也是不太能理解的,同样是做了父亲的人,主子和下人虽然不同,可就算是站在主子的角度上,元宝也没法理解。   这花费的精力着实是太多了些,甚至是拿出了主子当年读书的劲头来。   三元及第的状元郎,当年读书的时候比谁都要用功刻苦,私底下费的那些功夫绝对是大多数人坚持不了的。   作为旁观者的元宝,对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了,他一个做书童的,都觉得那日子乏味无趣,更何况是主子这样日日埋在书堆里的。   之前为了把发条玩具画出来,主子画废了不知道有多少张纸,一遍一遍的改,改到最后,他收拾纸张的时候,都不想再看到那发条的样子了,着实让人头疼。   如今又要写小故事又要画画,这个比当年的识物卡还要费工夫。   从古至今他就没听说过这么养孩子的,就算是皇室子弟,应该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吧。   元宝也曾经跟主子略提过几句,只不过主子有主子的道理,他一个当下人的虽不能理解,可还没轮到他能插手的程度。   猫在房间里画画的日子也是挺自在的,尽管这房间确实是小了些,不过这样的日子总归是没几日。   既是来了,那就得进围场打猎,哪怕抢不到彩头也一样。   魏时照例是跟在岳父后头,他们爷俩算是组成一队,目标明确且都不一样,魏时是瞄准了纯白色的兔子,岳父则是瞄准了火红色的狐狸。   俩人一个是没本事抢彩头,一个则是不想要出这个风头了,到了这把年纪,也犯不上再跟年轻人争了。   所以都专心致志打早就已经定下来的猎物,魏时是打算给儿子做一个兔皮大氅,再给夫人做一副手套,刘唐的目标可就高多了,人家是打算给夫人做一个火狐皮大氅。   至于儿孙嘛,还是那句老话,什么东西多了都不稀罕了,他儿子一大群,孙子就更多了,自然是没什么好稀罕的,能在大靖朝有‘耙耳朵’之称的刘唐将军,最稀罕的还是自家夫人。   这一老一少在人群里头倒也不算突兀,毕竟很多人都不是奔着拿彩头来的,本身可以在随驾之列就已经是一种荣誉了。   跟三年前一样,大出风头的还是大皇子,这位的骑术和箭术都堪称一流,这大半年以来,没少跟大皇子打了交道的魏时,对这个天潢贵胄也算是有几分了解了。   跟太子不一样,大皇子要寡言一些,能不说话尽量不说话,非说话不可的时候,句子也是要多简洁就有多简洁。   ‘礼贤下士’这四个字跟大皇子是完全不沾边儿的,是以,刚来兵部的时候,大皇子就并不受欢迎,如今兵部的效率有所提升,明里暗里的也算是惹了不少武将,就更不受欢迎了。   就连他这个在兵部官员眼里已经打上大皇子烙印的人,其实跟大皇子还真不怎么相熟,私底下也很少说话。   这样一位皇长子,除了身边跟随着的下人之外,几乎就是一个独行侠,跟官员没见得着有多亲近,跟兄弟也没见得着有多亲近。   所以哪怕是秋猎打出风头,跟在身边的人也不多,远远比不上太子。   太子是真忙,每天几乎是分身乏术,要跟在皇上身边,要亲自出去打猎,就算不能拿彩头,围猎的成绩也必须得拿得出手去才行,私底下还有那么多人围在太子身边,这个说两句,那个聊几句。   在魏时看来,这些都挺费心神的,远不如猫在屋子里写写画画来的轻松。   当然了人各有志,他觉得辛苦的事情,可能对太子来说也是一种肯定,一国之储君就应当有这样的待遇,倘若没有了,那才该担心呢。   一直到围猎快要结束的时候,太子才抽出时间来见魏大人。   旁人忙着嘱咐下人收拾行李、收拾猎物,或者是忙着话别,忙着在行宫附近再转一转,魏大人的画风可就清奇多了,人家忙着写写画画。   若是考科举,太子这样的怕是连个秀才也考不了,但也是读了这么多年书的人,只是跟官员的学习方向不同,不代表文化底蕴就差。   而且若论及审美,大多数人恐怕都是不及太子的,毕竟很少有人家会比皇家的好东西更多,古董玉石堆砌出来的眼光,是让大多数人都拍马屁的。   魏大人的画,跟时下流行的画作是不太一样的,跟历史上的几个流派也不太相同,但也有其相似之处。   勉强算是自成一派,但要说到意境,魏大人的画还不够,内容也比较简单,带给人最直观的感受应该就是新奇和童趣。   看了之后能让人莞尔一笑的那种童趣,还是有几分意思的。   很适合小孩子看。   都是当父亲的人,就算太子这份慈父之心比不过魏大人,不会亲自画一本书出来,但是讨要一本的心还是有的。   “这画有意思的紧,故事也挺有意思,早就听说魏大人宠孩子了,想必这本画册应当是画给贵公子的吧,孤也想替自家孩子讨一本回去。”太子有些不太好意思的道。   他虽比不过父皇富有四海,但也属于什么都不缺的人,张嘴问别人讨要东西,对太子来说还是头一次。   魏时对此也挺惊讶的,相识这么久了,还是头一次见太子开口要东西,之前那包牛肉干儿,可是他主动塞给人家的。   虽说这本书是给自家儿子画的,但送给旁的小孩子看,他也是乐意的。   不过重新画一本,那也太费精力了,在自家儿子身上他有这份耐心,在旁人家孩子身上,可就没这么好的耐心了。   “那您得稍微再等一等了,我回去让人做个雕本,多刊印几本出来,小孩应该都挺喜欢看的,顺便往其他友人家里送本。”   怎么着也是卖过书的人,虽然没赚到什么银钱,但是该有的技术还是有的,以前可以用来印书本,如今也可以用来印画册,只是程序上稍稍复杂一些而已。   “那可就不能只要一本了,既然要印刷的话,还得多送几本过来,要知道我膝下可不止一个孩子。”   魏大人之所以能这么宠孩子,可能也是因为膝下只有一根独苗的原因吧,就跟肃王伯父一样,因为子嗣太少,所以才会那么宠曹安,读书的时候就没怎么管过,进了朝堂以后进也还让他跟以前一样混着,半点上进心都没有。   跟肃王伯父比起来,魏大人这宠孩子的方式还是挺不错的,不影响孩子上进,还能让孩子早早的就学些东西。   做父母的嘛,目标都得是让孩子成才,父皇虽是一国之君,要管着整个天下,可在他们这些孩子身上,愿望也跟天底下绝大多数的父母一样朴素。   他们兄弟五个,各自的性情和爱好都不一样,父皇也算是早早的就给他们规划好了人生的道路,引导的方向、学习的东西都不一样,日后要走的路自然也是不一样的。   不过,不管是走什么样的路,父皇都不希望哪一个孩子日后成为无用之人,浑浑噩噩地过这一生。   他一直都觉得父皇不光是一个好的君主,还是一个好的父亲,如何教育孩子方面,他的想法跟父皇也是大致相同的,因此对魏大人的教育方式也是颇为认同。   只是像魏大人这样在孩子身上花费这么多精力的,真的是太少见了,别说是做父亲的了,就算是做母亲的人,也很少能有这份耐心。   如此想来,他还真想见一见魏大人家的小公子,被如此精心照养大的小孩,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本着两个人已经相熟的缘故,太子也觉得是时候该上门拜访一次了,魏大人想要入东宫不容易,他想要出宫门去魏府还不是件易事。   糊里糊涂的,两个人就约好了时间,秋猎回去以后的头一个休沐日,太子便要亲自上门,一则是见一见魏远,二则也是友人之间聊聊天。   魏时也是存了旁的心思的,从安南国带过来的人已经安置好了,夫人也在庄子上特意划出来了百十亩地,就等着明年春天种上新稻种。   此事关系重大,若是能成,可以说是一件可以惠泽整个大靖朝的事情,可是另一方面此事也需要上达天听才行,倘若朝廷不知道,那推广新稻种可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了,而且他这个大靖朝的臣民也会被质疑忠心与否了。   再加上,他早前就已经跟太子提起过从其他国家寻找粮种的事情了,如今找个时间跟太子报备也是应有之义。   虽然两个人的心思各有不同,但也都促成了这一次的上门。   太子要登门拜访,对魏时来说,还真算不上是什么诚惶诚恐的事情,又或者说压根儿就没把这当成是一件大事儿。   本来嘛,他心里头的皇权意识就不够强烈,跟太子如今又算是熟识了,远在天边的人物变成了触手可及的,不仅仅是没了生疏感,两者之间身份上的距离感也会减小。   是以,魏时没太把这当回事儿,秋猎回去之后,不过是跟夫人随口一提罢了,重视程度还比不上手里头的那本画册了。   魏时可以不当回事儿,刘枫就不行了,不管是这辛辛苦苦画出来的画册,还是从皇家猎场带回来的兔皮,都得要往后排,跟太子登门这件事情比起来,其他的就不太重要了。   魏府已经足够干净了,毕竟养着那么多下人的,和太子要来,哪怕还有七八天的功夫呢,夫人就已经让人组织大清扫了,按照过年的规格来打扫府邸。   当日要用的膳食,更是跟赵嬷嬷亲自商量着定的,既要精致,数量又不能很多,不能显得过于抛费,但还得让太子吃好,不能显得她们怠慢。   到了休沐日这一天,魏时身上穿的都是昨日刚刚才完工的新衣服,花纹样式都是夫人亲自定的,身上的配饰也都是根据衣服来搭的。   不只是他身上的装饰如此一丝不苟,夫人、儿子和姨娘也是如此,甚至连府里的下人好像精神气儿都不一样了,今日特别的抖擞。   行吧,这些人对于皇权的敬畏和看重,大概是魏时一辈子都达到不了的高度。   当然了,还不到四周岁的远哥儿,没有其他人那么夸张,但瞧着也是挺紧张的,孩子原本就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周围的人紧张,带动的孩子也跟着紧张了。   魏时倒是也没多说什么,他没办法加重自己对皇权的敬畏,更不觉得这有什么,但并不想在这方面影响儿子,毕竟这还是皇权社会,遵守规则的人总是能过得更顺一些。   太子并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了小皇孙一块儿,而且是嫡出的那一位。   也行吧,反正当儿子的总归不如当老子的排面大,大家都已经做好了迎接大的准备,小的来了,好像也没什么。   能这么想的大概也就只有魏时,还有被父亲教养长大的远哥儿了吧。   刘枫反正已经是一个脑袋两个大了,夫君跟太子有几分交情,这事儿她是知道的,真有有什么失礼之处,太子看在夫君的面子上也可能会忽略不计。   但这位顶顶金贵的小皇孙就不一样了,小孩子本来就不好照顾,万一哪个地方出现什么差池,太子可能不计较,太子妃还能不计较吗。   哪个当娘的不是把儿子当做心肝宝贝儿,尤其是皇宫里的女子。   非得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才行。   小皇孙比魏远还小呢,如今才满三周岁,比远哥儿小了得有小半年。   不过跟魏远一样也是嫡长子,魏时跟太子同岁,小皇孙跟魏远也是同岁,只不过一个生在了九月份,一个生在了二月份。   如果说魏时和太子都属于少年老成之人,那这两个小家伙差不多也是如此,一方面是受父亲影响,另一方面也是接受教育比较早,各方面的时间安排都很紧张,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些沉稳的样子了。   说实在的,魏时真没见过正常的三岁小孩是什么样,他自己情况特殊,那会儿根本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小孩子,再怎么听话乖巧都不奇怪。   但是自家儿子和太子家的小皇孙,一个三岁半,一个三岁,见面之后真就跟小大人一样,既不让人抱着,也不需要其他人介绍,自顾自互报了姓名,就已经相互认识了。   两个人应该都是因为没有跟同龄的小孩子玩过的缘故,这会儿见了面还挺新奇的,板板正正的站着聊天儿,很是有礼貌的样子。   从姓名聊到今天早上的膳食,从肚子饿不饿聊到今日的功课有没有做,再从功课聊到以前学的东西。   会不会背诗经,会不会背千字文,会不会写字,会不会唱童谣,会不会打拳,会不会弹琴……   宫里宫外不一样的孩子,学的东西除了礼仪规矩之外,倒也是差不多的。   不过半岁的差距,在两个孩子身上体现的还是挺明显的,除了个头之外,还包括学习到的内容。   小皇孙已经学过千字文了,但是还不能全部背下来,诗经更是压根就没学过,写字也是刚刚开始学,只能是写几个简单的字。   不过两个小家伙脾气和性格都挺好的,耐性十足,即便是交流这些功课上的事情,也没见哪个人露出不耐烦的样子。   几个大人这会儿都不说话了,颇有兴致的瞧着俩孩子,看孩子跟孩子说话,也还是挺有乐趣的。   魏时想的要比其他人更多一些,三岁多的小孩,其实也到了该有玩伴的时候,大人照顾的再怎么细致,也是需要跟同龄人交往的。   只不过让他把这么大的孩子送去学堂,他自个儿也不忍心,如今的学堂,哪怕是可以给小孩子开蒙的学堂,跟后世的幼儿园、小学也还是不一样的。   魏时早先就是跟着何秀才开蒙,他是班里头年纪最小的一个,可也没受到什么特殊待遇,该学的内容学,该罚的地方罚,跟其他七八岁大的孩子没什么区别。   如今都讲究‘严师出高徒’,先生对学生贯来是严厉的,这方面是不分年龄大小的。   魏时从来都没想过送儿子去学堂开蒙,或者是单独请个先生到府里来,开蒙这方面的内容,他还是打算要亲自来,等孩子再大一些,最起码也要等到八九岁的时候,再送到学堂或者是书院里头去。   可如今瞧着儿子跟小皇孙友好相处的画面,倒是觉得自个儿之前的考虑有些欠妥的,孩子总归是需要玩伴的,总不能等到了八九岁,再让他学着去跟同龄人交往。   两个小孩子说着说着,就说到了玩具上,整个大靖朝,大概都没有比魏远玩具更多的、更新奇的了。   发条玩具小皇孙是有的,而且还是顶贵顶好的一套,但是什么滑滑梯、积木、攀爬架、摇摇马、毽子、沙包……这些就是听都没听说过的东西了。   作为太子嫡长子,曹昐学的东西要比同龄人全面的多,但是玩的东西可就太少了,不光是跟魏远这种开了外挂的没得比,就算是跟普通的官宦子弟,也比不了。   除了益智类的玩具,还有那一套发条玩具之外,小家伙能玩的只有东宫的一座秋千,而且还不能是自个儿坐上去玩儿,只能是由人抱着。   也是可怜。   太子起先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一直到俩小的在滑滑梯上排队尖叫滑行,看的有趣的同时,心里头也有些怅然若失。   这大概才是普通小孩应该有的样子吧。   作为太子,他知道如何培养一个继承人更好,但是作为一个父亲,他也不想让孩子小小年纪就失去童真,不过才三岁的小娃娃,因为嫡长子的身份,已经背负了很多了,日后只会越来越多。   再想想曾经在魏大人那里看到过的画册,突然觉得他这个父亲做的也不怎么样,把父皇养孩子的经验生搬硬套过来,未必就是最好的。   昐哥儿跟当初的他不一样,中宫无子,父皇必须要尽快确定下来继承人,尽早的把每一个孩子的路都安排好,都安排的不一样,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起冲突。   但是昐哥儿是嫡长子,论嫡论长都占了首位,日后要走什么路,可以说是生来就已经注定了的,将来要背负那样的重担,小的时候真不能过于苛责了。   还是像魏大人这般,提早教养孩子的同时,也并不妨碍孩子有一个充满童趣的儿时。   进了魏府,还没跟魏大人聊几句呢,太子就已经受益良多了。   正打算好好交流一番育儿经验的太子,猝不及防就被惊到了。   “从安南国带过来的稻种,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吗?”   抗旱不说,产量还大,几乎超出了现有稻种产量的四分之一,可别小看了这四分之一,全国种水稻的地方那么多,如果能将其普及,多出来的粮食不知能养活多少人。   “根据他们几个在安南国的查访,确实是如此,但是作物都有各自的习性,能够适应的气候和温度不同,稻种还没有在大靖朝种过,因此并不能确定,在大靖朝是不是还能保持有这样的特性,这事儿下官已经着人安排下去了,特意从安南国带回来的农人,这稻种能不能有用,明年试一试就知道了,下官也是想着先把这事儿在您这儿报备一下。”   粮食的事情是大事儿,他当初也把魏大人的一些观点都告知了父皇,朝廷已经派人去周边的小国寻找有价值的植物了,只是收获不大。   另一方面出海的事情也已经在朝廷的考虑范围之内了,准备工作首先是从工部做起,朝廷这一年来在各地搜罗了一批造船的能工巧匠,再加上工部原有的匠人,大约到明年,就可以正式启动造船计划了。   到时候他也会被调往工部,包括最先提出这个想法的魏大人,到时候肯定也是要被调过去的。   大皇兄在兵部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父皇授意的,如今兵部也算是有了一部分改变,原本安排魏大人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兵部改革的口子既然已经撕开了,后边也就不用着急了,按照父皇的话来说,蚂蚁吞大象,慢慢熬就是了。   “这事儿,魏大人做的对,不管这稻种能不能成,孤都会告知父皇,皇庄这边明年也要种一些,就算一时没办法达到预期中的产量,日后未必不能,毕竟大靖朝有这么多能工巧匠在,不过还得麻烦魏大人今年先匀一些稻种和农人过来。”   他倒不是信不过魏大人,就是觉得事情不太可能这么顺利,得做两手准备,如果明年种出来的稻子,产量没有达到预期,那也并不意味着就这么放弃了。   能在安南国达到如此高的产量,就说明这稻种有其优越之处,皇庄里养着培育植物的好手,代代相传,积累了那么多的经验,未必想不出好办法来。   所以还是尽早的让皇庄也培育一部分最好。   没想到事情的走向是这样的,魏时倒是答应的痛快利落,跟发条玩具和正在研究当中的钟表不一样,后者他真的是想用来牟利,所以不太愿意把利益分出去。   但是前者就跟利益无关了,让人往安南国跑这么一趟,又让夫人安排着试种,并非是为了牟利,而是想着能让更多的人吃上饭,少一些乞儿。   太子的安排,固然会分薄他的一部分功劳,但是相应的,如果他这边真种不出什么道道来,在圣上那里没有功劳,苦劳也还是有的。   更何况,这样确实是能够让高产的稻种更早的被推广开来。   魏时是相当乐意的,当场就应下来了不说,还拿了不少画像给太子。   “这些都是他们在安南国画的,各个时期的稻子就长这样,明年在皇庄种的时候,也可以对比着来。”   果然是光明磊落、坦坦荡荡的君子,太子自认为没看错人,他是不会让这样的人吃亏的。   本来是想交流育儿经验的,不过现在有了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当初回京的路上,魏大人跟他说起过很多的想法,有的听起来真有些天马行空,摸不着边际,但是安南国的稻种已经找到了,虽然不确定在大靖朝能不能同样高产,但是这也已经表明,周围的小国确实是有大靖朝没有的好东西。   这个路子是对的,那就可以走。   而魏大人那么多的想法,还真有可能逐一实现,最起码现在已经给了人希望和信心。   因此,在安排好稻种和农人的同时,他也想跟魏大人多聊一聊,看还有没有一些新的思路和想法。   魏时的思路和想法是挺多的,也还没有到被掏空的时候,只不过这些东西都太过超前了,现在提出来,那可就不是天马行空的问题了,是白日做梦才对。   白日梦这种东西,也就是在自己脑子里想想,跟谁都没法说。   今天的一切对于小皇孙来说,真跟白日梦差不多了,第一次出宫,第一次交朋友,第一次玩那么多没见过的好东西,从魏伯伯家出来的时候,父王还抱了他,就像魏伯伯抱他今日交的朋友一样。   美滋滋。 第118章   第一本画册很快就被刊印出来了,除了太子那边之外,比较亲近的人家,魏时都有送,老师家中,师伯那里,还有几位朋友那边,当然了岳父家里送的是最多的,谁让他们家孩子最多呢。   堂兄那里也寄过去了一本,至于江佑府那边,魏时是一口气寄过去了十六本,魏达一个人当然是看不了这么多的,可族里还有那么多孩子呢,父亲又是在族学里头教书。   说实在的,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希望父亲后半辈子都在族学度过,两边不住到一块儿去,平时写写信、寄些东西,这样的状态最好了。   三年一次,又到了要考核朝廷官员的时候,魏时对此还算是有信心,毕竟他去年跟着太子和大皇子外出赈灾,今年又在大皇子的带领下,把整个兵部的工作效率都提高了不少。   怎么算,怎么都该给他评个‘优’,如果运气还不错的话,也能往上再提一级。   魏时做官虽不是奔着升官发财来的,可官职的提升本身就是对功绩的肯定,而且拥有的权利越大,能做的事情也就更多。   说到底,对于升官这种事情还是向往的。   让魏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升官的愿望是达成了,不过他又被调到了工部。   在官场上勉强还能算是新人的魏时,真不太想挪地方,一来是差事已经熟悉上手了,二来跟同僚们也已经磨合的差不多了,猛不丁重新换一个地方,又基本上相当于是要重新再来过。   想想还是有些让人郁闷的。   不过能够从正六品主事升为从五品员外郎,运气也算是不错的了,二十一岁的从五品员外郎,听着就让人觉得爽气,他这仕途确实算是顺利的了。   要知道大伯为官多年,在守孝之前,也仍然卡在正五品知州的位置上,父亲就更是不用说了,知县的位置一坐就是那么多年。   工部也还有老师在,右侍郎基本上就相当于工部的三把手了,前提是不把三皇子和今年刚刚调过来的太子算在内,如果把这二位算进来,那所有的官员都要按照次序集体往后排了。   原本在礼部养老的师伯,这一年也算是彻底退下来了,当今终于批了师伯的致仕折子。   为官多年,一直坐到正二品的师伯,如今退下来也算是顺势而为,而绝非激流勇退,毕竟已经到了这把年纪,熬不住了。   当然了师伯并不服老,还打算把剩下的这些时间都投入到算学当中去,研究算学难题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还是扩大算学的圈子,让算学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吸引更多的人来学习它、研究它、重视它、发展它。   这一点想望,可以说是跟三皇子不谋而合,今年过去给师伯拜年的时候,魏时就遇到了还在沈府逗留着的三皇子。   这位对算学绝对是真爱,进入朝堂都已经三年了,硬是没泛起什么水花来,倒在算学圈子里获得了一部分认可。   师伯就挺认可三皇子的,一辈子没收过徒的人,还真动了收徒的心思,只是这身份上不太合适,为官的时候要避嫌,不做官的时候,又不太好意思跟三皇子提这事儿了,毕竟一退下来就跟人家提这事儿,显得之前一直不提就是有所避讳。   大过年的,魏时就听师伯念叨过几次这事儿,老爷子不光是遗憾不能收三皇子为徒,还特别遗憾不能收他为徒,说一辈子就起了这两回心思,都没能如愿。   上了年纪的人,真就成了老小孩,谁能想到曾经的户部尚书,当今的肱骨之臣,如今委屈巴巴的像个孩子一样。   不过这事儿真是爱莫难助了,他是已经拜了师的人,不可能再改拜师伯为师,三皇子也不是他能够做主的人,能不能做师徒,只能是看缘分了。   就跟夫人一直期待的‘小棉袄’一样,夫妻俩身体倍儿棒,药膳也都吃着,可什么用都没有,还是得看缘分什么时候降临。   能由缘分决定的事情不多,大多数还是靠人为的。   就像曹昐和魏远,一个是太子的嫡长子,身份尊贵,一个是从五品员外郎的嫡长子,虽然父亲前途可期,可是跟一国储君比起来,一辈子的终点都比不上人家的起跑点。   这样的两个人不光是成了朋友,还会时常在一起玩耍,甚至是两个人学习的内容,都互做参考。   魏远的故事画册、五子棋,还有平时哼的童谣,曹昐也在学习,曹昐这边呢,要学的礼仪规矩,魏远也在学习。   还真不是大人相互借鉴,而是小孩子互相学习,一个给另一个做小老师,‘老师’和‘学生’这两个角色互换着来。   两个小家伙都不大,所以两边的大人也就没管,等到六七岁的时候可就不行了,两个人学习的内容就不再适合对方了,一个要往科举上使劲儿,另一个要往治国管臣的方向上学习,再相互做对方的老师,那可就是耽误工夫了。   太子一趟趟的带着小皇孙到魏府来,虽说主要是为了孩子,可旁人不知道啊,哪怕没有入东宫,没有做东宫的属官,魏时身上也照样贴上了太子的标签,而且还是太子眼前的大红人。   再一联想到魏时之前在兵部的时候,跟大皇子关系处的也不错,甚至差不多已经是大皇子的马前卒了,如今离了兵部,改弦易辙的速度这么快,也是让人大跌眼镜。   是以,外界对魏时的评价可谓是毁誉参半,一方面,这位确实是年少有为,另一方面这些年来表现的也极为功利。   不只是在大皇子和太子的事情上,也不只是在拜师和娶亲的事情上,作为三元及第的状元郎,魏时在中状元之后,几乎就再没有什么诗作和杂文了。   仿佛多年苦学就只是为了考科举而已,这在很多人看来,难免功利了些。   魏时又是个不太热衷于交际的,交好的几个人,大多都是很多人够不到的圈子,是以能够为魏时说话的人不多。   这事儿魏时自己不是不清楚,他只是朋友少,并不是没朋友,不管是曹安和刘钰,还是纪风锦、刘子成和郑家逸,都有跟他提过醒。   人的名,树的影,在大多数人看来,名声确实比较重要,魏时并非是不爱惜羽毛,不看重自个的名声,可这事儿本来就是无解的。   魏时原本是不觉得自个儿功利的,不过仔细想想这份功利性确实存在,他寒窗苦读多年就只是为了考科举入仕途而已,而并非是因为喜爱。   一朝中了状元之后,他也确实不想着写诗作和杂文了,甚至都不想再做算学题,跟对这些东西有着纯粹热爱的人相比,他的确是功利了些。   至于拜师和娶亲,也不乏其中的功利性,如果老师只是一个普通的进士,如果岳父只是一个平民百姓,不管是拜师,还是娶亲,这两件事都不可能成的。   跟太子和大皇子相交,也有其身份上的原因,如果不是因为这二位的身份,他不可能听大皇子差使,也不可能跟太子一道出去赈灾,并跟人家侃侃而谈,试图把自己的想法输出,影响到太子,进而影响到整个大靖朝。   所以,他本人还真有几分功利,并非是不染凡俗的仙人,也并非是举世混浊我独清的清高之人。   或多或少,普通人身上都是有些功利性的,魏时自认为并非是功利至上之人,之所以名声上毁誉参半,让不少人议论,无非是因为有些招人眼了。   他让人觉得有功利性的地方,都是招人眼的地方,是以才会引起那么多的议论。   对此,他倒是很能够看得开,毕竟是从后世而来,他很清楚,无论是什么人,舆论都不可能一边倒,毁誉参半也算还可以。   更何况他又没做出过什么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情,所谓的功利性,对于官员来说,不过是无伤大雅之事。   既不能影响他做官,也不影响他正常的生活,更不会影响到他的家人。   说到底,一个官员的立足之处,无非是两点,一点是能力,一点是上头有没有人,这两点魏时都具备,底气够足,前途可期。   倒是也不用关注外界的那些纷纷扰扰。   两个小孩子既没有获得外部消息的途径,也还没有到能够理解这些事情的年纪,太子却是懂的。   自从登上储君之位以来,面对的压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对于外界的看法,他一开始也是很在意的,甚至有好几天为此失眠。   不过后来想开了,也就没事儿了,左右不管是在什么样的位置上,即便是父皇,也很难让人人都爱戴吧,就连金银珠宝、古董玉石,都还有人嫌弃其市侩呢。   内心强大之人,是不会畏惧这些谣言的。   魏大人身世坎坷,又年少成名,所以才会拥有强大的内心。   在这一点上,他跟魏大人还是挺像的。   这种惺惺相惜之情,几乎是已经跨越了朋友,上升到了知己的阶段。   对于太子而言,这种感觉还是比较陌生的,但他也确实是从魏大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从前、现在和未来。   在工部办差,太子和魏时的目的都是明确的,就是为了发展造船业。   大靖朝之前几乎没有重视过这个,工部之前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在水利、山泽、屯田、工匠、交通这些方面,对于大海,朝廷之前从未想过迈出去这一步,因此在工部这边,基础也是不多的。   能提供的也不过是几个造船的工匠,以及去年从全国各地搜罗过来的工匠,但是这些匠人之前所造的船,基本上都是用在江河湖泊上的,用在海上的船,基本上都是走不了太远的小船,根本就不能用于远航。   要想造出可以用于远航的大船,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一项从无到有的工程。   最主要的还是关于船身的设计,工部对此缺乏经验,魏时呢,这真的是在他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了。   虽然也是学过物理的人,可是初中物理和高中物理真管不了造船的事儿,他也就是能做个发条玩具出来,设计船身对他来说难度就大了。   这事儿只能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办,他也就只能在旁边提提意见,比如说把全身按照比例做小,这样就可以放在湖里或者是河里进行试验,总不能一上来就耗费人力物力去做大船,再把船只送到海边上去试验。   另一方面就是他知道的那些理论了,关于浮力的问题,关于密度的问题,总之,四年物理课学的东西能沾点边儿的,他都掏出来了。   剩下的还看这些专业人士,他除了负责协调之外,能做的也就是算算数了。   果然算学这一个科目,不管是在哪一个部门,都是免不了要用的,在户部的时候如此,去了兵部也是如此,来了工部,计算量照样也很大。   难怪三皇子可以在工部如鱼得水,确实是找到发挥的地方了。   魏时要办的差事,基本上就是在工部另辟了一个小部门,里面的人都听他的,由他安排和协调,而他则是直接对太子负责和对接,压根就不受工部尚书和左右侍郎的管制。   地位可以说是超然的。   沈舟一方面替自家学生觉得高兴,另一方面,心里头也是有一些遗憾的。   毕竟他就只收了这么一个学生,要传的本事更多是关于水利方面的,魏时学了不少理论知识,但是从来都没到水利工程现场去看过,更没有参与过,理论知识学的再多,也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   之前那大哥要去了户部,后来又被调去了兵部,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地方,好不容易调回到了工部,直接另支了一摊子,压根跟水利这事儿不沾边儿,而且整天是忙的一个头两个大,哪还有时间和精力过来跟他学习水利。   本来听说学生要被调过来的时候,沈舟还是挺高兴的,他都已经设想好了,作为工部的三把手,他还是有些权利的,完全可以把学生调到水利这边来。   在京城的时候研究研究图纸,等到了需要出京施工和检查的时候,他就把学生也带过去,边看边学,对着图纸讲跟对着实物讲,还是不一样的。   可惜了,打算的好好的,也不能如愿。   好在是自己年纪还不算很大,最起码也能在工部再呆上十几年,朝廷要造船总不能造上十几年的船吧,等步入正轨之后,也就用不着这么多人在里边了。   酷爱算学的三皇子,时不时的也会到魏时这边来帮帮忙,当然了,仅限于帮忙算术,其他的就不成了。   这位跟大皇子一样,不乐衷于交际,眼睛里就只有自己喜欢的东西。   魏时跟三皇子虽然不能算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但爱好和追求的方向不同,除了公事之外,聊起旁的事情来,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时不时被三皇子‘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瞧一瞧,魏时从头皮发麻到若无其事,也不过是经历了小半个月的时间而已。   他知道三皇子的可惜是真诚的,就像这位对算学的热爱一样真诚,但他是真的对钻研算学难题没什么想法。   设计船只要用到的计算量很大,牵扯到的各方面知识也很多,尤其是几何方面的,当下对于几何的研究还是比较少的,积累下的经验也不多,这也就显得魏时在这方面的天分尤为突出。   他很能理解三皇子的‘可惜’,只不过人生理想真的不一样,他对算学属于相爱相杀、相互折磨的那一类,跟‘真爱’扯不上边儿。   魏远是二月初一的生辰,过了今年的二月初一,小家伙就满四周岁了,特别巧合的是,刘钰家的小棉袄,生辰刚好比远哥儿晚了一天,生在了今年的二月初二。   不过刚刚当了父亲的刘钰,并不在京城,而是回老家赶考去了。   自打是成了亲以后,刘钰的上进心可以说是拔高了一截,说浪子回头有些过了,但整个人确实是由内而外的变了,虽没比之前成熟多少,但是比之前靠谱多了。   所以哪怕纪氏生子不在跟前,多数人对此也都是欣慰的。   孩子洗三礼的时候,作为姑姑、姑父和表哥的一家三口,也都过去贺喜了,魏时还特意做了一首贺儿诗应景。   刘枫抱了孩子好几回,瞧着小姑娘还没长开的脸,那是真的……眼馋,期盼了那么久的‘小棉袄’,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缘分何至于这般难求呢,哪怕是先给她再来个小儿子呢,也能让人满怀希望不是。   不像现在,她真有些担心这生孩子的缘分可能就这么断了,跟堂兄和堂嫂一样,多年来膝下就只有那么一颗独苗。   洗三礼过后,也是刘枫抱着侄女儿回的产房,弟妹的脾气性格还是一如既往,哪怕生孩子才三天,也端端正正的坐在床上,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半分属于产妇的虚弱都瞧不见。   同样是生过孩子的人,刘枫瞧了都觉得有几分心疼,远哥儿洗三礼那一会,她虽然不能说是蓬头垢面,可也不过是梳了梳头发、洗了洗脸而已,什么妆都没上,人也是半卧半躺在床上。   弟妹就是太端着了,虽说人跟人之间的性格不一样,可像弟妹这般,受罪的就只有自己。   “小姑娘长得可真好看,刚才哭声也挺响亮的,你在屋里头有没有听着?”刘枫把孩子放在弟妹旁边,帮着掖了掖被角。   “听见了,声音就跟春节时的爆竹一样,特别响亮,我都不敢相信。”   毕竟小家伙在刚出生的婴儿里头不算重的,身量也不算长的,又是个姑娘,没想到哭的声音会这么大,特别长脸。   “这说明胎里养的好,孩子才这么有劲儿,外边人都已经安排好了,你也稍微先躺下来歇歇,这会儿没有旁人会再进来了。”   现在这个时候也就是自家人进来瞧瞧,在自家人面前何必拘着。   纪氏抿了抿唇,“我倒是还不觉得累,这几日一直躺着,早就想起来坐坐了。”   那你也别这么端端正正的坐着,好歹往后靠一靠,就算是没生孩子,正常人在床上一直这么坐着都会觉得累。   刘枫有心还想再说些什么,可是看着弟妹‘冰清玉洁’、‘目光坚定’、‘端正严肃’的脸,到底是把话咽下去了。   这过日子从来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她又何必以己度人呢,或许人家这样才高兴。   刘钰家的小姑娘,因为父亲不在家的缘故,所以迟迟都未起名,不过做娘的倒是给孩子起了个乳名,就叫‘青娘’。   乳名都是寄予了父母的一番爱意的,花样也是特别的多,远哥儿三岁多的时候,就已经不让人喊他的乳名了,‘丑奴’这两个字,哪个都不好听,合一块儿也不好听。   所以现在整个魏府,基本上已经不会再出现‘丑奴’这个名字了,就算是外祖父和外祖母过来,也都是顺着孩子的心意喊。   孩子再小,也都是要面子的。   ——   几场春雨过后,从安南国带过来的稻种已经种下了,皇庄那边是什么情况魏时不知道,自家这边儿,从种子到才露尖尖角的小禾苗,真的是牵动着很多人的心。   魏时休沐日的时候,还特意带着妻儿过去瞧了,当然除了妻儿之外,还有跟着儿子一块来的小皇孙。   小皇孙来魏府已经是熟门熟路了,太子忙得抽不开身的时候,压根就不陪着一块过来了,让侍卫和嬷嬷把人送过来。   要出京城,除了安全问题要特别注意之外,还真没有旁的了,甚至前者也不成问题,毕竟去年年景好,乞丐少了很多,京城附近更不可能有匪患。   至于太子的政敌,且不说他还没发现太子有什么政敌,就算是有,那也不该对着三岁多的小娃娃下手,真要刺杀那也该是冲着太子去。   用来种实验田的庄子,在夫人这边只能算是普通的庄子,并非是地理位置优越的温泉庄子,不过胜在面积够大,房子建的也足够多。   魏时一家三口再带上小皇孙总共才四个人而已,但是带来的侍卫和下人却不止四十个,地方小了还真住不开。   刚刚露出小禾苗的庄稼,其实真没太多的看头,在田间地头走一走,教两个小孩子两首关于春天的诗作,剩下的时间基本上就是在给两个小娃娃普及知识了。   甭管是在深宫里长大的小皇孙,还是时常跟着父亲出来玩儿的魏远,对于庄稼、植物和农具的了解都不是太多,魏时基本上就带着两个孩子认东西了。   比较尴尬的是,在农具方面,他本人也是不怎么擅长的,经常要请教旁边的农人。   顺带还教了两个小娃娃论语里的一个句子——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   这种见缝插针式的教学方法,不分类别,什么都教,胡子眉毛一把抓的方式,在整个大靖朝也是极为罕见的。   两个小家伙的学习能力还是不错的,在无从比较的情况下,魏时这个做‘老师’的,颇为满意。   一个大人带两个乖小孩,既不会手忙脚乱,又特别的有成就感。   刘枫只是跟着去田里看了看,之后就没再陪着了,在庄子里还待不了一天,夫君和儿子还好,往年天气暖和的时候也时常过来,什么野味儿都尝过了。   小皇孙可是头一次来,这头一顿的午膳自然应当丰盛一些,把田里、林子里、庄子上有的稀罕物都搬上来。   什么香椿炒蛋、蘑菇炖野鸡、萝卜炖兔子、鲜鱼汤、凉拌野菜……连野菜团子都端上来了,唯独没有端上饭桌的应该就是蝗虫了。   魏家一家人都接受不了这个,是以,蝗虫价格炒得高的时候没吃过,蝗虫的价格降下来了,也没想着把这东西搬上餐桌。   大部分菜色对于小皇孙来说,还是比较新鲜的,尽管有一些味道接受不了,但是菜色很丰富,有不喜欢的,也有喜欢的,放进嘴巴里,瞬间就可以征服味蕾。   小孩子的记忆力跟大人相比,或许差别并不是很大,只是在方法上没有门路,一些植物和农具的名称又相当之拗口,回去的路上,魏时一边用炭笔画出来,一边问这两个小孩子,都不能全部答对。   看来这两个小娃娃都不是过目不忘的天才,魏远要比曹昐好一些,一方面是年龄上要大出来半岁,另一方面也跟魏时之前的训练和教导有关系。   记忆东西也是有逻辑可循的,是有方法可以运用的,魏时不只是尽可能全面的教儿子知识,也在慢慢的引导他学习的方法。   两个小不点儿,如今感情是越来越好了,走路的时候都要手牵着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亲兄弟呢。 第119章   祖母三周年的忌辰,二月份就已经过去了,但是大伯起复重新做官一直拖到了五月份。   这消息还是太子告诉他的,毕竟是在吏部呆了整整三年,又是一国储君,想要知道些内部消息并不困难。   丁忧之前,大伯已经在柳州城做了多年的知州,这个位置不可能空缺三年,也不可能如今再把旁人调走。   大伯等了接近三个月,才算是等来了这么一个还算合适的空缺。   还是在地方上,安广府的正五品同知,同样是正五品,知州是一地的父母官,但是同知就算不上是父母官了,而是用来辅佐知府的官位。   从地理位置上,柳州城还算是富庶,安广府也不差,不过后者跟江佑府紧挨着,也就是说大伯即便是去任职了,跟父亲离得也不远。   但是这两个地方离京城都挺远的。   魏时也不知道是该替大伯高兴好,还是惋惜好,能够顺利起复,自然是一件好事情,可仍旧待在正五品的位置上,就未免让人有些意难平了。   大伯毕竟是做了这么多年的官,魏时这才几年,可已经是从五品了,这其中固然有时运的原因,但是不看起点光,从晋升速度上来说,也是有一些差距的。   堂兄的位置今年没有变动,毕竟在燕县做知县的已经不是父亲了,没有了人情在,堂兄之前为了孝期又特意请了好几个月的假,如果在三年的任期内没有突出的功绩,照理位置也是不该提的。   一直等到七月份,全年最热的时候,魏时这才收到来自父亲和大伯的信。   父亲信上主要交代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情就是留在族学做先生,上面大篇幅的描写了,族人和学生对他这个老师是如何如何不舍,尤其是他教的那些学生们,一番赤子之心,着实让人感动,所以便舍弃仕途留下来了。   第二件事情就是小弟的事儿了,父亲在信上说,大伯要亲自带过去教导,如今小弟已经跟着大伯去了安广府。   凡事有一就有二,他当初送嫡姐出嫁之后,就干脆留在大伯那里了,小弟如今跟他当时也差不多,甚至连年岁也差不多,他当年留在柳州城的时候十一岁,小弟今年也是十一岁。   十几岁,大概是人生最好的年纪了,像是正在拔节的竹子,因为生长速度过快,都能够听到拔节的响动声。   自己也做了父亲之后,魏时虽然还是没办法对父亲的育儿态度感同身受,但不得不说,心比之前软了。   再加上祖母孝期这几年,父亲与他通信频繁,信上也会写一些贴心的话。   魏时是个没出息的,在这种事情上,耳根子很软,心也很软,写在给父亲信上的话也很软。   ——   时间匆匆忙忙,从不肯停留。   转眼间,魏远就已经七岁了。   跟父亲不一样,魏时在考取县案首之前,几乎没什么才名,但是魏远就不同了。   六岁的时候,凭借一首形象生动的《咏兰》,便获得了神童的称号。   刚满七周岁的时候,又做了一首《十五月圆夜》,名声更甚。   再加其善书法,通音律,晓诗书,年纪不大,就已经很有名气了,而且跟很多的书画名流都有交往。   在诗书画乐这几个圈子里,七岁的魏远,名气要大过三元及第的父亲。   诗书的灵气,向来都是让人琢磨不透的,魏时多年努力进学,写的文章、作的诗仍旧缺乏灵气,技巧是不能够代替灵气的,只能说是技巧掌握运用的通了,可以稍稍掩盖其中的匠气。   有一个神童儿子,对父亲而言是骄傲的,但骄傲之余,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小苦恼。   小树苗再是俊秀挺拔,毕竟还没有长成参天大树,需要有人好好呵护,施肥浇水,剪去杂乱的树枝,引导其向上成长。   儿子越是优秀,做父亲的只能越是谨慎,既怕让孩子走了弯路,也怕没有充分发掘出儿子的潜力来,明明是可以名垂千古的人物,倘若只可以风流这一世,那损失可不小。   所以教育孩子的每一步,魏时可以说都是小心谨慎的,只不过他也没办法一直陪在孩子身边。   大靖朝用于远航的船已经造好了,并且已经在海岸试行成功,时间最久的一次,是在海面上航行了整整七天七夜才回来,不过除了一些小的岛屿之外,始终没有找到更大的陆地。   而大靖朝即将要进行第一次的远航,魏时就是此次远航的负责人,官职也从三年前的从五品员外郎,升到了正五品郎中,晋升之路就好像是开了挂一样,但机遇跟风险是并存的,就像眼前。   大靖朝的第一次远航,大致的路线已经规划好了,要带的人员和物品也都安排好了。   上上下下加起来足足有一万两千五百人,即将要出海的船有一百零八艘。   除了全副武装的士兵和武将之外,还包括有像魏时这样的文臣,有来自工部的,有来自户部的,还有来自礼部的。   太医、郎中、厨子、奴仆这些也都带着呢,除了日常所需的食物药材衣物之外,也带了金银、瓷器、丝绸和发条玩具。   最后一项自然是夹带在魏时自个儿的行李里,如果这一趟出海顺利的话,真的可以找到一片大的陆地,那不光是意味着一个新的发现,更意味着一个贸易通道的开启。   赚自己人的钱还得带着些良心,赚外族人的钱,那就可以做一个纯粹的奸商了。   魏时并不是此次远航官职最高的人,还有一个正四品的武将呢,刚好跟魏时还有些关系,这位可是他嫡亲的二舅兄,风险与机遇并存,大靖朝没有外敌来犯,又没有想着开疆阔土,武将除了熬资历之外,能立功的机会实在不多。   尽管出海的风险很大,可是这么一个统领兵将的名额,还是二舅兄极力争取来的,甚至还用了些关系。   不过,尽管二舅兄的官阶要高于他,但是统管全局确实是他的事情。   从计划出海到现在,实际上已经过去了四年的时间,整整四年的准备,有一大半是花在了造船上,剩下的就是人员的安排和路线的规划了。   离别之日将近,魏时对自己参与造出来的船有信心,对他亲自参与挑选出来的船工也有信心。   但出海毕竟不是一件可以完全被人为把控的事情,真要是遇上大的风浪,或者是倒霉透顶,直接遇上龙卷风了,那生还的可能性真不大。   魏时这么爱惜小命的一个人,如果早知道会摊上这差事儿,可能……之前就不会提这个引子了。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这事儿是他从头到尾都参与了的,如今别说是旁人了,就连他自己也舍不得喊停。   离别之日将近,怀着最好的期待,做最坏的打算,魏时对家里人可以说是嘱咐了又嘱咐。   姨娘年纪也不小了,而且惯来思虑的事情比较多,所以姨娘这儿主要是得安心,别自己吓唬自己,他在外头还没出什么事儿呢,姨娘这边再吓出个什么病来,上哪儿说理去。   夫人这里,压力其实是最大的,他这一趟出去,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半载,府里府外的事情可就全靠夫人了,哪怕他已经拜托了几位亲友,也专门去拜托了太子,可有些事情必须得夫人自个儿撑着。   远哥儿,已经不能算是小孩子了,七岁的人,还没有他肩膀高呢,但已经非常优秀了。   放到七年前,他大概自己都不会相信自己会教养出来这么好的孩子。   魏时想要告诉儿子的是责任和担当,作为家里的小男子汉,哪怕年纪小,也要做最坚强勇敢的那个人才行。   老师和师伯那里,几位关系亲近的友人那里,在临行之前,也都已经告别过了,大伯、堂兄和父亲那里也都已经写过信了,虽然还没有收到他们的回信,可这该交代的事情都已经交代了。   带着对亲人的不舍,对未来的憧憬和担忧,饮过圣上亲自敬的酒之后,魏时终于上了船,踏上远航的路。   ——   第一次远航,魏时并没有想走得太远,路线规划他也有参与,甚至可以说,基本上是由他主导的,正是因为插手的地方太多太细,所以第一次远航才会由他来做这个领头人。   文科生的优势在这里就很明显了,学过郑和下西洋的人,完全可以参照这位古人曾经的路线来,虽然历史已经发生了转变,大靖朝跟明朝造船技术和水平也不相同,但是前人走过的路,最起码应该是已经规避了风险,并且试验过已经能够走通的路了。   像是跟大靖朝国土连接着的安南国,还有安南国西边儿的几个国家,这倒没必要过去探访,毕竟在陆地上就可以抵达,但是在遇到恶劣天气的时候,是可以过去停靠的。   魏时带领的航队,还在更往西的地方,在黄头发蓝眼睛的人那里。   至于有着玉米、辣椒、地瓜的‘新大陆’,在航海技术没有趋于成熟之前,魏时还不敢打那边的主意,毕竟风险太大了,他可是一个相当惜命的人。   第一次远航虽说是在海上走,但基本上是沿着大路边缘在走的,风险要小很多。   作为领头人,魏时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不光是要协调安排这一万多人,每一次登陆到一个新的国家和地方,也是由他领着户部的几个官员跟当地建立关系。   当然不是什么盟国契约之类的关系,只是友好往来罢了,大靖朝可以采买当地有特色的植物和工艺品,同样也可以把从家乡带过来的稀罕物贩卖到当地去。   无论是瓷器、丝绸,还是魏时带过去的发条玩具,在各个地方都颇受欢迎,反倒是茶叶,有能够接受的国家,但更多的对此并不来感。   大靖朝第一次出海航行历时十二个月零八天,除了已经探寻到的航道和跟各个地方建立了友好通商的关系之外,还带回来了大批量的金银,以及大靖朝没有的植物和工艺品。   之前带过去的货物,包括茶叶在内都已经全部卖出去了,而且换回来了大批量的金银。   价格都是魏时亲自定的,最开始的时候,也是他亲自跟当地的官员和商人谈的,价格几经浮动,最后才确定下来。   随行的几个官员一开始是真有些不习惯,瞧起来文质彬彬的魏大人,就算坊间传闻其颇为功利,可也没想到能‘功利’到这种程度,跟外族人谈价格的时候,那真就跟奸商没什么区别。   在大靖朝五六两银子就能买一匹的绸布,魏大人硬是能换回来四五十两的金子。   金银的兑换比例一直是十三点多,这也就相当于,几乎是把原本的东西卖出了百十倍的价格。   大靖朝的奸商都不带这么玩儿的,准确的说是玩不了这么大的。   魏大人的形象在这次出海的过程当中,一直都在打碎了重聚。   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位只有二十四岁的年轻人,的确是他们这一万两千五百多人的主心骨,在广袤无边的大海上,在外族人的领土上,能够给他们带来安全感,也能够指引方向。   这一趟出去收获是够大的了,但人也是够受罪的,从大靖朝带过去的食材早就已经吃得七七八八了。   粮食还有一些,但是像瓜果蔬菜这些不易存放的东西早就没了,只能是从外族人那里采买一些,运气好的,凑合着能吃,运气不好,那就只能吃白米饭就蒸鱼了。   一年的时间里,魏时吃的最多的就是鱼了,海里的鱼跟江河湖泊里的鱼还是不一样的,厨子们做鱼的技术绝对是那种不断提高和进步的,很多鱼一开始根本就做不出好的味道来,做得次数多了,尝试的花样多了,才慢慢积累出经验来。   魏时人倒是没瘦多少,只是黑了不止一个度,不光是他,出行的一万两千五百多人里,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不被晒黑的,就看谁黑的更厉害了。   初见魏大人,太子都没敢认,五官还是原来的五官,双眼甚至比之前更加深邃有神了,就是这肤色,真真是折损了不少的俊朗。   “魏大人一路辛苦了。”   来之前明明想好了很多的场面话,想夸一夸魏大人,想夸一夸魏大人身后这一万两千五百人,这些人近乎是拿着性命在去为大靖朝拼搏了,给予什么样的赞誉都不为过。   魏时知道自个儿黑了,整天在海上飘着,不被晒黑那才怪了呢,但是没有出海的太子,怎么瞧着好像也黑了,而且还……糙了不少。   “这都是臣应该做的。”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君臣之礼也还是要守的,场面话更是要说,虽然他现在特别想问一问,太子是不是一直在这海边守着了,所以才会这么及时的接到他们,才会被晒得这么……黑。   慰问了友人魏大人,太子这才把目光转向其他人,代表朝廷,慷慨激昂的说了一番赞语。   紧跟着又是接风洗尘,一直到晚宴之后,魏时跟太子才有单独说话的时间,迫不及待的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早就知道魏大人会这么问了,太子倒是也没瞒着。   “这事儿算是凑巧了,从安南国带过来的稻种,今年正在南边大面积普及,孤正好负责这事儿,也是正好到了这个地方,大概待了有三四天了吧,本来打算明天就启程回去的,谁承想正好赶上你们回来了。”   这事儿还真挺巧的,都能写进书里了。   不过,不管是他们远航,打通航线,跟各个国家建立友好贸易关系,还是太子大面积推广粮种,都是值得也会被写进史书里的,供后世之人学习。   这么一想,一年多的辛苦,四年多的坚持,也都是值得的。   “既然您在这儿,那我们还用等圣上的消息再回京吗?还是直接跟着您一块回去?”   一年多没着家了,魏时是真想念家里人,想回家的心已经是迫不及待了。   一下子带一万两千五百多人回京,太子就算是有这个权限,也不想要这么扎眼,储君不是那么好做的,人言可畏。   不过,只带魏大人自己回去还是可以的。   “其他人得在这边等着了,魏大人可以跟着孤直接回京,向父皇回报这一次的行程,也能早点回家见妻儿了。”太子打趣道。   魏大人可是个相当恋家的,除了上次赈灾,还有这次出海航行之外,基本上是走哪儿,就把妻儿带到哪儿,远哥儿那孩子,基本上是魏大人手把手教起来的。   这么恋家的人,在男子里头还是比较难见到的。   父子情深,夫妻情深,一家人和乐,也能够看出一个人的能力和担当来。   他自认也是一个能够协调好家庭关系的人,当然了,跟魏大人是比不了,毕竟东宫妻妾多,不像魏大人,如此之情深,弱水三千,只饮一瓢。   心软的人,才让人敢用。   安排好了回京的事儿,接下来说的就全都是公事了,太子关心出海远航的事情,这一路上的沟沟坎坎肯定不少,收获必然也是多的。   另一方面关于新稻种的全面普及,这些情况也得要告知魏大人一声,毕竟这位才是把新稻种从安南国挖掘过来的人,必然对这事儿挺上心的。   两个人絮絮叨叨的一直聊到半夜,越聊脑子就越亢奋,不管是刚刚从海上下来的魏时,但是已经连轴转了好几日的太子,都特别兴奋。   魏时是因为粮食,在皇庄培育了三年的新粮种,根据预估可以提高差不多五分之一的产量,能多养活不少人,而且这新粮种还是比较抗旱的,真要是再遇上旱灾,情况应该会比之前好很多。   太子则是因为那片广袤的天地,还有巨大的商机,大靖朝鼓励商业发展,而且并没有特别压制商人的地位,从这一点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大靖朝是愿意让商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知道商业发展的重要性。   魏大人这个头开得好,把大靖朝独有的稀罕物,以几百倍的价格卖出去,能赚到的金银太多了,这些经营可以储备在国库里,也可以用来跟外族购买旁的东西,比如粮食,比如马匹,比如药材……   一想到未来的发展,太子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声,三天三夜不睡也没什么问题。   魏时要进京,剩余的这些人和带过来的财物,就得交给二舅兄负责了。   没有皇上的诏令,这么多人可不敢一下子全都带到京城去。   毕竟是文人出身,早在船上,魏时就把这一路上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以及那里的特点和风俗地貌,全都整理成了书册。   他和太子还在赶路的时候,这本书册就已经差人快马加鞭送到皇宫里了。   所以在召见太子和魏时的时候,当今已经差不多把书册翻得七七八八了,对于魏时这一路上的行程,也有了一个大致的把握。   历时一年多的行程,上岸的次数高达三十次,牵扯到近二十个大大小小的国家。   作为一个有志于名垂青史的君王,作为一个渴盼四方来贺的君主,他看到的不只是这些国土上丰富的资源,也不只是未来海上贸易的繁荣,更重要的是国威。   在这些历史上都没有过记载的国家里,怕是从来都不知道东方有这样一个强大而昌盛的国土,魏大人一行不仅仅是开辟了航线,更重要的还是扬了大靖朝的国威。   自古以来,头一次被做出来的壮举,都将被载入史书,为后人称道。   还有什么比发现新的地方,比万朝来邦更能够让后人称赞的。   武力去攻打周围的小国,不过是劳民伤财,真正让这些国家,让更遥远的国家,因为实力臣服,那才是大国气派。   当今心里头就像是有一团火在燃烧,他几乎都可以预见史书上会怎么写,几百年几千年后,后人又将如何评价。   作为帝王,最为崇高的赞誉和肯定莫过于如此了。   魏时跟随太子,头一次也算是被皇上单独召见,与其说是紧张,倒不如说是新奇更多,毕竟当今并不是暴君,而且他也没做什么错事,相反应该是立了功的人。   立了功的人,就算是在宫里头也是有底气的。   有底气的魏时,跪都还没跪利索呢,就已经被当今免了礼,魏时本来还想着是不是要坚持行完礼,还是要听当今的,不等他纠结出结果来,就已经被太子扶住了。   得,这礼也别行了。   站直身子,魏时这才注意到旁边拿着笔不断写着的史官。   不管日后会不会名垂青史,但是这会儿,他应该的的确确已经被记在了史书上。   这种感觉远比单独面圣,更加神奇。   “爱卿一路辛苦了,你呈上来的书册朕已经看过了,涉及到的国家颇多,风俗礼貌也都各异,爱卿此举扬了大靖朝的国威,也开辟出来了一条新的商路,朕应当谢谢你。”   这可使不得,皇权之下,魏时还是有觉悟的,一边忙着行礼,一边嘴里还道‘愧不敢当’。   因为有史官在旁边的缘故,魏时总觉得他们君臣二人,连带着太子,都仿佛是在演戏一般,夸来赞去,客套来客套去。   不过之后,魏时就没心思再想这些了,被突如而来的惊喜砸昏了头脑,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   哪怕在出海回来的路上,他就已经想过皇上会给他什么样的奖赏,或许是金子,或许是再给他提一两个官位,或许是……封爵。   只从阶品上来说的话,做官最高的追求不就是封爵了。   只不过在大靖朝,封爵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王爵只有皇室子弟才能有,外姓王是没有的,开国以来就没有,而功臣所能封的爵位只有三等。   原本的公侯伯子男,在大靖朝直接被划去了末尾的两个,只有‘公侯伯’这三等,而这三等又被细化为七等,分别是:一等公、二等公、一等侯、二等侯、三等侯、一等伯、二等伯。   国公和侯爷都是超品,而伯爷则是正一品,一等二等之间的区别都是在待遇上,而并非是品阶。   大靖朝的爵位难封到什么程度呢,除了皇室子弟之外,迄今以来,就只有两类人获封。   一类是追随太祖打天下的,立下了不少战功的,不过到了现在这个时候,爵位差不多已经传承完了,就像刘唐将军,祖上也曾经被封侯,不过到了他这一辈儿,爵位早就已经到头了。   另一类就是外戚,妃子的母族是没得想,再受宠也不行,只有做皇后和太后的人才有的封。   皇室如此吝惜爵位的情况下,魏时原本也没敢抱太大的希望,只不过是想想而已,毕竟做白日梦又不犯法。   让魏时万万没想到的是,居然还就真封爵了。   正一品的一等伯,岁禄千石,可世袭三代。   封号也很有意思,航海伯。   新鲜出炉的航海伯,在拿到圣旨的时候,人都是懵的,脑子压根就转不过圈来,惊喜来的太过突然了,带来的冲击力实在是太大了。   好在虽然脑子懵了,但最基本的理智和意识还在,不至于在殿上,在皇上和太子面前失礼。   四年的努力,冒着生命危险出海,吃了那么久的海鱼,被晒黑了好几个度,在拿到这封圣旨的时候都值了,这可是能世袭三代的爵位,儿孙都稳了。 第120章   从皇宫离开,魏时这才往家里赶,上岸之后写的信,家里边应该已经收到了,只是他一次还都没有回去呢,刚来京城就急着进宫面圣。   不过看着紧攥在手中的圣旨,也是挺值的。   魏时坐的还是之前那辆马车,元宝已经回府报信儿去了,这会儿并不在。   孰不知,回府的元宝真真是把众人吓了一跳,宛如一只正在行走的黑面包子。   从来就没瘦下来过的人,如今又被晒成了焦炭,又黑又胖,如果说之前还有几分可爱,那现在差不多就只剩下滑稽了。   实在是让人有些没眼看。   不过吃惊的同时,元宝的到来,带给大家的还是满满的喜悦,这说明夫君/儿子/父亲已经到京了。   原本在收到信之后,一家人都在眼巴巴的等着盼着,这样的思念和渴盼之情,还促使着魏远做了好几首诗出来,其中有一首诗名字便是赠父亲,余下的几首,多是在倾诉内心的思念之情。   千呼万唤始出来。   风尘仆仆的魏时,形象上的变化不可谓不大,首先是黑了,其次,脸变黑的同时还带了那么一些红晕。   倘若是白里透红,那只会多添几分俊俏,黑里透红的话,真就只能是靠颜值撑着了,多亏了脸上的轮廓和五官,不然的话,真能够跟丑画上等号了。   一年多未见,甚至在爹爹上岸之前,父子俩之间连通信都没有,可照样没有觉得生疏。   已经八岁的魏远,少年老成的魏远,有着神童之名的魏远,在人前素来稳重淡定的魏远,就像大黑一样,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抱住爹爹的腰。   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掉,泣不成声。   魏时双手抱着儿子,一只手上还拿着黄橙橙的圣旨呢,上面的龙纹精巧细致,不容忽视。   心里头也是百感交集,一年多以前出发的时候,他确实是做好了最坏的准备,踌躇满志的同时,也有些埋怨自己之前逞能,倘若真出了什么事儿,对大靖朝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损失,但是对于他这个小家来说,真就是等同于塌了天。   所以即便是拿回了一个可以世袭三代的爵位,面对妻儿老小的时候,心里头也不是不内疚的,只能说这份内疚有减轻。   “爹爹已经回来了。”魏时拍着儿子的肩膀安抚道,有这一次就够了,他是真不想再出海了。   皇上大手笔给他封了爵位,这次出海带来的利润又这么大,另一方面最难啃的骨头已经是啃下来了,朝廷下一次出海,肯定有不少人抢着要去。   到时候他就不凑这个热闹了,孤家寡人可以不在乎自己的性命,但是有妻有子,有父母亲人,又怎么能不爱惜自个儿的小命。   魏时还真没有舍身成仁的勇气和担当。   一家人有哭的有劝的,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眼泪,刘枫这才问起夫君手中的圣旨。   那么显眼的明黄色,又被夫君一直拿在手中,想不注意到都很难。   “这是刚刚才领回来的圣旨,封爵了,一等伯,而且是可以世袭三代的一等伯。”魏时的声音有些激动。   从接到圣旨到现在,心情一直都还没能平复呢,这会儿瞧见了家里人,就更激动了。   事实证明,他还不是最激动的那一个。   姨娘腿软到站不住,还好是被夫人手疾眼快给扶住了,夫人呢,手跟眼是挺迅速明亮的,可扶起姨娘之后,整个人都在发呆,恍恍惚惚,回过神来之后又连问了好几次,生怕是自个儿听错了。   魏远原地跳了好几下,高兴的转圈圈,“爹爹实在是太厉害了。”   喜悦是可以被放大的,魏时心里头的喜悦这会儿就被放大了,大到整个人都幸福的快要冒泡泡了。   如果幸福喜悦到了极致,人真的会冒泡泡,那今日魏府的上空,应该已经是一片彩色的泡泡了,升腾飞旋。   过几日礼部的大人就该来了,魏府便不再是魏府,该要改换门庭了,航海伯府。   真真就跟做梦一样,从一个正七品知县的庶长子,到正一品的一等伯,简直是要比话本子还要传奇。   大半天的时间里,一家人都处在一种高兴又恍惚的状态。   白姨娘一会儿哭哭啼啼,一会儿又跑过去祭拜神明。   刘枫忙着让厨房准备饭菜,忙着照顾夫君洗漱,可在闲暇之余,竟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法,虎虎生威。   魏远则是成了父亲的小跟屁虫,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小黏人精一个。   别看魏时忙着洗漱,忙着用膳,可也没忘了考校儿子,临行前他可是都把儿子的课程安排好了,既没有请先生,也没有把儿子送去书院,而是拜托给了已经致仕好几年的师伯。   让曾经的正二品大员给儿子讲学,这待遇也是够可以的了。   不过这还真不是魏时主动去求的,而是师伯找到他这边的,除了师伯之外,还有几个他不怎么认识的名流,有诗作大家,也有音律大家,还有一位在本朝小有名气的书法家。   小孩子才做选择呢,大人自然是选择全都要。   关于科举的内容,师伯家远哥儿就绰绰有余了,至于其他的他并不怎么熟悉的名流,要教自然是教最擅长的。   魏时算是知道真正的神童应该是什么样的待遇了,像他小时候那种,真的是伪神童,光凭着一股子韧劲和努力,能学到的东西也都只是书本上的,照本宣科,跟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大概在于他把时间压缩了,在更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东西。   放到儿子这儿,不仅仅是把时间压缩了,关键是学到的内容跟普罗大众是不一样的,灵气这种东西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   就跟生孩子的缘分差不多,明明当初怀远哥儿的时候,也没怎么费劲儿,但是这第二胎的缘分可真就太难求了,除去他出海的这一年,夫人可以说是已经在这事儿上拗了四年的时间了。   如今也不知道有没有放弃。   他倒是不强求,有远哥儿一人,已经抵得过几十人了。   魏府的主子高兴,下人也跟着高兴,一来是水涨船高的道理谁都懂,二来也是因为……有赏钱,这么大的喜事儿,整个魏府里里外外所有的下人,都赏了三个月的银钱。   甭管是刘枫,还是魏时,亦或者是白姨娘和魏远,那都是不差钱儿的,魏家最大的金疙瘩就是玩具铺子了,虽然品种不多,可耐不住它畅销,好几年的功夫了,仍旧持续在供不应求的阶段。   一则是跟工艺和效率有关系,虽然已经开了三个作坊,可生产量仍旧是跟不上销售量,二则也是因为大靖朝的国土实在是太大了,京城这边,想买到的基本上都买到了,但是京城之外的很多地方,都还等着呢。   有一座挖不完的金矿,谁还能差得了银钱去,刘枫和魏时是直接分红,白姨娘和魏远则是月银比较高,白姨娘每个月的月银是一百两。   魏远呢,他的月银是不固定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在逐渐上调,现在每个月已经能拿到八十两了。   在八岁的小孩子里头,绝对算得上是富户。   当然了,再怎么富裕,也比不上拿分红的父母。   长大之后,好处有很多,比如说月银,比如说出行,比如说交友,但坏处也还是有的。   八岁的人,已经不能再跟着父母一块睡了,哪怕是久别重逢也不行。   魏远委屈巴巴的睡在了父母隔壁的房间里,可能喜欢写诗的人,情感都比较丰富吧,反正魏远是这样,倘若他再不懂事一些,肯定就拉着父亲跟他抵足而眠了,反而让母亲空守着。   不过,从小被魏时手把手带大的孩子,没这么不懂事儿,对父亲再是依赖和不舍,也不过是抱着自己的小枕头,去隔壁的房间睡而已。   应该是因为激动,夫妻俩躺在床上,迟迟都未能入睡,索性也不白费那功夫了,聊起了天。   上岸之后,虽然不能立时回京,可都是能写封信回家的,不光是魏府这边收到了信,刘府那边也收到了。   这次出海,基本上都是由夫君负责的,二哥的官阶虽然最高,但是只负责统兵和御敌,发挥的作用是比不上夫君的。   而且她也知道,夫君能去那是圣上钦定的,属于不可或缺的、独一无二的人选,但是二哥能去,真就是抢来的了。   所以就算是夫君能封一等伯,并不意味着二哥就能封二等伯了,不过也是立了功的人,怎么着也会有些奖赏吧。   高兴之余,刘枫也免不了要替自家二哥想想,不知道圣上会给什么奖赏。   魏时舒舒服服的躺在大床上,这床还是特别定制的呢,优点就是够宽,因为在宽度上已经超过了长度,在船上可没这么大的床,再加上又是在海上,晃晃悠悠的,哪怕已经习惯了,睡眠质量也不是很好。   赶来京城的路上,那休息条件就更不用说了,驿站还是老样子,比客栈要好一些,但跟家里头肯定是没得比,赶不上驿站的时候,甚至直接就窝在马车里,太子也没比他好到哪里去。   哪儿哪儿都不如自己家舒服。   “二舅兄每日都要在船上巡逻,他那肤色晒得比我还黑呢,过段日子瞧了,你就知道了,没个一年半载的功夫肯定是捂不回来了。”   在船上的时候还不觉得如何,等回来了,才发觉这黑皮肤是如此的突兀,他还不能算是严重的,元宝已经成黑面皮儿的包子了,二舅兄较之元宝更甚。   “倘若可以因此官升两级的话,被晒黑了倒也值得。”刘枫倒是不觉得肤色黑了如何,反正又不是白不回来。   武将能够建功的地方实在是太少了,所以但凡是有些机会,都会抢着去,六年前赈灾的时候如此,去年要出海也还是如此。   赶上太平盛世对武将来说,确实是有些‘残忍’,除了熬资历之外,很难找到别的晋升途径。   “我虽不知道圣上是如何打算的,可二舅兄这次的功绩是实实在在,能直接升迁最好,就算不能,那这份功绩也记上了,不会被抹没了去。”   当今赏罚分明,虽然有时候也会被人吐槽吝啬,但绝对不是一毛不拔之人。   “爹爹当年也一直想让几个兄长弃武从文的,只可惜没这天分,到了钰哥儿这儿,爹娘其实都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也没想着让他担起什么重任来,能顾得了自己就行,没想到刘家出的第一个正儿八经的文人,居然还是钰哥儿。”   只读书不练武,可算不上是什么正儿八经的文人,钰哥儿是自个儿考取了功名的,而且还是秀才功名,夫君走的那一年,钰哥儿刚刚入仕途。   不过这官职也是够低的了,秀才功名,哪怕托了关系,也只能从正八品的位置做起。   魏时要知道夫人是怎么想的,必然相当无奈,正八品在官场当中自然算是低的了,可对于刚入仕途的人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堂兄还是举人呢,一开始只能从正九品做起,熬到现在也不过是正八品而已。   作为官员,魏时可以明显的感知到大靖朝的蓬勃和生机,这一点从各地统计的参加县试的人数上,就能看得出来,参加县试的人数在逐渐增长,也就意味着读书人越来越多。   最近这两届的会试,上榜的人数也在扩大,越来越多的人获取了做官的机会,这样才能竞争上岗,不至于让庸官占着位置不动。   但是同样的,人越多,竞争获胜出来的人越优秀,在官场上的人想要升迁就越难。   对官员来说,或许并不能算是一件好事,但是于百姓而言,那就是利大于弊的好事情了。   想想刘钰,魏时都觉得惊讶,什么时候那个做事情只有三分钟热度的人已经长大了,成亲让刘钰仿佛脱胎换骨一般,在读书上发起了狠劲儿。   几年的功夫,还真就考到了秀才的功名。   魏时转过头来打量着夫人的神色,要知道这几年夫人可是对刘钰两口子羡慕的不得了,人家成婚晚,长女小了远哥儿整整四岁,可是却赶在他们前头成就了一个‘好’字,一子一女连起来便是一个‘好’字。   这种人为没办法控制的事情,魏时也没法子,他陪着夫人拜过送子娘娘,也调养了好长时间的身体,没少用了药膳,但都没什么效果。   “前段时间,弟妹已经坐稳了胎,我才知道她竟又怀上了。”刘枫语气里也有些羡慕,还有些释然。   “我还是那句话,夫人为我生了远哥儿,就已经足够了,咱们一个顶他们十个八个。”魏时安抚道。   在这个讲究多子多福的年代里,魏时也就只能如此安慰夫人了,反正他不嫌孩子少。   盼了那么些年了,刘枫失望的次数多了,自个儿也就不抱什么希望了,也学会了跟夫君一样安慰自己。   其实还挺暖的,魏家虽然人丁单薄,可夫君的身体也没什么问题,只是缘分未到罢了。   她们夫妻俩膝下就只有远哥儿一个孩子,夫君也没想着纳妾,还反过来安慰她。   她要是一直想不明白,这么纠结下去,那就真真是辜负了夫君的这一番爱意。   刘枫并不觉得夫君会不期待再有孩子,远哥儿是很好,哪儿哪儿都好,可谁还会嫌孩子多。   不过看着分别了一年多的夫君,刘枫什么都不想再想了,人生苦短,就该高高兴兴的过日子。   ——   今夜难眠的何止是魏府,事实上在封爵的消息传出来之后,整个京城都炸了。   多少年了,除了外戚,朝廷这还是头一次给外姓人封爵,哪怕只是一个一等伯呢,不是侯爷,也不是公爷。   各种羡慕和嫉妒在里头,但同时也让大家瞧见了希望,封爵的口子竟然已经开了,那就说明皇上并不是吝啬的一个爵位都不肯给,只是标准可能跟大家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被封为航海伯的魏时,既然已经成功走出了一条路子,现成的研究材料,无论是他这一次出海,还是之前几年的仕途生涯,甚至他读书时的琐事,他的出身,这些都要拿出来研究。   就算是已经做到正一品的三公,也都是盼着有朝一日可以封爵的,在官场上留下的余荫,子孙未必能用得到多少,爵位才是保证。   更何况,哪一个官场里的老油子也不想被一个年轻人压过去。   魏时不仅仅是在开国之后,头一个因功劳而获封的一等伯,同样也是现在最年轻的一等伯,靠继承得来的爵位,那真的是熬死了祖父,再熬死了父亲才行,可自己挣下来的爵位就不一样了,跟父母没什么关系,跟祖上更没关系。   魏时的履历很简单,一个正七品知县的庶长子,跟贵重扯不上什么关系,而且少年坎坷,十岁之前被称作嫡子教养,十岁之后,有了嫡出的弟弟,就被打回原形了。   十一岁的时候,便留在了伯父家里,寄人篱下。   但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县案首、府案首、解元、会元、状元,除了院试之外,每一次都是头名,可谓是惊才艳艳。   实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运气也很好,拜了沈舟为师,娶了刘唐将军的女儿,还没入仕途呢,就借着新记账法在皇上那里挂了号,之后更是顺风顺水,户部、兵部、工部,跟太子、大皇子和三皇子处的都不错,甚至连小皇孙都常去魏府做客。   在出海前的几年,参与了赈灾,主导了造船、路线规划,据说朝廷今年推广的新稻种还跟这位有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魏时的儿子魏远名气也不小,神童之名而不止在京城流传,在整个北方都小有名气,而被传诵最为广泛的几首诗,确实是颇具灵气和功底。   一番研究下来,曾经在房间毁誉参半的魏大人,一方面运气足够好,总有贵人相助,另一方面,也确实是做了不少实事儿。   刚进户部那一年,就主导了羊丰府清吏司新记账法的改革。   到了兵部之后也没闲着,除了出去赈灾之外,整个兵部的改革,可以说都是由这位开始的,谁都知道万事开头难,最初的这个口子可不是那么容易开的。   工部,才应该是魏时这个爵位的‘发家之地’了,一调过去,主管的就是造船这事儿。   这桩桩件件都是实打实的政绩,可还是让人羡慕朝中有人好办事儿。   魏时初入仕途,就可以主管整个羊丰府清吏司,跟当时的户部尚书沈涛不无关系,在兵部之所以敢做改革的先锋,也是因为岳父就在兵部做尚书,顺带还有大皇子撑腰。   工部这一摊子事儿就更别提了,皇上是什么心思,要想发展哪个地方,最清楚的人不还是太子,魏时一入工部就被安排负责造船,甚至有可能连入工部的事情,都是太子授意的,这么好的机会,太子不留给母族,不留给妻族,反倒是给了魏时。   有实力,又有运气,人又懂得抓住时机。   天时地利人和都占着了,也难怪能拔得这一头筹,成为这么多年里第一个因功绩被封爵的人。   李家人如今悔的肠子都快青了,李子成还是在衙门的时候知道这消息的,当下就有些承受不住。   按照礼法,李家才是这位一等伯正儿八经的外家,可两边真没什么交情,甚至连交际都不太多,除了逢年过节送礼之外,就没有旁的联系了。   这点儿面子情能抵什么用,早知道魏时能有今日的出息,当初说什么也不会让云娘把这孩子的真实身份露出去,还直接送给姨娘养。   真是……蠢坏了。   李子成这会儿已然是气坏了,压根就忘了,当初孩子这事儿根本就没问过他,事情都过去了,妹妹才给他写信。   往事已经不可追,只怪他当初不该拿着架子怄气,魏时那边匆匆忙忙娶了刘家的姑娘,让他的算盘落了空,也让他丢了面子,所以这么些年,哪怕都住在京城,也没怎么跟这个外甥来往。   早些来往的话,如今也就不至于这么尴尬了。   到了现在这个时候,也只能是想着弥补一二了,豁出他这张老脸去,也得让两边搭上线,上一辈关系不好也就算了,下一辈也还是骨肉至亲之人。   相比李府的懊恼和悔恨,刘府这边的氛围就轻松愉快多了。   女婿有出息,那是大好事儿,二儿子虽说还没回京呢,可这功劳也是板上钉钉的,当今既然已经赏赐了最大的功臣,就算是给这事儿定了调子,后续之人也不会忘记。   就看到底是给什么赏赐了,爵位肯定没什么指望,最好还是落实到官位上,别是什么金银珠宝,这玩意儿府里头可不缺。   魏府能够财大气粗,是因为有一个挖不完的‘金矿’在,刘府则是因为多年的底蕴,早年间那也是有爵位的,一代又一代人的积累,光是姑娘的嫁妆就那么多,留下的自然就更多了。   是以,比起财物,老两口还是希望圣上能把赏赐落实在更有用的地方,像女婿得到的赏赐就很实际,已经一把年纪的刘唐,都羡慕的不行。   封爵,他年少时也是期盼过的,只是落空了而已。   消息还在不断发酵,京城周边的官宦之家,在新一期的邸报拿到手之前,就能知道这消息。   但是更远的地方,就得靠朝廷的邸报和信件了,不过报平安的信,无论是江佑府,还是安广府,亦或者堂兄待的燕县,都已经收到了。   对于出海的亲人,最纯粹的期盼也就是顺遂平安了。 第121章   睡得晚,起得晚,日头都已经很高了,新鲜出炉的航海伯还在睡大觉呢。   刘枫婚后的日子一直都过得很自在,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基本上每天都会睡到自然醒,不过今儿她都已经醒了,夫君还沉睡着呢。   小心翼翼地下床穿衣,这些年来,她跟着夫君都养成习惯了,吃饭穿衣这些事情都是自己来,不用下人伺候,甚至外间也没有下人候着。   魏远今儿起的也很晚,不过还是赶在了父母前头,正在侧厅,眼巴巴的等着父母起床一块用早膳呢。   魏远很多地方都随了爹爹,也包括穿衣打扮上的审美,不喜欢特别花哨的东西,一般穿的都会比较素净。   今儿就穿了一身的蓝衣,浅蓝色而非是宝蓝色,头上的配饰也很简单,不过是一枚玉簪而已。   心情很好的魏远,脸上时不时的露出浅笑,勾起淡淡的酒窝。   如果较之面容上的精致,那儿子是比不过父亲的,可儿子比父亲要更为耐看。   再加上两个人的生活经历不同,魏远哪怕自幼家教就很严格,可生活环境也还是简单的,人相对而言也就要简单一些,浅浅淡淡的一笑,少年稳重的形象就被打破了,又成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小孩子。   这是魏时身上所不具备的一种特质,两世为人,这辈子幼年又有着颇多的心事,思虑的难免要多一些,很难再去做一个纯粹简单的人。   对此,魏时也挺无奈的,谁不希望可以活得简单一些,他自个儿做不到,就想着能让自个儿的儿子做到。   纯粹简单的魏远,虽然对外的形象也是少年老成,可在亲近的人面前还是有些孩子气的,比如说这会儿,捏着爹爹的鼻子,喊爹爹起床。   “太阳都晒屁股了,爹爹再不起床,饭菜都要凉了,赶快起来。”   这也忒能睡了,爹爹固然需要休息,可也不能饿着肚子睡觉,昨晚上就没吃夜宵,如今午膳的时间都快到了,再不吃些东西怎么能成。   被魏时手把手教养长大的魏远,在养生方面还是颇有心得的,当然了,这些心得一部分是父亲传授给他的,还有一部分是他在医书上看的。   从小就涉猎颇多的魏远,既能够作诗弹琴,也懂一些医学常识,连农具都认识,要不是年纪小,爹爹之前可能就要带着他下地了,亲身体会其中的酸甜苦辣。   魏时不睁眼也知道这个小烦人精是谁,困倒不是特别困了,就是累,来自身体和心理两方面的累,这一年多他的神经都是紧绷着的,走过的路、吃过的苦更是不用说了,回到家里来,才算是放松了。   做父亲的人就容易想得多,凡事都想给孩子做个榜样,这会儿也是如此。   魏时真心觉得孩子可以让家长自律。   再说也是时候起来了,昨儿他就已经回了京城,还领了圣旨,怕是整个官宦圈子里都炸开了锅,今日就算是没人上门拜访,他也是要出门去拜访几位长辈的,既是礼节所在,也是情义使然。   分别一年多,他可不光只是想念家里人。   魏远这边是昨儿就过去跟几位师长告了假的,海上生死两茫茫,父亲好不容易回来,他半点都不想离开,固然是父亲从小就教他自律,可如今的情况实在是太特殊了。   实在是自律不起来。   魏时对此也是默许的,盼望儿子自律成才的同时,他也希望父子俩的感情可以一直都这么好,哪怕是黏黏糊糊的,压根儿不像是个小男子汉,可是对父亲来说,却是弥足珍贵。   毕竟孩子总有长大的一天,能黏糊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了。   昨儿也掉了眼泪的刘枫,今天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模样,英姿飒爽,举手投足之间都透着一股子利落劲,不像家里头那两个,一个大男人,一个小男子汉,用个早膳都腻腻歪歪,你给我盛汤,我给你夹菜的。   虽然她自个儿面前也放了小半碗的汤,碟子里也放了菜,可光从次数上来看,她也是顺带的那个。   这年黏糊还真是挺少见的,刘枫倒不至于像头些年那样发酸,就是心里头不太是个滋味儿,夫君出海的这一年多,远哥儿真就像是一个小男子汉一样,把自己的方方面面都安排的很妥当。   夫君制定下的作息表,远哥儿一直都在严格的执行,一年多以来,除了大年三十儿之外,从来就没有间断过。   也经常逗她开心,经常带着她去陪姨娘用晚膳。   哪里像是一个七八岁的小人儿,十几岁的人都未必有这么懂事,好像一眨眼之间就成了可以顶天立地的人,就成了高大挺拔的粗木,如同夫君一般,能够支撑起这个家来。   可瞧着现在,哪还有什么男子汉,哪还有什么粗木,不过还是颗小树苗,还是个小孩子罢了。   不过是因为夫君离开了,这才被迫成长,努力把自己当成大人。   刘枫心里头有多替儿子骄傲,就有多少的酸涩,跟夫君比起来,她这个母亲做的确实不够,居然要让年幼的儿子撑起担子来。   这一顿拖延到午膳时间的早膳还没用完呢,府里边就已经来人了。   今儿并非是休沐日,大多数人不是忙着当差,就是忙着读书,能调整时间过来的人还真不多。   岳父家这次‘娘子军’来的可是够齐全,上至岳母,下至还怀着孕的弟妹,‘娘子军’倾巢出动,全都过来了。   本来魏时是想着,用完晚膳就带着妻儿一块先去刘府的,没想到刘家的‘娘子军’率先过来了。   也难怪,二舅兄的信虽然已经送到京城了,但是人毕竟还在海边呆着呢,而且皇上虽然下旨封了他为航海伯,可对于剩下的人既没有封赏,也还没有召回呢。   见面几句恭喜肯定是免不了的,魏时有些不太能够适应,但也倒还好,都是自家人,没必要客套来客套去的。   “蒙圣上赏识,我从昨天领圣旨到现在都还有些恍恍惚惚呢,没能醒过神来。”   这跟当初三元及第的时候,感觉又不一样,走到殿试那一步,他其实就对这个结果就有过很多次的预想了,可以说是做足了心理准备。   但是被封为一等伯,真算的上是意料之外的事情。   他所处的这个时代,本来就已经是历史已经发生了改变的时代,谁也不知道这个泱泱大国未来的走向如何,但是到今天,他已经可以影响这个大国的走向了。   心中很难不涌起澎湃之情,而且必须是汹涌着翻腾。   这些感觉不足为他人道也,大概也就只有他这个从后世而来的人,真正能够体会到迈出这一步的影响有多大。   女婿好端端地坐在这里,又成了航海伯,刘夫人现在最挂心的还是那远在岸边的老二。   “你们这一路上肯定是够辛苦的了,吃的怎么样?在海上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有没有跟外族人发生纷争?”   “吃得到还好,在海上最不缺的就是各种鱼了,更别提我们还带了那么多的食材,海上时常起风浪了,小一点的对我们的船根本没什么影响,遇到大的风了就只能紧急靠岸了,外族人这块就不能讲了,圣上专门嘱咐了的。”   倒不是怕刺探什么机密,而是大靖朝的商人胆子是真大,而且可以说是无孔不入,这一趟出海带回了这么多的银子,难免那些胆子大的商人不会起心思。   要是把这些外族人的地方都打听清楚了,还真有可能自己打造海船出海。   在只有一次沟通的情况下,在大靖朝和这些外族还没有签订契约的情况下,不能让这些商人去坏事儿。   就算有朝一日,真的可以让商人去这些地方进行贸易往来了,那也必须是在朝廷的管控下,不能任由他们随意往来。   “那就不说,我也不问了,算了算了,其他的我也不问了,如果还有其他人问起来的话,不光是有关于外族人的事儿,其他的事情你也尽量少往外透露,咱们既然已经把差事办完了,那就稳稳当当的。”刘夫人嘱咐道。   好处都已经吃进肚子里了,可不能因为虚头巴脑的事儿再给吐出来,那才让人惋惜呢。   夫人家的直爽是一脉相承的,岳母已经算是其中心思细腻的了,可跟寻常人比起来,还是直言讳语了些。   当然了,出自书香门第的刘纪氏,风格还是跟刘家的有所区别,而且即便是已经过了这么多年,长女都已经四岁了,小儿子也两岁了,甚至肚子里又揣上了一个,跟之前比起来,脾气性格好像也没什么变化。   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娘子军’里都还是挺显眼的。   不能说一个人的脾气性格和生活习惯有错,只是到底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   除了关心还在海岸没回来的刘家老二之外,‘娘子军’里的大部分人都比较好奇朝廷什么时候会再次出海。   毕竟有魏时这个航海伯在前头,既说明了朝廷的重视,也说明了这里头的功劳之大。   负责协调调度的是文官,武官只能是负责统军护卫,显然又是文官吃肉,武官喝汤的差事。   可这年头对于武将来说,能喝上碗汤也算是不错的了。   刘家除了刘钰一个文官之外,剩下的全都是武将,刘家老二已经去过一次了,而且还是功劳最大的头一趟,剩下的也都愿意拼上一拼。   再危险也不太可能有第一趟危险。   朝廷肯定是有再次出海的计划,毕竟已经准备了好几年,还又尝到了甜头,只是他也已经历经一年多了,下次出海具体是什么时候,他还真不太清楚。   “如果有消息,我会及时告知各位的。”   能不能抢到,那就不是他能管的事儿了,他这个一等伯的爵位,就跟一根萝卜一样吊在百官前头,想要前仆后继冲上去的人肯定很多。   刘家人倒是也没想让魏时帮更多的忙,毕竟就算是有了正一品的爵位,可是在官职上,魏时也仍旧只是正五品而已,而且这个正五品的官位只坐了一年。   送刘家娘子君离开,天色就已经快暗下来了,魏时又带着儿子去了师伯那里。   不是他要把师伯放在老师前头,而是之前他已经差人打听过了,一年有大半时间都不在京城的老师,现如今还在外头飘着呢。   黄河太长了,隐患太多,而一旦改道或者是决堤,能够带来的灾难又是巨大的。   也难怪老师如此勤勤恳恳,很多事情都喜欢亲力亲为 ,而不是安排底下的小官去做。   早些年拜老师为师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来也会跟老师一样,成为一个治水大师,奔走在河堤上,直到被晒成熬成一个黑瘦的老头。   现在他就算是没有去治水,也还没变成老头呢,可也照样黑瘦,海上的阳光和风,对肤色实在是太不友好了。   魏时父子俩到的时候,师伯正在跟三皇子研究算学题呢,据他所知三皇子目前应该还是在工部当差,这会儿能在沈府,肯定是一从衙门里出来就直接往这边奔了。   心够诚的了,也难怪师伯最终还是主动开口收三皇子为徒。   光是从对于算学的态度和坚持上,这一对确实合该是天生的师徒。   “早就等着你们父子俩过来了,魏时你这晒的可真是够黑的了,远哥儿一开始见面没把人认错吧?”沈涛笑着打趣道。   这是以后的养老生活远比他想象的有趣,除了有更多的时间研究算学,有更多的时间跟算学圈子里的人交往之外,平素里还可以教教魏远和几个孙子读书。   还有三皇子这个弟子,虽然在天赋上不及魏时,可也是万里挑一的好苗子,关键这孩子是真喜欢算学。   一个人的喜欢是藏不住的,尤其还是在有对比的情况下。   强扭的瓜不甜,上赶着不是买卖,自从收了三皇子为徒之后,他就不拉着师侄研究算学题了,而且也不羡慕二弟了。   虽然师侄已经成了航海伯,几百年就出了这么一个,没办法不让人感到骄傲。   可再是骄傲,手里头也管着一大摊子事儿呢,压根就没时间跟着二弟学习治水。   对于做老师的来说,实为平生一大遗憾。   时光在三皇子身上是停滞的,这位有志于将算学发扬光大的皇子,几年如一日,整颗心应该都放在算学上了。   见了魏时,三皇子首先关心的还是航船的事儿,毕竟里面有很多计算也是他帮着弄的。   各种各样的名词,各种各样的数据,各种各样的计算,如果说沈涛、魏时和三皇子,这三个人是兴致勃勃、说起来没完没了的话。   那魏远真真就是躲到一边装听不见了,人无完人,通音律,晓诗书,琴棋书画都有涉猎的神童魏远,在算学这方面还真没继承父亲的天分。   倒也不能说他的算学水平比同龄人低,四岁的时候算学课就给安排上了,而且还是父亲亲自教他,算学水平不要说是在同龄人里了,就算是跟十几岁的人比,那也是不输的。   但算学水平是一回事儿,这东西是可以被教被练出来的,天分和喜爱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魏远既没有什么天分,对算学更没有什么喜爱,尤其是师爷爷跟父亲还有三皇子聊的这些内容,太过复杂了,他听着都觉得脑仁疼。   此情此景,真想赋诗一首,以舒缓一下内心的烦闷。   魏时倒是还好,不管是船身的设计,还是后期的制造和试验,亦或者是直接出海,他都有参与进去甚至主导,对这东西太了解了,很多数据和计算几乎都是张口就来,完全是从记忆里检索,跟研究算学难题还是不太一样的。   光是讨论这些事儿,就得足足花了有将近一个时辰的功夫,不过在临走之前,三皇子倒是跟魏时透露了一个消息。   朝廷打算单独成立航海司,专门就是用来负责海外这一块的,独立于工部,但是底子主要还是在工部研究造船和路线规划的那些人,之后还会从礼部、户部和兵部抽调官员。   航海司肯定是不能够跟六部并列的,但绝对是独立存在的,不受六部监管,而是跟六部一样,直接对皇上负责。   这确实是一个重大的消息,如果是以原来工部参与航海的那些人为底子,那魏时肯定是要去的。   他虽是正一品的一等伯,可在官职上才是正五品而已,朝廷如果真建一个航海司,由他主管的可能性也不知道会有多少。   作为当事人,魏时知道自己的优势所在,但同时也明白自己的劣势在哪儿,只是真猜不出上位者的心思来,也懒得猜。   左右上边怎么安排,就怎么来呗,不管是做航海司的主管者,还是只做其中的一个小官员,只要能在里头踏踏实实的做事,无愧于心即可。   魏时这次有长达半个月的休整时间,除了拜访长辈和友人,就是在家里头待客,迎接一批又一批的‘访问者’,其中也包括了李家,几个舅舅、十几个表兄弟,李家的人丁兴旺程度是不逊色于刘家的。   不过,母亲嫁给父亲之后,先是得了一女,尔后隔了整整十五年,才有了小弟。   可见魏家子嗣缘分有多浅淡了,也不知道他跟夫人是不是在这方面的运气,也跟上一辈人一样。   人都递帖子来了,总不能拦着不让进。   没办法,航海伯府的门槛实在不是很高,一则是魏家底蕴太浅,说是从魏时祖父那一代发际,还不如说是直接从他这里开始呢。   二则就是因为年纪了,只有二十五岁的魏时,在官场里头实在年轻,哪怕从十七岁到现在,他已经做官八年了,官位也从正六品升到了正五品,可跟他同朝为官的官员,绝大多数都在三十岁以上。   功劳不是那么好立的,资历也不是那么容易熬的,像魏时这样的,固然跟本身的能力和奇遇有关系,但运气也是真好。   运气很好的魏时,这半个月除了见外人的时间之外,基本上都在考察儿子的功课和翻看儿子的作品。   魏远的诗作文章,甚至写出来的字,都能称得上是作品了。   老父亲心里头美的简直要冒泡了,得子如此,夫复何求。   小皇孙赶上休沐日的时候,还特意过来了一趟,要么说是只差了半岁的两个孩子呢,个子也没差多少,基本上是一般高的。   不过气质上的差距很大,远哥儿身上带着书生气,带着年少得意的自信,还有些微的孩子气。   小皇孙就是皇室里养出来的贵气了,甚至还有那么几分霸气在,跟太子还是有区别的,父子俩比起来,太子给人的感觉要更平易近人一些。   小孩子长大就会越来越忙,尽管见面的次数比小时候少了,学习和涉猎的内容也都不一样了,但是两个孩子的感情还是不错的。   曹昐明明说是过来看魏伯伯的,可说了没几句话,转头就跟魏远聊到一块去了。   只有八岁的曹昐,作为太子的嫡长子,光是老师就有六个,学习内容之多可以想象,除了休沐日之外,是很难有时间出宫的,而且即便是休沐日,也不能放开了时间安排。   魏远要学的东西也同样很多,但是内容上跟曹昐是不一样的,要作诗、要画画、要写文章,这些都是需要灵感的,甚至是写字弹琴,也需要灵感。   魏远是时常要出去玩儿的,京城里不少好玩的地方都已经走遍了,京城附近的山山水水,更是早就已经逛的差不多了,而且还是不同的人领着逛的。   有时候是魏时带着儿子过去放风筝,有时候是刘枫带着侄子过去学骑马,有时候是诗人带着后辈去寻找灵感,画家带着有人去采风……   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多姿多彩,学东西的同时,人也是放松的。   魏时能想到的给予孩子的最好的教育方式,都拿出来了,把一个孩子养大成人,要付出的耐心和精力都是没有办法去估量的。   两个孩子聊的最多的是京城外的事儿,山山水水、林间小路、乡野传闻,听起来还是挺有意思的。   魏时也觉得没怎么出过城门的小皇孙有些可怜了,以前两孩子还小的时候,他还能把人带到城外庄子上去呢,现在基本上就没这个机会了,小皇孙的时间安排确实紧了些,好不容易出宫一趟,在魏府也不过只待了一个多时辰而已。   八岁的孩子表达依依不舍,跟三岁多那会儿是不一样的,那会儿是真能拉着衣角舍不得对方走,现在就只能互道一声‘珍重’了,连约着下一次见面都不行。   作为一个正五品的小官儿,居然会觉得太子的嫡长子可怜,魏时回过神来的时候,也觉得有些窘迫,毕竟是以后要担当大任的人,时间自然要抓得比旁人紧,承受的压力也肯定会比其他人大。   也算是从小看到大的孩子,哪怕知道身份上有差距,可听着孩子一口一个‘魏伯伯’的叫着,也难免有些当长辈的感觉。   二十五岁,最好的青春年华里,他不光是习惯了当父亲,还习惯了给人当长辈。   这感觉居然还……不赖,小时候他就盼着长大,同样也盼着能有一个可靠的长辈能够给他安全感,如今自个儿也做了父亲,做了长辈,就开始做给别人安全感的那个人了,自个儿幼年渴盼着的东西,他希望儿子是不缺的。 第122章   半个月的休整时间,在魏时这儿显得很是漫长,毕竟他实在不喜欢应付不怎么熟悉的人,而到府上来的人又是一波接着一波,源源不断。   说来说去不过是那些车轱辘的话,外族人的事情不能提,朝廷打算要新成立的航海司,他对此也不怎么知情。   甚至就连自己的新职位,都是在半个月的休整期过后,才领了旨。   果然是航海司,他并不是主管这一部门的,顶头上司是太子,不过他倒是跟着升了一级,由正五品郎中变成了从四品航海司参议。   航海伯在航海司里做参议,这本身听起来就是一件极有意思的事情。   在大清朝,只有正四品级以上的官员,才有资格上朝听政,魏时作为从四品的参议,是没资格上大朝会的,但是他又是正一品的一等伯,而且还是因功绩被封的一等伯,大朝会上也破例有他的一个位置。   这也就意味着,在每三日一次的大朝会上,魏时是必须要出现的,当天基本上半夜里就得起,骑马或者是坐车到宫里头等着。   怪不得当官的人都老的快,就这么个熬法,实在是对身体不好。   早早的就已经开始注重养生的魏时,不可能去挑战千百年来的制度,只能是调整自个儿的作息,尽可能的早睡,早起的时候才不那么难受。   这下他跟夫人的作息是真合不到一块儿去了,夫人至今都保持着看话本子的习惯,市面上的话本子也是层出不穷,新套路不多基本上,都是旧瓶装新酒,可夫人照样看得兴致勃勃,不说为此熬夜,反正晚上之后是有打发时间的东西,没那么着急睡觉。   不急着睡觉的人,府里头又没什么事儿,日日睡到自然醒,可以说是让人羡慕的不得了。   整个航海伯府,也就只有夫人和姨娘能享受这样的生活了,魏时父子俩是不成的,大的忙,小的也不清闲。   神童从来都不是那么好当的。   航海司的参议也没那么好的,虽说这个部门不是他主管的,正儿八经被安排负责这一块的是太子,可太子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东宫是一块,工部又是一块,皇上去年还安排了太子去礼部那边。   想锻炼储君的心,那是明明白白的在台面上放着。   太子是真挺忙的,刚刚去南边巡查了新稻种的种植情况,回来连歇几口气的时间都没有,根本就不像魏时,还能有半个月的休整时间。   太子都已经忙到这份上了,航海司千头万绪这么多事情,就不可能指望太子亲自来办了,基本上有大事儿就跟魏时商量商量,然后由魏时去办,小事儿商量都不用商量,魏时就能够全权决定了。   这权放的是够足的,魏时面对这么大一摊子事儿,也是够头疼的了。   现在的主要问题也在于,航海司就只有从工部拉过来的那个小班底在,实际上抵不了太多的作用,按照上头的安排,必须要从户部、兵部和礼部拉人。   航海司要负责的主要就是海外这一块,其中经济是独立的,所以要把户部的人拉来,单独做账。   另一方面但凡是出海,就必须要有护卫的士兵,这一点魏时他们头一次出海就已经验证了。   海外不乏民风彪悍之地,哪怕有百十艘船,有六七千的士兵,那还有外族人敢硬碰硬的上呢,这要是没有武将和士兵在,还不得让人连骨头都给嚼碎掉吃了。   既然要独立于六部,那就不能次次都让兵部去安排人,航海司必须要有自己的武将和士兵。   礼部这边相对要的人就比较少了,主要还是负责跟新发现的海外之地签订契约,彼此多些往来,最好的情况就是这些国家也像周围的那些小国一样,臣服于大靖朝了。   光是从这三个地方挑人,尤其是兵部那边,要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当然了上赶着要挤进来的人更多,都不知道要选哪个好了。   这又不是从新科进士里招人,还能仿着翰林院的朝考也弄出个考试来,他们这航海司倘若要六部的官员考试过了才能进,那六部的面子可不好看。   别看航海司现在搞得轰轰烈烈的,阵仗挺大,可究其重要程度,还是比不上六部中的任何一个,大家之所以挤破了头想到航海司来,都是打算把航海司当成跳板的,想进来立功,除了武将之外,正五品以上的官员压根就不凑这个热闹。   想到航海司来镀层金,这倒也无可厚非,绝大多数人都是想着要上进的。   关键是选哪些人,这太让魏时纠结了,尤其是兵部这一块,不可能避开几位舅兄,可选谁不选谁呢。   始终没纠结出来个道道的魏时,干脆把太子‘扣’下来了。   “旁的事情都行,兵部安排哪些人,抽调哪些兵,还是您亲自安排吧,下官实在是不行了,再纠结下去,脑子都要炸了。”魏时满面愁容的道。   既然是相熟的友人,私底下说话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板正了。   不管是未来的一国之君,还是如今风头正盛的航海伯,都沾了几分烟火气。   “行吧,这事儿孤来安排,不过户部和礼部这两块儿,你可不能再推脱了。”   把最大的麻烦推出去了,剩下的就好说了,魏时很是爽快的就应下来了。   相比武将,文官的竞争就不是那么激烈,而且作风也更为含蓄一些。   都不是拖沓之人,筹办航海司虽然千头万绪,可是各方都很支持,没什么为难的,倒是也利利索索的办起来了。   与此同时,之前跟随魏时出海的那一万多人,终于被召回京了,自然也包括二舅兄。   皇上会给这些人什么样的奖赏,京城里的文臣武将,可以说都暗戳戳等着呢。   魏时这个已经得了甜头的人,也挺好奇,不过在二舅兄的封赏下来之前,他给夫人请封的折子已经批了,礼部这边儿,已经把正一品伯夫人的文书和衣冠都送过来了。   既然有了正一品伯夫人的头衔,那就没必要再去请封从四品诰命夫人的头衔了。   虽然不知道朝廷是不是会给两份俸禄,但家里头是真不缺这个。   他要在官场上混,当然是不能只顶着爵位了,但是夫人就不一样了,这种头衔只是荣誉,压根就没什么实权,正一品比从四品好太多了,有了前者,也就不需要后者了。   作为朝廷官员,魏时的荣誉可以跟两个人共担,一个是他明媒正娶的夫人,另一个就是母亲了,他的嫡母。   如果父亲现在还做官的话,那他倒没必要给母亲请封,毕竟出嫁从夫,夫死才从子。   可父亲现如今就只是一个教书先生,之前母亲身上的诰命也就没了,他要是再不给母亲请封,就说不过去了。   不过请的并非是正一品,毕竟只有正一品的伯夫人,可伯爵的母亲总不能去请封正一品的太夫人,太夫人可是朝廷的三公才能为母亲和夫人请封的荣誉。   他还不想去出这个风头,扎这个眼。   所以,给母亲请封的只是从四品的头衔,礼部这次也一并批了。   除非哪一日他也坐到了三公之位,母亲也才能被封为正一品的太夫人。   做了这么多年的母子,魏时对她这位母亲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人并不算狠毒,不然的话,他也活不到现在,不管是尚在襁褓中的时候,还是十岁那年,小弟刚出生的时候,母亲想要杀他都不算难事儿。   可这个人也跟善良没什么关系,最突出的特点大概就是蠢了,蠢的让人觉得无奈又可笑。   好在是两边不用住到一块儿,眼不见心不烦,少了很多的纷争。   ——   魏仁已经不做官了,做起了逍遥自在的族学先生,学生们敬着他,族人们爱戴他,李氏再想打砸东西,也会有族里的老太太过来劝说。   总归这族里的人都是向着他的。   长子远在京城,近一年还出海去了,幼子离得倒是不远,就在隔壁的安广府,跟着大哥读书。   一长一幼,都有着落,自然也就用不着他操什么心,平日里只要写写信跟着兄弟俩联系一下就成了,剩下的时间全都是归他自个儿的。   教书、下棋、赏花、爬山,怎么自在怎么来,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惬意了。   这一日,也是在族学里头下够了棋才回来的,学生们都喜欢跟他下棋,觉得荣耀无比,他自个儿也是喜欢的,棋力要高出来一大截,单方面虐杀、哄着人玩的局面,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九月份,中秋节已经过去了,年节离的还远呢,这不前不后的,幼子居然回来了,还特意跑到半路上来接他,实在是让魏仁诧异的很。   “可是你大伯有什么事儿,让你回来告诉老夫?”魏仁捏着自己的山羊胡道。   做惯了先生,举手投足都是这个范儿。   魏达放在身侧的两只手不自在地握了握。   “大伯让我捎回来一份邸报,上面写了‘兄长被封为一等伯’的消息。”   兄长,一等伯。   魏达还能有哪个兄长,同父异母的长兄可是整个魏氏宗族最出息的那一个了,前段时间还收到了他出海回来的信。   这是被封赏了?   魏仁一时有些走神儿,手上的劲用大了,薅的胡子都疼。   一等伯,正一品的一等伯,怎么就跟做梦一样,可下巴上的疼也是真疼。   “邸报带在身上吗,快拿给我看看。”魏仁也顾不得自称老夫了,语气急切,颇有些失态。   “在娘手里呢,你回家再看吧,也不急在这一时半会儿的,不过是走几步路的功夫。”   魏达心里头五味杂陈,连跟父亲说话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语气好,只能什么语气都不带,干巴巴的直接说。   魏仁这会儿可顾不得听小儿子是什么语气了,几乎是拔腿就往家里跑,对于读书人来说,这是极为失礼的行为。   可现在已经顾不得这个了,脑子里只有一件事儿,其他的全都无暇顾及。   魏仁失态至此,李氏的表现可比他好太多了,除了一开始有些震惊之外,倒也没有过多的反应。   事实上,早几年前她就已经看明白了,魏家确实是这个庶子最有能耐,日后也是前途无量,她也算是做足了心理准备,就是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不到三十岁就正一品了,可以世袭三代的爵位。   这几乎相当于是鱼跃龙门,把整个魏家都给改换门庭了。   她是魏时的嫡母,关系再不好,魏时也不可能拿她怎么样,不然根本就堵不住天下悠悠之口。   但是儿子呢,有一个一等伯的哥哥,在外人看来,肯定也是个有前途的,只怕是魏时眼睛里放不下她的儿子,不会帮衬她的儿子。   李家最显赫的时候都没能被封爵,魏时这个年纪,居然成伯爵了。   这个打击也对李氏来说不可谓不大,也正是因为太大了,这个消息来得太猝不及防了,反而让她的心态比较平稳,最起码比当初得知魏时三元及第的时候,心态要平稳的多。   魏仁跑着进来的时候,李氏已经把邸报放下了,很随意的放在桌子上,心里头一直都不想咽下的那口气,好像也没那么难以下咽。   她不后悔自己之前做的,也不想跑到魏时,还有白姨娘那个贱人跟前去受气。   可儿子不能就这么放弃,一个一等伯的兄长,能带来的东西是没办法想象的,不能就这么撒手。   这会儿她倒是感激那个多管闲事儿的大伯子了,把她儿子接过去教养,魏时可是跟大伯子的关系不错,这对于达哥儿来说,也是条路子。   让所有人都觉得蠢的李氏,也不乏有其精明的时候,最起码,在很多方面她活得都要比魏仁更明白。   已经安下心来做了好几年教书先生的魏仁,在反反复复的看过邸报之后,终于下了决心,去京城。   做教书先生的日子是挺安然自在的,可就在这么一个小山村里头,杀头猪都是稀罕事儿,李氏这些年又越发吝啬,什么都舍不得添置,膳食也不怎么样,往来的人,要么是目不识丁的农人,要么勉强能识字但连功名都考不到的人……   如此一想,魏家村缺点还真不少,最起码比起京城是这样,天子脚下要什么有什么,一杆子打下来就能砸中一个当官的,以往长子只是五六品的小官儿,他虽之前也想过去京城的事儿,可到底是没下这个决心。   现在就不同了,正一品的一等伯,在京城就应当是很有分量了,更何况既然能被皇上下旨封爵,那就说明长子的确是简在帝心之人。   想去京城的心可不只是蠢蠢欲动那么简单,而是直接就做了决定,反正他又不做官了,真要想做教书先生,他去长子那里教孙儿也是一样的。   人老了,想享受天伦之乐,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魏仁心里头也是想的明明白白,他要走,夫人自然不可能单独留在这魏家村,可要是把夫人也一同带过去,先不说长子会不会高兴,光是日后的相处也是个麻烦事儿。   夹在中间的滋味可不好受,而且跟以往不同,长子已成气候,不可能再去委屈长子,至于夫人,他还不想自找麻烦。   “达哥儿什么时候准备考科举?你兄长在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都已经是举人了,你也不要落后太多才行。”魏仁选择在嫡子身上做突破。   要是往前数上几年,他也不乐意搭理这熊孩子,被李氏教的不尊老幼,不过大哥教孩子还是有手段的,熊孩子也能教好,那长歪了的小树苗也能给掰直回来。   现如今的达哥儿,还算是恭敬有礼。   “已经在准备县试了,大伯让我参加明年的县试,也没几个月了。”   总是被拿着跟长兄相比,魏达并不是很高兴,而且小时候的影响是一直都在的,他知道长兄跟母亲关系不好,对他也没什么情分可言。   这样一个人,既是整个魏氏家族的骄傲,但又是他面前不可逾越的大山,想想就有些来气。   几十年的枕边人了,李氏对魏仁是又厌恶又了解,这会儿魏仁刚刚开了个头,她就知道这人想干嘛了。   “达哥儿自有大哥大嫂照料,我就不跟着过去了,老爷也别想着去京城投奔航海伯,你们父子之间的感情还不就是那回事儿,你真以为你去了京城,人家会把你当老太爷供起来,可别白日做梦了,族学里有那么多学生恭维你还不够吗,老老实实在这儿待着,我都没说要走,老爷您着什么急。”   李氏是为了自家儿子着想,现在这个局面对达哥儿来说才是最好的,日后魏时可能会看在大伯子的面子上,对达哥儿照拂一二。   为了这个,她可以不到安广府去照顾儿子,就在这小小的魏家村里守着,反正哪怕是族长太太来了,也照样要对她好言好语,去了安广府,还得在大嫂身边讨生活,那可就太憋屈了。   李氏是越说越痛快,语气都讥讽的很,这几年跟两个儿子写了不少信,魏仁还真当他是一个好父亲了,可笑至极。   魏仁脸都憋红了,这几年做惯了教书先生,遇到哪个人不是对他礼遇备至,哪里像李氏这般口吐恶言不说,还往痛往哪戳。   “无礼至极,李家好歹也是书香门第,怎么会教出你这样的女子,言语粗俗不堪,比不上乡野村妇呢。”   “那又如何,反正咱们现在也是住在乡野,不是天子脚下的京城,你还当你有多金贵。”   想要父凭子贵,那也得看她答应不答应。   多少年了,她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就是看魏仁这副急的要跳脚的模样了,往日的情谊早就被磨得一干二净了,如今只剩下厌恶和痛恨。   枕边人狠起来,一般都是让人招架不住的,因为每一个痛点都能够踩的很准,然后刀枪棍棒全都使上去,一点余地也不留。   当着魏达的面儿,这几年脸皮已经被恭维薄了的魏仁,现如今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面对这样恶语相向的父母,魏达居然有些不习惯了,这几年他很少回来,但是每次回来,这老两口彼此之间还算是和气,让他都差点忘了,这两个人的关系也曾经恶劣到了何种程度。   默不出声的一个人走开,把‘战场’留给这老两口,魏达这次回来其实还有一个消息要告诉父母,不过现在就不先说了,说了以后,恐怕也就吵不起来了,都憋了好几年了,也该让母亲发泄发泄了。   人都是在变化的,李氏也是如此,别看她现在言语比之前还要刻薄,但是行动上可就温柔多了,最起码不再打砸东西。   因为魏仁名下的产业能抠的都已经抠出来了,府里头哪样东西碎了坏了,要添置只能是从她这边出银钱。   怕是谁都没有想到,让所有人都觉得蠢的李氏,能压制魏仁到这种程度。   一直等到第二天,魏达这才告知老两口第二个消息。   “大伯已经决定要致仕了,我出发的时候,就已经向朝廷递交了致仕的折子。”   所以昨天晚上两个人的争吵根本就没有意义,大伯也是打算回来魏家村的,父亲根本就别想着把母亲支出去,而有大伯在,父亲肯定是去不成京城的。   魏达饶有兴致的盯着父亲的脸,这表情够他回味好几天的了,失望、疑惑、后悔、苦恼,眼睛还不忘去瞄母亲,露出大块的眼白来。   一个人的脸上,怎么会有这么丰富的表情。 第123章   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航海司才算是筹备完毕,总共分为四个小部门,财务、外交、制船、兵员。   里面有不少魏氏的老熟人,最多的就是制船这一块儿了,兵员里边,被选进来的有一个是他的四舅兄。   不得不说,被选进来的武将,官职都偏高,魏时不过是从四品,可选进来的武将里头,职位最高的已经是正三品了,像四舅兄,跟魏时的品阶就是一样的,只不过一文一武分属两个体系罢了。   头一次出海带回来的金银,以及所卖物品的价格,基本上都已经整理统计好了,所遇到的外族人,也分门别类的有记录。   根据皇上授意,太子安排,第二次出海已经在准备的过程当中了。   除了原有的那一百多艘船只以外,这次还将多增五十艘船,出海的船员自然也会增加。   但是最万众瞩目的还是总负责人,魏时曾经担当过的角色,这次是不是会换人,又会换哪一个人。   谁都知道这个位置的重要性,办的好了,那功劳也是相当大的,魏时就是最好的例子,不光是封爵,官位也升了一级。   别说是朝堂上的文官了,就算是已经有了爵位的皇亲国戚,那也有不少人心动,毕竟谁还嫌自个儿的爵位低不是。   固然这事儿有相当大的风险,可这利益实在让人心动。   魏时也是可以参与大朝会的人了,大多数时候轮不到他发言,基本上是充当一个旁观者的角色。   接连得有三四次的大朝会,就这个总负责人的位置,那真的是来回扯皮。   压根就没武官的什么事儿,朝堂更像是文官的战场,嘴皮子和逻辑思维那叫一个厉害,让魏时这个刚刚有幸围观的人叹为观止。   不过这皮球争来抢去,最终能拿主意的还是圣上。   出乎意料,出海这种危险至极的事情,哪怕已经有了一次成功的经验可循,可大海是令人难以琢磨的,准备的再是齐全,运气不好还真有可能……   皇上最终定下来的人选居然是二皇子,在众多皇子当中出身最低,一入朝堂就被安排去了礼部,至今都没挪窝的二皇子。   当今这么多的皇子当中,只有太子的存在感最强,其余的几位皇子加起来权利都不如这位多,有一个算一个,存在感都不大,二皇子也是如此。   魏时没什么机会跟二皇子打交道,只是听人说过,这位皇子比较会说话,也比较好说话,在礼部可以说是如鱼得水。   单从这几位皇子的安排上来看,当今可以说是用心良苦了。   一位用心良苦的父亲,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去冒这样一份险,还真是挺不可思议的。   反正如果是魏时,他是舍不得自己孩子去的。   没有人会跟二皇子抢这样一份差事,也没有人会忤逆皇上的决定。   魏时一直到十月份的尾巴上,才收到大伯的来信。   大伯在他印象当中是严肃的,哪怕他对于后背多有关爱,但面上绝对算不上是一个慈爱的长辈。   当下的大环境也是如此,棍棒底下出孝子,教育孩子对于男性长辈来说,都是比较偏严肃的。   魏时也一直都在‘严父’和‘慈父’这两个角色中间来回转换,对于孩子的确是不能一味的宠溺。   印象里颇为严肃的大伯,在这封信上,几乎要把他夸出花来了。   忆往昔,看现在,思未来,方方面面都写满了骄傲和满意。   这样一封颇多赞语的信,魏时如果不是认得大伯的字迹,都要怀疑这是别人仿写的了。   而在这封信的最后,大伯也透露自个儿想要致仕了,连折子都已经递交给了朝廷,以后魏家的前途如何,还要看他们这一代人了。   大伯也是快要六十岁的人了,现在致仕,确实也到时候了。   只不过,正五品的同知,大伯做官这么多年了,最终停留在这个位置上,还是挺让人觉得心疼和遗憾的。   大伯跟父亲是不一样的,父亲做官得过且过,并不作为,但是大伯做官是真用了心思的,在柳州城做父母官的那些年,风评也一直不错。   只可惜运道不够,快要熬到升迁的时候,又赶上祖母去世,丁忧三年,好机会也被耽误了。   对于大伯一家人,魏时心里头都是极为感激的,只是现如今能够回报的地方太少了,每年去的年礼都备的足足的,可这些身外之物又怎么能报答这么多年的照顾。   思忖了一番,魏时到底还是决定跟夫人商量商量,邀请大伯和大伯母来京城居住,至于是小住,还是长住,就看两位长辈的意思了。   大伯也曾在京城居住过,而且也有同年好友在京城做官,虽然堂兄一家不在京城,可没准哪一日也能调过来,再要不然等到致仕的时候,也可以搬到京城来住。   大伯做官的运道不足,也跟魏家自身的底蕴不够有关系,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京城较之魏家村,各方面都要好太多了,魏家如果可以立足于京城,对于后辈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儿。   而大伯也可以在这儿找到能交流学问的人,总不能一把年纪了,再去尝试如何种地吧。   一家人的日常起居都是夫人在照顾,这件事儿无论如何,也要跟夫人商量过后才能决定。   刘枫一如既往的大气洒脱,都不用夫君多说,便就已经直接应下了。   “那夫君就写信吧,我也亲自写封信给大伯母,来表明咱们的诚意。”   上次回江佑府,看得出来大伯是一个端方板正之人,跟大伯母接触了两次,为人也是很好相处的,更何况这老两口对夫君真的是照顾有加。   当年夫君娶她的聘礼,还是大伯跟大伯母出的呢,操办婚事也是大伯母千里迢迢过来弄的。   无论是对夫君,还是对她,都有着莫大的恩情。   “不知道父亲和母亲以后会做何打算,他们若是要来住的话,做儿女的也不能不同意,如果大伯和大伯母在这儿,可能会少很多矛盾。”   魏时话说的很委婉,但该有的意思都表明出来了。   有些事情就得提前做好准备,免得日后抓瞎,大伯如今这几年是把魏达放到身边亲自教导,这一次上京不是没有可能把魏达带过来,魏达来了,母亲和父亲或许也会跟着过来。   而且即便是魏达不来,大伯和大伯母也不来,也不意味着父亲和母亲就一定不会过来了。   再怎么想要不往一块儿凑,关系都在这放着呢,不可能改变。   夫君的意思,刘枫都懂,可一点儿也不带惧怕的,哪怕是只有公公婆婆过来,也不妨事儿,她虽然低了一辈儿,可是品阶高着呢,正一品的伯夫人,怎么着也不会被从四品诰命夫人压过去吧,再说了她身边这么多嬷嬷、丫头,还能没几个出主意的。   就算这些都不成,她真被人欺负了,可她爹娘还在呢,不能对着婆婆下手,还不能踩踩李家吗。   总之是没什么好担心的。   “家里人来了肯定能照应好,但若是来人有欺负咱们的,你夫人这么多年的枪法也不是白练的。”刘枫雄赳赳气昂昂的道。   好歹也是能打进土匪窝里去的人,武艺不逊色于一般男儿,脾气更不是吃素的。   儿子都已经八岁了,夫人也还是怪……可爱的。   魏时忍不住笑出了声,“那为夫日后就多仰仗夫人了。”   “好说,好说。”   反正有她在,就绝对不允许有人蹬鼻子上脸欺负夫君。   两口子已经是严阵以待了,一点儿都不知道,千里之外的魏家村,李氏已经想要把魏仁拖死在这儿了,谁都不能坏了她儿子的事儿。   ——   从筹备航海司开始,到为下一次出海做准备,魏时可以说是一直忙到了年底。   可就算是已经到了年假,今年这个年也照样轻松不了。   首先是没办法在府里头过年了,一等伯及其夫人是要到宫里头去过年的,两口子已经打算好了,把儿子也带过去,多经历一些大场面,多认识一些人,对孩子来说总是好的。   但是这样一来,家里就只有姨娘一个人过年了,为了弥补这事儿,大年三十的头几天,晚膳一直都是一家四口一块儿用,都在姨娘院子里用。   其次还是出海的事儿,二皇子要负责这一次的出海,方方面面牵扯到的事情太多了,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了这一次出海能够顺利,魏时尽可能的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二皇子,包括一些极小的细节,都不放过。   这也是需要时间的,大过年的,两个人见面的地点不是约在双方府上,就是要单独找个僻静一点儿的地方,一个说的,一个记的。   牵扯到生死的大事情,就没有不用心的。   实在是太忙了,魏时真分不出多少时间来带孩子,好在是已经八岁的魏远,友人不是一般的多,各个圈子里的都有,各个年龄段的也都有,交友所涉及的范围之大,让当父亲的都瞠目结舌。   有名气的诗人、词人,好像都比较真性情,他们不忙着科举,不忙着入仕途,反倒是更喜欢把时间花在山山水水和交友上。   魏远年纪小,可是才名不小,还有几首流传在外的诗作,因此除了跟京城里的前辈友人相交之外,还有千里迢迢跑到京城来与他相交之人。   光是这份诚意就很能打动人了。   魏时缺的不光是灵气,还包括这样一份感性,喜欢吃一枚鸡蛋,不想探寻这枚鸡蛋是哪只老母鸡下的,对他来说诗词文章也是这样,再是欣赏,也不会千里迢迢去见作者。   当然了,基于这个理由过来找魏远的人并不是很多,还有一部分是专门到京城寻找门路的,天下人都向往着京城,不少有志者都会来闯一遭。   对于诗词家敲门砖就是自个儿的作品了,找到一个自己认可也被世人认可的前辈,把敲门砖递上,如果能够得到赏识,那也就能慢慢融入到京城的诗词圈子里来了。   魏远哪怕只有八岁,在一些人眼里已经是前辈了。   航海伯府的客院,在魏远没有成名之前,基本上都是空着的,魏时友人不多,需要借助在旁人家中的更是一个都没有。   最先住进来的反倒是魏远的友人,倒也是挑人的,过来拜访的人里,十个里头都未必有一个,能被魏远邀请在自家住下。   而住下的人,有待几天就走的,也有一住就是小半年的。   魏时也曾经有机会接触一二,儿子的眼光还是不错的,都不是什么品性恶劣之辈,而且在诗词上,确实是有几分灵气。   让他这个没有灵气的人很是羡慕。   不过也并非所有的诗人、词人都不想考科举,在儿子的友人当中,魏时就曾经遇到过跟他请教科举内容的,而且听上去应该也是已经苦读多年了,只是屡试不中,颇为烦恼。   在魏时曾经给儿子规划过的人生道路上,科举也是必经之路,从胎教的时候起,读的就是论语。   封了爵之后,倒是不太在意这个了,既然有一个正一品的爵位打底,他倒是更想放手让儿子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喜欢写诗、画画、弹琴、下棋、写字、打猎……的魏远,兴趣实在是太过广泛了,无法抉择。   倒是也没想着放弃科举,毕竟已经学了这么多年了,按照父亲的话来说,他在娘肚子里的时候就开始用功了,就这么放弃,怎么想都觉得不甘心。   不甘心的魏远,还打算要超过爹爹呢,成为大靖朝第一个六元及第的人。   在科举上能不能超过爹爹,现在还不好说,但是在交友上,魏远已经是后来者居上了。   ——   继太子、大皇子和三皇子之后,在当今的六个儿子当中,又多了一个打交道的。   魏时很是好奇,在皇上当政这些年,他是不是要‘集齐’六位皇子,然后召唤神龙。   不得不说,跟这些皇子们的交往,感觉还算是舒服自在,他接触到这几位都不是高高在上、飞扬跋扈之人,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心中自有沟壑。   都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哪怕有着身份上的差距,相处起来也并不会让人感觉到压力,最起码不是那种动不动就惹祸上身的压力。   同样是做父亲的,魏时不得不佩服当今,他就一个儿子,教养起来都觉得费心又骄傲,没有比做官轻松多少。   大年三十,一家人头一次进宫过年,中午的时候男女是分开的,到了晚宴,便设在一起了。   魏时是以航海伯的身份带着妻儿来参加宫宴,位置安排的还算是比较靠前,连老师和岳父两家都在他们后头呢。   第一次参与这样的场合,魏时有些不太自在,面前的桌子上哪怕摆了许多看起来不错的膳食,也没什么心情用。   刘枫倒没觉得不自在,主要是激动,距离她上次参加宫宴已经过去有二十年了,那时候她还小呢,是跟着爹娘一块来的。   谁能想到,出嫁之后这才多少年,居然会以正一品伯夫人的身份再次参加宫宴。   她的婚事当时可是愁坏了爹娘,高不成低不就,很多人都看不上她彪悍的名声,跟夫君成了亲之后,一开始也有很多人都不看好,认为夫君是冲着家世才娶了她,日后相处的时间久了,还有的磨呢。   可谁又能想到,嫁给夫君这些年,夫君真就做到了一心一意,不管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夫君从来没跟她承诺过这一点,但是不用承诺就已经做到了,而且也没有让她和娘一样担上‘妒妇’的名声。   生活在蜜糖罐里的刘枫,哪怕是坐在皇宫里,也照样特别的有底气。   更有底气的还是两个人的儿子,既没什么不自在的感觉,也并没有觉得怎么激动,这会儿还能安心坐下来享受美食,在这样的场合里待的那叫一个岁月静好。   跟孩子一比,做父母的反倒是更像没经历过多少场面。   当今身子骨还是不错的,一开场就连喝了好几杯酒,脸色都没变。   不得不说,这位的气场实在是太强了,坐在边上的皇后,很容易就会被底下的人忽略过去。   荧荧之火,日月之光,这对天底下最为尊贵的夫妻,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的相配。   魏时在今年可以说是大出风头,甚至算得上是京城里的新贵了,这样的场合,一开始还好,大家都规规矩矩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等场子热了,很多人开始起来四处敬酒的时候,魏时可就‘倒霉’了。   让一个不爱喝酒不爱应酬的人,应付这样的场面,着实是有些为难人了。   魏时看了看再有两个月才九岁的儿子,也是挺无奈的,再是神童,也有办不了的事儿,比如替爹爹挡酒,别说是这孩子坐在旁边对他无奈一笑了,就算是真主动过来给他挡酒,他也不能愿意的。   让八岁的小孩子喝酒,开什么玩笑。   全然不知,在他出海回来的这小半年里,儿子已经偷偷的喝过酒了,不光是白酒,从西域传过来的葡萄酒都尝过了。   有父亲在身边的日子,才能像是个真正的小孩子,淘气,闯祸,耍赖。   曹昐在这样的场合里可比不上魏远悠闲,在还不能喝酒的年纪,也照样得应酬,以茶代酒是常有的事儿,有时候连茶也不用喝,只要能说几句话,就算是给了回应,没驳了旁人的面子。   作为太子的嫡长子,他并不需要面面俱到,但是也不能太过失礼,旁人能做到的事情,他也能做到才是。   这样的场合里头,刘枫的熟人也不少,毕竟她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圈子里头,有跟他相熟之人,也有泛泛之交,还有曾经在闺阁中与她交恶之人。   不管是瞧见了谁,刘枫这心里头都觉得爽气,瞧见了熟人,聊上几句,一般对方都会恭喜她,遇到了曾经交恶之人,互不搭理,甚至还会得一个白眼,但是来自于交恶之人的白眼,在她这儿就相当于是羡慕嫉妒恨了。   不得不说,夫君被封爵,对她而言,算得上是给年少的自己打了一场翻身仗。   年少的时候,刘枫才真真是不管不顾的个性,被土匪劫了道,能带着人打回到土匪窝里去,也正是因为这事儿,得了个彪悍的名声,门当户对的人家基本上就不用想了。   她年少的时候也没想过高嫁,甚至对未来夫君的身世没有设定过太多的要求,但自己想不想嫁是一回事儿,被别人嫌弃又是另一回事儿。   挑来拣去,硬是把自己蹉跎成了大龄女子,还好是多等了几年,才会遇到夫君,成就这样一份好姻缘。   不管是在夫君封爵前,还是封爵之后,她都觉得自己是生活在蜜糖罐里,要多甜有多甜,给个皇后之位都不带换的。   天底下应当是没有比她更幸福的女子了。   刘枫看看夫君,再看看儿子,这小日子过的,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一旁的刘夫人,心里边的感慨不比自个儿女儿少,多少年前,她替女儿婚事发愁的时候,哪曾想过有今天呀,就算是当初女儿嫁给魏时的时候,也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女儿女婿来参加宫宴,位置比她跟老爷还要靠前呢。   这才过去几年。   天底下的事儿,一啄一饮,自有定数。   女儿和女婿跟刚大婚那会儿比起来,可以说是什么都不缺了,当然要是能再有个孩子就更好了,男孩女孩都行。 第124章   想再有个孩子,这事儿只能是看缘分了,不过新的一年,魏府确实是比之前热闹了。   二月初一也是魏远九岁的生辰,而在二月初一的头一天,魏成带着夫人一块来了京城,紧赶慢赶算是赶上了远哥儿的生辰。   魏时从衙门里回来才知道这事儿,两位老人家也是刚到,一盏茶还没喝完呢。   在此之前他都没能收到大伯的信,压根儿就不知道这老两口过来了。   “魏达呢,他怎么没来?”依着大伯的性子,肯定会让他跟小弟好好相处,再加上之前这几年一直都是大伯在教导小弟,肯定不会因为要来到他这儿,就把小弟撇到一边去。   “他回老家参加县试了,时间上不好安排,再说了,也是时候让二弟他们当父母的操操心了。”魏成笑道,这事儿吧,还真是赶巧了,总不能耽误孩子考试。   反正日后山高水长,兄弟俩见面的机会总是有的,都是好孩子,都是魏家子弟,上一辈人的恩怨,不能影响到下一代人。   魏成一直都是一个把家族荣誉放在第一位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航海伯府门匾的时候,就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等魏时把那封圣旨拿出来,老人家眼泪都落下来了。   “真没想到有生之年,老夫还能看到咱们魏家的人被封爵。”   早在这个侄子刚来柳州城的时候,他就知道这必然是魏家下一代的领头羊,就是没想到这领头羊能够冲的这么快、这么靠前。   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便是即刻就死去,他这把老骨头也没什么遗憾了。   两位老人家车马劳顿,魏时也不敢一直拉着这二位聊天。   好在,把邀请两位老人家过来住的信送出去没多久,夫人就已经把院落给安排好了,该准备的东西也都准备好了,这会儿虽然没能提前得到消息,可也不至于抓瞎,两位老人家连同带过来的下人,都已经准备好安置的地方了。   航海伯府是魏时大婚之后在西城买的院落,不光是大伯没有来过,大伯母也没瞧见过。   跟之前在东城的那处比起来,这座宅邸不光是位置更好,关键是面积也要大出来很多。   光是后花园就赶人家一处院子大了,里面除了花花草草和湖泊之外,还有好几个看起来稀奇古怪的东西,相当的占地方。   “这都是什么呀,是京城这几年才有的新鲜玩意儿吗?以前都没见到过。”钱氏饶有兴致的问道,关键是她就站在旁边瞧着,也看不出来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全是小孩子的玩意儿,远哥儿小的时候,夫君特意让工匠做的,在整个大靖朝都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虽说是小孩子的玩意儿,可着是够吸引人的,这些东西有一个算一个,她也上去玩过。   “还真看不出来,时哥儿居然有这份耐心,光是把这些东西琢磨出来,就得花了不少时间吧。”钱氏感慨道。   老爷很多年前就夸这个侄子读书能够耐得住性子,日后必然是可以做大事儿的人。   现在看来,魏时不光是读书能够耐得住性子,琢磨这些事儿也很是能够耐得住性子。   如果说钱氏只是单纯的感慨,那魏成想的事情就多了,与其花时间在这些玩物丧志的东西上,那还不如去做些别的事情呢,再说了,魏远虽小,可早就到了要认真读书的时候了,可不能因为这些东西移了性情,耽误了读书。   当着自家夫人和侄媳妇儿的面,魏成得给这个已经长大了的侄子留面儿,不过却是已经打定主意,私底下要好好跟魏时念叨念叨这事儿,不能这么宠孩子。   大家长来了,影响也还是有的,魏时整日早出晚归,也就是晚膳的时候,能陪一陪家里人。   刘枫还是老样子,大伯和大伯母,毕竟不是公公婆婆,不需要去请安,她能表达孝心的地方也就是把府里的事情都安排好,听女先生说书的时候,派人请一请大伯母。   白姨娘更是不必说了,哪怕儿子成了一等伯,她也只是个姨娘,两边根本就不会往一块凑。   最受影响的居然是魏远,先是被考察学问,之后又把以往自己做过的诗、写过的文章、练过的字、画过的画拿给大爷爷看,最后成功又交了一位‘忘年交’。   魏家人骨子里就仿佛没有浪漫的情怀,无论是诗词,还是文章,都是偏务实那一卦的,跟华丽没什么关系,喜好也是如此。   魏远的作品也符合魏家人一脉相承的传统,跟华丽扯不上边,但又不属于完全的务实,真要用一个词儿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大气’。   很难让人相信,一个小孩子的作品上有着磅礴的气势,气吞山河,整个的格局都是立足在一个高点上的。   简直不能再和魏成的胃口了,尤其这还是自家人,每一个字,每一笔,全都写到他心里去了。   魏家还没出过这么有灵气的人,如果说他当年看中魏时是因为性格,那在魏远身上,他看中的就是这股与生俱来的灵气了。   魏家在改换门庭之后,或许还能出一位流传千古的大诗人、大画家、大书法家、大词人……一个可以被称之为全才的人物。   有后辈如此,当真是祖上冒了青烟。   魏家的祖坟上有没有冒青烟,谁也不知道,但是在朝廷即将要进行第二次出海的时候,江佑府那边倒是传过来两个喜讯。   一个是魏达已经通过了县试,而且排在了前二十名里头,算是比较靠前了,二是魏鹏考过了院试,成为一名秀才。   双喜临门,面对蒸蒸日上的家族,魏成可以说精神头儿是十足的好,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快要六十岁的人,还打算要再做些贡献呢。   “远哥儿的学问早就够了,应该让他回老家考一考,正好老夫也能送他回去,在那边的饮食起居都归我们老两口来照顾,等考完了,我们再一块儿回来。”   既然学问已经够了,那就得下场,何必要蹉跎时间呢。   他要是能提早入官场几年,可能官位还能往上提一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致仕的时候,还卡在正五品的位置上,高不成低不就的。   远哥只有九岁,倘若回乡去参加县试,倒是没什么问题,可回老家一趟总不能只参加县试吧,不得一口气考到秀才的功名,那才值得回老家这么一趟,毕竟来回路上要花费的时间实在太多了。   另一方面远哥儿可是立志要‘打败’他的,六元及第就代表了一次考试都不能失手,现在儿子还没这个水平。   左右已经有爵位保底了,也不必逼孩子逼得太紧,讲道理九岁的小孩,能像远哥儿这么听话的已经很少见了,上辈子他九岁的时候,还在跟同学嬉笑打闹呢,根本就不懂得上进为何物。   “还是再等一等吧,等有了十足的把握再说。”魏时没多解释,小孩子要面儿,梦想六元及第的事儿只有他们父子俩知道,连夫人都没告诉。   还要怎么解释呢,谁参加科举考试的时候敢说自个儿有十足的把握。   这句话听起来就觉得极有意思,不难让人联想到对于头名的企图心。   不过年轻人嘛,就得这样,没有点意气风发,又怎么能称之为是年轻人。   魏成年少的时候也想过场场考头名,风流一时,名垂青史,可惜他没有那份天赋,也没有魏时的自律,努力了那么多年,也不过是个二甲进士。   如今看着子孙后辈都有上进心,作为‘大家长’,也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既然你们有规划,那就照着原来的规划来,老夫不能在这边待太久,一把老骨头了,别想着跟老二似的回族学再发光发热,看看能不能再培养出几个好苗子来,咱们魏家子嗣单薄,就得放眼到整个族里头去。”   血缘,家族,从来都是最可靠的纽带。   魏时也明白这个道理,在喜欢搞株连的古代,不管愿意不愿意,血缘关系都决定了要承担彼此的风险和荣誉。   只不过,他还真是挺舍不得大伯和大伯母离开的。   “族学里边有父亲在呢,给小孩子开蒙,举人的学识就已经绰绰有余了,再说了族学里一共才有多少孩子,父亲一个人就能忙得过来,大伯还不如多在京城待几年,等远哥儿要回乡考试了,你们再一块走,然后一块回。”   想的还挺好。   “不必了,老夫这次就是过来看看,原本也没想着长住,就算不回族学,那也得趁着这把老骨头还有劲儿,多四处走走,达哥儿还小,需要有人管着,鹏哥儿也是如此,以前做官的时候没时间,现在总算是致仕了,总不能放着两个孩子不管,还是得回老家去,等远哥儿也回去考试的时候,老家那边儿这么多人帮着照应,你们小两口也能放心些。”   但凡是老二能懂点事儿,他也不至于这么放心不下,可他这不是不信任老二吗,不过老二要是靠谱的话,也就没他这个大伯什么事儿了,魏时这孩子早就把老二接过来了。   哪怕魏时心里头对大伯是极为亲近的,可做侄子跟做儿子还是不一样的,倘若他是大伯的儿子,这会儿不管是撒娇卖乖,还是耍赖皮,都可以不依不饶的让人留下来。   可是做侄子的,就不能这么做了,彼此之间的亲近跟父子还是不一样的。   二月份来的,走的时候避开了全年最热的七月份,八月中旬过完了中秋节才启程,满打满算待了都不满七个月。   魏时一开始是挺忙的,不过等二皇子带队出海以后,航海司这边事情就没那么多了。   这次出海的队伍要比上次更加浩大,光是船只就增加了五十多艘,总人数高达一万九,带过去的货物自然也就更多了。   其中大部分都是朝廷采购的,只有极少数才是来源于个人,毕竟达官显贵也是要吃饭的,商业头脑不光是民间的商人才有。   魏时要是没凑这个热闹,一来是他上次已经捎带了货物,这回就不想这么显眼了,二来也是因为府里头实在是不差银钱,光是大靖朝的市场就已经忙不过来了。   当然了,这些发条玩具,运到海外去的价格要比在大靖朝更加昂贵,能贵出百十倍的差距来。   不过银钱太多了,也真就只是个数字而已,反正已经是花不完了,一部分拿出去置办产业,一部分放在家里头压箱底儿,日常生活里的花销,跟这两部分比起来,那真是杯水车薪。   越是手里头不差钱,魏时就越不想着琢磨什么钟表了,哪怕是到现在,他对理工科的东西也不怎么感兴趣,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读读儿子的诗,多品一品儿子的画。   暂且不要说老父亲的滤镜光环在这放着呢,儿子的诗作如今真成了这京城里的风潮,儿子也顺理成章的成了弄潮儿。   之前魏时乡试和会试的主考官,太子嫡亲的舅舅白大人,不单单是成了儿子的往年交,而且对方还一连写了好几首诗,就是为了称赞少年英才——魏远。   这事儿他不是在两个当事人那里得知的,而是同年纪风锦特意过来告诉他的。   都是同一届的进士,也一块儿参加过琼林宴,魏时作为当时的状元,其实并不怎么受这位主考官的喜爱,原因也就在于他的文采上,没有多少灵气。   纪风锦作为旁观者,也很是清楚这事儿。   说实在的,同样作为在诗作上没有太多灵气的人,纪风锦虽然比魏时强了一点,但他也是很看不上白大人这样的喜好。   毕竟朝廷选拔官员,更多的还是看个人能力,而不是谁的诗更有灵气。   让纪风锦一直耿耿于怀的就是当年的第四名了,传胪到底是比不上探花郎。   倘若那一届的主考官不是白大人,可能他也就不会跟探花郎失之交臂了。   纵然有自己实力不济的缘故,可是碰上白大人做主考官,这运气也着实不怎么样。   如今,白大人也有为人折服的时候,而且还是一个只有九岁的小孩子,凑巧的是,这小孩还是当年文采没有多少灵气的状元郎的儿子。   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多年前的白大人肯定没想过会有今日。   纪风锦倒也不是对白大人怀恨于心,只不过对探花郎这事耿耿于怀了这么多年,这会儿看热闹看得是相当起劲儿,还特意跑过来跟状元郎分享。   这位应当才是最为爽气的,老子的‘仇’,当儿子的给报了,既具有传奇性,又特别的痛快。   ‘大仇得报’的魏时:……   多少年的事儿了,他早就已经记不太清楚了,更何况他跟白大人的文风不同,自个儿又的的确确在诗作上没有多少灵气,能够在白大人做主考官的情况下,接连考取解元、会元、状元,还真得感谢白大人没有以自己的喜好来作为考试评判的标准。   “这点儿事儿何至于记这么长时间,你好歹也是做父亲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孩子气。”魏时有些哭笑不得的道。   纪风锦不光是一位儿女双全的父亲,而且比他还要年长几岁呢,会试和殿试感觉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太过遥远。   就连他跟白大人那些过往,也都已经过去很久了。   他跟太子的关系虽然不错,但是还没有上升到要跟太子舅舅相处的程度,差事上,他辗转了好几个部门,可是从未去过翰林院,而且内容上跟翰林院也没有交叠的部分。   可以说在入了仕途之后,他跟白大人几乎是没有打交道的地方。   儿子在京城文圈这么有名气,白大人作为文化圈里的一块牌面,不可能没有关注过自家儿子,能够被自家儿子的文采所折服,也并非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自打儿子成了京城里有名的小神童之后,交友范围之广泛,魏时是已经开过眼界的,这事儿已经不足以让他惊讶了。   得,果然不是一个水平的。   纪风锦无奈的勾了勾唇,“还是修为不到家,比不得魏兄。”   相交这么多年,他对这人还真是挺佩服的,明明是一副不争不抢的寡淡性子,可是做事情却出奇的认真,运气更是十足的好,不然的话也不会在短短几年里就被封了爵,官职更是一升再升。   明明是同一年的进士,不过名次上有些差距而已,可到了仕途上,这份差距可就大了。   纪风锦一直都是旁人眼中的上进之人,也曾经被不少人私底下嘀咕过过于功利,这一点他确实也承认,能够把婚事一直坚持到自个儿高中进士,出发点本身就不纯粹,还不是想着水涨船高了之后,能够娶到家世更好的夫人。   他也的确得偿所愿了,没坑人、没害人,他不觉得功利一些有什么,无愧于心,无愧于天地。   魏时跟他一样,也是大多数人眼里的功利之人,在坊间的名声可不怎么样。   光是从这一点上,他们俩就是同一个阵营里的,更别提除了同窗关系和同年关系之外,他们还有着七拐八拐的亲戚关系。   自个儿嫡亲的妹妹嫁给了刘钰,魏时则是娶了刘钰嫡亲的姐姐。   这关系也算是亲厚了,毕竟他的友人不多,魏时的朋友也不是很多。   友人相聚,也不过是坐在一块喝喝茶、聊聊天,别看他们俩都是进士出身,而且一个状元,一个传胪,可都不是喜欢作诗写文章之人。   说来也奇怪了,魏时这么一个不爱作诗写文章的,偏偏养出来了一个诗人,未来还极有可能是一个全才式的大家。   说不定千年之后,魏时的名字能被更多的后人知道,还是沾了魏远的光呢。   考科举的时候,拼名次拼不过,入了仕途,官位又比不上人家,爵位就更不用提了,如今拼儿子,也只能是拼数量了。   在子嗣的数量上,同龄人里头,怕是都要比魏时强。   ——   二皇子一行出海的时间要比第一次出海短一些,魏时他们第一次用出海,是用了一年多一点的时间,二皇子则是用了九个月。   三月份出发,回来的时候刚好是十二月份,又是一年。   而在下一年里,朝廷安排了三次出海,甚至其中有两批时间上是有重复的,相当于上一批还没回来,下一批又派遣出去了。   航海司成立两年,不光是出海的次数越来越多,出海的阵势也越来越浩大,收获自然也是越来越多。   魏时这个航海司参议,也终于被挪位置了,期盼了那么多年,终于盼到了外放的这一天,而且还是他曾经去过的地方——平江府。   当年跟着太子出去赈灾的时候,就是把当初在东原府的灾民迁到了平江府。   他也算是在那里待了一段时间,可要说熟悉还真算不上。   从四品的航海司参议,升为正四品的平江府知府,正四品的坎儿就这么轻轻松松迈过来了。   要知道,能够上朝的官员就卡在正四品上,在官员当中这差不多算是一条隐形的分界线,正四品及以上的官员,正四品以下的官员。   是大多数官员升迁路上的一道坎儿,当然了还有很多官员是遇不到这一道坎儿,连从四品都尚未达到,又谈何迈过这一道坎。   出海这一件事情,他总共参与了六年,其中亲自出海占了一年的时间,在这六年里头,他的官位从从五品升到现在的正四品,还得了一个正一品一等伯的爵位。   收获之丰厚,着实惹得一帮人眼红。   要知道除了魏时之外,在这件事情上升迁最快的就是魏时那位二舅兄了,可也不过是连升了两级而已,原本的正四品变成了如今的正三品。   官位上的阶品是比魏时要高,可文臣和武将压根就不是一个体系的,大靖朝虽然没有重文轻武的政策,可现实情况就已经决定了,武将的地位是比不上文臣的。   这样的晋升速度,魏时自己都有些心惊胆战,他知道自个儿做过什么,无论是提出出海的事情,还是有关于占城稻的事儿,都可以作为功绩,可是旁人不知道啊。   更重要的是,他只有二十七岁,二十七岁的正四品文官,这在大靖朝几百年的历史当中都是极为罕见的。   还好是被外放出去做官,如果真要继续留在京城的话,他还真怕这喧喧嚷嚷的热闹场面。 第125章   外放对于官员来说,从来都是一件大事儿,不光是远离了政治中心,而且谁也不知道到底要在外边呆多少年才会被调入京城。   魏时外放是出去做正四品知府的,这个官职不算小,管理一府之地,担子更不算轻。   如果说曾经作为航海司的参议,魏时的差事攸关几万人的性命,那么作为正四品的知府,他的差事关联的可是几百万人。   平江府地广人稀,面积在大靖朝十三府当中应该是排在前列的,但是人口却是处在尾巴上,加上当年从东原府迁过去的灾民,也才勉强只有三百万人。   头一次做父母官就要挑大梁的魏时,在没有从京城出发之前,就已经感觉到了沉甸甸的压力。   要做知府,可并非是出几个主意就能坐好的位置,他曾经去过平江府,不光是知道那里地广人稀,另一方面气候也是比较严峻的,京城已经是处于北方了,但平江府还要更靠北,天气严寒。   炭火对于百姓而言,从来都是昂贵的东西,哪怕是京城附近,每年的冬天也要熬死人的,不知道平江府之所以地广人稀,会不会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气候。   除此之外,他对那里的了解就仅限于书本了,平江府算是一个人口结构比较复杂的地方,往前数上两个朝代,这里除了汉族人以外,更多的还是外族人,而在最近的两个朝代,在将近六百年的时间里,人口已经进行了大的融合。   不能说平江府没有外族人了,只能说比起纯粹的外族人,还是汉族人跟外族人和汉族人结合所出的后裔更多。   魏家在那里是半点根基都没有,他去了平江府,就是当地官职最高的父母官了,而且是直接对皇上负责的,顶头上司也就只有皇上而已。   这也就意味着,他是那里挑起最重的担子、冲在最前面的那个人。   外放做官,自然是一家老小都要带着一块儿过去,毕竟连魏时都不清楚,自己会在平江府呆多少年,总不能把妻儿老小留在京城,别说舍不舍得,关键是他自个儿不放心。   既然如此,那带的东西就比较多了,惯用之物差不多都得收拾收拾,总不能到了地方,再安排工匠家做一批家具、瓷器出来,又或者是直接去街上买。   魏家这几年也算是大户人家了,吃穿用度也都成了讲究人,不至于再如此。   魏时自个儿出差可以干脆窝在马车里睡觉,甚至是吃的差一点,也都可以忍受,但是带着妻儿老小,要求就得高一些,总不能让她们也跟着自个儿受罪。   所以一些事情还真得好好讲究讲究,府里头的下人带一批留一批,惯用的物件儿,实在笨重的就留在府里头,剩下的一部分放在车队里,到时候一块带走,还有一部分是请了镖局,让镖师把这些东西送到地方。   那些个工匠,魏时是一定要带着的,到了平江府,肯定能有用得着这些能工巧匠的时候。   如果说魏时和刘枫忙着收拾行李,忙着跟亲人友人告别。   那魏远的画风就跟父母截然不同了,一方面他朋友众多,很多人都对他表示不舍,他自个儿也有些舍不得这些朋友们,还有在京城的长辈。   但是另一方面,他又着实向往京城以外的地方,长这么大,他还没有去过太远的地方,心里头早就有这份向往了,更何况还是跟着父母一块出去。   这一正一反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情绪,在魏远近日的诗作里都能看得出来,有写给友人的诗,依依不舍,又带着几分肆意洒脱,有描写自个儿心情的诗,展望未来,重重深山,皑皑白雪,还没出发呢,仿佛就已经看到了平江府的景致。   这心态不像是小孩子才能有的,但也有别于成熟稳重的大人,诗作也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的风格,大气磅礴又灵动洒脱。   魏时已经专门给儿子整理了两本诗集和好几部画册,这可都是珍贵之物,他不希望在历史漫长的延续过程中被遗失了去,最好是哪一日把这些诗集和画册都出版了,数量多了,也就不那么容易被遗失了。   魏时以前给自己出书是为了赚银钱,只不过被打击坏了,成本都赚不回来。   但是给儿子出书,那就不是为了银钱了,往里砸上个几千甚至上万两银子,他都甘之如饴。   刘枫的性格本就不同于大多数女子,跟儿子一样,比起对京城和长辈的不舍,心里头还是对远方的憧憬要更多一些。   更何况作为一地父母官的夫人,日后必然也是要同当地的其他官太太和豪门世族的夫人交往,终于能帮得上夫君了。   刘枫‘磨拳搽掌’,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白姨娘对这事儿就更是无所谓了,她跟儿媳和孙子还是不一样的,并非是自幼在京城长大,要说长辈友人,那就更是没有了。   跟她最亲近的不还是儿子一家,儿子在哪儿,哪儿就是她的家。   对交友并没什么兴趣的白姨娘,哪怕在儿子已经成了航海伯之后,也开始有官夫人给她递帖子之后,她也没有迈出那一步去,总觉得是格格不入的两类人,与其去交几个面子情的所谓的友人,还不如在家里头绣绣东西、种种花来的高兴呢。   临行之前,航海伯府还是设了一次宴,不过请的人并不是很多,魏远的朋友,也都是挑了几位极为亲近的。   在这个节骨眼上,魏时并不想着把宴会搞得太过热闹,他为人还算是比较低调的。   为人比较低调的魏时,这几年在京城可是跟低调扯不上半点关系,爵位,还有每三年甚至不到三年就要往上窜一窜的官位,以及与他相交的那些人,都让魏时这个名字经常出现在茶余饭后的谈话里。   “你这次外放出去也好,可以多些时间沉淀沉淀,同时也不要松懈,为官一任,就要多为百姓做些实事。”沈舟如是说道。   还记得当初他有意收魏时为徒的时候,就有询问魏时的志向,那会儿他这个弟子就说想要做些实事。   为官这几年虽然一直都没闲着,但是不得不说官职升的太快了,让他这个做老师的都有种空中楼阁之感,这次外放出去,既能够让魏时去实现自己最初的理想,也真的是让这个大热灶冷一冷,别招太多人的眼。   “学生会谨记老师的教诲。”魏时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些年他也算是一直都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算是不喜欢算术,可这也是无伤大雅的,最起码没有碌碌无为,没有辜负时间,更没有辜负自己年少时的苦读。   只是对老师他还是有些内疚的,一直都未能跟着老人家亲自参与到一项水利工程当中去,甚至在为官之后,他连书本上的理论知识都抽不出时间来跟着老师学习了。   内疚有之,遗憾同样有之。   相比之下,沈涛的致仕生活过得还是不错的,尽管早些年他还遗憾过不是自个儿将魏时收为徒,遗憾这么个算学的好苗子并不是怎么喜欢算学,但是这一点已经被三皇子补足了。   他也是有弟子的人了,而且弟子不光是热爱算学,还能抽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算学。   比起二弟,他这个老师做的应该是后来者居上,没什么遗憾了。   长辈对晚辈多是勉励和提醒,那同辈之间,真就只剩下羡慕和不舍了。   能够出任正四品知府,这样的外放是让人羡慕的,在同一年的进士当中,魏时俨然已经独占鳌头,并且把剩下的人落的很远。   就连之前那些做了东宫属官的人,这会儿也比不得魏时风光,至于等到太子登基之后,可能这情况也不会发生改变,毕竟京城人人都知道,魏时跟太子较好,太子的嫡长子小时候就经常往魏府跑,以至于也跟魏远的儿子成了好友。   此等运气,真是让人羡慕都羡慕不来。   就连曹安这个刚出生就赢在起跑线上的男人,日后肯定要承袭祖父的爵位,运气好一点儿是国公,运气不好那也是个侯爵,都比魏时这个正一品伯更高。   可作为皇室之人,他也想跟一国储君成为好友,也想让自己的儿子们跟太子的嫡长子交往。   无论是羡慕,还是不舍,无论是勉励,还是担忧,在这宴席之上,大半儿都在酒里了。   魏时这一日真真是喝了个酩酊大醉,宴会什么时候结束的,到了第二日他自个儿就已经记不得了,最后的印象还停留在跟众人举杯喝酒上。   脑袋发昏发沉,嘴巴里还特别干,醉酒以后的滋味儿一如既往的难受。   魏远昨儿在父亲喝醉酒以后,也偷偷的喝了几杯,向长辈敬酒,跟友人碰杯,新奇又愉悦,还有点儿忐忑,生怕有人将这事儿告知父亲,可又有那么一点点的期待。   作为‘好孩子’,他为数不多的受罚经历还在小时候,五岁之后,基本上就没再被罚过,就算有些地方做得不对,爹爹对他也只是言语教育而已,莫说是受罚了,疾言厉色都不曾有。   魏远还真是有那么一点点期待,期待父亲会罚他。   事实上,父亲在家里的权威,要比魏远想象的还要厉害些,从魏时醒过来,揉着发痛的太阳穴开始,一直到用完午膳,期间至少有七八个人,过来跟他告过状。   元宝、管家、儿子身边的书童铭书、赵嬷嬷、姨娘、还有当日在宴会上伺候的几个下人,以及……夫人,全都亲自跑过来一趟,说的就是魏远在宴会后期喝酒这事儿。   十岁的小男子汉,想要喝杯酒尝尝,倒也算不上是什么惊世骇俗的大事情,顶多也就是有点小淘气罢了,上辈子跟儿子这么大的时候,他可比儿子淘气多了。   也就是这一辈子,一方面是因为心性,另一方面是因为处境,所以才少了这些童真童趣。   让他稀罕纳闷的是,因为喝酒这么一个小事情,居然有这么多人排着队过来告状。   看来儿子平日里的人缘,也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好,他的人缘儿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   这么多人都告状了,魏时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不成,只能在中午头用完迟来的早膳之后,才披上大氅,来到儿子的院子。   进去之后,才知道这小子到现在还没醒呢,比他这个喝的酩酊大醉的父亲,睡的都要多,看来昨儿是没少喝,也怪不得连书童都过来跟他告状。   该不会是个沾杯就醉的体质吧。   推开门,好家伙,房间里乱倒不是很乱,只是在白墙上留下了某人不少大作。   字迹看起来还是有些凌乱的,可凌乱当中又透着一股子的潇洒不羁,关键是这诗作。   难不成醉酒之后真的能通仙?   只有天上的仙人,才会有如此之境界,仿佛高高在上,并不在这俗世之中,又仿佛这位仙人就立在俗世的上空,俯视着民间疾苦,也俯视着民间的欢笑喜乐。   不得不说,魏时内心是震撼的,这种震撼不仅仅是因为这样的诗作,毕竟他也算是饱读诗书的人了,能够明传千古的诗作,都有其独特之处,儿子的通仙醉酒之作,还不至于给他带来如此大的震撼。   究其根本,还是因为这通仙醉酒之作是儿子写的,是只有十岁的儿子,是偷偷喝了酒醉到现在都还没醒的儿子。   震撼之余,魏时是真的释然了。   以往他一直都觉得自己写不出有灵气的诗篇,是因为自个儿有着上辈子的记忆,是因为上辈子那样的大环境没有办法给予他古汉字的之美。   但是现在看来,灵气这种东西,更像是与生俱来的,一直就在身体里,就在灵魂里,可能几杯酒下去就能将其唤醒释放,而没有灵气的人,喝再多的酒,也不过是如他一般,成为一个一早上起来头晕脑胀的醉汉。   好吧,正如同上辈子学了那么多年的数学,这一辈子也照样提不起兴趣来一样,诗词于他可能也是这样,喜欢欣赏不等同于他就有天分,没有天分也不能全赖上辈子的大环境所赐。   总有人灵魂深处就是写满了诗篇的。   昨晚通了天上仙人魏远,这会儿躺床上睡得正香,甚至还打起了小呼噜,好吧,仙人跟凡人也就是一霎那之间的事儿。   这会儿的儿子就落地成了人,而且还特别的接地气。   这醉酒通仙是好的,这样的诗作,哪怕大醉上三天三夜,如果能写得出来,魏时自个儿是愿意的,可也不能为了写诗,就变成一个小醉鬼,变成一个酒鬼。   做父亲的,想的更多的还是儿子的身体,更何况他以往也遇到过整日里只知道喝酒的人,真的给人一种浑浑噩噩之感,好像每天都活在云里雾里,没太有清醒的时候。   人来世上走一遭,又怎么能这么过,名山大川,小桥流水,春花秋雨,夏日冬雪,人情冷暖……这些都远胜于酒。   他相信如果儿子真的是灵魂深处就写满了诗篇,那与其用酒来激发,还不如用这人间的景致,用这形形色色的人群去激发。   所以哪怕已经被儿子通仙醉酒之作给震撼到了,可罚还是要罚的,得记住教训才行,十岁的人就醉酒,实在不是爱惜自己身体的表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做父亲的,对儿子的身体比对自己的身体看的还要重。   这顿惩罚在所有人包括魏远看来,都应当是理所当然的,只是这惩罚的方式有些出乎意料。   不再是跟小时候一样罚抄大字、罚跑步、罚站立了,而是罚骑马,从京城到平江府的路上,要骑四天的马,不管是一口气儿骑够四天的马,还是间断着来,这就让当事人自己选择了。   子不教,父之过。   魏时也陪着儿子一块骑马。   没有在外长时间骑马经历的人,可能不太了解,外面的风沙走石有多严重,身上基本上全都是黄土,包括头发里都是,呼吸的时候鼻子都会不太舒服。   而且长时间骑马,大腿内侧真的会被磨破皮。   魏时一边想着要让儿子长长记性,另一边也已经备好了药。   这要是儿子已经十八九岁了,惩罚内容肯定不是只骑四天的马这么简单,从京城到平江府的路上就别想坐马车了。   可孩子这不是还小吗,身子骨都还没长成呢,惩罚也不能太过了。   魏远没太把这当回事儿,他的骑术可是娘手把手教的,五岁的时候就上马了,七岁就已经开始起码在山林里打猎了。   就算爹爹没有给他这个惩罚,他也是打算在这一路上多骑马少坐车的,就怕爹爹不同意,这下也算是遂了他的意。   ——   航海伯这一走,对于官场里的大多数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可是对于航海司,那真真是少了主心骨。   别看在航海司的主事之人是太子,航海伯之前只是参议,可能把航海这两个字作为封号,就足以可见航海伯对出海这件事情的贡献。   太子虽是主事之人,但并不能算是航海司的主心骨,只能说是他们航海司的大旗。   如今真正的主心骨被派到平江府外任去了,对航海司来说,近乎于是打散了重组,因为很多的权利都被空置下来了,新任的参议显然发挥那么大的作用,也就不可能掌握其中的主导权。   官场上,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一旦出现了,那就抢了,官员抢权,跟饿狼扑食也没太多的区别。   更何况航海司真算得上是鱼龙混杂了,魏时之前之所以能够镇得住场面,一则是因为他的身份,跟太子、兵部尚书、工部右侍郎都有关系,还曾经在户部任职过,二则就是因为懂得多,在出海这件事情上从里到外,整个朝廷就没有比魏时更有发言权的了。   当然了,这些官员并不清楚魏时不光是出海的参与者和主导者,也算得上是最初的发起人了。   航海伯之子,京城乃至整个大晋朝远近闻名的神童——魏远,他的离开就颇具戏剧性了。   这位不光是自己写下了离别之诗,他众多的友人们,以及圈子里头对他颇有好感的‘小弟’,纷纷赠诗留言。   《离别有感》、《赠友人》、《忆往昔》、《咏春》、《二月三日送魏兄出京》……   一时之间,京城里头几岁的小娃娃,都知道这位神童的大名了,毕竟给这位神童写诗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其中不乏有名气之辈。   从质变到量变,再从量变到质变,不用等到千年之后,航海伯的名头在京城百姓中间频频提起,已经不是因为他的仕途和他曾经立下的功绩了,而是因为有一个好儿子。   离京那日是二月初三,特意挑好的日子,二月初一是魏远的生辰,二月初二,是刘钰的长女青娘的生辰,小姑娘比远哥儿小了四岁,今年刚刚满六周岁。   侄女儿并不像姑姑,而是随了娘亲,这个喜好诗书琴画的小女娃。   魏远并不喜欢和小姑娘在一块玩耍,哪怕这是他嫡亲的表妹,而且据说日后一定会成为一位才女的表妹。   他六岁的时候都已经会写诗了,表妹六岁也只不过只是会背诗罢了,至于书画,他也曾经看过。   不得不说,世间对才女的标准确实是低了些,也可能是他眼光太高了,并不适合去评判表妹的水准。   魏远在纷至沓来的诗作当中,骑马离开了京城,本来是想一口气儿骑足四天的,结果当天晚上,就已经觉得大腿内侧被磨的不太舒服了,连骑了两日,就只能抹上爹爹送过来的药,卧在马车里头给爹爹背书了。   背书一直都是魏远的基本功课,时常会被爹爹抽查,如今在去往平江府的路上,可以用来抽查背书的时间久了,范围自然是特别的广。   爹爹抽查背书是不用拿书本的,悠闲自在的坐在马车另一边,随口就问,他顺着爹爹说的那一句开始往下背,中间时不时的还要抽查一些词语和句子的释义,甚至把其他书里观点类同或者是相反的拿出来,一块做对比。   中间如果是背错了或者是背不下去了,爹爹立马就能给指出来补上,一些他压根就想不到可以放到一块做类比的句子,爹爹也可以相当随意的拿出来,手中压根就没有书本。   他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状元郎都能有这份本事,可每次在自个儿骄傲得意的时候,想一想爹爹,就知道自己还不够格了,差的还远着呢。   作为三元及第的状元郎,爹爹的学识肯定是远超大多数人的,但是距离爹爹会试,都已经过去十年半了,对于书上的内容居然还记得这么牢靠,让他敬佩的并非是记忆力,而是爹爹当年下过的苦功夫。   他听很多人都说过,母亲、二奶奶、伯祖父、伯祖母、元宝叔叔……这些人都曾经跟他说起过爹爹年少读书时候的事儿。   虽然没有头悬梁锥刺股那么夸张,可一个人能够耐得住性子坐在书桌前那么多年,就连平时坐马车赶考,都不忘了读书,在几乎没有人管制的情况下,这样一份自制力应该才是父亲能够成功的原因吧。   而他,如果想要跟父亲一样,对这么多书籍都如数家珍,需要下的功夫还有很多。   他之所以并没有因为一些人的赞美和恭维就骄傲自满,最大的原因就是父亲,眼前一直有更厉害的人,也就不觉得自个儿有多了不起了。   父亲在魏远这里是可亲可敬的,像一座大山一样厚重可靠,同时又像湖泊一般,亲近又静谧。   他对于这些山山水水的热爱,好像也融入了对父亲的爱,而同样的,他眼睛里的山山水水,也像父亲一样爱着他。   二月份,原本是天气逐渐变暖的一个月份,但是从北走到更往北的地方,这一路上又是逐渐变冷的一个经历,跟往年记忆当中的二月份截然不同。   从京城到平江府,一行人差不多花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抵达。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如果是在京城,那现在已经是桃花盛开的时候了,但是在平江府是看不到桃花的,魏时不觉得在以往的几千年里头没有人把桃木移植到这里来过,只能说桃木在这里是过不了冬的,过不了冬的植物又何谈开花儿。   可即便是没有桃花,也并没有让人觉得遗憾,这里的景致跟京城不同,更大气,更开阔,连天气也要更凛冽一些。   都已经到了四月份了,一行人这才换上春装。 第126章   官宅就在衙门后头,无论是面积,还是精美程度,都没有办法跟京城的航海伯府相比。   不过这处宅院所在的位置,跟闹市只隔了一条街而已,看起来还是挺热闹的,跟京城那边的西城不一样,西城往来匆匆的人大都是严谨的,说笑声都要收敛着。   但是在这里,民风要更彪悍一些,一路以来,他们已经遇到好几拨女子骑马的情况了,而且并不蒙面,直接就把脸露在外面。   跟京城的女子比起来,这里的女子好像要更自由、更快活一些,也更适合自家夫人。   魏时太了解自家夫人的性子了,把这样一个人关在后宅里,只能偶尔的时候才出去打打猎、放放风筝,不得不说,还是挺让人心疼的。   入了平江府,刘枫心里头确确实实是爽气的,在京城的日子确实舒坦,只不过夫君跟儿子忙起来之后,能跟她聊天的人太少了。   昔日里的姐妹,如今再见面,不是聊男人的官职,就是聊后院里边的烂事儿,谁家的妾室不好管了,哪家的姨娘耍了什么心眼儿……   实在是聊不到一块儿去,她也就是能跟娘和几位嫂嫂聊聊天儿了,弟妹是不成的,她跟弟妹就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类人,放到一块儿去,双方都觉得别扭。   而且她也看不惯弟妹把青娘教成那样,让小姑娘读书没什么错,想成为才女更没什么错,但是才六岁的小家伙,没必要拘到那种程度吧。   夫君虽然对远哥儿一直要求都很严格,但那也是张弛有度的,没逼着孩子什么都不能玩儿,更没逼得孩子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在京城的日子就是这样,相比年少还未出嫁的自己,在嫁给夫君之后,确确实实是打了一个‘翻身仗’,成了航海伯夫人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往府里头给帖子,有一些是她年少时候的手帕交,还有一些仅仅是几面之缘,压根就没什么交情。   如果说一开始还有扬眉吐气的感觉在,那之后就只剩下厌烦了。   那些聊起来没完没了的话题,实在不是她感兴趣的,可能她的性子一直都不怎么适合京城的官夫人圈吧。   如今到了平江府,虽然还没有跟当地的官夫人接触,也尚未来得及结交当地的豪门世族,可是仅从她看到的这些人和事儿来讲,平江府的氛围,她是喜欢的。   粗犷而热烈。   到了平江府的地界上,她连马车都懒得坐了,直接穿着斗篷出来骑马,天高云淡,风朗气清,没有比马儿奔跑起来更让人觉得爽气的时候了。   这好心情一直持续到在新宅院的第一顿膳食,热腾腾的拨霞供,里面沸腾着上好的羊肉。   刘枫夫妻俩连带着儿子,都是属于无肉不欢的,而且吃东西还都比较重口,也就姨娘,更偏爱素食,口味也更广泛一些,所以桌子上是放了两个锅子,姨娘的锅子里头放的多是素丸子和素菜。   她们三个的锅子里放的则是羊肉,按照夫君的话来说,吃这玩意儿,最过瘾的还是往里边涮羊肉,其余的肉在这方面皆比不上羊肉。   她是被夫君的话说服了,儿子的口味大概是一脉相承他父亲吧,反正这父子俩的口味还是挺像的。   色香味儿俱全的一锅子羊肉,那是相当的引人垂涎,可就在大家要大快朵颐的时候,刘枫突然觉得自个儿肚子疼。   针扎似的疼痛,额头上的冷汗瞬间就冒出来了,如果不是特别疼,依着刘枫的性格都不会在这会儿表现出来。   魏时第一时间发现了夫人不对劲,右手还拿着筷子呢,两只手就已经全都捂在了肚子上,额头上还有汗,嘴唇发白。   魏时猛地站起来,一边让人去请大夫,一边小心翼翼的把夫人抱起来,放到最近房间的床上。   这症状看起来可不像是水土不服,更何况他们都已经来到平江府好几天了,只不过是现在才到达目的地而已,就算是水土不服,那夫人头几天肯定是没有兴致骑马的。   这来到平江府才几天,缺点就已经显露出来了,那就是没有太医,如今只能让人去请大夫,阜成最好的大夫请过来,离宅院最近的大夫也要请过来。   谁知道是什么情况呢。   魏时把夫人安置好,盖上棉被,这才开始询问,“是肚子疼?是手按着的这一块疼?身体还有别的感觉吗?”   “就是那种往下坠着的疼,特别特别疼。”刘枫很想说的更具体一些,可不光夫君在这儿,儿子和姨娘也在这儿呢,她有些不大好意思说,这疼痛跟月信来时的疼痛有点儿相仿,但是要更痛一些。   她可能是月信来了,应当是这一路上没休息好或者是不经意之间受了凉的缘故,所以才会这么疼。   本来嘛,就是因为休息不好,她上个月的月信都没来,往后又拖了一个多月,这猛不丁的来了,所以才会这么疼。   夫人虽然没说更多的话,但魏时此时也联想到了月信,如果是月信的话,那倒是还好,并非是什么急发的病症,好好养一养就是了。   但还是不放心的摸了摸夫人的脉搏。   流利,圆滑如同按滚珠一般,有一种在不断回旋的感觉。   当年夫人确诊怀上远哥儿的时候,他曾经不止一次的探过夫人的脉搏,脉相如同现在这般。   用大夫的话来说,便是如盘走珠,若是男子的脉相如此,那说明气血充实,多是年轻男子才能有的,但倘若是女子,那便是喜脉了。   从远哥儿不到两周岁的时候开始,夫人就开始盼着这个孩子了,他也是期盼了很多年的,但是时间真的过得太久太久了,又加上魏家这么多例子放在前头呢,子嗣艰难可不是说假的。   谁能想到呢,这一胎来得这么突然,这么的……不是时候。   他们赶了两个月的路,而且在此之前,谁都不知道夫人怀孕了,早些年他们盼着要孩子的时候,大夫每个月都是要过来给夫人请平安脉的,可这么多年已经过去了,他跟夫人都已经不抱希望了,自然这每个月都请平安脉的规矩也就没了。   魏时心里头有些惴惴不安,还有些内疚和自责,早知道在临行前,就该请大夫给夫人把把脉的,这事儿原本是可以避免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这个孩子能不能保得住,都只能是听天由命。   刘枫起初还没有觉得如何,可夫君自打把手搭在她的脉搏上,面色就变了,紧跟着眼泪就夺眶而出,滴在她的衣袖上。   刘枫另一只手摸向自己的肚子,心里边已经开始有不好的预感了。   “我该不会是怀上了吧?”   这孩子还能不能保得住。   魏时还记得当初夫人怀远哥儿的时候,他曾经跟太医讨过几个保胎的方子,只可惜他学医不精,不知道现在这种情况用哪个方子更合适。   在大夫到来之前,可以先让下人熬上,到时候再让大夫判断,用哪一种汤药更好,这样也可以减少时间的浪费,让夫人更早的得到医治。   希望肚子里的孩子还可以撑得住。   魏时安排儿子去拿笔墨,又吩咐人先把从京城带过来的药材整理好,之后又让赵嬷嬷把熬药的瓦罐拿出来,炭火什么的都准备好。   一系列手忙脚乱的操作之后,总算是等来了大夫。   “夫人体质好,这么一番折腾,肚子里的孩子并没有流产,应当是见了点儿血,喝几副保胎药即可。”被人拉上马车,一路都是颠着过来的老大夫,这会儿还是挺淡定的。   这夫人虽然是从外头来的,并非是他们平江府土生土长的女子,可以跟他们平江府的女子一般,都有着一副好体魄,几副安胎药下去,孩子肯定能保得住,这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难事,有经验的很。   魏时把自己写过的那几张安胎方子拿过来。   “这都是之前跟人请教得来的安胎方子,我学艺不精,也不知道夫人用哪种更合适,您给瞧瞧,这些药方都已经给熬上了,您觉得哪个更合适,就给夫人用哪种,要是都不对症的话,您再亲自开方子。”   大夫是不能得罪的,魏时说话很是客气。   能住在这个宅院里头,作为见多识广的大夫,自然知道这位肯定就是新来的知府大人了,比上一任年轻多了,看得出来肯定是个世家公子,在世家里头那也得是年少有为的。   说话并不骄矜,也不自称‘本官’,给人的感觉很是舒服。   至于这几张药方嘛。   “都是好方子,不过这里边的药材确实是珍贵了些,若是已经熬上了的话,最对症的应当是这两张了,您看着端一碗给贵夫人就行,只能选其中的一种,不能都端给贵夫人,药效虽然不会冲撞,但是喝多了也没用。”   这里头可有不少好药材,品种上的,年份上的,说实在的,知府太太这样的情况,普通的保胎药即可,用这么好的药,未免有几分浪费了。   大户人家都这样,尤其是世家子弟,底蕴深厚,不怕浪费,据说像这样的官太太,每日都要食一盏顶金贵的血燕,山珍海味在人家这跟家常便饭没什么区别。   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大夫,他当然不会在这些事情上劝人,免得惹祸上身。   “还想请教您,夫人怀胎几个月了,可能诊得出来?”   既然能够保住胎,就不免要关心别的问题了,不过魏时眼巴巴的在这等着,屋子里有一个算一个,连远哥儿都目不转睛地瞧着老大夫。   “两个多月吧,还不到三个月。”   好吧,也就是说在刚离开京城的时候,怀孕还不到一个月呢,就算是请了大夫过来诊脉,那也是诊不出来的。   多年夙愿一朝成真,屋里屋外都喜气洋洋的,喝了保胎药的刘枫,腹部的疼痛也慢慢止住了,又让老大夫诊了一回脉,这回是确认药有效果了,胎也稳住了。   刘枫大手笔的给下人赏了两个月的月银,同时也好好感谢老大夫,让人也给老大夫包个大红包,脸上笑的牙龈都快露出来了。   老郎中自个儿背着药箱,怎么着都不让下人帮忙,不过面对五十两的诊金,倒是并没有推辞。   “有什么不舒服都可以来叫小老儿,贵夫人养胎期间,就不再收诊金了。”   开这一回张,一点成本都没有,就白白赚了五十两银子,够他一家老小接近一年的花销了。   这可是大生意,关键是这位夫人的体质是真好,只要不出什么意外,没被人下什么堕胎药之类的,那肯定是出不了什么问题。   真就跟从地上捡了五十两银子一样。   老大夫这边儿高兴的就差哼歌了,魏府这边也是一片的欢腾,从老到少就没有一个不高兴的,盼了这么多年,终于把小公子盼来了。   如果说夫人在怀第一胎的时候,魏时一直都希望肚子里的宝宝是个男孩,现在倒是不这么想了,夫人怀头一胎的时候,他才不过是个举人,就算是后来状元及第,可一入仕途也还只是正六品的小官而已。   夫人倘若生的是女孩儿,他也怕这孩子生在世上受委屈,女子的荣誉甚至性命,都要寄托在旁人身上,再好的性子,再高的才情,都还是有可能在婚事上被人家挑挑拣拣,婚后就更是不必说了。   如果父兄争气的话,或许腰杆子还能直一些。   那是魏时十一年前的想法,十一年后的今天,他已经是航海伯了,纵然不能够改变这个大的环境,可还是能够护得住自己女儿的,护她一生喜乐平安,想成婚就成婚,高嫁或者是低嫁都无所谓,一生不嫁,或者是找个上门女婿,又或者是夫妻过得不好要合离。   他这个做父亲的都支持,既不需要女儿去联谊,也不想她为了家族去顾全什么名声,哪怕他们一家人被除族呢,跟这些比起来,还是两个孩子过得好不好更重要。   在女儿长大成人的时候,他希望自己比现在更强大,可以让女儿过得更加肆意,如同男儿一般。   魏时一直都清楚他跟大伯并非是一类人,没办法把家族的荣誉和利益放得那么高,如果心里头有一个排名的话,那孩子肯定在他心里头是排在第一位的,家族的荣誉和利益肯定不在前列。   “还好是没什么事儿。”刘枫有些后怕的说道,都怪她太不留心了,早在上个月月信没来的时候,她就应该就近请大夫看看的。   也就不至于这么不注意了,一想到最近连骑了好几日的马,又在外头吹风,真心觉得对不住肚子里的孩子。   好在是孩子保住了,没有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这孩子必然是个有后福的,也多亏了你这个当娘的身子骨好。”白姨娘安慰道,养胎的时候可不能多思多虑,尤其还是在头没开好的情况下。   这一胎不管是男是女,那都是好的,对于儿子来说,就远哥儿一个孩子实在是太少了些,对远哥儿,一个兄弟姐妹都没有,那也太过孤单了。   以往她不好说这些话,毕竟问题出在哪家人身上,一目了然,也怪不得儿媳,至于魏家的列祖列宗,当小辈儿的又如何去怨怪。   刚来平江府的头一天,盼望了那么多年的喜事出现了,这确实是个好兆头,哪怕中间稍有波折,可到底也没出什么事儿。   当年怀第一胎的时候有些猝不及防,惊喜来的太过突然了,如今也是如此,尽管是先前有了流产的征兆,可几副安胎药下去,就已经稳住了。   跟怀远哥儿的时候比起来,这一胎还是比较从容的。   最大的区别大概在于怀孕初期胃口特别好,不像怀第一胎的时候,刚开始一点儿肉腥味儿都沾不了,平日里只能吃瓜果蔬菜,一直到四五个月之后情况才好转。   但是这一胎,就要乖巧许多了,在膳食上几乎没什么禁忌,吃嘛嘛香,甚至除了那天闹肚子疼之外,身体压根就没有什么其他不舒服的感觉。   正是因为怀孕初期的症状不同,让刘枫很是笃定,肚子里怀的必然是个‘小棉袄’。   等了那么久,盼了那么久的‘小棉袄’。   刘枫待在宅院里安心养胎,心愿达成之后,看一株草都觉得可爱。   魏时这边千头万绪就有些不好收拾了。   平江府除了地域面积宽广,平均每亩地的产量量高之外,其余的基本上都排在大靖朝的尾巴上。   单从这府城就能够看得出来,繁华程度连柳州城都比不得,更别说跟其他的府城相比了。   魏时想做的事情有很多,但就是因为太多了,反倒是有些无从下手的感觉。   想当年,殿试的题目就是如何治理一县之地,他也是凭着这篇文章拿了状元的。   但是时隔数年,再回头想想他那篇文章,文采还是可以的,至于内容嘛,实在有些想当然了。   做过官和没做过的官区别还是很大的,这跟年龄大小无关,不然的话,当初也不会是他考得状元了,而是那些比他更为年长、阅历更为丰富的人。   他既是可以凭借这篇文章考取状元,也从侧面说明了其他人可能写的还不如他呢。   真的是太心疼当时的主考官们了,这题目出的太侧重于实际了,让他们这些纸上谈兵的贡生们在不知不觉当中就露了怯。   但愿之前的文章不会被保存的特别好,倘若让后世之人看见,也还是有点丢脸的。   魏时去官衙的头一件事情就是翻阅资料,有很大一部分资料在京城是看不到,而千头万绪这么多的事情,不足够了解,魏时实在不怎么敢下手。   毕竟这可关乎三百万人的生计。   府城里边,文官除了他之外,阶品最高的便是正物品的同知了,算是他的副手。   不过他这位副手,年纪实在是有些大了,头发和胡子都已经变得有些花白了,脸上带着深深的皱纹。   五十二的老人家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可能会向朝廷提出致仕。   这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好事儿,毕竟到了正五品的位置上,他是插不了手的,顶多也就是向朝廷举荐,具体让谁来接替位置,还得是由吏部的人来决定。   他这边刚跟老人家磨合好,转头要是致仕了,还得要跟新人磨合。   既麻烦又浪费时间。   “大人要的资料都在这儿了,您先慢慢看着,下官先去做别的了。”关同知很是恭敬的道。   关家在平江府可是仅次于赵家的世家豪族,不过也就是在这平江府的地界上厉害一些罢了,出了平江府,可能旁人都不知道有他们这么一家。   至于这位新来的知府大人,不用他派人到京城去打听,也知道这位的来历有多大。   两年前,这位被封为航海伯的时候,朝廷的邸报上就已经详细介绍过了这位一等伯,哪一年的解元、哪一年的会元和状元,哪一年在户部办差,哪一年调任,那一年跟着太子参与移民救灾,哪一年主持造船,哪一年出海,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被封为一等伯的。   邸报上都写的清清楚楚,而且占了当时很大的篇幅。   这么多年了,朝廷第一次对有功之臣进行封爵,不管是在哪边的官场上,这都是件大事,哪怕平江府如此之偏远,已经属于大靖朝的边疆了,也照样有兴趣关注这位一等伯。   没成想,这位居然调来了平江府,还是以正四品知府的身份。   他年纪大了,手里的权力或早或晚都是要放开的,所以也不想着得罪这位来自京城的权贵,相反这对于他,对于整个关家来说,都是一个机会。   如此一个能靠自己封爵的年轻人,就算在平江府做不出什么政绩来,也照样会被调回京城。   他倒没幻想着让人家把关家也扒拉到京城去,只是这位三元及第的状元郎,如果能在平江府收几个徒弟就好了。   魏时看得认真,他没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所以很多重要的点,都要单独记在自己拿过来的书册上,以方便之后查阅。   直系下属是位老人家,缺点很明显,但是也有其优点。   比如说对平江府的这些资料足够熟悉,他想看什么,对方用不了多久就能送过来。   而且很会做人,不多说话,更不多问,而且看上去好似也没什么私心。   他本来已经做好了准备,就怕任了职以后遇到当地的地头蛇,揽着权力不松手。   他并不擅长与人争权,而且对这样的事情很是厌恶,一个正常的官职体系,上下级的划分应该是比较明显的,这样也对政策的实施有好处。   现在看来倒是还好,正五品的同知已经是除了他之外最大的文官了,除了关同知,就是平江府四个州城的知州了,知州同样也是正五品,不过各自管着各自的地界,手压根就伸不到府城这边来。   平江府的情况,有一部分能从资料当中查取,有一部分就是资料上不能记载的了。   魏时在翻了整整三天的资料之后,一边已经着人去查问了,另一边则是选择亲自询问关大人。   如果可以的话,即便不知道关大人还能在这个位置上待几年,他也希望在这期间可以达成一致,上行下效,官府也可以为平江府的百姓多做些事情。   “本官之前是来过平江府的,就是为了移民救食的差事儿,我记得当时因为捐赠粮食数额最多,而获得忠义牌坊的,应该是赵家吧,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的世家豪族和商人参与其中,也包括关大人的家族,能具体说说平江府这些豪族的情况吗?”   他没想动这些人盘子里的奶酪,反而是更想用他们,前提是这些人必须可用才行。   关大人坐在一旁,没想到知府大人把他喊过来是为了这事儿,也是够直接的了,但同时又觉得惊喜。   这最起码证明知府大人没想把他撇到一边去,人家堂堂正一品航海伯,要是想用熟悉的人做副手,只要资历够,相信吏部肯定是不会卡着的,他虽一把年纪了,可也不想是因为这种原因致仕。   “赵家确实是平江府最大的豪族,前朝的时候赵家人是在京城做官的,因为得罪了权贵,所以才举家逃难到了平江府,距离现在应该有五六百年的时间了,赵家也是在本朝才成为平江府一等一的大族,也是在本朝,赵家人又重新做官的,他们家以前还出过一位正三品的郎中呢,现在在外做官官职最高的是赵家家主赵良玉的二儿子,在灵州乘做知州。”   “不过赵家家主现在基本上已经不管事儿了,毕竟年纪大了嘛,都已经六十有五了,现在管事儿的是他的长子赵涵,这人虽然是庶出,但是能力手段都不弱于其父,当初捐粮这事儿,据说就是赵涵头一个响应的。”   “除了赵家之外,底下的就是金家、石家和关家了,在赵家没起来之前,平江府一等一的大族是金家,怎么说呢,您只要差人打听打听就知道,这风评最不好的就是金家了,家宅里头乱,小辈整天就知道惦记着家产,金家的产业基本上已经是四分五裂了,各管各的。”   “您之前看过资料也应该知道,石这个姓氏在平江府的人数是最多的,石家良田山林不算多,最主要经营的还是镖局、客栈、粮站,不光是在平江府做生意,这生意都已经做到外头去了,当然了京城应该还没有石家的生意。”   “最后是下官家里头,下官就是家主,底下有三个儿子,八个孙子,不是下官自夸,老三跟老五那是真喜欢读书,自幼聪慧,在读书上也很有天分,只可惜下官没什么本事,举人出身教不了孙儿太多,我那几个儿子虽然也都是读书人,可学问还比不上下官呢,耽误孩子了。”   魏时本来还听得挺认真,结果说到自己家里的时候,他发现这位老大人真的是……很会说啊。   看得出来是家主了,满心满意都是自己的儿孙,介绍起自己家族的情况来,特别像是在……推销。   “关大人不必妄自菲薄,孙儿在读书上有天分,何尝不是受你的影响,正所谓家学渊源,作为家主你应当是给儿孙们带了一个好头,所以才会有聪明好学的孙儿,接下来咱们还是聊一聊平江府内四个州的事儿吧。”   他就不该指望让关大人介绍自己家族的,说缺点说弊端,关大人肯定开不了口,可是说优点,对于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来说,自谦真的是刻在骨子里的品性,能够开口自夸的人很少。   所以这位是说家族的缺点不是,说优点也不是,怪不得只能提儿孙呢。 第127章   魏时半点都没有怀疑关大人‘居心不良’,最主要的还是他压根都还没想过收徒的事情呢。   一则是因为有自家儿子珠玉在前,让他很难再看到比自家儿子更优秀的小孩,二则,他毕竟还年轻,讲道理,二十七岁,放到上辈子,即便是不结婚,那也算不上是大龄未婚男青年。   两个人一直畅谈到晚上,魏时干脆邀着人回府里一块用晚膳。   既然是做了一地的父母官,那他当初在京城时的行事准则就要改改了,不可以再尽量推拒应酬,甚至有些时候还要主动。   这其中的分寸如何把握,他还未能完全透析,只能说也还在慢慢学习的过程当中。   平江府地处偏远,关大人可以在邸报上得知魏时的生平,但是关于魏家公子的事儿,那就没什么消息来源了。   是以,在看到魏远的时候,仅仅是把对方当成顶头上司的儿子来对待。   当然了,知府大人一家都已经搬到平江府好几天了,他自然也是差人打听了的,知府大人同夫人感情和睦,连个妾室都没有,而且膝下也唯有长公子这一个孩子。   总之,这位只有十岁的小公子,浑身上下都投着‘金贵’二字。   瞧瞧腰间挂着的玉佩,再看看用来束发的玉簪子,此等质地,用来给一个十岁的小孩子做装饰,果真是财大气粗啊,不愧是权贵之家。   人家的膳食那就更讲究了,无论是色泽,还是口感,都当得起精致这个评价。   跟京城比起来,平江府的面积再大,好像也算不上什么。   用过了午膳之后,把关大人送走,就是魏时给儿子答疑解惑的时间了,在平江府这地界,除了官员之外,就很难找到一位进士了,至于当世的大儒,南边有,北边也有,只是跟平江府没什么关系。   作为大靖朝的边疆之一,曾经多个民族聚居之地,平江府读书人实在是少,能读出名堂来的人那就更少了,每一次的会试,上榜的人里头,不是平江府的人最少,就是羊丰府的人最少。   倒数第一跟倒数第二换着来,几乎可以说是不相上下。   魏时也就不打算在这里给儿子找先生了,他亲自来,儿子的习惯以及学习方法,基本上都是他培养出来的,这世界上应该没有人比他更适合教远哥儿读书了。   当然了,这里的读书仅限于科举内容,如果是诗书画琴,那较之儿子,他更像是个学生。   魏远这个学生还是比较省心的,根据爹爹划的重点学习、复习,不懂的地方集中到晚上问,每十日做一次测试,主要学的除了一些经典的书目之外,还是律学。   比起他不喜欢的算学来,律学接触的毕竟时间短,才更是要下功夫。   至于给夫人肚子里的小宝宝胎教这事儿,爷俩一人一半分着来。   魏远读的是论语,还有……自己的诗词文章,有空的时候还会亲自弹琴。   魏时准备的则是游记,跟夫人一样,他也觉得这一胎怀的应该是个女儿,不只是因为怀孕初期的症状跟夫人怀远哥儿的时候不一样,还因为夫人的面色。   老话说的好,‘生儿丑娘,生女美娘’,这可都是前人总结过的经验,如今再看夫人,还真是挺符合这句老话的,很大概率上怀的应当是一个女儿。   魏时很难想象他跟夫人的女儿是什么模样,又会是怎样的心性,是如同远哥儿这般,还是随了他或者是夫人。   给儿子当父亲和跟女儿当父亲还是不一样的,如何教育孩子,魏时已经在斟酌了,而且也在同夫人商量。   他跟夫人的意见在某些方面还是比较一致的,都不太想用世俗的那一套来教女儿,什么女训女则、三从四德,对于女孩子来说真的是相当于一种禁锢。   他们的女儿可以知道这些事儿,但没必要遵从,没必要活得那么累。   但是也有产生分歧的地方,他是比较想把女儿当做儿子来教养,同样严格要求,同样诗书琴画都要学,在科学上没必要下那么多功夫,可一些经典的书目也是要看的。   夫人跟他的想法不一样,更侧重于让女儿轻轻松松的生活,不用学那么多东西,也不需要管教的那么严格。   “你也看见青娘了,那么小的孩子,平日里不放风筝、不扑蝴蝶,只能被压着学各种各样的才艺和规矩,小小年纪一点活泼劲儿都没有,我可不希望咱们日后的女儿也这般。”   刘钰同纪氏的女儿青娘,他也没少见了,两家关系这般亲近,时常会在一块聚。   青娘的教育确实是一个反面例子,在这件事情上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刘钰好,敬重妻子、疼爱妻子这没什么错,可在孩子的教养问题上,也总不能一点儿都不插手吧,尤其纪氏教育女儿的方式确实是严苛了些,他们外人瞧着都觉得不忍心。   “我也没说要对女儿那么严苛,但是也不能过于溺爱,溺爱对于孩子来说,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不是什么好事,做父母的就应当适当的教育和引导,我说把女儿当做男儿教养,可也没说让她男扮女装去考科举,更没说不让她学女孩子的东西,孩子没必要学那么多规矩,可最基本的规矩和礼仪道德,做父母的也不能不教。”魏时耐着性子说道。   跟远哥儿当初不一样,教导女儿夫人是不可能不管的,他还是那个理念,张弛有度,既不能过于严苛了,更不能过于放松。   难道女纨绔就比男纨绔好到哪里去了吗,他希望自个儿女儿是优秀的,同时也是自信的,能够很充实的过完自己的一生,而不是浑浑噩噩,连半点目标都没有。   像曹安,哪怕是肃王府的世孙,几乎是要什么有什么,什么都不用愁,可未必就活得痛快高兴。   “我也没有说什么都不教给孩子,就是别跟远哥儿那会儿似的,不到一岁的孩子,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都给规划好,每天吃什么都是要定量的,如果是女孩的话,没必要如此,又不需要去科举,不需要学那么多的东西,以至于在很小的时候就要养成好习惯。”   夫君教育儿子,确确实实是比较高明的,远哥儿自身的优秀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拿同样的方法来教育女儿,她真觉得有些残忍了。   魏时不知道该如何跟夫人解释,这是科学,不光是养成良好的习惯和生物钟的事情,对孩子的身体也是好的,可这是缺乏事实依据,根本就没有人做过对比实验,也没有哪个太医和大夫说过这话。   针织于作为一个文科生,他没办法跟夫人讲解其中的医学知识,因为他自个儿都半懂不懂了。   既如此,各退一步。   “吃东西还是要精心的,就算不定时定点,多大的时候可以吃什么食物,量控制在什么程度上,这些都是我问过太医和赵嬷嬷之后,又看了不少医书才定下来的,都是为了孩子的身体好,在孩子一岁半之前,可以不定时起床吃饭,但是吃什么东西还是要根据经验和医书来。”   他跟夫人成婚这么多年,唯一一次冷战就在远哥儿的教育问题上,如今又为了尚未出世的女儿再起争执。   夫妻之间,其他的事情都能够互相迁就,唯独在孩子的事情上,各自有各自的理论和想法,而且都不太想往后退,争吵也多是为了孩子的事情。   想想他跟夫人其实也挺幼稚的,肚子里的孩子还不到三个月,最好的大夫也看不出性别来,万一到时候生出来再是个男孩,他跟夫人现在的这番争论压根就没有什么用处。   在基本了解了平江府的情况之后,魏时开始带着人走出官衙,到街市里头瞧瞧,到农田里看看,到山里头转一转,也多跟当地的普通百姓交流交流。   他现在虽然不能说是两眼一摸黑,可对于这地界的了解还是过少了,以至于畏手畏脚,之前在京城制定过的很多计划,到了这里反而不敢拿出来实施。   除了充作向导的关大人,魏时只带了儿子、元宝和两个四个衙役,全都身着常服,虽说阵势瞧起来是大了些,可也是为了安全起见。   他初来乍到,凡事都需小心谨慎。   “咱们这每亩地稻米的产量在以前还算是不错的,能够在大靖朝排得上前列,但是这两年自从南边儿引进了什么占城稻之后,咱们平江府的优势就没了,本来就比人家人少,良田的数目也少,总产量跟人家比不了,现在每亩地的产量也没法比了,大人咱这边是不是也引进南方的新稻种,到时候肯定可以多增不少粮食呢。”   关同知早就想这么建议了,只不过以前的知府不像如今的这位看起来好说话,关键是人脉广,人家都已经是一等伯了,在京城也肯定是能够说得上话的。   平江府跟大靖朝绝大多数地方比起来确实是地广人稀,而且良田所占土地的比例也不太高,这里多是山林、草地,就算是有大片的荒山,肯上去开荒的人也不多。   这个跟平江府百姓祖上的血缘有关系,往前数上个六七百年,汉族人不过是这里的一支而已,更多的是游牧民族,在马背上生存。   虽然在之后进行了人口上的大融合,可祖上的习惯应该还是保留下来了,不然的话,依着汉族人的勤恳,哪能有这么多的荒山。   不过除了祖上就在这里居住的汉族人之外,基本上没有很多汉族人会主动来到这里,大靖朝的边疆,同时也是大靖朝最冷的地方,还是民风最为彪悍的地方。   当年移民就食迁过来的五十万人里,明明已经在这边得到了妥善的安置,可是在攒够了盘缠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有人回东原府了,按照官衙里的资料记载,之前的那五十万人,到目前只剩下三十万了。   整整十五万人又搬迁回了东原府,这是魏时当年没有想到的事情,太子应该也没有想到吧。   毕竟他们当初推行的政策已经足够照顾灾民了,只要勤劳肯干,那在平江府必然能有一席之地,而汉族人最不缺乏的就是勤劳肯干了。   可能是这边天气太冷了吧,也可能是不太适应平江府的氛围。   东原府虽然距离平江府并不是特别远,但是这两边文化上的差距可太大了,东原府自古就不缺读书人,甚至还出过圣人,数千年的文化之乡,相比之下平江府这边儿,在教书育人上还只是个‘小娃娃’。   想一想,魏时这个平江府最大的父母官就觉得发愁,能做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同样也证明了这一片并不贫瘠的土地,方方面面还是比较贫瘠的。   再说占城稻的事儿,关大人有些想当然了。   “朝廷并非是不愿意到平江府来推广新稻种,而是平江府的气候和土壤条件不适合种新稻种,朝廷在大面积推广新稻种之前,就已经在各地试种过了,合适的才能推广,不合适的若是也推广了,那不是害老百姓吗。”   从那两年的旱灾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大靖朝的确是欣欣向荣,甚至能称得上是太平盛世了,可照样有人吃不饱,大多数的百姓之家是没有多少存粮的,一旦有一年地里绝了收,那就面临着饥饿。   这些人是经不起折腾的。   好吧,魏大人说的如此之信誓旦旦,那他就勉强信了吧,并不是朝廷无暇顾及平江府,而是新稻种确实不适合平江府。   可平江府又适合什么呢。   “先四处转转吧,没有足够了解之前就做决定,那是对百姓的不负责任。”   平江府的劣势未必不能化为优势,比如说气候,比如说这大片的山林和草地,再比如说近几百年来多民族融合后的百姓,在大靖朝都是比较独特的。   走的地方越多,越是能够体会到这边民风和民俗的不同,难怪会有彪悍之名。   在街上打架呢都不叫打架,人家那叫切磋,妇人同样也彪悍,夫妻打架,全都上家伙事儿,压根就没人拉架,应该也怕被棍棒鞭子给伤着,有势均力敌者,大多数还是男人占了上风,只有极小的一部分是女人占有压倒性的优势。   这也够让人瞧稀罕的了。   要知道无论是在京城,还是在柳州城和燕县,都绝没有这样的场景,夫人早些年出名就是因为带着人打进土匪窝这事儿,可他到底也没有亲自目睹过。   除了骑马打猎的时候之外,夫人其实还是挺温柔的。   当然了,温柔也是相对而言的,跟他见过的平江府的女子比起来,夫人确实是温婉又柔和,标准的大家闺秀。   这样的地方,虽说是严寒贫苦了些,可真的很适合夫人的性子,也很适合……养女儿。   哪怕是出来巡查,魏时也忘不了这事儿。   关同知一直都以为魏公子是跟过来长见识的,了解民间疾苦嘛,这对写文章也还是有好处的。   魏大人虽然已经被封爵,而且还是可以世袭三代的爵位,但毕竟是科举起家,魏公子应当也会走科举的路子,自然要多出来见识见识。   能让魏大人亲自带出来,亲自教导着,对于读书人来说,这条件真的是太好了。   可是在上下级关系并不怎么相熟的情况下,他也不敢把自个儿的几个孙子带过来。   一边充作向导,一边又替自家几个孙儿惋惜,不过做事情倒是挺卖力的,毕竟他是真想着让几个孙子能跟魏大人搭上关系,也传授传授这读书之法。   一直到他们一行人去了整个平江府最有名的寺院,也是唯一一处寺院——山泽寺,听见魏公子有感而发的一首诗。   他都不敢相信,这是小孩子所作,更倾向于魏公子朗诵的是魏大人曾经的诗作,可这句子里的意思也明明白白的贴近现在的场景,总不能在几年前过来移送灾民的时候,魏大人就已经来过此地吧,那时候能有这份心情?   “写得不错,很有意境。”魏时赞道,这首诗可以收录在他给儿子整理的诗集里了,环境果然是最能够激发诗人灵感的。   这也就是文化渊源的不同了,整个平江府唯一的一处寺院,修的很是不错,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所占的面积,都特别好,与之不相称的是这里的香客,还赶不上京城的一个小寺院香火旺盛。   真的是太冷清了些。   难怪远哥儿会有感而发作诗一首。   见惯了儿子的诗才,魏时已经不觉得惊讶了,甚至同样作为读书人,他都不会为此感到失落,毕竟人跟人擅长的东西不一样,儿子擅长诗书琴画,他比较擅长教书育人,尤其是家庭教育。   关同知若不是一把年纪了,也算是见多识广之人,这会儿都能惊呼出声。   家学渊源,耳濡目染,名师出高徒……   果然是魏大人之子,小小年纪文采就已经如此之斐然了,他虽然也是举人功名,还做了这么多年的官,可这样水平的诗作,他还真没写出来过。   魏公子就已经如此厉害了,魏大人的诗作该是何等水平。   这么多年他在平江府真的是坐井观天、孤陋寡闻了。   “魏公子这篇诗作应当刻在这寺院的墙上,让往来的香客都看看,说不定还能多一些慕名前来的香客,也为这寺院增添一些香火。”   这刻在墙上的可不是一首诗作那么简单,这是读书人的文气,是来自于其他地方的文化底蕴。   魏时看向儿子,自个倒是没有说话,这对普通的小孩子来说,可能很具有诱惑力,但是对自家儿子来说,还真没有什么,毕竟在京城香火旺盛的白龙寺,就已经留下了儿子的诗作以及墨宝。   而且这首诗描写的场景明显是在写山泽寺冷清,这样的诗作即便文笔再好,写到墙上去,真的能吸引来香客吗,不会起到反作用吧。   魏远也觉得不妥,他还是别给人家寺院招黑了,用爹爹的话来说,这可不就是招黑吗,告诉所有人来山泽寺的或者是没来山泽寺的人,这地方不怎么受欢迎,压根儿就没什么香客。   这跟说人家寺院不灵验有什么区别。   “还是算了吧,这是写在寺院里实在不合适,私底下读一读也就罢了,小侄谢过关伯伯的好意了。”   固然是老人家,孙子可能都跟他一般大了,甚至可能比他还要大,但毕竟是爹爹的下属,他这要是喊人家爷爷,爹爹岂不是平白低了一辈儿。   魏远对这事儿也算是驾轻就熟了,毕竟爹爹入仕途比较早,升官升的又比旁人要顺一些,虽然已经二十七岁,年近而立之年,可照样也是属于年少有为那一挂的。   年少有为的魏时,已经即将要成为两个孩子的父亲了,整颗心是越来越软,在外面巡查的时候,他看着衣衫褴褛的小孩子,看着佝偻着腰乞讨的老人家,都会觉得心里头难受。   一方面是因为同情,另一方面也是深感责任重大。   ——   父子俩在外巡查,府里头刘枫的养胎日子也不是那么平静,每天都会收到几十张拜帖,有听说过的,也有没听说过的。   在平江府这个地界,能不能请人进门已经是有选择性的了,所以每日见的人都还都不算多。   不过这些夫人们性情还真是都大不一样,有光听说话的声音,就能够感觉到那种爽快,大大咧咧,声音震耳,像是军营里的士兵。   还有的要温婉一些,但这只是相对而言的温婉,说话的声音没那么大,和风细雨,但聊到高兴的时候,音调猛的就上去了。   而且这些夫人们,说话都偏直白一些,就算是有的人已经尽可能的在咬文嚼字了,可也是大白话居多。   平江府这片水土,确实是生养了一群很特别的人。   刘枫作为孕妇,之前舟马劳顿不说,还有过流产的征兆,可是这会儿却突然热衷起了交际,跟在京城的时候大不一样。   同这些夫人们聊聊天,原本有些烦躁苦闷的心情都会变得很好,邀请大家一块用膳,那胃口都会比往日里要好一些。   这里的风土人情简直太适合她了,只是跟京城那边比起来的确当得上‘贫苦’二字。   能进得了她们府上的夫人们,应当也算是这府城有头有脸的人家了,可无论是衣服,还是首饰,样式都比较粗犷,比较的落伍,而且单是从脸上来看,这些夫人们也不知是不太重视,还是胭脂水粉的质量不太好,或者是丫鬟的手艺不够好,总之妆容也有一些呆板和僵硬。   而且一块用膳的时候,这些夫人们对于饭菜的称赞好像是……发自真心的,而不是恭维之词。   刘枫自觉又发现了一条商路,哪里都有富人,哪里都有穷人,她就不信偌大的平江府没有富裕之家,当初旱灾的时候可是给朝廷给灾民捐了好大一笔粮食的,只不过是这地界着实偏僻了些,生意人也少,所以时兴的花样子很难传到平江府这边来。   但是她来了就不一样了,手底下就两个商铺,玩具铺子是大头,首饰铺子可也没少赚,只不过是因为跟它做对比的太过逆天了,所以才显得首饰铺子好像没多少进项,实际上收入还是不错的。   夫君有一句话说的没错,女人和孩子的钱那是最好赚的,开首饰铺子确确实实要比庄子和良田更容易赚得到钱。   左右家里闲着这么多银钱呢,又有自家设计的那么多花样在,在平江府开上几间首饰铺子,甚至开上几家成衣店都不成问题。   不过这事儿她得跟夫君好好商量商量,是不是带着其他人一块做生意,或者是有其他的安排。   反正家里头也不缺银钱,她在这边开几个铺子不过是为了打发时间罢了,没什么打紧的,还是夫君的正事更重要。 第128章   魏时上任之后的头一件事情,居然是收购药材,不是什么药都收,而是列好了名单,按照名单上的药材来收,以官府的名义收购,价格比市面上的略低,但是不限量。   与此同时,他也让人在官衙的院子里整出来了二亩地,请专业的人在这里种药材。   想做什么,不言而喻。   长久居住在平江府的百姓,他还真不太敢指望,毕竟这些人连开荒都不太乐意,他指望的是原来从东原府迁过来的三十五万灾民。   这些人很多是农民,有种地的经验,而且跟平江府这边的百姓比起来,东府种地要更讲究细致一些,不像平江府这边,种子种上之后就只等着收割,基本上其他的事就不管了。   之前每亩地的产量能在大靖朝排在前头,还真得是多亏了这土地肥沃。   这边也基本上见不到什么水利工程,真要是干旱起来,想浇水灌溉,那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儿。   只能说这地方太偏僻了,各方面的设施都很落后。   魏时上任之后的第二件事情,是鼓励耕种,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粮食不增产,总不能从外边买,最关键的还是把百姓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这要是在旁的地方,压根就起不了什么作用,因为众人已经足够积极了,足够勤劳肯干了。   但是在平江府,情况还真不一样。   他在这一个多月的巡查过程当中,没少遇到过吃不饱饭的人家,家里头的地不多,可也没见着谁去山里头开荒,那田地伺候的也不怎么精心,能给地里除草的就算是勤劳人家,施肥是只有从东原府迁过来的人家才这么做。   那叫一个一言难尽。   魏时是压根就没办法理解这种做法的,明明只要更努力一些,就能收更多的粮食,可偏偏就是不做出改变,但你又不能说他什么都没干,人家春日里也耕种,秋天也收割,平时还要去山上捡柴、割野菜、摘野果,还有打猎的。   看起来也不算轻松。   要想鼓励耕种,还真得是拿出一些实惠的东西来,并且得是能够入得了这些人眼的东西——免徭役。   根据各地的情况,标准也不一样,每年的纳税粮到达一个标准之后,这户人家就可以免徭役一次,而这户人家之前免徭役的标准,就会随之提升。   至于怎么提高纳税粮,官府也都给支招,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开荒了,种地的面积大了,收的粮食自然也就多了,除此之外就是从技术上着手了,怎么样可以让地里的粮食长得更好,一条条的往下传达,府城这边传给州城,州城传给县衙,最后全都具体到每一个村的里正。   最后包括里正在内,所有人的政绩都跟这三年的纳税粮挂钩。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本来读书就是属于少数人家的奢侈事儿,整个大靖朝,文盲率就很高,平江府应该就属于严重拖了后腿的。   魏时对此是了解过的,有时候一个几百人的村落,里边儿连个识字的人都没有,包括里正,这也算是矮个子里拔将军了,都不识字那也得选出个里正来。   所以要想落实这事儿,都不能靠布告,只能是口口相传,并且是把所有人的利益绑到一块儿去。   第三件事情,就是工坊了。   平江府除了马匹和猎物之外什么都缺,包括布料和糖这两样生活的必需品。   没办法,平江府这边女子纺织的还真不是特别多,男耕女织的劳作模式在平江府并不适用。   魏时也没想着出钱收布料,这跟种药材不同,前者是平江府一直都有的市场,不管官府是否收购都能够卖得出去,但是后者就不一样了,很多药铺都有自己的进货渠道,压根就不收下边的,就算是收那量也很少。   魏时收购来的药材,压根儿就没打算在平江府卖,大靖朝地域辽阔,能卖药材的地方可多了,更何况除了大靖朝之外,还有外族人,周边的小国有的也富得流油,海上的商路那就更不用说了,每次带过去的东西都能卖的精光。   他从京城出发的时候,就听说已经有一些小国开始尝试着远航了,也想把本国的货物运到东方大国来。   工坊的建立,主要还是对外招工,年龄上的限制很小,七岁以上即可,有薄产的人家可以参与,什么都没有只能给人家打长工的贫民也可以参与,甚至于是流浪儿。   哪怕是黑户,只要是没犯过什么事儿,那也是可以到工坊里做工的,如果一直表现优异,工坊这边可以上报当地官府,给此人落户。   这三件事情砸下来,可以说没有哪件事情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办成的,都需要花上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功夫,而且颇为耗费官府的人力物力。   初来乍到,就弄出这么三件事儿来,魏时哪怕是知府,在平江府的官场里头也不讨好。   可谁都知道他的身份,又是当地品阶最高的官员,底下人的政绩如何,一方面要看吏部的人如何审核,另一方面也跟主政官的评语有关。   所以,哪怕是心中颇有微词的官员,也得捏着鼻子干,否则的话就会被其他人给比下去,当官嘛,谁乐意一直在一个职位上打转。   至于心里头有干劲儿的官员,何尝不是有了盼头,干出成绩来就能算政绩,总好过一直熬资历吧。   在这三件事情上,魏时最大的优点就在于他的身份,身份带来人脉,既可以把药材销出去,也可以组织当地的世家豪族开办工坊。   官府是出不了那么多人的,只能是从中辅助,也要给这些世家豪族一些甜头吃。   平江府这么多大家族当中,最先响应的还是赵家,当年捐粮最多而被获封忠义牌坊的赵家,紧跟着便是关大人所在的关家,石家、金家……   配合度还都是挺不错的,官府的权威在这个时代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   魏时第一次挑这么重的担子,哪怕是无关自个儿的生死,可还是觉得紧张,比出海的时候还要紧张。   甚至可以用‘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来形容,很多事情都是他亲自督促着做的,私底下还带着护院偷偷查访过不少地方,就是想要看看进度如何,中间有没有出纰漏。   比起平江府的事情,这一胎他在夫人身上花的心思确实是少了些,一则是因为他这手头实在是太忙了,二则也是因为夫人的情况着实不错。   怀孕初期没什么反应,到了后边也是吃嘛嘛香,关键是心情好,气色也好,都不用他跟儿子陪,人家来了平江府都已经交了好几个朋友了,一块儿约着四处走走,还合伙开了三家首饰铺子。   日程安排也还是挺繁忙的,一点都不像是个孕妇。   正常来讲,孕妇身子重,又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舒服,这几乎是无可避免的事情。   但是在夫人这儿,准确的说,是在夫人怀的第二胎这儿,这哪里是怀孕,这分明是去‘修仙’了,所以才会这么养人,心情好、气色好,简直就跟焕发了第二春一样。   讲道理,夫人比他大了三岁,到今年的十月十五日,就整三十岁了,这在后世,勉强还能算是个小姑娘,但是在如今,怀孕生子都已经是很稀罕的事情了,妥妥的大龄孕妇。   当然了跟母亲怀小弟的时候那是没法比,那个时间点实在是……比较传奇,应该是所有人都没想到嫡母在那个年纪还可以生子,这也是母亲在怀了孕之后,没有立马把他还给姨娘,而是等到孩子生下来,才把他撇到一边去的理由。   夫人这还真是越活越青春了。   事实上到了夫人生辰这一日,怀孕就已经八个多月了,应当是经常运动的缘故,整个人并没有胖很多,所以才会显得肚子特别大。   可气色瞧着还是好的,脸看着还是美的。   美美的夫人,第二胎生在了十一月十五日,娘俩的生辰就只差了一个月。   跟生第一胎的时候不一样,那会儿夫人发动,他在衙门里是有感应的,心里头七上八下总觉得有什么事儿。   但是这一次,他从衙门里回到家中才知道夫人生了,半点都不费劲儿,所以也就没派人通知他。   生了个女儿。   小家伙是个乖巧疼人的,没有生出来的时候就不闹人,出生的时候也相当利索,据说从夫人发动到孩子生下来,也才不过一个时辰。   是个急性子但特别乖巧的女娃娃。   长得也好看,不同于远哥儿小的时候,长相不够精致,之后才长开了,也跟精致没什么关系,但确确实实要比小时候好看,很是耐看的长相,再加上气质比较内敛,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越看越好看。   刚出生的小女儿就不一样了,魏时已经第二次当父亲的人了,期间也见过不少友人的孩子,对于小孩子的模样已经有了审美,可以说能够辨别出来美丑了。   较之其兄,小女儿的长相就属于精致那一卦的,肤色如何现在还不敢说,小孩皮肤皱巴巴的,很难从上面看得出来肤质如何,可五官确实能够看得出来的,当得上‘精致’二字。   不论男孩,还是女孩,颜值在拥有的时候可以说不重要,但是如果未曾拥有,就能够体会到它的重要性了。   魏时当然是希望自家孩子不比任何人差,无论是外表,还是内涵。   是的,就算他跟夫人当初的争论各退了一步,不打算以对儿子的标准来教育女儿,但是他可没打算娇养宠溺女儿,自律的重要性他是体会过的,不仅仅希望儿子可以拥有,女儿也是如此。   既然不打算按照世俗的礼教来教育女儿,那就必须要让她拥有不畏世俗的资本和能力。   魏时的教育理念一直都是比较偏后世,上一辈子对他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可能是先入为主的原因,总之他不打算太过把男孩儿和女孩儿区别以待。   这点从两个孩子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得出来,长子起名为远,出自宁静致远,而小女儿的名字同样也出自宁静致远,取了这上面的头一个字。   魏宁。   不知道的人大概会以为,他对‘宁静致远’这四个字爱的深沉,不过这也的确寄托了他对于两个孩子的希望,希望两个人能拥有这样的心态,能够专心致志的去做一件事情,最终有所成。   添丁进口从来都是大喜事,如今又是临近年关,不光是府里头的下人得了赏钱,还特意在城门口安排了施粥。   并非是清汤寡水的杂粮粥,也不是白米粥,而是配料较多的八宝粥,俗称腊八粥。   这原是应该入了腊月才能喝的粥,可是为了这喜气与人共享,孩子洗三礼这一日,十一月十八日在四个城门口就布起了腊八粥。   无论男女老幼,也无论贫穷富贵,都可以过去领粥,只不过每人限领两碗,并非是不限量的。   平江府原本在大靖朝就属于极冷之地,如今又已经是十一月份了,用天寒地冻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在这样严寒的天气里,能喝上一碗热腾腾的腊八粥,哪怕并不是应着时节的东西,也让人倍感幸福。   不过这样寒冷的天气,洗三礼压根就不敢在院子里进行,哪怕四周放着炭盆,也怕把孩子给冻着了,魏时在入了冬以后,洗头发从来都是把头发擦干了才敢出门,否则的话,那头发上必然会出现冰凌。   冷到这般地步了,洗三礼只能放到暖烘烘的屋子里举办。   到底是小姑娘,哭声不如远哥儿那会儿嘹亮,而且也不知道是做父母的有了经验,还是小女儿比较好哄的缘故,总之这孩子是个不太爱闹人的,稍微哄一哄就不哭了,摇一摇晃一晃这孩子就能睡着。   不同于正式的名字,‘魏宁’这个名字是在出生前就已经定下了的,但是乳名是在洗三礼之后,才由当娘的以抓阄的方式定下来。   一儿一女,一大一小,在乳名这个事情上是不偏不向的,当年给远哥儿抓了一个‘丑奴’的乳名,到了宁娘这儿,抓阄抓来的乳名就要好听的多了——小鱼。   为此,丑奴自己也不知道是应该感慨自个儿运气不好,还是他娘那会儿的手气不行,尽管这个名字也是寄托了父母美好的祝愿,但是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来听,这个名字都……不太好。   在有了妹妹之后,魏远也难得有了些小儿心性,不再是那个备受诗圈推崇的小神童,少年老成当中又带着洒脱自信。   在平江府过的头一个年,于魏时并不轻松,府里头倒是一片岁月静好,尤其是小女儿的出生,可以说是他们大家渴盼了多年的。   但是府外,天灾与人祸,总是那么的令人伤神。   冬天对于贫苦人家来说一直都是一个考验,一则,是因为粮食,秋收的粮食有时候根本就挨不住到春天,而在冬日里是很难找到食物的,野果没有,野菜更是难寻。   就连打猎,难度系数都提高了很多倍,有的动物已经冬眠了,有的即便没有冬眠,在冬日里也不常出来,更别说那漫山遍野的雪了,人在里头很难行走。   食物匮乏,确确实实难倒了一些人。   二来就是这天气了,一般人在这样的冬日如果没有取暖的东西,那是真扛不过去,炭火还属于少数人家的奢侈品,大部分人家取暖靠的还是木柴。   如果有运气好的,靠着无主的荒山,那就不用出钱买柴了,只要多受点罪,把柴砍回家就是了。   可若是运气没那么好,四周的山林皆是有主之地,那进山砍柴都是不成的,倘若被抓住,要么交罚银,要么以盗窃的罪名被送到官府去,两者都是承受不起的。   很少有人会走这一步。   当然了面对困难的人群也是可以分出三六九等来的,有的人固然拖家带口,可到底还有躲避风雪的房屋,而有的人那就真的是无所依、无所靠了,只能在这漫天的大学里头,躲在桥底,躲在城墙下,一件破棉衣,都有可能会引起一场群架。   第一次直面这样的场景,实在是有些惨不忍睹,京城不是没有贫苦之人,但还没有贫苦到这般境地,而且跟这里比起来,京城的冬天也算得上是温暖了。   小鱼洗三礼那一天,四个城门处的施粥棚,从早到晚,人就没有断过,有衣衫褴褛的乞讨者,也有附近的普通百姓,在那样的天气里排队等候,风吹过来透过棉衣像刀子一样割在皮肤上。   这滋味儿,大概也就只有在平江府能够体会得到。   而如今的大靖朝,已经是被很多人赞过的太平盛世了,可这样的太平盛世跟魏时以前的认知大不相同。   饥饿、寒冷还在这个边疆威胁着不少人的性命,而除了平江府之外,其余的地方包括京城在内,这两者都也还是存在的,只不过在平江府这里更为惨烈一些。   仅仅依靠施粥是不行的,这又不是几百个人,说养也就养了,光是在府城里头就有几千人,府城之外,平江府的地界还大着呢。   法子不在老,管用就行。   魏时的优势就在身份上,作为平江府的主政官,最大的父母官,哪怕他到任只有一年,仔细算的话其实还没有一年的时间呢,可是在这地界上,威信力是够的。   如何安置这些可能熬不过冬天去的人,其中大部分甚至都居无定所。   还得是借助当地世家豪族的力量。   官府出面把良田卖给这些大族,良田是还没有被开垦出来的,但是哪块地方的良田都已经划分好了,至于用来买良田的东西,有粮食,也有银钱,并非是一种支付方式。   这些粮食和银钱由官府管控,组织当地的贫苦人家在冬天开荒。   没有工钱,只有简单的住所和饭食。   而且必须接受管理,如果有偷奸耍滑者,立刻就会被逐出去。   这绝对不算是一个好差事,大雪压山,荒山上也有多的是积雪,在开荒之前必须得把路上的雪给处理了。   而所提供的报酬,只有饭食和住处,这对于普通的百姓之家来说,除了劳作力度之外,跟徭役没什么区别。   但是对于真正的贫苦之人,这何尝不是一根救命稻草。   而对于平江府境内的这些世家豪族和商户,甚至是富裕一些的人家都可以参与进来,多多益善,官府这边是不做限制的,同样也打出了一个口号——慈善。   比起单纯的施粥,这样的善心是有回报的,而且也可以剔除掉一部分人。   毕竟如果只是施粥的话,是很难避免家里有余粮的百姓也过来凑热闹,自己家能省则省嘛,也无法避免一些懒人。   有些人之所以困苦无依,真的是出于无奈,赶上天灾了,为了给家里人治病耗尽所有储备了,甚至是被人骗了、被人坑了。   可是有些人落到如今这个下场,真的是因为懒,还有一部分在日子好过的时候那就是酒,甚至是赌徒。   这样的人只会伸手问别人讨饭吃,落得这样的下场也只能说是活该。   想必冬日开荒这样的事情,这些人是无法在其中浑水摸鱼的,也就占不到什么便宜。   同样参与冬日开荒的这些人,实际上也是以工换物,用劳动换取食物和住所,不能算是占便宜。   但是官府没有对外公布的是,但凡是参与这次冬日开荒的人,无论是做了慈善的富户,还是参与劳动获取粮食和住所的贫苦人,全都登记在册,都在官府的名单里头。   除了魏时以外,没有人知道这些从各地递交上来的名单有什么作用。   头一年就只能如此了,这样的事情不可能一年复一年的做下去,平江府再大,荒地再多,也总有被开垦完的时候。   更何况人口是有限的,手里的良田太多了,这些富裕之家又不可能亲自去种地,还不是要雇佣长工,或者是出租出去,要是雇不到足够的人,或者是土地只能闲置,那谁还会花真金白银和粮食从官府这里购买。   说到底今年的举措并非是长久之计,魏时已经打算好了,可用之人都在名单上,等熬过了这个冬天,平江府就该忙起来了。   这个冬天最冷的时间,夫人是在月子里度过的,整日里躺在床上,都不能出去转转,尽管有家里人陪伴,也应当是一件憋闷而枯燥的事情。   可也就是在夫人坐月子的时候,魏时才发现夫人在平江府的人缘儿不是一般的好。   来探望的人络绎不绝,有下属的太太,也有当地世家豪族的太太和未出阁的姑娘。   人人都不是空着手来的,或多或少都会拿些东西,京城送礼都是比较高大上的,有送古董的,有送字画的,因为亲近的人家也会送吃食,文人甚至直接赠诗一首。   但是平江府送礼就相当接地气儿了,即便是送吃食,送的也不是什么糕点,不是什么蜜饯,那太小瞧平江府的女子了,人家送整头猪、送马腿、送被捅了好几个血窟窿的傻狍子。   如果要送小动物,那必然不是一只一只的送,人家一送就是一筐,还好是没有论马车来,否则的话,一车的野鸡或者兔子,还都是已经被打死了的,看一眼都觉得瘆人。   胆子小的肯定受不了。   因着平江府的天气,对于冬日里的猎物,众人是真没有留活口的习惯。 第129章   平江府的冬日,也并非全都是人间疾苦,让人们饱受严寒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独特的东西。   比如冰雕,这大概是极寒之处才能有的艺术品,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可又因着气温度,能够使冰雕保持住,不被融化。   魏远曾经也尝试着凿一个冰雕出来,只不过连半成品都还未能完成呢,双手就已经被冻得通红了,哪怕戴着帽子,围着毛领,脸冷的也快没有知觉了。   只得中途放弃,还是老老实实去堆个雪人吧,即便是在太阳底下,也能撑上小半个月。   比如河面和湖面上厚厚的冰层,在京城河面上也是结冰的,只不过那冰层太薄,没多少人敢下去溜冰。   但是在平江府就没有这个顾虑了,哪怕是用大锤子去砸,都砸不破着冰层。   小孩子们固然怕冷,可也都爱玩儿,在冰面上一个个轻盈的像小燕子一般,可身上又都捂着棉衣。   魏时两辈子了,是头一次生冻疮,也怪他自个儿太自信了,好几次出去巡查,为了赶时间都是骑马过去的,几次下来,可不就‘光荣负伤’了嘛。   手背上被冻伤了,两只耳朵的边上也都有冻伤,脸倒是还好,虽然没有捂得如何厚实,可也不过是被冻得通红而已,并没有留下什么伤。   被冻伤过的人应该都知道,这其中滋味最难言的还是恢复的时候,待在温暖的地方,身体觉得暖和了,冻伤的地方就会发痒,可一般这时候又是不能挠的。   魏时也请了大夫,让人给开了冻伤药,可这伤别看小,可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痊愈的。   更何况他现在的身份,又不可能一直老老实实的待在屋子里,总得是要出去的,一府之地,方方面面牵扯到的事情太多了,更何况他没打算在这里混混资历就走人,而是真的想要为这里的人做一些事儿。   新的一年来临,魏时也是在来到平江府的第二年,才跟赵家实际上的管家人碰面。   众所周知,赵家乃是平江府第一大家族,而且府邸所在的街巷还立着朝廷所颁发的忠义牌坊。   老家主赵良玉据说是已经不太管事儿了,现在管事儿的是他的庶长子赵涵。   这位在平江府算得上是位人物了,坊间也有不少的传说。   赵涵的出身并不光彩,不仅仅是因为由妾室所生,还是被算计得来的,老家主赵良玉的通房丫头,是个内里藏奸的,瞒着众人算计着怀了孕,彼时老家主的婚事还在筹备过程中,新婚夫人还有四个月就要进门了。   赵涵虽然被生下来了,可是生他的那位通房却被发卖出去了。   至于究竟是发卖到哪里去了,这事儿就众说纷纭了,坊间各种流传都有,并没有什么定论。   这样的出身,哪怕是在赵良玉的庶子里头,都应当算得上是最低的了,更何况他的嫡子只比赵涵小了两岁,而且自幼聪慧,在读书上颇有天分,一路考上去,最终进士及第,现在已经是灵州城的知州了。   要说幼时的处境,那赵涵应该比魏时还要苦上一些。   这样一个人能够最终在家族当中跻身而出,并且没有借助科举的跳板,还是很让人佩服的。   而在赵涵拿到话语权之后,整个赵家应当说发展的势头更猛了,早先的忠义牌坊能够被赵家拿下来,据说基本上都是赵涵的主意。   无论是手段、能力,还是眼光,都值得夸赞。   同样是庶长子,赵涵跟魏时可以说是走出了两条截然不同的路,在没有见面之前,两个人对对方就已经有所想象了。   但是真正见了面之后,之前的想象就可以被推翻掉了。   在赵晗的想象中,知府大人应当是意气风发的,在这个年龄能做到这样的程度,整个大靖朝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没道理不意气风发。   见了面之后才发现,这位与其说是意气风发,倒不如用‘凌厉’这两个字来形容更为准确。   像一把已经出鞘的宝剑,眼神里都透着一股凌厉感,但又不会给人锋芒毕露的感觉,只觉得在这样的目光下,内心里的很多东西都无处遁形。   好吧,认真起来的魏时,还是挺能够唬人的。   魏时想象中的赵涵,应该是那种看起来特别有震慑力的,就算体型上可能不是特别的壮硕,但给人的感觉一定是不好惹。   结果却出人意料,已经是不惑之年的赵涵,看起来气质是比较温和的,甚至近乎于是属于老人家的慈爱。   当然了,在不惑之年做祖父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很少人会在不惑之年就能够拥有老人家的慈爱。   这跟魏时想象当中的模样大相径庭,白瞎了他刻意表现出来的感觉。   这一次见面,魏时本来只是想要提一提官府拟定的计划书,没想让赵涵当场就应下,毕竟这对赵家来说也是关乎到整个家族的事情,赵涵毕竟不是家主,老家主还在就不说了,嫡出的弟弟还是正五品的知州。   没成想,这头一次见面,赵涵在看过计划书之后,就表示同意了,并且签字画押。   “如果知府大人需要的话,我这边还可以去游说平江府的其他家族,这是于国于民于家都有益的好事,作为平江府的一份子,我感谢大人。”   从这位知府大人上任之后一年的种种举措来看,这位确实是个干实事儿的,就是没想到后边还憋了这么大的招,难怪人家能做正一等伯呢。   他的眼光只能放在这平江府的一亩三分地儿上,人家的眼光已经放眼至整个大靖朝,甚至是比大靖朝更辽阔的地界。   “是本官该谢谢你,赵兄多次支持官府的政策,当初为灾民募捐的时候也是头一个响应的,如今愿意再为官府处理,愿意为平江府的百姓出一份力,果然不愧是被朝廷嘉奖过的忠义之辈。”   那块忠义牌坊,确实是来自于朝廷的嘉奖。   事情比他想象的要顺利,赵家作为平江府第一大家族,这几乎已经是坊间公认的事情了,就算赵涵不亲自去说服其他的家族,有赵家第一个带头响应,后续之人必然是不会少的。   只不过官府也不是哪家人都收。   “大人过奖了,这原就是草民应该做的事情,日后您若是有什么事儿,只管吩咐草民。”   这话说的,魏时都不知道怎么应了,就算这位现在还不是赵家的家主,可连刚刚这事儿都能承诺,跟家主又有什么区别,不过是少了一个所谓的名分罢了。   出口应承这样的话,的确有些让人惊讶。   在跟赵涵见面之后,这位留给他的印象可以说是不断的在被刷新,态度实在是太好了一些。   魏时也知道自己在一些人眼里算得上是香饽饽了,毕竟是这一地的父母官,手里头的权力足够大,另一方面又是一等伯,已经算得上是一座靠山了。   只是这赵家,或者说是赵涵的投诚来的太快太突然了。   不过这终究是好事。   当然是好事儿了,这份计划书与其说是官府拟定的,倒不如说是魏时一个人拟定的。   里面牵扯到了平江府的方方面面,包括田地、各大工坊、商铺、学府、书院、开采……   关于田地,主要还是今年新增的那部分田,这一部分虽然说是有主的了,可只是田契,可干活的人还没主呢。   计划书里主张的是把这一部分田租给开荒的人种,哪块田是由哪个人负责开荒的,全部都记录在册,之后划分也会按照这个名单来划分。   当然了只是头一年如此,既然是租了人家的地,那就要交租粮,如果是因为懒惰和懈怠,没能足额交够租子,那就得照规矩来,该怎么办还是怎么办,官府是不会干预的。   这不过是给众人提供一个路子罢了,愿意走的人就顺着这条道走,不愿意走的人那就趁早下来,别占着地方耽误旁人。   除此之外,官府这边还是打算要兴建工坊的,平江府的工坊数量跟人口是完全不对称的,以前没有发展起来,所以需求量不是很大,但日后就不一样了,如果后续的这些都能够跟上,那对于工坊的需求也是会增大的。   但是计划中所提出的各大工坊,跟去年的不一样,去年主要还是归各家所有,官府不过是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   但是在这次计划中提出的工坊,是由官府所有,其余各大家族和商户可以往里投银钱、投技术、投人,但是这些都必须在官府的同意之下,并且各家也都只能拿分红,要往哪个方向发展,要用什么人还是官府说了算。   而官府在工坊当中起到的作用,除了监督之外,那就是销路,这些都由官府来找门路。   至于商铺,官府鼓励各家各户进行经营,除了治安方面的保障之外,也愿意提供可靠的货源。   如果是工坊和商铺能够对接起来,既在工坊里占有了分红,也开了相应的商铺,那货价会比其他人便宜出来。   至于学府和学院,官府接下来会对府学、州学以及县学加以重视,原本的教谕和先生每年都会统一到府城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同时府城也会提供一批市面上没有的学习资料。   并且府学、州学和县学也不再只收秀才和举人这样有功名的人入内学习,没有功名的人也可,但是名额是有限的,光靠银钱是进不去的,名额的分配是由官府来定,按照各家各户的贡献来定。   反正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儿,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也就都不好了。   平江府还真没几处书院,官府呢,打算由公家的名义来开办书院,优秀的学生可以推到学府,束脩也不会很多,主要的经济来源还是要靠各家赞助。   至于这赞助的好处,还是要放到学府的名额上,由书院推到学府的名额,是按照比例来,一百个人里头推一个人。   除了以上这些之外,还有一个亟待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冬日取暖。   平江府的山林很多都是有主之地,可这些山林的主家也没什么用,也就是想起来的时候能进去打打猎,或者是想吃新鲜了,让人去里头摘摘野果。   在官府的计划书里,是打算让这些主家把山林对外开放的,可以允许百姓入内砍柴,只是捡些树枝的话,可以直接走人,但是如果有打到猎物,必须照价赔给主家或者是把猎物留下,如果要砍树,那砍一棵树就要在原地种上两棵树苗。   这些事儿都不强求,愿意参与的就参与进来。   官府这边还会派人在平江府境内进行勘察,是否还有未被发现的煤矿。   ……   这一环又一环的,基本上是把所有人都套进去了,包括魏时在内,他之所以敢承诺要给官府主持的这些工坊找门路,还是因为其特殊性,一方面在平江府境内可以销售,另一方面就算是平江府饱和了,也可以往外边运,反正做的不是紧俏物,就是必需品。   发条玩具不仅仅是给魏家带来了金银,还带来了来自于商户的人脉,串一串连一连,整个大靖朝就连到一块儿去了。   ——   赵家是魏时唯一一个亲自谈的,在赵家之后,第二个同官府签订契约的便是关家。   而在这之后,平江府其他的大族和商户也都慢慢跟上来了,基本上跟之前的名单是吻合的,没有人掉队,当然了要有人想中途加上来,那官府也是不同意的,最起码现阶段是不行。   年后的日子虽然比之前还要忙碌,但事情的进展还是不错的,魏时很有信心,到了今年的冬天,肯定不会再像去年一样有那么多人挨冻。   只是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他在差事上用的时间比较多,陪家里人的时间自然也就少了。   远哥儿要读书,夫人要管理家宅,要养女儿,还要忙着在平江府多开几个铺子,稍微有些空闲时间,还可以跟新交的友人一块出去骑马打猎。   来了平江府之后,姨娘反倒是又捡起了书本儿,之前大字都不识的一个人,在魏时十多岁的时候才开始学认字,如今居然也看起了诗集。   比起以上这三位,魏时最觉得亏欠的还是小女儿,儿子小时候他几乎日日都要抱一抱,尿布不知道幻乐有多少次,为了哄儿子睡觉还特意学了不少的童谣……   但是放到小女儿这儿,他是真抽不出这么多时间来了,有时候回到府里已经很晚了,人也很是疲惫,甚至都不想洗漱,头沾枕头就能睡着。   不像当初远哥儿那会儿,早上临去衙门之前,还要跑过去悄悄看看孩子。   他在小女儿身上,着实是没有花太多的精力和时间。   诚然,这两个孩子在他心里头的地位是不一样的,远哥儿是他第一个孩子,当年有了远哥儿之后,他才觉得自己有了至亲至近之人,甚至是对这个世界有了更多的认同感和依赖感。   这一点是后续的孩子没有办法带给他的,跟男孩女孩没有关系,真的只是先来后到的原因。   这对小女儿来说,并不公平,魏时自己也清楚,可同样都是自己的孩子,小女儿在他心里头的分量也不轻,如果不是官衙那边的事情太多太忙了,他给予小女儿的陪伴绝对不会比儿子少。   生活到底是不能够事事都顺心如意的,有些东西无法兼顾,哪怕魏时已经尽量的抽些时间花在女儿身上了,但是他自己清楚,从京城一块带过来的人也都清楚,他在儿子身上花的时间要比这多得多。   单从画像上来看,远哥儿一周岁的时候已经有整整一本画册了,但是在小女儿周岁的时候,他总共也才只给女儿画过五幅画。   有还在襁褓里的时候,有刚开始喂辅食的画面,有在床上爬的画,有坐在小推车上拍手的,最近的一幅画是小家伙扶着墙角摇摇晃晃站起来。   相比魏时的五幅画,魏远这边给妹妹的画就多了,整整十八幅,这还是从画作当中挑出来的精品,全都被裱起来了,不是那么合心意的画,早就被随随便便放到箱子里搁置起来了,压根儿就不会送给魏宁。   小孩子的亲近都是日积月累相处出来的,一家人里头,跟小女儿最是亲近的就是夫人了,其次是魏远,最后才是他这个当父亲的。   在儿子这边,他跟夫人的位置就要调个个儿了。   当然了,姨娘始终是排在最后的,这跟辈分有关系,但更多的原因还是身份,小孩子不懂这些,大人却是懂的。   春去秋来,送夏迎冬。   转眼间,魏时已经在平江府做了五年的知府,跟五年前比起来,平江府的变化是巨大的,这一点随便出去走一走转一转就能够感觉得出来。   大街小巷林立的商铺,穿着长衫的读书人来来往往,最明显的变化还是乞丐的数量少了,并非是完全没有,只能说跟五年前比起来,现在少了将近有三分之二。   而平江府的税收,也由曾经的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逆袭到了第六。   在大靖朝十三府当中,已经是位于中间的位置了,这在之前几乎是让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一切都已经步入正轨了,就像魏时之前打算的那样,一环套一环,一节连一节,形成一个总的大循环。   他这个主政官也不像头几年那么忙了,十天里有八天都可以按照正常的时间上下衙门。   五年的时间,在夫人脸上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日子过得畅快,家庭和睦,事业蒸蒸日上,又结交了一群好姐妹。   啧啧啧,家里头没有人的日子比夫人更自在,如果说平江府对于魏时而言,是一道需要攻克的难题,那到了刘枫这里,简直就像是鱼儿回到大海一般,逍遥又自在。   已经十四岁的魏远,至今都还只是白身,而今年入了秋之后,就要启程出发回江佑府了。   魏时不希望孩子来回折腾,他给远哥儿定下来的目标就是一口气把举人的功名考下来。   也算是巧了,县试在明年的二月份,府试则是在当年的九月份,院试是次年的六月份,而在院试的三个月后,就是三年一届的乡试。   四次考试相当于是压缩在了两年的时间里,这样的巧合也算是应了魏时的心意。   一路上舟车劳顿,平江府离着江佑府实在是太远了,儿子如果来回赶路的话,那往里头耗的时间和精力实在太多了,还不如一口气在那边考完呢。   依着远哥儿如今的火候,只要不出意外,一路考下举人功名是没什么问题的,只是名次上不好保证,另一方面,即便是考下了举人,那也不适合去参加最近一届的会试,一来是年纪比较轻,二来也是文章的火候还不太到。   魏时可不希望儿子一脚踩进同进士的榜单上,反正即便是到了三年后,远哥儿也才只有十七岁,不着急这么早就入仕途。   除了魏时出海那一年,一家人基本上还没怎么分开过呢,尤其是这一次,远哥儿一走就是两年,哪怕是托付给了大伯和大伯母照看,也照样让人觉得不舍和担心。   所以从老到少,对魏远那是嘱咐了又嘱咐,包括还未满四周岁的小鱼。   小姑娘打从娘胎里就特别乖巧听话,婴儿时期的时候也特别好哄,但性格绝对属于外向那一挂的,而且在平江府长大的女子,很少能跟温婉扯上关系。   魏宁还不到四岁,就算是不从性格上来看,那也不绝对不会有人用温婉来形容一个四岁的女娃娃,是这小性子是一点儿都不文静。   魏远小时候练的是拳法,魏宁小小年纪就已经开始用鞭子了,虽说连入门都还没有呢,可照这么下去,必然又是一代‘女侠’。   这鞭法还是夫人亲自教的呢,婚后这么多年,他都不知道夫人竟使得一手好鞭子,想想还真挺可惜的,他早些年所学,有的虽然现在用不上,正是因为有了之前的底子,才有了如今的自己。   但是到了夫人这儿,绝佳的武艺反倒是成了累赘,倘若当年不是过于勇武,夫人在闺阁中的名声不至于那般剽悍。   不过,如果不是因为夫人有‘剽悍’的名声,他跟夫人怕是也没有缘分结为夫妻。   这天底下的事情有得有失,又哪能说得清楚。   就好像夫人比他年长了三岁,可光从相貌上来看,便是刚刚成婚那会儿,夫人也并没有显得比他年长,到了今日,让外人一瞧,肯定会认为他比夫人年长上三五岁。   夫人在平江府那是游鱼入大海,精神头足了不说,好像连青春都留住了,哪里像他,风吹日晒雨淋霜打,如今才不过三十二岁的年纪,瞧着得像是有三十五岁的样子了。   这跟他蓄胡子也有关系,毕竟是一地的主政官,他原本就年轻,就不想脸再显得嫩了,干脆蓄起了胡子。   跟白白嫩嫩的小女儿站到一块儿去,那差异感就更明显了,一个算是比较年轻的祖父,另一个则是从女儿变孙女儿了。   当年在抓周礼上,魏宁可是一手抓了小鞭子,一手抓了本书,这要是在京城,用来给女生抓周的桌子上肯定不会放鞭子,可这不是在平江府吗,男孩儿跟女孩儿的抓周物品没有太多的差别。   是以,自家闺女才会抓了个‘文武双全的好兆头’。   性格决定命运,这兆头到底好不好,谁也不敢保证,只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祖辈上传下来的抓周礼还真不是用来自己哄自己的把戏。   最起码在小鱼身上,抓周抓到的物件儿还挺准的,小家伙不光是喜欢鞭法,还挺喜欢读书,不过比起诗赋,更爱的还是词。   魏时对于女儿的要求,跟儿子比起来,并没有放松多少,不到两岁的时候,就开始用识字卡,三岁的时候,手把手教毛笔字,小家伙现在已经能写几个字了,而且还会背不少的诗词。   只是琴棋画这三样还没有学起来,都还只是在欣赏的阶段。   旁人家的孩子如何,魏时不清楚,但是自家的这一儿一女,如果只拥有一个,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如今能有一双,这感觉给座金山银山都不换。   魏远在八月初就已经启程了,压根就没在家里头过中秋节,没有出过远门的孩子就是这样,不明白相思和离别,中秋节也就不过是众多节日当中普普通通的一个而已。   年轻人向往的地方一般都是远方,更何况对于准备了多年的科举,魏远已经是踌躇满志了,想着两年里连中四元,再回来给家里人瞧瞧。 第130章   魏远去了江佑府,一大家的人心里头都觉得没着没落的,而就在同一个月,江佑府也来了两个许久不见的故人。   一个是堂兄的儿子魏鹏,今年已经二十三岁了,而且已经参加了一届乡试,只是未能考中,连副榜都没能上去。   各方面的原因都有,律令学习的时间不够久,帖经因为马虎大意写错了道题目……其中后腿拖得最严重的就是算学了,这也是魏成让魏鹏他们过来的原因,就是想着到平江府这边来学习。   整个大靖朝都知道,这几年平江府的官学可是办得如火如荼。   上一次会试,一甲里头当然还是没有平江府的学子,二甲里头也没多少,照例是垫底的存在,但是在三甲同进士里头,平江府学子的数量还真提上来了,跟往届的平均数比起来,多了最起码得有十几个。   总共才录取多少进士,多十几个还是挺显眼的,而且一下子多出来这么多,也不太可能是巧合导致,哪儿有这么巧的事儿。   再者,除了平江府的官学在大靖朝突然间就有了名气之外,魏时本人在没有做官的时候,所有科目里头最为擅长的就是算学了。   这一点魏家人都清楚,魏成就更是知道了。   所以在征求过大侄子的意见之后,便打包把孙子和小侄子都送过来了。   魏鹏是参加了一届的乡试未中,魏达则是还没来得及参加乡试,去年刚刚才考取了秀才功名,可是算学程度也不怎么样,就被一块送过来了。   魏成为这事儿还有没有其他的考量,就不得而知了,可就算是有别的考量,这位魏家的大家长,从来都是把家族的荣誉和利益放在头一位的,让魏家的儿孙敬重。   而且,大伯对于魏时来说,不光是他极为亲近的长辈,还是少时有恩于他的恩人。   府邸够大,刘枫这边是早就单独安排了两处紧挨着的院子,而且这这两个院子也都是靠着前院的,出行比较方便,也避免了跟女眷过多的接触。   府里头能正儿八经称得上是女眷的,总共也才就只有三个。   一个是魏宁,还不到四周岁的小娃娃,没到有男女大防的时候,就算是到了,跟亲叔叔和堂兄,也没有拘礼的必要。   另一个是刘枫自个儿,一个做嫂嫂和婶母的人,在府里头,两个人的日常起居也都是她来安排,碰面和接触并不尴尬。   最后一个就是姨娘了,庶母跟嫡子的关系,还是比较微妙的,平日里最好还是少接触。   再者,妾室的身份,就算是在正儿八经的亲戚面前,也都不太适合出面。   哪怕亲生儿子已经是一等伯了。   那么多年没见面,小孩子都已经长成大人了,而且还都已经娶妻生子了。   因为相隔太远,魏时也只能让人送些礼物过去,没办法亲自过去贺喜。   不过这俩人都是只带了下人,并没有把妻儿也一并带过来,可能是因为到亲戚家做客不太好意思吧,也可能是因为平江府实在是太远太冷了。   “来了就把这儿当成是自己的家,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或者是缺什么了,就让下人告诉我们,别不好意思。”   这要是走在大街上碰见,魏时猛不丁的都不敢认,无论是魏鹏,还是魏达,身高、相貌以及气质变化都太大了,算算都已经有十几年没见面了。   如果不是这次需要到平江府来学习,还不知道何时才能相见呢,对于这两个小了他十岁的弟弟和侄子,说没感情不太可能,说感情深厚那就更不可能了,比起这两个臭小子,他心里头更想见的还是大伯和大伯母,以及父亲。   时间对于老人家来说,是最无情的了,魏时正值盛年,不可能辞官回家陪老人,而家里头这三位老人,大伯和大伯母他是不敢强求、也不能强求的,人家毕竟是有自个儿嫡亲的儿子,就算是要享受天伦之乐,那也得是陪自个的亲儿子,哪有千里迢迢过来陪侄子的。   至于父亲,远香近臭,还是就这么处着吧,真要到了哪一日不得不在一个屋檐底下相处了,可能现在隐约的好感也就没了。   “家中的长辈身体可还好?我看大伯上次在信上说,他老人家开始学习剑法了,现在学的怎么样?”   当初看那封信的时候,他就很怕大伯因为学习剑法闪着腰,毕竟是年纪大了,以前又没有接触过这些,而且他曾经见到过的剑法,那招式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来的,对于腰上的力量要求一般都是比较大的。   “还好,祖父练剑都是放慢了来,人家师傅半炷香能耍完的招式,到了祖父这儿得花上大半个时辰才行,您就别担心了,祖父祖母的身子骨好着呢,来之前我们也去看了叔祖父和叔祖母,身子骨也都很是壮硕。”魏鹏在堂叔面前还是很能够放得开的。   每次父亲和堂叔通信,两个人的信上都会提到他和远哥儿,哪怕相隔万里,这份亲情总还是在的嘛。   当然了,也是分人的,叔祖父和叔祖母在江佑府老家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可他和小堂叔回去的时候,两个人正在田间地头吵得厉害,还好是四下无人,不然的话,肯定会被人围观了去。   不过,事后魏鹏再想想,可能叔祖父和叔祖母吵架这事儿已经不是一回两回的了,难免会有哪一回被族人围观了去。   有那么一点丢人,但更多的还是没办法理解。   魏鹏是自在的,魏达就又有那么一点不自然了,他还记得小时候去给祖母上坟的路上,跟在兄长的后面,故意去踩他的脚后跟,以至于被大伯好好的教训了一顿。   那是他过往二十几年的一个分界线,打那时候起,在大伯的教导下,他的人生就跟之前完全不一样了。   而在那之后,长兄也慢慢变成了一个活在传奇里的人,无论是大伯和大伯母口中的长兄,还是邸报上封爵的长兄,都像是传奇里的人物,活在离他很远的地方。   而现在,长兄就在他面前。   陌生的,尴尬的气氛,就在他和长兄两个人之间。   魏达一瞬间都有些后悔跟着过来了,不就是算学不好吗,多学几年也就是了,何苦千里迢迢跑到这地界来,找这样的不自在。   不管怎么样,两个人还是在平江府住下了,平时要到府学读书,就每天从府学回来之后,还是他们‘开小灶’的时间。   讲道理,平江府的书确实是在外边没有见过的,尤其是算学,每一个类型的题目,先是有知识点的讲解,然后就是一套该类型的经典题目,详细的解题过程就印在上头,之后才是相关的练习题。   这跟之前见到过的算学书不同,但是对学生而言,效率更高,效果也更好。   魏时的‘小灶’,基本上都属于拔高的,把好几个知识点连到一块儿的综合题。   从来都不拿书本过来,题目好像就印在脑子里,随手就能拿出来,几笔下去,这道题便解了。   这幅游刃有余的模样,也让魏鹏和魏达羡慕不已,都是被算学鞭打过的人,怎么旁人就那般轻松,到了自己这儿就成刀山火海了。   ——   比起教导小弟和堂侄算学,如今的魏时,私下里的时间更多的还在小女儿身上。   要想养好一个孩子不容易,身体上的、心理上的、学业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都懈怠不得。   为此,魏时特意也跟着一块儿学起了鞭子。   知道要如何用巧劲儿,知道哪个地方容易伤着,才能更好的教女儿,小家伙的力气虽然不大,可皮肤却相当之娇嫩,跟大人不一样,同样的力道在魏时自己身上,连痕迹都不会有,如果是打在小女儿身上,那可是要破皮出血的。   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魏时,要学鞭子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他一直有坚持锻炼身体,时常会在院子里打拳,同样是武学,有些基础还是相通的。   再加上他要学的又不是特别复杂深奥的鞭法,而是四岁的小女儿在学的鞭法,对于大人来说,还算是比较容易的。   只要……不跟夫人比。   在读书上他可以做夫人的先生,但是到了跟武艺相关的东西上,那他就被秒成渣渣了。   一般的男子,武艺根本就没法跟夫人相比,魏时在这方面也属于一般人。   但是在官场上,魏时从初出茅庐的时候起,到如今的封疆大吏,都在不断的给人惊喜。   尤其是做平江府知府的这五年,平江府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无论是亲临这里来瞧一瞧,还是直接从户部统计的账册上来看,五年的时间,平江府的确是跟以前不一样了。   与此同时,平江府还带动着周围的地方一块儿发展,比如说他们的商品,已经卖到了邻地,甚至是外族人那里,这中间光是转运,就需要经过不少的地方,同时也带动着这些地方的发展。   平江府换了那么多任知府,其中也不乏能臣干吏,可谁也没做到这般地步。   朝廷这边早就好奇过有关于平江府的治理了,大靖朝有十三个府,最是偏僻贫困的平江府都已经跃居到中等水平了,如果能把这经验借鉴过去,能在整个大靖朝推行,想想都让人觉得激动。   魏时把自己先前做的计划书,连带着自个儿的笔记都一同上交给朝廷了。   读书的时候,他有做笔记的习惯,到了做官的时候,慢慢的也就把这习惯给改了,也就是后来到了平江府,各个方面都牵扯重大,由不得他不小心、不仔细,便又捡起了做笔记的习惯。   把自己计划实施的每一条,已经在实施的每一条,以及带来的影响和反馈,全都如实的记在了自己的笔记上,好的经验要吸取,不好的经验就要避免了。   所谓摸着石头过河,所有的经验都是只能是自己攒下来的,他要是不把这些东西记住,在同一个地方摔跤的次数就会增多。   在诸多大臣的研究下,包括太子也都参与在内了,有关于航海伯对平江府的治理,确实是有可以借鉴的地方,但是并不多。   有赖于平江府的风土人情和历史缘由,这几份计划才特别的合适,可以说这就是为平江府专门制定的计划,不是其他地方改改就可以用的。   令人惋惜的同时,又让人觉得敬佩。   平江府的局面已经打开了,谁都想知道这么一个偏僻、寒冷、底蕴不足的地方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所以无论是皇上,还是太子,都不打算近几年把航海伯调回京城。   这其实是有悖于两个人最初的计划。   当今年事已高,纵然是帝王,也不可能真的活到万万岁,相反跟普通人比起来,他都不能够去刻意的回避自己老去和将会死去的事情。   跟太子同龄的航海伯,各方面都很突出,太子也用得很顺手。   这是皇上要留给太子的人手,在东宫做属官得到的历练毕竟有限,反倒不如放到朝堂上,甚至是到地方上也历练一番。   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魏时被调到平江府就没指望着他能够做出这么一番功绩来,主要还是存了历练的心思,官员没有外任的经验,是很难再能够继续往上升的,另一方面这对于以后的路,也尤为重要。   之所以选择平江府这个地方,也是基于这一点原因,大靖朝之前还从来都没有任命过三十岁之下的知府,如果要按重要程度给十三府排个顺序的话,地广人稀、偏僻又寒冷的平江府一定是排在尾巴上。   所以皇上本来只是想让魏时在平江府待上两任的,多积攒一些经验,镀一镀金,再把人名正言顺的给调回来,日后作为太子的左膀右臂。   可是看着如今平江府的大好局面,已经是不舍得往回调了。   最起码现在不行,得多等几年,让平江府发展的更好,把这个有利的局面彻底稳下来之后,再考虑把航海伯调回京城的事情。   事实上,对于整个大靖朝而言,不光是平江府在发展,其余的地方也在蓬勃的发展当中,真就如同民间的谚语那般,芝麻开花——节节高。   大靖朝的各个地方,各行各业,也正在迎来开花的时节。   只不过平江府在其中尤为突出罢了。   ——   第一个不够团圆的年,哪怕总人数增加了,也总是让人伤怀的。   魏时一家想念在江佑府的魏远,魏鹏和魏达又何尝不想念自己的家里人。   这两位不光是有自个儿的父母、长辈,也是有妻儿的人。   平江府除了冷一些之外,条件并没有当初想象的那么恶劣,更何况这还是住在航海伯府上。   两个人也算是被娇养大的小公子,跟魏时当年比起来,小时候可以说是真的没吃过多少苦头,甚至在当地的同龄人里,无论是地位,还是待遇,都属于佼佼者。   但是他们曾经的生活条件,跟在这边的比起来,还是不一样的,能够特别明显的感觉到这其中的差距。   之前两个人都曾经听长辈说过,堂兄/堂叔是给魏家改换了门庭的人,没有人不知道一个爵位有多重要,但是在没有亲自见证过之前,从来都没有去过京城,也没有接触过勋贵的两个人,是很难能够完全理解的。   吃的东西、用的东西,已经不能够用‘贵’来形容了,简直就是独一无二,厨房里有做菜的厨子,有单独熬汤的厨子,就连腌制蜜饯,厨房里都有专人负责,压根就不用去外头买。   衣服、家具、瓷器这些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是不从外头买的,府里边就养着绣娘,养着匠人。   甚至连首饰都不用买,金饰银饰翡翠玉石,各种样式,府里头头的工匠就能做得出来,而且据说还在平江府开了十几处的铺子,用的都还是自己人。   这得是养了多少的工匠和下人呐,从来都是佼佼者的两个人,在这样的富贵面前,有时候也觉得自个儿就跟乡下老太太进城似的,瞧什么都新鲜。   一方面是惊叹,另一方面也向往,试问天下人,谁不想过这样的日子。   有这位靠着读书上去的兄长/堂叔在,明明白白的例子就搁在眼前了,也让两个人卯足了劲儿啃书本,去做绕来绕去各种麻烦的算学题。   已经成功跻身上流圈子的魏时,倒是已经习惯了现在这样的生活,老话说,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   但是在他自个身上,他倒觉得什么样的苦都能吃,什么样的福也都能享。   而且还想让这样的‘福’长长久久下去,让他的一双儿女,出生在这样的福窝里,一辈子都不离开。   “小妹这字写得可真好,我五岁的时候都写不成这样。”魏鹏有些惊讶的道。   可见堂叔教导小妹是用了心的,才不过四岁的小姑娘,字写的当然称不上俊美了,可也有模有样,没缺胳膊少腿的,能完完整整的把‘福’字写下来,而且上下左右的结构上还都安排的比较合理。   这对于四岁的小孩来说,已经很厉害了,他五岁的时候还做不到这程度呢,一样都是三岁开蒙,这差距可真是不小,人家还是女孩呢。   “你们也都来写几个,待会儿让人贴在院子里。”魏时摸着小女儿的小辫子道。   养儿子跟养女儿还真是大不一样,同样都是他手把手教着学的写字,可这写出来的字体那感觉就是不同的,远哥儿小时候的字要更洒脱肆意,下笔之前不会想太多,也不怎么注意字的结构,通常都是一气呵成。   但是在小鱼这儿,每次下笔之前很明显是想过的,不急不躁,字体的结构也都是事先已经想好的,所以显得特别的工整、好看。   字如其人,在一个人的字上也可以看到他的性格。   魏鹏的字,很像堂兄,但是又显得要稍稍比堂兄圆润一些,放在为人处事上,魏鹏也确确实实是比堂兄要更为圆滑。   魏达的字,倒是有着几分凌厉感,看得出来是个骨子里就不会认输的一个人。   这一点应该是随了母亲,跟父亲没什么关系。   春联、福字,还有烟花爆竹,这应当是新年最具有存在感的物件了。   平江府今年特意请了人舞狮子、踩高跷,就沿着主街往前走,旁边有衙役负责治安。   在辞旧迎新的这一天里,这也算是官府对百姓的一份心意吧,一起热闹热闹。   在贴完春联之后,魏时就带着一家人出去了,右手抱着女儿,左手牵着夫人,后面还跟着小弟和侄子。   这样的场面在平江府并不少见,跟大靖朝的其他地方比起来,这里的民风确实是要更为开放一些,男男女女在街上牵手也不能算是特别稀罕的事儿,更何况这还带着孩子呢,又不是夫妻俩人单独出来。   如果是夫妻俩人单独出来手牵手在街上走的话,那可能会收到路人多一点的注目礼。   魏鹏和魏达也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变成了现在的熟视无睹。   他们虽然不知道为何兄长/堂叔大力发展官学,也在多处建了书院,可见是遵从孔孟之礼的,但却不曾对这里的民风加以引导。   大街之上,男男女女,毫不避讳,即便是未出阁的女郎,脸上也没有蒙着纱巾的。   当然了,能够手牵手在街上走的男女,看上去都应当是成了婚的人,成了婚的夫妻还如此,真的太腻歪了,他们看着都觉得牙疼。   也不知道小鱼在平江府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之后回到京城可怎么办。   堂叔是不可能一直呆在平江府的,可能几年,也可能十几年,反正总有一日是会调回京城去的。   他们虽然没有去过京城,可也知道除了平江府之外,大靖朝的其他地方,风气是远没有这么开放的。   真还挺为小侄女儿/堂妹担心的。 第131章   让别人担心的魏宁,生活里头还真说不上有什么烦恼,讲道理,四岁的小孩子,几乎可以说什么生活的困苦都没有经历过,没有远虑,也没有近忧。   就算是平日里学的那些东西,对于普通的四岁小孩来说有些繁重了,可这原就是魏宁喜欢的东西,而且是从小到大就一直有接触的东西,没什么不习惯的。   在看小家伙写字的时候还要想一想,下笔之前就已经规划好了结构,可在其他的事情上还是有些冒失的,比如看到人舞狮子,尖叫声都出来了。   小孩子的尖叫声要比大人更细一些,平心而论,还是挺吵人的,但是人类对于幼崽,相对而言都是比较宽容的,这要是个大人在大街上尖叫,管他什么美丑呢,肯定是惹人不喜的。   但换作是小孩子,大家就宽容多了,尤其这还是知府大人家的千金。   并没有被打扰到的恼怒不说,还会笑着往后退一退,伸手拦一拦,别让周围的人把小姑娘撞到。   魏时这张面孔即便不穿着官服,在府城的大街上还是能有不少人认出来。   在这个地方做了五年的父母官,再过几个月,就满六年了,他这个知府做的可不怎么低调。   先不说平江府翻天覆地的变化,光是在民间百姓面前露脸的次数,那几乎都不是一个知府应当有的。   最开始的几年,魏时各项政令下达,都让他觉得如履薄冰,生怕出什么岔子,没少亲自下去瞧了,这些个工坊、商铺、街道,甚至是不少的农田,他都亲自去过。   有时候是穿着官服,有时候是穿着常服悄悄去,后来穿什么都不重要了,府城包括府城附近的很多地方,都已经认得他这张脸了。   再加上几乎整个平江府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喜欢下来转一转、走一走的知府,所以碰到年龄相当、留着胡子、衣着又比较讲究的陌生面孔,都会联想到他这个平江府知府。   还好他没触动哪一部分人的利益,不用担心路上会被刺杀,可就算如此,但凡是出来他身边不是带着护院,就是带着衙役,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是相当重视的。   不低调的知府大人,领着妻女走在大街上,甚至还跟夫人手牵着手,这在府城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往年的时候除了夫人和千金之外,知府大人家的小公子也会跟着一块。   要么说‘龙生龙,凤生凤’呢。   知府大人气宇轩昂,虽然留着胡子,可依旧能看得出俊美。   知府家的公子和千金,全都随了大人和夫人的好样貌,而且教养极好,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可又不像一些酸儒家的儿女,目无下尘,看人的眼睛里都带着清高。   可以说,在平江府这五年,魏时一大家子人都已经被这片土地的百姓所接受了,夫人所开的铺子,总是要比旁人家的铺子生意更好一些,哪怕卖一样的商品也是如此,可能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吧。   人都是知恩的,有这样的百姓,魏时愿意辛苦一些,再辛苦一些。   府城的大年夜过得尤为热闹,早些年魏时刚来这边的时候,大年夜基本上还是各家过各家的,甚少有人到街上来。   也就是这几年,大家的日子都好过了,官府又会出钱在大年夜搞一些花样,大家也乐得晚上出来逛逛,即便是寒风萧瑟,也想出来凑凑热闹,不爱凑热闹的人,也不想辜负了知府大人一番好意。   可即便是这样热闹的大年夜,街上也是免不了要有乞丐的,多数是年长者,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是只有五六岁的乞儿。   年长者暂且不说了,这些人沦落至此的原因多还是出于自己身上,儿女不孝的少见,大靖朝以孝治天下,在民生极为重要的年代里,很少有人愿意担上不孝的名声。   大部分年长的乞讨者,真就是懒而已,愿意伸手向别人讨饭,也不愿意去租种几亩地。   平江府地广人稀,这几年又开垦了不少的荒地,哪怕是黑户,都是能够租种到土地的,而且事先不需要拿任何的银子和粮食,只是头几年的租子会比其他人重一些。   可是只要老老实实的干,糊口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坚持四年,只要没有作奸犯科,又确实勤劳肯干,在经过核实的情况下,官府是会给这人落户的。   这是在其他的地方从来都没有的政令,可即便是如此,这些人不照样还是在这乞讨。   官府对这个事儿张贴了布告,也安排人在各处宣传过,就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不识字,可以说是耗费了不少的人力物力。   最后还是剩下了这么多人。   跟年长者比起来,幼儿才最是让人心疼的,工坊是收小乞儿的,是年龄限定在七岁以上。   去年的时候,平江府又办了收容所,指明是用来收养婴儿和小孩子的,跟年长者没关系。   但收容所能够收纳的人数是有限的,年纪越小的孩子,如果不管的话,存活率就越低。   所以收容所优先收年纪比较小的,有一些人家,是真的会把刚出生的女婴抛弃在街上,如今的生活是比之前好过了,可能养活的人还是有限的,想再要儿子,就得把已经生出来的女儿扔掉,收容所大部分收留的还是女婴。   尽管官府已经三令五申,甚至抓了好几个典型,罚银两,可仍然有在其中浑水摸鱼者。   收容所不能够收留所有的小孩子,所以在街上仍然能够看见这样年纪小的乞儿。   很少会有人收养这样的孩子,一则是能养得起孩子的人家,基本上都是不缺孩子的,二则也是怕养不熟,从小在外边流浪的野孩子,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身上就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也肯定学了不少坏的习性,这要是自己的孩子,可能还有耐心教导指正,可这是街上的野孩子,谁还能有这份耐心。   而且万一是个小白眼狼,你养了他,他回头再咬你一口,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   善心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在不怎么能够触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才有的。   魏时一直都觉得自己也属于这一类人,他看中自己的性命,要多过于对百姓民生的重视,他愿意为百姓多做一些事情,多干一些实事,但从来没想过为此牺牲自己和家里人。   境界、修养跟这个年代真正的一心为公的士大夫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的。   在明知道有差距的情况下,魏时仍旧没有想过要缩短这一部分差距。   但是在很多人看来,魏时无疑是清官、好官了,这一点从他在平江府的名声上就能看得出来,往上数个五六百年,在平江府的人口大融合之后,历任父母官,都没有拥有像魏时这么高的威望和民心。   有时候事情就是循环的,越是是为百姓做了实事,百姓就会越信重官府,而百姓越信重官府,官府的政令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实施,能做的实事也就更多。   可能出于这样一部分原因,朝廷才会选择把平江府作为新粮种的试点。   在终于换上春装的四月份,魏时这边刚刚收到儿子的信,后边就领了来自于皇上的圣旨。   儿子是在考完县试之后给他写的这封信,自我感觉发挥还是不错的,只不过刚刚考完,成绩还没出来,但是颇有自信,言语之间,仿佛一个县案首就已经拿到手了。   这幅狂傲劲儿,还真是没随了他。   说来也奇怪,儿子小时候他带的更多,所以这孩子跟他最是亲近,女儿则是夫人带的更多,跟夫人更亲近。   但是这两个孩子的性格,儿子更跟夫人相近,女儿的性格跟他则更为相同。   夫人的性格是洒脱的,在自己专注的事情上,还真有那么一两分的狂傲劲儿。   反倒是他的性格,有一些谨小慎微,这一点从差事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如果不是谨小慎微,又怎么会一趟一趟的在下头转,什么事情都得自个儿亲自盯着才觉得安心。   儿女的性格暂且不提,儿子这次能不能一举拿下县案首,也不是他现在关心的问题了,反正都已经考过去了,是狂傲,还是自信,基本上是已经定了型的事情。   他现在关心的是新粮种。   跟之前的占城稻不同,稻子是大靖朝早就已经有的作物了,很多地方都能种,而且是中了几千年,占城稻不过是一种新型稻,产量更高,可归根到底它还是稻子,没怎么变模样,甚至栽种的方式,也跟以往的那些稻子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是朝廷这次送过来的新粮种,据说是在大靖朝的土地上从来都没有种植过的,在皇庄里试种了一年,产量极高,虽说味道不怎么样,可是极能饱腹。   试问这天底下还有比吃饱肚子更重要的事情吗。   产量高,能饱腹。   相较于味道,这两点才是最为重要的。   只不过跟占城稻不同,新粮种的推行和普及要更为困难一些,毕竟在此之前,百姓们谁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粮食。   魏时在接到圣旨的时候,脑子还算是清明,不过并没有想到之后如何推广新粮种,而是在想这新粮种是什么。   产量高,味道还不怎么样。这能是什么粮食?   不过等到看见了整整五辆车的新粮食之后,他就知道这新粮是什么了。   也不知道京城那边是怎么吃的,居然会认为这东西味道不好。   “这粮食可起了名字?”魏时拿了一个放在手里,跟他在后世看见的比起来,这个头实在是太小了,而且也没有那么圆,反倒是像一根棍条。   不过还是能够认得出来的。   “回大人的话,圣上亲自起的名字,就叫——红果,自从您第一次带着人出海之后,每一次出海的人都会在当地收集种子和植物,而且都在皇庄里试种过,因为红果是产量最高的,比咱们本土的稻子和粟都要厉害。”   除了味道上不怎么样以外,这红果真是没什么别的毛病了。   ‘红果’这个名字确实是要比红薯和地瓜好听得多,但可能是心理原因吧,魏时总觉得听起来怪怪的,不那么接地气。   这东西产量确实是高,就是不知道除了外形之外,是不是口感上跟后世的差别也比较大,所以才会让人觉得味道不好。   “这东西都是直接煮了吃吗,还是要把皮儿去了,也磨成粉?”魏时问道。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还是‘懵懂’一些为好,不能表现的太过渊博。   “就是直接煮着吃,洗干净放锅里煮就行,不用把皮儿去了,更不用磨成粉,还是比较方便的,但是吃这东西的时候,最好有汤或者水,这东西太干了,很容易会让人噎到。”   “就没旁的吃法了?”   “没了,皇庄里的人也试过将红果磨成粉,或者是跟青菜一样,切成条和片,在锅里头炒,但是根本就不成个儿,而且还特别容易糊锅,只能是煮着吃。”   凡事有利就有弊,人家都已经这么高的产量了,又很能够饱腹,哪儿还用奢求别的什么。   魏时让人拿了几个去锅里头煮煮试试,剩下的还真不能再浪费了,按照这些从皇庄里出来的师傅们的说法,这些个红果都是要种到地里的,培养出秧苗来,这些秧苗就相当于是种子了,把秧苗栽种到地里去,之后才能收获。   这些问题上魏时当然还是听师傅的,别看他上辈子没少吃了红果……红薯,但到底是怎么种出来的,还真不清楚。   过红果可不光是能够煮着吃,烤地瓜、红薯干、红薯片,还有老少皆宜的粉条,这可也是红薯做出来的,不过现在改名都叫红果了。   自从把发条玩具苏出来之后,不得不说,作为文科生的魏时有些膨胀了,他虽然有短板在,可是手底下却有那么好的工匠师傅和大厨,有些事情他只要提供一个思路,这些能工巧匠就能够研究出来。   红果在平江府能发挥到的作用,一定会比朝廷预想到的更多。   煮过的长长的红果,扒皮还是挺容易的,不过这东西都是洗干净了的,倒也没必要把皮儿扒了。   总共就四块红果,十几个人分着吃,每个人能分到的还真不多。   跟其他人期待的心情不同,魏时在吃的时候,还有那么一些怀念,上辈子他也还是挺爱吃红薯的,尤其是在冬日里,学校门口经常有卖烤红薯的推车,大家都要排起长队来。   黄澄澄的红薯最常见,紫薯就要稀罕一些了,他一直到大学的时候,才知道还有紫薯这个品种,价格上要更贵一些,但是要比黄色的更好吃、更甜。   而他现在正吃着的红果,跟他上辈子记忆里的红薯和紫薯就没法比了,口感很是寡淡,不能说没有甜味儿,但是甜味太轻了,几乎是尝不到的。   想到到上辈子,魏时猛然间想起自己还曾经吃过红薯叶,就把这东西放到粥里一块煮着吃,或者弄熟之后再凉拌,总之是能吃的。   这事儿还真得好好问问,红果能够当粮食收起来,这上面的叶子也别浪费嘛,如果能吃的话,这也不失为一道菜。   不过也不能无限度的摘叶子,到时候再让地底下的红果长得不好,那可就是捡芝麻丢西瓜的事情了。   培育秧苗需要的土地并不算多,有一小块儿直接种在了府城的衙门里头,剩下的全都在府城外的庄子上。   这庄子也不是魏时私人提供的,而是归官府所有,这几年平江府能抓住机会的人都过得不错,官府这边腰包也鼓了,连自个儿的庄子都有了。   这算是公家的东西,平时租种给百姓,收成则是作为官衙的福利,这些都是通过巡查御史跟朝廷报备过的。   平江府相比于大靖朝的其他十三个府,还是比较特殊的。   依着魏时现在在平江府的威信,想要推广红果的种植,还真不是什么难事。   就衙门里的边儿的那一小块儿地,红果的秧苗还没被培育出来呢,魏时就已经给不少人推荐过了,而且还都已经推荐出去了。   在红果的秧苗长成之前,平江府能够培育出来的秧苗基本上就已经全部定出去了,这里边儿不是豪门世族,就是富户,并没有家境一般的百姓参与其中。   对于富裕人家而言,胆子要更大一些,选择新粮种尝试的时候,没那么多顾虑,就算是最后没种出什么东西来,人家还有别的地呢,还有别的收入来源呢,这些损失算不上什么,而且也算是积极响应官府的号召了,得大于失。   如果这新粮种种出来的结果,真有魏大人说的那么好,那就更是好事情了。   但是对于家境一般的百姓来说,土地是最为重要的,一年不收,家里就有可能断顿,何苦让这些人冒这样的风险呢。   只要这头一年能够种成功,即便官府不宣传,百姓也会想着种的。   所以这件皇上亲自下了旨的事情上,魏时还真不算忙手忙脚,相反,处理的那叫一个游刃有余。   名声和资历在这时候相当能够派得上用场,魏时刚来平江府的时候,要想办什么事情,必须用利益把各方的人联系到一块去,但是现在就不需要那么费脑筋了,有时候动动嘴皮子就能把事儿办了。   当然,他不坑不骗,也没做什么害人的事儿,众人对他自然不会有什么抵触心理。   如果说,平江府的发展蒸蒸日上,那魏府最大的生意,反倒是迎来了困境。   魏家大半的家底,可以说都是发条玩具的生意赚来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不光是卖遍了整个大靖朝,而且还曾经卖到外族人那里。   魏时知道这生意是没有办法长长久久做下去的,发条玩具的核心就在于发条,头些年之所以一直没有被人仿制,就是因为发条不太好模仿。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终于有人可以把发条仿制出来了,魏时不知道能够仿制的人懂不懂这其中的原理,但是不管懂不懂,发条玩具都不再是一门独家的生意了。   在有了竞争对手之后,发条玩具也开始进入到了降价阶段,工艺上制作糙一些但是价格较为便宜的发条玩具,开始流入市场。   按理来说,这么多年钱也赚够了,魏家也还有庞的生意呢,就算是放弃卖发条玩具,也不过是丢了一座挖不完的金矿罢了,对于家底已经够厚实的魏家而言,并非是什么特别难以割舍的东西。   但发条玩具卖到今天,已经不再是魏家一家的事情了,光是工坊就开了十处,这时处工坊完全是用来做发条的,而剩下的外壳,全部都把外包出去给了别的工匠。   这条生意线养活了几千名甚至上万的匠人,猛不丁的还真不能撤出来。   魏时不想陪着人家去打价格战,更不想好好的东西压箱底儿,外族人那里倒是可以卖过去一些,价格也足够高,但是数量不能多了,物以稀为贵,一旦发条玩具的数量在外族人那里泛滥了,就没办法卖那个价格了。   魏时索性又把当年的设计图拿出来了,发条生意好的时候,他没怎么想过钟表这事儿,如今也到了这东西派上用场的时候。   不过,不同于发条玩具,钟表的利润显然要更多,魏家是吃不下去的。   魏时干脆给远在京城的太子写了封信,邀他入伙,在信里头他就说了,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太子也往里边投一些零花钱,两边四六分成,太子六,魏时四。   既然要扯着人家的大旗,那就不能吝啬了,更何况魏家实在是已经不缺钱了,只是不想把这条生意线断了。   还是跟以前一样,最核心的部分交给名下的工坊来做,外面的样式,则是外包出去,还是之前的那些人,原来的玩具铺子直接改成钟表铺就行,甚至连以前在魏家这边拿货出去卖的商人,都不用再改。 第132章   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现成的,只要魏时拿得出来具体的设计图纸,再让工匠把东西打磨出来,那就可以放到流水线上去生产。   这样的一门生意必然要比之前的发条玩具更火爆,利润肯定也要更大,魏时可没想过要赔本赚吆喝,该往贵了卖的东西那就不能太便宜,便宜了也显不出这东西的价值来。   魏时一边准备图纸,一边等着太子的来信,倘若不跟太子一起,他还真不太敢做这门生意。   平江府距离京城遥远,这一来一往的颇是费功夫,太子的信还没有等来,儿子的信就已经到了。   县案首,还真是如愿以偿了。   魏时在收到信的当天,特意让人上了一壶酒,姨娘从不饮酒,所以这壶梨花白是由他跟夫人喝完的。   魏鹏跟魏达还在学府读书呢,再是高兴也没有把人家从学府里喊过来的道理。   对于儿子的县案首,魏时还是有些惊喜的,这孩子从小到大就是学的太杂了,什么都学,兴趣广泛,再加上自从有了爵位之后,他对儿子科举这方面就没有之前那么严格了,也没让儿子奔着六元去,未来能够金榜题名,得中进士,他这个做父亲的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可这一路上以来的案首、头名,能够考取当然是最好的了,就算是考不到,那也没必要失望。   儿子跟他当年不同,起点已经足够高了,他不希望儿子最后跟他一样,原本对于古汉字的喜爱慢慢的被磨掉了,学了那么多的东西,好像真就只是为了做官一样。   这不免有些可悲。   所以在读书应试方面,他其实对儿子已经是有所放松了,没有拿当初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儿子。   远哥儿可以说是从小就被吹捧惯了,这孩子也确实是有这个资本,但是依着在科举上的水平,即便是现在拿下了县案首,可如果一直把目标放在头名上,早晚也是要跌一个跟头的。   魏时这个做父亲的倒是并不抵触那一天的到来,人总是要跌跟头的,而且跌跟头也并非坏事儿。   现在想想如果当年院试的时候,他没有以一名之差失了案首,没有成为小三元,可能就不会在那之后更加潜心向学了,也就不会再有后面的大三元。   当然了,读书人嘛,谁不想着六元及第,刚开始的时候他自个也叹惋,就差这么一步,就可以成就‘六元’之名了。   可是日子久了,再回头想想,又觉得这事儿是没有定数的,如果当初不是在院试上跌了一个跟头,他可能会在后面的考试上跌跟头,教训总是能够让人印象深刻的,跌倒了之后,走路也就更小心了。   相比之下,刘枫想的就比夫君少多了,她是单纯的开心,说话的语气里还带了那么几次骄傲。   “我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依着远哥儿的水平,拿下一个县案首不足为奇,好歹也是三元及第的状元郎教出来的学生。”刘枫笑着揶揄道。   虎父无犬子嘛,再说了,儿子那真的是夫君手把手教出来的,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就开始听夫君读论语了。   一眨眼都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那个刚出生哭起来特别凶的小娃娃,现在都已经是童生了。   好像魏家人考功名都比较容易,夫君就不说了,在天下读书人当中都是个个例,大伯是二甲进士,公公虽然说做官不怎么样,可也是举人。   堂兄身子骨不好,那也中了举,如今在平江府读书的魏鹏和魏达,都已经是秀才功名了。   想当初钰哥儿考功名的时候,那可真是费了老鼻子劲了,倘若不是后来娶了纪氏,她真觉得钰哥儿怕是连童生都考取不了。   她虽然跟纪氏聊不到一块儿去,也不赞成对方教育女儿的方式,但也不得不承认,对于钰哥儿而言,纪氏确实是位极好的夫人。   娶妻娶贤,这话绝对不假。   “远哥儿的亲事,咱们现在是不是也得考虑起来了,就算不先定下来,也得先寻摸寻摸,心里有个谱吧。”刘枫嘬了一口梨花白,美滋滋的道。   儿子的亲事那是绝对不用愁的,不说有夫君的爵位在,她儿子那本人也是一表人才,各方面在同龄的男子当中都是拔尖儿的,颇有才名,待人还特别和善,更重要的是她们家家风正。   夫君这么多年都没纳妾,连个通房都没有,儿子这边儿,她们也都没给安排通房,对于女子来说,未来夫家的家风如何,这是极为重要的,谁也不希望自家夫君一副花花心肠,而且还宠妻灭妾不是。   所以要挑儿媳,选择还是很多的,根本就不用太犯愁,好姑娘那么多,可以选择的又那么多,总能找到最适合远哥儿的。   儿子才十五岁,好吧,十五岁在这个年代就已经不小了,到了要相看亲事的时候了。   魏时之前是没太往这方面想过,如今夫人提起来,倒是也觉得有道理。   “咱们早晚是要回京城的,未来亲家也在京城那边找吧,平江府距离京城实在是太远了,而且儿子的亲事,虽然没必要联姻,但门当户对还是挺重要的。”   在婚前不能自由恋爱的时代里,父母要给孩子找伴侣,选择的标准只能是‘合适’,一个人适不适合另一个人,要看学识、相貌、品性。   还要看在生活当中合适不合适,如果是生活在两个不同阶层的人,生活习惯上会有很大的不同,甚至价值观也会不一样。   魏时跟刘枫这纯粹是阴差阳错了,反倒是成就了一桩好姻缘,可这样的阴差阳错并不是时时都能有的,总不能寄希望于天定的姻缘吧。   所以,儿子的婚事,魏时觉得还是要多考虑一些,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到。   刘枫也没想着在平江府找儿媳妇,她固然喜欢平江府的氛围,也喜欢平江府性情爽朗的女子,可就如同夫君所说,她们一家人是迟早要回京城去的,平江府的女子未必能够适应得了京城里的生活。   何苦呢,还不如一开始就在京城里挑选。   她也是在京城长大的,京城的女子,固然有像纪氏那般的才女,但更多的女子活的都还是蛮通透的,通透的人在哪儿都过不差。   她就不能算通透,得亏这是遇见夫君了,这要是嫁去别家,可能真就如同娘早些年担忧的那般,成为一个困守在后宅里孤独寂寞冷的悍妇了。   儿子虽然是夫君手把手教出来的,可性情跟夫君还是不一样的,她并不希望,儿子日后娶一个跟她一般性情的女子。   “要不然就写信回去,让亲近的长辈私底下帮忙打听打听,看有没有合适的女子,咱们这一时半会儿的怕是还回不了京城,总不能让儿子的亲事就这么耽搁下去。”   这事儿还是宜早不宜迟,省得好姑娘都让别家挑去了,长辈们的眼光她还是颇信得过的。   “这事儿只能托一个人,不能同时托付给好几位长辈,这要是都相看中了一位那还好,若是看中的人不同,那咱们听谁的是,听谁的不是?”   刘枫本来还想把这事托付给自家娘亲的,她娘看人的眼光向来准,夫君早先不就是娘给她定下的吗。   可倘若儿子的婚事只托付给一个人的话,她就不确定夫君想拜托的长辈是不是娘了。   “远哥儿走的是文臣的路子,托付给岳父岳母不太合适,还是让师伯来吧,他老人家人脉广,认识的人多,又致仕在家,很适合做这件事情。”魏时不假思索的道。   跟他较为亲近的长辈也就这么几位,岳父岳母交往的圈子更多的是武将,老师又整天忙得不可开交,头几年还从工部右侍郎升为左侍郎,虽然官品是一样的,那谁都知道左要比右尊贵嘛。   所以托付给师伯那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这理由刘枫没办法反驳,都是为儿子好的事儿,她也不会反对。   给师伯的信送出去了,太子的信也到了,就在很多人家忙着栽种红果秧苗的时候,魏时才把手里的钟表图纸交给几位工匠,至于这几位什么时候能把东西打磨出来,他还真没办法预判。   平江府各个方面基本上都算是走上正轨了,魏时也是这两年才开始在各地开办收容所,之前那真的是办不起,官府没有多余银两,孩子也不可能一直养着,总还是要出去谋生的。   现在算是有一些能力了,官府有银钱办收容所,有银钱来请人照顾孩子,也有银钱把婴儿等到七岁,更重要的是七岁大的孩子,符合条件就可以进入工坊做活。   至于让这些孩子读书的事情,那魏时是真办不到了,别说他只在平江府干了这五六年,就算是在这边干上一辈子,也没办法让这些乞儿读书识字。   魏时现在确实是有更多的时间了,能去安排需要慢慢磨的事情。   比如说修路,比如说水利工程。   之前那几年,为了鼓励农人种植,特意推出了免除徭役的奖励方式,如今官府要修路、要建设水利工程,一方面是通过徭役来招到一些人,仅仅这些人是不够的,还要通过用付工钱的方式来招人。   至于这些工钱,一部分是由官府来出,一部分则是由百姓捐赠得来的,毕竟这也是为民办事儿,路修了是百姓要走的,水利工程建了,是为了在雨水多的时候防止水患,有旱灾的时候灌溉农田。   魏时早些年跟着老师学了不少有关于水利的理论知识,但是亲自参与其中这还是头一回,固然征集了不少有经验的匠人,甚至还从京城那边请了人过来。   但所修建的第一个水利工程,魏时还是全程参与进去了,每一个环节他都有跟进,可能不是出力最多的那个人,但确确实实是跟完了全程。   这也算是了却他一部分遗憾吧,毕竟跟着老师也学习了好几年,那么大块头的书都读过、研究过,要是一点用上的机会都没有,还真是挺遗憾的。   在其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自己的一些感悟,魏时也有写信给老师。   他没能做水利这一方面的差事,不光是他自己的遗憾,也是老师的遗憾。   在来了平江府之后,他其实已经意识到了,可能之后也不会再回到工部,不会再做水利,没办法继承老师的衣钵。   关于这个事儿他还特意在信里劝过老师,他这个学生收了跟没收一样,没办法继承老师的衣钵,老师如果能发现好的苗子,最好是能再收一个徒弟。   那么厉害的一个人,知道那么多治水的经验和知识,不收几个徒弟传承下去,那真的是太遗憾了。   老师给他的回信一如既往的简洁,让他不要想太多,有好苗子会收徒的,而且要传承治水的经验并非一定要收徒,老人家已经打算致仕以后写书了,这才是能够传承下去的东西,只要书籍不曾遗失,那就能传到千秋万代去,让子子孙孙都能够吸取过往的经验。   好吧,这确实是个好法子,魏时还挺支持老师这么做的,比起收徒,写书应该是更能够惠泽后代的事情了。   他如今亲自参与到这些水利工程当中去,也算是弥补他们师徒二人的一个遗憾。   平江府依旧如火如荼的发展着,时常亲自跟工程的魏时,在这一年里又被晒成了刚刚出海回来时的模样,那叫一个黑啊。   不过正是因为被晒黑了,魏时干脆把胡子给剃了,用不着再用胡子装老成,而且留着胡子确实是不太方便,洗脸的时候不方便,吃饭的时候不方便,脸上流汗水的时候也不太方便擦干净。   总之,被晒黑了的魏时剃光了胡子,一开始还挺明显的,其他部位的肤色都比较黑,只有嘴角和下巴白得显眼,不过没过多久的功夫,整张脸就已经浑然天成的一般黑了。   每次抱着小女儿的时候,魏时都不需要对着铜镜看脸,两个人的手放到一块,那妥妥的就是两个颜色,一个极黑极糙,一个极白极嫩,简直就像是两个阶层的人。   这情况一直到冬日也没有好转,虽然冬日的太阳没有夏天那么毒,尤其是在平江府,寒风萧瑟的情况下,能沐浴到太阳光,真是件让人向往的事情。   可这样只略略的带了一点温度的太阳光,对皮肤照样是‘狠辣无情’的,每天都要在外奔劳的魏时,冬日里虽然没有比夏天变得更黑,可照样也没有白回来。   肤色虽然能够影响颜值,但决定颜值的到底还是五官,哪怕黑的不轻,在魏府里边,也算得上是俊美的了,谁让魏远去江佑府考试去了呢。   魏鹏跟自家堂叔是没得比,他的相貌多是随了父亲,跟丑没什么关系,在普通人里那也是居于上中流的,但是跟真正相貌英俊之人比起来,就要落于下乘了,面容偏寡淡了些。   人的相貌是天生父母给的,这一点是真没办法强求。   魏达在整个魏氏家族都是垫底的,父亲长得好,长兄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唯独到了他这里,相貌大部分是随了母亲,小部分随了父亲,可也没随到父亲长得好的地方。   集父母的缺点与自个儿脸上,这样的运气,魏达自己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听说,自打他懂事起,就从未再见过一面的长姐,长相也是随了母亲的,还真有人说过他长得随了阿姐。   这张脸长在男子身上,在普通人里就已经数不着了,若是长在女子身上,真的是……辛苦姐夫了。   长大以后,他才觉得父母感情不好才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母亲脾气大,长得又不好,若他娶一个这样的夫人,可能也受不了。   父亲就更不用说了,是一个没什么担当、甚至有些懦弱的人,还颇为自私。   这样的两个人,过不到一块儿去那才实属应当呢。   也就是来了平江府之后,他才头一次见到白姨娘,也不能说头一次,小时候也应该是见到过的,只不过那会儿他还不记事儿,压根就没有什么印象。   所以在平江府的见面,应该也能算得上是初见。   年近五十岁的人,几乎已经不能够再用他的那套审美去判别美丑了,白姨娘的身形是极为瘦弱的,跟母亲的说法不一样,白姨娘几乎不穿白色的衣服,甚至连素色的衣服也很少穿。   倒有点像是普通人家里的老太太,喜欢穿颜色重的衣服,喜欢带颜色重的首饰,即便是一大家子人围在一块相聚的时候,也很少会见白姨娘说话。   是一个有点沉默寡言的老太太。   这人是曾经被母亲恨之入骨的,他曾经数度听母亲用‘贱人’、‘狐媚子’来形容白姨娘,在没见面之前,不难想象肯定是一位容貌极佳之人,这点从长兄脸上就能够看得出来,能生得出来这般样貌的儿子,人又能丑到哪里去。   但是见了面之后,他才恍然发觉白姨娘其实也并不年轻了,这个母亲嘴里的‘狐媚子’,已经成了一位与世无争的老太太。   在府里头真的几乎没什么存在感,不管事儿,也不怎么说话,甚至都不太会主动出面。   他在来平江府之前,母亲最担心的事情是怕这位姨娘借机会期辱于他,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以前白姨娘母子在母亲手底下讨生活,如今风水轮流转,改到他到人家的地盘上来了。   不怪母亲担心白姨娘会借机欺负人,他之前也有这个顾虑。   长兄是读书人,如今又已经是正一品的一等伯了,很是没必要再计较过往,更何况母亲即便是后来对长兄不好,可是在头十年,长兄也是养在母亲膝下的。   白姨娘就不同了,依着母亲的性子,肯定是没少折腾了父亲的妾室,尤其是这位好像还是较为得宠之人。   他对姨娘确实也没什么好感,想象中的白姨娘虽然容貌极佳,可也肯定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一肚子算计,又会装可怜,又会使手段。   他又怎么会是这种女人的对手。   不知道是这些年日子过得快活,还是修身养性了,他想象当中的责难并没有,在平江府的这一年里,他跟白姨娘见面的机会都很少,见了面也几乎是不说话的。   也不知这人是不是想着眼不见心不烦,在为数不多的几次相处里,白姨娘不光是不太开口说话,甚至都不太看他,一群人里头总会刻意的把他忽略过去。   要说为难吧,这也不像为难的样子,可要说不为难,这位确确实实是在避着他。   实在是琢磨不透这位姨娘是怎么想的,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彼此都不太想有过多的接触,能不见面就不见面,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也免得尴尬。   魏达母亲眼里的狐媚子,虽然很有手段,但是却弱到不堪一击,任人宰割。   孩子刚刚生下来就可以被人抱去,不要的时候,又可以随意扔回来,甚至是平日里的吃穿住行,都需要仰人鼻息,不夸张的说,如果早些年李氏就已经跟魏仁撕破了脸皮,那白姨娘这个魏仁昔日的红颜知己,可能早就已经被发卖出去了。   所以母子俩谁也不知道,当年那个一岁左右的小孩子,不是因为下人不精心,不是因为身子骨弱,所以才会得风寒的。   而是因为有人使了坏,偷偷的给那窗户开了条缝。   这大概是白姨娘这一生对于夫人最大的反抗,只不过是直接反抗在了一个小孩子身上,而不是直接对大人下的手。   正是因为有这么一件事儿,她固然得到了报复夫人的快感,可也因为这个心结,一直跟儿子亲近不起来,内心晦暗的人,又怎么敢暴露在太阳光下。   在面对嫡出的小少爷的时候,比起尴尬,她心里头更多的是愧疚,可能是这些年日子过得好了,跟之前的生活比起来,简直是太过顺风顺水了。   因此当年动手的时候,她没有觉得愧疚,却在很多年后,再一次见到那个昔日躺在床上的小婴儿,心里头反倒是有了愧疚。 第133章   一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两个年轻人熟悉平江府,也熟悉魏府了。   魏达闲暇的时候喜欢四处闲逛,府城周边基本上都已经逛过来了,魏鹏则是更喜欢陪着小堂妹玩耍。   颜控的属性,在魏定和魏鹏父子俩身上那是一脉相承,当然也不排除老一辈儿也有这个属性,只是在这俩人身上尤为明显。   魏鹏和魏达相识的时间可够久的了,平日里相处的时间更长,可交情也没好到哪儿去,普通的友人自然比不上堂叔侄俩,可也只是如此。   闲暇的时候不会一块儿约着做事情,平日里在学府读书,那也是各有各的玩伴。   魏鹏也不知道是自己太注重长相了,还是因为太过讨厌早些时候的小堂叔,又或者是两者兼有,所以两个人的交情才一直没能好起来,他也不太乐意跟魏达处的很好。   在江佑府初次见这个小堂叔的时候,那会儿是回去办曾祖母的丧事,第一次见堂叔也是在那个时候,温润如玉,翩翩君子,仿佛是在书画里走出来的一般,远比现在要俊美的多。   小堂叔就不行了,那模样,那性子,他在心里头甚至用‘丑人多作怪’来腹诽过小堂叔。   可能从那时候起,就注定了他们不可能成为特别要好的亲人,哪怕之后小堂叔的性子已经被掰过来了。   魏时头半年还不算特别忙,后半年的时候,又忙的跟以前差不多了,有时候一日三餐都是在外边用。   对于小弟和侄子的功课,他这一年来,管的真不是太多,两人的功课靠的主要还是学府里的先生。   就像大伯还在柳州城做知州的时候,差事过于繁忙,能够指点堂兄和他的时间实在是不多,有心无力说的就是这情况。   不过差事上下了功夫,到了年底也就能看到收获了。   这是平江府,乃至是整个大靖朝,第一次在民间试种红果,哪怕做足了心理准备,哪怕有来自京城的数据,可等到统计亩产量的时候,也照样让人吃惊。   这份数据不光上报了朝廷,而且很快就在民间流传开来,相信明年的时候,会有不少百姓愿意尝试新粮种。   而新一年被收上来的红果,只有极少的一部分运往了京城,剩下的全都在平江府这儿自产自销了。   几乎是一入冬,府城的街头小巷就出现了一种新的吃食——烤红果,这些东西算不得甜,但是在冬日里吃起来,确实是别有一番风趣。   更何况这东西多便宜,一文钱能拿两,而且还特别能够饱腹,正常饭量的人,两三文就能吃饱了,买个包子还得两文钱呢。   刚开始的时候没人敢买,魏时干脆是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买了之后,直接在大街上扒皮吃的,还好是把胡子剃了,不然的话,这胡子上粘上红果渣,那画面实在是不敢想。   平江府的第一批红果,成了可以用来饱腹的小零食,倒还真没有发现粮店有卖的。   官府这边已经在年前拟定好了计划,明年要扩大红果的种植,同时也会出价从百姓手中收购红果。   这还真不是做慈善,更不是赔本赚吆喝,对于红果有了更好的处理方式。   今年官府的人,年礼都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粉条。   这玩意儿看起来跟面条差不多,但是要更细一些,颜色趋于透明,基本上没什么味的,这完全可以成为取代面条的存在。   更何况,根据上司科普的做法,大家都试过在煮肉的时候,中间也把这粉条放里头,那汤汁的味道全都吸进粉条里了,比肉都好吃。   既能够当主食,又能够用来做菜,这东西不愁卖不出去。   这几年官府早就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模式,提供技术,提供支持,自有大户来投,连带的销路也一并解决了,里边雇佣的人那也是五花八门儿,既有一些大户家的奴才,也有平民百姓,还有连户籍都没有的黑户。   可以说是把形形色色的人都联系到了一块儿,也慢慢的把平江府这盘棋给盘活了。   明年关于这红果的收购和加工,不过是循着旧例办而已,并不算麻烦,甚至跟修路造堤坝的事情比起来,简直都不能算事儿,毕竟这也是大家都吃肉喝汤的好事情,几方都拥护。   在对今年的满意和对明年的期待当中,魏时收到了来自于儿子的信。   这既能算得上是一封报喜的信,但也可以说是一封求安慰的信。   九月份的府试,魏远榜上有名,但却不是头名,连前三都喂入,也不知道是没发挥好,还是文风没对上主考官的喜好,又或者是这一届的府试人才辈出,赶上‘神仙打架’了。   在县试拔得头名的魏远,到了府试仅仅才考了一个第七名。   当事人或许会很在意每一个名次之间的差距,但是作为过来人,在魏时眼里头,第七名跟第二名没什么区别,甚至跟最后一名也没什么区别。   只要不是头名,那像府试、院试这样的考试,上榜的人都一样,若干年后,不会有人特意把名次拿出来说。   当然了,倘若此后都碌碌无为,倒是可以把昔年比较靠前的名次拿出来显摆。   魏远在给父亲的信里头还是比较沮丧的,走之前可是意气风发要拿下小三元的人,如今才不过是到了第二道坎儿上,就已经与小三元无缘了。   这信里头并没有刨析未能进入前三的原因,只是满满的沮丧之意,为此还赋了一首诗,诗里头满是惆怅之感,郁郁不得志,看什么都是愁。   魏时都快被儿子给整笑了,这才哪儿到哪儿,不明真相的人看了这诗,可能还以为作者是落榜了呢。   到底还是年轻,之前没经历过什么挫折,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感想。   魏时提笔给儿子写了一封长达五页的书信,其中不乏勉励之语,但也有告诫。   人慢慢长大,就意味着要接受自己是一个‘普通人’的现实,不能够把小时候的梦想全都实现。   及时调整心态还是必要的。   老父亲在这方面颇有经验,而且在儿子身上也特别的有耐心,如果他没有做官,只是一个清闲的读书人,可能这会儿应该陪在儿子身边,陪着儿子一块来调整心态。   很快需要调整心态的就是他了。   新的一年,连正月都未出呢,儿子的信和大伯的信是同时被送过来的,除了给他的,还有给魏达和魏鹏的。   大伯母走了,一入秋,人就病了,一开始没怎么当回事儿,也请了大夫,开了药,等到入冬之后,人就起不了床了,再后来……人就去了。   大伯母的年纪已经不清了,连曾孙子都有了,能看到四世同堂的人,在这个年代都算得上是活够本儿了的。   可即便是这样,亲人们也是舍不得的。   魏时从茫然到震惊再到悲痛,依着大伯母的年纪,这算不上是什么意外,可在此前的来信当中,无论是儿子的信,还是大伯的信,谁都没有提及过大伯母的病。   是以,他压根就不知道大伯母病了,故去的消息更是来得猝不及防。   在没有人的书房,魏时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滴在信上,之后又很快用手抹去。   这事儿一出,魏鹏肯定是要回去奔丧的,不能在平江府接着往下待了,得赶紧安排人把孩子护送过去。   两地相隔实在太远了,大伯母是在十月份去世的,可这信送到平江府来都已经是正月的事情了,魏鹏赶回去也得花上两三个月的功夫。   祖母去世,孙子是要守孝一年的,可下一届的乡试就在今年的九月份,本来是打算好了的,等到了春末,再让魏鹏和魏达一块回去,赶的就是下一届的乡试。   可时间就是这么的不凑巧,大伯母去世,他们这些至亲之人都伤心,可作为大伯母嫡亲的孙子,魏鹏耽误了这一年的乡试,就相当于要再多等上三年。   魏鹏的年纪可以不小了,已经参加过一届乡试的人了,今年都已经二十四岁了,三年后可都二十七了。   魏鹏需要守孝一年,堂兄可是要守孝三年的,好不容易做到了正七品,如今也是一地的父母官了,而且跟父亲不一样,堂兄的政绩向来不错,还是可以往上升一升的,突然要丁忧三年,对仕途肯定是有影响的。   如果说魏时一开始是魏大伯母的离世而伤心,之后就不得不为这些现实的问题烦恼了,不管是对侄子来说,还是对堂兄来说,一年、三年的时间都是耽搁不起的。   也不知道朝廷这制度什么时候能改改,为至亲的长辈守孝没错,可是孝期也没必要添那么多的规矩,不管是不能参加科举这事儿,还是官员要回家丁忧,亦或者是孝期之内不能够吃荤腥,对活人的种种束缚很多,可故去之人未必就愿意让儿孙如此。   真正的难过应该是发自心底的,真正的孝顺也应当是在人活着的时候,而不是死了之后再去缅怀。   魏时每每感慨大靖朝日益强盛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些事儿,让他觉得大靖朝步子迈的还不够大,还有许许多多的地方需要进步。 第134章   魏鹏很快就出发回了江佑府,跟他一块儿回去的还有魏达。   按理来说,魏达不回去给大伯母送葬,也是可以的,毕竟情况特殊,就跟魏时一样,在外地为官,没有诏令根本就不能够离开辖地,魏达也是出来求学的,山高路远,时间上又这么紧凑,就算是不回去也没有人会说什么。   但是出乎意料,魏达是主动要提出来跟着一块走的,理由便是被大伯和大伯母照顾了这么多年,想要回去送大伯母最后一程。   人的孝心永远是放在前头的,连君主治国都是以孝治天下,这个理由一拿出来,旁人也就不好再劝了。   更何况,无论是魏时一家子,还是魏鹏,对此都还是挺欣慰的。   魏时在欣慰之余,也有一些羡慕,人死之后,什么都没了,无论是守孝,还是送葬,都不过是对活人的安慰而已。   魏时什么都明白,可却也想着能够在大伯母坟前烧上几炷香,磕上几个头。   如今他离不了平江府,能做的也不过是在灵位前跪拜,时间富裕的话,也只不过是去城外的寺庙里拜一拜。   不过赶在魏达和魏鹏出发之前,他手写了一份佛经,大伯母是信佛的,这份佛经便烧在大伯母的坟前吧,也算是他送大伯母最后一程。   “堂叔也要保重身体,此后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在平江府的这一年里,侄儿学到了很多,跟学府的先生学了不少,在您身上也学了不少,即便是回了江佑府,侄儿也会用功读书的,这本佛经侄儿会亲自捎在祖母的坟前。”   临行前,魏鹏感慨万千,一方面是对于祖母过世的悲痛,另一方面对于未来也是有一些迷茫的,守孝一年,却是整整耽误了三年的乡试,原本上次乡试他就没有考过,如今又……时也,命也。   跟父亲比起来他这都算是好的了,父亲可是有望在往上升一升的,可等到三年后,还能够官复原职就算是好的了。   越是品阶低的官员,越是不好起复,虽说正七品的官位在大靖朝多了去了,像大伯这样正四品的官位才有多少,可是前者的位置虽然多,但是担当官位的人却是不起眼的,丁优上三年,很容易就被人遗忘了,才能和水平能够做知府的官员太少了,能做知县的一抓一大把。   人人都想拼了命的往上爬,可能也有一部分这个原因吧,越是靠上的人,越是重要,越是不容易被旁人取代。   如果说魏鹏对堂叔一家子很是不舍,那魏达反倒是松了一口气。   但从一开始他就不想来这儿,有魏鹏陪着还好,倘若魏鹏走了,孤零零的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平江府,那他是真待不下去。   诚然,兄长是个大气的,从来就没有把上一辈的事情迁怒在他身上,白姨娘对他也是能躲就躲,虽不待见他,可也不曾为难他。   即便如此,在这呆着仍让人不免觉得有些别扭,难怪母亲一直不让父亲过来,自个儿更不想过来,过往的一切都跟一根刺一样,让人如梗在喉,想忽视都忽视不了。   如果位置颠倒,他也可以像兄长一样,慷慨的不计较一切,但是就现在的位置而言,作为被施予者,他免不了要想东想西。   无论这叔侄俩是什么样的想法,总归是一块踏上了南归的路。   魏府再度迎来了平静,因为有长辈故去的原因,还在正月的魏府,就已经没了过年的热闹气氛。   哪怕魏时已经得知,自己去年的政绩照样是评了个‘优’,跟大伯母去世的消息比起来,这点儿喜悦不值一提。   一直到七月份,魏远考中秀才的消息送过来,府里边这才又热闹起来。   魏远在去年的府试当中是考了第七名,但是在院试名次反倒是高了不少,直接挺进前三——第二名。   而紧跟着就是九月份的乡试了,不光是魏远会报名参加,魏达也会参加这一届的乡试,只可惜魏鹏还在孝期内,要等到十月份才能出孝期。   跟儿子这么长时间没见面,哪怕时常有书信往来,也时常会寄包裹,可照样也觉得想念。   真恨不得孩子赶快考完乡试回来,可乡试过了,还有会试呢,等父子俩同朝为官了,可能就要像大伯和父亲那些年一样分隔两地,见面都不太容易了。   可能是已经不怎么年轻了的缘故,也可能是作为一地的主政官压力太大了,喜悦过后,紧跟着就是忧虑了。   魏时自觉这样的心态不好,作为平江府的知府,固然能够带来很大的成就感,但是压力也是一直都没有减轻,负重前行,莫过如此,让人身累心也累。   做知府不容易,做父亲也并非易事。   远哥儿的亲事已经拜托给师伯了,老人家没有推脱,在信里头很是爽快的就硬起来了,最近的来信上,更是把自个看好的几个人家都已经列出来了。   其中居然还有肃国公府,昔年的肃王,也就是曹安的祖父,早在三年前就已经去世了,曹安作为肃王府的世孙继承爵位。   不过这爵位却是降了等的,从王府到国公府,一等公,这样的爵位无论是在京城里头,还是在勋贵里头,都是能够拿得出手去的。   皇家对爵位向来吝啬,哪怕是对着自己人,封爵的时候也不大方,降爵的时候,更不手软。   曹安降爵为一等公,并且保留封号,这待遇已经算得上是极好的了。   这位虽然一直都不怎么上进,可也顺风顺水的坐到了从四品,虽然是个虚职,可也升上来了,让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曹安固然父母缘浅,但除了这一点之外,基本上就是人生赢家了,出生时的起点就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人的终点。   不过这也是人家祖辈上积累下来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本就是自古就有的道理。   师伯瞧上的就是曹安的嫡长女。   即便是到了如今这份上,魏时也仍旧觉得两家结亲是有些高攀了,曹安娶的是承恩公的嫡长孙女儿,也是中宫的侄女,别看中宫无子,可人家到底是正儿八经的一国之母。   曹安的嫡长子比远哥儿小了两岁,嫡长女则是比远哥儿小了三岁,现在也不过才十三岁。   且不说身份上的差距,光看年龄的话倒是也还行,说实在的,他不并不希望儿子过早的就成婚,无论男女,婚前婚后的生活总是不一样的,没成婚那就还是个孩子,还可以松泛几日,成了婚身上的责任和担子可就比往日重了。   如果女方是同龄人的话,那十五六岁基本上就要准备婚事了,可倘若女方小上两三岁,就可以迁就女方的年龄,等到远哥儿十八九岁的时候再成婚也不晚。   除了曹安以外,师伯在信里头提及的其他几位人家,虽然爵位比不得曹安,但是官位绝对比曹安厉害,而且都是比较有底蕴的家族,跟魏家远不是在一个水平线上的。   魏时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跟夫人说,可能是他还没有适应身份上的变化,又或者是魏远在师伯眼里的确奇货可居,应该同这样水平的人家结亲。   可是这跟他和夫人之前讨论的未来亲家,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魏时还没想好如何跟夫人说呢,夫人就主动提起来了,不过说的并不是师伯的来信,而是刘钰夫人的来信。   是的,并不是刘钰的来信,而是刘钰夫人纪氏的来信。   这信上文绉绉的话语虽然多了些,可刘枫这些年毕竟也是没少读了书的人,夫君是状元郎,儿子是秀才,本人的文化水平虽然不能够跟这父子俩相比,但也不至于看不懂刘纪氏的书信。   书信上的句子再是委婉,但该表达的意思也都表达出来了。   “青娘已经十二岁了,也到了开始私底下相看婚事的时候,我这弟妹有点要跟咱们家亲上加亲的意思,就是不知道这是她一个人的意思,还是连同钰哥儿也是这么想的。”刘枫语略带嘲讽的道。   哪怕青娘是她的亲侄女儿,钰哥儿又是她看着长大的亲弟弟,可这门婚事却是极为不妥当的,反正她这个当娘的,就不可能同意这事儿。   一个正六品官员的嫡长女,一个是正一等伯的嫡长子,正四品知府的嫡长子,光是这身份上的差距就已经够大的了。   远哥儿若是娶了青娘,她们家肯定是会善待青娘的,可是远哥儿呢,在这场婚事里又能得到什么。   她同夫君虽然没有想过拿远哥儿的婚事去联姻,可总也得要适合才行吧,亲上加亲这事儿听起来好听,但扯开那块遮羞布,可就不算好看了。   魏时倒不觉得刘钰会做这样的事儿,“既然是弟妹写过来的信,那钰哥儿应当是不知情的,不然肯定是他来给咱们写信了。”   夫人同纪氏可没多少交情,在京城的时候交往就不多,来了平江府之后,那就更没有什么打交道的地方了,甚至在此之前两个人都没有通过信。   一直都是钰哥儿给他们夫妻俩写信。   “我觉得应该也是如此,钰哥儿不至于这么糊涂,我这就写信给钰哥儿说说这事儿,别让他被蒙在鼓里头。”刘枫被这事儿气得不轻。   算计到她儿子身上来了,这比戳她心窝子都严重。   这事儿确实是由夫人出面比较好,一来是信写到夫人这儿了,二来,他跟刘钰再怎么交好,也比不过这从小一块长大的亲姐弟俩。   “在信上也还是要写清楚的,青娘的性子并不适合远哥儿,而且两个人差了四岁呢。”   更重要的是两个人还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妹,很容易生出来患有遗传病的孩子,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就算是两家门当户对,两个孩子各方面也都合适,哪怕坏了两家的交情,魏时也不会同意这门婚事。   更何况这门婚事哪儿哪儿都不合适,也不知道纪氏是怎么想的,之前在京城的时候,也看不出来是能够做出这种糊涂事的人。 第135章   既然都已经聊到这个话题了,魏时也把师伯在信上提供的几个人选,告知夫人。   其中来头最大的自然是曹安的嫡长女,这后边牵扯到的人脉可太多了。   饶是刘枫,也觉得齐大非偶。   至于其他的几家,基本上都是书香世家,跟刘家不是一个圈子里的,所以年少时她也没怎么接触过,成了婚之后,一开始夫君的身份,还不足以让她们家跟这样顶级的书香世家交往,后来身份虽然够了,可在京城待了没两年,便来了江佑府,接触的时间也不多。   因此对这几个书香世家并不能算特别了解。   “夫君是如何想的?肃国公府如何?肃国公向来是好性子,也没少到咱们家来做客,只是大多都是独自一人前来,没怎么带过妻儿。”   刘枫一直都知道肃国公跟夫君,还有钰哥儿的关系都不错,不知道夫君会不会因为这一点,对肃国公府的嫡长女另眼相看。   对着自家夫人,魏时说话并没有遮遮掩掩。   “远哥儿喜欢诗文,喜欢弹琴作画,勋贵家的女儿可能不是很对远哥儿的性子,而且咱们家虽然跟肃国公府交好,可这身份上还差着呢,贸然求娶,可能会惹人误会。”   肃国公的嫡长女,还是中宫的侄孙女儿,这样的身份,就是嫁给太子的嫡长子都使得,嫁到航海伯府来,那就是下嫁。   就算是师伯敢提,他也不会认为这门婚事合适,倘若他真的贸然写信给曹安,为自家儿子求娶人家的女儿,那跟纪氏的做法有什么不一样,上赶着不是买卖,何必呢。   听夫君这么说,刘枫也松了一口气。   “那剩下的几户人家里,要说家世那真没什么好挑剔的,只是跟咱们家打交道的时间太短了,不怎么了解,现在来看的话,我倒是觉得白家更合适,一则咱们家跟太子的关系好,远哥儿跟小皇孙也是从小一块长大的交情,二则白大人多次担任夫君的主考官,这样的缘分可不多见。”   白家算是这几家里头最为清贵的了,家中几乎没出过什么权臣,历代都是在翰林院任职,包括如今白家的家主白石景大人,哪怕外甥做了太子,这位也没从翰林院挪窝,可见其心志。   “再着人打听打听吧,婚姻大事,马虎不得。”魏时深深的叹了口气。   这没得挑,做父母的犯愁,可挑选的余地太大了,又容易挑花眼,做父母的照样犯愁。   不过依着儿子的文采,在书香门第肯定是颇受欢迎的,更别提现在都已经是秀才了,再过两个月,可能就是举人了。   魏时想想都觉得骄傲,他写文章作诗作词都没什么灵气,可是一双儿女绝对是文曲星下凡,儿子善诗,女儿善词。   魏时已经给儿子整理了整整两本诗集,小女儿这边从今年开始也准备上了,小家伙比起哥哥来更喜欢写词,而且不同一般女子,词语句子婉约,小家伙的词带着小孩子独有的童真,但又不乏豪迈洒脱,更像是男孩子写出来的。   不光是作词的风格如此,写字的风格也是这般,俊秀归俊秀,可笔力却是劲挺的,已略见其风骨。   跟远哥儿不一样的是,宁娘并不怎么喜欢画画、弹琴,至今也不过是当成兴趣,略有涉猎而已,在这两个方面并没有特别出色。   女红就更别提了,夫人就是个不爱捏针穿线的,教出来的女儿自然也不爱这些,宁江府这边,大家千金还真不学这些,富贵人家一个个都是把女郎当成男儿养,女子骑马上街在这儿并非是稀罕事儿。   魏时很是能够融入到这里,也跟他骨子里不重这些规矩有关。   甚至有时候他会庆幸自己的女儿是在平江府出生的,并且在这里长大,比起京城,这里对女子的束缚要更少一些。   所以自家女儿文能提笔写词,武能上马甩鞭子,潇洒肆意,宛如一轮皎月,高悬在空中,并不受人间的束缚。   也不知这般性情的女儿,日后会想要找一个什么样的夫君,他这个做父亲的就算是想要提早准备,也无从着手。   平江府的日子充实又顺遂,说来也巧了,师伯的信跟太子的信是前后脚到的,前者也觉得白家更为合适,而且在心里头师伯也提及了太子,今年的秋猎,皇上并没有把差事随行处理,而是定了监国的人——太子。   这是太子第一次监国,同样也是当今登基之后,第一次给予了别人监国之权。   师伯虽然没有挑明,可这意思,魏时还是明白的,当今的年纪已经大了,太子的地位越发稳固,甚至可以说,日后登基都不会再有什么意外了,只不过是早一日晚一日的事情。   白家足够清贵,又是太子的外家,跟这样的人家结亲,对魏家,对远哥儿都是利大于弊的好事情。   而太子的信上,居然也提了魏白两家的亲事,远哥儿是他看着长大的,文采斐然,舅舅也颇为看好远哥儿,舅舅膝下的嫡长孙女儿,擅音律,通诗文,年岁上跟远哥儿也相当,实为一段好姻缘。   这姻缘好不好的,现在还不好说,可是从夫人到师伯再到太子,三个人的意见居然是一致的。   魏时说不出白家有什么不好,书香世家,家风好,地位清贵,还是太子的外家,这样的人家教养出来的嫡长孙女儿,肯定是足够优秀。   “还是暂时等一等吧,等远哥儿从江佑府回来,他自个儿的婚事儿,得等他自己拿了主意,咱们才能跟人家定下来。”魏时跟自家夫人商量道。   “也行,反正没多少时间了。”刘枫不在意的道,算算日子,乡试的成绩应该已经出来了,就是不知道是这报喜的信先到,还是儿子先回来。   “若此事真的能成,还得劳烦夫人带着远哥儿回京去操办此事,为夫现在是离不开这平江府的。”   儿子成婚,他不能坐在高堂之上亲眼见证那一刻,想想就让人觉得遗憾。   像朝廷请封世子的奏折他已经写好了,什么时候亲事定下来了,也不拘女方是哪一家,都会把这封奏折递交上去,算是喜上加喜。   当年他得封航海伯,可谓是让众人大跌眼镜,风口浪尖之上,也不好跟朝廷请封世子,左右他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封不封的,继承人都是远哥儿,所以这些年也就耽搁下来了,这一次趁着儿子定亲的时候,顺便也把这世子之位定下来。   “说起来咱们到平江府都快有八年了,宁娘都已经快七岁了,这么长时间没回京城,变化肯定很大。”刘枫难得的感慨了一句。   跟夫君和儿女比起来,她的性子算是比较大大咧咧的,很多事情都不会往深了想,也不太爱琢磨这些事儿。   可因着钰哥儿和纪氏,这段时间她对京城的人和事,还真想了不少。   纪氏的来信,钰哥儿并不知情,不仅如此,两个人的关系跟八年前已经大不一样了,早些年的信上,钰哥儿并没有说过这些,也就是为了解释纪氏这事儿,才透露两个人的关系今非昔比了。   钰哥儿当年在娶了纪氏之后,甚至可以用‘改头换面’来形容,肯上进读书了不说,人也懂事多了,接人待物都要比以前成熟。   此后更是夫妻恩爱,在子嗣上也颇为顺遂,钰哥儿的嫡长女青娘比远哥儿还小了四岁呢,可下边已经有了三个嫡亲的弟弟妹妹,两儿两女而且都是嫡出,凑成了两个‘好’字。   哪怕跟纪氏聊不来,她也不得不承认自家弟弟是在娶了人家之后,才有了上进心的,才能得中秀才,才愿意在朝廷兢兢业业做官。   可是钰哥儿前段时间的来信上却说,跟纪氏的感情不如往年多矣,他始终不是纪氏期盼的能够建功立业之人,辛苦努力了这么多年,他自个儿也觉得烦了,这并非是他最初想要过的生活,所以这几年两个人就慢慢冷下来了。   对于青娘的亲事,他是真不知道纪氏给姐姐写了信,这事儿纪氏压根就没跟他商量过,纯粹是自作主张,姐姐和姐夫都不必将此事放在心上。   作为旁观者,刘枫读完这封信,心里头可谓是五味杂陈,很长时间都缓不过来,一直到现在,都还会时不时的想起来。   纪氏,也还是挺可怜的,刘钰当初肯为了人家上进,又没人拿鞭子、拿刀剑逼着他,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又突然说这样的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未免太过伤人。   都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了,反倒是还活得像一个孩子。   人心易变,她们一家离开京城已经八年了,也不知道京城的故人们都如何了。   夫君这个知府肯定是要调回京城的,就是不知道还要在这边再待几年,再过一年,任期就满三届了,又到了可以调动的时候,倘若夫君明年可以调回京城的话,那她们一大家子就可以一块儿搬回京城了。 第136章   魏宁七周岁的生辰是在寺院里过的,小家伙今年的生日愿望就是想出去玩。   既然是要出去玩儿那就不能在城内待着了,庄子上没少去,农田对于魏宁来说也不少见,别看她只有七岁,可也是跟着爹爹来过农田的,还亲自在土里挖过红果,自个儿还亲自烤过呢。   寺院也去过,不过去的都是临近府城的新寺院,而不是这一处离府城较远的老寺院,听说,在爹爹来平江府之前,这一处的老寺院是整个平江府唯一的一座寺院,爹爹刚来平江府当差的时候,还曾经带着人到这边来参观过。   兄长还为此赋诗一首,那诗就在爹爹给兄长整理的诗集里头。   她对兄长诗里头门庭冷落的老寺院,可是已经向往很久了,不是说新寺院不好,修建了没几年的寺院,环境自然是很好,香火也很旺盛,可是这鼎盛之美跟落寞颓唐之美是不一样的。   不过让魏宁失望的是,老寺院这边的香火跟兄长诗里描述的情况不太一样,香客还是挺多的。   新寺院那边的香客大都是三十岁以上的人,多是上去求平安的,也有求子的、求高中的。   老寺院这边多是年轻人,年轻的女子,上来求姻缘的,寺院里边还专门有卖姻缘符的地方,说是‘符’其实不过是红色的布,买了之后也不是让人带回去的,而是买的人要亲自将其抛到寺院的古树上,最终挂在树杈上,树杈越高越好。   魏宁一家三口也是去瞧了那古树的,很是粗壮,也特别高大,更为特别的是,这棵古树分叉的地方离地面只有半人高,也就是说,哪怕是力气小的女子,你能够轻轻松松把姻缘符挂在树杈上,只不过是高低不同而已。   也难怪吸引着这么多的女子前来,左右都是求个好兆头,抛的越高自然越好,可也不会有落空的时候。   只可惜一家三口,都不适合买姻缘符,一对是已经生了一儿一女的夫妻,宁娘则是只有七岁,虽然比同龄人早熟,但是在感情上还没有开窍呢,跑过来看这棵古树,不过是好奇罢了,并没有憧憬什么姻缘。   给魏宁过完生日的第二天,也就是十一月十六日,驿站这边儿就有人快马送过来了报喜的信件。   是魏远亲自写的,光是从这字迹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孩子当时应该挺激动的,连带着笔锋都有一些潦草。   魏时还没看内容呢,心就已经定下来大腕儿了,倘若未中,病人不会这般火急火燎的让人把信儿送过来,如今要看的便是乡试的名次了。   之前府试的时候是第七名,院试的时候则逆袭到了第二,乡试的竞争要更为激烈,如果能在前十名的话,那就算是不错了。   第七名。   儿子跟‘七’这个数字还挺有缘分的。   魏时一边笑着往下看,一边吩咐下人,“去跟姨娘和夫人,还有大小姐说一声,魏远榜上有名,在乡试当中考了第七,另外爆竹和赏钱也都准备起来,府里许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也让大家伙都沾沾喜气儿。”   魏家参加此次乡试的可不止儿子一个人,还有魏达呢。   魏时接着往下看,果然紧随其后的就是魏达的名次,这小子也算是幸运了,榜上有名,而且刚好是最后一名,并未名落孙山,反倒是成了‘孙山’。   喜悦之余,也不免生出一些遗憾之情来,魏鹏水平可是比魏达还要再高一些,倘若不是被孝期耽搁了,可能这次也在榜单上。   不过,如果是魏鹏上了榜,那原本的最后一名肯定被挤下来了,魏达还能不能上榜就不一定了。   这些事儿还真不好说,魏时也不知道应该是感慨魏达幸运,还是替魏鹏觉得可惜了。   不过他虽然并不认同孝期里的那么多规矩,但不得不说,这对大多数人也是公平的,规矩是大家都要守的,没有多少可以破例的人,就算是皇家,那也就只有龙椅上的人才不用守这个规矩。   说到皇家,魏时给太子的信,还有写给师伯的信,这会儿应该都已经收到了,上面说的自然还是关于远哥儿的亲事儿,能不能跟白家定下来,还得问问孩子自己的意思,暂时还是不要惊动白家了。   不过太子既然写信过来问询这事儿,白家肯定是知情的,到底是太子先提出来的,还是白家先提出来的,这就不好说了。   魏府喜气洋洋,还没过年呢,就已经比过年还要热闹了,放炮竹、撒铜板,府里的下人也都赏了两个月的月银。   这都没什么新意,其他人家庆祝也都是用这种方式,有新意的还在于魏宁,有感而发,特意为着这事儿写了一首词,而且写得还很不错。   魏时欣赏过后,便将其整理到词集当中,他给女儿整理的词集也不是所有的词都收录,毕竟是想着可以保留到后世的东西,甚至在现世就可能会被刊印出来的,当然得挑水准高的词了。   魏府这么大的动静,不到一个时辰,整个府城就没有不知道这喜讯的。   得益于魏知府在平江府的威望和民心,一开始是商户跟着凑热闹,在门口放起了爆竹,后来其他的百姓也陆陆续续把过年准备放的爆竹,今儿就拿出来放了。   整个府城,热闹的跟大年三十一样,可事实上这还没进腊月呢。   魏时一开始听见这些爆竹声都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府里头可没储备这么多的爆竹,再说了就算是要庆祝,那也是在自家府门口放爆竹,哪有在全城放的。   这些事情都是夫人安排的,可夫人做事情也从来不是这般浮夸的风格。   下人也是出去打听了一圈儿,才知道这是百姓自发的行为,也算是一块给魏公子庆祝了。   好吧,除了魏知府颇得民心之外,魏公子也是这平江府数一数二的少年郎,长得好,性格好,还有一些诗作在坊间流传,已经从神童进化成了才子。   魏才子还在赶来的路上,不知道府城的百姓待他如此之好,可魏才子的父母这会儿就免不了要感慨万千了。   刘枫早就已经融入到平江府的圈子里了,可那基本上都是大家族和官家的女眷,跟这些普通的百姓,关系实在不太大。   做梦都想不到,居然还会有这样的情形发生,话本子都不敢这么写。   “夫君辛苦了这么多年,百姓都是看在眼里的。”刘枫声音已经有些哽咽了,眼睛里还闪烁着泪光,尽量克制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   在平江府八年了,夫君从玉面郎君熬成了现在这般模样,不是说不俊俏了,只是跟八年前比起来,整个人真的是黑了不少,皮肤也变糙了不少,光看相貌的话,若说夫君是武将,可能也会有人相信。   作为枕边人,她知道夫君这些年来有多辛苦,府城的大街小巷,附近的农田,甚至是四个州城,夫君在这八年里全都已经转遍了,有时候夜里说梦话,嘟囔的都是衙门这些事儿。   在此之前,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还有人可以这么做官,用‘兢兢业业’都不足以来形容。   平江府这些年来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刘枫知道夫君的辛苦没有白费,但是百姓的感念又是另外一回事,让人欣慰之余,又免不了有些酸涩。   “好了,好了。”魏时哭笑不得的抱住夫人,搞得他鼻头都有点酸了。   两个人感怀了没多久,客人就上门了,赵家的、官家的、石家的……   昔日平江府的四大家族来了三家,没来的金家这几年差不多算是没落了,在整个平江府都在卯足了劲儿发展的时候,金家还在搞内乱,各房互相扯后腿儿,谁也不乐意让谁占便宜,好好的一个大家族,就这么被甩到后头去了。   如果魏时没有来平江府的话,可能金家不会这么快就没落,但在昔日的四大家族里,肯定是颓势最明显的。   至于这发展最快的,自然还是赵家。   跟八年前比起来,赵涵已经是赵家正儿八经的家主了,不再是掌权没名分。   魏时的很多计划能够顺利实施,还真多亏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赵涵,作为平江府最大家族的家主,赵涵的配合和响应,可以说是让他省了不少事儿。   另一个就是曾经的关大人了,老人家前年就已经去世了,生前,无论是做官的时候,还是致仕了以后,都帮了不少忙。   魏时投桃报李,关大人的孙子们,只要是够了年龄的,都可以入府学读书,如今的关家,都已经出了两位举人了。   魏时本来还是想着等远哥儿回来之后,挑一个好日子,再来请大家伙好好的庆祝一番,没成想今儿大家就过来了。   大概也是因着这一场全城的爆竹‘狂欢’吧。   择日不如撞日,魏时过去接待客人,刘枫这边也吩咐了厨房准备宴席,还让人在府门口摆了锅灶,腊八粥和时珍小抄,府城的百姓都可以过来领。   这两样虽都算不得金贵,但也算是一份心意了,就当是应了今日这景儿——全城同乐。 第137章   魏远还真是在腊八节这一日赶回来的,相伴而行的还有魏时曾经在燕县的故人。   平江府以前几乎是不过什么腊八节的,更不喝什么腊八粥,这个习俗还是在魏知府到任之后才有的,到任后头一年的腊八节,就在四个城门口施了腊八粥。   也就是从那一年起,府城这边儿才陆陆续续兴起了过腊八节、喝腊八粥的习俗,平江府的其余地方,倒都还是老样子。   远道而来的故人,跟魏时已经将近快有二十年没见过面了,一开始的时候还时常有通信,后来生活的圈子完全不同,共同语言也越来越少,关键是两个人越来越忙,最近这些年已经没有书信上的来往了。   能够再次见面,也是让人意料之外的事情,甚至于,一开始魏时都没认出来,这位居然是他年少时的同窗好友——黄学林。   也不怪他没认出来,好友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曾经那也是瘦瘦高高的一个人,如今这体态……真有几分富商的感觉了。   “多年未见,黄兄别来无恙。”魏时忍不住拱手行礼道,就像年幼时那般。   那时候他们都在何秀才的学堂里读书,私底下很是喜欢用这些用这些大人的礼节,好似那样就相当于长大了。   黄学林都差点儿给昔日的好友跪下,按理来说,也该跪下的,他不过才有一个童生功名,勉强能算得上是读书人,可这些年做的一直都是商人的事情。   昔日的小伙伴则是做了高官,封了伯爵,这差距可不是一点半点。   单就两个人的身份而言,黄学林在路上就已经想过了,见了面,两个人还未说话的时候,他就先把礼给行了。   虽说昔日的交情不错,可该怎么样,还得怎么样,他最讨厌穷亲戚拿架了,自己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可还没等他行礼呢,朝廷的航海伯就已经先给他行礼了,当然这‘礼’跟‘礼’是不一样的。   做了这么多年生意的黄学林一时都没能反应过来,是以,差不多算是眼睁睁的看着平江府知府拱手给他行了个礼,而且还口称‘黄兄’。   在过来的路上,他想过种种两个人见面之后的情形,但也没料到现在这样,之前那些早就准备好的恭维之词,那些原本是打算拿出来拉近感情的童年乐事,这一会儿都卡在脑子里了,压根儿就说不出口。   黄学林长吸了一口气,也行了一个同样的拱手礼,他了解十几年前的好友,如果还是那般品性的话,他如今跟普通百姓一样行跪拜之礼,那才是伤人心呢。   “多年不见,魏兄还是跟当年一样。”   跟当年一样的脾气性格。   他原本以为在仕途上步步高升,甚至称得上是平步青云的好友,肯定已经像他印象当中官场的老油子一样了,刚刚见面时,看着这父子二人说话,他也有一种强烈的陌生感,好友不光是肤色变了,气质跟以前相比变化也特别大。   以前,那可是燕县出了名的翩翩公子,温润如玉,现在整个给人的感觉却是有几分凌厉,还有几分能干,哪怕是跟魏举人说话的声音带了些慈爱,可仍然难掩身上的气质。   但是一个拱手礼,一声‘黄兄’,好像两个人又回到了当年在学堂读书的时候。   只是现在距离那时候已经很远了,何秀才早些年就已经逝世了,那间学堂也早就已经没有了,当年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的同窗更是各奔东西,奔的最远的应当就是魏时了,来到了大靖朝的最北面,曾经众所周知的荒凉之地。   不过现在平江府这地界可算不得荒凉了,不然的话,他也不会来到此地。   能够以一己之力改变一府之地,很难想象,这居然是他能够认识的人。   故人重逢,除了一开始有些激动之外,剩下的时间还真有些尴尬。   一则是因为身份地位不同了,哪怕两者都已经尽可能的找回儿时的感觉,可仍旧是回不去了。   二则也是因为两个人已经太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彼此都不清楚彼此的近况,就算是聊起来,对于彼此身边的事情,也没办法给出什么意见。   倘若是年少时那会儿,遇到这样的情况,可能很快就冷场了,但两个人毕竟已经年长了,一个为官多年,一个经商多年,在有些尴尬的气氛里,也照样能够聊得下去。   魏远已经随着娘亲和妹妹去后院了,他也是经过大爷爷引荐才知道爹爹这位故友的,对方原本就是打算到平江府来经商,这回也算是搭个伴儿。   很难想象爹爹年少时的好友是这般性情,不是说商人市侩,不足为友,而是在爹爹为数不多的友人当中,没有跟黄伯伯相似的,这一路上几乎一门心思的都在打听平江府的事儿,打算在这边儿开上几间酒楼,把黄家酒楼的生意做大做强。   而以往他所认识的爹爹的好友,基本上是不怎么把银钱放在眼里的,甚至可以说压根就不操这些心。   爹爹也差不多是如此,尽管发条玩具和很多的东西都是爹爹设计出来的,但铺子的经营最终还是归娘来管,爹爹是不怎么插手的,更不怎么过问家里头的银钱。   跟黄伯伯,应当说是截然相反的两类人。   可这两个人在年少的时候却是好友,见面的时候能让爹爹这么激动,可见两个人当年的交情,只是不明白这两个人为什么会好多年不联系。   ‘交际达人’魏远,即便是离开了京城八年,可还是跟很多人都保持着书信往来,甚至还有友人专程跑到平江府这边来看他。   在他这边,无论是距离,还是身份地位,都不是交友的标准,文人交友,要看的自然还是诗词文章。   并未步入仕途的魏远,应该还能算是比较纯粹的文人,而且还是远近闻名的才子。   少年时期的名声,一点儿都不弱于幼时的神童之名。   也正是因为被吹捧的多了,哪怕有爹爹比量着,在读书上也仍旧有一种‘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两年多以前出发去江佑府的时候,可是自信满满,打算要成为大靖朝第一个六元的。   可结果只有县试那个头名,之后,一个第二,两个第七,没有说是六元了,四场考试下来,小三元没戏,大三元更没戏了。   这对魏远来说,称得上是打击了。   哪怕金榜题名,得中举人,兴致也不是特别高,之前爹爹就不打算让他参加一年后的乡试,而是再多等上三年,就是怕他一脚踩进同进士的榜单上。   那会儿他还总觉得是爹爹太过小心了,现在看来哪里是爹爹太过小心了,分明就是对他这个儿子有着清晰的认知,水平不够,火候不够,可不就得担心成不了进士,反倒成了同进士。   要知道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可大着呢,‘同进士,如夫人’,倘若他去考个‘如夫人’回来,那可真够丢脸的了,着实配不上他这‘神童’‘才子’之名,还不知道要被人怎么笑话呢。   本来,他还想着趁着没入仕途的这几年,好好的出去转一转,领略一番祖国的大好山河。   可自打府试考了第七名开始,游学天下的计划,还是算了吧,他考科举可不是奔着二甲进士去的,就算不跟爹爹一样考得状元郎,那也得进一甲不是。   他就不信了,以他的资质,接下来这四年‘头悬梁,锥刺股’,还能考不到一甲去。   所以,不管是白家的姑娘,还是赵家的姑娘,通通都跟他没关系,婚姻之事暂且放到一边,现在重要的还是要备考四年后的会试。   “成婚跟你备考有什么冲突,我同你爹爹当年成婚的时候,那也是在会试之前的事情,不也一样没有耽搁,只要你这么说,那没参加完科举,还不能成婚了?”   刘枫都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想的,再过两个月,就是明年的二月初一了,到时候儿子可都十八周岁了,如果要等到参加完会试,金榜题名了,再考虑成婚的事儿,那时候可就已经二十二了,加冠之礼都过两年了。   除非是那种倒了大霉,接连被孝期耽搁的人,否则的话,谁会等到二十二岁才考虑婚嫁。   她当年出嫁就比较晚,可也是赶在了十八周岁之前,这世道虽然对男子更为宽容一些,但等到二十二周岁,肯定是娶不到同龄的女子了,只能是在小五六岁,甚至七八岁的女孩子里找。   不管怎么想,刘枫都觉得不妥。   魏远这会儿自信心被打击狠了,另一方面,也是想着能在四年之后重新证明自个儿,虎父无犬子,他没比爹爹差太多,而且之前的名声也并非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所以什么成婚,什么生子,这些都可以放到后头去,现在要紧之事还是读书。   他也不打算去什么京城了,不管是那些文人圈子里的前辈,还是他的那些好友,都不如爹爹了解他。   更重要的是,要说科举考试,当世之人,谁能比得过自家爹爹,十七岁的大三元,从大靖朝开国开始,也就这么一位而已。   越是了解科举的难度,魏远就越是佩服爹爹,很难想象在十五岁之前,都没有经过名师教导的一个人,能在科举上闯出一番天地来,所依靠的除了天分,更重要的还是自律。   他虽比爹爹多了几分诗才,可是两相对比之下,在科举上着实不够专心,也不够用功。 第138章   从别处到平江府这边来做生意的商人,这几年不是没有,而且还挺多的,但大多数都是来此地收购商品,之后再转运出去,很少有人像黄学林这般,是打算在平江府这边扎下根的。   如果说,魏时这些年一直致力于科举和仕途,那黄学林这些年的时间,则是大部分花在了自家酒楼的经营上。   原本只开在燕县的黄家酒楼,如今不光是柳州城有分店,好几个府城都有,虽然还没有到遍布整个大靖朝的程度,但已经有十多家黄家酒楼在各处经营着了。   黄学林这些年也算得上是小有成就了,这一次选择到平江府来,一则的的的确确是看中了这块地方,无论是经济,还是人口,平江服务最近这几年的发展都是有目共睹的,二则也是奔着昔日好友来的。   家族生意做得越大,就越是明白这上头不能没有人,而且这上头的人官越大越好。   倒不是黄学林起了要抢他人生意的念头,而是在生意场上惯来如此,有人护着,这路子才能顺顺当当的,咱不抢别人生意,也不能让别人抢了咱的生意不是。   所以他才为这事儿特意找了魏定,当年也是魏时介绍他跟魏定认识的,一开始在柳州城开酒楼的时候,还多亏了魏家。   由魏定找到曾经柳州城的知州魏成大人,然后就认识了魏时的儿子,刚刚考中举人的魏远。   这也算是巧合了,倘若不是遇到了魏远,魏远又打算启程回平江府,那他可能要再等上一年多,才决定要不要来平江府。   毕竟谁也不知道,魏时还能不能在平江府连任三年,主政官是谁,于商人而言还是挺重要的。   可碰到了即将要回江佑府的魏远,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要是不抓住,那他就白在官场上做这么多年的生意了。   早些年就是不太明白这些道理,所以才会慢慢跟魏时断了来往,总觉得无话可说,无事可聊。   而事实上,哪怕在魏时没有被封爵之前,对于他这个小小的商人来说,也是高高在上、平日里根本就接触不到的人物。   黄学林倒是很能够适应这种落差,哪怕是在刚刚认识的时候,魏时在这一群同窗里就属于鹤立鸡群的,即便那时候小,可也清楚这样的人日后肯定能够出头。   也就是在魏时十岁那年,从嫡长子一下子变成了庶长子,想吃点好的都得私底下从外边买,那时候是两个人之间差距最小的时候。   想想还挺让人感慨的,怕是当年燕县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魏时可以做到今天这种程度。   何先生当年最看重的就是魏时了,甚至前些年去世的时候,还特意提了一句,这是此生教过的最得意的学生。   那会儿他可不在燕县,也是已经很多年都没有再见过何先生了,这句临终之语,还是辗转从旁人那里听来的,死者为大,应当不会有人杜撰这些。   所以这次见魏时,他也有把何先生的这句话转达。   比起老家就在燕县的黄学林,魏时才是没怎么见过何先生面的人,他上次回燕县,还是十五岁那年,今年他可都已经三十五了,差不多已经有二十年的时间,没再见过昔日的老师和同窗了。   也就是跟黄学林,在那之后又见了两次,可也不是在燕县,而是在江佑府,一次是他回乡祭祖,一次是祖母去世。   现在再想想这些人,有很多魏时都已经记不起模样来了,就像上辈子的那些人,都逐渐的在记忆里淡去。   魏时在得知何先生死讯的时候,老人家都已经逝世三个多月了,是何先生的孙儿写信告知的,别说是他赶不上回燕县送老人家最后一程了,就算是赶得上,也抽不开身,能做的不过是在佛前烧几炷香、烧几本佛经罢了,就如同他能够对大伯母做的事情一般。   平江府地广人稀,不管是农人,还是商人,亦或者是其他阶层的人士,平江府都广开欢迎之门,当地人是什么待遇,外地人也是什么待遇,不会有地域之分。   魏时并不需要给昔日的好友大开‘方便之门’,因为这门本就是对众人敞开的,更何况有两个人的这份关系在,在人情社会里本就相当于是一张通行卡了。   幼时的玩伴、同窗,又曾是多年的好友,再见面彼此都觉得陌生,也没有太多能够聊得到一起去的话题,两个人单独一块用的这顿午膳,可以说都没怎么吃好,光想着怎么接对方的话,怎么聊天了,哪里还顾得上用膳。   好不容易把人送出门,魏时也是长舒了一口气,这样的关系,总是冷场尴尬肯定不好,但真要不断的找话题聊天儿,这样的热络也颇让人累心。   更何况,儿子今儿才回来,他可是憋了一肚子的问题想问呢。   魏时快步走向后院,若不是顾着读书人的仪态,可能都要一路小跑了。   他已经问过下人了夫人和两个孩子都是刚刚用过午膳,如今正在后花园儿陪着大黑晒太阳。   大黑已经是一条老狗了,嘴巴里的牙齿都已经有两颗脱落掉了,从京城到平江府,一直陪伴着他们一家人,以前还很是活泼呢,最近这大半年已经不怎么爱动弹了,大多数时候都懒洋洋的躺在垫子上。   魏时过去的时候,夫人在给大黑梳毛,旁边的儿子跟女儿则是在下棋。   不用看,他也知道这棋局上的形势如何,远哥儿绝对属于老天爷赏饭吃的人,无论在哪个方面都颇有天分,包括下棋也是这样,相比之下,宁娘就没有这么的‘全才’了,若是相同年纪的两个人对弈,宁娘都比不过远哥儿,更何况现在两个人还差了十岁。   刘枫一见着夫君,立马就站起来了。   “你儿子说,准备在平江府闭关读书四年,四年里都不打算考虑人生大事了。”   这样的事情,两个人都没有打算避讳只有七岁的女儿,一则是因为小家伙比较早熟,二则也是因为这夫妻俩心都大,在一部分规矩上,可以说是不屑于去遵守的。   魏时反应倒没有夫人这么大,他第一时间想的不是四年后儿子多大了,而是儿子为什么要这么做。   显然是被这几次的考试给刺激到了,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儿,人受了打击,能够选择奋勇向前,就是好事情,是比一帆风顺更好的事情。   “可是已经想好了,人的一生没有哪个四年是可以浪费的,你应该清楚,为父对你的希望从来都不是什么高中状元、名列一甲,依着你现在的水平,按部就班的准备上几年,用不着太过努力,四年以后进二甲就稳了,可能对于新科进士来说,一甲跟二甲的区别很大,但也就是头几年的事情,在官场上呆的时间久了,谁还会管是一甲进士,还是二甲进士,这里面的差别并不大。”   魏时并没有想过让儿子按照他以前的路子来走,毕竟两个人是不一样的,他那个时候把科举当成是唯一的出路,不得不用功上进。   但是在儿子这儿,既有爵位继承,也有他这个有实权的父亲,还有不少居于高位的长辈,不说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跟那时候的他比起来,儿子已然是站在山腰上了。   自是不必再走他走过的路,也不必拿他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魏时一直都觉得,儿子是靠着诗文就可以名垂青史的人,或许在后世的教材书上,都有可能刊载着儿子的诗。   自古以来,每三年一个状元,甚至用不了三年,朝廷开恩科也能再多一个状元,可真正能够名垂青史的文人太少了,有时候一个几百年的朝代,能拿得出手来的竟也就只有一位。   与其说,他对儿子在科举上寄予的希望没那么高,倒不如说,他对儿子的能力和水准寄予的希望太高了,于科举上的要求,便不再那么严苛。   初初受挫的魏远,现在想的还是‘不蒸馒头争口气’,正是因为他跟爹爹不一样,爹爹当年的学习环境可不如他现在,有着爹爹他打下来的好基础,那他就更不能给自家爹爹丢人了。   非得要争这口气不可。   “儿子都已经想清楚了,不参加科举考试也就罢了,既然决定要走这条路子,那就要做到最好。”魏远信誓旦旦的道。   要参加科举是他自个儿做的决定,事实上因为有父亲,他若是要入仕途的话,完全不需要走科举的路子,但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就没道理不好好往下走。   “至于婚事,还是等儿子金榜题名那日再说吧。”魏远压根就不能理解娘亲在忧虑什么,反正不管是二十二岁,还是三十二岁,他总不至于打光棍儿,想成婚的时候,不会没人要。   至于人家姑娘是冲着他这个人,还是冲着他的家世,那就更是无所谓的事情了,反正都是他的。   魏时跟儿子的想法还真差不多,由此也能看得出来,孩子是他手把手带大的了。   讲道理,二十二岁,如果是放到后世,那也才大学毕业而已,有几个大学刚毕业就结婚的。   当然了,在现世,二十二岁还未娶妻的话,绝对是大龄未婚男青年了。   他当年是不敢这么往后拖的,生怕自己的婚事被父亲和母亲拿捏住了,当初也正是因为李家突然给燕县那边写了信,要把嫡幼女嫁给他,所以大伯和老师才会在会试之前,就忙着给他相看亲事。   儿子就不必担心这些了,更不必担心什么流言蜚语,在平江府,还没有人会非议魏家人,即便是到了京城,那也是有一席之地的,没人会上赶着得罪。   儿子是有这份底气晚婚的。   他希望未来到自家女儿的时候,无论婚嫁与否,无论什么时候婚嫁,也无论是嫁哪家的人,或是干脆把人招赘进来,女儿也能拥有这样的底气。 第139章   刘枫是真真被这父子俩给气乐了,她不是一个一味守规矩、重规矩的人,但跟这父子二人比起来,反倒是成了最规矩的那个。   婚姻大事都能往后拖,而且一拖便是四年。   刘枫都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两个读书人说话,脑子里面想的东西都不一样。   好在这是儿子,即便往后拖个四年,之后婚事上也不至于特别作难,这要是女儿,她说什么也不会同意的。   女儿家原本就受世间苛责过多,年纪耽搁了,哪怕是因为守孝这样的事情耽搁了,婚事上都得要降低标准。   儿女总归是不一样的,儿子像树,风吹雨打都没什么事儿,女儿则是像花,需要被妥善照顾。   尽管已经是对着这父子二人妥协了,刘枫心里头照样不太好受,之前还相中了人家白家的姑娘,这下完了,哪家的姑娘会眼巴巴的等人四年,更何况两个孩子几乎都没有见过面,素不相识,半分情谊都没有。   四年后,还真不知道未来亲家是哪一家。   如果说,刘枫还在担心儿子的婚事,那被担心的人,还有魏家的一家之主,已经是把心思转到别的地方去了。   “小叔不打算继续往下考了,而是想以举人的身份入仕途,这事儿已经交给大伯了。”   大伯虽然在丁忧期间,可好歹之前也是正七品的知县,再加上大爷爷在官场上积累下来的人脉,想要让小叔入仕途,并不是一件难事儿。   小叔虽然跟父亲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可是显然这亲兄弟并不够‘亲’,无论是父亲待小叔,还是小叔对父亲,都比不过对大爷爷一家。   就连想要入仕途这样的事情,小叔也是选择去拜托大伯,而并不是父亲。   魏时倒并不觉得意外,他没有为这个弟弟大包大揽的想法,对方倘若真求到他这儿了,不过分的话,他也愿意出手解决,可若是没求到他这边来,他也不会出手。   “他这次乡试倒很是幸运,刚好排在最后一名上,选择入仕途,而不是继续往下考,也是对的,人这一生有很多条路可以通往终点,没必要一定要走看起来最是光明的那一条。”魏时有意提点儿子。   跟弟弟比起来,当然还是儿子在他心里头的地位更为重要,百个魏达都比不过一个魏远。   “你既然决定要在平江府读书,不去京城那边,那也好,我亲自看着也能放心点儿,不过既是要苦读,那肯定就不能拿以前的标准来要求你了,标准肯定会更高,为父对你也会更加的严苛,你可得要做好准备。”   魏远很是爽快,“要的就是父亲这句话,儿子既然决定了要在这四年里苦读,那就不怕吃苦头。”   再说了读书能有多苦,也就是算学,比较让人挠头,其他的科目都能够从中得到乐趣。   这边一家人勉强达成共识,另一边魏时就得给师伯和太子去信了,之前麻烦人家相看,如今又要再等四年,原来的功夫全都白费了,这得亏是关系好,要是关系一般的人家,说不定会觉得自己被戏耍了。   不过白家这门亲事,不光是夫人觉得可惜,他也觉得可惜,白家的底蕴太足了,这跟皇家还不一样,曹安是肃国公,跟皇室之人有着直接的血缘关系,可白家却是书香世家,多代的积累,几乎每一代都有在科举当中独占鳌头者,之后再顺理成章的留在翰林院。   教育子嗣,可以说是已经积累了很多的经验,否则不可能代代相传,成为世家。   这样人家教出来的女儿,且不说性情如何,单就学问而言,应该很能够跟远哥儿聊得到一块儿去。   所谓夫妻,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聊天能聊到一块去,夫妻关系就奠定好了一半的基础。   罢了,可能就是缘分如此吧。   ——   新的一年,魏家人照样是在忙碌中过去的,对于两个大人而言,一年的时间并没有多少变化,但是对于两个孩子,尤其是宁娘,那个几乎是一天一个样。   小家伙自打今年夏天,就开始跟着爹爹读书了,跟以前不一样,这一回学的是正儿八经的四书五经,还包括有算学和律学。   这也是宁娘自个儿要求的,兄长埋头苦读的同时,诗文居然还能有进步,可见这些‘之乎者也’的东西,不光是可以用来考科举,在诗词文章上也大有裨益。   至于算学和律学,那就是魏时主动添上去的了,甭管喜爱与否,这两个科目才是最实用的,人不能不懂算学,更不能不懂法。   这一年,魏时在平江府的政绩照样被评了‘优’,可照样也没有被调到京城去,依旧做着正四品知府。   不过有一点让人惊喜的是,在有了红果之后,大靖朝又有了红彤彤的辣椒,京城是最早用上辣椒的,将其融入到了各色吃食当中,传到平江府来的时候已经是冬日了。   冬日里吃上辣得让人嘴角发麻的锅子,简直再幸福不过了,就算是没被调任到京城去,魏时的心情也很快得到了平复。   平江府这边儿各项事宜都已经走上了正轨,包括新兴了没两年的粉条工坊,在民间也是干得火热。   所以今年若是要被调入京城的话,那这边他还真没有多少放不下的,继任者只要不出什么幺蛾子,不把之前的政策推翻了,平江府就还能再接着红火下去。   过完这一年,魏时已经三十六岁了,在平江府待了整整九年。   新的任期里,他并没有再像之前那九年一样,大刀阔斧的干,提出各种各样的计划,而是像绝大多数的知府那样,把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现有的政务上。   不过也有跟大多数知府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收容所的扩建,魏时甚至为这事儿亲自到四个州城、二十八个县城检查过,就是怕底下的人没把这当回事儿,又或者是把好事办成了坏事。   收容所的建立是为了让小孩子能够有个住的地方、有口饭吃,但并不是要鼓励一部分父母抛弃子女。   所以地方上还是要严查父母抛弃子女这类案件的,不光是要严查,还要重罚,尽可能的杜绝此类现象。   一直到魏时在此地任职的第十二年,平江府已经没有十岁以下的弃儿在街上乞讨了,当然了,乞丐是杜绝不了的,其中有可怜人,也有想着不劳而获之人。   这一年的秋天,魏远就已经信心满满的去了京城,准备来年二月份的会试。   随着一块去的还有夫人,航海伯府虽然留有下人在,还有赵嬷嬷能够管事儿,可到底是比不过主家,更何况还是魏远要参加会试这样的大事儿,没有亲近之人照看着,总归是不放心的。   另一方面,会试之后,都已经二十二岁的魏远,也是时候定亲成亲了。   刘枫在出发之前,就已经扒拉到了适龄女子的名单,所谓‘适龄’,这一次的跨度可就大了,从十二岁往上都是,只有下限,没有上限。   京城贵圈里的女子十七八岁还没有定亲的,几乎找不出来,更找不到一个只比自家儿子小上两三岁的姑娘。   所以这个上限有跟没有也差不多。   头一年的秋天,送走了夫人和儿子,家里边就只剩下他和十一岁的女儿了。   而就在第二年的二月份,差不多就是儿子参加会试的时候,已经在平江府做了四任父母官的魏时,在政绩接连十二年被评选为‘优’之后,终于收到了来自于朝廷的调令。   正三品的工部左侍郎。   从正四品到正三品,魏时花了整整十二年的时间,跟他在平江府做出的成绩比起来,这样的调令显然不在意料之外。   工部是他曾经呆过的部门,曾经的工部左侍郎就是他的老师沈舟,不过现在已经被升为正二品的工部尚书了。   又到了被顶头上司罩着的时候了,已经做了十多年主政官的魏时,还真挺怀念那会儿的时光。   不过对于水利,他已经没有了早些年的执念,在没有来平江府之前,一直都想跟在老师身边,亲自参与到一项水利工程当中去,既是不想为自己留下遗憾,更是不想让老师留下遗憾。   不过在来了平江府这些年,不管是水利工程,还是修路修桥,这些在民间可以说是干的红红火火,他也有亲自参与到其中,特别是水利工程方面,不光是亲自参与,遇到弄不明白解决不了的问题,还会写信到京城向老师求助。   这一来一往的,也算是跟在老师身边参与了水利工程修建吧。   不过能去工部,也是不错的,朝廷的官位向来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正四品以上的官位更是相当紧张,好不容易等到之前的工部尚书致仕,老师往上升了,他也有机会被调回京城去了。   平江府这边的大好局面早就已经稳住了,依着当今的心性,肯定不会任命一个四六不分的人来此地做知府的,他也没什么好不放心的。 第140章   魏时要调回京城的消息瞒得过普通百姓,却是瞒不了消息灵通的大家族和衙门里的官员。   哪怕魏时已经尽可能低调了,也让知道内情的人不要对外透露这个消息。   可照样也还是有一些老朋友到府上来跟他告别。   “虽然早知道会有这一日,但还是挺舍不得大人走的,平江府应当不止我一个人这么想,所有的百姓应当都是这么想的。”赵涵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的年纪比魏大人要大上许多,不过在魏大人面前,他的阅历可并不算丰富,这一辈子都在围着赵家打转,不像魏大人,考过状元郎,出过海,赈济过灾民,还在此地做了十二年的父母官。   同样都是庶长子,他出身不堪,能走到今天的位置,可以说这一生都没有哪个时候是放松的,即便是如此,到现在也还有人私底下对他有所质疑。   魏大人走出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这条路显然更加光明。   惺惺相惜也好,欣赏敬重也罢,在平江府多任的父母官里,魏大人是他最为拥护的,此后怕是不管谁做魏大人的继任者,都不会拥有魏大人在平江府的威望。   魏时对‘庶长子’这个身份认同感并不是很大,这一点跟他多了一世的记忆有关,也和他早早的就离开了燕县有关系,在离开父母和小弟之后,几乎没有人会提醒他‘庶长子’的身份了,他自己对这也不够敏感。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欣赏赵涵,这位赵家的家主在还没有当上家主之前,就已经对官府很是拥戴了,各项政令的下达,配合的都特别积极。   十二年了,赵家主不光是一位好的子民,也是一位很好的合作者,甚至可以说是一位很好的朋友。   “如果有机会的话,肯定还能再见面,赵家主有时间也可以来京城,航海伯府的大门始终敞开。”魏时盛情道。   如果不是因为身份的缘故,其实赵涵远可以拥有更大的发展,而不是困守在赵家,困守在平江府。   他比赵涵更幸运的地方,大概就在于这一路上遇到的诸多‘贵人’,从何先生和他的那些同窗们,到大伯一家,到老师和师伯,再到岳父岳母,再到太子……甚至是当今这样一位盛名的君主,能够遇见这些人,确确实实是他的幸运。   自觉幸运的魏时,走得很是低调,怕惊扰这里的百姓,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带着车队出发了,而在走出城门口的时候,天才蒙蒙亮。   府城的百姓并没能赶上送魏大人离开,最初得到消息跑到城门口的百姓,连车队的背影都看不见了。   不过魏时到底是小看了如今平江府消息传递的速度,在修了好几年的路和桥之后,在商业不断得以发展之后,消息的传递也极为便捷。   是以,府城的百姓没能送魏大人这一遭,可是从府城去往京城方向,沿途路经石洲城还有四个县城,这里的官员和百姓却是赶上了。   也就是当地的官员在见面的时候会说上几句话,百姓们大都是沉默的,没多少人说话,更不会出现你一把红枣、我一把稻米这样的情况,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沉默得目送魏大人一行离开。   这些个地方都是魏时做知府的时候,不止一次来过的,石洲城有多少人口,四个县城又具体有多少人口,他心里头大致都清楚。   正是因为清楚,才会觉得震撼。   过来相送的人几乎已经占到了总人口的一半,很多百姓都是拖家带口一块来的。   还有收容所的小孩子们,站在一起很是显眼,虽然穿得有些破旧,可是能有冬衣裹身,不管这些小孩子心里头满不满意,他这个一手建立起收容所的人,心里边是满意的。   每每这个时候,魏时基本上都会从马车里出来,改骑马,而且是走在车队的最后,陪着他的是还没满十二周岁的女儿。   小家伙使得一手好鞭子,也练有一身好骑术,在这两项上,做父亲的已经是落后于女儿了。   离开平江府的父女俩,可谓是百感交集。   有对这片土地和这里百姓的不舍,但也有对京城的向往。   二月份出发,到京城的时候已经是四月末了,在路上,魏时就已经收到了儿子的喜讯。   会试第四,殿试第一。   一门父子双状元,听起来很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竟真的也办到了。   魏时倒没觉得惊讶,远哥儿在读书上是很有天分的,再加上这三年多的苦读,连算学题都硬着头皮做了不少,有天赋,又肯下苦功夫,能有这样的成就,也是理所当然的。   理所当然……个屁,如果让天下世子知道昔日三元及第的状元郎是这么想的,怕不是要上柱香跟老祖宗念叨念叨。   十年寒窗苦读,天底下的读书人哪个不是这样,有天赋的人比比皆是,肯下苦功夫的人,也不是没有。   但是状元郎三年可才一个,魏时当年中状元的时候年仅十七岁,到了儿子这里,也才只有二十二岁,都能够称得上是少年得意了。   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有回报,即便是在有天赋的情况下,苦读之人能考中状元的也是寥寥无几。   用‘理所当然’这四个字,实在有些对不起天下士子。   不过甭管怎么着,十二年后,航海伯府在京城里的名号又重新响亮起来了,北去平江府做知府的航海伯,不光是重新被调回了京城,而且还是正三品的工部左侍郎,可见其简在帝心。   航海伯之子,板上钉钉的航海伯世子,如今也算是勋贵子弟了,可照样没有堕了其父之名,反倒是成就了‘一门父子双状元’的佳话。   前有二十四岁就得封航海伯的魏时,后面又有个二十二岁的状元郎,魏家两代都已经稳了。   魏远的婚事自然不用愁。   魏时到达京城的时候,魏远都已经离开京城小半个月了,新科进士要回乡祭祖,要在老家建进士牌坊,这些都已经是数百年的规矩了,很少会有例外。   跟魏时那时候被师伯要去了户部不一样,魏远还是随着旧例去了翰林院,从六品的编纂。   翰林院素来清贵,但也确确实实没什么实权,不过却可以在里面认识不少人,阅读的不少外面没有的书籍,从六品的编纂就更是特殊了,这是唯一在正四品以下,还能够面圣的官位。   说是面圣,自然不可能像正四品以上的官员一样参与朝政,而是负责编修本朝的历史,并且记录当朝的情况,其中就包括了皇帝的日常。   所以从六品的编纂也就拥有了能够待在皇帝身边的资格,不过,从六品的编纂可不止一位,谁能够待在圣上身边,那还得看圣上和掌院学士的安排。   翰林院还是挺适合魏远待的,不过,魏时倒是挺庆幸自个儿那一年开恩科,情况很是特殊,不必入翰林,而是去了户部这样的实干部门。   即便儿子是他亲手教出来的,两个人的性情和擅长的方向也不一样。   魏时进京,跟他离开府城时一样低调,压根就没有通知什么人,甚至连自家府上都没有通知,静悄悄的就这么入京了。   阔别十二年,如今再看京城,还是有些怀念的。   魏宁则是看什么都新鲜,她出生在平江府,也在平江府长大,在此之前,只在画像上看到过京城,可那画像上的京城不过只是京城的一角而已。   哪里像现在,真实的、完整的京城就在她面前,比起平江府的府城,京城要更加的宏大,更加贵重,也更具有历史的厚重感。   城墙上的每一块砖,屋顶上的每一片瓦,仿佛都携刻着历史,而且比起平江府的粗犷,这里无论是建筑,还是人,还是花花草草,都更为细腻。   从未去过南方的魏宁,已经给京城打上了‘贵重’‘细腻’的印象牌,殊不知,在这片土地更往南的地方,那里的风土人情才真正称得上婉约。   而魏家最初的根基就是在那里。   魏宁穿着一身火红色的骑装,坐在马背上分外耀眼,旁边的魏时则是穿了一身青衣,一路过来,还真没有碰上什么熟人,不过他形象变化这么大,也不知跟熟人再次碰面,对方能不能够认得出来。   “爹爹,京城可真热闹,什么样的人都有。”   魏宁还是头一次看见黄头发蓝眼睛的人,虽然在此之前他就已经听父母和兄长说起过了,这些都是外族人,模样长得同他们大靖朝不一样。   魏时本来还想着让自家女儿去马车里坐一坐,而不是这么显眼的骑在马背上,这样在平江府没什么,但是在京城应该还属于比较出格的,他还不想自家女儿一回来就惹人非议。   不过入了京城才发现,十二年了,平江府有改变,京城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风气上就开放了不少。   大街上也有女子骑马,有汉族家的女儿,还有外族的女子,都穿着各自国家的衣服。   至于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的,有男,也有女,有梳着妇人头的女子,也有刚刚及笄的适龄女子,还有梳着花苞头的小女儿家。   开放的、包容的大靖,如同太阳一般璀璨。 第141章   魏宁在这里只觉得新奇,倒没什么不适应的感觉。   若不是要赶着回府的话,怕是都要下马在街上好好转一转了。   跟比较亢奋的父女俩比起来,在马车里的白姨娘要平静的多,对她来说,无论是平江府,还是京城都是差不多的,只要没有老爷和夫人,也没有嫡出的那位少爷。   白姨娘的存在感实在不强,哪怕她是魏时的生母,可是在很多事情上并没有话语权,她自己也不怎么爱管事儿,包括远哥儿的婚事,四年内都暂时不做安排这么重要的决定,当初也是一家三口定下来之后,才告知白姨娘的,并没有征求这位老人家的意见。   走马观花似的溜达了半圈,这才到了航海伯府。   魏宁手里头还拿着鞭子呢,火红的骑装,哪怕是府里头从来都没在平江府呆过的下人,一瞧也知道这是自家小姐。   魏时要慢一步,等姨娘下了马车,才一块儿进府。   他小时候也是吃过下人给的苦头,所以很是在乎这些事情,无论是对姨娘,还是对夫人孩子,亦或者是对之前在家中借住的魏达和魏鹏,只有他自己够重视了,下人才会跟着重视。   ——   “圣人病重,这段时间都是太子监国,想必现在应该也没有精神头把夫君叫到宫里头去,夫君就先别忙着沐浴了,还是过来用膳吧。”   在京城待了小半年,刘枫说话的语气都比之前温婉了,不过因着儿子的事情也是真高兴,高中状元不说,婚事上也有不少人主动前来询问。   不过到底是定哪一家,还得是夫君和儿子都在,三个人商量着一块来才行。   这一路风尘仆仆的,扬起来的黄沙不止在衣服上,尽管已经很饿了,魏时还是坚持先沐浴,沐浴换衣之后,再过来用膳。   “我已经同姨娘说过了,今儿大伙就不在一块儿用膳了,你跟宁娘也先吃,不用等我。”魏时皱了皱眉头。   皇上病重的消息早先他也有听闻,毕竟太子监国可不是一件小事情,只是不曾想他记忆当中威严的君主,如今连召见臣子的精神头都没有了。   也不知哪一日……   魏时也不知道心里头该做何感想,论交情他自然是同太子更为要好,太子十七岁登上储君之位,如今都已经过去二十二年了,也该到了可以独揽大权的时候了。   可是当今又的确贤明,让他这个做臣子的说不出来二话。   罢了,这事情总归是要听天意的,非人力可以选择。   当今对六个皇子,都是用了心思的,太子大权在握,日后登基不会起什么波澜,其余五位皇子也各有各的发展,既不会招太子的眼,也不是碌碌无为的庸才。   单就这一点,当今就值得百姓和官员爱戴,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位慈父了。   魏时当天还是被召进了宫里,不过那会儿天都已经黑了,见皇上的地方不是在勤政殿里,而是在寝殿里。   记忆当中威严而又睿智的皇上,如今只能是半躺半坐在床榻上,后背靠着枕头,头发几乎已经全都白了,脸上也满是皱纹和老年斑。   纵然是帝王,也逃不过岁月的侵蚀,人老了之后大概都是一个模样。   君臣见面,事实上也没说几句话,更没有谈什么重要的朝事,不过是君王对臣子勉励一二罢了。   魏时看得出来,皇上的精神头确实不是很好,整个人已经是垂垂老矣,甚至……危在旦夕。   一时之间,魏时心情很是复杂,他不知道皇上还能撑多久,但是对于这位英明且颇具进取心的君王,魏时心里头还是有些舍不得的,哪怕他跟太子的关系要更为亲近一些。   见了皇上,紧跟着太监便引着魏时去了侧殿,现在这个时候,太子还在批奏折,据说现在基本上已经是住在侧殿了,几乎没什么时间回东宫。   这个王朝的大权,已经开始移交了。   “行了,你我之间便不要再拘这些礼了,来人,给魏大人赐座。”   太子已经颇具威仪,本来就少年老成了一个人,到了如今这个时候就更是稳重了。   魏时还是坚持行完了礼,可能是刚刚见皇上的那一幕过于震撼了,他再看现在的太子,已经不能再当成是太子了。   君臣之礼,还是要守的。   他和太子交好多年,甚至在去平江府的这十二年里,都从未断了联系,他也了解太子,并非是多疑爱猜忌的主儿,但这总归是不敢让人去赌的,太子如今可能不在乎,日后登上高位了,性情却可能会变,未必不会翻往日的旧账。   “多年未见,魏大人跟往昔比起来,的确变化有些大,这些年辛苦大人了,平江府能有如今的发展,不管是父皇,还是孤,在此之前都是没有想到过的,平江府数百万的百姓也多亏了大人,才能有如今的日子。”太子站直了身子,说这话的时候很是激动。   本来他还想给魏大人行个拱手礼的,以感谢魏大人这十二年来的兢兢业业,原本的苦寒之地,如今经也成了大靖朝的福地,每年的税收和粮食都在往上增长,在去年统计的名单上,平江府税收在十三府当中居于第二位,粮食的总产量也已经到达了第四位。   要知道从前的平江府,在这两项上可都是垫底的。   这绝对是足以载入史册的壮举。   更不要说海运给大靖朝带来的巨大利益和威望了,魏大人是最早提出这个想法的,也是最早付诸于行动的,当年头一次出海的时候,那真的是把身家性命都堵上了。   这样的臣子,可以说对朝廷、对百姓都是忠心耿耿,所达成的功绩也足以受得起他这一拜了。   不过到底是跟以往的身份不同了,父皇病重,他身负监国之责,太医对父皇的病情始终是束手无策,如今只能是用药暂时维持着性命。   虽有些大逆不道,可他心里都清楚,自己已经是离那个位子越来越近了,在这个风口浪尖上,他的一举一动都会被放大,还是别给魏大人惹麻烦了。   “太子严重了,这都是臣应当做的。”   魏时也不得不感慨今时不同往日了,在勤政殿的偏殿,太子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所处的立场几乎已经不是在储君之位上了。   身份带来差距,日后等太子登基了,两个人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昔日的好友就只能以君臣相处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失落的,早在跟太子相交之时,心里边就已经是有这个准备了。   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情,君王会死,君王的儿子会继承皇位,这原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早在得知太子建国这个消息的时候,魏时心里边儿就隐约想过这个事儿了。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另一个人的死亡。   就在魏时回京的第四日,亲近的长辈和故友都还没拜访完,去工部当差也才不过一天,江佑府那边的消息就已经过来了。   父亲死在了杏花盛开的三月,人走得很是突然,本来还好端端的,为了庆祝族学里头有三个孩子过了县试,大早上人就喝得醉醺醺的了。   去学堂的路上摔了一跤,人就没能再醒过来。   这信是大伯写的,写信的时候远哥儿还没有到江佑府呢,甚至老家的人都还不知道远哥儿高中状元的消息。   父亲已经快要七十岁了,在如今这个年代算得上是高龄,可是身体素来都很好,那么爱惜自个儿的一个人,平素是很少醉酒的,干什么事儿都惜着力气,说佛系也好,说不求上进也罢,做子女的总归是不能过多的评价自个儿的父母。   魏时没想过父亲会在今年就去世,相比之下,母亲的身子骨那才是真不好,这两年没少寻医问药,两个人差不多的年纪,他以为父亲会活得更久一些。   这跟看见当今衰老病重还不是一回事儿,若说敬重,他更敬重的自然是当今,可是父亲……   纵然往日他对父亲多有埋怨,一直都觉得对方是一个不合格的父亲,一个不合格的一家之主,甚至还是一个不合格的知县。   但到了如今这个时候,想起来的又全都是对方的好了。   父亲也并非是不管他,十岁之前,父亲偶尔也会过问他读书的事情,开蒙上学的私塾也是父亲找的,甚至他头一日去私塾的时候,也是跟着父亲过去的,而并非是管家。   而在十岁之后,不管是装可怜还是怎么样,父亲也终究没有扔下他不管,私底下也背着母亲拿银两给过他,后来他在京城娶了夫人之后,也曾写信给父亲讨要家用,父亲当时是寄过来了三百两。   祖母去世以后,他们父子二人的联系明显比往日多了很多,信里边儿也开始有了温情的话语。   魏时从未想过,在得知父亲死讯的时候,他已经快是不惑之年了,可居然还会难过到泪如雨下。   大概是自己做了两个人孩子的父亲之后,心也跟着软了吧。 第142章   得,回来京城还没几日呢,工部左侍郎的位置还没坐热乎,就意味着要回乡奔丧了,同时按照本朝的守孝制度,魏时还需要丁忧三年。   好在是儿子不需要丁忧,虽然也有一年的孝期,可只要守住孝期里的规矩即可,无需上折子丁忧。   让刘枫烦恼的是,守孝一年,就意味着儿子的婚事要往后再推一年,一年以后,可都已经二十三了。   “二十二岁跟二十三岁也没什么区别,夫人没必要担心,远哥儿的婚事哪用得着犯愁。”   他就来了京城才几日,在拜访长辈顾家的时候,就遇到了好几位要做媒的人,可见这婚事是不用操心的。   世道对男子可比对女子宽容得多,甭管是二十三岁,还是三十三岁,能够做出一番功绩来的男子,想要一桩好婚事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不像女子,在世人眼中仿佛都是有花期的,过了花期,无论模样与否,家世与否,好似都已经凋零了一半。   刘枫在这件事情上,一直就不能跟他们父子俩想到一块儿去,尤其是夫君,像他们这个年岁的人,差不多都已经做了祖父祖母。   她瞧着也眼馋,尤其是回到了京城以后,之前跟她年龄相仿的女子,原本成婚就比他早,膝下孙子孙女都一串儿了,她这边儿还没影儿呢。   可不得眼馋。   刘钰跟纪氏,不光做了外祖父和外祖母,还已经是祖父、祖母了。   不过这两口子,感情是真回不到从前了。   也说不上来到底是谁的问题,两口子的事儿,外人也不好管,爹娘年纪都大了,早就已经不在京城呆着了,致仕以后就单独搬到城外庄子上去住了。   搬回京城之后,她也见了青娘,这孩子脾气性格跟纪氏差不多,不过并没有纪氏幸运。   别看刘钰现在跟纪氏感情不怎么样了,可是刚刚成婚的那十几年,两个人的感情可好得很,刘钰那时候待纪氏极好的。   哪怕两个人感情淡泊以后,刘钰也没有纳妾,只是不像往日那般热络了。   青娘也是嫁给了读书人家,夫君去年刚刚考中了举人,不过今年的会试并没有参加,想来也是打算多准备几年,名次再往上冲一冲,就跟远哥儿一样,如果不是多等了这三年,肯定考不来这状元。   青娘的夫君,虽说还未入仕途,可已经早早的纳了一房妾室,还生下了庶子。   跟纪氏当年比起来,那肯定是不够美满的。   ——   甭管怎么着,京城这边还是送走了刚刚回来不久的航海伯。   对于江佑府,魏时跟刘枫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了,但是对于白姨娘和魏宁而言,却是头一次去江佑府。   这一路并不算近,再加上传信耽误的功夫,在他们回去之前,魏仁就已经入土为安了。   说起来也巧,堂兄在这一年起复,而魏时则是在这一年丁忧,一同需要丁忧的还有魏达。   堂兄弟二人已经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再次相见,竟也不生疏。   不过比起魏时和魏定见面时的融洽,李氏同白姨娘那才真是冤家对头,两个人都已经很是年迈了,哪怕是年纪相对来说比较轻的白姨娘,今年也都已经五十多岁了。   到了这般年纪,哪里又会再攀比容貌,魏仁已经故去,不管是在正妻这里,还是在妾室那里,都没能落下个什么好印象,要攀比也不会攀比恩宠。   能拉出来做比较的还是两个人的儿子。   庶长子跟嫡子差了足足有十岁,很是没有必要放到一块儿去比较,可对这两个人来说,把这两个孩子拉出来做比较几乎是下意识的想法。   白姨娘稳赢,不过也没觉得怎么高兴,若是十多年前,她再见到夫人,可能还会洋洋得意,但到了如今,过往的许多事情也差不多都已经看开了,连老爷都已经走了,心里头唯一瞒不过的那道坎儿,还在嫡出的小少爷身上。   当年,她也是做了亏心事的,若单纯只是对夫人下手,她也不至于耿耿于怀这么多年,对于无辜的稚童下手,才会觉得过意不去。   李氏这会儿除了不甘心,更多的还是羞恼,比起魏时,她更不想见到的还是白姨娘,这个昔日只能在她手底下伏低做小、苟延残喘之人,如今却是一副老封君的模样。   身上的衣服是用上好的布料做成的,头上虽然没带多少首饰,可光是那一枚白玉簪子的质地,就顶得过旁人一头的金银了,更别说身上的气质,哪儿还有昔年委屈巴巴的样子。   可见是没少享了儿子的福。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两个人虽然各有各的优势,但如今还真不至于像当年那般,顶多就是飞几个眼刀子罢了,恶语相向或是拿权势压人,又或者是背地里害人,这样的手段已经是使不出来了。   所以这平江府的日子,尚且还算得上是平稳。   值得一提的是,魏仁的亲人们并没有为此多伤心,无论是平辈儿之人,还是底下的小辈儿,面上都无悲痛欲绝之色。   反倒是族学里的一些孩子,还有族中曾经被教导过的一些人,甚是伤心,据说发丧那天,族人哭得比亲人还要凄惨。   魏仁的坟前香火不断,时常有人前来祭拜,村里头已经有三座进士牌坊了,可这里边并没有魏仁的份儿,要说到做官,魏仁也算不上是什么好官,对百姓不够用心,对政事不够积极,甚至也不是一个好的弟弟、夫君、父亲。   但是对于族人的来说,可能这已经飞黄腾达的一大家子里头,对族里头付出最多的,最值得他们敬爱的,还是留在族学当中做先生的魏仁。   人这一辈子总得留下点什么,能被这么多人敬爱,魏时觉得父亲这辈子也算是值了。   ——   魏远是最先回去的,跟爹爹打过招呼之后,就率先返京了,他的假期毕竟不长,还得回翰林院做官呢。   魏时一行离开江佑府的时候,是全年最热的七月份,本来也没这么着急的,天气这么热,再加上又需要守孝三年,即便是给儿子相看亲事,那也得要等到明年才行,大可以等到入了秋之后,天气凉快了,再启程回京的。   这样也能多陪陪大伯和堂兄,此后一别,日后还能不能再相见都不一定了。   可事情就是这么巧,六月份文帝皇帝驾崩,太子登基。   魏时在七月份便接到了被朝廷召回的圣旨,而且这官职还不低。   太子少师,正二品。   要知道,在大靖朝,无论是正一品的三公(太师、太傅、太保),还是从一品的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亦或者是东宫的三师(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和三少(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这些官位皆不是虚职,而是正儿八经的实职,内阁便是由三公三孤以及东宫的三师来组成的,并非是另设了什么内阁大学士,这些可都是正一品和从一品的官职,正二品的三少算是内阁的预备役,有空位就会被提选上去。   平素里也是要上朝参政的,地位在六部尚书之上。   同时,三少也的确肩负着教导太子之责,不过昔日的太子如今已经登基,新一任的太子未立。   从正三品到正二品,这个跨度也算是可以了。   太子,不对,应当说是当今,对母族和妻族的人都没这么提拔,皇上驾崩之后,内阁里就空出来一个位置,原来的正一品少师姜大人因病递了致仕的折子,相对应的,在内阁预备役上,一个人升上去了,也就意味着一个位置空出来了。   整个京城都盯着这位置呢,大靖朝没有宰相,内阁就相当于宰相,试问天下官员谁不想入内阁,更何况当今刚刚登基,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新君上位,众人自然也都想着成为新君倚重之人。   只是谁也没想到,会被远在江佑府丁忧的魏时占了便宜去。   这位可从未在东宫待过,也从未立场鲜明地站在东宫背后,而且十几年来一直呆在平江府做知府,京城的事情少有参与。   当今的这份看重,还真是让人出乎意料。   哪怕是魏时,对此也是吃惊的,他想过太子登基之后会下旨起复他,但是万万没想到是用这样一个官职。   他从正四品到正三品花了整整十二年,可是从正三品到正二品,才不过短短半年的时间。   原本在他的规划里头,他升到正二品的时候,应该已经五十岁左右了,而不是连四十岁都未到。   虽然还没有入阁,但是作为内阁的预备役,他应当算是大靖朝建朝以来最为年轻的那个了。   最年轻的正二品太子少师,自然不可能在江佑府继续耽搁下去,当今刚刚登基,朝廷里边正是忙的时候,哪怕是顶着炎炎烈日,也得是要赶回京城去。   在临走之前,魏成亲自安排人开祠堂,尔后,由魏时领头,在一年里进行第二次祭祖,头一次是魏远中状元归来,比起状元,太子少师,正二品的朝廷大员,才是更能够光宗耀祖的事情,当然得要开祠堂祭祖了。 第143章 正文完结   能看到后辈有如此成绩,魏成已然是没什么可遗憾的了,先后送走了夫人和弟弟,他这把老身子骨却还依旧壮硕的很。   魏成自觉还得有不少年的活头,对于这人世间,他可是留恋的很,半分都舍不得离开,恨不得长长久久的待在这里,看着魏氏家族兴隆。   魏氏家族也的的确确是在腾飞的过程中。   这一年的七月,魏时回京,原本三年的守孝丁忧,不过半年就被夺情,而且还是以正二品太子少师的身份回去的。   三十九岁的正二品太子少师,可以说已经是板上钉钉的内阁人选了,今时跟往日还不同,一朝天子一朝臣,内阁中的六位旧臣,基本上全都是先帝的班子,当今上位之后,肯定要用自己更熟悉的人。   内阁的六位大臣,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官员提出致仕,或者是跟新帝政见不合,直接被从内阁里踢出去荣养,这也不是没可能。   总之,作为新帝的心腹重臣,魏时的前途可以说已经被很多人看好,就连魏成,也觉得那个首辅的位置并不是不能想,不过是时间关系罢了。   从正二品的太子少师,到正一品的太师,熬上个二十几年,还是很有希望的。   事实上,这一天的到来比魏成想象的还要早。   ——   比起还没有回京的魏时一行,已经回到翰林院做编纂的魏远,对于父亲这一次升职带来的变化感知的要更多一些。   即便尚在孝期,而且还在国孝之内,并不能出门玩乐,但是文人吟诗作对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玩乐,更何况这些人还是以书信作为传达的媒介,并不是举办什么文会,更没有聚到一块儿来吃吃喝喝。   魏远一开始对此还是挺感兴趣的,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尤其是最近这几年,很多的精力都放在了科举上,可比起科举内容,他还是更喜欢这些诗词文章。   以文会友,大概没有文人能够拒绝,前提是友人的水平不是这般的……参差不齐。   好吧,幼年时就以诗作名扬半个大靖朝的魏远,对于大部分递交过来的书信,还是比较嫌弃的。   这水平还不及自家未满十二周岁的小妹呢。   不过比起诗作,小妹更擅长的还是作词,只可惜在音律上不够有天赋,也没有太多的兴趣,写了那么多首水平不错的词,可是被拿出来谱了曲儿的不过区区的三首而已,其中有两首,还是他亲自动手谱的曲儿,小妹自个动手的也不过就那一首而已。   着实是可惜了。   家里头不光是小妹,爹娘在音律上的天赋和兴趣那就更不必提了,还比不上小妹呢。   早些年的时候,他还真没想过将来娶一个什么样的妻子,不过最近却是有思考这个问题,这世上哪有几个全才之人,他倒不要求未来夫人在诗词文章上有多么高的造诣,只求一点——通晓音律。   平素里可以交流乐曲,兴致来了还可以合奏,更何况他一直都觉得,一个人倘若静不下心来,天赋再是厉害,也是学不好一门乐器的。   他想要的是一位能够通晓音律且静得下心来的女子,岁月漫长,这一辈子都要好好过,他不喜浪费时间,也希望未来的夫人在这方面的想法跟他差不多。   在父母身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喜好和兴趣没必要完全相同,性情合适才是最为重要的。   秋去春来,航海伯世子,太子少师之子,翰林院编纂魏远终于在二十三岁这年定亲了,不过这门婚事却是出乎众人的意料。   算不上多显赫,最起码在魏时得以被新帝重用的情况下,魏家远能够结到一门比这更好的亲事。   不过也并非是什么小家之女,准确的说,方家也是书香世家,在前朝就已经颇有名气了,论起底蕴来,绝对不俗,只不过就像白家一样,方家基本上就没有出过权臣,子弟不是在翰林院当中做官,就是在国子监里头教书,在文人当中名声不错,可在朝堂上就没有多少权势可言了。   方家跟白家不一样的是,白家如今可是皇帝的外家,太后的娘家,又被封了承恩公,可以说两家现在已经不能够放到一块儿去做比较了。   不过在家族日渐兴隆的情况下,魏家仍然选择了方家的姑娘,也并不是所有人都不能理解,魏家现在最需要弥补的还是底蕴,方家最不缺的就是底蕴了,更何况魏家父子皆是状元出身,在文人当中名气一个比一个响亮,一个大三元,一个远近闻名的大诗人,魏家同方家的结合,对两家来说都各有益处。   在这些利益之外,只有少数人才知道内情,魏远是通过自家妹妹才识得了方家嫡幼女,并不是送妹妹出去玩儿的时候,碰巧碰见了方家七姑娘一见钟情,这样的戏码,而是通过一首词一首曲子。   方家嫡幼女是魏宁回到京城之后所结交的手帕交,两个人一块约着出去踏春,魏宁来了灵感,当场作词,方家七姑娘呢,则是为这首词谱了曲。   无论是词,还是曲,水平之高都已经超过了她们这个年纪,可又带着少女才能有的天真灵动,真正上了年纪的词曲大家,反倒是写不出来这样的作品。   魏远正是通过一首曲子,才开始想要了解一个人。   始于才华,合于性情,忠于人品。   一代大诗人魏远感情经历便是如此。   这一对年龄上相差八年的夫妻,婚后足足六年,才生下两个人第一个孩子,而这孩子一周岁的时候,刚好就是魏时做到正一品太傅的时候。   这一年,魏时四十八岁。   从太傅到太师,同样都是正一品,可太师才是内阁的首辅,魏时熬了四年的时间,终于熬到……上一任太师告老还乡、荣归故里。 第144章 番外(后续那些事儿)   魏时四十六岁那年就已经做了外祖父,四十七岁紧跟着又做了祖父。   要说这其中的差别还真不大,因为不管是外孙女,还是孙子,他都没时间照看,也没理由越过人家父母,把孩子接到身边来照顾。   女儿他是不必担心的,沈家的家风他是相当信得过的,沈如风这孩子是老师嫡亲的孙子,同样也是老师正儿八经衣钵的传承人。   比他这个学生可要‘正经’的多,他学了一通的理论知识,唯一能够拿出来实践的就是在平江府那几年,遇到什么不懂的问题,也都是通过书信来跟老师请教,可大的水利工程他压根就没参与过,也没有跟在老师身边去做这些事情。   沈如风就不一样了,他是老师打小就放在身边管教的孙儿,十八岁进士及第,压根儿就没有去参加翰林院的朝考,而是直接被老师要去了工部。   当今很是爽快的就应了,作为一代治水大家,衣钵传承还是相当重要的,哪怕是朝廷也有关注这事儿。   不过作为沈舟的唯一弟子,已经入了内阁的从一品少傅魏时,压根儿就没时间去工部学习这些,更何况,朝廷的法纪,也没有从一品在正二品身后打杂这一项。   沈舟大人这么多年都没能有一个真正的衣钵传承之人,究其原因,大概就是唯一的弟子……太过出色了,年纪轻轻就已经入阁了,而且身上还有自己挣下来的爵位,大靖朝建朝这么多年,能够做到这份上的,也就这么一位而已。   沈如风是能够安心做事的人,性子特别稳,也是一位少年老成之人,跟魏宁性格恰恰相反。   从小就没有受过太多管束的魏宁,性格还是比较跳脱的,骑马上街那是最最普通不过的事情了,湖面上溜冰,树林子里打猎,全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在皇室的秋围当中,数度拔得头筹。   当然了,男女是不放到一块做比较的,否则的话,魏宁再是厉害,也比不过训练多年的将军们。   除了打猎溜冰是一把好手之外,魏宁也是出了名的才女,作得一手好词,写得一手好字。   在闺阁之中,就已经很有名气了,至于出嫁之后,这位也半分没有收敛,甚至出任了女子书院的先生。   说到这女子书院,就不得不提当今皇上嫡出的三公主,太子曹昐的亲妹妹了。   这位是女子书院的院长,也是最初的筹备人之一。   大靖朝的风气日渐开放,可还是有人‘裹着小脚走路’,女子书院的开办,哪怕院长是嫡出的三公主,先生们也都颇有名气,甚至还有着皇家的支持,照样受到了来自于一部分人的排挤。   敢为人先的勇士,总是要受到一些考验的,好在是大家都挺住了,女子书院最初只在京城开办,而在三年后,便有了南北两处书院。   可见其兴隆。   随着女子书院的扩大,作为书院的首位先生,也是门面招牌之一,魏宁的名声也随之流传,甚至先其兄一步,在书肆里有了自己的词集,这还是航海伯友情赞助的,一开始是作为女子书院的内部书籍,之后在文人里头流传开来。   作为文人,魏宁已然是相当成功的。   而作为沈如风的夫人,魏宁可能就没那么合格了,她绝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没那么多时间放在管理家务事上,心情也不够温婉,夫君体谅她,多过于她体谅夫君。   但是这并不妨碍两个人婚后生活过得美满。   一个埋头专注于水利工程,另一个是在整个大靖朝都颇有名气的才女,上马打猎,提笔写词,而且还收了那么多的学生、弟子,或许有一日,也能够做到桃李芬芳满天下。   总之,这一对夫妻,一个低调,一个张扬,在性格上是完全相反的,养出来的女儿则更像是两个人的结合体,性格上更像魏宁,但是兴趣上却更像沈如风,酷爱做手工,在这所有的科目里头,最喜欢的也是算学。   跟魏家表弟恰恰相反,要知道魏远和方七两个人的小儿子最不擅长、也最不喜欢的便是算学了。   不到五十岁,就已经做了外祖父和祖父的魏时,已经很是能够接受自己的身份,毕竟他平日里接触的全都是爷爷辈儿的人,有的甚至已经做了曾爷爷。   年轻时所结交的友人,也都早就已经升到爷爷辈儿上去了,闲暇时私聚,这些老朋友们年轻的时候不喜欢谈及自己的儿女,老了的时候,却是很喜欢秀自个儿的孙子孙女,甚至还看上了航海伯府里头新奇的玩具,像是什么滑滑梯、攀爬架……图纸全被这些老朋友要去哄孙子孙女了。   就连皇上,也是个喜欢让孙子们陪着的爷爷,皇子们在成年之后都已经出府了,皇孙却是要进宫读书,与太子的儿子是一般的待遇。   魏远就是这些小家伙们的老师之一。   不过这些就跟魏时没什么关系了,太师,顾名思义那是皇上的老师,而非是太子的,更不是皇孙们的。   不过,他也不够格能够成为皇上的老师,两个人算是君臣加朋友吧,在朝堂之上是君臣,但是私底下却一直以朋友相处,魏时的很多想法在私底下都会同皇上交流。   在皇上还是太子的时候,就曾经提出过出海的想法,尔后,这也成为现实了。   而在皇上登基了之后,魏时也确确实实有用自己的想法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位大靖朝的君主,比如女子书院,再比如鼓励手工业的发展,再比如兵器研究学的建立……   这一对君臣,莫说是在整个大靖朝的历史上了,就是往前翻一翻上下几千年的历史,都找不出来有同样的。   就连退休那也是前后脚的事儿,魏时在六十五岁致仕,做了整整十三年的首辅,同样也是在这一年,已经六十五岁的庄帝退位,成为大靖朝的第一位太上皇。   无论如何,这两位同岁的君臣,同时退休这事儿都值得在史书上记一笔,哪怕是孪生兄弟,可能都到不了这份上。   不过退休之后,两个人的选择可就不一样了,魏时选择带着夫人云游四海,忙碌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有时间歇一歇,趁着身子骨还算好,想着四处逛逛,领略祖国的大好山河。   已经退了位的太上皇,则是选择继续为大靖朝发光发热,直接跑到了出海远航的第一线。   是的,此时距离大靖朝第一次出海已经过去四十一年了,因出海得以封爵的航海伯都已经致仕了,当年主推这个事情的太子,如今的太上皇,才终于有机会出海。   一生活得都小心而谨慎,几乎没有出过什么差错的靖庄帝,也是在做了太上皇之后,才有了任性的权利。   魏时则是寄情于山水,一直到六十七岁,才安稳下来,同夫人一块去给女儿帮忙了。   江南府,自古以来,才子辈出,人杰地灵,新建在江南府的女子书院,魏宁便是院长,为了这事儿,沈如风都申请了外任,妇唱夫随来了江南府。   魏时虽然没有流传于世的诗作,可毕竟也还是大靖朝唯一的大三元,文学功底不容置疑,名气就更不用说了,除非是生活在偏远之地的人,否则不可能没有听说过这位整整做了十三年首辅的一品大员。   他入女子书院教书,这个消息一传出来,不光登上了京报,各大府报都有刊载。   刘枫同样也是做了女子书院的先生,不过教的却是箭术课,倘若再早个的十几二十几年,骑术课她照样也可以兼任。 第145章 番外(诗人的爱情)   魏远的出名,是从一首诗开始的。   六岁的时候,一首《咏兰》,便让魏远获得了‘神童’的称号。   到了七岁,《十五月圆夜》再一次让魏远名声大振。   普通人的六七岁,不过是背诗罢了,属于魏远的六七岁,却是已经开启了他在诗坛上的征程。   从状元郎之子到航海伯之子,再到首辅之子。   不得不说,魏远一直都站在父亲的肩头,即便是什么都不做,那也是能够锦绣荣华一生的。   可这样一个看似生活在富贵窝里的人,却有着悲天悯人的心怀,有着着眼天下的气度,失忆才能够写出那么多波澜壮阔的诗篇来。   有的是歌颂大好山河,有的却是记录人间疾苦,还有一些单纯用来抒情的诗作。   跟历史上大多数的诗人比起来,魏远的一生太过平淡,出生在富贵窝里,从小到大也没受过什么曲折,父亲仕途平坦,父母感情恩爱,一辈子就他这么一个儿子,考科举也不是屡试不中的命,而是平平坦坦,从未落过榜,而且还是以状元郎的身份走入仕途的。   仕途之路就更是平坦了,得益于有一个好父亲,官场上没几个人给他下绊子,而且在靖庄帝跟前,他是亲近的子侄,到了靖康帝那里,他是从小就认识的友人,跟顶头上司的关系这般好,就算是有人为难,那也是不用怯的。   不过跟航海伯比起来,魏远的仕途就没有那么多波澜壮阔了,他在诗坛里是一颗不能够被人忽略的明珠,但是在仕途当中,只能算是一个有好运加成的普通官员罢了。   从二十三岁入仕途,到五十九岁致仕,从正六品编撰,到正三品礼部左侍郎,仕途路之路说不上有多精彩,但是跟大多数诗人起起伏伏的官场之路比起来,这绝对是顺利而平坦的。   由此可见,一辈子都在富贵窝里的魏远,真的跟历史上那些同样有名的诗人们不一样,这一生太过平顺了。   而且这位诗人的爱情,也跟大多数的诗人不一样。   从古至今,多少诗人曾经写下脍炙人口的爱情诗篇,其感情多是凄美的,有为青梅竹马所作,有为在身旁红袖添香的妻子所作,有为娇美的妾室所作,也有为故去的亡妻作诗的,还有为讨未婚女子欢心所作的诗。   只看诗的话,其中的深情不知道能打动多少后世女子,可是真翻起这位诗人的生平,就会发现,深情是真,多情也是真。   深爱的妻子亡故,无论内心多么的悲痛,也总归是不妨碍续娶的,甚至在妻子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美妾,深情也不耽误作乐。   为了讨人欢心,故而写下流传千年的佳作,有的诗人甚至还手握好几篇这样的佳作,细细研究才发现,这并不是为一个人写的。   好吧,抛开背景谈三观,从来都是耍流氓,后世之人也不能对诗人如此之苛刻。   不过在众多诗人当中,魏远的爱情应当属于比较纯粹的了。   这位从来都没吃过什么苦头的大诗人,一直到二十三岁才娶妻,这在当时的那个时代,是极为罕见的,尤其也是在魏远所处的那个圈子当中。   夫妻二人差了八岁,感情却是极为恩爱的,后世对于两个人的相识已经不可考了,到底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是在此之前就已经相互认识了,并没有相关的历史流传下来。   不过,从魏远的生平以及留下来的诗作当中,不难能够分析得出来这夫妻俩的感情,一生一世一双人,从年轻到年迈的爱情,总是惹人羡慕的。   在魏远流传于后世的诗作当中,只有三首诗是有关于自家夫人的,一首催妆诗,写在迎亲之时,一首画眉诗,写在二人成婚后的第十年,最后一首则是写在了两个人年迈的时候,夫妻俩走路已经需要相互搀扶了,可感情却更胜往日。   从意趣相合到相濡以沫,这大概就是诗人魏远的爱情。   后世研究魏远的诗作,总是绕不开两个人的,第一位是航海伯魏时,同样也是载入史册的人物,对魏远的影响至深,另一位就是其夫人方七。   名字已经不可考,之所以被称之为方七,是因为在娘家的排行当中是第七,出嫁之前人称方七姑娘,至于这个排行是在姑娘里边的排行,还是男女都算到一块儿的排行,那就没办法考证了。   流传于世的,是她同魏远之间的爱情。   作为名垂千古,大靖朝七百年间名声最盛的诗人魏远的夫人,方七姑娘的名声也随之流传下来了。   晓诗书,通音律。   也是一位才女,不过方七姑娘所谱的曲子,曾经被魏远盛赞过的《踏春曲》,早已失传,并不能供后世之人欣赏,这也算是一憾事。   不过抛开魏远,再看方七姑娘,在大靖朝七百年间的历史上,这位才女还真算不上有多少名气。   大靖朝从靖文帝的时候开始,一直到靖思帝,中间将近三百年的时间,一直都颇让后世之人向往,历史翻开了崭新的篇章,各行各业都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候,对于女子的束缚也在不断的解开。   这三百年间,是女子拥有姓名最多的时候,词人、诗人、教育家、书法家、作曲大家……在文坛上,女子俨然已经拥有了半壁江山。   只不过让人可惜的是,哪怕是在大靖朝风气最为开放的时候,女子照样也没能够进入仕途,改革中途崩卒,未能真正能实现男女同朝为官,好在,大靖朝之后,女子的权益也不断的得以增加,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文坛上从来都没有缺少过女子的姓名。   在熠熠生辉的群星当中,方七姑娘并不是特别显眼,后世之人也只晓得这是位才女,是诗人魏远挚爱一生的妻子。 第146章 番外(魏氏大家长的一生)   魏成出生的时候, 父亲还只是一个童生, 一家人都住在江佑府的魏家村里。   哪怕是出了一个童生,日子跟村里的其他人家也没什么不同, 母亲日日都要熬夜做绣花,祖父祖母也要下地干活,因为要供养父亲读书, 日子过得反倒是比其他人家更为艰难一些。   倘若母亲不是绣活不错的话,可能家里头都供不起父亲读书来。   对于他们家这种普通的农户来说,想要供养出一个读书人来, 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听祖父祖母说,早些年的时候, 甚至要勒紧裤腰带才能挤出银钱,把父亲送到镇子上的私塾里读书。   母亲嫁过来之前, 父亲就已经是童生了, 这也是父亲能够娶到母亲的原因之一, 毕竟母亲的一手好绣活,在没有出嫁的时候,在附近的几个村子里就已经很有名气了。   祖父祖母去世的很早,那时候魏成还不到十岁呢,两位老人就已经双双离开了,父亲从童生到秀才, 再到举人, 基本上全都是靠着母亲的双手供养出来的。   父亲终于成了举人, 魏家也改换了门庭,科举改变了他们这个普普通通的农户之家,跟弟弟比起来,他更能够体会到家里头的变化。   父亲成了举人,母亲便不用再做绣活了,那时候母亲的眼睛已经熬得快不行了,很多东西隔远了就看不清楚,绣活也越做越差,早就已经跟年轻的时候没法比了。   不过,尽管如此全家人都还是很开心的,包括母亲,夫君中举之后,一家人都从苦水里头熬出来了,日子特别的有奔头。   他从小就把父亲当做自己的榜样,小时候读书苦,家里头的银钱实在不多,在八岁之前,他都是跟着父亲读书的,一直到父亲中了秀才,家里头的银钱才没那么紧巴巴的了。   等到父亲中了举人之后,日子那就更好过了,好过到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觉得自个儿是活在梦里头。   正是因为在父亲身上体会到了读书的好处,所以他才会拼了命的读书,从童生到秀才,到举人,最终二甲及第,他做到了父亲当年都没能做到的事情。   当然了,他跟父亲幼年时的条件还是不一样的,父亲七岁才去私塾读书,家中根本就无人能够做到父亲,再加上日子过得苦,父亲年幼读书的时候,肯定也没办法特别专心,总还是会记挂着家里头的。   跟父亲相比,他从小到大的条件可就要好太多了,这也多亏了父亲和母亲,多亏了当年勒紧裤腰带都要供父亲读书的祖父和祖母。   说句不太好听的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样的道理是实实在在的,父亲成了举人之后,整个魏家的门庭都改换了,他们这些魏家人自然也都跟着沾光受益,包括村子里头的人也是这样,有一些人其实跟他们家的血缘关系已经非常远了,但是照样能够从中得益。   魏家村出了一位举人,众人就仿佛是有了倚仗,不必担心被旁的村子欺负了去。   这也是家族的重要之处,通过血缘连接起来的家族关系,比什么东西都要牢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很多大家族的旁支子弟,家里的田地没见得比他们家多多少,可就是因为有家族的底蕴在,家里头的藏书比他们多,小孩子读书的时间比他们早,甚至在同等水平的情况下,这些人更有门路能够得到名师的教导。   在步入仕途之后,那就更能够体会到家族的重要性了,父亲在官场上没有能够帮衬的人,所以哪怕好不容易才考到举人,好不容易才做了官,可是一直到老了的时候,也才不过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县丞而已。   他比父亲要稍稍幸运一些,一则是因为二甲进士出身,起点要比父亲高,二则也是因为在京城那几年,他也有下意识的与同年的进士交往,家族没有底蕴,那就只能靠友人来凑了。   他曾经无数次地为魏家人丁单薄叹惋,祖父祖母就父亲这么一个儿子,父亲呢,就只有他和魏仁两个孩子,在他这一辈儿上,就只能是他们兄弟两个人相互扶持。   相互扶持个鬼,事实上,他对魏仁这个弟弟,从小就只能是管教和扶持,一辈子也没等来弟弟扶持他的那一天。   别说是等弟弟来扶持他了,魏仁年轻的时候还好,虽然也没多少上进心,但还是服管的,后来自打离开他身边之后,娶了李氏,在燕县那边做起了知县,想扶都扶不起来了,大半辈子都混吃等死。   在官场上不求上进,在家里头也管不住后宅,任经理是怎么说怎么是,想把庶长子当做嫡子教养那就放到身边来,等李氏自个儿生了儿子,那就把原本养在膝下的孩子踢到一边去了。   这是魏氏子弟,是个活生生、好端端的孩子,不适合吃口饱饭就能过活的畜牲,更不是一个能够随意抛来扔去的物件。   弟弟糊涂,李氏愚蠢。   一直到年迈的时候,魏成都没办法想象,如果当年李氏不是狠下心来,让只有十一岁的魏时千里迢迢送嫡姐出嫁,魏时如果在十一岁的时候压根就没有来柳州城,还不知道要在燕县那边遭多少罪呢。   这可是魏氏家族的‘千里马’、‘麒麟儿’。   魏家人丁单薄,他膝下就只有魏定这么一个孩子,读书的天分虽然比他好,可是身子骨却不怎么样,读书人虽然跟武人不能相比,用不着有太过强悍的体格,但同样也不能太过病弱,否则的话,在考场上那根本就熬不过去,更别提是把应有的水平发挥出来了。   所以在儿子身上,他不敢抱有太大的希望,也怕给孩子的压力太多了。   魏时来柳州城的时候已经十一岁了,这个在此之前他从来都没有见过面的侄子,无论是学问,还是气度,全都出乎了他的预料。   魏仁跟李氏放养出来的孩子,最近这一年多又经历了那么大的变故,想象当中,应当是一个性格比较怯懦的孩子,又或者是带了些愤慨和尖锐的孩子。   可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光是浑身的气度就看不出怯懦、愤慨和尖锐了,反倒更像是书香世家能够养出来的孩子,压根儿都不像是个孩子。   像他在京城里认识过的出身世家的读书人,气质温润,又有着打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自信,跟弟弟是完全不相像的,跟他这个大伯也不怎么相像,这不像是魏家这种底蕴能够教养出来的孩子。   蠢笨的李氏,也养不出来这样的孩子,否则的话,李家就不是那般江河日下的局面了。   从第一次跟这个侄子交谈开始,魏成就认定了这位才是魏家下一代的领头羊,魏家肯定能够在魏时的带领下,翻开崭新的一页。   但那个时候的他还没有想到,没过几年之后,他这个侄子便中了解元,年纪轻轻跑到京城去求学,拜了沈舟为师,娶了刘唐将军的嫡长女,三元及第,入了仕途之后,那就更了不得了。   正一品的航海伯,正二品的太子少师。   那个时候,他那个侄子还不到四十岁呢。   而那个时候,他的年岁已经很大了,送走了夫人,送走了弟弟,后来又送走了李氏,送走了魏时的生母白姨娘,老一辈的人后来就只剩下他一个了。   即便已经八十岁的高龄了,可还是舍不得死,还想活得更久一些,他想看着魏时不断的往上走,平步青云,也想看着整个魏氏家族越来越好,这个曾经在泥地里刨食吃的家族,慢慢成为大靖朝的新贵,慢慢的积累底蕴,成为像沈家、白家、方家那样的书香世家。   上天带他已经很是优渥了,可又不够优渥,他死的那一年,都已经八十四岁了,在老家的族谱上,多少年了,都没人比他活得更久,可他到底还是没能等到魏时坐上首辅的位置,从一品的少傅,已经是入了内阁。   可是他已经等不到侄子做首辅的时候了,不过,在弥留之际,他好像又回到了多年前曾经踏上过的金銮殿,皇帝的模样看不大清楚,太监的模样是模糊的,其他的什么皇子大臣在这里也都没有清晰的面庞。   唯独在那个百官之首的位置上,穿着一身绛红色官袍的人,长着魏时的脸,看上去还挺年轻的,好像只有十多岁的样子,可又确确实实是自家侄子。